------------ 星辰为狱 ------------ 第一章 人类消失的世界 李凤栖慵懒睁开双眼。 头疼欲裂。 是昨夜和同学集会宿醉的后遗症。 窗帘后的光亮有些朦胧,时间应该还早,街上也没有传来车水马龙声。 却没了睡意。 拿起手机看时间,有些意外,竟然已经上午九点半。 起床收拾一番,取了房卡下楼。 过道里很安静。 电梯里很安静。 大厅里很安静。 前台没人! 李凤栖喊了几声退房。 没人来。 也不急,估摸着那个颜值极高的前台小妹去了卫生间,于是手肘撑在柜台上斜着腰身哼着歌,安静等着。 许久不见人影。 浪费时间的行为中,等待最让人无法容忍。 李凤栖下意识的推开门来到街上。 瞬间懵逼。 县城繁华商业中心的大街上,此刻本应该车水马龙堵个不亦乐乎,然而放眼望去,却只有一片白茫茫大雾! 现在是盛夏。 怎么可能会起这种笼罩全城的大雾,而且这雾气……呼吸进入心肺后,如饮甘露,神清气爽之余,连身体都轻飘了许多。 嗯…… 像是网络小说里说的灵气。 透过雾气,隐约可见几辆车停在路中央。 神一样的司机。 竟把车停在道路中央,罔顾人命。 模模糊糊看见不远处公园广场上大屏幕滚动着的无声广告,十字路口红绿灯交替颜色。 安静。 整个世界安静到了极点。 本该人来人往的繁华商业区,空旷得像是凌晨四点的马路。 一个人都没有! 大街上也没有一辆移动的汽车、三轮车、电瓶车和共享单车。 这不合理。 九、十点钟,正是繁忙时候。 李凤栖瞬间不头疼了,心里慌的一批,差点以为还在做梦。 难道…… 出了什么大事,所有人都大撤离了? 急忙拿起手机拨通父亲的电话。 无人应答。 又拨通母亲的电话。 也无人应答。 李凤栖汗毛炸立。 哪还在意开房的押金,转身回酒店停车场取车,收费的保安不见踪影,李凤栖开着车从停车场来到街上。 大雾笼罩的城市,只有汽车发动机的轰鸣。 愈发显得寂静。 街巷在雾中朦胧而空旷。 依然不见一个人影,稀稀落落有一些车子停在路中央。 李凤栖心里发毛,顾不得交通摄像头也顾不得红绿灯,一脚地沟油直奔向家。 十分钟的车程,像奔驰在一片雾原上。 回到小区,李凤栖冲回家里。 客厅没人。 厨房没人。 卫生间也没人,阳台上,萨摩耶的“豪宅里”空空如也。 连狗都不见了! 推开父母的卧室,李凤栖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父母的衣服整整齐齐的挂在衣架上,左右床头柜上各有一部手机。 他们去哪里了? 为什么连手机也不带? 李凤栖颤抖着手拨通了一个又一个亲戚朋友的电话。 无一例外。 全是无人应答。 李凤栖心里已是一团浆糊,如果说是大撤离,父母至少会带着手机,也至少会给自己打电话,然而都没有。 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摁下了110。 然而…… 无人应答! 李凤栖四肢冰冷,他想不到什么情况下会让110都没人值班。 来到阳台上。 顿时呆滞。 雾呢? 原本笼罩着整座城市的白茫茫大雾,竟然在他回家的片刻时间里,消失得一点不剩。 匪夷所思。 哪有退得如此之快的大雾?! 十五楼的落地阳台,可以俯瞰大半个县城。 偌大的城区里,李凤栖看不见一个人影,也看不见一辆移动着的汽车,除了几家烧烤店,所有店铺都关着门,目光所及之处,一片死寂。 人呢? 人呢? 人呢? 李凤栖狠狠的掐了掐大腿,疼得一哆嗦。 不是做梦啊! 可人呢? 二三十万人口的县城怎么可能一个人都没有,仿佛所有的人都在昨夜某个最安静的时刻瞬间蒸发了一般。 深呼吸,再深呼吸。 李凤栖不断告诉自己冷静,一定要冷静。 关门,下楼。 驱车行驶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努力的想寻找人类的踪影……人生二十余年,从没有如此迫切的扎根人堆的想法。 可是别说人,甚至连鸟都看不见一只,整个县城内的生灵仿佛都蒸发了。 他不甘心。 也许大家都避难去了? 家乡是一座川内小县城,丘陵地带,没有防空洞,避难的地方一般在体育馆、城市广场和几所学校的操场。 李凤栖驱车来到最近的学校。 校门紧闭。 这难不倒他,读书的时候没少爬围墙。 然而…… 当他看着空荡荡的学校操场时,欲哭无泪。 不甘心的出校门,忽然想起什么,急忙拉开一辆停在路中央的小车,发现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都在车上,车钥匙也还插在启动档上。 车主是有多急,才会连手机钱包都不拿就跑。 而且为何不开车跑? 李凤栖心中划过一道闪电,他想起了一部电影。 《我是传奇》。 但…… 就算是那部电影里的世界,人类也是慢慢消失的,而且还有丧尸和动物的存在,现在脚下的这座小县城,别说丧尸,连一只狗一只鸟都看不见。 发动机轰鸣,李凤栖来到另外一座高中。 操场上依然空无一人。 又去县体育馆。 无人! 李凤栖不敢相信,也无法相信。 他只是不断的驾车狂奔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不断的寻找,又不断的失望。 最终陷入无尽绝望。 走遍了县城的每一条街,没有发现任何生命痕迹,甚至那条穿城而过本应该有很多鱼的小河里,也死水一片。 连鱼都没了! 李凤栖瘫在驾驶室。 他心中升起无法言喻的恐惧。 脑海里蓦然灵光一闪,发生了这样大的事情,网络上肯定有消息! 急忙拿起手机,然而…… 今日头条上没有任何消息,所有的内容都是昨夜的,最新消息的发布时间是半夜三点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什么状况? 李凤栖瞳孔收缩。 难道…… 不止是家乡这座县城? 急忙打开他最喜欢逛的体育论坛APP,李凤栖遍体生寒:论坛所有帖子的发布和回复,最新时间也停滞在半夜三点! 打开QQ和微信,寥寥无几的群发言里,停滞时间也是半夜三点。 这不可能! 难道整个世界的人都消失了?! 李凤栖颤抖着、哆嗦着打开了《王者荣耀》。 无论何时这个游戏都有人玩。 然而…… 跳过CG,李凤栖登陆后看着绿色图标后的两个字,身心如坠深渊。 本该是“爆满”。 如今却是“空闲”。 点击排位,点击单排…… 跳出时间提示:预计需要时间99999999999……秒! 没人! 连王者荣耀都没人玩! 啪。 手机跌落。 浑身失去力气的李凤栖跌坐在地,得出一个恐怖的结论:人类消失了。 只剩下他。 ------------ 第二章 唯一的人类 李凤栖呆坐许久。 他想起年少时曾经在某科幻杂志上看过的一个短篇惊悚故事,记忆犹新:一所学校里,一个少年在操场上纵身一跃时,周围的一切都陷入静止,只有他能自由活动,少年在绝对静止的城市里一个人孤独的游走,只坚持了三天,最终对静止的世界感到绝望后自杀。 在少年死亡的那一瞬间,静止的世界又重新运转。 他却无法扭转死亡。 李凤栖觉得那少年是个傻子。 绝对静止的世界里,你不知道好好享受一番,至少也要先睡了女神后再自杀啊。 蠢不可及。 这样的白日梦,他没少做。 当然,作为一个正常男人,他的白日梦里可不止睡区区一个女神而已。 睡得更多。 但现在身临其境后,他才知道…… 这是一件何等恐怖的事情。 而且更甚。 不过李凤栖并不觉得整个世界的人消失了,那太不符合科学。 也许有另外一种可能。 他和故事里的少年一样,进入了一个神奇的空间。 人类并没有消失。 他们依然在原本的地球上过着精彩的生活,而消失的只有李凤栖自己。 这是否意味着死亡才是终结? 不寒而栗。 李凤栖不想死,他还有很多梦想,但此刻,孤寂的城市,一个人的世界,还有比死亡还可怕的事情——孤独。 没有人能承受永恒的孤独。 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在这样的世界里连死也做不到。 李凤栖猛然汗毛炸立。 自己能死吗? 如果不能死,那会是一种任何词语都无法形容的绝望和痛楚。 李凤栖立即实验。 随意在路边角落里找了颗钉子,对着手背轻轻刺。 痛感立即弥漫心间。 长出了口气。 钉子应该能刺破肌肤,会痛,肯定也会流血,也就意味着自己会死。 旋即猛然苦笑。 自己这是有多二逼,此刻不去想法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却想着是否能死,比绝对静止世界里的少年还要蠢不可及。 可真相是什么? 是地球上的其他人消失了,还是自己消失后进入到另外一个空间的地球上? 不得而知。 但总要去追寻。 如果是前者,那么至少要去尝试下是否能找到有和自己一样境遇的人。 嗯,最好是个女人。 最好是个漂亮女人。 还得年轻。 李凤栖决意在继续寻找,希望能有同病相怜的人。 土生土长的小县城,这些年虽然发展神速,高楼林立,但李凤栖闭着眼也能找到每一条小巷,熟稔每一块城区。 他缓慢驱车行走在空无一人的街巷。 南北干道,没人。 东西纵横的小街,没人。 顺路拐上一环路,路过一座桥时,李凤栖在河畔发现两把伞,伞下摆放着钓竿和钓箱,装鱼的鱼护放在水里,钓箱旁边立着夜钓灯。 钓鱼人不在! 李凤栖也钓过鱼。 知道钓鱼人如果暂时要离开,一般不会把鱼竿放水里,而是会收起来放在支架上,避免鱼竿被大鱼拉跑或者鱼钩挂底。 他忽然想到了先前查探的情况:街上路中央的车,车钥匙没拔,手机和钱包都在! 现在夜钓人连鱼竿都没有收。 只有一种可能:人消失的时候,是一瞬间的事情。 这也能解释为何父母没有给自己打电话。 一念及此,李凤栖满身伤心。 他现在只希望是自己消失了,而不是整个世界的人类消失,那样父母会伤心,但至少活着的。 继续。 开车行驶在公路,绝对的寂静中,生出一股无际无边的错觉,在绝望、伤心的同时,他内心深处竟然升腾起一股从没有过的刺激感。 如果全世界只剩他了…… 自己一个人坐拥一座星球,是这座蔚蓝星球的王! 这种想法刺激着他的神经,既恐惧又雀跃。 整整一天,李凤栖开车走遍了小县城的大街小巷,没有发现一个人影,甚至也没有发现一个动物的影子。 消失的不仅仅是人。 还有动物。 夜幕降临,李凤栖回到家。 今天找遍了街巷无所收获,打算明天去各个小区寻找。 煮了碗煎蛋面狼吞虎咽。 洗碗后泡了茶。 在落地阳台上,李凤栖瘫在躺椅里看着夜景,街上依然灯火辉煌,很多小区里尚有一些房子亮着灯火,偶尔可见的烧烤店虽然开着门,却没有人。 吃烧烤和卖烧烤的人,都在昨夜三点消失了。 整座城市如此安静。 李凤栖点了根烟。 无法言喻的寂寞充斥心间。 人类消失的世界,作为唯一的幸存者,自己将拥有古往今来从没有人达到过的自由,但这自由却意味着孤独。 李凤栖吐了一口烟圈,深深的叹气,思绪凌乱。 如果无法忍受孤独…… 会自杀吗? 万一自杀的那一瞬间,比如跳楼时,人在半空中却发现所有人又都出现了,那一刻会是什么样的绝望。 李凤栖不敢去想。 就像电影《迷雾》里一样,一场大雾过后,男主角带着儿子一路和怪物厮杀,最后绝境来临时,哭泣着亲手杀了儿子和同行的人,却发现大雾散去,他一个人获救了…… 那一刻是何等的黑暗和绝望。 烟抽了一根又一根,茶水早喝得没了味,李凤栖依然毫无睡意,起身来到父母的卧室,迟疑了一阵,还是决定不收拾。 也许有一天自己醒来,爸妈又从卧室里出来喊自己起床呢。 走进书房打开电脑。 网络没断! 只是找遍网络所有角落,李凤栖都找不到任何一条在昨夜三点以后的消息,哪怕是翻墙到国外去看脸书和推特,也一样。 李凤栖没有放弃。 登录上最喜欢上的体育论坛虎扑,疯狂的发帖刷屏,只有一句话。 有人在吗,有人请回答。 不止如此。 他还去了知乎、微博、豆瓣、贴吧…… 希望能够找到其他人。 做完这一切,李凤栖洗漱、睡觉。 但愿明日醒来,厨房里会有母亲忙碌的身影,父亲坐在客厅从报纸里抬起头,恨铁不成钢的说你看谁谁谁和你一样大,别人都带二胎了,你小子还是赶紧给老子带个姑娘回家。 ------------ 第三章 穹顶之上? 一夜辗转。 起床后,李凤栖走出卧室,厨房里没有母亲忙碌的身影,客厅的沙发上不见父亲,站在落地阳台看城区,依然空无一人。 一声长叹。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从冰箱里拿出面包和牛奶简单吃了早饭。 出门。 按照昨夜入睡前想好的计划,今天去各个小区寻找幸存者。 找到最近的电器店,用绳子挂住防盗门上的拉手,另一端栓在汽车尾钩上,缓慢给油,将防盗门缓缓拉开。 李凤栖到店内取了个喇叭。 已顾不上法律。 若是在犯罪这一刻人类出现,他会被送入拘留所。 真这样,李凤栖会喜极而泣。 可惜没有发生。 李凤栖先回到小区,站在最中央的健身广场,这里平日是大妈大爷们跳广场舞的场所,李凤栖本烦扰不堪,可如今他却无比希望能看见那些身影。 只是想见时却不能见。 抬起喇叭,被压抑在身体里一天一夜的能量在这一刻尽情宣泄,怒吼: 有人吗? 空旷的高楼之间,三个字震耳欲聋。 也仅仅如此。 没有回应! 李凤栖没有犹豫,立即取车,直奔隔壁小区,路过小区外那座桥时忽然想起什么,将车停在路边,在桥下找到一辆面包车。 折腾半个小时后,继续出发。 空旷的街道上,从李凤栖车上传来了格外清晰的声音:“维修水管、空调、通厕、补防水”。 循环播放。 几条街外都能听见。 李凤栖当然不会这些活,他只希望,在这座无人的城市里,有人听见这个声音后会过来找他。 在城区内穿梭。 用了整整一天,李凤栖走遍了所有小区,也去了所有的公共场所。 如果存在和自己一样处境的人,发现人类消失,听到有人呼喊,一定会过来抱团。 但他得到的只有沉默。 这只意味着一个可能:县城的人消失了。 全部!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事实被证明后,李凤栖的内心深处还是被绝望弥漫,他终于明白那个静止世界里的少年为什么会崩溃。 这种境遇下,谁还有心思去睡女神? 傍晚在开着门的烧烤店,自力更生吃了顿夜啤酒。 喝着酒,吃着自己烤的鱼,李凤栖望着孤单长街,忽然笑了起来。 现在不笑,以后就笑不出来了吧。 酒足饭不饱。 李凤栖沉默着回家,休憩一夜,明日去市区。 …… …… 清晨,万里无云。 李凤栖开车在通往市区的高速路上,心情略微愉悦,总觉得去市区里会遇见和他一样境遇的人——人对于未来,总是怀有希望。 希望大小而已。 路面空旷,偶尔能看见一些车停在路中央,李凤栖心中猛然划过一道闪电。 急忙停车。 爬上一辆停在路中央的物流大挂车,不出意料,司机消失不见,李凤栖却只是盯着车钥匙,毛骨悚然。 第一天的在学校门口,他检查过一辆车。 当时没在意。 现在想起来,和这辆挂车一样,车钥匙都在启动档上。 这…… 李凤栖仔细回想,发现所有停在路中央的车都没有急刹的痕迹,而车钥匙在启动档上,说明车是在行驶过程中忽然停下。 不对,不是停下。 是停滞! 车辆是在行驶过程中陷入绝对的停滞状态! 就如在那一刻,时光停滞一般。 这怎么可能? 如果人是在半夜三点瞬间消失的,车子就会失控,所有行驶的车辆都会出轨,不可能都规律的停在路中央。 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惯性定律。 但现实并非如此。 人,确实是在半夜三点那一瞬间消失的。 而所有的车子,也确实安安静静稳稳当当的停在路中央,不难推断出结论:所有车子在人类消失的一瞬间,停滞在原地。 完全违背了物理学! 李凤栖知道,整个地球人类的文明,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做到这些。 可是…… 苍茫宇宙,星辰亿万无以为计,真的只有地球文明? 必然有外星文明。 难道…… 人类消失,是外星人的手笔? 正如《三体》中,三体人要摧毁地球文明,竟然只需要一个二向箔降维打击地球,那么也可能存在这种外星文明的科技,让人类瞬间消失,让全球行驶的汽车在瞬间停滞。 李凤栖抬头看向天空。 万里无云。 并没有看见《独立日》中那种遮天蔽日的外星战舰,应该、大概、可能、或许没有外星人吧? 下一刻,李凤栖目光呆滞。 此刻他所处的位置,距离县辖境线还有几公里。 然而就在辖境线的上方,一层玄光在阳光的映照下不再透明,而是泛着隐隐的光彩,从地而起,左右延伸,直冲天际。 李凤栖想到了一个恐怖的可能。 急忙上车,疯狂的一脚地沟油,发动机轰鸣,爱车风驰电掣。 临近时放慢速度。 下车,李凤栖几乎是疯了一样跑过去,看着面前那层在眼前近乎透明的玄光,又看了看这层玄光向上和左右蔓延的方向。 浑身冰凉。 伸出手去触摸。 心中更凉。 这虽然是一层玄光,但却像有实质,根本穿不过去。 李凤栖回到车上,从尾箱里找到千斤顶,来到玄光前,用尽全身力气疯狂的砸了上去。 蓬! 巨大的反震力将千斤顶弹飞。 李凤栖双手发麻虎口沁血。 那层玄光却夷然无事,连一丝的涟漪都没有。 他不甘心。 回到车上,将车缓慢开到玄光前,缓慢给油,意图用汽车顶开这层玄光。 发动机轰鸣,轮胎摩擦草油路升腾起阵阵青烟和焦糊味道,车子的引擎盖开始拱曲,前保险杠后陷、变形。 玄光纹丝不动。 李凤栖颓然的松了油门,呆滞在车里。 出不去了。 他甚至不需要去验证就能想到,这片玄光是沿着县境线蔓延,最后汇聚在县城上空的天穹之上,如一个巨大的透明锅盖。 坚不可摧。 自己被牢牢的困缚在里面,这让他有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 而且实锤了。 是外星文明在操纵这一切! 因为这层玄光,和李凤栖看的一个美剧里的设定极其相似,也和《超级战舰》里外星人在大洋上空弄出来的那层防护罩极其相似。 那部美剧叫《穹顶之上》。 ------------ 第四章 哪怕来只丧尸也好 空旷的城市,灯火依然。 微风拂过。 渐有乌云,晚间大概会有一场雨。 李凤栖一个人孤单的走在大街上,身心俱疲,眼眸无神。 茫然不知前路。 用了整整一天时间,他开着随时都在呼喊“维修水管、空调、通厕、补防水”的车子,去了县城通往其他县市的所有省道、国道甚至县道、乡镇道路。 无一例外。 在每条道路的县辖境线上,都有一层玄光屏障,形成一个巨大的牢笼。 坚不可摧。 李凤栖用尽了一切办法,都不能让那层牢笼屏障起一丝涟漪。 他成了笼中鸟。 活着或者死去,这是一个问题。 他现在想活着。 同一瞬间消失的人类和动物,骤然停滞的汽车,不知来路的牢笼屏障,发生的所有事情科学都无法解释,但这不是求死的理由。 想活着。 他想知道发生这一切的原因,他想人类重新出现,世界如常。 然而…… 他却不知道该从什么方面下手去查探这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 漫无目的,不知不觉来到城东的魁山下。 信步登阶。 站在山巅高塔下,回身望向偌大的空城。 忽然之间,泪流满面。 如果人类不会再重新出现,如果自己不能找到真相,等水电气耗尽后,自己会变成原始人吗,然后一天又一天的孤独着老死么。 环望高楼。 李凤栖深呼吸一口气,擦干眼泪。 哭泣无用。 那是懦夫的表现。 如果自己进入了一片神奇的独立空间,那只有认命。 但若是这一切的背后存在着某种外星文明的话,外星人迟早会出现,就算自己是小白鼠,他们也会有科研人员之类的存在在某个地方暗中观察自己。 那么…… 我等着他们出现的那一刻。 李凤栖伸出手,似要将整座县城拥入怀中,从今天起,我要做这座城市的主人! 下山。 李凤栖回到小区外的小超市,像对电器店那样故技重施,暴力破坏了超市大门,将大量的生活用品搬回家。 李凤栖没有去弄武器防身。 如果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外星文明,那么人类的普通枪支肯定无法对付他们。 而动物和人类一起消失。 又没有丧尸。 防身武器毫无存在的意义。 他现在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好吃好喝,等待着始作俑者出现的同时,用尽一切办法去探查当下状况的真相。 一个人拥有一座城市,会有什么样的生活? 李凤栖制定出严格的生活计划。 上午,雷打不动的去图书馆,去书中和电脑里寻找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也充实他自己的知识储备。 下午是娱乐时间。 窝在家里看电影、电视剧、动漫,或者出门去飙车、打电玩、篮球……他能想到的一切活动,小县城有的一切娱乐,只要能打发孤独,他都勇于去尝试。 晚上泡健身房——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强健体魄都不会错。 时间过得很快。 也很慢。 不知不觉半年过去,李凤栖几乎将图书馆科技类的书看了个遍,也找遍了网络的每一个角落,没有找到任何形成当下状况的原因。 更没有外星人出现。 而李凤栖渐渐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时间仿佛停滞。 人类消失已经半年,电脑和手机上显示的日历时间,已经到了春节前后。 然而…… 整座小城的季节,依然是炎炎夏日。 超市里的蔬菜和肉类永远不会变质过期,所有的生活用品永远不会腐朽,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也从来没有因为人类的消失出现破损。 李凤栖永远不用担心没吃、没喝、没住、没水、没电。 他也不用担心头发和胡子会长长。 这半年来他没理过一次发,头发、胡子依然和人类消失的那一天一模一样,他仿佛凌驾了时间,成了永生之人。 但有一样东西却与日俱增。 孤独。 安静的城市里,只有他一个人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枯燥的生活,那种孤独感越来越沉重的压在心头。 这是必然的。 可人类已经消失,这座县城被牢笼屏障隔绝,李凤栖根本无力挣扎。 他很孤独。 于是在一个傍晚时分,鬼使神差的,李凤栖走进了县城最好的一家成人用品店,在店内看着那一排排和真人一模一样的真人娃娃,内心无比纠结。 林志玲、迪丽热巴、杨幂…… 只要他想,他可以全部带回家,就算不能和他说话,至少能解决男人应该解决的问题。 但…… 他最终空着手回家。 他想,但不愿意。 对于男女之事,他有自己的原则。 然而孤独却像毒药,一天又一天的侵蚀着他的意志。 他开始怀疑了。 也许……根本就没有外星人,自己真的进入了一片神奇的空间,在这片空间里,时间停滞,自己和所有的东西一样,不会衰老不会腐朽。 将要在这停滞的时间里,无穷无尽的承受着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孤独。 迟早有一天会疯。 而死亡才是终点。 但李凤栖还不想死,他的内心深处还有希望——对正常生活的希望。 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能按照制定的计划,一天又一天,麻木的过着孤独的日子。 一年。 李凤栖还没有疯。 可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说过一句话了。 两年。 李凤栖还没有疯。 他早已失去了一个人坐拥一座城市的兴奋,毫无灵魂的一天又一天继续着他制定的生活计划,等待着变数出现。 三年…… 四年…… 五年…… 十年…… 李凤栖还没有疯,哪怕这十年间他阅读了无数道家典藏,意图以道家修身养性,但他那早已麻木的内心深处,还是数次浮起自杀的念头。 他要坚持不下去了。 没有人能在这绝对孤独的世界里坚持太久,何况已经十年。 晚霞落照。 李凤栖来到小区楼顶。 望着空旷城区,仿佛还是人类消失的那一天。 一成不变。 李凤栖张开嘴,用几乎有些陌生的词语呢喃着说哪怕是来只丧尸也好啊。 当然没有丧尸。 轻轻叹了口气,我憎恨孤独。 就这样吧。 无穷无尽的独孤世界,就用死亡来作为终结。 心中的希望已经湮灭。 李凤栖张开双手,闭上双眼,不愿意再看一眼这个丑陋的世界。 就这么跳了下去。 风在呼啸。 在那一瞬间,李凤栖的内心深处宁静如湖泊。 他的肉身在飞翔。 他的灵魂在飞翔。 他等待着触地的那一刻灵魂和肉体的解脱——从十年的孤独里解脱,拒绝永生的孤独。 然而…… 许久许久,李凤栖讶然睁开眼。 他站在地上。 没死。 面前出现了一团氤氲白光,寂然无声,轻微闪耀。 有个声音在对他呼唤。 ------------ 第五章 人间有妖 李凤栖抬头看了看。 确实跳楼了。 确实没死。 难道在这十年里出现了一些察觉不到的变化,自己连死都做不到,将要无休无止的承受一个人守着一座空城的旷世独孤? 面前那团氤氲白光里,有声音直接响荡在李凤栖的心间,呼唤着他将手伸入其中。 是个女声。 充斥着让人联想到红烛帐暖玉生烟的诱惑。 李凤栖连死亡都能坦然面对,还畏惧什么? 无所畏惧。 毫不犹豫的听从那声音的召唤,将手伸进白光之中。 他摸到了一个东西。 似乎是…… 网球拍? 心中一动,握着网球拍一样的东西便往外拉。 劈啪一声。 氤氲白光溅射出数道细小闪电,缭绕着手腕,却不伤害李凤栖,他缓缓拉出了一截,看清手中的东西后,眼睛一亮。 是剑柄! 什么状况? 李凤栖茫然之中越发好奇,握着剑柄缓缓外拉。 电光劈啪不绝于缕。 氤氲白光在缩小。 剑身一寸一寸出现,当剑身完全被拉出来时,氤氲白光也彻底消失,李凤栖的手中,出现了一柄无鞘长剑。 剑身漆黑如墨,缭绕着细微闪电。 许久才湮灭。 剑极长,剑柄约莫三十八厘米,呈紫黑色,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打造,竟然有些晶莹感,正反面各篆刻着盘龙造型的纹路,便于紧握。 没有护手。 剑身狭长,宽仅两指,长近一米,有轻微弧度,说是剑,又有些类似刀。 乍然看去,整剑呈一种赏心悦目的流线型。 漂亮至极。 剑柄护手处,篆刻有两个古老的字,李凤栖不认识。 应是剑名。 奇怪的是没有剑鞘。 李凤栖的思维有些混乱。 自己跳楼不死,面前出现一团氤氲白光,从中拉出这把漆黑如墨的长剑后,白光消失,所以这柄剑其实就是那团白光? 心湖骤然起涟漪。 有充满杀伐的霸气声音在心底里凭空响起:“此吾佩剑,名朝歌,重九百九十九斤,得此剑者,可修吾之《青云三式》,自此踏上剑修路。” 一段口诀和数幅挥剑的画面直接印记在了脑海里。 应是剑诀和剑招。 旋即又有沧桑得有些仙气的声音在心底里响起:“赐汝《太虚经》,修身养性而辨善恶,纵贯阴阳而知太极,凌太虚而冠宙宇。” 其后,是一大段晦涩难懂的口诀,直接印记在脑海里。 永不泯灭。 李凤栖怔在原地,心中波澜起伏,有些懵逼有些震惊。 手中这柄剑有九百九十九斤? 完全感觉不到。 最多便是一两斤的样子,若是九百九十九斤,自己怎么可能拿得起来! 这并不是让李凤栖震惊的事情。 他震惊,是因为…… 幕后黑手出现了。 整整十年,在自己意图以死亡作为终结的这一天,让人类消失,用一层玄光形成牢笼将自己囚禁在这座空城里的幕后黑手终于出现了! 这柄剑,这套剑法和《太虚经》…… 怎么看都不像是外星文明,更像是玄幻和仙侠,所以,根本没有外星文明? 按剑四顾。 心茫然。 城市依然是这座空旷的城市。 不见任何人影。 李凤栖实在不明白,幕后黑手如此费尽心机,只是为了让自己练剑,目的究竟何在? 会不会是什么绝世高人在收弟子? 自己经历的所有事情都是幻境,是一种考验,当自己以死亡作为终点时,便是这场考验结束时,然后绝世高人便开始传授自己修行功法, 也许有一天,自己就成了万中无一的剑仙。 嗯,很有可能。 尽管李凤栖对此很有些不爽,但终究有点头绪,不至于整日与孤独相依为伴。 幕后黑手既然让自己练剑,那便练剑。 他迟早还会出现。 无尽的孤独里,有一件事做,终究是很幸福的。 李凤栖默然回家。 横剑在膝,坐在沙发上,脑海里的《太虚经》似乎铭刻在灵魂里,每一个字都无比清晰。 “太虚者,大虚也,又曰道貌。道大而虚静,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天地之在彼太虚,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充盈於天地之间……” 李凤栖一阵头大。 这不就是道家玄理么,对一般人很难,不过这十年他为了寻求心灵的宁静,图书馆的道家典藏他几乎能倒背如流。 对他而言,《太虚经》不算太难。 不过…… 幕后黑手是道家高人? 这不难理解。 如果真是封神、西游神话中的道家圣人,确实有造就幻境的大神通。 但那柄剑和剑法又是怎么回事。 自己得到的这些东西,应该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他们目的何在? 李凤栖不知道,他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个谜,却只能接受,等待着某一天幕后黑手出现,揭开这一切的谜团。 他更不知道,此刻的天穹之下,笼罩着整座空城的玄光之上,端坐着一个人。 一个女人。 一个血肉鲜活的漂亮得世间任何风景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的女人。 女子腰间挂剑。 长裙飘飘。 五官极其精致细腻,梳着飞天髻,发髻上的步摇还在轻微摇晃。 浑身上下却透着一股若有似无的妖媚之气。 目光透过长空,直直的盯着李凤栖,略有讶然的樱唇微张,“淬炼心境不过十年而已,竟然拿到商皇的朝歌,该说他运气好呢还是运气太差?” 只坚持十年,本不应该得到天道垂青。 李凤栖却得到了。 而他得到的《太虚经》,出自当年斩掉自己一命的“天枢上相”,道家最为玄妙的心法之一,大概是因为这十年他熟读道家典藏的缘故。 这个凡夫俗子已入道? 按说,既已入道,又得《太虚经》,就应该修道。 天道垂青之下,得到《太虚经》,那么天道让他选择到的宝物,理应也是出自天枢上相之手,从而成为一位有望证道成仙的道家修士。 偏偏造化弄人,天道让他得到的却是商皇佩剑。 朝歌。 一位剑仙的佩剑…… 这便注定李凤栖要练剑。 练剑…… 可不是件易事。 女子莞尔一笑。 “九州四最,最酸书生言,最仙道家气,最重武夫拳,最难……剑修路。” 剑仙,可不是那么容易达到的。 何况以道家心法练剑法,李凤栖的剑修路,注定要比其他人更艰难。 很可能是断头路。 女子也有些不懂,为何一个只坚持十年的人,天道会赐予他如此的至高机遇,在九州掌控一切的圣人们,不知道是否预见了这等意外。 拭目以待罢。 倒要看看,李凤栖能否有出彩的表现。 女子长身而起。 转身踏空而去,晴空之中,女子身后,骤显阴影。 高大如山。 九尾遮天。 …… …… 人间有妖。 ------------ 第六章 灵气复苏 二十一世纪的人,科学为王。 不过这十年发生的事情,早已让李凤栖心中的唯物主义信念崩塌:没有外星文明的情况下,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大概便只能用玄幻和仙侠来解释了。 一柄无鞘长剑,朝歌。 一套剑法,名字很俗气,《青云三式》。 一套道家心法,《太虚经》。 十年来,李凤栖第一次有了目的。 尽管是被迫的。 发生的一切让李凤栖无力挣扎,也隐隐觉得,这件事绝不是绝世在高人收弟子那么简单。 更像是饥饿游戏那种。 尽管如此,李凤栖身心也充斥着雀跃。 棋子,也可逆袭! 于是彻夜不眠,盘膝坐在沙发上,脑海里翻来覆去的都是《太虚经》,看过电视剧和小说,但凡修行,根基为重。 所以首要之务,是吃透这一套道家心法。 前面什么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玄奥理义,早就在网络小说里烂大街了,谁都能明白,关键是怎么修行。 心法有三阶。 静气凝神,气脉周天。 神秀内敛,心观己身。 天辉广曜,眸明万物。 第一阶不难,这十年来为了修身养性,不至于让自己在孤独中陷入疯癫,读过的道家典藏中关于坐而修道的内容,李凤栖早就烂熟于胸。 他甚至能做到松静自然、知心明性。 然而最终还是敌不过十年岁月叠加起来的孤独,选择了自杀。 现在修行《太虚经》,事半功倍。 人,在经历过漫长的孤独和无聊之中,一旦发现有意义的事情,必将投入百倍千倍的精力,李凤栖便是如此。 自得到朝歌、《太虚经》和《青云三式》后,他便忘情投入。 夜以继日。 时间过得极快极快,转眼已是一年。 这一年里,李凤栖没有去碰过一次朝歌和那套剑法。 只修《太虚经》。 一年后的一个细雨清晨,李凤栖缓缓睁开眼。 慢慢将两眼神光从远处收至天心处,即两眉间,同时轻合上双眼,再引神光进入脑中泥丸宫,又慢慢降神光至中脉,即位于两肾之间、脐后七分、命门前三分处的气穴。 深呼吸一口气,气沉至气穴,七分满时,闭气,意守气穴。 呼气时,气从鼻慢慢呼出,放松腹,两肾火热如汤煎,肾中精气涌动,如钱塘大潮叩击着气穴,体腔内爆发出大潮拍岸的轰鸣声,更有天风之声,滚滚不绝。 精气已内敛。 李凤栖立即引此精气行走带脉,直入丹田之中,当丹田之气充足之时,意运此气过尾间、夹脊、玉枕的督脉三关,再入泥丸,顺任脉降中丹田,再降至下丹田。 周天循环不已,脉路畅通! 再睁开眼时,目光清澈,神情宁静,心间便似白云拂过清涧,不沾尘埃不惹悲喜,身体更是濯然一清,宛若鸿羽轻飘。 飘飘欲仙。 第一阶,达成! 太虚经是一套道家心法,有三阶,但并非和修行境界一般,从低到高层层递进,而是齐头并进,第一阶的气脉周天是基础。 吞气,养气,气行周天。 如此循环。 迟早有一日,能够达到心观己身眸明万物。 实际上,李凤栖根据这些年读过的道家典藏,知道这一阶对于人类消失前的修道者来说,已是得道之人。 人类消失前,在终南山、武夷山等道家圣地的修道者,达到这种境界者也是并不多。 当达成第一阶后,李凤栖已可观己身,也可视一些万物。 比如他此刻内观。 脑海的视线里,便能清晰的看见气在体内周天的游走情况,宛若涓涓溪流,在体内气脉那张巨大的蛛网里,缓缓流动。 收起内视神光,李凤栖抬头望远处。 愕然。 怎么……又起大雾了。 大雾?! 李凤栖猛然想起什么,当初全人类消失时,也出现过一场大雾,难道这场大雾之后,消失的人类又要回来了? 若是以往的李凤栖,大概要欣喜若狂。 只是经历了十年的漫长孤独,又修了一年的太虚经,李凤栖内心已有古井不波之意,见到漫天大雾,也只是喜悦盘心。 起身欲去看看情况。 他现在还只是刚刚入道,不能像道家高人那般,体内精气无时不刻不在大小周天运转,是以他起身之后,精气已不在运转。 眼前的大雾骤然消失。 李凤栖不解,旋即又气运周天,大雾再次出现在眼前。 如此反复几次后,李凤栖恍然。 当气运周天时,自己神光内敛可观己身,神光外放可视外物,是以看见的大雾应该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雾。 而是…… 灵气! 是各种小说各种电视剧中修行者不可或缺的灵气,也是自己修行太虚经时吸纳进入体内在大小周天运转的气! 难怪自己修炼如此之快。 人类消失前,地球上有如此浓郁的灵气吗? 想来是没有的。 否则那些得道高人早就会在各种道家著作中提及。 如此浓郁灵气,应该是人类消失的那一天出现的——出的那场大雾,在自己回家短短的片刻间消失。 李凤栖想起了人类消失前看过的一些网络小说流派。 灵气复苏流。 肉眼不可见,神光才能看见的这片雾气,就是复苏的灵气,这也解释了自己一个普通人,为何能在短短一年时间内修行得道。 人类消失,灵气复苏,牢笼屏障,莫名得到的心法、剑和剑法…… 李凤栖嗅到了阴谋味道。 也许并不是全人类都消失了,各地还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人。 没准是一座城市一个人。 最后么…… 大概会是一场类似饥饿游戏一样的猎杀。 一念及此。 李凤栖便油然而生压迫感。 十年孤独后,当一个修行的崭新世界出现在他面前,李凤栖便贪婪了一些,他已经不仅仅是想活着寻找真相,更想走得更远看得更广…… 伸手,从沙发畔拿起那柄无鞘长剑朝歌。 剑上已布满尘埃。 这是一年后第一次握剑,握剑刹那,寒光骤亮,剑身轻颤剑吟阵阵,将尘埃涤荡一空。 李凤栖暗赞一声。 好强的杀意! 得到朝歌时,李凤栖并没有发现它的异常之处,经过一年修行,真正成了入门修行者后,他终于能感受到更多。 剑还是那柄剑。 但洋溢起来的沸腾杀意,便如大河天来,飞流如瀑。 乍起狂风。 杀意如织。 李凤栖握剑在手,恍然间,看见一道伟岸身影,面对天穹众神无惧举剑。 剑气浩荡三千里! ------------ 第七章 最难剑修路 距离李凤栖三百余里外的邻市。 亦有一座玄光牢笼。 曾出现过一次的女子端坐于云端,目光透过层层乌云,落在大河里的一道身影上,那是一个面目犀利的少年。 赤裸上身站在河中。 挥拳。 简单而朴实的挥拳,每一次挥拳,五指之间皆有惊雷炸裂,拳锋之下,狂风卷浪,河水倒涌,威势惊人。 端坐云端的女子微微颔首。 这少年在绝对的孤独里坚持了两百余年,淬炼出的心境远超他人,天道赐予的是九州巫族的拳法和心法,将来应该是走武夫路子。 若是天赋足够,未必会输给肉身见长的巫族。 女子忽然讶然转首。 目光透过千山万水,三百余里外手握朝歌的李凤栖身影,竟然直接出现在了她瞳孔里,女子神色有些哭笑不得,“一年时间才让朝歌剑意共鸣?” 废材啊。 就这资质,还踏什么剑修路,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剑仙。 不知道远在九州,此刻说不准还在打死打活的商皇和天枢上相,得知他俩的佩剑和心法被一个废材得到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大概……很差吧。 …… …… 好剑! 李凤栖由衷的称赞。 关于剑,武侠层面李凤栖知道的很多,三少爷的剑,燕十三的剑,独孤求败的独孤九剑,叶孤城的紫气东来和天外飞仙,什么倚天紫电…… 似乎都不如这柄朝歌。 太虚经小有所成。 是时候练剑了。 执剑下楼,来到小区中央的广场。 没有名师指点,空有剑法,李凤栖只能摸索着过河,提着剑随意挥了几下,越发怀疑之前得到信息的真实性:这剑能有九百九十九斤? 怕不是吹牛。 轻若鸿毛嘛。 青云三式的口诀在脑海里极其清晰,倒也是老实,真的就三招。 动作极其简单。 李凤栖练了一遍动作,越发懵逼。 这真是剑法? 剑法名字随意,连招式都极其随意,感觉就是三岁孩童也能挥出这些动作。 神奇之处在于口诀? 于是凝神静气,深呼吸一口气,灵气在大小周天运转一周,化作太虚经之精气游走在四肢百骸。 暗想,精气大概就是武侠里所谓的内力。 思绪未落,手中朝歌的狭长剑身骤然沸腾起紫黑烟气。 烟气缭绕着剑身,氤氤氲氲又如火焰。 狂肆的杀意有如实质。 李凤栖古井不波的心里骤起波澜,按照剑诀所述,这黑色烟气其实是剑气! 实锤了! 绝对是玄幻、仙侠而不是武侠。 轻轻挥了挥。 黑色剑气缭绕剑身,拉出了一片弧光,美不胜收。 大喜。 单手握剑,用尽全力的横着挥出。 眼前一亮。 狭长剑身扫过身前长空,寒光炸裂,剑气脱剑而出,化作一道绚丽的月牙形黑色剑光,快逾闪电的激射,击中十余米外凉亭的一根柱子。 蓬! 烟尘四起。 钢筋水泥修建的凉亭柱子黑色月牙拦腰切断,坍塌中溅起阵阵尘埃。 李凤栖呆若木鸡。 这…… 这是自己刚才做的事情? 不可置信。 一个初修太虚经,第一次练剑的人,用尽全力的一挥,威力竟然已经媲美——不,甚至说已经超过了武侠里那些绝世剑客。 不敢想象,若是将青云三式练到登峰造极,一剑挥落会是何等壮景。 一座山也能劈开吧。 难道我真的是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 自信睥睨! 等自己练到一定境界,就去劈开那层牢笼屏障。 想到这忍不住叹了口气。 果然…… 强者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李凤栖很快收摄心神,全心全意练习那三招剑法,当然,没敢再用口诀运转太虚经的精气,毕竟小区经不起折腾。 三百余里外端坐于邻市云端上的女子一直盯着这边。 忍不住摇头。 “修道一年,太虚经小有所成,借朝歌之利才将一座凉亭柱子斩断,如此天资也敢自诩绝世天才,这人脑子怕不是有病。” 旋即莞尔一笑,“他大概还不知剑修路有多难。” 要不了多久,李凤栖就要怀疑人生了。 女子低头。 脚下那条大河里,赤裸上身的少年连续出了一百余拳,储养出漭漭拳意,缓缓收拳于肋下,又缓缓的一拳轰出。 很简单。 却已有大道至简的神韵。 简单的一拳而已,身前却骤然炸响惊雷,拳头之上,电光缭绕迸射,形成一张巨大的电光蛛网,绚丽至极。 轰! 身前迎面而来的河流,随着这一拳轰出,倏然一分为二,出现一条无水之道,逆流而上。 磅礴的拳意下,恢弘拳力举世无匹。 上流四五十米外的闸门桥被拳力轰中,瞬间爆炸,精钢铸就的闸桥竟被摧枯拉朽的轰出一个大洞。 余力未消。 闸桥上面及其左右的水泥建筑,也在拳力波及下四分五裂。 一拳而已。 便将四五十米外的闸门桥轰出了一个缺口,威势惊人。 端坐云端的女子目露赞赏。 “这才是绝世天才该有的风姿,李凤栖迟早面对这颗拳头,到时候,在剑修路寸步难行的他,挡得住这一颗拳头?” 女子摇头。 尽管李凤栖拥有商皇之剑,天枢上相之心法,依然让人难以看好。 剑修…… 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出过一位剑仙。 仙坠之后,九州在这一两千年中,无论是多么天资绝世福缘深种的人,始终无法突破桎梏成为剑仙,修行界甚至流传着剑道已死的说辞。 随着漫长岁月流逝,仙坠之后无人新晋剑仙,如今九州的剑仙已是屈指可数。 剑修隐然有绝迹的征兆。 反倒是武夫,频频有人肉身登仙,在九州修行界掀起了阵阵狂潮,以肉身见长的巫族成了九州最强势力。 甚至压过了读书人和道家修士以及练气士。 所以商皇才会送出朝歌。 他是想在这片土地上培养出一位剑仙苗子继承衣钵,重振濒死的剑道。 可惜…… 得到朝歌的李凤栖,在天道安排之下,不是与之配套的剑修心法,却是天枢上相的道家《太虚经》。 很是讽刺。 在九州打死打活的两位圣人,却在这颗星辰上拥有同一个传人,万一李凤栖狗屎运气好,今后有机会去九州,商皇和天枢上相两位圣人会怎么看待他? 端的是尴尬。 当然,李凤栖大概是去不了九州。 他若是挡不住河中的那颗拳头,结局只有一个。 死。 毕竟这么多人,真正能活下来等到那一天的人,不能太多。 只剩两年了。 ------------ 第八章 饥饿游戏(求推荐收藏) 十年的孤独都能挺过来,李凤栖并不觉得练剑难。 上午《太虚经》。 下午《青云三式》。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尽管空旷的城市依然停留在全人类消失的那个夏天,日历上显示的时间,却已过了十一年多。 几个月后,李凤栖发现了问题。 无论他多么努力,无论他将《青云三式》练得有多熟练,全力挥出的一剑,其破坏力很难再上层楼,最强能拦腰斩断一座小凉亭。 那道月牙形的剑气最远只能触及到二十米开外的地方。 再远便消失了。 修行陷入了瓶颈。 这不科学。 瓶颈按理说不会出现得如此之早。 可惜没有名师。 李凤栖只能继续自己摸索着过河,希望有一天厚积薄发,忽然间就破开瓶颈,那时候便真如练习的剑法名字一样,乘风上青云而扶摇。 两年半。 整整两年半。 练了两年半的剑法后,进步依然极小。 李凤栖有时候都在怀疑,是不是灵气复苏后只是武侠世界,自己现在已经处于无敌的状态,所以再无法突破桎梏。 也就是想想而已。 全人类消失,牢笼屏障,以及修行的方式,怎么看都不仅仅是武侠。 唯有坚持。 总会有出现转机的一天。 李凤栖没有意料到的是,转机来得如此之快。 这天傍晚,他站在小区广场练剑时,一阵狂风突来,吹起漫天尘埃,乍然之间,便似入了秋,肌肤间骤感寒凉。 汗毛倒竖了起来! 然后…… 他看见了一个人。 没有任何言语能形容李凤栖这一刻的心情。 他讷讷的张开嘴。 却发现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回来了吗? 消失的人类都回来了吗? 现实却无情的将他的希望鞭挞粉碎,侧目四望,城市依然空寂。 但总算有人了。 不过他很快发觉,让他肌肤感到寒凉汗毛倒竖的并不是天气入秋,而是那个突兀出现迎面向他走来的男子。 一个很漂亮的男子。 大概是人类没消失前的那种小鲜肉,二十四五的年纪,娘里娘气。 却很俊美。 男子倒提长枪,一步一步来到李凤栖面前,默然不语。 漫长的十多年里,不见一个人影,忽然出现这样一个奇怪的男子,李凤栖心中的喜悦淡去,浮起无数疑惑。 他是谁? 是和自己一样的人? 他提着一柄长枪,难道也是像自己一样,在选择以死亡作为终结时得到的修行武器? 他是怎么破开那层牢笼屏障的? 他来干什么? 他会不会就是幕后黑手? 长得极其俊美的男子长枪拄地,看李凤栖的眼神充斥着上位者的不屑,如天穹神仙俯视人间蝼蚁,冷声说道:“滚,或者死,你选一个。” 李凤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意思?你又是谁?” 那男子依然冷笑,“陆旭。” 李凤栖又问道:“你从哪里来,又是怎么破开那层牢笼屏障进入这座县城的?” 陆旭愣了下,“牢笼屏障?” 旋即恍然大悟,一脸奇怪,“在人类消失之前,你都从不看网络小说的么,难道不知道,你口中所谓的牢笼屏障,其实是一种结界。” 结界? 李凤栖并不算很意外,“所以,你可以自由出入结界?” 陆旭摇头,“不能。” 李凤栖不解。 陆旭似乎不愿意解释,不过旋即释然,对将死之人不妨多一些怜悯,于是说道:“根据我已知的信息,全人类消失的那一天,每座城市都只剩下一个天选之子,就如你我,皆是天选之子,而每一座城市又都笼罩着一层结界,每层结界里都的时间都已经停滞,直到某一天触动终结的剧情,我们这些天选之子就会得到某些修行宝物和功法,但只有三年的修炼时间。” 李凤栖如听天书。 但内心深处明白,陆旭说的很可能就是事实。 陆旭继续说道:“半年前,离这里三百余里外那个市的结界开始收缩,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收缩到弹珠大小,迫使结界里那个练拳的少年进入其他结界——” 李凤栖急声道:“等等,那个少年为何可自由出入他那座结界?” 自己这两年试了。 哪怕是练了太虚经和青云三式,用朝歌也劈不开结界。 陆旭深呼吸一口气,保持着最后的耐心,“我怎么知道为什么,反正他离开了那个市,进入另外一座结界后,又开始收缩,这就意味着,一旦一座结界里超过两个人,就会开始收缩。” 李凤栖恍然大悟。 这是幕后黑手在逼迫天选之子为了生存余地而互相厮杀。 结界收缩后,里面的人若是不选择离开,最终会被收缩到弹珠大小的结界抹杀——这种死亡方式是何等的惨烈。 问道:“那个练拳的少年很强?” 陆旭闻言无奈的笑,俊美的脸上涌起惊惧,低声自问,“很强吗?” 李凤栖懂了。 恐怕是的,那个练拳的少年应该是极强,陆旭一定是在躲避那个少年,所以他来到了自己这座结界里—— 意味着,这里的结界也将收缩。 陆旭抬头,脸上涌起不服输的倔强和穷途末路的凶狠,“不妨告诉你罢,没有人能自由出入结界,那个少年和我能自由出入其他结界,是因为我们比结界里的人更强,仅此而已。” 所以他知道李凤栖死定了。 很简单的道理。 如果李凤栖比他强,他就无法进入这座县城,而会被结界拦在外面。 李凤栖苦笑。 果然如此。 幕后黑手在驱使着强者去屠戮弱者。 这…… 就是一场饥饿游戏! 陆旭抬枪,衣衫无风自飘,杀意张扬,“在你死之前,送你一个福利——只要进入别人的结界,并杀了对方,不仅可获得对方的宝物,自身实力也会有所提升。” 强者逾强。 可以想象,当所有的天选之子只剩下最后一个,那人会强到何等变态的地步。 陆旭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像你这样的人,我已经杀了三个,而那个少年,只怕杀的更多。” 从始至终,陆旭都没想过饶了李凤栖。 他要提升实力! 只要进入的结界够多,杀的人够多,没准下一次和那个练拳的少年相遇之时,自己手中这柄长枪,就能破开他的拳头。 想起那个少年的拳头,陆旭俊美的五官因为耻辱和惊惧而扭曲。 那根本不是人类应该拥有的拳头。 他被那少年一拳吓破了胆,用尽一切办法逃离,万幸他临近城市的那个人实力极差,所以陆旭自由进入了那个结界,并一路杀到了这里。 他要变强。 迟早有一天,要将半年前的耻辱,百千倍的还给那个少年! 一定! ------------ 第九章 绝境 虽然很不公平,但李凤栖知道,世间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可言。 面对陆旭的长枪,他表面稳如泰山。 实则…… 内心慌的一批! 陆旭可以进入自己所在的这层结界,意味着他的实力在自己之上,只怕手中这柄朝歌挡不了陆旭的那柄长枪。 不过,战斗这件事,哪能以实力论高低。 逆风翻盘的例子多了去。 否则大家开打之前,说一句原来你实力在我之上,咱们也别浪费时间了,你过来把我杀了吧……这样的修行毫无灵魂。 李凤栖按剑的同时心思电转。 只能智取。 脑海里灵光乍现,望着陆旭,冷笑,“原来那个练拳的少年很强,我还以为他很弱呐。” 陆旭怔住,“什么意思?” 李凤栖体内精气运转大小周天,手中朝歌骤然升腾黑色剑气,缭绕在狭长剑身上,宛若黑色的火焰,狂肆的杀意汹涌而起。 面无表情的看向陆旭,“你大概不知道,第一个收缩的结界不是那少年所在的市,而是我所在城市的那层结界,不巧,我遇见的第一个人就是他。” 陆旭愕然,“你能赢他?” 这不可能。 如果李凤栖能赢那个练拳的少年,为何自己现在能进入他所在的结界。 李凤栖呵呵一笑,“很奇怪,为何你能进入这座城市的结界?” 顿了一下,“因为这座城市的天选之子还没死,别说是你,只要任何一个比他强的人,都可以进入这座城市,而我……” 一字一句的道:“今天刚到!” 陆旭半信半疑。 在找到李凤栖,从暗处现身之前,他观察了一阵,李凤栖练剑的时候气势很弱,但此刻他手中那柄无鞘长剑散发出来的气势…… 确实像很强的样子。 难道…… 他说的是真的,刚才只是在示弱套自己的话? 如果李凤栖很弱,知道真相后,此刻应该想着逃命才是,但他没有,反而按剑望向自己,杀意张扬,有如实质。 强者气质睥露无遗。 陆旭迟疑了。 就在他迟疑这一刹那,李凤栖像大反派一样怪笑道:“吃我一剑。” 朝歌扬起,轻描淡写的一剑随意劈落。 唰! 朝歌狭长剑身在空中寒光炸裂,黑色剑气脱剑而出,化作月牙直射陆旭,快若闪电,撕破空间的尖锐啸声鼓动着耳膜。 练剑两年半,终究有那么一丢丢进步。 陆旭吃了一惊。 没料到李凤栖如此轻描淡写的一剑,竟然有这等威力,若是全力出手,恐怕真能对自己造成威胁,想都不想,掉头拖枪就走。 身影也是个快如闪电,一闪而逝。 月牙劈空。 落在地上,轰然巨响中炸出一个两米左右的深坑。 李凤栖仗剑在手,冷笑连连,对着陆旭逃遁的方向喊道:“算你跑的快,不过既然来了这座结界,就别想跑,我一定会取你性命。” 做戏做全套。 实际上李凤栖内心依然慌的一批啊。 这哪是轻描淡写的一剑。 这是他全力出手的一剑。 他在赌。 陆旭既然能被那个练拳的少年吓跑,肯定怕死,就他那细皮嫩肉的模样,只怕自小就娇生惯养,肯定不愿意冒险。 赌赢了。 虚张声势的一剑,还真的吓跑了他。 所以说,脑子是个好东西,这些年自己几乎把图书馆的书都翻遍了,忽悠你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还不是小事一桩。 转身上楼。 这地方已经不安全。 得走。 当结界继续收缩,陆旭发现并没有其他天选之子时,就会明白他上了当,所以得趁他没反应过来,找个地方藏起来。 或者…… 离开这个结界,去另外一座城市。 回家收拾了几套衣服,带了些生活用品,李凤栖下楼开车,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大张旗鼓的在城内四处寻找。 给陆旭造成假象:我李凤栖在找你们两个人。 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 李凤栖绕到城郊时,循着一条隐蔽小路上了县道,直奔邻县。 按照陆旭的说法,如果邻县那个天选之子实力比自己差,那么自己就能进入他的那座结界,至于是否杀他…… 李凤栖暂时没有想法。 可惜。 半个小时后,李凤栖看着收缩了数百米的结界哭笑不得。 过不去! 这就意味着邻县的那个天选之子实力比李凤栖强。 还剩两个去处。 李凤栖没有耽搁时间,掉头就走。 家乡所在的县城,辖境相交两个邻县和被辖的市境,然而半夜后,李凤栖绝望了,另外一个邻县的结界已经不见。 应该已经彻底收缩,里面的人要么走了,要么死了——也许陆旭就是那边来的。 市区方向的结界还在。 但进不去。 这倒是不难理解,毕竟一座城市只剩一个人的话,市区人口远超县城人口,市区被挑选出来的天选之子的天赋应该超过县城的天选之子。 李凤栖无路可去。 他已经陷入绝境。 注定和陆旭之间有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 然而…… 真的可能打不赢。 李凤栖在车里呆到天亮,思考了很久,决定还是回县城,毕竟那里是自己的主场,天时地利人和之中,至少拥有地利。 他没有回家。 而是去县体育馆,仔细勘察地形,着手布置。 正面打不赢,那就智取。 反正这场游戏并没有明确规定手段,只看结果,一个结界里只剩下一个人就行。 十年孤独间,看过的书终于发挥作用。 李凤栖用了一天的时间,布置出一个他认为万无一失的陷阱。 他开始等。 等着陆旭自投罗网。 时间很快。 没过几天,体育馆门口就出现了陆旭拖着长枪的身影,盯着盘膝而坐的李凤栖,怒道:“我已经去看过,周围县市的天选之子,一个死在我长枪之下,剩下两个结界没有动静。” 顿了一下,“你就是这座县城的天选之子!” 李凤栖睁开眼,点头,“又怎样?” 陆旭一字一句狠狠的道:“你在虚张声势,今日我必杀你!” 李凤栖起身。 按剑。 伸手做出一个请的手势:“来。” 杀人者…… 人恒杀之。 李凤栖不想杀人,但也不想死,既然是你死我活的无解之局,终究有一个人要死。 为何不能是你陆旭。 ------------ 第十章 智商是个好东西 陆旭一步一步走入体育馆。 长枪拖地。 李凤栖眼角微蹙,陆旭这柄长枪散发出的杀意不如朝歌,但也不是一般宝物,长枪拖过的地上,竟然留下了一道冰槽。 触地结冰。 这柄长枪应是寒冰系的宝物。 眼热。 生死关头,也不敢多想,只有活着,才能得到更多。 李凤栖按剑。 陆旭抬枪。 一触即发。 陆旭顿足,欲一枪直捣黄龙。 但下一刻,陆旭立即跳开一旁,蓬的一声,体育馆的塑胶地面上响起一阵乱声,噼里啪啦金属脆鸣声中,几十把菜刀、榔头从上空倾泻下来。 陆旭无语,“都成了修行者,你认为这种小孩把戏能杀我?” 李凤栖哦了一声,“不试试怎么知道。” 陆旭一振长枪。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你做再多陷阱也是白费,受死!” 身影凌空跃起。 一枪如龙,猛然劈落。 这一枪若是砸中,李凤栖将直接被砸成一团肉泥,曾经有个天选之子,竟然妄图用他的宝物横档,结果呢? 结果就是那人连带他的宝物,都被这一枪砸碎。 李凤栖举起了剑。 陆旭看见这一幕,嘴角浮起冷笑。 不自量力。 在得知李凤栖就是这座城市的天选之子后,陆旭已经明白,第一次见面时李凤栖看似随意的那一剑,其实是他全力一剑。 这一枪虽然没尽全力,但杀他足矣。 长枪砸落。 陆旭的眼角猛然一紧,什么状况。 手中长枪直接贯穿了长剑,又畅然无阻的砸入李凤栖的身影。 虚影?! 须臾间,陆旭明白过来。 是全息投影。 思绪未落,他的长枪收不住势,猛然砸落在地。 暗叫不好。 李凤栖用一个全息投影引诱自己出枪,必然不止是怕死这么简单,肯定在这里留下了陷阱。 不出意料。 头顶上空传来哗啦啦的水声。 小心驶得万年船。 陆旭借着长枪触地的力量,身影猛然跃起,在间不容发间凌空跃起,落在了十余米远处,回首看去,出了一身冷汗。 好阴险的人。 从上空倾泻下来的不是普通水,而是硫酸,塑胶地面正在不断的冒泡、溶解。 可恨!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恨。 耳畔忽然传来风声,眼前一花,便见雪花飘舞。 当然不是雪花。 是石灰粉! 四面八方,十余个巨大的风扇以最强的档位吹拂起漫天的石灰粉,瞬间功夫就弥漫了整个体育馆,浓郁的呛鼻味道让陆旭无法呼吸。 这不算什么。 陆旭只须眯缝着眼,尽量不让眼睛进石灰,否则他就成了瞎子。 那时候就算实力比李凤栖高,也必死无疑。 陆旭大恨。 在先前杀的三个人中,没有一个人像李凤栖这般狡猾。 李凤栖站在体育馆门口,看着在弥漫的大量石灰粉中被围困得一动不敢动的陆旭,摇头叹道:“脑子是个好东西啊。” 陆旭是想不到么? 这个世界并不是冷兵器为王啊——至少当下不是。 要杀死一个人的方法很多。 为何一定要近身厮杀? 也许是所有的天选之子在修行之后陷入了怪圈,本能下意识的选择用修行手段杀敌。 却不知还可以利用科学。 过程不重要,结果最重要。 所以陆旭死定了。 李凤栖点了根烟,深呼吸了一口,对不起,我想活着,所以只能请想要杀我的你去死。 用尽全力的将老式的柴油打火机丢进去。 转身就跑。 这是李凤栖在电视里、书本里都看过的原理:粉尘炸弹。 当一个密闭或者近乎密闭的空间里,弥漫着超过一定浓度的粉尘后,若是被火星引燃,就会发生不可阻挡的爆炸。 电视里用的是面粉。 李凤栖用的石灰粉——目的是为了困住陆旭,让他无法逃离。 陆旭终究是天选之子。 对危机的嗅觉极为灵敏,眯缝着眼尽量不让石灰进眼睛,隐约中看见了有人扬了扬手,又隐约看见了一点火星。 脑子瞬间炸了。 他想到了人类消失前看过的一些电影桥段。 粉尘炸弹。 思绪刚落,眯缝着眼的视线里,便看见一片炽目的火光闪耀,耳畔传来的巨大轰鸣声,一瞬之间,陆旭失聪,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 巨大的冲击波形成。 爆炸! 接二连三的爆炸! 李凤栖跑到远离体育馆两三百米的地方,才停下脚步回身看去。 体育馆已经不断的爆炸中崩塌。 浓烟升腾而起。 废墟里火光熊熊。 只要是有血有肉的人,在这样的爆炸里,绝对不可能活下来。 李凤栖长叹一声。 并无喜悦。 今日杀了陆旭,没准明日又来个更强的天选之子,无穷无尽,直到剩下最后几人,幕后黑手促成的这一场饥饿游戏,自己真的能活到最后吗? 万一遇见那个练拳的少年怎么办。 李凤栖当下很忧郁。 也很犹豫。 他在纠结,要不要回去翻废墟,把陆旭那柄长枪弄到手。 毕竟是件宝物。 下一秒,李凤栖汗毛倒竖。 因为他在废墟里看见了一片不合时宜的光:是寒冰映照着火焰的反光。 体育馆里怎么会有寒冰? 那把长枪! 陆旭手中的长枪触地生冰。 难道…… 陆旭还没有死? 李凤栖刹那间有了决断,趁他病要他命,就算陆旭在爆炸中活了下来,也应该受到重创,自己有机会强杀他。 在生与死之间,没有仁慈和怜悯,尤其对手还是满手血腥,这样的人实在找不到对他仁慈的理由。 按剑狂奔。 废墟之中,一块方圆近五米的巨大冰雕闪耀着寒光。 冰雕之中,陆旭手持长枪。 粉尘爆炸后的生死瞬间,他以冰块覆盖全身,成功活了下来! 陆旭看见了按剑狂奔而来的李凤栖。 怒不可遏。 一声怒吼,巨大的冰块崩碎,浑身血迹的陆旭凌空跃起,手中长枪用尽力气,猛然一枪刺出。 全力一击。 长枪如龙。 于是在李凤栖的眼中,便似真的看见了一条淡蓝色的冰龙。 但毫无畏惧。 他看见了陆旭肋下的白骨。 遭受重创的陆旭再强,也强的有限,这一枪极有可能是强弩之末。 此时不杀陆旭,更待何时? ------------ 第十一章 龙胆 李凤栖不是一个血腥的人,更不自私,但也没有一颗圣母心。 人生本就是一场竞争。 出生之前,要和两亿多兄弟姐妹竞争一个名额,杀出这条血路后,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乃至于找工作找对象,竞争无处不在。 天选之子间也存在着竞争。 只不过赌注是命。 输了,死。 赢了……赢了会有什么未来,李凤栖也不知道,但想知道。 没人想输。 所以,哪怕是人生第一次面对杀人,李凤栖也没有丝毫犹豫,更不会手软。 对敌人仁慈,是对自己残忍。 粉尘炸弹虽然没有收拾掉陆旭,不过看他遍体鳞伤以及肋下肉眼可见的排骨,显然已被粉尘炸弹弄得欲仙欲死。 强弩之末的一枪,垂死挣扎而已。 按剑,跃起,挥剑,劈落。 一气呵成。 不再藏拙,朝歌出剑便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名字霸气。 李凤栖一度怀疑,这套剑法的主人怕不是一般身份,极有可能是贵胄帝王,要不然一般人起这么牛逼霸气的剑招,自带仇恨buff的节奏。 朝歌划过长空,但见光寒。 黑色的剑身划出绚丽弧线,缭绕着的黑色剑气随着挥剑,被拖曳得极长。 乍然看去,李凤栖腰间掠起了一座黑色虹桥。 惊艳至极。 电光石火间,持枪如龙的陆旭咬牙切齿的神情消失殆尽,代之而起的是释然和轻松,更多的是毫不掩饰的得意和讽刺。 手中那柄长枪并没有光彩泛散也没有烟气缭绕,有的,仅仅是寒气逼人,以及刺穿空气发出的尖锐啸声。 但气势如龙。 几乎是刹那之间,枪尖和枪身便浮起一层厚厚的淡蓝色寒冰,乍然看去,真似一条淡蓝色的寒冰巨龙破空飞舞。 映照着阳光,威力惊人。 陆旭冷笑一声,竟然还有闲暇之力在间不容发间说话,“你以为你是主角吗,遇见的对手都是弱智?你在体育馆里等待,我会不知道有陷阱?你以为我能杀三个天选之子全靠运气?又或者是实力的绝对碾压?” 天真! 我陆旭也曾智取。 天选之子再弱也是修行者,一座城市那么大,若是作为猎物的天选之子选择游击,胜负真不好说,所以陆旭一路杀到这里,并非没有苦战。 但他都赢了。 这一次也一样,知晓李凤栖骗了他,陆旭就藏身在暗中一直观察,发现猎物在体育馆布置好陷阱后,他毅然闯阵。 这是基于实力的自信。 粉尘炸弹根本杀不死他,甚至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之所以如此,是为了示弱,引诱李凤栖出手。 只要正面对决,陆旭绝对没有输的理由。 手中长枪,名龙胆。 四十多年前的那个清晨,陆旭从别墅里醒过来,本想梅开二度,不料身旁的两个嫩模不见踪影,不止如此,整个别墅区的人都消失了。 陆旭找遍了整个城市,没有找到一个人。 人类消失了。 陆旭是个富二代,虽然长得俊美而娘气,但他内心深处充斥着血性,在他的私人拳击场,没有任何陪练能坚持够一个月。 其中最惨的陪练被抬出去后,三个月才下床。 陆旭喜欢玩车。 有一次出事,陆旭没愚蠢的说他爹是谁,他只是配合,然后私下里让人去找到受害者家属,用钱解决了所有的事情。 陆逊眼中,没有任何事情是钱做不到的。 他喜欢着他拥有的一切。 当确定全人类消失后,陆旭憎恨并恐惧着,他不想这样的自由。 在正常的世界里,不仅拥有上位者的地位,还有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那样的自由才有意思。 他想回到正常世界。 正是怀着这样的希望,他才能在无人的城市里坚持四十多年,然而,再强大的心境,再美好的希望,都无法支撑一个人孤独太久。 四十多年,陆旭支撑到了极点,他还是输给了全世界唯有一人的孤独感。 最终崩溃自杀。 但在自杀那一天,他的面前出现了一团氤氲白光,有个充斥着诱惑的女子声音让他伸手进去,他伸手了。 抽出了一柄长枪。 龙胆! 枪如其名,名为龙胆,竟然真的是用一条寒冰属性的蛟龙所铸,枪身坚不可摧,枪尖锋利无匹,所及之处,皆生寒冰。 除了龙胆,还得到了一套枪法。 当然,也有一套用以吸收天地灵气的修炼心法。 陆旭的世界彻底改变。 从一个富甲一方的富二代,摇身一变成了修行者,但他依然向往支配他人的俯视感——修行者的世界,实力就是金钱。 曾经的陆旭用金钱支配他人,如今的他,欲用龙胆支配他人。 因为… 他是陆旭! 是用金钱支配了无数人的上位者陆旭! 连得到的武器都是蛟龙所铸,注定他陆旭不是寻常人。 陆旭开始修行。 三年后,体内吸纳的灵气终于突破肉体气脉的桎梏而爆炸,于混沌之中在气海穴位置生出一片独立的奇异小世界。 小世界是一片湖泊,被称为秘境。 秘境内的湖水是灵气化作的灵力,牵连气脉滋润血肉。 是修行者入门境界。 只有开辟出秘境的人,才是真正的修行者。 也就在那一天,结界开始收缩,时隔四十多年,陆旭第一次见到了活人。 一个少年。 一个练拳的少年。 那个五官犀利的少年并不想杀人,他只是对着陆旭出了一拳,很简单的一拳,但却隔着十数米的距离,直接将陆旭轰飞。 那一拳,轰飞了陆旭,也轰塌了他身后的别墅。 那根本不应该是人类拥有的拳头。 陆旭只有逃。 可是他明白,他的尊严和骄傲都碎在了那一拳之下,他要杀更多的天选之子,他要变强,等待着有一日,可以持枪堂堂正正的面对那个练拳的少年。 失去的东西,他要亲手拿回来! 所以…… 他怎么可能输给李凤栖,一个小县城的天选之子,凭什么赢他? 必杀李凤栖! 看见陆旭反常的神情,再听到他的话,李凤栖心中猛然一跳。 有诈。 然而此刻收力不及,唯有怀着必杀的信念全力出剑。 不破楼兰终不还! 杀! 长枪与剑,在这座无人的城市里,撕开最后的战幕。 强者生存。 弱者…… 死! ------------ 第十二章 八方来朝(求推荐收藏) 朝歌起长虹,龙胆破碧空。 剑与枪之舞。 两位天选之子,终于在这一刻真正交手。 轰! 一声震天巨响,李凤栖只觉手中握住的不是一柄剑,而是一线大潮——狂驳的力量,宛若钱塘大潮拍面而来。 区区血肉之躯,在一线大潮之前,何其微渺。 长枪激进。 双方终究有着实力差距,李凤栖手中的朝歌根本挡不住陆旭手中的龙胆,枪如龙,破开黑色剑气,点在剑刃之上。 剑气迸散。 李凤栖只觉五脏六腑都被那一线大潮拍了个实实在在,浑身每一寸血肉都似被放在火上炙烤,血肉之下的器官在颤抖,在呻吟。 痛痛痛痛痛! 巨大的痛楚瞬间将他湮没。 身躯不由自主的向后飞去,直直落到二十余米外。 翻滚几圈卸力。 李凤栖急忙起身,执剑向前,喉头却一甜,哇的一声猛然吐出一口鲜血。 不止如此。 李凤栖握剑的手虎口沁血,酸麻难耐的颤抖。 他已受伤。 很重的伤。 但陆旭…… 竟然没有追击。 他单手持枪,默然的看了一眼肋骨下的伤势,拖着枪缓缓的一步一步走向李凤栖,“以我的实力,粉尘炸弹根本伤不了我分毫,之所以受伤,是为了让你误以为有杀我的机会。” 受伤,是故意抛下的诱饵。 李凤栖苦笑。 想不到自己千算万算,反而被陆旭将计就计,也是个狠人。 陆旭站定。 缓缓抬起龙胆,枪尖直指李凤栖,“你还不明白吗,人类消失,自我们这些天选之子得到修行武器和心法后,世界就变了。” 上前一步,枪尖开始泛散着淡蓝色光彩。 欲要致命一击。 道:“这个世界,是修行的世界!” 再前进一步,枪尖到枪身,覆盖起一层淡蓝色寒冰。 又道:“这个世界,弱肉强食!” 双手握枪,屈膝,收肘。 再道:“而我陆旭,注定将再次成为人上之人,俯视众生,你这样的普通人,注定将成为我走向王座的垫脚石!” 杀! 一枪刺出。 这一刻,不止是李凤栖,就是陆旭自己,也看不清手中长枪。 龙胆—— 便似真的化作了一条淡蓝色蛟龙! 全力一枪。 陆旭不是弱智,他知道反派死于话多的道理,更知道很多时候会因为刹那的犹豫,导致被翻盘。 他不会给李凤栖机会。 这一枪,是在杀了三个天选之子后,自身实力精进情况下全力的一击。 陆旭相信,哪怕此刻面对的是那个练拳的少年,也有五成胜算,何况一个实力远比自己低,还受了伤的李凤栖。 在他眼里,李凤栖已经是个死人。 陆旭全力刺出这一枪后,他已经在考虑晚上应该喝点什么好酒来庆祝,无人的城市,任何好酒都唾手可得。 李凤栖脸上浮起苦笑。 陆旭受重伤后竟然还有这样变态的实力,从一开始就低估了他。 自己受伤不比陆旭轻,此刻已经无法逃离。 唯有一战。 向死而生。 按剑,眸子死死的盯着狰狞咆哮着扑过来的淡蓝色蛟龙——《太虚经》运转周天气脉,神光外放,李凤栖便能清晰看见长枪龙胆的轨迹。 挥剑。 一声铿锵剑吟响彻长空。 李凤栖全力出手。 在经历了简单的斗智斗力后,只剩下一场你死我活的近身厮杀,没有任何取巧之处。 剑气化虹。 长枪如龙。 剑在怒吼,枪在咆哮,淡蓝色的碎冰四处激射,黑色剑气漫天飞舞。 锵! 一声脆响,朝歌飞落远处。 陆旭手中长枪直逼李凤栖胸口,没有丝毫停滞,杀人,从来不需要心软,强者生存,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谁也救不了李凤栖。 李凤栖赤手空拳,看着刺过来的长枪,咧嘴一笑。 他还笑得出? 陆旭隐然觉得不对,可又不知道问题在哪里。 无所谓了。 当龙胆贯穿李凤栖,无论他笑还是哭,都只有一个下场。 李凤栖当然笑得出。 他伸出手,并了个剑诀。 再出剑! 《青云三式》第二招:八方来朝!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青云三式的第一招是君临天下,第二招八方来朝,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剑侠的剑法。 更是皇室剑法。 不过……无论什么剑法,能杀敌就是好剑法。 《青云三式》是剑术和剑气的体现,本质不是高端的剑意,仅仅是纯粹剑招下驱使的剑气,是任何一个剑修都能做到的最为基础的立身之本。 所以有说辞:青云扶摇之日,可驱剑气三万缕。 这在开篇里讲得很清楚。 李凤栖当时犹豫过,万一自己不适合练剑呢,万一自己更适合当一个远程输出怎么办,而且他也极度怀疑,以道家心法《太虚经》来练剑法,会不会走火入魔之类的…… 可他没得选择。 随着李凤栖并捏出剑诀,原本因为激战四处飘散的黑色剑气,凭空显形。 乍然之间,八方有剑! 每一缕剑气都是一柄剑。 数十柄剑,从四面八方无死角的向着陆旭激射,一时之间,但见黑色的细线贯穿长空,交错纵横。 剑剑催命。 陆旭不会坐以待毙。 其实他完全可以无视这些剑气,继续递出长枪,则李凤栖必死无疑。 但他不敢。 也不愿意。 区区一个李凤栖,也配和他陆旭换命? 陆旭双手持枪,用尽全力旋舞,速度之快,竟然出现无数残影,于是在李凤栖的眼中,陆旭消失不见,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淡蓝色的圆球。 叮叮咚咚铿铿锵锵。 不绝于缕。 剑气如织,都被长枪龙胆挑开。 数十道黑色剑气,被挑开之后,在空中舞出一道黑色弧线,继续激射,无穷无尽。 陆旭暗暗叫苦。 一步错,步步错。 没料到剑气竟然无穷无尽,但已无法摆脱困境,只能坚持。 李凤栖也在暗暗叫苦,他并指如剑,保持着剑诀,体内《太虚经》储聚的精气在周天内疯狂运转,又经由手指剑诀透入漫空剑气里。 损耗极大。 剑气每激射一次,体内的精气便少一分。 他无法后退。 若是陆旭一旦脱困,那么死的人绝对是自己。 拼了! 这个时候,谁能坚持到对方灵力耗尽,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 第十三章 你知道什么叫绝望吗 李凤栖苦不堪言。 陆旭比他强。 这一点毋庸置疑,以《太虚经》中描述所说,陆旭应该开辟出了秘境,只是不知道是秘境第几阶,尴尬的是,李凤栖尚未开辟秘境。 这很被动。 他能驱动剑气依仗的仅仅是气脉内周天循环的精气。 而陆旭却有一座秘境的灵力。 随着时间推移,最先油尽灯枯的必然是李凤栖。 想到这,李凤栖暗暗遗憾。 如果自己能完美掌控青云三式最后一招,哪怕境界和实力都不如对方,在当下僵持局势里,也能顺利击杀陆旭。 世间事没有如果。 只能疯狂的运转《太虚经》,吸纳灵气源源不断的补充气脉内流转的精气。 三分钟后。 李凤栖脸色惨白,捏着剑诀的手颤抖不停,凌空激射的剑气越来越少。 陆旭也不好过。 他体内秘境的那片湖泊已经见底,挥舞的长枪龙胆已不再密不透风,只能见招拆招,但有剑气来,便以龙胆挑飞。 但他却笑了。 李凤栖坚持不了多久,他能驾驭的剑气已经只剩下七道。 败亡,迟早的事。 两分钟后,当只剩下最后一道剑气激射时,陆旭长吁了口气,体内秘境的灵力,至少还能让他再坚持一会儿。 李凤栖输定了。 陆旭要做的,就是等待。 等待着李凤栖灵力耗尽,等待着最后一道剑气迸散。 想到这,陆旭冷笑道:“你知道什么叫绝望吗?” 李凤栖沉默不语。 陆旭挑飞了剑气,继续说道:“绝望就是,当你油尽灯枯之时,我秘境之内的湖泊依然灵力荡漾,绝望就是,我会一枪一枪刺穿你的四肢,让你慢慢看着自己失血过多而死。” 满头大汗的李凤栖依然沉默。 陆旭目露不屑,“人类消失前,我坐拥亿万家财,麾下兄弟无数,你喜欢的明星女神,在我这里,也只能是舔狗,像你这样的蝼蚁,我只需一个电话,就能让你人间蒸发,如今人类消失,进入修行世界,我注定要踏着蝼蚁的尸首再次俯视天下!” 李凤栖哦了一声,反问,“你赢定了?” 陆旭冷哼一声。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李凤栖的身影已是摇摇欲倒,陆旭挥枪的动作越来越慢,双方似乎都已经达到了最后的临界线,就看谁先崩溃。 一个经历了十年孤独,一个人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孤独。 心境都极其坚毅。 为了活下去,绝不会轻言放弃。 但是…… 陆旭渐渐发觉了不对劲。 明明李凤栖脸色雪白身影摇摇欲倒,偏生这剩下的唯一一道剑气,始终不见颓势,依然凌空激射快如闪电。 而他体内秘境的灵气,即将干涸。 这…… 不可能。 李凤栖实力比自己低,他的灵力怎么可能比自己还坚持得久,难道也已经开辟出了秘境? 但也不可能。 如果李凤栖的实力更强,那么在某种规则下,自己进不来这座城市的结界。 李凤栖忽然咧嘴一笑,“知道什么叫绝望吗?” 陆旭沉默不语。 李凤栖继续说道:“绝望就是,当你秘境内的灵力已经荡然无存,我依然能驾驭剑气攻伐,绝望就是,当你以为胜利在握,实则地狱的大门已经向你敞开!” 陆旭握枪的手渐渐不稳。 李凤栖目露不屑,“人类消失前,我只是个普通人,我不追星,我也不在意你们这些富二代玩了多少小明星和嫩模,但我明白一个道理,如今的天选之子,靠的是自己,不是过去!” 陆旭渐渐力不从心。 李凤栖虽然面色雪白满头大汗,身影也摇摇欲倒,但驾驭的最后一道剑气始终锋芒不减,一句话彻底击溃陆旭的心境:“虽然我尚未开辟秘境,但我练的道家心法,气行周天源源不断,要驾驭数十道剑气,难以为继,但只驾驭一道剑气的话,则无穷无尽,你以为那些多余的剑气是被你长枪崩散的,又或者是我灵气不足自行崩散的?不是!是我故意让多余的剑气逐渐崩碎,以此麻痹你不会垂死一击,现在你就算想垂死一击,也做不到了。” 只能等死。 陆旭脸色大变,眸子里第一次浮起恐惧,“这不可能。” 李凤栖摇头。 人生就是这样,谁也不是主角,你永远不知道前面有什么陷阱在等待着你,陆旭这个曾经的富二代也一样。 从一开始,他就在自己的陷阱中。 他输了。 不是因为他不够强,而是输在他不敢和自己以命换命,输在他高高在上太久,没有给蝼蚁一样的对手足够的重视。 须知蚍蜉可撼大树! 当秘境内最后的灵力耗尽,陆旭手中的长枪龙胆被剑气击飞。 剑气再转。 闪电一般没入陆旭体内,又破体而出,在他身后轰出一个一米深的坑。 李凤栖一屁股坐在地上。 陆旭睁大着眼睛,讷讷的说,“为什么?” 李凤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怜悯的看着这个将死之人,“没有为什么,世界不一样了而已。” 陆旭倒地。 犹自睁大着不甘心的双眼。 李凤栖长吁了口气。 终于赢了。 何其艰辛! 从一开始的陷阱无效反而被陆旭将计就计,到中途的绝境,再到最后挖了个陷阱给陆旭,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难。 稍有不慎,便真的成了陆旭的垫脚石。 所以…… 智商是个好东西! 陆旭养尊处优,他的世界里,遇到事情只需要用钱挥挥手就能解决,而我为了活下去,为了活得更好,则要绞尽脑汁。 当没了外在依仗,自身的能力才是关键。 古往今来皆如是。 没了权势和金钱,泥地里打滚的乞丐,和四方来朝的君王,也差不了多少。 李凤栖准备起身去收拾残局。 不料…… 浑身仿佛失去了力气,根本站不起来,已经不再运转《太虚经》,但体内气脉依然在周天运转,灵气源源不断的进入体内。 怎么回事? 李凤栖大惊,却发现无论他怎样,都没办法停下运转的周天气脉。 源源不断涌入的灵气在气脉中游走,仿佛江河迎来了洪流,甚至听见了体内传来浪涛拍岸的声音,响荡如钟。 又似挣脱枷锁的蛟龙,雷霆万钧的在气脉中横冲直撞。 他感觉身体成了一个气球,在不断发胀。 痛! 胀痛! 李凤栖觉得身体快要爆炸了。 灵犀突来,急忙手捏剑诀,意图让体内过多的灵气找到宣泄口。 晚了! 李凤栖只觉自己像个气球一样爆炸。 眼前一黑。 ------------ 第十四章 秘境(求推荐收藏) 城市上空的云天之上,有女子端坐。 背后阴影如山。 九尾遮天。 陆旭打不过练拳的那个少年,情理之中。 陆旭得到的传承不算太高,长枪龙胆虽然不错,仅是九州某位武夫以寒冰蛟蛇炼成的武器,不在神器之列,可输给李凤栖……不合理啊。 毕竟李凤栖尚未开辟秘境。 而且他根本没发挥出朝歌的真正威力。 女子坐云端,低头看着一动不动的李凤栖,有些意外和不解,“赢了陆旭,他竟然没有规则奖励,是哪里出错了吗?” 女子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 但并没有放在心上。 那么多的天选之子,她可没心思去在意一个李凤栖。 意外的是,他竟然还是开辟出了秘境! 女子沉默了。 以她的修为,竟然也看不透李凤栖这个人,着实诡异。 “已开辟秘境,他是选择道家还是剑修?” 选择道家,有天枢上相的《太虚经》,将来极有可能证道成仙。 选择剑修…… 很大概率是一条断头路。 皆在他一念之间。 …… …… 李凤栖不知身在何处。 目光所及之处,一片虚无,无穷无尽。 似乎是太空? 可也不对,若是在太空之中,为何看不见一颗星辰,更看不见那些浩渺壮阔的星云。 这是一片绝对空虚的小世界。 广袤无边。 李凤栖却仿佛站在最高点俯视着这片小世界里的任何一个角落,也能感受到每一个角落里最细微的变化。 心中一道闪电划过。 这片小世界,是自己在体内开辟出来的秘境! 什么都没有的秘境?! 《太虚经》中,有一段话详细提过秘境,所谓秘境,是修行者的根基,只有开辟出秘境的修行者,才能在修行路上有更多的可能。 开辟两字,极为精髓。 开天辟地。 秘境虽然在修行者体内,却自成一方天地,既是修行者灵力汇聚之处,亦是温养神兵利器的地方,相当于仙侠世界的乾坤袋。 因为秘境的特殊性,让它存在着无限可能。 小者,随修行者而生或死。 大者,不生不灭自成天地。 意思很简单,不成气候的秘境,会随着修行者的死亡而湮灭,而强大的秘境,修行者死亡之后,它会反噬修行者的尸首,最终自成一片独立于世界的小天地。 只不过称呼不同,有的秘境,因为有修行者的众多天材异宝,以及灵力重归的浓郁灵气,便成了修行者抢得头破血流的洞天福地。 有的秘境,因为过于庞大,在漫长的岁月里衍生生命,形成一个独立的生态世界。 只不过后者极其罕见。 更多的是前者。 最多的,还是随着修行者的死亡而湮灭。 当初在修行《太虚经》看到这一段话的时候,李凤栖一度怀疑,会不会地球就是某个超级强大的修行者死亡之后,遗留在宇宙中的秘境。 那么问题来了。 自己开辟的这片只有虚无的秘境,到底在哪个档次。 是好是坏? 秘境当然也分高低,好的秘境,开辟出来便拥有日月星辰,最终在修行过程中衍生天地万物,自成一片小天地。 弱鸡的秘境么…… 一片小湖,一座矮山,一块田,一口井,都是有可能的。 自己这个秘境,大是够大。 无边无垠。 看不到边际,差点让人误以为是星空。 但没有日月星辰。 这就尴尬了。 也没办法,毕竟这事情半点不由人。 好的秘境,不过是有一个好的起点而已,正如陆旭,他起点比自己高,然而还不是被自己安排得明明白白。 关键看人。 修行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只要努力,终究会有回报,就算哪天我们失败了,也可以问心无愧的对自己说一句。 我努力过了。 如此,足矣。 既然秘境已成,那么自己的修行本源呢? 意随心动。 于是刹那之间,李凤栖视线所及,这片秘境的中央,出现了两朵火焰。 一黑一白。 寂静无声。 这就是修行本源。 李凤栖略有犹豫,他练了《太虚经》,按说,修行本源应该是道家,可他又练了《青云三式》,修行本源应该是剑。 到底是选择剑,还是道? 这不算问题。 李凤栖不是个贪心的人,很快有了决定。 可以既道又剑。 道家仙气飘飘,让人仰慕,而剑么……每一个热血的青年,心中都有一个侠客梦,用剑自然最潇洒,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泡面头李探花,也没那么多平平无奇古天乐。 就算将来修道不成,那也可以练剑,若是练剑不成,还可以修道。 两全其美。 随着他心念动处,那两朵一黑一白的火焰,便倏然幻化,变成一黑一白两柄小剑,互相逐尾旋转,便若黑白双鱼,形成阴阳。 空寂的小世界里,随着双剑形成阴阳,竟隐然有道家吟唱,响彻每一个角落,仙气十足,又有霞光万道如剑,杀意滔天。 皆只昙花一现。 一切重归沉寂,只剩黑白双剑如鱼游走。 妥了! 李凤栖并不觉得有何不对之处。 没人指点,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能如此顺利开辟秘境,已是大幸。 哪还要什么自行车。 意识—— 准确的说,这不是意识,是神识。 即初修《太虚经》时内观己身眸明万物的神光。 心念一动,神识便退出了秘境。 李凤栖有点讶然。 秘境位于腹部气海穴位置,退出秘境后,他看见了自己的肉身……不是寻常意义上的肉身,而是一片世界! 广漠无边的世界里,无数条峥嵘山脉如一条条卧龙,既形成了这片世界的框架,又镇守着这片世界,不可撼不能动。 在山脉之中,有十一座拔地而起耸入云霄的大山! 其中数座,有新坍塌的创伤。 峥嵘山脉间是广阔平原,平原上覆盖着无数生机盎然的春草。 间或有大江和溪流绵延。 李凤栖的神识在这片世界里飞翔,感概万分。 这就是我的肉身啊。 山脉是骨骼。 那十一座拔地而起耸入云霄的高山,则对应着五脏六腑,其中有坍塌创伤的几座山,应该是和陆旭厮杀时受的内伤。 平原是血肉,那些春草则代表着血肉的生机。 河道自然便是经血气脉。 河水和溪流,是血液和周天运转的灵气。 当然,这个世界还有很多东西,比如天穹日月,代表着人的眼眸,还有个奇怪的东西,像镇海的金箍棒一样矗立在天地之间。 可惜没看见生灵。 如果有的话,估计都是些奇形怪状,毕竟在自己体内活着的生灵,都是各种寄生虫或者细菌之类的。 若是有绦虫…… 大概在代表着肠胃的高山上,显化出来的就是龙一般的生物。 ------------ 第十五章 这世界,我来了! 神识退出肉身。 只觉浑身神清气爽,飘飘欲仙。 李凤栖睁眼看向现实世界,眼前一片濛濛白雾。 心中明了。 这是灵气。 只不过相对于上两次看见的灵气,这一次看见的灵气稀薄了不少。 倒是不难理解。 一座城市一个天选之子,所有人都在修行的话,吸纳灵气又消耗,再不停的吸纳,灵气终究是会少的,最终会消耗殆尽。 除非有源源不断的灵气补充。 挣扎着起身。 先拿回朝歌。 一步一步来到陆旭尸首面前,感触万端。 无论人类消失前你是何等牛逼的富二代,又或者是富一代,甚至是高高在上的当权者,在这个人类消失的修行世界里,所有人都在同一起点。 当然,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 所以,也并不算在一个起点。 天赋好的,自然拥有更多可能和前景,天赋差而又不努力,更没脑子的人,终究会成为他人走向王座的垫脚石。 李凤栖不知道自己算哪一类。 天赋不好? 可又得到了朝歌这柄一看就牛逼闪闪的剑,还有配套的剑法,又得到《太虚经》。 怎么看都天赋满满。 天赋好吗? 可练了三年多的剑,直到今天因为杀了陆旭,在某种规则下,实力增加才开辟出秘境,算不得自身努力的成果。 难得糊涂。 当这一场猎杀游戏结束时,所有的事情自然水落石出。 先去捡长枪龙胆。 极重。 不过练了三年多的剑,也练了三年多的《太虚经》,又开辟了秘境,李凤栖双臂之力早已非常人,倒是不难。 龙胆,好名字。 没来由的让人想起演义里万军阵中七进七出的赵子龙。 佩剑扛枪,李凤栖准备回家。 走了两步又顿住。 回首看了一眼陆旭的尸首,一声长叹。 得了。 谁叫我勉强算是个受儒家影响的读书人。 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李凤栖先将长枪龙胆放到他停在停车场的车顶上,车身竟然下沉极多,显然这长枪至少也得一两百斤,不比腰间的朝歌轻多少。 在大街上找了一辆还有车钥匙的车。 将陆旭的尸首运到郊外埋葬。 忙完这一切,等李凤栖回到家,已是夜幕深沉,煮了碗面随意吃了两口,下楼找了个药店,按照他的生活经验以及这两年看过的书,配了些治疗内伤的药。 以万金油云南白药为主。 睡觉。 一觉到天亮。 端坐于云天的女子一直关注着李凤栖,看见他埋葬陆旭的尸首,女子撇嘴吐出两字。 迂腐。 看见他自己配药治疗内伤,女子又撇嘴。 愚蠢。 《太虚经》可不仅仅是吸纳灵气的修行心法,也有疗伤之能,当年牧野一战,天枢上相和商皇打了个两败俱伤,大道受损。 天枢上相不一样重返圣人之境。 可不是靠什么灵药。 就《太虚经》。 直到看见李凤栖睡去,端坐的女子无聊的荡漾着小脚丫,搅弄脚下的云朵,如搅弄着清流,叹道:“哎,贪心的人哟,选择道、剑双修呢,会死得很难看啊。” 道、剑双修,在仙坠之前,不难。 可仙坠之后,剑修很难。 道、剑双修,更是绝无仅有。 这条路太难! 女子百无聊赖,起身,长长的伸了个懒腰,“走了走了,去看看那个练拳的少年,是不是还不愿意他那双圣洁的手沾染上一丝血腥。” 其实可以理解。 谁叫那少年祖上数人都是医者,耳濡目染深受影响,而人类消失前,他又学医…… 医者仁心,救人而不杀人。 …… ……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还有远方的苟且。 一觉醒来,身体好了不少的李凤栖不敢松懈,昨日惨胜陆旭,这并不是终结,接下来还有更多的厮杀。 杀人,或是被杀。 无从选择。 世界,已不是原来的世界。 但无论这样,李凤栖不也会选择主动杀其他的天选之子。 人生就是如此,很多时候我们都在随波逐流,却渐渐忘记了初心,然而追求初心,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很多。 有时候放弃的是生命。 李凤栖虽然还没有这种为了心中的正义而放弃生命的觉悟,但他具有一个人该有的人性——生命是平等的,在没有绝对的理由下,剥夺他人生命…… 有违初心。 休养了数日,很快发现若是运转《太虚经》,内伤痊愈的速度会快上许多, 没过几日,他便伤势痊愈。 因为陆旭的出现,严格制定的生活计划被打乱。 结界一直在收缩。 李凤栖没得选择——至少他现在的实力下,没得选择。 只能离开。 临近家乡这座小城的其他县市,一座县城的结界已经完全收缩,那里不会有人,还有一个县城的结界尚在,辖领家乡小城的那个市的结界也还在。 里面的天选之子实力都比他高。 这是之前。 如今他已经开辟秘境,也许实力并不比他们弱。 衣衫数套,洗漱用品,带上大包小包的便捷食品——没办法,虽然已经是修行者了,不过还没达到辟谷的高端境界。 饭还是要吃的。 手机等电子产品可以有,导航、查资料用,在关门离开之前,恋恋不舍的看了最后一眼。 再见了。 我的世界。 今日我将踏上旅途,行走在一个崭新的世界里。 是生是死,嗯…… 李凤栖想起了看过的一部动漫。 没来由的豪气顿生。 我命由我不由天,我的生死,只能我说了算,去你的鸟命! 走出去。 走下去! 仅此而已。 下楼,长剑朝歌比较好办,放在车里即可,但长枪龙胆有点麻烦,得有二米四五长,车里放不下,只能找绳子绑在车顶。 也是无奈。 开辟了秘境,按照《太虚经》所说,本可以将龙胆和朝歌放入秘境里。 问题是…… 李凤栖不懂怎么操作。 拆了维修水电气的广告喇叭,现在的局势下,天选之子互相厮杀,躲还来不及,傻子才会蠢得故意暴露自己的行踪。 先去附近的加油站加了油,然后奔上县道。 出发! 意气风华。 我可能不是最有天赋、最厉害的天选之子,我能做的,就是在不违背我做人的原则下,尽我最大的努力活下去。 我能承受十多年的孤独,也能承受残酷猎杀。 这世界…… 我来了! ------------ 第十六章 练拳的少年 开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李凤栖竟有些愉悦。 对旅途有点小期许。 胸腔有壮气欲抒,于是打开车载音响,音量调到最大,播放他最喜欢的一首老歌,跟着一起声嘶力竭的狂吼。 任性一次又何妨,大不了被偷袭。 县道上响起了鬼哭狼嚎: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像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让海天为我聚能量,去开天辟地,为我理想去闯,啊!看那碧波高壮又看碧空广阔浩气扬……做个好汉子,热血热肠热,比太阳更光! 老夫聊发少年狂。 李凤栖此刻,倒真有点仗剑出城猎荒狼的狂浪。 歌声曳然而止。 大概是因为陆旭死后结界内只剩一人,所以收缩极快,此刻距离县城已经不远,在到结界边缘不足千米之处,有人迎面而来! 李凤栖已不奢望是人类归来。 出现的人只有一种可能:前来猎杀自己的天选之子,能够进入结界,和陆旭一样,实力在自己之上。 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骑着一辆山地自行车,满身的风尘仆仆,怎么看都不像是踏入修行领域的天选之子,更像是个骑着车自由行的驴友。 少年赤手空拳,五官犀利。 一脚颠地,一脚踩在车蹬上,默默看着车内的李凤栖。 空气凝滞。 彼此心里明白,天选之子遭遇,往往要分生死。 打不打? 李凤栖欲掉头,不想打没把握的架。 不料少年见李凤栖不想战后,竟对他微微点头,继续骑车,慢慢悠悠的从李凤栖车旁经过,一点也不担心被偷袭,擦肩而过时,他轻声说了句。 最好能离开,我不想杀人。 李凤栖从车内探出头,看着少年骑车远去的背影,觉得刺目。 少年不高不大。 但在李凤栖眼里,少年却像一座百米高山。 硬不可撼! 不想杀人的天选之子,是个异类。 可这样的人能活到最后? 难。 猛然醒悟,陆旭曾经提到一个练拳的少年,进入陆旭的结界后却不杀陆旭,难道就是他? 身上起了一层冷汗。 连陆旭都落荒而逃,自己对上他,大概没有半分胜算。 如果无法离开,就要和他一战。 立即调转车头。 练拳的少年从对面而来,说明对面结界里的人要么走了,要么死了,要么…… 比练拳的少年更强! 只能去市区了。 发动机轰鸣,李凤栖很快追上了骑车的少年,降速之后落下车窗,对少年道:“从结界收缩后,你杀了多少天选之子?” 少年摇头,“没杀。” 李凤栖讶然不解,“就如现在,你进入我这座城市,若是不杀我,怎么离开?” 不杀人,迟早都要死在结界收缩下。 少年不是话多的人,骑着车缓慢前行,半分钟后才说道:“大部分时候,想离开便离开。” 很简单的一句话。 李凤栖却震惊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想离开就离开。 说起来简单,但里面蕴含的信息却耸人惊闻。 他可以自由出入任何一座结界。 能这样做的前提,只有一种:这个练拳的少年,无论走进哪座结界,他都是最强。 这是规则漏洞。 当下规则是促成结界内的两个天选之子不死不休,但当某个极强的人不愿意杀人,他可以肆无忌惮的穿行所有结界而不出手。 当结界剩下不多,出现实力不输给他的天选之子时,才会让他陷入你死我活的厮杀。 羡慕…… 可惜自己还要继续踏上征途,不断厮杀,做不到他这般来去自如的洒脱,“我要去尝试另外一边的结界,你叫什么?” 少年侧首,看了一眼李凤栖,继续前行,没有回答。 萍水相逢。 谁知道是否还有下次相见的可能,但愿不见,若相见,便是敌人。 李凤栖也不在意。 高手总是孤高的。 不再和少年勾兑,修行的世界里,实力为尊,每个人都可以是主角,也可以是配角,一念之差而已,我李凤栖虽然不如你,但也不会阿谀奉承。 何况没用。 这场猎杀游戏里,绝对不可能存在盟友,每个人都是潜在对手。 一脚油门,将少年远远甩在身后。 一个小时后,李凤栖看着不远处竖立在路边的巨大路牌,陷入沉思。 家乡小县辖领于德扬市。 不远处路牌上写的却是“禹迹仙乡师方欢迎您”。 师方市?! 师方曾因大禹的足迹而享有“禹迹仙乡”之美誉,秦代著名水利学家李冰曾在此治水并仙逝于此,还是佛教南禅八祖马道一的故里,汉代名将雍齿的受封之地,故又名雍城。 穿过结界后的下一秒,自己没有出现在辖领的德扬市,而是在县级市师方——师方也是德扬市辖境,和家乡小城恰好在德扬市的两端。 什么状况? 为何德扬市消失不见了。 思索许久得出结论:德扬市的结界收缩至消失,自己穿过家乡小城结界的刹那,直接越过没有结界笼罩的德扬市,出现在师方市。 幕后黑手如此设置,就是为了让天选之子更快的接触、厮杀。 也防止天选之子在没有结界的地方驻留不前。 进入后期,当剩下的结界和天选之子不多后,也许某个天选之子穿过一座结界,就出现在了千里之外的另外一座城市,甚至……出国? 鬼知道这场猎杀游戏范围是否只在国内。 也许全世界呢。 小心翼翼驱车前行。 自己能进入师方市的结界里,说明实力比这个天选之子更强,不过事关生死,大意不得,唯恐被这个天选之子用陷阱给收拾掉。 杀人很难。 但在这场猎杀游戏里杀人不难。 只要准备充分,热武器、化学物质、物理陷阱……都能带走每一个天选之子的性命。 一路畅通无阻。 很快进入师方市市区。 市区不大,李凤栖曾经来这边避过暑——师方在蜀中平原的边缘处,背后是十万大山,越过漭漭大山,便是世界屋脊。 在环城路上找了家豪华宾馆暂时入住。 接下来是找到这座城市的天选之子并将之杀掉,还是根据结界收缩速度制定下一步计划,李凤栖倾向于后者。 只要两个天选之子还活着,结界的收缩速度就不会很快。 而被动杀人和主动杀人,区别很大。 ------------ 第十七章 长弓射日 下楼,准备找个饭店撬开门弄顿炒菜。 踏出宾馆的刹那,眉心发疼。 哪怕不需要神识内观,也能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内,黑白双剑形成的阴阳鱼爆发出阵阵杀意,腰间的朝歌轻颤而生剑吟。 反常即为妖。 电光石火间,李凤栖一个鱼跃扑向街面。 身在半空,眼角余光看见远空一道火光,快如闪电激射而来。 是箭! 箭并不弱,若是天选之子中有射箭运动员,找到一张制作精良的高端弩弓,偷袭其他的天选之子,威胁巨大。 何况,这是一道火焰形成的箭! 不是弩弓的箭。 应该是天选之子从氤氲白光中得到的修行宝物,威势惊人。 轰! 一声爆响,宾馆接待前厅几乎被炸塌。 火焰熊熊而起。 李凤栖半蹲在地,按剑四顾…… 心茫然。 他找不到对手在何处。 射出火焰之箭的天选之子出其不意的偷袭,一击不中后,并没有再出手。 李凤栖头疼万分。 又松了口气。 很好。 既然你欲置我于死地,那我也没了心理负担,在这座城市里,看谁能活下去。 话虽如此,李凤栖压力山大。 他练的剑,属于近战。 对手用弓,属于远程输出。 一般来说,远程输出都比近战的伤害值高,只要能拉开距离风筝近战,基本上没有输的可能,但也有缺陷。 远程输出大多是脆皮。 一旦被近战切近,被秒的几率大增。 这是游戏。 李凤栖虽然也这么想,但没有将希望全部寄托在近战秒杀上,自己能道、剑双修,别人就不能既练弓又练剑? 身后楼房火光熊熊。 救不了了。 衣服和洗漱用品倒是无所谓,那柄长枪龙胆得取回来,只能等大火烧尽之后。 好在这是一栋独立的五层商业楼。 烧不了这座城。 吃中餐肯定是不行了,万一炒菜的时候,用弓的天选之子给自己来一箭,射不死也要被煤气炸死,只能去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 大超市附近一般都有。 李凤栖没敢开车,目标太大,而且不利于躲避火焰之箭,只能小心翼翼的按剑步行,深恐一个不注意便被射个透心凉。 进入市中心,在大超市旁找到一家肯德基。 两条街外。 一位短发女子站在一栋四层的老建筑屋顶上,打扮得英姿飒爽,身材极好,提着一张遍布着火焰纹路的古朴长弓,腰间佩了把短刀。 女子姓吴名丽华。 也是一位天选之子。 此刻目光落在肯德基的大门上,一动不动, 她明白自己的优势所在。 距离! 但仅有距离还不够,还得锁定目标,在保持距离的优势下锁定对手,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射杀,才是最为稳妥的策略。 吴丽华不喜欢冒险,迄今为止,杀过的两个天选之子,实力都在她之上,其中一个被她拉开距离,用箭活生生耗死。 对于这场猎杀,吴丽华毫无心理负担。 尤其是杀男人。 人类消失前,她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为了生活出卖肉体,尽管靠着男人的钱她拥有了优渥的生活,但这不能减少她对男人的恨。 无数次,那些臭男人不把她当人看,鞭挞着她的尊严。 如今世界变了。 吴丽华得到了修行功法,还有一张古朴长弓和一把短刀,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对此异常珍惜,一直以来,她心中有句话要告诉那些臭男人。 没了出身,你们屁都不是。 同一起点下,我吴丽华会比你们做的更好,活的更久。 仅此而已。 以前她说不出,因为她只是一个低微的靠身体的女子,如今她可以的,因为她有了修行功法,还有手中的长弓。 射日。 弓名就叫射日。 吴丽华很喜欢这个名字。 因为日字作为动词,她听过无数次,每一次都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所以厌倦这个字。 长弓射日,多么美妙的名字。 射穿天下男人的心脏! 半个小时过去,肯德基大门依然紧紧关闭。 吴丽华蹙眉。 隐然觉得不对劲,但还是耐心等待……远程拖杀,耗的不仅仅是对手的心力,作为主动的一方,也会心力憔悴。 继续等。 一个小时过去,那个佩剑的青年依然没有出门。 吃个肯德基要这么久? 吴丽华尽管怀疑,但她不愿意冒险去查看。 也许他藏在里面引自己上钩。 又等。 直到天色已暮,吴丽华才从四层高的楼房一跃而下。 啪! 落地刹那,她只是稍微晃了晃。 坚硬的地面却出现了一张方圆数米的蛛网。 吴丽华借着夜色,循着街上的阴影,悄无声息的靠近肯德基大门,发现里面空无一人,犹豫许久,还是悄然进去。 顿时苦笑。 肯德基是和超市连接着的,而超市有几个出口,要离开根本不用走大门。 没想到对手如此狡猾! 吴丽华沉吟半晌,没有去追——毫无意义。 当下应该继续隐匿在暗中,等待着佩剑青年的出现,只要不暴露,就能继续保持远程射杀的优势,从而再赢一次。 天选之子没有弱者。 吴丽华先前杀的两个天选之子,皆有极高的智商,可惜,无法和她从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求生经验媲美。 所以他们死了。 这一次,吴丽华依然不觉得自己会输。 没有立即出门。 那个佩剑青年知道自己在监视他,万一借机从其他门溜出去,然后在大门外设伏,自己一出门就会落入圈套被他近身。 弓被剑近身,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吴丽华进入超市。 应有尽有的超市,足以让她在里面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就不信那个佩剑青年能有这等耐心,会一直在超市外面埋伏自己。 吴丽华赌对了。 李凤栖确实在超市外面埋伏她,迟迟不见她出来,便知道计划落空。 天选之子没有蠢货啊。 得了,先撤。 在回去的路上,李凤栖仔细想了想,觉得有个地方不合理:如果那个手提长弓的短发女子是师方市的人,她应该了解超市和肯德基的布局。 早该猜到自己不会从大门出来。 这家超市和肯德基在市区最繁华的商业地段,按说每个市民都了解才对。 为何她没想到? 只有一种可能:她不知道。 可以推断出,短发女子不是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而是其他城市来的。 她实力应该比自己低。 所以自己才能进入师方市的结界。 但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还没有死,而这个人的实力比自己低,所以自己和短发女子才能进来。 那么他躲在何处? ------------ 第十八章 猫鼠游戏 环城路那边依然有淡淡青烟,大概快要烧完了。 李凤栖决意休憩。 长枪龙胆不用急着去取,反正也没人去废墟,何况他练剑,现在用不上长枪,解决短发女子这根芒刺才是当务之急。 在没有知己知彼之前,李凤栖不敢贸然出手。 等。 看谁先露出破绽。 已经入夜,意随心至,没有刻意去找宾馆,顺便走进一家普通宾馆,找了间不临街的房间,先将就一夜,明天再随意换。 这是聪明之处。 我自己都不知道明天要去哪里,对手又怎么可能猜到。 一夜无事。 李凤栖却辗转难眠。 思来想去许久,都没有制定出针对短发女子的策略。 远程输出着实恶心。 索性起身,盘膝坐在黑暗里运转《太虚经》,这才宁静下来,半夜时分沉沉睡去。 游戏拉开序幕。 李凤栖和吴丽华都没有意料到,对手竟然如此沉得住气。 接下来几日,两人虽然在同一座城市,却谁也发现不了谁,谁也不敢轻易上街,只能在暗处默默的等候。 吴丽华还好,很快改变策略。 她去了市区最高的大厦,占据着地利,藏身在天台的暗处俯视全城,更容易发现李凤栖的踪迹,而且易守难攻。 李凤栖则蛋疼。 他不是没想过去最高的大厦。 但是不敢。 鬼知道短发女子的火焰之箭最强的威力能达到什么地步,如果比火箭炮还厉害,那自己去最高的大厦岂非成了箭靶子。 反正结界在不断收缩。 收缩得越小,对自己越有利,大不了捱到最后一天。 僵局很快打破。 几天后的一个清晨,空旷而安静的城市被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打破。 李凤栖大喜。 难道是短发女子熬不住了,打算离开? 立即抓了长剑出门。 当然,没敢明目张胆,深恐是短发女子的陷阱。 悄无声息的来到汽车发动机声音消失的位置,发现在市区中心的超市旁,停着一辆极其老旧的小车,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头儿从车上跳下来,走入超市。 天选之子? 李凤栖有些拿不准。 如果是天选之子,是不是太老了点,迄今为止遇到的天选之子,可没一个老人。 没有声张。 继续躲在暗处观察。 一个小时后,那老头儿拿着一些生活用品从超市出来,将东西放入汽车尾箱,钻入驾驶室,发动机轰鸣声中,老头儿开着车在城内溜达。 李凤栖在等。 不管这老头儿年纪多大,他极有可能是个天选之子。 短发女子很可能会对他出手。 毕竟杀一个天选之子,就能提升一点自身实力,这个诱惑一般人真抵挡不了。 如果短发女子出手,就会暴露目标。 自己可以趁机接近。 然而还是天真了。 短发女子也明白这个道理,没有贸然出手,直到老头儿找了家宾馆入住,李凤栖也没等来短发女子的火焰之箭。 李凤栖很忧郁啊。 如此好的一个诱饵,短发女子竟然没有咬钩,可惜了。 心念一动。 短发女子不出手,是忌惮被自己黄雀在后,那么……自己何不给她制造一个出手的机会,也能趁此衡量她和那个老头儿的实力。 李凤栖是个很有行动力的人。 立即退远。 找了一辆停在路中央,车钥匙还在启动档上的车,打开手机导航,一脚油门下去,以疯狂的速度向城外驶去。 发动机的轰鸣声,响彻了数条街。 速度必须快,而且不能笔直行驶。 毕竟短发女子的火焰之箭类似狙击枪,若是被射中,自己大概率会挂,李凤栖可不想偷鸡不成蚀把米,白白便宜短发女子。 一路狂奔。 很快驶离城区,进入县道,直到从后视镜里已不见高楼大厦后,李凤栖才找了个隐蔽的院子,将车停下,然后找了辆电瓶车,循着一条小路返回。 电瓶车的声音极小,不至于暴露。 进入环城路后,李凤栖连电瓶车都不敢骑,选择悄无声息的步行潜入。 意图在暗处坐收渔翁之利。 演了这一出戏后,就算短发女子有所怀疑,但只要自己沉得住气,几天都不现身,她很可能会认为自己因为担心被围攻而逃离了这座城市的结界。 那时候她会动老头儿动手。 理想是美好的。 现实是骨感的。 李凤栖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短发女子,貌似也高估了那老头儿。 时间一天天过去,短发女子依然没有现身。 倒是那老头儿,完全没有一点危机感,就好像他自己是绝世高手,一点也不在乎被人偷袭一样,每天早上起床,下楼到广场听着音乐打半个小时太极拳。 别说,有模有样。 极有宗师风范。 中午在一家被他撬开的饭店做饭,自斟自饮喝个微醺。 下午拿着个小录音机,听着戏曲儿,优哉游哉的满城闲逛,或是泡一杯茶,坐在树荫下看一下午的书,黄昏时候喝点小酒后,又到健身广场做点小运动,然后会一个人坐在长椅上发呆,似乎在想念老伴儿,脸上偶尔会浮起温暖笑意。 那一刻,老头儿很年轻,青春满笑意。 一副退休老大爷的做派。 怎么看…… 这老头儿都在作死,也一点没有天选之子的实力。 这不科学。 如果不是天选之子,只是普通人的话,能在无人的世界里承受多年的孤独?能在结界收缩即将死亡的威胁下如此淡定? 该不会是…… 这老头儿在扮猪吃虎! 他在引诱其他的天选之子出手,敢如此自信的行事,这老头儿必然有着相应的实力,说不准还在练拳的少年之上。 阴险! 简直太阴险了! 但李凤栖很快察觉了不合理之处,这老头儿如果实力在自己之上,那么就不会是师方市的天选之子,也是外来者。 可他对师方市的情况了若指掌。 如果他是师方市的天选之子,实力在自己之上的话,自己也进不来。 到底怎么回事? 李凤栖迷糊了。 当然,迷糊的其实不止他,在最高大厦里藏匿着的吴丽华也懵逼着,她实在想不明白,那老头儿如此作死,就一点也不惧怕被猎杀么。 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一座空城,三个人,一男一女各怀心思勾心斗角,一老头儿悠然自得赛神仙。 短暂安宁。 却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一个! 三个人,只有一个人能活着离开这座城市,除非有人离开,也存在一种可能。 谁也离不开。 ------------ 第十九章 儒家有君子 结界一天天在收缩。 吴丽华站在高楼大厦上,已经可以望见远处天穹上的那层玄光,大概要不了几天,结界就会收缩到城市中来。 她依然自信。 不论佩剑青年和老头儿有多强,如果说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这个人一定是她。 只能是她! 从始至终她都不相信佩剑青年离开了。 因为一点:他没带走那柄长枪! 所以吴丽华依然等待机会。 当结界收缩到城市中来,怕死的一方必然会露出破绽,自己再趁机一击毙命,就还有机会离开,所以结界收缩,既是威胁,也是契机。 一个普通的黄昏。 老头儿罕见的穿了中山装,随手拿了把半米长的木尺,极其的温文尔雅,没有在健身广场运动,径直坐在了旁边榕树下的长椅上,望着穿城而过的小河沟,清浅河水里只有水草飘摇,没有任何生物。 老头儿沉默不语,脸上浮起一丝解脱。 他抬头看了看远空,夜色里,看不见那层囚束着他的玄光,但他知道,那层玄光要不了几日,就会出现在这座城市里。 老头儿看远方。 李凤栖却在看老头儿,他就在老头儿头顶上的榕树枝丫里。 很苦。 昨夜四点过,他悄无声息的来到这里,藏身在榕树上,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就是吃面包和喝水都小心翼翼,万幸的是所有生物都和人类一起消失了。 不用担心蛇蚁之类的。 之所以选择凌晨四点过,是因为这时候是人一天之中最麻痹的时候。 避开短发女子视线的可能性更大。 至于老头儿…… 李凤栖如此行事,是一场豪赌。 他也很无奈。 结界收缩得越来越小,昨天夜里,他去试过师方市结界的各个方位,无一例外,他都出不去,这意味着其他结界里的人要么死了,要么实力比他高。 他只能赌。 为了活下去,他赌短发女子一定会对老头儿出手,而老头儿坐在长椅上发呆的时候,就是最好的出手时机。 老头儿如果是天选之子,身上必然有宝物。 他一死,短发女子很可能来拾荒。 所以这颗榕树就成了李凤栖埋伏短发女子最完美的地方,当然,如果老头儿是高手,一击反杀了短发女子,李凤栖会不会出手? 他自己都不知道。 为了活下去,主动出手杀一个对自己没有恶意的人,似乎有些过分。 但他又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是练拳的少年。 当下的局势,天选之子们相遇,几乎都只有一个结局:你死我活。 他不出手,老头儿可不会心软。 李凤栖不是一个圣母心的人,他明白一个道理,在这场游戏中,不能没有道德,但也不能被道德束缚,不能总次次落于被动。 李凤栖其实很纠结。 此刻出手的话,如此短的距离,居高临下一剑劈落,哪怕老头儿实力很强,成功的几率也在五成以上。 但一想起短发女子,李凤栖就平衡了。 小不忍乱大谋。 长椅上的老头儿收回目光,忽然冷不丁冒出一句话,“终于来了啊。” 李凤栖越发不敢动。 老头儿双手搭在椅背弦上,看着远处的灯火,眸子里充斥着言语无法形容的情绪,轻声言语,“你知道《百年孤独》吗,其实说的并不是孤独,而是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所以专门写独孤的书,其实很少。” 李凤栖愣住,他发现了? 强忍住现身的冲动,再等等看,哪有那么容易被发现。 老头儿脸上浮起灿烂的笑意,“那一年我们在图书馆第一次相遇,当我们同时去拿《百年孤独》时,你对我说这番话,我都快忘了,如今却记忆犹新,还记得你当时歪着头,眼睛里满是挑衅。” 李凤栖长出了口气。 这老头儿是在怀念他的老伴儿呢,也是,承受了这么久的孤独,也就爱情和亲情能让人念念不忘,自己不也总是梦见爸妈吗。 老头儿一声长叹,“可是你啊……你肯定不知道,世间写孤独的书少,但却有人能承受无数年的漫长孤独,孤独并不可怕啊……” 老头儿沉默了一阵,“可怕的是,没有你。” 心情似乎很好。 他抬头看了看远方,脸上那股解脱的神色越发浓郁,脸上浮起温和笑意,“你肯定会笑我胆小,那么多年了,都不敢选择结束,那你可要错怪我了,我是个老师,不能给孩子们带坏榜样,无论何等绝望的环境,只要能活着,那就要活下去,因为希望啊……也许就在转角处。” “所以我一直活着,从没想过亲手结束这条苟延残喘的老命,你会笑我迂腐吗?笑就笑吧,反正也被你笑了几十年,不过你也一样,你的那些学生都在私下里笑你呆板……” 老头儿声音渐小。 许久,才呵呵一声,“一个迂腐,一个呆板,咱俩啊,真配。” 老头儿解脱的神色里浮起疲倦,“世界变了样,你不见了,直到昨日我才知道真相,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做了这么大一个局,让我们互相厮杀,可惜了那群孩子,他们当中有误入歧途的人,但还可以拯救啊,他们当中更多的是好孩子,却在这个局里被逼着杀人,你知道吗,每念及此,我心痛然。”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啊!” “那么多年的孤独,我能承受,是因为我知道你在等着我,今天,我可以去找你了,但我却改变了主意,我选择留下,你会怪我吗?” “别怪,谁叫我是一位老师呢,你会理解吧,因为你也是老师嘛。” 老头儿说着说着,浑浊老眼渐渐清明。 一声长叹,“我呐,现在有能力了,就想为这群苦命的孩子去做一件事,去告诉做出这一场大局的那些人,哪怕蝼蚁也是生命,不容践踏。” 老头儿眸子里精光闪耀。 浑身上下,浩然正气冲天而起,天穹之上,竟有霞光漫天,又有凤鸣啾啾,更有彩虹横空,宛若孔庙圣人临人间。 儒气昭昭! “人呐,做了错事,悔改则好,不知悔改,我等读书人教之,教不听怎么办?” “揍啊!” 老头儿笑眯眯的,浩然之气纵横睥睨,读书人的酸儒风采笼罩全城,哈哈大笑道:“教书育人,我还就酸儒一枚了,戒尺立威,有何不可!” “此举,可为君子乎?” ------------ 第二十章 朝闻道而夕入青云 树上的李凤栖呆若木鸡。 这老头儿竟然能和小说里一样,言辞之间生异象。 霞光漫天,凤鸣啾啾,彩虹横空。 这是圣贤啊。 而老头儿这长长的一番自语,说他和他老伴的事,并不算什么,毕竟谁没个年轻时候,谁没个牵手白发的爱人。 但他最后几句话,着实让人热血沸腾。 老头儿在李凤栖眼中,不再是一个穿着中山装的普通老头儿,而是一位手执教鞭,教书育人的大儒,是…… 君子! 就冲他最后这几句舍小我为大我的话,老头儿就是个君子。 李凤栖心生钦佩。 这样的天选之子,就算这个结界只剩下自己和他,自己也没有理由出手,这样的天选之子,就不该有人对他出手。 一念及此,李凤栖果断有了决定。 如果短发女子对老头儿射出火焰之箭,那么我便用朝歌拦住。 君子,当长命。 老头儿貌似有圣贤风采,不过终究是个读书人,李凤栖可不认为他有很强的实力能应对短发女子的火焰之箭。 毕竟读书人嘛,手无缚鸡之力。 呆若木鸡的不止李凤栖。 云天之上,有女子身影绰约,出现在霞光之中,脚踏彩虹,俯视着师方市,目光直直落在长椅上的老头儿身上,神情震惊。 身后阴影如山,九尾遮天,妖异的气息在天穹之上荡漾。 激荡起天风海涛。 女子如临大敌。 不可思议的讷讷自语了一句,“朝闻道夕入青云?” 倏然伸出晶莹若玉一般的葱指,轻轻在空中一点,唰的一声,女子面前凭空出现一张古朴长卷,上书两个失传古字:封神。 长卷摊开,竟有数十米长。 榜首第一行:徐墨规(女),三百一十二年,秘境四阶,已杀九人。 榜首第二行:黄天(男),二百九十九年,秘境四阶,已杀二十四人。 …… 就在女子摊开长卷的短短时间里,黄天已杀二十四人中的四字,墨韵渲染,逐渐幻化,变成了已杀二十五人。 女子根本不关心。 她迅速横扫长卷,最终目光落在榜尾,脸色大变脱口而出:“怎么可能?!” 榜尾最后一行是一个叫陈树的人。 女子看着陈树名字后面的那一行字,怔怔发呆。 榕树下的长椅上,老头儿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笑了笑,忽然道:“小伙子,读过多少书,还记得几个教过你的老师?” 树上的李凤栖苦笑,感情早被他发现了,倒也不紧张,反而松懈了下来,说道:“本科毕业,老师么,其实记忆最深刻的还是小学班主任。” 老头儿点点头,“坚持了多少年?” 李凤栖想了想,“十年?” 老头儿呵呵一乐,“也不错,怎么度过的这十年?” “大多时候在看书。” “挺好,这段时间杀了几个人?” 李凤栖苦笑,“我都是在被杀的边缘上,哪还去主动杀人,倒是被动的杀了一个想杀我的富二代,在老先生您眼中,也是坏学生了吧,对了,老先生高姓大名?” 老头儿嗯嗯点头,“善勿类恶,大浪卷身下,谨记初心,勿要随波逐流即好。” 又道:“我叫陈树。” 李凤栖问道:“老先生为何今日才知道真相?” 陈树叹气,“三年前一场大病,差点要了我的命,当时出现了一团氤氲白光,有女子呼唤我伸手进去,我没伸手,任由那团白光跟了我三年,世间诱惑,大抵无好事。” 李凤栖不解,“所以呢。” 陈树继续道:“昨日见天穹,知道时日不多,想着临死之前,怎么也该明白真相,于是今晨伸手去了白光之中……” 李凤栖急声问道:“老先生得到什么了?” 陈树温文尔雅的一笑,缓缓伸出手,手心间墨韵流淌,汇聚成一本极厚极厚的古朴书卷,“倒是简单,一本书,书名《春秋》。” 李凤栖知道《春秋》,没读过。 陈树摇头,“此《春秋》非彼《春秋》。” 信手一扔,将《春秋》抛到树上,“有空多读书,明事理,辨善恶,知是非,兼修德,做一个对世间有用的人。” 李凤栖接过《春秋》,不解,“老先生要去何处?” 陈树长身而起,“我啊,去给你们这些孩子讨一个公道。” 李凤栖不解。 陈树笑道:“经历了一千六百三十一年的孤独,我深深的知道你们的不容易,也知道你们生命被践踏的无力感,总该有人对此给个说辞。” 李凤栖心弦震动,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千六百三十一年! 这位老先生,竟然在无人的世界里承受了一千六百三十一年,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世间怎么可能有人能做到。 不可思议。 陈树一步踏出,身影原地消失。 云天之上,女子将目光从榜尾移开,落向突兀出现的陈树,苦笑着叹气。 榜尾一行。 陈树(男),一千六百三十一年,朝闻道夕入青云。 难怪不在榜首,这样的人,这张仿“封神”而制作的伪榜,根本没有资格写下他,只有天枢上相手中那张真封神榜才有资格。 朝闻道夕入青云,惊艳千古。 陈树看向女子,“我本读书人,子不语怪力乱神,然而事实在眼前,有些事,不信也得信了,世间竟然真有妖。小狐狸,我不和你为难,告诉我他们在何处。” 女子苦笑,抬头指天外。 陈树点头,“哪些人?” 女子根本不打算隐瞒,直接说道:“九州九圣人。” 陈树不屑,“既是圣人,为何做出这等行径。” 女子沉默了一阵,轻轻说了很长的一段话,最后才道:“老先生,换做是你,践踏一千多人的生命尊严和拯救七十多亿生命,你会怎么选择?” 陈树愣住。 这是个极其艰难的选择,与火车道上一个人和五个人的取舍问题,异曲同工,从生命学上来说,一条生命和五条生命没有差别。 都是生命。 从道德和数学角度来说,五条生命大于一条。 但从哲理上来说,可以无为,因为你只能掌控自己的生命,而不能干涉其他的生命。 所以这是个争执多年的难题。 许久,陈树才轻声道:“我无法抉择,然佛家有云,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不信佛的,但我喜欢这句话。” 一步踏出,从人间消失。 ------------ 第二十一章 狗屁的圣人 烟波浩渺,碧海无疆。 这里是世界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 有人持尺悬空而立。 一身中山装,儒气昭昭。 陈树望向东方,那里是他的故国,有他已经白发苍苍的老伴,还有几个不成才的儿女。 为了他们,也为了那群孩子,陈树一去不回头。 一步踏出。 海水两分。 陈树如降天梯,一步一步在空中缓慢而下,许久之后,海面愈合。 深海之下,倏然响起尖锐咆哮,宛若龙吟。 海水滚滚宛若沸水。 大风起卷,惊涛拍岸,骤起巨浪。 遮天盖日。 百米高的巨浪,汹涌咆哮着向着四面席卷远方。 许久,一切风平浪静。 海面涌出一片嫣红,旋即染红了整个海面,方圆数里之内,海水不再深蓝,而是一片血色海洋,触目惊心。 海水两分。 儒气昭昭的陈树踏空而出,身后巨大的海沟里,躺着一具数千米的黑色蛟龙。 死得不能再死。 陈树站在海面上,擦拭掉嘴角的血,苦笑。 小狐狸没撒谎。 圣人之下皆蝼蚁,在地球,一方天地的规则限制下,圣人亦是蝼蚁! 本还想一鼓作气。 不料仅是杀这条三头巨龙,自己便已经油尽灯枯,何况这些洪荒巨兽杀之不绝,难怪九州那些个圣人不愿意来,而是在那群孩子之中选人。 陈树忽然面露恚怒! 何谓圣人? 圣者通也,德化及人,而人之德亦成已之德,既人之福,亦可相通感。 我陈树倒要去问问那几个狗屁圣人。 哪点配为圣人。 …… …… 时间仿佛过去了很久,又仿佛只是一瞬。 陈树重新站在天穹,看向坐在云端发呆的女子,道:“小狐狸,如何去九州。” 女子摇头,“老先生,你已油尽灯枯,何苦来哉。” 陈树冷然一眼,“但说便是。” 女子只好一一告之,最后补充道:“老先生,《山海经》已经翻开,就算您杀了海中那条镇门的黑蛟也于事无补,会有新的荒兽补上黑蛟的位置,一旦时间到了,那道门还是会打开,谁也阻挡不了。” 陈树黯然。 许久,“尽人事,听天命罢。” 转身。 榕树上的李凤栖只觉眼前一花,刚消失的陈树又立即出现,坐在树下长椅上,仿佛从没离开过,轻声说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李凤栖。” “凤栖梧桐,好名字,其实若是取名李凤梧,更好。” 李凤栖笑而不语。 陈树想了想,“我要去很远的地方,也许将来有一天,你也会去,不过我可能熬不到那一天,李凤栖,记住我给你说的话。” 李凤栖点头,“多读书,明事理,辨善恶,知是非,兼修德,做一个对世间有用的人。” 陈树哈哈大笑。 孺子可教。 起身,“接下来你们之间的厮杀,我无能为力,我能做的,就是去问问那九个狗屁圣人,看他们是否知错,若是悔改,愿意为你们付出一些,甚好,若是不能——” 李凤栖笑道:“戒尺立威,有何不可?” 揍啊! 陈树闻言笑了,低头看了看手中还沾有血迹的尺子,“我终究只是个教书先生啊。” 起身,“拿了我的《春秋》,可莫要负了春秋,好好活着,砥砺前行,行事做人但问本心,无愧于天地人间。” 话落,身影绰约。 消失不见。 许久之后,浩渺星空之中,有人横空跨度,一步便是可跨越光年。 端坐于云天的女子起身。 仰望星空。 许久,微微弯腰,“老先生,请受小女子一拜!” 汝当为圣人。 可惜您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时候。 饶是如此,您本可以回归正常生活,但您没有,您只是回去给老伴说了会话,告诉她别等你,您只是看了儿女最后一眼,然后便毅然决然的去为这群天选之子做一些事,为此哪怕持戒尺怒问九州圣人,甚至有可能身死魂消也在所不辞。 此不为圣,何为圣? 许久低头。 女子看着躲在榕树上的李凤栖,陷入沉思。 这个人…… 只在无人的世界里坚持了十年,在那张伪封神榜上悬名最末,算不得天赋出众,不提榜首的徐墨规和黄天,就是那个练拳的少年,也跻身了前十。 但李凤栖却得到了商皇的朝歌长剑,又得到了天枢上相的《太虚经》。 如今再得《春秋》。 这《春秋》本算不得什么,可是陈树这位老先生朝闻道而夕入青云,从他手中送出的《春秋》,便不仅仅是《春秋》。 可列神器之位。 这也还行。 毕竟神器真不算少,徐墨规和黄天两人,皆手握神器,乃至于此刻和李凤栖对峙的短发女子吴丽华,她手中射日长弓和腰间短刀,其实也近神器。 但这《春秋》里却有陈树留给李凤栖的读书人气运。 李凤栖本已道、剑双修。 如今又得儒家气运。 怕是要撑死。 女子也想不明白,就他这天赋,为何会如此受青睐。 可若是撑不死,他会变成一个什么怪胎? 她也不知道。 纵观九州历史,从没有人道、剑、儒三修。 不过…… 不论李凤栖今后怎样,他也得在这场角逐中活到最后,否则一切都是徒然,而且哪怕就算如此,他走的剑修路,依然是条断头路。 女子一声长叹,得盯着些这李凤栖。 总觉得他不像自己看见的这么简单,要不然陈树为何偏偏选择了他? 李凤栖一直觉得自己很简单。 从人类消失前,他就没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主角,哪怕是大学才毕业那几年,锋芒正劲的时候,也认命的觉得自己只会是一个普通人。 若是努力,大概会活得好一些,所以他一直很努力。 藏好《春秋》。 尽管这算是一件读书人的修行宝物,他也没作多想——区区一个大学本科,只能勉强算是个小小的读书人,可不敢和陈树比。 儒家? 想想就好,贪多嚼不烂,练剑才是王道。 呆在榕树上没了意义。 陈树抛书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况且陈树已经离开,没有诱饵让短发女子出手,欲要赢她,还得重新布局,想办法近身切她这个脆皮。 索性大大方方的下树,又大大方方的找了家宾馆入住。 厮杀,才真正开始。 结界已经快要收缩到城区,和短发女子之间的生死,就在这几日便要水落石出。 自己占优! ------------ 第二十二章 图穷匕见 李凤栖现身,吴丽华没有选择出手。 没有绝对把握。 且发生了一些意外的事,总觉得佩剑青年的现身会是让自己暴露位置的陷阱,一旦出手,就可能被消失的老头儿近身秒杀。 陈树的两次离去让她无法心安。 借着夜色,李凤栖脱离了吴丽华的视野,随意找了家宾馆,暂且住着。 他已经知道短发女子在哪里了。 随着结界的收缩,最后的大战一触即发,作为一个远程输出,她需要绝对的距离和视野,短发女子没得选择。 她必然在城区内最高的那座大厦的天台上。 今夜就潜伏过去。 游戏,该结束了。 半夜三点,李凤栖带上佩剑朝歌,悄然出门,假定以短发女子在那栋“广达”大厦为目标,尽量行走在黑暗中,避免被她发现。 很快,李凤栖来到了广达大厦下。 果然。 大门大开。 李凤栖进了大厦,暗暗叫苦,电梯肯定是不敢走的,易被短发女子发现,成了固定靶子不说,就是一箭射断缆绳,自己也必死无疑。 只能走楼梯。 且有几个楼梯,能降低被发现、埋伏的风险。 不过……四十层啊! 仅是想一下,李凤栖就觉得头皮发麻。 能怎么办? 爬呗。 还得轻手轻脚,若是在楼梯间被短发女子发现,也让人头疼。 仿佛爬了一个世纪。 运气不错,通往楼顶的门都被破坏了,这也笃定了短发女子躲在上面,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藏拙掖着。 就算被发现,楼顶这点面积,弓箭反而是累赘。 悄然踏上天台。 一眼就看见有个短发女子蹲在墙角,在城市灯火的夜光照耀下,隐约可见火辣身材——短发女子,没跑了。 李凤栖大喜。 狂奔中干净利落的挥剑,出手就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黑色的彩虹自腰间掠起。 电光石火间劈中。 轰然巨响中,短发女子被炸得四分五裂,天台一角被朝歌劈坍塌,巨大的响声几乎传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 这么简单? 李凤栖怔了下,反而有点不敢相信。 天选之子啊。 一个城市只有一个人啊,智商和策略被自己碾压就算了,作为一个远程输出,连这点应急反应都做不出来? 不合理嘛。 仔细一看地上的断手,顿时暗叫一声不好。 假手! 是服装店用的那种假模特! 上当了。 李凤栖想都不想,转身就要跑,耳畔却传来了轰然巨响,急忙低头一看,顿时懵逼。 大厦下已经被熊熊大火包围。 不仅如此,李凤栖清晰的看见身影只有小狗大小的短发女子不断的射出火焰之箭,没有射天台,而是环绕着大厦,隔一两层射一箭。 层层而上。 在极短的时间里,大厦便被火光包裹。 怎么办? 李凤栖满头大汗,难道要被烧死在这里,这架势,就算烧不死也要呛死啊。 必须下楼。 留在楼上,死无葬身之地。 下楼,尚有一线机会。 李凤栖迅速来到顶层……万幸,是家酒店,找到守夜人的棉被,用水打湿裹在身上,出门一看,浓烟已经到了。 怎么办? 没有选择,只能尝试着从楼梯跑下去。 深呼吸一口气。 闭气。 危急关头,灵犀突来,我是修行者啊,电视里和小说里的修行者运转心法时,可以在水里几日几夜,自己也可以尝试一番。 于是在狂奔的同时,运转《太虚经》。 一层…… 两层…… 三层…… 电力系统已经停止供电,要不是应急照明,李凤栖在浓烟中根本找不到方向,但下了五层,李凤栖却足足用了三分钟。 李凤栖却不惊反喜。 闭气之后,体内太虚经周天气脉疯狂运转,短期内竟然没有窒息感。 有效! 看来小说里说的并非全无道理,修行者是可以做到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 不敢耽误时间,疯狂下楼。 虽然不用呼吸浓烟,有沾水的棉被保护,但炙热的火焰下,李凤栖还是被熏烤得欲仙欲死,感觉自己快要熟透了。 尤其是下了几层后,发现楼梯已经完全着火,只能换其他楼梯。 天无绝人之路。 当李凤栖冲出大厦那一刹那,瞬间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 然而…… 迎接他的不仅有世界的光亮,还有一道火焰之箭。 李凤栖想都不想,侧身,按剑,丢开棉被,向着火焰之箭射来的方向,猱身而上——已经图穷匕见,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快! 火焰之箭快如闪电。 李凤栖的身影亦极其的快,尽管短发女子不断的变换方位拉开距离,还是不可避免的被李凤栖接近。 身后,火焰之箭射空落在大厦上,不断炸出缺口。 威力极大。 如果射在人身上,恐怕不用等死,会直接被里面蕴含的强大能量给炸得四分五裂。 一分多钟后,李凤栖按剑站定。 吴丽华手挽长弓。 不躲了。 拉不开距离,再躲也没用。 两人对视,谁也没有开口说第一句话,只有杀意在身上张扬,彼此的眼神里,都没有怜悯——短发女子不会怜悯。 而李凤栖,是没有怜悯。 正如对陆旭。 许久,李凤栖才问道:“你究竟是怎么发现我的。” 吴丽华没料到大火竟然烧不死李凤栖,这是她经验不足的地方,若是有经验的修行者,就不会把希望放在这种程度的大火之上。 她腾出手指了指脑袋,“智商是个好东西,你能猜到我在这座大厦里,我岂会想不到你会猜到,所以傍晚时分我就换了位置,找了一个可以监控全城的地方。” 什么地方可以监控全城? 交警大队。 李凤栖恍然,旋即眉头紧蹙,本以为近身了,要杀她便不费吹灰之力,然而……短发女子不仅只有一张长弓,还有一柄短刀佩在腰间。 不足为惧。 这改变不了她是个脆皮远程输出的事实。 战略上轻视对手。 战术上重视对手。 李凤栖并没有因此松懈,万一短发女子不仅练弓箭,还真的练了武道擅长近身厮杀呢,毕竟身为天选之子,绝对不会是蠢货,她若是没有后手,怎么会如此轻易的被自己近身。 按剑的手青筋暴突。 蓄势待发。 吴丽华没有按短刀,依然手持射日长弓。 ------------ 第二十三章 我被智商碾压了? 都不是心慈手软的人,都不想死,都不弱! 一刹之间,李凤栖暴起。 出剑! 近身厮杀讲究什么? 快、准、狠。 李凤栖没有使用《青云三式》,对付一个脆皮输出,就是用剑砍也能砍翻在地,运转《太虚经》,借助朝歌之锋利,和朝歌本身的杀意,比之使用《青云三式》要快上数百刹那。 一刹那是多久? 佛经有云:一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昼为三十臾。 一刹那只有0.018秒。 数百刹那,不足一秒。 似乎很短。 李凤栖明白,近身厮杀中,生死往往在一瞬间,哪怕是零点零零一秒,也有可能决定输赢。 他选择了快。 不曾想,吴丽华更快。 她一踮脚,鬼魅一般横移动了六七米,同时拉开了手中的射日长弓,手指捻着弓弦的地方,立即腾起一团火焰。 嗡! 弓弦颤抖,那团火焰激射而出,拉成一道火焰之箭,撕裂空间发出劈啪的烧灼声。 李凤栖一剑落空,借势一点,前跳两米,恰好躲过火焰之箭,没有丝毫停滞,脚下发力,追击吴丽华的同时拧动腰身,反手一剑横扫。 吴丽华射出一箭后,亦没有停滞,脚跟不落地,脚尖再踮,一个角度极大的后仰漂移,恰好躲过李凤栖横扫的长剑,又一箭射出。 李凤栖猫腰,低头,顿足,发力。 唰! 火焰之箭擦着他头皮掠过。 手中朝歌,剑气洋溢,倏然成一线,直刺后仰着漂移的吴丽华。 说时迟那时快。 这一回合的交手,其实只有短短几个呼吸。 李凤栖终究是男人,而且还是练剑,属于近身厮杀,《太虚经》周天运转下,肉身也得到了一些强化,速度比吴丽华快一些。 不过…… 眼看这一剑即将刺中,吴丽华却用长弓按压下来,弓身压在剑身上的同时,猛然发力,竟然又借势后漂。 李凤栖一语不发,落地刹那再次追击。 只要近身,她没有赢的可能。 长街之上,火光熊熊映照下的两人,展开了一场无比激烈的近身厮杀,剑气如虹,箭影重重,一时间打了个火热朝天…… 嗯,应该是险象环生。 李凤栖占据着绝对优势。 然而吴丽华的脚步实在太诡异,在地上一点,竟然能任意方位漂移,而且速度极快,让李凤栖一度怀疑,这脚步会不会是凌波微步。 吴丽华诡异的脚步加上其敏锐的反应速度,李凤栖的攻击很难一击凑效。 又陷入僵局。 现在就看的体力和秘境内的灵力能支撑得更久。 李凤栖却信心满满。 他胜券在握! 从出手到现在,他只是靠身体爆发的速度追击,没使用过秘境内的一丝一毫灵力,而吴丽华诡异的脚步和射出的火焰之箭,都在耗费灵力。 她的速度迟早会降下来。 不出意料。 几分钟后,吴丽华的速度慢了下来,她只能尽最大的努力保持着距离,而无法再拉弓反击。 输,是迟早的事。 李凤栖明白这一点,更不用急,只是慢慢消耗对方。 很快。 男人的通病发作了。 吴丽华拧腰躲开李凤栖追击的一瞬间,她眼角余光看见李凤栖呆滞了下,盯着自己胸口和胯部的眼神燃烧着她无比熟悉的火焰。 她太明白那是什么了。 欲火! 吴丽华看见李凤栖吞了口口水,邪恶的对她说:“投降吧。” 她冷笑连连,回了三个字:臭男人。 然后疯狂的还击! 她明白李凤栖的意思。 毕竟天选之子都度过了漫长的孤独岁月,作为一个正常男人,都会有那方面的需求,她以为李凤栖是让她投降胯下承欢。 然而…… 李凤栖只是让吴丽华这么想,实际上他根本不敢有这种想法,她身材很好,可生死存亡由不得精虫上脑。 况且,女子敢躺。 他敢上吗? 万一欢乐之中吴丽华给他来一下,后悔莫及。 之所以故作邪恶。 目的只有一个:刺激她,让她失去理智不断射出火焰之箭,借此消耗灵气。 不得不说,成功了。 李凤栖不觉得这一细节卑鄙,生死的事情,只算挑衅。 吴丽华的速度越来越慢。 李凤栖却不急于造成杀伤,只是继续保持着当前的优势,不断追击的同时,让吴丽华保有射箭还击的能力。 细节决定成败。 这是李凤栖第二场生死厮杀,以后还有更多,也会更凶险。 他必须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成长。 吴丽华终于露出破绽。 李凤栖抓住机会,趁着她脚步被一辆共享单车挡了刹那的瞬间,猛然用尽全力,彻底靠近吴丽华,然后一剑劈落。 没有留情。 不须留情。 当李凤栖进入这座城市,她射出第一箭开始,就注定了当下的结局。 哗! 黑色的剑气张扬而起,朝歌闪着寒光而化虹。 黑色的虹光劈落! 吴丽华躲无可躲。 她只能无奈的举起长弓,欲挡住这一剑。 锵! 一声脆响,长弓崩飞。 李凤栖想都不想,借着倒弹之势,一个弯腰,转到吴丽华一侧,反手一剑横扫。 快。 极快! 哪怕吴丽华拥有神鬼莫测的脚步,可此时她灵力几乎耗尽,又被李凤栖彻底近身,根本来不及躲避,只能绝望的看着黑色的虹光落向腰间。 她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凭本能按住了腰间的短刀。 尘埃即将落定。 噗! 如击败革。 朝歌落在吴丽华腰身之上,斩裂了衣衫。 露出雪白的腰肢。 然而…… 腰肢上的肌肤只是在刹那间变得通红,根本没有鲜血飞溅。 吴丽华闷哼一声。 横飞的刹那,腰间短刀出鞘,划出一道雪亮刀光。 李凤栖眼神凝滞,暗叫不好。 上当了! 吴丽华是故意的,她一直在等待着这个一击毙命的机会! 李凤栖之前不是没怀疑过吴丽华也会近身格斗,但随着优势越来越明显,年轻人的张扬轻狂占据了理智的上风,他渐渐忘记了这件事。 人在成长过程中,犯错总是难以避免。 犯错,就要付出代价。 ------------ 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代价很大。 尽管李凤栖在关键时刻,借着朝歌扫中吴丽华腰身反弹的力量,侧身躲开了兜头罩脸的一刀,左后背却没躲过。 也正因为吴丽华被扫飞,这一刀才威力不足。 这也是她的预估失误。 否则这一刀下去,哪怕是劈中后背,也能将李凤栖当场击杀。 饶是如此,李凤栖后背上的伤口依然可以清晰的看见白骨,鲜血汩汩,将他染成了血人,因为大火而显得呛鼻的空气中,弥漫起浓郁血腥味。 两人再次对峙。 吴丽华将长弓背在后背,握刀冷视李凤栖。 李凤栖按剑。 他现在已经完全落入下风,就算灵力充沛,可有伤势拖累。 吴丽华灵力不多,但没有伤。 李凤栖苦笑,“你很聪明。” 而且很稳。 所有的天选之子都经过了漫长的孤独,岁月磨砺下,每个人的性格都变得异常沉稳,看待事物也更清晰。 吴丽华冷笑,“你们这些娇生惯养的人,哪知道我曾经历过何等黑暗的岁月,想要在丑恶的世界里活下去,活得很好,我付出的努力超过你们百千倍,然而……” 我依然过得像条狗。 我不努力吗? 几乎与世隔绝的山区,父母经年面朝黄土背朝天,换来的不过仅仅是不饿肚子而已,无所事事的黑夜,为她送来了几个弟弟妹妹。 多了几张嘴,贫困的家更难。 村里破旧的学校,终究不是每个老师都能燃烧自己, 吴丽华十三岁辍学,走出那片大山。 她想改变。 让父母不再沉默寡言的等着老死,让弟弟妹妹都能上学,高中,大学,研究生,甚至于出国留学。 她怀着梦想来到了花花世界。 现实如此残酷。 她是童工,没人敢要她。 好不容易在一家苍蝇馆子找了个工作,老板很凶,老板娘人很好,每个月总是偷偷摸摸多给她拿五十块钱的工资。 半年后,老板娘回娘家,那个夜里,老板爬上了她的床。 她反抗过。 无济于事。 她哭了一夜,弱小无助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天亮时选择去报警,在出门时遇见归家的老板娘,她心软了。 这么好的老板娘,却也是个可怜人。 于是吴丽华撒谎说回老家。 老板娘给她塞了两百块钱。 后来,她到处打零工,拼死拼活的工作,只想努力赚钱,最终在一家制作板鸭的小作坊里工作到十八岁。 她进了一家电子厂。 认识了个男孩,喜欢听他的梦想,他说,以后要带她去看最美的云彩,去看最美的雪,还说以后结婚了,要把她父母和弟弟妹妹都接到城市来。 她信了。 然而她太天真,男孩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在出租屋的床上搂着她说的,男孩说话时的目光,只是馋她的身子而已。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在床上说的话! 男孩走了。 带着他的钱,还有她的钱走了,留下怀孕的她。 吴丽华堕入黑夜。 她学会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上天给了她一张不错的脸蛋,以及一副极好的身材,她没有浪费天赋。 很快,她有了自己的出租屋。 有了自己的漂亮衣服。 她还有多余的钱寄回去,家里修了房子,弟弟妹妹都能读书。 她很累。 游走在黑夜里,卑微如狗。 她丝毫不觉得幸福,她知道自己在违法犯罪,她只想早日挣够钱,让家人和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然后……再为自己的罪恶赎罪。 她恨男人,今生不打算结婚,等以后有钱了,就去领养或者资助和她一样生来贫困的孩子。 她也越发憎恨着那些肉欲男人。 直到六十年前。 清晨,她醒来时已换上假面,希望侍候好身畔男人的同时,用甜言蜜语让他多给一点小费。 然而…… 男人不在。 整个世界的人都消失了,她被一层玄光囚禁在一座空城里。 再然后,她得到了一张弓,一把刀。 弓是“射日”。 刀是“遗忘”。 皆是仿品。 真正的射日和遗忘,在九州。 她得到的功法来自巫族。 巫族以肉身见长,吴丽华练了三年,她发现自己的肉身大概已经到了武侠小说里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地步,按照功法所述,一旦大成,足以肉身登仙。 她不懂。 但她明白一个道理,她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卑微的黑夜女子。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了。 她向往着…… 然后,她所在的空城里来了个人,一个男人,很巧很巧,正是当年在电子厂骗了她的身体也骗了她所有积蓄的男孩。 他没认出她来。 他用刀。 她打不赢。 独孤了几十年的男人,没有一刀杀了她,而是想剥光了她享受一番再动手。 她等待着时机。 在男人嗷嗷叫着的最后时刻,她出手了。 吴丽华永远都记得,那个长大后依然是个人渣的男孩在最后时刻的惊恐和绝望,她很喜欢他的表情,一刀又一刀…… 每一刀,都是她的恨意。 她杀的第二个男人,很遗憾,不是当年那个老板。 现在,她要杀第三个男人。 盯着李凤栖,“所以你们男人都该死。” 李凤栖苦笑,背上的伤口的痛楚在撕裂着他的神经,“我不知道你曾经受过什么样的伤害,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故事了解得越多,我们心中的人性就会出现破绽,我只知道一件事:来到这座城后,你想杀我,那么——” 顿了下,“杀人者,人恒杀之。” 这就够了。 因为我们不是陈树,大家都没得选择。 吴丽华点头,“所谓的天选之子,没有谁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花,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好人,既然有杀人的想法和行动,也做好了被杀的觉悟。” 连人渣都能成为天选之子,何其讽刺。 李凤栖沉默了一阵,忽然说道:“其实有的。” 那个练拳的少年。 他不杀人。 不是因为他实力不够,相反,他实力很强。 不杀人…… 大概是因为不想杀人吧。 可惜大部分天选之子没有他那么好的命,他不杀人,别人也杀不了他。 而一般的天选之子,不杀人? 只能被杀。 也正是因此,李凤栖和陈树一样,对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极为憎恨,如此戏弄生命,就算是神仙,也天怒人怨。 吴丽华哦了一声,“别人如何,我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 我要亲手掌控自己的命运,谁也不能阻挡。 我不要再卑微如狗。 我能活下去,不需要出卖肉身和尊严的活下去。 因为我有长弓射日。 我有短刀遗忘。 我,吴丽华,一个从黑夜之中崛起的女子,一定要走到那光明的彼岸,找到属于我的美好。 仅此而已。 ------------ 第二十五章 刀剑之舞 大厦已经烧红了半边天,整个城市都映照在火光之中。 长街空旷。 握剑的手,渐紧。 握刀的手,更紧。 情绪渐渐紧张,肾上腺激素飙涨。 一男一女,在这寂寞的长街之上,即将碰撞在一起,炸裂出灿烂的火焰。 没有呼喊。 没有愤怒。 短刀遗忘带起雪亮光弧,激荡着空气卷起狂风阵阵,力劈华山走中宫,霸气绝伦,哪怕面前是一座山,也要在这一刀下被劈成两爿。 吴丽华练的巫族功法。 巫族,从不来不以花枝招展的术法见长。 所依仗的仅肉身力量。 力量。 绝对的力量! 所以之前明知李凤栖在消耗她的灵力,吴丽华也毫不介意。 哪怕是最简单的刀,到了巫族手上,没有一丝的灵力,也具有一刀断岳的威力,更何况手中的长刀是神器仿制品。 这一刀极重。 李凤栖手中的长剑朝歌剑气肆虐,化作一片黑色虹光,又如一座黑色虹桥,跨越了的时空,后发先至直奔那片雪亮刀光。 他有点不信。 只要是人,只要是活的血肉,怎么可能真正的金刚不坏。 砍不动,不是她太强。 而是自己力量不够。 无论是人类消失前,还是人类消失后,李凤栖遇到自己做错了的事后,都会先扪心自问,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够好。 这一次不再平A,出手便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锵! 金属交鸣的铿锵声激荡。 刀剑相处的地方,爆发出炽烈的光彩,黑白光华闪耀,炸裂,如宇宙大爆炸般,从相交的地方,沿着一个平面扩散。 绚丽无比。 大风席卷,气浪涌滚。 不远处的共享单车被气浪席卷飞,撞在一堵墙上落地,变成一堆废铁。 吴丽华屹然不动。 李凤栖脸色刷的一下变得惨白,身影倒弹而起。 他觉得被一列飞驰的动车撞上了。 不可阻挡。 磅礴的力量从剑上传来,疯狂的在体内肆虐,周天运转的气脉停滞了刹那,甚至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在动荡。 好恐怖的力量。 李凤栖实在想不明白,吴丽华一个女子,她那具身体里竟然藏着如此不可思议的力量。 落地,屈膝卸力。 刚抬起头,眼前便出现一片雪亮的瀑布。 吴丽华已经凌空跃起一刀劈落。 雪亮刀光带起的光华,宛若从天而落的银河,狂野、霸道、无理至极,仿佛这一刀在手,世间任何人在她面前,都只是蝼蚁。 一刀劈之。 刀名遗忘,一刀下去,斩情忘恨。 遗忘所有。 李凤栖眼中,雪亮的刀光里,竟然生出了一丝幻象。 他看见了一个女子。 一个漂亮得世间任何言语都无法形容的女子,女子腰间佩刀,仿佛仙女一般,从月宫之中踽踽而来,缓缓走向人间。 生死瞬间,李凤栖不愿硬撼。 侧身闪开。 啪! 短刀遗忘劈空,斩落在地。 狂驳的纯粹的力量透过刀身,迅速向着地面蔓延。 噼里啪啦声中,地面出现了一条长达十米的裂痕,最深处竟有一米多深,连不远处的垃圾桶也被这股力量一分为二。 吴丽华手腕一翻,顺势横斩。 李凤栖无奈,只得再退。 形势倒转。 之前李凤栖追击吴丽华,吴丽华竭尽全力的拉开距离,此刻反而成了李凤栖要拉开距离。 可惜,他低估了吴丽华。 这位短发女子忽然讽笑了一声,“知道吗,除了弓,其实那套步法根本不要灵力。” 话音未落,她已经出现在李凤栖背后。 一刀劈落。 李凤栖大惊,没料到她竟然还在藏拙,速度竟然比之前更快了三分。 已经没时间躲避。 反手就是一个苏秦背剑。 啪! 短刀劈中朝歌,朝歌顺势拍在李凤栖背上。 李凤栖如断线风筝飞落远处。 浑身上下的骨骼似乎都断了,背后的刀伤更是针刺一样撕裂着神经,李凤栖落地之后却根本没有停留,抬腿就跑。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吴丽华目睹这一幕,愣了下,旋即醒悟,没有觉得他懦弱,反而这样的人更可怕。 追! 吴丽华一手握短刀遗忘,背负着神弓射日,身影鹄起鹰落,紧紧跟随在李凤栖身后,因为担心他还有回马枪之类的绝招,没敢贸然出手,只是咬在尾巴上。 李凤栖不断狂奔,速度越来越慢。 终究受了伤。 吴丽华好整以暇,胜利的天平在向她倾斜,杀了这个佩剑男人不过是时间早晚。 阴差阳错。 来到了健身广场畔,在老头子陈树经常坐的那张长椅后,有一条穿城而过的小河沟,水不深,仅齐膝,李凤栖意欲一跃过河,却不料高估了伤后的实力,跳到一半掉了下去,瞬间落入河中。 看着这一幕,冷笑。 没有丝毫留情,居高临下跃起,一刀劈落。 李凤栖落水的刹那就已意料到吴丽华会趁势出手,几乎是本能反应,往上游一个翻滚,起身后跳几步,拉开了三五米距离。 雪亮刀光入水,溅起的水花,将两人浑身打湿。 再次对峙。 李凤栖盯着吴丽华,笑了。 自信睥睨。 吴丽华浑身衣衫被打湿,哪怕是穿着衣服也遮挡不住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此刻更是纤毫毕露的被佩剑男人看了个通透。 但她毫不在乎。 甚至有些钦佩。 因为李凤栖看她的眼神,除了自信,没有丝毫欲望的杂质,纯净得像一汪清泉。 李凤栖在笑的同时出剑。 依然是那一招:君临天下。 长剑朝歌缭绕着的黑色剑气化作一座虹桥,直扑吴丽华,吴丽华想到不想,抬手就是一刀,震碎黑色虹桥的同时,将李凤栖也击退到十余米外。 吴丽华欲要终结。 接连被震伤,又在水中,李凤栖绝对躲不过这最后最快、最重的一刀,只要出刀,他必然是剑断人亡的下场。 但她起手抬刀的刹那,骤然停住。 落水后的李凤栖起身,手中握的不是长剑朝歌,而是一柄长枪。 她见过这柄枪。 李凤栖来到这座城市时,绑在车顶上,后来他入住的第一家宾馆被烧,他就一直没去取这柄枪,自己以为这是他杀了天选之子抢夺来的宝物。 为何会出现在河沟里。 这么巧? ------------ 第二十六章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无巧不成书? 当然不是。 世间所有的巧合都是缘分? 更不是。 李凤栖从不觉得自己智商过人,他能保证自己尽量活得更长更久,站得更高更远的办法之一,就是细心细心再细心。 和陆旭一战,智商碾压了对方。 和吴丽华一战,彼此勾心斗角。 一开始,李凤栖就设定了吴丽华也擅长近身厮杀,只不过去偷袭反被埋伏,从大厦里出来又被她的表演迷惑,导致连续中计。 但这并不妨碍李凤栖提前布局。 计划之所以称为计划,在于它的周全性。 在以吴丽华是近身厮杀高手的前提下,李凤栖之前藏到榕树上,想借陈树为诱饵伏杀吴丽华时,就已经将长枪龙胆藏在了河里。 那时,吴丽华尚在大厦之上,无法监控死角。 所以这一招神不知鬼不觉。 事实证明,李凤栖下了一着神仙手,在智商的角逐中,扳回一城。 持枪,出枪。 李凤栖没练过枪法。 他只能选择用长枪龙胆来使出青云三十的第一招:君临天下。 枪出如龙。 极快。 只不过比起陆旭来,差了极远,远远看不见雏蛟形态。 仅仅是淡蓝色的光彩泛寒而已。 但够了。 吴丽华有些意外,因为李凤栖这一枪并非射的她胸口,而是脚下,她甚至只需要偏移一尺就可以躲过去,然后顺势反击。 她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哗的一声,长枪龙胆射入水中,激荡起浪花,斜斜的插入水底,枪身犹在轻颤。 吴丽华侧步,扭身,起手,抬刀,欲一跃而起。 下一刻,脸色大变。 她被定在了河中。 长枪龙胆如水刹那间,从枪身处,流动极慢的河水迅速结为寒冰,向着河道的上下游蔓延,也将吴丽华的双脚冻在了冰中。 并不厚,仅齐膝。 吴丽华大惊之余,并不害怕,以她的肉身力量,完全可以挣脱。 只是李凤栖没给她时间。 以剑法射出长枪之后,立即手捏剑诀。 《青云三式》第二招:八方来朝。 不能给吴丽华机会! 先前出剑被震散的黑色虹光,重归剑气形态在空中显形,一道又一道,道道剑气皆是剑,四面八方悬浮于空,撕裂长空发出尖锐的啸声,向着吴丽华攒射。 第一次使出八方来朝,还是和陆旭之战。 那时尚未开辟秘境。 威力天差地壤之别。 体内周天气脉疯狂运转,灵气源源不断先化作精气,再进入秘境转化为灵力,再经由秘境流转周天气脉,最后涌入手指剑诀,遥领剑气。 精气御剑和灵力御剑,差别巨大。 陆旭一战,剑气激射。 好看是好看。 但都是随机的射向陆旭,射到哪里是那里。 今夜不同。 灵力御剑时,李凤栖心湖间仿佛多了数十条无形的绳索,每一道剑气都似乎和他心意相通,就似多了数十双手在挥剑一般。 想射哪里射那里。 剑气激射,接踵而至,宛若漫天流星,四面八方无死角,哪怕被迸散击飞,又会再次出现,根本不给吴丽华蓄力挣脱寒冰桎梏的机会。 威力也极强。 长剑朝歌砍不破她的肉身防御,然而剑气可以。 吴丽华身上出现了伤痕。 但短期内依然难以杀她。 李凤栖也没奢望简单击杀,吴丽华可以用长刀破开寒冰桎梏,所以他只需要剑气激射,不让她腾出双手即可。 随着河道结冰,上游来的河水被堵住之后,越过冰层,继续涌向下游,在抵达长枪龙胆的位置后,又化作寒冰。 很快,寒冰凝结到了吴丽华胯部。 她彻底动弹不得。 无法屈膝,无法蓄势,她已经被牢牢禁锢,只能等死。 她输了。 尽管她还能挥刀,但疲于应付层出不穷的剑气,这是何等绝望的局面。 时间很慢。 吴丽华仿佛过了千万年,她终于放弃。 寒冰齐肩。 李凤栖停滞了刹那,问道:“你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告诉我你的名字。” 这是屁话。 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吴丽华说过的一句话触动了他。 她曾经历过黑暗。 也是个苦命女人,那么就不应该默默而死。 至少让自己知道她的名字。 李凤栖看过一部动画电影,当死人的名字被后人记住时,就能永远活在冥界之中,相反,则会消亡,虽然是电影。 吴丽华一声长叹,“无所谓了,我不恨你,输了是我自己实力不够。” 名字的存在毫无意义。 她挺释然。 至少输给的是个坦坦正正的男人。 当下的局势,李凤栖若是个龌蹉男人,完全可以不杀她,用各种办法将她彻底的牢牢禁锢,然后扒光她的衣服享受一番。 毕竟,所有的天选之子都经历了漫长孤独,连她都差点控制不住走入成人用品店,何况李凤栖一个正常的男人。 长期的压抑,早就应该找到宣泄。 但他没有。 他看她的目光依然纯净,不仅仅是作为对手的目光,还有平等和尊重。 李凤栖点头,“走好。” 心意动处,数十道剑气向着吴丽华的头颅激射——这是对她的最后一丝仁慈,务必瞬间湮灭她的所有神经。 如此,没有痛苦。 吴丽华面露微笑,轻声说了句谢谢。 原来…… 还是有好男人的啊,可惜我没遇见呢。 骤生异变。 河畔长椅背后的那颗榕树枝丫间,一片墨韵飘散过来,光影婆娑聚而为人,随手挥舞,时间仿佛停滞,激射的剑气竟然悬在吴丽华的头顶。 李凤栖瞬间凌乱。 榕树枝丫间有什么? 一本书。 《春秋》。 老头子陈树离去之前送给自己的《春秋》,因为太厚重,不好携带,于是当日顺手就将它藏在了榕树枝丫里。 墨韵光影所聚的陈树温文尔雅的一笑,“这是我为你俩做的最后一件事。” 挥手。 一瞬之间,儒气昭昭漫小城,已收缩至城外的结界凝滞。 禁锢了结界收缩后,对吴丽华轻声道:“傻孩子,还不回头么?” 吴丽华苦笑,“您是不是要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我身在苦海,却望不见彼岸。 彼岸,已毁于李凤栖的剑下。 陈树摇头,“那是佛家,我是读书人,要说也该是悬崖勒马为时不晚。” 吴丽华低声自语,“可是我又能怎样呢?” 陈树挥手,“再想想,你为何活得如此沉重,为何要给自己增加那许多的负荷,人生不易,前方高山我们爬不上去,何不登丘陵?” 不是什么大道理,很简单的比喻。 吴丽华眼睛一亮,她忽然想通了,笑了,“如果能活着,我想简简单单的,陪伴爸妈,把弟弟妹妹拉扯大,因为……我本来就是个普通人,是吗先生?” 陈树欣慰大笑。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这孩子挺好,于黑夜之中依然保留着初心。 于是挥手,“回家罢,重新做回最初的那个少女吴丽华。” 墨韵飘散如烟,笼罩河畔。 待烟消云散。 陈树已消失不见,一起消失不见的还有吴丽华,只剩下被冻在寒冰里的长弓射日和短刀遗忘,以及陈树随风飘来的最后一句话,“李凤栖,你且前行,再逢会有时,我带她归故乡。” ------------ 第二十七章 规则 李凤栖哎哎了几声,却没了回应。 苦笑不已。 老先生,我也想回故乡啊,我一点也不想参与这场厮杀,你倒是让我坐个顺风车啊! 话说,故乡? 李凤栖眼睛一亮,陷入了沉思。 人类已经消失。 回什么故乡,哪个故乡? 难道…… 自己和所有的天选之子真的只是进入了一片神奇的空间,而真正的地球上大家依然平安的活着。 但也说不通。 既然还在地球上的另一片空间,就不该说是故乡。 毕竟还在地球。 只是时空不一样了而已。 何况,造就这一切的人,似乎也不仅仅是地球人类能做到的事情,莫非陈树老先生口中的故乡,还有其他一层含义? 李凤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只能听陈树老先生的话,继续前行,等待水落石出。 收回思绪,眼角一跳。 弓呢? 短刀呢? 陈树带着吴丽华走后,被冻在寒冰中的长弓和短刀,竟然不翼而飞,冰面也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似乎……被人凌空取物了?! 要不要这么坑爹。 我辛辛苦苦和吴丽华斗智斗勇,最后一无所获? 是谁? 应该不是天选之子,貌似还没这么厉害的人物,况且若是有如此厉害的天选之子,老先生陈树怎么着也该帮自己一把。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我觉得我还是可以再拯救一下的。 万幸长枪龙胆还在。 云天之上,端坐的女子一手长弓射日,一手短刀遗忘,笑呵呵的,朝闻道而夕入青云的陈树远赴星空,却在《春秋》上留了一手,救走吴丽华。 她并不反对。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而且她也没法。 如今的陈树,已不是她一个小狐狸能赢的。 吴丽华没死,那么李凤栖也不该得到长弓射日和短刀遗忘。 嗯,都是仿品。 所谓仿品,是用正品一丝神魂所铸。 所有的仿品,只要天选之子一死,无论是谁赢,都必须送还原主,而不会成为胜者的战利品,同理,李凤栖得到的朝歌,若是他死了,也会直接回归商皇之手。 长枪龙胆不一样。 它并非仿品,而且在九州是无主之物,李凤栖得到了,就是他的。 这也是规则。 这个规则是死的。 女子笑眯眯的表示头疼,“哎哟,老先生嘞,你救走吴丽华也便罢了,为何要帮助李凤栖啊,现在这座空城可就成他的老巢了。” 陈树那一手并非禁锢结界那么简单,而是改变了结界的规则。 从此以后,结界不再收缩。 李凤栖可以出去,但别人……想进也行,但只有境界、实力和李凤栖相当的天选之子才可以。 公平! 陈树只是为李凤栖留下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 当然……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某个天选之子强大到可以直接破碎结界进入,毕竟结界设定的强度并不高,突破秘境踏入玉璞境就能做到。 李凤栖能得到短时安宁。 女子起身,蹦蹦跳跳,踏云远去,“我是小狐狸,逍遥又美丽,奉命回故地,不用再受气,坐在白云里,演了一场戏……” 李凤栖没得到长弓和短刀,有些小小遗憾,旋即欣喜万分。 背上不疼了。 伸手一摸,伤口已经愈合。 数次被吴丽华震伤的五脏六腑,也没了丝毫不适。 痊愈了。 这必然是陈树最后墨韵飘散如烟的顺手之举,儒家高人嘛,小说里的儒家圣贤都能出口成宪,对于陈树而言应该也不难。 提着龙胆,抱着《春秋》,佩着朝歌,找了一座小别墅。 生活不能亏待自己。 天色已微明。 李凤栖一觉到黄昏,起床弄了些吃食,锻炼半个小时,泡了杯茶带入书房,看着老先生陈树留给自己的厚重古卷。 《春秋》。 四书五经之一。 又称《麟经》或《麟史》,古代儒家典籍之一,也是周朝时期鲁国的国史,后世盛行的大多是孔子修订那一版。 其中《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被称为春秋三传。 春秋,又是一个时代。 是中国历史东周前半期历史阶段。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东周开始的一年,是春秋之始,公元前476年,战国前夕,总共295年,是春秋之末。 又有两种说辞,春秋止于公元前453年,韩、赵、魏灭智氏,和止于公元前403年的三家分晋。 这本《春秋》是哪种? 老先生陈树说这这本书是春秋,实际古卷封面上的两个字李凤栖有点不认识。 应该是古篆。 两个字溢着厚重、沧桑、悠远之意,一眼望去,内心深处便有深陷一段漫长岁月的泥泞感,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翻开第一页,一行行古篆瞬间将李凤栖压得头晕眼花。 闭目,凝神。 片刻后恢复清宁,再看。 依然瞬间头晕眼花。 不信邪。 再试。 许久后李凤栖一声哀叹,这书有点邪门,无论自己怎么尝试,只要目光一落向第一页的内容,立即头晕眼花。 半点不由人。 这书大概也讲缘分吧,毕竟属于修行的世界,无奇不有。 意欲去翻第二页。 愣住。 第二页到后面的张页,似乎凝滞在一起,无论李凤栖用尽多大的力气,哪怕周天气脉运转动用灵力,也依然翻不开。 李凤栖啼笑皆非。 不知道老先生陈树送书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空守宝山而不得,李凤栖当下很忧郁啊,他是真的羡慕陈树朝闻道而夕入青云,以为自己看了《春秋》之后也能如他一般。 还是太天真了。 无奈收好《春秋》,只能留待以后慢慢参透。 盘膝而坐,运转《太虚经》。 陆旭说过,杀一个天选之子,实力就会精进,自己杀了他后,确实开辟了秘境,这一次虽然没杀吴丽华,万一实力还是飙涨了呢。 气运周天,神识内观。 先观己身。 广漠无边世界里,峥嵘山脉如卧龙,代表着五脏六腑的十一座耸入云霄的大山,疤痕累累……皆是败吴丽华所赐。 代表血肉的广阔平原,青草依然生机盎然,不过多了一道巨大的疤痕,需要一些时日才能恢复原貌。 应该是背上的伤。 平原间代表着气脉和血脉的大江、溪流依然流淌。 ------------ 第二十八章 你过来啊! 神识内观,让李凤栖颇为感触。 不知道吴丽华的身体是什么样。 嗯……单纯的。 没有邪恶的想法,因为吴丽华肉身极为强横,内观肉身,看见恐怕不仅仅是山川河流,必然有着质的变化。 神识进入秘境。 不爽。 大写的。 依然是空旷而虚无的世界,只有一黑一白两道光剑,化作阴阳鱼逐尾游走。 好不容易赢了吴丽华,竟然没有任何进步。 这不科学。 旋即自己都忍不住乐了,经历的事情,哪一件科学了。 前路漫漫,唯有努力。 练吧。 李凤栖平复心绪,凝神静思,气运周天。 《青云三式》有三招,为何第三招始终无法掌控,李凤栖分析了诸多可能性,最终得出一个蛋疼的结论:灵力不足。 作为压箱底的第三招,一般来说有着毁天灭地的威力。 威力越大,需求越大。 所以当务之急,是不断修行《太虚经》,在秘境内储蓄更多的灵力,没准灵力多到突破桎梏,不仅能掌控第三招,还有破境的可能。 清晨,收拾了一番,取车,出城。 本以为结界已经收缩进城,却不料依然停滞在城外,而且看样子不会再收缩。 李凤栖仔细一想便明白了过来。 是陈树。 只有他有这个能力。 既然结界停止收缩,那就不用着急离开,反正都是要厮杀,等人来便是,进入其他结界,就算赢了也要面临结界收缩,从而不得不继续行走在路上。 正欲掉头,却发现城外来了辆车。 砰的一下撞在结界上。 车子面目全非,一道身影从驾驶室里撞破前挡风玻璃,啪的一声,贴着结界缓缓滑到地上。 结界上留下两道血痕。 李凤栖大乐。 下车,来到结界边缘,蹲下,看着地上捂着鼻子的青年,乐道:“此路不通啊。” 青年吓了一跳。 李凤栖眼前一花,根本没看见他如何动作,就见青年已经退到了十米开外,警惕的道:“你想出来杀我吗?” 进不去结界,意味着里面的人比他强。 李凤栖起身,耸耸肩,打趣道:“连秘境都没开辟的人,我半点兴趣都没有。” 难得遇到有人可以说说话,呱噪了些。 还在流鼻血的青年受到了巨大的侮辱,怒道:“放你娘的屁,老子是天资绝世万中无一的天才,一路杀人如麻,如今已是秘境三阶!” 李凤栖愣住。 秘境三阶? 秘境还分阶,为啥自己不知道,急声问道:“怎么判定秘境在几阶啊。” 青年也愣了,“你不知道?” 李凤栖苦笑,“我才开辟秘境没多久。” 青年讶然不解,低声自语,怪事,才开辟秘境的人,按说比老子弱,怎么反而进不去,莫非这货是在扮猪吃虎,引诱老子出手? 嗯,不能上当。 萌生退意,为了防止那货追杀,青年眼咕噜一转,说道:“秘境第几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身实力,老子刚开辟秘境时,就杀了一个秘境四阶的天选之子,如今老子已经是秘境三阶,天选之子中,老子就是无敌的存在,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李凤栖看出来了,这货想走。 但他苦啊。 这货是秘境三阶,他根本不敢出去,打不赢。 麻杆打狼,两头怕。 忽然起风。 吹拂着两人的衣衫,寒意沁骨,肌肤仿佛被刀割一般。 旋即有清脆的女声在四处响荡,飘飘渺渺,不知道起于何处。 “是么?” 还有人? 李凤栖立即按剑。 结界外的青年几乎是同一时间运转灵力,噼里啪啦声中,上衣竟然被狂肆的力量震得粉碎,露出恐怖的肉身。 肌肉虬结,手指大的经络如蛇盘缠。 狂野。 极其狂野。 整个人散发出绝对的力量之美。 然而…… 风起,风落。 嗤嗤嗤声中,毫无预兆的,青年那具充斥化作野性和狂野力量的身体,像瓷瓶一样出现无数条直线的龟裂,鲜血如群水喷涌。 有人乘风从天而落。 是个女子。 年纪不大,身材挺高,看样子也就十七八岁的高中生,留着一头长长的小波浪卷发,穿着长裙,从天而落时衣衫飘飘,宛若仙子。 似乎走的成熟路线,颇有些御姐风采——平胸的女子大概没法走可爱路线。 女子背剑。 不是一般长剑,似乎是道家用剑,青色剑穗上悬挂一枚阴阳玉佩。 落地时挥手,便又有风起。 身体龟裂的青年根本没有任何反应,那颗大好头颅就飞了起来,无头身体倒地,血流成河。 背剑女子根本不看尸首,冷笑一声,“我是四阶,杀你如蝼蚁。” 目睹这一幕的李凤栖瞠目结舌。 妈呀。 这还怎么玩。 根本不知道这背剑女子如何杀的那青年,这特么简直就是千里取人头的大魔王嘛。 背剑女子转身,看向李凤栖。 没有任何言语。 直接向着结界迈步,欲要入结界杀李凤栖。 李凤栖按剑。 跑是跑不赢了,毕竟这女子可以飞。 只能拼死一战。 下一秒,乐了,忍不住笑了起来。 背剑女子和那青年一样,本来自信睥睨可以进入结界,根本没想到会进不来,结果也一头撞了上去,碰得额头和鼻头通红。 背剑女子揉着额头,斜乜一眼,冷哼,“你在笑我?” 李凤栖立即收敛笑意,“没有。” 背剑女子眼眸里沸腾在杀意,“我会先割了你的舌头,再慢慢凌迟你。” 李凤栖心头一跳,真尼玛狠,急声道:“我是受过专业训练,再好笑的事情,我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所以你不要误会,我是在笑那个死在你手上的青年。” 背剑女子根本不管,“你死定了。” 没法交流啊。 李凤栖也是恼了,伸出一根手指,“你~过来啊!” 反正她进不来。 女子勃然大怒,挥手,便有狂风骤卷。 风如剑。 噼里啪啦,看不见的风剑落在结界上,又迸散成空气,结界只是像湖面一样,荡漾起阵阵涟漪,没有出现丝毫破损。 李凤栖终于放下心来。 背剑女子不信。 缓缓拔出背上的长剑,一剑劈落。 风。 大风。 剑光带起了无穷无尽的大风,竟然呈现出肉眼可见的青色,从天而落,化作一挂银河落在结界上。 然而…… 结界依然稳如泰山。 ------------ 第二十九章 走火入魔 李凤栖本还有些担心,一看这状况,乐不可支。 陈树这一手硬是要得。 结界不收缩,实力比我更强的进不来,岂非成了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坐等这场猎杀游戏结束,天选之子们在外面杀得你死我活,我在这里吃着火锅唱着歌…… 爽! 背剑女子一脸懵逼。 结界里那个笑得一脸欠揍的人,明明才开辟秘境不久,自己一个秘境四阶的人,为何会进不去,难道结界里有突破了秘境的天选之子? 只有这个解释。 女子忽然想起了什么事,看李凤栖的眼神顿时变得有些炽热,就似初恋情人久别重逢。 李凤栖笑不出了,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女子忽然转身,警惕的盯着远方。 又有人来。 随着不断有天选之子陨落,剩下的结界不多,实力较强的天选之子会逐渐被逼着走向共同的区域,但出现的这个人…… 是个异类。 依然是熟悉的身影,骑着他的车,仿佛在做一场没有终点的骑行。 练拳的少年。 一个不愿杀人的异类。 风尘仆仆,骑车来到近前,看了一眼警惕万分的背剑女子,继续前行。 李凤栖急忙道,“慢些,过不来。” 少年哦了一声,想了许久,才想起见过李凤栖,腼腆的笑了笑,“谢谢提醒。” 下车,近前,推了推。 确实进不来。 少年有些讶然的盯了李凤栖一眼,“你很强啊。” 李凤栖不知道怎么回答。 只好一笑。 少年转身,原路返回,要去其他的地方,从始至终,都没有出手的意思。 背剑女子一直看着他。 她几次想出手。 可是直觉告诉她,如果对这少年出手,死的人必然是她。 女人的直觉…… 一般很准。 待少年远去,背剑女子回身盯着李凤栖,目光炽热,“我叫徐娇,记住我的名字,总有一天,我要撕烂你那张丑陋的脸!” 话落,风起。 女子乘风而去,端的是翩若仙子。 李凤栖很惆怅啊。 我招惹谁了,这就莫名其妙的树了个大敌。 话说,这背剑女子才秘境四阶就可以乘风飞翔,实力应该很强,可又不敢对练拳的少年出手,那少年真有这么恐怖? 吓得陆旭落荒而逃,镇得秘境四阶的高手不敢出剑。 这完全是主角待遇。 还有个疑惑,背剑女子出手很诡异,不像是近身厮杀的人,却背了剑,出剑时能引出青色的风刃,她到底是不是剑修? 莫非是个脆皮法师。 头疼。 只能暂时放一边,就算以后她打破结界进来,自己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 回城。 有陈树的帮忙,自己现在高枕无忧,回去吃边火锅边唱歌,顺便勤修行,天选之子在外面杀得天翻地覆,我在里面默默发展。 完美的种田流。 虽然有结界保护,李凤栖却不敢放纵,吃着火锅唱着歌的美事,也就想想。 再次制订计划,规律生活。 李凤栖一直记得一句话:天道酬勤。 所以看书、锻炼身体、修行《太虚经》、练习《青云三式》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从无间断,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 当然,也在这座空城里布置下了无数的陷阱。 未雨绸缪! 厮杀迟早会来,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李凤栖不愿意打没把握的架。 时间飞逝。 外面杀得怎么样了,李凤栖不清楚,他只是不断的修行,近来隐然有破境的迹象,秘境那片空旷而虚无的空间里,总是流溢着一股淡淡的暖意。 不是从黑白光剑化成的阴阳鱼上流出来的,而是在某个深邃的地方。 有东西即将出现。 秘境至少有四阶,而这个东西的出现,很可能意味着自己要晋入秘境二阶。 还差一点。 灵力不够,只要灵力够了,它就会出现在秘境里。 努力! 再努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陈树为李凤栖营造的安全区内,他终于将要再上台阶。 夜幕昏沉。 李凤栖在健身馆呆了一个小时,回去后看半个小时书后,上床盘膝而坐,开始运转《太虚经》,吸纳天地灵气到周天气脉,再引导进入秘境内。 每当灵气进入秘境,黑白光剑的阴阳鱼便分外活跃。 这一次…… 寂然不动。 所有的灵气进入秘境后,罕见的向漆黑而空旷的天穹汇聚,整个秘境内,那股暖意越发明显,仿佛即将进入春天。 有个东西,要破土发芽。 李凤栖这些年一直在读书修身养性,还没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生境界,也能做到波澜不惊,是以心静如水,继续运转《太虚经》。 此刻他神识内观,并不清楚体外发生了什么。 若是神识外观,便会发现异状。 那些肉眼不可见的灵气,笼罩着整个空城,如今已有些稀薄,此刻正在上空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不断的将周遭灵气扯入漩涡之中。 无比巨大的漩涡,覆盖了整个城市。 李凤栖便在漩涡中心。 随着李凤栖不断的气行周天,漩涡之中便生出一道气流,旋转着从天穹蜿蜒而下,形成一道巨大的龙卷风,没入李凤栖体内。 心神俱空明的李凤栖很快察觉到不对劲。 周天气脉运行的灵气,太过汹涌。 这就像是一条河道,遇上了百年一遇的洪水过境,若是不能承受,迟早溃堤——李凤栖当下也是如此。 他想停止周天气脉运转,却发现无能无力。 因为秘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力量,疯狂的吞噬着气脉里的灵气,就似抽水泵,哪怕是气脉无法承受,秘境也不管不顾。 无比贪婪。 秘境那的那股暖意越来越炽烈,到最后竟似火焰一般,炙烤着整个秘境的虚空,甚至蔓延出秘境,影响到了肉身。 李凤栖感觉自己像被架在了火炉上。 热! 言语无法形容的热。 痛! 无穷无尽涌入的灵气,撑着血脉,和开辟秘境时一样,李凤栖觉得自己的肉身成了一个巨大的气球,不断的膨胀。 走火入魔了? 如果一旦气脉撑不住,自己是不是会爆体而亡? 李凤栖不知道。 也无能为力。 灵气的涌入已经不是他能控制的了,现在根本停不下来周天气脉的运转,只能硬撑,并希望这不是走火入魔。 ------------ 第三十章 自救者天助 东海之滨,被陈树称为小狐狸的女子端坐于云天之上,默默的望着脚下空城内的那个天选之子,兴趣寥寥, 忽然侧首,望向西方。 眸子里,出现了一座巨大的灵气漩涡。 讶然,“走火入魔?” 旋即笑眯眯的起身,“还是观察他有意思,总能给人意外。” 一步踏出。 身后阴影骤显,九尾摇摆,煌煌然欲遮天。 女子消失。 下一刻,她出现在灵气漩涡之下,随意的坐在半空,荡漾着小脚丫,撑着小脸,目光落在盘膝而坐的李凤栖身上,笑眯眯的,“还没见过谁突破个秘境一阶就这么大阵仗嘞,可惜控制不住秘境,已经走火入魔了。” 道、剑双修哪有那么简单。 剑道已死。 此刻他秘境内的剑修本源,压不住道家本源,失去了平衡,后果么……就是周天气脉的运转无法停止,秘境需要的灵气会在极短的时间内涌入,导致经脉无法承受,从而肉身崩溃。 若只修道或者修剑,一者需要的灵气不会超过肉身负荷。 二者,修行本源可压制气脉运行,从而缓慢的吸收灵气,以涓涓溪流滋润经脉和肉身的同时,提升秘境。 不会出现眼前的鲸吞。 可惜了。 还以为老先生陈树看中的人,会有更高更远的未来,结果他的路只能走到今天,即将和那些被杀的天选之子一样,浪费了这个回到故乡的机会。 女子没有出手。 她可以救。 但没必要。 规则! 在这场游戏中,她不能插手任何天选之子的事情,哪怕这个天选之子是商皇选定的人也一样。 何况还有天枢上相。 想起天枢上相,本体为狐狸的女子就恨得牙痒痒的。 当年要不是他斩掉自己一命,使得九命真身出现瑕疵,费尽了一两千年才重塑一尾,但也不复巅峰状态,否则何至于在九州妖族里当个受气包。 李凤栖神识内观。 气脉周天运转,灵气汹涌澎湃,不断的撑着气脉,随时都有溃堤的危险,偏生秘境还在贪婪的不断吞噬灵气。 这样下去,迟早爆体而亡。 必须自救。 如何自救? 自毁秘境…… 这倒是一个主意,问题是李凤栖不知道怎么做,如果他知道,会毫不犹豫,修行可以再来,生命只有一次。 治本不行,那便治标。 如果能扩展气脉,使气脉能够容纳灵气通行,也能自救。 如何做? 生死存亡之际,李凤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便是秘境内黑白光剑形成的阴阳鱼。 心念动处,本是火焰化作的黑白光剑,骤然分开。 一黑一白两剑,在秘境浩渺空旷无边的空间里一闪而逝,下一刻,一剑从灵气进入秘境的气脉之中,穿入肉身。 一剑从秘境运行灵力至肉身的气脉之中穿入身体。 双剑如游鱼。 浸淫在气脉里浩瀚的灵气中,双剑如鲤鱼跃龙门,瞬间暴涨,所过之处,气脉瞬间崩溃,不管不顾的寸寸而上。 李凤栖脑子瞬间炸了。 神识内观的肉身世界,那片有高山有平原的世界里,天穹之上,落下了瀑布一般的暴雨,这是涌入体内的灵气。 而代表着血脉、气脉的江河溪流的河道,瞬间崩塌,无数洪流漫向代表血肉的平原,摧毁着生机盎然的春草。 世界…… 即将崩塌。 李凤栖只觉得从气海穴附近开始,体内一段一段的经脉在崩溃,那种扩散开来的碎裂痛楚,狂浪的袭击着他的神经。 在即将晕过去的最后刹那,他做了一件事。 他捏了个剑诀! 两眼一黑,意识陷入一片混沌。 锵! 随着李凤栖捏的那个剑诀,放在不远处的长剑朝歌,轻颤而生剑吟,黑色的剑气有若实质缭绕而起,瞬间弥漫了整个房间。 与此同时,体内在气脉中游走的黑白双剑,依然在不断的摧毁气脉。 没了黑白双剑化作阴阳鱼镇守的秘境内,那股暖意化作的炽热再无桎梏,仅仅是一瞬间,便将整个秘境燃烧了起来。 秘境之内不再虚无,充斥着无穷无尽的火焰。 李凤栖身上的衣裳,瞬间化为灰烬。 他脚下的床,化为灰烬。 房间里一切可以燃烧的东西,都在瞬间化为灰烬,不止如此,整个别墅,整个小区内,所有能燃烧的东西,包括青草树木,都在这一瞬间化作灰烬。 小区水池里的水,瞬间化作白雾。 黑白双剑在将全身气脉尽数摧毁之后,终于汇聚在一起,再次逐尾而成阴阳鱼,顺着气脉原本的痕迹,周天游走。 汹涌而入的灵气,便在阴阳鱼之后,重塑经脉。 比之前宽广了两倍有余! 天穹之上,灵气的漩涡已经越来越小,整座空城的灵气,几乎都将被李凤栖这一次走火入魔耗尽。 但被吸纳进入体内的灵气依然狂肆。 李凤栖的身体,肉眼可见的膨胀。 哪怕是重塑了气脉,他依然有可能会爆体而亡。 关键时刻,朝歌爆发。 黑色的剑气倏然之间炸裂开来,化作无数道黑色的虹桥,弹指刹那间,李凤栖置身的别墅被无数黑色虹桥炸成废墟。 没完! 虹桥炸裂之后,漫空的无数黑色剑气,又化作成百上千的长剑。 八方来朝。 然而李凤栖已经昏迷,这招八方来朝没有对象,在某种规则之下,竟然向着坐在灵气漩涡之下的女子攒射。 女子啼笑皆非,颔首道:“昏死过去了,还想以青云三式泄去体内多余的灵力,想法真是不错,也算一着妙手。” 随意挥袖。 身后,九尾摇摆,阴影遮天,所有剑气瞬间被清除一空。 然而…… 还没完! 没有意识的李凤栖捏着的剑诀,竟然让长剑朝歌发出了青云三式最后的一招。 依然针对半空的女子。 女子微怒,“没完没了是吧。” 再次挥袖。 这一次她含怒出手,有意无意针对了李凤栖的本体,于是整座空城都在刹那之间跳动了一下,宛若地震。 废墟之中的李凤栖,肉身之上出现无数龟裂,他像一个泄气的气球,不断的冒出肉眼不可见的灵气。 仅此而已。 坐于半空的女子转怒为笑,看向星空,“你们看见了的哦,不是我故意帮他的啊,我只是被迫还手,只不过好久没出手,于是出手重了些,让他肉身出现破损,他体内的灵气跑了出来而已,这可怪不了我在干涉天选之子,实在是自救者天助啊。” 满脸的狡黠。 当天穹的灵气漩涡散尽,李凤栖肉身上的龟裂,在灵气滋润下,渐渐弥合。 黑白双剑重归秘境。 ------------ 第三十一章 大日悬空 一觉醒来,烈日当空。 李凤栖睁开眼的瞬间,觉得自己的眼睛被当头照的太阳给晒瞎了,眸子刺痛无比,泪水不自觉的涌了出来。 惨了。 晕过去不知多久,只怕被这太阳晒成了黑雷公,没准皮肤已经被晒伤。 眯缝眼,挣扎着起身。 发现自己赤身裸体,浑身却没有丝毫不适,皮肤没有灼烧感,反而浑身暖洋洋的,举手投足间,充斥着力量感。 似乎……肉身变强了! 而浑身洋溢的那种暖意,并不是夏日的热。 是那种暖入心扉的感觉,在这股暖意下,夏日的燥热竟然消失殆尽,端的是匪夷所思。 看着周围的废墟。 所有房子都只剩下主体和砖墙以及金属钢材,仿佛是一场温度极高的火龙卷席卷过后的景象。 李凤栖有点懵逼。 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心中一惊,急忙查看自己的家底。 朝歌,找到了。 龙胆,找到了。 《春秋》……竟然也找到了。 小区内可以燃烧的东西都被烧尽,《春秋》这么一本古卷,竟然一点破损都没有,果然是件宝物。 不急于离开。 反正是座空城,稍后再去找衣服穿,随意找了个台阶盘膝而坐,不知道状况如何,也不敢运转《太虚经》。 仅神识内观。 体内代表肉身的世界里,高山峥嵘,平原辽阔,代表着生机的青草盎然,代表着经血气脉的江河和溪流依然潺潺,只不过有几条河流宽阔了两倍有余。 肉身没事! 神识进入秘境,依然是空旷而虚无的世界,代表着修行本源的黑白光剑形成的阴阳鱼犹在。 李凤栖总觉得哪里不对。 秘境里似乎存在着什么东西,在等待着自己的召唤。 那股东西很暖和。 恐怕也是自己不被烈日灼伤的原因。 是什么? 看着空荡而黑暗的秘境,李凤栖没来由的想起了创世纪,于是灵犀突来,心念对着这片世界沉沉的说了一句:“神说,要有光。” 和开辟秘境时意随心动一样。 天穹之上,出现了一个极小极小的光点。 这就是光? 太弱了罢。 李凤栖暗暗叹气,难道自己还没突破秘境一阶? 思绪未落。 猛然之间,天穹上宛若有一万个太阳爆炸,炽目的光华大盛,从天而落,漫过了这片虚无的秘境,一直照射到无穷远处。 整个世界,一片光亮。 李凤栖看着天穹愣愣发呆,什么状况? 天穹之日,大日悬空。 一轮温暖的太阳悬挂,光芒所及之处,皆是光亮,照亮了整个秘境,恍然之间,宛若春来,暖意令人飘飘欲仙。 大道梵唱,仙气缭绕。 依然是昙花一现。 当安静下来后,那轮大日便静静悬挂,仅仅是照亮这片秘境,让空虚而无边的秘境,多了一分万物将生的朝气。 李凤栖思绪万千。 一轮太阳! 虽然不知道别人的秘境破境时有何等奇异,但自己这个秘境有点嚣张啊。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这是道家玄理。 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演万物。 亦是道家玄理。 秘境内黑白光剑形成的阴阳鱼,其实就是两仪。 而太阳…… 和月亮一样,是阴阳的两面! 这一次秘境内衍生一轮大日,下一次破境,会是一轮明月吗? 想想就觉得激动。 等自己以后境界攀升,岂非要成为那种左肩烈日右肩明月的绝代高手,这个逼格,真真真真是天下无双了。 秘境生大日,万物初始。 是个好兆头。 李凤栖情绪大好,这轮大日的出现,意味着自己已经踏入秘境二阶,实力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在未来的厮杀中,有了更多的立身之本。 决定放纵一下午,找个游泳池浪一盘,晚上去吃个火锅唱唱歌,喝点小酒意思意思,明天再继续修行,看看自己究竟达到了什么地步。 劳逸结合,才是王道。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云天之上,女子盯着放浪的李凤栖,一点也没有因为他赤身裸体而感到羞涩,她的眸子里,李凤栖就仅仅只是李凤栖。 没有男女之别。 经历了漫长岁月,什么男女之情都是虚妄,何况她本是大妖。 这并非说她没有情爱。 只是尚未遇见让她心动的男子而已。 哪怕是九州的道家,其实也不是像这颗星辰上说的那般,要断绝七情六欲。七情六欲,是生命存在的印记。 为何要斩? 毫无道理。 只不过在那些道家高人心中,对大道的追求超越了七情六欲,使得这些东西在他们漫长的生命中,微渺至极到可以忽略而已。 女子有些讶然,身后如山遮天的阴影骤然浓郁,九尾摇曳,妖气冲天。 此时若是有人抬头,便能看见天穹之上出现了一尊狐狸。 九尾狐狸。 女子眸子里妖光闪耀,直直的盯着游泳池里各种花样浪的飞起的李凤栖,越发迷惑。 “依然秘境一阶?!” 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竟然没破境? 不对! 应该是破境了,只是他的秘境异于常人,所以展露出来的依然还是一阶——女子虽为大妖,但也看不穿其他修行者的秘境。 她知道李凤栖的秘境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至于什么变化,她看不到,除非是九州圣人,才有可能窥视一二。 这是秘境的神奇之处。 毕竟,那些强大的秘境在修行者死后,是有可能自成一片世界的,是以秘境的存在,便是连圣人也无法掌控的宇宙规则。 女子想到了一个可能。 “难道是因为他道、剑双修,所以秘境其实不止四阶,而有更多阶?” 这也不可能。 因为剑道鼎盛时,九州也曾出现过道家天才成为剑修,最终道、剑双修,成为一方王者,但却无任何记载,道、剑双修者,秘境有四阶以上。 又或者是…… 女子猛然醍醐灌顶:“融合!” 李凤栖是道、剑双修没错,但是他道家心法练剑,而不是道家心法修道,剑修心法练剑,这不是简单的道、剑双修。 而是融合。 道家和剑修的融合。 所以李凤栖的秘境不止四阶,哪怕此刻他已有秘境二阶的实力,但境界上,依然驻留在一阶。 他的路还是剑修路,亦是道家路。 不过…… 也可能是断头路。 他始终是剑修。 女子有些好奇了,她现在希望李凤栖能撑到最后,想知道这条路到底能走多远。 ------------ 第三十二章 人间剑修,杀力最强! 放纵了一下午,第二日回归正常。 再次修行,李凤栖雀跃不已。 实力确实有提升! 而且,他无意之中发现了秘境的一个超级功能。 乾坤袋! 当时他刚练剑结束,收剑之后神识内观,想看看秘境内的阴阳鱼和悬空大日是否有变化,无意中起了个念想:要是能将朝歌收进来就好了,这样出行方便许多。 下一刻,朝歌便悬浮于秘境之内! 李凤栖大喜过望。 如法炮制,将长枪龙胆和《春秋》都收入了秘境。 能收,如何取? 根本不需要尝试,李凤栖只需意念一动,长枪龙胆、长剑朝歌和《春秋》就会自动从秘境内出现在手上。 端的是玄妙无端。 李凤栖大乐,以后出门,可以把吃穿住行都放进去,没准还可以放辆车。 想了就要尝试。 然后他一脸苦笑,果然还是太天真。 除了龙胆、朝歌和《春秋》,其他东西根本无法放入秘境,仔细一想便明白过来,应该只与修行有关的东西能进入秘境。 毕竟不是真的乾坤袋。 只得作罢,于是将龙胆和《春秋》放入秘境,朝歌么……还是佩在身上更有剑仙风采。 继续修行。 他想尽早破境,让秘境再生一轮明月,与大日共悬秘境天穹,造就一方世界的天地雏形,毕竟他现在是唯一一个可以安心修行的天选之子。 然而…… 树欲静而风不止。 李凤栖低估了那些天选之子,更低估了某些女人的小心眼。 一个月后。 这一日清晨,李凤栖被一声巨响从梦中惊醒,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穿了衣服出门,立即发现那声巨响的来处。 天穹之上,结界寸寸崩碎,飘散于空中。 猎杀游戏结束了? 李凤栖大喜过望。 暗想着这个时候幕后黑手是不是要出现了,将一切真相摊开,说李凤栖,这是一场幻境游戏,你是唯一挑战成功的人,我们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 然后自己就说,我的愿望是再来三个愿望。 确实有人出现。 李凤栖心中一跳,二话不说,转身就藏入房内,在窗户边悄悄观察。 来的人不是幕后黑手。 是个熟人。 天选之子,背剑女子徐娇。 乘着风从天而落,深怕没人发现她一样,落在那栋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的“广达”大厦上,冷冷的四处扫视一眼,从大厦上一跃而下,消失不见。 李凤栖抹了一把冷汗。 秘境内大日悬空后,他去尝试过,用尽全力也劈不开结界。 然而徐娇可以! 也是情理之中,毕竟之前她就已经是秘境四阶的高手,这段时日过去,只怕已经突破秘境,晋入下一个境界了。 打不赢! 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李凤栖并不觉得丢脸。 实际上从陆旭到吴丽华,李凤栖就没一次是实力碾压,都历经苦战而艰难胜出,是以这一次,即使是面对境界和实力都更高的徐娇,李凤栖依然毫无畏惧。 先知己知彼。 如今徐娇在明,自己在暗,这是优势,必须好好利用。 何况城中还有无数陷阱。 李凤栖悄然出门。 徐娇站在大街上,回望身后的大厦,思绪略微一动,便知道这是天选之子厮杀后的杰作,眸子里闪耀出青色的光彩,于是一幅幅画面在她脑海里浮现: 李凤栖趁夜来到大厦,在大厦天台被埋伏,又从火海里冲出,一路追击用长弓的吴丽华,反被设计而遭受重创,又被吴丽华追杀,逃离此地。 徐娇循着脑海里画面的痕迹,跟了上去。 她想撕裂李凤栖那张丑恶的脸。 但她不蠢。 能活到现在的每一个天选之子都不蠢,哪怕是面对境界和实力都比自己低下的人,徐娇也会十二分的重视。 越境杀敌,她可以,其他人也可以,绝对不要小看任何一个对手。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她需要了解李凤栖究竟有什么杀招,擅长什么,如此才能针对性的出手。 不巧的很。 她得到的道家修行功法里,恰好有这么一门术法,可以在脑海里完美再现想看见的一些画面,极其玄妙。 这是凌驾时空的术法。 循着李凤栖逃亡的痕迹,徐娇来到小河畔。 她看见了李凤栖打败吴丽华的全过程。 但陈树从《春秋》里出来的那一段画面,她看不见。 只有一片朦胧。 也看不见吴丽华最后究竟去了何处。 不过并不重要,她知道了李凤栖的依仗:长剑朝歌,长枪龙胆。 也知道李凤栖是一名剑修。 而且杀力不弱。 尤其是他剑气崩碎之后,化作数十道长剑激射的那一招,确实令人惊心。 徐娇陷入沉思。 在猎杀游戏开始后,天选之子间开始互相厮杀,很少出现剑修,所有的天选之子里,剑修者凤毛麟角,但徐娇遇见一个。 仅仅是秘境三阶。 那是迄今为止,她遭遇的最艰难一战。 不久前,在她即将突破秘境四阶晋入下一境界时,她遇到了猎杀,一个纯粹武夫,但已经突破秘境境界。 实力极强,一拳能轰塌一座高楼。 她也曾越境杀敌,但其惨烈程度还比不上和那位秘境三阶的剑修一战。 那个剑修说过一句话,徐娇记忆深刻。 他说,自幼多读武侠,喜侠骨豪情,如今握剑,当有侠情,纵剑道已死,我亦不悔,长剑所向之处,当对得起剑修二字,须知人间剑修,是世间最能越境杀敌者,须知人间剑修,杀力最重! 文绉绉的。 但那一番话他说得很认真。 那一战,徐娇几乎没有招架之力,要不是最后有个纯粹武夫的天选之子出现,欲要偷袭两人一石二鸟,她就已经被那位剑修越境而杀。 最终,她只能选择逃。 她逃走了。 但想一石二鸟的纯粹武夫却高估了他自己,低估了那位剑修天选之子,他只扛过三剑,然后被一剑穿心。 哪怕他肉身极强,甚至身穿玄光炫耀的宝甲护体。 依然挡不住剑修的剑。 长剑所往之处,无坚不摧! 她深刻的领悟到了那一句:人间剑修,杀力最重! ------------ 第三十三章 伪•封神榜 人间剑修,杀力最重。 这一句话,没有谁比天穹之上的小狐狸感触更深,为何九州会有那一场仙坠,为何如今剑道已死,或者将死,究其根源,还是在这一句话上。 仙坠之前,九州九圣人,剑修独占四位。 这且不提。 便说自己经历过的那一场商皇和天枢上相之战。 当年剑修出身的商皇尚未跻身圣人,面对天枢上相漫天林立的故交好友、师门仙人,毫无畏惧的举剑出战,皇气浩荡三千里。 商皇凭借一己之力,竟然杀得天枢上相手中的封神榜都无法列下阵亡仙人的名字。 死的仙人太多。 也正是这一战,拉开了仙坠之幕。 其后四位剑修圣人、十二金仙纷纷从九州赶来,大战从此处一直蔓延到九州,仙坠之后,四位剑修圣人皆陨落,蛰伏了无数年的巫妖两族趁机强势崛起。 而商皇则跻身九圣之一。 圣人之中,唯一的剑修。 商皇再次以一己之力,撑起剑修的末日之路。 所以,她现在很好奇,作为商皇选中的剑修,李凤栖能否赢徐娇这个道家天才——尽管徐娇的传承师门在九州名声极差。 但她确实是一枚罕见的天才。 …… …… 李凤栖一直在暗中关注着徐娇。 但见她眸子里闪烁要着妖异的青色光彩,一直盯着自己和吴丽华厮杀过的河沟,不明觉厉,总觉得她在做什么了不得的事。 不敢过于靠近。 这背剑女子挥手便有风,而且杀人无形。 在没弄懂之前不能直接交手。 但还是低估了徐娇。 李凤栖眉心骤然生疼,腰间佩剑朝歌轻颤,秘境内阴阳鱼爆发出杀意,和当初刚入城就被吴丽华偷袭一模一样。 想都不想,转身就跑。 徐娇侧首看着已消失不见的李凤栖,颇有些无奈。 不被虚荣束缚的剑修更可怕。 欲要一击毙命的杀阵尚未完成,他就已经警觉的先行跑了,若是再晚上十秒钟,杀阵发动,神仙也救不了他。 徐娇挥手。 李凤栖藏身的地方,四周响起尖锐啸声,肉眼可见的风刃来回穿插,劈落在地,留下数道触目惊心的裂缝。 冷笑一声。 别说李凤栖一个秘境一阶的剑修,就是当初让她狼狈不堪的剑修,徐娇也有信心杀之,在剑修身上失去的骄傲,在剑修身上找回来。 先杀李凤栖,再去杀那名剑修。 终有一天,她要踩着所有天选之子的尸首,登顶人类消失后的王座,掌控她自己的命运,成为这颗星辰上的最强之人。 转身,徐娇慢慢走入远处。 李凤栖躲在远处看着这一幕,全身汗毛倒竖。 还好跑的快。 那么问题来了,面对如此强势的徐娇,自己怎样才能赢她? 只能智取。 然而李凤栖还是太天真了。 …… …… 神州有五岳,泰山为尊。 历代帝王皆在泰山祭天,这座中岳不仅仅是五岳之一,更是天人合一思想的升华圣地,是神州亿万群山之首。 自出现后,从来只端坐于云天的女子,罕见没有凌空。 落在山脚。 拖着长裙迤逦,神态虔诚,仿佛只是个普通的朝圣女子,循着泰山天梯,一步一步登山。 登上天梯,直往玉皇顶。 路过那块五岳独尊的石头时,女子停了片刻,继续前行。 登顶玉皇。 女子站在玉皇殿前广场上,捋了捋鬓发,眸子里妖光闪耀,于是她眸子里出现了一道真正的天梯,起于玉皇殿前,直直没入白云之中,不知通往何处。 女子长出了口气。 天梯已现。 她来到玉皇殿中,两膝着地,上身及大腿端直,前倾后双手伏地,以头碰地,对着“昊天至尊”牌匾下的玉皇塑像行跪拜之礼。 抬起头,眉眼对心,轻声道:“小妖妲己,奉九圣人之名,监理‘天选封神’及其后的‘封印’一事,今天选之子二千五百人,尚存五十一,尽列伪榜之上,呈递诸位过目。” 女子起身,袖手一挥。 唰的一声,女子面前凭空出现一张古朴长卷,上书两个失传古字:封神。 长卷摊开。 竟然顺着天梯穿入云霄之中。 一日之后,才有极具威严的声音顺着天梯而来,宛若黄钟大吕,震动着整座泰山轻晃,“善。” 随即便是长卷归来。 名叫妲己的女子接过长卷,小手一挥,长卷便横陈在玉皇殿门前,再次眉眼对心,“天梯已现,恭请诸位降临,天选道统。” 话音飘渺。 化作实质一般的烟气,顺着天梯,飘入白云深处。 女子起身,垂首恭候。 又一日。 天梯骤然轻颤,一道高大的身影出在白云之上,一身雪白道袍飘飘,背负着青色剑穗的道剑,人未到声先至:“小狐狸,贫道选中之人何在?” 却不顺着天梯而下,就这么踏空走向泰山玉皇顶。 每一步踏出,脚下便生成一朵雪白莲花,道家仙韵纵横涤荡,宛若神仙降世。 步步生莲而下。 丝毫没觉得就这么踩着昊天至尊的玉皇顶降临有何不妥。 妲己心中腹诽,面不动声色。 道:“仙长弟子徐娇,今在某地和一位剑修对峙,皆在试探之中,尚未分出胜负。” 负剑道士落地,冷道:“区区剑修也配?” 晴空之上便有声音传来,“哟,白裳牛鼻子,你吹什么牛呢,商皇也是剑修,你有本事当着他的面说区区剑修四字去,也就能欺负一下咱们的小妲己了。” 又有人来。 倒很守规矩,只是踏天梯而下,临近玉皇顶上空千米时,出于尊重,一跃而下。 毕竟踩着玉皇顶降临,着实有点僭越。 是个女子。 很妖。 穿得很妖,几乎赤裸,该露的不该露的都露了,身上就那么几根飘舞的嫣红绸带遮羞,偏生就连道家高人白裳,也看不清她的妖躯。 若隐若现,最为诱惑。 人也很妖。 长得那个精致,丝毫不输小狐狸苏妲己多少,且散发出来的妖媚,哪怕妲己本体是狐狸,在这位大妖面前,也自愧不如。 本名白裳的道士冷笑一声,“区区一条蛇妖,再要呱噪,莫怨贫道收了你!” 背上道剑骤生清越剑吟。 煌煌然间,便有无穷仙气缭绕着整座泰山,形成一片巨大的云海,覆野百里,聚散之中,杀意滔滔,几欲席卷而扑向那位妖媚至极的蛇妖。 本体为蛇的女子哟了一声,“说什么大话,也不怕闪了腰,倒是忘了,白裳仙长腰好着呐,仙邸之内炉鼎万千,羡煞旁人,真替被您老看中的那个天选之子可怜,莫不也是位女子?” ------------ 第三十四章 仙人降临! 小狐狸妲己在一旁,不听不看。 一个是师门背景无比深厚的道家高人,一个是妖族内掌控大片疆域的妖王,论实力,谁都是她惹不起的主。 白裳闻言大怒。 如云海一般涌滚的仙气,狂暴如雷云,闪电滋生,化作一尾神龙,盘绕而上至天穹,龙首狰狞,便欲降下万道神雷。 恰有人至。 一男一女,牵手而来,共踏天梯。 男子背负长弓。 女子腰间佩刀。 许是不满白裳如此霸道,那白衣飘飘的女子随意挥手,竟然将那仙气凝聚的神龙化作一条小蛇,捏在手里,瞬间迸散。 背着长弓的男子身材极其魁梧,野性和力量之美在他身上淋漓尽致。 大咧咧的踏着天梯而下,闷声道:“要打架么,我巫族最不怕打架,谁上?” 白裳和蛇妖明智的噤声。 惹不起。 一大巫一女子仙人,真不是一般修士能惹的主。 倒是小狐狸妲己有些不解,轻声道:“两位选定之天选之子已输给剑修李凤栖,且其人被那位朝闻道而夕入青云的儒家圣贤带走,两位回来得有些早。” 男子和女子相视一笑,“趁着有时间,先旧地重游一番。” 小狐狸妲己手上一片炫光闪耀,吴丽华用过的长弓射日和短刀遗忘出现,恭谨的递上,“皆无破损,物归原主。” 男子挥手。 长弓射日如若幻影,和他背上长弓合二为一,短刀遗忘亦飘入女子腰间佩刀内。 其后,这对神仙眷侣踏云远去。 渐有人来。 有星辰绕身,眸如日月的道家高人。 有身穿兽皮,浑身火焰缭绕的巫族。 有赤手空拳,举手投足便能引动天地共鸣的人族武道宗师。 …… 其中妖族极少。 仅有和白裳针锋相对的蛇妖,大家也不意外,因为天选之中,还真有那么一个妖族——某座城市的天选之子,不是人,而是一只食铁兽。 第三十九位来人时,众皆意外。 是个剑修。 在九州剑修凋零几乎不见的情况下,竟然还有剑修参与这场天选封神? 更让人意外的是,这位剑修…… 境界极低! 在场的任何一人,哪怕就是小狐狸妲己,也能挥挥手就捏死他,实在想不明白,他为何会成为某位天选之子的传道者。 旋即想到九圣人之一的商皇也是剑修,大家有都恍然。 怕是商皇之意。 众人目光齐齐落向小狐狸妲己摊开在玉皇殿门前的那张伪封神榜上,道家高人白裳问道:“五十一人中,有几名剑修?” 小狐狸妲己应道:“两人?” 白裳又问:“为何会是五十一人,不是只能剩下五十个在秘境四阶以上的么?” 小狐狸妲己苦笑,“因为有个意外,是剑修。” 白裳和众人愣了下,看向那位九州来的剑修,那名剑修虽然境界不高,但极有剑修傲骨,豪迈大笑,“在下选中的那人,已是秘境四阶,不是意外。” 妲己说道:“意外的那人,正是和仙长所选之天选之子徐娇对峙的剑修。” 白裳哦了一声,“他是谁的?” 妲己不语。 白裳也不再问,反正剑修是条断头路,怎么也不可能赢得了自己的天选之子,赠予的道剑神魂,可是自己身负道剑的阴阳配所铸。 又有人来。 十人。 这十人出现,哪怕是那只女蛇妖和道家高人白裳,也神态恭谨,尤其是最后三人,出现之后,小狐狸妲己身为大妖,却连呼吸都难。 先是一名年轻武夫,俊俏的五官之中总是透着一股傲气,和其纯粹武夫身份有些不符之处,在于他腰间悬挂一柄紫色长剑。 很普通的长剑。 然而泰山之巅芸芸众仙,没人觉得这把剑普通,也不觉得这位纯粹武夫背剑有何不妥。 他有这个资格! 这把剑正是当年诛仙四剑之一。 是他恩师当年参与仙坠大战所得,换句明白话,就是当年拥有诛仙四剑的剑修圣人之死,便有他恩师那位纯粹武夫的影子。 他恩师当年仅是武道仙人,但如今已候圣人位,只要有圣人陨落,他恩师便可入圣。 倒数第二人,是个巫族。 身影大如小山。 到了玉皇顶后狂傲不羁的坐在那里,一语不发,一副看谁都不顺眼的神态,甚至很可能一个眼神,就能让这位巫族高手大打出手。 实际上确实如此。 巫族好斗。 玉皇顶众多仙人,除了佩剑的纯粹武夫,没人敢和这位巫族高手对视。 最后出现的人是一位头顶莲花冠的不起眼的灰袍道人。 很不起眼。 但他仅是寻常的往玉皇顶一站,整个天地间都在响荡着道家吟唱,四野之间祥瑞无数,天地灵气化龙聚凤,尽皆朝拜玉皇顶。 灰袍道人仅仅是站在这里,便无比的契合天地大道。 他就是道。 是仙人! 因为他是当今九圣人之一天枢上相的首席大弟子,此次出现,也是代师收徒,确保选中的天选之子不会半途夭折。 这三人的出现,着实让其他人意外。 灰袍道人落地后,笑道:“诸位不要多疑,我等三人的出现,并无针对诸位的其他目的,只因迫于那位朝闻道而夕入青云的……” 说到这里,灰袍道人微微苦笑。 讲道理? 九圣人之一的儒道圣人,竟然没说过他,当然,那位也没赢。 打吗? 倒是有人出手了,可那人的戒尺很凶。 很凶的意思…… 那位明明已经油尽灯枯,然而圣人之下,谁也打不赢他。 圣人又不能出手……毕竟道理上没说过他。 可是闹下去也不像话。 最后造就了这个局面。 巫族、武道、道家,各出一人,再加上自动请缨的那对神仙眷侣,一同前来帮助天选之子们执行最后的封印之事,至于能让多少天选之子活着去九州,看天命了。 一念及此,灰袍道人有点悲天怜人。 从九州来易,回去难。 摇摇头,微微叹气,不去想这件糟心事,对妲己道:“出局之人如何处置的?” 妲己应道:“如实按照九圣人之约。” 灰袍道人颔首,对小狐狸道:“我等既已尽数到来,谨防生变,还是尽早起了天选台罢,以便选出最后主导封印之人。” 伸手,向天下。 于是从泰山到整个神州的千万里山河,便在众人眼前展现出一种别样的姿态。 宛若一副山河社稷画卷。 被灰袍道人剥离于真正的大地之上,画卷涌动山河变幻。 城池消失不见。 代之而起的,是二十五座悬挂于云端的巨大高台。 天选! 当然,因为小狐狸妲己手中的封神榜是伪榜,所以这仅是针对天选之子的天选,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封神。 ------------ 第三十五章 绝望之战 泰山之巅,高人云集。 师方城内,打着如意算盘的李凤栖瞬间无比苦逼。 一觉醒来,城市不见了! 代之而起的,是在原来城市基础上,隆起近百丈的一座高台,一夜之间形成,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打造。 本已停滞收缩的结界,恰好在高台边缘。 不用想就知道原因。 幕后黑手在逼迫所有的天选之子正大光明的一战——尽快结束厮杀。 所以李凤栖看见高台中央负剑而立的徐娇,心便沉了下去,以自己如今的修为,面对突破秘境晋入下一境界的徐娇,没有一丝一毫的胜算。 站在高台边缘,李凤栖是一点都不想往中央挪一步。 徐娇也不急。 如今整座城市化为一座高台,李凤栖无处匿形,只要她出手,撕裂那张丑陋嘴脸易如反掌,以往猎杀,都是顷刻之间分生死。 这一次,她想看猎物最后的挣扎。 高台子上的云空之巅,道家高人白裳大袖飘飘,如仙人矗立于虚空,颇为满意的看着徐娇,自语道:“不错,是个好苗子。” 可承衣钵。 好苗子的意思,不仅仅是承衣钵,若是没能进入最后数人之列,那不妨先让她做炉鼎。 能否以炉鼎之身脱胎换骨,看她造化。 白裳头也不回,道:“小狐狸,你不在泰山坐镇,跑来这作甚,该不是那剑修青年是你选中的天选之子罢,若是贫道没有记错,你是不能参与这场天选的。” 虽是称呼小狐狸,但白裳的语气里没有一点轻视。 他不如朝闻道夕入青云的陈树。 白裳境界和实力比小狐狸高,但高的不离谱,如果真的厮杀,小狐狸妲己的九命真身和狐媚神通,恰好有些克制他。 小狐狸,是整个九州对妲己的称呼。 狐妖很多。 但偌大的九州,说起狐狸,没人想到其他:只会想到小狐狸妲己,不仅仅因为她是罕见的九尾狐狸,更因为她的狐媚神通,世间第一。 她代表着狐妖一族。 妲己笑了笑,神态圣洁,却说男女事,“玉皇顶有那位仙长坐镇,以指尖神通观这山河社稷图,奴家一小狐狸,无所事事,自然喜欢看好看的男子,要是看上心了,就把他带回奴家的狐狸窝,仙长可要成人之美啊。” 李凤栖就很好看。 白裳就是道中人,岂会看不出,李凤栖不仅皮囊好看,也实用——对于小狐狸而言实用。 他可没男女通吃。 白裳也知道,小狐狸在说假话。 她要是真有心,只怕早就施展狐媚神通,把高台上的青年吃个精光。 倒也是有趣。 九州都言,小狐狸妲己媚如水,是世间最擅男女情事的妖,也是世间最喜男女之事的妖,别说一般修士,就连白裳当年也曾做过一些事,希望得她青睐。 然而别说白裳,曾经九州最为俊逸的某位武夫,也不能让小狐狸青睐半分。 却有些诡异。 小狐狸以狐媚知名九州,这一两千年,却一心向道,从不近情色。 圣洁端庄的很。 比那些貌似端庄清白的仙子,更像良家女子,甚至有传言,这小狐狸成妖数千年,如今尚是清白之身,这让九州无数修士,越发对这个狐狸本身的妲己充满觊觎。 白裳目光落在李凤栖腰间无鞘的墨黑长剑上,神态凝重,道:“若是贫道没有看错,那把剑似乎是商皇的朝歌?” 妲己点头,“确实如此。” 白裳蹙眉,“为何连商皇也掺和此事,他还需要在这颗星辰上寻找传承?若是他愿意,哪怕剑修路已断,九州也有无数天资绝世的年轻人拜入其门下。” 妲己笑了笑,“谁知道呢,其实——” 欲言又止。 还是算了,若是白裳知道他选择的天选之子徐娇面对的李凤栖,不仅得到了商皇的朝歌,还有另外一位圣人天枢上相的《太虚经》,怕是要炸。 实际上这一次天选,可不止商皇、天枢上相两位出手。 陈树的《春秋》何来? 看似是天选和封印,实际上九位圣人也在暗中角力,只不过商皇和天枢上相这对冤家有点尴尬,他俩的传承落在了一个人身上。 白裳没去在意妲己没说的话,论心机,整个九州没几人玩得过她。 毕竟是世间最狡猾的狐狸。 叹道:“剑修路果然已是断头路,此人得到商皇的传承,竟然迄今为止还才秘境一阶,能活到最后的天选,也是运气。” 可惜,好运到头。 他现在的对手,是自己选中的徐娇,拥有一副天生近道的肉身胚子。 妲己不语。 心中却有些不敢苟同。 李凤栖能走到现在,可不是靠运气,是实打实的一步一步越境杀来的——尽管他只经历了两场苦战,妲己却在他身上看到了无限可能。 否则,何至于假装出手重了帮助李凤栖度过走火入魔的难关。 当然,无关男女之事。 李凤栖并不知道天穹之上有人在点评他,按剑站在高台边缘,心思急转,这一次狭路相逢,按说勇者胜。 可战斗永远不会如此简单。 计划配合上细节,哪怕是境界和势力都不如徐娇,都有机会逆风翻盘。 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言胜败。 心思急转。 不断的设想接下来的厮杀,并且预先考虑到各种可能,以这些预想为核心,推敲出能够以弱胜强的战术。 徐娇没给他机会。 挥手。 仅仅是挥手,于是整座城市——应该是整座高台,便有风起。 云端之上的白裳点头。 小狐狸妲己也道:“徐娇确实天资过人,对仙长的御风之法理解极为透彻,仅是这一手,便有望跻身前十。” 白裳哈哈大笑,颇为自得。 高台之上的李凤栖却没好心情,除了身后的结界,左右和前方,都有微风袭来。 他见过徐娇出手。 这些风看似微风,实则上连一位以肉身见长的武夫都能被切割得遍体鳞伤,若是一不小心被切中咽喉和动脉,那就是被秒杀的命。 风是看不见的。 如何战? 这几乎是一场看不见任何希望的厮杀,在其他人眼中,境界和实力都更低的李凤栖,没有一丁点的胜算。 几乎就是一场绝望之战。 李凤栖绝望吗? 没有! ------------ 第三十六章 道、剑之争! 风也有弱点! 对于这种道法形成的风,李凤栖认为它是科学的一种,以灵力影响灵气,再以灵气带动空气形成气流流动,这就是所谓的风。 若是再用灵力操控灵气压缩气流,便能形成风刃。 道理都懂。 怎么操作李凤栖却不懂。 不过没关系。 只要知道原理,破解便不难。 李凤栖出剑。 不是向着徐娇,而是向着脚下地面,用的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朝歌之上剑气若虹,轰然声中击中不知什么材料打造的高台之上。 剑气数十道,炸裂如花,将李凤栖包裹在当中。 也是尴尬。 青云三式,君临天下之后接八方来朝,李凤栖现在却还无法掌控自行将剑气分裂成数十道的熟练度,只能击地。 也因如此,剑气炸裂产生的四散气浪,恰好挡住徐娇的道法之风。 李凤栖手捏剑诀。 炸裂的数十道剑气化作数十道长剑,围绕着他周身三米内飞速激射旋转,形成一个虚影重重的黑色圆球。 这一手学的陆旭。 当初他就是挥舞长枪龙胆形成一个圆球挡住了青云三式的八方来朝。 李凤栖一步一步走向徐娇,稳打稳进。 打法师,近身是王道。 天穹之上,白裳哂笑一声,“青云三式在商皇手中是何等的惊天动地,在这小子手中,却恍若杂耍,真是有辱剑修之名。” 一旁的小狐狸妲己却不这么想。 李凤栖现有的实力状态,这是应付徐娇道法之风的最佳选择。 剑气飞舞。 虽然还没达到密不透风的地步,但飞舞剑气已经切断圆球内外的灵气联系,徐娇要想赢他,只能选择没被近身之前,强势攻破数十道剑气的防御圈。 李凤栖自信满满。 这一手,几乎破了徐娇的道法之风,逼得她再出绝招。 然而天选之子没有蠢材。 徐娇立即想到了对策,手捏道决,身畔气流涌动,吹动长发飘飘衣衫猎猎,极有道家风范,道决变动,便再次出手。 身前,出现一柄肉眼可见的青色风枪。 极小。 只有箭支大小。 枪身开始旋转,不断撕扯着灵气涌入其中,逐渐膨胀变大,到最后竟然形成一柄长达十米,粗达两尺的巨枪。 巨枪旋转着撕裂空气,发出滋滋的声音。 李凤栖看见这一幕,吓了一跳,对剑气护体有些没底气,心思电转,决定暂避锋芒。 嗡! 在李凤栖思索的刹那间,巨大的道法之枪向着他激射而来,在空中拉出一条长长的尾影,久久不散。 更惊起了阵阵滚雷。 快! 言语无法形容的快! 李凤栖根本没来得及做出有效的决断,那柄道法之枪就已经出现在面前,毫无悬念的刺中数十道剑气构成的防御圈。 如被山撞。 巨大的道法之枪无法承受力量的对决,化作青色劲气,暴裂无声,如涟漪一般在一个平面上扩散开来,形成杂乱狂风。 剑气构成的防御圈出现了一瞬破绽。 被道法之枪轰出一个大洞。 李凤栖手指剑诀更是差点捏不住,关键时刻体内周天气脉疯狂运转,灵力源源不断的从秘境之内涌向剑诀,这才稳住。 好强! 但是还好,李凤栖心绪稳定,目前看来,徐娇破不开自己的防御圈。 徐娇面无表情。 手上再次捏了个道决。 在她面前,无数灵气被撕扯过来,混杂着空气,又悬空出现一柄长枪,无比巨大的长枪。 长达十五米,粗近一米。 徐娇五指翻飞,道决变幻,整座高台上的灵气涌动。 长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坍塌收缩。 最终凝聚成一根绣花针! 只有绣花针大小,肉眼几乎看不见,但徐娇和李凤栖,乃至于天穹之上的白裳和小狐狸妲己,都能清晰的感受到绣花针的存在。 李凤栖暗叫不好。 徐娇的意图很明显,巨大的道法之枪无法破坏朝歌剑气的防御圈,那么就改换策略,选择威力更强,能四两拔千斤的以点破面。 绣花针一闪而逝,直刺李凤栖。 怎么办? 李凤栖脑海里瞬间掠过数种办法,最终有了决议。 试一试。 神光外放,紧紧的锁定绣花针的前进轨迹,手中剑诀挥舞,心意动间,剑气构成的防御圈骤然迸散,化作数十道剑气剑气横陈在身前,宛若万剑归宗。 一道剑气率先激射而出。 叮! 宛若两根尽数的针尖撞在一起。 蓬! 黑色的剑气迸散,绣花针无法阻挡的继续激射。 又一道剑气激射而出。 依然无可阻挡绣花针,黑色剑气迸散,绣花针无坚不摧的继续激射李凤栖。 第三道。 第四道。 第五道。 …… 一道又一道黑色剑气,以针尖对麦芒的方式,虽然无法阻挡绣花针的前进,但却在不断的消耗着。 更有甚者,李凤栖甚至同时驱使两道剑气。 心意动处,两道剑气一作针,正面阻挡绣花针,一作剑,从侧面上空击落,点在绣花针上,欲要在它突破重重剑气抵达之前,将之击溃。 你徐娇以点破面,我便以面围点。 叮叮叮! 声音不断,剑气亦迸散不断。 那枚极其细小,道法驱使灵气和空气凝聚而成的绣花针,形影和气势亦在消融。 当绣花针出现在李凤栖身前三丈时,剑气已经耗尽。 但它的速度也慢得肉眼可见。 李凤栖按剑,侧身。 绣花针擦身而过。 然而还没来得及长出一口气,背后骤生锐利的刺痛感,似有剑来! 心中大惊,这玩意儿还会转弯,竟然是精确制导? 旋即释然,这大概和自己驱使剑气一样。 转身,毫不犹豫的用尽全力,依然只是青云三式的第一招:君临天下。 手中朝歌骤然化虹。 蓬! 这一剑恰好劈中在速度慢了许多的绣花针上。 剑气与绣花针皆迸散如烟。 李凤栖握剑回身望着徐娇,冷声道:“别整这些没用的,这样打下去,你我最终都会灵力耗尽,那时候你认为你能赢?” 没有灵力的状态下,大家都是普通人。 徐娇不屑,“你看我像傻子吗?” 我本是道家修士,练的就是远程厮杀,为啥要舍弃道法而和你近身厮杀? 我脑壳有包么。 李凤栖无语…… 哪知徐娇又缓缓拔出了背上的道剑,无比认真的说道:“既然你认为近身厮杀是你的强势,那便如你所愿,我舍弃道法和你近身一战,彻底撕裂你所有的自信和骄傲!” ------------ 第三十七章 炉鼎的反抗 何谓杀人诛心? 这就是了! 用你自以为是最擅长的方式来杀死你,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摧毁一个人的骄傲。 这一下极其出人意料。 李凤栖握着朝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进? 看徐娇这神情,貌似真擅长近身厮杀,而且极其自信,难道她不仅得到了道家修行功法,还练武了。 其实她是个武道高人?! 万幸她没有继续藏拙,否则学那吴丽华,最后关键时刻才抛出近身厮杀的能力,自己还真有可能栽在同一条河里。 不上? 若是徐娇笃定心思用道法远程消耗,境界和实力都比她低,自己更没胜算。 两相其害取其轻。 李凤栖最终还是决定博一把。 两人站定。 彼此之间相距十米,皆握剑目视对手,秘境内的灵力疯狂运转,皆是全力以赴。 自信是对自身的肯定,但谁也不敢否认外界的强势。 永远不要轻视任何对手。 李凤栖振剑,屈膝,猛然跃起,手中朝歌泛散着的黑色剑气,杀意如织,于刹那之间化作一道黑色的虹桥,离地升空,将于最高点落下。 徐娇默然不语,双手抱剑在脸面之前,衣衫飘摆露出极为娇俏的身材,冷声念道:“一眼青天,众神在山,但念痴顽,法降人间,涤清荡浊,一剑飞仙!” 声音很轻。 直漾苍穹。 天穹之上,小狐狸妲己一脸讶然,“是个聪明人,难怪敢和李凤栖近身厮杀,感情她已经从你们道家的某些痕迹里,知晓有师门高人出现了。” 道家修士白裳颔首,“是个妙人儿。” 妙人儿的意思…… 不仅可承衣钵,就算这一次输给了那用朝歌的青年,徐娇也是难得一见的绝世炉鼎,可以带会九州栽培一番。 白裳手捏了个道决:“诺!” 便有仙气浩渺自天穹而降,宛若一道巨大的雪白光柱,周遭缭绕着细碎闪电,没入徐娇体内。 徐娇浑身骤生银光。 宛若披了一剑银白色的光甲,状若神人。 神打! 道家仙术之一。 有师门高人亲自在此坐镇加持,此刻徐娇施展神打,更是如虎添翼。 面对李凤栖化为虹桥的一剑,徐娇横剑在前,以一个推窗望月的姿态,以手中道家格挡跃起劈落的朝歌。 简单,明了。 锵! 铿锵剑鸣声激荡,李凤栖倒弹而起,如虹剑气迸散。 徐娇却动也不动。 李凤栖落地之后心中苦笑,忘了这一茬,道家并非全靠玄妙的道法,其实除去各种画符各种法宝,道家也有近身厮杀的方式。 神打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有些诡异,一般来说,神打是要请祖师爷上身,其后施展神打的人会失去自主意识,完全被祖师爷掌控肉身。 为何徐娇此刻却依然是她自己。 徐娇冷笑一声,“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 抬步! 脚步落下的刹那,她却出现在李凤栖身侧,鬼魅一般,似乎在这一瞬间突破了时空的桎梏,李凤栖根本反应不过来。 徐娇手中道剑毫无道理的横拍——不是横斩。 她要彻底摧毁李凤栖。 如果她这一下是横斩,李凤栖已经死了。 腰间被道剑拍中,李凤栖五脏六腑内仿佛被上万个铁锤重击,不由自主的横飞出去,骨架松散肌肉酸麻,只觉得腰身以下都不再属于自己,完全没了知觉。 落地…… 甚至连站都站不起来。 徐娇没有乘胜追击。 冷冷的盯着地上的李凤栖,“起来!” 当高台出现之后,徐娇已经明白,她和李凤栖之间只有一个人能活着离开这里,而人类消失后的这场游戏,也即将来到终点。 她依然记恨李凤栖嘲笑她的事。 之所以没有瞬间秒杀李凤栖,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不愿意如此便宜李凤栖,她要一遍又一遍的鞭挞李凤栖的自信,让他不断的在绝望之中沉沦。 最毒妇人心。 这句话永远不会过时。 还有一个原因,在她心中,她要面对的对手绝对不会再是李凤栖这种踩着狗屎运活到现在的人。 她需要熟练掌握神打。 而李凤栖就是一个很好的陪练。 她看得很远。 李凤栖何尝不明白这一点,也理解徐娇的全部心思,知道她想玩弄死自己,也理解她的另外一种心思:实际上,他也是这么想的,希望能借着和徐娇一战,尽可能的让自己更进一步。 没人知道下一个对手会有多强。 也许就是练拳的少年! 深呼吸一口气,体内周天气脉疯狂运转,灵力从秘境内源源不绝涌出,运行周天的同时滋润血肉。 神识内观。 体内代表肉身的那片世界里,象征五脏六腑的十一座高山坍塌多处,代表着血肉生机的平原上,青草萎靡。 秘境之内,大日悬空,光照四方。 阴阳双鱼,游走依然。 长出了口气,只是皮肉伤,没有波及到修行本源。 许久,李凤栖腰身以下才慢慢恢复知觉,起身,盯着徐娇,“你虽然自信能赢我,但有些事终究有个万一,万一我赢了,你不后悔吗?” 徐娇沉默了。 许久,压低声音问道:“你晚上可曾看过星星?” 李凤栖点头。 徐娇继续道:“星空依旧。” 李凤栖茫然。 徐娇无奈叹气,“星空还是那座星空,地球还是那个地球,我们两个人,包括所有的天选之子,我们依然在地球上,结合我们所处这片地方时间停滞的迹象,我认为我们处在一个神奇的空间里。” 李凤栖颔首,“我也这么想过。” 又道:“但和你如此反常行事有什么关系?” 徐娇默然许久,“我想成为天选之子最强,但和那个少年之间差距巨大,我需要提升自己,而你,是最好的陪练!” 有些话不能说,说了,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得到的修行功法里,她摸索出了一丝蛛丝马迹,如果她不够强,将来的命运极其凄凉。 她要反抗。 她要强到幕后黑手无法干预她的未来。 所以,变强! 不断变强! 抓住一切机会变强! 既然杀李凤栖已是板上钉钉的事,那就放任一次,借这个机会彻底熟练掌控神打,争取成为天选之子中的最强。 她有这个自信。 退一万步,哪怕出现了一个万一,为此输给了李凤栖,也不后悔。 人生的选择,总会有对有错。 错了,付出代价,天经地义。 如果不够强…… 则无法挣脱命运,自己将来很可能沦为修行心法中提及到的两个字:炉鼎! ------------ 第三十八章 我命由我不由天 天穹之上,以宗门术法赐予徐娇“神打”能力的道家高人白裳没了继续观战的欲望,对妲己说道:“徐娇的对手,应是伪封神榜前十的天选之子,贫道先去看看。” 那个李凤栖输定了。 哪怕他拥有上皇的长剑朝歌,练了青云三式,只要没掌控第三招,想赢神打附身状态下的徐娇,没有任何一丝可能。 说完身影摇曳,凭空消失。 妲己微微扯了扯嘴角,看向高台上的徐娇,乐了,一副继续看好戏的神态,眉眼间都是笑意,赞道:“姑娘好演技。” …… …… 高台之上,两人对峙。 李凤栖微微笑了起来,抬头看天穹,忽然问出一具莫名其妙的话:“为什么是我?” 徐娇一脸认真,“为什么不能是你?” 李凤栖想了想,“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很可能会原形毕露,你受得了?” 徐娇苦笑,“没得选择,况且你打得赢我?” 李凤栖沉吟许久,“可以试试” 试什么? 徐娇却心有灵犀,抬头看着天穹,眸子里闪耀着青色光辉,迟疑的点头,“先前天穹之上站有两人,如今已走了一人,还有一位,是自我们修行后便端坐云端的那位女子,妖气朦胧,我看不透她。” 看得透才有鬼。 施展神打之前,她看过一次天穹,在浑身缭绕妖气的女子身旁,有一个白光笼罩着的身影。 境界差的太多,无法看透。 李凤栖点头,“那就动手!” 两人之间再没有你死我活的气氛,几乎是同一时间来到高台边缘。 陈树更改了结界规则,李凤栖本可以自有出入,只不知高台出现后,结界的规则是否还是陈树设定的,于是他率先尝试。 答案呼之欲出。 随着高台出现,两人谁也出不去了。 李凤栖看向徐娇,意思你出的主意,你先动手——先小人后君子,李凤栖还是担心这是徐娇的阴谋,所以让她先上。 徐娇毫不犹豫的对着结界全力出手! 李凤栖按剑,准备接手。 恐怕这个局面是白裳做梦也没想到的:打死打活的李凤栖和徐娇两人,竟然会选择联手,意图打破结界的桎梏。 只有最擅长心机的妲己看了出来。 先前徐娇问过李凤栖一句,可曾看过星空,又说星空依旧,地球还是地球,两个人几乎同时笃定了心中的想法。 他们还在地球上,只是和正常人类不在同一片空间里。 结合种种事情,他们存在的空间,是幕后黑手以大无边的神通造就,并非是科学原理的桎梏,换句话说,只要两人有了足够的实力,是能够突破这层空间回归正常的! 所以…… 徐娇刻意留手,就是预先给李凤栖的信号。 李凤栖足够聪慧。 他懂! 徐娇在说李凤栖是最好的陪练时,其实是在说,当前局势下,你李凤栖是我最好的合作伙伴,我们一起尝试破开这层结界,游走在结界无法掌控的空白地带里,伺机破开这片神奇空间回归地球。 李凤栖动心了。 一则他知道自己实力和境界最低,按照这个趋势下去,很可能会死。 二者…… 他也不愿意就这么接受幕后黑手的安排。 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是哪吒说的。 所以他才会说有可能原形毕露,因为游走在结界的空白地带,两个人为了生存空间,必须同行联手,成为生死伙伴。 一男一女,都孤寂了这么多年,李凤栖作为一个男人,最容易上火。 到时候就可能发生一些旖旎之事。 徐娇的回答很直接:她有足够的自信,毕竟如果一个女人不愿意,男人想强上的话,作为修行者,实力不达到碾压,几乎不可能。 可以说,两个人都极其聪慧,只用了短短几句话,就达成了约定。 在徐娇出手时,李凤栖问了一句:“之前你第一次出现时,是不是就看上了这座城市的结界,否则我想不通你为什么会因为我一个笑容就如此愤怒。” 难怪她当时看自己的目光极其炽热。 徐娇嗯了一声。 正因为这层结界的奇异性,她才会返回来,再小心眼,也不至于因为一个笑容和李凤栖过意不去。 这么做,就是为了不让幕后黑手起疑心而已。 该说的已经说了,接下来就看她和李凤栖两个人联手的全力一击,能否破开这层结界。 出手即是神打。 何谓神打? 神灵依附肉身之力量,虽然不在巅峰,但亦有无比强大的力量。 徐娇衣袂飘飘。 从衣衫到长发甚至到每一寸的肌肤之上,都浮起一层极为细碎的闪电,滋滋声中闪耀着炫目的白光,宛若神人降世。 而在她背后,无数白光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尊十丈高大的道家神人。 姿态和徐娇一模一样。 一旁的李凤栖看得心花荡漾。 衣袂飘飞下,徐娇的长裙成了若隐若现的风情道具,极具视觉冲击力的风光让他想起了小时候关于男女事启蒙的画面:街机西游记游戏里,小龙女施展无影刀的样子。 不得不说,徐娇这个女子确实不错。 长的好看。 身材除了是飞机场,其他方面都极具女人韵味,腰臀比更是极品。 重要时刻,李凤栖没敢多想。 收摄心神,气运周天。 按剑。 朝歌黑色的剑气煌煌而起。 徐娇一拳轰在结界上,身后那尊白光交织而成的巨大道家神人,亦一拳轰落。 蓬! 震天巨响声中,结界之上荡漾起一阵涟漪。 有戏! 两人大喜。 徐娇更是一拳又一拳,所有的拳头都落在同一个点上,极其富有节奏的轰落,于是涟漪一圈又一圈荡漾开来,不断的扩大,最后竟然遍布了整个结界! 李凤栖看得暗暗惊心,徐娇的实力确实很强。 然而…… 尽管结界起了涟漪,如一张巨大的网在徐娇的拳头上动荡,但始终没有崩碎的痕迹,而徐娇的拳势已经即将攀上巅峰。 盛极而衰! 如果最后的几拳不能轰碎结界,就只有看李凤栖的剑。 一拳…… 两拳…… 最后一拳! 徐娇浑身上下的细碎闪电,尽数汇聚在拳头之上,这一刻,她身上泛散着神圣的白光,圣洁如仙子,拳落如武道宗师! 挥拳,挥的不是一颗拳头,而是一座山。 汇聚了她全部精气神的一座山! 轰出这一拳后,徐娇的精气神一落千丈,几乎就要立即晕倒在地。 身后那尊道家神人亦全力出拳。 当徐娇最具精气神的一拳轰落,当她背后那尊神人亦一拳轰落时,整个结界震动如筛糠,似乎就欲出现裂纹。 结界颤抖,依然如旧。 徐娇绝望了,她低估了这层结界的强度。 她已经不抱希望。 在她计划中,她确实应该破不开结界,但至少也应该让结界出现裂缝。 李凤栖境界和实力太低。 自己没做到,那么接下来他纵然出剑也无法达成目的。 她赌输了。 这个时候李凤栖应该不会对结界出剑,而是会选择杀她。 人心黑暗。 果然,李凤栖深呼吸了一口气。 一语不发,悍然出剑! 剑如虹! ------------ 第三十九章 逃避有用,但是可耻 徐娇已经闭眼等死。 耳畔风起。 刮得肌肤生疼。 一声震响将她惊醒,睁开眼便看见黑色的剑气迸散,旋即在空中化作数十道长剑激射,叮叮咚咚,直射那个点! 李凤栖手捏剑诀,捉狭道:“这么妖娆的一具身躯,我可舍不得。” 徐娇脸微红。 心头却生暖意。 知道李凤栖就是个嘴炮王者,他要是真是色中饕餮,也走不到今天,吴丽华那一次就该死在美色之下。 她有自知之明。 论身材,她真比不上吴丽华。 叮叮咚咚,剑气如剑激射,整个结界不断泛起涟漪,颤抖而生浪。 被不断攻击的那一点,出现了皲裂。 也就如此了。 当最后一道剑气迸散,李凤栖秘境内灵力耗尽,哪怕是周天疯狂运转,也无法再驱使剑气,无奈叹气,“差一点。” 徐娇满眼绝望。 李凤栖也叹气,“人算终究不如天——” 话音未落,猛然感觉秘境内的《春秋》有些异样,竟散发出一股昭昭儒气,宛若一头墨龙,游荡于浩渺秘境之内。 又讶然发现结界上浮现出一层黑色。 是墨韵。 老先生陈树,在结界上遗留的力量开始显现! 墨韵聚于一点。 正是徐娇拳轰李凤栖剑刺的那一点。 叮! 轻脆的声音在两人耳中宛若天籁之音,那一点上的龟裂破碎,旋即裂缝蔓延向笼罩着整座高台的结界,又轰然迸散。 结界碎了! 就似漫天花雨飘散,又消弭于无形。 大悲之后大喜。 徐娇目睹这一幕,几欲泪流,呢喃着说,“李凤栖,当初在这座城市里帮助你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啊。” 李凤栖微微点头,“陈树老先生啊?是圣贤吧。” 他只是位普通的老师。 但他又不普通。 徐娇深呼吸一口气,问道:“你能下高台吗?” 李凤栖摇头。 徐娇胸有成竹,“无妨,待我恢复一些灵力,我就能将你也带下去。” 李凤栖摇头。 徐娇不解,“什么意思?” 李凤栖看向远空,“看过一部电视剧么,是新恒结衣主演的,叫《逃避虽然可耻但有用》,只不过在我看来,逃避虽然有用但可耻。” 徐娇愣住,“你不想走?” 李凤栖笑着说道:“其实在之前,我很动心,可是在结界因为墨韵而崩碎的刹那,我改变主意了,我想看看,幕后黑手安排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真这么想?” 李凤栖沉默了一阵,缓缓说道:“你知道老先生陈树……嗯,就是帮助我在结界上留下力量的那位,你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徐娇摇头。 李凤栖脸上再次浮起笑容,“老先生陈树啊,是一个高尚的人,是一个纯粹的人,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徐娇无语,叱道:“认真点。” 李凤栖点头,“就是认真的,你可能不知道,他本可以独善其身,最后却选择为我们这些天选之子去做一些事,尽管我不知道他去哪里,要做什么事,但明显不会有好的结局,这让我想到了书中的一句话:穷则兼济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所以呢?”徐娇越发茫然。 李凤栖轻抚手中长剑朝歌,“也许我们真的进入了一片神奇的空间。在正常的地球上,不是全人类消失,而是我们这些天选之子消失了,如今我们成了修炼者,拥有超越常人的能力,那为什么不去做一些事,帮助人类呢?” 徐娇颔首,“所以更应该活下去,而不是继续深入这场猎杀游戏。” 李凤栖摇头,“不!” 长剑重新佩在腰间,伸出双手拥抱天下,“电视剧《天道》中,主角说过这么一句话:坐井观天阔。而我李凤栖想说一句属于我自己的话。” 徐娇不语。 李凤栖一字一句的道:“出井揽山河!” 徐娇挥手,打断李凤栖的豪情,“好了好了,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我不一样,我必须逃避,否则将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 李凤栖不解,“为啥?” 徐娇咬牙切齿,许久,才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炉鼎。” 炉鼎?! 李凤栖确信自己没听错,他也知道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不可思议的说道:“你得到的传承竟然是为炉鼎准备的,你那师门真是修行界的耻辱。” 难怪她要逃。 旋即脸上浮起灿烂笑意,“我也想要个炉鼎啊。” 徐娇欲一脚踹出,“滚。” 想了想,终究忍住,就在高台边这么坐下来,双脚荡漾着,看向远空已挂在东方的太阳,眯缝着眼,像个对未来充满憧憬的青春女孩儿,“阳光真好。” 李凤栖在她一旁坐下,“行走在黑暗里,比看不见阳光好。” 什么人看不见阳光? 死人。 从今以后,徐娇就要行走在黑暗里,直到挣脱炉鼎的命运为止。 徐娇声音里充满憧憬,“我虽是女子,然而年少时候说过的话,有过的梦想,其实也曾想过有一天要做世界的女英雄,只不过越长大越世俗,渐渐的我们都成了普通人。” 李凤栖嗯了一声,“我就很普通。” “接下来我们都可以不普通了。” “也可能会死。” “努力活着走到这场游戏的最终点,当有一天我能掌控自己命运了,我就来找你,那时候,希望你还没忘记今日的初心。” 李凤栖沉吟半晌,“那你也别死了。” 徐娇沉默。 许久许久,才轻声道:“其实,只有我才会真正面对死亡。” 李凤栖讶然不解。 徐娇没有立即解释,侧身,伸出手掌,“答应我,活着,如果那一天真的实现了,我们一起去实现你说过的出井揽山河,再兼济天下。” 李凤栖犹豫了下,还是和她碰了下掌,“一言为定。” 徐娇点头。 眸子里泛散着精光,光彩熠熠,这一刻,她在李凤栖的眼里,是如此的鲜活和美丽。 起身,“我要走了。” 李凤栖嗯了一声。 这一走,两人行走在两条道路上,只希望将来两条道路的终点会碰在一起,然后一起携手走在同一条道路上,忽然笑道:“咱俩这状况,像不像小说里的男女主角,要不,咱俩先把正事办了吧。” 徐娇一脸黑线,“有多远滚多远。” 开始起风。 李凤栖知道她要走了。 临走前,徐娇一脸认真的道:“给你说个秘密,我之前杀过两个人,后来去找了他们的尸首,你猜我找到了什么?” “什么?” “什么都没有,尸首消失不见了,所以我有个大胆的想法。” “什么想法?” “天选之子被杀后,不是死亡,而是终结,那些被杀的天选之子都回到了正常的世界里,因此我才会杀人毫不留情,不是因为我冷血,恰好相反,我只是送太弱的人尽早离开这块痛楚的沼泽,回归到他们的正常生活。所以李凤栖,放手去博,不用在意生死。” 说完,踏风而下高台,消失在远处。 李凤栖默然目送。 再见。 再见的意思,是再也不见,但是徐娇,我希望还能再见你。 再见你的时候,你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这……无关男女感情。 因为你是徐娇。 因为你,甘于和命运抗争! ------------ 四十章 敢问路在何方 徐娇已经消失不见。 李凤栖浑身却骤然紧绷,伸手按剑,周天气脉疯狂运转,头也不回的轻声道:“如果我没猜错,你也只是个小喽啰。” 身后,本端坐云端的妲己落地而立,长裙飞舞,妖气收敛。 若是妖气针对性的外放…… 李凤栖这样的人,根本无法站立。 闻言笑道:“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从你们流传千年的神话中,我一直就是个小喽啰角色,而且不太光彩。” 又道:“放心,我不会杀你。” 李凤栖心弦颤抖。 她说的话太过于惊世骇俗。 在流传千年的神话里,她曾扮演过小喽啰角色,这么说来,她是神话中的人物? 转身,看向女子。 刹那呆滞。 在信息时代,李凤栖没少见美女,什么千年一遇两千年一遇四千年一遇,以及各种谋女郎星女郎,或者类似泷泽萝拉之类的。 都很漂亮。 然而眼前这女子,五官和身材没有丝毫瑕疵,长裙翻飞里睥睨着一股只能感受而不能言形的天然妖媚,这女子已经不能用漂亮来形容。 世间根本没有词语配得上她的美。 或者说,她的美根本就不属于世间,而是瑶池仙境里的仙女。 摇曳风姿,不降人间美。 妲己对她自己的容颜有绝对自信,知道任何一个男人看见自己都会这样,并不意外,倒是对李凤栖生出一丝好感。 他的目光很清澈。 摆了摆手,“醒醒,三魂七魄可别这么少了一魂。” 李凤栖恍然惊醒,暗叹了一句这女子当老婆要得,上得厅堂进得卧房,不敢多想,收摄心神,“所以,你是神话里的谁?” 妲己笑了起来,这一笑,于是人间从夏天到了芳菲四月天,整个世间的鲜花仿佛都在这一瞬间灿然绽放,狡黠的眨了眨眼睛,“你可以猜,我是个妖。” 李凤栖思绪快速转动。 神话里,妖很多。 女妖也很多。 但是漂亮的女妖却屈指可数,最出名的就是白素贞、《聊斋》里的狐妖,以及……女蜗。 女蜗不可能。 那可是大佬级别的存在,怎么可能扮演小喽啰。 白素贞也不对,她是女主。 还有一个。 封神榜里的狐妖妲己,这个女妖是女蜗娘娘麾下的小喽啰。 但真是妲己? 这有点无法接受,毕竟那可是神话传说的人物,是小说,是后人根据商周之战编撰出来的故事——妲己是存在的,但却是有苏国的一个普通女子而已。 妲己依然笑着,“你以后可以叫我苏苏。” 李凤栖一脸懵逼,“嗯?” 苏妲己? 又问道:“你明明有能力阻挡徐娇离去,为何不出手,为何又现在现身,是要惩罚我吗?” 妲己呵呵如银铃,“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啊。” 李凤栖一脸黑线。 天选之子中,女子可不少,死的也不少。 问道:“现在怎么着?” 妲己收敛笑意,认真的道:“在这一轮天选中,剩下来的天选之子有资格知道一些真相,也有资格自己选择道路,你是个例外,原因很简单,严格点说,是因为你师门传承没有人来,所以只好我来担任这个角色。” 要真相大白了? 这一刻,李凤栖反而极其冷静,“什么真相?” 妲己轻声道:“首先要说明一点,你没有选择和徐娇一起逃离,这一点我很欣慰,想必陈树老先生知道了,也很欣慰。” 李凤栖默然不语。 妲己继续道:“道理就不多说,你选择了这条路,没有因为继续的厮杀而恐惧,就该明白要面对什么,不过有一点确实可以告诉你了。” 顿了一下,“如徐娇所说,所有的天选之子都不会真正的死亡,所以从始至终,你并没有杀掉任何一个天选之子。” 李凤栖释怀,“死了之后,是回到正常世界了吗?” 妲己点头,“是的,所有的天选之子死后,都会被抹去记忆送出这片世界,回归正常生活,这也是为何陈树有能力,却没有将你们送出去的原因。” 陈树也希望看见天选之子们成长。 李凤栖恍然的点点头,“果然如此,也就是说,接下来的厮杀中,我若是输了,也会回归正常世界?” 哪知妲己摇头。 李凤栖怒了,忍不住出了个脏话,“卧槽,为什么我不行!” 妲己想了想,道:“因为你们竞争到最后的五十一人,已经有资格选择道路,是回归正常,还是继续修行的道路,由你们自己选择,当然,你例外,徐娇例外。” 李凤栖懵逼,“为何我俩例外?” 妲己没打算隐瞒:“先说徐娇,她选择破开结界逃入山河社稷图的世界里,本身就是对其师门的一种侮辱,其实在我看来并不算什么,但那位道家高人白裳——嗯,也就是徐娇的恩师,他不会这么认为,他一定会亲手将徐娇抓回去,徐娇如果没有绝对的能力,依然无法掌控她的命运,连回到正常世界都不可能。” 李凤栖黯然。 对那素昧蒙面的道家高人白裳毫无好感。 忽然想起什么,“山河社稷图?” 这东西他知道。 神话传说中,女蜗娘娘手中的先天至宝。 妲己视若未闻,又道:“而你么,更特殊一点,一则你是被老先生陈树看重的人,这当中必然有一些我也看不透的原因,另一个原因么,是因为你得到的传承太过于不寻常,所以注定你无法回归正常世界。” 李凤栖哭笑不得。 感情自己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传承,长剑朝歌和《太虚经》来历颇大啊。 “所以我只能继续厮杀,那万一我输了呢?” 妲己狡黠一笑,“输是必然的,谁叫你是剑修呢。” 李凤栖还就不服了,“剑修就该输?” 妲己点头,“该。” “凭什么?” 妲己无语,这家伙是个杠精啊,无奈道:“告诉你也无妨,在修行界,剑道已死千年,这一两千年来,没有任何一个剑修证道成仙,剑修是条断头路,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 顿了下,“所以,你还要继续练剑吗?” 沉默。 许久的沉默。 李凤栖知道这个女子不会骗自己,至少这种情况下不会。 剑修是条断头路! 这是他从来没想到的事情。 难怪遇见的天选之子中,就没一个正儿八经的剑修,徐娇背剑,但她却是不折不扣的道家修士。 ------------ 第四十一章 路在脚下 按照之前的想法,练剑不行,改修道? 在开辟秘境选定修行本源时,李凤栖曾有过想法,道、剑双修,若是练剑不成,则修道,若是修道不行,则练剑。 现在得知剑修是条断头路,放弃练剑还来得及。 但是…… 每一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侠客梦。 最帅的侠客,当然用剑。 这只是耍帅的想法,事关今后修行大道,李凤栖还是比较稳重的问了一句:“既然剑修是条断头路,送我长剑朝歌和《青云三式》的那位剑道高人,境界如何?” 妲己哭笑不得,知道他抱有侥幸,偏生事关商皇这位圣人的谋划,自己不敢擅作主张欺骗他,只得老实道:“很高。” “多高。” “你觉得朝闻道夕入青云的陈树老先生有多高?” 李凤栖想了想,“很高。” 妲己点头,“陈树已经很高,但还是不如那位高。” 李凤栖懂了。 于是笑了,“如此说来,剑修也并非全然是条断头路,况且我还修道,等剑修的道路走到尽头,我再修道辅之,便可。” 妲己一脸认真,“不后悔?” 李凤栖坚定无比,“不后悔。” 妲己叹气,“随缘罢,路是你自己选的。” 李凤栖反问,“你腰间佩剑,不是剑修?” 妲己:“不是。” 李凤栖:“为什么佩剑?” 妲己:“好看啊。” 又道:“但这并不是你们最后这五十一位天选之子要选择的道路,你们真正要选择的道路,是继续参与这场天选,还是就此放弃,跟随师门长辈去另外一个地方。” 李凤栖没有立即选择,问道:“另外一个地方是哪里?” 妲己脱口而出:“故乡。” 这颗星辰上一些人类的故乡——当然,土著不算。 “故乡?” 李凤栖茫然了,“我们的故乡不就是地球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若是放弃天选,就和师门长辈一起回到正常的地球世界上去?” “当然不是。” 妲己有些头疼,就像面对一个初懂事的小孩子,无奈的解释道:“你们所有天选之子的故土,都不在地球,而在遥远的九州。” 李凤栖不信,继续发挥杠精特色,“我是在地球长大的。” 妲己无语,只能再解释,“地球吗?实际上,这颗星辰其实也只是某位通天人物死后,他体内的秘境独立自成的世界。自它诞生到如今,人类繁衍,其实有两种人,一种人是秘境自成世界后,慢慢进化出来的土著,还有一种是你们的先人,从九州而来。你们能被选中,是因为你们体内的先人血脉苏醒,换言之,只有先人血脉苏醒的人才能成为天选之子。” 李凤栖呆若木鸡。 在开辟秘境时,他曾想过地球也许只是个某个秘境,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一颗星辰作为秘境。 不敢想象,当年拥有这座秘境的那位,究竟是何等的存在,只怕真的是创世神。 沉默了一阵,“九州在哪里?” “很远。” “有多远。” “仰望星空,你肉眼能看见最远的星系是哪一座?从它到此处的距离,不过是通往九州那条路的万分之一,你这些年看过很多书,大概能算出九州有多远。” 李凤栖如听天书。 人类肉眼能观测到最远的星空,是220万光年之外的仙女座星系。 大型望远镜哈勃,能观测到150到210亿光年。 按照眼前这女子所说,地球到九州的距离,是肉眼可见距离乘以一万,就是220亿光年。 光年不是时间单位。 是距离单位。 光走一年的距离,光一秒是30万公里,换算下来,这是一个比天文数字还要天文数字的距离,李凤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么远,还能叫故土? 李凤栖有点怀疑眼前这女子说的这些话的真实性了。 妲己也没奢望李凤栖会完全相信。 说道:“这些事情现在并不重要,等天选一事落幕,你们亲眼见过,自然会相信,当务之急,是你选择下一个对手。” 李凤栖愣住,“还可以选?” 妲己点头,“路在你脚下,当然是你自己选择哪条路。” 说完伸手一挥,那张伪封神榜出现在李凤栖面前,上面罗列着五十一个名字,其中徐娇的名字变成了红色。 李凤栖的名字是绿色。 而有些人的名字,已经变成了灰色。 妲己道:“灰色名字的人,已经被淘汰,他们要么选择回归正常生活,要么选择和师门高人离开这颗星辰去九州,你要选择的是绿色名字的人作为对手。” “等等!” 李凤栖盯着榜上的两个字,沉思许久,“这两个字有点像……封神?” 和陈树那本书《春秋》两个字的字体有些类似。 妲己点头。 李凤栖的心里天翻地覆,简直不愿意接受今天的所见所闻,封神榜,女妖,修行,九州……难道封神的故事是真的? 妲己知道他在想什么,乐道:“这是张伪榜。” 李凤栖哦了一声。 这就要好接受许多,要不然眼前的女子还真是妲己不成,明显不可能嘛,她要是狐狸妖精的话,只怕自己早就被勾得没魂了。 妲己却又道:“但有张真榜,在九州。” 李凤栖:“……” 这世界已经崩坏了,完全没法玩了,姜子牙的封神榜竟然真的有! 不科学啊。 等等,发生的所有事情,早就超越了可惜范畴。 仔细盯着看了许久,发现上面有个奇怪的名字,“食铁兽?” 食铁兽,如果没记错的话,在远古时代它有一个极其神话而拉轰的背景身份:蚩尤的坐骑。 如今,它是国宝。 没错,食铁兽的真正名字,叫做大熊猫! 大熊猫也修行了。 还真•功夫熊猫?! 妲己以为李凤栖选定了食铁兽当做对手,于是纤细而晶莹如玉的手指一挥,伪封神榜上,名字变幻,李凤栖的名字和食铁兽的名字连在了一起。 李凤栖气急败坏,“我又没说选它。” 妲己笑眯眯的,很有些小女儿俏态,“一经选定,无可更改哦。” 李凤栖无语,“你让我选一个动物,这简直就是搞笑嘛,我堂堂一个人类,竟然和一只大熊猫厮杀,传出去我还要面子嘛。” 妲己笑而不语,心中暗乐。 无力回天。 李凤栖暗叹一声,得了,食铁兽就食铁兽。 路是自己选的,流着泪也要走下去。 ------------ 第四十二章 大师兄(求推荐、收藏) 我的对手是只大熊猫?! 这个结界让李凤栖哭笑不得,又深感不安。 大熊猫,也叫猫熊。 是熊,不是猫。 它拥有顶级猎食者应有的咬合力,一巴掌能拍烂人的脑袋,如果都没修炼,一个成年男子赤手空拳还真打不过。 现在么,自己是剑修,可它…… 特么的成妖了。 这么一想,李凤栖忽然觉得有些绝望,自己明显被它天赋碾压了。 妲己瞧着伪封神榜上的名字,略有意外,“竟然五人放弃了继续参与天选,如此没有争雄的心境,就算去了九州,也是泯然众人。” 李凤栖这才注意到,加上自己,只有二十个人的名字是绿色的。 问道:“那个练拳的少年叫什么名字。” “张泽世。” 李凤栖扫了一眼,张泽世这个名字竟然是灰色的,讶然不已,“他输了还是放弃了?” 妲己沉吟半晌,“他不可能会输,天选之子前十之中,没有谁敢说能稳赢他,如他名字一样,他是杏林世家子弟,不愿意杀人罢。” 虚假的杀人也是杀人。 又补充道:“他不一样,就算放弃天选,回到九州,也依然是世间天骄。” 李凤栖口头上用虚伪的口吻说羡慕。 实际上他真的羡慕。 妲己笑得很乐呵,觉得身畔的李凤栖越发鲜活,话锋一转,却道:“你不用羡慕他,虽然他放弃了天选,但我相信,他一定会留下来,和你们一起去承受地狱的怒火。” 李凤栖:“????” 地狱的怒火,什么鬼。 妲己自知失言,不着痕迹的岔开话题,“友情提示你一点,你对位的那尊食铁兽已成妖,是我们妖族在这颗星辰上最为青睐的天选者,你最好不要轻视它。” 李凤栖欲哭无泪,“我轻视它?” 我天赋被它碾压啊! 谁轻视谁? 无语的道:“它的师门传承不会就是你吧?” 妲己摇头,“它得到的传承出自九州一位蛇妖,嗯,要不了几百年,她就会跻身妖仙了,须知她存在的岁月比我还早,说起这位蛇妖,她的另外一位弟子你可能会有点熟悉,因为也在这颗星辰的神话传说中出现过。” 蛇妖? 神话传说里的? 白素贞?! 虱子多了不怕咬,反正也这样了,妲己也好白素贞也罢,这光怪陆离的世界,总会一点一点在自己面前揭开。 妲己欲走,临走前最后问道:“确定不弃剑修道?” 李凤栖摇头。 忽然想起了一个经典的表情包,于是做出了豹子头的神情,双手在胸前一握,“我全都要!” 妲己叹气。 身影飘渺,就这么在李凤栖面前消失不见。 下一刻,她便站在天穹云端之上,对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灰袍道人施礼:“小妖妲己见过大仙。” 灰袍道人微微颔首,道:“造化弄人,谁会料到,师尊的《太虚经》和商皇的朝歌会落入同一个天选之子手中。” 妲己略有遗憾,“是他福浅。” 如果李凤栖选择弃剑修道,这位天枢上相首席大弟子肯定会在这段时间内,尽心尽力的代师传授,一旦熬过了地狱怒火,回到九州,李凤栖证道成仙不过是时间问题。 灰袍道人却摇头,“未来不可测,谁知福祸。” 剑道真的已死? 只要商皇还在,剑道就永远还在,只是要突破那层桎梏成为剑仙太难,就算成了剑仙,要成为剑道圣人,更难。 九圣人的位置,不好抢。 放眼九州亿万修士,至少数百人盯着九圣人之位。 转身化清风而去,声音随风飘渺,“贫道暂行离开,去那几处牢狱之门查探一番,小狐狸你继续奉行本职,这一轮天选之后,再行一轮,只留五位天选之子即可。” 妲己行礼。 仰首望向星空,笑眯眯的,“老先生,你知道了吗?” 陈树欲救人。 然而那件事必须有天选之子参与。 也不知道陈树去九州做了什么,会让天枢上相首席大弟子出现在这颗星辰上主持最后的事,这间接的救了其余的天选之子。 原本最后五十个天选之子都要去! 和天选不一样,在最后这件事情中死了的话,是真的死。 而最后这件事,别说天选之子,就是灰袍道人这位天枢上相的首席大弟子,身死道销的可能也在九成以上——绝对的九死一生! 当妲己消失后,高台也消失。 李凤栖站在了师方市的城市街道上,凭空又起了一座结界。 只笼罩城市。 李凤栖试了一下,不能进出。 心中了然,一场大战之后,要让参与下一场厮杀的天选之子休憩一阵,恢复灵力,稳固境界,再重起高台天选。 李凤栖回到住所,第一件事不是修行,而是看电影。 找出《功夫熊猫》系列。 认真的看了一遍。 没啥用。 毕竟那是武侠,现在这个世界很玄幻。 在网上百度了一番,也没有发现熊猫成妖的故事,于是对这个食铁兽对手,万分茫然,无奈之下,只能努力修行加强自身。 时间流逝,转眼一旬。 这一日傍晚,李凤栖正在练剑的时候,忽然间收剑,默默的看着仿佛从虚空里一步一步走出来的灰袍道人。 灰袍道人衣衫褴褛,鲜血津津。 头顶莲花冠已不见。 但饶是如此,他从虚空里走出来,依然让人觉得道骨仙风,脱尘于世间之外。 灰袍道人面无表情,“太虚经练得如何?” 李凤栖心中腹诽,你谁啊,搞得像我长辈来检查作业一般。 脸上却不动声色,“还行。” “为何还在秘境一阶?” 李凤栖干笑,“因为还在秘境一阶。” 很古龙式的对话。 哪知灰袍道人竟然点头,对这个充满了机锋和智慧的答案无比满意,“难怪能得到师尊的《太虚经》。” 李凤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您是……” 灰袍道人似乎只有面无表情,淡然道:“从传承上来说,我算是你的大师兄。” 也就是说说。 只修《太虚经》,算不得师尊门下。 李凤栖哦了一声。 灰袍道人轻轻掸了掸身上的灰色道袍,于是便有无尽灵气涌来,缝补破烂之处,眨眼之间,便又是一件崭新道袍。 头顶之上,亦再现一顶莲花冠。 陈树可敬。 竟然以一己之力斩杀了一头镇门荒兽,自己去了一趟,虽然也斩杀了一头,竟比陈树还狼狈。 陈树朝闻道而夕入青云,并非一句话这么简单。 是一千六百三十一的孤独沉浸出来的境界和实力,虽然很天赋,但终究经历了漫长岁月的积淀。 这并不是说自己不如陈树。 而是因为天道压制,显得荒兽很强。 道:“带你去一个地方。” 灰袍道人挥手。 李凤栖只觉眼前一黑,旋即便是无尽的流光闪溢。 宛若走进了时光隧道。 ------------ 第四十三章 你可敢肩挑这颗星辰的日月? 哪怕是修行之后,李凤栖也不相信人类能做到一步万里。 但是现在,他信了。 此刻他站在一座山巅上,触目所及之处,一片壮阔景象,大雪皑皑连天,起伏不尽的雪山蔓延至天际尽头,白云在山间涌卷。 头顶苍穹,万里无云,星光璀璨,东方一轮巨大圆月悬在地平线上空。 手可摘星辰。 顿生一览众山小之感。 放眼过去,绵延山脉里,没有一座山峰能高过脚下这座。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但脚下这座山实在是太出名,其山峦形状闭着眼都能想出来,李凤栖短暂懵逼后,脑海瞬间炸了。 珠穆朗玛! 地球最高的山。 倒也奇怪,置身八千多米的绝顶上,他竟然不觉得寒冷,亦不觉得呼吸困难。 耳畔传来灰袍道人的声音,“这是你们星辰上最高的山峰,实际上,它并不是一座山,在岩石之下,蛰伏沉睡着头隶属玄武一族的镇门荒兽。” 李凤栖侧首,“我凭什么相信。” 灰袍道人不言语,再次挥手。 李凤栖又觉眼前一黑,再次走入了那段时光隧道。 眼前一亮。 这一次,他和灰袍道人悬空站在一片海域。 碧波荡漾万里无疆。 灰袍道人轻声道:“这条海沟的最深处,本来蛰伏着一头黑色蛟龙,已被陈树斩杀,如今是另外一头荒兽镇守。” 说完挥袖。 宽阔的海面骤然一分为二。 李凤栖清晰看见万米之深的海沟里,确确实实躺着一具数千米长的黑色巨蛇。 有脚,有角。 是蛟! 不是蛇。 可惜早已没了生机,尸首却不腐朽。 世间真有龙?! 在黑色蛟龙身畔,一只状若小山的犬只正在啃食尸首,此刻抬头望向李凤栖和灰袍道人,龇牙咧嘴,前肢刨地,溅起无尽海泥。 凶相毕露。 李凤栖顿感呼吸不畅,从它身上传来的压力有若实质。 灰袍道人视若未睹,道:“黑蛟被陈树斩杀后,这条三头地狱犬便负责镇守这座门,等待开门那一日。所以,杀镇门荒兽不仅不能治本,治标也不能。” 荒兽无穷尽。 李凤栖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些天发生的事情,确实有些难以接受。 灰袍道人又挥手。 当李凤栖再次看清楚所有时,吃惊的发现周围一片荒凉,甚至连空气都没有,温度极低,抬头望天,不见云彩。 只有浩渺深邃的无尽星空。 如此清晰。 如此震撼。 不在地球! 而在不远处,一片巨大的山脉似乎刚崩塌不久,露出一座巨大的古朴宫殿,古老而厚重沧桑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它已经在那里矗立了亿万年。 宫殿门前一侧,立着一颗枯树。 灰袍道人道:“在你们星辰上的文明里,有个神话传说,传说在月亮上有一颗桂树,桂树旁边有个人一直在砍树,但永远也砍不断那颗桂树,还有一座宫殿,宫殿里有一个女人,一只兔子。” 李凤栖陷入呆滞。 这里是月球? 抬头望星空不见地球。 那应该是月球的背面。 而自己竟然没有窒息! 灰袍道人淡然道:“可是那个神话里没有说,那座宫殿里的女人和那只兔子,不过是在监看一座牢狱而已。” 李凤栖讶然,“什么牢狱?” 灰袍道人没来得及解释,不远处的那座宫殿倏然打开了大门。 一男一女出现在门口。 眼前一花,两个人一步跨越空间,手牵手出现在李凤栖和灰袍道人面前,双双对着灰袍道人行礼,“仙长怎的来了,莫非天选已经结束?” 灰袍道人摇头,“没,带他来看看。” 李凤栖盯着那身材无比魁梧,充斥着绝对野性和力量美的男子,觉得他背上的长弓有点眼熟。 又觉得他身畔女子腰间的短刀也很眼熟。 男子便闷声闷气的笑道:“你打赢的那个女子吴丽华,正是我俩选中的天选之子,可惜如今改换门庭,跟着陈树在九州学习读书了。” 李凤栖恍然大悟。 难道…… 这对男女就是九州来的仙人? 灰袍道人并不遮掩,道:“你猜的没错,他俩确实是从九州来的,不过,他俩也是从这颗星辰去的九州,这位女子,正是当年在广寒宫监管七丈牢狱的人。” 李凤栖只觉热血沸腾。 神话。 这也太神话了! 如果灰袍道人没有骗自己,意味着眼前那位腰间佩短刀长得很漂亮的女子是嫦娥? 那…… 背负长弓的男子是后羿? 尽管如此,李凤栖面上却很镇定——任谁经历了十年的绝对孤独,再走进修行的世界,也会变得如此镇定。 那对眷侣对灰袍道人行礼后,重回那座宫殿。 李凤栖极目望去,体内周天气脉疯狂运转,目力达到极限,发现这座从崩塌大山里露出真面目的宫殿大门牌匾上,写了三个字。 广寒宫。 神话传说竟然全部是真的! 如此说来,之前告诉自己真相的那个女子说她自己是神话传说里的女妖,真是妲己? 灰袍道人望着广寒宫,道:“广寒宫是一件至宝,被用来镇压这座七丈牢狱,只不过漫长岁月过去,牢狱里的那头古老存在即将破开封印,你出生那颗星辰之上,六座牢狱大门上的封印已经腐朽了大半,所以才会出现镇门荒兽。” 李凤栖不知道说什么好。 因为这些事情,似乎和他一个小小的剑修没关系。 灰袍道人难得温和的笑了笑,“当然和你有关系,一旦七丈牢狱打开,里面的古老存在破除封印,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鲸吞你出生那颗星辰上的亿万生灵以弥补精血,而你们这些狱卒后人,便是将之重新封印的关键。” 许久,才又道:“只有你们天选之子,拥有狱卒后裔的血脉,才能让广寒宫这件至宝再次苏醒,以封印那些古老存在。” 李凤栖敏锐的发现一点:“先前那两人不行吗?” 灰袍道人点头,“可以。” 李凤栖不解,“那为何不请他们出手?” 灰袍道人苦笑,“他俩在此处,而这片星系里,还有六道牢狱需要重新封印,所以需要大量的天选之子来参与,原本是计划五十位天选之子,后来因为陈树的缘故,贫道以及数位道友从九州赶来,于是只需要五位了。” 李凤栖不解,“其他天选之子已经来看过?” 灰袍道人摇头,“你是第一个?” 李凤栖:“???” 为什么我是第一个,我的境界和实力在天选之子中应该是排名在末。 灰袍道人没有解释,又说道:“在你们口中的那轮太阳里,还有一座八荒牢狱,这座七丈牢狱将由那对贤伉俪独立封印,而太阳里那一座八荒牢狱,将由平贫道、陈树和你一起将之再次封印!” 太阳里也有牢狱? 李凤栖的世界观被彻底颠覆。 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灰袍道人大袖飘飘,道家仙韵在一刻睥睨无遗,背后天穹仙气浩荡霞光漫天,颇有些视死忽如归的豪迈,第一次大笑道:“李凤栖,你可敢和贫道一起,随那陈树一起去肩挑起这颗星辰的日月!” ------------ 第四十四章 我愿肩挑日月! 李凤栖沉默了很久。 久到连修道之人的灰袍道人也有些不耐时,他才缓缓憋出两个字:“不敢。” 别开玩笑了。 道理我都懂,但为什么是我。 我一个小小的剑修,天选之子中谁都能碾压我,连食铁兽的天赋都比我高,怎么会轮到我和陈树去封印太阳里的那座八荒牢狱。 灰袍道人并不意外。 这些事情,就是讲给九州的那些修士听,一时半会也无法接受,何况是李凤栖这种因为灵气灭绝而断了修行路的狱卒后裔。 李凤栖又道:“还有一点不太明白,为何道长会看重我。” 灰袍道人沉吟着道:“知道陈树去九州,见的第一个人是谁吗?” “谁?” “贫道。” “所以?” “陈树说过两句话,一句话很儒家,他说,达者兼济天下,还有一句话,则是佛家言语,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道长被说服了?” 灰袍道人颔首,“虽千万人吾往矣,是以贫道虽知此次封印一事,极有可能身死道消,亦无所畏惧的前来主持封印一事。” 李凤栖沉默许久,略为钦佩,“修行一事上,道长是达者,自能兼济天下,而我只是个小小的走上了断头路的剑修,是穷者,独善其身尚难,何德何能兼济天下。” 灰袍道人心中一声叹息。 愚子。 还不开窍! 大袖一挥,“此刻我们已不在山河社稷图中,你且再去人间走一遭,届时,若你依然不能开窍,贫道便遂你愿,由你自己抉择前路。” 李凤栖只觉清风拂面,下一刻,便出现在了地球。 熟悉的城市。 置身于家乡小城的公园广场。 车水马龙的现代都市里,已经入夜,灯火辉煌中热闹依旧,一切都有条不紊,和谐而幸福的演绎着世界的普通一天。 李凤栖站在街头,发现没人注意自己。 似乎…… 灰袍道人是让自己的灵魂或者意识回的地球。 不经意间,一个骑着平衡车的小男孩从他身体里穿过,走远时回头望着一脸溺爱的年轻父母,咯咯咯的笑。 笑容烂漫。 年轻的母亲心惊胆跳的跑过去,急声说着别急别急,你慢慢来。 年轻的父亲看似胸有成竹,眼眸里却透着担忧。 李凤栖笑了笑。 久违的感觉。 在一个人孤独了这么多年后,忽然看见这一幕,他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信步而走。 漫步看着这座熟悉而陌生的城市。 行人匆匆,店铺繁华。 十字路口,抢行的路人丝毫不在意喇叭滴滴响个不停,起步之后却又被逼得停下来的小车,大爷一样慢悠悠的过着街口。 司机在车里无奈怒骂。 电瓶车和三轮车在街巷两畔蚂蚁一样涌动,间或有电瓶车和三轮车抢行到机动车道。 速度极快的出租车擦肩而过。 家电商场和手机卖场的音响震耳欲聋,放着网红歌曲。 逛街的妇女和小姑娘们在销售员热情的目光中试了一件又一件,最后嘀咕了几句缺点放下衣服,出门进入下一家,销售员在她们离开后往往会无奈的啐骂几句。 …… 这个美丽又充斥着六情七绪的世界,这个美好中又充斥着低俗的世界,一切如昔。 不知不觉,李凤栖来到了家。 竟然穿门而入。 父母坐在沙发上,看着抗日剧津津有味,不时评价几句。 “妈,我明天要穿的衬衣洗了没?” 李凤栖泪眼婆娑。 正欲开口时,却听见自己的房间里传来熟悉的声音,旋即看见“李凤栖”探出个头,“要是没洗就算了,明天那场相亲,我是真的不想去。” 沙发上的母亲一脸狡黠,“都洗了都洗了,等下我去收了给你叠好,明天可得好好表现,那姑娘文凭、收入都不比你差,虽然矮了点,但姑娘懂事、性格好。” 看电视的父亲抬头冒了一句“关键一看就好生养”,惹来母亲一顿白眼。 “李凤栖”一脸头疼的缩了回去。 李凤栖哭笑不得。 这就是天选之子在天选中被杀了也不会死的原因吧。 天选输了,则从山河社稷图中回归正常世界,取代“傀儡”重新做一个正常的普通人类。 父亲放下遥控板,推了推母亲,“明天你请一天假,去盯着点这小子,别到时候他又忽悠那姑娘去看电影,自己却借口溜了。” 母亲点头深以为然。 父亲又乐道:“去削点水果撒,该补充维生素了,最近老是口干舌燥。” 母亲啐道:“越老越怕死,你自己不去削。” 父亲:“……” 李凤栖看着这一幕,不知道为何,眼泪忍不住滂沱而下,如果可以,李凤栖真想当初第一次相亲就不忽悠那姑娘,直接结婚抱娃。 父母也不会一直遗憾。 擦干眼泪,抬起头望向星空,轻声唤了句:“道长。” 便有清风起。 周围天地变幻,李凤栖眼前一亮,重归在月球之上的肉身,看着身畔面无表情的灰袍道人,叹道:“道长,如果封印失败,会有什么后果。” 灰袍道人轻声道:“首先可以笃定一点,九州九圣人不会亲自前来,实际上因为这片天地的特殊性,他们来了,和贫道一样,皆被压制在同一个境界,也是九死一生的局面。” “为什么?” 灰袍道人:“小狐狸告诉过你,你出生的那颗星辰是某个人的秘境自成的天地,实际上这个秘境不止包括那颗星辰,还包括我们脚下这颗,以及……嗯,就是围绕着太阳的所有星辰和空间,这一个小星系,都是那个人的秘境。” 又道:“而那个人,境界和实力,犹在圣人之上,这几座牢狱,也是那个人的手笔,所以这处天地存在着不可破解的天道压制,圣人亦蝼蚁。” 李凤栖懂了。 问道:“那个人是盘古吗?” 灰袍道人摇头,“你们那颗星辰的神话中,有些是真实存在的,有些却是杜撰的。” 李凤栖回到正题,“如果封印失败会怎么样?” 灰袍道人思索半晌,“首先,你们星辰上的六道牢狱全部大开,无数的荒兽在星辰之上肆虐;其后,脚下这颗星辰的古老存在苏醒,会将幸存的人类尽数吞噬,须知一点,七丈牢狱里被封印的存在,悬名于《山海经》中;最后,则是太阳上八荒牢狱里那位不比圣人弱的大罪之人苏醒,届时这片星系里,没有任何一个生灵能活下来。” 一字一句的道:“包括你父母,和所有你珍惜的人。” 李凤栖不语了。 许久,才自嘲的笑道:“人生啊,真是个寂寞如大雪崩,想不到我李凤栖,也会遇到这种事。” 正色。 正身。 正衣襟。 对着灰袍道人行礼,“道长,先前你问我,是否敢和你们一起,肩挑这颗星辰的日月,我本不敢。” “但是现在,不敢也敢。” “我,李凤栖,愿意肩挑日月。” 我还没那么伟大。 我只是想让父母依然在看电视的时候吵嘴,只是想让父母尽快抱上孙儿,让父母能够幸福而安稳的度过这一生。 这就是我,小人物李凤栖的小小愿望。 仅此而已。 ------------ 四十六章 我投降! 一叶之舟速度极快。 李凤栖很快明白到了何处:省会城市。 想来也是。 食铁兽嘛,除了自然保护区,当然是大熊猫养殖基地最多了,而保护区里的食铁兽因为不怎么接近人类文明,成妖的几率小。 养殖基地的大熊猫多聪明,灵气复苏后成妖真是分分钟的事情。 一叶之舟落下。 妖气流溢,重新化作一片小树叶。 收了神通的妲己笑眯眯的,“加油,作为妖族,我虽然希望看见食铁兽赢,但你也不要太不经打,好歹拿出点真本事。” 说完凌空而起,来到云天端坐。 身旁,一女子慵懒的斜卧白云里,依然是近乎全裸,只有几根飘舞绸带遮住隐秘处,媚态如水。 只不过她就算不穿,也无人能看穿。 况且到了这个境界的人,早已视红颜为枯骨。 兀虫笑眯眯的道:“小狐狸啊,不是我说你,怎么感觉你对李凤栖有点过于在意呐,是他身份大有来头呢,还是你压不住狐妖本性了?” 妲己回笑道:“您说笑了。” 兀虫笑而不语。 许久,忽然又道:“白裳去追杀那个叫徐娇的丫头去了,你说我是不是应该让他多忙活一阵?” 妲己苦笑。 这真是神仙打架,她的境界和地位都不足以掺和。 实力另说。 道:“您说了算。” 兀虫呵呵一乐,“我还真做了点小事,白裳那牛鼻子想找到徐娇啊,怕是要翻烂这副山河社稷图,老实说,这么做不全是因为看不惯那牛鼻子。” 妲己点头,“小妖其实也挺喜欢那个叫徐娇的女子。” 兀虫哈哈大笑。 “可惜啊。” 可惜那个叫徐娇的女子不是妖族,否则就算和牛鼻子白裳撕破脸皮,也想保下她,将之带回九州妖族好好培养。 她有这个底气。 就算是牛鼻子老道白裳要和她生死相见,哪怕搬出师门,兀虫也敢应战。 九州妖族,真龙之下,她是最有资格成仙之妖! 天选台上,李凤栖暗暗腹诽。 天穹之上,一个蛇妖一个狐妖,对面还有个大熊猫妖。 又没有裁判。 总感觉今天会被三只妖怪联手起来给霍霍了。 思绪未落,便见食铁兽出现。 愕然。 我擦,竟然还真成妖了。 有个“人”从远处走来,步履坚毅,一步一杀机,极其的凶狠。 他穿着短袖短裤,脚蹬凉鞋。 背负双剑。 杀气很浓。 然而李凤栖想笑。 因为这个“人”虽然穿着衣衫直立行走,但依然无法掩饰他浑身毛绒绒肉嘟嘟的可爱样子,更何况,还顶着一颗熊猫头。 那黑白分明的熊猫眼,那鼻子,那嘴巴…… 萌得不能再萌。 不行了不行了,李凤栖脑海里已经出现了功夫熊猫阿宝的形象。 他完全没有战意。 对面那头食铁兽看着李凤栖憋笑的神情,竟然口吐人言,“笑,笑你妈个屁啊?” 李凤栖:“……” 尼玛,这是什么大熊猫,脏话说得这么溜。 食铁兽很不爽李凤栖这种淡然态度,怒道:“瓜皮,颤抖吧,选了老子当你的对手,分分钟把你龟儿子打成瓜娃子,从今天开始,老子将站在云端俯视你们这群哈包。” 这四川话硬是标准。 终于忍不住。 于是整个高台上,响起了李凤栖的哈哈大笑声。 好多年没如此开怀了。 云天之上。 兀虫和妲己两人面面相觑,都觉得说不出来的尴尬。 甭说李凤栖,就是她俩见惯了大世面,可每一次看见这食铁兽,还是忍不住内心有点酥,总觉得这货会挠人心。 食铁兽简直就是世间最不该成妖的生灵。 丢脸。 天选台上的食铁兽却毫无觉悟,对笑得就差没在地上打滚的李凤栖怒目咆哮,怒道:“瓜批,你笑个锤子啊。” 李凤栖闻言更乐,艰难的收住笑声,“我笑不得了?” 食铁兽一脸得意,很有些骄傲其身为食铁兽的身份,“你个瓜批有锤子资格笑老子哦,且不说老子的先人是蚩尤战骑,就说近一点的,老子们食铁兽一族是为国卖萌的,是国宝,是外交利器!而你个瓜娃子呢,又是做撒子的!” 李凤栖愣住。 我擦,这货成妖这段日子看了不少书啊,连蚩尤坐骑是食铁兽都知道? 想了想,发现自己还真不如这货,“我就是一个普通人。” 食铁兽哼哼表示不屑。 饶是如此,也透着蠢萌。 李凤栖乐道:“你叫什么名字。” 食铁兽想都不想,“阳——” 曳然而止。 显然它也知道,阳阳这个旧名已经不符合它如今高大上的妖族身份,双手越过肩膀,按住背负的双剑剑柄,道:“从成为天选之子后,老子名为……” 这货忽然发现,他还没有名字。 天穹之上,慵懒躺在白云里的蛇妖兀虫随口道:“为师赐汝名为东魁。” 声音如天雷。 滚滚而落。 一旁的妲己小声问道:“有什么深意吗?” 兀虫呵呵一声,“顺口。” 毫无深意。 妲己一笑置之,妖族本来就这么随意,像兀虫的名字,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只不过合起来就不简单了。 而自己的名字是个例外,因为是人类取的。 随着兀虫赐名,食铁兽嗷嗷叫着,浑身黑白毛发闪耀着毫光,光彩熠熠。 李凤栖看得口瞪目呆。 东魁…… 东方魁宝? 这名字还能不能再随意点,不过无所谓,在食铁兽不能将真身变成人之前,无论它叫什么名字,都改变不了它这股独一无二旷世绝俗的出尘气质。 锵锵! 两声激越剑鸣,如今名为东魁的食铁兽拔出背负的双剑,肉眼可见的妖气风一般围绕着它四周旋转,形成气流漩涡,极有气势。 怒视李凤栖,“瓜批,拔出你的剑。” 李凤栖有点不解。 不是说剑修是条断头路么,为何妖族也练剑。 “你是剑修?” “不是。” “那为何练剑。” “用剑杀人快!” 李凤栖:“……” 盯着杀气腾腾,却始终让人觉得萌透了的食铁兽东魁,李凤栖真的觉得一点也提不起战意,双手一摊,“我认输。” 妖力澎湃,欲大展身手的食铁兽东魁闻言懵逼。 出剑不是,不出剑也不是。 只好望天。 云天之上,身为一片疆域的妖王,在九州妖族呼风唤雨的兀虫一脸无奈,嘻嘻笑了起来,“这么蠢?感觉白走一遭,怎么办啊小狐狸,我有点不想将它带回九州了,要不将它送你吧。” ------------ 第四十五章 大战蚩尤坐骑 没有谁是天生的救世主。 但有的人必须承担。 商皇的朝歌,师尊的《太虚经》,本是为封印八荒牢狱的天选之子准备,落在他李凤栖一人身上,他不去承担,谁去? 灰袍道人深知一点,李凤栖要走的路还很长——前提是能活下来。 他自己都没信心。 这一次前来主持封印,他抱必死之心,不仅仅是他,封印之前会赶来的陈树,此刻在广寒宫旧地重游的那对神仙眷侣,皆是如此。 李凤栖忽然道:“道长,我知道你是故意的。” 灰袍道人难得的笑而不语。 李凤栖言语平淡,虽被灰袍道人套路,内心毫无愤懑。 灰袍道人先带自己去看了六道牢狱,又来到月球背面的七丈牢狱,最后再提及太阳里面的八荒牢狱,层层递进。 最后让自己去见父母。 都是套路。 他知道大义对于自己这个认知境界的人来说略显虚渺,所以用亲情来束缚自己。 人呐。 终究离不开爱恨情仇。 修行者也一样。 所以李凤栖决意迈出这一步,为父母做一些事,顺便拯救地球上的全人类,谈不上伟大,初心只是为亲情。 问道:“道长,我还需要和食铁兽继续天选吗?” 灰袍道人点头。 挥袖。 李凤栖消失不见,被他以道家术法送回了山河社稷图中。 灰袍道人一动不动,陷入沉思。 …… …… 李凤栖彻夜难眠,索性坐起来复盘。 找了纸笔。 首先是世界观:宇宙之中,几百亿光年之外,存在着一个名叫九州的地方,不以科技盛行,修行者的力量远超科技。 其次是太阳系这边。 整个太阳系都是某个修行者的秘境,在那个修行者死后,自成的一片大天地。 已知太阳四十五亿岁。 由此可以推断,这座秘境的拥有者至少是四十五亿年前的人?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 就是太阳仅仅是作为四十五亿年前的宝物,被这个修行者纳入了他的秘境之中,融为一体,这样比较容易接受。 否则说九州那边的文明已有数十亿年,太不可思议。 话说,太阳如此庞大的恒星,是一件宝物的话,也很不可思议,能将如此巨大的太阳收入秘境,更不可思议。 再就是现状。 地球上,马里亚纳海沟最深处那具黑色蛟龙的尸首,以及那只地狱三头犬,证实了六道牢狱的存在,意味着珠穆朗玛峰下,确实有六道牢狱之一。 月球背面,自己亲眼所见,确确实实存在着一座广寒宫,如此说来,那对佩刀背弓的男女,真是嫦娥和后羿。 神话是真的。 广寒宫下,镇压着一座七丈牢狱。 封印着一尊古老存在。 这和神话有出入,嫦娥不是吃了长生不老丹而飞天的女子,她是负责看守七丈牢狱的狱卒。 那么后羿呢? 应该也是和嫦娥一起的狱卒。 太阳里的八荒牢狱,封印着一个大罪之人。 地球上是六道,月球上是七丈,太阳里是八荒,三座牢狱,从低到高,意味着重新封印八荒牢狱最为凶险。 最后则是天选一事。 所有的天选之子都没有死,前期被淘汰的人被抹除记忆后直接送回了正常世界。 出现高台后,天选之子可以自己选择道路。 回归正常或者去九州。 天选最后胜出的五个人,会被强行留在地球,跟随着九州来的修行高人一起,参与到封印三座牢狱的事情中去。 生死天定。 连灰袍道人这位从九州来的道家高人都怀着必死之心,只怕最后的五个天选之子,也难逃一劫。 那是真的死亡。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致。 谁会想到,天选之中的输家,很可能是最后赢家。 可惜…… 自己输赢都一样。 输了,也得和陈树一起去封印八荒牢狱,赢了,更要和陈树一起去封印八荒牢狱。 所有事情一清二楚。 还有一点疑惑。 九州竟然有一张真的封神榜,是否说明封神故事真实存在过,那么先前出现告诉自己部分真相,说她是神话传说中的女妖,她究竟是谁。 那么漂亮的女妖…… 貌似只有妲己符合种种假设。 一声长叹。 不重要了。 如果自己和陈树一起封印八荒牢狱之后,还能活着,这些事情才有继续思考的意义。 外面天色已明。 李凤栖起床洗漱,吃了早点,准备出门练剑,推门却有人。 是那个女子。 笑眯眯的,“知道了所有真相,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李凤栖点头,不着痕迹的套话道:“妲己,你说练拳的那个张泽世会留下来,他难道就不怕死吗,他明明已经放弃天选了啊。” 女子蹙眉,“叫我苏苏。” 李凤栖略有失望。 不是妲己啊。 “这么早来找我,有事?” “第三轮天选开始了,我带你去天选台。” 李凤栖看向外面的街巷,“不是在这座城市?” 妲己呵呵笑道:“因为你实力和境界都比那只食铁兽低,所以将去它所在的城市,不远。” 李凤栖点头。 当然不远。 食铁兽就是大熊猫,蜀中最多。 而自己就在蜀中。 妲己伸手在门旁的绿化树上摘了一片叶子,放在唇边呵了呵气,随手一抛,青翠细小的树叶被妖气缭绕,转瞬之间,幻变成一只长达数米的叶舟。 悬于半空。 两人登舟,瞬间远去。 李凤栖第一次正儿八经的飞翔,有些新鲜。 妲己在一旁道:“你是剑修,将来境界足够之后,可以御剑远游,若是达到剑修极致,便能和陈树一般,一步跨出,撕裂空间穿越千万里。” “虫洞?” “不懂。” 李凤栖恍然,虫洞是地球文明的理论,九州那边修行为主流,大概没人关注这些。 道:“你真不是妲己?” 妲己:“……” “你说你是妖,那你真身是什么。” “狐狸。” “那你还说你不是妲己。” “……” “今天这一战,食铁兽师门传承的高人是不是也会观战。” “对。” “是那只蛇妖。” “尊重一点,别蛇妖蛇妖的叫,若她一怒之下真吃了你,我可没办法救你,毕竟我确实打不赢她,她在九州掌控着一片疆域,是名副其实的妖王,名叫兀虫。” “这也叫名字?” “我们妖族的名字都很简单啊,况且她这名字一点也不简单,不妨合起来看看。” ------------ 四十六章 我投降! 一叶之舟速度极快。 李凤栖很快明白到了何处:省会城市。 想来也是。 食铁兽嘛,除了自然保护区,当然是大熊猫养殖基地最多了,而保护区里的食铁兽因为不怎么接近人类文明,成妖的几率小。 养殖基地的大熊猫多聪明,灵气复苏后成妖真是分分钟的事情。 一叶之舟落下。 妖气流溢,重新化作一片小树叶。 收了神通的妲己笑眯眯的,“加油,作为妖族,我虽然希望看见食铁兽赢,但你也不要太不经打,好歹拿出点真本事。” 说完凌空而起,来到云天端坐。 身旁,一女子慵懒的斜卧白云里,依然是近乎全裸,只有几根飘舞绸带遮住隐秘处,媚态如水。 只不过她就算不穿,也无人能看穿。 况且到了这个境界的人,早已视红颜为枯骨。 兀虫笑眯眯的道:“小狐狸啊,不是我说你,怎么感觉你对李凤栖有点过于在意呐,是他身份大有来头呢,还是你压不住狐妖本性了?” 妲己回笑道:“您说笑了。” 兀虫笑而不语。 许久,忽然又道:“白裳去追杀那个叫徐娇的丫头去了,你说我是不是应该让他多忙活一阵?” 妲己苦笑。 这真是神仙打架,她的境界和地位都不足以掺和。 实力另说。 道:“您说了算。” 兀虫呵呵一乐,“我还真做了点小事,白裳那牛鼻子想找到徐娇啊,怕是要翻烂这副山河社稷图,老实说,这么做不全是因为看不惯那牛鼻子。” 妲己点头,“小妖其实也挺喜欢那个叫徐娇的女子。” 兀虫哈哈大笑。 “可惜啊。” 可惜那个叫徐娇的女子不是妖族,否则就算和牛鼻子白裳撕破脸皮,也想保下她,将之带回九州妖族好好培养。 她有这个底气。 就算是牛鼻子老道白裳要和她生死相见,哪怕搬出师门,兀虫也敢应战。 九州妖族,真龙之下,她是最有资格成仙之妖! 天选台上,李凤栖暗暗腹诽。 天穹之上,一个蛇妖一个狐妖,对面还有个大熊猫妖。 又没有裁判。 总感觉今天会被三只妖怪联手起来给霍霍了。 思绪未落,便见食铁兽出现。 愕然。 我擦,竟然还真成妖了。 有个“人”从远处走来,步履坚毅,一步一杀机,极其的凶狠。 他穿着短袖短裤,脚蹬凉鞋。 背负双剑。 杀气很浓。 然而李凤栖想笑。 因为这个“人”虽然穿着衣衫直立行走,但依然无法掩饰他浑身毛绒绒肉嘟嘟的可爱样子,更何况,还顶着一颗熊猫头。 那黑白分明的熊猫眼,那鼻子,那嘴巴…… 萌得不能再萌。 不行了不行了,李凤栖脑海里已经出现了功夫熊猫阿宝的形象。 他完全没有战意。 对面那头食铁兽看着李凤栖憋笑的神情,竟然口吐人言,“笑,笑你妈个屁啊?” 李凤栖:“……” 尼玛,这是什么大熊猫,脏话说得这么溜。 食铁兽很不爽李凤栖这种淡然态度,怒道:“瓜皮,颤抖吧,选了老子当你的对手,分分钟把你龟儿子打成瓜娃子,从今天开始,老子就站在天高头雀着你们这群哈包。” 这四川话硬是标准。 终于忍不住。 于是整个高台上,响起了李凤栖的哈哈大笑声。 好多年没如此开怀了。 云天之上。 兀虫和妲己两人面面相觑,都觉得说不出来的尴尬。 甭说李凤栖,就是她俩见惯了大世面,可每一次看见这食铁兽,还是忍不住内心有点酥,总觉得这货会挠人心。 食铁兽简直就是世间最不该成妖的生灵。 丢脸。 天选台上的食铁兽却毫无觉悟,对笑得就差没在地上打滚的李凤栖怒目咆哮,怒道:“瓜批,你笑个锤子啊。” 李凤栖闻言更乐,艰难的收住笑声,“我笑不得了?” 食铁兽一脸得意,很有些骄傲其身为食铁兽的身份,“你个瓜批有锤子资格笑老子哦,且不说老子的先人是蚩尤战骑,就说近一点的,老子们食铁兽一族是为国卖萌的,是国宝,是外交利器!而你个瓜娃子呢,又是做撒子的!” 李凤栖愣住。 我擦,这货成妖这段日子看了不少书啊,连蚩尤坐骑是食铁兽都知道? 想了想,发现自己还真不如这货,“我就是一个普通人。” 食铁兽哼哼表示不屑。 饶是如此,也透着蠢萌。 李凤栖乐道:“你叫什么名字。” 食铁兽想都不想,“阳——” 曳然而止。 显然它也知道,阳阳这个旧名已经不符合它如今高大上的妖族身份,双手越过肩膀,按住背负的双剑剑柄,道:“从成为天选之子后,老子名为……” 这货忽然发现,他还没有名字。 天穹之上,慵懒躺在白云里的蛇妖兀虫随口道:“为师赐汝名为东魁。” 声音如天雷。 滚滚而落。 一旁的妲己小声问道:“有什么深意吗?” 兀虫呵呵一声,“顺口。” 毫无深意。 妲己一笑置之,妖族本来就这么随意,像兀虫的名字,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只不过合起来就不简单了。 而自己的名字是个例外,因为是人类取的。 随着兀虫赐名,食铁兽嗷嗷叫着,浑身黑白毛发闪耀着毫光,光彩熠熠。 李凤栖看得口瞪目呆。 东魁…… 东方魁宝? 这名字还能不能再随意点,不过无所谓,在食铁兽不能将真身变成人之前,无论它叫什么名字,都改变不了它这股独一无二旷世绝俗的出尘气质。 锵锵! 两声激越剑鸣,如今名为东魁的食铁兽拔出背负的双剑,肉眼可见的妖气风一般围绕着它四周旋转,形成气流漩涡,极有气势。 怒视李凤栖,“瓜批,拔出你的剑。” 李凤栖有点不解。 不是说剑修是条断头路么,为何妖族也练剑。 “你是剑修?” “不是。” “那为何练剑。” “用剑杀人快!” 李凤栖:“……” 盯着杀气腾腾,却始终让人觉得萌透了的食铁兽东魁,李凤栖真的觉得一点也提不起战意,双手一摊,“我认输。” 妖力澎湃,欲大展身手的食铁兽东魁闻言懵逼。 出剑不是,不出剑也不是。 只好望天。 云天之上,身为一片疆域的妖王,在九州妖族呼风唤雨的兀虫一脸无奈,嘻嘻笑了起来,“这么蠢?感觉白走一遭,怎么办啊小狐狸,我有点不想将它带回九州了,要不将它送你吧。” ------------ 四十七章 观战 小狐狸妲己闻言苦笑,“我养不起。” “当坐骑啊。” “它是男的。” “大家都是妖,你管它男女。” “……” 小狐狸心中腹诽,你当然不在意了,我在意啊,骑着这货出门大战,气势就输了一大截,况且坐在男妖精身上,总感觉别扭。 有种亲密接触的不爽感。 还不如自己化叶成舟来的洒脱,问道:“李凤栖不打,遂他意?” 兀虫沉吟半晌,“小打小闹瞧着也没意思,不打就算了,你自己善后,我走了。” 去给白裳找点事做。 徐娇那丫头死了可惜。 慵懒卧于白云里的妖娆身躯光影变幻。 凭空消失。 小狐狸从天而落,对食铁兽东魁道:“你赢了,提醒一句,你师尊赐名之后,你今后便是正儿八经的九州妖族,就算能活到最后,也不能继续留在这颗星辰了。” 东魁憨乎乎的乐,“好嘞,老子早就不想给这些瓜批卖萌了,心累成狗了。” 插回双剑,转身就走。 几步后回头,“赶紧把这狗日的高台弄走啊,么得竹子吃,老子心里难受成球了。” 李凤栖和妲己两人哭笑不得。 食铁兽东魁走后,妲己看望李凤栖,略有不满,“你能不能不要给我搞这些事乱七八糟的事,遵守一下规则好不好?” 先前和徐娇配合。 如今和食铁兽的天选之战,不打就投降,太不按常理出牌了。 李凤栖两手一摊,“我也很无奈啊。” 妲己气呼呼的,没好气的道:“你就是故意认输。” 他就不想参加下一轮天选。 李凤栖笑而不语。 你说了算。 事实上,他确实有这个想法,和天选之子厮杀是积累经验的途径,只是因为知道怎么都不会死,缺少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战意,继续天选,收获不会太多。 不如努力修行,期待破境。 一个秘境一阶的天选之子去封印太阳里的八荒牢狱,怕是痴人说梦。 妲己思忖半刻,“你回去继续修行吧,争取尽早突破秘境,晋入玉璞境,不过我看有点悬,别走火入魔就是万幸。” 李凤栖唉声叹气。 道理我懂。 只不过世间事就是如此,哪能事事如意,总会有坎坷。 回到家乡小城。 李凤栖潜心修行,因为是破境,剑法可以不练,最主要还是修行《太虚经》,争取在秘境里塑造一轮明月。 大日已悬空。 若明月东挂…… 日月同天,怎么着也该突破一阶晋入二阶。 半个月后。 狐妖女子又来找到李凤栖,问他是否去看最后一轮天选,也许能从天选之子厮杀中找寻到突破秘境一阶的契机。 李凤栖衡量许久,觉得可以去。 看一两场厮杀耽误不了多少时间,有道是磨刀不误砍柴工。 第一场厮杀在魔都。 巧了,对阵的人恰好有食铁兽东魁。 它的对手是黄天。 天选之子排名第二,却是杀人最多的一个,小狐狸妲己说被他淘汰的天选之子,足足一百三十八人,其中包括一位曾经的前十。 论真正的战力,是众多天选之子之首。 黄天三十岁左右。 已有啤酒肚。 他用拳。 是一位纯粹武夫,得到的传承也来自于九州的武道仙人。 这不是说他没有武器。 实际上他不仅有武器,还是一把真正的神器。 赤月。 一柄掌中刀,极为小巧,类如飞刀。 这柄刀哪怕是在神器遍地的九州,也极负盛名,世间再强的防御,也抵不过它的锋芒,据说妖族以防御见长的玄武一族,在赤月刀锋之下,亦是土鸡瓦狗。 小狐狸妲己悄悄看了一眼站在远处的那位负剑武夫,压低声音对李凤栖说道:“看见没,那位武道高人,就是黄天的师父,他背上的剑,比你腰间的朝歌差不了多少。” 李凤栖哦了一声,“他很厉害?” 妲己头像小鸡啄米,“很厉害很厉害,只差半步就可以肉身登仙了,最厉害的还是他师父,有圣人之力而无圣人之名,一旦某位圣人陨落,他师父将是有希望跻身圣人的人之一。” 李凤栖叹道:“那食铁兽输定了。” 妲己嗯嗯点头。 然后结果却大出两人意料之外。 食铁兽东魁拔出双剑,和黄天激战,杀了个天昏地暗,然而别说妲己,就是李凤栖都看出来了,黄天在藏拙。 他的拳头出现了数次致命一击的机会,却总是轰偏。 掌中刀赤月更是影子都没露。 最后竟然被食铁兽东魁一剑穿心后又一剑削掉了项上人头。 当然不会死。 从九州来的负剑武夫面无表情,带着肉身重聚的黄天离去,直奔泰山玉皇顶,似乎打算就这么离开这颗星辰。 李凤栖对妲己说道:“所有天选之子都已经知道真相了?” 妲己摇头,“只有你知道。” “那黄天为何刻意求输?” 妲己欲言又止。 答案已经很明显,是那位背剑武夫私下里告诉了黄天,而黄天做出了他的抉择:输给这一轮天选者,逃避去封印牢狱一事。 求输,亦是求活。 李凤栖不屑的道:“你不管?” 妲己苦笑,“其实九州和你们星辰也差不了多少,都是实力说话,我又打不赢那个背剑武夫,我哪管得了啊。” 李凤栖唯有苦笑。 果然。 世间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如此,弱肉强食。 食铁兽东魁在原地愣了许久,他本来怀着必输之心而战,结果万万没想到。 竟然赢了。 一时间雄心万丈,仰天咆哮。 “人类,在老子脚下颤抖吧!” 李凤栖怜悯的看着它。 这货大概还不知道,它被黄天坑了,本来跟着那蛇妖兀虫去九州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现在他成了最后五人之一,兀虫大概也保不住它。 “去看下一场。” 妲己以妖力将一朵鲜花化作花舟,穿越长空,片刻功夫来到了帝都上空。 这一次厮杀的是一男一女。 男子负剑。 是个三十五六看起来却只有二十七八的中年人,五官极为方正,浑身透着一股坚毅和执着。 妲己说道:“他叫梁笙,天选之子中,唯二的剑修之一,说起来倒也是巧,他也来自你家乡附近,曾经和徐娇一战,碾压徐娇。” 李凤栖暗暗惊心。 “那个女子呢?” 妲己笑了,颇为赞赏,“她啊,悬名榜首第一。” ------------ 第四十八章 剑修有剑,读书人有书 穿着普通,长相普通,身材普通,戴着一副黑框近视眼镜,梳着丸子头,穿一身学生服的女子叫徐墨规。 天选之子第一人。 十八岁,还只是个高中生。 她确实是个读书人。 得到的传承也来自于九州儒家,当然,也没少了师门赐予一方宝物:一本书。 《抱朴集》。 抱朴二字,本出自道家。 九州有位读书人,本是世间王朝的朝中重臣,深得天子信任又门生无数,在声望最隆的年华里,选择致仕归隐,择道观而邻居,于山野之间立茅屋开菜垄辟花田,朝夕读书,又在茅屋周围遍植须臾花。 于是号须臾。 世人尊其为须臾先生。 须臾先生读书之余,或观花赏鱼,或泼墨丹青,又或是逗鸟遛狗,端的是逍遥自然,最多的事,还是与隔壁观中老道士坐而论道。 非儒家和道家之争。 仅是论道而已。 数百年间,那位读书人和那位老道士各有所获。 老道士已证道成仙。 当然,须臾先生这位读书人也还活着。 再理所当然一点,须臾先生和隔壁的老道士一般,也已成为儒家圣贤,如今是九州儒家大名鼎鼎的文坛鼎柱,其门生子弟在九州广建书院兴学堂,以弘扬学说。 只不过须臾先生的学问思想自成一脉,俨然有向儒家圣人争夺正统之意。 是以和九州儒家其他文脉的读书人,多有争议。 《抱朴集》便是这位读书人致仕成为儒家圣贤之前的作品。 也是他之本命学问。 从这一点来说,《抱朴集》作为九州一位儒家圣贤的本命学说著作,牵连着这一脉的文风气运,是一件不可多得的神器。 不输黄天手中的那柄赤月小刀。 徐墨规是个好学生。 好学生的意思,就是从幼儿园开始她就是学霸,别人考一百,那是奋斗目标,她考一百分,是因为满分只有一百。 徐墨规不是死读书的学生。 只要是书,哪怕是地摊文学,她也会看。 在人类消失后的三百多年里,她从来没感觉到孤独过,反而觉得是种梦寐以求的幸福,因为她可以肆无忌惮的只做一件事:看书。 帝都所有的公立、大学图书馆,甚至高中、企业的图书馆,她都去翻了个遍。 看过的书,有的忘了。 因为毫无意义。 有的则铭记在心里,成为她浩瀚知识里的一部分。 从这点上来,她和陈树是一类人。 如果一直让她继续看下去,也许将来有一天,真可能是另一个陈树,可以做到朝闻道而夕入青云,可惜的是,她做了件蠢事。 一个下雨天,她掉进被小偷偷了井盖的下水道,淹死了…… 无比尴尬。 黄天在无人的世界坚持了二百九十九年,是因为他只能坚持那么多年,徐墨规只坚持了三百一十二年,是因为…… 好吧,是她运气背。 她的对手叫梁笙,是个剑修。 剑修,杀力最重。 一位剑修对上一位儒家读书人,虽然境界差相仿佛,但胜负的天平其实更倾向于剑修——修行之路,儒家终究不擅长打架。 两人皆已在第三境。 在修行境界上,无论是剑修、道家、武夫还是妖族,第一个境界都是秘境。 第二个境界是玉璞。 在第三个境界上,才开始走上各自的道路。 秘境是修行之本。 玉璞境,则是以秘境为根基,以灵气和灵力为火焰淬炼肉身。 何谓玉璞? 玉璞者,未经琢磨的玉石也。 每一个修行者都是一块石料,开辟秘境之后,便要对这块石料进行琢磨和雕刻,比如巫族,从古至今在玉璞境都是强化肉身。 这也是所有修行者的共性。 没有强大的肉身,便无法压住强大的秘境,更无法承受更多更强的灵气入体。 唯独儒家除外。 儒家没有玉璞境,儒家第二境,是初知。 初知天地之大,浩然无垠;初知自身之小,蜉蝣朝夕;初知世界之本,生长衰没;初知万物之博,万象更替。 更是初知学问之终、之所、之用,以及初知做人之则、之规、之矩。 儒家第三境,不惑。 其实便是字面意思,此境界之儒家读书人,学贯古今,欲求不惑。 当然,即使是圣人也无法做到尽无惑。 所谓不惑,是在他已经学过的学问里,问而无不答,答而无不对,更是对天地、修行、做人、规矩等诸多事拥有其见解。 知其所知,知其不所知,为不惑也。 这,是读书人! 剑修梁笙,显然知道眼前的女孩子是谁,也知道身为剑修的不易。 他只在无人的世界里坚持了六十多年。 不算天才。 但也不算蠢材,中人之姿。 在他选择以死亡作为终点结束孤独时,他得到了一把剑,一套心法,没有剑法。 却有两段神念。 是他恩师攀附在剑上的,恩师一段神念说:“世间亿万年,修士千千万,何以为尊,剑也,何以为重,剑也,何以为傲,仍然是剑。然九州剑修已黯,剑道已死千年,你得在下之剑,若是不愿练剑,弃之即可,若愿练剑,当是最好。若练剑,则须知一事,我辈剑修,长剑所向之处,当对得起剑修二字,亦对得起天地正气,但于光明之处而出剑,若有不平事,拔剑斩之。须知人间剑修,是世间最能越境杀敌者,须知人间剑修,杀力最重!” 梁笙很喜欢恩师说的这一段话。 他喜欢武侠。 他是看着古龙、金庸、温瑞安的书长大的八零后。 向往侠骨豪情。 他心中最崇拜的人,不是侠之大者郭靖,也不是幸运儿张无忌,更不是阿飞、小李探花,而是一个极其不出名的人。 王小石。 《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的王小石。 一个左手相思刀右手销魂剑的男人。 他的刀剑,只向光明,只斩黑暗。 他想做这样的人——一个心向光明,手中长剑亦向光明的有血有肉的鲜活剑修,出剑只为不平事,就算将来走到了剑修那条断头路的尽头,他也可以对自己笑说一句。 我无愧于侠骨。 无愧于剑。 此刻按住腰间长剑,眼神微暖,柔声道:“有些事道理讲得通,由你们读书人去讲,很好,有些事道理讲不通,那就由我们这些粗人,用剑去讲道理。” 读书人,还是只读书的好。 徐墨规不解。 梁笙平静的看着眼前的小姑娘,话语诚恳,“你去九州,我留下。” 徐墨规笑了。 她一直以为,只有她看透了这一场天选的真相。 没想到…… 梁笙竟然也知道了。 于是脸上满满的暖意,笑道:“你去九州,我留下。” 读书人么…… 就适合讲道理。 ------------ 第四十九章 我辈修士,当有壮气 天穹之上,李凤栖讶然不已,“他俩知道真相了?” 妲己颔首,“猜到了一些。” 李凤栖心绪波动,“他们怎么可能猜到这场天选的真相,如果不是那灰袍道人告诉我,我会一直蒙在鼓里。” 就是灰袍道人说了,自己也难以相信。 妲己心里腹诽。 那是因为你笨。 笑道:“徐墨规是读书人,她眼里看见的东西,和你们剑修不一样,世间事情的本质和真相,最易被读书人看穿,通过蛛丝马迹,她能猜到天选之后会有凶险万分的事在等她;而梁笙么……他从一开始就知道。” 因为从九州来的那位剑修,在赠予梁笙的剑上留下了两段神念,其中一段神念,便是关于天选之事的真相。 这件事也是九圣人默许的。 其实是商皇授意。 其他圣人没办法。 总不能真因为这颗星辰的一点小事,而和一位剑修圣人撕破脸皮。 人间剑修,杀力最重。 圣人尤胜。 九圣人之中,若论杀力,商皇第二,无人敢称一。 妲己又道:“实际上,最后天选的十人,除了被妖王兀虫放养了的食铁兽东魁,其余九人都已经知道真相。” 天选真相,选送死之人。 李凤栖是没办法,被灰袍道人逼着去封印八荒牢狱,但凡有选择,他都不想送死,想当然的道:“如此一来,岂非人人求输?” 妲己眉眼弯弯,斜乜他一眼,“你以为人人都是你李凤栖?若你们这颗星辰人心皆如此,我九州修士何苦耗费如此心血来拯救?” 须知类如这颗星辰的地方,整个苍茫星空中,还有很多。 李凤栖倍感尴尬。 下面天选台上的梁笙和徐墨规,也在啪啪打他的脸。 这两人出手了。 不是为了求输,而是为了求胜,知道真相的两人,都愿意留下来,让对方活着去九州——留下来也不一定会死。 这是剑修和读书人的大义。 徐墨规垂手而立。 读书人不擅长近身厮杀,不过骂架不含糊,独占九州鳌头,尤其儒家圣贤出口成宪。 若是遇见不要脸的儒家君子、圣贤,其他修士真会输得灰头土脸。 出口成宪对徐墨规来说,过于遥远,实际上这个境界的读书人,在九州那边几乎全都呆在书院里,没有儒家圣贤带队不会出门负笈游学。 无他,读书人真的不擅长打架,尤其是前期境界。 徐墨规不能出口成宪。 但她有《抱朴集》。 这是开一派学脉的儒家宝物,其上有这一脉学问的一些文运,也有那位须臾先生的妙手墨宝,于是徐墨规便擅长打架了。 很擅长的那种。 心念动处,以小笔毫在封面上描了一朵须臾花的《抱朴集》从秘境之内浮空于她身前。 无风自翻。 扉页之上,有须臾先生给她的寄语:人间事无大小,人心处处见巨细,行事蹈心,格物自知,始知平真,始至自然,始终原始。 墨韵自书中流淌而出。 牵连一线。 宛若一条涓涓溪流,和徐墨规连在一起,极为绚丽。 徐墨规轻启朱唇,“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诗句。 不是出自《抱朴集》,也不是出自九州儒家,而是出自地球上诗仙李白的诗作。 天穹之上灵气涌动。 唰! 一片灵气汹涌而下,化作一片雪亮瀑流,纵贯长空。 梁笙按剑。 他不会剑法,恩师传给他的只有一柄剑,以及一柄吸纳灵气的修行功法,但凡厮杀,他都是按照形势和想法,随意出剑。 无招胜有招。 这是武侠高手的境界,对于梁笙而言,并不是如此。 他要达到的境界很简单。 心之所往,则剑之所在。 面对这从天而落的灵气瀑流,他按剑,拔剑。 出剑! 迎天而斩。 天穹之上,李凤栖沉吟半晌,“有点不对。” 妲己没发觉哪里不对,“什么意思。” 李凤栖缓缓道:“徐墨规得到的传承是儒家,那么她应该是儒家的读书人,但她刚才念的那一句诗,出自一个叫李白的天才诗人,那个诗人,不是儒家。” 妲己笑如银铃,“眼界不要局限于你们这个星辰,九州所谓的儒家,也并非你们星辰上的儒家,在九州,儒家囊括极宽,几乎所有读书人都在儒家范围内,比如像你们这颗星辰上的法家,在九州也是儒家分支,所以九州那边的儒家,其实彼此之间吵架一日没停过,没几个读书人对彼此的学说心悦诚服。只要哪一脉出了个圣人,那么那一脉的学说就会占据上风。” 李凤栖恍然。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局面?” 妲己想了想,“一个实力为尊的世界,所以道理只能在读书人之间讲来讲去,偏生读书人不是最多的一拨,于是妖族、剑修、武夫、巫族和道家等,为了方便,索性把所有读书人归位到儒家,实际上,在儒家那边,确实将很多思想划分了出来,比如法家和墨家。” 李凤栖愣住,“墨家?” 墨家不是地球上墨子的主张思想么,怎么九州也有。 妲己意味深长,“你以为的是你以为的,其实数千年里,狱卒后裔中很多人去了九州,只不过我是最早的那一批而已。” 九州也有人来此。 李凤栖懂了,“还有哪些出名的人去了九州?” 妲己略一思索,“说个兵家人物,仔细想想,你知道的历史先人之中,有谁年纪轻轻便已功盖千秋却英年早逝的。” 李凤栖脑海里立即浮现一个人名,“霍去病?” 妲己笑着又说,“对于你们而言,活得最长的那个人是谁?” “彭祖?” 彭祖寿高八百。 妲己笑而不语,“去九州的人很多,有些人在九州泯然众矣,有些人却像陈树一样,光彩熠熠照长空,不急,待你去了九州,自己去找罢,且先观战,你和梁笙皆是剑修,这一战兴许能让你有所触动。” 话音未落,忽有两人联袂而来。 一位中年读书人,穿着青花儒衫,施施然间极有雅气。 一位剑修,腰间挎剑。 妲己便对两人行礼,道:“两位可真是不急。” 剑修是梁笙的恩师,他境界不高,但极有剑修傲气,即使面对妖王兀虫和道家高人白裳也不卑不亢,此刻对妲己,也是平常心,道:“本不打算来,不过想着万一梁笙输了,还是问问他的抉择。” 输了去九州,还有什么抉择? 李凤栖不解。 一旁的读书人却笑道:“相对于黄天之流的求输行径,我倒是希望你那位弟子和我家小师妹都能留下来,我辈修行者,当有一肩挑日月之壮气。” 他不是须臾先生。 仅是那一脉学问里成就较高的一位大儒,是须臾先生的得意门生之一。 ------------ 第五十章 十步杀一人 徐墨规和梁笙的厮杀极其激烈。 两人都没留手。 出手皆求一击毙命,不过天选台上却几乎没有杀意——都知道死不了。 只有战意! 梁笙一剑向天而斩。 倾泻而下宛若瀑流的灵气,便似大河天落遇到了顶天之柱,自中央一分为二,泼落在天选台上,发出水流击地的浩大声音。 一剑破了灵气瀑流,梁笙持剑于身后,上身前倾,疾奔。 快如闪电。 背后拉出一道道残影。 只要被他近身,徐墨规就算在儒家第三境,也凶多吉少。 徐墨规不慌不忙。 面前那本《抱朴集》无风自翻,来到第一页,和她牵连在一起如溪流涓涓的墨韵,便浓郁了一分,只听她轻念一句:“白云在青天,可望不可即。” 这是明朝文学家、兵家、道家刘基的诗句。 刘基,即刘伯温。 此刻被徐墨规信手拈来。 当徐墨规念出这句诗后,众人眼中的天选台上并无异状,但在梁笙的眼中,骤起异象。 明明近在咫尺的徐墨规,倏然之间,成了一朵白云。 飘在天际。 看似很近,却又很远。 无论自己的速度有多快,无论自己狂奔多久,都永远拉不近这距离。 梁笙明白,这不是真的。 徐墨规就在自己前面不远,并不在天际。 这种可望不可即的状态,是她的儒家手段,如果破不开这种异象,那么自己就输了。 梁笙是剑修。 他没有剑招。 于是他做了一件事:出剑。 人间有不平事,我剑平之。 眼前有无穷路,我剑断之。 简简单单一剑劈落。 天选台上,一道雪亮剑光张扬而起,梁笙手中的剑暴涨,竟化出了十余米长的剑光,划破长空,直来直往的抡出一个半圆弧斩落。 在他面前,明明只有空气,但剑光却像斩进了泥泞里,空气之中荡漾起层层涟漪。 剑光寸寸而进。 极慢。 梁笙握剑的手稳如泰山,他知道,只要破开这层看不见的泥泞,那么徐墨规就不是远在天边的白云,而是近在眼前的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 徐墨规脸色微红,额头现汗。 《抱朴集》上流溢出和她牵连一线的墨韵,动漾起来,宛若风乍起吹皱溪水。 她极为吃力。 秘境之内的那颗才刚半米高的树苗,似乎承受着雨打风吹,枝叶摇曳间,疯狂的流溢灵力,帮助她维持着出口成术的境界。 天穹之上,梁笙恩师,那位剑修由衷叹道:“果然是个读书种子。” 而徐墨规的师兄则颔首,“你家弟子确实天赋惊人,你不教他剑招是对的,他已经自己摸索出了剑修的‘势’,假以时日,真有可能成为这一两千年来第一个以剑修登仙的修士。” 一旁的李凤栖哭笑不得。 这商业互吹…… 旋即问道:“什么是剑修的‘势’?” 同是剑修,梁笙的恩师对李凤栖的感观极好,很耐心的传道授惑,“所谓势,其实一般只在剑修和武夫身上有,梁笙摸索出的势,是不论前方何物,我拔剑斩之的无畏之势,简单一点来说——” 这位剑修卡住了。 一时间想不到好的比喻。 徐墨规师兄笑眯眯的,“不妨这么给他解释,李凤栖,你可知两军对垒,有这么一句话: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李凤栖点头,“知道。” 他已经大概明白何为势了,简单通俗一点,是气势的更高层理解。 徐墨规的师兄看李凤栖的神情,便知道他懂了些,颇有些欣慰,道:“你大概已经想到了,所谓势,便是以一番连续的手段,养出一股无所不破舍我其谁的气势,正如梁笙此刻长剑必破徐墨规的那股势,是他在短短时间内狂奔储养出来的势,可惜的是他储养的势不够,所以这一剑胜负难分,如果他能以奔跑百里、千里而储养出势,化作千里一剑,那么徐墨规必输无疑。所以剑势之下,最可怕的是最后一剑。” 那一剑,不破不休。 李凤栖懂了。 他开始思索,青云三式肯定无法储养出势,如果自己要练出剑势,就得学梁笙,找到储养出势的诀窍,再摒弃青云三式,于势的巅峰之处出剑。 梁笙恩师知道他在想什么,道:“你错了。” 李凤栖讶然。 梁笙恩师笑道:“你学的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其实便是剑势,只不过你还没完美掌控而已,这一点可意会不可言传,需要你自己慢慢摸索。” 李凤栖嗯嗯点头。 旋即讶然不解,梁笙的恩师怎么知道自己学的青云三式? 正欲问。 却见众人已经在看天选台,快要决出胜负了。 梁笙的剑寸寸而下。 即将劈落在徐墨规的头顶时,这位天选之子悬名第一的读书种子,做了一件事:她伸出手,将面前的《抱朴集》翻回扉页。 扉页之上,是须臾先生赠予她的寄语。 叩指扉页,轻敲两下。 《抱朴集》中,墨韵哗的一下宛若白云升腾,两个字从书中飘出来。 平真。 扉页寄语中,“始知平真”中的“平真”两字显化,再看扉页之上,那两个字的位置处,已是一片空白,仿佛这两个字是活物。 平真二字飘于空中,迸散。 所有人眼前一花,似乎看见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学究,从岁月长河里踽踽而来,在其身后,漫天霞光里,无数墨色的大字飘舞变幻,汇聚而成一条大河,滚滚东流去。 天选台上,儒气昭昭。 天穹之上,徐墨规师兄默默行礼,就连梁笙恩师和小狐狸妲己,亦在行礼。 老学究挥手。 云淡风轻。 梁笙眼中,徐墨规依然还是天边白云,可望不可即,但他手中暴涨的剑光消散不见,只剩下一柄孤零零的长剑,再也无法寸进,陷入了沼泽之中。 势尽。 梁笙暗叹一声,却不认输。 欲收剑再出剑。 徐墨规却轻念了一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话落,人起。 在徐墨规面前,墨韵撕扯无尽灵气,交缠一起,一个手握长剑的黑色侠客虚影出现,手中长剑横贯长空,虚影与剑融作一线,一瞬之间穿过梁笙的身体,直射远方。 久久不散。 梁笙僵滞,脸上渐渐失去颜色,胸前沁出血迹。 眸子里却是笑意,“小姑娘你赢了。” 说完倒地。 ------------ 第五十一章 地球最后的守护者 因为都是知道真相的人,没必要再隐藏。 妲己挥手。 独属于山河社稷图的肉眼不可见的规则力量恢弘而起,本已气绝的梁笙竟然重新恢复生机,缓缓起身,长剑归鞘,望向天穹。 四人从天而落。 徐墨规师兄上前两步,笑着对徐墨规道:“后悔吗?” 徐墨规行礼,“见过先生。” 徐墨规师兄急忙摆手,“我是你师兄,名周密卿,恩师讳号须臾先生,此次我是代他老人家来此地护学于你,称我周师兄即可。” 梁笙跪拜剑修,“让您失望了。” 那位剑修哈哈一笑,上前扶起,“世间没有从无一败的修士,无论何等挫折,记住我辈剑修,心直剑直,万事不屈即可。” 梁笙应道:“弟子铭记在心。” 那位剑修继续道:“天选真相你已知晓,是现在随我去九州,还是留下来继续参与封印诸多牢狱一事,你还可以再次抉择。” 梁笙讶然,“还可以留下?” 妲己笑道:“当然不嫌人多。” 梁笙沉吟许久,“留下。” 妲己不解,“你应该知道,这件事九死一生,为何还愿意留下。” 梁笙理所当然,“因为我用剑啊。” 我是剑修,是侠客。 仅此而已。 这是梁笙的性情使然,也是剑修该有的气度。 妲己挥袖。 伪封神榜在众人眼前横陈。 天选已经落幕,接连两战之后,剩下的其他三处战局,也已水落石出,在那张伪封神榜上,只剩下三个名字。 徐墨规,依然第一。 排名第二的豁然是食铁兽东魁。 第三是一个叫赵使然的女子,传承功法来自于纯粹武夫。 还有一处天选台,两个天选之子同归于尽。 这一点出乎妲己意料,苦笑道:“果然还是自私的。” 那两人很聪明。 大家都求输的话,那就没人能输,不如一起输,所以出现了一个同归于尽的结局——应是他们背后师门打的好算盘。 毕竟有机会进入天选前五的人,都是惊才绝艳之辈。 这样的人,在修士如云的九州也不是很多。 规则就是这样。 妲己也很无奈。 挥袖,“走罢,去泰山之巅。” 旋即猛然想到被放养的食铁兽东魁,那位妖王兀虫很可能不管它,得将它也带去玉皇顶,于是对读书人周密卿说道:“我去别处一趟,有劳先生带人。” …… …… 泰山之巅玉皇顶。 那架通往星空的天梯依然悬挂着,玉皇殿前有数人。 灰袍道人盘膝阖目,坐于殿门之前。 一位汉子站在天梯畔,身材宛若小山,头发虬如龙须,额头高隆嘴唇极阔,唇便吊着巨大的唇环,极大的眸子里闪耀着粗野的嗜战光彩,穿得极为原始,上半身赤裸,下半身一件兽皮遮羞。 看谁都像看看敌人,一言不合就能动手的神态。 在他旁边,站了个少年。 五官犀利。 李凤栖见过他,一个不愿意杀人的怪胎。 练拳的少年,张泽世。 还有两人。 一个男子。 身材高大,风度翩翩,腰间挎了柄短刀。 在他旁边站了个女子。 二十四五岁。 似乎是江南女子,身材极其娇小玲珑,最多不过一米五,却提着一柄无比巨大的长柄镰刀,宛若死神一般,娇小的身躯和巨大的镰刀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感。 有点像二次元走出来的女子。 因为…… 李凤栖实在不明白,这么矮小的身躯,她哪来的胸怀天下,明显不合理。 她就是赵使然。 片刻之后,又有人来。 妲己和食铁兽东魁,李凤栖见过,另外一个女子…… 五官姣好,浑身上下张扬着一股从骨子里弥漫出来的妖媚,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就像要吃人一般,关键是她没穿衣服。 身上只有几根红绸带飘着。 几乎每一寸肌肤李凤栖都能看的一清二楚,不由得咽了咽喉咙。 极品。 但他的一举一动都落在了那女子眼中,有些讶然,“你能看见?” 李凤栖慌不迭摇头。 我傻啊。 看得见也要当作看不见啊。 兀虫忽然就笑了,作为妖王,她感受得出来,泰山之巅,包括灰袍道人在内,每个人的目光看向她时,都被妖气挡在肌肤之外。 唯独这个李凤栖,他的目光透过妖气,赤裸裸的剜在了自己肌肤之上。 毫无疑问,他看得透。 为什么? 果然是天赋异禀之人,难怪会被商皇和天枢上相同时看中,又能得到朝闻道而夕入青云的陈树青睐,这个李凤栖啊…… 那双眼睛有点意思。 却也毫不在意。 反而极为大胆的挑衅,走起来扭得更厉害。 看得李凤栖胆战心惊又口干舌燥。 慌忙转移视线。 兀虫便笑得乐不可支。 人已到齐。 灰袍道人睁开眼,盯着众人,不由得暗暗叹气,“贫道还是高估了那些人。” 最后天选的十人之中,只有食铁兽不知真相。 拯救家人和全人类如此重要的事,竟然只有徐墨规和赵使然求赢,其他天选之子全都抛弃了亲情、爱情和大义,选择了逃避。 食铁兽是不知真相。 张泽世是放弃了天选之后,选择留下。 梁笙输了之后,也选择留下。 这两人…… 灰袍道人分外欣慰。 如果全都是黄天之流,那么他也没有必要留下来,正因为有梁笙和张泽世之流,灰袍道人才觉得这颗星辰有拯救的价值。 当然,其余人也不错。 灰袍道人看着食铁兽,目光又落在张泽世和梁笙身上,“按照规则,你俩可以离开这颗星辰去九州,天梯就在眼前,这是你们最后一次机会。” 张泽世摇头。 梁笙笑了笑,拍了拍腰间的剑。 忽见兀虫挥手。 于是爬了好几十阶天梯的食铁兽东魁轰然摔落,好在皮糟肉厚,很快爬起来,哼哼唧唧的嚷道,“老子就是爬上去雀一眼,你这个暴露狂瓜婆娘,这么凶搞锤子啊。” 一点也没有尊师重道的觉悟。 妖王兀虫眉眼一竖,“嗯?!” 威压骤生。 刚爬起来的食铁兽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蓬的一声按在地上,四肢伏地,直接陷入地底三尺,肥硕的大屁股分外显眼。 兀虫冷道:“我真不介意把你烤了。” 食铁兽打了个寒噤。 把头埋在地里,只留硕大的肥屁股面对众人,根本不敢再开腔。 ------------ 第五十二章 六道天书 徐墨规,张泽世,赵使然,梁笙,食铁兽东魁,共五人。 有些意料之中的人走了,比如那个黄天,有些意料之外的人留了下来,比如梁笙和张泽世。 灰袍道人略略满意。 看向妖王兀虫,“你不回九州?” 兀虫媚眼如丝,笑得很放肆,上前几步,勾肩搭背在灰袍道人身上,“哎哟哟,仙长要撵人了吗,我还想着趁乱吞点人补下身体呐,在九州被你们道家和儒家约束得,我都好几百年没尝过鲜肉味道了。” 灰袍道人心如古井不波。 揖首念了声道号。 便有恢弘气息张扬而起,将兀虫推到一旁,道:“也罢。” 看向张泽世身旁小山一般的巫族汉子,“你呢?” 那人不语。 灰袍道人却已知道他心意,道了句甚好。 正欲问梁笙的恩师。 那位剑修大笑道:“当师父的,总不能一见面没多久就被徒弟给比下去,那样我就算回到九州,有何颜面再传承剑道衣钵?” 灰袍道人颔首。 看向大儒周密卿,笑道:“你们儒家读书人有大义,想来是不会走的。” 周密卿哈哈大笑。 灰袍道人又看向小狐狸妲己。 妲己笑眯眯的,“我想走,随时可以走,仙长可莫要忘了,我也是狱卒后裔。” 后面半句是真。 前面半句…… 一旦几座牢狱彻底大开,就算她是大妖,也不是想走就走,别说是她,灰袍道人和妖王兀虫也一样走不了。 灰袍道人沉吟半晌,“先再次封印六道牢狱罢。” 恰好六名天选之子。 一人一处。 李凤栖咳嗽一声,“道长,就咱们几个天选之子目前的实力,现在就去封印六道牢狱,是不是有点痴人说梦了?” 他是见过的。 马里亚纳海沟里,那条已经死去的黑色蛟蛇长达数千米,那条三头地狱犬宛如一座山。 怎么打? 还不够给这些镇门荒兽塞牙缝。 灰袍道人又一次露出笑意,对众人道:“我知道诸位的担心,关于六道牢狱、七丈牢狱和八荒牢狱,除了如今在广寒宫里的那对神仙眷侣,大家都不了解,我便为你等解释一番。” 娓娓而谈,听得众人口瞪目呆。 就连妖王兀虫和那位小山一般的巫族汉子,也是满脸震惊。 整个太阳系是一座秘境。 这一点大家都已经知道。 但没想到的是,不仅仅是地球、月球和太阳上有牢狱,整座星系上的每一颗行星上,甚至行星的卫星上都有牢狱。 这一个小星系,本身就是一座牢狱。 只不过因为漫长岁月过去,有些在小星球牢狱里被关押封印的存在,已经熬不过时间流逝的摧残而灰飞烟灭,只剩下大星球上一些最强的还活着。 地球上并没有封印。 所谓六道牢狱并不在地球,而是在其他星辰之上,以荧惑为中心,金木水土四颗星辰加上天王星,六颗星辰上各有一座牢狱。 即六道。 荧惑,即火星。 地球,不过是当年狱卒居住和修行的地方,所以地球上的六道牢狱,仅仅是通往六颗星辰的大门。 亦称之为地狱之门。 因此斩杀镇门荒兽毫无意义,必须穿过大门去对应星辰上封印牢狱。 六道牢狱,真名为六道地狱。 月球上的七丈牢狱。 是真的牢狱。 七丈牢狱,真名七丈光牢,就镇压在广寒宫下。 里面的古老存在无比强大。 是六道地狱里那些被镇压荒兽的王中之王。 镇压七丈光牢的广寒宫,既是当年狱卒之王修行居住的行宫,也是这座秘境主人拥有过的一件至宝。 然而漫长岁月过去,无人掌控的广寒宫,封印之力逐渐腐朽。 也因如此,那尊古老的存在终于等来了机会。 最头疼的不是七丈光牢。 而是八荒天牢。 太阳里那座牢狱,封印的不是什么古老的存在,而是一个人。 大罪之人。 太阳里,亦有一件至宝。 那个大罪之人沉睡的漫长岁月里,苏醒一次,意图破开封印,所以狱卒后裔之中,才会流传后裔射九日的神话:那是真正发生的事情。 后裔射掉的九日,并不是真正的九日。 是金乌化身。 是那个大罪之人以大神通施展的神魂化身,越过太阳那件至宝的封印,意图将地球这颗星辰上的狱卒全部抹杀。 那位大罪之人知道这片天地里有狱卒,可惜千算万算,没算到狱卒之王嫦娥去过九州。 从九州归来,嫦娥守着广寒宫。 而九州巫族里有一个大巫叫后羿,在见过嫦娥一面后,便从九州来到这颗星球,欲要和嫦娥皆为连理枝。 后羿苦守嫦娥。 当九日金乌出现后,嫦娥不敢动用广寒宫,深恐七丈光牢里的古老存在趁机脱困,眼看狱卒将要全部被抹杀,后羿出手了。 长弓射日,九箭向天。 射落九日金乌,彻底断了大罪之人那一次脱困的企图。 后羿终得美人心。 说到这里,那位小山一般的汉子嘿嘿笑了起来。 他是巫族。 关于后羿和嫦娥的事情他知道一些,却不知道还有这么曲折的故事。 妖王兀虫问道:“这座秘境曾经的主人究竟是谁,为何他的秘境会存在着天道压制,连圣人也不能幸免,而八荒天牢里的大罪之人又究竟是谁,需要一个如此巨大的牢狱运转,来将他封印。” 兀虫看出来了。 这整个小星系的运转,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封印,不仅仅是两件至宝封印那么简单。 灰袍道人沉吟半晌,“其实在最古老的时候,圣人没有九位,不过一掌之数,经过漫长岁月后,才有九圣人的说辞,如今的圣人,实力远不如当年的圣人,而这座秘境的主人,活着时可媲美当年的圣人,自然能压制如今的圣人,他的名字,在你们妖族久远的传说中,被称之为妖皇。他拥有数件至宝,最出名的一件,犹在广寒宫和太阳里那件至宝之上。” 兀虫倒吸了一口凉气。 妖皇? 灰袍道人又继续道:“所以这个小星系的每一座牢狱,都有一件宝物镇压,比如六道牢狱,镇压之物便是六道天书。” 顿了下,收敛笑意,道:“这是你们天选之子的机遇。” 封印六道牢狱,可得一本天书。 ------------ 第五十三章 各行前程(求推荐、收藏) 大家都看出来了。 灰袍道人在回避,他不愿意说明太阳里被封印大罪之人的身份。 可转念一想。 那么久远的人物,管他是什么身份,能被人用一座小星系来封印镇压,对得起他大罪之人的身份,或者是这人太过惊世骇俗,灰袍道人怕影响军心而不明说。 灰袍道人大袖一挥,“这一次天选声势浩大,山河社稷图在这颗星辰上出现,六道地狱,七丈光牢,八荒天牢里的诸多存在,早已知悉,他们不会坐以待毙,作为天选之子,你们的境界尚不稳固,距离六道地狱之封印失效还有一段时日,你们且随传道人找一地方稳固境界,我则巡查各牢狱,一旦有封印被彻底破开的蛛丝马迹,你等再各自出击。” 说完重新坐下,盘膝阖目。 一瞬之间,从灰袍道人的身体里走出来八道身影,每一个都和灰袍道人一模一样。 穿越长空而去。 妖王兀虫挑了挑眉,“神魂八分,这牛鼻子好手段。” 若无天道压制,更强。 转身,起脚。 “哇哇哇哇哇哇……我入你先人板板哦,你个暴露狂瓜婆娘,跟老子等到起!” 惨绝人寰的狼嚎,本来爬在地上一直当个卖萌角色的食铁兽没料到会被兀虫一脚踹飞,在云层中砸开一个大洞,飞向蜀中方向。 兀虫这才笑道:“滚回去吃你的竹子。” 小山一般的巫族汉子,一把抓住张泽世,像提着个布偶,猛然发力,硬生生拔地而起,落向远处大地,整个泰山都在颤抖。 这一跃便是数百里之远。 落地旋即大步狂奔,一步数十里。 李凤栖不解,“他们又去哪里?” 妲己笑道:“不周山。” 李凤栖脑海中灵光乍现,“难道张泽世的恩师,就是巫族共工?” 共工怒撞不周山…… 妲己无语,“你想多了。” 周密卿看一眼徐墨规,徐墨规颔首,于是这位九州大儒口中轻念了一句,便有清风起,带着两人跨越白山黑水,直奔距离泰山不远的曲阜方向。 去孔庙。 梁笙的恩师撤剑,手拈剑诀,轻叱一声,于是长剑悬空,剑光暴涨,化作一轮红光大剑,带着梁笙破空远去。 赵使然的恩师是个身材高大风度翩翩的男子。 他笑眯眯的看着妲己。 妲己立即啐道:“姚碧莲,要点脸哈。” 又对身材极其娇小的赵使然道:“防着你师父这个妖怪点,老是装男人吃女人,别到时候被她吃干抹净而不自知。” 李凤栖和赵使然大吃一惊。 他竟然是个女子! 九州也有拉拉…… 尤其是赵使然,忽然觉得没了安全感。 女扮男装的姚碧莲呵呵俏笑,“小狐狸,瞧你说的什么话,我好歹也是武道宗师,哪有对自家徒儿下手的道理,伤心啊,想不到在小狐狸眼中,我竟然是这样的人。” “走了走了。” 说完带着心有戚戚的赵使然施施然下山。 走路。 却走得极快,只要稍微一眨眼,就发现这对师徒的身影远了数十里地。 妲己笑道:“这是武夫独有的步法,类如道家缩地成寸。” 李凤栖点头,“我呢?” 妲己看了一眼天梯,又看了一眼玉皇殿,最后看了一眼盘膝阖目的灰袍道人,有点无奈,“你啊,能怎么办呢。” 只有我带了。 妖王兀虫一直没走,忽然笑道:“小狐狸啊,你要是嫌麻烦,我可以带他啊,虽然他是剑修,不过你别忘了哦,我某个弟子也是用剑的嘛。” 小狐狸心中一跳。 哪敢。 如果让妖王兀虫来带李凤栖,就算李凤栖心志再坚毅,要不了多久也会变成皮包骨。 笑道:“不敢烦劳您。” 挥手自远处攫来一枚枯叶,妖气涌动,化为叶舟。 带着李凤栖破空远去。 孤家寡人的妖王兀虫笑眯眯的顾影自怜,“哎,还是没有小狐狸漂亮啊,男人啊,都只看那一层皮囊,奴家虽然长得没小狐狸好看,可提起那事儿来,奴家可比小狐狸有意思多了,咱们蛇族可比狐狸一族更会盘人哦。” 盘字很神遂。 不过妖王兀虫自称的奴家…… 颇为耐人寻味。 眼咕噜一转,身影虚渺,逐渐幻化消失,兴致盎然的自言自语,“去给牛鼻子白裳找点事做。” …… …… 东海之滨,道骨仙风的白裳手拈道决,天穹灵气涌卷为龙,化作神雷从天而落。 将远处山腰里的徐娇劈成灰烬。 白裳不喜反怒。 徐娇化作灰烬之后,竟然飘出一枚蛇鳞。 “兀虫!” 又是兀虫做的好事,这段时日,死在自己惊雷、风刃之下的徐娇,已有十数个,无一例外,全是兀虫蛇鳞所化。 真正的徐娇不知藏身何处。 白裳怒不可遏,面目狰狞,咬牙切齿,转身离去。 不找徐娇。 找兀虫! 不先让这妖女罢手,他永远也找不到真正的徐娇。 一叶枯黄色扁舟,遨游白云间。 俯瞰脚下,万里山川,江河婉折,湖如明珠,间或可见繁华城市,穿行神州大地的高速公路,宛若一条条细线横贯东南西北。 妲己坐在船尾,小脚丫荡漾在白云里。 李凤栖站船头。 衣衫飘摆,剑在腰间,破有些风流倜傥。 经历诸多事,他早已淡定。 妲己忽然轻声道:“看你心神不定的样子,似乎有些怅然若失啊,真想跟着那妖王兀虫去学剑?” 李凤栖心里一咯噔。 写脸上了么? 脑子一转,笑道:“怎么会,只是觉得她既然懂剑,应该比你好一些,你的佩剑貌似是个摆设。” 妲己点头,“确实,论剑的话,她不比一般的剑修差。” “但是——” 李凤栖就知道,凡事都有个但是。 “但是,你若是跟她练剑,真能练剑么,嗯……大概也是能练剑的,不过练到最后,你大概会成为她蛇口之下的一块死肉。” 想了想,觉得死肉的说辞不够贴切,改口道:“应该是皮包骨。” 李凤栖干笑。 分外尴尬。 心中却也有些腹诽,论吃人这个技术,貌似你们狐妖说天下第二,没人敢自称第一,况且你有可能是祸国妖精苏妲己啊。 吃人更是不吐骨头的。 蛇妖哪能和你们狐妖比床笫功夫。 别以为我不懂。 李凤栖闷着呐。 ------------ 五十四章 欲铸一轮明月!(求推荐收藏) “六道天书是什么?” 李凤栖不敢在这件事继续聊下去,他先前确实动心了。 不动心才怪。 禁欲十多年,忽然出现个长得还不错,身材很实战的妖娆女子,而且是赤裸出现在眼前,几乎所有风光都一览无遗。 和她在一起的话…… 想一下就觉得是很销魂的事情。 李凤栖终究是个男人。 话说回来,其实和这个自称苏苏的女子在一起也不错,至少漂亮。 很漂亮那种漂亮。 是迄今为止,自己见过的所有人中,包括兀虫和嫦娥也无法媲美的漂亮,或者说,她的颜值碾压了任何女子。 男人嘛,总是爱俏。 妲己闻言心里暗笑,知道李凤栖的心思,也不点破,道:“你应该知道六道轮回吧。” 六道轮回李凤栖知道。 天人道、人道、畜牲道、阿修罗道、饿鬼道、地狱道。 妲己笑道:“六道天书,和这个六道轮回……嗯,一点关系都没有。” 李凤栖翻了个白眼。 “传说中的六道天书,其实是武道、妖族、剑修、道家、巫族以及魔族的六本源书,不是修行秘籍,只是讲述这六道的起源,因契合宇宙大道,被奉为天书,成为六件宝物。” 李凤栖思索一阵,“没有儒家?” 妲己呵呵笑着解释:“儒家出现的时间较晚,且儒家源书就在九州,不过争议很大。你大概是知道的,儒家百花争放流派极多,都想成为正统,谁也不服谁,导致众多的源书没一本能契合宇宙大道,所以儒家的源书,也就仅仅是一本源书,不能成为宝物。” 李凤栖点头。 这确实像读书人的作风。 文无第一。 读书人么,没有谁会服谁,自古以来文人皆相轻。 眼睛一亮,“那我去剑道源书镇压的那座牢狱?” 妲己苦笑,“不好说,别忘了还有个剑修梁笙,其实我倒是不建议去剑道源书那边,因为你的心法是《太虚经》,属于道家,而天选之子中并无道家子弟,所以可以将剑道源书让给梁笙,你去道家源书镇压的那颗星辰。” 李凤栖对梁笙印象极好,沉吟半晌,道了句好。 君子有成人之美。 到时看梁笙态度如何,君子成人之美,也看那人有没有德行配得上。 又想起一个问题,“为何会有个魔道?” 妲己看着天穹,笑眯眯的,“道家不是有说么,阴阳平衡,一个世界的平衡,总要有人来扮演黑暗,巧了,魔道、鬼族就被推到了这个位置。” “所谓魔道,其实也就是冠之以魔,并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邪恶正义,就是各种鬼也有善恶之分,其实在我看来,人族、妖族和巫族之中,有些人比魔道和鬼族更为可怕。” 这个道理李凤栖懂。 世间没有绝对的善恶。 “那么魔道源书镇压的星球谁去?” “只有徐墨规了。” “她是儒家。” “这不影响,儒家最擅长的就是博纳百家,徐墨规若是得到魔道源书,对她的裨益不比梁笙得到剑道源书差,当然,他们得都活下来才算数,六道源书可不是那么好翻开的。” 李凤栖喟叹一声。 脚下的一叶枯舟不知飘向何处,问道:“我们去哪里?” 妲己脆生生的笑,“你想去哪里?” 李凤栖回首,也笑,一语双关,“那要你怎么教我剑道,你既然认领了我,就得对我负责。” 妲己啐道:“美的你,我不会剑道。” 妖媚骤生。 李凤栖看在眼里,顿时心花荡漾。 真是个绝世尤物。 暗道要是她稍微露出女儿妩媚,自己真守不住心神,想了想,“能不能带我去广寒宫,也许在那里能让我的秘境提升一阶。” 秘境内有大日悬空,尚差一轮明月东挂,那么就去月球。 妲己大袖一挥,“走也。” 枯舟翘首,骤然穿破云空,漾起一层层涟漪,破开山河社稷图后,直指天穹之上,旋即在苍茫星空中跳转,飞往远处那颗硕大的星辰。 妖力澎湃。 哪怕是在星空之中穿行,李凤栖也没有窒息之感。 这点手段,妲己不输灰袍道人。 一叶枯舟刚闯入月球背面,李凤栖就觉得眉心被针扎,心中浮起即将死亡的恐惧和绝望,又瞬间消失,正讶然,却听得妲己道:“先前那一刻,是广寒宫里两位发现叶舟,他们本能生出的一丝警惕,有一刹那的杀念而已。” 她很有些吃惊。 李凤栖对危机的敏锐直觉超越了这个境界的人,甚至不比自己差多少。 须知她可是大妖。 一只手能碾死所有天选之子的那种大妖。 狐妖,可不仅仅有狐媚神通。 李凤栖释怀。 广寒宫里的两位,女子是狱卒之王嫦娥,男子是巫族后羿,都是在神话传说里大名鼎鼎的人,这两人的一丝杀念,确实恐怖。 月球背面,阴冷而空寂,没有丝毫声音。 李凤栖忽然觉得诧异。 看向妲己,“根据我说知道的知识,声音的传播需要介质,为何灰袍道人、你,都能在这绝对的真空里传出声音,连我也可以?” 妲己一脸懵逼,“介质?” 旋即恍然,“在星空中,我们周身灵气洋溢,算不算你说的介质?” 李凤栖哦了一声。 大概如此吧。 矗立在崩塌大山之中的广寒宫已经出现在视线可及之处,妲己问出了心中压了很久的一个疑问,“你的秘境究竟是什么,为何要到这里来?” 李凤栖不想骗她,道:“我秘境有点怪,是一片虚无的空间,无边无垠,前些日子走火入魔之后,在秘境之内出现了一轮大日悬空,我就在想,既已有大日悬空,为何不再铸一轮明月东挂,如此日月同天,是一个完美世界的雏形。” 妲己闻言僵滞。 脸色变得潮红,嗫嚅着说不出一句话来,像极了春天的模样。 李凤栖心里越发荡漾,却没忘正事,“怎么?” 许久,妲己才深呼吸一口气,压抑住灵魂的颤抖,轻声道:“没什么,你的做法是正确的,按照你初心去做就好。” 李凤栖信了她的邪。 妲己应该是知道一些什么,也许自己的秘境有问题? 既定的事,多想无益。 望着广寒宫,这座在神话传说中的殿宇,内心有些澎湃。 我将走入它。 我将在这里,尝试着铸一轮明月。 何其神奇! ------------ 五十五章 神仙也是人 枯叶舟落在广寒宫前。 重归枯叶。 广寒宫前的桂树早已死去无数年。 只剩干枯枝丫。 李凤栖已经可以想象,若是有一天,登月的人类发现这片树叶和这颗桂树后,不知道会引起多大的轰动,然后祖国就可以顺手来一句,根据文字记载资料,月球自古以来就是我们的…… 甚爽! 李凤栖上前仔细观察,没发现有砍伐的痕迹,不解的问妲己,“嫦娥身边没有一个用斧头的工人叫吴刚吗?” 吴刚伐桂啊。 妲己侧首,咬着嘴唇思索了很久,摇头,“没听说过。” 李凤栖有些意外。 有些神话是真,可并非全部是真。 小狐狸妲己正对广寒宫门,行礼后道:“天选之子李凤栖,意图在广寒宫借助至宝之势,提升秘境,还望两位能允许。” 片刻之后,有温婉女声传来,“小狐狸,带他进来吧。” 是嫦娥的声音。 宫门寂静无声的缓缓而开。 妲己当先。 李凤栖跟在后面,踏上台阶的刹那,只觉走入了地球的南北极。 冷。 很冷。 言语无法形容的冷,不是那种气温降低的冷,而是发自灵魂的冷,不仅手脚肌肉变得异常迟钝,连思维都变得极慢极慢。 他觉得自己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秘境之内,悬空大日骤然爆发,散发出无尽光辉,照亮秘境每一寸角落。 暖流自气海穴位置泛散全身。 李凤栖稍微好受一些。 但他境界终究太低,在那股极其诡异的寒意下,他依然像个呆滞的人偶,雕塑一般站在第一个台阶上,难以踏出一步。 几乎快走入宫门的妲己猛然想起什么。 回首一看,噗嗤一声乐了。 觉得此刻呆呆傻傻李凤栖很有趣。 大袖一挥。 妖力澎湃席卷而来,将那股诡异的寒意驱散。 李凤栖恢复如常。 暗暗擦了擦手心的冷汗,对修行者的世界有了一丝敬畏,仅仅是踏上广寒宫的第一个台阶,自己就废了。 不敢相信,七丈光牢里,广寒宫都将镇压不住的古老存在究竟有多强大。 置身广寒宫,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便似走入一片流光溢彩的神话世界。 和86经典版西游记里刻画出来的广寒宫不同,并没有大量的干冰气体在地面上漂流。 走入宫门,入眼是一座湖泊,飘着淡淡薄雾。 湖中种植着莲花,不是普通莲花,呈现出深蓝到浅蓝的渐变色,更为神奇的是,这些蓝莲花竟然还微微泛着荧光。 偶有莲花盛开,颜色不再呈蓝色,而是白中带粉。 湖泊边缘是一座小瀑布。 湖水无声流淌。 在瀑布上方,一堆堆石头铺就出一个个跳蹲,形成一条穿湖而过的小桥。 每一个跳蹲畔,都悬空着一座灯。 样式极其古典。 左右飞鸟绕柱,灯座之上莲花盘蕊,泛散着蓝色荧光,和蓝莲花的荧光交相辉映,使得这一片湖泊朦胧而婉约。 湖畔偶有石台,古朴沧桑。 亦林立着一些神奇的树:整树无叶,枝丫孑立,就似冬天落完叶的枯树,且呈现出晶莹的白色,皆如玉石打造。 穿湖而过的远处,是漭漭群山。 天穹之上,星空深蓝带紫,使得云朵也显出类似颜色,更让人不解的是,广寒宫的天穹之上,竟然悬挂着一轮皎洁明月! 而最震撼的,还是那一片悬空的殿宇楼阁。 处处如仙境。 李凤栖没想到,广寒宫内竟是一片独立的小世界。 悬空的殿宇楼阁正门广场前的台阶上,并肩而立两人,衣衫飘飘皆如仙,男子背负长弓,女子腰间挎着一柄短刀。 虽然是第二次见面,李凤栖还是觉得热血沸腾。 这可是嫦娥和后羿啊。 妲己带着李凤栖凌空而起,一步一步踩着虚空,来到广场前的台阶上,对嫦娥后羿行礼道:“多有打扰,还请两位见谅。” 后羿笑着还礼。 嫦娥也笑,温婉笑意让人如沐春风,言语中透着亲昵,“小狐狸礼多啊。” 妲己也忍不住笑了。 李凤栖看着这一幕,依然觉得像做梦。 那可是长弓射落九日的后羿啊。 那可是抱着玉兔在广寒宫里枯守千年的狱卒之王嫦娥啊。 咦…… 玉兔呢? 有后羿,玉兔还吃得上胡萝卜吗。 话说回来,影视剧里的嫦娥,各种孤高清冷,没想到真正的嫦娥……呃,其实就是个温婉的邻家少妇,一举一动一笑一颦一言一语很容易让人觉得温暖。 他有些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在嫦娥细心,主动挑起话题,“听小狐狸说,你欲在这座广寒宫内提升秘境,可否说一下你秘境状况,为何需要来这座广寒宫?” 李凤栖不假思索,“我秘境内是一片——” 话没说完,被小狐狸妲己打断,“他秘境之内至刚,火属性太过,需要广寒宫内的寒气平衡阴阳,若是预想没错,他能在此处将秘境提升至二阶。” 李凤栖讶然。 她为何要骗嫦娥,难道自己的秘境真的非比寻常,连嫦娥这位狱卒之王也不能知道? 面上却不动声色。 嫦娥笑了笑,不疑有他。 小狐狸打断李凤栖的话确实有些突兀,毕竟小狐狸是狱卒后裔,这个叫李凤栖的男子也是狱卒后裔,而她本就是曾经的狱卒之王。 她相信小狐狸有她的道理。 笑道:“如此的话,小狐狸,你就和李凤栖去住月华侧殿,毕竟那座侧殿曾经住过一位剑修出身的狱卒之王,我和拙夫居住在广寒宫后殿,若是有需要,我俩随时愿意助你们一臂之力。” 后羿一直没说话。 妲己于是笑着拉着李凤栖行谢礼,让嫦娥哭笑不得,“随意些啦小狐狸,你们自便,对了,李凤栖,这一两千年来,后人可曾还记得我俩?” 李凤栖笑着说当然记得。 有些话没敢说,后人已经乱点鸳鸯谱,让你和猪八戒各种暧昧了。 嫦娥和后羿去后殿。 李凤栖和妲己两人耳尖,听到了嫦娥抱怨的声音,“羿哥,你干嘛一直盯着小狐狸看,是不是觊觎她的美色,嫌弃我人老珠黄了。” 后羿很无辜,闷声闷气的道:“我没有。” “就有!” “真没有。” “……” 李凤栖和妲己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 尤其李凤栖,真是大开眼界。 原来…… 神仙也还是人啊。 ------------ 五十六章 暴走(求推荐收藏) 侧殿叫月华。 只是走进去一打量,李凤栖被十年孤独淬炼出来的坚毅心境便动摇了,忍不住暗暗窃喜,咱们这位嫦娥仙子来事啊。 月华殿极大,也极其空旷。 只有一张床。 很简单的床,被褥之类的自然是没有的——曾经的狱卒之王,哪需要这些东西。 一张床,两人睡。 三更半夜四条腿,五脱裤,六…… 李凤栖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一首脍炙人口的民谣。 小狐狸转身出门,“我去去就回。” 李凤栖在月华殿里走了一圈,没觉得有什么不寻常之处,倒确实感受到了一股潇湘剑意,只可惜岁月太久远,这些剑意几已湮灭。 随意而走。 出了月华殿,穿过走廊,正殿里左右各有十二根缠龙金柱,居中位置上摆放着一尊似乎以白玉石打造的王座。 像极了各个神话传说里的神殿。 又去看了看对面的侧殿,空无一物。 信步而走。 来到正门广场前的台阶上。 李凤栖探出头俯视,脚下那片开满了蓝莲花的湖泊里,此刻莲花飘摆,湖水荡漾,美不胜收。 再好的美景也会腻。 正欲离开,却发现瀑流之下的湖底涌出一片暗红色,充斥着妖异光辉。 像是眼眸! 李凤栖心一颤,竟有种在和谁对视的错觉。 而湖底里那道目光,却仿佛直接穿透了他的肉身,直达灵魂。 一瞬间,李凤栖的意识炸裂了。 目光呆滞,面若痴呆。 彻底陷入浑噩。 他麻木的握住了腰间的长剑朝歌,又麻木的缓缓起剑。 锵! 清越剑吟响彻天地。 漆黑如墨的长剑朝歌,在剑吟声中,剑身暴涨,冲天而起,黑色的剑身刺破深蓝带紫的天穹,纵贯天地之间而成一线。 壮观得一塌糊涂。 黑色的剑气浩荡,化作无尽乌云,覆盖整个天穹。 剑意如山。 纵然广寒宫是一座至宝,可长剑朝歌却是一位剑修圣人的佩剑,此刻在某种神秘力量的催引下,爆发出属于它真正的姿态。 一剑破长空,纵贯天地,剑气化云为天,剑意如山而覆压整座小世界。 广寒宫所有殿宇都在颤抖。 摇摇欲倒。 李凤栖已经彻底陷入痴癫,他手握朝歌,就欲倒转剑锋,向地斩落。 这一剑下去…… 没人知道后果会如何。 毫无预兆的,自广寒宫后殿之内,一道火焰如箭而激射,将纵贯天地的朝歌拦腰而斩。 是长弓射日! 在后殿的后羿关键时刻出手。 又见一片雪亮刀光自天而落,化作一道从天而落的瀑流,没有斩向李凤栖。 只是形成一座牢笼。 彻底将李凤栖和长剑朝歌封在其中。 嫦娥和后羿联手出现。 两人一执弓,一按刀,站在广场上看着陷入痴癫的李凤栖,一脸凝重。 他们没料到,小狐狸竟然不在李凤栖身边。 这让被广寒宫镇压的那尊古老存在找到了机会,用魅惑之法掌控了李凤栖,偏生李凤栖腰间的佩剑来自于圣人商皇。 若是这一剑劈落下去,广寒宫承受得住。 但只怕封印之力承受不住。 就算承受住了,被镇压的古老存在若是趁机出手,也有可能提前破开封印。 李凤栖被刀光瀑流所困。 面无表情。 缓缓的将手中朝歌往下挥落,于是被拦腰而斩后依然数百千丈的黑色长剑,不可阻挡的缓缓破开了刀光瀑流。 太平! 青云三式第三招:太平! 君王有剑,人间何处不太平? 人间有剑,天下何愁不太平? 嫦娥大吃一惊,“拦不住?” 后羿闷声闷气,也有些诧然,“长剑朝歌,是当今九州唯一一位剑修圣人的佩剑,若是论其品阶,并不输广寒宫,且青云三式是剑意和剑气乃至于剑势的巅峰之术,这也罢了,没想到李凤栖心神被迷惑而暴走,却刺激出如此恐怖的潜力,他不是普通的天选之子,只怕来历有些不同寻常……” 又道:“杀他吗?” 要阻止李凤栖,只有杀掉他,这么好的苗子,可惜了。 嫦娥不假思索,“杀!” 身为狱卒之王,她这一生的职责就是镇压广寒宫下的古老存在,哪怕她再欣赏李凤栖,也不能因此手下留情。 杀一个李凤栖,而活亿万人。 心念动处,整座广寒宫开始泛散蓝色的光彩,天穹上的那轮明月,从天洒落无数有若实质的蓝色虹光,无尽冰寒气息,瞬间笼罩着整座小世界。 这座古老的先天至宝,即将在狱卒之王的意念下,苏醒过来。 一旦苏醒,李凤栖必死无疑。 后羿也没闲着。 他不能给李凤栖反击防守的机会,手中长弓射日,张如满月,浑身肌肉虬扎,整个人都沸腾起一层炽烈的火焰。 噗! 足以射落九日金乌的一箭,破空射出,瞬发而至。 直射李凤栖。 这一箭所过之处,广寒宫内本是虚空,但箭之轨迹上,依然出现了一条炽烈的火焰,似乎连虚空都要融尽。 后羿全力出手,也许根本不用广寒宫苏醒,李凤栖就将被这一箭射成一堆灰烬。 “等一下!” 但见月来! 一轮数米巨大的残月,从宫门之处飞掠而来,旋转之中流溢出无尽光彩,在李凤栖身前翻滚。 恰好挡住后羿那一箭。 然而这是后羿手中神器长弓射出的箭,那轮残月原本无法阻挡,万幸的是,这片世界存在着天道压制,后羿再尽全力,也不是巅峰战力。 火焰之箭被残月弹开。 一道火焰成一线,射穿长空,射向远处地平线,又越过地平线,射向星空之中,横贯了千里长空,壮观至极。 宫门处,站了个小小身影。 是小狐狸妲己。 她站在那里,急声道:“两位请留手,小妖能救李凤栖!” 在李凤栖身前翻滚的残月倏然回到她身后。 左右月牙尖恰在她双肩之上。 宛若背负残月。 小狐狸满脸圣洁,妖力汹涌。 只是齐腰的黑色长发,飘舞摇摆,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滋长,转瞬之间,竟然长达数米,飞舞盘绕如漫天丝雨。 惊艳时光。 刹那之间,妲己背后虚影如山,出现一尊无比高大的狐狸身影,九尾九色,轻轻摇摆着,几欲遮住整个天穹。 后羿和嫦娥对视一眼,都长出了口气。 可以不杀李凤栖了。 小狐狸到了。 无论广寒宫下被镇压的古老存在施展的魅惑之术有多强大,都敌不过小狐狸的狐媚神通,因为这尊古老存在,依然悬名在《山海经》中。 它没能超脱世间。 而论魅惑之术,狐族世间第一。 圣人亦不可及! 偏生小狐狸的狐媚神通,又是古往今来狐族第一。 ------------ 五十七章 一发不可收拾 当小狐狸出现后,湖底那枚巨大的眼眸便缓缓闭上了眼。 它有自知之明。 且不说被封印了无数年,实力大损,就算是巅峰境界的实力,论魅惑一事,哪怕它身为《山海经》上悬名的异兽,也不如狐族。 何况是一条九尾狐。 当湖底那枚巨大的眼眸闭上,李凤栖的意识便若醍醐灌顶,骤然清醒。 手中长剑朝歌恢复如初。 李凤栖看着联袂现身的后羿和嫦娥,又看着宫门处宛若背负着一轮残月的小狐狸妲己,莫名其妙,“出什么事了吗?” 后羿和嫦娥仔细端详了一眼李凤栖手中的长剑朝歌,最后目光落向小狐狸,都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转身走了。 这个李凤栖确实有点意思。 天选之子得到的修行宝物,大部分都是九州那边修士所配宝物的神魂,比如吴丽华拥有的长弓和短刀,就是他俩手中长弓和短刀的一部分神魂。 但李凤栖手中的朝歌,却是圣人佩剑。 真正的朝歌! 小狐狸背后如山虚影收敛,她轻轻抬手招了招,残月便翻滚着落入她手心,最终化作一枚耳环,吊在软若无骨的耳垂上。 一步踏出,便来到李凤栖身边,笑吟吟的道:“没什么。” 李凤栖也没多想。 “你去哪里了?” 小狐狸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道:“还不是为了你,去找了被褥之类的,所以啊,你赶紧修行,等什么时候达到辟谷了,就不用这么麻烦。” 有点扎心。 刚走了没多久,李凤栖就差点被魅惑而铸成大错,若不是后羿和嫦娥及时赶到,以朝歌之力,足以帮助被镇压的那尊古老存在破开封印。 自己没能及时赶到的话,李凤栖就会被嫦娥和后羿抹杀。 往后这段时日,必须和他寸步不离。 李凤栖闻言讶然之余有些暖心。 孤独多年,终于有同伴。 接下来几日,也无风雨也无晴,李凤栖潜心修行,在黑暗之中摸索着前行,不再练剑,只修太虚经,欲要借广寒宫这件宝物,在秘境之内铸一轮明月东挂。 在月球上传说中的月宫中铸一轮明月,大概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地方了。 但李凤栖很快发觉——想多了。 当初秘境内出现大日悬空之前,他能感受到秘境中若有似无的暖意,如今欲要铸明月,按说秘境应该有寒意出现。 日为阳,暖。 月为阴,寒。 然而事实却是,无论他怎么修行,秘境依然是那个鬼迷日眼的样子。 和小狐狸妲己交流之后,这位大妖也百思不得其解。 好在也不是全无收获。 破境了。 在经历了月球上一个完整的“一天”后,在那个无比漫长的黄昏中,毫无预兆的,李凤栖的秘境突破一阶。 平平无奇的破境。 既不像开辟秘境时的死去活来,也不像走火入魔铸就大日悬空的天生异象。 就这么顺顺当当的晋入二阶。 破境的契机,说出来你可能不信,竟然是因为一句话。 月球上的一日是地球上的二十七天多,李凤栖近来潜心修行,完全无日无夜,这一次睡醒后,他走出广寒宫,来到门前桂树下,看着睡觉之前就沉沉西挂的太阳,思绪万千。 秘境内铸明月东挂,已经失败。 如今在广寒宫内修行,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这里没有地球上那么多灵气,每天做的事情,就是运转周天气脉,将秘境内的灵力不断在体内循环。 这是按照小狐狸的意思。 按她的说法,任何强大的秘境,都需要强大的肉身来支撑,李凤栖迟迟不能破境,极有可能是肉身还不足以承载破境之后的秘境强度。 是以淬炼肉身。 倒确实有效果。 随着灵力每天周而复始的在体内循环,代表着肉身的那片世界,发生了一些变化:代表着五脏六腑的十一座高山,之前受伤留下的疤痕尽数褪去,高山虽然不再增高,但李凤栖神识游走在那片世界里时,总感觉这十一座高山发生了一些质变。 似乎…… 沉重了不少,也坚硬了不少,隐然有大气磅礴之感。 除此之外,代表血肉的那片草原上,被吴丽华一刀劈在背上而遗留下来的巨大疤痕,也在灵力不断冲洗中,逐渐消弭。 代表着血肉生机的青草,最初只齐脚裸。 如今已齐膝。 且生机盎然,充斥着欣欣向荣之韵味。 就连那根成年人都懂得代表着什么的顶天之柱,也跟着受益不少,粗壮雄浑之中,颇有几位黑暗凶兽的狰狞之气。 平原上的江河溪流,永不停歇。 李凤栖最直观的感受,是他亲身体悟:四肢百骸轻飘了许多,举手投足之间充斥着一股力量,让他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豪迈感。 李凤栖终于知道为何修士会活很长。 如果一直修炼,只怕将来真有可能像彭祖一样,活个千儿八百岁。 也就这样了。 秘境依然在一阶。 李凤栖目光落在地平线上那轮太阳上,感触极深,连月球都有日升月落,于是忍不住叹了口气,轻声说了句,日升月落,万物衰荣,这才是一个世界该有的样子啊。 刹那之间,天地有感。 空旷的月球上,竟然响起了黄钟大吕的声音。 李凤栖只觉秘境内光华大作。 暖意如春。 那轮悬空大日,似有所感应,在李凤栖念出那一句话后,开始涌现出生命的律动,仿佛有了生机,不再死沉沉的悬挂天穹。 黑白光剑化作的阴阳鱼中,其中那柄白色的剑,倏然升空。 像一根棍子。 轻轻拨动了一下那轮悬空大日。 悬空大日便向着某个方向——应该是西方缓慢移动了一段距离。 然后李凤栖破境了。 秘境二阶。 无边无垠的秘境空间,不再虚无,到处都充斥着生机,比之一阶的时候,更像是一个真实存在的独立小世界。 没有本质上的提升。 但确实二阶了。 让李凤栖哭笑不得的是,悬空大日又停了下来。 心念动处,秘境内的灵力便疯狂躁动起来,化作一只看不见的大手,配合着那柄白色的光剑,不断的推动大日向西而行。 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当灵力重归宁静。 当白色光剑回归,继续和黑色光剑组成两条阴阳鱼。 而悬空大日…… 自行运转。 东升西落! 玉璞! ------------ 五十八章 地狱门开! 这就玉璞境了? 连破两阶? 李凤栖很有些瞠目结舌,他什么都没做,就这么破境了,而且小狐狸说过,自己的秘境很可能不止四阶,然而真相却令人匪夷所思。 秘境不是四阶,或者四阶更多。 只有两阶! 悬空大日开始东升西落,光彩照遍了秘境内目光可及之处,也照遍了目光不可及之处。 适时暖意,宛若涓涓溪流,竟延着气脉,从秘境之内蔓延出来,流淌全身,宛若春风润物,无声的滋润着全身血肉。 这就是玉璞境,以淬炼肉身为主。 让他欣喜的是,秘境内,哪怕有大日悬空的暖意,他依然感受在某个角落里,有一股淡淡的寒意,这和当初悬空大日出现时极为神似。 也许下一个境界就能铸一轮明月,和悬空大日一起,在秘境之内日升月落。 站在广寒宫门处的小狐狸,眼睛里闪耀着光彩。 笑容灿烂。 广寒宫后殿,一片流光溢彩的世界。 庭院深深。 院子里,种植的诸多树木皆如琉璃,泛散着五颜六色的毫光,最高的不过一两丈,大多只有人高,美则美矣,毫无生机。 嫦娥和后羿对坐喝茶。 两人同时抬头。 目光越过了广寒宫的殿宇,落在李凤栖身上,嫦娥讶然道:“破个秘境而已,竟有大道为之奏响黄钟大吕,李凤栖究竟什么来头?” 后羿闷声闷气,“商皇和天枢上相应该知晓。” 嫦娥眯缝起眼,俏笑起来,“小狐狸大概也知道了,她心眼多,那日阻止李凤栖说出秘境的状况呢,恐怕李凤栖的秘境大有来头。” 后羿嗯嗯点头。 嫦娥却略有疑惑,“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后羿蹙眉,“六道地狱里众多的远古荒兽,广寒宫下这头《山海经》悬名的异兽,以及太阳里被八荒天牢封印的大罪之人,山河社稷图覆盖星辰,如此巨大的动静,他们应该知晓,却一直没有动静,任由天选之子不断提升实力?” 嫦娥眼睛一亮,“正是如此。” 后羿沉思许久,才闷声闷气的道:“也许他们在筹谋什么,也需要时间。” 嫦娥忧心忡忡。 地球上,山河社稷图里,泰山之巅玉皇顶。 盘膝阖目的灰袍道人倏然睁眼。 目光直直落在天穹上悬挂的那轮新月,面无表情的脸上浮起一丝欣慰。 玉璞了。 他又多了一分生机。 然而还不够。 欲要封印六道地狱,李凤栖至少还需要再破一境,才有更大的存活机会。 如此…… 贫道便为你再争取一段时日罢! 李凤栖继续在广寒宫修行,眨眼便是十天——只不过月球上的十天,却是地球上的半年,真有点天上一日,人间一年的意味。 可惜依然没有进步。 倒是青云三式练得越发纯熟,因为观看过梁笙出剑,当时颇有感触,这些日子练剑后,隐然摸到了剑势的门槛。 他忽然生出种天老爷第一我第二的错觉。 总觉得一旦自己使出所谓的剑势,必然是无坚不摧的……人么,都这样。 莫名的自信。 这一日,李凤栖正在广寒宫外练剑,妲己学着妖王兀虫,慵懒的躺在半空,试了一次便欲罢不能,觉得甚是惬意。 忽有人来。 后羿从广寒宫内一掠而出,手握长弓射日,一脸警惕。 旋即便是嫦娥,按着腰间短刀,一步一步走出。 妲己急忙从天而落。 李凤栖收剑。 嫦娥走到众人身畔,轻声道:“六道地狱那边有动静了,七丈光牢里那尊古老的异兽似乎想要配合六道地狱,欲要冲破封印,接下来这边会有一场大战,我们会尽力将它控制住,你们速速去泰山之巅汇合众人,封印六道地狱一事,不能再拖。” 言辞间没多少自信。 不是她不够强。 相反,作为最后一代狱卒之王,嫦娥的实力很强。 只可惜七丈光牢的存在更强。 加上古老的封印历经了漫长岁月,早已腐朽不堪,若非广寒宫是至宝,真镇压不住那尊异兽,此刻它若是孤注一掷,嫦娥没多少信心。 哪怕后羿在一样。 因为这片世界,存在着天道压制。 妲己转身欲走。 却发现李凤栖望着天穹一动不动,讶然问道:“看见什么了?” 李凤栖缓缓的道:“六道虹桥。” 旋即无比吃惊,“你们看不见?” 妲己啊了一声。 她真看不见。 嫦娥和后羿对视一眼,问道:“六道虹桥,是不是从星空中来,直奔广寒宫?” 李凤栖点头,“虹桥内,似乎有什么力量。” 下一刻,他不说,其他人也看见了,六道灰色的虹光,如横跨星空的长桥,从星空深处激射而落,汇聚在一起,没入广寒宫内。 隐隐然可见虹桥之内,魔影乱舞。 嫦娥脸色大变,“速速去泰山之巅,汇合其他天选之子,准备去封印六道地狱。” 这些虹桥来自于六颗星辰。 它们的出现只意味着一个可能:这六颗星辰的六道地狱,已经即将破开封印,六道地狱内众多荒兽,以及荒兽之王等存在,欲以神通帮助七丈光牢里那尊古老存在脱困! 妲己拉起李凤栖凌空而起。 一瞬千里。 李凤栖回头看了一眼,已经看不见嫦娥和后羿,却见广寒宫里升起一轮硕大的明月,散发出无尽光辉,将六道虹桥堪堪挡在月球之外。 走入星空,风驰电掣,地球已经遥遥在望。 妲己忽然轻声道了句你眼睛看得很远。 李凤栖是第一个发现六道虹桥的人,自己不如他也就算了,连狱卒之王嫦娥都在他之后,可想而知,李凤栖这双眼睛有着某种天赋。 李凤栖啊了一声,忍不住脱口而出,“好像是这么回事,我记得之前见兀虫,你们看她似乎很正常,但在我眼里,她就……” 赤身裸体。 这几个字曳然而止。 因为妲己的脸上充斥着不屑和某种很复杂的情绪,嗔怒的道了句:“你就不能学好,看那老妖婆作甚,还非得看穿她的遮身妖术,简直下流无耻,也不害臊!” 李凤栖略有尴尬。 许久。 进入了大气层,已可见地球上的冰川和山脉起伏。 妲己忽然道了句,好看不? 李凤栖本能反应的点头。 旋即猛然觉得不对,立即道:“好看是好看,可惜在我等剑修眼中,一切美好的妖娆娇躯,都只是红颜枯骨,我之心中,唯有剑修之大道!” 正气凛然! 妲己切了一声,扭头到一边做了个鬼脸。 虚伪。 忍不住暗乐,觉得这个嫩嫩的小男人似乎有点怕自己,于是有点小得意。 ------------ 六十章 地底深处见地狱 一叶之舟漂洋过海。 李凤栖将视线从飞掠而过的汪洋之上抬起来,看着站在船头上的狐妖女子,风吹动了她的长发,吹醒了离人的梦。 女子风情糊了李凤栖一脸。 多美好的女子…… 可惜是狐妖。 李凤栖还暂时还没达到许仙的气度。 问道:“其实你作为天选监理者,完全没必要趟这个浑水,大可以抽身离去,封印荧惑上的六道地狱,我一个人也能做到。” 妲己回首,笑靥如花,“是吗?” 李凤栖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你不信?!” 妲己呵呵。 有些事情,不是信不信的问题,而是要正面现实:你李凤栖一个人,就算能翻动道家源书,也封印不了荧惑上的六道地狱。 你的心境,只经受了十年孤独的淬炼,远远不如其他的天选之子。 回首,“到了。” 李凤栖走上到舟头,和小狐狸并肩而立,看向脚下大地。 这是一片巨大的国家公园。 广袤的土地上,茂林之间分布着大大小小湖泊,像一张张吞噬人的狰狞大嘴,深不可测的洞穴通往地底。 湖水深蓝如碧,边缘处又呈现绚丽的嫣黄色,蓝与黄的结合,是色彩的极致搭配。 宛若颗颗明珠点缀在大地上。 极美极美。 这里是黄石公园,是地求最大的超级火山。 看见的那些积满了水的洞穴,并不是真正的火山口——黄石公园这座超级火山,只有一个火山口,整座公园的下面,便是那个无比巨大的火山口。 八十五公里长,四十五公里宽的巨大火山口! 这下面便是地狱之门。 确却的说,是六道地狱的第一道门,过了这道门达到荧惑之后,才能看见六道地狱真正的门。 看见那一个个深不见底的洞穴,李凤栖的内心是排斥的。 人类对于未知,大多感到恐惧。 像李凤栖这种有着深海恐惧的人,对于未知洞穴,不抵触才是怪事。 小狐狸拍了拍腰间的剑,“火山口下面的岩浆里,有一头镇门荒兽,我们必须杀了它,才能通过这道门走到荧惑上的地狱之门去。” 李凤栖有些懵逼,“在岩浆里?我们?” 想放弃了。 我可是正儿八经的人类,杀荒兽我能接受,你让我去岩浆里杀荒兽,这不是搞笑么。 荒兽还没出招,我就糊了。 话说…… 岩浆里的镇门荒兽,难道是《哥斯拉——怪兽之王》里的火焰魔鬼拉顿那种? 有点棘手。 妲己察觉出李凤栖的心理,哭笑不得,“讲道理的话,这件事原本该你一个人做,现在多了个又好看又厉害的大妖陪你一起,你家祖坟都冒青烟了还不知足。” 李凤栖头大如斗。 弱弱的道:“可咱们得面对现实,就我和凡体肉胎,到了岩浆里还不成烧烤,老实说,你是不是一直在觊觎我的肉体。” 烤的不好,我给你鲜活的要不要…… 妲己剜了他一眼,“我不吃人。” 小手一挥。 妖力澎湃,但见两道青色光华升腾而起,化作披甲,沐浴着两人。 担心李凤栖害怕,伸手抓住他手。 “走也!” 从天而落,直直没入最大的一片湖泊里,湖水两分,两人便似被一层密不透风的薄膜包裹着,向洞穴深处降去。 李凤栖手上传来小手冰凉的细腻感。 很爽。 此刻也没心思去想那些旖旎事。 眼前光影变幻。 湛蓝湖水两分之后,又在头顶汇聚在一起,周围是清晰可见的峥嵘岩石,低头看去,越来越黑暗,仿佛巨兽睁开着的狰狞大嘴。 一瞬之间,遍体鸡皮疙瘩。 内心深处无比拒绝。 总觉得下一刻,从黑暗之中就会冒出一头超级巨大的水蛇或者其他海怪头颅,分外寒碜。 不断下降。 再抬头看时,已经不见天光。 周围一片黑暗。 妲己在一畔轻声道:“你傻子么,白练了这么久,神识外观啊。” 李凤栖恍然大悟。 急忙气运周天,神识外观。 周遭的事物便清晰的出现在眼前:深沉的湖水,颜色各异的岩石不断向上倒退,仿佛走进了一条时光隧道。 没有鱼,偶尔可在岩石之间看见细小的微生物。 周围绝对的寂静。 许久之后,大概在近二十公里后终于触底。 是一片黑曜石底,所谓黑曜石,是岩浆和水混合后冷却形成的岩石,通体漆黑极其漂亮,且如玻璃一般易碎。 李凤栖站在黑曜石上,终于放心了许多,淹不死,也没有巨大的水压将自己压得爆体而亡,看来这狐妖还是有两把刷子。 看向妲己,“要破开这层黑曜石?” 妲己嗯嗯点头。 李凤栖按住长剑朝歌,“让我来。” 一剑向地而刺。 唰的一声,长剑没入护手处,黑曜石出现一座蛛网一般的裂纹,却没有如想象中一般,被刺出一个大洞。 妲己摇头无语,“这里是岩浆的最底层,距离地面极远,黑曜石不断形成累积,已经极厚,你得用青云三式才能轰出一个通道。” 李凤栖点头,于是拔剑再出剑。 君临天下。 手中长剑朝歌化作一座黑色虹桥,直直轰中脚下的黑曜石,水流涌卷,黑曜石炸裂,出现一个五六米的深坑。 然而下面还是黑曜石层。 再出剑。 出手五次之后,爆裂的黑曜石向下面坠落,红色的光亮涌入眼睑,身畔湖水倾泻而下,转眼形成一个漩涡,李凤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妲己拉着飞掠而下,横空避开倾泻而下的湖水。 凌空而立,眼前出现了一副无比壮观的地下世界。 这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地下空洞。 极目望去不见终点。 头顶上空,是岩层形成的巨大圆形苍穹,悬挂着不少锥形的钟乳石,五颜六色美不胜收,脚下,是无尽翻滚涌动的岩浆,炽热气息扑面而来。 偶有巨大岩石露出来。 没有电影里那种地下世界还有林木和恐龙的神奇画面,只有无尽的岩浆和岩石,充斥着死亡、孤寂的气息。 李凤栖眼眸一紧。 他看见了一扇门。 地狱之门! ------------ 五十九章 出发 泰山之巅,玉皇顶上,灰袍道人长身而起,嘴角沁出血迹,就在刚才,先后有六个衣衫褴褛浑身血迹的“灰袍道人”归来。 少了两个。 神魂八分,未能完整归来! 受伤不轻。 众人齐聚。 妖王兀虫依然是那副妖娆而慵懒模样,身上虽然还飘着绸带,不过她知晓李凤栖看得透,倒穿了件薄纱。 虽然妖媚,却不淫荡。 食铁兽东魁依然是老子天下第一的吊儿郎当样子,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个斗笠戴在头上,翘着二郎腿靠着大殿前的台阶,啃着竹子如吃甘蔗,怡然自得。 九州大儒周密卿一身儒衫,尽显读书人的风流意气。 徐墨规倒是没穿学生装了。 穿着小碎花长裙。 还是戴着厚厚的黑边眼镜,像个办公司丽人。 练拳的少年张泽世,其恩师是身材像小山一样的巫族高手,两人站在最边缘处并排而立,看向远方宽阔大地,默默不语。 却给人以极其厚重的压迫感。 不仅来自于那位巫族高手,连张泽世亦是如此,站在那里,不再是一个少年。 而是一座山。 身材娇小玲珑,让人很容易生出征服感的赵使然拖着巨大的长柄镰刀,穿着一身墨黑衣衫,乍然看去,真似夜半出来勾魂的死神。 她也确实勾魂。 毕竟长得不赖,且胸怀天心。 其恩师姚碧莲虽是女子,然而女扮男装,身材极为高大,腰间短刀尽显武夫莽气。 最后赶到的是梁笙师徒。 倒是意外,一直没回九州,在山河社稷图里追杀徐娇的道家高人白裳竟然也现身玉皇顶,背负道剑,依然道骨仙风。 灰袍道人精神略有萎靡,扫视众人一眼,道:“诸位应已知晓,六道地狱的封印即将彻底腐朽,其中封印的存在已经出手,欲助广寒宫下的古老异兽脱困,抱歉,未能为你们争取更多的时间。” 众皆钦佩。 天选之后,众人以为立会去封印六道地狱,没曾想又过了半年多,这并不是凭空得来的成长时间,而是灰袍道人以巨大代价换来的。 灰袍道人随手一挥,灵气涌卷形成大小、颜色皆不相同的六颗星辰,道:“此即六道地狱之所在,你们且先自选,若有冲突,再沟通更换。” 徐墨规上前一步,“我去水星。” 镇压水星上地狱的六道天书,是魔道源书。 赵使然也道:“我去天王星。” 天王星上的六道源书,恰是武道。 食铁兽东魁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那老子就只有去土星了撒,一个个的搞些莫名堂的事情,整到老子要去土星喝空气。” 土星是一颗气态星球,上面的封印之书是妖族源书。 张泽世没甚表情,说了句去木星。 木星上封印地狱之门的巫族源书,他学的功法来自于巫族,恰好对应。 剩下梁笙和李凤栖。 还有两颗星球。 一颗是火星,封印六道地狱的宝物是道家源书,一颗金星,封印六道地狱的是剑道源书。 内心深处上来说,李凤栖想去金星。 毕竟得到剑道源书,对今后的修行路大有裨益。 可这种状态下,不好意思抢。 梁笙沉吟半晌,“你去金星?” 李凤栖心里顿时好受了许多,觉得这件事可以成人之美,如果梁笙抢着说要去金星,李凤栖还不一定愿意让。 大不了打一架。 笑着说道:“我虽然是剑修,不过我的心法是道家心法,我还是去火星罢。” 火星,又名荧惑。 灾星。 梁笙摇头,“我境界比你高,剑道源书对你而言更重要。” 李凤栖刚欲反驳。 却听得灰袍道人道:“梁笙去金星,你是纯粹剑修,荧惑上的道家源书你翻不开,自然无从谈起如何封印。” 梁笙却不服,“那为何徐墨规可以去水星?” 水星上的是魔道源书,按理身为儒家,徐墨规也翻不开,自然也无法封印六道地狱。 灰袍道人摇头,“正因为她是儒家,所以才只有她能去翻开魔道源书,从而再一次将水星上的六道地狱封印。” 儒家,博纳百家。 盖棺定论。 李凤栖对梁笙微微一笑,“可别让我失望。” 梁笙正色,“放心。” 灰袍道人大袖一挥,于是六颗星辰崩碎,灵气重新涌聚成一幅世界地图,道:“六颗星辰的地狱之门,在我们脚下这颗星辰上,按照你们天选之子如今的地理名称,在南北极、撒哈拉沙漠、珠穆朗玛峰、黄石公园和马里亚纳海沟,各有一座地狱之门。” 几个天选之子,除了李凤栖知道一些,其他人都有些意外。 南北极就不说了。 地球两极。 撒哈拉沙漠作为地球上最大的沙漠,有一座地狱之门,也可以理解。 马里亚纳海沟是深海最深处,亦是如此。 但众人没想到的是黄石公园里那个超级火山,竟然也是一座地狱之门,更没想到的是,世界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竟也有座门通往外星。 妖王兀虫忽然俏声笑道:“若是我家这蠢货翻不开妖族源书,导致封印失败,我若是一走了之的话,是否会影响其他地狱之门的封印?” 灰袍道人点头,“会。” 兀虫便很有些忧郁,“我可还没打算为了这颗星辰的生灵而身死魂销啊。” 一旁的食铁兽东魁怒了,“瓜婆娘,给老子点信心好不——” 话音未落,人已在半空。 被兀虫一脚踢飞了。 灰袍道人正身,整了衣冠,对着众人揖首,“六道地狱不封,则七丈光牢将破,七丈光牢若是崩碎,八荒天牢亦将不复存在,还请诸位以苍生为重。” 这句话不仅是对天选之子,也是对妖王兀虫、大儒周密卿,巫族高手,武道高手姚碧莲,梁笙恩师以及小狐狸妲己说的。 这几人回礼。 而众多天选之子则心思不一。 李凤栖的想法很简单,不去不行啊,若是这三座牢狱里封印的东西跑出来,地球文明将灰飞烟灭,那些自己想要守护的亲情,亦将成为虚无。 出发! 在各自恩师的带领下,六位天选之子各奔远方。 这一别,生死相离。 没有谁有绝对的信心回到地球。 ------------ 第六十章 地底深处见地狱 一叶之舟漂洋过海。 李凤栖将视线从飞掠而过的汪洋之上抬起来,看着站在船头上的狐妖女子,风吹动了她的长发,吹醒了离人的梦。 女子风情糊了李凤栖一脸。 多美好的女子…… 可惜是狐妖。 李凤栖还暂时还没达到许仙的气度。 问道:“其实你作为天选监理者,完全没必要趟这个浑水,大可以抽身离去,封印荧惑上的六道地狱,我一个人也能做到。” 妲己回首,笑靥如花,“是吗?” 李凤栖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你不信?!” 妲己呵呵。 有些事情,不是信不信的问题,而是要正面现实:你李凤栖一个人,就算能翻动道家源书,也封印不了荧惑上的六道地狱。 你的心境,只经受了十年孤独的淬炼,远远不如其他的天选之子。 回首,“到了。” 李凤栖走上到舟头,和小狐狸并肩而立,看向脚下大地。 这是一片巨大的国家公园。 广袤的土地上,茂林之间分布着大大小小湖泊,像一张张吞噬人的狰狞大嘴,深不可测的洞穴通往地底。 湖水深蓝如碧,边缘处又呈现绚丽的嫣黄色,蓝与黄的结合,是色彩的极致搭配。 宛若颗颗明珠点缀在大地上。 极美极美。 这里是黄石公园,是地求最大的超级火山。 看见的那些积满了水的洞穴,并不是真正的火山口——黄石公园这座超级火山,只有一个火山口,整座公园的下面,便是那个无比巨大的火山口。 八十五公里长,四十五公里宽的巨大火山口! 这下面便是地狱之门。 确却的说,是六道地狱的第一道门,过了这道门达到荧惑之后,才能看见六道地狱真正的门。 看见那一个个深不见底的洞穴,李凤栖的内心是排斥的。 人类对于未知,大多感到恐惧。 像李凤栖这种有着深海恐惧的人,对于未知洞穴,不抵触才是怪事。 小狐狸拍了拍腰间的剑,“火山口下面的岩浆里,有一头镇门荒兽,我们必须杀了它,才能通过这道门走到荧惑上的地狱之门去。” 李凤栖有些懵逼,“在岩浆里?我们?” 想放弃了。 我可是正儿八经的人类,杀荒兽我能接受,你让我去岩浆里杀荒兽,这不是搞笑么。 荒兽还没出招,我就糊了。 话说…… 岩浆里的镇门荒兽,难道是《哥斯拉——怪兽之王》里的火焰魔鬼拉顿那种? 有点棘手。 妲己察觉出李凤栖的心理,哭笑不得,“讲道理的话,这件事原本该你一个人做,现在多了个又好看又厉害的大妖陪你一起,你家祖坟都冒青烟了还不知足。” 李凤栖头大如斗。 弱弱的道:“可咱们得面对现实,就我和凡体肉胎,到了岩浆里还不成烧烤,老实说,你是不是一直在觊觎我的肉体。” 烤的不好,我给你鲜活的要不要…… 妲己剜了他一眼,“我不吃人。” 小手一挥。 妖力澎湃,但见两道青色光华升腾而起,化作披甲,沐浴着两人。 担心李凤栖害怕,伸手抓住他手。 “走也!” 从天而落,直直没入最大的一片湖泊里,湖水两分,两人便似被一层密不透风的薄膜包裹着,向洞穴深处降去。 李凤栖手上传来小手冰凉的细腻感。 很爽。 此刻也没心思去想那些旖旎事。 眼前光影变幻。 湛蓝湖水两分之后,又在头顶汇聚在一起,周围是清晰可见的峥嵘岩石,低头看去,越来越黑暗,仿佛巨兽睁开着的狰狞大嘴。 一瞬之间,遍体鸡皮疙瘩。 内心深处无比拒绝。 总觉得下一刻,从黑暗之中就会冒出一头超级巨大的水蛇或者其他海怪头颅,分外寒碜。 不断下降。 再抬头看时,已经不见天光。 周围一片黑暗。 妲己在一畔轻声道:“你傻子么,白练了这么久,神识外观啊。” 李凤栖恍然大悟。 急忙气运周天,神识外观。 周遭的事物便清晰的出现在眼前:深沉的湖水,颜色各异的岩石不断向上倒退,仿佛走进了一条时光隧道。 没有鱼,偶尔可在岩石之间看见细小的微生物。 周围绝对的寂静。 许久之后,大概在近二十公里后终于触底。 是一片黑曜石底,所谓黑曜石,是岩浆和水混合后冷却形成的岩石,通体漆黑极其漂亮,且如玻璃一般易碎。 李凤栖站在黑曜石上,终于放心了许多,淹不死,也没有巨大的水压将自己压得爆体而亡,看来这狐妖还是有两把刷子。 看向妲己,“要破开这层黑曜石?” 妲己嗯嗯点头。 李凤栖按住长剑朝歌,“让我来。” 一剑向地而刺。 唰的一声,长剑没入护手处,黑曜石出现一座蛛网一般的裂纹,却没有如想象中一般,被刺出一个大洞。 妲己摇头无语,“这里是岩浆的最底层,距离地面极远,黑曜石不断形成累积,已经极厚,你得用青云三式才能轰出一个通道。” 李凤栖点头,于是拔剑再出剑。 君临天下。 手中长剑朝歌化作一座黑色虹桥,直直轰中脚下的黑曜石,水流涌卷,黑曜石炸裂,出现一个五六米的深坑。 然而下面还是黑曜石层。 再出剑。 出手五次之后,爆裂的黑曜石向下面坠落,红色的光亮涌入眼睑,身畔湖水倾泻而下,转眼形成一个漩涡,李凤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妲己拉着飞掠而下,横空避开倾泻而下的湖水。 凌空而立,眼前出现了一副无比壮观的地下世界。 这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地下空洞。 极目望去不见终点。 头顶上空,是岩层形成的巨大圆形苍穹,悬挂着不少锥形的钟乳石,五颜六色美不胜收,脚下,是无尽翻滚涌动的岩浆,炽热气息扑面而来。 偶有巨大岩石露出来。 没有电影里那种地下世界还有林木和恐龙的神奇画面,只有无尽的岩浆和岩石,充斥着死亡、孤寂的气息。 李凤栖眼眸一紧。 他看见了一扇门。 地狱之门! ------------ 六十一章 镇门女妖 头顶岩石天穹破开的大洞,湖水倾泻如瀑,落在岩浆里,升腾起一阵阵雾霭,转瞬之间便如仙境,在瀑流下方,矗立着一扇双开门,悬浮在熔岩上方半米处。 青铜门。 历经了无数岁月,泛散着幽幽光彩,诉说着千万年的沧桑。 门上铜环左盘龙,右踞虎。 倾泻而下的湖水,在青铜门上数米处,似乎被看不见的长剑一分为二,落在岩浆里。 恍然间…… 吱呀一声,青铜打造的地狱之门缓缓而开。 血水。 无尽的血水汹涌而出。 漫过岩浆。 漫过巨石。 不断的汹涌,灌满了整个地下世界。 李凤栖被血水湮没。 他无法呼吸。 他感觉整个世界都消失了,他仿佛看见,无尽的血水从头顶那个大洞涌出湖面,像滔天巨浪一般席卷了整个黄石公园、整个北美洲、最后是整个世界。 他看见了。 蔚蓝而美丽的星辰,被无尽的血水覆盖,化作一颗只有死亡和恐惧的地狱星辰。 一切都没了。 父母、家园…… 只剩下死亡,和绝对的苍凉。 啪! 骤然清醒,李凤栖看着拿剑鞘敲了自己一下的妲己,张着嘴却说不出一句话。 妲己叹了口气,“幻象而已。” 李凤栖喉头动了动。 许久,才苦涩的道:“如果我们天选之子失败,六道地狱无法再次封印,如果灰袍道人、嫦娥、后羿也失败,陈树大概无力逆天,那时候,幻象还只是幻象?” 妲己默然不语。 李凤栖紧了紧腰间的长剑朝歌,深呼吸一口气。 “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因为…… 这颗星辰,有我父母,有七十亿人类,还有我在意的东西,也有我存在的证明,和我曾经的回忆。 谁也不能将它从我心里剥夺。 谁也不能! 妲己眼里闪耀着熠熠光彩。 她第一次在李凤栖身上,发现一种东西。 那种东西,她见过一次。 当年仙坠大战,商皇面对着天枢上相众多的师门众人以及好友,甚至道家其他仙人时,无所畏惧的举剑。 皇气浩荡三千里! 彼时的商皇,也是这股谁也无法从我手中剥夺任何美好的坚毅! 李凤栖…… 终于是个真正的剑修了。 似有所感。 李凤栖腰间的长剑朝歌,爆发出阵阵颤鸣。 黑色剑气缭绕其身。 飘飘如仙。 “走吧。” 李凤栖不想耽搁,既然没有镇门荒兽,那就赶紧穿越这道地狱之门,去火星上封印六道地狱之一,也许时间充裕,还能去帮助其他人。 妲己拉住他落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才微微摇头,示意走不成。 李凤栖讶然。 耳畔却忽然传来的声音,古老而沧桑的干枯声音,“又是这柄剑啊!” 是个女声。 在空旷的地下世界里来回响荡。 李凤栖紧张起来,按剑的手心出汗,压低声音对身畔的妲己说道:“镇门荒兽会说人话?” 妲己翻了个白眼,“当然了。” 想了想,还是给李凤栖科普道:“所谓荒兽,其实和妖族差不了多少,只要它们愿意,其实也能化作人形,只不过大多时候,它们更愿意保持本体形态,在极其遥远的时代,某些强大的荒兽甚至是一些超然存在的坐骑。” 李凤栖懂了。 说白了,荒兽就是妖族,也许只是来历不同而已。 骤生异变。 地狱之门下的岩浆冲天而起。 将黑曜石上的大洞堵住,极端的时间内,形成了又一层黑曜石。 这不合常理。 冷却得太快。 整个地下世界里,到处都是翻滚着的岩浆,因先前有湖水倾泻,冷热相冲下形成了飘渺雾气,此刻却倏然涤荡一空。 下一秒,无边无际的岩浆冒出无数气泡。 噗! 气泡破灭。 从气泡破灭的下方,伸展出一颗小芽,迅速茁壮成长到一尺高的青苗,绿叶青葱。 红色的世界,倏然变成绿色海洋。 李凤栖瞠目结舌。 岩浆里长出来了植物! 地狱之门畔,岩浆升腾起来,扭动变幻,最终化成一个人。 女人! 赤身裸体,肌肤雪白而晶莹,五官无比细腻精美,每一寸每一缕都在散发着女人气息,长发数米,直接拖入了岩浆之中。 李凤栖心中浮起四个字。 绝世尤物。 这个岩浆化作的女子,论容貌大概比身畔的狐妖差一点,但身材是真心差不了多少,比之妖王兀虫更为惊艳。 果然是妖精! 在思绪间,岩浆从她脚下涌起,如蚂蚁一般攀附游走,形成一条条丝线交缠。 最终化作一件紫色羽衣。 女子站在地狱门前,笑意盈盈的看着李凤栖和妲己,充满妖媚,一颦一笑都似在轻舞,诉说着锦衾帐暖玉生烟的风情。 声音逐渐变得清脆,“哟,姐姐~” “姐姐”两字尾音拖得很长。 很嗲。 李凤栖心中一跳,侧首看向妲己,“你妹妹?” 妲己神情无比复杂,意外、惊喜、失望、愧疚、缅怀……不一而足,缓缓点头叹道:“算是。” 是她的话,有点麻烦。 又道:“她并不是荒兽,是当年仙坠大战之战,和我一同出身的妖族。” 李凤栖哦了一声。 心中思绪万千。 会不会上当了? 身畔这个狐妖故意设计,让自己走入这个陷阱? 转念一想,似乎不太可能。 她作为妖族高手,要杀自己还不是挥挥手的事情,哪至于如此麻烦。 岩浆化作的女子声音完全褪去了干涩,变得脆如银铃,眉眼如秋水,真是个水滴滴的勾人心魄,“姐姐还真是念旧,到现在还跟着这把剑的主人呢。” 妲己深呼吸一口气,叹道:“玉石,你我皆知,妖族最不讲的便是情分。” 名叫玉石的女子呵呵俏笑,“姐姐说笑了,你可以不念情分,妹妹我可一直拿你当姐姐呢,当年仙坠大战,妹妹跟着你,哪怕身死道销也在所不惜,那一战中,姐姐被天枢上相斩掉了一尾,伤了大道根本,可如今为何帮道家做事,来迫害妹妹我呢。” 妲己沉默了一阵,“你为何在这里?” 玉石呵呵,笑容讽刺,“姐姐莫不是忘记了,当年天枢上相可不止斩去了你一尾,也以仙火烧去我肉身,要不是被主人相救,妹妹我早就灰飞烟灭,这几千年只能一直躲在这不见天日的地底苟延残喘呢。” 妲己叹气,“若你我之间还有一丝的姐妹情分,就让开此路,待我等封印了六道地狱,你随我去往九州,不用再躲在这里永不见天日。” 玉石眉眼一挑,“姐姐你傻了么,不想想我当年怎么活下来的?” 妲己愣住。 玉石笑得越发妖娆,“妹妹我现在活的很好,等主人破除封印逃脱这座大牢,到时候跟随着他去往九州,天枢上相也将在主人的无上天威下颤抖,妹妹我为何要舍近求远?” ------------ 六十二章 彼岸花开 在一旁的李凤栖听着这些对话,心里真是个山呼海啸天崩地裂。 狐妖女子,名叫玉石的女妖。 还有个天枢上相。 在数千年众多的神话传说中搜索这几个关键词,稍微有点常识就能发现出处:封神。 难道…… 身畔的女子真是妲己。 从岩浆里出来的女子,就是那玉石琵琶精,一个在传说中和妲己争宠商纣王的绝世尤物。 何谓天枢上相? 天枢上相是道教对辅佐帝王成就伟业的宰相的尊称,他们在人间为辅佐帝王的宰相,在天庭则为协助玉帝治理三界的圣贤。 道教历史上被尊为天枢上相的一共有七人,他们分别是姜子牙、张良、诸葛亮、许逊、魏征、文天祥、刘基。 其中许逊是这七人之中唯一没有担任过人间宰相的人。 而神话之中的天枢上相只有一个。 百家之祖姜子牙。 自己腰间的佩剑朝歌,恰好就是当年大商王朝的京都名字,这就耐人寻味了。 如此看来,已知真相仅是冰山一角! 李凤栖多了个心思。 面上不动声色,拉了拉身畔狐妖女子的衣衫,“看来道理说不通,只能打了?” 妲己沉默。 从内心深处而言,她不愿意和这个妹妹生死相见。 抬头看向玉石,声音略略柔和,“玉石,可曾记得我们当年的那些话,我知道这些年你承受的痛楚和孤独,可这不是你坠入地狱的理由。” 玉石愣了下,眼眸里涌起怀念,呢喃着说了句是么。 旋即一笑,“地狱有何不好?” 挥手。 脚下岩浆涌动,一道青色光影破空而出,带起漫天岩浆洒落如雨,落在绿色的海洋上,灼烧着那些青苗,发出滋滋的声音。 青色光影落在手上,幻化出真身,是一把琵琶。 提着琵琶,玉石笑靥如花,“姐姐不是说了么,我们妖族从不讲情分!” 要过此门,先杀我。 妲己示意李凤栖稍稍后退一些,道:“她是你如今如法战胜的存在,这些年蛰伏在此处,不知境界攀升如何,我出手试试。” 话落,月华绽放。 吊在耳畔的那枚月轮变幻,化作一轮残月在身畔缓缓翻滚。 李凤栖看着这轮宝物,分外眼熟。 这似乎是…… 蜀山传里面,昆仑孤月大师的月金轮? 手提琵琶的玉石云淡风轻,“纵然姐姐你重塑九尾,又炼化一轮残月为宝物,然而妹妹也已不是当年的玉石。” 缓缓落下。 脚尖点在一株青苗上。 那株青苗,迅速枯萎,旋即从枯萎的青苗中灿然绽放出一朵雪白的花。 原本覆盖着岩浆的绿色海洋,随着玉石的走动,无数青苗青苗枯萎,又从枯萎的青苗中,无数花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绽放。 以女妖玉石脚下为中心,如涟漪一般,转瞬之间绿色海洋不复存在。 只剩雪白的花海。 无穷无尽的白色花朵,在岩浆之上摇曳,洋溢着磅礴妖力。 李凤栖盯着这些花,猛然想起。 曼珠沙华! 这无穷无尽的雪白花海,正是曼珠沙华。 它还有个名字。 彼岸花! 盛开在地狱彼岸的花朵。 然而…… 那是血色的彼岸花。 而白色的彼岸花,传说中盛开在天堂。 这里和天堂没有丝毫关系。 为何会盛开白色彼岸花? 站在李凤栖前面的小狐狸妲己神情亦是震惊不已,“佛家手笔?!如此说来,荧惑地狱里封印镇压的荒兽之王,其实修的佛?” 玉石呵呵俏笑,“姐姐你怎么如此愚钝了,谁告诉你六道地狱镇压的就一定是荒兽了?” 也可以是佛。 更可以是魔。 妲己浮起苦笑。 玉石一手握琵琶,一手伸于弦处,轻拂。 叮! 宛若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清脆激越声音,在整个地下世界响起。 沙沙声随之而起。 白色的彼岸花海,无数花瓣漂浮起来,扭曲变幻,形成无数个手握琵琶的女妖玉石,漫天飞舞,宛若女子飞天。 美轮美奂。 李凤栖眼前,漫天霞光,彩虹靡靡,流云飘舞,仙气渺渺,宛若神仙仙境,且有无数赤身裸体的女妖玉石在对他搔首弄姿,在呼唤,在喃语。 烈焰红唇,靡靡酥心。 在女子飞天飘舞中,似乎有人耳畔在轻歌,在温言软语,在浅笑吟吟的诉说着欲望,银铃般的笑容如溪流淌过心田。 来啊,快活啊…… 旖旎无比。 李凤栖心中再无丝毫杀念,只想抛掉手中长剑朝歌,醉卧美人膝,愉快的和这些女妖玉石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天人合一。 这就是男人天堂啊!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脸上露出了放纵的笑容,整个身心都充斥着言语无法描述的愉悦,伸出一只手拉住了一个赤身裸体的妖女玉石。 另一只手甚至要弃剑。 然后去左拥右抱那些对他搔首弄姿投怀送抱的女子。 “静心!” 骤有春雷炸响。 那即将进入李凤栖怀抱的妖女玉石,从胸腔前穿出一轮月牙,旋即整个月轮透体而出,将她彻底击碎,重归漫天飞舞的花瓣。 又再次幻化成手握琵琶的妖女玉石。 李凤栖骤然清醒。 有些尴尬。 暗道了一句这架势,是个男人都顶不住啊,顾不得去理睬妲己看自己眼神里的那一丝无奈,急忙气运周天,镇守住秘境的同时,默念《太虚经》。 妲己见状放下心来。 玉石的魅惑之术不比自己差,不巧的是,李凤栖练的太虚经。 天枢上相的太虚经! 当年玉石也曾魅惑过天枢上相,可惜遇着了克星,反而被天枢上相以道家仙火烧了个形神俱灭,只不过被这座地狱封印的人以大神通悄无声息的救了下来。 天枢上相的太虚经,确有清心神效。 李凤栖默念太虚经后,便有道貌岸然之气,眼前那靡靡的仙境涤荡一空,霞光和彩虹消失不见,所有对他搔首弄姿的女妖玉石,不再娇艳如花,反而扭曲变幻,变成了索然无味的狰狞枯骨。 哪还有半点旖旎。 一念之间,天堂重归地狱。 李凤栖菊花一紧。 我擦…… 还好我道心坚毅,要不然抱着一堆花瓣脱衣服,大概永远也没办法在身畔这位狐妖女子面前抬得起头了。 想到这脸上一阵燥热。 女妖玉石见状颇为意外。 世间能清心静神的心法不少,但她的魅惑之术并不比妲己差,绝大多数心法在她和妲己的魅惑之术下,皆是形同虚设。 那个腰间佩着长剑朝歌的年轻人究竟如何做到的。 他练的什么心法? ------------ 六十三章 雾里看花 女妖玉石怀抱琵琶,紫色的羽衣长裙无风而飘,媚态自生,恰是这若隐若现可见妖娆身肢的风情,最是让人充满遐想。 俏笑道:“倒是个有意思的天选之子。” 佩长剑朝歌,应是剑修。 抵御自己魅惑之术的心法,却又有道家气息,且极为熟悉,或许是出自天枢上相那一脉的传承,否则区区一个玉璞境…… 哪怕有再高深的心法,也要沉沦在无穷无尽的欲海之中而不能自拔。 有点意思。 且这个天选之子剑、道双修,这样的人哪怕是仙坠之前都极少。 妲己背负月轮,手按腰间长剑,妖力澎湃。 不敢有丝毫大意。 哪怕当年玉石被天枢上相的仙火烧了个形神俱灭,可两三千年的蛰伏,在地狱那位被封印镇压之人的帮助下,她不仅重塑神魂,连肉身亦如当年。 境界实力不比自己低。 偏生这片世界有天道压制,此消彼长,形势极为不利。 玉石再拂琵琶弦。 咚! 骤起杀伐之音。 便似战鼓擂动,整座地下世界里,漫天飞舞手持琵琶的花瓣女子,随着玉石拂弄琵琶弦,亦同时挥手弹琵琶。 雪白的彼岸花海里,无尽花瓣飘飞,形成一尊高达百丈的背剑神人。 背剑神人出剑。 花瓣形成的长剑,被炫目光彩凝聚在一起,一剑横扫。 嗡! 悬在妲己身后的月轮,颤鸣声中,带起一道光弧,飞到一侧时身影暴涨,整个地下世界都笼罩着一层清冷光辉。 宛若巨大的残月悬空。 恰好挡住那剑。 长剑崩碎,化作漫天花雨,月轮激射,背剑神人崩碎,亦化作漫天花雨,旋即便见月轮如电,横空穿射,将一个又一个花斑形成的琵琶女子击成粉碎。 一时间,地下世界里一道闪电来回激射。 漫天花雨飞舞。 极其绚丽! 李凤栖看得心旷神驰,这可真是神仙打架…… 妲己的脸色却越来越凝重。 而女妖玉石却笑了起来,“姐姐,何必做这些无用功,在我这片花海的世界里,无论你那月轮有多快多锋利,然而我的花海却无穷无尽,只要我手中的雾里看花还在,你就永远破不开这片花海。” 雾里看花。 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但却是一件杀人的武器:那把琵琶。 玉石再弹琵琶。 漫天飞舞的花瓣里,再次出现无数身影,这一次,不再是手持琵琶的女子,全是浑身披甲手持长枪的雪白骑士。 密密麻麻的覆盖了整个地下世界的空间。 宛若千军万马。 又如天兵天将。 虽然全是花瓣形成,却都洁白如玉,成千上万的骑士列阵于空中,形成的压抑感无比浓烈,让人心中产生一股天穹覆压的窒息感。 李凤栖境界低,感触最深。 他真正的领会到了诗句中的那种气魄:黑云压城城欲摧。 他几乎无法站立。 玉石呵呵娇笑:“姐姐,就算你的月轮挡得住我这千军万马,可你真能在如此密集的攻势下,保住那天选之子的命吗?” 妲己沉默。 不能。 悬空的千千万雪白骑士,每一个都是玉璞境以上的实力,一旦发动攻势,李凤栖必死无疑,甚至连她自己都有危险。 蚁多咬死象。 玉石最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此处,她手中的琵琶名为雾里看花,是遮掩一切真相的妖族宝物,不找到玉石的真身所在处,并毁掉雾里看花,谁也破不开这片花海。 当年仙坠大战,玉石还不能掌控出一片花海。 那时玉石只能掌控雾里看花,变幻出九百九十九个虚影,所以才会被天枢上相一把仙火撩过去,连真身也被烧得形神俱灭。 如今这一片花海,更难应付,只怕天枢上相也难一把火烧尽。 李凤栖还就不服气了。 按剑,冷道:“废话说那么多,始终是个你死我活的局面,有本事放马过来啊!” 玉石俏笑,“哟,我被看低了么。” 挥袖。 琵琶声激越,杀伐之意狂肆。 千千万雪白骑士,覆压长空,呼啸着冲撞过来,宛若一片雪白的洪流从天而落,所过之处,万物噬尽,间或有悬空的钟乳石被雪白骑士漫过,立即化成粉齑。 李凤栖出剑。 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朝歌化作一轮黑色虹桥,将最先抵达的雪白骑士击溃之后,虹桥亦崩碎。 李凤栖继续出剑。 依然是君临天下。 雪白骑士无穷无尽。 周围空间内遍布着无数雪白的彼岸花花斑和黑色的零散剑气,黑白交织在一起,形成极其强烈的视觉冲击感。 极为唯美。 妲己见状稍稍安心。 李凤栖还能自保片刻,可以趁此机会,找出玉石的真身。 玉石的真身当然不是那个手持琵琶的女子。 那也是幻影。 真正的玉石就藏在这片花海里,有可能是一位普通的雪白骑士,有可能是一朵最不显眼的花瓣,也可能是一滴岩浆,或者是某位雪白骑士手中的长枪…… 一切皆有可能。 这就是雾里看花的恐怖之处。 没有绝对的境界碾压,或者对应的手段、宝物,不能在短短的时间内找出玉石的真身,迟早会被玉石这一片花海磨成粉齑。 心念动处,那轮激越穿越的月轮不再快速攻伐。 反而悬于最上空的穹顶,缓缓轮转。 散发着清冷光辉。 月光如水。 照耀着这片地下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妲己浑身妖力澎湃,一身长裙无风自飘,满头青丝尽皆悬空而舞,美如仙子。 身后,巨大的虚影倏然升腾而起。 虚影如山。 九尾遮天。 趁着李凤栖还有自保能力,必须尽快找出玉石真身所在。 如此才有胜算。 妲己双眼睁得极大,那双宛若海子一般的水汪汪大眼眸里,闪烁着血红的妖异光辉,目光缓缓扫过四周,此时穹顶上那轮残月,月光洒过之处,便是她目光和神识扫过之处。 此刻,她便似这片地底世界的主宰。 俯视一切。 心之所在,一切皆在。 然而…… 哪怕就算是如此,妲己也依然没能找出玉石的真身——玉石的真身,就是一片玉石。 她本是玉石成妖。 ------------ 六十四章 镜花水月 李凤栖成功被打脸。 挑衅之后,面对无穷无尽的雪白持枪骑士,很快陷入自顾不暇的险境。 无论他的剑有多快。 也无论剑气有多少。 雪白骑士被击碎之后,化作的花瓣很快重新凝聚成形,继续排列成阵型俯冲。 永不休止。 李凤栖很快被迫转入防守。 出了数十招君临天下,秘境内的灵力消耗极多,然而雪白骑士无穷无尽,他只能出第二招:八方来朝。 手捏剑诀。 漫空的数百上千道黑色剑气,化作长剑,交织旋舞,将他和妲己笼罩在内。 于是出现了一幕无比震撼的画面: 无数黑色剑气化作的长剑,交织成一个巨大的圆球,剑影飞掠之间,井然有序乍似闪电,极为酷炫,圆球之外,雪白骑士宛若十万天兵天将,前赴后继不断冲撞剑气形成的圆球。 崩碎之后,再度成形,继续冲撞。 不破不休。 李凤栖对此只有一个评价:恐怖如斯。 他不知道女妖玉石是什么境界,但应该不会比灰袍道人高,若是玉石达到灰袍道人那个境界,那么这无穷无尽的花瓣形成的雪白骑士,每一个实力都暴涨的话…… 将是无比恐怖的事情。 玉石将拥有一只永远不会耗尽的大军。 万幸,她境界不高。 所谓的不高,也是相对而言。 其实每一尊雪白骑士,都有玉璞境以上的实力,此刻只是毫无灵魂的野蛮冲撞,若是赋以灵魂,那才是棘手的事情。 想什么来什么。 一直没有停止的琵琶声本来充斥杀伐之意,此刻陡然一转,声音变得悲呛。 宛若壮士饮血。 无穷无尽的雪白骑士停止了毫无灵魂的野蛮冲撞。 似乎有六只看不见的大手,将所有的雪白骑士分成六团,揉挤变形,伸长变幻,最终化成六位高大的男女身影,一字排开,站于半空俯视着下方的李凤栖和妲己。 栩栩如生! 从左到右,男女间隔,恰好三男三女。 最左的男子,身披大氅,腰间佩剑,长发飘飘,剑眉星目,端的是一副完美皮囊,站在那里,上位者的霸气睥睨无遗。 剑修无疑。 在他旁边的女子,身躯矮小,一身劲装,手腕上缠着一枚雷公鞭。 难以判断身份。 第三位的男子,头戴斗笠,腰间佩刀,背负长铗。 应是武夫。 第四位的女子,只能从身影判断是个女子,穿着道袍,手拿拂尘,道骨仙风之气,哪怕并不是以实体存在出现,依然张扬狂肆。 这是道家修士。 第五位的男子,是个半兽人,浑身毛发,人类的肉身之上,顶着一颗狼首,手上拿着一柄巨大的狼牙棒。 这是妖族。 第六位的女子,着高冠而大袖长裙,捧书负手,风流意气昭昭若日。 这是儒家。 妲己眸子里闪耀的红色妖异光辉褪去,浑身澎湃的妖力也归于平静,却任由月轮悬于天穹,见状叹气道:“这是玉石曾经杀过的最强六人。” 剑修、妖族、武夫、道家、儒家都有了,那个无法判断身份,手腕上缠着雷公鞭的娇小女子,是巫族出身。 皆是仙坠大战中的名人。 那名剑修,曾是商皇部将,后来被天枢上相说动而反叛,死在妲己和玉石联手的刺杀之下,那名妖族,其真身是天枢上相一位故交好友的坐骑,死于玉石之手,那名武夫来自九州,是某位圣人的仆从,那名道家修士,是天枢上相的徒孙,而那位读书人,因为早些年和玉石抢男人,被玉石偷袭而亡。 手腕缠着雷公鞭的巫族女子,其实已登仙位,被商皇一剑杀落天际后,玉石捡了个落地桃子。 这些人的神魂被禁锢在雾里看花里。 皆沦为傀儡。 以花瓣赋其肉身。 神魂依附其上。 这不是毫无灵魂的雪白骑士,是保有着战斗本能的傀儡,除了意识和思维,其他任何方面都和真正的高手无异。 收了剑诀的李凤栖闻言倒吸了一口凉气。 玉石这手段变态。 可以想象,如果玉石将来成长到能诛仙弑佛,那么她这些傀儡,就是仙佛之流,岂非无敌。 苦笑道:“我好像、似乎、应该是挡不住了。” 心里这点AC数还是有的。 妲己点头,“其实这一次去封印,你们天选之子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翻开源书,封印地狱,杀戮厮杀一事,皆有天选之子的恩师去做。” 李凤栖的恩师不在,这件事本该是灰袍道人来做。 不过妲己主动请缨。 所以…… 真正和玉石一战的,其实是妲己。 弹指刹那间。 那六人动了。 剑修拔剑,一剑从天泼洒,恢弘剑气便如天落惊雷,长空塌陷电光缭绕,仅仅是一剑,便展现出仙坠之前剑修的无上风采。 巫族女子弹开雷公鞭,化作一条灵蛇盘空,禁锢了一方天地。 同时一拳轰出。 论肉身和力量,整个世间修行者,只有纯粹武夫可以媲美巫族。 半人半兽的妖族一声怒吼,骤显真身。 一头巨大的火狼现身,头顶岩石苍穹,脚踏岩浆,浑身上下缭绕着滔天烈焰,仰首望月,巨大的头颅没入岩层里,旋即一巴掌横拍过来。 腰间佩刀背负长铗的男子武夫,同时拔刀出剑。 左刀右剑。 交错而斩,没有任何花哨之处,只有力量。 绝对的力量。 刀剑所过之处,无坚不摧。 看不清身影的女子道家修士,手拈花,拂尘银丝暴涨,一瞬之间遮掩了大片空间,形成一座无比巨大的丝线牢笼。 旋即交错切割。 这是道家术法。 最后出手的那位高冠儒家女子,抛出了手中的书,书页翻动,一段墨韵飘散而起,化作数个大字,契合天地大道,地下世界里响荡起郎朗读书声。 六人其出手,仙人之下,谁来都是个死字。 玉石手持琵琶,笑意盈盈。 这虽然不是她的真身,却真实的反应她此刻的状态。 妲己和那个天选之子死定了。 下一刻。 玉石的笑容僵滞,思维凌乱。 发生了什么? 剑修一剑泼洒,却直接劈中了左刀右剑的武夫,武夫双剑交错,以绝对的力量切割了手握雷公鞭的巫族女子,巫族女子一拳轰中了妖族火狼,妖族火狼的狼爪拦腰扫中道家修士,道家修士的拂尘将儒家女子切成了粉齑,而儒家女子书中墨韵笼罩了剑修。 几乎是在同时。 六个人,一个巨大的循环,最终结局是六个人的神魂全都化成了灰烬。 连重归彼岸花花瓣的机会都没有。 李凤栖看得口瞪目呆。 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一旁的妲己胸有成竹,低头看向脚下巨大的岩石,笑道:“玉石,你的雾里看花确实是妖族宝物,可惜的是,你不见天日已经两三千年。” “那轮残月,真身是九州某个大陆上的一轮月亮枯死之后的遗骸。” “它曾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镜月。” “炼化之后我将之取名镜花水月。” ------------ 六十五章 黄泉彼岸,地狱使者 李凤栖大开眼界。 倏忽之间,对那遥远得无法用距离在心头计算的九州,充满了向往——那该是一个何等绚丽的世界。 那里的修士,竟然能炼化月亮残骸。 不敢想象的神奇。 玉石在哪里? 就在脚下! 她知道被妲己发现了真身所在,巨大的岩石里飘出一缕玉色光彩,一掠融入远处那手持琵琶的女子身影中,再也无法淡然,尖锐着声音喊道:“镜花水月,能压过我的雾里看花?” 妲己看着她,认真的道:“能!” 九州妖族的神器之中,这轮由两位圣人联手辅助,自己亲手炼化的残月位列榜首前十,若是没有此神器,我仅是九州大妖,何德何能监理天选之事。 玉石的雾里看花,彼岸花开之后形成的花海世界,和她体内的秘境相连形成一片小天地,是属于她的绝对领域。 镜花水月亦是一样。 镜花水月悬挂于天穹,清冷月光所照之处,皆和妲己体内的秘境相连,形成的小天地,亦是她的绝对领域。 何谓镜花水月? 镜中之花,水中之月。 皆是虚妄。 在这片绝对领域里,妲己彻底掌控了所有存在的所知、所感、所观、所闻,任何存在看见的事物,都是妲己想让他看见的事物。 所以六个神魂出手,在他们各自的眼中,去攻伐妲己和李凤栖。 实际上,攻伐的是身畔同伴。 这是镜花水月的恐怖之处。 雾里开花,是依靠无穷无尽的花海遮掩玉石的真身,依靠数量来拖死对手,而镜花水月,则完全是用对手的力量来杀死对手。 更胜一筹。 更何况彼岸花开之处,皆在清冷月光笼罩之下,即玉石秘境所在的小天地,被妲己秘境的小天地笼罩,打不破那轮残月,她便挣不脱这道禁锢。 妲己若是有手段,完全能借镜花水月之威力,将彼岸花海碾压成粉齑。 玉石必输无疑。 她也知道如此,魅惑之术她不如妲己,如今论宝物也不如,唯有殊死一搏。 放声大笑,“姐姐,这么多年了,你依然如此狠心,要将妹妹斩尽杀绝么。” 妲己苦笑,“你会让开吗?” 不会。 就算玉石说会,她也不敢相信。 女人…… 最会骗人。 身为世间狐媚第一的女妖,妲己深知这一点:千万不要相信任何女人的花言巧语。 尤其是漂亮女人。 果不其然。 玉石也是女人,最懂女人,何况姐姐妲己本是世间最美、最狐媚也是最心狠的女人之一,知道任何言辞都无法打动动了杀心的她。 毫不犹豫的全力出手。 呼! 无预兆的,玉石那具手持琵琶的真身炸裂,化作漫天红色的烟气,转瞬之间便弥漫了整个花海,于是刹那之间,雪白的彼岸花海幻化渲染,变作血色。 血色的彼岸花海。 这才是真正的地狱黄泉之花。 白色的彼岸花开于天堂,而血色的彼岸花则盛开在地狱里的黄泉路上。 妲己蹙眉,对身畔的李凤栖解释道:“你可能看不明白,今后若是去了九州,你会遇见很多千奇百怪的秘境和神器,尤其妖族大多鬼魅。比如这片彼岸花海自成的小天地,和玉石体内秘境相连,先前她的真身藏匿在外面脚下的岩石里,此刻真身崩碎,也就没了真身。” 李凤栖不解,“什么意思?” 妲己按住了腰间的剑,“她知道彼岸花海被镜花水月禁锢,要想赢,必须打破我那轮残月,所以此刻孤注一掷,这一片血色的彼岸花海就是她的真身。” 李凤栖思绪急转,“长远一点来看,若是某个修士的秘境强大至极,当有一天,他的秘境自成一片世界后,他就成了那片世界的主宰?” 妲己点头,“确实如此。” 李凤栖陷入沉思。 恍然间发觉了一些真相:所有神话传说中的那些创世神,其实都是修行者,开创的世界,其实就是秘境自成的世界。 妲己笑了笑,眼神略又温和,“这件事对于你而言,太久远,对我而言,也久远,纵然是九州的九位圣人,也还做不到。” 李凤栖点头,“懂了。” 在神话传说中,宇宙这是一个叫盘古的人开天辟地出来的,而又有说辞,先有鸿钧后有天,所以盘古鸿钧都是最强修士。 这倒是印证了妲己的说法。 只是不知道,这个传说是否是真的,是否又真的存在盘古和鸿钧这两个人。 说话间,彼岸花海已经消失。 无穷无尽的彼岸花海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朵巨大的血色之花,宛若玉石所铸,绚丽之中透着地狱的死亡气息。 血色彼岸花花瓣招展。 矗立在熔浆之上,遮天盖地。 上达岩石穹顶,几乎要触及悬挂在最高处的那轮残月,恍恍然间,李凤栖看见了一条通往无穷深处的死寂河流,河面流动着黑色的雾气,河中涌动着鬼影,偶有阵阵鬼泣。 宛若黄泉。 妲己按剑的手渐紧,略有紧张,“镜花水月大概压不住玉石了,等下我要全力出手,你注意保护自己,不要沦入玉石的魅惑之中。” 李凤栖点头,“稳妥点好。” 玉石的声音响荡在这整片地下世界,“姐姐,你在九州两三千年,太久,虽然炼化了一颗星辰为宝物,可妹妹也没闲着,不巧呢,荧惑之上被封印的那位主人,有一朵在地狱最深处经历亿万年之久孕育出来的地狱之花,我便是在那地狱之花中重生为妖,如今它更是妹妹的本命物。” “妹妹如今,是那地狱使者!” “花开之时,地狱重现之日。” “姐姐,你的镜花水月,还能禁锢荧惑上那一座地狱么,须知那座地狱,其实是主人的秘境,当地狱之花和主人的秘境相连,那位主人也是可以现身的哟,姐姐~” 尾音很长。 很嗲。 “你死定了呢。” 声音不知起于何处,从四面八方而来,响荡在整个空间里。 遮天盖地的地狱花流淌出无尽血色。 照耀着整个空间。 死亡、孤寂的气息,比山重比海深,别说李凤栖几乎被压得快要窒息,就连妲己也脸色惨白,按剑的手轻颤不已。 她能感觉到。 在盛开的地狱花蕊里,有一股强大到令人绝望的气息在渐渐汇聚——也许再有片刻,在荧惑被封印的那位存在,真的会绕开地狱之门,利用彼岸花出现。 当然不是真身。 但哪怕不是真身,只要他的神魂能来到这里,自己和李凤栖都必死无疑。 因为—— 道家源书不在这里,在荧惑。 压制不住他! ------------ 六十六章 剑来 妲己倏然明白了所有,脸色雪白。 这是阴谋! 玉石的出现在意料之外。 不仅妲己没料到,灰袍道人也没料到,乃至于九州的陈树,或者是那九位圣人,谁也没料到,仙坠大战之时的女妖玉石没死。 女妖玉石不可怕。 可怕的是她借助地狱花成了一座地狱的使者,使得荧惑上被封印在六道地狱之一的那位存在,能够借玉石之躯,神魂绕开地狱门直接出现在这里。 天道压制依然存在。 若是荒兽之流,有妲己这位大妖在,自然无碍。 遗憾的是,六道地狱里那些被封印的荒兽,都只是喽啰,真正被封印之人,却是这六道地狱的真正主人——在无比遥远的时代,全是只手遮天的人物。 这样的人,哪怕只是神魂,也能轻易抹杀妲己。 李凤栖不会死。 他只会沦落成为傀儡,帮助六道地狱里的存在摧毁道家源书,助他彻底脱困。 这是一个阴谋! 从山河社稷图笼罩地球的那一天起,六道地狱、七丈光牢和八荒天牢里被封印的绝世存在就已经知道天选之事。 他们无动于衷,就是在等。 等这个意外。 从荧惑开始,一步一步彻底破碎所有封印。 眼看地狱之花中那股毁天灭地令人绝望的气息越来越真实,再有片刻功夫,便会出现一尊远古绝世人物的神魂,封印之事便将彻底失败。 妲己深呼吸一口气,按剑的手缓缓在剑柄上转动。 轻声道:“李凤栖,看好了。” 李凤栖不解。 “看什么。” “看一看,何谓剑修。” 李凤栖怔住,“你不是说过,你腰间的剑只是好看,你也并不是剑修么?” 妲己点头,“我不是剑修。” 但有人是。 挥手。 妖力澎湃,柔和的将李凤栖托起来,飘向这片地底世界最远的边缘处。 妲己望向地狱之花,呢喃说着。 玉石,对不起。 我真的要杀你了。 玉石听见了,狂肆的声音满是讽刺,“姐姐,都现在了你还在奢望什么呢,你的镜花水月虽然碾压了我的雾里看花,可它自身的攻击力有限,根本破不开地狱之花的防御,而你虽然佩剑,却并不是剑修,拿头来杀妹妹么。” 妲己呢喃着叹惋,“彼岸花啊,玉石,你的彼岸在何处呢?” 可惜,你看不见了。 出剑。 铿锵剑吟声,骤然压过了地下世界所有的声音,整个地下世界,乃至于整个山河社稷图笼罩的地球,甚至包括数十万公里之外的月球之上,任何声音都消失不见。 只剩下剑吟。 广寒宫中,后羿持弓押阵,嫦娥全力掌控广寒宫这件先天宝物镇压着七丈光牢,两人同时侧首,目光落向那颗蓝色星辰。 同时讶然出声,“这剑?” 两人对视一眼。 笑了。 那位圣人终究是这颗星辰出身。 泰山之巅,阖目盘膝而坐的灰袍道人睁开眼,脸色讶然而凝重,不可思议的道了句,原来是那柄剑,妲己那边出了什么意外吗? 欲起身,又坐下。 既然妲己腰畔是那把剑,再大的意外也不是意外。 一把剑当然不可怕。 再强大的神器,也仅仅只是神器,掌控神器的人才是最可怕的人。 玉石本体中,那位即将以地狱之花作为通道,直接绕过地狱之门从荧惑来到这片地下世界的存在感受到了无以言形的威胁。 独属于女人的尖锐声音响起,“阻止她!” 声音里有恐惧。 藏匿于地狱之花之中的玉石愕然之中,来不及多想,欲再出手,她不明白,为何主人神魂即将来到,却恐惧妲己。 妲己并不是剑修啊。 哪怕妲己腰间的佩剑,是九州曾经最为昭著的诛仙四剑之一,以主人的实力,也仅仅是一个小麻烦而已。 何至于恐惧? 反常即为妖。 玉石亦感受了死亡的恐惧。 然而她没有机会出手。 在妲己拔剑的刹那间,从剑鞘之中,先行飘出了一道光亮。 极其刺目。 一刹之间,绽放出璀璨至极的光彩。 一个人凭空出现在妲己身后上空。 他负手而立。 这一刻,天上地下八荒六合,任何存在在这道身影面前,都彻底失去了颜色,就连那朵无比巨大的地狱之花也失去了颜色,天穹妲己的那轮镜花水月,清冷月光亦消失不见。 世界只剩下黑白。 他就是整个世界的中心。 散发出的气息无比犀利。 如剑。 或者说,负手而立的那个人,本身就是一把剑。 更有皇气浩荡若有实质,破开了层层岩石,直上三千里,一直迸散到星辰之外的虚无太空之中,仿佛有一把无比巨大的剑,从星辰之中透过岩层,穿过大气层,直直刺入苍穹之中。 壮观至极。 那人挥手。 于是便有充斥杀伐和果断的声音在整个山河社稷图里响起: 剑来。 李凤栖腰间的无鞘长剑朝歌,竟然嗡的一声,破空而去,落入他手。 他挥剑而斩。 简简单单的一剑斩落。 九州四最:最酸书生言,最仙道家气,最重武夫拳,最难剑修路 但剑修还有一最。 杀力为最! 这一剑斩落,没有毁天灭地的剑气,也没有无坚不摧的剑势,更没有共天地长久的剑意,只有一道清冽的黑色剑光。 整个太阳系,都只剩下了这一道清冽的黑色剑光。 从上而下,落在那朵地狱之花上。 寂静无声。 万物皆暗。 巨大的彼岸花中,玉石甚至来不及发出一丝垂死的惨叫,便彻底灰飞烟灭,那尊神魂刚刚显影,毫不犹豫的退了回去。 只是神魂,远不如真身降临,所以不敢面对这一剑。 失去了颜色的彼岸花瞬间崩塌。 迅速向着最中心的点收缩。 眨眼之间,便只剩下一个黑点,仿佛是一个黑洞。 说时迟那时快,其实只有短短的几个呼吸之间。 玉石死了。 彼岸花消失不见。 只剩下一个无比巨大的地下空洞,和孤零零悬挂在半空的地狱之门,以及天穹之上那轮失去了颜色和月光的镜花水月。 嗡! 黑点湮灭,以其为中心,气流如涟漪一般向着四方拂过。 一切归于虚无。 何谓剑修? 这,就是剑修! ------------ 六十七章 心有壮气而生势 李凤栖借妲己的妖力站在这片地下世界的最边缘处,看着那道身影挥落的一剑,内心波澜起伏,这是青云三式的第三招。 太平! 君王有剑,人间何处不太平。 好强。 他是谁? 为什么会施展青云三式,难道他就是长剑朝歌的主人,严格来说,也是自己剑道恩师? 也许自己有一天,也能挥出这么一剑。 不知为何,李凤栖内心燃起了熊熊火焰。 他向往九州。 他向往这样的剑修风采。 这股火焰在他心里一经燃起,便不熄灭,炽热着他的心,让他恨不得拔剑仰天长啸,一剑斩断眼前万般劫难。 可惜不得抒。 身畔无长剑。 身前无敌人。 于是这股火焰压抑得李凤栖无比难受。 一剑斩杀玉石,击退荧惑地狱里那位存在神魂的身影回首,看着李凤栖,眼眸极其深沉,微微颔首,轻轻挥手,朝歌化虹,重归李凤栖腰间。 一闪而逝,瞬间越过岩层,站于星空之中,俯瞰脚下蔚蓝星辰。 他破开了山河社稷图。 在他深沉的眸子里,映照着整个蔚蓝星辰的大千事,无数人类朝九晚五,使得整个星辰充斥着盎然生机。 他轻轻叹了口气。 眸子里的深沉越发浓郁,那是一股久远的眷恋。 是对这片土地的挚爱。 他笑了笑。 身影崩碎而湮灭,归于虚无。 地底世界里,长剑归鞘的妲己仰望天穹,目光透过岩层,看见那人消失后,脸上涌起难过,呢喃着说你为了这颗星辰付出这么多,可又谁有知道呢。 虽然那一剑无敌,可付出的代价却是一道神魂。 圣人之位已不再无瑕。 他再也不能仰望圣人之上的境界,将从剑修的巅峰期慢慢陨落,迟早有一天,会从圣人位上坠落,被人取而代之。 何苦。 就算这颗星辰被八荒天牢里的大罪之人彻底毁灭,只要大罪之人去九州,你们九位圣人,依然可以联手将之彻底击杀。 妲己知道他为了什么。 因为…… 这颗星辰上有数十亿人类,这颗星辰,是他的故土! 李凤栖来到妲己身畔,“他是谁?” 妲己收了月轮镜花水月,沉默许久,才道:“商皇。” 九州一圣人。 李凤栖脑海里电光划过:商皇,朝歌,天枢上相姜子牙? 难道…… 脱口而出:“帝辛?!” 有商一朝,若论君王,当以帝辛为最。 妲己既不承认也不否认,道:“他出剑时,朝歌在他手中,便只是一柄九州神器,是一柄剑而已。你曾在广寒宫中出剑,用的也是青云三式的太平,可彼时的你,压不住朝歌,是剑在掌控着你出剑,所以你这条剑修的断头路,还有很漫长的路途。” 李凤栖苦笑,我才区区玉璞境。 问道:“刚才商皇出现,是真身吗?” 妲己摇头,“一道神魂。在知悉六道地狱、七丈光牢、八荒天牢的封印出现腐朽之时,天枢上相和商皇两人暂时放下了多年的旧怨,开始共同筹谋,在九州众多的修士之中,选中我作为监理天选之人,两位圣人又在我来九州监理天选一事之前,各有手笔辅助我炼化出镜花水月,天枢上相更是送出了诛仙四剑之一,商皇便剥离出一道神魂寄居其上,为的便是防止一些我们无法应对的意外。” 李凤栖眼睛一亮,盯着妲己腰间的佩剑,“这是诛仙四剑之一?” 这玩意儿他知道。 神话传说中的绝世剑器,连圣人都可以诛杀。 是哪一把? 妲己点头,“这是戮仙剑,绝仙剑你也见过了,黄天那位恩师背负的那柄。” 真有诛仙四剑! 难怪之前她说过,黄天恩师背负的那柄剑不比自己腰间的朝歌差,感情是诛仙四剑之一,对此李凤栖已经麻木了。 没必要大惊小怪。 修行的世界里,神话和传说,很多都是真的。 又问道:“商皇的那道神魂呢,又回到了你腰间这把戮仙剑中吗?” 妲己黯然,摇头,“没了。” “没了?” “没了的意思,就是商皇出的那一剑太平,是以一道神魂为代价,毕竟他真身距离此处太过遥远,而对手又不容小觑,何况这片世界里,又存在着天道压制。” 李凤栖叹了口气,眼咕噜一转,“你曾说过,让我称呼你为苏苏,而且你是狐妖,如今有天枢上相,有商皇,所以你真正的身份,其实是我们这颗星辰里神话里的狐妖妲己?” 妲己难得浮起笑意,默认了。 李凤栖再心静如水,还是有些波澜。 这可是妲己啊…… 腆着脸继续问道:“所以,你和商皇其实是一对夫妻?” 妲己一脸无语,“不是,这颗星辰流传至今的神话传说,有些是真的,但有些是后人编撰的,比如当年,我其实只是商皇麾下的一名女妖而已,玉石亦一样。” 李凤栖哦了一声。 不知为何,内心深处竟然有点小窃喜。 妲己忽然讶然的盯着李凤栖。 李凤栖被看得不好意思,以为她发现了自己心中那点小心思,尴尬的道:“怎么了,还不能让人有点修行之外的想法?” 妲己心思何等聪慧,闻言哭笑不得,“你怕是想多了,世间修士,可没多少人敢对我们狐族女子有什么想法,就算有,也就是露水一场,哪敢天长地久,得到狐族女子,若是压不住狐媚沦入无边欲海,只会彻底沉沦。所以,就算我愿意给你暖床,你敢上来吗?” 李凤栖越发尴尬。 心中腹诽了一句,我有何不敢。 妲己终究是活了数千年的大妖,对这些男女事看得极透,回归正题,有些欣慰的笑道:“你心中有一股气。” 李凤栖问号脸:“???” 妲己继续道:“这是好事,观商皇出剑而明白剑修风采,心中生壮气,若是一直不得抒泄,这股壮气会在心中燃烧,直到一个临界点后爆发,那一刻,你心有壮气而生势,再出剑时,便能有一记威力远超你境界的剑势,足以让你越境杀敌。” 剑势?! 李凤栖懂了。 曾经观看剑修梁笙和读书人徐墨规之战,对剑势有所感悟。 ------------ 六十八章 黄雀在后 李凤栖和妲己并肩来到地狱门前。 妲己解释道:“玉石说的没有错,被封印的六道地狱,其实就是六个人的秘境,其中的荒兽,不过是这六个人的麾下喽啰。” 李凤栖想了想,“和如今传说的六道地狱有什么关系?” 妲己点头,“算是原型。” 李凤栖并不意外,小说来源于生活,再狗血的小说在生活中都能找到原型,甚至于有些狗血现实,连小说都写不出来。 略有愁苦,“根据这些日子得到的信息可知:六道地狱这六个秘境的主人,其实被七丈光牢里的古老存在统领,而七丈光牢里的古老存在,又屈居在八荒天牢里的大罪之人下,那么问题来了。” 妲己:“嗯?” “八荒天牢的大罪之人究竟有着什么惊世骇俗的身份?” 妲己想都不想,“不知道。” 又补充道:“这在九州都是隐秘,要知道这片星辰的出现,哪怕是放在九州的历史上,都是极为漫长的岁月,需用亿作为时间单位。” 李凤栖并不意外,灰袍道人说过,太阳系这片小星系,是一位妖皇的秘境。 妖皇么…… 都是蛮荒传说中的事情。 久远得连妖王兀虫都不知道。 那么被妖皇封印的大罪之人,自然也是同时期的人。 话说,如果最后发现,整个银河系甚至整个宇宙都是某个修士的秘境,那才叫真正的出人意料——这种想法李凤栖不是没有过。 他曾经想过宇宙是什么,宇宙之外有什么。 然后有个幼稚的幻想。 也许,宇宙其实只是另外一个世界里某个母鸡的蛋,宇宙大爆炸,是这个蛋在母鸡体内形成,所有的恒星、行星都是蛋白蛋清里的东西。 宇宙的膨胀是蛋在不断变大,最后孵化成鸡。 人类,不过是这个鸡身体里最微渺的寄生虫。 恒星变成了鸡肉里的细胞,会随着时间衰亡,当所有恒星死亡,形成一个虚无而死寂的世界时,那只鸡也就死了。 有时候想到这些,李凤栖会觉得无比绝望。 因为这意味着他的生命毫无意义。 不过,也就是想想。 长叹一口气,“走吧。” 珍惜当下。 现在自己要做的事,只有一件:封印六道地狱,保护脚下这颗蔚蓝星辰。 和妲己一起,并肩走入地狱之门。 这一步跨出,便似走入了时光隧道,置身在一条光彩斑斓的扭曲得毫无丝毫几何形状可言的通道中,流光溢彩令人头晕眼花,隐约可见通道之外,有浩渺星辰。 眼前骤然一亮。 遍地红色。 这…… 就是荧惑! …… …… 在李凤栖和妲己踏入地狱之门后,从溶洞上方,一位白袍飘飘道骨仙风,背负一把剑穗金黄道剑的道人飘然而下。 道家高人白裳。 白裳悬站在地狱之门前,观望四周,略有谨慎。 由不得他不谨慎。 先前商皇神魂出现,一剑斩落之后,惊动了这个星辰,他虽然自诩将来可问圣人之位,但现在连仙人都不是,还没资本和商皇叫板。 哪怕是一道神魂,他也不敢。 圣人之下皆蝼蚁。 这句话不仅仅是说说而已,是无数人用鲜血和性命换来的真理。 白裳眸子里闪耀出青色的光彩,于是一幅幅画面在脑海里浮现:从李凤栖和妲己来到这处地下世界,到女妖玉石出现,乃至于最后妲己拔剑…… 商皇神魂现时,哪怕是白裳,也再看不见。 这一神仙手段,和徐娇在师方市施展时一般无二,受限于境界,徐娇看不见陈树,白裳也看不见商皇的神魂。 毕竟境界有较大差距。 但白裳看到了他想看到的,脸上浮起潮红,眸子一片炽热。 宛若洞房花烛夜的新郎。 他不是觊觎妲己的美色。 虽然他有炉鼎无数,但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世间男人,但凡在修行上有一丁点的问鼎巅峰志向,都不敢和妲己有男女之欢。 一旦沦落,便会永坠无边欲海。 他看见了妲己腰间的剑,于是笑容灿烂,“原来诛仙四剑之一的戮仙剑,天枢上相端的大气魄大手段,舍得送出这等神器,还骗过了所有人。” 诛仙四剑,哪怕是对于圣人而言,都是不可多得的宝物。 既然被我发现了…… 白裳哈哈一笑。 商皇和天枢上相远在九州,坐镇泰山玉皇顶的灰袍道人要主持大局,那么在荧惑之下,封印六道地狱的妲己和李凤栖出点什么小意外,比如和某只荒兽同归于尽,也是合情合理的。 我白裳作为九州修士,为大局着想,顺手杀了那只荒兽封印六道地狱,取回戮仙剑,想来九州的圣人们说不得什么。 至于最后谁来封印? 白裳一点也不担心。 身为道家高人,就算不是这片世界的狱卒后裔,难道还翻不动萤火之上的那本道家源书? 那真是笑话了。 白裳极为兴奋。 杀妲己和李凤栖而得戮仙剑,再封印六道地狱而得道家源书,千百年之后,就算九圣人依然巅峰,我白裳也有机会将天枢上相挤下圣人之位。 大家同为道家,自己背后的师门可不比天枢上相差。 白裳收敛心神。 大袖挥动。 于是青色的风拂过这一整片小世界,最后汇聚在他面前,化为青烟,包裹住一个赤身裸体拇指大小的玉石小人儿。 豁然是玉石。 白裳笑眯眯的看着青烟里沉睡的玉石,道:“也算你造化,在商皇一剑太平之下,竟然还能保存半缕残魂,待此地事了,回到九州,贫道为你重塑肉身罢。” 玉石的修为已经废了。 但可以做炉鼎。 女妖玉石的魅惑之术本不输妲己,不过如今仅有半缕神魂,就算重塑肉身,也只是一个长得好看的妖媚女子。 大可以让她做炉鼎,若是保留着三分媚术,那便是极为美妙的事情。 大袖再挥。 将那团青烟和里面的小人儿收入秘境之中。 看了看地狱之门。 叹气。 不是狱卒后裔,他过不去。 不过无妨。 荧惑而已,距离脚下这颗星辰不远,拈动道决,身影冲天而去,破开了山河社稷图,没入星空之中,直奔夜空中的那颗红色星辰。 白裳欲做黄雀! 半日之后,又有人来,豁然是在妖王兀虫帮助下,让白裳遍寻不得的徐娇。 眸子青光闪耀。 于是这片地下世界里的所有事情又都在她面前重演。 看到白裳的所作所为后,徐娇冷哼了一声。 “龌蹉!” 毫不犹豫,跨入地狱之门。 她亦是狱卒后裔,可以直接跨越这道地狱之门。 你白裳不是要做黄雀么,那么我便做那黄雀之后的毒蛇——螳螂可捕蝉,黄雀鹰击长空,那么我便毒蛇出洞。 当然,能救李凤栖,那是最好。 …… …… 泰山玉皇顶,盘膝阖目的灰袍道人沉沉的叹了口气。 ------------ 六十九章 荧惑 火星,古名荧惑。 灾星。 荧惑守心出现时,总会有灾厄发生,甚至古代一度有着荧惑守心天子驾崩的说法,西汉汉成帝刘骜时期,出现过荧惑守心。 这位死在赵飞燕、赵合德两姐妹肚皮上的人间君王也怕死。 刘骜得知荧惑守心出现,很是惊惶,坐拥赵飞燕和赵合德两个妖姬,是男人都不想死,所以这位汉成帝想了办法。 嫁祸。 他赐死丞相,昭告天下,是丞相辅政不力导致灾厄出现。 可惜,一年之后他还是挂了。 刘骜怎么死的,青史自有人评——其实也不用青史评价。 是男人都懂。 历来君王,有多少人能寿终正寝,大多死在女人肚皮上。 刘骜之死,令后世君王对荧惑守心更为忌惮。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天文科学发展,荧惑这颗星辰,不再是灾星,而是成了人类移民的希望之星。 不过在妲己等人口中,还是习惯称之为荧惑。 李凤栖此刻便站在荧惑上。 极目望去,一片苍凉。 远处地平线上,悬挂着一轮蓝色的朝日,黄褐色的天空显得分外苍凉。 大地赤红。 死寂的红色世界里,看不到一丝生机。 妲己捋了捋鬓发,对大惊小怪的李凤栖道:“还没明白吗,修行者开辟秘境之后,在星空之中时,体内的灵气可以让你不会产生窒息感。” 李凤栖恍然。 难怪之前去月球,自己没曾感到无法呼吸的窒息。 侧身看着身旁巨大的火山口,问道:“这是哪里,封印的那座地狱在哪里,道家源书又在哪里,是不是也藏匿在地底下。” 若是显眼,人类的火星探测器早就发现了。 妲己对荧惑并不陌生,“这是荧惑之巅。” 荧惑之巅,这个词李凤栖有点陌生,但很快明白,所谓荧惑之巅,大概和地球的珠穆朗玛峰一样,也是荧惑这颗星辰的最高点。 荧惑上有一座山。 奥林帕斯山。 和希腊神话中众神之所奥林匹斯山并不是同一座山。 荧惑上的奥林帕斯山是整个太阳系最高的山,呈盾状,高于火星基准面两万多米,山脚到山顶的高差是二十一点九公里,比在它西北方一千公里处的平原高出二十六公里。 奥林帕斯山之高、之大,真实体现了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一句诗。 即使站在山巅,也看不到山脚。 目光所及之处的地平线,其实也是山体,而身后巨大的火山口,最高处有数千米,一眼望去,根本看不清火山口底部的状况。 不用想了,封印之地就在火山口下。 妲己点头,“确实在下面。” 李凤栖站在边缘处俯视着黑暗而深沉不见底的火山口,蹙眉道:“地球上的地狱之门处有荒兽镇门,为何这里没有。” 妲己笑道:“有的。” 李凤栖略有紧张,按住腰间长歌,“它们还没发现我们?” 妲己摇头,“发现了。” “怎么没来?” “大概在等。” “等什么?” “等一个能够杀我们两人的最强荒兽罢,否则一大堆的荒兽上来,仅是送人头而已。”说这句话的时候,妲己极其自信。 “这座地狱里最强的荒兽是什么东西?” 妲己想了想,“也许在你们后人的神话传说中出现过,隐约记得它有个万妖之祖的噱头名字,不过在九州妖族面前,这万妖之祖就是个笑话。” 李凤栖瞠目结舌,“万妖之祖?!” 中国神话里没有这个设定。 希腊神话里有。 万妖之祖堤丰! 如果这座地狱里最强的荒兽是万妖之祖堤丰,岂非说明荧惑之巅其实才是真正的众神之所奥林匹斯山,恰好印证希腊神话。 搓着手,“要不,咱们先下手为强?” 妲己沉吟半刻,“没有机会,在穿过地狱之门前,荧惑之巅下面被封印的那个人,就已经知道了我们的到来,道家源书之畔,必然守护着众多荒兽,倒也不惧怕,毕竟你我两人都是狱卒后裔,血脉里有着对荒兽的天然威慑。” 李凤栖来了兴趣,抛出一个心中酝酿了很久的疑问,“如果没有陈树去九州走一遭,最后负责重新封印六道地狱的还是我们天选之子,徐墨规的师兄周密卿,赵使然的师父姚碧莲,梁笙的剑修恩师,张泽世的巫族恩师,妖王兀虫,以及连你在内,都不会参与,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这些境界实力低下的天选之子,凭什么去重新封印?” 任何一头荒兽都能轻易抹杀天选之子。 说话之间,深不见底的火山口下,传来了轰隆隆的声音,更有各种诡异的声音响起,直接响荡在灵魂之上,让人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荧惑上有空气,声音能够传播。 荒兽要出现了。 妲己却不急,慢条斯理的按剑望着下面,给李凤栖解释道:“原因很简单,你们所有的天选之子和我一样,都是狱卒后裔,体内血脉流淌着狱卒一脉的天然威压,在这股威压之下,哪怕是最强荒兽,甚至包括这座地狱里最强的那个人——就是玉石的主人,他也没办法直接对你出手。” 这是星辰牢狱的规则。 所以天选之子要做的仅仅是去重新翻动源书。 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那些荒兽以及被封印的那个人,虽然不能直接攻击天选之子,但可以用其他办法影响天选之子,甚至让其沦为傀儡。 所以天选之子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不是最后的厮杀。 而是第一个环节心境淬炼。 只有经历过漫长岁月的孤独,千锤百炼的心境,才能抵挡荒兽以及被封印之人的诱惑——从这一点上来说,李凤栖是天选之子最弱的人。 他只经历了十年的孤独。 李凤栖懂了。 却又多出了一个疑问,“既然如此,陈树经历了一千年多年的心境淬炼,又一日问道而入青云,以他的实力,完全可以一个人将六道地狱封印完,为何他不做?” 妲己苦笑,“问题就在这里。陈树的境界太高,可望圣人之位,他来这里,一则境界直接被压制,二者,这在片星系的小世界里,他的境界已经超脱了天道规则,其自身的书生气,已将狱卒血脉里的先天印记磨灭,所以严格来说,从陈树朝闻道而夕入青云的那一天起,他的狱卒身份已经不存在了。” 顿了一下,“商皇和天枢上相亦是如此。” 否则哪至于如此麻烦。 两位圣人,若是没有这片小世界的天道规则,不论是天枢上相还是商皇,只要出手,都能轻易重新封印这些牢狱。 说话间,荒兽终于出现。 不是一个。 是一群。 ------------ 第七十章 神话 一群荒兽从火山口下飞起来,瞬间遮住半边天穹,一头飞得最高的荒兽,忘乎所以,似乎撞上了什么,天穹之上,顿时爆发出无尽炽烈的电光霹雳。 一瞬之间,那头飞得最高的身躯如山一般的荒兽便灰飞烟灭,连灰烬都没有留下。 李凤栖看着这一幕,头皮发麻。 全是神话传说中的怪物! 而且全明星阵容。 每一个都大名鼎鼎——当然,是在希腊神话里。 李凤栖压低声音,对妲己道:“咱俩都是狱卒后裔,要不你来牵制它们,我想办法溜进去把道家源书重新翻开,免得夜长梦多。” 妲己呵呵暗乐,“你不想弄个坐骑?” 李凤栖摇头如拨浪鼓。 妲己眉眼如月,满眼都是小星星,“我想啊。” 九州那边哪有这么多的荒兽啊,就算是有,也轮不到她一个小小的狐妖,须知荒兽、神兽坐骑,在九州是身份、地位和实力的象征。 九圣人中,都有人没坐骑呐。 商皇就没有。 李凤栖无语。 女人…… 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环视天穹。 李凤栖知道希腊神话来源于何处了:在漫长岁月之前,这些荒兽应该在希腊那块大地上出现过,于是被编成了神话传说。 希腊那边所谓的奥林匹斯山,只是一个幌子,或者错误的认知。 真正的奥林匹斯山,其实是这座奥林帕斯山。 话说回来,荧惑地狱连接的是黄石公园,这些荒兽却为何出现在希腊神话中,而不是在印第安人的神话里? 天穹之上,怪兽林立。 寂没无声,俯视两人。 在漫长的十年孤独里,李凤栖没少看书充实自己,也细细读过希腊神话,比如距离地面最近的那头小山一般高大的怪兽,狰狞的狮子头之上,覆盖一颗血色眼眸的恐怖羊头,巨大的漆黑双角耸入半空,缭绕着闪电,而在双角之间,竟然又有一颗巨大的蛇首。 其身躯亦极为诡异。 前半部是狮身,双爪峥嵘肌肉虬结,后半部分是羊躯,然而巨大的尾巴却是一条大蛇,从后背穿行到双角之间,蛇首吐着猩红蛇信。 喀迈拉。 希腊神话中的龙狮羊合体怪兽,传说是万妖之祖堤丰和宁芙仙子厄客德娜所生。 在喀迈拉身后,站着一个巨人。 无比高大。 硕大的脑袋上,长满了眼睛,李凤栖看了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眼。 密集恐惧症。 这货太有名,百眼巨人阿尔戈斯,如今各种神魔电影里,偶尔会出现它的身影,这货的出生是个谜,不过它干过一件猛事。 趁着厄客德娜睡觉时杀死了她。 而在不远处,则凌空站着一个李凤栖觉得很眼熟的怪物:王者荣耀里的牛魔,或者是早期竞技游戏澄海3C里的牛头人酋长。 健壮高大的身躯之上,顶着一颗血腥双眼的牛头,双手拿着一把巨大的血红色斧头。 充斥着暴力和野性美。 这只荒兽当然不是东方神话传说中的牛魔王。 是希腊神话里的牛头怪,米诺陶洛斯。 神话中,海神波塞冬变成一只白牛,去勾搭了某个国王的妻子,然后生下了米诺陶洛斯,所以严格来说,牛头怪米诺陶洛斯不算怪兽,算半人半神。 当然,仅仅是神话。 稍远一点,则是一头身躯长达千米的巨大……蛇?蛟?还是龙? 李凤栖不好判断。 西方的龙,在东方神话的眼中,这就是条大蜥蜴。 但西方神话里的蛇却像龙。 这是一条九头蛇。 蛇躯巨大,九颗蛇头盘根错枝,背脊之上,骨刺如锯,极为狂野。 许德拉。 希腊神话里的九头蛇,传说中不可杀死的怪物,在某部电影里出现过,成为半人半神电影猪脚成长路上的一个背景。 也是万妖之祖堤丰和厄客德娜所生。 这四只荒兽,李凤栖并不觉得可怕,真正让他毛骨悚然,看了一眼就立即移开视线的是第五头荒兽。 那是一个“人”。 不高不大。 和普通人一样的身材。 但她站在那里,却有着无比耀眼的存在感,仿佛她就是这座地狱里的最强荒兽。 她曾经是个美人。 很美。 身躯极为婀娜,女性身上该有的风情她都具备,美得不可方物,然而五官却长得有些寒碜人,尤其一头飞舞的长发,竟是无数条吐着狰狞蛇信的长蛇。 这扮相…… 恰好是李凤栖只敢看她一眼的原因。 神话传说中,在电影、小说里客串形象最多的希腊妖女:美杜莎。 被她看一眼,就会变成石像。 传说中,美杜莎本来是大美人,海神波塞冬被其美色所迷,化为骏马勾搭她,为了躲避海后的妒忌,波塞冬竟然带着她去雅典娜的神庙媾和。 雅典娜一气之下降怒,不过她奈何不了海神,于是将美杜莎成了蛇发女妖。 所以说…… 希腊神话里,海神波塞冬就是个搅屎棍。 哪里都有他。 各种诱惑、强行上马各种美女,导致生出一大堆的怪物来,这位海神的好色程度,一点也不比那位众神之王差。 当然,也只是神话传说。 这五只荒兽,着实震撼了李凤栖一把,不过妲己倒是淡然得很,摇头叹道:“哎,也就那九颗脑袋大蛇的卖相还看得过去,可实力太差,用来当坐骑有点寒碜啊。” 李凤栖哭笑不得。 这还寒碜? 这可都是神话传说中的怪物,用来当坐骑不要太拉轰啊。 笑道:“知足了知足,我想要那个龙狮羊合体怪当坐骑,我一点也不觉得寒碜,那九头蛇也很厉害很厉害了,你就莫要再贪心了。” 妲己一副怒其不争的口吻,“你知道什么,九头算什么啊,九州那边好多呢,比如某位操水的大巫有个随从,就有九头,又比如后羿在九州射杀的那头九婴,也是九头,这只九头大蛇和他们比起来,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李凤栖无语了。 问道:“下一步怎么办,大家总不能就这么站在这里你看我我看你吧。” 倒是放心了许多。 这些荒兽都没有攻击过来,看来妲己说的狱卒天然威压,确有其事。 妲己道:“别慌,最强的还没出现。” 李凤栖啊了一声:“这还不是最强?” 有些担心。 都蛇发女妖美杜莎了,看一眼就能让人变成石像的怪兽,还不是最强,那最强的该强到何等程度,狱卒的天然威压还管事吗? 妲己看了一眼火山口最深处,笑眯眯的,“来了。” 这片地狱的荒兽之王! ------------ 第七十一章 宛若神明 堤丰。 希腊神话里的万妖之祖,荧惑地狱的荒兽之王! 自神话传说后蛰伏无数年,再次现世。 哪怕妲己是来自九州的大妖,背负月轮镜花水月,腰间佩诛仙四剑之一,此际也不敢大意,一双眸子紧紧盯着从火山口升起来的声影,一边轻声对李凤栖解释。 “你应该听说过这里面某些荒兽的传说罢?” 李凤栖点头。 都是网络和书本上可以查到的希腊神话怪物。 妲己道:“封印六道地狱的源书,并不止出现过一次问题,在远古时代也曾出现过问题,导致不少荒兽跑了出来,又被狱卒之王率领众多狱卒重新封印,一些只言片语被后人知悉后添油加醋,变成了神话传说。最近的一次,应该是狱卒之王嫦娥离开广寒宫去九州之后到仙坠之前那一段时间。” 忽然压低声音,一脸戚戚然,“悄悄给你说哦,男男女女爱情什么的,这东西可害人呢,要不是嫦娥爱上了后羿,她现在早就该是九州圣人之一了。” 李凤栖深以为然。 从神话传说的时间来看,嫦娥还在天枢上相姜子牙之前。 堤丰终于现身。 出乎李凤栖意料之外,竟然是个人。 西方白人。 从火山口步步踏空,缓缓而来。 每走一步,整个荧惑星辰都随之震动,仿佛他就是这颗星辰的主宰,无比强势的现身,欲要碾杀一切蝼蚁。 在其身后,一道肉眼可见的黑色虚影,他每走出一步,那道黑色虚影便高大百米。 当他走到半空之时,背后巨大的虚影已经耸入天际。 是一个巨人。 背生双翅,浑身覆盖着羽毛,长着无数的蛇头,遮住了整座天穹,无数双冷漠无情的眼眸,居高临下的俯视众生。 强大的不可一世! 有若实质的压迫感,竟似天穹落下。 站在这巨大虚影的妲己和李凤栖两人,微渺如蝼蚁。 妲己毫无压力,解释道:“荒兽也是妖族一系,强大的荒兽自然能以人形态现世,这并不是说保留本体形态的荒兽就弱,只是在本体和人形之间,所追求的大道不同而已。” 李凤栖点头,“打得过没?” 妲己不语。 这不是废话么。 她作为狐妖一族第一人,打一个荧惑地狱里的万妖之祖堤丰,还不是……呃,若是没有狱卒威压,貌似真有可能打不过。 看着气势汹汹的堤丰,笑着说道:“你这位坐井观天的万妖之祖此刻现身,是要舍弃大道之本,冒着被笼罩这片地狱的封印雷霆打得魂消魄散的危险,阻拦我们重新翻开道家源书么?” 堤丰负手站于火山口上,目光阴冷而凶残,盯着李凤栖和妲己,许久才道:“若是被你们重新翻动道家源书,我等荒兽又要成千上万年不见天日。” 妲己点头,“也比身死魂灭好,毕竟活着就有希望。” 堤丰冷笑,“我若不管不顾倾尽全力出手,你们想重新翻动那本道家源书,成功的希望不会超过三成,区区一只小狐狸,哪来的底气?” 旋即大手一挥,“我堤丰便为亿万荒兽谋一线生机,今日必杀你等两人!” 嚣张! 言辞表达不出他神态的嚣张,仿佛杀死李凤栖和妲己,比捏死两只蚂蚁还轻松——他有这个底气,也有这个实力。 因为他是无敌的万妖之祖! 妲己还没说话,李凤栖却道:“那你可以试试。” 他看出来了。 这位万妖之祖就算只是荒兽,可并不比火山口下地狱里被封印的那个人差多少——堤丰的实力,绝对比女妖玉石高了无数倍。 堤丰看着李凤栖,冷笑不语。 不说话有时候就是一种态度。 于是刹那之间,先前出现的五头荒兽以无上毅力,压住内心对狱卒血脉的天然恐惧,悍然的对李凤栖出手。 牛头怪米诺陶洛斯一个大踏步到了李凤栖头顶上空。 手中巨大的斧头兜头罩脸劈落。 同时出手的还有传说中的蛇发女妖美杜莎,当然,它真正的名字大概不是这,不过意义不大,名字对于荒兽而言,仅仅是个代号。 她默默的看了李凤栖一眼。 然而…… 当牛头怪米诺陶洛斯的斧头刚刚抬起,天穹之上,凭空纠结出一道水桶粗大的闪电,竟然呈现出七彩颜色,倏然间纵贯天地,落在牛头怪身上。 一瞬间而已。 甚至连一丝声音都没有,牛头怪就已灰飞烟灭,连一丝灰烬都没有。 死得不能再死。 与此同时,李凤栖的身躯之上,浮现出一层神秘光符,宛若一件法袍,将两道突兀射来的灰色电光挡住的同时,天穹上与这件法袍,同时爆发出炽目的白光。 照耀在蛇发女妖身上。 蛇发女妖眸子惊恐,脸上浮起绝望和痛楚,身躯扭动却发不出一丝的声音,更是像冰雪遇见阳光一般,在法袍和天穹之上的白光照耀下,迅速消融。 很快便完全消失。 别说灰烬,连灰飞烟灭的机会都没有。 就这么死了! 李凤栖莫名其妙,看向妲己。 妲己一脸震惊。 讷讷的道:“天穹之上那层结界,是封印这座地狱的,其中蕴含着这片世界原主人的封印之力,荒兽若是对拥有狱卒血脉的人出手,一则会被狱卒的天然威压压制境界和势力,二者会遭受到封印之力的雷击,但是——” 有些话妲己不知道该不该说。 但是李凤栖身上那层神秘光符形成的法袍,却闻所未闻。 李凤栖身上,果然有隐秘! 这件法袍的存在,已经不是对荒兽形成天然威压那么简单,而是镇压和抹杀一切荒兽的手段,是狱卒之王才有的护身手段。 嫦娥便有! 为何李凤栖一个天选之子会有这等护身法袍? 妲己茫然了。 她忽然发觉,所有的事情都不是天枢上相和商皇告诉自己的那般简单,陈树、李凤栖这两个异类,让封印之事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堤丰略略有些讶然,还有一丝不屑,“狱卒之王?” 哪有这么弱的狱卒之王。 才玉璞境。 况且狱卒之王此刻应该在月球上掌控广寒宫,防止七丈光牢里的那位大人破开封印,绝对不可能分身来到荧惑地狱前。 就算真的狱卒之王来了,他堤丰若是孤注一掷,也能一战。 堤丰看向百眼巨人。 百眼巨人立即会意,硕大的头颅上,一百只眼眸同时睁开,望向李凤栖,一百道目光便燃烧了虚空,直接看穿所有虚妄。 百眼巨人希腊语为Argus,意为看穿一切,明察秋毫。 在那一百只眼眸下,世间任何隐秘都无处遁形,哪怕是狱卒之王的前世今生,也无法逃过它这一百只眼眸的洞察。 然而…… 一百道眼光落在李凤栖身上,神秘光符形成的法袍之下,百眼巨人的眸子里仿佛出现了一万轮太阳,每一只眼眸仿佛都被一万把利剑穿过,直接刺穿在它灵魂之上。 百眼巨人惨叫一声从天而落。 硕大的头颅上鲜血津津。 一百只眼眸全瞎。 便如愚钝的人类欲用目光冒犯高高在天的神灵而受到了天罚。 李凤栖便是那神明。 不可侵犯。 ------------ 第七十二章 镇压万妖之祖 狱卒后裔存在天然威压,铭刻在血脉里,对于荒兽而言,则是铭刻在灵魂里的压制,存在着近乎本能的恐惧。 与天道压制类似。 荒兽被封印在这片地狱里,若是对狱卒后裔出手,皆是无用之功。 可此际已非无用可以解释。 是简单明了的惩戒。 冒犯李凤栖的代价是灰飞烟灭的身死魂销! 但凡对李凤栖出手的荒兽,除了掉落到火山口深处不知生死的百眼巨人,蛇发女妖和牛头怪都已死得不能再死。 这无法理解的一幕,让妲己怔住。 堤丰有点不解。 而九头蛇许德拉和龙狮羊合体怪喀迈拉则是一脸惊恐,本能驱使它们躲到远处,看李凤栖的目光也充斥着恐惧。 李凤栖一脸懵逼,他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不知道为什么。 啥时候,自己一个玉璞境的小渣渣,在希腊传说怪物面前,如此不可侵犯了? 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却真实上演。 胆气顿生,看向堤丰,“你上你也得死。” 堤丰斜乜一眼李凤栖,“哦?” 跃跃欲试。 我可是万妖之祖,岂能被一个玉璞境小渣渣吓退,若是没有天道压制和狱卒威压,你这种小渣渣,我一个眼神就可以碾死。 李凤栖吓了一跳,心中没底。 毕竟这货可是希腊神话中,最强的怪物,没有之一。 万妖之祖,万魔之祖的名头不是白来的。 按住腰间朝歌,太虚经运转,全神贯注的盯着堤丰,“还要送死吗?” 堤丰不为所动。 轻声问道:“你究竟是谁?” 李凤栖反问,“我的名字很重要?” 堤丰缓缓摇头,脸色阴沉,充斥杀意,“我想我大概知道你是谁了,如果猜的没错,你就是曾经的某位狱卒之王,在无比漫长的过去,曾经出现过一位狱卒之王,他有着最天纵绝世的天赋,有着最旷世绝俗的奇遇,他最巅峰之时,几乎可以媲美这片星空的主人——那位媲美远古圣人的妖皇!” 李凤栖咧嘴一笑。 暗乐。 不承认也不否认,这是好事,能让万妖之祖忌惮,自己为何要否认。 只不过…… 我明显不是狱卒之王啊。 什么转世转生,李凤栖是一点都不相信,我就是我。 堤丰话锋一转,“做个交易。” 李凤栖愣了下,“什么交易?” “我助你重新翻开道家源书,稳固这片地狱的封印,但你要带我离开这片牢狱,如果你愿意,我堤丰愿意成为你麾下一员,如果你不愿意,等我离开这片星辰地狱,你将我放逐进茫茫星空自生自灭即可。”堤丰缓缓说道。 他撒谎了。 如果能不动手就逃离星辰牢狱,那是最好。 作为这片星域的万妖之祖,哪怕被放逐进星空,他也不会死,只要他能离开这片牢狱,李凤栖和那只小狐狸就必死无疑。 不过堤丰知道,不可能和李凤栖达成交易。 这只是个幌子。 他已经悄无声息的出手:在不会惊动天穹封印的情况下,以最简单的方式秒杀。 身后巨大的虚影,两颗蛇头悄然化作了两柄长剑。 只等李凤栖稍稍分心,这两柄长剑便要突破时间和空间的桎梏,一击秒杀,就算是狱卒之王,也得饮恨而亡。 李凤栖闻言很动心。 却灵犀突来,这货作为希腊神话中怪物之王,会这么听话,莫不是有诈。 怒道:“你敢骗我?” 当我是傻子么。 一言不合拔剑! 朝歌光寒,便要假吧意思的出一剑,只是出乎他意料,朝歌挥动之时,确实有虹桥炸裂,但秘境之内流淌出来的灵力汇入朝歌之后,竟然牵连了天穹上的封印。 一瞬之间,李凤栖宛若整颗星辰的主宰。 他的神识俯视着整座地狱。 心念动处,天穹之上,便滚落下一道无色惊雷。 大如山岳! 轰! 仿佛是一轮烈日散发出的无尽火焰,将堤丰及其背后的黑色虚影湮没。 妲己瞠目结舌。 别说妲己,就是李凤栖都觉得不可思议。 什么时候自己挥剑有这个威力了? 许久之后,无色惊雷湮灭。 万妖之祖堤丰依然站在那里,浑身却已经没有一丝血肉,只剩下一副白骨,无穷的黑色烟气缭绕,血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生。 李凤栖心中一动,正是立威时候。 毫不犹豫。 根本无需挥剑,心念再动。 天穹之上,又是一道大如山岳的无色惊雷滚落,将正在血肉重生的堤丰湮没其中,整个火山口上,响荡着堤丰的惨叫声。 无比凄凉。 李凤栖听得这惨叫,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可想而知,无色惊雷里的堤丰承受了何等的痛楚。 无色惊雷里响起堤丰惊恐的声音,“你不是狱卒之王,你是妖皇的……” 可惜。 话音被惊雷声湮没。 许久之后,无色惊雷再次湮灭,出现在李凤栖眼前的堤丰,是一具破碎的骷髅骨架,无比孱弱的跪在地上,尚有无数细碎的无色惊雷盘绕其上。 只需要再挥剑一次,这具骨架也会彻底被湮灭。 目睹这一幕的妲己若有所思。 连续两次雷罚,堤丰哪怕是万妖之祖,也再无法重生血肉,骨骼之上,重生的丝丝缕缕血肉,皆被盘绕其上的无色惊雷抹去。 无法重生! 被打得毫无脾气的堤丰无比绝望,空洞的颌骨缓缓蠕动,近乎呻吟的说道:“请饶我一命,再也不敢对您有任何欺骗……” 尊称了。 李凤栖收剑,“你说我是谁?” 只剩一具破碎骨架的堤丰声音虚弱,充满畏惧,“您现在境界不高,我不能说出您的身份,否则会为您招来无尽杀祸,请您一定相信我。” 李凤梧唔了一声,应该不是说谎。 话说回来,心里有点慌啊。 难道自己真有某种惊世骇俗的身份,要不然作为一个狱卒后裔,岂能举手投足间镇压希腊神话中的万妖之祖。 不合理嘛。 看向妲己,“所有的狱卒后裔都能做到我先前做的事?” 妲己苦笑摇头。 怎么可能。 哪怕是狱卒之王也做不到,否则何至于如此艰辛的需要天选——直接让狱卒之王嫦娥来,岂非简单得多。 李凤栖的身份…… 有些意思了。 现在的问题,是商皇和天枢上相知不知道他俩选的这个传人,具有这种恐怖的身份来历。 看见妲己的反应,李凤栖很惆怅啊。 我不是我。 那我是谁? 暂且顾不上这个哲学问题,还是先封印荧惑这座地狱再说,至于堤丰么,先留着,毕竟他现在只剩下一具骷髅,兴不起风浪,何况他还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按剑,俯视着堤丰,“道家源书在何处?” 跪在地上的堤丰指向火山口底。 李凤栖点点头,“让你那些私生子啊下属啊少兴风作浪,待我下去重新翻开道家源书,我们再好好磋商磋商,若是表现好,我不介意多个万妖之祖当打手的。” 补充道:“且去一边罢。” 话音落地,若口含天宪,堤丰骨架上那些缭绕的无色惊雷,竟然一瞬之间消失不见。 ------------ 第七十三章 地狱之主 堤丰欣喜万分。 如果李凤栖只是一个普通的天选之子,或者仅仅只是一位狱卒之王,他身为这片星域的万妖之祖,自然不甘心当一个喽啰。 可现在不一样。 李凤栖若是自己猜想的那种身份,能当他的喽啰,是他这个一片星域万妖之祖的天大造化。 李凤栖看向妲己,“下去?” 妲己却忽然答非所问的道:“急什么,我还缺少一个坐骑。” 李凤栖哭笑不得。 这都什么时候了,这女子还想着坐骑的事,果然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 哪知白骨堤丰看向九头蛇许德拉。 他身为万妖之祖,当然不可能成为一个小狐狸的坐骑。 么得面子。 被封印的万妖之祖,就不是万妖之祖了——尽管他这个万妖之祖有点坐井观天的意思,须知在九州,年捏死他这个万妖之祖的妖族大佬不要太多。 许德拉见状,那九颗脑袋上的眸子里,闪耀着无穷的喜悦。 难道自己也能离开这片星辰牢狱? 妲己却有些嫌弃。 堤丰姿态低下,他已经没有反抗的念想,解释道:“她虽然如今实力不强,但在我众多子女中,她的天赋和潜力不比那三头地狱犬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将来也能蜕变为蛟龙之属。” 妲己还是兴趣缺缺。 离开这座星辰牢狱的希望湮灭,九头蛇许德拉一脸失望。 李凤栖倒是想有这么个坐骑。 九头蛇啊。 不拉轰? 正欲说话,哪知火山口下,传来了不辨男女的声音,“堤丰,曾经的万妖之祖,如今你竟然已堕落成一条摇尾乞怜的狗了么!” 有人缓缓升空。 却是先前妄图以百眼神通看穿李凤栖前世今生的百眼巨人。 硕大的身躯之上,百目尽毁。 鲜血汩汩之间,毁掉的百眼似被人徒手撕裂出一个巨大的裂口,便似重生一目,这一目占据了头颅的九成以上。 倒不再是百眼巨人,而成了更为凶悍的独眼巨人。 他默默的看了一眼堤丰。 仅仅是一眼而已。 堤丰甚至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破碎的骨架发出密碎的喀嚓声,瘫倒一地,再没有丝毫人形,更没有丝毫生机。 秒杀! 哪怕是遭受重创,堤丰终究是万妖之祖。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然而依然被一眼秒杀。 独眼巨人又看了一眼九头蛇许德拉,如出一辙,神话传说中不可杀的怪物,就这么从天穹坠落,化成一滩肉泥。 独眼巨人再看龙狮羊合体怪。 龙狮羊合体怪倒是反应过来了,可它三颗头颅喷出来的火焰根本无法无法防御独眼巨人的目光。 于是也死了。 李凤栖和妲己两人看见这一幕,遍体生寒。 好强! 两头巅峰时期的荒兽,以及遭受重创的万妖之祖堤丰,竟然在独眼巨人的目光之下,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全是秒杀。 若是这目光看向自己两人,狱卒的天然威压,以及天穹的封印雷罚之力,还能护住? 答案是肯定的。 独眼巨人看向李凤栖的刹那之间,李凤栖浑身上下再次浮现黑色的光符,形成一件无物可破的法袍,天穹之上更是降下一道无色惊雷。 独眼巨人瞬间被那惊雷劈成粉齑。 然而…… 独眼巨人被劈成粉齑之后,幕后掌控者却夷然无事,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展露真身。 是一个人。 是一个由无数黄白荧光组成的人。 女人。 典型的西方女性,五官外貌和身材极美极美,美得可以媲美妲己,有点像巅峰时期的黑寡妇斯嘉丽约翰逊。 诡异的是,她又不是一个人。 她有三颗头颅,三具躯体,六只手臂。 皆背背相负。 比之哪吒的三头六臂,更为震撼。 正对李凤栖的那具身躯之上,两手各握一枚散发出无尽悠远沧桑之意的火炬,黑色的火光熊熊,照亮地狱黄泉,永不熄灭。 侧首的两具躯体,左边一具,手握长绳。 右边那具躯体,则是手握短匕。 她站在那里,身后是无穷黑暗。 在她出现的刹那,本就荒凉的荧惑之巅,弥漫着浓郁的死亡气息。 再也没有丝毫生机。 无穷无尽的死亡气息,拂过了九头蛇许德拉尸首。 于是血泥腐朽,化为灰烬。 堤丰破碎的骨架被死亡气息拂过,亦化作灰烬。 她于独眼巨人尸首的粉齑里显形而出,默默的盯着李凤栖和妲己,不男不女的声音响荡在整个天地之间,“九州那群废物,竟然妄图让你俩来再次封印我,一只小狐狸,一个狱卒后裔,真以为亿万年岁月就能腐朽我等神通?” 妲己按剑,如临大敌。 耳垂之上悬挂的月轮镜花水月,涌滚着翻动变幻,最终悬于背后。 清冷月辉笼罩着两人。 尽管妲己实力远远不如这位被封印之人,但月轮镜花水月却是九州两位圣人出力助她炼化的神器,清冷月辉勉强挡住了死亡气息的侵蚀。 李凤栖倒吸了一口凉气,“地狱女神。” 赫卡忒! 在希腊神话传说中,她的名头有点多:机遇的三相女神、魔法的女神、鬼魂女皇与地狱女神。 是地狱的创造者! 象征着世界的黑暗面。 如今看来,她创造的所谓地狱,其实是她的秘境。 一个只有死亡和黑暗的秘境。 妲己摇头,“不是真身,这应该是她的神魂,真身依然被封印在下面的地狱里,若是真身降临,镜花水月应该挡不住死亡气息。” 她有自知之明。 她只是一个大妖,实力不如妖王兀虫,而妖王兀虫在六道地狱被封印的存在面前,也渺小如蝼蚁。 须知这些被妖皇封印在六道地狱的人,在无尽漫长岁月之前的远古时代,是有资格和实力与圣人叫板的——远古的圣人,高于如今的九圣人。 这就意味着,这些被封印之人,每一个真正的实力,至少都应该在九州九圣人那个层次。 李凤栖苦笑。 就这手段,哪怕是神魂,也已经无敌了好么。 火山口下面就是这位地狱女神的秘境,虽然被封印了,但她的神魂出现,说明这个封印并不牢固,万一她能够动用秘境…… 李凤栖打了个寒噤。 后果不敢想象。 别说自己再没有机会翻动道家源书,哪怕是坐镇泰山玉皇顶的那位灰袍道人亲自前来,只怕也要铩羽而归。 ------------ 七十四章 冥月 李凤栖压力倍增,“这要怎么打?” 有点同情其他天选之子了。 荧惑地狱里被封印的是希腊神话里缔造者,地狱女神赫卡忒,哪怕其他地狱里封印的只怕不会差,没准还有冥王哈迪斯、海王波塞冬、甚至雅典娜女神的原型。 妲己身上妖力涌动,身后虚影浮起。 九尾遮天。 然而在地狱女神赫卡忒的阴影之下,遮天的九尾狐狸反而渺小至极,渺小的赫卡忒反而如天幕一般笼罩着这片天地。 苦笑道:“有点意外,这个远古地府冥女出身的女子,应被妖皇封印,包括秘境和真身,所以就算是神魂,她也不应该能离开地狱来到这里才对,先前神魂借助玉石的彼岸花,能够绕开地狱之门出现,已经是极限,为何此刻又做到了不可能的事情?” 李凤栖:“远古地府?” 妲己点头,“六道地狱中被封印之人,来自远古地府、天庭等多个地方,皆是八荒天牢里大罪之人的随从,并不是最强的,广寒宫下镇压的那尊古老存在更强,悬名在《山海经》中,而你口中的地狱女神,便是远古地府天资极好的一位冥女,真名就叫赫卡忒。仙坠之后,这片星系里灵气殆尽,狱卒之王嫦娥远赴九州,这位冥女和其他封印之人便用尽一切方法,以巨大代价率领诸多荒兽的神魂,一起投影在世间,塑造诸多传说神话,从而影响整个星系的封印之力,所以才会有这一次的封印之事。” 李凤栖恍然。 这么说来,其他地狱里被封印之人,应该是罗马、埃及、印度、古巴比伦等世界上各个神话体系里的人物。 问题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 三头三身的赫卡忒,目光扫过月轮镜花水月,微微颔首,“不错。” 残月炼化出来的神器。 也仅仅是不错。 目光中不悲不喜,经历过亿万年岁月之久的赫卡忒,喜怒哀乐对她而言,仅仅是表情,淡然道:“那件和我等同岁月的山河社稷图出现之时,我等便知道九州想做何事,却一直无动于衷,小狐狸,你可知道原因?” 妲己摇头。 赫卡忒笑了笑,“因为我等被封印之人,经历亿万年之久,已将秘境天地与源书笼罩的天地同化,在封印之下天地里,我等便是主宰。” 李凤栖不懂,小声问妲己,“什么意思?” 妲己苦笑着指了指天穹,“在那层封印之力以下,到我们所处的这片空间里,都已经被赫卡忒的秘境笼罩,意味着哪怕只是神魂,咱俩都大不用。” 被封印的人,在等。 等着天选之子上门送死。 大妖陪同也不管用。 哪怕只是神魂,赫卡忒也能轻易抹杀妲己,正如商皇的一缕神魂,便可一剑斩杀玉石一般。 李凤栖陷入沉默。 会叫的狗不咬人。 咬人的狗不叫唤。 赫卡忒若真有她自己说的那般厉害,哪还和自己这种渣渣小角色废话,上来一二三技能走一套,自己就被秒了。 设身处地,自己如果是赫卡忒,也不会废话,直接开大秒人以免夜长梦多。 她这么多废话…… 是因为色厉内荏! 正如堤丰一样,背负着万妖之祖、万魔之祖的荣誉头衔,多么拉轰的登场,背后虚影遮盖天穹,如主宰一般俯视自己和妲己。 结果呢? 被自己三两下镇压。 悄然问妲己,“你看她有没有可能像堤丰一样,真正目的是想和我们交易,而她此刻的故作姿态,不过是为了提高交易筹码和底气?” 妲己惊疑不定,“不好说,这种古老存在,行事风格难以揣摩。” 李凤栖跃跃欲试,“要不我劈她一雷?” 妲己眼睛一亮,“可以有。” 李凤栖按剑,秘境内灵气涌动之前,斜乜一眼妲己,“从始至终,都没见你担心过生死,老实交代,除了已经用过的一缕商皇神魂,你还有什么保命手段?” 妲己狡黠一笑,“你猜啊?” 李凤栖脸一黑,没好气的道:“你猜我猜不猜。” 心中却大定。 妲己这么说,显然还有保命手段,所以只管放手劈赫卡忒一雷再说,如果她不是色厉内荏,而是真的同化了源书笼罩的天地,就用妲己的保命手段逃走。 毫无压力。 哪知妲己看穿了他的心思,笑眯眯的,“对了,忘记告诉你一件事,我是九尾狐哟,有九条命哟,当年天枢上相以圣人之姿,也只能杀我一条命,眼睁睁看着我逃走,就算赫卡忒比当年的天枢上相还厉害好了,那我让她杀三条命,一样可以离开。须知整个九州,说起逃命,我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哟,但是——” 笑意狡黠,“我只是命多,但救不了你。” 李凤栖无语。 瞬间感受到了生存的压力,握剑的手便坚决了几分,不敢再抱有见机不对就逃命的想法。 妲己见状心里暗乐。 她当然还有手段。 只不过不能让李凤栖知道,只有在向死而生的局势下,李凤栖的剑道才有更上层楼的可能,他才能历练出更强的实力。 李凤栖剑指赫卡忒,坚决说道:“最后的机会,退回去,我去翻开道家源书,你继续在你的地狱里当一方天地的神。” 赫卡忒三颗头颅都在笑,“对一位女神出手,是谁给你的勇气?你大可以试试看。” 李凤栖点头。 我想试试。 秘境内灵力涌如长剑朝歌之内,一瞬之间,李凤栖的神识再次融入了天穹之上的封印之中,俯视着这层看不见的封印所笼罩的巨大区域。 他看见了火山口下的地狱之门。 也看见了地狱之门上空凌空摆放的道家源书——最后一页,即将合上。 所料不差的话,这最后一页一旦合上,封印也将腐朽。 心念动处,惊雷天落。 不是一道惊雷。 是一片惊雷。 宛若一张大网,兜头罩脸的劈落。 赫卡忒没有动用她手中的火炬、短刀和长绳,一只空着的手捏了个法诀,在神魂之身的头顶上空,无穷的死亡气息翻滚涌动,滋生出一轮月亮。 黑色的月亮。 冥月! 诞生于远古地府的冥月! ------------ 第七十五章 双月同天 一轮黑色的月亮,大如磨盘,悬于赫卡忒上空。 极重。 仅仅是悬挂在那里,它周遭的空间竟然出现了肉眼可见的褶皱条缝,像是一张无比整洁的纸出现了折痕。 不止如此。 透过这些空间看见远方的所有物体,都产生了弯曲。 扭曲的不仅空间。 还有光! 李凤栖的神识和天穹之上那层封印之力融为一体,看这轮冥月也更清晰,一些天文知识在心中浮现:有个不好的猜想。 果不其然。 道道惊雷落下织成的大网,无一例外,尽数被那轮冥月吞噬,没有任何一道能够破开冥月的防御接近赫卡忒的三头三身。 这……要怎么打? 倒也是奇怪,赫卡忒祭出冥月当下天降惊雷之后,依然站在那里,毫无出手的意图,甚至连杀李凤栖的心意都没有。 妲己在一旁叹道:“这轮冥月在远古时期,曾经照耀着整个地府疆域,其真身是一轮无比巨大的太阳——嗯,远比这颗星系的太阳大,那颗太阳死亡之后,被曾经的地府之主炼化为明月,你别会错意,远古地府不是地府之主的秘境,而是和九州类似的大世界。” 李凤栖苦笑。 冥月不是明月,竟然是一轮死亡的太阳。 用科学来解释,冥月是一颗恒星的尸体,而巨大恒星的尸体。 恒星死亡之后有三种结局。 一种是白矮星。 质量是太阳八到十倍以下的中小型恒星在死亡过程中,形成星壳和星核两部分,星壳向外抛射出去,星核向内坍缩,如果星核质量不大于太阳质量的一点四四倍,就会形成白矮星。 第二种是中子星。 质量是太阳八到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恒星,在死亡时发生超新星爆炸,爆炸后内核的质量保持在1.44~3.2倍太阳质量之间,最后在高压下,不仅原子被压碎,原子核也被压碎,质子和电子结合形成中子,最后,所有的中子压缩在一起形成中子星。 白矮星和中子星,都能演化成黑矮星。 第三种,是黑洞! 质量在太阳三十倍以上的恒星,且爆炸后内核质量在太阳质量的3.2倍以上,在死亡之后,才有可能形成黑洞。 黑洞是宇宙中最神秘的天体,也是密度最大的天体。 根据人类已知,黑洞能捕获一切进入它引力范围的东西,包括光。 所以严格来说,黑洞是没有颜色的。 也是不可被看见的。 因为光无法逃离,那么没有光线进入人眼,自然也观察不到。 这是科学。 修行的世界,已超脱在科学之外。 所以赫卡忒祭出的这轮冥月,其实是一个被远古地府之主以大神通炼化的一个黑洞?! 难怪能将所有惊雷吞噬。 那么问题来了。 赫卡忒拥有可以吞噬一切的冥月,任何攻击对她都是无效的,这要怎么打败她? 看向妲己。 妲己摊手,“我也么得办法。” 赫卡忒看着两人,神态祥和,“你们两人,皆是狱卒后裔,小狐狸你虽是妖族,但你远祖却是那位妖皇当年的随从之一,而李凤栖,堤丰说的没错,你确实不是曾经的某位狱卒之王,因此你们也不可能打败我。” 李凤栖盯着她,“所以呢?” 赫卡忒云淡风轻,“我知道你们还有五位天选之子,以及他们各自的恩师一起,各赴一地去封印我等战友,你们运气不好,恰好遇见了最强的我,所以他们能够成功,而你们不能。” 李凤栖颇为不服。 凭什么我李凤栖就不如其他五个天选之子。 赫卡忒笑道:“不用不服气,六道地狱,我为首,其他无座地狱,皆是我那五位战友的秘境,而着一座地狱,虽然也是我的秘境,但可以告诉你们一桩隐秘,我之秘境,本就是吞噬融合了远古地府的六道地狱之一,所以它既是我的秘境,也是真正的地狱!” 妲己有些震惊,“当年远古地府崩碎,你这位冥女,竟然如此大机缘,不仅得到了冥月这等神器,竟然还炼化了六道地狱之一?!” 赫卡忒颔首,“你以为我真的只是一个冥女?” 李凤栖插嘴,“打扰一下,我有个疑问,你既然这么强大,又有冥月又有一道真正的地狱,为何还是会被封印?” 赫卡忒叹气,“那是你不知道妖皇有多强大。” 圣人之下皆蝼蚁。 这是真理。 而妖皇是可以媲美远古圣人的存在,是地府之主那个阶层的最强者之一,远比当今的九州圣人更为强大和无解。 他要封印区区一个赫卡忒,何难之有。 妲己知道。 所以她问道:“你既然有如此神秘的身份和福缘,为何会沦落为八荒天牢里大罪之人的仆从,而不是在九州想办法证道争夺圣人之位?” 赫卡忒眸子里涌起狂热,“因为他啊……” 是个不输妖皇的人啊。 何谓大罪? 不过是成王败寇的说辞而已。 那位大人只是当年输给了妖皇一筹而已,但纵然如此,妖皇也杀不死他,只能选择以秘境之内大天地里的星辰作为牢狱,又用先天神器将之封印。 因为那位大人,是不死之身! 真正的不死。 话锋一转,赫卡忒轻声道:“李凤栖,因为种种原因,我不能对你出手,你要去翻动道家源书,尽管去便是,但你却要想清楚,一旦你去翻动道家源书,那么我便杀了你身畔的小狐狸。所以我们不妨做个交易,你李凤栖去带走道家源书,我就此离开这片星系,至于后面的事情,我绝不插手,也能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可以保护那颗星辰上的亿万生灵。” 话很轻。 也很重。 赫卡忒有这个信心和实力。 李凤栖犹豫了。 他有点心动。 如果地球上的人类不会受到伤害,那自己何苦还要如此卖命。 身畔的小狐狸妲己却展演一笑,对李凤栖道:“别信她的,漂亮的女人可会骗人了,她在拖延时间,一旦道家源书彻底合上最后一页,便是她脱困之日,你尽管去重新翻动道家源书便是,我虽然只是一只小狐狸,但因缘际会,和圣人商皇一起参与了仙坠大战,又被选中为天选监理之人,如今我九尾齐全,头悬残月,身挂诛仙四剑之一,她就算能杀我,也要耗费不少时间。” 时间不多。 说完之后不再和赫卡忒废话。 身后月轮镜花水月散发出无尽清冷光辉,缓缓升空至冥月的高度。 双月同天。 妲己欲以镜花水月硬撼冥月。 ------------ 第七十六章 地狱女神的心术 李凤栖表面淡然,内心山呼海啸。 赫卡忒真的在骗自己? 她因为什么原因不能对自己出手,却又可以对妲己出手? 自己到底有什么见不得光的来历? 回想自己这一生,貌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在一家平凡的医院平凡的出生,平凡的读书,平凡的长大、工作。 本应该平凡的结婚度过平凡的一生,在偶尔唱一首《平凡之路》感触人生,最终变成一个平凡骨灰盒里的灰。 结果天选了…… 问题是狱卒后裔这么多,自己不过是最弱鸡的一个而已。 体内那片世界,乃至于秘境之内的广阔天地之间,倏然响荡起声音,“堤丰没有骗你,你确实不是一位狱卒之王这么简单,现在也确实不能揭晓你身份,至于你的疑惑,其实可以回想一下,这么多年来,你应该经历了一件你看起来平凡,但在他人眼中并不平凡的事情。” 赫卡忒! 她竟然直接在李凤栖的心底里秘语。 李凤栖脑海里闪电一般的浮现起过往岁月里的画面: 小时候在农村的姥姥家,和隔壁小姐姐玩过家家,脱光了衣服钻进被窝假戏真做肯定不算——因为懵懂无知,也没能力,只能在外面蹭蹭。 所以长大之后,再见到姥姥家隔壁的小姐姐时,大家也没尴尬过。 事情肯定都记得。 只不过选择遗忘。 而且这种事也很平凡。 再大一点,初高中时期和混混学生打架、抽烟喝酒也不能算。 大学时期波澜不惊,没啥值得一提。 毕业之后更平庸。 李凤栖蓦然想起一件他经历过但没记忆的事情:小时候姥姥家曾经起过一场大火,将房子烧成了灰烬,等火势熄灭之后,本在屋里睡觉的自己,却夷然无事。 这件事不平凡。 李凤栖一直不信,总觉得是爸爸妈妈夸大其词,现在看来,似乎这件事存在着某种奇怪的因果。 难道自己被穿越了。 真实的李凤栖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一个虚假的李凤栖? 李凤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思绪越来越跳跃,当他思考到最后,已经不仅仅是“我不是我,我是谁”之类的哲学思考,而是什么是虚假什么是真实,人始终要死,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之类的…… 他心中萌生了放弃意念,眸子浑浊。 他摁住朝歌。 甚至萌生了人生如此艰辛,不如一剑了却的奇怪念想——而且心底深处,有个声音不断的诱惑他,让他选择放弃。 一旁的妲己看出了不对劲。 想都不想,身后巨大的虚影浮现,几欲遮住天穹的九尾摇摆,月轮镜花水月绽放出最为浓郁的清冷月辉。 狐媚神通! 妲己的身影野蛮而强横的闯入李凤栖的心里,声音响荡如当头棒喝,“李凤栖,醒醒,莫要被她诱惑,可还记得陈树老先生的话!” 狐媚神通不止可诱惑人,也能激烈人心。 这一句宛若当头棒喝。 李凤栖骤然醍醐灌顶,秘境内的《春秋》飘散出无尽墨韵,不仅将赫卡忒的声音彻底抹去,也将妲己的身影抹杀。 读书人心中坐正气,百邪辟易。 李凤栖目光恢复清明,按剑的手青筋暴突,看着赫卡忒,声音淡然,“有位老先生说过这么一句话:多读书,明事理,辨善恶,知是非,兼修德,做一个对世间有用的人。” 顿了一顿,继续道:“所以我不需要多不平凡,我也不在意我究竟是谁,我就是我,一个不需要做多正确的事,但不论做什么事,不求对得起天地良心,但求问心无愧的普通人。” 仅此而已。 赫卡忒沉默不语,有些失望,看了一眼妲己,“狐族魅惑之术,果然时间无双。” 妲己警惕万分。 从赫卡忒出现,她就一直在麻痹自己和李凤栖。 以堤丰说李凤栖的身份为线,不断的缠绕成一个谜团,然后引诱李凤栖走入其中,最后以秘语撕裂李凤栖心中的阴暗面。 这不是魅惑之术,而是心术,更在于魅惑之上。 杀人于无形之中。 这样的人更可怕。 一只手捏了个决,妖力在指尖涌动,变幻出一艘小舟,轻轻推出去,小舟落在李凤栖脚畔,妲己又按住腰间诛仙四剑之一的“戮仙剑”,悬空月轮镜花水月所有的清冷月辉,尽数落在她一人身上,对李凤栖道:“你速去重新翻开道家源书。” 李凤栖也不敢再耽误。 深恐内心的黑暗面再次被赫卡忒撕裂开来,上了小舟,飘往火山口下。 赫卡忒一直没有阻止。 任由李凤栖自由行动。 她只是看向妲己,点头道:“你知不知道李凤栖是谁?” 妲己摇头。 她真不知道。 也是今天才知晓,原来李凤栖竟然可以引起封印之力的共鸣,这说明李凤栖并不是普通的天选之子,而是和那位妖皇有着某种关联。 赫卡忒叹道:“知道为什么我不对他出手吗?” 妲己冷笑,“说的你好像就能对我出手一样。” 赫卡忒也是无奈,确实——哪怕她比万妖之祖堤丰更为强大,可天选之子作为狱卒后裔,体内血脉的天然威压,是被封印者跨越不过去的绝对桎梏。 越强,越被桎梏。 从这点来说,荒兽对天选之子的威胁其实更大。 赫卡忒说道:“但是你真的一点都不好奇,为何李凤栖能和封印之力共鸣,为何那些荒兽对他出手,会迎来封印之力的雷罚么,或者说,你难道就没怀疑过,八荒天牢里被封印的大罪之人,其实就是妖皇本人么?” 石破天惊。 哪怕知道赫卡忒是在搅乱她心智,妲己听到之后还是震惊莫名。 赫卡忒又道:“小狐狸,你输了。” 妲己一惊,定睛一眼,顿时大惊失色:不知道什么时候,三头三身的赫卡忒,竟然只剩下手握火炬的一头一身。 手握长绳和短匕的那两头两身已经消失不见。 冥月亦不在了。 一头一身的赫卡忒露出了阴狠的笑意,“诚然,我不能对你们狱卒后裔主动出手,可别忘了,在我这座地狱秘境的黑暗世界里,内心死亡比肉体死亡更容易。” 妲己暗道不好。 月轮镜花水月绽放出无尽月辉,欲要将赫卡忒笼罩在内,同时腰间的戮仙剑出鞘,狂烈剑意冲天而起,冲到天穹被封印之力所阻,迸散如火焰。 赫卡忒手中的火炬汹汹,光彩熠熠照亮四方。 恰好挡住月辉。 赫卡忒笑了起来,得意而狂肆,“来不及了小狐狸,你的狱卒血脉并不纯粹,我只需一头一身就足以挡住你这轮残月,也能挡住你手中的戮仙剑。” …… …… 火山口下,李凤栖陷入天人交战! ------------ 第七十七章 人类的本性和未来 李凤栖没有看见火山口下的地狱之门。 也没看见地狱。 更没有看见那本即将合上最后一页的道家源书。 他走入了一条时光隧道。 身畔是无数扭曲着的流光溢彩,弯曲着从深邃的不知道起于何处的远方流来,又弯曲着流向身后不知去往何处的远方。 流光溢彩的背后,无数古往今来的著名画面模糊的一闪而过。 李凤栖心茫茫然不知所谓。 是真实的时光隧道吗? 《星际穿越中》确实有类似画面。 是赫卡忒的术法? 若是她针对自己出手,理应有封印雷罚出现才对,然而他神识外放,没发现封印之下有任何的不寻常之处。 无数画面一闪而逝。 从古至今。 到得最后,便是一些近代耳熟能详的画面模糊闪过。 巨炮轰鸣,浊浪滔天,浓烟股滚的战舰呜咽着缓缓沉入海水之中,无数兵勇争先恐后的跳入大海,密密麻麻的在巨浪之中挣扎求生…… 有能活却求死的英雄,大无畏的毅然决然按住了身旁的狗子。 不苟活。 人与狗子,皆一死报国! 李凤栖长叹一声。 想起了清末光绪帝写的挽联:此日漫挥天下泪,有公足壮海军威。 又有画面涌来。 长枪喷火,大炮轰鸣,满目贪婪穿着各色军服的西方士卒,肆无忌惮的在王朝帝都烧杀抢掠,处处见浓烟滚滚而入云天…… 富贵奢华的园林里,人群蚁奔,皆抱奇珍。 旋即大火滔滔,浓烟遮天穹。 数日不歇。 李凤栖看得睚眦目裂,这幅画面,恰是中华民族百年耻辱的圆明园大火。 历史已经成为历史。 但身为中华儿女,铭记耻辱而奋发图强。 还有画面涌来。 皆是战争。 无一例外,这条时光隧道里的所有过往画面,都是充斥着血腥与杀戮的画面,恰好是一场人类进化史:战争。 后来的画面越来越现代。 也逐渐清晰。 其中一幅是李凤栖在影视剧里看过的:广岛原子弹爆炸。 再其后,便是现代战争。 画面极少,大多是帝国坟场伊拉克那边的战争——这玩意儿李凤栖只能靠猜,毕竟他对伊拉克战争知道得极少。 当现代战争过去,李凤栖以为这条时光隧道会结束之时,又有画面涌来。 极其清晰的画面,几乎有置身其中的感觉。 是…… 未来战争。 无比弘大。 蔚蓝星辰之上,到处都燃烧着火焰,昔日繁华的城市,已是处处废墟,废墟之中,游走着无数人类和机器结合的半人半机器士兵,也有全机械的士兵。 最后甚至出现了机器人,以及李凤栖根本无法理解的各种高科技武器。 战争如火如荼。 而民不聊生。 也便罢了,最后的画面,李凤栖便似俯视着整颗蔚蓝星辰,目光之中,从这颗蔚蓝星辰的数片疆域里,升腾起道道火焰,或划过长空直接落入他国疆域,或进入大气层上空巡航之后,再落向地面。 蘑菇云一朵又一朵。 在极短的时间内,星辰不再蔚蓝,整个大气层中覆盖着今年不散的尘埃。 绿色迅速衰败。 人类迅速灭亡。 到最后,当残存的人类在核辐射下彻底死光之后,满目苍夷的蔚蓝星辰再无丝毫生气,只有无尽的死亡和苍凉。 地球,成了一座死球。 时光流逝。 十年。 百年。 千年。 万年。 十万年…… 覆盖着星辰表面的尘埃渐渐散去。 曾经的现代化道路,在岁月的腐蚀下,已经重归泥土,高楼大厦,也在岁月侵蚀下重归自然,死寂的星球,重新露出绿色的生机。 海水涌动。 当某一天,海洋里一团团海绵开始出现。 无数年后。 一片风平浪静的水域里,第一只单细胞的草履虫打破了平静,旋即是第二只、第三只、无数只…… 时光依然静静流逝。 蔚蓝的星辰再次展现蓬勃生命。 经历了地球变动的大陆之上,有着思考智慧的动物发现两脚走路更方便,前肢能做更多事,于是再次出现了原始人类。 原始人类发明了火。 原始人类学会了晒盐,学会了锻铁…… 又开始出现战争。 文明的再度发展,让重新出现的人类又掌握了考古学,他们发现了一些上个文明的痕迹,可是依然没能阻止战争的出现。 他们考古寻找远古文明,他们探索星空,他们的心中,征途是星辰大海。 极度的繁荣之后,又一场战争,摧毁了整个文明。 地球再度死去。 随着时间流逝,地球再度活过来…… 如此循环。 生生不息。 直到某一天,太阳忽然变得苍白起来,也在慢慢缩小,整个太阳系都在死亡、枯寂…… 蔚蓝的星辰,也随之慢慢枯萎。 死亡和黑暗。 成了这片星系的主旋律。 李凤栖看完这一幕后,内心深处充满绝望。 “绝望吗?” 时光隧道倏然消失,李凤栖站在了空旷和虚无的星空里,极目望去不见边际,脚下是曾经蔚蓝生机盎然,如今正在慢慢死去的地球。 远处的太阳,极白极小。 如今它不再是恒星。 是白矮星。 不远处,赫卡忒安静站着,仅有手提长绳的一头一身,目光怜悯:“绝望就对了,这正是人类深埋在骨子里的本性,也是一颗星辰文明最后的落幕。” 赫卡忒的声音很轻,毫无情绪波动,“实际上,以这颗星辰如今文明能解释的星空理论,在漫长不计数的时间之后,死亡的不止是这个小星系。” “整个宇宙的所有恒星,最后都会死亡,这片无比繁华的宇宙,它的终点,不是永恒不死的神仙,须知灵气也有消失殆尽的那一日,到得那一日,整个宇宙的亿亿万恒星都会死亡,没有人可以活下来,哪怕是九州的圣人也一样,宇宙,将只剩下一片绝对的死寂。” 李凤栖知道,这一次赫卡忒没有骗他。 人类消失的那十年里,他看过很多书。 其中有关于宇宙未来的理论。 当宇宙达到一定的时间之后,所有的恒星都会衰老、死亡,依靠恒星而活的生命,也会随着恒星的死亡而死亡。 他只是没想到,修行者竟然也无法超然其上。 ------------ 第七十八章 我在,这就够了! 李凤栖沉默了。 三头三身赫卡忒,希腊传说中,总是和夜晚、鬼魂、地狱、魔力、巫术和妖术联系在一起,在早期神话里,她是大地、海洋、天空的女神,后期却是不可抗拒的死神、无法战胜或无人能及的女皇,地狱的创造者,是妖术、魔咒和女巫女神,也是极少的未婚女神。 真正身份,却是远古地府一个普通的冥女。 此刻仅有一头一身的赫卡忒看向李凤栖,第一次流露出属于人类的情绪,“你知道,我并不是神话传说中的女神,而是来自九州远古地府的一位冥女,是一个真正的人类。” 未婚女神倒是真的。 哪怕只是冥女,当年在远古地府,欲和她结为道侣共同追求大道的神仙人物,可以沿着地府那条黄泉排一个来回。 甚至于远古的天庭之主,也曾有意。 最终她选择了被妖皇封印的大罪之人——可惜他却看不上她,于是赫卡忒默默的选择成为他的随从,哪怕被封印在荧惑亿万年,也无丝毫后悔。 李凤栖看着赫卡忒,老实说,若只看一头一身,赫卡忒的美貌真不输给妲己,只不过和妲己的天然妖媚不同,赫卡忒始终有股圣洁之意。 不愧女神之称。 道:“宇宙最终死亡,会在多少年后?” 太阳至少还有数十亿年寿命,苍茫星空之中,比太阳更大寿命更长的恒星数不胜数,在这个无法估量的极限数值之下,人类的寿命简直微渺到上不了台面。 那么修行者呢? 赫卡忒苦笑,“这个无从推测,预算宇宙真正死亡的时间,哪怕是圣人也无法做到。” 又补充道:“不是如今九州的狗屁圣人,而是远古圣人。” 须知如今的圣人,远不如曾经的圣人。 并非厚古薄今。 实际上在如今的九州,九圣人之外,也有媲美远古圣人甚至超越远古圣人的存在,只不过都在追寻永恒大道,亿万年不曾现身而已。 赫卡忒甚至知道,就算是远古的圣人,也并没有死尽死绝。 比如…… 被妖皇封印的那位! 李凤栖沉思良久,才问赫卡忒,“那么,我们这些修行者,又有多少能够活到宇宙死亡的那一天,有没有超脱宇宙死亡之上的可能?” 赫卡忒笑了,有些无奈李凤栖的无知。 道:“活到宇宙死亡的那一天,你需要超越圣人之上,须知圣人亦会死,没有任何仙神能做到绝对的永恒不死,圣人亦一样。” “而要超脱宇宙死亡之上,不仅仅是超越圣人。” 李凤栖脑子里划过一道闪电,想到一个恐怖的事情: 他曾经看过一本,叫《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是一本历史网文,里面说的是无数历史名人穿越到一个大陆上,主角李汝鱼是个土猪,被荆轲、白起……等人穿越后,逐渐成长一国之主,武道修为亦是大陆最强者。 李汝鱼最后打破大陆次元壁,来到了世界之上。 才发现世界之上,竟然只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一片小树叶,正应了佛家那句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李汝鱼继续不断的打破次元壁。 然后他绝望了。 无论他怎么走到世界之上,始终在另外一个世界里。 那么问题来了。 如今自己生存的这片宇宙,会不会也存在这种情况,所以它才会有诞生、生长、衰老和死亡。 又或者说,这片宇宙,会不会只是某个秘境? 在秘境之外,也有着无数的修行者和一个苍茫无垠也会死亡的宇宙,依次而上,形成一个没有尽头的套娃。 问赫卡忒:“宇宙之上是什么?” 赫卡忒愣了下,旋即明白了李凤栖的意思,“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在此之前,你从没想过这片小星系会是妖皇的秘境,所以你以为,这整个宇宙可能也是一位修士的秘境?” 李凤栖反问,“没可能吗?” 赫卡忒摇头,“不会,宇宙之外是什么,没人知道,但这片宇宙绝对不会是一个秘境,因为最久远的时期,曾经有位圣人之上的存在,追求大道不得,于是用尽余生去寻找这片宇宙的尽头,到他道消魂灭的那一天,也没能发现宇宙的边缘。” 补充道:“无论是何种秘境,都会有尽头的。” 李凤栖沉默不语。 这话…… 不太好说。 毕竟自己的那个秘境,貌似目前为止,还没看见尽头在何处。 赫卡忒继续道:“你不是一般的狱卒后裔,无论你能否再次封印我,只要你不夭折,将来的成就都不会低,可是,你已经看过这片星辰人类的本性,你觉得他们有值得你拯救的必要吗?” 人类,始终要灭亡。 文明,始终要重生。 赫卡忒的声音,渐渐让李凤栖感到了亲和,也感觉到了温柔,“你的未来,不是在这一片小星空,你的未来,是充满希望,是俯视星空,这片人类的存亡和你有什么关系呢,须知一点,只要你活着,那么一切就够了,因为人类始终是会自己走向灭亡,文明始终会再次重生,直到宇宙死亡。” 这话好像无法反驳?! 李凤栖竟然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眼神渐渐迷茫,恍然间有种做了万千事却毫无意义的挫败感,身心都似陷入了一团永远无法挣脱的泥泞。 沉默。 许久的沉默。 赫卡忒唇角露出微不可见的笑意。 诚然,论魅惑之术,整个世间真的找不到几个比九尾狐狸更强的人,可要改变一个人的心意,并不一定只靠魅惑。 有时候真相更容易摧毁一个人。 得知真相的李凤栖会如何做? 许久许久,李凤栖才缓缓抬起头,看向赫卡忒,目光里的迷茫渐渐散去,“我曾经历过十年孤独,在众多天选之子中,算不得出类拔萃,甚至算是最差的一档,因为我只是一个人。” 陈树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孤独。 赫卡忒愕然不解。 不明白李凤栖为何突然说起这些没什么意义的事。 李凤栖继续道:“知道何谓人吗?” 赫卡忒越发不解。 李凤栖笑了笑,目光坚毅如铁,“我承认,你说的很有道理,在暂时的永恒不死之下,什么亲情什么家国情怀民族情意,都变得虚妄了。” 赫卡忒不语,心中叹气,眸子却变得有些明亮。 她有些欣赏李凤栖。 李凤栖继续道:“也许对你们来说,寻求真正的永恒,超脱宇宙之上,才是活着的意义,这大概也是太阳里那位被封印的存在,他带领你们为之追求的大道。” 赫卡忒颔首,“确实如此。” 李凤栖倏然提高了声音,“但是——” 世间事,总有但是。 “但是,我读过一些书,我也知道一些道理,在地球东方文明的道理里,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有同类,有羁绊,有爱情有亲情,有家国情怀,有故土情缘,有七情六欲,这才是鲜活的人,这才是存在的意义。”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有情!” “我活着就够了吗?” 不够! 人类本性里,有战争掠夺的天性。 我改变不了。 文明会灭亡,会重生。 我现在改变不了。 但我可以用尽一切努力,去阻止文明的灭绝,让这一次的文明不再灭绝,而是走向更高的远方。 我能一直活着,很好。 但我李凤栖是一个人,我不能放弃我的人类同伴,也无法摒弃我身为人应有的情。 达者兼济天下。 若我李凤栖有这个能力,那我便要人类活着,让文明继续延续。 因为……我在。 因为,我曾答应过灰袍道人,也是答应自己,欲要一肩挑起地球的日月星辰。 这就够了。 ------------ 第七十九章 阴谋的味道 李凤栖说完之后按剑。 蓄势待发。 心中略有诧然,秘境之内,大日悬空散发出万道光辉,和长枪龙胆悬浮在一起的《春秋》,无风自翻,最后《春秋》竟然崩碎,化作浩然墨韵,横陈天地之间。 化作一片墨韵的广袤大地。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赫卡忒应该不会再有忽悠自己的想法,接下来大概就会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 然而心中没底。 赫卡忒可是传说中的地狱女神啊。 我一个玉璞境渣渣…… 然而何惧! 来战便是。 刺目,灼眼! 经历天人交战,从世界真相的庞大泥泞中爬出来的李凤栖,身有浩然气,虽佩剑却儒气昭昭,恍恍然间,便似有读书人的读书人响荡天际。 在赫卡忒的眼中,更有万丈光彩,如火焰从他身上洋溢而起,冲破天际。 照亮了整个太阳系。 光彩之中,墨韵晕染其中。 一切幻象皆归虚无。 赫卡忒的身影逐渐消散,浩渺星空簇摇着消失,从消失的光影里,渐渐露出火山岩,旋即噗的一声,星空崩碎无形。 李凤栖置身火山口底。 这是一个巨大的洞穴,深不见底,极目望去,只能看见烛影摇红般的暗红色,以及悬浮在洞穴正中处的一座地狱之门。 与黄石火山下的地狱之门一模一样。 青铜打造。 历经了无数岁月,泛散着幽幽光彩,诉说着千万年的沧桑。 门上铜环左盘龙,右踞虎。 最让人在意的,还是地狱之门前,悬空的那本书。 极厚。 不似书纸材质,莹莹然青光所聚成一般,即将合上的最后一页以及其他书页,皆如青色玉石般纯洁无瑕。 也没有一个字。 这应该就是道家源书。 赫卡忒两头两身分开,左边头身提长绳,右边头身握短匕,分立在道家源书左右,笑容苦涩,且有钦佩,“读书人吗?” 李凤栖莫名其妙,“我勉强算个不合格的学生。” 读书人还谈不上。 陈树才是。 赫卡忒转身向着火山口下的地狱走去,“我等被封印之人,若是对狱卒后裔出手,皆会引动封印雷罚,其后更会有天道压制,将我等境界压制到狱卒后裔一个境界,也就是说,我若是能抗过封印雷罚,对你出手,实力也只有玉璞境。” 若此刻对手是陈树,赫卡忒的境界也将和陈树一样。 这就是九州圣人不愿意来的原因之一。 赫卡忒流露出疲倦神色,“我之心术无法影响到你的心境,世界的真相无法让你停步,那么你要重新翻动道家源书,除了妖皇,谁都无能为力阻止。” 即将走入深渊的赫卡忒顿住。 回头。 言语从容,“李凤栖,小心上面那只小狐狸,更要小心天枢上相和商皇,还要小心觊觎妖皇秘境的妖族,他们的目的,不仅仅是借助你们狱卒后裔重新封印那位大人。” 赫卡忒走入地狱。 深不见底的洞穴深处,传来夺人心魄的鬼哭狼嚎。 赫卡忒的声音继续回荡:“这是一个你想象不到的巨大阴谋,你们前来封印六道地狱的天选之子,都成了别人的棋子,李凤栖,好自为之。我且再睡上一觉,大概要不了多久,我们还会再见,也许那时候我们就不是敌人,而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赫卡忒的声音消失。 深不见底的洞穴里,鬼哭狼嚎声也消失殆尽,重归死寂。 李凤栖站在原地陷入沉思。 他要厘清脉络。 人类消失,已经可以确定,并非是人类消失,而是九州的九圣人用一件叫山河社稷图的法宝,将自己等人从人类世界剥离出来。 天选,是九州一些高人选择道统传人,以及甄选出主导封印的狱卒后裔。 六道地狱封印着六个人,以及无数荒兽。 七丈光牢里封印着一个古老存在。 八荒天牢里封印着的是大罪之人。 这些事…… 皆是灰袍道人和妲己的一面之词,嫦娥和后羿这对神仙眷侣的出现佐证此事,但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是一伙的。 为什么赫卡忒说要小心天枢上相和商皇。 她说的阴谋究竟是什么? 她为什么不挣扎,任由自己去重新翻动道家源书将她再次封印,且说要不了多久,就要和自己并肩作战? 一团浆糊! 李凤栖完全理不清,但隐然觉得,天选和封印这件事上确实有着许多极度不合理的地方——商皇如果是帝辛,天枢上相是姜子牙的话,他俩也是狱卒后裔,又是九州圣人,天道压制之下依然有不俗战力,为何不来亲自封印? 深呼吸。 再深呼吸。 李凤栖沉静心绪,也许这一切都是赫卡忒的谎言,没必要被她影响。 保持初衷即好。 当然,也要提防狐妖妲己、圣人商皇和天枢上相。 万一真是一场阴谋呢。 先去翻动道家源书,再走一步看一步。 …… …… 奥林帕斯山巅,小狐狸妲己看着自行消散的赫卡忒,目光落在火山口下,欲要看清去翻动道家源书的李凤栖。 却讶然发现她什么也看不见。 是赫卡忒! 她究竟什么打算,为什么不让自己看见李凤栖翻动道家源书? 妲己陷入沉思。 有些不对劲。 赫卡忒确实是六道地狱中被封印的最强之人,尽管有天道压制,以她的能力,哪怕不能扭转李凤栖的心意,只要放手一搏,也有机会。 然而她没有。 以一头一身拦住自己,在地狱之门前蛊惑李凤栖不成功之后,她果断选择了蛰伏。 这不合理。 妲己眼角微微蹙起,难道…… 杀意泛散而起。 到了今日,妲己已然明白,李凤栖绝非普通的狱卒后裔,也绝不是狱卒之王那么简单,商皇和天枢上相共同选择了他,背后必然有自己看不见的隐秘。 如今连赫卡忒也选择了他。 知道真相的李凤栖会如何选择,是奋起反抗还是接受命运? 妲己不知道。 身后忽然传来声音,“贫道要是没看错的话,你此刻有杀意,这就让贫道摸不着头脑了,李凤栖得到朝歌,怎么看都是你主子的传人,而且他的心法似乎来自天枢上相,这样一个被大道眷顾的人,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为何你却有了杀意?你想杀谁?” 身后悬空一白袍道人。 大袖飘飘。 步步生莲。 白裳! ------------ 第八十章 妲己的保命手段 妲己转身看着白裳,眼眸眯缝,按住了腰间的戮仙剑,她知道白裳为何而来,于是毫不掩饰杀意,“心太贪婪的人,命都不会长,这把剑你拿不去。” 白裳哦了一声,“小狐狸,你能杀贫道?” 妲己按住戮仙剑,“你说呢?” 白裳哈哈大笑,“若是剑修圣人商皇手握的诛仙四剑,贫道连望风而逃的机会都没有,可戮仙剑在你手上,不啻于暴殄天物,你杀得了贫道?” 妲己缓缓拔剑。 白裳毫无惧意,笑容阴险,“贫道师门在九州名声不好,但底蕴渊长,不巧的是,贫道恰好从师门底蕴里知道一个传说,小狐狸你想不想听?” 锵! 戮仙剑出鞘,妲己就欲出手。 白裳轻轻挥手,便有无尽灵气弥漫周围,形成一片狂暴风刃,笑道:“小狐狸莫要忘了,贫道最擅长对付女人,且贫道如今已不再想要区区一把戮仙剑。” 目光落下,看下地狱之门处,叹道:“不愧是曾经的地府冥女。” 妲己妖力澎湃。 身后虚影,这天的九尾摇摆不停。 白裳收回目光,“商皇和天枢上相对九州言说,这片小世界封印的是一位大罪之人及其随从,可这座地狱之下的却是地府冥女赫卡忒,不巧了,贫道知道的那个传说里,地府冥女赫卡忒自从远古地府崩溃之后,便一直跟随妖皇。” 妲己面容凝重。 因赫卡忒回归地狱而重新悬挂在耳垂之上的月轮镜花水月,翻滚着变幻,形成大月悬空在她头顶,清冷月辉光照四方。 白裳绝对不怀好意。 白裳依然毫无惧意,他本就比妲己更强,挥手,便有无穷灵气将他和妲己笼罩,隔绝天地,形成一个无人可以窥探的小世界。 道:“这座地狱封印的赫卡忒,如此说来,其他五座六道地狱,封印的也是当年那位妖皇的随从,这就有意思了,是否说明,太阳里封印的大罪之人,其实是妖皇本人?” 妲己有些讶然,赫卡忒也说过类似的话,难道这是真相? 旋即摇摇头,身为狐妖,她最明白言语蛊惑的可怕,立即坚定本心,不愿意再听下去,缓缓道:“在来此之前,商皇给了我一道本命剑意。” 白裳愣住。 如临大敌,撤下背上道剑,一手捏道决,急声道:“贫道对什么天选之子乃至于那颗蔚蓝星辰亿万生灵的正义没有丝毫兴趣,贫道所要的,不过是这一整片小世界,所以,我们可以合作。” 妲己冷笑,“好大的胃口。” 杀意越发浓烈。 这件事就还有转机,毕竟哪怕有商皇的本命剑意,她也没有必杀白裳的把握。 白裳紧张起来,虽然不怕小狐狸妲己,可若是有商皇剑意,自己能赢也要伤筋动骨,很可能大道根本受损,再无望道家圣人之途,急声道:“贫道猜测没错的话,你们要图谋的事情,需要李凤栖这个非比寻常的人,但你们需要的是他的肉身?” 妲己默然不语。 白裳紧张的神态里浮起兴奋,“那么不妨做个交易,等下待李凤栖翻动道家源书之后出来,贫道以无上道法抹杀他的神魂,再以自身神魂入主其中,待你们大事一完,贫道便以李凤栖的肉身掌控这片世界,我们各走阳关道,如何?” 本是为了戮仙剑而来,没想到让自己撞见这么大一桩机缘。 李凤栖能引封印之力共鸣。 来历惊人。 他肉身血脉之中,并非是普通的狱卒血裔,还有更深不可测的来历,若是自己掌控了这具肉身,真有可能掌控妖皇留下的这片秘境。 妲己倒吸了一口凉气。 白裳实在太贪婪。 白裳却不觉得,他相信妲己会同意,“你没得选择,你若不同意,我拼着大道受损,杀了你和李凤栖,一样可以和商皇谈判。” 妲己忽然笑了,“你知道的那个传说是真的,但又不全对,八荒天牢里被封印之人不是妖皇,只是和妖皇有着无法斩去的羁绊,大罪之人是妖皇亲手封印的,商皇和天枢上相也没有什么图谋,所以——” 没有和你交易的必要。 请你去死。 出剑。 戮仙剑挥出的刹那,白裳眼中妲己已然消失不见,待之而起挥剑的,是一位身材高大头发浓密的中年男子。 目光坚毅。 出剑刹那,皇气浩荡三千里。 商皇! 这是商皇的本命剑意。 圣人之下皆蝼蚁。 总有那么一些人,自以为是比天高,总觉得天老爷第一自己第二,从而忘记了对高山大海的敬畏。 白裳便是如此。 商皇这位剑修,对于圣人以下的修行者,皆是高山大海。 当这一道剑意出现,白裳才知道何谓高山仰止,何谓大海无疆。 他挡不住。 甚至连与之一战的信心都彻底崩碎。 他的眸子里出现了一道剑意,一道从漫长的千年岁月里走出来的剑意,掠过白山黑水,掠过亿万星辰,从遥远的九州而来。 剑意之前,万物皆可摧。 白裳只有逃。 但却惊恐的发现,在这道剑意之下,强大如他,肉身也被禁锢,根本无法动弹分毫。 这就是圣人的恐怖吗? 白裳不想死。 能在修士如云的九州走到今天的地位,成为一位即将跻身道家仙人的高手,白裳是有大魄力的,毫不犹豫的舍弃了肉身。 神魂出窍,破开天幕,飞落远处。 那道剑意漫过白裳的肉身。 白裳那句近道的道家之躯,已不输武夫的强硬,然而被剑意触及的刹那,便如尘埃一般湮灭,根本无法让那道剑意停滞哪怕一个刹那。 剑意漫过长空,穿透远处地平线上的封印之力,越过天际线。 直入星空。 最终在无穷远处,将一颗方圆数十里的行星炸裂成碎片。 妲己握剑,摇摇欲坠。 身后,却又忽然传来声音,“这就是你保命的手段吗?” 妲己转身。 脸色刷白。 不知什么时候,李凤栖竟然破开了白裳以灵气布下的小天地,一手按剑的站在她身后,目光不再如以前那般清澈。 很冷。 李凤栖缓缓的道:“我是不是应该谢谢你和白裳的不杀之恩?” 妲己欲言又止。 她不知道怎么解释。 这件事被赫卡忒和白裳这么一搅和,已经无法解释。 苦笑,“你怎么上来的?” 李凤栖看向地狱之门。 妲己懂了。 李凤栖只是玉璞境,没有凌空飞翔的能力,他能出现在这里,是居心叵测的赫卡忒出手为之,就是让李凤栖对自己以及天选封印一事,产生误解。 赫卡忒好深的心机。 只怕这位地府冥女早就知道白裳出现在了一旁,算到了这一切,故意蛰伏,借机在李凤栖心中埋下一颗种子。 这颗种子一旦发芽,封印八荒天牢一事就会失败。 大罪之人挣脱封印的话。 六道地狱也将彻底解封。 不得不说,赫卡忒这一招高妙无比,她并没有计较一座地狱的得失,而是看着更高远处。 ------------ 第八十一章 宠物:万妖之祖 妲己长剑归鞘,沉默许久。 风吹裙飘。 李凤栖按剑而立,默然不语。 等她解释。 妲己撩了撩鬓发,像个普通女子,看向李凤栖,轻轻笑了笑,像个少女,“白裳说的确实没错,赫卡忒在远古地府崩溃之后,便跟随妖皇。” 李凤栖挑眉,“所以,太阳里被封印的人,是妖皇?” 妲己摇头,“我也不知道。” “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 “为何六道地狱封印的人会是妖皇的随从?” “我也不知道。” “你知道什么。” 妲己想了想,“我只知道一件事,无论八荒天牢里封印的大罪之人是谁,一旦脱困,我们出生那颗星辰上的亿万生灵,都会死。” “我只知道一件事,无论商皇想做什么,都有绝对正义的原因,他不会对不起生他养他的这片天地,更不会……” 妲己说不出后面那句话。 她没信心。 她想说,无论商皇做什么都不会对不起她。 但明白这是她的一厢情愿。 李凤栖微微颔首,“你喜欢他。” 妲己点头。 喜欢一个人不丢脸。 喜欢一位剑修圣人,更不丢脸。 李凤栖想了想,最后一个问题:“我究竟是谁?” 可以肯定,自己不简单。 这句话从自己口中说出来有点欠揍,然而这是事实,人,无论站得多么高,多么的自以为是,都要对事实低头。 妲己摇头,“我也不知道。” 见李凤栖蹙眉,又补充道:“也许商皇和天枢上相知道,所以他们才会选择你。堤丰看出来了,但它死了,赫卡忒知道,她不会说。” 李凤栖叹了口气,“我不怪你。” 如果妲己说的真话,那么这一场天选以及其后的封印,就算存在着阴谋,妲己也是无辜的,她也只是一颗棋子。 他甚至有种感觉,这一件事中,所有人都是棋子。 包括赫卡忒。 也包括商皇和天枢上相。 真正的幕后黑手,大概要到封印八荒天牢时才会露出马脚。 一念及此,有些震撼。 如果真的还有幕后黑手—— 以一个太阳系为棋盘,将无数人甚至包括九州圣人都玩弄于股掌之间,这个人该强大到何等地步,简直无法想象。 “我还可以拯救一下。” 沉思的李凤栖和妲己两人,讶然转头看向不远处。 地上的一堆灰烬里,聚起一具破碎到的骷髅骨架。 是堤丰。 他竟然还没死? 命长。 李凤栖缓缓来到他面前,按住腰间朝歌,毫不掩饰威胁的口吻,“说,我究竟是谁?” 堤丰沙哑着声音,“您是——” 话音未落,便有光华突来。 黑光。 黑色的月光。 从火山下的地狱里升腾过来的黑光,拂过堤丰本就破碎不堪的骨架后,这位万妖之祖再次死去,再次化成一堆灰烬。 “这次你死了。” 是赫卡忒冷漠的声音。 李凤栖和妲己面面相觑,两个不明真相的人越发茫然,不明白赫卡忒为何要极力掩饰李凤栖的真实身份。 李凤栖一声长叹。 拿这位地府冥女没有半点办法,总不能深入地狱去质问她罢。 问也不会说。 对妲己道:“走吧,该回去了。” 哪知两人刚转身,身后又传来堤丰的声音,“别走,我还可以再拯救一下。” 两人哭笑不得的转身。 发现堤丰又活了。 这次不是一具骨架,只剩下一颗骷髅头。 不愧是万妖之祖。 赫卡忒如此强大的人物,两次出手都没能彻底抹杀它——赫卡忒无法全力对狱卒后裔出手,对堤丰却是可以的。 李凤栖乐了,按剑挡在骷髅头前面,防止赫卡忒再次出手,“说吧。” 堤丰话语惊恐,“我不敢说。” 他是怕了。 再被赫卡忒杀一次,真的会死。 李凤栖沉默良久,“如何救你?” 堤丰急声道:“我形体尽毁,如今仅有一缕神魂,如果您愿意收留我,请让我进入您的秘境,待我沉睡多年,只能恢复到巅峰境界,足以胜任您麾下死士。” 李凤栖看向妲己。 妲己点头,“没有危险,它的神魂一旦烙印上你秘境的印记,意味着它成了你秘境的一部分,你要抹杀它,只是一念之间,这是利,有利就有弊,弊端就是它在你秘境内沉睡,会吞噬你的灵力滋养自身。” 李凤栖不确信,“你确定?” 让一位万妖之祖的神魂进入秘境,总感觉不靠谱。 妲己点头,“确信,历来皆是如此,比如这片世界里的土著人类,若是妖皇不死,要杀全人类的话,只需要一个念头,这片世界的全人类就会灰飞烟灭。” 李凤栖看向堤丰,“问题来了,我现在还无法将宝物以外的东西收入秘境之中。” 堤丰道:“我可以自行进入。” 李凤栖看向妲己。 妲己懂了。 腰间戮仙剑再次出鞘,一旦堤丰稍有异心,就能一剑将之斩杀。 李凤栖点头,“你去吧。” 堤丰大喜。 刚刚聚气的骷髅头化作一线飞沙,从李凤栖气海穴附近涌入,置身李凤栖体内,看见那广袤的骨架和血肉世界时,堤丰有些震惊。 但当它突破肉身桎梏,进入秘境,看到浩瀚无垠的虚无之中大日悬空后,呆若木鸡。 这秘境…… 旋即狂喜万分。 李凤栖可是有着那种身份,拥有这样的秘境再正常不过。 堤丰没有犹豫。 直接一头扎进《春秋》崩碎之后,化作墨韵聚成的广袤大地之中。 沉沉睡去。 李凤栖神识内观,目睹这一切后稍稍放心,问妲己,“他要睡多久?” 妲己摇头,“不好说,也许几年,也许几十年,也许几百年,也许余生,这要看你境界攀升的速度,毕竟它现在恢复境界和实力倚靠的是你的秘境,从某方面来说,你养了个宠物。” 李凤栖哭笑不得。 有些后悔了。 我就算是要养宠物,那也该是养东魁这种食铁兽,好歹是国宝。 现在倒好,养了个万妖之祖。 妲己安慰道:“不用在意,如果它能恢复巅峰,你将拥有一个可以灰袍道人那个级别的荒兽之王,对于堤丰而言,也不尽是好事。” 李凤栖将来若是成长为圣人级别的人,死后秘境若是自成天地,堤丰就是这片天地的主宰。 这是堤丰最好的结局。 正如七丈光牢下那尊古老的存在一般。 若是李凤栖这期间死了,秘境崩碎…… 堤丰也得死。 ------------ 第八十二章 哟,好久不见啊 李凤栖内心懊恼,面上云淡风轻的点点头。 不置可否。 妲己感觉到了。 李凤栖对她的感情出现了变化。 最初相见时,李凤栖对她存着敌视和戒意,一起呆了一段时日,他依然清澈,多多少少对她有了丝亲和。 如今却疏远了。 也是无奈。 只有等封印结束之后,当他明白自己没有骗他时,或者当他知道,商皇和天枢上相并没有在背后玩弄天选之子,他才会释怀。 都怪赫卡忒。 妲己怨恨的同时,不得不钦佩这位地府冥女。 不须魅惑之术。 仅仅靠心术,再利用白裳的贪婪,就给天选封印埋下了如此巨大的隐患。 须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李凤栖心中的这一点点阴霾,真有可能导致所有事情前功尽弃。 可是…… 妲己又不得不承认,连她都觉得赫卡忒并非全是谎言。 八荒天牢里封印的大罪之人…… 究竟是谁? 为何妖皇在封印那人时,连他自己的随从赫卡忒也一并封印了。 不得而知。 问了李凤栖,得知道家源书已经重新翻动,妲己也能看见,火山口下的道家源书已经重新翻开了第一页。 妲己正欲带着李凤栖回地球的山河社稷图里,忽然转身——今天发生的事情,大多意外。 此刻又有意外。 妲己望向远处。 正在不远处,打算把白裳那把道剑据为己有的李凤栖敏锐察觉到她的异常,问道:“怎么了?” 妲己答非所问,“知道为什么一定要杀白裳吗?” “为什么?” “不杀他,你我都可能会死,他并没有诚心和我交易,因为他不敢留下活口,否则就算得到你的肉身,灰袍道人也能杀他。” 李凤栖默然。 人心贪婪。 白裳看上了妖皇留下的这片秘境,也看上了自己的肉身,妲己的出手合情合理,毕竟她是天选监理者,需要保护参与最后封印的天选之子。 “那一道剑意,确实是商皇的本命剑意,也是我最后的压箱底,本来准备在封印七丈光牢时用的,白裳自然扛不住,他肉身灰飞烟灭,神魂却跑了。” 李凤栖明白。 他看见了白裳远遁的那道紫色神魂。 妲己笑了起来,“其实杀他,也是我的一点私心,因为有个人在我们之后来到了荧惑,白裳不死,她就得死。” 李凤栖怔住,“谁?” 妲己轻笑一声,“你认识,她此刻在和白裳的神魂大战,去看看?” 李凤栖想都不想,“好。” 妲己挥手。 妖力涌动,挟裹着李凤栖飞往远处,一瞬之间便是千里。 清风徐来。 在李凤栖和妲己原本站立的地方,赫卡忒出现,这一次不是黄白荧光构成的三头三身,而是真正的肉身出现。 娉婷袅娜,宛若仙女。 古老的长裙齐膝,随风摇摆。 裸露在外的肌肤白如玉,滑腻宛似羊脂白玉,却又晶莹剔透,仅凭肉眼便可看见血肉见血脉里流动的青色血液。 赫卡忒赤足而立。 一头黑色的长发长过脚裸,青丝凌乱的张扬飞舞,宛如盛开了一朵巨大的地狱之花。 五官极美。 眉若远山青云,双眸如明月高悬,又如镜湖藏雪间,小巧鼻梁便似卧在脸上的万年雪山,一张红唇述说着千秋万世的欲望与诱惑,无暇的脸蛋刀刻一般。 美而圣洁。 世间所有的风情尽聚在此,哪怕是世间最华丽的文章词语,都无法描述这聚天地造化于一身的美丽,尤在妲己之上。 默默的看着李凤栖消失的远方。 眸子里满是杀意。 良久。 抬起手摸着自己的脸颊,顾影自怜长叹一声,“小狐狸啊,世间男人多薄情,我们都是可怜人。” …… …… 徐娇一直在等待。 她比白裳来得早。 白裳没有狱卒后裔血脉,所以无法通过黄石火山下的地狱之门,需要横渡星空来到荧惑,而她却可以通过那道门出现。 她没出现,等机会。 她也知道,凭她的境界和实力,不可能完全遮掩住气息,所以李凤栖身畔那个狐妖肯定发现了她,万妖之祖堤丰也发现了她,自然瞒不过赫卡忒。 甚至后来的白裳都发现了她。 只不过那三人因为种种原因都没有揭破,而白裳则是看见了更大的利益诱惑。 暂时无暇顾及她。 她无所畏惧。 等。 只要等待就会有机会,她时刻准备着,或者殊死一搏逃命,或者找到绝佳机会一击必杀白裳。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 她等到了。 徐娇完全没想到,白裳会那么快和狐妖谈崩——从某方面来说,白裳锋芒太露,不懂藏拙,他给了狐妖女子太大的压力。 换谁有着这么强大的压箱底功夫,都会对白裳出手以绝后患。 这一点,白裳根本不配道家高人。 遗憾的是,白裳没死。 神魂逃了。 徐娇并不失落,打不赢全盛时期的白裳,这是正常的,但打赢你一个失去肉身的神魂还是大有机会——须知这里是荧惑。 没有任何生命让你的神魂攀附。 白裳一逃,徐娇立即追上。 然而她错了。 低估了白裳神魂的强大之处——剑修圣人商皇的一缕神魂出剑,就可以劈杀借助地狱之花重生的妖女玉石,白裳的完整神魂并不弱。 很强。 白裳紫色神魂化作人形,道法万千,打得徐娇毫无还手之力。 白裳哈哈大笑,“逆徒,若不是那可恨的小狐狸,为师只需要动动手指头,你就得乖乖俯首,求死而不得,成为那永无出头之日的炉鼎,竟然还妄图借机弑师叛上,天真!” 徐娇苦不堪言,沉默着反击。 然而没用。 无论她拥什么招数,都在白裳预料之中,连神打都无法请出。 她已经在等死。 可惜,白裳并不想快速杀死她。 一边施展道法将徐娇禁锢,一边冷笑道:“真以为为师只有神魂就会任你宰割了,莫要忘了,你我境界差距天上地下,哪怕只有神魂,为师的实力也是你仰望不到的,之所以不立刻杀你,不过是为师暂时需要你这具肉身罢了,待我先行拘押你的神魂,借助你肉身重归九州,找到另外一具肉身重塑秘境之后,便是你成为炉鼎永无出头之日。” 白裳越发得意,从被妲己秒杀的痛苦里挣脱出来,身心无比愉悦,“很绝望吗?” “绝望就对了。” “想杀而不得,甚至连自杀也做不到,偏生还要日日夜夜承受为师的雨露恩泽。” “仅是想一下,为师就觉得很愉快。” 白裳走到徐娇面前,神魂人性伸出手摸着徐娇的脸颊,由上而下,落到锁骨,笑意张狂,“有件事你可能不知道,神魂也可以做肉身可以做的事。” 哧! 衣衫脱落。 徐娇面如死灰,咬牙切齿,只说了一句话,“只要我活着,一定杀你。” 白裳哪会在意。 虽然有心在此刻对徐娇做点什么,不过妲己和李凤栖还在荧惑,谨防万一,他压住内心的骚动,身影闪烁,就欲入主徐娇肉身。 耳畔传来声音,“哟,好久不见啊。” ------------ 第八十三章 我辈剑修,教你道理 白裳吓了一跳。 身影如风掠动,落在远处转身,戒备的盯着来人,内心无比愤懑,“小狐狸,莫要欺人太甚,你已灭我肉身毁我秘境坏我无上大道,还想赶尽杀绝不成!” 妲己默然不语。 眸子盯着白裳的身影,心里讽笑了一声。 她看见白裳的紫色神魂里,有个嫣红小人儿——应该是在黄石火山下收起了玉石的一缕残魂,先前逃命时,以神魂将之裹挟远遁。 人心不足蛇吞象。 都在逃亡求生,还不忘炉鼎之事。 白裳该死! 不。 实际上九州白裳那一脉的道家,都该死。 徐娇依然被禁锢,衣衫剥落后风光半露,好在是现代人,不至于靠肚兜遮羞。 泳装都不害臊的年代…… 看着李凤栖,凄凉的笑着,“你好啊,李凤栖。” 李凤栖默然不语。 上前两步,将白裳的那柄道剑塞入她手里,又亲手为徐娇披好衣衫,忍不住嘀咕了一句真平,又说平就平吧,偏生还要打肿脸充胖子,这胸衣加了多少层棉啊…… 徐娇一脸黑线。 旋即噗嗤一笑,“节省布料我骄傲。” 他目光真清澈。 李凤栖也乐了。 回头看妲己。 妲己挥手,便有蓬勃妖力将禁锢徐娇肉身的道家术法一一剥落,让她重归自由。 李凤栖按剑看向白裳的神魂,冷然道:“我不知道你们九州的道家读不读书,想来是要读书的,要不然哪去明白那么多的天地大道理,既然读过书,那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己之不欲勿施于人。你也不想死,也不想成为别人的傀儡,更不会心甘情愿沦为他人玩物,为何偏生要将这等痛苦施加给他人?既然肉身秘境皆碎,本应该带着你这道神魂回九州,参悟过往,悔过而知后善,却偏生要做这等狭隘之事,我李凤栖身为剑修,出剑当为不平事,便冒然一次,以手中长剑教你一个道理。” 壮气浩然! 顿了一下,缓缓道:“善恶随人作,祸福自己招。” 出自《增广贤文》。 说完拔剑。 妲己微微一笑,真酸。 像个读书人了。 默默的按住了腰间戮仙剑……李凤栖可能还打不赢白裳的完整神魂。 徐娇撇嘴,重新手捏道决,“他是我的。” 失去的尊严,我要亲手拿回来。 李凤栖没好气的道:“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意气用事,就不能成熟点,一边去,这些事情你们女人在一旁看着就好。” 要不然要男人有什么用。 嗯,此男人非彼男人。 徐娇颇有傲气,毫不客气的剜了李凤栖一眼,“偏不!” 不远处的白裳越发恚怒。 我被轻视了么。 旋即又暗暗苦笑,肉身和秘境皆碎,打一个李凤栖加徐娇,并不算难,难的是妲己还在一旁,这个狐族大妖,虽然已没了商皇的本命剑意,可她不仅仅会狐媚神通。 耳垂上的月轮镜花水月,圣人联手辅助所炼。 威力不可小觑。 李凤栖咳嗽一声,“事实证明你打不赢他,毕竟你会的他都会,你不会的他也会,不如让我这个剑修来试试。” 徐娇还欲再言辞。 妲己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她一畔,拉了拉衣袖,示意让李凤栖出手。 他心里有气。 壮气。 在黄石火山下,李凤栖观上皇一缕神魂出剑而生壮气,然而不得抒。 荧惑之巅出手几次,皆不是出剑。 这股壮气不抒,极易影响李凤栖的剑心,从而让他本就艰难的剑修道路,再蒙上一层阴影。 不仅有壮气。 还有压抑。 不知道赫卡忒说了什么,让李凤栖对自己、商皇和天枢上相的用心起了怀疑,这让他本欲一肩挑日月的豪情受到打击。 若不将这股压抑发泄出来,只怕心境会受损。 于剑,李凤栖要出剑。 于心境,他更应出剑。 徐娇懂了。 默默的退到一边,从某方面来说,她和白裳并没有不生不死的恩怨,她的出手,仅仅是为了自由的活下去,而不是沦为玩物。 白裳死即可,死在谁手上,并不重要。 李凤栖出剑。 自黄石火山下观商皇神魂出剑而生的豪气,因赫卡忒言语而生的压抑,对未来的担忧,在这一刻找到了宣泄点。 出剑刹那,长剑化虹。 剑身绰约。 一道黑色虹桥起于手间,沛然之势油然而起。 白裳怒喝一声,手捏道决,灵气聚于身前,化作一道肉眼可见的青色风刃,同时道决变幻,一手指天,一手问心,轻哧:“敕!” 天穹之上,便有雷云四起。 锵! 黑色虹桥击中风刃,同时迸散。 天穹之上,雷云凝聚,化而为蛟,盘卧四方,狰狞吐息,欲要降下惊雷。 肉身秘境被毁,仅靠神魂,白裳以无法将雷云化龙。 仅是蛟。 李凤栖面无表情,再次出剑。 第二剑。 剑气张扬,威力更盛。 那一道黑色虹桥,便似欲要穿透整个地平线一般,带着一股不破不立的势,狂浪席卷,激射如电,不仅如此,更有一股微渺剑意于其中滋生。 剑意! 在剑气之后,李凤栖终于触摸到了剑意的边缘,真正的成为了一只脚踏进门槛的剑修。 妲己暗暗颔首。 徐娇略有无奈。 今日之后,自己大概是打不赢李凤栖了。 白裳略有吃惊。 却也毫无畏惧,指天的道决倏然松开,凌空一抓,从天穹盘卧的蛟龙最终,抓下来一道龙息——亦是惊雷闪电。 闪电在手上缭绕劈啪,化作一剑。 旋即劈落。 白裳很无奈,没办法,秘境和肉身不在,没有浩瀚灵力支撑,也便不敢将所有的灵力耗费在道法之上,只能选择和李凤栖肉搏。 道家和剑修肉搏…… 结果不好说。 毕竟人间剑修杀力最重,玉璞境的剑修就不是剑修了? 何况手握朝歌。 白裳的闪电之剑崩碎了朝歌剑气化作的虹桥之后,他没有丝毫怠慢——李凤栖已起势,那股不破不立的剑势让他有死亡的威胁感。 必须阻止。 白裳双手虚握在脸面之前,如抱剑,急声念道:“一眼青天,众神在山,但念痴顽,法降人间,涤清荡浊,一剑飞仙!” 神打! ------------ 第八十四章 妖族不可欺 徐娇曾施展过神打。 白裳应之。 如今白裳施展神打,谁可应之? 有人。 无穷远的浩渺宇宙之中,有头顶莲花冠的青袍道人漫步星空,一步便在光年之外,一步步走向更浩瀚的深处,去寻找这片宇宙深处无人探究的天地。 倏然侧首,微微蹙眉。 掐指如莲而舞。 旋即叹气,随口道了句,“商皇欺人太甚,劣徒,为师许之。” 话落,天地共鸣。 浩瀚星空之中,便有一片金色莲花一闪而逝,穿透时空,一瞬亿万里。 荧惑,金色莲花从天而落。 没入白裳神魂之中。 金光乍闪。 白裳浑身缭绕着拇指大小的金色闪电,道家气象恢弘,仙气缭绕之中,白裳浑身披金甲,缓缓凌空,伸手一抓,直接将天穹雷云凝聚的卧蛟抓至手中。 化而为剑。 大剑百里,横压长空。 白裳哈哈大笑,狂态萌发,“小狐狸,师尊降恩,此刻你已无商皇本命剑意,今日贫道就将你等一并诛杀,商皇和天枢上相又能奈我何?” 妲己怜悯的看着他。 徐娇知道神打的强大之处,担心的握着白裳的那柄道家,欲要上前帮助李凤栖。 李凤栖挥挥手,示意不用。 怒意在心中沸腾,有若火焰炙心,恨不得就此一剑劈杀白裳。 以清明天地。 我之势未竭。 为何不能战。 抬剑。 体内秘境,悬空大日爆发出无尽炽热,光照四方。 《春秋》化作墨韵,形成的广袤大地上,沉睡的堤丰惊恐发现,无穷墨韵竟然在涌动,恍恍然间,竟有万千读书声。 声声入耳。 更有一股寒意,欲要天穹大日共争辉。 李凤栖出剑。 迎着悬空而站身披金甲手握大剑的白裳,用尽全力挥出一剑。 依然是青云三式第一招。 君临天下。 黑色剑气磅礴,不再是一座虹桥。 是一条大河! 黑色的大河! 逆流而上,席卷天穹。 狂风激卷,方圆数里之内,砂砾漫天飞舞,随着这条黑色大河逆天而上,所过之处,空间荡漾起涟漪阵阵,天风松涛之声震耳欲聋。 这一刻,李凤栖只想着一件事。 杀。 心中的万千壮气,终于溃堤,宛若洪峰过境,席卷一切。 摧毁一下。 一股微弱剑意随之而起。 剑意。 剑修心意,亦是剑之心意。 李凤栖手中的朝歌,身形暴涨,便如光线一般,与剑气形成的黑色大河并肩齐驱,不可阻挡的向着高空蔓延。 徐娇看得心旷神怡。 忽然觉得修道好没意思。 还是剑修洒脱。 妲己笑了。 这一剑很好,心中壮气压抑了这许久,终究到了临界值。 爆了。 李凤栖这一剑,足以越境杀敌。 可惜。 杀不死白裳。 双方之间的境界,终究有着巨大的无法跨越的鸿沟,就算白裳只是神魂,可神打之下,其师尊降恩,此刻他就算不复巅峰,也不是李凤栖能赢的。 白裳手中百里长剑,缓缓压落。 缓缓,是针对长剑的巨大而言。 实则很快。 剑气黑色大河与身形暴涨的朝歌对上了雷云大剑。 嗡! 轻微一声颤响。 两剑相交之处,燃起了一个小光点,旋即爆发,在平面之上,形成一圈又一圈的光浪,不断的向外激射,直至远处目光不可及之处。 旋即安静。 死一般的安静。 没有任何声音,也没有任何气浪,两柄剑就这么缠在一起。 李凤栖浑身颤抖。 白裳气定神闲。 高下立盼。 哪怕是壮气淤积,哪怕是剑意微生,李凤栖终究吃亏在境界太低。 百里大剑落下,只是时间问题。 那一刻便是李凤栖灰飞烟灭之时。 白裳狂笑不已,“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区区一玉璞境剑修,注定走不到剑道成仙那一步,更无望剑道圣人之路,竟然妄图螳臂挡车?” “给贫道讲道理?” “你以为你是儒家圣贤啊?” “也配?!” “真是天助贫道,待贫道一剑将你镇压,之后抹杀神魂夺你肉身,届时小狐狸得死,戮仙剑将成为贫道之剑,甚至于那地狱之中的赫卡忒也将臣服,哈哈哈哈!” 狂傲。 白裳现在有这个资本,他真没想到,竟还有这样的好事。 他有点飘了。 于是忘记了一点,小狐狸妲己是大妖,敢带着李凤栖前来,自然有把握。 李凤栖默然不语。 他承受了言语无法形容的压力,于是心中越发郁闷。 对无法掌控命运的郁闷。 灼心。 李凤栖恨不得仰天长啸快意恩仇,然而现实却是不得不继续拼尽全力抵挡白裳欲要镇落下来的雷云大剑。 妲己知道,再不出手李凤栖会死。 轻声叹了句,“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恕,白裳,你就没想过,有一天你会死在自己的贪婪之下么?” 白裳越发狂笑,“小狐狸,你吓不住贫道,真以为贫道不如你么,笑话,若非戮仙剑,若非你有商皇本命剑意,贫道要收拾你并不难,待我夺了李凤栖的肉身之后,贫道会在杀你之前,让你好好享受一下什么叫人间仙境,倒要让你知晓,双修之法,贫道不输狐族!” 妲己冷笑一声,盯着白裳身体里某一点,声音傲然,“玉石,你还自认是妖族么?” 李凤栖一惊。 玉石? 女妖玉石还没死? 徐娇莫名其妙。 白裳闻言却是大惊失色,旋即放下心来,哈哈大笑,“区区一道残魂,已被贫道禁锢,她凭什么能影响贫道!” 妲己微微眯眼,“哦?我妖族在道长眼中,就如此不堪么?” 话音未落,骤生异变。 白裳紫色神魂之中,拇指大小的嫣红小人儿倏然睁开了眼,旋即便有嗲嗲的声音响起,“姐姐你好好自私,为了达到目的,不惜让妹妹我灰飞烟灭,不过——” 呵呵呵一声俏笑,嫣红小人儿轻脆的道:“妹妹我也看不惯这牛鼻子老道呢,李凤栖的剑无法告诉他的道理,妹妹来告诉他!” “道理啊,很简单,妖族不可欺。” 我可以死在天枢上相的怒火之下。 我可以在赫卡忒的地狱之花里重生。 但我绝对不会沦为你区区白裳的玩物。 你不配。 我是妖族,不是人尽可欺的蝼蚁。 因为啊…… 两世为妖,我都活在姐姐的光彩之下,世人只知狐妖妲己,而不知女妖玉石。那么我又怎能沦为一个牛鼻子老道的玩物,永生永世被姐姐以及世人嘲笑呢? 这是女妖的尊严。 我是女妖,玉石! 嫣红小人儿崩碎。 于是白裳紫色神魂形成的身躯之中,红色从一点蔓延,不可阻挡的吞噬着紫色,眨眼之间,白裳便半紫半红。 紫色那半,是白裳。 红色那半,是玉石。 男女共身,极为诡异。 天地之间,响荡着玉石尖锐的声音,“李凤栖,此时不出剑,更待何时?!” ------------ 第八十五章 我有一剑,可求人间太平乎 李凤栖深呼吸一口气。 出剑。 在以青云三式的第一招君临天下出了两剑后,皆无寸功,让心中壮气以及压抑杂糅在一起,淤积心中,反让他有股欲要一剑劈碎眼前万千事物的抒泄之意。 闻言毫无犹豫。 出剑。 明知这一剑下去,白裳可能会死,玉石也可能会死,也毫无犹豫。 白裳该死。 玉石求仁。 李凤栖从来就不是圣母心。 出剑,不再是君临天下。 也不是八方来朝。 壮气和压抑充斥心间,整个脑海里一片清宁,不想,不闻,不问,理所当然的出了他最想出的一剑。 青云三式第三招。 太平。 这一招李凤栖一直都会。 青云三式不难,每一招都很简单,只有第二招君临天下需要特殊的剑诀掌控剑气。 第三招李凤栖会。 一直使不出。 之前李凤栖认为是灵力不够。 哪怕秘境之内生大日,又或者刚刚《春秋》崩碎为墨韵,聚而化为广袤大地,亦是一样——墨韵大地,并无实质。 依然觉得灵气不足。 所以无论是哪一场天选,又或者是面对玉石、堤丰、赫卡忒,李凤栖都没想过出第三招。 此刻顺心意而出剑。 在诸多原因诱导下,顺势而为的使出了第三招。 黄石火山下,商皇的一缕神魂曾以长剑朝歌使出这一招,仅仅是一剑劈落,就将彼岸花开的玉石斩了个灰飞烟灭。 李凤栖呢? 一剑能杀白裳否。 长剑朝歌,剑气疯狂内敛,转瞬之间,再无丝毫黑色剑气缭绕,只剩下漆黑的剑身。 没有剑气。 没有剑光。 但有剑意。 相对于其他剑修,相对于商皇神魂,相对妲己先前的出剑,李凤栖这一剑上的剑意,便如火焰山前的一点小野火。 皓月之下的一粒晨星。 极弱。 然野火可以燎原,晨星皆恒星。 漆黑剑身迎天而斩。 微弱剑意湛然,洋溢着李凤栖的心意: 我心有壮气,何物不可斩。 我心有郁气,何时可得抒。 此刻当斩,当抒! 这一剑,可越境杀敌! 黑色剑身划过长空,白昼之间,众人眼里出现了一片夜幕,将天地一分为二,将白裳手中的雷云大剑一分为二,也将半紫半红的白裳神魂一分为二。 旋即在切开的两爿躯体之间,微弱剑意凝聚成一个小黑点。 宛若黑洞。 半紫白裳,白虹玉石,皆无法逃遁。 被黑点吞噬。 玉石还好,任由黑点吞噬她的神魂,对着妲己凄凉笑道:“姐姐,为什么会有你呢,既有玉石,为何这世间还要有个妲己,我恨你!” 妲己只能沉默。 白裳却在疯狂挣扎,心胆俱碎的怒吼,“李凤栖,你敢杀我,我师尊知晓了,一定会让你永坠地狱,哪怕是商皇也保不准你……” 眼见李凤栖无动于衷,白裳又哀嚎道:“饶了我,我可以送你无上道法,我还能带你回九州,让你成为商皇之下剑修第一人,只要你饶了我,你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白裳怕了。 他不想死。 然而李凤栖依然无动于衷。 最终玉石和白裳皆被吸入黑点之中,于刹那之间,黑点爆裂,微弱剑意炸裂如烟花,在广阔空间里,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球,美轮美奂。 最终消弭于无形。 白裳消失不见。 死了。 玉石消失不见。 也死了。 这次是真的死了。 从李凤栖出剑开始,白裳就没放弃,然而他低估了玉石——被天书上相仙火烧去真身,她能重生,被商皇一剑灰飞烟灭,依然能保存残魂。 玉石不弱。 只是她遇到的对手太强。 在玉石俱焚的念想之下,玉石以残魂吞噬、掌控了白裳的一半神魂,足以掣肘他。 但仅仅是掣肘。 若非李凤栖这一剑,哪怕是妲己出手,也不一定能彻底击杀白裳。 这一剑太平,看似威力不大。 但只有妲己和白裳知道,这一剑究竟有多强。 不仅仅是越境而已。 哪怕是神魂处于巅峰的白裳,面对这一剑,也极有可能狼狈不堪,甚至稍有不慎就会陨落——这一剑,已有商皇之风韵。 一剑斩敌。 李凤栖心中压抑的郁气一扫而空。 心中壮气越发澎湃。 于是壮气生浩然气。 李凤栖按剑于腰间,仰望星空,轻声道了一句:“我有一剑,可求人间太平乎?” 心中快哉,竟有向天下问剑之意。 衣袂飘飘。 剑修风采睥睨无遗。 李凤栖心中清澈,如置身于蓝天白云间。 体内秘境,黑白双剑化成阴阳,游走如常,大日悬空,暖意洋洋,墨韵大地之上,万千读书声响荡在整个秘境的天地之间,更有一股浓烈寒意,在某个不可知的角落里,雀跃骚动。 经此一剑,剑心澄净。 心境更上层楼,再念封印之事,欲要一肩挑日月之大义,似乎便不仅仅是为了父母亲情。 有更高更远的立场。 只是有些模糊。 李凤栖暂时还无法理出来。 终究不是读书人。 好帅! 这就是剑修啊。 徐娇看着这一幕,满眼都是小星星,觉得自己真是选错了道路,为什么偏偏会成为道家修士,如果也是剑修,该多好。 道心有隙! 妲己忽然侧首,担忧的看向徐娇,“坚守本心,勿念大千!” 她很喜欢徐娇。 徐娇被李凤栖出剑风采惊艳,道心已有些动摇。 若是不就此打住,很可能杂念滋生,从而影响追寻道家大道之心,最终沦为庸碌之才。 徐娇怔住。 旋即大汗淋漓,急忙心神合一默念道家心法,深恐再多些关于剑修的念想,就会让一颗无暇道心出现裂缝。 不愧于是天生近道之人,心神合一之后,瞬间便浑身清明。 更有丝丝道韵如绸而缠身。 李凤栖澄净心境,将心中浩然气压下,也压下了那股问剑天下的心意,看了一眼妲己,又看看徐娇,叹气问道:“该回了?” 妲己倏然脸色煞白…… 有人来了。 李凤栖倏然抬头望星空。 妲己看不见。 但他看得见。 遥远的星空之中,有青袍道人一步一瞬,眨眼便从浩渺星空之中来到荧惑上空,背后道家梵唱响彻天际,更有一朵无比巨大的莲花盛开。 遮掩住整个荧惑天空。 莲花之畔,霞云铺天。 青袍道人站于莲花之上,小如芥子,却又伟岸如耸入青天的高山。 俯视众人。 ------------ 第八十六章 道君 青袍道人出现,惊动整个星系。 泰山之巅,玉皇顶上盘膝阖目而坐的灰袍道人睁开眼,起身,对着星空荧惑的方向,打了个揖首:“贫道玄清,清莲道君有礼。” 神态尊敬。 皆是道家宗门,不同脉而已。 尽管对白裳这一脉的道家作风多有微议,但对这位道君,玄清道人还是多有尊敬。 圣人之下有道君。 白裳这位恩师,便是一位道君,道号清莲。 可惜…… 教不出好弟子。 这位道君也无奈,他所在道统便是以双修起道心。 但其本人和门风孑然相反,从不双修。 濯然如清莲。 值得尊敬。 六道地狱被重新封印,六颗星辰而来的彩虹褪去之后,广寒宫泛发神彩,暂时将其下的七丈光牢镇压,得意喘息片刻的嫦娥手按腰间短刀,捋了捋鬓发,问身旁的后羿,“他怎么来了?” 后羿手执长弓射日,闷声闷气的道了句大概白裳死了。 打了小的来老的。 九州修士,都这个臭德行。 后羿旋即大咧咧的一笑,“要打架么,这边暂时无忧,我倒是想去看看。” 论打架,巫族从没怕过谁。 嫦娥摇头,“算了,别去,这牛鼻子也不像是来打架的。” 广寒宫的七丈光牢里,那枚无比巨大的眼眸再次睁开,并不是试图冲破封印,而是透过广寒宫的层层殿宇,看向那青袍道人。 目光多有不屑。 荧惑之巅下的地狱之中,赫卡忒冷笑连连,透过地狱直视覆压了整个天穹的莲花,颇有些厌恶,冷道:“有本事来战啊。” 别说有天道压制,就算没有天道压制,赫卡忒也不惧怕这位道君。 青袍道人并不受挑衅。 道心无尘。 对着蔚蓝星辰方向微微颔首,回礼灰袍道人。 从境界上来,他高于玄清。 但玄清是天枢上相的大弟子——也是天书上相七位弟子中,最不擅长打架却又最悲天怜人的弟子,极受天枢上相看重。 九州有传言,天枢上相欲将一脉道门之首传于玄清。 是以玄清地位极高。 不过他主动请缨前来这片星域主持封印一事,就算能活下来,只怕也会大道受损,天枢上相一脉的道统,大概率会越过最擅长打架的二弟子,而传给最擅长道家理意的三弟子。 那位二弟子有多擅长打架? 比天枢上相还擅长! 可撼商皇之剑。 清莲道君目光俯视,重逾万均,仅仅是目光,就连大妖妲己,也感觉如被万山重压,站立困难,妖力疯狂运转,才勉强不跪。 他讶然了一声。 李凤栖竟然还站着,徐娇也还站着。 微微颔首。 李凤栖不愧是天枢上相和商皇选中的人,青云三式且不提,剑修一路,终究在仙坠之后断了问鼎圣人的大道。 但太虚经确实练得不错,有点天姿。 未来不好说。 身为道君,连他也看不穿李凤栖,这是他讶然之处。 徐娇么……有一副近道之躯。 好胚子。 微微拂袖。 地面上的妲己大惊,以为这位清莲道君要为白裳复仇,他若出手,哪怕是灰袍道人也保不住李凤栖和徐娇。 徐娇坦然目视,毫无惧意。 同为道家一脉,在清莲道君的俯视之下,她反而如沐春风,道心雀跃,隐然有破境迹象。 李凤栖却很难。 他修太虚经,但和青莲道君同宗不同埋,却又是剑修。 在道君目光之中,长剑朝歌颤抖而生鸣。 不屈之剑鸣。 体内秘境,悬空大日光辉万丈,倒是没有异常,唯独黑白光剑形成的阴阳鱼中,代表着剑修本源的黑色光剑,敌意盎然,几欲挣脱秘境刺往天穹。 也正因如此,他承受着那两道目光的巨大威压。 浑身骨骼吱吱作响。 肌肤沁血。 转眼变成血人。 但李凤栖依然桀骜站立,凭什么我等剑修就要屈服在你道家威严之下。 不服。 大写的不服。 大不了一战。 何惧之有。 随着清莲道君拂袖,李凤栖就欲拔剑而战,却发现只有清风拂面,于是有些尴尬的收回了手。 清风拂过。 徐娇讶然。 先前被白裳击落的道剑,竟然化作一缕清光飘入李凤栖给他的长剑之上,凝聚在剑穗尾端,幻作一枚阴阳配。 和之前自己从白光之中得到的道剑一模一样。 妲己见状松了口气。 对徐娇道:“你所配道剑,其实是白裳这柄道剑神魂之中的阴阳配所成,如今这柄道剑,才算是真正的神魂归一,是青莲道君门下第一神器。” 徐娇哦了一声。 无悲无喜。 若是天穹上的青莲道君和白裳一个德行,这样的师门不要也罢。 清莲道君见状,略微颔首。 此子心境不错。 便有天音浩渺响荡在地上,“徐娇,白裳已死,贫道之衣钵无人传承,你乃贫道徒孙,可愿放弃心中罅隙,随贫道去往九州修道,以证大道?” 徐娇望向他,想了想,问道:“我若随你去修道,可要修白裳之道?” 炉鼎? 双修? 想起就厌恶。 况且我一个女子,让我找无数炉鼎双修,是炉鼎的悲哀还是我的悲哀? 怕不是炉鼎的幸福。 我吃亏好么。 大亏! 青莲道君摇头,“一脉宗门,功法万千,大道万千,只是白裳选择了这一条捷径而已,待去了九州,你可任选贫道之道家真诣。” 徐娇沉吟半晌,“我若是不去呢?” 清莲道君笑而不语。 大道随缘。 你若不去,贫道这便离去。 是你福浅。 徐娇懂了。 感情这位道君来此,并非为白裳报仇,而是来带走自己的,这让她有点忐忑。 自己这么有分量? 犹豫再三,“我去。” 清莲道君挥手。 地上的徐娇凭空消失,下一步,她便捧剑站于青莲道君其下的一朵莲叶之上,再看地上,已经看不见李凤栖和妲己。 她境界不够,还做不到心之所在目光所及。 清莲道君轻声道:“李凤栖,剑修路难,且行且珍惜,若得一日,改为修道,亦可趋大道,今日之事,白裳咎由自取,知你对贫道心有不服,可来九州找贫道便是,贫道道号清莲。” 转身便走。 李凤栖冷笑一声,确实不爽,被人如此俯视,以道家威压震慑,谁服气。 徐娇转身,忽然又回头,看着地面。 清莲道君便笑语,说你但讲便是,他听得见。 徐娇笑眯眯的,“李凤栖,可别死了哦,等你来到九州,若是打不过我,我就把你抓回宗门当炉鼎,我认真的哦。” 这个我不觉得是吃亏。 而且欢喜。 ------------ 第八十七章 仙坠 饶是道家道君,青袍道人也抽了抽嘴角,颇有些无语。 好在不损道心。 由得她任性去。 大袖一挥,他与徐娇皆一闪而为芥子大小,旋即消失不见。 李凤栖如释重负。 忽然对青莲道君有了那么一丝好感。 他应该看出来了。 哪怕他再呆五秒钟,自己就要站立不住,到时候不只是跪膝,骄傲和尊严皆受到打击不说,更会让自己那一颗刚刚清澈的剑心蒙尘。 所以他走得极快。 徐娇一同意,青莲道君就带着她离开。 至于徐娇说以后不如她,会被抓去当炉鼎,李凤栖根本没放心上。 反正不是我吃亏。 闷骚一点,我倒喜欢九州所有的漂亮女冠都把我抓去当炉鼎。 求之不得呐。 妲己何等聪慧,在旁看李凤栖的神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忍不住嘀咕了一句龌蹉。 李凤栖假装没听见。 道:“我已翻动道家源书,将赫卡忒重新封印在地狱之中,其他五座地狱情况如何,如果不行,我们可以去支援一下。” 梁笙极好,徐墨规很好,赵使然不错,张泽世亦好。 这些人,李凤栖愿意帮助他们。 不过东魁嘛。 这货该干嘛干嘛,实在受不了它。 妲己摇头,身为大妖,又是天选监理者,自有神通知晓其他六道地狱的情况,道:“不用,东魁那边,因为有妖王兀虫,最先翻动妖族源书;徐墨规和周密卿两人,因有《抱朴集》这等神器,又有读书人之浩气,恰好有些克制那座地狱被封印之人,是以也极为顺畅;紧随其后的是张泽世及其恩师,有惊无险,应是受了些伤,毕竟他的恩师是一位不输大巫后羿的巫族后起之秀;赵使然和姚碧莲那边,倒是有趣,姚碧莲为了救被封印之人蛊惑了心智的赵使然,义无反顾的以拳撼地狱,被荒兽围杀而身死道销;但是梁笙那边,状况不好……” 李凤栖急忙问道:“他们怎么了。” 对梁笙这对剑修师徒,李凤栖极有好感,分外担心。 妲己道:“生死无虞,但是两人都受了重伤,梁笙的剑太过于直,被封印之人虽然因为封印的压制和他同境界,但法宝、战斗经验都远胜于他,好在他最终还是翻开了剑道源书,但他恩师却遭受重创,没死,可剑修大道也就止步于此了。” 李凤栖默然。 天选之子一个没死就封印了六道地狱,结局已经完美。 可惜还是死了个九州女子武夫姚碧莲。 又伤了个九州剑修。 旋即释然,若是没有这两人,只怕赵使然和梁笙都会死,如果陈树知道了,大概会有些欣慰罢。 黯然道:“回了吧。” 从地球到荧惑,是从黄石火山下的地狱之门传过来——那座地狱之门,本就是为狱卒巡狩各大封印地狱准备的。 此次归去,可以通过奥林帕斯山下地狱之门。 妲己怕横生事端。 顺手从地上找了块长条薄石,妖力涌动,将之化为一艘石舟,和李凤栖登舟之后,破空而起,驶入茫茫星空。 横跨! 对于妲己而言,不算太难。 只不过稍微要耗费一点时间,没有地狱之门来的快。 石船在死寂而空虚的星空中前行。 星空妖娆而惊艳。 不过人都是远香近臭,李凤栖这段时日很看了几次星空,于是便腻味了些,坐在船尾,有些百无聊懒,索性闭目修行太虚经。 妲己坐在船头,小脚丫荡漾,就似在荡漾着水浪。 一只手撑肘,想起了过往。 不知多久,李凤栖从修行者苏醒过来,看着妲己的背影,忽然觉得有些刺眼:这个女妖,这数千年来,她一直这么孤单么? 她没朋友吗? 她没爱人吗? 她究竟在追寻什么? 她和商皇到底什么关系? 妲己…… 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收回思绪,咳嗽一声,问道:“剑修什么时候成了断头路的?” 妲己回头,笑了笑,“醒了。” “嗯。” “怎么忽然想起这个。” 李凤栖想了想,“我觉得有些不合理,不论是我看的武侠、玄幻、仙侠,还是其他书,所有的书中修行世界,剑都占据着最为惊艳的故事,用剑之人也最多,为何在现实的修行世界里,剑修却反而成了断头路。” 妲己将双脚从船头抬起来,并膝放在身前,微微弯腰,脸颊放在拱起来的双膝之上,侧首看着前方苍茫星空,轻声说起了久远的故事: “你说的没错,剑一直是修行界不可或缺的角色,从古至今,剑修都是整个星空最为璀璨的存在,最繁盛之时,整个星空修士,人人佩剑。” “在那久远的时代里,道家、武夫、儒家都是陪衬。” “哪怕肉身最强的巫族,在杀力最重的剑修面前,也不过是米粒之光。” “直到仙坠大战之前。” “当然,在仙坠之前还发生了很多事,因果之下,道家、儒家和妖族渐渐崛起,让修行者的世界充斥着更多的可能。” “但剑修依然最强。” “仙坠发生之前,九州九圣人之中,剑修有四位,其中有位圣人,拥有四把剑,就是诛仙四剑——”说到这里,妲己拍了拍腰间的戮仙剑,“它是其中之一,黄天恩师背负的那柄也是之一。” 又道:“这些事,你们听说过吧?” 李凤栖点头,“在你们离开九州后,地球文明发展中,东方的神话传说里有个封神故事,就是讲的这些事。” 妲己笑了笑,“那些事啊……” 捋了捋鬓发,“这颗星球上所有的神话传说,不过是从九州那颗大树上飘落过来的一枚枯叶而已,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 “九州很大,大到你无法想象,所以便有了圣人也无法顾及的地方。” “更有很多绝才惊艳的人。” “可是圣人之位只有九位,剑修独占四位,这便引起了道家、儒家、巫族和妖族的不满,但他们又无可奈何:因为九为数之极,圣人只能有九位——这里面涉及到天道气运之说。” “天道是确实存在的。” “剑修却又独占天道大半气运!” “可又能怎么办呢?” “于是便是有了仙坠之战,这一战起源于九州,引起这场战火的正是商皇和天枢上相两人,彼时,两人皆还没有成为圣人,他俩都是我们这颗星辰的狱卒后裔,去到九州后,一练剑,一修道,各寻大道,走到大道尽头时,皆被圣人之位所阻。” “倒是造化弄人,恰好有位道家圣人陨落。” “商皇欲要入圣。” “天枢上相也欲入圣。” “若是商皇入圣,则九州将有五位剑修圣人,这是道家、儒家、巫族和妖族都不愿意看见的局面,于是仙坠之战爆发了。” ------------ 第八十八章 真相总是残酷的 李凤栖明白了,“所以仙坠其实就是封神?” 妲己,“封神传说?” 李凤栖点点头,“在我们后人的历史书上,商皇和天枢上相之战,就是商周之战,在神话传说里,则是封神故事,起因是商皇因为亵渎了女娲娘娘,嗯,就是神话传说里山河社稷图的拥有者,也是一位圣人,于是她派出了轩辕坟的狐妖苏妲己——” 说到这里,李凤栖瞟了一眼妲己。 妲己微微点头,“我确实叫苏妲己,但不是轩辕坟的,你继续说。” 李凤栖并不震惊。 他早就猜测这女子是妲己。 只不过由此可以看出,神话传说并不是全对,还有后人加工。 继续道:“女娲娘娘派出苏妲己去诱惑商皇帝辛,让他倦怠朝政诛杀大臣,建酒池肉林而夜夜笙箫,和你日日夜夜醉生梦死,更有千古明臣比干挖心的故事,后来武王得到直钩垂钓的天枢上相的辅佐而伐纣,纣是商皇的谥号,再其后,便是一场波澜壮阔的封神之战,诛仙四剑,昆仑十二金仙以及诸多仙人牵扯其中,陨落无数,在武王得天下建立周王朝后,天枢上相以封神榜开封神。” 说到这里,问道:“这可是仙坠之战?” 妲己点点头,“仅仅是一部分,极少。” 李凤栖:“仙坠之战,可有三只眼的二郎神杨戬?” “有一个三只眼的,不叫杨戬。” “可有莲藕化身的哪吒?” “有莲藕化身的,不叫哪吒。” “可有——” 妲己打断李凤栖,“我说过,你们知道的神话传说,都是从九州那颗大树上飘落到九州的一枚枯叶,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其中多有谬误之处,仙坠大战死的人极多,漫天仙人皆陨落,其中包括四位剑修圣人,以及一位道家圣人、一位儒家圣人,还有一位妖族圣人,九圣人最终只有两位得以全身而退,却也大道受损,再无法追寻圣人之上的大道,不过死得最多还是剑修。” “最后两位圣人,以及儒家、道家、巫族、妖族共同筹谋,为了防止再出现剑修独占天道气运的局面出现,以逆天之大手段,斩断了剑修气运。” “所以自那以后,剑修成了断头路。” 李凤栖不解,“为什么大家这么仇恨剑修?” 妲己苦笑,“就在一句话上。” 李凤栖,“哪一句?” 妲己:“人间剑修,杀力最重,圣人亦如此。” 李凤栖:“不懂。” 妲己:“道理很简单,剑修独占天道气运,这并不算什么,儒家、道家、妖族、巫族也不弱,皆可以争夺圣人之位,可人间剑修,杀力最重,这便坏了规矩。” 李凤栖:“……” 妲己正色道:“天地之所以为天地,正是因为有规有矩,如此万物才能正常运行,偏生剑修杀力最重,圣人以下的剑修,往往能问剑儒家、道家、巫族和妖族圣人,但有剑修将入圣,便总会压过其他有机会入圣的人,甚至于直接剑指圣人,强行抢占圣人之位。” 李凤栖忍不住暗乐,“剑修这么强势?” 身为剑修,听得自然很爽。 妲己苦笑,“仙坠之前的剑修,就是这么强势,所以才引起公愤。” 顿了一下,继续道:“关于仙坠,这是我能知道的一些表面原因,其背后我等小妖看不见的地方,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我总是美好的以为,仙坠大战是剑修故意做出的牺牲,目的就是为了等一个机会。” 李凤栖不解,“什么机会?” 妲己不确定的道:“我一直在想,为何现在的圣人不如旧时圣人?圣人不如旧时圣人,其他修士也不如旧时修士,为何会出现这种断层式的跌落?” 李凤栖,“为何?” 妲己苦笑,“也许在从五圣人到九圣人之间的时期,宇宙之中的天道出现对修士的禁锢,从而断绝圣人攀寻圣人之上的大道,所以我推测——” 妲己望向星空深处,“也许仙坠大战之中的所有先贤们,包括剑修,只是甘愿贡献大道和生命,目的是为了打破这层禁锢,让修行重归旧时荣耀。” 李凤栖不懂。 妲己便解释道:“为何偏生要断剑修路?而不是儒家、道家、巫族或者妖族?答案也在那一句上,人间剑修,杀力最重。” 李凤栖,“怎么说?” 妲己索性说出心中猜想,“仙坠大战,圣人以诸多先贤共同筹谋,欲要打破那层禁锢,让修行重返巅峰,甚至巅峰之上,便要置之死地而后生,需要压抑到极致之后的爆发,这就有剑修断头路,当剑修断头路太过久远,被压抑了无数年的剑修再次爆发时,便是数千年、数万年、甚至亿万年的沉淀爆发,有着人间杀力最重的剑修,届时共同递出一剑,能剖开那层天道桎梏否?” 李凤栖悚然动色。 有点意思。 反问,“你为何会有这个想法?” 妲己摇头,“我也不知道,胡思乱想的,毕竟确实有这种可能,须知如今九州,剑修承受了无比巨大的压力,圣人以下皆对剑修怀有间隙之心,但九位圣人对商皇却尊重有加,包括打死打活数千年的天枢上相——这很不寻常。” 李凤栖内心之震撼无以复加。 世间事,总是进化的。 然而无论是修行中还是现实中,总有很多的厚古薄今,是现在正的不如过去吗? 当然不是。 如果按照妲己这么说,倒是可以理解。 也许因为修行超脱了宇宙的规律,将会打破规矩,出现另外一个崭新天地,所以才会出现禁锢,让修行日下。 规矩就是规矩。 但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 圣人想知道圣人之上是什么,其他人也想知道宇宙之上是什么。 真是一个大秘境? 又或者是天外有天? 但李凤栖不信。 仙坠不过是儒家、道家、巫族和妖族对气运的争夺。 人心总是有黑暗的一面。 只怕这才是真相。 妲己想的,不过是她心中对仙坠之战的美好假设,也是对未来的美好念想而已,是她个人的猜想而已。 毕竟…… 真相总是残酷的。 ------------ 第八十九章 归来 蔚蓝星球在望。 狐妖妲己有些意兴阑珊,李凤栖却高兴的很,看着远处的一座空间站,上面鲜红的国旗在星空之中,是世间最美好言辞都无法形容的娇艳。 笑着问妲己,狱卒后裔是否只在东方。 妲己点头说对。 其他都是土著。 李凤栖便说,没让你们失望啊。 数千年的岁月里,我们的文明历经繁冗衰落,如今又屹立在世界顶端。 很想过去打个招呼。 妲己便笑了起来,“别去,去了徒增惊恐。” 李凤栖一想也是。 要是太空站的宇航员发现有一艘石船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下横渡星空,影像传回地球,只怕会引起掀然大波。 于是分外惆怅。 衣锦夜还乡啊。 临近大气层,石船闯入之后,荡起一层层涟漪,再抬头看时,已不见空间站。 进入山河社稷图了。 石船直奔泰山之巅玉皇顶,早有多人。 灰袍道人玄清,依然盘膝阖目,虽然神魂遭受重创,但他终究是天枢上相最看重的弟子,其根基就不在打架。 是以只要他坐在那里,大道便在那里。 练拳的少年张泽世依然站在边缘处,神情萎靡,上身近乎赤裸,下身衣服也破碎不堪,左爿躯体,头部以下,似乎被火焰灼烧过,漆黑如墨,皮肤翻卷可见血肉之中的血脉。 受伤不轻。 张泽世恩师,那位巫族的后起之秀,受伤也不轻。 小腹处被洞穿出一个透明窟窿。 应是被荒兽的角抵穿。 万幸没伤到秘境。 两人站在边缘处,极有师徒气质,皆是面无表情的沉默着不发一言。 周密卿和徐墨规两人,倒是清爽。 怎么去的,怎么回来。 读书人么…… 讲究个体面,况且他们去封印的人属于魔道,换句话说,就是歪门邪道,恰好被讲究天地正气的儒家克制。 两人站在一起,周密卿低声说着什么。 大抵是一些学术道理。 依然戴着斗笠的东魁,依然蠢萌,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几根鲜竹,啃得津津有味,一双萌萌的黑白眼贼溜溜的打量着众人。 妖王兀虫依然那般穿着,挥手召来一片白云,慵懒卧于其上。 其手腕处有伤。 肉烂了一片,皆是青色,而且似乎要不断蔓延,伤口周围,妖力澎湃着,便似有一双无形的手挑着针,不断的剔除着另外一股鬼魅的妖力。 极慢。 兀虫这伤势,少则也要三五年才能恢复。 东魁对此毫无内疚。 他除了翻动妖族源书,什么事都没干,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老子是国宝。 你还是老子的师父,你不动手谁动手? 剑修梁笙剑已断。 却依然将断剑入鞘佩在腰间。 浑身上下皆是剑伤,显然被封印在金星那座地狱的人,也是一位剑修,同境界之下,梁笙能活着已是万般侥幸—— 侥幸都是实力。 而他师父就不够侥幸,为了给梁笙争取翻动剑道源书的时间和机会,在被天道压制的情况下,一人拔剑而战众多荒兽,不仅长剑崩断,肉身重创,连秘境都受损。 断了一臂,骨折了几根,五脏六腑碎了些。 好在是修士。 能够不死。 换做普通人,早就死了千百遍,饶是如此,这位从九州来的剑修,境界下跌不说,还彻底断了大道之路。 但他脸上挂着欣慰笑意。 断了左臂? 没关系,我之右臂依然可以握剑。 大道断了? 没关系,我弟子梁笙已在大道路上。 最黯然的,当属赵使然。 这位身材矮小却又胸怀天下的女子,似乎是江南出身,有着江南女子该有的婉约,此刻巨大的长柄镰刀和姚碧莲的短刀一起放在身畔,黯然坐在一块石头上。 她浑身浴血。 有她的血,也有荒兽的血,还有天王星上,被镇压在地狱的那位武道之人的血,更多的,却是她恩师姚碧莲的血。 姚碧莲死了。 为救她而死。 本是女儿身,身材高大喜着男装的姚碧莲,在生死关头,极为男人。 赵使然还记得她最后回眸看自己的那一眼。 很从容。 赵使然知道恩师想说什么。 可惜被一拳轰杀的恩师什么也说不出。 从天王星归来,赵使然便坐在石头上,一直想着恩师想对自己说,却没能说出来的话。 当李凤栖和妲己从石船上跃下,慵懒卧在白云里的妖王兀虫哟了一声,“不得了啊小狐狸,你竟然藏了那么多保命手段,更是连白裳那牛鼻子也给你杀了,护犊子的清莲道君竟然没有找你秋后算账,倒是稀奇事。” 妲己指了指李凤栖,“他杀的。” 意思明确。 清莲道君要算账也是找李凤栖,倒是不巧,李凤栖得到的传承来自商皇朝歌和天枢上相,清莲道君大概还要掂量下他自己。 惹怒一位圣人,不算大事。 惹怒两位,那真是大事。 何况其中还有一位杀力最重的剑修圣人,就算是清莲道君那一脉的那一位道家圣人,若是要出面护犊子的话,也得再三掂量。 李凤栖笑了笑,“运气运气。” 全靠女妖玉石。 东魁狠狠的啃了口竹子,不屑的啐了口痰,狗日的运气好。 灰袍道人,道号玄清,此刻睁开眼,扫视众人一眼,略有叹惋的道:“虽六道地狱再次被封印,诸位也从六道天书中获益匪浅,可惜女子武夫姚碧莲身死,剑修李守拙大道断绝,贫道心中,委实愧疚难安。” 梁笙的恩师,名为李守拙。 很有意境的名字。 李守拙闻言哈哈大笑,“在下本无望大道,我辈剑修,剑往不平处,休说大道断绝,若是如那姚碧莲一般,在下亦在所不惜,此正是我九州修士修行之本。” 说这话时,他看向赵使然。 赵使然微微茫然。 不知道李守拙为何要对自己说这些话。 玄清道人拂袖,便有清光掠起,一闪而释,没过赵使然,声如惊雷炸裂在赵使然耳畔,“愚子,还不开窍么!” 赵使然如醍醐灌顶,猛然醒悟。 她明白了恩师赴死之心。 我辈武夫,若是出刀,则一刀无阻,刀锋之下见对错。 刚且直。 我辈武夫,若是出拳,则人间生死、天地大义,则在这一拳之下。 无须畏战。 亦无须惧死。 赵使然笑了,温婉的轻声念了句。 师父! 似有所感,赵使然身上的鲜血,便剥离开来,无尽鲜血在她身前如丝线交缠。 化而为人。 姚碧莲。 长衫飘飘,巾帼不让须眉。 地上短刀,颤鸣如雷。 呜咽不止。 ------------ 第九十章 世界那么大 姚碧莲先是对剑修李守拙抱拳为礼。 李守拙回礼。 姚碧莲又对玄清道人抱拳为礼。 玄清揖首还礼。 姚碧莲一一行礼。 受伤的巫族汉子,那双看谁都不顺眼的眸子,第一次露出半分柔和与一丝钦佩,裂嘴一笑,学着武夫抱拳还礼。 慵懒卧于白云上的兀虫起身,还礼。 妲己还礼。 姚碧莲最后看向赵使然,云淡风轻,微笑着点头。 为师去也! 鲜血缠丝凝聚而成的身影,寂然无声的消失在天地之间,空留武夫豪情,继续书写着传奇故事。 赵使然起身。 先拿起了长柄镰刀,又将姚碧莲的短刀佩于腰间。 神态坚毅。 玄清道人见状欣慰。 对众人道:“虽然不知道为何,但七丈光牢和八荒天牢这一两日极为安静,并没有手笔来打扰你等重新封印六道地狱,如今已功成,接下来便是重新封印七丈光牢,没了六道地狱的掣肘和协助,七丈光牢的封印不算太难。” 玄清道人目光落在几位天选之子身上,“张泽世、梁笙、徐墨规、东魁、赵使然,你等五人可以从天梯去往九州。” 顿了一下,“也可以选择留在这颗星辰。” 留下的人,会抹去记忆。 徐墨规笑了笑。 她决定去九州。 张泽世亦如此。 东魁求之不得。 梁笙按住腰间断剑剑柄,豪迈大笑,“我想留下,去看看七丈光牢和八荒天牢。” 赵使然神态绝然,“我也愿留下!” 玄清道人根本没看他们,目光落在巫族那位后起之秀身上,这位受了伤的巫族高手微微颔首,依然不说话。 他要留下来。 玄清道人看向妖王兀虫。 这位极媚的妖王笑呵呵的,“我还没吃到人呐。” 怎么能走。 玄清道人看向周密卿,这位九州大儒思忖半晌,对徐墨规说道:“咱们读书人啊,总不能万事缩在后头,墨规你且去九州,会有同门师兄弟接应你,师兄稍后便回。” 玄清道人没看妲己。 众人去留已定。 大袖一挥。 根本不管坚决留下的梁笙和赵使然意愿,一团璀璨清光将五位天选之子,连带着梁笙恩师李守拙一起挟裹,顺着天梯没入云空不见。 天梯亦节节崩碎。 根本不给这些天选之子挣脱桎梏返回的机会。 目睹这一幕的李凤栖内心忧郁。 老实说。 如果有高大个子顶着,他倒是想走。 可惜。 从天选一开始,注定自己走不成。 认命了。 谁让自己愿意肩挑日月呢。 泰山玉皇顶,只剩下天枢上相座下首席大弟子玄清道人,妖王兀虫,巫族汉子,大儒周密卿,以及大妖妲己。 一位天选之子,李凤栖。 六人。 玄清道人缓缓起身。 兀虫最先问道:“现在就去重新封印七丈光牢?” 玄清道人摇头,“等。” 周密卿不解,“等什么?” 玄清道人望向星空,“等一个人。” 陈树该来了。 只要李守拙和五个天选之子回到九州,陈树就应该知晓,这位一日入青云的儒家圣贤,从九州来此处,不会太花费时间。 兀虫呵呵一笑,“还等谁,就我们这群人,加上广寒宫里那两位,还镇压不住七丈光牢?” 玄清道人正色,“贫道,李凤栖,妲己,三人将和随后赶来的那位,一起前去镇压八荒天牢,七丈光牢这边,兀虫,你和京落、周先生去配合广寒宫封印。” 京落,是张泽世恩师的名字。 一位年轻巫族。 兀虫讶然,“一并封印?” 玄清道人颔首,“不错。” 兀虫不说话了。 乐得轻松。 她自视甚高,可天道压制之下,让她去封印八荒天牢,她还真没底气。 玄清道人正衣冠,对众人说了句且先歇着,贫道去去便回。 说完身影消散。 兀虫慵懒的打了个呵欠,“走吧走吧,得好几日呢,玄清牛鼻子大概率是去找什么宝物了,毕竟要重新封印八荒天牢嘛。” 巫族汉子京落一语不发,拔地而起。 落入远处。 周密卿笑了笑,儒气昭昭而起清风,去了神州大地,欲要数日之内,看遍这片小天地的儒家——读书人的本性。 岂有见书不读的道理。 兀虫欲往白云深处,她需要疗伤,却忽然看向李凤栖,娇滴滴的嗲声道:“你眼睛乱瞟什么呢,是看腻歪了身畔的小狐狸么,你们男人啊,就是喜新厌旧,要不要随奴家一起,去那白云深处大睡一场呀,奴家本体是蛇妖哟。” 蛇族盘躯,最是擅长。 李凤栖无语。 我没看你啊! 苦笑道:“我想回家。” 兀虫没劲的挥手,没意思没意思,你可一点也没我那徒弟相公的气度呐,走也。 身影腾空,卧于白云深处。 大睡。 李凤栖哭笑不得。 好像妲己说过,兀虫是个有徒弟来着,用剑,也是蛇妖。 那么是白素贞? 兀虫那句话,是自己不如许仙的操蛇气度? 嗯…… 确实不如! 狐妖啊、猫妖啊还可以理解。 蛇妖啊! 鬼知道会不会忽然变身巨蟒,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不愿多想,对身畔的妲己道:“也许这一去,有去无回,还有几日,我只想做一件事,送我回去,陪陪父母。” 也许是最后的时光了。 就算封印成功,自己也会去九州。 因为…… 世界那么大。 我想去看看。 妲己沉吟良久,挤出几句话,“这是情理之事,不过你回去之后,需要记住你是一个普通人类,不再是长剑在身的天选之子李凤栖。” 李凤栖颔首。 心念动处,腰间的无鞘长剑朝歌消失不见。 悬于秘境之中。 妲己出其不意的抓住李凤栖,猛然发力,便见李凤栖成了一道线,划破长空,落向远处天际尽头,山河之上,一线的李凤栖宛若穿行在水中。 漾起层层涟漪。 目送李凤栖归去,妲己落寞的看了看玉皇殿,眼神茫然。 许久,才叹了口气。 身影闪烁。 下一刻,妲己站在了华山之巅,眸子里光彩熠熠,神色复杂的轻声说了句,“您也要来么?” 何必。 何苦。 白云里,大睡的妖王兀虫睁开眼。 冷笑了一声。 ------------ 第九十一章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被妲己一甩便是千里。 李凤栖眼前,出现了车水马龙灯火阑珊的繁华世界,猝不及防间,撞入了一座商业楼,穿过层层水泥墙,撞上了另外一个“李凤栖”。 大梦不觉醒。 这是种很奇妙的感觉,先前还在空中飞翔,下一刻便端坐在电脑前。 看了一眼电脑里的住房设计图。 李凤栖毫不犹豫起身。 本欲直接离开,想了想,不能给“李凤栖”留下麻烦,于是来到经理室,敲门进去说了句家里有急事,请一天假。 小县城就是这点好。 经理头也不抬,说你走嘛,莫搞忘了明天要交设计草图就得行老,客户那边催得凶。 出门,下楼,取车。 直奔家。 家里没人,爸妈都在上班,李凤栖也不急。 去了一趟超市。 父亲年轻时候搞水产,又喜欢钓鱼,特别喜欢夜钓,受的湿气多了风寒较重,李凤栖早些时候不懂,觉得他能自己照顾自己。 这一次他毫不犹豫的买了超市里最昂贵的按摩器和风湿保健仪。 有没有效果不论。 这是孝心。 母亲经年累月的坐在车站里卖票,腰颈椎都不好,李凤栖也给她买了按摩椅,平常二老去超市或者娱乐场所,花个几块钱坐下按摩椅,都嘀咕着浪费。 这下在家里自己按摩。 又买了其他的一些父母用得上,平日里舍不得买的东西。 本还殷实的微信钱包,瘦了不少。 得了。 不管,让“李凤栖”自己去头疼,他也是时候学会上进一点,不能老是坐在装修公司打一天鱼晒一天网了。 将东西放回家,摆好之后,已是半下午。 李凤栖又去了趟菜市。 大包小包的回家。 先弄鱼。 二斤出头的裸斑,洗净之后,改上花刀,抹上盐,将切好的姜蒜塞进鱼肚子里,又倒上料酒,先腌制一会在上锅。 切肉。 将上等五花肉切为两半,一半丢进锅里,热水煮熟,准备做回锅肉。 一半切块,准备做红烧肉。 又急急忙忙去择菜洗净,切好,放在一旁备用。 将米淘好,放如电饭煲——这个简单。 看了看时间。 李凤栖来到餐厅,将餐桌擦拭干净,又从酒柜里拿出一瓶价格不菲的红酒,启封之后倒入醒酒器,找好高脚杯放在一起。 忙完这一切,父母差不多快要下班了。 李凤栖走入厨房。 片刻功夫,厨房里飘起了浓郁的香味,又片刻功夫,厨房里飘出了焦糊味,伴随着李凤栖的咳嗽声。 极其精彩。 回锅肉、红烧肉、麻婆豆腐、鱼香茄子、番茄煎蛋汤一一上桌。 在父母进门的瞬间,李凤栖恰好将清蒸裸斑端上桌。 母亲提着菜和肉,看着桌子上热气腾腾的饭菜,讶然的很,“你咋个这么早就回来了,今天有客人吗,你点的外卖?” 父亲一边换鞋子一边恼道:“就晓得浪费钱。” 李凤栖笑道:“我自己做的。” 母亲哟了一声。 换了拖鞋,先将菜肉放入冰箱,来到餐桌前,有点不解,“回锅肉都焦糊了,不过肯做就是好事,会做菜的男人女娃子喜欢,你是有什么好事要告诉我们?还喝上酒了。” 李凤栖呵呵直乐,“没事,就想给爸妈做一顿饭菜,吃了这么多年你做的饭菜,也该你们二老吃一下儿子做的饭菜了。” 母亲便傻乐。 父亲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没事献殷勤,说吧,是不是有闯什么祸了。” 李凤栖也很无奈啊。 只能假装没听到。 母亲倒是护犊子,怒视父亲,“你就盼不得你儿子一点好!” 父亲吃瘪。 将老花镜放在茶几声,去洗手间洗手去。 李凤栖不愿意说什么煽情的话。 一家人,简简单单就好。 吃了饭,父亲把筷子往桌子上一丢,走会沙发翘起二郎腿,将电视从新闻联播换到地方台,继续津津有味的看抗战剧,不忘冒一句:泡杯茶。 母亲麻利的收拾饭桌。 李凤栖将母亲按回去,笑道:“妈,你去看看卧室,我给你们买了些东西。” 母亲便笑呵呵的埋怨说花那些冤枉钱干什么。 李凤栖洗碗出来。 父亲和母亲都还在卧室里,虽然嘀咕着说这娃就知道浪费,也不晓得多攒点钱,到时候结婚了看他拿什么彩礼…… 语气却很温暖。 李凤栖给父亲泡了茶,刚坐下准备陪爸妈看看电视剧,却见母亲出来,一把推起他,“年纪轻轻的看什么谍战剧,各人去找事情做。” 李凤栖无语,“你们嫌我碍眼啊。” 父亲重新坐下,“嗯。” 李凤栖心中却有些内疚,知道父母的意思,其实就是让自己多出去和年轻人交流,结交更多的朋友,最重要的一点:认识更多的姑娘。 然后选一个带回家。 也罢。 李凤栖换了衣衫,出门前对父母道:“我可能要晚点回来。” 母亲没吱声。 父亲没好气的道:“你要是有本事,别回来,去拱别人家的白菜,老子高兴的很。” 等李凤栖出门。 父亲母亲立即凑在一起小声嘀咕,说咱家这小子今天中什么风了,又是买东西又是做饭,看样子也不像闯祸,难道是找着姑娘了,先提前练习一下如何讨好亲家母亲家公…… 话里多兴奋。 李凤栖出了小区,先去花店买了一束花,来到魁山下,这才拨了个电话。 “在干嘛……有空?……你要去练瑜伽?……那好吧,有空再联系。” 挂了电话,李凤栖长叹一声。 电话对面是个女孩。 张出岫,很美的名字,白云出岫。 人如其名。 一年前认识的姑娘,单着,人很好,就是……怎么说呢,一年了,总是不愿意确定和自己的关系,若即若离着。 也不是绿茶。 追求她的人很多,可以排队那种。 能和她出门约会的很少。 自己一人。 不是atm那种。 但就是无论怎么样,都撕不开那层纸,也许是她还不想进入那座坟墓。 毕竟二十一二岁的小姑娘。 算了,回家。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 第九十二章 圣贤归来 当李凤栖被妲己从现实世界揪回山河社稷图里时,灰袍道人玄清已经归来,而妖王兀虫、京落、周密卿三人已前往月球背面。 李凤栖,妲己,玄清三人则从泰山之巅出发。 不等陈树。 他会直接去往太阳。 妲己摘了一片树叶,欲以神通化叶为舟。 玄清摇头,“挡不住火焰。” 手上清光闪耀,从秘境之中取出一艘巴掌大小的木舟,顺手往半空一丢,小舟暴涨至长达万米,宽近千米的巨轮。 巨轮一侧,有三道触目惊心的剑痕,哪怕历经了悠久岁月,也有凛然剑意残留。 “此船名为‘巨轮’,乃是九州金桐所铸,金桐曾栖凤凰,是以此物天生不畏火,足以抵挡太阳上的烈焰,看见那三刀剑痕了么,是这艘船的上一任主人横渡北冥时,于北冥神兽大战,剑落于北冥海中,这位剑仙刻舟求剑,以三剑印记剑意在船上,召回第四剑。” 玄清对略有疑惑的妲己点头,“没错,那位剑仙后来成圣,他所背负的四剑,正是诛仙四剑。” 李凤栖:“……” 尼玛。 刻舟求剑还有这种事,剑道圣人也这么蠢? 妲己解释道:“倒不是圣人蠢,而是北冥在整个九州都是一片禁地,比较诡异,别说剑器、神器落入其中,就是九州圣人跌落其中,也休想破水而出。” 所以别看刻舟求剑四个字说起来简单。 实际上…… 这里面蕴含的信息极大,那位在仙坠大战之中陨落的剑道圣人,当年怕是很费力才取回第四剑,已经是奇迹了。 登船。 玄清大袖挥动,这艘巨轮缓缓升空,嗡的一声,破开云层,又破开山河社稷图,直奔星空中那颗最为炽热也最为耀眼的恒星。 三人站立船头,心思各异。 玄清淡然。 妲己忧心。 李凤栖的情绪比较复杂,紧张、担心、好奇,还有恐惧。 玄清忽然问道:“还在玉璞?” 李凤栖点头。 玉璞境,主要是淬炼肉身,自己也没闲着,各种努力,效果倒是很好,如今体内代表肉身的那片世界里,高山如铁铸,河流宽阔,代表血肉生机的青草已经齐腰。 但始终没看见下一个境界的出口。 秘境倒是有变化。 秘境里除了大日东升西落的暖意,还在某个不知道的角落里有一股寒意。 若是大日西落,这股寒意就越发明显。 应是明月将要东挂的迹象。 而陈树送给自己的《春秋》不见了,待之而起的,是一片墨韵形成的广袤大地,并非如秘境一样无边无垠。 大概约有百多平方公里。 堤丰便睡在里面。 李凤栖已经有所感觉,他的秘境发展有点拉风,先有大日悬空,再有明日东挂,最后是墨韵形成的大地。 俨然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如果以后墨韵大地扩大到宽广无垠,或者形成一颗星辰,再衍生草木山石之类的万物,那就真是一个小世界了。 有点小期待。 我李凤栖就是第二个妖皇啊。 帅气! 巨轮在星空中遨游,看似很慢,实则很快。 地球到太阳约一点五亿公里。 但李凤栖仅仅是盘膝坐在船头修行了一番太虚经,睁开眼时,巨轮已经停在太阳一侧,肉眼可见的巨大火球寂静无声的燃烧着。 不觉得炽热。 回首看去,已不见地球和月球。 船头之上,妲己和玄清并肩而立。 李凤栖刚想出声,身后传来声音,“没有打扰你修行,所以我们等了一段时间。” 声音熟悉。 是陈树。 李凤栖回身,果然是他。 陈树穿着类似周密卿那种的大袖长衫,儒气昭彰,握着戒尺背负双手,轻笑道:“倒是不错,仅是从肉身上来说,已经可以媲美玉璞境武夫,但还比不了玉璞境的巫族。” 剑修么,并不以肉身见长。 李凤栖也笑了,“老先生别来无恙。” 陈树叹道:“还行,当日离开地球,已是油尽灯枯之势,本抱着必死之心去九州,所以才说我们可能无法再相见,谁知道啊……”顿了下,有些傲气的道:“谁知道在九州讲道理没输,打了几架也没输,这便又活着和你再次相见了。” 陈树确实有骄傲的资本。 和儒家圣人讲道理。 没输。 和几个圣人之下的道君、武道仙人乃至与一位妖仙打了几场。 不仅没输,还赢了。 天枢上相那位最会打架的二弟子本来要出手,被拦住了,就算要打,陈树也不会退缩——戒尺打不过,我嘴皮子还骂不过? 读书人嘛,骂架才是本命神通。 李凤栖笑容灿烂,“那就希望一直不输。” 陈树摇头,“难。” 太阳里被封印的大罪之人,实力不输九州九圣人,自己确实是打不赢九州九圣人的,何况这片小星系里还有天道压制。 李凤栖问道:“老先生去了一趟九州,可曾见过九圣人,可曾知道太阳里封印的大罪之人究竟是何身份?” 陈树云淡风轻,“谁都无所谓。” 李凤栖:“???” 陈树解释道:“无论那大罪之人是谁,有一点可以确定,他若真的脱困,月球上被广寒宫封印的那个古老存在,嗯,就是大罪之人曾经的坐骑,为了恢复实力和境界,会鲸吞掉地球上所有的人类,至于大罪之人如何恢复境界和实力,这就不得而知了。” 李凤栖明白了。 陈树不说,是因为不知道,读书人嘛,说话比较委婉。 按住腰间长歌:“我还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六道地狱,所有的天选之子都能去封印,而这座八方天牢,就非我不可?” 虽然愿意一肩挑日月,心里还是有点怨念的。 陈树笑了笑。 拍了拍李凤栖的肩膀,没有言语。 李凤栖心间,却响起陈树的声音,“道理很简单,因为你得到了商皇和天书上相的传承,至于其他原因么,我倒是看了个朦胧,只是现在还不能说出来。” 读书人,总能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角落,以及远方。 李凤栖沉默了一阵,用心声在心里问道:“我是不是和妖皇有关?” 陈树真能听见。 笑眯眯的,“妖皇是谁不重要,你和他有没有关系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明白你是谁,你叫李凤栖,你是你自己,且记着我当日的劝谏即好。” 李凤栖没忘。 多读书,明事理,辨善恶,知是非,兼修德,做一个对世间有用的人。 陈树哈哈大笑。 又在李凤栖心间道:“这一次重新封印八方天牢,你需要小心着一些,谨防着天枢上相和商皇,我一个老头子,死了便死了。” 你还年轻。 还有更广阔的未来和希望。 ------------ 第九十三章 以太阳炼体! 李凤栖闻言讶然,以心声问道:“谨防天枢上相和商皇?” 这俩不是圣人么。 且也是狱卒后裔。 他们莫非还有什么其他阴谋不成。 难道…… 真应了地狱女神赫卡忒的话? 想到这,李凤栖又以心声,将荧惑之巅的事情详细给陈树说了一遍,连神识可以和荧惑之巅的封印之力共鸣这种事也没隐瞒。 陈树听后,面色凝重。 他本是教书先生,知道的就多,人类消失后的一千六百多年里,他看的书数不胜数,否则何至于朝闻道而夕入青云。 又去过九州,知道一些秘事。 不再用心声,而是直接开口问道:“李凤栖,你是怎样的一个人?” 李凤栖茫然不解。 深思许久,答道:“回顾我这二十多年,加上人类消失后的这十来年,我李凤栖不是老先生这般心怀天下的……” 犹豫了下,觉得有个武侠形象很符合:“侠之大者。”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只不过陈树为的不是一国之民,而是一颗星辰之亿万生灵。 又继续道:“我李凤栖没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正气,之前在遇见小偷啊会假装没看见,看见老人摔倒啊,会担心家破人亡而不敢上前,做的最多,还是公交车上让座,不值一提;我李凤栖没有坐怀不乱的君子心怀,喜欢看美女,也去逛过91什么的,甚至也想过有钱之后,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大概就是所谓的闷骚,值得一说的,就是喜欢了一个姑娘一年,没有龌蹉想法的想法,算是爱情吧;我李凤栖没有看透功名利禄的出尘心意,也曾梦想着像马云一样家财万贯,又或者某一天考入公务员然后步步登天,最后权倾天下……当然,也就想想而已。” 说到这里,李凤栖有点尴尬。 怎么越说,越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于是无奈的总结道:“如此自省,倒是让老先生失望了,我李凤栖只是一个普通人。” 是的,我就是一个普通人。 我是地球上亿亿万普通青年的一分子,在每一个青年身上,都能看见我的影子。 陈树却笑了。 “很好。” 又问道:“那你为何来到了这里?” 李凤栖一脸无奈,“如果可以,我不想来,可又不能不来,我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我珍惜我的亲人,挚爱我的父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若是地球毁灭,我的亲人父母也将面对死亡,身为人子,我想努力保护他们。” 所以答应灰袍道人,来此肩挑日月。 但在使出“太平”斩杀白裳神魂之后,在为亲情肩挑日月之后,李凤栖的内心深处,其实有了更深层的初衷。 只是他当时没理出。 是以不自知。 这种初衷何来? 商皇那一式“太平”之中蕴含的大道正义是影响,但究其根源,还是因为陈树当初对他说过的那句话:多读书,明事理,辨善恶,知是非,兼修德,做一个对世间有用的人。 这个事情,李凤栖不好说。 有自卖自夸之嫌。 陈树却笑了起来,“很好啊李凤栖,没有谁是天生的英雄,也没有谁是出生即秉持大义之心,像黄天之流我们能说他们错了吗?” “不好说,尽管他们回到九州,会因此事遭受一些事情付出一些巨大代价,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不过有的人走在前面,有的人还在路上,须知人性本善,终有一日你会明白。” “所有大义,皆来源于普通人的人心。” 说完有些促狭,“你准备好了吗?” 李凤栖以为陈树说的是准备好封印八荒天牢,于是按剑而立,视死如归,“既然已经来到此处,何惧一死?” 陈树点头,“很好。” 倏然伸手。 李凤栖根本没反应过来,就被陈树一大袖甩在身上,身躯一振,眼前一亮,刹那之间,便不再立足巨轮之上。 妲己和玄清猛然转身,看向陈树。 陈树淡定自若,“这么好淬炼肉身的地方,可不能浪费,李凤栖正好可以借太阳之烈焰,以及太阳里那件至宝的余威淬炼肉身,没准就突破玉璞境了。” 妲己不语。 她隐然知道了陈树这么做的底气。 玄清道人苦笑,“先生,你就不担心李凤栖熬不住,会被烈焰灼心,最终身与心皆在这无穷火焰里灰飞烟灭?” 陈树没有回答他,不知从哪里拿了本书出来,“有些人不就希望这样么?等等吧,不急,反正大罪之人早就知道我们到了,他不出手,也是在等而已。” 自顾自翻书而看。 书名《清秋冷》,来自九州,并无盛名,不过是民间小有名气的爱情,很难想象,陈树这种层次的人会看它。 读书人无所不读。 玄清道人有些愕然不解,不明白陈树说的有些人希望这样是什么意思。 倒也不好意思追问。 …… …… 周围是无穷火焰。 透过重重火焰,隐约可见悬空在外面的那艘长达万米的巨轮。 李凤栖惊醒,自己竟然置身于太阳里! 在太阳边缘。 绕是如此,太阳的边缘处也有五六千度的高温。 热! 言语无法形容的热,肌肤、血肉、经脉、骨骼、五脏六腑、秘境……浑身的每一个地方,每一寸每一缕,都像被针刺被火烤。 极目望去,周围是无穷无尽的火焰,没有氢氧核聚合爆炸。 那在太阳的中心。 很快。 头发没了。 衣服没了。 体内秘境不断的涌出灵力护佑肉身,然而李凤栖境界确实太低,周围的火焰温度又如此之高,肌肤之上快速遍布水泡,然后破裂…… 血肉焦糊,翻卷。 李凤栖闻到了肉香……是自己的肉香。 何其讽刺。 他觉得自己已经成了一只烤乳猪。 有些窃喜。 太阳表层温度高达六千摄氏度,一般人只需要短短几秒钟,就会灰飞烟灭死得不能再死,连灵魂都不会留下。 自己却只是血肉焦糊而已,突破秘境晋入玉璞境后的修行没白费。 肉身已经极强。 窃喜之余,暗暗叫苦,肉身坚持不了多久。 继续下去,会死。 真的会死。 陈树不会害自己,他究竟想干什么? ------------ 第九十四章 浴火 痛痛痛痛痛…… 从小到大,李凤栖家里条件都不错,不算穷,也不算富,温饱阶层,是以他没受过什么大伤,也没吃过多少苦。 遭过最大的罪,是大学毕业那年,睡到半夜被痛醒。 小腹右侧痛。 本以为喝点热水会缓解,谁知越来越痛。 去医院。 从宿舍下楼那短短的距离,李凤栖感受到了生死两重天的痛楚,小腹右侧绞痛迅速蔓延,使得整个小腹都在痉挛。 他无法直立无法行走。 痛不欲生。 最后同学叫了出租车进学校,到了医院急诊室,值班医生大袖一挥。 结石。 各种化验,然后住院。 那是李凤栖这一生经历过最惨的痛,用后来医生的话说,结石痉挛痛最严重的时候,是可以媲美生孩子的痛楚级别。 所以自那以后,李凤栖越发挚爱母亲。 然而此刻的痛,更甚。 血肉焦糊、神经撕裂、火焰舔灼……痛楚夹杂在一起,让他脑子里轰然炸裂,失去了一切思维能力,所有的念想都只有一个字: 痛。 当体表焦糊的血肉在火焰之中脱落、汽化。 当敏感的血肉再次承受火焰的炙烤。 李凤栖真想拔剑自戗。 他无法思考,他本能的用神识自观:在他神识所见之下,他的肉身仅仅只是像个人而已,没了肌肤,最外层血肉脱落之后,又一层血肉焦糊。 他体内代表着肉身的那片世界,是一座代表五脏六腑的峥嵘高山通体泛红,冒出氤氲烟气,代表着血脉和经络的河流,河床崩塌河水流逝,竟又干涸之气象。 代表着血肉的平原之上,燃起了熊熊大火,无数青草毁于大火之中。 平原之土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就连那根代表着男人傲骨的顶天之柱,也依然颓然。 在变小。 不断的变小,迟早会消失! 肉身在遭受巨创。 他都不明白,这样了,自己竟然还没死。 既然不死…… 那就决不放弃生的希望! 承受中言语无法形容痛楚的李凤栖,为了求活,神识本能之下,开始运转《太虚经》,体内周天气脉内灵气涌动。 秘境之中,黑白光剑形成的阴阳鱼一分为二,各走气脉,行进之间,灵力涌动经脉竟然隐然有重塑受损气脉的迹象。 秘境之后,悬空大日爆发出有史以来最强的炽热火焰,欲以火焰抵挡火焰。 《春秋》化墨韵。 墨韵生大地。 宽广约莫百多平方公里的墨韵大地,化作两条墨韵长龙,竟然跟随着黑白光剑,穿出秘境,与灵力糅合在一起,欲要重生血肉。 沉睡与墨韵大地之中的堤丰,睁开了惺忪睡眼。 他不明白李凤栖在经历什么事。 只能胆颤心惊的祈求。 随着李凤栖求生的举动,秘境和灵力共同作用下,肉身竟然能和五千度的烈焰相持,焦糊的血肉脱落汽化之后,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再次生成。 相持不下。 烈焰无法再烧毁他更多的血肉,而他也无法让最先脱落的血肉重生。 李凤栖就是一个鲜血淋淋的人。 他被困在了火焰之中。 烧毁、重生…… 如此循环! 巨轮上,玄清、妲己皆是高手,陈树更是儒家圣贤,自然能看见此刻身在太阳表面火焰里李凤栖的状况。 玄清颔首,“确实不错,竟有如此强大的重塑血肉能力,已远超一般人的玉璞境,如此淬炼,若是大功告成,将在玉璞境拥有一副不输巫族的肉身,恐怕放在九州,也能在玉璞境排入前一万之列。” 九州修士实在太多。 天才也太多。 就如某位年轻武夫,在玉璞境可是正儿八经的去了禁地北冥,以北冥海水洗练出的玉璞境肉身,让他成为九州最强的玉璞境之一。 妲己由衷叹道:“老先生这一手确实对他大有裨益。” 陈树抬起头看了一眼,摇头,“还不够。” 区区前一万…… 读书人眼中,已经很弱。 笑了笑,“不急,先让他稳在这一层的烈焰淬炼,如果能压过烈焰重生血肉,再让他去下一层,能否熬到多远,看他心境了。” 太阳中心是不奢望了。 毕竟那里有大罪之人,又有妖皇至宝,就算是圣人也不敢以肉身去扛那种火焰。 用科技数值来形容中心火焰的恐怖的话…… 两千万度! 足以焚烧世间一切事物。 不知时光。 渐渐的,李凤栖已经麻木,那层血肉不断被烧毁又重生。 火焰温度是恒定的,它无法摧毁自己,但自己却可以通过努力战胜它,只要比现在更强就行。 李凤栖看见了光明。 十年孤独淬炼出来的心境越发坚毅。 竭尽全力运转太虚经。 当肉身、秘境适应了火焰温度,作为人类的优势便突显了出来,重生血肉越来越强横,火焰烧毁一层血肉需要的时间越来越久。 一天,两天,还是三天,又或者更久,李凤栖不知道。 当最后一次血肉重生时,火焰只能让他感觉到痛。 不再焦糊。 赢了! 李凤栖大喜过望,他终于明白陈树的意图:让自己借助太阳的火焰淬炼,借这罕见的条件打造出玉璞境最强肉身。 心念动处,便欲离开去巨轮汇合。 不料…… 心间竟然再次响起陈树的声音,“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再去!” 话落,李凤栖只觉浑身被一股无法看见的力量包裹,他仿佛进入了一片时光隧道。 端的是圣贤手笔。 眼前一花。 眼前不再看得见火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他已经和火焰混为一体。 更看不见太阳外的巨轮。 已经不在太阳的边缘,按照李凤栖掌握的知识,隐约猜到了他在何处:日冕层。 太阳有六层。 由外到内,分别是日冕、色球层、光球层、对流层、辐射层、核心。 日冕层厚达几百万公里。 最高的温度,可以达到一百万度,更在色球层和光球层之上! 这其实很好理解。 一朵火焰温度最高的地方,不在焰心和内焰。 而是外焰。 ------------ 第九十五章 重生 周围的温度很高。 很直观。 因为只是出现的刹那之前,他本可以硬抗五六千度的肉身,一瞬之间就焦化,代表肉身的那片世界,轰然破灭。 高山坍塌,河流粉碎,平原消失,青草湮灭。 连秘境都开始出现火焰! 死定了。 李凤栖不知道此刻身边的温度有多高,至少也在几万度之间,一瞬之间,他的肉身就没了生机,只有孱弱的神识。 怎么办? 李凤栖绝望了,他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资本能在这样高的火焰下重塑肉身,秘境之内的灵力,仅仅是能保住他的神识。 认命吗? 不! 我李凤栖不甘心就这么死了,如此一死,还有什么机会去保护父母。 又或者是心中隐约触摸到的那点大义感悟? 陈树也不会如此失算。 还有生机! 体内秘境,悬空大日已经无能为力,墨韵化成的大地游走在骨架之上,倔强的欲要继续重塑肉身——这是属于读书人的坚持。 还有什么可以让自己抵御火焰的高温? 有! 长枪龙胆。 李凤栖的神识动处,蛰伏在秘境之内的长枪龙胆似有所感,在那广袤的天地里,骤然响起一声蛟龙之怒吟。 恍然之间,蓝光闪耀。 宛若一条蓝色蛟龙,似是寒冰的蛟龙,散发着强烈的寒意。 在天地之间穿越纵横。 秘境之内,骤然清凉。 长枪龙胆,本就是九州一位武夫以一头寒冰属性的蛟龙之躯炼化出来,哪怕是在陆旭、李凤栖之流的手中,也能触物生冰。 算不得神器。 但其寒冰属性,恰好在此际发挥神效。 大多宝物,皆有灵性。 长枪龙胆不是神器,也是罕见的宝物,在李凤栖的神识驱使下,逐渐展露出它的真正身姿。 蛟龙现身! 一头蓝色的蛟龙,长达数千米,在秘境广袤的天地之间,以无穷寒意将无数侵蚀进秘境之内的火焰驱逐、熄灭。 那条蛟龙最后更是顺着气脉进入肉身! 蛟龙数千米。 在进入肉身的刹那,便化作了一跳拇指长的小蛇,无比缓慢的游走在肉身经脉之中,强大自己的寒意将无数火焰驱逐出去。 灵力迅速涌入,重塑肉身。 这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 不知多久。 当李凤栖熬过这漫漫痛楚之后,惊喜发现肉身竟然重塑了,且浑身上下都游走着一股清凉之意,将炽热的火焰挡在肌肤之外。 更是吃惊的发现,长枪龙胆已经消失不见。 那片代表着肉身的世界再次出现:代表五脏六腑的十一座高山,比之以前矮小了百倍有余,倒更像是个小山丘,峥嵘之中闪耀着金属的光泽,似乎全是金属打造。 坚不可摧。 这种感觉,就似是从一堆矿石里提炼金属。 神奇不止于此,在这十一座山上,皆覆盖着一层皑皑白雪,尤其是某座高山,大概代表着胆囊器官,几乎完完全全覆盖着冰层。 更神奇的是,这座代表着胆囊的山,不是一堆。 而呈长条。 宛若蛟龙盘卧! 代表血肉的平原亦是一样。 如金属一般闪耀着光泽,并在平原之上出现了几条冰川! 青草茂密,已又人高。 河流重现,河道比之以往宽了数倍,河水平缓而安静的流淌,河面之上,竟然漂浮着冰块,默默无声的滋润着平原上的无尽青草。 那根顶天之柱,越发傲然。 李凤栖隐然猜到了原因:是龙胆。 妲己说过一次,长枪龙胆本就是寒冰属性的蛟龙所炼。 在生死存亡间,自己选择了龙胆。 龙胆重现蛟龙身姿,以无穷寒意抵挡住火焰之后,在墨韵、灵力的帮助下重塑肉身之后,龙胆甚至将胆囊那座山取而代之。 这意味着…… 自己一个人类,拥有一条蛟龙作为胆。 这是真正的龙胆! 李凤栖只觉浑身上下,充斥着他无法衡量的力量,这种感觉,就似眼前有一座大山,也能在举手投足间将之搬起的壮阔。 无所不能的睥睨洋溢在心间。 龙胆镇压肉身,太虚经疯狂运转,大日东升西落,墨韵重归秘境化为广袤天地,惊心动魄的堤丰却不敢再次进入其中沉睡。 他也获益匪浅。 经历了火焰的炙烤,破碎不堪的骨架呈现出淡淡红色。 李凤栖没高兴多久。 下一刻,他眼前又出现了时光隧道——陈树再次出手。 这一次,眼前的火焰已经无法用温度形容。 一瞬之间,李凤栖死了。 肉身死了。 肉身汽化消失不见,他的神识飘荡着充满了火焰的秘境内,墨韵大地将他和堤丰的骨架包裹在其中,黑光光剑形成的阴阳鱼紧紧拱卫。 悬空大日亦在烈焰之中无暇顾,似乎随时都会在火焰之中重归虚无。 “要死了吗?” 这是李凤栖神识最后的念想。 不想死。 无比巨大的太阳,倏然之间在日冕层间,出现了一层肉眼可见的光——一层说不出颜色,但就是能看见的光。 环绕着整座太阳。 电光劈啪。 无数条闪电汹涌着,交织着,炸裂着,形成一个极其绚丽的圆球,于一瞬之间穿越漫长空间,汇聚在日冕层里的一个点上。 那里没人。 但有一道神识! 李凤栖的神识。 …… …… 妲己境界最低,她已经看不见李凤栖的状况。 玄清道人看得见。 纵然是九州九圣人座席首席大弟子,若是大道不断的活着回到九州,将来极有可能要成绩一脉道统的他,看见这一幕也是胆战心惊。 最终长吁了口气。 果然。 李凤栖重生了。 玄清道人有些不解有些震惊,他怎么都没想到,李凤栖,一个在孤独里只淬炼了十年心境的人,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得到师尊和商皇传承的人,一个资质很可能是天选之子中最差的人,竟然能和八荒天牢的封印之力共鸣。 玄清道人看向陈树。 难道…… 这个朝闻道而夕入青云的读书人,早就看透了这一点,所以他才敢毅然决然的把李凤栖丢进去以火焰淬炼肉身。 而且最后直接丢进了百万度的高温区。 他算定李凤栖不会死。 八荒天牢的封印之力,足以保证李凤栖在百万度的高温里,再一次血肉重生。 而那时候…… 浴火重生的李凤栖宛若不死鸟,其肉身就算是放到九州,也能进入前一百之列! 作为剑修,这很值得骄傲了。 ------------ 第九十六章 寸芒与小隐 表面淡然的陈树,内心松了一口气。 和预料一样。 李凤栖不是普通人,这一点可以确定,而他究竟有什么身份,和妖皇有什么关系,并不能改变陈树对李凤栖的看法。 李凤栖在荧惑之巅神识能和封印之力共鸣。 那么同样出自妖皇之首的八荒天牢这层封印之力,也因能与之共鸣才对。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倒也有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比如李凤栖竟然能借助火焰将长枪龙胆炼化,把一条寒冰蛟龙化为肉身的一部分,这一点着实出意料。 却是李凤栖的神来之笔。 等他归来。 就可以重新启动封印一事,到时候大罪之人必然会有反扑。 那便战。 有天道压制又怎么了? 大罪之人终究是被封印了亿万年,实力和境界不可能保持在巅峰,若是巅峰时期的大罪之人,哪还有重新封印的机会。 …… …… 环绕太阳的封印之力褪去。 李凤栖站在火焰之中。 浑身上下依然还有细碎的电光缭绕,在火焰之中被烧毁的长发已经重新长成,而且机场,凌乱的垂落至背上。 无风自舞。 衣服是真没了。 腰间朝歌,剑意盎然。 神识内观。 代表货肉身的体内世界,是一座高山再次显现峥嵘之姿,依然覆盖着白雪。 平原之上,青草满地。 冰川迢迢。 流荡平原的大江大河泛散着蓬勃生机,依然漂浮着冰块。 再内观秘境。 有些讶然。 黑白光剑形成的阴阳鱼,竟然有了变化。 不再是光。 而是两道黑白的火焰。 其中代表着道家本源的那道白色火焰,隐然之间,在火焰里竟然漂浮着一本书,肉眼可见其形状。 道家源书! 和荧惑之巅镇压赫卡忒的道家源书一模一样。 此刻和黑色火焰之间逐尾而游走,又有黑白火焰之气腾空而交互缠绕,形成黑白的光焰,直到天穹尽头,蕴含道家源书的道家本源,还是压不住剑修本源。 剑修本源也压不住道家本源。 道家本源虽有道家源书,然而剑修本源上,李凤栖因为出剑“太平”斩白裳,领域到一丝大义之心——这是属于剑修。 因此依然均衡。 若是不能均衡,此刻秘境就会出问题。 剑意冲天之间,道家仙韵夹杂其上,恍恍然间,李凤栖的神识看见了亿万种可能。 剑修和道家本源都有了质的变化。 这意味着李凤栖的大道将可以达到更远。 《春秋》化作墨韵形成的广袤天地没什么变化,倒是天穹之上东升西落的悬空大日,似乎也浴火重生了。 以前只是散发出熏暖之意。 此际却像是一个真正的太阳,火焰汹汹炙烤四方。 在他神识无法感受到的地方,有一股寒意。 很强。 和当初秘境大日悬空之前一样,这股寒意恰好平衡了悬空大日的炙热,让秘境内没有冷热失衡,这使得整个秘境之中的生机,越发明朗。 也许要不了多久,秘境之内就能铸一轮明月东挂。 可惜没水。 如果有水,也许经过漫长岁月,真能衍生出生命。 破境了! 不再是玉璞境。 而是…… 寸芒境! 亦是小隐境! 道、剑双修的李凤栖,玉璞修身之后,同时踏足第三境。 剑修第三境是寸芒。 道家第三境是小隐。 这次破境,不仅得益于太阳烈焰的淬体,也得益于道家源书和出剑太平的大义感触。 实际上,体内秘境之中,和剑修本源相互而成阴阳里的白色火焰之中的道家源书,并不是荧惑之巅那本真正的道家源书。 那本书不敢拿走。 体内的道家源书,是那本道家源书分出来的一缕神义。 若是真的道家源书,哪可能压不住剑修本源。 何谓小隐? 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 直白一点的解释:主观偏见会妨碍对真理的追求,花言巧语容易掩盖真言,大道之理往往隐于细微的事情中,巧言往往会淹住真实。 此境界的道家修士,不以自己的正确推定别人的错误,不以别人的错误推定自己的正确,只做一事,静心修道以达内明。 和儒家第三境不惑大同小异。 我辈修士,铸秘境、生本源而知大道何往。 我辈修士,皆为璞玉而雕刻己身。 这是除儒家之外,所有修士的第一、第二境。 儒家第二镜是初知。 第三境,剑修、儒家、武夫、巫族、妖族、道家、乃至于魔族、鬼族皆不相同,只不过最终大道差相仿佛,所走道路截然不同而已。 剑修寸芒境,泛散一点的说,是剑修基础,立足于剑招之上而修剑光。 剑气、剑意乃至于剑势,皆在其后。 而剑光和剑气易混杂。 所以九州修士,对于第三境寸芒境和第四境的剑修,最难区分。 何谓寸芒? 寸芒境之剑修,手中有剑。 剑若萤光。 若得一日出剑,则萤光绽放,宛若寸芒,亦成那星火,以寸芒之光,照耀千秋之世,以这些微剑光燎原而成天地之大光。 一剑光寒照九州。 这就是寸芒。 一寸光芒。 世间最闪亮,最耀眼的那一道剑光,皆起源于这一寸光芒。 这一刻起,李凤栖是剑修寸芒境。 一名真正的剑修! 当然,依然修道。 他的心法始终是道家《太虚经》。 就目前而言,道家心法在李凤栖的修行路上极为重要,然而但凡厮杀,却全是靠剑修——么得办法,李凤栖没有道家名师教他道法。 剑修快意。 可李凤栖其实也挺向往道家的风采,什么缩地成寸,撒豆成兵,挥手之间便有风刃无数,又或者大袖一甩,便能袖笼星辰之光而成剑。 万千剑落而杀敌。 确实洒脱。 心中打定注意,若是此次事了还能活着,死缠烂打也得让灰袍道人教自己几手道法。 他不是说过么。 算起来他还是自己的大师兄。 教点道法又怎么了。 剑、道之外,李凤栖其实也羡慕儒家,像陈树那般朝闻道而夕入青云,又活着是像徐墨规一样,出口成宪,何等潇洒。 不仅如此。 李凤栖对那一拳既出,则眼前万物可破的武夫也有憧憬之意。 何等霸气。 巫族和妖族么…… 李凤栖没有想法。 着实是因为对巫族不了解,且巫族之强,源于天生血脉,不是靠后天努力就能成的,所以还是投胎问题。 对于妖族,因为东魁那二货,李凤栖有些无语,不过对妲己摘叶成舟这些神奇手段,还是有点惦记。 关于修行,李凤栖其实有点小贪心。 8) ------------ 九十七章 压不住的棺材板 太阳的核心里,是永无休止的氢氧核聚爆。 这是科学。 也许文明无论如何发展,人类永远都不可能走入这片核心区域,也永远不知道,这里除了氢氧原子,还有什么。 爆炸不断,两千万度的高温区核心处,有一片巨大的黑色区域,状若棺材,将一切高温烈焰都阻挡在外。 纯粹的黑。 就如黑洞。 肉眼无法看见,但它确实存在着。 在李凤栖和封印之力共鸣,以烈焰淬炼肉身之时,黑棺之中,有人悄然睁开眼,冰冷目光穿透黑棺,穿透重重烈焰,落在李凤栖身上。 目光骤然炽烈。 骤响悲鸣! 愤怒、憎恨之中,犹有惊恐和缅怀。 …… …… 陈树大手一抓。 日冕层内的李凤栖便身不由己的出现在巨轮之上,叹为观止。 圣贤手段匪夷所思。 陈树上下打量了一番,点头,“勉强。” 玄清道人有些无语,也不好驳了陈树的面子,点点头道:“嗯,放在九州亿万修士中,勉强可以跻身前一百之列。” 李凤栖闻言耸耸肩。 比不过。 自己已经是在百万度的太阳里淬炼肉身,如此才勉强挤进前一百,那些前十或者最强的妖孽,究竟是用什么淬炼出的肉身? 不可想象。 以询问的眼光看向陈树和玄清道人,“怎么开始?” 玄清看向陈树。 陈树缓缓道:“八荒天牢在太阳核心区域,镇压大罪之人的至宝,名为黑棺,本是远古地府的至宝。据九州一些书本记载,远古地府崩塌之后,落在地府冥女赫卡忒手中,最终为妖皇所用。” 陈树在九州没闲着,看的书极多。 李凤栖挑眉。 又是赫卡忒。 这位地府冥女有点福缘啊,远古地府崩塌,她不仅活了下来,还得到一轮冥月,又得到黑棺这等至宝,主角待遇。 陈树继续道:“大罪之人从没放弃过破开封印,一直在以神通侵蚀黑棺和封印之力。而黑棺历经这无数年的岁月,那块棺材板终究有些……嗯,通俗一点来说,叫做移位迹象,在修行界的话,应该叫启封;而妖皇的封印之力亦是孱弱了不少,所以才会有后羿射九乌的事情。” 李凤栖:“所以我们到底该怎么做呢。” 道理大家都懂。 陈树沉吟半晌,“需要有人去将黑棺的棺材板重新盖上!” 就这么简单。 毕竟是至宝。 又经烈焰淬炼了亿万年,品阶只会更上层楼,可以说黑棺如今的品阶,已经远胜月球背面的那座广寒宫。 一直沉默的妲己问道:“谁去?” 这是关键。 黑棺所在的区域,烈焰温度极高,就算是九圣人的肉身强度,也不一定能承受,何况这块天地之间还存在着天道压制。 玄清道人和陈树齐刷刷的看向李凤栖。 只有他了。 李凤栖咳嗽一声,“我貌似还承受不了太阳核心区的温度,若是我没看过的天文书籍资料没错的话,太阳核心区域的温度,在两千万度左右?” 这个温度…… 世间还有什么东西能承受?! 玄清笑了,“之前贫道一直不解,为何师尊与商皇两人的传承会落在你一人身上,现在倒是明白了,因为确实只有你可以去重新封印黑棺。” 李凤栖可引封印之力共鸣。 换句话说…… 李凤栖可以借助封印之力进入太阳核心区域,而不受烈焰侵蚀,这一点,一般的天选之子做不到,自己和陈树亦做不到。 和境界高低无关。 所以当初九州那边知道这边大罪之人将破封而出时,九圣人之间有过一场会晤。 毕竟事关六七十亿生灵的生死。 最终不了了之。 除商皇和天枢上相,没人看好能重新封印。 没有其他原因,因为就算是九州圣人,也不自认能在天道压制之下,承受一颗太阳最深处的高温烈焰,是以其他七位圣人,只同意天选。 封印之事,是天枢上相和商皇两位圣人一力承之。 至于李凤栖为何能与封印之力共鸣,玄清也不明白,大概只有商皇和天枢上相两位圣人知晓,所以他们才会不管不顾的坚持要重新封印大罪之人。 陈树点头,“在和儒家圣人讲过一场道理,又打了几场架后,我见了商皇和天枢上相,天选开始之前的孤独岁月里,这两位九州圣人其实来过一次,最终选择了你,只不过商皇的心思更深沉一些,不仅要让你去重新封印黑棺,也欲让你重振剑修大道。” 天枢上相的心思么…… 很直接。 商皇你不是要以李凤栖重振剑修大道么,我让他修道家心法。 这是剑修和道家圣人之间的角力。 其实天枢上相原本看重的天选之子是徐娇。 天生近道之人。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而且事实如此,自己确实可以引动封印之力共鸣,在荧惑之巅是这样,先前在日冕层也是这样。 那就去吧。 反正……内心深处其实早就在与灰袍道人那一次谈话之后有了决议。 我李凤栖,愿意肩挑日月。 赴死亦在所不惜。 按住腰间朝歌,问陈树,“若是我抵达太阳核心区,找着了那黑棺,需要如何操作,那是妖皇的至宝,不想六道源书那般,重新翻动就行,没有操作手册我如何把棺材板钉死?” 陈树无奈叹气,“我也不知道啊。” 黑棺是远古地府之物。 其掌控秘诀,在地府崩碎之后,大概只有地府冥女和黑棺后来的主人妖皇知道,哪怕是九州圣人也不知晓。 须知赫卡忒和妖皇,是比九州圣人更为古老的存在。 又或者是…… 广寒宫下那尊悬名《山海经》,荒兽王中之王的古老存在也知道。 李凤栖闻言真想撂挑子不干。 玄清沉吟半晌,“李凤栖,你不用刻意去寻求如何掌控黑棺,这等至宝也是你无法掌控的,你若近前,但顺本心行事即可,贫道所料不差,你能与封印之力共鸣,让黑棺归位的方法,很可能就在这上面。” 李凤栖不想说话。 一点也不友好。 妲己忽然轻声道:“我知道掌控黑棺的口诀!” 柳暗花明。 李凤栖、陈树、玄清道人大喜,又有些不可思议的看向妲己。 妲己理所当然,“商皇说的。” ------------ 九十八章 妖圣! 妲己将口诀告知李凤栖。 短暂准备。 李凤栖便要只身前往,在进入太阳之前,李凤栖将陈树拉到一边,问他九州是否有妖族圣人,陈树点头说有一位。 是一颗小草成妖,历经奇遇终登圣位。 李凤栖便忧心忡忡的说,这片小世界是一位妖皇遗留的秘境,那位妖族圣人就没点想法? 陈树愣了下。 拍了拍李凤栖肩膀说我知道了,你且放心去便是。 我若不死,你也不会。 妖圣又如何? 道理说不通,戒尺揍之。 先打。 打不打得赢再说。 李凤栖忽然笑了起来,望向肉眼几乎看不完整体的太阳,轻轻的说,老先生,你说今日要是成了,地球上的人类会不会在某个时代发现这些事,又或者知道我们做过的事情? 没人记得,是很悲哀的事情。 陈树不语。 他实在想象不出,依靠人类文明的发展,怎样才能走进太阳核心去。 正如他小时候,永远也想不到如今的样子。 许久,才道:“去罢。” 李凤栖转身,毅然而绝然的从巨轮上纵入火焰之中。 神识动处。 环绕整个太阳的封印之力出现。 李凤栖与之共鸣。 于是一刹之间,李凤栖的神识便俯视着太阳,心念之处,无所不至。 陈树等人眼里,李凤栖浑身缭绕电光。 如披神甲。 烈焰不近。 瞬间消失不见。 陈树看向玄清道人,问道:“这片星系距离九州如此之远,九圣人是如何得知大罪之人将要破开封印的消息?” 玄清道人想都不想,“狱卒之王嫦娥。” 陈树唔了一声。 不置可否,再问道:“九圣人可知被黑棺封印的人真正身份?” 陈树不知。 但不代表九圣人不知道。 玄清道人缓缓道:“嫦娥知道,是她告知师尊,黑棺之中的人乃是妖皇封印的大罪之人,她为狱卒之王,断无说错的道理。” 陈树蹙眉,“你可知赫卡忒给李凤栖说了什么?” 玄清一愣,“什么?” “这是个阴谋。” 玄清不解,“谁的阴谋?” 陈树陷入沉思,许久才轻声道:“不知道,也可能是那位已死无数年妖皇的阴谋,也可能是商皇和天枢上相的阴谋,更可能是嫦娥的阴谋。” 还有一个人。 李凤栖刚才说,妖族圣人对妖皇遗留的东西,就没一点想法? 这确实值得警惕。 玄清饶是道心澄净,也震惊得说不出话。 如果这是阴谋…… 目的是什么? 玄清倏然惊醒,“那李凤栖岂非送死?” 陈树摇头,“不会,李凤栖不会死,若是有人有阴谋,在阴谋没有达成之前,李凤栖绝对安全,我若是没猜错,这个阴谋针对的恰好是李凤栖和黑棺里的人。” 妲己一直在听。 此时忍不住说道:“商皇和天枢上相绝无可能,嫦娥身为狱卒之王,也无可能,至于妖圣,他已是圣人,不会为了黑棺和广寒宫而让地球亿万生灵面临灭绝之险,是以更无可能,这件事定然是赫卡忒挑拨的谎言。” 陈树笑了笑,“小狐狸啊,都说论心机,九尾狐世间无双,可有些时候,局外人比局内人看得更清楚,须知旁观者清,你看玄清仙长都没敢言之凿凿的为其师尊开脱。” 谁是旁观者? 三人谁都不是,所以没人看得清真相。 …… …… 李凤栖站在了黑棺面前。 如履平地。 这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周围明明是两千多万度的高温,远处甚至还在不断的发生着氢氧核爆,偏生被电光缭绕的自己夷然无事。 让他有点飘忽。 自己像神。 不,比神明还要伟岸。 眼前的就是黑棺。 看不见。 但确确实实知道,那里有一个巨大的棺材状的东西存在着。 如黑洞一般,吞噬一切。 连光也可以。 没有光,肉眼自然看不见。 不管那么多。 李凤栖现在只想做一件事:赶紧封印了事,然后和陈树一起,去看看绚丽的九州。 免得夜长梦多。 灵力涌动,神识从封印之力上剥离,落向肉眼不可见的黑棺。 心中默念口诀。 赶紧给大罪之人把棺材板钉死。 出乎意料,神识攀附在黑棺之上,念动口诀之后,本来看不见的黑棺,却真实的出现在了李凤栖面前,吱呀一声。 棺材板竟然如们一般打开。 李凤栖愣住。 我擦…… 这不是封印黑棺的口诀,而是开棺的口诀! 妲己在骗我?! 不对。 她骗了所有人! 为什么? 黑棺之上,出现了一道光影,一道无比巨大宛若星辰的身影,朦朦胧胧间,似乎是鸟形,巨大的翅膀几乎覆盖了太阳整个核心区,居高临下俯视着李凤栖。 在其面前,李凤栖小如芥子。 顶天立地的存在感让人无法直视。 大罪之人! 巨大的眼眸宛若小山,冷漠而无情,默默的盯着李凤栖。 不言不语。 怎么办? 一瞬之间,李凤栖遍体冷汗,如坠深渊。 自己把大罪之人放出来了。 地球完了。 太阳系也完了! 巨大的光影倏然收敛回黑棺,仅仅是弹指刹那间的时间,黑棺之中,有人缓缓坐起,沉睡了亿万载后,睁开惺忪睡眼,银色长发飘舞,眸如明月望向李凤栖。 展颜轻柔一笑,遮住满心疲倦,“你来啦!” 整个太阳都在颤抖。 …… …… 巨轮上,陈树和玄清僵滞。 两人境界不低,能感受到太阳核心区刹那之间爆发出的那股强大到令人灵魂都要颤抖的气息,犹在圣人之上。 妖族气息! 李凤栖没能重新封印黑棺,反而放出了大罪之人! 陈树转头,看向妲己,苦笑,“小狐狸,那段口诀真是商皇给你的吗?” 妲己斩钉截铁:“是。” 陈树迷惘了,“难道这一切真是商皇的阴谋,他为了什么?” 妲己:“老先生,什么意思?” 她境界不够,不知道大罪之人已经脱困。 玄清深呼吸一口气,道心守一,缓缓的道:“你告知李凤栖的那段口诀,不是重新封印的口诀,而是开启封印,此刻大罪之人已经脱困。” 妲己呆若木鸡,脸色惨白讷讷的自语了一句。 为什么? 忽有淡淡的声音响起。 整个空间都在响荡,不知道从何而来,“没有那么多为什么,商皇终究是曾经的一国之君,在拯救后人的同时,欲借李凤栖重振剑修大道,天枢上相则想在大义之下,以最柔和的手段压制商皇,不欲让世间再出现剑修无敌的局面,说到底,这不过是两位圣人之间的博弈,而我么……” 顿了一下,声音很轻,“我只想找到在妖皇手上消失不见的妖族至宝,或者……成为这数十万年来第一位妖皇!” 有人出现。 远空。 出现了一颗草。 一颗大若星辰的草,每一片草叶,都像一片覆压星空的莲盖,磅礴妖力遮天盖地。 有人前来。 圣人! ------------ 九十九章 妖圣的野心 妖圣! 哪怕是在愚钝的人也知道谁来了。 九州妖族很多。 花鸟树木都可成妖,但以卑微小草成妖,历经风雨最终鼎立在修行之巅跻身圣人的只有一个,妖族圣人三叶。 他的本体便是三叶草。 这位妖族圣人收敛了气息,那颗大若星辰的三叶草消散,其后一步踏出,来到巨轮之上,目光透过百万里,盯着太阳里从黑棺之中坐起来的人,轻佻的笑了声,“哟,妖皇。” 妖皇?! 妲己石化。 玄清愕然。 陈树唯有苦笑。 谁也想不到,八荒天牢里被妖皇封印的大罪之人,竟然就是他自己。 三叶负手而立,自信睥睨。 头也不回的对众人说道:“很奇怪?为何八荒天牢里封印的会是妖皇本人,又有谁能够在妖皇的秘境内将妖皇本人封印。” 陈树等人确实想不明白。 三叶轻笑了一声,“还不明白么,在妖皇的秘境里能封印妖皇的,只有她自己。” 众皆懵逼。 连读了无数书的儒家圣贤陈树,都觉得匪夷所思。 妖皇为何要封印自己? 三叶继续道:“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想来除了她自己,这个世间没有人知道,在自我封印之时,她的坐骑,以及随从赫卡忒等人,皆被她封印在这片星系里。” “但是——” 三叶的目光微微蹙起,寒意如织,“历经亿万年的封印,可媲美缘故圣人的妖皇,如今已是孱弱至极,哪怕是天道压制,我也能将之再次封印!” 这是圣人的底气。 何况同为妖族,三叶更有信心打破妖皇秘境的天道压制。 妲己、玄清道人和陈树不敢贸然出手——毕竟面对的是一位圣人。 陈树想出手。 不过他想知道更多的真相。 问道:“这一切是你布的局?” 三叶点头,“我之本体是一棵三叶草,天赋所限,能跻身圣人已是大道之巅,然而我等圣人,谁不想攀寻那圣人之上的大道,倒是巧了,数千年前,机缘之下遇见到九州游历的狱卒之王嫦娥。” “嫦娥身为狱卒之王,被困于广寒宫万年之久,其内心深处渴望自由,但她却不知道,根本没有所谓的狱卒,所谓狱卒,不过是妖皇封印赫卡忒等人时忽略掉的一些低微随从,经过漫长岁月的修行,有人逐渐成长为狱卒之王。” “他们的职责不是巡狩牢狱,而是护卫!” “所以趁着嫦娥在九州时,我悄然来到这片星域,以妖族神通在六道地狱、七丈光牢和八荒天牢之上布下术法,借以侵蚀妖皇留下的封印之力,这才有天选之事。” “剩下的事情,自然有狱卒出身的商皇和天枢上相来操作,他俩的一举一动,皆在我算计之中,只不过将黑棺的开启口诀送到商皇手上,要不漏痕迹,否则以商皇的才智,极有可能看破我这番谋划,着实花费了一番功夫。” 陈树沉吟着问道:“你为何会有黑棺的开启口诀?” 三叶冷笑一声,“远古地府的人可没死绝,不巧了,我成圣之前,恰好吞噬了一位地府之主的后裔,得到了铭刻在他神魂里的口诀。” 玄清也问道:“就算你成功了,可如今妖皇脱困,你又要怎么做,是找到那件妖族至宝,还是有其他图谋?” 三叶长叹一口气,“若得妖族至宝,自是极好——” 妲己脸有惊恐,颤声打断三叶的话,对陈树和玄清道人说道:“他以三叶草成妖,一路走向圣人之巅,依靠的便是本命神通吞噬!” 吞噬所有,为己所用。 三叶一旦能吞噬妖皇,那么他真有可能打破圣人的禁锢,成为下一个妖皇,媲美远古圣人那般的至高存在。 陈树恍然大悟,“原来是北冥神功。” 这不该是食人草么? 难怪…… 三叶必须将妖皇从封印之中放出来,否则他无法吞噬。 所有事情水落石出。 这位读书人轻轻握着戒尺,“你利用了所有人,牺牲无数生命,只是为了你自己心中的大道,这一点我不赞同。” 三叶哂笑,“能奈我何?” 圣人之下的人打不赢你陈树,不代表圣人打不赢。 可惜了。 如果给你时间,将来还真的有可能成为儒家圣人。 玄清按住就欲出手的陈树,转身问三叶:“就算你是妖族圣人,可你为何笃定有人能接近黑棺。” 三叶点点头,“这是个问题,深究的话,要牵扯到李凤栖的身份。” 玄清:“李凤栖什么身份?” 三叶讽笑了一声,“在荧惑之巅,万妖之祖堤丰自以为看透了李凤栖的身份,真是笑掉大牙,赫卡忒也以为她看透了,亦是愚钝。” “在天选之前百年间,我便一直在那颗星辰之上,李凤栖小时候遭遇过一场大火,是我的手笔,我只是借那一场火来验证李凤栖的身份,顺便通过这一场戏,让他走入商皇和天枢上相的视线之中。” “他不是狱卒。” 三叶思索了下,改口道:“或者说,他确实拥有狱卒后裔的血脉,但又不仅仅如此,应该和妖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沉吟半晌,道:“若我预料不差,李凤栖和当年妖皇自我封印的事情有着莫大的干联!” 他也不知道李凤栖真正的身份。 目光落向黑棺之前呆滞着的李凤栖身上,三叶轻笑道:“所以整个世间,能走到黑棺面前开启封印的人,只有他李凤栖一个人!” 真相水落石出。 妲己、陈树和玄清道人皆震惊莫名,谁能想到会是这样。 三叶的野心之大,旷古烁今。 问题是…… 现在他在这里,陈树、妲己和玄清三个人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谁能够阻止他? 三叶摇头,“反抗没有意义。” 杀机渐渐浮起,“陈树,你仅是狱卒后裔,区区卑微人类也想教化我等圣人?该死;妲己,你身为妖族,却一心为剑修圣人商皇做事,为此甚至抛弃了妖族身份,该死;至于玄清么,总不能让你活着回到九州告诉世人真相,当然也该死。” 都得死。 李凤栖也得死,不过三叶不打算杀他,而是直接将他吞噬。 李凤栖的身份太过诡异。 连他这位妖圣都看不透。 若是能吞噬李凤栖,没准能从他的神魂之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 写在新年之前,并推荐作者新书《大明王冠》 是的,这本书又断更了。 又! 看本书的书友们大概要骂我厚颜无耻了。 犹豫许久,有些话不吐不快,决意还是给大家一个交代。 我从07年接触网文,这些年来一直没放弃写书,在写《宋仕妖娆》之前,全是写玄幻,后来转战历史,宋仕妖娆在100均订的情况下写了一百八十万字,因为开车过多,被和谐了。 但绝对是本好书。 后来的《历史维修工》,被和谐,《原来我在里》,成绩不好,自己放弃败了人品,于是转战玄幻,写了本书。 可惜成绩不理想——也许我依然可以坚持,写个一两百万字。 然而现实无情。 07年扑街到现在,我也从意气风华的少年到了混吃等死的油腻大叔,结婚、生子,走入波澜不惊的围城。 生活不是一个人的生活。 12年辞职,开始全职写作,迄今7年,依然没有建树。 啃老也啃不动了,孩子越来越大了,妻子越来越累了,家里的笑声越来越少了,而我肩头的责任越来越重了。 于是重新回到历史,孤注一掷写《大明王冠》。 无他,只想写一本有点收入的书。 这本书一定会写完。 如果最后依然是混吃等死靠全勤,两百万字完本之后,我就放弃,去寻找另外的生路。 说这些,不是卖惨。 只是想告诉大家本书太监的理由,顺便发泄下内心的压抑——因为这里无人认识我,很好的私人空间。 好了,去更新新书了。 也希望大家能来新书支持一下《大明王冠》,两宋元明分类,已更新12万字,存稿10万字(这是我的好习惯,上传新书之前,都会存稿10万字左右)。 简介: 1402年,李景隆打开金川门,朱棣身骑白马万人中,入主紫禁城,加冕为帝,青史长卷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的两个字。 永乐。 1402年的同一天,一位现代人来到应天城,用一生繁华,打造出另一顶王冠。 大明王冠。 书友群:421096750 唐三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