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卷 ------------ 第一章 重生的人不是我而是她? “紧急插播一条市内新闻:怪异虫群造成的伤亡数量再度翻倍,不完全统计统计,我市已有八十三人死亡,近千人受伤,还请市民做好居家防范工作,减少外出,封闭家中门窗,以免遇到危险。” “我省已持续暴雨十天,淞州市下水道已经开始暴洪,专家预测,毒虫极有可能顺着下水道通过排水管道进入市民家中,请一定加大防范力度。” “我市供水系统已被毒虫侵入污染,全市暂停供应自来水,市民如有需要,请尽量饮用矿泉水,实在没条件,建议饮用自盛雨水。” “我市三座桥梁已全部禁止通行,因为桥墩已有安全隐患,上面沾满宛若蛞蝓的巨型毒虫,它们具备极强腐蚀性,会严重损坏钢筋水泥!” “请市民不要过度恐慌,请一定要相信,我们有足够的能力解决虫害,在抗击虫灾中取得胜利。” 电视里传出阵阵新闻播报声,接二连三地传来令人沮丧的坏消息。 然而洪逸却无心倾听,此刻他已经躺倒在了冰冷的地上。 一个陌生女人闯进他家里,不由分说,一记重拳轰在他鼻梁上,让他酸痛难耐脑袋空白。 紧接着她又是一脚踹在他小腹上,直把他踹飞两米远,撞在酒柜上,浑身如散架般疼痛。 他剧烈咳嗽着,爬都爬不起来。 “你……你是谁……咳咳……” 洪逸捂着肚子艰难地抬头,怒视着这个入室逞凶的女人。 “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来回报你一份大礼。” 陌生的女人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洪逸,语气戏谑而又嘲弄,隐隐有一股压抑不住的疯狂。 她头戴鸭舌帽,留着清爽简洁的短发,略显稚嫩的脸蛋看着很年轻,总体像个人畜无害的女学生,但现在她明显就是个女暴徒! “大姑娘,咱们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我好像不认识你吧。” 洪逸又是愤怒又是慎重地望着陌生女人,一边咳嗽一边想要爬起来。 虫灾作乱,市内秩序瘫痪,人人自顾不暇,在这节骨眼上,什么坏人都可能会冒出来为非作歹……只是洪逸想不到,这为非作歹的会是个女人。 “你当然不认识我,但我却认识你,你就算化成灰我也不会忘记你。” 陌生女人露齿狞然一笑,一脚跺下,踩在洪逸的脖子上,险些让他背过气来。 “我来,是履行我的诺言,送你去死的。” 陌生女人如夜叉呓语般低声呢喃着,那双眼睛里写满了歇斯底里的戾气,仿佛饿极了的豹子,随时都可能会咬断洪逸的脖子,喝干他的血。 洪逸一阵恶寒,结结巴巴道: “不是……大姐你可能搞错了什么……我就一普通老百姓,遵纪守法、与人和善,你要劫财可以,我什么都给你,但请你别乱来,背上一条人命对你百害而无一利对不?” 洪逸身上一阵阵火辣辣的痛,虽然心中有怒,但他本能地感觉到一股压抑的不安——眼前这个女人非常危险! 她的力量大得不像话,恐怕比寻常的成年男子都大上三分。 洪逸在她的脚下竟是难以翻身,被脚底板踩着的脖子更是连呼吸都略微困难! 这女人绝对练过的,寻常男人绝非她的对手。 “哦?这么怕死么?呵呵,我就喜欢你惊愕而又惶恐的表情,看着非常解气。” 陌生女人戾气更浓,满是憎恶的双眸宛如黑夜里致命的毒蛇。 洪逸又急又怒,伸手想要掰开踩在脖子上的脚,喘着气叫道: “大、大姑娘你先冷静下……什么解不解气的,咱们第一次相见,无仇无怨吧?” “不,你我之间仇深似海。” 陌生女人森然一笑,兜里霍然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雪亮雪亮的足以照见洪逸那紧张惶恐的表情。 她蹲下身,用冷冽的刀剑滑落在洪逸的头皮上,让他背脊宛如爬上了无数条湿腻的水蛇一样,浑身寒毛倒竖。 洪逸使劲咽了咽口水,故作镇定道: “大姑娘,你要是求财一切好说,我卡里几千块现在就你转给你,你看能不能先把刀子收起来,刀剑无眼啊。” 陌生女子半眯着眼,不屑地嘲笑道: “我像是劫财的样子么?” “呃……像。” “那你就看走眼了……我,见证了你的未来,亲眼目睹过你犯下滔天大罪,双手沾满血污,此番回来,就是要将你扼杀在摇篮之中。” “大、大姑娘,你……你是不是忘记吃药了?” 看着陌生女人一脸的怨毒和疯狂,洪逸心中不免发毛,脑子里更是乱糟糟的一片。 她在胡说些什么? 经历过未来?扼杀我在摇篮中? 是她脑子不正常,还是她得了被害妄想症? “你听不明白我的意思,无所谓,但你只要知道这个滋味就够了。” 陌生女子阴郁一笑,忽而手持匕首猛刺而下。 “唔……啊!” 洪逸浑身剧震,手掌处刺痛难耐——竟是她用匕首穿透了他的右掌,把他的手钉在木地板上! 十指尚且连心,掌心被刺穿的痛苦更胜三倍。 洪逸疼得直冒冷汗,嘴唇都咬破了,满嘴都是腥咸味。 “原来,你也会感觉到痛啊,我还以为你这畜生早已没了人类该有的知觉。” 她很满意洪逸痛得直冒冷汗的愤怒表情,慢悠悠地畅快笑道: “——你越痛苦,我就越开心。” “——感谢上苍,让我回到天灾浩劫的原点,你知道吗,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四处打听你的踪迹,为了找你,我穿行了大半个城市,碾死了上百头拦路的虫子。” 说到最后,陌生女人语气倏然转冷,冷得宛若西伯利亚吹来的冰风: “你可能会觉得你很无辜,但在未来,你会沦为一个丧心病狂、坏事做尽的畜生败类。” “一次又一次,你陷害我们,故意泄露踪迹引来虫群的围剿,害了多少同胞被它们断肢分食!刘振、王宣、蔡雯雅、黄柏兰,每个曾与我共渡难关的朋友都死在逃亡的路上,徒留白骨散落一地!” “可怜罗瑜罗栋两姐弟,涉世未深,轻信于你,任由你摆布利用,你在他们身上培养瘟疫病毒,口口声声说是为了用来反制虫群,但实际上,罗瑜罗栋两姐弟在你的试验下受尽折磨、不成人形,连带着半个基地的人都跟着陪葬!” “你这禽兽坏事做尽,郝队长曾经救过你性命的人,你却恩将仇报,反过来在他的食物里投下虫卵骗他吃下去!你居然还美其名曰给他吃强身健体的培养基,他是多么信任你!” “虫卵他的身体里孵化,进而侵蚀他的肠胃和气管,恶化以后,他每一次呼吸都会咳血,血中还有扭曲的小蛆虫,我真不敢去想象他经受着怎样的痛苦……他死后眼睛里里甚至钻出大量的黑色绒毛毒虫,爬得满地都是!” “我从来没想过你的真面目会是如此阴暗丑陋,灭绝人性,曾经,我受你哄骗,以为你是个大好人。” “但现在,我有了从头再来的机会,你这丧尽天良、心比蛇蝎的狗东西,就再也不会有机会祸害他人了!” 说完最后一句,陌生女子变得杀气腾腾,连带着眼神都跟着歇斯底里起来。 “不是……大姑娘你先听我说……叫洪逸的人一抓一大把……我长得又大众脸容易让人认错,要不,你先放开我,我陪你去找那个猪狗不如的洪逸吧……” 洪逸浑身紧绷着,他试图让陌生女人冷静下来,但这真的有用吗…… 她都自称经历过未来了,怕不是妄想自己是重生者? 重生者?老子还孙行者呢! 她明显就是精神病啊,而且是晚期治不好的那种! 洪逸必须小心应对,一旦被精神病人杀的话,他死了也是白死,都没处去哭的。 然而眼前的陌生女人丝毫不给洪逸商榷转圜的机会。 “唰啦”一声,她打开了她肩膀上的小背包。 背包里,竟是一条触目惊心的软糯蛆虫! 通常的蛆虫都是体型极小,但这一条却比人类的胳膊还粗。 乍然一看就如同小号的热水壶,其身上一段段粗糙的环节还流淌着黏糊糊的液体,那宛如铁钳般的利刃口器还在流着紫黑色的唾液。 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这…… 这种蛆虫,绝对是新闻上报导过的,数天前从河道里爬出来的未知毒虫之一。 它与人类熟知的自然界节肢动物绝非一个体系,它的存在超乎了目前生物学的认知。 只不过…… 这种狰狞恶心的蛆虫似乎被锤晕了,本该侵略性十足的它,竟然在女人的手里一动不动,宛若脱水垂死的咸鱼。 “这囊酸虫很丑陋,很恶心对吧?” 看到洪逸脸色徒变,陌生女人快意又残忍地露齿笑道: “但未来的你,却会对解剖、培育虫子表现出异常地狂热与痴迷,还美其名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吹嘘着你能灭尽虫族,哼,大言不惭……念在你我也算老熟人的份上,我当然得送你一份天大的见面礼,不是么?你一定会喜欢它的。” “你……你这疯婆娘要干嘛!” 洪逸浑身凉飕飕的,心脏都在发毛,他毫不怀疑这个女人会用这古怪的毒虫咬死他。 “因果轮回,报应不爽,洪逸你不是很喜欢在别人身上搞虫体试验吗?那现在,你也该试试那个滋味了。” 陌生女人的表情阴郁森寒,宛如盯着猎物的致命毒蛇,她舔了舔唇瓣慢条斯理道: “我在想,把囊酸虫的酸血输入你体内,让你产生排斥反应,你会死得有多好看?” ------------ 第二章 猩红色的鞭须 洪逸心头一阵狂跳,如芒刺在背般毛骨悚然。 他看到陌生女人取出一支针筒,麻利地将针头扎入囊酸虫柔软的腹部,“滋滋”地抽取着蠕虫血液。 血是蓝紫色的,怕是剧毒无比。 “咕吱,咕吱。” 被锤晕的囊酸虫蠕动着肥胖的身体,醒转过来,一边鸣叫一边臃肿地挣扎。 “小可爱,你就这么急着寻死吗?那老娘如你所愿吧。” 陌生女人抽满了一筒虫血,而后狠狠将囊酸虫甩到地板上。 随即她用力一跺脚踩下,“卟”地一声就把它的脑袋踩扁,像是踩爆的软柿子般,黏糊糊的虫液溅射得满地都是。 甚至有几滴虫液还溅到洪逸脸上,又糯又滑,让他惊骇得尾椎骨都在颤抖。 这女人,好特么凶残成性,仿佛在她眼里任何生命都视如草芥。 “大、大姑娘,凡事留一线,别做得太绝,得饶人处且饶人啊。” “任何人我都会饶恕……但你不能,你不配称之为人。” 陌生女人不屑一笑。 那笑容,参杂了刻骨铭心的仇恨、怨怒,以及报仇雪恨的快慰与宣泄。 下一刻,她举起针筒,毫不留情地扎入洪逸的脖子里。 针筒里蓝紫色的虫血,汩汩地涌入到他的循环系统。 “唔——” 洪逸闷哼一声,顿时感觉到自己脖子火烧般的剧痛,而且这股剧痛在疯狂蔓延,冲向脑顶,冲向心脏。 那种无从招架的剧痛,比他掌心被匕首刺穿的还要剧烈十倍百倍,几乎让他难受到窒息。 他想要放声痛吼,但脖子处的嗓子却像是被虫血腐蚀了一样,他只能发出嘶哑的低沉闷哼,根本就惊动不了邻居。 “如何,舒服吗?” 看着洪逸痛苦地张大着嘴巴,呼哧呼哧地低吼痉挛,陌生女人非常解恨地双臂横抱于胸前,一脸戏谑笑道: “囊酸虫虽是最低贱最低级的异虫,但它的血却特别有意思,会让你的基因序列崩坏,不保人形,最后变成一滩烂泥……这种痛苦足以让你生不如死,你现在一定很想死了一了百了吧?可我更喜欢你痛足三天再死,不死得难看点就没意思了,不是么?” 陌生女人又取出一柄利刃,“噗”地一声又把洪逸的另一只手掌钉在地板上。 即便他痛得想满地打滚,却也因为双手被钉住,难用翻身的动作来宣泄痛苦。 “好好享受吧,过些天我再来给你收尸,再见,亲爱的洪逸,记得在地狱里诅咒我哟,哈哈哈哈——” 陌生女人快慰大笑,笑声如恶魔咆哮般在洪逸脑海里回荡。 她满意地离开,顺手还把门关上。 偌大的房子里,只留下洪逸在折磨中喘气,哀嚎。 他甚至不知道那个陌生女人是什么时候走的。 他的脑海里只有痛。 排山倒海的痛! 撕心裂肺的痛! 就好像身上每块皮肉都被搅碎,然后全部丢进岩浆里焚烧毁灭。 他甚至怀疑,自己身上的每一寸神经都要溶解掉。 然而随着时间流逝…… 情况却变得不一样了。 换了其他人,恐怕早就在这种剧痛下咬断舌头、神智崩溃了。 但洪逸却逆向发展。 他不仅慢慢地适应了这种撕裂的痛楚,隐隐中还觉得温温痒痒的,像是浑身泡在温泉里一样。 就连他被洞穿、钉在地板上的双手手掌也慢慢感觉不到痛觉。 恍惚间,他有一种错觉…… 像是自己的身体分解融化,成了一滩烂泥,而后又重新塑型,迈向更有活力气息的形态。 然而浑身精神抖擞之余…… 洪逸的内心深处却又涌起一股强烈饥渴。 就好似肚子裂开了一个大窟窿,迫切地想让他吞噬掉一座肉山来填补饥饿感。 本能的驱使下,他想要贪婪地摄入能量。 恍惚间,洪逸用布满血丝的双眼举目四望 不远处,有个地板插座——插座里有电! 电? 电里就蕴含着高强度的能量! 但洪逸连忙打消了这个念头……以血肉之躯触碰电,完全是在求死。 然而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 虫血排斥反应让洪逸产生更为强烈的饥饿感,这种异样的空虚鲸吞粉碎了他的理智。 他只剩下生物最单纯的本能。 本能地遵循着,生物渴求生存、进化、蜕变的目标。 他的双手被钉在地板上,难以动弹。 可他的双腿还勉强能动弹。 而在他的身边,还有囊酸虫的破碎流脓、黏黏糊糊的尸体。 他伸直了腿,用脚踝一点一点地把虫尸推向地板插座。 终于,黏糊的虫尸被他的脚推到地板插座上。 虫子的脑袋被女子踩爆,浑浊恶心的虫液缓缓流淌…… 这些虫液顺着地板插座,流进插孔,顿时形成回路! 顿时之间,蓝色的电光乍然激荡而起! 电流涌入到虫尸身上,而后,再以万马奔腾之势,席卷到洪逸的脚尖。 洪逸浑身剧震! 摧枯拉朽的磅礴能量,彻底地把他意识推下了悬崖—— 与此同时,小区电表一阵乱转,让供电系统损坏了—— 小区里抱怨声、嘀咕声、喝骂声此起彼伏地响起。 “停电啦?新闻里只说了停水,没说过会停电啊,太不负责了吧!” “黑漆漆的一片,赶紧点蜡烛,我害怕!” “不会是那些恐怖又臃肿的怪虫把电线咬坏了吧?” “给物业打个电话,叫人来修啊!没电的话,咱们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打个屁!三天前,小区出现怪虫的时候,物业的人就跑光了!” “那就打电话给电力公司!” “没用,现在全城到处都爬满了虫子,外面马路上密密麻麻的全都是,谁还敢出门?想开车都开不了,你觉得电工师傅会走着来小区给你修吗?” “夭寿哦,断电断水断煤气的,这日子怎么过?连个饭都煮不了,吃屁啊?” “明天就收拾东西,赶紧跑路吧,小区里怪虫是越来越多,太不安全,咱们还是跑去第三医院避难吧,那儿有重兵把守,又有专家和教授坐镇,比这安全多了。” 断电,让小区业主们更加人心惶惶,寝食难安。 尤其现在还是夜晚,黑灯瞎火的,业主们时刻都在担忧着,那些恶心又臃肿的怪虫会不会趁机闯入他们家中,爬上他们的床铺,钻进他们的被窝…… 然而业主们一个个都没想到,害了小区停电的始作俑者竟会是洪逸。 三天后—— 在地上躺尸了许久的洪逸动弹了一下手指。 指头上,尽是焦黑的死皮。 不仅是指头…… 就连全身的肌肤也是死寂的焦黑色——这是他被电流长时间冲刷身体的后果。 要是换了别人,怕是早就变成一坨焦炭了。 “呼……睡得好舒服…还做了美梦…” 精神饱满的洪逸睁开眼,长长地打了个哈欠,却发现嘴里苦苦的,像是塞了一大把草木灰进他牙缝里一样。 他这么一动,牵扯着全身的皮肤,那焦黑的外壳顿时像是蜕皮一样,簌簌地断裂、滑落开来。 暴露在空气中的,是一寸寸新生的白皙肌肉。 “咦,我的手怎么了……” 洪逸这时候注意到自己双手以奇怪的姿势,被匕首掌心,钉在木地板上。 双手似乎麻痹了,动弹不得。 然而下意识地,洪逸还是想伸手去拔掉匕首,还双手自由。 “唰唰唰” 洪逸看到两条红影。 那是两条猩红色的触须。 触须很是灵活,卷住匕首末端,一下子就把匕首拔了出来——结疤的掌心阵阵酸痛,可这些痛好像也算不得什么了。 他双手掌心还留着两个血窟窿,丝丝地渗血…… 但他却无心去在意…… “我的妈耶,这是什么鬼玩意!淦!居然还是长在我身体上?” 洪逸瞪圆了双眼,呆若木鸡地看着那两条受他控制的触须…… 它们竟是从他的左右肩膀生长出来的! 不止是肩膀! 就连背脊也扎根了两条触须! 粗如甘蔗,长如晾衣杆。 就像是螳螂额头上的细长触须,放大了千百倍。 乍然一瞧像极了红色的草蟒。 左右肩、左右背一共四根猩红色的,皮质触须,看起来坚硬得像钢鞭,却又偏偏很灵活。 “嘶,我明明记得……那个臭婆娘要用虫血毒死我……她说虫血会让我痛得嗷嗷叫,但我觉得挺爽的……后来挨电了一下,我就睡得嗷嗷的香……难道这四根触须就是因此而激发出来的么?她是不是故意送我一场造化?坏事做不成反而成了好事?” 洪逸脑海里活跃起来,他出奇地没有对触须感到害怕。 反而有些庆幸与兴奋。 至少他躲过了一次死劫……而且,要不是长出了这些触须,他双手被钉在地上还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呢,怕不是要等着被晒成咸鱼。 乐观向上,向来都是洪逸的天性,而且被电过以后,洪逸的脑袋处于兴奋状态,连带着产生一股猛兽般的自信,仿佛自己就是力拔山兮的雪原猛犸。 “先不想这些……我肚子都快要饿疯了,得想办法填饱肚子。” 洪逸瞥了一眼,那已经被电成焦炭的囊酸虫尸体,懒得去管它,转而飞快地跑向厨房。 他双手酸软无力,可他的触须却是极其灵活。 足以让他轻松地打开冰箱。 “噢……馊得有点上头……冰箱停电了吗,这肉都有些异味了。” 洪逸一点也不抗拒,灵活度操控着触须,当成手来使唤。 触须卷住筷子、勺子,“哗哗哗”地夹着一口口残羹剩饭送进他嘴里。 洪逸越吃越饿,冰箱里储存的水果、火腿、点心、干果、柿饼通通都被消灭干净,可他只觉得刚够塞牙缝。 ------------ 第三章 请问,您需要大米吗? 这些东西压根就不够吃。 洪逸的目光,瞄向了急冻层里的五斤冷藏鸡腿、五斤冷冻五花肉。 停电三天,这些生肉的冰都慢慢融化完了,虽然还没腐烂,但已经变质了,还散发着一股股酸馊味。 不过饥饿的驱使下,洪逸也就不挑剔了。 他倒了一碗姜汁和酱油,混在一起,然后倒进生肉里去腥提味,闷头就狼吞虎咽。 噢,这味道…… 真是糟透了,又酸又馊又苦。 但只要能填饱身体的饥饿感,啥都好说…… 吃完了十斤肉,洪逸拍了拍肚子,只觉得自己勉强够五成饱。 “妈耶,我身上到底是怎么了……还变成饭桶了我,一顿饭到底要吃多少斤?我的肠胃是无底洞么?这要是哪天,铲除了虫群,恢复和平……我岂不是能辞掉工作,转职去当个大胃王吃播?表演一下三口闷一头猪?” 洪逸的目光又瞄向了厨房的米缸…… 他咽了咽口水。 但最终还是无奈地放弃。 家里没电没水,更没天然气和煤气,他如何生米煮成熟饭? 总不能生啃大米么?这显然不现实,怕是要咀嚼到牙齿抽筋咧。 “还是找邻居借点吃的去……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我去蹭个饭应该不难吧……呃,但我现在这怪异的形象,不知道还受不受欢迎……” 洪逸跑去卫生间,照了照镜子——他的衣服早就被电成灰烬了,现在是赤条条的。 乖乖,自己周身都是一层焦黑的死皮,活脱脱的就是烤糊了的乳猪。 乍然一看好像刚从煤井里走出来一样。 而且…… 还顶着金毛狮王的同款爆炸头,居然还挺潮的。 想来,这都是电击的后遗症吧? 免费烫发,质量堪比村口的追风少年,潮是不潮,反而土到家了。 不过那强电压没有把头发都电成齑粉就已经谢天谢地了,要是被电得秃头滑瓢,洪逸才眼泪直在肚子里打滚呢。 “唰啦——” 一阵布帛的撕裂声响起,打断了洪逸的思绪。 是毛巾被撕坏了。 他刚刚正在用毛巾擦拭着身上焦黑的死皮。 却不曾想,两条触须不小心用力过头,竟把毛巾给硬生生撕裂开。 洪逸瞪圆了双眼,呆呆地看着镜子里的触须。 乖乖,这触须的力量好大啊…… 纤维毛巾很难扯断的,反正洪逸仅凭双手蛮力是办不到。 那么…… 这些看似肌肉不发达的触须…… 是否拥有手臂的两倍力量? 洪逸心中一动,如臂使唤地操控着触须,去卷起一柄竹竿拖把。 别小瞧了这种又老又细的毛黄竹竿,其实它硬着呢,很难拗断。 然而竹竿拖把在四条触须的全力掰动下…… 竟然也是“咔吧”一声轻易被弄断。 这让洪逸都感到不可思议。 “哇哦……太强了吧,这哪是两倍臂力啊?三倍都快有了吧!四条触须勒死一头牛都是可能办得到的吧?真的是……帅呆了,怎么会有有那么酷的东西……” “那臭婆娘好像说过……怪虫的血会让人基因崩毁,然后死得不成人形、化成烂泥……” “但我会是例外吗?” “这四条触须,是基因崩毁的产物?” “人类的先祖可以追溯到数亿年前,刚爬上陆地的肉鳍鱼……那么再往前推,肉鳍鱼的先祖又是什么?海里的节肢动物,又或者盆腔动物?这些古老的生物也是有触须的,它们用触须来探索、进食、争斗、生存……” “那我身上这算是返祖现象么……又或者算是是基因突变呢……” “如果有机会……我得找试验品去研究一下……基因的奥秘,真是太有意思了,蕴含了无限的可能性。” “我觉得触须比手臂还方便得多,真是太灵活了……酷得就像章鱼博士一样。” 洪逸一边思考,一边用触须撕破脸上的黑皮。 五官倒是没变,唯一变了的就是肤质,脸上的痘坑、瑕疵全都没了,光滑得足以去拍洁面乳广告,这让五官不算帅的洪逸看着都有一丝小帅。 洪逸更加乐观起来,嘿嘿笑道: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那疯婆娘还真是让我因祸得福呐……等哪天解决了虫灾,恢复和平,我又多了一条混饭吃的路子……” 洪逸匆匆穿上衣服。 当然,他必须套上宽松的风衣才行。 不然的话,肩膀和背脊的触须他没法隐藏在衣服里。 虽然他觉得触须很帅,但触须上面绣着紫红色的花纹,仿佛蟒蛇身上的网纹路,但别人不一定会觉得好看啊,说不定还会被吓一大跳。 所以,必须隐藏好触须,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咦……怎么今天是二十号?” 洪逸用触须翻看了一下手机,发现日期超乎他的想象,那岂不是说他昏迷了足足三天? 他想看看外界新闻,但手机已经完全没信号了。 断水断电断信号,还能更糟一点吗? 也许外界的情况,比想象中的更加不乐观……真是奇了怪了,现代高科技的手段,要化学有化学,要大炮有大炮,居然还对付不了区区的下水道虫子吗? 洪逸打开窗户,往小区下面看了一眼,不由眼皮狂跳。 下面爬着大量的怪虫,放眼望去,让人头皮都发麻。 有浑身银白的蛞蝓(鼻涕虫),堪比家猫那么大,所爬过之处留下白白的腐蚀印记。 有形似蜈蚣的蚰蜒,两边长着一排排的绒脚,它们硕大又可怖的体型不亚于大号的保温杯,此刻它们正在吱吱地啃咬着水泥路面。 有形似蛔虫,又长又细又红的怪异线虫,它们像极了红色的粗电线,一条条湿腻地纠缠抱团在一起,看着让人毛骨悚然。 怎会变得这么多? 三天前,小区虽然也有虫子从下水道冒出来,但只算星星点点,可如今数量却翻了十几倍之多,就连一些私家车的车顶都成了蠕虫们的乐园! 这,这特么…… 情况都已经恶化到这种程度了吗? 看来,短时间内是没法指望有关部门来援助了,只能自力更生。 洪逸打开门走出去,挨家挨户地敲门,想要借点食物填饱肚皮。 但一整层八楼都敲遍了,却都没人应答。 或许,他们是早就拖家带口逃离小区,转移到虫灾更小的地方去吧? 八楼没人,那就再往下试试。 好不容易,总算是四楼有一户人家开门了。 是个三十来岁的居家妇女,她五官姣好,身材高挑,但她的脸色却异常憔悴,还顶了一对熊猫眼,显然是这些天担惊受怕没睡过一次好觉。 她看见洪逸背了个旅行包,驻足在他门前,立刻警惕道: “有事?” 在她看来,眼前的青年顶着爆炸头、双臂胳膊耸拉下来、双掌流血,怎么看都觉得怪异,只怕来者不善。 “怎么,是来借绷带和止血药的?” “不是不是,我手上的伤不要紧。” 洪逸脸上堆出笑容,装得斯斯文文客客气气地说道: “大姐……我是住在八楼的小洪,咱见过几次面的,坐电梯的时候我还听过你断断续续、先抑后扬的放屁声呢……” “……”居家妇女的脸色瞬间黑了下来。 洪逸却浑然不知,依旧面露诚恳、在商言商道: “大姐儿您瞧哈,我这背包里有一袋大米,应该超过二十来斤吧,就是想跟您换一些速食品,诸如火腿啊,蛋糕,饼干啊,水果啊什么的……反正能即食就行,二十斤换你三斤,哦不,五斤的速食品就好……你听听,我肚子饿得咕咕叫,特难受啊,说我是饿死鬼投胎你能理解吧?” ------------ 第四章 马桶里钻出的蚰蜒 洪逸心知,这非常时期,每家每户贮存的食物都很珍贵,给他们钱也不会换的。 所以他只能以物易物。 嗯,他不吃生米是因为没火没水,可万一邻居家里有呢? 这栋楼里还是有些上了年纪的中老年人,保持着使用液化气的习惯。 虽然机会渺茫,但总要碰碰运气啊,洪逸是真的饿惨了,只想赶紧填饱肚子。 也不知是何种原因,他新陈代谢极快,十几分钟前明明吃了五成饱,可现在又变得更饿了,一旦犯饿就会浑身难受。 居家妇女皱了皱眉,稍加思考一下,随即非常抵触地说道: “想啥呢你?咹?停电停水的,我要大米顶个蛋用,你都不吃还拿给我换?当我傻子还是怎么滴?我家里米缸还五六十斤呢,不也干瞪眼吗!” 洪逸眨眨眼:“呃……大姐你可以考虑拆床板、拆木质家具来烧火煮饭啊……” 居家妇女把眼一瞪,没好气地喝道:“那你怎么不拆你家的?” 洪逸有些不好意思道:“我不抽烟……家里没打火机,也没储备净水……要不,你借我打火机再借我点水,我回家拆床板煮饭去?” “做梦呢你!净水我家都不够用还借你?有借无还!” “怎么了?” 这时,居家妇女的丈夫循声而来,他看着四十出头,油光满面,戴着金丝眼镜,看着像单位人员,或者是高级白领。 “老公,他想借咱们家的水,还说要拿大米换咱家的加工食品……” “嗤,那还说个屁,关门吧!” 中年男子用一副优越者的眼神,眼角余光瞥一眼洪逸,唏嘘怜悯道: “嗨呀小兄弟,别怪我绝情绝义,现在这形势你也看到了,资源是有限的……对别人慷慨,就是对自己残忍,谁知道家里的净水、存粮能撑多久?你啊,好自为之吧,咳,要说好人我不配,忘了我吧下一位。” 洪逸叹气道:“嗯,我明白,是我给你添麻烦了,我去别家找找。” 虫灾让人人自危,邻居帮忙是情份,不帮是本份,洪逸也不好勉强什么。 “咚”的一声闷响。 俩夫妻重重地关上门。 居家妇女撩了撩油光四溢的凌乱头发,她已经五天没洗头了。 “老公,那小子是不是脑子不够用?他没储备净水、即食品,连打火机都没有,那他怎么不在三天前就离开小区,跑去别的地方觅食?这小区一大堆人老早就跑路了。” 中年男子背负双手,摇晃着脑袋点评道:“嗨,谁知道他,现在的年轻人啊,一点忧患意识都没有,渴了才知道要挖井,饿了才知道要耕田……他要是饿死渴死了,也是自找的。” “嗯。” “他还烫了个爆炸头,一看就不是正经的小伙,多半就是个小混混……说起来,他也是脸皮厚,有手有脚的,怎么不去外面找吃的去?” “老公你是不知道……那小伙的两只手掌都在流血,有挺大的血口子,应该是他出去过被虫子咬伤的。” “哼,双手受伤了?难怪四处找人蹭吃蹭喝,估计他也活不长了。” “是啊,咱们家的医疗箱也不可能给他用……” “年轻人啊,不掂量一下自己几斤几两,就敢去招惹虫子?报导不是说了么,虫子的攻击性不强,普遍还算温顺,不去招惹它们,它们一般不会攻击人类,只有挑衅它们才会被反击……那小子,光看他的脸就知道不是很聪明的样子。” “还是老公英明又懂大局……早早就在家里做好万全准备,那,我今天能洗个头吗?” “洗吧,只能用两勺水,省着点用,咱家里的食物和净水够撑两三个月……哼,我就不信,两三个月的时间,有关部门还治理不了这些肥肥大大的虫子……现代高科技文明,是人类站在生态金字塔顶端的最强依仗!” “老公真棒。” 居家妇女亲了一口丈夫,便走进了卫生间。 中年眼镜男子将目光眺向窗外。 他唇角勾起一丝自负的微笑。 举世皆醉,唯我独醒。 小区里的人都是白痴…… 一个个都跑出去逃难,反而是将自己置身于被动,更容易遇到危险。 我在家里关死门窗,储备好粮食,才是真正意义的筑高墙、广积粮,英明程度堪比古代的秣马厉兵的贤王。 就算虫子的种类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一些牛犊子那么大的、具有强烈攻击性的甲虫…… 可它们又能奈我何? 能撞破我家的不锈钢门,能剪断我家的防盗窗护栏么? 显然不能,钢筋铁架可不是蛮力能掰断的。 所以宅在家里是最安全的! 中年男子伸出手指,富有节奏地拍打着身旁的酒柜,不免恶意地开始遐想,让虫灾来得更猛烈一些吧,如果多死一些人也未必全然是坏事…… 说不定,死几个公司高层,那等将来铲除异虫恢复了和平,老子还能爬上更高的位置呢,官升三级都有可能…… 由此可见,虫灾席卷整个省市是一场危机,危险往往伴随着机遇,只有目光长远、足够聪明的人才能因祸得福,嗯,比如我。 但就在这时—— 卫生间里传来妻子凄厉欲绝的惨叫声—— “老公!虫子,马桶里好多的虫子,它们在咬我!” 中年男子徒然一惊,脸都有些被打肿了。 刚刚还想着家里不会有虫子能闯进来,怎么下一刻就有虫子从马桶里钻进来? 不容多想,中年男子连忙抄起两把雪亮的菜刀,冲进了卫生间。 眼前所见,怵目惊心,让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卫生间里爬满了形态恐怖的蚰蜒。 就好像是放大百倍的蜈蚣,每一条都密布着上百条虫足,它们的个头更是比他的胳膊还粗了一大圈,看起来渗人至极! 显然,这些蚰蜒是从马桶里爬出来的! 妻子刚刚在洗头,沐浴露蒙蔽了双眼,所以她不知晓有蚰蜒入侵,等她被咬尖叫的时候,已经有十几条蚰蜒爬出来了! 再拿重物压紧马桶盖,也已经堵不住它们了! “老公,快救我我好痛……” 妻子撕心裂肺地哀嚎,痛得五官都扭曲了。 她已经瘫倒在地上,大腿、腰腹、脖子处都卷着一条条蚰蜒,那密密麻麻的虫腿刺入她的皮肉,就好像无数根铁钉扎进去一样,那痛楚怕是不亚于凌迟。 “别怕,有我在!” 中年男子还算有血性,知道要救妻子,他双手提着两把钢制菜刀,硬着头皮就往脚边的一条蚰蜒劈去。 菜刀锋利,足以劈断猪骨,这么一劈下去,蚰蜒都被一刀两断,溅射了一地的墨绿色虫血,弥漫出化学药剂般的腥臭味。 “吱吱吱——” 看到同伴伤亡,旁边的几条蚰蜒纷纷暴动了起来,蠕动着看似臃肿的身躯,朝着中年男子爬去。 中年男子吓得脸色发白。 他的两把刀如何招架那么多蚰蜒? 勉强又杀了几条蚰蜒后,他大腿就传来一阵剧痛。 已经有蚰蜒爬上他的大腿了! 他惨叫出声,不停地跺脚,但形势更加恶化,已经有第二条蚰蜒爬上身了! 他心慌意乱,整个人都被恐惧所包围。 死,我会死的! 我不要死,我不要死在这些恶心至极的虫子嘴下! 我必须远离它们! 中年男子已经顾不得哀嚎求助的妻子了,他强忍着身上两条蚰蜒作恶的刺痛,猛地冲出卫生间,夺路而逃。 他疯狂地打开房门,而后冲向了走道。 等我安全了,我再用菜刀把身上的蚰蜒给砍死! 然而他还没跑出多远,一条蚰蜒就已经爬上了他的胸膛,而后如围巾一样包裹住他的脖子,疼得他一时间失衡,摔倒了在地上。 就连双手的菜刀都跌飞了出去。 完了! 中年男子的心跌落到死寂的谷底。 这身一百六十斤的肥肉怕是要交待在这了。 他绝望地想要用手去掰开纠缠在脖子上的蚰蜒怪虫,但它一身都是尖锐的刀足,他的手掌摸上去都被刺穿,疼得难以忍受。 祸不单行,另一条蚰蜒也开始爬向脖子,似乎要席卷他的脑袋。 中年男子浑身恶寒,在死亡的威胁中满地打滚。 可就在这时—— 他听到一阵沉闷的脚步奔跑声。 “撑着点,让我来!” 是那个姓洪的小子? 他可真够良心……居然会来救我? 中年男子心头一震。 但那小子不是双手受伤了吗? 受伤了他还怎么救我?他斗得过这两条蚰蜒吗? 中年男子似乎看到了希望,却更加惊疑难定。 然而下一刻所见,中年男子彻底地看呆了! 因为他看到洪逸的后颈衣领里,钻出了两条猩红的长蛇。 “唰——” 两条猩红长蛇如雷霆横扫,一下子就卷起了地面上的两把钢制菜刀。 而后,长蛇如疾风般,带着一阵腥风,卷住菜刀直劈向中年男子的脑袋。 哇啊啊啊! 看着刀刃不断逼近眼帘,中年男子吓得亡魂皆冒,尖叫出声。 银光闪烁,只一晃眼,中年男子就看到了一只抛飞的头颅,以及溅射的绿血。 竟然是…… 猩红长蛇卷着菜刀,气贯长虹地把爬向他脸颊的那只蚰蜒给斩首了! 头都给飞一边去! 快得不可思议,准得令人发指! “大叔你悠着点,这剩下的一条怪虫缠住你脖子,我看不清它的脑袋在哪……哦,原来在后面啊,你可忍着点,长痛不如短痛。” ------------ 第五章 卫生间里的小型虫潮 洪逸不好一刀剁下,以免误伤,连带中年男子的颈脖也给砍了。 他只操控两把菜刀,上下夹击。 从两边侧面,两把菜刀就像是剪刀的双刃一样。 “嗤”的一声,两把菜刀合击,铡断了中年男子脖子处的蚰蜒脑袋。 绿色的恶心虫汁沁满了男子的衣领、头发,粘粘滑滑的,像是抹上绿色的奶油。 可是,蚰蜒死前神经收缩,整条虫躯都勒得更紧。 一条条虫足刺入他颈肉刺得更深。 “呃,呃……” 中年男子喘着粗气,额头上青筋暴突,痛苦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大叔,虫子都死了你还不站起来?嗯?你想说啥?” “呃,咳咳……” “你想道谢?不用了,远亲不如近邻嘛,举手之劳何必客气。” “呃……咳……” “哦,你是脖子勒得难受?早说啊,不说出来,我哪晓得你的意思?” 洪逸狡黠地揶揄一句,都说各家自扫门前雪,中年男人请他吃了一顿的闭门羹,这其实无可厚非,如今他反过来救中年男人一命,顺带挤兑埋汰一下,都已经算很仁慈了。 操控着触须,洪逸帮男子把脖子上的蚰蜒尸身给扯下来。 上百条虫腿扎得很深,想扯下来自然是带下一大片皮肉,就像是剥皮一样,还流了不少红血。 中年男子龇牙咧嘴,险些把嘴都扭歪了。 他面如土色,豆大的冷汗也从额头上流进眼眶。 “小,小伙子……我胡庆梁这条命,可算是你帮我捡回来的……我,我不说啥感谢的废话,你要净水,要打火机我都能满足你……” 胡庆梁是男子的姓名,他在外贸公司担任中高层管理,挖空心思只想往上爬,但是刚才近在咫尺的死亡压迫,近乎让他崩溃了。 他的自傲和自负,以及自诩商业头脑、成功人士的优越感都支离破碎。 拥有得再多,他终归也只是血肉之躯,在原始的野蛮节肢动物面前,他是如此的脆弱。 唯一能给他带来一丝安全感的…… 就是眼前这个曾被他睥睨评判过的年轻人。 噢,他那烫得根根倒立的狮子头都变得顺眼了一些,真有个性与风采。 “净水、打火机可以稍后再说,我也不是挟恩图报的人……呃,你夫人呢?” “她……她还在家里!” 胡庆梁这才打了个激灵,呼吸都不由得一窒。 他刚刚让洪逸帮忙解开缠在脖子上的蚰蜒尸体,起码花费了一分多钟! 这一分多钟里…… 她的老婆在厕所被十条蚰蜒爬满全身,肆意啃噬,那她面临的情形该有多恶劣! 怪自己方才受惊过度,竟是把老婆的生死都抛诸脑后。 胡庆梁浑身冰冷,他跌跌撞撞地站起身,朝洪逸喊道: “快走!去我家里救救我老婆!她被一堆虫子包围了!” “她还活着吗?” “肯定活着!但那里至少十条怪虫!可能还有更多从马桶里爬出来!” “十条以上,有点多吧……” 看到洪逸犹豫不前,胡庆梁一咬牙豁出去道: “算我求你了!救下她,我家里的物资任你使用!哦不!全部给你都行!” “嘿,早该爽快点了,大家互惠互利才能共渡难关嘛。” 洪逸拍了拍胡庆梁的肩膀,加速疾跑,一路冲进了房屋里。 拐进卫生间,洪逸都吓了一跳。 黑压压、毛茸茸的一大片。 这何止是十条啊? 至少有三十条好吗! 也不知道这些巨型蚰蜒是受了什么刺激,竟然一窝蜂地从这户人家的马桶钻出来,而且还源源不断,鬼知道马桶下还有多少蚰蜒想出头。 而马桶边,那个居家妇女浑身都被蚰蜒爬满,至少爬了二十条,爬得密不透风,遮掩住了她的每一寸肌肤。 乍然一看,就好像一块油腻的黑布盖在她身上一样——只不过,这黑布是由蚰蜒组成的而已,显得尤其令人毛骨悚然。 也不知道她死了没有…… 但总要尽力一下吧…… 洪逸一抖肩膀。 “唰唰唰——” 左右肩的两条猩红触须也一并伸了出来。 它们急速地延伸出去,卷起了酒柜里的两把工具锤。 一个人,四条触须、两把菜刀、两柄锤子,却要面对三十多条暴戾嗜血的巨型蚰蜒。 洪逸非但没有犯怵,还隐隐中有一股澎湃的兴奋。 似乎血液都加热了三分。 很刺激,很令人期待! 杀虫子特比能挑动他的神经。 怕? 不存在的。 他的触须足够灵活,也足够有力,更足够长。 就好比四条亚马逊的热带雨林的霸王蟒。 他不清楚自己能否应付得了这些虫子,但他非常想去尝试一次。 就好像高生态位碾压低生态位一样,胜算极大。 灵长类动物,碾压节肢动物,不都是理所当然的吗? “喝!” 洪逸一声厉喝,肩膀的触须率先提着锤子,凶猛砸向两条蚰蜒的脑袋。 砸得又狠又沉! 落点精准,两条蚰蜒的脑袋登时被砸扁! 脑壳都凹陷了下去,还溅起高高的绿色汁液。 蚰蜒被砸扁脑袋的死法,比起被砍断脑袋还要来得震撼! 目睹同伴惨死,十几条蚰蜒吱吱鸣叫,暴走了起来。 它们一窝蜂地朝洪逸袭涌而去。 数百条虫足齐齐蠕动,看得人头皮都发麻。 “太慢了太慢了!一群杂鱼,群殴又有何用!” 洪逸血液逆冲脑顶,整个人都亢奋起来。 在他眼里,这些蚰蜒的每一个动作,哪怕是虫腿的扭转、蠕动都变慢了一倍! 慢镜头下,他可以精准地预判每一条蚰蜒的攻击轨迹! 这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他也不知道为何自己会有这种感觉。 但只要有用就好。 他不退反进,直面蚰蜒的小虫潮冲击。 几条蚰蜒扑腾而起,直扑他的大腿。 刀光划过! 洪逸指挥着持刀触须,怒刀横斩。 银芒骤闪,迅如流星。 腾空的三条蚰蜒,悉数被腰斩,纷纷断成两截,黏糊糊地摔了一地! 前后半个呼吸的时间,就共有五条蚰蜒惨死在洪逸面前。 这大大地增强了他的信心,他的胆气和血性也彻底释放了出来。 他的战斗思路异常清晰。 四条触须,两刀两锤,他就分配三条触须主动攻击,最后留着一条触须卷着锤子,横于胸前,用于防漏。 三攻一守,这是完美的组合。 三条触须操控着两刀一锤,在蚰蜒群里掀起阵阵腥风血雨。 剩下的一柄锤子,则用来杜绝危险,不让它们近身。 这,就是最稳妥的刀刃风暴! 唰唰唰唰! 只消十来秒钟的时间,本来还熙熙攘攘密密麻麻的蚰蜒小虫潮,就已经被屠戮了大半。 白色的玉瓷地板,也彻底被绿色的粘稠虫血所覆盖,满满的都是化学焦臭味。 还剩下七八条蚰蜒纠缠在居家妇女身上。 可现在它们全慌了,方寸大乱。 纵然它们反应再迟钝,可它们目睹无数同伴惨死,听到无数同伴惨嚎,它们也难免打起了退堂鼓。 【头一天新书就四更,给客官们看个爽,哎,那位爷,能把票票留下不?】 ------------ 第六章 精神大叔胡庆梁 它们终于从妇女的身躯爬下来。 转而慌乱地蠕动着身躯,拼命地迈动虫足,想要冲向马桶,逃回到它们的下水道。 它们只是手臂粗、热水壶长的低级虫子啊! 在族群里,它们只算是小杂鱼。 面对拥有四条进化触须的奇葩灵长类动物,它们能不被砍瓜切菜么? “哦?居然还会胆怯逃命?这些巨虫没有想象中的鲁莽癫狂啊。” 洪逸啧啧称奇,但他岂会眼睁睁放任它们溜走? 一个箭步冲上去,洪逸四条触须再度虎虎生风。 八条蚰蜒嘶嘶低吟,惊慌失措,但终究还是抵挡不住洪逸的迫害,纷纷被破头、腰斩,痉挛的虫尸蜷缩成一团,无声地控诉着洪逸的暴行。 有些被腰斩了的蚰蜒还未死透,它们临死前疯狂地满地打滚,吱吱鸣叫,密密麻麻的虫腿仍在扭曲攀爬着,让整个卫生间看起来宛若饿鬼地狱、群魔乱舞。 洪逸也不知道,是该该一条条虫子地去补刀,还是该放任它们慢慢生命流失殆尽。 或者…… 留它们半死不活地残喘,还可以慢慢研究下? 它们到底是吃什么才长出这般庞大的体型? 新闻里说,这种虫子蔓延了整个省,那它们数量该有多恐怖,数以亿计吧? 它们以前是住在哪,从哪儿获取那么多食物的? 真是勾起人的探索欲,想要迫切地揭开它们神秘的面纱。 洪逸如是想。 “呼呼……小伙子,你可还好……里面安全了没?” 这时,中年男子胡庆梁跌跌撞撞地捂着脖子,闯进家门,他心里惴惴不安,不晓得战况如何,那小伙子能否应对十条蚰蜒。 “还行,算安全了……不过你等等,我找个重物压住马桶盖先,免得再有虫子爬出来。” “我,我老婆怎么样了……” “不好说,你自己来看看吧。” 听到洪逸的话,胡庆梁心头咯噔一下,不祥的预感更加浓郁,他快步冲进门,拐进卫生间想要查看妻子的生死。 但映入眼帘的场景,却让胡庆梁整个人都懵了,嘴巴张得老大,险些要合不拢来。 乖,乖乖…… 黑漆漆的一大片,就好似翻滚着的压城乌云,占据了地板的每一寸空间。 那全部都是蚰蜒怪虫的残躯,看起来震撼至极。 就好像满地都是被砍碎了的沙漠剧毒蝎子! 而且它们死得极其难看,空气里弥漫的浓郁化学焦臭味险些就让胡庆梁当场吐了出来。 这些都是那小伙子杀的么? 他一个人,短短不到半分钟就杀光了这些虫子? 他未免也太狠了吧! 我胡庆梁拿着两把菜刀冲去救老婆,也才勉强杀了两条就败退,还险些被它们反杀。 越是对比,胡庆梁就越是滋味复杂。 到底是洪逸太凶猛,还是他自己太弱鸡?人到中年体能下降、反应力也差,再加上肥胖影响……也确实会拉胯。 胡庆梁揉了揉眉心,转而将目光扫向浴缸旁边的妻子。 妻子的情况,可以用惨绝人寰来形容。 她浑身都布满了细密的血口子,就像是被上万根钢针刺穿了血肉,一丝丝的鲜血流满了每一寸肌肤,有些皮肉甚至翻卷了出来,露出了皮下组织…… 她的耳朵、鼻子、嘴唇更是被啃咬掉一半,面目全非,整张脸都毁容得没法看了。 “丽娟?丽娟!” 胡庆梁惊悚地大叫着,想要走向浴缸旁边查看妻子的生死,可他刚刚迈出第一步,就踩到地板上的黏糊糊绿色虫血。 他吓得尾椎骨都在颤动,遍地都是蚰蜒断裂的躯壳,有些断躯还在痉挛颤动,想要临死反扑。 他又哪里有胆子跨过满地的虫尸,跑去找他老婆? 老婆固然重要……可是,他内心的恐惧仍是止不住啊! 这世上,谁都以为自己的胆子很大。 然而一旦让他们徒步行走在荒山野岭,碰到发怒的猛虎、棕熊,那绝对会吓得屁滚尿流,有多远跑多远。 那是出于自保的本能,更是对高等嗜血动物的恐惧。 “大叔,你的腿在发抖。” “我……我,我实在看不了这一地的虫尸虫血……让我缓缓,让我缓缓……” 胡庆梁扶墙干呕着,可是只呕出一些黄疸水,这只会让他更加难受。 许是觉得自己表现得太怂,有些丢脸,胡庆梁自言自语道: “人间正道是沧桑,虫子你不要太嚣张……辉煌时刻人人有,别拿此刻当永久……这不,再猖獗的虫子也被砍瓜切菜……” 喘了两口气,胡庆梁拍打着自己的脸,给自己壮胆道: “小伙子,帮我探探我媳妇咋样……” “其实不用探了……她的心膛没有起伏,明显是呼吸都断了,她的致命伤应该是脖子上的勒痕……那些蚰蜒怪虫的虫腿只会撕破皮肤,本来不会致命,可一旦它们缠上脖子,那就性命难保了,你自己也体验过一次的。” “丽娟,丽娟啊,怪我当时犯怂,没能护着你……你不会怨我吧……” 胡庆梁悲由心生,攥紧了拳头,失落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像是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结婚十年,尽管夫妻之间早已没了激情,不像以前那般爱得轰轰烈烈,但夫妻间已经习惯性地依赖对方,即便爱得不够深了,却也不希望对方出什么意外。 他有些悔恨,恨自己刚才因为害怕而丢下妻子……但如果不丢下妻子独自逃命,怕是他自己也搭进去,夫妻双双下黄泉,那结果只怕又更糟。 理智和情感如同水火交融,绞缠着他的内心。 “大叔你先别忙着哭……或许还有抢救的希望……嗯,你给她做一下心脉复苏,再做做人工呼吸,或许有小概率能让她恢复呼吸……至少,急救手册是这样说的。” “什么?” 胡庆梁脸色一变,眼角的泪水都止住了,他脑海里映上刚才妻子那面目全非的面孔,以及惨不忍睹的死状。 他咽着苦水结结巴巴道:“机、机会太渺茫……试了也没用,只能作罢了,都是丽娟的命啊……” 洪逸愣了愣:“你不是很爱你老婆么,为何不想尽力一下?为了她,你都承诺把家里的物资送给我了。” 胡庆梁颇为退缩道:“她的嘴唇都被怪虫咬破,上面留有虫子的体液,万一有毒该如何是好,还谈什么人工呼吸?况且救回来了又如何……丽娟她满身创伤,拿什么去医治,最后照样凶多吉少。” “不是你喊着我去救她的么?” “我也没想到她会惨成这样……与其毁容活下去……倒不如死了来得痛快,我了解她,她宁可死也接受不了毁容的打击。” “呵,随你,反正死的又不是我老婆。” 洪逸神情一窒,非常不是滋味地看着居家妇女死不瞑目的尸首。 胡庆梁爱的是完好无损的妻子吧? 原来这就是爱情么,真是别致的浪漫呐。 这个三十来岁的居家妇女,也曾光彩照人,打扮得很是艳丽地在小区里出入,玲珑有致的身材引得不少男人争相过过眼瘾。 可是在虫灾面前,她也脆弱得犹如一张白纸,长得再漂亮也不会多一条命。 十年前,中年男子年轻的时候曾意气风发,花了大把时间大把金钱这才将年轻貌美的她迎娶回家,美丽的她也确实给他挣足了面子,任谁都说他有福气娶到漂亮媳妇,可谓羡煞旁人。 有这么个出得厅堂的妻子,他怎能不加倍疼爱? 但比起妻子的命,他显然更珍惜自己的命。 至少,他没爱她爱到与她同生共死的地步。 又或者说…… 中年男人爱的妻子的美貌而不是她的人,一旦她面目全非了,他对她的爱就烟消云散了。 洪逸叹了口气,心情有些复杂,也不知道该对胡庆梁说些什么。 安慰?劝解?鄙夷?奚落?嘲讽? 或许说什么都没有意义。 人性,永远比想象中的复杂得多,不是单纯能以道德法律来衡量的。 他更关心的,是如何填饱肚子,解决眼前的困境。 ------------ 第七章 年轻小伙不吃饱 洪逸打开了胡庆梁家里的冰箱,里面琳琅满目地塞满了各种食物。 这储存量,实在有些夸张了点! 芝士蛋糕、肉脯、薯片、沙琪玛、葡萄干、枸杞子,一大包一大包地堆叠在一起,几乎塞满了冰箱的每一寸空间。 “哇,还真是丰盛呐,难怪邻居都快走光了,只剩下你一家还死守在这,果然待在家里不愁吃喝,嘿嘿,是我我也想待在这坐吃山空,当个饱死鬼。” 洪逸乃是深明大义之人,从不挟恩图报,所以他马上就敞开肚皮大吃大喝起来,帮助胡庆梁减轻负担,以免粮食过期腐烂。 当然,吃喝之前,他还特意用桶装的纯净水洗了洗手。 哦不,应该是洗了洗触须…… 刚刚触须砍死了那么多蚰蜒,自然也飚溅到一些虫液虫血,粘粘的臭臭的,不洗一下的话,洪逸都不敢用触须去碰食物。 不过话说回来…… 这触须是真的方便得令人舒心,因为它们软硬适中,又有弹性可以拉伸,最极限可以延伸出两米远。 两米是啥概念,相当于三条胳膊的总长度了。 触须够长,那就代表攻击范围够远,范围堪比古代的红缨长枪,足以让洪逸跟虫子保持适当的距离。 别说区区的蚰蜒小杂鱼,即便是面对发疯的斗牛冲过来,洪逸也未必会怕,四条长长的触须可以远远地就伸过去拗牛角呢。 唔…… 等等…… 为什么这四条触须,会给我带来强烈得膨胀的自信? 而且我居然能迅速适应它们成为我身躯的一部分,没有一丝一毫的害怕。 是我心大,还是我反应迟钝啊?换了别人长出四条触须,怕是吓都吓得尿裤子了吧,我反倒还甘之如饴、如鱼得水…… 嗨,管它呢,好用就行,今天的境地,总比被那臭婆娘弄死来得强。 “唔……好吃……” 触须灵巧地拆开塑料包装,洪逸浑沦吞枣地吃了大量的葡萄干、枸杞子。 高卡高蛋白的食物,就如同沁人的暖流一样,在肠胃里扩散开去,让洪逸的身体越来越舒服,颇有一种满足感。 “小、小兄弟,你咋去吃蛋糕肉脯啊……那些黑枸杞你就别吃了,浪费啊,这玩意不适合年轻人吃,坏身体懂不?” 胡庆梁有些心疼地嚷嚷道,满脸都是可惜。 妻子暴毙,对他造成了不小的打击,然而看到洪逸牛嚼牡丹一样吃光了他的黑枸杞,他就被迫从悲伤中挣脱出来,义正言辞地指责洪逸铺张浪费。 这可不是寻常的黑枸杞,而是来自西域的精品黑枸杞,不仅价格昂贵论千元来卖,而且还很难买到——当然啦,药效也是非常棒的。 “唷,大叔好激动,死老婆都没见你这般激动呐,我说啊大叔,我可是救了你一命,堪称你的大恩人,你用一顿饭就能报答这份恩情,明显是赚大了好吗?有啥好心疼的?如果没有我,只怕你现在已经在奈何桥上喝孟婆汤了。” “不是,我没激动!我就是告诉你,这,这黑枸杞不适合年轻人吃,那是给中老年人吃的!” “可是……我觉得这枸杞的热量很高啊,明显比别的食物更能补充能量。” “那你留我一半!留我一半!” “大叔你老婆刚死,你还惦记着吃枸杞……你老婆尸骨未寒,果然够渣,吾辈佩服佩服。” “我、我……你……你……” 被洪逸适时地讥诮一句,直戳胡庆梁心底最薄情市侩的一面,顿时让他涨红了脸,半天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这小伙子,看起来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可偏偏嘴巴倒是不饶人,堪比毒蛇,总是让人听着非常不舒服,要是在胡庆梁的公司里,哼,必须整死这种不懂规矩的新员工,天天找理由刁难他。 深吸一口气,胡庆梁让自己镇定下来,无奈开口道: “嗨,我也就担心你吃太撑伤到肠胃而已,小伙砸,如今你我都在同一阵线上,也许整栋楼就剩咱两个了……我们就少一点隔阂,多一些互助吧,今天能相遇凑在一起何尝不是缘分呢?既然是缘,那就该且行且珍惜,你说是不?” 胡庆梁只字不提刚刚冷面驱逐过洪逸,他开始套近乎了,想拉近关系,也好让洪逸当免费保镖不然的话……他一个人待在家里,没了妻子的陪伴他迟早会孤独到发疯的。 “有缘有缘,好说好说……嗯?大叔你什么意思?” “虫子这般凶猛,难以招架啊……我胡庆梁也算淞州市一号英雄人物,聪明绝顶、算无遗策,而小伙子你呢,你勇猛无双、神将下凡……若你我文武搭配,自当取长补短、所向披靡,在这场怪虫危机里牟取到莫大的利益,建功立业不在话下,一如刘皇叔得了猛将赵子龙。” “说人话。” “咳……小伙子,我,我想跟你混……你吃肉来我喝汤,哥俩一起创辉煌。” 油光满面、头发半秃的胡庆梁搓着手,厚着脸皮给洪逸堆笑,吓得洪逸吃东西的动作都慢了三分,连忙推辞道: “大叔你不怕我么?我这四根触须……我可是怪物啊。” 洪逸抖擞了一下肩膀、背脊上的四条触须,摇摇曳曳的,活像是四条剧毒眼镜蛇在摇曳起舞,似乎要伺机撕咬人类的脖子,往里注入大量致命毒素。 胡庆梁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嘴唇略有些发抖,他咽着口水道: “不是很怕……” “真的?” “假的……怕归怕,但至少你救过我……今天我在鬼门关上走过一遭,如今有幸活命,我还计较你是怪物作甚?” 接二连三的极度惊吓,早已经麻痹了胡庆梁的神经,让他的接受能力暴增。 可如果是和平时期,他见到洪逸身上有四条丑陋触须的话,绝对会像见鬼一样无比抵触。 “哦,那就好。” 洪逸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对胡庆梁抛了个“你很识货”的眼神。 “小伙子……你这触须是咋长出来的?哦不……或者我该问……你是人还是妖……其实我,我这种文化人年轻的时候熟读聊斋、山海经,对妖怪什么的,其实我也是信的。” “那大叔你觉得我是鱿鱼精么?” “不,不好猜……” “如果我说,我是喝了点虫血才异变,长出这四条东西,你信么?” “我信,我信……” 胡庆梁以为自己惹到洪逸不高兴,连忙堆起阿谀奉承的笑容,嘴里却还说着恭维的话。 “大叔你相信就好,我很感动……不如你也去喝点怪异蚰蜒的绿血呗,说不定,咱们两个就都变成鱿鱼精,两个人、八条触须横扫天下了。” “别别别,小伙子你可别挤兑我了……那虫血谁敢喝呐这不是…我还没想死那么早。” “不信就算,大叔你去洗洗身上的虫血吧,我吃东西的时候,分不开心跟你说话。” “好,好,你慢慢吃,别咽着了……年轻小伙不吃饱,村头大婶受不了。” 胡庆梁摇头晃脑地嚷嚷着,而后就跑去洗碗池那,懒得珍惜净水了,他大碗大碗地用清水洗涮他的脑袋、颈脖、胸口,恨不得搓掉一层皮,仿佛被蚰蜒爬过的皮肤都很脏一样。 等他洗干净全身,洪逸也吃饱喝足了。 洪逸还是很厚道的,没有吃太多可以长久贮存的食物。 他吃得更多的,是冷藏层的生肉。 反正也停电了,生肉很快就会腐烂,胡庆梁留着也是吃不进嘴,倒不如让洪逸吃个精光。 至于那些薯片、饼干、糖果,虽然味道更好,可它们能提供的营养其实远不如生肉。 而且这些东西本就属于胡庆梁的,若他还想死守在此,那这些东西对他会更加重要。 洪逸并非贪心之人,自然不会无端端地断了邻居的活路。 “——让我来瞧瞧,这些虫子有何奇特之处。” “——唔,专家教授明明在新闻里说过,这种巨型蚰蜒和普通蚰蜒一样,都很胆小,基本不会主动攻击人,只会在潮湿的地方团团转……” “可为什么这次却不一样了,它们以杀人为乐,凶戾暴躁……” “我才昏迷了三天而已……这三天,外界的虫子就性情大便了吗?” 洪逸再度走进卫生间,蹲在地上,翻看着巨型蚰蜒的尸体。 不管是它们的甲壳材质、肢足构造、口器形状、血液酸碱,他都颇感兴趣,仿佛让他发现了一块新大陆。 历史长河中,地球的万千生灵进化了几亿年,才形成今天千奇百怪、种类繁杂的生物。 然而…… 这些蚰蜒却违反了大自然的定律,与地球生态理论显得格格不入。 就好似它们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一样,因为以地球的生态系统,根本不可能喂饱得了这些巨型怪虫的…… 嗯,巨型蚰蜒还好说,但是那些比猫还大的蛞蝓、比滑板还粗的蜈蚣、比高压电线还壮的红线虫,那就真的无法解释了。 有专家猜测,它们是中生代三叠纪的史前昆虫,只不过沉睡在地底下,一睡就是两亿年,苏醒后才爬出地底,重返人间,想要夺回它们的霸权。 但这种猜测早就人人唾骂了。 因为……这场持续了十三天,席卷全国甚至全世界的虫灾,已经表明了虫子的数量多到令人发指,恐怕是全球总人口的十倍百倍。 这数以亿计的虫子曾经全部沉睡在地底下? 扯犊子呢,根本就不科学好吗! 真要是这样,深井石油的时候早就把它们挖出来了,哪还能留到今天? 【作者语:北方的书友可能没见过蚰蜒,这是一种类似蜈蚣、马陆那样有几十只脚的长条虫子,多见于南方潮湿阴暗的角落,农村里长大的两广、两湖、云贵八零九零后应该都见过,不过现在农村也大多是小洋房,很少见到蚰蜒了,其实这玩意是益虫,专吃蚊子飞蛾的,就是长得丑了点。】 【我小时候喜欢捉它去吓女生,觉得吓哭她们特有成就感,这不,我就单身到十八岁,眼泪直在肚子里打滚】 ------------ 第八章 离开小区 半小时后,卫生间里被腰斩的活体蚰蜒全部宣告死亡。 其实它们本该能活更久的。 但洪逸用两把菜刀,一条条地将它们分解了,死得更惨。 刺鼻的化学焦臭味,早已弥漫了整个屋子,让胡庆梁把黄疸水都呕吐了出来。 唯独洪逸,像是完全嗅不到虫血的焦臭味一样,平静又认真地进行着解剖工作。 胡庆梁忍不住嚷道:“小、小伙子,你不觉得恶心,不觉得臭吗!” 洪逸漫不经心地答道:“啊?还好吧……我小时候跟外公学过杀猪,外公还教过我解剖一整条猪的肥瘦肉,还有猪大肠猪小肠什么的,他也教我怎么清洗……洗得多了,也就不怕脏了,其实爆炒猪大肠还挺好吃的。” 胡庆梁脸色有些崩溃道:“不是,现在不是讨论爆炒猪大肠的时候啊!你也不看看我都吐成啥样了。” 洪逸撇撇嘴,有些鄙夷道:“大叔,你太矫情了,男人可别斤斤计较,才碰到一点小事情你就咋咋呼呼,很丢脸的好吗。” “我……” 胡庆梁翻起白眼,被呛得不知道该怎么回话才好。 敢情,这小子是把蚰蜒当成大肥猪来解剖? 他脑回路到底是怎样的结构? 一点也不像个正常的精神小伙。 别人都对虫子尸首避之不及,可他呢,他居然乐在其中地研究着虫子尸体,就好像把它们当成玩具一样,这特么,未免也太异于常人了吧! “小伙子,冒昧问一句……你的职业是……” “我爸妈经营着养猪场,而我,是农大的毕业生,正打算回家科学养猪赚大钱呢,就碰上了这波虫灾……” “哦豁!看不出来,小伙子你居然是富二代,现在养猪的都是大老板啊!” “不,我爸妈不太会做生意,养猪场常年处于亏损边缘。” “没事,小伙子,等虫灾结束了,我帮你牵牵门路,保准你家的猪肉好卖,我胡庆梁一声令下,十万奸商去你家。” “大叔,少开这些空头支票了,你还是歇着去吧,别打扰我。” 打发了胡庆梁,洪逸聚精会神地分析着虫体解剖得来的信息。 “不出所料,这些虫子绝对不是史前生命体。” “它们体内,有简单、原始的内骨骼,类似于脊椎起到支架作用。” “真可怕,这进化程度之高,远远超过地球现有的任何节肢动物了。” “如果是两亿年前的三叠纪生命体,绝对不可能有巨型蚰蜒那种复杂身体构造的……” “那么……席卷全球的怪虫,到底从哪里冒出来?” “刚刚解剖了它们的肚子……真的奇怪至极,它们食道、消化囊里居然空空无物,也就是说,这十三天之中它们没吃下任何东西……那它们到底靠什么来获取能量,又是靠什么来进行新陈代谢?喝西北风么?它们完全不跟外界进行物质交换的吗?” “还有它们的生殖腺……居然占了那么大比例的身体部分……这表明它们的繁殖能力极其恐怖……” “母体蚰蜒的腹部里有几千颗芝麻大的卵蛋……” “或许,蚰蜒变得暴躁,开始攻击人类的原因我找到了……” “它们是想把人类杀死,进而在人的尸体里产下虫卵,好让孵化出来的幼虫以腐烂的肉质为口粮么……” “可能性很低,但并非没有这个可能性。” “如果全世界范围内的虫子都有这个想法……那人类的处境就非常不妙了。” “还有这些,到底是什么东西?” 每一条蚰蜒的脑壳里,都有一颗黄豆大小的灰色结晶体,如钻石般拥有多棱面,看起来非常地漂亮。 是脑结石么? 人类是不会有脑结石的,但虫子就说不准了。 否则的话,它们脑子里装一颗结晶体干嘛,不硌得慌吗? 洪逸试验了一下,找来打火机点燃了一颗虫脑结晶。 它就像固体酒精一样,持续地燃烧起来。 它只有黄豆大小,但它冒出的火焰却相当高温,而且燃烧时间长达两分多钟。 噢,原来它们是生物能量聚合体…… 洪逸手里有三十多颗虫脑结晶,如果全部拿去燃烧,其能量恐怕顶得上一盏酒精灯吧? “都已经能凝聚能量结晶了……那如果这些虫子再进化下去,会不会就变成超自然力量呢?真是令人期待呐……” “或许,席卷全球的虫灾并非是一场灾难……而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啊,如果人类能窥破这些怪异巨虫的生命奥妙,那人类文明将会朝另外一个方向发展,那是超越了科学领域的全新道路……” 洪逸越是分析,就越是咋舌,被自己一个个奇怪的猜想给震撼到了。 但不管结果会怎样,研究虫子,绝对是利大于弊,功在千秋! “小伙子,你鼓捣虫尸都超过一小时了……你就不腻么?” “不腻。” “嗨……你好歹坐下来休息会。” “不需要。” “你就那么喜欢研究虫子啊,这劲头,不愧是学习养猪技术的高材生。” 胡庆梁嘀咕了一句,却无意间让洪逸听得心头咯噔了一声。 我…… 我喜欢研究虫子? 是啊…… 我好像很热衷于此,对这方面充满了兴趣…… 但三天前的那个女人,她说她来自未来,她说我会为了研究虫子,变成丧心病狂毫无人性的衣冠禽兽,只知道一味地追求实验结果,妄图以一人之力灭尽巨虫族群,却从来不干人事,视人命如草芥…… 不…… 不会吧…… 我三观那么正,怎可能会堕落成那种人面兽心之徒? 哼,真是无稽之谈,她也太看得起我洪逸了吧? 我洪逸何德何能,就一学习养猪技术的农大毕业生,压根就不是当坏人的那块料啊。 胡庆梁也是头一次看到洪逸恍惚失神的样子,以为他在盘算着什么坏主意,连忙打断道: “大兄弟……你看已经下午四点半了,再过一会天就黑啦,你看啊,咱们要不要离开这个小区……找,找个人更多也更安全的地方躲躲?” 顿了顿,胡庆梁又苦着脸把目光瞧向卫生间里凌乱不堪的尸首,可怜兮兮道: “你想啊,咱总不能在这过夜啊……我老婆死这,我,我害怕啊……我不敢跟死人过夜,精神压力太大了。” 胡庆梁说啥也不想死守在家里了。 因为家里已经没法给他带来安全感,况且这卫生间里全是虫尸虫血,还有老婆的尸首,他看着都瘆得慌啊,只求洪逸能带他找个风水更好的宝地,苟一波再说。 ------------ 第九章 虫灾教你做人 洪逸摇摇头,非常平淡道: “可我不想走啊。” 胡庆梁一瞪眼道:“为啥?小伙子你不会是害怕外面的虫子吧?就凭你那身本事,还不是神来杀神,佛来灭佛?苍龙昂首猛虎啸,垃圾虫子算个吊。” 洪逸犹豫了一下,有些腼腆道: “我想在这等一个女人……她说,三天后会来给我收尸来着……” “收尸?” 胡庆梁愣了下,随即露出了心照不宣的贱笑: “说话这么毒?像极了女友的口吻……小伙子,你小俩口都是毒蛇啊,嘴上不饶人。” 洪逸脸皮薄,仍是腼腆道: “不是不是,我哪有那福分……她厉害着呢……” “嘿嘿,我懂,少女强则少年扶墙……交了个厉害的女友,这日子过得不轻松啊。” “呃,她差点就把我弄死了,昏迷了几天几夜呢……” “哇靠!她这么凶猛的吗?难怪小伙子你一来我家就抢着要吃西域精品黑枸杞,敢情你备受剥削,忍辱负重……嗨,不过你别急哈,我家里多的是补气养身的中药,还有一堆外国进口的西洋参,吃了它们,保证你雄风再振!同为男人,我理解你的苦衷!” 看见胡庆梁一副“男人都懂”的贱贱嘴脸,洪逸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最后只好以手捂额,无奈叹气道: “随你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那个啥,小伙子你女友漂亮不?” “大叔你刚死了老婆,就开始在意别的女人漂不漂亮了吗?” “嗨,我这不是想帮你减轻负担、排忧解难嘛……” “大叔,你话挺多的,要不要喝点虫血、灌点虫脑浆来润润嗓子?” “别别别!小伙子我错了,我不烦你还不成吗?不过,咱还是得提醒一句,你女友凶猛如虎的话,你还是赶紧跑路吧,趁着现在虫灾,秩序混乱,你就有多远躲多远吧,女人啊,都是坏东西蛮不讲理的……你瞧我才三十八岁就掉了一大半头发,就是被她们害的……” “啊?” 洪逸微微错愕,他原以为胡庆梁四五十岁咧。 话又说回来,胡庆梁的话好像也有一定的道理…… 女人都是不讲理的。 虽然洪逸很想三天后再见到那个女人,跟她解释清楚,对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然后化干戈为玉帛,最终消解误会,成为朋友…… 但很明显,希望有些渺茫,甚至不太现实…… 就算有四条触须相助,洪逸也不敢确保自己打得过她。 如果她真的经历过未来…… 呼…… 那她几乎是全知全能,步步领先,占尽了优势,十个哦不,一百个一千个洪逸都不够她杀的,更别说她还跟洪逸有不共戴天之仇。 与她斗? 洪逸提不起勇气,暂时没那个胆子,还是远远地躲着她比较好。 “那行吧,我现在就离开小区。” “走走走,小伙子,大叔我这就帮你打包食物哈,咱俩一人一个大旅行包。” “我没说要带上你啊。” “嗨,小伙子这你就不对了,路还长,别太狂,人生不定谁辉煌,我胡庆梁绝顶聪明、神机妙算,堪称孔明再世,有我给你带路,你马上就能走上人生巅峰。” “再见。” “诶诶诶,等一下啊小伙子!” 胡庆梁急了,连忙拦住洪逸的去路,做着最后的努力道: “在淞州市活了大半辈子,我就是最好的向导,每条街、每家宾馆、每个住宅区、每块开发区我都亲自去过,哪里有什么物资,哪里有什么分店,哪里有什么浴足城,我都一清二楚!我闭着眼睛都能画出淞州市地图呢!” “那你知道,怎么最快速地去到珈蓝景苑吗?” “知道,当然知道!淞州市就没我不知道的捷径!” 胡庆梁油腻腻的嘴巴一扭,嘿嘿地笑道: “小伙子,你去珈蓝景苑做啥?” 洪逸平平淡淡道:“我小姨一家住在那,虫灾形势不乐观,我得去看看她家人是否安全。” 胡庆梁连忙打蛇随棍上道:“巧了,我的小蜜也住在那!说不定你小姨跟我小蜜是邻居啊!” 洪逸叹气道:“哦?真这么巧?好吧,咱俩顺路也行,但你路上少聒噪,如果太吵,我随时都会先走为敬,给你足够过火的自由。” 其实带上这个油腻中年人也无妨,毕竟他臃肿的身子跑得慢嘛,如果遇到什么特别危险的巨虫,洪逸只要跑得赢他,那洪逸也就安全了。 谁没个心眼不是? 胡庆梁却高兴得像个三百斤的胖子,嘎嘎叫道: “好嘞,灯红酒绿惹人醉,小伙带我闯社会!” “闭嘴。” “是是是。” 胡庆梁倒也不含糊,麻溜地就收拾着行李,两只特大的旅行包里塞满了食物、衣物、小工具、倒模、洗漱用品等等等等。 至于洪逸,他则是抓紧时间,打开医疗箱给自己的手掌包扎伤口。 虽然伤口不是很疼,但它仍在流血,再不止血会导致身体虚弱的。 而且,洪逸必须尽快让手掌痊愈起来,这样他的战斗能力必将再增三成。 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他撒尿嘘嘘的时候,可不想用背上的触须去扶着弟弟啊,怎么想都怎么古怪好吗,所以必须赶紧让双手好起来! …… “轰隆隆”,阴沉的天空下着牛毛细雨,仅仅是下午五点钟,却已经让人怀疑是否黑夜即将来临。 洪逸和胡庆梁,快步地走出小区大门。 尽管路上爬满了大量令人毛骨悚然的巨虫,但对两人都造不成太大威胁。 因为胡庆梁双手举着大号的汽油火棍。 熊熊烈火噼里啪啦地燃烧,足以让四周的虫子忌惮三分,不敢靠近。 新闻上说,大多数虫子畏惧火焰,果真不假。 不过…… 也不是所有巨虫都怕火,例如那些粗长得像滑板的黑绿色蜈蚣就不怕,但它们爬得不快,洪逸和胡庆梁疾步快走的话,它们就难以追上了。 即便有巨型蜈蚣想前后合击,那也无济于事。 唰唰唰的厉芒乱闪。 两把菜刀,两柄钢锤,足以在一个呼吸的时间之内,打爆任何一条蜈蚣的狗头。 “老胡,老胡!稍等下啊,我们全家跟你一块走!” 忽然,小区里的楼房传来吆喝声,胡庆梁回头一看,却见十楼的阳台里站着一家五口,男女老少皆有。 显然,这一家五口是小区里最后的活人了。 现在虫灾愈演愈烈,一家五口死守在家里提心吊胆得半死,他们后悔了,也想离开小区,另觅佳处。 如今,他们远远地看到,一个青年好似会魔法一样,操控四条蟒蛇砍瓜切菜一样砸死凶猛的蜈蚣,他们立刻就像见到了曙光似的大声呼救。 胡庆梁转头看向洪逸,询问道: “小伙子,你要不要给他们个机会……这老弱妇孺的,惹人同情啊……” 洪逸干脆地摇头: “不给。” “呃……也对,你没必要带上五个累赘。” “并非如此,我只是单纯讨厌他们。” “这……” “他家住在我楼上,最是吵闹,小孩子乱砸地板也就罢,大人更是开麦唱歌开到最大声,从来不顾忌楼下住户的感受,每天都是吵到半夜两三点,我和九楼的住户投诉,他家还恶言相向,报复性地加倍吵闹……我对面的邻居,早就被吵得卖房走人了。” 顿了顿,洪逸虎躯一震,语重心长且大义凛然地说道: “既然道德和法律治不了他们的吵闹……那么,就交由虫灾来教教他们怎么做人吧。” ------------ 第十章 超酷的红顶甲虫 “撕果衣,这些虫子太猛了吧……” 走在寂寥凄凉的马路上,洪逸都不由得啧啧称奇。 却见水泥地面上,被啃得坑坑洼洼的,遍地都是海碗一样大的洞坑。 这都是…… 那些绿头蜈蚣的杰作…… 它们体型硕大也就算了,还喜欢到处乱啃,权当磨牙,偏偏又咬合力极高,特么连水泥地都能磨出洞来! 这还仅仅是虫灾降临的第十三天而已! 如果…… 虫灾延续一百三十天,甚至是一千三百天…… 那该会是何等的恐怖光景? 只怕全市的水泥路面都会被啃成沟壑吧? 那就真的交通彻底瘫痪了。 “我早就说过,共享经济不靠谱……这不,共享单车得亏死,哈哈哈哈。” 胡庆梁这油腻中年人也嚷嚷了起来,有些幸灾乐祸。 因为路边的一排排共享单车、共享电车都面目全非,成了一堆破铜烂铁了。 为啥? 因为那些比平底锅还大的斑斓蛞蝓(鼻涕虫)会分泌腐蚀性极高的粘液。 这种粘液的酸性,比高浓度硫酸还可怕。 共享单车、电车就算涂了一层油漆,照样被腐蚀得缺胳膊断腿,烂得不能再烂。 不止是单车,就连路灯杆、垃圾箱、铁制卷帘门饱受摧残。 就连高高的红绿灯铁柱,也一并被腐蚀得断裂开来。 这等街道损毁、都市崩坏的光景,岂能不让人唏嘘万分? “大叔,往那边走啊?” “这边这边!” “你怎么净是带我走大路?说好的捷径呢?” “嗨,这你就不懂了,这年代啊宽敞的街道才是捷径,那些老旧的小巷子才费时间呢。” “好像有点道理……” 洪逸愈发觉得这油腻中年不靠谱。 但油腻中年还是有点用处的,双手举着大火炬,能驱走百分之九十的虫子。 否则,光凭洪逸的四条触须恐怕会很吃力,至少没法大摇大摆、自由自在地压马路。 步行街早已没了昔日的喧嚣繁华。 空旷的马路上只有洪逸两人,死寂宛若鬼城一样。 没有任何商铺餐馆还敢营业。 服装店、宠物店更惨,连透明玻璃窗门都被砸个稀巴烂,店内遭到了洗劫,乱得不成样子。 洗剪吹理发店里面,也少了鬼火杀马特王者们雄姿英发的帅气舞姿…… 哎…… 洪逸深深一叹气,他还想剃个头来着。 如今他被电成爆炸头,堪比金毛狮王,虽然很是拉风酷炫,但终究太浮夸了,怎么看都像是葬爱家族的忧伤族长。 如果洗剪吹理发店还在营业的话,他一定要换个发型,免得到时候见到小姨吓她一跳,让她以为洪逸误入歧途,变成土嗨王族。 “小伙子,你看那边!” “嗯?” 洪逸循声望去,却见二十米外有些诡异的现象。 那里是一处没了井盖的下水道洞口。 此处聚拢了一排排的斑斓蛞蝓,强酸粘液腐蚀得地面都冒起淡淡黑烟。 粘稠松软的蛞蝓就像是朝圣一样,排列得很整齐,纷纷头朝下水道洞口,似在盼望着什么。 胡庆梁有些犯怵,连忙道: “走走走,小伙子咱们赶紧离开,我有不祥的预感。” 洪逸倒是饶有兴趣,犹如发现了崭新玩具的小鬼头一样,双眼放光道: “大叔,你不是说苍龙昂首猛虎啸、区区虫子算个吊吗?你还说我是神兵天降英勇无双,所以,我们没必要怕虫子……它们构不成像样的威胁。” 顿了顿,洪逸略微兴奋道:“你看,那些巨型鼻涕虫是不是在盼着它们的老大?也许,它们的老大会肥大得像一头母猪耶!那该有多壮观,像母猪那么大的鼻涕虫,在虫子里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吧?如果能驯化的话……人类就相当于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王水,这是多强大的生产力?” “日!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吧!” “可是你不觉得,巨型虫子的生物酶,并不比工业产物来得差么?” “差个屁!” 胡庆梁险些要被洪逸的古怪思路给呛得背过气去。 无奈之下,胡庆梁也只好怵在洪逸身边,战战兢兢地陪他观察巨型昆虫。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就好似一把小刀,慢慢地割在胡庆梁的头皮上,让他愈发地担惊受怕,要不是周围的巨型血线虫、巨型蚰蜒、巨型囊酸虫、巨型面包虫都害怕火焰,只怕早就一拥而上,把两人淹没在虫潮海洋里面了。 而在一大片密密麻麻虫子的包围下,洪逸竟然还能兴致勃勃地研究巨虫的生态…… 他的脑回路,确实异于常人。 如果没有虫灾降临,破坏了经济体系,导致任何产业都瘫痪…… 也许二十年后,洪逸会成长为出色的养猪大王,培育出大量肉质可口、成长迅速、抵抗力强的新型猪种吧,说不定还能拿到国际大奖呢。 一分钟后—— 咚咙,咚咙—— 下水道里传出阵阵金石撞击声,听得胡庆梁泛起一身的鸡皮疙瘩,乖乖,真的有特大的虫子要出来了吗? 果不其然—— 下一刹那,洞穴里霍然窜出了一道猩红色的巨影! 周围一众的斑斓蛞蝓全都亢奋得吱吱鸣叫起来,犹如神明降临一般兴奋激动。 胡庆梁眼皮狂跳,倒吸了一口凉气骇然道: “卧槽!这他妈什么怪物!” 在荒野,遇到狮子老虎都已经够吓人了,然而那猩红的巨影却要骇人十倍。 那是真的比母猪还大! 体型魁梧壮硕,堪比西班牙公斗牛! 那是一条浑身猩红的超大甲虫! 大也就算了,关键是它的头顶上延伸出三根一米长的弧形尖刺! 就好像它的头顶有三柄弧形弯刀一样。 尖刺的甲壳材质火红而又光滑,反射着冷厉的光芒,足以让任何人都看着心颤。 它的六条甲虫虫足上,更是延伸着锋利的刀翼,足以轻松将人开膛破肚。 这,这简直就像是一台插满刀锋的杀戮机器! “好酷的红色甲虫,比独角仙还酷十倍耶!” 洪逸见猎心喜,啧啧称赞道: “听说外国的优质独角仙很受欢迎,品相好的能卖到上万元……如果将来治理好虫灾,恢复了和平,天知道,这条超酷的红色巨甲虫,能值多少钱,顶套房都够了吧?” “淦!现在不是想它有多值钱的时候啊!还不快走!” 胡庆梁吓都要被吓得尿裤子,一颗心怦怦狂跳险些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凭直觉…… 他认为这巨型红甲虫可以吊打三个洪逸,换算下来,就是能吊打六个胡庆梁啊! 如此悬殊的战力差距,再不夺路逃命就死无全尸啦! ------------ 第十一章 别人骑马我骑甲虫 胡庆梁的思维很简单。 洪逸双手废了,就剩那么四条触须保有战斗力,而胡庆梁他自己则有一双粗如猪蹄的胳膊,所以满打满算,四除二等于二,这说明了洪逸只是他的两倍强度,嗯,很简单的数学题嘛,小学生都会算。 嗯……他明显是膨胀了,忘记自己当初被两条蚰蜒吓得魂飞魄散。 不过这一次…… 碰见了西班牙斗牛那么大的猩红巨甲虫,他可真要被吓得屁滚尿流了,连双腿都忍不住在发抖。 “大叔别怕,甲虫都有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关节很僵硬,它肯定跑得很慢……” 洪逸话还没说完—— 二三十米之外的猩红巨甲虫却猛地转头过来。 那硕大的虫头上,有六只胀鼓鼓的水晶复眼,在闪烁着暗紫色的冷光。 冰冷、嗜血、狂躁、暴怒! 只需对视一眼,就足以让人感受到重重浓烈的负面情绪,仿佛它就是修罗炼狱里爬出来的夜叉恶鬼一样,要把所有人都拖进血池里融成烂泥白骨。 下一刻,它就像是被激怒了的公牛似的,迈开六条腿,轰隆隆地朝洪逸冲撞而去! 气势滚滚,只它一只巨虫,就有惊涛骇浪之势! “哇靠,好快啊!” 就连洪逸都大吃一斤,巨甲虫的速度哪里慢啊,简直比下山猛虎还有爆发力好吗! 而一旁的胡庆梁,早就已经脚底抹油,抖着一身肥肉跑路了。 徒留下洪逸一人面对如狼似虎的巨甲虫。 不过嘛…… 洪逸居然一丁点都不害怕。 反倒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起来,像是浑身的血液都在燥热升温。 “噢噢噢噢!能跟这么酷的超大独角仙打架,我太幸运了,做梦都要笑醒。” 洪逸激动地大吼一声,力贯触须,兴冲冲地就迎向红甲虫的冲撞! 四条触须,持刀持锤,一股脑地就劈向红甲虫脑袋! 五米!三米!一米! 距离在迅速缩短! 下一瞬间,短兵交接! “当当当当——” 双刀双锤率先砸在它头顶甲壳上,发出金属撞击的锐鸣! 可它竟然只是凹陷了一点点,并没有受到像样的伤害! 我靠,怎么可能! 虫子的甲壳竟能硬成这样,菜刀都砍不穿,这特么堪称生物坦克了好吗! 而这一刹那—— 红顶甲虫头上的超长尖刺,距离洪逸的肚脐眼只差了半米远! 它已经无限靠近洪逸了! 要是让它继续冲下去,洪逸的肚皮绝对会被它勾出血淋淋的肠子! “要死!” 逼命的杀机,让洪逸连闪避的机会都没有了! 电光火石间,洪逸把心一横,四条触须迅速丢弃掉双刀双锤。 而后,四条触须全部紧绷,像四条竹竿一样,死死地顶住它的甲壳。 触须长达两米,而甲虫的尖刺只有一米! 凭着长度的优势,洪逸才能躲过一劫。 就好似一个人拿着一块巨型盾牌,去抵挡摩托车的撞击一样,就算没撞到血肉之躯,可是那冲击力也足以透过盾牌,把人撞飞出去。 洪逸就是这样,他猛地感受到一股巨力,整个人都划出一道抛物线,往后抛飞四五米远,重重地撞在公交站台的广告墙上。 “哇啊啊……果然好刺激,这超大型独角仙真特么厉害!” 洪逸痛得肺腑里一阵翻江倒海,但疼痛的刺激、逼命的危机,丝毫都没有让他感到胆怯害怕。 反倒让他更加血液沸腾,脑细胞的活跃程度、神经系统的亢奋度更是节节攀升。 “咕吱咕吱……滋!” 红顶甲虫凶戾地鸣叫,它六只水晶复眼闪烁着暗紫色冷光,如厉鬼般注视着洪逸。 它好似也感到一点古怪与诡异…… 为何眼前的灵长类动物,会有虫族的气息? 而且他为何又能延伸出虫族特有的触须? 唔……他像极了虫族的同胞……唯一不像的,就是他总体更偏向猿猴,不偏向节肢动物。 红顶甲虫很快就停止了思考。 不管洪逸是人是虫,还是先把他弄死再说,宁杀错不放过! 容不得洪逸喘息调整,红顶甲虫再次开足马力,猛冲而去! 这一回,它冲得更快更狠! 像极了一头发疯的巨型犀牛! 此时,洪逸还倒在地上咳嗽,爬都没爬起来呢。 五米的距离,对红顶甲虫而言只需要不到一秒的时间! 怎么办! 洪逸的脑海这一刹那间炸起雷霆火光,极度活跃的脑细胞让他的战斗意识翻倍增长! 他急中生智,操控着触须,攀向旁边的公交站牌! 靠着站牌钢柱的支撑,他迅速分出另外两条触须,又攀向公交广告墙的墙顶上。 只花了一秒钟时间,洪逸就凭着四条触须的攀爬,登上了至高点。 这时“咣咚”一声巨响! 公交站的不锈钢座椅,赫然被红顶甲虫撞得剧烈变形,钉子都损毁,导致不锈钢座椅也被撞飞出去! 红顶甲虫余势不减,锋利的尖刺继续撞向广告墙,居然撞了个对穿,洒落满地的玻璃和碎屑,可谓触目惊心! 如果刚刚洪逸慢了一步…… 只怕真的要被红顶甲虫的尖刺从天灵盖刺穿到腹腔了! 而另一边,躲到五十多米远的胡庆梁也注意到这一幕。 他吓得脸色发白,倒吸一口凉气,瑟瑟发抖道: “此虫恐怖如斯,断不可留……” “不是,我在说啥呢……” “小伙子哪有本事干掉它啊……这特么,它刀枪不入又力大无穷,任何血肉之躯都干不掉它的好吗……” “我还想着忽悠这小伙子当我保镖,当我的猛将赵子龙呢……现在看来,他也是个短命鬼啊,我这再世刘皇叔,怕是没机会建功立业了,可惜可惜……” “诶?我去,他这是要干嘛,他疯了吗!” 正当胡庆梁为洪逸捏一把汗的时候,觉得洪逸十死无生的时候,他看到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那竟是…… 洪逸他居然不苟在广告墙顶端,反而一跃而起,高高地往下跳——落点正是猩红巨甲虫的背脊! 天呐,这小子疯了吗! 居然还敢挑衅这力大无穷的怪物! 简直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啊! 猩红巨甲虫头上长着一米长的尖刺、六条虫腿更是延伸出一排排刀翼,简直就是一台绞肉机,洪逸掉到它身上,分明就是爬上刀山啊! 胡庆梁心脏怦怦狂跳,头皮都在发麻了,像是要把剩下的一半头发都给掉光。 洪逸真的在找死么? 当然不是。 他看得很清楚,猩红巨甲虫的背脊是退化掉的虫翼,光滑且平坦,而且有着足够大的空间,是非常好的落脚点。 只要骑上它的背,它就攻击不到洪逸了! “喝!” 洪逸从天而降,稳稳当当地跪趴在它背脊。 唰唰唰唰—— 四条触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疯狂地涌向猩红巨甲虫的脑袋。 就好似一头深海鱿鱼,用无数巨大的触须攻击鲨鱼的脑袋似的,场面极度混乱。 四条触须,每一条都化作流星锤,疯狂地捶打它的弱点——虫眼。 虫眼是唯一没有被甲壳覆盖的地方,相对会脆弱很多。 每条触须都有着超越常人两倍的臂力,甚至快要接近三倍。 这么多的触须,捶打六只复眼简直就像雨点似的。 咚!咚!咚!咚! 砸得猩红巨甲虫都吱吱嗷叫,显然是感觉到了疼痛,开始发疯地挣扎想要把洪毅甩下来。 可洪毅使出吃奶的力气,用受伤的双手死死保住它背脊的虫壳边缘,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打爆它的眼睛! 咚!咚!咚!咚! 那沉闷的撞击声,演变成了古战场上热血澎湃的战鼓声,赫然是触须已经把巨虫的复眼砸得凹陷了下去,都已经飙出大量粘稠的红色汁液了。 猩红巨甲虫痛得发疯,它无法将洪逸甩下去,更无法用六条刀腿刺到它,它可真要气晕过去了——为什么它就不能像蝎子螃蟹那样长出两只大螯,以方便给自己搓背呢? 它明明那么强大,却偏偏因为生理结构的原因,被区区一个灵长类动物吊锤,那是何等的憋屈! 别说是它,就连周围紧张观战,为猩红巨甲虫打气的斑斓蛞蝓也跟着嘶嘶尖叫起来。 它们不敢相信,如神明般强壮又伟大的巨甲虫,居然会越打越虚弱,这特么根本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呀! 那灵长类动物太卑鄙了! 这他么胜之不武啊! 蛞蝓们纵然脑回路比较简单,智商也低下,可它们都悲愤地想要冲过来援助红甲虫,帮着它弄死洪逸。 但可惜…… 红甲虫发疯一样四处直撞,凌乱挣扎,任何靠近它的蛞蝓都会被践踏成一地烂泥。 咚咚咚咚…… 战鼓一样的捶打声仍在继续……但很快,就变成了噗嗤一声! 赫然是巨甲虫的复眼在成百上千的敲打中,被砸得粉碎、凹陷下去了! 六只复眼,总算是彻底毁掉了一只! 这一下,它死定了! 洪逸长驱直入,丝毫都不给巨甲虫机会,他操控着一条触须,顺着巨甲虫那只毁掉的眼睛的窟窿,狠狠地捅了进去! 就好似一把红缨枪,从敌酋的眼眶直刺而入,贯穿头颅! 红甲虫浑身剧震,挣扎得更加厉害。 然而洪逸的那条触须,早已经在它的脑组织里面,掀起一阵腥风血雨,直接就把它的脑浆给搅拌成了豆腐脑! 远处,胡庆梁看得眼睛都瞪直了,呆若木鸡。 嘴巴张得老大,足以塞进两个大鸭蛋。 卧槽太他妈恐怖了吧…… 这小伙子果真是再世猛将赵子龙! 那么恐怖的巨型甲虫都被他给反杀了,简直吊炸天啊! 【作者语:哇哦,才三天就一千五百收藏了,对我这LV3的小杂鱼作者来说是巨大的惊喜啊,八年前,末黑刚写的时候可是花了十天才达到这个收藏量的,我开心得要死,我一直以为起点的读者都不欢迎我回来的,没想到居然还有那么多人支持我、鼓励我】 【当然啊,我希望更多的末黑粉丝知道我回到起点,目前新书还没签约,短时间上不了推荐,只能希望大家多多投票,把新书顶上去,争夺一下新书榜啦】 【我在起点很少结识作者朋友,没啥人脉,也没啥谁关照,基本是一只孤狼写手,我能依靠的就只有你们了】 ------------ 第十二章 大叔,快尝尝冰镇豆腐脑 猩红巨甲虫已经断了呼吸。 像条死狗一样,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任由洪逸的触须在它的脑浆里掀起爱的龙卷风。 “哇哈!做到了!酷炫得像跑车一样的超大甲虫也是我的手下败将!” “这么厉害的虫子,真想拿来做成标本。” “天呐,怎么会有这么帅的甲虫……大自然的神奇之处简直超乎想象,噢,这拉风的炫酷甲壳,弧线优美得比跑车还撩动心弦……” 洪逸无限欣喜,激动得满脸通红,兴奋得就像是求婚成功的痴情男子,在这一刻觉得自己得到了整个世界。 这股兴奋劲,足以让他忽略身上的疼痛。 可别忘了,他刚刚被巨甲虫隔空猛撞,整个人都撞在了广告墙上,肚子里翻江倒海的痛呢。 而且他骑甲虫的时候,双手拼命抱住两侧甲壳稳住身形,这让他的手掌创伤都撕裂开了,汩汩地狂流鲜血。 要是换了别人,受到这两种伤害,只怕早就痛得嗷嗷叫了,哪还有心思关注巨甲虫标本? 相比起洪逸的狂热情绪…… 旁边的怪异毒虫们却是吓得大气都不敢喘。 蚰蜒、血线虫、蜈蚣、蛞蝓,每一种都应该是多动症的虫子,然而它们目睹生态位远在它们之上的巨甲虫被击毙的时候,它们的士气受到了严重打击。 就好比…… 一旦狼王死了,狼群就会胆气尽失、阵脚大乱一样。 虫子们先是一脸懵逼,再接着是慌乱地嘶鸣,然后是如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乱窜,最后如潮水一般纷纷爬回了下水道! 不到十秒钟的时间,方圆三十米之内,已经不留任何一条还活着的虫子。 该说杂鱼虫子们太菜,还是该说洪逸太猛? 洪逸才没心思管这个呢。 他一副心思都在扑在巨甲虫的尸体上,恨不得将它解剖开来慢慢研究。 “咕噜咕噜” 洪逸把捅穿甲虫眼眶的触须抽了回来,伴随着一阵阵搅拌水泥的滑腻声音。 只见触须上面,沾满了白花花的脑浆,散发着一股股腥臭味,还滴下一滴滴浓稠的液体。 随着触须退出来,乍然间,一颗红水晶也从眼眶里滚了出来。 水晶约莫婴儿拳头那么大,散发着迷离的光彩。 即便上面沾了白色脑浆,也不减宝石魅力。 “咦,这么大的东西,是巨甲虫孕育的生命结晶体吗?为什么这些巨虫都像珍珠贝类一样,非要在脑子里搞一颗圆圆的玩意?珍珠是好东西,磨成粉能外敷内服,非常滋补……那么,这结晶体是否也可以像珍珠那样……” 嘿嘿,等见到小姨,再让小姨试一下,说不定这巨甲虫的水晶,比最高级的珍珠粉要管用得多,堪称最棒的滋养品、化妆品。 她一定会喜欢的。 这时,胡庆梁又屁颠屁颠地抖着一身肥肉,跑回到洪逸身边。 “你……你……你……” 他瞪圆了一双眼睛,不可思议地看了看铜皮铁骨的巨甲虫尸体,又震撼无比地看看不算高大的洪逸,激动得舌头都打结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唷,大叔你还没死啊?” “我、我乃刘皇叔转世,怎么可能英年早逝……话说,话说小伙子你太猛了,猛得就像那三家姓奴一样,万军丛中直取敌将首级!” “是三姓家奴吕奉先吧?大叔……有你这样夸人的吗?你这好像在骂人吧?” “嗨,都一个意思,别在意那些细节,只要小伙精神在,到哪都是实力派。” 胡庆梁双眼冒光,看洪逸的眼神已经彻底地变了。 他原以为,洪逸只是个稍微厉害点的怪人,顶多也就是他的两倍战斗力。 然而如今看来…… 洪逸的厉害程度远远超乎他的想象啊! 是他胡庆梁的二点五倍……哦不,也许是三倍吧! 那刀枪不入的巨甲虫,绝对能干翻一头成年公象的,就算用子弹都很难对付得了它! 但洪逸仅凭肉搏就捶死它了,而且还是贯穿眼眶、破坏脑颅地捶死,这野蛮粗暴的杀敌手法简直像核爆一样炸裂。 这养猪的小伙子,属实厉害到没话说…… 跟在他身边,怕是比躲到市医院寻求庇护的人还要安全十倍吧? 胡庆梁甚至恶意地在想…… 洪逸身手那么棒,又有一丝小帅,他一定能在虫灾肆虐的混乱城市里大放光彩,拳打虫子、脚踢歹徒,惩恶扬善,英雄救美,让无数水深火热的漂亮姑娘对他投怀送抱吧?说不定还能建立大势力,招揽各类抗虫人才,声势浩荡……他胡庆梁作为势力的诸葛军师,自然也是位高权重、备受尊敬,要哪个漂亮大妈来暖床,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么? 嗯,外国的灾难连续剧不都是这样演的吗? 正当胡庆梁想得入神之际,洪逸忽然冷冰冰地说道: “大叔,你帮我个忙,尝尝脑浆能不能吃。” “啊?你说啥?” 胡庆梁瞬间变了脸色,像是被踩到尾巴的土狗一样跳了起来,满脸震惊地瞪着洪逸。 洪逸平静道:“我叫你帮个忙……尝尝巨甲虫的脑浆。” 胡庆梁气急败坏道:“那你怎么不吃!” 洪逸理所当然道:“我已经尝过了啊……像豆腐脑一样,味道和口感还不错的,必要的时候几乎可以替代冰激凌……但我现在体质异于常人,我能吃得下不代表正常人吃得下……所以我想知道,你能不能咽下脑浆,如果可以……那将来有一天,食物短缺的时候,我可以靠猎杀巨甲虫来获取食物,免得饿死。” 胡庆梁跺脚道:“那么恶心的脑浆,我怎么咽得下,我又不是茹毛饮血的野人!” 洪逸面无表情道:“大叔你不配合的话,我们就不算同一条心了,既然不同心,何必同行?你从哪来,就回哪去吧。” “呃……” 胡庆梁闻言,浑身都跟着哆嗦了起来,现在都离开小区一两公里远了,路上那么多虫子,仅凭手里的火炬他能安全回家的成功率怕是不足五成! 至于吃巨甲虫的脑浆……那顶多也就恶心一点罢了。 中毒的概率应该不高。 毕竟这甲虫一看就是蛮力近战的定位,纯靠尖刺和力量来碾压敌人,明显不是走分泌毒素来杀敌的进化方向。 一咬牙,胡庆梁抖动着一身肥肉,跑去巨甲虫的尸体面前,伸手进眼眶捞了一手掌的脑浆,忍着恶心就灌进嘴里。 “唔哇啊……” 胡庆梁当即就感觉强烈的腥臭直冲脑顶,他当场呕吐出来,反胃现象极其强烈,像是要把肠子都给吐出来一样。 “唔……吐成这样……看来我果然是异想天开了,这脑浆真的不能吃啊……幸好我没尝。” “你……呕……你不是说你尝过吗!” “我骗你的啦,病从口入,一般人哪敢随便乱吃?” “你……你好混账!” 胡庆梁又气又急,吐得更难受了。 ------------ 第十三章 虫肉界的三文鱼片 经过简单的初步鉴定,巨甲虫的脑浆看似美味,实则有着浓烈的腥臭味难以下咽,就算强忍着也会催吐。 所以,初步结论是脑浆不能吃。 然而不能吃并不代表脑浆就没用……或许,脑浆会有别的医疗用途有待发掘。 洪逸并不懈怠,麻溜地又捡起菜刀、锤子,在巨甲虫身上敲敲打打,测试着每个部位的硬度和弱点。 经过测试,巨甲虫简直就像中世纪的全身覆盖盔甲一样,保护得严严实实的,就连六条腿的关节部位也很难插刀进去。 相对脆弱一些的就是它白色的腹部了,但甲虫的底盘都很低,它趴在地上横冲直撞的时候,别人根本就没法攻击到它的腹部…… 所以,巨甲虫真的进化得非常完美。 简直就是生物界的坦克,足以抵御大部分非军事物理伤害。 要不是洪逸瞅准了它的六只眼睛猛锤,那还真不一定能杀得了它呢。 “大叔,你尝尝它的虫肉能吃不?” “呕?呕呕……呕呕呕!!!!” 本来胡庆梁已经呕得差不多了,正喝着矿泉水漱口呢,忽然他听到洪逸又叫他尝毒,吓得他一个哆嗦连忙又假装呕吐起来,还伸手进咽喉掐着扁桃体,让自己呕得像模像样的。 “我去,还没吐完吗?巨甲虫的脑浆真有那么腥?” 洪逸皱了皱眉,放弃了继续折磨胡庆梁的打算。 此刻,他的菜刀上盛着一片片巨虫的腿肉。 丰润饱满,纹理分明,乍一看就像是最新鲜的三文鱼片,叫人垂涎三尺。 很难想象,红色的铜铁虫甲下面隐藏的,居然是这么鲜美滑腻的肉质。 洪逸越看越心动。 真的不像是有毒的呀…… 或许…… 可以少量尝试一下吧? 好歹我也融入了一些虫族的基因……就算真的有毒,多半也毒不死我才对。 洪逸操控着触须,将菜刀凑近嘴边,而后他一张嘴,把刀上的肉片刁进嘴里咀嚼起来。 甫一入口,那嫩滑的口感、清甜的肉汁就让洪逸大感受用。 他连忙加快了咀嚼速度,咽下喉咙,顿时满嘴肉香,回味无穷。 我勒个去…… 这肉质比牛羊鸡鸭还好得多吧!三文鱼跟它比起来都逊色一大截啊! 巨甲虫虫肉蛋白质的口感真心一级棒! 洪逸发誓,父母养猪场出产的猪肉,给虫肉提鞋都不配! 如果将来铲除了虫灾,恢复和平,洪逸一定要开个巨甲虫养殖场,大肆养殖巨甲虫,用美味绝伦的虫肉征服所有的肉食爱好者。 “这条巨甲虫的重量堪比水牛吧,大概有一顿重。” “可惜,甲壳太厚了,占据大部分重量,刨去甲壳、肺腑、血液、脑袋,真正能吃的虫肉肯定不多,撑死了也不到一百斤吧,而且要剖去甲壳取出虫肉很麻烦,我的一把菜刀都砍得钝掉了。” “不过它是真的可口……生吃都这么美味,不敢想象红烧、爆炒、凉拌起来该有多好吃,我觉得将来它的虫肉卖到七八百一斤都没压力吧,这可比养猪有前途了咧!养猪混钱不靠谱,养虫致富是出路。” “嗷呜,好吃,真特么好吃。” 胡庆梁在一旁哇哇地吐,洪逸却在一边嗷嗷地吃,嗯,这两人真是两个极端的对比啊,居然还有三分黑色幽默的色彩。 当然,上过一次当的胡庆梁说啥也不会去吃虫肉的,就算洪逸吃得再香十倍,他也觉得洪逸一定是在吃屎。 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洪逸才拆掉甲虫的两条腿,吃干净里面的肉。 剩下的四条腿,以及壮硕的虫身,洪逸就只能干瞪眼了…… 因为…… 两把菜刀都翻卷了,没办法继续砍去虫甲剖取虫肉。 而且天色将晚,洪逸不打算继续浪费时间。 如果在此耽搁到天黑,在乌漆抹黑的夜晚,危险系数大大增加,洪逸也不敢冒这个险。 所以巨甲虫的尸体……他也只能研究至此,忍痛舍弃。 “大叔,你吐完了没?该上路啦。” “早吐完了,走走走,我今晚就要躺在我小蜜怀抱里求温暖。” “嗯,我也是。” 洪逸难得地应了一声,招呼着胡庆梁加快脚步,朝着珈蓝景苑进发。 他走得并不快,没法小跑。 因为他在刚刚的战斗中被撞得不轻,双手又撕裂流血,所以很无奈,前进的速度大打折扣,但只要想到今晚就能见到小姨一家,洪逸心中就充满了动力。 洪逸走后,半小时—— 一队武警推着二轮车,运输着大量物资经过此地。 武警约莫十来人,声势浩荡,每个都荷枪实弹,拥有精良的装备,甚至不乏手雷这类高杀伤力的范围性热兵器。 而他们推的二轮车,是工地里用来运水泥的那种,效率很低,装载量也不乐观。 但没办法,现在满大街都是甲壳虫子,四轮车压根就碾不过去啊,容易侧翻来着。 四轮车在城市里算是报废了,无奈之下,只能用二轮车。 “等等!前面是……” “是猩红色的巨甲虫!” “又是这种巨虫!所有人,预备作战!” 十几人都浑身紧绷起来,大气都不敢喘,纷纷紧握住手里的武器,凝神戒备远处的红色巨影。 红顶甲虫是他们的噩梦。 三天前,这个城市就偶尔有红顶甲虫在肆虐作乱,它们铜皮铁骨,如绞肉机一样横冲直撞,不知道让多少市民惨死在它的尖刺长角之下。 哪怕是武警,在面对红顶甲虫的时候也付出了巨大的伤亡。 因为子弹打在它身上压根就起不了什么作用,就算勉强能穿甲,但它生命力太顽强了,就好似不痛不痒似的。 唯有打中它的眼睛,穿透它的虫脑,才能将其杀死。 然而它太乱动了,又喜欢高速冲刺,在人多的地方谁能轻易将它爆眼? 更别说每次红顶甲虫作乱的时候,都会有大量蚰蜒、蜈蚣、血线虫之类的低级巨虫一起作祟捣乱,可谓极难对付。 然而武警们戒备了半晌,远处的红顶甲虫都没吱吱叫着冲撞过来…… 奇了怪了,它不是很暴躁的吗? 武警们深感疑惑,用望远镜瞧了瞧,顿时惊呆了—— “它是死的!都被人砍断两条腿了,还流淌了满地的脑浆!旁边有两把菜刀!” “怎么可能?菜刀砍的?” “快看看去!” 一众武警瞠目结舌、大眼瞪小眼,小跑着奔向红顶甲虫的尸体。 简单检查了甲虫尸体后,他们的脸色更是古怪到了极点。 现场根本没有子弹射击的痕迹,也就是说,这头甲虫没有遭到射击,完全是被什么棍状物给弄死的! 是谁? 是谁近身杀得了堪比微型坦克一样可怕的巨甲虫? 众人扪心自问,让他们去跟巨甲虫肉搏,那是真的没那个胆啊,它身上的六条腿全是刀翼,跟它近身作战无疑是自己跳进搅拌机找死。 只有用枪和人海战术,他们才敢与红顶甲虫作战。 【有些读者不希望洪逸带个油腻大叔同行,建议我给他安排几个美女一起组队……这,哎,怎么说呢,我上本末黑就是这个套路吧,队里的同伴个个是美人,完美地符合少年读者们的幻想和预想……但是作者嘛,总不能一直吃老本,需要尝试新的挑战,这样才能有所进步,如果我真的重制一本末黑你们会看吗,肯定不会了呀】 【所以我换了个写法,让末世文注入一点点活力,少一些套路多一些惊喜,别总是走到哪都能遇美女求着主角救,咱审美疲劳了不是?每章都写美女,容易让美女很掉价的啦】 ------------ 第十四章 商城里的无业游民 “班长,巨甲虫被卸了两条腿,腿壳里面的肉全被挖空了!” “难道这两把刃口翻卷的菜刀,就是卸下它两条腿的凶器?” 武警战士们查看着战斗现场,越看越是脸色古怪,隐隐中有一种猜想。 强如微型坦克的巨甲虫,或许是被某一个人独力杀死的。 而且用的还可能是这两把菜刀…… 是谁? 是国产凌凌漆那个猪肉佬吗? 从现场来看,打斗时间明显很短暂,巨甲虫甚至来不及对周边的建筑造成多大的破坏就死掉了。 而且现场没发现任何红色的液体(其实洪逸手掌的血流在甲虫的甲壳上,但甲壳是火红色的,所以看不出来),这表明杀虫之人没受什么伤害。 游刃有余地用菜刀砍爆巨甲虫的复眼? 然后再用拳头伸进窟窿里,搅拌脑浆? 大写的服啊! 特么这是何等的狠人! 那胆量和勇气远远不是一般人敢比的。 足以让在场的每一名武警战士都钦佩、神往。 毕竟在场任何一个人,都没那个胆子用手臂戳进巨虫的头颅里作死,这跟跳进沸腾的油锅里洗澡有什么区别? 要是武警部队能招揽到这么一名菜刀高手,只怕顶得上半个排的战力了吧,以后专门对付巨甲虫都绰绰有余了。 “果然是高手在民间啊……” “班长你说……那些传说中的气功大师是否真的存在?而杀死那巨甲虫的,会不会是个武术界的气功师?” “瞎扯呢!那都是以讹传讹,这世上只有持之以恒的四肢锻炼,哪来的气功?别什么事都往那扯,市面上的全是骗子,故弄玄虚。” “可是硬气功……” “那不过是锻炼部位的疼痛忍受能力和细胞密度强度罢了,与武侠小说里的气功不是一个东西!” “那怎么解释有人能单杀巨甲虫?” “不好说,咱们就别往怪力乱神的方向乱猜了,但我相信,那个人迟早有一天会与咱们并肩作战的,到那个时候,他是谁也就一清二楚了。” “不错,这事咱们回去的时候,抓紧向上级汇报。” “对了,巨甲虫的尸体也运回去吧,医院里的砖家昨天也说了,巨甲虫的肉可以食用,无毒无副作用的,肉里的蛋白质含量极高,食用可以大补,味道也很好。” “好的兄弟们,咱们使劲,一块把这一吨重的玩意抬起来放到二轮车上,一二三!” …… 另一边,洪逸和胡庆梁则则是陷入了不小的麻烦。 路上虽然没再遇到实力恐怖的红甲虫,然而蚰蜒蜈蚣血线虫之类的低级虫子却多得要死,即便有火炬驱逐它们,也难免有那么一小部分虫子敢铤而走险地发动攻击。 洪逸少了两把菜刀,只剩下两柄锤子,纯靠这两玩意,他的杀伤力大幅度减弱,都有些捉襟见肘了,相当的吃力。 无奈之下,洪逸琢磨着去寻找更强的武器,最好是一砍一大片的那种。 否则,去珈蓝景苑的这十公里他可能会被累死在路上。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嗯…… 街道旁边就是个大商城。 商城里面应该会有消防斧吧? 嗯,进去看看,好歹也要碰个运气。 现在都歇业嘛,商城的巨大玻璃门本来是锁上的,然而此刻玻璃门早就被砸坏,洒了满地的玻璃碎片。 一楼本该有大量金银首饰专卖店、奢侈手表、进口化妆品摊位,可惜现在都被洗劫一空,翻箱倒柜的别说有多凌乱了。 “滋滋——” 一楼被洗劫过也就算了,偏偏还有大量蚰蜒、血线虫、囊酸虫之类的虫子在光滑大理石地板上狂欢、尖叫,显然是把装修得不错的商场一楼当成了它们的乐园。 不过,地上也躺了不少身体僵硬的虫子尸体。 有些不怎么健康的虫子更是痉挛呕吐,吐得满嘴绿沫,像是中毒了一样。 胡庆梁瞪圆了眼睛,看着化妆品区域的满地虫子,啧啧称奇道: “小伙子你看,这些虫子怎么了,一条条都跟躺尸似的。” “应该是吃错东西了吧,模样有点像喝了敌敌畏。” “难不成它们还吃进口化妆品?哎哟,还真的有许多瓶瓶罐罐打烂在地上啊……” “真厉害……也不知道化妆品里有什么特殊化学成分,居然能让从不进食的蚰蜒都抢着吃……而且还有些被毒死了!” 洪逸都竖起了大拇指,深深地觉得化妆品真心有用,难怪卖那么贵,和平的时候可以增加女孩子颜值,虫灾的时候可以毒杀虫子,简直是战略级别的物资啊,卖几百块钱一瓶真是太厚道了呀。 洪逸和胡庆梁面面相觑,情不自禁地虎躯一震,对化妆品产业肃然起敬了。 “大叔,咱们赶时间,先上楼去找找商城的消防斧吧……如果找不到,咱找找其他趁手的东西当武器也行。” “好嘞,我帮你找哈,你也帮我留意下,是否还有没被洗劫的金子、钻石,等晚上我可以送给小蜜当见面礼。” “那我先送你个大锤子!” “哎别别别……我认怂还不行吗?” “嗯?稍等,这商城里可能有其他人也在搜东西……” “咋?” “那边有绿头蜈蚣的两截尸体,一看就是刚死的,身子还在抽搐呢。” 洪逸警惕了起来,而胡庆梁则是顺着目光看过去,果真看到电梯附近七零八落地躺着三四具蜈蚣的残尸,墨绿色的血还热腾腾地冒着白烟呢。 这表明,它们死亡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商城楼上,绝对有人! 毕竟商城高层里有生鲜超市,更有各类御寒的衣物,以及各种各样的生活必需品。 哪怕这些天,商城遭遇到无数次洗劫,但也肯定没被洗劫干净,绝对还有大量存货。 只要有人敢铤而走险,再度跑来商城里挑挑捡捡,那绝对能赚得盘满钵满。 毕竟…… 现在秩序都形同虚设了,社会稳定也略显崩溃,人人自危,商城里的任何物资都不受保护,谁来拿就属于谁的,就看有没有那个胆子而已。 果不其然,就在洪逸警惕之时,上面传来了一阵“咚咚咚”的下楼梯脚步声。 ------------ 第十五章 小白脸,别怪我们心狠手辣 “爽啊!咱兄弟几个发大财了!这商城的值钱东西忒多!” “是啊是啊,我之前还因为虫灾而提心吊胆的,没想到,虫灾反而让哥几个飞黄腾达!” “嘿嘿,俗话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只要敢冒风险,哪个男人不能称王称霸?” “说得太扎心了!咱们兄弟几个啊,以前就是太安分守己才过得艰苦……现在咱们胆儿肥了,敢拼敢做,谁还敢说我们是垃圾!回去以后,咱要把那几个名牌包包砸到房东的女儿脸上,看她是啥表情!” “这些名牌女包价值近万呢,砸她七八个,她不得高兴得嗷嗷叫,陪咱兄弟几个畅谈一夜人生啊?” “去去去!你们都啥品味?咱几个都算飞黄腾达了,还惦记着房东的女儿干嘛?她那姿色配得上哥几个吗?就一轻装坦克,老子都不屑于按下爱福键呢!况且房东一家子早就跑路了,你们惦记着那个丑女也找不到人啊,忘了她吧。” 这群洗劫商城、满载而归的人是五个三四十岁的落魄男子。 他们都是这一带的无业游民,并无一技之长,只能偶尔打打钟点工勉强度日,基本是干一天歇三天,一有钱了就去网吧通宵包夜,顿顿都是吃五块钱的挂壁面,身上存款从来不超四位数。 日子过得苦,但他们也凑合着过,不管再怎么难熬,他们也要唯唯诺诺地活下去,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 然而…… 虫灾降临造成了社会恐慌,所有的秩序都崩坏,曾经这个城市里最底层的颓废无业游民,反倒是胆子肥了起来,他们铤而走险,穿梭在虫子的包围中,洗劫了一家又一家商铺。 当然,这五个落魄男子算是后知后觉,他们的洗劫行动比较晚,是今天才开始硬着头皮做的,所以他们赚得比较少,没办法洗劫到最值钱的首饰、名表。 但他们也很满意了,洗劫到三四十个名牌包包,总价值在几十万呢,此外也还洗劫了大批的数码产品,手机平板耳塞什么的一大堆,总价值怕是超过百万! 别看这些东西现在不怎么顶用…… 等将来治理了虫灾,恢复和平的时候,他们将洗劫到的好东西低价贱卖出去,好歹也能赚原价两三成的钱呢! 会的,肯定会有那一天的,而且并不遥远,以现代的科技手段,绝对能配出足以杀死巨虫的杀虫剂——五个落魄男子坚定地这般认为。 人类是万物之灵,是地球的生物链顶端,怎可能被区区的虫子打败,反攻的号角必定会很快就吹响。 “可惜……这次咱们没搞到吃的东西……” “没办法啊,七八天之前,虫灾还没那么严重的时候,生鲜超市就已经被抢购一空了,压根没补上货……也就只有包包店、数码店早早关门歇业,才轮得到咱们撬门进去。” “要是能搞到一大堆食物就爽了……咱兄弟几个可以继续苟在家里,打牌搓麻将玩上一个月,不愁吃不愁喝,吃了拉拉了吃,一个月后恢复和平了咱就变卖这些东西,个个都当上十万富翁,嘿嘿。” 五个落魄男子说着一些畅快无比的话,似要将胸中憋屈许久的那口气都吐出来,从此昂首挺胸。 忽然一阵清越低沉的陌生男音传了过来: “请问下,你们在楼上见到消防斧吗?如果没见到的话……可不可以把你们手里的消防斧送我一把?急用,谢谢。” 五个落魄男子一愣,这才注意到电梯下,一个二十四五岁、脸蛋白皙、烫着爆炸头的青年在抬头注视着他们。 青年旁边,还站了一个肥头大耳的地中海大叔,那一身肥肉充分地表明这个大叔的战斗力相当的不乐观。 五个落魄男子彼此对视一眼,都看出彼此眼中有那么一丝的警惕。 如今秩序大乱,铤而走险四处洗劫的人不少……最怕就是黑吃黑。 这个关节眼上,暗地里做掉一个人抛去喂虫子,事后也未必会被人查得出来的,死了也是白死。 领头的一个落魄男子注视着洪逸,皮笑肉不笑道: “小老弟,你很想要斧头防身么?” 隔着一条电梯,洪逸在一楼抬着头一脸诚恳道: “很想啊,我需要斧头来防身嘛。” 那领头的落魄男子嘿嘿地掂量了一下手中沾满蜈蚣绿血的消防斧,故作为难道: “给你也不是不可以……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吧……况且现在遍地都是毒虫,谁都想要趁手的武器防身……这消防斧也是紧缺的好东西,楼上的斧头早就被人捷足先登拿走了,我们几个兄弟也是运气好才在几天前找到这么三四把斧头……” 洪逸点了点头,开始露出一丝笑容,和善道: “哦,我懂了,老哥你的意思是要坐地起价吗?那行吧……我和大叔的背包里有不少食物,那就用二十斤的食物,换你两把斧头怎么样?” “二十斤换两把斧头?你想屁吃呢你!现在食物还不算紧缺,谁家没点余粮!” “那就三十斤,你看如何?” “你背包里全是食物么?” “差不多是吧……” “你和那个秃头的死胖子,连防身的武器都没带,就背了两大包的食物四处乱逛?” “呃……是啊……我和大叔都想去投奔亲戚呢,半路陷入了窘境,老哥你看我提议的交易合适不合适,不合适的话还可以继续商量嘛……大家见面也是缘分,互惠互助才能共渡难关嘛,如果大家都冷漠隔阂、不伸援手,那这世界还有什么光明的未来?你们说中不中?” 洪逸说得十分诚恳,他觉得三十斤食物,换两把斧头还是很公平的,不赚也不亏。 毕竟现在只算虫灾的第十三天,市民们手头上的存粮还算够用,至少能再撑十天,但十天后就不好说了,到时候食物的重要性会暴增,任何人都会因缺粮而陷入蕉虑。 “可以!你的食物我全要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正想着要食物呢,就主动送上门来。” 领头的落魄男子一声令下,其余的人都跟着跑下楼梯,而后来到洪逸面前,团团将他和胡庆梁包围住。 “你们……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没说全给你啊!” 胡庆梁忽然感觉到那帮人像是不怀好意,一个个脸上都流露着老鹰抓小鸡一样的戏谑、嘲弄,而且他们手里还用斧头的刃口朝向洪逸二人。 “放聪明点!你们一个是小白脸,一个是臭秃头,社会阅历都等于零吗?现在摆明了你们就没有跟我们交易的筹码!背包给我送过来,立刻!马上!否则,别怪我们的斧头不长眼睛!” ------------ 第十六章 再遇可爱的红甲虫 在这群无业游民的眼里,洪逸二人就是砧板上的鱼肉,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压根就不用谈条件。 而且…… 胡庆梁就一个酒色掏空身子的死肥佬,而洪逸呢,分明就是个烫发的鬼火青年、杀马特贵族,所以一头肥猪和一个洗剪吹的奇妙组合,能有个屁的战斗力,摆明了就是乌合之众啊。 更何况洪逸的双手还沾满血污,掌心处皮肉翻卷有伤口,伤口甚至都没包扎一下,伤得可重了,能不能用双手抄家伙还是未知数呢。 “别冲动!各位英雄好汉不要冲动!” 胡庆梁艰难地吞了吞口水,是朝无业游民们抱拳头致敬,一副和气生财的样子道: “同是天涯沦落人,大家现在处境都不好,就别相互为难了成不……呐,我身边的这位小伙子是诚心跟你们谈交易的,你们就帮个忙呗,算给我个面子……我是航圭外贸公司的主管,你们都应该听说过吧?可谓是淞州市一霸,玩归玩,闹归闹,别跟你们胡爷开玩笑。” “什么破公司,垃圾玩意,没听说过!这年头,你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好使!” 为首的落魄男子却是嚣张地撇了撇嘴,小人得志的心理让他膨胀起来,他伸出手去拍打着胡庆梁脸上的肥肉,抹了一脸的肥油,嘿嘿笑道: “肥猪,你以前养尊处优,啥好吃的好操的没享受过……现在你好日子该到头了,你背包里的食物就让给我们几个兄弟吧,这叫什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哈哈哈!” “你别抢……” 胡庆梁死死护住背包,但那为首的落魄男子有种仇富心理,一脚就踹在胡庆梁的肚子上,把他踹倒在地上,疼得满脸涨红嗷嗷哀嚎。 不料这时候洪逸却临阵倒戈,给落魄男子打气道: “打得好,继续啊不要停,我早就看这下流大叔不顺眼了……打狠点,一脚怎么够,好歹也要再踹十脚才行,看老哥你打他我都觉得特解气,这死了老婆还满脑子想小蜜的中年渣男就该被打死。” 洪逸这么一番话…… 倒是让一众无业游民都给懵逼傻眼了。 我靠? 这是咋回事? 这烫发青年不是和那秃头中年站在一条阵线的吗? 而且这烫发青年也是被抢的受害者啊……怎么特么的就给抢劫者呐喊助威了? 特么的有这么古怪脑回路的人吗? 难道他是想用迷惑行为,来请求加入五个无业游民的小团队? 哼,他双手手掌都受伤穿孔了,成了半个废人,我们团队可不是什么伤残都收容的慈善堂! “小子,你好像很高兴嘛。” “是挺高兴的,我特别爱看热闹,尤其是看别人被打。” “那你想挨打吗?” “不想。” “那就乖乖把背包卸下来,臭傻雕,烫发把你脑子烫坏了是不?不是看你双手残废,老子也一脚踹你你信不?” 为首的落魄男子亮起黑黝黝的斧头,威胁味儿十足,还特意让自己露出凶狠的表情,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经不再是唯唯诺诺的钟点工,而是个人见人怕的亡命徒。 “我信啊。” 洪逸笑了笑,笑得特别促狭阴嚣,就好似幕后的始作俑者看到奸计得逞、害人不浅一样。 轻轻舒了一口气,洪逸忽而收敛笑容,逐渐表情凶戾起来: “但你想过没有……如果我真的双手残废,我这一路是怎么在虫潮中走过来的?” “嗯?” 为首的落魄男子愣了愣,随即皱起眉头: “运气么?又或者你就是住在这附近而已?哼,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让我越来越不耐烦了,找踹是不……” 猛然间!男子话还没说完—— 唰唰唰唰—— 五名落魄男子骤见洪逸身后的背包里钻出了四条赤红瘦影,就好似四条森林赤蟒在洞穴里弹出脑袋! 刹那间,五人齐齐看直了眼睛! 而下一刻,那四条赤红瘦影扩散开来,朝着前方扇形飞窜而去! 快得不可思议! 猛得虎虎生风! 啪啪啪啪! 尖锐清脆的耳光声响彻半个商场! 四个无业游民同时感到脸颊剧痛,颈脖都像是要歪掉了,而他们的身体更是在一股巨力的作用下跌翻在了地上! 一瞬间,四个人被扇翻倒地,不存任何悬念。 只余下作势要踹洪逸的为首男子,张大了嘴巴,又惊又恐地看着眼前的一幕,那抬起的腿脚都不知该踹过去,还是该收回来。 妈耶…… 这特么都什么鬼啊…… 那烫发的小子背后怎么会长出四条蟒蛇一样粗长的鬼东西,他是妖怪吗! 为首的男子浑身都在发凉,大气都不敢喘,即便手里还握着一把斧头,他照样不敢先发制人地劈下去…… 因为烫发青年的触须速度太快了,玩偷袭的话,为首男子觉得自己胜算很低很低。 一滴滴冷汗,在他额头上冒了出来。 这一刻别说是抢劫洪逸了,他连自己的小命都开始担心起来了,黑吃黑这现象很正常,但万一烫发青年是个妖怪,那宰了他们五个人生吞活剥都有可能的! “求踹,来呀,我好多年都没被人打过了,皮痒,你只管暴打我一顿嘛,教教我社会的险恶,让我涨涨记性。” 洪逸脸上挂着恶意嘲弄的阴嚣笑容,还操控着四条触须,分别缠上了为首男子的双臂和双腿,那架势,分明就像是要把他举起来,然后四马分尸一样。 男子很想奋起反抗,但此时他已经被惊恐彻底包围,一颗心脏砰砰狂跳险些要跳出嗓子眼了,那四条冰冷又粗糙的触须摩擦着他手臂上的肌肉,简直就好像魔鬼的爪子在上面裂肉抽筋一样叫他毛骨悚然。 “不是不是!我错了大哥!我真就给你开个玩笑啊一切都是误会……你别乱来,像放屁一样放小弟一马吧!往后我给你做马前卒都行!” 男子胆气尽失,尿都快要被吓出来了。 如果他是被别人威胁……他或许还敢涌起一股血性,忍辱负重而后再找机会反杀。 但是面对洪逸这样的非人类,而且还是有着四根狰狞恐怖触须的怪物,那么未知的恐惧感就会放大十倍,百倍! 与人斗,谁都不怂,可是与鬼斗,人人都得毛骨悚然,这就是人类对未知领域的忌惮和犯怵,容易打退堂鼓。 其他四个被打翻在地的无业游民见状,也赶紧忍痛爬起来,纷纷跪地求饶了。 他们本来就不是专业的劫匪,不过是一群底层的无业游民罢了,心理素质极差,完全是欺软怕硬的主。 “我也没说要拿你们怎样啊……散了吧散了吧,哪来的滚哪去,只要把斧头都留下就行,嗯,四把全部留下。” 洪逸并不嗜杀。 至少……暂时还不会嗜杀,道德和法律的观念还萦绕在他的三观里。 这些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就会扭转改变的,需要恶劣环境的长期煎熬和刺激,才会把人类安分守己的那一面给毁灭掉。 至于那五个无业游民…… 洪逸压根就没正眼瞧过他们,他们的死活压根就不重要。 “啊?” 五人都呆了半晌,随即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险些就以为自己要被鱿鱼精给弄死。 “怎么,还想留下来看我给你表演四马分尸吗?” “这,这就走!” 为首的男子想要立刻跑路,但地上的斧子他又舍不得,只好结结巴巴道: “不是,烫发大哥……你不是说好只需要两把斧子而已吗,我们五个要想安全回到住处,也需要一些长柄的防身武器啊……不然的话我们可能在半路就被虫子近身缠上……” “哦?原来你也有难处啊,好可怜,但刚刚我跟你讲道理的时候你跟我使暴力,等到我跟你用暴力的时候你却跟我讲道理……” 洪逸叹了口气,为难地再度延伸开四条触须,咧嘴一笑道: “不过我有个好提议解决你们的烦恼……那就是,早死早超生,这样就不需要扛着斧子踏上归家之途了。” 说罢,洪逸四条触须唰唰唰地去卷起地上的四把斧头。 “哇啊啊啊——” 五个落魄男子吓得肝胆俱寒,一边尖叫着一边拔腿就跑,他们说啥也不会站在原地等着洪逸下死手,连洗劫来的、装满大背包的值钱货他们都忘记要了。 “噢,真是不经吓啊……” 看着他们抱头鼠窜,洪逸自然没去追击,他的目的单纯是需要趁手的武器而已。 “小、小伙子……你不该留他们性命的……咳咳……” 胡庆梁爬起来,吃疼地揉着肚子,连忙提醒洪逸。 “为什么不该?” “放他们走恐怕会有后患,而且你这触须的事如果传了出去……有神秘部门来抓你去研究咋办?” “现在秩序崩坏,人人自危,整个城市的电路监控系统都瘫痪掉……我想去哪,难道还有人能打听得出来?还神秘部门咧,有那闲工夫,他们也得先解决虫子的危害好吗。” “可是我看的灾难片美剧,都是这样演的啊……主角绝不能留后患,一留后患就会被反杀,还可能连老婆都被拐走。” “哦,这么刺激的吗?那美剧有没有窝里斗、杀队友的剧情?” “有有有!” “那我就给你上演一下美剧的剧情吧,让你身临其境。” “别别别!我闭嘴,你就当我啥也没说成不,小伙子?” 胡庆梁连忙捂住嘴巴,惊慌失措地后退,他有些害怕洪逸的表情,那看似平静中带着和煦微笑的样子,反而像是平静海面下隐藏着的深渊恶魔章鱼,似乎要用巨大无比的触须把一艘游轮都给卷起来捏碎,扯成碎片,让无数乘客葬身海底。 “哇啊啊啊啊……救命啊,救命啊,那里有一只猩红色的巨大甲虫!” 忽然间,那群逃走了的无业游民竟然又折回到商城,而且还疯狂地往洪逸这边狂奔。 因为…… 跟在他们身后的…… 是堪称生物坦克、杀戮机器一样的红顶甲虫! 他们本来逃得好好地,谁知道前有狼后有虎,偏偏他们就碰到了红顶甲虫,吓得他们连忙找洪逸求助。 【作者语:签约了签约了!三万多字就改好签约状态了,遥想八年前末黑是八万字来站短、十二万字才改好状态的,那时候我就一个傻乎乎的萌新,什么规矩都不懂,更不知道新书榜、推荐位,撸起袖子就知道瞎码字……呵呵,真的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哪像现在的作者,三万字没来站短直接切了,我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自己那股傻劲太值得骄傲了】 【我希望末黑的那股傻劲能一直伴随着我,即便在末世文江河日下、市场低迷、吃力不讨好的今天,我也能再完完整整地写一部长篇的末世小说,这一次我心志坚定,再也不会畏首畏尾束手束脚地半路改剧情了,再多的人喷我我也不怂】 ------------ 第十七章 巨大吊灯砸甲虫 五个落魄男子本来是灰溜溜地从商城侧门跑路。 他们骂骂咧咧地走出去,却看见马路的下水道井盖“嘭”地一声炸飞,紧接着就是一道红色巨影从底下飞窜出来,犹如恶魔从血海深渊爬出来择人而噬一样。 五人都被吓得面如土色,愣在原地脑子里有些抽筋。 他们何曾见过那么大的巨甲虫? 他们敢用斧子砍死绿头蜈蚣、囊酸虫,但他们可没有勇气面对红顶甲虫这种杀戮机器啊! 不容他们多想,红顶甲虫就冲杀而来,一发尖刺直接贯穿了一名男子的腹部,虫腿一扯,更是直接把男子的双腿都给斩断下来,血淋淋的触目惊心。 余下的四名同伴吓得魂飞魄散,急忙掉头往回跑。 但红顶甲虫对他们穷追不舍,它头顶拖着一具尸体,如噩梦死神般跟在他们身后…… 所以,才有了他们向洪逸大喊救命的一幕。 “噢噢噢!我真是太幸运了,居然还能再碰到一头小红!” 洪逸本来好好地在欣赏着四把抢来的消防斧,当他见到一条红顶甲虫串着一具尸体追杀四名男子的时候,他直接就兴奋得两眼冒光,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似是见到失散多年的初恋一样。 胡庆梁最怕的就是洪逸那爱搞事的性子,忙不迭劝道: “喂喂小伙子别冲动!每一次战斗都伴随着危险性,它太危险,你上次也是运气好才险胜,这次你就不一定有那运气了啊!咱们还是赶紧走吧,没必要惹麻烦上身,他们死了也就死了与咱无关的……” 洪逸虎躯一震,剑眉一挑,大义凛然地胡说八道起来: “大叔你太薄情寡义了!做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他们被追杀我岂能见死不救,人命关天,殊不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以前我没得选,现在我只想当个救死扶伤的大好人!” 胡庆梁双眼一瞪,被洪逸的一顿胡话给整懵了:“呃,你,你放屁……” “少废话,小红我来啦,让爷好好伺候你!哇杀!” 洪逸慷慨激昂地大吼一声,提着四把消防斧就冲去迎战红顶甲虫。 胡庆梁颤抖着伸出手指,指着洪逸的背影暗骂道: “特么,好话都被你说尽了……先前小区里的一家五口怎么不见你救,反而要救这几个想打劫你的垃圾打工仔……” 洪逸是真的想救人吗? 明显不是啊! 救人只是顺手,砍死又一头红顶甲虫才是他挂念着的事。 而那群被追杀得陷入绝境的无业游民们,此时已经绝望到了极点,犹如被恶魔捏住了心脏一样惊恐难安。 他们只剩下两个活人了! 另外的两个兄弟,分别被红顶甲虫从后面追上,一个被刀腿拦腰斩成两截,第二个更是直接被跳起来的红甲虫压在身下,压得血肉模糊! 剩下的两个无业游民面如土色,头皮都在发麻! 分开跑,或许有更高的存活率。 但火炬只剩下一个了! 没了火炬的驱散效果,面对密布商城每个角落的小虫子,他们也同样会被缠身杀死的! 但两个人凑一块,迟早也是要被红甲虫给追上的啊,只怕会死得比前三个兄弟更难看。 “你们闪开!让我来!” 这时洪逸迎面狂奔而来,就像是一条乘着惊涛骇浪的深渊章鱼一样,挥舞着四条血红色的触须,顶端每一把斧头都银光冷厉,气势十足。 两个无业游民看到洪逸,顿时像枯木逢春、重见天日一样,无限狂喜,他们终于盼到救命的稻草了。 二话不说,两人急忙闪到一边,给洪逸让路。 下一刻,洪逸跟红顶甲虫狭路相逢,正面冲在了一起! “喝!” 洪逸四把斧头同时奋力劈向红顶甲虫头顶尖刺下面的六只复眼。 红甲虫的反应速度极快,竟然还知道放弃冲锋、侧滑了一下,闪避四把斧头对它眼睛的致命攻击。 “当当当当——” 四把斧头没砍中它的要害,只劈中了它的身躯甲壳,那恐怖的触须力道、钢斧硬度,愣是砸得它的甲壳凹陷了四条深坑! 痛得红顶甲虫都吱吱叫了起来! 它被刺激得更加暴戾,反手就是抬起一条刀翼前肢,凶狠地砍向洪逸的脑袋。 那条刀翼前肢,简直就好似一把斩马大刀一样恐怖,怕是真的能把一匹汗血宝马都一刀两断! 这一刀,比洪逸的斧头更快,更狠! 洪逸打了个激灵,想要闪避,可他的双腿弹跳力太低,哪里躲得开? 唯一的办法就是死扛! 他指挥着触须,将四把斧头都护在身前,直接跟虫子的刀翼前肢相抗—— 随即一声金属交击炸响,火花四溅,洪逸都被一股恐怖的巨力给震飞出七八米远,重重地倒在地上! 红顶甲虫的蛮力怕是真的顶得上一头公象的,哪里是区区人类能力搏的啊? 看到洪逸被震飞,仅剩的两名无业游民,乃至是胡庆梁都心头一颤,跟着害怕了起来。 洪逸不会是要输了吧? 他膨胀了,以为有四把斧头就能跟红顶甲虫正面单挑了,他这不是想着早死早投胎吗! 但他要是死在这……那这里所有人都得死啊! 而这时候,红顶甲虫已经趁着洪逸倒地难起,又对他发动冲锋了! 如果洪逸不赶紧有所行动,那半秒之后他就会被顶穿胸口,跟另外一个可怜的无业游民串在尖刺上。 千钧一发之际,洪逸连忙舍弃了两把消防斧,转而用触须勾住旁边的巨大卡通雕像,而后把自己的身体甩到半空中。 关键时刻,触须比双腿还要管用,简直就像蜘蛛侠的吐丝一样,能让洪逸在各类障碍物间甩来甩去。 “是我太自负了,果然不能跟小红硬碰硬啊……还是得用歪门邪道的方式才能让小红嗷嗷叫……” 洪逸爬到巨大卡通雕像头顶,在半空又是一跃就抛飞到商场二楼,然后他用触须“哗哗”地顺着一条超长的贺语横幅红布,在短时间内,他就从攀爬到了五楼! 最后在横幅红布的尽头,他又是一跃,跳到了商场最中间的水晶吊灯上面! 这水晶吊灯,怕是有小半个篮球场那么大,装饰得极其华丽,镶满钻石玻璃,还有大大的金属支架,如果通电的话会异常漂亮。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洪逸站在巨大吊灯上,触须力惯长虹,两把斧子“当当当”地用力敲打着吊灯的吊杆! 而红顶甲虫却是丝毫都没意识到危险,它还仰着头朝半空中的洪逸吱吱鸣叫着,正正地站在吊灯下面! 它的体型太大,挤不进扶手电梯,不然它早就爬上楼追杀洪逸了,哪里需要在这干瞪眼? 下一刻…… 正义天降! 洪逸劈断了巨大吊灯的吊杆,他顺势一跃跳回到横幅长布那,而巨大的吊灯则在引力的作用下呼呼地往下坠落! 这么一个巨大的吊灯,简直就像是一辆小轿车从四楼砸下来,那恐怖的坠落坠落重量蕴含着骇人的威力! “吱?” 红顶甲虫无辜又懵逼地站在原地,它抬着脑袋,眼睁睁地看着巨大吊灯在它眼前一点点地放大…… 随即…… 轰隆一声响彻耳膜的巨响! 地面上溅起大量的玻璃碎屑,犹如浪花卷起千层雪,细细碎碎的玻璃片铺满了方圆十米的每一寸地方! 看在胡庆梁、两个无业游民的眼里,简直就好似导弹从天而降,炸得尘土飞扬、烟火滚滚一样来得震撼。 那两个侥幸活下来的无业游民瞠目结舌,直接就看傻了双眼。 他两僵硬地转动脖子,而后彼此对视一眼,发现彼此的眸中全是惶恐和震撼…… 这,这就是怪物与怪物之间的战斗吗…… 太他妈恐怖了吧,简直比好莱坞大片的打斗还要刺激! 胡庆梁更是激动得涨红了脸,攥紧拳头低低嚎叫,像是与有荣焉一样。 此时,洪逸像是蜘蛛一样,顺着长长的红色横幅,从五楼爬了下来。 红顶甲虫发出尖锐又愤恨的哀鸣,可它已经无能为力了,它被吊灯的金属支架死死压住动弹不得,而且那巨大的坠落冲势已经砸得它肺腑重伤了,口中还喷出一坨坨绿色的血污。 “唷,还没死啊……真够顽强的,那就试试这个。” 洪逸举起斧头,照着虫眼“笃笃”就是几下猛劈,砸得汁液飞溅、角膜四射。 没几秒钟,他的触须就顺着眼眶捅进去,再度结束了一条红顶甲虫的性命。 此时,仅剩的两名无业游民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各自脸上表情无比复杂,有忌惮,有害怕,有庆幸,有好奇,有钦佩,有感激。 在这朝不保夕的虫灾都市里,人人自危,能碰上这么一个厉害到爆炸的高手,不正是一场造化吗? “大佬,你救了我们的命,我们以后就给你做牛做马吧,只要你管一顿饭就行!” 劫后余生的庆幸后,这两无业游民喘着粗气,赶紧打蛇随棍上地想跟洪逸混了。 “哦?真的么?刚好我肚子饿了……你们愿意给我当成牛马来吃,也是正合我意。” 洪逸将一条触须从巨甲虫的眼眶里抽回来,上面沾满白乎乎、热腾腾的脑浆,配上触须那血红般的诡异颜色,红白搭配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而当他这条沾满脑浆的触须伸向那两名无业游民的时候,他们吓都要吓得尿裤子了,亡魂皆冒地又是转身逃跑,尖叫着跑向后门,这一次他们说啥也不敢从侧门出去了。 “小伙子,你真不杀他俩啊?” “咦,没想到你这死胖子大叔这么杀伐果断?一点良心都没有,随随便便就宰人的吗?” “我、我……我那是为你着想好吗!” “呵,有个女人说我未来会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十恶不赦之徒身,视人命如草芥……但我觉得不太可能,我更喜欢杀的是又酷又帅的甲虫,而不是流着同样鲜红血液的人,相比之下,我更觉得杀心奇重的你,更会变成一个十恶不赦之徒吧?” 洪逸似笑非笑地说道,同时把触手趁着的那颗崭新虫脑结晶放进背包里去。 ------------ 第十八章 珈蓝景苑 临近入夜时分—— 远远的天空传来几声闷雷,黑紫色的云层滚滚奔腾,狂潮巨浪似的涌向远方。 “小伙子,这条街尽头拐个路口,马上就能珈蓝景苑了,乖乖,这雨水好冷啊,我想马上就扑到我小蜜的怀里取暖。” 黑紫色的乌云下起了瓢泼大雨,将胡庆梁淋成了落汤鸡,地中海的发型因为沾湿了雨水而变成了西瓜头,要多搞笑有多搞笑。 雨是越下越大了,冲刷着布满各类毒虫的地面,那些血线虫、蚰蜒、囊酸虫在雨水的滋润下兴奋地扭动着肥硕的躯体,似在集体狂欢。 洪逸甩了甩头发上湿漉漉的雨水,嘲讽道: “嘿,胖大叔你就不怕你的小蜜不认你么?如今虫灾严重,人人自危,职场的阶位已经不管用了,你小蜜可未必会认你这个顶头上司,说不定你去她家,她男朋友就在被窝里安慰着她呢,你去了准会挨暴打一顿,然后剁了丢去喂狗。” 胡庆梁恼羞成怒地瞪了一眼洪逸,斩钉截铁道: “这绝对不可能!我对我小蜜可好了,有造化提拔之恩,她的工资更是从入职的两千五被我硬生生地提到了两千九百九十九,她都不知道有多感激我,每天都会给我泡好红枣枸杞茶调养我身子……” “哇哦,想不到大叔你那么慷慨大方,将近三千的工资耶,一定有很多女人抢破头想当你小蜜。” “那是自然,论及驾驭女人,你胡叔我敢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你,要不要我教你两手,助你成为新一代情圣?你这强壮的身板子,嗯,真不错,可以同时交四个,哦不,是五个女友……真让人羡慕啊。” “大叔,为了避免你死于小蜜之手……我决定先送你一程。” “哎别别别,我那时闹着玩的,是我嘴贱,我掌嘴总行了吧?” “哼!乖乖闭嘴就行,要不是看在你承包了两个大背包的份上,早就一斧子剁你了。” 由于先后跟两只红顶甲虫搏斗,洪逸被撞飞了两次,哪怕他体质再怎么特殊,也还是被撞得七荤八素的,肺腑颇有疼痛,就连双腿走起路来也有三分酸痛,只怕是伤到筋骨了。 所以洪逸减轻负担,把背包也丢给胡庆梁抱住。 胡庆梁身后一个包,怀里一个包,里面塞满了各类食物、工具,装得满满的,重达四十多斤,可把这酒色掏空身子的中年胖子给累惨了。 承受着四十多斤的重量,还要横穿城市步行六七公里的,胡庆梁走得气喘吁吁,险些就要散架。 当然,洪逸也不比他好受到哪里,由于下雨熄灭了火炬,没有火焰驱走虫子就意味着他要承受大量虫子的攻击。 四条触须,四柄钢斧,即便是砍瓜切菜,也近乎耗尽了洪逸的体力,让他走路都倍感吃力。 这一刻他多想立刻见到这座城市里最熟悉的人——小姨。 那是血统意义上的小姨,是洪母的表妹。 小姨虽然四十出头,但保养得还可以,皮肤很白很有弹性,在同龄人里面算非常不错的了。 小姨对洪逸这个表侄子很是关照,偶尔会请他回家里吃饭,由于她的一手好厨艺,洪逸每次都要吃到十二分撑饱才愿停下筷子。 呼…… 虫灾难平,桥梁封锁,洪逸暂时是回不去老家见父母了,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去见见小姨,毕竟小姨也算是这个城市里唯一的亲人了。 现在的淞州市哪儿都不太安全,任谁随时都有可能被虫子咬到,洪逸能做的就是尽量保护好小姨一家子,然后熬到未来驱除虫子、恢复和平的那一天。 此时,两人已经走到了珈蓝小区门口。 却见门口处,堆积了不少蚰蜒、囊酸虫、绿头蜈蚣的尸体。 很显然,小区里的人们也曾组织过规模的杀虫团队,用各种长柄利器、钝器杀死潜伏进小区的毒虫。 但收效似乎不怎么好…… 这些虫子无穷无尽,多如恒河沙数,就算今天杀光了,明天又爬来了一大堆,完全就是徒劳功夫罢了。 胡庆梁抹了抹脸上的雨水,欣喜道:“这儿堆放了那么多虫尸,看来小区里还住了很多人……消息果然没错,城东这边的小区虫灾没那么严重,城西的人都纷纷跑来城东这边投奔亲戚朋友了……我估计啊,我小蜜她准会在家里洗白白等着我!” 洪逸哂笑一声,揶揄道: “呵,既然城东这边涌来了那么多人,你也不怕你小蜜的所有前男友都跑到她家避难么。” 胡庆梁气急败坏道:“小伙子,你别乌鸦嘴啊!” 洪逸扯了扯嘴角笑道:“我的嘴一向很灵。” 胡庆梁一跺脚道:“那咱们就到这分开吧!反正我已经到我小蜜的楼下了,上了楼梯我就能扑到她怀里!” 洪逸挑了挑眉梢,高兴道:“是啊,该分道扬镳了呀……再见大叔,噢不,应该是不再相见。” 胡庆梁也咧咧嘴,闷哼着道:“不相见也好……反正我就死守在我小蜜家,风流快活一个多月,享受最美好的时光。” “背包拿来。” “哼,拿去。” “我是说两个!” “啊?不留我一个吗?小伙子你未免也太赶尽杀绝了吧!” “我护送你到珈蓝小区找小蜜,已经是帮你天大的忙了。” “不是……我那个……行行行,小伙子赶紧把斧子放下哈,我哪有胆子跟你抢啊……这就给你……” 胡庆梁连忙把两大背包放在地上,而后一脸悻悻地抹了抹光亮脑门上的雨水,敢怒不敢言地就上了楼梯,他相信小蜜一定会好好安慰他那受到惊吓的小心灵,也会帮助他从丧妻之痛里走出来的。 洪逸用触须卷起两个大背包,一边走一边恶意地坏笑道: “这肥头大耳的死胖子……绝对会被他小蜜轰出门的,到时候他准没好日子过,不过我才懒得理他呢。” “像我……我马上就能见到小姨,小姨一家子都是好人,就算我变成这幅奇怪的模样,他们应该也能接受的吧,毕竟我是他们最熟悉的小逸啊,我还能好好地保护他们哩,他们绝不应该会讨厌我害怕我的。” 洪逸信心满满地如是想着,加快了投奔亲戚的脚步。 ------------ 第十九章 小姨一家子 怀着忐忑的心情,洪逸踏进了十八栋的入口。 如今电力瘫痪,电梯全部都成了废物,洪逸必须靠双腿爬上二十楼,真是有够好受的。 而且还要带上四十多斤的食物,再加上四把钢斧,那就是扛着五十斤的重量爬楼梯,直把洪逸累得喘不上气。 之前赶路还没怎么在意,现在发现双腿真的酸痛得厉害,胸腔更是火烧火燎的疼痛…… 双手的疮口裂开,又泡了冷冰冰的雨水,丝丝撕裂的疼痛让洪逸都咬紧了牙关。 “嘁,还以为我真的天不怕地不怕了呢……没想到除了触须厉害之外,这幅身体还是孱弱得跟常人没区别啊,人类的骨骼长在肉里面,外层却是防御力等于零,哪像小红那样,虽然里面的肉很嫩很可口,但外面却硬得跟铁一样……我都想找电锯来做一套虫壳盔甲了……” 洪逸的脑海里仍在惦记着小红,像是古代赴京赶考的落魄书生,总是对怡红楼里面的小红柳念念不忘,恨不得立刻考取功名将其赎出来。 哎,尝过小红的肉之后,洪逸是真的瞧不上鸡鸭鱼猪肉了。 他还特意在商场里砍了一截小红的虫腿,挖出里面的三斤肉全部都放到背包里,打算给小姨品尝品尝这等至极的人间美味呢。 “嗯……来探望小姨好歹也要拿点见面礼,这两颗虫脑生命体结晶给她当珍珠来磨粉敷脸……这三斤虫肉倒也够她炒菜了吧?听说虫肉的蛋白质是牛肉的六倍,好吃还不发胖,小姨一定会喜欢的。” 拖着疲惫的身躯,洪逸加快了脚步。 五楼…… 十楼…… 十五楼…… 还差一点点,就能到二十楼了。 终点就在眼前,洪逸心中的期待近乎颤抖起来,竟有三分提心吊胆。 万一小姨一家子脑子抽了,主动舍弃房子,跑去防空洞、医院、区正府、大酒店、大学城那些人多的地方扎堆避难可怎么办?想找到她无疑是大海捞针,毫无希望。 人满为患的地方哪怕再安全,但也一定龙蛇混杂,乌烟瘴气,各类物资会极度短缺,生活质量奇差无比,连睡觉都要睡在冰冷的地板上呢。 想大小便的话更是没有厕所只能在树下就地解决,连遮掩都没有,那日子也未必好过,远远不如住在家里舒服。 唔…… 以小姨那轻微洁癖的性子,应该是不会扎堆去“难民营”一样的地方吧? 况且,小姨是住在二十楼的,层数足够高,倒也未必会怕虫子爬上来啊…… 二十楼,总算是到了。 五十斤的重物险些要把洪逸给压垮,让他气喘如牛,额头冒出的热汗跟雨水混杂在一起,汩汩地往下直流。 苦是很苦,累是很累。 但这一切都值得呀,毕竟小姨是他在这城市里唯一的亲人,也是心灵的寄托,在面对大自然的恐怖灾害时,谁不是第一时间想着跟至亲之人共渡难关? “哒哒哒” 洪逸又是期待又是担忧地敲响了房门,心灵蕉灼地等待着回应。 过了好半晌,门内传来了一阵警惕性十足的少女声音: “是谁在敲门?” 隔着房门,洪逸心头一荡,压不住喜悦之情,赶紧回话道: “是我,洪逸,小姨在家吗,她可还安好?” “啊,是小逸表哥!你怎么来了!” “我来投奔小姨,一起共渡难关。” “可我家里的余粮不怎么够了呀……哎,我先去跟妈妈说一声,她发低烧呢。” “不是,你先开门让我进去!” “不行呢,我得问过爸爸的同意才能开门,表哥你先外面待着吧……” “啊?小姨不是早离婚了吗!” “对啊,可是虫灾那么吓人,爸爸他心里还挂念着妈妈和我,当然会回来保护这个家的呀,你等等吧。” 随即,门里的少女嗓音就停顿下来,只留洪逸一个人怔怔地站在门外苦苦等待。 那少女是小姨的女儿,名叫孙薇薇,今年十三岁,长相水灵,颇为出色,唯一可惜的就是她被单亲的母亲宠坏,颇有些刁蛮了。 而小姨的婚姻也颇为不顺,她太温柔善良,不够精明,所以放任了丈夫出轨在外边鬼混,最后丈夫还闹了离婚,抛妻弃女。 这么个人渣前夫,竟会在虫灾的大难中回来保护妻女? 怎么想都觉得不太靠谱呀……薄情寡义之人怎会一朝一夕就扛起未尽的家庭责任了? 洪逸心中升起一丝危机感,就连眉梢都皱了起来。 三分钟后,门里终于传来了回讯。 房门没打开,只有一阵粗犷的男人声音传出来: “是表外甥洪逸啊?不好意思,你回去吧,我们的余粮真的不多了,家里没办法再多一章嘴,希望你能换位思考一下,别怪姨丈我不近人情啊,实在是我们家里没能力收留你……不如这样吧,你去一公里外的那个大医院凑合着住下,又安全又有人管饭……嗝……” 男人的声音越说越有些吊儿郎当,还有三分不耐烦,说到最后更是打了个酒嗝。 酒嗝? 在晚上八点,已经伸手不见五指黑的夜里还喝醉酒? 而且孙薇薇说了,小姨在发着低烧,这男人作为前夫说好的回来保护妻女,没担忧着小姨的病情也就算了,居然还有心思去喝酒?万一有虫子从窗外、从马桶里爬出来,他能抵抗得住才怪! 洪逸越想越觉得这个男人极度不靠谱,他“噗噗噗”地用一根触须拍打着房门,造出巨大的声响: “允不允许我进去,应该是小姨说了算吧!这套房子的主人应该是小姨吧?让我跟小姨说话!” 男人似乎有些撕破脸皮,极为不高兴地咒骂了起来: “我孙槐东就是这儿的一家之主!我的话比你小姨好使多了!她什么都得听我的!嘿,你小子还敢用力踹门,还越踹越起劲是吧,我告诉你,你今儿就是踹断腿我也不会开门的!想来我家蹭吃蹭喝蹭女人?滚远点吧你!” 刚说完,男人又连续打了几个酒嗝,还脾气不好地将酒瓶子狠狠摔在地上,碎了一地玻璃渣,可见他的脾气与人品有多渣。 ------------ 第二十章 你听说过正义天降吗? 洪逸越听越是觉得不对劲了,心里七上八下的担忧无比。 小姨的前夫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借着着海归投资家的名头四处招摇撞骗、沾花惹草,更为恶心的是他还极端大男人主义,总把自己当成古代的土皇帝,自负到爆棚却又眼高手低,没少对女人瞎吼吼。 小姨到底是有多犯浑,才会在虫灾的紧要关头让他重新进这个家门啊…… 但不管这个前夫是真心还是假意,他半夜喝醉酒的恶劣表现,一点都不像是要保护妻女、痛改前非的样子。 洪逸又气又怒,迫切地就想破门而入,去看看小姨的状况是否还良好,表妹孙薇薇有没有被她爹恐吓。 然而防盗门着实太厚太厚了…… 仅凭四条触须,哪里撼动得了钢铁打造的防盗门,真要这样的话,防盗门厂商早就倒闭了。 洪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脑海里飞速地转过各种念头,随即他深吸一口气,故作蕉虑道: “——小姨丈,你别误会哈,我其实就是来探望一下小姨而已,这些年她没少照顾我,我岂能不偿还她的恩情,我知道你们家肯定有难,面临食物紧缺的事儿……所以我特意送了两大背包的食物过来。” “——放心吧,你们不接纳我也没关系的,我只求小姨能有好日子过就行……这两大包食物,够你们吃上大半个月,不够的话以后我还可以继续给,反正我胆子够大,腿脚又快,可以冒着危险在外面避开虫子,四处搜罗食物……” “——呐,你就通过猫眼看一下嘛,这个背包里全是饼干、糖果、蜂蜜、小面包、大米,唷,还有好多西洋参、红枸杞、阿伟他哥,这不正是小姨丈你急切需要的么?” 洪逸用触须托着一个打开拉链的背包,露出里面装得满满的食物,然后凑到猫眼面前,催促着门里的人观看。 门里有半分钟的沉默。 似乎是小姨丈在反反复复地通过猫眼确认。 诚然,现在只是虫灾降临的第十三天,可是粮食的紧缺已经愈发明显了,没有任何人敢说自己家里的存粮能长久地撑下去,即便现在关头不会饿肚子,但半个月后、一个月后,谁又敢保证自己不会饿到发疯、连老八的午餐都抢着吃? 小姨丈看到满满一背包的食物,顿时惊得酒都醒了,而当他注意到背包里还露出一小盒西洋参的时候,直接就看得两眼冒光起来,嗨,担惊受怕了这么些天,身子都状态衰退了,有西洋参之类的东西确实能补补肾气啊。 “好外甥,刚刚是小姨丈犯冲了哈,这些天心情压抑你别见怪……那些食物和补品,你真的要送给你小姨?” “是!她对我那么好,我自然是涌泉相报。” “你发誓你不会想住进这房子里?” “我发誓!如有违背我就被电死,这样行了吧?说实话,既然已经有小姨丈你保护小姨她们母女俩,我又何必不识趣地僭越?况且我是飞毛腿,虫子压根追不上我,区区的两背包食物还不够我一天的收获呢……” “嗯,行吧,那你把背包放地上……你离开,我要确认你走了我才会开门,好外甥啊,别怪我防心那么重,都是被逼的呀,你都不知道最近这个小区有多乱,抢人东西、偷人东西的外来人士一抓一大把……” 得,这个名叫孙槐东的小姨丈还挺警惕的,还想着把洪毅支走,死活不允许第二个男人进家门。 “我能理解哈……那么我这就走,小姨丈,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小姨她们母女俩,过些天我还会来探望你们哈。” “没问题,好外甥,你也注意安全,走夜路的时候小心些。” “嗯嗯,谢姨丈关心……我走了,不用送。” 说完,洪逸假装离去,身形躲到猫眼视线的盲区。 门,一直都没开。 时间在缓缓地流逝着,显然是孙槐东在防着洪逸使诈。 洪逸按兵不动,静静等待着机会,论及耐心,热衷养猪技术的他远超孙槐东这样招摇撞骗的海归投资家。 五分钟……十分钟……二十分钟。 在经历漫长的等待后,终于,房门打开了一道小缝隙,随即头发凌乱、胡子拉渣的孙槐东小心翼翼地探头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根蜡烛。 左看看,右看看…… 鹅黄色的烛光,足以将门外照得通亮。 嗯,果然两边都没人…… 那个名叫洪逸的碍事鬼果然已经走人了…… 不,不是碍事鬼,而应该叫做苦力工,嘿嘿,凭着婆娘对这小子的恩情,他以后还会源源不断地找食物过来报答婆娘,那可真是太爽了,该说这小子憨厚老实,还是该说他傻得令人心疼? 一念至此,孙槐东无比小心地将门板彻底打开,而后他走出房门。 他左手拿着蜡烛,右手拿着菜刀,浑身紧绷,哪怕周围没有洪逸的身影,他也时时刻刻保持戒备,若有风吹草动,他绝对敢用菜刀砍人的。 “哗,食物还真够多的,居然还有两大瓶阿伟他哥,好外甥真是太厚道了,太给我雪中送炭了,哈哈哈哈——” 就在孙槐东狂喜之际,突兀地,一阵充满恶意的嘲笑声从头顶上传了过来: “小姨丈,你以为我走了?其实我还在的唷。” “什么?” 孙槐东心头一震,像是听到鬼嚎声一样,打了个激灵连忙抬头一看! 却见幽暗的烛光下,迷迷蒙蒙中,走道的天花板上居然吊着一只人形蜘蛛! 乍然一看,像极了拥有八只脚的人头蜘蛛啊! 这“蜘蛛”就是洪逸。 他用四根触须伸展开来,左右撑着楼道的天花板,让他可以吊在半空中,再加上双手双腿,足以让他在黯淡光线下狰狞诡异得犹如择人而噬的巨型蜘蛛! 这一刻,孙槐东吓得面如土色。 就好像有一盆冷水从头浇下来,一直冷冽到脚底板似的。 “你……” 孙槐东抄着菜刀,正要有所行动之际—— 洪逸早已跳落下来,猛地扎到孙槐东身上,将他压倒在地。 同时,四根强劲有力的触须也分别卷住他的脖子、双臂,更有一条触须狠狠地扯着他的头发,近乎要把他的头皮都给扯下来。 “小姨丈,你听说过天降正义吗?” 洪逸碾压在孙槐东身上,死死地压制着,男上加男地说道。 【作者语:不少读者纳闷我为啥总喜欢写虫子……那行吧,解释一下哈,我是没看过星河战队的啦,之所以喜欢虫子是因为我小时候住在农村,南方的小山沟里嘛,各类虫子特别多,什么毛毛虫、甲虫、瓢虫、屎壳郎、蚂蚱、螳螂、萤火虫、水坦克之类的一大堆,小时候也没啥玩具,天天就是跟小伙伴捉虫子去喂蚂蚁,以前还抓了两三只螳螂到蚊帐里帮我吃蚊子呢……】 【有一次和小伙伴去水里玩,我摔了一跤,不小心摸到了一只小龙虾,我看它有两只小钳子、腹部又是弯弯的,以为它是传说中有毒的蝎子,吓得我连凉鞋都不在水底淤泥里找了,赶紧哭着喊着回家,哈哈。】 【所以现在长大了,我还是喜欢写虫子流,因为在我心里甲壳类虫子总有一股跑车的优雅弧线、科幻魅力,噢,该死,那是何等的迷人,上帝他老人家也一定会喜欢的,不是么?】 ------------ 第二十一章 鸠占鹊巢得寸进尺 孙槐东整个人都要被吓懵了,惊骇得头皮发麻,身体险些休克! 见怪了,真的见鬼了! 原来那表外甥真的是蜘蛛变成的厉鬼! 我这身一百六十斤的肥肉今天就要交待在这里了吗…… 孙槐东内心绝望得像坠入万丈深渊,他想开口嘶声喊叫,却因为被紧紧勒住只能发出呜呜的闷哼,完全没法男呼其男地求饶。 “小姨丈好久不见啊,咦,你怎么不说话?不说话我就当你是在欢迎我喽?哎,其实也用不着五体投地地迎接我嘛,咱们好歹也算半个亲戚,你何必那么客气?” 洪逸一边阴沉地低语,一边用触须勒得孙槐东更紧。 那缠在手臂和脖子上的触须冰冷、滑腻、强劲、有力,像极了巨大蜘蛛的虫腿狠狠地抱着他的身躯,即将要啃噬他的脑袋一样。 这一瞬间,孙槐东的心脏犹如被恶鬼的爪子捅进胸口狠狠捏住一样,差点连心跳都停滞了! “天呐!” 这时,门里传出一阵陌生女人的惊呼,紧接着房门似乎被谁重重一推,想要立刻关门! 关门的人不是表妹孙薇薇,而是孙槐东现任的妻子。 没错,孙槐东拖家带口,跑来投奔前妻家里避难,完全不顾前妻愿不愿意接纳,野蛮式地鸠占鹊巢。 而今孙槐东的现任妻子看到丈夫在门口被蜘蛛怪物压住,她吓都吓惨了,还不连忙跑去关门才怪。 至于拯救丈夫孙槐东? 她想都没想过!根本没那个勇气好吗! 关门,赶紧关门,就算丈夫死在门外也没关系,只求屋子里能安全就好! “唷,就这么不欢迎我么?” 就在防盗门即将关闭的一刹那,洪逸不急不慢地用第四条触须顶住了门板,还用力一撞,直接就把关门的女人震得后退几步,一屁股跌倒在地上。 他的触须有接近三倍成年男子的臂力,要推翻女人可谓小菜一碟。 “让我来猜猜……你一定是小姨丈的现任老婆吧,失禁失禁,怪我怪我,怎么就那么不小心地冒犯了阿姨你呢……来,我扶你起来吧。” 洪逸走进房门,一边恶狠狠地说着,一边用触须拖着孙槐东的身躯,就像是拖死狗一样简单粗暴。 “不、不、不……你不要过来,你到底是什么怪物,不要……” 孙槐东的妻子在地上摸爬滚打地想要爬起来逃命,极度的惊吓让她肝胆俱寒。 但洪逸对她也是不客气,直接就用触须缠住她的脖子,紧紧勒住,让她的尖叫声戛然而止。 而这个时候…… 完全看呆了的表妹孙薇薇早已经吓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只知道怔怔地愣在原地浑身发颤。 因为呈现在她眼前的,是无比诡异且惊悚的一幕—— 黄浊的烛火下,那顶着表哥洪逸的脸的蜘蛛怪物,正延伸出四根猩红色、流转着黄金图纹的粗大触须,分别缠住一个中年男子、一个三十来岁女子的脖子,让两人两脚离地地吊在半空中! 那是何等可怕的视觉冲击? 简直比好莱坞的惊悚片还要吓人好吗! 如果是白天看到,或许惊悚程度会减轻一些,但现在是瓢泼雨夜,客厅里的烛光非常渲染恐怖气氛,直接就把洪毅给加倍渲染成了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孙薇薇两眼一翻,直接就吓晕了过去。 洪逸心头一动,连忙再伸出一根触须去托住表妹孙薇薇的腰肢,将她拉到洪逸怀里。 “薇薇别怕,我是你表哥洪逸啊,我不会伤害你的。” “啊……呜……” 孙薇薇被洪逸的触须用力抖了几下,稍微清醒了一些,但睁开眼睛又看到烛光下恐怖效果拉满的触须版洪逸,她当即又哼哼两声,脑袋一歪地继续吓晕,还伴随着轻微的抽搐,似乎是吓得抽筋了。 还别说…… 这年头的小姑娘胆子都挺小的,心智不够坚定啊。 噢不,或者应该说此刻洪逸的形象太狰狞,对女孩子的惊吓效果起到双倍加成吧,试想一下,十三岁的小姑娘能不害怕蜘蛛精、克苏鲁吗? “哎,薇薇平时胆子明明很大的啊……她不是也很喜欢蜘蛛侠的嘛,怎么我变成了像蜘蛛侠、章鱼博士一样酷到炸裂的形象她反而不喜欢呢,或许这就是现实版的叶公好龙吧。” 洪逸心头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一样,原先期待团聚的兴奋瞬间变成了失落,也不晓得以后孙薇薇能不能习惯他的四根狰狞触须,如果不能……两人之间就再无希望回到从前的表兄妹关系么? 近距离下,借着烛光的照耀…… 洪逸能看到孙薇薇的脸上有很明显的巴掌印子,嘴角更是开裂着流血,她的头发凌乱得犹如疯婆子一样,显然是没少被人扯住头发欺凌。 不难猜想,孙薇薇一定是被渣爹孙槐东喝醉的时候打骂,孙槐东是个自负到爆棚又眼高手低的人,这些天担惊受怕的消沉情绪他肯定会通过暴力发泄出来,殃及妻女。 唔…… 还是先找找小姨吧…… 小姨发着低烧呢,应该是在房里面睡觉着呢吧? 嗯,赶紧去看看她的情况先。 洪逸抽回触须,扔开孙槐东两夫妻,他总不能一直用触须拖着这对鸠占鹊巢的狗男女吧? 两人甫一脱困,立刻就蜷缩在地上捂着脖子大口大口地喘息着,五官扭曲得涕泪并流,别提有多难受了。 就像一条森林巨蟒缠过他俩的脖子,就算侥幸脱逃,脖子也要疼上很久很久的。 “咔嚓” 洪逸端着蜡烛,前去打开主卧房门。 然而躺在主卧床铺上的…… 不是小姨! 而是两个五六十岁的老人! 老人在熟睡,丝毫都听不见客厅的巨大动静。 从五官来看…… 这两个老人分明是孙槐东的父母。 这特么是多过分的鸠占鹊巢? 这本应该是小姨的房间啊! 凭什么给前夫的父母睡? 情面上过得去吗?少扯什么传统美德,孙槐东那渣男误了小姨半辈子,又曾打过她骂过她骗过她,她还能对他全家笑逐颜开、事事忍让? 小姨不在主卧,难道在客房? 洪逸压着心中的火气,懒得叫醒那俩老人,转而去打开客房,却见客房的床铺上睡着两个男童。 男童? 跟小姨有个屁的关系,明显是孙槐东和现任妻子生的儿子,好家伙,真够厚脸皮的! 洪逸心中的怒火再次蹭蹭暴涨,但还是勉强压了下来,他将目光扫向本该属于表妹孙薇薇的闺房。 “咔嚓” 扭开门把推门而入,洪逸心想小姨肯定会被排挤到孙薇薇的房间,跟女儿凑合着睡在一起吧? 但眼前所见,着实让洪逸大开眼界。 床铺上睡着的不是人,而是两条体型极大的名贵犬! 好个孙槐东,真是一波骚操作,居然拿亲生女儿的床铺给狗睡,在他心里面狗都比女儿矜贵吗! 似乎是嗅到恐怖生物的气味,床上的两条巨型名贵犬腾地跳了起来冲着洪逸大叫,惹得极其不耐烦的洪逸“唰唰”就是两条触须抽过去,吃疼了的它们立刻嗷呜嗷呜地趴下身子,浑身颤栗以表臣服,彻底没了脾气,像是遇到了远古食物链的顶端霸王龙一样,吓得胆子都开裂了。 ------------ 第二十二章 我真的有那么吓人吗 强忍着火山喷涌一样的怒气,洪逸又回到了客厅,他就像是雨夜里孤独的饿狼一样狰狞得满脸狠厉之色。 “我小姨在哪?” 洪逸用再度用触须缠住孙槐东的脖子,将他拖到洪逸脚边,阴森可怖地质问道。 “咳咳……咳咳……” “我问你话呢!” “咳咳……” 孙槐东想要说话,但脖子被勒得紧紧的都快喘不过气了,他就算有心要答话也说不出话来啊。 “我耐心有限,回答我!” “咳咳……” “不见棺材不流泪!” 洪逸又是恼怒又是焦躁,愈发地担忧小姨的状况,他下手毫不留情,直接控制着第二根触须狠狠地抽甩在孙槐东的肚子上,就犹如训练多年的泰拳高手一记鞭腿下去,直接就扫得孙槐东肚子翻江倒海,疼得翻着白眼晕厥了过去。 “嗯?晕了?这么不经打?” 洪逸甩开孙槐东,转而居高临下地看着孙槐东的现任妻子,他那闪烁着诡异光芒的眼睛在烛火的照耀下更显杀机腾腾,犹如午夜里霍然开眼的猫头鹰一样骇人。 “阿姨,你想不想感受一下非凡的痛苦?” 洪逸的四根触须伸展开来去,分别作势要攀向她的四肢,像是要把她举起来四马分尸。 然而这女人显然是会错意,想错了别的什么古怪酷刑,她当即就吓得心惊肉跳魂不守舍。 身下更是一阵冰冷湿润,竟是吓得尿裤子了! “我……我说……我什么都说……你别那样折磨我,我什么都依你只求你别那样对待我……” “什么鬼?你说的那样是哪样?” 洪逸皱起眉梢,开始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王霸之气了,他只是警告她一句就能把她吓得屁滚尿流吗,他的触须再狰狞也不至于那么夸张吧,还是说,她想歪到天际去了? “你先发誓!你只要发誓不那样子折磨我,我就告诉你答案!” “嘶……你还讨价还价了?看来你是迫不及待啊,那就别怪我大鞭子抽你丫的。” “不要!别这样求你了!我说我什么都说!你找的那个女人,在孙薇薇的房间的阳台那儿睡着呢,她已经吃过感冒药了,我还好心给她加了两张被子帮她捂着出汗,只要出完一身汗她就会好起来的。” “少来邀功!睡阳台?发着低烧,外面又冷又下雨,你们居然让她这个女主人睡阳台?干得真好!” 洪逸咬牙切齿地咒骂着,一根触须就抽了过去,像是贯满力道的沉重耳光,“啪”的一声就抽在女人的脸上,把她抽得嘴角都裂开了,整个人都倒在地上打滚着呜咽低吟。 毫不犹豫,洪逸再次回到孙薇薇的房间,那两条巨型名贵犬一看见洪逸回来,吓得连忙嗷呜着趴下,头都不敢抬起来。 洪逸理都不理它们,直接推开闺房阳台的门。 借着烛光,洪逸总算是见到心心挂念的小姨。 但小姨此时的处境,真的狼狈到了极点。 闺房阳台,并非是拿来晾衣服的,本应该是用来眺望景色的,撑死了只有三平米的面积。 而这三平米面积的阳台就铺着一张褥子,昏昏沉沉的小姨满脸憔悴地睡在褥子上。 她身上虽然盖了棉被,但棉被都已经有些潮湿了。 阳台的窗户有些老旧,关不严实,外面下着瓢泼大雨肯定会溅水进来,稍稍打湿棉被。 小姨发着低烧,却还盖着不干燥的棉被,根本就起不到御寒的作用好吗! 无法想象,这些天小姨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在家中被排挤到沦为地位最低的个体,被迫去睡阳台。 “难怪那么大的动静都没能把小姨吵醒……呵,这哪是低烧,分明是高烧了……” 洪逸吃力地伸出受伤的手掌,去摸了摸小姨的额头,还真的烫得厉害。 他吸了一口气,心疼地用触须赶紧抱起小姨,将她从阳台抱回到客厅。 小姨身上有很浓郁的汗臭味,显然她是好多天都没洗澡了。 相比之下…… 那个尿了裤子的女人身上却没异味,应该是天天都用净水来擦拭身子,追求干净。 好家伙…… 真是够绝了这帮鸠占鹊巢的畜生! 洪逸将小姨清瘦了许多的躯体放在沙发上,而后他恶狠狠地瞪了一眼尿裤子的女人,懒得理她,忙着翻开背包寻找退烧特效药。 两个背包里,该有的医疗药物还是有的。 毕竟那是胡庆梁收拾的嘛,他把家里的紧急医药箱的东西都倒进去了,别说是退烧特效药,就算是痔疮药都有两瓶哩。 “小姨,醒醒,喝一口水。” 洪逸抖擞着小姨,让她虚弱而又迷糊地醒转过来,吃力地睁开了眼睛: “唔…呼…怎…怎么是小逸你……” 小姨似是还有些意识模糊,脑袋仍烧得晕晕沉沉的,都没注意到洪逸背后的四根狰狞触须,更没注意到有两根触须缠住她的腰肢在抖擞。 “小姨先别说话,把水喝了再说,抱歉没热水,只能冷水将就下。” “嗯……” 小姨嘴里喷着热气,呢喃一声,随即闭上眼虚弱地微微张开嘴巴,任由洪逸卷住的杯子将水倒进嘴里,而退烧特效药的胶囊粉末也顺着冷水进入她体内,相信很快就会起作用。 冰冷的净水顺着喉咙灌入肠胃,让迷迷糊糊的小姨也恢复了三分清醒,她看着洪逸那烛光下照得发黄的脸颊,一时间心灵防线崩溃,委屈得呜咽出声,泪如雨下。 “小逸,你怎会在这……这些天,你可还过得好……” “我很好!从来都没这么好过!倒是小姨你日子过得很不好,怎么会放任孙槐东这种人渣进你房子!七天之前,虫灾还不算特别严重的时候,我还给你通过电话,叮嘱你一定不要开门让涌来城东的避难者进门,还叮嘱你一定不要心软,这些你都忘了吗,你放谁进屋不好,偏偏放孙槐东那种人,小姨你可知道马善被人骑,人善变热气的道理?” “小逸,是我的错……怪我心软又耳根子软,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他骗,我受苦也就罢了,还连累了薇薇也跟着我挨打挨欺凌……” “小姨别哭了,我没责怪你的意思,反正孙槐东这人我已经帮你处理掉了,倒是薇薇她……” “她还好吗……” 小姨脆弱而又崩溃的心灵颤动了一下,这个时候她迷迷糊糊的脑子才开始考虑到女儿现在的处境。 她昨天低烧感冒,睡得有些不省人事之后就没法护住女儿了。 可想而知,孙槐东会对女儿打打骂骂,而孙槐东的女人也定会用恶毒的言辞挤兑女儿,让她身心都受到莫大的伤害,会的,一定会的,小姨深知孙槐东两口子是多么阴郁扭曲的性格。 “薇薇很好,没受什么伤害,就是受了些惊吓晕过去而已,应该很快就会醒过来的。” “薇薇……” 小姨吃力地歪了歪头,果然看见对面的沙发上,女儿孙薇薇正好好地躺在上面酣睡,洪逸还有心地给她加盖了一张毯子保暖。 “小姨,你看着太虚弱了,到底多少天没吃东西啊?” “唔呼,昨天早晨就发低烧……至今都没吃过什么,但好像两天前也只吃了两块法式小面包……” “嗯,那我喂你吃点东西,先填饱肠胃。” 洪逸柔声说着,同时不忘煞气十足地瞪了一眼躺在地上痛苦喘气的孙槐东,恨得牙痒痒的,好个渣男渣爹,小姨发高烧了他不管不顾也就罢了,居然连喂她点食物驱除饥饿都不给,真是绝了。 “好……谢谢你,小逸……” “客气啥,我们是亲人呀。” 洪逸站起身来,从小姨消瘦得不堪一握的腰肢上抽回触须,就要去翻找食物。 然而这一刹那间! 小姨娇躯一震,整个人都吓懵了,她的眼眸也睁大到了极限。 她看到洪逸的背脊延伸出四条赤红色的可怖巨蟒! 那巨蟒…… 刚刚似乎就缠绕在她的腰臀间,抖擞得她从昏迷中醒来呢,她一直以为是洪逸的双臂,哪料到竟然是滑溜溜冰冷的巨蟒! 回想起来,她毛骨悚然,脸色剧变,尖叫出声来。 【提示:作者要唠嗑了,八百字的瞎扯,书友可以跳到下一章继续剧情】 【作者语:有时候不得不感叹,时也命也,时势造就潮流啊……这本新书承蒙各位读者厚爱,成绩还算不错的,虽然杀不进多高的排名,但书评区、段落吐槽的火热程度丝毫不比大神新书逊色,可见大家大大地赏脸啊。】 【这让我想起以前,末黑还在连载的时候是多惨淡的光景,就那么一千多的订阅成绩,可是书评区全是骂娘贴,是啊,六七年前,末黑选择了不合理的创新姿势来推动剧情,在那个时候是多么违背潮流,真的是有点超前了,也活该被骂……可是时光荏苒,放在2020年的今天,女装大佬已经成了口头禅、百万粉丝必女装的调侃风气下,回头看看末黑,好像也不算太叛逆了,反而有股致命的魅力,让你看过就忘不掉】 【那个年代,写末世文赚不到几个钱,一千多的订阅差不多是千字二十块出头,一天写五千也就一百块多一些,一个月四千块左右的稿酬,唯一一次月更四十多万字加上奖金,才奇迹般地拿到一万的稿酬,但那真的伤身体要吐血的就不行了】 【或许你们以为末黑很有名,但其实成绩挺惨的,那个年代,末黑承受的非议超乎你们的想象,让我一次次怀疑人生,最骚的是,完本的时候追订的读者不足三百人,成绩凄惨,可我依旧坚持到有始有终五百多万字写完……】 【不过,就算是完本了也有一堆人追着我骂,我就纳闷了,我正文里从未写过嫁人的剧情呀,我正文的结局明明是大团圆的李佳玉和女主染红霞长相厮守了好吗,要怪就怪他们看了山寨网站的整合版,整合版里有一堆读者瞎起哄写的番外,那些压根就不是我写的,更有些狗尾续貂的同人还写宠物章鱼和男反派是同一个人,真是够扯,这种同人都有人相信,信了还来私信着骂我,也是醉了,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我也懒得去解释什么】 【总之,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是起点创新的时代,废柴逆袭的套路玄幻文也已经没落了,再写第一章退婚、第二章家族压迫、第三章激活系统、第四章暴打族兄、第十章废掉族长的书已经不吃香了,起点的读者也变成老书虫,我相信,我的末世文至少还不算俗套,勉强进得了大家法眼的。】 【另外重申下,这本是怪物流,主题是从被孤立驱逐到被信任依赖,不是锐气四射、中二爆表娘化流,人嘛,总不能一直吃老本,终归要尝试点别的突破,吃老本的作者才是真正的废柴,虽然我知道你们很想看末世娘化流,但现在的点娘环境我是真的不敢写这个方向啊。】 ------------ 第二十三章 这不是我想要的亲情 女人最害怕的就是滑腻腻的冷血动物——蛇。 小姨这种年纪的中年妇女更是不例外,她一想到这些粗大蟒蛇曾经缠在她的腰间滑溜溜地厮磨,她就吓得浑身寒毛倒竖,一颗砰砰乱跳的心脏都快要蹦出嗓子眼了。 “啊啊,蛇,好大的蛇,小逸你的背后爬满了蟒蛇!” 高烧让小姨脑子昏昏沉沉的,但看到四条狰狞的触须,她惊骇得嗖嗖地冒热汗,脑子都百分百清醒了,只怕这么一惊吓她的高烧都能退掉一半。 “放宽心,莫害怕。” 洪逸连忙转回身,重新面对着她,还将四根触须抖擞了两下翩翩起舞,他脸上挤出微笑道: “那些不是蛇……只是我的……嗯,特殊能力……放心不会伤害到你的……” “不可能,那真的是蛇!很可怕的,小逸你……” “没有啊,它们是我身体一部分,帅得一批,像不像哪吒的三头六臂?” 洪逸竭尽所能地想要心平气和去解释,但饶是如此,他的触须在黯淡灯光的照耀下依旧像是群魔乱舞一样,给人带来巨大的精神窒息感,好似多看一眼就会让自己掉进炼狱血池,被一群拔舌厉鬼簇拥缠身。 “不……你不是小逸,你绝对不是小逸!别过来!” 极端的惊吓,让小姨魂不守舍地颤栗着身躯,在沙发上蜷缩到角落边缘,双手抱着膝盖,正用一副你再过来我就咬舌自尽的惊恐表情看着洪逸。 “小姨,我真的是你表外甥啊……” “你滚开!不要靠近我!” 小姨吓得有些精神崩溃,本来她的心理防线就决堤泄洪,脆弱得很,如今再被四根触须刺激到,她的脑子真心乱糟糟的,险些就要吓得跟着尿裤子了。 也别怪大多数中年妇女会吓得出现过激反应…… 实在是洪逸的四根触须,对妇女的精神恐吓感起到双倍效果,毕竟自古以来,妇女都对蛇啊、鱿鱼啊什么的特别害怕嘛。 洪逸又是气苦又是失落。 一时半会都不知道该如何安抚小姨了。 他一整个下午都在想着来驰援小姨,路上经历了多少危险,曾遭到过多少虫子的围攻,更别说他手掌伤势未愈、肺腑也被撞得嘶嘶作疼,吃了无数苦头受了不少罪,他图的是什么? 图的不就是第一时间赶来保护小姨一家子吗?图的不就是相濡以沫、共渡难关、彼此谅解吗? 为什么要这么怕我…… 我的触须再怎么难看,它们终究也是保护咱们的武器啊…… 小姨不怕孙槐东,心软地放他进门,被他鸠占鹊巢打打骂骂,这些她都能坚强地忍下来了…… 可为什么她就不能接受、理解我洪逸呢…… 我可是救她于水深火热的人啊…… 或许,小姨需要更多时间来适应吧…… 怪只怪我这番模样有些不讨女孩子喜欢吧…… 洪逸杵在原地,呆了一分多钟,这才有些失落地深吸一口气,他重新转回身去,用触须翻找着背包,寻找着适合小姨的食物。 相信只要小姨填饱了肚子,就没那么神经紧绷了。 肉干?不行,太硬了点。 糖果?不行,小姨不爱吃甜食。 芥末粉?不行,那味道太上头。 沙琪玛?也不行,太粘肠胃。 开塞露?好像不对劲,这不是用来吃的吧,胡庆梁那死胖子怎么在食物袋子里放进这玩意?他是不是便秘了? 思来想去,好像也只有那三斤小红的虫肉最适合吧…… 虫肉又嫩又可口,还足够新鲜,滑嫩的口感远超三文鱼,而且营养好像还挺丰富的,倒也合适小姨吃,足以让她迅速恢复过来。 洪逸从背包里翻出一条条细长的肉串,这些可是小红的腿肉,剖掉碗口粗的甲壳,挖出来的肉就剩药瓶子粗了,真的很浪费。 “小姨先吃点肉吧,饿着肚子只会让你更加虚弱,别忘了,你还要赶紧好起来照顾薇薇呢……呐,这是小红的腿肉,很滋补很美味的,吃过你就忘不了,直接塞嘴里生吃就好。” 洪逸不靠近小姨,免得刺激她,只用触手一甩,就把一条长长的虫腿肉精准地丢到沙发上——可见触须的预判和灵活度都远超常人的手臂。 小姨听着洪逸的柔声话语,心中的恐惧稍稍消减,她战战兢兢地抬起头,向旁边的长条虫肉看了看。 随即,吓得头皮都发麻,浑身都僵硬住了! 那是肉,那真的是肉啊! 肉质是什么颜色她看不清,但肉还在微微地跳动,像是刚刚剥下来不久的,还沾着一点点液体! 这是什么肉? 他说是小红的腿肉? 小红是谁? 这名字听着就像是不正经的女人啊! 本来小姨就对洪逸极是恐惧,再加上她心灵崩溃,也难免她事事都往恶劣的方面去想,这让她又一次毛骨悚然地双手捂住脸颊,拼命地所在角落里,双腿还胡乱踢打,将旁边的虫肉都踢到沙发下。 “小姨……我……你……哎!” 看着小姨的过激反应,洪逸再度心情跌入谷底,也不知道该如何让她冷静下来才好,他一心扑在学业上,要他好生安慰产后的母猪别暴饮暴食他倒是很擅长,但要安慰女人他就束手束脚了,因为没太多经验啊。 就在洪逸绞尽脑汁想让小姨冷静之际—— 客厅里再起波澜—— “姓洪的小子,你听好了,立刻滚出家门,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是孙槐东色厉内荏的声音,却见他不知何时爬了起来,还爬到对面的沙发处,手里拿着一把剪刀,刀尖对准了沙发上昏厥的孙薇薇。 他忍着肚子上的剧痛,拿自己的亲女儿去威胁洪逸,属实难得一见的渣爹。 但这也是他唯一能做的挣扎了。 要是不把洪逸轰出去…… 他一家子怕是就得死在洪逸这索命鬼、鱿鱼精的手里。 他的父母,他的两个儿子,他的两条名贵犬,他的妻子都会陪葬的,他必须要做出最后的努力。 至于孙薇薇…… 虽然也是至亲,但毕竟离婚了十年之久,他对这女儿的感情极其淡薄,有和没有都无所谓…… 而且也不一定是要杀她,只不过是借她来逼走洪逸罢了,洪逸如此关心她,一定会妥协听话,乖乖滚出去的。 洪逸还未开口,一直魂不守舍的小姨却腾地跳下沙发,颤抖着手指痛心疾首地指责道: “孙槐东,你做什么!她是你女儿啊你怎能拿她做人质!” “我没空与你废话,这也没你说话的份!” 孙槐东一手捂着疼痛至极的肚子,一手用剪刀抵在女儿的颈窝,尖端都已经刺得皮肤有些凹陷了,他色厉内荏地对洪逸吼道: “我数三声!你立刻给我滚出房门,否则我要你后悔,更要你小姨悔恨终生!” 洪逸沉默不语,倒是旁边的小姨心急如焚地看向了他,她张着嘴巴,欲言又止,眼泪水咕噜咕噜地打着转儿。 “小姨,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不会让你为难的……我走就是了。” 洪逸黯然神伤叹了一口气,随即失魂落魄地走向门口,一步一沉。 看着洪逸离去的背影,小姨心乱如麻,想挽留不是,却又不想让他走,他若一走,她更不知该如何是好,可他不走,薇薇又会陷于危险之中。 孙槐东看得又是解气又是狞笑,快慰十足。 走了,那妖魔鬼怪的小子终于还是被吓退了啊! 小子的确是够邪门的,但那又有什么用?还不是心软?哼,真不愧是前妻的小外甥,一脉相承的心软容易顾虑人情,明显就不是干大事的人,只要钳住这类人的弱点,就不愁对付不了他! 孙槐东扭曲的脸上,浮现出了得意笑容,好似快慰之意都压过了身上的痛楚,让他取得了完美的精神胜利。 然而就在洪逸走到酒柜,接近玄关,就要出门的一刹那间。 烛光已经很昏暗了,难以照亮他的身躯动作。 霍然—— 洪逸的触须以极快的速度延伸出去,缠上了酒柜的一瓶红酒! 随即—— 触须狠狠一甩,红酒瓶就像是全力掷出的铅球一样,在昏暗的客厅里砸向了孙槐东的脑门瓜子。 精准降落,正义打击! 哐啷一声刺耳至极的玻璃碎响。 那掷飞而来的红酒瓶直接杂碎在孙槐东的额头处,顿时头破血流,溅落而出的红酒洒了他一身,更让他痛得栽倒在地上,脑子里空白一片了。 “孙槐东,你死定了!” 一击打翻孙槐东,洪逸仍是气势汹涌地冲过来,毫不留情地用触须卷起他脖子将其吊起来,而后三根触须“砰砰砰”地抽打在他肚子上,每一鞭子都比职业拳击手都要来得沉重有力,痛得孙槐东嗷嗷乱加。 这一刻,孙槐东别提有多后悔,多后怕了。 如果他刚才乖乖装死……或许只是被全家驱逐…… 但现在劫持人质失败,他必须承受洪逸的全部怒火,那恐怕比死了还要难受。 “小逸,别打了,再这样他会死的!” 看见孙槐东被打得吐血了,小姨也慌乱地对洪逸说道: 洪逸满是戾气的双眸瞥向小姨,咬牙质问道: “这种人渣死了不是更好么?他刚刚差点就要了薇薇的命!你就不能为薇薇着想一下吗!小姨,你的心是水做的吗软成这样!” “我知道我心软……但是,但是你总不能杀了他啊……等哪天恢复和平,你也会受牵连的……” 洪逸恨铁不成钢道:“那我就不杀,赶他滚得了吧?” 小姨泪眼婆娑地点点头,呢喃着:“不杀最好……不杀最好……他毕竟是薇薇的父亲呀……” 听到这番话,洪逸心中的失望与失落更加浓郁了…… 他内心深处的那股冰冷黑暗,在迅速地膨胀着…… 人,怎么会愚昧到这种地步啊…… 是错是对,孰是孰非,为什么要计较得那么清楚…… 只需要分清谁对你好,谁对你坏不就得了吗…… 为何还要搞得如此复杂,一切都乱糟糟的,总是让自己如此狼狈…… 洪逸竟有那么一刹那,觉得自己心心念念的亲情竟有些可笑,有些人,哼,还不如优胜劣汰、丛林法则的虫子活得明白呢。 ------------ 第二十四章 雨夜心凉 在洪逸心中,小姨是个知性而又善良的妇女,那种圣洁的母性光辉让洪逸都有些羡慕孙薇薇了。 在和平年代,善良真的是难得可贵的品质,讨人喜欢。 但现在是和平时代吗? 现在是朝不保夕、毒虫四溢的大灾难时代啊! 早在十三天前,城市各地爬出怪异毒虫的那天,城市就开始陷入混乱,愈演愈烈,城里人人自危,衍生出各种乱象,暗地里又有多少人被抢劫、偷窃、欺凌、折磨,这些早就不是什么稀罕事了。 小姨住在城东区,理应当天天被这些惊悚的新闻轰炸。 任谁听多了这些破事,都会提高警惕、引以为戒吧? 但小姨却不是…… 她放任孙槐东进门也就罢了,她居然不知道如何好好保护女儿,被一步步排挤压迫她甚至不知道为了女儿奋起反抗,只知道一味地逆来顺受,狗被逼急了尚且跳墙,她被逼急了却只是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 好生愚昧啊…… 古代的愚夫尚且知道匹夫一怒血溅五步,震慑王侯,可是小姨却不知道要捍卫尊严、夺回主动,哪怕是她半夜趁着孙槐东睡觉的时候一刀下去也好啊,何必怜悯这等鸠占鹊巢、殴打妻女的畜生? 洪逸越想越是心潮起伏,难以平静。 “小逸……对不起……我知道你想骂我不是个合格的、坚强的母亲,但我,但我真的不希望任何人会受到伤害啊……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选择和自由,孙槐东再坏也一样,我们不能擅自夺走他的性命吧……那应该交由法律去审判……” 小姨哽咽着道,眼泪婆娑地滴溜溜滚落而下,烛光下,她看到洪逸的眼神,那是冷血动物般的眼神。 就像是深渊恶兽一样的冰冷无情,带着嗜血的戾气。 这让小姨背心微微一疼,触电般直透骨髓,骇得她芳心颤动周身寒毛倒竖。 小逸怎会变成这样? 他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虫灾之前,他明明还是个人畜无害、与人向善的书呆子啊…… 短短十来天没见,他的眼神、情绪、作风都产生了剧变,让小姨都感到无比陌生。 “呵呵,小姨说得对……我的确无权决定他的生死……但他也无权强闯民宅、鸠占鹊巢,不是么?他打哪来就该往哪滚,这才合乎逻辑是吧,那么小姨稍等,我把他全家轰出去,轰出小区,让他在街上爬着滚回他老窝!” 洪逸面无表情地着说道,随即他说做就做,当着小姨的面,走进主卧,把孙槐东的父母从床铺上拖下来,一路拖到客厅来。 两个老人歇斯底里地尖叫,洪逸就晃了晃烛光下的消防斧,吓得他们立刻乖乖闭嘴。 随即洪逸又如法炮制,将两个男孩、两条巨型名贵犬一并从房里拖了出来,全部丢在冰冷的地上。 至此,孙槐东一家人都整整齐齐地聚在一块了。 两个老人不算傻,连忙向小姨讨饶,希望小姨能劝住洪逸,但小姨喉咙里哽咽着,又哪里说得出话,更别说她也有三分讨厌这两老人,有其子必有其父,俩老人心安理得霸占了本该属于她的主人床,自然也不是好东西。 “我宣布,你们非法闯入民宅,我小姨有权利将你们驱逐,你们没资格留在屋子里哪怕一秒钟,全部给我滚,哦不,我得送你们一程,免得你们哪天又回来求着小姨收留你们!” 洪逸四根触须哗哗哗地延伸出去,分别卷住孙槐东夫妇、父母,硬生生地将他们拖出门外,任由他们挣扎求饶也丝毫不给情面。 两个男孩、两条巨型犬看到这一幕,自然也是哭着喊着跟了出去,跟着洪逸从二十楼一路走楼梯,硬是走到一楼。 洪逸一人拖着四个人,自然是极其吃力的。 但再怎么吃力,也不足以镇下他心底里冰冷腐蚀的不适感。 就好似心脏里爬着一条毒蚕一样,蚕食着他对光明、美好的向往与憧憬。 哗啦啦啦—— 瓢泼大雨仍在下着,吹拂着的冰风叫人瑟瑟发抖。 洪逸拖着尖叫着求饶的四个人,脚步沉重地踏着雨水,再度穿行了数百米的距离。 终于走到了小区的大门口。 洪逸狠狠地将四人摔在雨水的积泊中,疼得他们浑身发颤,狼狈到了极点。 “滚吧,一分钟之内必须消失在我视线内,否则,你们每人都得断一条腿,包括狗在内。” 洪逸就驻足在门口,黑暗中,只有隐隐的云层雷光才能依稀照亮他的身影。 他背脊四根触须如群魔乱舞般蜿蜒抖动,淡淡的红金色网纹更是有如恶魔的血液在流转,叫人看得肝胆俱寒,理智值狂降,整个人都被恐惧所包围住,连呼吸都是奢望。 孙槐东的父亲嗫嚅着嘴巴恳求道:“小,小伙子……这么冷,你好歹也让我们穿上棉袄再走啊,我这老骨头随时会病跨……” 洪逸冷厉地嘲笑道:“我小姨身子也不好,还发着高烧呢,你倒心安理得地占了她的床睡得高枕无忧,你何曾又管过她在阳台被雨水淋湿会不会病死?滚,趁着我还控制得住自己理智的时候,立刻滚!” 头破血流的孙槐东捂着脑门,由妻子搀扶着爬起来,他恶狠狠地对洪逸咒骂道: “行吧,我今天孙槐东认栽了!但你别得意,风水轮流转,迟早会转到我头上的,到时候你会后悔今天施加在我身上的耻辱与痛苦!” “那我就先断绝后患!” 洪逸狰狞地盯住孙槐东,两根触须唰唰地就延伸过去,毫不留情,“咔啪”“咔啪”两声脆响,直接拗断了孙槐东的左右手腕、左右手肩膀,疼得他险些闭过气去,一张脸扭曲得像麻花一样。 “我说过不杀你们,那个女人说过我草菅人命……那我就偏不杀人,但我不杀,不代表你们就一定能活命,这黑漆漆的雨水道路上,不知道潜藏了多少虫子在积水中……你们能不能活下来,纯看运气了。” 洪逸恶魔低吟着,开始计算着一分钟的时间。 孙槐东一家面面相觑,彼此都能看到对方眸中的极端恐惧与惊悚,毛骨悚然的一家人发了一小会呆,最后还是选择了彼此搀扶,远离洪逸,走向黑暗深处。 比起虫子…… 他们更害怕此刻夜叉厉鬼般的洪逸,他们绝对相信,洪逸在数完一分钟后会扭断他们的手腕。 “哇啊啊——” 一阵阵的惨叫声、哭叫声、犬吠声传了过来。 洪逸这才脸色阴郁得走回小区,他知道孙槐东一家子绝无希望活下来,毕竟满大街的虫子可不是吃素的。 抬起头…… 洪逸仰望小姨所在的那栋楼的窗户。 幽幽烛光,黯淡离烁。 一时间,他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踏足回去,回去保护小姨和表妹。 她们似乎很怕他。 而他的理智也好像濒临边缘,他开始怀疑自己继续待在她们身边,会不会哪天控制不住自己,对她们展露凶戾的脾气。 他甚至觉得…… 陪着她们,还不如去研究虫子们来得有意义。 她们都说我是怪物…… 或许吧,喜欢研究虫子的我…… 更倾向于薄情寡义的怪物吧…… 冰冷的雨水打落在洪逸脸上,并没有让他感到寒冰刺骨,只是,他的心已经冰冷得毫无温度。 ------------ 第二十五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 房间里—— 烛火跳动,闪烁地照耀着小姨的悲戚离愁。 她眼角的泪水仍在滚滚滴落,一颗砰砰跳动的心脏难以平复阵阵紊乱的躁动。 前夫一家子被轰走了,她和孙薇薇总算是翻身做主人,不需要再被打被骂被压迫,这些都应该感谢洪逸。 但是…… 但是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难道要留洪逸在家里,一起朝夕相处、吃睡都在一起吗…… 他被厉鬼附身,性情大变、诡异似妖,纵然他口口声声说着会保护她俩,但谁又能保证他的情绪不会慢慢恶化,然后被厉鬼夺走理智,然后成为辣手摧花的午夜贱魔呢? 诚然,他能从孙槐东的劫持中救下孙薇薇,可这并不代表他以后就一定会永远保护着孙薇薇啊…… 谁都有情绪失控的时候,更别提被厉鬼妖魔附身的洪逸了,他有四根狰狞可怖的触须,更有一双戾气四射的眼睛,如果发起疯来,她们俩人绝对会没好日子过的,怕是天天要被吊打。 所以,不能留洪逸在家中滞留……哪怕他再怎么好意,做母亲的她也不敢冒这个险。 “哒哒哒” 门板,再一次敲响了。 小姨心头一颤,像是被猎豹的爪子狠狠地勾了三道抓痕一样,整个人都打起了激灵。 “谁?” “是我,洪逸。” “啊啊……小逸,他们……他们怎么样了……” “还好,我护送他们去一公里外的救济站了,那里人挺多,互惠互助也算挺安全的,反正我没动手杀他们。” “那就好……那就好,他们终归也是生命,罪不至死……” “小姨,能先开门吗?” 听到洪逸那平静得有些冷漠的声音,小姨在门里惊恐地瑟缩了一下消瘦的娇躯,战战兢兢地咽着苦水,结结巴巴道: “可……可以……但是你得稍等下,我,我,我,我刚刚脚抽筋了,暂时走不了路,没法给你开门,可以再等会吗……” “可以。” “谢谢你的理解,小逸。” 小姨长长地松了一口气,随即又自责地攥紧了拳头,她觉得自己欺骗洪逸非常对不起他,但是她又不敢直言不讳自己不想留他在家过夜,这情分上过不去啊——优柔寡断、愚昧善良正是小姨的性格缺陷,不然她也不会被孙槐东吃得死死的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小姨心里就像是拉锯战一样矛盾得难受,她久久都未能选出答案,到底该如何找借口让洪逸离开,而又不至于刺伤到他的一片好心。 忽然间—— 洪逸从孙薇薇的闺房里走出来,吓得坐在沙发上的小姨见鬼了一样惊恐地跳起来。 “你……你怎么进来的!” “我从小阳台的窗户进来的……之前我发现窗户有点老旧,关不严实,所以刚刚我从楼道的窗户爬出去,然后攀墙绕道,这不就绕进来了吗?” 洪逸平静、冷漠地说着,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他甚至没有出言揭穿小姨谎称脚抽筋的谎言,倒是让小姨窘迫尴尬得无地自容,根本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你不用低头难堪,我只是进来拿点吃的罢了,马上就走。” 洪逸捡起地上的小红虫肉,再捡起一个大背包,他需要这些食物来撑过今晚的饥饿,毕竟触须是很消耗食物能量的。 “好好照顾薇薇,千万不要再开门放人进来……就像你现在关着门,防着我一样进来一样。” “小逸,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明白,不用解释,说多了掉情分,我走了。” “你……你还会再来吗,如果我和薇薇遇到危险的话……” “不会。“” “可是……” “你一把年纪,也该需要学会自强与自保了。” 小姨伸出手想要拉住洪逸,但洪逸早就头也不回地走进闺房,再度从窗户爬出去了,他用触须攀爬墙壁,下楼比走楼梯还快得多了。 小姨呆愣在原地怅然若失,她知道洪逸一定对她失望透顶。 她对孙槐东唯唯诺诺,可是对洪逸她却重拳出击。 良心,岂能不痛? 他双手掌心流着血,腿脚走路也一瘸一瘸的,明显重伤在身,却还心心念念地来救她,可他得到的尽是猜疑、忌惮、恐惧、隔阂,岂能不让他透心凉? 小姨觉得自己错得厉害,她其实从未想过要伤害洪逸的。 她跪坐在地上,失魂落魄地呜咽低吟,最后演变成放声痛哭。 哭声震动着烛火,黯淡的微光染黄了满屋子的心酸与寂寥。 …… 洪逸拖着一身伤痛,蹒跚而又缓慢地走在小区的绿化带上。 他嘴里咀嚼着小红的虫肉,机械性地搅动牙齿。 虫肉,不再美味了。 或许因为心里空荡荡的,无心享用美食吧。 “呵呵……果然是我自作多情了啊,小姨毕竟不是我的亲生父母,她又能对我有多好,终归还是把我当成外人,哦不,连人都不算,她只是把我当成怪物……” “我到底在失落些什么……这不正是最好的收场吗?” “我不需要惦记着她了,我大可以将所有时间都放在研究虫子上……” “我孑然一身,自由如风常伴我身,这城市里哪儿有小红,就哪儿有我的出现!” “没错,我应该高兴才对!” 洪逸蹩脚地给自己打气,希望自己能驱散心头的失落与惆怅。 但说得再多,他也催眠不了自己……因为小姨的眼神和言行,真的让他难以释怀,他的负面情绪哪有那么容易消散干净。 就在这时—— 不远处的一栋住宅楼传来阵阵吵闹声。 似乎是爆发了什么冲突。 洪逸定睛一看,那不正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老伙计吗? 却见一个臃肿肥胖的中年男子被推倒在雨水中,跌了个狗吃屎。 不是胡庆梁还会是谁? 此时的他要多狼狈有多狼狈,不仅鼻青面肿,就连半秃的头发都被扯掉了一大片头皮,浑身更是散发着阵阵恶臭,骚亮的白西装都沾满黄浊之物。 很明显…… 胡庆梁在他小蜜那吃瘪了 别说是投进小蜜怀里取暖,他就连小蜜的房门他都踏不进去呢,硬生生地被小蜜打骂了半个小时,出尽怒气,还拿家里面收集的粪便泼了他一身,极尽所能地侮辱他。 可见胡庆梁平时是多么不招人待见,小蜜对他恨之入骨,若非还对法律有所忌惮,小蜜怕是剁了他的心都有了。 在冰冷雨水中,胡庆梁连滚带爬地爬起来,跪在小蜜面前卑微地恳求道: “再给我个机会吧,翠瑄,我是真心爱你的,因为爱你我才会在职场上故意刁难你,希望能引起你的注意力,你怨我给你提的工资太少,那是因为我想永远留你在身边,不让你沦为金钱的奴隶……其实我早就想好离婚然后娶你了,我卡里准备的两百多万元就是留着娶你的时候当彩礼啊!” “死远点肥猪,我任翠瑄就是死也不想再多看你一眼!” 高挑苗条的女子又是一脚踹在胡庆梁脸上,踹得鼻血横流。 “死胖子,别再来骚扰我对象,下次再让我看见你,我定要按着你的脑袋进马桶吃个饱!” 女子的男友也重重一脚踹在胡庆梁肚子上,而后搂住小蜜,头也不回地就上了楼梯。 胡庆梁像是被抽走了灵魂一样,死狗般躺在雨水中,整个人都绝望了。 活下去还有啥意义…… 老婆死了…… 小蜜又不要我…… 我深爱的人都抛弃我了,在虫灾的肆虐下,我卡里就算再有钱,也泡不到好看的大姑娘啊,我这一身肥肉不如烂在这儿算了。 胡庆梁心如死灰,连爬起来的勇气都提不起来。 耳边霍然响起熟悉的调侃声: “唷,大叔,怎么狼狈得像落水狗啊?你不是说过社会道路谁都走,做人做事别太狗吗?瞧你现在的狗样,多难堪啊。” “小伙子,是你……咳咳……呜呼,我恨死虫灾了……以前我还是主管的时候,小蜜对我笑逐颜开,什么都能顺着我意……可现在,我主管的身份不顶用了,她就没把我当人看了……” 胡庆梁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朝洪逸哭诉,洪逸却恶意地畅快大笑,无情地讥讽道: “她明显只把你当成猪来看啊,你是不知道自己多招女人讨厌吧,我要是你这样又胖又秃又油腻还猥琐,我早就死了算了。” “是啊,我不如死了算了……” “嗯,消防斧给你,你赶紧抹脖子吧,我赶时间呢。” “好,我这就……哇啊,你就这么乐意见我去死吗!” “你不是受不了别人的嫌弃、受不了别人对你的厌恶么,当你的臭钱不管用的时候,你不也嫌弃自己一身肥肉一脸油腻一张贱嘴吗?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一头无可救药的肥猪,那你不死又有啥生存意义?” 洪逸被小姨当成忌惮的怪物,胡庆梁被小蜜当成厌恶的死猪,从某些层面来讲,两人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只不过区别在于…… 洪逸看得更透,也更加决绝,丝毫不留恋天真安逸,放弃了亲情得到了自由未尝不是件好事。 胡庆梁那软弱拉稀的表现,招来了洪逸的谩骂,骂他,其实又何尝不是想骂醒自己,让自己彻底断掉念想,尽快去接受自己的新身份。 “呃,咳,世界那么美好……我反正是不想死,泡不到大姑娘,我泡个徐娘还是可以的。” “那就起来吧,跟我走。” “诶?太够义气了!我就知道小伙子你心好,没想到绝望关头,还有小伙子你拉我一把。” “倒也不是,我只不过需要个打杂的而已。” 洪逸抹了抹脸上的雨水,露齿一笑,笑得胡庆梁都有些心底发毛: “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让大叔帮我配合我一起研究虫子噢,你那么胖,最是容易吸引虫子的注意了。” ------------ 第二十六章 不可思议的花骨朵 与此同时—— 洪逸白天所在的住处—— “轰隆”一声爆响,门板直接炸裂粉碎,化作漫天的木屑粉尘,遮蔽视线。 大半块门板更是被撞飞出去,重重地撞在茶室窗玻璃上,乒乒乓乓地震碎满窗玻璃,声势好不骇人。 而始作俑者…… 仅仅是一个女人的拳头。 拳头粉嫩白皙,柔弱无骨,但谁都不敢想象这莹润如玉的拳头竟然蕴含着爆炸性的破坏力。 “亲爱的洪逸,我沈月舫来给你收尸了,高不高兴开不开心?在虫血排斥反应下痛了三天三夜,你每时每刻都想死对不对?那我就大发慈悲,遂你所愿!” 沈月舫,正是暴力婆娘的名字。 此时她一脸的嚣狂狠戾、快慰解气,就好似背负灭门之仇的女侠终于手刃仇人一样,随时都想要放声大笑,得意快哉。 然而当她踏足进屋的一瞬间—— “啊,他人呢?” 她脸上的暴戾表情却凝固在脸上。 就连眉宇之间的快慰之意,也瞬间抛飞到九霄云外。 她的眸中只剩下惊恐和疑惑,像是见到了陨石砸地球一样魂不守舍。 她看了看地上的两把匕首…… 那本应该钉着洪逸的手掌,狠狠将他钉在木地板上,让他无路可逃才对啊! 难道他挨灌了一针虫血,还能忍着滔天剧痛,拔掉匕首落荒跑路?可他双手受制,拿什么拔匕首啊! 他的疼痛承受能力也太强了吧,他是铁打的么! 沈月舫心脏砰砰狂跳,她扪心自问,换了她在三天前被注入虫血,她绝对办不到洪逸那一步的…… 难怪他能从一个学习科学养猪的土包子,摇身一变变成荼毒全世界的大恶棍! 敢情是他的意志力天生就远超常人啊。 “果然是灭绝人性的狗东西,一点都不怕痛的,真应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怪我太小瞧他了,不该留他三天活路的,这畜生被注射了虫血都能活下来,他的狗命该有多顽强。” “但小小的失策也无妨,挨了虫血,他早死晚死都一样。” “咦,地上好多焦黑的死皮……原来是这畜生用电来麻痹自己的神经啊,真是够狠的都快把自己的肉电熟了吧,对自己尚且这么狠,也无怪乎他冷血绝情,视人命如草芥了。” “排斥反应、高压电击……他能苟活下来的概率无限接近零,我也无需去追杀他,多半他早就死在某个垃圾堆里被虫子啃噬殆尽了。” “就算能活下来……我沈月舫实力今非昔比,一拳就能把他的脑瓜子打爆成烂柿子,不足为虑。” “比起洪逸,我更该去处理那株妖藤……说什么也不能让它化出人形,否则它的祸害性比洪逸还要严重百倍,淞州市的男同胞至少得死十几万!” 一想到记忆里的妖藤,沈月舫就不寒而栗。 洪逸再怎么研究虫子、制造瘟疫,那也只是小打小闹罢了,直接或间接被他害死的人不超几百几千。 可是那株妖藤化出的人形……简直是这场虫灾浩劫里最致命的恐怖存在之一。 沈月舫攥紧拳头,轻抿着唇瓣,颇有几分赴死的觉悟: “就算跟妖藤同归于尽,我也要扼杀它在摇篮中,但求淞州市的同胞们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沈月舫飒然转身,毫无留恋地离开了洪逸的住处,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洪逸这种杂鱼又算得了什么,犯不着为命不久矣的他浪费太多时间,重生者一般都很忙很忙的。 今夜的雨,越下越大了。 夜半时分—— 小河边,水质检测站。 说是检测站,其实也就是类似于集装箱改造的房子罢了,一切都很简陋。 不过这房子距离河水很近,而河水里又潜伏有大量古怪无比的异虫。 所以洪逸选择了落脚此处,方便就近捉到水、陆两类虫子来研究。 “吹个球,吹个大气球,吹大气球玩球球……啾,好大好软的球球,我就喜欢那么大的球球……” 胡庆梁一边打着呼噜,一边说着梦话,睡得像头猪一样,地板又冷又硬,可他愣是睡出了席梦思般的豪华舒适感。 “这头猪,忘记烦心事还真是忘得够快的啊,不愧是猪头猪脑……” 洪逸一边解剖着绿头蜈蚣,一边翻着白眼瞥了一下胡庆梁,真心服了胡庆梁的人品。 不过话说回来…… 他倒有几分羡慕胡庆梁,足够狼心狗肺,良心大大地坏,任何消极情绪都不会保持超过一个小时。 “哇哦……这条绿头蜈蚣的腹部好多虫卵耶,近千颗都有了吧……不知道虫卵能不能吃……明天得找几只老鼠去试试毒,如果没毒的话,这些虫卵说不定能当成鱼子酱耶,名贵食材!” “果然不出所料……这种巨大血线虫可以像蚂蟥一样吸血,然后身体膨胀十倍,啧啧,这蜈蚣的血都被它吸干了,吸水效率还在苏菲之上,要是能窥破巨大血线虫的秘密,未来一定能推动苏菲更新换代,让广大女同胞干净又轻松。” “太神奇了吧,血线虫体内居然还有筋……不是只有哺乳动物才有筋的吗?没想到这些见所未见的全新软体动物也进化出筋……乖乖,柔韧性和弹性都超级好……” “或许我能拿它的筋做一把弓箭……” “绿头蜈蚣的虫腿,我倒是可以一根根拆下来当箭头来用。” “我去,这种生活在河水里,像蚊子幼虫孑孓一样的白色葫芦形蛆虫好猛啊,嘴里的分泌液体居然有超强腐蚀性,连钢钉都能在半秒钟内融掉,妈耶,它要是蜕变成飞虫,那该有多恐怖,怕是喷一口酸液就能让人尸骨无存啊!” 时间过得飞快,似乎一眨眼的功夫,就快要天亮了。 研究了一整夜的洪逸也眼睛干涩,头晕目眩了。 他伸了个懒腰,将解剖出来的零零碎碎虫子残骸碎肢都收拾到垃圾桶里,而后他打开房门,就想要把残骸倒进河水里。 可忽然间—— 他看到湍急凶猛的河水飘来一件奇怪的发光物。 就像是一盏莲花灯随波逐流一样,熠熠生辉。 “这什么鬼?谁特么会有心情放莲花灯祈求平安?脑子进水了么?” 洪逸愣在岸边,等着奇怪的发光物顺流而下。 嘶……好古怪的东西。 那不是莲花灯,而是会发光的花蕾,花蕾妖艳而又绚丽,淡蓝色的光芒渲染得它如梦似幻。 花蕾体积很大,比水桶还大两圈,似乎未成熟的花瓣里包裹着什么秘密珍宝。 “这是啥东西……比虫子还古怪……更奇怪的是,河水里一堆葫芦形孑孓幼虫还像是见鬼一样避开它……” 洪逸心头一动,研究古怪事物的性子又发作了,他“唰唰唰”地延伸出两米长的触须,一下子就把河水上的巨大花蕾缠了回来,而后他兴高采烈地就被这这匪夷所思的东西回到房子里,继续研究起来。 ------------ 第二十七章 好好养伤 天蒙蒙亮,磅礴大雨早已消停。 可是胡庆梁仍是睡得天昏地暗,还流着口水说梦话,自编自唱道: “山多狐狸野,都是我的姐,就是想头铁,不介意破鞋……噢,我滴姐,我滴蝶……” 殊不知,人家洪逸早就背着一朵不可思议的花蕾跑回来,丢到长桌上研究起来了。 如果胡庆梁此刻爬起来瞧上一眼,恐怕会睡意全无,绝对被挑起浓浓的好奇心。 因为这散发着淡蓝色的花蕾实在有一股妖艳迷离的魅力,叫人移不开视线,恨不得守在花蕾旁边,期盼着奇花盛开的那一刻。 洪逸拿起一柄消防斧,在巨大花蕾上面比划了几下,还用斧刃在花蕾表层轻轻劈一下。 “嘣” 洪逸的斧头竟然被反震开来,压根就伤不了花蕾一分一毫。 “哇靠,这么神奇的吗,明明看着很软的花瓣,居然能反震利器的切割……” “它到底是啥鬼东西?” “全世界冒出大片大片的巨型虫子也就算了,如今看来,植物也不安分,未来真心不容乐观……” 洪逸心中升起一丝丝不祥的预感,但他更感兴趣的是巨型花蕾的构造,以及它包裹着的到底会是什么。 忍着微微的刺痛,洪逸伸手去摸了摸花蕾。 还别说…… 温润如玉,手感奇好,比刚出生的小猪崽好摸十倍不止,反正就是又软又滑又弹手。 洪逸越想越是古怪,他索性凑近脑袋过去,用耳朵贴在花蕾上细细倾听。 咚咚,咚咚,咚咚—— 那富有节奏的微弱声音,像极了心跳! 洪逸瞪圆了眼,难以置信地抬起了头。 妈耶,这花蕾里包裹着一只哺乳动物?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难道植物和动物之间的界限也模糊了? 植物也特么能孕育出动物了?明显违背生物学说好不好! 洪逸没有惊愕太久,他只变得更加兴奋了。 也不晓得它要多久才能完全盛开…… 不过先把它养在这座集装箱改造的“河景房”也不赖,慢慢等,反正洪逸多的是时间。 目前洪逸发现的水陆奇异巨虫有十三种,每种都各不相同、特点奇多,所以他至少需要三五天时间,才能初步摸清这十三种巨虫的基本特性,例如它们的坚硬度、致命点、攻击性、反应力、繁衍能力、敏感源、畏惧些什么。 洪逸又翻看了一下巨型花蕾的外层。 在花蕾的梗底,有着触目惊心的裂口,还流着淡蓝色的脓液。 那裂口…… 就像是被人用刀硬生生地砍下来一样,平整又顺滑。 会是谁将这巨型花蕾的梗砍断? 会是那个臭婆娘吗? 洪逸连忙摇着头,觉得自己想得太荒唐,女人都是多愁善感的生物,她们一般都挺喜欢花朵的,怎可能会践踏花花草草。 唔,也许是小红在作祟吧…… 小红的虫腿锋利异常,可比一般的西瓜刀厉害多了,多半就是小红爬到哪颗变异奇树上面,用刀腿砍它下来的吧…… 洪逸摇了摇头,不再瞎想,他一宿未睡,着实困得厉害,也是时候该补个觉了。 毕竟他身上还有伤呢,需要充足睡眠才能加快伤势的痊愈。 小小的集装箱改造房里,压根就没有床。 洪逸也只能凑合着睡地板了。 虽然又冷又硬,但洪逸并不介意,反而还睡得有滋有味,心里踏实得很,即便是睡着了,他也流着口水嘀咕着梦话: “诶嘿嘿,洪氏巨型甲虫养殖场今天正式开张了,多谢各位父老乡亲前来捧场,今天,优惠大酬宾,全场优质甲虫肉打五折,不卖九块八,也不卖九十八,咱就卖你九九八元一斤,便不便宜、开不开心,保证你们吃过就忘不了,天天回头客。” 显然,洪逸在梦境里也想着祸害小红…… 凌晨时分—— 天已经放亮,尽管依旧是浓云密布难见阳光,可至少天地不再是一片漆黑的昏暗。 洪逸和胡庆梁都睡得稀里哗啦的,齐齐说着怪里怪气的梦话。 “滋溜溜……” 一阵粘稠的水响微弱地传了出来。 花蕾的花瓣缝隙间,竟然延伸出一条细细的绿色藤蔓。 就像是井绳一样细长,它稚嫩得翠绿翠绿的,如有灵性一般,缓缓地伸长开来。 它爬向了洪逸的大背包。 背包里装着许多食物、工具、紧急药物、开塞露,除此之外还有两颗蛋黄大小的、红艳艳的微光水晶——红甲虫晶核。 洪逸甚至把这两颗玩意给忘了。 本来是打算送给小姨磨成珍珠粉的…… 但好像也没必要送了。 稚嫩翠绿的绿色藤蔓卷起两颗红色晶核,像是很激动一样,随即忙不迭地就缩回到花骨朵里,消化掉两颗晶核里的生命能量。 这朵巨型花蕾的淡蓝色光芒变得更加妖异绚烂了。 透过半透明的花蕾,似乎能看见人形生命体的阴影轮廓…… 不过一分来钟,巨型花蕾又黯淡下来,不再发出光芒,似乎随同洪逸、胡庆梁那样,彻底陷入沉睡。 时间,飞快地流逝着。 一转眼,洪逸就这集装箱改装房里渡过了三天三夜。 平平淡淡的三天都在养伤,研究虫子。 “造孽啊,空有一身本事,小伙子你偏偏躲在这破地方天天与虫尸为伍……满屋子都是虫血的薰臭味,你真是脑子进水了!” 胡庆梁都快无聊得照着镜子数数自己还剩多少根头发了。 他一个劲地怂恿洪逸趁此机会,出去搞搞事情。 嗯,就像灾难电影那样……满城地肆意搜刮粮食、用品,多多益善嘛,或者跑去防空洞、医院、救济站、正府那些人多的地方去泡漂亮美眉。 现在到处人心惶惶,物资又跟不上,城市里的虫子也越来越多,危害性越来越强。 如果洪逸跑去英雄救美的话,多半能让漂亮美眉一见倾心、以身相许吧? 而漂亮美眉的妈妈,也多半会好好地报答一下胡庆梁这跟班吧? 哎,一想到洪逸这白痴不出去搅风搅雨、大出风头,反而窝在这破地方与虫为伍,胡庆梁就气不打一处出,像是又掉了一大片头发似的烦躁憋屈。 ------------ 第二十八章 虫甲大弓 这三天里,洪逸的食量照样奇大无比,吓得胡庆梁都看傻了眼睛。 背包里的二十多斤食物甚至不够洪逸塞牙缝的,还不够撑半天呢就被消灭殆尽。 眼看背包空空如也,胡庆梁以为洪逸马上就会去满大街搜集可以果腹之物,顺便救救美女、打打劫匪什么的。 但洪逸愣是没出去瞎转悠。 他的活动范围就定死在了小河边,压根不想走远,像是要时刻等着花蕾盛开,不想错过最奇妙的生命体诞生。 当然,对洪逸而言要填饱肚子可太简单了。 “大叔,这些蜈蚣的虫卵像不像鱼子酱,颗颗饱满鲜润,很美味的样子耶,拌着白糖吃颇有一番风味,你尝尝?” “尝个屁!你抓得那几只老鼠都被毒死了!别以为我不知道!” “啊?大叔你还不笨嘛……不过你可以吃老鼠肉嘛,我帮你烤,听说鼠肉比鸡肉还好吃哩。” “我吃屎也不吃那种东西!” “哎正好……我最近胃口挺大的,吃完一顿要拉几大坨,大叔你有口福了。” “呕呕呕,我宁可吃死老鼠也不吃屎!” 洪逸不过是挤兑一下胡庆梁而已,他还没窘迫到要吃拿鼠肉来充饥的地步。 住在河边,最不愁的是什么? 河鲜,当然是河鲜啦。 尽管河水里浮游着大量血线虫,以及一些诸如霜冻蝌蚪、葫芦孑孓这样的幼虫,可是非常神奇的是,它们竟然与水生土著河鲜相安无事,互不干扰。 那些鱼啊,虾啊,黄鳝啊,水蛇啊什么的,都在小河里活得好好的,而且好像更生猛了。 这让洪逸感异常地疑惑。 水里那么多土著河鲜,又有那么多古怪虫子,难道就不会耗尽氧气,导致两大阵营双双缺氧浮尸河面吗? 还是说,古怪的水生虫子压根就不消耗氧气,而是消耗氮气? 可是氮气是惰性气体,不可能给生物的新陈代谢带来能量啊…… 还有更疑惑的,巨型虫子们会袭击人类,在人类尸体上产卵,但为什么它们就不攻击土著河鲜呢?难道是因为它们嫌弃土著河鲜的肉太少吗? 洪逸压下了种种疑问,跑到河边,用四根触须钻进水里捉鱼去了。 还别说…… 灵活无比、迅猛如蛇的触须简直是鱼类杀手,但凡有任何鱼类靠近两米范围,它就逃不出洪逸的手掌心。 而洪逸只需要把怪虫解剖的内脏、残渣丢到河边,就能吸引到大片大片的河鲜前来抢食。 鲤鱼、草鱼、大头鱼、黑鱼、骨鱼实在不要太多,时不时还有些草龟、河蟹、水游蛇、黄鳝也会嗅着虫血味而来,全部都被洪逸一网打尽,别说有多丰收了。 胡庆梁都看傻了,因为洪逸早中晚三次去河边驻足一小会,每次都能抓满一大桶的河鲜。 这让胡庆梁不服不行,连连比起大拇指,一脸贱样地嘀咕着: “小伙子的触须真特娘有用啊,能轻绞杀死虫子不说,还能像蜘蛛一样攀爬墙壁,现在连抓鱼都那么溜,我也好想要几条触须展现我的浮夸,漂亮大妈们一定说我顶呱呱。” 羡慕是羡慕不来的,胡庆梁也只能吃柠檬,一直酸下去了。 不过话说回来…… 洪逸每次抓了河鲜,都是交给胡庆梁去烤熟的(用虫子们的脑核当木炭来用),他自己则是争分夺秒,如痴如醉地继续在集装箱改造房里,迫害着一条条抓回来的虫子,给它们带来生不如死的地狱体验。 胡庆梁倒也并非一无是处。 至少他的烧烤技术还是不俗的。 据他所说,他年轻的时候刚开始创业,就是在街边摆烧烤摊的,嘴皮子也是在烧烤的时候陪客人吹牛逼练出来的。 恰好,胡庆梁离开家里的时候,背包里也塞满了各类调料,连芥末粉这种破玩意他都带着呢,就更别提孜然粉、五香粉、胡椒粉之类的了,该有的全都有。 所以每一次,胡庆梁烤鱼都能烤得恰到火候,肉质外焦里嫩,撒上一点调料,那味道还真的不虚。 洪逸算了算自己每天要摄入的食物,可能多达四五十斤,几乎是自己体重的三分之一了,天知道那四根触须到底要消耗多少能量来维持啊。 也别看洪逸吃得多,一天有三个小时都浪费在咀嚼食物上,其实压根就不影响他的研究工作。 他有四根触须。 两根触须负责使用筷子夹鱼肉,而另外两根触须则继续“造福”着一窝窝命运多舛的虫子,两边工作同时进行。 至于鱼刺问题…… 好像真的不成问题,洪逸的牙口、肠胃一整套消化器官都似乎得到了神秘加成一样,韧性十足,不怕细细的鱼刺卡喉咙,只需要浑沦吞枣就能咽下肚子,那远超常人三五倍的胃酸也会将鱼肉快速消化干净。 甚至,洪逸连鱼脊骨都能咬碎成渣,一并吞进肚子里消化。 大吃大喝了三天,洪逸的体魄似乎更加强健了,向来有些书呆子的他,可能不比训练有素的体校学生来得差,说不定体力还比体招生强一大截呢。 双手的掌心也痊愈得七七八八,对穿的窟窿都已经结疤了,或许再过两天就能还原如初。 这等急速的恢复力,让洪逸都啧啧称奇,他不得不感叹,融合了虫族基因的他,已经可以称之为妖魔鬼怪了。 胡庆梁终于忍不住嚷嚷道:“喂喂,小伙子,咱们的调料全部用光了,就连食盐都没啦,你今天说啥也得带我出去满大街地搜刮好东西,不然,你就吃淡巴巴的鱼肉吃到死去吧!” 洪逸凝神静气道:“嘘,大叔先别吵……你过来,我还要你一点血去喂葫芦孑孓,通过测试,那么多虫子喝过人血都没啥特殊变化,唯独葫芦孑孓暴戾亢奋了许多……可以想象,它一旦成虫化作巨型蚊子,那么城市里的同胞就要面临吸血鬼的威胁了……” 胡庆梁瞪大双眼,气急败坏道:“什么?还要我割腕放血?这特么都第四次了,我会死的!” 洪逸慢条斯理道:“哎,就当减肥嘛,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要是我完全摸透了虫子的奥秘,说不定我真的有可能为铲除异虫而贡献出最大的力量,人类的历史必将由我来谱写……而你,则是我的好助手,汗青艳史绝对会留下你的大名。” 胡庆梁听得头头是道,深受感动:“有道理,听得我热血沸腾了……噢噢噢,这些血算不得什么,只管拿去吧。” 用云南白药给胡庆梁止血以后,洪逸终于打算动身去闹市区域搜集物资了。 首先要带上的,是三把虫甲弓箭——两把大弓一把小弓。 这可是超级大杀器啊。 它们的弓弦由血线虫的红筋打造,弹性好、韧度强,比起现代工艺的弓弦也丝毫不逊色。 而且别忘了…… 洪逸的触须拥有成年男子的将近三倍臂力。 他的四根触须,可以同时挽起两把虫甲大弓,超高的臂力配上特殊弓弦,那射出的箭有着超大的射程。 这俩把专供触须使用的大弓,比之古代的百石弓要厉害太多,威力甚至不比子弹逊色几分了。 ------------ 第二十九章 三个女人的钢珠偷袭 所谓虫甲大弓,弓身自然是由虫甲打造而成。 已知的十三种巨型虫子里,有一种像极了竹节虫的异虫。 特别好看,还会在黑暗中发着荧光。 它有着翠绿如竹的体色,身躯狭长如象牙,四肢又细又长。 别看它体型相对较小,但其实它的危险度远超绿头蜈蚣、巨型蚰蜒。 因为它的后腿弹跳力极其可怕,一弹腿就能蹦出十几米远,像飞刀一样扎在人身上别提有多疼,简直是中程偷袭的刺客型虫子。 幸好,它们数量很少……不然的话,这座城市里的人伤亡情况怕是要翻个两三倍呢。 即便是洪逸这种鱿鱼精、蜘蛛侠,他也得小心应对,时刻担忧巨型竹节虫的偷袭,否则一个不慎他也会丢掉半条命的。 而之所以弓身选中它,是因为它的身躯粗细适中,长度足够,韧性完美,硬度恰当,手感奇好, 洪逸找了三天,才找到这么三只巨型竹节虫。 可惜,它们全被养死了,以至于洪逸都无法对它们进行活体观测。 就这样,它们被废物利用,打造成玉翡翠一样鲜嫩翠绿的拉风弓箭。 洪逸用巨型孑孓的超强酸液,在弓身两端融出两个小洞,用来拉紧弓弦。 而弓身中段,他也用孑孓腐蚀液弄出一条小缝,用于搭上弓箭,减少误差。 哪怕不提威力,单纯论大弓的造型,那也是酷炫得飞起,翠绿弓身、血红弓弦、竹节虫造型,比之网络游戏里的精灵长弓都不见逊色的。 洪逸爱死这三柄大小不一的长弓。 他还特意试了试,触须操控的两把长弓,精准射程可达四十米,再远的话就射不准了,毕竟这不是专业级别的弓箭,做工还很粗糙,存在着不小的误差值呢。 至于他双臂操控的小短弓,那就逊毙了,精准射程只有二十米,威力也差强人意。 这也是多得了他基因强化过,预判力远超常人,才练了几天箭术能达到这个程度已经不错了。 “小伙子,你不是说箭头没毒吗?” “对啊肯定没毒啊,蜈蚣虫腿又没有毒腺,哪来的毒嘛,不过我拿虫腿箭头泡过麻痹蝌蚪的血液,麻痹效果不错,一旦被射中,不死也得浑身发麻,甭管是人还是虫……” “啊?你不早说,我刚刚还拿箭头剔牙来着……古音瓦滴色头米敢抓辣(果然我的舌头没感觉了)!” “不是吧大叔,我还没摸透麻痹蝌蚪的血液,不知道会不会有后续致命效果耶,安全起见,我先帮你割了舌头保命再说!” “雾耀啊,瓦敢抓庭吼,部涌鸽!” “可是你裂着嘴,伸出舌头往左歪看着很怪啊,如果别人误以为你是丧尸,打你一枪你就完了……” “瓦部信!” “你自己照照镜子吧,又丑又傻,看着比我还像妖怪……就你这歪舌裂嘴的傻样,哪个漂亮大妈会跟你约会?” 洪逸翻出了一面像照妖镜一样的圆形镜子,丢给胡庆梁,胡庆梁哈斯哈斯地吸着气,然后猛然一看镜子里的自己,他顿时肥躯一震,彻底绝望了,比前些天被小蜜拒绝的时候还绝望。 不过最终…… 胡庆梁还是跟着洪逸跑去繁华闹市搜刮各种物资。 没办法,他一个人待在河景房里会害怕啊…… 不知道是啥原因,那放置在长桌上的巨大花蕾,总是让胡庆梁心底发毛,坐立不安,就好似家里供奉着邪神一样,他宁可跟着洪逸去冒险,也不要跟巨大花蕾待在一起。 就这样。 胡庆梁拿着两个大火炬,抖着一身肥肉帮洪逸开路,驱散掉大部分杂鱼虫子。 而洪逸则是双手持小弓,四条触须挥舞着钢斧,大摇大摆地走在前头,但凡有不长眼的虫子敢挑衅,他的斧头定让它们尝尝啥叫头铁的滋味。 而最骚的是…… 两人还不必担心火炬的燃料不够用,因为这一路上,洪逸“造福感化”邪恶的虫子,“点化”它们立地成尸,献出玉米粒大小的虫脑结晶,每一颗都能烧很久呢。 相比起三天前,马路上的虫子是越来越多了。 保守估计,虫子数量可能又翻了一倍。 形势果真是恶化得厉害啊…… 砖家们曾在几天前预测一个月内全面剿杀虫子,取得压倒性胜利,如今看来是痴人说梦了,莫说是战胜虫子,怕是人类文明还能不能苟延残喘下去都是未知数呢。 十几分钟后—— 洪逸两人走到闹市步行街。 褪去了曾经的繁华喧嚣,街道仅剩下萧索和破败,两边商铺遭到一轮又一轮的洗劫,各类有价值的物资早就被哄抢一空了,只留下一处处烂摊子,以及一地的虫尸、烂肉。 这年头,敢出来冒险的一般都是狠人。 在虫堆包围下,运气好洗劫成功了就能一夜暴富吃喝不愁、美人相伴,如果失败了那就必然万虫袭身,死状奇惨,浑身血肉恐怕要被产下几万颗虫卵呢,死了都不得安宁。 而且这尸体的腐烂情况,比三天前要恶心太多了,阵阵腐烂的尸臭味远远都能熏死人。 歪嘴歪舌的胡庆梁也时不时地呕吐出声,看都不敢看那些面目全非、坑坑洼洼的腐尸。 不过他歪着舌头呕吐,还挺滑稽的就是了,惹得洪逸都想大笑出声。 某家大超市二楼—— 地板上满是凌乱的碗碗碟碟、衣物被子、各式厨具。 这儿是生活用品区,一楼的生鲜食物区早就空空如也了,洪逸也只好来到二楼碰碰运气。 二楼也曾发生过混乱的战斗,地上躺了不少虫子的尸体,更有一滩滩凝固了的血泊,只是没有尸体,应该是被人清理掉了。 “太棒了!这么多的泡酒用的玻璃缸,我可以拿回去将虫子一条条隔离开研究!” “就是不好带回去,难道我得用超市的购物车,一次送十个玻璃缸,然后来回送十几次吗,不过为了造福虫子,再辛苦我也忍了!” 洪逸对玻璃器皿、五金工具都颇感兴趣,一直在那鼓捣个不停 但忽然间—— 洪逸旁边架子上的一个玻璃缸“哐啷”地碎响,被疾驰的钢珠打爆。 幸好洪逸隔得远一些,不然,他的眼睛都有可能被玻璃碎片划到。 是偷袭! 这凌乱的、满地虫尸的超市二楼竟然还住有人! 洪逸迅速回头一看。 偷袭者赫然是三个女人。 她们一人拿着一个特制弹弓,重新搭上弹珠,齐刷刷瞄准洪逸的脑袋。 她们甚至连警告都没一句,直接对洪逸下手,来个先发制人杀了再说! ------------ 第三十章 你们就是这样欢迎我的吗 可千万不要小瞧现代工艺制作的弹弓! 这玩意,百来块就能买到品质很好的,配以龙眼大小的钢珠,哪怕是寻常妇女也能轻松用它射穿一颗大西瓜。 人的脑袋如果挨了一下,差不多就等于挨了一记铁锤,分分钟疼得头痛欲裂的,严重者还可能脑溢血,当场暴毙。 好家伙! 真够凶残! 这才虫灾第十六天,就可以无冤无仇、无缘无故地取人性命了吗! “噶啊啊啊,雾耀涩瓦!” 胡庆梁歪着舌头,心慌意乱地抖着一身肥肉,躲到货物架后面。 三个女人看都不看胡庆梁这种废物一眼,她们锁定的目标只有一个——洪逸。 洪逸身上触须,又丑陋又狰狞,她们方才躲在暗处观察的时候,就打从心底里对他升起恐惧之感,误入深海的小鱼见到深渊章鱼领主一样,随时都有可能被巨型触须的吸盘给搅碎。 此时—— 三把特制弹弓,已经拉到最满。 她们虽然命中率不高,但她们相信,这次三人同时出手,一定会有一次机会射到洪逸脑袋。 只需要射中一次就好,一次,就能放倒他。 “嘣!嘣!嘣!” 三声弹簧般的闷响,三颗钢珠灌满力道,如疾驰的流行般飞射而去。 三个女人觉得自己赢定了,她们能看到,那个妖魔般的年轻人愣在原地,不闪不避,如同吓傻了一样。 但真的如此么? 接下来的一幕,直接就让她们眼角一跳,目瞪口呆。 却见洪逸举起三条触须,像是接棒球一样,“啵啵啵”的三声轻响,急速飞驰的钢珠竟然稳稳地被触须蜿蜒夹住。 这不可能! 十米之内的弹弓钢珠,速度快得要命,正常人别说是躲了,就连看都看不清,还谈什么空手接钢珠,呃,触须也算半只手吧…… 不容她们回过神。 洪逸已经阴沉着脸,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三倍臂力的触须狠狠一甩,三颗钢珠迎面打向她们头部。 在洪逸那强大的预判力之下,她们哪里躲得开? 分别被钢珠砸在脸上、额头上、脖子上,纷纷哀嚎着痛呼起来。 不过那个被钢珠砸脸的女人伤得最轻,她惊恐地看了一眼洪逸,然后丢下同伴拔腿就跑,想要离开这是非之地。 她觉得自己一定能逃得掉的。 因为超市二楼有大量货物架可以充当掩体,他绝没有可能追得上她的。 然而…… “咻” 一支利箭突兀地破空而来,摩擦得空气都发出阵阵锐鸣声。 逃走的女人只觉得肩膀一疼。 随即她的身躯不由自主地就被推到一旁的承重墙上。 等她回过身来的时候…… 她骇然发现自己的肩膀多了一支木箭,而木箭穿透了她的肩膀,将她钉在墙体处! “唔啊啊啊——” 洞穿血肉筋骨的疼痛,让女子尖叫出声来,可她只叫了一声又连忙咬紧牙关忍住了叫声,险些连嘴唇都咬破了。 因为她知道过大的噪音,有可能把楼下的大群虫子引上二楼来,到时候,她们连转圜的余地都没有,直接就会被虫子爬满全身凄惨死去。 洪逸左右扫视,警惕地搜寻还有没有其他躲起来的敌人,待确定没有了,他才用阴戾而又嘲弄的眼神看着三个女人。 她们瑟瑟发抖,脸上尽是惊恐、不安、后悔、哀婉和决然。 她们全都死死地盯着洪逸,却没有说出半句求饶的话,反而像是无声地等待着他对她们做出最丑陋最残暴的事情。 洪逸打量了一下,她们都是三十出头的家庭主妇。 皮肤白润,身材也很丰满,五官亦是姣好,属于很受少年郎喜欢的贤妻类型。 “你们三胆子好肥啊,敢对我动手,还用那么粗的钢珠,哼,信不信我把那些钢珠一颗颗地打进你们身体里,拿都拿不出来!” 洪逸恶狠狠地说道,吓得她们齐齐剧烈一颤,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都已经有一个女人惊骇地流下屈辱的泪水。 “哗哗哗,豪标酿,豪鸡饼,瓦看丧塔萌辣,小伙纸,瓦萌去爽爽,桀桀桀!” 胡庆梁瑟瑟缩缩地从货物架探出头来,他一看清这三个任由宰割的女人长啥样以后,当即就得意大笑,还一边招呼着洪逸,一边开始解皮带作势要脱裤子。 三个女人看见胡庆梁那一番嘴脸和言辞,不由得哀愁而又认命地闭上眼睛。 洪逸却愕然道:“你解皮带干嘛?” 胡庆梁贱笑道:“塔萌耀萨你,瓦帮李乘罚塔萌,用皮呆,抽塔萌。” “那也应该由我来啊,轮不到你吧,少多管闲事!” 洪逸一脚踹翻胡庆梁这老咸虫,随即,他警惕地走向受轻伤的两个女人。 他双手举着小短弓,瞄准了她们俩人的要害,如果她们敢站起来跑出哪怕一步,洪逸都会毫不留情地射穿要害。 那个留着短头发、被砸中喉咙的妇女喘着粗气,她眼眶盈满泪水,抬头睁开眼睛,又惊又恐地看着洪逸,怒斥: “成王败寇,没什么好说的,我卢春燕任你处置,不管你提出什么恶心的要求我都会尽力去配合你,但前提是你放了杨姐和林妹,只要你饶过她们,你就算是用那四根触须吊打我,我也会逆来顺受!” 名叫卢春燕的年轻妇女,算是三名女子里的领头人了,她此时浑身都在微微发抖,显然是很害怕洪逸的诡异模样,但她重情重义,只想把所有的后续报复都往身上揽。 她旁边的杨姓女子则要胆怯一些,一声不吭的,只有咬紧牙关的细微嘎吱声传出来。 洪逸又好笑又好气地看着满脸倔强的卢春燕,不由得戏谑地伸出一根触须,厮磨着她的苍白的脸蛋: “哦?真的是什么恶心要求都能满足我么……像我这种天赋异禀的大怪物,你确定你这小身板子承受得了?” “我可以,我什么都可以!” 激动地说着,卢春燕这三十出头的年轻妇女已经屈辱地流下了热腾腾的泪水,她可以想象到自己接下来的命运会有多凄惨。 “别这样,卢姐,你为我们牺牲得太多了,换我来吧!反正我早就已经被那两个混混糟蹋过了!” 卢春燕旁边的那个杨姓女子终于忍不住爆发出声,她哀婉又忍辱地看着洪逸道: “你要使坏,只管冲着我来就好,我保证我不会反抗的……求你做个人吧……卢,卢姐她怀胎四个月,如果你还有一丝丝的良知,我求你不要伤害她!” ------------ 第三十一章 哥哥带你荡秋千 洪逸似笑非笑道:“哦,怀孕了啊?大姐你也是不容易,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你的,毕竟我是好人呀。” 然而这番话听在卢春燕女子的耳朵里,却更像是末日宣判一样,她觉得洪逸这种狰狞吓人的怪物一定会加倍折磨她。 随即洪逸又居高临下地看着姓杨的女子。 她的腰身很细,反衬得胸臀曲线相当夸张,身材真心不赖 “大姐儿,既然你能满足我提出的所有要求……那你该知道怎么做吧?开门见山吧。” “嗯……” 姓杨的女子深吸一口气,像是做噩梦般拧紧眉梢,而后忍辱负重地跪爬到洪逸脚边,将白皙的小手伸向他的皮带。 洪逸吓了一跳,连忙后退一步,质问道: “你干什么!” “你……你不是要我……那个……” “我没想过要用皮带抽你们啊!” “你,你别戏弄我们了……你不就是想猫戏老鼠地想装纯、装愣头、装初哥吗……这一点都不好玩,我知道你现在一定想喂我吃营养麦片!然后假惺惺地问我还饿不饿肚子!” 姓杨的女子嘴角挂着一丝惨笑,笑得心碎而又自暴自弃。 “就你们这一身臭味,怕是七八天没洗澡了吧,头发也油腻得要命,我还真就看不上你们了。” 洪逸回过神,一甩触须过去,狠狠就是一个耳光抽在她脸上,把她打翻在地。 “别笑得好像全世界你最惨一样,外面比你惨的人多的是呢,也别以为全天下的男人都一个臭德行,见个女的就动歪脑筋……说回正经的吧,我指的开门见山,是问你们食物藏在哪?在这住了多久?这附近一带,可有红色的巨型甲虫出没?” “呃……” 杨姓女子呆了呆,双眼流露出诧异之色,她紧紧盯着洪逸的脸,看了半晌才发现他目光压根没在她身上打转儿,她不由得稍稍心安。 倒是旁边的卢春燕妇女吃力地抬着头,用火辣辣的眼神注视着洪逸,惊疑不定道: “你不是那群恶徒混混的同伙吗?” “我要是坏得流油……你两现在就被吊在半空中,活活被抽死了信不信。” “我……我信!” 卢春燕艰难地咽下一口苦水,心里发毛地说道,不过说实话,她虽然很害怕洪逸的四根触须,但至少他五官还算有一丝小帅,脸上也没有邪里邪气的,比起昨天的那两个恶徒混混的猥琐嘴脸强多了。 喘了喘气,卢春燕压抑着哭腔对洪逸说道: “其实我们三个也是被逼无奈才先下手为强……就在昨天,有两个恶徒跑来超市里搜集物资……他们还上来二楼,发现了我们三,我们不是对手,被他们制伏了……我和林妹被绑了起来……他们俩就一起糟蹋杨姐……我侥幸挣开绳子,然后出其不意地抄起锤子,砸死了一个恶徒,另一个恶徒也被我锤伤了肩膀,他还逃走了……” “哦?所以你们以为我是他们的同党,来找你们三打击报复?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对我下狠手?” “是啊……你,你长得古怪,而你的同伴又肥头大耳,一看就不是特别下流无耻的人,我们怎能不害怕……” 卢春燕惴惴不安地仰着头,注视着洪逸脸上的每一丝表情变化,小心翼翼地说道。 “我知道你肚子里一团火,没那么容易饶过我们……但还是那句话,一人做事一人当,是我带头偷袭你,你冲着我来就行。” 洪逸脸上阴沉不定,眉宇微锁,最终咧嘴一笑道: “既然你主动求我虐你……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着,洪逸四根触须呼呼地延伸过去,分别缠绕着卢春燕的四肢,将她高高地举起来。 “啊,不要,她经不起折腾的,让我来替她受罪吧,我经验更丰富!” 姓杨的女子吓得花容失色,连忙卑微地扯了扯洪逸的裤脚。 “哼,你们刚刚差点把我吓得尿了裤子,哪有那么容易饶过你们!” 洪逸狞笑一声,四根触须举着卢春燕,就像是让她荡秋千一样在半空中晃来晃去,吓得她犹如坐上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连连发出惊恐欲绝的叫声。 “呃……” 姓杨的女子都看傻眼了…… 怎么回事啊…… 正常点的男人,拥有了四根可怕的触须,都应该会想用邪恶的办法去作践女人吧…… 可他呢! 他竟然没把四根触须用在正途上,反而捉住卢春燕忽上忽下地吓她个够呛…… 没到半分钟时间…… 卢春燕已经披头散发,神志恍惚了,显然是受惊过度整个人都虚脱。 虚脱了还不算…… 她连裤子都一片温热,名副其实地吓得屁滚尿流。 洪逸粗暴地将她甩到地上,面无表情道: “好了,对你们的报复到此结束……如果你们觉得还不够的话……我不介意让那个死胖子来给你们表演一下针线活。” “瞎索!瓦滴雾系针线佛!” 胡庆梁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即使他整条舌头都麻痹了他也要言辞抗议,不然,他在这三个漂亮的妇女面前哪里抬得起头? 姓杨的女子直接无视了胡庆梁,她咽了咽苦水,怔怔地看着洪逸好半晌,最后才仰着头小心翼翼道: “谢谢你的宽容……你虽然看起来比较吓人,但你和我以前小区的那群男人,以及那两个恶徒比起来,算是很好的了。” 洪逸抖擞了一下四条触须,女子那番话让他听起来非常别扭,他是好是坏,不需要任何女人来评判,他也不想当个好人: “少拍马屁,我只问你一句,你们搜集的食物应该不少吧,藏在哪呢?我肚子开始饿了。” 女子低下头,有些尴尬难堪地说道: “抱歉,我们没有吃的,饿肚子都饿两天了……其实我们五天前跟小区的那群人闹翻了,被驱逐出来,而后我们和各自的丈夫躲进这家超市里的……原以为这里会有很多食物,没想到早就被洗劫得干干净净,连调料都不剩……我们三人的丈夫商量着不是办法,所以他们两天前就举着火把出去,说是在附近找吃的……但他们再也没回来过,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还活着……” 说到最后,姓杨的女人又是大颗大颗地掉眼泪。 洪逸听得心头都有一丝丝发酸。 这该死的虫灾,到底要害多少人妻离子散、不成人形。 她们是挺惨的,而外面像她们这般凄惨的,只怕成千上万吧,犹如在地狱里煎熬着一样,见不到一丝希望的曙光。 “难怪你们的肚子也在发出奇怪的声音……我还以为你们吃多了在放屁呢,原来是饿得咕咕叫。” 洪逸叹了一口气。 姓杨的女子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恳求道:“那个……你可以放过林妹儿吗……她,她被你的箭射穿胳膊钉在墙壁上,血流了好多。” “可以。” 洪逸答应一声,正要去处理林妹的箭伤,可楼下却传来了阵阵混乱的虫子锐鸣。 嗯? 楼下似乎有骚乱,是谁要闯进这家超市? 是她们的丈夫……亦或者是那个逃走的恶徒带来的同党? 洪逸有些兴奋起来,打女人没啥意思……要打就打男人,甭管是哪一波人,洪逸都特别想找个正义的借口,爆锤他们一顿,也好找点乐子娱乐一下。 ------------ 第三十二章 大哥,就是她们打我! 洪逸暂时没管楼下的骚动,他径自走向那个被箭矢钉在墙壁上的女人。 她强忍着泪水,倔强的眼神里夹杂着一丝恐惧,由于过度紧张,她的牙齿都在打颤。 洪逸凑到她面前,近距离地审视着,就像是在审视着实验室的小白鼠一样。 “流了那么多血,痛不痛?手臂还能动吗?” 洪逸的脸凑近到她受伤的肩膀处,细细地观看,喷出的呼吸都已经打在她的耳畔边了,让她更加紧张地闭上眼。 “不、不痛……” 被唤作“林妹”的年轻妇女哽咽着说道,声音里充满了委屈和故作的坚强。 “那这样呢?” 洪逸伸出一根手指,在她的肩膀周边戳来戳去,有几下还戳到衣领,更有几下戳到她特别肉多的部位,惹得她仰高了脖子,呼吸都粗重了三分,生怕洪逸变本加厉。 “喂,我用力刚刚戳你几下,到底痛不痛啊?有没有特殊感觉?” 洪逸一本正经地质问道,姓林的年轻妇女嗫嚅着嘴唇,一边哭一边颤声道: “我,我不知道……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好。” 洪逸伸出触须,用力缠住箭矢,狠狠地将它拔了出来,触目惊心的伤口窟窿里汩汩流血。 “唔呼……” 林妹闷哼一声,身子虚弱地跌坐在墙上,嘴唇都微微发紫了。 “少特么给我装哭,否则我再给你屁股也来一箭信不信!” “呜……” “你是单纯肩膀麻痹,还是全身都麻痹?” “全、全身……” “麻到什么程度?能站起来吗?” “不能……我,我只有手指和嘴巴能稍微动弹一下……” “头晕目眩吗?有没有出现恶心反胃、幻觉幻听之类的?” “好像都没有……” “那你的肚子有什么不适感吗?” “肠胃好像在蠕动……我想放屁,但是我又控制不了我屁股上的肌肉……” “脑子有变得亢奋吗?就是脑活跃度特别高的那种……” “好像有…我脑子像着火了一样……” “是么?照此说来,或许麻痹毒液可以给濒死之人,吊命来用……唔,还需要多番验证才行……” 洪逸就像是耐心的肛肠科医师一样,对林妹的身体症状、机能非常关心,事无巨细全都问上一遍,都把她给问哭了。 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要进一步摸清麻痹蛤蟆的体液的功效,毕竟除了麻痹之外,肯定还会伴随着其他效果的,哪怕洪逸在老鼠身上试验过得出很多数据,他也需要在活人身上更进一步去临床验证。 然而…… 这一幕落在卢春燕、杨姐、胡庆梁的眼睛里就怪怪的了,尤其是听着洪逸那一本正经的询问,他们都听得快要懵逼了。 尤其是胡庆梁,恨得捶胸顿足,咬牙切齿,险些咬到舌头。 你说你一个年轻小伙,被三个丰满微胖的年轻妇女偷袭,你怎么就不狠狠地惩罚她们?有孕妇不杀可以理解,但至少也得抓她们来做牛做马,让她们以身赎罪啊,特娘的,别的灾难电视剧都是这样演的好吗! 退一步,就算不对她们来硬的,那也可以对她们嘘寒问暖、加以关怀,抚慰她们的丧夫之痛,通过以德报怨的方式感化她们,让她们振作起来重获新生,最后对你敞开心扉地九阴真经。 可你呢! 居然只关心你的麻痹虫液的临床数据,你真是暴殄天物啊,要是换了我胡庆梁,早就给她们当舔狗了! 这时—— 超市楼梯传来阵阵急促的脚步声。 显然楼下的那群人要上来了。 脚步声凌乱而沉闷,怕是来者众多。 听觉远逊于洪逸的卢春燕、杨姐直到这时候才听到声响,她们不由得面面相觑,既紧张又期待。 洪逸却还是理都没理,自顾自地在心中记下林妹的口述数据,而后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子。 瓶子里,装的是血线虫的唾液。 半透明乳白色,散发着阵阵醋味。 洪逸在老鼠身上做过实验,血线虫唾液可以加速修复疮口,迅速生出肌肉。 哪怕老鼠的尾巴被砍断,但只需要抹上这些唾液,就能在一天半的时间里愈合结疤,再无伤口,除了不能长出尾巴之外,并无副作用。 如此奇效的愈合效果,让洪逸都啧啧称赞。 但他一直都没在人的身上试过效果。 洪逸掌心的创伤恢复得七七八八,想试也试不了,至于胡庆梁那死胖子,还要留着他负责给洪逸烤鱼烤河蟹呢,自然也不好拿他来为医疗事业献身,万一有什么毒副作用,毒死了这胖子就有些可惜了。 现在,洪逸可算是找到了机会。 “滋,滋” 洪逸在林妹的肩伤倒了半瓶血线虫的唾液,顿时,她就像是被泼了热油一样,伤口滋滋冒出白烟,像是在产生着什么不可思议的化学反应一样。 她惊恐不安地低声叫道:“你给我涂的是什么……” 洪逸恶意一笑,嘿嘿道:“你还是别知道比较好。” 林妹瞳孔一缩:“难道是……” 洪逸不再理她,拍拍手站起身,转而去迎接即将到来的冲突。 不多久—— “咚咚咚” 沉闷的脚步声中,电梯口爬上一群气势汹汹的不速之客。 清一色,全部都是穿着黑色反光风衣的男人。 多亏了虫灾,高端服装店全部倒闭,里面的名牌衣服全被洗劫一空,这不,一群社会混子也能拿燕双鹰同款风衣来当制服了,果然出来混讲究的就是形象和牌面。 “大哥!就是这群女人!是她们杀了田狗,还废了我的一只手,你今天说啥也要给兄弟几个讨回公道啊!” 一个单手打着石膏的黄毛混混,刚踏上二楼,就放开嗓子嚷嚷,看向卢春燕、杨姐的眼神里充满了恶毒和凶戾,像是恨不得推她们去海里喂鲨鱼尸骨无存。 而那个杨姐一看到这个黄毛混混,立刻就止不住地一阵恶寒,气得攥紧拳头。 她恨透了这黄毛混混,因为他昨天联合另一个同伴糟蹋过她,幸好糟蹋到一半的时候卢春燕挣脱绳子,用铁锤打死赶跑那两个畜生,要不然的话,她可能早就被掳去混混窝里吃香喝辣了。 “哦豁,哦豁,这两女人果然别致,脸俏屁股圆,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群人的领头人是个体型魁梧的板寸头,身高接近一米九,脖子和脸上都有龙形纹身,一看就知道是社会上的滚刀肉,像极了上门收债、收钱买命的那种。 跟来的五六个同伙也全是道上混的那种人,他们手持大锤、铁柱、钢棍、西瓜刀,凶相毕露,此刻他们吹着口哨吆喊道: “大哥,你吃完了肉,也给咱兄弟喝一口汤啊!” “大哥,我们想跟你一起并肩作战,杀敌一泻千里!” “嘿嘿,姐儿别怕,我们大哥出了名的会疼女人,你们有福了。” 一群人肆意大笑,鬼哭狼嚎,像是掌控全局、吃定了在场的女人一样。 至于洪逸和胡庆梁? 他们看都没多看一眼,无视掉了。 为啥? 因为胡庆梁那肥头大耳、歪嘴歪舌的形象怎么看都像个老废物啊。 而洪逸则是藏起了四根触须,伪装成了普通人,他身板子偏瘦,略显秀气的脸上又有书呆子气,一看就是人畜无害的战五渣,明显是没打过架的那种。 每一个手持凶器的恶棍都相信,自己可以在一回合之内放倒洪逸,打爆这书呆子的狗头。 ------------ 第三十三章 你们来当我小白鼠吧 面对一群图谋不轨的恶徒,胡庆梁踏前几步,走到光头大哥面前,歪着嘴警告道: “塔萌三,瓦罩了,李萌想糙塔萌,错梦具扒!” 胡庆梁歪着嘴,慷慨激昂地说道,虽然口齿不清,但他觉得自己颇有枭雄风范,那枭雄之气一经散发,绝对可以震慑宵小,然后让她们芳心一颤,刮目相看。 然而…… 迎接胡庆梁的是一记大耳刮子! “啪” 胡庆梁嘴角都被打破了,火辣辣的疼。 “少特么给老子猪叫,滚蛋!” 光头大哥朝着胡庆梁的肚子又是一脚狠踹,顿时把可怜的大叔踹出三米远,哀嚎着倒地不起,爬都爬不起来,别提有多疼了。 “哎哟,大哥太仁慈了,这种肥猪就应该往他猪头敲一棍,打爆他的猪头!” “你懂个啥,大哥估计是想留他一条命,等下大哥宠幸他老婆的时候,他肯定悲愤欲绝地想死。” 敢情,这帮人也对洪逸、胡庆梁有所误会,他们以为洪胡二人是她们的丈夫,特意回来保护她们的。 看到胡庆梁被踹得那么惨,躲在洪逸身后的两个女人吓得脸色更加苍白了,伸手去挽住他的衣袖,哽咽着哀求道: “你…你可以……可以保护我们吗……求你了……” 洪逸恶意地回头看了一眼,露齿嘲笑道: “我饶过你们性命就不错啦,凭什么要帮你们?当我冤大头啊?” “可是你……你……你很厉害的啊……” “打架终归是有风险的嘛,今朝我逆天,明晚挨板砖,况且对面是六个猛汉耶,我也不确定能不能打得过啊……” “你,你就那么没有侠义之心吗!” “可我是怪物,不是大侠啊……” 两个妇女又气又急,双眼都再度沁出泪水了,她们偷袭他固然有错,但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们羊入虎口,沦为玩物吧? 黄毛混混扯着嗓子叫道:“嘀嘀咕咕些什么呀!臭女人,那是你老公吧,没看见他怂得腿都在发抖么,你俩还不赶紧像母狗一样爬过来求饶?把爷几个伺候舒服了,兴许还能考虑放过你老公一马,不然的话,哼哼。” 洪逸腼腆地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道: “不是,你误会了……我不是她们老公啊……我跟她们没啥关系来着。” 黄毛混混贱贱一笑,拖长了声音,眼神戏谑了起来: “真是绝情啊……知道我们冲着她们来,你就赶紧撇清关系免得挨虐,嘿嘿,还挺识相的嘛……” 光头大佬却是大手一挥,不耐烦道: “别废话了,你们几个,上去把那小子剁了,丢下窗户喂虫子……我等不及要带她们三个去小房间里取取暖。” “是,大哥!” 一众手下嚼着口香糖,满脸狂拽酷炫吊的表情,手持武器就走向十米外的洪逸。 他们总共六个人,六个都曾经当过风险投资公司的催债人,他们经验最丰富的,就是用钢棍打断欠债人的腿,而如今虫灾祸世,秩序崩毁,他们凶狠起来,杀人就跟吃饭一样,丝毫都不会有心理负担。 所以,那小子是死定了。 然而洪逸却壮士扼腕地唏嘘长叹道: “左一句剁了我,右一句喂虫子……在你们眼里,我只算是虫子的饲料吗?我这人其实不容易生气,但你们刚才的话太惹我不爽了,你们,今天,全部都要给我当试验虫毒的小白鼠!” 洪逸这番话听在六个恶徒耳朵里,直接让他们愣了半秒,随即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极为夸张: “他脑子不好使吧,死到临头了还在说胡话?” “他看电影看傻了吧,真幻想自己是武侠剧的主角?” “臭傻插,哥几个送你下去当阎罗……” 一群人指着洪逸还未笑完—— 豁然之间,异变突起! 唰唰唰! 洪逸身后灵蛇出洞一般,飞速窜出四条狰狞可怖的触须! 他们甚至都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触须就已经分别缠住了四个人的脖子,“咔吧吧”地卷得喉咙一阵阵脆响! 这四个人顿时如坠深渊,喉咙剧痛,想要张嘴惨叫却发现喉咙已经叫不出半点声音了! “哇啊啊,那是什么鬼!” 剩下的两个恶徒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眼睛都暴凸起来。 他们只看见四条蟒蛇般的东西,将四个同伴高举到半空中,几乎要肋断四人的脖子,那场面极其渗人,比惊悚片还惊悚! “噢,这大概是钩命索吧。” 洪逸狞笑一声,四根触须狠狠往前一甩,将四个人的身躯当成武器,狠狠地撞到剩下的二人身上。 两人顿时头破血流,栽倒在地上。 但这还没完。 洪逸双手一伸,就摸向旁边货物架的小短弓。 拉弓,上箭! 瞄准,松手! 一气呵成! “噗”的一声,虫腿木箭穿透了地上一个恶徒的脑袋,迸射了一地的红白之物,热腾腾地洒在另一个倒地恶徒脸上。 他呆了呆,随即彻底头皮发麻,最终惊恐欲绝地哀嚎了起来,吓都要吓傻了! 而这一切看在光头大哥、黄毛混混的眼里…… 也是同样的震撼力十足,恐怖到了极点! 四个同伴被卷在半空中,一个同伴被爆头,一个同伴脸上洒了脑浆吓得失去理智…… 这,这一切仅仅是发生在五秒钟之内啊! 尤其是魁梧壮硕的光头老大,他看都看得眼角狂跳了,毕竟他刚刚可是说过,要剁了洪逸喂虫子的狠话啊,他知道洪逸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只一刹那间,光头佬的额头就渗出了一滴滴细密的冷汗来。 【助兴脑洞小剧场①:三个女人拿着弹弓,准备射向洪逸的脑袋,但洪逸不紧不慢地穿上一件黑色风衣,还装逼地戴上一副墨镜,正气凛然地虎躯一震道:“哼,我赌你们的弹弓里没有钢珠”,一秒后,洪逸卒】 【助兴脑洞小剧场②:洪逸看着无力跌坐在墙边的林妹,冷冷说道“少废话,问你一句答我一句,否则我就往你屁股射一箭”,林妹闻言娇躯一震,又羞又怒地颤声道“不要啊小哥哥…人家有痔疮…你还是弄其他地方吧”】 【助兴脑洞小剧场③:一群恶棍同党吹着口哨、鬼哭狼嚎,贪婪地看着几个丰满妇女,咽着口水嚷嚷道:“大哥,你吃完了肉,也给兄弟喝一口汤啊”,光头大哥闻言一巴掌扇了过去,把小弟扇翻在地上骂道“现在猪肉那么贵,老子都吃不起猪肉了,你特娘还想喝汤,我拉稀给你喝去吧!”】 ------------ 第三十四章 你这女人啊太没良心了 当机立断之下,光头大哥猛地一转身,撒腿就跑! 虽然很没面子…… 但是不跑不行啊,总不能留下来等死吧? 就算他是道上混的凶名赫赫之徒,常年都爱打断别人的腿,可是面对洪逸那种怪物,他真心恨不得自己多长出几条腿来啊! 至于枪? 或许有机会能一枪崩了洪逸,然而这种管控极严的东西,岂是随随便便一个恶棍就能搞到的? 别忘了现在只是虫灾降临的第十六天,崩坏的只是民间秩序,像那种武力机关单位依旧有凝聚力的,岂是混混敢惹? “大哥!等等我!” 眼看着光头佬撒腿就跑,黄毛混混也急眼了,连忙屁滚尿流地跟上去。 “小白鼠也想逃出实验室?该醒醒了!” 洪逸大笑一声,四条触须扔掉四个窒息昏迷的恶徒,而后触须拾起货物架上的两把虫甲大弓! 拉弦,瞄准! 恐怖的力量,让紧绷的弓弦都发出轻微的吱吱拉伸声! 随即,箭出如龙! 这两支箭,比刚刚射爆脑袋的那一支箭要劲爆太多,力贯满盈,迅如闪电! 而此时—— 光头佬和黄毛混混已经快要走回到电梯了! 只需要再踏出两步,两人就能顺着电梯阶梯跑下去,离开二楼,远离那狰狞恐怖的触须怪物! 是啊,就差一点点了,只需要回到一楼,差不多就基本能保住性命了…… 然而—— “噗噗”两声闷响,粉碎了两人的奢望! 他们只觉得腿脚一疼,紧接着自己就狠狠地往前跌倒。 黄毛的脑袋撞向电梯扶手,头破血流,而光头佬更惨,大半边身子都倾斜地摔在电梯上,被阶梯尖端划断了鼻梁,别提有多痛了。 “啊,啊,啊……我的脚……” 光头佬痛得说不出话来,而黄毛混混则是忍痛回头,赫然看到自己的小腿肚子,穿透了一支木箭,木箭的尖端穿骨而过,竟是斜斜地把他的一整条小腿都钉在了瓷砖地板上! 正是因为斜斜钉住了小腿,他俩才会跌翻摔得如此凄惨。 这一刻,两人怦怦狂跳的心已经彻底被恐惧所包围。 “做得好!” 对黄毛恨之入骨的杨姐看到这么解气的一幕,她不由得涨红了脸,脱口而出地为洪逸喝彩。 他是真心厉害…… 就算她很害怕他的狰狞触须,但他的触须着实超乎想象,竟然还能用弓箭射出那么简单粗暴的正义之箭,隔了二三十米,精准打击。 而卢春燕、林妹更是目瞪口呆,脑子都险些没反应过来…… 那可是七个满脸横肉、手持凶器的恶徒啊! 怎么才十秒钟不到,他们就全部被虐翻在地上了? 他们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对洪逸砍出哪怕一刀呢,就遭到单方面的屠杀了? 她们僵硬着脖子对视了一眼…… 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回想起来,她们先前到底是哪来的勇气,敢偷袭洪逸这怪物的…… 他没杀死她们,真心已经算是极其仁慈的了,他要是发起疯来,恐怕足以单挑一个没有枪械的社团吧…… “哦豁,哦豁,你们这七个男人挺别致的,身子够壮屁股翘,肯定是虫子喜欢的类型。” 洪逸有样学样,魔改了一下光头老大刚才馋她们身子说的下流话,尽显嚣狂和狞然之色,就仿佛他才是大恶人一样,恶人指数甩了这群作奸犯科之徒十八条街。 “小哥哥……我,我可以帮你一起剁了那个黄毛,丢出窗户喂虫子!” 这时候杨姐鼓起勇气,悄步走到洪逸面前,直视着他的眼睛,神情激动地说道。 经历了丧夫之痛,又挨饿了两天两夜,甚至还被两个黄毛混混同时糟蹋过,这杨姐早就崩溃到黑化边缘了,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剁了黄毛,祭奠她的清白,人道不人道的对她已经无所谓了。 “啧,你这女人,满脑子就知道剁剁剁,未免太凶残嗜血了吧,他们好歹也是几条人命,你怎能视人命如草芥,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么!” 洪逸义雄躯一震,正言辞地呵斥着杨姐,瞬间把她吼得懵逼了,她半张着嘴,愣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这,这男人还好意思说我凶残嗜血…… 明明就是他最凶残最嗜血的好吗,都有恶徒被他一箭爆头了! 胡庆梁吃力地爬起来,对杨姐咳嗽着解释道: “憋贯塔,塔就素介样,嗦一套,抓一套,挨撞批。” “呃……” 杨姐不知该如何接话才好,她是真心听不懂胡庆梁的“家乡话”啊,她还寻思着到底是哪儿的家乡话这么难听,发音也太不飘蠢了吧? “你们两个,去搜搜他们的背包……呵,背包胀鼓鼓的,肯定是他们洗劫到很多好吃的食物,快点,愣着看我干啥呢?以为我使唤不动你们了是吧,要是在我家的养猪场,那几个大婶敢偷懒的话早就被我爸骂得狗血淋头了。” 洪逸用触须推了一把卢春燕、杨姐,将她们推了一个踉跄。 他丝毫都没有顾忌她们的心情,也没有趁着杀敌余威博取她们的好感,在他眼里,她们还不如小红来得吸引人呢……虽然她们白白嫩嫩的,颇有少·妇的成熟风情,留着是挺养眼,可是除了养眼似乎没别的实际用途啊。 哪怕使唤起来,她们也不如胡庆梁那死肥猪来得勤快,至少胡庆梁不会见了虫子就哇哇鬼叫,既能烤鱼,又能滴血喂虫子,还能举起大火驱散虫子把给洪逸开路,更重要的是,他这肥猪的体味很能吸引小红自投罗网。 所以,胡庆梁还是很有价值滴,比三个貌美肤白的弱女子有用。 “咔吧咔吧” 一阵阵骨碎的脆响,洪逸抄起钢棍,打断了那几个窒息背气的恶徒的腿。 这是为了避免他们有机会逃跑,彻底防患于未然。 补刀是很重要的,既然出了手,那就一定要确保他们永远都没机会反抗…… 嗯,这可都是那个臭婆娘教会洪逸的真理啊。 十多分钟后—— 一名恶徒口吐绿沫,狂翻白眼,鼻孔冒烟,浑身都在抽搐着。 吓得旁边几个断了腿,却还保留神智的恶徒全都冷汗直冒,胆战心惊。 此刻在他们眼里,一脸严肃的洪逸简直就是恶魔的化身。 “唔……好像又一个撑不住了……刚刚给他服下的是血线虫的心脏研磨液,我在老鼠身上试验的时候,它们明明会狂暴起来,力气大增啊,怎么这人喝了偏偏就口吐绿沫,半死不活了捏,嗯,再多喝点试试,应该还有救的吧?” 洪逸又往那恶徒嘴里灌了半瓶血线虫心脏研磨液,灌完了还不忘给他打气,真心希望恶徒能挺过难关,争气地活下来,为人类的医学进步留下宝贵的数据。 这时,别说是周围同病相怜的恶徒们头皮发麻了…… 就连杨姐、卢春燕、林妹、胡庆梁都看得大气都不敢喘,真心服了洪逸这富有科学研究精神的人形恶魔。 【感谢各位的打赏,也感谢六位慷慨的舵主,咱没话说,今天四更为报】 ------------ 第三十五章 久违的咖喱糊糊 这位可怜的恶棍最终还是没能抢救回来,脚一蹬,脖子一歪,口吐绿沫而死。 “唔……这药效果然很冲,死前的心跳至少加剧两倍,脸上青筋都暴凸得像是要爆炸一样,果然,对人类而言太强烈了,得想办法中和一下药效,顺便把口吐绿沫的原因找到,这样或许就能做出狂暴药水了耶……” 洪逸嘀咕着,随即又将目光瞄向另外几个躺倒在地,乖乖等死的恶徒,他们齐声“呜呜”地哀嚎惨叫,也不知道是想求洪逸给他们个痛快,还是求洪逸手下留情。 栽在他手里,可比死在虫子嘴下还痛苦多了,虫子顶多两三钟就会把人咬死,但是洪逸的药水,可是足足能让人煎熬十几二十分钟才死的。 这时,清点完混混背包的卢春燕鼓起勇气,怯生生地对洪逸说道: “小哥哥……” 洪逸皱了皱眉,一脸嫌弃地抖了抖肩膀: “肉麻死了,别叫这种腻歪得要死的称呼,你是不是想我叫你小姐姐?你都一把年纪了,就省省吧。” 卢春燕难堪地咬了咬略显苍白的唇瓣,怯生生道: “不,不是的,我没敢这样想……你,那个,你刚才保护了我们,我们承了你天大的人情,却还不知道你的称谓。” “资深养猪达人——洪大师。” “轰大湿?” “唔……你发音也太不飘蠢了,听着怪怪的,罢了,今天就让你占点便宜,叫我洪逸即可。” “洪逸……这名字跟你不是很配……” “你还叫卢春燕呢,也没见你比产后母猪瘦到哪,更没见你身轻如燕啊。” “呃……” 卢春燕听得呆愣半晌,险些被洪逸呛死了,天地良心,她那只算丰腴吧,三十出头的女人算是完全成熟了,如多汁甜美的水蜜桃般诱人,自然会多长一点肉比较好看吧,他怎么就说她是产后的大肥猪,有这般聊天的吗,天都被他聊死了。 不过想想他是个怪物,她也就释然,跟怪物倒也不好讲正常人的逻辑。 深吸一口气,卢春燕眨巴着还有些红肿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洪逸,如实汇报道: “我们在那群人渣的背包里,找到很多番茄、洋葱、土豆、咖喱、干面饼、面条,还有很多坚果、奶酪,我估计,他们此前应该是洗劫过印度特色餐馆,把里面的存货全都装在背包里……” 洪逸点点头:“难怪他们今天口气那么大,原来是染上了南亚咖喱味啊。” 卢春燕肚子咕咕地叫了一声,咽着口水问道: “洪……洪逸小哥,你肚子也饿了吧?” 洪逸面无表情道:“早饿了,要不是看你几天没洗澡,我早就一口吃了你了。” 卢春燕瑟缩了一下身子,低着头不敢看洪逸的眼睛,怯生生道: “别,别开这种玩笑……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那个,你也饿了的话,那由我来做一顿咖喱糊糊吧?刚好超市二楼有许多锅碗瓢盆碗碟筷子,而且我可以用斧头劈碎那些木架子,用木头来烧火……” 卢春燕是真的饿极了,两天两夜没吃饭是怎样的体验? 前胸都要贴到后背了,肠胃里蠕动收缩的不适感像是要把自己也给消化掉一样。 “不需要木头……用这个就好,它的耐燃性比固态酒精还高十倍。” 洪逸从兜里掏出一大把大小不一、红蓝橙紫的虫脑结晶,塞到卢春燕手里。 “这是……” “劈开虫子的脑壳,取出来的结晶,放心吧,无毒的。” “啊……” “你受惊个屁啊,都说了无毒,你再这样一惊一乍地影响我观测临床数据,我就把这些虫晶一颗颗地灌进你肚子里信不信?” “我,我错了……你别这样……” “去吧,赶紧做饭,限你一小时之内搞定,记住,煮完所有食材,我一人的饭量可能比你们三个女人加起来还大十几倍。” “嗯……” 卢春燕深深地看了一眼洪逸,而后连忙退了下去,她想招呼着杨姐帮她一起做咖喱糊糊。 但杨姐仍在在报复着黄毛混混,她满脸冷厉地蹲在他旁边,手里拿着一支钢笔,用笔尖“滋滋”地扎着黄毛混混的三条腿,扎得坑坑洼洼的惨不忍睹,黄毛都快要痛得断气了。 “杨姐……洪逸小哥叫我们给他做饭呢……你就先别报复他了,交给洪逸小哥,这畜生会死得更惨的。” “嗯,越惨越好!” 杨姐抹了抹眼泪,扑到卢春燕怀里啜泣几声,这才慢慢平复下来。 “走吧……我们也该发挥一下女人的特长了…必须让他知道,我们还是有点价值的。” 煮咖喱糊糊,需要很多清水,不过幸运的是超市二楼有三四罐桶装水,绝对是绰绰有余的,虽说二楼超市也被多番洗劫过,但洗劫的人只会拿紧缺的东西,谁特么会洗劫桶装水啊,那不是憨批吗? 而另一边,胡庆梁也还在一巴掌一巴掌地扇着光头大佬呢。 可怜光头大佬小腿被钉在瓷砖上,鼻子又被电梯阶梯硌断,他的命都丢掉半条了。 可是胡庆梁记仇啊,狐假虎威嘛,他小人得志道: “我这老马不识归途,你这小人必须铲除,敢踹你胡爷爷是吧,今儿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脸肿得像馒头!” 打得手都累了以后,胡庆梁才神清气爽地跑去找卢春燕、杨姐,帮她们打打下手。 尽管胡庆梁口齿不清,“家乡发”叫人听不懂,可是他的刀工竟然出奇的精湛,比她们这些家庭主妇强多了,倒也让她们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对胡庆梁夸赞了一声,缓解缓解连日来压抑的情绪。 这可把胡庆梁乐坏了,嘴也笑得更歪了,艾玛别说,这俩年轻又白皙的丰腴妇女,比他的亡妻都漂亮三分,真的很棒啊,要是洪逸小伙子能把她们三拉进队里,那胡庆梁就爽死了。 但洪逸似乎……只喜欢猎杀、祸害小红,估计啊,收她们是没戏的了。 此时,洪逸仍在专心致志地鼓捣着他的临床试验。 又一名倒霉的恶徒,被洪逸用爱去感化。 这名恶徒的眼睛被滴入了绿头蜈蚣的心脏研磨液,他双眼布满血丝,眼白彻底猩红,眼角更是一阵阵狂跳。 “如实告诉我你的感受,兴许我会给你个痛快。” “呃……我好像看到……眼前的动态都放慢了……” “哦,连你也这么说啊,那他们临死前确实没骗我……这绿头蜈蚣的心脏研磨液,确实有加剧动态视觉的功能,但还需进一步提纯,清除掉杂质和微量毒素……不过,我只要知道这种液体很有价值就行,以后慢慢搞。” “给,给我个痛快吧……” “这怎么行?你好歹也是条生命,我小姨教过我,要尊重每一条生命,不能轻易让他们去死……所以,你再坚持一下吧,接下来,我会给你心脏注入一剂麻痹蝌蚪的体液,看能不能麻痹你的肌肉和血液,顺便吊住你的性命,加油哦,我看好你,你一定会是下一个医学奇迹!” “不,不要啊……” 这名恶徒哀嚎着,被洪逸这番话感动得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 第三十六章 特级伤口修复液 又是一小时过去了。 六个恶徒,以及黄毛混混,光头佬,全部都口吐绿沫,为人类的医学进步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洪逸眼角含泪地看着他们那虽死犹荣的光荣躯体,痛心不已,为他们献上沉痛哀婉的悼词: “放心吧,小白鼠们,你们一定会含笑九泉的……因为你们奋不顾身配合试验,我得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数据,将来定可造福全人类,在人虫两族的攻坚战里发挥重要作用,若将来有一天,人类战胜了虫子,恢复和平,你们居功至伟,我也会在风水宝地给你们八人立一块墓碑,刻上你们最伟大的名字……唔,糟糕,刚才忘记问他们分别叫啥名字了……就一律都叫杂鱼甲乙丙丁吧。” 洪逸缓缓站起来,笔挺的腰梁仿似一杆标枪,虎目含泪中,尽展他对献身的英勇先驱们的崇高敬意。 “洪逸小哥……可以吃饭了,快来尝尝咖喱糊糊吧。” 卢春燕走到洪逸身边,柔声说道,虽然满地皆是口吐绿沫的尸体,但她连洪逸的“荡秋千”惩罚都试过了,承受力大增,哪里还会怕尸体,别说是尸体了,现在她连洪逸的四根触须都有些看顺眼了。 不过…… 这也是因为丰腴妇女的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强的缘故,要是换了一般的少女,只怕到现在还在惊恐慌乱中崩溃着呢。 所以啊,在被洪逸饶过性命,又看到洪逸随手解决了找她们麻烦的恶徒以后,她对洪逸的排斥感、恐惧感就消退大半了。 是妖怪又如何? 是人类又怎样? 只要分清谁愿意帮助自己,分清谁恶意加害自己,不就完事了吗? 八个恶棍是人类没错吧,但他们恨不得将她们奸之而后快。 洪逸再怎么不成人形,他也恪守底线,不会主动侵害别人,只有被惹怒了才会以雷霆手段展现最凶残的一面。 或许…… 他残忍对待八个恶徒的手段,一旦传了出去的话绝对被千夫所指,引来一波波敌视。 但那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给了她们一顿饱饭,给了她们安全感,给了她们一丝希望的曙光,这就够了。 对与错,往往会因为立场不同而有所不同,至少以卢春燕的立场来看,洪逸是对的。 “嗯,闻到浓郁的咖喱味了……呵,很香啊,我可能有两三年没尝过咖喱了。” 洪逸抽了抽鼻子,脸上露出吃货特有的贪吃微笑。 卢春燕愕然道:“啊?隔了这么远你也闻得到?而且,满地都是血味、药味,还那么冲……” 洪逸挑了挑眉梢:“我是怪物嘛,五感都比一般人强不少的……比如你,不仅你身上的汗臭味我能闻到,就连尿臊味我都能闻到……拜托,我刚刚抓你举高高的时候你被吓尿了,你好歹也去换条裤子嘛,你就是这样穿着湿哒哒的裤子给我做饭的?咹?” 卢春燕楞了一下,很快就尴尬得低下头,难堪到了极点,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男人的鼻子太灵敏……真的很容易让女人尴尬啊! “你先去换条裤子吧。” “嗯……” 二楼超市里一大堆饱暖秋衣、居家睡衣、薄纱小裤,物资还是非常丰富的,卢春燕想换裤子简直不要太容易。 “小伙汁,李来辣,曾好,咖喱煮好辣,李快尝尝味套肿莫样。” 看到洪逸走来,胡庆梁连忙盛出一勺咖喱糊糊,倒在菜碟上,递送到洪逸手中。 糊糊里有番茄、洋葱、土豆、辣椒这些常年的蔬果,此外还加了椰浆、腰果碎,几乎全部都一锅炖成融融的糊糊,非常入味,那逸散出来的番茄咖喱味甚是让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虽然没有米饭,但糊糊熟透了以后,胡庆梁加入面条、面皮、方便面,跟糊糊再煮了五分钟,全部煮熟又保持一丝丝的弹性口感。 洪逸尝了尝,嗯,味道还真不错啊…… 至少比起他三天来吃到发腻的河鲜,也算是别有一番风味了。 “吃起来不错,来,都坐下一起吃吧,这锅咖喱糊糊看着够多,应该够大家吃饱的。” 洪逸难得地招呼一声,倒是让胡庆梁都瞪圆了双眼——哇靠,怎么小伙子对三个丰腴妇女那么客气了,哦对,他平时好像也不吝啬,每次抓到一堆鱼也分给胡庆梁吃到肚子撑。 在果腹方面,洪逸向来都很慷慨的…… 因为粮食对他而言,好像也不是很重要啊……他真正喜欢吃的是小红的肉嘛,如果搞不到小红,他随便去一趟河水里就能抓到三五十斤河鲜了,跟他混,属实不需要担心饿肚子。 “我……我也想吃……可以吗?” 这时,肩膀受伤的林妹终于从全麻状态中稍稍恢复过来,她由卢春燕搀扶着走过来,看着锅里咕噜噜冒着热泡的咖喱糊糊,她馋得口水都快要流下了了。 “哦?你居然勉强站得起来?真是稀奇……给你吃饭当然可以,但你要先把临床感受向我汇报了再说。” “好……我会的……” 林妹一边咽着口水,一边给洪逸汇报这一个多小时里的身躯变化。 而洪逸也检查她肩膀上的箭伤窟窿。 乖乖…… 这回,可能撞大奖了! 血线虫的心脏研磨液,真的对人类的疮口愈合也大有用处! 而且不比老鼠身上的试验效果来得差! 这才多久,林妹的箭伤窟窿就完全止血了,而且疮口的嫩肉在收缩、愈合,透过疮口看进去,洪逸还能看到穿孔的肩骨隐隐闪烁着一层荧光。 林妹,真的走大运了。 她本来也是小白鼠之一的,洪逸也不确定,涂在她箭伤的虫液会起到什么效果,可能会要了她的命,也可能让她迅速恢复,但她运气还可以,竟然熬过来了。 相比之下,那八个恶棍就运气差了许多……哦不,其实他们也不是运气不好,而是他们身上试验的虫液多达十几种,这就让他们的致死率暴增得接近百分百了,哎,殉道者先驱就是死得这般无畏而又伟大。 话又说回来…… 假设林妹运气爆棚,有幸能住入市第一医院享受最好的医疗,她的伤可能也最少需要一百天才能勉强复原,还可能留下后遗症。 但有洪逸帮她的话……那时间应该会缩短十倍,甚至二十倍也有可能的。 “都赶紧吃饭吧,吃了饭,林妹你就跟我回家吧,我会在家里严格观察你的恢复情况。” 卢春燕、杨姐面面相觑地对视一眼,抿了抿唇,小心翼翼地问道: “那,那我们俩呢……” 洪逸腼腆一笑,有些不好意思道: “你们也想跟我回去?不妥吧……住不了太多人,而且你们丈夫生死未卜,你们好歹也该留在这等多几天吧,喂,万一奇迹出现呢?另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旁边的死猪大叔看着比较色,带你俩回去的话,他估计会天天半夜对你们表演针线活,那就很失礼了,对吧?” 卢春燕、杨姐被这么一说,顿时也思念起一去不回的丈夫,同时她们看了看歪嘴歪舌、一脸贱样的胡庆梁,不由得重重点头道: “洪逸小哥说得对……我们懂了。” ------------ 第三十七章 妖藤食人花 “豪知,咖喱便条带豪知辣!瓦在超市恰咖喱,晚上回家打灰欺!” 胡庆梁抖着一身肥肉,只能浅尝辄止,毕竟他歪嘴歪舌,吃咖喱是很费劲容易咬到舌头,可即便是只能尝一丁点,他也满足极了。 趁着三位丰满妇女在忙着狼吞虎咽的时候,胡庆梁还狗献殷勤地给她们塞纸巾、递温水、送绿箭,尴尬得她们压根就不敢跟他“交”个朋友,只顾着埋头苦吃懒得理他。 嗯,也不怪她们吃相狼狈,换了谁挨饿两天两夜都会变成饿死鬼投胎,再加上咖喱这种东西本来就很开胃,搭配上番茄洋葱辣椒椰汁这些东西就更加美味了,虽说咖喱配面条有点不伦不类,可是谁让这儿没米饭呢,面条也将就着吃吧。 不过…… 有个意外的小插曲值得一提。 林妹麻痹未退,手脚酸软,她肯定是无法衣食自理的。 她眼巴巴地看着一锅香喷喷的咖喱炖面条,急得快哭出来了。 胡庆梁自告奋勇地想喂她吃咖喱,可她很抵触地拒绝胡庆梁的好意,只用委屈又可怜的眼神看着洪逸。 死胖子太猥琐了,她说啥也不想承他人情,而姐妹们又忙着自顾自地吃饭无暇理她,唯一能求助的只有洪逸……她已经不怎么怕洪逸了,在她看来,洪逸只是个一根筋的临床试验专家罢了。 “真拿你没办法……今天我心情好,就帮你一次,下不为例。” 洪逸被看得浑身不自在,只好分出两条触须,分别抓住叉子、勺子,一口一口地喂林妹吃咖喱面,乐得这位四肢酸软的丰腴女子露出了幸福的笑容,连连吞咽着,饥不择食之下,她看洪逸的触须都觉得顺眼了许多。 吃饱喝足了以后,洪逸又从八名英勇捐躯的“无名壮士”身上抽了一些的血,装在玻璃瓶里,用以带回家培育观测更多虫子,他想知道,虫子为什么对人血情有独钟,如果它们长期吸取人血,最后会产生何种变化。 卢春燕撩了撩有些油腻的长发,很好奇地对洪逸问道: “洪逸小哥,你明明可以用四根触须大杀四方,去各个小区解救受困的人民群众,成为他们的救星,赢得他们的掌声……可你为什么偏偏只喜欢研究各类临床数据?我觉得,你有些大材小用了……” “我为什么要吃力不讨好地救那么多人啊,那不是军警的责任吗?” “可是……可是你有这个能力呀,因为你的触须势不可挡……不用多浪费啊。” “我还觉得你有帮我生孩子的能力咧,因为你有一套成熟的器官和机能……不用多浪费啊。” “那不一样!你怎能说这种话!” “有啥不一样,不都一个道理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我为什么要热衷去救人呢?” 卢春燕再次被洪逸呛得目瞪口呆,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胡庆梁曾经歪嘴歪舌地告诉过她,洪逸对女人不大感兴趣,他好像只喜欢一种牛犊子大小的嗜血甲虫,这让卢春燕感到很惊奇。 抛开四根触须不谈,他的长相还是挺讨喜的,他好歹也该趁着这场大浩劫,四处力挽狂澜,赢取一大堆受苦的美女们的芳心吧? “你……你就那么喜欢与虫子打交道么?” “一般般吧,我只觉得它们的生命演化得非常有意思,充满了许多未解之谜。” “但你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昆虫专家、基因专家呀,你连像样的研究设备都没有……我觉得,你还是放弃比较好,其实你更适合当一个城市里的英雄。” 卢春燕也是在打着小算盘的,她更希望洪逸能帮她帮到底,例如帮她寻找丈夫,送她到人多的聚集地。 “没事,万丈高楼平地起,辉煌还得靠自己,我有的是时间慢慢来……迟早有一天,我能研究出足以让虫子灭族的瘟疫。” “制造瘟疫?小哥可能高估了自己,以现代的细菌病毒技术,也没有任何科学家敢说自己能制造瘟疫……更何况还是我们知之甚少的古怪毒虫……” “有难度才有挑战的价值呀……我家里是养猪的,我从小就看着一场又一场瘟疫杀死了猪圈里的肥猪,我知道瘟疫的杀伤力有多可怕。” 洪逸对自己很有信心。 那个臭婆娘曾说过,未来洪逸制造的瘟疫毒死了半个基地的人,让上千条人命跟着陪葬。 这就意味着……这种瘟疫很可能已经到了成功的边缘。 只需要再加一把火,就能完成对虫族凑效的瘟疫。 到时候,洪逸就是抗虫事业最大的功臣,谁,还记得他曾经做过的恶? 任何一场战争想取得成功,都必须伴随着牺牲,如果那个女人单纯以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她自然觉得洪逸是个恶魔,是个畜生,但以全人类存亡的角度来看……洪逸的做法其实也没错到哪里,只是太急功近利了一些。 唯一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洪逸不打算无下限地伤及无辜。 或许小姨说的话没错,每一条人命都值得尊重,只要他们还有人性,洪逸就不打算伤害谁……可那些已经丧失了人性,不配称之为人的家伙,那洪逸就不介意拿他们当畜生来对待了。 傍晚时分—— 洪逸、胡庆梁、林妹回到了河边的集装箱改造房。 天际昏暗阴沉,似乎又在酝酿着一场冷夜大暴雨。 洪逸一边整理着超市手推车运回来的生活用品,一边对林妹说着: “好了,我帮你在地上铺了褥子,睡起来应该不会又冷又硬,记住,待在这间房子里你尽量保持安静,也不要乱碰角落里培育的虫子,它们虽然形态狰狞,但其实它们很有爱的,你就当它们是阿猫阿狗之类的宠物……你要是喜欢,还可以拿鱼骨头、鱼内脏去喂它们,很好玩的。” “谢谢……不必了,我不喜欢玩虫……洪逸小哥,你能收留我,我已经很感激了。” “大家互惠互利罢了……你需要我尽快帮你恢复胳膊,我也需要观测你的恢复情况,没什么好谢不谢的,对了,你的全名是什么?你大我十岁,我叫你林妹终归有些别扭。” “我的名字不重要呀……” “可是没名字,一直喊你林妹,总觉得你会是条杂鱼……恐怕活不过明天呢……” “不会的,跟你待在一起,我比谁都安全。” 林妹信心满满地说道,因为她和洪逸同行回来的时候,看到他像龙卷风一样屠戮满地的毒虫,她相信他就是虫子的克星。 “既然你这样说……我也不好勉强你……你饿了吧?我去捉鱼,做一顿晚餐,正好超市里带回了大铁锅和一堆调味料,可以做个红烧焖鱼。” “哪来的鱼?你没有鱼竿和渔网吧……” “有触须就够了,哦对了,那边桌子上的巨型花蕾你千万别乱碰,它虽然看着漂亮,但天知道它里面孕育的是啥生命,好像也快要开花了,说不准会跳出什么怪物……总之你尽量离它远一点,免得遇到危险。” “嗯,我明白。” “走了,死猪,来跟我出去捕鱼,你少盯着林妹的屁股看了!” “哇,我没有,你别诬赖我!” 胡庆梁刚要解释,却已经被洪逸拽了出去,被迫在岸边埋锅生活,煮起鱼汤。 两人走后,只余下林妹一个人待在虫鸣四起的小房子里。 此时的集装箱改造房,堆满了一地的生活用品。。 因为洪逸超市里大肆搜刮,带回来很多家居物资,例如可以御寒的被褥,可以装菜的锅碗瓢盆,可以保持清洁的牙膏洗发水,可以将虫子隔离观察的玻璃罐,可以吸水的苏菲,还有一大堆纸笔。 林妹心情有些惨淡凄凉地左右张望着,叹息一声: “今后……我就要生活在这地方吗……跟那个死肥猪待在一起有点恶心呢,只希望洪逸小哥能待我好一些吧……” “他除了木讷一些,不太会说漂亮话之外,其他都还挺好的…” “老公迟迟不回,放任我留在超市饿了两天两夜……应该是凶多吉少了,也只有她们俩傻傻地留在那苦等奇迹……老公不在,能保护我的人兴许只剩下洪逸小哥了吧,如果他半夜忍不住的话,我该从了他吗……男人白天是正人君子,晚上可就说不准了呢……” 林妹整理着思绪,要说她心中不哀愁苦闷,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有得选择,她也想为尸骨未寒的丈夫守贞,但大灾难时期,道德观念似乎失去了意义,林妹本来就是三个女人中意志力最薄弱的一个,她不仅怕死,也怕受苦啊…… 抱上洪逸这样的大腿,那肯定是吃喝不愁、安全无忧的,而且他也比她那当程序员主管的丈夫帅很多,要知道,工作繁忙的程序员身体都不怎么好,林妹这么个三十出头的丰腴妇女压根就没吃过饱饭。 洪逸身子虽然单薄了些,可毕竟够帅够年轻够强大够“幽默”啊,给他当女人,倒也是个不俗的选择…… 就在林妹犹豫着自己该以何等身份跟洪逸相处之际—— 霍然间,她身后的巨大花蕾传来一股馥郁的芬芳香味,丝丝扑鼻,叫人迷醉。 “是什么味道,太香了吧?” 林妹惊奇地回头,看向桌上的巨大花蕾,她一步一步,循着香味走近花蕾,想要看个仔细。 然而下一刻! 花蕾急骤张开了所有的淡蓝色花瓣,而后将林妹整个身体都包裹了进去! 林妹甚至来不及哼出一声,就在花朵的笼罩下失去意识。 这这这! 这竟然是一朵食人花! 可怜的林妹,没有听洪逸规劝,走近了这朵食人花真就遇到危险了。 ------------ 第三十八章 宿敌再聚首 对林妹生死情况浑然不知的洪逸,此刻正站在岸边,兴高采烈地用触须抓鱼呢。 而胡庆梁则是在旁边,吭吭哧哧地埋锅烧水。 水,是河里的水。 河水其实不怎么干净,有许多恶心的虫子,诸如血吸虫、孑孓幼虫、麻痹蝌蚪、冰霜蝌蚪、啃水泥螺,它们的体液融入到河水里,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尤其是孑孓幼虫,它们会吐出强酸口水,导致河水整体偏酸,自带醋味。 但总体来说,河水只需要煮沸还是可以饮用的,微量毒素对身体的坏处不算大,血液循环会把微量毒素排解掉。 倒是城市道路上的积水才不适合饮用,因为满大街都是最低级的囊酸虫和蛞蝓,这两种低级虫子对积水污染力极高,因为它们的体液会让人拉肚子发烧,相当的棘手。 “嘿,小伙子……我说个事啊。” 胡庆梁一边搭建着土灶,一边贼兮兮地朝洪逸挤眉弄眼: “既然带了林妹回家……那咱说啥也要对她好点,不能怠慢了她啊,你瞧她那哀婉憔悴的表情,要多可怜有多可怜……嘿嘿,大叔我知道你对她那种丰满的女人不感兴趣,但是大叔我看得蠢蠢欲动啊……不如,你就让大叔我放手去追她?女人啊,不管到哪都需要男人来疼爱,你只爱你对虫子,她就由我来给予温暖嘛。” 洪逸毫不在乎道:“可以。” 胡庆梁激动得跳起来,手舞足蹈道:“啊?果然够爽快!不愧是我的好兄弟!跟着洪逸大哥混,不怕亏待我的棍!” 洪逸皮风轻云淡道:“你要是有本事让她心甘情愿,那就随你的便……反正,我也只对她的伤势感兴趣。” 胡庆梁自负地昂首挺胸道:“嘿嘿,就让我胡庆梁表演给你看看,什么叫纵横在末日都市里的情圣!” “噢,情圣啊,我拭目以待。” 洪逸目光玩味地扫了一眼胡庆梁身上的肥肉,噗嗤一声就笑出声来,无情嘲讽道: “别怪我没提醒你……牙签搅大缸没啥意思的,大叔,你已经三天没吃黑枸杞了……你塞到背包里的那盒印度神药,我也遗留在小姨家里,连着一大堆食物都留给她了。” “啊?” 胡庆梁如遭雷击,肥躯狂震,随即他像是被抽走了灵魂一样,整个人都有些痴呆傻愣,犹如失去了人生的意义。 “大叔,大叔……你当心,火烧到你裤脚了,喂!” 胡庆梁不小心被灶火蔓延到裤腿,烧得噼里啪啦的,所谓哀莫大于心死,这区区的体表疼痛,又算得了什么呢? 就在洪逸想要帮胡庆梁灭火之际—— “哗啦” 猛然一阵涛涛水花,从河面突兀地袭涌而来。 就好似是一个巨浪猛扑而下! 胡庆梁被冲翻在地,裤腿的火直接扑灭,连带石头灶台里的虫脑结核也一并熄灭了。 洪逸却是心头一震狂喜,兴奋地叫道: “好大的一条水生虫子!我靠,太酷炫了吧,这是我发现的第十四种虫子耶!” 却见河面上,浮现出一条压迫感十足的白银色巨型软虫。 乍一看,震撼到了极致,就像是灯节里长长的舞龙一样粗长,那可是十多米长啊! 洪逸那身高在它面前,渺小得可怜,像是随时都会被它碾死一样。 而仔细一看,这条巨型软虫就不怎么威武了,反而很恶心…… 它像是放大了千百倍的白色蛔虫,虽然身体足够粗长,但它脑袋是扁的三角形,眼睛特别小,身躯的每一环关节更是如松果般一块块镂空,足以逼死密集恐惧症患者。 “哈斯!” 白银巨型软虫,漂浮在水面上,昂首朝洪逸张嘴怒吼,发出尖锐的声音,想要震慑洪逸。 然而洪逸不仅没害怕,反而还逆血上涌,摩拳擦掌地兴奋嗷嗷叫道: “您说啥?要请我吃哈根达斯?不不不,我更想吃你这小甜心,看斧!” 洪逸触须一甩,挽起插在腰间的斧头,直接就劈了过去,别提他现在是多么斗志高昂了。 激动之下,洪逸的触须发挥出三倍常人的臂力! 力贯钢斧,雷霆一击! 银光一闪而过,猝不及防的白银巨型软虫直接就被洪逸在它头上劈开一道裂口,连白白的软肉都被削掉了一大块! 白银巨型软虫痛得激烈翻身,它猛然抬起尾巴砸向洪逸。 可洪逸早就打开了基因激活的动态视觉,只一打滚,他就闪避开白银巨软虫的从上而下的尾巴。 “轰隆” 刚刚洪逸所站的那块岸边石头,顿时被砸得碎屑满天飞! 就像是被万斤重锤狠狠砸过一样! 妈呀,这虫子的力气好生恐怖。 比小红的蛮力还要吓人,十几米长的巨虫啊。 “比小红还狂野,我喜欢!但你别以为我怕你,我这就回去拿上另外三把斧子和长弓,有本事你就追来试试!” 洪逸撒腿就跑,也懒得去管地上那失去梦想的胡庆梁了,白银巨软虫会不会吃了他已经无所谓了。 三两步狂奔回屋子里,洪逸直接抄起一众武器,然后转身又嗷嗷叫着杀了回去。 至于失踪的林妹妹…… 他倒是没怎么注意,因为他亢奋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拿下小白! 白银巨软虫和红顶甲虫,在虫族里绝对是同一个等级的尊贵存在。 然而红顶甲虫浑身包裹着坚硬如铁的外壳,想杀它真的很费劲,连洪逸都觉得颇有难度。 白银巨软虫就不一样了。 它的力气、体型、灵活度都比红顶甲虫优秀,可偏偏它是软体虫类啊,防御力大打折扣,只要洪逸不停地对它进行攻击,它迟早会遍体鳞伤,失血过多而死。 而事实上…… 也的确是这样…… 当洪逸回到岸边,迎战小白的时候,他还真就占尽了上风。 如果换了其他人面对小白,怕是一个照面就要被尾击砸死,或者被喷射的水柱冲飞了。 与白银巨软虫交战的每一秒,都生死攸关,几乎与死神擦肩。 但洪逸有动态视觉,能以慢镜头看见它的每一个动作,让他留有足够的时间去预判。 此外,洪逸闪避的时候也极其风骚,因为他可以用触须来当脚用,就好似把触须当成撑杆一样,一蹬地面他的身躯就弹飞出几米之外,走位何其风骚。 所以战局就变成了这样…… 只有洪逸的斧子、箭矢打得到白银巨软虫,而它的所有攻击都落空,沾都沾不到他衣角。 战况越是失利,白银巨软虫就越是暴躁,犹如疯狂的水中蟒蛇一样胡乱攻击,毫无章法,这就加快了它的败局,足以让洪逸更多地在它身上砍下一块块巨大的软肉…… 这些软肉吊在河水里,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何等凄惨。 七八分钟后,终于从狂怒中清醒过来的小白浑身都没一块好肉了。 本来宛若蛔虫般的柔软丰润身躯,此刻破破烂烂的,像是身上的四分之一的肉都被砍下来了! 它也虚弱到了极点,惊恐之下,它掉头就跑,顺着河水往下游溜去。 “别抛下我啊!回来!你这畜生怎么能这么不要脸临阵脱逃!” 累得气喘吁吁的洪逸不甘心地一咬牙关,撒腿就顺着河岸往下游追去。 不追上去给小白补刀,他真的不甘心啊! 不管要追多远,他都一定要像许仙一样,日到小白! 岸边,重新恢复了平静。 一小时之后,已是临近傍晚,天色愈发黯淡起来。 小河像是上游暴洪了一样,短时间内上升了许多水位。 水位把刚才岸边的鏖战痕迹,淹没了大半,就仿佛刚刚的鏖战从未发生过一样。 黄浊的河水,都快要淹没胡庆梁了,可他仍旧生无可恋地躺在地上,看淡生死,久久都未从巨大的打击中回过神。 忽然间,耳边传来细微的脚步声。 紧接着是一阵动听至极的女人嗓音响起: “大叔,你还好吧?这里很危险,快远离小河边以免被水虫伤到。” 胡庆梁愣了愣,抬眼一看,不由激动得浑身颤栗,腾地一下连滚带爬站起来。 他的世界,重新恢复了光彩。 因为眼前这个留着飒爽短发的女人着实很漂亮,肤白胜雪,五官精致,身段火辣,还带有一股英姿女侠般的凌然正气。 林妹、杨姐那种档次的成熟女人和这个短发美女比起来,就差上一大截了。 “大叔你没受伤就好,刚刚我远远看你躺在河边,还以为你出了事……” 英姿飒爽的短发女人,眨巴着一双清澈而又坚定的眼睛,她的一颦一笑都似乎正气慨然,不带一丝算计和虚伪。 胡庆梁咽了咽口水道:“我,我没事,美女你真的漂亮……我,我以后就跟你混了……” 短发女子置若罔闻道:“大叔别开这种玩笑,你依水而居,旁边又有这么间铁皮房,不管是水里的虫子还是地上的虫子,都很少会跑来骚扰你,你算是足够安全的了……” 胡庆梁死皮赖脸道:“不是,这儿天天提心吊胆,吃也吃不饱……美女你不带我走的话,我会死在这的!” 短发女子继续置若罔闻道:“大叔,我叫沈名月舫,你住在河边良久,有没有见过河水里飘荡过一朵巨大的花蕾,淡蓝色会发光那种……我追它好些天了,咳咳……” 短发女子说道后面,不由得颦起眉梢,捂着心口咳嗽起来,似乎身体受了不轻的伤。 胡庆梁连忙屁颠屁颠地献殷勤道:“有有有!当然有!三天前哈,我在水里捡到一朵特大的花蕾,搬回到屋子里去了……你跟我来,美女,这边走,我带你去见它。” ------------ 第三十九章 陷入噩梦 “嘿嘿,大美女这边请这边请,我啊,名叫胡庆梁,别的本事没有,但是运气却逆天,谁都说我是一员福将,你千辛万苦要找巨大花蕾,刚好就被我妥善保管着,你瞧,这就叫缘分,这就叫运程,这就叫福报,往后你就让我跟你混,保证你夜夜行大运,年年双胞胎……呃,嘿嘿,怪我嘴巴乱说话,大美女别介意哈。” 骚话连篇的胡庆梁拼命地推销自己,妄图沈月舫收留他,但可惜,沈月舫只是对他清冷一笑,并不接腔。 她一边走近小屋,一边屏住呼吸,似是要为即将到来的生死鏖战做准备。 “大叔,你离这儿远点,等下会有危险。” 说话间,沈月舫从腰间取出一柄火红色的短刃,反握在手里。 胡庆梁看得眼皮一跳。 这这这…… 这火红色的短刃,不正是红顶甲虫的刀腿上面的刀翼尖刺吗! 眼前这位肤白胜雪的美人看着娇滴滴的……她是怎么搞到小红的刀翼的?而且还深度加工打磨,并且添上刀柄。 难道她和洪逸那小伙子一样,都是非常特殊的那类人,可以单挑红顶甲虫? 入夜时分,光线本该极其黯淡。 可是沈月舫手里的刀翼短刃,却“咻”的一声离奇闪耀起耀眼的赤红霞光。 顷刻之间,惊艳地照亮了方圆三米,甚是耀眼夺目。 胡庆梁大吃一惊,像是见了神迹一样兴奋得叫了起来道: “这是啥?你的武器竟然会发光?难道你有超能力?” “我没时间解释……大叔,立刻后退。” “哦。” 胡庆梁这条老舔狗连忙答应,抖着一身肥肉就退到了七八米开外。 沈月舫深吸一口气。 她浑身的战意近乎攀升到了顶点,即便有伤在身,她也不管不顾了。 这次,一定要彻底杀死那株妖藤,不管付出什么都是值得的。。 “嘎吱——” 推开了铁门,沈月舫一个箭步窜进屋子里,下意识地就要发动雷霆一击先发制人。 然而—— 屋子里哪有什么巨大花蕾啊? 分明只有一堆杂乱的生活用品,以及一个赤果着身子换衣服的妩媚丰腴妇女。 除了林妹还能有谁? 只不过,林妹好好地待在屋子里干嘛要赤果着身体?而且她肩膀上的伤口似乎完全痊愈了,不留一丝痕迹。 “啊,你,你是谁,干嘛在人家换衣服的时候闯进来……” 丰腴妇女一脸惊慌失措地看着手持发光短刃的沈月舫,吓得尖叫一声,惊慌失措地躲进地上的被褥里瑟瑟发抖。 沈月舫有些懵逼地环扫了一眼,随即疑窦丛生地对林妹问道: “你可有见过屋子里的一朵巨大花蕾,蓝色会发光那种。” 林妹楚楚可怜地垂下眼帘,声音里带着哭腔,心情低落地哽咽道: “没,没有呀……这些天,我住在这屋子里担惊受怕,都不敢出去呢,顶多只见过粉色的小花,哪里有见过蓝色的大花唷。” “可是外面的胖先生却说……” “他的妻子葬身虫腹,早就已经疯掉了,看起来似乎很正常,其实他总是出现幻听幻觉,很惨很惨的,哦对了,我替我这位同伴给你道歉,他一定对你说过许多轻佻低俗的话对吧,那不是他的本意,他毕竟已经脑子不清醒了……” “唔……” 沈月舫沉吟了半晌,倒也觉得有点道理。 就好比刚才河水暴涨,胡庆梁还死气沉沉地躺在岸边,一脸的生无可恋,即便河水快要将他淹没他都无动于衷…… 这等表现,确实是受到重大刺激的人该有的消沉表现。 而且,屋子里也确实没有巨大花蕾的踪迹,那肯定就是胡庆梁在凭空捏造,满嘴跑火车了。 “他也是个可怜人啊……” 叹了口气,沈月舫不打算追究胡庆梁,她指了指对面角落里被豢养在一条条玻璃瓶的毒虫,冷着脸对林妹质问道: “那些虫子是怎么回事?你们居然敢将毒虫养在室内?” 林妹犹豫了一下,怯生生地对沈月舫解释道: “那是因为他疯了以后,幻觉严重,精神失常,将虫子当成了宠物来养,还说要用它们来酿酒,酿出药效最猛最壮阳的酒……我也劝过他,叫他不要将虫子装进那些酿酒玻璃缸里,他总是不听……” “这……” 沈月舫觉得异常荒唐,林妹的那番话简直夸张到了极点,可是这似乎是最好的解释了……毕竟,那些玻璃罐真的是用来酿酒的啊,把虫子塞进酿酒的容器里,似乎对精神病人来说也合情合理吧…… “咳咳……” 沈月舫还想再细问一番,可她忽然胸口又闷又疼,一口气都险些喘不上来。 三天前的那个暴雨夜晚,她跟妖藤拼了个两败俱伤,妖藤的植物躯体彻底被毁,独留下一朵花蕾紧急弹飞出去保留性命,而沈月舫也被妖藤戳了几个血窟窿,被吸了不少血,导致元气大伤。 静养三天,沈月舫伤势未愈,就急着要出来沿着河道搜寻妖藤花蕾的踪迹,她知道机会很渺茫,但她还是想尽一下最后的努力。 对她而言身体负担太大了,不旧伤复发才怪。 “你没事吧?” “没事,打扰了,我这就离开。” “嗯……你慢走。” 林妹目送着沈月舫离开小屋,然而阴暗的光线下,林妹双眸却透着冷冽而又诡异的冰蓝色寒芒,她微微张开小嘴,恶意地舔了一下红唇,语气阴历残忍道: “斩我妖藤,断我本源,害我落得这般田地,只能用这卑微的骗术来将她支走……在黑暗的深渊里,我何曾这般狼狈耻辱过,你等着吧,卑贱又下等的女人,就算我力量所剩无几了,我也会想办法百倍奉还给你,让你死得很好看。” 这时候,胡庆梁失魂落魄地走进来,嘀咕着道: “大美女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她不是说要找巨大花蕾吗,难道她只是参观一下就满足了?” “胖哥哥,你回来啦?” “噢哟!林妹你这就自觉地脱了衣服钻进被窝啊!嘿嘿,胖哥哥我懂你!” 胡庆梁眼冒绿光,鼻孔都亢奋得冒烟,他看到林妹躺在被褥上盖着被子,两条洁白无瑕的藕臂裸·露在外,看着异常养眼。 “是呀,胖哥哥……人家好久都没吃过饱饭了呢。” “嘿嘿,胖哥哥我这就来给你喂你……” 胡庆梁流着哈喇子,搓着双手兴奋地走到林妹旁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不知为何,林妹似乎比白天的时候更好看了…… 尤其是她的眼睛还会冒着蓝光,又明亮又诱人…… 但看着看着…… 胡庆梁就口吐白沫,翻起白眼,像是得了羊癫疯一样倒在地上浑身抽搐了起来。 林妹狡黠一笑,满意中参杂着高傲、不屑、嘲弄,她得意地看着陷入梦境满脸痛苦的胡庆梁,悠悠说道: “早就看这肥猪不顺眼了,就让他在噩梦里尝尝被一百条发·情的母猪包围起来的滋味吧。” 【其实好多书友也看出来了,胡庆梁的灵感原型是星爷电影《唐伯虎点秋香》的祝枝山,《鹿鼎记》的多隆,所以你们懂的啦。】 ------------ 第四十章 虫脑结晶的特殊效果 翌日上午—— 洪逸推着四辆手推车,吭哧吭哧地回到集装箱改造房。 手推车是工地运送水泥浆的二轮车,里面装满了大量白银巨软虫的尸体材料。 例如肉块、骨骼、血液、断筋、性腺、内脏,甚至还有一整颗狮子头大小的水虫脑袋。 “累死了,一夜没睡,真心一夜没睡啊……这该死的小白在水里游得那么快,害我追了十几二十公里,直到半夜才追得上它,追上了它还临死反扑,差点要了我小命,真特么带劲,我就喜欢这么狂野倔强的大虫子……” 洪逸精神上很亢奋,但他一脸倦容,毕竟顺着河岸来回奔走了三四十公里,他的身子都大感吃不消。 更别说他还要推着四辆载满战利品的手推车,别说是双腿了,就连四根触须都累得快要抽筋啊。 不过洪逸对这他的收获非常满意。 得到那么多小白的研究素材,最起码够他研究个三四天了! “大叔,快给我死出来,别贪睡啦赶紧来帮我个忙,烤熟这些软糯的白色虫肉看能不能吃!” 洪逸将四辆手推车停在门口,然后吆喝着御用厨师胡庆梁赶紧出来干活。 但铁门久久都未打开,也没有传出胡庆梁的回话。 “嗯?我不在的这晚,难道是出事了?不应该啊……小河边环境这么好,水里的虫子上不来,陆地的虫子又很少往这边扎堆,他应该有自保之力才对,毕竟他要顾着林妹的嘛……” 洪逸心生疑惑,不由得推铁门。 入目所见,洪逸都被吓了一跳。 赫见胡庆梁口吐白沫,双眼痴呆地躺在地上,像是一条失去了梦想的咸鱼。 一般男人平躺的时候,是呈现一个“太”字。 可是如今的胡庆梁,却是呈现着“木”字平躺。 “哦豁,大叔被酒色掏空的身子居然好了?不吃印度神药,他居然能恢复一丢丢男人本色?又或者是,他真的拿下了林妹?不愧是纵横都市的秃头情圣,我辈佩服佩服。” 洪逸呢喃之际,又左右张望了一下。 林妹居然不见踪影。 怎么不好好地待在屋子里? 不会是跑出去作死了吧? 倒是长桌上的巨大花蕾,似乎在一夜之间又粗了一圈。 微弱的幽蓝色荧光也更加明显,即便是光线充足的白天,这丝丝诡异的蓝光也非常抢眼。 还散发出浓烈的香味。 不是令人神清气爽的那种清香,而是让人杂念丛生的妖香。 嗅得越久,心中的贪婪、冲动就越是强烈,恨不得挣脱道德的束缚,释放自己心中最丑陋的一面。 “忽然就好想出去找小红,砍它砍个爽耶……不过昨天实在太累了,就先不折腾,改天再找它们爽个够。” 幸亏洪逸心志坚定,基因又大异于常人,所以没太受花蕾香味的影响,该干啥他还是干啥。 “大叔快醒醒,林妹人呢?” 洪逸踹了一脚胡庆梁的“木”字,硬生生把他踹回“太”字,然后语气不善地询问道。 但胡庆梁似乎受了巨大的打击,哪怕豆芽被踹,他照样目光空洞,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任凭洪逸试了不少方法,照样没能让胡庆梁恢复神智。 无奈之下,洪逸也只好任由他痴痴呆呆地口吐白沫,转而跑出去自己动手生火,试着用铁锅水煮小白的肉。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小白的肉又苦又臭,像是沾了油漆的蜜蜡一样难以下咽。 小白果然比小红差远了,就是个垃圾! 而接下来的三天里,洪逸依旧工作繁忙,起早摸黑地研究和培育虫子,研磨并析出各类虫液,然后抓来一只只下水道里的老鼠做实验。 至于林妹,他也尽力过,在河景房附近找了两大圈都不见踪影,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难道她不小心被河水冲走了? 好像也只有这个可能了,因为她手臂受伤,在陆地上绝对走不远的,走远了分分钟会被群虫咬得死状极惨。 也罢,这都是她自找的,就是可惜了她身上的一堆观测数据没拿到手…… “大叔,你好点了没?” 三天的时间,足以让胡庆梁的痴呆情况稍有好转,至少他没有再口吐白沫了,洪逸偶尔丢给他的一条蕉黑烤鱼他也懂得机械性地啃着吃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让我死了算了……我不想做人啦。” 每次洪逸问他是否有所好转,胡庆梁都仰起头,目光悲戚空洞得像枯死的老树,他一边哽咽一边以头抢地,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洪逸根本没办法跟他交流。 很明显,胡庆梁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平缓心灵上的创伤。 噢,也许是林妹那天晚上拒绝了他?让他大受打击? 少了大叔那贱贱的声音,少了那出口成章的社会语录,又少了那不俗的厨艺,洪逸都觉得有些不习惯了……唔,希望他尽快好起来吧,可惜虫灾肆虐,带不了大叔去找心理医生,不然应该很容易就能把他治好吧。 三天的沉淀,洪逸也顺便提升了一下自己的战斗技巧。 方圆三百米内的虫子,几乎全被洪逸的斧头劈断脑袋,搜走了它们的脑核。 四根触须挥舞着四把钢斧,显得更有章法更有配合了,不管是发力技巧还是攻守分配都得到巨大的优化。 此外,洪逸的“步法”也更加厉害,他越来越熟练用触须来撑地弹跳,只需要随便一根触须蹬地,洪逸就能轻松朝任意方向蹦出两三米外,翻滚走位何其妙哉。 如果再对阵小白,洪逸有信心少花三分之一的时间就将它拿下。 再提起小白,洪逸就不由得精神一振。 因为他有了一项神奇的发现! 那就是小白脑袋里的晶核,是可以被人体吸收的! 只需要将鸡蛋大小的晶核握在手里,想象自己的意念流到手中,那晶核里的生命能量就会顺着掌心融入到人体循环血液里去。 洪逸无意间吸收了小白的晶核,他愕然发现自己的头发变长了! 现在他更像金毛狮王了。 不过更加值得讶异的是…… 洪逸的四根触须也变长了两厘米! 这绝不是错觉。 是真真实实地变长了,洪逸靠触须混饭吃,这毫厘之差他自然能很敏锐地感觉出来的。 “虫子的生命能量,果然比我想象中的玄奥许多……居然还有这等神奇功效,那么理论上来说,我猎杀五十头小白的话,是否就能让我的触须变长到三米?哎哟,真要那样的话,攻击范围就变得更大,我也算越来越厉害了吧?” “可惜,绿头蜈蚣、黑铁蚰蜒、啃水泥螺这些低级的虫子的脑核结晶体积太小了,似乎不能被人体吸收,唔,也可能是我的方法不对,目前只能用它们来当燃料……” “就是不晓得……上次的两颗小红结晶丢哪去了,哎,想不起来……我猜测小红结晶应该会让我的触须、手臂都跟着拥有更大力气吧?嘶,好久没吃小红的肉了,这几天吃鱼吃吐了……不行,我说啥也得出去找小红一趟!” 洪逸按捺不住,自个儿就抄着四把斧头、背着一把虫甲大弓,单手举着一个大火把,单枪匹马地往市中心杀了过去。 算算时间,距离上次鏖战小红已经过去六天了! 放下对小姨的牵挂,也六天了。 六天前,洪逸的战斗技巧还很生涩,完全没法跟小红正面抗衡,只能依靠旁门左道来出奇制胜,但现在,再碰到小红的话,自己是否可以跟它打得有来有回? 洪逸微微兴奋,愈发跃跃欲试起来,恨不得立刻就找到一只小红试试水。 ------------ 第四十一章 我只是不想死有错吗 今天,是虫灾的第十九天,市内的虫灾更加严峻,不仅低级虫子愈发密集,甚至还有一些低级虫子身躯膨胀,个头变得更大了,像是进化的前兆。 例如少数绿头蜈蚣的身躯就拉长了一半,几乎有自行车那么长了,仰起半边身子足以一口咬在人类的腹部上,咬出肠子的。 市区繁华路段—— “快,快跑!” “拉紧我的手!” “那两条大蜈蚣怎么就死追着我们不放啊!” “谁知道,只管跑就是了,我们一定能甩掉它们的!” “前面有条巷子,快冲进去!” 惊慌失措的吵杂声中,一家五口喘着粗气,急急忙忙地从马路拐进了小巷。 这一家五口,其实是一对离异夫妻重组的家庭。 妈妈带着十六岁的女儿,嫁给了一个老实木讷的装修工人,工人家中还有年逾五十岁的父母。 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既可爱又漂亮,虽然不是亲生,但装修工人将她视如己出,而那对年迈的老父母也将少女当做亲孙女,对她百般宠爱。 这样的家庭,本应该简单而幸福。 然而随着的虫灾降临,一家五口就惶惶不可终日。 原先,他们在家中屯了不少食物,计划着好好地躲在家里,等哪天治理好虫灾了他们再出来冒头。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老妪的急性病犯了,必须尽快送去医院,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装修工人看了看家中下所剩不多的食物,他一咬牙,决定铤而走险,索性就带着全家杀出门去,前往医院。 他一马当先,左手举火把,右手挥钢棍,凭着壮硕的身躯和过人的勇气,倒也能在虫群里披荆斩棘,开出一条血路。 而年迈的老父亲则是吃力地背着犯病的老妪,紧紧地跟在后面,累得满头热汗都没法休息一下。 “不好!前面的虫子比外面更多!” “怎么会这样!” “天呐,爸爸你快想想办法,我早说了不该出门的,你偏不听!” 一家五口快要绝望了,因为巷子前面的破旧道路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血线虫,它们疯狂扭曲、交缠,如麻花一样拧成一团团的难以分开。 它们显然是在交·配,歇斯底里地进行着群体性趴体。 就算有火炬,也没可能驱逐得了亢奋中的血线虫。 驱逐不了它们,那么一家五口该如何逃避后面的两条绿头蜈蚣的穷追猛打? 总不能不管不顾,一脚踩在血线虫身上吧! 这种可怕的虫子就像蚂蟥一样,但凡是沾到人的身躯,它们立刻就会撕开皮肉,以可怕的速度吸干人血,平均只需要三条血线虫,就足以将一个人吸成干尸! “老公,你快想想法子啊!” “爸,我还不想死……” 焦躁得快要蹿尿的两母女,一个劲地催促着装修工人,然而装修工人又能想得出什么法子来?前有狼后有虎,他压根就不可能跟那么多虫子硬拼的呀。 经验丰富的老父亲却瞅见了一丝曙光,对儿子道: “建东,你看那那棵树!” 装修工人顺着父亲的提示,发现旁边种了一棵大树,树干笔直挺拔,一条树杈更是横着生长,延伸到过围墙的另一边去。 是了! 如果爬上这棵树,就有机会顺着树枝,翻过围墙,离开这前后夹击的小巷子。 装修工人当机立断道:“快!娜娜,你身子轻盈,立刻爬树爬过去,爸爸在这给你争取时间!” 女儿愣了愣,随即重重摇头道:“让妈妈先爬吧,我长大了,该懂的保护妈妈了!妈,没时间推来推去了,你快爬吧!” 母亲也知道推托下去只会误了时间,她感动地喊了一声“好孩子”就甩开臂膀,吃力地抱着树干往上爬。 然而这种树不适合攀爬,树皮又糙又厚又尖,刺得母亲满手疼痛,她的爬行速度比想象中的慢多了。 “爸!那两条蜈蚣来啦!” 女儿猛地尖叫一声,名叫霍建东的装修工人看到那两条狰狞可怖、浑身倒刺的蜈蚣也跟着窜进了巷子,它们就像索命厉鬼一样,足以令霍建东一家子都毛骨悚然,浑身发冷。 这可真是火烧眉毛了! 一家五口陷入绝望的深渊,唯一的出路就是爬树,然而母亲爬得那么慢,他们又有几人能活得下去? “老婆你快点啊……混账,我跟它们拼了,给你们拖点时间!” 霍建东心生死志,恶狠狠地举起钢棍,冲向那两条蜈蚣。 为了家庭,为了亲情! 霍建东暗暗咬牙,拼死也要拖住它俩一分钟! 然而…… 现实永远是那么的残酷和讽刺…… 仅仅一个照面…… 霍建东就被一条绿头大蜈蚣咬住了他砸下去的钢棍,而另一条蜈蚣则趁机猛扑而来,将他撞翻在地上,他还未爬得起来,就已经被两条蜈蚣缠住身躯,胡乱啃咬。 “哇啊啊啊啊——” 凄厉欲绝的惨叫声响彻天地,像是要把喉咙都给喊哑了一样。 看到丈夫被蜈蚣卷着身子啃咬得面目全非,妻子泪流满面地呜咽起来: “建东……呜呜……” “妈!别哭了,你快爬呀!别让爸的牺牲变得毫无意义!” “嗯!” 妻子咬了咬牙,不顾双手被粗糙树皮弄得刺痛,一点一点地往上爬。 然而这时候—— 丈夫已经被咬死了,脖子都断掉,可怕的血肉伤口露出惨白色的喉咙骨头,他还死不瞑目地瞪大了一双眼睛,似乎还不敢相信自己死得这般憋屈。 对死人兴趣索然的绿头蜈蚣,再度将注意力瞄准到活人身上。 被蜈蚣的可怕虫眼盯着,少女、老妪、老父亲三人都心下一突,如坠冰窟。 下一刻,两条蜈蚣迈动着钢刺般的虫腿,急速冲向了十六岁的花季少女! 她当然是首要攻击目标,因为比起她,另外两个老人死气沉沉的,没什么活力,虫子往往更喜欢在鲜嫩的人肉里产卵,这样它们的幼虫才吃得开心。 “啊!” 少女吓得尖叫出声来。 不…… 不能死在这! 我还年轻,我才只有十六岁,我的身体甚至还未发育完! 我的人生还很漫长,我应该受全校的男生爱慕,我应该靠进理想的戏剧学院,我应该星途坦荡,我应该成为万人迷,享尽这世界的繁华和美好。 求生意志之下,少女把心一横。 她将旁边那同样吓呆了的老妪,狠狠地推了出去,推向两条疾冲而来的绿头大蜈蚣! 老妪惊恐欲绝地惨叫,但她很快就被两条蜈蚣缠上身,锋利如刀的虫腿在老妪身上留下道道血口,它们那大如菜刀而又剧毒的颚齿,直接就咬断了她的两条胳膊。 老父亲难以置信地瞪圆双眼,朝少女吼道: “娜娜,你疯了吗!她是你奶奶啊!” 少女冷冰冰地厉声回击道: “可她已经发重病了呀,这里最没存活意义的不就是她吗!不把她推出去拖点时间,难道你想眼睁睁看着最年轻的我被虫子咬死吗!” “你,你个畜生!建东就不该认你做女儿!” 老父亲痛心疾首地骂道,与他相伴三十多年的妻子啊,竟然被两人疼爱了许久的干孙女推去喂了虫子,他岂能不绝望不愤怒? “别废话了,你们两个都老了,活下去也没多少意义,还是早点死了去争取些时间,为我和妈妈做出牺牲吧!” 少女话刚说完,出其不意地举起火把,狠狠地敲打在老父亲的脑袋上。 老父亲受此重击,身子摇摇欲坠,一整张脸都写满了惊愕和不信,后悔与愤恨,他真的不敢相信视如己出的孙女竟然接二连三地干出这等绝情绝义之事! 十六岁的姑娘,怎能如此的歹毒,能面不改色地牺牲两位老人? 不容老父亲多想…… 少女已经踹出一脚,将他踹向前面的两条蜈蚣…… 马上,他就会步上妻子和儿子的后尘,被蜈蚣咬断身上的肢体,死得又凄惨又难看。 “噗通” 老父亲摔倒在冰冷的地面…… 而旁边缠在老妪身上的蜈蚣,也大受刺激,嘶嘶连声地甩开老妪的残躯,就要爬向老父亲。 老父亲吓得魂飞魄散,头皮发麻! 然而就在这时—— 一道箭影急速飞窜而来! 快得像霹雳闪电! “卟”的一声,一头绿头大蜈蚣赫然中箭! 箭矢穿透了它脑袋和身躯的关节软壳,让一整根长若胳膊的箭身都深深地捅了进去! 一箭,要了这条蜈蚣的半条命,疼得它刚刚支起的身躯都耸拉着坠落在地上痛苦挣扎。 老父亲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眼睛都看傻了。 别说是他,就连那小小年纪就狠毒的少女也惊呆了。 是谁能一箭射杀甲壳坚硬的大蜈蚣? 两人那激昂的目光,瞄向巷子入口。 那里正站着一个面目清秀,偏偏又留着浮夸烫发的年轻男子。 这人,除了洪逸还能是谁? ------------ 第四十二章 交给斧头讲道理吧 洪逸也是听到霍建东的惨叫声,才火速赶来驰援的。 说不定这儿有小红在作乱呢? 退一步说,哪怕没有小红…… 洪逸也乐意顺手救一救落难的同胞,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果惨剧就发生在眼皮底下,而他又力所能及地可以救人性命,他自然不会坐视不管,当然啦,如果太麻烦太危险的话,洪逸会选择放弃,一切都优先为自己考虑才是正确的选择。 “哦豁,好威风霸气的蜈蚣,铜皮铁甲的帅呆了!” 洪逸一边夸赞,一边拉弓射箭,直接就解决了一条蜈蚣,让老父亲、少女都瞠目结舌地看过来。 不过…… 另外一条蜈蚣无视同伴受了重伤,它仍要爬向那个老父亲! 它的刀腿像钢钉一样,但凡是爬到人的身上,就会撕扯下一块块皮肉,如果它爬上老父亲的身体,哪怕不需要牙齿啃咬,也足够让老父亲皮开肉绽失血过多而死! 这个时候,洪逸再拉弓上箭已经来不及了! “吃我一记正义飞斧。” 洪逸连忙用触须掷出钢斧,它急速窜去,呼呼呼地掀起阵阵破空声,显然贯满了恐怖的力道。 随即,飞斧稳稳地砸在这条蜈蚣的脑袋上。 三倍臂力可不是开玩笑的! 就算蜈蚣的头壳很硬很厚,照样被飞斧砸破头壳,深深地陷进甲壳里,溅出一大片绿色的虫血。 挨了这么一斧头,蜈蚣都脑震荡了,摇摇晃晃陷入僵直。 这时洪逸才有时间拉弓上箭,再次如法炮制,以利箭之威远远地刺穿它的关节软壳。 前后不到五秒钟。 两条蜈蚣就被放翻在地,尽管它们还在挣扎,可是箭头上的麻痹毒液已经开始起效了,绝对会在十来秒内让它们动弹不得。 “呃……” 侥幸被救了性命的老父亲仍是一脸呆滞,似乎还未从惊恐中回过神来。 而那心狠手辣的少女更是瞪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看着洪逸,久久都说不出话来。 他虽然有着四根狰狞又猩红的触须,看起来像妖怪…… 可是他轻易杀死巨虫、救下老父亲的壮举实在太加分了,大难不死的惊喜、庆幸情绪下,老父亲并不觉得他有多吓人,就连少女也觉得洪逸有股说不出的狰狞美感、力量霸道感。 唯独趴在树干上的妇女被洪逸吓得放声尖叫,险些吓得掉下来——没办法,对生育过孩子的中年妇女而言,触须所带来的恐惧感是致命的。 其实少女也本该吓得腿软,可她心性冷厉如冰,够狠够绝,比同龄人坚定多了,所以她出奇地能接受洪逸。 “老伯没事吧?没事的话我走了。” 洪逸站在巷子口,脸色平静地瞄了一眼老妪、霍建东那面目全非的尸体,他可不想上去嘘寒问暖,这样很容易被少女一家子赖上的,她也一定会哀求洪逸把她送去安全的地方。 那样准会麻烦得要死,洪逸当然先走为敬,他可不打算帮人帮到底。 “不!我有事!有不共戴天之血仇,年轻人你帮我杀了她,杀了这狼心狗肺的母犊子!” 老父亲沙哑着嗓子,一边跌跌撞撞爬起来一边朝洪逸嘶吼,他不仅脑门在流血,脸上也是老泪纵横,衰老的五官都快要扭曲了。 听着老父亲那凄厉且怨怒的苍老咆哮,洪逸不由停下脚步,颇感兴趣道: “她这么个小姑娘,你跟她有啥过不去的地方?她不是你孙女么?” “我没有这么个心如蛇蝎的孙女!” 老父亲怨怒得整张脸都泛起暴凸的青筋,他颤抖着伸出手,指着地上双臂尽断、血肉模糊,只剩下一口气的老妪,怒吼道: “就是那母犊子,将我老伴推向那两条蜈蚣!我怒斥她,她还偷袭砸伤我脑袋,再将我也推去喂虫子,她心肠该有多歹毒,比蜈蚣还毒,枉费我儿子待她如亲生女儿,可她却如此回报我们霍家!” 老父亲骂得声嘶力竭,极端激动的情绪似乎是随时都有可能脑溢血。 也不怪他激动到这地步,换谁相处三十多年的老伴被害得这般凄惨,谁都会想不顾一切地杀人报仇。 “噢,真有这事么?看不出你小小年纪,就这么绝情绝义啊。” 洪逸走近到老父亲面前,用看热闹的吃瓜眼神看向一言不发、满脸阴沉的少女。 “确有此事。” 少女直视着洪逸的眼睛,慢条斯理地解释道: “但今时今日,再谈伦理道德是不是有些虚伪了,早死晚死不都一样结果吗?我承认我做得不够厚道,但我做的绝对是最正确的选择,换了你是我,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洪逸点头道:“我还不想做选择,我想听听更多有意思的细节。” 少女脸不红心不跳道:“行,我就这么说吧,奶奶她犯了急性病,连走两步都吃力,她根本爬不上树,死是迟早的事……如果不推她,而是让我第一个被咬死的话,奶奶肯定也难逃一死,横竖都是死,为什么她不先死呢?合着我跟她死在一块才算孝顺孙女么?还有爷爷,他这一路背着奶奶跑到这儿,双腿早就累软了,他也不可能有足够体力爬得上树皮扎手的树干,这意味着他也同样必死无疑,呵,现在毒虫遍地,我为什么就不能争取利益最大化,让本该全军覆没的局面,硬生生挤出一个让我活命的机会?” “哦?你还挺伶牙俐齿的。” “夸奖的话免了,其实我也不是绝情绝义的人……如果我真的冷血,我就不会让我妈第一个上树,而将我自己置于险境了,她是我亲生的妈妈,我会倾尽一切去保护她……但他们霍家,只算我后爹罢了,并无血缘上的关系,牺牲了又待如何?就算不牺牲,也改变不了全家都死结局吧……大哥哥,我最后再问你一次,换了你是我,你会怎样选择,是自诩孝顺孙女地坐以待毙……还是像我这样不择手段?” 少女像连珠炮一样,噼里啪啦地说着话,如果放到和平时期,她这番言论怕是要在社会掀起轩然大波,人人都会骂她狼心狗肺。 但现在是朝不保夕的虫灾纪元啊…… 法则已经不一样了。 “这个嘛……” 洪逸笑了笑,慢悠悠道: “这世上哪来的那么多如果啊……我何必要跟你换位思考呢?呐,你们之间的恩怨,就交给这两把斧头解决吧……你一把,老大爷一把,谁厉害谁就有理,这样不就解了么?” ------------ 第四十三章 我是不是帮错人了 年迈的老大爷闻言,怒血上涌,睚眦欲裂,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吼道: “好,斧头给我!我这就把这丧尽天良的母犊子剁了,为我老伴报仇!” 而那十六岁的少女却依旧脸色镇定,丝毫不顾她干爷爷的喝骂,只用黑溜溜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洪逸,质问道: “——为什么要怂恿我和爷爷对砍?莫非你也觉得我做得不对?或许,你该了解一下整件事的前因后果,本来我和妈妈在家里待得好好地,就是因为奶奶犯了急性病,我爸才胡乱下决定,冲动地要全家跟着他去医院,找医生给奶奶治病。” “——现在满大街都是虫子,谁都知道出了家门就是九死一生,我和妈妈都不愿意,可他愣是不允许,喊着全家人不能分开,一根筋地认为他是一家之主拥有绝对的权威,既然奶奶身体有恙,全家人就得陪着奶奶去医院,不去就是不尽孝道不配为人!他还带走家里的粮食,变相威逼我们也跟他走,为了煽情,他还发着誓拍着胸承诺他会拼死地保护全家,呵,敢情他只想当个孝子,却没想过要当好丈夫好父亲啊……结果呢,他第一个就死,在蜈蚣面前撑不了一个照面就死,他谁都保护不了,反而害得我和妈妈陷入如今的困境,这一切他至少要负八成责任吧?如果没有奶奶犯病,也没有他擅作主张,我和妈妈现在还在家里好端端地待着呢!退一万步说,他要带奶奶去看病无可厚非,但别扯上我和我妈呀!” “——我知道爸爸真心爱过我,也是真心对我好,但那又怎样?难道我要为他的愚蠢而买单吗?难道我就眼睁睁看着妈妈也一并被他害死么?如果我什么都唯唯诺诺地听从爸爸的安排,做个乖乖女,那我现在早就凉了,哪里还有机会跟你辩驳是非对错!” “——你真当我是丧尽天良的人?呸!真正造成这场悲剧的人不是我而是我爸,明知事不可为却偏要自寻死路还连累他人!只是他已经死了,一了百了,烂摊子掉到我头上罢了!” 这个女孩子,绝非一般的伶牙俐齿、思路敏捷。 三言两语就扯起来龙去脉,将绝大部分的责任都推到了他父亲的头上,哪怕是从道德的角度上,也容易混淆视听,让旁观者难以苛责她。 但洪逸是一般人么? 以基因而言,他或许连人都不算了,从某些方面来讲,他的血并不比这个女孩子温热到哪去。 “道理人人都会讲,谁都有一套对自己有利的说辞……我又不是裁判,听你俩瞎扯个啥劲啊,赶紧的吧,谁砍赢了谁就有理。” 洪逸说话间,两条触须分别丢出两把钢斧,各自丢到少女和老父亲面前。 少女脸色微微一变,脸上再度露出恐惧之色。 她虽伶牙俐齿,可她并不擅长体育运动,就算手持利器,她的战斗力也高不到哪去,女生向来在砍杀这方面不着调。 反观老父亲,即便他头破血流又累得腿软,但他终究还是个男人,血性和胆气仍在,一旦暴怒起来,照样能虐飞毫无打斗经验的少女。 “很好,我现在就把她大卸八块!” 老父亲扭曲着脸,怒不可遏地捡起斧子,就要冲过去劈向少女。 “不,不要伤害她!她固然有错,但全怪我教导无方,让我来代替她受罚吧!” 这时,女孩的母亲连忙从树上滑下来,由于树皮过于硌手,而她又下得太快,直接就让手掌哗哗地被钩破大片皮肉,顿时沁出不少血水。 她张开双手挡在女儿,拦住了杀气腾腾的老父亲,她无法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受到伤害。 老父亲气急败坏地咆哮道:“兰芝,到现在你竟然还敢包庇她!睁大你的眼睛看一眼你的婆婆,她现在惨成什么样了,双手都断了啊,还马上就要被毒死,你说你的女儿要不要偿命!” 女孩的母亲“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砰砰砰”地给老父亲磕头,只消几秒钟的时间,她光洁的额头就磕出血来: “公公,你说的我都懂……如果一定要一命还一命,你就用我的命,来偿还婆婆的命吧,其实你要怪就怪我,真的怪我,如果当初第一个爬树的是闺女,她爬得快,不耽误时间,那现在就不会闹成这个样子……那两条蜈蚣扑过来的时候,我愿意第二个冲上去,为你们拖延时间的!” “妈你别这样!” 少女在后面扯着母亲的衣服,终于有些动容了,她那阴冷而又镇定的表情慢慢转变,变成了哀求和倔强: “我们本来就不是霍家的人,没必要跟着霍家陪葬!” “哼!你们两母女今天都别想活!到了下面,你俩给建东,给老伴好好陪罪吧!” 暴怒得一触即发的老父亲再也按捺不住,双手高高举起斧头,就要劈下。 目标,正是女孩母亲的天灵盖! 他的精神世界已经崩溃,他只想着剁了这俩母女,然后跟着自杀,在地狱深处一家五口再整整齐齐地凑在一块共享天伦。 “妈!” 女孩惊恐之下,下意识地推开了母亲,让自己取代母亲原先所在的位置! 她会被砍死,但她无惧为母亲去死。 她是真心爱着她的母亲,因为那是她的血亲啊。 面对爷爷奶奶的时候,她可以心如蛇蝎,但面对亲生母亲,她却能奉献出一切。 人,永远不是单纯的善恶就能分出泾渭的,人性的复杂程度远比想象中的要复杂太多。 猛然间,两根触须蹿了过来。 后发先至地缠住了老父亲的双臂,让他怒劈而下的钢斧停留在女孩的头顶十公分处。 十公分,就是天堑之遥,让老父亲报仇雪恨的愿望彻底泡汤。 老父亲回过头,扭曲得变成麻花的面孔绽满条条青筋,他嘶声对洪逸咆哮道: “你干什么!凭什么阻止我,不是你说的各凭本事讲道理吗!” “但你越界了,她妈是无辜的,你连她也一并剁掉,是不是残忍了点?” “残忍?可笑,这母犊子是怎么加害我老俩口的?她那才叫残忍吧,我这叫复仇!你以为你在主持公道?那当初你怎么就不早来几秒,早来几秒我老伴就不会死了,你要是再早来十几秒,我儿子也就不会死了!” “哦?所以……原来我也有错的吗?” 洪逸被老父亲迁怒,他有些哭笑不得地摇摇头道: “敢情我救了你一命,给了你公平的机会……你还反过头来怨我了?原来,害你全家沦落至此的罪魁祸首是我啊,果然,我是个大恶人呐。” ------------ 第四十四章 人要作死拦都拦不住 被愤怒和仇恨的火焰燃烧全身的老父亲已然失去理智,吼道: “没错,你就是恶人,是你来得太晚,也是你管得太多!你想保她们,我看你是馋她们身子吧,哼,无耻之徒,当心引火烧身。” “我不是,大伯你别胡乱咬人啊……” “那就放开我,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小母犊子丧心病狂,她妈必须承担一半责任!所以让她俩一起给我老伴陪葬正好合适!死到地狱里给我儿子和老伴道歉赎罪!” 便在老父亲怒不可遏之际,后面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老妪忽然咳嗽了两声,还“呼哧呼哧”地急喘,像是要撑不过去了。 洪逸转回头看了一眼凄凉的老妪,叹息道: “报仇可以先缓一缓吧……要不你先去听听你老伴的遗言?” “听个屁!她们都得死!” 趁着洪逸回头的一瞬间空档,理智全无的老父亲心中再生杀机,哪怕他双手受制,他也狠狠地抬起脚,一记狠踹,踹向女孩母亲的腹部! 含怒一踹,力道惊人! 顿时把毫无防备的女孩母亲踹翻出两米远。 而两米之外…… 赫然是个小水沟! 这种老式的巷子为了保留所谓的旧时代怀旧风,小水沟留得有半米宽,完全足够躺下一个人的! 而小女孩的母亲,就恰恰掉进了这小水沟里。 不深,还很浅,但小水沟里的脏水爬满了两种毒虫——囊酸虫、紫蛞蝓。 “啊——” 女孩母亲立刻就发出凄厉欲绝的惨叫,因为不少毒虫已经在水中啃咬她的皮肤,往里注入疼痛欲死的毒素! “妈妈!” 女孩尖叫着,连地上的火把都望见了,发疯一样冲向小水沟旁边将母亲救回来,但母亲疼得胡乱挣扎,像是触电一样大反应,女孩根本就拉不住母亲的手。 甚至,水里的一条紫蛞蝓撅着身子,朝女孩喷了一口腐蚀毒液,如硫酸泼手一样,烧得女孩的胳膊疼痛难耐,可女孩不管不顾,满心只想拉母亲上来。 “哈哈,这就是报应!让虫子毒死她们吧……” “啪——” 老父亲狠厉地快慰道,可是话还没说完,洪逸就冷冷地一记触须鞭子扫在他脸上。 恐怖蛮力毫不留情,直接把老父亲打飞出去,掉了好几颗带血的牙齿,脖子都差点要断掉了。 “报仇可以,但你迁怒无辜者,那你跟你的好孙女有何区别,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她可以推我老伴喂虫,我凭什么不能踹她妈喂虫!” “你的命都是我给的,我凭什么不能送你回去死!” “呃……” 老父亲被洪逸呛得哑口无言,难以反驳。 而这时,洪逸已经走到小水沟旁边,“唰唰唰”地延伸出四根触须,将水里的女孩母亲拉扯上来。 女孩浑身冰冷,眼睛里沁满泪水,她分明看到母亲的身上大大小小十几个伤口,虽然都咬得不深,但是紫蛞蝓的腐蚀毒液、囊酸虫的唾液都顺着伤口进入到血肉里,疼得她母亲嘴唇都发紫,浑身都在痉挛了。 “妈,你一定会没事的,我立刻背你去医院!” “这路上那么多虫子……怕是还没到医院,你就死在半路了。” “那,那我……那我求求你,救救我妈!你嫌我狼心狗肺无情无义,那我死在你面前也没关系,但求你帮帮我妈,把她送去医院急救,她心地比谁都善良,她是好妻子好儿媳好妈妈,她应该善始善终才对啊!” “送去医院少说也得二十分钟,她恐怕撑不住。” “事在人为,妈妈一定能撑住的!求求你,我求求你了!只求你能尽尽最后的努力,我下辈子给你当奴当婢,做牛做马来报答!” 女孩哀求着洪逸,眼眶都哭得通红,她还跪倒在洪逸脚边,“咚咚咚”地磕头,她没有任何办法,只能用最卑微的方式恳求洪逸,她母亲的生死存亡全都寄托在他身上了。 “咚咚咚” 女孩丝毫都不顾自己的疼痛,磕得比她母亲还用力,仅仅几秒钟时间,她就已经头破血流,血水流到眼睛上、鼻子上,染红了她半张脸。 “别自残了,没啥意义的,不过我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 “我有一种能解虫毒的药水……但只在老鼠身上试验过,对人是否有用,那就不好说了,喝了有大概率死得更快,要是把她毒死了,你怕是要怪到我头上。” “不会的!绝对不会!只要有希望那就尝试一下啊!妈妈是好人,老天爷会庇护她的!” “那行,我试试……还是那句话,死了别怨我。” “嗯!” 洪逸从背包里取出一瓶虫液试剂,那是以小白的血液为基础,再辅以许多小虫子的胆囊研磨液混合而成,具有很强的中和毒素作用,就算老鼠被各类虫毒毒得半死,也能考这种虫液解药救回性命。 洪逸将虫液药水,一点点涂在女孩母亲的伤口处,至于某些不雅的部位,他就丢给女孩帮涂。 女孩满心抱着希望,瞪大着双眼注视着奄奄一息的母亲,期盼母亲能有所好转…… 但是可惜…… 母亲依旧浑身痉挛,似乎还恶化了,痛吟的声音越来越小,呼吸也原来越微弱…… 终归,这虫液解药还是没有完善啊…… 对人体而言,有些太冲了,女孩的母亲注定是救不活了。 “我妈妈她怎么会这样!” “我事先说过,这完全是在赌,赌终归是输多赢少,不可能百分百成功,你不也同意了么?”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你还有别的办法吗!都试试吧!” “没有……” 听到洪逸那不含感情的答案,女孩崩溃地再度跪倒在地上,她双眼无神地看着出气多入气少的母亲,她真恨不得用自己的身躯来代替母亲受苦,她也多希望刚才被踹下小水沟的人是她而不是母亲。 这时—— 好不容易爬将起来的老父亲猛然大喊道: “活该,这是天在惩罚你们两母女,哈哈哈,你妈死了,你也别想活!” 洪逸回头一看,却见老父亲手里拿着一把虫甲大弓! 那是刚刚洪逸跑到小水沟之前,把背包、大弓、斧头放在原地,孰料那老父亲竟然爬过来,有样学样地像洪逸那样双臂挽起大弓。 老父亲还从箭囊里取出一根木箭,都已经搭在弓弦上面了! 洪逸一脸阴沉冷厉地看着老父亲,沉声道: “一命偿一命,她妈被你害死了,你是不是该消停一下?” “消停?我和她不死不休!这是原则问题!你一次次偏帮她,我只能出其不意地动手!” “但那虫弓有毒,触之者死,哎,怪我没提醒你,它由特大竹节虫打造而成,本来是给我两根触须用的,不是给手臂用的,所以虫身的一排排带毒小尖疙瘩我没拔掉,大伯你敢用手去直接触碰弓身……我敬你是一条好汉。” “什么?” 老父亲惊愕地叫唤一声,随即他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握弓的左手,赫然看到掌心皮肉处一片灰黑! 恐怖的灰黑,还迅速从掌心向手腕蔓延,显然那是一种攻心的剧毒! 当然是剧毒啦。 大型竹节虫虽然体型不大,但是从等级上而言,仅仅比小红、小白差了那么一线,因为它的弹跳力极为恐怖,冲击性十足,是虫族里刺客的定位,而且它的杀伤力也来自于它那恐怖的剧毒,足以从皮肤接触就能把人毒死。 洪逸一直都留了个心眼。 他拿着那么拉风的长弓整天射射射,难保不会有一天被人觊觎,或者哪天长弓不小心丢了被人捡走,所以,洪逸从不处理弓身上面的剧毒,反正他触须拉住大弓最中间的地方就行,两边的毒刺小疙瘩他才不管呢。 倒是那把小一点的虫弓,给双臂用的那把,他才彻底磨平那些小疙瘩,毁去毒源,免得伤到自己双手。 老父亲恨得脸上五官都扭曲了,龇牙咧嘴道: “中毒了也无所谓,本来我就没想过要活下去!死对我来说只是解脱,死之前,我会给她一箭!” “你射不动的。” “年轻人你看不起谁呢?五十年前我在山里头,也曾拿过祖父制作的木工射过兔子!” “我是说……你拉不动弓,哎,你还是赶紧去跟你老伴躺一起,说说遗言吧……我没想过要伤你,可你要作死,我拦也拦不住。” “你混账!” 歇斯底里的老父亲,点燃最后的死志,双臂使出吃奶的力气,想要拉开弓箭,倾尽最后的复仇之火,射杀那个女孩。 但尴尬的事发生了…… 他竟然真的拉不动这把长达一米五的大弓。 哪怕老父亲憋得满脸通红,牙关咬得嘎吱嘎吱作响,那也仅仅才拉开那么一丁点弓弦…… “怎么会……为什么我就拉不开,偏偏你就可以!” “大伯……你可能气晕脑袋智商下线了……这么大的弓明显不是给人用的呀,人的胳膊哪有那么大的力气?” “你……” “呵呵,我算半个怪物,不在一般人的范畴内。” “混账,我被害得如此惨淡下场,你还在笑!我全家越是悲剧,你就笑得越欢对不对,怪物就是这个样子的!” 洪逸耐着性子给老父亲解释,然而落在老父亲的眼里,只觉得洪逸在戏谑,在嘲笑,在看好戏。 那一声“呵呵”的自嘲,也严重刺激到老父亲崩溃了的神经,让他所有的仇恨都迁怒到洪逸身上。 携着最后的怒火,老父亲朝洪逸射出最无力的一箭。 弓弦只拉开一丁点,弹射的力道极小,甚至,弓箭压根就瞄不准洪逸。 “唰” 洪逸的触须,轻轻松松就接下了那支飞得不快的箭。 下一刻,箭矢被触须甩回去,箭头正中老父亲的胸口,足足没入了一指深,疼得老父亲跪倒在地,鼻端都流出鲜血,显然箭头伤到肺叶导致血液倒灌进去了。 老父亲一脸的绝望、悲愤、惊恐、忌惮,他总算想起来,眼前这个人是能轻易杀死绿头蜈蚣的怪物。 “赫……赫……” “行吧闭嘴吧,不管对错,谁对我动了杀心,谁就是大错特错,老伯,你,在这场道理的争辩中输了噢。” ------------ 第四十三章 进化边缘的蜈蚣晶核奇效(修) 洪逸两边都不偏帮,丢出两把斧子以后,他就蹲在两条被麻翻了的绿头大蜈蚣旁边,细细地研究着这两条展现出进化前兆的大虫子。 耳边,响起了一阵阵的怒斥声、谩骂声、哭喊声、哀求声、劈砍声。 但洪逸却是看都不看一眼,只顾着忙自己的事。 老父亲和少女之间的对错,站在不同的立场就有不同的看法,那是一道无解的题,放哪都会引起舆论的对喷热潮,与其掺和进去,不如交由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去解决就好。 毕竟…… 现在可是朝不保夕的虫灾末日啊,书上的法律,嘴上的道德,都通通不灵光了。 “唔……这两条蜈蚣,果然比同类优秀许多……两块巨大的颚齿分化出更多的细齿,像锯子一样增强撕裂的能力,而且浑身的虫甲更加鲜艳厚实,摸着就知道很硬,算得上是铜皮铁甲了……” “要不是它的脑袋和身体的关节处依旧很软,这箭矢还真不好射穿它……” “乖乖,这么多的虫腿,嘶,硬度远在一般的同类之上,而且更尖,还延伸出三根小倒刺……” “这两条蜈蚣尾鞭也湿哒哒的,明显是流着毒液……说明了,它的进化体肯定会让尾鞭也带上剧毒……” “啊哟,这两条蜈蚣一公一母是配对没跑了,可惜,母蜈蚣的肚子里居然没有蛋……说不定,它们就是因为放弃了繁衍后代,才进化得如此之快的吧?” “我去,雄蜈蚣的肚子里还有一大片寄生虫,像是长了一对葵花籽一样……为什么大虫子的肚子里也会长有寄生虫?明明它们的肚子里也没见吃过啥人肉啊……那些寄生虫在它肚子里是靠吃什么生存下去的?哪来的能量?” 洪逸用仅剩的两把斧子,粗暴野蛮地劈开了两条蜈蚣的身子,分析研究着目测得来的简单数据。 蜈蚣虫血有毒,劈下去容易溅到身上,但洪逸不怕,他的体质似乎有极高的虫毒抗性。 尤其是他的四根触须…… 那差不多是毒免,就算是用葫芦形孑孓的酸液淋在触须上面,那也起不了多少作用,抗毒抗腐蚀属性像是点满了一样。 洪逸将它们的脑汁、腥咸、胆汁、心脏、唾液、毒腺、寄生虫都收集起来,小心保管在背包里。 可别小看了这些东西,它们有利于洪逸初步研究虫子的进化之谜。 人类的进化速度很慢很慢,更不可能产生形态上的蜕变。 倒是这些来自未知世界的虫子,充满了可怕的进化活力,洪逸绝对相信,多给这对雌雄蜈蚣一些时间,它们就可能进化成红顶甲虫那样的杀戮机器,让人闻风丧胆,更让低级的虫子对其敬若神明。 那么…… 如果找出了虫子能进化的关键原因…… 是否就意味着人类也能像它们那样,在短时间内也能一次次强化身体、突破原有形态的桎梏? 人的想象力是无穷无尽的。 山海传说中,有三头六臂的神通者,有高逾天穹的巨人,有呼风唤雨的神龙,有镇守地狱的金身菩萨…… 传说毕竟只是人类的臆想产物,但谁又能断定那一切都是百分百不可能的呢? 如果人类也这些异世界的虫子那样,拥有进化能力,那终有一天,神话传说里的覆雨翻云,也未必就会遥远。 基因里面充满了无数奥妙,有着无限的可能,更有讳莫如深的潜力。 洪逸越想越是兴奋,那正是他所向往的追求。 人生一世,何其短暂。 但如果能通过进化来摆脱桎梏,那不就像神话传说里的求得长生一个道理了么? 虽然还十分遥远,洪逸甚至连第一步都未踏足出去……可是前方那诱惑的呼唤,已经足够让洪逸动力十足了。 “好大的两颗虫脑结晶啊……都快有小红的结晶那么大了……不过,蜈蚣的结晶会有些什么用呢?” 小红的结晶足足有鸡蛋黄那么大,而普通的绿头蜈蚣结晶则是有旺仔扣扣糖那么大,唯独这两颗进化边缘的蜈蚣结晶,约莫有车厘子那么大,里面像是流淌着液态绿水一样。 洪逸攥在手里试了试…… 居然轻易地就把这两颗东西融化在掌心,吸入到身体里面去。 要知道,普通绿头蜈蚣的结晶太小,压根就吸不了的,只能用来当燃料。 “唔……身体好像没什么变化……倒是下面有些热热的……哎哟,我居然也木起来了!” 洪逸震惊得瞪大了双眼,不可思议地看着那两条蜈蚣残破不堪的尸块,不由得对它们肃然起敬。 肾虚,一直都是人类文明里困扰了无数代男人的致命问题。 男人每到三四十岁,肾脏就会慢慢转衰,精力和活力大不如前,睡眠质量也大打折扣,除此之外,夫妻之间的关系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他若不好,她也好不到哪,他若对她不好,就不能怪别的男人对她好,所以这不仅仅是身体健康问题,还牵扯到哲学、伦理、精神上的问题。 就算几千年的人类医学文明里,寻觅出许多特效药……但也治标不治本,每个男人都或多或少地为这方面花了冤枉钱,承受着痛苦而又自责的煎熬。 不过…… 这一切似乎都是过去式了…… 从诡异世界来临的绿头蜈蚣,恰恰就是对应着人类的肾脉经气,它们的生命能量似乎天生就是为了补齐人类的肾气而产生的。 这特喵…… 如果全世界的人都知晓了这个秘密的话…… 不难猜想,人类依旧会对虫子抱有莫大的恐惧感,可是蜈蚣稍微有些例外,怕是有许多男人拼了老命都想要组团猎杀那些进化过的蜈蚣吧,尤其是一些位高权重、坐拥势力的中老年人。 就连胡庆梁这种被酒色掏空,又油腻又秃头的死胖子,恐怕也会提起十二分勇气,为下半生的幸福而跟进化蜈蚣拼命…… 不过嘛…… 现在还是先别让胡庆梁知道的好…… 他还是保持着秃头的形象比较顺眼,再说了,洪逸也不可能专程跑去再找几条进化边缘的武功,然后杀了给胡庆梁治病吧…… ------------ 第四十四章 书店里的洗剪吹教程(修) 进化过后的绿头蜈蚣,对应的是人类的肾经。 那么其他进化的虫子会是什么呢? 小红对应的是臂力,小白对应的是体毛汗腺。 未来,现有的低级虫子一定会进化的,比如蝌蚪终将进化成蛤蟆,孑孓也终将进化成蚊子,血线虫也终究会进化成类似于巨大蚯蚓的东西……它们或许就对应着人体的心肝脾肺肾、五官六感吧? 洪逸揉了揉眉心,竟是愈发地期待起来。 或许不需要破解进化的奥妙……直接去屠杀高级的精英虫子,夺取它们的晶核就足够让人进化得更快了! 果然猜得没错啊,虫子不是来祸害地球的,它们是来“福报”人类的,它们只是表达的方式错误,才让人类将它们视为洪水猛兽! 整整半个小时,洪逸都在分拣蜈蚣的各种液体,他还一次次地陷入思考,琢磨了许多问题。 待他回过神的时候…… 周围早就没了半点人声吵杂…… 因为老父亲、少女以及她的母亲都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彻底断掉气息。 应该是老父亲拼着一口恶气,处决了她们两,最后老父亲生无可恋,也就用斧头抹了脖子,倒在他老伴的尸体旁安稳求死。 “怪我刚刚想得太入迷了……真是错过一个机会,我应该趁这位老伯弥留之际,给他灌点麻痹蝌蚪的血液,看能不能吊住他的一口气,然后再给他灌点血线虫的心脏研磨液,看看能不能爆炸式刺激他的生命活力……” 洪逸大叹可惜,毕竟死马当活马医的机会并不多,他太缺临床试验的机会了。 其实不仅仅是虫子的晶核具有颠覆现代医学生物学的神奇效果,就连虫子的各种液体、材料也同样非同寻常,它们的生物酶简直就像老巫婆的炼金药水一样,具有邪异的效果,叫人抗拒的同时又深受诱惑。 “呃……我这趟出来的目的是找吃的……但好像还没怎么找呢,就有一大堆食物送上门来……” 重新捡起两把斧头,洪逸看了看那一家五口的携带物,同样是几个背包,里面也装满了一家五口接下来一周的口粮,总体加起来都有二三十斤重了。 翻开最大的一个背包,洪逸还能翻到一家五口的全家照。 照片里,老人慈祥,父母恩爱,就连少女也笑得甜美阳光。 不难想象,这一家子曾经是真心和睦美满,关系融洽…… 只可惜,天降虫灾,硬生生地激化了人心的丑陋野性,让这一家五口同室操戈,走向了崩溃的炼狱。 “比这一家五口还惨的家庭多的是呢……我也没必要唏嘘什么……说不定,爸妈在山沟沟的养猪场里也没好日子过,我纵然有心想奔袭千里回家,恐怕也要花上一个月,路上太危险,远比障碍物繁多的城市危险多了……不行,我暂时不能冒这个险,除非哪天能让小红给我当劳斯莱斯、小白给我当气垫船我才能安全回家,一切只能靠天保佑了……” 洪逸盘膝坐在原地,吃了点口粮填充一下肚子,补补急速消耗的身体能量。 而后他站起来,再度全身武装,继续着他的追猎小红之旅。 一小时后—— 市区最大的书店内—— 满地都是被干翻了的虫尸,不管是黑铁蚰蜒还是绿头蜈蚣,全部被砸开脑袋,取出一颗颗结晶。 当然,杀死它们不过是顺手罢了。 洪逸跑来这间最大的书店,纯粹是为了翻找一些有用的书籍。 都是一些昆虫、细胞、进化方面的科普书,还有一些关于五脏六腑、穴道经脉的中医书籍。 “妈的!这方面的书籍太难找了,找了半小时快翻遍了,才找到那么三四本有点用处的,其他全是商业小说、销售宝典、成功学分享、文青散文、中学生习题,现在的实体书书店都这么没有求学精神了吗!” 洪逸气得牙痒痒,他从没有哪一刻像今天这样渴望了解这些方面的知识,但偏偏书店却让他失望透顶……看来,以后还是得找个机会,拜访一下这几个方面的行业翘楚。 其实这些知识在网络上是可以查询到的…… 奈何整个淞州市都断电断网,估计全球范围内还能通电通网的地方极少极少了。 这时—— 图书馆门外传来了一阵阵吵杂声。 正是一群四个年轻人结伴,手持钢管铁棍,一惊一乍地跑进图书馆。 “呼……终于安全来到目的地了!” “是啊是啊……可吓死我了,路上碰到那几条不怕火的蜈蚣,死命追着咱们跑,我差点就以为我要死在它们嘴里了!” “别说了,赶紧找找那些书籍吧,可别耽误了时间才好!” 四个年轻人嘀咕着,忽然间他们注意到图书馆一楼的左侧地板上,密密麻麻地躺着大片大片的虫子尸体,蓝蓝绿绿的虫血涂满了白色的瓷地板,看着颇有视觉冲击力。 “我去……这是怎么回事?” “有人比咱们更早来过图书馆吧……估计是一大堆人,人多力量大,砍死虫子不在话下。” “看那些虫血很新鲜还没粘稠……肯定是短时间内砍死的,也不知道他们走没走。” “如果他们没走的话,兴许我们可以加入他们,人多抱团好办事啊……” “嗯,我也觉得是……能在虫灾肆虐下还跑来图书馆的,应该不会是黑吃黑的坏人,也许是一群大学生吧……肯定坏不到哪去。” 正当这群人一边看着满地虫尸一边商量对策之际—— 二楼的洪逸忽然间探出脑袋,从上往下地俯瞰着四个年轻人,吆喝一声: “嗨,四位靓仔,来帮我个忙,给我找找昆虫、基因、进化方面的书籍,我急用,快点,你们正在为医学进步而贡献。” “呃……” 四个年轻人面面相觑,他们抬起头和洪逸对视,然而看到的第一眼,他们就心里怪怪的——这个人看着不怎么像好人啊,虽然白皙斯文,但是他留着杀马特一样的长长烫发,这可不像是斯文人该有的样子,而且杀马特也不应该出现在书店里的好吗! 书店里可没有洗剪吹的教程书籍! ------------ 已经删掉了前面两章不着调的剧情,替换新的剧情 书友反应四十三、四十四章的旧版剧情太儿戏,确实,是我把人性写得太不着调,也确实没必要写这些多余的情节,已经删了重写,还请4月14号晚上10点看过43章的书友客官重看新版实在抱歉,让大家失望了,谨记今天的教训,以后我不再犯错 ------------ 第四十五章 民间昆虫爱好者 杀马特、非主流、洗剪吹虽然也曾风靡流行过,但放到现在而言,洗剪吹杀马特已经处于鄙视链的底端,任谁都不愿意拿正眼瞧他们一眼了,默认他们是一群大憨批。 哪怕是卖身不卖艺的洗头姑娘,也觉得洗剪吹杀马特土得掉渣,压根就不愿意跟他们做商业来往。 所以…… 四名年轻人对洪逸的第一印象就是——土嗨,而且还是脑子进水的大土嗨。 这特么都虫灾第十九天了啊! 多少人为衣食住行而苦恼,为生存压力而犯愁,为亲朋好友的安危而担忧…… 可是二楼那个小子呢? 他简直就是个奇葩! 一根根头发坚挺地倒竖着,简直比雄狮的鬃毛还夸张十倍,更比爆炸头还黝黑发亮,想要达到这种效果,怕是每天都要废掉一整瓶啫喱水和发胶才办得到吧? 话说这种特殊时期……还把主要精力放在打理头发上面的人……怎么想都是个大白痴啊,顶多也就是个幸运点的大白痴。 其实这也不能怪洪逸,他这头发不是烫的而是被电的啊……持久定型,比任何啫喱水都管用。 要怪就怪白银巨软虫的结晶导致他的头发瞬间变长了十公分,一根根头发韧性十足,如铁丝一样剪都很难剪断,用斧子劈的话倒是可以,但洪逸没那个胆子啊,万一不已小心看错地方可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说,小白的结晶是秃头患者的福音,更是假发生产商的天敌,可以想象将来恢复和平的时候,小白的结晶该有多么抢手,男人女人都得花重金求购呢,谁不想有茂密而又浓黑的秀发啊,颜值起码能蹭蹭蹭翻一个台阶呢。 “喂!四个靓仔,我跟你们说话呢!没听到我叫你们帮个忙吗?时代在召唤你们,未来医学进步也离不开你们的贡献,快上楼来吧。” 洪逸依然只有脑袋探出二楼扶手,俯瞰着楼下,他的语气开始催促了,不想浪费时间。 “呃……” 四个年轻人面面相觑了一眼,都不太想跟留着浮夸发型的憨批说话。 为首的是一个高高瘦瘦,戴着厚厚眼镜的男子,一看就是学霸的那种类型,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 “兄弟…其实我们也在赶时间……没多少空配合你洗剪吹…咱各忙各的呗。” 洪逸皱了皱眉,疑惑道:“什么洗剪吹?你是说我发型难看么……我觉得挺帅气的啊,不用吹了。” 听到洪逸这番话,见识到洪逸的极品审美,四个年轻人再度瞪圆了眼睛,交换了一个“果然杀马特的脑回路不正常”的眼神,心照不宣了。 不过…… 为什么这个杀马特会在图书馆二楼? 难道图书馆里满地的虫尸,都是被一群杀马特贵族战士砍翻的吗? 一个杀马特尚且如此辣眼睛,真不敢想象二楼里一群杀马特会是啥情景,卧槽,怎么想都觉得怪怪的,像是吃到苍蝇一样啊,虫灾浩劫里居然有一群热爱洗剪吹的人凑在一起称霸都市,四处砍虫,占领图书馆…… 那为首的年轻人咽了咽苦水,稍微客气一声: “嗯对,兄弟你发型是挺帅的,我们羡慕都来不及……对了我打听下,你们那边人多吗?” “什么我们这边?二楼就只有我一个人啊……我在忙着翻找一些急用的书,一个人忙不过来,真怕天黑的时候都完成不了任务。” “就,就你一个?不是吧?可是这满地的虫尸……” “是我剁的啊,免得它们打扰我翻找书籍,你们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们的。” “呃……” 四个年轻人又大眼瞪小眼,心中隐隐有些明了。 那二楼的家伙明显在吹牛批,拼命地往自己脸上贴金,没错,杀马特的人不就天天满嘴跑火车,吹自己独孤求败帅破天际吗? “唔……算了,咱们还是别管是谁剁了这些虫子,反正安全就好,捉紧时间吧。” “好,都分散找,关于孵化和养殖学的书籍,能找到多少是多少。” 四个年轻人无视洪逸,分头就在一楼忙碌开来,迅速翻找着对他们有用的书籍。 洪逸咧了咧嘴,耐心快要到达极限了,语气不善道: “我说你们哈,竟然漠视了一个未来养虫大资本家的真挚请求,你们知不知道,每浪费一分钟,就会让全人类的养殖业、医疗产业、粮食产业、制造业、保健卫生产业都跟着倒退一分钟?” 为首的眼镜男子抬起头,朝洪逸比了比手中的钢棍,语气更不好地回击喝骂道: “闭上你聒噪的嘴!我们没空理你,也没空陪你瞎闹!再吵吵,可别怪我们的钢棍不客气啊!” 洪逸玩味地哦了一声,颇感兴趣地追问道: “有多不客气?” “像这样!” 眼镜男子用力一挥手中的钢棍,“哐”的一声就打在大理石地面上,顿时溅起少许的碎片,竟然把一块大理石给砸得龟裂开来,力道着实不小啊。 “哦……那我倒是挺期待的……” 洪逸吹了个口哨,猛地从二楼的楼梯扶手探出了一整具身体,呼地一下就往一楼跳了下来! “啊!” 看到洪逸从四五米高的地方坠落,眼镜男子都吓了一跳。 妈的! 这货不要命了吗,急着赶去投胎也不用这么作死吧,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绝对得摔断腿啊,腿要是断了可没人送他去医院的,就算去的了医院,恐怕也不会有医职人员有空帮他治疗,毕竟现在医疗物资异乎寻常的紧缺啊! 然而下一刻,四人就看傻了眼。 却见半空中坠下的洪逸,“唰”地一下就从背后延伸出四根蟒蛇一般的触须。 触须纷纷朝下方紧绷着,就好像洪逸的下方装了四根弹簧一样。 缓冲力超强,“啵”的一下,洪逸就稳稳地落在了地上,当然,他的双腿还悬空着的,纯粹是依靠四根触须立于地上,他则像是平躺在半空中一样,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哇啊啊啊,蜘蛛怪物!” 四个年轻人吓得头皮发麻,浑身都泛起一阵鸡皮疙瘩,争先恐后地想要跑出图书馆。 ------------ 第四十六章 红顶甲虫的幼虫 “唰唰唰唰——” 就在四人惊慌失措地夺路狂奔之际,洪逸已经双脚站在地上,然后他甩出四根触须,犹如勾魂的锁链一样,稳稳地缠住了他们四人的喉咙,硬生生地将他们拉了回来! 不过洪逸倒是没怎么用力,并没有要捏断他们脖子的意思。 毕竟他还需要四个苦力来帮他在淞州市最大的图书馆里搜寻书籍呢,能尽量善待就善待吧,这不,洪逸对他们多么客气,“拉”关系都拉到打成一片的程度了。 “妖,妖怪啊!” “怪物别吃我,我的肉不好吃!” “别废话,跟他拼了,我们四人手里还有钢管,先弄断缠在脖子上的触须……咳咳……” “我不想死,别杀我别杀我!我什么都听你的!” 四个受制的年轻人各自露出不同的情绪,有人害怕,有人反抗,有人直接吓得尿了裤子,更有人临阵倒戈。 尤其是为首的那个眼镜男子,他脑海里轰轰作响,也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满地的虫尸就是这蜘蛛妖怪的杰作,也只有这妖怪可以孤身一人对付得了那么多的虫子。 真是太大意了,怪自己被妖怪的杀马特造型所迷惑,麻痹疏忽……不然的话,早应该在第一时间撤出图书馆,远离这蜘蛛虫子化作的人形妖虫。 听着四个年轻人的大喊大叫,洪逸恶意地狞笑起来: “你们刚刚不是叫我别聒噪的么……怎么,现在你们一个个叫得比跳栏发·情的公猪还响?” 不知为何…… 看到别人对自己的触须害怕惊恐、大喊大叫,洪逸心里面居然还挺畅快的,觉得特别好玩,其好玩的程度不亚于跟小红、小白这类巨大虫子淋漓酣战。 为首的眼镜男子用钢棍戳了好几下缠住他喉咙的触须,发现起不了任何作用之后,他终于放弃了反抗,嘴巴哆嗦着问道: “你,你捉我们想要作甚?你不像是要吃我们的样子……别是在我们的身体里面产下虫卵吧?” “噗” 洪逸听了这不着调的话也不由得被逗笑了,他脸上装出来的狰狞邪恶顿时消散于无形,哭笑不得道: “我好歹也是公的蜘蛛怪物吧……公的哪可能产卵?你特么脑子进水了吧?” “那你是……是想怎样……” “我不是早说了么?要你们四人上二楼帮我找找能用的书籍!我起码说两遍了你们愣是充耳不闻,就是贱,不逼你们你们还不配合了!” “呃……这……这……你看书的?” “不然呢?” 眼镜男子又一次和同伴面面相觑,均大感惊奇,他们还是头一次听说蜘蛛妖精也会汲取人类书籍里的知识,这简直匪夷所思,哦不,或许还有更匪夷所思的……这蜘蛛妖精居然还会说中文,而且还是黄皮肤人种,而且他身上还穿着衣服……不对,怎么越想越觉得他更倾向于人类而不像是虫族那边的阵营? “好了,废话少说,你们立刻给我滚去二楼,给我翻找昆虫、进化、基因之类的书籍,有多少给我找多少,你们最好祈祷能找到足够多的书,不然,你们可能没法活着走出这家大书店哦。” 洪逸四根触须一甩,将四个年轻人都甩到楼梯旁边,示意他们赶紧上去。 “唔……” 四个年轻人爬起来,双腿都还有些发软,他们神色惶恐而又惊惧,以眼神交流了一下之后,他们决定忍辱负重,被迫听从洪逸的安排,服从了起码能多活一小会想办法周旋,不服从的话,可能立刻就得死,地上的虫尸就是最好的证明。 “吱吱,吱吱……” 就在他们迈着沉重的脚步,就要上楼梯的时候—— 洪逸那远高于常人的听觉忽然察觉到了什么奇怪的声音。 他循着声音看去,正是眼镜男子的背包所发出来的虫鸣声。 居然会有人捉了一条活虫藏在背包里? 洪逸不由得心思活络了起来。 虫灾肆虐,图书馆早已是无人问津的破地方,谁特么吃饱了撑着会跑来图书馆买习题、买国考书籍? 洪逸是个例外,他来图书馆是想找关于虫子、经络的知识……但是他们四个呢?他们四个又是以何种目的跑来图书馆的,冒着那么大的风险,总不可能来图书馆找一大堆书回家当厕纸来用吧? “你的背包里藏了什么?” “呃……” 眼镜男子猛地浑身一僵,表情也变得更加怪异起来。 “问你话呢……你可以选择不说,我也可以让你永远没法说话。” “我……我……” “唰唰唰” 洪逸又是几根触须延伸过去,就要将眼镜男子卷起来,吓得他死死地闭上眼睛,张口叫道: “背包里是超大的红色甲虫产下的幼虫!” “什么?小红的幼虫?你们怎么孵化出来的!” 洪逸呆了呆,随即兴奋地追问道,都已经兴奋道用触须去揪住眼镜男子的衣领,把他高高地举起来以示友善和热情了。 “我……我们……我们其实……咳咳,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孵化的……反正它就自己从蛋壳里钻出来,你要看看么?” “看,把背包丢过来我自己翻。” 眼镜男子无奈,把背包丢向洪逸,洪逸一打开,顿时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满眼尽是扭来扭去的臃肿肥胖小白蛆,肥得快要连油水都渗出来的那种,它们的外表看着跟蚕虫差不了多少,只是更短更白更光滑罢了,看着还是挺可爱的。 可不是嘛,小红成为甲虫状态的时候帅得就像是最顶尖的科幻造型跑车,狂拽酷炫又拉风,它的幼虫自然也丑不到哪去,反正就是比囊酸虫、血线虫、葫芦形孑孓这类蛆型幼虫好看得多! “你们是在哪找到这些幼虫的?我还以为……红色的超大甲虫是进化过后的产物,没那么容易产下后代呢。” “我,我们是在住处那个地方……从别人的死尸身上找到的……我们其实……其实是挺喜欢昆虫的,这些幼虫如果从小就带在身边饲养的话,说不定有可能让它们像狗一样被人类驯化吧……” ------------ 第四十七章 养虫养猪本一家 洪逸一直都知道,虫灾爆发的这十九天以来,陆陆续续有虫子在人的尸体上产卵,以此来繁殖后代。 但是截至目前为止,洪逸都没见过任何虫卵孵化。 他猜测,虫卵孵化可能需要二三十天的时间,因为那个时候,死尸才会腐烂到半溶解的状态,方便幼虫啃噬。 虫灾降临的前面六七天其实不怎么严重,虫子还不怎么咬人,而虫子真正的爆发高峰期是第八天才开始,也是正是在这一天,被虫子杀死的市民才节节攀升,每日翻几倍地增长。 所以从第八天开始算,到现在也才十一天罢了,十一天的时间,肯定远远不足以让虫卵孵化。 如果真到了大规模虫卵孵化的时候……那么满城都会是密密麻麻的幼虫,比现有的毒虫数量还多几百倍。 那是何等触目惊心的场面,足以让人头皮发麻啊,虽然幼虫可能没什么杀伤力,但幼虫的可怕数量完全可以击垮任何民众的信心,由衷地让人觉得世界末日来临了,人类不可能战胜虫子的,进而自暴自弃。 话说回来,红顶甲虫的卵蛋,怎么会孵化得那么快? 难道是因为小红长得最帅最威猛,所以它的虫卵也成熟得比较快吗?长得帅为所欲为? 不,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高颜值绝对不可能加快卵蛋成熟周期的。 肯定是有别的原因。 眼镜男子忧心忡忡地看着洪逸,他看到洪逸眼冒绿光,一脸的激动,活像是看到金山银山一样——这蜘蛛妖怪莫不是要把幼虫都给吃掉吧! 在地球的生态环境里,蛆形幼虫的营养价值一直都很高,蛋白质是牛肉的好几倍,禽类、哺乳类、鱼类等等生物都巨特么喜欢以各种各样的蛆虫为食物。 而人类食用蛆型幼虫的历史更是悠久,例如南方的葛根虫、禾虫、竹虫、蚕茧、面包虫、蜂蛹、柳树虫、天牛幼虫、船蛆就一直都深受“特殊人群”的喜爱,卖到七八十块钱一斤都不稀奇,老一辈的大伯更是相信幼虫滋补壮阳,养血补气,所以隔三差五地变着花样吃虫子。 地球的幼虫尚且过得日子艰难……天知道红顶甲虫的幼虫会不会也被残忍迫害,别忘了,红顶甲虫的肉质是极其鲜美的,搞不好它们的幼虫比成虫更好吃咧,就好比有些人喜欢吃鱼子酱却不爱吃鲑鱼一样。 眼镜男子鼓起勇气,恳求道:“大、大哥……你不会是想吃它们吧,放它们条活路吧,那么点肉不够你塞牙缝来着。” 洪逸把眼一瞪,气急败坏道:“吃个屁,我像是饥不择食的人么!像它们这么可爱的小虫子,我保护都来不及呢,哪里舍得伤害它们!哦,它们真是该死的可爱,跟它们的爸妈一样酷到炸裂,不愧是虫中王者。” 洪逸一直都觉得,小红应该算虫族里的陆战之王吧……至少目前来说算的,以后会不会冒出更厉害的陆战甲虫,那就说不准了,但就算别的虫子再厉害,颜值上应该也超不过小红的超高颜值吧……比如绿头蜈蚣的进化体就肯定更丑更恶心,特么几十条刀腿当然不好看的啊,哪里像小红那样赏心悦目、线条优美、肉质肥美? “大、大哥……听你的语气……” 眼镜男子咽了咽口水,有些相逢恨晚地低声道: “你也很喜欢虫子?发自内心的那种喜欢……不是口腹之欲的喜欢?” 洪逸终于用正眼打量起这个颇有学霸气息的男子,咧嘴笑道: “这些虫子明显不属于地球生态,它们身上有太多神奇之处,像是移动的宝库一样,蕴含着无限的可能性,我当然喜欢,就好像很多人喜欢圈养危险的蟒蛇、狮虎一样来寻找别致的刺激……怎么,难道你也是?” “我们当然是!捅道中人,捅道中人啊!” 听到洪逸的答案,四个年轻人不由激动得涨红了脸,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攥紧拳头大声宣泄起来,其中一个年轻人直接就泪流满面了,仿佛遇到了知音一样感动。 “你们这是怎么了,忽然基情四射起来?” 洪逸疑惑地问道,明明刚才这帮人还把他当成妖怪来忌惮,怎么一说起喜欢研究虫子,他们就像是见到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一样开心? 眼镜男子摘下了银框眼镜,眼角隐隐有泪光闪烁,略带哭腔道: “我们四个,是昆虫狂热爱好者,巨特么喜欢研究各种各样的虫子……我叫闻愁海,曾在国外系统学习过昆虫学,而我的三个同伴——” 名叫闻愁海的男子开始介绍起来: “他叫田岗,走遍半个祖国,找到过很多罕见的虫子,他还出过两本关于昆虫的书籍!哦对了,别看他脸嫩,其实他已经三十五岁了。” “还有这位是君蕉香,别看他平凡不起眼,他爸是很著名的昆虫学家,他自小受到熏陶也喜欢研究昆虫学,他在国际杂志上发表过很多关于虫子研究的论文,厉害着呢……” “最后这位是莫达奈,他也是从小就跟虫子打交道,家里开了很多家虫子标本店、虫子养殖场,专门以虫入药、入酒、入食,我们四人之中最懂虫子的估计是他……” 介绍完了以后,闻愁海又叹气一声: “虽然我们是昆虫爱好者……但是很可惜,那些突兀出现的怪虫、毒虫、巨虫却危险得要死,就算我们有能力杀死一些虫子,研究成果也极其有限,思路受制,缺乏仪器,至今都没什么进展……唯一有进展的,就是得到这么一大背包的红甲虫幼虫了,我们来图书馆就是想多找一些养猪相关书籍,参考参考……” 洪逸闻言,不由得春风得意,挥斥方遒,他虎躯一震震荡出王八之气,故作深沉道: “养猪的书?没那个必要。” “为啥?” “因为我就是最好的养猪宝典,别的我不敢说……但至少在科学养猪方面,我肯定是淞州市第一,即便是学校里的教授也比我弱一线了,养猪的知识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养猪的理论方向和养虫的差不了多少……你们有什么疑问,只管问我就好。” 洪逸顿了顿,又露出笑脸,和煦友好地说道: “当然,我在虫子方面若有不懂……也可以向你们请教吧?地球的昆虫知识,我终归了解得太少,算门外汉呀。” ------------ 第四十八章 养猪鬼才洪大师 听到洪逸的话,四个民间昆虫爱好者都扶了扶厚厚的眼镜,像是不敢相信会有那么巧的事。 眼前的杀马特……哦不,应该是蜘蛛精杀马特,看着比他们四个还年轻,顶多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这么年轻的小伙汁,不像是资深养猪达人啊,毕竟养猪这事儿吧更需要的是实践和经验,而不是单纯地理论,每一个养猪大师都需要跟猪打交道长达十几年才行。 不怪他们多疑,实在是杀马特跟养猪实在是联想不到一块啊,杀马特贵族往往在口袋里装半斤水泥就能自娱自乐一整天,哪有精力去喂猪,不怕洒水泥的时候把猪给毒死吗? “看你们的表情,是不相信我的话么?那我可以给你们讲讲母猪的产后护理、公猪和母猪的季节性配对、猪崽的茁壮发育两三事、猪的饮食和睡眠如何达到最高效的平衡收益、猪屎如何变废为宝建立生态圈根基、猪崽的野性和驯养……” 洪逸一口气说了一大堆相关事项,像是连珠炮一样不带喘气的,只看他那淡定而又骄傲的表情,就知道他在这方面领域是佼佼者。 名叫闻愁海的男子呆了呆,但还是要验证一下: “那就简单讲讲公猪和母猪的季节性配对……” “可以,咱们先去阅读区那边坐下,慢慢聊。” “好!” 天知道洪逸和这四个昆虫狂热者的脑回路是怎么样的…… 在满地虫尸的图书馆一楼,他们居然还有心思坐一块聊养猪经验心得,该说他们心大还是该说他们脑抽,要是传了出去,只怕一大群人要骂他们憨批吧? 不过话说回来…… 洪逸虽然跟人打交道的情商不怎么高,可他在某些方面确实是鬼才,他家里开着养猪场、爷爷外公又是资深的家主屠夫,所以饱受熏陶之下,洪逸自小就对养猪这事再熟悉不过,山沟沟里也没啥同龄伙伴,就只能天天跟猪崽玩了…… 养猪场虽然产量不错,但爸妈不懂经营,经常被奸商坑骗,再加上碰到了好几场猪瘟爆发,所以才导致洪逸家里的养猪场好几次徘徊在亏损边缘,不过每一次,都靠洪逸的安排和建议挺过来了。 洪逸父母也心知,洪逸这小子的水平远在他们之上,他们就是等着洪逸大学毕业,系统学完了现代科学养猪的先进理论之后,就让他接管养猪场,好让他俩可以歇歇,却不料人算不如天算,刚好就碰上了虫灾…… 除此之外,洪逸对解剖、割肉、剔骨等等方面也极为在行,每次猪瘟让猪圈里一大群猪暴毙的时候,他都会一头头地剖开死猪,完完全全了解猪的构造、器官、生理,可以这么说,一头母猪怀孕了会产下多少只猪崽,洪逸只需要喵一眼就能心中有数,一头猪崽张张嘴,是饿了还是想出去玩或者想拉肚子,他也能一秒读懂。 一小时后—— “啪啪啪啪” 四个昆虫爱好者由衷地为洪逸鼓掌,佩服得五体投地,看洪逸的眼神不再是惊惧、忌惮、鄙夷、轻蔑,而是发自内心地觉得洪逸是个鬼才。 毕竟,养殖学这种东西是触类旁通的,养猪和养虫看似隔了一座山,但其实很多东西和原理都差不了多少,只需要一个小时的倾听,就能判定出洪逸在养猪领域上处于何等级别。 “怎么,你们不怕我了?先前不是还说我是蜘蛛精么?” 洪逸揶揄地笑了一声,让闻愁海尴尬地咳嗽了下,不好意思地答道: “怕个啥呀,能拥有这么丰富养猪经验的人,绝对不会是坏人,凭直觉来看,你和我们一样都是孤独的冷门知识爱好者,我们其实是同一类人才对,顶多也就你的发型浮夸了一点让我们误以为你不够正经……” “哈,好说好说……其实我觉得我头发挺帅的,像个艺术家……” “……” 四个年轻人再次大眼瞪小眼,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他们还以为洪逸会是他们小团队的新成员、好知己,可是从审美来看,大家的口味还是有所区别的呀。 “对了,洪小哥,你背后的四根触须是怎么变出来的?” “不小心触电,昏迷了几天就莫名其妙长出来了……” “啊?触电也能让人变异?咱们四个或许可以试试耶……” 四人啧啧称奇,他们何尝不对洪逸的触须心动呢,要是有了这等奇妙无穷的肢体,那不管是生活还是生存亦或者是婚姻都一帆风顺了,夫复何求? 洪逸叹道:“可惜现在全城电路瘫痪,你们想试也没机会了……以后不想活的时候再找机会吧。” 四人满怀期待地点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接下来,洪逸又和四人探讨了一番虫子的知识,进而再料到这场虫灾的巨虫,它们来自何处,它们的目的是啥,它们如何在空腹的情况下获取能量,它们的进化终点,它们的弱点等等等等方面,五个人聊得极其火热。 其实也不怪他们这么兴奋…… 四个昆虫爱好者,其实也是孤独的民间昆虫专家,他们空有一身理论知识,但偏偏民间昆虫学家在国内不怎么受待见,只能自娱自乐,圈子极小,找女朋友都难啊,女孩子哪里会愿意陪他们天天跟虫子打交道? 而洪逸,虽然对昆虫学说了解得不多,可他的杀虫经验极其丰富,这六天以来还饲育、解剖、切片了大量虫子,可以说六天里都是跟虫子混在一块,它们的习性、喜好、攻击性他差不多都摸清了,就连它们的种种药效也在初步探索中。 四人有理论知识,而洪逸则有实践经验,双方可以知识互补,彼此交融,别提聊得有多酣畅淋漓了。 又兴致勃勃地聊了一个小时,五人都嘴干了,洪逸才想起背包里的一堆红甲虫宝宝。 “话说,你们随身带着这么多幼虫,是想要喂它们吃东西吧?它们吃什么?” “是啊……不瞒你说,这些蛆虫爱吃汽油,你别看它们身上啥味道都没有……其实这三天以来,我们兄弟四人给它们喂过上好几吨的汽油柴油了,几个大车维修厂的备用油都被偷光了。” ------------ 第四十九章 猎虫大恶人 “吃汽油和柴油?” 洪逸不由得惊讶得瞪圆了眼睛,像是这奇葩的“饲育”方式超出他认知范畴一样。 地球土著的小虫子要是敢丢进汽油里泡着,绝对会在半小时内全部死光一个不剩,毕竟汽油里的各类化学物质对虫子是致命的。 可是对于小红的虫宝宝而言,却像是优质牛奶一样,有多少喝多少,才短短的两三天时间里,它们就从破壳时候的拇指大小,变成了现在的鸭脖大小,其成长速度异常惊人。 四个昆虫爱好者也做过实验对比的。 故意让一条小红幼虫喝不到汽油,它这三天来成长的速度比兄弟姐妹可慢多了,仅有肥宅养的小虫儿那么大罢了,严重营养不良啊。 闻愁海有些无奈地说道: “是啊,它们不仅爱喝汽油柴油,而且吸收力极强,吸收得一滴都不剩,身上连半点汽油味都不残留……除此之外它们也爱喝血,不管是人的还是狗的它们都爱,也是一滴不剩地轻易吸收掉……不过它们最爱的还是人的尸体……以肝脏和脑浆为最爱。” 闻愁海一点都不忌讳人的死尸,在洪逸面前,他没有半点保留。 如果换了其他正常人,恐怕一提起人的尸体就要吐了,更不敢对尸体有何不敬,可是闻愁海和别人的脑回路也不一样,他都想着把幼虫驯养成忠犬一样的宠物了,他能不疯狂吗,每十个科学家里就有一个是疯子这话岂是假的?更别说现在虫灾肆虐,满城街道随处可见被咬得坑坑洼洼的尸体,见得多了,自然也就适应了,没适应的人一般都待在医院、救济站、正府、防空洞之类的地方被集中保护起来。 闻愁海四人,天天跑去车辆维修厂里偷汽油,他们又哪里是省油的灯?不过他们还能活到现在,也确实不容易,多多少少是他们的昆虫理论知识帮了许多忙。 洪逸琢磨了一下,问道: “那它们爱吃脑核么?” “脑核?你指的是……虫子脑袋里面的结晶物?” “是啊,你们也解剖过虫子的脑袋啊,那可都是好东西。” “有啥具体用途?” 也不怪闻愁海四人到现在都摸不透虫子结晶的妙用,实在是他们不擅长拨开虫子的脑壳啊! 不是谁都像洪逸那样,有四根灵活无比的触须,而且触须还特么有三倍的臂力,对洪逸而言要砸烂虫子的脑壳再从脑浆里翻找黄豆大小的晶核太简单了,偏偏对于别人而言就难上加难。 比如绿头蜈蚣这类低级虫子,它们浑身绿甲,牙齿旁边又满是剧毒,就算用锯子锯开它的脑壳,也要时刻担心不碰到它牙齿和毒腺,那无疑跟做手术一样需要小心翼翼。 洪逸倒也不保留,稍微地跟这帮“捅道中人”解释了一下虫晶的各类妙用,让他们大感惊奇。 “汽油算是高能源的燃料,而虫晶也是高能源燃料,所以可以考虑喂它们试试,它们应该会很喜欢的。” 说话间,洪逸从自己的背包里抓拿出一大把细细碎碎的虫晶,丢进闻愁海那装满幼虫的背包里。 一下子,白白胖胖的幼虫从酣睡中惊醒,简直就像是下了油锅一样,“吱吱”怪叫,疯狂地扭动着它们的短胖身子,野蛮又粗暴地哄抢一颗颗黄豆大小的虫晶,咬在嘴里“咔咔”脆响。 非常明显,虫晶对它们的成长,比汽油还管用得多,不然也不至于让它们哄抢到这程度。 “嗨!洪兄弟,你也给我们几颗结晶喂喂它们啊,太有意思了!” “行,你们自己拿吧,我背包里多的是,起码攒了两三百颗。” “靠,这太夸张了啊,你哪来的那么多闲工夫解剖那么多虫子的脑袋。” “其实也没多少功夫,我一斧头开了它们的瓢,然后另外两根触须就能伸过去掰开它们脑袋,最后一根触须再脑浆里转一圈就完事了,前后也就三五秒吧……” “哇酸死人了,我们那么喜欢虫子怎么就没变异出几条触须出来!” 闻愁海四人像是吃了柠檬一样羡慕嫉妒恨,但羡慕也羡慕不来,他们只好抓起一堆堆的虫晶去喂幼虫,那兴奋的劲儿像极了买五块钱的饲料去风景区喂锦鲤一样,别说,还挺享受的。 大概整个淞州市里……也只有眼前这五个脑回路不正常的人,才会觉得饲养红顶甲虫的幼虫是件很好玩的事吧。 洪逸问道:“虫子每一窝都会产卵成百上千颗,但为什么你背包里的幼虫才二三十条?” 闻愁海答道:“确实是挺多的,但大多数还未孵化,能孵化出来的只有背包里的这些,所以我们四个今天才铤而走险,特意跑来书店查找关于鸡蛋孵化的书籍啊…” 洪逸恶意笑道:“那你们有试过那些未孵化的蛋能吃么?它们的父母可是非常好吃的,比三文鱼好吃十几倍不止,我跑出来的目的就是找红甲虫大吃一斤,哦不,几十斤。” 闻愁海和几个同伴都咽了咽口水,脸色有些不自然道:“那倒是没有……我们虽然有勇气从腐尸的身体里把它们一颗颗地挖出来,但一想到它们在腐尸身上待过很久,我们就倒胃口……不过你要是找红甲虫的话,我们住所附近倒是有两三头徘徊在那,都已经残杀好些人了,小区门口堆积着几十具面目全非的尸体,别提有多惨……” 洪逸眼前一亮,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他拍案而起,慷慨激昂道: “真的吗!那还等啥呢!赶紧跟我走,我这就去把那两三头小红全部剁了割肉吃,今晚咱们找个地方吃烤虫肉,保证你们得吃到撑破肚皮!” 闻愁海呆了呆,小心翼翼地看着满脸贪婪和邪恶的洪逸,简直就像看到了夜闯寡·妇·村、欺负小媳妇的恶霸一样: “不是……洪兄弟你真的确定你打得过它们吗……我亲眼见过,有一支七八人的部队路过我们小区搜救群众,他们都带有枪,但碰到两头红甲虫的夹击,没撑过半分钟他们就全死了……” 提起小红的战斗力,闻愁海四人都不寒而栗。 洪逸拍了拍闻愁海的肩膀,云淡风轻地指点江山道: “放心吧,小红就是苦主,而我是黄毛,我会把小红吃得死死的,让它们苦不堪言痛不欲生,嘿嘿嘿嘿。” 洪逸笑得异常狰狞,异常邪妄,异常凶残,像是他加诸在红顶甲虫身上的痛苦如山如岳一样数都数不清。 ------------ 第五十章 小区里的三只红甲虫 淞州市城东,新开发区—— 罡骄景苑。 “哎,这该怎么办才好,虫灾如果再不消退,或者在没有人来解救小区的话,我老婆恐怕就要在家里生产了……” 江沣,是个二十八岁的手工艺大师,他擅长打造各类精品玉器首饰,年纪轻轻就赚了百万资产,不仅在罡骄景苑买了套好房子,还娶了个美娇娘,日子过得极为舒坦,可谓前途无量,羡煞旁人。 然而现在他快要愁白了头。 妻子已经处于预产期了,而且出现了一些呼吸困难、浑身乏力的不良症状,按理说应该送去妇幼住院才对,但是现在哪里有条件允许江沣送妻子去医院啊,满大街都是择人而噬的虫子啊! 开车去? 且不说车子在地下停车库里早就被咬破了蜈蚣轮胎,就算轮胎没破,路上密密麻麻的大虫子也能硌得小车开都开不了,分分钟会熄火的。 车子行不通,总不能靠走着去吧……妻子都大肚子成那样了,走得慢,很容易就在路上被虫子包围起来咬死的! 除此之外,还有更糟糕的情况…… 家里的存粮不多了,就剩那么一缸大米,约莫二十斤。 家里的木桌子、木床板、木衣柜都拆了一半拿来烧火煮饭、煮面条,辛辛苦苦才熬了十九天,现在剩下的二十斤大米又能熬多少天?熬十天吗,家里还有一条泰迪犬要养着呢,若非妻子强烈反对,江沣恨不得把这浪费粮食的狗宰了吃肉。 每过一天都是煎熬。 每过一天情况都在恶化。 一直到今天,妻子肚子更加不舒服了,还上吐下泻,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失去了意识。 江沣可真的是急疯了,满脑子都在思考着如何带妻子去妇幼医院,但即便绞尽脑汁,他也想不出半点法子啊! 小区门口还有几十具尸体摆着呢,死状极惨,从阳台高高地看下去还能隐约看见尸体身上的斑斑血迹。 至少有三只红甲虫徘徊在小区门口! 那是绞肉机一样的杀戮利器,任何人在它们面前都难逃一死! 江沣前两天就亲眼见到,一支将近十人的部队在小区门口路过的时候,被两只红甲虫前后夹击,一下子就全部被开膛破肚,惨遭顶串串,纷纷死在红甲虫的巨大尖角上。 看到那一幕…… 江沣浑身冰冷,丧失了所有的勇气。 哪怕他再怎么深爱着妻子,愿意为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而牺牲,可他也不打算白白送死啊! 其实不仅是他在心惊胆战…… 罡骄景苑许多住户也都忧心忡忡,每日每夜地祈祷着,连睡觉都容易做噩梦,生怕在小区门口徘徊着的红甲虫会忽然发疯,带领着一群杂虫冲上楼梯,撞坏他们的家门,将他们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啃噬下来。 “老公……呜呜……” “老婆你怎么了,是不是要喝水!” 江沣又是蕉虑又是心疼地看着床上低声咳嗽的妻子,他心都在滴血,他明明有的是钱,但因为虫灾肆虐,他却只能给妻子最无奈最恶劣的环境。 “不是……我……我肚子好疼,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肚子里乱咬一样。” “也许,也许是宝宝在踢你吧……” “不是的,跟胎动不一样……老公,咱们这些天喝的水都是收集自小区的地面积水……那会不会有毒呀……” 妻子眉头紧锁,唇色发白,双眼都泛起了厚厚的黑眼眶,显然是没睡过一顿安稳觉,肚子里的疼痛让她彻夜难眠,虚弱无比。 “你别多想,那绝对是不可能的,每次我都是把水烧开了才喝的……再怎么不干净的水,只要高温杀菌了就没啥危害!” “希望是这样吧……但是我真的有些疼得受不了,我真的好想去见见妇科医生,咱们就不能和邻居一起商量商量逃出小区,相互扶持着组团去医院的办法吗,人多力量大呀,咳咳……” “哎,我何尝又不想呢?昨晚上就已经跟这栋楼的邻居们商讨过了……但他们全是胆小鬼,只想要苟在家里死守到底,谁都不愿意去搏一把,要我说,如果是他们小孩病了的话,恐怕他们比谁都急着想去妇幼,但可惜,他们家里的小孩愣是没得病!” “老公…你别自责,我们会有福星保佑的……” 看到江沣一脸焦躁和愧疚的表情,妻子柔声安慰着,但这样只会让江沣的男人尊严更受打击,他更懊恼自己没足够的能力守护这小小的家庭。 而就在这时—— “嘭”的一声枪响划破了长空,似乎震得整个小区都有回音。 “枪?人民子弟兵又展开救援行动了吗,他们终于要来解救罡骄景苑了吗!” 江沣听得精神一振,心里面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 他发狂一样站起来,三步并两步地跑去阳台处,抄起望远镜往小区门口看去。 果不其然! 真的是一群身穿绿装的子弟兵啊! 而且这一回多达十几人,是军警混编的队伍! 不止有手枪,还有威力更大的步枪! 这般强大的阵容,绝对够打得过那几头红甲虫了吧? 江沣攥紧了拳头,开始高声大喊着,隔了极远的距离从十八楼为两百米开外的军警混队打气。 不仅是他…… 许多听到枪声的小区业主也都在各自家里的阳台,热血沸腾地大喊着“加油”“小心”“弄死它们”“为同胞报仇”。 所有的小区业主都相信,这次救援部队必胜,一定能打一场漂亮的复仇战。 那可是十几支枪啊,枪可就代表了高科技的智慧结晶,也是人类所发明的单兵作战武器最强代表。 砰砰砰砰—— 一轮激烈的交锋之后,果真有一头红甲虫被他们打死了,而他们只付出了一个子弟兵的伤亡。 看到一条红甲虫被子弹击毙,所有小区业主都掌声雷动,比赌球的赌鬼看到自己压了全副身家的球队进球了还要亢奋激动。 然而……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很快就给他们泼了冷水…… 因为附近的三头红顶甲虫急速地飞赶过来,从三个方向,分别夹击这群军警混队! ------------ 第五十一章 那就是个鬼火少年 三条红甲虫就像是三辆红色的坦克在下坡时疯狂地向敌军冲锋一样,气势磅礴,令人窒息! 而它们分了三个方向,就更是让这支军警混队乱了分寸,一时之间,十几人都不知道先朝哪个方向集火射击才好! 射一边,难道就不管另外两边了吗? “射最近的那一只!” “不行!我们的火力不足以在短时间内杀了它!” “赶紧分散开来,它们一冲,我们都得死!” “绝不能分散!分散了我们只会死得更快!” “操!到底该听谁的!” 这支队伍所属两个不同的体系,没有统一的发号施令,这让他们的临阵应变能力大打折扣。 近了,近了! 在这支队伍短暂的火力分散之际,最先冲来的一头红甲虫已然扑近了过来! 其实他们如果一开始就统一集火,完全可以在三十米的缓冲距离内,花两三秒时间集火把一头红甲虫打伤,如果运气好或者枪法准,甚至能打爆它的眼睛让它重伤的。 但可惜…… 已经没有如果了。 “哇啊啊啊——” 当先的军官甚至来不及收枪,直接就被这头冲来的红甲虫顶撞而来,“噗”的一声闷响,他肠穿肚烂,整个人的身躯被串在了尖尖的巨角上面,痛得他满脸扭曲,张嘴就是大口大口地吐血,死前要经历无法想象的痛苦! 而看到这一幕的军警成员们,纷纷吓得头皮发麻,心脏都快要跳出喉咙来! “别慌!继续射它!近距离我们射得更准,瞄准眼……啊……” 一名中年警官不畏逼命的危险,率先朝近在咫尺的红甲虫开枪,然而他动作慢了一步——赫然是红甲虫一扫锋利的虫腿,就像是挥舞的镰刀一样,轻易地就穿透了他的胸膛,将他整个身子都举起来! 瞬息之间,已经折损了两人! 而且还是队伍两个体系的队长! 这一下,彻底地粉碎了军警混队的士气和底气,剩下的人哪里还敢继续交战,他们纷纷掉头拔腿就跑了。 “打不过的,太恐怖了!” “跑啊赶紧跑,所有人分散开跑!” 犹如树倒猕猴散一样,剩余的十二人抱头鼠窜,使出吃奶的力气,恨不得自己多长两条腿! 其实也不怪他们战斗力不足…… 因为他们压根就不是来解救罡骄景苑里上千名业主的…… 他们有任务在身,只是恰好路经此地罢了…… 毕竟淞州市只是个三线城市,军警力量薄弱,远远无法和一二线城市相比,既然军警力量有限,那还如何派人解救城市里受困受苦的市民,那起码也有近百万人口,哪里忙得过来? 所以……这支十来人的混合编队就成了红甲虫的晚餐,其实也不怪他们大意,只怪他们没想到这地方竟然会藏有四只红甲虫,这远远地超乎了他们的能力范畴。 “妈呀……这么不经打的吗?他们的枪都是假的吗……” 小区之内,一个个观景阳台的业主看得眼皮狂跳,胆战心惊,更有人看得连冷汗都飙下来了。 一个,两个,三个…… 越来越多身着绿装的人,被红甲虫串在了一起,那临死前凄厉欲绝的惨叫声响彻整个小区,即便是二十八楼的业主也能听得清清楚楚,耳膜生疼!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这支混编部队就被全歼了,一个不留。 小区再度恢复了平静。 三只红顶甲虫的巨大尖角上,各自串了两三个开膛破肚的人,有人还未死透,仍在吐着血沫呕着内脏碎片,嘴巴微微蠕动,像是在诅咒着什么,那比当场暴毙还要痛苦百倍。 而周围的杂鱼虫子们,也都像是顶礼膜拜一样,纷纷朝强大而又威武的三只红甲虫行注目礼,献上它们最崇拜的敬意。 “哎……果然,我们是出不了这小区了……连荷枪实弹的军人都不是它们的对手,我们除了等死之外,还能做别的么?” 江沣又是害怕又是绝望,浑身的寒毛都倒竖起来了,他刚刚重燃的希望也再次坠入到黑暗的深渊。 “老公……咳咳……外面怎么样了……那些枪声……” 妻子吃力地从床上坐起来,一脸紧张担忧而又带有希冀期盼地看着丈夫,希望能听到好消息。 “那个……挺好的,已经击毙了一头红甲虫了,不过可惜虫子太多,他们只能暂时撤退,你别担心,他们一定会回去带来更多的人手和装备,到时候一定能把小区所有的虫子剿灭干净,一只不留!” “啊,真的吗,那就好……” “老婆你赶紧躺下吧,啥都别想,静等好消息就行。” 江沣脸上露出强装的笑容,其实心里面却苦涩得快要哭出来了,他能怎样,他只能善意地欺骗妻子,让妻子继续保持希望啊,如果把实情告诉她,只怕她今天别想再睡着一分钟了。 叹了口气,江沣关上了纱窗。 他独自留在阳台,惆怅地掏出半支烟,点火深深地吸了一口。 然后他就把烟给熄灭了,重新放回到口袋。 这是他最后半根烟,必须得省着抽,一天抽一口,不然的话,临死前的那天可能就没机会抽到了。 虫灾十九天啊……家里所有的存烟都抽光了,他能不惆怅吗? 而就在这时—— 江沣向下俯瞰的视线里,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在街道上急速地踩着轮滑! 踩轮滑? 在满是虫子的街道上踩轮滑,该是多心大的人才敢这样做啊! “那人傻的吗!居然还敢这样作死?妈呀……他往小区门口滑过来了,他绝对会撞到枪口上,十条命都不够死的!” 江沣不由得为那个踩轮滑的鬼火少年担忧起来…… 然而江沣又觉得自己的担心纯属多余…… 那人就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担心他作甚?人要作死,总有千百种死法,救都救不了的。 不过真的是这样吗? 却见—— 那个鬼火少年如流星一样,“哗哗哗”地在街道上急速飞窜,避开了路上的一只只虫子,只消几秒钟的时间,他就已经窜飞到一头红顶甲虫面前! 快! 那是不可思议地快,更是雷霆横扫般的猛! 只一晃眼! 那鬼火少年不知道怎么的,身上就多出了四根灵蛇探洞般的巨蟒。 巨蟒口中各自叼着一把明晃晃的钢斧! 咻—— 四道银光华丽地闪过,同时,那鬼火少年也和红顶甲虫擦肩而过。 【附上红顶甲虫的美照(审核中)】 ------------ 第五十二章 都市英雄蟒蛇侠 银光划过,晶眼爆碎! 四把钢斧携带着恐怖的冲击力,重重地劈在红顶甲虫的四只复眼上,顿时绿沫四溅,晶体飞洒! 只一刹那间的错身而过…… 它就被废掉了四只眼睛,疼得它嗷嗷直叫。 “哟呵,小红来玩啊!” 洪逸的身体借着惯性,又往前滑出两三米远,但他的两条触须猛然一蹬地,硬生生地让他又掉转回头——面向小红的身后! 这时即便小红仍在剧痛的硬直中,只能疯狂地划动着四肢,彻底失去分寸。 如果敢在此时靠近小红,分分钟会被它那满是锋利刀翼的虫腿大卸八块。 但洪逸需要靠近吗? 他直接四条触须往地面一蹬,整个人就飞腾起来,而后稳稳地骑在了小红的背脊上,完美地避过了它的刀翼虫腿。 一旦小红被洪逸骑在身下…… 那它就真的没有半点反抗之力了。 洪逸的四把钢斧“啵啵啵”地劈砍在它那绿浆四溅的眼睛上,砸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小红激烈地晃动着身躯,如泣如诉地凄厉悲鸣,活像是被糟蹋的良家小媳妇一样,然而它在洪逸那惨无人道的摧残下,最终只能含泪忍受着种种酷刑和凌·虐,身心备受伤害。 最后,洪逸更是扔掉了钢斧,直接让四根触须刺入它的眼眶窟窿里,搅拌起爱的龙卷风,将它的脑浆卷起千层雪。 小红就这样,含着无尽的屈辱和不甘,当场暴毙,地上洒落得复眼晶片、脑浆粘液还热腾腾的散发着热气,像是无声地指控着洪逸那恶魔般的罪状。 而这一切暴行,前前后后加起来仅有不到五秒钟而已! 遥想几天前,洪逸第一次碰到红顶甲虫时候,险些就被它干掉了,最后还是靠着公交站台的广告墙跳上它背脊,用了几分钟时间才能把它放翻。 可现在洪逸有了趁手的武器,又磨砺了战斗技巧,还穿了鬼火轮滑,各方面都大幅度得到优化,再加上偷袭,想不速战速决都难啊。 “小红,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六天了,这六天我无时无刻不在梦里对你流口水!” 洪逸伸出手,激动地抚摸着小红那又厚又滑的赤红色背甲,他多想趴在上面张开双手去好好拥抱它,以示思念之情。 “隆隆隆——” 这时,地面一阵隆隆声响,赫然是另外的两条红顶甲虫联袂而来,它们刚刚追杀军警混队,分散得有些远了,隔了百米距离,不然的话岂会让洪逸有足够的时间捶死一头小红? “噢噢噢,两个一起来么?更带劲!双菲一定会很刺激的对吧!” 洪逸丝毫都没害怕,反而激昂地主动迎上去,竟然有胆子跟它们硬碰硬! 纵然同时对付两条红甲虫很危险,可是它们很酷很帅啊,跟它们打架,对洪逸而言是无上的享受,更是彻底的征服。 它们的刀刃风暴、野蛮冲锋固然很可怕…… 但是它们的动作大开大合,出招太明显了。 偏偏洪逸的双眼在电击的时候产生了动态视觉,可以放慢两三倍速度,所以在他看来,小红的攻击轨迹全都看得一清二楚,完全有足够的时间留给他应变。 至于小红的夹击会不会有危险…… 那可真是想多了…… 他的四根触须像弹簧一样,可以让他往任何方向蹦出三四米远,让他走位风骚至极,小红别说是伤到他,就连衣角都碰不到呢。 不过…… 洪逸和两只小红鏖战的情景,看在小区业主们的眼里就很怪异了…… 他们看到洪逸时而上蹿下跳,时而以轮滑拉开距离,时而用钢斧攻击小红的弱点,战况一时间胶着难解,但总体来看,似乎是洪逸占据着上风,就好似逗猴子一样逗弄着小红,他在刀锋上跳舞也游刃有余! “这特么……那人是怎么办到的!” “连十几个荷枪实弹的阿兵哥都全军覆没,他就凭着几把斧子,怎么可能干得了那些红色恶虫……操,他好像还真的干得过!” “老婆快来看看,那几条红色虫子要倒大霉了,咱们小区有救了!” “他恐怕是军队里的秘密武器吧……乖乖,真特么厉害啊,比枪还管用……” 众多业主看得目瞪口呆,无数次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幻觉了,可是随着世间的推移,两头红顶甲虫逐渐失明了、重伤了、倒地了,最终彻底不动了躺尸了,众多业主才后知后觉地回过神。 他们僵硬的脑子短路了好久,才意识到门口的红色恶虫被全灭了! 没错,真的是被全灭了! 本来一共四只,其中一只被军警混编联手干掉,剩下的四只则是被那鬼火少年乱斧砍死,死前的一阵阵哀鸣声还嘎吱嘎吱地令人听得牙酸呢。 回过神来的小区业主,纷纷攥紧拳头,放声欢呼起来,有的人更是捶胸顿足,手舞足蹈,仿似这些天来担惊受怕的负面情绪全部都宣泄出来了一样。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市里会派人来救咱们的!” “对对对!我每年都给国家创收几十万,市里面怎么可能不管我!” “那个小子当真厉害,果真是高手在民间,都顶得上一个排了!” “他身上的蟒蛇好特么酷炫……” “咱们得好好地谢谢他,一定要记住他的名字,要他的联系方式……将来恢复和平了,我们请他吃饭,再把咱们的闺女介绍给他,这要是能把他招来当女婿……咱们老两口就面上有光,人人羡慕喽。” 而最激动最兴奋的是江沣,他是用望远镜看戏的,把战况的每一个细节都看得一清二楚。 他看得热血澎湃,看得惊为天人! 他从未见过这么匪夷所思却又极为新奇的肉搏战斗方式…… 哪怕看到洪逸身上的四根触须非常狰狞,他也没有忌惮,反而异常地钦佩崇拜。 “老婆!老婆!快起来!” “嗯……老公怎么了……” “我抱你下楼去!” “为什么……” “有个都市英雄来解救咱们小区了,他是,呃,他是蟒蛇侠,我这就抱你下去找他,让他护送你去妇幼医院,他一定会答应的!” ------------ 第五十三章 辣是真滴好次 此时,洪逸吊儿郎当地坐在一头红顶甲虫的背脊上,满心皆是成就感和征服感。 双手抚摸着的光滑甲壳,犹如少女那最滑嫩的肌肤,触感好得惊人,洪逸随便摸几下就有一种夫复何求的满足感,仿佛自己征服了整个世界。 “我竟然打得过两头小红了,噢,我真是凶猛过头了!” “六天来,日夜思念着小红的美味鲜肉,想它都快想疯了,我四处寻觅,却苦于找不到它们的踪迹……今天倒是幸运得爆棚,直接就逮到了四只小红,这么多肉我怕是够吃两天呢!” “两天啊……那简直是天堂般的享受……” “真希望以后天天都能猎杀一头小红,吃它吃个爽……不过等等,万一小红哪天被我吃光了可咋办,难道要离开淞州市么……真希望小红能像那些杂鱼虫子一样泛滥成灾啊……” 洪逸越想越是等不及,已经顾不得去收集小红的体液、血液、虫晶、眼睛了,他当场就抄着钢斧,“当当当”地砍断小红的一条腿,而后剥开一点甲壳,露出里面的粉红色鲜肉。 迫不及待地尝上一口,满嘴鲜香,那味道真是绝了,足以让洪逸口腔里的每个味蕾细胞都飘然欲仙。 “啊呼……六天没吃了,竟然比第一次吃的时候还要好吃,我真心完了,如果哪天我吃不到小红的肉,我真不知道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人活着不就是为了品尝小红的鲜肉吗……” “不行,我一定要尽快想办法攻克重重难关,把小红的养殖流水线鼓捣出来,哪怕将来恢复不了和平,我也要形成可以批量生产小红的规模养殖场,别的都可以没有,但小红的肉一定要大大的有!” 洪逸埋头又是一顿狼吞虎咽,把一整条虫腿的三斤肉全部咽下去,这才稍微过了过瘾。 做完这些,洪逸就开始干正事了。 四条红甲虫的晶核,他都给掏出来了。 鸡蛋黄那么大的小东西,如钻石般呈现多边折射棱面,在光线的照耀下迷离多彩,洋溢着摄人心魄的致命魅力。 要是放在和平时期……这等漂亮的结晶体怕是比上好的鸡血石、翡翠、猫眼石卖得都贵吧,可惜,现在这年头没人在乎它的观赏价值了,洪逸更在乎的是它的实用价值。 攥在手心里,紧紧地贴住,幻想自己的意念从掌心流进去。 很快,第一颗小红的虫晶就融化开来,渗入掌心的血肉,化作一团暖流,随着四肢百骸的血液流遍全身。 “唔……好像真的有点效果耶……” 洪逸睁开眼睛,握着拳头挥舞了一下,似乎作用不明显,然而当他甩了甩触须的时候,那力道就更加猛了。 紧接着,洪逸把剩下的三颗小红结晶也融化进体内。 这一回他再测试,就能感觉到明显的区别了。 臂力起码增加了一成。 而触须的力道也差不多是增强了半成。 好似腰力也颇有加强。 粗略地算一下,大概每一颗红顶甲虫的结晶就能增强百分之二的手臂力气,增强百分之一的触须力气。 理论上来讲,如果洪逸融化五十颗小红虫晶的话,他就能让手臂暴增一倍力气,让触须增强半倍力量! 臂力或许意义不是很大…… 然而触须的力气就非常具有关键作用了。 到时候,恐怕触须随便砍一斧头,都能让红顶甲虫轻微脑震荡吧? 就是不晓得会不会有瓶颈…… 如果没有瓶颈的话,当洪逸融化一百颗,一千颗,那就代表他的触须增强一倍甚至十倍,那他可就真心无敌了,别说是脑震荡,就算一斧头杂碎小红的脑袋都是轻而易举的事了。 真要是有那么一天…… 哼! 即便是那个疯婆娘洪逸也不会怕了。 要是再碰到他,洪逸就不需要装孙子,直接上去就是干,先把她干得趴下求饶了再跟她讲道理,然后做朋友,当然,是做什么性质的朋友就纯看洪逸心情了,好像那疯婆娘长得还不赖的呢,用四条蟒蛇来给她“按摩揉肩”她一定会感激涕零,感激得屁滚尿流的吧? 一想到这个,洪逸就吹起了口哨,心里面愈发欢脱起来。 真是前途无量啊…… 而这一切都是拜小红所赐,它们给了洪逸最爱的美食,也给了洪逸开养殖场的终生目标,还给了洪逸强化力量的途径,甚至给了他逆袭报仇的希望。 洪逸有些微微感动,哽咽在喉,只是男儿有泪不轻弹才不好落泪。 除了父母之外,再也没有谁对他这么好过……真的,真的很感谢小红。 为了感谢小红对他的诸多帮助,他感激地又砍下一条虫腿,吃得不亦乐乎起来——吃掉它们就是对它们最崇高的敬意,让它们以另一种形态跟洪逸一起活下去,参与到他身体的新陈代谢去,将来,洪逸更新过的身体细胞都是由小红的营养来提供的。 “呼呼……洪老弟,我们来晚了……” 这时,闻愁海四人才姗姗来迟,喘着粗气跑到洪逸面前。 他们没有轮滑,一路上都吃撑着火把赶过来的,时不时地还要拿着钢棍对付那些绿头蜈蚣,所以走得很慢,两公里的距离愣是花费了一个小时才才来到。 不过当他们看到四条小红尸体的时候,还是颇受震撼,哪怕心中早已有了心理准备,却还是没想到洪逸的战斗力会恐怖到这种程度,那可真是无解的存在啊。 他们甚至看都不看地上的尸体一眼,也不对满地的手枪步枪动心,直接就围拢着小红的尸体,啧啧称奇地研究起来,左摸摸,右碰碰,对它们那浑身刀锋尖刺的生理构造叹为观止。 至于洪逸是怎么杀死它们的,闻愁海四人压根就不想去关心,在他们眼里,研究虫子比知道虫子死因重要多了。 洪逸道:“喂,你们几个先别忙活看来看去……先尝尝它的肉再说,保准你们恨不得把舌头都咽下去。” 闻愁海道:“真有那么夸张?连调味料都没有,我有点不信它的肉能有多好吃……话说我也算是吃过很多虫子的主了,但虫子大多都是有点怪味,不麻辣不好吃,必须放很多香料……” 洪逸嗤笑一声,直接把一块肉送到闻愁海的嘴里,让他赶紧咀嚼。 闻愁海咬了两口,顿时瞪圆了双眼,像是触电了一样整个人都呆住了! 我靠! “辣是真滴好恰!” ------------ 第五十四章 六枪奇侠洪双鹰 看到闻愁海的表情,再听到他那充满惊喜的狂赞,田岗、君蕉香、莫达奈三人也倍感怀疑,真有那么好吃吗? 虫子耶,一般味道都不咋样,比如餐桌上能见到的蚕蛹、蜂蛹也只是在南方少数地区流行,或清蒸或爆炒,那味道真是一言难尽,也就吃个猎奇而已,跟比鸡鸭鱼肉可差远了。 这几个民间昆虫爱好者,自然也是吃遍了大江南北的种种昆虫,诸如盐焗蚂蚱、蒜香禾虫、炭烤竹虫、油炸马蜂,但那都是小打小闹,真心没有哪一道是可以回味无穷、吮指留香的。 三人不由得嘀咕起来: “闻老哥,真有那么夸张吗?” “肯定夸张了吧,按理说甲虫的肉都不咋样啊……都没听说过独角仙、屎壳郎、金龟子、大兜虫这样的甲虫有人吃……” “以前我在草原的时候,游牧民族招待我吃过一次屎壳郎,油焖的,那味道让我毕生难忘,险些吐出来了,甲虫是真心不好吃啊,涩苦味不是开玩笑的……” 闻愁海依旧吧嗒吧嗒地砸着嘴巴,理都懒得理会三人,他现在恨不得把舌头都吞进去呢。 “少废话,你们三各自尝尝不就知道了?” 洪逸的触须沾满了脑浆,有些不干净,所以他用双手撕下三片虫腿的鲜红嫩肉,分别塞到他们手里,示意他们赶紧尝尝。 三人尝过以后,瞬间就像爆发的火山一样,激动地双手抱着脸颊,眼角有泪水滑落,紧闭着的双眼足以说明他们深深地陷入陶醉之中。 洪逸就像是成功推销了家乡特产、夺得国际性果蔬展览会第一名的农场主一样,与有荣焉道: “怎样,是不是以后都不想吃饭了,只想着一辈子都吃它们的肉?” 田岗率先睁开眼睛,他一边疯狂地咀嚼一边捣蒜一样地点头,擦拭着眼泪哽咽道: “是啊是啊……太特么好吃了……这世界怎么会有那么好吃的东西,我也算是游遍大半个祖国,啥东西没吃过唷,但是那些美食跟红甲虫的肉比起来都差了不少啊,呜呼,我宁可这辈子都不娶媳妇,也想天天都吃到它的肉啊……” 旁边三个同伴也煞有其事地点头,热泪盈眶,情绪高昂。 洪逸像是生产大队长鼓舞着生产队员,郑重承诺道: “放心吧,我们一定能天天都吃上小红肉的,只要你们跟着我混,帮我研究虫子,帮我测试数据,帮我出谋划策,我保证每次猎杀到的小红都分你们一小半,让你们白天吃了精神爽,晚上吃了做好梦,补气养血心儿撞,洞房花烛吉儿壮。” “成!我们就跟着洪老弟混了!你说啥就是啥!” 闻愁海想都不想地就答应了下来,红光满面,神清气爽,颇有一种签下了百亿合同的成功感,丝毫都不觉得自己签了卖身契。 真要说起来,四名民间昆虫爱好者其实也是心高气傲之辈,他们都特别有自己的想法,更有自己的追求,从他们敢养小红幼虫、敢满大街偷汽油、敢在死尸身上挖出肝脏喂虫子,就可见一斑了,个个都是疯子。 那他们凭啥被洪逸三言两语就拉拢过去? 因为洪逸和他们是同道中人,都有疯狂的研究精神,执着而又偏激,不太像正常人,此外洪逸的变异能力也让他们艳羡不已,他们做梦都想着洪逸能帮助他们也长出几根触须呢,当然,洪逸的高端武力也是一方面,跟着洪逸混,他们就不必担心安全问题,而且也只有洪逸才杀得了小红,对他们来说,小红的肉就是洪逸发的薪水,是他们赖以活下去的物质基础。 虫灾肆虐,钱已经没用了。 但是虫肉却比钱重要,虫肉不是万能,但是没了虫肉却是万万不能。 妈的,吃了那东西是真心会上瘾的,吃过以后满脑子想的都是虫肉了,什么娶媳妇都滚一边去吧! “那可太好了,有你们帮忙,我研究虫子的效率必将提升好几倍。” “洪老弟客气了,应该是你帮助我们才是。” 五人颇有一种默契,大家都喜欢昆虫,对这不属于地球的巨虫充满了好奇心和探索欲,五人的利益和理念都是一致的,这就意味着五人会铁板一块,团结难解,比胡庆梁这个没啥屁用,又容易被美女勾走的二五仔强多了。 洪逸看了看地上的一支支染血枪械,心思一动,便将一把手枪捡起来。 “虫子凶猛,但人心却比虫子来得凶险,你们四人也拿枪防身吧,对了,你们会用枪不?” 闻愁海点点头,自信一笑道:“当然会,我在国外进修昆虫学,哪里敢不学着用枪?你知道,自由魅力坚,枪击每一天。” 田岗也挠挠头道:“我常年在野外寻找各类珍奇虫子,有时候在边境地区还会碰到危险的人贩子、蛇头,我要是不学枪,可能早在五年前就被打死了,哪有命活到现在……” 君蕉香唇角上扬,勾起一抹“自由”的露齿微笑:“洪老弟,你看我这身结实的肌肉,就该知道我是个崇尚自由的人,枪我虽然没碰过,但自由的我学东西很快,相信我,不出几天时间,我就能成为自由的快枪手。” 莫达奈叹了口气道:“抱歉……我可能菜了点,我天生就瞄准能力极差,玩射击游戏的时候把把垫底,枪可能不适合我,我太了解自己几斤几两了,非要用也只是在浪费子弹……我更愿意多负责点后勤。” 洪逸点头道:“那行,你们有两人会用枪,一人愿意学枪也足够了……如果碰到难缠的歹人团伙,他们有枪的话我一个人不好对付,叫上你们一起的话胜算就大大增加了……放心,我会尽量保护好你们安全的。” 闻愁海提出疑问道: “洪老弟,看你的样子……你不像是会用枪吧?如果展开枪战,一群敌人跟你隔了几十米远,那你就吃大亏了,会被火力压制的。” 洪逸露出了高深莫测且有玩味的笑容,嘿嘿连声道: “对,我的确没摸过枪……但是我刚刚用触须试了试,触须尖端可以扣动扳机耶……这意味着我可以同时操控六支枪哦。” ------------ 第五十五章 求求你救救我老婆吧 闻愁海愣了愣,脸色古怪地摇头道: “不是……洪老弟你的自信过头了,枪这种东西没你想象中的好用,很多苦练枪法一年半载的人也办不到几十米内百发百中,如果敌人是移动的,那就更难打到了……至于双手持枪的话,那就难上加难,起码也是射击精英的级别才敢用双枪,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分心瞄准的,你得知道,一般人只能关注一把枪的瞄准点……” 闻愁海也是出于好意地提醒,免得洪逸太过膨胀,不过他显然忘了,洪逸不在一般人的范畴内。 “真有那么难吗,我试试先。” 洪逸找来六把手枪,分别攥在双手和四根触须上,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触须虽然粗如甘蔗,但触须顶端不是圆柱形,而是圆锥式的尾尖,这足以让他用尖端扣动扳机,如臂使唤流畅无碍。 六把手枪,齐齐瞄准二十米开外的一座铜马雕像。 “嘭嘭嘭”几声枪响。 却见铜马雕像的马嘴溅起一片片火花,马嘴窟窿里还更显凹陷,连带一排马牙齿都被打得翻卷了。 “这……这特么……” 闻愁海看得眼睛都直了,连忙揉了揉眼睛,最后才不可思议地看着一脸风轻云淡的洪逸,止不住骂街道: “洪老弟啊,逼不是这样装的……你这六枪都打中了吧,误差还很小,你这枪法压根就不像是没碰过枪的人,大家都是兄弟,你也没必要扮猪吃老虎吧,就直说你练过多少年枪不就得了……” 另外三个同伴也一脸呆滞地看着洪逸,他们算是长见识了,头一次见到六枪奇侠,比抗驲神剧里的手脚并用的四枪奇侠还厉害得多! “闻老哥你误会了,我真没有装逼……我就是练过三天弓箭而已,习惯了同时使用三把弓箭来瞄准……至于打得准,纯粹是因为我的眼睛被电过而已,孙悟空在炼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炼出火眼金睛,我被电了三天,自然也炼出勾魂电眼。” 闻愁海听得瞪圆了双眼,仔细地打量着洪逸,还真别说,近距离细看洪逸的双眼确实有在散发出紫色的淡光,就好像萦绕着电流一样,委实奇妙古怪得很。 “靠!原来被电了有那么多好处的吗,长出四条触须已经够厉害的了……特喵连眼睛都带电,我实名羡慕啊,哪天等电厂恢复了供电,我第一个就要去电电!” “我也是,我也是!” “对,还有我,我乃自由之人,电一点,我就能跳电臀舞了!” 四人皆是疯子,他们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尝试了,当然,疯子归疯子,他们还是很懂珍惜性命的,哪怕要尝试,他们也是先从低压电流开始尝起,不会一上来就用高压电把自己电成炭烤乳猪。 接下来,四人兴高采烈地单手吃着虫肉,单手四处摸摸,研究小红的各处生理构造,自由的君蕉香还壮着胆子使出“掏菊手”,把手臂探入小红的腹部深处掏了掏,却只掏出一抹粘液,没掏出屎来,这证明小红也是不进食的,屠戮人类单纯是满足杀戮的欲望而已,天知道它们赖以生存的能量从何而来,总不会是它懂得使用暗能量吧,太扯了呢。 而洪逸则是在附近搜刮着一具具尸体,拎起一件件遗物。 闻愁海四人是机灵鬼,明知道小区门口危险,所以他们出小区是靠翻墙,从另外一个方向跑出去的,但并非所有的小区业主都足够机灵,有些人头铁非要从小区门口出去,那当然是拖家带口死一户口本啊。 拖家带口的时候,人人都会把最重要的东西放进背包里,诸如现金、口粮、水果套、日用品、急救药什么的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一名老大爷在背包里放了一本本邮册,全是年代久远的,如果在和平时期,这本邮册的总价值怕是能卖到百万的惊人价格。 可惜…… 这本邮册已经被血液沾染了,许多邮票都废掉了,彻底地失去了意义。 而最让洪逸叹息的是,许多人的背包里都带上全家福。 或许这就是人类的感性吧…… 全家福这种东西,终归会给人带来家庭的归属感和留念感,谁知道亲人还能活多久,也许下一刻,亲人就会被虫子咬死,只剩自己苟活下来,把全家福的照片带在身边,终究还能缅怀追忆一下啊…… 当然,除了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之外,洪逸还收获了许多口粮,虽然很多口粮都腐烂了,比如水果、蛋糕这些保质期很短的东西,但口粮对他并不重要,反正他只想要吃小红的肉。 真正重要的是,他搜集到十几支枪械,还有大量额外的弹夹。 他自己用六支枪,闻愁海等人用四支的话,那也还多余了三四支呢,这意味着洪逸还能拿来招揽其他人才进队伍里……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吧…… 洪逸并不想搞什么流窜小团队,也不想称霸淞州市建立什么势力,他的目标就是简简单单地研究虫子,解析出小红的一切奥秘,然后规模性地养殖小红,不仅是要吃它们的肉,还要驯服它们成为坐骑、宠物。 与人相处,总归容易勾心斗角,人心隔肚皮,可是与虫嬉戏就不一样了,好似忠诚的狗狗一样,一旦认主,狗狗就会对主人摇尾巴,碰到危险的时候狗狗为主人而死都不稀奇。 十几分钟之后—— 闻愁海四人已经吃得肚子都胀鼓鼓的,一直在打饱嗝,简直爽到不行,要不是他们饭量实在太小,他们真恨不得把肚子吃到撑破再停下来。 吃饱喝足,也该干正事了,他们拿出一个个小瓶子,收集着小红尸体上的各种体液,闻愁海更是夸张,直接伸出双手探进小红的口腔里,四处摸索着,心大得很,丝毫都不害怕小红会忽然间复苏过来一口咬断他的手臂。 这时—— 江沣抱着大肚子的妻子,额头流着热汗,他呼哧呼哧地从小区奔出来,累得气喘如牛地对洪逸道: “蟒蛇侠!蟒蛇侠你一定要帮帮我老婆……求你送她去妇幼医院吧,只要办成了,我江沣的一套房子都送给你做谢礼!” ------------ 第五十六章 她的情况非常不妙 江沣从二十楼,抱着大肚子的媳妇一路走下来,花了二三十分钟累都快要累垮了,中途还休息过许多次,因为每下一步楼梯他都要无比小心,生怕摔到老婆,因为一旦刷了那极有可能就是一尸两命啊,他必须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才敢放下每一次的脚步。 预产期的妻子发胖了不少,重达一百二十斤,要想将她公主抱是真心费力,如果平地抱着走还好一些,抱着下楼梯就是要老命了,江沣也并非强壮的人,两条胳膊真心累得快要断掉,但他告诫着自己不能放弃…… 因为怀中抱着的妻子,就是他的整个世界,为了她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他的房子在淞州市这种三线城市而言,算得上非常不俗的了,楼盘加上装修总共花了三百多万,未来也很有升值空间。 但是为了妻子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江沣送出一套房子又待如何,钱没了可以再挣,可妻子如果没了,那他的世界末日就真的来临了。 倒不是他不愿意等…… 而是因为妻子的肚子越来越疼,哪怕再拖一天他也不能接受,万一妻子的肠胃里当真有什么虫子在里边乱啃乱咬,那就糟糕透顶,要是虫子咬得妻子胃穿孔,甚至咬破羊水,那该是何等恶劣的后果! “蟒蛇侠!我老婆她真的很不舒服,这几天上吐下泻的现在还发着烧,我真的怕她撑不过这两天,再不送去医院的话可能就晚了!” 江沣来到洪逸面前,即便他近距离下,看清了洪逸身后的并非蟒蛇,而是猩红色夹杂着暗金色纹理的触须,他也不惧不怕,一心恳求帮助,因为他的心思全部都套在妻子的安危上了。 洪逸瞥了一眼江沣夫妇,表现得并不热情,依旧自顾自地劈砍着小红的虫腿,慢条斯理道 “我不是蟒蛇侠。” 江沣被呛得脸色古怪,却还是恳求道: “这,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请你为我护航,送我老婆去妇幼,如果一套房子不够的话,你只管继续开口,我就算是打欠条也会满足你的要求,求求你……我真的求求你,不想我老婆出事,更不想见不到我的孩子没出生就夭折……这可是两条最脆弱的生命啊!” 身为人夫,身为人父,江沣当然是感性之人,他才说到一半,眼角就有泪光在闪烁,不是因为他泪点太浅,而是因为他太珍惜太担忧他最爱的两个两人,只要他看到希望,他就会赌尽自己的所有。 洪逸用斧子当当地劈开虫壳,剖出一大块腿肉,放进嘴里大口大口咀嚼着,他哼哼唧唧道: “你别急嘛……我在忙着呢,需要第一时间剖出所有虫肉,不然就不新鲜了,还要收集许多虫子体液、虫身素材,一时半会我是分不开身的……不如你叫上你的邻居,结伴组队一起去医院呗,七八十个人浩浩荡荡也有个照应,去医院应该很安全的,嗯,只要举上几个火把就能驱散大部分虫子,剩下的一小部分蜈蚣,你们拿着钢棍长刀围殴也能应付得了……所以,你自食其力不行么?” 江沣咬了咬牙,紧缩着眉毛摇头叹气道: “不行的,我邻居全是胆小鬼,怂得一逼,我太了解他们了,除非有军队来接送,或者有你带队,不然他们死都不会跨出小区半步……蟒蛇侠,哦不,英雄,你就行行好帮我这么一次吧,医院也不远,就那么两三公里的路,你来回也就一个多小时罢了……” 洪逸吧唧吧唧地咀嚼着美味多汁的虫肉,吃得满脸尽是陶醉之色,任凭江沣再怎么蕉虑,他也没法感同身受: “你说的对,来回需要一个多小时呢,等我回得来都快天黑了,哪里还有足够的时间剖取四条红甲虫的虫肉、分解掉它们的框架啊,差不多算耽误掉我半天的行程咧……与其让我等,不如让你等……” 对这发高烧的孕妇,洪逸也是有三分怜悯之心的,他可以对大部分人冷漠,可是孕妇乃是两条人命,比一般人更值得重视。 但再怎么怜悯,也只是顺手帮个忙的程度而已,要洪逸舍己为人、奋不顾身地帮助这名孕妇,那就有些不现实了。 去医院是顺路,毕竟洪逸和四个朋友要着手研究虫子,就得筹备大量素材,例如针筒、试管、针头、手套、菌床、手术八件套、显微镜之类的东西,那就需要去医院讨要了,讨要不了的话就买,买不到的话只能“劫富济贫”。 “可是,可是我老婆她等不了啊!刚刚下楼梯的时候她还吐了!现在是昏迷不醒,你摸摸她额头,很烫手,比高烧还烫!” 江沣都快要急哭了,他看洪逸脸上尽是满不在乎的表情就知道洪逸不乐意帮忙,如果是和平时期,江沣碰到这么个甩他脸色的人他绝对会暴怒骂人,但现在他的希望都落在洪逸身上了啊,他只能极尽卑微地去恳求。 “真有那么严重?哦,看着好像真的不太妙……” 洪逸瞥了一眼江沣的老婆,却见她精神萎靡,脸容憔悴,腮角有不自然的红晕,要说她中暑了都有人信。 “不过你别急哈……再等等,来,先给你老婆尝块虫肉,很滋补很养气的,说不定吃几块肉,你老婆就好了。” 洪逸倒是慷慨得很,连虫肉都舍得分给素不相识的人,这年头,像洪逸这般热心待客、乐于分享的好心人不多了。 真的如此吗? 明显不是,单纯是四条红甲虫的肉太多,保守估计能剖出五百多斤,他食量再大也吃不完的,三天内就会腐烂,这三天里他撑死也就能吃两百五十斤而已,剩下一半也只能分出去了,就算分给小区里的业主也好啊,让他们领略一下什么叫做极致的美味。 “不吃!我老婆现在什么都吃不下的!” 江沣对虫肉忌惮无比,小红半小时前才杀了十几人,顶了十几串肠子,他现在哪里敢去吃虫子的肉哦。 咬了咬牙,江沣又道:“我说出来你别犯恶心……刚刚下楼梯的时候,我老婆不仅吐了,还吐出了一条蚯蚓一样的蛆虫,她肚子里真的有了见所未见的寄生虫,我真的求你了……送她去医院洗胃吧!” ------------ 第五十七章 喝豆腐脑吗,亲 “什么?她吐出了一条虫子?是什么样的寄生虫,我猜得果然没错!除了已知的十四种虫子之外,竟然真的还有其他种类的小型虫子,属于可以寄生在人体内的那种!” 洪逸曾经解剖过两条濒临进化的绿头大蜈蚣,从它们的肚子里看到一大坨寄生虫,饶是洪逸没有密恐症,也看得头皮发麻,倍感不适。 蜈蚣的身体里尚且有那么多寄生虫,那么人类身体里呢? 爆发虫灾已经十九天了,许多水资源都被污染,如果喝了未烧开的水,极有可能就会喝下细小的虫卵,然后引发一连串可怕的后果。 至于为什么没有全城幸存者爆发出大规模的寄生虫综合征…… 那可能是因为每个人的抵抗力、消化能力都不一样吧,有些人身体健康消化力强,直接就把虫卵给消化成渣了,可是老人、孕妇、病人就不太乐观了。 江沣还是第一次见到洪逸认真起来的表情,他心中一颤,感觉有戏了,成功引起洪逸重视了: “什、什么样的寄生虫不重要吧,重要的是我媳妇她岌岌可危啊!兄弟,你该知道我老婆现在有多惨……” “嗯,我知道她很惨……但我更想看看寄生虫长啥样子,你能不能拍拍她的背,让她再吐一条?” “呃……” 江沣目瞪口呆,表情变得极其不自然,要不是有求于人,他真想指着洪逸鼻子就开骂了。 瞧瞧,这是人话吗! 老婆都精神萎靡、命如残烛了,他居然还要我拍一巴掌老婆的背逼她再呕吐一下,这是人干的事吗! 洪逸解释道:“你别多心,我只是在对症下药而已……我研究虫子有了一些心得,也配置出不少功效特异的药水,你让我瞧瞧寄生虫的样子,兴许我就能判断哪些药水能帮你老婆驱虫了……连医院都不用去呢。” 江沣咽了咽苦涩的口水,依旧僵硬地摇头道: “不,不成……这个太不靠谱,她肚子里的寄生虫非得洗胃不可,喝啥药水都不管用的,求求你,还是得送她去医院才好!” 洪逸扯了扯嘴角:“你怎么就那么不信任我……我像是会坑你么,我至少也有六成的把握能驱虫,毕竟,虫子的生态里阶级森严,官大一级压死人,我用高阶虫子的体液,理论上是有大概率能让寄生虫瑟瑟发抖的……” 江沣瞄了一眼洪逸嘴里的虫肉,再瞄一眼已经被他分尸掉一半的小红残躯,顺便再瞅瞅他背后那狰狞狂舞的触须……怎么看都觉得他是个怪人,非常不靠谱那种,江沣哪里敢让妻子喝他的药水哦? 这时,一直在旁边倾听的闻愁海走了过来,拍拍江沣的肩膀道: “兄弟,我理解你的苦衷和担忧……但你求洪老弟也没用,因为医院的病床绝对轮不到你头上的……昨天我也去过一趟医院,坦白说,医务人员都在,而且被重点优待,正府为了稳住民心,还征用所有民间、退休、大学在校生的懂医理人士去扩充医护团队,但是你想过没有,这十九天来,被咬伤的人数以万计,受寒受冷、被持械打伤的人也数以千计,现在的医院早就人满为患,处于崩溃的边沿。” 顿了顿,江沣补充道: “反正,市立第三医院里的一千多医护人员全部累趴了,新的伤患连包扎的绷带都得不到,许多旧有的病人也是连拆线都没医生帮拆伤口……你知道吗,各种点滴药水抗生素酒精什么的基本用完了,就算还有剩,也不是给平头百姓用的,是留给达官贵人、士兵将领用的!你想想,会轮得到你么?更别说你还想做洗胃,那些累趴的医生能有这个功夫给你洗么?” “这……” 江沣闻言,整个人都像是被五雷轰顶一样,浑身都在发颤,还噔噔地踉跄后退两步险些摔倒。 那番话,无疑是把他的希望再度拎起来,狠狠地踩两脚然后丢进火山口里彻底融毁掉。 他就算再怎么相信奇迹会发生……却也已经意识到,医院排着队恳求治疗的人成千上万,他横竖没有半点人脉,如何求得了疲惫的医生帮他啊? 他抬起头,最后一次激动地看着洪逸,咬了咬牙,一字一顿地问道: “兄弟,你是军里的人吧,或者你是上面的秘密部队,我相信你在淞州市有很大的面子……我求你,我真的求求你,带我们去医院吧,只有你能叫得动那些医生,我真的不想让我老婆死在这,死在今天……” 说到最后,江沣已经失声痛哭,连鼻涕都流下来了。 洪逸一脸无辜地说道:“你可真看得起我,我就一养猪人士,哪里像军队的人了?况且我在市里也只是小杂鱼,哪有啥人脉……” 听到洪逸的话,江沣更加绝望了。 “咳咳……” 江沣的妻子忽然咳嗽出声,一副要吐的样子,但是干呕了几声仍旧吐不出来,她很难受地喘着气,呼吸急促无比,像是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一样。 洪逸道:“让她吐吧,赶紧伸手进她嘴里捏她的扁桃体。” 江沣心惊胆战道:“不,不行……我没这样做过,我可能勾不到她的扁桃体……” 洪逸骂道:“真是无能!都这节骨眼了还唯唯诺诺,看我的!” 洪逸就要伸出触须去塞到江沣妻子的嘴里,吓得江沣连忙伸手挡住,惊恐欲绝地叫道: “别!你别这样……我老婆的清白……哦不,你的触须太可怕,我怕它会伤到……” 洪逸气得一跺脚,转身就去小红的脑浆那里掏了一把,一坨热腾腾地甩到江沣衣服上,骂道: “要么让她吐,要么让她死,你自己选择吧!这是红甲虫的脑浆,没毒的,就是很腥而已,吃了马上就吐,还会吐得很激烈,快点让她吃,不然你就给她收尸吧!” “呃……好……好……” 江沣被洪逸又气又怒的样子吓到了,他看了看沾在衣服上的脑浆,白花花的,像极了北方咸辣的豆腐脑,看着至少不算恶心狰狞,倒是好接受很多。 他也没犹豫多久,直接用手指挑了一点脑浆就送进妻子嘴里。 “哇呕呕呕呕——” 脑浆真不愧是催吐神药,一秒钟不到,半昏迷的妻子就惊醒过来,捂着喉咙大吐狂吐了一地,把今早上吃的两碗小米粥全部都给呕吐出来。 洪逸翻看了一下呕吐物…… 别说! 还真的有蚯蚓一样的寄生虫,那是白色的,而且尾端肿起一大块尾瘤的恶心东西。 ------------ 第五十八章 小红小白有多造福人类你知道吗 “闻老哥,这种寄生虫你以前见过吗?是土著虫子不?” 洪逸手速奇快,直接就用触须从呕吐物里将那条虫子卷了起来,送到闻愁海手里。 “没见过,常见的人体寄生虫里绝对没有这类玩意……土著的虫子怎可能长得这么奇葩……” 闻愁海在国外进修过昆虫学,见识极广,像蛔虫一类的寄生虫他也有所研究的,所以他的话颇有分量。 “那果然是毒虫那一伙的了……区别在于毒虫以成年体的形态出现在地球,而这种寄生虫,则是以卵蛋形态降临,专职于寄生……” 洪逸琢磨着,十四种已知的异虫种类太少,按照虫子那恐怖的繁殖、进化速度,少说也该翻个倍才对,现在证明猜想得没错,只是另外一些是寄生虫罢了,除了会寄生在人身、虫身的,应该也有专门寄生于家畜、禽鸟的吧? 每一种寄生虫,应该都像别的异虫一样,体液颇有神奇的药效,可以起到不可思议的效果…… 如此说来,研究虫子的工程量就更大了,不仅要猎杀巨型虫子,还要观察哪些家畜禽鸟身有异状…… 不过那些还很遥远。 当前的手头任务,是看看孕妇还有没有救,能不能救。 闻愁海脸色不淡定道:“它的口腔有很多小钩子,会紧紧地依附在肠胃的壁上……” 说着,闻愁海又看向江沣,语气严峻道: “所以你明白吗,就算你老婆有机会洗胃……也起不了多大的效果,压根没法把它们彻底清除,无法根治的话迟早也是得死……” 江沣闻言,像是被抽空了全身的力气一样,险些就要跪倒在地上,失魂落魄地摇着头。 他的妻子倒是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嗫嚅着嘴唇安慰道: “老公,我没事的,你别太担心……抱我回家吧……我回去蹲个厕所就能好……” 听到妻子的话,江沣哭得更难过,快要哭成泪人了。 洪逸却道:“横竖是死……倒不如死马当活马医试试,看我的。” 说着话,洪逸掏出一小瓶虫液,然后倒在闻愁海手里的那条寄生虫身上。 顿时之间。 白白胖胖的寄生虫像是被汽油点燃了一样,疯狂地扭动着身体,宛如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似的。 闻愁海吓了一跳,看向洪逸道: “老弟,你给它滴的是啥药水哦?能把它逼成这样……” “小白的心脏研磨液。” “小白?狗么?” “一种水里的大虫子,比红甲虫还厉害……唔,它的心脏研磨液没毒,我给一个胖子试用过,没啥特别的作用,就是会出汗加速新陈代谢而已,那个胖子一天内减了五六斤吧……不过真正重要的是,这种心脏研磨液可以震慑低级虫子,它们对此非常敏感忌惮。” 洪逸不再过多解释,只对江沣说道: “你要试试吗?这东西没有太多的临床试验,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此外,短时间内加速新陈代谢也可能对孕妇有所影响,会不会有后遗症很难说……但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如果你不愿意,那就抱她回去,陪她度过最后的生命时光。” 江沣愣了愣,低头看看强装笑颜的妻子,再抬头看看闻愁海手里痛苦发癫的寄生虫,他心里天人交战,陷入了两难的挣扎。 倒是江沣的妻子吃力地转过头,看向洪逸道: “给我喝吧……我,我就算是被毒死……也不想被虫子在里面咬得肠穿肚烂,长痛不如短痛,我不傻。” “锦茹,别这样!” “老公……让我试试……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强,不是么?” 江沣攥紧拳头,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他很害怕妻子喝下以后当场就暴毙。 洪逸蹲下身来,将小瓶子送到她嘴边,叮嘱道: “很难喝,但你尽量多喝点,可别吐出来啊,非常珍贵的。” 咕噜咕噜。 孕妇强忍着腥臭味,一个劲地往肚子里咽下去,喝到最后,她的五官都痛苦得扭曲了,她从小到大还真没喝过那么难喝的东西,味道怕是比老八早茶还要难以接受。 五秒钟,孕妇开始捂着肚子哀嚎起来。 三十秒钟,孕妇痛得直蹬双腿,涕泪并流。 “锦茹,锦茹。” 江沣看得浑身冰冷,忧心忡忡,还双膝跪在地上,绝望得只知道呼喊妻子的名字。 然而到了一分钟的时候—— 情况开始逆转了。 却见他妻子张嘴狂吐起来,虽然肚子里早就没有消化物,连粥都不剩,可她吐出来的黄疸水、粘液里仍旧有一团团恶心的东西。 饶是江沣胆子够大,却也看得头皮发麻。 他真的没想到妻子的肚子里竟然有那么多吓人的玩意! 如果今天不是恰巧碰到洪逸这名“蟒蛇侠”出手相助……那么江沣的妻子真的就完蛋了! 洪逸则是很冷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像是成功治好了一头得了抑郁症厌食症的母猪一样,点头道: “效果正如我所料,域外虫子等级森严,官大一级压死人,小白的等级比寄生虫高了太多,所以吓得小寄生虫慌乱逃窜,被迫离开她的肠胃……这么一算的话,它比地球土著的寄生虫要好对付太多了。” 闻愁海四人看都看呆了,他们瞪圆了双眼,不可思议地打量着洪逸。 卧槽,说好的洪老弟是养猪人士的呢?怎么他在虫子的研究、猜想、应用这几个方面还吊成这样,他们四人都有着无比丰富的理论知识,但他们扪心自问,换了他们,真没那个胆子敢天天试验各类虫液的药效啊。 “谢谢你!你是我全家的救命恩人,是老婆孩子的再生父母,我不知道该怎么答谢你才好,我,我给你磕头!” 激动得满脸通红的江沣,现在终于用狂热而又狂信的眼神看着洪逸,他跪着面相洪逸,就想要用最保守最封建的方式致上自己的谢意。 洪逸连忙伸出一条触须,阻止他那毫无实质意义的举动,满不在乎道: “你用不着谢我,是你老婆主动答应配合我试药的,是她自己赌赢了而已,如果赌不赢,那她现在可能早死了,你要谢就谢运气吧……” 说罢,洪逸指挥闻愁海四人,赶紧去那一滩呕吐物去收集样本了,而他自己则是继续大快朵颐,继续享用着小红的嫩肉。 真是够呛…… 吃着小红的肉吃得正爽呢,麻痹,就看到地上那么一坨恶心的小东西,虽然不怕,但是很败坏胃口。 就好似嘴里的虫肉香味都减轻三分,亏大了。 ------------ 第五十九章 爆炒猪大肠的快乐你不懂 江沣轻轻拍打着妻子的后辈给她顺顺气,关切又紧张地询问道: “锦茹,你感觉怎样?身子难受吗?” 孕妇艰难地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赶紧比了个想要喝水的手势。 洪逸倒是不吝啬,直接用触须背包遗物里翻出一瓶矿泉水,就想要塞到孕妇嘴里,吓得江沣连忙阻止。 “我来,还是让我来吧,不劳烦您了……” 江沣虽然不怕洪逸的触须,但他也是看过纯爱动漫的人,深知不能让自己女人和触须接触的道理,所以说啥他也要保证妻子和触须零接触,不然的话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心灵纯洁的洪逸可没看过什么纯爱动漫,完全不懂这个,连“牛头兽人永不为奴”是什么梗他都不晓得咧,是以,洪逸的触须大部分时候只会用来对付虫子。 换个角度来说……也幸好洪逸没看过纯爱动漫,如果他真的是心性邪恶之辈,那淞州市就永不安宁了。 江沣给妻子漱了口之后,孕妇才喘着气道: “老公,我好多了,肚子舒服了许多,好像脑子也不怎么昏昏沉沉了……” 说着话,孕妇还独自站了起来,吓得江沣连忙去搀扶,生怕妻子跌倒。 “锦茹,你肚子真没事?” 看到妻子刚刚吐得那么激烈,江沣生怕肚子里的孩子受到影响……如果往怀里想,他甚至担心寄生虫会往胆囊管之类的细小管道钻进去,真要那样子也是会有生命危险的。 “没事,我现在状态很好……发了这么多天高烧,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么舒服,我还想运动一下……” 孕妇脸色更红,似乎精神有些亢奋。 洪逸对江沣解释道:“你别太担心,她喝的小白心液有大幅度提高新陈代谢的效果,不仅可以减肥,还会精神亢奋,想要多运动下,你就陪她随便散散步便可……还有,胎儿的事你也不需要太担忧,那些寄生虫肯定是刚孵化没多久,处于幼年期,它们给你老婆造成的危害还不算大,至少没波及到卵巢那边的器官。” 江沣连连道谢,可算是松了一口气。 洪逸又拿出一瓶小白心液,送到江沣手里,叮嘱道: “为了预防你老婆肚子里还有未孵化的虫卵……这瓶多余的药水你拿着,五天后再给她喝一次,彻底杜绝掉虫卵才能根治。” 洪逸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这年头,像他这般关爱孕妇、乐于助人、待客和善的三好青年可不多了。 接下来,洪逸又询问了一下江沣别的情况,比如有没有把水资源完全烧开。 江沣一开始还信誓旦旦地说全部烧开了,可是在妻子的眼神逼问下,他才支支吾吾地透漏,小区路面的积水他全部都烧开,但是他有时候贪图方便,没有下楼而是上了楼顶,去盛楼顶的积水来当成矿泉水用…… 他认为,楼顶的积水没被地面的虫子爬过,应该会无毒安全,孰料,楼顶的积水没烧开害得妻子得了寄生虫……真要怪的话,也确实该怪到他头上来。 “这么说的话,我大概明白了,成年体巨虫从地下冒出来,寄生虫虫卵则是从天上伴随着雨水掉下来……防不胜防啊,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所有的水都烧开了再喝。” 洪逸琢磨了一下,愈发觉得这场虫灾有古怪的……像是地球被针对了一样,为何天上还会降下寄生虫虫卵,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好吗。 两小时后—— 小区门口依然传来阵阵呐喊声、求救声、呼喝声。 是小区的业主们在阳台处呼唤着洪逸,希望洪逸能赶紧进入小区,来慰问他们,给他们吃一颗定心丸,承诺会带他们去安全的地方。 他们期待着洪逸是都市英雄,因为电影里的英雄都是这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兼济天下的。 可惜洪逸瞧都没瞧他们一眼,只顾着埋头肢解心爱的小红,剖出一排排嫩肉,一件件内脏,一块块虫甲,爱它,就要将它充分利用,不浪费它的每一个细胞每一个组织,这才是至高无上的尊重和厚爱。 洪逸抬起头,看了看愈发黯淡的天色,叹气道: “分解小红真是技术活,比分解死肥猪要麻烦太多了,这斧子也不够锋利,真特么的费劲……不过话说回来,小红的肝脏和肾脏还挺好吃的,除了稍微腥了一点点别的都算完美,回头我得加点白酒和孜然烤着来吃试试……” 洪逸没吃过法国顶级鹅肝,不知道那细腻绵软的口感是怎样的,但他估计,小红的肝脏即便带了一点腥味吃着也会比享誉国际的法国鹅肝好一些,如果带回家加以烹饪,那就绝对能甩几条街,不比虫肉差多少。 至于肾脏,那就是甜脆甜脆的了,虽然远不如虫肉、虫肝来得美味,但也是不可多得的食材,拿回去爆炒一下补补身子,相信小红的肾脏对男人的阳气也是很补滴,毕竟小红就是虫界的斗牛坦克呀,走的是力量发展道路,不补才怪。 君不见,十四种已知的虫子里,唯独小红能吃,这就说明了小红有多造福人类。 闻愁海打起了饱嗝,肚子涨得只能坐在地上,幸福地抱怨道: “嗝……真带劲,我觉得它的肺片才是最好吃的……沾上一点红油辣椒酱,吃得我爽到不行,肚子都快撑破了,但就是停不下嘴……” 洪逸喜欢吃肝脏,闻愁海却喜欢肺片,他是弗兰省人,无辣不欢,就是喜欢沾着辣椒酱吃才爽,再加上肺片那爽脆软糯的口感,他简直要爱死了,偏偏他只是个正常人,没有洪逸的那种恐怖大胃,吃个两三斤他就饱得不行了。 至于君蕉香这名自由人士,则是要奇葩一些,他比较喜欢小红的肠子刺身,那弹牙的顺滑爽脆,真别提有多棒了,而且小红的肠子里空空无物,不需要清洗,比猪大肠吃着安心太多了,他一边吃一边露出自由快乐的微笑。 就这样,洪逸带着四个同道中人,再推着七八辆手扶车,装满了大量小红“爱的玻璃易碎品”,高高兴兴地就回家去了。 ------------ 第六十章 来迟一步的沈月舫 洪逸等人兴高采烈地离开后—— 小区里的业主们先是错愕,紧接着是挽留,再接着是抗议,最后转变成了咒骂。 靠! 这还是不是城市英雄了! 还算不算军队里的秘密武器了! 怎么就拽成这样! 杀了三只红甲虫很了不起吗! 他怎么就不走进我们小区,安抚安抚我们情绪,给我们许下一些承诺,他知道我们这十几天来忍受了多少煎熬和痛苦吗,他空有一身实力,偏生却毫无公德心、同情心,自以为很高冷吗,呸! 足足两个小时都在跟虫子尸体打交道,是虫子重要,还是我们小区业主们的生命安危重要,他连这都分不清吗,国家白养他这龙组成员了! 当然,这群业主也就只敢骂骂而已…… 他们可不像江沣那么大胆,敢走出小区,他们还怕小区里的一条条蚰蜒、囊酸虫、蛞蝓呢,畏之如虎避之不及,除非是火烧眉毛,不然他们是真没勇气从楼道走几百米走到小区门口的。 倒是江沣一脸感激地目送着洪逸离去。 “那是个好人……虽然手段粗暴了些,但他心挺好的,还分了我这么一大坨虫肉,保守估计也有三四十斤,够我吃两天了,我还能把多余的分给交好的邻居咧,免得腐烂过期……” 江沣说着,又忍不住扯下一块虫肉往嘴里塞,他也已经爱上了小红的嫩肉,彻底被征服了,恨不得天天都能吃到才好。 “老公……我也想尝一下,真有那么好吃吗?” “你还是别生吃为妙,这虫肉冰冰凉的,按照中医的说法,应该是凉性的,你孕妇不适合吃凉的东西,回家我给你煮粥再吃吧,保证好吃,吃得你舌头都想吞进去!” “好诶,老公最棒了!那今晚老婆我好好给老公吹个曲子,奖励你一下。” “哦别,锦茹,你不必这般辛苦……” “我们压抑了这么多天,也该找点可以解压的乐子了,老公,你一定会喜欢听的。” “哎,洪老弟说得果真没错……你喝了那个药,真就亢奋得不行。” 江沣幸福而又头疼地摇头苦笑,不管将来还会如何艰苦,但至少今天的坎儿,算是跨过去了,他的生活又充满了阳光。 举起火把陪着妻子,在小区门口又来回走了半小时,消耗掉妻子大半的体力,江沣才打算扛着一大坨虫肉返回自己的屋子。 但忽然间—— 街道远处,窜来一道白影。 那是飞掠而过的惊鸿一样,一步踏出,竟然能蹦飞十几米远! 就像是传说中的轻功似的。 江沣吓了一跳,连忙细看。 远远地,能看清那是个穿着白色衣服的短发女人,她腰间还挂了一把火红色的细剑,每当她掠步弹跳的时候,飒爽的短发都会随风飞舞,颇有一股女侠气息。 还未多想,那短发女人已经跨过百米距离,出现在小区门口。 “江沣大哥?你怎么会在这?” 她开口的第一句,就是这微微错愕的言辞,像是不敢相信会这般巧合一样。 “你认识我?我们之前没见过吧?” 江沣纳闷极了,他虽然在珠宝手工制作业小有名气,一年能赚他个六七十万,但他相信自己的名气远远没大到随便个人都认识他的程度。 而且……眼前的飒爽女子也不像是普通人,光看她的“轻功”就知道她非常厉害,多半是跟洪逸那样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 “江沣大哥……你不认识我不打紧,我认识你就行,得天保佑,一切都可以洗牌重来,我保证这一次绝对不会让你被那畜生害死,我也保证,会提前保住你妻子的性命……” 能说出这番话的人,除了沈月舫还能是谁? 她是感性中人,此番看江沣的眼神里充满了愧疚、懊悔、酸涩、欣慰、喜悦等等一言难尽的情绪,若非她已经学会了坚强,只怕此刻早就眼眶发红了。 眼前的江沣,是沈月舫曾经的战友,在虫灾降临刚好一个月的那天,江沣得到了不俗的阴魂,变成了实力过硬的人,他在沈月舫的救济主义小团队里扮演着好大哥的角色。 沈月舫也承蒙江沣的帮助,一次次渡过难关,一步一个脚印地变强起来。 然而…… 沈月舫一直都记得,江沣有个妻子,死在了阴魂时代开幕之前,那是他解不开的心结,每每半夜他都会眺望星空,拿着妻子的项链发呆,每天都只能拼命去解救一个个受难之人、去搏杀一头头巨虫来麻痹自己。 这么个好人,可惜还是不长命…… 在未来,江沣就是间接地被洪逸那畜生故意引来的巨虫给害死了的! 可以说……在逃亡路上那短短的几个月里,被洪逸间接害死的阴魂能力者少说也有七八百人,那是多么可怕的数字,对淞州市幸存者的防护力量是多么沉重的打击! 所以,沈月舫岂能不恨洪逸,她真巴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粥! “不是……小姑娘你说啥呢,我没听懂你的意思……” “不懂没关系,江沣大哥,你只要知道我会待你很好就行……这位是嫂子吧?果然好漂亮呐,不过你现在应该不怎么舒服吧,肚子里可能有别的东西呢,让我来瞧瞧好吗?” 沈月舫就想要上前拉住江沣老婆的手腕,但江沣出于戒心,连忙挡在妻子面前: “别别别!我老婆现在啥事都没,她肚子里的寄生虫早就吐完了,她肯定是连黄疸水都吐光光,现在好得很。” “什么?你怎么让她吐出寄生虫的?你肯定有什么地方搞错了……她,她应该会……” “呃……我不好跟你解释,反正就是吐光了,吐了一大滩,不过那些寄生虫全被他们带走了。” “他们?是谁?谁能在这种时候,对付得了人体寄生虫?嗯?你这是什么?怎么会有红顶甲虫的虫肉!难道江沣大哥你提前得到阴魂了?” 沈月舫非常不可思议地看着江沣身后的那一大坨嫩肉,倍感惊奇,要知道,现阶段连枪械都很难杀死小红,那江沣是怎么杀得了红顶甲虫剖取虫肉的? “呃……那个,是一个叫做轰老弟的人杀的红甲虫啊……你应该认识他吧,他们叫他轰老弟来着。” ------------ 第六十一章 猪肉涨价了你懂不 是夜—— 河水湍急,淙淙流响。 阵阵冷风吹拂着洪逸的那头“金毛狮王”同款发型。 又帅,又炫,又酷,养猪界最拉风的无疑就是他了,当然,比起那些洗剪吹的发廊小哥还是差了点,少了那股贵族的潮味儿。 “来来来,健胃消食片每人吃六片,争取把胃腾出来,等下吃烤虫肉的时候可以多吃点。” 洪逸和闻愁海四人在小河边堆起炉灶,悠闲地坐在石头上,一边畅谈昆虫知识,一边在烧烤铁网上烤着一块块虫肉。 空气里飘荡阵阵孜然味、辣酱味、虫肉清甜味,别提有多诱人了。 “汗……再这样撑下去,我怕咱几个明天就撑死啊……今天实在是吃太多了……” 闻愁海心有余悸地说道,洪逸却像是敬酒一样,蛮劲十足得让人下不了台: “多啥呀多,我剖了几百斤小红的肉呢,如果吃不完过几天就腐烂了,多浪费啊,现在虫灾肆虐多少人人饭都吃不饱只能吃奥利奥,你们能容忍自己铺张浪费吗?古人曾说,锄禾他日当午,汗滴我禾下土,谁知这盘中餐,粒粒那皆辛苦,意思你们懂的,来吧,多吃点!” 在洪逸的强烈要求下,闻愁海等人也只好硬着头皮吃下六片健胃消食片,然后静待时间的流逝,消除肠胃里的饱和感。 “洪老弟……你对植物也有研究?” “没有啊,植物学比昆虫学更复杂更多样,我这种菜逼哪有这水平?” “那屋子里的巨大花蕾是怎么回事……刚刚凑近它看几眼,我们四个都举动失常起来,做了些很奇怪的事……君蕉香兄弟更是扒掉了一身衣服,戴上了头巾,在地上跳起了甩蕉舞……要不是那个胖老哥的呕吐声吓到我们,我们还不知道要精神失常多久呢……” 闻愁海想想都后怕,对洪逸屋子里的巨大花蕾后怕不已,那种身不由己、精神被控制的感觉他真心不想再体会第二次,比宿醉难受一百倍不止呢,要不是跟洪逸达成统一战线,他真想立刻带人跑路,跑得越远越好。 君蕉香也是一脸的蕉灼和懊恼,他告诫自己,热爱的是昆虫学而不是跳舞,他必须遗忘掉自己曾经的过往。 洪逸愣了愣,脸色怪异道: “还有这事?我没感觉巨大花蕾会影响到精神层面啊……是我太迟钝了吗?难道胖叔叔精神失常生无可恋也跟它有关,它未免也太神奇了吧,比小红和小白神奇太多了。” 闻愁海很是认真严肃地看着洪逸,拍拍他的肩膀,沉声道: “洪老弟,不需要怀疑自己……你就是神经大条太迟钝了。” “还有这事?我一直都以为自己心思细腻、体贴暖男来着……难怪我都大学毕业了还没谈过恋爱,原来不是因为我长得不够帅,而是因为我太迟钝的缘故……” 洪逸摸着自己的脸和头发,像是茅塞顿开一样连连点头,总算是找到了原因。 看到洪逸的表现,闻愁海等人脸色古怪到了极点——麻痹,敢情洪老弟到现在才知道自己神经大条啊,他还真是名副其实的迟钝呐,都特么二十好几了才意识到自己没谈过恋爱很可耻,真是醉了。 不过…… 闻愁海倒也清楚一点。 洪老弟是个鬼才,他的心思常人难以捉摸,也正是因为他的心性异于常人,所以他才在研究巨虫方面取得飞速的进展,让他们自愧弗如,就算给他们足够的虫子尸体,他们肯定也没有洪逸的种种奇思妙想。 君蕉香自由一笑道:“要不这样吧……我们另觅住处,找个大酒店免费住进去得了,怎么说也得把花蕾隔离开,绝不能和它共处一室。” 洪逸想了想,摇头否定道:“不行,必须住在小河边才能确保捉小白的机会,小白的数量可太稀少,难找得要命哦,而且水里那么多水生虫子也需要研究,住酒店的话反而很不方便……” 随即洪逸一拍大腿,跑回到集装箱屋子里,把巨大花蕾背起出来,再爬到屋顶上,将花蕾放置在屋顶。 这样一来,花蕾就算是跟室内隔绝了,它的花香味也影响不到屋子里的人了。 嘿嘿,完美。 洪逸为了这花蕾可谓煞费苦心,说啥他也不会放弃看到它开花的那一天。 乖乖……它还有控制人类精神的能力……如果能将它养熟,让它把洪逸当成爸爸,那洪逸不就能指挥它征服一只只小红、一条条小白了吗! 如此一来,洪逸相当于拥有数以百计的斗牛坦克、鬼火飞艇,制霸水陆两道,简直所向披靡,别说称霸淞州市了,就算是跋涉千里,回到家乡的山沟沟里跟爸妈团聚都是小菜一碟呢。 “噢噢噢……什么东西辣么香!” 胡庆梁竟也出乎意料地恢复了正常,此时他一脸贱贱的表情,油光满面地咽着口水,屁颠屁颠地跑出来呢。 “刀不磨铁要生锈,人不吃肉要变瘦,是烤肉吧,一定是烤肉,哦哦,我来啦!” 胡庆梁撒欢着跑向小河边,跟闻愁海、君蕉香等人叽叽呱呱地拉起关系。 还真别说,胡庆梁虽然干啥都不太行,但他扯犊子拍马屁却相当精通,三两句顺口溜下来就能让人浑身舒爽,让闻愁海等人也难免对这死胖子升起三分好感。 洪逸从房顶跳下来,一脸嫌弃地走到胡庆梁面前,哼道: “唷,你不是寻死寻活的吗?咋滴现在想吃肉了?” 胡庆梁抹了抹嘴角的哈喇子,谄媚地笑道: “我,我那不是做噩梦嘛……不过这些天慢慢习惯了,好像肥猪肉尝起来也不错,肉多,油水多,不塞牙,还白花花地够生猛……所以说人啊只要换个角度去看世界,往往就能拨开阴霾见光明了。” “啊?可是你明明梦到的是一百头那个……” “嗨,猪肉涨价了,懂不懂啊,小伙纸!” 胡庆梁一改先前的消沉,变得眉飞色舞意气风发,伸手就去拿起一块很烫的虫肉往嘴里塞,吃得满嘴流油,别提多乐呵了。 ------------ 第六十二章 狗头军师胡庆梁 胡庆梁先是做了三天的噩梦,直到今天他才稍微缓过气来,从一开始的痛不欲生转变成现在的口味特殊,他也是真心不容易。 要是换了其他人,遭受到类似的遭遇,只怕早就疯疯癫癫,沦为一个只会流口水吃奥利给的精神病人了,毕竟不是谁都承受得了梦中那一百头春意盎然的母猪的,在座的任何一名少年郎恐怕都消受不了吧?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现在的胡庆梁,似乎跟以往不太一样了,虽然依旧是又胖又贱,但精神层面似乎有了质的飞跃,颇有一丝锐气和侵略性,比从前那人见人厌、胆小如鼠的样子好多了。 或许…… 这就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吧? 刚好母猪有些对上胡庆梁的口味,本该是一场惩罚,结果却成了他的一场磨砺,凭白送了他一场造化。 不过话又说回来。 胡庆梁这三天来,就吃了那么三条洪逸烤的骨鱼,而且他还是痴呆状态吃的,吃得极少,今天第四天他又饿了一整个白天,此时他的肚子早就咕咕作响严正抗议了。 管他三七二十七,胡庆梁直接就捉起热腾腾的虫肉片往嘴里塞,那一瞬间的美味,让他感动得泪流满面。 活着真好。 比噩梦里的艳·福强多了。 人生啊,就没什么过不去的坎,根本不需要太执着于眼前的困境,跨过它,前面一定会有更美好的东西等着自己,就比如嘴里吃的这块无上美味的肉。 “大叔,这是小红的肉,你不是最怕小红的么?当初叫你喝点小红的豆腐脑你都吐成狗一样。” “啥?这就是小红的肉啊?难怪你这小伙纸天天念叨着它,原来它的肉竟能好吃到这种程度……你小子心肠忒坏,隔了那么久才告诉我它的肉能吃!” 胡庆梁又急又气,气得满脸的横肉都在抖动,他就没见过那么独食又不讲义气的人。 “我说过了啊……而且说过好几次它的肉很好吃,但你喝它豆腐脑喝出了心理阴影,所以你抵触得很,你都忘了么?” “嗨!我那是客气地推托而已,你要是再叫我吃一次,我保准吃给你看!” 胡庆梁油光满面,哗啦哗啦地就把铁网上的十几片烤肉全部吃光,他还手脚麻利地跑去亲自动手,又割了十几片上去烤,瞧他那饿死鬼一样的架势,恐怕他今晚要放开肚皮吃他个三斤才满足。 洪逸追问道:“大叔……我四天前跑去追小白的那个晚上,你跟林妹在屋子里发生了什么事?她人怎么不见了?是不是被你用强,逼得她投河自尽了?” 时隔多日,洪逸必须追查当日的真相。 胡庆梁抹了抹嘴角的油渍,皱着眉头思索了一小会,像是整理着残缺不全的记忆: “小伙纸你别胡说八道啊……我胡庆梁好歹也算淞州市的绝顶情圣,怎可能下作到需要对女人用强的地步?况且我这不是没有印度神药吗,没那东西,我也安慰不了失足妇女对吧?” “那她人呢?” “我哪知道!我就记得你离开岸边去追那白花花的巨虫以后……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林妹她光溜溜地睡在被窝里,还喊着胖哥哥一起玩呀,然后我就过去给她当舔狗了……后面的事我就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她的眼睛很亮很好看……” “瞎说!林妹怎可能勾引你?她肩膀受伤,不可能有那个方面的兴致,况且她长相也不赖,不算饥不择食的女人,她瞧得上你才怪。” “小伙纸!你爱信不信,用不着那么损人吧!反正我知道的已经全部告诉你了,你要是嫌林妹不见了,你可以回那个超市把杨姐、卢姐她们两带回来乐呵乐呵啊,女人嘛,多的是!” 胡庆梁气急败坏地吼了一声,而后就埋头烤肉,展现出他独特的烤肉技巧,还淋了点香油,烤得滋滋作响。 看到胡庆梁这番模样,洪逸笃定他不会撒谎。 因为胡庆梁虽然满嘴胡诌,但是一提起女人,他就老实得很。 唔…… 或许林妹勾引胡庆梁,是因为她受到巨大花蕾的影响吧?那玩意会释放出人心底里的种种贪婪,这么想来,一切似乎也算合情合理,说不定林妹事后发现自己跟胡庆梁这秃头死胖子有了一腿,大感对不起她丈夫,所以贞烈悲愤之下,她才投河自尽。 如此一来,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这附近一带都没有林妹的尸体了,肯定是被河水冲到了下游,死不见尸。 归根结底,还是花蕾太邪门呀。 但越是邪门,洪逸就越觉得它是宝贝,真的好期待它开花的那一天。 是夜,胡庆梁、闻愁海、君蕉香、田岗、莫达奈五人吃了个爽。 足足消耗了十斤的虫肉来当夜宵,全都吃到撑得快要走不动路的地步,当然,除了虫肉之外他们还尝了尝别的下水内脏,尤其是胡庆梁这死胖子,没命地往嘴里塞着一块块烤肾片,他知道,这小红的肾片疗效比黑枸杞还好一百倍咧。 当天夜里,胡庆梁去河边撒尿的时候,都能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尿压比以前上升了至少三成,从滴滴答答尿湿鞋底的程度,直接提升到可以尿出半米远的程度,可把他高兴坏了,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此刻胡庆梁只想仰天狂叫,任由泪水飞奔。 虫灾真是一场机遇啊! 多少枸杞、红枣、韭菜籽都治不好的肾病,没想到区区的小红肾脏却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恐怖功效,立竿见影、勃勃生机,这等好东西如果放在和平时期,恐怕一对虫肾都能炒到百万吧,多少中年人就指望它来重振雄风啊! 看到胡庆梁在河边流着泪嘘嘘,洪逸也走到他旁边,一起嘘嘘着道: “大叔别哭,往后的日子会好起来的……以后,你就安心地给我们几个当厨师吧,虽然你没啥大用,但做菜勉强还过得去,如果有虫肉,我都会优先送给你帮烹饪,保准你天天有肉吃。” “呃……小伙纸,你可真够兄弟……但是你别在我面前尿尿好吗,太打击人了!” 胡庆梁一脸的柠檬酸、嫉妒恨,因为他借着烛火的光芒,分明能看到洪逸嘘嘘的尿距能尿出四五米远,那是何等怪物级别的尿压,足可让任何男人都自愧不如、自惭形秽吧? ------------ 第六十三章 养花要施肥,农家肥 不仅胡庆梁嫉妒得脸色发青,就连一起嘘嘘的君蕉香也惊讶得站都站不稳。 君蕉香凭啥敢叫自己香蕉君? 那是因为他有着香蕉一般的思想长度、思维宽度。 可是见到洪逸的优点长处之后,君蕉香都开始怀疑起人生了…… 就这样,胡庆梁和君蕉香二人,保持着老鹰抓小鸡的动作,风中凌乱地在小河边站了许久许久。 …… 这一夜,洪逸等六个老爷们自然是共处一室,睡在集装箱改造房里。 被褥虽然不多,但凑合着挨在一起也算够用,起码比睡冰冷的硬地板强。 唯一要命的就是胡庆梁的呼噜声跟打雷一样。 简直是最真实的男呼其男。 闻愁海四人真恨不得把自己耳朵扯掉,再去把胡庆梁这猪给掐死。 他们就纳闷,洪逸是怎么跟这头猪待在一起那么久的?不怕每晚被吵得神经衰弱吗? 然而洪逸却是睡得奇好。 只要他愿意,一分钟内就能睡着,心无杂念、无处尘埃,当然这些都是电击过后带来的奇妙效果之一。 其睡眠效果几乎是常人的两三倍之多,才睡了五个小时他就精神饱满得像打了鸡血一样,又趁夜爬出去,虎虎生风地在河滩边挥舞着斧头,练习着五虎断门斧,展现出一招招超高难度的动作。 虫灾肆虐,人人忧心,多少人睡不好吃不好,但洪逸却吃得爽睡得香,身体素质在虫肉、虫晶的加持下,一直在稳步上升,尤其是昨天吃的那些虫肝虫肾虫肺,让洪逸内脏的生理机能也更加活跃起来,甚至连肺活量都有了明显的进步。 凌晨五六点的时候—— 洪逸仍在河滩边,挥舞着四根触须,一次次地练习着劈砍之法。 高强度的运动让他汗流浃背,不得不脱掉上衣,露出一身线条流畅、塑型有方的肌肉,虽然比起健美先生差远了,但他现在小有腹肌的体型,绝对算是养猪界里的颜值身材担当。 而在不远处—— 屋顶上的巨大花蕾悄悄地绽开花瓣,露出一丝丝缝隙。 娇小的身影在缝隙间探出眼睛,偷偷地打量着洪逸。 “畜生,这低级触须怪竟然偷偷地吃掉了虫晶,一颗都不孝敬给本姑奶奶!再过几天,等我出生之后,我一定要剁了这中饱私囊的低级触须怪!” “哦不……不能剁太早……我还要用他来对付沈月舫那个贱人,嘻嘻,他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又蠢又笨又没脑子,标准的九肢发达头脑简单,简直就是最佳的狗腿子人选……也好,我就收他当奴仆,将他打造成合适的鹰犬……” “低级的触须怪呀,你可要好好地练下去……我期待着你把沈月舫折磨成母猪的那一天,咯咯,母猪配上触须怪,简直是天作之合,怕是能创造出一个全新的低劣民族吧,想想都觉得很有意思呐。” 低低的嘲弄声、嗤笑声从花蕾缝隙里透发出来,蕴含着浓烈的阴戾和森冷,就好像梦魇魅魔在狞笑着要和洪逸签订恶魔契约,提前预定他灵魂一样。 “嗯?” 洪逸心血来潮,猛地朝屋顶看了一眼,吓得巨大花蕾连忙以最快的速度合拢花瓣,继续伪装。 “奇怪……刚刚怎么有种被街头的失业大姐儿盯上的感觉,好像要被她热情招待一样……难道是花蕾里的奇妙生物在偷窥我,想着要认我当爸爸吗?也对啊,我这壮硕的胸肌、广阔的臂弯、帅气的发型,的确能给它带来莫大的安全感……嘿嘿,小宝宝,你快点出生吧,爸爸一定会天天喂你吃虫肉,让你快高长大的。” 洪逸心思一动,腾跳而起,蹦到屋顶上,轻轻地抚摸着巨大花蕾的柔软花萼,就像是摸着小动物的腹部一样,喃喃自语道: “话说这六七天以来它都没啥变化,丝毫没有要开花的迹象,是不是营养不足啊?听说植物要施肥,那我得加点肥料吗?但是肥料也不好找啊,只能考虑下农家肥了……唔……那就滋一下试试。” 洪逸单手抚摸着花瓣,单手解开皮带,就要脱裤子往花蕾上面嘘嘘,给它补补肥料。 这番举动,吓得花蕾像是触电一样,抖了三抖,还像是呼吸灯一样,将黯淡的蓝光变成了耀眼的蓝芒。 看到花蕾这么激动,洪逸也不由得啧啧称奇,加快动作扯下裤子,宠溺地安抚道: “你好像很期待的样子,嘿嘿,都怪爸爸后知后觉,到现在才想起给你一点甜头……” 眼看着洪逸就要开始一泡黄汤灌下来,躁动的花蕾吓得瞬间起了变化。 它的个头再度膨胀一小圈,连带着贴得很近的一片片花瓣也蓬松开来,像是随时都要绽开盛放,争芳斗艳。 “诶?这么心有灵犀的吗……爸爸刚想着你发育得太慢,你就飞速发育跨出一大步……你果然能读懂爸爸对你的期盼啊,那你要不要快点生出来让爸爸抱?” 花蕾闻言,一动不动,在装死。 “看来你真的是营养不良了……农家肥,安排!” 洪逸话音刚落,惨遭威胁的花蕾忙不迭地朝他颤动了几下,示意抗议。 “嗯,这样才乖,如果你真心不喜欢农家肥就直说嘛,装什么死,爸爸又不会亏待你……” 洪逸满意地摸了摸花蕾最顶端的花瓣尖儿,像是抚着小孩子的头发一样,这还不算,他还在花瓣上亲了一下,满脸慈父般的宠溺笑容: “好孩子,爸爸永远都爱你,你一定要早点出生哦,到时候爸爸天天喂你农家肥……哦不,喂你吃虫肉粥。” 说罢,洪逸才满意地跳下屋顶,又跑去河滩边呼呼哈哈地练习五虎端门斧。 良久之后,花蕾才小心翼翼地再度裂开一道缝隙,那充满恶毒和怨恨的声音传了出来: “低贱的触须怪,你今日羞辱了至高无上的深渊女萝藤,我一定会加倍惩罚你的,农家肥是吧,等我利用完你那天,我就把你泡在粪坑里泡到腐烂为止!” ------------ 第六十四章 怒火中烧的闻愁海 翌日上午—— 闻愁海、君蕉香等人是十点半钟才爬起来的,头晕脑胀、眼眶发黑,显然是昨晚睡得非常不好。 倒不是他们娇气,实在是胡庆梁的呼噜声跟打雷似的,严重影响睡眠质量啊。 他们言辞抗议,希望洪逸能考虑一下搬家的计划,大伙跑去酒店里住不好吗,不仅有独立空间,还能睡豪华的床铺,关键是还免费,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比这潮湿阴冷的河边强多了。 胡庆梁那死胖子也帮腔道: “是啊是啊,咱们就去住酒店吧,现在大部分人都滚去安全区扎堆抱团取暖了,很多酒店都人去楼空,咱们住酒店的话还可以多找几个漂亮姑娘来一起住,白天给她们关怀,晚上给她们温暖……话说小伙子你还可以再回一趟超市,看看卢姐儿、杨姐儿她们等到老公了没,老公死了的话就带她们来酒店嘛,我代你照顾她俩,如果她们老公还活着那就算咯……” 洪逸思考了一下,觉得可行。 蹲守在河边,逮到小白的概率太低了…… 还不如在附近找个可以眺望河景的主题酒店,舒舒服服地住进去呢。 而且一座酒店的空间很大,房间也很多,足够将各种虫子分门别类,给它们足够的场地来培植观察。 况且…… 住进小酒店也不需要太担心安全问题…… 洪逸手头上多的是枪械,闻愁海、君蕉香又有丰富的射击经验,有他两镇守,一般的流窜洗劫团队可没那本事闯进来闹事。 反观现在的集装箱改造房采光太差,空间也太小了,养不了几条虫子的,瓶瓶罐罐都不够放,更别说还要饲养一大包的红甲虫宝宝了,它们成长得很快,估计要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变得像仓鼠那么大,此外,还有两百多枚红顶甲虫的蛋还没孵化呢,要是全部孵化开来,那养它们该需要多少个房间啊。 “大叔,你是淞州市百事通,那你知道这附近有什么适合常驻的小酒店吗?入口尽量要少,适合抵御外来者,地基要比较高,不容易被虫子爬进来。” “浴足城就符合你的标准!周边两公里内的浴足城我全都去过,走走走,我带你去最近的那一家。” “好极了,不过在去浴足城之前,我先送你进宫。” 洪逸龇牙咧嘴地吓唬着胡庆梁,知道这死肥猪顶不上用场,只能对闻愁海等人问道: “你们呢,有啥好建议不?” 闻愁海思虑了一下,有些神色不自然地说道: “一公里内,有一家撸猫主题青旅……那是我前任开的青旅。” 洪逸愕然地看着闻愁海:“你前任?不是说你只喜欢昆虫不爱女人的吗……你竟然背叛了组织!” 闻愁海尴尬一笑,扶了扶眼镜道:“她是我高中的对象了……我们两人的感情一向挺好,后来我出过进修,才跟她分的手,她撸她的猫,我撸我的虫,这样对大家都好……不过我猜,她肯定还死守在她的青旅里面,因为她带不走家里的猫,不可能跑去医院、正府、救济站那些地方的……如果可以的话,洪老弟,咱们就去她家里吧……” 闻愁海难得地有一点私心,他知道洪逸很强大,他也希望前女友能在洪逸的庇护下成功地渡过虫灾浩劫。 洪逸点头道:“行,就这么定了,闻老哥你带路,君老哥你们几个在家里跟虫子玩耍下,可以喂它们点吃的。” 半小时后—— 闻愁海带着洪逸来到那家撸猫主题青旅。 “闻老哥,你还喜欢她么?” “喜欢啊……我这辈子唯一喜欢过的女人就是她,但我对昆虫很狂热,给不了她想要的温柔和体贴……所以她结婚了,跟她一个同样热爱猫的男人共同经营着这家主题青旅,不过她幸福就好,我没事的。” “嘿,今时不同往日,闻老哥有一身丰富的昆虫知识,你搁哪儿都是抢手货,怕是正府的人都疯狂想着招揽你吧……以后你想要多少女人,不都是一句话的事吗?” “不一样的……真心爱上一个人以后,别的女人你就看不进眼了,洪老弟,这道理你迟早会明白。” “真有这么纯粹的爱情么?我拭目以待……希望我不要变成渣男才好。” 洪逸玩味地说着。 这家主题青旅,多半还有人在住。 一楼的落地玻璃窗、玻璃门全部都还完好无损,没有被打碎,也没有被腐蚀,透过玻璃,还能看到一楼的接客大厅里有许多吃剩的泡面杯、薯片包装,像是丢了满地的垃圾一样。 可惜,一楼的玻璃门上了锁,洪逸也难以推门进去。 “你叫你前任来开门啊……她见到你,一定会很高兴的。” “……好。” 闻愁海拍打着玻璃门,朝二楼大喊道: “晶晶!开个门,是我闻愁海,我来给你送温暖来了!” 喊完话,闻愁海就忐忑而又紧张地等待着…… 然而…… 闻愁海等来的不是他翘首期盼的前任,而是一群留着劳改头发型的大汉,其中一人的臂膀上还纹了一条青龙,一看就是道上混的狠人。 糟糕! 晶晶的撸猫主题青旅里面,怎可能住进这么一群人? 那晶晶岂不是很危险? 闻愁海又是焦急又是担忧,只能将求助的眼神投到洪逸身上。 “嘎吧”的一阵开锁声。 玻璃门被打开了,那群凶神恶煞的大汉就拍打着拳头,朝洪逸二人狞笑起来: “哟,这么早就有人白送上门来啊,省得我们哥儿几个出去逮人,可真是开门红呐!” 闻愁海铁青着脸,火冒三丈地质问道: “少废话,我问你们,这家青旅的原主人现在怎么样了,她叫魏如晶!你们凭什么占了她的地盘!” 为首那个纹着青龙纹身的光头顿时笑出声,咧开嘴露出一口金牙,一脸回味地舔了舔舌头,恶心地哈哈笑道: “哦,你说的是老板娘啊……她还真是一个挺标致的女人,脸儿嫩身材好,是我们兄弟几个出狱以来头一个碰到的火辣女人……” 闻愁海脸色剧变,冲动地去伸手揪住光头的衣领,咆哮道: “你把她怎么样了!混蛋!” 光头笑得更急得意,更加狰狞: “哦,我们只是让她体会体会做女人的幸福罢了……可惜啊,我们待她那么好她却不懂珍惜,竟然敢在半夜的时候拿小刀捅死我们一名兄弟,所以我们还能怎样……当然是把老板和老板娘活活弄死啊,尸体都拿去喂了虫子呗!” ------------ 第六十五章 只是想多看看你惊悚的表情 闻愁海像是火山爆发一样,对前任压抑了许久的爱瞬间转变成滔天的怨怒,脸上青筋暴绽地咆哮道: “你杀了她?你个禽兽,我要你为她填命!” “哼,就凭你?你算什么东西,你也不过是喂虫子的诱饵罢了!” 纹身光头一撇嘴,双手扣住闻愁海的手腕,那力道简直大得吓人,轻松地就把闻愁海扯在衣领上的双手掰下来,然后狠狠一推,把他推翻出两米远,一屁股栽倒在地上。 纹身光头咔啪咔啪地拗着自己的指骨,发出阵阵炒豆子般的闷响,他狞笑着道: “怎样,是不是觉得我的身体很强壮?我不介意跟你炫耀下,我天生就力气大,大也就算了,我还发现了一个秘密,那些体型较大的绿头蜈蚣,它们的脑子里有一颗结晶体,只要把它脑壳敲碎,取出结晶体,就能让人肾功能前所未有的强大,我才吃了七颗,整个人就嗨到不行,充满活力,像是浑身的血液都变成了汽油一样。” 旁边一直兴致勃勃看戏的洪逸听得眼前一亮,不慌不忙地问道: “光头哥,凭你的水平……想杀死进化边缘的绿头蜈蚣颇有危险吧,还吃了七颗呢,你不怕死的么?” 纹身光头和七八个弟兄对视一眼,随即爆发出一阵气焰嚣张的狂笑,如鬼哭狼嚎般充满了嘲弄和戏谑。 其中一个小弟更是比手画脚地叫嚷道: “傻子才跟那些体型特大的蜈蚣硬碰硬啊,你以为谁都像你这么傻批吗?啊?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引蛇出洞声东击西?我们只需要抓几个人推向蜈蚣,蜈蚣就会紧紧将人缠住,专心啃咬,而这个时候我们兄弟几个一拥而上,铁棍钢管一通乱锤,直接就能秒杀蜈蚣,头壳都给它锤烂。” 洪逸露出很惊恐很害怕的样子,嘴唇都在发着抖,他心惊胆战道: “你,你们怎么能这么残忍地对待自己的同胞……大家都是人,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一众光头又是默契地对视一眼,像是听到天大的笑话一样哄然大笑,那纹身光头咂咂嘴道: “良心能值几个钱?我们哥几个都被判无期了还谈良心?要不是虫子帮忙,哥几个还不知道要蹲多少年呢,如今出来了,正好世界大乱,就再也没有谁能制裁得了我们了,想怎样就怎样,包括你也是……你这小子长得不错,我们先跟你爽爽,再把你的血放干,最后抓几只猫涂满你的血再丢去蜈蚣那,又能骗杀几头蜈蚣,然后我们又能捡到更多的虫晶,嘿嘿嘿嘿。” 蜈蚣是不会攻击猫狗的,它们只攻击人类,但如果猫沾上了人的血,那蜈蚣也会对它们发起攻击,这一众越狱者发现了这个小秘密以后,就抓青旅里的几十头猫来当诱饵,可谓无往不利,狠狠地赚了一大笔。 现如今,他们每人都吃过四颗以上的蜈蚣晶核,肾功能强大了以后,他们的活力、胆量、精力、耐力都有所上涨,像是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而那个吃了七颗蜈蚣虫晶的光头更是连身上的肌肉都更加膨胀起来。 洪逸惊奇地瞪大双眼,连连后退道: “啊?那青旅里的猫岂不是被你们糟蹋了精光?” 一名满嘴黄牙的小弟踏前一步,伸手捏了捏洪逸那有点小帅的脸蛋,奸笑道: “小白脸,你关注点错了吧,你应该担心的是你的屁股,而不是死了多少只猫……你是不知道,牢里蹲过的人,口味会变得有多杂。” 洪逸不闪不避,任由他捏着自己的脸,只唏嘘嗟叹道: “我是挺喜欢猫的……我从小除了喂猪之外就是在撸猫,刚刚在来这儿的路上,我也一直在期待着酒店里的几十只猫,想着每天能撸撸它们,再去撸撸虫子也挺不错……但你们为啥要把它们全部糟蹋掉啊……” 满嘴黄牙的小弟来了兴趣,语带嘲讽道: “我们连人都杀,还会在意猫?小白脸,你天真得让我想笑。” 这时,旁边的闻愁海踉踉跄跄地爬起来,一脸扭曲的愤恨和狂怒,对洪逸撕心裂肺地喊道: “洪老弟,别再猫戏老鼠了……杀了他们,把这些丧心病狂的人全部剁了吧,我要他们给晶晶偿命!” “杀我们?你怕是摔坏脑袋了吧?” 光头佬一众人都乐坏了,他们可是被判了无期的亡命徒,够凶狠够暴戾,就凭眼前这手无寸铁、只背了一个大背包的杀马特小白脸,谈什么杀他们,靠那拉风的发型戳死人吗,笑死了。 然而—— 洪逸勾起了一抹恶趣味的笑容,随即他猛地身躯一震,背包里霍然延伸出四条蟒蛇般的狰狞触须! 当先遭殃的是那一直在扯着他脸的黄牙光头。 只见两根触须缠住了黄牙光头的双脚,瞬间将他倒吊起来,而后他就被当成了武器,横扫向另外两个光头! “嘭!” 一阵沉闷的撞击声,黄牙光头的身躯就像是被摩托车撞飞了一样浑身剧痛,骨头都似乎散架了,而被他撞到的两个光头更是跌飞出三米远,疼得倒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操,怪物!” “这什么鬼!” 剩下的五名越狱者皆是脸色大变,心惊肉跳,他们还是头一次见到这般不可思议的肢体,简直就像妖怪一样。 纹身光头显然是见过大风大浪,更在刀口上舔过血,他瞬间就冷静了下来,招呼着兄弟道: “一起弄死他,咱们人多!” “哦?是吗?尝尝这个。” 就在剩下五名凶狠光头要近身攻击洪逸之际,他剩余的两条触手已经从背包里翻出两把手枪。 “砰砰砰砰——” 四声嘹亮的枪响,伴随着四朵血花的瓢溅。 当场就是四名光头眉心中弹,洒落一地的红白之物,而后他们纷纷圆睁着双眼躺倒下去…… 用枪,就是这么简单轻松好解决。 “呃……” 纹身光头直接就愣在原地,吓都吓傻了,他还维持着刚想要冲拳打向洪逸脸颊的动作。 一滴滴冷汗,唰唰地在纹身光头的脸上滑落,他的脑子里在嗡嗡作响。 不是他不够狠,不懂趁机偷袭洪逸,而是他能感觉得到洪逸游刃有余,只要洪逸愿意,完全可以一枪爆掉他的脑袋,之所以留他一命,纯粹是因为还有转圜的余地! “兄、兄弟……咱有话好好说……只要你不杀我,我会把我所有知道的虫子秘密都告诉你,包括怎样‘吃’掉虫晶。” “不用了,我知道的比你多十倍……之所以不急着崩了你,只是想多看几眼你惊惧害怕的表情罢了,现在看够了,可以去死了。” 又是一阵枪响,纹身光头也跟着倒在了血泊之中。 此时,剩下三名被撞伤的光头吓都要吓得尿出来了,他们见过狠的,但是从没见过这么狠的,说爆头就爆头,这特么还有人性吗! ------------ 第六十六章 还有一线希望 错手打死了纹身光头以后,洪逸才愕然反应过来,非常自责地扼腕道: “天呐,我在干什么,我怎么能草菅人命,我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情地剥夺他们生存下去的权利……我简直不配称之为人,我愧对四好青年的称号,呜呜呜,你们三个会原谅我的吧……” 洪逸很是愧疚地朝剩下三个吓尿的光头道歉,搞得他们三龇牙咧嘴地愣在那不知所措,就连旁边的闻愁海也目瞪口呆地喊道: “洪老弟,这班灭绝人性的禽兽杀了也就杀了,你在为民除害,没必要有任何心理负担!” 洪逸一脸苦闷地摇头,眼角隐隐有泪光在闪烁,煞有其事道: “我心理负担很重啊……我现在后悔死了,就真不该对他们下狠手的……他们不该像个废物般死去,而应该为人类医疗事业的进步去献身,外面多少无辜市民饱受虫害的荼毒,而这帮光头如果能痛改前非,以身饲虫,那我们就有可能配出各种毒虫的解药,拿去造福全人类,拯救多少无辜同胞的性命……哎,都怪我太冲动,拿到枪以后就飘了……” 洪逸悔恨得用小拳拳锤自己的胸口,愧疚得挤出一滴鳄鱼眼泪,足以显示他对这群光头的诚挚歉意。 他都道歉了,光头们即使泉下有知,应该也能死得瞑目,安心去投胎吧? 而剩下的三个光头,也应该理解洪逸的深明大义,被他感动得弃暗投明、主动配合吧? 然而并没有。 剩下的三个光头竟然丝毫没有为人类事业捐躯的英勇觉悟,他们很自私地跪在地上,恳求洪逸放他们一马,他们愿意痛改前非,好好做人,但求洪逸给他们留一条活路。 看到三个光头哭爹喊娘地求饶,洪逸很是为难地看向闻愁海: “闻老哥,他们既不愿意去死,又不愿意为揭开巨虫的神秘面纱而英勇捐躯……这可让我很为难呀,你说说该怎么办才好?” 闻愁海铁青着脸摘下眼镜,本来斯文儒雅的脸上尽是扭曲的暴戾,一脚就踹上一个光头的鼻梁,咆哮道: “交给我来办就好!我会让他们自愿的!你们这群衣冠禽兽,我会让你们后悔对晶晶的所作所为!” 咚咚咚的拳脚闷响声不绝于耳,正是暴走的闻愁海卸下了所有的理性,以最野蛮的办法宣泄着心中的怒气、憋屈、悔恨、自责。 他真心地爱着他的前任。 即便分手多年,她也已经嫁给了别人,他依然默默深爱着她,只要她能幸福,他心里就有个寄托。 但现在他悟了。 在末世法则下,“只要她幸福就好”这狗屁的心灵鸡汤就是最愚蠢的假话!真心爱她的话,就必须亲自去保护她,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任何人伤害她都得先踩过他的尸体,这才是末世法则下的真爱,而不是口头上柏拉图式的爱! 热腾腾的泪水,糊了他一脸,还顺着下巴滴湿了衣领,风一吹,凉飕飕的。 “别,别打啦……哥,求你别踩我的鸟窝了……啊……” “耶耶,瓦喊宁耶耶了,求宁别债打鼻梁哒……妖碎啦……” 闻愁海并不算健壮,他斯斯文文高高瘦瘦的,一看就是知识分子,可他下起手来非常狠辣,专门踹人脆弱的致命点,几分钟打下来,这三个光头都没了半条命。 其中一个光头实在是受不了,终于透漏出一个秘密: “爷,别打啦,你不就是恨我们杀了老板娘吗……那都是我们老大口嗨胡诌的,故意恶心你的……那天晚上,她拿刀捅死了我们一个兄弟以后,光溜溜的她就从三楼跳下去,黑灯瞎火地顺着街道溜走了,她可能还活着的……” “活着?” 闻愁海气得更加火冒三丈,扭曲的五官都倍显狰狞起来: “从三楼翻下去,腿都得摔断!而且满大街都是虫子,她跑得掉才怪,下场恐怕比被你们杀了还要惨!” “不是……六天前,街道上的虫子还没现在那么多……呃,她运气好的话应该能一瘸一拐地躲到这条街附近的屋子里的……不信你搜搜……如果找到了她,你就饶过我们三条命吧……” 城东区的虫子密集度远远低于其他城区,更别说这里是河景街道,虫子相对而言就更少了,即便是摸黑溜出去奔行百来米,也是有可能在虫子稀疏的包围下突围而出的。 “好!我答应你们!” 闻愁海双眸再度燃起希望,他终究还是放不下挚爱的她,即便希望再渺茫,他也想去尝试搜救一下,哪怕把方圆几百米的每一栋楼、每一个店铺都翻遍他也要去做。 他那锐利如刀的眼神望向了洪逸,深呼吸道: “洪老弟……今天我怕是陪不了你办正事了……我得去找晶晶,我自己去就好,不耽搁你的时间。” “闻老哥哪里话?你我皆是同道中人,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怎可能会不帮你?” “可是你……你还要忙太多事……我一厢情愿地相信她还活着,几率不足百分之一,你帮我我很感激,但那对你而言可能没有半点意义,你倒不如去一趟医院找找医疗物资……” “说什么傻话呢?是兄弟,就别这么见外,你到底认不认我洪逸做兄弟?” “认!” 闻愁海斩钉截铁地说道,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这一回,他是真心把洪逸当成兄弟了,哪怕将来有正府军、地下组织给他抛来橄榄枝,以丰厚报酬来招揽他这个昆虫学家,他也舍不得离开洪逸,更不愿背叛洪逸。 “那走吧,回去把君蕉香、胖大叔他们也叫过来,人多力量大,你们也好组队搜索地面的店铺……至于楼上的那些就交给我,我的触须能攀爬墙壁,入室搜人太轻松了。” “好!” 今天,洪逸放弃了他的搬迁计划,动用手头上的一切资源,积极地帮助闻愁海寻觅那生死不知的前任爱人,犹如大海捞针一样地毯式地搜索方圆几百米。 洪逸一直沉迷于养猪技术,加上他性格又异于常人,所以鲜少碰到能交心的朋友。 闻愁海算是他这么多年来极少数很合得来的朋友,他自然会毫无保留地帮闻愁海渡过这次心灵上的灾劫。 ------------ 第六十七章 还真就活着呗 天知道那三个混混所说的话是真是假。 也许他们只是撒个谎,故意给闻愁海一点希望,好让闻愁海下手轻一点。 哪怕他们没撒谎,魏如晶能活下来的概率也无限接近于零。 但不管概率再怎么低,闻愁海也要去尝试一下,他还特意给洪逸唰唰唰地画了一副头像,让洪逸按着画像来寻找她,说不定能在哪个屋子的角落里看到她的尸体呢…… 她从三楼掉下去,腿肯定会摔伤的,走不远,五天的时间里她能不能找到吃的也很难说……饿死的概率也很大…… 从中午,一直搜索到傍晚。 洪逸最是辛苦,爬了一栋又一栋楼,破窗而入,偶尔还会碰到一些死守在家里的可怜人。 这些死守之人见到洪逸,吓得嗷嗷直叫,有人立刻躲起来,也有人拿着菜刀威胁洪逸,更有人朝洪逸讨要食物,希望洪逸能伸出援手,还有人希望洪逸能带他们去医院看看病,或者帮他们送来点退烧药…… 跟这些人打交道,洪逸着实是被烦得要命。 最要命的是,他还得妥善处理,不能冲动,还要拿出画像给他们看,打听打听情报…… 有时候为了安抚他们,洪逸还会从背包里翻出几块面包、蛋黄派送人,以此来缩短沟通时间,尽快地完事。 蛋黄派和面包,对那些坐吃山空的死守党简直是雪中送炭,可是对于洪逸而言,想要多少有多少,毕竟方圆数百米内的东西都被他翻找过,许多早早就离家出逃滚去安全区的人,根本带不走家里全部存粮,只能尽数遗留在家里,任由洪逸搜取了。 到了夜晚,天色暗淡,不利于行动—— 一无所获的闻愁海失魂落魄地回到了撸猫主题酒店,犹如行尸走肉一样,整个人都失去了活力,胡庆梁劝他吃点东西,他也丝毫都没有胃口。 哪怕是虐一虐被绑起来的三个光头,他也提不起性致了。 主题酒店里,还存活着七八只担惊受怕的猫咪,英短、美短、暹罗、大橘、狸花、布偶皆有,它们都这五天以来没人喂养,只喝过点水,饿都被饿瘦了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然而闻愁海同样提不起性趣喂它们吃猫粮……看着它们,只会让他更担忧魏如晶的生死而已。 田岗道:“闻哥,你也累了一天,不吃点东西会垮掉的,那虫肉多香啊。” 闻愁海死气沉沉道:“你吃吧,我不饿……我只希望明天早点天亮,好让我继续去找人。” 田岗叹道:“还是看开点吧,闻哥。” 闻愁海点头道:“我知道……对了,洪老弟呢,刚刚还看见他在吃虫肉,怎么现在又不见他了?” 田岗道:“哦,他吃过虫肉填饱肚子以后就举着火把出去了,他说他不是很累,还能继续去附近找找人……他的夜视能力很强,就算天黑了,只要有火把的光芒对他而言也亮如白昼。” 闻愁海听得愣了愣,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嘴唇微微抿动,喉咙一阵酸楚哽咽,喃喃道: “这洪老弟……怎么就这么傻……对偏执的我而言,她还活着的概率是百分之一,可是对局外人的他而言,她还活着的概率怕是万分之一,他怎么找得比我还勤快,还不嫌累,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 田岗摸了摸后颈,有些动容道: “闻老哥,他这不叫傻,他这铁哥们……即使只认识那么一两天,他也真心把你当兄弟来看。” “我知道……甭管能不能找到晶晶,反正洪逸这个兄弟,我闻愁海一辈子都记住了,他走到哪我就跟他混到哪,有什么能帮到他的地方,我也竭尽全力去帮。” “啊?闻老哥,咱们不去正府了?现在全市都深受虫子荼毒,正府的人绝对想更多地了解虫子,我们兄弟几个去正府的话,绝对会得到最好的优待和资源的,少说也有市局长的待遇……” “比起优待,我更喜欢和洪老弟凑一起,组成民间对虫团队,况且,洪老弟如今不也在优待我么?” “这倒是……” 深夜时分—— 淞州市再度下起了瓢泼大雨。 隆隆的闷雷伴随着蓝紫色的闪电,肆虐在天空上,震得人们从梦乡中吓醒过来。 “唔……呜……” 魏如晶发出一阵阵无助凄惨的轻哼,如泣如诉,极尽可怜。 她在发着低烧,头晕得难受,极度饥饿的肚子里像是胃酸溢出一样,要把她的内脏也消化掉。 “死老头子!我当初就跟你说过,别把她带回家你偏不听!她吃咱们的喝咱们的浪费食物也就算了,还病怏怏的是个伤残,到时候死在家里怎么办,晦气啊你知道不?” 说话的是个五六十岁的肥胖大妈,染了一头橙色的头发,手指上戴着两个金戒指一个翡翠戒指,看着像是很势利很自私的那种暴发户大妈。 被她数落的,是一个六十岁满头白发的大伯,看着还算精神矍铄,但他似乎是妻管严,在肥胖大妈的面前没多少说话的余地。 “老伴……她好歹也是一条人命啊,她一瘸一拐地爬上楼梯,敲了咱们的门,那咱就不能见死不救……况且咱们家的儿子双腿残疾,终日卧病在床,想讨个媳妇不容易……我就寻思着救她一命,将来她报恩的话,也好嫁给咱们儿子当媳妇,你说是不?” 这名六十岁的白发大伯,恰恰是个退休的骨科医生,魏如晶她摔断了腿,硬是靠着毅力和运气,忍痛走出两百多米远,来到这栋住宅楼的三楼求援。 大伯家里条件虽然有限,但至少能用木板固定一下她的断骨,还用许多药膏、药水之类的涂上去,尽量让骨伤不恶化。 本来大伯也是想着……短时间里,应该会有正府的军队来这片区域,解救众人吧,到那时,大伯再把魏如晶送去医院也应该还有救,那条摔断的腿肯定能保住。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六天过去,军队还是没影儿,这让大伯一家彻底地失去了耐心。 更为糟糕的是……家里的余粮也快吃完了,顶多只能再撑三天,这可如何是好,大伯哪里还好意思继续养着魏如晶这病患? 大妈怒道:“是个屁!咱们家儿子再怎么双腿瘫痪、卧病在床,那也不是随便一个被糟蹋过的女人配得上他的!她多脏啊,说不定被糟蹋的时候还得了什么不干净的病,你还是赶紧丢她出去吧,别再想着给咱儿子找媳妇了!” ------------ 第六十八章 还真就找到她了 “妈,你别轰她出去啊……她那么漂亮,又那么坚强,如果她给我当媳妇的话我很愿意的,况且咱们家里不是还够吃三天吗,再等一等吧,正府绝对不会放任咱们不管的,兵哥哥也迟早会来的,她也一定能得救的!” 床上,一个精神萎靡、颇为肥胖的三十岁男子在用湿毛巾擦拭着魏如晶的额头。 他从小就有腿疾,没法像正常人一样走路,只能躺在床上由父母照顾,这辈子别说是讨媳妇了,就连女孩子的手他都没碰过。 魏如晶虽然被糟蹋过,但好歹也算是个美女,他跟这美女相处了几天,岂能不对她心动,早就把她当成自己的女人来看待了,又是喂她吃饭又是在旁安抚她的情绪,夜里还会给她的腿脚涂药,竭尽所能地照顾她。 “你这小子!有了女人就忘了娘是不?你就没想过,三天后如果等不到军队,咱们家里吃个屁啊?你还指望着我们两个老骨头冒险下楼,出去找吃的?现在她还发烧起来,万一传染了咱一家,不得提前死!” “老伴你说啥呢,她那不是流感,哪会传染……” “我不管!反正她又伤又病又浪费粮食的,必须把她轰出去!” “哎,老伴你怎么这般不近人情……” “我不近人情?是你们父子俩太自以为是!也不想想现在是什么个情况,你们有条件再养一个人吗!还不是瞧她漂亮才养着她,要是她跟我一样是个大妈,你们早就把她踹出去了!” “呃……” 父子俩被这气势汹涌的大妈呛得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大妈,我求求你……让我再待下去好吗,不要轰我走,我可以不再吃任何食物,你就让我继续等吧……我相信我能撑个两三天,两三天里军队一定会来解救这片区域的。” 魏如晶吃力地双手撑着床板,支起身子,她憔悴着脸说道,脸上毫无血色。 和别的女人不同,她有着很强的求生意志,不然她也不会一刀捅死一个仇人之后跳楼逃亡了,即使是现在山穷水尽的地步,她也忍着头晕向大妈求情,她坚信有活下去的希望。 大妈抖动着一脸的肥肉道:“不行!你又是重伤又是重病的,能活几天谁说的准,怕就怕明早上就凉了!我不能让你死在家里,忒不吉利了!我家的财运都会被你败光的!” 大伯愕然道:“老伴,你就别迷信了,什么财运命运的压根就没这回事,况且魏姑娘她也只是低烧,没到致命的程度……” 大妈一意孤行道:“死老头你懂个屁!风水财运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岂能有假,吉利这种东西也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你看你儿子双腿都够惨的了,就是因为当初老娘跟你结婚时你不信神不信鬼,触了霉头,现在,她要是死在家里,我们家就完了你懂不?” 大伯摇头,痛心疾首道:“我不懂……” 大妈那肥胖的身躯一把推开大伯,指着他鼻子哼哼道: “你不懂就算,反正这家里我说了算,我要她滚,她就得滚!” 说着,大妈朝床上的魏如晶吼道: “愣着干啥,起来,我抱你出去,送瘟神啦,拐杖也给你,你要去哪就去哪吧!” 说罢,大妈就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往门外走去。 大伯、儿子想要劝阻,却开不了口,弱势的父子俩在强势的大妈面前素来都没什么说话的余地,说多了,只会起到反效果而已,让大妈变本加厉。 魏如晶颤抖着闭上淌泪的双眸。 她心中凄苦,暗叹自己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罪,终归还是等来一条死路…… 这时—— 窗户的玻璃忽然被“咔”的一声打开,冰冷的雨水哗哗地飘进来,伴随着一阵阵阴风吹拂,让室内的人全都打了个冷颤。 窗关得好好的…… 怎么就自动打开了呢?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把目光瞄向窗外。 下一刻,却见一道黑影从窗户怕了进来,黯淡的灯光下,勉强能看清那是一个男人,可是那男人背后却有四条散发着血色光芒、流动着暗金色符文的蟒蛇,蜿蜒舞动,如厉鬼在狂欢。 “啊!” 顿时之间,室内的四人都吓得叫出声来,大妈更是吓得举起双手,任由刚刚抱着的魏如晶摔向地面。 “嘿,你们别怕,我不是妖怪,也不会伤害你们……小心!” 洪逸眼疾手快,电光火石间就伸出两条触须,稳稳地把险些坠地的魏如晶抱住,以免她受到伤害。 魏如晶被洪逸的触须抱着,只觉得触须滑腻冰冷,却又强而有力,她的心再度往绝望的深渊坠落下去——今天怕是在劫难逃了,躲得过那群越狱的光头,却又落到触须妖怪手里,早知如此,当初不如死了算,省得即将要承受生不如死。 但猛然间,魏如晶却听到有人在激动地呼喊她的名字: “哎哟喂!这是谁?魏如晶?你是魏如晶对吧!撸猫主题酒店的女老板,闻愁海大哥的老情人,你可知道我找你找了多久吗,起码花费了十二个小时啊,我特么差点都放弃了!” 洪逸今晚上淋了一夜的雨水,饶是他的体魄再健壮也有些吃不消,而且雨水淋湿了火把,他要翻找一个个房间就很费眼力了,对精神力的消耗极大。 现在可算是把人给找到了,简直是奇迹啊,大海捞针之下的捡到金斧头! 魏如晶颤动了一下她那遍体鳞伤的身躯,难以置信地说道: “你……你在找我?闻愁海……他也在找我?” “是啊,闻老哥坚信你没死,一定要拜托我找到你,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带你回去之后,你可要好好谢谢他,他说他很后悔放任你投进别的男人的怀抱,如果你还活着,他一定会好好保护好你,不让你再受一丝伤害。” “呜呜……原来,还有他在念着我……” 魏如晶一下子就泪崩了,多日以来所承受的苦痛、委屈如洪水般渲泄而出,抽泣出声,怎么都止不住。 大妈见状,也顾不得害怕了,朝洪逸喊道: “你在找她啊?正好,她在我家里住了五天,我们家里悉心地照料她、伺候她,待她像亲女儿一样,怎么说,我们家也待她有天大的恩情……你要带走她的话,顺便也带我们一家走吧,这破家我是待不下去了,迟早要吃完食物饿死在家里唷。” 这个大妈也怕洪逸的触须,可是比起怕他,她更怕饿死在家,如今见到洪逸这救命的稻草,她岂能不抓紧机会? ------------ 第六十九章 我最讨厌两种人,恰好你全占了 “对你们来说,待在家里比去安全区跟几万人扎堆舒服多了,就安心留在这吧别想着出去,出去了只会死得更快。” 洪逸用剩下两条触须,从背包里拉出五扎面条、两包铜锣烧、两袋黄豆、一盒红薯干,全部都丢到大妈的面前。 “这些东西,就当做你们照顾过她的报酬,省着点吃,够你们撑大半个月都绰绰有余了……大半个月后,正府就算搜救效率再低,也应该会来支援这片小区的。” “就这?就这?我们家给她用了那么多名贵的骨伤药,还给她吃好喝好穿好,照料得无微不至,你就打算用这些东西打发掉我们家啊?” 大妈不满意地扫了一眼地上的食物,她肥胖的老脸上习惯性地露出刁难别人、占人便宜的表情: “凡事都要讲道理对不对?我们家冒着天大的风险救了她一条命,可见我们家的品德有多高尚、良心有多淳厚,小伙子你艺高人胆大,食物绝对搜刮到一大堆,都塞满了背包对不对?既然你不缺食物,何必分我们那么少?把背包里的食物全留给我们呗,你带她走了以后再继续找嘛,哎我说,晶晶,你倒是帮我们说说话啊,我们家可没亏待过你,把你当自家亲闺女来养的!” 大妈似乎是选择性失忆,忘了刚才自己是怎么喝骂、嫌弃、侮辱魏如晶,她甚至忘了,当初救魏如晶的目的只是单纯地要挟恩图报,让其给残疾儿子当媳妇罢了。 那白发大伯还算有几分廉耻之心,似乎有些羞耻地劝道: “老伴儿,你这样子就过分了,他分给咱的食物已经很多了,你别狮子大开口啊……” “我怎么就狮子大开口了!他爬墙简直跟蜘蛛一样轻松,食物什么的对他来说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吗,刚刚他打开背包满满的都是各种包装盒哩,他会缺食物才怪,我一看这小伙子就知道他是乐于助人、古道热肠的四好青年,他舍得花大量时间精力找晶晶,那肯定也舍得多送我们一点食物,是不是这个理?” 大妈怼完丈夫以后,又用理直气壮的语气对魏如晶尖声道: “晶晶啊,你倒是开个口说句话嘛,你忘了大妈我对你有多好吗……” 魏如晶吸了一口气,霍然爆发道: “你对我好?我怎么通通不记得?我只记得你对我六天以来无时无刻的辱骂和抱怨,说我脏,说我臭,说我贱,说我没手没脚浪费粮食,我都沦落成这样了,你还把我丢到你儿子的床上,任由他对我动手动脚,你们两母子都是畜生!” 大妈僵硬在原地,气急败坏道:“你……你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记坏不记好,我家白救你了!” 那三十岁的残疾肥胖男子则是默不吱声,一脸纠结悔恨地看着魏如晶,不希望她走,更不希望她戳破他的恶心事。 唯独大伯在抚掌叹息,他是真心想救人,想善待魏如晶,奈何他老伴着实是个极其惹人讨厌的母夜叉,家里的残疾儿子也半辈子没摸过女人的手,他也只能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魏如晶用通红的眼睛望向大伯,语气放缓放轻,微微一咬牙道: “老伯……我只谢你一个人,你是好人。” 老伯点了点头,又是愧疚又是羞耻地闭上眼睛,不敢去面对她的目光。 魏如晶伸手抓紧洪逸的触须,这样更有安全感,她轻声道: “带我走吧,我想立刻就见到闻愁海……” “不急,我给你讨个公道。” 洪逸看向那肥胖的大妈,露齿勾起一抹灿烂的笑容,声音却冷厉阴狠道: “大妈,她说的可都是真的?” 大妈理直气壮地昂首挺胸道:“什么真的假的,她恩将仇报而已,我待她好着呢,我问心无愧!” 洪逸叹了口气道:“看来……她说的不假了,大妈你现在露出的表情,就是说了假话以后用激进的姿态死撑到底的嘴脸,我家养猪场里的喂猪大妈们全都这样子的……” 大妈气势一弱,但还是死撑道:“你这是啥意思?好歹我们也救过……” 大妈话还没说完,一条触须就狠狠地甩了过来。 “啪!” 像是耳光一样甩在大妈的脸上,顿时把她打飞了出去! 大妈那肥胖的身躯,少说也有一百五十斤。 能靠打脸把她打飞出去,力道该有多么凶狠,压根就没留情面的! 三颗带血的牙齿都跟着从嘴里飞了出去,她那肥胖的身躯也撞在衣柜上,别提撞得有多惨了。 她先是懵圈,紧接着是愤怒,最后演变成了冰冷的恐惧,尖叫道: “萨(杀)人啦,萨人啦,怪物真咬萨人啦!” “啪!” 洪逸又是一耳光扇过去,直接把这大妈另一边脸颊也扇得高高肿起,又有三颗带血牙齿飞了出去,直接让她嘴巴疼得受不了说不出话来。 “我最讨厌两种人,第一种挟恩图报肆意剥取,第二种像苍蝇一样不停地在别人耳边倾倒垃圾,恰好你全占了,就算是大妈我也照打不误!” 洪逸在阴暗的光线下,如深渊的恶魔般择人而噬,散发着叫人头皮发麻的压迫感: “就你也好意思自诩善良,厚颜无耻地讨要食物?她是人,不是畜生,她摔断了腿,被人欺凌过,身心皆是遍体鳞伤,你嫌弃她侮辱她也就算了,竟然还把她丢给你儿子继续二次伤害,你的心比我还毒!” 说罢,洪逸又延伸开触须,揪住那卧病在床的胖儿子,将他倒吊起来,狠狠地撞向墙壁,将他撞了个半死才扔到地上。 胖儿子一脸的错愕、憋屈、不甘、耻辱,也不知道他是在自责他那龌龊的行为,还是在怨恨自己只是个废人没有力气去反抗来自洪逸的承接,又或者是在不甘心洪逸抱走了他这辈子唯一碰过的女人。 魏如晶冷眼看着这一幕,解气得攥紧了拳头,握住洪逸触须的那只手都攥得骨节发白了。 “别,别打了……要打就打我吧!” 老伯挺身而出,要去保护自己的妻儿,即便他只剩下一副脆弱的老骨头。 “我也没说要杀他们,只是看不过眼打一顿出气而已……恩怨分明这个词我还是懂的,老伯,食物我还是留你这么多,就当做你救过她的谢礼,你想怎么支配随你,反正……嘿嘿,你老婆牙都快掉光了,这几天怕是要饿肚子呐。” 说罢,洪逸就抱着魏如晶跳下窗户,消失在磅礴大雨的夜幕中。 大伯看着狼狈不堪、哀嚎不止的妻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至少那个年轻人还留了妻儿一条命,这已经很不错了。 ------------ 第七十章 两种截然不同的男人 瓢泼大雨,如断线的珍珠般滴落在魏如晶的脸上、脖子上、身躯上,让她倍感寒冷。 洪逸双手抱着她,在黑暗中踩水狂奔,四根触须挥动着四把钢斧,沿途的虫子若是胆敢刁难,绝对会被他“啵”的一声杂碎脑袋。 短短的两百多米距离,在如此黑暗的夜里也需要走个三四分钟。 魏如晶忐忑不安,不知道等一会该以怎样的姿态去见闻愁海,只轻声对抱着她的洪逸问道: “那群恶人还在我的店里吗……” “放心,他们都痛改前非,自愿为医疗事业的进步而光荣捐躯了,哦,也就是剁了喂虫子。” “那就好……” 魏如晶松了口气,随即支支吾吾道: “那我的猫还在吗?” “还在,死得不多,有七八只活下来。” “呼……”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就别顾左右而言他了,直说吧,闻老哥不会介意你的惨淡遭遇,哪怕你双腿都断了,或者截肢了,甚至你被毁容了,他也不会放弃你,你还能平安活着,就是对他最大的欣慰。” 闻愁海和胡庆梁是截然相反的人,死胖子也爱着他的妻子,但爱的是美色和肉体,爱的是花在妻子身上的重金巨款,一旦妻子毁容了,那死胖子立刻就不爱她了,转头就去馋别的女人,而闻愁海却是对爱过的女人至死不渝、痴心不改的人,很傻,很憨,很罕见。 “他真的……真的这么说?” “真的。” 得到洪逸的答复后,魏如晶痛苦地闭上眼睛,仿佛每一次呼吸都会让喉咙的酸楚加重一分。 “我恨自己傻……我知道愁海是真心对我好……但我害怕虫子,所以我们好聚好散,我选了个同样喜欢猫的男人结婚,我以为他会是个富有爱心的好人……但没想到……六天前那群恶人闯进来的时候,他竟然眼睁睁地看着我被欺凌,他自己却懦弱地在一旁为自己求饶,半夜时我杀了一名恶人,他居然因为害怕受到牵连而叫来其余恶人来追杀我……” 魏如晶的心灵千疮百孔,受尽折磨,在背叛和欺辱以及压迫中,她的神经都快要崩溃掉了,泪水止不住地滚滚而落。 “哦,居然还有这么渣的人……回头我找找他的尸体挂起来给你解解气……” “嗯!” 魏如晶咬牙恨道,她已经不再是以前那傻白甜了,连日来的折磨,让她的心性不比洪逸好到哪去。 “所以看开点吧,虽然你遭遇了许多不幸,但你至少还有闻老哥对你满腔真情,比起满大街已经无人收拾的尸体,最起码你还有一个人能放心去依靠,不是么?” …… 撸猫主题酒店里,传出了一阵阵闻愁海的惊呼声、狂喜声、嚎叫声,他简直不敢相信幸存希望渺茫的魏如晶还能出现在他面前,他二话不说,抱着被雨水淋湿的她鬼哭狼嚎起来,失而复得的狂喜、责怪自己来得太迟的悔恨,两种情绪交相混杂,让人看得动容。 “谢谢你,洪老弟!能交到你这兄弟,是我十辈子修来的福气!” “是兄弟就别说谢,快带她去洗个热水澡吧,彻底把她洗干净……还有,这是麻痹蝌蚪的麻痹液,她的腿很疼,你涂上一点,麻痹掉她半身就不怕她的腿沾水了,等会我会找那三个光头研究下,打断他们的骨头,看看用血线虫的心液能不能迅速地让断骨愈合,顺便再加点其他虫液,看看能不能加快疗效,确保没有副作用……等成功了以后,我会给嫂子接好断骨的。” “不是……她,她不是你嫂子啊……” 闻愁海下意识地辩解了一句,但很快又意识到这种解释一点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洪逸能帮她站起来,让她完好无损。 “洪老弟,一直都是你在帮我,我却没派上过什么用场,等我安抚好晶晶以后,我保证我会……” “别保证了,她在傻看着你流泪呢,我走了啊,不打扰你们叙旧……啊对了,闻老哥,她好像也饿两天了,你也喂她吃点虫肉,让她恢复一些气血滋补一下。” “好……” 闻愁海目送着洪逸离开房间,这才敞开心扉,和魏如晶掏掏心里话,两个人都说着说着就哭了。 门外,胡庆梁咂咂嘴,甚至有三分嫉妒,心想着闻愁海的老情人长得可真漂亮,腰细腿长火辣至极,但闻愁海怎么就为了昆虫而放弃她,任由她嫁给别人呢,简直是个臭傻插。 莫达奈、田岗、君蕉香则是看得心头感动,默默为闻愁海献上祝福之余,也对洪逸另眼相看了,洪逸虽然比他们年龄小了五六岁,但他的人品、坚持、能力、胆量都折服了他们。 如果说之前,洪逸单纯是靠绝对的武力,在小队伍里占据着领袖的位置。 那么现在就变成了人格魅力折服了众人,让他们心甘情愿去听从洪逸的安排,至于他的人格魅力具体是啥,他们也说不上,反正就是觉得他很值得信赖,值得跟着他一起奋斗,跟着他一定会活得更舒服。 翌日中午—— 洪逸睡了五六个小时才爬起来。 他的五六小时,相当于别人的十四个小时睡眠质量了。 他昨晚简直累趴,因为在方圆两百米内翻遍所有建筑物寻找魏如晶很耗费体力的,而且昨晚回到酒店他还要敲断三个光头的骨头,在烛光下认真地观察他们身体的变化,还要涂抹各种未成型的药水,一折腾就是折腾了三四个小时…… 他爬起床,跑去找虫肉吃。 走出房门,洪逸惊愕地看到魏如晶在撑着拐杖,在闻愁海的搀扶下给猫咪喂着猫粮。 靠,身心都千疮百孔了还有心思一大早喂猫? 该说她足够坚强,还是该说她脑子有坑? “呃……嫂子……你,你不再躺一会吗?正常女人遭遇了你那样的连环打击,少说也得躺床上自闭至少一个星期吧?” 闻愁海苦笑着摇头道:“猫就是她的半条命命,就由着她去吧……有猫陪着她也好,至少她的心灵恢复得更快,你也别介意,酒店里起码还有五十袋猫粮,够猫吃半年的,不会浪费你的虫肉。” 魏如晶像是没听到闻愁海的话一样,只朝洪逸露出淡淡的一抹笑容,至少强装出没有半点苦楚哀愁,而她脚下的猫咪,则是雀跃地哄抢着她洒下的一颗颗猫粮,仿佛这几天来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 第七十一章 奔赴医院 洪逸倒是觉得…… 魏如晶也算配得上闻愁海。 今时今日的闻愁海,不再是个普通的民间昆虫学家,而是战略资源级别的研究大佬,他对昆虫的了解程度能派上极大的用场,正府要是发现了闻愁海这样的人才,绝对会想方设法地招揽。 不过魏如晶也不差,不是指她的姿色,而是指她的内心够强大,她能半夜摸刀捅死一个恶人,再从三楼跳下去,摔断腿了还能坚持摸黑走出两百多米求援,可见她有钢铁般的求生欲,不是一般的傻女生能比的。 现在,这对老情人能凑到一块,也算是经历了重重磨难和考验了,希望他们能幸福吧…… 洪逸吃完虫肉,填饱肚子以后就跑去观察了一下那三个试药的光头。 他们的手脚被涂抹了十二种未成型的恢复药水。 恢复药水的主要成分是血线虫的心脏研磨液,这东西疗效很不错,当初林妹的肩膀被射了一箭穿透肩骨,都能在三四个小时内止血生肌,那是真的牛批。 可惜林妹最后不知所踪,洪逸也就没法继续观察她了,无法得知药水作用下的骨头能不能迅速恢复…… 现在,洪逸根据药性调配了十二种混合型恢复药水,正好拿三个光头的十二处肢体来试试。 反正他们是出于自愿地为医疗事业英勇献身,为曾经的过错而赎罪,嗯,倒也算浪子回头、深明大义了。 不过美中不足的一点是…… 这三个浪子回头的光头佬,一直恳求着洪逸早些送他们去见上帝,好让他们得到解脱。 洪逸虎躯一震,直言不讳自己尊重每一条生命,我怎么能轻易地让三位痛改前非、乐于奉献的好人去死呢,不管怎么说,我也会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让他们三长长久久地活下去的,别担心,我洪逸不是草菅人命之辈。 三个光头佬感动得当场就哭出来,那眼泪哗哗地流哇,别提有多“感激”洪逸了,就差把他当成再生父母了。 话说回来…… 药水疗效的趋势让洪逸很满意…… 有三种药水,对接骨非常有帮助而且暂时没有展露出什么不良的后遗症。 但还需要继续观察,确保安全了,洪逸才敢拿去给魏如晶接续腿骨。 胡庆梁搓着双手跑过来,一脸贱样地出恳求道: “诶嘿……小伙纸啊,你瞧闻老弟他都有对象了……你能不能去一趟超市,把杨姐儿、卢姐儿也接过来?我记得那杨姐儿也被一个混混欺凌过,她身心备受伤害,我觉得有必要像闻老弟一样,好生安抚她,给她温暖,让她重获新生……至于那卢姐儿也很不错,你要是看不上的话,可以把她介绍给君蕉香嘛,他肌肉够壮,应该也挺喜欢抱女人的……” 胡庆梁终究是对那几个白皙丰腴的妇人念念不忘。 洪逸冷着脸道: “要去你自己去。” “为啥呀?为了人类的存亡,为了人类的火种延续,咱们队伍里需要更多的女人啊!况且她们吃得少,又懂事,而且都还挺坚强的,不比闻愁海的女人差多少……你每天猎杀小红,得到那么多虫肉,绰绰有余的啦,反正现在下雨潮湿得厉害你也晒不成肉干,与其让虫肉腐烂,倒不如多养几个有用的人……别忘了,她们的弹弓使得挺好的。” “你说的有点道理……但我今天要去一趟医院,搜集大量的医用素材,比如针管、针头、试管、显微镜、胶管、镊子之类的。” “晚一天不行吗?女人重要还是研究重要?明显女人啊!” “虫子重要。” “你你你……你真是冥顽不灵!你知不知道晚上抱着女人睡觉的滋味有多诱人?” “我倒是想趴在小红的背甲上睡觉,那么光滑,那么炫酷,那么厚实……” “你特么没救了!” 胡庆梁被气得鼻子都歪了,却怎么都改变不了洪逸的审美,这厮对小红简直是真爱啊。 下午时分—— 洪逸单独行动,往两公里外的市第三医院出发。 田岗、君蕉香也想跟他一起去的,但洪逸更希望他们守在酒店里,一方面能持枪抵御突发状况,另一方面他们的专长是研究虫子,他们更应该好好发挥自己特长才是。 今天,是虫灾的第二十一天。 街道上的虫子虽然没有继续增多,但那密密麻麻一坨坨的恐怖数量照样令人看得头皮发麻。 而且…… 趋于进化边缘的虫子是越来越多了,比如共享单车那么长的绿头大蜈蚣、堪比泰迪犬那么大的囊酸虫、像是课桌那么粗的蚰蜒,还有水桶般壮硕的紫蛞蝓。 它们都不怕火炬,敢横冲直撞,攻击性十足,路人如果碰到它们那就很危险了,硬碰硬的话很容易被它们弄死,只能有多远跑多远。 洪逸也顺手杀了一些,试了试它们的虫晶效果。 濒临进化的囊酸虫,虫晶效果似乎很微弱,大概能增强……肺活量,提升的幅度只有百分之三不到…… 而黑铁蚰蜒的虫晶,洪逸愣了半天都不知道提升的是哪方面的效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进化边缘的血线虫,则是呈现红紫色,能让洪逸的血液流动得更快,供氧性能也更强……效果比较明显,一颗就提升百分之五。 紫蛞蝓的虫晶也看不出效果……估计要等它完成进化了以后,才能感觉出虫晶的显著功效吧。 一小时后—— 第三市立医院外围—— 远远看去,能看见医院立人头攒动,人山人海,天知道医院这儿到底人满为患到合成恶劣的程度。 许多人直接就坐在地上,半死不活地发着呆,即便地面上全是积水,他们也没有更好的生存环境了。 而医院的外围,则是有持枪的军人在把守,而且有些地方还点燃篝火,用明火驱散敢来冒犯的小虫子,如果有临近进化的虫子不长眼跑过来,军人也不介意将它们射杀,然后收走它们的尸体带去研究。 “你,停下!” 看到洪逸靠近过来,外围的一个持枪军人将他拦下,板着脸道: “你该看到,医院处于超负荷状态,不能再让人进去了,请你离开,去别的安全区吧。” ------------ 第七十二章 菊花点穴手 淞州市只是个三线城市,尤以旅游业为主,没有发达的工业、农业、畜牧业,只能靠青山绿水来吸引游客,这就导致淞州市自产自足的能力十分薄弱。 三线旅游城市,军警守备力量自然也好不到哪去,可调动的军警不足七千人,毕竟下面县城、乡镇也同样需要軍备力量的支援,所以淞州市軍区必须分掉一半兵哥哥去保护县城百姓。 然而,淞州市城区的常住人口却高达一百七十万。 这些人大多都聚集在十几个安全区里,例如几个区正府、市医院、救济站、防空洞、星级酒店。 每个安全区皆是人满为患,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这么爆炸的人口产生太多尖锐矛盾和管理难题,只凭少少的七千军警如何协调得过来? 除了需要去各个小区搜救幸存者之外,军警混队还要分配人手,去各大粮仓运送粮食,用手推车一袋一袋地运送回安全区,给一百多万人填饱肚子,就别提他们有多忙多累了。 有时候,不仅仅是累,还特别烦。 因为总有些市民凭白给他们增添烦恼,例如哭着求兵哥哥帮找失散的亲人、找丢失的狗、找可以换的苏菲、找治胃痛的药、找更保暖的衣服、找更舒适的床位、找可以抚慰心灵空虚的电池,反正就是一句,有困难找军警,鸡毛蒜皮都去麻烦人家。 他们忘了,如今淞州市的兵力警力有多么吃紧,光是对付虫子就捉襟见肘了,哪还有精力去处理老百姓的种种生活需求? 此时—— 洪逸面无表情地说道:“你误会了,我不是来寻求庇护,而是来整活一点医疗物资的。” “异想天开个啥呢你!医疗物资短缺得很,连医院都不够用哪还能卖给你,你觉得你能买得到么!” 持枪軍人的语气并不好,他每天都要劝退几百个奔赴而来的市民,死缠烂打的人见多了,他哪还能有什么好脸色。 “我也没说要买啊……” “不买?那你凭什么觉得你能弄到?莫非你以为有点关系就能弄到么?现在什么关系都不好使了!” 軍人嗤笑一声,倒不是嫌弃洪逸,而是嫌弃那些在秩序崩坏的环境里还整天想着走关系、开后门、花钱打点的人,这些人总以为自己能享受到某些特权和便利。 洪逸眼见对方态度强硬,又人多势众,眼珠子一转就计上心头,面露诚恳道: “兵哥哥,不瞒你说,我是个民间祖传中医,擅长针灸点穴,我来投奔医院,单纯是想帮到更多的人而已,不是来给医院增添负担的,你进去跟院长说一声,他准会让我进去的。” “呵,你这是什么拙劣的借口?我一天起码要听三五十遍,这年头,人均退休老中医、人均医大毕业生呗?” 持枪軍人都快要笑出声来,笑声里充满了浓浓的不信任。 洪逸将手伸进背包里搜了搜,翻出一对胶手套戴在手上,朝对方晃了晃,像是即将要表演魔术一样说道: “你不信就很难办…为求自证,我只能轻轻碰一下你手背的麻痹穴位,请你先把步枪背好,免得等下整条手臂都麻了,让枪摔地上走火。” 軍人不耐烦道:“我没空听你瞎扯,滚去那边的等待区,耐心等待后续安排!” 然而—— 洪逸骤然探出手指,速度奇快,军人都没反应过来就被他的手指头点在手背上。 “你做什么,是不是想……呃……” 軍人楞了一下,正要呵斥洪逸,但他立刻就感觉自己的手臂不对劲了。 很麻,非常麻,整个手掌都不听使唤。 然而不等他多想,那强烈的麻痹感就排山倒海地袭涌上整条胳膊。 仅仅一个呼吸的时间,他就骇然发现自己的右臂彻底地失去了知觉。 “哐啷”一声,他的步枪都拿不稳掉在了地上,惊动到周围的战友连忙过来查看情况。 “班长,什么情况?” “你是不是累坏了,我扶你下去歇歇。” “没大碍吧,班长你看着不太对劲,是不是这小子对你玩阴的……” 三个同样荷枪实弹的战友很关心他们班长的身体状况,要知道,他们的班长是出了名的铁人,身体素质非常高,能承受许多高强度作业,绝对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把枪扔掉的。 那军人额头冒汗,一边盯着洪逸一边严峻地摇头道: “我没事……挺好的,你们不用太担心……是我小觑了祖传中医的厉害,没料到还真传说中的点穴奇术……” “班长,啥意思?” 三个战友齐齐懵圈地将目光投放到洪逸身上,他们都有些不愿意去相信,一个杀马特烫发的不良青年,能让班长露出那种严峻而又服气的表情。 “这位小兄弟非比寻常,他的手指点了我一下,整条胳膊就动弹不得了……” “呃……班长你还是歇息吧,可能你只是恰巧身体不适被他盲猫撞到死老鼠而已……点穴哪有那么厉害,真要有那么神,医院早就能把麻醉科全部关闭掉了。” 一个战友秉持着相信科学、反对民科的态度,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洪逸叹了口气道:“那不如你也试试吧……” 说罢,洪逸又闪电般伸出手指,那速度快得超乎想象,完全不给他质疑拒绝的机会,顷刻间就点在了他的手背上。 只消三秒钟,这个战友也步上班长的后尘,耸拉着一条胳膊抬都抬不起来。 他惊愕不已地瞪圆了双眼,直勾勾地看着洪逸,完全不敢相信洪逸只轻轻碰他一下,他就丧失掉整条胳膊的控制权! 会是化学药品吗? 不可能,真要有那么神的化学药品,早就被大规模运用在军事、医学、夜生活这些领域了,怎可能不被人类广泛知晓地去防备?即便是能麻痹大象的麻·醉化学药品,也需要十几秒钟才会生效的,而且那种麻是附带着头晕的麻。 除了传说中的点穴之外……还能用别的来解释吗? 四个軍人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 三名战友更是表情怪异,纷纷咽了下口水。 虽然心里面还有五分不信,但眼前的情景着实叫人不能不信,特么就摆在眼前啊。 只是怎么想都有些古怪而已。 这等匪夷所思的点穴之术,居然会流传到一个留着杀马特烫发的不良青年手里? ------------ 第七十三章 我猜你背包里有很多好吃的 三分钟后—— 一名战士带着洪逸进入医院外围。 医院外围,并非指医院地属。 而是指医院辐射百米内的一切建筑物。 包括了医院,也包括医院附近的餐饮店、小卖铺、银行、出租屋等等一切店铺。 将近有十五万灾民,就聚集在这小小的地方。 许多拥有“优待权”的特殊灾民,可以住进好点的屋子里,虽然住得很挤,但至少不怕刮风下雨,晚上也不会挨冷。 而那些没有“优待权”的灾民,则是只能在露天环境下待着了,每每下雨的时候是他们最难受的时候,即便有雨伞有雨衣,他们也只能坐在雨水上苦苦忍受,忍到雨停为止。 谁都知道很难忍…… 可是他们没有勇气离开人满为患的医院地界,外面全是虫子,而且虫子也进化得更加厉害了,有的甚至会爬上二楼、三楼的楼梯,给他们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离开军人的保护,溜到百米外的酒店去住啊! 小命重要还是享受重要? 当然是小命重要! 留在医院起码不担心生命安全,又每日能领到两份米饭、面条,日子可比待在救济站、防空洞里的人滋润多了。 洪逸一路走过去,看见一个个死气沉沉、愁眉苦脸的灾民坐在地上发呆,他不由得对那軍人问道: “他们待在这,十几天了吗?” “是啊,大部分都待十几天了,不过,我们也没亏待他们,定期给他们分发食物,也给他们送去保暖的衣物。” “可他们在这应该住得不舒服吧……” “他们不舒服,我们何尝又舒服了……三天两头的都在闹事,没事就找茬……” 洪逸费解道:“他们有手有脚的,团结起来,几百个人都拿上武器,什么虫子都得被打成肉酱……他们完全可以抱团离开医院,找一家酒店住进去,然后筑起简单的防线,每天分配人手站岗清剿虫子,不比现在这半死不活的模样强得多么?” 士兵瘪了瘪嘴,摇头道: “没你想的那么简单……不是每个人都提得起那份勇气的,他们已经习惯了我们的保护,没把他们逼急的话,他们是不会想着自食其力的……” “那你们好歹组织一下啊……” “怎么组织?这得跟上级汇报…万一让市民大面积伤亡,责任给谁背负呀?谁都担不起这份责任吧?” “我去……都虫灾末日了,还想着该由谁来背负责任,就不能大胆一点激进一点吗……现在非常时期,理应当全民皆兵才对。” “呃……快别说了,上面的人肯定比你看得更透彻,他们才是统筹一切的决策者,顾全大局,你想得到的他们肯定也想过,为什么他们不这样做肯定也有他们的道理,反正,我们只管听命令就是了。” 士兵带着洪逸来到医院的一楼门诊大厅,这里同样人满为患,就连走道处都铺着草席,坐满了一地的灾民。 有些坐在地面草席的灾民还在脚边放着一个碗,碗里剩下一小口饭,他就一颗一颗地塞进嘴里,慢慢咀嚼打发着时间。 更有些脸皮极厚的男人,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手伸进旁边女人的衣领里面,而那女人则是在津津有味地吃着一包“香菇肥牛”,丝毫都不顾忌自己的颜面。 洪逸看傻了眼,愕然问士兵道: “我去……现在的人都这么喜欢手工活了吗?” 士兵习以为常道:“这也是没法子的事……这家医院虽然会给十几万灾民勉强提供一日两餐,但也仅限于白米饭、淡面条,让他们凑合着吃饱就不错了,哪里还会有什么菜啊……所以,别说是香菇肥牛了,哪怕是一包全是味精香精的辣条,也能给人解解馋,吃得爽到不行……不过他们这事我也管不住,你情我愿的,纯粹作风问题罢了……比这些恶劣十倍的糟糕事还多着呢……” 洪逸无言以对,幸好他的小小团队都是些好管理的人,不至于乱象丛生。 不过他也庆幸没把御厨胡庆梁带过来…… 要是胡庆梁见到刚才那一幕,怕是就流着口水走过去,拿出一包“亲嘴烧”给她要求加钟加点了…… 忽然间,一个三十岁出头落魄女人凑了上来,她虽然脸容憔悴,也有些酸臭,头发因为十几天没洗过而显得很凌乱,可她身上仅穿着一件薄纱,还开着高高的领子,可以看见两颗大皮球。 “帅哥……你新来的吗?背了这么大的一个背包,里面有好吃的好玩的不?姐姐嘴巴淡得很哩,你要是有好吃的好玩的就送点给姐姐嘛,姐姐带你去楼顶,一起吃一起玩儿呗……” 洪逸背着的是特大号的登山包,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他的背包里藏了许多食物,也难怪这女子会凑上来献殷情了,倒不是她肚子饿,单纯是连续吃白米饭十几天受不了啊,习惯了灯红酒绿、大鱼大肉的她快要憋疯了。 “啊这……我的背包里没带好吃的呀……” “别藏着掖着嘛,姐姐知道你身上一个地方一定藏有好吃的。” “不是……那个不好吃吧……” 洪逸并不觉得背包里的虫液会好吃到哪里去,肯定不合她胃口的,那些虫液大多都苦得要命。 “咯咯,好不好吃先不提,但肯定合我胃口。” 就在这三十多岁的女人搔首弄姿之际,旁边的士兵重重地哼了一声,警告道: “别碍事,滚回你的席位去!他还有要事要忙,没空搭理你!” “哼,回去就回去……帅哥,等会你办完了事,记得来这儿找我哦。” 女人一步三晃,摇曳着那恨不得全身都暴露出来的身材,施施然地回到她的席位,随即苦兮兮地继续一颗颗地吃着米饭,她从没有这般讨厌过吃淡而无味的米饭。 士兵带着洪逸走上楼梯,他提醒道: “医院里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刚刚那个女人就是市里的洗脚妹,非常不自爱,你莫要管她……不过她起码不会伤人,现在医院里人太多,私底下很多人在拉帮结派,组成一个个小团伙,哄抢其他人的物资、米饭,前些天被我们狠狠整治了一顿,才稍微听话点。” ------------ 第七十四章 洪逸和白愁雕 医院主楼,每一层皆是人满为患,走道上坐满、睡满了各色各样的灾民,甚至连楼梯走道都有一半地儿被人占用着。 他们是幸运的,起码不用担心刮风下雨,要知道,半夜的时候大雨瓢泼、半身泡在雨水里的滋味是极其不好受的。 他们之所以能混进医院里,可能是因为走了关系,也可能是运气够好,还有就是亲人对淞州市有所贡献,比如军警家属、或者老婆是医护人员、或者老公加入了民卫队、或者是某方面的专家人才、或者提供了重要战略情报…… 其实这所医院的十几万灾民也拉起了一支志愿者民卫队,多达上千人。 前几天民卫队大放光芒,不仅帮着军队运输食物、搬运物资,甚至还拿着近战武器帮忙扫荡一只只虫子,甚是威风。 但是这三天以来,民卫队死伤率逐步升高,以至于人心惶惶,愈来愈多志愿者选择了退出,导致民卫队人数暴跌一半。 为啥? 因为这三天里,越来越多虫子到达进化边缘了,它们的战斗力暴增好几倍,铜皮铁甲也不是一般的钢棍能破防的,所以没有枪械的民卫队很被动,曾有过一天伤亡八十人的恐怖数字。 死了那么多同僚,别的志愿者即使再血气方刚,却也难免打起退堂鼓,宁可怂一点也不想强出头了,他们选择熬下去。 也许多熬几天……省城的支援部队就来到淞州市了,到时候一台台坦克履带压下去,什么虫子不得死? 也许多熬几天……国家的灭虫高科技队伍就能来解救淞州市百姓了,到时候各种杀虫剂,或者用飞机降下人工灭虫雨,直接就能让虫子像喝了农药一样一死一大片。 正是抱着这种侥幸和期待的心理,所以民间志愿者都没有全力以赴。 因为军部和正府一直都在告诉人们——再忍一下,电报里说,省城不会放弃淞州市,华夏也一定会优先支援淞州市。 民众哪里会想到,通讯信号早已全部中断,这些都是正府和军部安抚现状、稳定民心而编织的善意谎言。 所以他们不知道这场虫灾就是末世降临,他们一直都自我催眠地以为,虫子迟早会被人类的飞机大炮、化学武器所摧毁。 没有破釜沉舟、自食其力的心态,又有几个人愿意豁出去冒险?、 有退路的时候,谁又愿意千军万马独木桥? 医院六楼—— 主任办公室里,三个年过六旬的白大褂在相互叹气,彼此的眉宇间满是忧愁,他们都顶着黑眼圈,显然是多日以来都没睡过好觉了。 “哎,麻痹液全部用完了,昨天给刘凡营长做手术的时候,可把他疼得够呛,也亏得他是汉子没乱动,不然手术刀可能就戳破动脉了……” “嗨别说了,今天连止血药、杀菌药、镇定药都只剩那么一点儿了,再得不到补充的话,咱医院就快要名存实亡啦。” “是啊,我这边很多中药材也告罄,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针灸,但针灸耗时耗力,对体外伤也起不到多少积极作用……难哦,下面那群人办事效率太低了,迟迟都运送不回新的医疗用品……” 前几天,医护人员是忙得天昏地暗,然而这几天,他们却开始一筹莫展,因为各种紧急药物太缺了,每天都有大量伤员送过来,不止床位严重不够,就连紧急用药也面临短缺的窘境。 “哒哒哒”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紧接着士兵领着洪逸走了进来。 “有事?” “呃,梁主任、冯主任、黄主任,这小伙子自称是个祖传中医传人,他擅长点穴和针灸,非常厉害,我寻思着咱医院物资短缺,中医刚好派上用场,就自作主张把他引荐给你们了……” 士兵敬了个礼,完成自己的任务就识趣地退下了,留洪逸一个人在办公室里。 三个年过六旬的主任,神色有些怪异地打量洪逸,他那又长又直的烫发像是个跳街舞的嘻哈族,一点也不像是严谨细心的中医圣手。 怕不是个骗子吧? 就算不是骗子,那他的水平肯定也高不到哪去,这般年轻又这般轻佻,能有个屁的点穴针灸技术啊? “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家祖何人?” “我叫……唔……我叫白愁雕。” 洪逸也是临时起意给自己随便安了个化名,要知道,他现在还是沈月舫的眼中钉呢,洪逸不会傻到用自己的真名在人多眼杂的医院里四处晃悠。 至于为什么叫白愁雕……那是因为他皮肤比较白,所以姓白,愁则是取自于闻愁海,雕则是予以自己像凶雕一样凶猛。 嗯,很霸气的名字,不是么?自带一股王霸之气。 一个主任摇摇头道: “我在淞州市医疗体系混了四十年……倒也没听说过哪个出名点的中医是姓白的……小伙子,你带针具了吗?” “没带。” “那你不算合格的中医,你知道肝经的左右两侧有多少穴位吗?” “知道,肝经是十二经脉之一,左右脚各十四个穴道,一共二十八穴。” “那你还算有点儿基础……” “我是前两天在书店里翻找中医书看到的,基本上背熟了。” “呃……你……前两天背熟?” 三个老龄主任都呆了半晌,随即面露古怪之色,感觉自己是不是被眼前这流里流气的年轻人给耍了?他在哗众取宠吧? 想接着祖传中医之名,跑来医院里骗吃骗喝骗优待吗? 哼,这种人见多了! 三人皆是吹胡子瞪眼地呵斥道: “走走走,立刻出去,我们没空搭理你!” “杏林医术岂是儿戏?只凭你这发型、言行,就知道你是吊儿郎当之人,你不够资格加入这家医院的队伍!” “你这年轻人有手有脚的,怎的就来到医院行骗了?惭不惭愧啊你,我们几个每天忙着救人都焦头烂额了你还给我们添麻烦,你良心不痛的吗,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给你跳街舞的广场吗?” 洪逸一脸无辜,正要解释自己不是来当医生,而是来求购针筒胶管试管之类的医疗物资之际—— 猛地,一个身穿军装的士兵焦急地闯进办公室,气喘吁吁地喊道: “三位主任!昨天被虫子咬伤的那群人快要撑不住了,他们的伤口流了很多毒脓,刘营长他中毒昏迷口吐绿沫!好多医生都围在那儿束手无策,请你们三位帮忙去看看吧!” 【书评区看到一堆人说自己小学的时候看完我上本书末黑,妈耶,真的假的,小学生这么强的吗,好好看小白爽文不好吗,居然找末世文来看,我上本书好像写了不少斗智斗勇的烧脑剧情吧,小学生看得懂吗,我严重怀疑他们在开玩笑,所以在座的读者请在章节说里报一下几岁看完的末黑,让谣言不攻自破。】 ------------ 第七十五章 我的万能解毒药百试百灵 三个老龄主任闻言,脸色顿时严峻起来,纷纷站起身就要跟随那军人去查看情况。 然而洪逸却表现得颇感兴趣的样子,拉着那军人的手臂问道: “啊你的意思是,一堆人要死了吗?差不多能死马当活马医了是不?” 军人怒视着洪逸,铁青着脸吼道: “瞎说什么!刘营长形势虽然不妙,但我相信冯老主任一定有办法的,刚刚副院主说了,也许针灸能派上用场,冯主任,快去啊!” “好!这就走。” 冯主任戴上老花眼镜,顺便带上一卷针具,风风火火地就跟着军人奔出房门。 梁主任、黄主任见状,也赶紧跟了上去,事态紧急,都没空理会洪逸了。 洪逸当然也兴致勃勃地跟在最后面,他可不想错过“死马当活马医”的好机会呢。 三分钟后—— 一间由会议室改成的大病房内,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消毒药水味、虫毒的腥臭味。 二十多名伤员,连床位都没有,直接一个个躺在被褥上,忍受着痛苦低低地哀嚎着。 他们是昨天外出受伤的人群,有军警,也有民卫队成员。 昨天医院所属的军警伤亡了十个人,而民卫队却伤亡了八十多人,除了现在的二十多名伤员之外,其他人全死了,要么被咬死要么被毒死,死亡率极高,而且不断地有伤者恶化下去,离死不远。 止血药、伤药、麻醉药基本都用光了。 而解毒药更是早在一周之前就告罄,更糟糕的是,至今还没找到更有效的解毒药,中医部门也曾试过用中药熬煮,但收效甚微,似乎巨虫的毒素跟地球的虫毒完全不是一个体系一样。 冯主任问道:“刘营长怎么样了?” 擅长外科手术的何副院长无奈地摇摇头:“他从中午就一直在口吐绿沫,而且昨天缝合好的伤口开始流出紫色的脓水,我们给他试过各种办法各种药物……但收效甚微,现在还能尝试的,就是针灸了……老冯啊,你看看他的状况,你有头绪吗?” 冯主任如临大敌,翻看了一下刘营长的眼皮、舌苔,再摸摸脉搏,一筹莫展道: “我从没见过这种症状……他也是被蜈蚣咬上,怎么其他人的症状跟他不一样?” 何副院长道:“他不止是被蜈蚣咬伤,还被蛞蝓的酸毒腐蚀到大腿,还被囊酸虫咬到脚踝……三种毒混合在一起,比别人难处理太多了。” 蜈蚣的是剧毒,毒性很猛,通常被咬的话基本丢了半条命,必须立刻放血用高浓度酒清洗伤口才能稍微遏制下,而囊酸虫、紫蛞蝓的毒就轻许多,一般不会致命,只会让人皮肤烧痛而已。 “三种毒?那昨天怎么不说?” “这帮护士也没想到,三种毒居然会混合反应……” “哎,真是棘手!” 冯主任的针灸之术也是经验学为主,然而眼前刘营长的状况跟主流的疑难杂症、罕见病例都大相径庭,他的针也不知道该往哪扎下去啊…… 而周围其他的二十多名伤员,也一样处于煎熬之中,其中不乏同样被蜈蚣咬伤的人,此时还发着高烧,呼吸困难呢,但所有的医护人员爱莫能助,因为蜈蚣的毒已经扩散全身,只能靠自己的免疫力去作斗争了,斗输了就是死。 刘营长的亲信紧张兮兮地问道: “冯老,你是最后的希望了……你说个话,能不能下针帮帮刘营长?他是个大好人,他本来不应该被虫子咬到的,完全是因为要保护那群孩子……” 冯主任一脸的无奈和蕉虑,额头上渗出一滴滴的冷汗,犹豫难堪道: “别催……我在思考……这病例我没碰到过,但按照一个剑走偏锋的思路,或许有希望……” 亲信连忙追问道:“希望多大?” 冯主任瞄了他一眼,轻声道: “不到一成。” “啊?” 亲信的情绪顿时消沉了下来。 周围的一众医护人员也蓦然不吱声,这么多天以来,他们早就见惯了一个个战士被毒死疼死,多多少少有些麻木了,怪只怪虫子肆虐得太猖狂了,它们的数量是人类的千百倍,真心难对付,更难的是它们还防不胜防。 “那就赶紧试试吧,总比没有希望好啊!” 说话的是刘营长的小女儿,只有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跟洪逸的表妹孙薇薇一个年纪,她从昨天就一直守在父亲身边,不吃不喝,眼睛都快要哭肿了,她眼睁睁地看着父亲的状况恶化到现在的地步,却又从一个个医生口中得来一个个坏消息。 “好……我这就试试……” 冯主任深吸一口气,在旁边桌子上排出针具,一根根毫针象征着最后的希望之柱。 但这时—— 洪逸却喊出声来: “别试了,你以为是一成,其实是连千分之一的成功率都没有的!虫毒我比谁都有研究,蜈蚣和蛞蝓、囊酸虫的毒会产生一连串反应,基本是必死无疑的……您老还是省省吧,让我来。” 洪逸越众而出,这一刻他“大放厥词”,成了在场所有人的视线焦点。 不止是医护人员,就连军队里的人,甚至是旁边那些半死不活的伤员,乃至是刘营长的家属都用古怪的眼神打量着他。 当人们看到洪逸那一头金毛狮王般的发型之后……任谁都会对他看轻三分,没有人会拿他跟神医圣手挂上等号。 冯主任皱起眉头道:“小子,你别添乱!” 洪逸一脸的认真道:“我没添乱,你们别不识好人心啊,我有一种万能解毒药,在很多老鼠身上试过,百试百灵,立竿见影,我相信这种万能解毒药给这个刘营长喝了的话……至少有七成的概率让他完美解毒。” 冯主任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何副院长也脸色铁青,看洪逸的目光像是看无知的傻子一样。 “你只在老鼠身上试过?没有半点临床试验,你就敢打包票七成概率,还百试百灵立竿见影?你是多么的无知!” 何副院长咆哮着伸出手指指向门外道: “来人,把这闲杂人等轰出去!” “是!” 两名士兵立刻气势汹汹地压迫上来,洪逸叹了口气: “不用麻烦你俩……我自己出去得了吧,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 ------------ 第七十六章 死马当活马医 淞州市近两百万常住居民,什么人才没有? 除了洪逸研究虫子之外,当然也有相关的专家在解剖虫子尸体,分析着种种虫子材料的功效。 甚至,淞州市五天前就有人打造出红甲虫“假面骑士”,以血红色的虫甲制成全封闭盔甲,轻便得只有二十八斤,军人穿上以后几乎不怕绿头蜈蚣了,只可惜这种甲壳技术难度大,不好量产,百人手工团队基本是三天才能出炉两件。 再例如血线虫的吸出毒血效果也广为人知,战士们如果被蜈蚣咬了,不光要立刻用酒精清洗伤口,还需要捉一条血线虫放在伤口处,让它吸一吸伤口的蜈蚣剧毒,防止扩散,争取更多的抢救时间。 一轮轮的试验,淞州市正府的专家们已然得知,小红脑浆有洗胃作用、小红的肉能吃、蛞蝓的粘液会微微腐蚀皮肤却能治愈粉刺痘印、囊酸虫的血液有毒却能治好任何精神疾病、蚰蜒的肉酱外敷可以治疗痔疮、便秘等症状。 在治疗疾病方面,这些专家知道的可能比洪逸还多。 但是有一点,他们远远不如洪逸。 洪逸这个对昆虫、医学几乎是一窍不通的人,他的思维并没有被框框条条所局限,他一开始就觉得虫血有毒,所以他从没想过虫血能有什么好功效,更没想过提纯血清之类的血液利用。 他天马行空地觉得,虫心是给虫子提供能量的芯核,那么虫心一定是最精华的所在,适合剖出来磨成浆液。 在专家们尝试用虫血做实验的时候,洪逸早就用心脏研磨液去喂小白鼠了。 以现代的医疗体系,没有任何相关专家会认为,虫子的心脏会比虫血有更好疗效,既然虫血尚且有毒,那虫心自然好不到哪去,当然也有专家试过给几名特殊囚犯,生吞下蜈蚣的心脏,结果就是囚犯血脉贲张,发癫发狂,这让专家们更加认定心脏是剧毒之物。 再例如,血线虫的心脏研磨液具有良好恢复效果,止血生肌不在话下,但这个液体太冲,会产生很强烈的刺激反应,七窍流血,容易让人暴毙,这让专家看了也被吓一跳,暂时不敢再去尝试。 当真是毒药么,其实只需要在研磨液里加入一点点冰霜蝌蚪的心脏研磨液来中和一下就好。 摇身一变,毒药变圣药。 毕竟冰霜蝌蚪偏凉性嘛,类似于吃火锅的时候喝冰可乐会舒服很多的原理,就能中和掉血线虫心血的烈性了,嗯,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这种理念,换到任何一名医生那儿都是谬论,大错特错,可偏偏洪逸的思维异于常人,他还真就试对了,配出了匪夷所思的恢复液。 而洪逸身上融入了部分虫族基因,他的四根触须也起到关键的作用,虫液大概有啥方面的效果,他的触须去碰一碰就大概心中有数了,能让他少走许多弯路…… 洪逸只一个人,就在短短十天里尝试配出了几百种复合型药水,糟蹋了成千上万只老鼠,得出了大量非临床数据,称他为疯狂炼金药水人士都毫不为过。 “嘭!” 会议室的门被重重关上,不会再让任何闲杂人等进入。 洪逸在门口咧了咧嘴。 他刚刚是真心想过要帮那营长一把,营长为了救一群小孩而自愿被虫子啃咬,精神可嘉,令人钦佩。 但里面的人把洪逸轰了出去,他倒也没必要热脸贴冷屁股了,生死有命,纯看造作,他们不求着我帮忙,那我又何必强求去毛遂自荐? 洪逸东窜西窜,想找个护士问问医疗器材都存放在哪个地方。 但是兜了一大圈,愣是没找到半个护士,只看到满地或躺或坐的灾民,问他们也是一问三不知,只对着洪逸的背包流口水。 这时,走道迎面小跑着一对老年夫妻,他们枯瘦佝偻的身躯跑不快,但他们的眼睛里充满了焦急和绝望。 “老头子,快点啊,再磨磨蹭蹭,可能连儿子最后一面都见不上了!” “我晓得我晓得,呼……呼……” “造孽啊,早上的时候,儿子还生龙活虎地跟着队伍去粮仓搬货,怎么下午他们就通知我,儿子遭遇了这等惨事唷……早就叮嘱过他叫他别逞强,保命要紧,他就是不听……” “哎,儿子加入民卫队,只是想你我老俩口能待在医院里不受风吹雨打……命啊,都是这孩子的命啊……” 这对老年夫妻一边跑一边喘气,天知道他们兜了多远、挤过了多少人群才走到这儿的。 洪逸心中一动,决意跟上他们。 他们的儿子似乎是被虫子咬了,没有医生给儿子医治,多半是撑不住的样子。 或许……死马当活马医的机会来了。 一楼会议室临时改建而成的大病房内—— 同样是横七竖八地躺着一个个伤员,这里连被褥都没,地上还流着许多未来得及清理的毒血。 这群人都是今天民卫队的伤员,队友将他们送来此地,但他们只接受的简单的包扎,连止血药、止痛药、消毒药水都没有涂,也没有护士照料,只能任由他们躺在那,靠自己的毅力来抗衡虫毒了,如果足够幸运就能撑下来,但那个概率很低就是了,不亚于生命的奇迹。 不止是那对老夫妻在哭着陪伴儿子,还有其他的伤员在各自的妻子,儿女,好友,同事的陪伴下,艰难地交待着遗言。 悲伤哀愁的低吼声、心碎绝望的哭泣声,就是这大病房的主旋律。 甚至还有个七八岁的女孩,摇着父亲的胳膊,求着父亲坚持活下去,但父亲看了看自己另一条胳膊上的斑斑绿痕,他泪水流得更多,他何尝不想活下去,但那虫毒不可能允许他活过今天啊…… “嘿,往这边看。” 洪逸用力地拍拍手掌,吸引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看过来。 “我叫白愁雕,乃是祖传中医,专治疑难杂症,各位莫慌,虫毒并非无解的毒,万物皆有法,万法皆可破,可破便可解,消灾又破邪。” 洪逸跟胡庆梁学了一嘴顺口溜,朗朗上口,像极了行骗江湖的狗皮膏药郎中。 许多人看到他的言行举止,打从心底里就决定他不靠谱了,眼神里满是不信任。 洪逸从背包里取出四瓶个玻璃瓶,里面装满了白色、黄色的奇异液体,隐隐中还在折射着光芒,像是液体里有细细的银沙一样,看起来非常的诡异。 “我知道,你们都只相信权威,对我这种土医生一点都不感冒……但是你们也看到了,医疗药品告急,医生也对你们放任自流,你们与其忍着痛痛到死,倒不如赌一把,万一赌赢了呢?我不敢说成功率多高,至少七成的存活率还是有的……它能在三分钟之内,就把虫毒消解掉,让人恢复如常……我数数,在场有十八个伤员,如果不能在五分钟内,有超过九个人站起来抢水喝的话,你们可以抄起钢管,随意打我,我不闪不避。” “三分钟?” 那对老年夫妇本来也是很不信洪逸的,但洪逸吹得太大了,三分钟就想解虫毒,这简直是夸下海口啊! 医院里的名医尚且对此一筹莫展,一个乡村土医也敢大放厥词? “让儿子试试吧。” “老头子你发什么疯!他这一看就是骗子一样的人,指不定他瓶子里装的是洗衣粉泡的水!” “但你也该看看,咱儿子都成啥样了?他话都说不出来,嘴唇都紫了,还一个劲地痉挛,咱们能为儿子做点什么吗,除了看着他生命力越来越弱,咱们啥也做不了……况且那小伙子也不是骗钱,现在钱没啥用,他没必要拿伤员、拿自己的命开玩笑,他可能真的有几分把握……” “这……” 老妪沉默了半晌,又看看痛得直痉挛的儿子,最终无奈地点点头。 就这样…… 在整个大病房里,五六十个伤员亲属的视线聚焦下,洪逸将一瓶药水少少地倒了几滴在老夫妻的儿子的嘴里,然后又拿出另外一瓶药水,倒在大腿的伤口处。 一分钟,这个汉子的伤口开始冒烟。 两分钟,这个汉子开始浑身冒热汗,剧烈呕吐。 两分半中,他鼻子里竟然流出来黑色的鼻血。 老夫妻的心都揪起来,指着洪逸高声喝骂,就连周围的许多伤员亲属也觉得那汉子没救了,肯定要被加速毒死。 然而…… 再过十秒之后,那汉子猛不丁地就从地上坐起来了,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又抹了抹鼻血,一脸懵逼地看着自己的父母: “爸……妈……我好像,好像全身都不怎么火辣疼痛了,好像刚刚来过一场汗蒸一样……” “你,你真没事?”老母亲惊呆了。 “嗯,除了蜈蚣咬过的伤口还疼之外,别的好像都没啥事了,我脑子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么清醒……” 说罢,这汉子还站了起来,跑去抱起一瓶水咕噜噜地就往嘴里灌水,他刚刚出了一身热汗,如今口渴得很哩。 这时候,老夫妻才用呆滞而又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洪逸,而其他伤员的亲属也目瞪口呆,几乎不敢相信眼前所见,特么的,夺走过那么多人性命的虫毒,就这么被那土医生的几滴药水就治好了?而且还是三分钟之内? 要不是亲眼目睹,怕是任谁都觉得是天方夜谭! 【紫蛞蝓印象图,放心,很绚丽漂亮的,不恶心,知道你们怕虫子,所以我只发酷炫好看的那几种,蜈蚣蚰蜒水熊虫什么的我肯定不发】 ------------ 第七十七章 一定要找到那个年轻人 十分钟后,大病房里的惊呼声、嗟叹声、狂喜声此起彼伏—— “儿子,你真没事呐?” “没事了爸,我现在又渴又饿,满脑子只想暴饮暴食!” “老公,你确定你身子没毛病吗,刚刚你还处于重度昏迷状态,我和闺女都担心你会撒手西去,丢下我俩被别的男人欺凌侮辱……” “老婆别担心,我现在精神抖擞,感觉自己一拳就能打爆一只哈密瓜,谁敢打你俩的主意,我特么锤爆他的脑瓜子!” “大涛,你真得好好感谢那个白愁雕大夫,是他救活了你,你别忙着喝水啊,快去谢谢人家,你都不知道你刚刚的样子有多可怕,嘴唇都发紫、还在昏迷中做噩梦,你要是死了,我肚子里的孩子可咋办唷……” “我这就去,那年轻人真的神了,特么这家医院倾尽人力物力,都不如他一个人来得牛批!祖传老中医果然流逼!” 此时,大病房里热闹得宛若菜市场一样,所有的亲属、伤员都用狂热而又激动的眼神注视着洪逸,在他们眼里,洪逸怎么看都顺眼了,那杀马特般的发型是那么的放荡不羁、标新立异,那押韵的顺口溜是那么的接地气、惹人爱,那只有一丝小帅的脸庞也是那么玉面郎君…… 他们的态度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从最开始的不感冒、不信任,转变成了现在的狂信和感激、拜服,许多中老年人都连连朝洪逸比出大拇指呢。 一个八岁的小姑娘还拉了拉洪逸的衣袖,给他送了一颗仅存的棒棒糖,这是她唯一能想到能对洪逸表示谢意的方法。 其实,十八个伤员也并非每人都生龙活虎的,试药也终归有点风险。 洪逸一共临床试验了四种口服虫液、三种外敷虫液,效果有好有坏,但即便是最坏的效果,也只是恢复力、解毒力差了一点,没法完全让伤员排干净毒而已,不会让他们致命,反而让他们的毒症好转许多。 对那四五个没能完全排毒的伤员,洪逸自然是给他们又灌了点已经验证过很有用的解毒药,帮助他们恢复健康活力。 “哎别……各位别拉着我,你们的谢意我都收到啦,不用一个劲反反复复提醒,也不用想着把孙女、妹妹什么的介绍给我,我只想要好好地了解一下每个伤员的身体状况呀……” 洪逸又是无奈又是好笑,他想第一时间从伤员口中询问药后感受,可是几十个亲属围着他连连道谢,这让他很苦恼,不过其实稍晚一点问也没关系,能随便顺手拯救十几个家庭,好像也是挺不错的。 又过了十分钟,洪逸大致问完伤员的状况汇报,他二话不说就离开了大病房。 已经得到想要的数据,自然没必要逗留在这,别人对他的崇敬和拜服,其实没有半点实质意义,洪逸并不需要那种虚荣感来让自己心灵充实。 洪逸刚走没多久,冯主任、何副院长等等一众高层医务人员就小跑着来到这儿,从六楼赶一大段路下到一楼,对他们这些六十多岁的老人而言也是件不容易的事。 一推开房门。 他们全都看傻了眼。 那些本应该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伤员,竟然一个个生龙活虎地站起来了!几个伤员还捧着大大的饭盒,吧啦吧啦地往嘴里扒饭,吃得那叫一个香啊! 这些伤员身上还沾着来不及清洗的血迹,有的血迹还是绿色的,一看就是干涸了的毒血。 这怎么回事? 伤员们到底发生了啥?虫毒是怎么解的? 最惊讶的是冯老主任。 他这半小时以来,一直都在给刘营长施针,妄图将刘凡营长从鬼门关拉回来。 但是结果很悲惨…… 刘营长没撑下来…… 于十分钟之前断了气息,全身肌肤都呈现一种淡紫色,死状极惨,让刘营长那十四五岁的闺女哭成了泪人,彻底崩溃。 冯老主任也是连连叹气,感慨着虫毒太凶猛,他已经尽力了,中医毕竟是经验学为主,虫毒和地球土著的五毒完全不一样,而且又是烈性毒素,他针灸能搞定的希望当然很渺茫…… 可是就在六楼的一众医护人员、军人在伤悲的时候,两个小护士跑过来,对他们说一楼的大病房里的伤员们全好了,被一个不属于医院体系的年轻人给治好了,这简直是一颗深水炸弹,炸得众人脑子嗡嗡作响。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一众人员风风火火地就跑来确认情况…… 何副院长颤抖着嘴唇,呐呐地问道: “你们到底是怎么被治好的?这十几天来,被毒死的人成千上万,你们怎可能一点症状都没了?还这么健康!” 一个伤员一边咽着凉白开,一边如实汇报道: “是一个年轻人给我们外敷内服了一些酸苦的药水……没几分钟,我们就出一身热汗,伤口也挤出许多脓血,然后我们就好了,还精神抖擞,肚子饿得不行哩。” 说完,这个伤员又赶紧吧唧一口大白米饭,虽然味道不咋样,但起码能填饱肚子里的强烈饥饿感,补充严重损耗的体力。 “几……分……钟?” 何副院长一字一顿地说着,那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上掩饰不住震惊之色,心底里掀起了滔天巨浪,他从医数十载,见过上万种病例,但他从来没见过什么急性重症能在几分钟内就痊愈的,如果有,那就是医托,是骗子! 然而事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不信,伤员们身上的绿血血痕作不得假,也没必要作假。 冯主任鼻翼颤动,剧烈喘息着,他一把拉住那个伤员,认真地追问道: “那个年轻人去哪了?” “他走了啊……” “那他有说过叫什么名字吗?” “呃……我不知道……我当时昏迷着呢,你问问媳妇吧。” 伤员旁边的三十多岁女子想了想,挠挠脸颊,难以启齿地说道: “抱歉啊,医生,我当时也没认真听……没记住那个年轻人的名字……好像,好像叫什么臭雕的……” 冯主任脸色剧变,如遭雷击一样瞪圆了双眼,不可思议地喊道: “白愁雕?” “啊,是啊是啊,就是白愁雕,可多谢主任的提醒……对了主任你既然认识那个年轻人的话,你早就该让他来主持医院的医务工作了,他配的药啊,那就是救命仙药哦!” ------------ 第七十八章 离开医院 被妇女当面指责医院的药不太行,顿时让在场的医务人员心里不好受了。 不过何副院长也懒得去在乎这个,他看着一脸惊愕呆滞的冯主任,心知冯主任一定知道点内幕。 “老冯,你认识那个白愁雕?莫非他是你的学生?” 冯主任脸色古怪到了极点,想说点什么,却又半天不知道该如何张嘴,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什么滋味都有。 倒是冯主任的至交好友梁主任咧着嘴,啧啧连声道: “不,那个白愁雕是新来的,好像大半个小时之前,军队里的人把他领进医院,说什么他要为医院贡献一份力量来着,他是祖传中医,哦对了,在六楼的时候,何院长你也见过他,就是那个打包票说有七成概率治好刘凡营长的那个小子……后来你叫人把他轰了出去。” “这……” 何副院长懵逼了,他还真没料到自己轰走了这么个匪夷所思的主,他还以为那小子是神经病咧。 这事儿…… 要是让刘营长的闺女知道了,怕是心里会有怨气,怪医院误了她爸的性命吧? 梁主任道:“太反常了,我不相信有什么药能在极短时间内清除掉致命的虫毒……说不定,这是以透支他们生命作为代价的兴奋药,快点,咱们必须好好检查下他们……” 说罢,梁主任拿起听筒塞到耳朵里,然后去探听伤员的心跳,而冯老也连忙给伤员把脉,切一下脉搏…… 然而他们得来的结果,却是心跳、脉搏都平稳,不太像是服用了什么兴奋药的样子…… 何副院长一拍大腿,对所有人下达命令道: “得把他带回来才行,凡是见过他的人,都出去找找他吧……越快越好!刘营长虽然断了呼吸十几分钟……但那小子真要有那么神的话,说不定还能抢救一下刘营长,愣着干啥,都给我去找啊!” …… 他们可能再也找不到洪逸了。 因为洪逸已经找到存放医疗器材的仓库。 这个小仓库还挺好找的…… 现在各种药水、药片、点滴都所剩无几,那些多余的胶管、手套、针筒、试管什么的就派不上用场了,成了一堆无用之物。 本来是有三四个志愿者在把守的,但洪逸弹指飞沫,溅了几滴麻痹虫液到他们的脖子上,不到十秒钟就让他们麻痹倒在了地上。 在众目睽睽之下,洪逸大摇大摆地走进仓库,周围许多灾民犹豫了半晌,才过来查看麻痹倒地的那三四个志愿者,他们只以为洪逸要进去找急救材料。 未免引起太大的疑心,洪逸只在里面搜刮了半分钟就出来,各种器材都往背包里塞,他的双手还抱了个纸皮箱,同样装满了各种医用器材。 做完这些,洪逸赶紧就跑路了,才不打算继续滞留在医院呢。 不过洪逸刚刚走出医院大厅,还未走出医院庭院的时候—— “洪逸,是你么?天呐,你怎么会在这?” 一个身穿牛仔衣的同龄女子,在医院的草坪叫住了洪逸。 “是你啊,小母猪。” 洪逸依旧抱着那装满针筒胶管的纸皮箱,对那个同龄女子非常“礼貌友好”地说道。 “我不叫小母猪!我叫朱晓惠,说过多少次你总是记不住!” “别介意,都一样,叫你小母猪祝你多子多福不好吗?像母猪那样白白胖胖是多少女人的心愿?” 洪逸恶意地笑道,他没想到会在医院这乌烟瘴气的地方,偶遇到一个老乡兼熟人。 但也只是童年的小伙伴而已。 洪逸的父母在山旮旯里开了养猪场,自然要聘请一些大妈大叔来帮忙养猪,喂饲料扫猪屎什么的。 而这个朱晓惠,就是那些养猪大妈的女儿,从小跟洪逸在山旮旯里捉泥鳅、钓青蛙、摘小花、吃野果,倒也算是半个青梅竹马。 但是洪逸自小就神经大条,不会哄女孩子开心,所以青梅竹马之间也没擦出什么火花来……后来洪逸父母的养猪场徘徊在破产边缘,朱晓惠一家也就从山旮旯搬出去,到淞州市来安家了,朱晓惠也习惯了城里的生活。 她和洪逸很有缘分,是同一所大学的校友,偶尔也能碰面几次,奈何每次她想叙旧,洪逸总是抱着书籍或者抱着笔记本,在啃读着外国的一篇篇洋文养殖资料…… 就好像洪逸满脑子都是养猪一样,半点浪漫气息都没有。 就这样,朱晓惠也就不再跟洪逸打招呼,大学四年,她换了几个男朋友,但不管换谁,她都不会考虑洪逸这么个不解风情的男人,她甚至恶意地想过,不会有任何习惯了都市生活的女人会选择洪逸的吧……谁特么想着跟他一块养猪,就算运气好当上了养猪大老板又如何,还不是天天待在养猪场里听猪叫? 女人,就该嫁给浪漫的爱情,而不是嫁给冰冷的金钱。 “洪逸,这二十天里……你过得好吗?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 “啊,过得不太好……十天前,有个女的折腾得我三天三夜都起不来床,还说我坏得流油,诬陷我害得她苦不堪言,她还悲愤地拿刀子要捅我,差点就要了我的命啊……” “不是吧,你怎么交到这么野蛮的对象?你做了什么事让她对你动柴刀?” “她不是我对象啊……我压根就不认识她的啊,她说我让她痛了很久,她也要报复回来让我痛不欲生……” “洪逸,你这话说得,你玩弄了她的感情辜负了她,你还说她不是你对象,你到底是怎么做人的?” “这……不是,你可能误会了,我怎么可能有对象……” “嗯,这么说倒也对……不过你最近怎么误入歧途了,烫了这样的头发?” “这都是那个女人害我的,我自己也不喜欢爆炸头啊……” “你到底处了个什么对象唷……洗头妹还是杀马特公主……哎算了,不说这些,看在大家同乡熟人的份上,我可以帮你一个大忙。” “什么大忙?” “我男友的爷爷是这家医院的副院主,位高权重,分量很足,只要我男友跟他爷爷说一声,你就有资格住进医院里,不用在外面忍受风吹雨打,不过作为条件……你得跟着我男友做事。” 朱晓惠真心说道,她见洪逸四肢勤快,又一根筋地执着,是个干活的好手,也不太担心洪逸是多嘴多舌惹是生非的人,只要谈成了,不止洪逸日子会好过许多,她的男友也能多一个好使唤的手下。 “哇哦……你男友地位太高级了吧,我好羡慕呢。” “那当然,我爸妈也在外围的一栋房子里好吃好住呢,他们也说了,我眼光好,会找男人。” “嗯,确实挺好……那我先走了哈。” “走?你不打算住进医院吗?虽然医院里的人很多,人挤人的,环境肯定不如外围的那些商铺住着舒服,但你至少晚上不用担心……” 朱晓惠话还没说完,洪逸转身就走了,只留下一句话: “好意心领了,只可惜,我住不惯人太多的地方,也吃不惯医院里分发的白米饭,哦,太难吃了,我宁可饿死也不要吃那个。” 看着洪逸渐行渐远的背影,朱晓惠愣了半天才跺脚气道: “这个臭养猪的土鳖,还是跟以前一模一样,不识抬举,拿我的一片好心当驴肺,算我白关心你了!” ------------ 第七十九章 省城派来的救援女神 下午六点钟,市立第三医院忽然热闹了起来,十几万个灾民议论纷纷,像是炸了锅一样,尽皆哗然。 不是在讨论妙手回生的洪逸,而是在讨论横空出世的沈月舫。 “听说咱们医院来了个女的?能像女绿巨人一样能手撕虫子?” “靠,真的假的?她浑身都是绿的吗?” “是手撕蛞蝓还是手撕蚰蜒啊?理论上来说,家猫大小的蛞蝓,需要三倍成年人的力气才能撕开吧……那女的说不定是世界级的举重冠军。” “不是手撕蛞蝓……是手撕红色甲虫,像西班牙斗牛那么大的甲虫,这是那群士兵亲口说的,正府那边的士兵贼特娘的崇拜她,就连淞州市柿长魏劲松都亲自陪她来咱们医院!” “瞎说啥呢,手撕红甲虫?你知道红色甲虫有多猛吗!我亲眼见过七八个持枪的军人射杀一头红甲虫,结果虫是死了,他们也有两人陪葬,吊得飞起,连热兵器都惹不起它,谁特么能手撕它,你别听风就是雨,谣言传了出去你得负责任的!” “是啊,真要有那么厉害,她一个人就能杀光城里的虫子,我们还用得着在医院困了十几天?明显假的,正府在放烟雾弹呢。” “是啊,都虫灾二十几天了,要真有那么厉害的女绿巨人,那她早干嘛去了?” “也许她是省城,或者国家派来咱们淞州市的支援呢……也可能她昨天才赶到,毕竟路途遥远嘛……我看,正府那边的几个团长都对她毕恭毕敬,不像是作假……” 医院里十几万灾民尽皆人心惶惶,倒不是为自己的处境感到担忧,而是被吓到了。 而在另一边,朱晓惠更是被她男友转告的消息惊呆了。 “阿桔,你确定你没听错吗?怎么可能有那么魔幻的事?她一个人就顶得上一支军队?一拳就能轰爆红甲虫的脑袋?还能轻松闪避子弹?你确定你不是看科幻电影看多了?” 朱晓惠的男友,名叫寇桔守。 挺文艺的名字,但寇桔守却是个猛男,近乎一米九的身高,还练出了一身肌肉,虽然他爷爷是医院副院长,但他却是个健身教练,平时固然花心了点,但他对朱晓惠还是不错的,承诺过一个月最多只出轨两次,而且每次出轨都会做好安全措施。 “晓惠你这是质疑我胡编乱造么?嗯?” “啊,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觉得太不可思议……” “连魏柿长都得亲自陪她来医院,你该明白她的分量有多重……刚才在会议厅里我看过这女人一眼,她气势凌厉,眼神非常犀利,光看着她我就有种压抑感……其实她很漂亮,身材也巨特么好,但我半点歪念头都没敢滋生,甚至不敢回想她第二次……” “她有我漂亮吗?” “你跟她没得比……你是天下第一帅妞。” “阿桔,你真好,那么会说话。” “她是天上的美女。” “……” “别想歪,她那种女人……就没有啥男人能驾驭得了,再漂亮也没用,话说回来,淞州市各大娱乐场所的公主我都见过,唯独却没见过她……也不知道她是不是从外地来淞州市的,如果她是从省城,一路跋涉千里,一边杀虫子一边走过来的话就真心牛批了……” “她来咱们医院要做啥?” “好像说是……呃,好像说是来医院挑选一些身强体壮、品性兼优的年轻力壮来培训,用来抗衡虫群……哦对了,她还特别提到一点,她在医院打探一个男人的下落,说什么有知情者提供线索她会重赏来着……找的那个人叫红衣还是鸿艺来着,是农大的毕业生,二十三岁,是个坏得流油的人,她追杀他十天了……” 寇桔守努力地回想着,末了还随口问了一句: “晓惠,你也是农大毕业的学生,你此前有没有见过这个人啊……你要是能提供线索,立刻就能被她瞧中,到时候咱俩的处境都能上几个台阶呢,真正的衣食无忧,说不定你我还能拜她为老师,跟她学两手……” “啊……我,我啥也不知道……” 朱晓惠脸色变得极度不自然起来,心神不宁,惴惴难安。 农大,坏得流油,追杀十天,洪逸…… 这四个线索串联起来,然后再回想一下两个多小时前,在草坪处碰到洪逸叙旧所说的话…… 朱晓惠再傻也不难猜想到,洪逸就是那个女超人要找的男人! 妈呀,这不是真的! 洪逸那个只会养猪的土包子,怎可能处上那么厉害的对象? 还累垮得躺了三天三夜,还伤了人家的心让她痛彻心扉,真的是,他凭什么能泡到炙手可热的女超人,以至于女超人苦苦地追他追到医院来…… 朱晓惠都慌了,她那时候稍稍嘲讽过洪逸,还说只有洗头妹、杀马特公主才会喜欢上洪逸,如今想想,朱晓惠都有些窘迫难堪,亏她之前还想着引荐洪逸给男友当助手呢……人家洪逸有那么个武力值爆表的女友,他当然是吃香喝辣吃软饭,压根不用为衣食住行发愁的。 而在医院的会议室里—— 何副院长神色怪怪地看着沈月舫,他不管怎样都没法相信,这么个年轻漂亮的女娃儿,会是魏柿长所说的人形兵器,更不敢相信她会是省城派来的顶尖支援。 当然,这说辞不是沈月舫说的,而是魏柿长有意借着沈月舫的武力值来稳定民心、带来希望,所以魏柿长才说沈月舫来自省城,这意味着省城并没有放弃淞州市。 何副院长咽了咽苦水,声音沙哑道: “沈姑娘,中午的时候,有个叫做白愁雕的年轻人,调制出奇异的解药,能在极短时间内扫净虫毒,让奄奄一息的人恢复活力,像是喝了兴奋剂一样……可惜,这个白愁雕跟我们产生了一点误会,他不愿意跟我们接触,也不知道他还在不在医院……对了沈姑娘,你认识他吗?你知道那种可解虫毒的药水配方吗?如果你能与我们分享……那每天都能救活几十条人命啊。” “白愁雕?没听说过这号人……” 沈月舫轻轻摇头,神情严肃地说道,但忽然间她想到了什么,娇躯一颤,咬牙哼道: “他是不是背着一个大背包?二十三五岁的年纪,说话很不着调,看起来情商很低的样子?” ------------ 第八十章 沈月舫的对象 何副院长连忙点头道:“是啊……他说起话来挺招人厌的,跟你所描述的一模一样。” 沈月舫银牙紧咬,眼眶微微发红起来,周围的人都寒毛倒竖,本能地感受到一股压迫的窒息感,就连室内的气温都变得炎热起来,似乎所有人都置身于烘炉里一样。 “嘭”的一声,难压怒火的沈月舫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登时把整个厚厚的豪华办公桌给拍散架,就连地上的瓷砖都咔嚓咔嚓地皲裂出一地的网纹,吓得周围的医生全都后退了几步。 “抱歉,是我失态了……吓到你们是我的错……” 沈月舫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她扫视了一眼在场的军、政、医三系的高层,语气再度放缓下来道: “我之所以失态,是因为那个白愁雕就是我在找的那个男人,白愁雕是他的化名而已,他真实的名字叫洪逸……他是个大祸害,迟早会给淞州市带来重大的伤亡,只他一人的危害程度,就顶得上成百上千头红色甲虫,所以你们一旦发现他,可以将他当场击毙,如果对付不了,就通知我去宰了他。” 何副院长愣了愣,神情有些不自然地摘下眼镜,抹了抹疲惫的双眸,支支吾吾道: “这……沈姑娘何以鉴定他是大祸害,有证据可以证明他会给淞州市带来重大伤亡吗?这好像需要法律来鉴别吧……” “现在这种关头,你还讲法律?我说洪逸是灭绝人性之辈,是淞州市的定时炸(和谐)弹,那他就必然是祸患,留他不得,你们不需要知道详细的机密,只管帮我对付他就好。” “可是……可是他配置出来的药水,能清理虫毒,救了许多人的性命啊……他所表现出来的,都是良好的趋势吧?” “哼!他那是假仁假义,故作好人罢了,他调配的药水很可能伴随着致命的后遗症,让人生不如死,而且往后,那些喝过他药水的人很可能被一种焦螟寄生虫侵蚀脑子,进而被虫子控制了身体……你们必须知道,他是最邪恶最叛逆的人类,他满心只想反噬人类同胞,转而投入到巨虫的阵营去。” “呃,这……” 何副院长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又往后退了一步,和沈月舫短短的近身接触,他觉得沈月舫说的话比洪逸更加不着调,凭什么她就认定救死扶伤的洪逸居心叵测呢?而且真的会有侵蚀人脑、控制人体的寄生虫吗? 一个人在理智清醒的状态下,哪怕他人品再坏,也不可能背叛人类阵营,跑去帮虫子对付人类啊,这是无利可图的事,而且害人害己,还要担心被虫子吃掉。 “好吧,沈姑娘说的也许是对的……那沈姑娘你有没有更好的药水配方,你也看到了,这二十多天里,被咬伤的伤员数以万计,城里的药基本被耗光了,其他医院也同样面临着类似的窘境……如果沈姑娘能伸出援手,你将能间接救下淞州市几万,哦不,几十万人的性命啊!” “抱歉,我没有药水配方……” 沈月舫如实答道。 作为重生者,她居然不知晓任何虫液配方,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吧? 但她还真就不知道,她的主职是和虫子搏斗,而且她对虫子也深恶痛绝,恨屋及乌之下她压根就没想过要去记下配方。 前世她也曾和洪逸走得很近,还和他曾经在一个团里组过队,一起经历过许多浩劫,但她和洪逸各司其职,井水不犯河水,洪逸不会找她学杀虫技艺,她自然也不会找洪逸请教药水的问题,是以她真心没去关注过解毒药、恢复药、活力药、体力药、她想药、狂暴药的配方。 当时洪逸是猎虫团队里最厉害的药水师,他一个人就能配出几百人的药水需求量,委实厉害,沈月舫也很相信他,曾经以为他是个大好人……直到后来发生的那些事…… 如今沈月舫重生回来,她按照前世阴魂的传承,练了十天的“红霞剑典”,总算是让自己略有小成,如今她纵横无敌手了,她才横空出世,要开始插手淞州市的管理阶层,制订抗虫方案。 她为什么不在十天前就去和正府联手? 因为那时候她不比普通人强到哪,没有足够的武力,没能闪避子弹的时候,她贸然去正府夺权只会引起反效果,哪怕她好生好气去讲道理,也不会有人听她的,这一点,她倒是想得很透彻。 何副院长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下定决心道:“沈姑娘,你能不能想个办法,先找到那个洪逸的年轻人……逼他交出配方,然后你再处置他,哎,淞州市的虫子是越来越多,难以招架,每一天都有成百上千人被咬,当场死亡的人更是超过九成……你想想如果能拿到解毒药的配方,量产解毒药,让每一名战士都随身带药水,被咬了就立刻清洗伤口,那每天将有多少人能活下来啊……哪怕以后会有什么后遗症,也终归比当场暴毙强得多吧?” 这时,淞州市魏柿长用严厉的目光瞪着何副院长,语气不太好道: “何老,沈姑娘她自有安排,用不着你来指挥她怎么做……” “是,魏柿长说的我明白……” 沈月舫沉死了一下,抬起头看了看周围一排排顶着黑眼圈、疲惫不堪的医务人员,不由得心中一软: “或许你的建议我也该听听……捉到洪逸之后,我定会逼他交出配方,然后再处置他……好了,你们都散了吧,按我说的,在医院的十几万灾民那儿挑选一百名身强体壮、品性兼优的年轻男女来交由我培训……此外,你们也多留意一下洪逸这人,有他消息第一时间就通知我!” 沈月舫不相信洪逸还会滞留在医院里,从江沣口中得知,他已经变异了,长出四条触须,这恰恰就是他乃虫族奸细的证明,果然是未来的邪枉之徒。 变异了的洪逸,在淞州市里也是出入犹如无人之境,他多半会跑出去,在哪个旮旯里给红色甲虫做狗腿子吧? ------------ 第八十一章 心碎的卢春燕 傍晚入夜,天际的漆黑浓云再度汹涌滚动,似乎又在酝酿着一场肆虐的暴风雨。 洪逸花了四五个小时,兜转了三家大型医院,搜刮到许多能堪大用的医疗器材。 那些东西全部都被他搬回撸猫酒店里,交由闻愁海管理。 做完这些,洪逸还去了一趟曾经的超市,去看看卢春燕、杨姐儿还活没活着。 倒不是洪逸馋她们的身子,实在是洪逸现阶段缺乏人手。 他希望闻愁海四人能把精力都投入到虫子身上,不要为日常的琐屑小事而分心,例如洗衣服啊,清理房间啊,打打下手啊,甚至是解决生理需求啊,这些都得找女人来做吧? 而那两个白皙丰腴的妇女,吃过许多苦头受过很多罪,不怎么娇气,好像也算挺坚强的,最主要的是洪逸救过她俩,她俩懂得感激,带她们回家自然能省掉许多麻烦。 上到超市二楼,洪逸看着满目的货物架子,以及凌乱的地面杂物,他吆喝了一声: “杨姐儿,卢姐儿,你们人还在吗?” 没有回应。 洪逸心下有些失望,嗯,也许她们已经走了吧,可能是下面的街道有军人经过,所以她们下楼跟着军人离开此处了。 然而就在洪逸刚要下楼梯走人的时候—— 一阵虚弱而又低位的啜泣声从角落里传了出来: “我在……是洪小哥吗……我在这,饿得昏过去了,差点没听到你的声音……” 洪逸连忙循着声音走到墙角边,果真看到披头散发、浑身酸臭的两个白皙妇女,半死不活地在那憔悴地蜷缩在褥子上。 她们可能有将近十天没洗澡了。 医院里的十几万灾民,尚且能在下雨天享受到免费的沐浴喷头,可是杨姐儿和卢姐儿窝身在超市二楼,打死她们也不敢下一楼的积水滩里洗澡啊,只能放任发油越来越多,身上的汗味越来越浓。 本来她们还算挺丰腴的,可是又饿了五天,她们本来饱满的脸颊都瘦了一些,好似浑圆的屁股腚儿也没那么圆了,呃,或许是洪逸的错觉吧。 “哇,你们怎么搞成这个样子?饿得那么惨?五天前我不是留了一些食物给你俩的吗?” 洪逸分明能看到,卢春燕和杨姐儿饿得精神都萎靡了,虚弱得说话都费劲,像是三四天没吃过东西的样子,可他明明记得,当初离开超市之前,那群混混的背包里还有不少饼干糖果的,理应当够她们吃一周才对,省着点吃的话坚持十几天都不成问题。 卢春燕撑着双腿想要站起来,却体力不支摔了下去,幸好洪逸箭步冲上去将她抱了个满怀才没让她摔得狼狈。 “谢谢……” 被男人宽广的臂弯把持着,卢春燕脸上露出非常不自然的神色,有羞愧,也有自责,但更多的是痛苦。 “老熟人了,何必客气,卢姐儿你说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以至于你俩沦落得这么惨?是不是又有小混混来欺负你们了,抢走了你们的食物?但是看着不像啊……你俩不像是被物尽其用的样子……” 洪逸还真是不善于交际,更不懂说漂亮话,他就这么直言不讳,连“你俩不像是被物尽其用”都说得出来,简直是在她俩脆弱的心灵上灌了一瓶伏特加一样,任谁听了都会心里不太好受。 要是换了和平时期,这俩个丰腴的妇女就算脾气再好,怕是也要对洪逸投之以白眼,骂他嘴下无德。 所幸卢姐儿了解洪逸的个性,她早就被洪逸呛过好几次,差不多习惯了他的说话方式。 “洪小哥,我们在这是挺安全的……其实三天前,也曾有一支军队来过这家超市搬运物资,他们也问过我俩要不要跟着走,但我俩滞留在此等待丈夫,就拒绝了……那些军人还特意给我们多留了两三天的口粮……” “嗯?既然口粮绰绰有余,你俩为何还……” 卢春燕露出了一个不自然的苦笑,又失落又难过地说道: “这些都怪我……” 卢春燕眼泪水开始哗哗地流,她一边抽泣一边哽咽道: “我也不知道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自从你离开以后,我饭量就变得很大,你留下的那些食物,我一天就吃完了,而那些军人留给我俩的口粮,也被我半天吃光,我知道这样子对不起杨姐,可我当时就是忍不住……” “啊?饭量突然变大?你是不是独自快乐的时候……忽然间漏电,然后跟着我一起变异了?” 洪逸忽然间对卢春燕产生一股强烈的认同感,他现在一天能吃七八十斤的食物,新陈代谢极快,眼前这位丰腴妇女如果也有他四分之一饭量的话,那以后他可以跟她一起暴饮暴食,成为一对吃友,那可太棒了。 “不是的,我哪里有心情去独自快乐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都有些怀疑是不是你在搞的鬼,但想到你对我挺好的,我也就打消了那个怀疑……” “哦,那你哭啥呀?不就是饭量变大吗,放心,不会吃胖的。” “我不是怕吃胖……我是,我是哭我老公他没能活下来……” “咋?你老公不是早死了吗?” 卢春燕哭着摇摇头,哽咽道:“我和杨姐留在这期盼着奇迹的发生……两天前,还真就等到奇迹了,我的老公他回来了,但他已经身受重伤,被虫子咬得满身是血……他说,他和另外两个当家的出去找食物的时候,被困在一个仓库里,饱受煎熬,后来他们三个忍不住,想要回来接我们,就一路冲杀回来,结果另外两个当家的死在半路,只有我老公活着回来……可是,可是他只来得及说一声永远爱我,他就在我怀里断气了,呜呜……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伴随着卢春燕的叙述,旁边的杨姐儿也泪盈满腔,心碎了一地。 这一回,她俩是彻底死心了,她们甚至有些后悔,或许早点离开超市,去医院去正府里好好地等待会更好,虽然扭转不了丈夫死亡的事实,但至少她们会一直在心中抱有期望,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绝望难受。 【啊这,只是剧情需要,不是我故意把男人写死的,你们看我开头写胡庆梁的那次不就是女的没活下来吗,我笔下一向男女平等的呀】 ------------ 第八十二章 心理医生洪逸 卢姐儿、杨姐儿的老公都是资深程序员,三十多岁的年纪,头发都快掉光了,虽然显老,但他们十几年的程序员经验还是能享受到很高待遇的,年薪三五十万都不止,这才能娶到白皙漂亮的好老婆。 倒也不是说杨姐卢姐有多深爱各自的丈夫,实在是夫妻几年的感情不是说放下就放下的,她们老公再怎么不帅不浪漫不交公粮,但老公毕竟让她们衣食无忧过,可以安心地做自由的家庭主妇……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想起丈夫对自己曾经的好,想起丈夫每晚都加班到深夜才回家的责任心,想起丈夫那超高的发际线,她俩就心情低落,后悔当初不该怂恿丈夫出去寻觅食物的…… 最惨的是卢姐儿,肚子里还怀着两个月的胎儿呢,孩子还没出生父亲就没了,往后她的日子怎么过?甭管改不改嫁,光是想想一个孕妇能不能在虫灾肆虐的环境里活下来就是个问题了。 “洪逸小哥……我该怎么办才好,呜呜……我老公他太惨了,他辛苦了半辈子,天天熬夜加班吃了多少苦头,眼看着就要熬到公司管理层,不再需要亲自当码农了,他却死在了虫毒之下,他拿命赚来的钱又有何用……” 卢春燕越想越悲恸,早知道有此浩劫,当初就该让丈夫辞了工作,带她去游山玩水,至少能快乐个一两年,留下许多美好的夫妻记忆,而不是每天都是半夜才见到丈夫回家的疲惫身影…… “别哭了,卢姐儿。” 洪逸抹了抹卢春燕的眼泪,非常热心肠地安慰道: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老公虽然生前没享受过什么好日子,但你可以多给他烧点钱啊,让他在下面有几千亿身价也不也挺好吗,地狱里没有键盘,他一定会很开心的,你也可以多给他烧点纸别墅,纸豪车,纸丫鬟什么的,我前两天还看到香烛店里有一大堆的元宝蜡烛、天地银行的巨款,没被洗劫过,无人问津,你想烧多少给你老公都没关系哦……” 洪逸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安抚女人特有一套。 不过,他说的话似乎戳不到重点吧……这不是卢春燕想要听到的安慰话,只会让她脸色更加古怪,想骂他也骂不出来,只能强忍着哀怨。 可是洪逸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不着调,他觉得自己心肠特好,是妇女之友: “振作点嘛,卢姐儿,不就是死了老公吗,你未来的路还长着呢,将来肯定会有更多的好男人愿意保护你、照顾你,我有几个兄弟条件都挺好,阳光开朗、向往自由、前途无量,你可以跟他们蕉个朋友的。” 得,人家刚成了寡妇,洪逸就忙不迭地劝人改嫁,这是何等独一无二的骚操作? 也难怪洪逸会被沈月舫误会为祸世大魔头,就凭他这“剑走偏锋”的处世态度,另一个时空的洪逸明显是得罪了一大批人,拉了一堆仇恨,想不成为替罪羔羊都难啊。 但洪逸也没觉得自己做错啥呀…… 他话糙理不糙,说的都是大实话,只不过他的话不适合在这个时候说出来罢了。 他一向不擅长跟人沟通,更不擅长和女人互动。 他比较擅长和肥猪打交道,毕竟肥猪吃饱了就行,没那么多花花肠子,它们只有爽脆的猪大肠,易养活又好吃。 “洪逸小哥你别说了……我们会振作的……我们也并没有沦落到想寻死觅活的地步,谢谢你对我们的安慰,听过你的话之后,我俩心里面舒服许多了,一点也不难过了,真的,眼泪都不流了……” 杨姐儿连忙出来打圆场,变相地让洪逸别再说那些不着调的话,洪逸满意地点点头,觉得自己真是洞彻人心的谈判大师,如果以后碰到有人想跳楼跳江,他一定要去安慰这些人,让他们迷途知返、解开心结,继续顽强地活下去。 就像现在,成功地让她俩“重获新生”一样。 “嗯,你们心里酥胡了就好,来,吃点虫肉和虫肝吧,这是我的零食,现在让你俩尝尝,顺便撑饱一下你们的肠胃,我都听到你俩肚子里的咕咕叫声了。” 洪逸指挥着触须,从背包里取出一条条虫肉卷,那是晶莹剔透的粉红色,肉质看着比三文鱼还要诱人。 这些虫肉卷很费刀工,不过这都是胡庆梁一个人用菜刀手动切出来的,一百斤虫肉,他愣是用了一天时间切成上千片虫肉卷,可见他还是有点用的嘛。 一口一片,别提多爽了,偶尔还能分别卷着辣椒酱、腐乳、大葱、咖喱块、叉烧酱,体验不同的风味,简直是居家旅行最好的零食,让洪逸满大街搜寻小红的时候也不至于嘴淡。 卢春燕本能地觉得洪逸的推荐有些不太靠谱,她咽了咽口水,忐忑不安道: “啊,这是虫子的肉?不会有毒吗?它们都是剧毒之物啊,十几天前我家里的哈士奇吃了两只蛞蝓就被毒死了,还有个喜欢吃野·味的邻居还烤了一只蚰蜒来吃,吃得上吐下泻发高烧……” “放心,这是红甲虫的肉,可香了,比牛肉还好吃的多,还有这虫肝,绵软可口,毫无腥味,甘甜淳厚,保证你俩尝过一次就天天求着我再赏给你俩吃,吃不到就觉得人生没意思……” 说着,洪逸的触须就伸到她们嘴边,触须顶端上面的虫肉卷散发着清新的的肉香味,隐约有种淡淡的清甜。 卢春燕犹豫了半晌,想想洪逸不至于毒死她,他也不可能在虫肉里加入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别无选择之下,她只好张嘴凑近触须,一口将它要在嘴里。 虫肉甫一入口,她就迫不及待地咬下去,那美妙的口感,以及溢出的肉汁,瞬间让卢春燕舌头上的每个味蕾都爆炸开,她瞪圆了双眼,不可思议地看着洪逸,似乎是不敢相信有那么好吃的东西。 旁边的杨姐也是一脸的陶醉,完全把死了丈夫的悲伤抛到九霄云外了,她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那就是天天都想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这一口幸福吗! 活着就是好,终归能期待下一口虫肉。 【感谢成可步打赏的掌门,无以为报,今晚加更】 ------------ 第八十三章 卢春燕的小小能力 天色彻底黯淡,正式入夜的时候—— 洪逸带着卢春燕、杨姐儿回到撸猫主题酒店。 “哇哇哇!小伙汁你终归有点良心,可算是把两位美女接过来了!” 胡庆梁欣喜无限,抖着一身肥肉去迎接她俩,还殷勤地跑去接过她们的手提箱,箱子里装满了她们在超市里收纳的衣服。 “两位美女瘦了好多啊,这几天一定过得不顺心吧?嘿嘿这边请这边请,酒店里准备了上好的菜肴,有炭烤红肉,也有火锅红肉,更有凉拌肺片、红酒红肝,保证你俩在短时间内胖回来,哦不,是丰盈回来,嘿嘿……” 胡庆梁色心不改,就像是猪八戒一样对任何姿色不错的女人都没抵抗力。 卢春燕和杨姐儿面面相觑,她俩还是头一次听到胡庆梁捋直了舌头说话,原来他也是会说普通话的啊,怎么他上次就老在说家乡话让人听不懂呢,而且胡庆梁不再歪嘴歪舌,看起来也还行,不至于太让人厌恶。 洪逸在胡庆梁的地中海脑门上拍了一记,皮笑肉不笑道: “省省吧大叔,别献殷勤了,卢姐儿她现在的饭量差不多有我的四分之一,一顿饭吃十斤都不成问题哩,而且她现在身价暴涨,你是配不上她的。” 对于卢春燕的忽然间飙升的饭量,洪逸猜想她可能发生了什么变异。 可是…… 她的战斗力没有丝毫的提升,依旧是普通女人的水平,稍微健壮一点的男人都能按着她吊打。 结果,洪逸带着她俩回来的路上,碰到一大群一大群的杂鱼虫子,卢春燕愕然地发现她能从虫鸣声里听出虫子的情绪。 虫子是激动、是狂暴、是胆怯、是求偶、是愤怒、是懒散,她全部都能准确无误地判断出来。 洪逸起初还不太信,后来他对着一头胆怯情绪的绿头蜈蚣吼了一声,还真就把它给吼得倒退几步,而另一头被认定为激动的绿头蜈蚣,则是不畏惧火炬,一路紧跟了洪逸一百多米,直到变成了狂暴情绪,才忍不住对洪逸发动袭击。 洪逸还从三个地方,分别捉了三条求偶情绪的囊酸虫,让它们凑到一块,果不其然,这三条囊酸虫立刻就纠缠到了一起,争得你死我活,洪逸虽然看不出它们谁是公谁是母,可是争斗成这样,肯定是争夺交配权没错了,只有最帅气的杀马特……哦不,最强壮的虫子才有交配权嘛。 一次次验证,洪逸也不得不相信卢春燕的本事。 非常有用的能力啊。 也不知道卢春燕到底是因何原因而变异,洪逸决定给杨姐也送几块劣质电池,容易漏电的那种,说不定杨姐儿也能紧跟卢春燕的后尘,成为洪逸的得力助手。 不过话说回来,卢春燕能感受虫子情绪的能力,看似没啥用处,没法派上战场,可偏偏对洪逸的用处极大,这能非常有效地帮助他观测、饲育、培养虫子,更容易掌握虫子的种种习性和特性。 尤其是对于闻愁海等人而言,卢春燕的存在能帮他们节省大量的时间。 如果…… 假设如果…… 万一卢春燕的特殊能力还能继续开发,开发到可以和虫子沟通的程度…… 那对于洪逸这个对虫狂热的小组织而言就爽爆了! 所以,洪逸将卢春燕列为第一保护对象,视她为最核心的人才资源,哪怕卢春燕哪天忽然想不开要改嫁给胡庆梁,洪逸也说啥不会答应,卢春燕必须心无旁骛地给他干活才行,为了人类种族的繁荣昌盛,她必须暂时压抑住所有的个人情感。 胡庆梁甚是无奈地瘪着嘴,像占不到便宜的老太婆一样: “什么叫我配不上她……我对她没有半点非分之想,我纯粹是绅士风度想多照顾她们一下,你瞧瞧你说话多难听,我在你眼里就是那么的庸俗吗,我只会用下半身来思考吗?” “是。” “哎,枉我刘皇叔再世,宅心仁厚、英明贤良,三番四次地助你渡过难关,帮你奠定争霸天下之势,你个曹贼倒好,转头就不认我刘皇叔,还要抢我的甘夫人,呜呼,云长、翼德何在,速速为兄长剿灭曹贼…” “哈,大叔别逼逼了,快去烧水,给杨姐卢姐洗个热水澡去,她俩一身的汗臭味骚得要命,也就你这头猪还在打她们的主意。” “好嘞,这就去!” 一想到自己又有献殷勤的机会,胡庆梁立刻就屁颠屁颠地溜去用虫晶烧火,要烧好几锅的水呢,女人最邋遢的时候,应该会对帮她烧水的男人另眼相看的。 卢春燕拍了拍胸口,神色有些不自然地说道: “那个胡大叔以前是当群众演员的吗……他的演技还挺不错的,如果没有虫灾,他再熬两年应该能一炮而红吧?” 洪逸嘴角一咧,恶意地笑道: “错了,他才三十八岁,大概就比你大六七年而已,你好意思叫他大叔么?” “啊?才三十八就成了这么夸张的地中海,比我俩的丈夫还惨哩……” “最惨的是他脑子不太正常,老觉得他是刘皇叔转世,他前几天说我是三姓家奴吕奉先,今天又骂我是恋妻狂魔曹孟德,真是够了,不过你俩别怕,他有色心没色胆的,做饭的水平也挺好,你们就把他当成公猪就行,偶尔逗逗他玩也是不错的……” “嗯,我们明白了,洪逸小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卢春燕和杨姐儿对视一眼,都选择乖乖挺洪逸的话。 很快,她们又在酒店里发现了一群懒洋洋的小猫咪,虽然猫咪对她们爱搭不理,可是她们能抱着猫咪撸毛的时候,心里莫名地宁静安详许多,死丈夫的负面情绪都被冲淡了。 魏如晶得知来了两个女同胞,更是露出了真心的笑容,非常欢迎她们的到来,她还亲自去收拾了两个房间,供两人居住。 这一夜,酒店里难得地热闹起来,偶尔还会传出些许笑声,虽然气氛还不是很融洽快乐,但至少这是虫灾以来,众人过得最热闹最知足的一个晚上了,桌子上热气滚滚的虫肉火锅、铁炉上的滋滋烤肉,让所有人都吃得不亦乐乎。 可惜…… 在洪逸的有意撮合下,君蕉香、田岗、莫达奈三人居然都瞧不上杨姐儿,他们三吃饱喝足之后倒头就睡,等着养足精神第二天继续研究各类虫子的尸块精华呢。 ------------ 第八十四章 女萝藤倒计时 夜深了,窗外哗啦啦地下着瓢泼大雨—— 卢春燕躺在柔软温暖的被褥上,床头边泡着一杯热腾腾的安神茶,混合着淡淡中药味的的茶味丝丝扑鼻而来。 “今天就像是做梦一样,从超市的脏乱环境过度的整洁的酒店房间,从忍饥挨饿过度到险些撑死……” “不记得有多久,没有享受到这么舒服的待遇了……” “洪小哥为人虽然缺了根筋,但总的来说他心肠确实挺好,也不是那种装装样子的伪君子……听魏如晶说,他还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冒雨搜寻了方圆两百多米的所有楼房,把她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他还能单独捶死三只红色甲虫,实力非凡,他研究的虫液药水也有不可思议的功效……那么好吃的虫肉他也舍得分享给我,让我吃个饱……” “他的发量是我老公的一百倍,乌黑浓密,青春昂扬……而且撇开他的发型,他长得也是挺帅气的……” “又年轻,又能干,又勇敢,还猛到爆炸……能有他庇护我,也算是我否极泰来了,至少我比曾经那个小区的邻居活得舒服不少……” “跟着洪逸小哥暴饮暴食,其实也是挺有默契的,他吃东西总能吃得特别香,和他在一起虽然总被气得不轻,但莫名地有种心安……其实他的触须也是挺酷炫的呀” 和林妹不一样,卢春燕的自主意识比较强,她不会去考虑对洪逸以身相许的傻妞行为,她想得更多的是如何活得更滋润。 她固然不喜欢虫子,但她的小小特殊能力可以帮到洪逸的忙,那就挺好的,至少她不是累赘,更不是饭桶,所以她不需要担心自己会被嫌弃甚至是抛弃。 “哒哒哒” 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谁?这么晚了有事?” 卢春燕不由得警觉起来,她还真有些担心胡庆梁那死肥猪跑来夜袭,想到他那地中海式的秃头,再想到他那肥头大耳的形象,卢春燕都觉得恶心极了,她老公再怎么程序员毕竟年轻的时候也帅气过,所以她说啥也不可能给胡庆梁机会的……而且像他这种爱献殷情的舔狗,女人大多数都不会喜欢的,因为他长得丑。 “卢姐,是我呀,林菀杏。” “林妹儿,怎么会是你?” 卢春燕吓了一跳,她明明听洪逸说过林妹失踪了,可能是不小心坠河冲到了下游,找都找不回来……卢春燕确信洪逸不会骗她,因为洪逸有着绝对的武力值,他要加害她们,不过是一个念头的事,没必要演戏。 “想你了呗,开个门好吗,今晚想和你睡在一起叙旧。” “啊…你不是溺水失踪了吗……怎么你会出现在酒店里,晚上吃饭的时候也没见你啊……” 卢春燕不敢贸然开门,她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门外的林菀杏,也就是林妹娇笑着说道: “这是洪逸小哥告诉你的吧?他跟你开玩笑的,有他在照顾我,我怎可能溺水呢?他单纯是想给你个惊喜而已,你不知道他有多凶猛,白天老是给我补功课,教我做女强人,害得我从下午就昏昏沉沉地一觉睡到深夜,骨头都快散架了,但是也好幸福呐,爱死洪逸小哥了……” “啊这……” 隔着房门听到林菀杏略带娇羞的话语,卢春燕不由得惊呆了。 这是真的吗? 林妹竟然成了洪逸的女人? 这不是真的吧…… 洪逸非常不解风情,而且他对女人好像也挺冷淡的,最关键的是他有四根蟒蛇般的触手,哪个女人敢嫁给他,那不是提着灯笼上厕所找死(屎)吗! 卢春燕知道林妹一直是三人里最脆弱、最没勇气的,可是如今看来,林妹似乎是最坚强最大胆的女人了,让卢春燕肃然起敬之余又有三分柠檬酸。 “别这啊那的了,卢姐快开门让我进去嘛,大家分开了那么久,我有很多心里话想跟你说,再不说的话,我可能就憋不住了。” “好吧……” 卢春燕无奈之下,也只能去打开房门,让林妹窜进来。 淡淡的虫晶烛火照耀下,卢春燕能看到熟悉的林妹变得陌生了。 短短五天不见,怎么形象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 林妹好像变矮了五公分…… 本来丰腴的曼妙身材也略有缩水,原先饱满的胸脯和臀部都小了一圈…… 不过真正变化大的是林妹的五官,本来林妹就长得挺好看,温婉可人,可现在的林妹五官变得更加精致,更加完美了,有些还达成了黄金比例,就犹如花费重金做了整容手术一样,底子还是那个底子,但微调得特别赏心悦目。 “卢姐,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我差点就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 “啊,别激动林妹,我们现在不是团聚了吗……对了,你的身材和五官怎么会……” “你是指变得好看了吗?那都是洪逸的功劳呀,一个女人幸福过头的话,自然会由内而外地焕发新的活力,像是二次发育一样,卢姐你要是愿意的话,也是可以像我这样越活越年轻的。” “但你也年轻过头了吧……唔,怎么越看你越像十七八岁的年纪,脸上也变得好光滑粉嫩,不应该是这样的呀……” “咯咯,卢姐你怕是忘了洪逸小哥不是一般人,他不仅猛,还会调制各种神奇药水,让女人恢复青春靓丽不在话下嘛……” 听到林菀杏的话,卢春燕顿时恍然大悟,洪逸的各种虫液有化腐朽为神奇的作用,连箭伤都能在一两小时内止血生肌,那么还有什么办不到的呢,这么一想的话,卢春燕都对洪逸有些向往了。 她摇了摇头,把杂念都屏蔽掉,对林菀杏说道: “林妹,咱们先不谈这些……你可知道你的丈夫已经不在了,三天前,唔……” 卢春燕正要跟林妹,孰料林妹忽然上前将她抱了个满怀,柔声甜腻道: “卢姐别说了,我早就把那死鬼给忘了,记忆里的那个程序员又颓废又软脚虾,我才不管他死活哩……” “不是,林妹你怎能这般忘恩负义……” “人生在世,及时行乐,何必拘泥于过往的无形枷锁呀?卢姐,我等不及要你的血了……” “血?” 卢春燕还没反应过来,鼻端就闻到一股勾魂摄魄的异香,她脑子一沉,顿时就晕厥了过去。 林菀杏眼眸闪烁着冰蓝色的光彩,舔了舔舌头,得意洋洋道: “终于可以喝到第三个女人的血了……距离我降生又近了一步,低贱的触手怪,珍惜你仅有的自由吧,很快你就会成为伟大女萝藤的忠实舔狗了,啊哈哈哈哈哈。” ------------ 第八十五章 不小心把女萝藤给拽出来了 翌日上午—— 洪逸将最后一片虫肉吃进嘴里,极端不舍地咀嚼着,唏嘘惆怅着感慨道: “幸福总是那么的短暂,才两天时间,两百多斤的虫肉、虫内脏就全部被吃完了,也不知道今天能不能逮到更多的小红,它们好像不太喜欢我,总是躲我远远地让我很难碰得到它们……可是凭什么别人就老容易遇到它呢,我也想满大街地邂逅它们,和它们从朋友开始做起,但为什么它们就不喜欢我呢?” 洪逸心情低落地灌了一口白酒,活像是被女友戴了无数顶绿帽的失败男人一样,苦酒入喉又辣又苦,却无法缓解他内心的悲愁失落。 闻愁海则是吃着最后一片剁椒凉拌肺片,忍俊不禁道: “看开点吧,洪老弟,娇羞的女人终究是不容易让男人得逞的,小红也一个道理,它有着最美味的肉质和最酷炫的外表,也是唯一无毒的巨甲虫,它要是随随便便就让你逮到几十头,那你也就不会觉得它矜贵了。” 魏如晶心情也好了不少,除了会笑之外,也不再自卑地低下头了,起码她现在敢抬头直视洪逸的眼睛,稍微开点玩笑: “洪大恩人就这么喜欢小红吗……你对它可算是真爱啊,一天至少要提起小红一百遍,我都差点以为小红指的是你对象了。” 魏如晶的腿骨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行走不是问题,因为她用的是小白的恢复液,相当珍贵,比一般的血线虫心脏研磨液难得多了,唯一不太好的地方就是她的膝盖今早上出现了一点点淤青,嫉妒得胡庆梁脸都绿了,暗骂闻愁海简直是禽兽,口口声声说什么只想让她幸福,结果自己还不是没忍住。 洪逸夹了一块爆炒虫大肠,沾着红油塞进嘴里,哼哼唧唧地说道: “不是对象,胜似对象,我梦里的都是一只只小红,旅游的时候骑着它们当交通工具,吃饭的时候它们主动割肉给我吃,我没衣服穿的时候它们主动卸下红壳给我缝制盔甲,睡觉的时候可以趴在它们广阔的背脊,将来我若是结婚生子,小红还能帮我带孩子,不打扰我和妻子的二人世界……晶晶姐你说,这么好的宠物上哪找?” 魏如晶呆了呆,只好露出个礼貌性的无奈微笑,她觉得洪逸没救了,那狂热的程度比她现男友闻愁海还要严重呢,当初闻愁海为了虫子可以跟她分手,如今洪逸更是对女人不假辞色,满脑子尽是小红,魏如晶都有些担忧洪逸会不会对女人提不起性趣了。 “话说卢姐卢姐怎么还不起床啊?洗碗、拖地、打扫虫室的工作本来就是她俩负责的……居然敢睡懒觉。” 洪逸很不满地嘀咕了一声,胡庆梁马上发挥舔狗本色地护主道: “小伙纸别那么严苛嘛,她俩刚死了老公,又在超市挨饿了三天,身心皆受摧残,让她们缓两天不行吗,你看我当初死了老婆,不也无精打采、了无生趣了好长一段时间吗。” 洪逸直截了当道:“缓两天可以,但她们不能这般娇气,不干活的话,就不赏赐她们虫肉吃,顶多只给她们吃特大腊肠、秘制汉堡。” 胡庆梁连忙巴巴地说道:“别别别,你不能给她们吃秘制汉堡,太欺负她们了,那么漂亮的妇女,是用来疼的不是用来折腾的……这些碗碟我去洗,我帮她们洗得了吧?你就让她俩多睡一会,属于她们的工作我全都包了!” 说罢,胡庆梁动作麻利地收拾餐桌上的狼藉,明明是一身肥肉,但是干起家务活来居然还挺快的,或许这就是舔狗的潜力爆发吧。 解决了早饭问题,洪逸就进了酒店一个小房间。 这房间里单独放着巨大花蕾。 “哇靠,怎么一夜之间又涨了一大圈?都快有水缸那么大了。” 洪逸惊讶于花蕾的变化,他已经能感受到花蕾明显的膨胀收缩了,这绝对是它的呼吸。 每一次呼吸,花瓣的缝隙间就会呼出丝丝的香气,清香可人,让洪逸闻了以后满脑子皆是贪念,恨不得立刻就建好一间小红养殖场、建立一支小红军队。 除此之外,洪逸还有另外一种贪念,他忙不迭地一手抚摸着花蕾,一手解开皮带,喃喃自语道: “脑子忽然变得好热啊……好想赶紧让花蕾里的生物认我当爹,哎,果然是缺乏肥料的滋润,都这么多天了还没出生,作为父亲我得尽一份力量,农家肥,启动!” 洪逸从裤子里掏出一支红缨枪,对准花蕾就想要嘘嘘,给她滋点甜头。 但猛然间—— “唰唰唰”的一阵异响,激烈反抗的花蕾竟然从缝隙里延伸出两根翠绿色、宛若嫩芽的藤蔓! 藤蔓直取洪逸裤子下的红缨枪,看那速度和力道,像是要把红缨枪拧断一样! “哇哦,这么凶的吗?” 洪逸有动态视觉,反应得极快,他赶紧指挥着自己的四根触须,挡在裤子面前保护他的红缨枪,这才躲过一劫。 要是换了另外一个男人敢对花蕾嘘嘘,怕是早就被拧掉花生米,沦为太监了。 那两条嫩芽般的藤蔓眼看着偷袭不了洪逸,连忙想往回缩,像是生怕洪逸会伤害它一样。 “想走?没那么容易,给我出来!” 洪逸眼疾手快,他的触须瞬间缠住了两条嫩芽,随即狠狠地往外拉扯! 好家伙,四根触须的力气有多大,相当于六个成年人的力气呢。 洪逸兴奋极了。 心脏都加速好几个节拍! 原来花蕾已经成熟啦,里面的生物迟迟不肯出来,单纯是胆怯而已! 没关系,我会是个很慈祥的爸爸滴,乖,好孩子出来,爸爸给你举高高哈。 恐怖巨力的拉拽之下,暗藏乾坤的花蕾也招架不住,在短暂的抗衡之后,悲催地被洪逸拽得裂开花蕾的顶端。 只听“啵”的一声,花蕾裂开的顶端、百片花瓣的簇拥下,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庞暴露了出来! 这…… 这特么…… 洪逸看到那张脸顿时被吓到了! 特么这不是林妹吗,找她找了那么久,没想到她竟然是溜到花蕾里面躲起来了,她当花蕾是米奇妙妙屋吗! 不过更让洪逸惊呆的是,操控着两条藤蔓,意图拧断他红缨枪的竟然也是林妹! 好个忘恩负义、恩将仇报、谋害亲爹的林妹,之前真是白疼她了! ------------ 第八十六章 被叫一声主人还挺爽的 在馥郁的异香熏陶下,饶是洪逸神经大条,却也贪欲丛生,变得异常的亢奋。 “哟呵,林妹,好久不见呐,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 洪逸满怀恶意地嘲弄,居高临下俯瞰着花蕾上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放开我!” 林妹一脸的怨怒和愤懑,像是对洪逸恨之入骨一样地瞪着他,那恨意滔天的眼神都快要喷出火来了。 洪逸啧啧连声一脸嚣张道:“我要是不放呢?” 林妹暴躁地痛斥道:“你会后悔的!” 洪逸面露狰狞,恶狠狠道:“在我后悔之前,我更想让你后悔……林妹你可真是个富有心机的女人,我好不容易捡到这朵奇葩花蕾,一看就是什么天材地宝,我还等着它降生出什么新奇物种呢,你倒好,直接跑进花蕾里把它吃掉,然后在里面睡大觉,你个臭婆娘,把我的宠物还给我!不然我立刻在你脸上嘘嘘请让你喝个饱!” “你敢?” 林妹直面洪逸的龇牙咧嘴,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惧意,她只是紧紧地盯着洪逸的眼睛,她那盈满春水的美眸在散发着幽蓝色的光芒。 很明亮,很艳丽,像是把人的灵魂抽出来卷入深海漩涡里一样。 当初胡庆梁就是挨了这么一眼,被迫做了三四天的噩梦,梦见百头发·情的母猪围着他窜来窜去,可谓让他生不如死。 如今洪逸在近距离之下,跟林妹对视,怕是他也得步上胡庆梁的后尘,在噩梦的摧残下心灵崩溃。 然而——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让林妹目瞪口呆。 却见洪逸脸上神情仅仅是恍惚了一秒钟,然后就急速恢复清明,他甩了甩脑袋,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慢条斯理道: “我有什么不敢?” 说着,洪逸的触须再度发力,扯着藤蔓将她整个身体都从花蕾里拽出来。 伴随着一滴滴花浆溅出,她的娇躯竟被倒吊在半空,完完全全暴露在洪逸的视线之下。 林妹的表情,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三次变化。 先是发懵,然后变成怀疑人生,最后转变为羞愤欲绝。 洪逸明明只是人类啊! 只要是人类,就不可能抵御得了她的迷魂眼里编织的噩梦! 但为什么他却能在短短一秒钟内恢复清明,难道他不觉得被一百头跳栏的母猪包围很可怕吗,胡庆梁尚且花了三四天才摆脱噩梦,那洪逸凭什么能这么快,总不可能洪逸的精神力和忍耐力是胡庆梁的一万倍吧? 糟糕…… 如果洪逸当真拥有那么恐怖精神力的话…… 林妹就要怀疑自己控不控制得了他了…… 不…… 或许现在摆在眼前的就已经可以证明,她根本奈何不了他,只能沦为他砧板上的鱼肉,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哦豁,林妹你还越活越回去了嘛,真是报应啊,好好地曼妙身材没了,反而变成了干瘪瘪的洗衣板,看来老天都在惩罚你。” 洪逸注意到,林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脸容变得很嫩,好像从一个三十岁的妇女变成了一个十三岁的稚嫩少女,要不是她还保留着三分模子,怕是洪逸都难以认出她是林妹了。 而她的身材更是让洪逸笑出声来,本来她是要奶有奶,要臀有臀,属于每个少年郎都爱的轻熟·女饱满身材,可现在她沦落成刚刚发育的洗衣板,一点都不凹凸有致,更没有优美的夸张曲线,顶多只有两颗旺仔小馒头。 这么惨的身材,任何男人看了都会放声嘲笑、不屑一顾吧?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可是女人一旦没了好身材,那她还怎么征服得了男人? 所以不难想象,林妹往后的日子该有多枯燥无趣,就算洪逸不出手惩罚她,她也肯定要孤独一生,在男人们的嫌弃中饱尝寂寞。 当然,这只是洪逸的所思所想罢了…… 他完全无视了林妹那吹弹即破、白皙胜雪的肌肤,也无视了林妹那稚嫩却可爱无比的颜值,更无视了她那蕴含着一切方向的可塑性。 甭管多漂亮,反正洪逸就是觉得林妹没奶没屁股,不是个好生养的主,她就算长得再精致,那也没啥实际用途,不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察觉到洪逸丝毫都没有被自己迷惑,林妹咬了咬牙,深吸一口气,告诫自己该怂的时候立刻就要怂,形势比人强,不得不低头。 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收敛了怨愤之色,转而眼眶红红地流出几滴眼泪,随即楚楚可怜地说道: “主人,你误会了……人家不是你所认识的林妹,人家保有完整的自我意识呢……” 抛开自尊,忍着羞耻,林妹不得不屈尊喊洪逸一声主人,起码也比喊他“爸爸”要好受一些。 这不叫秒怂,这叫战术迂回,忍辱负重,伺机反噬。 习惯了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她深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道理,要是她不对洪逸低头,那么,在激发贪欲的迷香的作用下,杂念丛生的洪逸很可能会对她做出一些难以描述的事情…… 可别忘了,洪逸的四根触须,可比她的两根藤蔓要厉害好几倍呢,这货如果执意要折辱林妹,林妹宁可死掉算了。 “啊,什么鬼?你怎可能不是林妹,你明明就跟她长着有几分相似,我特娘的怎可能会搞错?” 洪逸心中有些动摇了,他越看林妹就越觉得不对劲,或许她说的没错,应该是哪个环节搞错了导致误会,林妹那蠢妞傻得可以,又懦弱得可以,洪逸也觉得她没那个胆子敢溜进花蕾里大吃大睡好几天。 “人家长得像林妹,也非是自愿的呢,都怪她手贱,非要在人家即将要诞生的时候伸手去触碰花瓣,结果她就融入进来,与人家合而为一了,害得人家有点长得像她,被迫拉低了颜值……不过人家也继承了她的一点记忆,所以,人家才能掌握汉语,和主人沟通呀……” 林妹被狼狈地吊在半空中,可她仍是朝洪逸露出了纯真又可爱的甜蜜笑脸,那种属于十二三岁少女的纯真无邪宛若清澈流水般让人受用: “主人,你要打要骂只管来吧……刚刚人家凶了你,对不起啦,也不是故意的,人家本来还想再花蕾里多发育几天,想着发育得更诱人一点再出来伺候你的哩,结果你提前把人家拽出来,像是害人早产一样,人家能不凶你吗?” ------------ 第八十七章 把她气得八窍生烟 “啊?这都是我的错吗?那我现在就把你塞回去,你继续发育一下,少说也得发育到林妹本来那个丰满程度再出来,我喜欢肉多一点的女人,看着好生养。” 洪逸说话间,不忘指挥着触须把林妹往花蕾里塞,惹得林妹愈发地觉得洪逸是个脑瘫,又气又急道: “主人,人家都从娘胎里生下来了,哪还能塞得进去呀?要是人家扯断了你的小豆芽,你确定你还能安装回去么?” “好像不能……” “那人家哪还能塞回去?” “呃这……” 洪逸无言以对,想想也的确是这么个理,要怪就怪他自己手贱,非要把人家小姑娘从花里扯出来,害她落得这般可怜下场,哎呀呀,想想都觉得很对不起她。 林妹露出温婉可人的表情,用软萌的口音脆生生道: “主人别太自责,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没事的啦,接下来人家慢慢发育也成,只要主人对人家好就行…顶多熬几年,人家就能出落成主人最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大姑娘,到时候主人想怎么跟人家玩,人家都会逆来顺受的哩。” 洪逸伸手挠了挠耳屎,嘶了一声,语气讷讷道: “我现在就想玩啊……” “啊……” 林妹那温婉可人的表情瞬间就土崩瓦解了,取而代之的是浓浓耻辱刺激下的羞愤交加,她在半空中伸手去拽住缠在她腰肢上的触须,恶狠狠道: “你个畜生,混蛋,低贱的公狗!人家毛都没长齐呢,你就天天想着跟人家玩耍嬉闹了?你比最低贱的猪猡还要无下限!” 林妹咬牙切齿的表情和口吐芬芳的痛斥,让洪逸一脸懵逼起来,他愣愣道: “我就是想和你玩举高高、转圈圈啊,简单的亲子活动而已……这也要被你觉得下贱吗……我们虽然种族不同、家乡不同、血缘不同,但我早就在心底里把你当成亲生女儿来看待了……” “……哼!” 林妹先是气得翻起了白眼,随即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最后又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她在庆幸自己逃过一劫的同时,也愈发觉得洪逸的智商不正常了,但凡是任何一个功能齐全的男人,都不会想着跟她举高高吧,而应该是朝她举另外的好东西…… 嗯,比如好玩的带遥控器的电动玩具,或者香甜可口的棒棒糖,或者是新鲜采摘的娇嫩花儿…… “好闺女,你这算是默许了吗?爸爸带你举高高!” “我才没默许!” 然而林妹的拒绝已经迟了,洪逸早就迫不及待地指挥着触须,在半空中上上下下地抖擞着她,让她体验到过山车一般的刺激,这还不算,他还把她抛飞上去,“咚”的一声害她额头撞到天花板,顿时撞出一片淤青。 林妹险些就要气疯了! 这是何等的奇尺大辱! 举高高本来就够幼稚的了,特么的那畜生竟然还在举高高的时候撞了她脑袋害她出了更大的丑,简直是把她往日高高在上叱咤风云的尊严一点点撕碎,再全部磨成齑粉! “哎呀抱歉啊闺女,都怪爸爸不小心……咱不玩举高高了,来玩转圈圈吧,你一定会喜欢的。” 眼看着洪逸又要缠着她的腰身捉她去转圈圈,林妹不由得娇躯一颤,压抑不住怨气,凶态毕露地骂道: “够了!你这蠢货别再玩这些幼稚脑瘫的把戏了!再转下去,老娘可能命都被你转没了半条!” “啊?你不喜欢啊……那你怎么不早说……” “……” 面对洪逸一脸无辜的解释,林妹险些就要抓狂起来,她本来想好生好气地扮演乖巧软萌的少女角色,让洪逸如沐春风地被她吸引,可是事实证明,她跟洪逸对起话来简直像是跨服对话一样,这蠢货的脑回路完全不吃任何的套路! 气急败坏之下,林妹都大热天地浑身发抖了。 她是尊崇高贵的妃萝花,在深渊里叱咤风云,无往不利,但凡是雄性的生物都对她闻风丧胆、避之不及,可她来到这个世界被沈月舫那婆娘斩断本源,凄惨地沦落到以花蕾转生的地步,转生也就算了,如今还落到低贱的触手怪手里,偏偏她还奈何不了这触手怪,她最擅长的迷幻术也对他毫不管用,简直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好闺女,你嘴唇哆嗦成这样,是感觉着凉了吧,谁让你光溜溜着身子不穿衣服啊……哇靠,刚刚举高高的时候还吓得你尿出来了?” “畜生,住口!我没有被吓尿!” “可是你……” “那只是花蕾里的营养液!” “可是刚才明明……” “闭嘴!不要再说了!立刻把我放下,然后给我拿衣服过来!” “啊,我知道了,你要穿衣服就早说嘛。” 洪逸被林妹那恼羞成怒得爆棚的一声声爆吼给萌到了,她就像是发怒的母豹一样恨不得对他张牙舞爪,让洪逸愈发地对她产生一股保护欲,特别希望自己能好好饲养她,让她茁壮成长,让她越来越乖巧听话。 洪逸麻利地扯掉身上的衣服,气得林妹脸都快绿了,精致得趋于完美的五官也被气得龇牙咧嘴: “你要做什么!” “你不是要叫我把衣服给你吗……穿上吧,小可爱,别着凉了哈。” “着凉你妈咧!畜生!老娘叫你滚出去,找别的女人的衣服给我穿!” “啊?我的不行吗……我这套衣服是在商场里洗劫的,原价三四千,做工极好,这你也看不上吗?” “老娘只穿女装!” “这么挑剔的吗,其实女孩子穿男装也很酷的啦……” “闭嘴畜生!叫你去你就去,否则你想让我被胡庆梁那肥猪一睹为快吗?” “这……也对,我马上就去!” 洪逸连忙放下林妹,然后他就跑出房间,找魏如晶要求借几套小码的女装。 魏如晶也有三分惊讶,纳闷着洪逸要女装做啥,他一个烫头发的贵族金毛狮王,还是长了四根触须的大老爷们,也不像是有什么特殊癖好才对,不过她也不方便多问,麻溜地就给他翻出了一堆小码的女装。 “呃,那个……咳咳……我还要点别的。” “洪逸小哥,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不需要支支吾吾的。” “我怕闻老哥打我……” “他人挺好的,怎可能会打你?” “那行……那我就直说好了,我想顺便找你借一条小裤裤……” 也幸好闻愁海在顶楼实验室里忙着虫体试验,否则的话,兄弟间可能就要闹出误会了。 ------------ 第八十八章 梦想粉碎机 我知道我发了这个单章,这本书就算是蒸发了,辜负所有两万多读者的期待,网站名为起点,实际上是终点。 但我还是要发声,起点的一连串操作委实让作者心寒,这里已不再是网文梦想的暖床 每个熬夜码字的作者,都将沦为猪圈里的母猪。 不管母猪生下了多少小猪崽,它们也不属于母猪的,从出生的那一刻,小猪崽就沦为了资本家的囊中之物,只待养肥的那天拿去无情宰割。 有读者笑我,留在此处当母猪不好吗? 吃喝不愁,睡了吃吃了睡,醉生梦死,就算订阅锐减,好歹也比去送外卖、当保安、卖早餐来得强。 玩笑归玩笑,但我觉得,即便是卖早餐也比留在这里强,至少卖早餐还留有尊严,可是待在这里,我只是个枪手,一个无情的码子机器,这本书也不再值得我投入更多的心血。 或许你们以为事儿不大,我忍忍过去,就会海阔天空。 但请你们听我简单说下,新he约令人发指到何种地步。 第一,作者后台收入有可能为负数,如果作者的小说被看中拿去拍影视,他不需要支付作者任何版权费,因为版权本来就不在作者手里,而如果影视剧亏钱了,那么不好意思,亏损的钱,作者也可能一并承担,也就是说作者的后台收入很可能在某个月变成负五百万。 第二,一旦免费阅读施行,那么起点的付费订阅将成笑话,断了九成作者的收入来源,最可笑的是如果有第三方侵·权,例如盗·版侵·权,那么打官司的时候作者还要贴钱一起打官司,打赢了,赔偿费用归起点所有,作者分不到一分钱,打输了就更加不好意思了。 第三,作者身陷囹圄,无疑是签下包身工契约,只能留在阅文争取着并不透明化的广告费,哪天作者想去外站写书了,那么不好意思,你会被追责的,你半辈子就留在起点吧。 如此触目惊心的新he同,谁要签?谁敢签?谁爱签? 我真的不敢想象,在五一劳动节的时候,广大码字劳动者会迎来这么沉重的当头一击。 数以千计的起点中低层作者该何去何从? 不管往后去哪,终归也比镜花水月的画大饼来得强。 很多读者也以为,免费时代的来临,对他们而言是一件大好事,每月省下十几二十块钱岂不美哉? 但你们知道吗,当作者饭都吃不饱的时候,哪儿来的心思给你们写出一本好书? 当每个作者都冲着IP改编影视剧去写书的时候…… 会是怎样的结果? 天马行空的网文,一百多个小流派就全死光了,任何不适合改编的网文都将没人去写,什么末世危机、星际争霸、诸天穿越、日漫同人、游戏异界、游戏系统、战争幻想、进化变异、黑暗幻想,通通都要在小说行业里走向没落,进而成为历史的尘埃。 或许你们以为,玄幻仙侠、都市古装,四个大分类的小说够你们看一辈子,但当作者们迎合改编市场的时候,你们看到的,绝对不会是你们想要看到的新奇脑洞和跌宕剧情。 网络小说,从十七年前就兴起,一直在飞速地发展,数以千计的作者在激烈的竞争下,绞尽脑汁推陈出新,所以才有了如今网文行业的百花齐放,各种令人拍案叫绝的脑洞,实实在在领先了外国的各类小说,咱别管影响力和身价,至少创新和脑洞,外国是拍马都比不上的。 我有幸从十七年前就开始接触网文,一路见证了网文的辉煌,甚至接触接触到欧美的游戏朋友,他用翻译软件告诉我,他很喜欢一些玄幻爽文的英语译文,那读起来非常激动,比看大片还刺激,我很自豪地告诉他,嘿,布拉德,你知道吗,我也是写爽文的,或许十几年后,你在那边也能看到我小说的英语翻译。 十年前我还是学生,我天真地以为,网文会像韩国网游、日本漫画一样,成为各自国家的文化特色象征,但在今天,我所做的梦破灭了。 业界里很多作者朋友,都是熬夜码字改文,无数个夜晚喝了无数杯咖啡,拿自己的健康在开玩笑,图的是什么,图的是成就自己的大神梦,一次次呕心沥血,一次次扑街后站起来愈挫愈勇,不就是想让自己证道成功吗? 但现在,这个地方,这家吸血工厂已经不可能再造神,就算能造,那也是伪神。 我可以坦白说,我的银行卡里只剩五千块,我老婆在指望着这本书能贴补家用,也好买点奶粉钱,给她买条新裙子。 但我有手有脚,哪怕注册美团去送外卖,我辛苦点也能挣个六千八千,能养活自己,也能养活妻子,我不需要像条狗一样,奢望着资本家分我一块骨头。 一个人可以落魄到去翻垃圾桶找别人吃过的面包来果腹,但一个人如果被打断了脊梁,朝着资本家摇尾乞怜的话,那他就永远都站不起来了。 只可惜,最对不起的是两万多一直在等着我回来起点的读者,你们的满腔期盼,最终沦为了作者和资本斗争下的牺牲品…… 书友们,我相信我们有缘定能再会,也许是三年,也许是十年,但我相信,网络小说终归会有继续造梦的温床。 ——晓夜圆舞曲,20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