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具背后 ------------ 引子 女孩的身影出现在巷子里的时候,夜色正浓。 她身材高挑,面容娇好,身着某航空公司的制服。 这一条熟悉的巷道是回家的必经之路,闭着眼睛都能走到家门口。 这一次飞的是国际航班,十多个小时的航程让她疲惫不堪。 天色不早了,巷子里空无一人,昏暗的路灯将她的影子拉得越发的疲惫。 行李箱的滚轮滚在青石板路上的声音,和着自己高跟鞋的声音,清晰而有节奏。 儿行千里母担忧,这一个晚上也不例外。 刚进巷子的时候,母亲来了电话,问她什么时候到家,她做好的宵夜快凉了。 她有着时下年青人的通病,对家人是无条件爱的,但表达爱的方式永远是不耐烦。 她说:“妈,你烦不烦,我又不是不晓得回家的路,你至于没完没了地打电话给我吗?别再打了,我手机快没电了。” 手机确实快没电了,显示只剩7%的电量。 母亲没有再问,默默地挂了电话。 这一个晚上,这条回家的路没有尽头,她再也回不去了。 当她注意到身后那个人的时候,已经晚了。 阴历十六的晚上,皓月当空。 挂完母亲的电话之后,月光将身后那个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只是几秒的时间,那个影子就超过了自己,一股疾风朝着后脑袭来。 醒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被来人紧紧地卡住脖子拖到了那一排垃圾桶的后面。 月光下,那个人套着头套,身上有一种淡淡的薄荷香味。 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奔涌而来,她苦苦哀求。 “哥,大哥,你要什么都给你,只求你不要伤害我。” 那个人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 “我什么都想要,包括你的命。” 巷子里空无一人,这一条分叉路口的路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坏了,月色下,垃圾桶的影子覆盖了那个恶魔和自己挣扎的影子。 无边的折磨开始的时候,她拼命挣扎过数回,但越是挣扎那个恶魔加诸于自己身上的痛苦,就犹如将年青美好的身体在滚烫的油锅里不停的翻滚一般。 就在她以为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巷子那头传来了拖沓的脚步声,这个声音越来越近,女孩也十分熟悉,后院一直跟自己不太对付的中学同学罗乔。 上学的那些年,她总爱叼着半根烟,拖沓着脚步走在自己的身后,踢踏着青石板路上的石子,装作嘿拽的样子,以此来挑衅自己。 女孩知道,这个罗乔虽然向来看自己不顺眼,但绝对是一个敢做敢当的女汉子,用罗乔的话来说,她是警察的女儿,是正义的化身。 这样的一个夜晚,被恶魔挟持的自己,遇到了好久没有见到的罗乔,她铁定不会袖手旁观的。 拼命喊出的这一声,尾音还没有拖完,就被那个人死死的按住口鼻。 一种快要窒息的感觉袭来。 那个拖沓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停住了,希望就在眼前。 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女孩拼命地喊出罗乔两个字,却被窒息的空气化成了细小的呜咽。 一丝光亮在分叉口亮起的时候,女孩仿佛看到了天使的翅膀在空中飞舞。 罗乔微微沙哑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一个晚上这么动听。 “谁?是谁在那里?” 拖沓的脚步声,一步又一步地靠近。 是那只邪魅的三花猫,阻断了女孩的生命通道。 从女孩被那个恶魔带到垃圾桶后面的时候,它就一直在那一团垃圾袋里翻找着东西。 它旁若无人,肆无忌惮,邪魅的绿眼睛间或瞅一眼女孩和她身边的恶魔。 垃圾的转角处,罗乔的影子越来越近。 恶魔腾出左手,猝不及防地拍了三花猫一巴掌。 三花猫瞄呜了一声,快速地窜了出去。 女孩的心凉透了,罗乔,她对猫毛过敏,从小就害怕有毛的动物。 果然,女孩听到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声音,是那有节奏的,拖沓的,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 第1章 恐怖角 老板说,不喜欢加班的员工不是好员工,于是,每到周末罗乔都要加班,是不要钱且乐此不疲的那一种。 也不是她有多想加班,实在是她一个单身狗没有什么娱乐节目,还不如在老板面前挣点表现。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她这么一个灰姑娘,想引起老板孙池这个黄金单身狗的注意。 这个周五,加班到很晚,老板的身影连根毛都没有出现,内心多多少少有些失落,急赶慢赶总算搭上了最后一班地铁。 这个时候,地铁上的人不多,所在的车厢空无一人,透过长长的车厢,隐约看到车厢的那头好像有一对情侣抱在一起亲嘴,大晚上的空着肚子吃一嘴的狗粮,多多少少让她心里头不太爽。 到家要经过八个站,为了打发时间,每天搭地铁的时间她都戴着耳机听悬疑故事。最近各种烧脑的大片轮番上映,向来胆小如鼠的罗乔偏偏爱上了各种悬疑片。 母上大人骂她:“你个瓜女娃子,胆子小还要作,你就在作死的路上勇往直前哈!” 当她追着剧,缩在被窝里头吓得瑟瑟发抖的时候,感觉老妈说得挺对的,她是挺作的。 老爹倒是支持她:“多看看推理剧也好,看能不能让你那感人的智商上点线。” 每当罗乔被她亲爹亲妈损得一无是处的时候,这姑娘就在想,难道自己就是传说中从垃圾桶里中捡来的孩子? 地铁跑得快当,下一站就是崔岭公墓站,公墓一般人应该知道,是往生的人集中的小区,一般建在郊区或者人迹罕至的地方,因为他们不喜欢被人打扰,活着的人也害怕与他们相处。 但罗乔所在的城市偏偏不同,这座公墓建在城中村的边上,占据了黄金地带的位置。 在崔岭公墓安家的生前都是有钱人,去了另一个世界当然也要住得好一些,据说在这里买一块墓地可以在郊区买一套不错的公寓。 也是,有钱嘛,任性一点是可以的,试想一下,若是住在荒郊野外的,半夜想找个魂聊天都找不着,未免显得寒酸且孤单寂寞。 罗乔还是学生的时候,跟几个胆大的哥儿们半夜跑到崔岭公墓去探过险,其实就是一帮生瓜蛋子们吹牛比吹大了,都觉得自己个的胆子大得天下无敌的那一种。 为了证明到底谁最胆大,几个年少不懂事的娃,一拍即合下了晚自习夜探崔岭公墓。 偌大的公墓魂没有碰到,倒是被同行的一个哥儿们一惊一乍的吓出了病,回家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才回过神来。 记得那一次,隔壁班的小胖跟罗乔一样也是被吓得七魂没了六魄,那之后在她们学校就再也没有见过小胖那一张胖呼呼的脸蛋子。 小胖的妈妈专门跑到学校来告状,让罗乔爸妈赔家她娃的精神损失费,因为她家小胖被吓得话说不利索,也出不了门。 六月飘大雪不是?虽然是罗乔提议去公墓夜游的,但吓唬小胖的是隔壁的隔壁班的大个子好不? 总之,这件事,罗乔妈和小胖妈经过数回较量,以小胖妈自动服输而告终。 嘿,小胖妈是有点自不量力,罗乔妈当年在村里胡搅蛮缠那是出了名的厉害,按罗乔妈妈刘海燕的话说,至今还没有人能够挑战她的权威。 刘海燕时常叹气,说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感觉,实在是有点孤独。 自那次夜游崔岭公墓之后,每次地铁经过崔岭公墓的时候,罗乔就想起那次不太好的经历,心里面不免突突突的,不得安生。 怕什么来什么,地铁在崔岭公墓站停下来的时候,上来了一个年轻的男子。他引起罗乔的注意是因为大热的天,他居然穿了一件黑色的运动夹克,戴了一顶鸭舌帽,一个黑色的口罩几乎将他一张脸给挡完了。 罗乔在某网站听的这一个悬疑小说正好到了精彩之处,一个道貌岸然的变态男半夜尾随落单少女,到了僻静之处先J后S的长篇推理小说。 作者对于这个变态的外形描述简直就是这个人的复制粘贴。 起先罗乔还认为只是巧合,但经过了六个站之后,那个人还没有下车的意思,反而移动了位置,坐到了她的对面。 这个时候车厢那头抱在一起亲嘴的情侣不晓得什么时候已经下了车,车厢空旷得她和那个口罩男的呼吸声都能听得见。 透过那个黑黑的口罩,她脑补出那个人在阴森恐怖地咧嘴笑。 妈呀,大夏天的,一股寒意从尾尖直窜脑门,凉嗖嗖的。 老爹罗大春是一个片警,他的处事原则,孙子兵法的精髓: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先动。 在罗乔这里改良了一下: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还是不动。因为她迈不动她的小短腿啊。 罗乔在内心安慰自己,静观其变吧,老爹说过的,人之初,性本善,要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的。 所以,她假装镇定,继续听她的悬疑故事,偏偏这个时候,剧情已经到了白热化时候,如果再听下去,害怕思想放飞自我,脑补出更多惊悚的画面。 默默地按了暂停键,但还假装听得入迷,间或摇头晃脑,以此来迷惑敌人。 但是她的手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伸进了随身带的帆布口袋里头了,那里有老妈给准备的防狼棒。 虽然老妈说现在是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一般用不着,但准备着也不是啥坏事,万一有一天就用得着呢? 不得不说,老妈有先见之明。 最后一站二市,当下了地铁的时候,罗乔的心态已经崩碎了一地。 因为那个人也跟着下了地铁,而且跟在她身后往2号出口而去。 当她迈开了小短腿之后,后面那个人的脚步声清晰可闻。 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 经过地铁站那个帅气的值勤小哥哥身边的时候,罗乔朝小哥哥眨了数下眼睛,小哥哥双眼无神没得半点反应,他估计神游在下班之后与心仪的女孩去吃宵夜还是泡吧的选择之间无法自拔。 就这么的,罗乔错过了极好的一次机会,这一次错过也归究于她心存着一种侥幸心态,这个世界上坏人毕竟是少数,哪能那么幸运就被自己个儿遇到了呢。 出了地铁出口,空旷的街面上,夜色发着狠,传说中的夜黑风高夜,SR放火天。 还真是天时地利人和啊! 在那个黑黢黢的巷口,她身后传来猎猎风声,那个变态到底出手了。 昏暗的路灯,将悬疑的色彩衬托得恰到好处。 水泥路面上那个人的影子,盖住了罗乔的小身板,朝着她身后伸出了魔爪。 ------------ 第2章 恐怖角 罗乔,当年,警察家属院里的孩子王,虽然说一介女流,但坐以待毙不是她的江南style. 抹了一把脑门细细密密的冷汗,帆布袋里的防狼棒已经蠢蠢欲动,这个晚上不耍个十八般武艺似乎过意不去。 当即挥了防狼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身后那个影子戳去。 一回头,她愣住了,身后空旷的街面上,毛都不见一个,那个她以为变态的影子,其实就只是根电杆而已,那个朝她挥来的手也不过是电杆上飘动的一面广告旗子而已。 那个人呢?刚才他明明就跟在她身后的,不可能这么快就不见人影啦? 前两天看了一本灵异小说,说晚上11点以后的最后一班地铁都不是给活人开的。 这个打扮怪异的男人,莫非他不是人? 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导人们要以唯物辩证的观点来看待任何事物。 有些事情看起来无法解释,其实是人们没有找到攻克它的科学方法。 没有找到,但并不代表这个科学的方法不存在。 这么一想,她也就没有纠结这个怪异男到底是人还是不是人。 巷口的风凌乱的吹,老妈来了电话,还没有开口,电话那头老妈的大嗓门直接开了炮。 “罗乔,你也不看看几点了,要是被我晓得你在跟哪个男的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回来老娘就打断你的腿。” “亲娘唉,莫大惊小怪好吗,我倒是想搞个偷鸡摸狗的事情,不是苦于找不到那个男的不是吗?你放心,两分钟之后,你姑娘我铁定出现在你的面前。” 挂完电话,再次看了街面上,还是半个影子都不见一个。 老爹是一个警察,罗乔从小就觉得自己个身上应该遗传有老爹好管闲事的基因。 以前听别个说过一个冷笑话,说两个人大晚上的在大街上走着走着,走在后面那个人就不见了。 前面那个人以为发生了灵异事件,吓惨了。 其实后面那个人是不小心踩翻了下水道井盖,掉到下水道里去了。 罗乔不太放心,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之后,将地铁口到巷口之间所有的下水道井盖给踩了一遍,确定没事,才加快了脚步赶回家。 ………… 接下来一个星期没有加班,因为老板孙池出差了,守在公司也没得意思。 成天恍恍惚惚的,度日如年。 其实罗乔在公司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说白了也就是一个跑腿的,不是有句话说的吗:我是发展一支花,哪里能开往哪插。 罗乔就是那支发展的花,虽然是财务部的,但公司不大,设计部,人事部,后勤部,业务部随便一个人都能指使她跑腿,她也乐于跑腿。 那样才显得自己个存在价值,这些差事当中,她尤其乐意帮孙池煮咖啡。 周五一早,今天想,明天想,后天也想的老板钻石王老五孙池出差回来了。 公司是一家建筑设计公司。 孙池带回了新的业务,这个设计任务是她们公司有史以来接的最大的单子。老板特别重视,任务下达之后,公司一派红红火火,上上下下忙得鸡飞狗跳的,罗乔这个机动人物更是忙得比老板还要忙。 也是,万一哪天理想实现,自己个成了老板娘,如今不把公司当成自己个的都不太可能。 复印,整理材料,端茶倒水,一天下来,脚杆都不是她自己个的了。 忙完的时候,又快11点了。 下班的时候,有幸和老板孙池搭了一班电梯,其实也不是有幸,而是她自己创造的巧合。 有句话说得很在理,机遇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她也就时刻准备着。 进公司近一年了,这是孙池头一次对她展开了千娇百媚的一笑。 “小罗,辛苦你了。” 一开口就变成了一个小结巴。 “不,不辛苦,孙,孙总,您辛苦了。” 电梯从十八楼往下,从来没有这个时候希望电梯慢一点再慢一点。 但电梯不可能听见她的心事,中间停都没停一下,直接就到达了一楼。 孙池说:“小罗家住哪里?” “挺,挺远的,二,二市那边,坐地铁要八个站,这个时候不晓得赶不赶得上最后一班地铁。” 内心的潜台词其实是,孙总要是不麻烦的话,她不介意搭个便车。 孙池笑了笑:“小罗,记得你以前不结巴啊?” 她也跟着笑了笑:“刚,刚才饿了,吃了一截法棍,噎在喉管上……” 话没说完,但孙池显然没有兴趣再听下去。 “哦,那你家是挺远的,回家注意点安全哈。” 孙池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毫不犹豫地转身走了,留下她一个人黯然神伤。 唉……自己个这一个丑小鸭到底变不成白天鹅,王子被猪油蒙了心,没有发现他要找的灰姑娘其实一直就在身边。 紧赶慢赶,总算搭上了最后一班地铁。 这个时候地铁上的人当然不多,车厢的那一头,还是那一对抱在一起亲嘴的情侣。 这么一对比,显得罗乔这个单身狗越发地凄凉。 昨天那个夜半惊魂的故事正听到精彩之处,为了打发时间,她又戴上了耳机。 崔岭公墓站,那一对跟长在一起的连体情侣下了车,下车的时候,她听见那个女的嘀咕了一声。 “亲爱的,回头给我发信息哈,我会想你想得睡不着觉的。” 男的有点难为情:“这,这个,万一被我老婆发现了怎么办?” 女人:“我不管,你要不给我发信息,我就上你家找你去。” 靠,原来是一对野鸳鸯,怪不得跑到最后一班地铁上来寻求存在感。 鉴于中国男多女少的国情,罗乔为那些讨不着老婆的单身男青年们操心。 讨不着女人,也不能饥不择食,委屈自己吧!说不定躺在你身边的女人有可能是扫码就能来的共享单车。 实在不行索性采取迂回政策,内部消化也行。 车门快关上的时候,一只手伸了进来,吓了罗乔一大跳。 车门又弹开,那只手的主人上了车。 心里面一惊,这不是上个周五晚上,那个消失在她身后的怪异男吗? 时隔一个星期,X市的夏天还是那么火热。这个怪异男的穿着还是没有变化,一件黑色的运动外套,一顶鸭舌帽,一个黑色的口罩。 更让人诧异的是,他戴着一副茶色的墨镜。 大晚上的,他是害怕月亮晒人吗? 这个人要么是有病,要么就是病入膏肓。 鉴于上次这个怪异男并没有对她构成威胁,所以这个晚上,罗乔的心历路程的变化并没有上次那么长。 怪异男起先站在地铁门口,靠着扶手,若有所思地望着远方。 下一个站到了的时候,没有人上来。 偌大的车厢里还是只有她和他。 本以为这个晚上他们两个会相安无事,但当地铁门再一次关上的时候,那个怪异男回头朝她的方向看了看,然后迈开了脚步走了过来。 她立时警惕起来,一边假装看手机,一边拿眼角的余光瞅着他。 ------------ 第3章 恐怖角 这么大的车厢,位置都空着,这人为什么要往她这边走? 眼见着那个人的大长腿迈着步子离自己越来越近,罗乔手心冒了汗。 怪异男站在离她三步远的地方迟疑了一下,然后在她对面的位置坐了下来。 再然后,他开始说话了。 “请问,到二市还有几个站?” 看他的样子应该不是从火星穿越过来的,地铁上有每个站台的信息,广播里也在报站,没道理他还要问她。 如果他是想要搭讪(美女)的话,这个借口就太low了。 拿眼梢瞟了一眼右前方地铁门上面的站点信息,然后拿手指了指上面,意思让他自己个看,本小姐没有心情讲话。 怪异男还真就认真地看了数眼,然后回过头来定定地看着前方。 因为他戴着墨镜,罗乔不太确定,墨镜后头那双眼睛是在看她呢?还是在看她。 反正心里头一阵又一阵地发毛。 好在,二市站很快就到了。 怪异男上次是在二市站下的车,这一次他又问到了二市站,不用说,他一定会跟她在她后头下车的。 但当罗乔起身下车的时候,他还稳如泰山似的坐在椅子上,没有要挪动的意思。 这人难道是睁眼瞎?瞎子自然看不到地铁上的站台信息。 本意是想提醒一下他的,但转念一想,这么一个晚上,一个如此怪异的男子,自己个一单身弱女子最好不要给惹麻烦。 事实上的确是她想错了,当地铁门合上之前的两秒钟,那个人快步窜了下来,那速度之快当吓了她一跳。 那个时候,罗乔有几秒钟的呆愣,然后意识到不对,急速地朝着楼梯口走去。 跟上次一样,她身后的那个脚步声很清晰,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 刷卡出了出口之后,她心跳加速。 这个男的,怕不是大晚上出来寻找目标的。 好在,出了刷卡出口,那个地铁值勤的小哥哥跟个木桩子似的杵在那里。 其实罗乔在鑫安大厦上班近一年的时间,注意到那个地铁小哥哥不是一天两天了。 以前在这个位置执勤的是一个沧桑的大叔,一个多月前换成了这位帅气的小哥哥。 她严重怀疑这位小哥哥是一个机器人,因为她每天上下班给他递了无数次暧昧的飞眼,地铁小哥还是无动于衷。 既然他们之前有代沟,这个眼神递不过去。她只好采用简单直接的方法,跑到他跟前。 “小哥哥,有个戴墨镜的变态跟在我后面,你管不管?” 小哥哥一脸迷茫。 “变态,在哪里?” “在我后面啊!” “你确定?” “确定,他从崔岭公墓上来的,一直坐在我对面,我下车他也跟着下车了。” 当罗乔说了崔岭公墓之后,地铁小哥脸上浮现一丝非常有意思的笑意。 “姐姐,我胆小,不要吓我好吗?人呢?我只看到你一个人啊。” 她回头一看,的确没人。 也许那个人看到她在跟人说话,躲起来了呢? “小哥哥,干一行爱一行,咱能爱岗敬业一点不。是真的有个变态,应该躲起来了。” 小哥哥颇感无奈的样子。 “好吧,你等着,我去看一看。” 两分钟之后,他气喘吁吁地回来了。 “我到处转了一圈,没有你所说的那个人。” “洗手间呢?” “没人。” “女洗手间呢?” 小哥哥脸一红:“我也看了,没人。” 为了表示他确实去了,他摊了摊双手,上面有水迹,表示他去了洗手间,顺便洗了个手。 “你不相信我,我也没办法。” “好吧,谢谢你啦,改天我会给你们部门写个表扬信的,让领导给你加工资。” 既然都撩到小哥哥了,机会难得,看着这哥们那个飘飘忽忽的小眼神。 罗乔问道:“小哥哥,你眼睛没问题吧?” 他倒诚实:“左眼500度,右眼400度,外加150度散光。” 罗乔终于明白了,为啥自己个每次给他抛飞眼的时候这哥们还能定定地站着不动的原因。眼睛视力差到这个程度了,他是怎么被地铁公司录取的?莫非他是靠关系进来的? “小哥哥,能加个微信不?” 这哥们脸上又腾起一片火烧云:“对不起,上班时间不允许用手机。” “你几时下班?” “这个不好说,不然你记下我的手机号吧!等下班我再通过。” 在手机里存下小哥哥的电话号码之后,老妈刘海燕的夺命连环CALL来了,只好依依不舍地跟地铁小哥说再见。 这一个晚上注定是不平静的。 从2号地铁口出来之后,是一个小广场,广场的北边挨着一个小公园。 这个时候,广场上空无一人,海滨城市就是这样,无论冬天还是夏天,海风总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这个广场就在风口上,一阵风吹来,将路边的广告牌吹得呼啦啦地响。 广告牌响过一阵之后,罗乔身后响起了一阵紧促的脚步声。 在她不经意地一回头之间,冷汗直直地窜上了脑门。 身后一丈远的距离,那个怪异男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了。 前面就是巷口,那条叫春子巷的巷子,罗乔每天上下班总觉得走不到尽头,高大的围墙,昏暗的路灯,围墙边上的小树林。 只要是个变态,都会选择这样的一个地方作案。 这个晚上,月色很好,路灯杆的影子衬得罗乔的小短腿有两米长。 这一次她认真的看了的,在路灯杆的影子和她的影子之间,出现了一个颀长的影子。 那个影子就快跟她的影子无限重合了,而且她明显看到身后的那个影子举起了手。 这个变态,终于露出他的大尾巴了。 这个时候不出手更待何时?想将二十多年的小命双手奉给阎王爷吗?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转身,手中的防狼棒快狠准的戳到了那个变态的心窝子上。 那个身形高大的变态跟抖筛糠似的,抖抖嗦嗦地就倒在了地上。 “靠,老娘不出手,你当我是病猫啊!” 眼见着那个人倒在地上跟个大虫子一样的蠕动,她转身朝着家的方向跑去。 万一这个变态皮糙肉厚经造,追上来怎么办? ------------ 第4章 恐怖角 回到家里,老妈刘海燕悠闲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完全不晓得她女儿刚才经历了什么。 回过神来,觉得应该打个110报警,万一那个变态醒过来又跑去祸祸别的姑娘怎么办?正义感不允许罗乔迟疑。 110接电话的姑娘声音很好听,表示接下来会安排警员跟她联系。 刘海燕沉迷于神剧当中无法自拔,当罗乔打完了110报警电话之后,她靠在沙发窝都没有挪动过一下。 罗乔颇无奈。 “仙女,你女儿刚才遭变态跟踪了,差点就找不到回家的方向了。” 刘海燕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又继续看她的电视。 罗乔又问:“我爸呢?” 刘海燕继续沉浸在电视情节当中无法自拔,半天回了一嘴:“哦,前头莲花小区的王麻子遭他婆娘打了,你爸调解去了。” 唉……叹息,但凡是一个后妈假装也得假装起身来关心关心,也只有亲妈才能干出这种事情来。 接下来的时间里,罗乔一直努力地想让老妈相信她女儿真的遭变态跟踪了,但越描老妈越不相信。 刘海燕最扎心的一句话是:“姑娘,你长得这么安全,就算真的有变态跟踪你,他一定是一个睁眼瞎。再说了,你这不是半根毛都没少的回来了吗?我一点都不担心你。” 半个小时后,老爹罗大春回来了,他每天回来都有新闻,这一天晚上也不例外。 他说:“妈哟,见过不讲理的婆娘,没见这么不讲理的婆娘,这王麻子也算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娶了这么一号难缠的胖婆娘。” 刘海燕接了话:“不是我说王麻子,他一点都不识趣,自己个长得跟个发育不良的小鸡子似的,还时不时地要挑战他250斤重胖婆娘的底线,跑出去偷腥,要我是胖婆娘,老娘坐也要将他坐扁啰,实在不行废了他吃饭的家伙什,绝了他的念想。” 罗乔对王麻子的胖婆娘不感兴趣,跟罗大春说道:“老爹,你姑娘刚才遭变态跟踪了。还好你姑娘机灵,拿电棒给他电瘫在路上了。” 罗大春:“是在回家的巷口吗?” “嗯。” “那个变态是不是还戴着一顶鸭舌帽?” “你啷个晓得呢?” “刚才我从王麻子家出来,看到巷口上躺着一个迷里迷瞪的年青人。我扶他起来,然后打了120。这个小伙子遭电懵了,说他好好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遭前头一个小个子男生回头拿电棒给袭击了。” 小个子男生?他说的是她吗? 靠,她在那个变恋眼里头,原来连个女人都算不得。 虽然她穿着一件乔丹背心,留着寸头。 但她化了淡妆的,还有,她想问一问那个变态,男人,有她这么白得透亮的皮肤吗? 刘海燕白了罗乔一眼:“喊你少看点恐怖片,你还不相信,一天到晚阴阳怪气的,这一哈作出病来了吧。” 但罗乔认为自己是一个成年人了,相信自己个的眼睛,那个人绝对有问题。 “罗警官,你怕不是老眼昏花了吧,那个变态说啥你就相信啥,大热的天,他将自己裹得跟个粽子似的。不要跟我说他有病,打死我不相信。” 罗大春罗警官一张脸笑得有点扯把子。 他说:“还真让你说中了,他的确有病。我见到他的时候,喷嚏打个不停,一看就是伤风感冒了,而且感冒还有点严重。” 罗乔还是觉得奇怪,她从学校毕业之后的一年间一直都在距离家八个站的鑫安大厦上班,也不止一次坐最后一班地铁回家。 为什么之前一直没有遇见过这么一个奇怪的人? 将这个疑问抛给了罗大春,他当了几十年警察,一有风吹草动,蛛丝马迹应该都是知道的。 罗大春说:“这个小年青说他租住在巷口的莲花小区,而且是刚搬来没几天,你当然不可能遇见他。再说了这个春子巷连着好几个小区,每天进进出出那么多人,你都见过吗?我看了他的身份证,这个叫周语的小年青是本市人,户口是郊区的,为了工作方便才租的房子。” 刘海燕跟着附和:“我说妹儿呢,你一天到晚戴着个耳机,低着头走路,没见过的人多了去了,有一次我买菜跟在你后头一直到家门口你都没有发现。所以说啊,你有点草木皆兵了哈。再说了,我要是变态,跟着你还不如跟前院的美美姑娘,人家美美可比你有料多了。” 刘海燕边说边往罗乔胸前瞟,罗乔意难平。 “没准变态就喜欢我这个样式的,酷酷的多好啊!流行,流行懂得起吗?” 罗大春接了话:“不早了,你早点休息,明天一早我领你去给那个小年青道歉,顺便调查调查他的身份。不管他有没有问题,咱们不能吊以轻心不是吗?再说了最近几个月接连发生了好几起女孩被变态尾随的案子。乔乔,以后下班就直接回家,不要那么晚回来。实在要加班跟我说一声,她去接你。” 老爹毕竟是一个警察,还是他考虑问题周到,罗乔觉得有道理,但喊她道歉,多多少少有些不愿意。 正琢磨着找个理由的拒了的时候,有人在敲门。 苏牧,老爹曾经的徒弟,现在是X市城中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队长。 老爹从警几十年,带过的徒弟多了去了,但苏牧是他最得意的一个。 苏牧后来调去了公安局刑侦大队,从部队转业成为一名片警的老爹干了几十年还是派出所的片警,接近退休之前终于混了一个副所长来当当。 上级对于老爹的业务水平还是相当赞赏的,在罗乔上学期间,老爹罗大春其实有好几次升迁的机会。但都被他拒绝了,用罗大春的话来说,他就适合当一个片警,他的才华只适用于基层,到了别的地方发挥不出来。 罗大春的徒弟们一茬又一茬,很多都混成了他的上级,但在他们眼中,老爹一直就是他们的可敬的师父,数年不变。 从这一点来说,老爹罗大春的人品与才华那是有目共睹的。 苏牧虚长罗乔几岁,但少年老成,二十七八的年岁,愣是将自己活成了三十好几的沧桑大叔样。 所以罗乔喊他老苏,他竭力反对都没有用。 用他的话来说,罗乔刻意模仿港台腔的普通话,成天喊他老苏老苏的,别个不明状况的人还以为她在喊他老叔,直接给他升了辈份。 这一点,他苏牧是不能接受的。 他说:“小乔,我惯着你,但你可不可以给我留点尊严,退一步来讲,乱了辈份这件事是对师父的不尊重,所以你能不能行行好,喊我哥,或者牧牧,再不济连名带姓叫我苏牧也行。” ------------ 第5章 恐怖角 大晚上的,苏牧不请自来,当然不是来蹭饭的,虽然他经常借着蹭饭的由头来她们家。 罗乔开了门:“老苏,大半夜的你跑来做啥。” 苏牧朝她爹妈点了点头:“师父师娘,在路口的水果店买了一个西瓜,冰在冰箱里头,我明天晚上来吃。” 他倒真拿自己个不当外人。 刘海燕笑嘻了,接过西瓜。 “要得,明天晚上吃啥子呢,给师娘说,师娘好准备。” 老爹也笑嘻了:“明儿个咱爷俩喝两盅,好久没喝了。” 罗乔:“老苏,大晚上的,你就为送个西瓜至于吗?” 苏牧:“你刚才是不是报警了?我刚才一直打你电话也不接,打师父师娘的电话也没人接,吓死我了,咋样?没啥事吧?” 罗乔躺在沙发上的手机,啥时调成静音了都不晓得。 “是的呀,遭一个变态跟踪了,他没占到便宜,被我直接给电晕了。” 老爹摆了摆手:“纯粹只是一个误会,人家只是路过而已,我刚才碰见那个小伙子。明天一早我去上班的时候好好了解了一下情况。” 苏牧神情严肃,在罗乔周围转了一圈。 “他没把你怎么样吧?有没有啥事?” 罗乔骄傲:“放心,敢对我动手的人还没有出生呢,一根毛都没少。” 苏牧的神情仍旧严肃:“师父,你不是不晓得,最近发生了好几起少女半夜遇袭的案件,咱们家在巷子的最里面,这条巷子晚上人少,乔乔每天下班那么晚,我实在是担心她。” 苏牧这个人怎么说呢?他是家里的常客,老妈说他一定是对罗乔有意思,老两口极力撮合他们两个。 说啥苏牧是知根知底的人,人品那是没得说,虽然长得着急了点,但也是独有一种沧桑的帅气,这种男人放在家里头安全。绝对不在外头沾花惹草。 老妈说:“你们现在的妹崽不是喜欢大叔式的男人吗?” 罗乔反驳:“母上大人,你怕不是误解了大叔的定义吧!” 她对苏牧一点都不来电,他给罗大春当徒弟的时候,罗乔还在上高中。所以他在她眼里,一直拿他当哥哥来看待的。 至于苏牧对她有没有意思,那是他的事,跟自己半毛钱关系都没得。 ……………… 周六的下午,在老爹工作的城北区莲花派出所,罗乔见到了这位叫周语的家伙。 他还是穿着头天晚上那一身衣服,还是那一顶帽舌帽,还是那一副茶色眼镜。略有不同的是,没有戴口罩。 见到周语的时候,他正好从问讯室出来。 跟罗乔打照面的时候,罗乔的心秃鲁了一下,靠,这个世上还有比孙池长得好看的男人? 听老爹罗大春说,周语的DNA,指纹啥的都采集了,跟最近发生的几起凶案没有半毛钱关系。 另外,周语的房东也叫来了,确认周语确实是一个星期前租的房子,工作单位也了解清楚了。 跟周语打照面准备说话的时候,他又拿出口罩来戴上。 “感冒有点严重,怕传染给你们。” 老爹还没有说话,罗乔先开了口。 “周先生,我有几点疑问,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回答?” “罗小姐尽管问便是,周某一定竭尽全力回答。” “第一,大热的天,你为啥穿这么多?不要跟我说,你是因为感冒,因为上个周五的晚上,你也是这副打扮。难道仅仅是因为你穷得只剩这一身家当?” “当然不是,我还不至于穷到没衣服穿。还真没有别的原因,纯粹只是因为感冒。上个周五,我确实感冒发烧38度5,但我刚刚找到的工作不允许请假,所以只能带病上班。” “请问你感冒一个星期都好不了吗?发烧七天,你不怕将自己烧死?” “罗小姐的疑问可以理解,但我也可以解释,上个星期我刚搬到莲花公寓,最近天气比较热,我租住的房子没有空调,而且又是顶层。起初我得的是热伤风,本来这热伤风快好了,房东好心给装了一个空调,但房东又舍不得花钱,花三百块钱买了一个二手空调。睡觉之前温度本来是调到26度的,半夜它自己个瞎操作,自动调了温度,第二天醒来变成了17度,我又被冷感冒了。” 一旁的罗大春点点头,表示周语所说的是实话。这一点房东可以证明,房东是一个叫徐来的年青人,一看就是一副游手好闲且发育不良的样子。 租给周语的这一套面积不大的公寓是其父母的老房子,每个月收的房租就权当给他的生活费。 这个抠门的房东表示回去之后立马找个修空调的将那个可以自动调频的空调修好。 周语戴着口罩的脸看不出表情,但声音听得出来颇有些无奈。 “你就不能买个新的空调装上吗?” 徐来一脸痞子样。 “大哥,我也想,但经济条件不允许啊。” 周语发了狠:“等下个月我发了工资,立马换一个新的空调。” 徐来:“那就谢了啊哥。” 罗乔的问题还没有问完。 “周语,你跟我们解释解释大半夜戴墨镜是怎么一回事?” 周语的语气越发的无奈。 “唉……” 随着这一声叹息,他摘下墨镜。 一众人恍然大悟,这个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红眼病? 两只眼儿子肿眼泡皮的不说,红扯扯的,跟兔子的红眼病比起来,过犹不及。 罗乔是一位优秀人民警察的女儿,不说学得老爹的精髓,皮毛一定是要的,这并不能说明眼跟前这位叫周语的年青人没得问题。 继续她的疑问。 “昨天晚上地铁上那么多位子不坐,你为啥偏偏要跑到我的对面来坐着吓人?” 周语复又戴上墨镜,说话间有点扭捏。 “我,我要说我有点害怕你会相信吗?” “老子信了你个邪了,你一个牛高马大的男人,害怕个捶子?” “你不信去问我的同事小王,他一天上班没得事就爱讲一些吓人的故事。下班之前,他听说我要坐地铁回家,非常神秘地跟我说,这个点你去坐地铁要小心点喔,小心惹上不干净的东西了。那么大的车厢,只有你一个人,我当然往有人的地方凑了。” “我觉得一个我见犹怜的女生能保护得了你吗?” “你晓得的,我眼睛不好使,昨天晚上我其实一直以为你是一个男的来着。” ------------ 第6章 恐怖角 唉,罗乔其实应该反省,为啥她在孙池面前一直是一个小透明,也许在他眼里,自己或许就算不上一女的。 但这并不表示她没有疑问:“昨晚地铁的值勤小哥哥为什么没有找到你?” “我上洗手间了。” “这个时候你胆子大啦,敢一个人上洗手间?再说了值勤小哥哥去洗手间没发现有你的人啊。” “姑娘,人有三急懂吗?我憋了一路再不解决就会出洋相了。你说的那个值勤人员我看到了,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看到他从电梯上下来,边走边玩手机。” 玩手机?小哥哥明明说上班期间不允许看手机的,难道是骗她?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你在哪里上班?” “崔岭公墓。” 不得不说,他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吓了罗乔一跳。 “崔岭公墓?上什么班?” “当然是保安啦,总不能是陪先人摆龙门阵吧!”他倒是幽默。 “为什么?你胆子那么小,还是公墓的保安?你不怕把自己吓死吗?” “谁说胆子小就不能当公墓的保安啦?上班的时候又不是我一个人,再说了公墓的工资高,尤其是夜班补贴多,要不是我急需要用钱,我当然也不想去那种地方上班。罗小姐,不是我吓你,那种地方,真的大夏天的都感觉冷嗖嗖的,尤其是晚上。这也是我每天都带一件运动外套的原因。” “你急需用钱?哪方面的原因?” “吃鸡啊,买游戏装备。” “你多大的人了,还沉迷于游戏?” “游戏主播了解下?我可是专业的。” “好吧!我为我昨天晚上的莽撞道歉。” “没关系,可以理解。” 派出所门口,罗乔出大门之前回头对周语道。 “兄弟,吃鸡的时候吱一声,带上我。” 周语还嘿拽,做出一副了不起的样子:“我一般不和菜鸟玩。” 靠,罗乔在心里头将他五马分尸了数遍,看来这家伙是昨晚没电够。 但她也不得不认清一个事实,那就是她确实很菜,基本进入游戏不到半分钟,铁定会成了炮灰。 ……………………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公司忙得热火朝天,罗乔虽然力量微薄,但也十分努力的燃烧着自己的热量。 所以每天加班是常态,不加班才是奇迹。 联想到最近几起少女遇害案,苏牧比老爹老妈都要紧张罗乔,她每天下班的时候,苏牧已经在鑫安大厦楼下等她了。 这个人也不晓得什么叫低调,他那辆烂朽朽的大众车就停在大厦门前,有一次当着孙池的面,用他那不晓得收敛的大嗓门喊她。 “乔乔,在这里,快点,我给你带的烤串,还热乎着的。” 孙池朝她递来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罗乔,男朋友不错。” 她一张脸不晓得往哪的搁,红到了耳脖根了。 忙解释:“不是的,他是我哥。” 罗乔对着孙池的背影解释得有些苍白,唉,解释有什么用呢,即使没有苏牧,孙池这个男神也不会多看她一眼。 周五的时候,苏牧打来了电话,说他有重要的案子办,怕是不能当这个护花使者了,喊罗乔叫个车找他报销。 在电话里他一再叮嘱罗乔,上车之前一定要将车牌号码发给他,如果能给司机师傅拍个照发过去就更好了。 周五了,一个星期的目标在这一天就必须要干完,虽然没罗乔啥事,但全公司人都在加班,她总不能一个人搞特殊提前下班吧! 下班的时候又快11点了,眼看着一个美女挽着孙池的手臂亲呢地从他的办公室里出来,然后下了楼。 罗乔那个惆怅的心啊,无处安放。 就这么惆呀怅的,差点赶脱了最后一班地铁。 车厢的那头,已经见怪不怪了,那一对野鸳鸯一如往常一般抱在一起亲嘴。 靠,天天亲,这嘴也够经造的,也不晓得麻不麻。 严重怀疑这一对男女是专门赶这最后一趟地铁,好方便两个人腻歪。 特别鄙视那个男的,人家女的都不求名分地跟你了,你花两百块钱去宾馆开个房会死啊。 地铁到了崔岭公墓站的时候,罗乔甚至有一些期待,那个叫周语的怪异男会不会上来? 当周语前脚踏上地铁门的时候,已经毫无悬念。 如果周语没有从崔岭公墓辞职,也为了多挣点钱而选择上晚班的话,他就应该在这个点上地铁。 这一次,他没有戴墨镜,但还是戴着那顶鸭舌帽,一条夸张的大勾子裤衩,一件大勾子T恤。脚上也套上了一双时下流行的某品牌的运动鞋。 乍一看,仿佛一个打扮得凌乱的嘻哈男。 罗乔在心里头切了一声,这一身行头如果是真的话,至少要好几千大洋,她敢打赌,这一全套设备应该都是山寨货。 他一进门就应该看到她了,朝她咧了嘴皮笑肉不笑的,径直朝罗乔走来,坐到了她的对面。 “美女,好巧哈。” 她哼了一声:“一点都不巧。” 他回了一嘴:“也是。” 罗乔认为以她拿电棒电晕过他的交情,接下来的行程他们至少会东扯葫芦西扯瓜的聊上几句。 然而,并没有。 他坐在她的对面,拿着手机开始玩游戏。 地铁很快过了一站,她心痒痒,也无心听悬疑故事了。 “大哥,带我一个呗。” 他头也没抬,朝她嘘了一嘴。 “嘘,别说话。” 罗乔这爆脾气,外表虽然波澜不惊,内心的戏码已经前翻后滚。 “死,死,死,老子诅咒你早死早投胎。” 在这空旷的地铁上,大概离上帝比较近,上帝很快听到了她的心声,并且达成了她的愿望。 果然,一分钟之后,只听得周语靠了一声,表示游戏结束了。 “靠,从哪跑出来的小学生,害惨老子了。” 罗乔在心里头乐开了花:“哼哼,活该,还游戏主播,连我这个菜鸟都不如。” 二市站,那个地铁小哥哥还是眼神恍惚的站在那里,她没有理他,上次他给她电话号码回去打了是一个空号。 唉,一个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她已经对他失去了兴趣。 这一回,周语毛起毛起地走在她前头,她问他为啥子。 他说害怕她又拿电棒电他。 ------------ 第7章 恐怖角 在巷口,周语倒是非常绅士地问罗乔需不需要送她到家楼下。 她嘲笑他:“你可拉倒吧!就你那个鼠大爷的样子。放心吧,这条巷子我从小走到大,闭着眼睛都能走回去。” 罗乔的意思很明显,这娃胆子那么小,别护花使者没当成,再吓着自己个。 周语也没有坚持,转身进了莲花小区。 也不晓得为啥,这一个晚上,罗乔一个人走在长长的巷道里,总觉得有一股寒意往后脊背上冒。 尽管天上的月亮很圆,路灯似乎也比平时亮一些,但她内心就是前所未有的发毛。 丈量着脚步,快速迈动着她的小短腿,希望早点走完长长的巷道。 一百步,两百步,三百步…… 这条巷道从学生时代起就丈量过,走到单元楼下晴天大概需要一千二百五十步,下雨天大概需要一千三百步。 当步子丈量到825步的时候,到了一个分叉口,那个分叉通往阳光小区的大门。 分叉的巷道变窄了,那里本来有一个挺亮的路灯的,最近几天坏了,也没有人来修。 分叉口摆了一排垃圾桶,自从这座城市实行垃圾分类以来,黄色的,绿色的大垃圾桶就跟站排排的杂牌军似的排成了队,排在了阳光小区斜对面,那一片小树林的前面。 路过这个分叉口的时候,似乎听到了姑娘的哭声。 停下脚步来仔细一听吧,又什么都没听见。 正要挪动脚步走的时候,那个声音似乎又哼哼了两声。 她停下来,打开手机电筒朝分叉口看了一下,那里空无一人。 她壮了胆子问:“谁?是谁在那里?” 月光将树林里的树木映衬得影影绰绰的,说实在的,那片树林大晚上的确实比白天显得神秘多了。 没得人回应她,她打算往那一排垃圾桶后面看一看。 还没走到垃圾桶那边,一声猫叫从那里传过来,然后只看到一只活体动物快速地从脚边跑过去,窜到了一旁的草丛中。 林子里野猫多得很,偏偏罗乔又怕有毛的动物,且对猫毛过敏。 正是这一声猫叫阻止了她的脚步。 站在那里仔细听了听,好像不止一只猫,猫叫声越来越大,那种声音她听到过,好比春天的野猫求偶的声音,又似婴儿的哭啼声,反正叫得人毛骨悚然的。 大晚上就更吓人了,既然是野猫,她也就不管闲事了,转身回了家。 第二天,罗乔后悔死了,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那天晚上,她一定会绕到垃圾桶后面看一看的。 周六,难得睡个懒觉。 她正躺在床上和周公约会,这个老旧的小区又不隔音,一大早就听见外头警车的警铃没完没了地响。 除了警铃的声音,还有人声嘈杂,楼下张大妈的大嗓门间或吼一嗓子。 这起床气气得找不着北,喊了好几声老妈刘海燕,没得人理她。 客厅,以往周末铁定坐在沙发上追剧的刘海燕不见人影。 客厅的窗户正好可以看得见外面的春子巷,阳光小区的门口,两辆警车停在那里,那里围了好多人。 罗乔心里头咯噔一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睡衣都没来得及换,汲了一双拖鞋跑下楼。 在人群中看到了刘海燕,问她发生了啥事,老妈双眼迷蒙。 “美美,可怜的美美啊~~~” 挤进了人群的前头,颇费了一些力,在那一排垃圾桶的后面,罗乔看到了一双露在外头的脚,那是一双女人的脚,雪白雪白的,还涂着好看的指甲油,大清早地晃着她的眼睛。 刹那间,天地之间仿佛倒了一个个儿。 昨天晚上那只猫真的是一只猫,但那女人的哭啼声应该就是刘美美。 但凡自己个再往前走几步,刘美美也不至于天人永隔,那可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 …………………… 刘美美,X市航空公司的一名空姐,她从小就是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 在罗乔妈妈刘海燕的眼里,罗乔跟美美比起来,似乎连做个女的都不配。 尽管罗乔与刘美美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两家住得也就是前院与后院的距离。 但两个人的八字不合,从来就玩不到一块。 刘美美从小多才多艺,她妈妈是拼了命地想将她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型人才,花了血本报了各种补习班。 唱歌跳舞那是信手拈来,也一直是老师们眼中的尖子生。 人家不光才艺了得,生得那叫一个水灵,长着一张初恋脸,将班上的男生迷得一个二个不晓得自己个姓什么。 反观罗乔,从小就是放养长大的,也就是传说中的假小子,当时是前院与后院的孩子王。 当然,罗妈妈也曾经想将罗乔培养成刘美美式的人物。 后来发现那根本就是异想天开,索性不难为自己也不难为她姑娘了。 漂亮的刘美美高中毕业之后,考了上艺术院校,毕业之后正好X市航空公司招空姐,没有什么意外,她成了一位人见人爱,花见花羞的空姐。 前院后院的未婚男青年不约而同的对刘美美产生了不可告人的心思,那是一种藏都藏不住的心思。 这刘美美更是尾巴翘上了天,见到罗乔那更是甩都不甩死她的那一种,那一种眼神罗乔至今还记得,绝对是一种鄙视的眼神。 刘美美妈李阿姨没少在刘海燕面前吹嘘,喊她们出去旅游的时候,一定要找她家刘美美买机票,保准便宜。 罗乔一直没想明白,刘美美一个空姐又不是卖飞机票的,凭啥能够便宜? 不管能不能便宜,反正罗乔是不争馒头争口气,现在高铁这么方便,只要出门都坐高铁,坚决不坐飞机。 严格说来,罗乔与刘美美本人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只是刘美美太过于优秀了,而罗乔太过于平庸了。 刘美美越是优秀,就衬得罗乔越是平庸。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优秀的刘美美自然与平庸的罗乔处不到一块儿去。 其实没有刘美美在罗乔面前挡着,罗乔自认为自己个还是过得去的,是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角色。 她,个子虽然不高,但超过了160。身材不说非常好,但在以瘦为美的今天,是瘦的。皮肤嘛,是最值得骄傲的,刘海燕说,白得跟白鸽的腿一样。 其实真不是吹的,是吹弹可破的那一种。 长相是标准的鹅蛋脸,丹凤眼。 ------------ 第8章 恐怖角 在罗乔的记忆当中,唯一一个人夸她生得好看的,是高中时期暗恋的一个男生江凯。 江凯长得好,也是一个学霸。 不晓得别人在学生时期喜欢的男生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但罗乔喜欢的男生必须具备这两点。 长得能下饭,学习也必须得好。 江凯这个男生吧,虽然具备了前两点必要的要素,但他唯一的缺点就是,傻里傻气的,心有点大,不是点把点的大。 高中时期罗乔喜欢了他两年半,他愣是没有发现。 既然致力于将他发展成为恋人的希望有点渺茫,那她只好与他发展成了哥们儿,就是一个可以无话不谈的哥们。 上学期间江凯一直误会罗乔喜欢隔壁班的班草,而隔壁班的班草据说非常喜欢刘美美。 他说:“罗乔,其实你真没必要自卑,你和刘美美比起来,你没有输在长相上,而是输在气质上,气质这个东西你懂吧?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让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得了,反正说了你也不懂。直白一点的说法就是,你不懂得如何打扮自己,成天将自己弄得跟个小子似的,除非你的男神取向有问题,不然他是不会喜欢上你的。” 罗乔趁机问他:“那你喜不喜欢我这个样式的姑娘?” 江凯也直接地回答:“我不喜欢男人。” 从此,罗乔将江凯拉入了黑名单,踢出了群聊。 上大学之后,偶听得班上的八卦男大河八卦,说江凯和刘美美在大学时期处过对象,这段恋情无疾而终,是因为败给了距离。 又说刘美美之所以对江凯有意思,纯粹只是听说罗乔对江凯有意思。 这个信息量有点大,但学生时代的恋情一般都是无疾而终,所以罗乔也只当听一听的。 彼时罗乔对江凯已经完全没得意思了,她已经转移阵地,暗恋上了教她们哲学的那位才貌双全的秦教授。 ………… 这一个夏天的早上,当罗乔看到刘美美面目全非地躺在那里的时候,她在内心用四个字总结出了她与刘美美之间的纠葛——相爱相杀。 又用四个字总结出了刘美美短暂的一生——红颜薄命。 回到家里之后,她将自己关在房间里,躺在床上,大脑一片空白,盯着天花板发呆。 刘海燕很久没回家,不用说,她向来是一位热心的群众,此刻她应该在刘美美家。 浑浑噩噩半天,快黄昏的时候,刘海燕回来了一趟,她没敲门直接进了罗乔的屋,看她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叹了一口气。 “乔乔,我还得去美美家看看你李阿姨。晚饭你自己解决,叫外卖或者泡面都行。” 见罗乔没应声,刘海燕又抱怨了一句。 “空调温度开这么低,你不怕感冒啊。” 刘海燕走后不久,罗大春回来了。 罗乔听见开门的声音响起之后半天没有动静。 挪出房间的时候,客厅只开着壁灯,昏暗一片,罗大春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自成一体的萧瑟。 他回过头来看罗乔,声音沙哑。 “乔乔?原来你在家啊。” 她靠在门边。 “那个,美美的案子怎么样?” 老爹叹了一口气。 “唉,造孽,真是造孽啊!” 她走过去,挨着老爹坐了下来。大夏天的,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一点一点地在变冷。 老爹又说:“美美这孩子可惜了,我可是看着她长大的……” 在罗乔的印象当中,老爹一向是一位威严与慈祥并存的人民警察,从来没有看到他像今天这样难过的样子。 她抓了老爹的手臂,开口竟是号啕大哭。 “老爹,对不起,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傻孩子,你有什么错?错的是那个恶魔,等老子逮到了,我,我会将他给……” 罗乔继续抽抽答答:“老爹,将他五马分尸都不能解恨。” 看着老爹咬牙切齿的样子,还以为他要放什么大招。 结果老爹又叹了一口气。 “法制社会,我能拿他咋个办?作为一名警察,我的职责就是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这脑神经转了一圈,接下来罗乔又说了一嘴。 “老爹,其实昨天晚上美美有机会获救的,都是我的错,我就是那个杀死美美的帮凶。” 罗大春拿手摸了摸罗乔的额头。 “没发烧啊,大晚上的说胡话?” “老爹,呜,是,是真的,昨天晚上我回来的时候,在阳光小区门口的分叉口好像听到女人在哭。我本来是打算往垃圾桶后面去看一看的,谁个晓得那个时候突然窜出一只猫。老爹,我以为是猫在叫,你知道,野猫有的时候叫起来就跟小孩在哭一样。我,我要是早知道美美……我……。” 罗大春看着罗乔,虽然女儿从小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的,但毕竟年青,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的痛苦,所以会有这一种反应也在情理之中。 他揽住了女儿的肩膀,张口其实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心里活动这个时候七上八下挺矛盾的。 一方面,在听完罗乔的话之后,一颗不太年青的心脏差点漏跳了一拍。如果昨天晚上,自己家爱管闲事的宝贝女儿真的路见不平一声吼,结果会是怎样? 那个变态凶手毕竟手段残忍,两个花季女孩是他的对手吗? 如果不是对手,那么今天一早躺在那里的人就不仅仅是美美一个人,他不敢想像,自己能承受得住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吗? 另一方面,美美,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么没了,内心难免唏嘘沉重。 这个时候,他能说些什么呢? “老爹,真的,我真的不知道美美她在那里,我不是故意的。我要是知道那里有人,说死也不会让那个变态得逞的。” 在罗乔眼里,父亲罗大春是大山一样存在的人物。 这一天,面对着刘美美美好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如昙花一现的命运,罗乔内心所有的不安和自责,在罗大春回到家里之后,终于释放了出来。 ------------ 第9章 恐怖角 几乎是一入睡,这一个梦就来叨扰,午夜的春子巷,熟悉的春子巷,在梦中将恐怖的色彩衬托得越为越神秘,那片从小就觉得能通往一个神秘国度的小树林里,出现了一位戴着面具的黑衣人。 那个狰狞的面具咧着一张血盆大口,在黑黢黢的夜色中,矗立在 从巷子的尽头,刘美美的身影飘飘忽忽,越来越近。 奇怪的是,尽管美美距离自己越近,却越是看不清她的真面目,眼里所见的尽是美美那双涂着血红指甲油的双脚,在自己的面前无限放大。 然后是美美哀怨的声音。 “罗乔,你为什么不救我?为什么不……” 这一个让人欲罢不能的梦止于一阵敲门声,是苏牧。 鉴于罗乔头天晚上的经历,罗大春觉得完全有必要打电话让苏牧来一趟的。 老爹说,近几个月发生的几起案子都在城北辖区,以城北公安分局负主要责任,这个责任落实在实处,就是以苏牧为首的管刑侦的刑侦大队。 苏牧,这个人心智与沧桑的外貌成反比例,一进屋就沉不住气,直接将昏昏然不知所以然的罗乔给拉了起来。 开口就是一股老父亲般的沉重。 “乔乔啊,不是我说你,你一个跑腿的财务,有必要每天加班那么晚吗?拿着三千块的工资,操着十万块钱的心,按我说,你那个可有可无的工作不做也罢。省得师父师娘还有我成天为你担心。” 罗乔反驳:“老苏,你可以质疑我的能力,但不能侮辱我存在的价值。” 苏牧讨好式的语气令人不太爽:“我不是那个意思,乔乔,其实我一直很欣赏你干啥都认真的样子,还记得前院的三毛吧?” “三毛是谁?我该记得他吗?他是从旧社会穿越来的人物?” “你呀,年纪轻轻的,记性跟八十岁老大爷似的。你高中时期的同学三毛啊,那个经常挑衅看门的王大爷,将王大爷气得跳脚的那个三毛啊。我记得当时你路见不平一声吼,将三毛仅存的几根毛给拔了的事情。虽然方式方法不太对,但我特别欣赏你那个正义的小模样,特招人喜爱。” 罗乔哈哈一笑:“哦,你说的是前院的九根毛啊,我也没得那么狠,当时还留了几根毛的。人家现在头发浓密得很,见面还一直感谢我当年的拔毛之恩,不然他也许真的只剩三根毛了。” 苏牧嘻嘻一笑。 “咋样?现在感觉好点没?” 罗乔恍然大悟,这个苏牧,大概是听罗大春说自己正因为美美的事情矫情着,所以故意逗自己笑的。 “还真是难为你了,其它的我不关心,我关心的是你们抓到那个杀害刘美美的凶手了没?” 苏牧脸色立马变得十分严肃,又十分难为情地摇了摇头。 “老苏,不是我说你,亏得你还是老爹的得意弟子,你成天装得比福尔摩斯还牛逼的样子。破个案抓个变态跟便秘似的,困难得很吗?” 罗大春大概觉得自己家姑娘直白得有些过分,忙和稀泥。 “这不能怪苏牧,这几起案子太特殊,复杂了一些,你老爹我从警这么多年以来,还是头一次遇见这么棘手的案子。” 大概在刘美美的案子中受了一些刺激,罗乔有些不依不饶。 “到底是有多棘手,这是第几起啦?难道你们干刑警的就是吃干饭的,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又一个花季少女被变态干掉吗?” 苏牧有些语无伦次:“乔乔,你这话讲得好像我们雷局似的,一个字都不带差的。” “好吧!我也不为难你了,再高明的犯罪分子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我不相信你们一点线索都没有。” “倒是有一些线索,目前还有一些凌乱,一时间还找不到方向。” “说来听一听?” 罗大春有些为难:“乔乔,你别为难苏牧了,他们是有纪律的。怎么能随便透露案件呢?” 苏牧却说:“也无防,也是刘美美的案件给了我一些启发,这几起案子的关联之处,乔乔知道也好,省得她一天还跟个没事人似的,一点都不注意自己的安危。不过,在说这些关联之处之前,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一下乔乔。” “你问吧!” “昨天你是几点进的巷子?” “我没注意,让我算一算哈。最后一班地铁进入鑫安站的时候是23点15分。中间经过了八个站,每个站间隔的时间大概是四分钟,四八三十二。到二市站的时候应该是23点38分。从地铁站出来,到巷口的时间估摸着应该有六七分钟吧。从巷口到阳光小区的分叉口,按我平时的脚力来算,大概需要六七分钟。也就是说,到阳光小区门口,我听见有女人在哭的声音时,应该差不多是24点左右。” 罗乔说到这里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 “妈呀!午夜12点,那个时候美美还在不在?我听到的是她的声音?还是其它的?” 苏牧:“我和师父都是唯物主义者,别瞎联想,除了哭声,你还有别的发现吗?” “说实话,还真跟平时有一些不同,大热的天,总感觉背后凉嗖嗖的。” “我是说除了哭声,就再也没有其它的声音了吗?” “有,野猫的叫声,哇呜一声,从垃圾桶后面窜出来,差点搁老子的魂给吓没了。” 罗大春:“乔乔,说话文明一点。” 罗乔:“老爹,你晓得的,我一紧张就不文明,老苏不是外人,他能理解。” “当时的巷子里还有别的人吗?” “魂都没得一个。” “我记得分叉口再进去就是阳光小区最靠边上的一栋楼,按那个位置来看,那栋楼的窗户正对着巷子,那个时候你有注意到那栋楼有灯亮着吗?” “没有,乌漆麻黑的,应该是没亮灯。老苏,你又不是不晓得,那个小区的年纪跟老爹的年纪差不多了,里头住的都是一些老头老太太,他们又没有夜生活,晚上自然睡得早,都午夜时分了,他们不睡觉,难道开着灯聊天?” “也是,那我没什么好问的了。咱们进入下一个主题。” ------------ 第10章 恐怖角 罗乔显然话里有话。 “老苏,你确定没什么再需要问的啦?” “暂时没有。” “我真怀疑你这一个刑警队长是不是买来的,其实还有好多细节的问题你没有问。” “好吧,罗大侦探,请多多赐教。” 罗乔顺手接过老爹递过来的水杯呷了一口水,开始有模有样的摆起了谱。 “第一,你们没有注意到阳光小区巷口的灯是坏的吗?那个路灯坏了好几天了,究竟是那个路灯的寿命到头了,还是人为的?假如是罪犯为了方便行事人为的呢?” “罗大侦探,你说的有道理。这个问题我们当然注意到了,我们调取了阳光小区巷口唯一的监控探头,探头显示这个路灯是在三天前晚上的12点03分突然灭了,目前看来,应该是寿命到头了。” “那,既然有监控,难道没有看到犯罪分子的样子吗?他从哪里来?去了哪里?顺藤摸瓜不就可以找到那个变态了吗?” “春子巷,除了巷口有一个监控探头之外,其余就是各个小区门口的监控。很遗憾,进巷子的监控探头在那个时间段,没有发现可疑的人。案发时间段之后也没有发现可疑的人出去,另外,因为春子巷地形复杂,阳光小区后面是一片人迹罕至的小树林,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有利的,他作案之后完全可以进入小树林,小树林外围四通八达,要想找到他的踪迹确实难了一点。而刘美美遇害的地点,恰巧在监控探头的盲区,其实就算在监控范围之内,那个时候黑灯瞎火的,也很难辨别犯罪分子的样子。” 苏牧说的是实话,那个小树林确实跟个迷宫似的,以前上学的时候,罗乔和小伙伴们没少在小树林里玩捉迷藏来着,对于方向感不好的人来说,一进去指定找不着北。有一回,罗乔当捉的那个,自己个傻逼呵呵地在小树林里转了半天,毛都没有找到一个,意识到不对劲想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迷路了。终于找到了出口摸了出来的时候,小伙伴们一个二个都被妈喊回家吃饭了午觉都睡醒了。 “好吧,我说第二个疑点,当时我在垃圾桶边上的时候,闻到了以前没有闻到过的味道。怎么说呢,空气中好像飘一股薄荷的香气,又好像是香水的味道。我从来不喷香水,我不知道是不是美美身上喷的香水味道。你不晓得,像她们这些据说活得精致的女人,出门之前都得喷点香水。” “是薄荷的味道,据第二起案子幸存的受害人回忆,当时她在罪犯身上闻到的就是一种薄荷的味道。” “好吧,重点来了,既然有幸存的受害者,关于罪犯的画像就应该能描述。” “很遗憾,由于当时案发地路灯坏了,地点也相对偏僻,黑灯瞎火的,加上受害者惊吓不浅,对于罪犯几乎没有印象,只记住了一点,罪犯当时戴着一个相当吓人的白色面具。” “啊,这样啊。那么我说第三点,你既然看了巷口的监控,就应该知道当时跟我一起出现在巷口还有一个人。” “你是说周语?” “嗯,这个人我总共见到过他四次,每次他都奇奇怪怪的,说实话,我相当怀疑他。” “我们确实怀疑过周语,周语住在莲花小区,按理说,他和你分开之后,就应该出现在莲花小区门口的监控探头当中。可他在和你分开之后的一分钟之后又出现在巷口的监控当中,并且一直在那里站了足足有十来分钟。后来我们问了他,他表示说当时太晚,担心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站在巷口目送你进了小区的大门,才转身回了住地。这个莲花小区门口的监控有显示,他没有说谎,十多分钟之后他进了小区之后直到今天早上9点15分才出来。所以,他不具备作案的时间。” 罗乔彻底泄了气,有气无力。 “那美美的死因是什么?能透露吗?” “经过法医鉴定,刘美美头部被不明钝器所伤,面部几乎毁容,颈部有勒痕,最终判定为窒息死亡。” “犯罪分子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吗?譬如……” “譬如什么?” “譬如犯罪分子的指纹,DNA,或者被性*侵的痕迹。按理说,在现代刑侦技术条件下,犯罪分子想要一点痕迹都不留有点困难。” “很遗憾,几起案件的受害者生前都受过非人的折磨,但犯罪分子并没有留下有用的痕迹,作案手法相对熟练,这也是这几起案子的棘手之处。” “怎么可能?难道罪犯只是单纯的为了杀人而杀人吗?一点动机都没有?” “也不是,受害者为女性,也都被实施了猥亵。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两性行为。所以我们断定,罪犯可能存在着某方面的隐疾。” “隐疾?哪方面的?” 苏牧脸一红:“那个,就是……” 罗大春插了话:“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问得那么清楚干嘛?” 罗乔嘿嘿一笑:“懂了,就是男性方面的功能障碍。我可不可以认为凶手因为隐疾,从而对年青的女孩动手,企图达到治愈自己隐疾的目的,但是遗憾得很,不行就是不行,并没有取得成功。所以他就变态地将受害者给杀害。” 苏牧:“这么说也能说通,警方也认为有这一种可能,但也有可能是因为其它的原因?” 罗乔疑惑:“从何说起?” 苏牧:“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跟你讲的重要部分,受害者目前看来都有一个共通之处,那就是年纪差不多都在23岁左右,其中第一起的受害者,就读于外国语学校。另外两起受害者高中时期跟你是同一所学校,都曾就读于第三中学,刘美美你当然认识,另一位幸存者夏婷婷跟你高中是同级但不同班。夏婷婷你认识吗?” 罗乔摇了摇头:“夏婷婷?完全没有印象,我们学校年段二十个班,哪能都认识。更何况,我高中时期玩得好的都是男同学,女同学跟我玩不到一块儿。”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外国语学校与第三中学相距并不远,为什么受害者都曾就读于这两所中学,而且与你都是同级?” ------------ 第11章 恐怖角 罗乔不太耐烦,这个苏牧亏得还是刑警队长,讲话一点逻辑性都没有。 “老苏,说一说你想表达什么重点?” 罗大春插了话:“唉,姑娘呢,你这智商真是感人。苏牧的意思是说,凶手的目标很明确,应该就是这两所中学2010级的女学生。 所以,你也包括在这些目标之内,他是在告诉你,以后每天下班最好在8点以前回家,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就呆在家里哪里都不要去。” 苏牧对于罗大春的话表示赞同。 “对头,我就是这个意思。” “那怎么行?我一个大活人,让我整天呆在家里头,还不如让我去死。” 罗大春一张脸气得铁青:“姑娘,人活着不能太自私,你死了倒是一了百了,你是要让我和你妈跟着一起去死吗?” 罗乔:“严重了哈。我怎么可能就是凶手的目标了呢?另外,我不知道你们捡到重点了没,刚才苏牧还说没有线索,这么大的一个线索摆在面前都没注意到。 凶手的目标为什么是这两所中学2010级的学生?他一定与这些学生有某种关联,或者与学校有关联。确切的来说,他会不会是2010级的学生? 他的隐疾跟他学生时期的经历是不是有关?或者他青春时期受过幻想对象的打击,导致他那方面出现了偏差,所以他产生了报复心理? 老苏,我来问你,这些案件的受害者是不是长得都比较好看?一般的男生都喜欢漂亮的女生,我分析这个变态应该生得其貌不扬,学生时期遭心爱的女生将其自尊踩在脚底下反复蹂躏贱踏过。 偏偏这个男生心理承受能力又太弱,所以心理扭曲,然后产生了报复漂亮女生的念头。” 苏牧颇有些无奈:“你说得没错,几起案件的女孩确实生得漂亮。但乔乔,你真的以为咱们警察都是吃干饭的。这些难道我们没有想到吗?经过对外国语学校和第三中学2010级的学生大量走访调查,目前并没有发现可疑的对象。 另外,刘美美和你是同班同学,她在校期间有没有谈恋爱?或者有追求她的男生你应该比较清楚吧!” “说实话,虽然我并不想承认,但事实就是在校期间追求她的男生多得很,天才知道那些男生里面有没有变态的。” 苏牧接了话:“也是,第一个曾就读于外国语学校的受害者,在校期间的追求者也不少,但目前还没有找到可疑的人来。 但令人疑惑不解的是,另一位受害者夏婷婷虽然生得漂亮,但据我们了解,夏婷婷在校期间性格内向,向来独来独往,几乎没有什么朋友,也没有听说有男生对其有意思。 据夏婷婷说,她之所以能够活命,完全是因为犯罪分子正实施侵害的时候,一位推着垃圾车的清洁工出现在她回家的巷子里,求生的本能使得她拼命挣脱束缚跑向了那位清洁工大爷,当大爷挥了扫把赶过去的时候,罪犯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说到这里,罗乔的表情异常严肃,声音也大了起来。 “老苏,既然警方已经确定罪犯的目标就在这两所中学2010级女学生里面,为什么没有保护措施,还让刘美美白白送了命。” 苏牧一张脸瞬间红了。 “保护措施当然有,但是你知道的,两所中学2010级的女学生少说也近一千,目前在X市的少说也有好几百个人。对于警方来说能面面俱到确实困难了点。” “别找借口,凶手的目标虽然有好几百个人,但在学生时代,真正算得上漂亮的女生的又有几个,你不知道,正长身体的年代,据我所知,一个二个的不是长得胖就是不会打扮,青春的身体被宽大的校服包裹着,你要没有拿得出手的人格魅力,阳光都懒得往你身上照。以我们班为例,真正拿得出手的也就那么几个,当然,刘美美是当仁不让的。” “你说的也对,刘美美当然也被警方列为保护对象,但刘美美在航空公司工作,飞的又是国际航班,时间相对难以掌控。再加上,她这一次又和同事临时调了班。按原计划,刘美美昨天晚上应该在飞往纽约的航班上。当然,这也是我们工作的疏忽。” 手里的杯子已然空空如已,罗乔脑回路转了一圈,突然意识到一个重要的问题。 “老苏,按你的意思来说,我每天下班的时候,都有人在暗中保护我咯?怪不得我最近总感觉后背凉嗖嗖的,原来有尾巴啊!” 苏牧有些难为情:“这,这个嘛……凶手的目标是漂亮的女生。” “搁老子,你的意思是说我罗乔不漂亮咯?” 苏牧打了结巴:“不,不是的,你别误会,你当然是漂亮的,是与众不同的那一种漂亮。但我认为你这一种漂亮应该不是凶手的目标。” 罗大春又开始和稀泥:“乔乔,别无理取闹,你成天打扮得跟个假小子似的,你不开腔别个还以为你是一个男的。当然哈,在别个眼里,应该是一个长得漂亮的男生。” 苏牧趁机道:“也不是你没有危险,最近我不是每天都来接你的嘛。” “好吧,就算你两爷子说的有道理,那老苏你昨天晚上在哪里?如果你一直在的话,刘美美能出事吗?” “对不起,昨天晚上辖区的丰台酒店里有人烧炭自杀,出了人命,实在脱不开身。谁能想到,凶手偏偏在这个时候作案呢?我都后悔死了。乔乔,我跟你说哈,以后每天不许加班,实在是必须要加班的话,天上下刀子都得等我来接你你才能走。” 罗大春也无比担忧道:“苏牧说得对,你要是实在觉得你那个工作重要的话,按照凶手作案的时间来看,应该不会选择白天。所以以后只要是加班的话,我和苏牧谁有时间就谁去接你。” 苏牧起身来:“这件事情就这么说定了,乔乔,不允许你反驳,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由不得你任性。我得回局里了,这件案子搞得局里上上下下心慌得很,雷局下了命令,如果再不破案,咱们队集体下课。 ------------ 第12章 恐怖角 天大的事在时间的面前都算不得事,在这个夏天,刘美美的生命如昙花一现之后,只不过给街坊们留下了饭后的谈资罢了,谁也不能真切地了解美美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 在世人面前,跟自己无关的事,都只是新闻,新闻失去了它的新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能够想起。 有了刘美美的前车之鉴,春子巷进来的莲花小区,阳光小区,白鹭小区的二八姑娘们通通都成了重点保护对象。 长长的春子巷,新增了几个监控探头,进阳光小区分叉口的路灯也修好了,比平时要亮堂数倍。 用罗大春的话来说,亡羊补牢,犹未晚也。 一个星期了,罗乔并没有因为刘美美事件而不加班。原因有很多,因为最近公司业务确实繁忙,老板孙池似乎也特别重视财务部跑腿姑娘罗乔了。 罗乔没有被刘美美事件而影响,但财务部门漂亮的财务助理周雨却不,据说她高中是在外国语学校上的,而她正好和第一起案件的受害人黄晓雅是同班同学。 鉴于以上原因,她家人因为担心她的安危,坚决让她辞职在家哪里也不去。 周雨家里据说有矿,辞职的时候,她没有来,而是她的父亲,一个身材与身份成正比的暴发户。 这个大腹便便的暴发户,哦不,是周大老板,他到公司气派十足坐在老板孙池对面的原话是。 “我姑娘来你这里只是体验生活的,老子半顿饭钱都比你一个月开给她的工资多。你说她图啥?她图你长得好看?图你有钱?还是图自己个的命不值钱?” 孙池坐在椅子上,脸色铁青。半天没说一句话,说话就喊来了公司的二把手恭恭敬敬地将周大老板给送到了楼下。 周大老板走之后,孙池就找了罗乔,来了一次推心置腹的谈话。 问罗乔在公司干得还顺心不?有没有不如意的地方? 在罗乔再三保证,自己不会炒老板的鱿鱼,就算老板炒她的鱿鱼她也不一定会走之后。 孙池就让在公司当出纳的罗乔抵了周雨的职,跟公司的主办会计学习业务,并且给罗乔加了薪。 并且一再保证,以罗乔的聪明才智,假以时日,就是公司挑大梁的人物。 又因为公司最近业务繁忙,公司前景一片光芒的情况下,罗乔不加班都不得行。 这是第一个原因让罗乔没有理由不加班。 第二个理由是因为苏牧还有老爹罗大春。 这两个人民警察尤其的敬业,在人民警察的世界里,加班是常态,不加班才是不正常。 苏牧忙着凶案调查,罗大春忙着调解邻里纠纷,现代人生活条件好了,追求精神层面的东西就越来越苛求。 这样就间接导致了,很多人吃饱了没事干时时想为平淡生活找点调味剂。 比如东家媳妇怀疑自己个经常不着家的老公有外遇了,逮着机会在某宾馆来个现场捉奸。 再譬如某老公怀疑自己家漂亮媳妇红杏出墙,成天疑三疑四,实在忍不住,动了拳头打老婆的事情。 罗大春就管这些事情,忙得不可开交。 他们也接受了罗乔加班的事实,因为大家都加班,加班完之后,这两个人民警察谁有空就谁去接罗乔,这样一来皆大欢喜。 一个星期过去了,刘美美遇害案并没有什么进展,以往话特别多的苏牧,最近总是沉默了许多,不得不说,他沉默起来比不沉默的时候有魅力多了。 苏牧开着那辆破旧的大众车行驶在空旷的街道上,夏天的晚上,沉默得快下雪的时候。 他说:“乔乔,我害怕,我是真害怕,这座城市似乎埋着一个炸弹,而我就是那个排弹的。可悲的是,我这个排弹的却不知道这个随时会爆炸的炸弹在哪里。” 罗乔本来想安慰他几句的,但却不知道怎么来安慰,她甚至有些生气。 苏牧,传说中在X市警界属于大神级别的人物,关键的时候却掉链子。 说实在的,罗乔有点不解。这件案子到底有多难办,让苏大神如此一筹莫展? 鑫安大厦,是一所办公大楼,20层,大的公司有租下两三层的,小的公司有租下一层的,还有的两家公司合租一层的。 罗乔所在的池晨设计公司租下的是8楼整层办公。 大厦的五楼半层是食堂,食堂的老板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老板刘乇,刘大律师颇有经济头脑,他租下五楼整层,半层用来做食堂,半层用来办公。 食堂的厨师据说是刘大律师花重金聘请回来的大厨,大厨的手艺确实不摆了,烧得菜确实比外头那些外卖好吃多了。 所以整栋楼,大部分公司的员工都在这里用餐。 罗乔也不例外,她最喜欢食堂大师傅炒的回锅肉,大师傅确实有两把刷子,愣是将一道素蘑菇汤做出了佛跳墙的味道。 周四的中午,罗乔正在食堂里专心吃回锅肉,喝蘑菇汤的时候,对面坐下来一个好久不见的熟人。 罗乔学生时期暗恋了两年之多的同学江凯,传说中曾经和刘美美有过异地恋的江凯。 好久不见,这哥们没长残不说,反而增添了男人成熟的味道,越发的英俊帅气。 江凯大学期间在C城学习了法律,毕业之后在C市混了一年,按他的说法是,他实在是习惯不了C城人民无辣不欢的饮食习惯,所以决定打道回府。 巧合的是,江凯回到X市之后,就在五楼刘乇的律师事务所工作。 几年不见,江凯还是屁话多,一顿饭的工夫,这哥们又将高中时期的同学们八卦了个遍。 来而不往非礼也,罗乔最后顺嘴提了一句。 “刘美美的事情听说过了吧!” 江凯一脸懵:“什么事情?” “她去了。” “她去哪儿啦?” “另一个世界。” 江凯不明所以:“另一个世界?平行世界吗?” “你还当律师呢,脑瓜子这么不好使,另一个世界,是个人最终都会去那个世界的。” 江凯倒是很淡然:“哦。” 哦了这一声之后,又扒拉了数口饭,然后又在罗乔的盘子里捡了一块回锅肉吃。 罗乔气不过:“都说律师是无情的职业,没想到你如此无情。人家至少和你谈了一场恋爱,你都不感慨感慨,或者问一问为什么?” 江凯一愣:“为什么?” ------------ 第13章 恐怖角 罗乔在斟酌该如何委婉而又不让人受到惊吓的回答的时候。 江凯脑子回了神,追问:“你从哪里听到的小道消息?我跟刘美美谈恋爱?你怕不是在说聊斋。” “你不是一直喜欢刘美美式的女生吗?漂亮,又有女人味。传说中你们俩个是因为距离而分的手。” “滚,我几时说过喜欢这类女生啦?我喜欢漂亮的女生不假,但我不喜欢端着的女生,跟她们相处累死个人。” “你这个想法很明智,不然现在该哭得死去活来的人就是你。不过,你听说过无风不起浪的说法吗?” 江凯气急了:“谁要是再传老子跟刘美美谈过恋爱,老子扒了他家的祖坟。” ……………… 池晨设计公司,公司不大,员工三十多人,单身狗二十来个。 忙活了两个星期之后,这一大单设计稿交稿了。 鉴于公司的单身狗占据了半壁江山的实际情况,老板孙池发了福利。 周六晚上,在鑫安大厦旁边的威尼斯酒店宴会厅举办联谊活动,又鉴于公司的单身狗们共事了那么久,也没见到哪对男女有擦出火花的现实问题。 孙池发了话,让与会人员每人必须带一个单身青年来参加联谊活动,谁要不带就扣谁奖金。 这个联谊活动有点特殊,说明白一点,就是化妆舞会,孙池花了血本请了策划公司搞的,看来他这一单设计单没少赚钱。 孙池说:“不管你们扮成妖精还是魔鬼,只要展开丰富的想像,想扮成啥样就扮成啥样,越离谱说明越有创意。到时咱们评个最佳创意奖,有奖金发。” 孙池的良苦用心,底下一帮人明白,这也是为了方便大家联络感情,毕竟在面具背后,大家才不会那么尴尬。 说真的,大家对这一次联谊活动还挺期待的,毕竟成天呆在办公室里忙于工作,都快与外面的世界脱节了。 在与江凯重逢之前,罗乔是有些犯难的,自己身边的单身狗就是苏牧了。 但苏牧明显不合适,先不说他忙于破案没得时间不说,就说他那一股沧桑大叔样,害怕将姑娘们给吓跑。 周四在食堂与江凯不期而遇之后,罗乔问了江凯一个问题。 “哥们儿,现在还单身吗?” 江凯反问:“咋的,你是对我有意思啊?” “别往脸上贴金,你现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请正面回答问题。” 江凯脸上闪过失望的表情。 “不怕你笑话,哥们儿正失恋着,前女友找了一个有钱的金主将我给一脚踹了,我这是回X市疗伤的,C市是我的伤心之地,以后再也不去了。” “那就对了,周末带你参加一个派对,我们公司漂亮姑娘多得很,将你的眼儿子擦亮一点,不要说姐们没给你机会。” 江凯并不是很期待:“我可不可以不参加?” “给你两个选择,第一,自愿参加。第二,我打到你参加。” “好吧,我自愿参加。” 对于这一次联谊活动,公司一帮单身狗们兴奋得很,对于自己在聚会上会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一个二个皆表现得很神秘。 财务部的会计芳芳姐其实对设计部的老黑一直有意思,整个财务部的人眼不瞎,都瞅出来芳芳姐的一棵芳心暗许,但老黑这个钢铁直男一直无动于衷。 一个大男人没有行动,总不能让一个姑娘家送上门去吧。 偏偏芳芳姐又十分矜持,又因为罗乔时常与每个部门都混得十分熟络,芳芳姐就让罗乔打听一下老黑在晚会上会扮演个啥,她好配个对。 打听老黑扮演个什么角色,倒也是不费吹灰之力。 老黑也是一个奇葩,他居然扮演黑山老妖。 芳芳姐叹了一口气:“唉,我总不能扮演燕赤霞吧。算了,我就免为其难地扮演聂小倩。” 芳芳姐作出这一决定之后,又不太放心,让芳芳给老黑透个风,希望老黑这棵铁树能开一次花。 周六,因为有江凯陪同罗乔参加聚会,罗大春和苏牧两个人民警察皆放心地执行任务去了。 苏牧对于罗乔的装扮嗤之以鼻,在送罗乔去酒店的一路上,腾出右手来揉了罗乔数回脑袋。 说她这么幼齿的打扮,让人不摸头就手痒痒。 洛丽塔的装扮,也不是罗乔非得要这么装扮,她本来是想扮演冰雪女王的,无奈几天前在某宝上购买的行头一直在揽收状态。 摧了店家好几次,这个店家硬是牛逼得很,全是自动回复,甩都不甩死你。 而眼下已经到了月底,自己的兜比脸还干净,也拿不出多余的钱去实体店采购行头。 翻箱倒柜找出大学时期万圣节扮演洛丽塔的行头,当拿出那一身洛丽塔行头的时候,罗乔也没有想明白,大学时期的自己为什么会要扮演洛丽塔,难道自己个有恋父情结? 车子停在酒店门口的时候,苏牧又嘿嘿一笑。 “其实这身装扮挺不错的,尤其是这一顶橘子色的假发,让你变得有女人味多了。” 酒会确实高端大气上档次,自助海鲜管够,龙虾够大,生蚝够肥,牛排烤肉,吃的喝的,叫得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应有尽有,简直就是吃货们的天堂。 作为咋吃都不胖的罗乔来说,无疑是到了天堂。 其实宴会开始之前,罗乔还是有所期待的,认为一帮单身狗们会打扮得十分有创意。 没想到,高估了这帮千年单身老妖们。一点新意都没得,男生们一律小丑,蜘蛛侠,蝙蝠侠,钢铁侠,这些就不说了,居然还有人装扮成孙猴子,绿巨人,这是要将姑娘们都吓跑的意思吗? 相对男同志们,女同志们好多了,白雪公主,人鱼公主,灰姑娘等等。 因为这些人打扮得奇装异服,又都戴了面具。 罗乔在一堆人中间没有认出江凯,也没有认出哪一个是她所期待的老板孙池。 坐在桌子前,将一盘子生蚝给消灭完了的时候,一直坐在罗乔对面啃了十个龙虾的绿巨人开了腔。 “就你这个吃相,不是暴发户都娶不起你。” 搞了半天,这个臃肿的绿巨人原来是江凯装扮的,也亏得他想得出来。 正准备就江凯这个绿巨人的装扮怼他两句的时候,,只听得门口一阵骚动,成功吸引了两个人目光。 靠,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啊。 门口进来一个阎王爷,阎王爷旁边牛头马面,阵仗倒是搞得大。 ------------ 第14章 恐怖角 这一个化装酒会刷新了罗乔对于化装酒会的认知。 本来以为有了绿巨人和孙猴子之后,不可能再有奇葩的装扮,没想到自从这个阎王爷和牛头马面进来之后,状况一发不可收拾。 貌似是阎王爷微服私访一样,什么孟婆,黑白无常,反正地府能叫上名字的通通都拉出来遛一遛。 江凯半只龙虾卡在嗓子眼上,眼珠子都瞪圆了。 “罗乔,今天是什么日子?七月半中元节吗?” “应该不是得喔,每年七月半,我们一楼的孟婆婆一早就要在楼道里给先人烧纸,烧得整栋楼都是纸钱的味道。她一烧纸钱,二楼的王婆婆就扯了大嗓门开始骂人,但今天一天风平浪静,连个纸灰灰都没见着。” 正说着,江凯已经拿了手机在查日历了。 “不是的啊,还有二十来天呢。” “管它呢,十殿阎罗来了都不能打扰我吃生蚝。” 其实跟罗乔一样,大多数单身狗们一开始的关注点都在吃上面。 平时加班加点,干得比牛多,吃得比猪差,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能吃好吃的,不得先吃为敬。 吃饱了才有力气寻找另一半不是? 江凯挪动着绿巨人的身姿,穿行在各个餐点前。 罗乔好不容易逮着一个认识的人,芳芳姐,因为她扮得特别仙,聂小倩嘛。 但与会人员里压根就没有黑山老妖,也就是说老黑压根就没有扮成黑山老妖,他放了芳芳姐的鸽子。 要在一群蝙蝠侠,蜘蛛侠里面找到哪一个是老黑,实在是困难得很。 罗乔只得和芳芳姐两个人凑在一处,打赌哪一个蜘蛛侠是某某某,谁打赌赢了负责买下周的早餐。 讨论了一圈之后,给所有的蜘蛛侠,蝙蝠侠都编上了号,最后两个人达成共识,一致认为蜘蛛侠2号就是孙池。 原因很简单,孙池的个头较高,身材也十分好,那一件蜘蛛侠的套装穿在他的身上完美的展现了他那模特般的身形。 吧台前,有一个小丑在调酒,先不说他调的酒怎么样,但把式耍得十分到位。 罗乔经过吧台的时候,那个嘴咧到了耳朵边的小丑正好调了一杯鸡尾酒,他十分绅士地递给了罗乔。 那杯深蓝色的鸡尾酒透着神秘的色彩,罗乔忘记了苏牧的嘱托,为了安全其间,在酒会上不到万不得已之时不得喝酒。 罗乔反驳了一嘴:“化妆酒会,美其名曰酒会,不喝酒还参加个毛的酒会。” 这一杯极具诱惑力,趁着酒意找到蜘蛛侠2号半真半假地撒个酒疯,趁机表白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接过小丑递过来的那杯酒,罗乔笑了,问小丑。 “小哥,这酒有名字吗?” 小丑不说话,拿食指在大嘴边上作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罗乔理解,这个小丑害怕暴露自己个的身份。 一杯酒喝完,罗乔拿眼梢在会场上扫了一圈,发现蜘蛛侠2号身边已经有了一位长腿花仙子。 这个时候,餐用得差不多了,为了增加配对成功的可能性,策划公司的主持人已经拿了话筒在那边吆喝节目流程。 吃饱喝足之后,一帮单身狗们有了娱乐精神,配合主持人在台子上疯玩。 说实话,公司那一帮单身男同志们,都不在罗乔的选择范围之内。 要么就是嘴上无毛的生瓜蛋子,要么就是长得太有特色了一点。像老黑这样人如其名的也只有是芳芳姐这种重口味的菜。 吧台的位置,正好可以全方位无死角地看台子上的群魔演戏。 吧台里面的小丑手不停,不觉间,又调出一杯酒放在吧台上,罗乔顺手端过来喝了。 喝酒期间,绿巨人飘过来,陪着喝了一杯,然后又飘走了,片刻之后,与一位人鱼公主玩起贴面游戏。 小丑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将罗乔吓了一跳。 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看来不是公司的人。 只听得他说:“美女,这鸡尾酒看起来好看,喝起来好喝,但后劲大,最好别贪杯。” 回头一看,小丑还在调酒,但吧台上已经有好几个空酒杯,这不知不觉间,竟然喝了好些杯了。 经小丑这么一提醒,顿时觉得有些昏昏然。 昏昏然之间,眼瞅着蜘蛛侠2号换了女伴,那位打扮得忒年青的孟婆,孟婆婆毫不矜持,挽了蜘蛛侠2号的衣袖,两个人跟胶似漆地出了宴会厅的大门,往右拐了去。 在公司上班一年多,罗乔知道,孙池身边从不缺女伴的,而且一个顶一个地好看。 在罗乔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自卑两个字,但自从遇见老板孙池之后,一天比一天自卑。 在这个荷尔蒙与多巴胺胡乱生长的晚上,这一男一女去干什么用脚指拇都想得出来。 也许是生蚝不新鲜,又或许是这鸡尾酒喝得有点多,不去趟洗手间都说不过去。 转头对小丑调酒师千娇百媚地一笑。 “谢谢小哥的酒,好喝得很。” 小丑的大嘴笑得特别地难看:“能为美女服务是我的荣幸。” 拖沓着脚步奔出宴会厅的时候,蜘蛛侠2号和孟婆小姐已然不见了人影。 宴会厅门口的weiter百无聊奈地站在那里,双眼无神。 罗乔本意是想问洗手间在哪里的,但在数杯鸡尾酒的作用之下,本为就不太好使的脑子显然跟不上嘴巴的速度。 “小哥,刚才那个孟婆小姐姐去哪儿啦?” 小哥倒是诚实,朝着电梯的方向用手比了一个8字。 谁说小哥的双眼无神的,这八卦的小眼神倒是挺管用的。 酒店的宴会厅在2楼,电梯一路上行,一开始挺顺畅的,直到罗乔出了电梯之后,才发现不对劲。 说起来也挺邪门的,电梯里只有罗乔一个人,虽然酒喝得有点晕,但她清楚记得自己是按了8楼的按钮的。 本以为一脚踏出电梯门的时候,就是酒店铺着大红色地毯的过道,过道的两边是酒店的豪华客房。 但事实并不是,外面的世界昏暗无比,隐约见到墙角的安全出口指示灯亮着。 在电梯门合上的时候,安全出口指示灯的灯光越发的微弱。 想从衣兜里掏出手机来看一看的,但掏了半天才想起来,这一身洛丽塔的服装压根就没有衣兜,手机大概在刚才喝酒的时候放在吧台上了。 顺着过道往里走了几步,过道尽头的窗户玻璃映出城市夜色的光芒,让视线不至于一片黑暗。 越往里走,越加地肯定这不是什么客房,心里面不免嘀咕,这个孙池是因为抠门泡妞都舍不得开个房间?还是因为想寻求不一样的刺激,故意选择这个黑灯瞎火的地方? 这个时候,但凡识相一点的话,罗乔都应该转身从哪来的回哪去。 但人吧!有的时候就是好奇心特重,好奇害死猫不是? ------------ 第15章 恐怖角 与楼下宴会厅的灯红酒绿不同,这里显得太过于安静了,安静得过道尽头右边房间里发出那一种声音清晰可闻。 也不是罗乔不识趣,实在是这一种声音吧,用语言不太好描述。 如果孙池与那妙龄女郎在这里幽会也说得说过去,但这一种声音明显不对劲,似女人的娇嗔,又好像夹杂着低泣的声音。 也许是受刘美美事件的影响,罗乔听任何声音都好像那一个晚上刘美美发出的那一种似在呜咽又似愉悦的声响。 尽管这个地方,确实与恐怖电影里头的场景太过于相似,尤其是过道尽头那扇窗户的窗帘在夜风中时不时地扬起,将恐怖的气氛发挥到了极致。 但对于正义感爆棚的罗乔来说,就算极具恐惧的场面,她都会一探究竟。 毕竟现在的X市是非常时期,刘美美事件已经让她后老悔了,她不想再后悔一次。 壮着胆子将自己给挪到了过道的尽头,窗外微弱的光亮下,右边的房间门虚掩着。 声音时断时续,就是从那道门里发出来的。 这一扇木门厚重结实,推开它也费了老大的力气。 半开的木门,一道微弱的光从过道的窗户映射进来,飘动的窗帘布就在那道光里毫无规则地晃动着。 不得不说,真它娘的吓人。 罗乔往里探了两步,静下来听了听,那声音似乎不见了,正准备退出去的时候,又一声暧昧的低吟从里面传来。 “是谁?是谁在那里?” 没有人回应,但昏暗中似乎听到有人急促的喘息声。 再往前走了几步,因为视线的原因,成功地被某些个物体所绊倒,然后,她发现房间里堆着很多纸箱,这应该是一个堆放杂物的房间。 在带倒N个纸箱之后,罗乔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两个大活人。 借着躺在角落里一只手机屏幕的光亮,隐约看见抱在一团的两个人。 男人戴着蜘蛛侠的头套,看不出来真面目,女人一头长发,整张脸埋在男人的胸前,也看不出来真面目。 两人均衣裳不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两人正在开车。 男人似乎不太友好,也是,换着任何一个人被人打搅了好事都得生气。 “你谁呀,还有没有点眼力见儿?” 罗乔听到男人的声音之后,心情立马顺畅了不少,这声音明显不是孙池。 罗乔忙往后退,边打哈哈。 “我什么也没看见,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转身出来的时候,又带倒几个纸箱子,哐啷哐啷的一阵交响乐。 但这么大阵仗并没有影响里头的两个人成就好事,罗乔刚将自己移出房间,顺带合上木门的时候,里头又传来不可描述的声音。 罗乔其实是后悔的,老妈刘海燕时常教育罗乔,闲事少管,一身清爽,更何况遇到这种事,按楼下孟婆婆的说法,多多少少有些晦气。 穿过长长的过道,来到了电梯前。 这个晚上,看了不该看到的场景,确实晦气,诸事不顺啊。 电梯是存在的,没有发生灵异事件,但空有电梯,上行下行的按钮随便你咋个按都没反应。 联系到这一层暗摸摸的环境和那间杂物间的情况,罗乔明白了,这一层恐怕是酒店空置没用的,但罗乔和那对野鸳鸯又是如何到达这一层的,实在是有点莫名其妙,细想只有一种可能,电梯自己个出幺蛾子了。 要想要坐进电梯回到宴会厅,有两种方法。 第一,这个时候恰巧有一个倒霉蛋刚好跟罗乔一样倒霉,坐上电梯到达这一层电梯门开了,这么一来,罗乔就可以搭上电梯回到宴会厅,再喝上几杯鸡尾酒醒醒神。 第二,如果没有碰巧的事情,那么只有再一次穿过过道,回到过道尽头右边的那个房间,向那一对成其好事的男女借手机一用,让江凯来解救她。 第一种方法,细想就跟中彩票一样,几率小得可怜。 第二方法,罗乔当然不想,试想一下,人家正搁那开车开得正顺畅的时候,再被打扰,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好比罗乔周末想赖床的时候,被刘海燕非得要拉起来做健美操的感觉差不多,那是一种想揍人的冲动。 但目前看来,只有第二种方法可行,这种黑灯瞎火的地方,她是一秒钟都不想呆下去。 两分钟之后,事实证明第二种方法不可行。 尽管这一次罗乔非常有礼貌地敲了那扇厚重的木门,并且礼貌地问了一句。 “对不起,打扰一下……” 话还没有说完,里头传来那个男人冒火的声音。 “给老子滚。” 然后,罗乔就麻利地滚了。 五分钟之后,罗乔选择了第三种方法。 因为那扇电梯门,无论她如何捶打,皆结实得很,纹丝不动。 她也试着喊了两嗓子,但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她喊出的两嗓子,回音在过道里绕来绕去,越加地增加了恐怖气氛,索性不喊了。 活人不能给尿憋死不是,于是,她想到了第三种方法。 因为她在喊了那两嗓子之后,看到了电梯旁边的安全出口指示灯。 电梯左右两边都有安全出口指示灯。 威尼斯酒店虽说不是顶级的,但在X市的规模也不小。 一左一右两栋楼,右边安全通道下去不知道是在几楼,有一道廊桥可以通往右边那栋楼。 遗憾的是,右边的安全通道行不通,铁将军把着门。 再往左边拐进去,摸黑走了一段距离,摸到了通往楼梯的门。 其实这一个方法早该想到的,情急之下脑瓜子不好使也在情理之中。 楼梯门吱呀一声开了,本以为这个晚上发生的小插曲就该结束了。 但她很快发现,并没有。 墨菲定律在这一个晚上发挥到了极致。 楼道里的声控灯暗得可以,但总比没有光亮来得好,在楼梯间往下拐了两道拐,以为穿过安全通道的门,就可以搭乘电梯下去重见光明的时候,发现下一层那道安全门上锁了。 再往下,安全门还是上着锁。 继续往下,跑到了最后一层,这一侧的安全门皆上了锁。 透过安全门的门缝,皆是黑暗一片,捶门也没有人回应。 如此这般折腾,大夏天的,折腾出一身汗不说,心情简直糟糕透了。 偏偏这个时候,晚间喝的鸡尾酒上了头,头晕沉沉的,走路也跟着晃晃悠悠的。 ------------ 第16章 恐怖角 墨菲定律在这一个晚上发挥到了极致。 楼道里的声控灯虽然暗得可以,但总比没有光亮来得好,在楼梯间往下拐了两道拐,以为穿过安全通道的门,就可以搭乘电梯下去重见光明的时候,发现下一层那道安全门上锁了。 再往下,安全门还是上着锁。 继续往下,跑到了最后一层,这一侧的安全门皆上了锁。 安全门的门缝看去,皆是黑暗一片,捶门也没有人回应。 如此这般折腾,大夏天的,折腾出一身汗不说,心情简直糟糕透了。 偏偏这个时候,晚间喝的鸡尾酒上了头,头晕沉沉的,走路也跟着晃晃悠悠的。 看来孟婆婆说得没错,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就是晦气。 晦气的根源还是楼上那一对野鸳鸯,如今之计还得找他们。 细算一下,就算那男的是金刚之身,这个时候也应该结束战斗了。趁这个工夫上去跟他们会合,至少他们有手机,通知外面的人来解救是目前唯一的办法。 下楼的时候不觉得累,再上楼就不太容易,加上酒劲上来,行动越加地困难。 心里面的急与行动不成正比,正如蜗牛似的往楼上挪动的时候,听得上头好似有人的脚步声,蹬蹬蹬的一直往上。 罗乔内心一喜,总算有个活人了,有个伴总比一个人在这楼道里瞎转悠得好。 “喂……” 声音在楼道里的回音颇大,但没人出声,回答她的还是那个蹬蹬蹬的跑步声。 “嘿,姐们?兄弟?是个人就吱一声噻。” 还是没有人出声,但脚步声停下来有两秒钟,两秒之后,脚步声又响起。 “喂,你能从这里出去吗?” 没人出声,脚步声又停下了两秒钟,然后又响起来,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个脚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近。 转过楼梯角,那个人急促的喘息声都能听得见,罗乔内心一喜,这一个晚上的恶梦终于要结束了。 然而,惊吓还在后头,微弱的声控灯又一次亮起的时候,一张白得吓人的面具脸赫然出现在罗乔的面前。 在化装酒会上,罗乔见过诸多另类的装束,但这个白色面具脸还是头一次见到。 “你是谁?我认识你吗?你是哪个部门的?” 这个戴着白色面具,身着一身黑色长袍的家伙,个子并不高,瘦弱型的,看不出来是男是女。 这一身打扮让罗乔想起《千与千寻》里面的无脸男,大晚上的出现在楼道里着实吓了一跳。 无脸男并不答话,只定定地瞅了罗乔两眼,透过白色面具,罗乔能感知面具后面一张冷漠的脸。 那个人瞅了罗乔两眼之后,毫不犹豫地转身往楼上跑去,他跑得快当,转眼就消失在楼梯角。 罗乔急了。 “嘿,兄弟,等等我。” 脚步声不停歇,并没有离罗乔有多远,但也始终与罗乔保持着三个转角的距离,罗乔只好在后面跟着。 其间罗乔因为赶不上趟,在楼梯的拐角歇口气的工夫,三楼拐角,那个无脸男一张白脸停了下来,在楼梯的栏杆处看着罗乔,并朝着她招手。 正是这一友好的招手,让罗乔内心又燃起了希望。 楼梯间冲斥着一前一后的脚步声,犹如钢琴的混音一般,和着心跳的声音狂敲着人的耳膜。 前头的脚步声消失在8楼,当罗乔气喘吁吁地到达8楼拐到电梯门边的时候,电梯门依旧紧闭,隐隐约约之间,看到无脸男的一片衣角拐进了右边的过道。 等罗乔追过去的时候,右边过道时空无一人,透过窗户,能看到右边那栋灯火辉煌的大楼。 大楼10层的房间里,一对情侣没拉窗帘,正在上演一出少儿不宜的画面。 过道的左右有十来个房间,挨个推了,皆锁着门,一摸一手的灰,应该是好久没人光顾过。 右边过道尽头的安全门还是锁着的,无脸男当然不可能凭空消失。 正琢磨着应该怎么办的时候,电梯门口出现了光亮,好像又有人进来了,罗乔内心一喜,这下好了。 “喂,请等一下。” 电梯门口一道人影一晃而过,随着电梯合上,那个人影很快不见了,只听得左边过道一阵蹬蹬蹬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等罗乔折回到电梯门口的时候,楼道里寂静一片,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妈的,难道是策划公司搞得整人配对游戏?” 得,先不管它是不是整人配对游戏,唯今之计也不去找什么无脸男了,先去中间过道尽头的房间看一看,那一对野鸳鸯完事没才是正道。 过道尽头,那扇厚重的木门半掩着,里面寂静一片。 “有人在吗?” 没人回应,绊倒数个纸箱之后,摸到了墙角,哪里还有人的气息存在着。 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过道那头电梯门又一次打开,从里面非常之快窜出一个人来。 “喂……” 罗乔来不及细想,奔了过去。 但这距离与速度压根就跟不上电梯门合上的速度,电梯门合上的瞬间,又是昏暗一片,那个人的脚步声在左边的过道上响起。 “喂,等一等。” 只听得安全门咣当一声之后,又是一片寂静。 这一个晚上,东奔西跑,折腾得够呛,罗乔决定来个守株待兔,坐在电梯门口等着那个兔子来开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鸡尾酒的后劲催得人昏昏欲睡。 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隐隐听得一个低沉而又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喂,醒一醒。” 迷里迷瞪地睁开眼睛,无脸男一张吓人的脸在眼跟前晃悠。 他正摇着罗乔的肩膀。 “起来,我带你出去。”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起身来,朝着左边的过道走去。 还处在懵圈状态之下的罗乔也跟着站起身来,跟在无脸男的身后。 往下的楼梯间,不知道拐了多少个弯,也不知道下了多少层楼。 直到再无可下。 当无脸男手中手机的电筒光亮打开的时候,罗乔发现这是一个逼仄的空间,不足四平米的空间里,堆放着清洁用的杂物。 房间没有窗户,一扇上了锁的小门通往外面,小门的门缝外面透着光亮,隐隐听见外面有车流和人说话的声音。 这个锈迹斑斑的锁,杂物间随便拿个东西就能将那道锁砸开。 正当罗乔寻思在房间里找个什么样的工具砸锁的时候,一股清凉的味道扑鼻而来。 等她反应过来,那是一股薄荷的味道之时,已经迟了。 ------------ 第17章 恐怖角 苏牧说过,据第二起案件幸存者回忆,那个变态凶手身上有一股薄荷的味道,而且戴着白色的面具。 自己这一个晚上,聪明的大脑被酒精麻醉,完全失去了警觉。 心中虽有万般不甘,却又无力改变。 当口鼻被那个无脸男捂住,她又无力挣扎的时候,脑海中最后一个念头是。 韶华年岁的小命就这么玩完了,她还有很多事情没做呐。 譬如谈一声轰轰烈烈的恋爱,和心爱的人去阿尔卑斯山下的小镇过一段与世无争的生活。 再譬如与心爱的人步入婚姻的殿堂,生一个漂亮的娃娃给老妈刘海燕玩一玩。 ………… 事实上,这一个晚上,罗乔的小命还紧紧地攥在自己个的手里。 正当自己无力挣扎,意识正一点又一点地从脑海里消失的时候,那扇铁门被人从外面踹开来。 再然后,无脸男捂住自己口鼻的手一松,一种强烈的窒息感让脑海中开始出现幻觉。 似乎听见刘海燕的大嗓门在喊她起床的声音,又似乎是刘美美在喊救命的声音。 应该只是短暂的昏迷,醒来的时候,身边一片黑暗,还是那一股难闻的潮湿气息。 摸索着站起身来的时候,因为视线的原因,弄出了不小的响动。 随着响动的声音响起,楼道里的声控灯又亮了起来,一丢昏暗的灯光随之映了进来。 当那道灯光打进来的时候,楼道里一串脚步声由远及近。 再然后,罗乔的后脊背一阵发凉,因为那个脚步声的主人很快就出现在门口,而罗乔身后已经无路可退。 这个人罗乔晚间见过,正是化装酒会上那个打扮成孙猴子的奇葩男。 他站在铁门前,定定地瞅着罗乔,孙猴子的面具之下,看不出来他的表情。 然后,他开始说话,这个声音貌似在哪里听到过,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 “你没事吧?” “你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救了你。” “你救了我?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和无脸男是一伙的?” “无脸男?” “就是那个戴着白色面具的变态啊。黑灯瞎火的,我怎么知道你不是那个变态?” 男人的声音不太耐烦:“罗乔,我原以为你是长了脑子的,没想到你智商还真是感人。如果我是那个变态的话,你现在还能站在这里跟我说话吗?” “你认识我?你是谁?” “我是谁?罗小姐还真是贵人多忘事,两个星期前你还拿电棒招呼过我,这才几天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 “周语?你不是在崔岭公墓上班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美女,我总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上班吧,就不能有点娱乐活动?” 对于周语,罗乔还是有很多疑问的,自从这个人出现在末班地铁上之时,罗乔的生活就好像不太顺当。 这么一个晚上,罗乔并不认为在这个孙猴子的面具之后的人,因为和她有过数面之缘而放松警惕。 还没有等她再一次开口,周语语气不太耐烦。 “你现在能走吗?刚才那个面具男跑得快当,我又害怕你在这里再出什么意外。你说的那个面具男跑了,谁知道他还会不会再回来,咱们还是回到楼上,尽快找到出口。” “你有带手机吗?” “大小姐,我有带手机的话,这个时候咱们两个早就出去了。” 这一次出奇的顺利,当两个人回到8楼的时候,电梯门碰巧打开了,然后,大块头绿巨人出现在电梯门口。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块头够大,他或许就是下一个被困在这里的人物。 绿巨人的面具之后,江凯一双眼睛滴溜地转,定定地盯着罗乔身边的周语,开口之间明显带着一股酸溜溜的味道。 “罗乔,你也太不够意思了,一晚上我到处找你,差点就报失人口失踪案了,结果你却跟别人跑到这里来幽会了。你对得起我这一晚上的担忧吗?” “幽个捶子的会,老子差点魂归西天了。再说了,你一晚上和你的人鱼公主打得火热,哪里有工夫想起我来?” 江凯无力的辩解:“你个没良心的,人鱼公主哪里有你重要。” 说完之后,又觉得哪里不对劲,然后他捡到了重点。 “你说啥,魂归西天?什么个情况,幽个会还能要了你的命。 ” “都说了老子没幽会,没幽会。废话少说,带手机没得。” 不得不说,这一身绿巨人的装扮虽然很难看,但功能齐全,左手臂的大块肌肉上有一个可以放手机的口袋,江凯从里面掏出了他的水果手机。 这一个晚上注定是不平静的,警方来之前,酒店的现场经理带着保安队先赶到。 罗乔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一晚上转悠的地方根本就不是什么8楼,而是酒店的7楼。 据经理说,7楼以前是客房不假,但两年前因为发生过一次火灾,当时一个客人被烧伤,酒店还为此赔不少钱。 有人迷信,就这7不是一个吉祥数字,威尼斯酒店的老板是一个老外,迷信不分国界,这老板十分迷信,请了高人掐指一算,认为这一层的风水确实不好。 所以老板当即决定将这一层就闲置下来,堆放酒店一些不用的东西。 电梯本来是调试好了的,根本就不可能在7楼开门。 问题就出在一天前,酒店餐厅淘汰了一批桌椅需要放在7楼的空置房间里,电工房的电工打开了7楼的电梯,东西放完之后,电工一时疏忽,将电梯调成了从电梯里面可以打开,从外面不能打开的状态。 当罗乔晚上上7楼的时候,电梯门在7楼打开来,所以罗乔就理所当然认为自己到达了8楼。 酒店的年青保安们上上下下跑了数遍,戴着白色面具的人没找到,却找到了具女孩的尸体,现场就在晚上那对野鸳鸯战斗的房间里。 听发现女孩尸体的小保安说,女孩长长的头发,浑身上下未着寸缕,身体摸上去还是温热的。 小保安描述得绘声绘色,罗乔已然出了一身地冷汗。 那个房间这一个晚上罗乔去过三回,女孩是谁?凶手会是那个蜘蛛侠2号吗? ------------ 第18章 恐怖角 120来了很快又走了,120医生表示,女孩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附近派出所警员来得也是快当,很快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城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苏牧和他的队员们姗姗来迟。 他铁青着一张脸,匆匆经过罗乔身边的时候,拿眼梢瞟了她一眼,没有说话,很快进入了现场。 不大一会儿,又从现场出来,看着围观的人群皱了眉,对一旁的跟班王大龙道。 “将所有的人员带到宴会厅,让派出所的警员跟着配合,守住酒店门口,只准进不准出。一会儿咱们挨个问话。另外,再派人去酒店的监控室,看看在案发期间有没有可疑的人员出现。” 正说话间,从电梯里奔出来一个人,来人急三火四,直接就要往案发现场奔,被警员给挡了下来。 这个人罗乔认识,鑫安大厦年青的保安小吴吴自勇,几乎每天上班都能看到他,成天笑嘻嘻的,待人十分热情,是一个开心果。人送外号吴开心。 吴自勇说话间带着焦急的哭音:“警官,我妹妹不见了,求求你让我进去看一看是不是她?” 片刻之后,房间里面传来了吴自勇的撕心裂肺的哭声,是那一种闻者无不大恸的哭声。 真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啊。 女孩无疑就是吴自勇的妹妹了。 宴会大厅,有人的地方,就有嘴,有嘴的地方就十分嘈杂,闹哄哄一片。 尽管出了人命案,但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就是八卦,就是谈资。 这个时候,大家虽然都还穿着奇装异服,但都摘下了面具。 罗乔坐在吧台前,静静地看着宴会厅里的每一个人。 她注意到,酒会上,装扮成蜘蛛侠的男同胞们全是设计部的同事。 实在是看不出来,这些个平时只知道埋头画图的男人们,内心却都驻扎着一个蜘蛛侠。 一定是童年没少看蜘蛛侠的动画片。 设计部门的同事打扮成什么怪物罗乔不关心,她关心的是老板孙池,他这一个晚上究竟是不是也是装扮成蜘蛛侠,那个与孟婆小姐去八楼幽会的蜘蛛侠2号到底是不是他? 目光在宴会大厅里逡巡了一遍,孙池的身影没有发现,却发现了孟婆小姐。 此时她已经卸下了面具,这个女人罗乔见过,就是前几天出入过孙池的办公室,还亲昵地挽过孙池手臂的那个美女。 孟婆小姐和一帮地府人员坐在一处,此时正与身边的白无常小声地嘀咕着什么。 这一帮摘了面具的地府人员,罗乔并不认识。但可以猜得到,这帮人大概都与老板孙池有关。 也不知道那个无脸男是不是跟他们一伙的。 孙池虽然没有出现,但罗乔几乎就可以肯定,她和芳芳姐没有猜错,蜘蛛侠2号就是孙池。 视线从孟婆小姐身上移过来,再一次看向了设计部门的同事们,一个二个表情皆木然,好像楼上发生的事情皆于他们无关。 设计部们的男同胞们,罗乔当然熟悉。 晚上在楼上房间里喊罗乔滚的那个男人声音明显很陌生,不是公司里的人。 那么也就是说,除了设计部门的蜘蛛侠们,还有其它装扮成蜘蛛侠的男人存在。 再一次扫过宴会厅里的人,那个蜘蛛侠并不存在。 如果那个人现在就在宴会厅里的话,他的嫌疑还会少一些,事实上那个人不在,也就是说凶手十有八九就是那个人。 这么重要的信息当然要告诉苏牧。 手机这个现代化的工具这个时候就表现得忒重要,也不是这个时候,而是这一个晚上都很重要,如果自己随身带着手机的话,自己个还能在鬼门关前走一遭吗。 那么,自己个的手机去了哪里? 如果酒没喝多的话,晚上出宴会厅往楼上去之前最后呆的地方就是在这个吧台前。 而这个时候,吧台里里外外除了酒还是酒,根本就没有手机的存在。 而那个调酒的小丑,这个时候也不见踪迹。 小丑面具之下又是何方神圣?自己的手机会不会被他收起来啦? 回头得问一问,看看小丑是不是酒店的服务生。 如果不是,那么他又是谁?会不会跟无脸男有关? 这一个晚上太奇怪了,晚间罗乔明明看到有其它的人从7楼的电梯出来,可他们又去了哪里? 如果说前几起案件的受害人都跟外国语学校和第三中学有关的话,可吴自勇的妹妹呢? 吴自勇的普通话里带着方言的味道,他的妹妹也不可能在这两所中学上过学,可为什么凶手会盯上她呢? 江凯这一身绿巨人的行头装扮确实是失败,先不说美不美观,就说大夏天的,他一身衣服大都是海棉填充物,裹了大半个晚上不得热死个人。 此时他已然将绿巨人的衣服给褪到了腰间处,一个人颓然地坐在靠墙的餐桌边上。 罗乔走过去,管江凯要了手机,先给苏牧打了过去,苏牧接的倒是快,但并没有给罗乔说话的机会。 “你先在宴会厅里呆着哪里也不要去,等一会儿我会来找你。” 他应该是忙于现场勘验,说完直接挂了电话。 罗乔担心的是,无脸男,或者凶手会不会还在酒店?这个时候,时间就变得很重要。 给苏牧发了一个短信,大意是说晚上那个企图将她置于死地的,戴着白色面具的无脸男,身上有着淡淡的薄荷香味,这个无脸男应该就是前几起案件的凶手。 短信发出去之后,苏牧回了三个字:知道了。 好吧,既然他忙,先找到手机再说。 拿江凯的手机拨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电话那头熟悉的音乐响起来,表示手机没关机,也没有人企图以捡手机之名,将罗乔那部才买没好久的水果手机据为己有。 音乐响了好几声之后,有人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这个声音罗乔非常之熟悉。 又是苏牧。 罗乔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的手机为什么会在你手里?晚上你送我的时候落在你车上啦?” 说完这句话之后,又觉得不对,记得自己个晚上进了宴会厅吃生蚝的时候,还接了一通刘海燕的电话。接电话的时候,生蚝上的一坨蒜泥还掉在屏幕上来着。 苏牧的声音听不出来表情。 “罗乔,这一个晚上你究竟都干了一些什么,你的手机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 “那个,说来话长,我的手机掉……” 苏牧兴许是最近因为案子迟迟没破,脾气有点见长,一改往日和蔼可亲的样子,没等罗乔辩解,他又道。 “好,一会儿我下去再说。” ------------ 第19章 恐怖角 罗乔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的手机为什么会在你手里?晚上你送我的时候落在你车上啦?” 说完这句话之后,又觉得不对,记得自己个晚上进了宴会厅吃生蚝的时候,还接了一通刘海燕的电话。接电话的时候,生蚝上的一坨蒜泥还掉在屏幕上来着。 苏牧的声音听不出来表情。 “罗乔,这一个晚上你究竟都干了一些什么?你的手机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 “那个,说来话长,我的手机掉……” 苏牧兴许是最近因为案子迟迟没破,脾气有点见长,一改往日和蔼可亲的样子,没有给罗乔辩解的机会。 “我这里正忙着,一会儿我下去再说。” 这一通电话打过之后,罗乔觉得自己应该要做点什么,不能就这么干坐着。 周语,这个人身上充斥着浓烈的神秘色彩,罗乔不问个究竟不是自己的风格。 此时的周语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了吧台前,留给罗乔的是一个背影,一个孙猴子的背影。 罗乔将手机递还给江凯,转身往吧台走去,江凯在身后急了。 “你去哪里?” “我去哪里你管得着吗?” “我怎么办?我可是你带来的,你得对我负责。” “去找你的人鱼公主,本姑娘没空伺候你。” 棱角分明的半张脸,一缕留海凌乱地覆在浓黑的眉毛之上,非常完美的侧颜杀。 加上半杯琥珀色的威士忌,配上男人修长的手指,一切恰到好处。 唯一的败笔就是那一身大师兄的装扮,实在是有些许的违和。 “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情喝酒,看来晚上的事情对你并没有什么影响。” “好不容易蹭着个酒会,这么好的酒不喝有点说不过去。” “这是我们公司的酒会,你一个公墓的保安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个不是单身派对吗?我正好单身,来参加酒会也说得过得去吧!” “酒会当然得有邀请函,你怎么进来的?是谁邀请你的?” “唉……罗女士,第一,你不是警察,完全没有必要跟审犯人似的口吻跟我讲话吧!第二,我为什么会参加这个酒会,本来是跟你说不着的,但你好奇心这么重,不满足你似乎不太绅士。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有一个姓王的同事吧!” “姓王的同事?你有说过吗?” “一个爱讲鬼故事的公墓保安。” “他跟你来参加酒会有什么关系?” “你别急啊,来,先喝一杯压压惊,看你的脸色铁青,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的体验不好受吧!” 琥珀色的威士忌在杯子里闪出温暖的色彩,当杯子握在手里的时候,罗乔发现自己的手在不自觉的晃动。 尽管平时的自己看起来大大咧咧,但真正在生死的边缘走了一遭之后,她确实高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 半杯威士忌下去,先是辣着嗓子,再来些许的回甜,一股淡淡的烟熏味刺激着人的感官。 似乎是一种不错的体验。 “这酒不错,再来一杯。” “这烈性酒喝半杯压惊已足够,你还得留着精神一会儿应付警察来问话。” “好吧,请你说一说爱讲鬼故事的隔壁老王是怎么一回事?” “其实很简单,咱们保安也有自己的社交圈子。老王说鑫安大厦的一个保安是他的老乡,邀请他晚上参加酒会,如果可以的话,只要是单身青年都可以带来。老王上晚班没空,再加上他女朋友管得严,他不敢来。他见我姿色还不错,就让我替他来了。” “看不出来,你还有这蹭吃蹭喝的爱好。” “美女,你知道我是一个公墓的保安,成天与一帮埋在土里的人作伴,适当找点娱乐节目调剂调剂也是不错的。更何况,这单身派对,如果运气好的话,与某个美女来个一夜风流不就更赚大发啦。” “看不出来,你这一身好看的皮囊之下藏着一颗色心。” “谢谢你的夸奖,你怎么想,我并不介意。” “你是一个什么货色我也并不想知道,我只想知道,你参加配对酒会不好好喝酒,物色美女。为什么会跑到7楼去?” “你说得没错,参加配对酒会,当然是喝酒找美女。不瞒你说,这一晚上我确实看上了一个美女,先不说她的长相如何,因为她戴着面具,我确实看不出来。但她的身材,啧啧……” 周语说到这里,下意识地看了罗乔一眼,那个眼神罗乔能够意会,意思是说罗乔的身材拿不上台面。 他继续吹:“反正身材是好得很,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传说中的九头身也不过如此。” “你就不怕那张面具下的一张脸长得惨不忍睹?” “那又如何?反正我也只是来玩一玩的,只要不看见脸,就这身材也应该算得上一场饕餮盛宴吧!” “你的意思是说,你之所以到7楼,是因为那个美女也到了7楼?” “也不能那么说,我晚上和那位扮成kitty猫的美女喝了两杯酒之后,她朝我千娇百媚地一笑,然后转身出了宴会厅的大门。我跟了出去的时候,看见她独自一人上了电梯,但具体上了几楼不知道。我问了门口的服务生,他说酒店的8楼是客房,我猜她应该是去8楼了。 本以为这一个晚上注定有一场艳遇的,谁知道电梯门会在7楼打开,我误打误撞就跑到了7楼,然后在寻找出口的时候,正好碰见那个戴着白色面具的人在行凶。说来,你还得感谢我,感谢那个猫面女郎,要不是我追她碰巧到了7楼,只怕这个时候你该和楼上那个女孩一样已经去另一个世界报道了。” “当你发现电梯打不开的时候,有没有去过道尽头那个房间里看一看?那个时候,那个女孩应该已经遇害了。” “我当然去过,但里面黑漆漆的,我只站在门口看了一眼,就转身走了,佳人有约,我想快点找到出口,我不想让佳人等太久。” 他说完又给自己斟了半杯酒,喝酒的动作很娴熟,就这么说话的工夫,已经接连喝了好几杯,看起来酒量也应该不错。 ------------ 第20章 恐怖角 周语这段话看起来似乎没有毛病,但还是不能让罗乔打消疑虑。 都说地球是圆的,走到哪里都能碰到,但自己和周语的缘分也太过于神奇了一些。 而且这么一位看起来各方面条件都还不错的年青人,说他是一位公墓的保安,相信大部分人都不太能相信。 “你说你和那位猫面女郎喝酒,是在吧台这里喝的吗?” “是的。” “谁给你们调的酒?当时这里是不是有一位会调酒的小丑?” “小丑?没有,以前上学的时候经常泡吧,跟调酒师傅学了几招,在美女面前卖弄两招还是说得过去的。” “那你这一晚上有看到一个小丑装扮的男士吗?” “其实你这话问得有点多余,酒会上那么多美女,我撩都撩不过来,哪里有空看什么小丑,那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 “你说的那位猫面女郎现在在宴会厅里吗?” “说实话,我从楼上下来就到处看了,没有看到她。” 孙池说到这里的时候,从吧台前转过身来。 “其实这个时候她在不在我都无所谓了,现在我又有新的目标了。” “新的目标?” “呶,你看到没有?你左边的九点钟方向,安静地坐在那里神仙姐姐,不光身材好看,脸蛋也无可挑剔。” 罗乔寻着周语的目光看过去,她发现那位长腿花仙子原来是人事部部花,冰山美人莫菲。 冰山美人原来并不冰冷,面具下的一颗心其实火热得很,晚上,罗乔亲眼见到她与蜘蛛侠2号跳贴面舞来着,那个样子,好像被蜘蛛侠的蛛丝给牢牢缠住了,抱得跟一对天雷都劈不开的比翼鸟似的。 周语,尽管他确实救了罗乔一命。 但这一个晚上,是她与他之间交流最多的一次,让他在罗乔心中仅存有的一点形象,彻底败光了。 真是金玉在外,败絮其中。 正琢磨着再套周语几句话,看能不能从中找出一些破绽来的时候,宴会厅进来一个人,这个人罗乔认识。 罗乔的老板孙池。 在看到那位孟婆的真面目之后,罗乔非常之笃定地认为蜘蛛侠2号就是孙池。 事实上是她错了,孙池并不是蜘蛛侠2号。 真是有其老板,必有其员工。从老板到其手下,估计都是漫威迷。 孙池扮演的角色居然是神盾局的局长,尤其是遮住右眼的那一个眼罩戴在他的头上,特别地滑稽。 除了那个眼罩之外,完全找不出来神盾局局长的感觉。 到底是老板,孙池一进来之后,大厅里嘈杂的声音明显的小了不少。 孟婆小姐笑吟吟地迎了上去,亲热地挽了孙池的手臂。 两个人说了些什么,因为距离远,并没有听得清。 但能从孙池的表情上来看,他对孟婆小姐姐是真爱,那眼神,隔起八丈远都能感觉溢出画面的宠溺。 孙池到了没多久,宴会厅门口来了好几个警察,包括苏牧的跟班王大龙。 宴会厅隔壁的一个小房间,罗乔不是第一个被叫进去的,在她之前,先是老板孙池,然后是周语,再然后是其它人,这其中也包括江凯。 当罗乔被叫进去的时候,苏牧正一脸严肃地坐在桌前。 接下来数分钟时间,画面似乎是被人按了暂停键。 苏牧坐在罗乔的对面定定地瞅着她,瞅得罗乔内心一阵发毛。 “你要问什么快点问,别一直瞅着我,我不太习惯。” 苏牧终于开了口:“罗乔,你为什么总能将自己处于危险境地呢?” “什么叫总能?拢共也就这一次好吗?” “就一次?先不说高中时期,你经常和同学大晚上去公墓探险。就说最近一次,刘美美遇害的那天晚上,要是凶手再狠辣一点,你还有命在吗?” “拜托,这些都不是我所愿意的好吗,纯属是巧合。” “好吧,先说一说好好的酒会你不在大厅里呆着,偏偏跑到7楼那个黑灯瞎火的地方?” “谁想去那个地方啊,是电梯出了故障,要怪就怪电梯好了。” “你为什么要上电梯?” “因为我看见我们老板和一个美女上了电梯,你是知道的,我们老板孙池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男神。” 苏牧冷冷地哼了两声,直接将罗乔的手机甩在了桌面上。 “你确定你是去偷看你的男神,还是和陌生人幽会?” 罗乔一脸诧异。 “老苏,你是人民警察,话不能乱说哈,小心我告你诽谤。” 苏牧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你自己看。” 其实这个水果手机的防范功能还是不错的,自己个的手机明明设置了3分钟锁定屏幕的,没有密码和本人的真容是任何人都看不了的。 手机屏幕是亮着的,并没有处于锁屏的状态。 所以,她很诧异。 “你看了我手机里面的内容?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密码?” “我的大小姐,也就只有你这智商能干得出来这种事。密码设置成654321,傻子都能解得开。” “靠,我微信里还有100块钱,还在吗?” “姑娘,这个时候你还在关心你手机里的100块钱?你不应该关心你的手机是如何出现在案发现场的吗?” “也是喔,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谜,老苏,你是一个警察,你是不是知道了些什么?” “别跟我装蒜,看一看你的微信聊天记录。” 微信聊天记录里确实出现了异常,罗乔不记得她有添加过这个微信名叫牛郎的好友。 聊天记录不长,短短的几句话,你来我往十分露骨,全是少儿不宜的用词,最后的结果大约是那个牛郎说,夜色撩人,不成就好事都对不起这魅惑人的夜色。 牛郎说带罗乔去一个隐秘的地儿。 不用说,这个隐秘的地儿就是7楼案发现场咯。 罗乔有话要说:“老苏,你认识我多少年了?” “我在莲花派出所跟师父的时候,你正好高中一年级,细算起来……” “不用算得那么明白,意思是你相当了解我了咯。” “那是自然,我可是看着你长大的。” 这话虽然有语病,但罗乔没工夫纠正。 “所以呢,你觉得我是那样奔放的人吗?” “这个,我还真不敢说,谁知道你这个脑瓜子里成天在想着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我是说,晚上我的手机落在吧台,又因为密码十分简单。所以这部手机被有心之人捡到,然后自说自话,自编自导这一出露骨的戏码。所以说,这个叫牛郎的应该就是嫌疑人了。” ------------ 第21章 恐怖角 苏牧并没有对罗乔的话表示反驳,以他对于罗乔的了解,这姑娘虽然性格张扬得毫无章法,但她绝对不可能做出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事情。 他之所以生气,是因为他十分后怕,如果这一个晚上罗乔真的出了事,他要如何跟师父师娘交待?而自己又如何能原谅自己? 这位微信名叫牛郎的家伙显然是别有用心之人。 如果罗乔所说的,她的手机最后是放在吧台之上的话,那么那个小丑的嫌疑度就大多了。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听着罗乔的描述,苏牧的一张脸风云变幻不停。 袭击罗乔的白色面具人,身上有淡淡的薄荷味道。根据法医的初步鉴定,吴倩的死因跟刘美美还有黄晓雅几乎重叠。 这么一来,这个面具人是前几起案子的凶手无疑,这一个晚上,凶手到底是有备而来选中了罗乔为目标?还是随机作案? 吴自勇的妹妹吴倩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如果按之前的分析,凶手的目标是曾在外国语学校和第三中学上过学的女孩。 可这吴倩才来X市投奔她哥哥没多久,她没有理由是凶手的目标啊? 这么一通分析下来,苏牧惊出了一身冷汗。 凶手的目标会不会其实就是罗乔?吴倩完全有可能是罗乔的替罪羊? 结束问话的时候,苏牧的语气是来自一名警察的威严。 “回到大厅里去,等我完事的时候再送你回去。” “老苏,其实我有几点看法还没有说。” 苏牧的声音里带着不容质疑的语气:“罗乔,你还不明白吗,你的看法并不重要。你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好好地保护自己,别让师父师娘还有我为你担心。” 这个语气罗乔听得出来画外之音,那就是让自己个安静地呆着,别给家人和社会添乱。 出门之前,罗乔不太甘心。 “老苏,我建议你查查周语,我觉得这个人太有问题了,他说的那个猫面女郎究竟存不存在?还有那个小丑是谁?在7楼房间里幽会的男女又是谁?女的会是吴倩吗?” 罗乔没有回大厅里去,而是被苏牧安排到了隔壁房间里。 他改变了主意,案发现场就在7楼走廊尽头的8706房间。 根据罗乔的描述,这一个晚上她去那个房间三回,其中有两回都是有人在,虽然黑暗中没有看见男人和女人的模样,但男人的声音却是听过的。 听声辨人是目前最为可行的方法。 罗乔说过,这个声音是陌生的,首先就能将罗乔公司的男人们排除。 接下来的时间,只需要将那些参加酒会且不是池晨公司员工的男士们一一喊来对话。 过程是曲折的,但结果还是比较满意。 晚间在7楼8706房间里野战的那对男女找到了,男的是威尼斯酒店的楼面经理黄强。 罗乔听过他的声音,浑厚不说,最后那一声“滚”字喊得尤其的带劲,带着明显的河南方言。 起先,陆陆续续的男士进了房间,但都被一一排除。 真正让黄强浮现水面的是,他自己个送上门来的。 作为一个初中还没毕业,就能当上大酒店楼面经理的黄强来说,没有两把刷子岂能混到今天的地位? 他进房间的时候,穿着职业的西服,那根蓝色的领带打得一丝不苟,大背头梳得油光水滑。 他堆了职业的笑容,让身后的女服生端来了时令果盘,几样小菜摆在了苏牧面前的桌面上。 “苏警官,这大晚上的实在是辛苦了,几样小菜解解乏。” 眼见着在门口排队的人员越来越少,那个人还没有出现,苏牧心里头正一点一点地失望的时候,黄强这个时候出现了。 他只是不经意地来了一嘴:“黄经理,给我喊一声滚。” 黄强愣了:“滚?” “是的,语气再重一点。就像你爸小时候对你发脾气时那一种想揍人的语气。” 当苏牧让黄强喊这声“滚”字的时候,一直呆在隔壁房间的罗乔就十分笃定,这个黄强就是在7楼8706房间里开车的男人。 黄强,作为威尼斯酒店的楼面经理,与罗乔所在池晨公司打过一些交道。 因为地理方便的原因,也是威尼斯酒店的生意做得精,鑫安大厦几乎所有的公司都与威尼斯酒店有过业务上的往来。 不管公司大小,多多少少都有接待客户的经历。 威尼斯酒店条件不错,并且作为邻居,威尼斯酒店给出了8折的优惠。 优惠下来的价格与旁边那一家快捷酒店的价格不相上下,这么一对比,同样的价格却能享受到豪华酒店的待遇,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威尼斯酒店招待客户。 黄强与老板孙池是认识的,但对于罗乔这个级别的人物,目前也只能是每个月与酒店财务结账的小妹打过几次照面。 这一次黄强作为酒店的经理,他的责任和义务当然是让池晨公司的酒会展开得完美才对。 但这个黄强的心思却不太地道。 黄强,在老家河南其实已经娶妻生子,其儿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但他在所有人面前皆表示自己是单身汉一枚,其动机一目了然,是想借自己大酒店经理身份,骗取诸多单身女孩的感情。 晚上酒会开展得如火如荼的过程中,他在楼道里与老板孙池寒暄的时候,别有用心地来了一句。 “孙总,你真是好福气啊,原来你们公司的单身美女一个比一个漂亮。” 孙池顺嘴说了一句:“咋的,黄经理有看上的?有看上的尽快下手,也算是帮我们公司的单身美女们作贡献。” “那不行,我哪里能配得上你们公司的知性美女们?” 孙池嘿嘿一笑:“黄经理,你想多了,在我看来,距离什么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 其实黄强早就准备了行头,有这么多美女不下手对不起这千载难逢的机会。 他是一个行动派,拿着酒杯穿行在会场里,很快物色到了数个美女,然后一一展开攻势。 凭着在花丛中多年的战斗经验,成功地将一个身材火辣的美女撩到了手。 7楼8706房间,其实就是黄强的大本营,在这个房间里,他撩过酒店的多个女服务生开过车战斗过。 这一个晚上,黄强轻松地将撩到手的美女从6楼的安全门带到了7楼。 ------------ 第22章 恐怖角 黄强撩到的这位女郎罗乔认识,她并不是吴倩,而是公司业务部门的赵萌。 赵萌,罗乔与她打交道并不多,确切地来说,她与业务部门打的交道不多。 业务部门的人一般是早上来公司打个卡,其它时间皆自由活动。 赵萌,除了身材高挑之外,长得十分普通,甚至可以说难看,皮肤黝黑,两个脸颊上还布满了雀斑。 说来也奇怪,赵萌除了身材有优势之外,整个人不苟言笑,但是她在业务部却混得还不错,业绩向来都是数一数二的。 据说整个业务部门的人都觉得赵萌特别的神秘,她是如何将一个二个难啃的客户给啃下来的,她口风很紧,从来不透露。 巧合的是,赵萌正是周语晚间的暧昧对象,猫面女郎。 周语应该是会错了意,认为赵萌对其有意思,其实人家赵萌早就已经有了约会对象。 罗乔刚才在大厅里没有看到赵萌,是因为黄强和赵萌在7楼打了野战之后,黄强又利用职务之便在8楼开了一间房,与赵萌又缠绵了一番。 当警方在8楼某房间里找到赵萌的时候,她还睡得正香,对于酒店里发生的一切完全不知道。 根据黄强的说法,晚上,当罗乔第一次去到7楼,出现在8706房间的时候,他才刚和赵萌开干。 黄强对苏牧的原话是这个样式的。 “警官,咱们都是男人,你应该能理解,当你正激情似火的时候,突然有个人来打扰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情? 妈的,当时我就蔫了下来。这好不容易调整好情绪,刚刚好来点感觉,这女的她又跑来敲门,老子差点就被她给搞废了。” “那,这一个晚上,你在7楼有没有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现在想起来,应该是有。在那个女人来敲门之后不久,我和猫面女郎才刚刚好进入状态,一个戴着白色面具的人没敲门就进来了。他进来的时候一点声响都没有,等我看见他的时候,老子差点以为大晚上遇见鬼了。妈的,这一个晚上还真是扫兴。后来,猫女提议开个房间,免得一晚上担惊受怕的。 我听从了猫女的建议,再这样搞下去,老子迟早要被搞废了。 警官,不瞒你说,这一个晚上出门没看黄历,当我和猫女进了房间,终于可以安心的来一场货真价实的战斗的时候。猫女的面具不小心掉了下来,她露出了真容,那一张脸让老子顿时没了兴致。 在我和赵萌匆匆了事之后从房间里出来,才晓得酒店发生了命案。” “黄强,我可不可以大胆猜测,当你发现赵萌的长相不符合你的审美的时候,决定物色新的对象。这个时候,吴倩这个单纯的姑娘进入了你的视线,本以为这一个晚上你捡了一个大便宜,可以泡一个黄花大姑娘的。谁知道吴倩抵死不从,你一时恼差成怒,失了手,吴倩年轻的生命就断送在你的手里头了。” 黄强顿时吓得面如土色。 “警官,别吓我。这赵萌的长相不光是不符合我的审美,相信她是不符合所有人的审美吧! 我承认,我有那个心思,本意是想再去宴会大厅里转悠几圈,勾搭一个漂亮美女的。但我走到大厅里,看到一堆美女的脸都掩藏在面具之后,心里面有了阴影,害怕又撩到一个恐龙。再说了,一晚上受了数次惊吓,我已经半点兴致都没得了。” “那你刚才殷勤的送果盘,小菜的,难道不是来打探消息的?” 黄强对苏牧竖了大拇哥:“警官,你牛,刚才我本来是想进来打听消息的,谁知道被警官一眼就识破了。但是警官,这个命案真的和我没有关系。 现在科学技术这么发达,我有没有对那个小姑娘干坏事,验个指纹,验个DNA不就晓得了。” “好吧,能具体说一说那个白色面具人的特征吗?” “警官,都火急火燎了,要不是他那个白色面具白得吓人,谁个会在乎他有个毛的特征。” 黄强虽然是一个老油条,但从他交待的情况来看,他所说的基本属实。 吴倩的死应该跟他没有关系。 王大龙推门进来的时候,苏牧对于黄强和赵萌的问话结束。 他带来了监控消息,大概梳理出了这一个晚上,参于7楼这一场戏的表演者们,也间接替黄强和赵萌洗清了嫌疑。 晚上9点17分,黄强先屁颠屁颠地上了电梯直达了八楼,当时电梯里还有一对去8楼客房的情侣。 9点23分,赵萌所扮演的猫女郎上了电梯直达了八楼。 赵萌到底是不是去见黄强,8楼监控中只看到赵萌从电梯出来之后,径直往左边楼道走去。 按黄强的说法,他不想让酒店监控室看到他在泡妞,选择从右边的通道下到7楼,然后拿了钥匙开了7楼安全通道的门,然后在7楼左边的安全通道门前等赵萌。 9点27分,一位蜘蛛侠装扮的高个子男生和孟婆打扮的女子进入电梯,两个人径直上了8楼。 根据前面的问询,孟婆,真名叫刘真真,是池晨公司老板孙池的表妹。 据孙池说,他这个表妹家境不错,是一个被宠得不象话的孩子,感情世界颇丰富。 与刘真真一起出现在电梯当中的蜘蛛侠,原名秦风,是刘真真交了才三天的富二代男友。 在知道孙池公司在举办酒会之后,她非得要带男友来凑热闹,孙池不好说什么,一起来开心开心也没有错。 刘真真不仅带来了他的男友,还带了一帮朋友们。 那一帮以阎王为首的地府人员就是刘真真的朋友们。 刘真真说,他们之所以扮演地府人员,全都是因为她觉得平常的装扮太过于俗气了一些。 孙池表示,标新立意,爱闹个与众不同确实是刘真真的风格。 两个人喝了一些小酒之后,在8楼开了一间房,两个人在房间里并没有呆多久就下了楼。 据刘真真说,这个房间早就开好了的,预备两个人在酒会过后去过周末情人的。 但两个人在房间里啥都没做,就开始吵架,吵架原因很简单,是因为秦风在酒会上与一名装扮成花仙子的女郎跳贴面舞来着。 两个人都是真性情,三句话不投机,刘真真就喊秦风滚,秦风也毫不含糊,立马麻利地滚了。 ------------ 第23章 恐怖角 9点45分,电梯监控当中出现了秦风的身影,几分钟之后,秦风开着他那辆拉风的保时捷,轰着油门离开了酒店。 9点50分,刘真真从房间里出来,下了电梯又回到了宴会大厅。 用刘真真的话来说,她站在8楼的窗前,看着秦风的车拐出了酒店的大门。 秦风都走了,她自然要物色新的目标。 不过,她的表情看上去并不开心。 她说:“没想到表哥公司的男人一个二个都是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早晓得我就不来参加这个酒会了,浪费我的时间。” 这一个晚上,宴会厅门口的那部电梯十分热闹。 9点35分,罗乔出现在电梯的监控当中,监控当中确实显示她按的是8楼的按钮,但电梯门也确实抽了风在7楼打开了。 10点05分,监控中出现了遇害者吴倩的身影,同她一同进入电梯的还是一个穿制服的男服务生。这个男服务生在3楼下了电梯,两个人全程无交流,吴倩一个人到达了8楼。 10点08分,一个身着酒店服务生打扮的年青人乘坐电梯到达了7楼。 这个年青人没有犹豫,进入电梯之后直接按了到7楼的按钮。 10点12分,又一个身着酒店服务生服装的年青男子乘坐电梯直达7楼。 这两人皆行色匆匆的样子。 10点25分,吴倩从8楼上电梯,不知为何,电梯门又一次在7楼被打开,吴倩在犹豫了片刻之后,径直出了电梯。 苏牧看着电脑里的监控画面,让王大龙按了暂停键。 关键就是这里,在7楼电梯门打开之后,电梯门外有一道模糊的影子从电梯门口映了进来,影子伸出手朝着吴倩招了招手,吴倩就跟着出去了。 遗憾的是,监控当中只能看到一个影子,影子的主人极有可能就是杀害吴倩的凶手。 从监控当中显示,吴倩是这一个晚上从电梯到达7楼的第四个人。 从她10点05分至10点25分,其中有相近二十分钟的时间是呆在8楼的,她去8楼是会什么人?这个人会不会是出现在7楼的那个影子? 苏牧想到了黄强和赵萌,这一个晚上,在吴倩进入7楼之前,已知的先后从不同的通道进入7楼的人员,除罗乔之外,还有黄强和赵萌,另外还有两个服务生。 当然也有可能是酒店的其它具备条件进入7楼的工作人员,就哪些员工有条件进入到7楼的问题,苏牧之前问过黄强,黄强说,整栋大楼所能安全通道门的钥匙,除了他有之外,还有电工,还有当班的保安。 至于为什么大楼左边的安全通道的门都上了锁?黄强的解释是这样的。 酒店从左边安全通道出去之后,后面是一片久未开工的工地,工地用高高的围墙给挡着,所以这个安全通道几乎没有什么安全的用处。 整栋大楼右边安全通道皆没上锁,假如发生了安全事件,酒店人员都可以从右边的安全通道下楼。 10点30分,周语上了电梯,他的目的地应该是8楼,但电梯同样在7楼被打开,然后他从电梯里走出去。 周语是这个晚上第五个经由电梯到达7楼的人。 吴倩先于他上7楼,那个影子自然也不可能是他。 但吴倩的死到底跟他有没有关系?对于周语的怀疑,苏牧觉得罗乔说得也有一定的道理。 10点55分,这个晚上第六个到达7楼的人,就是罗乔的同学江凯。 就目前来看,江凯上了7楼之后,酒店保安也陆陆续续地到达了7楼,所以江凯基本没有嫌疑。 但在这些人中间,到底谁才是罗乔口中所说的那个无脸男? 据罗乔描述,这个无脸男身形并不高大,目测身高不会超过170,这一点与周语的描述没有差别。 但是,从监控上看来。目前所了解到的先后进入到7楼的人员当中,并没有符合无脸男身高特征的人。 所以说,无脸男或许是通过另外的通道进入到7楼。 当酒店保安到达7楼的时候,陆续又来了好多看热闹的人,不排除真正的凶手就在这些人中间,这样一来,也给警方排查制造了相当的难度。 再一次传唤了周语,周语仍旧一口咬定他是佳人有约,并且拿出佳人发来的信息。 至于第一次问话的时候,他为什么没有说出他与佳人约会的信息? 他的理由是,这一个暧昧短信,说白了就是约炮的意思,他倒是没有什么,但人家毕竟是女孩子,至少要给人家留一点面子。 赵萌,她在晚上10点26分发给周语的这一个短信内容是:长夜漫漫,未免孤单寂寞,我在8802房间里等着与你一起共度良宵。 周语说,佳人有约,自然不能辜负,他在收到信息之后,乘坐电梯去往8楼,谁知道电梯门抽了风在7楼打开,阴差阳错的还救了罗乔的命。 赵萌,当她再一次坐在苏牧的对面,苏牧想起黄强说过,赵萌,她的长相真的不在所有男人的心坎上,简直可以用一言难尽来形容。 赵萌面色虽然很冷,但声音好听,娇滴滴的,如果不是那一张脸的话,相信任何男人都抵抗不了她那令人酥麻的声音。 赵萌倒也很直白,她说,自己的长相自己明白。 这一个晚上,当她在面具的隐藏之下与男人周旋的时候,还是非常自信的。 在和黄强在酒店房间里情难自禁的时候,面具被黄强给了下来。 她当时就能感觉到黄强眼中的失望,两个人草草了事之后,黄强一句话不说,穿上衣服就遁得个快当。 赵萌说:“警官,我今年26了,和大多数女孩一样,渴望爱情,渴望婚姻,渴望有一个受我的男人。但事实是,就我这一副长相,男人见到我都趋之若鹜,唯恐避之不及。 在黄强走了之后,我想起晚上与我聊得来的周语。他为人谦和,在交谈过程中,我数次暗示他,我的长相或许差强人意。但他明确表示,他看重的只是一个人的内涵,至于外表过得去就可以。 所以,在黄强走之后,我立马给他发了信息,让他来房间找我,这也是给我一个机会。” 按赵萌的说法,赵萌是在黄强离开房间之后差不多二十来分钟才给周语发的信息。 也就是说,黄强差不多是在10点多一点离开了房间,那之后,直到晚上11点03分,才又一次在电梯监控当中发现了黄强从8楼进入电梯的身影。 那么,这其中相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黄强去了哪里? ------------ 第24章 恐怖角 黄强再次进来的时候,面如土色,一开始梳得油光水滑的大背头,一缕头发不听话的耷拉在额际。 苏牧的语气虽然闲淡,但在闲淡中却透着威严。 “黄强,你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意思吗?” 黄强脑门上瞬间冒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 “苏警官,吴倩的死真的跟我没有关系。” “吴倩10点钟去到8楼是不是找你?” “她是来找过我。” “你不是和赵萌在约会吗?她找你做什么?” “我和赵萌这一个晚上一波三折,终于可以成就好事的时候,她那一副尊容确实令我倒胃口。一晚上的高涨的兴致没有得到极致释放,那一种感受真的难受死了,是一种抓心挠肺般的感觉。” “所以,你就又想到了吴倩?这个涉世未深的女孩轻易地就上了钩,当她到达8楼你所在房间的时候,发现你图谋不轨,所以拼命反抗,你害怕她喊叫,坏了你的名声,所以就卡了她的脖颈,导致她窒息死亡。然后你又悄悄的将她的尸体通过7楼的安全通道给弄到了7楼的现场。” 黄强额际的汗珠升华成豆大的点,如雨滴般,止也止不住地往下滴。 以下是他为自己辩解的一大段话: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妈的,为了泡个妞给弄到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警官,你不知道,现在的女人啊,一个二个都不自重。我老家的老婆,一个土得掉渣的婆娘,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样子,靠,我的个娘哎,本以为我是她的第一个男人,谁知道结婚那天,我才知道在我之前,她妈的已经跟了五个男人,还跟一个老男人同居了一年多。 我不知道别的男人是如何想的,但我的心中始终有一个处女情结。我真的不甘心,我黄强长得不差,工作也还说得过去,为啥我却要用别人用过的女人? 那之后,我发誓一定要找一个处女跟我共度良宵以弥补我婆娘给我的亏欠。 说来也惭愧,这些年,我泡过的女人,小到18岁,大到三十来岁的徐娘,妈的,没有一个是处女。 今天晚上我看到吴倩之后,内心那个处女情结又冒上了枝头,痒痒得个厉害。 这一个晚上一颗燥动的心在赵萌这里没有得到满足之后,我立马就想到了吴倩。 在酒会上我撩过吴倩一回,我发现这个姑娘特别单纯,问什么答什么,毫无心机。 她说她刚高中毕业,这一次是投奔哥哥来X市找工作的。 才刚高中毕业的18岁学生妹,我内心暗自高兴,吴倩保不齐就是一个处女。 其实我也没有多大的意思,就是想验证一下吴倩是不是如我想的那样。 我从赵萌的房间出来之后,立马给吴倩打了电话,在电话里的承诺给她一千块,买她一晚上。 用钱来收买她一个18岁的姑娘,其实我一开始还没有多大的把握,但我知道她肯定需要钱。她哥哥只是一个保安,而她工作又还没有找到,从她脚上那双脚尖都开了口的运动鞋就可以看得出来。 她倒是没有立刻答应,犹豫了二十来秒,然后答应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黄强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水,神色十分懊恼,然后继续道。 “吴倩来了之后,我害怕不是我所期望的那样,我这一千块钱不是白花了吗?事前我问过吴倩,她是不是处女?她羞涩地点了点头。 说实话,我有点兴奋,这么多年的心愿终于在这一个晚上达成了。 可是,警官,我不怕你笑话,当她将年青纯洁的身体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我他妈的还没有接触到她的身体就……” “所以呢,接下来你做了什么?” “我还能做什么?不是她的错,我掏了一千块给她,让她走。 其实吴倩走了之后,我内心还是有想法的,等下一次,下一次一定会在这姑娘面前一展雄风的。” “吴倩走之后,你去了哪里?” “警官,可能我说啥你都不会相信,因为没有人替我证明。这一个晚上,我没得到啥甜头不说,倒将我给折腾得够呛,我真的只是躺在酒店的房间里休息。直到保安经理给我打电话来,我才晓得出了事,当我得知死在7楼的就是吴倩的时候,魂都差点吓没了。我这是羊肉没吃到,反而惹了一身骚。” “既然没有人能够替你证明,那么,就请你跟我们回局里一直趟。” 一旁的王大龙掏出手铐直接将黄强给铐上了。 这一个晚上,另两名嫌疑人是搭乘电梯到达7楼的服务生。 两个人的供词基本一致。 这对哥们是三楼餐饮部的服务生,刚来酒店工作两个多月,手里头紧张不说,又时常爱出去吃个宵夜喝个小酒哈喇的。 每个月还没到发工资的时候就易不开了锅,如果不是酒店包晚餐,连吃饭都成问题。 许小强,杨军,这对年青的哥们脑瓜子好使,见仓库管理有漏洞,利用职务之便,私下替客人点了单,然后领了价值不菲的酒水拿出酒店低价转卖。 但酒店员工出入管理严格,这些东西自然不能自由地带出去。 一个月前,黄强安排俩人往7楼搬过东西,发现7楼有空置的房间,且一般没有人去那里,所以用来藏东西正是恰到好处。 于是,两个人配了安全通道的钥匙,通常由餐饮部所在的三楼将东西给拿到7楼靠右边的第三个房间里放着,然后将房门锁了。 两个人,一个负责往7楼转运东西,另一个负责打掩护。 每个星期一次销脏,两个人将藏在7楼的东西拿通过安全通道拿到二楼,二楼的楼梯间墙壁的上方,有一个不大的气窗。 两个拿了行李包将东西放在里面,通过气窗将东西扔到后面的杂草丛生的工地上。 因为工地久未开工,也不会有人去哪里,东西扔出去也不会有人发现。 然后两个人下班之后,再去工地上将这些酒水拿去低价卖给收购名酒名烟的商家。 又是周末了,两个人手里头缺钱花,特别是许小强,最近和酒店新来的服务生周小花谈上了朋友,谈了女友,花钱的地儿就多了。 所以两个人就商量将东西拿出去卖了换钱。 至于为什么这一个晚上两个人不走楼梯,偏偏要乘坐电梯到达7楼,难道不害怕被人发现吗? 许小强说,中午的时候,8楼的客人在餐厅点了餐,他送上去的时候电梯门却抽了风在7楼被打开了。 ------------ 第25章 恐怖角 许小强说,中午的时候,19楼的客人在餐厅点了餐,他送上去的时候电梯门却抽了风在7楼被打开了。 所以就被他发现了这一个秘密,如此一来在同伙杨军的面前也就不算是一个秘密了。 晚上准备下班的时候,周小花发来了信息,说在酒店后门等他。 毕竟年轻,女朋友当然摆在第一位。 所以就偷了懒,乘坐电梯直达了7楼,如果有人问就说电梯出了故障。 为了避免引起怀疑,他和杨军两个人分开到达7楼。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电梯门刚好在7楼打开,就听到有人在喊。 这么一喊差点将他的魂给吓掉了,为了不让人发现,只有赶紧往楼下跑,不被人认出来才好。 同理,杨军也是如此,一出电梯就有人在喊,第一个念头当然就不想让人发现他和许小强的勾当。 两个人蹬蹬蹬地跑到了三楼,拿钥匙开了安全门,然后进入餐厅,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样。 谁知道,7楼这一个晚上却出了人命案,两个人就因为偷了一个懒,就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无所遁行。 后来,在7楼出电梯往右拐的第三个房间里,警方确实找到了数目不少的中高档酒水。 虽然有脏物在,苏牧在心里头也认可许小强与杨军的说法,但这两个人同样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被带回局里例行调查也是一定的。 这一个晚上,折腾了那么久,但结果却并不如意。 罗乔提出了一个笨方法,那就是无脸男身上有一股薄荷味,如今之计只能将酒店的所有人员集中到一起,挨个闻。 当然,如果有警犬来代替人的鼻子就更好了。 但现实是,难度不是点把点大。 威尼斯酒店规模不小,光客房就有好几百间,现在是旅游旺季, X市又是一个旅游城市,在前台有记录的客人少说也有几百上千个,而且这个时间不早了,大多数客人已经休息。 苏牧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案发现场被发现时一度十分混乱,不排除凶手这个时候已经趁乱离开了酒店。 但从酒店保安发现案发现场的前后时间里,酒店大门口出入的客人并不多,经过排查,目前没有发现可疑的人员。 另外附近派出所的警员来得快当,如果凶手来不及离开,其完全有可能伪装身份入住酒店的客房的,从而达到避开警方调查的目的。 苏牧站在酒店门前,看着28楼高的大酒店,陷入了两难境地。 这,是要闻还是不闻?是要警犬来闻还是人工闻? 王大龙是一个干活雷厉风行的家伙,苏牧还在这里矫情之即。 他已经打电话让兄弟单位警犬支队带警犬来支援了。 结果却出乎意料之外,等警犬基地的警员带着警犬到来的时候,现实却是大跌眼镜。 薄荷味的香水,宴会厅里的人大多数身上都有这一种淡淡的香味。 一问才知道,威尼斯酒店正值周年庆,老板从某香水公司定制了这款几款汽车香水,只要有开车来的人手一份。 这些汽车香水里面有不少正是薄荷香味的,薄荷香味,提神醒脑,确实是很好的选择,负责发放香水的泊车员说,大多数人都选择了这一款薄荷香水。 也就是说,这一个晚上,参加变装酒会的与会人员大都有这款香水。 警犬基地的黑背一来就乱了分寸,在人群中一阵转悠,大有找不着北之感。 这个凶神恶煞的大型犬倒将一些娇滴滴的姑娘,给吓得尖叫连连,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苏牧内心正胶着之即,雷局打来了电话。 雷局并没有理解苏牧的苦衷,也并不想听他的想法,在电话那头一阵吵吵。 “苏牧,你当刑警不是一天两天了。查案子能不能别搞得这么鸡飞狗跳?搁老子的,大晚上的让人不得安生,刚才市长秘书大晚上地给我来了一通关心的电话。意思很简单,说这威尼斯酒店是外资企业,咱们能不能低调一点,顾及一下别个酒店的生意。服务行业,顾客至上,你懂得起吧! 你倒好,搞得唯恐天下人不知道酒店发生了命案了,你让人家以后的生意如何做下去,你担得起这个责任吗?这个损失你赔得起吗?” 雷局连珠炮一番话之后,苏牧不太甘心。 “雷局,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极有可能就是酒店里,如果不查下去,我们就错过了一次重要的机会。” “老子不管你那么多,你娃要还想在警队干下去,立马给老子撤人。” 雷局发了话,不撤是不行了,再说了,这么查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 春子巷长长的巷道,夜风吹得巷道旁边的树林沙沙作响,青石板路上一前一后两个身影。 这一个晚上,本来话挺多的两个人,不约而同的沉默不语。 通往阳光小区的小巷口,路灯挺亮堂的,一眼就可以看到阳光小区的大门,门卫室保安正坐在那里难啄米似地打着盹。 如果那天晚上路灯也是这么亮堂的话,美美还会在这条不长的小巷口遇害吗? 罗乔在通往阳光小区门口的分叉口停了下来,这个时候,夜色深沉,小树林里野猫的叫声时断时续,叫得挺让人难受的。 因为刘美美事件,分叉口那一排垃圾桶已经被撤到了路边。 现在的那里空旷一片,夜色下,树林里的树木一丛一丛的影子,看起来倒是吓人得很。 她转头对苏牧道。 “老苏,你平时喷香水吗?” 苏牧一愣:“你觉得一名忙得脚不沾地的刑警会喷香水吗?” “你身边的朋友有爱喷香水的吗?” “我身边的人?男人们差不多都是警队的,他们一个二个身上除了汗臭还是汗臭。至于女人嘛,打交道最多的就是你,请问你喷香水吗?” “就你皮,你几时见过我喷香水啦?” “也是,你一个假小子自然不可能喷香水。” “得,不跟你贫。我问你,什么样的人那么讲究爱喷个香水?连作案的时候都不例外。说明了什么,喷香水对于嫌疑人来说就跟吃饭睡觉一样是必不可少。” “你说的对,一般爱喷香水的男士,除非他喷香水是为了掩盖自身的缺陷。不然,他就是一位特别讲究的人,通常这样的人有着体面的职业。” “缺陷?” “就是身上有难闻的气味,譬如狐臭。” “怪不得,原来是这样,难怪我总觉得那个薄荷的香水味味道特别,夹杂着一股让人不太舒服的鱼腥味似的。” “你是说凶手很有可能是一位有着狐臭味的男人?” “不,也有可能跟周语说的那样,是一位带有狐臭味的女人。” ------------ 第26章 恐怖角 晚上,罗乔上了苏牧那辆灰扑扑的大众车之后,车子还没启动,后坐挤上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周语。 “反正咱们顺路,苏队长应该不介意搭个顺风车吧?” 他都坐上来了,总不能撵他下去吧! 威尼斯酒店距离春子巷30分钟的车程,其间有十来分钟的沉默。 苏牧沉默,是因为新的案子发生,而他作为刑警队队长,直到现在还几乎没有头绪,脑子里正在琢磨着案情。 罗乔沉默,是因为今天晚上,她与那个传说中的白色面具人有了近距离的接触,直面生死的关头,作为一位涉世未深的年青女孩来说,心里头多多少少还有些发憷。 更让她不发一言的是,她眼睁睁地看着这个杀人恶魔从眼皮子底下跑了,而自己却无能为力。 仅有过几次打交道的周语,对于这个人,罗乔不了解,但他为什么一直不开口,是因为他心里头发虚吗? 沉默了十来分钟之后,她终于开了口。 “周语,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周语的声音带着一丝调侃的笑意。 “美女,自从认识你之后,你不是一直在问我问题嘛。” 罗乔并不反驳,自己之所以这样,完全是因为周语这个人有诸多让人疑惑的点。 “这个问题我之前问过,你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为什么会去当一个公墓的保安?” “原因我也说了,很简单,因为公墓的工资高啊。” “别扯淡了,刚才要酒店里,我已经往公墓保安室去过电话,接电话的是你所说的那个爱讲鬼故事的老王。他告诉我公墓保安月工资顶了天不会超过六千,在X市随便找个工作都不会比六千低。” “其实你有这个疑问我也可以理解,毕竟鲜少有人愿意干公墓的保安。但老王应该也跟你说过,我确实是在那里上班。我没有什么目的,那里埋的都是死人,我能有什么动机?我总不能是因为对死人有特殊癖好才去那里上班的吧?” “谁知道你有个什么变态的癖号,周语,实话跟你说吧!晚上的事情,我对你始终有怀疑。你出现得太是时候了,而且你身高目测180以上,那个无脸男顶天了不超过170。他能是你的对手?你会不会是他的同伙?故意将他给放跑了?” “唉……女人,真是一个混乱的动物。我都说了数遍了,我当时看见倒在那边,你是死是活我不知道。我总不能为了抓凶手,而对你不管不顾吧!万一你没死透还有救呢?” “你才没死透。” “你的意思是你死透了,那现在跟我说话的是鬼吗?” 沉默了半天的苏牧终于开口了。 “周语,26岁,X市市郊罗安镇人,2014年毕业于武大心理学专业,同年赴美在斯坦福攻读心理学硕士专业,于今夏学成归来。” 罗乔诧异,旋即觉得自己的猜测终于有理由站住了脚跟。 “我就说嘛,堂堂心理学高材生居然跑去公墓当保安?说你没有目的谁会信呢?” 周语不语,苏牧继续。 “铁子,网络畅销作家,三年前开始在某网站连载都市异能小说《末路地铁》。《末路地铁》讲的是一位爱玩游戏的公墓保安下班之后乘坐末班地铁,在地铁之上发生的一连串令人无法解释的事情,迄今为止已经连载至三百多万字。” 周语还是不语,罗乔向来沉不住气。 “老苏,刚才咱们讲的是周语这个心理学高材生,为什么要去当公墓保安的事,你怎么扯到什么异能作家,什么末路地铁上去啦?” 苏牧轻笑了两声。 “我想这个答案周语能告诉你。” 罗乔脑瓜子还算好使,几秒钟之后,一拍脑门。 “哦,明白了,周语就是铁子,铁子就是周语,他在公墓上班是想体验生活,为他的小说寻找灵感?” 周语轻描谈写地耸了耸肩:“看来你还不算太笨,你说的没错,我之所以去公墓当这个保安,的确是因为这部小说连载了近三年,最近灵感有点枯竭,与其躲在家里捶脑门,还不如亲身体验来得更实际一些。” 突然知道周语其实就是一名畅销作家的时候,罗乔确实兴奋。 “看不出来啊,你居然是一位悬疑小说家,你不知道我是一位忠实的悬疑小说读者,回头一定要拜读你的大作。” “小姐,我写的是都市异能小说,不是悬疑小说。” “不重要,对我来说都一样。” 脑回路了十八道弯,罗乔终于回过神来。 “老苏,为什么你一开始没有跟我说周语其实是作家?害得我一直怀疑他跟面具人是一伙的。” “其实我也是在一个小时之前知道的,你说的没错,上次见面我就觉得这家伙有点不对劲,大好的青年啥不好干去干公墓的保安。但当时因为案子紧张没有深入追究他的身份。今天晚上周语再一次出现在这里,我不得不怀疑,所以让王大龙查了他的身份。不然,你以为他还能安然无恙地坐在后座?至少得去局里呆一个晚上才对。” 罗乔持续兴奋。 “没想到啊,有生之年居然能见到活的畅销作家,这个畅销作家居然还救了我的命。啧啧,瞧这帅气逼人的有为青年,还真的刷新了我对网络作家的看法。” “你对网络作家有什么看法?” “不是秃头就是地中海,不是地中海就是大腹便便的胖子,再不济就是成天宅在家里胡思乱想的猥琐青年。” 得,周语显然不想就自己的身份再讨论下去,他转开了话题。 “你们对那个无脸男有没有什么看法?” 罗乔:“从今天晚上的情况来看,除了身形和身上有薄荷香水味之外,好像没有其它的线索。” “有没有想过,无脸男为什么会对你下手?是你平时有得罪过什么人吗?” “我这么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美少女,天然无公害的样子,我会得罪什么人?” “还是凶手的目标一直是死者,而你正好在那个时间段乱入,所以才成为目标的?女孩到底是死在无脸男对你下手之前?还是下手之后?” 周语抛出一连串的疑问,显然想要从苏牧口中知道一些什么? 车子这个时候停在了春子巷口的停车场。 苏牧边开车门边道:“你只是一个作家,不是警察,也不是小说里吹得比神仙还邪乎的侦探,所以你不需要知道为什么?” 莲花小区门口,周语与两人分开的时候,他冷不丁的来了一句话。 “你们说,无脸男个子不高,身形也瘦弱。身上还有香水味,这个人会不会是一个女的?” 苏牧和罗乔诧异之即,周语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也不对,我跟他交手的时候,这个人明显是力量型的,应该是练家子,说他是女人又不太像。” ------------ 第27章 恐怖角 车子这个时候停在了春子巷口的停车场。 苏牧边开车门边道:“你只是一个作家,不是警察,也不是小说里吹得比神仙还神的侦探,所以你不需要知道为什么?” 莲花小区门口,周语与俩人分开的时候,他冷不丁的来了一句话。 “你们说,无脸男个子不高,身形也瘦弱。身上还有香水味,这个人会不会是一个女的?” 苏牧和罗乔诧异之即,周语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也不对,我跟他交手的时候,这个人明显是力量型的,应该是练家子,说他是女人又不太像。” 周语万般纠结地进了莲花小区,罗乔看着他的背影,叹了一口气。 “没想到啊,他居然是一个作家?” 春子巷的夜是寂静的,有苏牧在身边,安全感是油然而生的。 白鹭小区,前后两栋楼。 罗乔家住在最里面那一栋的5楼,拐进院子之后,远远地就看见罗大春站在楼底下,在罗乔眼里一向无所不能的老爹,在这样的一个夜晚,透出一股沧桑的味道。 两眼一酸,自己长大了,老爹自然该老了。 对一旁的苏牧道。 “我到了,你去忙吧!另外,今天晚上的事情别跟老爹讲,我不想让他们担心。” 苏牧一双深遂的眼眸在夜色里发着亮,看着女孩一步一步地走在夜色下楼宇的阴影里,内心感叹无比。 “小乔,你是真的长大了。” ………… 房间里的冷气开得十足,罗乔缩在被窝里头,手机屏幕上某小说网站的APP打开来。 搜索栏里输入了《末路地铁》。 这确实是一部畅销书,作家铁子只写了这一本书,目前正好写到了《末路地铁》的第三部。 字体调大了一些,黑色的方块字一行一行地入了眼。 《末路地铁》第三部 第一章邂逅假小子1 地下候车区,墙上的时间指向23点12分,从火车南站开过来的3号线地铁还有两分钟到达风水岭公墓站。 候车区空无一人,上行与下行的电梯在空转着,发出有规律的沉闷声,不仅没有为末班地铁站添上一份生机,反而呈现出来一种让人不舒服的感觉。 那种感觉铁子十分清楚,每当周末来临的末班地铁,都会上演惊心动魄而又让人欲罢不能的那一幕。 2018年7月16日23点12分,是女友安莱不见了的七百七十七天。 每天在这个空无一人的候车厅候车的时候,铁子都会习惯性地看着候车厅墙上屏幕里的时间,在心里默默刻下一道印记。 两年前的一个初夏,女友安莱给铁子送宵夜之后,在风水岭公墓站搭上了3号线的最后一班地铁,那之后铁子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安莱。 两年多以来,铁子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这个时候来赶上3号线最后一班地铁,企图某一天老天突发奇迹,让他再一次见到安莱。 火车南站是始发站,终点站在城市的另一端火车北站。 每天在等待最后一班地铁的时候,铁子的心路历程都是无比煎熬。 2016年5月31日23点12分,安莱应该就是站在这个位置,等候着地铁的到来。 如果真的有平行时间的话,那个时候的安莱应该就跟他一样,一个人站在这里,一面看着墙面上的站点信息,一面无聊地等着地铁的到来。 那天,在地铁来之前,安莱给铁子发来了一则微信,是一张安莱的自拍照,正是这个位置,背景也正好是那一面流动的站台信息屏幕。 那是安莱与铁子最后的联系。 安莱来自于北边的一座小城,性格开朗,她消失之前和铁子刚刚好恋爱200天。 正是那一种分开一秒都觉得无比煎熬的甜蜜时刻。 他清楚的记得,安莱那天给他送宵夜的时候,跟往常没有什么不一样,还嘱咐他下班早一点回去。 安莱没有理由一声不响地就离开他。 事实是,所有的朋友,包括安莱老家的父母,都没有人知道安莱去了哪里。 两天之后,铁子意识到安莱的失踪不太对劲,报了案。 警察调查了之后发现,安莱在那天上了地铁之后,车厢里空无一人,中途也没有见有人上来过。 秦岭站,在风水公墓站之后的第三个站,这个站台比较特殊,是在地面上。 秦岭站的不远处有一处景观建筑,建筑大晚上灯火通明,如白昼一般。 建筑的顶端有一个无比刺眼的大灯,当地铁到达站台的时候,这个大灯的灯光正好打在地铁的位置。 这个时候,本来明亮的地铁车厢里出现了短暂的黑暗。 黑暗之后,本来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的安莱不见了。 警方起初也不遗余力地寻找了安莱,但安莱消失得十分奇特,没有留下一丁点线索,就像她这个人就没有来这个世界上走过似的。 再后来,不光警方放弃寻找,就连安莱那个重男轻女的父母也放弃寻找安莱。 只有铁子,他深信女友一定还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等他。 于是,他每天都会搭乘最后一班地铁,期许奇迹能出现,在地铁上能再一次见到安莱。 说来也奇怪,安莱失踪半年后的一个周末,铁子在下夜班搭乘了最后一班地铁上真的见到了安莱。 那天,铁子和同事喝了点酒。 当地铁到达秦岭站的时候,上来了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就是安莱,但她神情木然地从铁子身边走过,似乎从未认识过铁子一样。 无论铁子如何跟她说话,她始终一言不发。 半年了,再一次见到安莱,铁子是悲喜交加,情绪有些失控,抱着安莱哭得撕心裂肺。 但安莱仍旧跟一个木头人似的无动于衷。 那一天晚上,3号线好像永远没有尽头似的,从秦岭站回到风水公墓站,又从风水公墓站开到秦岭站。 铁子并没有心情关心地铁为何如此来来又回回,他只要安莱在他的身边。 时间仿佛永无止境,尽管安莱不发一言,但她却能安静地坐在铁子的身边,听铁子说着她离开之后他是如何地想念她。 这一天的末班地铁是什么时候到达目的地的,铁子不知道。 当他醒来的时候,第二天的早高峰已经开始了。而他还端端正正的坐在3号地铁上。 地铁上报站员的女声十分好听。 “风水公墓站到了……” ------------ 第28章 恐怖角 罗乔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几周前与周语在地铁上的相遇,居然成了他小说中的人物。 更令罗乔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在这部《末路地铁》中的一出场居然是一个男人的身份。 小说的内容是这样的: 这一个晚上,铁子在两分钟的候车时的心路里程千转百回。 3号地铁从隧道的那头驶了过来,与以往空空如也的车厢不同的是,这一天在空旷的车厢里有人。 一位看上去发育不良的小男生,一头不羁的黄头发凌乱地顶在头上,姑且给他取个名叫黄毛吧…… 见到黄毛的铁子心里头不太爽,在周末空旷的地铁上,他不想让别人来打扰他等待安莱的出现。 如果运气够好的话,这辆地铁会在风水公墓站与秦岭站之间来来又回回永不停歇,而安莱也会在秦岭上上来与自己相对而望。 因为在安莱不见了的两年间,他已经有三次与安莱以这样的方式见面了。 黄毛就坐在安莱以前上来之后坐的位置上。 秦岭站到了,那个戴着耳机的黄毛还是坐在座位上没有挪动过半分。 秦岭站站台上,他分明看到了安莱的身影。但车门打开之后,安莱在门口张望了一下,并没有要上来的意思。 他急了:“安莱,安莱……” 安莱跟往常一样,不肯跟自己说半句话,似乎也没有听见他的叫声。 他朝着地铁门扑了过去,但那道门似乎有一道隐形的屏障,无论他想如何冲都冲不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地铁门慢慢合上,然后,安莱的身影离他越来越远。 半年啊!这可是他等了半年的机会,就等来这么一个结局。 他看了看坐在座位上沉迷于自己世界的黄毛,一种无以言壮的愤怒从内心冒了出来。 因为他觉得,正是这个黄毛的出现,让安莱才止住了与他相会的脚步。 他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 “嘿……” 黄毛显然愣了,拿手指了指自己,那根手指居然还涂着难看的绿色指甲油。 “嘿,兄弟,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是的,你,下一站立马给我滚下去。” 这一个晚上,地铁在风水公墓站与秦岭站之前来来回回,车厢里的两个人也不消停。 没想到这个发育不良的黄毛却是一个相当不好惹的主,当铁子喊出一个滚字的时候,黄毛二话没说,拿了拳头直接往他的脑门上呼来。 来而不往非礼也,如果不是这个黄毛的出现,此刻的他应该和安莱安静地共度美好的时光。 两个人从车厢的这头打到了车厢的那头,打得昏天黑地,什么时候住了手不知道。 等铁子再一次回过神来的时候,地铁上又挤满了早高峰的人群,而自己还端坐在座位上,人群中哪还有黄毛的影子? 地铁广播里的女声正在播出:“风水公墓站到了……” 这一本《末路地铁》看到这里,罗乔再也没有看下去。 这个周语,居然将自己写成了如此一个上不得台面的角色不说,连性别都给自己换了,罗乔的内心已然燃起了熊熊烈火。 本意是想打个电话质问周语的,到底还是忍住了。 有人说过,写小说的人大部分都是疯子,自己何必跟一个疯子计较呢? ……………… 化装酒会上,调酒的小丑,没有人知道他是谁? 那个身上带着薄荷香水味的无脸男,也没有人知道他是谁? 老实说,罗乔严重怀疑苏牧的办案能力。 苏牧也苦恼,他说要在威尼斯酒店那么多人中间找出可疑的人来,就好比大海捞针。 与前两起案件略有不同的是,吴倩的死因是颈部被勒住而导致的窒息死亡,但相对比起来前两起死者头部被砸得面目全非来说,吴倩还算是死得比较体面一点,面部没有被毁。 苏牧分析说可能是因为场所的限制,前两起案发现场都是在外面,罪犯作案的石头是就地取材,而威尼斯酒店七楼当然不可能有石头。 也不是没有线索,在案发现场,一根蓝色的运动鞋鞋带是最终导致吴倩窒息死亡的凶器。 这根蓝色的鞋带成了唯一的线索。 鞋带上印有一串字母,经查是某建身会所的logo。 本来知道这个建身会所的logo之后,苏牧精神头还为之一震,但接下来一盆冷水直接就浇了下来。 因为这家叫非特斯的健身会所在X市有着几十家连锁店,且规模都不小。 这款印有非特斯会所logo的运动鞋,是前不久会所周年庆回馈新老客户的赠品。 据非特斯老板说,这款运动鞋送出去至少有好上百双。 当老板说出这一个数字的时候,苏牧顿时有一种想叫苍天的冲动。 苏牧这苍天没有叫出来,老板又大喘气,说会所定制的这款运动鞋分男女款,这款蓝色的鞋带是属于男款的。 虽然调查范围小了不少,但几天调查下来,仍旧没有结果。 来健身房健身的男客人比女客人多,但是符合条件的男性客人却不多。 经过逐一排查,符合无脸男身形的男性客人都一一排除了嫌疑。 案情又一次陷入了胶着的状态。 不过,在这一次排查的过程当中,苏牧发现,连环命案的第一起受害者黄晓雅,与第二起受害者夏婷婷都是这家健身会所的会员。 这是不是说明凶手其实一直在她们的身边,或者熟悉的人? 黄晓雅所在的健身会所离其单位不远,而夏婷婷所在的健身会所在其家附近。两家会所的距离还挺远。 据夏婷婷说,她和黄晓雅压根就不认识,生活当中完全没有交集。 所以,到底是什么样的纽带将两个人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位姑娘联系在一起的呢? 罗乔,这位爱岗敬业的姑娘,一如往常每天加班。 苏牧也十分敬业,就算再忙,天上下刀子都会开着他那辆大众车来接罗乔下班。 周五的晚上,一连好几天的调查,案子联系的点似乎越来越多,但却越来越让人有理不清头绪的感觉。 车子是什么时候开到鑫安大厦楼下的,苏牧有点恍惚,回过神来的时候,罗乔来了电话,说她还要十来分钟下楼,让苏牧等一等。 点燃一根烟,一吸一呼之间,烟头在夜色下闪着点点火星。 一根烟才抽了几口,手机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 手机按了免提键,里头传来了夏婷婷因为害怕而颤抖的声音。 “苏,苏警官,面具男,我看到那个面具男了。” ------------ 第29章 恐怖角 苏牧颓废的神情为之一震。 “你说什么?在哪里?” 夏婷婷的声音越发低沉:“无脸男,他,他在,在幸福街。” 夏婷婷说这话的时候,苏牧看见罗乔正好从鑫安大厦大门走出来。 “好,你别害怕,我马上过来。” 既然无脸男在幸福街,那么也就对罗乔构不成威胁,而鑫安大厦距离幸福街距离并不近,车子开足马力至少也得二十来分钟。 来不及跟罗乔解释,一脚油门车子窜了出去,对着车窗外的罗乔喊了一嗓子。 “你打车回家。” 电话那头传来刑警年青的警员胖虎睡眼惺松的声音。 “苏队?” “你在哪里?” “夏婷婷家楼下,怎么啦?” “夏婷婷呢?” “她家还亮着灯,应该在家吧!” “什么叫在家吧,她出去了你都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她出去了?在哪里?” “废话少说,幸福街,她说那个无脸男出现了,你离那里近,赶紧过去看一看。” 也不怪胖虎,他跟着夏婷婷已经快一个月了,没日没夜地跟着,最后一次见到胖虎的时候,苏牧还以为这娃是从原始森林里出来的野人。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呢,现在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这家伙一定认为夏婷婷在家呆着。 ……………… 鑫安大厦门口,罗乔怔怔地看着苏牧的车尾在自己的眼前冒了烟,瞬间不见了影子。 得,这恐怕又是遇到紧急案情了。 打车是不可能的,最后一班地铁还来得及,相对于打车,地铁反而更安全一些。 巧合得很,孙池这个时候也恰巧出现在身后。 “罗乔?今天苏警官没来接你?” 孙池的声音好听,笑得也好看。 “那个,他今天有事。” “要不要我送你?” 这一句明显是客套话,罗乔不是听不出来,她看了看孙池身边的刘真真,摇了摇头。 “不了,我坐地铁更快一些。” 一男一女留给罗乔的是背影,刘真真整个人几乎贴到了孙池的身上,说她是孙池的表妹?怎么看怎么像情侣呢? 好久没有坐地铁,靠,那对野鸳鸯还真是打持久战,这末班地铁好像就是他俩人的家庭旅馆似的。 嘿,这倒是给了罗乔灵感。 国外不是时兴汽车旅馆吗?地铁旅馆也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等以后混不下去了,当个地铁旅馆的老板比也不错。 此时那对野鸳鸯抱在一起亲嘴,完全不受外界的影响。 两站之后,崔岭公墓站到了,周语的出现一点都不意外。 一个畅销书作家,他搭乘末班地铁当然不是穷酸买不起车,人家是来体验生活,为小说找灵感的。 很不幸的是,自己居然在他的小说里客串了一个不太好的角色。 这一个晚上,周语还是一身休闲的打扮。 夸张的大勾子T恤,大勾子裤衩,一双时下特流行的某品牌运动鞋。 尽管罗乔对于周语将自己在他的小说里,安排了一个不受待见的角色。 但这一个晚上的罗乔,还是莫名的欣赏起周语这个帅气的男作家。 连带着这一身打扮也觉得十分潮,正因为他这一个畅销作家的身份,使得罗乔相信他这一身行头是货真价实的,不是出自于山寨版。 周语上来之后,见到罗乔在,咧了一口大白牙径直走到罗乔的对面坐了下来。 “遇到你还真不容易,苏警官今天没来接你?” 关于角色的问题,罗乔之前本来是不打算问的,既然遇到了就不能不问。 她答非所问:“我看了你的《末路地铁》。” “哦?提点意见呗。” “我当然有意见。” “那荣幸之至。但悠着点啊,我心理承受能力有限,回头心脏病发作了,你可得对我负责。” “我对你负责?我还没有找你算账,你在小说里将我的角色塑造成男性也就算了,居然还是一个发育不良的黄毛,你……你太缺德了。” 周语慵懒地靠坐在椅子上,微笑着看着罗乔,看得罗乔内心一阵发毛。 “你确定看了我的小说?” “当然,某小说网站,我可是忠实读者,目前是钻石级别的读者。” “作为一名严谨的作者,你这样的读者不要也罢。” “哼,严谨的作者?没有读者,你这样的作者只配坐在家里头舔键盘。” “我基本可以确定,你就是众多键盘侠里的一个。怪不得前两天一个叫毛蛋的读者频繁在书评区里瞎说八道,原来那个叫毛蛋的读者是你嗦。” “是我又怎样,一个连男女性别都分不清楚的人,全靠奇怪的脑容量瞎YY的作者,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来?我严重怀疑你这个大神作家的名头是靠刷单刷出来的。” “姑娘,毛爷爷教导我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敢断定你只看了我小说中的半个章节,捡起半截就跑,然后就为我的整部小说下了定论。” “那又怎样,半章的内容已经足以看出你这位作者的水平,真的不过如此。”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罗乔觉得自己有些违心,抛开自身的因素,从客观上来看周语的文笔及故事情节还是相当吸引人的。 周语对于罗乔的言辞并不恼怒,说话间颇有一些鄙视的语气。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怎么想随便你。不过我应该荣幸,你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活的键盘侠,原来键盘侠长的是这个样式的。” 他耸了耸肩,掏了手机,戴上耳机开始玩游戏。 罗乔窝了一心窝子的火无处撒,瞬间觉得地铁上的空调不够凉。 怪不得人家说小说家是疯子。 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将那一股火给镇压了下去。 得,跟一个疯子计较反而失了风度。 地铁跑得快当,6个站的距离并不需要很多时间。 即使是6个站的时间,对面的大作家一局游戏也没能撑过去,从他懊恼的表情上,罗乔可以看得出来。 这是一个游戏界里玩得特菜的小说家。 哈,心情顿时舒畅了不少。 出了地铁站,连带着瞅那位散光眼的地铁小哥也顺眼了不少。 莲花小区门口,一直走在后面默不作声的周语叫住了罗乔。 “那个,大晚上的,我送你回去吧!” ------------ 第30章 恐怖角 “那怎么行,我一个键盘侠让一个大作家来送,有点不识台举了。” “你劝你别置气,那个无脸男的案子还没有结束,万一他盯上了你怎么办?” “即便是阎王爷找上门来,我也用不着你假慈悲,我是人民警察的女儿,能保护我自己。” “得,算我多管闲事。” 自从刘美美事件之后,春子巷长长的巷道在路灯的掩映下亮堂了不少,一眼似乎就能看到头。 其实并没有什么害怕的,罗乔强烈的自尊心也不允许她像这么一个虚伪的异能小说家低头。 不过,在分开之前,她觉得有必要向周语说清楚。 “周大作家,你的小说怎么创作跟我没有关系,但是作为你小说里黄毛的原型,我有话要说。” 周语并不答话,只定定地瞅着罗乔,静待她的下文。 “我觉得没有黄毛这个角色你的小说也可以写下去,譬如车厢里头那一对野鸳鸯,他们应该不介意在你的小说里客串一回的。所以我劝你改一改,不然我觉得我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的权益。” 海风吹得广场上的广告牌呼啦啦地响,夜色下,周语一张脸不卑不亢。 “罗小姐,关于你的意见,我有两点回答。第一,我不知道你看我小说之前,有没有看我的序言,那里面我特地申明过了,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第二,黄毛,他是一个男性角色,我并不认同他是以你为原型。所以,我也没有必要也不会将黄毛这个人物从我的小说中剔除,并且在之后的情节中,我还打算让他来挑个大梁,多些戏份。 譬如他是一个变装癖,或者是一个取向有问题的人物,你知道的,我写的是都市异能小说,他的身份可男可女,可妖可魔。这个写起来,一般很难控制。” “你……” 得,话不投机半句多,其实这个话题在地铁上就已经终结了,再叫他这样一个无奈小说家纠缠下去,怕是要被气得吐血。 ……………… 说实话,在这个一个接近零点时分的巷道里,罗乔内心还是发着虚的。 尤其是自己个那非常有特色的拖沓的脚步声,在巷着里有节奏地响声,越发地趁着夜色中的巷道神秘无比。 偶尔的一阵风吹来,那一片小树林就发出沙沙作响的声音,仿佛恐怖片里瘆人的音乐声似的。 使命的踮了脚尖,仍旧控制不住自己那拖沓的脚步声。 背后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似的,蓦地一回头,身后的巷子里又什么都没有,再一回过身来,那一种瘆人的感觉又一次袭满了全身。 就这么战战兢兢地,也很快就到了阳光小区的分叉口了。 记得昨天晚上,这个分叉口的路灯还十分亮堂的。 而这个时候,那里又阴暗一片。 不是吧!灯又坏啦? 路边的那一排垃圾桶仍旧如卫士一般立在阴暗中,一只野猫肆无忌惮地在溢出来的垃圾中翻找着食物。 空气中飘着一股猫毛的气味,罗乔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喷嚏。 随着这一声响亮的喷嚏,旁边树林里似乎有一丝光亮闪了一上又灭了。 随着这一丝光亮灭了之后,一个女人的声音从树林那边传来。 “罗乔……罗乔……” 声音微弱,让罗乔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刘美美遇害的那天晚上,那个声音和这个极其相似。 “谁?是谁在那边?” 手机电筒的光亮亮起来的时候,树林边缘似乎有一个身影微微动了一下。 那个声音又艰难地响起来。 “是……我。” 这个声音好像在哪里听到过,一时又想不起来。 好像前院张阿姨家的二八姑娘苗苗,又好像楼下孟婆婆家在上中学的孙女孟姣,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周末都会来孟婆婆家报道的。 莫非是她? 心中一种不好的感觉升了起来,难道她被无脸男挟持啦? “小孟姣?是你吗?” 女声又响了起来,声音低沉。 “姐姐,过来。” 树林中的那团人影伸了手朝着罗乔招了招。 “大晚上的你在那里做什么?还不赶快出来回家。” “猫,有一只小奶猫,我想带它回去。” “小野猫身上有好多细菌,别理它,大晚上的赶紧出来。” “不,我要带它回家,姐姐,你来帮我抓它。” 又一阵风吹过,随着树叶发出的沙沙作响的声音之间,小奶猫的声音也跟着附和起来。 “孟姣,听姐姐的,你出来,咱们明天再来抓它。” 这是一个执着的姑娘,那团影子仍旧在树林的边缘不肯挪动半步。 “不,我怕它饿死了。” 唉……真是一个难应付的姑娘。 这个时候不动用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抓猫?这一辈子都是不可能的。 但抓人嘛,是罗乔的强项,今儿个绑也要将这姑娘给绑走,远离这个危险之地。 三步并着两步跑了过去,迈过这一道雨水沟就能一把扯住那姑娘,拖也要给拖回去。 风声停了,奶猫的叫声也停了。 随之而停下来的还有罗乔的脚步。 她站在雨水沟的边缘,定定地看着树林中的那一幕。 手机电筒的光亮微弱,小女孩抖抖嗦嗦的半个身影隐在那一棵波罗蜜树后面。 女孩半张脸发着惨淡的白光。 在她的身后,慢慢隐现的是一张越加惨淡的白色面具。 一只同样惨白的手正卡着女孩的脖子。 “放开她。” 帆布包里那根防狼棒已经蠢蠢欲动,这一个晚上不见点血是再也说不过去了。 面具人不吭声,也不移动,只定定地瞅着罗乔,静待她的行动。 女孩低声抽泣,声音透着无限的恐惧。 “姐姐,救,救救我。” 这个时候还犹豫什么,天下武功唯快不过。 更何况面具人的身高并不占优势,如果自己这么一步跨越过去,防狼棒快准狠的戳在那个混蛋的心窝子上,一切就完美得不能再完美了。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现实是她的小短腿并没有如她的愿跨过这条雨水沟,而是狠狠地摔倒在那条沟里。 等她挣扎着起来时候,已然是无脸男手中的猎物。 ------------ 第31章 恐怖角 这个时候还犹豫什么,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更何况面具人的身高并不占优势,如果自己这么一步跨越过去,将防狼棒快准狠地戳在那个混蛋的心窝子上,一切就完美得不能再完美了。 跨出去这一步的时候,拿自己可以与刘海燕媲美的大嗓门吼了一嗓子。 “救命啊!” 这一嗓子声音不小,阳光小区最外面那一排居民楼里的居民们,如果不是耳背的话,完全可以听得见。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现实是她的小短腿并没有如她的愿跨过这条雨水沟,而是狠狠地摔倒在那条沟里。 等她挣扎着起来时候,已然是无脸男手中的猎物。 透过繁密的枝叶,她看见不远处阳光小区二楼和四楼两个房间的灯亮了一下,然后又相继熄灭了。 那一股薄荷味夹杂着鱼腥草的味道充斥着鼻翼,真的不太好闻。 这一股味道之后,口鼻之间又喷涌而入一股更刺鼻更难闻的味道。 这个味道侵蚀着大脑,将大脑里的意识搅得一团糟,那一张被无限放大的白色面具脸渐渐充满了眼球。 鬼压床,记得高考之前,那一段时间精神高度紧张,罗乔经常在半夜的时候出现无法动弹的时候。 老妈刘海燕说的,那是鬼压床,老一辈人说是被鬼压到了。 用科学的方法解释就是:鬼压床在医学上称为梦魇。有学说认为,发生鬼压床是由于大脑的每个部分配合不协调导致的。也有说法认为鬼压床是由于人的额叶处于清醒状态,小脑却没有清醒,无法行动。鬼压床指睡觉的时候突然有了知觉但是身体不能动。在睡眠神经医学上这属于一种睡眠瘫痪的症状。 这一个晚上的罗乔的感觉就是,那种鬼压床的感觉又来了。 脑子里的思维似乎很清晰,但就是动弹不得。 在意识跟着身体快同步不行的时候,前方不远处似乎看到黑白无常的影子在树林里飘。 罗乔内心的台词是:靠,这一次是必死无疑了,黑白无常都等着来收魂了。 双手无力的挣扎了几回,努力想将面具男的面具给扯下来,但无济于事。 周语,这一个自己一直不怎么待见的都市异能作家,他总能跟蜘蛛侠似的,在危急的关头出现。 小树林中飘动的黑白无常不见了,周语高大的身影越来越近,那一种急速穿过草丛的声音清晰可闻。 他的声音也威严无比。 “放开她。” 简短的三个字,让他这一个异能小说家在罗乔心目中的形象瞬间高大上起来。 那一种窒息的感觉蓦地一松,然后,自己被重重地甩在了草丛中。 嗓子卡得要死,拼命想喊周语,但就是喊不出来。 眼见着周语就快到身前的时候,他却调转身体往黑白无常隐去的地方跑去。 并且甩给罗乔一句话。 “快点报警。” …………………… 幸福巷,窄仄的巷道弯弯曲曲。 苏牧在这条道上来来回回跑了十趟,别说面具人了,鬼影子都不见一个。 而夏婷婷的电话,玩命地打也没有人接听。 最后一次接通了,是胖虎接的,他说夏婷婷的电话就在她家楼下的草丛中。 这一通电话接通之后,苏牧一颗心凉透了,夏婷婷此刻只怕凶多吉少。 随后赶来的队员们分散开来,在幸福路周围搜寻。 胖虎,这个时候正耷拉着脑袋受着苏牧的批评。 “搁老子的,让你看一个姑娘家都看不住,你还有点什么用?” 胖虎觉得委屈,一脸络腮胡子只看到两个嘴瓣在一张一合。 “苏队,这个夏婷婷每天的行程基本没有什么变化,下午6点30分从她的工作单位下班之后,先是去非特斯会所健身。 8点左右回到家里就再也没有出去过。本以为她今天也跟往常一样,回家之后不就会出来了。 我这没日没夜的盯着,眼睛都快盯出血来了。就打了一个盹的工夫,谁知道她大半夜的跑出去做什么?” 苏牧气恼:“你呀,就祈祷夏婷婷别出什么事,要有事,咱们这警察生涯就干到头了。” 心中一股火没地方撒,正想拿胖虎再消消火,手机响了。 是罗乔打过来的。 “小乔,你到家啦?” 电话那头传来罗乔惊魂未定的声音。 “老苏,快点过来,我遇见无脸男了。” 一股冷汗汩汩地往上冒。 妈的,这姑娘今年本命年,命犯太岁了,恶运不断,这无脸男怎么就阴魂不散地盯上她啦? “你没事吧!在哪里?” “回家的小树林里啊,幸好周语出现得及时,不然你就再也听不见我的声音了。” 车子在路上急奔的时候,苏牧的思绪是乱的。 他想不明白,幸福路与春子巷一南一北,夏婷婷打电话过来的时候,说她看到了面具男。 从时间距离上来看,面具男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候又出现在北边的春子巷。 凌晨的春子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热闹。 妈的,在罗乔喊救命的危急关头,半个人影都不见出来冒一下的。 当警车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这些人蛰伏在楼里的人们,仿佛听到了集结号似的,不管老的少的纷纷从门洞里跑了出来。 通往阳光小区的分叉口,这个时候已经挤满了看热闹不闲事大的人们。 老干警罗大春正在和同事们极力的维持着秩序,嘈杂的人声中,刘海燕的嗓门尤其地大。 “小乔啊,小乔,你可是要吓死老娘半条命啊。” “妈,妈,你别嚷嚷,我这不好好的没事吗?” 刘海燕呼天呛地。 “姑娘,你要真有事,你爸和我也就别活了。你一个人回家为什么不给你爸打电话?苏牧呢,苏牧这个王八蛋,老娘那么多年的饭给他白吃了,关键的时候他跑去哪儿啦?” 罗乔透过刘海燕摇摇晃晃的身形,看到那个脸色惨白的小女孩,此刻正被医生抬上救护车。 一个头发花白的奶奶跟在医生的身边,哭得令人动容,女孩是她的孙女。 ------------ 第32章 恐怖角 女孩父母都在外地工作,她跟着奶奶在阳光小区生活。 每天晚上都在巷口的莲花小区里参加一个私人办的补习班,以往都是奶奶接送的,但这一个晚上,奶奶坐在沙发上打了一个盹,就错过了接孙女的时间。 罗大春带着派出所的人来之前,罗乔已经将昏迷不醒的女孩从树林里给挪了出来。 在罗牧到达春子巷的时候,一头扎进树林深处的周语还没有出现,莲花派出所其它的警员已经在树林里展开了搜寻。 罗乔见到苏牧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老苏,无脸男是一个女的。” 苏牧一愣:“你怎么知道?” “刚才在最后关头,我摸了一把她的胸,软乎乎的包子虽然不大,但我能百分之百确认是一个女的。” 罗大春凑了过来,苏牧摸了摸脑门,十分惭愧的样子。 “对不起啊,师父。晚上第二个受害者夏婷婷说看到面具男在幸福街,我急着赶过去,谁知道这个面具男会出现在这里?都是我大意了,害得小乔处于危险境地,还好她没事,不然……。” 苏牧话没说完,刘海燕咧了咧嘴,这是她要开始数落人之前的招牌动作。 “苏牧,你……” 罗大春及时解了围:“现在不是说客套话的时候,这片树林地形复杂,说不定凶手还没走远,你还不赶紧去看一看?还有周语那个小伙子,他去了那么久还没有回来,不会出啥事吧?” 这片树林,除了靠近阳光小区这一面有两棵波罗蜜树之外,大部分都是高大的水杉,在这些水杉的庇佑之下,底下一丛一丛的灌木丛生长得十分密实,这也就是这片树林鲜少有人来的原因。 苏牧烦闷地拔开前面凌乱的灌木丛,眉头紧锁,他还在为面具男如何在短时间内从幸福街到达春子巷寻找答案。 半个小时之后,他出现在树林的另一边。 这一边是X市颇有名的景观湖,长长的景观湖由南向北穿城而过,尽头直达大海。 湖面上一条鱼蓦地跃出水面的时候,声东击西这个成语就在脑海中自然生成。 答案已经跃然纸上,找了这么久的嫌疑人,原来是她,竟然是她。 幸福街的尽头,是名叫幸福公寓的单身公寓,几栋楼静静地立在夜色中,安静祥和。 单身公寓里住着的都是一些年青人,劳累了一天的上班族们,这个时候大都已经休息了。 2号楼501房间的窗口还亮着灯,淡蓝色的窗帘映得灯光柔和而又好看。 灯亮着,房间的主人却不在。 夏婷婷,现年24岁,X市城西区人。 幸福街外面的彩虹路主街上有一家牙科诊所,夏婷婷就是这家诊所的实习医生。 因为工作的原因,夏婷婷于一年前从城西的家中搬出来,租住在距离诊所不远的幸福公寓2号楼501室。 2018年7月1日晚10点35分,夏婷婷和同事们在外聚餐之后在回住所必经的幸福街上遇袭。 幸福街严格意义上来说算不得上是一条街,其实就是一条巷子。 夏婷婷一个人在巷子里走的时候,面具人从身后袭击了她,将她给拖进了巷子边上的绿化带里。 因为是老街,绿化带边缘的墙上爬山虎胡乱的生长,十分茂盛,加上巷子里的灯光昏暗,确实是实施犯罪的好地方。 夏婷婷说,那个人戴着白色的面具,力量非常之大,将她拖进绿化带里之后,开始对其上下其手。 而犯罪分子之所以没有留下指纹痕迹,是因为其戴了塑胶手套。 夏婷婷这一个晚上的运气非常好,在罪犯对其实施犯罪的开始,那个清洁工老大爷拉着垃圾车出现得十分及时,在犯罪分子分神的工夫,她才得以挣脱从绿化带里跑出来。 其实苏牧忽略了一个问题,案发的前一天,X市才下过一场小雨,绿化带里的泥土还带着湿润的气息。 痕迹部门给出的报告里指出,嫌疑人在案发现场留下了一组某品牌运动鞋的43码鞋印,但这一组鞋印只有进去的,没有出来的。 巷道里那一道爬山虎的墙面不低,苏牧提出疑问,除非凶手有飞檐走壁的技能,否则不可能翻越那面高大的围墙。 当时队里的队员们一致认为凶手是越过了那道墙面,翻到了幸福公寓隔壁的山居花园。 当然,这是唯一一个可以解释通的理由。 胖虎也说得对,罪犯当然没有飞檐走壁的功能,但他可以借助那的爬山虎的枝蔓翻到另一面去。 山居花园是前几年才建起来的小区,上百栋楼,大门出去又是四通八达的城市主干道。 想要找到凶手确实是困难了一点。 当时,不管查看监控还是寻找目击者,都没能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其实,当时是有疑点的,在围墙的另一面,警方确实找到了遗落的一只43码运动鞋,但却没有提取到与之相对应码数的脚印。 脚印是有的,但都比较乱,什么鞋印都有,但都比43码鞋印小不少。 队里的队员又给出了解释,说有可能是罪犯小脚穿大鞋,以此来迷惑警方的视线。 这样一个晚上,当面具男在不可能的时间段出现在幸福街与春子巷之时。 苏牧为这些疑问找到了答案。 面具男至死至终都没有在幸福街出现过,夏婷婷也并没有被面具男给挟持过。 这不过是夏婷婷自编自导的一出戏而已。 罗乔说那个无脸男是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夏婷婷。 不出所料的话,夏婷婷家里应该就有薄荷味的香水。 记得第一次见到夏婷婷的时候,她给苏牧的第一印象是,这是一个漂亮文静的姑娘,眼神里有着不太自信的东西。 正是这一种不太自信的眼神,让苏牧为她身上那一种颇为浓烈的香水味找到了借口。 那一种香水味说不上来是什么味道,好像有一种桅子花的味道,又似乎还有茉莉花的味道,甚至还有桂花的香味,总之,也不算难闻。 现在想来,这种浓烈的香水味是夏婷婷在掩盖自己身上的某种味道。 而薄荷香水味,应该是她作案时独有的味道。 ------------ 第33章 恐怖角 站在幸福公寓2号楼下,苏牧内心的另一种疑问,始终找不到答案。 那就是,夏婷婷为什么要导这一出戏?作为一个隐秘的凶手难道不好吗? 幸福公寓2号楼501,夏婷婷租住的地方。 房间收拾得简单大方,偏冷色调,不大的空间里,除了生活必需品之外,几乎没有多余的东西,不太像一个年青女孩子所住的地方。 床头柜上摆了数个香水瓶,并且是不同的香型,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夏婷婷身上有那一种混合型香水味了。 这姑娘估计每天出门之前都得拿这些香水各喷一遍。 床左边的衣柜里,从中间隔成了一左一右两个区域。 左边的区域挂着各式女式的衣服,但是右边却是一排男性风格的衣服。 夏婷婷说过,她一直是一个人住在这里的,这些男式的衣物又是属于谁的? 胖虎也表示疑问,他跟着夏婷婷这些天以来,夏婷婷一直是独来独往的,身边半个男人都不见,难道是其前男友的? 能直接证明夏婷婷其实就是那个无脸男的证据,全部都在这个狭小的储物间。 厨房旁边有一个小阳台,被房东隔成了一个小的储物间。 储物间的架子上,一只43码的运动鞋,一整排薄荷味的香水。 数个无脸男的面具,还有几顶波浪卷的假发。 这些假发做工不错,其中一顶亚麻色的长波浪卷的头发苏牧见过,在头一次见到夏婷婷的时候,她正是这一种发型。 胖虎在看到这些假发的时候,一向如浆糊的脑瓜子终于清明了一回。 “苏队,我明白了,衣柜里那些男式的衣服其实是夏婷婷的。” 苏牧其实内心已经有了答案,但他还是随口问了一句。 “何以见得?” 胖虎兴奋地回到卧室,打开衣柜。 “看到这一件夸张的大黄色男T没?还有这一条宽大的工装裤。威尼斯酒店发生命案的那天晚上,夏婷婷房间的灯一直亮着,我见着她进了楼里就没有再出来过。其间我坐在车里坐得屁股疼,出来透了一下气,正好一个小个子男生就穿着这一身衣服从2号楼洞里出来。现在想来,那个人应该就是变装过后的夏婷婷。” 胖虎为他这一个晚上的疏忽找了一个借口,他拿着一条淡黄色连衣裙对苏牧道。 “苏队,晚上夏婷婷回来的时候就穿得这一条裙子,今天晚上她应该也是穿着男装出去的,怪不得我没有发现。” 其实在见到那些假发的时候,苏牧内心已然生出另一种猜想。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经过调查,这一种猜想应该可以得到印证。 尽管夏婷婷此刻在哪里没有人知道,但苏牧的内心其实是轻松的,连日以来压在肩上的担子沉重得找不到方向。 而现在,尽管还有诸多疑点,但至少可以确定嫌疑人是谁,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尽快找到夏婷婷。 也就是说,这一件曾经很棘手的案子已经进入了尾声。 ………… 这一个晚上,大量的警员以春子巷边上的小树林为中心展开了地毯式的搜寻。 北边的公园,附近的小区,景观湖等等。 天亮以后,仍旧一无所获。 周语是在搜寻展开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他出现的方式有些狼狈。 莲花派出所的一名警员小王发现他的时候,他在小树林通往北边小公园的排水沟里。 小王见到他的时候,他正艰难地想要往沟外爬,奈何右脚不听使唤,每动一下都是钻心的疼。 一脚踩空的时候,成功地崴了脚。 罗乔见到周语的时候,这个都市异能作家浑身上下被淤泥包围着,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 尽管他都如此狼狈了,在见到罗乔的时候仍旧关心地问了一嘴。 “你没事吧!” “我要有事还能站在你的面前吗?放心,一根毛都没少。” “那就好。” 对于周语为什么这么及时出现在树林里,周语的原话是这样的。 “虽然你这个女人有点蛮不讲理,而且也不太招人喜欢。但我却是一个具有正义感的男人,我不能不懂得怜香惜玉,就算是阿猫阿狗的也得怜惜怜惜,更何况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有可能受到威胁,我不能袖手旁观吧!晚上,我站在巷口看着你偏离了方向拐进了通往阳光小区的分叉口之后,半天没有出来。我就知道没啥好事,你得感谢我这大长腿,跑得快当,不然,你这条小命就给作死了。” 明明是做了一件大好事,但这个男人嘴欠,让他在罗乔内心升起的好感度瞬间又跌至了谷底。 针锋相对,针尖对麦芒,大概能形容周语和罗乔之间的关系。 “别把自己说得那么高尚,我其实一直怀疑你的动机,说是来救我,在见到我之后,却不管我的死活朝着相反的方向跑得人影都不见。如果这个时候无脸男又跑回来了,我还能站在这里跟你说话吗?” “女人,动点脑子好吗?这个树林虽然如一团迷宫一样,但周围都是小区,一闹起来的话,三个小区的人都能听得见,这个晚上只要有人出现,他就应该识时务尽快脱身。” “就算你说得对,但也不能解释你不去追无脸男,却朝着相反的方向跑去,南辕北辙这个成语懂得起吗?如果你脑子没有抽风,请问你此举的目的为什么?” 周语却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美女,我这受着伤,作为你的救命恩人,你是不是应该关心一下我的伤情,而不是一味地揪着我不放。你这像审犯人的样子让我不太舒服,你不是警察,我有权拒绝回答你提出的所有问题。” 苏牧替周语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说:“自从刘美美遇害之后,我在这片树林里转悠了数回,嫌疑人其实对这片树林并不熟悉,她逃走的方向直线能到达的地方那里并没有出路,不管她从哪个方向出这片树林,最终都会绕到周语去的那个方向,所以在紧要的关头,周语能做出这么准确的选择是没有错的。” 对于周语为何对这片树林如此熟悉,苏牧说,周语给出的答案是,刘美美事件之后,他确实在这片树林里转悠了数次,目的也很简单,是为写小说找灵感。 ------------ 第34章 恐怖角 虽然苏牧和老妈说过自己是一个霸道的姑娘,但罗乔自认为并不是一个蛮横不讲理的女人。 而且她也十分不喜欢这种款式的女人,因为老妈刘海燕就是这个样式的,自己在这样的女人管理之下生活了二十来年,活得实在是憋屈。 为了充分证明自己并不是那样的一个女人,接下来的两天,她对因为脚伤而休息在家的周语嘘寒问暖,照顾得十分周到。 当然,或许这些也不是出于她的本意,是刘海燕,她做了好多好吃的,一日三餐,三餐不重样。 非得要罗乔给送到巷口莲花公寓周语租住的地方。 按刘海燕的话来说:“乔乔,你妈虽然平时霸道了一些,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还是拿捏得一清二楚。周语这个小伙子,先不说他长得一表人才,就说他连着两次救了你小命的份上,他都是你的再造恩人。你想想啊,从某种层面上来说,他这是给了你两次生命,相当于你的再生父母。你得好好地报答他,如果可以的话,以身相许我也没有意见。” 天,这还是亲妈吗? 罗乔不是没有反抗过。 她说:“要以身相许你去,反正我不去。” 刘海燕:“死妹子,让你妈以身相许,先问你爸同不同意,就算你爸同意,人家周语能同意吗?” 罗乔采取迂回手段:“老妈,以前你不是希望我对老苏以身相许吗?你还能不能有一点原则?” 这不提苏牧还好,一提苏牧,立马捅了刘海燕的马蜂窝。 “苏牧?亏得他还是一位刑警,上一次你差点没命就不说了,这一次又差点害你没了小命。他,已经光荣地退居二线了。如果这个周大作家看不上你,他才有资格重登一线。” 罗乔无语了,刘海燕这个势利眼铁定是因为听说周语是一位大作家,所以才改变立场的,要在以往,苏牧是在她心里头毫不动摇的女婿人选。 “我管你,反正打死我也不去。” 刘海燕将饭盒摆在罗乔的面前威胁她。 “你到底去不去?” “不去。” “好,既然你不去,那只有使出我的杀手锏,好久没有家法伺候了,我这手心痒痒得个厉害。” 刘海燕的家法道具是家里的铁衣架子,自打罗乔上大学之后,这个铁衣架子就光荣的退休了。 罗大春有好几次差点将这个铁衣架子当废品卖了,都被刘海燕给捡了回来,专门供在卧室的衣柜之上。 这个衣架子是罗乔从小的阴影,只要见到这个玩意儿,心脏都得抖三抖。 “得,去就去嘛,反正又不会少块肉。” 周语,他对罗乔的照顾那是心安理得地接受。 削水果,洗臭袜子,拖地,但凡能指使人的他绝对不手软。 罗乔又一次在心里头将男作家的定位理了理。 变态,猥琐,蛇精病,人格分裂…… 得,看在他救过自己两条命的份上,忍了。 ……………… 夏婷婷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X市虽然不大,但要找一个特意躲起来的人也并非易事。 苏牧的猜想没错,夏婷婷,看起来文静漂亮的一个女生,她其实是一个同性恋者。 这个猜想在第三天得到了印证。 第三天晚上,守候在幸福公寓2号楼下的胖虎昏昏欲睡。 苏牧之所以安排胖虎守在这里,实在是因为这个差事并不重要。夏婷婷身份既然暴露,她就断没有再次回到这里的可能。 一个漂亮的女生推着行李箱出现在楼底下的时候,胖虎刚刚点了外卖吃了,又因为天气热,他还喝了一瓶冰啤。 吃饱了就食困,坐在车里准备眯一觉的时候,那个女生刚刚好从车前经过。 几分钟之后,501的灯亮了。 灯亮了有好久了,胖虎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他都已经眯了一觉了。 只是翻了个身,眼皮眨了一下,正好看到五楼那个房间的窗前有人影在闪,揉了揉眼皮,看得真真切的,那里的确有一个人,正在窗前晾晒衣服。 晚上的这一瓶冰啤带来的酒意瞬间化成了冷汗直扑脑门,赶紧给苏牧打了电话。 “苏队,夏婷婷好像回来了。” 十多分钟之后,苏牧的车驶进了院子里。 501房间的确有人,也是一个姑娘,但这个姑娘并不是夏婷婷。 方婉莹,夏婷婷的前女友。 夏婷婷在上大学期间加了一个同志交流群与方婉莹认识,并于一年前开始正式交往。 一年前,方婉莹到X市投奔夏婷婷,夏婷婷借口工作的原因从家里搬了出来,与方婉莹住在了一起。 两个人的关系当中,夏婷婷处于攻方角色,也就是俗称的男友角色。 当时的方婉莹没有工作,夏婷婷承诺一辈子养着方婉莹。 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半年前,两个人的关系被夏婷婷父母知晓,夏母不能接受自己的女儿是一名同性恋者,私下找方婉莹谈了数次话,软硬兼施求方婉莹放过自己的女儿。 两个人的特殊关系毕竟不为外界所接受,方婉莹迫于压力不得不收拾行李选择离开了夏婷婷。 方婉莹离开的方式有些生硬,没有给夏婷婷留下只字片语不辞而别。 方婉莹说,她离开之后的半年间,断了与夏婷婷所有的联系方式。 其间,通过两个人共同的朋友口中得知,夏婷婷还去过她的城市找过她。 本以来时间是疗伤的良药,时间一长,两个人就会忘记彼此。 但事实并非如此。 其间,方婉莹试着接受了别人的感情。 但在交往的过程中,总是与夏婷婷作比较。 不比不知道,越比越发觉得夏婷婷与自己才是真爱。 所以,正如她不声不响地离开一样,她又不声不响地回来了。 方婉婷在警局声泪俱下,她说本意是想给夏婷婷一个惊喜的,回到两个人昔日所住的地方,将房间收拾了一番,脏衣服洗了,等着夏婷婷回来,两个人重归于好。 没想到,她没有等来夏婷婷,却等来了警察。更令她没想到是才半年的时间,夏婷婷却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方婉莹将这一切罪责都归于自己身上。 她掩面而泣:“这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的离开,让她对感情,对这个世界充了失望,她怎么会……” ------------ 第35章 恐怖角 女孩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谢雨希,今年11岁,城北区第二实验小学五年级学生。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家,奶奶又不能辅导其作业,每天放学之后就在莲花公寓一个晚托班学习。 自从刘美美事件之后,奶奶每天都会在下课时间去接她。 但这一天晚上,奶奶没有及时出现。 雨希就和住在巷子最里面的白鹭小区的一个小女生一起回家,两个人在阳光小区分叉口分开。 谢雨希之所以没有及时回家,是因为当她拐进分叉口的时候,是真的出现了一只小野猫。 小女孩爱小动物是天性,一只橘黄色的小野猫叫得那叫一个凄凉。 谢雨希是想将小橘猫逮回去养的,但小橘猫并不想让生人靠近,一面可怜巴巴地叫着,一面往树林里跑。 当她发现那个戴着面具的人之时,已经晚了。 面具人的声音低沉可怕,卡着她的脖子往树林里拖动。 其间她想喊来着,但喊不出来,直到罗乔的出现。 这一个晚上,面具人似乎并不想要她的命。 在罗乔往她这个方向走来的时候,面具人捂了她的口鼻,一股刺鼻的味道之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 经过医生诊断,谢雨希是被乙醚给迷晕的。 小姑娘醒来过后,惊魂未定。面对警方的询问有些语无伦次。 不过,苏牧从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之中,听明白一个结论。 那就是面具人夏婷婷认识罗乔。 她这一个晚上之所以候在树林里,只是等待她的目标罗乔的出现。 但罗乔明确表示,她与夏婷婷虽然在同一所高中,同一年段,但对这位姑娘真的是一丁点印象都没有,她又为何非得三番两次地跟自己的小命过不去? 就这个问题,苏牧反复问了罗乔。 “小乔,你确定真的不认识夏婷婷。” “我可以对天发誓,我要认识夏婷婷,老天爷立马打个雷劈死我。” 这姑娘说话的当口,大夏天的晴空劈了一个雷,刷的一下来了一道阵雨。 阵雨过后,还是那个艳阳天。 苏牧嘿嘿一笑:“嘿嘿,看来老天爷看不过去了。” 罗乔咂了咂舌,表示老天爷不光是老眼昏花,而且还是一个老糊涂。 苏牧又问:“你上学期间天不怕地不怕,张扬得很,会不会你无意间竖了敌而自己又不晓得呢?” 罗乔摸了摸脑门:“你这么说也有可能,毕竟我上学期间玩得好的都是男同学,该不会我这些哥们里有夏婷婷暗恋的对象吧!夏婷婷觉得我抢走了她的爱,所以对我产生了报复?毕竟在爱是会令人疯狂的。” 说完,她又觉得不太靠谱。 “不,不可能,她要真这么变态,为什么要等这么些年才动手?” 这个问题,恐怕只有夏婷婷能够回答。 警方再一次对夏婷婷展开了调查,走访了大量当年夏婷婷的同学。 出乎意料的是,夏婷婷这姑娘在学校真的就跟个小透明一般,能记得住她的人没有几个。 夏婷婷的班主任王老师对其还有点印象,说这姑娘一直不太爱说话,165的个子,在班上女生里不算最高的,但她从高一到高三皆坐最后一排。 并不是老师对她有偏见,而是她主动要求的,当时班上的人数来了又走了的,但从来没有凑过双数,所以夏婷婷在高中期间,从来没有体会过同桌的你是个什么样的感受。 同学里面对其还有印象的就是坐在她前排的几个同学,这些同学皆表示,这姑娘几乎不跟他们说话,一开始,前排的同学还贴了热脸搭过几回讪,但奈不住热脸贴冷屁股,后来,索性也就遂了她的愿,让她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了。 至于夏婷婷为什么会对外国语学校的黄晓雅动手,仔细查下去,还真查到了两个人之间的交集。 黄晓雅初中的时候曾经和夏婷婷同过班。 这姑娘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长得漂亮,学习又好。 但她和夏婷婷之间的关系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她与夏婷婷的同学关系只维持了一个学期,第二学期,她就转到了在X市还不错的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据当时的老师和同学回忆,因为夏婷婷性格内向,她与黄晓雅之间几乎没有怎么说过话。 夏婷婷为什么要对黄晓雅动手,也是一个谜。 罗乔煞有其事地分析了一通。 她说:“老苏,你说会不会是夏婷婷对于长得漂亮,学习又好的女同学带有偏见,俗话就是说羡慕嫉妒恨的那一种。内心变态扭曲,反正比自己好的通通就得死。” 苏牧鼻翼处哼了两哼,以一种不可思义的眼光瞅着罗乔,瞅得罗乔一阵心虚。 他说:“难道你就是传说中长得漂亮,学习又好的那一种女同学?我怎么记得你在校期间成绩一直在中游晃荡,要不是师父对你要求严格,你有可能会一直在下游混。” 罗乔表示不服:“咋的,我罗乔啥都缺,就是不缺自信。兴许夏婷婷就是希望成为我这样自信的女生呢?” 苏牧:“你这话说得有点道理,毕竟夏婷婷的取向有问题,她有可能喜欢你这一个型号的。” 罗乔一个激灵:“你说啥?” 苏牧不说话。 罗乔恍然大悟:“我的个天,怪不得她这么变态,原来是取向有问题。现在想来她的犯罪动机就简单多了,她应该是喜欢黄晓雅和刘美美这样长得漂亮,学习又好的女生。可惜的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取向有问题,并不代表别人跟她一样取向有问题。所以,在被拒绝了之后,就产生了得不到就毁之的念头,这估计是她的人生信条。” 苏牧表示赞同:“我觉得你说得有道理,夏婷婷觉得长得漂亮学习又好的女生得不到,就转道喜欢你这样的假小子,兴许她觉得你的取向也有问题,正好可以和她配一对。” 罗乔打了一个冷战:“滚,我虽然打扮得偏中性了一点,但我骨子里还是一个地道的小女生,我喜欢的一直是长得好看,学习又好的男生。” 苏牧微微一笑:“开个玩笑,你还认真了。如果是真的这样,夏婷婷在校期间就应该创造机会跟你表白才对。所以,我认为她有另外的动机。” ------------ 第36章 恐怖角 刘海燕站在厨房门口催罗乔给周语送饭,罗乔明白,刘海燕这是还在生苏牧的气。 在给周语送饭前,罗乔问了苏牧最后一个问题。 “我可不可以认为,在威尼斯酒店,夏婷婷的目标一直都是我,吴倩她是替我死的?” 苏牧点点头:“吴倩与夏婷婷之前没有半点交集,目前这是唯一可以说得通的理由。” ……………… 夏婷婷很快将这个答案摆在了明面上。 寻找夏婷婷的第四天,夏婷婷自己出现了。 某直播平台,夏婷婷的直播间空前的热闹。 直播间的背景看得出来,是在一辆小轿车上。 夏婷婷开口说的第一句就是。 “大家好,我是一个杀人凶手。”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讽刺,当你说假话的时候有人信,特别是那些不长脑子的姑娘们,一个二个被男人们那一张骗人的嘴给骗得滴溜溜转,还深信这个男人是真的爱她。 而更令人讽刺的是,当你说真话的时候,却没有人相信。 夏婷婷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当她说真话的时候,来直播间打酱油寻存在感的网友们没有一个人相信。 夏婷婷说的第二句话是。 “我虽然杀人了,但我不承认我有罪,有罪的是那些该死的人。” 就有看热闹不闲事大的人在下头留言。 网友甲:“美女,你杀的是骡子还是马,拉出来遛遛。” 网友乙:“是的牙,有图才有真相,直接上图。” 网友丙:“屁话,这个世界有图都不一定是真相,这位主播到底是男还是女,是大叔还是大妈都是一个未知数。” 网友丙:“妈的,又是一个没有下限搏取观众眼球的主播,你们要认真就是上当了。” 也是,自从有某主播直播翻车事故,刷新了一众网友们的世界观之后,网友奔现上当受骗的姑娘小伙子明显减少,让骗子们普遍感叹,现如今的光景一天比一天难混了。 于是乎,网络世界那头的骗子们就将目标群体重新定位,瞄准了还存有少女少男心的大叔大婶们。 如此一来就催生出某大妈非得要相信,某帅得不要不要的国民老公对其一往情深,那家伙,必须得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那一种惊天地泣鬼神的感人事迹来。 某网友的评论十分精辟,劝解这位大妈。 “大婶,我敢打包票,假如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你一个女人和国民老公一个男的。就算你脱光了站在国民老公的面前,他都不一定会将你当成一个女人。” 这个世界上不缺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也不缺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人。 这一个晚上的直播间,进来的人越来越多。 夏婷婷果然晒出了图,黄晓雅,刘美美的照片出现在了屏幕上,说黄晓雅和刘美美这两个美女就是经由她的手去了地府。 网友们普遍还是十分理智,说这两姑娘长得不错,接下来估计就是要商量如何搞噱头,如何包装让两漂亮姑娘马上出道的事情来。 夏婷婷急眼了,镜头一转,一位男青年出现在屏幕上。 这个男青年耷拉着脑袋坐在后座上,看起来貌似是昏迷不醒的状态。又因为车里的光线不太好,看不出来男青年究竟长啥样。 夏婷婷说,前两位姑娘只是这场直播的前菜,接下来她要放大招,就是直播如何让这位正当年的男青年与阎王爷来一场约会。 起初夏婷婷出现在直播间是一位漂亮姑娘打扮,亚麻色的披肩长发,直播间的镜头有限,但看得出来,她应该穿着一件漂亮的蕾丝裙。 这个时期,进直播间大部分都是一帮宅男们。 直播开始没多久,主播拉开车门说要出去方便一下。 方便回来的时候,就换了一身行头,如果不注意看的话,隔着屏幕都没有人相信这一前一后是同一个人。 这是个留着寸头,穿着男式T恤,一脸痞子相的男生。 其实就是之前那位漂亮得不要不要的仙女姐姐。 屏幕上顿时引来了不小的骚·动,有人留言,谁要是猜中这位主播是男还是女,他铁定下血本给主播打赏一顿饭钱。 网友们正热烈讨论的时候,主播却自报了身份。 说自己女儿身体里其实驻扎着一颗纯爷们的心。 这个纯爷们的心都得益于车后座这位哥们,所以,他出现在后座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隔着一道屏幕,里头风声阵阵,这气氛营造得也是够可以的。 主播的声音很好听,她开始讲故事的时候也很平静,好像那个故事跟自己无关似的。 ……………… 我叫夏婷婷,今年24岁,性别,女。现在是在X市一家牙科诊所的实习医生。 表面上看来,我应该算得上一个还不错的姑娘。 我没有开美颜,大家可以看到,长得还算可以,身材也还不错,工作业务能力也还过得去。 你们要说了,就这样的一个姑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为什么要走上这条不归路呢? 大多数人都会猜疑,这姑娘一定是被男人甩了,受刺激了,毕竟在感情的世界里因为一点挫折就失去理智的大有人在。 这也在理,我确实在半年前失恋了,不过不是被男人甩,而是被女人甩了。 没错,我是一位同性恋者。方婉莹,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二份感情,我在她身上倾注了我所有的爱,但她还是一声不响地就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这只是一个导火索,就是传说中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一根稻草前二十来年无时无刻不压在我的肩上,沉重无比。 其实我这悲剧式的人生打我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命运的开端是因为给了我生命的那个女人,她身上有一股特殊的味道,这股味道不可避免的遗传给了我。 不仅遗传给了我,而且在我这里还发扬光大了,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意思。 腋臭,百科上说的,俗称狐臭,主要症状是腋窝等褶皱部位散发难闻气味,影响患者的社会生活,严重者可以导致患者心理障碍。 这种味道在我身上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那种味道,我自己闻不出来。 但别人闻得出来,所以这二十年以来,我一直在致力于如何消除这一种味道。 ------------ 第37章 恐怖角 这种不好的感知最早来自于我那个生物学上的父亲,小的时候,他经常嫌弃地对我说。 “离我远一点,你身上那股子骚味是想要熏死老子,好继承我的遗产吗?” 这个男人没有给我机会继承他的遗产,他起先之所以娶我妈,一方面是因为我妈除了有味道之外,姿色还不错。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家穷得娶不起媳妇,而我妈因为有味道不太好嫁人,又因为我妈有味道,外婆家觉得对愧疚,陪了不少的嫁妆。 这个男人拿了我妈的嫁妆去做了生意,后来发了点小财,然后在外头找了一个没有味道的女人,果断地抛弃了家里一大一小两个有味道的女人。 他在我的生命当中没有承担过父亲责任,却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我这打骨子里渗透出来的不自信就是他所造成的。 当然,这在我短暂的人生当中只是一个小插曲,前头我说了,真正影响我这悲催命运的是后头这个王八蛋。 (镜头一转,转到了后面那个男青年,此是还耷拉着脑袋一动也不动。) 我没有上幼儿园,因为有味道,去幼儿园的没几天,就直接被园长给劝退了。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这是一种歧视,我甚至还为此高兴了好些天,终于可以不用离开妈妈了。 那年9月,在我们这座城市,还如夏天一般的火热。 我上小学了,江凯,他是我的第一个同桌。 开学第一天的第一节课,我记得那是一节语文课,老师正在讲台上讲拼音。 我的同桌,江凯,他捂了鼻子站起来。 他大声地说:“报告老师,我可以不跟夏婷婷同桌吗?” 老师问为什么。 他的声音又高了一个度:“她身上有味道,很臭很臭的味道,我快呼吸不上来了。” 其实那天上学之前,我妈给我洗了澡,还喷了她的香水。 当他大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感觉全班五十多双眼睛齐刷刷地朝我看过来,开学的第一天,我成为了全班的焦点。 那天的老师并没有站在他的那边,让他要么坐下认真听课,要么去教室外面站着。 他半分犹豫都没有,立马跑到教室外头站了一节课。 第二节课,他仍旧固执在站在教室门口不肯进来。我永远记得那一天,他即便是罚站在教室门口,仍旧很大声地说。 “夏婷婷身上有臭味,我不和她当同桌。” 最后,老师妥协了,我亲眼见到王老师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不经意地捂了鼻子。 由于江凯不愿意和我同桌,老师站在讲台上问有没有人愿意和我坐在一起。 结果很简单,没有人愿意和我当同桌。 江凯和我被安排在了教室的最后一排,我坐在了教室的最左边,他坐在了教室的最右边。 那之后,江凯看见我,就好像在躲瘟神一样,老远就捂了鼻子躲得远远的。 江凯因为学习不错,老师让他当了班长,他瞧我的眼神越加地不屑。 有一次,安排打扫卫生的时候。 他站在讲台上喊我。 “那个,臭八怪,你负责倒垃圾。” 从那一天起,我不管在哪里,总能听到有人在窃窃私语。 操场,卫生间,放学路上,耳边总有一个声音在说。 “看,那个就是臭八怪。” (有一些网友是善意的,纷纷表示同情,发了抱抱的表情包。但更多的网友是不怀好意的,譬如有人这样说:臭八怪,这个名字起得很贴切。妈的,当年我们班上有一个这样的男生,我怎么没想起来给他取这么一个名字呢?) 三年级之前,我的小学生活是灰色的,曾经有很有多次,我赖在家里不愿意出门,我不想去上学,我不想看到那些带着有色眼镜看着我的人,我更不愿意看到的是江凯。 他越出色就越显得我低贱,总拿他那一双高高在上的眼睛满怀敌意地看着我。 但有很多次,我是被我妈拿着棍子给撵到学校的。 这样灰色到极点的小学生活,一直持续到三年级的下学期,班上转来了一个女同学。 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周菲菲。 当她站在讲台上,老师问她愿意当我的同桌吗? 我记得那是一个阳光特别灿烂的午后,阳光从教室的窗户挤进来,毫不吝啬地照在她的酒窝上。 然后我听见她大声地说。 “我愿意。” 从那之后,我有了一个同桌,一个笑起来特别好看的漂亮女生。 她叫周菲菲。 她成为了我唯一的好朋友,和我一起上学,一起放学。 当那些不识好歹的家伙毫不避讳地喊我“臭八怪”的时候,她会冲上前去厉声呵斥他们。 有一次,她甚至为了我用拳头狠狠地揍了隔壁班的一个矮个子男生。 现在想来,周菲菲路过我的世界的那几年,是我这一辈子过得最快乐的时光。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小学毕业那年暑假,周菲菲去乡下外婆家过暑假,她搭乘的那辆大巴车在一个拐弯处驶出了路基,她的生命定格在了这一天。 我又变成了孤家寡人一个。 江凯,他总是阴魂不散。 中学,我他娘的居然又跟他分到了一个班。 为了不引起尴尬,我找到了班主任,主动要求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桌。 尽管我不去招惹别人,但也不能幸免成为别人的笑柄。 江凯,不管他是有意有还是无意的,他又一次让我成为了同学们的笑谈。 黄晓雅,她是继周菲菲之后又一个曾经路过我的世界的一个女生。 但她的角色在我的人生中并不讨喜。 她因为各个方面都出色,和江凯在班上同是拔尖的人物,自然被老师选中当了班委。 在一次外出小组活动中,我无法避免与他们走在了一起。 江凯充分地发挥了他班干部的角色,在给我分派任务的时候,喊出了那个让人非常厌恶的外号。 他的声音不小:“臭八怪,你负责……” 他这一声臭八怪,让我又成为了别人课前课后的谈资。 ------------ 第38章 恐怖角 黄晓雅,这是一个非常有心机的女孩。 她给人的印象永远是谦和有礼,漂亮大方。 在班上也从来没有对我表现过厌恶的神色,当有个别同学对我出言不逊的时候,她甚至还替我解围过。 一次课间,我在卫生间里无意间听了墙角,她在哭着打电话。 我记得她那天对着电话那头的人说:“我什么时候能转学?我一天都等不下去了,我受够了那个臭八怪身上的味道,你不知道,不光我们教室,我现在觉得这所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是她的味道,我快呼吸不上来了。” 亏得我还以为她会是我人生中的第二个周菲菲,原来不过是假像。 第二学期,她如愿转了学。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妈,我对任何人都怀有敌意,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善待过我。 江凯,他在我人生中永远充当一坨恶心的屎,粘在我的鞋底上怎么甩都甩不掉。 他居然跟我上了同一所高中,他是上帝的亲儿子,不管任何时候都是自带光环的。 所幸的是,他的光环掩盖了我的平庸,我们走在了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上。 他自光彩照人,我自活在一个人的角落,默默地看着他和他身边的那些人自在的笑着快乐着。 我在想,凭什么他们可以活得那么自在,那么肆无忌惮,我为什么就要躲在一个人的角落里。 这一切都是拜江凯所致。 这个时候的我,还并没有想那么多,我只想好好上完高中,再上大学,完成我人生中应该走完的每一步。 刘美美这个时候出场了,相对于江凯,我高中时期大部分的关注力都在刘美美的身上。 她长得太像周菲菲了,我时常看到她,就好像看到了长大了之后的周菲菲。 我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她,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永远守在她的身边。 我在校园里制造了数次偶遇,期许她能注意到我,并且和我成为与周菲菲一样无话不谈的朋友。 那是一个下雨天,雨来得突然,放学的学校门口,我看到刘美美一个人站在学校门口,她没有带伞。 我内心一喜,老天爷给了我一次难得的机会,我毫不犹豫地走了过去,将自己的伞放在了她的头上。 她起初看我的眼神是感激的,但接下来她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之感,甚至话都不想跟我说一句,捂着鼻子冲进了雨帘之中。 我好像一只蜗牛一样,背着重重地壳,被人一触动了触角就缩进壳里再也出不来。 平静的高中生活结束了,上了大学之后我学得更乖了,我在学校外面租了一间小房子,上课的时候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离同学们远远的,我不想再一次成为别人的笑柄。 这些年以来,我妈为我这个难以启齿的味道一直操心,我甚至听从她的话做了好几次手术。 但老天爷并不想给我开一扇善意的门,那个味道如影随形,永远都不想离开我。 灰暗的天空一度光明过。 方婉莹的出现,让我似乎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我满心欢喜的在心里盘算着我们的未来,我在想,我也可以与别人一样有爱,有生活的味道。 但我并不知道这一种光明的出现,只是我这不幸的人生的一次回光反照而已。 半年之后,方婉莹这个女人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那一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为灰暗的日子,我去找过她,但想要找一个刻意躲你的人谈何容易。 在我满怀希望找她的时候,我渐渐了解了她不一样的一面。 那个清纯可爱,美丽善良的方婉莹,她的一张面孔随着了解的深入慢慢地狰狞起来。 这是一个私生活十分混乱的女人,在她那一张天使的面孔之下隐藏着一具魔鬼的脸。 和那个我们共同的朋友说再见的时候。 朋友神色黯然地跟我说了一句话。 “我建议你去查一查HIV。” 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我不得不面对现实,听从了朋友的建议,回到X市之后去了医院检查了HIV。 老天爷这个睁眼瞎,他将所有的苦难全部往我身上砸,砸得我体无完肤。 我开始反思我这乱七八糟的人生,到底是谁赏赐给了我这些我并不想要的东西? 脑海中冒出来的第一个人选就是江凯,凭什么我活得这么不堪,他这个罪魁祸首却可以活得那么自在? 黄晓雅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当中,那一天回家的地铁上,我看到了她。 其实在那之前,我也看到过她。 上大学的暑假,我看到她和江凯两个人眉来眼去的靠在地铁门边上的拉杆处,旁若无人的亲密。 怪只怪她出现的时间不太对,在我产生了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的念头的时候,她非常之合适宜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黄晓雅这个心机girl,相当弱鸡,她在我怀里几乎没有怎么挣扎就去了另一个世界。 说实话,那么一张漂亮的脸蛋,就这么魂归了天国,确实有些可惜。 要是她识实务一点,配合一点,兴许我不会让她死得那么难堪。 毕竟也是一朵娇艳的花。 (这个时候,屏幕上的评论滑得个快当,有人还是坚持主播在演戏。 键盘甲:切,你就吹吧,天底下狐臭的人多了去了,要是都像你这样动不动就要人命,那咱大中华的人口也不会增长得那么快。 键盘乙:楼上,我怎么觉得有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呢?会不会是真的?要不要报警? 键盘丙:傻子们,一个二个的咸老婆子淡操心,明显是主播搏眼球,骗流量的。她这么明目张胆的直播,难道不怕警察找上门? 键盘们议论纷纷的时候,后座的那位男青年动了两下,抬起了头。 男青年抬头之时,嘴巴被封口胶给封得严严实实的,双眼迷离,显然还处于懵圈之中。 几秒之后,反应过来,开始拼命挣扎。 女主播干笑了两声:“我劝你省点力气,没用的。” 男青年当然没有那么听话,嘴巴嗷嗷叫着,挣扎得更厉害了。 为什么警察叔叔教育小朋友,遇到坏人绑架之后千万不要反抗,要以智取,不然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果然,他此举惹怒了女人,虽然他也只是象征性的蠕动了几下,但女人显然想让他安份一点。 一分钟之后,主播挪到了后座,左右开弓,几个大嘴巴之后,男青年老实了,半边脸肉眼可见的肿胀了起来。) ------------ 第39章 恐怖角 男青年老实了之后,键盘们个顶个受刺激了,屏幕上活跃了不少,直播间倾刻间进来了老多人。 键盘A:喔槽,这实力派演员啊,不去横店当群员可惜了。 键盘B(她有可能是一个女生):我说,不会是真的吧,前段时间我们这里真的有一个女生被杀害了,说的是不是那个叫什么雅的? 键盘C:主播再多给他两个嘴巴子,大家就爱看这个,不爱听你讲故事。 键盘D:不行让这男青年吱个声呗,搞个竞猜小游戏,猜一猜他是假的被绑了还是假的被绑了。 键盘E:放开那个男青年,让我来,我喜欢被虐。 然后,键盘ABCDE皆被设置了禁言。 主播面色相当难看:“真他妈的吵。” 然后,她继续讲故事: 现在该说到刘美美了,听说她混得不错,我还听说她和江凯淡过恋爱。 哈哈,真讽刺,为什么她们都能和江凯扯上关系? 其实再一次看到她那张和周菲菲相似的脸的时候,我心软了,也给了她挣扎的机会。 这一次差点功亏一篑,还好有惊无险。 当她倒在我怀中的时候,我内心是悲凉的,如果她真的是周菲菲的话,我的世界是不是就完美了? 再来说一说罗乔,她实在命大了一些。 罗乔这个男人婆,上学期间,她就一直在江凯的身边转悠。 尽管表面上看起来她和江凯是纯哥们儿,但我看得出来,江凯看她的眼神中闪着小星星,只是这个女人神经有点大条,一直没有发现而已。 弄死她的念头一直就有,她死了,对于江凯应该是致命的打击。 (屏幕中,她再一次转头看了看还在后座上无力蠕动的江凯。) 江凯,是我最后的目标,本来以为找他还得去另一个城市,没想到老天爷都在帮我,这孙子,他居然回了X市,将自己洗白白送到我的面前来。 其实在江凯之前,我还有很多目标的,譬如我亲爹,方婉莹。 ……………… 这个叫乔边姑娘的网友是什么时候进了直播间的,没有人注意到,因为这场直播关注的人太多了。夏婷婷注意到她的时候,她正频繁留言,还不停地刷礼物。 也正是这频繁的騒操作让夏婷婷从讲故事状态中抽离出来。 乔边姑娘:主播,你同情你的遭遇,因为我跟你一样是一个有味道的姑娘,生活中也时常被人岐视,看在我为你频繁刷礼物的份上,将镜头靠近一点,让我骂骂江凯这个猥琐男好不? 乔边姑娘这么一通留言之后,下头立马有好几个发表了相同的感言,表示他们跟主播有着一样的境遇。 夏婷婷笑了笑:好吧,@乔边姑娘,满足你的要求。 镜头往江凯处拉近了许多,这个男青年额头上冒了斗大的汗滴,瞳孔里映出夏婷婷一张惨白的脸。 乔边姑娘:江凯,你这个变态,道貌岸然的家伙,你他妈的怎么不去死呢? 键盘13:是的,最该死的就是这个家伙。 键盘88:你们这些傻子,认真你就输了。 乔边姑娘:江凯,你个王八蛋,你这种男人出门会被车撞死,去海边会被太阳湾的浪花给淹死。 江凯瞪圆了眼珠子,作困兽状,将自己往镜头前靠了靠。 键盘95:是的,这种没有人性的家伙出门会被疯狗咬,咬了会得疯狗病…… 乔边姑娘:江王八,我诅咒你喝水会被呛死,诅咒你会被日落涯的海风吹成沙雕。 镜头中的江凯仍旧将眼珠子瞪得浑圆,闪出希望的光茫。 乔边姑娘继续骂:江凯,老子诅咒你娶个媳妇是共享汽车,生个娃是隔壁老王的,诅咒你不得好死,死也是吊死在魔鬼湾的断桥下。 镜头中的江凯眼珠子滴溜转了两圈,开始拼命的眨眼。 乔边姑娘:各位,老资累了,歇会儿,你们继续,我喝口水再战。 接下来有两分钟的时间,主播兴趣盎然地看着键盘们各种讨论,起初大部分是骂江凯的,再接下来演变成混战,各方势均力敌,直播间异常热闹。 两分钟之后,主播关闭了留言区,骂战结束。 她清了清嗓子。 :好了,其实到这个时候,相信警方已经闻出味道来了。这段话是我对警方说的,相信你们不久之后就能找到我们。 不过,在你们找到我之前,我还留了礼物。 方婉莹,为了不让她活在世上继续祸害更多的人,我本来是想将她带走的。 但现在,我改主意了,看在她与我也算是有过几天快乐的时光,我决定给她一次机会。 她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你们能不能找到她了。 猫耳连锁酒店,在X市有不少,她就在其中的一间。在几个小时之前,我在她的酒里下了不少剂量的药物,这个时候药效怕是早就上了头。 能不能活到你们找到她,就看她的造化了…… 夏朝阳,我也有话要对你说,夏东东,我同父异母的弟弟,他长得可真可爱。 那天,你带着他来诊所治牙的时候,完全不记得你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女儿。 很不幸,你给我留下的苦果,就由你的宝贝儿子来承受吧。 我在给他治牙的时候,他的牙龈出了不少的血,我也不小心割破了我的手指头,鲜血止也止不住地流到了他的口腔。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你的余生都会为你这个儿子担忧,这是你该得的。 王建,我的健身教练,一个靠着一副好看的皮囊,四处勾搭有夫之妇,骗取单纯女孩感情的家伙。 很不幸,在我知道自己有病之后,经不住诱惑和他去酒店开了几次房,我们没有采取措施。 这是我为他留下的礼物,我在想,接下来的人生,他估计是生不如死吧! 哈哈,我不禁为自己拍手叫好,我怎么这么优秀呢? 我要对牙科医生刘浩说声抱歉,你是一个好人,但我却不是你的良人,感谢你让我觉得这个世间还是有一丝美好。 我还要为在另一个世界的吴倩小姑娘说抱歉,你因为抵不住金钱的诱惑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所以你的生命也就变得轻贱。 好吧,朋友们,感谢你们能抽出时间来看我说这些废话。 我最后想说的话是。 夏婷婷,女,刚过了24岁生日,于2018年8月8日晚去世,走时了无牵挂。 走时顺便将车后座这个叫江凯的臭男人给带走了,省得他为祸人间。 ------------ 第40章 恐怖角 魔鬼湾,是X市海边著名的景区,风大浪急,但风景是真的美。 断桥是魔鬼湾最具代表的景点之一。 十多年前,断桥其实是一处景观桥,站在景观桥下,可以直面下方险峻的魔鬼湾。 尤其是半夜,海浪从四面八方涌来,打到岸边嶙峋的石壁上,那一种声音用魔鬼的叫声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魔鬼湾湾如其名,不光声音如魔鬼,而更在于其地形,人要是掉下去,头都不会冒一下,海浪打一个旋眨眼就不见影子了。 所以,谁要是觉得活着没得意思,抱着必死的决心,那到这里跳下去,必死无疑。比跳楼要保险一百倍,还不会被摔得稀烂。 几年前,X市一场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台风,将这座景观桥给刮掉了了半截,半截桥面掉到魔鬼湾,连个铁片都没找着。 所以,断桥也就桥如其名,叫断桥。 断桥这个豆腐渣工程因祸得福,让这一处景观越加地成了香饽饽,成了著名的网红打卡地。 以防出现安全事故,这座桥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封了,然后在断桥的里面建了一座观景平台,断桥这座桥所以只可远观不可近瞧。 但还是有些不怕死的,偷摸在半夜爬到断桥上,一睹魔鬼湾的风采。 这一个晚上的夏婷婷,就是不怕死的那一个。 她站在断桥之上,看着脚下滔滔黑浪,对着一旁跟个软脚虾一样趴在桥面上的江凯道。 “看,大海,多么宽广的胸怀,不论你在尘世间活得有多么的的狼狈和丢人,从这里跳下去,它都会毫无条件的包容你。” 江凯在做最后的挣扎。 “夏婷婷,我能说几句话吗?到死也得让我死个明白吧!” 脚下海浪一浪高过一浪,在桥面上洒下一片水雾。 夏婷婷看着黑蒙蒙的海面,叹了一口气。 “得,反正这个时候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你也逃不过一死。就给你一个说话的机会。” 江凯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声音急促而颤抖。 “其实我一直都没有看不起你。” “哼哼,你骗鬼呢。那个嫌弃我身上有味道,宁愿被罚站在教室外头也不上课的人不是你吗?” “我承认那一次是真的,但我被罚站在外面就已经后悔了,只是一直没有拉下面子来承认错误而已。我真的没有想到,会对你产生那么大的伤害。” “你觉得我能相信你说的吗?那个外号不是你取的吗?初中的时候,你当着小组同学的面叫我那个外号也是无心之举吗?” “那个外号真不是我取的,坐在你前面的那个男生徐小胖还记得吗?这个外号虽然是他起的,但他也并没有歧视你的意思。前段时间还在微信里跟我打探你的消息,你不知道,男生有的时候表达喜欢的方式有些特别。” 又一个大浪打来,桥下面就发出巨大的声响,仿佛要将人给吞没似的。 江凯大概觉得自己的解释是多余的,也不再为自己开脱。 兴许是药力的作用,他费了老大的劲才攀着桥边的栏杆站起来。 从断桥上看去,几处过往船只的探照灯在宽广的海面上上下起伏。 远处天光的颜色在苍穹和海面划出一道分界线来,自己在X市出生长大,从来没有在这个时候觉得这一片海是那么动人。 他叹了一口气道。 “罢了,不管我是有心还是无意的,对你造成的伤害是既定的事实,我无话可说。如果我死能让你好受一点,我愿意死。但我还是要劝你,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不管你活得多么糟糕,但都不能白白地来一场。我可以死,但请你留下来。” 这个时候的江凯,在夏婷婷的眼里,以往多么不堪的形象,在当他说出这么一段话来的时候,她内心是触动的。 仔细想来,自己与江凯在过去二十多年生命中的交集看似如影随形。 其实只不过仅有那么几个片断而已,那个被罚站在教室外面,仍旧倔强不愿与她同桌的片断。 那个无意间叫她臭八怪的片断。 中学的那些年,在校园里偶遇的片断。 两个人说的话加起来都没有这一个晚上多,他在她的世界里,真的有那么罪无可赦吗? 不,他只是自己的假想敌,如果没有江凯,或许还有李凯,赵凯,徐凯…… 其实一切都只不过是自己的心结,如果自己活得自信一些,豁达一些,生活会不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可惜,现在说什么都迟了。 长长的环海公路上,一辆车急驰而来,前大灯在道路上打出两道朦胧的光束。 然后戛然停在路边,从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两个身影,朝着断桥奔过来。 她回过头来,对着江凯咧嘴笑了笑,海风吹得她一张脸在夜色下煞白,无比的凄美。 “我走了,你随意。” 当她纵身跳下去的时候,江凯只来得及抓住她的一片衣角。 夏天的T恤,布料轻薄,海浪拍打着崖壁的声音并没有掩盖住布料被撕裂的声响。 刺啦的一声,清晰可闻。 跟着来的两个人也只来得及一左一右地抓住江凯的裤腿,然而,江凯的手中却只剩下一片布料。 夏婷婷,正如她所说,24年的生命终结在这一个晚上。她掉下去的时候,大海连一个水花都没有漾一下。 其实,不管是谁,你的死在别人的生命里真的激不起多大的浪花。 所以,这个世界上,在乎你的只有你自己。 凤凰路猫耳酒店,方婉莹还活着,夏婷婷并没有要她去死,酒店入住信息是以方婉莹身份登记的,警方找到她也没有费多大的工夫。 医生在她的胃里发现了一些三唑仑的成分,剂量并没有达到要了她命的程度。 魔鬼湾的断桥上,苏牧,罗乔,江凯三个人怔怔地看着脚下的翻滚的海浪,夏婷婷年青的生命消逝就在瞬息之间。 江凯半倚在桥头,神情颓废:“我真的没有半点歧视她的意思,她为什么就……。” ------------ 第41章 恐怖角2 在医院躺了两天的江凯,看着一旁给自己削水果的罗乔,无限感慨道。 “罗乔,你看过夏婷婷的直播,应该知道我对你的心意了吧!为什么夏婷婷都能看得出来,而你却无动于衷呢?你长心了吗?” 罗乔拿削水果的刀在江凯的面前比划了几下,欲往自己的心窝里头扎两回,作吐血状。 她叹了一口气:“江凯,咱俩是大哥不说二哥,都是一路货色。当年老娘对你一往而情深的时候,你表现得何尝不是神女有意,襄王无梦啊!” 江凯接过罗乔手里削了一半的苹果,啃了一大口,眼里闪现数个星星,颇有些激动。 “你,你的意思是说,咱们两个当年是郎有情妾有意?中间还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大好的时光,实在是有罪啊。” 罗乔连连罢手。 “得,打住。想当年,我暗示过你一回,我问你喜欢我吗?你说你不喜欢男人婆来着。曾经有个大好的机会摆在你面前,而你没有珍惜。宋代著名词人说过,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樱桃都红了,芭蕉都绿了,还不允许我丢了对你的念想啊。岁月是一把无情药,你现在已经不是我的菜了。” 江凯一口苹果噎在喉管上,上下皆不是滋味。 他叹道:“我现下的心境真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啊!” 江凯正自感叹之时,刘海燕又来了夺命连环call,催罗乔回去给周语送下午茶。 罗乔颇感无奈地看了江凯一眼。 “得,你自己伤感着吧,我这要伺候别人下午茶去了。” 江凯仍不死心。 “那个,看在咱们多年哥们的份上,能给个机会不?” 罗乔:“你要再啰嗦,咱们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好吧!我认命了。不过,咱们来个约定如何?” “什么约定?” “三十岁,如果到三十岁的时候,你未嫁,我未娶,咱们就注定是一家人。” “你放心,在我三十岁生日的前一天,我一定会找人嫁了。” …………………… 秦晓风,那个地铁小哥。 这哥们最近人气比较旺,因为其长相是时下流行的秀颀形,俗称肤白貌美大长腿。成天站在人流量最多的地方,自然吸引了不少姑娘们的目光。 时下是网络的时代,某日,这哥们被某姑娘拍了视频发到了网络上,经过网络这么一阵东南西北风一吹,就给吹成了一网红。 二市站平时本来人不多的,突然之间出了这么一网红,人流量一下子多了起来。 这地铁小哥成不成网红,罗乔不关心,她关心的是自己每天出行会不会受影响。 每天早上看到一帮花痴姑娘们拥在小哥旁边拿着手机一顿乱拍,那个架势,似乎比二三线明星光临的阵仗还搞得大。 罗乔就头疼,头疼的是以往每天早上上地铁轻轻松松,运气好的话还能有座位。而现在能不能挤上去都成问题,有好几次因为没有挤上地铁上而导致上班迟到,一个月的全勤奖就泡汤了不说,还被部门那个两面三刀的马屁主管好一通骂。 罗乔火大,本来之前这地铁小哥耍了自己,给了自己10位数的电话号码之后,罗乔就已经对他有成见了,现在更是有一种看到那张脸就想上前给卸成八块的冲动。 末班地铁还是常态,空旷的车厢里,那一对野鸳鸯倒还是一如既往的如胶似漆。 崔岭公墓站,周语还是雷打不动地出现。 关于周语,罗乔最近对他的态度还是有改观的。 因为罗乔读了《末路地铁》后续章节,在这些后续章节里,黄毛有了新的身份,戏份也越来越多,不光变了性不说,还无端有了神秘技能(俗称开挂),有了开挂的技能之后,成天穿梭在末班地铁之间,成了正义的化身,哪里有不平哪有她,堪比蜘蛛侠转世。 罗乔高兴,这开挂的身份大有要赶超主角的势头。 如此这般,也就觉得这位异能小说家还是蛮可爱的。 末班地铁上,两个还能搭个伴。 又因为苏牧这位护花使者不太尽职,刘海燕直接让他下了岗。 周语顺应民心接替苏牧上了岗,只要是末班地铁上能遇见罗乔,他必定尽职尽责地将罗乔给送到白鹭小区2号楼楼下。 其实江凯明里暗里表达过数次,他想要当这个护花使者的。 但罗乔也明确拒绝了,虽然两个人在同一栋楼里工作,但江凯与罗乔回家的路并不在同一条路上,甚至可以说是南辕北辙。 罗乔说:“你看,咱们就是有缘无份,不是我不给你机会,而是机会它不想给你。” 刘海燕调侃过罗乔。 她说:“没想到你成天跟个假小子样,在本命年居然还能招到桃花,现在的男青年一个二个审美怕不是出现了偏差。” 刘海燕跟罗乔难得站在了同一战线,她主观地认为江凯是一个不靠谱的男青年。 她说:“这个娃,你最好离他远一点。沾上了就没啥好事,你看看哈,如果没有他,咱们美美能出事吗?” 刘海燕舍弃了一集电视剧的时间跟罗乔权衡了利弊,将苏牧,江凯,周语三个人分析了一遍,最后得出结论。 这个结论就是,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周语都是最可靠的人选。 罗乔其实也很好奇,为什么每次的末班地铁上都能遇见周语?他这在公墓体验生活是上瘾了?还是被公墓里某个艳魂给迷上啦? 周语的回答不太正面且带有戏谑的成分在。 他说:“不想当一个公墓保安的作家不是一位好的护花使者。” 地铁小哥,罗乔再一次和他打交道的时候,才知道他叫秦晓风。 周五加班是常态,每周的目标到了最后一天不加班加点完成,周末老板是不会让大家顺当的。 这个周五的末班地铁上,崔岭公墓站到了时候,那一对打持久战的野鸳鸯下了车。 以往本该出现的周语却没有上来,看着那一对亲密无间的野鸳鸯勾肩搭背的亲热状,罗乔在心里想,看来这两个人是真爱。 车厢空旷无比,想起头天晚上追的周语的那一本《末路地铁》,心里头顿时有一股寒意涌上心头。 这股寒意一直持续捱到二市站,看到那位网红地铁小哥的时候,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破天荒的,这位网红地铁小哥老远就朝着她展开了一个千娇百媚的笑。 ------------ 第42章 恐怖角2 末班地铁到达二市的时候,是个人都想着急忙慌回家的。 罗乔当然也不例外,每天这个时候都是无比想念自己的狗窝。 这一个晚上,没有周语跟着唠闲嗑,罗乔无视那位地铁小哥的咧嘴笑,与他擦肩而过,直奔2号出口而去。 也是,这哥们近视加散光,谁也不知道他是在对谁笑,没准对着空气笑也有可能。 “罗乔。” 当这哥们喊出罗乔的名字的时候,着实吓了罗乔一跳,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定定地瞅着地铁小哥。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告诉过你吗?” “不用你告诉我,我一直知道你叫罗乔啊!” “老实交待,从哪儿打听来的,是不是一直对本姑娘有非分之想?” 这哥们一双眼睛迷离无比,完全不聚焦。 “那个,我,我是秦晓风。” “秦晓风?”这个名字似曾相识,但又很陌生,“我应该认识这个名字吗?” 秦晓风这位网红小哥一双眼睛无比的失望。 “看来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了。” “有话快说,我这着急回家呐。” “我是高中时期隔壁班的胖虎啊!” 每个胖子都是一只潜力股,不晓得哪个说的这句话特靠谱。 说秦晓风,罗乔完全没有印象,但说胖虎,还真没忘记。 这哥们上学期间因为胖,没少被歧视。一八几的大个子,近300斤的大白肉,走个路都费劲。 关键的是他不仅胆小不说,还是一个受哭鬼。 谁能想到这一樽玉树临风的小哥,居然就是当年的胖虎? “所以,你早就知道我是谁了?” 胖虎点了点头。 罗乔踮脚伸手在他光洁的脑门弹了一个爆栗子。 “那你还跟我装逼来着,上次跟你要手机号还给我一个十位数的。” 胖虎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那,那个,都是因为太紧张了。” “紧张个毛线,老同学相遇,居然一直假装不认识。” 胖虎越加地不好意思:“我其实是不敢……” “不敢什么?” “不敢和你说话。” “为什么,我会吃人吗?” “当然不是,我……” 他仍旧墨迹。 “好了,为什么今天就敢了呢?” “今天,我也是鼓起了好大的勇气。” “行,你要说什么?” “我下班了,可以送你回家么?” 这一个晚上,罗乔一回到家,刘海燕电视剧也不追了,直接拉着罗乔不松手。 “老实交待,送你到楼底下的那个小伙子是谁?” “胖虎。” “胖虎是谁?” “一个优质的潜力股。” “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妈,不要是个男的都对我有意思好吗?你的思想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复杂。” “滚,你妈是过来人,他要对你没有意思,大半夜的睡不着瞌睡要送你回家啊!” “好吧!你想让你姑娘和一个快三百斤的胖子谈恋爱吗?” “不行。” “那么告诉你,这哥们是你姑娘隔壁班的同学,当年可是近三百斤的胖子。” “这有什么关系?重点是他现在不胖啊。这也不重要,你要实在是嫁不出去,找一个胖子也没有关系,胖子放在家里安全。” 天,这还是亲娘吗? 周一的末班地铁站,当秦晓风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罗乔心里一直发毛,这哥们一张嘴咧得十分好看,直愣愣地瞅着罗乔笑,笑得一旁的周语瞅出了端倪。 “咋的,我周五只是和老王换了一个班,你就和这位小哥勾搭上啦?” “别说那么难听?什么叫勾搭,是本姑娘的魅力无限好吗?” 周语话里有话。 “不管怎么说,你也是我小说里的女二号,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有可能与男主来点感情戏。所以,你还是收敛一点来得好,别到处放电好吗?” 罗乔表示不服:“切,谁稀罕一个备胎的角色,我宁愿在我的世界里当我自己的女一号。” 罗乔其实想不通,刘海燕说过,本命年,本应该是诸事不宜的一年,为什么这一年自己个偏偏走了桃花运呢? 莫非是老天爷发了善心,觉得罗乔这姑娘应该被关爱? 这个周末,大夏天的,躺在空调房里睡到了日上三竿。 罗大春难得在家,他烧得一手好菜,一顿丰盛的午餐之后,罗乔食困,打算再回房间睡个回笼觉来着。 但这个简单的愿望没能实现。 刘海燕发了话。 “一天吃了睡睡了吃,你是猪吗?猪都晓得去找个伴,你打算孤独终老啊!” 罗乔本来是打算自动屏蔽的,但显然不行,刘海燕后脚跟着进了房间,继续洗脑。 “大周末的,别个单身青年们都在约会,你窝在家里跟我们老两口大眼对小眼算怎么一回事?我命令你立刻马上捯饬得美美的,然后出门下楼,左拐,一直到底去找周语喝个咖啡,看个电影,不到晚上十点不许回来。” 接下来差不离半个小时,罗乔终于忍受不了刘海燕的夺命连环叨,抹了一把脸,套了一件宽大的T恤出了门。 这家伙,终于知道牛魔王手下的小妖是如何被御弟哥哥给唠叨死的了。 站在楼底下茫然一片,不晓得要去哪里。 想自己当年小学中学人缘一直挺不错的,没想到现如今找个聊八卦的人都没有。 前院后院光屁股长大的熊孩子们一个二个不是在约会,就是在约会的路上。 在太阳底下站了好久,觉得还是遂了刘海燕的愿,给周语去了一个电话。 罗乔还没有表达出中心思想,譬如两个人去喝个茶,再不济去来个密室逃脱,为他写小说找点灵感啥的。 周语那边先把路堵得严严实实的,说他正抓耳挠腮写小说,昨天今天的更新还没有着落,读者已经在下头留言寄刀片了。 得,这个世界上缺了谁地球还不转了怎么的? 自己个与自己个约个会也行。 城市广场的星巴克,一杯黑咖啡没能让自己醒过神来。 秦晓风就在朦胧之间坐到了自己的对面,他一口大白牙晃得人越发地昏昏欲睡。 “你家住得远吗?” “不远,就在附近的巴黎豪苑。” “你家有空调吗?” “有,上个月新买的。” “家里还有别人吗?” “我爸妈在外地工作,一个人住。” “有床吗?” “啊?” “有空床吗?” “啊?” “借我睡个午觉。” ------------ 第43章 恐怖角2 女孩17岁,是一个标榜个性的年纪。 布满耳垂的耳钉,浓烈得只剩下两只眼珠子在转的妆容,大晚上的出现在街角,不明状况的还以来遇着灵异事件了。 抽烟,喝酒,泡吧,与一帮社会上的混混们一起称兄道弟。 学生该干的事儿她一样没干,学生不该干的事儿她全干了。 这一天,女孩十分不爽,她被甩了,被第八任男友,一个混社会小头目毛哥甩了。 她不光不爽,还十分不服气,自己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却败给了那个土里叭叽的小黑妹。 街角阴暗的小酒吧,她坐在吧台前,给毛哥去了N个电话,电话都打得滚烫了,那边甩都没有甩她一下。 打一通电话,来一杯酒,吧台摇头晃脑的卷毛一杯接着一杯给她倒,她一杯接着一杯地喝。 喝了多少杯不知道,醉意朦胧之间,只见得酒保卷毛神秘地凑过来。 “看你心情不太好,要不打烊过后老地方见,听说今晚来了新人,有重头戏。” 深夜的街头,女孩的身影摇摇晃晃,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在深夜空旷的道路上急驰,最后停在了崔岭公墓前。 女孩来之前并不知道,她才是今天晚上的主角。 公墓旁边那一片密不透风的小树林,大白天都阴气逼人,更别说这三更半夜。 女孩向来天不怕地不怕,借着酒劲没有半分犹豫,一头就扎进了树林里。 树林深处,乌漆麻黑,隐约有几声猫头鹰的叫声,这恐怖的叫声衬得夜色颇为瘆人。 女孩抖了抖嗓子:“卷毛?卷毛?” 无人回应。 前头树丛中一个白色无脸男的身影一闪而过,女孩揉了揉眼睛,又什么都没看见。 脚下杂草丛生,一不小心差点拌倒。 这个卷毛在搞什么鬼,不是说有新人来吗?为什么半个毛都没见着? 猫头鹰的声音越来越清晰,拐过前头一个石碑,一片雾气扑面而来。 雾气当中,黑白无常嘴角挂着长长的舌头飘了出来。 女孩内心哼哼两声,到底能不能有点新意啊,老是这一套。 扯了白无常的舌头,这舌头不经扯,被扯断了,一股腥臭的液体就沾在了手上,特恶心。 女孩一把将那舌头扔在了草丛中,内心还带着满满的期待,看热闹向来是她的爱好。 “嘿,新来的呢?在哪里?” 黑白无常并不理会,一左一右架了女孩的胳膊,往树林深处飘去。 “嘿,哥们,何必呢?透露一下剧情行不?” 雾色茫茫中,孟婆十分敬业,佝着背颤颤巍巍地端着一个硕大的碗。 透过碗沿,女孩隐隐见着前边的林子里似乎有一个红衣女孩的身影在姗姗前行。 接过孟婆递过来的碗之时,女孩又问了一嘴。 “那个是新来的吗?” 孟婆并不说话,女孩将碗里的汤一饮而尽,急于追上前去看热闹。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一颗松果子无声地坠落,巧合地落在女孩的头上。 女孩觉得自己晚上是真的喝多了,头越来越晕,眼前的雾色越来越浓郁。 软绵绵的身体无力的往草丛中倒去,眼中最后的景像是前方的雾色中,阎王爷咧着一张嘴对着她哼哼地笑着。 这个叫恐怖角的微信群里,这个晚上特别地热闹。 消息如激烈的钢琴曲一般,叮叮咚咚地响个不停。 这个叫卷卷的微信网友一直在发视频,视频里的主角就是女孩。 女孩躺在床上,毫无知觉,任人摆弄。 夜色并没有持续多久,女孩醒来的时候躺在某宾馆的房间里。 宿醉让她头疼欲裂,当她发现自己躺在柔软的床上的时候,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拿了床头的水咕咚咕咚喝了半瓶下去,继续睡。 街角这个小酒吧,女孩再一次来这里喝酒的时候,酒保就由原来的卷毛,变成了一个长得犹如人猿泰山似的长头发男青年。 女孩打听卷毛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卷毛不辞而别,有人说是因为卷毛借了高利货,躲债去了。 得,不过是一个相熟的酒保而已,他去了哪里又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酒越喝越多,越喝越不是滋味。特别当毛哥领着那个小黑妹出现在酒吧门口,看到她在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转身搂着小黑妹走出了她的视线之后,这酒就越喝越上头。 酒意朦胧的街头,身后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尾巴,女孩并不知道。 抱着那根粗壮的梧桐树狂吐的时候,那个尾巴挪到了身前,递给她一张纸巾和一瓶水。 他不知道跟女孩说了一些什么,女孩站在梧桐树下怔怔地站了良久,然后乖乖地转身来,木然地走了一个街角又一个街角。 两个小时之后,女孩的身影出现在了跨海大桥之上。 一辆出租车经过大桥的时候,司机看到了女孩站在桥边,一只脚已然跨出了桥栏杆。 司机打开车门,朝着女孩奔了过去。 女孩从几十米高的桥上,一跃而下,热心司机甚至没有来得及抓住她的一片衣角。 几分钟之后,消防车,警车的声音呼啸而至。 一天后,救援人员在海里打捞出女孩的尸体。 媒体报道称,年仅17岁的女孩因为和男友分手,一时想不开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从大桥上一跃而下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两天后,在X市城中村某出租屋,房东发现租客卷毛死在出租屋里,经过警方的检验,其死亡时间至少在两天以上。 房东发现的时候,大夏天的,其身体都发臭了。 警方在不大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炭火盆,经过法医鉴定,最后判定是卷毛的死因是烧炭自杀。 警方判定卷毛是自然的另一个原因,是在床头发现了卷毛留下了遗言,自杀的动机是因为其借了高利贷,高利贷滚雪球,越滚越多,已经远远超出了其还款能力。 经过警方的调查证实,卷毛确实借了数十万高利贷用于消费和赌博,其在酒吧工作的工资还不够他还利息的三分之一。 ------------ 第44章 恐怖角2 罗乔再一次见到秦晓风的时候,又是一个周末,罗大春为人民服务去了,他不在家,刘海燕更加肆无忌惮,一大早就将还在睡梦中的罗乔给拉了起来,让她出去找周语约会去。 罗乔一脸绝望。 “母上大人,你醒醒吧!周大作家不可能看上你女儿的,他要是对我有意思,早就主动送上门来了,还用我去找他?” 刘海燕似乎被说服了,一脸嫌弃地瞅着罗乔。 “也是,你看你一天那个样子,男不男,女不女的,我要是一个男的也看不上你。我不管,周语不行,那个胖虎也行,胖虎不行,你就去找苏牧。” “苏牧,你觉得他有空吗?” “也是,那就胖虎吧!我看那个胖虎对你绝对有意思。我今天给你的任务就是,上午去商场买一身姑娘家该穿的裙子,将你那一头黄毛给打理得稍微有点女人味。下午和晚上,不管你去哪里,将你和胖虎的合影给我发到微信里。” 不管如何,看在刘海燕为了罗乔能够约上会,赞助了一千大洋的份上,罗乔去卫生间抹了一把脸出了门。 城市广场的星巴克是一个消暑的好去处,点了一杯冰美式,坐在角落里打了一上午的游戏。 其间和周语组队玩了一把,这娃玩起游戏来一点都不君子,在游戏里将菜鸟罗乔给骂了个狗血淋头。 本来好好的心情被这位异能作家给搅得七零八落,郁闷得很。 最后一局游戏挂得快当,周末的星巴克人流也越来越多。那个女服务员瞅自己的眼神也不太对劲,明显带着嫌弃的味道。 一杯星冰乐喝了一上午,占了人家的位置,也实在是不好意思。 秦晓风的朋友圈,一张颇为伤感的图片,图片配文:一个人的生日。 图片背景是他家那扇漂亮的落地窗,落地窗外,城市的一隅美感中带着情绪。 街角的蛋糕店,现成的冰激凌蛋糕8折。 得,为了刘海燕的任务,今天是必须得见秦晓风一面了,看在老同学的份上,陪他过个生日又何防? 敲开秦晓风家门的时候,他半天才来开门,看得出来,他十分意外。 他这个人吧,也不是入不了罗乔的眼,长得是自己喜欢的那一种类型,但就是性格跟他的长相一样,娘们西西的不说,还面得很。 堵在门口怔了有好几秒,也没有让罗乔进门的意思。 罗乔笑得特别灿烂,将手中的蛋糕扬了扬。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本姑娘给你送福利来了。” 秦晓风的神情在诧异与感动中转换得快当。 接下来一切顺利,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罗乔还自告奋勇地下厨做了两碗泡面,煎了个蛋为秦晓风庆生。 虽然泡面也就那样,但秦晓风非常之感动。 吃面吃到半道,这哥们湿了眼眶。 他说,自从奶奶去世之后,这是他过的真正意义上的一个生日。 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罗乔豪情万丈,表示从今以后,秦晓风的每一个生日,她都不能缺席。 说这话的时候,拿手机和秦晓风来了一张自拍照,并且发给了刘海燕。 生日也过了,任务也完成了,也算是两全齐美。 生日的重头戏来了,许愿,吹蜡烛,吃蛋糕。 落地窗帘被拉了下来,灯也灭了,蜡烛一根一根地依次点燃。 秦晓风很虔诚,闭着眼睛默默地许愿,也不晓得他有多少个未了的愿望,总之,这个时间有点长。 罗乔坐在他的对面,有点急切。 这个冰激凌蛋糕可是自己的最爱,就等秦晓风许完愿,她可以吃得下大半个。 秦晓风睁开眼睛吹了蜡烛的时候,罗乔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去拉开窗帘了。 窗帘到底没有打开,因为从主卧里似乎传来了一种奇怪的声响。 这个声响吸引了罗乔的注意。 “是什么声音?” 秦晓风的声音略显紧张。 “没,没什么声音啊。” “小样,你该不会金屋藏娇见不得人吧!” 他的声音更显紧张:“开玩笑,哪有。” 正是他这一种紧张的表情,让罗乔越发地想要一探究竟。 卧室门被打开来,一只肥大的三花猫从里面窜了出来,倒将罗乔给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养了一只猫?上回来的时候都没有啊!” “那个,是表妹的,她去了外地,我代她养两天。” 秦晓风话没说完,罗乔已经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一种从脚趾缝开始往外渗的痒痒感,挠着人的心窝,真窜六经八脉。 “天,我对猫毛过敏。” 秦晓风越发地紧张:“你等着,我将它给抓回屋。” “别,我走了,再不走我就得进医院了。” 不是罗乔夸张,这还真是的,小时候有一回在院子里看到一只小猫特可爱,就抱了一下,后来就喘不上来气。 要不是刘海燕出现得及时,自己个的小命就一命呜乎了。 颇有些遗憾的是,自己个花了两百大洋买来的蛋糕,一口也没吃着。 ……………… 落地窗前,秦晓风看着楼下罗乔的身影越走越远。 他转身进了卧室,那张大床的另一侧地面上,那只三花猫正瞄瞄地叫着围着地上的女孩转。 他走过去,一脚将那只三花猫给踹了老远,三花猫一声惨叫,跑了出去。 他将女孩从地上抱起来放在床上,还十分体贴地给她盖上空调被。 女孩面颊绯红,嘴里呢喃着什么听不清楚,她翻了个身继续沉沉地睡着。 合上门,回到客厅里,蛋糕切了一半,蛋糕上面娇艳欲滴的草莓散发着好看的颜色。 他走过去,拿起桌面上的那一杯橙汁一股脑全倒进了洗手池里,那是他精心为罗乔准备的,可惜的是她无福消受。 回到桌前,拿起叉子一口一口地吃着蛋糕,脸上浮现一丝笑容。 内心的独白都带着一丝笑容:“罗乔,以后咱们有的是时间。” 暮色沉下来的时候,女孩从卧室里睡眼惺松地走出来。 “我怎么会在你家里?我睡了那么久?” “你昨天晚上喝得有点多,醉得人事不醒。我也不知道你家在哪里,只好带你回来了,不过,你这一觉睡得可真够长的。” 女孩甩了甩头,脑袋昏昏沉沉的,记得昨天晚上没喝多少啊?只是两杯鸡尾酒而已,这鸡尾酒的酒劲这么大吗? 他看着女孩绯红的脸颊,神色一漾,她带给自己的体验倒与以往的姑娘们不一样。 “过来吃蛋糕,顺便祝我24岁生日快乐。” “今天是你的生日?不好意思,耽误你了。” “没关系,有人给我过过生日了,她刚走没多久。” ------------ 第45章 恐怖角2 角色扮演也叫扮装游戏。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社交活动,可以以任何形式进行(游戏、治疗、培训)。 在活动中,参与者在故事世界中通过扮演角色进行互动。参与者通过对角色的扮演,可以获得快乐、体验以及宝贵的经历。 角色扮演分很多种:互动角色扮演活动;即兴表演(舞台戏剧、影视剧);实景角色扮演;角色扮演疗法……。 恐怖角,一个网上的一个恐怖论坛。让大家分享奇闻异事。 后来就有人组织了一个线下的实景角色扮演。 由一群爱好恐怖游戏的玩家参加。 这一种恐怖实景角色扮演游戏也不是时时举行,在论坛里有新人愿意参加的时候,组织者就会安排一次游戏。 又因为这些实景游戏十分逼真,好多爱好这类恐怖游戏的玩家乐此不疲,十分热衷参与。 没有人知道组织者是谁,参与游戏的人是谁也没有人知道。 因为这些恐怖游戏大都以地府为背景,角色也主要以地府一众职员为主。 大多参与者不知道游戏的剧本,组织者只会告诉你扮演的角色,装扮行头会让扮演者自己准备。 2018年8月25日,农历7月15,中元节。 作为专门以地府为背景的角色实景扮演的组织,自然不会错过这么重大的节日。 为了让游戏环境逼真化,组织者告之参与游戏者,游戏的地点就在崔岭公墓旁边的树林里。 在X市生活久了的市民都知道,公墓旁边的树林里有好多无名氏墓,有些坟墓甚至棺材的一角都露了出来。 组织者也还算是比较专业,参与游戏之前,组织者都会再三询问参与者,胆子是不是很小,有没有一吓就会要命的疾病。 如果这两项都有,对不起,你不能参加。 公墓附近的两所中学,外国语学校和第三中学私下有一个传统,一些胆大的孩子会在下晚自习之后夜探公墓,一方面以此来标榜自己胆子大,另一方面也是觉得好玩。 这些孩子一般有个特点,平时不太爱学习,除了学习之外,啥好玩的都要玩一个遍。 女孩谢芳菲不一样,她生得文静,学习也不错,是同学和家长们眼里的好学生,乖乖女。 其实她并不喜欢别人强加于自己头上的这些标签,她也想像别的孩子那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羡慕别人的生活中不是除了学习还是学习,还有其它的事情可以做。 所以,在班上那个长得十分好看的男生邀请她下自习去夜探公墓之后,她立刻答应了。 从那以后,她迷上了这一种活动,让她觉得自己的人生也有不一样的一面,刺激中透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快感。 是什么时候在网上发现这一个叫恐怖角的论坛的时候,她不记得了。只知道自己好奇点进去之后,就犹如着了魔一般,只要空了都会点进去看一看,特别着迷发烧友们讲的一个二个离奇的故事。 她有时候也发一些言,讲述自己夜探公墓的一些趣闻。 直到这一天,一名叫摩的网友邀请她参与真人角色扮演游戏。 起初,她有些犹豫,但好奇心最后战胜了理智,她答应了摩的邀请。 当得知游戏的地点就在公墓旁边的树林里的时候,她还兴奋了好一阵,这个地方自己是熟悉的,再怎么逼真的游戏也不会害怕到哪里去。 摩告诉她扮演的角色是一位古装新娘,并且让她自己准备道具。 另一个让谢芳菲决定参加这一次恐怖游戏的原因,还是因为那个男孩,每次夜探公墓的时候,他总嘲笑自己胆子小。 面对这个自己暗恋了好久的男孩,她着实懊恼。 这一次就是证明自己的机会,到时自己会拍一些视频。 这些视频够她在男孩面前炫耀好一阵子了。 农历7月15日,凌晨两点钟,进入树林又不被人发现对于她来说轻而易举。 树林的北边有一个不易让人察觉的入口,这个入口对于学校里常来这里冒险的人来说不是什么秘密。 本以为角色扮演游戏,一进入树林里就会有其它角色的人在的,不管是扮演如何恐怖角色的人,但只要有人就有人气在,就会显得安心许多。 但并没有,在树丛中往里走了好几百米别说人,连个老鼠都没有见着。 以往来这里的时候有一帮同学们,虽然大家大惊小怪的,至少有个伴。 而这一个晚上,只有她一个人,经过那个半截子石碑的时候,她后脊背冒出一阵又一阵的寒意。 猫头鹰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她先在树丛中看到了那一顶红色的轿子。 她的角色是新娘,不管游戏如何发展,这顶轿子自然是为她所准备的。 掀开轿帘,钻进那顶轿子的时候,那股寒意减少了不少。 尤其是一分钟之后,这顶轿子被人抬了起来,晃晃悠悠地往前走。 掀开轿帘,夜色朦胧中,前头那个轿夫的打扮也就跟古代轿夫没什么两样。 内心还这么想了一下,说的是恐怖游戏,就这?也太小儿科了吧,不过就是大半夜的演古装戏吗? 轿子颤颤巍巍地往前走了一会儿,她实在没有忍住,掀开帘子问前面的轿夫。 “请问,咱们去哪儿?” 轿夫转过头来,倒将她给吓了一跳,一张戴着白色面具的脸,夜色中那个人定定地瞅了她两眼,不说话,转身继续朝前走。 树林里,偶或有几处光亮闪一下,又灭了。 大晚上的,这轿子晃晃悠悠的,都快将人给晃睡着了,终于停了下来。 林子的最深处,这些乱七八糟的人似乎是一下子从林子里钻了出来。 打扮得也是各式各样,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地府里叫得上名字的叫不上名字的,通通都在。 大家都这么打扮,反而并不觉得有什么害怕的。 有新娘,自然就有新郎。 新郎脸上涂着黑黑的油彩,看不出其真面目,身边左拥右簇的,看得出来,他扮演的角色地位还蛮高的。 手中的手机自然而然地拿出来,拍了好几张照片,尤其是新郎,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位新郎应该扮演的是阎罗。 这一出戏就叫做鬼王娶亲。 ------------ 第46章 恐怖角2 娶亲的程序着实繁杂,搞得人昏昏欲睡。 一帮子见得人见不得人的终于散了之后,一顶红色的帐篷里,只剩下新郎与新娘。 新郎在两个酒杯里斟满了酒,递了一杯给新娘,然后自己个拿了一杯一饮而尽。 新娘暗道,没想到这演戏还真喝啊! 喝就喝吧,折腾了大半个晚上,也渴了。 这杯并不是酒的微甜的水喝下去之后,帐篷里的红烛就在眼跟前无限放大,似乎有将整个帐篷给点起来一样。 整个世界跟着旋转起来。 女孩眼中最后的画面是新郎一张狰狞的脸往自己跟前凑。 ………… 女孩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里,记得她是周六的晚上在公墓的树林里参加真人角色扮演游戏的。 而这个时候,来给她换点滴的护士告诉她,现在已经是周一的上午了,也就是说,她要喝下了那一杯交杯酒之后,一直昏迷到现在。 母亲从外面进来的时候苦着脸,欲哭无泪的样子,见到她醒来忙奔过来。 “菲菲,你可醒了,你不知道,你快把妈妈给吓死了。” 其实脑子里多多少少有些明白,什么角色扮演游戏,不过是被有心之人拿来做愰子的,自己为什么在这里一定跟那一杯交杯酒有关。 “妈,我怎么会在这里?” “我还要问你呢?不是说去同学家补课的吗?怎么给补到医院里来啦?” “我……” 说什么呢?其实她是想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遭到侵害,但这个问题答案显而易见,不然那杯酒不会是别人拿来给自己喝着玩的。 母亲的声音一直很吵,她一直追问自己到底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做了些什么事情? 内心的情绪一点一点地往上涨,快压抑不住地要往外奔涌而来。 “妈,你能让我安静一会儿吗?” 母亲显然没有照顾到她的情绪,不肯出去不说,情绪先于她奔涌而来。 “安静?你让我安静?你早干嘛去了?别以为我不知道,成天与那几个成绩差的鬼混,眼看着明年就要高考了,你出了这档子事,还有脸回到学校吗?你的前途被你亲手给毁了知道吗?你让我的面子往哪搁?以后还有脸见人吗?” 内心是悲凉的,这个时候,面前这个女人放在第一位的还是她的面子问题,面子比自己的女儿受到伤害更重要吗? 好在,那个警察的出现解了围。 苏警官,他声音好听,一张好看的脸带着真诚。 母亲终于被他给请出去了,苏警官问的话虽然委婉,但她知道,说出实情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从苏警官口中知道,她是在距离公墓不远的公园里被人发现的,报案的人是在公园晨练的大爷。 大爷发现她的时候,她正衣衫不整地躺在公园的草地上。 经过医生的诊断,她是服用了过量的三唑仑导致的昏迷。 医生说,如果不是大爷出现得及时,她怕是有生命危险。 话问完了之后,苏警官表情十分凝重,他叹了一口气。 “你好好休息吧!相信我们,一定会找出那些人来。” 门合上的那一刻,女孩其实是后悔的。 母亲讲的没有错,如果自己安分的尽好一个学生的本分,怎么会出现这种事?自己还只是17岁,她不敢想像以后的生活会是怎样的。 母亲的声音非常之懊恼中带着激动,透过病房门,她听见母亲在请求苏警官。 “苏警官,我们家菲菲只是一时糊涂,才被有心之人利用了。事情已经发生了无可挽回,但我们不得不为她的将来考虑。不管犯罪分子是谁,我们不想追究了。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行吗?” 苏警官的语气十分坚定。 “芳菲妈妈,我能理解你作为一个母亲的心情,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不是大家想要看到的。但犯罪就是犯罪,如果因为您一声不追究就放过犯罪分子,那么法律的存在有什么意义?我们警察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犯罪分子今天盯上芳菲,明天就有可能盯上其它的女孩。作为一个母亲,其后果你应该是不想看到的。 你放心,芳菲的事情我们会保密的,但犯罪分子一定是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的。” 哼哼,保密?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她想回家,她总感觉医院的每一个人都在拿异样的眼睛看着自己似的。 但那个戴眼镜的医生在听到她提这个要求的时候,一双眼睛从眼镜片上方探出来看了她一眼。 “妹妹,你才从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回来。你不知道那个药物的危害性,出院?门都没有,至少得呆够一个星期再说。” 第二天傍晚的时候,学校就有两个要好的女生来看她了。 同学们之间无话不谈,自己最要好的同学小敏劝解道。 “菲菲,你想开一点,女人嘛,迟早都要过那一关的。现在又不是封建社会,谁还会在乎你跟了几个男人。” 另一个同学小珂也跟着劝解道:“是啊,你不要有心理负担。十班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的?就是那个和社会上的混混有来往的那个女的,听说她和好多男人都上过床,你这跟她比起来要好得多了。” 两个同学看似劝解的话,却犹如针一般扎在自己的心头。 晚间,母亲回家收拾一些换洗衣物的时候,男生推门进来了。 这个时候,男生是她最不愿意见到的人,但他就是不请自来了。 他先是站在门口,定定地瞅着芳菲,那个眼神让女孩害怕,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眼神。 然后,他走到她的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你跟我说,这些都不是真的?” 女孩靠坐在床头,充盈在眼眶里那些晶莹的东西止也止不住地流下来。 男孩继续道:“告诉我,你还是我心目中那个纯洁无瑕的女孩,还是那个一想起来就觉得美好的女孩吗?” 女孩内心那一种压抑感终于到达了临界点,彻底爆发了。 “你走,我不想看见你。” 男孩没有半分地犹豫,转身走了,病房门在他的身后咣当一声,特别地响亮。 ------------ 第47章 恐怖角2 男孩走出去没多久,沉闷了一天的天气,这个时候终于释放出来,一场大雨止也止不住地落了下来。 女孩站在窗前,看着男孩奔跑在雨帘中,眼泪顺着脸颊大滴大滴地落下来。 她后悔,后悔追求所谓的自由,所谓的个性,丢失了本该拥有的美好。 但是现在后悔有什么用呢? 母亲回来的时候,一面拿毛巾擦拭头发上的雨水,一面叨叨个没完。 “这个鬼天气,刚刚在家里还好好的,一出来就下雨。” 她看着女孩躺在床上默不作声,内心被一种不争气的情绪所左右。 “刚才进来的时候,值班的两个护士在那边闲聊,见到我过来立马闭了嘴。我看她们一定是在八卦你的事情,我估计整个医院怕都晓得你的事情了。再过两天,怕是整个X市都得传遍了。” 母亲叨叨着收拾了半天,然后躺在隔壁床上睡下了,睡之前她长叹了一声。 “唉……” 女孩知道,那一声唉叹里包含了太多的意思。 母亲躺下之后很快就打起了呼噜,这一天跑前跑后的也是累了。 病房里空调开得足,这一场雨落下来之后颇有些凉意。 其实她挺理解母亲的,当然,在出这档子事之前她是不理解的。 在那之前,她一直想不通,母亲为什么要管自己管得那么严格。 有好多次在刷数学题的时候,她甚至恨不得将那张卷子给撕成碎片。 五岁的时候,母亲和父亲离了婚。 父亲和另一个女人组成家庭之后,几乎就跟她们娘俩没有联系了。 记得有一次母亲因为学习的事情打了自己,自己觉得委屈,想要在父亲那里寻求一点存在感,给父亲去了电话。 父亲那头很久才接了电话,话没说两句,就挂了。 父亲最后的那一句话,她一辈子都记得。 他说:“姑娘啊!你阿姨不让我跟你们联系,以后少打电话。爸爸有空就去看你。”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打过父亲的电话,他也没有空来看自己。 母亲在一家单位做会计,生活上几乎是无条件满足她,但就是对她的学习掌控得十分严格,眼看着明年就要高考了,她甚至在估算以自己的成绩能考上哪一所大学。 而现在……母亲失望是理所当然的。 起身来,将被子拉过来给母亲盖上。 然后推开门,住院病房外的过道很长,走了很久才到头,转角的值班台里,那个年青的护士正趴在桌子上打瞌睡。 住院大楼的天台之上,大雨滂沱,雨滴打在脸上还挺疼的。 其实跳下去挺需要勇气的,她在天台的边缘坐了很久。 雨越下越大,一道闪电划破天际的时候,跟着就是一道闷雷打下来。 雷声震耳,雨浇得人视野模糊,身体已经不太受控制了。 雨夜中,似乎有个声音在问:你还在等什么呢?你的人生还有希望吗?活着也只能是苟且。 这一个念头产生的时候,就再也没有半分的犹豫,身子往前一倾,就犹如一片羽毛一般,飘飘悠悠之间就好像看到了那顶红色的新娘轿,从踏入轿辇的那一刻起,自己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谢芳菲从X市第二医院住院部大楼的天台一跃而下,20层楼高的距离,她没有给自己留下一丁点回旋的余地。 她走了的这一天,距离18岁生日还差五个月零八天。 花季少女就这么离开了这个世界,清晨的滂沱大雨中,母亲踉踉跄跄地奔到了她的身前,她只来得及号叫一声,然后晕倒在女儿的身旁。 雨滴滴答在腥红色的血水中,每落一下都犹如在弹唱着一曲悲怆的挽歌。 ………… 城北公安局刑侦大队,低气压笼罩着一众人等,雷局的火爆脾气一触即发。 “苏牧,你这个队长是怎么当的?嫌疑人还没有找到,受害者就跳了楼。询问的时候你就没有发现她的情绪不对吗?还是你在询问的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对?让受害者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队员杨娟替苏牧叫屈。 “雷局,询问谢芳菲的时候我在场。苏队的语气十分委婉,而且谢芳菲表现的一直很平静,不像是要自杀的样子。” 雷局牛脾气一上来就一发不可收拾。 “少替他说话,作为一名刑警,少说话多做事才是硬道理,哪里有那么多借口可以找。只是一件普通的下药案件,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嫌疑人,你们都是吃干饭的吗?” 苏牧并不觉得委屈,一个花季少女,她的生命本不该这么短暂。 而他作为一名警察,除恶扬善当然是他的职责,可几天过去了,嫌疑人是谁还没有半点着落,确实令人懊恼。 起初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他承认自己轻率了。 迷药,这类型的案子近年来层出不穷,很多年青人为了追寻刺激,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非法购得各种迷药,诸如听话水,乖乖水等等,从而对身边的人,或者不认识的女孩下手,达到其寻求刺激的目的。 本以为就只是一个下药的案子,嫌疑人很快就会被找到的。 没想到两天来查下去,居然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有。 恐怖角这个论坛已经存在好几年了,论坛里没有查出什么线索,不过是一些恐怖爱好者在上面分享恐怖故事而已。 不排除有心之人通过这个平台物色下手目标的可能。 而谢芳菲说的那个叫摩的网友,与谢芳菲聊天的微信号是新近注册的,并没有实名,注册之后也仅是跟谢芳菲聊过天。 这个叫恐怖角的论坛特别活跃,成百上千的网友中谁是摩查起来就更难。 用王大龙的话来说:“这不等于大海捞针吗?如果我是那个摩的话,成心想要撩妹,根本不需要发言,只需要偷窥,然后寻找目标下手。我估计折在他手里的姑娘一定不止谢芳菲一个人。” 王大龙说完又将自己给吓了一跳:“妈呀,不敢想像,指不定有多少姑娘被糟蹋了。” 苏牧反问王大龙:“如果真的有那么女孩被下药,为什么我们一直没有接到这类案件的报案?” ------------ 第48章 恐怖角2 也不是半点线索都没有,警方也找到过几个曾经参加过恐怖角色扮演的玩家。 五男两女,他们表示参加游戏之前,也经常活跃在恐怖角论坛上。 邀请他们参加游戏的神秘人也是通过线下联系,每个人联系的微信号都不是同一个人。 参加恐怖游戏的时候,因为大家都装扮夸张,谁也没有见过参与者的真实面目。 遗憾的是,这五个男的参与游戏的角色可以说只是小虾米。 游戏结束之后,大家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之处。 苏牧着重询问了这两位女生,在他看来也许两个女孩有着与谢芳菲同样的遭遇,只是她们为了自己的名声不肯说出来而已。 但通过谈话与后期的调查,但事实并不是如他想像的那样。 女孩表示,她们参与的角色扮演游戏,表面上看来应该是主角。 第一出戏:鬼王娶妻,其中一个女孩扮演的角色就是新娘。 另一出戏:过奈何桥,另一个女孩扮演的过奈何桥角色。 第一个女孩的角色与谢芳菲是一样的,但女孩说,当天这出戏确实是在公墓旁边的树林里,与阎罗王喝交杯酒的时候,酒杯里面是空的,并没有什么迷药不迷药之说。 第二个女孩过奈何桥的时候,接过孟婆手里的汤碗,里面也是空的,并没有什么汤汤水水,也就没有什么下迷药之说。 两起游戏的地点并不是在一处,但附近的路面上也都有监控探头。也分别查询到了两位女孩的画面,游戏结束之后的时间段,在监控当中,女孩走路稳健,并不像有被人下迷药的迹象。 一天后,经过深入的调查,警方找到了一起恐怖游戏的组织者。 高天,X市某游戏开发公司的职员,他表示,公司最近在开发一个以地府为背景的游戏,为了真实地体验游戏的刺激性与参与性。 他组织了几次实景恐怖角色扮演。 高天表示,因为工作需要,他经常混迹于各大恐怖网站,也经常在恐怖角这个论坛发言。 自己以前也参与过一次恐怖角色扮演。 高天说,那一次的体验一般,就跟小孩子玩过家家一般,了无生趣。 所以,他第一次组织的恐怖游戏反响还挺不错,应大家的要求,他后来又组织了几次。 游戏时间并不长,最多不超过两个小时,游戏结束之后,大家就散了。 后来,虽然大家要求自己再组织几次,但因为公司的游戏开发到了关键时期,自己也就没有时间再组织了。 高天说,本来还想等这一阵忙过之后,再想一些新游戏来玩一玩的,这一下,再也不敢了。 通过对高天的调查,他组织的几次游戏当中,仅有一次有女性角色。 其中主要游戏角色还是自己的女友,所以也就不存在下药的可能性。 高天说,实景恐怖角色扮演游戏,其实近年来一直存在。真实刺激,比起什么密室逃脱,什么鬼屋啊要好玩得多。 高天因为是一位资深玩家,对于这一群体还是有一定的了解。 他给了警方一些线索,经过深入的调查,发现在X市这个群体过于庞大,调查起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嫌疑人如果存在于这个群体当中,要找到他也就是时间的问题。 怕就怕嫌疑人只是随机作案,并不热衷于角色扮演游戏,而只是通过这些游戏来达到自己不可靠人的目的。 这一天的例会,雷局发了这一通脾气之后,甩给苏牧一句话。 “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一个星期之内必须给我找出那个王八蛋来,否则,你们大队集体下课。” 雷局走之后,与会人员一个二个皆垂丧着气,好半天王大龙才叹道。 “今年是怎么啦?流年不利啊,这夏婷婷的案子才结束。这又来难办的案子,咱们都忙成狗了,也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这雷局的脾气又是见天的长啊,天天喊我们下课。苏队,接下来咱们要怎么办?” 苏牧头疼:“我再去现场看一看,你们该干啥干啥去。” ………… 年青的女孩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作为事务所头牌律师的助手,她的事务很多,尤其是工作日,大到准备诉状,和客户沟通,找证据,跑法院,小到端茶倒水,复印跑腿,事无巨细。 每天下班恨不得立刻回到自己的小窝,躺上床好好地睡上一觉。 让人烦恼的是,因为自己只是一个助手,工资只能支撑自己在城中村租得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小房间。 尽管自己将这个小房间收拾得很温馨,但它距离自己上班的地方远了一些。 尤其是每天上下班高峰期的地铁,挤得让人头发晕。 颇具戏剧性的是,和那个笑起来特别好看的男孩认识也是在地铁上。 那天是非常糟糕的一天,因为感冒,一整天都晕沉沉的,工作中总是出错,被要求极为严苛的师父给骂了好几回。 好不容易捱到下班,头已经沉重得仿佛不是自己个的了。 上了地铁的第二个站,终于有一个位置可以坐下来。 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不知道,只知道醒来的时候,自己正将头斜靠在旁边的男孩身上。 她不好意思地将自己的头给挪了起来,男孩洁白的衬衣肩膀处,一道清晰可见的哈喇子印记,那是自己的杰作。 她连忙道歉,并表示可以为男孩洗衬衫,或者再买一件给他。 男孩笑起来特别好看,他微笑着拒绝了。 他说话的声音也十分好听:“没事,我的肩膀完全不介意给你靠一靠,如果那样可以让你不那么累的话,它会觉得十分荣幸。” 她和男孩是有缘的,他们在同一站上地铁,又在同一站下地铁,然后又同样是这座城市的外来者,又住在同一片城中村。 不同的是,她住在村口,而他住在村尾。 她有时候在想,男孩真好,可惜的是他们遇见的时间不太对。 她有一个男友远在另一座城市,两个人从高中时期开始,一路走来不容易,她为他在坚持,他也在为她而坚守。 而这个男孩,他跟她一样,大学时期的女友回了她所在的城市。两个人同样在为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坚守着。 所以,他们有着诸多相似之处,相互欣赏,却只是纯洁的朋友关系。 朋友之间无需要有太多的负担,所以周末的时候,两个人会相约着去吃一顿简单的饭,去奶茶店坐一坐,谈一谈生活和工作,无论是快乐还是牢骚都可以一起分享。 ------------ 第49章 恐怖角2 街角的咖啡店,它在每天回家必经的路上,女孩和男孩时常会来这里坐一坐。 夏天的夜晚,这里是最好的去处,咖啡店不大,但很安静,冷气也开得足,舒缓的怀旧音乐响起来的时候,意境恰当好处。 两个人相对而坐,大多时候都在处理工作日遗留下来的工作,工作处理完之后,两个人说几句笑话。 这个周末也一样,这篇起诉书写到一半的时候,窗外下起了雨。 女孩一面往电脑里输入着方格字,一面想着还有两篇诉状要写,脑瓜子就发晕,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对面的男孩合上电脑,对着她笑了笑。 “我再去叫一杯咖啡来给你解解困。” 这杯浓浓的黑咖啡喝完之后,似乎并没有什么用,困意止也止不住地袭来,眼皮沉重无比,对面男孩的身形在眼皮的一张一合之间越加地朦胧。 想站起身来,却又跟软脚虾一般,心有余而力不足。 眼中最后的影像是男孩一张青春美好的一张脸,他在关切地跟自己说话。 “青青,看来你感冒还没有好彻底,来,我扶你回家好好休息。” ……………… 午夜的巷子,雨一直下,两旁错落有致的民房,在昏暗的路灯掩映下,映出暗黑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透着神秘而又兴奋的味道。 雨势不小,男青年没有打伞,但他并不着急,慢悠悠地走在巷道里,似乎非常享受被雨淋的滋味。 一步,两步,三步,脑子里仍旧处于兴奋状态,认识女孩有些日子了,今天终于和她跨出了那一步。 那一种迷人的滋味果然与想像中的一样,甜蜜而又透着刺激,就连雨夜的空气中都似乎飘着女孩身上淡淡的香味。 兴奋的神经停止不下来,这条平时怎么走也似乎走不完的巷道,丈量着他和女孩之间无形的距离。 这一个晚上却觉得短得不能再短。 前面那一栋红墙红瓦的五层小楼,在三楼靠最右边那间不大的房间里,是属于他的栖息之地。 他停了下来,呆立在雨中,女孩的味道就好像罂粟一般,尝上了会上瘾的。 盯上女孩很久了,几乎每天都会在村口见到她。 高挑的身形,玲珑有致的身材,白里透着红的苹果脸,披肩的长发,一种知性的美,总是让人生出不一样的遐想。 他制造了许多次和女孩偶遇的机会,终于在地铁上与她搭上了话。 在他的心里,女孩还是与别的姑娘不一样,所以这个过程漫长了一点。 在今天晚上之后,他相信,好的东西总是不怕晚,以后也还会有机会。 看来,周末还得约着她一起去咖啡厅坐一坐。 嘿嘿,想想都觉得美好。 民房的楼道狭窄无比,声控灯随着自己的脚步声,依次亮起,又在身后依次熄灭。 本楼狭窄的过道里,摆满了各种味道的鞋子,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 瞬间将一晚上的美好拉回到现实世界当中来,过道尽头那间不起眼的房间,是这一层楼唯一不同的地方,他的鞋子从来不摆放在门口,他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怎么可以与那些成天出口成脏,身上总散发着一股令人不舒服味道的人同日而语呢? 掏出钥匙来开门,这种挂锁他很烦,每次晚上回来要对准锁眼都要对半天。 但这一个晚上,门栓上的挂锁却是开着的,门虚掩着。 他懊恼,下午走的时候忘记锁门啦? 门推开的同里,灯也跟着打开来。 那张不大的单人床上坐着一个人,他淡然地瞅着自己,声音似乎是从喉管里闷着出来的,透着一股瘆人的味道。 “你回来了。” “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 “你这个问题问的有点多作,我不太想回答。” ………………… 崔岭公墓地形复杂的,靠北边是一个小型社区公园,南面是一个不大的城中村,西边又是一处高档公寓。 东面就是那片树林,树林边上连着一条景观湖。 复杂的地形就很好地为嫌疑人创造了条件,通过西面公寓附近的路段,和北边公园为数不多的几处监控探头中,梳理出几个在案发时间段出没在附近的人。 但经过调查,又一一被排除在外。 接连几日的忙碌,但却都在做着无用功,令苏牧着实沮丧。 南厝村,在公墓的南边,苏牧最后是将它排在重点调查范围之内的。 因为它的地理位置特殊。 村子去往北边的公园有一条小路经过公墓,这条路的左边是铁道,铁道的两边隔着高大的铁网。 右边是高大的围墙,围墙里就是崔岭公墓。 公园与那片树林,再到城中村,正好形成一个三角位置。 村子可以直接到达公园,也可以穿过树林到达北边的公园,同样,从公园也可以穿过树林到达城中村。 嫌疑人作案之后可以全身而退,应该是对周边环境特别熟悉的人。 如果他就隐身于偌大的城中村里呢?如果是这样,更大的难题又摆在了面前。 南厝村地形复杂,明里暗里多个出入口通往盘根交错的村子里,哪一条才是嫌疑人在案发当天晚上经过的出入口? 据谢芳菲说,当天游戏角色扮演阎罗的那位玩家,身形高大,虽然脸被涂得黝黑黝黑的,但在与他喝交杯酒的时候,碰到了他的那只手,修长细腻。 可以推断嫌疑人是一位年青人,而且从事的脑力工作。 城中村里出租屋一栋挨着一栋,可以用寸土寸金来形容,这些楼的主人都是传说中的土豪。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这一栋一栋楼里,被隔成一小间一小间的蜗居里,租住的大部分都是外来这座城市里打拼的年青人,符合条件的海了去了。 更让苏牧懊恼的是,接连两天都是阴雨天气,穿梭在错综复杂的城中村里,泥泞的路面上更让人心情糟糕透了。 入夜的时候,雨势终于停了下来。 天幕之上,大半个月亮钻出了云层,案情也跟着明朗了起来。 ------------ 第50章 恐怖角2 那个年青人进入警方视线,是因为村子里通往公墓的另一个不太起眼的出入口。 王大龙带着队员们和附近派出所的警员在村子里走访的时候,苏牧来到了村子最里面的一处麻辣烫店面。 麻辣烫店距这个出入口不远。 时间接近凌晨12点,这个店里的生意十分火热。 好不容易晴了的天气,夜生活终于又开始了,蛰伏了好几天的年青人们又开始出来觅食。 烫个串,喝两瓶啤酒,骂两句脏话,或者和对面打扮另类的姑娘开两句上不得台面的玩笑,姑娘也不恼,拿起酒杯豪气地干了。 这个就是城中村外来青年们的夜生活,简单而快乐。 麻辣烫的香味老远就可以闻到,挑逗人的味蕾,苏牧也不例外,这两天忙着查案子,就没有正经地吃过一顿饭。 得,先进去烫一碗,先填饱受尽委屈的胃再说。 麻辣烫还在锅里烫着的时候,坐在门口的苏牧注意到,在那扇污迹斑斑的卷帘门上边的墙上发现了一个不起眼的探头。 两天前来这里的时候,这家麻辣烫的店关着,麻辣烫店左边有一条狭窄的小道,这条小道的左边就是公墓的围墙。 听村长说,这里最早其实就是一片杂草丛生的地方,后来有些爱玩的半大小子喜欢冒险跑去探险,大路不走走小路,走的人多了,就辟出一条小路来。 小路进去不远也就一两百米远就到了尽头,尽头是一片植被茂盛的小山坡。 村长说,有些小年青谈情说爱的也明兴跑到这里来打野,隐秘也不容易被人看到。 山坡上确实有几处杂草被压得光滑平整,是谁的杰作自然可想而知。 小山坡再下去,隔着一条不窄的排水沟,排水沟的另一边就是公墓旁边的那一片树林。 嫌疑人完全有可能作案之后将受害者抛弃在公园里,然后穿过树林,再越过排水沟,爬上小山坡,然后再隐入村子里。 而他要进入村子,必然要经过麻辣烫店。 但两天前,这家店店门紧闭,联系了店主,店主说是中元节回老家祭祀去了。 而麻辣店再过来,是一家杂货铺,接着是一间照片打印店,这两家店都没有装监控。 打印店过来就是一条通往村子里面的巷子,如果嫌疑人从这条巷子进入村子,谁也不知道他会去了哪里。 而这个时候,当苏牧发现那个小小的探头的时候,内心立刻升腾起一片希望。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严华,时年26岁,某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租住在南厝村365号。 案发那天晚上4点35分,他出现在麻辣店门口的监控探头中。 在那之前和之后,麻辣店门口有且只有一只野狗经过,所以苏牧几乎可以认定嫌疑人就是他。 南厝村365号三楼最里面的那间出租房内,严华静静地躺在那张单人床上,毫无生气。 其男性特征被一刀切断,掉落在床下,一把带血的水果刀掉落在床头。 当苏牧到达现场的时候,房间门虚掩,一只野猫突然之间窜出来,那团肉乎乎的东西被野猫啃得七零八落不成样子。 在房间电脑桌的抽屉里,发现了数瓶三唑仑。 抽屉的另一角,一本黑皮的笔记本。 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开始,用黑笔工工整整地记录着一串令人惊愕的数字和名字。 2016年2月14日,碎花裙。第一次,有些慌乱,不过体验还是不错的。 2016年5月1日,街头暗号。第二次,这姑娘有些胖乎乎的,感觉不太一样。 ………… 2018年8月25日,づ当爱转移。意外的惊喜,这姑娘还是一个处。可惜的是药量下得有点猛,跟个死人一样。 2018年8月28日,风中的花信子,妈的,晦气,搞了半天白费力气,居然来大姨妈了。 2018年8月30日,青青,终于等到你了,这一个多月以来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你果然不负所望。 记录到此为止。 密密麻麻,好几页,从2016年情人节开始,细数下来,这家伙经手有上百号姑娘。 而那位网名叫づ当爱转移的姑娘,就是第三中学学生谢芳菲。 令人惊讶的是,近两年的时间,而他居然一直安然无恙,不知道是其手段高明呢,还是姑娘们难以启齿,任其逍遥法外。 经过法医鉴定,严华死亡时间至少在36小时以上,死亡原因也很明了,生前服用过量三唑仑所导致。 通过对严华的DNA比对,他的确就是谢芳菲一案的嫌疑人。 警方在现场没有发现第二个人的痕迹,在那把刀柄上也只检测出属于严华的指纹。 王大龙对于严华的死颇有看法,他说:“严华这死得有些蹊跷,说他是自杀吧,他偏偏对自己这么狠,不光服了药不说,还将自己的那个给割了。这不是多此一举吗?那他到底是先服药还是先割了那个东西的?” 苏牧看了这家伙一眼,作为自己的助手,王大龙人如其名,身手了得,但脑容量一直跟拳脚工夫匹配不上。 其实苏牧也想不通,如果严华是自杀,他为什么要自杀? 目前唯一可以解释的是,在谢芳菲跳楼自杀之后,他良心发现,痛恨自己的行为,操刀要了那个惹事的家伙事儿,然后服药自杀。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确实是一个狠人。 但这一解释又似乎有矛盾,如果严华真的有悔过之心,在谢芳菲之后,为什么还有两位姑娘被其糟蹋?他不是应该收手,对着另一个世界的谢芳菲忏悔吗? 不管严华是自杀还是自杀,对于雷局来说,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苏牧找到了谢芳菲一案的罪魁祸首。 换句话来说,不管严华是活的还是死的,他都不会再出来祸害人间了。 雷局见到苏牧的时候,笑得28颗牙齐齐被拉出来透了风。 “有的时候,就得适当的逼一逼,不然显不出苏大队长的真实水平。这接连破获了两起案子,雷局下血本请大家点个外卖。” 雷局虽然不打雷了,但苏牧一颗心并没有放松。 严华如果不是自杀,那么凶手又是谁? ------------ 第51章 恐怖角2 杨青青,就是严华笔记本上的最后一位姑娘,当这位文静的姑娘坐在苏牧对面的时候,她仍旧一脸迷惑。 第一,她不敢相信,两天前还跟自己一起喝咖啡的知已严华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 那个让她在这座城市里孤身一人打拼的时候,在身边唯一觉得有温度的男孩,他走了。 第二,她无法接受那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大男孩,不仅是一位罪犯,还是一位采花大盗。 她直呼不可能。 但她是一个聪明的姑娘,当她说出这一句话之后,似乎明白了什么,然后又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再说话的时候,双手捂住了眼睑,声音带着明显的颤抖。 “怪,怪不得,那天我喝了他递给我的咖啡之后,昏昏欲睡。原来,他一直就在打我的主意。” “请具体说一说那天晚上你们的会面。” “周六的晚上,我正在家里写诉状,他给我发了微信,说老地方坐一坐,放松一下。我这诉状写得头大,我住的地方又密不透风,风扇吹在人身上连风都是热的。去咖啡店坐一坐,蹭一蹭空调也是好的。” “咖啡店在哪里?” “地铁站2号出口对面的那条巷子,叫猫耳的咖啡店,那里人少,安静,是一个好的去处。” “你们经常去那里吗?” “是的,周末的晚上一般都会去那里坐一坐。一杯咖啡才十几块,却可以蹭几个小时的空调,还是挺划算的。” “你和严华的关系是什么状态?情侣吗?” “不是,我们各自都有在异地的男女朋友,他这个人很绅士,和我比较谈得来。所以,我对他没有戒心,没想到他……” “你们在咖啡厅呆了多久?” “两个多小时吧!我在那里和他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写了两篇诉状。” “说一说那杯咖啡吧,是他递给你的吗?” “是的,我写得困意止都止不住,哈欠连天的,他就说再来一杯黑咖啡,那个解困。我喝了之后,眼皮反而沉重了不少。那之前一个星期我都在感冒,感冒一直没好利索。去咖啡厅之前,我喝了感冒药。他说是感冒的原因,我也赞成,晕呼呼的时候,好像是他将我给扶出咖啡厅的。” “那之后发生了一些什么你还记得吗?” “不记得,等我醒来的时候都是第二天上午11点多了。” “你就没有觉得有什么异常吗?我是说身体方面的。” “没有,我醒来的时候,还是穿的头天晚上出去时穿T恤和牛仔短裤。只是头还是晕晕的,我觉得还是感冒的原因,还冲了一包双黄莲喝了。” “那之后,你一直没有和严华联系吗?两天过去了,你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没有,我醒来的时候,微信里有一条他头天晚上给我发的一则信息,大意是说让我注意身体,按时吃药。当时我还挺感激他的,因为桌面上放着他买的好几样感冒药。 我给他发了一则信息,只有两个字,谢谢。他没有回我。我也觉得很正常,他是医药代表,平时都很忙的,不回信息也很正常。” 苏牧起初是有怀疑杨青青的,按照法医推断的严华的死亡时间,两天前的深夜。 而他在死之前最后见面的人正是杨青青,会不会是严华给杨青青下药的剂量不够,当杨青青醒来的时候发现不对劲,再去找严华对质? 如果真的是这样,杨青青又是如何让严华服下大量的三唑仑片的呢? 严华对三唑仑的了解自然比杨青青要熟悉得多,杨青青要让严华服下药片,相对比较困难。 当然,如果使用美色也是说得过去的。 通过对猫耳咖啡店内的监控查看,当天晚上7点05分,杨青青和严华提着手提电脑一前一后进入咖啡厅,两人进去之后坐在咖啡店最里面的角落。 晚上9点31分的时候,坐在杨青青对面的严华起身来径直走向吧台。 几分钟之后,他端着一杯咖啡向杨青青走去。 在他从店员手里接过咖啡杯子转身的时候,动作虽然很快,但监控却看得一清二楚,他右手明显往里咖啡杯里放了一些粉末状的东西。 十五分钟之后,他扶着杨青青出了咖啡店的大门,看得出来,杨青青此时已经陷入了昏迷状态。 询问了当班的店员,店员表示,当时女的确实是有些不太对劲,出店门的时候,女人几乎将整个身子都靠在男的身上。 但他以为两个人是情侣,情侣之间出现这样的行为也是正常的,所以也就没有太在意。 杨青青楼底下有一家移动通讯店,店里有监控。 当严华将杨青青扶到楼上之后呆了很久,三个小时之后,监控中才出现了他的身影。 这么长的时间,他明显已经得手了。 从监控当中看得出来,他精神状态还不错,脸上浮现着笑容。 这一种看起来特别满足的笑容,让苏牧越发觉得,严华是死于他杀。 一个想要轻生的人,他会回到住处之后,还有心情记录他得手之后的心情? 严华的手机是被放在桌子上的水杯里,泡水泡了那么久,开不了机,通过技术部门的修复之后,聊天工具里,信息量也挺大的。 他最后发给杨青青的微信是:一个人在外面,要懂得照顾自己,感冒药放在桌子上了,醒来之后记得吃药。吃药还不见好的话,我陪你去医院看医生。 单从这一条信息上来看,严华确实是一个暖男,谁能想到他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呢? 当然,他不止只给杨青青发这一种暖心的信息。 几百条信息,里面包含了医院的女医生,女护士,在校的大学生,职场女性,夜场工作的姑娘。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那么,到底是谁会想要了严华的命呢?严华笔记本里记录的上百号姑娘? 还是有其它没有记录的受害者? 从严华的死亡原因来看,不排除嫌疑人是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而严华的男性特征被一刀切下来,说明嫌疑人十分痛恨他犯罪的家伙什。 ------------ 第52章 恐怖角2 城中村,是财富的向征,也是这座城市里最底层人们活动的聚集地。 严华所住的地方,是在村子的最里面,这一栋楼不太起眼,与村口那几栋漂亮的大楼相对,它就显得特别寒碜。 七拐八拐穿过几条狭窄的小道才能到达楼下,所以租金相对来说比外面要便宜一些。 严华的销售能力还是不错的,以他的工资水平租住在这里就显得抠门了一点。 房东也抠门,监控都没有安装一个,案发当天晚上,除了租住在这栋楼里的人之外,是否还有别有用心从这进入楼里,没有人知道。 警方走访了楼里的住户,也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 王大龙分析得还算有理。 他说:“这个严华心里有鬼才会住得这么偏僻,他会不会将别的姑娘带到住的地方来,又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但他这个分析很快就站不住脚,根据三楼的邻居们说,这个严华显得很神秘,早出晚归不说,来来去去都是一个人。从没有见到他带过别的人回来过。 王大龙又替自己找了台阶下:“呃,一个心里有鬼的人,自然不想引起太多人注意,住在这里他应该会觉得安全吧。” 苏牧头大,目前案件的调查只能先从严华笔记本上的上百号姑娘们开始梳理。 这里面的困难自然是有的,先不说那么多人,要一个一个地调查费时间不说,就说这些姑娘有多少人愿意说真话? 车子开到了春子巷的巷口,夜色中,整条巷子深远幽长。 每次案子遇到瓶颈的时候,苏牧总喜欢来找师父罗大春聊两句。 也不是说师父一定就能给出有用的答案,他只是单纯地喜欢一家人围坐在一起说说笑笑的样子。 自小父母离异的他,非常羡慕师父一家人的相处模式,师父性子温和,师娘刀子嘴豆腐心,罗乔古灵精怪,是一个看起来大大咧咧,其实聪明无比的姑娘,一家人温暖中透着爱。 更多的时候,他生出一种错觉,好像自己就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员。 但自从上次罗乔差点出事之后,师娘对自己的态度有些冷淡,他才知道,自己从来不是这个家中的一员,除非……但他知道,那不太可能。 静静地在车里坐了良久,车子再次启动,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有时候,不打扰也是一种惦记。 ……………… 周末的末班地铁上,以前总是准时出现的那一对如胶似漆的野鸳鸯出乎意料之外,男的没在,只留下女人一个人安静地坐在角落里,那场景,活像一个被人抛弃的小媳妇似的。 崔岭公墓站到了,周语的出现一点都不意外。 他径直坐到了罗乔的对面,作为一名公墓的保安,他打扮得挺潮的,一身的潮牌。 《末路地铁》书友群里,好多人都在好奇,作者铁子到底长得是怎样的三头六臂,才能写出脑洞那么夸张的小说来。 尽管罗乔再三表示自己经常与这位叫铁子的作家见面,但群里的小粉丝们一个二个皆认为这姑娘是说着玩的。 这一个晚上的末班地铁上,当周语坐到罗乔对面的时候,罗乔拿出手机来在群里发言。 铁粉156号:哈哈,大作家又坐到了我的对面,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工装裤,一双限量版运动鞋。唯一让人不满意的是,头上这顶草绿色的渔夫帽有些不太协调。 铁粉88号:156号,又开始吹牛,不曝照,一律当人妖处理。 铁粉18号:是的,天天吹,牛皮都吹上天了。 铁粉156号:发福利了,著名网络作家铁子的真容,大家快看。 一张周语的半身照被发到了群里,半张脸都被那顶渔夫帽给挡住了,看不清真容,几秒之后铁粉156号撤回了消息。 铁粉1号:切,156号,别拿你男朋友冒充咱们铁哥,咱铁哥比你男朋友帅多了。 铁粉256号:绝对是假的,在我看来,铁哥应该是一个油腻的中年大叔,不可能是这么潮的一位帅哥。 铁粉123:我也觉得,铁哥不光是一个油腻的大叔,还有可能是一位闷骚型的油腻大叔。 铁粉1号:别瞎说哈,铁哥在哥们眼里至少还是正处于荷尔蒙无处释放的青春期,指不定是满脸痤疮挤都挤不完的小崽子呢。 铁粉8号:一群吃饱了饭没事瞎逼逼的伪粉们,有这工夫还不如去看看书,作者已经发了新的章节了。 铁粉156:好的,我这就去给铁哥打赏一块钱的,庆祝他憋了好几天终于憋出一章来。 罗乔的对面,几日不见,周语帽沿底下,黑眼圈似乎又黑了一圈。 他定定地瞅着罗乔。 “再乱发我的照片,我告你侵犯我的肖像权。” “我这不是都撤回了吗?再说了,长这么帅,给你的读者一些福利不行吗?” “低调,你知道什么叫低调吗?越是名气大就应该越低调晓得不,我是以才华服人,不是以貌服人的。” “得,你大可以放心,就算我一天发它个十张百张你的照片,也没人相信那就是异能作家铁哥你。” “那倒也是。” 群里又发了新的消息。 铁粉8号:156号,以后别盗图啊。这张照片不是几年前离家出走的那个少年吗?盗图可耻。 底下一帮嫌得蛋疼的铁粉们又开始穷聊。 罗乔哼了两声:“哼哼,少年?你这个样子和少年有沾上边吗?” “那有什么不行,我少年时期就长这样。” “嘿,说实话,你这顶帽子有点意思,草绿色。” “你管得着吗?我就爱这色儿。” “行,我管不着,作为你的156号粉丝,我想问你最近怎么动不动就断更?天天趴在公墓里也没找到灵感?” “作为一名负责的作家,灵感这个玩意儿不是招之即来,呼之即去的东西。它可遇不可求。” “这样啊,我明天晚上要去参加一个恐怖真人角色扮演游戏,要不要一起作个伴,顺带找一找创作灵感?” 周语语气十分不屑:“那些幼稚的玩意儿,都是一些智商不在线的游戏,有那个工夫,我还不如在家多码两个字。” ------------ 第53章 恐怖角2 与父母住在一起,罗乔其实烦恼挺多的,因为爸妈总是还觉得你是长不大的孩子,做什么都得打破砂锅问到底。 譬如每天去哪里?见了什么人?见的人是男的还是女的?回家吃不吃饭?不回家的话是跟谁一起吃的饭?都必须要报备。 不在家里过夜?那是想都别想。 “一个女孩家的,结婚之前必须住在家里,这不光是洁身自爱的问题,还是道德品质的问题。” 这是罗大春的原话,这都上升到了道德层面了,罗乔也不服不行。至少住在家里,每个月少了房租不说,还少了伙食费,自己挣的那点钱,不够塞牙缝的。 毕竟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既然还在啃老,听点话那是必须的。 这一次半夜参加真人实景游戏,自然不能跟老两口说实话。如果刘海燕知道了真相,那还不得打断她的腿。 小学时期的女同学秦梦君替自己打了掩护,她近期要与青梅竹马的男友结婚了。 结婚之前开个睡衣Party,是再也正当不过的借口了。 出门的时候,刘海燕还顺带叨叨了两句。 “你看看,一起长大的同学,人家都结婚了,你连男朋友在哪儿都不晓得,成天还跟个没事人似的。” 至于自己为什么要参与这一次真人实景游戏,其实都缘于周语。 自从知道周语这家伙是一个都市异能作家,看了他的小说《末路地铁》之后,顿时觉得前阶段正在追的几部悬疑小说都太小儿科了。 花了好几个通宵追完了《末路地铁》前两部,这第三部看得让人着急,等他更新硬是等得花儿都谢了。 偏偏周语这个家伙最近更新得不太及时,自己在他的书评里催更,他不理人。 靠,这才小有名气就耍上大牌了。他的书友们已经给他取了一个新的名号叫:断铁。 书友群里的粉丝们每天打招呼的方式就是:今天断铁更新了吗? 在地铁上遇到的时候,问他能不能从周更改到日更,再不济两天一更也行,罗乔的催更直接代表了万千书友们的心声。 周语非常傲娇的拒绝了,说他最近正处于瓶颈时期,能周更已经是发了大力了,他正在考虑要不要月更。 他冷眼瞅了罗乔,威胁道:“你要再催,我下两章就能给你完结信不信?” 罗乔又问他:“行,我不催,但能透露一下接下来的剧情发展不?黄毛啥时能够晓得男主其实是喜欢她的?再或许男主铁子什么时候能与女主安莱真的相遇?” 周语回答:“对不起,无可奉告。说实话,他们什么时候能相遇我也不知道,至于黄毛嘛,我什么时候写了男主喜欢她?你确定是我的铁粉?” 罗乔又道:“既然女主安莱总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都不出来。我建议你不如让黄毛直接代替安莱得了,我觉得黄毛与铁子挺搭的。他们两个地铁双侠仗剑走两涯,岂不是美满?” 周语不可思义的瞅了罗乔半天。 “要不?接下来由你帮我代笔得了,我按千字20付给你。” “你要涨点价或许我能答应。” “得,你还当真了。《末路地铁》就跟我的孩子一样,是我这几年精心培养出来的杰作,我自己都不能随便写,还能让你一个菜鸟来代写?你有那工夫,不如多多帮我找一些素材好了。” 这是周语的原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只要闲下来,罗乔就在网络上搜索素材。 恐怖角,这个论坛是罗乔无意间点进去的,进去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她发现这是一个宝藏论坛,不用花钱就能看到好看网友们分享的恐怖故事。 当然,也有一些故事不怎么样。 在看这些故事的时候,碰到她觉得好的,也会分享给周语,周语这家伙高冷得很,向来是不回的。 不回就不回,罗乔还是一如既往地发。 有的时候,在《末路地铁》新的章节里就多多少少出现罗乔分享故事的影子。 于是,罗乔越发觉得有动力,至少给了周语灵感,这家伙更新也好快一些。 这一日,正在论坛上和一帮网友们天南地北地侃,侃得昏天黑地的时候,有个叫七爷的网友私信了自己。 七爷邀请她参加一个线下的真人实景游戏。 对于真人实景游戏罗乔不了解,但在大学时期有一段时间特别热衷于密室逃脱,还有游乐场里的恐怖游戏。 玩了一段时间之后,没了兴趣,千篇一律毫无新意。 七爷给出的解释是,这真人实景游戏比那个什么密室逃脱,什么游戏场里的恐怖游戏要烧脑且刺激多了。 也就是说,组织者只给参与者一个大的框架,游戏朝着什么方向发展完全靠玩家自由发挥。 这对于玩家来说颇具挑战力,这对于罗乔来说诱惑力无疑是大的。 考虑了两秒之后,立马答应了。 游戏时间是在周六晚上2点30分,至于地点,七爷说为了表示神秘感,在游戏开始前的一个小时会告之每一个参与者。 故事背景是在民国时期,故事以几位年青人夜探闹鬼大楼之后,遇见各种离奇事件而展开。 至于事件离奇到什么程度?真相到底是什么?需要以玩家的智商来决定。 时间限制为两个半小时。 而罗乔的身份就是几位年青人中的一员,至于其它几位是男的还是女的,七爷无可奉告。 为了展现游戏的真实感,组织者让大家自行准备具有年代感的服装道具。 也为了保证大家的私密感,玩家需要作出一定的伪装,让别人不认出自己。 至于怎么伪装,玩家自己决定,怎么方便怎么来。 对于游戏的安全性,七爷一再保证,只是发烧友之间的游戏,百分之百的安全,并且发来了以前实景游戏的视频给罗乔。 虽然如此,但罗乔内心还是突突然。自己毕竟一介女子,半夜只身一人去参加什么恐怖游戏,不怕将小命给玩完啦? 本来是想让周语一起的,但周语冷冷的拒绝了。 出地铁的时候的,看到在值勤的秦晓风,灵机一动,邀请秦晓风一起。 秦晓风没有半分犹豫,立马就答应了。 ------------ 第54章 恐怖角2 虽然七爷一再保证游戏的安全性,但罗乔内心还是有些顾虑。自己毕竟一介妙龄女子,半夜只身一人去参加什么恐怖游戏,不怕将小命给玩完啦? 本来是想让周语一起的,但周语冷冷的拒绝了。 出地铁的时候的,看到在值勤的秦晓风,灵机一动,邀请秦晓风一起。 有个男生壮胆挺好的,到时也相互有个照应。 秦晓风一秒都没有犹豫,立马就答应了。 周六晚上,秦晓风相当够绅士,请罗乔吃了西式大餐之后,又邀请与罗乔看了部夜场电影,电影散场之后,已经是晚上12点多。 既然人家都陪自己参加冒险游戏了,作为回报看一场电影也是可以的。 当然另一方面的原因,还是因为秦晓风这哥们长得好看,与养眼的哥哥出双入对,面子上特别骄傲。 电影是一部欧美文艺片,一开场就是各种矫情,剧情一直没展开,后来演了啥罗乔不知道。 影院冷气十足,看夜场的人除了后面隔着好几排有一对情侣之外,再没半个人了。将椅子上的扶手拉了起来,斜躺在椅子上睡着了,睡得迷迷糊糊的,是秦晓风给她摇醒的,电影已经散场。 秦晓风那辆骚包的红色甲克虫在夜色中行驶了一个多小时,罗乔躺在后座上又眯了一觉之后,到达了目的地。 X市郊区一处废弃的公安大楼,既然是郊区,自然人烟稀少,这一栋废弃公安大楼前面是一片看不到边的农田,大楼后面很远依稀有几处灯光,黑黢黢的大楼伫立在夜色下,就越加显得神秘无比。 进入大楼之前,两个人各自套上了行头,罗乔一件红得耀眼的旗袍,再戴了一顶长直假发,再配上一件黑金的半遮面面具。 从车里出来之后,把秦晓风给吓了一跳。 看着罗乔从车里出来之后,他两只眼睛都直了。 罗乔嘿嘿一笑:“怎么样?吓人吧,像不像贞子?” 秦晓风跟着嘿嘿一笑:“贞子倒不像,像酒店门口的礼仪小姐。” “死相,有我这么好看的礼仪小姐吗?” 秦晓风拍马屁:“那倒也是,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礼仪小姐。” 相对于罗乔的打扮,秦晓风要朴素多了,一件灰麻色的长衫,为了与这长衫相匹配,他居然还换了一双黑色的布鞋。 唯一有些违和的是,那个黑色的口罩,遮住了半张脸。 “嗯,还是你这一身看起来像那么回事。” 秦晓风得意:“那是,为了这身装扮,我还特地去了爷爷家偷了这双布鞋。怎么样,像不像民国时期的有为青年?徐志摩像不像?我可是照着他来打扮的。” 罗乔吃吃一笑:“嗯,不错,像民国时期的账房先生。” 秦晓风倒也不介意:“账房先生也不错,至少是管钱的。” 时间距离游戏开场还有半个小时,整栋大楼静悄悄,不太像有人的样子。 对于是现在立马进入大楼,还是再等半个小时进入大楼。 秦晓风是一个规矩的孩子,他表示还是按时来得好,万一人家组织者还没有准备好怎么办? 但罗乔的想法不一样,她表示谁先进谁就占主导地位,没准比其它的玩家先找到线索,找出大楼闹鬼的真相。 拗不过罗乔,秦晓风妥协了。 风高云轻的,浑白的天光下,公安大楼墙面上的警徽透着隐隐的光亮,公安两个白色的大字紧贴在其下方。 从墙面上的窗户来看,大楼不高,五层楼。 罗乔暗自想,这组织者脑洞也是够大的,居然在庄严肃穆的公安大楼里公然搞封建迷信。 与一般的公安大楼一样,为了显示其庄严,门口自然有数级台阶。 台阶上去是大门,玻璃双开门上缠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铁链锁。 罗乔上前用手给拉了拉,摸了一把黄色的铁锈,搓都搓不掉,锁是真锁,也是真的锁着。 转身问秦晓风:“怎么办?门锁着。” 秦晓风站在台阶旁边的柱子旁,因为穿了长衫的缘故,在夜色下显得身材瘦弱高挑,半张白脸发着白光,自成一体的黑白色,不晓得还以为真的穿越到民国时期了。 他站着不动,慢条斯理地说:“能咋办?等着呗,一会儿自然会有人来的,游戏主题不是一帮青年夜探闹鬼大楼吗?总不可能只有我们两个有为青年吧!” “等?不是我罗乔的风格,你想办法把锁弄开。七爷不是说,谁先找出真相就有大奖吗?姐就是奔着这大奖来的。” 秦晓风表示没有办法:“姐姐,你以为我是神偷奶爸呐,什么工具都没有能将这把铁将军给打开?你太高估我了。” “好吧,姐自己想办法。” 这锁吧,还真是中看不中用,罗乔在大楼前面的草丛中捡了两块石头,还没砸两下,这一把挂锁就开了。 面对罗乔得意的神情,秦晓风握拳表示佩服:“女人,真是一个惹不起的动物。” 半扇大门咣咣咣的推开,一阵邪风吹来,大门外一地的垃圾卷着灰尘就往门内卷来,空气中顿时飘着一股粉尘的味道。 忙将门给合上,立时与外界形成了两个世界。 隔着玻璃门,马路的对面,菜地中间一个稻草人的红领巾在夜风中胡乱的摇摆,让罗乔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国外恐怖片,立时就脑补出一部恐怖大片来,9月份的天气,顿时觉得一片秋风瑟瑟,自带一股冷气往脖颈里钻。 灰白色的马路一路向前,半个车灯都不见,七爷说夜探鬼楼的青年有好几个,眼看着时间就要到了,其它的人呢? 一个二个的都不兴守时吗? 外面的天色还可以,至少可以看得清世界,但大门内的世界就是一片黑暗。 秦晓风还算是一个合格的男人,他带了手电,手电一打开,一速光亮亮起来。 大门内也是一片狼藉,一地的碎纸屑团成团,左一团右一团的。 大门左边有一个电源开关,虽然知道希望不大,但还是试着按了一下,果然没电。 也是,要是有电这个游戏也就不好玩了。 大门进来以前应该是办事大厅,左边一排柜面,右边是一个类似值班室的东西。 毕竟罗大春在派出所上班,公安大楼格局大同小异,罗乔也就熟门熟路就往值班室旁边的楼梯走去。 ------------ 第55章 恐怖角2 秦晓风在后头喊道:“罗乔,真的不等其它人了吗?” 罗乔头也不回:“你觉得姐是那一种会等人的人吗?” 秦晓风:“不是。” “那不就得了,赶紧跟上啊。” 现如今的男人们,一个二个皆娘得很,秦晓风仍旧墨墨迹迹的。 “等等,我有话要说。” “快说。” “咱们玩归玩,但还是要注意安全,等一下不管发生什么情况,我们两个一定不能分开,万一你出点啥事情,我不好跟你父母交待。” “行,都听你的。” 通往楼梯口有一道铁栅门,铁栅门旁边的墙上有一个按钮。 要在平时,这是一道关卡,不是说什么人都可以进入公安大楼的,一般是内部人员才可以进去。 轻轻一推,铁栅门居然开了。 楼梯口贴着禁止吸烟的标志,但楼梯间的台阶上却是随处可见的烟蒂。 这禁烟的标志也就是形同虚设。 从一楼拐到二楼,罗乔数了一下,总共有18级台阶。 也算是一个比较吉利的数字,希望是一个好的开端。 18级台阶出去之后,就是一条过道。 秦晓风电筒的光束打过去之后,可以看到长长的过道两边分散着各个房间。 棕色的房间门都还在,大多是虚掩着的。 过道里泡沫,纸皮,铁条,报纸,左一处右一处的。真要探起险来,应该不太顺畅。 罗乔在想,假如遇到紧急情况,要跑起来这些铁条还得注意一点,别给拌倒了。 秦晓风哑着嗓子道:“这栋大楼不晓得废弃了多久了,这些门还在,也是一个奇迹。” 左边第一道门门框上的牌子上四个蓝色的大字——治安大队,房间里没人也没传说中的魂,透过灰蒙蒙的窗户玻璃,可以看得见外面大门前的空地,马路,还有那一片一望无际的菜地。 时间这个时候已经是2点31分了,但是外面仍旧寂静无比,半个活物都不见一个。 罗乔不禁怀疑:“老秦,你说,我们会不会走错地方啦?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来人?” 秦晓风仍旧压低了嗓子,似是害怕别个晓得这有人似的:“不可能,导航导的,一般错不了。” “导航,你没听说有人导航去机场,结果被导到了一片烂泥滩里去了吗?” “大姐,我按你说的青云镇长乐路8号导航的。一个郊区的镇子,不可能同时出现两座废弃的公安大楼吧!这个概率有点低,所以我认为没错。我分析只有三个原因,第一,那帮人跟你一样想得大奖,早就来了。第二,那帮人没有时间观念,来迟了。第三,那帮人睡过头了,压根就没想来。” 罗乔无法反驳:“好吧,你说得对。咱们玩咱们的,不管别个了,没人正好,得奖的机率更大一些。” 秦晓风没完:“我猜这些人应该是担心安全问题,都不来了吧,就你一个罗大胆才敢来。” 罗乔恨恨道:“别瞎说啊,打击我玩游戏的兴趣,我跟你没完。” “好吧,希望这一个晚上快点结束,明天的太阳提前出来。” “你再消极一点,我将你这个怂样子拍下来发到网上,让你的粉丝们看一看,他们的男神到底是怎样一个怂货。” “得,我不怂了行吧!我一个人倒是不怕,我这不怕你出事吗?” 得,不跟这娃费嘴皮子。 转身出了治安大队的门,出门之后,感觉后面凉嗖嗖的,没声响。 回头一看,秦晓风没跟上来。 额的神啊,顿时觉得身前身后都有影子在飘似的,瘆人得慌。 “老秦?老秦?” 秦晓风慢条斯理的声音还在治安大队的房间里。 “罗乔,你来看一看,这是什么东西?” 靠窗户的角落里躺着一块镜框,框里放着标语: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 镜框底下,压着一块红布,其实罗乔一进房间就发现了,但她并没有在意,这么杂乱的地方有一块布也没什么稀奇的。 但秦晓风比较细心。 他说:“你发现没有,那块布上面没有灰尘,应该是才放在下面没多久。指不定有什么线索。” 他边说边走过去,将那块布拿了下来。 红绸布,拿出来才知道还挺大的。四四方方的,应该是红盖头之类的。 拿起来对着电筒的光亮照了照,还别说,真有发现。 红绸布上歪歪斜斜地留下了三个字,审讯室。 罗乔问:“线索是在审讯室吗?” “应该是吧!我们先在这一层找一找,看一看有没有其它线索,顺便看一看审讯室在哪里。” 拿着那块红绸布从治安大队房间里出来,接下来几个房间门楣上没有牌子,也不知道以前是什么用处的房间。 房间里无一例外都是脏乱差,缺了腿的椅子,坏了的雨伞,扔在地上的锦旗等等。 过道进去左边第四个房间,刚一推开门,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扑面而来。 进门处不远,一只野猫的尸体仰面躺在地上,一双鼓鼓的大眼珠子直愣愣的,乍一看挺吓人的。 秦晓风颇进入状态的,罗乔捂着鼻子不肯进去。 但他毫不介意:“有的时候,线索就隐藏在你不想要到达的地方,所以不进去怎么会知道呢?” 半分钟之后,他从里面冲了出来,靠着墙干呕了半天。 罗乔笑着问:“线索呢?” 秦晓风拼命摇头:“没有,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罗乔疑惑:“可这些门楣上都没有牌子,我们怎么知道哪一间才是审讯室?” 秦晓风还是有脑子的:“没进过审讯室,总看过警匪片吧?审讯室是个什么样子大概应该知道吧!这几个房间都不是。” 过道尽头右边的房间与其它房间不太相同,其它房间的门都能打开,这一间锁得死死的,怎么推都推不开。 罗乔:“故弄玄虚,早知道我带把斧头来好了,直接给它劈开。” 秦晓风笑话她:“就你这智商,只知道用蛮力,还喜欢玩烧脑游戏。在警匪片里,你怕是活不过半集。” 罗乔不理会他:“你走开一点,我准备踹开它。” 但秦晓风没有给她机会,抖抖嗦嗦拉住了罗乔的手。 “大,大姐,你看……” 这娃的牙齿都打了颤。 罗乔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刚才他们上来的楼梯口,一张煞白煞白的面具人正定定的站在那里注视着他们。 ------------ 第56章 恐怖角2 没想到一个天天上夜班值勤的地铁小哥,胆子居然小到这种程度。 罗乔白了秦晓风一眼。 “你傻呀,咱们是来参加恐怖游戏的。人家不打扮恐怖一点还叫恐怖游戏吗?别傻,那个人指不定是民国青年中的一位。” 秦晓风牙齿仍旧打着颤:“不,不是,你看他的后面。” 后面? 不怪罗乔哈,眼睛本来就近视,再加上大晚上黑灯瞎火的,能看到过道尽头那一张吓人的白脸就不错了。 揉了揉眼睛,拿手电朝过道尽头扫过去。 确实,但也没有那么可怕啦。 从那一张白色面具脸的后方,慢慢地隐现一个头,只能说是一个头啊,因为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脸,看不出来脸是个啥样。 而此时的白色面具脸跟孙猴子使了定身咒一样,还是一动不动地瞅着罗乔和秦晓风这一边。 似乎完全不知道他后方来了这么一号装扮的怪物。 罗乔再一次鄙视地白了一眼秦晓风。 “别大惊小怪的,没准人家两个人是一伙的。” 秦晓风牙齿打颤停不下来了。 “不是的,你仔细看那个长头发的,他手里拿了一把刀。” 确实,罗乔再仔细一看,那个头发怪手里确实拿着一把刀,刀尖在电筒的光亮下发着白光。 此时他正拿着刀欲抹面具男的脖子。 正义感,罗乔从来不缺。 只听得她大呵一声:“住手。” 立马朝着面具人奔了过去,面具人终于动了,他倒是跑得快当,转身蹬蹬蹬地朝着楼上奔去。 头发怪整个人就出现在电筒的光束中。 一身长黑袍将高大的身躯给罩了起来,长头发被撩到了脑后,一张涂得白得耀眼的脸,大红的嘴朝着罗乔咧了咧,装扮倒是挺到位的,两颗大獠牙伸出来,大概没粘牢,一只獠牙摇了两下,掉了下来。 看着罗乔来势汹汹,这掉獠牙的白脸长发怪转身就朝楼下跑。 而且就跟长了飞毛腿似的,转眼就不见了人影。 秦晓风虽然是一个怂货,但看见罗乔在前头跑得快当,后头也跟着追了上来,毕竟腿长,也跑得快当。 楼梯口,罗乔来不及反应对身后的秦晓风道:“这一定是组织者找来的演员,他们手中一定有线索,你追楼下那个,我去追楼上那个。” 说完,她快速往楼上奔去。 但秦晓风明显没有那么听话,他跟在罗乔的身后往楼上跑去。 本来寂静无比的大楼里,顿时热闹起来,此起彼伏的脚步声响得人心跳加速。 三楼,四楼,五楼,天台。 当两个人气喘吁吁地跑到天台上的时候,浑白的天幕之下,天台上空无一人。 罗乔没好气对秦晓风道:“叫你追楼下那个人,偏偏要跟着上来,这下倒好,两个都跟丢了。” 秦晓风有理由:“你忘记刚开始答应我的啦?不管什么时候,咱们两个都要在一起,不能分开。” 罗乔摆了摆手,这个秦晓风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对他不太了解,没想到这娃性子不光面得很,还很轴,空有一副好皮囊了。 “得,只要有人就好,说明咱们没有跑错地方,也没有唱独角戏。有对手才好玩,不然如何显示本姑娘的智商?” 秦晓风表示不服:“大姐,你有智商吗?” 罗乔:“我的智商至少比你的胆量要强一百倍吧!” 秦晓风知趣地闭了嘴巴。 两个人在天台上转了一圈,发现在另一面有一个小门通往大楼的另一处楼梯。 组织者应该是费了一些心思的,台阶上一路血手印往下。应该是才涂上去不久,踩在上面还粘鞋。 尤其是秦晓风那双稍微有点大的布鞋,踩在上面一路下来,又是一串血脚印。 场景布置得倒是可以,但一点都不吓人。 五楼跟二楼不同的是,所有的门都被拆卸了。 黑黢黢的门洞倒是增加了一些恐怖气氛,秦晓风跟在罗乔的身后,哑着嗓子道。 “你说,那个面具人会不会在这些门洞其中的一间。” 罗乔有些后悔了,早知道约江凯来得了,这秦晓风不是来给自己壮胆的,而是来拖后腿的。 好多房间里摆着铁架子,一层一层的,以前应该是档案室什么的。 把头的房间里,地板上还有几张凶案现场的照片,非常血腥不敢看。 令人惊奇的是,中间的空房间里,居然还搭着一个破旧的帐篷,里头还有一条看不出颜色的毯子。 毯子的下面躺着一个人,只露出半个头在外面,隐约可以看到乱得跟一团稻草的头发,睡觉睡得正香,时不时地打着呼噜。 罗乔试着喊了几声,但这个人嗑睡大,半天没有反应。 应该是真的流浪汉。 从这间房里出来时候,秦晓风提出了疑问。 “楼下的大门上了锁,这个流浪汉是怎么进来的?” 罗乔自己给自己找了答案:“也许我们从大门进来就是一个错误,指不定有后门啥的。” 线索就在最后一个房间里,门楣上写着审讯室三个字,但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会议室,偏大,但空无一人。 其实探险到这里,就有些索然无味了。 两个人在里面转了一大圈,会议室不像二楼那么脏乱差,根本就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就在两个人准备出来再下去四楼的时候,会议室南面那一面墙上突然出现了影像。 真相原来是这样,影像里确实是审讯室。 审讯室里却跟电视剧里的布置得不太一样,看出得来应该布置成了新房。 审讯室里摆着一张搭着红罗帐的床铺,一男一女皆身着民国时期的婚礼服,新娘头上盖着盖头,看不出来真面目,男的戴着瓜皮帽,大晚上的却戴着一副大大的墨镜,房间里点着红烛,同样看不出来男的真面目。 两个人开始演戏,新娘的红盖头被拉了下来,跟罗乔一样戴着半拉面具。 接下来喝交杯酒,红罗帐被拉了一半下来。 本以为会看到一出少儿不宜的好戏,却见到新娘似是喝了交杯酒之后,嘴角渗出了血迹,然后轰然倒在床上。 审讯室外面,刚才那一个白色面具人和那个白面长发长袍男静静地站在审讯室前那一面单向透视玻璃前看戏。 直到新郎脱了新郎服,奔出画面为止。 ------------ 第57章 恐怖角2 影像就定格在此时,这个时候过道听见有人在咚咚咚的脚步声,挺急切的。 转身走到过道的时候,只看到一片红色的衣角出现在通往天台的楼梯角。 正准备追上去看的时候,会议室秦晓风的声音响起来。 “罗乔,快来看,又出现画面了。” 再次看到画面的时候,罗乔后脖颈冒出了冷汗。 画面上,那个新娘此时正惨白着半张脸静静地站在天台的口子上。 她紧张极了,伸出了手似乎想进入画面拉住新娘。 但显然不能,新娘的身影就像漂泊的浮萍一般,瞬间就从天台上一跃,长长的头发飘在空中凌乱的飞,开始了数秒的慢镜头。 画面切换,新娘落地之后,一团红色的喜服映出片刻苍白的脸。 那面墙就还是那面墙,什么也没有了。 罗乔转身就往天台跑:“走,去天台上看一看,别出人命了。” 从天台的口子上看下去,楼底下灰白的水泥地面上,隐约看到一个人躺在那里。 “靠,不带这么玩的吧,真跳楼啦?” 秦晓风已经吓得腿软了,两个人顺着楼梯往下跑的时候,他的声音一直在颤抖着。 “幸好我陪你来了,天,太吓人了。” 这个时候他还往自己脸上贴金。 然而,公安大楼前面的水泥地面上,当罗乔和秦晓风跑到那里的时候,那里空无一人,并没有什么穿红衣服的新娘躺在那里。 地面上也并没有血迹之类的痕迹,就好像刚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秦晓风分析:“该不会是以前拍的视频吧!” “不可能,我看到那个新娘上天台了。” 秦晓风表示怀疑:“你该不会是因为紧张看花眼了吧!” 罗乔无语,紧张的明明是他好吗? “嗯,本来还以为只是一个探险游戏,现在看来有意思多了。我们再上去看一看,究竟还有多好玩。” 再次到达二楼的时候,之前房门紧锁的那个房间被人打开了,门虚掩着。 两个人推门进去,才发现,这一间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审讯室。 刚才在五楼会议室墙面上的影像应该是在这里拍摄的,审讯室里新房的布置与影像里一模一样,红烛还点着,只是里面没有人。 忙活了一晚上,现在才找到第一个线索——审讯室。 当一阵风将审讯室的门给关上的时候,罗乔明白,怪不得秦晓风说自己智商有限。 确实,这一个晚上的游戏玩到这里就结束了。 因为接下来剩下的一个小时时间,两个人被困在不大的审讯室里,无论如何也出不去。 审讯室门背后写了线索,开门的钥匙就在房间内,需要玩家开动脑筋找到钥匙。 接下来一个小时的时间内,两个人将房间内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能找那个神秘的钥匙。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最后,罗乔放弃了。 放弃是明智之举,就算找到钥匙出去,给自己的时间也不多,赢得最后的胜利也几乎没有可能。 索性躺在那张红罗帐喜床上,放松了四肢,看着秦晓风抓耳挠腮地敲着那面透视玻璃墙面。 也许这个时候,那个面具人和长发怪正定定地站在那面玻璃后面看着他们呢。 床头红烛燃尽的时候,时间也到了。 那道怎么也开不了的门自己开了。 从房间里面出来的时候,天色正散发着隐隐的晨光。 秦晓风长舒了一口气:“游戏终于结束了。” 罗乔不太甘心,楼上楼下再一次跑了一遍,什么都没有,就连五楼睡在帐篷里的那个流浪汉也不见了。 此时她恍然大悟,对秦晓风道:“我终于明白玩这种游戏的精髓了,越是平常的现象越是暗藏玄机。你说那个流浪汉会不会是七爷?” 秦晓风非常之敷衍:“有可能吧。” 回城的车上,罗乔非常遗憾:“回头再和七爷说一下,下次再有这样的游戏招呼一声,我就不信以我聪明的智商能玩不好这个游戏。” 秦晓风劝道:“和平世界,活着不好吗?” 罗乔嘿嘿一笑:“生命在于运动知道吗?我的人生格言是,生命不息,折腾不止,方能显得生命存在的意义。放心,下次我一定不会找你。” 秦晓风颇为无奈的口气:“别,虽然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舍命陪君子我最在行。如果你非得要有下一次冒险的话,陪你去的那个人只能是我,不能是别人。” 罗乔坐在后座不说话,暗自在心里道:“这个面瓜,这一晚上终于硬气了一回,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说的话。” 回到家,刘海燕看自己的脸色怪怪的,也不说话。 “老妈,有话别憋着,别憋出病来。” “你和那个胖虎……” “你放心,咱俩只是哥们,他不是我的菜。” 刘海燕表达了疑问:“男的都被你处成哥们了,难不成你取向有问题?” “唉……老妈。你非得要这么想的话,下回我给你带回来一个女的。” 刘海燕跟在身后被罗乔挡在了卧室门外,只听得她在外头咬牙切齿道:“真要给我带回一个女的,老娘打断你的腿。” 得,天塌下来也不能影响补觉。 一头倒在床上,睡了一觉之后起来,想起跟七爷交流一下这一次游戏的心得体会。 顺便让他下次有活动时再找自己,不曾想这七爷一直不在线。 七爷不在线,异能作家周语却发来了微信。 哈哈,什么时候将他的微信名从周渝改成了断铁了,看来这家伙还挺有自知之明。 改了也好,省得他叫周渝,自己叫小乔,好像两个人之间有猫腻似的。 对话非常之简单。 断铁:在吗? 小乔:大作家,有事吗? 断铁:没事,看你还活着不? 小乔:活着? 断铁:你不是参加恐怖游戏去了吗?没将小命丢在那里? 小乔:放心,算命先生说了,我会活到99。你去了我都不带去的。 断铁:姑娘,我是在关心你。 小乔:我谢谢您呐。您有那工夫,还不如多码些字,这周的更新有着落没? 一分钟过后。 小乔:? 他那头一直没回应,罗乔无语,唉,这个断更作家。 出来坐在沙发上发了一会儿呆,刘海燕进进出出地看自己的脸色都不太对。 拿起手机再一次给周语发了微信。 小乔:大作家,中午请你去城市广场吃鸡,去不? 大作家秒回:去。 ------------ 第58章 恐怖角2 夜色正浓郁,这辆黑色的吉普车从雾色里驶出来,缓缓地拐进了旁边的村道,村道进去不远是一片空地,空地四周林子葱郁,黑色的吉普车隐在其中,与周遭自成一体。 车后座下来一青年男子,身形高挑单薄,着黑T,黑长裤。戴着鸭舌帽,黑色口罩,一双黑亮的眼睛在夜色中透着不明的神色。 驾驶室下来的司机,个头稍微矮一些,但步伐颇为轻浮,一身花里胡哨的打扮,一个夸张的人皮面具掩盖了他本来的面目。 其实他是不在乎的,但七爷一定要求,否则让自己有多远滚多远。只可惜了自己一张帅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脸。 他一下车就要去揭开头那个男子的口罩。 “七爷,这里又没有外人,让我看一看你究竟长啥样。” 透过黑色的口罩都能感觉到口罩男一张脸沉到了底。 声音阴沉,这是面具青年今天晚上见到七爷之后,他说的第二句话,他说的第一句话是自己见到他的时候,问候了一句:“七爷好。” 七爷从喉咙管里只哼出来一个字:“嗯。” 车子从市区开到这里一个多小时,他说的第二句就是现在:“老九,不遵守游戏规则现在滚蛋还来得及,少他妈的给老子嘻皮笑脸的。” 那种声音不太像一位年青人应该有的朝气,透着一股让人不寒而栗的感觉。 老九知趣:“行,不看就不看嘛。何必生这么大气呢?哥,火大了伤肝。” 穿过林子,是一片不规则的田格子菜地,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田坎上,不远处的村子里散落着几处昏暗的灯光,偶尔闻听得几声犬吠。 林子正前方几百米处有一处大楼孤零零地伫立在夜色中,这是他们晚上要去的地方。 青云镇长乐路8号,一座废弃的公安大楼。 这一栋大楼是七爷在网络上搜寻了好久才找到的好地方,这个地方远离市中心,地段相对空旷偏僻,离最近的人家也有近一公里的距离,大楼前面的公路大晚上的也鲜少有车通过。 各方面都适合这一个晚上的实地真人游戏的地点。 在百里红妆群里提了一嘴,说自己组织了这一场游戏之后,其它群友还算平静,只这老九兴奋异常,说他已经好久没有尝鲜了,内心痒痒得个厉害。 老九与其它几个群友经过激烈的竞争之后,拔得头筹,争取到了这个机会。 晚上12点,市区南湖公园的边门,他等到了老九的车。 不是自己没有财力买车,而是自己没有能力考驾照。 也不是没钱打车,他不想留下痕迹,所以只能让老九开车来接自己。 毕竟是那么久的群友了,革命友谊在,彼此都有把柄捏在手里头,俗话说是一根上的蚂蚱,同一战线的战友。 游戏时间并不是同时进行的,说白了就是局中局。 你以为你是真正的玩家,其实你充当的不过是道具的角色。 你为以你是道具,其实你已经是局中人。 本来这一个晚上的真正玩家是那个女人的,谁知道她临时又找来了同伴。 所以她这一个晚上也只是一个配角的身份。 也好,老九这个家伙怕是驾驭不了这样的角色。 新的玩家是老九在论坛上找的,按老九的说法符合他的口味。 站在三楼的房间里,看着那辆红色的甲克虫停在大楼前面的时候,内心的台词是这样的。 “哼哼,罗乔,咱们来日方长,我有的是时间陪你玩。” 多年不见,她性格还是那么直接。本以为几年过去了,这一刻内心会平静无比的。 但他高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内心犹如狂风卷起的海浪一般,一浪高过一浪,努力也平复不下来。 二楼长长的过道,当看到她叫嚷着朝自己奔来的时候,自己本能的只是想逃避,逃得越远越好。 内心那一种复杂的情绪告诉自己,他还没有做好准备来面对她。 在楼梯口遇到那个白色面具男的时候,自己倒是吓一跳。 好像晚上没有安排这么一个诡异的角色啊?转念一想,也许是老九为了他完美的计划特意安排的吧! 老九的计划进行得十分顺利,女孩果然羊入了虎口。 百里红妆群里,老九得意地在炫耀着他的战果。 这是群里的规矩,谁要是上了战场,必须得分享自己的战利品,供人观赏。 其实自己对这一方面并不感兴趣,无非是一些毫无灵魂的原始本能而已。 他存在在这个群里原因只是因为这里属于夜的颜色多于白天。 审讯室里,当他站在那面单面透视玻璃前,静静地看着里面两个人的时候,那个戴着白色面具的男人悄悄地跟了进来。 他站在自己的身边,也跟着默默地看着里面的两个人。 离开之前,他说了一句话,颇有深意似的。 “你对这个女人有兴趣,还是对那个男人有兴趣?”声音像是从嗓子眼里冒出来的一样,沙哑低沉。 他理解,来这里的人不都是带着面具的吗?不光是头上的面具,也包括声音的面具。 “我对男人没有兴趣。” 面具男发出低沉的一声笑。 “女人?不怎么样,身材干瘪,看起来也不文雅。她很特别吗?” “其实并没什么特别的,不都是长着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也不缺胳膊少腿的。” “也不尽然,不一样的鼻子和不一样的眼睛组合在一起就是特别。” 面具男哼哼地笑着转身走开了,很快,楼下就看到他离开的身影。 灰白的公路上,面具男的身形好像恐怖片里的幽灵一般,渐渐地隐没在公路的那一头。 这个时候其实游戏已经结束了,只有那里面的那两个傻子还在瞎忙活。 天台上,他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天穹之下的世界,夜,虽然神秘,但却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 等天一亮,自己又会缩回到那一个无法逃开的壳里,不见天日。 手机在震动,是母亲打来的。 “儿子,天快亮了,该回来了吧!” “好。” 挂完电话,楼下那一辆红色的甲壳虫,刚好启动,在空地上调了一个头,驶入了公路上…… ------------ 第59章 恐怖角2 黑色吉普车在乡村公路上疾驰,躺在车后座的女孩面色红润,睡得很死。 司机心情不错,一面哼着小曲,一双手按在方向盘上打着杂乱无章的节奏。 一不留神,右车轮接连碾压着几块碎石,车身也跟着震了两震。 因为颠簸,女孩在座位上滚落了下来,动静不小,但她仍旧毫无反应。 车子靠边停了下来,司机下得车来,骂了一声娘,将头上的人皮面具给扯了下来,仍进了路边的草丛中。 然后,将女孩从脚垫上抱起来放回到后座上。 女孩娇好的面容,让他又一次放飞了自我。 也是,自己年青气盛,也好久没有碰到这么正点的妞了。 虽然她死气沉沉的缺了点生机,但她有生机的时候,自己也没那胆量啊。 回头看了看来时的路,灰蒙蒙的晨光中,乡村公路上半个人影子都见不着。 胆子也就跟着大了起来,一分钟之后,吉普车的车轮子开始有节奏地率动着。 正酣畅淋漓的时候,女孩突然哼哼了两声,摇晃的车轮子静止了下来。 半秒之后,他骂了一声娘,妈的,吓出一身冷汗,顿时没了兴致。 将女孩的衣服整理干净,从后座上下来,回到驾驶室。 撩了撩掉在额间的一缕头发,摸出一根烟来刚刚点上,后方的路上驶来两道耀眼的灯光。 一辆黑色越野车驶了过来,速度很快,经过自己车身旁边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急刹,一道刺耳的刹车声随之而来。 那辆车停了下来,副驾驶的车窗摇了下来,他看了看那辆车的司机。 白色面具男,晚上在那栋废弃的公安大楼里看到过的。 既然都是一起玩游戏的,兴许就在一个群里。 打个招呼是一定的。 咧嘴笑了笑:“嘿,兄弟?” 那人却并不答腔,面具后也看不清他的表情。 只见他缓缓地举了右手,然后朝着自己比了一下中间的那个指头。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面具男一脚油门,车身蹭的一下就驶出去老远。 靠,这人有病吧。 活了二十来年,妈的,还没有人敢这么挑衅自己,忍不是他的风格。 飙车嘛,谁不会? 也不去江湖上打听打听,他老九是那尿性的人吗? 将烟给扔出了车窗外,一脚油门,追了上去。 乡村公路上,吉普车和丰田车的追逐游戏开始了。 到底是吉普车快,还是丰田车快,说不清楚。或许跟车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开车的人吧。 因为当他追上去的时候,一公里之内连丰田车的屁股都没见着。 正当他沮丧无比的时候,前头拐了一个弯,那辆丰田越野车突然出现在面前,一脚油门没收住,差点就亲上了丰田车的屁股。 然后,那个嚣张的丰田车又轰了两下油门,快速往前奔去。 如此三番两次,内心一股火窝也窝不住。江湖狠人老九,什么时候被人这么戏耍过? 狠起来连自己都砍的老九,被戏耍了又怎么样呢?因为自己居然拿他没有办法。 这个时候的老九,算是真正体会出了想狠却又狠不起来的无力之感。 晨光越来越亮,夜色正在褪去它本来的颜色,世界变得越来越清晰。 转过这一道弯,前头的路上,那辆丰田车再也没有出现过。 他们这一群人本来是属于黑暗的,白天的来临让他内心开始害怕。 拿起手机来拔了一个电话。 “老八,给我查一辆黑色的丰田车,老子要让他尝一尝我老九的厉害,妈的,敢挑衅老子的人还没有出生。” 车子前方就要拐上回市区的大桥了,道路上的车多了起来。 “你说什么,车牌号?我想想,车牌号好像是SB1234……。” 说到这里又觉得不太对劲,这个车牌明显不对。 这个发现更令他气愤,有一种被人耍得团团转,一坨屎被噎在喉管上上不上下不下的感觉。 努力呼出这一口恶气,狠狠地砸了方向盘,车身在路上拐了一个八字。 电话那头老八的声音:“哥,是哪个王八蛋敢惹九哥,你说出来,老子去砍了他。” 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算了,别查了。回头再说。” 车子拐上了大桥,一路向市区驶去,最后停在青年公寓8号楼楼底下。 打开车后座,将女孩抱了下来,802是女孩租住的地方,自己来过几回,送花也送了几回,也诚恳地表达过自己对她的喜欢。 但女孩说了,她有男友,虽然在外地,但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所以他们只能是朋友。 每次看到女孩一张美好的脸在自己眼前笑得无比纯真的时候,内心就痒痒得个厉害。 那一种看得见摸不到吃不着的感觉,常常在深夜撩得他一宿一宿的睡不着。 这一回,终于吃着了。 将女孩放在床上,盖上被子。 转身下了楼,车子启动的时候,再一次看了看八楼的窗户。 内心哼哼一声。 “哼哼,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我老九想吃又吃不着的东西。” 车子在前头甩了一个漂亮的尾,优雅地使出了青年公寓的大门。 这一个晚上,除了面具男那个小插曲之外,一切都挺爽的。 白天再漫长也过去了,夜生活一开始,蛰伏了一天的夜行者们又开始出来活动。 酒吧一条街,他是这里的常客。 车子停在这间叫夜猫子酒吧的门前,夜猫子酒吧吧,在这一条街上规模算是大的,装修风格也相对豪华,是他经常光顾的地儿。 如今的经济不景气,要将这一行经营得有声有色,说明老板不简单。 当然,让他时常来这里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老板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徐娘,徐娘叫花姐。 这也不是主要的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花姐手底下有一帮只要给线就能玩得开心的姑娘。 这些姑娘训练有素,长得也带劲,关键是那方面的工夫那叫一绝。 唯一让人不太舒服的,这些姑娘不光伺候他一个人,只要是出得起钱不管是老的少的,长得吃得个饭吃不下饭的的男人都伺候。 大多时候是克制的,就怕惹上病。 但青黄不接的时候,还是要上这里来捞一姑娘上酒店开房去。 今儿个不是来找姑娘的,今儿个纯粹是来喝酒的。 ------------ 第60章 恐怖角2 说实话,不得不佩服老板花姐,只要是进了店的客人,绝对不能只是来坐一坐的。 这也是为什么酒吧一条街的其它酒吧经常换老板,而夜猫子酒吧还常青的原因。 酒绝对是不能少喝的,就算你不是真的想喝,花姐手底下的姑娘们也能让你想喝。 这一个晚上也不例外,老八来的时候,自己冰啤已经被干下了好几瓶。 正喝得起劲的时候,女孩打来了电话。 起身来到了酒吧外面接了这一通电话,电话接起来的时候,看到街对面那棵棕榈树下站着一个黑衣男,他直愣愣地瞅着自己,眼神怪怪的。 内心想着,这莫不是一个傻子吧,喝多啦? 其实脑海中早就想好了应付女孩的台词,这些台词已经在大脑中根深蒂固,说出来连自己都以为是真的。 女孩的声音听得出来,应该是刚醒来,她说:“九哥,我昨天晚上怎么啦?喝完那一杯庆功酒之后,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 老九也带着疑问的语气:“我也在想,到底是咋回事呢。那酒喝下去辣嗓子,应该是高度烈性酒。幸好我酒量好,虽然晕是晕了一点,但还没有你晕得那么厉害,这家伙喝下去没几分钟就人事不醒,不是我说你,你这酒量也太差了。” 女孩仍旧疑惑:“我虽然平时不怎么喝酒,但酒量也没差到这种程度啊。一晚上只喝了两杯酒而已。” “你平时喝白酒吗?” “倒是喝得少。” “那不就结了,你以为白酒跟啤酒一样,跟喝饮料似的。那玩意儿伤人,醉一场好几天都缓不过劲来。” 女孩并没有立刻相信:“九哥,你说会不会是有人在酒里动了手脚?” “你可拉倒吧!谁会那么无聊?再说了,你醉了之后,是我把你带回家的。放心吧,在九哥在,没人敢把你怎样。” 女孩仍旧犹豫:“我……” “怎么,你是信不过九哥吗?咱们认识那么久,你还不相信你九哥的人品?” 女孩连忙道:“没有,我怎么会不相信你呢?我,我只是头痛,感觉深身上下都不得劲儿。” “没事,醉酒就是这样,好好休息,明天就好了,等明天九哥去看你。” “好吧。” 女孩算是好应付的。 昨天晚上,女孩确实只喝了两杯白酒,一杯游戏时的交杯酒,一杯游戏结束之后的庆功酒,每个人手中一杯白酒喝完了,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女孩当时就在自己的身边,往那一杯酒里放点东西对于他来说驾轻就熟。 其实交杯酒女孩本来是不打算喝的,但在他的劝说下喝了。理由很简单,只是为了游戏的逼真性。 那药真他妈的管用,喝下去没两分钟女孩就将软绵绵的身体往自己怀里靠。 大楼里那张婚床真是让他过足了瘾,女孩的脸在红罗帐的掩映之下无比的带劲,现在回味起来还觉得心旌激荡。 安慰完女孩,挂完电话,下意识地看了看街对面,那棵棕榈树下的黑衣男子已经不在了。 老八姗姗来迟,他来了喝酒才算是正式开场。 老八虽然是一介粗人,也是在道上混的,但他跟自己不同,专一,家里的媳妇打中学时期就好上了。 以前喝多了的时候,对他媳妇指天誓地道,他这一辈子除了他媳妇,其它的女人在他眼里都是老爷们。 喝酒的间隙,老八对于早上那一通电话当然是有疑问的。 “九哥,早上你让我查什么车?是怎么一回事?谁惹你生气啦?” 一大杯啤酒下去,他摆了摆手。 “没事,只是一个神经病而已,咱们兄弟喝酒,别提那扫兴的事儿。” 老八识趣,自罚一杯,咕咚咕咚干了。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夜已深。 陪酒女郎缠着要跟他一起回家,但看到女郎那一张浓妆艳沫的脸,与女孩比起来,顿时觉得恶心无比。 甩给了陪酒女郎几张毛爷爷:“妹妹,哥今儿个没兴致。等有兴致了再来找你。” 女郎捡了钱,笑嘻嘻地走了。 老八说要去烧烤店给媳妇买羊肉串,先开车走了。 九月的夜晚,清风撩人,一阵夜风吹来,昏昏然的脑袋似乎轻松了不少。 点燃一根烟,这还没送到嘴边,赫然发现,街对面那棵棕榈树下,那个黑衣男子正瞅着自己笑呢。 男子边笑边朝着街的另一头走去,正当他觉得莫名其妙的时候,他突然之间明白了。 因为他看见男子走到街角的拐角处,梧桐树的阴影下,那里停放着一辆黑色的丰田越野车。 靠,这傻子莫不是早上那个面具人? 酒气顺着血液直往脑门上涌,妈的,正瞅找不着他呢,他倒自动送上门来了。 眼见着那辆丰田车大灯亮了起来,寂静的街面上,油门轰着发动机的声音撩拨着人的脾气,蹭蹭蹭地往上冒,瞬间就有要燎原的趋势。 还等什么,作为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孙子又跑了吧! 路边的划线停车位,自己那辆吉普车正停在那里。 上车之后,启动车子,打开远光灯,也跟着轰了两脚油门。 远光灯的两束光正好打在那辆丰田车的车尾处,车牌与早上自然是不同的,应该没有经过伪装,正常得很。 那男子又轰了两脚空油门,将头伸出窗户,朝自己的方向看来,然后他清晰地看见男子伸出左手,左手中间那根手指头挑衅的朝自己比了比,然后又轰了一脚油门,车子拐了出去,往前急驰而去。 深夜的街头,两辆黑色的越野车展开了一场追逐的戏码。 趁着酒意,他将车技发挥到了极致。 但就算是这样,那辆丰田车始终与自己保持着相当的距离。 就在你以为他已经不见了时候,他突然又在下一个路口出现。 后来,又驶上了环海公路。 长长的海岸线,天海一色的夜景尤其的美丽,但他完全没有心思欣赏这夜景。 他在努力寻找那辆丰田车的影子。 总算不负所望,环海公路的这一条岔路口,他又发现了那辆丰田车,他停在那里,见到自己的车驶近的时候,按了两下喇叭,然而驶入了岔路口。 来X市这么多年,那条路从来没有去过,也不知道通往哪里。 ------------ 第61章 恐怖角2 这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仅能供一辆车通过,路的两边是杂乱的灌木丛。 路的尽头,两束大灯的灯光打过去,男子正好在光束的中央。 他下得车来,冲上前去质问。 “你是谁?” 男子转过头来,一张年青好看的脸,他在对着自己微笑。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你只需要告诉我你是谁就对了。” “我老九在道上混,就不怕别人知道我是谁?你他妈的是活得不耐烦了,敢在老子头上拔毛。” 自己从来就不是讲理的主,跟他多费话都是浪费自己的口水。 能用拳头解决的事,为什么要动嘴? 然而,这一个晚上,他的拳头明显不管用,遇见对手了。 当他被男子压制在地上的时候,内心是崩溃的。 “兄弟,有话好好说嘛,咱们无冤无仇的,何必这么认真呢?” 男子冷冷地哼哼。 “哼哼,我这个人一直都很认真。不认真不是我的风格。” “好好好,你认真是对的。你能说一说,为什么要戏耍我?” “戏耍你?我为什么要戏耍你?都说了我是认真的,所以也请你认真的回答我的问题。” “您说,只要我知道的我都说。” “你是从什么渠道参加恐怖游戏的?” “就是在网上一个叫恐怖角的论坛,我这个人闲来无事就在上面冒两句,逗逗女网友们开心,游戏的组织者就给我私信了。” 男子手中的力道大了一些,老九吱哇一阵乱叫。 “啊……兄弟,轻一点,疼啊。” “怕疼就他妈的别给老子撒谎,你他妈的压根就没在论坛上出现过。骗鬼呐?” “啊~~啊~轻一点轻一点,我说还不行吗?我是通过一个Q群参加的。” “什么Q群?” “百里红妆。” “你加入那个群有多久了?” “嗯……差不多有两年了吧!” “这个群的群主是谁?建这个群的目的是什么?” “群主是一个叫焰摩天的,这个群说白了就是一个分享有色视频的平台。” “群主你见过吗?” “别说群主,就连群员我也没见过,一个二个神秘得很。群主就更不用说了,几乎就没有见他在群里发过言。” “在恐怖游戏当中对无辜的女生下药,这是有什么说法吗?泡个女人还这么费事?生活当中下药的机会不是多如牛毛吗?” “这,这个我也不知道,应该是群里的传统吧!反正大家都这么做。在侵犯的过程中全程被录下来分享在群里面供大家欣赏。” “群成员多吗?” “不多,几十个而已。” “怎么加这个群?” “入群的规矩挺多的,毕竟是上不得台面的。最基本的门槛不光有三个以上的群员介绍,还有就是必须亲身体验一次那个……” 男子的声音大了一个度:“说清楚,什么体验?” “就是,就是那个骗女孩喝下有迷药的酒或者饮料,从而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然而拍下视频发到群里,被群管理员收藏,从而约束群员,以防信息外露。” “你骗了多少个女孩?” “兄弟,大家都是男人,一时冲动是有的,不必那么认真吧!” “回答我的问题。” “嗯,兄弟,我是一个好人。只是看一看觉着好玩的,到现在也就两个吧,而且这两个女孩都是我的女朋友。我没干犯法的事。纯粹只是为了增加情趣而已。” 男子面色尤其阴沉,声音不怒而威:“我给过你机会了,只是一两个吗?” 随着男子手中的力道加重,老九觉着胳膊都快不是自己个的了。 “我说,我老实说,大概有四五个吧!” “只是四五个吗?” “七八个还是八九个来着?” “两年的时间,只是八九个吗?” “好吧,老实说,我记不得有多少个了。” 夜色深沉,厚厚的云层压在海面上,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似的。 黑色的吉普车从弯道上驶了出来,在环海公路上一阵急驰。 白玉滩,在魔鬼湾的更前面,这一片近海的地方,都是以险峻著称。 白玉滩凭借其不一样的地势,曾经是一处极限游乐场。 但自从两年前X市另一片大型游乐场建成投入使用之后,这里就再也无人问津。 从环海公路上一眼望去,一片荒凉。 蹦极的铁架子生着铁锈伫立在断崖上,似是海边的守望者。 吉普车极速地拐进去,戛然停在了铁架子前面的空地上。 司机从车上下来,步履凌乱无比。 一步又一步地踏上通往铁架子的铁梯子,走在上面发出咣当咣当的声响。 不一会儿,整个人就站在了铁架子顶端的平台上。 然后,张开了双臂,耳边有一个声音不停在地回响。 “跳下去,从这里跳下去就是天堂。” 片刻之后,他纵身一跃,想像着自己犹如大鹏展翅一般,飞往了极乐世界。 ……………… 三天后,一对情侣在海边的木栈道上散步。 是女的先发现的,在不远处的礁石旁边,有一个白色的东西随着海浪在起起伏伏。 “亲爱的,你看那里像不像一个人?” 男的随着女的手指的方向看去。 “是一个人,应该是游泳的吧!” X市的海边,游泳的人当然多,也没有多奇怪的,何况现在的天气特别适合游泳。 两个人并没有太过注意,但等他们走到这一段木栈道的尽头回来的时候,那个人还在老位置。 两人才觉得不对劲,打了报警电话。 海上救生员将人给打捞上来,人已经泡胀了。 根据救生队的初步判断,人是溺亡。 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大海虽说是海纳百川,包容性很强,但架不住什么都包容,包括人的生命。 每年因为大意溺亡在海里的人多了去了,尤其是年青人,不晓得大海的凶险,一时贪玩就永远陪大海去了。 但人是谁,因为最近并没有人报坠海失踪的人口,加之死者身上也没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只能先拉到殡仪馆。 一天后,又有海钓者在距离环海公路不远的白玉滩发现了一辆黑色的吉普车。 ------------ 第62章 恐怖角2 这位爱好钓鱼的王姓大爷,说他几乎每天都会到这里钓鱼,虽然收获不大,但胜在情趣。 前几天因为下雨歇了两天,他发现这辆车是在两天前,起初他以为是有人在这里欣赏风景,但接连两天都停在这里,大爷才觉得不对劲。 靠近一看,才发现驾驶室玻璃是摇下来的,车钥匙还在上面。 所以就报了警。 经查,吉普车的车主名叫邹玖宝,时年28岁,吉省人。 因为邹玖宝的手机就放在副驾驶座上,警方联系不到邹玖宝。 其住处也没有其人,当然,警方也不是吃干饭的。 通过调查环海公路的监控,发现邹玫宝这辆车于四天前的深夜进入环海公路之后就没有出来,人去了哪里?怕是凶多吉少。 邹玖宝确实死了,在殡仪馆里躺着不是吗?警方要确认其身份当然也不复杂。 经过法医鉴定,邹玖宝死于溺亡。 但邹玫宝是因为想不开跳海自杀,还是他杀?一时难以界定。 城北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苏牧站在王大爷海钓的地方,从环海公路中段开进白玉滩,尽头就是一片汪洋大海。 如果要自杀,相对于魔鬼湾来说,这里确实是不错的选择。 从数米高的崖边跳下去,必死无疑,但这里风景好,风轻浪平,是一个好死的去处。 但邹玫宝年纪轻轻的,他有什么非死不可的理由自杀吗? 邹玫宝,10年前,18岁的他从老家吉省到来X市。 在当时X市颇具影响力的大马哥手底下混,由于其过人的胆色,颇得大马哥的常识,后来成了大马哥有力的左膀右臂。 江湖人称老九。 有道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 大马哥因为犯了事进了局子,一蹲就得好几十年一时半会儿出不来了。 他手底下的人当然作鸟兽散。 邹玫宝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其思想还是活泛的,知道在大哥底下打打杀杀的不是长久之计。 于是就自立门户单干,在X市滨西路上开了一家颇具规模的洗车行,因为其交友甚广,生意做得一直都还不错。 虽说不是风生水起,但至少在X市混得有房有车,算得上是有为青年。 老九将车开到环海公路坠海的那天晚上,在X市酒吧一条街的夜猫子酒吧喝酒。 与其喝酒的是手底下的最好的一个兄弟——苗巴,道上人称老八。 老八比老九小一岁,同是来自吉省。 老八185的壮汉,得知其大哥老九死了之后,愣是哭得跟个老娘们一般,伤心欲绝。 眼之可见其与老九那是兄弟情深。 老八抽抽答答地说,当天晚上两个人喝了不少酒。白的啤的都喝了不少。 平时哥俩也差不多这个量,老八说完事之后去给媳妇买烤串去了,走的时候,老九身边还有一个酒吧里的陪酒女郎。 老九一个单身汉,找个女人陪一陪是常有的事,自己也没有放在心上。 当苏牧问老八,老九最近有没有什么情绪不对的?说白了就是有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老八眨了无辜的小眼睛,一脸懵。 “没啊,哥车行的生意挺好,他除了喜欢女人之外,也不喜欢赌博,房子车子都是全款,也不欠谁钱。他能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再说了,那天晚上喝酒的时候,他心情老带劲了,有说有笑的,跟平时没啥两样。” 老八反应有点慢,说了这一段话之后反应过来。 “警官,你该不会怀疑我哥是想不开自杀的吧!不可能,我哥响当当的汉子,说我自杀,我哥都不带自杀的。肯定是有人害他的。” “那,按你这么说,老九平时有什么仇人吗?” “仇人?应该没吧!以前跟着大马哥的时候,打打杀杀的,少不了会惹上一些狠人。但这都是多少年的事了,有仇的有怨的,不可能等到现在吧?” 没有仇人,老九又喜欢女人,只剩下一个可能,女人。 为情所困,丢了命的那是层出不穷。 苏牧又问:“说一说老九的女人吧!最近有什么感情的事情没处理干净惹来麻烦的?” “应该,没有吧!哥虽然爱好女人,但从不谈感情。他的人生格言是:给钱就能了的事,何必费那个事。” “你确定?你对老九的感情世界了解吗?” “也,还算了解吧。他这个人性格很直,有什么就说什么。” “胡晓晓呢?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女孩?” “胡晓晓?我认识啊。应该算是九哥的红颜知已吧!他们两个不是男女朋友。” “他们怎么认识的?” “胡晓晓在我们车行附近的一家贸易公司上班,他们单位的车经常来车行保养,一来二去就很熟悉了。胡晓晓长得好看,性格也开朗,跟我们也都谈得来。” “这么好的女孩,老九就一点意思都没有吗?” “也不是,漂亮女孩男人当然都喜欢。更何况九哥了,但九哥说了,胡晓晓是好女孩,他配不上,就不去祸害人家了。胡晓晓有男友,听说年底就要结婚了。她男友我见过,是外地的,有一回来X市看她,九哥还请人家吃饭来着。不是我埋汰九哥,跟胡晓晓的男朋友比起来,九哥确实有些寒碜。” “平时老九与胡晓晓联系多吗?” “不算多吧,有时候会请胡晓晓泡个吧,吃个饭啥的,大多时候我都在。” “好,最后一个问题,老九接连几天没去车行,你没觉得有异常吗?” “警官,洗车行开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生意一直很稳定,再说了,我这不一直都在吗?他有时候几天不来店里也正常。只是昨天店里到了交店租的时候,房东上门来收房租,我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但没接通。但也没有引起我的重视,我还以为他不方便接电话。” 从老九的车行出来的时候,老八突然脑门一拍。 “苏警官,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不知道跟九哥的死有没有关系。” 这哥们这大喘气喘的。 “老八,这都啥时候了,有没有关系你都得说啊。” “九哥出事那天早上,很早,我还在睡觉,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让我给他查一辆丰田越野车。后来又说不查了。晚上喝酒的时候我也问了他,他也没说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只说是遇到一个神经病。” “老九有跟你说车牌号吗?” “当时他打电话来的时候,我还没睡醒,脑袋有点懵,没听清楚,再问他的时候,他就不让查了。” ------------ 第63章 恐怖角2 胡晓晓,在距离老九车行所在的滨西路不远的芙蓉大厦上班。 正如老八所说,胡晓晓是一个长相甜美,性格开朗的姑娘。 对于老九出事的消息,她意外的表情不像是装出来的。 苏牧问她,老九出事的那天晚上,她给老九的那一通电话,具体说了一些什么。 胡晓晓回答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只是朋友之间的问候。 但这姑娘不太善于撒谎,她的表情出卖了她。 苏牧并没的立马拆穿她,还是给了她台阶下的,只是轻描淡写的表达了个中的厉害关系。 这姑娘也比较单纯,立马换了说辞。 这一通电话的内容其中有牵扯到,头一天晚上两个人参加的一项真人实景恐怖游戏。 参加游戏是老九怂恿她去的,说是好玩。 但老九说了,这游戏群体比较私密,最好别外露,所以刚才她才没说实话。 当苏牧听到恐怖游戏四个字的时候,脸色随之一变。 又是一起恐怖游戏,这绝对不是巧合,老九的死也绝对跟这恐怖游戏有关。 先是严华,虽然严华死前没有参加恐怖游戏,但谢芳菲却是因为参与恐怖游戏而被人下药,后来证实那个下药的人就是严华。 严华后来故伎重施,又以同样的方式对杨青青下药,并且实施了犯罪。 在犯罪的当天晚上死在出租屋内。 嫌疑人还没有找到,现在又是邹玫宝。 看来这背后有一个神秘人在关注着这个群体,邹玖宝应该跟严华一样,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似乎有人代替警方执行了所谓的公正。 胡晓晓说游戏的当天晚上,她只喝了两杯酒就人事不醒,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她内心觉得纳闷,所以才给邹玖宝打了这一通电话询问。 苏牧瞬间明白了,这邹玖宝侵害的对象应该就是这胡晓晓。 当苏牧问胡晓晓身体有没有什么不适的时候,胡晓晓一脸懵。 “苏警官,你是来调查九哥死因的,这跟我身体有什么关系吗?” 苏牧道:“当然有关系,根据我的推断,你有可能被下药了。” “你是说九哥下的药?” “是的。” 这姑娘如此天真,连连摇头:“不可能,九哥虽然说以前是混社会的,但他人还是非常正直仗义的,我们认识也不一天两天了。他怎么可能对我做出那一种事?” 苏牧叹息,正是有这些毫不设防的傻姑娘,才给了犯罪分子机会。 “我还是想知道当你醒来的时候,没有感觉身体方面有什么不适吗?” “这个,应该算是有的吧,头痛,感觉浑身上下不得劲儿。具体哪里不舒服也说不上来,因为那天晚上配合游戏,在那栋大楼里爬上爬下的,费了不少体力,我觉得应该是平时缺少锻炼的原因。” “大楼,在哪里?” “嗯,在青云镇那边的一处废弃公安大楼。” “都有哪些人参加游戏?” “人挺多的,但都经过了伪装,我不认识。” “你能跟我具体说一说游戏的过程吗?” “其实也没有九哥说的那么恐怖刺激,也就是角色表演而已。只是环境使然,显得好像是那么一回事。我们是差不多凌晨1点到的那边,有人给我装扮成一个鬼新娘的样子,九哥扮的是新郎。 一个小丑打扮的小个子男生给我们理了一遍剧本,剧情十分老套,我的扮演的一个风尘女子,而九哥扮演的角色是一个富家公子。不顾家里的反对执意要跟我走在一起,不惜与家人决裂。但理想干不过现实,在那个特殊年代,两个人结婚之后穷困潦倒,富家公子最后选择离开了风尘女,回归家庭娶了富家女为妻。 风尘女想不开而选择跳楼自杀,自杀之后,他们成婚的地方就频频闹鬼,传说中是风尘**魂不散,在等着富家公子的意思。 二楼一个房间被布置成了新房,我和九哥按程序走了一遍,然后去了大楼的天台,站在天台的边缘做出要跳楼自杀的场景。 全程连台词都没有一句。 半个小时就结束了,结束的时候,大家为了庆祝游戏结束每个人喝了一杯酒。 也就是喝了那杯酒之后,就开始昏昏沉沉的,头发晕,再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的时候已经在我的住处了。 给九哥打电话,他说是他送我回来的,他的解释是说我喝醉了。 我其实当时也有过怀疑的,我虽说平时不怎么喝酒,但也不至于才两杯就人事不醒了。 九哥的解释是说,这酒是烈性酒,就他平时老喝酒的人都有些醉意,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我也就没有想那么多。” 也不知道是男人骗人的技巧非常高明,还是现在的姑娘们普遍好骗。 作为单身了二十多年的单身狗苏牧来说,他不太能理解。 自己与罗乔这姑娘认识了那么多年,她怎么就那么不好骗呢? 这难道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之处? 胡晓晓最后说的话更令苏牧无语。 她说:“苏警官,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有被侵犯,但我不想跟老九的死扯上关系。即使是真的有被下药侵犯到,我也不想再追究,毕竟他人都死了。另外,我国庆就要结婚了,我不想因为这件事盘桓在我和我老公中间,影响我们的感情。你知道的,男人都有些小心眼,我不想让他多心。 我把我所知道的都跟你说了,我还是希望警方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也希望你能保护我的隐私。” 苏牧:“你放心,保护你的隐私是警方的职责,但我不希望你不追究。如果每个姑娘被侵犯之后,都选择沉默,那不是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威风,让他们可以继续肆无忌惮的寻找下一个目标?” 胡晓晓有些激动:“苏警官,先不说我到底有没有被侵犯到,这些只是你的一面说辞。如果不是你的突然造访,我的生活很平静,也不会突然之间增加了那么多的困扰。 警官,我的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我马上就是一个真正的新娘了,我的人生才刚开始,我不想因为一个死人让我以后的人生受到影响。人活着有几个一辈子?一个无法认定的侵害和我一辈子幸福,到底哪个重要?警官,你应该分得清吧!所以,还请你理解。” ------------ 第64章 恐怖角2 胡晓晓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苏牧能说什么呢? 他其实应该庆幸,如果每个被侵害的女孩心理素质都像胡晓晓这么好的话,就不会有谢芳菲的死,也不会有杨青青无法接受被信任的朋友侵害的事实,离开了这座她本来十分向往的城市。 青云镇长乐路8号,X市青云镇公安局旧址。 随着城市的高度发展,青云镇已经成了X市的一个重镇。 原公安局地理位置相对偏僻,为了便民,公安局于两年前迁入了新镇镇中心。 这一栋大楼的位置也还没有新的规划,所以自从搬迁之后,就一直空闲在那里,处于待拆的状态。 从市区开车到这里一个多小时,远远望去,这一栋楼伫立在乡村公路的边上,显得无比的萧条。 大门上的铁链锁已经被破坏,苏牧进去的时候,正好有两个拾荒人在拆门板。 见到苏牧进来,并没有停下来,仍旧干得热火朝天。 在苏牧表明自己是警察的身份之后,这些人倒是识趣,消失得快当。 令苏牧颇感无奈的是,按胡晓晓的说法,他们来的时候,这栋大楼里的设施保存还算完整,而现在,才刚进来,已经一片狼藉。 窗户及门洞大开,还存在的门板和窗户框少得可怜。 也就是说,事隔几天之后,这里已经被破坏得不成样子了。 胡晓晓所说的为了游戏的需要,将二楼审讯室布置成新房的房间,里面也是空空如也,除了一地的垃圾之外,当时布置成新房的痕迹半点也没有。 来时本来还存有一丝希望,看看能不能从这里找到一些痕迹与线索,现在看来已经是不太可能。 回市区的路上,低气压笼罩在头上,严华一案的侦办还没有什么进展,现在又出现了邹玖宝的事情,雷局已经气得跳脚了,如山的压力顶在头上,沉重无比。 恐怖角论坛,队里对于网络一向比较在行的杨娟,在这个论坛讲鬼故事讲了那么久,除了一帮闲得蛋疼的网友们在底下插科打诨留言之外,没有人私下与她联系邀请她参加线下恐怖游戏。 杨娟颇有些沮丧。 她说:“苏队,我天天在论坛上讲恐怖故事,现在已经快要黔驴技穷了,你不晓得,我前一个故事已经将我给小侄女讲的儿童故事搬上来了。小马过河知道吧,我将小马都变成妖了。再讲下去,我的素材库已经告急了。” 一旁的王大龙非常之幸灾乐祸,笑话杨娟可以去写儿童了,说不定会一举成名。 苏牧就让王大龙也在论坛上开始编故事,王大龙表示不服,苏牧就让全队的队员在论坛上讲鬼故事,谁写得不生动就罚请全队吃大餐。 这故事不光要生动,一个二个的头像必须是卡哇伊式的萝莉形象。 苏牧的理由也很充分,如果你是一个老爷们的形象出现在论坛上,你会指望被有心之人看中,然后给你下药将你带回家发生点什么吗? 说实话,苏牧也头疼,这刑警队的除了杨娟之外,一个二个皆粗人。 他们每天汇报自己在论坛上的故事,简直没法看,小学生的水平都不如。 不光逻辑不通,错别字还一箩筐。 不过王大龙对于自己的故事还是相当有信心的。 他说:“苏队,嫌疑人又不是真的来看故事的,他们的目的是来寻找下手的姑娘。你只要在论坛上表明自己是一位花容月貌的二八姑娘,铁定会有人盯上你的。” 他的分析倒还挺有道理的,但全刑侦大队成员都将网撒了下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来咬钩。 车子驶入跨海大桥上时,王大龙来了电话。 关于苗巴所提供的线索,老九在出事之前提过的那辆丰田越野车,苏牧让王大龙着重调查丰田越野车的事情。 王大龙接了任务时说了一句话。 “X市的丰田越野车多如牛毛,要查下去是一个辛苦活,还不一定会查到。” 为不为难另说,但这是目前唯一可行的线索。 王大龙打来的这一通电话,声音中带着明显的沮丧。 “苏队,那辆越野车倒是找到了,但车是一家出租公司的。关键是租车的神龙见首不见尾,一点尾巴都没有留,根本无从查起。 不过可以肯定的说,老九的死一定与这位租车的男子有一定的关系。” 苏牧内心本来就很郁闷,听到这一消息止也不止住的情绪。 “王大龙,你是第一天当刑警吗?什么叫无从查起?他租车不用证件?付费不用卡,微信,支付宝?他的行车轨迹呢,城市里遍布监控探头,我还不信他能来无踪去无影?” 王大龙表示冤枉:“苏队,你能让我把话讲完不?” 车子在跨海大桥上急驰,速度一度跑到了150码。海风从车窗外吹了进来,粘粘的,让苏牧内心尤其的烦躁。 “你讲。” “嫌疑人租车当然用了证件的,但租车行的人根本就没有核实过。我们查了,证件是假的。” “行,证件是假的,但人是真的吧!人长啥样?去了哪里?租车公司没有监控吗?” “苏队,租车行是服务行业,送车上门晓得不?据车行的员工小刘说,租车的时候是将车送到老市区的凤凰小区,那里你是知道的,物业都没有一个,更不要说有监控了。车子是送到小区旁边的一条巷子里。 小刘说,租车的人是一个男的,身形瘦削,估计身高在179到183之间。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沙哑。也没有看清该男子长啥样。大晚上的,他戴着墨镜和口罩,还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 嫌疑人很狡猾,租车费付的是现金,租期为两天。还车的时候,车子也是停在凤凰小区旁边的巷子里。 我和大志在凤凰小区里走访了一天,里面的居民都没有见过该男子。我估计他根本就不是该小区的住户,之所以选择在那里租车也是因为那地儿没有监控,目的是为了逃避警方的视线。” “行车轨迹呢?有没有查过?” “苏队,正是从那辆丰田越野车的行车轨迹上,我们才得出老九的死跟租车人有关。说来话长,要不咱们回到队里再说?” “回什么队里,现在都火上房了,还瞎耽搁时间,现在立马说。” ------------ 第65章 恐怖角2 车子驶出了跨海大桥的匝道,苏牧一打方向盘将车停在路边。 王大龙的声音持续从耳机里传来。 “从那两天的行车轨迹来看,丰田车上的男子应该是盯上了老九。老九出事的头天晚上,这辆车先于老九的车出市区,往郊外驶去,一个小时之后,在途经青云镇的一处路口发现了其踪迹。我猜他应该是知道老九会去长乐路8号的公安大楼,所以先行到达那里。 再或者嫌疑人跟老九一样参加了那一场实景线下真人角色扮演游戏。 那之后,在凌晨5点15分,丰田车又先于老九出现在青云镇路口的监控当中,五分钟之后,老九的车也出现在同一地点的监控当中。 老九出事的当天晚上,该车出现在老九所在的小区门口,老九开车出来之后,他一直远远地跟在后面。 老九在夜猫子酒吧喝完酒之后,在酒吧门口站了有几分来钟。酒吧门口的监控中看到,在陪酒女郎拿了钱走了之后,老九的目光似乎被什么东西所吸引,两分钟之后,他上了停在路边的车,然后开了出去。 在酒吧一条街出去的下一个路口,一直到环海公路的入口。这辆丰田越野车一直与老九的吉普车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可以看得出来,老九一直在追丰田车。 应该是两辆车展开了追逐游戏,后来一直追到环海公路上。 颇为奇妙的,以两辆车当时飙车的速度,在深夜的环海公路上行驶,应该就是畅通无阻的。 从环海公路的入口到白玉滩的时间从车速上来看,最多不超过二十分钟。 但在老九的车出现在距离白玉滩附近的监控当中的时候,已经是四十分钟以后了。 老九的车驶入白玉滩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令人费解的是,如果老九的死真的跟丰田车那个男子有关的话。 可监控当中,并没有丰田车出现在白玉滩附近的身影。 在同一时间段,丰田车却是在相反的方向出现在两公里以外的监控当中。并且一路向前驶出了环海公路。 从时间上推断,丰田车的男子并不具备作案时间。 但中间二十分钟的时间差,我推断这二十分钟的时间,他们两个应该会过面。 会面的时候说了和做了什么不得而知。 荒废的白玉滩鲜少有人去,在老九的车进入白玉滩的前后时间段,都没有车辆在那一段路停留过。 所以我的结论是老九或许是真的死于自杀或者意外,如果是自杀的话,原因多半跟丰田车的男子有关。 这个原因也只有丰田车的男子知道。” 王大龙虽然平时有些不靠谱,但苏牧不得不承认,他这一段陈述与分析十分到位。 局里的碰头会议上,面对雷局的咄咄逼人,王大龙自行给刑警队找了退路。 他说:“我认为老九的死要么是意外,要么是自杀,我们完全可以不用深究。 认为他意外的原因很简单,根据其手下苗巴和酒吧的陪酒女郎的证明,当天晚上老九白的啤的喝了不少。 结束之后,他酒后驾驶与丰田车一路飙车。根据在环海公路上的监控得出结论,这孙子时速一度达到了160。不排除他与丰田男在环海公路的某一段起了争执之后,内心一时气愤,跑到白玉滩上吹风,又因为其醉酒的原因在神智不太清醒的状态下爬上了蹦级台。 我可以想像出,这孙子想像自己是一只鸟可以飞得更高,从高台上一跃而下,然后就与大海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基于意外和自杀,我更倾向于意外。 因为从调查中得知,老九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平时为人也还算豁达,不太可能有自杀的倾向。 所以,我觉得我们完全可以放下老九的案子。将着重点放在严华一案上,毕竟雷局下了死命令,咱们可是承担着集体下课的风险。” 可以看得出来,王大龙的分析还是有一些说服力的,因为雷局并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立马点火。 只是转头问苏牧。 “苏牧,你怎么看?” 苏牧有着与王大龙不同的见解。 “目前虽然没有实质的证据来证明,但我的直觉觉得老九和严华的死应该是有关联的。 现在我们来假定这个嫌疑人是存在着的,并且假定两个案件的嫌疑人为同一人。 严华一案我觉得嫌疑人应该是故意将现场布置成自杀的样子,从而误导警方的视线。 我们在老九的住处发现了大量的三唑仑片,这是与严华一案的相似之处。 至于老九在游戏的当天晚上,有没有对胡晓晓做出侵犯的举动?尽管胡晓晓不承认,也不愿意配合。但基于其昏睡了一整天的现象来看。 老九应该是对其下药并实施了侵犯。 又基于两起案件的当事人,都有过参与恐怖游戏,借助游戏实施犯罪的行为,并且在死亡之前都有过对女孩侵犯的行为。 我给这个假定嫌疑人画了一个初步的画像。 第一,嫌疑人应该是非常痛恨死者这一种卑劣的行为,所以选择在事后对其下手。 第二,嫌疑人生活中应该有类似经历的人,亲人或者朋友。亲人或者朋友因为这一种经历而产生了不可挽回的变故,使得嫌疑人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第三,为什么严华和老九都是在侵犯实施之后死亡,我认为嫌疑人应该对受害女性并不具备同情的成分存在,或许有一种恨铁不成钢或者惩罚的心态。 第四,嫌疑人应该是将自己融入了这个恐怖游戏的群体,并且从中找出其报复的目标。 现在我再来分析一下丰田车的男子。 丰田车男子,为什么会与老九前后脚出现在青云镇? 并且在几个小时之后,又前后脚离开了青云镇,我觉得当然不是什么巧合。 他一定是参与了这一次实景角色游戏,并且亲眼目睹了老九的对于胡晓晓的侵犯过程。 其实疑点还是很明显。 从老九给老八打电话,让其查询丰田车来历的时候,基本可以认定两人之间并不认识。 但丰田男为什么要跟踪老九?其动机是什么?两个人在酒吧一条街的时候应该有所互动,不然老九不会一直开着车追逐丰田车。 经过我们的调查,老九当天晚上从酒吧里出来之后,已是深夜,酒吧的陪酒女郎在门口拿了老九给的钱之后就又回到了酒吧。 酒吧门口的监控范围也不能覆盖到马路的对面,也没有目击者看到老九与别人起过冲突。 但我认为丰田男一定是对老九做出了什么挑衅的行为。所以才有他深夜驱车追逐丰田车男子的行为。 说到底,现在的争议是,这个嫌疑人到底存不存在?老九的死到底是自杀还是意外? 我的答案是,嫌疑人当然存在。” ------------ 第66章 恐怖角2 苏牧看了看大家期待下文的样子,继续道:“对于丰田男,我认为其并不能摆脱嫌疑,而且嫌疑程度相当大,如果真如大龙所说,老九的死是个意外,我也认为应该是一个有预谋的意外。 不然,丰田男用假证件租车,交车的地点又十分隐秘,不以真面目示人的一系列举动是为了什么? 难道只是为了好玩吗? 所以,我现在的假定嫌疑人目标就是这位丰田男。” 王大龙表示不服。 “苏队,有预谋的意外?你能具体说一说吗?难道是丰田男知道当天晚上老九会开车到白玉滩?也知道他会在醉酒的状态下爬到蹦级的架子上,然后提前在蹦级的铁架子上做了手脚,致使老九意外跌落而亡? 这明显说不通啊。” “其实这个有预谋的意外我觉得是存在的,但具体是怎么个预谋法,我一时还没有想明白。不过,我有一个想法也许可以引出这个假定的嫌疑人。” ……………… 罗乔最近特别努力,是因为老板孙池对自己似乎比以前关注多了起来。 他会时不时地跑到财务部门来转两圈,问自己工作还习惯吗?对于公司的前景是否很期待? 中午的时候,在五楼的食堂,他会漫不经心地坐到自己的对面,交流一下食堂大师傅掌勺的水平,是否如传说中说的那样,比中华小当家还当家。 说实话,年青的老板孙池不仅人生得令大多数男生羡慕嫉妒恨,其能力更是让大多数男人望尘莫及。 在他这个老板的英明领导之下,公司的前景自然是没得说的,一片康庄大道摆在前面。 当他坐在自己对面优雅地吃着大师傅烧的青炒大白菜的时候,罗乔觉得其魅力那简直不摆了,青炒大白菜愣是被他吃出了米其林牛排的味道。 既然老板都这么关注自己了,没有理由不表现。 再加上公司最近又接了一单不错的设计项目,全公司上上下下一片红红火火。 所以加班是常态,不加班才是不正常,而且是那一种心甘情愿不要加班费的加班。 虽然老板最近频繁关注自己,罗乔也频繁创造机会与其同时搭电梯下楼,但孙池仍旧没有表达出让罗乔搭一搭便车的意愿。 所以,罗乔还是一如既往的赶最后一班地铁。 也一如既往的在崔岭公墓站见到下班回家的周语。 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前那一对野鸳鸯起先是那个男的不再出现。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女的也不再出现。 看来,应该是女人等了些日子,终于意识到男的再也不会出现,所以也不再来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车厢的那头出现了一位年青人。 几乎每次的末班地铁上都能见到那个年青人。 年青人不知道什么原因,每次见到他都戴着一个口罩。 正是因为这样,罗乔才有意无意地注意起他来。 车厢里的灯光明亮,年青人身形瘦长,一身黑,黑色短袖T,老远看去,露在外面的胳膊白得晃人眼。 每次罗乔从公司附近的安远地铁站上地铁的时候,那个年青人已经在车厢的那头了,车厢里的座位空着他也不坐,靠在近门处的扶手上,面朝着罗乔这边,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 好在,两个站之后,周语上来,这种压力才得以缓解。 看得出来,周语这个异能作家,非常热衷于玩游戏。 但在罗乔与他玩过几局之后,才发现天才作家的智商也不过如此,玩起游戏来真是难以形容。 更令罗乔无法忍受的是,他菜不说吧,还乐此不疲的玩,没完没了地玩。 从上地铁之后六个站的时间,他一直坐在罗乔的对面专心地玩游戏。 间或听见他在那边骂几声娘。 罗乔知道,越是菜的菜鸟,越是高调,搞得自己好像有多了不得似的。 尽管罗乔一再表示:“你还是适合写,玩游戏吧,不是我打击你,就你这左脑的智商,就算你天天玩,也只能是菜鸟级别的。” 周语也非常有个性:“你管得着吗?我再菜也比你好吗?” 得,罗乔不想跟他废话,就让他这个菜鸟一直菜下去也行。 二市站,秦晓风每天都跟个木桩子似的在地铁门口站得笔直,见到罗乔与周语,咧了嘴笑两声。 临了,他不太好意思地问罗乔一声。 “周末去城市广场吃个鸡?” 罗乔不客气:“好啊,反正我在家里呆不下去,为了躲避老妈的夺命连环叨,去星巴克喝一杯,玩个游戏也行。” 说这话的时候,秦晓风不晓得是客气还是其它原因。 他问周语:“要不,一起?” 罗乔替周语回绝了:“不行,他没空,他是一个大忙人。” 秦晓风一张脸笑得春风灿烂:“那行,我早点去星巴克等你。” 周语表示不服,对罗乔道:“凭什么你替我作主?我有空,我也想喝咖啡,吃鸡。” 罗乔恨恨地瞅了他一眼:“你有没有空,心里没有点逼数啊。” 意思很明显,你都一个星期没更新了,还不快点滚回去码字。 周六下午的星巴克,人挺多的,秦晓风还算比较体贴,占据了角落里的有利位置。 两杯咖啡才上来的时候,周语这个应该在家码字的异能作家,一身潮牌的打扮出现在两人的面前。 他毫不客气,坐在了两人的中间,也不把自己当外人,拿过罗乔面前的咖啡就开喝。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相当长的时间,罗乔和周语这两个游戏菜鸟一直默不作声地徜徉在游戏的世界里头,倒将一旁的秦晓风给晾在了一边。 倒不是秦晓风不会玩游戏,而是两人跟秦晓风不是一个级别的。两人一致对外,不和秦晓风玩。 晚饭,秦晓风说要请罗乔吃大餐,日式烤肉。 周语也毫不客气地蹭了饭。 烤肉不错,散场的时候,罗乔对周语道。 “你可以回去了,晚上我要去参加一个真人实景恐怖游戏,一会儿准备去看个夜场电影,看完电影再去时间也就差不多了。” ------------ 第67章 恐怖角2 周语不置可否,秦晓风不干了。 “不是说了,只要你玩那个吓人的游戏,以后都得有我跟着吗?你一个女孩子,还有一点安全意识吗?” 罗乔坚决拒绝。 “你可拉倒吧,我不跟怂蛋一起去。我丑话说在前头,你去我就不去。” 然后她回头看了看周语。 “要不,你跟我一起去?” 周语明确拒绝:“我不参加那个什么幼稚的游戏,我不去。” 罗乔也不勉强:“得,看你那个不太聪明的样子,去了也是拖后腿的主,我自己一个人去,玩得开心一些,省得有熟人在身边畏手畏脚的,施展不出我罗乔的才华。” 秦晓风虽然不太甘心,但被罗乔赶走了:“你不是还要上班吗?赶快去,工作比什么都得要。” 这一次没有女同学要结婚,罗乔找的借口是公司去郊区搞团建,公司福利不错,包了一处条件相当不错的民宿,自然不去在家过夜了。 刘海燕高兴:“团建好,与你们公司的单身男青年多接触接触,看看有没有可以进一步发展的。” 罗乔头大,怎么什么都可以跟她的终身大事挂上钩? “老妈,我才24,青年正年少,你成天搞得我好像大龄剩女嫁不出去似的。” 刘海燕白了她一眼:“你以为24还小吗?我24的时候,你都可以打酱油了。” 午夜场的电影并不好看,最近没有什么大片,全是一些小成本电影。 罗乔并不计较,她本来也不是来看电影的,只是来找个地儿睡觉。 一觉睡醒,电影早就散场了,电影院的阿姨正在打扫卫生。 一看时间,靠,已经1点17分了,距离2点30分游戏开场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多一点。 偏偏那个游戏地点还是在上次青云镇那个废弃的公安大楼,看来游戏组织者都比较偏爱那个地方。 出电影院打个快车如果加大马力的话还是来得及的。 腾地一下子从椅子上弹起来的时候,将打扫阿姨给吓得尖叫了一声,撂了扫把就奔了出去。 倒将罗乔给吓了一跳,以为遇着鬼了。 得,这恐怖游戏还没开场,先来个暖身的。 马路边,一辆出租车停在那边,司机正在驾驶座上打瞌睡。 当罗乔说要到郊外的公安大楼之时,司机一路从后视镜里往后瞟。 总觉得见了鬼似的,后来终于忍不住问道。 “美女,大半夜的去那个地方弄啥呢?” 罗乔哈哈一笑:“师傅,你误会了,我姑妈家在公安大楼附近的村子里,姑妈今天生日,我这上夜班,姑妈从小对我特别好,再晚也得赶过去给姑妈过这一个生不是。” 司机长舒了一口气:“哦,我还以为你失恋了想不开……” 司机的想法很突兀,但人是好人。 车子刚刚拐上跨海大桥,罗乔的手机响了,一看,是周语打来的。 电话里,周语的声音特别虚弱。 “罗乔,救命。” “救命?救什么命?” “晚上的烤肉有问题,我拉肚子了。” “你拉肚子找医生救命,找我干嘛,我又不是医生。” “我,我快虚脱了,拜托,你再不来会出人命的。” “大哥,我现在在跨海大桥上,你喊我回去救命,你救我好吧。你找其它人吧。” “我,我没其它的朋友,朋友只有你一个。” “我也不是你的朋友。” 电话那头的,静悄悄的,周语再也没有出声。 电话没挂,但任凭罗乔咋个喊那头就是没有声音。 内心已经将周语给骂了一通。 “靠,大家一起吃的烧烤,为什么他有事,而自己却没事?难道他的胃是黄金做的,金贵得很?” 跨海大桥眼见着就要到头了,司机师傅显然听到了她的电话。 “美女,要不要调头?前头就下桥了,下了桥就要绕很远。” 唉…… “调头,快调头。” “这拉肚子不要小看了,我小儿子有一回也是拉稀,直接拉晕过去了,给我和他妈给吓得要死。” 司机这么一说吧,倒让罗乔紧张了起来。 再给周语打电话过去,他那头始终没人接,越发让罗乔相信,这娃估摸着是拉晕了。 忙拔了120. 出租车停在春子巷巷口的时候,救护车也正好开进来。 周语租住的地方,敲了半天门没反应,就在大家准备要破门而入的时候。 周语一脸苍白站在门口。 “不好意思啊,我拉得厉害,离不开马桶。” 罗乔气急。 “你没晕啊,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 “不好意思,手机刚才掉马桶了。” “靠,我以为你拉晕了,还叫了120来。” 周语勉强扯出一丝笑:“看来我在你心目中也还行,算得上是朋友吧……“ 话没说完,又捂了肚子作难受状:”不行,我控制不住了……” 转身又进了卫生间。 幸好120医生来了,不然他这是重伤下不了马桶。 也幸好120医生是一个男的,他将药给送进了卫生间,半个小时之后,周语终于将他那金贵的身躯从卫生间里给挪了出来。 ……………… 午夜的青云镇长乐路8号,还是那栋废弃的公安大楼。 秦晓风那辆红色的甲壳虫悄悄地驶入了大楼前面的空地上。 下车来的时候,仍旧是那一件灰麻色的长衫,与上次不同的是,他这一次没有穿那一双不合脚的布鞋,而是一双运动鞋。 一想起上次就窝火,他穿着那双稍微有些大的布鞋,跟在罗乔的身后一晚上上上下下将整栋大楼跑了数回,脚都差点不是自己个的了。 有了前车之鉴,所以,脚下这双某运动品牌的运动鞋,正好适合这个游戏。 晚上三个人吃完烤肉大餐散场的时候,他特地跟罗乔打听了游戏的具体内容。 罗乔虽然很敷衍,但他还是听出了门道。 意思是游戏内容跟上次差不了多少,所以他还是上次的打扮。 说白了,他还是不放心罗乔一个人来这种地方。 整栋大楼一如往常一样伫立在夜色中,寂静无比。 唯一与上次不同的是,大门大敞开着,上次被罗乔敲掉的链条锁也就不知道去了哪里。 大门里面,以前一堆一堆的废纸团也都不见了。 更夸张的是,大厅里原来有的柜台现在也不见了。 ------------ 第68章 恐怖角2 说实话,秦晓风是懵的。 他本来是想来找罗乔的,但又害怕罗乔嘲笑自己是一个怂包,所以打消了给罗乔打电话的念头。 反正游戏在这一栋大楼里展开,远远地跟着她就好了。 但是罗乔还没看见,自己先被送进了这个房间。 二楼把头的那间审讯室,审讯室里布置得跟上回好像没什么区别。 古典新房,红罗帐,红烛台。 唯一不同的是,审讯室上次被锁得严严实实的门不见了。 从楼梯间上到二楼的时候,本想挨个房间找罗乔的时候。谁曾想,刚出了楼梯口,立马就有两个人,两个戴着面具的人将自己给架到了这里,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被套上了这件大红的喜服。 再然后,一个盖着红盖头的新娘被送了进来。 案几上的白瓷酒杯在红烛下的掩映之下特别地好看,那个装扮成小丑的大个子,咧着一张嘴进来,在两只白瓷杯里斟满了酒,然后退了出去。 新娘进来的时候,他注意到了,个头高挑。当然不是罗乔装扮的。 自己也并不想装扮这个新郎,起身来要往外走,一眼看不到罗乔内心就慌得厉害。 走到门口的时候,从过道里走出一个戴着白色面具的男子。 他上来直接将自己又给推回到了房间里,然后冷冷的说道。 “新郎请遵守游戏规则。” 好吧,不就是扮演新郎吗? 伸手将新娘的红盖头给揭了下来,新娘戴着大半拉面具,只露出了尖尖的下巴,乌黑的头发在脑后挽成了一个漂亮的发髻。 又白又长的天鹅颈,看起来美极了。嫩笋般的手指头羞涩的交缠在一起,令人生出无限遐想。 喉头不禁咽了咽口水,一只手往衣服兜里掏了半天,结果什么也没有掏出来。 然后抱歉地对着新娘笑了笑。 “对不起,我要去找我的同伴,就不陪你了。” 脱了红色喜袍,转身要往外走。 只听得新娘好听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相公,洞房花烛夜,不喝了交杯酒再走么?” “对不起,我开车来的,开车不能喝酒。” 面具后面,新娘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瞅着自己。 “就一杯酒而已,够不成酒驾。” 柔软的声音极具诱惑力,又伸手往衣服兜里掏了掏,掏了半天,还是什么也没有掏出来。 转过身来,拿了酒杯,与新娘手交着手,将酒杯送到嘴边。 新娘身上有一股如兰花般的幽香,特别地醉人。 一杯酒喝尽,意犹未尽。 复又斟了一杯,放在案几上,犹豫了几秒,还是没喝。 转身出了审讯室,这一次,没有人拦着自己。 二楼到五楼,还有天台,再从五楼到二楼,每一个房间都看了,除了偶尔能碰到一两个打扮怪异的人之外,没有罗乔的影子。 内心开始慌乱起来,二楼审讯室里,新娘还静静地坐在那里。 再一次看了新娘一眼,转身下到了一楼,一楼大厅空旷无比,不像有人的样子。 出了大门,整栋楼从外面看去,还是幽静无比。 这个时候也顾不得许多了,拿出手机来给罗乔打了一通电话。 这一通电话响了好久,就在他一颗心跳得无比快当的时候,电话那头响起了罗乔没睡醒的声音。 “喂,那位?” 他的声音急切:“罗乔,你在哪里?” “哪里?哦,我在医院。” “在医院?你出什么事了啦?严不严重?” “别诅咒我好吗?不是我出事,是周语。” “你没有去玩恐怖游戏?” “唉……本来是要去的,都怪周语。坏我的好事,走到半道被他给叫回来了。” “周语怎么啦?” “他拉稀。他说是因为烤肉不新鲜,吃了才拉稀的。哈哈,你不晓得那个场面,真够壮观的,拉得坐在马桶上起不来那一种。怎么样,你没事吧?有拉稀吗?” “我没事啊,一点事都没。” “吃的是同样的烤肉,为啥我们两个没事,偏偏他拉稀呢?看来我们两个是平民的胃,他生就的是贵族的胃。对啦,大半夜的你有事吗?” “我没事,就是担心你,打电话问一问。” 电话那头罗乔的声音颇感性。 “老秦,你不光长得帅,还是一个好人,不晓得以后谁有幸当你媳妇,铁定幸福得要死。” 他想了想,正准备顺势开个小玩笑。 “如果是你呢?” 这话没说出口,电话那头隐隐听见周语的声音。 “还讲电话呐,关心一下病号好吗?点滴都滴完了,还不快叫护士来换?” 这个病号,说话的语气那么理所当然。 罗乔的声音明显着急了。 “老秦,不跟你说了,我要去喊护士。” 他本来还想说什么的,但那头电话挂得快当,听筒里什么也没了,听了一耳朵的寂寞。 将面具取了下来,脱了那件碍事的长衫,上车,启动,一脚油门,拐上了前面的乡村公路,朝回城的方向驶去。 跨海大桥上灯火一片辉煌,仿佛夜空中的繁星,透着寂寥的味道。 车子在长长的大桥上急驰。 也不知道为什么,内心犹如这城市的夜色一般,繁华当中又透出满心的寂寞。 周语,一个公墓保安。 起初自己并没有将他放在眼里,可就在昨天,他才真正感觉到了来自这位公墓保安的威胁。 罗乔的眼睛,她那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看着周语的时候。 他看见了,他在罗乔的眼里看到了一片发光的星星,那是她看着自己的时候所没有的。 这一种寂廖夹杂着失落的情绪,就仿佛这夜色一般,越来越浓烈,紧紧地将自己包围着,快要透不过气来了。 醒过神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开到了三医院的门口。 既然威胁来了,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让威胁离得越远越好呢? 医院二楼的输液室,他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里面。 里面的人不多,靠最里面的椅子上,周语仰面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好像是睡着了。 他手上扎着针管,液体正一滴一滴地滴到他的身体里面。 而罗乔,她在周语的身边,安静得跟个小猫一般,整个身子几乎倚在了周语的身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正沉浸在无边的睡梦中。 他冷冷地站在那里,内心煎熬地读着秒。 二十来秒之后,转身,离开。 ------------ 第70章 恐怖角2 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周一例行碰头会议,一惯的低气压。 一个二个皆跟吃了哑巴亏一般,蔫巴着脸坐在座位上不发一言。 雷局进来打破了僵局,一个二个立马将脸立了起来,等着挨批。 拖泥带水从来不是雷局的作风,不然他也不能姓雷。 “怎么样,苏牧,你布的局呢?有没有收获?” 苏牧正在酝酿着怎么开口,他又抢了话。 “不用说了,看你那一张脸我就知道没戏。” 众人知道,雷局这一场雷厉风行的批是铁定挨定了。 出乎意料之外,雷局的话没来由的轻描淡写。 “没关系,再接再厉,也没有一次就能成功的。对于苏牧的这个想法,我还是支持的。咱们一次不行,再来两次,两次不行,再来三次。不光要找出那些企图对无辜女孩图谋不轨的不法分子,也要将嫌疑人给找出来。我不多说了,你们继续总结,讨论出更加严密可行的方法出来,期待你们的结果。” 雷局转身走了,众人面面相觑之后,皆如释重负的心情。 王大龙是受虐性要人格,他对着雷局的背影喊道。 “雷局,你还是批评我们几句吧,你温柔得让我们害怕。” 雷局的背影挺拔而威严,半个字不说,让王大龙自己个体会去。 青云镇长乐路八号,周六在废弃的公安大楼里进行的那一场恐怖游戏,其实是王大龙在恐怖角论坛上公开发布那一则招募恐怖游戏玩家的消息。 消息发出去之后,反响还不错,接连有不少玩家表示要参加。 又因为玩家太多,所以又经过一定的筛选,最终确定了八位参与者参与。 但是经过周六一晚上的布局和忙活,几乎可以说一无所获。 也就是说,这八个来参加游戏的玩家真的就是纯粹的爱好者,并没有不良嗜好。 起初大家重点怀疑那个身穿灰色长衫的年青人,因为在他扮演新郎游戏过程中,他有两次将手往衣服兜里掏的动作。 就在大家以为他是在掏迷药的时候,他的手拿出来却是空空如也。 更令大家意外的是,游戏还没有结束,他就提前离开了。 所以,最后也就排除了他的嫌疑。 王大龙在监控室里对苏牧说了他的观点。 “其实一开始我就不太赞成你们怀疑他,他要真的是心里有鬼,有必要开着车来,还明目张胆地将车停在楼下吗?” 后来,通过对那辆红色的甲壳虫车车牌查询,得知年青人名叫秦晓风,目前在地铁公司上班,因为其迷人的长相,目前可以说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网红。 秦晓风,苏牧见过两次面,是在罗家,听师娘说起过,秦晓风是罗乔的高中同学,两个人最近走得有点近。 看着文质彬彬的一枚小鲜肉,没想到他会来参加这一类游戏。 但令人颇为不解的是,秦晓风并没有在八位玩家的名单上,后来通过核实,是一位叫MASK的女玩家没有来。 游戏共有三位女玩家,确切地说是局里设下的诱饵。 又因为局里女性成员少的缘故,只有队里的唯一女将杨娟充当了其中的一位诱饵,着重参与游戏的关键点。 少了一位女玩家,确实对这一次游戏的布局产生了一些影响。 好在,杨娟比较给力,一晚上充当了三次新娘的角色。 其间还出现了一点小插曲,有那么一刹那让大家以为看到了光明。 那位叫丽人的女玩家,在扮演新娘时,喝了交杯之后,躺在那张婚床上昏睡不醒。 倒将扮演新郎的玩家给吓得不轻。 就在苏牧要下令将新郎给控制起来的时候,新娘悠悠的醒转过来了。 原来这位叫丽人的玩家最近在减肥,好几天没有正经吃过一顿饭,跑来参加恐怖游戏的时候,又因为在这种恐怖环境下使得她的神经绷得十分紧张。 最后因为低血糖就直接晕了。 幸亏姑娘醒得及时,不然就造成天大的误会了。 游戏结束的时候,玩家们普遍表示对于这一次游戏十分满意。 其中一位男玩家提议,大家建一个群,以后有组织大家还来。 这样一个提议为警方提供了相当程度便利的同时,也让苏牧明白。 正如王大龙所说,如果大家心里有鬼的话,是不会让别人知道自己身份的,哪怕留下一丁点线索都不行。 不管如何,还是对这一次的玩家身份进行了一次梳理,通过调查,皆排除了嫌疑。 周一碰头会议最后总结出新一周的任务,第一,所有队员们还是一如既往在恐怖角论坛上扮萝莉钓鱼。 第二,王大龙继续在论坛上扮演一位痴迷恐怖游戏的宅男身份,一方面可以让别人钓,另一方面也可以钓一钓别人。 第三,继续寻找丰田男的线索。 面对这个任务,队员大志不太服:“凭什么大龙可以扮演一个宅男,而我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却要扮演一个萝莉的身份?其实我觉得我自己就是宅男本宅。我可不可以跟大龙互换身份?” 王大龙回答:“不可能,打死也不换,我也是宅男本男。” 队员杨娟道:“叫你扮演一个萝莉怎么啦?我这都为我的理想献身了,我都没意见,你怎么敢有意见?” 苏牧回答:“要不,我这个队长你来当?” 大志立马表示他服了,说他就是萝莉本萝。 新来的几个生瓜蛋子纷纷效仿,坚强地立了誓,表示他们就是萝莉本莉。 王大龙尽职尽责,立马在恐怖角论坛上开始为周末新的游戏征集新的玩家。 其余萝莉本萝抽空就在论坛上施展其十八般武艺,天南地北地吹(撩)。 水这个论坛的人真的不少,看来新时代的人类就是闲得蛋疼,成天就喜欢找点刺激的事来刺激一下无聊的人生。 王大龙的贴子下留言要玩游戏的玩家,那家伙,犹如雨后春笋一般,给了点水就往外冒头。 这间接给王大龙增加了工作量,要从这些取着怪里怪气的网名的家伙中间,找出有可能是他们要找的人来,难度不是点把点的大。 尤其是对于只喜欢动手不喜欢动脑的王大龙来说,头疼,不是一般地头疼。 最后,他表示妥协,与杨娟互换了身份。 杨娟扮演了这个死宅的宅男,王大龙扮演一个只需要在论坛上冒两句皮皮,表示自己就是一个喜欢躲在被窝里头看恐怖片的小女生就可以了。 ------------ 第69章 恐怖角2 第70章 新的一个星期过去好几天了,对于丰田男到底是何方神圣,警方仍旧是一筹莫展。 苏牧从丰田男最后出现的地方,展开了地毯似的走访,也不是没有线索,但这点线索好比给了你一点甜头,然后你会发现后面其实苦得要死。 这个线索就是在崔岭公墓地铁站附近,一个人流比较多的小吃街,那个做假证的贩子交待说,那个神秘男子就是在这条小吃街花了40块钱从他手里买了一个假的身份证和一本假的驾照。 令人遗憾的,调出小吃街附近的监控探头,确实发现了神秘男子进入小吃街的身影,但却一直没有发现他出来的身影。 小吃一条街,一入夜,从四面八方涌入街口的人流,简直可以用倾巢的蜂群来形容。 苏牧盯监控画面都盯出双眼皮了,也没能找到一丁点线索。 通过在小吃街的大量走访调查,也没有得到有用的消息。 从闹闹嚷嚷的小吃街出来之后,一路驱车不知不觉来到了春子巷的口子上。 车子停在那里好久了,他还没有想好到底要不要下车。 尽管师父罗大春一再表示,罗乔之前遇袭的事跟他没有关系,师父也没有怪他。 也一再对师娘对自己的态度表达了歉意,但苏牧还是没脸见师父师娘。 师父说:“你师娘的脾气你也不是不晓得,刀子嘴豆腐心,嘴巴说上一说就过去了。” 下午,去小吃一条街走访的时候,师父又打来了电话。 他说:“苏牧,最近是咋的啦?好久没来家了,是遇到什么难啃的案子了吗?” 苏牧在师父面前撒不了谎:“是的,师父,最近遇到一个比较棘手的案子,正忙得焦头烂额。” “有多重要的案子也得要吃饭吧,晚上来家里吃个饭,你师娘都唠叨好几回了,说你最近怎么不来家了。一早就张罗着炖了老鸭汤,晚上一定要来,不然你师娘又要为难你师父了。” “好吧,师父。” 他实在是拒绝不了,但事与愿违。到底还是没去了,丰田男刚刚有了一点线索,他不想拖时间,毕竟严华的案子拖得有些时间了。 晚上又是小吃街繁忙的时候,也是人流最多的时候,摆摊的商家一一摆开了架势开门迎客。 从街的这头走到街的那头,到了中间的时候,已经过了饭点,只得给师父去了抱歉的电话。 同为警察的师父表示理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 坐在车里,一根烟抽完,准备离开的时候。 从广场上走过来两个人。 一男一女,罗乔和周语。 他们有说有笑,从广场的那头一路走来,走在夜色下,一高一矮的影子,在青石板路上显得特别的和谐。 苏牧内心突然生出一种害怕,害怕再一次见到罗乔。 他也突然间明白,自己到底与她不是一个世界的。 这么多年的等待,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而已,那个活得阳光灿烂的女孩,她终究不属于自己。 随着两个人越走越近,罗乔爽朗的笑声也越来越清晰。 他掐断了手中的烟,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去打个招呼的时候。 两个人已经说说笑笑地进了春子巷,然后一步又一步地走进了巷子的深处。 ……………… 剧本推理游戏也称呼为“谋杀之迷”游戏,是一种在欧美非常流行的派对游戏。 这一次游戏的地点是在一处荒废了好久的剧院。 刘璐以前玩过这个游戏,但那一次的玩家还算挺多的,8个人。 而这一次的玩家相对少了,加上她也就五个人。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玩家都戴着面具,兴许是为了增加恐怖气氛吧。 晚上来剧院的时候,门口一个小丑装扮的高个子男生在候着,保安室里,保安大爷趴在桌面上打嗑睡。 小丑见到刘璐的时候,递给她一张卡片。 卡片上明确标明了她所要扮演的角色,也简单交待了剧情,当她看到自己的身份并不是凶手的时候,多多少少有些失望。 对于一个痴迷推理游戏的女生来说,扮演平民远没有扮演凶手更刺激一些。 也许是为了故弄玄虚,小丑的声音明显是经过伪装,一种听起来让人很难受的尖锐的声音。 “美女,你迟到了。” “不是说2点30开始吗?现在才2点31分。” “美女,迟到一秒也是迟到。游戏之前你不熟悉一下环境跟剧本吗?里面的玩家已经等你很久了。” “好吧,是我的错,来的时候半天打不着车。” 其实这个借口找得一点都不恰当,大半夜出租车多的是,怎么可能打不着车? 来之前,前男友,交往了一个月的前男友。昨天刚分手,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她受不了这个毫无主见的娘娘腔了,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个娘娘腔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妈宝男。 这位妈宝男不能接受她突然提出分手,半个晚上都守在门口不走,后来邻居投诉,他又跑到楼下呆着不肯走。 摆脱他费了一些时间,出门的时候离游戏开始的时间只差半个小时了。 小丑的声音明显冷淡:“我不需要知道你迟到的原因,快点进去吧。你玩的是恐怖游戏,别让他们等太久了,不然吃亏的是你。” 哼哼,这个小丑就喜欢故弄玄虚,谁又不是吓大的,再说了自己也是老玩家了,有什么可怕的。 这一处颇具欧美风的小剧院空置很久了,剧院厚重的大门推开的时候,发出沉重的吱呀声。 进去的时候,大门慢慢地合上,过道里漆黑一片。 手机电筒的光亮亮起来的时候,一股木头腐朽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脚下看不出颜色的地毯踩在上面软软的。 过道的尽头又是一条横向的过道,往左还是往右?拖泥带水从来不是她的作风,往右。 事实证明她的选择没有错,右边过道中间有一道双开门里隐隐透出光亮。 推开门之前,她下意识地转头看了看。 过道的左边,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脚步声越来越近,手机电筒的光亮朝着那个方向射去。 一个高大身形的面具人,一个夸张的白色面具,身着黑色的长袍的面具人。 ------------ 第71章 恐怖角2 大晚上的,这一身打扮的人出现在这里,除了玩家不应该会是别人闲得无聊跑到这里来吓人。 也只是随口问一问的。 “嘿,请问是从这里进去吗?” 其实她已经百分之百确定其它玩家就在里面,因为透过门缝,里面已经隐隐传来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那个人停下脚步,定定地瞅了她一眼,然后一言不发,转身朝着门口走去。 算了,又是一个故弄玄虚的人。 推门进去的时候,剧院虽说不大,但怎么说也是剧院,比一般影院的IMAX厅要大得多。 半环形的阶梯剧院,数个台阶的尽头,就是舞台。 灯光的来源就是在舞台的中央。 舞台的中央,摆了五张椅子,其中一张摆在了最前方,面朝着另四张椅子。 从这阵势上看,刘璐多多少少有些失望,参加游戏之前,他反复问过那位叫七爷的家伙,如果是普通的是或者不是小游戏,她就不来了,忒没劲。 七爷一再保证是实景游戏,她才来的,原来他口中的实景游戏,只是将这个是与不是的游戏场地换了一个颇具悬疑的场所而已。 坐在单独椅子上的是一位长发女生,她戴着一个发着光的女王面具。身着一件白色的长裙,看起来特别仙的那一种。 她见到刘璐,立刻向她展开了一个千娇百媚的笑,一张红唇特别的显眼。 “美女,过来,就差你啦。” 除了那位仙女之外,另外三张椅子上坐了三位男士。 靠左边的空椅子应该是为自己准备的,空椅子旁边是一位瘦弱型的男子,看起来个子应该不太高,他的面具相对比较可笑,市面上十几块钱就能买到的小朋友玩的玩具,铠甲勇士的面具。 灯光虽然微弱,但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瘦长的脖子上,喉结十分突出,左耳的下面有一道明显的疤痕。 铠甲勇士旁边的男生胖胖的,他更简单,蜘蛛侠的头套,只露出两只眼睛在外面。 最右边那个人的装束比较可怕一点,看过千与千寻的都知道,无脸男的造型。 一张惨白的脸在昏暗中特别地应景,尤其是他转头看自己的时候,透过面具都能感觉到面具后面的一张脸特别的阴郁。 刘璐暗自想,这个人自带凶手的特质,呆会儿要着重关注他。 游戏开始,仙女先开头。 她清了清嗓子:“游戏开始之前,为了方便大家好记,我就先给大家取一个名称。我今天晚上穿着一身白,就叫我小白,这位美女一身紫色的裙子,就叫小紫吧!依次下去,小黑,小灰,呃……” 她看了看最右边的那位男子,停顿了一下:“这位就叫无脸吧!” 在座的皆表示无异议。 刘璐低声与旁边的瘦弱男子交流。 “请问你就是七爷吗?” 瘦弱男子摇了摇头,拿手指在面具上作出噤声状。 小白继续:“我简单介绍一下剧情。男子阿强要结婚了,新娘阿文文静美丽。结婚本来是一件好事,但阿强最近有一件烦心事。结婚之前,阿文父母死活要15万块钱的彩礼,不然绝对不嫁女儿。 而阿强一穷二白,根本就拿不出来钱。这个时候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阿飞伸出了援助之手,阿飞是一个包工头,但为人不太实在。 他其实早就对漂亮的阿文产生了非分之想,觉得自己无论是长相还是财力都要比一穷二白的土包子阿强要好一百倍,他也私下地对阿文表达了好感,说只要阿文离开阿强跟了他,房子车子票子那是一样都不会少了阿文的。 但阿文这姑娘却是油盐不进,也就是传说中的非物质女孩,直白地拒绝了阿飞,并且对阿飞的人品表达了强烈的谴责。 阿飞显然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在婚礼前夕,他又拿出一笔可观的钱给阿强,并且提供了市区一套房子给阿强作为新房,要求阿强一定要将婚礼办得风风光光的。 阿强对这位哥们是万分的感激。 但在婚礼的前一天晚上,阿飞苦着脸找到阿强,说其生意遇到了困难,让阿强还钱。 彩礼钱给了,婚礼该花的钱也花出去了。 阿强自然还不出钱。 阿飞也表示理解,给阿强出了一个主意,说是自己的生意伙伴阿明其实对阿文早就垂涎欲滴。 阿明明确表示,如果在新婚之夜让阿文陪他一晚上,这二十来万的钱他可以替阿强出了。 阿强纠结了一个晚上,在金钱的面前低下了头,第二天答应了阿明的要求。 洞房花烛夜,阿文喝下了阿飞特制的酒,昏睡不醒。 阿强虽然千般不愿意,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阿明进了新房,而他只能坐在沙发上望窗兴叹,阿飞表示理解,拿了酒来与阿强两人喝酒解闷。 有道是一醉解千愁,本来在婚礼宴席上就喝了不少的阿强,没喝几杯就倒在沙发上醉得人事不醒。 当天晚上,阿文的闺蜜阿静和阿贝,同样在宴席上喝了不少酒,两个人睡在了客房里。 第二天一早,阿强醒来的时候,在新房内发现了阿文的尸体,而阿强和阿明不知去向。 另一个房间的阿静和阿贝还在睡梦当中。 警方后来判断阿文是因为窒息而导致的死亡,并且在其体内发现了属于阿飞的生物特征。 但阿飞却一再表示自己冤枉,自己喜欢阿文都来不及,为什么会要了阿文的命? 当天在新房内总共有六个人,阿文,阿强,阿飞,阿明,还有阿文的闺蜜阿静和阿贝。 阿文的死到底是谁所为,是咱们今天晚上的主题。 我们五个人的身份,分别是阿贝,阿静,阿明,阿强,阿飞。 也就是说,我和小紫两个人的身份应该明了,我们两个人都知道对方的身份,但三位男士不明白,大家都可以有一次撒谎的机会。 现在,由我们五个人分别阐述当天晚上自己都干了一些什么。 然后再根据发言分析出谁到底是凶手?发言完毕之后,下面的人允许每人提出一个问题。由发言者来回答。” 小白再一次看了看众人:“女士优先,现在由小紫先发言。” ------------ 第72章 恐怖角2 刘璐站起身来和小白交换了位置,开场之前,先理了理思路。 对于这类游戏,她驾轻就熟,虚虚实实,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该怎么发言完全是小儿科。 发言之前,她愣了两秒的神。 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就是刚才在楼道里的那个人,他站在数级阶梯的最上方,那里是进门处。 一张白色的面具在夜色里透出幽灵一般的影子,看着倒挺吓人的。 那个人的出现,让她脑中的思路短暂的短了路。 “小白,这个游戏除了我们之外,还有别的人吗?” 瘦个子小黑接了话:“你来的时候没在门口发现那个小丑吗?” “我是说除了那个小丑之外,还有其它人吗?” 其余四个人皆摇了摇头。 “没有。” “可,那个人是谁?” 众人朝着刘璐所指的方向回头看去,整个空旷的剧院里除了他们,并没有别的人。 刘璐也觉得奇怪,只是恍个神的工夫,剧院入口就半个人影都不见。 小白道:“小紫,别紧张,那里什么都没有,你继续吧!” 瘦个子小黑也跟着附和:“是啊,有我们三个大男人在,你怕什么?” 刘璐定了定神,再次看了看入口处,确实没人。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紧张了。 游戏重新开始。 小白道:“每个人发言只有两分钟,你抓紧时间。” 刘璐的发言简单明了:“我就是阿静,阿文的闺蜜。新婚的当天晚上,大家喝了不少,我因为在酒席上意气用事替阿文挡了不少酒,喝断了篇,当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我都不知道。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就听得阿强在另一个房间里号啕大哭,我起来的时候,看见阿贝睡在我旁边,摇了半天才将她给摇醒。然后我们去了另一个房间里,才发现阿文出了事。” 然后是提问,先是阿黑。 “你和阿文的关系怎么样?” “挺好的,我和阿文,阿贝几年前在一家酒店上班认识,三个人脾气性格相投,后来三个人也租住在一起。再后来又在同一家商场做服装店员。我们三个人里,数阿文的性格最要好,所以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矛盾。” 小白的问题比较犀利:“真的是这样吗?据我所知,你和阿文在前不久不知道什么原因闹了一些矛盾,直到婚礼前才和好,能说一说是什么矛盾吗?” “牙齿和舌头有时还打架呢,更何况是人与人之间,我们只是因为那天下晚班之后,阿文本来是说了和我一起吃宵夜的,但临了,她却失言跑去陪了阿强。我觉得她自从和阿强好了之后,有点重色轻友。所以有些小情绪,后来阿文主动跟我道歉,本来也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所以我们又和好了。” 然后是小白发言:“我就是阿静口中的小贝,我和阿静,阿文之间的关系正如阿静所说,没有偏差。我着重说出事当天的情况,婚礼的当天晚上,我喝了酒,但并不多。 之所以醉酒是因为我的酒量不好。我要说的一点是关于阿静的,那天半夜,我在睡梦中被开门的声音吵醒。睁开眼睛一看,阿静的身影刚刚好出了房间门。 我以为她起夜了,也就没有理会。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就不知道了。刚才的描述中,她并没有说她半夜有出去过,是不是心里有猫腻?” 小紫(阿静)道:“正如你所说的,我确实是起夜,酒喝多了起夜不正常吗?我出去的时候,看到阿强躺在沙发上,我还纳闷,新婚之夜,阿强不在洞房,怎么跑到沙发上躺着了,我以为他们两个闹了矛盾。 然后我去了卫生间,从卫生间出来之后在桌子上的茶杯里倒了一杯水喝,一杯水喝完之后,处于醉酒状态的阿强说要喝水,我又给他倒了一杯。 我之所以没说,是不想引起大家的误会。” 小白(阿贝)据理理争:“你不说大家才误会,那个时间段谁知道你去干嘛了?另外,你和阿文的矛盾其实是因为阿强。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和阿强之间不清不楚的,有一次,我亲眼见到你和阿强在商场的地下室拉拉扯扯的。不要跟我说,你们之间没有关系。” 小紫(阿静)脸色开始不自然:“我,我承认我喜欢阿强,但阿强对阿文是真心,从来没有因为我的纠缠而动摇过。” 小白(阿贝)哼哼一笑:“阿强,要钱没钱,长得也不尽人意,我实大想不通,你们两个偏偏喜欢他。” 小紫(阿静):“我承认我喜欢阿强,其实是嫉妒阿文,在我们三个人中间,我的年龄最大,她的年龄最小,她却偏偏是最早谈恋爱的那一个。而我,一直没有遇到中意的人,成天看到他们两个恩恩爱爱的,我心里蛮不是滋味的。 阿强虽然很普通,但他十分懂得体贴人。而且烧得一手好菜,每天给阿文带饭的时候,也顺便给我带了一份。有的时候下夜班,还主动送我回家。这样让我产生了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想将他从阿文的手中夺过来。 凭什么她能这么幸福,而我去不能? 但,我并不能如愿。 正如阿贝所说,那天在地下室我抓住机会向阿强表白。 说只要他跟阿文分手,我会一辈子对他好的。 结果当然是失望的,阿强坚决地拒绝了我。让我将对他的那一种心思收回去,我们还能是朋友,否则,不光是他,还有阿文都会离我越远越好。 我知道,我长得不如阿文漂亮,年龄也大。换作是谁都会选择阿文而不会选择我。 后来他们两个人已经谈婚论嫁了,我也算是彻底死心了。” 小灰直接跳过了这一趴,问小白(阿贝):“请问你和死者小文的关系怎么样?” “挺好的,至少我们没有矛盾。” 小黑:“是真的没矛盾吗?你确定?” 小白(阿贝)非常肯定:“没有。我可不像有些人那样,连自己最好闺密的男人都惦记。” 小黑:“你和阿飞还有阿明认识吗?” 小白(阿贝):“认识,但并不熟。” 无脸男冷不丁地问了一句:“真的不熟吗?” 小白(阿贝):“是的,不熟,特别是阿明,在婚礼的前一天才通过阿强认识的。” ------------ 第73章 恐怖角2 接下来是小灰发言:“我就是阿飞,我承认阿明是替我背锅的,其实是我一直对阿文有意思。 那天晚上从婚礼现场回来之后,阿明在我的授意之下,将一杯放了药的水给阿文喝下。然后扶着阿文进了房间。我在外面陪着阿强喝了几杯,阿强心情不太好,我在他酒里下了一些东西,很快他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然后,我进了阿文的房间。阿文,漂亮文静,她与外面那些奔着我的钱而来的女人不同,纯洁善良,是我求而不得的女人。 这一个晚上,我终于如愿以尝,令人惊喜的是,她和阿强谈了两年恋爱,居然还是处女,果然如我想像中一样美好。 差不多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我从房间里面出来。 阿强还躺在沙发上,阿明应该是走了。 事办完了,我再留在那里显然没有必要,然后下了楼回家去了,第二天我才知道阿文出了事。 虽然十分遗憾,但人已经没了,活着的不得向前看不是吗?” 小紫(阿静)发言:“哼,小人,我可以大胆猜测,小文的死一定跟你有关。” “是的,我承认,跟我有那么一丁点关系,要不是我当天晚上别有图谋,阿强和她将度过美好的新婚之夜,也许就不可能出意外了。但我要声明,阿文的死跟我绝对没有关系。我疼她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想要她的命? 再说了,警方后来也调取了监控,当天晚上,我确实是在凌晨3点多下楼离开小区的,我没有作案时间。” 小黑:“谁说没有作案时间?警方说阿文死亡时间在4点左右,3点多也包括在内。” 小灰(阿飞):“不管怎么说,我没有理由对阿文动手。” 无脸男难得问了一个问题:“你和阿明的关系怎么样?” 小灰(阿飞):“阿明是我的生意伙伴,在生意场上,他帮了我不少,我们算是很好的朋友吧!” 接下来是小黑发言。 “我就是阿强,与阿文认识的时候,我是一个外卖员。那天天又冷,又下着大雨,阿文点了一份红烧牛肉面。谁知道半道上我了为躲避一条突然窜出来的小狗,狠狠的摔了一跤。 那份牛肉面全部撒在了马路上,那天我心情糟糕透了,之前我已经超时了好几单。我又回到面馆自己掏钱买了一份面给她送过去。这一单外卖严重超时,送到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了。 我跑外卖跑了一年多,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有很多次因为送单超时被客户投诉。 但那天不一样,当我狼狈地将那份面送到的时候。 她并没有责怪我,反而让我进屋坐一坐,给我倒了一杯热水,并且拿了酒精给我额头上伤口消了毒。 她说话很温柔,在简短的交淡当中,我得知我们两个居然来自同一个地方。 后来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和微信,再然后我们走到了一起。 我其实很痛恨我自己,恨自己无能,不仅不能给到她好的生活,反而亲手将她送进了虎口。 要不是我,她怎么可能这么年青就去了另一个世界。 那天晚上,正如阿飞所说。我的确很郁闷,看睁睁地自着别的男人进了自己老婆的房间,那一种心情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我和阿飞喝了酒,但我不知道阿飞才是真正对阿文有意图的那个人。 整个人昏昏沉沉地睡到了太阳从窗户外头映进来。 醒来的时候,阿明和阿飞都不在,但卧室的门却是半开着的,我虽然自觉没脸,但还是进房间看一看。 我进去的时候,她整个人被被子盖得严严实实的。一动也不动,我以为是阿明下的那个药量太重了,害怕有什么副作用,所以掀开了被子,才发现她整个人已经僵硬冰凉,毫无生气。 起初我一直认为是阿明干的。 后来警方调查我才得知,那一天晚上欺负阿文的一直是阿飞。 阿飞,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亲如兄弟的哥们。我以为他是真的帮我,没想到他却暗藏心机。 虽然警方最后没有证据认为阿文的死跟阿飞有关,但我知道,一定是阿飞干的。他这个人从小就是这样,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宁可毁了也不让别人得到。” 无脸男发言:“你和阿文真的如你所讲的那样,相亲相爱吗?” 小黑(阿强):“当然,善良漂亮的阿文能看得上我这一个穷小子,是我上辈子烧了高香才有这么好的运气。我恨不得把她捧在手心里,她脾气也那么好,我们从认识那天起连脸都没有红过。” 小白(阿贝)发言:“没红过脸?谁相信呢?阿文不止一次在我和阿静的面前诉过苦,说你这个人并不如表面上看的那么憨厚老实,控制欲强不说,还时常猜忌她在外面有人。你会不会眼看着自己媳妇跟别的男人上床,一时忍受不了,对阿文动了手。” 小黑(阿强):“也不是你所说的那样,我长得其貌不扬,还是一个要啥没啥的穷光蛋。而阿文漂亮温柔,我自然会有自卑感,总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她的身边又不乏追求者,见到有男的跟她走得近,有的时候我也就是随口问两句。但她都已经和我结婚了,自然是爱我的,总不可能是因为我穷才和我结婚吧! 如果真的像你所说的那样,我最应该动手的不是阿飞和阿明吗?对自己女人下手算什么真正的男子汉?” 最后发言的是无脸男,他果然自带悬疑特质,站起来的时候,刘璐才发现,他不光是无脸男的面具,也跟无脸男一样身着一身轻飘飘的黑色长袍,怪吓人的。 他飘到了椅子上坐下来,声音还是压在喉管上的那一种感觉。 “我就是阿明,我保证我说的都是实话,绝无半点谎言。我就是传说中的BL,我和阿飞认识了好几年了,说实话,我自从第一天认识他之后,就对他怀有一种不一样的心思。 为了取得他的欢心,这几年我给他介绍了不少赚钱的生意。他不傻,其实早应该看出我的别有用心,我们之间之所以看破不说破,也是各取所需,我对他怀有希望,他也是利用我对他不一样的心思为自己谋取利益。” ------------ 第74章 恐怖角2 当无脸男(阿明)说出些话的时候,除了小灰(阿飞)之外,其余三人皆一脸愕然。 小白(阿静)立马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明白了,当你看到阿飞对阿文有那方面的意思之后,其实内心就已经很不舒服了,更何况,他还当着你的面进了房间和阿文发生了关系,你一方面嫉妒阿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让阿飞和其他人有感情的纠葛。 所以在那天晚上,当阿飞心满意足地完事离开之后,你悄悄进了阿文的房间,然后送她去了另一个世界。” 无脸男(阿明)颇为不悦:“你能让我把话说完吗?你分析得对,我的确有想要阿文去死的念头,并且这个念头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要她在这个世界上一天,阿飞就会一直对她存有心思。 那天,阿强躺上沙发上睡着了,阿飞迫不及待地进了阿文的房间。正是这一件事加剧了我想要阿文的命的念头。 所谓眼不见心不烦,我就去了另一个房间呆着。直到阿飞完事之后,我在窗前看着他下楼开着车离开。 然后我进了阿文的房间,正准备下手的时候,听到有人在敲卧室的门。是阿贝的声音,她先是在外头喊了两嗓子阿飞的名字,见没有人应答,就推门进来了。 当时我无处可藏,只好躲在了窗帘的后面。 昏暗的壁灯下,阿文仍旧昏睡着,身体的上半部分露在外面。 我看见阿贝站在床跟前,定定地盯着阿文瞅了半天,后来拉过被子捂在阿文的头上,边捂边狠狠地说:你去死吧!你死了就好了。我在心里读着秒,差不多一分来钟,她才松手。 她松手之后,掀开被子在阿文的口鼻处探了探,然后急急地离开了。 她离开十分钟之后,我站在床前看了看阿文,也转身离开了房间。 也好,有人在我之前动了手,我也不用以身犯法了。跟转身出了房间门,这个时候早点离开才是明智之举,以免到时候什么都说不清楚……。” 他慢条斯理的,似乎还没有表述完,小黑(阿强)立刻激动起来。 “阿贝,原来是你?你和阿文那么好的关系,你这是为什么?” 小白(阿贝)急于为自己澄清,脸色肉眼可见色涨红了起来。 “不是的,我没有。我可以解释的。其实,其实我做阿飞的地下情人已经好久了。他长得好,还那么会赚钱。虽然他有些玩世不恭,花心得很。但男人嘛,特别是有钱的男人,怎么可能没有女人往他跟前靠呢? 我爱他,所以也心甘情愿地做他见不得光的情人。 跟阿静一样,我也是一个为爱而不得的女人。我喜欢阿飞,为了他做什么都可以。可他,只当我是他众多玩物中的一个而已。 他所有的感情只愿意放在阿文身上。我当然不甘心,我自认为我和阿文比起来一点都不差,相反,我比土里土气的阿文时尚,会打扮,那方面的工夫也不错,大多数男人都会喜欢我这一类型的。可偏偏不晓得阿文使了什么迷药,勾得阿飞一天到晚魂不守舍的。 特别是那天晚上,我他妈的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进了别的女人房间。心里当然不好受,加上喝了一些酒的原因,洒壮怂人胆,我本意是想进房间将阿飞叫出来,阿文能干的事我也能干。 进去之后,才发现阿飞不在房间里,看着几乎光着身子的阿文躺在床上人事不醒,内心那股邪恶的念头战胜了理智。 我拉过被子捂在了她的头上,一开始下手是重了一点,她开始挣扎,这其间我思想斗争得厉害,最后松了手。 正如阿明说的那样,我探了探她的鼻息,发现还有气。然后我转身离开了房间,装作若无其事一样回到自己的房间,那个时候阿静睡得跟个死猪一样,还在打着呼噜。 所以,我怀疑在我走之后,阿明又紧跟着动了手,然后想嫁祸给我。” 无脸男(阿明)冷冷地瞅了一眼小白(阿贝)。 “我说过,我从不说谎。” 小黑(阿强)作激动状:“你管你说不说谎,你们两个中间一定有一个是凶手。” 小灰(阿飞)替无脸男(阿明)说话。 “我了解阿明,他这个人爱憎分明,性子直,他应该没有说谎。” 小黑(阿强):“不是阿明,那就是阿贝。” 小白(阿贝)的声音高了一个度:“我都说了不是我,我离开的时候阿文还有气。” 无脸男(阿明):“是不是你我不知道,但我敢肯定不是阿静。” 众人皆问号脸。 无脸男(阿明)继续:“其实客厅桌上的那半杯水是阿文喝剩下的,里面有迷药的成分。当天晚上,阿静出来的时候,我以为是阿飞完事了,踱到门口看了看,是阿静,正端着那半杯水在喝。这药劲有多大,我知道,阿静喝下半杯水之后铁定睡得死死的,她不可能有作案的时间。 我现在要说一说阿强,阿飞说他在酒里下了药,目的是让阿强昏睡不起。但阿静说,她出来的时候,阿强还管她要水喝来着。 那药劲一上来我知道,除了还会呼吸之外,就跟个死人一样,不可能还能要水喝。所以我怀疑阿强是假装中了迷药。他一定藏着什么秘密。” 兴许是为了撇清自己的嫌疑,小白(阿贝)摸了摸脑门,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 “我想起来了,前段时间我在我们住处卫生间的纸篓里发现了一根验孕棒,上面两条杠显示是有孕状态。 我们两三个人住在一起,除了我,就剩下阿文和阿静了。我问过阿静,阿静说是小文的。现在想来,不太对劲。小文死后,警方也没有说过阿文有孕。如果不是阿文,那么就是阿静了。 所以,我觉得阿静和阿强都有问题。” 小白(阿贝)话音刚落,在他们身后传来一个尖锐的声音。 是那个一直未出现的小丑,他无声无息在出现在了现场。 他的到来让这一场游戏接近了尾声。 “我宣布,最后投票的时间到。大家可以选择不记名投票,将你们所认为的凶手名字写在纸条上面,交给我。由我来宣布结果。” ------------ 第75章 恐怖角2 几分钟之后,小丑站在了最前面,清了清嗓子,但声音依旧尖锐无比,也不知道他这清嗓子的动作有什么用。 他扫了一眼众人,然后开始宣布答案。 “经过大家的投票,最后得出结果。除了阿强和阿静之外,其它三个玩家一直认为凶手就是阿强。凶手到底是不是阿强,由阿强来作最后的陈述。” 小黑(阿强)站到了最前面,将头套扯了扯,估计是有点呼吸不畅。 “呃……看来大家都是老玩家了,猜得是比较准。 是的,凶手就是我,阿文的新婚丈夫。 我承认阿文是一个漂亮善良的姑娘,我也是爱过她的。她这个姑娘身上优点很多,善良就不说了,区别于大多数姑娘的最大的优点是纯洁,不拜金。 有人要说了,我一个其貌不扬的穷小子,能娶到这么一个漂亮的姑娘一定是祖上冒青烟了。 起初我也是高兴的,但后来才发现我和阿文在一起并不如别人看到的那么幸福。 她的传统观念很强,我们两个在一起两年多的时间,近一千个日子,我们之间的关系仅限于拉手,连亲嘴都没有过,每次我有要求的时候,她都表达出了明显的抗拒。 我问过她是不是看不上我,不想和我发生关系。但她的理由是,她是一个传统的人,第一次一定要留在新婚之夜,让我忍一忍。 忍个毛线啊,我怕不是谈了一场假的恋爱。眼见着美色当前,我却只是看得见吃不着,那一种煎熬天天都在折磨着我。 这样也就算了,我他妈的最看不惯那些成天跟苍蝇一样盯着她的臭男人。 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她见到任何一个追求者都是温和的态度,还笑得一脸灿烂。 我提出让她别上班了,我养她。 她的理由让我无法辩驳,她说,你养自己都费劲,拿什么来养我? 后来,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我喝得有点多,我求着她留下来陪我,但她一点都不给我机会,让我自己冷静冷静,然后转身就走了。 那天,我一个人在小小的出租屋里喝酒,然后阿静就出现了。 我一个大男人,当阿静投情送抱的时候,我无法拒绝。 如此一来,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有了一段时间的偷情,但后来我也厌倦了。 再说我和阿文就快要结婚了,我想彻底了断我和阿静的关系。 也就是阿贝看到我们在地下室争吵的那一次,我让阿静以后别再找我了,阿静当然不干。 她说她怀了我的孩子,让我看在孩子的面上与阿静分手。 多么可笑的理由,我阿强虽然穷,但不是一个轻易受人威胁就妥协的软蛋。 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坚决让阿静从我的生活当中消失。 阿静设了一个局,她约我在出租屋见面,作最后的了断。 阿静表示她可以离开我,请求我再爱她一次。看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我忍不住和她发生了最后一次关系。 这一次被阿文抓了现场。 我本以为阿文会闹得不可开交的,没想到她特别冷静。 她说的那句话我至今仍旧记得一清二楚。 她说:“阿强,我知道你跟我在一起没有得到那方面的满足,我也可以理解一个成年男人正常的生理需要。只是,你们两个要办事的时候最好隐秘一点,别当着我的面,我就可以假装不知道。” 我震惊了,如果她爱我的话,她不可能是这一种反应。我有点怀疑她跟我在一起另有目的。但转念一想,我一个要什么没什么的穷小子,她图什么呢? 直到后来,阿静帮我找出了真相。 阿文她在单亲家庭长大,母亲柔弱无能,小的时候将她当男孩子,心理上发生了变化,后来发现自己的取向有了问题。 她之所以看不上多金的阿飞,只是因为她需要一个结婚对象,是谁并不重要,重要是这个结婚对象老实可靠,而我就是最佳的人选。 在知道真相之后,那一种强烈的欺骗感让我愤怒到了极点。 我借了几十万的外债,到头来娶了一个喜欢女人的老婆,你说讽刺不讽刺? 阿飞,其实我一直知道他对阿文有意思。 当他提出那个无理要求的时候,我假装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这样的女人,就应该被男人死劲糟蹋,都不能解我心头之恨。 我感情的天秤开始往阿静这一边倾斜,相对于阿文。阿静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对我好的女人,我不能辜负她和我的孩子。 那天晚上,阿飞假装陪我喝酒解闷,但我明白,他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他递给我有迷药的酒,都被我洒在了沙发底下。 这一个晚上,还真他妈的热闹。 一个二个皆进了那间具有讽刺意味的房间,然后又一个二个相继离开。 我阿强何德何能,让这么多人对我新婚的老婆有意思。 我是新郎,却是最后一个进入新娘房间的。 我戴了手套,将愤怒的双手伸向了躺在床上人事不醒的阿文。 她几乎没怎么挣扎就去了另一个世界。 这个,就是欺骗的下场。她不完整的人生他妈的凭什么要我来买单,她活着就他妈的是一个欺骗。” 小黑最后有点义愤填膺,非常激动,表演得很跟真的一样,金狗奖缺他一个小金狗。 剧情平淡无奇,反转是有的,但套路特别的多。 对于老玩家刘璐来说,缺了一点新意。 不过,整体还算过得去。 从剧院出来的时候,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萧条的剧院门前,刘璐的电话突兀的响了起来。 前男友这个娘娘腔,他这是没完没了了。 挂了又打,挂了又打。 她接起来:“王保宝,你是有病吗?我们已经分手了,拜托你以后再也不要来骚扰我了。” 电话那头的王保宝哭唧唧:“璐璐,我没同意分手,你给我开门,我给你陪礼道歉,我错了还不行吗?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和我提分手。” 靠,看来要摆脱这个娘娘腔,明儿个就搬家。 挂完电话,看到小灰还站在门口。 “你怎么还不走?” “夜色撩人,不想回去背床板。美女,可否赏脸一起去吃个宵夜?” 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她可不想回去再多看一眼那个妈宝男。 ------------ 第76章 恐怖角2 X市某街边的通宵烧烤摊,刘璐与小灰相对而坐。 一大盘子烤串上来的时候,小灰一面招手让老板拿了几瓶冰啤来,一面对着刘璐嘿嘿一笑。 “嘿嘿,撸串没有冰啤那就等于一个人没有灵魂一样,了无生趣。” 刘璐看了看对面的那个瘦个子男生,卸下面具的他倒也没有让自己失望。 属于那一种机灵型的男生,瘦是瘦了一点,但长得不错,且能说会道,游戏里由他扮演阿飞倒挺合适的。 两个人颇为投缘,在深夜的路边烧烤店,撸着串喝着酒,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大口喝酒的间隙,她问过小灰姓甚名谁。 小灰猛灌了一口酒嘿嘿一笑:“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一点都不重要,重要是咱们能在一起喝酒就是有缘,来,我干了,你随意。” 不晓得喝了多少,只记得小灰招手让老板拿了有好几次酒。 低矮的桌子底下空瓶子碰着脚踝,发出丁丁当当的声响。 其间王保宝又打来了好几次电话,烦不胜烦,最后索性将手机关机了。 夜色慢慢褪下去,晨光微亮的时候,这酒似乎喝得差不多了,隐约看到烧烤摊老板开始灭了炭火,准备收摊了。 她喃喃地说了一嘴:“我……喝多了。” 小灰的声音在耳边无比的聒噪:“美女,美女,你家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不,我不回去。”潜意识里还想着王保宝这个王八蛋,应该还在家门口堵着了,她一点都不想回去。 眼里最后影像是,一辆出租车戛然停在了路边。 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在一个非常陌生的地方。夕阳特别美地映在窗台上,一片昏黄,好美的一幅油画。 而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这张床颇为凌乱,男性味道十足。 脑袋慢慢回了春的时候,小灰笑吟吟地站在门口。 “你这一觉睡得可够久的。” 她颇有些不太好意思,撑了撑身体,发现头晕沉沉的,不光头晕,整个身体都好像跑了一个马拉松似的,酸软无力。 原来醉酒是这样一种状态,看来酒这个玩意儿以后得少喝,体验感一点都不好。 “不好意思啊,打扰你了。” “不用客气,我喜欢被打扰。尤其是美女,我更喜欢被打扰。美女如果赏脸的话,共进一个晚餐也未不可。” 盛情难却,既然都打扰了,何不打扰到底。 小灰与王保宝比起来,简直不晓得要强多少倍。 晚饭是他亲自动手的,三分熟牛排,红酒在杯子里散发出浪漫色的光芒。 小灰整个人坐在对面自成一体的发光体,令她越发地鄙视前男友王保宝,那个家伙煮个稀饭都会煮成锅巴的妈宝男,自己与他分手绝对是明智之举。 努力作出优雅状,抿了一口红酒。 “帅哥,你女朋友有你这样出色的男友,简直幸福死了。” 对面的帅哥微微一笑很倾城。 “可惜的是,我女朋友在哪里也不知道。” 这一句陡然给了她希望,看了看那面大大的落地窗。 “这房子真漂亮?” “是啊,这房子是父母给买的。” “我能冒昧地问一下,帅哥在哪里工作吗?” “嗯,自由职业者,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晚餐在愉悦的状态下结束,走出门的时候,她颇有些不舍,小灰似乎看出了她的小心思。 又微微一笑道:“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与美女共进晚餐。” 此言正合她意:“当然,咱们来日方长,有的是机会。” 小灰继续嘿嘿一笑:“要不是我的车拿去保养了,今天一定送美女回家。” 电梯门合上之前,小灰一张脸仍旧笑得十分灿烂。 电梯一路向下,她内心不禁开了花。 前天才和王保宝分手,这又交了桃花运,还真是无缝连接啊。 有颜,有才,重点是有房有车。 才下电梯,她又在想着下一次两个人见面时,自己该如何打扮,才会让对方既觉得得体而又突显自己的美丽。 5楼,小灰站在窗前,看着楼下的女孩,一步又一步地走出自己的视线。 夜色下,一张白脸隐隐一笑。 这姑娘,长得漂亮,身材也不错。 但却由内而外地散发着一股味道。 他明白,是一种肤浅的味道。 他不太喜欢那一种味道,只一顿饭的工夫,就让他确定,他与她不会再有下一次的机会。 这样的一种想法,让他不由得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失落感。曾经有那么一个一见就倾心的姑娘驻扎在他的心里,可惜的是,一切都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这样的一个晚上,这种没来由的失落感将自己包裹得紧紧的。 坐在窗前看着外面万家灯火的时候,有人在敲门。 作为一个资深宅男,来找自己的人并不多。 打开门,是一个出乎意料之外的人。 “哥,你怎么来啦?” “路过,顺便来拜访一下你。” “嗐,什么拜不拜访的,您这尊大神一来,我这小庙不是立马就蓬荜增辉了吗?” 来人语气一贯地冷淡,他习惯了,并不在意。 “你昨天晚上不在家?” “嗐,你晓得的,我是夜行动物,出去喝酒去了。” “真的是喝酒吗?喝的啥酒?” “哥,你这个神情有点扯把子喔,好像警察在盘问犯人似的。” 来人面部表情仍旧冷得要死,拿起桌子上还有半瓶的红酒。 “这酒不错,咱们哥俩喝两杯?” “喝,酒这个玩意儿是个好东西,只要有人陪,喝多少我都愿意。” 自己酒量一直都很不错的,没想到这一个晚上,才一杯红酒下去,精神就有点恍惚。 对面那个人在问,他在说,还真的有点像警察在审犯人似的。 他那一双犀利的眼睛看着自己,就好像脱光了衣服摆在他的面前一样,一目了然。 “你昨天晚上去了哪里?” “红星剧院玩推理游戏去了。” “那个女孩是谁?” “她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一女的,一个漂亮的女孩。” “你对她做了什么?” “嘿嘿,哥,做了男人和女人之间该做的事。” “为什么要这么做?” “刺激,好玩。” “你这样做了多少次。” “我,我不记得了。” “还记得每一个女孩的名字吗?” “她们不需要有名字,我们也不需要知道。” “记得一个叫苏西的女孩吗?” “苏西?” “是的。” “苏西,苏西……不,不记得。” ------------ 第77章 恐怖角2 黎明前的黑暗,这一座海滨城市,被一种莫名的情绪所包围着。 风华绝代小区B栋501,年青人坐在窗前,看着窗户外面的世界。 对于一个爱玩游戏的宅男来说,窗外暗黑色的世界并不陌生,有好多个夜晚都是坐在窗前,驰骋在游戏的世界里。 宅男的世界里,没有白天和黑夜。 但这一个晚上他毫无兴趣玩游戏,窗外的世界似乎也变得不再熟悉。 自从那个人走了之后,自己的一颗心就感觉空落落,做什么都了无生趣。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那一种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一种无比煎熬的情绪,将自己包裹得越来越紧,越来越无法呼吸。 天边的白光开始显现的时候,有个声音在耳边游荡。 “你还在等什么?你还有时间等吗?” 那个药瓶已经攥在手心好久了,汗津津的,之前在潜意识还有些许抗拒的他,在这个声音响起来的时候,再也没有半点犹豫。 药瓶里的药全倒出来的时候,因为手在颤抖,掉落了不少在地上。 天边的白光越来越明显,顾不得那么多了,一把将药片全部塞进嘴里,艰难地吞咽了下去。 然后又将地上掉落的药片一颗又一颗地捡起来,一颗一颗地吃下去。 对面窗户玻璃上开始映出太阳的颜色,非常刺眼,将窗帘拉了起来,一个晚上了,真累了。 一头倒在沙发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徐来,时年25岁,无业青年。也就是传说中干啥啥不行,泡吧泡女人第一名的那一种游手好闲的青年。 他是家里的独生子,从小被宠溺长大。 也亏得其父母辛苦了一辈子,攒下了几套房,所以这娃还可以靠收租过日子。 其朋友圈里显示,两个星期前他刚过完25岁生日。 但他的生命也就终结在了一个星期前。 这个小区的名字特别妖娆,风华绝代。 徐来一个人住在B栋的502,好几天了,邻居老王出门上班和下班回来的时候,总闻到楼道里一股难闻的气味。 那一种味道很独特。 后来老王终于发现那个味道是从隔壁502散发出来的,越是往门前靠,那一种味道越是浓烈。 于是老王就报了警,附近派出所的人很快出了现场,老王对派出所年青的警员小王说。 “警官,你晓得吧!我小时候家里穷,好不容易买两斤肉回来,要吃好多天,那时候家里没有冰箱。特别是大夏天的,就将肉放在水里冰着。我妈舍不得吃,那肉都放烂了才哪出来炖了吃。 怎么说呢,警官,你晓得吧,那一种味道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真是让人欲罢不能啊。 起先我还以为隔壁在炖肉,后来接连好几天都是那个味道。隔壁总不能天天炖烂肉吧,更何况,我记得隔壁这个小年青,他天天点外卖,我基本天天晚上都会听到隔壁有外卖员在敲门的声音,我这才觉得不对劲。” 老王这么一形容吧,小王立马就有一种想吐的冲动,尤其是隔着门闻到那一股奇怪味道的时候,那一种冲动尤其的剧烈。 502业主叫徐来,给其父母打电话,电话倒是打通了,老两口退休之后,生活过得十分精彩,报了一个新马泰的旅游团,现在正在泰国的海滩边晒太阳,自然是回不来。 警员小王只得叫了开锁的来, 这锁一开,警员小王再也忍不住,当场就狂吐起来。 徐来,半躺在沙发上,整个人已经开始腐烂,那一种不知名的液体顺着皮沙发往地下滴答着。 地板上已是污迹一片。 小王吐完之后,急忙让其它无关人员撤离了现场,然后报告了上级。 城北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苏牧带着他的队员们出了现场。 一个二个在派出所警员小王诧异的目光注视下,淡定地进入了现场。 尤其是苏牧手底下那个五大三粗的队员,他手里居然还拿着一个肉包子在啃。 警王小王又一个没忍住,一个人跑到楼道的角落里干呕了半天。 局里的年青法医,漂亮姑娘许凡熟练地扒拉着已经在流水的尸体,然后开始表述。 “死者呈现腐败巨人观,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现象,尸身出现不同蛆虫的状态,初步推断死亡时间在三到七天,目前看来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具体死因需要进一步解剖化验。” 王大龙将最后一块包子塞进嘴里,问许凡。 “能排除他杀吗?会不会是猝死?最近案子一个接着一个,千万别是他杀,忙都忙不过来了。” 许凡瞪了他一眼,并没有答腔。 痕迹部门的同事在小心的提取觉得可能有用的东西。 苏牧站在饭桌前面色沉静,作为一名资深刑警,他明白,能提取到的线索不多,有价值的线索也不多。 徐来,一个月前是见过一面的,那一次他是以周语的房东身份出现在罗大春派出所为周语作证的。 作为一名单身狗,房间里的陈设确实具有一个宅男的特色。 东西虽然不多,但摆得到处都是。 饭桌上两份没吃完的牛排,零零碎碎的牛排已经长了绿毛,桌子上两个酒杯里也还有没喝完的红酒。 徐来的死因是什么?猝死?还是有其它原因。在法医没有得出结论之前,一切都不好下定论。 如果不是猝死,那么徐来的死是不是跟这个跟他一起吃牛排,喝红酒的人有关? 这个人是谁?也许小区的监控可以说话。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在现场发现了两瓶三唑仑片,其中一瓶在卧室的床头柜里的还没有开封,另一瓶客厅的落地窗帘下面的角落里,只剩下几粒药片。 这么一个发现令苏牧平静的内心一下子变得不太平静,徐来的死难道跟前两起案子有关联? 一天后,法医组出了尸检报告,当苏牧看到报告的时候,几乎将徐来的死与前两起案子归结到了一处。 报告上明确指出,在徐来的胃里发现了过量三唑仑的成分,也排除了猝死或者其它疾病的可能性,推断是服用了过量三唑仑导致的死亡。 在其胃里并没有发现多余未消化的食物,少许成分与餐桌上长了绿毛的牛排成分相同。 报告推断,徐来的死亡时间是在餐后六七个小时之后。 ------------ 第78章 恐怖角2 饭桌上的两个半杯红酒,在其中一杯红酒里也检测出了大量的三唑仑成分。 在这一杯含有三唑仑成分的酒杯杯沿上发现了徐来的唾液成分,痕迹部门的报告上也指出,在这一个杯子上有且只发现了徐来的指纹。 另一个杯子上的指纹属于另外一个人,杯沿也检测出另一个人的生物特征。 另外,在卫生间的垃圾桶里的纸团里发现了属于徐来生物特征的保险套。 在拿到报告之后,王大龙展开了丰富的想像。 他说:“苏队,会不会是这个徐来约了女孩来家里搞浪漫晚餐,本来是要给女孩下药的,没想到一时兴奋,将酒杯给搞错了,反而是自己喝了那一杯带药的酒,将自己的小命给玩没啦?” 苏牧还没有表示反驳,队员杨娟表达了强烈的反对。 她说:“王大傻子,你服下了大量具有镇定剂成分的药物之后,处于昏睡状态还能与女孩开车算你有本事。” 王大龙无力挣扎:“难道说是徐来自己想不开?不能啊!他活得好好的,还有力气和姑娘搞浪漫晚餐,没有理由去死吧!” 苏牧唉叹,也怪不得雷局总是想发火,面对这样不带脑子的队员,连自己都想点个三把火,看能不能让这个猪队员清醒一点。 小区监控没坏,找到这个女孩也很容易。 女孩叫刘璐,是一名导游。 毕竟是与人打交道的职业,将她请到警局的时候,她一点都不发憷,说话也十分有条理性。 经过检测,她的确是与徐来发生关系的女孩,另一个红酒杯上的指纹也是属于她。 对于徐来的死,她当然是惊讶的。 她表示,一个星期前,徐来还活得好好的,怎么说死就死了?话语之间还表达了强烈的惋惜感。 一双大眼睛特别有神:“怎么可能?那么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刘璐,又一个被下了迷药的受害者,与大多数被下药的女孩一样,她们都被蒙在鼓里,要不是警察找上门来,她们压根就不知道曾经在自己身上发生过了什么。 她们甚至对于下药者还有所期待。 譬如刘璐,话语间十分明显表达出了她对于徐来的好感。 苏牧在想,如果徐来要是不死的话,这姑娘还会将自己洗得白白地送到徐来的床上。 当苏牧问刘璐。 “你与徐来是不是因为参与恐怖游戏认识的?” 刘璐表示惊讶:“你们怎么知道的?” “你们认识的那天喝了酒,然后你处于严重的醉酒状态,你以为喝断了篇对吗?” “是的,那天晚上游戏结束之后,我和小灰,哦,也就是你们所说的徐来,去了烧烤摊撸串,其间喝了不少酒。然后就喝断了篇,醒来的时候就在徐来的家里,那个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 “你就没有想过你真的是醉酒吗?你真的喝到了可以昏睡一天的地步?” “那警官的意思是我不是醉酒咯?” “或许在你和他在烧烤店喝酒的时候就已经被他下了药,然后被带回家里,对你实施了性侵。” 刘璐一脸不相信。 “怎么可能?如果我真的有被侵犯,我为什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姑娘,这一种药服下去会让你人事不醒,过量甚至会让你死亡。而你被卖了还天真的帮别人数钞票。” 苏牧将那一份生物检材的报告放在刘璐的面前,刘璐拿起了看了半天,声音明显带着颤音。 “警,警官,什么意思?我看不太懂。” “这份报告上明确指出,在徐来家垃圾桶的保险套上发现了属于你和他的生物特征,也就是说,你与徐来发生了那一种关系。” 刘璐一脸懵,半天没有醒过神来。苏牧有一些气恼,如今的姑娘们到底是怎么啦?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 “你知道吗?在你之前,已经有好几个姑娘被有心之人利用恐怖游戏的借口,对其下药然后实施了侵犯。在前不久一个品学兼优的高中生因为受不了打击而跳楼自杀。 姑娘,在你和一个连对方名字是什么不知道的陌生男子一起喝酒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坐在你对面的那个人他有没有可能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而你正傻傻的将自己当成了晚餐送给了他?” 刘璐这姑娘的心理承受能力显然比谢芳菲要强不知道多少倍。 “警官,我妈说过,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更何况现在是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坏人毕竟只是少数。徐来,在我看来他还不算太坏,只是他追求女孩用错了方式而已。” 这姑娘的脑容量异于常人。 “警官,年青人社会经验不足,犯一点小错还是可以原谅的,更何况他现在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喔,对了,他是怎么死的?自杀还是他杀,他有得罪什么人吗?” 靠,这姑娘就是传说中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那一种。 苏牧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无能的神父一般,面对着芸芸众生,千奇百怪的人,想经拯救他们,却有一种深深的无力与挫败之感。 内心被一个声音所代替:“拿什么拯救你,年青的boys and girls。” “现在,请跟我讲一讲那天晚上你们游戏的地方,有哪些人,其间有没有觉得异常的地方。” “在老城区那间废弃的玛丽剧院。玩的是剧本推理游戏,各自扮演不同的身份。组织者只是找了一个看起来比较恐怖的地方而已。我们五个人在剧院的舞台上,连窝都没挪过,只是动动嘴皮子,各自发言,然后推理,投出真正的凶手。 那天晚上的剧本玩的是老的套路,一点都不烧脑,找出真正的凶手也毫不费力。 玩事之后,大家就散了。只有我和小灰两个人去了烧烤摊撸串喝酒,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就在徐来家了。他的厨艺还不错,煎了牛排,启了红酒。 用完晚餐之后,我就走了。我本来还以为徐来会很快跟我再联络的,说实话,我还以为我们之间会发生一点什么。但那之后,他却连个电话都没有,倒是我给他打过一通电话,微信上普通的问了两次好,他都没有回应。 我毕竟是一个女孩子,脸皮厚也不能厚到这种程度,我猜想他应该是对我没有那方面的意思,谁能想到他早就出事了。” ------------ 第79章 恐怖角2 苏牧感叹,这徐来要是早知道刘璐对自己有意思,何必多此一举费那个工夫。 直接两情相悦不好吗? “那天晚上,你喝了多少红酒?” “因为之前才醉酒醒来,我闻到那个味道就想吐,只是象征性地抿了两口。” “回去之后,有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没有。” “游戏是谁组织的知道吗?” “七爷,一个网名叫七爷的,但真人我没有见过。当天晚上玩游戏的五个人中间有没有七爷,我不晓得,但徐来表示他不是七爷。” “七爷是怎么和你联络的。” “某网站灌水区域有一个叫恐怖角的论坛,因为我爱好推理游戏,所以有空就上去冒两句。有一天,就有一个叫七爷的私信了我,推荐我参与剧本推理游戏。 那天我刚好有空,就答应了。” “参与游戏总共有五个人吗?” 刘璐有些犹豫:“好像是六个人。” “好像?你不确定吗?你不说玩游戏的只有五个人吗?” “玩游戏的确是五个人,但有一个发剧本和总结陈词的小丑。算起来总共有六个人。 我之所以不太确定,是因为当天晚上我去到剧院的时候,曾经遇到一个戴着白色面具的人。但参与游戏的时候,却并没有他。 在开始玩游戏的时候,我在阶梯剧院的入口处又发现了那个人。我以为他是为了增加恐怖气氛来装点门面的。 但那个人只是在入口处晃了一下就不见了人影,我问了其它玩家,他们都表示除了门口的小丑之外,应该是没有其它的人。而且他们也不知道这个面具人的存在。 当时我可能是因为紧张的缘故,我也以为自己是看花眼了。 现在想来,不可能,我视力不错,一个大活人出现在面前,我怎么可能看花眼呢?” “也就是说,那天晚上,你有两次看见这个面具人?” “是的。” “你还能说出他有其它的特征吗?” “其它特征?个子高高的,看起来身材挺拔。除了那个恐怖面具之外,似乎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 “好,除了徐来之外,其它几个玩家你还记得他们的样子吗?有互相交流联络方式吗?” “没有,而且他们都戴着面具,剧院里也昏暗无比,除了知道是三个男的,一个女的之外,我对他们一无所知。” 结束问话之后,苏牧尽一位人民警察的职责,做了最后的努力。 “刘璐,喜欢推理游戏是一件不错的爱好,但我还要是劝你一句,以后参加这一种游戏最好和朋友一起,你一个女孩子大半夜的只身一人与陌生人一起玩游戏,很容易将自己置身于危险境地。” 刘璐这姑娘仍旧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警官,看您年纪轻轻的,怎么跟我妈一样。我今年24,不是小孩子了,我懂得分寸感。您还是多操心一下您的案子吧!我知道做你们这一行的不容易,将心放宽一点,活得也就轻松多了。” 妈的,苏牧想抽自己两个耳光。这就是活脱脱的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案子调查到了这一步,严华,邹玖宝,徐来的死当然不是巧合, 七爷,苏牧总觉得有问题。 还记得谢芳菲一案之中,那个神秘的叫摩的网友,最后经过证实,并不是罪魁祸首严华。 而七爷,与摩十分相似,与刘璐联系的那个账号也且只用过一次,且只与刘璐有联系过。 从网警那里反馈过来的消息是无从查起。 要说这是没有线索,但也是一种线索,至少反馈过来的消息是,七爷与摩如果没有干违法的事情,完全没有必要搞得这么神秘。 苏牧生出一种想法来,这会不会是个人或者组织专门借助恐怖游戏,来为某些有心之人物色下手的对象? 王大龙的说法更为通俗易懂。 他说:“苏队,你晓得你的意思了,你是不是想说这个七爷和摩极有可能是拉皮条的?” 接着王大龙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苏队,你说,这七爷和摩会不会就是一个人?我觉得他并不是传统意义上拉皮条的,而是借助于拉皮条来寻找自己的目标。 他跟徐来,严华,邹玖宝同属于一类人,但又有着区别之处。这个区别的点就是,徐来之流的目标是那些天真的,或者防范意识不强的姑娘。 而七爷与摩所代表的那个人的目标,则是为寻找可以下手的对象,这个对象正是如徐来之流,为了寻求刺激而不惜以身试法的男人。 我认为这个就是传说中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王大龙这一通分析得到了全体队员掌声。 大志由衷的佩服:“可以啊,大龙,就你这智商是如何想到这一点的?” 王大龙先是懵,然后是得意。 “这个就叫做不鸣则也,一鸣就惊人。哥们并不是没有智商,而是这个智商有的时候它不在线。” 杨娟打趣道:“我看你这个智商不在线是常态,在线才是奇迹。” 王大龙智商持续在线:“你们说,这个七爷会不会就是那个丰田男?再或者就是如刘璐所说的,在剧院出现的那个时隐时现的面具人?” 苏牧作出了总结性的发言:“不管这个七爷与丰田男是不是一个人,目前我们的方针还是不变。一方面寻找丰田男的下落,另一方面还是要在论坛上下工夫,看能不能钓上鱼来。 ………… 给周语打这一通电话,苏牧有些不太自在,特别是那天晚上看到罗乔与他肩并肩熟络的走在春子巷的情形之后,苏牧内心的情绪颇为复杂。 罗乔,认识她的时候是在她17岁那一年,青涩的一张脸,笑得特别的开心。 正是那一张含着笑意的脸,让苏牧觉得这个世界的美好,在他前二十来年孤独的人生中,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对自己笑得那么不设防,也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对自己那么信任。 也正是人生中出现这么一位少女之后,他才觉得生活原来可以活得如此开心。 而现在,他觉得那个开心的女孩正一步一步的离开自己,就快要脱离自己的生活了。 每天一个人在警队宿舍的时候,以往那一种满满的幸福感,也正一点一滴地从脑海里消失。 ------------ 第80章 恐怖角2 周语,一个心理学高材生,一个出色的网络作家。 电话那头的周语,话语之间很有分寸感。跟他说话,不会让你觉得不舒适,自带一种令人信任的语气。 不管其身份,还是其不卑不亢的谈吐,都让人觉得这是一位新时代有为青年。 至于为什么让他来警局,苏牧并没有说明原因,只是说有一个小案子需要他来询问几句。 他那头很爽快地回答,他可以来警局配合警方的调查。 之所以给周语去这一通电话,第一个原因是因为死者徐来是他的房东。 老旧小区莲花公寓的那一套不大的一居室房子,是徐来租给周语的。 第二个原因是,徐来出事的那一天晚上,在风华绝代小区的监控当中出现了周语的身影。 那天晚上7点20分,刘璐从B栋电梯下楼,离开了小区。 刘璐离开十分钟之后,电梯当中出现了周语的身影。 令警方怀疑周语的原因很简单,周语与徐来是认识的,他去了风华绝代小区,也进了B栋的电梯。 但是他却并不是在徐来家所在的五楼下电梯,而是去了八楼,如果他是去找徐来的话,为什么要到八楼下电梯,难道是为了迷惑警方吗? 找他来问话是一定的。 苏牧与周语的对话是这样的。 “徐来,你应该知道的。” “是的,他是我的房东。是他出什么事了吗?” “他于一个星期前非正常死亡,所以找你了解一下情况。” 周语作惊讶状:“为什么?他还那么年青。是什么原因?” “抱歉,具体原因不能向你透露。” “哦,我理解,需要了解什么,我一定配合。” “你最后一次见到徐来是什么时候?” 周语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想了想。 “有很久了吧,应该是上次在莲花派出所,罗乔拿电棒电我那一次。” “相近三个月了,你们平时都没有联络吗?” 周语坐在苏牧的对面,轻笑道。 “警官,现在是网络时代,联络不一定要见面吧!我和他只是房东与租客之间的关系,联络也不需要那么频繁吧!” “我记得你上次说过,房间的空调不好用,他没有给你换吗?” “他没换,但是我自己换了,一台空调的钱我还是出得起的。” “所以你们平时在网络上也没有联络吗?比如房租水电什么的。” “房租我一次性交了半年的,水电都是在网上扣。但我们之间还是有联络的,我们两个有个共同的爱好,玩游戏。一开始他带我玩过几次游戏,后来他嫌弃我玩得不好,就不带我了。” “我能冒昧地问一下,你一个知名网络作家,为什么要租住那么简陋的出租房?” “呵呵,说好听一点是网络作家,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一个神经质的宅男。也不是我自己要诋毁我自己,多多少少有一些怪癖。我不喜欢热闹的地方,莲花小区是老旧小区,里面住的大都是一些老人,相对安静。另一个原因是小区离地铁站比较近。也算是一种体验生活吧!” “好,上个星期六的晚上,你去了风华绝代小区对吗?” “是的。” “你去见谁?” “苏警官,这跟徐来有关系吗?” “当然,上个周六的晚上7点31分,你出现在风华绝代小区B栋电梯里,并且到了八楼。而徐来住在五楼。根据法医的判断,徐来死于当天晚上。” 周语表情十分凝重:“太巧了,我要说,我压根不知道徐来住在那里你相信吗苏警官?” “能说一说你在那个时间段去八楼是见谁吗?” “表妹黄艾米。” “黄艾米?” “中的。” “之前有去过风华绝代吗?” “说实话,没去过。艾米也是才搬去那边不久。” “平时和表妹的关系怎么样?” “说实话,不怎么样?” “那你去见她有其它的事情?” “是的,表妹一家在十年前移居了加拿大。一个多月她失恋了,前男友回了国内,她也跟着跑了回来。我那天去见她是因为姑妈联系不上她,怕她出什么意外,让我去看一看。” “她没什么事吧!” “倒是没什么事,我去的时候,她在蓬头垢面的睡大觉,失恋嘛,总有几天矫情的时候。我在那里呆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跟姑妈视频通话之后,又给艾米做了一晚泡面。看着艾米将那碗泡面吃完之后我才走。” “就吃泡面吗?” “我也不会别的啊。再说了,即使我会做别的,她那里也没有材料啊。” “请表妹吃一顿饭对你一个大作家来说应该不难吧!” “当然不难,但她不肯,失恋的人嘛,如果能吃得下大餐,也不叫失恋了。” “最后问你一个问题,表妹从国外回来,房子是自己租的吗?” “是我在网上给她租的。” “你租的?而你又没去过,说不过去啊!” “艾米刚回来的时候住在酒店里,虽然我挣得不少,但长期住酒店也不是个办法,所以我就想给她租个房子。她这个人吧又矫情得很,风华绝代是新的小区,环境也不错,关键是价格适中,我在网上看好了,让艾米自己去看了看,她觉得合适就租下来了。 其实之前我已经跑了好几个小区,但艾米都不中意。后来我干脆让她自己去看。你知道的,我每天一半的时候都在公墓呆着,其它的时间都得在家写稿子,读者们天天在下头留言催稿,我这都焦头烂额了,她又来给我添乱,我真是烦不胜烦。我已经跟姑妈说好了,让她下个月回加拿大去。” 风华绝代小区B栋802,敲开门的时候,黄艾米正如周语所说的那样,蓬头垢面。挺漂亮的一个女孩子,愣是给弄成了一副梅超风的样子。 对于上周六周语来访的事情,黄艾米的说法跟周语的说法差不多。 黄艾米说,自己确实是跟着男友前后脚回的国内,但男友就是躲着她不肯见面,自己只好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睡大觉。 对于睡觉能治疗失恋,苏牧是头一回听说。 黄艾米表示,她每回失恋之后全靠睡觉才缓过来的。 ------------ 第81章 恐怖角2 20岁的姑娘,也不知道她到底恋过了多少回,又失恋过多少回,俨然一位爱情专家似的。 黄艾米说,那天周语敲门的时候,差不多是7点35分左右。 至于这个时间她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艾米表示,那天自己正睡得昏天黑地,有人来敲门自然心里头不爽,起来的时候特意看了墙上的挂钟来着。 按照艾米所说的时间段推断,周语确实没有说谎,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时间去见徐来。 王大龙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苏队,就算周语有时间去见徐来,但徐来死亡时间是在第二天凌晨的五六点左右。而他是在8点45分离开小区的,这跟他有个毛的关系啊。” 杨娟在一旁嘀咕:“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个网络作家出现得也太是时候了吧!不过,王大龙说得也对,时间上不符合啊!” 不光杨娟觉得不对劲,苏牧当然也觉得不对劲,这么些年,办了那么多的案子,有的巧合纯粹是巧合,但大多数案子里的巧合却是有心之人有意而为之的。 尽管周语能对每一个不寻常的点找到完美的理由,但正是这一种完美与巧合让苏牧不得不对他展开调查。 譬如邹玖宝出事的那天晚上,他在哪里? 严华死的那一天晚上,他在哪里? 他一个心理学硕士为什么要去公墓当一名保安,真的只是单纯的为了寻找灵感吗? 他会是那个七爷吗?或者是那个摩? 队员大志见大家沉默如雪的样子,举手发言打破了沉默。 “我说一下我的观点,大家别笑话我啊。” 苏牧:“尽管说来,现在正是需要集思广益的时候,你是想让你的想法在肚子里下崽吗?” “徐来死的那天晚上,从目前我们掌握的线索来看,出入过徐来家的就只有刘璐。我认为徐来的死有两种可能,第一,跟刘璐有关,在刘璐当天醒来的时候,发现她被一个陌生男子给糟蹋了,所以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给徐来下了药。只是她下药的分寸感没拿捏好,下的量直接让徐来去了另一个世界。 但目前大家似乎都认为刘璐不可能是凶手,那么就只有第二种可能,徐来真的是自杀。 只是自杀的原因我们不知道而已。” 王大龙嘿嘿一笑:“首先第一个可能性不成立,徐来死亡时间在凌晨四五点钟,而刘璐在头天晚上7点多就离开了徐来家,徐来的死怎么可能跟她有关。” 大志:“兄弟,三唑仑服下去立马就会死吗?显然不能,难道就不能是刘璐给他下药之后,他一直躺在沙发上昏睡不醒,直到凌晨四点多生命才走到终点的?” 王大龙这个没有原则的家伙,立马表示赞同。 “你这么说倒真的是啊,难道凶手真的就是刘璐?” 苏牧扶额叹息:“你们两个到底是怎么进到刑警队的?有没有认真梳理过所有线索,并且仔细分析过案情?难道线索里没有记录,徐来在当天晚上10点30分还有上网玩游戏的记录吗?” 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顿时将嘴闭严实了,一旁的杨娟偷笑道。 “雷局如果非得要我们警队队员下课的话,我首先建议他让你们两个先下课,这项殊荣你们两个实至名归。” ……………… 相对于青云镇长乐路8号那栋偏僻的公安大楼,玛丽剧院虽说是已经被停用了,但其地理位置却是在老城区的黄金地段上。 其周围四通八达的路口,遍布着监控探头,刘璐所说的那个时间点,深夜时分,路上行人稀少,但凡要是有一个人出现在路口,都会留下其痕迹。 六个人,虽然都经过了伪装,但要找到他们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对于警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刘璐与徐来就不用说了。 其它三男一女,很快找到了他们的身份。 女人,刘真真,在威尼斯酒店一案中,苏牧与她打过交道。 一个被宠坏了的富家女,面对警方找上门来,她并不是太配合。 问她是通过什么方式去参与游戏的,她回答。 “我又没有做违法的事情,不就是玩个游戏吗,你管得着吗?” 大志是一个火爆脾气。 “姑娘,不是哥吓唬你啊,你们五个玩游戏的,有一个已经将小命给玩完了。你要不配合,指不定下一个就是你。” 刘真真哼哼两声。 “哥哥,我又不是吓大的,他死他的跟我有个毛的关系。” 面对这样的女生,着实让人头疼。 苏牧出场的方式不一样,他轻描淡写道。 “刘真真,你可以不说,但后果我先给你说在前面。你玩游戏是不违法,但你们玩游戏选择的地点没有选对。玛丽剧院是一所百年剧院,虽然停用了,但却是X市重点保护单位。你们没有经过允许私闯剧院就已经违法。更何况这出了人命案,当天晚上参与游戏的所有人都脱不了干系,你要什么都不说,只好请你去局子里呆两天。” 这刘真真不经吓,态度立马360度转变。 刘真真说,她成天无所事事,就喜欢找点刺激的玩。 玩恐怖游戏这个爱好还是其表哥孙池领上道的,也算是一个老玩家了。 玩游戏的时间算起来从学生时期就有了。 因为是资深玩家,所以加过五六七八个类似的Q群。 剧院这一场推理游戏是在某个群里某个哥们一声吆喝,她正好在家里闲得发慌,就立马响应。 经过警方的调查,刘真真所说的这个哥们就是当天晚上那个叫小黑的家伙。 小黑的网名叫狗耳朵,刘真真与其并不认识,两个人只是群里的活跃份子。 狗耳朵真名叫熊耳,大学毕业两年,一直在家啃老,干了几份工作均没有超过一个月。 用熊耳的话来说:“这些工作的性质与收入水平均与我的能力不能相匹配,干下去只能是自掉我身价。” 苏牧实在是不能理解,他一个专科生,学的还是冷门的专业,是谁给他的自信认为自己天下无敌的? 宅男的爱好比较特别,玩推理游戏并不是他的爱好,他的爱好就是凑热闹,尤其是刺激的热闹,他就喜欢。 ------------ 第82章 恐怖角2 熊耳说,在剧院的这一场游戏是他帮发小撺掇的。 私信了几个在Q群里比较活跃的网友,最后敲定了五位玩家来玩这一场游戏。 熊耳的这个发小就是那个小丑,小丑真名叫赵一军。 是一名拍恐怖视频的博主,据说其视频拍得不错,也是一个有着一百多万粉丝的知名博主。 这个局是他组织的,他也拍成了视频并且发到了网上,目前点击量已经是几百万。 苏牧翻看了他的视频,既没宽度也没深度,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只是配乐与解说将恐怖的噱头给造得像模像样的。 另一名玩家钱赫,也就是游戏当天晚上装扮成无脸男的那位玩家。 钱赫,跟熊耳一样是一位地道的宅男。 但他又区别与熊耳,熊耳啃老是主动的,而他啃老是被动的。 据其母亲说,钱赫在高中时期因为一次意外,导致其心理受了一些刺激,自此就一直呆在家里,非黑夜不能出来以真面目示人。 说白了,就是妥妥的属于黑夜的人,用夜行者来形容他也不为过。 其母亲颇为无奈,说这些年找了多少个专家都没能治好儿子这一种病,做父母的也是焦心得很。 相对于其母亲的焦虑,钱赫表现得倒是平淡。 苏牧与钱赫见面的地点是在其房间内,大白天的其房间的窗户被一面深蓝色的窗帘给遮挡得严严实实的。 钱赫,这个年青人长得一表人才,只是身材偏瘦了一些,因为长年不见光,皮肤白得有点吓人。 尤其是一双眼睛,他直愣愣地看着人的时候,似乎要将人看到骨子里的那一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是要将你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拉出来探究一番似的。 那一种感觉,瘆人得慌。 钱赫倒是十分直白,说他的人生除了与黑夜为伴之外,了无生趣,所以就乐此不疲的参加所有夜色下的活动,自己找点乐子。 剧院的这一场游戏,他本来是不想去的,因为那天晚上,天上的月亮很圆,他不喜欢太过于亮堂的环境。 但架不住熊耳在私聊时热情的邀请,自己不去好像过意不去,因为自己之前也邀请过熊耳参与过游戏,礼尚往来是咱们大中华的优良传统不是吗? 所以,他勉为其难地去参加了。 最后,钱赫表示,这一个游戏一点深度都没有。近来的日子越来越不好打发,现在的人活得越来越肤浅,有深度的游戏那是可遇不可求。 所以他大多时候都呆在家里,要么玩电脑游戏,要么大半夜的煮东西吃。 至于徐来是通过什么方式来参与这一起游戏的,熊耳说,徐来也是他弄来的。 所以说,五人游戏,其中有三个人通过熊耳来参与这一场游戏的。 除了刘璐,熊耳说,刘璐应该是徐来招来的。 因为徐来参与游戏之前跟熊耳说他要带一名女玩家来。 这一个消息,倒是让苏牧有点懵。这是不是说明之前苏牧的推理方向是错的? 难道徐来才是那个在网上与刘璐联系的七爷,徐来当天玩游戏仅仅是一个辅助,泡妞才是正事。 这有点让苏牧接受不了。 之前自己认为七爷或者摩就是那位丰田男。 如果七爷就是徐来的话,徐来的瘦弱身材显然与那位高大的丰田男不相匹配。 徐来出事的那天晚上,熊耳,钱赫,刘真真,赵一军皆可以证明没有去过风华绝代,也就是这四个人与徐来的死无关。 那么刘璐所说的当天晚上出现在剧院的,那位戴着白色面具的男人是谁? 六位玩家皆表示不知道,尤其是熊耳,他怀疑刘璐这个女的是神经有点错乱,当天晚上五位玩家都没看见所谓的面具男,就她一个女的看见了,她莫不是出现了幻觉? 起初苏牧也差点认为,那个面具男真的只是刘璐想像出来的人物。 因为通过梳理出剧院附近所有的监控探头,在那个时间段,除了六位游戏玩家的身影之外,并没有多余的可疑人员出现。 至于那位门卫大爷。 赵一军说,他给了大爷一百块钱,大爷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们进去了。 大爷今年六十有五,当警方问他当天晚上有几个人进了剧院,他是你问东,他说西,你问西,他给回东,完全无法交流。 赵一军替大爷打了圆场,他说这位大爷一晚上差不多都是打瞌睡,就算真的有其它人进了剧院,他也完全有可能不知道。 大爷最后还理直气壮地说了一嘴。 “里面又没得值钱的东西,里头又在闹鬼,连贼都绕道走。警察同志,你们说的那个人莫不是活人哦。” 赵一军又跟着大爷瞎分析。 “是的啊!警官,我也是在网上听说这个剧院里闹鬼,所以才选这个地方来拍视频。会不会那位姑娘是真的撞邪啦?” 苏牧无语,现在的年青人,真是无法形容的脑容量,也不知道他们脑子里装的都是一些什么。 这赵一军和几位玩家一通瞎分析,后来就连刘璐也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出现幻觉了,那个面具人或许真的就不存在。 后来证实,刘璐的精神状态一点都没问题,她也并没有出现什么幻觉。 因为那个面具人真的存在,但他是谁,却是一个迷。 苏牧是在赵一军录制的视频中发现那位面具人的。 在剧院的舞台上,视频的时间点是在无脸男钱赫坐在中间椅子上作表述的时候。 镜头拉进了一些,无脸男一张脸占据了大半个镜头。 在这其间有两秒的时间,在舞台幕布后面慢慢的隐现了一张白色面具脸。 那张恐怖的面具脸与腥红色的幕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两秒之后,面具脸又隐在了幕布的后面。 案情变得越来越复杂。 这位神秘的面具男什么会在那个时间段出现在剧院?起初大家都认为面具男会不会就是七爷,他在幕后观察大家,然后伺机下手。 但现在证实,邀请刘璐参加游戏的那个人其实就是徐来,徐来或者就是七爷。 如果面具男不是七爷,那么他会不会是那个神秘的丰田男? 分析来分析去,案情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 第83章 恐怖角2 春子巷口,这是苏牧这个月不知不觉间来这里的第三次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每次将车停在巷口那棵梧桐树下的时候,从广场的另一端就出现了罗乔和周语的身影。 当他看到在夜色下,他们一高一矮的身形一步一步悠闲地朝着巷口走来的时候。 尽管他不愿意承认,但是真的,两个人特别地搭。 而自己呢,其实他明白得很,在罗乔的内心里,从来都当他是一个可以无话不谈的大哥而已。 曾经的他,是特别愿意将自己完整的剖开,毫无顾及的展现在罗乔的面前,哪怕只是一个眼神递给她,她都能明白自己是什么意思。 而现在,他就像一只蜗牛一般,内心那只敏感的触角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缩回了壳里,再也不想出来。 所以他只能是像现在这样,想要见到她的时候,就这样远远地看着她就足也。 车里,车外,是两个世界的人和事。 那两个人说说笑笑之间极其自然地走进了巷子。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少时间,反正自己出了神,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时候,周语出现在了车窗边。 “苏警官。” 不知道为什么,向来从容淡定的自己,这个时候内心发着慌。 努力扯出一个笑来。 “周作家。” “你在这里坐多久啦?” “没多久,刚刚去了师父家,正准备回去。”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掩饰什么。 “是吗?其实刚才进巷子的时候我就看到你在这里了。当然,这也不是我第一次见到你大晚上一个人坐在这里发呆了。怎么啦?是有案子烦心?还是为罗乔烦心?” 苏牧怅然一笑,他忘记了周语是学心理学的,自己那点小心思怎么可能瞒得过他? “两者都有吧,案子确实很烦心,本来是想去找师父聊一聊的,想一想又太晚了,就不去打搅他了。” “要不?上去坐一坐?” 这一句话正中了苏牧的心思,这两天来,自己连轴转,总想从侧面找到周语身上的突破口,但并没有什么收获。 周语,确实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寻找灵感的家。 其背景也十分干净,父母健在,家庭幸福,怎么看都是一位健康向上的有为青年。 邹玖宝出事的那天晚上,晚上11点之前,他是在公墓上班,然后搭乘地铁回到莲花公寓,春子巷巷口和公寓大门口的监控都可以作证。 总的来说,周语的生活相当有规律,公墓上班,下班,搭乘地铁,回家。 几乎可以说是三点一线,并没有找到什么可疑的点。 苏牧所在的刑侦大队,队员吧,整体素质怎么说呢。 用雷局的话来说就是无法形容。 苏牧头一天调到城北公安分局任刑侦大队队长的时候,雷局自来熟一般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 “苏牧啊,咱们队里的队员虽然说参差不齐了一点,但也不是毫无用处,他们都各有特点,指不定有哪一个时候就靠了谱。 所以说,不是他们不得要领,而是缺一个将他们领上要领的人才。而你就是那个人才,相信刑侦大队在你的领导之下会越来越出彩的。” 苏牧一脸懵的时候,雷局已经灌完了鸡汤,最后给苏牧的一句话就是。 “加油,苏牧,我看好你哦。” 于是,苏牧这几年就是不遗余力地将队里各色队员们领上正道。 这得不得出要领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这些有特点的人才真的各有特色。 他们的特色就是永远不在一个频道之上,随时都会让你有想死的想法。 他们的另一个特色,在苏牧来说算是发扬了光大,那就是瞎猫逮着死耗子的机率相当大。 不管是大耗子还是小耗子,反正几乎一出手就会逮着死耗子,这也是苏牧所在的刑侦大队屡建奇功的原因所在。 但苏牧跟他们这一群人不一样,他是正经警察学校毕业出来的高材生,他擅长的就是从不可能中找出可能的存在。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每次将最不可能是嫌疑人的嫌疑人给揪出来之后,全队队员都会惊掉下巴的原因。 所以,当其它队员正忙活着布游戏局,查找其它线索的时候,他一个人着重开始调查周语。 也不是他非得认定周语有问题,而是他目前还找不到其它可以让他调查的人来。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位异能作家最近与罗乔走得越来越近。 虽然他不想承认,但这的确是主要原因。 非得要说一个可以高尚一点的想法就是,如果罗乔真的和周语两情相悦,作为其犹如亲哥哥的存在,他要为亲妹妹把好这一关,也不枉师父对自己精心栽培一场。 如果非得要说有一点私心的话,那就是假如经过他的调查,周语这位神秘的异能作家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他也好及时让自己心爱的小师妹能够悬崖勒马,及时止损,省得将一腔感情错付了他人。 与这一栋年代感十分强烈的老旧居民楼的外观相比,周语的住处充分地体现了他不是一位穷酸的作家。 家具沙发都是某品牌的配套产品,卧室的电脑桌上一台某品牌最高配置的手提电脑,一面淡蓝色的窗帘半拉开,正好可以看见得窗外那一棵枝叶茂盛的凤凰树。 凤凰树的枝丫似乎伸手可及。 看着苏牧伸手打开了半掩的窗户,一旁的周语道。 “这正是我选择这一套房子的原因,我当时一进来就看到外面一片凤凰花开,特别的有生活情趣。” 苏牧记得他说过,他买得起空调。 某品牌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空调正在卖力的工作着,虽说现在的天气已经用不着了,但一进房间还是感觉到一股热风。 “X市现在的天气不冷不热,用得着开空调吗?” 周语咧嘴一笑,笑得还十分好看。 “我这花钱买了空调,不能不让它不干活噻。不然体现不出它的经济价值。” 苏牧咂了咂舌:“不费电吗?” 周语的笑中含有深意:“不是,其实就是房间里太潮了,用热风散潮而已。” ------------ 第84章 恐怖角2 虽然是一位单身男人住的地方,但收拾得很干净,所有的摆放都井井有条,包括衣柜里的衣服都是分门别类的挂着,进门的玄关柜子上,花瓶里粉色的玫瑰开得正娇艳。 这一点越发地让苏牧内心有一种未比就先输的感觉。 一位心理学高材生,一位网络畅销作家,能把生活过得如此精细。 怎么看这都是一个适合罗乔的有为青年。 而自己,成天忙着查案子,警队宿舍乱得跟个狗窝一样,雷局每次来宿舍找他的时候,就直接站在门口。 “苏牧,你这个地方我下不去脚。我建议你赶快找个媳妇来打理一下你的生活。” 雷局说这话的时候,苏牧首先想到的是罗乔。 如果罗乔是自己媳妇的话,是自己替她打理生活呢,还是她将自己的生活打理得越发地凌乱? 短短的时间内,苏牧内心活动尤其地频繁。 算起来,自己唯一能跟周语不相上下的就该是这一副帅气的皮囊了吧! 房间不大,一目了然,在出门之前,苏牧似乎没有找到自己擅长发现的那个点。 出门之后,这个点又在脑中自动生成。 只是因为两个人站在门口的一段对话。 周语:“苏警官,徐来的案子怎么样,有结果了吗?” “呃,案子有点特殊,不好讲有没有结果。” 周语的一双眼睛又有了要一眼就看穿人的神态。 “苏警官之所以这么爽快就接受我的邀请来家里坐一坐,是不是因为徐来的案子,你始终觉得跟我脱不了干系。” 话都这样说了,苏牧当然不否认。 “是的,我的确还在怀疑你。作为一名刑警,对任何跟受害者有关的点我都怀疑,这是我的职业特点。” “我能理解,你在我这里有发现什么吗?” “说老实话,目前我没有。不过,我上来还有另一个原因,也许有些冒昧,但我还是想问一问。” “苏警官尽管问就是。” “你,有谈过恋爱吗?” “算不上谈过吧,学生时期青春荷尔蒙膨胀的时候,有喜欢的对象。苏警官对我的私生活感兴趣?” “不是,我看你最近和师妹罗乔走得近,作为她的哥哥,我想替师父把把关。我有疑问,周作家这样的有为青年,怎么可能没有谈过恋爱?” 周语没有正面回答苏牧的问题,而是反问。 “苏警官有谈过恋爱吗?” “说实话,没有。” “我能问为什么吗?” “你知道的,警察的工作都很忙,成天案子都忙不完,哪里有空谈恋爱,不是耽误人家吗?” “我的答案也一样,这些年,我的时间都用在学业和写作上了,哪有时间谈恋爱,要说恋爱,也许是跟里的女主角谈恋爱吧!” “好吧,我就直说了,你和罗乔的关系?” “嘿嘿,这才是苏警官关心的重点吧!你放心,罗乔这姑娘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们要说有关系,也就是下班途中的伙伴,作者和读者的关系吧!” “如果是她对你有意思呢?” “你放心,她不可能喜欢我。我们之间不来电,而且我也没有想要谈恋爱的打算。” “能说一说原因吗?” “原因很简单,我认为男人应该先有事业,再谈家庭。我虽然写写挺赚钱的,但那不是我的主业,我学的是心理学,我还是想在这一方面有所建树。” “心理学?周作家有什么归划吗?开诊所,还是其它?” “有一些,但还只是一个雏形。” “好吧,打扰你啦。” 周语倚在门口,眼含深意地瞅着苏牧。 “苏警官,我看得出来,罗乔在你心目中不仅仅是师妹的关系吧!” 苏牧有一种被人看穿的懊恼。 “没有,你想多了。” “苏警官,我是学心理学的,这一点你骗不过我。我有一句忠告不知道当不当说。” “你说。” “你和罗乔不合适,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下楼一级一级的台阶,周语最后这一句话一直在苏牧的耳边徘徊。 仔细一想,周语其实说得对,自己与罗乔确实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从两个人简短的对话当中,他觉得找到了那一个点。 一个各方面都还不错的年青人,他没有一点感情经历说得过去吗? 回到车里的时候,想了想给罗乔去了微信。 “最近怎么样?工作还顺心吗?” 这一个消息刚发出去,她那头就有了回应,打来了视频通话。 这倒是符合她一贯的作风,雷厉风行,不拖泥带水。 一接通,她就连珠炮来了一段质问。 “老苏,最近你死哪去了,总也不来家里。” 他咧嘴一笑:“最近有重要的案子忙,总也抽不出时间。” 罗乔立马拆穿他。 “借口,你以前不忙吗?为什么三天两头往家里跑?我跟你说,刘海燕其实后老悔了,成天都在念叨你,为什么还不回家吃她做的回锅肉。现在,她连烧饭都不用心了,老苏,我命令你,明天一定要回来拯救我和老爹的胃。吃泡面已经吃得我们两个相吐了。” 视频中的罗乔穿着睡衣,一副居家的样子,好熟悉。 原来,在她的眼里,自己还是这个家的一份子。 不管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像家人一样的感觉在他来说已经足够。 “好的,明天我一定回去。想吃什么我带回去。” “钵钵鸡,田孃孃家的钵钵鸡,我馋那个好久了,少买一些素菜,别忘了,我是一个肉食动物。” “好的。一定买。保管让你过足瘾。” 她那头做作地做出感动的样子:“老苏,还是你最好了。” 挂完这一通视频通话之后,苏牧刚才郁结的心情顿时舒畅了许多。 车子在城市的街道上急驰,夜风从窗外散进来,脑子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将车靠边停了,给罗乔发了信息过去。 “妞,对不起,明天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才想起来,明天晚上队里的任务,周末给你补上。” 她那头很快回复了信息。 “没关系,我忘了告诉你,明天晚上我也有事情,不回家。” “不回家?你一个女孩子家去哪里?” “老苏,你咋就像是我老爹一样呢?明天同事香香要开睡衣party。我们几个女生闹一闹。” ------------ 第85章 恐怖角2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这一天是西方的传统节日万圣节的前夜。 传说中在这一晚,各种鬼怪会装扮成小孩混入人群中一起庆祝万圣节的到来,而人类也为了和鬼怪更为融洽地相处也装扮成各种鬼怪的样子。 万圣节的由来,流传较广的说法说是,10月31日,故人的亡魂会在这一天回到故居地在活人身上找寻生灵,借此再生,而且这是人在死后能获得再生的唯一希望。 而活着的人则惧怕去世之人的灵魂来夺生,于是人们就在这一天熄灭炉火,烛光,让死去的人无法找到自己。然后又扮成妖魔鬼怪把死人的灵魂给吓走。 随着时代的进步,国人为了给快节奏的生活找点乐子,也时兴将西方的节日拿来过一过。 特别是一些年青人,他们尤其热衷于这些节日。 更多的节日是被商家给炒作起来的,能赚的钱不赚白不赚。 夜深了,玛丽剧院,门卫室的大爷仍旧在打瞌睡。 一个小丑打扮的人站在门口,他在等待着什么。 一,二,三,四,五,六,七个人在不同的时间走进了剧院内。 一场剧本推理游戏即将在这一所剧院内展开。 剧院舞台上,六把椅子摆成了一排,六把椅子的前面正中间摆放了第七把椅子。 七把椅子上已经坐了六个人,把头的一把椅子空着。 大概是为了应万圣节的景,六个人的打扮也颇为怪异。 中间那把椅子上坐着的那个人从身形上来看是一位男士,他是海盗的装扮。 其它五个人,从装束上来看,应该是三位女士,两位男士。 三位女士其中一位是女巫的装扮,另一位龙母的装扮,龙母尽管其戴着面具,但其傲人的身材和天鹅似的脖颈来看,是一位仙气十足的美女。 另一位小个子女生的打扮相对比较幼稚一点,小红帽的造型。倒是适合她的身形。显得娇小可爱。 另两位男士的装扮,一位是吓人的吸血鬼造型,另一位相对比较普通一点,蜘蛛侠造型。 正中间那位海盗男焦急的看了看表,距离游戏开始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其中一位玩家还没有出现。 另外五位玩家已经表达出了不耐烦的情绪。 海盗男起身朝着剧院外面走去,几分钟之后,他出现在剧院的门口。 他与小丑之间的对话。 “王警官,还有一位玩家一直没来,我跟他也联系不上,怎么办?游戏开不开始?” 小丑为难地瞅了一眼海盗男,游戏到底开不开始,他也说了不算啊。 直到耳塞里响起苏牧的声音。 “再等五分钟,如果五分钟之后,还没来人的话,你替上。” 五分钟之后,小丑坐在了那张空的椅子上。 游戏简单,是与不是游戏。 每个玩家都有一次充当主角的戏份。 海盗先开始发言。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医科生,这一天,是我在第一医院实习的第一天,我在办公桌的日历上发现了用红笔写的一行字,那一行字是……” 这是由城北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组的一个局。 说是刑侦大队组的局,还不如说是千年宅男熊耳终于发挥了一点余热,配合警方组了这一个局。 这位装扮成海盗的就是熊耳,两位女性玩家,女巫的装扮者是队员杨娟,不用说,另一位龙女的装扮者就是曾经与徐来一起玩过游戏的刘璐。 苏牧不得不佩服刘璐,人家都说了吃一堑长一智,这姑娘显然没能长这一智,经不起熊耳的勾搭,居然又只身一人来玩这一起游戏。 用王大龙的话来说:“看来,这姑娘是真的爱好这类游戏。” 按苏牧的本意是让熊耳将上一次游戏的玩家再约出来,组一次局。 企图引诱那位神秘的面具男出现。 但上一次另一名女玩家刘真真,明确表示她不会参加。 另一名宅男,那位只能在夜间出行的夜行人钱赫,经不起熊耳的再三邀约,答应来参与。 但是,钱赫就是那一位迟迟没有出现的玩家。 所以苏牧就让王大龙顶替了钱赫的位置。 另外三名玩家则是熊耳在某个推理游戏发烧友群里勾搭来的。 剧院后面那条街,苏牧的那辆大众车停在路边。 他拿起手机在通讯录里翻了半天,终于翻到了钱赫母亲的号码,用另一部手机打了过去。 作为一名孩子有心理疾病的母亲,苏牧是同情她的。 因为深夜的这一通电话打过去刚响了一声,那头立刻就接了。 “钱赫妈妈吗?我是钱赫的朋友,我们今天晚上有约,可他一直没来。打他的电话也没打通,我想问一问,他出来了吗?” 电话那头钱赫的妈妈声音很疲惫。 “你找钱赫啊。他在家呢,我稍等一下,我让他接你的电话。” “哦,那不用了,我刚好临时有点事,他没来就更好了,省得他白跑一趟。” “也行,我帮你转告他。” 钱赫,一位有着心理疾病的年青人。 徐来的案件发生之后,苏牧其实是怀疑他的。 苏牧怀疑他的理由是,一个有着心理疾病的年青人,会不会有异于常人的行为? 所以,这一个晚上的游戏布局之中,他是交待杨娟着重观察钱赫的。 谁知道,游戏开场了,钱赫却呆在家中,压根就没有来。 这是不是说明,钱赫的嫌疑就可以解除了呢? 几分钟之后,苏牧一身僵尸的装扮出现在剧院舞台的幕布后面。 此时,舞台上的游戏正在进行之中。 新来的三个玩家相对活跃一些,特别是那位装扮成小红帽的小个子女生。 她声音好听,频繁发言,语言幽默风趣。 将本来严肃恐怖的游戏气氛搞得变了质,气氛异常轻松活泼。 这一场局从布局开始,王大龙特别有信心,说这一次游戏简直就是天时地利人和,面具人说不定会出现在剧院。 但事与愿违。 因为有了小红帽的参与,游戏进行得十分顺畅和愉快。 兴许是这样的气氛令玩家们一个二个脑瓜子开了窍,好似福尔摩斯附了体,推理结果快得令人猝不及防。 尤其是王大龙,这娃简直是忘记了自己的任务,就数他玩得特别地投入。 ------------ 第86章 恐怖角2 这一场游戏从凌晨两点30分开始,一个小时之后宣布结束。 尽管苏牧数回给王大龙传递了信息,让他尽量让游戏的节奏放慢一些,但王大龙入戏颇深,完全没有将苏牧的话听进去。 遗憾的是,直到3点45分游戏结束之时,苏牧期盼的那个面具人仍旧没有出现。 也可以这么说,这一个晚上的布局,基本上是白费了。 游戏结束之后,玩家们也散得快当。 令人十分不解的,刘璐这位让人十分惊奇的姑娘,她又一次做出了让人惊掉下巴的事情。 出了剧院的大门,她居然又和其中一位游戏玩家去了路边的烧烤店撸串。 她此举又让警方捏了一把汗,万一这位游戏玩家又是一位有心之人呢? 队员大志不免感叹两句:“这姑娘是不是脑子里缺根筋?” 杨娟心态却十分乐观:“大志,你要以辩证的观点来看问题。我认为刘璐和那位男青年一起吃宵夜,对于我们警方来说未必不是件好事。” 一晚上沉迷于游戏的王大龙这个时候终于醒过神来。 “你这话有什么说法吗?” 杨娟:“这还不明显吗?假如这位男青年有问题,他就在不知不觉之间充当我们的诱饵。只要我们跟着他,不怕那位神秘人不出现。当然,如果这位男青年没有问题,对于刘璐来说是一件好事,对于我们警方来说却是遗憾的一件事。” 这一顿烤串一撸就是两个多小时才收场。倒让警方的侦察人员也跟着在另一桌撸了几个小时的串,又因为经费有限,这竹签子都撸出火星子来了,这俩人终于散了场。 好在,这位生得温文尔雅的男青年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只是单纯的想找个人吃宵夜而已。 否则这位姑娘铁定会将自己洗白白送入有心之人的怀中。 两个人撸完串,喝完酒,这刘璐已经是醉意朦胧。 男青年伸手叫了一辆出租车,将踉踉跄跄的刘璐给扶上了车。 就在大家一颗心吊在嗓子眼上的时候,男青年却只是将刘璐送到了家门口,然后就下了楼。 这一场游戏还发生了一点小插曲,那就是王大龙似乎对那位小红帽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虽然王大龙死活不承认,但人家姑娘第二天就主动约他喝咖啡了。 ……………… 2018年10月25日,距离万圣节前夜还有六天。 百里红妆Q群开始活跃了,群里的人员虽然只是有区区三十来号人,但群聊却热闹非凡。 也是,以往每年的万圣节前夜,都是群里的重头戏。 一群妖魔内心那一股不安分的因子早就蠢蠢欲动,只等着这一天的好戏上演。 一直处于潜水状态的群主,在这一天首先冒了一个泡,顿时整个群就炸了锅。 这个叫焰摩天的群主,有着一个非常妖艳的女人头像,之前这个头像一直处于灰色状态,这一天异常的鲜红。 他先是发了一个大红包,将群成员们都炸了出来,然后开始发言。 焰摩天:万圣节快到了,大家没有什么想法吗? 孟婆汤:好家伙,哥哥,你终于上线了。 阿傍:大家夹道欢迎群主上线,谢谢群主给了宵夜钱。 钟门神:恭迎群主上线。 阿傍:群主终于露面了,强烈要求曝照。 马罗刹:你小子找死,敢叫群主曝照,你难道不知道群主的长相见不得人吗? 崔府君:哈哈,到底有多见不得人?难道还有比牛头马面长得磕碜的人吗? 群主发了这句言之后,又销声匿迹了,但头像还亮着,表示他没有下线,一直在偷窥来着。 七爷:大家少他妈的贫嘴,正经回答群主的问题,领了红包就干点实事,万圣节到底有什么想法?请踊跃发言。 马罗刹:你又不是不晓得,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动脑子的事情就不要为难我了,我只喜欢捡现成的。 阿傍:不要问我,问我就跟马罗刹一样,一路货色。大家只管组局,到时我绝对不怂,享受就行了。 崔府君:说起来,还真让人挺期待的呢?两年前那一场饕餮盛宴还历历在目,希望这一次会更上一层楼。 马罗刹:是呀,八爷呢?我记得那一次的局是八爷组的。他倒是有这一方面的天份,他人呢?以往他最活跃了。今儿半天不作声不是他的风格啊。 阿傍:这个八爷不光是今天不作声,好像有好些天没有在群里说话了,没了他,群里都冷清了不少。 崔府君:离了八爷这戏就搭不起来吗?咱们群里不是有的是人才,搞几个美妞不就完事了吗? 马罗刹:你小子猴急猴急的样子,是不是好久没碰女人了。 崔府君:不是没碰女人,老子一个已婚男还没女人碰?只是家里的黄脸婆让人提不起来兴趣。 孟婆汤:你们说话注意一点,还有女的在哈。 马罗刹:我提点意见哈,这个群里是不是不应该有女的?毕竟有个女的在,影响咱们一帮老爷们的发挥。 孟婆汤:马面,你给老娘注意一点,再瞎说,老娘将你给踢出群去。 马罗刹:别啊,美女,我开玩笑的,我也就剩一张嘴能叭叽两句了,你就让我过过嘴瘾不行啊!你是咱群里的大熊猫,国宝行吧。 崔府君:大家有没有发现,最近咱们群里冷清了不少,好几个活跃份子基本都没上线了。 阿傍:你这么一说还真是的,不过也不奇怪,咱们群里不经常有金盆洗手,改邪归正之人吗? 马罗刹:妈的,这些人解甲归田也不吱一声,特他娘的没意思。 阿傍:没关系,我一直在,你也一直在,咱们牛头马面两个搭档在就行,其它我就当都是配角。 八爷:甭他妈的以为你就是主角。你这智商是侮辱咱们群主吗?闲扯蛋半天还没进入主题。 阿傍:你他妈的有能奈,你倒是出个主意。别他妈当个马屁精。 孟婆汤@了全体成员:群主的时间有限,大家群策群力,踊跃发言,及时拿出方案来,每年万圣节的重头大戏,不正是你们这些臭男人所期待的吗? 风水轮流转:地点你们想,到时我会自己带一个漂亮的妹子去。 孟婆汤:你小子每次都是蔫巴巴的,捡现成的,漂亮妹子能让给别人不? 阿傍:还是孟妹子好,懂得替咱们这些老爷们着想。 ------------ 第87章 恐怖角2 风水轮流转:想都别想,这个漂亮妹子是我好久以来的目标,坚决不会便宜了你们这一帮采花大盗。要漂亮妹子自己找去。 阿傍:切,谁稀罕呐,就你的审美已经跑出了地球,直奔星际,阿凡达都比你的审美靠谱。 七爷:毕竟这一次参与的人数众多,为了方便管理,也为了不惹事端,妹子的事情大家自己解决。到时我也会带一个漂亮妹子过去。 马罗刹:靠,这不是为难我们吗?就我的生活圈子,除了雄的就是公的,连家里的看门狗都是公的,上哪撩妹子去? 阿傍:就是,老子要是会撩妹子,还用跑到这里来寻求存在感吗? 七爷:作为一个老爷们,撩妹子都不会,就是无能的表现。再次重申啊,妹子的事情自己解决。群主说了,到时看大家的发挥,谁整得精彩会有奖励。 崔府君:我关心的是啥奖励?值不值得我淌这一个风险。 七爷:群主什么时候吝啬过?反正是大奖就对了。 崔府君:得,就冲这奖金,老子到时没妹子,母狗也带一个去。 七爷:不过,群主这个奖金不是白发的哈。群主的胃口大家都晓得,不能光顾自己快活,将群主给晾在一边就不地道了。 风水轮流转:我管不着,奖金啥的我不在乎。要我献妹子,不是我不想,是我没那个能力。 阿傍:就你这审美能力,一边呆着去。 阿光:你们讨论得够热烈的哈,我来迟了。 崔府君:别废话,迟了的发红包,不然就闭嘴。 阿光发了一个一毛钱的红包,继续发言。 阿光:我们要期中考了,忙得很,就凑个热闹,给我个角色就可以,女人就算了。撤了撤了,老妈查岗来了。 崔府君:滚,你一个初中生不怕将那个玩意儿玩坏球了。 孟婆汤:小弟弟,姐喜欢,到时跟姐配个角色。 阿傍:老子就看不惯,你这个娘们残害祖国的花朵。有啥需求就奔我来,保管让你满意。 孟婆汤:滚,老娘不喜欢种牛。 老九领了红包。 老九:谢谢群主的红包。 七爷:你小子最近死哪去了,总也不见你出来吱一声。 老九:最近工作忙,顾不过来。 阿傍:你小子变性啦?啥时候工作比女人重要啦? 老九:工作当然重要,女人嘛,是喜欢钱的动物,只要有钱,还不瞅找不着女人吗? 崔府君:瞧瞧,还是人家老九觉悟高。深谙女人堆里的门道,是个中高手。 老九颇为得意:那是,也不看哥们以前是干啥的。 马罗刹:我们都很好奇,你以前是干啥的?伺候女人的长工吗? 老九:哈哈,是专门服侍大哥女人的长工。 阿傍:兄弟,你家大哥还招这样的长工吗?我想去。 马罗刹:我也报名。 老九:可惜啊,你们生不逢时,我大哥现在不缺长工,缺的是女人。 七爷及时制止了这一场没有重点的闲聊。 七爷:老九,对于万圣节前夜的节目,你有什么想法没? 老九:这个嘛,我还真有点想法。 阿傍:那你还墨迹个捶子,快点说。 老九:地方我找好了,给群主的妹子我也找好了,放心绝对正点,符合群主的口味。 七爷:地点在哪? 老九:青云镇附近,还没有交付使用的地铁站。 七爷:地点靠谱吗?那里没有值班的人在? 老九:前段时间发生了塌陷事故,停工了。有一个六十岁的大爷在值班,搞定一个大爷这个能力我还是有的。 阿傍:我不关心地点在哪,我关心的是你给老大找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老九:天机不可泄露。 阿傍:少给老子卖关子,还有雏没,给哥也找个呗? 老九:对不起哈,哥们我觉得前半生过得太血腥了一点,深感罪孽深重,所以最近改吃素了。所以,身边的妹子屈指可数,没预备哥几个的。 马罗刹:你骗鬼呐,闻名不如见面的采花贼,你说你吃素,鬼都不带信的。老实交待,你是不是另有隐情? 老九:唉……哥们面前我就不装了。我这的确是有难言之隐,不是我主动要吃素,而是被动吃素。 老傍:哈哈,哥们,你中招啦? 老九:惭愧,泡吧的时候喝多了被一个娘们盯上了,一时没管住自己个,就中了招。不瞒大家说,这病得了总也不见好,遭老罪了,钱花了老鼻子,一点都不见效。本来期待在万圣节的时候大显身手的,这……实在是遗憾,只能为哥几个作嫁衣了。 崔府君:老九,不是哥说你,既然都在这个群了,就不要去外头拈花惹草了。还是咱们群里头安全。 老九:哥说的是,兄弟这是现身说法,为哥几个做一个榜样,一失足成千古恨呐。 老傍:老九,你这病不传人吧?我害怕。 老九:老傍,老子想立马将你的家伙什给阉了。放心,我这病传女不传男。 老傍:别,我家三代单传。我倒是没意见,主要是担心我爹找你算账。 孟婆汤:你们这帮老爷们,干啥啥不行,闲扯谈第一名。我就问你们,这地方有了,给群主的礼也有了,这剧本还没着落呐。 七爷:没事,剧本我来吧! 老九:别啊,每次都是七爷忙前忙后的,既然我老九吃了素,甘为他人作嫁衣,好人就做到底,这剧本我也准备好了,到时发到群文件里,大家按照剧本来就行了。 马罗刹:老九,你牛啊,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这哪里是进步了,简直就是质的飞跃啊。你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倒叫兄弟们如何过意得去? 老九:哥,咱都是同道中人,就不要假装客气了,到时就放心的享受我为兄弟们安排的这一场饕餮盛宴了。 天聊到这里就算是圆满了,大家聊得挺嗨的,谁也没有注意到群主那红艳艳的头像是什么时候暗淡下去的。 但群里几十号人,有一个人第一时间注意到了。 那个人就是老九,他注意到群主的头像是在自己说出饕餮盛宴之时暗下去的。 他在心里暗道:看来老大对我的安排还挺满意的哈。 ------------ 第88章 恐怖角2 2018年10月31日。 青云镇地铁青云站,建成之后,还没有开始试运营,其附近的下水处就发生了塌陷事故。 为了安全考虑,通往交警的4号线试运营计划暂时搁浅。 凌晨2点零5分,一个身形瘦巴巴的老头儿颤颤巍巍地走到地铁站的2号出入口,又颤颤巍巍地将入口处的水马移开。 地铁入口处不远有一个不大的岗亭,大爷值班的地方就在那里,吃喝睡基本都在那里解决。 大爷颤颤巍巍地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大一会儿,岗亭的那张行军床上的大爷已经安稳地梦周公去了。 夜色发着狠,时下正是各路妖魔出来横行的时间。 最先进入地铁站的这名男子,身形高大,白色面具上一张夸张的大口,这是西方僵尸的装扮。 他先是在出入口四下了张望了一番,然后从容淡定地走下了步梯。 2点10分,先是一个牛头出现在入口处,兴许是这个牛头的做工不咋的,眼睛没有对准位置,影响了视力。 他努力地将牛头正了正,才找准方向,一步又一步从高高的阶梯走下去。 2点20分,马面出现在入口处,他比牛头要利索得多,在入口处没有半分的犹豫,脚步稳健,高大的身形很快就隐入往下的步梯当中。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内,陆陆续续的有人从这个入口处进入地铁站。 崔府君,孟婆婆,钟门神。 最后进入地铁站的几个人装束与前面几个人又有所区别,与其说前面的几个人是地府的职员,那么后几个人的装束就相对随意了一些。 女巫的出现,让夜色就显得更为神秘了一些,一顶尖尖的帽子,长长的黄色假发披散在肩头,大红唇在一张一合之间显得无比的妖艳。 唯一令人扫兴的是她手里那把烂朽朽的扫把,这道具准备得不太充分。 有女巫自然就有公主,公主的出现确实令人眼前一亮,不光是形体还是其它,都自带一种公主风。优雅烂漫,青春活泼。 这一男一女相对比较特别,他们是一起出现在入口处的。 男的一身灰麻色的民国长衫,在这样的一个深秋的夜里,略显得有些单薄。 兴许是为了与男的装扮相搭,女的一身民国时期的红色旗袍,旗袍裁制得相当得体,将其娇小的身形衬得玲珑别致,配上一双红色的小皮鞋,倒是别有一番风味。只是不知道面具下的一张脸是否与这傲人的身材相匹配。 唯一让人觉得不太舒服的是,这旗袍的材质单薄,令女的走起来的身姿不太舒展得开,隔着老远都感觉其冷得瑟瑟发抖。 这一男一女进去之后没有多久,是一个身形瘦弱的男子,他的装扮与前头的牛头马面比起来,在视觉上来说相对更有冲击性。 无脸男,黑色的长袍,如果不是那张惨白的无脸面具,他整个人几乎就要与夜色融为一体了。 无脸男之后,有很长的时间,王者才姗姗来迟。 他一身笔挺的西服,自带一股贵气,但与那身西装相比,头上那顶黑脸包公的造型却是败笔。 地铁大厅,一盏应急灯将整个大厅衬得昏昏然。 过道上,一顶红色的轿子摆在正中央。 牛头站在红色的轿子跟前,呆愣了半天工夫,马面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 他努力地掰了掰牛头,终于看清对面的来人,然后嘻嘻一笑:“哥们,你来了。” 马面双手作了一个揖:“哥们,闻名不如见面,果然骚气得很。” 牛头又嘻嘻一笑:“咱们大哥不说二哥,彼此彼此。” 马面:“这就是为咱兄弟两个准备的道具?” 牛头:“可不,谁让咱兄弟两个没能耐,没能自带妹子来。就只能受点委屈当这个苦力了。” 马面性子比较乐观:“没事,咱们看别人表演就行,刺激刺激一下感观,也算是没白来了。” 牛头:“我怎么觉得憋屈得很呢,怎么好像每次的苦力活都是我们在干?” 马面:“重在参与嘛,下次说不定就有机会了。再说了,那些视频你可没白看。” 牛头立马被说服:“也是,这两年要不是那些视频,老子连个荤都开不着。” 说话间掀开轿帘瞅了一眼,又摸了摸轿杆。 “老九这个家伙干事倒还是靠谱,这个轿子比以前那些道具要好得多,总算像那么一回事了。以前那个轿子,妈的,轿杆磨得我肩膀都起老茧子了。” 马面:“嘘……有人来了。按老规矩,咱们得躲躲,等新娘子来了再出来。” 两个人闪到了值班室的后面,卡着点来了三个人,按照剧本,他们都有各自的任务。 崔判官,钟门神,孟婆婆,皆是来打酱油的。 尤其是孟婆婆,她一个女的,自然不是为了那事来的。她来,只是单纯没事,觉得刺激,寻求快乐而已。 剧情相当老套,按牛头的话来说。 “这老九也不换个新花样,回回都搞这个阎王娶亲,一点新意都没得。” 马面回答:“这不能怪老九哈,是老大,人家就好这一口。每年万圣节都是以他为主角,自然得依着他的爱好来。” 牛头八卦:“嘿,我说,这老大是不是个变态?他迷啥不好,迷个阎王,也不怕晦气。你看哈,玉帝,玉帝多好啊。多搞几个仙女不香吗?” 牛头这家伙一看就不是一个干活的主,还是马面比较专心。 “别废话,新娘子来了。” “哪呢?” “那个跟个仙女似的不来了吗?” “卧槽,阎王娶亲,也时兴来个中西合璧啊!” 牛头两眼放了光,透过面具都能感觉到在流口水。 仙女,正是那位白雪公主打扮的妹子。 妹子也不含糊,一进来就直奔主题,二话不说就钻进了那顶红色的轿子里。 一分钟之后,牛头和马面一前一后抬着轿子穿过过道,抬下步梯。 几分钟之后,这一顶红色的轿子慢悠悠地行走在看不见尽头的轨道上。 浓浓的夜色中,牛头手中的手机电筒的光亮在轨道上忽闪忽闪的,仿佛走在通往地府的黄泉路上。 ------------ 第89章 恐怖角2 地铁候车区域中间的空地上,同样一顶红色的轿子摆在那里。 民国装扮的男女一前一后从楼梯上走下来,女孩即使穿着红色的半高跟鞋,走起路来仍旧发出拖沓的声音。 女孩也没有半分犹豫,直奔主题,按照剧本,这辆红色的轿子是为她所准备的。要不然自己也不会穿着红色的旗袍来玩这一出游戏啊。 女孩在放下轿帘之前,对一旁的灰麻色长衫的青年道。 “老秦,咱们各玩各的,再也不要给我拖后腿了哈。你要是害怕就去外面等我。” 这位叫老秦的年青人咧嘴一笑:“你放心,这一次我绝不拖你后腿。” 女孩放下轿帘之后,老秦闪得快当,片刻之后,只剩下那顶红色的轿子在昏暗的应急灯下发着暗色的红光。 这个时候,从暗处闪出来两个人,牛头,马面。 这两个苦逼只配当一个苦力,两人将先前的轿子送到指定位置之后,返回来,又有活在等着他们。 与前一顶轿子里的妹子不同,这顶轿子里的妹子话忒多。 轿子颤颤悠悠行进在轨道上的时候,妹子掀开轿帘嘻嘻笑道。 “哥,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按规矩,轿夫是不配有台词的,更不能提前透露剧情。 这要是透露了剧情,哪个傻妞会将自己洗白白送上门去? 所以,牛头和马面两个人不发一言。 妹子又道:“两位哥哥贵姓?在哪儿高就?有女朋友没?” 牛头马面仍旧不发言。 “哥,没女朋友我可以介绍妹子给你们认识。” 牛头一阵心动,我老牛缺啥,不就是缺妹子吗? 正欲开口之即,前头的马面使劲咳嗽了两声,将牛头给拉回到了现实世界。 脑门上冒了汗。 妈的,还好没开口,这一开口要人命啊,差点露了陷。 七爷警告过的,咱干的又不是啥光彩的事情,千万别露出马脚,小心警察找你去摆龙门阵。 妹子安静了有十来秒,又一次掀开了轿帘。 “哥,无聊不?咱们聊个五毛钱的?” 马面喘了粗气,这个妹子明显比上一个妹子重,抬起来吃力,将晚上吃的几串烤腰子都给消没了。 妹子嘴还是闲不住。 “哥,能透露一下剧情不?扮演新郎的角色是专情的?还是一个负心汉?” 牛头马面不说话。 妹子又继续:“哥,闲着也是闲着,说两句会死人啊!” 牛头马面不说话,但这粗气喘得越来越明显。 这个妹子完全是一个话唠,她掀开了后面的轿帘对牛头说。 “哥,你后面有个东西?” 牛头到底没憋住,瓮声瓮气道。 “有啥东西?” “有一团火,一团蓝色的火。”妹子声音开始发抖,“不对,还有一个吓人的东西。” 靠,牛头再也支撑不住。 “老马,太他妈的累了,歇,歇一下。” 轿子被停在了轨道之上,牛头转身看了看身后,身后的通道昏暗无比,什么蓝色的火,什么吓人的东西?完全是这个话唠妹子瞎说。 “妹,妹子。你倒是闲着,但咱哥俩干的是体力活。嘴虽然闲着,但身体条件不允许它闲唠嗑啊!你体谅体谅咱哥俩,能别说话不。” 轿子又颤颤巍巍地前行,朝着黑暗的尽头前进。 轿子里的妹子还真是一个不安分的主,她倒是不话唠了,开始哼歌。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啊头……” 这魔性的歌声,在长长的轨道上拉长了回音,鬼哭狼嚎的,瘆人的慌。 牛头快哭了。 “妹子,你能安静一会儿不?太他妈的吓人了。” 吓不吓人的,前方目的地也到了。 黑漆漆的通道里,这台轿子孤零零的停在轨道之上。 牛头马面两个人闪得快当。 牛头喘着粗气:“也不晓得这个妹子是谁带来的,看起来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呆会儿能搞得定不?” 马面:“搞不搞得定跟你有个毛的关系。” “也是哈。这样的娘们兴许更刺激。” 候车区域,僵尸脸从柱子后面闪了出来。 见到牛头马面嘿嘿一笑:“上面的值班室里,我为哥几个备了宵夜,有酒有肉,快去尽情的happy吧!” 牛头嘿嘿一笑:“你是老九吧!还是你最懂哥们,这个时候急需补充体力。” 马面站在上楼的阶梯上对老九道:“老九,你不一起?” 老九:“我就不了,还有一些收尾的工作要做。” 短暂的热络之后,候车区域有了短暂的平静。 平静之后,从阴暗里闪出一个人来。 正是那位女孩口中的老秦,此时的他已经换了装,一身民国时期新郎服取代了那件灰麻色的长衫。 夜色中,面具之外的半张脸轮廓分明,散发着莹莹的白光。 长腿在轨道上走得十分稳健,内心活动相当频繁。 “罗乔,终于等到这一天了,你始终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轨道的那一头,那顶红色的轿子里头空空如也,那位特别话多的女孩已经不在里面。 在轿子前方的不远处,不知道什么时候支起了一顶四方的帐篷。 老九花了血本了,这一顶帐篷看起来值老鼻子钱了,高端大气上档次啊。 帐篷里红烛的光亮将周围的世界映得特别的喜庆,正中间摆了一张充气床垫,一张简易的桌子,桌子上两根红烛燃烧得正旺。 白瓷酒杯里的白酒散发着酒的香气,唯一不搭的是,桌子上的盘子里居然摆了半只油光水滑的烤鸭。 女孩被请进帐篷之后,半天没人出现。索性掀了盖头,首先入了眼帘的就是那半只烧鸭。 一摸还带着温热的气息。 这个时间点,这一只烤鸭出现得太及时了。 掰了一只鸭腿啃得正起劲的时候,帐篷的门帘被人掀开来。 来人她认识。 “老秦?都说了咱们各玩各的,你这是唱的哪一出?” 老秦摆了摆手:“我也不想啊,但剧情是这么安排的,我也没有办法。所以你就将就一下,和我演这一出洞房花烛夜得了。” 女孩表示很无奈:“唉……你这一出现,顿时让我觉得这一个游戏玩得没有一点智商,这个组织者也是,智商都被狗吃了。纯粹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噱头造得倒是吓人,其实一点内涵都没有。” ------------ 第90章 恐怖角2 老秦:“唉,你就将就一下吧。对于我来说这也算是一件好事,毕竟换了其它人来,我还不太放心。” 女孩:“得,早知道是咱们两个唱对头戏,还不如咱们在家自编自导得了,费这么多事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受罪。” 老秦:“怎么办?这来都来了,总不能让大家扫兴吧,有道是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你这鸭腿也啃了,走个过场,也好对这只鸭腿交个差。来,把红盖头盖上,咱们这个程序总得表演个全套吧。” 一根秤杆挑起了一方红盖头,盖头底下确实是一个妙人儿,特别是红烛燃动着的光,映得半张面具下的脸红彤彤的,太他娘的诱惑人了。 不知道从哪里响起了一曲《相思》,意境特别的恰当。 老秦一张脸跟着也红了起来,发自内心的感叹道。 “罗乔,你太美了。” 罗乔得意:“放肆,我美难道我不知道吗?还需要你来说。” 老秦笑了:“美而不自知才是美的最高境界,看来你的境界不太高。” 罗乔:“滚,本人最不缺的是有自知之明,美而不自知说好听了是谦虚,说得不好听是装逼。我从来不装逼,也从来不谦虚,我一直都很美。” 老秦举双手投降:“行,我认输,是我夸得不走心。但在喝这杯酒之前,我还是有几句走心的话要说。” “滚,我最讨厌无病呻吟,咱们还是早完事早回家,明天还要上班呐。” “看在咱们老同学的份上,给我两分钟时间好吗?” “好吧,现在开始计时。” “那个,嗯……那个……” “老秦,现在已经过去十秒了。” “那个,还记得咱们上高中的第一天吗?” “那都是啥时候的老黄历了,谁记那些干啥。” “可我记得,我这一辈子都记得。” “老秦,我妈说,当人开始回忆过去的时候,就表示他上岁数了,你这是未老先衰?” “你能让我好好说话吗?” “你说。” “那年,我不像现在这么瘦,也不像现在这么好看,一胖毁所有,那时的我整整250斤。” “嘿嘿,每一个胖子都是一支潜力股,所以你现身说法印证了这句话的真理。” “那时的我岂止胖,连走路都费劲。胖使我自卑,连走路都不敢抬起头来,就怕别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开学的那一天,下着雨,我抱着一大摞书走在教学楼的过道上,也不知道是不小心,还是那个人故意的,反正我撞上了他,三班那个大个子,他的人和他的个子一样拽。 我和他的书都被撞到了地上,我连声说对不起,但大个子仍旧不依不饶。 说我将他的新书给弄脏了,其实他的书全部掉在我的书上面,压根就没事。 我只分辩了一嘴,立刻遭到大个子的反击,他不光又一次将我推倒在地上,还拿他那一双沾满泥水的脚往书本上踩。 那些崭新的书上面立马就是泥脚印。大个子的声音大嗓门吼了一嗓子,立刻有好多同学围观。 不仅这样,他还直呼我一直讨厌的称呼,叫我死胖子,他说,死胖子,用你的衣服将我书上的泥水给擦干净,我就接受你的道歉。 围观的同学也跟着起哄, 长期以来的自卑让我的性格非常的懦弱,那天我的新校服就用来擦大个子脚上的泥水,我擦干净了,他又踩上一脚,如此反复。 罗乔,直到你的出现。 还记得吗?你那天理着寸头,起初我还以为你是一个小个子男生。 你小小的身板满含着大能量,你挤到我和大个子的面前,义正严辞的指责了大个子。 大个子当然是看不起我们两个的,一个250斤的大胖子,一个瘦小的小个子,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不屑。 就在我担心不已的时候,剧情出现了反转,大个子原来只是个弱鸡,虚长了个头。 你伸手只一个回合,就让大个子趴在了那一堆满是泥水的书。 我记得你那天对大个子说了一句话,让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一个女生,她曾经为了我对别人放了狠话,我发誓,这一辈子,她就应当是除了我妈之外,我最应该一辈子对她好的女人。” 罗乔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 “我说了啥?我怎么不记得呢?” “你说,大个子,老娘要是再见到你欺负胖虎,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嗯,不错,这像是我罗乔的说的话。” 老秦嘿嘿一笑:“你知道吗?从那天起,我有了一个新的外号。” “什么外号?说来听听。” “胖虎,是你给我起的。” “哈哈,别介意啊,保护弱小,是我罗乔毕业的事业,从小到大都是。所以啊,你不要有心理负担,也不要妄图以身相许,你不是我的菜,我不喜欢娘们西西的男生。” “可是我就想以身相许怎么办?” “别啊,如果我仗义勇为的每一个对象都跟你一个想法的话,那想要对我以身相许的对象怕不是绕环海公路排一圈了,我消受不起哈。 当然,如果我是一个男人的话,也许我会考虑一下。毕竟这种艳福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老秦神色悄悄变化了一通,在红烛的掩映下罗乔并没有注意到。 “其实你影响我一生的不止威胁大个子的那一句话,还有一段话。” “喔?没想到我罗乔还有这么多让人难以忘记的瞬间?说来听听。” “快毕业的那一个雨季,也是一个下雨天,那天,我刚出校门口,就看到你和你们班上的一个女生走在雨中,雨势虽然不大,但我自然不想让你淋雨。 毕竟三年的时间里,你不止一次站在我的前面,解了我围。 虽然你那时活脱脱的是一个假小子,但你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女神。 我跑过去,想将自己手里的伞借给你。 我的伞一直在我手里,并没有传递过去,因为我听了墙角。 我听见那个女生说:罗乔,二班那个胖子,你怎么对他那么好?难道你喜欢胖一点的男生?” “我一定是说了非常暖心的一句话,才能让你感动至今。” “并不是,你说了一句非常扎心的话。” “什么?” ------------ 第91章 恐怖角2 老秦面具下的半张脸又变了变,索性扯下了面具,在罗乔的面前,他还需要戴面具吗? “你说:你是一个视觉动物,胖子和长得丑的都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不是你有多想管这些闲事,实在是这些死胖子,一天到晚,只知道吃,不光让自己肥得跟头猪一样,就连智商也跟着下线。 作为一名警察的女儿,你不想操心也得操心。 毕竟保护弱小是你一直以来的目标,没有这些弱小的存在,怎么实现你远大的目标?” 罗乔怅笑了两声:“嘿嘿,那一定不是我的真心话,你不知道,我这个人向来是刀子嘴豆腐心的。” 老秦也跟着干笑了两声。 “嘿,我觉得你说的这句话并没有什么不妥啊!那个时候我还真是只知道吃,被别人看不起的时候,只能以吃来抗压,吃得越多越感觉舒服,如此恶性循环下去,所以就越来越胖,也越来越让人瞧不起。” “难道说,是因为我那一段话彻底伤了你的自尊心?所以你开始发奋图强,努力减肥?” “也可以这么说吧,其实别人的想法我并不是太在乎,毕竟从小到大骂我是死胖子的人多了去了,如果我真的那么在乎,我早就是一个瘦子了。 但你不同,你是我心目中的女神。我不想我的形象在我女神面前是这么不堪。 所以我开始拼命地减肥,后来也就减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罗乔跟着笑了笑:“按我说,你现在这个娘娘腔的样子,还不如当年的胖虎可爱一些。” 老秦也不恼,只说:“你呀,这一张嘴可真不饶人。” “所以呢,我每天坐地铁都能看到你,为什么你装逼装得那么可爱,装了一个多月,好像压根就不认识我一样。这又是为什么?” “嘿,其实我一直想和你说话来着,但是一直不太敢。” “那,后来又怎么敢了呢?” “你都主动跟我搭讪了,我再不主动还算是男人吗?” “好吧!我最后一个问题,咱们大半夜的跑到这里来是玩游戏的,还是你来听你回忆往事的?” “你别笑话,只是这个场景,让我颇为感慨。虽然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游戏,但能和我当年的女神洞房花烛夜,同饮交杯酒,实在是不能不感慨啊!” “嗐,不就是一杯酒吗?瞧把你感慨的,你不去写真是埋没人才了。来,咱们还墨迹个啥,喝完了交杯酒。出去看一看这帮人到底在搞个啥名堂。 别说,这鸭腿啃咸了,喝个酒解解渴也行。” 这酒无色有味,两个人还真敢喝。 兴许是对老秦有一些愧疚,也兴许是真的渴了,她将那杯酒喝得半滴都不剩。 喝完觉得不解渴,又满上了一杯一饮而尽。 两分钟之后,对面秦晓风一张白脸开始出现重影。 “老秦,这酒……” 这句话没有说完,她顺势倒在了旁边的充气床垫上,红烛映得她一张脸绯红。 对面的老秦一张脸阴沉沉,露出惨白的颜色。 “罗乔,等这一天等得够久……。” 然而,他这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对面床塌上,罗乔的影子在眼里开始无限重叠。 脑子里最后一个念头是:老九,你丫的耍我。 然后咕咚一声,高大的身子倾刻之间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这一个晚上,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帐篷的帘子被掀开,无脸男一张惨白的脸出现在画面当中。 他跃过躺在地上的秦晓风,坐到了罗乔的旁边。 那是一只瘦骨嶙峋,且白得吓人的手,那只手颤抖着将罗乔脸上的面具给取了下来。 然后又伸手将自己头上的无脸男面具给取了下来。 其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于激动,那张无脸男的面具给扯成了两半。 这一个晚上,面具这些都不太重要了,自己等了那么久,只为等这一天。 这一天,积压了数千个日子的愤恨都将在这一刻释放,或许明天的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自己会有胆量直面这个世界。 这一张因为长久不见天日而白得异常的脸,夜色中似乎可以看得见惨白的皮肤底下红色的血管在爆动。 这一张脸罗乔应该见过,每个加班之后的末班地铁上,车厢那头,那个靠在扶手上,戴着渔夫帽,一身黑的年青人。 他在末班地铁上并不是偶然,而是他发现大多时候,罗乔都会出现在这一班地铁上。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成了自己作为一名夜行者生活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钱赫,因为某种心理疾病,从高中时期就不得不休学在家,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出来,直面这个世界的年青人。 七爷,百里红妆Q群里那个叫七爷的人。 青云镇废弃公安大楼那一次恐怖游戏的邀约者。 玛丽剧院推理游戏玩家刘璐的邀约者,当然,那一次他不是为自己邀约的,而是为了八爷。 八爷,也就是百里红妆群里的老成员八爷,他就是徐来。 七爷,八爷,百里红妆群群主焰摩天手底下最有力的执行者。 其实在公安大楼那一次游戏当中,钱赫是另有图谋的,但是因为秦晓风的出现打破了他的计划。 这一次,罗乔之所以参与游戏,也是因为他的邀约。 秦晓风,百里红妆群群成员,网名风水轮流转。 他取这一个名字是因为自己曾经逆转的人生,有炫耀的成分在里头。 大意是,自己曾经是一个胖子的时候,被无数人厌弃的这么一个角色。 到了后来减肥成功,实现完美蜕变之后的逆袭人生,再到后来万千少女追棒的网红地铁地帅哥。 这就是妥妥的风水轮流转。 当秦晓风和钱赫在百里红妆群里先后表示,会带妹子参与这一场游戏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有想到对方所带的妹子是同一人。 俗称撞妹。 游戏开始的时候,钱赫发现罗乔身边又跟着秦晓风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内心是相当不爽的。 万圣节,不光有群主的饕餮盛宴。 而他,这一天的盛宴也期待了那么久,当然不能再一次放弃。也不能让秦晓风得了这个便宜,坏了自己的好事。 帐篷里的桌面上两杯酒,被他动了手脚,两杯酒里都放了药。 所以才有现在罗乔和秦晓风皆人事不醒躺在帐篷里的场景。 ------------ 第92章 恐怖角2 这样的一个夜晚,这样的一个地点,面前的这个女人。 天时,地利,人和,的确适合回忆过去。 先是秦晓风,现在是钱赫。 这两位曾经都是X市第三中学的同届不同班的学生,都不约而同的邀约了在高中时期的同学,罗乔。 那位在他们人生中充当过重要角色的女生,在这样的一个夜晚,也不约而同地让他们两个人想要回忆过去。 其实他们不止是同届的校友,在那个青涩的时代,他们都曾经充当着别人眼里厌弃的角色。 大多数同学都会在他们的背后喊那三个字:死胖子。 而且他们也都被罗乔这位女汉子借由正义的名义义正严辞地维护过。 在那个时候,他们也不约而同地因为罗乔这位女汉子路见不平一声吼,将那位有点女神经气质的女汉子吼出了女神的即视感。 从而生出在这个世界除了母亲之外,另一个值得他们在荒无人烟的大沙漠里,割了身上的两百斤肥肉,为她煮一锅红烧肉的女人。 最后,这两个死胖子又不约而同的被这位女神给坑了,而被女神坑了之后,又不约而同的变成了一个瘦子,一个符合时下审美条件的瘦子。 两个人人生中与罗乔的交集唯一不同的是,这两个死胖子在被罗乔坑了之后,一个变得越来越好。 而另一个却变与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存在。 在最后,两个曾经的死胖子又不约而同的生出了阴暗的一面,要对曾经的女神实行惩罚,这个惩罚就是借由恐怖游戏的名义下完药之后,从而达到自己无法描述的目的。 前头,秦晓风已经当着罗乔的面回忆完了过去。 但他还没有达到自己那不可描述的目的,先光荣的成了别人路上的铺路石。 现在,将由钱赫开始自说自话的回忆过去。 这个就是仪式感,在开始之前总要发表一番感慨,不然显得自己这些处心积虑的心思没有一点成就感。 在回忆过去之前,手机里一段音乐开启了前奏。 《新不了情》再也没有一首歌能适合他当下的心境。 回忆过去,痛苦的相思永不了,为何你还来拨动我心跳…… 下面,是钱赫的大段带着丰富感情色彩的回忆过去(别说,他的声线带有专业的播音主持的风范。如果不是他跑偏了话,以他这个见不得人的特质,还蛮适合做一个午夜电台的主持人。): 罗乔,我是钱小胖。 也不知道你记不记得这个世界上还有小胖这一号人物。 不过,你记不记得都没关系,只要我记得你就好了。 小胖这个名字,从我打记事起就存在了。 尽管我一直想要摆脱这个令人讨厌的名字,但它一直不可避免的存在于我的世界里。 包括我的父母,身边的亲人,他们都不喜欢叫我的全名钱赫,而是叫我小胖。 小胖这个称呼就像有的人天生长得黑,就有人叫他小黑,因为我们就是这样一种自带标签一样的人物。 尽管他们并不觉得这一个称呼是恶意的,但在我们这一类人看来,这就是一种无形之间的恶意。 直到遇到你之后,你在小胖这个名字前面加了一个我的姓氏。 然后你就时常叫我钱小胖。 钱小胖不同于其它的胖子,譬如隔壁班的胖虎,别的胖子也有可能叫胖虎,但钱小胖是专属于我这一个胖子的。 你说,钱小胖这个名字听起来很可爱。 好吧,你说可爱就可爱,尽管那个时候的我已经是一个青春期荷尔蒙正在偷偷生长的少年。 我当然不喜欢可爱的这两个字来形容一位少年。 我当然喜欢翩翩少年这个称呼,但我知道,对于我一个胖子来说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接受钱小胖这个名字内心毫无波澜。 另外一个让我坦然接受这个名字的原因是因为,在我青春期的脸上冒了数个痘痘的时期。 身边唯一愿意靠近我的女生就是你,所以,我在想,如果这一辈子我非得喜欢一个女生的话,那么你就是我义无反顾唯一喜欢的那个人。 于是,在青春期的多巴胺和荷尔蒙撩拔着心弦的无数个夜晚,你的影子就一直带着笑出现在我的面前。 当我在你面前红着脸,结着巴的时候,你认为那是我懦弱自卑的表现。 你大手一挥。 “没事哈,钱小胖,只要姐还在这个学校混,你就是姐第一个罩着的小胖子。” 好吧,只要能让我寸步不离地跟在你的身后,遥望你时常不修边幅的背影,让我做啥都愿意。 于是就有了改变我一生命运的那一个晚上,那个悲摧的晚上。 那一天是清明节,晚上上自习课前,你非常之神秘跟我说,晚上带我去一个好玩又刺激的地方。 你是一个自带光环的女汉子,虽然你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但围在你身边的男生多如牛毛,这也是让我非常苦恼的地方。 每天看到你和那些如苍蝇一般跟你说说笑笑的男同学,我内心是相当不舒服的。 但我没有办法,自卑让我不能自如的和你开玩笑,甚至不能自如地与你交流。 无论我怎么努力,似乎也挤不进你的圈子里。 这一次,你主动约我,我自然满心欢心,以至于那天的晚自习我都没有心思好好复习功课。 我在期待你晚上会带我去一个什么好的地方,公园?网吧?海边? 我想了所有你可能带我去的地方,唯独没有想到你会带我去崔岭公墓。 虽然我是个男生,但我从小就胆小,我害怕很多东西。 猫,狗,蜘蛛,蟑螂,毛毛虫,恐怖片,还有传说中的鬼神,一切邪乎的东西,我都怕。 清明节的那天晚上,白天刚下过雨,下晚自习之后,我们到那里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 夜黑沉沉的,可以说伸手不见五指。 我跟在你身后,战战兢兢地穿过公墓旁边那一片树林,到达公墓的时候,浑身上下已经被露水给打湿了。 其间,我有数度因为恐惧在树林里摔了数个跟头,但为了在你面前表现出一个男子汉的气概,我强忍着内心的恐怖紧紧地跟在你的身后。 ------------ 第93章 恐怖角2 我们从公墓的后大门进去之后,在一个僻静之处,我才发现,当天晚上夜探公墓的不止我们两个人。 五六个,其他几个班的男生。 从他们小声聊天的过程中,我了解到,这一次夜探公墓是隔壁班的大个子和你组的局。 如果说那片黑黢黢的小树林,已经将夜晚的恐怖气氛在我内心营造到了极致的话。 那么在看到公墓里一排又一排墓碑,在夜色下散发着邪魅的影子。我已经快吓尿了的时候,你们几个胆大的为了证明谁的胆子最大,决定分开行动。 这当然是我所不愿意看到的,我建议为了以免家人担心,咱们还是打道回府来得好。 我记得十分清楚,你以一种不可思义的眼神瞅着我,说了一句话。 “钱小胖,你该不会是害怕了吧!” 为了在你面前证明我的男子汉气概,我当然不能承认我是因为害怕。 尤其是其它几个男生以一种看笑话的眼神瞅着我的时候,我更加不能承认。 我强大的自尊心使我不得不撒了谎,虽然那个时候我已经极度害怕,但仍旧死鸭子嘴硬:“你说什么呐,我是一个男人,谁害怕我也不能害怕。” 大个子说,一个小时之后,咱们在公墓中门旁边的那棵雪松下汇合。 几个人转眼之间就消失在黑茫茫的墓碑中间。 说实话,清明时节,夜里的温度还是阴冷阴冷的,但彼时冷汗已经将我整个人紧紧地包围着。 每迈一步,都需要强大的信念感来支撑我内心的恐惧。 唯一支撑我迈出去步伐的信念感就是,我不能在我的女神面前认怂。 偌大的公墓里,我瑟瑟发抖挪动在一排又一排的墓碑之间,不光灵魂,还有肉体都开始恍恍惚惚。 墓碑上的遗像开始展开了翅膀从四面八方向我积压过来,我跌跌撞撞,几度因为恍惚而撞到了冰冷的墓碑之上。 我试着喊你的名字,但我细微而又恐惧的声音很快被夜色吞没,回答我的只有夜风拂过整排整排松树的声音。 那种声音在我看来,就好像所有邪魅灵魂似的,铺天盖地而来。 (说这些话其间,钱赫的声音颤抖的。他伸手抚上罗乔那张在红烛的映衬之下的脸,带着朦胧红的色彩,十分特别。) 你,你知道吗?这是事隔这么多年之后,我第一次努力回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现在想来还觉得十分害怕。 我在想,崔岭公墓将是我这一辈子过不去的坎。 屋漏偏逢连夜雨,白天已经停下来的雨,大晚上的又开始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我在公墓里转来转去,怎么也找不到公墓中门在哪个地方,还有大个子所说的那棵雪松,更是毫无头绪。 在我转悠得筋疲力尽之间,一个可怕的想法渐渐地占据在我的脑海中。 难道这个就是传说中的鬼打墙? 我在公墓里迷失了方向,无边的黑暗排山倒海向我扑过来,就在我快支撑不下去的时候。 我看到了那棵高大的雪松,它在雨夜中摇曳着身姿,欢迎着我的到来。 我内心一片欣喜朝着它奔去。 然而,当我踉踉跄跄地奔到雪松底下的时候,那里空无一人。 从来没有一个时刻,让我觉得如此的度日如年。 就算是后来的几年间,我身处在漫长的黑暗中,都没有那一个时刻让人难熬。 我一个人冷得瑟瑟发抖,但我仍然相信,我的同伴们或许跟我一样没有找到这棵雪松的地方。 我要做的只是等待。 等待是漫长的,尤其是在那一个环境之下,等待是何其的煎熬。 后来,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整个公墓里驻扎的灵魂都跑出来跟我索命。 我跑遍了千山万水也没能跑出这些灵魂的手掌心。 醒来的时候,一张长满胡子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这一张饱经沧桑的脸,又一次将我给吓晕了过去。 等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还是那一张脸。 公墓的值班大叔。 是他发现我躺在那棵雪松之下昏迷不醒。 那个时候,正是黎明前的黑暗。整个公墓比来时还要暗黑。 当我再一次看到大叔那一张脸的时候,我还是执拗的认为,我怕不是到了地府,然后我第三次陷入了昏迷。 醒来的时候,我就在医院的病房里。 从那天开始,我只喜欢将自己隐藏在黑暗的世界里。 医生说,这是心理疾病。也许能治,也许一辈子就这样了。 我是家里的独子,我妈一听到医生的诊断,当场就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崩溃大哭。 她哭着对我又打又骂,问我好好的学不上,为啥要半夜跑到公墓里去。 我能说什么呢,难道要我说是因为我喜欢的女孩子而冒险吗? (钱赫沉浸在往事的叙说中,完全没有注意到帐篷外面的那一个影子已经站在那里好久了。) 罗乔,当我在医院醒来的时候,我还在担心你,我害怕你在公墓里出事。 后来,我打听到你也因为那一次夜探公墓受到了惊吓,在家休息了好些天。 那个时候,我还因为作为一个男生不能保护心爱的女生而内疚。 后来我妈不晓昨从哪里打听到,是你怂恿我去的公墓,而跑到你家去闹来着。 我对我妈说:“请给你儿子留点尊严吧!作为一个男子汉还不如一个女生的胆子大,传出去让人笑话。” 另一个原因是,我不想让我喜欢的女生看不起我自己。 在岁月的长河里,在同龄人努力地往前奔的时候,我将自己活成了一个幽灵般的存在。 直到半年前,高中同桌阿光来家里看我的时候,对我说出了那一个秘密。 阿光说,在一次同学聚会的时候,隔壁班的大个子喝得有点多了,说起了当年他们的那一次恶作剧。 那一天晚上的夜探公墓,其实就是专门为我而布的一个圈套。 只是因为有一次学校大扫除,我负责过道清洁的时候,没有拧干拖布上的水,导致大个子脚底打滑摔了一跤。 正是这一跤,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 听了阿光的话,我顿时醍醐灌顶。 这么多年,我一直躲在黑暗中,漫长的黑暗岁月,唯一照亮我心灵的那一道光,来自于那个时候的你。 而在阿光的到来之后,彻底将那一道光给熄灭了。 ------------ 第94章 恐怖角2 相较于以前,我躲在黑暗中,强迫自己不去打扰你的世界,因为我知道,你跟我早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但是现在,我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之间的关系,你真的如表面上那样,是一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女汉子吗? 如果真的是那样?为什么那天晚上所有人,包括你都走了,也没有人关心我去了哪里? 你是否和那些人一样,看不起像我这样的人?所以才有了那一次将我置身于地狱的整蛊? 我承认,在末班的地铁上再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我想像中的那个样子,一点都没变,一颦一笑都是曾经打动我的那个样子。 我曾经想过,我是否该从黑暗中走到你的面前,让你看一看,我还记得以前的那个钱小胖吗? 但我跟当年一样,胆小懦弱,没有那个勇气。 所以我只能在黑暗中注视着你的一切。 一个疯狂的念头渐渐地占据了我的脑海。 这些年,我在黑暗的世界里倒也不是一无是处。 当世界上的所有的门都为了关上了的时候,总会为我打开一扇窗。 也许我并不是天才,但我身处在黑暗中有大把的时间来研究网络世界。 所以我可以在网络的世界里肆意纵横,我无意间在网络上结识了焰摩天,我们两个可以说是一路人。 在这座城市里,我们都曾经因为那一座公墓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后果。 所以我们惺惺相惜,这个词语也许用得不太恰当,各取所需吧! 我为他在网络上寻找猎物,而我从游荡在这些夜晚的恐怖游戏中,努力寻求我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存在感。 我并不是一个只会躲在黑暗中的废物,我也是有用处的。 我和焰摩天从未真正见过面,却配合得天衣无缝。 就像今天这一个晚上,他自是享受他的饕餮盛宴,而我也总算等来了属于我的饕餮盛宴。 这一天,是我从年少时起就一直幻想着的这么一天,只是年少的时候我没有想到,幻想也有实现的一天。 ……………… 无脸男(钱赫)的长段回忆到此也就算是告一段落,属于他心中长时间的压抑,或许终于在这一个晚上,在长长的轨道中间,在漆黑的夜色中,终于释放了出来。 最后,他长舒了一口气,看着那个仍旧处于沉睡状态的女人,似乎还有话要说,也或许觉得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因为她什么也听不见,醒来之后,也或许还是不记得在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个钱小胖出现在她的生命当中过。 长长的铺垫,最后当然是付诸行动的时候了。 也不知道是心虚,还是长久身处在黑暗之中,再一次这么近距离看着年少时期最喜欢的女人就在眼前,而无比激动。 他伸向罗乔的那只惨白的手开始颤抖。 而她身上穿的那一件旗袍领口的扣子却是那一种复古的盘扣,解起来也不得要领。 越是激动越是慌乱,直到身后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来。 “七爷,你这也太猴急了吧!” 那颗扣子到底没能解开,也是因为那个人的到来。 七爷站起身来,刚才因为激动,惨白的脸色居然有了淡淡的红晕。 “你是?” 面前的这个人,戴着西方白色僵尸脸面具的高大男子,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却一时又想不起来。 “呵呵,七爷,我是老九啊!今天晚上的局可是我精心为你们准备的。” “不,你不是老九,我虽然没有见过老九的真面目,但他的身材比你要壮实许多。你是谁?” “哈哈,到底是七爷。不过,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女人我认识,我不希望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所以,还望七爷给我一个面子,放过她。” “哼哼,放过她?你知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多久吗?你算什么,我凭什么要卖你面子而放过他? 再说了,我问问你,你认识她多久啦?有我认识她时间长吗?凭什么我到手的女人要让给你?” “我认识她多久并不重要,我的面子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放过他,我就不会放过你。” 低沉的声音缓慢而有力,份量十足。 “我就想知道你是怎么不放过我的。” 虽然这么些年都是在黑暗中度过,但黑暗倒是给了他些许的底气,大意是我的世界我作主,你一个白天出来干活的人跟我一个大晚上出来干活的人抢什么饭碗? “很简单,我既不动手,也不上脚。” “那你是神仙啊,吹一口仙气,我就乖乖地听你的?你怕不是大晚上的脑子抽了吧!” “我不跟你耍嘴皮子,看到前面没有尽头的轨道了吧!十分钟之后,你会一直沿着轨道走,一直走,或许你能走到尽头,也或许你压根就坚持不到尽头。” “我……” 他伸手欲去拉眼跟前那个人的面具,但越来越力不从心,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 因为那一双眼睛,一双深邃看不到底的眼睛,透出一股摄人心魄的光亮。 十分钟之后,他走出了帐篷,一步又一步地走在了前方的轨道中。 一步又一步地隐没在无边的黑暗中。 帐篷里,那个身着红色旗袍的女人,仍旧安稳地沉浸在睡梦中。 全然不知深夜的地铁轨道上,在自己的身边,这一出一波三折而又精彩绝伦的戏码正在轮番上演。 透过帐篷的窗户,僵尸面具人看着前方那个瘦弱的男子一步又一步地走在夜色中。 回过头来,看着躺在充气床垫上昏睡不醒的女人。 语气颇感无奈。 “唉!看起来多聪明的一个姑娘,偏偏傻得要死,被人卖了还欢快地帮人数钱。” 手里那件灰麻色的长衫,是秦晓风的,这个看起来天然无公害的小伙子,内心却也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 这一次暂且放过你吧! 将那件灰麻色的长衫盖在了罗乔的身上,不得不承认,虽然这个女人平时乍乍呼呼的,一副假小子的模样,真的打扮起来还挺有女人味的。 转身出了帐篷,朝着轨道的另一个方向走去。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今天晚上的重头戏还没有真正开场呐。 ------------ 第95章 恐怖角2 轨道的另一头,另一顶更加豪华的帐篷搭在铁轨的中央。 远远地看去,整个帐篷由内而外透出红彤彤的光亮。 白衣女孩仰卧在铁轨之上,面具上的水晶在夜色下散发着微弱的光,整个人和四周暗黑的颜色比起来,居然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掉落凡间的精灵?落难的公主?还是折翼的天使? 总之,她此时正无声无息地躺在轨道之间。 女巫拿着扫把站在更远的地方,对着站在女孩身边的西装男道。 “哥,你真变态,好好的洞房不用,偏偏要搞到这种地方来,你不懂得怜香惜玉吗?” “贫嘴,你哥是那绅士的人吗?” 女巫咯咯地一通笑,那笑在黑夜的通道里游荡,特它娘的瘆人。 “哈哈,哥,你尽情的享受,我这就撤了哈。” 西装男黑得发光的面具下,声音低沉。 “你早该撤了。” 女巫嘻嘻一笑:“我这不想看看热闹吗?” 西装男不再说话,女巫识相地拿着扫把笑着隐身于黑暗之中。 西装男蹲下身来,慢慢地揭开女孩的面具,一张青春娇好的面容显现在面前。 他嘿嘿地笑:“还是老九做事靠谱,知道我好这一口,就是不知道吃起来滋味咋样。” 那个僵尸脸从黑暗中慢慢走过来的时候,西装男很快发现了他。 他着实有些懊恼。 这些人都是怎么啦,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那张张大嘴的面具适合这一种冷冷的声音。 “怎么样?这成色还不错吧!” “老九?嗯,不错,你比八爷那小子靠谱多了。怎么样,你还有事吗?” “哼哼,八爷,你应该再也见不着他了。” “为什么?” “因为他去了另一个世界了。” “嗐,大家都是同一个道上的兄弟,就别开这一种玩笑了。怎么样?你还有事吗?” 面具下又是一声冷笑:“哥,你这猴急的样子跟你的身份不太相符啊。在开始之前,咱们先来看一段视频好吗?” “老九,你也太没有眼力见了,在这个关键的时候看什么视频,回头在群里看就对了。” “那我非得要你现在就看呢?” “老九,你真的要这么不懂事吗?” 西装男终于觉得有一些不对劲,接着问道。 “你究竟要闹哪样?” “现在打开你的手机,看完这一段视频我会告诉你我想要做什么。” 声音不容反驳。 百里红妆群,老九上传的这一段视频。 视频的场景与这一晚上铁轨上的场景无限重叠。 长长的镜头,显得暗黑的通道能通往另一个世界似的,白衣女孩戴着面具仰卧在铁轨上。 西装男先是站在女孩的面前,审视了很久,像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似的。 不远的地方,牛头马面隐在暗夜里,饶有兴致地看着西装男的一举一动。 随着那个女巫挥动着扫把离开之后,牛头马面也恋恋不舍了撤离了现场。 画面拉近,西装男开始蹲下身来,揭开女孩的面具,然后解开女孩裙子上的纽扣。 画面有相当长时间的不适感。 地铁站值班室里的一帮人吃喝正尽兴,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 “快看,老大开始干上了。” 几十秒之后,牛头开始怀疑:“这个视频好像以前看过。” 崔府君打了一个酒嗝。 “你娃是不是酒喝多了,那个女生不是你和马面抬到轨道上的吗?” “也是,我管不管有没有看过,反正有好戏看就对了。来,咱再干一杯。这酒真它娘的带劲,还是老九肯花血本。” 马面接了话把:“是的,八爷跟老九简直没有可比性,八爷,他应该就是抠门的代名词。” 接下来的大家伙都沉浸在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中,谁也没有认真地观看这一段视频。 除了西装男。 视频的最后一段画面,女孩仍旧毫无声息地躺在铁轨上,西装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名瘦弱的男子。 他将女孩抱了起来,走出了画面。 接下来是面具男和西装男的对话。 “画面中的女孩,还记得吗?” 西装男倒也诚实:“说实话,我真的不记得了。” 面具男有些激动:“你揭开了她的面具,而你却完全没有记住她的长相?” 西装男:“她们都穿着白色的裙子,都长着一样的初恋脸,我脸盲。再说了,我需要记住她们的长相吗? 要这么说,这几年我宠幸的女孩子多了去了,我要是都记住她们,我的脑容量恐怕不够。” “你无耻。” 西装男久经沙场,冷冷一笑:“老九,你不说笑吗?咱们这一个群体里还有高尚的人?说吧,视频里的女孩是你的谁?想要哥怎么补偿开个价,哥绝不含糊。” “补偿?你拿什么补偿?” 西装男口气有所缓和:“老九,金钱能解决的事哥都能解决,如果金钱解决不了事,哥也只能说抱歉了。” 老九:“其实我已经为你找到解决的办法了。” 长长的轨道通道里,西装男在前,面具男在后。 两个人一步又一步慢慢地向前走。 短暂的沉默之后,面具男先开了口。 “孙池,前面这一条路是我为你选的,一直朝前走去,你会看到不一样的世界,或许你就解脱了。” 西装男难看的面罩已经被取了下来,夜色下,一张脸恰如其分的好看,他转头看了一眼面具男,继续朝前走着。 手机打开了自拍功能,他面色平静,开始述说属于他的故事: 我的自白书。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愿意做一个魔鬼,我也一样。 从小到大,我就是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 长得好,学习也不错,上一个好的大学,大学毕业之后,父母又出资让我开了公司。 我的能力与我的学识让我成为了一个成功的男人。 我,有样貌,有事业。 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是大多数男人羡慕的对象。 当别人在羡慕我的时候,我又何尝不在羡慕别人? 我并不喜欢我这样的人生,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最普通的生活,碌碌无为也可以,只要上天不要剥夺我做男人的权利。 ------------ 第96章 恐怖角2 一切都源于年少时期的一次荒唐行为,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 先说方晨吧!我这一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第三中学,我们两个都曾是那里的学生,天之骄子。 两个优秀的学生,才貌双全的学生,青春年少的多巴胺和荷尔蒙肆意滋生的年岁。 也不晓得是谁先打破那道界线的,反正我们两个青春年少的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 高三那年,我们两个因为成绩优异,分别被保送到了京城的两所大学。 对于那些需要参加高考才能决定命运的学子们来说,我们两个无异是幸运的。 我们开始规划蓝图,上大学之后,我们两个的关系终于可以从地下走到台前。 我们甚至规划到了结婚之后要几个孩子的地步。 一切都毁于那一个夏天的晚上。 因为没有了高考的压力,我们开始寻找一切可以约会的机会。 就在八班的那个据说干啥啥不行,泡妞第一名的大军,邀约我去崔岭探险的时候,我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因为第三中学离崔岭公墓不远,夜探公墓的节目,也就是历届喜欢刺激学生的保留节目。 在得到保送资格之前,我是想都没想过会去那个地方。 一般去那个地方的都是混日子的学生,他们不需要为自己的学业担忧。 而在我保送资格板上订钉钉的时候,我也就成了不再会为了学业担忧的一份子。 那天晚上,我兴奋异常,拉了方晨和我一起探险。 大军来公墓探险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他驾轻就熟。 而我第一次参与这种节目,既紧张又兴奋。 特别是方晨因为害怕紧紧地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更加兴奋。 像大军这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自然想不出来什么烧脑的游戏。 捉迷藏。 因为我和方晨是第一次,大军非常慷慨,说是迎新,让我们两个躲起来,其它人来寻找。 我和方晨找了一个非常僻静的地方躲了起来,那棵高大的雪松后面,有一个非常大的墓碑。 我是一个男生,也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尽管公墓里一排又一排尽是吓人的墓碑,但对我来说,死去的人最后不过变成了一棒灰,若干年之后也不过是一堆垃圾或者肥料而已。 但方晨不一样,她毕竟是一个女生,哪里见过这么瘆人的场景。 她这一种反应,我十分喜欢,她越是害怕,我越是喜欢。 别看我们两个从高二时期就开始偷偷摸摸的恋爱了,但她传统感念挺强的,我们顶多亲个嘴,拉个手。 并没有实质性的发展。 这一个晚上,她整个人跟考拉一样,将我当成了一棵树,挂在我身上就下不来。 我们两个在墓碑后面藏了很久,大军这帮孙子们真是太弱鸡了,半天被没找到这个地方来。 而我,大夏天的晚上,天气本来就热,而方晨少女的身体跟个火炉似的紧紧地靠在我的身上。 这个时候就不光是青春的荷尔蒙,多巴胺出来冒头了。 青春热血经不住肾上腺素往外狂飙,抱着一个大美妞不能只看不能吃啊。 这热血开始井喷,无论如何控制也控制不住啊。 更让我兴奋的是,方晨这妞居然也觉得在这种环境下不搞点事情对不起这情趣。 在她娇羞的默许之下,我迫不及待的开始展示属于我男人的尊严。 在我们两个的关系发生了实质性转变的过程中,当然处于忘我的状态。 这个时候,谁还管这是在哪啊,什么公墓,什么先人,什么灵魂,什么妖魔鬼怪,什么害怕的心理作用。 统统都不是一个事。 直到大军的出现,这孙子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身僵尸的行头穿在身上。 后来据他说,什么躲猫猫,纯粹是借口。 目的就是吓我,说白了,他就是要看我们这些成绩好的学生的笑话。 这孙子悄无声息,毫不避讳地站在我们藏身的墓碑前,定定地看着不需要花钱就可以看到的大戏。 当我发现他的时候,这正孙子正流着哈喇子,定定地瞅着我们。 尽管我是一个纯粹的唯物主义者,但在那个环境下,在夜色中,突然看到这么一个玩意站在你身前的时候。 第一反应还是吓人的。 于是我发现我不行了,刚刚被挑起来兴致瞬间从火山之巅开到了冰川世界。 我是一个理科生,只是一瞬间失去反应而已。 等我反应过来,眼前这个拙劣演技的僵尸其实就是和大军之后。 我和我初恋最美的夜晚就这么完事了。 我这一股火压在心头冒不出来,实在是憋得慌。 从公墓出来之后,方晨或许也觉得这是一个天大的遗憾。 她羞答答地跟我说,要不,咱们去宾馆开个房间吧! 这正中了我的下怀,我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找了一家中档宾馆,开了一间房。 本以为这将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晚上。 妈的,很快现实啪啪地打了脸。 我很快发现,我那方面不行了。 被大军这孙子这么一吓,我居然成了一个假男人。 本来以为过段时间就会好的,后来我急于证明自己,又拿零花和方晨去酒店开了几次房。 但事实证明,一次比一次糟糕。 那段时间,我被自己搞魔怔了。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忍受自己的男人是一个无能者,我和方晨的关系也就在高中毕业的那个夏天彻底玩完了。 尽管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求她,但她仍旧态度坚决。 记得分手时,她给我说的那句话挺扎心的。 她说:“孙池,我是一个女人,我不想我的余生都和一个太监过下去。” 在她眼里,我直接成了太监了。 我去看过很多心理医生,药也吃了不少,但都不管用。 后来一个江湖游医骗了我几千大洋之后,给我出了一个主意。 他说:“兄弟,从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 这句话如醍醐灌顶,令我茅塞顿开。 我在公墓里跌倒,可不就得在公墓里爬起来吗? 有一段时间,我花了很多钱,找了风月场所的女人,半夜去公墓寻找乐子。 别说,这一招还真行。 我再一次找回了男人的尊严。 ------------ 第97章 恐怖角2 后来,这一招也不太行,毕竟那个地方不是一般人敢去的。 即使我愿意花大价钱也没有女人愿意去,其中一个女的说的在理。 她说:“弟弟,别骗我,姐姐害怕有命挣这个钱,没命花。” 一个偶然的发现,让我开始游走在犯罪的边缘。 某日,我正如困兽一般找不到出路的时候,手机接收到一则垃圾信息。 一个隐晦的推销迷药广告。 起初我并没有在意,后来我在网上搜寻了一下这种药物的作用。 一种罪恶的念头就在脑中生成。 既然没有人愿意跟我去那一种吓人的场合,那么我用迷药呢? 上大学的时候,虽然有姑娘对我示好,但我因为自身的原因我没敢谈恋爱。 我可以和她们以最好的朋友身份相处,约个下午茶,泡个吧,然后伺机下手。 长此以往,那一种感觉就像罂粟一般令人上头,我越陷越深,越来越无法自拔。 建这个百里红妆群的时候,群成员只有三个。 七爷,八爷和我。 我们都曾经是三中的学生,他们两个是我学弟,也都曾经夜探过公墓,也都曾经有过不好的经历。 所以我们臭味相投。 我开始以老大自居,我再也不用亲自费时费力去寻找下手的对象。 七爷和八爷以捕猎为乐趣,而我是以享受猎物为乐趣,所以咱们各取所需。 随着猎物越来越容易,我对猎物的整体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方晨,我和她好上的时候,她是一个清纯的学生妹。 她留给我的是爱情的所有美好形象。 后来,我的猎物有了具体的形象,不说一定要方晨的样子,至少形体上是相似的。 但遗憾总是有的,毕竟她们代替不了方晨。 而方晨,占据了我青春期所有美好的女生,她大学毕业之后去了国外,再也没有回来过。 那个代号叫西西的女孩,是所有猎物中间最像方晨。 当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几乎以为她就是方晨。 等我走近了我才发现,她只是和方晨长得想像,但她并不是,她比方晨更阳光一些。 那是三年前,一个有阳光的午后,她就坐在街角的咖啡店里,一杯咖啡,一个手提电脑,像极了我想像中长大了的方晨。 我手中的相机将她拍成了最美的油画。 然后将照片发给了七爷。 七爷不愧是我身边最得力的猎手,他果然将这一个猎物带到了我的面前。 那个时候,地铁3号线刚刚建成,还没有通车。 这一个晚上是万圣节的前夜,八爷将游戏安排在了地铁通道内。 这是一个探险游戏。 我问过七爷,他到底是用何种手段将女孩勾到手的。 七爷神秘地一笑,说女孩最近在写一本网络《末路地铁》。 她来参加这一次地铁探险游戏,显然是在为其网络找灵感。 果然是一个好骗的姑娘,方晨可比她有心机多了。 好的机遇可遇不可求,这一个晚上真的是太美好了。 女孩比我想像中有味道多了。 我太想念那一种味道了,圣诞节前夜,我让七爷再约那个女孩。 七爷苦着脸,说女孩那天受了刺激,进了精神病院。 唉,美好的事物总是不尽完美。 百里红妆这个群加入的成员多了起来,这个世界上不怀好意的人虽然不多,但架不住他们聚到了一起。 各色各样的人聚集在一起,就成了一幅人生百态图。 刘真真,她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姑娘,她发现了我的秘密,为了让她保守我的秘密,也为了满足她的好奇心,她也加入了我们这个群。 夏婷婷,是第二个加入百里红妆群的姑娘。这是一个取向有问题的姑娘。 这类人一般不为大众所接受,所以她跟我一样要花一些心思,来寻找猎物。 这个群能满足她那些方面的需求。 这两年以来,群里的成员乐此不疲地游走在寻找猎物的路上,他们越来越得心应手,越来越熟练。 虽然我们游走在犯罪的边缘,却从未失手过。 当然,除了夏婷婷。这个姑娘被丑恨蒙了双眼,她这一颗耗子屎差点坏了一锅粥。 好在,她骨子里住着一个男人,还算仗义,将这个秘密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每年的万圣节前夜,都将是我们这一个群体最为狂欢的日子。 今夜,当我看到我的猎物趴在铁轨上,等待着我临幸的时候,我突然厌倦了这一种行走在夜色中的生活。 我是一个罪人,我自己这见不光的生活,为什么要别人来替我买单? 所以,我要怅悔,我要将我这些年所犯下的错误,公诸与众,接受大众的审判。 ……………… 这一则视频最后的画面,转向了前方的轨道, 黑夜开始渐渐褪去,前方的光明越来越明显。 男人的自白书随着这光明的到来终于等来了完结。 清晨的第一班地铁总是最忙碌的,就算是这一座慢生活的城市也一样。 凤凰站,这一站是郊区最重要的交通枢纽站。 站台上,一开始稀稀拉拉的几个人。 几乎是在一瞬间,赶早班车的人齐聚在了站台上。 男子拿着手机神情木然地站在黄色区域内,手机里的画面在人群中晃动。 最后聚焦在黑黢黢的轨道上。 站台墙面上时况报时屏幕上显示,6号线地铁还有三分钟到达凤凰站。 两分钟。 一分钟。 四十秒。 通道里传来了地铁轰隆隆的声音,仿佛吹响了集结的号角。 三十秒,二十秒,十秒,八秒,六秒,二秒…… 没有人注意到那个穿着笔挺西服的男子。 他是如何在地铁进站的一瞬间,一跃而下跳进轨道的。 反正就是挺突然的,他没有给任何人反应的时间,包括地铁司机。 一条年青的生命就在此时戛然而止。 清晨的这一则自白书,在年青的生命定格之时,在这座城市乃至网络能够到达的任何一个角落传播开来。 它炸了锅,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有人淡漠,有人愤恨。 更多键盘侠在这则自白视频下面留下自己的足迹,发表自己的观点。 ------------ 第98章 恐怖角2 五分钟之后,3号线地铁在郊区通往市区的轨道上出了事故。 3号线地铁司机大刘惊魂未定。 他一张吓得煞白:“那个人突然一下子从轨道上窜出来的,我根本就来不及作出反应。” 那个人就是孙池视频里提到过的七爷,原名钱赫。 在3号地铁撞上他之前,他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了一则视频。 视频的画面正是在长长的轨道之上,他面色沉重。 这应该是他的遗言: 我是一名真正的夜行者,这个世界上,像我这样的人不多。 见不得光,只能跟一个小偷一样,昼伏夜出,只有在晚上才出来偷得一隅属于我自己的时光。 我不能有常人一样学习,工作,娶妻,生子。 说白了,我是一个废人。不,我甚至连一个人都不算得。 我早就厌倦了这样活着,好像我活着只是为了偷得别人余下的空气一样。 2018年万圣节前夜,夜色里游荡着许多和我一样的游魂。 我走了,对于我和关心我的家人来说,都是一种解脱。 是我自己的意愿,跟任何人无关。 ……………… 孙池的这一部自白书挺长的,可不吗?从停运了的青云站,穿越长长的地下通道,经过了两个站,最后到达凤凰站。 这用脚来丈量的自白路,手机录这个视频都录发烫了。 他几乎是在几个小时之间成为了一名网红,当然,他不知道自己成了一名网红,因为他从站台上一跃而下,挡在了急驰而来的地铁前面,被撞成了一堆稀泥。 连带着被撞成一堆废铁的还有那一部某品牌最高端配置的,发着烫的手机。 网络时代,他能在瞬间吸引大众的眼球,第一方面,是他的胆色,他胆敢将自己所有不堪的一面娓娓道来。 另一方面,是他非常有胆色,他跳下铁轨的那一瞬间,嗑巴都没有打一下。 看来是真的忏悔到了极点。 视频评论区甚至有人在为他生命的逝去而惋惜,有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也不是非得要选择这一知条极端之路,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不好吗? 这些键盘侠们其实没有关注到重点,重点是孙池是在什么情况下选择跳轨自杀的。 难道不是前一刻,他还在实施犯罪吗? 所以压根就没有人注意到他实施犯罪的那位姑娘,现在咋样啦? 还有那些曾经被他糟蹋过的姑娘,现在咋样啦? 重点是那位进精神病院的西西姑娘咋样啦? ……………… 注意到这些重点的,是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队长苏牧。 孙池的这一则颇长的自白书到达他手里的时候,他正坐在车里发呆。 车子停在玛丽剧院前面的梧桐树下。 一夜的忙碌,以为会有点收获,到最后却发现是在做无用功,作为刑警队队长,失落是一定的。 视频是队员杨娟发来的。 视频先到,但苏牧还在放空中,实在是理不出头绪,清晨的空气适合放空。 然后是杨娟的电话。 “苏队,快看第二个视频。” 第二个视频?这第一个视频都还没有看,又来第二个视频。 这第二个视频是属于钱赫的。 相对于孙池的自白书,钱赫的这一则短小精干的视频简单明了,一看就明白。 原来如此,怪不得钱赫晚上没来赴剧院这个局,原来他是另有安排。 苏牧想抽自己嘴巴,这么明显一个线索自己为什么就没有注意到呢。 按理说,这两则视频的主人最后都走了一条路,出事地点又都在郊区,跟城北区公安局没有关联,但视频的重点却是跟苏牧所在大队跟的案子有关联。 出警是必然的。 凤凰站站台的监控显示,早上5点15分,孙池的身影出现在凤凰站。 他是从站台下面的轨道上爬上来的,据一名地铁轨工说,他在巡视轨道的时候,好像听到轨道里有人在唱歌似的,仔细一听又没有。 他也没有在意,以为是同事在瞎闹,毕竟深夜轨道工的工作枯燥无聊,吼两嗓子调剂一下也不奇怪,他自己也干这种傻事。 其实从孙池的视频上也可以看得出来,大半夜的,他长时间地走在轨道上,从黑暗走到了光亮。 他上了站台之后,一直木然地站在背光之处的角落里,直到早高峰的人流出现之后。 他才从角落里出来站在黄线处静静地等待地铁的到来。 他死的挺惨的,整个人面目全非,法医组正在现场勘验。 王大龙站在一旁叹道:“这孙子是跟自己有仇啊,啥样的死法不好,偏偏要跳轨。” 一旁的苏牧眉头紧锁,没有说话。 这样的一个清晨,王大龙的脑子突然开了窍似的。 他这正应了雷局那句话:“他们各有各的优点,只是优点展现的不太明显,不晓得啥时候就灵光乍现了。” 王大龙道:“苏队,你说这孙池是真的自杀吗?还是有其它原因。” 苏牧:“监控和视频上都可以证实,他这就是自杀。” 王大龙不服:“不对,我看了视频和监控,孙池这孙子两眼发直,是不是犯病了,或者撞邪啦?” “那你说一说,到底撞的什么邪?” “老话不是说吗?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这孙子是夜路走多了,报应到头了。” “瞎扯蛋,再说鬼话,我让雷局给你上课。” 这小子正经没一回,思想又开始开小差:“你说,这孙池会不会跟前几起案子一样,服下了三唑仑?” 苏牧没有理他,一旁的大志白了王大龙一眼。 “如果他服下了三唑仑,还能在轨道上走那么久,逻辑清晰的录下自白书,这应该算不算奇迹?” 苏牧接了话:“还记得前两年的蓝鲸杀人事件吗?我怀疑有人在后面实施催眠,操控这类犯罪分子选择自杀,以示惩罚。” 杨娟恍然大悟:“哦……怪不得这几起案子的死者都以自杀者姿态呈现。这就是杀人于无形,不光惩罚了罪犯,还迷惑了警方,从而达到逃避法律的责任。 这太可怕了,那个人会不会此刻就在人群中注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 第99章 恐怖角2 苏牧:“不排除这一种可能性的存在。” 王大龙发言就令苏牧不适,这小子总能将主题扯远,好在这一次没有。 他说:“苏队,这催眠真的有那么邪乎吗?” 苏牧:“催眠犯罪的典型案例,海德堡事件,是发生在1934年的犯罪案件。德国海德堡警察局接到一名为E先生的人报案,他指控说:“有人使我妻子产生各种疾病,并以此敲诈大笔的金钱。“ 于是,警方开始了调查,警察局的法医麦尔医生负责此案。他利用各种催眠技术,终于成功地破获此案。后来,麦尔医生把整个破案过程全部写入《催眠状态中的犯罪》一书中,把“海德堡事件“完整公布于世” 我觉得这几起案件应该就是麦尔医生所说的——催眠中的犯罪。 孙池,万圣节前夜的狂欢,他应该兴奋都还来不及,却偏偏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忏悔,于常人的思维说不过去。 根据徐来一案中,刘璐的邀约者是七爷。如果徐来不是七爷,那么七爷就只能是钱赫。 而晚上钱赫放了熊耳的鸽子,出现在郊区的轨道之上。说明他就是百里红妆的群成员。 所以说,只要是孙池所创建的百里红妆群组局的恐怖游戏,就会有女孩被骗,近几起案子的死者也应该就是百里红妆的成员。 这个神秘的幕后黑手在这一个晚上应该是端了百里红妆的老窝。” 大志发言:“那这个幕后黑手会不会是钱赫,他在这个群里,所以下手也就容易得多,另外,他一个见不得光的人,有异于常人的手段也不奇怪。” 苏牧:“那你说一说,钱赫得手之后,为什么会选择自杀?” 王大龙:“因为正像他在视频里所说的那样,生活在黑暗中,他活得够够的啦。百里红妆最大的boss完蛋了,他的心愿达成,此生了无遗憾,慷慨赴死就算解脱了。” 苏牧不想和他搭话,对一旁的杨娟道。 “百里红妆的群成员都了解清楚了吗?” 杨娟:“还没有,不过,群相册里有好多不堪入目的视频,要找到这些受害者女孩,和那些禽兽应该不需要多长时间。” 苏牧眉头舒展开来。 “其实幕后这个人已经呼之欲出,从夏婷婷开始,几个月以来压在我们肩头的担子就快卸下了。” 大志仍旧不明白苏牧这番话的用意。 “苏队,这个幕后的神秘人你已经知道是谁啦?” “我不知道,但很快就会知道了。不说远的,就是近的,咱们这座生活和战斗过的城市里,小到偷鸡摸狗,大到杀人放火,犯罪分子多了去了。 神秘人为什么不对他们下手?只对这些下迷药的银贼下手?” 王大龙脑回路清奇:“因为这个神秘人也有难言之隐,他特痛恨那些只会用下半身考虑问题的人?” 苏牧瞪了王大龙一眼,咬牙切齿道:“我懒得跟你废话,大志你来告诉他答案。” 大志眨巴眨巴眼睛:“那个,我猜,那个神秘人会不会是一个女的?” 苏牧已经彻底无语,自从进入城北刑侦大队以来,这一种想要令他撞墙的冲动,时刻都在上演。 好在,队里还有一个明白人。 杨娟:“你们两个大傻子。苏队的意思是这个神秘人应该跟百里红妆那些有色视频里的女性有关。而且关系还不是一般的亲密,所以才会恨到要他们死的程度。” 杨娟说得对,他们确实没有费多长的时间。 地铁青云站,在这个还没有投入使用的站台里,百里红妆的群成员的活跃份子,一个都不少,全部落了网。 当警方到达现场的时候,打扮得鬼里鬼气的一帮人,趴在值班室桌子底下,人事不醒。 令苏牧相当恼火的是,在距青云站站台前方几百米的轨道之上,那顶鲜红色的帐篷里,他发现了两个他认识的人。 罗乔,秦晓风。 这两个人睡得昏天黑地,完全不知道今夕是何年。 在轨道另一端的帐篷里,一位白衣女孩同样沉睡在帐篷充气床垫上。 罗乔在医院醒来看到苏牧的第一句话就是。 “老苏,那酒有问题。” 苏牧苦笑:“大姐,你现在知道那酒有问题不觉得晚了吗?” 这姑娘心大:“咋的,有人劫财还是劫色?” 苏牧再一次苦笑:“大姐,请问你有财可劫吗?” 这姑娘心再大:“也是哈,我穷得叮当响,傻子才劫财。” 脑回路转了一圈,猛觉得不对劲:“不劫财,难道劫色?靠,看来我这姿色还不错,有人处心积虑地劫色。” 苏牧再再一次苦笑:“大姐,你平时都不照镜子的吗?” 罗乔心无敌大,舒了一口气:“这不劫财不劫色,那他劫个啥,寂寞吗?还是无聊?” 苏牧叹了一口气:“你呀,交友不慎,难道你就没有觉察出秦晓风有问题吗?” “秦晓风?他有什么问题?” “他确实是想劫你的色来着,但他的运气不太好,没劫成,跟你一样被下了药的酒给放倒了。所以姑娘,你应该庆幸,有人救了你。” 姑娘跑偏:“秦晓风?他怎么可能,那个连笑都腼腆的孩子,你怕不是误会他了。” “唉……叫我怎么说你呢。大姐,我确实佩服你的胆色,大半夜的不在家老实呆着,到处乱跑。老实交待,你参与那一种恐怖游戏有多少次?又被人放倒过多少次?” 姑娘再一次跑偏:“有人救了我,那个人是谁?回头我请他吃饭。” 唉…… “罗乔,现在是警方在问你问题,请你正面回答。” “三次?哦不,两次,其中有一次跑到半道上有事又回来了。两次都有秦晓风在。头一次是在青云镇公安局大楼,那一次啥事没有。没想到这第二次就中招了。” “你是通过什么渠道参与游戏的,秦晓风吗?” “不是,网上有一个恐怖角的论坛。我没事经常在上面冒泡,后来就有一个叫七爷的家伙邀请我参与游戏。” “你见过七爷本人吗?” “没有,大家都戴着面具,谁也不认识谁。” “钱赫你认识吗?” “钱赫?” “你高中时期的同学钱小胖。” ------------ 第100章 恐怖角2 “钱小胖?哦,想起来了,他妈还跟我妈干过仗来着。他怎么啦?是他救了我?” “现在还说不上来,或许他跟秦晓风一样对你有想法。” 病房外面响起了刘海燕的大嗓门,人未到,声先至,哭天呛地。 “乔乔啊,我的乔乔啊~~” 不光罗乔头大,苏牧也头大。 罗乔头大,是因为母上大人永远会夸大其词,她来了病房势必会天下大乱。 苏牧头大,是因为他没脸见师娘。这是又一次罗乔将自己弄到了危险境地,而他这一个警察居然什么也不知道。 以师娘的脾气,接下来至少有半个小时是在数落自己。 尽管他还有很多问题要问罗乔,譬如周语,他有没有跟她一起参与那些别有用心的游戏? 再譬如,周语和她的关系究竟到了什么境地? 最后却只说了一句话。 “我先走了,我不是建议,是命令,以后可不许搞那些乱七八糟,有危险的事情。” 罗乔吐了舌头:“老苏,别走啊。我还想知道是不是钱赫救了我呢,回头我请他吃饭。” 苏牧:“你见不着他了。” 苏牧留给罗乔的是一头雾水的背影。 一分钟之后,刘海燕奔了进来。 “你个死女娃子……” 隔壁病房,那位卧轨的白衣女孩,她醒来的时候,显然还没有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高薇薇,今年17岁,第三中学高中三年级学生。 长相清纯,一张纯情的初恋脸。 见到苏牧的时候,一脸茫然。 “警官,发生了什么事?” “你被人下药了。” “下药?” “是的,好在,你没事,休息两天就好了,我现在有些问题需要问你。” “好吧。” “是谁邀请你参加恐怖游戏的?七爷吗?” “七爷?不是。周末的时候,我在网吧上网,一个叫耍猴的网友加了我为好友。我们聊了几句,他说他是一家游戏公司的职员,万圣节有一个恐怖游戏活动,如果参加的话,百分之百有五百块钱的奖金。 其实我对这类游戏一点都不感兴趣,但我对奖金感兴趣,这一个月的零花钱都充了游戏了,眼下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不过是一场游戏嘛,走走样子就能得到一笔钱,不去不是傻子吗? 昨天晚上,我按耍猴给我的地址打车去了青云地铁站。 耍猴的果然没有骗我,那顶新娘轿里放了一个红包,红包里面刚好有五百块钱。 再后来,我就被人抬到了轨道上。按照剧情我扮演的一位新娘。 轨道上的帐篷里布置得还不错,桌面上摆了两杯酒。 后来,进来了一个穿蓝色西装的男人。 耍猴的说了,只要和扮演新郎的人喝了杯子里的酒,这场游戏就算完了。 我还高兴呢,这五百块钱挣得也太容易了。 喝了那杯酒之后,我感觉头发晕,醒来的时候就在医院里了。” “你还是一个学生,整夜不回家,家人都不管吗?” “我父母都在外地工作,我跟奶奶住在一起,我跟奶奶说万圣节学校有活动,晚上就不回去了。警官,能不能别告诉我家人,我爸妈知道了会打死我的。” 这是一个青春期叛逆的姑娘,虽然叛逆与那一张清纯的不想匹配,但也正是这个年龄所能干出来的事。 大人不让干的事全部都想干一遍,大人让干的事,尽可能的敷衍。 至于那位叫耍猴的网友是谁,警方并没有立时掌握到他的信息。 这个家伙与高薇薇联系的时候,其网络ID显示是某服装店的网络。 服装店老板娘一看年纪不小了,四五十岁左右。当警方找上门来时候,她一头雾水,说如今的生意不好做,一天到晚守在店里,哪里有心情去参加什么恐怖游戏? 那个与高薇薇联系的QQ号也是刚注册的,有且只与高薇薇联系过,而且在与高薇薇联系过后,立马删除了其好友记录不说,而且连QQ号也跟着注销了。 这显然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苏牧明白,这么多年办案的经验,有的时候没有线索也是一种线索。至少让警方明白,有这么一个嫌疑人的存在,警方的任务就是接下来抽丝剥茧找到线索。 案件的关键性人物,老九。 百里红妆关键性的成员,当天晚上有参与游戏的几个成员。 阿傍(牛头),崔府君,马罗刹(马面),钟门神,孟婆婆。 孙池也就是百里红妆的群主,焰摩天。 在他的自白书里有说过一个人物,其表妹刘真真,也就是群里的孟婆婆。 这个姑娘一直很霸道。 她在落网之后,一直坚称自己只是凑热闹,并没有干违法的事情。 在苏牧拿出关键性的证据之时,这姑娘嚣张的气焰终于瘪了茄子。 她在这两年期间,有数次为其表哥孙池物色过对象。 在她物色的这些姑娘中间,不乏未成年少女。 这姑娘心也真是太狠,其中有一例受害者,居然还是她最要好的闺蜜。 而这个闺蜜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曾经被好友给坑过。 群相册里,每个人的犯罪证据充分。 男士们无法抵赖,近三十来号人物,城北公安局从来没有这一个时候热闹。 用雷局的说法说:“妈的,这帮孙子们,我看见他们怎么那么爽呢?” 他们中间大量都是单身狗。 但也有例外,譬如企业中高层的精英。其代表性的人物崔府君。 其是X市某国有企业的中高层领导,在外人看来,其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成功男人。 偏偏干了为人不耻的事情。 这些精英大多娶妻生子,跟崔府君一样,觉得家里的黄脸婆不够风情,所以说出来寻找刺激。 也有的精英们,家里的妻子貌美如花,但还是觉得家花不如野花香。 唉,虽然苏牧代表的男性,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男人大都是经受不住诱惑的动物,绝大多数都是以下半身来考虑问题的动物。 案子的关键性人物,老九。 这一帮妖魔鬼怪说,当天晚上这一出游戏是由老九一手操办的。 当老九这个名字一出现的时候,苏牧立马想到了邹玖宝。 牛头说,老九是两年前加入这个群的,但其表现得一直都不太突出。 也不知道为何,这一次异常积极组了这一局,操办得也相当满意。 ------------ 第101章 恐怖角2 当天晚上,唯一见过这位老九的是牛头和马面。 两个人描述的基本一致,这个人身形高大,戴着一个挺吓人的白色面具。 从百里红妆群相册里,警方发现了邹玖宝的身影。视频也是由这个网名叫老九的上传的。 答案呼之欲出。 老九已于一个月前去了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上所有事物存在都有其客观性,老九不可能有还魂一说。 所以此老九非彼老九。 刑警队队员们难道意见一致,他们一致认为这个老九极有可能就是邹玖宝一案中那个神秘的丰田男。 他借由老九的身份,将百里红妆群来了个一锅端。 丰田男,耍猴的,玛丽剧院刘璐看到的那个神秘面具人。 风过留声,雁过留痕。 按理说,大数据时代,这个世间的每一个人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但是,这个神秘人就跟穿了隐形衣似的,愣是没有给警方留下一丁点可循的痕迹。 令苏牧颇为苦恼的是,从受害者角度调查案件难度比想像中大得多。 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很多受害者为了自己的名誉,不愿意配合警方的调查。 这些受害者,有的在上大学,有的有了相爱的男友,有的已经结婚了。 有的受害者甚至已经是一位母亲,为了家庭的稳固,她们不敢冒这个险。 所以,每天早上的晨间例会,大家都怨声载道,纷纷抱怨,很多个调查都是刚刚开始就已经进行不下去了。 眼见着案件就要柳暗花明了,偏偏来了这么一阵邪风,将点亮的明灯给吹灭了。 雷局又一次在碰头会议上打了雷。 “苏牧,我不管你用个啥子办法,就算是挖地三尺,在一个星期之内,也得要将这个神秘人给我揪出来。妈的,太它妈的挑战咱们人民警察的权威了。” ……………… 最近的一些日子,罗乔被强制软禁在家休养。 一方面,因为其老板孙池东窗事发,导致池晨设计公司关门大吉,这公司关门了,自然也就不用上班了,再也不用天天加班,天天赶末班地铁了。 想一想都觉得可怕,这末班地铁还真不是人坐的,指不定某一天,在车厢的另一头,就有一个神秘男子一直在关注你。 一想到孙池这个变态,罗乔就想拿铅笔戳瞎自己的眼睛,自己要不是眼瞎了,怎么会看不出来孙池这个人见人爱,花见花羞的男人其实是一个变态呢? 不过,想一想还是觉得庆幸,自己和孙池的关系仅仅限于老板和员工,暗恋者与被暗恋者的关系,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发展。 另一个被软禁的原因,来自于父母。 天底下没有不心疼自己儿女的父母,罗乔的爹妈自然也不例外。虽然他们爱自己的方式有点特别,但只要是以爱之名的打压,罗乔还是能理解的。 按刘海燕的话来说:“要想让你老爹老妈多活几天,就老老实实在家呆着。别出去祸害别人,也别祸害自己。” 罗乔也郁闷,这一个颠沛流离的一年,让她开始重新审视人生。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一说? 为啥这个本命年过得这么邪乎呢? 刘海燕去了一趟女性用品店,买了一打红裤衩,要求她每天不重样换一个,去去身上的邪气。 于是,罗乔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算一算2018还有几天会过去,2019还有几天才会到来。 这样掰着手指头数日子的感觉,度日如年啊! 如此难熬的日子,不能折腾自己,只能折腾别人了。 于是,某点网站,在铁子那本《末路地铁》的书评区,罗乔开始开始疯狂地刷存在感,书评简单明了。 两个字:催更。 每天不来十个八个的不罢休。 在其它书友觉得自己的评论没有灵魂的时候,书评就会多几个字。 譬如:作者再不更新,本人将以读者的名义将作者凌迟处死。 有的书友会在评论下问,为什么最近没有见到这位读者吹牛,说跟作者君约个下午茶,或者一起组局玩游戏什么的。 罗乔是这样回复的:唉……………………说来话长,本人最近流年不利,暂时被隔离在家。不过,不用大家担心哈,再过一个月,保证给大家发放福利,嚗一张作者的丑照给大家。 就算罗乔天天催更,作者也没有给出半点回应。 倒令罗乔十分失望。 这个周语,自己于他虽说不是顶级熟络,但看在每天一起搭乘最后一班地铁的份上,于情于理也应该来慰问一个她老人家。 越想心里越憋屈,亏得他之前脚崴了,自己还尽心尽力地伺候了他一回。 都说作家情感世界丰富,尤其是网络作家。 但这孙子,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这催更催得没有意思的时候,消失了好久的江凯天天跑到家里来报到。 这娃嘴甜,哄得刘海燕心花怒放。 他在刘海燕面前表了决心。 这是他的原话:“阿姨,以我跟罗乔从小到大的情谊,别说她这一回没事了,就算她有事,我也不嫌弃她。只要她吱一声,我能立马将她给娶回家。” 刘海燕被江凯感动得无以复加,掐指一算,2019年元旦是一个好日子,要不两个人那天直接就去民政局把证扯了? 罗乔无语:“老妈,现在是社会主义新时代,不允许包办婚姻。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你这不光是弃我女儿的幸福不顾,还将自己送上违法的之路。” 刘海燕:“你懂个捶子,老娘吃的盐比你干的干饭还多。你是我的姑娘,我能害你不成?” 江凯一张脸笑得嘻烂,一想又觉得不对。 “阿姨,元旦民政局应该不上班吧!” 刘海燕又一次翻了黄历,脸色越翻越差,最后叹息道。 “小江,看来你和我们家乔乔的缘分还没到。” 江凯脸都绿了:“为什么啊,阿姨?” “我查了,从元旦开始到清明节的黄历,都没有合适的日子。” 江凯:“阿姨,我不急,咱们可以等等。” 刘海燕叹了一口气:“小江,你这孩子看着挺机灵的,阿姨的意思你没明白啊。我是说你和乔乔这是有缘无分,老天爷不让你们在一起,阿姨也觉得强扭的瓜不甜,所以你们两个还是当朋友来得合适。” 这剧情反转得不光令江凯意外,还令罗乔十分意外。 ------------ 第102章 恐怖角2 一个星期之后,《末路地铁》的一众读者发现新大陆似的。 千篇一律的奔走相告:作者更新了。 《末路地铁》迎来了大结局。 这个结局,令罗乔不太满意。 公墓保安铁子在无限循环的末班地铁上,终于等到了昔日恋人安莱的出现。 可彼时的安莱压根就不记得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位公墓保安铁子在她的生命当中出现过。 两个人在急驰的地铁上,擦肩而过,匆匆地一瞥,安莱陌生的眼神令铁子相当感慨。 看着安莱渐行渐远的背影,铁子终于明白,他所追求的一直是自己记忆中的安莱。 而现在的安莱早就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他要学会的只能是放弃执念,忘记安莱,开始新的生活。 相对于安莱这个虚幻的人物,罗乔其实一直关心的是黄毛的结局。 但的结局却是一个巨大的悬念。 的结尾,安莱与黄毛这两个角色似乎注定不能同时出现。 当安莱出现之后,黄毛却又不辞而别。 面对早已从自己的生活当中离开的安莱,和后来离开自己的黄毛。 铁子该如何决择? 的最后挺扎心的: 一直无限循环的地铁终于停下来了,铁子从地铁上走了下来,看着地铁站熙熙攘攘的人群,终于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无论是安莱,还是黄毛,都只不过是他人生中的过客而已。 对于铁子来说,旅程并未结束。 只是这个旅程该去向何方,他自己也不知道。 看完最后的两个字:完结。 罗乔郁闷了半天,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其实在她的内心,应该是有两个结果的。 第一,安莱回来,铁子与她终得圆满。 第二,安莱永远不回来,黄毛或许真的可以和铁子一起仗剑走天涯,成为地铁双侠。 这第三种结局,其实自己从未想过的。 所以看完结局之后,她立马在书评下留言。 :作者,我准备给你寄刀片了,这个结局我不喜欢。 这则评论发出去之后不久,好久没联络的周语发来了一则微信。 内容平实无华:完结了,我也该走了。谢谢你一直以来的支持,祝你身体健康,吃嘛嘛香。 罗乔立马回了微信。 :大作家,你要去哪里?你确定走之前,不请我吃一顿大餐吗? 然而,并没有得到周语的回应。 罗乔感叹,自己与他的交情到底还没有到达谁也离不开谁的地步。 或许在周语的眼里,她与他只不过是末班地铁上擦肩而过的乘客而已。 当他决定从另一个站台下站的时候,他们之间就注定会各奔前路。 ………………… 有道是,车到山前必有路,柳岸花明又一村。 就在大家觉得这个案件非常棘手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来到了公安局,说她有重要情报汇报。 女孩名叫赵萌。 威尼斯酒店一案中,苏牧见过这位叫赵萌的女孩。 那个身材一级棒,脸蛋一言难尽的姑娘。 孙池所在公司业务部一名优秀员工。 她表示,她认识孙池的自白书中那位叫西西的女孩。 女孩与赵萌曾经都是第三中学的同学。 两年前的万圣节,苏西说自己要去参加一个恐怖游戏,一个人去又觉得不太安全,所以想找个伴,这个伴就是赵萌。 赵萌本来是答应要去的,但那天下班之前,自己跟了很久的一个重要客户,突然打来了电话约着一起去K歌。 玩当然没有工作重要,赵萌说拿下这一单,这一年年终奖将翻一倍。 陪客户用完大餐,K完歌之后。喝得醉熏熏的,自然忘记了与苏西的约定。 所以就放了苏西的鸽子。 没想到,苏西这天晚上出了事。 第三天,赵萌见到了苏西,以往阳光漂亮的一个女生,此时已然不成样子,神情恍惚,呆在家里头不愿意见人。 赵萌说,当时她问过苏西,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情?但苏西一直闭口不淡。 苏西的性格赵萌了解,看起来挺阳光的一个女孩子,其实骨子里是一个挺倔强的女生。 有什么事情总是憋在肚子里,一个人消化,不愿意说出来。 那个时候的苏西谈了一个异地男朋友,虽然爱情是以爱为基础的,也说过距离产生美。 但架不过长时间的异地,见不到那个人,难免会胡思乱想。 特别是女孩子,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觉得整个世界都在跟自己对着干似的。 所以赵萌也没有在意苏西的情绪,再加上那段时间,自己跟的那个业务有了实质性的进展,等结束了之后再去找苏西。 却发现这姑娘精神方面出了问题,严重到已经不太认识赵萌了。 赵萌说,苏西一个人租住在青年公寓,出事之前在一家法制报社工作。 至于其有没有写网络,赵萌表示没有听苏西说起过。 据苏西的家人说,苏西是在街边蓬头垢面翻垃圾桶的时候,被人拍下来发到了网络上,家人才知道她出了状况。 苏西倒跟其它精神疾病的病人不同,安静得出奇,成天就一个人傻呆呆地坐着。 半年后,苏西的家人将她给送到了精神病院。 一个月之后的一个深夜,苏西在精神病院的顶楼一跃而下,结束了年青的生命。 赵萌说,当时大家都以为是苏西的感情世界出了状况,因为其家人在她的手机微信里发现了,她给其男友发的最后一条信息是一则分手信息,那之后,就将男友的微信给拉黑了。 苏西的男友是谁?赵萌说其实她也不认识,但从苏西的言语之间可以看得出来,她很爱那个男人。 听说这个男人一直在国外留学,苏西平时一直叫他为凯文。 赵萌说,当时她挺纳闷的,苏西那么爱那个男人,为什么会提出分手? 现在才明白,原来都是因为那一场游戏,苏西一定是接受不了自己被人下药,失了清白之后,又觉得对不起男友,所以才提出分手。 又因为她这个人性格的原因,内心有苦说不出,长期积郁导致精神方面出了问题。 但令赵萌气愤的是,苏西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那个叫凯文的至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 作为苏西最好的朋友,赵萌在苏西跳楼之后,想要与苏西手机里的那个凯文联系来着。 但苏西的父母不太愿意,他们不想女儿死后还被别人来打扰,所以尊重女儿的选择。 那部手机跟着苏西一起被埋葬在了地下。 ------------ 第103章 恐怖角2 凯文是谁? 其实在知道苏西跳楼自杀之后,苏牧内心已经早就有答案了。 在以孙池为首的犯罪分子导演的数场大戏里头,除了三中的学生谢芳菲跳楼自杀之外,另一个付出生命代价的女孩就是苏西。 起初警方也调查过谢芳菲社会关系,基本排除了神秘人和谢芳菲的关联。 一个在国外留过学,懂得心理学方面的人。其实一直就是苏牧怀疑过的那个人。 ……………… 当罗乔看到这一则评论的时候,罗乔脑袋是懵的。 这一则消息她足足等了好几个小时,她以为周语再也不会跟自己有半点交集的时候。 在《末路地铁》书评区,她无意间看到了作者的留言。 在那条她要给作者寄刀片的评论下的留言。 其实是在她发出这一则评论之后的33分钟之后,作者回复了这一则消息。 至此书评区已经炸了锅了,而当事人罗乔还不知晓。 之所以炸锅,是因为作者非常之高冷,从不在书评中出现。 作者铁子发过来了这一消息:铁粉156号,作家铁子发来了感谢信,感谢你一直以来的陪伴和关注。咱们山高水长,江湖再见。 而在罗乔看到这一则回复的时候,已经是几个小时之后了。 她立马给周语打了电话过去,心跳狂加速。 电话在打到了第十一通的时候,那头终于接了。 开口就是罗氏风格的语言。 “周语,你个王八蛋。你还是一个男人吗?你一没欠我钱,二没欠我感情债,你用得着像一个欠了我八百斤谷子似的,躲着我吗?” “大姐,我什么躲着你啦?” “还说你没躲着我,不接我电话,不给我回信息?你到底是几个意思?” “大姐,第一,我在微信里已经跟你道过别了。第二,刚才手机开静音了,没听见。” “道别,你要去哪里?” “去哪里很重要吗?” “当然重要,作为你的朋友,万一哪天你的新断更了,我要上门催更,总得知道你在哪里吧!” 电话那头有二十秒的沉默。 “我……在家里,去美国的航班还有一个半小时起飞。你实在是想我的话,咱们有十来分钟的时间可以聊两句,要来快点过时不候。” 罗乔惊讶:“孙子,你真要走啊!” “我什么时候跟你开过玩笑?” “你等着,老娘立马过去找你算账。” ……………… 一个小时之后,莲花公寓3号楼502,苏牧见到了罗乔。 他见到她的第一句话就是:“周语呢?” 罗乔语气很平淡:“你来迟了,他那一班飞机在十分钟之前已经起飞了。” “为什么?我不是让你拦着他吗?” “老苏,你太高估我在他心目中的位置了吧,他凭什么要听我的?” “你呀……真坏事。” 苏牧相当懊恼:“亏你还是警察的家属,我在电话里已经跟你说了,周语这孙子身上背着几条命案。” 罗乔一脸无辜:“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再说了,那些人不该死吗?” 苏牧越发气恼,拿手指着罗乔:“法制社会,法律是拿来当摆设的吗?” 罗乔半倚在门口:“苏警官,你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你有办法让飞机返航吗?” 苏牧咬牙:“罗乔,别以为我不敢将你给拷回局里,治你个包庇罪。” 楼梯的转角,周语微笑着出现在那里。 认识他那么久以来,罗乔觉得,只有今天他的样子特别地符合她的审美,至少不是那么夸张的潮流打扮,让人看出了知识青年的内涵在。 他的出现,当然令罗乔和苏牧惊讶。 他说:“苏警官,我周语向来不是一个鸵鸟,也不会逃避问题。所以我会跟你走,直面所有的问题。” 罗乔不太理解:“为什么?你刚才不是已经走了吗?” 他风含情水含笑对罗乔道:“我至少要向你证明我不是一个懦夫。” 罗乔:“你也许不是一个懦夫,但你是一个大傻子。” ………… 一个月之后,罗乔在看守所里见到了周语,他整个人看起来从容淡定。 当他讲这个爱情故事的时候,语速平淡,似乎在说别人的故事一般。 他说:我与苏西是在上大学时候认识的,我们在同一座城市的不同学校上大学。 大二的时候,我们分别代表了各自的大学参加了一次爱与被爱谁更幸福的辩论赛。 最后,我们俩所在的大学最后杀进了决赛。 虽然最后,以我所在的大学以微弱的优势取得胜利。 但对方大学那个漂亮恬静的女生却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个女生就是苏西,看起来恬静文弱的一个女生,到了辩论场上的魅力却是惊艳到我了。 无论是台风,还是表达和应变能力,都让人觉得无可挑剔。 台下简短的交流得知我们不仅仅是台上的对手,台下还是同乡。 我们两个确定关系是在大三的时候,那个时候我父母已经在筹备留学的事宜。 本来我是打算放弃出国的,但苏西善解人意,她说她可以坚持到我回国,也相信我们之间的爱情能够经得起时间和距离的考验。 我承认,时间还真是一个无情的东西。 我们或许败给了距离,本来亲密的关系随着时间和距离的原因,渐渐使我们产生了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隔阂。 两年前的万圣节之后,她突然提出分手,我问她原因,她起初不说。 我当然不肯舍弃我们几年以来的感情。 后来,她拿出了杀手锏,说她爱上别人了。 并且给了我她和那个男生的亲密合照。我还能说什么呢?在一段感情里面,如果爱没有了,你再作多少努力都只能是徒劳无功。 作为一个男人,拖泥带水只会让两个人越发的难堪,所以我同意分手。 她断绝了和我之间所有的联络,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分手的伤口在时间面前那都不是个事。 直到半年前,我回到了这座城市,才得知她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 曾经爱情的美好,和诸多的疑问使我不得不调查她精神出状况的原因。 起初我以为是感情的原因,会不会是她所爱的那个男人辜负了他? ------------ 第104章 结尾 我找到了那个和她合照的男生——张文亮。 张文亮,苏西高中时期的同学,他一头雾水,说他和苏西之间的关系纯洁得不能再纯洁了。 但他告诉了我一个有用的信息,苏西在出事之前,参与了一起恐怖游戏,在参加游戏之前,曾经约过他一起的。 但那天晚上,张文亮临时有事没去成。 张文亮说,苏西曾告诉他,这一起游戏是一个校友组织的游戏。 但这个校友是谁,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中学的校友?还是大学的校友? 从时间上判断,苏西在参加了游戏的第二天,就果断地的和我提出分手。 那么,一定是这一次恐怖游戏发生了什么事情。 虽然费了一些时间,但我还是找到了那个校友,徐来。和苏西都曾经在第三中学上过学。 这也是我为什么租了徐来房子的原因,起初我以为苏西是和徐来发生了感情纠纷。 但随着调查的深入,我才发现压根就不是那么简单。 我跟踪过徐来,我发现他在游戏里固定扮演的角色是黑无常。 还记得在春子巷你遇袭的那一次吧,其实那片树林里我发现了黑白无常的身影,可当我追出去的时候,这帮人早就不见了人影。 徐来这小子倒也不是经常偷腥,时常为别人做嫁衣。 随着一起又一起恐怖游戏的展开,我发现在徐来的背后,还有神秘人的存在。 在这些一起又一起游戏当中,我看到了那些个女孩,一步一步地步入别人精心设下的圈套当中。 这其中也包括你,罗乔。 秦晓风,那个看着天然无公害的地铁值勤网红。 就在你傻呵呵成天跟他混在一起的时候,其实他已经参与了好几次恐怖游戏。 甚至就在你傻呵呵跑到他家里的时候,他的卧室里就藏着一位天真的姑娘。 其实,姑娘,你应该感谢我,我在你生命当中充当了数次英雄的角色。 七爷,白无常,也就是钱赫。 威尼斯酒店,这是钱赫和夏婷婷为你组的第一个局,没有经受住诱惑的姑娘吴倩替你背了锅。 青云镇废弃的公安大楼,是钱赫特地为你组的第二个局。 当我在楼上看到你和秦晓风同时出现在楼下的时候,我真的是惊到了。 看起来相当聪明的一个姑娘,怎么蠢到了如此地步。 好在,你也算是傻人有傻福吧! 你带着秦晓风的出现打乱了七爷的计划, 所以,那天晚上,你侥幸只是充当了一个配角的角色。 你应该想不到,这一个群体里,曾经就读于第三中学的占据了半壁江山。 而成员秦晓风和钱赫居然都是你的同学。 而且他们两个不约而同的对你虎视眈眈,而你还全然不知自己已经是别人眼中的猎物。 罗乔不服:“还说,谁让你一直不更新来着,我这不是为了你去找灵感吗?” 周语:“对不起,我受不起。当初我写这本《末路地铁》只是因为一时兴趣,谁能想到,只是因为我时常断更,却让苏西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你应该看了孙池的自白书,苏西是为了寻找灵感答应参与那一次游戏的。 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时常断更,苏西跟你一样,经常在我书底下催更来着。 我开了一句玩笑,说我是江郎才尽,不然你替我找点灵感?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没想到苏西当了真。 谁又能想到,我无心的一句玩笑话,却成了我无法原谅自己的错误。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你却步入了苏西的后尘。” “唉,谁让我是你最忠实的读者呢?你这断更断得让你的读者心里发慌啊! 那么说,在公安大楼里,到底哪一个面具下的人才是你?无脸男?” “拜托,姑娘,你用一用脑子好吗?其实你看到无脸男的时候就应该心生警惕了,在威尼斯酒店的时候,难道不是那位无脸男差点要了你的命吗?” “无脸男也不是哪一个人的专利,再说了,威尼斯酒店的案子不是破了吗?我怎么会知道他们是同一个人? 说到底,我就好奇你到底扮演的是一个什么角色?” “其实我一直就是那个僵尸脸。” “这么说来,那一次我去公安大楼参与游戏的半道上被你闹肚子给搅了局,你是故意的。” “谁说不是呢?为了让你相信我是真的拉肚子,我可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倒将自己给折腾够呛。” “那,那一次游戏也是钱赫为我组的局吗?” “当时我并不清楚,后来才发现那是苏牧设的圈套,但就算是圈套,但秦晓风还是入了局。好在,你没去,也让他得以全身而退。” “那么,青云地铁站,是你为大家设的一个局中局吗?” “可以这么说,老九,公安大楼那一次游戏当中,因为秦晓风的出现,让钱赫和你这个主角成了配角,老九就充当了主角的角色。 老九,为他的荒唐行为买了单,我突然来了灵感,借由老九的身份在百里红妆群看大家表演。 万圣节前夜,青云地铁站,是我为这帮孙子们准备的饕餮盛宴。 你的出现倒没令我有多少惊奇,毕竟钱赫和秦晓风早就已经对你垂涎欲滴。 但你的出现确实让我觉得麻烦,如果没有你的出现,我导的这一场戏应该更完美一些。” “其实你应该感谢我,充当了你的诱饵。”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吧。” “我想说,心理犯罪真的有那么邪乎吗?你让他们去死,他们就心甘情愿地去死?” “这一点你其实可以问苏牧,他应该知道我是斯坦福的高材生。这一点对我来说并不难。”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仅仅是为给苏西报仇吗?苏西,你爱她到底有多深?让你可以为了她以身试法?” “怎么说呢?我曾经很爱她,但这一种爱在时间的长河里正一点一滴的淡化。如果非得要为我的所作所为找一个借口的话,苏西她正好可以是名正言顺的借口。” “那么,你的真正理由是什么?” “其实我是在做一个研究课题,为我即将开展的博士生涯研究的一个课题,现在这个课题对我来说已经很完美。” “疯子,你看你是疯了。” “你要这么说也可以,有人说过,心理学就是一群疯子在研究自己。” “好吧,我呆得够久的了,我要走了。” “好,谢谢你能来看我。我最后还有一句话要对你说。” “什么?” “我认为,黄毛在我内心的位置远比安莱要重要得多。” 看守所厚重的大门在身后合上的时候,深冬的雾色化成一股一股的寒意将罗乔紧紧地包围,无法自拔…… ------------ 第1章 漫长的黑暗 夏天的雨夜,电闪雷鸣,男人在山道上一瘸一拐地走着。 上山容易,下山难。 但在大雨滂沱的夜里,上山也变得如此困难。 他上山的目的是前面那个鬼鬼祟祟的男人。 男人,他认识,邓进财,半山腰那间房子的主人。 村子里的人家不多,大多都沾亲带故,这位邓进财算起来,应该是自己的远房堂叔。 邓进财年青的时候比较操蛋,性子横,不着调。 偷鸡摸狗,招惹东家媳妇,西家姑娘的事情屡见不鲜。 进局子那是家常便饭。 邓进财父母老两口老来得子,对其万般宠溺,老两口恨不得将自己身上的肉割下来给儿子吃。 邓进财后来成了大河镇的一个街溜子,在某位大哥手底下干活。 以前是村霸,后来成了街霸,一言不合就动手。 大河镇不大,却有两大帮派。 有道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邓进财是一个狠人吧,但比他狠的也大有人在。 两个帮派谁也不服谁,为了争夺地盘,动个手那是常有的事。 在一次帮派约架的时候,邓进财不敌另一个帮派的狠人。 这一次约架,让邓进财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脸上添了一道难看的疤,折了一只胳膊,断了一条腿。 五大三粗的汉子,基本就成了一个废人。 从街霸变成了村里的废人。 回到村子里没几年,将老父母给折腾没了,以前风光的时候,倒有几个娘们死皮赖脸地跟着他,现在这样了,身边的女人也就跑得个精光。 他倒也好,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倒也乐得自在。 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虽然是一个废人了,但其横的性子没改。 邓进财后来学了一门杀猪的手艺,人狠话不多,是一个猪见了腿肚子都在打颤的主。 刀起刀落,杀个猪给宰个小鸡子没啥区别,动作快当,收拾得也干净利索。 所以十里八乡要杀个猪都找他。 这也算是改邪归正了吗?其实不然,邓进财从骨子里的横劲,天生就有,改是改不掉的。 村里的人一般不敢惹他,他又一个人住在半山腰,没事谁也不想去见这位鬼见愁一般的主。 尤其是村子里的孩子,有一回某个贪玩的孩子摘了邓进财家屋后的一个野果子。 这孩子就被邓进财跟拎小鸡子似的给扔下了房前的坡底下,好在这孩子命大,只是脑门上出了点血。 那之后,家里的大人们都叮嘱自己家的孩子,千万别去南边半山腰的房子,小心那个脸上带疤地男人揍得你找不着回家的路。 这一个晚上,男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邓进财的身后。 到底是为了什么? 是因为他想看一看邓进财大晚上的究竟是要干什么见不人的事。 那个杀猪匠就在前面的不远处,大晚上的,他提着一个女式皮箱,跟自己一样一瘸一跛地往山上走去。 其实自己跟了他一路了,只是想证实自己那个不愿意相信的猜想。 晚上,自己从邻村家吃酒回来,在村口看到邓进财从学校里鬼鬼祟祟地奔出来。 他奔出来的时候手里就提着那个大红色的女式皮箱,还有一个女式的背包。 浓密的灌木丛伸长了枝丫,将山路给遮档得七零八落。 伸手扒开枝丫就抖落一头的水珠子。 密林深处,一道闪电袭来,简陋的几间瓦房就闪现在眼前。 老旧的木门打开又合上的时候发出沉闷的吱呀声,随即是昏黄的白炽灯在拐角的正房亮起来。 木门合上的时候,男子摸进了院子,就算他一再小心,栓在角落的那只大黄狗还是警觉的叫了起来。 透过纸糊的窗户,他看到那道影子晃动了一下,连忙闪身躲进了旁边的柴房里。 一颗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 那道木门吱吱呀呀地打开,邓进财出现在门前,令男子十分害怕的是,那只大黄还不停地朝着柴房狂叫着。 记得小时候,自己因为放牛的时候贪玩,牛吃了邓进财家的苞米,他愣是将自己撵了好几里地,狠狠地揍了顿才肯罢手,那家伙,屁股都快打烂了。 所以说,邓进财,这位远房堂叔就是自己童年的阴影。 是那一道响雷救了自己,当那一道响雷向地面砸来的时候。 那只大黄狗终于因为害怕雷声,嘤嘤嘤地缩回了狗窝里。 然后是邓进财呵斥大黄的声音。 “你个狗东西,再他妈的瞎叫唤,老子明天就将你炖了。” 男子从柴房出来的时候,是十分钟之后。 狗窝里的大黄狗正欲叫起来的时候,一大块粉蒸肉及时堵住了它的嘴。 那是男人吃酒的时候,自己那份粉蒸肉没舍得吃,本来是要拿回家让孩子们打个牙祭的。 这个时候只能便宜那只狗子了。 报纸糊的窗户并不结实,早就千疮百孔。 从窟窿里往房间里看去,那张看不出来颜色的床上,躺着一个女人。 女人被粗大的绳子给捆绑着,嘴里塞着一团黑布,正徒劳无功的挣扎着。 女人男子认识,只这么一眼就证实了男子一路以来的猜想。 邓进财背对着窗户坐在屋里的方桌上,桌上摆了一盘花生米。 边嘬酒边对女人说道。 “我劝你老实点,别总想着跑啊什么的。在这个山沟沟里,鬼都不想来的地方,你是跑不出去的。你放心,只要你乖乖听老子的话,老子少不了你的肉吃。” 半瓶酒下肚,借着酒意,邓进财脱了那件看不出颜色的半袖衬衫。 邪魅地笑着朝女人走去,酒意朦胧,说话间呼哧呼哧作响。 “妹妹,老子中意你好久了,今儿个就让哥哥好好伺候伺候你。” 屋外的男子急中生智,解了大黄狗的铁链子,随手捡了块石子砸在大黄狗的身上。 大黄狗吃痛狂叫着奔了出去,男子闪身躲在了墙根处。 这一招果然好用,邓进财骂骂咧咧,光着膀子的从屋内跑了出来,随手在墙角操了一根棍子,狂躁地追了出去。 “妈了个铲铲的,搞个女人都让老子不得安生,老子今天不宰了你吃狗肉,老子就不姓邓。” 男子立马从墙根处闪了出来,奔进了屋内,拿开了女人嘴里的黑布,七手八脚地解束缚在女人身上的绳子。 越是急躁越是急不开,这个杀猪匠,绳子打了死结。 ------------ 第2章 漫长的黑暗 当邓进财出现在门口的时候,男子正在着急忙慌地解女人身上的绳子。 身后那个男人粗鲁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男子冷汗从头顶冒到了脚趾尖。 “搁老子的,我就说这个狗子为啥一晚上都不安生,原来是你在这儿搞鬼嗦。” 男子转过身来,努力扯出一个笑。 “叔……” “你搁老子大半夜的跑我这里来挖墙角,也不看看是谁的墙角,你他妈的是不是活够了。” “没,没,我哪敢呐。家里的锯子坏了,明天一早要去大伯家帮工,就想着来借个锯子。” “少他妈的给我扯蛋,村里哪家没锯子,你冒起大雨跑到我这儿来借,你问问鬼它相信不?” “真,真的是借锯子的,叔,我什么也莫看见。锯子我也不借了,你忙你的,我回去了。” 邓进财的声音是从喉咙管里发出来的,他挡在门口阴恻恻地笑了。 “二娃,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我看你今天是走不脱了。” 这个叫二娃的男子努力了,尽管他拼尽了全力,终究没能逃出邓进财的手掌心。 虽然两个人都是瘸子,身形也差不多,但自己确实不是邓进财这个狠人的对手。 女人替他求情来着。 “我求求你放过他,我都听你的,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女人说完这句话,女人挨了一巴掌。 “老爷们的事情,有你一个娘们捶子的事情,给老子闭嘴。” 那块黑布复又堵上了女人的嘴。 十几分钟之后,二娃被结结实实捆在了一把破旧的竹椅上。 竹椅被放在了屋前的坝子中央,夜里的雨越下越大。 闪电时不时地闪现在二娃的脸上,那一张年青的脸白得吓人。 邓进财,大晚上的,他坐在屋檐底下磨刀。 那把杀猪刀在夜色下闪着锋利的光芒,大夏天的,有节奏的磨刀的声音,能让山林里的万物都感觉出一阵又一阵的寒意。 他边磨刀边对坝子中央的二娃道。 “二娃,看在咱们两家还算是亲戚的份上,你选一下,是将你剁成肉陷包包子呢?还是给你留个全尸?” 二娃身下的椅子不停地抖动着。 说话间牙齿都在打着颤:“叔,求,求求你放过我,我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啊,只要你放了我,我保证什么也不说,你,你就当我是一个哑巴好了。” 邓进财拿刀在眼跟前晃了两下,又拿手试了试刀锋,冷冷一笑。 “哑巴?哑巴老子也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相信死人,死人是不会开口说话的。” 邓进财说完这句话之后,瞅了一眼在狗窝里打盹的大黄狗。 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刀挥了过去,狗血顺着刀尖在空中划了一道弧钱,掉落在地。 “啊啊~~~~”然后是二娃绝望的声音。 “哈哈哈,老子早就想吃狗肉了,先拿狗子练练手。” “你,你不是人。” “二娃,你今天才晓得我不是人?怎么样,想好怎么死了吗?早死早投胎,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看着邓进财拿着刀一步一步地朝着自己走来,最后的关头,二娃总算是硬气了一回。 “邓进财,你不能这么干,你这是犯罪。杀人是要抵命的,我死了你会被判死刑的。” “犯罪?老子活了快五十岁,这些年啥也没干,尽犯罪来着。这也不活得好好的吗? 你放心,阎王爷嫌弃我命硬,不肯收我。我劝你少他妈的跟我废话,先解决了你,老子好快活去。” 明晃晃的杀猪刀朝着自己挥来的时候,生死关头,总要拼过一回的。 也不晓得是从哪里来的力量,脚上的那根草绳子被挣断了。 脚上的束缚没了,此时不跑,等着那把刀朝自己劈来吗? 雷声不断,闪电不断。 山林里的雨势不断。 他在拼了命地往山下跑去,这个时候,是与时间在赛跑,在与生命赛跑。 因为身后那个魔鬼在咆哮着追来。 那把破旧的椅子费了不少事,也不晓得撞到了多少棵树,才将那把椅子给撞掉了。 他拼了命地跑,大多时候,是滚下去的。不管是滚也好,跑也好。 他希望自己可以跑得快一点,滚再快一点。 不光是在为自己奔跑,还有那个女人,如果自己可以跑得过那个魔鬼的话,那个女人和自己就都得救了。 这一个晚上,二娃终究没能跑到山下,雨中的山林里,无数个黑黢黢的影子在注视着他们。 在亡命奔跑当中,那只瘸了的腿越来越疼,是钻心的疼。 是怎么跑到这个断头路的,他也犯着糊涂。 脚下是一眼看不到底的深渊,回过头去是那个面部狰狞的魔鬼。 这个时候,他有两个选择。 一是毫不犹豫地跳下深渊去。二是等着那个魔鬼挥着刀将自己送进深渊里。 魔鬼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在这样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里,他将自己活脱脱的送到了魔鬼的面前。 当魔鬼朝着他伸出双手的时候,他的生命也注定与那只大黄狗一样,终结在这样的一个夜里。 …………………… 大河镇宝石村,是比大山还大山的存在。 村子被连绵起伏的大山包围成了一个聚宝盆,村子就在盆子的最底部。 某风水大师站在半山腰,捋了捋焦黄的胡须,高深莫测地说:“按理说这个聚宝盆应该是聚财的地方啊,这财到底聚到哪里去了呢?” 宝石村并不像它的名字那样富得流油。 相反,因为其特殊的地理条件,宝石村是大河镇下头最有名的贫困村。 有个段子,认真的诠释了宝石村的现实条件。 那就是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治安基本靠狗,取暖基本靠抖,挖掘基本靠手,耕地基本靠牛,娱乐基本没有,照明基本靠油,老婆基本靠买……。 村里人口不多,几十户人家。 大多数都住在盆底,有且只有两家分别住在东西面的半山腰上。 原来村子里没有学校,村子里孩子们要上学就得翻过两个山头再走上个十几公里,到达大河镇中心小学去上学。 上个学如此艰难,很多孩子小学没毕业就搁家呆着,帮家里干农活。 大一点就走出山里去外面打工,男孩子努力打工是为了能给自己娶一个媳妇。 女孩子外出打工的目的更简单,找个山外的男人嫁了,再也不过那个穷得让人想死的日子了。 ------------ 第3章 漫长的黑暗 几年前,有一个麦子的记者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 文章的名字叫做:大山里的孩子。 文章里浓墨重彩的描述了一位叫小光的男孩。 小光是大山里孩子的代表性人物,那年小光六岁,在大河镇中学小学上一年级,是一个身高只有98公分,体重差一点才15公斤的男孩。 小光的父母是地道的农民,小光还有一个三岁的弟弟和一个一岁多的妹妹。 父亲邓松明以前在外面打工,凭着年青壮实的身体在工地上搬砖,也挣了一些辛苦钱。 用这些辛苦钱讨了隔壁村一个胖姑娘当了媳妇,婚后的生活虽然朴实,但也过得还算幸福,毕竟两口子年青,生活还是有奔头的。 不幸发生在一年前,邓松明在工地上打工的时候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虽然命保住了,但瘸了一条腿。 至此之后,重活累活也干不了。加上自己也没有什么文化,打工挣钱这条路走不通了,只能回到家里靠着几分薄田过日子。 胖媳妇被生活累成了瘦媳妇,眼见着生活无望,在一个漆黑的夜里,抛下年幼的三个孩子,如黄鹤一去不复返。 邓松明去找过,但媳妇有意躲着他,如何找得着? 后来索性也放弃了,家里还有三个孩子需要照顾呐。 但一个大男人毕竟粗心,所以三个孩子的日子过得也是相当粗糙。 小光每天早上六点钟就要起床,背着一个硕大的帆布包,帆布包里除了课本之外,还有两个梆硬梆硬的馒头,一个大的矿泉水瓶子从家里的水缸里装满了水。 大河中心小学没有食堂。 这一瓶水,两个馒头,是小光的早餐和午餐。 记者麦子写下这篇文章之前,在小光的家里借住了两天,早上起来和小光一起去上学,晚上一起放学,算是体验生活。 麦子拎了拎小光的书包,这个几乎和小光的身高差不多的书包,沉重无比,小光背在背上从后面远远地看上去。 好像是一个移动的书包。 小光就是这样背着这个差不多有20斤的书包,早上走两个小时的山路去上学,晚上又走两个小时的山路回家。 而支撑小光这一天的仅仅是两个冷馒头,和一瓶山泉水。 麦子在宝石村记录小光生活点滴的时候,正是隆冬时节,每天看着小光身着单衣,脚穿着破洞的运动鞋,手上长着冻疮走在山路上的情形,那简直是心酸到了极点。 尤其是霜冻的早上,山路湿滑,一不小心,出溜一下滑出去好几米远。 但这孩子性格坚韧,摔倒之后又爬起来继续朝前走。 记者麦子的文笔不错,文章也确实感人,尤其是邓小光这个孩子令无数城市里的人动容,他们甚至不敢相信如今这个时代,还有生活过得如此惨淡的人存在。 文章见报之后,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捐款捐物。 但这些只能是解决一时的问题,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后来就有慈善机构做了一件大好事,捐钱在村口建了一栋两层楼的学校,为村里的孩子们创造了福利,一出家门口就有学上,再也不用翻山越岭早出晚归受那份罪了。 邓小光也再也不用每天那么早起床,走两个多小时的山路去上学了。学校就在家门口,他可以多睡两个多小时的觉。 学校建成一年之后,记者麦子再一次去宝石村里见到了邓小光。 这小家伙,脸上红润了不少,个头长高了不少。身上穿着一件某运动品牌的外套。 这件外套值老鼻子钱了,麦子以为小光老爹发大财了,一问才知道这件衣服是好心的城里人捐的。 麦子见到邓小光的时候,这个本应该在学校上课的小学生,却带着他的弟弟妹妹,穿着那件值好几百大洋的外套,在山坡上打着滚,放着他家的老黄牛。 这个不聚财的宝石村,这个穷得让人喘气都觉得窒息和难过的村子。 居然有一所砖混的二层楼小学,这也是很多大山里的孩子羡慕不来的。 但这所小学只开业了半年,就歇菜了。 原因很简单,缺老师。 这种连呼吸都让人觉得是错的鬼地方,能留得住老师才是遇见鬼了。 邓小光说,第一个老师,那个长得好看,笑起来甜甜的女老师,来上了一天课,第二天就跑了。 接着又陆续来了几个老师,他们中间呆得最长的时间也只有五天,第六天是周六,这个老师说要去镇上采购生活用品,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没了老师,孩子们当然也就不用上课了,反正家长们也不重视孩子们到底有没有课上,没课上就帮家里多干点活。 村子里有小学,镇上的小学生源早就爆满。也就不接收村里的学生,所以这些学生被迫在家放牛。 麦子站在聚宝盆地的坝子里头,看着盆外的天空,长叹了一口气。 自己这是好心办了驴肝肺的事啊! 回到城里之后,麦子四方奔走,终于在某师范学校为宝石村招到了几个志愿者。 这些志愿者的理想很丰满,满腔的热血被宝石村现实的空气化成了散也散不去的一地鸡毛。 来来去去的志愿者,最后只剩下了一位坚强且执着的女老师——袁小芳。 …………………… 2000年夏天,学校放暑假的前一天,期末考。 一楼两间教室。 第一间教室,桌椅竖着摆了三排。 第一排,一年级的学生八个。 第二排,二年级的学生七个。 第三排,三年级的学生六个。 第二间教室,桌椅竖着摆成了三排。 第一排,四年级的学生五个。 第二排,五年级的学生四个。 第三排,六年级的学生三个。 村里的小学就是这样,很多学生上课上着上着就上成了放牛娃。 发完第一个教室的考卷。 袁小芳来到了第二个教室,发到最后一桌的时候,她皱起了眉。 这张桌子是空的。 桌子的主人邓玉红已经两天没来上课了。 六年级的三个孩子当中,属邓玉红的成绩最好,可马上就小升初了,她却…… ------------ 第4章 漫长的黑暗 至于邓玉红为什么没来,袁小芳让班上的学生邓红丽去邓玉红家问过了。 邓红丽带回来的话,说是邓玉红前两天淋了雨发了高烧在家休息。 考试前一天,袁小芳再一次让邓红丽去邓玉红家看一看,能不能来参加期末考? 早上,邓红丽见到老师之后,说邓玉红高烧还没退,去了镇上的医院。 淋个雨就感冒,这不太像一个山里孩子的体质。 再说了,邓玉红身体一向壮实,怎么会感冒这么严重? 三天后,期末返校的日子。 这一天,邓玉红的座位还是空的。 这一次邓红丽说话吞吞吐吐的,最后终于说了实话。 “老师,玉红她父母要让她嫁人了,不会再来上学了。” “嫁人?” 袁小芳惊到了,虽然邓玉红上学比别人迟了一些,但现在也才15岁,一个未成年少女就要嫁人了,这对于袁小芳来说是无法理解的。 “是的,我听说那个男人是隔壁村的一个大傻子。” “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她可以有很好的前途。老师觉得以她的成绩,以后考个好的中学,上大学也是没有问题的。” “玉红家里穷,她叔叔30多了,还没娶着媳妇。听我妈说,那个大傻子有一个妹妹,只要玉红嫁给那个大傻子,大傻子的妹妹就答应嫁给玉红的叔叔。” 袁小芳气得牙痒痒:“愚昧。现在是什么时代了,还时兴换亲?” 换亲,在封建时代颇为流行。这种婚姻方式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带有严重的包办、强迫性质,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 但在我国偏远的农村,因为家庭条件或者其它的原因,很多父母为了能给因为家贫或者智力低下的儿子娶得一房媳妇。 牺牲自己女儿的幸福来换取儿子婚姻的一种行为,多系贫困之家不得已而为的方式。 而在宝石村这样的贫困村,外面的姑娘当然不愿意嫁到这个穷得叮当响的大山里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一辈子。 所以这样以换亲为条件的婚姻方式更为常见。 而家里实在太穷且又无姐妹换亲的就只有打光棍的份了。 在这样的村子里,上一辈人并没有太多文化,他们也不太懂得知识能改变命运的说法。 对于家里的女儿来说,将来始终是要嫁人的,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将来注定是别人家的。 所以读那么多书也是没用的,能认个字,不当个睁眼瞎就行。 邓玉红的父辈自然也是这一种思想。 孩子们陆陆续续离开学校了,袁小芳将教室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回到二楼宿舍收拾了自己的行李。 袁小芳老家在省外,回个家要倒五趟汽车,转一趟火车。 齐齐整整到家得要三天时间。 晚上要住到镇上去,赶第二天一早的汽车去县上,再从县上赶汽车去到省城,从省城再坐火车。 收拾完行李,天上的日头才日上三竿,天色还早,心里头还惦记着一件事,那就是邓玉红。 这姑娘好好的学习苗子就被耽误了实在是可惜。 在学校大门前,朝着山里四处张望了一番。 两座山头的半山腰相对而立的两处青色瓦房。 邓红丽说过,邓玉红的家就在北面那片山的半山腰。 袁小芳虽然是一位人民教师,但跟大多数女性一样,方向感极差。 她分不清南边还是北边,在这山里任教两年多时间以来,她辨别方向主要还是靠太阳从东边升起,从西边落下去。 可现在,太阳正当头,也不知道哪是东,哪是西。 只记得邓红丽当时说邓玉红家的时候,手指的方向,那个方向的半山腰,正好可以看以看到一处瓦房的一角。 那个地方看起来不远,但真正走到那个地方,足足花了一个小时。 真正原因是路不太好走,对于一个来自平原的姑娘来说,爬山,尤其是这种深山爬起来尤其的吃力。 最后一段斜坡上去,在山脚下看到的那间瓦房就出现在眼前。 瓦房破旧的令袁小芳惊讶,斑驳的土墙,边角低矮的一处因为年久失修已经塌陷了一角。 房顶的瓦片已经长满了青苔,瓦沟里还长出一簇簇不知名的花。 坝子里也是一丛一丛的没人打理的青草。 如果不是那条狗见到有生人来,开始冲着她狂吠的时候,她会觉得这里不像有人在住。 那只大黄狗来势汹汹,呲着牙横着一张狗脸,如果不是它被栓在了一根铁链子上。 它的样子好像要将自己撕巴撕巴当午餐吃。 随着狗叫声响起,正房那扇失了本来颜色的木门吱呀一声,被打开来。 里面探出半个身子的男人,着实吓了小芳一跳。 那张脸的五官本来就生得不太协调,加之左脸上那道明显的疤痕更,让那张脸平添了几许凶神恶煞的神色。 这张脸的主人,小芳见过的。 几乎是每天上学和放学,她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的时候,那个刀疤脸就站在学校对面那棵柏树下,定定地瞅着学校大门的方向。 瞅得她内心一阵一阵地发慌。 后来,她找了村长邓松全反映过。 邓松全一张脸愁到了一块,最后说道。 “袁老师,这个人吧,以前是混社会的,咱最好别招惹他。” 老村长倒也是负责,那之后,只要是上学和放学的时间,他都站在学校门口负责安保。 后来学校唯一的一个男老师受不了这里艰苦的条件,收拾东西撤了,学校就剩下袁小芳一个女老师。 本来就胆小的袁老师,在见到这个刀疤脸的时候,每天晚上就让高年级的学生轮流留下来和自己作伴。 这么一年下来,倒也相安无事。 令小芳不解的是,这个村长口中不太好惹的刀疤脸和邓玉红又是什么关系? 邓玉红的父亲? “请问,这是邓玉红的家吗?” “袁老师?” 刀疤脸将自己整个挪到了门外头,大夏天的,光着上身,只穿着一条看不出来颜色的长裤。 “是的,我是学校的袁老师,邓玉红这几天都没去学校,我听说她病了,就想着来看一看。” ------------ 第5章 漫长的黑暗 刀疤脸努力在脸上扯出一个笑来,但这笑比哭还难看,这个笑让他犹豫了几秒之后,然后客气道。 “老师,进来坐。” “邓玉红在家吗?” “呃,在,在家。” 大黄狗见到主人出来,摇了两下尾巴,大概是天气的原因,它吐长了舌头将自己挪到了树荫下趴着去了。 不大的房间里,似乎乱成了一锅粥,弥漫着一股令人难闻的气味。 桌子上,椅子上,地上随处都是乱扔的衣服。 一张木床靠着墙根处摆放着,木床上的蚊帐污迹斑斑,床上的凉席边上缺了个口子。 刀疤脸脸上一道凉席印子,刚才应该是在睡觉来着。 正中间摆着一张木头方桌,方桌上放着一盘炒花生米,一个散装酒酒壶。 刀疤脸将凳子上的一条裤衩子拿开,对袁小芳道。 “老师,坐,坐。我去给你倒杯水来。” “玉红呢?她在哪儿?” “那个,她割猪草去了,一会儿就回来。” “哦,您是邓玉红的?” “呃,爸……不,叔叔。我是她叔叔。” 原来邓玉红那个娶不着媳妇的大龄叔叔就是这位,也怪不得娶不着媳妇,就这条件,还长成这样,有哪家姑娘愿意嫁给他? 不过,邓红丽说玉红的叔叔三十来岁,眼前这个刀疤脸看起来也得快四五十岁了吧! 很快,袁小芳又为自己的猜疑找到了借口。 有的人天生老成,长得着急也不奇怪,再说了山里人老得快也很正常。 刀疤脸进进出出,一直光着上身,有客人来也并没有要穿上衣服的意思。 他最后一次进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满是茶垢的搪瓷杯子,拿起屋角的一个开水壶,倒了杯水递给袁小芳。 咧了一口被烟给熏成的大金牙,嘿嘿笑道。 “老师请喝茶。” 袁小芳接过杯子,喝吧,那杯子实在不是知道从哪里下口。不喝吧,好像又不太礼貌。 大金牙倒是没看出来老师的尴尬,继续道。 “老师,喝茶呀,这茉莉花茶不错,夏天喝了好,解暑。” 袁小芳努力抿了一口,别说,这茶还不错,一股茉莉花的清香。 一路爬上山来,大夏天的汗出了不少,确实是渴了。 这茶喝了第一口,就有第二口,不觉间,大半杯下去了。 将茶杯放在桌上的时候,刀疤脸坐在自己的侧边,不觉间挨得越来越近。 一股臭男人的浊气夹杂着一股热气,熏得她快喘不过气来。 不大的房间里,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汗顺着额头就往下滴。 她觉得如果再呆下去的话,保不齐会热晕。 刀疤脸越靠越近,大金牙在眼跟前一直晃。 “袁老师,这茶好喝吗?” 说话间,从他嘴里冒出来的一股酸臭味迎面扑来,差点就吐了。 这么一个不透气的房间,这么一个男人,让她的感觉越来越不好。 记得老村长说过,这个混社会的男人,最好别招惹他。 换句话来说,这个男人,对于女人来说是一种威胁。 她站起身来。 “玉红在哪里割猪草?我去找她吧。” 刀疤脸一脸坏笑着站起身来。 “别啊,老师,这茶还没喝完呐,这茶不好喝吗?” 袁小芳终于觉得不对劲。 “那个,茶好喝,我喝过了。要是玉红忙的话,我改天再来。” 她急急地朝门口走去,然而,一切都晚了。 身后的那个男人变了脸,声音变得阴恻恻起来。 “袁老师,你走不了了。” 这道木门什么时候上了锁的,她完全没有注意到。 她靠在门板上,牙齿打了颤。 “你,你要干什么?” “嘿嘿,我要干什么?这不明摆着吗?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你说能干个什么?” “玉红叔叔,你别乱来啊!囚禁是犯法的。你这都要娶新娘的人了,别一时冲动干了傻事,犯不着。” “哈哈,女人,你怕不是个傻子吧!就你这样的还能当老师?玉红?玉红跟老子有个球的关系?她妈是谁老子都不知道。” “你,你不是玉红的叔叔?” “老子孤家寡人一个,什么时候当了别个的叔叔?” 门虽然是陈旧的木门,但那把铁锁是结实的,她拼命地捶门踢门,没什么用。 呼救,是本能。 旁边的木头窗户,还可以看得见院子里的杂草。 她扑到窗户跟前,大声地呼救。 “救命,救命……” 院子里的大黄狗跟着叫了起来,几乎要掩盖住她喊救命的声音。 刀疤脸站在那里,再次嘿嘿地一笑。 “喊吧!大声点喊,你就是喊破喉咙,也没有人能听见。” 她仍旧不顾命地喊,这个时候除了喊叫,还能有别的办法吗? “救命,救命……” 回应的也只是那只大黄狗的吠声。 刀疤脸一身热气直直朝着她逼来。 “我说,妹妹,温柔一点,我会对你好的。丑话说在前头,要是不识抬举,就别怪哥哥对你不客气。” 说话间,一张丑恶的脸就朝自己脸上凑过来。 这个时候不动手还等什么呢,刚才在窗台前朝外喊的时候,顺手将那个满是灰尘的烛台拿在手里,藏在了背后,紧要的关头还能用一用不是吗? 最好这一烛台下去,一下子就能将这个死变态给砸晕过去就好了。 然而,她低估了这个变态的实力。 自己这个烛台抡圆了朝他脑门砸下去之后,只听得当的一声,那脑袋跟铁做的似的,啥事没有。 正如刀疤所说,自己这是惹着他了。 他一只手摸了脑门,一只手一把夺过袁小芳手里的烛台扔在了地上。 然后上前卡了袁小芳的脖子。 “妹妹,你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我说过,不要惹怒我。你知不知道,上一个惹怒我的人已经在床上躺了十年了。 这么漂亮的妹子,要是断个胳膊少个腿啥的,就不太好了。” 其实还没等刀疤脸动手,自己就开始眼冒星星,刀疤脸脸上的刀疤开始变成了一个,二个,三个。 “你……那茶……” 刀疤脸的声音放肆得很。 “妹妹,老子在道上混的时候,你还在娘胎睡觉呢。什么样的下三流手段没使过,这药在我手里算起来得有好几年了,没想到这药效还他妈的这么好用。” ------------ 第6章 漫长的黑暗 袁小芳醒来时候,自己就躺在那张跟个狗窝似的床上,身上那条印花裙子被扔在了地上。 而自已,几乎全luo着,一条黑不溜秋的被单斜搭在身上。 窗外的夜色沉静得让人害怕,努力地挪动了一下,立刻感觉一阵眩晕。 刀疤脸还是光着上身坐在方桌前,吃着花生米,喝着小酒。 见到她醒来,又咧了一口大金牙笑道。 “你这一觉睡得可是够久的,来陪哥哥喝两杯助助兴?”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哼哼,这药下得有点猛,你他妈的睡得跟个死猪似的,老子一点都提不起为劲。不过,你放心,让哥哥喝点小酒助助兴,等会让你爽够的。” 袁小芳注意到,那扇木门半敞开着,山里的夜风一阵一阵地飘进来。 如果这个时候从那道门跑出去,会不会有逃脱的机会? 她又挪动了两下,瞬间心凉了,就目前自己这个体力,下地都难,更别说跑了。 内心一阵嘀咕,这刀疤也不知道给自己下了什么药?药劲这么大。 刀疤脸见她不再吱声,似乎看透了她的心思。 “我跟你说,别想着跑哈,不是我吓唬你,跑你是跑不掉的。你跑出去,指不定林子里就有野猪在等着你。 前段时间,一头野猪偷了我家的玉米吃,老子将它给宰了吃肉了。 还有啊,我这个人脾气不好,惹着我了,有你的苦头吃。” 长时间的沉默,女人在想着逃生的办法。 男人在想着如果让这个女人听话一点,呆会儿能让自己爽快一点。 妈的,好久没碰过女人了,尤其是这个样式的女人,还没尝过是什么味道。 跟镇上发廊里那些个娘们比起来,是不是身上多了些书香味? 喝下杯子里的酒,浑身上下开始燥热起来。 娘的,自从那次被老鼠帮的豹头给打断腿了之后,那方面就不太行。 不喝个几两猫尿,那玩意儿就支楞不起来。 半瓶劣质白酒下去,浑身上下就跟火在烧似的,不办个事卸不下去火。 空酒瓶子咣当一声掉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喉咙里咕咚一声,打了一个酒嗝。 “妹妹,让哥哥亲亲。” 袁小芳努力将自己给缩到了墙角,还是没有能抵档住那张满口大金牙的嘴往自己脸上呼来。 一口恶气直往鼻翼里窜,努力镇住才免住了大吐狂吐的念头。 “大哥,能给我一杯水喝吗?” “嘿嘿,不愧是当老师的,换成是别个娘们,早就吱吱哇哇地叫上了。” “我知道我叫也没有用。你说得对,反抗最后吃苦的就只能是自己。” “算你还识相,不过,哥哥已经等不及了,完事再给你倒水喝。” “大哥,我嗓子都快冒烟了,再不喝水就干巴死了。等喝完水之后再来也不迟。” 刀疤迟疑了一下,从床上爬下来。 “你等着啊,我给你倒水去。” “别给我下药,那玩意儿喝多了我怕会没命。” “放心,这回我指定不下,呆会儿咱们不还有好戏不是吗?我可不想跟个死人干那事,扫兴得很。” 刀疤拿着水壶摇了摇,然后骂了一声娘。 “妈的,昨天才烧的水,现在又没了。妹子,冷水喝不?” “不,我要喝开水。” “真他妈的事多,等烧完开水,黄花菜都凉了,先让哥哥爽一爽。” “大哥,你要用强的,我也没法反抗。但是懂得怜香惜玉的男人,女人才喜欢。我浑身上下汗津津的难受得很,顺便烧点水洗一洗。” 这句话管用了,男人受用,答应了。 “好好好,你等着,我去给你烧。不就是烧口水吗?费不了多大工夫。 再说了,洗的白白的,老子更喜欢。” “我饿了,再给我煮碗面。” “好,老子给你煮面。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不是?” 刀疤拿着水壶乐颠颠地出了门,然后将门合上。 床上的袁小芳起身探了探,寻思着怎么能一鼓作气跑出门,然后是找个隐秘的角落里藏起来?还是一口气跑下山? 然而,她这脑子还没开始转悠,门又被推开了。 刀疤似笑非笑地瞪了她一眼。 “我说,你该不会在我烧水的时候,偷偷跑了吧?” “哼哼,我现在浑身上下跟个软面条似的,支愣起来都费劲,你觉得我能跑得了吗? 你要是不相信我,大可以用绳子将我给捆起来,不过,别关门,太热了,我怕热。 还有,你这屋里味道太难闻了,开着门散散气。” 刀疤兴许是着急,但他并不是省油的灯,门是半掩着的,但他还是拿了绳子将女人的手脚给束缚起来。 “妹妹,别怪我哈,你就委屈一会儿。” 门半掩着,浑浊的空气中飘来一阵阵桂花的香气。还有那只大黄狗打喷嚏的声音。 如果不是身陷囹圄,山里的夜晚,是多么具有诗意的情景。 如果不是自己浑身上下没有力气,现在就是跑的最好机会。 但是她知道,没有把握的事情只能让自己吃尽苦头。 透过窗户的木格子,她看见那个影子在外面晃了好几圈。 那个人并不傻,他这是在试探自己。 一碗白水面,里面加了一个荷包蛋。 刀疤并没有亏待自己,自己面前的一大碗面条,里面加了三个鸡蛋。 一碗面条下去,袁小芳觉得自己正在一点一点地回神。 而刀疤,吸溜了一大碗面条下去,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 将碗往桌子中央一推。 “妹子,这水喝了,面也吃了,咱们该干正事了吧!” “别啊,刚才吃那么多,你不怕将面条给运动出来。咱们喝两杯怎么样?增加点情趣。” 刀疤伸手在袁小芳脸上捏了一把。 “成,还是你们城里人会来事。喝就喝,老子正需要点酒来提点劲。” “咱们去院子里好吗?院子里空气好,我闻到了桂花香。” “行,只要你不跑,我都依你的。” 一个小时之后,桌子上的半壶酒见了底。 刀疤脸一张脸埋在桌子上花生米里,打起了呼噜。 “大哥,醒一醒。” 睡得跟个死猪一样,摇都摇不醒。 这个时候不跑,还等什么? ------------ 第7章 漫长的黑暗 山路上,袁小芳身上那件白底小花的裙子在夜色中的林子间飘动。 山风阵阵,尽管在奔跑的过程中,摔了无数次跤,跌得鼻青脸肿的,但袁小芳觉得这个时候山里的空气都带着自由的味道。 山下星星点点的灯火就是自由的希望。 小的时候经常做一个恶梦,梦见自己在连绵的大山中间奔跑,身后有魔鬼在追自己。 梦里的自己恨不得长了一双翅膀可以飞起来,那样魔鬼就追不上自己了。 这一个晚上,与梦中的情境何其相似。 而恶梦醒来之时,大多数是因为最后总是被恶魔给追上。 到底是年青的女教师太过于单纯,她没有想过一个这么大年岁,曾经混社会的流氓,他的酒量真的那么差吗? 十多分钟之后,当她再一次从坡上滚落到沟里,再从沟里爬起来,翻过那个沟坎的时候。 恶魔就站在不远的前方,夜色给他增添了一道暗黑的影子。 那恶魔的声音是如此让人恐惧。 “妹子,我有没有说过,不要惹我,惹了我的下场不太好吗?” 一晚上的坚强在这个时候因为绝望而彻底崩溃,她浑身上下都在抖动。 “大哥,我求你放过我,我求求你啦。” 恶魔不懂怜悯,如果他真的长了心,他还叫恶魔吗? 他的愤怒借着酒意发挥到了极致,上前抓了她的衣襟,挥了拳头,直往她脸上呼。 边呼边叫嚷:“我叫你惹我,我叫你惹我,我叫你惹我……。” 山林中,女人的呜咽淹没在瑟瑟山风里,林子里的猫头鹰也不识相的跟着和两声。 终于,女人不再哭叫,恶魔也发泄够了。 夜色下,恶魔扛着女人一瘸一拐地往山林的深处走去。 女人无力抵抗,她明白,真正的折磨还没有开始,夜色从来没有这个时候显得如此可怕。 在刀疤脸将她狠狠地甩在床上的时候,她作了最后的努力。 “大哥,我昨天本来是要回老家的,行李都收拾好了,如果大家发现我的行李还在学校里,肯定会到处找我。 村子不大,找到你这里来是迟早的事情。你不知道,QJ罪可是大罪。天底下的女人多的是,你何苦为了我去蹲大牢呢?” 刀疤脸是一个狠人,他咧了一嘴黄牙冷冷地一笑。 “女人,你倒是提醒我了。等老子爽快了就去把你的行李给拿回来,别人还以为你回老家了,压根就想不到你还在村子里呆着。往后,你就是我阿财的女人啦。” ……………… 7月,正是热情似火的夏天。 虽然宝石村四面都是山,但并不是如传说中的那样,山里的天气是冬暖夏凉的存在。 相反,因为四周都是高山,高山没挡住热气,却挡住了凉爽的风。 所以,大夏天如果不是一场雨,宝石村的夏天就真的是热情似火。 红红火火,静止不动都在淌汗。 大中午的,日头高挂在天空,热辣辣的,犹如一个火盆扣在宝石村四周的山顶上。 那炽热的火星子就直直地射在盆底。 连林间的树干都在发着烫。 山里的人是勤劳的,但也没有傻到在这么毒的日头下下地干活。 男人抽空躺一会儿,存足了体力,等日头下去时再下地干活。 女人们大多做点家务,洗洗衣服,做点针线活。 孩子们呢? 他们精力旺盛,尽管大人强烈要求他们午睡,等太阳下去的时候好帮着放牛,打猪草。 但他们一般都是抗拒的,大好的时光用来睡觉,那太奢侈了。 于是,先是一个半大小子趁着母亲不注意溜出家门,去找隔壁同龄的孩子玩耍。 放假了嘛,不好好玩两天,对得起假期么? 大人们有大人的事情做,孩子们有孩子们的玩法。 女孩子们聚在一起说说悄悄话,跳个房子,玩个沙包。 男孩子们相对简单一点,在一起打打闹闹,或者在女孩子们玩的时候,上去捣个乱什么的。 这天,不知道是谁提出去玩捉迷藏的。 反正这个男孩子一提出来,立马就有人响应。 为了不让大人们发现,玩捉迷藏的地点就在山林里。 山林里树林茂密,阳光照在林间星星点点的,倒也不晒人。 这一盘捉迷藏的游戏,轮到小光当捉的那个人。 山间的密林里,孩子们四处找地方躲起来,有的躲到了大树上,有的躲在草丛里。 总之,只要智商够的话,他绝对不会找那种顾头不顾腚的地儿藏身。 半山腰的那所房子,小光是如何找到这里来的。 是因为他看到隔壁的四娃朝那里跑去了。 自己在林子里转悠了好几圈,林子虽然大,但找个人还是容易的。 几个半大小子都找着了,只剩下小胖一个人没找着。 半山腰的那所房子,村里的大人们都吓唬孩子们,说那里住着一个会吃人的怪人。 小的时候,他信以为真,觉得那所房子就像电视里那栋会吃人的房子一样。 后来,上了学了,才知道那里住的是那个刀疤脸的人。 刀疤脸时常在村子里转悠,大人小孩见到他都绕道走。 有一天,在放学的路上,他迎面碰见了那个刀疤脸。 那个人,他不说话,就有着强大的吓人气场。 所以,他连忙调头就往回走。 刀疤脸在后头吼道:“你个狗日的,老子又不是瘟神,你见到我躲个捶子。下次再给老子躲,老子扒了你家祖坟。” 小光吓得魂都没了,回到家里就跟父亲讲起那个怪人。 父亲邓松明对小光说,以后见到这个人有多远躲多远,千万别去招惹他。 小光问为什么? 邓松明回答:“你老子我小的时候就遭他打过,屁股开了花,一个月都不敢翻身睡觉。” 小光想一想,那屁股开了花,可不得疼死吗? 这个时候,到底要不要去那所房子找小胖?也是挺纠结的。 最后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他战胜了恐惧,有勇气去到那所房子的。 其实是因为小伙伴们,在他们眼里,自己一向是胆小的,他们甚至给自己取了一个外号叫胆小鬼。 尤其是小虎,他在一旁激将道。 “小光,我刚才明明看到小胖去了那个怪人家了。你怕不是胆子小,不敢去找嗦。是不是?胆小鬼。” 其它几个孩子跟着吆喝:“胆小鬼,胆小鬼。” ------------ 第8章 漫长的黑暗 时年上小学三年级的小光,有了强烈的自尊心,他想在小伙伴们面前证明自己是一个响当当的男子汉。 所以,他将手里的一根棍子往地上一扔。 “找就找,谁怕谁,什么怪人,不就是那个刀疤脸吗?他要是敢欺负我,我就打得他满地找牙。” 小光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义凛然地去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其它几个孩子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害怕那个怪人跑出来揍人,纷纷往山下跑得个快当。 小光在那所房子前的斜坡底下偷偷地张望了很久,确定房子里没动静,才敢慢慢地探出头。 “小胖,小胖……” 这个声音并不大,小胖如果躲起来的话,应该是听不见的,但他不敢大声,害怕那个怪人冲出来将他的屁股打开了花。 最后使得他有胆量靠近那所房子,是因为他良好的视力,看到了正房的门上,挂着一把铁将军。 这把铁将军说明,房子的主人不在家。 房子的主人不在家,也就意味那个怪人不在。 院子里长满了杂草,旁边的柴房门开着,这种地方确实适合藏人。 但小胖并不在里面。 四间瓦房,一间厨房,一间放杂物的堂屋,一间正房,都有铁将军把着门,小胖自然进不去。 噎着嗓子喊了两声小胖,没有人回应。 转念一想,小胖人是傻了一点,但他也不至于傻到躲到这个怪人家里吧! 不管了,反正为了向小伙伴们证明自己不是一个胆小鬼的目的达到了,找不找到小胖已经无所谓了。 经过正房的时候,好奇心使得他趴在窗户前往里面看了看。 他要看一看怪人的家里是不是与常人的家里不一样。 然后,他就看见房间里靠墙的那张床上躺着一个人,确切地说是一个女人。 以前从来没听说这里还住着一个女人,房间里有人为什么外面还上着锁呢? 正努力地想看清楚那个女人长的是什么样的时候,那只狗不晓得从哪里冲了出来,然后冲着他狂吠。 这狗跑出来的突然,将本来就心惊惊的小光给吓得屁滚尿流,好在那只狗身上栓着铁链,一时近不了身。 这个地方再也不敢多逗留,遛了个边躲着那只大黄狗往山下走去。 转过山路的那道弯,当他看到那个怪人就在不远处正往山上爬的时候,他特别庆幸那只大黄狗出现得及时,要是被怪人发现他鬼鬼祟祟地在他家转悠,怕不光是屁股开花的事情。 一个转身躲在了林子里的那块大石头后面,眼看着那个怪人走出老远,他才走出来。 晚上,一家人在坝子里乘凉,弟弟和妹妹年龄小,躺在坝子里摊开的凉席上睡着了。 小光和父亲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父亲虽然小学都没毕业,但他对于小光的学习还是十分上心的。 聊的是学习上的事情,小光的学习还是不错的,三年级六个孩子,他虽然不是第一,但也考了个第二。 聊着聊着,小光话锋一转,看了看远处半山腰那个闪出丁点灯光的房子。对父亲道。 “爸,那个房子里住的有女人吗?” “哪个房子?” “住着怪人的那个房子。” “二奶奶活着的时候,那里当然有女人了。” “我是说现在。” “你个小孩子家,问这个干什么?” “我下午在那个人家里看到了一个女人。” “女人?” 父亲旋即喝斥道:“谁让你去那里的?不是说了不许去吗?你活得不耐烦啦?” 小光被父亲这么一顿喝斥,半天不敢吭声。 倒是父亲,终究还是有疑问。 “你说那里住着一个女人?” “是的。” “什么样的女人?年纪大不?” “她躺在床上,我没看清楚她的长相。” “得,对于那个人来说,带个女人回家也不算稀奇。” “可我觉得有些奇怪,那个房子的门从外面锁着,那个女人不是就被锁在屋里头了吗?她怎么出来?” “女人被锁在里面?” “嗯,还有一条大黄狗。” 父亲没有再说什么,抱起凉席上妹妹往屋里走去。 小光坐在椅子上发了一会儿呆,看着父亲又回来抱着弟弟进了屋。 临睡前,小光终于忍不住对父亲道。 “爸,那个女人,有点像袁老师。” “袁老师?瞎说,放假了,她不是回老家了吗?” “我看到那条花裙子,袁老师也有一条。” “花裙子有啥子稀奇的,别人就不能有一条一样的裙子了。快点睡,明天早点起来放牛。” …………… 第二天,天气不太好,一早起来天气就阴沉沉的,天上的乌云压得很低,好像一只锅盖罩在宝石村的上空。 这天的雨酝酿了好久,一直到傍晚时分才下下来,夏天的雨,下起来就挺猛的,电闪雷鸣。 这一场雨下起来之前,邓松明将三个孩子托付给了父母。 自己要去隔壁村参加一场婚礼,婚礼的日子是早就订好的,即便是下雨也得照常进行。 经过学校门口的时候,天边划过一道闪电,雨就快下下来了。 想起头天晚上,儿子小光说的话。 儿子说堂叔邓进财家的那个女人有点像袁老师,按理说,袁老师是外省人,这放假了,她肯定是回老家了。 再说了,袁老师跟邓进财也扯不上关系啊。袁老师有什么理由在邓进财家呢,除非…… 有了这么一个想法之后,大热的天,居然打了一个冷战。 透过教室的玻璃窗,他看见了一个红色的行李箱和一个背包放在讲台边上。 行李箱和背包是袁老师的吗?如果是她的,为什么还没有走? 农村的酒席不错,大鱼大肉的。 吃完宵夜之后,大雨下得正盛,惦记着家里的孩子们,就着急忙慌的往家赶。 说来也巧,走到村口的学校时,一道闪电刚好打下来,一道光映在学校的门口,那个人提着箱子,背着背包刚刚好出了学校的大门。 黑夜里,虽然看不清那个人长相,但从他走路的姿势来看,他知道那个人是谁。 没错,村子里有两个瘸子,一个是自己,另一个就是住在北边半山腰的那个怪人——邓进财。 ------------ 第9章 漫长的黑暗 2000年7月的那个暑假,邓小光兄弟三人继两年前母亲离家出走之后,父亲也跟着永远离开了他们。 父亲邓松明那天去隔壁村吃酒去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两天后,村里一个放牛的老人,在村子北面一个人迹罕至的山沟里发现了邓松明。 发现的时候,人都已经开始腐烂了。 人到底是怎么死在那里的? 村民们个个都是福尔摩斯上了线。 张三有疑问,张三说:“这个松明去隔壁村吃酒,回来的时候也不经过这个地方,他怎么会死在这里呢?” 李四解答:“那天晚上下大雨,松明应该是想抄近路早点回家。没想到天黑路滑,从上头摔下来了。” 李四说这个话的时候,指了指山沟沟上面的那条路。 一条陡峭的山路,那是村子里通往外面世界的一条老路。 因为那条路中途有好几处险要地带,以前时常有人失足掉下悬崖,不是送了命,就是缺胳膊少腿的。 尤其是李四指的上面的那一段路,左边靠着山,右边就是悬崖。 自古以来,这一段悬崖就被人称为断头崖。 后来,老村长带领全村人民修了另一条相对好走的路,那条近道基本就没有人再走了。 李四说出这个原因之后,大多数人比较赞同。 王麻子提出异议,他认为那天晚上电闪雷鸣的,雨下得那么大,那条近道晴天都不好走,更别说大雨天了。 再说了,邓松明一个瘸子,走路本来就费劲,他又不傻大晚上跑到那条道上去送命? 村子里的邓半仙,瘦成一个骨架的老头儿,一副清风道骨的样子。 “我早就说过,这条路上有一个阴气很重的道路鬼,他一直在找替死鬼。这松明大晚上的应该是着了他的道了。回头我作一场法事,趋趋邪气。不然,怕是还会有人遭殃。” 村子里的几个上了年岁的老人,对邓半仙的话深信不疑。 纷纷劝解邓松明的父母将人给弄回家去,请邓半仙作一场法事,早早入土为安。 邓松明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儿子突然出了事,一时之间乱了阵脚,尤其是邓母,见着儿子的尸体之后,啥话也没说,立马就晕了过去。 掐了人中才醒转过来。 围观的人群皆叹息,这邓松明出了事,三个孩子先前没了妈,这一下又没了爹。 父母又年迈,这三个孩子以后该怎么办? 老村长出现得及时。 他先是斥责了邓半仙,说他再宣传封建迷信,就让他去派出所呆两天。 邓半仙面色难看地溜了个边,闪得个快当。 村长接着驱散围观的人群,及时保护了现场,让人去镇上派出所报案。 镇上派出所年青的民警陈明,是一个退伍军人。 陈明和所里小年青同事王同勘察了现场,因为所里条件有限,一时也无法判断邓松明的死亡是意外还是他杀。 让年青的民警陈明印象深刻的是,那个男孩子,那个瘦弱的男孩子。 邓小光,死者邓松明的儿子。 这个孩子看着父亲躺在泥地里,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默默地站在父亲的身边,不管任何人来叫他,他死活不愿意离开。 与邓小光的悲伤截然不同的,是两个年幼的弟弟妹妹。 他们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妹妹怯生生地问邓小光。 “哥哥,爸爸躺在那里睡着了吗?” 弟弟接了话:“哥哥,爸爸为什么不回家睡?” 两个孩子说这些话的时候,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邓小光眼眶里的眼泪再也止不住地掉落在地,但他仍旧倔强地站在那里死也不肯挪动半步。 邓松明被发现的地点是在半山腰的一条山沟里,山沟的边上一一块玉米地,简单点说,这里除了玉米地的主人干农活的时候会来,一般的人没事不会跑到这条沟里来溜达。 大雨天的晚上,邓松明更不可能跑到这里来。 死者邓松明一只脚上穿着鞋,另一只脚上的鞋散在不远的草丛中。 沟的上方有杂草被撵压的痕迹。 陈明的理解与大多数村民们的想法一样,邓松明应该是从距离沟底数丈高上面的断头崖上坠落而亡的。 两天前的那场雨不小,山路泥泞。 大河镇派出所民警,平时也就处理个邻居纠纷,盗窃等治安管理方面的工作。 这人命的案子可以说基本没有。 陈明和王同也不是警察学校毕业的,拳脚工夫是有的,但对于案子的侦办可以说是小白。 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 破案片,侦察记录片里,寻常老百姓都知道的,痕迹,指纹,从细节中寻找案情的关键点。 陈明首先想到的是要找邓松明足迹。 找到一些痕迹不难,如果邓松明两天前的晚上是因为着急回家,抄近路回家的话,在那条山道上应该会有他的脚印。 邓松明一只脚是瘸的,两只脚的受力点不一样,要找到属于他的脚印就更容易了。 事实证明,邓松明当天晚上并没有抄近路回家。 陈明和王同在断头崖的一处找到了属于邓松明的足迹,邓松明当时穿的是一双帆布胶鞋,胶鞋的鞋底是横向规则纹路,其中一个脚印特别明显。 从此处再往上的山路上,半个脚印都不曾有。 也就是说,邓松明不是从山的那一头到达断头崖的话,只能是从村子里的山脚下到达断头崖的。 大雨天的晚上,邓松明为什么不回家,要跑到这荒无人迹的半山腰来呢? 这也是一个未解之迷。 在发现邓松明脚印的断头崖边,还发现了数个野猪的脚印。 除了野猪和邓松明的脚印之外,还发现了另一组脚印和一些血迹。 正是这一些血迹令陈明心慌起来,这些血迹是属于邓松明的吗? 另一组脚印比较凌乱,无规则鞋印,从大小上来看初步只能看出来是一个男人的脚印。 但是这两组脚印是不是同时出现在这个地方,除非专业的痕迹检验,无法判断。 但有一点可以证明,这一组脚印的出现时间一定是在那一场大雨下起来的时候,或者雨停了的第二天。 ------------ 第10章 漫长的黑暗 假定那个人是跟邓松明同时出现在这里,那么邓松明的死必定跟他有关。 那么他又是因为什么要置邓松明于死地呢? 宝石村偏僻无比,村里没安装电话,通讯全靠跑腿,陈明及时让村长派人去镇上派出所通知县公安局。 这人命的案子除非是自杀,其它有疑点的人命案自然要县刑侦大队来侦办。 但宝石村偏僻的地理条件,即使县刑侦大队要来到现场,需要的时间那不是点把点的长。 在公安局的人来之前,两位民警自然不能闲着。 当陈明问村长,邓松明有没有与人起过纠纷,或者结过仇的情况时。 老村长反映,邓松明是一个不错的青年,为人和善,以前在城里工地上打工,家境还算过得去。 但自从在工地上出事受伤之后,老婆也跟着离家出走了,剩下三个年幼的孩子,毕竟一个大老爷们,又当爹又当妈的,这日子就一天比一天过得艰难。 但邓松明却是一个非常乐观的人,尽管自己的日子过得艰难,但还是乐于助人,尤其是爱帮助那些家里的年青人在外打工,只剩下老人的人家。 农忙时节,帮他们犁地,插秧,从不喊苦和累。 按村长这么说,越发地令陈明迷惑,这样一个好青年,他的死因到底是什么? 同行的王同分析。 “你说,邓松明会不会是因为媳妇跑了,家里又有三个孩子养,觉得生活没有奔头而自杀呢?” 村长连连摇头:“不可能,我年纪大了,松明是村里重点培养的村长接班人。他性格乐观,最近还在积极准备村长竞选的事情。他怎么可能想不开自杀呢?” 王同的思路一打开就关不上,他又有了新的猜测。 “断头崖上的野猪脚印,还有血迹,邓松明会不会是受到了野猪的袭击掉下悬崖的?” 陈明笑道:“王同同志,有想法是好的,但你的想法也要靠谱才对。试问一下,邓松明的家在山脚下,电闪雷鸣的下雨天,他不在家好好的呆着,大晚上的跑到山上来跟野猪约会吗?” 王同:“邓松明家里穷,万一他想搞点野猪肉吃呢。不上山,又怎么会遇到野猪?” 村长接了话:“我还是同意陈警官的意见,咱们村南山北山深山老林,有野猪也不是啥新鲜的事情。 但野猪凶猛大家都晓得,有一年,咱们村的邓光明在山上打柴的时候,突然蹿出一头重达400多斤的大野猪,那家伙不得了,将邓光明背部咬了碗口大的血洞,腿上的肉也被啃掉了好几大块。 松明的腿瘸的,前两年受伤之后体力也不太好,他大晚上的跑去逮野猪不是去送死吗?” 其实问题的关键点,邓松明为什么会在那个特殊的时间点跑到断头崖边? 在调查清楚之前,也只有死去的邓松明知道。 从断头崖往村子一路向下,情况令陈明十分沮丧。 这一天是邓松明坠崖的第三天,从山脚下到达半山腰的脚印多了起来,大小脚印凌乱无比。不光有人的,还有牛的。 尤其是牛的脚印,踩得通往山道上的路不是说用泥泞就可以形容的,就两个字,稀烂。 也不是没有收获,也发现了几个与邓松明鞋底相似的鞋印。 半山腰的那户人家自然会引起陈明的注意。 那户人家,距离断头崖并不远,从断头崖发现的血迹零零星星的,最后居然一直到达了那户人家。 从断头崖上去到那户人家的那段路颇为难走,一路上,村长几度欲言又止。 陈明道:“邓村长,不管有用的没用的,尽管说,对我们来说或许有帮助。” 村长终于道:“那户人家的主人叫邓进财,是咱们村里有名的泼皮。以前是操社会的,现在以帮人杀猪为生。这个人性格暴躁,不太好惹。” 陈明:“那,他跟邓松明的关系怎么样?” 村长:“按说,他们还是亲戚关系,只不过,邓进财那个人吧,六亲不认,连自己爹妈都可以打骂的人,在他眼里就没有人情味。 村里的人除非杀年猪的时候和他打交道,平时一般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 邓松明家穷,过年也不杀猪,和邓进财基本没有什么来往。” 王同道:“我猜,会不会是邓进财和邓松明起了纠纷,这邓进财起了杀心,趁着大雨天,要了邓松明的命,然后将邓松明给扛到了断头崖扔下去,造成失足坠落的假象?” 陈明不言语,但从目前的线索来看,他在心底还是认同王同的推断。 雨后的山林闷热潮湿,一行人走来满身大汗。 邓进财家的院子萧条无比,进院子之前,村子随手操了一根木棍在手里头,对陈明和王同道。 “小心一点,他家的大黄狗凶得很。” 预期的狗叫声并没有响起,院子里那根长长铁线上,挂着一根粗大的狗链子,但狗并不在。 院子的边上堆放了一堆杂草,从院子里的动过的泥土上来看,这些杂草之前应该是长在这些泥土上的。 杂草上的绿叶也还新着,应该是刚才锄过不久。 陈明还注意到,在院子里靠狗窝的墙边,一大滩红色的东西,让他立刻警觉起来。 邓进财正在屋内睡大觉,见到有人来,特别不爽,脸上那道疤因为脸色的难看,似乎要夺脸而出,变成一道利器,随时处于攻击状态。 邓进财这一出现,让陈明对他的嫌疑度更上了一层楼,因为他左手有胳膊上绑着浸了血的纱布。 村长随口说了一句:“阿财,太阳都快落山了,你还在睡觉。” 邓进财回这一嘴,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惹的主。 “老子睡不睡觉,干你球的事。老子又没睡你婆娘,你管闲管得个宽。” 这一句呛白呛得老村长相当难堪。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呢,好赖话听不懂。” “少他妈的废话,有话就说就屁就放,老子没有闲心听你瞎扯蛋。” “这两位是镇上派出所的民警,他们找你了解一下情况。” “老子这个鸟都不拉屎的地方,有啥子可以了解。” ------------ 第11章 漫长的黑暗 屋子里的味道挺难闻的,王同这个小年青不懂得掩饰,拿了手捂了鼻子,遭邓进财一阵呛白。 “小同志,我这个庙小,容不得你们这些吃国家饭的人。嫌弃味道不好闻,就给老子滚蛋,老子不伺候。” 村长再一次当了调和剂:“阿财,咱们村里的松明死了,他们找你了解一下情况。配合一下,不会耽误你多长时间。” “他死了干我捶子的事,有啥了解的。” “松明死的地方离你这儿近,在断头崖下面的沟里。” “哦,他死在断头崖,你们就怀疑是我干的嗦。” 当了几年的警察,像邓进财这样式的人陈明见得多了,之前他之所以一直没开口,其实他是在观察房间里的情况。 这个时候他要再不吱声,怕这个无赖会继续让村长和王同跟着跑偏。 “邓进财,邓松明的死在调查没有出结果之前,村里的每一个人都有嫌疑,你也不例外。配合警方办案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还请你配合。” 声音不怒而自威,这邓进财终于不再扯蛋。 “那,既然这位警察同志嫌弃房间里味道不好闻,咱们去外面说,有啥子就问,问完我再睡个回笼觉。” 屋檐下,摆了一张污迹斑斑的小圆桌,几张椅子脏得让人没有坐下去的欲望。 几个人站着说话。 陈明问:“三天前下雨的那个晚上,你在哪里?” “在家。” “真的在家?一整晚都没出去吗?” “警察同志,下那么大的雨,我又不傻,不在家睡觉,难道跑出去淋雨。” “你确定?” 这三个字陈明加重了语气,墙角那一双沾满泥巴的布鞋,在进门之时就引起了陈明的注意。 布鞋边缘上的泥巴上隐约可见腥红色的血迹。 没想到,自己这还没有怎么着,邓进财先交待了。 “那个,警察同志,我这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你放心,尽管按实话说,法制社会,我们警察绝对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警察同志,你可千万要调查清楚啊!不然我不敢说。” 王同性子急:“你墨迹个捶子,让你说你就说。” 邓进财坐在桌子前,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慢条斯理道。 “那天晚上我确实出去了的,你说巧不巧,我还真他妈的去过断头崖。” “你去断头崖做什么?” “我去追野猪了。” “追野猪?” “嗯,那天晚上雨下得真他妈的大,我喝了二两酒早早地就上床睡觉了。 本来以为下雨天能睡个好觉的,妈的,我这儿睡得正香,外头一道雷差点将老子房子给震塌了。 我醒来的时候,听到外头我家大黄叫得个凶。这个狗子看起来长得壮实,其实胆小得很,特别是打雷的时候,吓得躲在窝里头不敢出来。 按理说,这个雷打下来的时候,它该一声都不吱,偏偏他叫得那叫一个凶,一声比一声大。 我懒得起来,在床上吼了它一嗓子。它反而叫得更凶了,打扰老子睡觉,我这个暴脾气,刚想起来收拾它一顿,却听到大黄就像我平时拿棍子打它似的,叫得个凄惨。 我在窗户往外头一看,好家伙,一道闪电打下来,一头野猪在院子里和大黄滚在一起。 大黄当然干不过这野的畜牲,老子好久没吃肉了,它这自动送上门来,我当然不能放过。 操起杀猪刀就奔了出去。 这猪真他妈的又肥又大,凶猛得很,大黄被它咬得满身是血。 拱着两瓣屁股死命咬大黄的腿,大黄连叫的声音都没了。 老子手里的尖刀对准那个屁股戳了下去,那猪跟着了电门一样,一下子跳了老高,嗷嗷地叫着往坡下头跑去。 我那把刀还插在它屁股里,我回到屋里头又拿了一把刀追了出去。 一只受了伤的野猪它跑不远,反正这野猪肉我是吃定了。 那雨下得真他妈的大,等我追出去的时候,那猪正嗷嗷叫着在林子里四处乱窜。 我追上它,又照着它的屁股戳了几刀。 没想到它还经造,最后彻底发了狂,开始攻击我。” 说到这里的时候,邓进财伸出他那只受了伤的左胳膊。 “警察同志,看一看,这就是那畜牲给咬了,那家伙,好大一块肉给我咬没了。” “你这是在哪里缠的纱布?” “还能是在哪里,邓四娃家呗。” 村长在一旁解释:“邓四娃是村里的赤脚医生。” 王同道:“后来你是怎么和那只野猪到了断头崖的?” 邓进财嘿嘿一笑:“那个狗东西以为咬了我一口,就占了便宜,其实我是故意的,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不是吗?我这是舍了胳膊上的肉套了一头大野猪。 我等它咬住我胳膊的时候,拿刀猛戳了它的肚子。 好家伙,这野猪还真是的,着了我那么多刀,居然还没有立马死。它在前头跑,我在后头追。 我这两个脚的追一个四只脚的,一只脚还是跛的,当然跑不过它。 但它毕竟是畜牲,而我是人。 我顺着血迹追到了断头崖上,也是我该发财。等我看到这畜牲的时候,它倒在断头崖上只有出的气没进的气了。 将它弄回来也费了我老大的力气了。 怎么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吧!” 陈明:“能让我们看一看扛回来的野猪吗?” “卖了。” “卖啦?卖给谁啦?” “镇上卖肉的王屠夫,老子正好没钱买酒了,这畜牲来得正是时候,卖了三百多块钱呢。” “那,你那只大黄狗呢?” “吃了。” “吃啦?” 不光陈明惊奇,村长和王同也惊奇。 “大黄遭那畜牲给咬得稀烂,躺在地上眼看着活不成了,我直接给了它一刀,让它死得痛快一些。 这野猪整只卖给了王屠夫,没肉吃,心里头发慌,这狗肉虽说比野猪肉差了点,但也还不错。 我这中午炖的狗肉,还有半锅,警察同志不嫌弃的话尝一尝不?” 陈明连忙摆手:“不了。” 这个邓进财还真是一个狠人,自家的狗这狗肉也吃得下去。 王同:“这么说来,院子里那一滩血就是狗血咯?” “警察同志真会说笑,不是狗血难道是人血?” 是不是狗血,也得等县公安局的人来了才有条件确定。 不过老村长颇有经验似的,摸了一把沾血的土放在鼻子处闻了闻。 “应该是狗血。” ------------ 第12章 漫长的黑暗 邓进财最后的态度还是蛮好的,送到门口还十分诚恳。 “警察同志,我这个人嘛虽然是有点不讲道理,横了一点,打个架,卸个胳膊腿的,年青的时候没少干。 但杀人的事绝对不敢干,邓松明的死要真的跟我有关系,天打五雷轰,我不得好死。 反正我这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们有啥问题尽管来问我就是,我绝对诚实不撒谎。” 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屋内突然发出一声不小的响动,在场的人都听见了。 邓进财嘿嘿一笑:“耗子,肯定是那只死耗子在偷花生米吃。警察同志不要见笑,我屋里这只耗子跟成了精似的,老子光有一身杀猪的手艺,却拿这耗子没得法。 等哪天我给它逮到了烤耗子肉吃。” 老村长在一旁道:“阿财,不要啥子都弄来吃,这耗子肉吃不得。” 邓进财一张刀疤脸扯了扯:“老邓,开玩笑的,我再操蛋也不会吃耗子肉噻。” 一行人走出院子的时候,陈明又回头问了邓进财一个问题。 “听说你没结婚?” “就我这个条件,有哪个女人瞎了眼才会看上我。一个人挺好的,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那你屋里怎么有一双女人的鞋?” “警察同志,我虽然没结婚,但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总得有需求噻。只要你出得起钱,街上发廊里的女人要啥样的就有啥样的。 今天想找个胖点的,明天想找个瘦点的,只要钱到位,自然有姑娘来伺候爽了。 那双鞋好像是小红的,我给她买了一双新鞋,她旧的就不要了,喜新厌旧不是嘛。” 得,跟这样的人还真的没啥可说的。 这邓进财说的倒是像模像样,但他的嫌疑是最大的。 第一,这人吧,长就一副犯罪的相。 第二,偏偏就那么巧呢?大雨滂沱的晚上,他就出现在断头崖。 他有没有说谎,接下来的工作当然就是验证。 技术活陈明和王同干不了,但走访这个事儿没有什么难度。 村里的赤脚医生证实,邓进财确实是在他那里包扎过伤口,就在邓松明出事的第二天早上一大早,这家伙浑身血淋淋地出现在他家。 身上倒是不少伤口,尤其是这左胳膊,一大块肉没了。 邓医生说,那伤口上有野猪的牙印子。 当时邓进财跟他说的也是被野猪伤了的,这邓进财包扎完之后,没回家,一直往村口走去,说是要去镇上。 北面山脚下的邓大爷也证实,那天晌午时分,确实见到邓进财和镇上的王屠夫一起上山来着。 弄死一头野猪,在村里来说,确实是一条新闻。 更何况,王屠夫还找来了一辆三轮车拉野猪来着。 好多人都看见了的。 据村民们说,宝石村南北面大半个山头都是国有林场,林场里的参天大树为野生动物提供了生长环境。 说来也怪,其它凶猛的动物没有,就这野猪特别多。 宝石村村民深受其害,有时候,光天化日之下,三两头野猪下山在庄稼地里弄吃的是常见。 因为以前野猪伤人事件,村民们见到野猪也是尽管能躲着就躲着。 实在躲不了,就多喊几个人将这些畜牲给赶走。 了解到这里,王同仍旧坚持自己最初的想法。 他说:“会不会王同吃酒回来,刚好看到野猪在地里吃庄稼,就去驱赶,大晚上的视线不好,加之雨天路滑,就失足掉落悬崖呢?” 老村长临时倒戈:“别说,我也觉得王警官说得也有道理。上个月,几头野猪一晚上起来就将邓松明家种的一地黄瓜给糟蹋完了。 松明会不会是见到野猪之后,一时气上来,非得要弄死这畜牲,没想到,野猪没弄着,倒赔了自己的命.” 王同越发得意:“没准邓松明看见的那头野猪,正好是邓进财弄死的那头呢。” 县上公安局的人员第二天才赶到宝石村,技术人员初步判断了邓松明的死因。 邓松明身上多处骨折和擦伤,符合高空坠落致死的条件。 县公安局的刑侦人员也着重调查了邓进财,提取了他家墙角的那一滩血的样本,后来经过检验证实,那的确是狗血,还有一些野猪血。 县刑侦大队的警员们在邓进财家调查期间,有警员听到一些响动。 邓进财给出的解释,说家里大活人就他一个,但活的老鼠那成群结队。 邓进财当时还开玩笑,说那些老鼠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农村老鼠多也很正常,有养猫的人家,老鼠相对少一点。 邓进财说,他养自己都费劲,更别说养猫了,反正家徒四壁,也不怕老鼠偷吃。 唯一恨这些老鼠的是,大晚上跑出来聊天,影响他睡觉。 经过走访调查,村民们反映,这邓进财和邓松明家没有产生过纠纷。 大多数村民还替邓进财说了话。 大意都是说,这邓进财虽然操蛋得很,有六亲不认的特质,这么多年以来,这娃打架斗殴是常有的事情,但要杀个人那还是不敢的。 村民们的意见也差不多,认为邓松明当天晚上之所以上山,指定是追野猪,后失足坠亡的。 县刑侦大队后来就邓松明的死亡原因给出了结论,跟村民们的意见差不多。 邓松明的死亡原因纯粹就是一个意外,邓松明的父母也接受警方给出的这个结论。 大河镇派出所民警陈明,时年25岁,未婚,也没有恋爱对象。 陈明在这起案子里让他最深刻的印象,还是邓松明的儿子邓小光。 那个倔强的小男生。 案子结案之后,他作了一个决定,资助邓小光的学业,如果能力允许的话,他可以资助到邓小光大学毕业。 那之后,逢年过节,他都会买一些东西去看望邓小光和他的弟妹们。 三年后,陈明结婚了,结婚对象是一位人民教师王娟。 王娟对陈明捐助邓小光的做法表示赞同,两口子省吃俭用,连邓小光三兄妹一起给资助了。 邓小光这个孩子也十分争气,学生成绩一直不错,受陈明的影响,邓小光立志当一名人民警察,后来如愿考上了警察学校。 ------------ 第13章 漫长的黑暗 第三天 袁小芳醒来的时候,窗外一隅白光映射进来,提醒着她又是新的一天了。 天气闷热难奈,深身上下似乎都被汗水湿透了。 昨夜那个变态满足了他的欲望之后,又给自己强行灌了大半杯水。 这杯水喝下去之后,睡意止也止不住地袭来。 而现在,手脚还是被绳子紧紧地束缚住,每动弹一下都是钻心的疼。 这是那天晚上自己逃跑而付出的代价。 向来理智的自己,这个时候也不免为自己的命运而担忧起来。 两年前怀着满腔热血和对教育事业的热爱,远离家人,来到这个偏僻的村子。 两年来,有数次打退堂鼓的时候。就想一想那一群可爱的孩子们,如果自己走了,他们面临着没有学上,一辈子只会呆在这座大山里。 是孩子们,和纯朴的村民们,让自己咬牙坚持了下来。 这个贫穷的村子,村民们为了感谢自己这个从远方来的老师,拿出自己舍不得吃的肉,米,面,偷偷地放在教室的门口。 放假的时候,孩子们念念不舍的表情,恨不得每天都和老师呆在一起。 可现在,大家一定都以为自己早就回了老家,又有谁知道自己被这个变态给困在了这里。 想起半年前,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男友给自己下了最后的通牒,让她在大山和他之间做出选择时候。 她犹豫再三,最终选择留在了大山里。 仅仅是几个月之后,就传来了男友和又谈了新女友的消息。 而自己只有在晚上一个人的时候,偷偷地面对着满天的星空哭泣,白天面对孩子们的时候,展现的依旧是笑脸。 可自己付出了那么多,最后得到的是什么呢? 是被这么一个丑恶的老变态囚禁在这里,任他随意糟蹋。 任再坚强的姑娘,这个时候也不免悲从中来。 塞在嘴巴里那块酸臭酸臭的布,让她的哭泣也不能自如,从鼻翼里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呜咽。 正伤心不已的时候,那个老变态推门进来。 他咧嘴嘿嘿一笑,露出那一口恶心的大烟牙。 “哭有什么用呢?我警告过你了,不要想着逃跑,更不要惹着我。顺着我的意思,我是不会让你受苦的。” 这个老家伙就喜欢抽烟,一个老烟袋,半袋烟抽完,又自顾自地喝了半杯酒。 然后嘻笑着爬上床来。 反抗,尽管自己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反抗,在这样一个男人面前,并没有半点用。 两天以来,自己反抗了数次,受罪的就是自己。 尤其是他用力甩了自己两个巴掌之后,眼前开始冒金星,一股咸腥的味道立马浸满了口腔。 他俯在自己耳边道:“老子喊你听话点,你听不懂人话?” 其实她知道,这个时候的任何反抗都会对自己不利。 但没办法,生理的反应是不受控制的,尤其是当这样一个深身上下散发着臭味的男人趴在自己身上的时候,那种想吐的冲动一直在。 过程是煎熬的,好在,总有结束的时候。 好在,结束得也快当,变态毕竟上了年纪了,那方面说实在的,不太行。 当口中那块破布被拿下来的时候,她再也止不住大吐特吐。 而那个男人,不怀好意地笑道。 “嘿嘿,妹子,慢慢你会习惯的。我会慢慢地调教你,直到你我都满意为止。” 这家伙,事没干几分钟,累得够呛,躺在床上半天不动弹,以为他没气了呢,他又呼的一下子起来了。 邋里邋遢的样儿,拿那只看不出来颜色的手摸了一把脸,出去一会儿端了一大海碗炖鸡汤。 “妹子,我喜欢有肉的女人,你这太瘦了,干那事的时候骨架子硌人得慌。我特意下山搞了只***,炖了大半天了,来喝了。” 被这个老家伙囚禁在这两天了,除了喝了两杯带药的水,就是那天晚上想跑灌了几杯劣质白酒。 别说这个时候,闻到这个鸡汤,感觉特饿。 但这鸡汤喝是不喝,确实是一道世纪难题。 学校安全教育课,教育孩子们遇到坏人之后要沉着冷静,和犯罪分子努力周旋,寻找脱身的机会。 这个机会自己头一天晚上用过了,但这个对手太过于狡猾,没成功。 而下一次机会在哪里,目前还未可知。 假如下一次机会来临之前,自己先饿挂了,即使有机会也没用了。 但是,看到老变态那双黑乎乎的手,顿时又有一股想吐的冲动。 这黑乎乎的手做出来的鸡汤怕不是毒鸡汤。 老变态这个时候,倒特希望自己能喝下去这碗他亲自熬的鸡汤,于是劝解道。 “妹子,这***特别有营养,咱家条件虽然不太好,但三天两天下山搞个不要钱的***,这个本事还是有的。 你尽管吃,吃了老公再给你弄,到时养得胖胖的,再给我生一个大胖小子,咱老邓家也算是后继有人了。” 见过不要脸的人,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 他这个年纪都能当自己的爹了,当谁老公呢?当老公公都嫌弃。 但这鸡汤喝与不喝,主动权并不在自己手里。 这老家伙一定有分裂症,前一秒还嘻皮笑脸的,翻起脸来比翻书都快。 “妹子,老子给你脸了哈。为你好你听不懂吗?麻利地给老子喝了。” 十分钟之后,这大碗的鸡汤被这个死变态给灌下去两大碗。 那之后的几个小时,是自己一个人的时间,也是清醒的时间。 那个变态在外面会时不时地跑到窗口看一看自己,一个下午的时间她都在思考如何才能从这个鬼地方逃脱。 傍晚时分,闷热了一天的天气,这场雨终于下下来,带来了一点凉意,在电闪雷鸣之间,浑浊的空气中飘来阵阵泥士的湿润气息。 这一种气息似乎让袁小芳带来了希望,这是一种让她觉得与外界还有一种联系气息。 这一场大雨下起来就不曾停歇过,屋子的一角开始滴答滴答的漏雨。 这滴答滴答的声音数到一百下的时候,老变态出现在房间里。 好似在泥地里滚过一般,一身的泥巴,他拿了一个桶接在了漏雨的地方。 ------------ 第14章 漫长的黑暗 夜色来得快当,那雨水滴答在桶里的声音敲打着心跳的声音,慌乱中又有节奏。 黑暗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昏暗的白炽灯亮起来的时候,眼睛有好半天不能适应。 刀疤又端了一大海碗鸡汤走进来。 这一次,小芳没有再拒绝,将那海碗鸡汤喝得一干二净。 但这一次的鸡汤是真有毒,喝下去之后又昏昏欲睡。 脑袋处于一片浆糊的时候,老家伙又是一张嘻笑的脸。 “好好睡哈,老公出去溜达一圈,顺便去学校把你的行李给拿回来,省得夜长梦多。” 兴许是掺了鸡汤的原因,这药效来得快当,去得也快当。 醒来的时候,刀疤不在,窗外仍旧电闪雷鸣。 她以为机会来了,努力将绑在身后的双手给弄到前面来,正准备解束缚在脚上的绳子时,邓进财披着一身雨回来了。 手里提着自己放在学校的行李箱和背包。 他将行李箱和背包放在地上,看着小芳正睁着眼睛盯着他的时候。 他一面抖雨,一面道。 “你这一次醒来的倒是快当,看来这药量放得少了,下次要多放点。” 当看到她背在身后的双手此时已经放到身前的时候,脸色立马变了。 “看来你还是不老实,要不是我回来得及时,你怕不是又想跑了。” 这一次他改变了束缚的方法,将她的双手分开绑在了床头的木架子上。 再一次将那一块散发着各种气味和黑布给狠狠地塞进了她的嘴里。 看着她挣扎了数下,但没什么用的时候,放下心来。 “你的行李箱和背包我也取回来了,这下你就应该死心塌地地跟着我,不会有人知道你在这里。你那些想跑的心思我也劝你收回肚子里,跑你是跑不掉的。” 虽然她不能说话,但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跑,当然是要跑的,对于她来说,这一切只是时间的问题,现在跑不了,不代表将来的某一天跑不了。 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更别说一个年过半百的瘸子。 这一个晚上,惊喜来得快当去得也快当。 当那个男人推门进来的时候,她以为光明就在眼前。 男人,她认识,是她班上学生邓小光的父亲,一个十分热心的男人。 “袁老师,是你吗?” 口中的那块布被拿了下来,她因为激动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但眼泪是止也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心快跳到嗓子眼上了,但男人的手却十分笨拙,那绳子总也解不开,她开始着急。 “快点,快点,他快回来了。” “别急,有我在,我一定救你出去。” 他到底没能救得自己出去,因为当邓进财出现在门口,这个男人就连自己也搭进去了。 两个人的身形都差不多,但小光爸爸缺了刀疤的狠劲,所以很快他就占了下风。 这一个晚上,她彻底认识了那个男人,他就不应该是一个人,他是魔鬼,一个彻头彻尾的魔鬼。 她不知道两个人在外面发生了什么。 只知道时间过去了很久,当那个魔鬼再一次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嘴里发出近乎绝望的呜咽。 他说:“看吧!这就是你不安分的下场,知道什么叫红颜祸水吗?以前我总看到二娃经常往学校跑,你这一张漂亮的脸蛋,不知道迷了村里多少男人的眼。” 她的声音在发着抖:“魔鬼,你把他怎么啦?” 魔鬼哈哈地笑着:“我没把他怎样,是他自己跳下去的。你知道吗?断头崖,只要掉下去就没有人能活着。一个男人因为你丢了命,你说,这是他的不幸呢?还是你的不幸?” 这一个晚上注定是不平静的,门外头来了不速之客。 刀疤拿着刀奔了出去之后,很久才又回来,回来的时候,深身是血。 当他进门的时候,手上那把刀尖上还在滴血。 “你,你又杀了人?” “别他妈的瞎想,是头野猪。狗日的,敢跟老子抢狗肉吃,老子就扒了它的皮。” 一夜风雨,一夜无眠。 恶魔之所以是恶魔,是因为他们懂得利用人性的软弱,也是因为他们区别于常人的无情。 这也是人们害怕恶魔的原因,当恶魔就在你身边的时候,不管你有一颗多么强大的内心,难免会产生恐惧感。 这一个晚上,袁小芳是绝望的。 如果说在邓小光的父亲出现之前,她内心还存有一丝侥幸,认为自己被恶魔囚禁只是一时,总会有机会出去的念头。 那么,当那个人告诉她,一条生命在这样一个滂沱大雨的晚上已悄然消逝的时候。 她的内心是震惊的,因为她明白了,一晚上躺在自己身边的这个人,这个打着震天呼噜的这个人。 并不是她所想像的那样,只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将自己囚禁的行为,他的内心或许还存在着一丝的善念。 他一个真正的魔鬼。 这个魔鬼距离自己是这么近,让她无比害怕,甚至不由自主的地发着抖。 ………… 第四天 天放晴了。夏天的太阳从窗户外头映进来的时候,并不像书本里说的那样,带着温暖。 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火热,一种想要将人焚毁的火热。 刀疤临出门之前,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根铁链子栓在了她的身上。 面对着仍旧瑟瑟发抖的她,他毫不留情面。 “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了,上午我会带人来将那头该死的野猪给弄走。 到时别给我添乱啊,你要知道,从昨天晚上开始起,只要有人发现你在这里,就是那个人的死期。 如果不想他们因为你送了命,你最好给我安分一点。不然到时别怪我手下不留情。” 太阳正火辣的时候,刀疤果然带人回来了。 听声音是两个人,其中一个人的嗓门特别大,在外头和刀疤因为野猪的价格讨价还价,听得出来,两个人的性子都不太好,一度还发生了争吵。 而自己,不光手脚给束缚住,还有那根粗大的铁链子绑在腰间,铁链的另一端固定在房梁上。 透过那面看不出来颜色的蚊帐,隐约可以看见在窗外晃动的那个人,身形高大,说话的声音中气十足。 ------------ 第15章 漫长的黑暗 尽管刀疤之前有给自己警告过,但她有着自己的小心思。 听外头三个人的对话,她知道有一个人是屠夫。 一个身体强壮的屠夫,敌不过一个年近半百的瘸子吗?何况他们有两个人。 所以,她拼命挣扎来着,那根铁链子因为自己的晃动,而发出金属的响声。 只要那两个人进得房间里,自己就得救了。 可惜的是,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这金属声不间断,但并没有引起外头那个人的注意。 直到外面再也没有说话的声音,那两个人走了。 这一天,袁小芳因为自己的举动,彻底惹怒了刀疤。 他仿佛一只发了怒的狮子,咆哮着用一根粗大的麻绳抽打着她的身体,每抽一下光洁的皮肤上就是一条血印子。 “我说过了,让你老实一点,老实一点。你他妈的就是不听话。既然你不听话,我就打到你听话。” 这一次,身处于绝望之中的袁小芳没有选择沉默,她需要发泄,来排解几天以来的郁结于心的那一种希望与失落的转换。 不停地哭闹,喊叫。 这一种哭闹和喊叫最终成为了刀疤脸抽打的号子,越是哭闹得厉害,他抽打的力度越是疯狂。 “你叫啊,我让你叫啊,你就是喊破天,也没他妈的鸟用。” 这一顿打时断时续,刀疤打累了,就坐下来嘬两口酒,边嘬酒边哼两句小曲,看着那个女人在那边哭喊。 女人的喊叫声间或高吭的时候,就刺激到了他脑中的某根神经,借着酒劲,再上前去边抽边骂。 抽累了,又嘬两口酒。 渐渐的,他找到了一个令自己兴奋的方法。 那就是女人哭闹得越厉害,自己那个以往不太听话的玩意儿就他妈的支愣起来了。 妈的,从来没有觉得有一个时候能像现在这样,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于是,新的折磨方法又来了。 这一种不可描述的戏法,从午后一直持续到黑夜的来临。 女人认输了,那一种生不如死的折磨,让她恨不得立刻就死去。 但就算是死对于现在的她来说都是一种奢侈。 那种坠入深渊的痛苦令她不得不开始求饶,求这个变态饶了她,她以后都会乖乖地听他的话。 男人对于女人的求饶置之不理,他沉浸在自己的兴奋中无法自拔。 他笑中带着狠劲:“妹子,没用,这是你自找的。” 漫长的黑夜,木头格子的窗外,微亮的黑暗中,透出邪魅的颜色。 男人的呼噜声间或参杂几声猫头鹰的叫声。 那一种犹如鬼魅一般的声音,让山林里的夜色越加的神秘。 如果万物都有灵魂的话,小草,树木,山林间所有的生物,它们是否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哀悼。 ……………… 第五天。 一大早,刀疤又不晓得在忙啥,早上给了小芳一碗可以照得见人影子的稀饭。 稀饭本来是要放药的,但在看到女人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之后,又作罢了。 但出门前还是威胁了小芳。 “我就在屋后头干活,你自己晓得的哈,要是再有不安分的心思,老子就抽死你。” 就算房间门反锁着,这个男人还是不放心,过一会儿就要跑回来看一看。 这一天相对于之前的两天,对于小芳来说,是更难熬的一天。 窗户被刀疤找来了报纸糊得个严严实实。整个房间密不透风,大夏天犹如一个正被熊熊大火在烤的蒸笼一般。 热也就罢了,身上的伤口被汗水包裹着,又疼又痒。 晌午时分,刀疤匆匆地跑回来,又是一身的黄土,后来小芳才知道,这个王八蛋是在挖地窖。 他回来二话不说,解了吊在房梁上的铁链子,然后从头到脚将小芳给捆得严严实实,嘴里复又塞了那块臭得要死的破布。 在屋里转了数圈,最后将小芳给塞到了床底下,再一次警告了小芳。 如果有人来不许弄出动静,不然他会要了她的命。 有了昨天的教训,小芳是想妥协来着。 但在下午那几个人来了的时候,又一次给了她希望。 警察,这是她距离警察最近的一次。 尽管自己拼命了挣扎,尽量弄出声响,但并没有引起外头那几个人的注意。 等她拼命蹭掉塞在嘴里的那块破布,拼命喊叫的时候。 满满的希望,又一次落了空,外头的那些人早就走远了。 刀疤那双满是污垢的双脚出现了床边,她的内心是恐惧的,因为她知道自己又一次惹怒了这个恶魔,接下来将又是无法抗拒的折磨。 这个折磨是从黑夜来临才开始的,那个变态折腾到了半夜才结束。 这一天,是袁小芳二十五岁生日,这个生日过得刻骨铭心。 朦胧有夜色之中,她开始出现幻听,仿佛听到爸爸妈妈在耳边唱生日歌。 第二天,当窗外的一缕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她知道,自己还活着。 这一夜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跨越千山万水,回到了家门口,拼命敲着门的时候。 家里却没有人来开门,而身后那个刀疤脸骂骂咧咧地追来,一把将她给扯回到了现实,只是一瞬间,她又回到了这间臭气哄哄的房子里。 这一天之后的数天,再也没有人来过这间房子。 她唯一与外界能有交流的只是清晨的时光里,能听见小鸟在窗外叽叽喳喳的叫声。 刀疤脸每天上午都在干活,回来的时候总是一身的黄土。 中午的时候,就嘬几口酒,然后爬上床折磨自己。 傍晚的时候,又去干活,回来的时候还是一身的黄土。 一个星期之后,她被挪了地儿。 这个时候,她才明白。 本来以为刀疤还是一个勤快人,原来他一直在挖地窖。 刀疤说:“我知道你一直想跑来着,这一下就彻底绝了你的念想。到了你再也不想跑的那一天,就可以从地底下回到地面上去。” 这是一个窖藏红薯的地窖,地窖不大,但经过他这么多天的挖掘,还挺深的。 站在窖底,抬头看到窖外的天空,有一种坐井观天的感觉。 一床破旧的凉席,垫在一堆稻草之上,就是小芳栖身的地方。 与小芳为伴的,还有刀疤从学校拿回来的行李箱和那个行李包。 刀疤还是忙碌的,除了折磨小芳之外,就是挖洞。 地窖开始往横向的挖,每天都挖,也不知道他要挖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这个地窖要挖到哪里。 ------------ 第16章 漫长的黑暗 儿行千里母担忧。 发现小芳失踪是小芳的母亲陆淑芬,一位退休的小学语文老师。 袁小芳考上师范大学,当了一位人民教师也是受了母亲的影响,从小的理想就是当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宝石村唯一不用走路就可以与外界联络的是村长家的电话,但村长家的电话只能接不能打。 也不是不能打,而是这一种电话只是方便各个村之间联络的一种话机。 打,只能打到各个村的村长家。 与镇上那一种公用电话还是有区别的,经常串线,接个电话村里的大喇叭就使劲往外广播,也就是说完全一点隐私都没有。 所以,小芳在放暑假之前的一个周末,去镇上给母亲去了一个电话。 电话内容很简单,就是说自己放假之后会去到省城与好久没见的一帮同学们聚个会,然后再打道回府。 出于对女儿的担心,陆淑芬问了女儿具体的归期。 女儿在电话里告诉自己,7月12日放假,刨去交通时间三天,然后在省城和同学们聚会两天。 如果到时没有什么意外安排的话,应该是7月17日到家。 女儿向来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小芳对母亲说,如果有其它安排,她会再给家里打电话的。 暑假开始的第五天,也说是7月17日,陆淑芬没有见到本该回家的袁小芳。 这一天是女儿的25岁生日,女儿也答应了生日要回家跟父母一起过的。 这一天,她站在老家镇子的站台上,望眼欲穿,从省城过来的车子一趟又一趟地过去了。 从早上等到了傍晚时分,并没有见到自家姑娘的身影。 女儿在约定的时间里没有回到家里,也并没有给家里打来电话报平安。 这多多少少让陆淑芬有些不安。 但小芳的父亲袁辰华却不这么想,他认为女儿大了,年青人在一起玩得开心,忘记给家里打电话也很正常。 再说了女儿在那鸟不拉屎的大山里呆了那么久,回到城市里好好玩几天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袁辰华劝妻子,女儿大了,作为父母就应该学会放手。 但作为母亲,陆淑芬并没有放下心来。 有句话说得好,儿女不管多大,在父母眼里都只是孩子。 因为路途遥远,女儿小芳自从春节之后去了千里之外的宝石村,平时除了偶尔会打电话回来问候一声之外,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见着自家宝贝姑娘了。 说实话,很是想念。 女儿去了千里之外的大山里支教,丈夫袁辰华还没有退休,自己一个人在家,难免会胡思乱想。 早就盼望着暑假的到来,女儿回到家里两个人有一个伴。 对于女儿袁小芳支教,作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陆淑芬并不反对。 她反对的是女儿去了那么远的地方。 小芳的父亲袁辰华是坚决反对的,为了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夫妻两个只有小芳这么一根独苗,大学毕业之前,老两口就想让姑娘回镇子中学里任教,留在自己的身边。 退一万步来讲,小芳的父亲说:“支教也行,但去哪儿支教不行?偏偏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平时想见个面都见不着。” 老父亲说归说,但自己的女儿他了解,她决定了的事情是八头牛都拉不回来。 本以为女儿去个最短几个月,最长半年就会回来。 没想到,儿大不由娘,这姑娘一去就是两年,还没有要回来的意思。 每一次,女儿走的时候是春天,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再走的时候是秋天,回来的时候就是冬天了。 自从女儿打来那个电话之后,陆淑芬就处于兴奋状态,将女儿房间收拾得整洁干净,还买了一大堆女儿喜欢吃的东西。 宝石村她去过一回,看到女儿生活的环境,比她想像中要艰苦一百倍,那一次她偷偷抹了泪。 在没有去宝石村之前,她不相信国内还有这么偏僻贫穷的地方存在。 女儿身高167,大学毕业那年体重110. 但去了宝石村一学期之后,整整瘦了20斤,其生活条件可想而知的艰苦。 那之后,她这个当母亲的就再也没有去过宝石村,她害怕面对那里的一切。 女儿支教的工资并不高,但她还将工资的大部分都用来资助班上的贫困生。 真正用到自己身上的少得可怜。 2000年,手机开始在城市里普及。 在女儿回来之前,陆淑芬特意去挑选了一部时下流行的手机,打算作为女儿的生日礼物。 这样也方便自己和女儿联系,想自家姑娘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听到她的声音。 然而,生日这一天,女儿小芳并没有回家。 起初,听从了丈夫的话,她并没有在意,女儿毕竟年青,在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村子里呆了那么久。 回来之后她需要和同学们多接触,接受新鲜的事物。 然而,又是两天过去了,女儿还是没有回来。 两天之后在镇财政所上班的小芳父亲袁辰华,也终于觉得不对劲了,他的一句话再次让陆淑芬担忧起来。 袁辰华说:“不太对啊!咱们姑娘虽然性子任性倔强了一点,但并不是不懂事,她要不回来,应该给家里打电话的。这都两天了,一个电话都没有,不太像她的作风啊!” 另一个令她不安的原因是,最近几天总是做梦,梦见女儿小芳站在家门口捶门,可当她打开门之后,却又半个人影都不见。 陆淑芬慌乱起来,打了数个电话之后,终于联络到了小芳的大学同学王琴。 这一通电话打过之后,陆淑芬头开始发晕,一股血直往头顶冒,跌坐在沙发上。 王琴说,在放假之前,袁小芳的确有跟她联络过,让她联络几个要好的同学在一起聚一聚。 谁想到,她这同学都联络好了,该出现的小芳却一直没出现。 不过,在电话里,王琴还是安慰陆淑芬,说小芳毕竟是一个成年人了,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她那里再帮着问一问同学,看一看有没有消息。 坐在沙发上半天,陆淑芬才回过神来,给大河镇镇政府去了电话。 接电话的是一位男性,表示可以帮忙问一问。 ------------ 第17章 漫长的黑暗 这个时候宝石村村长家的这一部只能接不能打的电话就派上了用场。 宝石村村长反馈过来的信息是,村小学大门紧闭,从袁老师住的宿舍窗户看进去,里面收拾得齐齐整整,袁老师那个好看的红色行李箱也不在。 由此村长判断,袁老师应该是走了。 袁小芳不在村里,也没有跟大学同学联系,那么她去了哪里?为什么一个星期过去了,没有她的半点消息? 都说女人的直觉准起来,阎王爷都害怕。 陆淑芬脑子里翁翁地响,一方面祈祷女儿只是有什么事情在中途耽误了回家的路。 另一方面,她又觉得女儿八成是出了什么事。 前段时间才看了一个新闻,两个女大学生在火车上被人贩子拐卖到大山里,卖给了当地娶不着媳妇的老光棍,跑也跑不掉,还替老光棍生儿育女。 被警方解救之后,那个有孩子的女孩放不下幼小的孩子,最终向命运低下了头,选择留在大山里。 这个时候,这一则新闻就一直在陆淑芬脑海里挥之不去。 女儿从小心思单纯,她会不会在回家的途中,听信了有心之人的话,被骗到大山里当了别人的媳妇。 有了这个念头之后,就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耳边甚至有了幻听,总听见女儿在哭,在喊救命。 袁辰华总觉得老婆想太多,安慰她,让她安心地睡一觉,说不定一觉睡醒之后,女儿就活蹦乱跳地出现在面前了。 女儿到底没能出现在面前,在女儿25岁生日之后的第四天,袁辰华和陆淑芬选择报警。 一个二十几岁的乡村女教师不见了,起初也并没有引起警方的重视。 对于陆淑芬担心自己女儿被拐卖的想法,警方仍旧觉得不太可能。 袁小芳是一名人民教师,她不是还在学校上学的单纯女学生,她真的有那么容易被拐卖吗? 2000年的时候,不管是汽车票还是火车票都不用实名制。 公共场所的监控也还没有普及,袁小芳究竟有没有搭上回家的火车?没有人知道。 警方调查案件基本靠走访。 大河镇派出所总共有四人,所长,两名警员和一名内勤人员。 所长赵强时年55岁,临近退休的年龄,又是一名老烟枪,走一步喘三步的那一种。 他就适合坐在办公室里泡一杯茶,将桌子上的报纸翻来覆去地看。 偶尔接待一下来派出所办事的乡民。 所以,实际能出外勤的只有两名警员,陈明和王同。 经过大河镇,通往南前县县城的汽车每天有且只有两辆。 而大河镇只是一个两辆车途经的中间站,不管任何时候,车子停在大河镇街头的时候,上面都是满满当当的人。 这种车也颇为神奇,你以为它再也装不下任何人的时候,售票员站在门口使劲往里塞,也能塞进去五六个人。 陈明和王同先是询问了7月12日开往南前县的这两辆车的驾驶员和售票员。 袁小芳当天是否有乘坐这两辆车到达南前县城。 从北前县开过的那辆汽车,陈明认识,是大河镇街头头上的周大兵承包的路线。 售票员是周大兵的老婆冯秀。 冯秀对陈明说:“陈警官,7月12号那天,大河镇是逢场天,赶短途的人多得很,我哪里有注意到有没有什么女老师上车嘛。” 其实袁小芳有没有上车,还是挺容易辨识的。 那就是她那个红色的行李箱,乡下人有那种行李箱的人少之又少。 而且见过袁小芳的人都知道,姑娘漂亮,一看就不是乡下人。 一般见过的人都应该有印象。 冯秀的回答也不肯定:“如果她真的有提一个行李箱的话,我应该有印象。那个时候车上挤满了人。她要有行李箱的话,肯定要将行李箱放在汽车下面装行李的地方。 我好像不记得有这么一个行李箱来着,但是也说不准,每天上车下车的人那么多,万一我没注意到呢?” 另一辆从春阳市开过来的长途车,这辆车的售票员和冯秀的说法基本一致,并没有注意到拿一个红色行李箱的年青姑娘上车。 仅仅是这样也不能确定袁小芳有没有上车。 两辆车天天在这条道上跑,跟司机和售票员相熟的乘客也不少。 于是,陈明和王同两个人将7月12号那天,售票员反映的有乘坐那辆车的乘客也走访了一遍。 并没有得到期望的结果。 甲乘客说:“我从北前县上车之后就开始睡觉,哪里有注意到有啥子漂亮姑娘上没上车。” 乙乘客说:“我晕车,又坐在最后一排,一路上连胆水都吐出来了。哪里有心思注意到有没有姑娘上车。再说了,即使有,那么多年青的姑娘,我晓得你说的是哪个。” 丙乘客:“警察同志,车子上人挤人,闷得要死,我只看到好多人的后脑壳,假设那姑娘在车里,我也不晓得哪个是她。” 更多类似于甲乙丙的乘客说法。 于是,陈明与王同改变了方法,两个人每天就在开往南前县城的两辆车上打卡。 也不是没有回应。 某一天,陈明挤在车子的中间,顺便抓了一个三只手。 三只手名叫赵小明,跟陈明一样是在大河镇上车的。 这小子上车之后就往人堆里挤,眼神鬼鬼祟祟的,引起了陈明的注意。 这小子才将第三只手伸向一名姑娘的手提包的时候,就被陈明给逮了个正着。 车子从大河镇开到南前县,又从南前县开到大河镇。 大河镇派出所所长赵强一眼就认出赵小明这孙子,屡教不改的一小偷。 赵小明交待得也麻利,说自己天天搭从北前县开往南前县的车,伺机下手。 赵小明心有不甘,说自己天天挤得满头大汗的,有的时候连车钱都没赚回来,到头来还将自己给弄进了局子。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陈明关注到了重点,赵小明天天挤车,那么也就是说,7月12号那天,赵小明在大河镇也上了这辆车。 尽管过去了那么多天,但赵小明还真记得十分清楚。 这小子,时年18岁的小伙子,也不光是干小偷的活计。每天挤车上上下下的,年青漂亮的妹子自然要多留意的。 ------------ 第18间 漫长的黑暗 7月12号那天是赶集天,也是镇中心小学放假的那天。 赵小明之所以记得清楚,是因为那天,母亲让他去接在中心小学上二年级的二胎妹妹。 对于这个违反计划生育得来的二胎妹妹,家里当个宝贝一样的宠着。 而自己,就跟个没妈的娃一样,不受人待见。 其实也不是赵小明的家人不待见他,而是这小子打上六年级起就不学好,天天跟街上一帮街溜子混。 家里人想管来着,但这小子不服管,管也管不了,最后也就放任自流了。 赵小明嘴上答应得好,说要去接妹妹来着,但到了街上溜达了几圈,完全将这事给忘得一干二净。 晚上回到家里,遭脾气暴躁的老爹给打了一顿。 还有一个事情让赵小明记得的原因,是那天上车的时候,他前头有一个漂亮的妹子,他趁着拥挤的工夫,摸了一把妹子的屁股。 谁知道那个妹子的气性非常大,回头就甩了他一个火辣辣的耳刮子。 脑子给甩得嗡嗡响了半天才回过神来。 用赵小明的话来说,这一天出门没看黄历,倒霉透顶了。 当陈明拿出袁小芳的照片,问他当天有没有这样一位姑娘和他一同上车的时候。 他肯定地说没有。 陈明让他想清楚再说。 赵小明说:“警察同志,我又不瞎,你觉得这么一漂亮的妹子我在面前晃我能看不见吗?” 对于二流子一样的赵小明,这一点陈明是相信的。 正是二八花一样的年纪,看见漂亮的妹子,就像苍蝇见到蜜一样甩都甩不脱。 赵小明的话证明了7月12日那天,袁小芳没有上那辆从北前县开往南前县的车。 那么另一辆从春阳市开往南前县的车呢? 王同就没有陈明这么幸运,在那车辆上没有调查到有用的线索。 所长赵强说了一句话,让陈明越加地头大。 赵强说:“你们说,这袁小芳会不会不是在7月12号走的?万一,她是在那之后的任何一天走的呢?” 不管是在哪一天,调查工作那都是庞大的。 陈明决定去宝石村再走访看看,其实在调查长途车之前,他和王同已经在村子里走访了一圈。 7月11日,是学生们返校的时间。 同学们回到学校拿了学习成绩,听老师例行公事讲完话之后就回家了。 那之后就是老师一个人的时间。 村里的孩子们,尤其是高年级的同学们都说,袁老师每次返校结束之后都会去镇上住一晚上,搭乘第二天的班车去南前县。 镇上唯一的一家旅馆,陈明去过了,老板是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妻,眼神不太好使。 但夫妻两个都说,旅店生意一向冷清,不要说那天了,就是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有年青的姑娘在店里住过。 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年级学生邓聪说,那天午饭过后,他一个人跑到学校去玩过一回,当时还看到袁老师在收拾行李。 刚上一年级的学生怕老师是正常的,邓聪看到老师还在学校,吓得屁滚尿流,立马滚回了家。 走访了村口附近的几户人家,都表示在那天没有见到过袁小芳。 这一天,晴空万里,日头很毒。 如果袁小芳这个时候离开了学校,没有人看见也不足为奇。 宝石村没有通公路,村长带领村民们修的那条土路,没办法通汽车。 村头的邓大炮有一辆三个轮子的电动车。 邓大炮平时靠着这辆三轮车拉个活,一块钱是挣,两块钱也是挣。 据村里的人说,袁老师平时去镇上的时候,都是坐邓大炮的三轮车。 不然,光靠两个脚一天一个来回就要四个小时。 但邓大炮说,他家没有学生,也不知道那一天要放假。 那天是岳父的60大寿,一大早就开着这辆三轮车去了老岳父家。 王同对陈明说,袁小芳会不会是因为没有三轮车所以没走? 陈明道:“那你说,没走会去哪里?” 王同的一句话让陈明吓出一身冷汗。 “你说,会不会袁老师在去镇上的途中,遇到野猪的袭击啦?” 王同的这一句话,让陈明和王同一步一步地丈量了从宝石村到大河镇的山间土路。 老村长又动员了村里的老少爷们在大山里搜寻了一遍。 一路丈量到了大河镇上的时候,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如果袁小芳真的被野猪袭击的话,自然会留下痕迹,特别是她的行李箱。 一个星期过去了,调查仍旧一无所获。 而从其它方面回馈过来的信息也不太乐观,袁小芳仍旧没回家,沿途所有她可能乘坐的交通工具也没有查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一个大活人这么长时间不见消息,警方开始重视起来。 那个时候,开始流行一种叫传销的东西。 警方甚至怀疑袁小芳是不是被骗进了传销组织,袁小芳的社会交系(同学,亲戚,朋友)也成了警方调查和重点对象。 南前县上公安局派出了两名民警来到了大河镇,和大河镇派出所民警一起调查袁小芳失踪案件。 陈明和王同陪同县公安局的民警再一次回到宝石村,开始了新一轮的走访。 这一次,他们有了新的收获。 南面山上的那一户人家,六年级学生邓玉红的家,上一次陈明和王同来村里走访的时候,没有去。 并不是说因为那户人家的位置偏僻,路难走而没有去。 而是因为据同学们反映,邓玉红没有参加期末考试,返校那一天也没有去学校。 村民们也反映,说邓玉红的父母已经作主给时年15岁的邓玉红说了一门亲事。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邓玉红一家去往镇路的并不需要从学校经过,而是有一条小路通到主路上去。 那一次其实陈明是想上去看一看的,但王同表示完全没有必要。 而且王同说出的这两点原因,让陈明也表示赞同,另一个原因是当时天色已晚,两个人回到镇子上还需要大量的时间。 这一次,一行人从邓玉红的同学邓红丽的口中知道,在放假之前,袁小芳老师多次向她打听邓玉红的情况。 县公安局来的民警同志周兴建议去邓玉红家走访。 没想到,还真问出一些线索来。 ------------ 第19章 漫长的黑暗 邓玉红说,返校那天,同班同学邓红丽将自己落在学校的书本给送了回来。 并且带来了袁老师对她的关心,让她不要将命运低头,千万不要嫁人。 邓玉红开始说话的时候,未语先红了眼眶。 她说,她一点都不想嫁人,而且还是嫁给一个大傻子。 她想要上学,像袁老师说的那样,上中学,上大学,将来有一天走出大山,用知识来改变大山,改变贫穷,改变大山里的女孩们的命运。 而村里的人思想都比较陈旧,认为女孩子读书没有用,将来始终是别人家的人。 所以,那天,邓红丽给自己出了主意,让她去找袁老师。 在村里,袁老师这个从大地方来的人民教师,还是颇受村民们的尊重。 先不说,上学到底有没有用,就凭人家如花似玉的姑娘,放着城市里的福不享,偏偏跑到这种山旮旯里来受苦,这种精神就让人尊敬。 在村民们的眼中,有的时候,袁老师的话比村长的话还管用。 所以,邓玉红就想找袁老师帮忙,看看能不能说服父母,让她继续上学。 邓玉红说:“记得那天应该是下午的三点多,我去了学校之后,老师不在,我以为她已经走了。 后来从窗户外头看到了老师的行李自还在教室里,我以为她去其它同学家里家访了。 老师平时十分关心学生们,经常去家访。 我坐在教室门口等了半个小时,害怕半天不回去,又得挨我爸的批,老师也没有等来,我就回家去了。” 陈明:“那之后你有没有见到袁老师?” 邓玉红:“傍晚的时候,我在山坡上放牛的时候,将牛栓在山坡上又去了学校一趟。教室里的行李还在,但老师还是不在。我认为她还是在同学家,现在想来,会不会那个时候她已经出事了?” 周兴:“那后来你还有没有去过学校?” 邓玉红:“第二天隔壁村大傻子和他妹妹来家里谈婚事,我爸妈让我在家陪客人,我得不出空出来。 等到大傻子和他妹妹走了之后不久,就开始下大雨,也就不太方便出来。再说了,放假了,我认为老师肯定回老家了,不可能还在学校。 第三天的时候,去地里干农活的时候,经过学校,我就进去看了一眼,老师放在教室里的行李和背包都不见了。 其实我还挺失望的,等到假期结束,老师回来的时候。我和大傻子的婚事怕是已经成了板上订钉子的事了。 按我妈的说法,这都是命。” 王同:“假设袁老师是去家访的话,你认为她最有可能去哪里同学家里?” 邓玉红:“这个,大都是家庭条件不太好的女同学,我们这里的人都挺重男轻女的,大家都认为女孩子能认识几个字,不当个睁眼瞎就可以了,迟早是要嫁人的,读那么多书没什么用。 这些女同学不来学校上课的时候,袁老师就上家里去给家长做思想工作。 虽然很多都劝不回来,但袁老师说过,努力过总比没有努力内心会好受一些。” 村里的学生并不多,三十来个孩子,除去陈明和王同上一闪走访过的学生。 这一次连着休学在家的人家也走了一个遍,从最后一户人家出来之后,一行人十分沮丧。 周兴看着南边半山腰的那户人家问陈明。 “陈警官,那户人家有去过吗?” 王同接话接得快当:“那里住着的一位老光棍,听村长是以前是操社会的,牛批得很,只是后来把一条腿给操瘸了。按理说,都混得这个地步了,也该服点软了。 周警官,你不晓得,我和陈明跟他打了两次交道。人家是狗改不了吃屎,脾气冲得很。 前几天上次我和陈明也去过问过了,好家伙,他连门都没让进,直接甩给我们一句话,说他一天到晚在屋里头睡觉,到是希望上天赏给他一个漂亮妞儿,奈何条件不允许。” 周光略一沉吟:“假如袁老师没有离开宝石村,一个混社会的老光棍,我觉得应该是重点排查对象。 当时你们有没有发现啥子可疑的地方。” 王同:“那倒没有,就算他再狠,也不敢在警察面前放肆。拢共就三间破房子,我和陈明到处都查探过了,别说一个女人了,就连个母鸡都没见着。” 陈明看了看西边快落下去的太阳问周兴。 “那,我们还需要再去邓进财家看一看吗?” 周兴看了看旁边的一起来的年青警察刘亮,刘亮点了点头。 “保险其见,还是去看一看吧!” 从村头去往北边山上的路上,会经过邓松明家。 他家屋后面新起的坟头上飘着几个花圈,花圈上各种颜色的纸条在晚风是飞舞,两个小一点的孩子在坝子里头玩得开心。 只有邓小光,一个人坐在坝子边上的坎上发着呆。 看着这个孩子,陈明实在心疼,来的时候,在镇头头上的小卖部买了一些文具和吃的。 两个小不点,不懂得生离死别是什么意思,看到陈明招呼他们过来拿吃的时候,立马飞奔过来,笑得特别开心。 倒是邓小光,见到一行人的时候,站了起来,声音不太大,又显得特别拘谨。 “陈叔叔。” 陈明看着一脸菜色的小光,本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却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语言。 把那些文具塞在他手里:“咱们是一个小小的男子汉,要坚强起来,好好学习,叔叔会一直关注你的。” 邓小光眼里闪出晶莹的东西,到底给憋了回去。 同行的刘亮问:“这孩子也是村里的学生吗?” 王同:“是的,小学三年级的孩子。听说平时袁老师挺照顾他的。” “那,袁老师失踪的事有问过他吗?” “上次来的时候,他父亲因为意外过世没几天,这孩子一时还接受不了,一直发着呆。我和陈明想了想,不想再让他受到刺激,就没问他。但是问过他爷爷奶奶了,都说没见过袁老师。” 天色不早了,一行人并没有过多地在邓小光家逗留,留下东西继续往前。 还没走出几步,邓小光在身后怯生生道。 “陈叔叔,我好像看到过袁老师。” ------------ 第20章 漫长的黑暗 这一句话声音细如蚊虫,但在一行人听来,却犹如一声闷雷砸在头上,有眩晕的感觉。 颇为讽刺的是,查了这么多天,消息居然在这里,而且离他们是这么地近。 陈明激动的转过身来。 “小光,你说你见过袁老师,什么时候,在哪里见过的?” “放假的第二天,我和小伙伴们在山上捉迷藏的时候,在山上那个怪人的家里,我好像看到了袁老师。” 王同更加激动:“臭小子,你可真沉得住气,我们满世界找人都找疯了,为什么现在才跟我们讲?” 邓小光的声音越加地细小:“我,我不知道袁老师不见了,今天才听奶奶说。” 陈明:“没事,小光,现在说也不迟。感谢你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邓小光眼眶里的眼泪止也止不住地掉了下来。 “叔叔,下午的时候,我偷偷去了那个怪人的家,从窗户看进去,那个怪人在睡觉。可,可袁老师她不在。叔叔,你说,袁老师她,她不会有事吧?” 说完,这孩子再也忍不住大哭了起来。 一帮大男人们颇为动容,尤其是陈明,他知道,这孩子的悲伤情绪需要一次释放。 倒是王同,觉得自己闯了祸似的。 “小光,别哭啊,都是叔叔的不对,叔叔跟你道歉。” 两个小不点看到哥哥哭上了,塞了一嘴的饼干还没吞下去,也跟着哭了起来。 三个孩子抱在一起,哭成了一团。 一路往山上爬的时候,陈明内心一直不太平静。 唉,命运啊!老天对这三个孩子实在是不太友好。 上山的路不太好走,这条路,陈明和王同走过好几遍了。 头两次走是因为邓松明命丧断头崖,那时这条路泥泞不堪。 第二次是因为袁小芳。 现在还是因为袁小芳,山间小道两旁的枝丫茂盛,有的还带着刺。 陈明对于两位从县上来的民警十分抱歉道。 “山路难走,为难你们两个了。” 周兴走在前头:“这算啥,想那年,我和局里的同事追一个逃犯,追到了大山里头,那里连路都没得一个,从早上追到半夜。还不都是过来了。咱们当警察的,啥样苦头没吃过。” 刘亮附和:“是呀,苦是苦了点,但在案子破了的时候,那一种心情是旁人无法理解的。” 两个朴实的刑警说出这一番话来的时候,令陈明和王同确实动容。 跟刑警比起来,他们两个派出所的治安警平时处理的东家长西家短的事,就简单容易多了。 太阳彻底从西边的山头落了下去,邓进财家安静得可以。 敲了半天门,邓进财才开了门。 他光着上身,脸上一道深深的凉席印子,一副睡觉还没睡醒的样子。 见到陈明他们,开口就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警察同志,咋还没完没了了。我一个人住在这山上,又没招谁没惹谁,咋还天天来。我这又没好酒好肉招待你们,你们就不能省点心,别来打扰老子睡觉好吗?” 到底是刑警,周兴二话不说,上前拿铐子就将邓进财给铐了起来。 “邓进财,警察办案,别说才两回,就算天天来,你也得配合。” 邓进财一看这架势,嚣张的气焰一下子就蔫巴了。 “好好好,警察同志,要问什么尽管问,我答就是。只是,别上这铐子啊,我这个人虽然操蛋了一些,但我又没犯法。” 院子里的上回来的新土,被踩夯实了。 晚风阵阵,带来一股一股的凉风。 陈明将屋檐下的圆桌搬到了坝子里,问话之前,周兴将邓亮和王同叫到一边,耳语了一阵。 大意是,让他们两个四处查看看,有没有异常的情况。 邓进财坐在陈明和周兴的对面,右手被铐在了椅子上。 开始之前,陈明问邓进财:“这个院子是新翻过的?” 邓进财:“不怕警察同志笑话,我这院子以前一人高的杂草。这不夏天到了吗?草太深了,招蛇得很,那天晚上,我差点遭蛇咬了。不然,你以为我那么勤快嗦。” 周兴:“这几天有见过袁老师吗?” “警察同志,上回就问过了,我一个住在山里头的瘸子,到哪里去见过那位老师嘛。” 陈明:“邓进财,据村民们反映,你以前经常去学校附近转悠。老实交待,你是不是对年青漂亮的袁老师别有企图?” “嘿嘿,警察同志,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漂亮的妹子哪个不爱嘛。我只是闲得没事,到处逛一逛的。那个老师确实长得不错,但我是有那个色心没那个色胆。” 周兴:“邓进财,你一直对袁小芳有所企图,但你知道你和她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所以你只能采取非常手段对她下了手。你不是第一次进局子了,应该懂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道理。如实交待出袁小芳的下落,你还有机会。” “警察同志,你们警察办案不都是讲究证据的吗?你这样乱说,我可不可以告你诽谤?” 周兴:“邓进财,我最后一次警告你,给你机会了,有人看到过袁小芳在你家出现过。如果被我们找出袁小芳存在过的痕迹来,你的机会也就没了。” “是哪个龟儿子乱造谣,老子饶不了他。” 陈明:“7月12日那天,有人看到袁小芳躺在你家正屋的床上。” 邓进财非常激动:“他妈的,是哪个,叫他站出来,跟我当面对质。搁老子的,还有人敢骑在我邓瘸子头上拉屎,活得不耐烦了。” 周兴语气异常严厉:“邓进财,说话文明一点,你要证据,我们有人证在。再不老实交待,立马带回局子里给你一点甜头,看你说不说。” 邓进财不愧是进过局子的人,一根老油条,软硬不吃,仍旧坚持他没有见过袁小芳。 天边最后一抹残阳下去之后,山里的夜色说来就要来了。 王同和邓亮这一座破旧的房子里里外外翻了数遍,最后沮丧地对着周兴摇了摇头。 虽然没有在邓进财家搜到袁小芳存在的痕迹,但并不代表邓进财与袁小芳的失踪没有关系。 毕竟邓小光看见过袁小芳在他家出现过,所以周光决定将邓进财被带回大河镇派出所,看看能不能从这个老油条身上寻出什么蛛丝马迹来。 ------------ 第21章 漫长的黑暗 回大河镇的一路上,邓进财各种不服。 骂骂咧咧个没完,一行人耳朵根子不能清静。 找了一个僻静处,周兴示意邓亮带邓进财进林子里去方便方便,方便回来之后,这孙子蔫巴蔫巴的老实了,屁都不敢放一个。 邓进财在派出所也只呆了一个晚上就被放了。 因为实在是没有找出他和袁小芳之间的任何联系。 对于邓小光在邓进财家里看到的那个女人,邓进财有自己的说辞。 起初他还是死不承认。 他对周兴道:“警察同志,你说的7月12号那天我家里的女人,这都过去了十来天了,我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哪里记得那么远的事情,你这不是为难我吗?” 周兴对身边的邓亮使了一个眼色。 “我看,这位应该是憋很久了,你带他去厕所方便一下。” 邓进财立马面如土色。 “警察同志,在来的路上已经方便过了,现在我不想方便。你非得要我交待一些啥,总得给我时间想一想嘛,我这个人不能紧张,一紧张就忘事儿。” 邓进财在派出所努力回想了好久,最后终于恍然大悟。 “警察同志,我想起来了。前段时间,我家里是来过女人。但我以项上人头担保,那绝对不是袁老师。” “不是袁老师是谁?” “警察同志,我虽然是一个光棍,但我也是一个男人,一个人住在山上,长夜漫漫,没个婆娘暖被窝,想女人也是正常的噻。 这些年,我挣的钱也不少,除了花在吃上面,就都拿来嫖了婆娘了。是后街上那家叫星梦发廊里的婆娘,在店里干就是十块钱,跟我回家呆一晚上就是二十块钱。 老子一有钱就心里头痒痒,不往那里头花就睡不着觉。” “那个女的叫什么名字?” “她真名叫啥我不晓得,但大家都叫她小红。这个婆娘虽然长得不咋样,但身材好得没话说,皮肤又白,更重要的是床上功夫了得。 星梦里头的婆娘我都爽过,只有小红对我的路子,老子在她身上没少花钱。” 当周行和陈明到星梦理发店的时候,那里的大门紧闭,旁边开副食品店的胖女人鄙视地瞅了两人一眼。 狠狠地朝两人吐了一口唾沫,骂了一嘴。 “不要脸。” 当陈明亮出警官证,问胖女人,发廊为什么没开门的时候。 胖女人再次向他啐了一口唾沫。 “警察了不起啊,警察就可以大白天的嫖婆娘啊?” 胖女人此言一出,陈明这个年青小伙子顿时涨红了一张脸。 一直比较严肃的周兴,此时居然笑出了声。 “大姐,你是一个好人,你是一个具有正义感的好人。” 这么一吹棒,胖女人反而不太好意思了。 胖大姐说,这个发廊一般在下午五六点才开门。 大姐说得也在理。 她说:“警察同志,来这里的男人都是干不要脸的事情,这见不得人的事情不晚上来,难道白天来啊。” 周兴:“大姐,我们是来办案的。真像你说的那样,我们要来嫖婆娘,也得是晚上来不是,更不应该穿着警服来了。” 胖女人立马来了精神:“这帮杀千刀的妖精们一个二个不要脸,天天勾引我家男人。是应该有警察来管管她们了,不过,你们得晚上来,晚上这些妖精们才出来勾搭男人。” 胖女人特别兴奋,下午4点35分,就往派出所打来了电话,说隔壁开门了。 老板娘半老徐娘,风韵犹存,但那打扮吧,真的下不去眼。 在问话过程当中,陈明只看到她两瓣红艳艳的嘴上上下下一张一合的,令人眩晕。 老板娘说,小红不在,以后也不会在。 小红去了哪里? 老板娘说:“都说广东那边满地是黄金,我这个庙小,供不起这尊菩萨了呗,人家上深圳捡金子去了。” 陈明:“你有她的联络方式吗?” “没有,她才去几天。也没给我打过电话,我啷个晓得呢?” 周兴:“有其它方式可以找到她吗?” 老板娘摇摇头:“只听她说,她有一个堂姐在那边混得好,她就是奔她堂姐去的。你们可以去她家里看看,看能不能找到她堂姐,找到她堂姐就应该找得到她。” 周兴:“邓进财你认识吗?” “不认识。” 陈明:“宝石村的那个瘸子,阿财。” “哦,你说的那个邓瘸子嗦。他倒是经常来,这个龟儿子好几次来都白嫖,还欠我几百块钱。” “他经常找小红吗?” “那倒是,邓瘸子这个老变态,抠门就不说了,玩起来花样特多,其它姑娘也不愿意伺候他。也只有小红能将就他的路子。” “7月12号那天,小红有去邓瘸子家吗?” “过去了那么多天,我哪里记得,不过小红倒是经常去他家没错。” 发廊脏乱差,一股难闻的味道,老板娘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皱巴巴的本子翻开。 那是她记账的本子,日期,哪位姑娘接待了几个客人,收了多少钱都记得一清二楚的。 但本子在7月12号那天,并没有小红外出的记录。 但老板娘说,这并不能证明小红没去过邓进飞毛腿家。 她说:“小红这个姑娘吧,不太厚道。像那种熟客啊什么的,有的时候,她直接就和人家交易了,省去了我店里提成。她和邓瘸子那么熟了,她去邓瘸子家,我不晓得情况也应该蛮多的。” 小红,大河镇兴隆村人。 通过小红的家人,最后也找到了她堂姐小华的联络方式。 一个手机号码,那个时候有手机的人都是有钱人,看来她堂姐确实在外赚了钱了。 通过小华,陈明和小红通上了话。 小红的声音嗲嗲的,听起来令人感觉像着了电似的,酥麻得很。 小红说,她也记不得是哪天了,反正是在不久前的,她是去过邓瘸子家。 邓瘸子还多给了她钱,要求她多呆了一晚上。 至于小红去邓瘸子家有没有穿一件白底的印花裙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凑巧,电话那头的小红说,她的确是穿的一条白底印花裙子。 派出所管内勤是一位年青的姑娘,小娟,小娟说,时下大河镇的姑娘们正流行那一款连衣裙,街上服装店都有卖的,也不贵,她也有一条。 也就是说,邓进财有可能说的是实话。 ------------ 第22章 漫长的黑暗 经过调查,也就是邓小光看到的那个女人极有可能是小红,假设那个女人就是小红,为什么要锁在屋内? 邓进财的回答是这样的。 他咧了一口黄牙笑道:“警官,钱难赚,我杀一头猪才挣20块钱,忙活大半天,一晚上嫖个婆娘就没了。 小红那天晚上想吃***,我在下山想办法弄嫩鸡子之前,又害怕小红拿了钱跑了,我这钱不是白花了吗?趁她睡觉的时候,我锁了门就保险了。 这娘们瞌睡也大得很,我弄了小鸡子回去的时候,她还在睡。” 周兴和陈明对于邓进财的话也并不是全信,再一次去了宝石村见了邓小光。 邓小光说,他也不敢肯定那个女人的就是袁老师。 他以为是袁老师也是根据那条裙子来判断的,也就是说,他完全有可能弄错。 山脚下的那户人家,一个孤寡老人。 她说,七月的某一天,她确实看到邓瘸子带着一个穿花裙子的女人上了山。 老人家不光耳朵不好使,眼神也不太好使,但当陈明拿出袁老师的照片给老人家看时,老人家肯定地说是这姑娘。 惊喜来得快去得也快,还是刑警比较有经验,周兴拿了小红的照片给老人家看,老人家眨巴眨巴眼睛说。 “这个和刚才那个不是一个姑娘吗?” 老太太虽然眼神不好,但村里的人也都说,时常看到邓进财领女人回家。 2000年8月2日,袁小芳的父母来了宝石村,母亲陆淑芬见景生情,看到袁小芳的住所收拾得干干净净,冬天的衣物和被褥都还在。 只是物是人非,不禁悲从中来。 她看着老村长说:“村长,你说,我女儿她去哪儿啦?是不是你们舍不得她走,把她藏起来啦?” 女儿不见了,老母亲一夜白了发,神情悲凄,令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尽管村长明白,袁小芳不见了十来天了,多半是出事了。但安慰一个伤心的老母亲是必须的。 他借用了警察周兴的话来劝慰陆淑芬。 “大妹子,没消息也是好消息,至少说明袁老师还活着。” 村长说话确实不过脑子,他这么一劝吧!更令小芳母亲悲从中来。 从学校出来之后,陆淑芬执意爬了北山去了邓进财家。 在邓进财家的院子里,陆淑芬情绪失了控,跪倒在邓进财的面前,哭得肝肠寸断。 “大兄弟,我求求你了,你要是知道我女儿的下落。不管是死是活,都请你告诉我她的下落,请你体谅一个做母亲的心啊。” 邓进财起初还颇有耐心:“大婶,我体谅你,哪个来体谅我?现在所有人都怀疑你姑娘不见了跟我有关系,我这不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吗? 警察来调查了多少遍了,如果我真的将你姑娘咋个了,人家警察又不是吃干饭的,能放了我吗? 你现在又跑到这儿来哭,要按我以往的脾气,老子早就招呼上了。我是看在你可怜的份上,没跟你计较。 你这么一哭,好像我屋头死了人一样,真他妈的晦气。 我丑话说在前头,你要再这么闹下去,冤枉我,就不要怪我不客气哈。 你去外头打听打听,我邓进财是那好惹的人吗? 想当年我年青的时候,哪个龟儿子惹急了我,有哪一次不是红刀子进白刀子出的?” 相对于陆淑芬,袁小芳的父亲袁辰华表现得理智平静一些,他不动声色道。 “邓先生,还请你谅解,我爱人确实爱女心切,难免会作出不理智的行为,这也是人之常情。” 邓进财摆了摆手:“罢了,我这也是年纪大了,看不得别个伤心的场面,这一次我就不跟你们计较了,但你们要保证不再有下次哈。” 陆淑芬当然不甘心:“大兄弟,就这一次,让我进房间里找一找我姑娘,不然我不死心啊!” 邓进财像是下了大多决心似的:“得,找就找,不找你也不死心,找不到也正好给我洗清冤屈。不过,我邓进财活了大半辈子,头一次遭人冤枉还不生气,就只有你们了。既然我给了你们面子,你们也不能不走过场,意思意思。” 袁辰华:“意思意思?还请邓先生明说。” “老子最近手里头紧得很,连买包烟都是赊的。” 袁辰华立马会意,掏出两张百元大钞放在邓进财的手里头,邓进财才让一行人进屋看一看。 这里是目前唯一的希望,陆淑芬和袁辰华找得也仔细,陪同的村里干部也加入了查找的队伍。 其实他们都明白,不可能有希望的。 邓进财能这么大方地让人进屋找,前头警察来找了好几回了都没线索。 只能说明两个问题,要么邓进财真的跟袁小芳的失踪无关。 要么,是邓进财早就作好了准备,将所有可能引起嫌疑的痕迹都隐藏了。 下山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夕阳的余晖映在林间,和着山林里的鸟鸣声,带着一种无法用言喻的美。 邓进财站在房前,看着一行人往山下走去,渐渐地隐于山林间。 然后呲了一口大烟牙,似笑非笑,脸上那道刀疤扯动开来,无以言说的丑陋。 这一个晚上,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当屋后竹林里的那只猫头鹰叫起来的时候,邓进财搭拉着一件上衣往屋后走去。 扒开林子里厚厚的竹叶,一个圆形的窖井盖出现在眼前。 窖井盖上一条沉重的铁链锁,这个娘们不太安份,没有这把锁,指不定会添什么乱子。 打开窖井盖,跳下去的时候,又将井盖给盖上。 电筒的光亮打在了角落里的女人身上,女人缩在那里,拿手挡了突如其来的光亮。 他走过去,将自己臭哄哄的身体往女人身前靠,女人又往里挪了挪,直到再无可挪之处。 他并不介意,嘿嘿一笑。 “知道我为啥子今天晚上没给你带饭吗?” 女人并不看他,将头埋在膝盖处,也不说话。 “因为我晓得你今天晚上铁定会茶不思饭不想的。” 女人仍旧不说话,保持原姿势不动。 邓进财终于生了气,一把扯过她拉进了自己怀里,一股难闻的气息在耳边来回地循环。 “你知道吗?今天你爸和你妈都来了。他们将我家翻了个底朝天,不过,可惜得很,他们没有找到你。看着他们伤心的样子,我心里真的很爽,实在是爽。” ------------ 第23章 漫长的黑暗 女人终于抬起头来,眼泪逆流成河。 她无法想像的是,自己呆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窖里的时候,最亲爱的爸爸和妈妈就在距离自己那么近的地方,而自己却一无所知。 这是一种锥心的距离,一种咫尺天涯的距离。 女人慢慢开始有了回应,男人颇为惊喜。 “对了嘛,这才像一个女人噻,你要是逗得老公高兴了,指不定哪天就放你出去了呢?” 女人在内心冷笑,放她出去?这怕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慢慢地将头埋了男人的脖颈之处,片刻之后,男人捂着血淋淋的耳朵,嗷嗷地叫着,在不大的地窖里转圈圈。 半只耳垂在女人嘴里,一股铁锈的味道弥漫着整个口腔。 “臭婊子,给你点颜色就开染房,老子让你咬,我让你咬。” 一个响亮的耳刮子扇在女人的脸上,半边脸犹如火在烧似的疼痛。 “快给老子吐出来,吐出来。” 男人的咆哮声,和数个密集的耳刮子,并没有让女人松口。 反而将那半个耳垂给吞了下去。 男人越加地愤怒,将女人按倒在草堆上,拼命卡住了她的脖子。 一种前所未有的窒息感让大脑处于一片空白,松开那只薅了一把头发的手,漫天的迷雾就在眼前,总也找不到出口的迷雾。 在迷雾里穿梭了很久,一道熟悉的门出现在眼前,那道双扇门上的门环镶嵌在两个铜狮子上。 轻轻地叩击着门环,母亲的声音亲切地从屋内响起来。 “来了。” 双扇门打开来,母亲的笑脸,父亲的笑脸,在眼前交替呈现。 幸福总是那么短暂,妈妈那带着爱的声音渐渐地消失在耳际,两张熟悉的笑脸也渐渐地消失在眼前,那一扇古色古香的门也没了。 取而代之的又是漫天的迷雾。 “妈,妈……你在哪里?爸,爸……” 迷雾散去,是无边的黑暗。 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终于将她给拉回了现实,她还在黑暗的地窖里。 地窖里安静得虫子往土里钻的声音似乎都能听得见,那种属于夜的声音和着自己轻微的呼吸声,这就代表那个恶魔不在。 白天的时候,她试着想要爬出地窖去的,在窖壁上徒手抠出了一个又一个能踩上去的小洞。 手指抠得血迹斑斑,终于可以攀爬到窖顶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太过于天真了。 恶魔就是恶魔,他怎么会这么疏忽大意? 那个沉重的窖井盖犹如千金顶似的,压在头顶,无论你如何努力,它都纹丝不动。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有的时候绝望到了极点的时候,希望又何尝不在前方。 黑暗中,透进来了一丝夜的颜色。 那一种微亮的颜色属于外面的世界,从那块本应该密封的窖井盖的边缘透进来的。 半个小时之后,她终于突破了最后一道防线,那个沉重的窖井盖被移开了半边。 恶魔也有大意的时候,他出去的时候忘记将窖井盖的链子锁上,这一个晚上也给了袁小芳第二次逃走的机会。 然而,幸运之神并没有降临在袁小芳的身上。 通往山下的那条山路崎岖无比,曾经有一度,她分不清前方有没有路,茂密的灌木丛阻碍着她前进的步伐,光着脚穿行在林间,每迈一步都是那么艰难。 支撑着她拼命往前走的是,只要到了山下的人家,她就解脱了,也就可以见到近在咫尺的爸爸和妈妈。 曙光就在眼前,山脚下林子里那户人家,孤寡老人邓婆婆家,隐隐地透着灯光。 邓婆婆家的那只花狗听到有人来,开始叫起来。 这只花狗一叫,起了连锁反应,村子里的其它狗也跟着叫起来。 捶门的声音急促而又凌乱。 “邓婆婆,开门,邓婆婆,开门啊……” 透过窗棂格子,昏黄的白炽灯下,邓婆婆躺在床上,在小芳敲击着窗子的时候,她甚至还翻了个身,睡得挺实沉的。 邓婆婆家再下去翻过数个田坎,估摸着还有五百米远就是邓小光奶奶家。 这一个晚上的袁小芳确实是慌乱了,时间对于她来说异常的珍贵。 如果她不在邓婆婆家逗留,而是直接越过邓婆婆家,快速地越过那些个田坎,到达邓小光奶奶家。 那么,这十多天以来的恶运就算是到头了。 但仅仅是这么几分钟的时间,命运又一次对她关上了自由的大门。 当身后那个瘸子出现的时候,她正好越过最后一个田坎,这个田坎颇有些高度。 田坎上有一块突起的石头,黑暗中她并没有注意到那块石头。 于是,她被那个突起的石头给绊了一跤。 这一跤,让她直直地扑倒在那一片玉米地里。 在她刚刚好爬起来的时候,那个恶魔就站在了她的身前。 村子里的狗叫声此起彼伏,几百米处邓小光家的几间瓦房伫立在夜色中,散发着沉默的颜色。 希望就在周遭沉默的颜色中一点一点地褪去,黑暗张着血盆大口将属于她的自由吞蚀得一干二净,连骨头渣都不剩一个。 她浑身上下开始颤抖起来,最后的挣扎,最后的那一声救命被阻止在那一只粗大的手掌中。 属于恶魔的声音低沉而又可怕。 “臭婊子,你跑不出我的手掌心。” 邓婆婆家的大花狗叫得更带劲了,它对着那个男人狂吠着。 男人嘿嘿地笑声,在黑夜中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嘿嘿,妹子,听话一点,咱们明天又有狗肉吃了。” 邓婆婆家的木门吱呀地一声响,邓婆婆颤颤巍巍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大花,大半夜的你在叫啥子。” 大花嘤嘤发两声,又对着墙角的两个人叫了起来。 邓婆婆的嗓门大。 “狗日的贼娃子,瞎了眼了,我老婆子家有啥子好偷的嘛。” 墙角,拼命扭动的女人并没有挣脱恶魔的禁锢,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邓婆婆唠叨着转身进了屋。 这一次,连屋内那一丁点灯光也没了。 第二天的午餐,一大海碗狗肉汤端到了袁小芳的面前。 这姑娘,蹲在角落里,大吐特吐。 瘸子嘻嘻地笑着,那笑声跟他右耳朵上胡乱缠着的布带子一样滑稽可笑。 “得,享不了福的臭娘们,你不吃老子吃。” ------------ 第24章 漫长的黑暗 袁小芳的父母于第三天离开了宝石村,袁母陆淑芬多年的糖尿病,随着时间的推移,小芳仍旧杳无音信,使得她整个人的精神面貌越来越差。 袁辰华只得作出决定带她回家,然后提前退休开启了漫长的寻女旅程。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曾经离自己心爱的女儿是那么的近。 在他们离开之后,又一步一步地离心爱的女儿越来越远。 ……………… 这个暑假对于邓小光来说是漫长的,先是父亲失足坠落悬崖让他们三兄妹变成了没爹没妈的孩子。 接着是一直对他关爱有加的袁老师失踪了。 很多时候,他都是牵着他家的大黄牛在山坡上看着村口的学校发呆。 有袁老师在,这两年村里的孩子们总算都有学上了。 现在袁老师不见了,开学的时候,他和伙伴们还有学上吗? 还有,在山上那个怪人家里看到的那个女人,真的不是袁老师吗? 袁老师的爸妈离开村子以后的一段时间里,那位笑起来特别好看的年青警察,陈叔叔,他经常来看自己。 他来了之后,就会带来好多用的和吃的。 更多时候,他会看到陈叔叔往北面那座山上转悠。 邓小光明白,陈叔叔并没有像村里其它人说的那样,完全认为北山上的那个怪人是无辜的。 两个星期之后,陈叔叔也不再往山上去了。 邓小光明白,这位警察叔叔是放弃了。 每次看着隐藏在山里的那所房子,他总有一股冲动,想再一次上去看一看,袁老师究竟在不在那里。 但是,相当长的时候,他克服不了对怪人的那一种恐惧。 每次想往山上去的时候,就想起父亲生前说过的话,父亲邓松明说过,那个怪人在他小的时候,曾经将他的屁股给打开花过。 如果自己冒然招惹了那个人,会不会像父亲小的时候那样,被那个怪人追着打? 开学还有一个星期,这一天傍晚,邓小光在山脚下的山坡上放牛。 正盯着学校发着呆的时候,他看到了那个怪人,他正一瘸一拐地朝着村口走去。 一种大胆的想法油然而生。 怪人不在,这个时候他正可以去山上的那所房子里看一看。 黄牛被栓在了林子里那棵粗大的松树上,小小的身影穿行在山间的小路上。 或许是因为激动,也或者是因为害怕,小小的身子在不由自主的颤抖着。 山上的那间房子,正房门紧闭,还是那把铁锁把着门。 从窗户往里看去,尽管是大白天,但屋子里因为光线的原因,昏暗无比。 那一张破旧的床上,蚊帐被掀开,没有女人,地上也没有那件白底印花的裙子。 柴房,灶房,还有那间堆放着杂物的堂屋,老式的门栓因为年久失修,已经不能挂住锁,所以都没有上锁,尤其是那间堂,半敞开着门。 也是,一个一穷二白的老光棍家,能有什么好锁的呢? 9岁的邓小光,小心翼翼地寻找着每一个可能会藏人的地方。 山间的凉风并没有让他感觉到一丝凉意,反而是一种作贼心虚的害怕让他心跳加速,深身上下被汗水所包围。 灶房的灶台上,那口大铁锅内还有大半锅稀饭。 两个用过的大碗,两双筷子胡乱的摆在案板上。 这两个碗让邓小光起过疑心,怪人一个人住在这里,为什么会有两双筷子和两个碗呢? 内心顿时燃起了希望的小火苗,在种猜想油然而生。 另外一个碗会不会是袁老师的? 然而,就在他房前屋后找遍了之后。 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这个想法,怪人一个人住,他完全有可能早上用一个碗,中午用一个碗,晚上再用一个碗。 用完了之后再一起洗呢? 怪人回来得快当,其实早该想到的,现在是傍晚时分,怪人出去下山应该不会走远的。 当邓小光从堂屋里正准备出来的时候,邓进财哼着小曲出现在院子里。 透过堂屋的窗户,他看到邓进财他手里提着一个小鸡子,哼着听不太懂的小曲,听得出来,他很高兴。 那只芦花鸡,村口邓小毛家的芦花鸡,脖子上还系了一个铃铛。 因为长得好看的芦花鸡,是邓小毛的心肝宝贝,现在成了怪人手里的猎物。 邓小光明白了,为什么村里人家的鸡总是莫名其妙的少了,原来都被这个怪人给弄走了。 有相当长的时候,邓小光没有机会出去,一颗心咚咚咚地跳着。 一双眼睛从窗户里一直盯着外面的那个怪人。 他拿了一张椅子,开始处理那只小鸡子。 那把反着光的尖刀,一刀下去,那只小鸡连哼都没哼一声,脖子就断了。 然后,烫毛,拔毛,开肠剖肚,一整套动作,行云流水。 细致又利落。 南山上最后一道残阳下去的时候,山里的夜色说下来就下来了。 邓小毛的那只芦花鸡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地放在院子里的圆桌上,但怪人并不急于回灶房炖他的鸡。 而是回屋拿了半瓶酒,和一盘花生米。 趁着徐徐的晚风,开始惬意地嘬酒,哼小曲。 邓进财嘬酒嘬得最畅快的时候,邓小光奶奶的声音从山下响起来。 “小光,小光……” 山里的人们就是喜欢喊的,喊吃饭,喊回家,所以喊人的嗓门在大山里回音绕梁,亲切而又温暖。 邓小光自然不敢应声。 直到爷爷气喘吁吁地出现在院坝跟前。 “阿财,看见我家小光了吗?” 爷爷打扰到了邓进财喝酒,也打扰到了他哼小曲。 所以邓进财的声音相当不友好。 “什么小光小亮的,老子看见个捶子你要不嘛,老东西,活得不耐烦了,敢跑到我门口来废话,还不快给老子滚。” 爷爷小声地嘟嚷了一嘴:“没看见就没看见嘛,发啥子火嘛。” 邓进财腾地站起身来,指着爷爷的鼻子骂道。 “你敢给老子再说一句?老子打得你个老东西见不着明天的太阳。” 邓爷爷再也不敢吭声,转身走了。 接下来的时光是难捱的,再难捱也捱过去了。 当灶房内飘出来鸡汤香味的时候,邓小光终于趁着夜色摸出了院子,踉踉跄跄地朝山下奔去。 ------------ 第25章 漫长的黑暗 暑假的最后一天,村子里的孩子们开始不安起来,第二天开学了,到底还能不能上学,成了孩子们心里头的一块心病。 这样的日子,再一次让邓小光想起了温暖得像妈妈一样的袁老师。 于是,在这个傍晚,当他看到邓进财的身影出现在村子里的时候。 他又将那头老黄牛给栓在了林子里,往山上爬去。 这一次,他没有那么幸运。 他身后跟了个尾巴,隔壁的邻居邓二娃。 这小子偷偷摸摸地跟在邓小光的身后,在邓小光站在邓进财窗前往里面瞅的时候,邓二娃在身后拍了他的肩膀。 这一拍,吓得邓小光差点尿了裤子。 当他看到在身后那个人是邓二娃的时候,一向很温和的邓小光头一次发了火,当场给了邓二娃一拳头。 邓二娃是村里的孩子王,脾气火爆。 向来低眉顺眼的胆小鬼,居然给了他一拳头,这一拳头力道还不小,打得他眼冒金星。 他邓二娃啥时候受得了这种侮辱,当即和邓小光撕打在一起。 两个人就在院子里的黄泥地上滚来滚去,滚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邓进财出现了。 “操,哪里来的兔崽子,敢跑到我这里来撒野。” 两分钟之后,两个泥猴似的半大小子,并排跪在泥地上。 邓进财手里拿了那把发着亮的杀猪刀,站在两个人的跟前。 “说,你们两个这里做什么?” 当杀猪刀的刀尖抵在邓二娃的脑门上的时候,这娃吓得嗷嗷哭,身下一股热流止也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叔,四,四叔。我是邓进辉家的二娃,咱们两家是正经八百的亲戚,求你看在我爷爷的份上,饶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哈哈,二娃?四叔?你小子嘴倒好使,只是这性子怂了。” 刀尖还是抵在二娃的脑门上没放开,厉声呵道。 “老子问你跑到这里来做啥子?听不懂人话吗?” 二娃再次打着哆嗦,转头看了一眼邓小光。 “是,是他,我看到他鬼鬼祟祟地往山上跑,我见他不对劲,就跟在他后头,看看他是不是要干偷鸡摸狗的事情。 叔,这娃一定是没安好心,想偷你家东西来着。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好趴在窗户跟前往里瞅呢。 还好,我见义勇为,才没有让他得手。” 二娃这个娃是真损,打小就可以看得出来不是啥好人。 那把反着光的尖刀从二娃的脑壳顶上移了下来,转到了邓小光的脑门上。 “小子,你偷东西也不问问财神爷,老子这里有你偷的东西吗?说,你想偷啥?” 小光脑门上的汗水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扑棱扑棱地往下掉,但他就是不说话。 刀尖稍微使了一下劲,邓小光脑门上顿时冒出了一个血点子。 “说,你要偷啥?再不说,老子砍了你的手指拇。” 邓小光咬了咬嘴唇,仍旧不说话。 邓进财手中的刀紧了紧,没有按下去,嘿嘿地笑了两声。 “你小子,不是孬种,还算有点骨气。有点我当年的样子。” 那把刀在手中翻了两翻,耍了一个花架子,然后变了口气。 “小子,我不管你来我这里干啥,我丑话说在前头,这一次我饶了你,要是再让我看到你一次,不缺个胳膊腿啥的,对不起我手里头这把刀。” 两个孩子面面相觑,尤其是邓小光,他以为这一次铁定逃不过一顿打,反正横竖都是挨打,什么都不说才是明智之举,没想到那个怪人却放过了他和邓小毛。 邓进财看着两个傻小子,怒吼了一嘴。 “在我没改主意之前,还不快滚。” 黄昏的山道上,两个孩子屁滚尿流地往山下跑去。 第二天,这间破落的瓦房,四周被拉起了铁丝网,铁丝网上拉了电。 邓进财跑到村里的广播室,吼了几嗓子。 “各位乡亲们,为了防止野猪跑到我家里头来伤人,我在房前屋后拉了铁丝网,通上了电。 要是哪个不长眼的想来我屋头偷个啥,遭电死了,我丑话说在前头,电死了我不负责哈。” 村里的人听了莫不摇头,这个邓进财,就算他不拉电也没得人吃饱了没事干,作死要往他那山上去,更不要说偷他屋里头的东西了。 某位村民爱讲个笑话。 他说:“偷东西,他屋头有东西偷吗?不偷东西难道要偷人啊!他家又没得婆娘可以偷。” 邓进财从村广播室出来之后,经过邓小光家门口。 邓小光正搭了个板凳在坝子里写作业,邓进财站在院子前,朝邓小光道。 “嘿,小子,听到广播没,以后不许去我家了哈,遭电死了,老子就把你拿来当烤肉吃了。” ……………… 2000年9月1日,是开学的日子。 宝石村的孩子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学校报到,他们很平静地一大早就被家长叫起来,放牛的放牛,打猪草的打猪草。 当然,也有个别的在睡懒觉。 也还有个别非常想上学的孩子,他们背着书包早早就来到了学校,守在大门前。 村里的大喇叭打破了村子的平静,老村长的声音,带着浓浓的大烟味道。 “咳咳咳,现在广播通知,现在广播通知,请村里的孩子们背上书包准时于上午9点到学校报道。再说一遍,请孩子们到学校来报道,欢迎新的老师。” 村长这个广播响起来的时候,邓小光如往常一样在北山下面的山坡上放牛。 当他听到这一则广播的时候,将牛栓在那棵老松树上,撒丫子就往家里跑。 陈叔叔给他买的新书包,在几天前就整理好了。 陈叔叔说,如果村里实在是没法上学的话,他会想办法一定让邓小光能有学上。 眼看着9月1号了,但陈叔叔那边一直没来消息。 本来是想上镇派出所去问一问的,但奶奶一句话打消了他的念头。 奶奶说:“光娃子啊,要是村里还能上学,奶奶也就让你上。要是村里没学上,这就是老天爷的安排,咱家这个条件,以后也供不起你上学。” 邓小光反驳了一嘴:“奶奶,陈叔叔说了要供我上学的。” 爷爷说:“咱老邓家人穷志不短,你陈叔叔对咱们家已经很好了,咱能不麻烦别个就不要麻烦别个。他年纪青青的,以后还要讨老婆,人家是好心,但咱不能没脸没皮不是?” ------------ 第26章 漫长的黑暗 学校门口,陈明那辆老式摩托停在那里。 陈明和新来的老师站在学校门口,欢迎学生们返校。 远远地看到邓小光,就笑着迎了上去。 “咋样?叔叔没骗你吧,叔叔说过,咱能上学就一定能有学可以上。” 新来的老师,是一个年青的男老师,个头不太高,长得白白净净的,戴着副眼镜,那个眼镜片在邓小光看来,跟啤酒瓶子底一样厚。 老师笑起来有两个特别好看的虎牙,这样看起来,六年级那个长得虎背熊腰的大熊都比他年龄大。 开学典礼上,老师介绍了自己。 说他名叫赵凯,来自于北方的某座城市。 有同学举了手问老师:“老师,袁老师也是那里的,你和他认识吗?” 赵凯沉默了数秒,然后回答。 “是的,我认识她,我不光认识她,我们还是一起同窗四年的同学。” “老师,你是因为袁老师才来我们这里的吗?” “是的,你们的袁老师和我约定过,要是她在这里坚持不下去了,就有我来接替她。” “老师,袁老师去哪里啦?” 数秒的沉默。 “你们的袁老师这两年辛苦了,我想,她应该是想要一个长假,好好的休息休息。” 二年级的一个小朋友哭了:“袁老师还会再来吗?” 这一句话也是邓小光想问的。 “当然,她那么惦记着你们,当然会来看你们的。” 小朋友打破砂锅问到底:“那,她什么时候来?很快吗?” “袁老师和我说过,她回来的时候,要看到你们一个都不能少。” 中午,邓小光回家缠着奶奶蒸了一锅白面馒头,带给了赵老师。 赵老师住在袁老师以前住的那间房子,房间里还是以前一样的陈设,床上还铺着那个有着一大朵牡丹花的床单。 邓小光将那个装着馒头的碗放在老师床前的书桌上,然后怯生生地问赵凯。 “赵老师,袁老师真的会回来看我们吗?” “会的,你要相信老师,她心中有你们,就一定会回来的。” “你见过袁老师?” “当然。” “是在暑假吗?” “是的。” “袁老师说过,一个人最基本的品德就是诚实。” “当然,诚实是最重要的品德。” “可赵老师你撒谎了,袁老师不见了,警察都没找到她。可你却说见过她?” “……”数秒的沉默,沉默就是最好的答案。 “老师,袁老师还说过,善意的谎言是值得原谅的,我知道赵老师是不想让同学们难过,所以才撒这个谎的。” 赵凯看着这个个头明显比同龄人要小得多的小男生。 “你叫邓小光。” “老师记得我的名字?” “当然,每个学生的名字我都记得。” “可老师才来了一个上午。” “老师已经认识你们很久了。” “为什么?你不是才来吗?” “是袁老师让我认识你们的。” 男孩眼中带着疑问:“袁老师?” “是的,袁老师在给我的信中提到了这里的每一个孩子,包括你家的大黄牛。” 男孩眼中闪了光,带着满满的期待。 “她是怎么说的我?” “他说你是一个腼腆,又细心又温暖的男生,他还说你是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男生,如果敢于表达就更棒了。” 男孩眼中闪了犹如珍珠般的东西。 “老师,我奶奶做的馒头很好吃,你尝尝。” 然后,他快速地转身跑开了。 赵凯看着男孩的背影,小芳说的没错,这是一个敏感又善良的男孩。 赵凯,他的确是袁小芳的大学同学。 因为来自于同一个地方,他,小芳,还有小芳的前任钱兵是大学校园里传说中的铁三角。 一个女孩和两个男孩之间的故事,袁小芳漂亮大方,自然是吸引男孩们的目光。 有一句俗语叫做先下手为强,赵凯错就错在,走在了钱兵的后面。 等到钱兵与袁小芳在一起之后,他才发现晚了,心爱的姑娘与自己最好的哥们好上了。 他除了祝福之外,就只能将对袁小芳的情意深藏在了心中。 在麦子来学校找自愿者的时候,赵凯其实已经在一个月前去了一个偏远的乡村支教去了。 钱兵确实跟着袁小芳来到了宝石村,但自小家境条件优渥的他,坚持了没多久就打道回府了。 一起来的好几个同学最后只有袁小芳坚持了下来。 这个与世隔绝的乡村,学校甚至连个电视都没有。 小芳课余的时间就写信,给钱兵和赵凯写信。 其实钱兵在回城之后不久,就和另外一个女孩耍起了暧昧。他自然无瑕给小芳回信,回信也只是简单的几句敷衍。 在漫长的两年时间里,小芳在给赵凯的信中写道。 :赵凯,谢谢你这个朋友的鼓励,如果没有你的加油打气,我不知道在这里会坚持多久。 赵凯在回给小芳的信中写道。 :小芳,我一直在你身后支持你,你做的是一件特别了不起的事情。以后,多给我说一说你那里的生活吧!你的学生,村子里的一草一木,我都感兴趣。 那之后,小芳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来一封信,与其说是写信,不如就是生活日记。 譬如,今天班上的哪位学生为什么没有来?哪位学生又从家里给老师带来了什么好吃的。 两年的时间里,学校里的每个学生在信中出场了数回。 他们一个一个鲜活的形象就隐藏在这些信中,所以赵凯说,这里的每一个学生他早就认识了,是从小芳给他的那一摞信当中认识的。 暑假之前,小芳给赵凯的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写的。 :赵凯,我好累,有的时候感觉特别地无力,今天班上又有一位女生不来了,听说她要嫁给一个傻子。 一个月前,五年级的邓艳才退了学,我努力了,但还是没能留住她。 一个星期前,她嫁人了。 现在又是邓玉红,我有预感,无论我多努力,她们都会按照父母的想法活下去。 赵凯,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我没有找到那个突破的口子。我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赵凯给小芳的这一封信还没来得及寄出去,内容是这样的。 :小芳,别灰心,我相信你一定行。如果我加入你的队伍,你欢迎吗? 小芳没有给他答案,是因为本该见面的她不见了。 ------------ 第27章 漫长的黑暗 邓进财还是在没日没夜的挖土,小芳觉得他应该是想在地底下挖出一个三室一厅来。 当然,他或许不懂得三室一厅是个什么意思,但他就是想让这个地窖变成一个地下室。 每次挖土的时候,他会让小芳一起挖,小芳是配合的,她学乖了,不配合受苦的就只能是自己。 有很多次,她都在心里想着,要是挖塌了就好了,这样自己也就可以见到外面的天空了。 然而,并没有如她的愿。 邓进财先是将自己容身的这个地方挖得宽敞了许多,两个月之后,一个差不多七八平米的空间就在地底下生成了。 然后,他开始如蚂蚁搬家一样。 先是弄了一张木床搭在了角落里,上面铺上了凉席。 他的原因很简单,他说他不想和她在地上干那事,那样感觉跟动物没啥一样。 袁小芳在内心冷笑,这是这个变态说的最大的笑话。 他自己就是一个畜牲,干的就是畜牲干的事 再然后,弄了一张桌子摆在床跟前,又牵了电线到地窖里来,这样,他就时常坐在桌前,边嘬酒就花生米,然后色咪咪地盯着蜷缩在床上的袁小芳。 这个空间布置下来的时候,除了空气不好之外,邓进财颇为满意。 当然,他这样一个人也不会在乎什么空气好不好的问题。 他说:“这才像一个家的样子,那些天天看我笑话的人,做梦都不会想到,我邓进财居然会有老婆,老婆还是一个如花似玉的文化人。” 干完这一切之后,差不多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休整。 用邓进财的话来说,他这是把活了近五十年的活在这两个月都干完了,怪辛苦的,他需要休整。 别看这个人看起来糙老爷们一个,却是一个贼精的家伙。 他并没有因为袁小芳近来越来越听话,而放松警惕。 他只要不在的时候,小芳总会攀到口子上去顶窖井盖。 她的想法是,就算再精明的人,也会有疏忽的时候,万一哪一天这个盖子就能挪开呢? 大多时候,他会边嘬酒边讲一些发生在外面的事情。 譬如今儿个炖的这只***是村里谁谁谁家的,譬如学校来了一个新的男老师。 说起男老师的时候,他还颇为惋惜。 一口花生米在嘴里嚼巴嚼巴之后,叹了一口气。 “怎么就是一个男老师呢,要是来一个跟你一样好看的女老师多好啊!” 嘬完酒之后,又往小芳身上靠,嘻了一口大黄牙对小芳道。 “别想再跑了,我这房前屋后都通了电网,不想跑出去被电成烤猪,就老老实实的呆着。乖乖地做我邓进财的女人,我不会亏待你的。” 说完这句话之后,又嘿嘿一笑,边笑边拿了一根铁链子。铁链子的这一头系在床头,另一头系在了小芳的腰上。 “至少跟着我隔三差五的有***吃,等到了年跟前,找我杀猪的人多了,吃都吃不完的猪肉。” 这是睡觉之前邓进财必要进行的项目,他喝了酒之后瞌睡大,他害怕睡着了之后,女人偷偷跑了,用链子锁着才是最保险的。 一个星期之后,他又开始挖土,这是一条通道,这项工程一度停了下来。 因为在地底下辨不着方向,挖到最后,他应该是不晓得挖到哪里了。 就这样挖了又停,停了又挖。 地底下就像结了一个蜘蛛网一样,好几条死胡同。 袁小芳央求邓进财买了一本日历,是那种有小故事的厚厚的一本台历。 台历记录到了2000年年根的时候,这项挖洞的工程终于完工了。 小芳终于知道,这个变态打的是什么主意,这条通道的尽头直接通到了那间正房。 通道的口子就在正房的那张床下面。 这样上上下下就方便多了,也不会引起外头那些有心之人的注意。 不光这样,他还将竹林里的那个出入口给填上了土。 填完之后,他笑了,脸上的那道伤疤跟着扯动了数下,难看极了。 “这一下,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会想到在地底下有人。” 这个就是妥妥变态不可怕,就怕变态有心机。 邓进财对自己这项工程十分满意,这样一个字都认不了几个的土鳖,说了一句颇有文化的话。 他说:“你看看嘛,这个就是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要不是我有心,你这样一个大学生会成为我这个老光棍的婆娘吗?” 袁小芳大多时候都不说话,邓进财生了气。 “妈的,跟一个哑巴一样,你他妈的不说话,不害怕有一天真的成了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吗?” 2001春节,袁小芳在地下过了第一个新年,也是她在宝石村过的第一个春节。 这一个春节对于袁小芳的父母来说,也是与众不同。 老两口是在火车上度过的,那一趟开往家乡的火车,几个月以来,老两口坐了数回,见人就拿着女儿的照片问,有没有见过照片上那个漂亮的姑娘。 但回应的都是摇头,或者报以同情的目光。 女人使点小性子,男人就吃这一套,对于邓进财这个变态也一样。 袁小芳说过新年了,她要穿新衣服,好好地打扮打扮。 邓进财拿了他那一双吊三角眼瞅了袁小芳一眼。 “你天天呆在地底下,穿个啥子新衣裳嘛,老子恨不得你天天不穿衣裳在我面前晃才巴适。” 一连好几天,袁小芳苦着一张脸,也不搭理邓进财。 邓进财急眼了,问为啥。 袁小芳说,做他的女人太憋屈了,新年连一件新衣裳都得不到。 邓进财笑嘻了。 “小婊子,终于肯承认你是我的女人啦!买,你说买就买。” 隔天,邓进财回来就甩给了袁小芳一件大红色的棉妖。 其实穿不穿新衣服对于袁小芳来说,一点都不重要,就像邓进财说的那样,在地底下,她穿给谁看呢?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她总不能穿给那个变态看吧! 她只是想引起外面那些人的注意,一个老光棍,买女人衣裳给谁穿呢? 邓进财也不是每次都能满足她的要求。 他说:“买那么多衣裳干啥,还不如多买两斤肉吃。” ------------ 第28章 漫长的黑暗 尽管衣服买了不少,甚至女性用品也让邓进财买过。 但并没有人注意到邓进财的异常,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过得不好的人想着如何让自己过得好起来。 过得好的又想着过得更好,反正他们都在忙着自己的生活,谁又会时时在意别人是怎么活的。 换言之,谁又会真正地关心邓进财这个老光棍为什么最近频繁买女人的衣服和生活用品? 街上买衣服的老板娘倒是开了一句玩笑。 “邓哥,咋的,这是讨了媳妇啦?” 邓进财嘿嘿一笑:“乱说,就我这个样子能讨得着婆娘吗?” 老板娘又道:“那是买给相好的咯?” 邓进财:“唉,就我这个条件有个相好的就不错了,不得好好地伺候着不是吗?” 老板娘笑嘻了:“那是,邓哥以后多多照顾生意哈。” 所以,老板娘在乎的也只是她的生意,她才不管邓进财的衣服是买给谁的。 ……………… 时间再难捱,它也并不会因为难捱而停滞向前。 2002年春节前夕,三百多天漫长的等待,袁小芳似乎又等来了一次机会。 腊月了,农村的习俗,家家户户开始杀年猪。 尽管宝石村大多数村民是一穷二白,但养头年猪还是可以有的。 作为一名杀猪匠,邓进财开始忙碌了起来。 这一天傍晚,他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两根猪蹄。 猪蹄炖好之后,热气腾腾的摆了正房屋内的桌子上。 在这一年内,袁小芳并没有寻着机会逃离这个魔窟。 也许是看她还算比较听话的份上,邓进财有的时候允许她上来透透风。 比如这一个晚上,一大碗炖猪蹄上桌的时候,袁小芳被允许从阴冷潮湿的地窖里上来,和他共进晚餐。 这碗筷刚摆上桌,酒还没倒上。 外头来了一个人。 邓小毛的父亲,邓进泽。 也就是邓进财的堂弟,有着血缘关系的堂弟。 邓进泽这一个晚上出门没看黄历,眼睛开了光,见着不该见着的人,所以活该他倒霉。 也因为眼看着又过年了,邓进财傍晚提着猪蹄子回来的时候,院子里那道门没锁上。 所以邓进泽得以畅通无阻地进了院子,然后推开了正房的门。 先映入他眼帘的就是袁小芳,那个失踪了一年多的女老师,原来一直就在村子里,而且就在警察找了好多遍都没找着的邓进财家里。 “袁老师?” 不光邓进泽惊讶,袁小芳也惊讶,她也没有想到这一个晚上,在她从地窖里出来的这个晚上,会来了一个男人。 回过神来的时候,她是欣喜的。 “小毛爸爸……” 然后邓进泽的眼神与背对着门坐着正在斟酒的邓进财对上了。 邓进泽在这位堂兄的脸上看到了阴冷的火花。 “哥,原来真的是你干的。” 邓进财很平静:“兄弟,来了就陪哥喝一杯。” “喝就算了,我来是想请你明天给我家杀猪的。” 邓进泽将那只迈进门槛的右脚给缩到了门外。 邓进财貌似很热情的样子。 “跟我还客气个啥,炖了猪蹄子,跟哥喝两杯,哥有话跟你说。” 身材高大,四脚健全的邓进泽却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男人。 他明显是害怕了。 “我,我就不打扰你们吃饭了,我走了。” 邓进财手中的酒杯啪的一声拍在了桌面上,脸上的刀疤好久没有见到的那一种可怕的神色,在这样的一个寒夜里慢慢地渗了出来。 袁小芳明白,恶魔的因子在这个晚上挡也挡不住的渗了出来,就像邓松明出现的那个雨夜。 她不由自主地喊了一嗓子。 “小毛爸爸,快跑。” 她明白,只要邓进泽跑了,不光是给了他自己生的希望,也给了她自由的希望。 邓进财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 “哼,走?你觉得你今天走得了吗?” 几乎是在说话的一瞬间,他那只瘸腿绊倒了身后的凳子,迅速往门口移去。 门在他身后狠狠地合上,然后是落锁的声音。 “给老子老老实实的哈,等我回来收拾你。” 她奔到了窗户跟前,将那些破烂的报纸给扒开。 夜色漆黑,只听见邓进泽嗷嗷地叫声由近及远。 再然后,邓进泽的声音不见了,只听见黑黢黢的山林里,间或几声夜鸟的叫声。 那夜鸟的声音叫得人内心发着寒,一股数九寒天的寒意,瞬间弥漫了她的全身。 她默默地退了回去,然后趴到了床下,掀开通往地窖的盖子,一步一步地走在通道里。 如豆的灯光,那张铺着漂亮印花床单的床上,她摸了摸那个混蛋坐过的地方,数条褶皱。 颤抖着双手将那些褶皱抚平,然后爬上床,缩在角落里,双手合十。 默默地祈祷,千万别有事,千万别有事。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一种和这如豆的灯光一样昏暗的希望,一点一点的落幕。 一种更深层次的绝望紧紧地将她包围。 有的时候,希望一开始之后,注定就是绝望。 她在想,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的话,她宁愿一辈子呆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窖中,也不要伤及无辜。 地窖里分不清白天和黑夜。 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一样。 从通道里传来了恶魔的脚步声,也不知道有多少次,那种脚步声从通道里响起来的时候,就犹如即将要冲上注定会死的战场一般鼓点一样,每敲击一下,就离深渊越来越近。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一张深不可测的刀疤脸,那上面是触目惊心的血迹,映衬得比这个寒夜还冷的一张脸。 他先是站在不远处冷冷地盯着她,然后是他冰冷的声音。 “我以为你已经想好要跟我过一辈子了,没想到……” “你,你把他怎么样啦?” “哼哼,他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她哭出了声:“你,你就是一个魔鬼。” 他上前去卡住她的脖子:“哈哈,是,我是魔鬼。你晓得吗?放过他就是不放过我自己。在我和他两个中间,我当然要选我自己了。” “你,你迟早会下地狱的。” “哼哼,地狱,你以为我这样的人会害怕吗?” ------------ 第29章 漫长的黑暗 一双犹如老鹰般狭长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袁小芳。 “我忘了问你,在我和他之间,你是选我还是先他?” “哼哼,你觉得我会选你吗?魔鬼。” “我就多余一问。不过,女人,你倒是令我心寒,一年了,在这一年里,我哪样不是依着你?除了自由,我什么没有给你?” “除了自由,我什么都不想要。” 一个响亮的嘴巴子,带着血腥味,抽得她脑袋里嗡嗡地响。 “臭婊子,自由?一辈子都别想。” ……………… 2001年腊月初八,传统的腊八节,这一天,宝石村的邓进泽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邓进泽平时爱喝个小酒,打个牌,腊月初八的晚上,妻子饭都摆在桌子上了,他才说他出去有事。 邓进泽是一个传统的大男子主义男人,在家里什么事都是他说了算,这一天晚上,他没有说他要去哪里?去做什么? 村里有几个牌褡子,经常组个局,打个通宵。 起初邓进泽的老婆认为他铁定是去打牌了,第二天天都擦黑了,邓进泽还是没回家。 要在以往,打牌顶多一个通宵也就完事了,这一回都是第二天晚上还没回来。 就快过年了,家里事多,邓进泽的老婆赵春芳就有意见了。 当着婆婆的面唠叨了几嘴。 “一天到晚只想到打牌,家里也不管了,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邓进泽的母亲,是一个典型的护犊子的女人。 一听媳妇说自己儿子不好,立马就来了气。 “一年忙到头,快过年了,打个牌有啥不得行的,你要干就干,不干就不要一天到晚嘴碎。” 要不说这邓进泽过么嚣张,在家里头这么横,一要得益于其有一个厉害的老母亲,二要得益于娶了一个半天都放不出个屁的蔫巴老婆。 婆婆这大嗓门一说,媳妇立马闭了嘴,忙着干活去了。 整整三天了,邓进泽还不着家,这一下连着婆婆也觉出不对劲了。 对着在院坝里晒萝卜干的赵春芳吼了一嗓子。 “你男人都三天不见人影子,你也不晓得着急,还不快去找看看。” 赵春芳立马放下手里的活计,找人去了。 大半天过去了,村子里该找的地方都找了,一无所获。 几个牌友都说,这几天年底了,都忙得不可开交,哪里有空打牌。 赵春芳这下才慌了神,这没打牌能去哪里? 这个家到底是婆婆厉害,这个年近70的老太太对着哭成个泪人的媳妇道。 “哭,只晓得哭,哭能将你老公给哭回来吗?还不快去找村长想想办法。” 到底是村长,至少见过世面,这么一问,顿觉得不妙,借了村头邓大炮的三轮车直往镇上派出所赶。 很快,派出所民警陈明和王同来了村子里。 一开始,重点排查的对象是邓进泽的牌友。 村长说,这邓进泽是一个木匠,手艺不错,这些年也赚了不少钱,但家里头还是穷得叮当响。 钱都拿去搞赌博了,打牌小的还不打,非得要往大了打。 陈明一开始认为,邓进泽是不是打牌的时候和牌友起了经济纠纷? 经过调查,经济纠纷是有的,其中因为打牌还欠了同村的邓进发两百来块钱。 但邓进发说了,邓进财说过,年关的时候他家要杀猪,到时杀了猪,拿猪肉抵钱。 邓进发也同意了,邓进发说,他家晓不得是不是风水的问题,自已家的猪就是养不大,这年猪没有,这过年总得要吃肉噻。 邓进泽说了,到时抵猪肉的钱比市场价低点。 这种便宜不占白不占。 邓进发还说,才两百来块钱,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牌友。他完全没有必要干那犯法的事情。 邓进发有人证,邓进泽不在家的头个晚上,邓进发在邻村亲戚家参加婚宴。 其它几个牌友也调查了,基本也排除了嫌疑。 那么邓进泽能去哪里呢? 邓进泽的媳妇赵春芳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那天晚上,他晚饭都没吃就出去了,他会不会是被野猪给吃了吧!” 她这一句话,立马又换来了婆婆一顿数落。 “天底下哪有见过你这号婆娘,诅咒自己老公死了,你好改嫁啊。” 赵春芳这话虽然不招人喜欢,但却是有一定的道理,毕竟村里又不是没有出过村民被野猪给伤过的事情。 于是,在村长的号召之下,全村的劳动力开始搜山。 两天之后,搜山完毕,邓进泽就跟使了隐身术似的,连根毛都没见着。 后来,邓进泽那个半天打不出一个屁的老爹说了一句话,让民警陈明眉头紧锁了起来。 又是邓进财。 邓进泽老爹说:“阿泽不见的那天中午,他跟我说了一嘴,说要去找阿财下山来杀年猪,也不晓得他去找阿财没有。” 众人皆严肃了起来,这邓进财是出了名的不好惹的人物,邓进泽的失踪真的跟他有关吗? 邓进财家与一年前陈明来的时候大不一样,房前屋后围了一圈密实的铁丝网,铁丝网上牵了电线。 村长说,邓进财是怕野猪所以才牵了电网。 铁丝网中间一道门,门上挂着锁。 王同说了一嘴:“大白天的还锁着院门,他是害怕有人要来偷空气吗?” 铁将军把着院门,一行人进不去。 村长扯了嗓子喊了半天,就在大家以为邓进财不在家的时候,他才慢吞吞的出得门来,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这个老光棍一如既往的横,在村长说明来意的时候,他那一双吊角眼半睁不睁,脸上那道可怕的刀疤扯出一脸横肉。 “我说警察同志,他妈的不要有事就来找我,我脸上又没有帖上犯人两个字。” 王同心道,你脸上那道疤就是妥妥的犯人两个字。 陈明这一次并没有跟他客气,跟县公安局刑警周兴学了一招,对这种人就不能客气,你越客气他越嚣张。 “邓进财,别他妈的给我横,没事我能来找你吗?要是想去派出所住两天也行,你放心,管饭哈,伙食还不错。” 邓进财不再吭声,不太情愿地开了锁,让一行进了院子。 “大白天的为什么上锁?” “警察同志,我这门要是不上锁,我这电网不是白装了吗?” “私拉电网是违法的,我劝你尽早拆了。” “警察同志,拆了也行,要是我被野猪给伤了,你负责啊!” ------------ 第30章 漫长的黑暗 对于邓进泽到底有没有来找邓进财杀猪,邓进财矢口否认。 他说年关了,找他杀猪的都排起了长队,忙得脚不沾地,根本就没有见过邓进泽这个人。 当陈明和王同在邓进财家的正房里,围着烤火盆询问邓进财的时候,他们绝对想不到,在这间屋子那张靠着墙角的破床下面,掀开那块纸皮,纸皮的下面是一个石井盖,那个上了锁的石井盖下面,是数条通道。 其中一条主通道的尽头,失踪了一年多的袁小芳就静静地坐在桌前写着日记。 她每天都在写日记,邓进财问过她在写什么? 她回怼了他一句:“说了你也不懂。” 邓进财想想也是,写就写吧,反正她在地底下也出不去,总得找点事情来打发时间吧! 他们更没有想到,他们要找的邓进泽就在地下通道里。 不过,他已经是一个不会说话的死人。 在邓进财的意识里,根深蒂固的一句话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秘密可言。 如果要让秘密不被人发现,除非是不能说话的死人。 所以,但凡知道了他秘密的人都得死。 先是邓松明,接着是邓进泽。 至于以后还会不会有别人,只能看他们的造化了。 反正杀一条猪是杀,杀两条猪也是杀。 杀一个人是杀,杀两个人也是杀。 他也不介意杀更多的人,当那把杀猪刀熟练地插入脖颈子的时候,一股鲜血飙出来,说不出来的畅快。 那天晚上,黑沉沉的夜里,邓进泽的长腿跑得可真快啊。 一种前所未有的紧张感弥漫在他的周围,他知道,如果自己不追上前头那个男人。 那么,他这一辈子也就玩完了,包括那个漂亮的女人,也终将不再属于他。 所以,他是在用命奔跑。 那道坎还真是帮了他的大忙,袁小芳那一次也是摔倒在那个坎里。 邓进泽也一样,他被那道坎绊倒之后,就再也没有起来过。 当他对着邓进泽的脑门狠狠地一击之后,邓进泽就跟一滩烂泥一样人事不醒。 将五大三粗的邓进泽给弄到地窖里颇费了一些工夫,几乎是大半个晚上,他都在处理这个人。 地窖里有很多条没有出路的通道,在其中一条通道的尽头。 邓进泽半靠在壁角,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看着邓进财手里的那把杀猪刀。 “哥,哥……” 他并没有给到这个男人求饶的机会,手起刀落,十分利落。 在他看来,这个平时与自己打交道并不多的堂弟,不过是一头待宰的猪而已。 一股温热的鲜血飙了出来,溅了他一脸,他伸出舌头舔了舔。 咸咸的,带着一股铁锈味。 原来人血和猪血也差不了多少。 一整个晚上,他都在挖坑。 这个坑挖得有点深,整整花费了他三天的时间。 要不是他逼着那个女人来帮忙,估计这个深坑得挖到过年了。 警方自然不会找到邓进泽,因为他已经被深深地埋在了这座房子的地底下。 后来,村里的人流传着一个版本。 说是,长得还不错的邓进泽,其实一直都不喜欢老妈给自己安排的这个胖媳妇。 按邓进泽母亲的想法是,媳妇胖是胖了一点,但块头大,好生养。 果然,赵春芳进门之后,第二年就给邓家添了一个大胖孙子。 这个孙子就是邓小毛。 村民们私下说,其实这个邓进泽早就在外头有个相好的了。 这个相好的据说是邓进泽初中的同学,在学校两个人就好上了。 但后来被邓进泽的母亲棒打了鸳鸯,被迫分开。 都说了难忘的是初恋情人,既然是初恋,又没能走到一起,自然是没得到的就是一个好东西。 尽管两个人都各自有了家庭,但私下还是偷偷摸摸的来往。 听村里在某沿海城市里打工的某个村民说,在城中村的某条街上,好像看到了邓进泽和他的初恋情人走在一起。 那传言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说的跟真的一样。 说,邓进财和那个女人光天化日之下,旁若无人的搂在一起,亲密得不得了。 于是,全村的人都相信邓进泽抛妻弃子,和他的情人私奔了。 不光村里的人相信,连邓进泽的媳妇和老母亲也相信了。 邓进泽的媳妇半天也放不出一个屁,有百般委屈只能放在肚子里头。 婆婆难得站在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婆媳两个守在火堆旁边,边守岁边谈了心。 赵春芳一把鼻涕一把泪。 “我在这个家里没有功劳也是苦劳,他为啥子要这个样子对我。既然他另找了婆娘了,明天我就回娘家,反正这个家也容不下我了。只是可怜了我的小毛啊~~~” 老太太苦口婆心。 “春芳啊,我晓得这些年苦了你了。你放心,这一回我是站在你这边的,阿泽这个娃,从小被我宠坏了,有点不晓得天高地厚。 不管他在外头咋个风流,但在我和你爸这里,只有你赵春芳才是我们老邓家的媳妇。这个家里的女主人除了你不可能有旁人。 他阿泽想把外头的野女人带回家,我首先打断他的腿。” 赵春芳抽抽答答:“他又不回来,那我不等于守活寡吗?” 婆婆看似站在媳妇这边,但明显话里有话。 “春芳啊,小毛还小,你不能不管他。你要是走了,就等于给那个野婆娘让路,你想那个婆娘当小毛的后妈? 不是我说你,就算你不为小毛考虑,也要为你自己考虑噻。你嫁到我们邓家十来年了,你娘家还有你容身的地儿吗? 先不说你弟弟同不同意,就你那个泼辣的弟媳妇,还不得一哭二闹三上吊啊!” 老太太的话其实在理,赵春芳也只是说一说气话。 她明白,只要离开了邓家,天下还有她安身的地方吗? 于是,这一茬就算过去了,反正以前邓进泽在家的时候,也没有拿正眼看过她,他在不在家又有啥子两样呢? 那之后的十来年,邓进泽从来没有回过家。就连他老父亲去世的时候,也没有回来过。 在外头打工的人回来传言,说邓进泽和他那个情人在外头又生了娃,小日子过得滋润得很。 ------------ 第31章 漫长的黑暗 瘸子最近的精神头不太好,干什么都提不起来兴趣似的。 他常常对袁小芳说。 “妈的,你这一亩三分地真他妈的不好使,这都好几年了,为啥还没动静呢?” 真的没有动静吗?只有小芳自己知道。 这么一个变态,看着就想吐的老家伙,难道自己真的要为他生一个孩子? 她不敢想像,这将是多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只是这个傻子不太懂,在一次感冒发烧严重的时候,她让邓进财上镇上的药店拿了药,其中混杂着长效避孕药。 她其实没有抱多大希望的,邓进财虽然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家伙,但他却是一个十分精明的变态。 只要在他拿药的时候,多一句嘴,问一问医生,那么自己的用意就会露陷。 没有想到,一切十分顺利。 那之后,只要自己感冒,就让他按这个药单拿药,所以这个变态希望他邓家有一个后人,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2005年,邓进财似乎越来越看自己不太顺眼,有的时候,一整天也不下地窖来瞅她一眼。 这样的日子对于袁小芳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她会在桌前写一些东西,打扫打扫住的地方,虽然是地窖,但收拾得干净整洁。 2005年7月20日。 这是一个夏天的晚上,电闪雷鸣,一道闷雷打下来的时候,地窖里的土似乎都被震得弹了起来。 过道的那一头,一到下雨天就会往下滴答着水,袁小芳赶紧拿了一个桶接在了滴水的地方。 地窖里本来就潮湿,几年下来,她的关节在梅雨季节就痛得不得了,特别是右手手腕处肉眼可见的变形。 雨应该是越下越大,往水桶里滴答的水滴声越来越密。 滴答得人心里烦闷不已,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躺在床上将将进入睡梦中的时候,一股湿漉漉的气息扑面而来。 睁开眼睛一看,邓进财站在床跟前冷冷地看着她。 那张刀疤脸在昏暗的灯光下,沟壑纵横,丑陋无比。 床头的桌子上,有一个小小的闹钟,袁小芳看了看时间,时钟指向了凌晨三点三十五分。 她是特意看时间的,因为那个时间点,邓进财扛回来了一个昏迷不醒的人,确切地说是一个女孩。 两个人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尤其是邓进财,那条皱巴巴的裤管沾满了泥水,一直在往下滴答着水。 “你要干什么?” “你起来,让她睡这里。” “我问你要干什么?” “老子要干什么,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管啦?” 女孩被放到了床上,小芳看清楚了女孩的样子。 长长的头发,稚嫩的脸庞上映出青春的颜色,婴儿肥让那张脸光洁饱满,好看极了。 男人早就表现出迫不及待的样子,猴急猴急地撕扯女孩的花裙子。 女孩显然是被下药了,半点反应也没有,任由人摆布。 这个恶魔,如花的生命怎么能任由他践踏? 五年了,五年的时光早就磨光了袁小芳身上的棱角,她已经适应眼前的生活。 但这一个晚上,那些深藏在内心的棱角止也止不住地冒了出来。 这样非人的日子,自己一个人就可以了,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花季的女孩也重复她的命运。 她疯了似的上前去踢打男人,挡在女孩的身前。 “你这个畜牲,魔鬼,你怎么可以这样,她还那么小,你怎么下得去手?” “你滚开。” “我不,我坚决不能让你糟蹋她。” 一个响亮的耳刮子,来得非常迅猛,根本就没有给到她反应的机会,男人虽然年纪大了,但从骨子里冒出来的狠劲还在。 “你再不给老子闪开,老子就让你见血信不信。” “你就是打死我也不能让你糟蹋她。” 其实她说出这句话,是苍白无力的。她明白自己的力量,保护不了任何人,但拼尽自己的力量是她最后的倔强。 女孩自打落入这个恶魔的手之后,她就将自己置身于地狱里。 好久没有挨打了,床头的铁链子抽打在身上,立马就是一道血印子。 “臭婊子,你以为你是哪个,敢管老子的事。” 五年了,连疼痛都是麻木的。 如果死了也好,总比这样暗无天日的活着好吧! “你打吧,打死我好了,这样活着不如死了好。” “想死?老子偏不让。” 这样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桌子上的闹钟指针指向了凌晨4点20分。 男人终于停了手,女人身上的白衬衣染上了大朵大朵的血色之花。 几分钟之后,女人被拖到了地面上,那根带着血的铁链将她锁在了那张破旧的床上。 好久了,没有感受到大自然的颜色和声音。 就算是邓进财让她去到地面,她也从不。是因为害怕,她已经习惯了地下的生活,害怕跟地面上的任何事务相处。 窗外漆黑的夜里,突然划过一道闪电,夜就睁着一双魔鬼的眼睛注视着山林里的一切,包括这间小小的屋子。 风雨之声掩盖了她号啕大哭的声音。 也许是在为自己哭,也许是在为地下的那个女孩哭。 天亮了,一夜风雨过后,天放晴了。 从窗外透进来的光亮让她害怕极了,拿了那个看不出颜色的被单死死地掩盖住自己的脸。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男人从床底下爬了出来。 一大早,他就坐在桌前嘬酒。 边嘬酒边对女人说话。 “你说,你这是何苦呢?好好的听话不就不会受皮肉之苦了吗?” “魔鬼,你比魔鬼还可怕。” “是,我是魔鬼。我邓进财打娘胎里出来,就没有做过几天好人,我已经习惯了当坏人。小芳,你说,这个世界要是没有坏人的话,大家活得是不是特无聊?” 一个目不识丁的魔鬼,他居然能说出这么富有哲理的话,也不知道是他的不幸,还是这个世界的不幸。 “魔鬼。” 小芳这个时候只能蹦出这两个字,没有其它的语言能表达自己内心的愤怒。 “唉,命啊,这就是你和她的命。其实这都要怪你这肚子不争气,你要是能给我生个一男半女的,我也就不会再想找个其它的女人来给我们邓家续个香火了。” ------------ 第32章 漫长的黑暗 女孩名叫陈雁雁,女孩说,她出生的那一天,她爸一抬头正好看到天空中一排大雁飞过,所以就起名陈雁雁,希望长大后跟大雁一样展翅高飞。 这是长大了,还没开始起飞呢,就掉进了魔窟。 陈雁雁来到这所屋子的第一天,反应特别地强烈。 邓进财坐在正屋的桌子上,对着袁小芳喝了半盅酒之后,起身解开了她身上的铁链。 “她有点不老实,你是过来人,你去告诉她。要是不想受皮肉之苦,最好给我老实一点。” 地窖里,陈雁雁被铁链禁锢在那张不大的床上,上半身穿着一件小芳的上衣,下半身只身着了一条底裤,青春的身形玲珑有致。 正如邓进财所说,她反应特别激烈,拼命地挣扎,哭闹,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脸上,只露出两只大大的眼珠子恨恨地盯着袁小芳。 她对着袁小芳哭喊道:“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求求你,放我出去。” 她这个样子,小芳知道,跟自己几年前一样的。 她也曾经跪在邓进财的面前,救他放过自己,但那只是痴人说梦而已。 而自己同样身陷囹圄,何尝不想逃离这个魔窟? 她无力地摇了摇头:“妹妹,我跟你一样想出去,可那压根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女孩怀着深深的敌意,压根就不相信袁小芳的话。 “骗子,你跟那个变态是一伙的。你们都是变态,恶魔,人贩子。” 小芳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多余的,昨夜因为想保护女孩,被邓进财被铁链抽的伤口,这个时候因为天气闷热而奇痛无比。 默默地拿了帕子和水盆,一点一点地擦拭伤口,洗完伤口之后,又拿出酒精来涂上。 在这不见天日的地底下,受伤是家常便饭,先是打你一顿再给你个甜枣,这是邓进财贯用的伎俩。 既然一时半会逃脱不了魔爪,就不能让自己自生自灭,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虽然机会在哪里不知道,但当机会来的那一天,最重要的是,自己还能健康的活着。 这也是她在陈雁雁绝食的第四天时,给陈雁雁说的话。 她问:“雁雁,你想出去吗?” 陈雁雁一双深陷的大眼睛茫然地看着袁小芳:“姐姐,你觉得我们出得去吗?” “当然,我一直在等着那一天。” “可你已经等了五年了。” “为了外面那些爱我的人,为了我的父母,别说是五年了,就算是十年二十年,我也要等那个机会。” “要那么久吗?” “也许不用那么久吧!那个变态,你看他老态龙钟的样子,你觉得他能活得那么久吗?没准哪天我们一觉睡醒之后,他就死翘翘了呢?” 这句话,逗笑了女孩,也给了女孩生的希望。 她接过小芳手里的面条,拼命吸溜得特别起劲。 “姐姐,你说得对,咱们有年青的资本。我们就看谁熬得过谁,咱们两个齐心协力地熬死他。” 她笑起来真好看,左边脸颊上一个漂亮的酒窝,盈盈荡漾着青春的波纹。 青春美好的样子,却被这么一个老变态给糟蹋了。 陈雁雁,时年17岁,南前县县中学高二的一名学生,跟父亲来到大河镇长龙村参加表姐的婚宴。 正是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在席间因为跟父亲拌了几句嘴,就生气要徒步回到南前县。 在县城里长大的姑娘,在大山里转悠了大半天,辨不清方向,迷路了。 邓进财就是这个时候出现在她的面前。 这个时候,邓进财扮演是一位好心人的角色。 他表示山里常有野猪出没,伤人的事件也是常有发生,如果姑娘不介意的话,他会带着她走到大路上去。 这位脸上有道疤的老头,她在表姐的婚宴上见过。 虽然惧怕这位长相丑陋的大叔,但当时天色渐晚,山林里黑黢黢一片,不时传来一两声令人害怕的声音,如果出来一个猛兽怎么办? 父亲说过,这个世界上坏人毕竟是少数,还是好人多。 坏人的脸上并不会贴上标志,电视里看过,长得丑的不一定是坏人,坏人也不一定长得丑。 她没有别的选择,只能选择相信眼前这位跛脚的大叔。 让陈雁雁跟着邓进财走的另外一个原因,是邓进财看起来干巴巴的一个老头,脚还是跛的。 而陈雁雁身高接近170,真要打起来,还指不定谁打得过谁呢。 谁曾想到,一切都是因为那瓶水。 在大山里转悠了两个多小时,脚底都走起泡了,还没有看到大路在哪个地方。 邓进财关心的递过来的那瓶水,她并没有怀疑。 事实上,这瓶水这个老头儿喝过。 起初她是拒绝的,别人喝过的水她是绝对喝不下去的。 但后来喝下那瓶水,还真是因为渴得受不了。 天边划过一道闪电的时候,她眼前的景物开始晃悠。 老头狰狞的面孔丑陋无比,咧了一嘴黄牙对着自己笑。 醒来的时候,就在这个地窖里,那个变态正趴在自己身上使着劲。 陈雁雁说,至此,她终于明白了相由心生这个成语的意思。 邓进财那一张刀疤脸显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可惜的自己醒悟得晚了。 袁小芳明白,一个人在成长的路上,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多多少少会遇到当时会以为难以逾越的坎。 只不过,是有的人经历的坎,大大小小的很多,但都是人生必然要经历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总能过去。 有的人幸运一些,经历的坎相对会少一些。 但有的人,却不太幸运,在跌跌撞撞往前奔的时候,一时任性就会掉进万劫不复之地。 自己,和陈雁雁就是后者。 正经历着这一种常人没有经历过,且难以逾越的鸿沟。 而设下这道鸿沟的罪魁祸首就是邓进财这个变态。 陈雁雁说,她后悔了,后悔不该跟父亲吵架,不该不听父亲的话。 处于青春期的她是叛逆的,任性的。 时下她正在和班的一个男生早恋,在家的时候,就因为早恋跟父亲对着干有好些天了。 她不明白的是,再过一年自己就满18了,为什么不可以恋爱。 父亲找那个男生谈话之后,那个男生就开始有意无意的躲着她,并且提出了手分。 ------------ 第33章 漫长的黑暗 这一次,父亲本来是带陈雁雁来乡下散心的,但她一点都不领父亲的情。 她恨父亲,认为是父亲拆散她和那个男生。 成长也就是在一夜之间的事情,可惜的是,陈雁雁为她的成长付出了别样的代价。 这一个晚上,两个同病相怜的女人,在地窖里昏暗的灯光下,互相抱团慰藉。 陈雁雁说,父亲说过,一个人在什么样的年纪应该干什么事情,而她现在的年纪就应该是学习,不是谈恋爱。 在袁小芳看来,父女两个也许都没错。 父亲或许是想以成年人的眼光来告诉女儿,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但是他却没有告诉女儿为什么?所以,作为女儿的陈雁雁不能理解父亲的所作所为。 这就是爱所带来的负担。 ………… 邓进财又开始挖土,他应该是觉得地下的一室已经不够用了,他要挖个两室出来。 一间用来安置袁小芳,一间用来安置陈雁雁。 这一次挖土挖得不太顺当,这个夏天的雨水特别的多,浸得竹林里的土松软无比。 这一天,三个人挖土挖得正热火朝天的时候,头顶上的土轰然塌了下来,幸亏三个人躲闪得及,不然就被埋在了土里。 塌下去的一角,阳光从那里照了进来,无比的亮堂。 陈雁雁反应得快当,她率先从那个口子上爬了出去。 顺带喊了一嗓子。 “姐,快跑,快跑啊!” 袁小芳没有跑,她反应慢了。 长期的地下生活,使得她极不适应那一道突如其来的阳光。 在听到陈雁雁喊这一嗓子之后,她本能的迈出了自己的右脚。 但随即被邓进财给一把拉住,骂骂咧咧地将她给拖回了床边,用铁链锁住。 “哼哼,想跑?你以为她跑得了吗?” 这是陈雁雁的第一次逃跑,很显然,成功并没有那么容易,就像当初的袁小芳一样,曾经离成功也就一步之遥。 十多分钟之后,她被拖回到了地窖内,和袁小芳一样,被铁链锁在了床上。 她没能逃出去,房屋四周都是电网,唯一可以通过的院门,被一把大锁给锁住的。 她当然不甘心,爬上了那一道铁门,翻过去也许就自由了。 当然,她没有翻过去,被随后赶到的邓进财给扯了下来。 几个响亮的耳刮子,差点没将她给扇晕过去。 这一次,邓进财并没有因为她的逃跑而变态的惩罚她。 因为他正忙着填那个塌下来的洞,无瑕顾及两个女人。 两天后,那个塌下来的洞被填上了土,上面铺上了厚厚的竹叶,没有人能看得出来那里曾经塌方过。 这一次的塌方并没有让邓进财停下将地窖扩大的想法。 他改变了方向。 一个月后,另一间宽敞的地下室完成。 毕竟是三个人,速度是要快当许多。 这一间同样被牵上了电灯,摆上了床,和一张桌子。 也许是喜新厌旧,也许是因为陈雁雁更年青,邓进财为了讨好她,买了新的床单被褥,甚至买了一把假花挂了墙壁上。 还买了几件土得掉渣的女式衣服,花里胡哨的,应该是属于一个农村老大爷的审美。 袁小芳一般不会去到属于陈雁雁的房间。 她不会告诉陈雁雁,在她的床下面的地底下,埋藏着一个男人的尸体。 她害怕吓着这个年青的女孩。 邓进财颇为得意。 当三个人围坐在桌子上吃饭的时候,他猛地嘬两口酒,瞅着对面两个漂亮的女人,咧了一嘴大烟牙笑嘻了。 “呵呵,想不到我邓瘸子这一辈子,活到快六十了,还能有两个年青漂亮的女人。妈的,就算立马就死了,这一辈子也活得值了。” 他自诩为解放前的地主,能娶好几房老婆。 他在袁小芳桌子上的那本日历上画了圈圈,单号就歇在袁小芳这边,双号就歇在陈雁雁那边。 陈雁雁是一个大胆的姑娘。 一个月之后,她策划了第二次逃跑。 夏天的尾巴了,山里的天气变得特别的凉爽。 这一天,袁小芳在灯下记日记。 隔壁是陈雁雁和邓进财的欢笑声,陈雁雁是一个活泼的姑娘,懂得讨人的欢心。 最近,邓进财几乎天天都歇在她那边。 日记记完,袁小芳准备洗洗睡了的时候。 陈雁雁出现在她的面前。 “姐,快点,咱们走。” “走?去哪里?” “那个变态被我灌醉了,咱们快点走。” 她扬了扬手里的钥匙,快速地往出口的通道奔去。 袁小芳的心跳加速起来,五年了,难道今晚就是自己等来的那个机会? 一切都很顺利,正房床底下出口的锁链被打开。 正房门从里面锁住的那把铁锁被打开。 走出正房门,夏末的弯月高悬在天空,满天繁星,整个世界就清晰地展现在她的眼前。 她贪婪的呼吸来自自由的空气,前面陈雁雁的声音听起来兴奋而又焦急。 “姐,还在等什么呐,快点。出了这最后一道门我们就自由了。” “别,那有电,先关电闸。” “我上次试过了,这道门没通电……” 这姑娘性子是活泼,但也是一个急性子。 这一句话没说完,就拿手去攀门锁,只听得啪的一声,一股无形力量将她给弹出去好远。 然后,屋内的电灯灭了。 袁小芳知道,这姑娘被电了。 她低估了邓进财的心眼,这扇门上次没电,不代表这一次没电。 此时的陈雁雁,直挺挺的躺在门前的泥地上,毫无生息。 这一番操作直接给袁小芳吓哭了。 她冲了过去,又是掐人中,又是人工呼吸的。 这家伙,好一顿操作,这姑娘命大,悠悠地醒转过来。 夜色中,只听得她哇的一声哭出声来。 这一声哭出来之后,仍旧没忘记逃跑的事情。 “姐,姐,快扶我起来,这门没电了,我们快走。” 一个冷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走哪里去?走得了吗?” 其实是袁小芳太想出去了,当陈雁雁拿了钥匙叫她走的时候,她没有来得及细想。 如果她仔细地想一想就明白了,就邓进财的酒量,他怎么可能轻易的就醉了呢? ------------ 第34章 漫长的黑暗 人的一生有多少个十年? 袁小芳来到宝石村的那一年,22岁,芳华正茂。 赵凯来到了宝石村的那一年,是2000年。 一转眼,他在这所村子里既当老师又当校长就是十年。 来的时候是一个书生气息浓郁的年青小伙子。 十年之后,他头顶的头发越来越稀疏,就快谢顶了。 在这期间,他接待了一茬又一茬新来的老师,又送走了一茬又一茬没能坚持下来的老师。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最后,这所学校的老师还是只剩下他孤家寡人一个。 袁小芳,这个在他生命中占据过重要位置的女孩。 一晃十年,还是杳无音讯。 大多数人都认为这姑娘也许早就不在人世了,但就他仍然还在坚持。 说骗自己也行,反正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吧,这也是他在宝石村能够坚持十年的原因。 2010年,袁小芳在不见天日的地窖里,拼尽了全力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女儿。 她那瞒天过海的感冒药,在2009年的一天终究没能逃得过邓进财的眼睛。 当他知道他这些年给袁小芳买的感冒药里有一味避孕药之后,好几年没揍人他又一次狠狠地拿铁链子抽了袁小芳一顿。 雁子在一旁劝说,他连雁子一并给抽了。 那之后不久,袁小芳的肚子里就孕育了一个小生命。 起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这一个小生命的,她天天在地窖里从自己的屋内跑到雁子的屋内。 又从雁子的屋内跑到自己的屋内,来回不停地跑跳,期许以强烈运动的方式将这个孩子打掉。 但这个孩子特别地坚强,非常顽强地生长着。 看得出来,邓进财对这个孩子是特别地期望,他甚至跪在小芳的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着她别在折腾了,替他生下这个孩子,下半辈子他给她当牛作马都行。 雁子看她拼命的样子,在一旁劝道。 “姐,你在这地底下呆了近十年了,我也有五年的时间了。出去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万一这老家伙寿命长,阎王爷迟迟不收他,那咱们是不是要在这呆到老? 与其暗无天日的活着,不如给生活来点乐趣,他邓进财剥夺了咱们自由的权利。却没有剥夺咱们女人当一个母亲的权利。 这孩子来了,也就是和咱们有缘分,咱们就留下他(她)。生下来,我和你一起养着。” 雁子讲的也是有道理的,十年的时间,自己的青春就在这暗无天日的地底下活着。 自己三十几了,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再过十年,自己还有做母亲的机会吗? 但一想到那个孩子是那个恶魔的,她完全不能接受。 直到那一天,那个小生命在肚子里给自己回应的时候,她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和奇妙。 尤其是那个小脚丫子在肚子上鼓出一个包的时候,一种母子连心的奇妙感觉奔涌而来。 邓进财也高兴,他难得有温柔的一面,成天笑呵呵地对着地窖里的两个女人傻笑。 “哈哈,没想到我邓瘸子60岁了还能当爹,老天对我还真是不薄啊!” 事实证明这个孩子的到来,让生活在地底下的两个女人开始觉得生活有了希望。 邓进财也一改往日的凶狠形象,成天抱着这个小生命傻逼呵呵地笑着。 除了没有自由之外,三个人之间的相处方式也和谐了不少。 没有做过母亲的人不能体会一个母亲对孩子牵肠挂肚的心。 袁小芳给这个小女孩起了一个名字——袁无忧。 意思是希望她一生无忧。 小无忧成了这个特殊家庭的一个催化剂,她每一天的成长带给地底下的三个人来说,都是惊喜。 譬如两个多月大的时候,雁子惊喜地对袁小芳说。 “姐,快来看,小无忧她笑了,她在对着我笑呢。” 是的,两个多月的小奶娃怀着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展开了她天真无邪的笑容。 “姐,好神奇啊!这么个小东西她居然懂得笑了。” 生命的神奇就在于此。 譬如,六个月大的时候,小无忧会手脚并用的在地上蹭蹭蹭的爬了。 邓进财将地窖里铺满了凉席,任这个小家伙在里面爬来爬去。 虽然生下来见到是一个女儿的时候,邓进财确实有些遗憾。 他是笑着说的:“他妈的,一直以为是一个小子来着。原来是一个赔钱货,赔钱货也行,至少我邓进财当爹了。” 邓进财给孩子起了一个名,叫邓大妞。 袁小芳死活不干,邓进财难得妥协了。 “行,都依你的,就叫袁无忧。谁让你是娃她妈呢?” 尽管邓进财在小芳和雁子看来,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魔鬼。 但他对小无忧是真的宠啊,玩具,衣服,小车,地底下不大的空间里堆的都是他给小无忧买来的东西。 这个丑陋的变态,他曾经抱着小无忧,老泪纵横。 “闺女啊,老爹对不住你,让你只能住在这不见天日的地底下。” 雁子趁机道:“老头子,你总不能让无忧一直生活在地底下吧!她一天不出去,就永远是一个黑户,一个连太阳都没见过的人。作为一个父亲,你是不是该为她做些什么?譬如,给她一个身份,让她可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邓进财不傻,他转头恨恨地对雁子道。 “不要以为我不晓得你在打啥子主意,想出去,门都没有,除非我死的那天。” 于是,雁子私底下老诅咒他。 “这个老东西,怎么还不去死?” 小无忧一岁了,能迈开了小腿走路,但也仅限于从地下的这个屋走到那个屋。 邓进财又在计划是不是要给小无忧挖一间屋子。 小无忧一岁两个月的时候,开口说话了,她会的第一句话居然不是妈妈,而是爸爸。 这一声爸爸当场就将邓进财这个老变态给叫哭了,抱着小无忧一顿狂亲。 小无忧两岁多了,她没有办法跟其它孩子一样背着书包上幼儿园。 袁小芳就让邓进财买来书和本子,还有一个漂亮的小书包。 她开始教小无忧写字,读诗。 雁子画得一手好画,她画天上的太阳,月亮,山川河流,花草树木。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一一教无忧认识。 ------------ 第35章 漫长的黑暗 邓进财乐开了花。 “这不挺好的吗,咱闺女就算生活在地底下,也能晓得外面的世界是个啥样。” 无忧天资聪慧,继承了妈妈的美貌,粉妆玉琢的一个小姑娘。 三岁那年,已经能熟练地背诵古诗上百首。 有这个聪明伶俐的女儿,邓进财简直就是捧在手心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宝贝得不得了。 为了丰富女儿的娱乐生活,邓进财花血本买了一台二手彩电,放在了地窖里,在房顶上牵了一根天线。 这个只能收到两三个台的电视机,在小无忧的童年生活里充当了重要的角色。 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有一半来自于妈妈和雁子阿姨,另一半来自于这台电视机。 虽然那个台几乎天天都在播《新白娘子传奇》。 现实的问题出现了,在袁小芳来到这所房子的时候,邓进财是一个老光棍,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这个混蛋平时偷个鸡,摸个鸭的,两个人的生活也还过得去。 再后来,雁子的到来。 三个人要吃饭,两个人身处地底下,生活质量直线下降。 很多时候,邓进财坐在桌前,喝着劣质白酒,也抱怨两句。 “妈的,老子天天辛苦养着两个婆娘,你们一天还不领情,拿一张死鱼脸对着我。” 直到女儿无忧的到来,让邓进财整个人变了一个样。 他似乎开始变好,也开始在意自己的身体来。 开始戒烟,戒酒。 按他的话来说:“我得好好地活着,得看到我闺女长大的那一天。” 这一句话让袁小芳和雁子吓白了脸,妈的,等到无忧长大,她们不是要在这地底下再呆十来年。 就怕这个变态能熬啊! 不是有句话说,好人不长命,坏蛋遗千年吗? 雁子有好些天蔫巴巴的,跟得病了似的。 她对袁小芳说:“姐,别到时咱们没将那老变态熬死,反而死在了他的前头,你说亏不亏?” 这个半截身子埋在了黄土里的老变态,活了大半辈子,才觉得生活有了奔头。 他开始努力地干活,房前屋后,以前长满杂草的庄稼地被种上了各种蔬菜。 伺弄得十分精细,长势良好。 看着绿油油的蔬菜,邓进财颇为得意。 “老子活了大半辈子,到老了才发现我还是一个这么能干的农民。” 另外,他还找了一份打杂的工作,每天凌晨三点多就起来去镇上帮王屠夫干活。 生活有了奔头,干活也挺卖力。 连王屠夫都惊讶。 “阿财,你是不是中邪了,咋还转性了呢?以前多浑的一个人,咋还改头换面了呢?” 邓进财咧了一口大烟牙:“咋的,我浪子回头金不换,重新做人不行啊!” 王屠夫一个卖肉的大老粗,说话还颇有哲理。 “好饭不怕晚,好话不嫌慢。只要你想变好,啥时都不晚。” 邓进财听了特别受用,卖肉回到村子里的时候,见到村里的每个村民都是可爱的。 在村子里见到某个可爱的小朋友,就想起自己那个人见人爱的闺女,就越发地高兴。 捏捏小朋友的脸蛋子,再赏个糖吃。 小朋友被这个满脸皱纹还有一道吓人的疤的男人给吓着了,哇的一声哭,到处找妈去了。 打杂这个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至少不缺肉吃,王屠夫是一个爽快的人,卖剩下的骨头,边角肉都让他带回去下酒。 骨头拿回家炖汤,炖得奶白奶白的,小无忧能喝下去好几碗,长得白白嫩嫩的,越发的可爱。 ……………… 2017年,小无忧七岁了。 这一年,袁小芳41岁,雁子29岁。 邓进财66岁。 是袁小芳住在地窖里的17个年头,雁子住在地窖里的12个年头。 小无忧来到这个世上七个年头,也在这个三室一厅的地窖里住了七年。 邓进财并没有他想的那样,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年青的时候,将身体给造得差不多了。 再加上常年吸烟,喝劣质酒,身体开始频繁的发出警告。 这么狠的一个角色,到底没能狠过自然规律。 他得病了,但他不知道得什么病了。 他没有多余的钱去看病,只在镇上的小诊所拿了一些药回来吃。 小诊所那个白头发的老中医说了一大通,也没有说明白他得的是什么病。 半年之后,他再一次去诊所拿药的时候,问了老中医。 “大夫,我这得的是啥子病,严不严重?” 老中医性子面得很,说话也不直白。 “这个,说严重吧也不严重,说不严重吧又还是有点严重。” 邓进财当场就发了火,拍了桌子。 这装好人装得自己都以为自己是一个好人了,要在以往,半年前他就发这一通火了。 “你就给老子直说,到底有多严重?还有几年活头?” 这一拍桌子,老中医立马表了态。 “不,不严重,就是普通的感冒,回去多吃点好吃的,就你这个年纪,还有十来年的活头。” 邓进财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甚至偏执的认为,自己的宝贝女儿为啥那么聪明,都是遗传了他的聪明才智,跟袁小芳这个人民老师一点关系都没得。 所以,他在老中医的话里捡到了重点——多吃点好吃的。 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医生让你吃点好吃的的时候,多半就是离嗝屁的时间不多了。 正是这么一个重点,让邓进财连药也不拿了。 狠人就是有那个狠劲,狠起来连自己都可以坑的那一种。 邓进财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觉得既然时日无多,治也是白搭,何必浪费那个钱。 有那个拿药的钱还不如给女儿买一件好看的衣裳,或者吃一顿汉堡和炸鸡。 这么一想,立马就去了街头头上那家炸鸡店。 这一年,宝石村也不再是最穷的村子,从大河镇上到宝石村的公路修通了。 村里也有人家陆陆续续盖起了小楼,总之,以前最穷的宝石村,因为村公路的修通,一天比一天富裕了起来。 邓进财买了一辆二手的摩托,每天骑行在这条并不是太宽敞的乡村公路上。 这一天,从镇上到村里的这条路好像比平时要长了许多。 其间因为精神恍惚从车上摔下来好几次,但给女儿的那一包吃的一直放在怀中,完好无损。 ------------ 第36章 漫长的黑暗 回到家里,他仍旧装作没事人一样,逗女儿开心。 还给两个女人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只在夜深人静,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黯然神伤。 从年青的时候起,他邓进财就没有珍惜过生命,当年帮派火拼的时候,他也认为杀人不过头点地,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所以,他不怕死。 但现在,他又一次正视生命,站在死亡的边缘,凝视生命的意义。 他明白,自己舍不得死,还想要活很久。 女儿才7岁,他还没有活到她长大,怎么就要倒在了女儿成长的路上呢? 这是某天他和袁小芳的对话。 “我得了绝症,医生说活不了多久了。” 袁小芳沉默了好久,按理说,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应该高兴才对。 但她出奇的平静,也许是这么多年希望就从来没有站在她的这一面吧! 她说:“你跟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指望得到我的同情吗?你应该知道,我巴不得你立马就死了才好呢。你这个恶魔,如果眼神可以杀人,你在我眼里已经死了上万次了。” “没有,我知道我该死。我只是告诉你而已,毕竟你是我闺女的妈。” “对不起,你说错了,我是我女儿的妈妈,跟你没有关系。” “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请你说重点。”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存折。 “这里有两万块钱,是留给忧忧的。” “她不需要,我们不需要你的臭钱。” “你是一个大学生,我相信你出去以后,有能力挣钱,养大她绝对没有问题。但这是我一个当爹的留给女儿的东西,是我的一片心意。” “哼哼,心意?魔鬼,你有心吗?” “我有心,我的心都在女儿的身上,她能感觉到。” 存折摆在正房的桌子上,长时间的沉默之后。 袁小芳问:“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就问你,你后悔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吗?” 邓进财回答得很干脆。 “我一点都不后悔。” “魔鬼。” 魔鬼突然正经起来,他坐在小芳的对面,拿了他那一双浑浊的倒三角眼定定地瞅着小芳。 “还记得那年,你才来村里的时候。我站在村口,看到你穿着那条白色的裙子,笑着向我走来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头想,妈的,这个世界还真的有跟仙女一样的女的。这个女的要是阿财的老婆就好了。 其实那个时候,我只是想一下而已,反正想也不犯法。 我这个人一直不信命,在你那天出现在我门前的时候,老子立马相信命了。在你朝着我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头对自己说,这个仙女以后就是我的女人了。 你问我后不后悔?我一点都不后悔。我要是后悔,能有这么漂亮的女人,还有那么可爱的女儿吗?” 妈的,这一大段话从一个老变态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居然有一种文化人的味道。 谈话结束的时候,袁小芳问邓进财。 “你是要放我们出去了吗?” “你想多了,我还没有那个打算。我的时间不多了,我不想最后的时间是在监狱里过的。我要陪着我的女儿,还有你们两个女人。” 回到地窖之前,袁小芳说了一句话。 “你希望你快点死,这样我们大家就都解脱了。” 邓进财难得没有生气。 “希望如你的愿吧!” 老天爷这一次应该是听到了袁小芳的愿望,显灵了。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邓进财从镇上骑摩托回来的路上,下坡的时候没有刹住脚,一头栽在了山沟里。 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是两天后了。 村里一个放牛的大爷发现的,看到邓进财的时候,他已经摔得面目全非,死得透透的了。 在他的尸体不远处,有一个摔得稀烂的蛋糕,蛋糕上一个卡通的小公主。 谁也没有在乎邓进财生前买这一个蛋糕是给谁的。 邓进财没有亲人,鉴于他生前也没有做过几件好事,他死了,村里大多数人都觉得他死得活该,坏事干多了,终于遭报应了。 老村长带着几个人将他给弄到了山上,直接给埋了他房子后面的山包包上。 再横的人,死了也不过是一柸黄土而已。 只是这邓进财死了,没有人知道在这所破旧的房子地底下,还有三个大活人存在着。 正房的床底下,那个锁着铁链的石井盖,结结实实的阻断了她们通往外面世界的路。 2017年9月20日,金秋时节。 邓进财出事的这一天,是小无忧七岁的生日。 在那之前,邓进财特意在镇上的蛋糕店给女儿订了蛋糕。 女儿的这个生日对于邓进财来说,意义重大,也许是他在这个世上给女儿过的最后一个生日,所以他特别重视。 这一天,在王屠夫的卖肉摊收工了之后,他去蛋糕店拿了蛋糕着急往家赶,他急切地想给女儿一个惊喜。 前两天刚下过雨,从大河镇到宝石村虽然通了公路,但这一条公路几乎都是盘山路。 公路最险要的地方是九道连续的弯道,尤其是第九道弯,从半山腰呈六十度的角往山下而去。 地势险峻,自从公路修好之后,在这道弯出事的车辆不在少数。 摩托车开得飞快,因为头天晚上,女儿特别兴奋,表示十分期待他的生日蛋糕。 女儿的声音甜甜的,快将他的心给融化了。 女儿说:“爸爸,明天要快点回来喔。” 转过第九道弯,就离村子不远了。 在九道弯这个弯口上,车速过快,车轮子打了滑,急速朝着山沟里飞去。 数米深的山沟里,邓进财那辆破旧的摩托车都散了架,更不要说他这个血肉之躯。 村里的人说,邓进财死之前的样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蛋糕掉落的地方,一只手朝那个方向伸了出去,手里紧紧地拽着应该镶嵌在蛋糕上的塑料花仙子。 他或许在咽气之前,是满满的遗憾。 在那个夏天,当袁小芳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开始相信命运。 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也应该相信这是命运的安排。 上天到底给了他惩罚,让他无法达成给女儿过最后一个生日的愿望。 ------------ 第37章 结尾 无忧7岁的生日,从早上她就开始兴奋,在地窖里跑来跑去,一直盼望着父亲早点回来,她想看到父亲所描绘的那个粉色的大蛋糕。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小无忧越来越失望。 好像等了很久了,妈妈说,父亲应该早就回来的那个时间也过去了很久了,还是没有见到那个身上有一股浓烈烟味的爸爸回来。 以往的任何一天,袁小芳和雁子从没有盼望过邓进财快点回来,她们甚至在内心祈祷这个变态最好别再回来了。 但这一天,两个女人前所未有的期盼邓进财早点拿着蛋糕出现在地窖里。 因为她们不想让小无忧失望。 老天爷就是专门和她们作对的。 桌子上的那个闹钟指针指向了夜里12点,邓进财还是没有回来。 小无忧等得在妈妈的怀里睡着了。 两个女人有了不好的预感。 雁子:“姐,你说这个老变态会不会出事啦?” 袁小芳将女儿放在床上,回答:“他要真出事就好了。” 雁子神色不太好:“姐,你有没有想过,老变态出了事,我们怎么出去呢?” 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雁子说完这句话之后,立马跑去通道的尽头,搭了梯子试着将那个石井盖给顶开。 很快,她失望了,井盖非常结实,纹丝不动。 第二天,邓进财还是没有回来。 第三天,地下的两个女人开始真的相信邓进财是真的出事了,就算他不顾地下两个女人死活,但女儿呢?女儿无忧可是他的心肝宝贝,他不可能不顾女儿的死活。 一大早,两个女人就在想着该如何出去。 先是那个盖子,不管她们用了什么办法,那个盖子就跟长在那里一样,半点都没有挪动一下。 地窖里不缺水,邓进财从房后的水井里牵了一根水管到地下的水缸里。 地窖里也暂时不缺粮食,一堆红薯堆在其中一个通道里。 总体来说,这个地窖里除了看不到外面的世界,还是充满着生活气息的。 雁子曾开玩笑说:“姐,你说要是世界末日来了,咱们生活在地底下是不是能够逃过一劫。” 不得不佩服雁子乐观的心态。 邓进财不在了的第二天,袁小芳决定带着雁子开始挖土。 邓进财是一个精明的人,以前挖土的工具都被拿到了地上。 唯一可以用得上的挖土的工具就是炒菜用的锅铲。 从以前塌方的地方开始挖,从早上挖到晚上,又从晚上挖到半夜。 雁子特别兴奋,盛汤用的大铁勺是她的工具,晚上,小芳休息了,她都不休息。 她说:“姐,十几年了,咱们终于熬到头了。我一刻也等不下去了,我要早点见到我爸,还有我妈。”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声音都在颤抖。 …………………… 2017年10月5日,邓进财去了另一个世界的第15天. 邓小光,当年袁小芳被邓进财囚禁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 十几年以来,他在派出所民警陈明的资助之下,上完了小学,中学,最后上了师范大学,现在是南前县中学的数学老师。 当年只是大河镇派出所一名民警的陈明,现在已经是南前县公安局副局长。 2000年袁小芳失踪一案,这么多年在某个时间点总会想起来,这可以说是他当警察以来遇到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案子,却一直没有一个结果。 国庆节,邓小光回到了宝石村,看望年迈的爷爷奶奶。 与陈明这位人民警察比起来,袁小芳在邓小光的人生当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 这种角色可以说是用指明灯来形容,这也是他当年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义无反顾的填报了师范学校的原因。 这些年以来,袁小芳当年年青的形象也一直在盘桓在他的脑海中。 每年回到宝石村见到村里那位可敬的赵凯赵老师的时候,总是会想起袁老师来。 两个人见面的问候总是千篇一律。 赵凯:“小光回来了。” 邓小光:“赵老师,好久不见。” 接下来他会问:“袁老师还是没有音讯?” 赵凯黯然神伤的摇了摇头。 这是两个人见面难免会提到的问题,却又是一个敏感的话题。 在村口的学校门前,他又一次见到了赵凯。 学生们放假了,赵凯赵老师拿了一把椅子坐在门前晒太阳。 他停下了脚步,赵老师笑了。 “小光,放假了,来喝茶。” 两个人一人一把椅子坐在学校门前晒太阳。 关于袁老师的话题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谈起的。 邓小光说:“那年,我总觉得在山上那个怪人的家里见到的那个女人是袁老师。可警察后来调查却又说不是,这么多年,袁老师到底会去了哪里?” 赵凯:“你说的那个杀猪匠,这么多年,我也一直怀疑这个人来着,如果真的是他,他会把小芳弄到哪里去呢?” 说完他叹了一口气:“就算真的是他,真相也没办法知道了。他前几天死了,在九道弯那里骑摩托摔到了沟里,摔得稀烂。” 从山脚下看过去,晚秋的北山,漫山的枫叶,金黄一片,美丽极了。 思绪回到了小时候的那个午后,那个瘦弱的小男孩在山间的小路上往上爬的身影。 那个怪人家纸糊的窗前,那个有着和袁老师一样漂亮花裙子的女人。 那个怪人,曾经是他儿时的恶梦,他在自己小时候的认知里,就是坏人的代名词。 他相信,这个怪人也曾经是宝石村很多小孩心中的恶梦。 而现在,那个怪人不在了,枫林间,那所房子的一角静静地展现在世人的眼中。 如果那里住的不是那个怪人,那里将是多么美丽的一道风景。 一步又一步地进入了山林里,山林间的各种声音,在这个时候听起来都是那么的动听。 一路往上,那所破旧的房子就在眼前。 那个怪人以前威胁村里的孩子们不敢靠近的铁丝网不在了,院子里一地的落叶,无比的萧条。 正房纸糊的窗棂仍旧,从破洞的报纸之间,夕阳的余晖从窗棂格子映了进去。 那张床还在,上面凌乱的铺着被褥。 时光仿佛驻足不前了,又回到了那个时间点,只是这个时候,自己再也不是那个害怕怪人的小孩了。 屋后的竹林里,铺着厚厚的一层落叶,踩在上面松软极了。 那个小萝卜头似乎是一下子就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样,她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拿手遮了眼睛,怯生生地问他。 “你是谁?” 再然后,又从地底下冒出一个女人来,那个皮肤白得吓人的女人跟小萝卜头一样,见到自己立马警惕地问。 “你是谁?” 他还没有来得及回答。 从地底下又冒出一个女人来,那个女人齐腰的长发,苍白的面孔。 她见到他愣了半天,颤抖着问他。 “你是小光?”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漂亮的女人,她是? “袁老师?” ------------ 第1章 引子 寂静的夜色裹着浓浓的雾气,给小镇的冬夜带来一股神秘的色彩。 从街角的小酒馆里踉踉跄跄地奔出来一个男子,左手里拿着一瓶啤酒,跨出酒馆大门的时候,伸出右手在酒馆门口的徐娘脸上风情万种地摸了一把。 徐娘也不抗拒,厚厚的白面也掩藏不住满是沟壑的脸,涂得七零八落的红唇在夜色下一张一合闪出邪魅的颜色:“瘸子,大冷的天,姐今晚上缺个暖被窝的,来不?” 男子嫌弃地摆了摆手:“不,不了,你那个不是来了吗?老资不喜欢,糟心得很。” 徐娘不太甘心,声音自带一种嗲嗲的呢哝音:“姐喜欢浴血奋战,来嘛,姐等你。” “不,不,我不喜欢,莫得意思,晦,晦气……” 徐娘变了脸:“矫情个捶子,切,以为老娘愿意伺候你嗦。” 男人嘿嘿笑了两声:“姐,别太敬业了,大姨来了就陪大姨好好玩两天,等你大姨走了我再来,到时少不了你的。” 徐娘转怒为喜:“你娃说话要算话哈。” “骗你是孙子,你孙哥从来说一不二的。” “滚,莫给老娘折寿,老娘生不出来你这么大的孙子。” 男子身形高大瘦削,一件颇具有年代感的黑色短大衣,白色的面庞在夜色下显出痞子范的清俊,但左脚明显可以看出来,是有问题的,走路一瘸一拐。 这一瘸一拐之间,倒是生出些许的遗憾。 太过于完美的东西反而会让人觉得了无生趣,残缺的美才更让人回味无穷。 就在这么一瘸一拐之间,倒还真是隐藏不住他整个人散发出来的男性魅力。 街对面这间矮小破旧的木制房子,与周遭整齐的二层小楼显得格格不入。 瘸子提着酒瓶子歪歪斜斜地进了门,这个屋里唯一比较象样的家具,一张垫着海棉垫子的竹制躺椅,男子将身子往上面一瘫,一面哼着小曲,一面嘬酒。 半瓶啤酒还没有嘬完,刚刚合上的木门吱呀地一声响,一个黑影挤了进来,昏暗的灯光下,瘸子扬了扬手中的啤酒瓶,对来人道。 “你,你来啦,正,正好陪我喝,喝两口。” 来人定定地瞅着瘸子,铁青着一张脸。 “喝个捶子,老子哪有心情喝?” 瘸子一张白脸牵扯出一丝麻脸的笑,别说,这么一笑让这张好看的白脸越发的生动迷人。 上天是眷顾他的,生就这么一张深受女人喜欢的脸。 “你,你这个人啊!真没意思。人生在世不如意十之八九,看开点,及时行乐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你看我都瘸了一条腿了,要都像你活得这么拧巴,老子早就想不开跳西河死好多回了。” 这句话说得也不算没有道理,人活在世上,真正能让人如意的事情又有几件呢? 大多时候都是哑巴吃黄莲的那一种有苦说不出的滋味。 但瘸子这个晚上说的这句话在来人听来特别地刺耳,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 “把你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是你行乐的标准?” 瘸子又百媚丛生地一笑,说话间喷出浓烈的酒意。 “你,你这话说哪里去了,我,我的人生准则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家一起行乐才是人生最高境界。” 他在椅子底下摸索了一阵,摸出半瓶二锅头来。 “大,大冷的天,你这是何,何必呢?来来来,陪哥喝两杯,咱们一醉方休。” “喝你大爷的,老子让你陪阎王爷喝去。” 来人一直背在身后的右手移到了身前,瘸子揉了揉醉意朦胧的双眼,瞅了半天瞅清楚了,一根粗壮的棍子握在来人的手中,白炽灯下那根棍子的影子带着浓烈的恨意。 瘸子想坐起身来,无奈身子发软,努力了几下都没有成功。 “你,你,你这是何必呢?武力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有,有话好好说不行吗?” “跟一个畜牲有什么好说的,去你妈的,下了地狱,有的是小鬼陪你唠。” 来人发了狠,一句话都不想多说,手起斧落,那张醉意朦胧的脸上,妙笔生了花,一幅精妙绝伦的画,在夜色下栩栩如生……。 深夜的街面上,来人提着带血的棍子,踉跄着脚步渐渐隐入浓浓的雾色中。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当来人的身影不见了之后,从旁边的小巷子里闪出一个人影来。 来人是故意做了伪装,一件黑色的连帽大衣,大大的帽子将整个头给盖住,仿佛悬疑片里深夜出没的魔鬼一样。 看不出来他的真面目。 他闪身进了那道虚掩着的门,屋内的男人躺在地上,额头上一道明显的伤痕,正在往外浸出血迹来。 男人一张好看的脸,咧了一口大白牙,一只手摸了摸脑门的伤口。 另一只手还握着那瓶二锅头,这个时候,他居然还在喝酒,嘬了一口酒之后,朝着来人笑了。 “今天晚上,我这寒舍还真是热闹得很啊。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居然大半夜的跑到我这里来。” 来人不说话,只是上前将这个醉鬼给扶了起来坐在了椅子上。 男人似乎很兴奋。 “来,来陪我喝两杯。” 来人还是不说话,从墙角的柜子里拿出两瓶啤酒来,起开了一瓶递给男人。 又起了一瓶,自己咕咚咕咚地灌下了大半瓶。 男子笑嘻了,抱着啤酒瓶咕咚咕咚全部干了。 “你,你他妈的从来没有今天爽快。来,再来一瓶。” 来人还是不说话,接着喝干了酒瓶里的酒,然后定定地瞅着男人。 半个小时之后,男子半躺在椅子,浑身上下开始抽搐,口吐白沫。 来人站起身来,将木门吱吱呀呀地合上。 从墙角操起一把斧子狠狠地敲了男人的天灵盖,然后一脚将他给踹到了地上。 再然后,将男人给拖到了后门,街上的建筑大都是这样的,后门过去就是粪坑。 男子在那黏稠的粪坑里扑腾了一下,彻底淹没在粪水之中。 来人合上后门,回到房间里,收拾了一通,包括地上的那一滩血迹。 然后背着一个背包消失在夜色之中。 ------------ 第2章 隐秘的真相 1999年农历8月15中秋佳节,阖家团圆的日子,江源镇天气晴好。 但这一天在江源镇发生了一件事。 时年5岁的万明秋丢了妹妹,两岁的万明明丢了,如黄鹤一去不复返。 江源镇赶集天逢单号,也就是尾号为0,2,4,6,8的日子是赶集天。 中秋这一天正好是赶集天,江源镇是一个大镇,交通四通八达,处于四县交合处。 与平时冷清的街面不同的是,赶集天自然是热闹非凡的,街面上人来人往,卖菜的,卖糖葫芦的,卖小玩具的,还有各种小孩子们喜欢的小吃。 那个时候的中秋不放假,父亲万兴民在镇小学当数学老师,母亲李小华在镇上开了一家服装店。 中午的时候,在镇中心小学当老师的万兴民从学校下班回来,一头扎进了二楼的厨房准备午饭。 中秋节嘛,回来的路上,他还特意买了排骨,两条鱼,两人孩子都喜欢吃糖醋排骨,再烧几个拿手好菜,也算是过节了。 万家祖祖辈辈住在街面上,街坊邻居都是再也熟悉不过的了。 回来的时候,隔壁开食品店的王孃孃还热情地和万兴民打了招呼。 “兴民啊,中午又要做好吃的嗦。” “嘿嘿,这不过节了嘛。要不,中午让王叔过来一起整一杯?” “莫让他听见,他怕是巴不得呢。晌午间喝个啥子酒喔,下午还要让他进货去,等晚上再喝哈。” “要得,晚上再喝。” 服装店里,客人不少,李小华忙着招呼客人。 他问李小华:“俩孩子呢?” “他们两个在楼上玩,现在莫得空管她。” 这一天,万明秋因为伤风感冒没有去上幼儿园,妈妈就让他在楼上和妹妹一起玩。 万兴民回到楼上之后,两个孩子正坐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就回到厨房收拾上了。 楼下卖糖葫芦的叫卖声成功地引起了明明的注意,明明是一个小馋虫,每回赶集的时候,都要吵着吃糖葫芦。 才两岁的万明明已经长了蛀牙,妈妈平时都不让她吃糖的。 这一天不同,万明秋牵着哭闹不停的万明明出现在楼下服装店的时候,李小华破天荒的答应了,也许是因为中秋节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因为当时店里有好几个要买衣服的顾客,她不想生意做黄了。 明明一哭闹起来,扯起嗓子吼得那个叫一响亮,叫得人心一个烦。 当下她就从抽屉里拿出五块钱给了万明秋,让他带妹妹去买糖葫芦。 万明秋牵着妹妹的小手到了街上,街面上行人众多,隐隐只看到卖糖葫芦的小贩手里拿的那个草靶子,在人群中若隐若现的。 两个小朋友兴奋,生怕小贩跑远了,在人群中见缝插针的一阵钻行。 终于赶到了卖糖葫芦的小贩跟前,万明秋记得那个小贩的样子,花白的头发和胡子,有着慈祥笑容的一个精瘦爷爷,一笑起来满脸都是褶子。 五块钱买了两串糖葫芦,还要找一块钱,万明秋是这样想的,这一块钱还可以在隔壁的王奶奶处买两根棒棒糖。 一串红通通的糖葫芦给了妹妹,妹妹迫不及待地啃了一大口,红色的糖印子在小脸上沾上了一道可爱的印子。 妹妹含混不清地说:“哥哥,真甜。” 白胡子爷爷手脚真是不利索,他从衣服兜里掏出一个布包来,里三层外三层的翻开,终于翻出一叠钱来,从里面拿出一块钱硬币递给万明秋。 一块钱硬币拿在五岁的万明秋手里,沉甸甸的。 就是这么找钱的工夫,一回头,明明就不见了。 五岁的明秋茫然地看着穿着各式各样裤子的大腿在自己眼跟前晃动,期许在这些裤管中间看到明明头上扎着的那只鲜红的蝴蝶结。 一分钟之后,人群中响起了明秋惶恐的声音。 “明明,明明,妹妹……” 人群躁动的声音,硬币掉落在地上发出的丁当声,还有各种混乱的声音,如潮水般涌来,脑子里的那根神经已然绷得快达到了极限,头痛欲裂。 “爷,爷爷,你看到她妹妹了吗?” 卖糖葫芦的爷爷脸上的褶子印更深了:“娃娃,你说啥?” 长长的街道,从人群中钻到街的那头,又从街的那头钻到街的这头。 街的这一头,那个卖麦芽糖的摊贩跟前围着几个人,那个穿着粉嫩嫩裙子,头上扎着大红色蝴蝶结的小姑娘不是明明还是谁? 明秋内心一阵高兴,奔了过去。 “妹妹,明明……” 小姑娘转过头来,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盯着明秋。 失望瞬间袭来,不是明明。 “叔叔,你看到她妹妹了吗?” 卖麦芽糖的叔叔忙着切糖,没空搭理他。 他又问:“叔叔,看到她妹妹了吗?她穿着粉色的裙子,头上扎了一个红色的蝴蝶结。她特别爱吃麦芽糖。” 小姑娘甜甜的声音:“哥,哥哥……” 小姑娘胖胖的小手指着街尾的方向。 时间是1点15分,从南前县开往潼县的大巴车停在了街尾的站台上。 当明秋到达街尾的时候,那辆大巴车刚刚好合上车门,排气管冒出一阵青烟,突突突地扯动起来。 明秋揉了揉眼睛,糖葫芦的糖沾到了眼睛上粘粘的,朦胧之间,好像从车窗上看到了明明那一张稚气的脸。 明秋再一次揉了揉眼睛,睁开眼时,大巴车在他的眼中只在尾部留下了一阵黑烟。 明明头上那支红色的蝴蝶结静静地躺在站台的水泥地上。 站台的下方,那辆大巴车在下一个弯道上又出现在明秋的视线当中,在蜿蜒的车道上渐行渐远,明秋将手里糖葫芦扔进了路边的草丛中,捡起那个蝴蝶结,转身扒开人群,悻悻然回到了家。 服装店这天的生意出奇地好,李小华忙着招呼客人,压根就没有注意到明秋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明秋蹑手蹑脚地回到楼上,打开电视,电视里正在播着米老鼠和唐老鸭。 动画片里米妮头上那个大大的蝴蝶结一圈一圈地在他的瞳孔里荡漾开来,头上一阵一阵地虚汗往外冒。 朦胧之间听到爸爸焦急的声音。 “明秋,明秋?” 妈妈李小华的声音:“这孩子额头烫得很,你得带他去医院输两瓶液。” “明明呢?明明去哪儿啦?” “别管她,可能在隔壁王孃孃家玩呢。” ------------ 第3章 隐秘的真相 电话那头,万春生带了哭腔。 “明秋,看在咱们是发小的份上,也看在咱们基层干部不容易的份上,求你老人家百忙之中抽空回来一趟吧!你要再不回来,你哥们我这工作也就干到头了。” 从小光屁股一起长大的发小万春生,现在是江源镇财政所的所长,三个月前他给万明秋打来了电话。 春生说,镇子上老街那一片老宅年久失修,摇摇欲坠,现在的年青人基本不在家,剩下的都是一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老弱病残,住在这些房子里实在是不安全。 年初的时候,连日阴雨绵绵不断,镇子头头上的低保户李大爷家的茅房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毫无征兆地垮了一角,当时李大爷正蹲在蹲坑上边上大号边翻旧报纸,幸亏他老人家身手矫健反应及时,裤子都没来得及提,跑得快当,不然的话差点出人命。 经过镇领导反复研究,开了数次会议,最后经过举手表决,一边倒的票数通过,决定将老街上那一片老宅拆了,盖一个幼儿园和一个养老院,另外,山上的镇办公老楼也有一些年头了,每次这些人民的公仆上班,都要爬一百来级的台阶。 年青人经造还没得事,但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同志就有点力不从心。 镇长说:“咱们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办事,爬个台阶没得啥事,权当锻炼身体了,但人家老百姓每次来办个事都要爬上爬下的,作为人民的父母官,我实在是惭愧得很。为了方便老百姓办事,咱们干脆一步到位,拆了老街,一并在老街上建一栋办公大楼,这样也算是为老百姓干了一件实事。” 万明秋家的二层小楼就在老街的正中央上,万春生来了好几次电话,要明秋回老家商讨老房子的拆迁事宜。 万春生最后一通电话非常着急,他说整条街面上的街坊都已谈妥,陆续开始搬迁了,只明秋一家还没有进展,镇长下了最后通牒,让万春生中秋节务必处理好,不然就离职滚蛋。 2018年中秋。 从省城开往江源镇的大巴车在蜿蜒的县道上行进,秋雨蒙蒙的,山路十八弯,大巴车从山顶下到山脚,又从山脚爬到山顶。 万明秋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眼神毫无焦距,貌似看着窗外雾蒙蒙的山和水。 其实完全沉浸在自己杂乱的思绪当中。 跟屁虫蔡雅靠在自己的肩膀上,睡梦中哈喇子在自己的肩膀上留下了一大滩水渍。 万明秋嫌弃地往旁边挪了挪,但睡梦中的蔡雅依旧能精准地找到他的肩膀,继续欢快地淌着哈喇子。 这姑娘三分钟热情,才上车前半个小时,欢快得犹如一只百灵鸟似的,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半个小时之后,就彻底蔫了。 蔡雅是在省城长大的姑娘,特别向往乡村生活,这一次听说万明秋要回老家,她死活要跟着来,女人难缠的时候,犹如唐僧念经似的,让你烦不胜烦,为了自己的耳根子清静一些,万明秋不得以答应蔡雅跟着一起来。 江源镇,那个自小长大的地方,自从父亲万兴民去世之后,好几年没有回去了,并没有近乡情更怯的感觉。 父亲万兴民三年前因为救一个落水儿童,下了水之后就再也没有起来,自那之后,家里的老房子就一直空着。 说实话,自从高中时期去了县城上学之后,万明秋就不太愿意回到那个地方,那个地方似乎有一种魔咒,这么多年以来总是自己梦魇的主战场。 车子在山路上盘旋行进,远处雾蒙蒙的山峰团成团,绕成圈,一圈一圈地荡漾开来。 昏昏攘攘的街面上,腿挨着腿,脚挨着脚,年幼的万明秋在这些人腿中艰难的前进。 卖糖葫芦的草靶子在前头若隐若现,眼看着那个草靶子就在眼前了。 身后小女孩稚嫩的声音阻止了明秋的脚步。 “哥,哥哥,等等我。” 明明的小短腿在人群着颤颤巍巍的,举着的双手滑稽中透着可爱。 “明明,你快点。” 不知道天底下的哥哥是不是都是这样,觉得自己妹妹有的时候特别可爱,有的时候又特别地烦人。 这个时候的明明就是这么烦人,要吃糖葫芦的是她,走不动的还是她。 “哥哥,背背我……” 明秋生气,转身朝着那个草靶子紧跑了几步,再回头的时候,明明不见了。 “明明,明明……” …………………… “嘿,老万,醒一醒。” 睁开眼来,蔡雅漂亮的一张脸在眼前晃悠。 大巴车此时正在爬最后一段长坡,这段坡爬上去之后,江源镇的后街即将展现在眼前。 蔡雅一张脸微愠:“明明是哪个?” “你说啥子?啥子明明?” “你刚才做梦都在喊明明,喊得那个亲热,老实交待,是不是你的初恋情人?” 大巴车爬到了坡顶,车站就在眼前,远远地就能看见老家二层小楼的青瓦翘角,瓦沟里数株不知名的草在眼角处越来越清晰,万明秋的情绪一下子就上来了。 “初不初恋的,跟你有个毛的关系?” 这个难缠的姑娘,给她点颜色她立马学乖了,识相地闭了嘴。 也许她并没有识相,大概是因为这个具有浓郁古风气质的地方吸引了她的注意。 车子刚刚停稳,早已等候在站台上的万春生立马迎了上来。 几年未见,这娃由原来的短小精干,变成了矮挫胖,一件夹克衫没能包住他那圆滚滚的身材。 一双小而聚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蔡雅,一面伸手要与蔡雅握手,一面不怀好意地笑道。 “好家伙,有了爱情的滋润就是不一样,明秋,整得好一精神小伙儿啊!” 蔡雅显然还对于明明是谁耿耿于怀,并没有理会万春生伸过来的胖手。 万春生双手缩了回去,尴尬地搓了搓手。 “美女,我是万春生,跟明秋是光屁股长大的兄弟伙。” 蔡雅眼皮翻了翻,拿大面积的眼白瞅着万春生道。 “明明是哪个?” “明明?” 万春生朝面无表情的明秋看了一眼,打了结巴。 “是,是明秋的妹妹。” 蔡雅一张脸顿时由阴转晴。 “老万,你原来还有一个妹妹,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我认识你这么长时间,怎么没有听你提起呢?” 明秋不想搭理她,自顾自地前头走了,身后万春生的声音犹如一万只蚂蚁挠着心肺。 “他妹妹早就不在了。” 明秋内心已然翻起了滚滚大浪,带这个聒噪的女人回来实在不是明智之举,恨不得突来一道旋风将这位姑娘给刮回省城。 ------------ 第4章 隐秘的真相 站台下面就是江源镇的老街。 明秋的家就在老街的正中间,木制结构的老式两层楼建筑。 这个时候的老街并不平静,好多老式的桌子椅子摆在街面上,大家都在忙着搬家腾地儿。 万春生讨好的样子实在是令人不舒服。 “明秋,隔壁王奶奶家跟你们家一样的格局,这一次拆迁陪了22万。老同学,我在镇长面前嘴皮子都磨破了,说了好多好话,再加上你爸是咱们镇上的英雄模范,镇长答应给你家最高格的赔偿25万,不过,这是机密,在王奶奶面前你千万别说漏嘴了。” 蔡雅插了嘴:“25万?这么好的房子才25万?25万在省城只够买间厕所。老万,你不能答应。这25万咱不要了,这么巴适的地方,咱们以后节假日还可以和朋友来这里度个假什么的,特么搞个民宿啥的它不香么?” 明秋站在那扇落满灰尘的木门前,眼睛盯着街头头上那一间破旧低矮的小房子,朝万春生道。 “拆迁合同带来了吗?” 万春生一愣,旋即回过神来。 “带了,带了,你要看看吗?” 万明秋接过万春生递过来的合同,并没有看,又朝万春生道。 “带笔了吗?” “笔?” “签合同不用笔吗?” “带,带了。” 万春生的声音中透着莫大的惊喜,他显然没有料到万明秋这么好说话,按经验来说,至少要讨价还价数个回合还不一定会成功的。 本来镇长交了底,这最后一家多给点钱也没有关系,能够保证拆迁尽快进行就行,他这报价还少了好几万的。 这老同学的交情就是不一样,这一回替镇上省了好几万块钱,在镇长面前邀个功那是一定的。 蔡雅急了:“老万,这么好的房子才25万。你他妈是不是脑壳进水了?” 万明秋说一不二:“闭嘴,房子是你的还是我的?少他妈的给我废话。” 蔡雅惊大了嘴,这还是她以前所认识的温文尔雅的万律师万明秋吗?怎么一回到他老家,整个人的性情变得如此乖张? “你……” 在车上就一肚子气,此时不爆发好像不是她的性格。 万明秋接了话:“你什么你,让你别跟来偏偏要跟来,要想寻不自在,立马滚。” “滚就滚,不就是一个乡巴佬嘛,整得以为自己是一个香饽饰饽似的,本姑娘还就不伺候了。” 蔡雅头也不回地走了。 万春生朝着蔡雅的背影喊了两嗓子。 “美女,美女,莫走噻,我在八宝楼订了餐……” 蔡雅气性大,风一样的女子,瞬间就消失在街角。 春生怅笑了两声。 “兄弟,女人是要哄着来的,你快点去追噻。” 万明秋不耐烦。 “合同签不签啦?” “签,当然签。等签完合同哥儿们中午在新街上的八宝楼请你和你女朋友吃大餐。” 万明秋不置可否,接了万春生递过来的笔在合同的最后一页签了名,万春生准备的充分,拿出印油盒子打开来。 “嘿嘿,在名字上面按个手印。留个银行卡号,节后上班款就立马打进去。” 万明秋将签好的合同递给万春生,再次看着对面那一间破旧不堪的小房子,木门歪歪斜斜地半掩着,门前的青石板路上长满了青苔。 “孙瘸子回来啦?” “没有,这么多年都不见人影。起先还以为他回省城投奔亲戚了。这回镇长托了关系在省城一问,才晓得,他们孙家只剩下他一根独苗苗了,孙家在省城的老宅子空了好多年,孙瘸子也不晓得去哪里潇洒去了。我在想这瘸子要么是在外头发财了,要么就是死在外头了。” “那他家拆迁怎么办?” “没人就好办多了,随便跟上头报个数,反正那个跟猪圈一样的破房子也赔不了多少钱,孙瘸子要是活着,回来再给他就是,不回来也给镇上省钱了,不过,我看他十有八九怕是不会回来了。” 孙瘸子,在万明秋的记忆里停留在上小学三年级之前。 在记忆当中,孙瘸子时常拿了一把竹制的躺椅坐在门前晒太阳。 夏天的晚上,就爱坐在门前喝酒乘凉,喝高兴了就喊街对面的明秋和明明过去,他的衣兜里总跟变戏法似的能变出糖来。 明秋不太喜欢孙瘸子,一方面是因为隔壁王奶奶总骂这孙瘸子不是啥好鸟。另一方面是明秋经常看到一些打扮得妖里妖气的女人出入孙瘸子家。 夏天的晚上,妈妈李小华坐在门前乘凉的时候,只要看到某个女人进入了孙瘸子家门的时候,她总黑脸着骂一句。 “妖精……” 在明秋的认知里,《西游记》里的妖精都是吃人肉的人物,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这孙瘸子总和妖精来往也不是啥好人。 但明明不,她还小,谁给她糖吃谁就是她的亲人。 只要孙瘸子咧开了嘴在街对面喊一嗓子,明明就屁颠屁颠地跑过去了。 孙瘸子见到可爱的明明,一张嘴笑嘻了,将明明抱在怀里,拿胡子拉茬的下巴在明明的额头上蹭着。 他也曾拿那下巴在明秋额头上蹭过,但明秋不干,那胡子太扎人了。 明明不见了之后,妈妈李小华离开了这个家,家里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过得挺惨淡的,爷俩的生活似乎没了阳光,生活所有的目标只剩喘气活着了。 父亲培养了一个新的爱好,这个爱好就是和孙瘸子喝酒。 以前滴酒不沾的父亲,从一开始一杯倒到后来千杯不醉。 一开始,父亲万兴民总是和孙瘸子喝酒。 有一天晚上,万兴民和孙瘸子喝酒的时候,在楼上写完作业的万明秋趴在窗户上看着楼下喝酒的两个人。 两个人喝得不少,孙瘸子说话舌头明显大了,声音也不小。 他说:“兴民啊,过几天我要去省城了,我们家老爷子前段时间去阎王爷那儿报道了,给我留了一些遗产,听说还不少,老资穷困了半辈子,这一下发财了,以后没人陪你喝酒了。” 几天之后,在楼下喝酒的真的只剩下父亲万兴民一个人了,与以往不同的是,少了孙瘸子的声音,父亲喝酒就显得寂静无声。 偶尔听得喉管里咕咚一声,然后就是父亲一声无言的叹息。 ------------ 第5章 隐秘的真相 “明秋,明秋,嘿……你在发啥呆?” 万春生那只胖手在明秋眼前晃了数下,万明秋的思绪才被拉了回来。 “春生,什么时候开始拆?这两天我好将家里的东西收拾一下。” “镇长说的,越快越好,你没看到吗?挖掘机都开到街头上了,估计明天就得开工。不过听说要先拆对面那一排,对面那一排的位置是要建养老院的,镇长说的,要替咱们镇上的老人们作想,尽快建好养老院,让老人们安心,从而让他们在外打工的子女们也放心,这才是人民公仆应该做的事情。所以啊,一时半会儿还拆不到你这里来。” “哦,那就好。我还想在这住上两天。” 万春生哈哈一笑:“那肯定莫得问题,我先去跟镇长汇报,中午的时候前街上的八宝楼走起。” “不了,我有点累,回去休息一下,顺便收拾一下东西。” 万春生狡黠地一笑。 “真的,你不用为我省钱,请你这个大学生吃饭我还是请得起的。” “你个虾子,老子啥时跟你客气过,节前接连加了好几天班,真的是累了。” “那,要是我告诉你我还请了美女,你是不是会立马改主意?” “拿着你的合同快滚,老子又不是没见过女人。” 万春生再次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如果我说那个美女是王辛呢?算起来,你们至少有五年没见面了吧!” “少拿老子开涮,王辛?她怎么可能在镇上。” “如果我说她是专门为你回来的呢?” “滚……” “开玩笑的啦,她都回来好几天了,是回来处理她外婆家的老房子。” 明秋没有再说话,从包里掏出钥匙打开木门上的铁锁。 上楼的时候,春生的声音在后头喊。 “我先去跟镇长汇报,一会儿咱们八宝楼不见不散哈。” 明秋没说话,见或者不见,一时很难界定。 说真的,王辛,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是他心里头的人,但不是有句话说的,见面不如怀念。 从那个暑假开始,王辛在他心里就只剩下怀念了。 春生话多,又在楼下喊了一嗓子。 “明秋,我觉得你还是给你女朋友打个电话,人家一个姑娘家,人生地不熟的,别出个啥子意外。” 新街上八宝楼,排场够大,两层楼的饭馆,一楼大堂,二楼包间。 春生来电话催了好几遍,说他在二楼要了一个包间。 最后一次见到王辛是高考放榜的那天,那天出成绩,明秋与王辛考的都还不错。 学校的宣传栏前,王辛对明秋说过一句话。 “咱们两个的分数报考厦门大学完全没得问题,要不咱们都报考厦门大学吧?” 明秋没有发表意见,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在回江源镇的大巴上,王辛跟明秋说过,那是她最向往的地方。 王辛的意思很明显了,两个人报考同一所大学,一切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明秋将一切根由都归究到了王辛穿的那件漂亮的吊带裙子上,她漂亮的天鹅颈上,那道心形的胎记在阳光下无所遁形。 填报志愿的那天,王辛脖子上那道胎记一直在明秋的眼跟前晃。 填完志愿之后,王辛特别兴奋,说她第一志愿就是厦门大学,她问明秋是不是跟她一样? 看着王辛期待的眼神,明秋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王辛那天兴奋不已,压根就没有看到他摇头的那一瞬间。 其实明秋的第一志愿填的是西南政法大学,那个志愿是老师建议的,他随手就填上去了。 当王辛后来知道他并没有填报厦门大学之后,两个人之间立了一道无形屏障,之后再也没有半分瓜葛。 在明秋的记忆里,王辛的形象永远停留在那个夏天,她扎着马尾,穿着那件漂亮裙子的青涩模样。 再后来,从万春生这个八卦男的嘴里陆续知道,王辛大学毕业之后听从父亲的建议,回到南前市,目前在南前市建设银行工作。 而明秋,政法大学毕业之后,在学长向开开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后来因为业务拔尖,成了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合伙人。 正值中饭时间,位于新街上的八宝楼热闹非常。 二楼VIP2房间,从窗户外头看去,王辛,她还是跟从前一样,漂亮迷人。 不,是比以前更漂亮了。 不同的是,她身边坐了一位戴着眼镜,书生气十足的男子,两个人靠得很近,关系似乎不一般。 明秋在犹豫要不要进去的时候,身后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 “老万。” 是蔡雅,她哭丧着一张脸。 “你个王八蛋,真的不管我了?” 时间,地点,人。见或者不见,都只在一念之间。 但现下,真的是没有再见面的必要了。 转身拉了蔡雅下了楼。 街边的面馆,蔡雅唆面唆得起劲,看得出来,她是真的饿了,一大碗牛肉面转眼就只剩小半碗了。 明秋拿起手机给万春生发了一则微信。 “别等我,我去找蔡雅了。” 刚发完这一则微信,万春生立马回了电话,这是八卦男一惯的作风。 在电话里,万春生声音不大,听得出来应该是背着王辛接的这一通电话。 万明秋并没有如万春生期待的那样改变主意,最后叹了一口气。 “唉……你呀,真不晓得你是咋个想的,你要是对她已经没了想法,别怪哥们对她有想法了哈。” 明秋懒得理她,万春生对王辛有想法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打初中时候就有了,可惜的是他这个想法一直处于单恋的状态。 接完这一通电话,蔡雅一碗面见了底。 明秋的语气不容反驳:“十五分钟后有一趟开往省城的车,我送你去车站。” 没等蔡雅反驳,明秋又道:“没得商量。” 蔡雅还磨蹭,明秋威胁她:“你要不听话,以后都不要来找我了。” 蔡雅到底没有拧过明秋,上车之前,伸手管明秋要他家的房门钥匙,明秋不给。 蔡雅威胁道:“老万,你要是不让我这几天住在你那里,我也不想回家看后妈的眼色,就只好去找一帮哥们叙叙旧了,喝酒泡吧干点出格事情你也管不着,反正你也不是我的啥。” 明秋乖乖地掏出了钥匙双手奉上,并不是他喜欢蔡雅,实在是不想一个花季女孩毁在任性上。 递钥匙的时候,明秋再一次想起万明明来,要是她还在的话,自己当哥哥的应该是不想让她误入岐途的。 ------------ 第6章 隐秘的真相 与蔡雅认识是在半年前的一个周末,明秋在事务所里值班,那天也没啥事,正闲得快生霉了的时候,一位染着黄绿色头发,穿着十分另类的女孩一脸哭唧唧地走进来,说是要告她后妈。 这个女孩就是蔡雅,一开始,明秋对这位打扮另类的女孩并不感冒,一副叛逆少女的模样,只怕是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来当她后妈都不一定行。 但当这个女孩梨花带了雨,哭诉她与后妈是如何一步一步从母慈女孝走到水火不相融的地步。 一切都只是因为后妈给她爹生了一个儿子开始,她就开始不受后妈的待见了。 尤其是几个月前她爹因为一场车祸意外去世,她就更是那个家里多余的一个人。 蔡雅的诉求很理直气壮,说她才是她爹的亲生女儿,家里那套三居室的房子本来是她过世的妈留给她的,现在变成了后妈和她儿子的了,她无论如何也要将属于她的房子要回来。 那天的明秋看到蔡雅,莫名地触动到了自己内心深处,这个看起来像混社会的女青年跟他倒是有类似之处,说白了就是缺爱,缺乏母爱。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表示如果事实真如蔡雅说的那样,他必定是要免费为她打这一场官司,将属于她的房子要回来。 但后来,经过几次与蔡雅的后妈打交道,明秋了解到事实与蔡雅说的有一些出入,但这后妈一看就是一个不太好惹的厉害角色。 那个胖胖的女人,开口就是大嗓门,她在二市菜市场卖锅盔,手艺不错生意也不错。 后妈说话中气十足,首先在气场上就占了上风,但她还算是一个实在人,讲得也是头头是道,蔡雅也无法反驳。 她说这个房子是蔡雅亲爹亲妈的财产没错,但她嫁到蔡家的时候,这一套三居室还有18年银行贷款要还。 她进蔡家的时候,蔡雅才8岁。她和蔡雅的爹两个人共同操持这个家,房贷一起还了13年,直到现在还欠着银行5年的贷款。 她一个人挣钱不仅还要房贷,还要养着两个孩子。 尽管蔡雅时年已经21岁了,但从没为这个家挣过一分钱,每个月还要从她这里拿走一笔生活费。 后妈在锅盔摊摊前,拿围裙擦了擦手上的油,说她答应了蔡雅的爹,不管以后有多艰难,都要对两个孩子负责。 不管蔡雅认不认她这个后妈,但家里的大门一直为她敞开,有自己一口汤吃,绝对不会让蔡雅饿着。 如果蔡雅一定要分家,好,将她养蔡雅13年的债还清了再说。 蔡雅说她好养活,十几年也没花好多钱。 后妈拿圆珠笔在油纸上例了一份清单,摆在蔡雅面前。 清单上,后妈将单位全部换算成锅盔,说这个锅盔早先是两块钱一个,现在是五块钱一个。 算下来的话,将蔡雅养大,最少也得需要十几万个锅盔,十几万个锅盔一个人要烙下来,那不是细水长流四个字就可以简单形容起来的。 要还就让蔡雅亲手一个一个的烙了锅盔来还,蔡雅看了一眼清单,脸色刷地一下子变白了,说让她烙十几万个锅盔还不如直接将她卖了。 这场官司到底没有打起来,蔡雅的爹留了遗嘱,白纸黑字得清清楚楚,房子后妈,蔡雅,弟弟三个人共同所有。 劝蔡雅回家也费了一些工夫,凭着明秋这位金牌律师的三寸不烂之舌,自己现身说法,说自己就是一个没妈的孩子,期许有个后妈来关心都是一种奢望,别生在福中不知福。 蔡雅回是回去了,但那之后,三天两头地往律所跑,没啥正事,反正但凡在后妈那里过得一丁点不舒坦,就上明秋这里来找存在感。 这个自我感爆棚的女孩说到了明秋的深处,她说。 “万律师,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跟我一样,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那一类人。所以我们应该同病相怜,抱团取暖才对。” 得,反正自己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不过是管一个女孩子几碗杂酱面而已,他还是管得起的。 他在想,如果万明明还在的话,也就是这个年纪,权当养一个妹妹好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律所里的同事只要见到蔡雅来了,总开玩笑说。 “万律师,你的小女朋友来了。” 一开始他还辩解两句,后来也懒得管了,由着他们说去,反正自己心里清楚就行。 后来蔡雅也自认为她就是自己的正牌女友,明秋明确拒绝了蔡雅,说她不是他的菜。他只当她是妹妹而已。 蔡雅到也直截了当,她说:“妹妹也罢,女友也罢,反正你休想不管我,你要不管我,我又天天去外头瞎混去。” 明秋叹了一口气:“得,只要你不越界,你咋个作贱我都行,反正我也是贱命一条。” 就这么的,蔡雅越作贱越起劲,后来就以明秋的女友自居了。 再次见到王辛之前,明秋是铁了心做一辈子单身狗的,有蔡雅当自己的挡箭牌,倒也省了不少心。 .................. 万春生这一张嘴是开过光的,他一语成谶,孙瘸子确实回不来了。 中秋的第二天,深秋的清晨还没有彻底醒过来,老街头头上几间隽刻着上百年历史印记的老式小楼,在挖掘机的响声中轰然倒塌,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老街这头一排小楼默默地看着对面一地的烟尘飞扬而起,知道自己的宿命也不过是如此,沉默良久之后,深青色的木梁发出一声沉重地叹息。 远近闻名的包工头万大金,经过几轮激烈的竞标角逐之后,万大金和他身后强大的匠人团队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开工之前,万大金在八宝山上的财神庙烧了一柱高香,财神庙的主持掐指一算,说这一天简直就是上天入地,动静皆宜的大好日子,选在这一天开工,必将是财神爷驾到,财源滚滚而来。 这一天,天气并不太好,江源镇地处内陆盆地,秋冬天气向来都是灰蒙蒙,数米开外看不见人影。 开工典礼阵仗搞得大,一个小时的炮仗响砌了半天边。 镇上各级领导依次发表了具有影响力的讲话之后,万大金的破锣嗓子一声吼:“开工啦~~~” 这一天应该不是什么好日子,一早的天灰蒙蒙的,日头都看不见,晌午时分飘起了蒙蒙细雨。 雨雾之中苍老的老街透出一种腐朽的味道,财神庙的主持抢了风水大师的活,实在是不靠谱。 江源镇著名的风大水师捋了捋稀稀拉拉的几根胡须,站在街头头上说了一嘴。 “我就说,这一天是诸事不宜的日子,马来个卖批的,这些街娃子就是不信邪。这一哈,要变天了哇。” ------------ 第7章 隐秘的真相 2018年10月10日下午3点25分。拆迁工程被迫停止,县道上开来了几辆警车,下来好多穿警服的警察。 警方动作麻利,很快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 围观好事的大婶们作神秘状。 大婶甲:“孙瘸子,晓得不嘛,原来还以为他去外地发财了,没想到十来年了,他一直连镇子都没出去过。” 大婶乙:“是的哟,听说万大金的工人在孙瘸子家的茅坑里头挖出来人的骨头。不是孙瘸子是哪个?” 旁边的大爷比较理智:“一个二个老娘们不要瞎说,万一不是孙瘸子呢?” 大婶乙恨恨地瞪了一眼大爷:“不是孙瘸子是哪个?这么些年镇上只他一个人不见了,又没得旁人。” 大爷不服:“万兴民家的小崽崽万明明不是不见了吗?万一是他家的明明贪玩掉进去的呢?” “瞎说,明明丢了那一天晚上,所有街坊家的茅坑咱们翻来覆去地搅过了的,根本就没得人。再说了,有好多人听说明明当年就是遭孙瘸子拐起跑个了的,咋个可能是明明嘛。” 大婶丙:“你们不晓得嗦,那年我听万兴民说的,他家万明明好像早就不在人世了。” 大婶甲接了话把:“哎,你说,孙瘸子咋个会死在自己家茅坑里头呢?” “那哪个晓得呢?你又不是不晓得,他好喝两口猫尿,猫尿喝多了上茅坑的时候踩空了掉下去了呗。” “也是哈,这个杀千刀的,一天吊二啷当的,一辈子没干过啥好事,老天爷是长了眼睛的,让他不得好死。” 这个人到底是不是孙瘸子,据知情人士透露,从孙瘸子家的粪坑里挖出来的人骨头,左小腿骨明显矮了一截,骨头里面打了两个钉钉,十有八九是孙瘸子。 这骨头确实是属于孙瘸子的,经过DNA鉴定,这个骨头与孙瘸子远房舅舅李长发的DNA比对,确定是亲属关系。 至于孙瘸子究竟是失足掉下去的,还是有其它的原因? 又据知情人士透露,孙瘸子头盖骨的左前边有好大一个窟窿,好像是用棍子砸出来的。 另外从粪坑里还挖出一把斧子来,说不定那个就是凶手作案的凶器。 镇上的老娘们一个二个柯南附了体,纷纷猜测是仇家敲了孙瘸子的天灵盖。 至于仇家是谁,老娘们一个二个讳莫如深。 “那,说起来就多了,毕竟孙瘸子那些年睡了好多别个的婆娘,咱们镇上但凡有点资色的小媳妇,哪个没遭他睡过?这绿帽子满大街的戴,想砍死他的人估计从街的这头排到街的那头。” 这话虽然说得夸张了一些,但也间接地证明了孙瘸子身残志不坚,男人能干的事情他绝对不比别个干的少。 就因为头盖骨上这么一个窟窿,孙瘸子失踪案上升为刑事案件。 江源镇隶属南前县,南前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年青的大队长陈建和他手下接手了这起案件。 ……………… 王辛来找万明秋的时候,他正站在二楼的窗户跟前,看着斜对面进进出出身着警服的警察。 昨天下午的时候,对面的挖掘机停了下来,不久之后,就看到警察在孙瘸子家的废墟上出入,早上去新街上吃早餐的时候,听隔壁桌八卦得知,在孙瘸子家的粪坑里发现了孙瘸子的遗骨。 还记得,那一年,孙瘸子说要去省城继承他家老爷子的遗产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的人影。 如今算起来已经过去15年了,也就是说,如果孙瘸子像万春生说的那样,压根就没有去过省城,那么他掉进粪坑的时间就是在15年前的某天。 孙瘸子躺在他家的粪坑里面整整15年,如果不是这一次拆迁的话,他还要继续在那里面不知道躺到猴年马月。 八卦者说,孙瘸子的死好像并不是意外,而是有人敲了他的脑壳,再被扔进粪坑的。 孙瘸子这么个人物,在明秋的记忆里,并不是什么光彩式的人物,他的死对于明秋来说,也掀不起什么涟漪。 父亲的遗物虽然不多,但零零碎碎的,一时之间不知道从何处入手。 从老式的窗棂格子看下去,老街还是热闹的,拆迁带来的烟尘弥漫在雾气当中,收破烂的这个时候比谁都忙,装箱的,与卖废品的讨价还价的,各种声音汇杂在一起,是一种颓废的热闹。 每次一站在这扇窗前,明秋总能看见明明不见了的那天晚上,李小华瘫坐在街上的水坑里的情境。 这个情境多次出现在梦中,数年以来挥都挥不去。 吃过早饭回来,二楼那扇老式的木门一推响声特别大,让人害怕再推就会掉下来,所以就没有关。 王辛就是在这个深秋的早上,作了一个不速之客。 几年未见,他以为以往活泼非常的王辛,在自己与她不曾明说的青涩之恋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之后的几年间,会变得成熟稳重一点。 但并没有,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嘛。 她还是那么调皮,仿佛他与她从未有过青春之伤的隔阂。 从身后悄悄地蒙上了他的眼睛,用一种看似伪装,但却从未离开过他心际的声音问道。 “猜猜我是谁。” 哼哼,无聊的把戏,自己犹如四十岁的苍老心境啊,如何好意思玩这一种猜来猜去的游戏。 声音低沉:“你不无聊吗?” 王辛的声音带着浓烈的失望。 “你这句话说得跟我爸似的,老气横秋。几年没见,一点惊喜的感情色彩都不带,真让人失望。” “你怎么来了?” “听春生说,你带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友回来,我就想来看一看,到底是何方妖精能将你迷得连见我一面的时间都没得,看我能不能用法海的钵将这妖精给收了,去去她的妖气。” 她笑意中带着俏皮的狠,仿佛让看到了学生时代的她,倒让明秋觉着这个灰蒙蒙的早晨明亮了好多。 “妖精觉得我这个人太不解风情,自己个先撤了,倒让你失望了。” “嘿嘿,你这个人的确不解风情。” 几句解嘲之后,有了几分钟迷之尴尬。 这个尴尬,很快被来访的人打破。 ------------ 第8章 隐秘的真相 一个穿着警服的年青警察,正气十足的国字脸,说话还是十分客气,他朝明秋问道。 “打扰了,请问是万明秋先生吗?” 明秋点点头。 “我是县刑侦大队的陈建,有几个常规的问题想问一问你,你看方便吗?” 明秋看了看一旁的王辛,王辛虽然识趣,但她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方便,当然方便,陈警官是因为对面那个案子的事情来的吧!你们谈,我去里屋帮他收拾东西。” 她倒是一个自来熟,自顾自地转身进了里屋。 陈建的问话一点都不拖泥带水,由于屋内长时间未住人,到处都是灰尘,实在是没有地方可以入坐,两个人的谈话是站在窗前开始的。 “孙源,你有印象吗?” “孙源?” “孙瘸子。” 孙瘸子原来叫孙源,在明秋记忆里,大家都叫那个人为孙瘸子,倒还真不知道他的名字叫孙源。 明秋只记得父亲叫他老孙,自己叫他嘿,妈妈李小华跟大家一样喊他孙瘸子,万明明叫他……叔叔。 “哦,还有一些印象,但不是很深。” “听镇上的居民说,他与你父亲万兴民是同学,两个人的关系不错?” “这个,我那个时候年纪小,大人们之间的关系分得不太清楚,我父亲是人民教师,为人随和,镇上居民家的孩子大都是他教过的,在我的印象里,他与街坊邻居们的关系都还不错。” “听说你父亲以前经常和孙源一起喝酒?” “这个……我记得不太清楚,只记得隔壁王爷爷和王奶奶经常跟我们家搭伙,王爷爷好喝两口,我爸经常陪王爷爷喝两杯。” “从这里看过去,孙源家倒是看得很清楚。” “我爸每天回来要洗衣做饭,还要批改作业,我也要完成家庭作业,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世界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是说,孙源是从什么时候起不在家的,你有印象吗?” “我……具体是什么时候想不起来了。应该是我上小学的那几年吧!听隔壁王奶奶说,他老家是城里头的,他回城里头去继承遗产去了。” “也是,那个时候你还是一个孩子,记得的应该也不多。” 转头朝里屋看了看。 “那位美女是?” 明秋脸色一红:“是我同学,得知我回来来看我的。” “你同学?那她应该认识孙源?” “她应该不认识,她家搬到江源镇的时候,都上初中了,那个时候孙瘸子早就不在了。” “哦。”陈建从兜里掏出一张名片来递给明秋。 “谢谢你的配合,名片上有我的电话号码,毕竟时间有点长,如果想起什么给我打电话。” ……………… 女人的手就是巧,好几年没有收拾的屋子,被王辛这么一收拾,顿时有了生活气息。 靠街面的上那间房子,以前是爸妈住的,现在被王辛收拾出来。 中间她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就带了床单被褥,说是在她舅舅家弄来的。 大红色的老式床单被褥,上面还有大红的喜字。 干净的床单被褥铺上之后,整个房间映在一片喜气当中。 王辛嘻嘻一笑:“舅舅当年结婚的套装被我给拿来了,有没有一种结婚的感觉?” 她说这话的时候,一张洋溢着青春美好的脸生动极了。 沉寂了许久的心突然之间又心动了起来。 王辛的眼里闪动着火花,她半倚在门口。 “明秋,你跟我说实话,那年为啥要改志愿?” 万明秋企图改变话题,只是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 “我没改志愿。” “咱们不是说好了一起报考厦门大学吗?” 当年的班主任赵老师背了锅。 “是赵老师,他让我报政法学校的。” “万明秋,你个龟儿子从来都是这样,半天放不出个屁,有话就直说不行啊!你还像一个男人样不?” “王辛,现在说这些还有必要吗?都过去那么久了。” “当然有必要,你欠我一个说法。” “好吧,既然你非得要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老实说,我一点都不喜欢大海,我也不想跟你上一所大学。” 王辛说得对,是个男人当断则断,拖泥带水,实在不是一个男人的作风。 “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你自己想一想。” “万明秋,我不相信,你是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 “也不是没喜欢过,但那个时候的喜欢在我看来只是单纯的喜欢,并不掺杂着任何感情色彩。” 王辛刚才还粉红的一张脸瞬间发了白。 “你,亏得我这么多年一直将你放在心上,原来一直都是我在自作多情。” “其实你今天就不该来,保留一点青春的美好又有什么不好呢?有些事情不一定非得要有一个真相,知道了反而不好。” “好吧!现在晓得也不算晚,就当我这么多年的对你的感情喂了狗。” 万明秋站在窗前,看着楼下凌乱的街面上,王辛并没有如预期那样出现在他的视野当中。 说实话,拒绝她十分艰难。 他需要做的只能是看着她幸福就好,自己从来都只是她生命当中的过客而已。 客厅那扇木门一脚被踢开,那个像风一样的女子朝着自己奔了过来。 不顾一切地扑进了自己的怀中,一阵令人眩晕的女人香扑面而来。 她热情似火,呼吸在耳边灼热而又温情。 “万明秋,你骗不了我,你一直都是喜欢我的。” 那张大红喜字的床上,这么多年的隐忍在这个时候犹如大坝决了堤,一发不可收拾。 最后的关头,他到底还是刹住了脚。 两个人长时间的沉默之后,明秋道。 “你走吧,以后咱们也别见面了。” 王辛不解:“为什么?你明明对我是有感觉的。” 明秋:“姑娘,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任何一个姑娘扑过来,我都会有感觉的。” “我不相信,生理反应和情感的反应我分辨得出来。” “王辛,我给不了你幸福,你身边的那个眼镜跟你才是一路人。” 王辛噗嗤一声笑,抱着万明秋一顿狂亲。 “原来你昨天中午来过了,看来你还是在乎我的。” 她倒是没有再多纠缠,起身走之前,又对明秋道。 “万明秋,你是逃不出本姑娘的手掌心的。” ------------ 第9章 隐秘的真相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秋姑娘挥动着纤纤玉指,肆无忌惮地将青春的气息,在红砖青瓦的每一处角落里调皮的拨动。 晨曦下的校园,书声琅琅。 2006年10月6日,是传统的中秋佳节,时年12岁的万明秋在江源镇镇中上初中一年级。 中秋团圆佳节,这个早晨与以往每一个早晨似乎没有什么区别,非得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一早学校给每个人发了一个月饼,还有就是窗棂上那两只聒噪的麻雀。 从早读开始起,那两只麻雀就在窗户边上,时而盘旋,时而驻足,大多时候都在交头结耳地说着听不明白的鸟语。 万明秋坐在靠窗的那一组的倒数第一排,他遗传了爸爸的大高个,才上初中一年级,身高已经170了。 上初中之后,学习繁重了不少,在升初中以前,万明秋的成绩是不错的,但进了中学校园之后,压力还是有的。 譬如这个早晨,一向沉静的万明秋内心莫名地不平静,语文老师要求在早读结束之前,四首古诗要会背会默会运用。 要在以往,对于喜欢文学的万明秋来说是小菜一碟。 但这个早上,眼看着就要下课了,他连这一首《观沧海》还没有背熟。 他将这一切原因归究于那两只麻雀,一大早不停在窗前嬉闹。 尽管他将学校发的月饼的大半个贡献给了窗外的那两只麻雀,但仍然没能让它们闭嘴。 正在心烦之即,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张华张老师推开教室的门走了进来。 万明秋内心一暗,遭了…… 父亲万兴民是这所中学初三年段的数学老师,所以张老师对万明秋特别地照顾,早读背诵虽然不是每一个同学都会抽到,但张老师每回都会抽到万明秋。 万明秋狠狠地瞪了一眼窗外那两只还不知道犯了什么错的鸟,如果眼神可以当利箭的话,这两只鸟早就被射得千疮百孔了。 唉,该来得来会来。 万明秋将头埋在书本里,内心默默念叨。 “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万明秋。” 张老师的声音如期响起。 他腾地一下站起来,满脸通红。 “老,老师……” “来将作文本给大家发下去。” “是。” 张老师继续:“同学们,这一次的摸底作文课,让张老师看到了你们的实力,超出张老师的预期,有几位同学的文章尤其地出色,特别是万明秋,他的那篇《思念》写出了最真实又最朴实的情感,也写出了对于他妹妹来自内心深处的想念,说真的,老师被你感动了。作为奖励,今天就放过大家,抽背改到明天早上。” 幸福来得太突然,万明秋脑壳发晕。 脑海里荡漾着一首歌。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 同学们的欢呼声不绝,张老师敲了桌子。 “大家安静,今天我们班来了一位新同学,她叫王辛。” 王辛,一位漂亮的姑娘。 当王辛走进教室的时候,万明秋觉得她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大大的眼睛,笑起来左边脸上有一个深深的酒窝。 她的声音也很好听。 “大家好,我是王辛,以后还请大家多多关照。” 张老师:“王辛的爸爸从大王镇调到咱们镇任副镇长,王辛也从大王镇中学转学过来,大家掌声欢迎新同学。” 一阵热烈的掌声过后。 张老师又道:“明秋。” 万明秋站了起来。 “以后王辛就是你的新同桌了。” 王辛落落大方走到万明秋的身边,笑起来特别好看。 “万明秋同学,以后请多多关照。” 万明秋不太好意思,脸憋得通红。 “呃,互,互相关照。” 王辛成为万明秋的新同桌,其实在预料之中。 万明秋之前的同桌范蓉蓉的父亲是江源镇副镇长,据说高升调到县里工作去了。 王辛的父亲应该是顶范蓉蓉父亲的职位的。 相对于霸道的范蓉蓉同学来说,万明秋更愿意和王辛做同桌。 范蓉蓉可不会像王辛这么温和的,记得第一天上学的时候,范蓉蓉就自作主张的占据了整张桌子的三分之二,只给身形高大的万明秋留下了可怜的三分之一的位置。 范蓉蓉这么做的理由很直白,她傲气地对万明秋说。 “我爸爸是镇长,立马就要升到县里工作了。而你的爸爸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老师,我爸爸管着你的爸爸,如果你不想让你爸爸的工作丢了话,就老老实实听我的话。” 万明秋当然不相信范蓉蓉的话,法制社会,一个小小的镇长还能反了天啦? 但他没有跟范蓉蓉计较,因为父亲万老师说过,男子汉大丈夫不是什么原则上的事情就不要跟女人一般见识。当然,如果是原则之内的事情,那是寸步也不能让。 所幸,范蓉蓉跟他同桌了也不过两个星期的事情。 爸爸还说过,女人的心,海底针,你是永远猜不到的。 令万明秋猜不透的是,范蓉蓉转学走的那天,居然送给了万明秋一个MP3. 那个东西可是一个值钱的玩意儿,万明秋打死也不要,但范蓉蓉放了狠话。 “你不收下,我就让我爸爸拆了你爸爸的职。” 唉……猜不透的霸道女王气质,非范蓉蓉莫属。 与范蓉蓉比起来,王辛哪哪都比范蓉蓉舒服。 王辛皮肤白白的,吹弹可破,范蓉蓉的皮肤跟东南亚一带土著人有得一拼。 王辛身材纤细,范蓉蓉身材不是胖,是壮实。 王辛一头长长的秀发,是男生喜爱的样子。范蓉蓉留着比男生还短的寸头,她要不说话,没人晓得她是女生。 王辛说话温柔好听,范蓉蓉十里地外都能听到她的大嗓门。 要说王辛与范蓉蓉比起来有瑕疵的话,倒是有一点。 范蓉蓉脖子粗,但光滑,不像王辛,白白的天鹅颈上,一个心形的暗褐色胎记尤其的明显。 万明秋内心一个激灵,这个胎记,怎么那么熟悉? 一整个上午,王辛那一张好看的笑脸一直在万明秋的眼前晃悠,有那么一瞬间,那张脸与当年两岁的万明明的脸无限重叠。 脑海中那一个想法挥之不去。 王辛,会不会是万明明? 其实他有想过,如果真的王辛就是万明明的话,年龄上也对不上,王辛比万明明要大三岁。 但人有的时候执念一生,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因为他又为自己这个想法找到了借口。 万一王辛的父母当年捡到她的时候,不知道她几岁,所以年龄报大了呢? ------------ 第10章 隐秘的真相 万明明不见的那天,起初一家人并没有太在意,江源镇民风纯朴,以往数十年来从未发生过丢孩子的事件。 明秋那天发烧一度达到了40度,父亲万兴民带着他在镇医院打了好几瓶点滴之后,才退下去一点点,医生说是急性扁桃体炎,一时半会儿降不下去,回去之后多喝水,注意观察。 折腾了一个下午,回到家里的时候,天色都发了黑。 母亲李小华心也真大,这个时候,她还在店里清点库存,这一天的生意确实不错,不大的店铺比平时空旷了许多,在见到万兴民的时候,满脸堆笑。 “今天生意不错,好几款都卖断货了,看来我明天又得去进货了。” 万兴民问:“明明呢?” 李小华:“应该在王奶奶家吧,我收拾完这个去接她。” 李小华之所以如此淡定,是因为明明经常在王奶奶家蹭吃蹭喝的,有的时候还在王奶奶家的躺椅上眯着了。 王奶奶儿女都在外地,对活泼可爱的明明特别喜爱,就当自己孙女似的疼爱。 万兴民带着明秋回到二楼,刚倒了一杯水给明秋,李小华慌慌张张的声音在楼下响起来。 “兴民,兴民……快,明明不见了。” 2000年中秋的这一天晚上,江源镇里外三条街灯火通明,街坊邻居都在帮忙寻找万明明,街边边上的犄角旮旯都寻遍了。 起初,李小华还含有希望。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夜风起来的时候,天幕就黑得跟个锅底似的。希望就随着黑夜的颜色一点一点地被吞没。 她站在街中央无意识地转着圈圈,声音在发着抖。 “兴民,你说,明明她会不会在哪个角落睡着啦?” 万兴民作为一家之主,尽管这个时候的他已经在心底里明白,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万明明找到的可能已经少得他都不敢去想,但他还是尽管安慰李小华。 “你放心吧,明明贪玩,指不定在哪个地方睡着了,等她醒来了,指定能回家。” 虽然江源镇明风纯朴,以往从未发生过拐卖小孩的事件,但怕就怕在有心之人,江源镇是一个大镇,交通四通八达,要带走一个小孩不被人发现,也太容易了一些。 如果万明明真的被有心人之人带走的话,这个时候怕不是早就远走高飞了。 万兴民站在街中央对李小华说这一通话的时候,万明秋喘着粗气站在二楼的窗口,昏暗的白炽灯下,一双小手攀在木制的窗棂子上,从他的视线看下去,前一天刚下过雨,那一处低洼地带,雨水还没有干透。 妈妈李小华就瘫坐在那一片泥水地上,以明秋从未见过的悲伤姿态呈现在他的视线当中。 眼眶里有晶莹的东西,瞬间溢了上来,再然后就犹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滴答滴答…… 内疚随着滴答滴答的声音一点一点升上来,很快就溢满了胸膛。 一切都不应该是这样的,也不是他所想像的样子。 他知道,是他亲手将万明明给弄丢了的。 万明明失踪的第二年,李小华与万兴民离了婚。 有多少婚姻是因为孩子才维系的,孩子不在了,婚姻就如同嚼蜡,越嚼越不是滋味。 万明秋记得第二年中秋节那一天,江源镇笼罩在一片雾色当中,李小华将楼下店铺的门板板一块一块的合上,提了行李头也不回地朝车站走去。 万明秋远远地跟在后头,一步又一步,车站就在眼前,李小华转过身来,神色木然。 她朝着躲在街面上那棵柏树后面的明秋道。 “明秋,回去吧!别让爸爸担心。” 万明秋咬了半天嘴唇,将自己小小的身躯探了出来,犹豫了好久才说道。 “妈妈,你可不可以不走?” 李小华嘴角牵扯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放下行李,走到万明秋的跟前,伸手给了他一个温暖地拥抱。 她身上有一股让人闻着特别舒服的香气,在明秋看来,那应该是妈妈的味道。 这个拥抱并没有持续多久,这个秋天的早晨,明秋缩在李小华的怀抱里,闻着那一股令人温暖的味道,数着数。 他希望这个拥抱可以久一点,可惜并不如他的愿,这个拥抱很短暂,在他数到第五下的时候,李小华毫不犹豫地松了手。 她说:“明秋,以后我再也不是你妈妈了,咱们母子的缘分今天就算是到头了,以后和你爸好好的,也许会有新妈妈来代替我照顾你。” 李小华抹了一把眼泪水,转身走了,再也没有回过头。 尽管万明秋奔在她的身后,哭着喊妈妈,一个趔趄摔倒在街沿上,她也没有回过头。 那之后的多少年,万明秋没有再见过李小华,万兴民也没有给万明秋找新妈妈,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妈地将万明秋给养大。 万明秋两岁那年,一直体弱多病的妈妈生命走到了尽头。 那一年,明秋还小,完全不记事,对于自己亲妈唯一的印象只记得她那一只戴着手镯的手,瘦骨嶙峋,像鸡爪子一样令人害怕。 李小华是在明秋的亲妈去世的半年之后嫁给万兴民的,那年明秋两岁多。 两岁的万明秋见到一脸明媚的李小华,瞬间就喜欢上了这个笑起来特别好看的阿姨。 明秋永远记得那一天,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李小华和父亲万兴民并排站在幼儿园的门口来接他。 李小华远远地看到明秋就蹲下身来,朝着明秋笑道。 “来,明秋,到阿姨这里来。” 李小华性子开朗,爱笑,也懂得表达。那天的万明秋特别喜欢这个漂亮阿姨,毫不怕生的扑到了李小华的怀里,她身上有一股特别的香气,小小年纪的万明秋在想,这种香气大概是妈妈的味道吧。 更让万明秋喜欢李小华的原因是,那天李小华变戏法似的在空空如也的手心里变出好几颗巧克力糖来。 万明秋的记忆里,那天的巧克力糖特别地甜,连夕阳在天边烧起的火烧云似乎都是巧克力糖的味道,驻扎在记忆里无法磨灭。 那天不久,李小华住进了万家,和父亲睡在了一张床上。小小年纪的明秋挤在了两个人的中间,睡得特别地香。 这个家总算像一个家,有了温度,有了妈妈的味道。 一年后,妹妹明明来到了这个世界上,这个家越发地热闹了起来,李小华将一楼的店面收回来开了服装店,生意还不错,这个四口之家生活一天比一天红火。 ------------ 第11章 隐秘的真相 但是自从妹妹万明明来到这个世间之后,万明秋觉得自己不快乐了。 万明明在妈妈李小华肚子里的时候,他其实是挺期待的。 妈妈李小华常常逗万明秋。 “明秋,妈妈生个弟弟给你玩好不好。” 对于才三岁多的明秋来说,他不明白弟弟代表什么,但他希望有一个小朋友陪他玩。 明明出生之后,期待的弟弟变成了妹妹。 这个妹妹刚生下来皱巴巴的,特别丑,还没日没夜的哭。 明秋觉得妹妹一点都不好玩。 不光不好玩,她还抢了好多属于自己的东西。 譬如,每天晚上,躺在爸爸妈妈中间的再也不是自己,而是那个家里的新成员。 譬如,妈妈每天晚上的睡前姑娘也没有了。 譬如,妈妈温暖的怀抱里再也不是自己了。 譬如,妈妈开始对自己敷衍起来。 譬如,爸爸每天下班回来之后,第一时间也是抱妹妹。 明秋问过妈妈。 “妈妈,你说过生个弟弟给我玩的。她为什么不陪我玩?” 妈妈李小华就说:“妹妹现在还小,等她长大一些就可以陪你玩了。” 于是,明秋就盼望着妹妹快点长大。 但是,妹妹一天一天地长大,却并没有让他感觉到快乐。 爸爸妈妈的重点还是在妹妹身上,妹妹抢他的玩具,撕他的作业本,动不动就撒娇,还打他。 爸爸妈妈解决问题的方式,永远只有那一句。 “明秋,你是哥哥,你应该让着妹妹。” 小明秋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让着妹妹。 爸爸妈妈的回答也很简单:“因为你是哥哥呀,哥哥就应该保护妹妹。” 这些也就算了,关键妈妈有好多次都是因为妹妹冤枉自己。 比如,妹妹从椅子上摔下去,妈妈就责怪自己。 “明秋,你怎么没有保护好妹妹呢?” 比如,妹妹从小就有咬人的毛病,一不顺心就咬人。有一次将明秋的胳膊都咬出血来了,明秋忍不住还了手。 明明的大嗓门哭得伤心不已,爸爸立马批评明秋。 “你为什么要打妹妹?” “她咬我。” “妹妹还小,你应该让着她,怎么能打她呢?” 小小年纪的万明秋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总要让着妹妹。 这个问题,他在爸爸妈妈这里找不到答案,去乡下奶奶家的时候,他就问奶奶。 奶奶的回答他似懂非懂。 奶奶说:“明秋啊,明明是你的妹妹,她是这个世界上除了你爸妈以外,和你最亲的人。” 奶奶没能给明秋解惑,但明秋后来找到了答案。 这个答案是婶婶告诉他的。 婶婶背着奶奶,将明秋拉到一边,故作神秘地对明秋说。 “明秋,你知道为什么你爸妈喜欢明明不喜欢你了吗?” “为什么?” “因为你爸爸娶了后妈,你爸爸就变成了后爸。后爸和后妈就只爱自己的孩子了。” 明秋终于明白了,妹妹不是生来给自己玩的,而是来抢爸爸妈妈的爱的。 在幼小的明秋心里面,他渐渐萌生了一个想法。 要是没有妹妹,爸爸妈妈的爱会不会回来? 1999年的中秋节,明明给了自己将她给弄丢的机会。 江源镇的街面上,因为节日的原因,比往常要热闹许多。 因为感冒生病在家的明秋,并没有得到爸爸妈妈过多的关心。 爸爸在上课,妈妈忙着做生意。 他们无瑕顾及生病的明秋不说,还让生病的明秋照顾妹妹明明。 明秋发烧了,他浑身上下软绵绵的,只想在床上躺着好好地休息。 但明明不干,她吵着要吃糖葫芦。 于是,妈妈李小华就让明秋带着妹妹去买糖葫芦。 当明秋带着妹妹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找那个卖糖葫芦的老爷爷的时候。 明明又开始在街面上撒娇耍脾气,她要明秋背着她。 这个时候,那个梳着两个漂亮的发髻的明明,生得跟个洋娃娃似的小女孩。 在明秋的眼里一点都不可爱,相反还特别可恨。 看着那个站在人群中犯倔的明明,一点一点地被人群淹没。 明秋生出一个可怕的想法来。 要是万明明不见了,爸爸妈妈的爱会不会回来? 在年幼的明秋心里,他固执的认为,只要明明不见了,自己就会重新得到爸爸妈妈的爱。 所以,这一天,他没有理会站在街中央耍脾气的明明。 前几天,在电视里看到一则新闻,说一个小孩独自上街,被人贩子拐走了。 要是明明也被拐走了多好啊! 于是,他拼命地往前走,边走边回头看看明明有没有追上来。 回头看到的都是大人们的腿,他甚至在内心祈祷,人贩子快点将万明明带走吧! 卖糖葫芦的爷爷跟前挤的人多,明秋故意没挤进去。 等了好久,没想到万明明居然来到了跟前,扯了他的衣服,撅着嘴叫哥哥。 这个可恨的小妞,所幸她有软肋,那不是看见吃的就迈不动腿。 于是,糖葫芦在明明手里啃得满嘴糖的时候,明秋悄悄的将自己了隐身在了人群中。 然后,他看见了那个人,那个人笑咪咪地牵着明明的手,先是在小卖部买了一个大大的棒棒糖给明明。 然后,又在街边的饰品摊摊上,给明明买了一个漂亮的蝴蝶花扎在头上。 再然后,他看见那个人带着明明上了那车开往省城的车。 明明头上那个米妮的蝴蝶结被扔在了车站边上的草丛里。 看着那辆车慢慢地开出自己的视线,明秋心跳加速,突然之间空落落的。 他撒丫子追那辆车,但那辆车只会离他越来越远。 其实还没有回到家,明秋就后悔了,仔细想一想,明明也没有那么令人讨厌,相反她眨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叫自己哥哥的时候,还很可爱。 但明明已经走了,为了得到爸爸妈妈的爱,他只有什么都不能说。 更令明秋没有想到的是,明明走了,他也并没有得到爸爸妈妈的爱。 这个家再也没有了温度,爸爸妈妈几乎天天因为明明不见了的事情吵架。 他们只顾着吵架,从来不会在意家里还有一个孩子需要爱。 长大了之后,他才明白,当后妈李小华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之后,她对自己的爱不再也找不回来了。 ------------ 第12章 隐秘的真相 他们只顾着吵架,从来不会在意家里还有一个孩子需要爱。 长大了之后,万明秋才明白,当后妈李小华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之后,她对自己的爱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上初中的时候,万明秋认识了王辛。 父亲万兴民也从一个小学数学老师变成了一个初中数学老师。 父子两个交流的方式大多时候都是沉默,吃饭沉默,看电视沉默。 王辛来到学校后不久的一天,父子两个照样默默地坐在桌前吃饭。 父亲做饭的手艺一直不错,李小华以前说过,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这个就叫做食不言寝不语。 李小华从这个家走了之后,父子两个已经习惯了吃饭不说话。 明秋吃完饭之后,并没有立刻下桌,而是等着父亲吃饭。 父亲万兴民问:“儿子,你有话要说?” “是的。” “快说,我一会儿还要备课。” 这句话很难说出口,这么几年,明明这两个字一直是这个家里的禁地,谁也不想提起。 “那个,你还记得明明的样子吗?” 万兴民一口饭噎在了嗓子眼上,半天才咽下去,他喝下一大口汤之后再问明秋,带着不解的神情。 “好好的,怎么又提起明明了。” “没有,我觉得我的同桌王辛有点像长大了的明明。” 万兴民看明秋的眼神越发的不解。 “儿子,爸爸再一次告诉你,明明的不见和你无关。那个时候你还是一个小孩子,你什么都不懂。你不该有心理负担,没有人怪你。” 明秋觉得与父亲沟通有一些困难,心理负担他当然有。 多少次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他总在街面上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与明明捉着迷藏,梦境的最后总是以明明不见了收场。 “爸,我是说真的,王辛和明明真的很像。” “傻儿子,即使明明长大了,她也不应该是王辛这个年龄。” 明秋仍旧坚持自己的意见。 “王辛的脖子上有一个和明明一样的胎记。” 万兴民显然不想就这个话题再聊下去,他郑重地瞅着明秋。 “明秋,明明已经不在人世了,你要接受这个现实。” 明明不在了,是在明明失踪的两年后,省城警方来了电话,说有了明明的消息。 万兴民从省城回来之后说明明被人贩子卖给了,一个专门控制流浪小孩讨钱的团伙。 年幼的明明没能坚持下来,被活活虐待死了。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本来就心怀内疚的明秋越发地内疚。 如果不是他,这个家不会散,如果不是他,可爱的明明也不会小小年纪就丢了性命。 他不太愿意相信万兴民的话,因为万兴民从省城回来的时候,空着两只手,连明明的骨来也没有带回来。 尽管万兴民给出的借口是,万明明死后被犯罪分子给埋了,具体埋在哪里也不知道。 镇上的人也在议论纷纷,觉得明明的死因可疑,所以这也给了万明秋不相信的借口。 这一次谈话之后的一个星期,家里来了一位年青的阿姨,这位阿姨讲话十分轻柔,和蔼可亲,脸上有李小华的影子。 她和明秋聊天聊了很久,从日常生活聊到学习,聊到同学关系,还聊到了父亲万兴民。 起初明秋以为这个阿姨是万兴民给自己找的后妈,后来他才知道,父亲万兴民认为自己精神方面有问题。 这个阿姨是父亲找来的心理医生。 那之后,万明秋再也没有跟父亲提过明明的事情。 但那之后,父亲的一些举动让明秋越加地怀疑,明明压根就没有死。 是因为父亲似乎也对王辛的身份起了疑心,他让王辛当了数学课代表。 有好几次,他看到父亲在看着王辛的背影发呆。 王辛是一个十分好相处的姑娘,既然是同桌,又都住在镇上,上学放学难免不走在一起。 有好几次,明秋故意邀请王辛上家里跟自己一起写作业。 王辛也十分爽快。 写作业的时候,万兴民就在厨房里做饭。 王辛留下来吃饭之后,就经常上他家来蹭饭,原因很简单,万兴民烧得一手好菜。 饭桌上有了王辛之后,氛围一下子就不太一样了,一改往日沉闷压抑的场面,欢声笑语不停。 话里话间,万兴民有意无意地提及王辛从小在哪里长大?是否还记得一些小时候的事情。 王辛的父亲是镇长,大家都知道,她母亲是镇上医院的医生,这也不是秘密。 王辛说她小时候因为父母工作忙,她是在奶奶家长大的。 记忆中最为深刻的是,奶奶家门前有一条小河,小河里经常有鸭子在游。 三岁那年,她下河追鸭子差点淹死在河里。 明明失踪的时候两岁多快三岁了,王辛记得三岁的事情,这似乎说明,她和明明压根就没有关系。 但明秋看到父亲有好几次都看着王辛脖子上的那个胎记发呆。 心里有疑问,总就哽在心里头。 所以,万明秋也借口去了王辛家几次。 镇办公大院里的宿舍里头,王辛的父亲大气,将官场的气息拿捏得十分到位。 王辛的母亲温柔漂亮,眉眼之间倒与王辛有几分相似。 更让万明秋相信王辛不是明明的,是因为他看到了挂在墙上的相框。 相框里头,有他们一家三口的照片。 其中有好几张王辛小时候的照片,王辛站在明秋旁边笑嘻了。 “明秋,咋样,咱是不是从小美到大?” 照片上有记载日期,王辛的满月照,她傻傻地啃着手指头。 然后还有一岁的照片,两岁的照片,三岁的照片。 几乎每年春节,他们都有一张全家福。 那上面记载了王辛的成长史。 尤其是王辛两岁的那张照片,万明秋惊呆了,世界上真的有长得如此相似的两个人。 简直就是万明明的复制粘贴,一张粉扑扑的脸蛋,头上梳了两个发髻,发髻上一个漂亮的蝴蝶花。 要不是那张照片上写的有时间,万明秋几乎就可以认定王辛就是万明明了。 “你喜欢蝴蝶?” 脱口而出的,没有经过大脑,无意识地一问。 王辛笑着回答了:“是的啊,我从小就喜欢蝴蝶。” ------------ 第13章 隐秘的真相 万明明应该是还活着。 2018年中秋假期的第三天,万明秋在书房整理父亲万兴民的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本发了黄的日记本。 日记本上面记载得并不多,其中一页记载了那年省城警方通知他去指认万明明的事件。 ……………… 日记是这样写的: 今天的心情真是大起大落,省城警方来了电话,我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奔省城而去的。 省城分水区公安分局王警官在电话里说,他们找到一个小女孩,从特征上来看似乎特别像明明。 我的本意是想让那个小女孩在电话里跟我说两句话的,三年了,天知道我有多想明明,我甚至做梦都梦见她在喊我爸爸的样子。 那怕只要听一听她的声音我也满足了。 电话那头的王警官并没有给我机会,他的声音情绪也不太高,只是说让我先去看一看。 我活了几十年,王警官这种语气我听得出来,不管那个女孩是不是明明,但她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 一路上,我有了多种猜测,甚至做了最坏的打算。 果然,在分水公安局,王警官神色凝重。 他说:“在看之前,你要有心理准备,当然,也不一定就是你女儿。” 尽管去之前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这个时候,内心还是咯噔一下。 假如是一个不好的消息,我宁愿这个消息还是不要来得好,至少在我内心还有一种念想,人有的时候是需要一种精神支柱来活着的。 王警官说,他们破获了一个以拐卖小孩来盗窃和乞讨的团伙,等找到这个团伙老窝的时候,在郊区一个偏僻的地窖里发现了这个小女孩,当时已经饿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 再加上长期遭受非人虐待,女孩没能抢救过来。 省城儿童医院,我见到了那个小女孩。 她长得确实像明明,但她不是明明,脖子也没有那个显眼的胎记。 女孩瘦成了皮包骨,满身的伤痕,触目惊心。 我对王警官摇了摇头,已经说不出来话了。 到底是怎么样的人性,才能对一个这么可爱又这么小的孩子下手。他们到底还是人吗? 王警官安慰我:“不是也好,至少证明你女儿还活着,活着就有希望。” 不管是不是明明,我的心情都不好受。 这个女孩不是明明,但我的明明呢,她这个时候是不是正在遭受着非人的折磨? 我才出来没多久,一对年青的夫妻在另一个警察的带领下走了进去。 只不过分秒之间,就听见里面传来女人肝肠寸断的哭声。 女孩找到了爸爸妈妈,但她却再也看不到这个世界了。 回来的路上,我想了很多。 明明不见了几年了,对我们全家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她妈妈走了,但我和明秋的日子好过不到哪里去。 尤其是明秋,他小小年纪承受了太多,长痛不如短痛,我想让他和明明之间来一个彻底的了断。 说是善意的谎言也罢,既能断了他的念想,也断了我的念想。 没办法,生活还得继续不是吗? ……………… 明秋记得,那一年父亲从省城回来之后,心情真的十分低落,他几乎已经相信明明真的是不在了。 这一刻,他终于体会到了父亲的良苦用心。 这一本日记总共也没有记下几篇,本以为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但明秋发现,没有。 还有几篇日记,因为他翻到了最后面,还有几页上写着字。 第一篇日记的内容是这样的: 2003年9月11日(中秋节) 我真的没有想到,明明的失踪居然跟他有关。 这些年以来,我最信任的那个人。 人性太可怕了,那么可爱的一个孩子,他怎么下得去手? 如果不是他酒后吐真言,我怎么可能会想得到是他,我揪住他的脖子问他,他把我的明明给弄到哪里去了。 他酒意甚浓,说话打着嗑巴,完全表达不出来。 ……………… 第二则日记 2003年9月12日 趁着这孙子清醒的时候,我又一次去问他,到底将我的明明给弄到哪里去了。 他态度不太好,一开始不承认,后来终于说了实话。 他说,其实他早就在打明明的主意了。 99年中秋节的那天,街上人多,小华又在忙着店里的生意。 明明一个人在街边上溜达,这正好给了他机会。 用几块巧克力糖成功将明明骗上了开往省城的车。 在省城火车站,他将明明给了早就联系好了的买家。 买家看明明很可爱,在谈到的价钱又加上了五百块钱。 这样,他将明明以六千块的价格卖给了人贩子。 我问那个人贩子的消息,他又一问三不知,说是一个叫老三的中年人,操着一口北方口音。 我打算报警。 他跪下来求我,求我看在咱们多年来的兄弟情谊份上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 我能说什么呢,我欠他的。 按他的说法,我欠他的这一辈子都还不了。 ……………… 第三则日记 2013年9月13日 我要去省城找明明,但那个老三又我不知道在哪里。我只得扯上了他跟我一起去找。 起初他死活不愿意,说去找了也是白找。我威胁了他,如果他不跟我一起去找明明的话,我就立马报警。 他妥协了。 在省城火车站,我们转悠了一个星期,一无所获。 离明明失踪都过去了四年的时间了,我明白要找到她希望渺茫,但这是希望最近的一次。 从省城回来的一路上,那个人居然蒙头大睡。他干了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居然还睡得着? 我有了数次想将他给扔出车窗外的冲动,最后都忍了。 …………………… 这两则日记看完,明秋已经确定父亲日记里的那个他是谁了。 孙瘸子,在年幼的记忆里,孙瘸子跟父亲的关系还不错,称兄道弟的。 怪不得,有一段时间,父亲经常往省城跑,跟明秋说的是去省城学习,原来是去找明明了。 孙瘸子和父亲时常在一起喝酒,特别是节假日的时候,总要整两盅。 那个时候的万明秋不太明白。 孙瘸子,这么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一个作风不正的人。 他怎么可以和父亲这么一个正直的人民教师是好朋友呢? 父亲的日记里说了,他欠孙瘸子的,一辈子都还不了的恩情,到底是什么? ------------ 第14章 隐秘的真相 第四则日记 2003年11月23日。 我越来越感觉没有希望,去了省城数次之后,明明仍旧没有半点消息。 我感觉自己快要疯了。 看到大街上乞讨的小女孩,我就想到了明明,明明会不会是他们中间的一个。 有一回,我跟一个女孩跟了几条街,进了一条长长的巷子。 然后,我被一个壮硕的男人给打了,就算这样,我仍旧不死心,抱着那个男人的大腿,我问他有没有见过我的女儿。 如果他放了我的女儿,要多少钱我都愿意。 那个男人看着像疯子一样的我,没有一丝同情的样子,拳头像雨点一样捶在我的身上。 最后,我像死狗一样被丢在了巷子里。 在省城我没有赶上开往江源镇的末班车,一路上,倒了好几次车,还徒步走了十几公里路。 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冬天的夜晚看不出来颜色。 我洗了一把脸,正好看到那个人提着酒瓶子回了家。 一股气止也止不住上涌上来。 我这么痛苦地找女儿,可他呢?那个罪魁祸首,他的日子怎么可以过得这么逍遥自在? 我下楼,将门背后的顶门棒给提起来,气冲冲地直奔他家而去…………。 …………………… 日记到这里戛然而止。 最后这一则日记在这个深秋令明秋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寒意。 明秋记得,那年从秋天开始,父亲经常去省城,每次回来都显得疲惫不堪,整个人好像老了好几岁。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他再也没有找过对面的孙瘸子喝酒了。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孙瘸子再也没有出现在众人的视野当中。 看了父亲的这一则日记,他似乎明白了,孙瘸子的死跟父亲万兴民有关。 默默地将父亲的那本发了黄的日记本收在了行李箱里。 父亲万兴民是在三年前离开人世的,三年前,他带领他班上的学生去秋游。 几个贪玩的男孩子趁着老师不注意,跑到镇子下游的西水河里游泳,其中一个孩子因为水性不好,眼看着在水里头扑腾了几下,就要往下沉。 父亲万兴民的水性其实也不好,在明秋的记忆当中,父亲只会两下子狗刨,而且还坚持不长。 所以说,当他跳下水拼命将那个男孩给拉到岸边的时候,自己却由于体力不支沉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 镇上的人在西水河里找了三天三夜,终于打捞起了他的遗体。他整个人的双手还呈托举的样子。 对于父亲,明秋其实是歉疚的。 这些年,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妈将自己抚养长大,而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孝顺他老人家,他就走了。 作为一名律师,明秋知道,父亲的这本日记应该交给陈警官的。 但他没有那么做。 父亲一辈子兢兢业业,为人正直,他不想父亲在死后还落得一个不好的名声。 孙瘸子,他死都死了,这都十几年过去了。就算父亲要承担点什么,他也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见孙瘸子了,他们之间的恩恩怨怨,活着的人再去纠缠还有什么意义呢? ……………… 深秋的小镇,夜雨绵绵,与颓废的老街相比,新街上呈现的是与时俱进的姿态。 半条街都飘着火锅店的香味,街面上串串香,面馆,特色小吃店,餐馆,呈现的是一派红红火火的态势。 街角的麻辣烫店不大,老板在店门口撑了一把大伞。 伞下一对情侣结帐走人的时候,万明秋走了进去,坐了下来,笑着跟老板打招呼。 麻辣烫店的老板,明秋认识。 都是老街坊了,老板和父亲万兴民是一辈人,他的真名明秋倒是不太清楚,但街坊都叫他万麻子。 其实就是脸上长了几个水痘印而已。 万麻子以前在老街上开麻辣串店,后来新街建成之后,老街上的生意就一天不如一天,一入夜就沉静得不像话。 万麻子就在新街上的街角上租下了不大的门面房,将麻辣串店发扬光大,摇身一变成了麻辣烫店。 名字换了,也是换汤不换药。 明秋最喜欢万麻子家的肥肠粉,可以说是童年的记忆。 一口大锅支在店门口,一个漏瓢,将红薯淀粉往漏瓢里一倒,大锅就沸腾起来,一根又一根半透明的红薯粉就生成了。 天然无公害的粉条在锅里翻转两下,捞在碗中,再来一大勺子万麻子家的祖传秘制烧肥肠,那个味道简直不摆了。 万麻子见到明秋腆着个大肚子,笑嘻了。 “明秋啥时回来的?有好几年不见了,小伙子越长越精神了。” 万麻子可以说是看着明秋长大的,那些年,父亲万兴民没时间管明秋的时候,就给他三块钱让明秋去万麻子家唆粉。 明秋嘿嘿一笑:“万叔叔,好久不见,你这肚子越来越有意思了哈。” 万麻子笑声特别地爽朗。 “那是,没得点意思,对得起我这个伙夫的称号吗?咋样?是因为拆迁的事情回来的吧?” “是呀,不回来不行,我电话天天都要遭春生打爆了。” 万麻子发表了感慨:“老街啊,我从小长大的地方,这说拆就拆了,还真觉得有点可惜。” 明秋客套:“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这老街拆了也算是跟上时代的步伐嘛。” “说得也是,咋样?来点啥?叔给你整。” “老样子,再来瓶啤酒。” 万麻子麻利地捞了一大海碗肥肠粉放在明秋面前。 “明秋,你难得回来一次,你万叔请客哈,不够再添。” 他自己个启了一瓶啤酒,再叫万婶切了一大盘子卤大肠端上来。 “反正快打烊了,来,叔陪你喝两杯。” 有酒有菜,话就多了起来。 这是小镇的特色,没有什么秘密不是两口酒解决不了的。 万麻子年青的时候话就多,到了这个年纪,话唠的本色愈演愈烈。 一口猫尿喝下去,打了一个嗝。 “明秋,你晓得了吧,孙瘸子死在他家粪坑里头了。” 明秋点点头。 “这个在咱们镇上,或者十里八乡都不是个秘密了吧!” “也是哈,唉……孙瘸子,我们都以为他回省城发大财了。哪个想得到,这十几年以来,他天天躺在他家的粪坑里头。” ------------ 第15章 隐秘的真相 像是不经意之间问的,其实明秋知道,自己之所以在大晚上来万麻子家唆这一碗粉,是带有目的性的。 “叔,你说咱们镇上的居民大多都姓万,孙瘸子为啥姓孙呢?” 万麻子一脸兴奋,八卦的本色显露无遗。 “你爸没跟你说过?” “你晓得的,我爸爸是一个无趣的人,他哪里会跟我说那些。” “孙瘸子家在省城的嘛,他和你爸你妈是大学时期同学。” “那他一个城里人为啥会跑到我们这个偏僻的镇上来呢?” “孙瘸子的妈是我们镇上的人,他那一间破房子就是他外婆留下来的。 你爸和你妈毕业之后回到镇上小学当老师,那个孙瘸子也跟到来了。 就住在他外婆留下来的房子里头。 听说他和你爸妈是很要好的朋友,最早的时候,他也是在镇上小学当音乐老师。” “那他后来为啥没当老师了呢?” 万麻子灌下了大半瓶酒,打了一个酒嗝,眼神有些迷离。 “明秋啊,这个说来就话长了,按理说,你爸妈都去了,我不该说他们的闲话的,但这话到了嘴边不说我这心里头就难受得很。” “叔尽管说,我不在意。” “你小时候见过孙瘸子的,人家是城里人,长得英俊好看就不说了,穿衣打扮都是时髦得很。费翔你晓得不嘛,那个大明星。” “嗯,你说。” “孙瘸子没瘸之前,街上的人都说他长得跟费翔是一个模子里头倒过来一样,棕色的眼睛,鹰钩鼻子,人又长得高高大大白白净净的。 那家伙,将镇上没结婚的姑娘们整得五迷三倒的,当年你万婶可是喜欢他的很。” “那,他的腿是为啥瘸的?” 万麻子又喊万婶拿酒来,万婶天生自带笑眯眼。 “明秋,别听他瞎说,这个老头子喝两口嘴上就把不住门。” 万麻子不在意。 “莫急,先听我说嘛。先头大家都说这孙瘸子是不是傻,好好的城市里不呆,偏偏跑到乡下来当一个小学老师。 后来,才传出来说他一直喜欢你妈妈万茉莉。” 这一个说法对于明秋来说,倒是闻所未闻。 妈妈去世的时候,他才两岁多。 如果不是家里还有妈妈的照片,他几乎都想不起来妈妈的样子了。 万麻子聊起八卦来,敬业得很。 “你那个时候还没出生,你当然不晓得。” “既然孙瘸子那么优秀,为啥我妈当初却跟我爸在一起了呢?” “这个嘛不好说,他孙瘸子虽然是人中之龙,但你妈那个时候也不差,属于百里挑一的姑娘。在咱们镇上的姑娘里头,她要说第二,没有姑娘敢说第一。 按理说,她跟孙瘸子是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为啥他们两个就是没有看对眼呢?” 不愧是夫妻两个,万麻子八卦,万婶也跟着八卦。 她弄了一碟花生米放在桌子上,坐下来,加入了八卦的队伍当中。 “这个要问我就对了,我跟你妈妈是中学的同学,对于她为啥没选孙瘸子的原因很简单。她说孙瘸子天生一副花花公子相,这种男人靠不住。 她有一句话让我觉得挺在理的。” “我妈说了什么?” “她说,孙瘸子是好多姑娘们爱慕的对象,但他这种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结婚的,将青春浪费在这样一个人手里不值得。” “看来,我妈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是一个务实主义者。” “是呀,那个时候我还不理解你妈,要是我有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喜欢,我正巴不得呢。” 万麻子嘿嘿一笑:“那你为啥当了我万麻子的老婆?” 万婶:“人贵有自知之明,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咱们两个是王八瞅绿豆,看对眼了呗。” “嘿嘿,我万麻子是不是比孙瘸子靠谱得多?” “那是,事实证明明秋的妈妈说的是对的,毕竟人家多读了两年书,眼光和看法不一样。” 明秋急于知道真相。 “叔,那孙瘸子的腿是怎么瘸了的?跟我爸有关吗?” “是不是真的我不晓得,反正我是听说,孙瘸子是因为你妈。” “因为我妈?” “是的,那年夏天,你爸妈刚结婚没多久,咱们这里连着下了好多天的大雨,西水河涨了大水,上游的堤坝都给冲垮了。你不晓得,河水将下面好几户人家的房子都给淹了。 以前的小学是解放前的祠堂改成的学校,全木制结构的,年久失修,好多地方的木头都朽了。 我是听学校里的其它老师说的,你妈教的那个班教室正好是在最边边上的那间。 教室的边上就是一个坎,下头好几米的落差。 那天,木头房子的房梁咯吱咯吱的响,你妈就让教室里头的学生快点往外跑。 你妈是最后一个出来的,她跑到半道上,那个房梁就塌了。 说起来,孙瘸子对你妈是真爱。那天,是他冲进了教室,在最后关头将你妈保护在身体下面。那个厚重的房梁就正好压在了孙瘸子的腿上。 那个时候,镇上卫生所的条件不好。 将孙瘸子送到县城医院的时候,医生说要是早点送去,这腿也不会瘸。”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父亲万兴民的日记里写道,他欠孙瘸子的,要不是孙瘸子,母亲或许会因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后来,孙瘸子为什么没教书了呢?” “是遭学校开除的。” “开除?” “是的,按理说,孙瘸子这腿是因公负伤。上面还特意嘉奖了他。据说,那个时候,校长的工资都没得他高。 后来,遭开除还不是因为他作风不好。听说,他和学校好几个女老师都有一腿。” 万明秋略一思索,又问道:“按你这样说,孙瘸子是因为我妈才来江源镇的,说明他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的人。他为啥又和别的老师搞在一起呢?” “那哪个晓得呢?应该是看到你爸妈都结婚了,没得希望了,再加上又瘸了一条腿,索性就破罐子破摔,乱搞了呗。” “那他后来为什么没有回省城?” “这个就不晓得,他会不会是觉得自己没脸回去了?” 万婶叹息:“唉,好好的一个人,最后成了那个样子。也是可怜得很。” ------------ 第16章 隐秘的真相 秋雨蒙蒙,让江源镇染上了一层说不出来的颓废色彩。 尤其是老街上,因为拆迁的原因,整条街面上泥泞不堪,如果不是这个镇上的人,谁也不会想到这条街曾经有着上百年繁华历史。 南前县刑侦大队队长陈建的心情,也跟着这沉闷的天气变得不太美好。 也是,调查刑事案件的时候,有哪个时候心情是美好的? 老街上的街坊好多都搬家了,调查起来确实有些困难。 两天走访下来,发现案情比想像中要复杂得多。 死者孙源的人际关系相对复杂,死亡时间距今也有十来年,当年跟孙源走得近的,大多都在外打工。 根据孙源生前风流成性的特点,陈建将案情的基准初步定位在感情纠纷上面。 老街上的住户还没有搬的也就三家,当年与孙源关系特别好的人民教师万兴民,三年前就不在人世了。 关于他们两个人的关系,镇上的人似乎不在愿意多谈。 万兴民的儿子万明秋据说是一位年青的律师,应该是职业的原因,与他的谈话看似平淡,实则是滴水不漏。 队员刘青觉得找万明秋没有太必要,毕竟孙源死的时候,万明秋还是一个孩子,他能知道些什么? 但陈建不这么认为,万明秋忧郁的眼神告诉他,这个年青人有心事,这个心事会不会跟孙源有关,难说。 孙源死的时候,万明秋已经小学三年级了,可以说是懂事了。 孙源死在自己家里,而从万明秋家的窗户一眼就可以看到孙源家,他会不会看到一些什么? 老街上另外两家,街那头的一家户主万兴军,五十多岁,距离孙源家相对较远,他提供不了什么线索。 万兴民家隔壁的王姓人家,老两口年岁大了,耳朵又背,沟通起来相对困难。 王奶奶并没有听清陈建在说什么,她听了半截子就开始一个人表演。 她快言快语。 “这个孙瘸子,不是个啥好东西。别看他家的庙小,天天一到晚上,那些个不要脸的女人就一串一串地往他家跑。” 王奶奶这么一说,越发地让陈建认为风流成性的孙源是死于感情纠纷。 秋天的细雨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镇子笼罩在雨雾之中,阴冷阴冷的。 镇上的唯一的一家招待所,他跟刘青两个人住的这一间有两张床。。 招待所阴冷潮湿,躺在床上总觉得浑自上下不得劲儿。 这案子没有眉目,心里头也烦躁。 反而是刘青,这娃向来没心没肺,睡得香。 起身将刘青给摇醒,刘青眼色迷离,在陈建说请他吃串串的时候,顿时来了精神。 新街上的万麻子麻辣烫。 白天的时候来过,那个时候店里生意红火得很,这个点来得正好。 坐下来的时候,刘青看着街对面走在雨中的那个身影道。 “陈队,你看那个人,不是万明秋吗?” 年青人的背影在雨中自成一体的萧瑟,实在不像他这个年龄该有的朝气。 两大碗肥肠粉上来的时候,老板万麻子就在隔壁桌坐下来就着花生米喝酒。 陈建将端着碗挪到了万麻子的桌子上。 唆一碗粉的工夫,从万麻子的口中得到不少线索。 万麻子还真是有心了,十来年了,他居然对孙源有多少个相好的都记得一清二楚。 老板万麻子说,在孙源腿没瘸之前,他的相好相对来说成色好很多,不是良家姑娘,就是良家少妇。 这腿瘸了,工作丢了之后,孙源的相好的就差不多是江源镇远近闻名的酒馆里头的风尘女。 当陈建问万麻子,他一个大老爷们为什么会这么关注另一个男人的风流史时。 万麻子的回答是这样的。 “警察同志,不是我想关注他,而是我婆娘,她对孙瘸子特别感兴趣,成天在我跟前讲孙瘸子的风流韵事,我不得不成为了比孙瘸子自己个还了解他的男人。” “作为一个大男人,自己的老婆这样关注别的男人,你不生气?” “警察同志,那是你不了解孙瘸子,当年他风光的时候,咱们镇上扫垃圾的阿姨都是他的粉丝。 但崇拜归崇拜,咱得要有自知之明不是吗?国民女神杨漂亮我还喜欢得要死呢,但那跟我有啥关系? 就我这屋头的胖婆娘,能入得了孙瘸子的法眼吗?让她过过嘴瘾又不会少块肉。” 万麻子研究得颇为透彻,他甚至将陈建这个刑警的工作做了。 吃了半盘子花生米的工夫,他一一例举了可能的嫌疑人。 第一个,曾经是江源镇中心小学的老师杨芳女士。 原因很简单,杨芳当年和孙瘸子好上了的时候,已经是一个三岁孩他妈。 万麻子怀疑的对象就是杨芳的老公万兴良,因为孙瘸子和杨芳的事情搞得整个江源镇的人,都晓得杨芳给万兴良截了一顶绿帽子。 万兴良曾经扬言,要砍了孙瘸子传宗接代的家伙什。 第二天,陈建和刘青调查了杨芳和她的老公万兴良。 杨芳当年因为和孙瘸子的事情,被其老公万兴良到学校这么一闹,随后就被开除了教师的队伍。 因为这件事,其和万兴良的婚姻也算是走到了尽头。之后,一个人去了沿海某城市,加入了打工人的行列。 到底是有学历,也有几分姿色,很快就攀上了一个暴发户,成为了暴发户的后宫团一员。 而万兴良原本在财政所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也因为这么一闹给闹黄了。 这些年也在外头混,和前妻杨芳混得风生水起的样子相比,他就相对比较落魄。 在沿海某城市开公交车,过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 经过了大量走访调查,孙瘸子出事的前一年,杨芳就和万兴良先后去了外地,那之后鲜少回来,也就是说两个人不具备作案的时间。 从万兴良家人那里要了万兴良的电话,和他来了一个视频通话。 在视频里,万兴良直言不讳,说当年,他确实有想杀了孙瘸子的冲动。 谁还没有年青气盛的时候,喊两句口号震慑一下对方是一定的,但犯法的事情还是不敢做。 万兴良最后说,他其实早就后悔了,为了那么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 第17章 隐秘的真相 万麻子怀疑的对象多了一点,几乎将镇上的居民都怀疑了一个遍。 用万麻子的话来说:“警察同志,你不晓得,这孙瘸子就是一个招蜂引蝶的主,就算他穷得要死,还他妈是一个瘸子。妈的,还是有女人往他跟前靠。” 万麻子的胖婆娘在一旁吃吃吃地笑:“老万,你这明显是羡慕嫉妒恨。” “老子羡慕他?羡慕他死得那么早?还是死在粪坑里头的?” 最后的谈话是这样的。 陈建:“万麻子,你罗列了一大堆嫌疑人,为啥就单单将你自己给择出来了呢?” 万麻子一脸哭唧唧:“警察同志,我老婆又没有被孙瘸子睡过,我没得那个动机啊!” 刘青发言:“就像万婶说的,你羡慕嫉妒呢?” 万麻子:“年青人,你真敢想啊!老子有那个工夫去羡慕他,还不如多卖几碗粉,数钱没得意思吗?” 陈建从万麻子怀疑的数个嫌疑人中挑出了一些重点排查对象,两个人走在泥泞的街面上,手下刘青道。 “陈队,我说这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了,孙瘸子的死真的能查出来吗?” “查不出来也得查,不然要咱们警察来做捶子。你娃才当几天警察,就消极怠工。”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有点难查。” “难查不也得查不是吗?” 第二个怀疑对象也是江源镇中心小学当年的音乐老师,陈苹苹。 据镇上居民和学校的老师反应,陈苹苹当年是从某艺术学校毕业出来的,长相和才艺那都是一流的没得说。 和当年的万茉莉在学校是不相上下。 退休的老校长李子进,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没想到也是一个爱八卦的主。 他说,虽然江源中心小学规模不大,但名声在外。 就是因为学校有两个如花似玉的音乐老师,陈苹苹和万茉莉。 再加上两人与大帅哥孙源的三角恋情,更是让这所小学处于一片风云之中。 万茉莉当时和万兴民是人尽皆知的一对,所以陈苹苹就卯足了劲往孙源身上使。 这孙源吧,说起来,他是对万茉莉一往而情深,偏偏对其它的姑娘也是来者不拒。 孙源跟其它老师闲聊的时候,曾经坦率地说过,他这一辈子只爱万茉莉一个女人,结婚的对象也只能是万茉莉。 至于其它女人,送上门来的不要白不要,反正在要之前丑话要说在前头,在他这里要感情没有,要物质也没有。 但偏偏是这样,还是有那么多女人飞蛾扑火。 这陈苹苹就是扑得最起劲的那一个,就算后来孙源瘸了一条腿,又丢了工作,这姑娘仍旧对孙源一往而情深。 有好几次,街坊都看到她出入孙源的破屋,也数次看到她被孙源给拒之门外。 要说这陈苹苹是幸运的,她从学校离职之后,在音乐方面小有成就,发了几张名不见经转的专辑,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啊。 就算她已经是风云人物了,但人家还是对孙源念念不忘,偷摸回来看过孙源一次。 那一次被某八卦记者给偷拍了照片,见了报纸。 说某某新秀和某瘸子男人,共度一夜春宵,有照片为证。 照片虽然经过马赛克处理,但依然肉眼可见,一男一女光着上身抱在一起。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两个人抱在一起总不可能是抱团取暖吧!何况陈苹苹出现在江源镇的时候是大夏天。 这一段佳话成了镇上居民茶余饭后的谈资,有人说了,陈苹苹作为公众人物,干那事的时候也不晓得找个隐秘的地方,居然还被人拍了春光照。 那之后,陈苹苹再也没有回过江源镇。 有一天晚上,孙源在酒馆喝完酒后,被一拔来历不明的人给狠狠地揍了一顿。 这伙人面生,没有人认识。打完之后给孙源撂下了一句话,让他以后别再去骚扰陈苹苹,不然还有他的罪受。 孙源会不会是因为成为了陈苹苹星途上的绊脚石,遭灭了口呢? 陈苹苹,年青的一辈大都不记得有这么一号人物了。 她在娱乐圈属于昙花一现似的人物。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陈苹苹虽然后来没有在娱乐圈掀起过什么浪花,但还是比一般人混得好。 陈苹苹后来在娱乐圈没有发展起来,但她却找到了一个好的靠山。 一个靠炒作房地产起家的包工头,俗称暴发户。 这个包工头据说小学都没毕业,长相嘛没法说,形容词形容不上来的那一种难看。 陈苹苹看中的是包工头兜里的钱,她当然不可能看中的是包工头又老又没文化的长相。 包工头很明显,看中的是陈苹苹年青美貌的身体。 有一个段子是这样说的,城里人说,我的梦想是赚很多的钱,然后,去乡下买一套房子,养一只狗,种种菜,过着田园般的生活。 乡下人说,你这种梦想我一生下来就实现了。 这就是现实,城里人玩命挣钱,梦想是在乡下过神仙一般的生活。 乡下人玩命挣钱,梦想是想和城里人一样,在城市里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过一过城里人的生活。 陈苹苹无疑是成功的,她那个暴发户没文化的男人,在挣钱的过程中,喝酒抽烟玩女人,将健康给玩没了,留给她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去另一个世界找他的发妻报到了。 陈苹苹不光在城里有住着大别墅,在乡下也建了豪华大别墅。 巧合得很,陈苹苹正好在乡下陪家人过中秋节。 看得出来,她保养得好,一把岁数了,看起来精致又年青。 对于陈建和刘青的到来,并没有显得有多惊讶。 岁月的历练让她有一种处变不惊的神态。 “两位警官是因为孙源的事情来的吧!” 她开门见山,倒也省了无聊的客套。 “是的,孙源的事情想必你也知道了。” “那是,这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江源镇不大,想不晓得都难。” 开始之前,陈苹苹秀了一把她的茶艺。 高端大气的大茶台一看就是值钱的玩意儿,慢工出细活,一小杯茶也经过了好几道工序。 刘青是真的口渴,一小杯茶端起来一饮而尽。 “不好意思,渴了,再来一杯。” ------------ 第18章 隐秘的真相 陈建当然不是来这里喝茶的,开门见山。 “还请你跟我们讲一讲你和孙源的关系,还有2003年下半年孙源失踪的时候,你有没有和孙源有过联系?” 陈苹苹说话很平淡,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一般,但情节颇为曲折。 “这人啊,谁年青的时候没有犯过傻,栽过几个跟头?孙源这个人啊,在我的生命里头没有充当过什么光彩的角色。 也不晓得是为什么,我那个时候就跟吃了迷魂汤一般,爱这个男人爱得死去活来,好像没了他就活不了似的。 尽管我知道,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但年青的时候,我对于爱情执着得很。 在我的爱情观里头,我固执地认为,不管他爱不爱我,只要我爱他就足够了。 我为他打过五次胎,直到后来想生孩子的时候,才发现年青的时候将生命的本钱给糟蹋完了,这一辈子再也没有当母亲的权力了。 尽管这样,还不是一样没有摆脱被他给抛弃的命运。” 刘青:“陈女士,其实我一直有个疑问想不明白。你当年怎么也算是小有名气的明星了,为什么还会回来找一个又穷又瘸的潦倒汉子?” 陈苹苹自嘲地笑了笑:“年青人,你有谈过恋爱吗?” 刘青一张刺青脸瞬间红了:“没,没有。” “有喜欢过的女孩子吗?” “算是有吧!” “是暗恋?” “嗯,不过她已经结婚了。” “你是不是对她一直念念不忘?” “当然,她可是我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子。” “这就对了,孙源是我喜欢的第一个男人。歌里不是唱的吗?难忘的初恋情人,不管孙源变成什么样,那些年始终是我不想忘记的那个人。” 陈建:“你们两个幽会的时候被记者拍了照,影响了你的星途,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其实我并不在乎,我自己是个啥样我明白。我不是一个天才,除了长相还可以之外,在音乐方面的天赋平平,我知道我在娱乐圈是混不出个什么大的浪花。” “所以,后来有人找了孙源的茬,不是你的意思吗?” 陈苹苹坦白地出乎意料。 “是我叫人打了他。” “为什么,因爱生恨?还是因为他影响了你的星途?” “说是因爱生恨也算是吧!是因为那件事之后,我彻底醒悟了,这个男人不值得我喜欢。” “为什么?” “哼哼,江源这么偏僻,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明星,你以为会有记者专门跟踪我只为拍我的隐私吗?” “你是说,这是孙源所为?” “自从我离开江源镇之后,就没有想过再回到这个伤心之地。是孙源,他喝多了,在电话里哭着说想我。警官,你不知道,女人的心是水做的,最容易被男人欺骗,我信以为真,以为他是真的想我。 我这个人是一个恋爱脑,爱情至上主义者。 本来第二天有个通告我都没顾得上,连夜赶回到江源,只为了见他一面。 我没有想到的是,我掉进了他布的局。”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哼哼,还能为什么?要钱呗。他认为我都成了明星了,肯定钱多得花都花不完,既然花不完,就给他花一点。所以他设了局找人拍了我们亲热的照片,以此来威胁我。” “你给他钱了吗?” “给了,其它他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我那个时候喜欢他喜欢得要死,他开口问我要点钱,我立马会给他的。” 刘青心直口快:“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孙源穷困潦倒,有了你这一棵摇钱树,他怎么可能轻易放手?所以,在他身上就是一个无底洞,你不甘心被一直被他掌控,所以就杀了他。” “刘警官说得对,他无休止的骚扰我,我的确杀了他的心都有。 但我只给了他一次钱,并不是因为我心甘情愿受他的威胁,只看在我们曾经过往的份上,给了他一个面子。 后来,当他再一次打电话跟我要钱的时候,我明确拒绝了。” 陈建:“所以,你没有给他钱,他就将你们的亲热照给曝光了。” “是的,我以为以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在,他不会真的那么做。但事实是他做了,我找人修理他不为别的,只为我那么多年的青春是喂了狗了。” “那之后呢,你们就再也没有瓜葛了吗?” “不,他这个人吃软不吃硬,受了皮肉之苦之后,不仅没有收敛,还变本加利,狮子大张口要更多的钱。” “所以你动了杀了他的念头?” “陈警官,我晓得你们怀疑孙源的死跟我有关。但事实是真的没有,我老公的本意是想找人再废了他最后一条腿的。但被我劝住了,反正经他那么一闹,我的星途也算是完了。好在,让我看清了我一直以来喜欢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最后一次见到孙源是在什么时候?” “就是那个晚上,那之后再也没有见过面了。” “能说出具体时间吗?” “记不得,只记得是夏天,我记得我为了去见他,还特别去买了一条漂亮的裙子,女为悦者容嘛。” “你找人打他是什么时候?” “应该也是在夏天,他第二次管我要钱的时候。” “打他的都是什么人?” “是我老公找的人,我也不晓得。” “你老公?” “嗯,马大发,那个时候,他还不是我老公,是我背后的金主。发专辑什么的都是他出的钱,不然我一个乡村教师怎么可能发得了专辑。” 刘青接了话:“会不会是你老公干的?” “不会,我了解他,嘴上工夫不饶人,其实胆子小得很。他身边的女人多得很,更不可能为了我去杀人。” “男人通常不能容忍的女人给自己戴绿帽子。” “不,他其实应该高兴,在孙源威胁我之前,他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钱,但我嫌弃他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暴发户,一直没有答应和他在一起。 正是因为我看清了孙源的真面目,才答应真正和他在一起的。所以,他高兴都来不及。 生意人都是精明得很,马大发的人生信条是:除了女人和钱之外,他对任何事不感兴趣。” 看来,暴发户之所以能成为暴发户也是有原因的,没有这么执着的人生目标,他如何能达到他那上不得台面的人生理想? ------------ 第19章 隐秘的真相 茶不错,清苦中带着回甘。 一杯茶下去,陈建换了一个话题。 “能说一说当年,你,孙源,万茉莉,万兴民之间的感情纠葛吗?” “怎么说呢,先说一说孙源这个人吧!前头说了,我是一个爱情至上的女人。那个时候我喜欢他喜欢得要死,其实也不光是他有一副好看的皮囊。 他歌唱得好听,弹得一手好钢琴。关键的一点,是他对待感情的执着。 听说他们家在省城条件算不错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可惜的是一次车祸中双双身亡,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中学生。 我在想,是他生命中缺乏了父母的陪伴,所以才有性格方面的缺陷,但那不算缺陷,在我看来,是一种对待生活的义无反顾的勇气。 听说他为了追求万茉莉,跑到乡下来当老师之前。他唯一的亲人,孙爷爷是不同意的。 老爷子也是一个倔强之人,放了狠话,要是孙源去了乡下,就永远也不要回去了,意思是断绝爷孙关系。 孙源收拾了行李,头也不回地走了。” 陈建:“那个时候,他与万兴民和万茉莉的关系怎么样?” “他们三个人的友谊还真是让人觉得奇怪,按理说,孙源和万兴民是情敌关系吧!但他们两个表现得跟个铁哥们似的。 在学校,人人都知道万兴民和万茉莉是一对。但孙源毫不避讳,几乎全校的人都知道,他追求万茉莉的原话是这样的。 他说,别说万茉莉和万兴民还没结婚了,就算他们结婚了,也有可能离婚呢?反正我一直在这等着,也许万茉莉有一天醒悟过来,认为我才是她最后的选择呢?” “有人明目张胆觊觎自己的娇妻,万兴民就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也是我纳闷的一点,这万兴民跟个没事人似的,成天傻逼呵呵地,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孙源还一直在他们家蹭饭来着。” “你觉得有其它隐藏的原因吗?” “其实这个问题我问过万兴民,那个时候,我对孙源的迷恋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我看不惯他成天跟万茉莉在一起打情骂俏的样子,我就去找万兴民,让他管管自己的女友。” “万兴民怎么说。” “这也正是让我感觉无力的地方,万兴民这个人蔫巴巴的,半天也放不出一个屁。他整个人除了长得还过得去之外,和孙源简直没有可比性。我也在琢磨万茉莉为什么会选择他而舍弃对自己一片痴情的孙源。 万兴民只给我回了一句话,他说:是你的别人抢不走,不是你的就算你再努力也留不住,我相信茉莉不是那一种见异思迁的人。” “万兴民和万茉莉都姓万,他们应该都是江源镇的人吧!” “是的,说起来,他们应该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吧,听说从高中时期就好上了,后来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毕业之后又双双回来当了老师。” 刘青:“难怪,都说感情的事情有个先来后到,原来孙源不是不行,而是输在了起跑线上。” 陈建:“你怎么看待万茉莉和孙源的关系?万茉莉会不会移情别恋?但又苦于道德层面的原因没有离开万兴民?” 陈苹苹:“万茉莉这个人吧,并不是因为我和她是情敌,我才讨厌她的。既然她不喜欢孙源,就应该快刀斩乱麻,与孙源彻底划清界线才对。我看她很享受有两个男人围在身边的那一种优越感,跟孙源在一起的时候,也不避讳。孙源这个人吧又不拘小节,时常对万茉莉动手动脚的,万茉莉也并没有表现出反感的样子。” 陈建:“据说孙源的腿是因为万茉莉才瘸的?” 陈苹苹:“是的,那个时候万兴民和万茉莉都结婚了,我以为我就可以完全得到孙源的心,没想到,孙源他还是不死心。看到万茉莉有危险,不顾自己的安危冲进了快倒塌的教室里去救她。 其实我时常羡慕万茉莉,为什么就没有一个这么优秀的男人喜欢我呢?” “万茉莉不在人世之后,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有机会了呢?” “万茉莉,活着的时候我没有办法取代她在孙源心中的位置,没想到死了还阴魂不散,孙源一直对她心怀愧疚,对其它女人只有生理方面的需求,连施舍一点感情都不愿意。” “愧疚?” “万茉莉对外宣称的死因说是得了不治之症死的,有一次孙源酒后吐了真言,说万茉莉是死于自杀,自杀的原因据说是得了啥子抑郁症。 孙源将万茉莉得抑郁症的原因,归究于自己这么多年毫无何止的纠缠。” 刘青:“既然万茉莉都死了,为啥孙源不回省城里去,还一直在江源镇呆着。” 陈苹苹:“他说过一嘴,说万茉莉生前不能和他在一起,就算死也要守着万茉莉。” 刘青:“陈队,你说这孙源是不是有些变态?一方面又是玩弄女人高手,另一方面又对另一个女人痴心不改?这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 陈建:“陈女士,问你最后一个问题。孙源是因为什么停止对你的勒索的?” 陈苹苹:“其实我也纳闷,在马大发找人修理了他一顿之后不久,他还打电话威胁过我,让我陪他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来着。 说我要是不给钱,他那里还有好多我和他那些见不得人的照片,他就一张一张地让那些照片曝光的。 那些天,我手机都不敢开机,一开机就是他的电话。 也不晓得是啥时候的事,反正他再也没有来骚扰过我。 后来,我听说孙源的爷爷去世了,他回省城继承老爷子留给他的遗产去了。老爷子光省城的房子就给他留了两套,生前喜欢收藏,现金加字画都是一笔可观的财富,他当然不需要靠敲诈我来过日子了。” 从陈苹苹住处回镇上途中。 刘青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陈队,我虽然没有女朋友,也没结过婚。但我作为一个男人,绝对不可能容忍另一个男人成天觊觎自己的女人,我觉得这个万兴民十分可疑。” “那你觉得陈苹苹和她老公马大发呢?他们有没有疑点?” 刘青挠了挠头:“按理说,他们两个人都有动机。但现在三个人就有两个人去了另一个世界,我们要如何调查?” 【领红包】现金or点币红包已经发放到你的账户!微信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领取! ------------ 第20章 隐秘的真相 江源镇老街,万明秋正和万春生将家里的一摞又一摞的书籍往楼下搬。 家里一些老掉牙的家具全都处理给了收废品的,唯独父亲那一堆书籍,还是没舍得扔掉。 但老爹这些书又不是点把点的多,要全部带走也不太可能。 万春生家是土豪,在新街上正当街上有四层独栋楼房,自然有地方放这些书的,至于什么时候取走,难说。 或许以后都取不走了吧。 最后一摞书搬下来的时候,那两个警察正好站在楼下。 对于这两个警察的到来,万明秋内心是抗拒的。 这种抗拒的心理源自父亲的日记。 陈警官面色和暖,跟这阴雨绵绵的天气形成鲜明的对比。 “明秋,我们来还是有关于孙源的事情,想跟你聊两句。” “警官,其实你完全没有必要将时间浪费在我身上,那个时候我年纪小,我应该不太能提供到有用的线索。” “没事,就当是闲聊两句。” “你问吧,我尽我所能。” “你怎么看待孙源这个人?” “孙源这个人,在我记忆里头的印象一直不太好。毕竟我们两家就只隔着一条街,想要不见到都难。 在我记事起就晓得他爱喝酒,几乎天天喝,家里总是进进出出的女人。 我不太喜欢他的原因是,小时候,他总喜欢抱着我和妹妹,拿他那扎人的胡子亲我们。” “听说你妹妹万明明的失踪跟他有关?” “我不晓得,只听镇上的人八卦说的。我在想那应该不是真的,如果他真的是人贩子,还不早就被抓起来了。” “你父亲万兴民对于这件事是怎么看待的?” “我不知道,我爸从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这件事情。” “你父亲有没有在你面前表达过对孙源的不满?” “我爸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除了学习上的事,他几乎不怎么爱跟我交流。” “有关于孙源和你母亲的感情纠葛,你知道吗?” “警官,我母亲去世的时候我还不到两岁,关于母亲的记忆几乎为零。” 本以为陈警官还会有很多话要问,没想到他话锋一转。 “这些书籍是你父亲的吗?” “嗯,他以前是老师,家里的书我也不想丢,先放在春生家。” “哦,那你忙,我们就不打搅你了。” 简单几句,话题结束得也快当,倒令万明秋有些意外。 刘青跟在陈建的身后,也是满腹疑问。 “陈队,我还以为你要从万明秋那里整出一些东西来呢,没想到这么简单就完事了。” “我也想,但明显不太可能。万明秋是当律师的,他的话里滴水不漏,问也问不出来什么。” “我觉得也有道理,毕竟孙瘸子死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孩子。他母亲和孙源之间的关系,他更不可能晓得了。” “那咱们现在去哪里?” “万麻子的第三号怀疑对象。” “你是说?” “对的,当年江源镇有名的交际花柳芳芳。” …………………… 开往省城的大巴上,万明秋思绪不停。 其实自己从小就讨厌孙瘸子的另一个原因,还真跟自己的亲妈万茉莉有关。 镇子不大,东家长西家短的,说夸张一点,街头头上的人放个屁,只一阵风的工夫,街尾巴上的人家就都闻到了,有好事者还能从这个屁里面闻出这放屁的人,中午吃的是干饭还是稀饭。 更何况,孙瘸子当年的风流韵事,那不仅仅只是一个屁的事情。 特别是一些老孃们闲得慌,就喜欢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时不时地翻出来闲扯蛋一番。 明秋记得,那是上三年级的时候,一天和同学小胖走在街上,正好看到孙瘸子坐在门前晒太阳。 小胖就忒神秘地将明秋拉到一边说。 “看到没,那个瘸子,听说以前是你亲妈的相好的。” 那天,明秋和小胖翻了脸,撵着小胖追出了两条街,狠狠地将小胖给收拾了一顿。 虽然亲妈在自己的生命里只充当着一个影子的角色,但他绝对不允许有人抵毁她的名声。 大巴车在雨雾中前行,明秋一路上都在想着父亲的那篇日记。 父亲对于孙瘸子的恨,应该不仅仅是因为他拐卖了明明那么简单吧! 回到省城住处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玫瑰雅筑B栋的这一套两居室是一年前买下的,当合伙律师这两年,大钱没有赚多少,小钱还是不断,自己的一些积蓄加上父亲留下来的钱,足够全款买下来,在省城也算是有一个安身的地方。 敲了半天门,没人开门。 钥匙给了蔡雅,自己进不去。 其实自己是有心理准备的,蔡雅这个妮子什么时候靠谱过? 上车的时候给她打过电话,一直没接,发信息也没回。 指望她在家的几率小得可怜。 掏出手机来再打,还是无人接听,想着她一定又与那一帮狐朋狗友瞎混去了,心中一股无名火止也止不住地往上冒。 翻遍了大半个城的娱乐场所,凌晨时分,终于在一个偏僻的酒吧里找到了蔡雅。 几天不见,这姑娘由前几天的良家少女变异成了叛逆的不良少女。 正和一帮黄毛,绿毛,花毛的痞子喝酒划拳,还在酒吧门口就听到这姑娘的大嗓门在吼。 “六,六,我开你。喝,谁不喝是孙子。” 明秋见到蔡雅的时候,她正一只脚踩在酒吧的沙发上,一只手叉在腰上,对着她对面的那个黄毛吆喝。 旁边那个绿毛一脸猥琐地将手攀在了她的脖子上,一张难看的脸几乎贴在了蔡雅的脸上。 那是令明秋特别讨厌的样子。 他在想着,如果这姑娘是明明的话,他该怎么办?行使一个当哥哥的权利,上前去给她一个嘴巴子? 但蔡雅不是明明,也是一个嘴巴子打不醒的主。 走过去,定定地瞅着这姑娘半天,她才发觉旁边有个人站着。 “老万?你啥时回来的?” 废话不想多说,拉了蔡雅的手就往外拽。 这姑娘明显不是听话的主。 “干嘛?” “跟我回去。” “这才喝上呢,我不走,要走你走。” “我再说一遍,跟我回去。” 声音不自觉的高了,蔡雅借着酒劲撒了酒疯。 “我说了我不回去。” ------------ 第21章 隐秘的真相 明秋脖子上的青筋往外冒。 “跟我回去。” “你他妈的是我谁呀?你说让我回去我就回去?” 这姑娘蓝色的眼影描得跟个熊猫一样,刺激着明秋的感官。 旁边的那个黄毛斜拉着眼睛走了过来。 “放开她。” 见明秋没反应,拉高了声调:“我他妈的叫你放开他,你他妈的没听见啊?” 说话间,黄毛,绿毛,花毛手里头皆提拉着啤酒瓶子围了上来。 黄毛上来就揪了明秋的衣领子。 “咋的,想见点血啊。” 万明秋努力挣脱并没有挣脱开来,反而被黄毛顺势给按到了地板上。 对于这些浑身上下带着尖刺的主,他明白,像自己这样的人一碰就会满身是血。 他作了最后的努力:“蔡雅,我最后一次问你,走不走?” 蔡雅烫成鸡窝头的脑袋一甩,继续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坐着,将杯子里的酒一口给干了。 “走,我凭什么跟你走?你倒是说一说理由啊!你是我爹还是我妈?” “你他妈的别不识好歹,今天你要是不跟我回去,以后你的事情我再也不管了。” 作为律师行业里的后起之秀,被几个乳臭未干的小痞子给压制在地板上,明秋感受到了莫大的耻辱,他发誓,以后谁要是再管这个女人,谁他妈的是孙子。 蔡雅好像一只高傲的小鸡子,甩了明秋一眼:“谁他妈的要你管才是孙子。” 黄毛揪着明秋衣领子的手跟着一紧:“蔡蔡,他是谁啊?” “我不认识他,你们处理就行了。” 酒吧旁边的小巷子,万明秋挨了一顿打,在这帮杂毛的世界里头,没有是非对错。高兴了什么都是对的,不高兴了就用拳头说话。 鼻青脸肿地回到家之后,已经是后半夜了,看着镜子里狼狈的自己,他想发笑。 自己到底当的是什么烂好人,一个跟自己八杆子都打不着的不良少女,凭什么要管她? 早上醒来的时候,左眼肿胀得只剩下一条缝了。 打电话给向开,今天这个离婚财产分割案自己是出不了庭了,让他找个人代替自己去。 向开在电话那头还开玩笑:“咋的,这个中秋假期和你的小女朋友还没腻歪够?这是提前度蜜月了吗?” 昨天晚上受的气正愁着没地儿撒,他上赶子往跟前凑。 “度你妈的大头鬼,老子哪里来的小女朋友?昨天晚上被疯狗咬了,一会儿要去医院打疫苗。” 向开没有半点眼色:“咋的,被你小女朋友咬啦?” “老子没跟你开玩笑。” 挂完电话之后,给向开发了一张自拍照过去。 “算工伤哈,医疗费,精神损失费都要报销。” 向开终于认真了,来了视频电话。 “我去,你真的被疯狗咬啦?你这出门捡大运了,快点去买彩票,保准能中奖。” 不想看这娃幸灾乐祸的样子,直接挂了视频。 十点钟出门的时候,门口横卧着一个人,蔡雅。 本以为挨了一顿莫名其妙地打,就算是扔掉了这个烫手的山芋,没想到,这姑娘就是万能胶,沾上了就甩不脱。 这姑娘的性子是属变色龙的,千变万化。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是她的showtime专场。 对于昨天晚上的事情,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道歉,说她喝多了,对于那帮人对明秋下手的事情,她推得一干二净,说她完全没有想到那帮人会对明秋动手。 明秋坐在沙发上,冷冷地看着她唱着逼真的独角戏,如果不是这种戏码多次上演,是个人都会被她的演技所折服。 两个小时之后,她终于觉得自己的表演对于明秋没有什么用了。 她转变了态度,冷冷地站在明秋的面前。 “你这个样子是做给谁看呢?是,我昨天晚上是故意的,我在生气,你在老家会初恋情人,爽得要死。哪里还记得我在这里眼巴巴地等你回来呢?我是想让他们给你一点教训,让你懂得脚踩两只船的后果。” 明秋无语,他严重怀疑这姑娘有分裂症。 这是他见到她说的第一句话。 “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 这姑娘立马又变了一副面孔。 “不,我不走,我哪里也不去,万明秋,你这一辈子都别想摆脱我。” 明秋叹气:“蔡雅,我要你认清一件事实。你在我这里什么都不是,什么女朋友,那是瞎扯淡。 你也知道,我有一个跟你差不多大的妹妹,她在两岁的时候被人贩子拐走了。如果我和你非得要扯上一点关系的话,那就是我将你当成了明明。 我不知道明明在哪里,但我不想她跟你一样误入歧途。这也是我一直没有赶你走的原因。 如果你有其它的想法,我觉得我不是在帮你,反而是在害你。 所以,你走吧,回到你继母身边去。 看得出来,她是一个好人。你要懂得感恩,生活需要靠自己,她并不欠你的,我也不欠你的,全世界都不欠你的。” 蔡雅最终没有走,因为她走了极端,在明秋说出这么一番话之后,情绪十分激动。 “哼哼,我说你为什么能容忍我一直呆在你身边,搞了半天,原来我只是别个的替身。 我不管,女朋友也罢,妹妹也罢,替身也罢,我就是不走。如果你非得要赶我走,我就去死。” 十五楼的距离,她直接奔到了阳台上,整个人攀到了阳台外面,双手拉在了铁栏杆上。 接下来又是两个小时,她就那么飘飘忽忽地站在阳台外面,仿佛一阵风吹过来,她就会如浮萍一样,将年青的生命玩弄于鼓掌之间。 消防战士在楼底下搭了充气垫,派出所民警轮番做思想工作都没有用。 直到明秋跪在她面前,求她下来,以后她想在这个家里呆多久就只多久,想以什么身份呆在他身边就以什么身份,他完全没有意见。 在明秋表达出了诚恳的中心思想之后,这姑娘笑得十分灿烂,麻溜地从阳台外面翻了进来。 当天晚上,这姑娘又敲诈了明秋一顿火锅,用来慰藉她受伤的心灵。 这一场风波才算真正等来了结局。 ------------ 第22章 隐秘的真相 第一波寒流绕过秦岭直达盆地的时候,省城的冬天就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省城的冬天就是这样,大半天的工夫,浓烈的雾气散都散不开。 就是在这样一个雾气弥漫的早晨,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这个不速之客的到来,让明秋的心情矛盾极了。 王辛,她出场的方式挺特别的。 周末的早晨,明秋照例是要多睡一会儿的,何况冬天的阴冷总是让人留恋温暖的被窝。 蔡雅开的门,两个女人一见面就风起云动,剑拔弩张。 明秋可以脑补出那一种画面。 蔡雅将门开了半条缝,对外面那个拉着行李箱的女人,警惕地问道。 “你找谁?” “我找明秋。” “你是谁?” “你又是谁?” “我是他的女朋友。” “巧了,我也是他女朋友。” 两个女人的性格都很强势,谁在谁那里都讨不到好处。 王辛性格直来直去,活泼中带着明媚。 蔡雅性格直来直去,但她并不活泼,明媚就更算不上了,与继母生活了十多年,让她的性格带着叛逆和阴霾的色彩。 全世界人民在她眼里都不是个东西,更何况突然之间来了一个和她抢男人的女人。 但她与王辛不同的是,她输在任性和不聪明上。 女人的十八般武艺一哭二闹三上吊都用上了,但不管用。 最后只剩下动手了,但这还没开始动手,就被王辛几句话给劝退了。 几个回合之后,她就只剩下哭的份上了。 等明秋从卧室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么一个场面。 王辛俨然像一个女主人一般,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在喝。 而蔡雅,犹如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一样,坐在沙发的角落里抹眼泪。 明秋对于王辛的到来颇感诧异,他认为在江源镇自己明确拒绝了这姑娘之后,她已经知难而退了,没想到,她到底还是来了。 蔡雅边抹眼泪边道:“这下,你难忘的初恋情人来了,你该高兴了吧!” 明秋:“你怎么找到我这里的?” “找到你应该不难吧!随便找个人问一问不知道了。” “你出差还是?” “我是来找你的。” “找我的?” “是的,我辞职了。” “为什么?银行那么好的工作不干?” “没办法,如果非得要在爱情和工作中二选一,我只能选择爱情了。我是爱情至上主义者,你是知道的。” “可你有问过我的意见吗?” “我现在问你,你会同意吗?” “不会,我劝你哪来的回哪去。” “这不就得了,问了也是白问。” “所以呢?” “所以,在我找到新工作之前,作为我的男友,你负责解决我的吃住行。” 蔡雅在一边答了腔:“他是我的男友。” 王辛:“闭嘴,小姑娘,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份。” 蔡雅委屈地闭了嘴。 既然有现成的挡箭牌自然是要用一下的,俗话说得好,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你也看见了,我有女朋友了,而且我们已经住在一起了。” 蔡雅眼里闪了光:“对的,我们早不在一起了,你这个无耻的第三者,快点走开。” 王辛:“就她?一个还没有发育的小鸡子,你说她是你的远房表妹的可信度更高一点。” 蔡雅再次发了声:“他没骗你,我们一年前就在一起了。” “在一起?那要看是怎么个在一起的说法。收留一个离家出走的叛逆少女,也可以算是女朋友的话,那收容所的所长女朋友就多了去了。” 明秋无语:“那你到底要怎样才肯走?” “没办法,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我都不会走的。我要像这位小姑娘一样,赖定你了。” 蔡雅:“你不走住哪里?我可不跟你睡在一张床上,我喜欢男人不喜欢女人。” “切,谁跟你住在一起?” “我也不睡沙发。” “呵呵,小姑娘,你可真有意思。放心,我既不会睡你的床,更不会让你睡沙发?” “那你睡哪里?” “我是明秋的女朋友,你说我睡在哪里?” “你……你无耻,流氓。” 既然都背了无耻和流氓的称号,不耍点流氓和无耻的作派怎么对得起自己呢? ……………… 没有一个男人能够抵抗一个热情似火的女人的,就算是冷静如明秋也不例外。 因为这个女人是他的初恋,就算是现在,在内心他也依然是爱着她的。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家里头两个难缠的女人,让他应接不暇,只能选择逃避,睡了事务所的沙发。 一个星期之后,他回去拿换洗衣服的时候,被王辛直接给按倒在了床上。 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两个热情似火的青年男女大战了几个回合之后。 第二天,他甜蜜地承认了王辛就是他的正牌女友,而且在余生里,他的女友,老婆,他一辈子爱过的女人,有且只能是王辛一个女人。 这一天,也是蔡雅哭着离开他家的一天。 那之后,他再也没有见到过蔡雅。 王辛的能力不错,很快找到了一家品牌电商运营主管的工作,并且干得风生水起。 王辛的到来对于万明秋来说,如沐春风,活了二十来年,终于体验了人活着的快乐。 什么明明的失踪,父亲的日记,孙瘸子的死,王辛有着和明明一样的胎记,在相恋的两个人来说,那都不是事。 用向开的话来说:“你这小子,长得跟个煮不熟的鸭子似的,世界末日,宇宙毁灭在你这里都泛不起火花的人物,居然也等来了春天。” 某天晚上,明秋做了一个梦,梦见睡在自己身边的女友王辛变成了明明,在他身后迈开了小腿追着喊哥。 这家伙,给喊出一身的冷汗。 醒来的时候,王辛问他做啥梦了,拿出来分享一下。 明秋醒了半天神,最终问了王辛一个问题。 “宝宝,你是你妈亲生的不?” 这一问,王辛直接扇了明秋一个嘴巴子。 “咋的,还没睡醒啊,要不要我拿冷水浇你?” 这一个嘴巴子还是没将明秋扇醒,他执着地要王辛给个答案。 王辛回答:“我不是我妈亲生的,难道是你妈亲生的。” 这么敏感的一个回答,让明秋又出一身的冷汗。 王辛见明秋似魔怔了的样子,不再跟他开玩笑。 “你这大半夜的样子怪吓人的,我当然是我妈生的,我妈说,我出生的时候,是辛酉时,当时的夕阳特别美,我哭的声音也特别地响亮,所以我爸就给我取名叫王辛。” 王辛的这一番话,让明秋终于放下心来。 早上醒来的时候特别清醒,以前在王辛家看过她小时候的照片,从出生到满月,应有尽有,自己到底还在怀疑什么呢? ------------ 第23章 隐秘的真相 生活太过于完美,总不太可能,需要一点小小的调剂品才显得有烟火味道。 省城的天气虽然仍旧渲染在浓浓的雾色当中,但这种灰色的天气并没有影响万明秋的心情。 心中有爱,再灰色的天气都能过成有阳光的日子。 心情好了,干什么都有劲。 快年底了,王辛的老板特别常识她,有意无意地透露年终的时候,奖金不会低于六位数。从老板的口气中,王辛也探出了六岁数的最前一位数差不多是在五的后面。 而万明秋,大概是因为爱情的滋润,最近的官司打得越来越顺,尤其是最后一宗富豪离婚官司,酬金也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年底的分红也不少。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腻歪的时候,王辛拨起了小算盘,扒拉扒拉一阵。 “宝宝,咱们年终奖一领,也算是小富翁小富婆了,再加上我以前的积蓄,我觉得咱们可以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 我喜欢复式的,看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我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新的楼盘,全是这种户型,哪天我们去看一看?” 明秋不反对:“行,你是咱们家当家的,你说了算,我没有反对意见。” 作为一家之主的王辛,还有安排。 “你那辆一开起来浑身上下都在响的老破车,也应该更新换代了。” “你自己买一辆就行,我无所谓,能有车开就行。” “那不行,我说买就得买。我王辛的老公不能开那么寒酸的车。” “行,你是女王你说了算。” 2019年元旦来得快当,这一天本来是要去看王辛说的那个楼盘的。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 这一天,两个人起了一个大早,这还没出门,就出了意外。 消失好久的蔡雅打来了电话,电话刚接起来,电话那头就是蔡雅的哭闹声。 “老万,老万,快救救我。” 蔡雅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就被一个粗鲁的男人声音打断了。 “二十万,一分都不能少。下午五点前送钱来,不然你见到的就是一具尸体。” “大哥,别冲动。让我给钱总得要说明白一点吧,为啥要给你钱?如果是她欠你的,我替她还。如果你是绑架勒索,这是犯法的,我劝你还是别,所谓法网恢恢,别为了那点钱进了局子,就得不偿失了。” “你说啥,老子从来不干那犯法的事情。她在我这借了钱,说好了一个月前还,这都又过去一个月了,天天躲着老子,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老子还不信犯的是哪门子法了。 说起来,万明秋对蔡雅还是心怀愧疚的。 她这一赌气从家里搬走了,回没回她后妈家,自己也无心去求证。 说到底,自己跟她就是毫无关联的一个人,管得了她一时,管不了她一世。 但这小妮子,这才几个月过去,居然就欠了二十万的外债,也不知道将这些钱花哪里去了。 二十万,不是个小数目,要搁在以前,自己是铁定拿不出来的。 但这不是老家的房子拆迁了吗?转进卡里分文未动。 要不要替蔡雅还这个钱,明秋其实挺纠结的。 要在以前,他是铁定拿钱就救人去了。 但现在,这个家多了王辛,也不是他作不了自己钱的主,但出于尊重,于情于理都得经过王辛的同意。 好在,王辛是一个爽快人。 当即表了态。 “还在等啥,赶紧拿钱救人啦?这钱没了还可以赚,这人要是出了啥事,你可得后悔一辈子。电视剧里不是都这么演的吗?那些放高利贷的都是一些亡命之徒,你要是去晚了,这小妮子缺个胳膊少个腿都是有可能的。” 取钱的过程也算艰辛的,银行大额取钱需要提前预约,这钱取不出来,可咋办? 再给王辛打了电话过去,那个男人倒也不是不通商量,答应将还钱的期限往后挪一天。 这其间,明秋去见了蔡雅的后妈刘玉芬。 省城二市菜市场卖锅盔的摊摊,刘玉芬忙得不可开交。 好不容易寻得空档于她搭上了话。 两个人的对话是这样的。 “万律师,是稀客喔。是不是小雅又惹了啥事啦?” “蔡雅最近都没有回家吗?” “她没回家不很正常吗?咋的,她没在你那里?” “她搬走好几个月了。” “又不晓得去哪混去了,反正我是管不了她。” “最近,她有往家拿钱吗?” “拿钱?她不管我要钱就算好的了,还往家拿钱。” 刘玉芬将炉子里做好的锅盔拿出来摆在面上,终于回味过来。 “她是不是在外头欠了钱?” “我接到她的电话,说在外头借了二十万的高利贷。” “二十万?这个遭天杀的,二十万,老娘就是卖一辈子锅盔都卖不出来。” “那个高利贷的说明天不还钱,就……” “就咋的?难道还能要了她的命不成?法制社会,我还不信他敢那么干。万律师,我丑话说在前头哈。我是不会替她还钱的,她弟弟还在上学,家里日常开支哪一样不花钱。反正在我这里,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她要把我逼急了,老娘就死给她看,去那边见她爸,就算是解脱了。” 万明秋看着刘玉芬,她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沧桑感。 这个女人实是不容易,自古以来,后妈就是一个不讨喜的角色,她能做到这个份上,也实属不容易。 摊上蔡雅这么一个继女,也是她的不幸。 离开二市菜市场的时候,刘玉芬在万明秋身后喊了一嗓子。 “万律师,你是一个好人,但我要劝你一句。小雅的事情你管不过来,在她这儿就是一个无底洞。你可千万别给她还钱,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刘玉芬说得对,二十万不是一个小数目,自己这一次能拿出这么多钱来,下一次呢?当自己拿不出钱来的时候,她会怎么办? 但明秋顾不得了那么多,他只能顾着眼前,走一步是一步,实在是帮不了的时候,也只能看她的造化了。 晚上,王辛也顾及到了这个问题。 她说:“明秋,并不是我不够人情味。现在你是我男人,你帮她这一次就算是仁至义尽了。但我话说在前头,有且只能是这一次。再说了,你这么帮下去也不是办法。这个姑娘不吃点苦头,她是改不好的。” ------------ 第24章 隐秘的真相 事实是,明秋这二十万是取出来了,但又原封不动地拿了回来。 一切都是蔡雅的恶作剧。 还是上次明秋遭挨打的那个酒吧。 还是那几个杂毛,用挑衅的余光瞅着明秋。 而蔡雅,几个月不见,已然是另一副打扮,染成黄绿色的头发,一身另类的打扮,勉强能分辨出来是一个人。 明秋觉得是不是自己不懂得时尚,反正这姑娘大冬天的,光着两条腿,上身穿着一件短得不能再短的毛毛上衣。 远远看去,就像一只脱了毛的鸵鸟似的。 此时,这姑娘正坐在桌前,咧着大红唇喝着酒。 看到明秋提着钱袋子来了,笑得一脸的灿烂。 “老万,你来了。” “钱我带来了,你欠谁的钱?” 蔡雅一脸笑意,那笑之间扯动着厚厚的眼影,说不出来的反感。 “老万,我就知道你还是放不下我的。二十万,你眼睛都不带眨一下,说拿来就拿来了。” 万明秋不傻,这姑娘一根毛都不少,并没像有人要挟持的样子。 “你到底欠不欠别人钱,给我说实话。” 这姑娘仍旧笑得一脸灿烂。 “老万,来都来了,坐下来陪我喝一杯,几个月不见,真他妈的想你想得要死。” “蔡雅,你他妈的有病,你觉得这样好玩吗?” “哈哈,当然好玩,要不搞这么一出,我啷个晓得你对我是真心的呢?看吧,你是不是觉得在你心中,我比你家里头的那个女人要重要得多呢? 老万,要不,你和你屋头那个婆娘分手,咱们两个重归于好。” “你……” 所有愤怒的形容词都形容不出来明秋此刻的心情。 好在,王辛适时出现解了他的围。 “蔡雅,你错了,要不要替你还钱,明秋其实挺不愿意的。要不是我让他取这个钱,你以为他这个时候会来见你吗?姑娘,你醒醒吧,别拿别人的同情当儿戏。你这么一闹,彻底败光了明秋对你的同情,你好自为之吧!” …………………… 伊索寓言——《狼来了》。 上过小学的人一定都学过。 大多数人都知道这一则寓言说的是什么意思,但大多数人也并没有理会到这则寓言背后的真正含义。 2019年临近春节,尽管省城的冬天还是一片雾色,但春节的气息已经悄悄地来临。 大街上的车辆少了,上班那一种堵得你想死的心都有的常态变得不那么常态了。 最让明秋感觉年的临近,是单位楼下那一家面馆关门了。 每到过年的时候,面馆总是提前几天就开始歇业,老板回家过年去了。 王辛也开始准备年货,其实越到年根前,明秋越是紧张。 这名正言顺地和王辛好上了,丑媳妇要见公婆,是骡子是马总要拉出来遛一遛。 焦虑是必定的,用王辛的话来说,不焦虑显示不出来明秋对她的爱。 相对于其它行业,律所虽然不是事业单位,但常年与律所打交道的法院却是按时放假,按时上班。 尽管这一年律所的业务做得风生水起,但挨也得挨到法定放假日才放假。 除夕的头一天,明秋正在律所百无聊赖值班的时候。 蔡雅又打来了电话。 接完这一通电话之后,明秋冷笑,这姑娘,玩花样也不晓得换个玩法。 又是高利贷。 电话那头一个粗鲁的男声。 “妈的,想让老子过年没得钱花,就拿命来玩。要想留着命过年,就拿钱来。明天中午11点之前,不见到钱,这姑娘小命就玩完了。丑话说在前头,不准报警哈,报警这姑娘也就活到头了。” 万明秋多一句都不想说,直接挂了电话。 谁又能想到,这一次是真的呢? 除夕,王辛准备了大包小包。 两个人开着车往南前县赶,王辛的父亲王虎以前是江源镇的镇长,现在是南前县的一把手。 按他现在这个年龄,仕途也差不多就混到头了,就坐等着退休的那一天到来。 这是明秋活了二十多年以来,过得最热闹的一个年。 王辛的家人都特别热情,性子也直爽,相处起来没有半点压力。 这是一个大家庭,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姑姑姑父。 除夕有团年饭在爆竹声中过得特别地顺畅。 和未来的岳父拼酒拼得酒不醉人人自醉,一番称兄道弟之后,明秋酒后对王辛感言。 “宝宝,有家的感觉真好,大哥这酒量我是拼不过了,但我高兴,我真他妈的后悔,为什么没早跟你在一起呢?” 王辛笑得一脸灿烂:“没关系,现在也不算晚。” 第二天,王辛陪同明秋回江源镇看望父亲和母亲。 按照乡下的风俗,父亲虽然在母亲去世之后,又娶了李小华。 但父亲和李小华离婚之后,一直没有再娶。 所以父亲去世之后,骨灰还是和母亲万茉莉的墓葬在了一起。 明秋并不在乎这些形式上的东西,是万家的长辈安排的。 父母的墓地在西水河畔,掩没在一大片的芦苇之后。 与往年不同的是,坟包上一人高的杂草被清理得很干净,坟前三支燃尽了的香,并且摆放了一些水果。 显然,是有人来祭拜过的。 这个人是谁?明秋一时想不出。 父亲万兴民这一代单传,有一个姑姑嫁到了外省,爷爷奶奶去世之后,几乎没有回过江源镇。 母亲就更不用说了,外公在她很小的时候去世,留下外婆一个人将她拉扯大,也确实不容易。 听大人们说在母亲去了之后不久,外婆也因为伤心过度跟着去了。 所以,自从父亲去世之后,明秋并不太想回到这个小镇。 这里,带给他的是一种压抑的记忆。 王辛很虔诚,她跪在墓前,磕了三个头,并且开始和另一个世界的父亲母亲讲话。 大意是说,让他们放心,在这个世界上,她会接替他们,照顾好明秋。 这令明秋很感动,这么多年以来,明秋第一次感觉有人那么在乎自己,也让自己感觉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多余的那一个人。 距离18年中秋节,好几个月过去了。 江源镇老街,已经是另一副模样,办公大楼和养老院地基已经打好。 发现孙瘸子尸骨的地方也被夷为了平地,听万春生说,那里被规划了一个公共厕所。 明秋有意无意提了一嘴,杀害孙瘸子的凶手有没有找到的时候。 万春生立马回答:“过去了那么多年,哪有那么容易,我猜这个案子不会有结果了。” 对于明秋来说,没有结果何尝不是一个最好的结果。 ------------ 第25章 隐秘的真相 见到李小华的时候,是在江源镇的新街上。 明秋和王辛正在万麻子的麻辣烫店吃肥肠粉。 唆粉唆得正起劲的时候,王辛用胳膊肘拐了明秋一下。 “宝宝,你看那个女人。” 明秋抬起头来,顺着王辛的目光瞅了过去。 “你看嘛,那个女人一直盯着我们这边看。” 虽然十来年没见了,岁月也在女人的脸上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但明秋还是记得她。 李小华,当了自己好几年的妈妈。 从骨子里就觉得十分亲切的那个女人,此刻雍容华贵地站在街对面,直勾勾地看着明秋。 看得出来,她这些年在外面混得不错,至少从穿着上来看是这样的。 一件深黑色的长款羽绒服,衬得她的身材十分修长。 她年青的时候就特别好看,到了这个年纪也比同龄人瞧着有气质。 隔着一条街,就这么两相对望,就相互知道了对方的存在。 其实,李小华走的最初几年,虽然没有见到她的人,但她一直在明秋父子两个人的生活中存在着的。 过年过节,都会从沿海某城市寄来一个大大的包裹。 父子两个吃的,用的,穿的,面面俱到。 特别是穿的,明秋一直长得都是眉清目秀,李小华以前是卖服装的,眼光也独到,寄给明秋的衣服不论是尺寸,还是款式都是最合适的。 每次收到包裹的时候,父亲万兴民总会说一句话。 “你妈妈是一个好女人,是我对不起她。” 晚上明秋起夜的时候,就会看到父亲站在窗前,黑暗之中,那烟头一明一暗的。 明秋就知道,父亲这是在想小华妈妈了。 明秋问过父亲一句:“爸爸,你说小华妈妈还会回来吗?” 父亲长叹了一口气:“不会回来了。” 其实明秋也知道,在李小华走的那一天,他追在李小华身后求着她别走的时候,李小华坚决的神态就已经告诉他答案了。 这个时候,李小华出现在江源镇,明秋突然明白过来了。 父母坟前的祭祀品,还有打理过的墓地,应该是李小华的杰作。 王辛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宝宝,那个女人好像在瞅你呢。她是谁?你认得到吗?” 大概没有经过大脑,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 “她是我妈。” 王辛下巴差点惊掉。 “你说啥?你妈?” 明秋反应过来:“是我后妈。” 王辛拿手捂了胸口:“吓死我了,你还以为……” 说这话的当口,那个女人已经穿过街面,朝着这边走过来。 “明秋。” 她的声音还是那么温柔动听。 明秋站起来,局促不安。 “妈,好久不见。” 这一声妈妈是自发地从嘴边冒出来的,连明秋自己也吓了一跳。 看来,李小华这个母亲的身份,已经渗透在明秋的骨子里头,十多年以来也没能拔出去。 王辛立马跟着站了起来。 “阿姨好,我是明秋的女朋友王辛。” 李小华的眼色在王辛的脸上逡巡了数秒,白皙的脸色愈发显得惨白。 她微笑着对王辛点了点头。 “明秋啊,长大了,也帅了,跟你爸一样好看。交了这么漂亮的一个女朋友,真好。” “那个,什么时候回来的?” “听说老街拆了,就想着回来看一看。毕竟年青的时候也在那里生活过。没想到,这一回来物是人非,啥也看不着了。” 说话之间颇为伤感。 “你去看我爸啦?” “是啊,没想到,他那么好的一个人……” 江源镇新街上的八宝楼,李小华执意要请明秋和王辛两个人吃饭。 席间,李小华颇为感慨。 说起了第一次见到明秋的情形,当时那么小的一个孩子,见到自己的第一面就扑到她怀里,那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让她生出明秋就是自己亲生孩子的一种错觉。 明秋也直言不讳。 “是呀,那时的我觉得你身上传递过来的温暖就是妈妈的味道。” 王辛心直口快:“这就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阿姨和明秋仔细一看,说不是亲生母子都没人相信。” 这顿饭吃得相当和谐,看着王辛和李小华就像认识好久的朋友一般,谈笑风声,明秋觉得自己相当幸福。 他在想,如果王辛没有执意来到自己的身边。自己的生活就不会这么充满阳光,再次见到李小华,也许也不会毫无芥蒂,至少会有心结。 只能说,时间恰恰好。 离开自己很久的爱情和亲情又都回来了。 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一顿饭还没吃完,李小华手腕上的那只看起来价值不菲的手镯戴到了王辛的手上。 李小华执意要王辛收下的,说这是对未来儿媳妇的见面礼。 王辛拒绝了的,理由很简单,她不敢收下这么贵重的礼物。 李小华说了一句话,王辛就心安理得的接受了。 李小华说:“王辛,咱们一见如故。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我特别高兴。我和明秋虽然十多年没见了,但在我心里,他还是我的儿子,我也还是他妈。妈妈给儿媳妇见面礼是理所应当的,如果你们非得要见外,可以不收。但我会伤心的。” 其实对于李小华,明秋恨不起来,小的时候他或许不能理解大人的世界。 但成年之后,他理解李小华当初的决定,亲生女儿明明不见了,作为一个母亲,她作出这个选择也在情理当中。 明秋与李小华单独会面是在老街的站台上。 李小华感慨时间过得太快,当初她离开之时,小明秋追在身后哭着求她不要离开的画面,仿佛还在昨天。 一转眼,当初的小明秋如今已然是一个英俊帅气的大小伙子了。 其间李小华颇为伤感,觉得自己对不起明秋,当初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开,没有考虑一个小孩子的感受。 最后,她拿出一张银行卡给明秋,说她这么多年以来,没有组建新的家庭,生活的全部都用来赚钱了。 作为一个母亲,这张卡里的钱是这么多年亏欠明秋母爱的一种补偿。 明秋没有接受。 他说:“亲情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在我这里,只要知道这些年您一直记挂着我,还当我是您儿子就已经足够了,其它都不重要。” ------------ 第26章 隐秘的真相 蔡雅不见了。 除夕的时候,蔡雅的后妈刘玉芬给明秋打了一个电话,问蔡雅有没有跟明秋在一起。 在明秋明确回答没有的时候,刘玉芬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异常。 她说:“这个不懂事的孩子,大年三十也不回来,电话也打不通。” 明秋那个时候正在和王辛的父亲王虎喝酒喝到正酣之处,随口问了一句。 “要不我帮您问一问,看看她在哪里?” 刘玉芬说:“算了,她要是想回来早就回来了,她不想回来,找她也没有用。” 春节假期回到省城的时候,像是不经意之间想起的,蔡雅不会真出什么事了吧! 给刘玉芬去了电话,刘玉芬表示并没有见到过蔡雅。 刘玉芬也并不着急,她反过来安慰明秋。 “万律师,小雅玩失踪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有时一个月没有音讯,不也活得好好的吗?放心,她死不了。” 刘玉芬说的也不无道理,这姑娘动不动就玩失踪,这是家常变饭。 但这一次略有不同,蔡雅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显示关机状态。 现如今的人们,手机比亲爹亲妈还重要,对于一个在江湖上混的妹子,手机自然也是重要的。 她要是天天关机,还有什么娱乐生活呢? 假期结束的一个星期之后,明秋越发觉得不太对劲,想起除夕头天接到蔡雅的那一通电话,会不会是来真的? 当下去了蔡雅常去的那个酒吧,黄毛,金毛,花毛,绿毛都在。 但蔡雅不在。 几个人见到明秋的时候,带着明显的敌意。 好在这一天,他们并没有挑衅,应该是心情不错。 问他们近期有没有见过蔡雅,几个人皆表示没有。 其中那个吊梢眼的黄毛说,最后一次见到蔡雅是在春节前两天。 蔡雅最后一次和他们在酒吧喝酒之后,蔡雅说了一嘴,说她欠了社会大哥的钱,钱还不上,所以要出去躲一躲。 所以,一帮人没见到蔡雅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常。 黄毛说:“在道上混,谁还没有躲个债的时候?大哥,你就别瞎操这份心了。” 原来蔡雅是真的欠钱了,至于欠谁的钱,几个杂毛也就不清楚。 只说了道上放高得货的社会大哥有好几个,蔡雅究竟是欠哪个大哥的钱,他们也不清楚。 不管蔡雅欠谁的钱,但她确实没有躲过去,从除夕前一天明秋接到的那一通话,明秋知道,她已经落到了那个社会大哥的手中。 现在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她的电话也打不通,出事的几率都简直大得很。 明秋没有再犹豫,当即打电话报了警。 蔡雅的尸体是在元宵节的时候被发现的,在省城郊区的一个废弃的工厂内。 身上没有伤口,警方判断是被活活饿死的。 工厂的一个狭小的房间,没有窗户,一扇铁门被一条粗大的铁链锁给锁着,蔡雅的尸体半靠在门上。 她最后一口气就都应该是在想着如何从这一道门走出去。 狼来了的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结局,与蔡雅的结局何其相似。 明秋有好长一段时间缓不过劲来,认为蔡雅的死跟他有关,要是当时他认直听了那一通电话,拿钱去救了蔡雅,蔡雅如花的生命还活得好好的。 在某个颓废的深夜,明秋情绪失了控。 他哭着对王辛说。 他觉得自己是一个不祥之人,这么多年来,母亲,父亲,明明,身边的人一个又一个离自己而去。 蔡雅,并不是自己对她多同情。 也不光是在蔡雅的身上看到了另一面的自己,更多的是将蔡雅当成了丢失了的明明。 在蔡雅的身上,他找回来了一丢丢对于明明的愧疚,认为将对明明的亏欠补偿在蔡雅的身上就是一种解脱。 没想到,这却是另一种枷锁,越发沉重地戴在了自己的身上,喘不过气来。 就算聪明的王辛也不知道拿什么来安慰明秋,她无法体会明秋将自己亲生妹妹弄丢了的那一种刻骨铭心的愧疚。 但作为最爱明秋的那个人,她当然不能袖手旁观,她想到了明明,那个也许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明明。找到她,解开兄妹两个人的心结,郁结于心多年的明秋也许就算是真正的解脱了。 有些事情,也许从一开始错了,就一步一步错。 王辛偷偷地拿了明秋的头发做了DNA,并且在各大寻亲网站上开始寻找万明明。 清明节的时候,寻找明明的消息还没有结果。 明秋和王辛回江源镇扫墓。 有些事情,逃避始终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该来的总是会来。 明秋和王辛正在西水河畔祭奠父母的时候,县刑侦大队队长陈建和警员刘青出现在面前。 明秋知道他们出现意味着什么。 在江源镇街头头上的茶馆,陈建开门见山,说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他们发现了孙源的死跟明秋的父亲万兴民有关。 明秋没有说话,他知道自己如果要替父亲辩解,那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倒是王辛,她不相信万兴民凶手。 陈建叹了一口气。 “明秋,我们有人证,还有物证,这一切都指向你父亲跟孙源的死有关。” 人证,明秋隐约记得镇上有这么一号人物。 以前老街酒馆的老板娘,万秋娘。 十多年前,半老徐娘万秋娘的酒馆就开在街头头上,她是镇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小镇上开了酒馆,小时候的明秋,经常看到一些打扮得跟个妖精一样女人进进出出酒馆。 镇上那些大老爷们,不管年轻的,年老的,都喜欢往那里面钻。 小时候的明秋好奇,也和同学们趁着酒馆门口看门的不注意,溜进去一探究竟来着。 里面暗摸摸的灯光,那些妖精们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都光着白花花的腿往男人们身前凑,叼一根烟,呷一口酒,风情万种地朝着男人吐一口漂亮的烟圈。 男人就跟喝了迷魂汤一样,如痴如醉。 那迷人的模样,让跟明秋一起进去的小胖见了世面。 出来的时候,小胖就对明秋道。 “看到没有,那个婆娘,长得简直不摆了,跟西游记里的白骨精一样,我以后长大了就要娶一个这么漂亮的婆娘。” ------------ 第27章 隐秘的真相 万秋娘说,1999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她本来是要约孙瘸子共度良宵的。 但不太凑巧,大姨妈来了不太方便。 孙瘸子喝得醉熏熏的,但神智还算是清醒,出酒馆大门的时候,还表了态,等她大姨妈走了之后,再来找她。 万秋娘作为酒馆的老板,大冬天的亮着膀子站在门口迎来送往的,时年孙瘸子虽然瘸了一条腿,穷困潦倒,但仍旧是江源镇的风云人物。 万秋娘不缺钱,但她半老徐娘,缺个暖被窝的男人。 孙瘸子时常是他的塌上宾,孙瘸子瘸了一条腿,但那方面并不瘸,颇有工夫,伺候得万秋娘十分到位。 这一个晚上,站在酒馆门口的万秋娘边迎送客人,时不时地瞅一眼一路东倒西歪的孙瘸子。 万秋娘对陈建说,那天晚上,她亲眼看到孙瘸子进了自己家门,那扇破门半掩着。 孙瘸子回去之久之后,她看到了万兴民提着一根棍子进了孙瘸子家。 万兴民和孙瘸子的交情,镇上的人都晓得。 万秋娘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他们两个老爷们之间大晚上喝个酒也不是啥新鲜的事情了。 那之后,万秋娘在镇子上就再也没有看到过孙瘸子,听镇上的老孃们八卦,说孙瘸子回省城继承他爷爷的遗产去了。 说起来,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万秋娘还颇为遗憾,少了一个得力的暖被窝的男人,谁说不是遗憾呢? 一年后,镇上人开发廊的赵珍珠嫉妒万秋娘的酒馆生意红火,实名举报了,说万秋娘的酒馆挂羊头卖狗肉。 明面上卖的是酒,实际卖的是肉。 也该万秋娘的酒馆开到了头了,这娘们知道赵珍珠举报了自己个,但她并不在乎。 她高估了时年在镇上派出所当所长万发财的实力了,万发财是万秋娘众多情人当中的一个。 万发财不能白嫖了自己个的身子噻,风尘之中,无利不起早,不付出点什么能让你白嫖吗? 万发财一直靠实力罩着万秋娘的酒馆,那么些年以来,大风大雨都过去了。 唯独这一年这不去了。 先是万发财得罪了顶头上司,上司早就瞅他不顺眼了,正愁没把柄来治他。 这赵珍珠不仅实名举报了万秋娘的酒馆做皮肉生意,还实名举报了万发财为其情人谋私利。 上头来了人微服私访,万秋娘酒馆里的****风情万种勾引的那个出手阔绰的男人,据说是暗探,当场被抓了个现场。 酒馆开不下去了,万秋娘就去了沿海某城市发展,投奔了其女儿,母女两个据说干的是老本行,到底是开发区的男人,出手比小镇上那些抠抠索索的男人要阔绰多了,这些年也捞了不少钱。 这不,年前,实在是上了年纪,捞不动了,就打算金盆洗手回江源镇养老来了。 这一回来,就听到了了不得的消息,当年她的老相好孙瘸子死在了自己家的粪坑里头。 万秋娘仔细一琢磨,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 这凶手会不会就是万兴民呢? 万秋娘之所以怀疑万兴民,说因为孙瘸子这个瘸子喝醉了啥都讲,祖宗十八代都要拉出来闲摆一通。 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躺在自己个身边的孙瘸子,大半宿都在骂万兴民。 说万兴民过了河就拆桥,区区一个万明明算个球,娃没了可以再生嘛,兄弟情谊啷个说断就断了呢? 万秋娘仔细一听,才琢磨出门道来。 合着这万明明是被孙瘸子给拐起跑了,这万兴民不找他拼命才怪。 谁家孩子不是爹妈的心肝宝贝,你动了人家的宝贝疙瘩,没拿刀砍了你就算是好的了。 陈建本来就怀疑明秋的父亲万兴民,经过万秋娘这么一说,越发地觉得万兴民有问题。 这个时候,他想到了万明秋放在了万春生家的书籍。 在一摞又一摞的书籍当中,陈建还真找到了一些问题。 那一本发了黄的《水浒传》的某一页,潦草地写着一行字。 你欺人太甚,老子要你死。 这一行字没有指明对象,但不难猜测所指向的那个就是孙源。 陈建这个刑侦大队的队长到底不是白得来的,孙源一案关键性的证据被他找到了。 那根带有孙源血迹的顶门棒,万秋娘说,自己虽然年纪不小了,但眼神好使,那天晚上她看见万兴民手里头操的正是江源镇家家户户都有的顶门棒。 要说,老街都拆迁了,按理说找到这根顶门棒不是太容易的事情。 说来也是怪,本来不太抱希望的这根棒还真的找到了。 新街的建筑偏现代化,家家户户也没有顶门棒一说了。 这根棒在新街上一户人家找到了,这户人家有一个八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阿毛说,这根棒他是从万明秋家捡的,捡来做什么用呢,耍帅,练武术,打皮球,总之用处多了去了。 在那根棒尖尖上,警方采集到了一点血迹。 经过证实,这些血迹正是属于孙源的。 案子就此真相大白,杀害孙瘸子的不是别人,正是万明秋的亲爹万兴民。 对于这个结果,万明秋没有疑义,父亲的日记他也并没有跟陈建说。 既然警方已经认定凶手就是父亲万兴民,父亲的日记交不交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案子是破了,但父亲万兴民已经在他的墓地里躺了好几年了,孙瘸子死了十来年,他也没有近亲属,知道了真相又如何? 唯一让明秋过意不去的是,父亲杀害孙瘸了的动机是因为明明。 而明明被拐的责任还在于自己,如果自己当年没有私心,在看到明明上了去往省城的汽车之后,立马告诉父亲,明明也不会这么多年杳无音讯。 好好的一家人也不会分崩离析,说到底,罪魁祸首还是自己。 唯一令明秋感到欣慰的是,镇上的街坊大都是站在父亲这一边的。 孙瘸子生前的名声并不太好,他不光让镇上的男人时不时地担心自己家的女人会红杏出墙之外,还做出了让人不可原谅的罪行,那就是将人见人爱的小明明给拐卖了。 万麻子亲口对明秋说的。 “明秋,你不要在意,你爸这是为民除害,他干的是一件好事,我们都是站在你爸这边的。” ------------ 第28章 隐秘的真相 2019年夏天到来的时候,明明找到了。 某寻亲网站,传来了万明明的消息,经过dna比对,失踪了二十年的万明明就是如今的黄婷婷。 乍一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王辛十分激动,她认为这是让萎靡不振的明秋重新燃起来的希望。 然而,在知道了万明明的现状之后,王辛犹豫了好久,她在想要不要将这个消息告诉万明秋。 最后理智战胜了情感,见或者不见,都应该是当事人的决定,她无法替明秋作出决定。 当王辛告诉明秋,她替他找到了万明明之后,万明秋的第一反应令王辛十分不解。 万明秋反应特别激烈。 “王辛,你就仗着我爱你,就可以毫无顾及地替我作任何决定吗?” 王辛道“我一直以为你是希望找到明明的,你不是将蔡雅当成明明吗?你以为你一直很想念她。” “你以为,不过是你以为的,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你凭什么替我作决定?我要找明明,早就找了,需要你多此一举吗?” 说实话,王辛是委屈的,她不能理解一个哥哥为什么不愿意去找自己失散多年的妹妹。 她更不能理解明秋在得知亲妹妹的消息之后的反应,那一种反应特别令王辛失望。 在她看来,血脉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是永远也不能代替的感情,怎么就可以如此冷血呢? 两个人开始冷战,一个星期之后,明秋大概觉得自己的反应过于激烈,他主动找王辛求和。 他敞开了心扉,说出了明明失踪的真正原因。 这么多年以来,这是他的心病,他害怕面对现实,害怕面对明明。 王辛表示理解,但她竭力劝说明秋去见明明,明明的现状也确实需要亲人的关怀。 一开始,明秋是激动的,王辛在他的眼里看到了期待与希望。 然而这种希望的光芒犹如昙花一现,明秋又开始纠结,当初可是他故意弄丢万明明的。 他在担心,见到万明明之后,万明明会原谅他吗? 见,当然是要见的。 在踌躇了好些天之后,他终于下定决心见万明明一面,原不原谅另说,他就是想要见到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 兄妹两人时隔了20年的重逢是在省城的监狱里,见面也并不如想像中的那么感人。 当看到明明的时候,明秋是激动的,激动得泪流满面。 明明长得十分漂亮,长成了他想像中的样子,就算身着宽大的囚服也没能掩藏住她漂亮的光辉。 她和妈妈李小华十分相像,又大又亮的眸子直击人的灵魂。 然而,与万明秋的反应形成鲜明的对比是,万明明看明秋的眼神,在这个火热的夏天,传递过来的却是一种冰冷的寒意。 两个人进行了一场深入灵魂的对话。 她说“万明秋,你真的以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吗?你们为什么还要来找我,揭我的伤疤,你们还有人性吗?” 明秋内心掀起一场寒意,往事涌上心头,他痛哭流涕,说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明明。 万明秋迟到了二十年的对不起并没有取得万明明的原谅。 万明明被拐卖之后的命运十分坎坷,被人贩子几经易手,都因为是一个女孩被人嫌弃。 后来沦落在大街上乞讨为生,被好心之人送进了福利院。 在福利院生活没多久,因为长得乖巧漂亮,人见人家。 就被一家人收养了。 这个家庭条件不错,父亲生意做得大,是有钱人,只是因为母亲不能生养,所以明明的到来,让这个家充满了欢乐。 万明明被宠成了幸福的小公主。 一切的不幸,是从养父母无何止的争吵开始。 男人有钱就变坏说得一点都没错,养父仗着有两个钱就在外头花天酒地,经常不着家。 明明经常看见养母大半夜的,独自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垂泪。 养父母的婚姻最终走到了尽头,养母是要想要明明跟着她的,但当了多年阔太太的她,离婚之后就是一个无业人员。 法院最后支持明明跟着养父。 是养父母婚姻破裂之后,养父黄凯很快娶了一个年青的后妈王小珊。 不久之后养母孙敏也组建了新的家庭,而明明似乎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在受到后妈的诸多冷眼之后,明明找到了养母孙敏,想要跟她一起生活。 孙敏是爱明明的,毕竟从小养到大的孩子,但离婚之后的她有诸多的无奈,新的家庭不能接受孙敏带一个女儿,更何况这个女儿还不是她亲生的。 在后妈生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弟弟之后,明明成了家里的小透明,尽管她努力的讨好所有人,但感受到的只是来自他们对自己的敷衍。 尤其是后妈,是一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女人。 她对自己的儿子是真爱,而明明,连出现在她眼里都是一个错误。 养父始终是一个狗不了吃屎的男人,娶了年青的后妈之后,也没有收敛,照旧在外头花天酒地,夜不归宿。 后妈独守空房,心里扭曲变态,将气洒在了明明身上。 大半夜的让她起来洗衣服,拖地,稍不顺心就是打骂。 弟弟十岁生日的前一天,积压了许久的怨恨终于在这一天晚上爆发。明明对熟睡中的弟弟举起了菜刀,包含了养父所有希望的弟弟黄棣生命终结在十岁生日的前一天。 这一天,是万明明满18岁的第18天。 两个人的会面,总共也只说几句话。 万明明给万明秋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万明秋,我不会原谅你,永远也不会原谅你,我要让你永远活在悔恨当中。” 二十年以来,明秋何尝不是活在悔恨和痛苦当中。 他并不怪明明,自从1999年中秋节的那一天,他看着明明坐上了那辆开往省城的汽车之时。 就已经注定会是这样一个结局,他连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从何而来的勇气奢求明明能原谅自己? 他对王辛说,真正犯罪的是自己,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代替明明被送进监狱里。 从监狱里回来之后,明秋消沉了许多天。 他竭力想弥补对明明的亏欠,但明明并没有给他机会。 他托人带给明明的东西,都被一一退了回来。 他想要再去监狱看明明,也被明明明确拒绝。 ------------ 第29章 隐秘的真相 世界上最无力的事情,莫过于如此,在你用尽全力想要表达自己的愧疚之情的时候,对方却绝不给你机会。 最后,他将希望寄托在了妈妈李小华的身上。 母女连心,李小华毕竟是明明的亲生母亲,她并没有错,明明应该不会拒绝。 远在南方城市的李小华得知找到明明的消自己之后,连夜赶回了省城。 令明秋意外的是,作为一个母亲,对于找到失散多年的女儿,她的表现也并不尽人意,毫无喜悦之情。 她太过于平静了,平静得让明秋觉得明明并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车子从机场开往市区的路上,李小华一直表现得满腹心事的样子。 她问明秋。 “明秋,你是怎么找到明明的?” “是王辛在网上发布的消息。” “我是说你们是怎么确定,那个叫黄婷婷的女孩就是万明明的?” “妈妈,你该不会不知道dna这个东西吧,dna鉴定,我和黄婷婷就是亲兄妹关系。” 当明秋说出这么一句话之后,坐在后座的李小华沉默得不像话,一直到家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到家见到王辛之后,也没有了以往的那一种亲热劲,当王辛伸手去接她的行李,她都躲闪开了。 起初明秋和王辛都没有在意,认为李小华是因为马上要见到二十年未见的明明,心理有负担而已。 总之,她见到王辛和明秋两个人腻歪,就拉长了一张脸。 王辛私底下对明秋说“宝宝,都说婆婆认为媳妇是来跟自己抢儿子的爱的,我看你妈妈也应该是这种心理,她怕不是认为我抢了你对她的爱,所以,对我看不太顺眼。” 明秋不能理解,也不想理解,让王辛别多想。 “别瞎想,我妈不是一直都挺喜欢你的吗?上次还送了你那么贵重的手镯来着。” 王辛是个大大咧咧的姑娘,她并不在意李小华态度的转变。 “得,反正阿姨也不跟我们一起住,我让着她就得了。” 到了晚上,李小华说自己到了新的地方不太能适应,执意让王辛陪着她一起睡在客房。 这一个晚上让一向很聪明的王辛有些犯了糊涂了。 白天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李小华,与自己躺在一张床上的时候,却异常地亲热,与王辛睡了同一个被窝。 两个人唠了好长时间的家常,其中李小华讲了一个老家的故事,让王辛记忆深刻。 她说“我有一个远房侄女,长得挺水灵的,她舅舅家有一个男孩,长得也特俊。 侄女小时候在外婆家长大,两个小孩两小无猜,好得恨不得同穿一条裤子似的。 大人们也没在意,觉得两个小孩好那是正常的,表哥表妹嘛,亲一点也是好的。 谁也没有想到,这两小孩跟红楼里的贾宝玉和林妹妹似的。一天一天地长大,后来两个人竟然偷偷摸摸的好上了。” 王辛觉着惊奇,红楼毕竟是过去那个年代,表哥表妹能通婚。 但现代社会,是个人都晓得,近亲三代以内都不是能通婚的。 所以,她问李小华“阿姨,你是在讲故事吧!现代社会哪里还有这样的人。” 李小华说话的语气不像在说故事,她很严肃地说。 “是真的,家里人也没有在意,侄女后来从学校毕业之后,说去表哥所在的城市找工作,就这样,两个人就住在了一起。” 纸包不住火,两个人好上了的事情,双方父母都晓得了。 侄女的父母直接将她给领了回去,不让她和表哥联系。 但两个人不管不顾,死活要在一起,侄女甚至寻死觅活的。 先是绝食,后来又闹着要跳楼。 侄女是家里的独女,她父母后来不忍心看着她伤害自己,就由着他们两个人好上了。 侄女的妈妈跟我说过我能咋办呢,只有这一个女儿,她是我的心肝宝贝,我也没有其它的想法了,只要她能好好地活着就好了。 我也是当过妈的人,我非常能理解她的心情。但要是我,一定不能让女儿走上这一条不归路的。” 王辛正寻思着,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没想到现代社会还真有这样的事情。 李小华话锋一转,问王辛。 “王辛,如果你是我侄女,你爱上了你的表哥,你会怎么办?不顾死活都要跟他在一起吗?” 王辛没想到李小华会问自己这一个问题,反应过来的时候,她觉得李小华怕不是因为侄女畸形的恋情而烦恼,所以才会看起来愁眉不展的样子,与上次见面时温暖的一个人判若两人。 “阿姨,我王辛虽然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但还不至于这么不理智,不该爱的我不会去爱。” 李小华听了王辛的回答之后,一晚上没再说话,但王辛明显感觉到,她一晚上都没睡着。 李小华一直没有去见万明明。 万明明死活不见,也不是针对李小华,她是所有人都不见。 按她的话来说,天王老子来了都不见。 李小华的反应也挺让明秋意外的,万明明不见她,她表现得相当平静。 “不见就不见吧!反正这么多年,我以为她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见了又能怎样呢,让她恨我?或者让我悔恨?算了,让大家都过两天平静的日子吧!” 王辛在私底下也跟明秋说过。 “阿姨这表现也太不正常了吧!电视上那么多新闻,那些丢了孩子父母,再一次见到自己孩子的时候免不了哭一场,然后激动得跟个啥似的。” 这个答案,李小华不会说,明秋也给不出,他也不能理解。 李小华见或者不见明明,在明秋这里都不算什么事了。 是因为李小华开始干涉自己的爱情已经达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她开始劝自己和王辛分开,问她理由,她只说明秋和王辛两个人不合适。 到底哪里不合适?李小华说了一大堆,都是一些不痛不痒的理由。 譬如王辛睡觉打呼,王辛性子急,脾气直等等。 明秋不能理解,王辛睡觉打呼只要自己不嫌弃就对了。 至于性子急,脾气直,就更不用说了。 明秋性子慢,脾气好,两个人互补正好是天凑的一对,地设的一双。 ------------ 第30章 隐秘的真相 起初,明秋以为只要自己坚持,李小华也就无话可说。 没想到,李小华态度却十分坚决,一定要明秋和王辛分手。 她放了狠话,明秋一天不和王辛分手,她就一天不走,直到将两个人彻底搅和散为止。 她这个态度让明秋无法理解,打自己六岁起那年,她就从自己世界里消失不见了。 而且她也不是自己个的亲妈,为啥这么多年不见,一见就来搅和他和女友之间的感情? 王辛也不理解,王辛问过李小华。 她说:“阿姨,我知道您是出于对明秋的关心和爱护,但我和明秋的感情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怎么能说分开就分开?我也觉得阿姨不是那一种不通道理的人,您要觉得我哪里做得不好,您提出来,我改。” 李小华苦口婆心:“王辛,在阿姨看来你是一个好姑娘。但阿姨是过来人,一眼就看出来你和明秋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们俩个在一起不会幸福的。 所以迟痛不如早痛,等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 李小华执意要搅黄明秋和王辛,不分手不达目的。 整个家里的气氛搞得十分诡异,王辛不得已搬了出去。 她对明秋说:“等阿姨先冷静一阵子,我们再想办法。不过明秋,我丑话说在前头,你明秋,是我这一辈子唯一的对象,你别指望因为阿姨在就放弃我们之前的感情。 也别因为阿姨在就生出二心,你娃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本以为王辛搬出去之后,李小华就会消停。 没想到,她天天跟踪明秋,上班跟下班跟,只要看见明秋和王辛见面就上去闹。 这一天,明秋和王辛两个人趁着上班时间去开了钟点房。 正准备亲热的时候,李小华在外头使劲捶门。 明秋彻底火了。 他对李小华放了狠话。 “你凭什么来管我的事情,你也不看看你尴尬的身份。如果你当初没有离开我和我爸,你或许还有资格以我后妈的身份来对我的生活指指点点的。 但现在,我就问你,你以什么身份出现在我的世界当中?又凭什么对我的生活指手划脚?” 这么一番话不管是不是出于万明秋的本意,但说出来之后却是太过于伤人,直戳李小华的灵魂。 李小华沉默了半晌,最后说要跟王辛单独聊一聊。 王辛当然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李小华和明秋的母子关系闹僵,和李小华下了楼。 在街角的咖啡店里,李小华很真诚,说她的确有不能说出口的理由让王辛和明秋分手。 当然,如果这个理由说出来,王辛铁定会离开明秋的。 但李小华说这个理由说出来会很伤人,所以说,这是一个秘密,这个秘密烂在她一个人的心里对大家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这个理由是什么,王辛猜测了很多,但始终找不出一个她和明秋必须得要分手的原因。 她问李小华:“阿姨,我实在想不出什么理由能让你非得要我和明秋分手?” 李小华泪眼婆娑,她几乎要给王辛跪下了。 “王辛,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造的孽,如果老天真的要惩罚一个人,就让我去死好了。反正这么多年,我活得生不如死。” 王辛到底心软了,她采取了以退为进的方式,答应和明秋保持距离,短时间内不再见面。 没想到李小华得寸进尺,要求王辛离开省城,离明秋越远越好。 李小华开出了优渥的条件,如果王辛辞职离开省城,可以跟她一起去南方发展,她会提供给王辛比现在工作薪资多好几倍,或者更多的条件。 王辛是一个有原则的姑娘,她没有答应李小华,她说了,如果非得要让她离开省城,除非李小华告诉她真正的理由。 天底下的秘密终究会成为不是秘密的那一天。 王辛虽然没有答应李小华的条件,但她离开省城的这一天却是很快就到来了。 因为,她知道了李小华那个不愿意说出来的理由。 一个月之后,某寻亲网站给明秋打来了电话,在DNA数据库里又有一组与明秋DNA相似的女孩在寻找自己的亲人。 明秋下楼买东西,手机放在桌面上,李小华接到了这一通电话,并且代替明秋去见了那个女孩。 女孩是谁,李小华其实明白,真相残酷无比。 女孩的养父叫王虎,南前县人。 25年前的一天,王虎和妻子梅玲在回家的途中,在路边的草丛中捡到一个被人抛弃的女婴。 女婴刚出生没多久,只裹着一条单薄的被单,小脸被冻得青紫,发出微弱的哭声。 女婴的被单里写着她的出生日期及时辰,出生的时候正是傍晚时分。 王虎和妻子收养了这个女婴,并且给她取名王辛。 王辛在王虎夫妻万千宠爱之下长大,一直不知道自己其实是捡来的。 王虎夫妻是善良而伟大的人,王虎当时是清源乡干部,一个国家干部自然不能违反计划生育。 夫妻两个愣是没有再要自己的孩子,无私的将王辛百般呵护长大。 时机来得就是这么恰到好处,王虎两口子看到王辛如今已经成年了,认为她有权利知道自己的身世,但她的亲生父母又是谁?没有人知道。 当王辛知道自己其实是捡来的之后,确实低迷了好一阵子,也无瑕顾及她和明秋之间的恋情。 寻亲网站的自愿者很热情,很快得到了消息,找到了与王辛相匹配的DNA亲人。 这个亲人恰好也在省城。 自愿者将两个人约在了省城某咖啡馆见面。 当王辛看到李小华的时候,她瞬间明白了李小华那个不可以说出来的理由。 李小华很平静,就跟当初她得知失散了近二十年的亲生女儿,万明明的消息的时候,一样的平静。 王辛在想,当初一见就觉得温暖像母亲一样的阿姨,她到底是温暖还是冷漠,就挺让人捉摸不透的。 面前那个看起来高雅漂亮的女人,她伸出左手,本意是想替王辛捋一捋散在额前的一缕头发的。 但王辛一闪,躲开了。 李小华的面色颇为不自然:“有的时候,真相就是这么残酷,残酷得让人无法接受。” ------------ 第31章 隐秘的真相 李小华说的对,真相大多数时候,其实挺让人难以接受的。 王辛对李小华道:“是我想的那样吗?” 李小华回应:“是你想的那样。” “可你在第一次见到我们的时候,就应该告诉我们,那样,我们结束得更早,就不会那么痛苦。” “我那个时候也并不知道真相是什么?” “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在你们找到明明之后。” 长时间的沉默,咖啡店里有人来了,又有人走了,来来又走走,谁又会在乎这个角落里两个满怀心事的人? 阳光透过玻璃窗映射进来的时候,让王辛有了刹那之间的晕厥。 她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 “为什么是你来?是明秋让你来的吗?” “不是,是我自己要来的,真相是什么,明秋他并不知道?我认为他还是不知道的为好,一个人痛苦总好过两个人痛苦。” 王辛的声音在颤抖:“我能猜一猜你的身份吗?” “其实不用猜的,显而易见,你和我年青时候真的好像。不过多了那个人的一些英气。” “那个人是谁?” “王辛,我说过,真相大多时候被撕开后,就会以它丑陋的面容示人。我认为你还是不知道的为好。” “我能知道你抛弃我的理由吗?” “我要是你的话,绝对不会问这一个愚蠢的问题。作为一个母亲,但凡能坚持,她是不会抛弃自己亲生骨肉的。我发誓,我找了,但没有找着。 那个时候,我一心求死,但我不能剥夺你生的权利。” “有什么理由会让一个母亲抛弃自己的孩子,虎毒还不食子呢?便何况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恨,当你的世界只剩下恨的时候。当你的存在会让我时时处在恨意当中的时候,分开,对于你我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那样做,或许是因为爱吧!” “作为一个母亲,你配谈爱这个字吗?” “你说得对,我不配,所以我也不奢求你的原谅。” “原谅?永远都不可能。” 王辛起身来,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咖啡馆。 夕阳的余晖里,她高挑的身形在城市的广场上,显得单薄带着微微的颤抖。 不倒下,是她留给那个女人最后的倔强。 王辛,这一次是真的彻底从明秋的世界里消失了。 明秋急了,打她的电话关机,去她单位找她,单位的同事说她离职了。 没有人知道王辛去了哪里? 他明白,王辛之所以从他的世界里消失,都是因为李小华。 自从那一次李小华在酒店里将他和王辛给堵在房间里之后,大概是明秋的言语伤害到了她,她搬到了酒店去住。 在酒店见到李小华的时候,她正在收拾行李,说她要回南方去了。 南方的生意不能缺了她,手底下的员工不太得力,总得要亲自盯着才行。 明秋不管她的生意,他关心的是王辛,他问李小华,王辛去了哪里。 李小华轻描淡写。 “她自然去了她该去的地方,你也不用找她了。” 明秋又一次失了控。 “你到底为什么?是我欠你的吗?你就见不得我好?” 一向温和的李小华也发了狠。 “你当然欠我的,我们父子两个都欠我的,要不是你,我的明明会和我失散这么多年?到现在也不肯见我?我会活在内疚当中,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她的这一番话触碰到了明秋的内心深处,他无话可说。 他是欠她的,如果不是他,明明还在,父亲也还在,一家人还过着和和乐乐的日子。 再一次见到李小华是在万明明的减刑合议庭上,因为万明明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明明的养父,也就是受害者父亲表达了谅解的愿望,所以执行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申请。 明秋和李小华分别坐在旁听席,两个人没有交流的欲望。 明明被押着进法庭的时候,眼角的余光都没有朝着他们这一隅扫一眼。 这是李小华第一次见到长大了的万明明,她还是一如往常一样的平静。 不同的是,万明秋在她的眼里看到了晶莹的东西。 万明明的养母和养父分别坐在旁听席的两端。 养母孙敏表现出来的悲伤神情,反而让人觉得她才是万明明的亲生母亲,从万明明被押解进来的时候,她就一直在轻声地啜泣。 时不时地念叨着明明的名字,不过她念叨的是明明户口薄上被人承认的名字——黄婷婷。 万明明的后妈没来,据说,自从万明明砍死了10岁的弟弟黄棣之后,这个后妈的精神状态就不太正常了。 开庭时间并不长,案情简单明了。 也不知道是万明明的不幸还是幸运,她的养父黄明安向法官求了情,说万明明之所以能有今天,他这个父亲有很大的责任,他选择原谅万明明,望法官能从轻判决。 万明明似乎并不领情,她在庭上发言,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她不愿意减刑。 如果可以的话,她愿意一辈子呆在监狱里。 法官问她为什么? 她说:“外面的世界挺冷漠的,监狱里都比外面有温度。” 这是一个极度缺爱的女孩,她对这个世界是满满的失望。 退庭的时候,李小华终于没能忍住,她站起来,朝着明明的方向喊道。 “明明。” 明明朝着她的方向看了一眼,面无表情。 只这一眼,就让李小华哭出了声。 “明明,你看我一眼,我是妈妈啊!” 明明头也没有回,被人押解着出了法庭。 她白皙而修长的脖颈之上,那个漂亮的胎记在明秋的眼中时隐时现,幻化成了小时候的模样。 那个扎着两个小发髻,屁颠屁颠地跟在自己身后,奶声奶气地叫哥哥的小女孩,再也找不回来了。 法院外面,李小华对明明的养父黄明安表达了歉意,并且表示愿意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黄明安表现出了一个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说:“李女士,其实你不用跟我道歉,相反是我应该表达歉意的。我明白一个母亲这么多年失去女儿的痛苦心情,但婷婷之所以能走到今天这样,责任全在于我,她到我们家来的时候,也才三岁多的样子,很可爱,很漂亮的一个小女孩。 这么多年,我和她妈一直当她将亲生女儿一样的看待。其实是我,对婚姻的不忠诚,对待家庭的不负责,才造成了今天这样的局面,一切都不是婷婷的错。” 明秋认同黄明安的说法,明明错在哪里呢? 她错在被人拐卖吗?错在该失去父母的爱吗?错在乞求别人给自己施舍一点爱吗? ------------ 第32章 隐秘的真相 再次见到王辛是在2019年的中秋节。 她出现在明秋的面前,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但仍旧一脸灿烂。 她笑言,说中秋节到了,阖家团圆的日子,就想和明秋在一起吃顿饭。 明秋半个身子靠门框给撑着,他有点眩晕,不太敢相信站在自己跟前的这个女孩就是王辛。 “这几个月,你去哪里啦?” 王辛笑道:“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走一走。” 明秋:“我走的时候为什么不带上我?” “我怕你阻止了我出去走一走的步伐。” “你对我这么没有信心?” “我是对自己没有信心?” 明秋仍旧倚在门口:“回来还走吗?” 王辛笑道:“咋的,我这不说清楚就不让我进家门吗?” 明秋仍旧固执:“回答我的话。” “行,我不走了还不行吗?” 这一天,王辛让明秋请她吃大餐,看电影,逛街。 晚上的时候,在街角的酒吧喝酒,因为喜悦,贪杯了一些,什么时候醉过去的不知道。 醒来的时候,仿佛做了一场不切实际的梦一样,王辛不在,整个世界又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桌子的便签条是王辛留下来的:我去可可西里了,挑战穿越无人区。会很快回来的,不要太想我喔。 再给王辛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她的手机关机。 几个小时之后,她那头回了视频电话,说刚才在飞机上,她的声音很兴奋。 “明秋,对于即将穿越的无人区,我很期待也很兴奋。” 明秋并不兴奋,他在担忧,那种恶劣环境,就算是一个大男人都危险,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在电话里,他让王辛在原地等他。 但王辛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视频镜头出现了一个胡子拉茬的汉子。 汉子黝黑的脸上,一口大白牙特别的明显,彰显他的存在感。 汉子咧了大白牙笑着和明秋打招呼:“放心吧,我是资深驴友,王辛妹子的安全就交给我,我出事也不能让她出事。” 王辛去可可西里的第一天,手机有信号,还给明秋分享了好多令人震撼的照片,有些照片里有王辛快乐的身影。 王辛去可可西里的第二天,手机信号时断时续,和明秋通话的时候,说得正高兴的当口,信号就会突然断了。 王辛去可可西里的第三天,手机信号越发的差,明秋有时候打半天能说上话也只有半次。 王辛去可可西里的第四天,明秋给王辛的电话一直没有打通过。 王辛去可可西里的第五天,明秋给王辛的电话一直没有打通。 王辛去可可西里的第六天,明秋给王辛的电话一直没有打通。 但这一天,他接到了那个叫王强的大胡子打来的电话,说王辛和他们两天前就走散了,下落不明。 王辛去可可西里的第七天,王强那边反馈回来的消息说已经找救援队搜寻王辛的下落了,目前没有消息。 王辛去可可西里的第八天,明秋上了飞机,没有王辛的下落,他一颗慌乱的心无处安放,他要亲自去找她。 去之前给大胡子王强去了电话,王强的声音很失落,他表示在偌大的无人区,要找到王辛的希望不大。 明秋冲大胡子王强发了脾气。 “出发之前,你他妈的给我保证了,一定会让她安全的。你说过,你出事都不能让她出事。可你现在好好的,她呢?她现在不见了。” 王强无奈:“大哥,这不怪我啊,第四天的时候,她执意要一个人走,怎么劝都劝不住。” “她说一个人走,你就让她一个人走?你领队的责任去哪里啦?” 王强表示委屈:“哥,我当然不能让她一个人走了。我知道她一个人进了无人区就十有八九回不来了。但她是偷偷摸摸走的,大晚上趁着大伙睡着的时候跑了。你说我该咋办?我还他妈的恼火呢,这么不服领导,早知道不带她了,给我惹一身骚。” 明秋到达可可西时的第十天,救援队传来了王辛的消息。 人是没找到,但找到了她那残破的背包,和能证明她身份的东西,一个没有电的手机和她的身份证。 这个消息让明秋无法接受,在现场,救援队还发现了一些人体组织,这些人体组织是不是王辛的,得等警方进一步确认。 大胡子王强直话直说:“万先生,其实这也就基本确认王辛人已经没了,你请节哀顺便。” 王辛的父母来了,老两口失去了唯一的女儿,伤心是在所难免的。 尤其是王辛的母亲下了飞机,直接晕在了机场。 在明秋看来,如何证明那些人体组织是王辛的,只需要和其父母难DNA就可以知晓。 但令明秋没有想到的是,在警局,王辛的父亲将明秋叫到了一边。 真相就此大白,明秋终于明白,王辛为什么一声招呼都不打,就离开了自己。 李小华说过,真相就是如此丑陋,展现出来的时候,就特他妈的令人难以接受。 更令明秋难受的,自己所爱的女人其实一直是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妹妹。 而更为狗血的是,他居然和自己的亲妹妹以男女朋友的名义,同居生活了那么久。 他也明白了,王辛为什么执意要去无人区,而且一去就不复返。 她大概是接受不了自己所爱的男人,其实就是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哥哥。 她走的那一天,或许就没有打算再活着从无人区走回来。 明秋更明白了,为什么王辛脖颈上有着与明明一样的胎记,她为什么长得那么像明明。 这一切的答案,也只有李小华一个人知道。 结果并不意外,那些人体组织确认就是属于王辛的。 她将自己献给了大自然,留给明秋和她父母的只是身体的一小部分。 明秋和王虎夫妻将这一小部分,连同那个残破的背包一起带回了江源镇。 她被葬在了江源镇依山傍水的地方,在明秋父母的墓旁边。 下葬后的第三天,李小华从南方回来了。 对于这个在自己生命当中充当过重要角色的女人,明秋不知道该是爱还是恨。 【看书福利】送你一个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书友大本营】即可领取! ------------ 第33章 隐秘的真相 站在王辛的墓前,两个人展开了一场对话。 李小华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年青时候荒唐的故事。 明秋内心有太多的疑团需要李小华来解开。 瑟瑟秋风扫得芦苇沙沙作响,李小华开始说出真相之前,先声泪俱下,说她对不起万明明,对不起王辛,更对不起明秋。 一切都是她的错,是她造成了现在的一切。 明秋不解,他甚至有些愤怒。 “你说的没错,一切都是你的错,既然你知道一切,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让事态朝着无可逆转的方向发展?” 李小华长叹了一口气:“命啊,这都是命。其实我头一次见到王辛的时候,就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她似的。 她让我想起了被我抛弃的那个孩子,后来,我打听到她父母的情况,最后也间接证实了我的猜想。 她被养父母养得很好,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捡来的,我没有资格去打扰她。 那个时候,看到她和你那么好,我还认为是老天给的缘分,让我和她做不成母女,做婆媳也是好的。 我努力想弥补我些年我对你和王辛的亏欠,我本来还想着,来日方长,看着你们相爱,走进婚姻的殿堂,将来有孩子了我也可以尽一把力,帮你们带带孩子。 可惜的是,我把一切看得太美好了,我其实应该早就猜想到的。” “你是说,在清明节你看到我和王辛在一起的时候,你并不知道我和她之间的这一层关系?” “是的,我没有想到命运是这样的安排的。” “那你后来又是怎么知道的?” 李小华顿了顿,似是有难言之隐,一时开不了口。 明秋猜到了几分:“是因为明明?那次你从南方回来见明明的时候,你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可就算王辛和明明是姐妹关系,我想不明白,王辛怎么可能和我又有血缘关系。” “真的是造化弄人,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你会是那个人的儿子。” “什么情况?” “还记得那次我问你,怎么确定黄婷婷就是你妹妹明明的?” 明秋不解:“很简单啊,我和明明都是我爸的孩子,我们是有血缘关系的兄妹,DNA是撒不了谎的。” “是啊,DNA是撒不了谎的,你的确和明明有血缘关系。但我是明明的亲妈,我知道明明并不是你父亲的孩子。”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是我爸的孩子?” “如果你和明明是亲兄妹,那么也只有这一种可能。” 明秋听得脑壳发晕,这关系似乎有点乱,他不是他爸的孩子,明明也不是他爸的孩子。 那么,王辛也不可能是他爸的孩子。 可明明和王辛却跟自己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明秋也不是他爸的孩子。 那他爸万兴民是替别人养孩子的冤大头? 这个冤大头还因为明明被孙瘸子拐卖,冲动之下要了孙瘸子的命?现在去了另一个世界,还要背上一个杀人犯的罪名。 “我和明明是亲兄妹,那意思是说,我们的父亲是同一个人,但那个人并不是我爸万兴民?” 李小华不说话,沉默就是答案。 “让我爸戴一辈子绿帽子的那个王八蛋是谁?” “那个人你认识。” “都这个时候了,我不喜欢拐弯抹角,请你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孙源。” “你说谁?” “孙瘸子。” 空气有数秒的凝结,孙瘸子这个家伙还真是阴魂不散啊,死了那么多年了,还要出来硌应人。 明秋说话的语气越发地冰冷。 “我明白了,你可以走了,以后我也不想再见到你。我相信王辛她也不太想你来打扰她。还有我爸,他都去了另一个世界了,你就不要再来恶心他了。” 李小华似乎想为自己辩解:“明秋,我是有苦衷的,你不想知道其中的原因吗?” “我不想知道你们那些见不得人的风流韵事,这跟我和王辛有什么关系?你们只顾自己快活。我和王辛,还有明明,我们有什么错?却要为你们的错误来买单?” 这一天,李小华再也没有说一句话,转身走了。 她高挑的身形在一片芦苇中一隐一现的,倒是万分的落寞。 有的时候,秘密和真相并不是你不想听,它就不会来。 2020年元旦,不管时间如何地难捱,新的一年还是来临了。 明秋买了好多生活用品,去明明服刑的监狱看她。 如他所料,明明还是不肯见他。 那些东西也被转交的警察给退了回来。 从监狱回来的时候,接到南前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陈建的电话。 陈建在电话里让明秋回江源镇一趟,至于为什么回去,陈建并没有细说,只说父亲和孙源的案子又有了新的变化。 从省城回到江源镇的一路上,明秋一直在想,这案子早就定案了,回去也不过是处理后续的问题而已。 父亲已经去世几年了,对于一个已经过世的人,总不可能一直揪住不放吧! 尽管孙源是自己生物学上的父亲,但明秋并不同情他。 明秋同情的是万兴民,孙源死在万兴民的手下一点都不冤。 一个连兄弟的女人都可以觊觎的男人,一个连自己亲生女儿都可以拿来卖钱的男人。 他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个世界上,所以他的死也是咎由自取。 江源镇派出所,陈建和他的助手刘青坐在桌子的对面,两个人表情有些复杂,似乎不知道如何开口。 开口却令明秋惊讶。 陈建说:“万律师,首先我要跟你说声对不起。” 明秋摸不着头脑,这道的是哪门子歉? 陈建的手下刘青是一个直性子。 他比较直接:“万律师,其实我们请你回来这一趟是想告诉你,你父亲万兴民杀害孙源一案有了新的结果。” 明秋不理解:“新的结果?” 刘青:“是的,据我们调查,杀害孙源的凶手并不是你父亲,是另有他人。” 这个消息倒是真的令明秋懵了,他一时不太相信。警方当初认定父亲万兴民就是杀害孙源凶手的证据充分,而自己从父亲的日记里也能得出结论,父亲就是那个凶手。 ------------ 第34章 隐秘的真相 而现在,明秋一脸怀疑。 “陈警官,你们是不是调查错了。这个案子不是定了吗?” 陈建答道:“实在是抱歉,凶手确实另有其人,而且证据充分。你父亲是冤枉的,我为我办案的不严谨给你和你的家人造成了伤害,表示万分的歉意。” “凶手是谁?” “那个人你也认识。” 明秋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个人来。 “李小华?” “是的。” “为什么?” “是她主动投案的,根据我们后来的调查,确定她就是凶手。这一回,绝对没有错。” “不可能,这不可能。” “万律师,你有什么疑问?” “我父亲的日记里写了,他的确想要了孙源的命。陈警官,我不太相信凶手就是李小华,她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杀害得了牛高马大的孙瘸子?一定是你们弄错了,李小华,她不过是想替我父亲顶罪而已。” “万律师,虽然我之前办案确实是草率了一些,但这一次,我敢确定,没有冤枉任何一个人。” “我可以见一见李小华吗?” “可以,这也是我们叫你回来的目的,她的杀人动机和过程目前还没有交待清楚,她说要见到你之后再说。” 南前县看守所,万明秋见到了李小华。 尽管身陷囹圄,她还是一如既往的高雅迷人。 这一次,明秋是一个忠实的听众,李小华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 这个故事对于她来说,或许说是刻骨铭心,但对于明秋来说,不过是上一辈人荒唐的感情纠纷而已。 李小华说话的声音温柔细腻,带着明显的江源口音,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一样。 …………………… 那一年我20出头,正是风华正茂,情窦初开的年岁。 我姑姑在江源镇头头上的店铺开了一家服装店,她看我高中毕业之后,闲在家里没得事干,就让我去她店里帮忙卖服装。 我姑姑说,我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自从我去了她店里之后,生意比往常好多了。 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夕阳在天边腾起了一片火烧云,映得店门前黄灿灿的一片。 孙源就是在那个时候,进了我们的店铺。 那个时候,我确实是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姑娘。 孙源,他一进得门来,那一种心动的感觉油然而生。 他跟镇上大多数年青人不同,生就一股书卷气,穿着也特别时髦。反正我从来没有见过长得那么好看的男人,跟电视上的明星似的,甚至比明星还好看。 他在店里转了一圈,然后拿了一条白底红花的连衣裙,问了价格之后,又让我穿给他看。 我问他是不是买给女朋友的,他没有反对,说他女朋友跟我身形差不多,这裙子是送给女友的生日礼物。 在听到他有女友之后,我内心是失落的。 那条裙子确实好看,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价格不便宜。 当我穿出来的时候,他毫不吝啬地赞美。 “啧啧,姑娘,你这身材也太好了,穿在你身上就跟仙女下凡似的。” 我长得不差,好多人都这么说,在镇上说不上来,但在我们村里,至少也是村花级别的人物。 在镇上帮姑姑卖服装的半年里,镇上家庭条件不错的男青年,时不时地托人上门来把媒。 那个时候我有点心高气傲,这些对象我一个也没有瞧上眼。加上我姑姑说过,就我这样的条件,至少也得找一个城里的对象。 我嘴巴会说,两个人交流起来毫无障碍,他谈吐幽默,也比较会哄女孩子欢心。 一番赞美下来,赞得我心花怒放,那条裙子我还自作主张给他打了折。 那之后,他经常来店里买衣服,我们店里卖的都是女装,说实话,我挺羡慕他女朋友的,每次来都挑店里最好看的最贵的买。 后来,我知道他是镇上小学的音乐老师。也听说他是从省城来的。 一个城里来的优秀男人,太符合我的择偶条件了。 我时常在我姑姑面前提起孙源,我姑姑大概察觉出了我对孙源的心思,她劝说。 “小华呀,那个男人不是你能招惹的。我劝你最好别打他的主意。” 再后来,关于孙源,我了解得更多。 他在这个镇上是一个风云人物,最让镇上居民八卦的事儿,莫过于他对别人家的女友上心这件事。 万兴民,镇上小学的数学老师。 万茉莉,镇上小学的语文老师。 他们两个不仅跟孙源是同学关系,而且孙源从省城跑到我们这个乡下来,是因为对万茉莉一往情深。 这种三角关系在当时的镇上居民来说,是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 其实那个时候,我要是听了姑姑的劝,啥事也没有。 但在年青的我来说,被爱情与盲目的崇拜冲昏了头脑。 在知道孙源其实压根就没有女朋友,他买的那些好看的衣裙,都被送给了别人家女友的时候。 我内心其实是高兴的,他没有女友,不是代表我就有机会了吗? 他确实是一个时常流连花丛中的高手,很快他就瞅出了我对他的心思,对于我表达的好感也是来者不拒。 在偷摸跟我约会的头一次,他就明确告诉我,他不可能将心思花在我一个人身上。 年青的时候就是这样,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我认为只要我爱他就足够了。 就算是飞蛾扑火也毫不在意。 但那个过程是痛苦的,痛并快乐着说的就是那个时候的我。 在他的身边,有不少像我这样飞蛾扑火的女孩,我只是众多飞蛾中的一个。 每当看到他和别的飞蛾在一起的时候,我内心的煎熬是难以言说的。 但这些飞蛾在我眼里还不算什么,我知道我真正的敌人是万茉莉。 他至始至终最在意的还是万茉莉。 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飞蛾们,在看不到希望的时候,有一部分的飞蛾到底没有坚持下来,选择了退出。 而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只要他在万茉莉身上没有看到希望,也就是我有希望的那一天。 等待是煎熬的,但这一天还是来到了。 万兴民和万茉莉在镇上的大酒店里摆上了酒席,大半个镇子上的人都来了,他们终于喜结良缘。 ------------ 第35章 隐秘的真相 孙源没了希望,就代表我有了希望。 那一天,孙源在万兴民和万茉莉的婚礼上喝得酩酊大醉,大家都沉浸在一片喜气当中,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个失意的男人。 我将醉意熏天的孙源给扶到了我的住处,那天晚上,他抱着我痛哭失声,说他付出了那么多,只愿得一人心,为什么就那么难呢? 这样一个痴情的男人越发地让我觉得我的一片真心没有错付。 那之后,我成为了孙源众多女人中最为特殊的那一个女人。 虽然我仍旧不是他心尖尖上的那个人,但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那年夏天,老天爷天天下雨,西河水涨到了历年以来的最高水位。 其实就是在万兴民和万茉莉两个人新婚不久的一天,镇中心小学那一间教室就塌了。 孙源和万茉莉被压在了废墟里,被人救起来的时候,万茉莉被孙源保护在身下,毫发无伤,而孙源,却因为奋不顾身救他心上的女人,而瘸了一条腿。 自古红颜多祸水,一个优秀的男人从此走上了沉沦的道路。 在我看来,无论孙源变成什么样子,他仍旧是我心上那个优秀的男人,在他爱情事业都没了的时候,我仍旧是他身边的那个女人。 但他并不领情,仍旧痴心幻想着万茉莉会有一天能成为他的女人。 那之后不久,我发现我怀孕了,我第一时间向孙源分享了我的喜悦。 我甚至有了希望,一个新的生命能让放荡不羁的孙源从此稳定下来。 但那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 那天,他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瞅着我,那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 他说:“你他妈的以为你是谁?想给我生孩子,你也不想一想,你够格吗?这一辈子,能给我孙源生孩子的只能是万茉莉一个人。” 这一番话,让人当头一棒,喜悦片刻化为乌有。 那个时候的我是卑微的,我甚至跪下来求他,停止对万茉莉的念想,给我和孩子一个家。 他放了狠话,说他孙源这一辈子最烦别人来为他安排生活,他喊我滚,永远都不要再出现在他的眼前。 可我那个时候就是一根筋,认为他只是因为自己瘸了一条腿,觉得会拖累我,所以才会对我放狠话。 到底是我太年青了,一直被他的痴心所迷惑,没有看清他这个人内在的东西。 当我再一次出现在孙源面前的时候,女儿已经出生了。 她淡棕色的大眼睛跟孙源像极了,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宝贝。 在我的认知里,大多数男人在成为父亲之后,就会表现出成熟和负责的一面。 我希望在孙源这里也是这样的。 我没有想到,这个孩子生来就是一个错误。 当孙源看到我抱着的小婴儿的时候,他露出了狰狞的一面,那个样子可怕极了。 他掐着女儿的脖子,大声嚷嚷着会要了孩子的命。 我上前拼命拉都没有拉开。 才出生没几天的宝贝,被他这么一掐,小脸都憋紫了,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去了另一个世界。 我吓得面如土色,求求他放了女儿,我会和女儿消失在他的世界里头。 那个年代,一个还没有结婚就有了孩子的姑娘,是不被人世人所容纳的。 我抱着孩子回到父母家,被我爸拿棍子给打了出来,他认为我做出了伤风败俗的事情,丢了他的脸面。 我走投无路,抱着女儿不知道该去向何方。 万念俱灰,决定离开这个世界。 本意是想带着女儿一起长眠在西水河的,但最后还是没有忍心。 我死了没关系,但孩子她是无辜的,我不能残忍地剥夺她生的机会。 我将她留在了路边的草丛里。 我记得那是初冬的一天,阳光特别的好,孩子躺在柔软的草丛里,太阳照得她一张脸粉粉嫩嫩的,特别的好看。 那天,我跳了西水河,冰冷的河水快将我淹没的时候,在河边放牛的一个大爷救了我。 大爷说了一句话,让我放弃了轻生。 大爷的话很朴实,他说:“姑娘,老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人这一辈子就没有过不去的坎。你还这么年青,大好的日子还在后头呐。” 大爷说得对,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离了谁就不能活。 我其它没有,但胜在年青,身体也不残缺,凭着双手也能养活我和女儿。 可当我回到路边的时候,女儿已经不见了。 我找了很久,附近村子都问了一个遍,谁也没有见到。 我没有想到的是,她是被过路的王虎夫妻两个给抱走了。 女儿是幸运的,却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她落到了好的人家,不幸的是,她从一出生就是一个错误。 经历了那么多,我再也不是那个做梦的姑娘了。 我回到了镇上,继续帮姑姑卖衣服。 除了孙源,没有人知道我曾经有过一个孩子。 依然有那么多人上门来提亲,都被我一一拒绝了。 一个抛弃孩子的母亲,她配得到幸福吗? 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大概红颜都薄命吧,孙源心心念念的女人,万茉莉。 她留下才两岁多的孩子去了另一个世界。 孙源这个人,在我的生命里头再也翻不起任何的浪花。 他活得越来越颓废,但仍旧风流。 半年后,有媒人上门来说媒。 说媒的对象却是万茉莉的丈夫万兴民。 很多人都不理解,我一个没有结过婚的大姑娘,为什么要嫁给万兴民,当他儿子的后妈。 只有我知道,这其中有报复的成分在。 万茉莉,她一直都是我的假想敌。 我长得不比她差,凭什么她可以得到万千宠爱,而我,却只能是被抛弃的命? 她的男人为什么不能成为我的男人? 万兴民,这个数学老师并不比孙源差多少,相反,他有比孙源有更可贵的品质在。 我选择和万兴民在一起的另一个原因,还真是因为那个孩子,小明秋。 当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对我毫无敌意,直接扑到了我的怀里。 看着他那一双纯真的眼睛,我心都快融化了,我想起了我的女儿。 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也应该这般大了。 我将对女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小明秋的身上,万兴民见我对他的儿子如此上心,很快和我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 第36章 隐秘的真相 万兴民是一个顾家的男人,心思也细腻,也懂得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庆幸我找到了可以终身依靠的男人。 我将一楼的店铺装修了一下,做起了我的老本行,卖女装。 生意还不错,一家人的日子表面上过得也算红红火火。 我们两个人的婚姻唯一遗憾的是,我曾经是孙瘸子的情人。 我不知道万兴民知道了我那不堪的过去,会怎么看我? 更令我时常不安的是,孙瘸子这个人渣他就住在街对面,一抬眼就可以见得到。所以我时常处于惶恐当中,我害怕他会成为我幸福婚姻的障碍。 要逃避孙源,简直没有可能,他经常来找老万喝酒,两个人喝起来就没完没了。 我劝过万兴民,将老房子卖了,去新街上住。 但万兴民不听劝,说他从小就住在老房子里,住习惯了,这一辈子也不可能搬走。 孙源到底不是什么好人,他那丑恶的嘴脸很快就显露出来了。 他成天无所事事,时常跑到我店铺里来一坐就是大半天,还不肯走。 嘻皮笑脸来挑逗我,我让他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但他明显是一个无赖。 在我和万兴民结婚后的第三个月,他终于按捺不住,露出了狰狞的嘴脸。 他开始威胁我,让我每个星期至少陪他三次,不然他会将我的过去,还有我曾经有一个孩子的事情告诉万兴民。 我是抗争过的,但在他好几次当着万兴民的面试探我的时候,我内心已经承受不住那一种害怕。 害怕失去这一种来之不易的幸福,我选择妥协了。 趁着万兴民上班的时间,偷偷摸摸去了孙源家。 害怕被人发现,我每次去都绕到他家后门,然后再进去。 那个时间段,孙源对说得最多的话,就是。 “嘿嘿,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来陪我吗?” 我看着他丑恶的嘴脸,半句话都不想跟他说。 他自说自话:“是因为他抢了我最爱的女人,我也要让他尝一尝女人被我抢的滋味。” 我非常鄙夷,明明是他一直觊觎兄弟的女人,他居然有脸说出这种话? 好多次喝多了,他总跟我说,其实万茉莉是爱他的,根本就不爱万兴民。 我越发地鄙视他,如果万茉莉是爱他的,为什么会选择万兴民,而不选择他。 我不得不承认,万茉莉是聪明的女人,她其实一直就知道孙源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所幸,孙源这一场令人作呕的游戏并没有玩太久。 他玩腻了,经常流连于风月场所,也时常带别的女人回家。 让我去找他的次数越来越少。 三个月之后,我们之间的这一种见不得人的游戏彻底结束。 我和万兴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我用心的经营着我们这个小家庭。 直到两年后,这一种和谐再一次被打破。 那是在明明一岁多的时候,那一次万兴民去了省城学习。 年幼的明明贪玩,从阁楼上摔了下来,摔得头破血流,流了好多血。 我着急忙慌地将她给送到了镇医院,医院急救的医生需要给明明输血。 那时的医疗条件并不好,该输血却又没有血可以用。 作为母亲,我理所当然地要为她为输血,输多少我都愿意。 但医生遗憾地告诉我,我和明明的血型不符。 我是A型血,而明明是却是B型血。 这个血型将我给弄懵了,生物课上学过的知识,父母的血型和子女的血型规律。 我是A型血,万兴民也是A型血。 而明明却是B型血。 晴天一阵霹雷,震得我天灵盖发了懵,这么一来只有一种可能。 明明,她不可能是万兴民的孩子。 那一天,容不得我多想,医生说再找不到合适的血明明就有可能有生命危险。 我想到了一个人,孙源。 我疯了一样地跑到他家,问他是什么血型,当他告诉我他就是B型血的时候,其实已经不是惊吓可以形容的了。 我二话不说,将他给拉到了医院,他一脸懵地给明明输了血。 孙源虽然是一个瘸子,但他却不是一个傻子。 他很快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于是,明明的身世又成了我们这个家的一颗定时炸弹。 我看到孙源时常对明明充满着宠溺的眼神,心里就发怵,不知道这一颗定时炸弹什么时候会爆炸。 这一种提心吊胆的生活又重新回到了我的世界。 孙源这个变态,他乐此不疲地玩着这个把戏。 他时常偷偷地笑话我。 “我就喜欢看你紧张的那个样子,你越紧张我越快乐。我还要谢谢你给了我明明这么一个礼物,看到了明明,我就想到万兴民被绿了的那个样子,特别地爽。” 1999年中秋前夕,他又找到我。 “小华,我不忍心看到你时常担心的那个样子,我有一个提议你看行不?” 我不认为他能有一个什么样见得人的提议。 他说:“明明长得这么可爱,你说我要是将她给弄去卖了,会不会得到一个好的价钱?” 这个变态,虎毒还不食子呢,他是明明的亲生父亲,居然能有这种变态的想法。 我义正严辞地对他说:“你要是胆敢打明明的主意,我也不怕撕破脸皮,咱们就拼个你死我活。” 他并不恼火,笑嘻嘻地说:“那咱们就走着看呗。” 我以为他只是说着玩的,没想到他却是当真的。 中秋节那天,明明不见了。 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是孙源干的,我去他家找他,他人不在。 孩子丢了,作为母亲的那一种心情,想死的心都有。 尤其是看到万兴民一夜之间白了头发的样子,更加令我内疚。 一个星期之后,孙源回到了江源镇。 那个时候,万兴民去了外地找明明。 我第一时间找孙源,让他交出明明,不然我会报警,告他拐卖儿童。 孙源表现得相当淡定,不紧不慢道。 “小华,你知道吗,你生气的样子特别好看,我就喜欢你生气。” 这一天,孙源给我说了实话。 他说,明明是他的亲生女儿,他怎么可能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情来。 他此举只是想报复万兴民,不想看到万兴民比他过得幸福。 他说了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他说:“凭什么,他可以过得比任何人都幸福,而我,却过得如此惨淡。既然我过得不好,我也不会让他过得开心,我要让他体会失去孩子的痛苦,一辈子活在痛苦当中。” ------------ 第37章 隐秘的真相 孙源还算有良心,明明并没有被卖给别人。 而是被孙源安置在了省城的亲戚家,我借口去省城找孩子,在孙源的亲戚家见到了明明。 我之所以没有将明明给带回来,是因为我听从了孙源的建议。 孙源说:“明明是我的女儿,我养着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对你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没有明明在,你也不用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 对于我们来说,是双赢的事情,我让万兴民不痛快了。而你也可以解脱了,以后你还可以和万兴民有自己的孩子。 如果你想明明了,我不会阻止你去省城看她。” 虽然孙源此举是混蛋了一些,但对于我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新的开始。 明明还是我的,只是她不在我身边而已。 孙源说得对,我还可以和万兴民有自己的孩子,我也确实不想再过那一种折磨的生活。 明明在省城的第一年,我时常借着去省城进货的由头,去见明明。 明明过得并不好,瘦了好多,见到我的时候哭得个厉害。 每次去的时候,我都会给明明买衣服,带好多吃的。 离开的时候,也会给那对照顾明明的夫妻一笔钱。 每次离开的时候,内心总是锥心的疼,尤其是明明,用乞求的眼光瞅着我,希望我带着她走的眼神,我心疼极了。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这一步走出去了,就断没有回头的道理。 这一年里,我和万兴民的日子过得并不舒心。 我理解万兴民,明明是他的心头肉,明明不见了,他需要一些时间来疗伤。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开始没事找事,变着方地跟我过意不去。 以前那个善解人意的数学老师不见了,他变得多疑,敏感,甚至是无理取闹。 有了第一次争吵,就有了第二次,然后是无数次。 又一年的中秋节,明明去省城也一年了。 这个特殊的日子,万兴民难过是正常的。 这一天晚上,小明秋睡了。 他站在窗前,让我过去,他有话对我说。 “你看,从这里一眼就可以看到孙瘸子家的门,月亮圆的时候,甚至可以看到见他躺在屋里那把椅子上的样子。” 我说:“看得到很正常啊,说不定对面的也可以看得到我们家呢。” 夜色中看不出他的表情,他冷不丁地来了一句,让我冷汗直冒。 “其实有好多次,我都看到你和孙瘸子在屋里的情形。你们也是,既然搞的是见不得人的事情,至少把门关好噻。 你不会不知道,那是对我最大的侮辱。” 我回应得十分苍白。 “老万,我和孙源不是你想像中的那个样子。” 一向温和的万兴民冲我喊道:“想像中的是哪个样子?你倒是跟我说啊!” 事实是我无话可说。 他继续:“明明其实不是我的孩子,我早就知道了,我不管她是谁的孩子,但是我辛苦养着的,她叫我爸爸。 我在想,只要我不说,我们就可以一家四口好好地生活。 但是呢,明明不见了。 我一直想不通,那个人,他连自己亲生的孩子都可以拐卖,你们一个二个的到底喜欢他什么?” 那天晚上,他最后跟我讲的话是。 “以前是因为明明在,我可以假装看不见。现在明明也不在了,你还在这里呆着做什么呢?你大可以光明正大地出入他的家门。” 第二天,我离开了江源镇,我不得不离开,留下来也没有必要了。 我决定去省城,带着明明去南方闯荡。 然而,当我到了省城的时候,明明又一次不见了。 这一次是真的不见了。 照顾明明的那家人是孙源的远房亲戚,他们对明明并不上心。 明明不见了好几天了,他们也不说出去找一找。 后来听说是明明哭着要出去找妈妈,两夫妻也不管,夫妻两个有一个五岁的女儿。 这个丫头带着明明出去找妈妈了,后来这丫头自己个回来了,明明去哪里啦,丫头说明明被一个不认识的叔叔带走了。 我哭着对他们说:“这一年多以来,我没少给你们钱,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的女儿。” 那个女的一脸不屑地瞅着我:“别说我们,一个当妈的都可以不要自己的亲生女儿,还有什么脸在这里说我们?” 那个带走明明的男人长什么样?往哪里去了?那个女孩说不清楚。 那之后,我开始满世界地找明明。 家庭,孩子,到了最后,我什么也没有了。 我的生活除了找明明,没有别的想法。 南方,北方,只要听说哪里有被拐卖的小女孩,我都去看。 但一次次满怀希望而去,却一次次失落而归。 2003年冬天,眼看着就要过年了,明明还是没有半点消息。 我爸给我打电话,说我妈生病了,不管我如何不争气,好歹回去看一看她老人家,万一这就不行了呢? 那天,因为着急回家,而回江源镇的那班车也早就开走了。 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到江源镇的时候已经是大晚上了。 我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先去了孙源家里,我要问他,到底把我的明明给弄到哪里去了。 孙源家的门半掩着,他家门经常不关,出入方便,反正他家里穷得只剩下他这一个人,连小偷都不会光顾。 我到了门口的时候,听到里面有人在说话,是万兴民和孙源的声音。 两个人你来我往,反正说话的语气都不太好。 万兴民确实动了手,应该是气急才动的手,并没有想要孙源的命。 他出来的时候,还气哼哼的,看见我颇为诧异,但并没有跟我讲话,转身走了。 我进去的时候,孙源半躺在椅子上,脑门上流着血,还不忘记喝酒。 见到我进去之后,他咧了一张嘴,说:“你来的正是时候,正好没有人陪我喝酒呢。” 我问他:“你把明明到底弄到哪里去啦?” 他嘻嘻一笑:“小华,你现在是自由身,大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明明那孩子反正也是孽缘,她不在了更好。你何必为难自己呢?就当没有生过这个孩子不是更好?” 这还是一个人说出来的话吗?但凡他长一颗人心就不会这么冷血。 ------------ 第38章 隐秘的真相 那一天晚上,长期积压的情绪失了控,动手是再所难免的。 这个男人,可以说毁了我一辈子,也让我失去了两个孩子。我恨他,恨到了骨髓里。 从进门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墙角的那把斧头。 我操起那把斧头,劈头盖脸朝着他砍了去。 一股血喷涌而出,溅了我一脸。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死了,将他给拖到了后门的粪坑里,就算没有被我砍死,也会被淹死。 当天晚上,我连夜离开了江源镇,后来直接去了南方发展。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孙源的死十多年以来愣是没有人发现。 直到年前,江源老街拆迁,我听说了孙源的尸骨被发现,我知道,真相迟早会有被揭开的那一天,十几年了,除了这个人渣,我还能在这个世界上多活这么多年,也是值了。 春节的时候,我回到江源镇,多年没有回来,江源镇的变化是大的。 我没有想到我还会遇见明秋,更没有想到能遇见王辛。 都说母女连心,真的是有的。 那个漂亮的女孩,几乎就在一瞬间,我就笃定的认为,她就是我当初放在路边草丛中的女儿。 后来,我发现她的脖颈上有和明明一样的胎记,就更回明确了。我的女儿,我的宝贝。 她是幸运的,收养她的家庭是一个好人家,她活得阳光,善良。 而我要做的,就是将那个秘密藏在心里,永远也不要说出来。 缘份使然,我的亲生女儿如今和明秋却是一对恋人。 我接受了,我对不起明秋,只要他们两个幸福我别无他求。 我没有想到的是,明秋,他居然是万茉莉和孙源的孩子,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毁灭的打击。 负责孙源案子的陈警官,找我问过一次话,从他的语气当中,我知道警方并没有怀疑过我。 我在犹豫要不要投案的时候,警方宣布找到了杀害孙源的凶手。 万兴民,那天晚上,他先于我进入孙源的家,我知道他也确实动手了,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孙源并不是他杀的。 我知道我不应该,但我退缩了。 万兴民已经死了,即便警方知道他就是凶手又能如何? 我心存侥幸,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我要看到明秋和王辛幸福的生活,看着他们两个结婚生子。 我还要将这么多年对他们两个的亏欠加倍地给予他们,我对未来有了憧憬,想和普通人一样享受天伦之乐。 直到明明的出现,犹如睛天霹雳。 老天爷并没有放过我,它让一切变得糟糕极了。 明明不愿意见我,王辛也接受不了命运的安排去了另一个世界。 我还有什么脸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对不起明明,对不起明秋,对不起王辛,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万兴民。 他活着的时候,我对不起他,他死了还要替我背锅。 我能最后做的事情,就是还他的清白。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的父亲,一个好的老师,一个好的丈夫,一个英雄。 他不应该被冤枉成杀人犯。 …………………… 孙源是家里的独生子,在他出生的那个年代应该还没有实行计划生育。 他是一个幸运儿,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 爷爷是省城农科院的一名研究员,父亲孙志国是大学老师,母亲万歌是歌舞团里的一名演员。 父亲虽说生得一般,但书生气十足,也算是有为青年。 母亲就更不用说了,她是一个演员,在孙源出生之前是团里的台柱子。 父亲和母亲是媒人介绍的,听父亲说过,他当初对母亲是一见钟情。 但孙源一直感觉,母亲不爱父亲。 爷爷孙才学一直看不起母亲万歌,说她是小地方来的,学历也不高,一副风尘样子,配不上他儿子,那个重点大学出来的高材生。 但父亲孙志国迷上了母亲的美貌,发誓此生不娶万歌誓不为人。 爷爷拗不过儿子,只得同意这门亲事。 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到底没有好结果。 在孙源的记忆当中,母亲对父亲好像一直冷淡,有好多个晚上,父亲都被母亲给赶出了卧室睡在了沙发上。 孙源三岁那一年,父亲让母亲给他孙家添一丁。 母亲冷冷地说:“要生你去生,反正我不生。” 父亲急了:“我要是能生还求你干啥?” 母亲:“你可以去外面找女的生,我不介意。” 父亲更急了:“你不介意,我介意,我对你的一片真心,天地为证,日月可鉴。我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找别的女人。” 由此可见,父亲对母亲是一片痴心。 孙志国心眼小,家里有个娇妻,心眼不小都不太可能。 他时常担心外头的男人觊觎妻子的美貌,又害怕漂亮的妻子红杏出墙。 反正心眼小得有点变态,将万歌看得严严实实的,上下班准时去接送。 看到妻子和别的男人说句话,回家都要盘问半天。 到后来,发展到一言不合就动手,只要万歌在外头多看别的男人一眼,他就动手。 动完手之后又痛哭流涕求原谅。 夫妻两个的生活日常可以写一本了,名可以叫《禁锢的爱》。 万歌之所以一再退让,是因为自己年青的时候有不光彩的历史。 孙志国时常拿这一段历史来揶揄万歌,搞得万歌十分痛苦。 万歌人长得漂亮,能歌善舞,是从地方选拔上来的。刚进入歌舞团的时候,立马就吸引了好多单身汉子的眼球。 这帮单身汉们使出十八般武艺想讨万歌的欢心,最后有一个人脱颖而出。 这个人叫苏墨,跟他的名字一样,他这个人也十分文艺。 他是一名舞蹈演员,留着齐肩的长发,长得就更不用说了。 长得不好看他也入不了万歌的眼啊? 很快,两个人就打到了一起,成为了歌舞团里的一对金童玉女。 长得漂亮没有错,万歌也不晓得是个啥体质,她身边的男人心眼都小。 这苏墨吧,虽然是一个文艺青年,但心眼可以说比孙志国还小。 自从他和万歌好上了的时候,整个歌舞团里都是醋味。 醋坛子打翻了,他见不得万歌和其他团员说说笑笑,一开始是男人,到了后来连女人他也不愿意万歌与她们多说话。 ------------ 第39章 结尾 万歌性子爽朗,她自然是受不了苏墨这一种禁锢式的爱。 在他们好了半年之后,万歌觉得苏墨不是她的良人,所以就提出了分手。 没想到这苏墨是狗皮膏药,粘上了就扯不脱。说他生是万歌的人,死是万歌的鬼,说死也不答应分手。 这哥们见死缠烂打不行,最后放了狠话,说如果万歌要跟他分手,他就和万歌同归于尽。 谁也没有把他这话当真,没想到苏墨就是一个偏激的人。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这哥们怀揣着水果刀,翻了墙摸到了万歌住的宿舍。 他运气不太好,那天晚上,万歌去了朋友家,不住在宿舍。 宿舍里住着万歌的舍友,这舍友遭了殃,这哥们疯了,认为万歌是在躲着他,拿刀挟持了睡得正香的舍友,非得要逼着万歌出现,并且答应和他复合。 万歌这个舍友吧,进歌舞团之前是练武术的。 三下五除二,就将苏墨给拿下了。 苏墨拿刀挟持人质,虽然没有出人命,但这罪名可不小,判了十年刑期。 苏墨进去之前,放出话来,让万歌好好地活着,等他从监狱里出来,他第一个就要了她的命。 这件事的结局,以苏墨进了监狱为终点。 但这事吧,在省城闹得风风雨雨的,人尽皆知。 那个年代,万歌这个红颜祸水的名声不太好。 有人就出主意,让她尽早找个人嫁了,免得周围的人说三道四。 孙志国的父亲看不上万歌这个儿媳妇,万歌还没看上孙志国呢。 孙志国长得一般,性格也木讷,除了大学老师的工作之外,不是万歌喜欢的类型。 但这个时候,急于嫁人的万歌也没有考虑那么多。 再加上孙志国喜欢自己喜欢得不得了,也就凑合着结了这个婚。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孙志国跟苏墨一样也是一个心眼特别小的男人,而且还家暴。 那个时候,要不是看在儿子孙源的份上,她早就跟孙志国离婚了。 与孙志国结婚的第十个年头,万歌的前男友苏墨刑满释放。 谁也没有想到,苏墨这个变态记仇能记十年。 他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提刀去找万歌。 那天是一个周末,孙源被爷爷带着去钢琴老师家学钢琴。 回来的时候,孙志国和万歌倒在血泊之中,早就没有了生息。 父母不在的那一年,孙源九岁。 孙源跟母亲万歌一样,从小被培养得多才多艺,尤其是弹得一手好钢琴。 高中毕业之后,考上了师范大学。 在这里,认识了万兴民和万茉莉。 万茉莉,是一个爱笑的姑娘,笑起来千娇百媚的,能迷倒众生的那一种。 俗称校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万兴民和万茉莉来自于同一个地方,高中时期还是同学,万茉莉生得那么好看,万兴民难道就对万茉莉没一点意思吗? 万兴民是一个含蓄的人,他的确从高中时期就喜欢万茉莉了。 两个人平时关系也不错,但没有挑明那一层窗户纸,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万兴民和万茉莉填了同一志愿。 万茉莉毕竟是一个女孩,万兴民没有真正表达过喜欢自己,而她自然也不好主动出击。 就在万兴民觉得万茉莉迟早会是自己的时候,孙源从中插了一杆子。 这就是,你不努力机会就被努力的人抢走了。 孙源就是那个努力的人,经过孙源不遗余力的追求,万茉莉答应与孙源处处看。 孙源喜欢万茉莉,从开学的头一天见到万茉莉的时候,就一见钟情。 从万茉莉的身上,他多多少少看到了母亲万歌的影子,漂亮极了。 就这样,孙源与万茉莉好了半年。 半年之后,万茉莉决定和孙源分手。 分手的理由有两个,第一,她受不了孙源那禁锢的爱。因为孙源有着很强烈的占有欲,自从他们两个人相恋以来,孙源就见不得万茉莉和别的男人说话,甚至打个招呼都不行。 第二,孙源不允许万茉莉和别的男人说话的同时,自己却流连于花丛中,对飞到自己身上的野花们从来不拒绝,反而乐此不疲。 万茉莉是一个做事不拖泥带水的姑娘,她给了孙源一次机会。 孙源没有珍惜,万茉莉头也不回宣布她的孙源的恋情走到了尽头。 孙源也死缠烂打了好多回,万茉莉为了彻底摆脱孙源,找到了万兴民,直接问他,愿不愿意做她的男友? 万兴民红着脸点头表示愿意,从高中时期他就想着这么一天。 或许是得到的不珍惜,失去了反而觉得是最好。 孙源这个时候才觉得万茉莉才是自己唯一爱过的女人,他求过万兴民,让万兴民将万茉莉让给他。 没想到,一向性格蔫巴巴的万兴民在爱情面前却表现出了男子汉的一面。 想让他放弃,坚决不行。但他尊重万茉莉的选择,如果万茉莉放弃他,他无条件退出。 所幸的是,万茉莉一直站在他的身边。 孙源却并不是一个轻易就能放弃的主,毕业,他跟着万兴民和万茉莉去了江源镇。 孙源为了救万茉莉,弄瘸了一条腿,对此,万茉莉挺内疚的。 在一次喝多了之后,孙源对万茉莉用了强的。 万茉莉忍了,就当是报答孙源的救命之恩。 要说孙源的基因如此强大,就这么一次的机会。 就连万茉莉也没有想到,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会是孙源的。 明秋出生后不久,同事的一次无心之语,让万茉莉起了疑心。 学校的赵老师说:“这孩子长得真好看,眉眼乍一看吧,挺像兴民的,但仔细一看吧,好像又有孙老师的影子。” 说者有心,听者有心。 万茉莉天天瞅这孩子,越瞅越像孙源。 眼前甚至出现了幻觉,觉得那孩子变成了孙源在对着自己得意地笑。 谁也不知道,她得了产后抑郁症。 明秋快两岁的时候,万茉莉证实了小明秋确实是孙源的孩子。 在孙源又一次到家里来,嘻笑着逗弄小明秋之后,万茉莉吞下了大量的安眠药,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去了别一个世界。 她走了,一段孽缘之后,又开启了另一段孽缘,逃不出这个怪圈。 ------------ 第1章 背后的眼睛 这是一栋欧式二层小楼,小楼看起来有些年岁了,斑驳的红砖墙面上爬满了爬山虎。 夜色如墨,二楼的窗台前,女人坐在那里看着外面的世界。 白皙好看的脸庞在灯光的映射之下,苍白无比,虽然是在冬天的夜里,但她额头却不断地浸出细细密密的汗珠。 修长的脖子上几道清晰的血印子,从脖子上一直连接到身上那件白色的毛衣上,在毛衣上画上了一幅血色之花。 夜色下,显现出狰狞的颜色。 右手那只烟已经燃烧好久了,她费了好大力气终于将那烟给送到嘴边,猛吸了一口,然后发出剧烈的咳嗽声。 窗户外头那棵棕榈树上,那只猫头鹰一双圆滚滚的眼珠子盯着女人好久了。 见女人半晌不动,它终于按捺不住地叫出了声。 这一种叫声像鬼魂一样阴森凄凉,惊得女人不由自主地一阵颤抖。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事情已经发生了,总得要解决不是吗? 拔动手机号码的手在颤抖,简单的三个数字,报警电话110总是按不出来,按了数次都被按成了100。 最后一次,终于成功了,电话那头嘟嘟嘟的声音,每响一下心脏都跟着剧烈的跳动。 响到第三声的时候,那头传来了一个好听的女声。 “你好,这里是海阳市110指挥中心……” 她摒住呼吸,不知道该说什么。 “喂,请问有什么能帮助到您吗?” “喂,这里是110指挥中心,请您讲话。” “喂……” 窗户外头那只猫头鹰又开始鬼哭狼嚎,她猛地醒过神来,不能报警,绝对不能报警。 颤抖着手挂断了电话,110接着又回拔了过来。 “喂?” “喂。” 110接线员挺幽默的:“小姐,我这里是110指挥中心,如果你方便讲话的话请哈哈哈笑两声,证明你确实没事。如果不方便请别吱声,听我讲好吗?” “哈哈哈……110指挥中心?有什么事吗?” “小姐,您刚才用这个号码拨通了110紧急电话之后,一直没出声,请问你那边是出什么事了吗?” “哦,对不起,我这里没事,大概是刚才家里的狗子不小心拨到了紧急电话。” “没关系,您没事就好。” 电话挂断了,额头上的汗滴已经成水势往下滴。 外头那只猫头鹰,这个时候扑棱棱的一下子飞到了近窗前的那一棵松树上。 一双邪魅的眼珠子盯着女人,张嘴又开始叫嚷起来。 这只奔丧鸟真他娘的讨厌,越是心慌的时候,它叫得越是起劲,早晚得弄死它才了得。 女人站起身来,去到洗手间,将身上的毛衣脱了下来,又用清水将脖子上的血迹清洗干净。 看着镜子里自己慌乱的神色,女人努力定了定神,使自己镇定下来。 然后回到卧室套上一件卫衣下了楼。 一楼的院子里停了一辆红色的吉普车,车后备箱里有一些露营的东西。 睡袋,帐篷,烧烤架,简易煤气炉。 她在里面翻了翻,找出那个黑色的睡袋,这个睡袋买来是打算在圣诞节和男友去海边露营的,现在也派不上用场了。 这个时候,她需要这个睡袋。 一楼大厅,腥红色的窗帘被拉了起来,那只死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到一楼,振了翅膀往窗玻璃上扑。 灰白色的地板上,躺了一个人,一个男人,头部下面一滩血呈不规则状态散开来。 除了男人,地板上碎了一地白色的瓷片,血迹在白瓷片点缀开来。 男人好似一只硕大的墨鱼似的,伸展开了触角,挣扎在一片白瓷片中间。 女人喘着粗气,将睡袋在男人身边展开来,使了好大的力气才将男人给装进了睡袋里,然后将拉链给拉上。 其间那锋利的瓷片将在她手上剌开了几道口子,她浑然不觉。 装了男人尸体的睡袋挺沉的,女人试着将他给扛到肩膀上,试了好几次都不行。 只得拖着睡袋前进,一路踉踉跄跄,一楼大门两个台阶,在用力的工夫,男人脑袋与台阶撞击的声音清晰可闻,带着害怕的味道。 十多分钟之后,车子驶出了院子,驶上了并不宽敞的乡村公路。 油门发出颤抖的声响,她哆哆嗦嗦地摸出一根烟,又从驾驶台上摸出打火机来。 打火机这一个晚上也不太好使,半天打不出火来。 当她发现前面就是转弯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车头直直地朝着那棵叫不出名字的树撞去。 树够粗,车也够结实。 以前爱好开着车旅行,车前面加装了金属前杠。 速度不快,这么一撞,除了脑子越加地发晕之外,车和树都没事。 挂了倒档,车子猛烈往后倒,然后又前进。 车子驶出乡村公路,然后沿着海堤一路行驶,这条海堤她再也熟悉不过了,很多时候为了寻求灵感的时候,她总会开着车到这里来溜一圈。 海堤荒废好久了,据说以前这条海堤可是交通要道,自从海阳大桥建成以后,这条长长的海堤公路就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沿途的监控少,几个主要的路口,她都有意驶入海堤旁边的小道上,然后再七拐八拐地拐到主路上去。 海堤的尽头,一片未被开发的海滩,隐藏在一片芦苇当中,芦苇的旁边是一条水泥浇筑的断头桥,她不知道那个断头桥是用来做什么的。 站在断头桥上,看日出日落,是别样的风景。 有一次她问过一个当地人,这断头桥是做什么用的? 那个人说,那断桥下面是通往城市的地下通道。 说白了,就是废水排放口,怪不得这片海滩没有被开发,试想一想,如果游客在一片废水中游泳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车子一路开到了断头桥的尽头,桥的下面,一片汪洋大海,海浪拍打着水泥石壁的声音清晰无比。 除了车前两束大灯灯光之外,四下里黑黢黢的。 打开后备桥,将那个睡袋给拖了下来,手脚并用,扑通一声,睡袋连着人一起掉进了大海之中。 海浪的声音仍旧,车子轰足了油门,往后倒去。 长长的海堤上,那辆红色的吉普车,行进在夜色中。 ------------ 第2章 背后的眼睛 我叫杨米,女,25岁。 毕业于海阳市海阳大学,学的是化工专业。 但我从小就爱好文学,上中学时就写了几篇颇有才气的文章,发表在某文学杂志上。 我毕业之后并没有从事跟化工专业有关的工作。 我是一名职业家,出版过几本短篇现实主义题材的。 其中一本以我和男友陈阳的恋爱经历为原型,创作的短篇言情《爱你无罪》最受广大读者的喜爱,最近正在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影视公司谈影视化版权的事宜。 陈阳,我大学学长,比我高两级。 我,化工专业。陈阳,工业设计专业。 两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专业,居然都参加了大学的文学社团。 陈阳吸引我的是他那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博学,虽然我不太愿意承认自己是因为陈阳的外表而喜欢上他的。 但事实就是,先吸引我的是陈阳阳光帅气的外表,才华才后来居上的。 也不知道两个人是谁先追的谁,反正自然而然的两个人就走在了一起。 陈阳这个人哪哪都好,细心,体贴,是一个十足的暖男。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有女人缘了,也太过于热心了一点,不管哪位姑娘求助,他都是有求必应。 这一点我提过很多次,陈阳都全盘接受,表示要改,但到底还是没有改了。 有人说过,爱一个人,不光要爱他的优点,连着缺点要一起爱。 慢慢的,我也就想开了。 我大三的时候,陈阳毕业了。 陈阳为了和我在一起,决定留在海阳找工作,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打得人猝不及防。 这工作高不成低不就,海阳是一个适合居住的城市,却并不是年青人打拼的城市,就业形式严峻。 陈阳后来决定回他老家所在的城市D市工作,国营单位,父母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切。 分别的时候,陈阳颇为舍不得,害怕异地恋最后的结局太过于惨淡。 好在,我看得开,劝慰陈阳。 “反正我以后是以写为生,去哪不是呆,你先回去,等我毕业了就来找你,咱们两个就不用分开了。” 那个时候,我已经写了第一本小学,并且在谈出版的事宜。 两年之后,我毕业了,也如陈阳的愿去了他所在的城市。 半年之后,我回到了海阳市。 原因很简单,我是一个南方姑娘,适应不了北方的气候。 一到冬天,外面就冷得要死,手机在外面几分钟就被冻得没了电。 屋内又干得要死,喘个气都想要将人干巴死的那一种。 海阳市市郊的这一所两层小楼,是出版社的主编老黄给找的。 小楼的主人和老黄认识,去了国外好几年了,这一栋小楼就一直空置着,因为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一直没有租出去。 老黄说,这楼最适合我一个家了,风景不错,虽说偏僻了一点,但没有人打扰,最适合静下心来写作。 我其实也挺喜欢这里的,楼虽说老了一些,但里面装修温馨,设施齐全。 关键的一点是租金便宜,出版社还能报销一部分,是一个绝佳的地方。 一个月前,上一本写完了,最后改完稿之后,发给了出版社编辑唐美美,这一本题材偏晦涩,写得艰难,杀死了好多脑细胞,终于完结了。 窝在这栋小楼里差不多半年了,我决定好好给自己放一个假,放假的第一站当然是去见好几个月没见的陈阳了。 为了给陈阳一个惊喜,我没有告诉陈阳,直接买了机票,直奔他所在的城市。 前几天两个人视频的时候,陈阳提了一嘴,说他那里又开始下雪了。 对于在北方长大的陈阳来说,下雪就跟吃大馒头一个稀松平常。 但对于我一个南方姑娘来说,看到下雪是天底下最浪漫的事儿。 此行的目的,第一,看十分想念的男友。 第二,看北国的雪。 有的时候吧,惊喜不一定全是惊喜。 它很有可能演变成惊吓。 我满怀希望准备的这一次惊喜,最后就演变成了惊吓。 下飞机的时候,那座有我所爱之人的城市,正飘飘扬扬的飞着雪花,美极了。 出了机场,打了车直奔心爱之人的住所。 D城某公寓802,我一张脸冻得通红,提着行李箱按响了门铃的时候。 里面传来了陈阳熟悉的声音。 “谁啊。” 不爱开玩笑的家不是一个靠谱的女友,我说:“您好,您点的外卖到了。” 这个外卖确实有点远,我将自己打包好从大南边的海阳市送到了大北边的D市。 门开了,开门的却不是陈阳。 但传来了陈阳的声音,是从浴室传来的。 “宝宝,外卖到了你先吃,别等我。” 门半掩着,一个漂亮姑娘,穿着浴袍,头发湿答答。她警惕地瞅着我。 “你干哈?” “我找陈阳。” “你是谁?” “你又是谁?” “我是他媳妇儿。” “你是他媳妇儿,那么我又是谁。” “我管你是谁?你哪来的回哪去。” 这姑娘看着长得挺温柔的,性子可一点都不温柔。 但我呢?虽然是一个南方姑娘,但性子也一点都不温柔。 “一边呆着去,正主回来了,你这备胎也该歇一歇了,省得累坏球了。” 女人之间的冲突,最先开始是动嘴的,然后结束于动手。 撕咬,拉扯,两个人抱成一团战斗胶着的时候,罪魁祸首陈阳出现了。 他拉没拉住,反而被两个女人给打得鼻青脸肿。 其实我的本意不是这样的,陈阳一直嫌弃我不够淑女,他说,按理说一个南方姑娘应该是温婉娴淑的,我却比一个北方姑娘还够爷们。 如果按照一个淑女的流程来说。 在看到陈阳屋里有另一个女人的时候,就应该毫不犹豫地转身拉着行李永远消失在陈阳的世界里,这样也不用自取其辱,弄得那么难堪。 最后,我的确是狼狈地从那个房间里一步又一步地退出去的。 因为那个北方姑娘对我说,她和陈阳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父母双方见了面,婚礼的酒店都定好了,只等元旦的时候大宴宾客。 说到底,是我唐突了,打扰了。 都说了,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我为难那个女人就是为难自己,说到底应该为难的是陈阳这孙子。 他和另一个女人都要结婚了,还他娘的脚踩两只船。更可恨的是,两个小时之前,他还给我发了微信。 内容特别肉麻,他说:“宝宝,我想你想得茶不思饭不想的,快得相思病了。” 妈的,他一边抱着另一个女人,一边想着我,渣得要死的一个渣男。 这样的渣男,不甩他两巴掌不是我杨米的风格。 ------------ 第3章 背后的眼睛 这两巴掌甩得狠了一点,陈阳这个小白脸立马变成了小红脸,特骚包的那种红。 这孙子,被抓了现场,他妈的还不死心。 半个小时之后,在D城一家咖啡厅里,陈阳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我原谅他。 他说,我看到的那个漂亮女孩叫杨末末,是其父母强塞给他的,他爱的是我,并不爱杨末末。 他之所以与杨末末在一起,是因为母亲有病,这个病不能生气,只能遂了母亲的愿。 他让我给他时间,他会处理好一切的。 陈阳这孙子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更令老娘气不打一处来。 “你不爱杨末末,还跟人家住在一起,天天耍流氓。你他妈的就不是人,简直连猪狗都不如。” 出了咖啡厅往右拐,拦了一辆出租车,连夜就飞回了海阳市。 将陈阳这孙子的QQ,微信,手机号码通通拉了黑名单。 回到海阳,和闺蜜唐美美去了酒吧狠狠地醉了一回,两人在大街上胡乱吆喝,最后被警察请进了派出所醒酒。 我就是以这一种特殊的方式来祭奠喂了狗的青春。 虽说有些难过,但好在看清楚陈阳这孙子的面貌还不算晚。 我听从了唐美美的建议,去了四季如春的古镇慢走慢行了一个月。 唐美美,这个大学时期在文学社团认识的闺蜜。她其实是有私心的。 她说:“你好好去散散心,往事清零,爱恨随意。玩几天就快点回来,顺便将你交的稿子改一下,改到主编满意为止。” 我说:“唐美美,你这个娘们还是人吗?老娘失恋了,你还要来压榨咱劳苦大众的血汗。” 唐美美:“姑娘,咱也是打工的,我只是转达我老板的意思。你要骂就骂我老板,万恶的资本家,骂他个狗血淋头。骂完了还是要多记得改稿子的事情哈。” 古镇的风景好,虽然没有来一段艳遇,但却看了最美的风景,吃遍了各种美食。 说实话,我杨米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子。一个月之后,陈阳这孙子是谁基本不晓得了。 好家伙,本以为这孙子再也和自己没得半毛钱关系了,没想到他是一个阴魂不散的家伙。 这才一下飞机,刚刚回到家,就孙子就跟幽灵一样出现在了眼前。 胡子拉茬,一脸憔悴样。 他候在院门口,蹲在台阶上,活像一个跳梁的毛脸猴哥一样。 见到我,立马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杨米原谅他,那个模样,简直是影帝级别的风骚。 我让他哪来的滚回哪儿去,但腿长在他身上,他不走,我还真拿他没有办法。 但我可以将这个渣男给堵在门外头。 回家洗了个澡,煮了一碗泡面吃了,又在灯下将一个月前出版社打回来的稿子,应唐美美的要求改了几处。 下楼喝水的工夫,看到陈阳这孙子还在门外头没走。 虽然南方的冬天和北方的冬天没有可比性,但大冬天的晚上还是冷得够呛。 女人呐,不管多厉害就是心软。 没有想到我这么一心软,就软出了大事。 看着陈阳在外头冷得瑟瑟发抖,就开门让他进来了,说到底两人有那么多年感情的存在,陈阳这渣男还是自己的初恋,两个人又没有什么非死不可的深仇大恨。 让他进来住一晚上,第二天再撵出去不迟。 没想到,男人啊,真不是个东西。 陈阳进得门来,自已给自己泡了一碗泡面吃了之后,以为我就这么原谅了他。 瞪鼻子上脸,将他那张臭脸往我跟前靠,死活要跟我亲热。 他死皮赖脸地说:“宝宝,都说夫妻之间床头吵架床尾和。咱俩亲热亲热这事就翻篇了。” “亲我妈的逼,这事在我这儿一辈子也翻不了篇,你现在立马给我滚。” 男人无赖起来,脸皮比城墙倒拐还要厚,让他滚那是不可能的。 陈阳仗着他北方人牛高马大的身形,将我按倒在沙发上,就要来个霸王硬上弓。 尽管我身高不矮,到底是一个女孩子,平时站着就想坐着,坐着就想躺着的一个家,平时也没有锻炼过,哪里是一个大男人的对手。 眼见着这孙子将自己压在沙发上,就要得逞了。 茶几上的那个花瓶起了作用,兴许是恨极了眼前这个男人,也兴许是其它原因,反正拿花瓶砸这个男人,使的力气不小。 咣的一声,花瓶被砸的稀碎,一股血瞬间就飙了出来,溅了我一脖子,一身。 刚才还玩命要脱自己裤子的陈阳,手松开了。 他倒下去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宝宝,你这是谋害亲夫啊。” 然后就再也没有动弹了。 那血流得真多啊,汩汩地往出冒,瞬间就在地板上画了一朵花。 说实话,我当场吓傻了,令我没有想到是,陈阳这孙子这么不经砸,只这么一下,那血就跟打开了的水龙头似的,一发不可收拾。 我慌了神,拿了桌上的纸巾想要止住往外流的血,后来血是不再流了。 但我又发现了新的问题,这陈阳躺在地上,动也没有动一下。 探了探鼻息,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 没有感觉到呼吸,脖颈子上好像也探不到脉博。 拼命摇晃他,一直喊他的名字,仍旧毫无反应。 虽然陈阳是渣了一点,但我没有想要他的命啊。 打120,因为慌乱打了好几次才打通。 120那头问是因为什么病情,我不敢说实话,只是说家里有人晕过去了。 等待120来的时间是煎熬的,其间我还做了好几次人工呼吸,最终导致我再一次打120取消救援的原因是。 因为我看到了陈阳的一张脸因为失血过多而变得惨白,身体也跟着变得冰冷。 以我没见过死人的常识确定,陈阳死了。 取消120急救的借口是说,家里的病人又醒过来了,啥事也没有。 手足无措的时候,给唐美美打了电话,这丫头点子多,兴许她能出点主意。 但这一晚上就是邪门,唐美美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最后,我做出了抛尸的决定。 我才二十五岁啊,没结婚,没当过妈,我这么年青,不想大好的青春因为陈阳这个渣男就在监狱里度过。 一个小时之后,陈阳被装进了睡袋,扔进了海堤尽头的断桥下。 回到家里,收拾了一整个晚上,先是将身上那件带血的毛衣烧了。 然后将那些打碎的瓷器给埋在了后院,地板上的血迹擦了无数遍。 天不亮的时候,带着电脑,和没有打开过的行李箱,开着车去了唐美美家,敲开了唐美美家的门。 我记得,离开家的时候,那只猫头鹰还在窗前的松树上,睁着浑圆的眼珠子看着我。 ------------ 第4章 背后的眼睛 我知道你的秘密。 手机短信铃声提示音响起来,最近几天,我已经对手机产生了一种恐怖心理。 因为最近,总收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短信。 短信内容是:我知道你的秘密。 我的秘密是什么?活了二十几年以来,一直活得坦坦荡荡,除了那天晚上的事情之外,我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 可那个秘密,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包括好得跟自己穿一条裤子的唐美美,我也没有告诉。 有的时候,秘密只有自己知道为好,任何第二人知道都会带来一连串不好的后果,即使那个人是与自己有最亲密的关系都不可以。 你也不能保证会和最亲密的人有闹掰的一天,那个时候,秘密也就不能称其为秘密。 人与人之间还是要保持距离,因为人永远没有狗忠诚,除非狗也能说话,那么秘密就应该永远成为秘密。 起初,在收到这条陌生短信的时候,浑身上下惊出一身的冷汗,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陈阳被弃尸大海的事情。 整整沉默了一天之后,我战战兢兢地给那个号码回了信息。 简单的三个字:你是谁? 那个号码立马回了信息:一个知道你秘密的人。 这太他妈的折磨人了,直接给那个号码拔了过去。 那头接得倒也挺快当,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当然也有可能是故意的。 “你到底是谁?” “嘿嘿,我说了,一个知道你秘密的人。” “我不管你是我认识还是不认识的,我警告你,别再发这种无聊的信息,不然我会报警。” 那头那个声音笑得毛骨悚然:“嘿嘿嘿……我要是你,绝对不会报警的。” 我吓得立马挂了电话,然后将这个号码拉进了黑名单。 这个号码被拉入了黑名单之后的几个小时之后,又一个陌生号码发来了信息,信息的内容不变:我知道你的秘密。 不带这么吓人的好吗?我这小心脏才刚刚消停下来不到一个星期,这又来这么一个惊吓。 我在内心将陈阳给骂了个狗血淋头,这孙子活的时候没给我带来什么好处,死了也还要阴魂不散。 我没有再理会这个短信,又直接将这个号码给拉了黑名单。 看过好多悬疑剧里头就是这样的,面对无赖,最好选择无视,否则就会带来一连串不好的事情,让你越陷越深。 被拉了黑名单不久,又一个陌生的号码发来了信息。 :嘿嘿,你逃不过的。 我还是选择不理会,在他那头没有拿出实质性的诚意之前,我还是心存侥幸的,万一是某个无聊的人在恶作剧呢? ……………… 将陈阳丢进大海的第二天天蒙蒙亮,我驱车去了唐美美家,我使劲捶了半天门,开门的是一个光着膀子,只穿了一条裤衩的健硕男子。 怪不得我在关键的时候给唐美美打电话,她却关机。 原来春宵一刻值千金,是她那个当海员的男友大川回来了。 这个时候正是黎明前的黑暗,挺着两块胸大肌的大川看到我当然感到意外。 “杨米?” 他虽然睡眼惺松,但我仍然看到了一丝起床气。 也许是下意识地,他那条某枪的裤衩或许型号有些小了,男性特征十分明显。 我脸红地抱歉道。 “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 大川回答:“那倒没有,我们也才刚睡不久。” 听他这语气,估计是久别胜新婚,大战了三百回合,还能一展雄风,确实是一个纯爷们。 我脑子里立马想到了陈阳,这孙子虽然人长得高大帅气,那方面却中规中矩,甚至可以说是差强人意。 就这孙子,居然还脚踏两只船,由此可见,男人不管那方面行还是不行,都是用下半身谈恋爱的动物。 而女人才是真正可以谈柏拉图式恋爱的那个人。 妈的,我想抽自己耳刮子,陈阳这孙子已经死在我手下,我他妈的居然还有心思想起他。 “那个,我才从外地回来,忘记带钥匙了,找美美拿备用钥匙。” 这个借口十分完美,我生活能力并不太好,时常将自己锁在门外头。 在我第十六次将自己锁在门外头的时候,唐美美自作主张的找锁匠配了一把钥匙,以备不时之需。 我拿了备用钥匙下了楼,回到车里坐到了天亮,然后直接开车去了机场。 飞到了三亚,企图用三亚炽热的太阳将焦虑的心情给烤淡了。 在我躺在三亚的海滩上晒太阳的时候,唐美美亡命地给我打电话,我就是不接。 然后,她不停地给我发信息,我也不回。 我到三亚的第三天,唐美美在微信里给我下了最后通牒。 “杨米,老娘不管你在哪里,五分钟没有给我回信息,你将准备接受巨额的违约赔偿。不想赔得赤条条的话,立马给我回电话。” 我晓得,还是那本书的事情,出版的事宜已迫在眉睫了,作者居然失联了。 按出版社主编老黄的意思,将剧情改得爽一点,不然这书难卖。 市场决定作者的思路,没办法,市场说了算。 不为三斗米折腰,是古代文人的操守,我虽然可以勉强算在文人的行列,但不折腰不是我的风格。 我之所以当天晚上就上了飞机回了海阳。 是因为我不想赔得倾家荡产,虽然有一个有钱的老爹,但自从我上大学之后就再也没有用过他的钱。 有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杀了人了,很快陈阳的家人就会知道这孙子不见了,失联了。 接下来报警,找人。 而我曾经是他最亲密的前女友,警察会很快找上门来。 如果负责的警察智商欠缺的话,我倒是可以侥幸多潇洒几天。 如果负责的警察脑子够好使的话,老天给我的时间就不多了。 我要在东窗事发之前,好好地挥霍不多的时光,万一哪天就身陷囹圄了呢? 但要挥霍的前提得要足够的金钱来支撑。 在机场,来接我的唐美美将我给骂了个狗血淋头,要不是看在咱俩是亲闺蜜的份上,她直接会上手,不见点血那都没法收场。 回到海阳之后,我坚决不回郊区的那栋房子。 我给唐美美的说法说,那栋房子已经给不了我灵感了,我要住酒店,最好是星级酒店那一种。 于是,我在威尼酒店住下了,开始了改稿子的模式。 ------------ 第5章 背后的眼睛 人不顺起来,喝口水都塞牙。 两天之后,我将稿子发给了唐美美。 几小时之后,唐美美提刀来了酒店,问我究竟带没有带脑子。 改的稿狗屁不通,主编见到稿子之后足足将她给骂了两个小时。 于是,她也将我给骂了两个小时。 她那一张嘴一张一合的,在我眼前不停的晃动,我差点控制不住想拿刀将那张嘴给劈成四瓣。 她不知道的是,静静坐在她对面的这个女人,是一个杀人犯。 平时见到一只蚂蚁都舍不得踩的女人,却杀了一个人,试想一想,她还能有什么脑子将稿子给改得顺溜。 我耍了赖:“我水平就那样,反正这稿子我是改不好了,你们主编那么变态,我没办法按他的思路改下去。要么,按我的原稿发,要么拉倒。” 唐美美选择妥协。 “我的姑奶奶,老娘挣的是环卫工人的工资,干的是超人的活。成天还得在你和主编之间受这个夹板气。要不是看在你是我最好闺蜜的份上,我直接就给你两个嘴巴子。” 说完之后,她将电脑给打开放在我面前说。 “现在,我来说,你来改。这样总可以吧!” 两天后,稿子改好了。 本以来我可以舒舒服服地享受我应该为时不多的自由生活了,却收到了那个令人心惊的短信。 心慌慌的时候,唐美美说稿子还没有过审,真是令人头大。 和唐美美约在那家常去的咖啡厅讨论稿子的时候,我全程不在状态。 唐美美也终于觉察出不对劲来。 她问:“女人,我发觉你从三亚回来之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咋的,还放不下陈阳这个渣男啊。” 她一提到陈阳我内心就心惊惊,忙掩饰道。 “哪里的话,天底下八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以我这样倾国倾城的姿色,还瞅找不到男人?” 唐美美鄙视道:“臭美,倾国倾城倒是谈不上,不过也算是美女一枚。我要是男的我就娶你,不光人美,还是一个才女。” 我开玩笑:“你舍得你的大川?” 唐美美叹了一口气:“别说他了,大半年回来一次,呆几天又走了,这个男人有等于没有。” 我劝慰道:“大川当海员赚得多,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想赚钱就得忍耐聚少离多。想要聚多离少,却又赚不着钱。在男人和金钱方面,金钱当然是第一等位的重要。 你总不想以后你和大川的孩子生在出租房里吧!” 唐美美表示认同:“话是这个理,但总得允许我发两句牢骚吧!我有的时候真的挺羡慕你的,有才华,能写赚钱,而且赚得还多。我一天到晚累死累活的,还得忍受那个变态主编的怪脾气,你说,人和人咋就那么不一样呢?” 人就是这么个奇怪的动物,她羡慕我的生活,我还羡慕她的生活呢。 虽然赚得不多,但有一个爱他的男友,大部分时间都在海上呆着,也没有条件出轨。 我岔开了话题。 “我最近还真的有一个烦心事,也不晓得是不是我想太多了。” “除了陈阳的事之外,你还能有个啥烦心事?” “一个短信。” “什么短信?” “我也不晓得,一个陌生的号码,这两天天天给我发一句话。” “什么话?别是垃圾信息。” “只有一句话,我知道你的秘密。” “别理他,这年头,只要是陌生号码,不是骗子,就是广告推销,再有就是骚扰电话。” “可我拉黑了之后,又有新的号码发来同样的信息。” 唐美美仍旧不在乎的样子。 “这么多号码,铁定是骚扰电话。别理他,这些骗子,你越理他越来劲。” 唐美美见我还是一副担忧的样子,说了一句话,让我及时闭了嘴。 她说:“你在害怕啥?你又没啥见不得人的秘密。” 是呀,在身边熟悉的人看来,我能有啥见不得人的秘密。 所幸的,老黄终于觉得我改好的稿子达到了出版的要求。 第一笔款也打到了我的卡上。 念在唐美美为了我的稿子出版的事情,挨了老黄那么多顿骂。 我将稿酬给了她五千,唐美美感动得无以复加,请我吃了一碗牛肉面。 我并不意外,唐美美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人送外号唐抠抠。 她抠也是有原因的,她虽然是海阳市人,但出生在郊区一个穷得要死的村子里。 要地没地,要副业没副业,全家的收入来源全靠种海带。 海带这个玩意儿也靠天吃饭,来一场台风,海带就全没了。 上大学的时候,生活费不够,吃的经常是从家里带来的地瓜糊糊。 那时的我,不缺钱,缺的是亲情。 老爹老妈在我初中的时候离了婚,两个人都不靠谱。 老爹会赚钱,但爱玩女人。老妈喜欢花钱,但不顾家,喜欢满世界跑。 两个人的脾气都挺火爆的,八字相冲,不能同时在家,在家就处于鸡飞狗跳的状态。 在一次两个人从楼上打到楼下,又从楼下打到楼上,来来回回十来回之后,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平静地对他们说。 “你们两个要不离婚,我就离家出走。” 第二天,他们两个就去了民政局。 那之后,我见到老妈的次数屈指可数。 老爹恢复了自由身,立马娶了一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姑娘当了老婆。 我对老爹说,你要娶谁我管不着,但别跑到我面前来丢人现眼。 于是,我身边最亲的人就是赵姐,那个照顾我生活的保姆。 老爹将他所有的亲情都给了他小老婆生的儿子身上,在我身上只能用金钱来证明他的存在。 连来见我一面都是偷偷摸摸的,就害怕他那个小老婆发现。 所以,从小到大,我不缺钱,但极度缺爱。 之所以答应和陈阳在一起,还是因为他这个人懂得讨人欢心,懂得示好,知人冷暖。 可惜的是,我一直没有看清这孙子的真面目。 拿到稿酬之后,我开始紧锣密鼓的张罗着去哪里玩。 譬如去马尔代夫的沙滩上去晒太阳,去华盛顿大学看樱花,去阿尔卑斯山脚下去看雪,去卢浮宫看一看《蒙娜丽莎》。 反正好多以前想去的地方,都纳入了我的计划。 ------------ 第6章 背后的眼睛 我的旅行计划到底没有实现。 半年前本来是打算趁着我休假的时候,和陈阳一起去度假的,我们第一站选择了去科罗拉多大峡谷。 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我们两个看了一部惊悚电影《大峡谷》。 剧情没太看懂,但影片里的科罗拉大峡谷的景色那简直是一种震撼。 当时就跟陈阳开玩笑说,在有生之年一定要去这个地方走一遭,才不枉此生来世上走一趟。 谁想到,旅行还没成行,我和陈阳之间的关系先玩完了。 机票订好了,行李也收拾齐整了。 听说大峡谷里有很多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果脱离主线,将小命交待在大峡谷里,也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我这个人说起来混得不太好,没什么亲人,朋友也不多。 最近好像只剩唐美美一个闺蜜了,出发之前我先给她打了一个电话,跟她报备我去哪儿了。 万一我在外头挂了,至少也有一个人知道我的消息。 在电话里,她挺羡慕我的,可以随便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威尼酒店的门童很殷勤,他帮我拉了行李,又帮我叫了出租车。 行李放在了出租车上,我大方地给了门童甩了一张百元大钞。 钱这个玩意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给了别人,别人高兴,我也高兴。 这人还没上车,手机那刺激的铃音响了。 那个讨人厌的短信又来了,距之前的那个短信发来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天,我基本以为是一个恶作剧的时候,它又来了。 :我劝你呆在海阳哪里也别去,否则我会将你的秘密公开。 这一天一天的就是不能让人舒心,我决定不管这是哪个孙子发来的信息,反正这去了机场上了飞机,天王老子也管不了了。 车子拐出了酒店,不大一会儿开上了去机场的高速。 我本来心里就乱,出租车司机一路上叨叨个没完,吵得个人脑瓜子疼。 开到半道上,手机短信提示音响了,我选择不看,看了就闹心,还不如不看。 司机是一个话唠,继续叨叨,一路上,他从天气聊到了早餐吃了啥,跟前一个乘客聊了个啥,一一道来,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距这个短信响了差不离三十来秒之后,手机又响了,是一个陌生的来电号码。 陌生号码我一向都是不接的,更何况这么敏感的当口。 那个陌生号码却不死心,没完没了的打。 出租车司机在说个啥我没心思听,烦躁得很。 这个号码打来第六遍的时候,我的火已经直冲云天了。 接了电话,劈头盖脸就是一顿。 “我操你妈,你他妈有病啊,没完没了的打。” 这一嗓门吼得猝不及防,司机大哥吓得闭了嘴。 电话那头是一个低沉沙哑的男声,应该是经过处理了的。 “我的大作家,看一看短信,有惊喜喔?” 他那头果然没废话,麻利地挂断了电话。 我翻到了那则未读的短信,大冷的天,我额头冒了汗。 那是一小段视频。 背景是我在郊外住的那栋小楼的院子里,夜色如墨,昏暗的灯光下,我正一个人吭哧吭哧地将装有陈阳尸体的那个睡袋往车子的后备厢搬。 短短十几秒的视频让我明白了,这就是那个神秘人给我的诚意。 我实实在在的有把柄捏在人家的手里头。 我吓得脸都发了白,颤抖着回了信息。 “你是谁?” “我的大作家,你是不是搞错了重点,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的秘密。” “你的目的是什么?” “对啦,这才是重点。我要你呆在海阳哪里也不要去,否则,我手里还有更多的视频就会发给警方,你知道后果的。” “你他妈想要干什么?要钱,直接说多少?我给你。” “嘿嘿,你倒是挺实诚的,要多少,我现在还没有数,你先按我说的做就行。记住,现在立马调头,回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他说完直接就挂完了电话。 我还能怎么做,只得让司机大哥下高速,返回。 司机大哥挺八卦的。 “咋的?男朋友啊。美女啊,不是哥哥劝你,这年头的男人就不能惯着他,你越惯着他他越瞪鼻子上脸。这都快到机场了,他说返回就返回?” 我气急,一股气正好没地儿撒,他上赶着找骂。 “叫你返回就返回,哪他妈的那么多废话?” “老妹儿,看不出好赖啊,哥哥是对你好。” “你再不闭嘴,我投诉你啊。” “好好好,我闭嘴,我闭嘴,长得挺带劲的美女,脾气咋这么火爆呢?” 车子下了高速,在前头调了个头,复又上了返城的高速。 去哪儿?是回威尼酒店呢,还是去唐美美家,反正她男朋友大川出海去了。 正打算让司机将车开往唐美美家的时候,手机又来了短信。 “现在回郊区那所房子里去住,别给我耍花样,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控之中。” 虽说我从小一个人住,但胆子特小,让我在死过人的房子里住,还不得天天做恶梦啊。 我回了短信:“你要钱我给你钱就是了,为什么非得要回到那里去住?说实话,我害怕。” 他那头回了信息:“我的大作家,你太天真了,现在是我知道你的秘密,你觉得你有资格给我讲条件吗?” 前头下了高速,司机大哥出了声:“美女,还是回酒店吗?” “呃,不,去凤梨村47号。” 司机开始抱怨:“不早说,早知道不上高速了,绕了大半个城。” “你他妈的哪那么多废话,绕就绕了,有什么好抱怨的,又不是不是给你钱。” 司机还废话:“美女,你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谁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不能这么乱花。” “老娘的钱就是大风刮来的,你要载就载,不载就靠边停车。” “美女看着挺文静的,火气咋这么火爆。你说去哪就去哪儿,算我多事。” 车子下了高速,然后绕了大半个城,绕了绕去,绕到了乡村公路上,往凤梨村开去。 ------------ 第7章 背后的眼睛 凤梨村,这里的住宅很多都有上百年的历史。 因为地理位置特殊,又靠近海堤,在解放前,是很多富商的度假圣地。 所以这里的建筑都偏西式。 47号,这一栋小楼的位置相较于其它建筑,稍显偏僻了一些。 这也是在老黄第一次带我来这里的时候,我立刻答应住在这里的原因之一。 没有人打扰,方园几百米都没有人家,出入村子也不需要经过别的建筑,可以说是特别私密的一个地方。 出租车在院子里停了下来,司机尽管一路牢骚不断,但服务还不错,将行李拿下来,说行李箱挺重的,需不需要将行李给我拿进屋去? 行李箱是挺重的,里面装着我准备环游的所有家当。 但我自然是不答应的,这么一个偏僻的地方,一个陌生大叔进去始终是不太安全。 司机大哥车技不错,倒着出去,上了主路,一转眼就不见了车影。 我并没有急着进门去,整栋楼四周都是高大的棕榈树,将阳光遮挡了大部分。 突然之间觉得这栋楼有点像看过的一个国外灵异片,里面住着一个难缠的异灵。 这么一想,瞬间觉得瘆人得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再一次翻看了那个神秘人发来的视频,在院子里找了很多个角度,都拍不出那一种效果。 视频不是直视的角度,倒像是从上方拍下来的。 我再一次转了一圈,发现唯一可以有支撑拍照的地方,好像是那一棵松树的枝杈上。 不过,那天晚上,我虽然心慌意乱,但却清楚的记得,我在往车上搬陈阳尸体的时候,那只晦气的猫头鹰正好歇在那个枝杈上吱哇乱叫。 叫得我火大,就想将它给搞下来放在烤箱里给烤了当烤鸡吃。 这个时候,我绕着那棵松树转了几圈,觉得那个枝丫想要支撑一只猫头鹰自然是可以的,但要支撑一个人就难多了。 我想到了无人机,但很快就否决了。 无人机在松树的位置,自然会发出声响的,就算我当时再慌乱,也不可能听不见无人机的声音。 再说了,无人机会发出嗡嗡嗡的声响,那猫头鹰不可能淡定地站在那里看着我。 我越想越毛骨悚然,这就是说,当时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暗中一直有一双眼睛在注意着家里的一切,而我却浑然不知? 我掏出大门钥匙的时候,实在没有勇气开门。 只得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给唐美美打了一个电话。 唐美美接到我电话之后,颇为惊奇。 “女人,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在飞往米国的飞机上吗?” “按理说是的,但我实在是舍不得离开你,所以就打算不去了。” “你个疯女人,不要妄想我会感动,说吧,又有什么麻烦事。” “那个,我钥匙又不晓得弄到哪里去了。你帮我把车开过来,顺便带上备用钥匙。” 唐美美抱怨:“姐姐,我在上班呐,不等着挨老黄的骂吗?” “你就跟老黄说,我整理了新书的大纲,你来和我探讨新书的写作方向。” “唉,你是我祖宗,就算顶着挨骂也得听你的不是。你等着,我一个小时之后出现在你面前。” “一个小时?你让我一直在外面吹冷风。” “大姐,你那里叫个外卖都叫不到,我不得买点菜,不然咱们晚上吃啥?” 唐美美的工作能力是不错,但她老板老黄确实是个刁钻的中年变态大叔。 唐美美跟我一样学的是化工专业,但这么冷门的专业确实难找工作。 毕业好几个月了还没找到工作,看着她一脸愁苦的样子,鉴于她爱好文学,也有一定文字功底,我就将她介绍给了老黄。 那个时候,我因为写的原因的和老黄多多少少有一些交情。 老黄是一个精明的主编,他答应接收唐美美的条件是,要求我接下来两本都要在他的出版社出版。 这个条件对我来说不难。 高中时期写了两本青春题材的,一直没有找到伯乐,就拿给老黄了。 但这两本,最后都没出版,是因为老黄嫌弃文笔稚嫩,没有商业价值。 好在,唐美美自己个争气,是干编辑的料,一直在老黄那里站住了脚跟。 按唐美美的话来说:“你不晓得,咱们社里的编辑十个有九个是被老黄给骂跑的。只有我,因为脸皮厚,经骂,所以就留下来了。”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老黄姓黄,他没有给他本家黄世仁丢脸,工资开得抠抠索索的,也只有唐美美这姑娘能为了这微薄的薪水干下去。 挂完电话之后,我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了那个神秘人发的视频上面。 那个视频不可能是从松树上拍的话,那么只有一个可能。 我抬头看了看二楼卧室的窗户,我记得那天晚上,因为那个猫头鹰一直吵,我将窗户关得严严实实的,那个可恨的鸟还往窗玻璃上扑来着。 而这个时候,二楼对向开的窗扇却是打开着的,而且窗扇还是用固定窗扇的铁勾子勾着的。 这个发现令我又惊出一身冷汗。 也就是说,那天晚上,我和陈阳在一楼客厅撕打的时候,那个神秘人极有可能就在二楼的某个地方,看着我用花瓶将陈阳给砸得头破血流,然后将他给装进睡袋,拖出来。 所以,那天晚上发生的一切都在他的视线当中。 这个人是谁?他又是怎么进入房间里的?这栋建筑在一楼有三扇窗户,但因为是老式建筑,窗户都极小,而且平时都是从里面固定好了的。 因为地势偏僻,为了安全其间,一楼的窗户都安装了极为牢固的不锈钢窗框。 如果不从大门进入楼里的话。 那么那个人是从哪里进去的呢?还是那棵松树,松树的枝杈位置挨着二楼的窗户,一个善于攀爬的人是可以从那里进去的。 但我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一个人,每次出门之前,家里的门窗都要检查一遍,有的时候甚至要检查两三遍。 二楼的窗户从里面固定了,外面是很难进去的。 ------------ 第8章 背后的眼睛 我想得脑袋疼,所能想到的就是,那个神秘人极有可能是小偷。 新闻里不是说了,有些小偷会踩点,趁着主人不在家,就进入屋内以主人的身份蹭吃蹭睡。 如果那小偷之前一直就在屋内,而陈阳来的时候,他一直守在门外,没有给那个小偷离开的机会。 当我回来的时候,陈阳这孙子也一直在门外,也就是说那个小偷也不可能出去。 这个解释也就说得通了,这栋房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完全没有想到家里会有陌生人存在。 那个人要找到藏身的地方也多的是。 所以,一直给我发威胁短信的那个人八成就是一个小偷。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朝屋里瞟了一眼,那个人现在还会不会在屋里? 这个想法令我越发地害怕,我一个单身女子,他会不会不仅仅在于钱财方面的要求? 想什么来什么。 正当我胡思乱想,祈祷唐美美快点来的时候。 那扇乳白色雕花门打开来,老天,吓得我七魂没了六魄。 定了定神,发现开门的人我认识,那个人见到我坐在秋千上也吓了一跳,捂了胸口道。 “妹妹呢,你啷个无声无息地坐在那里,吓了我一跳。” 这个中年女人叫刘春梅,是我托唐美美从家政公司请来给我打扫卫生的。 每周的周三来一次,因为神秘短信的事,搞得我精神十分紧张,压根就忘记了今天其实是周三。 并不是这个日期有多特殊,而是因为刘春梅是一个金牌家政员,她的行程排得满满的,只有周三下午才有空。 刘春梅来自S省,老家是省城周边一个小县的,和我算起来也算是半个老乡。 她说话带着浓浓的乡音,听起来特别亲切。 有的时候我也会多给她一些小费,她为人爽快,从不拒绝。 刘姐不愧是金牌家政,干活干净利索,还特别具有人情味。 每次来的时候,都会买一些菜,她的厨艺虽然不怎么的,但全都是家乡菜。 对于我一个天天吃泡面的人来说,那简直就是打牙祭了。 所以,我之前每个星期都盼望周三的到来。 有的时候我遇到卡文的时候,会出去找找灵感,所以就将唐美美配的钥匙给了刘姐一把。 我脑门又一热,我想了半天,将刘姐搞忘记个了。 她有钥匙,那个神秘人会不会是她呢? 因为这个时候我又否定了那个神秘人是小偷的想法,如果有小偷,可我屋里的东西一样都没少,包括那一盒唯一能吃的方便面都还在。 转念又一想,如果那个小偷刚进屋没多久,陈阳这孙子就来了呢? 所以,挺矛盾的,恨不得那个神秘人立马现身,省得我猜得脑壳疼。 刘姐虽然有条件成为神秘人,但我不太相信是她,我住在这里半年以来,一直是刘姐在打扫卫生。 她的人品我还是相信的,她不太可能做出那种事情来。再说了,她快言快语的,完全藏不住心事。 她家里有几口人,都在干些啥,性格咋样,都从她爽快的只字片语中了解个透了。 老公老实巴交,在海阳市开公交车。 两个人有一个儿子,在老家上高中,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 她甚至有多少存款都毫不避讳地说过。 老公工资每个月七千多,她每个月稍差一点,但也在六千左右。 两口子在城中村租了一间三百块钱的出租屋,省吃俭用,两口子一个月满打满算能花个一千五百块钱。 剩下的都存起来,准备在老家县城买一套房子,另外还要供儿子上大学用。 两口子规划得挺齐整的,用刘姐的话来说,他们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反正挺幸福的。 刘姐手里拿了一个大大的垃圾袋,看来她是打扫完了,出来扔垃圾的。 她动作麻利,将硕大的一袋垃圾扔进了院门口的垃圾桶。 回头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听小唐说你出去旅游去了,今天没买菜,没法准备晚饭了。 厨房好像还有一把挂面,我一会儿给你煮碗麻辣面?” 要在平时,我肯定让刘姐走了,但今天,我太需要一个人作伴了,何况这个人是刘姐,有她在,我就安心多了。 “不用做面,唐美美买菜了,一会儿就到,到时还得让你费心弄晚餐,你知道我不会做饭,唐美美倒是会做,但她做得太清淡了,我吃不下去。” “我们两个还说那些见外的话,反正我一会儿回去也没得啥事,上个星期来你不在,还怪想你的。” 刘姐脸上漾着温暖的笑容,但我的内心却有一种不好的感觉,那天我走的时候,不晓得有没有将地板上的血迹擦干净?还有那些碎瓷片,有没有扫干净?会不会在桌子底下,沙发底下有没有残留? 正愣神的工夫,刘姐已经将我的行李箱给拿进屋了。 “你也是,回来了为啥一直在外面坐着不进门呢,海边风大,万一感冒了咋办?” “我,我钥匙不晓得放在哪里了,等美美送过来呢。没想到你在。” 我说话的当口,打开了灯,大厅的一切就一目了然。 我喜欢乱扔东西,但刘姐每次来,都跟变魔法似的,归置得十分齐整。 屋子里一尘不染,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令人惊讶的是,桌子上居然又摆上了一个白色的花瓶,花瓶里插了几支绿萝,绿莹莹的叶子上还有晶莹的水珠。 这只花瓶跟我之前那个从旧货市场淘来的样式差不多,质地稍差一些,略显粗糙。 几乎是没有经过大脑就脱口而出。 “这只花瓶是哪来的?” 刘姐笑吟吟地说:“上次来看你桌子上的花瓶打碎了,就从我屋里拿来了一个。” 我不禁怀疑起刘姐来,不是我有意看低她,像她这样的家庭应该不太会注重这样的细节的。 “这个花瓶倒挺好看的,刘姐,你从哪里买的,我再买一个摆到卧室里。” “没买,我才舍不得买这些个不实用的玩意儿,是我另外一个主家,他们嫌弃这个花瓶样式不好看要扔了,我一看挺好的,扔了可惜了就拿回来了。 放在我那里也没啥用,今天就拿过来了。 这个叫绿萝,我在别人家里剪了几枝。听说只要加水就能长得很好,长长了更好看。” 交流好书,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现在关注,可领现金红包! ------------ 第9章 背后的眼睛 刘姐多好的一个人啊,我不禁为我的小心眼惭愧。 我一面惭愧一面又多嘴问了一句:“你啷个晓得我那个花瓶打碎了呢?” “我扫地的时候,在茶几底下扫到了几块瓷片,上面还沾的有血。我猜肯定是你不小心打碎了的。怎么样,手没事吧?” 好在我手上是有伤在的,我很自然地抬了抬手。 “没事,都好了。” 刘姐的神色很自然,我觉得我是想多了。 刘姐力气大,挺重的行李箱,一只手就往二楼提。 我跟在后面跟着上了二楼,去了卧室。 站在卧室的窗前,我看了看楼下,视频拍摄角度上看,在这里是可以拍到的。 这个发现更令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然后我假装不经意地说了一嘴。 “咦,我记得走的时候将窗户关了的啊?” 其实我是想问刘姐,这窗户是不是她打开的,毕竟打扫卫生是要擦窗户的。 刘姐接了我的话:“可能是你搞忘记了吧!我上次来就是打开的,我还以为你是故意敞开的,前段时间不是听你说屋子里有一股霉味吗?” 这话我是说过的,房子离海边不远,南风天的时候,海风一吹,窗户玻璃上都是水珠。 按刘姐这么一说,我更加确定了我走的那天,那个神秘人还在这所屋子里。 那么,这个时候呢? 那个神秘人会不会在某个地方看着这里的一切? 于是,接下来的十多分钟时间,我都在楼上楼下翻找。 我跟刘姐说,我在找我丢失的钥匙。 刘姐也就没有在怀疑什么。 二层小楼,其实面积并不大。 一楼除了大厅,厨房,卫生间,还有一间卧室。 二楼两间卧室,一间书房。 一开始,我着重检查了所有能藏人的柜子,这些柜子我至少翻了两遍。甚至厨房里的厨柜也翻过了。 没人。 再后来,床下面,桌子下面,窗帘后面,阳台上的洗衣机,空调外机,所有我认为可能会藏得下人的地方都找了一个遍。 万幸的是,没人。 坐在沙发上等唐美美的时候,我仔细想了一下。 既然那个人知道我会回到这里来,自然不可能呆在房间里被我抓个正着,那么这几天以来他故作神秘又有什么意义呢? 唐美美买了烫火锅的菜,刘姐也就解放了,只需要洗个菜就可以了。 大冬天的涮个火锅是明智之举,但我心里有事,只是向征性烫了几筷子青菜,就表示我累了吃不下。 刘姐很关心我,问我是不是下午在门口吹风给吹感冒了。 唐美美给我打了圆场,说我这几天改稿改得焦头烂额,累了。 她们两人在下面继续烫火锅,我一个人上了楼。 冬天的夜色上来得快,平时我喜欢的幽静这个时候看起来却是阴森森的感觉。 我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世界,今天那只猫头鹰没出现。 除了通往外面的那条路上有两盏昏暗的路灯之外,夜色张狂得厉害,似乎张着一张无形的大口要将我给吞没似的。 这栋楼四周都是林子,平时没觉得什么。 这个时候,我总觉得在林子里有一双眼睛在密切地注视着这里的一切。 或许不止一双眼睛,还有陈阳。 一回到这里的时候,总觉得他的影子就在这所房子里四处溜达。 在我们没有分手之前,他总喜欢光着脚在楼上楼下的走,发着一种哒哒的声响。 此时那一种哒哒的声响又在我的耳边响起来,似乎就要走到卧室门口了,却又停了下来。 心里慌得老火,忙关了窗子,从里面将窗栓给栓上。 在这个时候,还是下楼去,人多的地方觉得会安全一些。 才转身,手机短信提示音又响起来,心里更慌了。 又是那个神秘人发来的。 :咋样?回到这里的感觉怎么样?有没有感觉那个人的灵魂在你身边游荡? 我回了信息:变态,你在哪里? 他那头回得快当:嘿嘿,我无处不在。在任何看得见你的地方。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这才是一个开头,但我已经精神高度紧张难受至极。 也没有将事情想得那么复杂,我愤怒的回了信息。 :你他妈的要多少?说个痛快话,别他妈的磨磨唧唧的,不像个男人。 :嘿嘿,你怎么知道我是一个男人?万一我是一个女人呢? :呸,女人没你这么猥琐。 :好吧,你觉得我是男的我就是男的,你要觉得我是女的我也可以当一回女的。至于要多少钱,我还没有想好,等想好了再告诉你。在那之前,我就喜欢看你紧张的样子,怪让人心疼的。 :你个死变态,有本事别躲在暗地里,出来跟姐正面刚,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嘿嘿,见面是迟早的事,但不是现在。你要做的就是乖乖听我的话就行。 那之后,他那头再也没有发信息来。 到了一楼的时候,刘姐在厨房收拾,唐美美坐在沙发上看喜剧片,笑得花枝乱颤的。 我蹭过去,靠在美美身边,有气无力。 老半天了,美美终于将视线转到我这边来。 “米米,你咋的啦?脸色咋这么苍白。” 我答非所问:“别动也别说话,让我好好地眯一会儿。” 这一觉感觉睡过去了好久,睁开眼睛的时候,看了看墙上的钟,其实我才眯了不到半个小时。 刘姐已经背上了她的专用工具包,要走了。 我本来的意思是想让唐美美陪我的,但唐美美不干,说她第二天要上班,不能呆在这鸟都不拉屎的地方。上班迟到了又得遭老黄骂个个把钟头。 她们两个人走得快当,很快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那一种感觉,真的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怎么说呢?阴森森的,好像呆在坟墓里一样的感觉。 我将一楼二楼所有房间的灯都打开,仍旧感到害怕。 我盯着电视墙面,眼睛都盯出血丝来了,实在是着不住,拿了车钥匙出门开着车,一脚油门轰了出去。 一路开到了海堤边上,听着瑟瑟海风,在车里眯了半晚上。 第二天一早,我开着车去了宠物店,挑了一条半岁的二哈。 没人陪我,有条狗壮壮胆也不错,还可以防贼。 ------------ 第10章 背后的眼睛 买二哈是一个错误,其实我应该买那只高冷的德牧的。 写的都比较感性,我一去宠物店,那只二哈老远就朝我叫得欢,让我误认为我跟它有缘。 后来唐美美说,二哈就这个德行,见谁都叫得欢。 我给二哈取了一个名字,叫二蛋。 二蛋确实挺二的,除了吃就是睡,然后拆家,对我的指令充耳未闻。 它来家里的头天晚上,就将一楼的沙发给报销了,搞得一塌糊涂。 我只得买了一个狗房子,将它安置在院子里。 二蛋来家里的头一天,我自然收到了神秘人来的短信。 他说:哼哼,杨米,你太天真了,以为养个狗就安全了吗? 他没有谈到实质性的内容,我也就懒得理他,顺其自然吧。 这一天,我坐在院子里想了很多,慢慢地想开了。 假如他要钱,我就给他。如果他贪得无厌,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就随他好了,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就好比死刑犯,总得要有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 第二天晚上,我坐在窗前,一面构思新的稿子,一面看着院子里的一切。 我之所以想写新的稿子,一方面是因为我不写稿子,内心就发慌。 另一方面是,假如有一天我进了局子,我写的也就成了绝本了。 好多画家,家,生前都是名不见经传,死了之后才被人记住的。 我有一种奢望,假如我去了另一个世界。让人记住的是一个优秀的家,而不是一个杀人犯。 二蛋吵吵闹闹了半天,大概累了,不再吱声,夜就显得寂静无比。 白天的时候,我去了村长家,说我最近几天总看到有一个人在林子里转悠。 看看村长能不能想想办法,毕竟我一个女孩子住在那里心里不安。 村长是一个热心肠,带人在林子里到处转悠了一遍。 然后表示,那片林子没有人出没过的痕迹。 看我仍旧害怕的样子,村长找来了电工,将院子门口路灯都换了。 然后说他的手机24小时开机,一有情况就给他打电话。 天色黑下来的时候,那条通往外面的路就亮堂得很,一目了然,倒让人心安不少。 我向来是一个夜猫子,大半个晚上都坐在窗前,写稿子,时不时地看看院子外头。 一夜相安无事,天蒙蒙亮的时候睡了一觉。 正做着梦,梦里头陈阳这孙子阴魂不散,在房屋旁边的林子里玩命地追我,嚷嚷着要我还他的命。 眼看着就要追上我的时候,醒了。 是被手机来电铃声吵醒的。 睁开眼时,太阳已经从窗户外头映了进来,暖洋洋的。 这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我以为又是那个神秘人打来的,但不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很陌生。 她说话的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显然不像我有把柄攥在她手里的样子。 相反,好像她有把柄攥在我手里似的。 她说:“是杨米吗?” “我是,你哪位?” “我是杨末末。” “杨末末是谁?” 其实我已经知道她是谁了,一个多月前,在我兴冲冲地直奔D城,要给陈阳一个惊喜的时候。 开门的就是杨末末,陈阳在D城的女友,据说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女友。 她说:“你知道的,我是陈阳的未婚妻。” 她不说还好,一说我就来气,我和陈阳好了好几年,还没有以他的未婚妻的身份示过人。 她才来几天,居然就是未婚妻? “你爱他妈的是谁,找我有什么事?” “其实我是想找陈阳的,但他的电话打不通。” 我知道,该来的总要来,陈阳那边的人迟早会发现他不见了,但我没想到这一天来得并不快。 “他电话打不通,关我球事。” 我企图以声音来掩饰我的慌张。 她那头声音虽然小,但在我看来,气场却十足。 “我也是没办法了,都一个多星期了,我给他打电话,发信息都不理我。我们的关系都那样了,他总得要给我一个交待吧!总是躲着我也不是个办法。” “他理不理你,跟我有个毛的关系,。” “你是说,他没有跟你在一起?” 她那头的声音居然还有一丝欣喜。 “王八蛋,老娘见到他就想吐,跟他在一起?还不得吐死我啊!” 杨末末半信半疑:“我查了支付宝记录,发现他在1号用我的支付宝买了去海阳的机票,我想他应该是去找你了。” 这孙子,真是渣得彻底,居然用现女友的钱买机票去见前女友。 “对不起,我一直在外旅游来着,根本就没有见到这个人渣的影子。” 杨末末没有再纠缠:“好吧,不过,你要是见到他,让他给我回个电话。元旦节快到了,我们的婚礼怎么办?婚礼究竟还要不要举行?酒店还在催交剩下的钱,请柬已经发出去了,我该怎么办?” 我火了:“你们的婚礼跟我有个毛的关系,你要再打电话来,我告你骚扰。” 杨末末说的最后一句是:“对不起,打扰你了。” 挂完电话之后,我看到外面的路上慢腾腾地走过来一个人。 远远的看不清楚,倒让我一阵害怕。 等走近了,我才发现那个人是村长。 村长是一个热心的大叔,跟我爸年纪差不了多少,满脸慈祥的褶子印。 村长全名叫什么我不知道,但我听昨天那个电工叫他阿柄叔来着。 本地的人都习惯在称呼前面加一个阿字,听起来比较亲切一些。 在院子里的桌前坐定,我给阿柄叔倒了一杯水,他象征性地抿了一口。 “妹崽,我昨天晚上担心了一晚上,一大早就来看看,咋样,还有看到那个人吗?” 我摇了摇头,表示有可能是我多疑了。 阿柄叔坐了片刻,起身说要去林子里再转悠一遍,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 到了院门口的时候,村长似乎又想了什么,转身问我。 “妹崽,你这里有没有安装监控?”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咋个没早想到呢,安装监控比养个二哈要靠谱多了吧。 “应该没吧!我不晓得房东有没有装。” “要是没装的话,我建议你装一个监控。” 房子有没有装监控,我不知道,但我想应该是没有,监控探头我又不是没有见过,家里没有那个玩意儿。 为了证实,我给老黄去了电话,老黄表示不晓得,不过他说他那个朋友去了国外好多年了,这里一直没住人,监控应该是没有。 ------------ 第11章 背后的眼睛 眼下,装个监控就显得迫不及待了,如果那个神秘人出现,至少会无所遁形。 我坐在院子里,面前放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一面晒太阳撸二蛋,一面在百度上想找一家靠谱的安装监控的公司。 然后那个令人讨厌的短信又来了。 稍稍平静下来的心情顿时又悬在了半空中。 短信的内容是:想不到你心理素质还挺好的,这个时候居然还有心情晒太阳,喝咖啡。 院门关着的,房子里我昨天已经将卡卡角角都搜寻了一遍,就差将地板掀起来看了。 明明没有人。 这个王八蛋到底从哪里看到我在院子里晒太阳? 更让人害怕的是,他那头又发来了一张图片。 图片正好是我穿着那件兔子毛毛睡衣,窝在椅子上看手机的情形,旁边趴着的二蛋也入了镜头。 我立刻警觉起来,站起身来,朝四处看了看。 微风四起,林子里传来了一片沙沙的声音,将恐怖的气氛拿捏得相当到位。 半个人影也不见。 大白天的见了鬼了,我给发信息那个号码回拨了过去,那头接得倒挺快的。 我冲电话那头大喊:“你他妈的在哪里,是个男人就出来,别他妈的那么猥琐。” 还是那个低沉的声音:“嘿嘿,我就猥琐了怎么的?我就是不出来,我说过,我就喜欢看你既生气又害怕的样子。” 说完没有给我机会再骂他,直接挂了电话,那之后我再打过去,一直提示关机。 接下来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我楼上楼下找人,翻得乱七八糟,但是没找到。 再然后,去了楼顶,从那里可以看到房子四周的情况。 林子里时不时地传来鸟叫的声音,半个人影子都不见。 再下楼的时候,院门外的门铃响得特别刺耳。 村里的电工阿标,那个笑起来左边脸有一个酒窝的酒窝男。 他扯了一个笑,那个酒窝就越深。 “杨小姐,听阿柄叔说,你这里或许需要装监控?” 我语塞,阿柄叔是不是太于过热心了一些? 疑心是这个时候我一个惊弓之鸟的正常反应。 我问:“是阿柄叔叫你过来的?” 阿标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一张脸在太阳下闪着黝黑的光。 “不是的,刚才在村委会检修电路的时候,听阿柄叔说起过。我就顺路过来问一问。” 我没有要开门的意思,反问道。 “你今装监控?” 阿标挠了挠头:“村里的监控都是我装的。” 我还在犹豫,这个时候,任何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尤其是村里的人我都怀疑。 阿标似乎害怕我拒绝:“那个,都是村里的人,我装的比外面要便宜得多。设备按原价来,我只收安装费。” 他这一句带着满满的诚意,我再拒绝就太不解人情了。 点点头:“好吧。” 阿标脸上立刻闪现喜悦的神色:“那我现在就去城里买设备。” 看起来喜形于色的一个年青人,黝黑的皮肤带着朴实的味道。 我觉得我怀疑他有点过头了。 阿标走后,我突然醒悟过来,会不会这所房子里有监控探头,所以我的一举一动都在那个神秘人的掌控当中。 这个院子不大,摆了一个秋千,一个大理石砌成的桌子,还有一个小小的花台。 我这个人比较懒,起初花台里都是杂草,自从刘姐来打扫卫生之后,她在那里种上了韭菜和葱,还有一些时令蔬菜。 她还说,等开春之后,再种点西红柿。 院墙挺高的,上面有尖尖的碎玻璃。 有一回我忘记带钥匙,陈阳还从院墙上翻进来过,那一次,他还被玻璃尖给伤到了。 院墙上爬满了爬山虎,从外表上看,没有找到有线路和监控探头。 一楼到二楼之间的墙面上,相对比较光洁,一目了然,除了路灯之外,也没有找到其它可疑的地方。 说白了,我虽然学的是化工专业的,但这么多年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写上,对于这些科技产品不太了解。 在我的认知里头,监控就是那个一眼就可以看得见的监控探头。 所以,我又次将家里翻了一个遍,没有找到有类似探头的东西。 阿标买了设备回来的时候,我正费力地扯院墙上的爬山虎藤藤。 不扯光这些藤藤,我不放心。 阿标对我的行为表示疑惑,我笑了笑从凳子上下来,说这些藤藤都枯萎了,影响美观。 阿标果然是专业的,房间,客厅,楼梯口,院子里,三面外墙上都安装了探头。 他说:“这样子,不管那个人从哪里来,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然后我问了阿标一个专业的问题。 “帅哥,这栋房子以前有没有安装监控?” 阿标不可思议地瞅了我一眼:“美女,你是在质疑我的专业性吗?有监控我能发现不了?” 不是我质疑他的专业,而是事实太诡异了。 家里没有人可以藏身的地方,也没有有心之人安装的监控,那么神秘人的图片是从哪里来的? 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不相信鬼神,也不相信任何不科学的灵异事件。 我问阿标:“有没有一种很隐秘的监控发现不了的呢?” 阿标想了想回答:“有可能,我听说在很多酒店发现了隐秘的针孔摄像头,专门窥探别人隐私的。” 在我的要求之下,阿标尽心尽力地将有可能安装针孔摄像头的地儿都检查了一个遍,他表示说没有。 然后,我又表达了我的疑问,我问阿标。 “你说,那种隐秘的监控探头会不会安装在外面的树上?” 我说这话的时候,看了看院子外头一棵挨着一棵的棕榈树。 阿标跟我一样,一脸地疑问。 “杨小姐,你想太多了吧!虽说有那个可能。但我想应该不会有人无聊的会将摄像头安装在树上吧。” 尽管阿标这么说,但他还是热心地在院子外面的那几棵树底下巡视了几圈,然后让我将一颗心放在肚子里头。 付钱的时候,让我又一次对阿标起了疑心。 因为他说,他正好闲得无事,可不可以讨杯水喝,跟我聊一聊。 ------------ 第12章 背后的眼睛 当阿标说出这一句话的时候,我觉得他那一张看起来黝黑朴实的脸,顿时不朴实了。 出于礼貌,我给他泡了一杯猫屎咖啡,他就一直坐在我对面傻笑。 半杯咖啡喝完之后,他拿出一副崇拜的样子瞅着我,瞅得我心里一阵又一阵地发毛。 然后嘿嘿一笑,搓了搓手道:“嘿嘿,杨小姐是一个作家?” 我谦虚道:“说不上是作家,只不过写着玩的。” 他又道:“您别谦虚,别看我一副没文化的样子,但我非常喜欢读书,也特别崇拜像您这样的人。也读过您的书,写的真好。” 我颇有些无奈,我一个女作者,写的东西不过是一些女儿家的心思,反正就是情啊爱的,不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不能走到一起的男女,受众群都是女性。 他一个大老爷们凑个什么热闹。 “不会吧!我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你怎么会知道我写的书?” “那个,《爱你无罪》啊,写得太好了,我特别喜欢书里面的女主角苏宝宝,一个敢爱敢恨的妹子。不瞒你说,那本书我看了不下十遍,每看一遍都觉得意犹未尽。” 他能说出书名,并且能说出里面的角色,说明他是真的读过那本书。 我的关注点不在这里,说实话,虽然我是出版了几本书,但确实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 住在这里也才半年的时间,几乎没有跟村里人来往,虽然跟村长打过几次交道,但村长也不知道我是干啥的。 这个电工是从哪里知道我写的什么书的? “你是怎么知道这本书是我写的?” 阿标再次羞涩地笑了笑:“其实你没有住在这里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喔?” 我没有想到,我居然这么有名气?连村里的一个电工都知道。 谦虚是咱们中华人民的美德,我谦虚道。 “不太可能,我写的书都没人看。你从哪里晓得的?” “一年前,我和前女友去城市广场约会的时候,正好看到你在摆摊摊签名送书,我也去要了一本。” 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 那本《爱你无罪》出版之后,因为太过于文艺,销路一直不太好。 在老黄的逼迫下,我只得拉下脸搞了很多次签名送书的活动。 我尴尬地笑了两声:“喔,是签售活动。” 他继续道:“我,我是想问一问,您这儿还有其它的书吗?我还想拜读您其它的作品。” 我不知道是应该高兴呢还是高兴,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是我的书迷,还是因为书是免费送的,不读白不读。 “不好意思啊,我这里暂时没有实体书,您要是想看的话,XX网站去搜一搜,兴许能看得见。” 不管阿标是真的爱看书,还是假的爱看书,花点钱看书是对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书这一茬过去了,本以为阿标该识趣地走了。 没想到,他屁股上粘了胶,坐下来就起不来。 一杯咖啡喝完之后,他又道。 “这咖啡真好喝,能再来一杯吗?” 我又如他的愿,给他冲了一杯。他跟喝饮料似的,咕咚咕咚就喝完了。 喝完之后,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我害怕他喝咖啡喝多了,睡不着觉。 回屋拿了一罐咖啡送他,一个熬夜码字的作者,不缺的就是咖啡。 好不容易将这尊神给请走了,我立马给唐美美打电话,让她给我找一个专业安装监控的来看一看,非常时期,我总得一颗红星两手准备。 万一阿标这小子就是那个神秘人呢? 唐美美办事能力挺强的,一个小时之后,专业人士来了,一个满脸青春痘的青年。 一顿操作之后,改了密码,升级了防火墙什么的,都是一些专业术语,我听不太明白。 有痘青年楼上楼下鼓捣半天之后,收了我两百块钱,一再表示经过他一顿猛如虎的操作之后,绝对安全。 这一天,给我好一顿忙活。 歇下来的时候,已是黄昏。 这一天,咖啡喝了两大杯,还滴米未尽,这个时候才觉得饿了。 正琢磨着是不是要泡碗泡面来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发现泡面也没了。 弹尽粮绝。 坐在院子里,一面观察外面的情况,一面看手机,看看能不能叫个外送啥的。 唐美美开着她那辆两厢小破车突突地直奔院门而来。 这姑娘总是这么贴心,在我最需要她的时候,总能出现在我面前。 见到她,我十分感动,让她煮了我最爱吃的海鲜面,并且洗了碗作为报答。 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吸溜海鲜面的时候,美美发表了感叹。 “你呀,要是没有我,我无法想像你会活成什么样子。” 我喝了碗底最后一口汤。 “所幸的是,你一直都在。” “我并不是一直都在,等有一天我结婚了,有宝宝了,顾自己个都顾不过来,哪里还能顾得了你。我看你尽快找一个靠谱的居家男人,将自己嫁了算了。省得我一天到晚为你操心。” 我苦笑:“你可拉倒吧,一个陈阳已经让我丢了半条命了,还找男人,我见到男人就害怕。” 唐美美惊奇:“我没想到,你对陈阳这个渣男用情如此之深。” 我忙掩饰道:“不是我对他用情深,而是他浪费了我这么多年的青春,我青春最美好的年华啊,能不伤心吗?” 她同意:“也是。我都为你不值。本以为我和你两人,你是最早结婚的那个,现在看来,你要走在我后面了。” 唐美美和大川见过家长,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现在只差买房。 这姑娘挑剔得很,海阳市大大小小的楼盘,从年初看到年尾,高不成低不就的,一直没有着落。 小的看不上,大的又差钱。 偏偏这姑娘又特别有骨气,我上赶着借给她钱,又不收利息,她死活不干。 说她这辈子最怕的就是欠人钱,我也拿她没有办法。 这姑娘一来就问我抽了啥子风,想起安装监控了。 我给出的理由充分:“最近不是总收到那个神秘的短信吗?我有点害怕,再加上那天好像在林子里看到一个陌生人。装个监控安心一些。” ------------ 第13章 背后的眼睛 一个不爱追剧的女人不是一个好的编辑,唐美美就是这样一号女人。 大川出海之后,她每个周末都会买一堆零食跑到我这里来追剧,是因为我家的电视够大。 我在楼上码字,她在楼下追剧,咱们两个互不打扰。 到了饭点,她就主动去烧菜,虽然我不太吃得惯她清淡的口味,但总比吃泡面来得好。 所以,咱们也算是各取所需。 一晚上,风平浪静,那个讨人厌的短信没有来叨扰。 唐美美坐在沙发上追剧。 我趁着她熬夜追剧的时候,好好地补了一觉。 第二天醒来,这姑娘窝在沙发上睡着了,电视还开着。 我第一时间查看了手机上的监控画面,一点异常现象都没有,稍稍放下心来。 唐美美醒来之后继续追剧,楼下的电视声音放得有点大,我听出来是某小花演的仙侠剧。 脑子里实在是乱,写不下去。 索性拿了一把椅子跑到楼顶上,这里视线开阔,如果有有心之人出现,一眼就可以看得见。 冬日暖阳照得人实在舒服,但我内心却是不平静。 我在猜测那个神秘人的用意是什么?光打雷不见下雨,要敲诈的话为啥还不出手? 想什么来什么,正当我百思不得解的时候,神秘人发来了短信。 一个银行账号,账号后面写的是:在下午5点前给这个账号转十万,超过一分你的视频就会转发给海阳市公安局。 哼哼,到底出手了,只要是钱能解决的事都不是个事。 这些年,我不是一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主,生活过得去就行,也不买奢侈品,花钱的大头就是放松的时候出去玩几天。 银行账户里的钱除了一些用来购买理财产品之外,都在卡里头呆着。 十万块钱,不多。 本来是打算用手机银行转过去的,想了想,还是决定去柜台办理。 下楼的时候,唐美美窝都没挪一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追她的仙侠剧。 我从她眼前过的时候,这姑娘眼都没眨一下。 我说:“中午别做饭啊,等我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距离住处最近的银行开车也开了半个小时,柜台小姐姐很负责,看我拿着手机,一直问我是不是确定要转给对方十万块钱。 我给了肯定的答案之后,又问她,可以查到对方的开户银行在哪里吗? 我这么多嘴一问,小姐姐转身进了里面,再出来的时候,多了一个经理模样的男青年。 男青年很警惕,问了一大堆问题。 问我为什么要给那个叫刘阿娥的户头转那么大一笔钱?这个刘阿娥跟我什么关系? 我正头大的时候,偏偏手机短信铃声又响了,神秘人发来了消息。 :别妄图耍花招,别忘了你有把柄在我手里头。 银行经理越发地怀疑,要看是谁在给我联络。 这个时候,银行保安也往我跟前凑,他们脸上都写着,我是不是接到了银行诈骗电话。 尤其是那个保安。 “小姐,你是不是接到了类似公安局来的电话?或者说你社保出问题,让你转钱的电话?” 我连忙将那条短信删了,表示没那一种事。 一众人等还是一副我被骗了的样子瞅着我,其中一个柜员小姐姐小声地嘀咕说要报警还是什么的。 我额头冒了汗,转个钱怎么这么麻烦。 经理不遗余力地劝我:“杨小姐,您要相信我们,我们是专业的,这年头电话诈骗的套路防不胜防。您告诉我,这个刘阿娥您认识吗?跟您什么关系?” 早知道我直接手机转账得了。 我火大:“帅哥,咱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你说的那些骗术我都知道,你看我像是智商欠缺的那样式的人吗?我是银行客户,让你转钱就转钱,怎么跟审犯人似的,你们要再这样,我投诉你们啊!” 经理是一根筋到底的人,仍旧坚持:“杨小姐,正是因为您是我们的客户,所以我们才要为您的财产安全负责。这个刘阿娥到底是您什么人?” 我气急:“我妈,我给我妈转钱犯法了吗?” 柜面小姐姐满脸问号。 “杨女士,刘阿娥今年才30岁,您确定她是您母亲?” 刘阿娥,这明显是一个五十多岁阿姨才会娶的名字,没想到我这么一胡诌,就又露了马脚。 看来最近还真是流年不利啊! 好在我冰雪聪明,懂得急中生智。 “我母亲没文化,刘阿娥是我表姐,她替我母亲收钱总可以吧。我说,你们到底能不能转,不能转我换一家银行。” 小姐姐想得还挺多:“给你表姐转钱,你不知道她的开户银行在哪儿吗?” 我彻底无语:“姐姐,她们都是农村人,不懂得这些,所以我问一问有什么错?你们有点草木皆兵了吧!” 转个钱,插曲不断,好在,终于转成功了。 至于刘阿娥这个账号开户银行在哪里。 以前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某银行墨脱县支行。 坐在车里查询了墨脱这个地方,西藏自治区墨脱县,这是一个离我的世界最远的地方。我想不出来这个地方跟我会有什么关联。 然后,我给那个神秘人打了一个电话,他那头没接,却回了一则短信。 :钱已收到,你很聪明,乖乖听话,咱们两个就可以相安无事。 我回了信息:十万块钱不是一个小数目,我给了你,你总得拿出点诚意来吧! 那头很快回了信息:我的傻姑娘,你需要什么诚意?删除那个视频吗?你又怎么知道我会不会备份呢? :你的意思是,我拿你没办法了是吗?我警告你啊,狗急了还跳墙呢,你要是把我逼急了,咱们来个鱼死网破。 :杨米,你没有资格跟我讲条件。不过,你放心,这十万块钱够我花一阵子的。短期内都不会再找你麻烦。但我丑话说在前头,不许离开海阳,只要我知道你有离开海阳的想法,那么警察就会出现在面前。 回凤梨村的一路上,我又一次在心里将陈阳骂了个狗血淋头。 这孙子在我的人生中就没有充当过讨喜的角色,本来大好的人生被他给搅和得生无可恋。 回到家的时候,唐美美眨着红肿的双眼问我。 “姑娘,你买的好吃的呢?” 于是,两个人一人抱着一盒泡面吸溜。 ------------ 第14章 背后的眼睛 神秘人的短信并没有就此消失,几乎每一天都会发来一则消息。 短信内容千篇一律:我知道你的秘密。 他的意思很明显,让我时刻处于惶恐当中。 这个号码我在万能的度娘上查过,显示是在外地的一个移动号码。 于是我发了一则朋友圈,内容是这样的:万能的朋友圈,本人有一个难办的移动业务,有在移动上班的速来报道。 这一则朋友圈发出去之后,很快就有人回了信息。 宋玖宝,大学时期曾经说今生非我不娶的,一个死缠烂打过的男同学,直到我和陈阳官宣之后,他才知难而退的。 没想到,几年过去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关注我。 宋玖宝说,他有一个远房表妹在移动公司上班,问我有啥需求尽管开口。 这一则朋友圈发的失策了。 宋玖宝的表妹没有帮我查出那个电话号码属于谁的,反而让宋玖宝跟个狗皮膏药一样,粘上了就甩不脱。 表妹明确表示,这是一个虚拟的网络号码,并且不属于他们移动公司的,所以表示爱莫能助。 宋玖宝为了表达没有帮上忙的歉意,执意要请我和唐美美在火锅城涮火锅。 我终于认识到,朋友就是用来坑的现实问题。 唐美美吧,有很多美德,她比我好多了,节约,不麻烦别人,孝敬父母,对朋友也真诚,不抽烟。 但她有一个缺点,就是爱好喝两口,一喝上就停不下来,不仅停不下来,话还多,也能干出损人不利已的事儿来。 一顿火锅涮下来,桌子底下的空瓶子摆了一打,三分之二是唐美美喝的,三分之一是我喝的。 我不想喝不行啊,唐美美频频举杯要跟我干杯。 别问宋玖宝为什么不喝,我当初没看上他,并不是因为长得不好看,而是他这个人虚伪,爱拍马屁,随时随地拍马屁股的那一种人,我不喜欢虚伪的人。 这个晚上,他滴酒没沾,全程橙汁,他的理由很充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从火锅城出来的时候,我的本意是想叫代驾的,但唐美美火上浇油,借着酒劲将我推上了宋玖宝的车。 宋玖宝毕业之后据说混得不错,搞了个什么投资公司,他的车自然比我那个吉普车要好得多。 宋玖宝一路上屁话忒多,我只好假装醉了,一句话不说,就这样,他还叨叨了一路。 到了地儿,他又死皮赖脸地要进去讨茶喝。 喝茶的间隙,努力吹嘘他如今事业有成,在海阳也有了自己靠海的别墅,表面风光,无奈长夜漫漫,家中独缺一个女主人。 我不傻,他自然是说给我听的。 别看宋玖宝西装革履的,头衔是某某投资公司老总。 但我明白,如今的投资公司遍地都是,不是我危言耸听。 他们大多是挂着羊头,卖狗肉,拿着投资人的钱干的不是人干的事,抓住那些妄图靠投机倒把一夜爆富之人的心理,骗取他们的信任,从而达到收敛钱财的事儿。 社会上这类公司最后崩盘的事情层出不穷,偏偏就有很多人不信那个邪,前仆后继往前送钱。 宋玖宝见我靠在沙发上半天没吭声,他来了劲,跟我介绍了他公司最近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只要投进去,百分之百有高回报。 说他们要投的这家公司前景非常之广阔,他们准备砸进去一个亿,弄个境外上市,到时的回报率翻好几倍。 我听得打瞌睡,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转移了话题。 “宋总,其实我一直有些话不太好意思说出口。” 宋玖宝两眼放了光:“杨米,以你我这种革命友谊,还有啥子说不出口的,尽管说来。” 我嘿嘿一笑:“宋总,要不是借着二两酒意,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你别看我写了两本书,也出版了,在外人眼里应该是一个小富婆,其实吧,我背着一身的债。老爹是一个赌鬼,他在外头欠的赌债全靠我来还。 我知道宋总谈的都是上亿的大生意,但凡我有点余粮,我也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你要是有余钱,我也不借多了,十万八万的来个江湖救急。” 这一番话说出口,宋玖宝一张脸迷离起来,好像喝酒的是他似的。 他涨红了脸嘿嘿一笑:“杨米,你喝得有点多了,今天早点休息,改天我再来看你。” 他跑得快当,我站在院门口喊道。 “玖宝,记得我跟你说的事儿啊,别忘记了。” 看着他那辆某宝车一脚油门轰出去老远,我内心的台词是这个样式的:小样儿,还治不了你了。 回到屋内,我第一时间将手机监控APP调出来,这一天风平浪静,360度无死角的监控范围,一只蚊子都没有进来过。 终于安心地躺上了床,睡觉之前给唐美美打了一个电话过去,骂了这女的一顿,大意是这女的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乱点鸳鸯谱。 唐美美表示委屈:“女人,我看你最近魂不守舍的,都是陈阳那个王八蛋惹的祸,既然他都要结婚了,你也应该开始自己的第二春。玖宝同志这么多年一直对你一往而情深,我看他混得人模狗样的,你就收了他吧!” 我这朋友不多,以为唯一的一个交心的吧,原来是最佳损友。 挂完唐美美的电话,正琢磨着找个美男P在唐美美的旁边,给大川发过去,也好让美美长点记性,以后少干乱点鸳鸯谱的事儿。 这正找唐美美照片的工夫,那个讨人厌的短信又来了。 :火锅整的挺香哈,看来这十万块钱对你来说乃是九牛一毛啊。我这运气咋就这么好呢,一盯就盯着个小富婆。 这顿操作在我这里已经激不起浪花了,我也不稀得琢磨这混蛋是跟踪我们了呢,还是跟踪我们。 反正下次出门注意一点,但凡被我逮到,先给他两电棒,叫他认识到姑奶奶的厉害,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拿捏的。 毕竟海里已经丢了一个了,我也不介意多丢一个。 再理这变态就是给他脸了,关机睡觉。 睡觉之前,习惯性地摸了摸枕头底下的防狼棒。 ------------ 第15章 背后的眼睛 一夜无梦,这是出事之后睡得最安稳的一觉。 或许是因为酒精的作用,亦或是钱的原因,转账了十万块钱,至少那个神秘人短时间不会令自己烦恼了吧! 一大早,楼下狗窝里的二蛋就开始鬼哭狼嚎的,我十分后悔养了这个扰人清梦的家伙。 本意是想让二蛋再嚎一阵子的,嚎一阵子就习惯了,没人理它,它嚎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没想到,一大早就有人来叨扰,门铃的声音比二蛋的嚎叫更加刺耳。 自从陈阳这孙子见了阎王之后,这所僻静的小院似乎一下子热闹了许多,各路菩萨闻香而来。 站在窗台前往楼下看去,村里的电工,阿标。 此时他正站在院门前,朝着我招手。海边的太阳就是这么没遮没挡,晃得他一口大白牙十分抢镜。 “你有什么事吗?” 他不说话,只嘻了一口大白牙朝我傻笑。 五分钟之后,阿标坐在院子里,喝着我给他泡的猫屎咖啡。 不是我想给他泡,他坐下来的时候,我只是出于礼貌地问他要喝点什么? 他毫不客气。 “杨小姐的咖啡真好喝,香得很。可以再来一杯吗?” 于是,我烧水,给他冲咖啡的时候,顺便给我自己热了一杯牛奶。 这期间,顺便给二蛋喂了狗粮。 阿标坐在桌前,喝着咖啡,笑眯眯地看着我,看得我挺不自在的。 喂完狗粮之后,我得出空来问他。 “阿标,你有事吗?” 他今天穿了一件崭新的羽绒服,大脑门上不多的几根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从羽绒服里面掏出两本书来。 十分自豪地说:“看,我这是我找了好多家书店才买到的。你的书。” 说实话,他也算是有心了,对于我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来说,要在实体店买到我的书十分不容易。 他算得上是我忠实的读者吗? 我陪了一个笑:“感谢,让您破费了。” “不,一点都不破费。这是应该的嘛。” “那你的意思是?” “是这样的,我想让你给我签个名。” 说实话,要在之前,有人来找我签名我应该还挺有成就感的。 但现在,成就对于我来说几乎激不起什么浪花了,相对于成就,如何让陈阳这事快点过去来得更重要一些。 签完名之后,以为阿标就应该走了。 没想到,他跟长在了凳子上似的,坐下去就起不来了。 我坐在他对面陪他尬聊了半天,实在没聊的,我就去逗二蛋。 他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开始一页一页地翻书,翻得还挺认真的。 我在思忖着该如何打发这一樽神,坐在秋千上逗二蛋的时候,时不时地瞄他两眼。 我发现,他今天不光穿了一件新的羽绒服,还穿了一双某品牌的运动鞋。 这一个发现,令我脑门上瞬间冒了汗。 阿标前几天来的时候,穿得特别土气,一件看不出颜色的工作服,脚上也是一双看不出颜色的运动鞋。 今天看得出来特意打扮了一番,衣服我看不出来是什么牌子,但那一双鞋,至少也得上千块钱一双。 一个穷酸样的村里的电工,突然一下子可以穿了这么一双贵得要死的鞋。 他要么是隐形的富二代,要么就是发了横财。 以我这个时候的心情,我更倾向于他是属于第二种,发了横财了。 这笔横财会不会跟我转账的那十万块钱有关? 于是,我不动声色地又坐到了他的对面,他朝我嘻了白牙笑了笑,然后又低头看起了书,看起来特别认真的那个样子。 我没话找话说:“阿标,这本书里的角色你喜欢哪一个?” 这是一本关于有双重人格的科学家的恋爱史,当时写这本书的本意是想写一位高智商科学家的恋爱史的。 在老黄的要求下,将高智商的科学家改成了高智商兼具双重人格的科学家的恋爱史。 阿标嘿嘿一笑:“我比较喜欢崔博士的第二任女友,那个天真无邪的傻姑。” 他这么一说,我确定他是有认真地在看这本《诡爱》。 我继续套他的话:“西藏那边的风景不错,我准备下个月自驾西藏游。你有去过西藏吗?” 阿标顿时两眼发了光:“是吗?我还没有去过西藏呢,你们人多吗,我可以加入吗?” 得,我不想再跟他废话。 正当我预备找个理由将让阿标这小子消失的时候,院门外头开来一辆出租车。 然后从出租车上下来的一个漂亮姑娘。 姑娘我认识,但不熟。 杨末末,陈阳已经谈婚论嫁的未婚妻。 她的到来,我本来就不美丽的心情更加不美丽了,还有一种心惊惊的感觉。 我倚在院门口,摆了一张不欢迎的脸问她。 “你怎么来啦?” 她北方口音挺重的:“我一直没见着陈阳的银,心里头没着没落的,就想着来海阳找找他。” “你找他跑我这儿来干哈,我这儿又没他的银。” 她一张脸涨得通红:“我在海阳一个银也不认识,实在是不知道从哪圪塔找起,就寻思先上你这儿来瞅瞅。” “别说那些没用的,我跟你很熟吗?你来找我。” “咱们也算是有一面之缘,虽然关系有点尴尬,到底还是认识的。” 美女当然比看书有诱惑力,阿标这个时候也不看书了,凑上来嘻笑道。 “杨小姐不介绍一下这位美女?” 杨末末没说话,我没好气地回了一嘴。 “她叫杨末末,我的情敌,一个不太光荣的第三者。” 杨末末一脸张越加地红,阿标也跟着红了脸。 “杨小姐开玩笑的吧!怎么可能?” “有没有可能?开玩笑?老娘我从来不开玩笑,你问她,是不是第三者?” 杨末末搓着双手没说话,阿标见我脸色不对,终于识了趣,揣了书走了。 走之前撂下一句话:“两位好好聊,和气生财,千万别动手啊。” 杨末末杵在门口,朝院子里张望。 “我从那么远的地儿来,不让我进去坐一坐吗?” 我冷笑:“让你进来?以什么身份?你觉得合适吗?” “我知道不太合适,但陈阳在跟谈恋爱的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你的存在,所以你说我是第三者,我不承认。说白了,我也是受害者,我也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只要他给我一个说法,我也就不再纠缠他了。” ------------ 第16章 背后的眼睛 杨末末估计以为陈阳是躲着不肯见她,所以才亲自前来查探的。 双手攀着院门,朝里面喊。 “陈阳,你给我出来,躲着我算什么男子汉。” 她那双纤纤玉手晃得我头发晕,因为那上面戴着一只价值不菲的男款手表。 那是去年情人节,我送给陈阳的情人节礼物,表带子上还刻有一个杨字,好几万块钱呐。 这孙子转手就送给了别的女人,这个发现越加地令我愤怒,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将他的尸体从海里捞出来,亡命地鞭打。 我问她:“你这手表是哪里来的?” 她理直气壮:“陈阳给我买的情人节礼物啊,怎么啦?” 我吐血:“这是我买给他的情人节礼物,表带上还刻了一个杨字。” 杨末末:“没错,是有一个杨字啊!陈阳说是他刻的,因为我姓杨啊。” 天啊,天底下有这么无耻的男人,我一点都不后悔让他去见了阎王。 我伸手要去摘表:“我这是花了半本书的稿费买的,之所以刻了一个“杨”字,是因为我姓杨。” 杨末末倒不像第一次见面那么凶悍,没有跟我争个你死我活,她也不争辩这表到底是谁买的。 动手将那只表给摘了下来,递给了我。 “给你,你要啥都给你,我只求你将陈阳还给我。不瞒你说,我,我肚子里的孩子都快两个月了。这孩子要不要留,总得要陈阳出来说句话吧!” 陈阳出来说话,是永远也不可能了,除非他显了灵,魂魄出来说话,当然,这不科学。 我不再坚持,侧身让她进了院子。 “我都说了他不在我这里,你自己去找。” 十多分钟之后,杨末末从屋里出来,大大的眼睛里噙了一包泪水。 “杨米,他在哪里?我求求你告诉我。我和你不能比,你离开他可以过得好好的,但我不行。 我有了他的孩子,元旦的婚礼请柬都发出去了,我爸妈连老本的钱都拿出来,给我俩买了房子。 房子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房本上写了陈阳的名字,你说我冤不冤。他要不跟我结婚,我对得起我肚子里的孩子,对得起我爸妈吗?” 说实话,当杨末末声泪俱下一顿之后,我是同情她的。 在我来说,在陈阳身上只是浪费了几年青春而已。 而她,青春或许没浪费,但这金钱浪费了。 细想一下,又觉得我还是亏。 不是有句名言说的好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说到底,我这光阴比她的金钱贵。 所以,陈阳这孙子年纪轻轻就折在我手里头了。 我回答:“杨末末,你哭也没有用,求我更没用。陈阳在哪里我真的不知道。” 这个时候我除了死鸭子嘴硬没有别的招。 为了让她相信,陈阳真的没有来过我这里,我继续道。 “看到刚才那个帅哥没?是我新处的对象,如果陈阳在的话,我会让其它男的光明正大地来家里吗?” 她似乎相信了我所说的话,再次问我。 “那,你觉得陈阳会去哪里?”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在一个多月前我去D城看到你和他相亲相爱的那一天起,我和他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杨末末这樽神虽然难请走,到底也是走了。 两天后,也就是2018年12月19日,杨末末阴魂不散,又一次不请自来。 她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还跟了一胖一瘦两个警察。 胖警察比较健谈,说话也比较讲究方式方法,让人听起来不会觉得反感。 瘦警察就比较生硬,他一来就跟这审犯人似的问我,令我特别不爽。 他说:“杨小姐,请你配合我们警方办案,问你什么你答什么。” 我回答:“你想问什么?我早上吃什么?还是昨晚几点睡觉?和谁睡的觉?是男的还是女的?” 我一连几个反问,令瘦警察十分没面子。 “我再说一遍,请你配合警方办案。” “我这不挺配合的吗?” 胖警察解了围:“美女,不好意思,他这个人属铁板的,咱别他一般见识。是这样的,杨末末小姐报案说她男友陈阳,也就是你的前男友于十八天前来海阳找你,这么多天以来一直没有消息,所以我们来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了解一下情况。” 本来是想在院子里问话的,在屋内毕竟心虚啊。 但胖警察明显经验老道的,他说:“我们可以进去坐下来谈谈吗?” 说完,他就径直往屋内走,我也没办法制止,否则就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谈话正式开始之前,胖警察先介绍了他和那位瘦警察的身份。 城北区凤尾派出所的民警,胖警察叫陈明,瘦警察赵小彬。 陈警官清了清嗓子,具体介绍了他们来的目的。 “是这样的,陈阳先生从D城来到海阳之后,根据杨末末小姐提供的信息,陈阳先生乘坐海航航班于12月1日从D城到达海阳市的。 并且用杨末末小姐的支付宝支付了春阳酒店的标准房,我们在春阳酒店查了信息,陈阳确实是在12月1日晚上11点多入住酒店8806房间。 据酒店前台介绍,陈阳先生总共付了3个晚上的房费。 也就是说,他付到了12月4日的房费。 但那之后就再也没续费,在连续两天没有付费的情况下,酒店方面进了陈阳先生的房间查看,发现他的东西都还在。 酒店打了他预订房间的手机号码,就一直没有打通过。 从酒店监控看来,陈阳先生是从12月3日下午1点30分离开酒店之后,就一直没有回过酒店。 由此我们判断,陈阳先生十有八九可能出事了。 这位杨末末小姐说,陈阳是专程来海阳找你的。12月1日到12月3日,你有见过陈阳吗?” “没有,我一直没有见着他。” 赵小彬抢了话:“12月3日那天,你在哪里?做什么?有谁能证明?” “12月3号?那天我应该还在风城吧!具体日期等等我看一下手机。” 现在是数据时代,查到我哪天从风城回到海阳的很容易。 机票是我在某网站上订的,一查便知。 手机记录摆在了两位警官的面前,我是12月3日乘坐飞机从风城到达海阳的,航班没有晚点,显示17点45分到达海阳市机场。 ------------ 第17章 背后的眼睛 陈警官继续问:“根据我们调查,陈阳从12月1日到12月3日,连续三天的时间都有打车来凤尾村。我想他应该是来见你的。” 我面无表情:“警官,我都说了我不在家。” 赵小彬看得出来是一个沉不住气的小伙子,他拿一双鹰隼一般的眼睛死盯着我,挺让人害怕的。 “12月3日1点30分,陈阳从春阳酒店出来之后,打了一辆出租车,我们联系了出租车司机,司机表示陈阳是打车来了这所房子。 这是他最后出现在我们能发现他的地方。 这一天晚上你从凤城回到了海阳,你说你没有见到陈阳,可信度并不高。鉴于陈阳背着你另找了女友,你会不会因爱生恨,对他做出了不理智的事情?” “警官,请专业一点,没有证据的事情就不要靠臆想断案。天底下八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我杨米长得不赖,挣得也比陈渣男多。你觉得我像那种在一棵树上吊死的人吗? 再说了,陈渣男长得牛高马大的,我一介小小的弱女子能拿他怎么的?吃了他?” 陈警官哈哈一笑:“没有的事,杨小姐不要介意,我们这一次只是来了解情况的。你能说一说3号那天晚上你回到家都做了一些什么吗?确实没有见到陈阳吗?” 这个笑面虎,看似和善,问话却是一针见血。 “3号?离现在也好多天了,我得想一想。” 赵小彬开口就令人生厌:“杨小姐,按你所说,那之前你已经在风城呆了一个月了。回来的那天应该印象很深的,不会就这么轻易地想不起来了吧!” “警官,你阅读理解不太行。我只是说我需要想一想,并没有说我想不起来。那天,我下飞机直接打车回到家。我确实没有见到陈阳,不过我收到过他的一则求我原谅他的短信。” 陈警官:“我可以看看那一则短信吗?” 我手机里确实有一则陈阳的短信,不过是我自己给自己发的,那天晚上,车子已经开到了断桥之上,海风从车窗里吹进来,让我混乱的头脑清醒了不少。 我拉开睡袋,从陈阳衣服兜里掏出他的手机。手机密码没变,还是我的生日,我也不知道是该高兴呢还是悲哀,他都背着我找别的女人了,密码居然还是我的生日。 那个时候,我想到了这一点,如果警察问起来,那天晚上有没有见到陈阳,这则短信就是证据。 我将手机递给陈警官:“本来我是想删了的,一忙起来就忘记了,幸亏没删,不然我是跳到黄河里头都洗不清了。” 短信时间显示是在12月4日凌晨2点33分,短信内容是:宝宝,你在哪里?求你让我见一面好吗? 陈警官显然不是那么好糊弄。 “陈阳在那期间只给你发了这一条短信吗?” “是的?” “这有点不合常理啊!他来海阳既然是找你的,我看你的通话记录里,也没有他的来电。” “很简单,是因为我将他的手机号码拉了黑名单。” “可为什么又收到这一则短信了呢?” “那就更简单了,那天晚上,我才从外地回来,睡不着,就撤销了他的黑名单,然后就收到了那一则短信。” “有人能证明当天晚上陈阳不在你这里吗?” “对不起,我也想要一个人能出来证明我的清白,但我一直一个人住,没有人能证明。” 我的确需要一个人来证明,但我知道不可能,如果有那个人,那必定是谎言。 但好巧不巧的是,那个人出现了。 又是村里的电工阿标。 当他出现在门口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明白,我被他缠上了。 他说:“警官,我或许能证明。” 我没好气地说:“你能证明什么?12月3号,我还不认识你。” 杨末末:“他不是你新处的对象吗?” 阿标瞬间两眼放光,但又瞬间黯淡了下去,因为我说。 “姑娘,你就没有想到我说的是气话吗?他,是村里的电工阿标,帮我安装监控的。” 陈警官又抓住了重点:“为什么要安装监控?” “警官,我一个女孩子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安装个监控应该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吧!” 他又转向阿标。 “你能证明什么?” “我能证明那个人那天不在这里。” “哦?你知道我们说的是哪个人?” “我不知道,但我在外头听到你们的谈话,我认为也许我见到的那个就是你们所说的那个人。” “你什么时候来的?” “在你们刚开始谈话,说杨小姐前男友不见了的时候。” 嗐,他啥都听见了,关键我养的那只二蛋是吃干饭的吗,该吼的时候它不吼,不该吼的时候它吼得个起劲。 赵小彬不悦:“你一个大男人听什么墙角?” 阿标不好意思笑了笑:“我不是听墙角,我只是不好意思进来打扰你们。” 陈警官打了圆场:“好,你说来听听,如何证明个法。” “12月3号那天下午5点多的样子,我经过杨小姐院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男人趴在院门口,往里面张望,鬼鬼祟祟的样子。我以为是小偷,就上前质问他要干什么。 他说他是杨小姐的男友,忘记带钥匙进不了门。想要翻墙进去的。 他是不是杨小姐男友我不知道,但我每次看到杨小姐的时候都是一个人。所以我不信任他,让他快点滚蛋,不然我就报警了。 开头他还磨磨蹭蹭地不想走,我直接掏出手机要拨打110的时候,他才走了。” 我惊呆了,这个阿标不简单,那个时候我连他是谁都不知道,他居然一直在暗中观察我。 现在我有绝对的理由怀疑他就是那个神秘人。 杨末末颇为激动,拿出手机调出陈阳的照片给阿标看。 “你那天看到的是这个人吗?” 阿标表示肯定:“是,是的,就是这个人,长得白白净净,高高大大的。” 陈警官说:“你怎么肯定他走了?或许他压根就没有走远。后来又绕回来了呢?” “我知道那几天杨小姐不在家,我害怕那个人是真的小偷,就一直跟在他后面,我看着他在村口上了一辆黑色的车走了我才放心的。” 赵小彬:“这所房子这么偏僻,在村子的大里边,你说你经过这里?要去哪里?” 阿标的黑脸一红:“其实不是经过了,我是特意来这里看一看杨小姐回来了没,正好就看到那个人在。” ------------ 第18章 背后的眼睛 赵小彬咄咄逼人的样子。 “你是特意来这里?目的是什么?” “我,我一直喜欢杨小姐来着。” 换我惊了:“可我那个时候也不认识你,谈何来的喜欢?” “其实你才搬到这里来不久,我就知道是你了,女作家九尾猫嘛。村子不大,这里以前又没有住人,突然搬来了一个大美女,村子里的人都晓得了。我一开始就是好奇和阿峰偷摸来看过一回,我才发现你就是在城市广场送书的那位女作家九尾猫。 我上回说过的,我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我从喜欢,崇拜写的人,更何况杨小姐是真的美女,我想只要是美女,是个男人都喜欢的。 我想不通的是,这么一个大美女,还这么有才,你那个前男友是瞎了眼了吗?居然还脚踏两只船? 我要早知道那个人就是你前男友的话,我还不得给他两拳替你出出气。” 这大傻子一番言语,成功地将嫌疑往自己身上揽。 赵小彬问:“你怎么知道那天就是12月3号,毕竟过去了十来天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有没有可能记错呢?会不会是2号?” “我当然记得,自从杨小姐出去旅游之后,我每天都在数着手指头过日子。那天,正好是她不在的第31天,我记得很清楚。” “你的意思是你每天都会来这里?” “那倒也没有,我是村里的电工,虽然说事情不多,但也总时时有事。东家换个灯,西家修个水管啥的。” 阿标一番言语之后,陈警官大概觉得问得差不多了,最后问我。 “杨小姐不介意,我们楼上看看吧!” 我回答:“按理说你们是没有权利这么做的,但为了配合你们办案,请便。不过,上楼最好是脱鞋,卫生打扫起来比较麻烦。” 刘姐将房子打扫得很干净,我有那个自信他看不出来什么问题。 他再次下楼来的时候,看了看桌上的烟灰缸。 “杨小姐抽烟?” “阿标都说了,我是一个家嘛,没灵感的时候就抽两根。” “抽的是什么烟?” “爱喜,薄荷味的,提神醒脑。” 杨末末顺了一嘴:“陈阳也抽这种烟。” 赵小彬麻利地拿证物袋将烟灰缸里的几个烟头给装走了。 我暗自庆幸,刘姐上次来的时候,将烟灰缸给收拾干净了。 接着,两位警官又将阿标给请到了院子里,说是要单独问他一些话。 问话快结束的时候,我听到阿标的嗓门变大了。 “不是吧,警官,你们怀疑我?我跟那个男的又不认识,我能把他怎样?” 然后是陈警官的声音:“别激动,没有的事,我们只是例行问话。” 半个小时之后,这些神终于送到了院门口,我也顺了一嘴。 “海阳市局刑侦大队的秦虎,不知道陈警官认不认识?” 陈明一愣,还没搭腔,他一旁的赵小彬立马眼珠子一亮。 “秦虎,我师兄唉,警界大神,你怎么会知道他?” 我谦虚:“没啥,只是刚好认识而已。” 这一句话说出去,赵小彬起先嘿拽的样子顿时谦和了不少。 陈警官的话里颇含深意:“只是认识吗?” 我嘿嘿一笑:“警官,你想多了,纯粹只是认识而已。一年前想写一本悬疑,苦于没有生活来源,出版社老黄介绍认识的。跟了几天班。” 陈警官颇为八卦:“秦虎不光是咱警界的大神,长得也不赖,你们两个没有擦出点火花?” 我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个时候,我不还死心塌地地爱着陈阳这个人渣吗?要早知道陈阳的真面目,我也来个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好了。” 陈警官:“杨小姐还挺幽默,回头我将你的话转达给秦虎。” 我忙回答:“别,开玩笑的,警官别当真。” 杨末末还不死心,她再一次可怜巴巴地问我。 “杨米,你真的不知道陈阳在哪里?” 我突然有点同情她:“杨末末,虽然咱们两个的关系注定不能成为朋友,但我以陈阳前女友的身份,奉劝你一句。别对他抱有希望,好好地回去,将那个不该来这个世上的孩子打了,找个靠谱点的男人过日子,别亏待了自己个,陈阳这孙子不值得你为他付出。” 警察和杨末末送走了,身边还有一个不知趣的男的,一直傻逼呵呵地看着我,还不想打算走的样子。 我问他:“阿标,你还有事啊?” 阿标涨红了一张脸:“我,我没事。” “没事你还不走,等着我请你吃午饭啊。” 阿标终于识趣:“好,我就不打扰你了。” 他恋恋不舍的走到院门口,又被我叫住了。 接下来,他一脸受庞若惊的样子,坐在院子里,看着我给他泡咖啡。 一杯咖啡冒着热气放在他面前的时候,我又抽了一根烟来递给他。 “来,抽一根。” “不,我,我不会。” “看不出来,你还是新时期好男人的典范啊!” “也,也不是,我抽不惯那个玩意儿,挺呛人的。” “好,我来问你,3号那天你真的看见陈阳啦?” 阿标眨着无辜的眼珠子:“是真的,我这个人从来不说谎。” “你是真的看到他坐车走了吗?” 阿标摇摇头:“那倒没有,反正我呵斥了他两句,他就走了。去了哪里我就不知道了。” 我正寻思着如何试探试探阿标,看看他到底是不是那个神秘人。 如果真像他所说的那样,没事就跑到这所房子瞎转悠的话。那天晚上我将陈阳给搬上车,然后扔进大海里,完全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 阿标喝了一大口咖啡,问我。 “你前男友怎么啦,警察都找上门来了。” “他不见了,他现女友从老家追过来,报警了。警察第一怀疑的对象自然是我。” “那你前男友会去哪儿呢?一个大活人说不见就不见了,会不会想不开跳海了?毕竟我们这儿离大海近。” 他这么一说,似乎在隐晦地说陈阳是在大海里,让我越发地怀疑他。 我问他:“3号那天晚上你在哪里?” 他这个时候不傻了:“杨小姐,你该不会跟警察一样怀疑你前男友的失踪跟我有关吧!” ------------ 第19章 背后的眼睛 我实话实说:“你这样很难让人不怀疑你。” 他看起来很实诚的样子:“那天晚上,我去了市里的城市广场,我大姑妈介绍了一个相亲对象,我本身是不愿意的,但我妈非得逼我去。” “那你相亲相得怎么样?” “也就是见一面,吃顿饭而已。不瞒你说,我对别的女人不敢兴趣。” 我看着他一双直勾勾的眼睛盯着我,瞅得我内心发着毛。 “你可别打我的主意哈,你不是我的菜,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倒不介意,说话也直白:“我知道你瞧不上我,但我比你前男友实诚,也不花心。我妈说,做男人要有担当,负责。你别看我平时一副寒酸的样子,其实我们家不缺钱。 小的时候,我们家是穷的,后来海阳市发展起来,村里征地也赔了不少钱,家里还有两栋五层楼的房屋在出租。 听我妈说,咱们家的存款至少也有这个数。” 他说这话的时候,拿左手比了一个八字。 我好奇,经济开发城市的郊区农民到底有多有钱。 “八十万?” “不是,是八位数。我妈说,再过两年就该得九位数了。” “哈哈,看不出来,你原来是一个隐形的富二代。按理说,你这样的有钱人家,你本人也是一表人才,还何愁找不着漂亮姑娘?居然还去相亲?” “你说得是,这几年,来我们家提亲的门槛都快踏破了。但我一个都没看上,一个二个的庸脂俗粉,我晓得,都是奔我家的钱来的。” “我记得你跟我提过你的前女友。” “别提她了,本来我们都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她长得很漂亮,身材也高挑。来自内地一个小县城,本来谈好的彩礼钱为三十万。哪里想到,我们去民政局打结婚证的那天,她又反悔了,要将彩礼钱加到五十万。 为了顺利拿到结婚证,我父亲也同意给五十万彩礼钱,虽然数目不小,但我们家出得起。谁知道,她还要我们家在她老家的县城给她父母买一套两居室。 我父母本来是想妥协的,但我坚决不干,我们家是有钱,但不是要花在一个贪得无厌的人身上。 有了这一套房,以后还会有两套房,三套房,反正就是一个无底洞。 所以我们分手了,在去民政局的半路上分的手。那三十万彩礼钱至今也没有拿回来。” 我笑道:“你凭什么认为我就不是一个物质的女人?你看啊,别以为我是写书的,但赚不了几个钱,住的地方还是租的。你就不怕我也是你前女友那样的人吗?” 他倒是很坚定:“你不是那样的人,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十分有修养的姑娘,你和那些物质的女孩不一样。” “你还真看错了,我还真就是一个物质的女人。如果你们家真的像你说的那样,我或许可以考虑跟你在一起。” 阿标顿时两眼放了光:“就算你是一个物质的女人,我也愿意,只要你嫁给我,以后也不用费心费力的写书了,就在家里什么也不干,我养你。” 我盯着他看了半天,看得他满脸绯红。 “我有一个疑问,既然你们家那么有钱,你为啥还要做电工,电工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我妈说过,做人不能忘本,我们家以前是穷过来的,不能因为有了钱就坐吃山空。” “嗯,看不出来,你不光是一个低调的富二代,品质也是没话说。那么,现在带我去看一看你们家的二栋楼吧!” 经过证实,阿标家在凤梨村确实有两栋楼在出租。 这在海阳市郊区也是正常现象,这样的房屋大都租给大量来海阳市的打工者。 阿标的父母很热情,执意要留我在他们家吃饭。 我委婉的拒了,在阿标家门口,我对满怀期望的阿标道。 “你说得对,我不是一个物质的女人,因为我不缺钱,我有一个有钱的爹,他的资产早就超过了九位数,所以,你不是我的菜,我,你也娶不起。你明白了吗?” 阿标当场愣在原地,说话打起了嗑巴。 “杨小姐,你说个数,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我之所以要到阿标家实地考察一通,是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像他说的那么有钱。 现在证实了,我觉得他不太可能是那个神秘人,据阿标母亲的说法,他们家一个月光收租就近十万了,他应该不会为了区区十万块钱来敲诈我。 拖泥带水向来不是我的作风,我对阿标道。 “以后别来我家了,也别有事没事在我家周围转悠,只要是被我看见了,我第一时间报警,你要不想进局子的话,最好识趣一点。” 从阿标家出来之后,我想起今天是星期三,给刘姐打了一个电话,说家里今天有客人,就不用来打扫卫生了。 因为我要做一些事情,有人在的话挺不方便的。 ………… 开着车再次行驶在海堤边的时候,内心十分不平静,眼前总是浮现那天晚上的情形。 人生就是如此戏剧化,只在一瞬间,就改变了两个人的一生。 陈阳这个人渣,你脚踏几只船都没关系,你死了也没关系,但别将我给拉下水啊。 后备厢里的塑料袋里装有我从后院挖出来的花瓶瓷片,那上面有陈阳的血迹。 当杨末末带着两位警察登门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埋在后院的花瓶的碎片。 如果被警方发现了,那么我的罪名也就坐实了。 好在,他们没有发现,也给了我销毁罪证的时间。 这些东西归于茫茫大海之中,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夕阳在海平线上露了半个头,半江瑟瑟半江红。 但我没有心情欣赏大自然带来的景观,因为我发现了了不得的东西。 那个黑色的睡袋。 那天晚上,我拿那个睡袋装了陈阳的尸体扔进了大海。 而现在,那个黑色的睡袋挂在堤岸边一棵说不上来名字的树杈上。 在那棵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上了年岁的男人在钓鱼。 我确定那个睡袋就是我的,那天晚上,因为紧张,拉拉链的时候,总是不得要领,最后使了蛮力,将拉环给整断了半截。 当我看到那个睡袋的时候,我内心已经波涛汹涌。 如果睡袋被人捡上来挂在这里,那么陈阳的尸体呢?是不是已经被人发现啦? ------------ 第20章 背后的眼睛 小的时候经常做梦,梦见自己被人追,漫山遍野的跑,最终逃不过被追上命运。 长大了经常做一种梦,梦见一整晚都在逃命,而且总也逃不出去,那是一种想死的心都有,还好醒来之后发现只是南柯一梦而已。 现在,感觉我就在那个梦境里头,一波接着一波的恶运,无论如何努力都逃不出去,反而越来越糟糕。 我看那个钓鱼的人没注意,打算将个睡袋给收到车里头去,回头给烧了,这个不叫做毁灭证据。 没想到,我正动手拿睡袋的时候,那个人发话了。 “嘿,那是我的?” “你的?凭什么说是你的?” “我费了好大力气从海里头捞上来的,不是我的还是你的啊。” “海里捞上来的?里面没有其它东西吗?” “有啊!” 我脑门上开始冒汗。 “什么东西?” “一堆垃圾,没啥值钱的东西,就这个睡袋看起来还挺新的。” 这大喘气喘的,吓得老子七魂没了六魄。 “没有值钱的东西?手机什么的没有吗?” “美女,你说啥呢?谁会没事将手机放在睡袋里扔了?” 我笑了笑:“嘿嘿,说的也是,大哥,家里刚养了一只狗,这个睡袋给我行不,垫在狗窝内里挺适合的。” 大哥性子有点面,一点都没有魄力,墨墨迹迹的。 “行倒是行,不过,我弄上来的时候费了老大的劲……” 我立马会意:“给你五十块钱行不?” 大哥还不乐意:“美女,不识货了吧,这个睡袋是品牌的,新的值好几百呢,我本来是想拿回去洗一洗给我儿子用的。” 我加了价:“再给你三十,多的没有了,网上的睡袋几十块钱的多的是?再说了,你晓得这个睡袋之前装过啥?就敢给小孩用?万一人家装过死狗死猫什么的呢。” 我最后一句应该是管用了,他立马挥手。 “行,拿去吧。” 就这样,我花了八十块钱,从一个钓鱼的大哥手里头买回了自己的睡袋。 我记得那天晚上,睡袋的拉链我拉得严严实实的,实在想不通这睡袋会被人捡上来,而陈阳的尸体却不见。 我对钓鱼大哥道:“大哥,你经常在这里钓鱼吗?” 大哥回答:“经常算不上,有时间就会来。” “这里风大浪急,你钓鱼的地方地势险要,还是注意点安全来得好。以前听说有人在这里掉下去之后就再也没有上来过。” “是吗?我在这里钓鱼少说也有好几年了,怎么没有听说这回事呢?” 我笑了笑:“不管有没有那回事,注意点安全还是好的。” “那是,谢谢提醒了。” 大哥的样子很平静,话语间也没有体现出在这里发现过尸体的样子。 对于我的疑团,只能有一种解释,这一切都是那个神秘人在搞鬼。 有人在,我扔花瓶碎片不太适宜,拿了睡袋开着车,另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将那一袋带着泥土的花瓶碎片给扔进了大海。 眼看着那一袋垃圾沉没在海水里,才转身开着车回到了家。 烧这个睡袋费了一些工夫,那睡袋虽然是品牌的,但里面的材质却并不咋的,不知道是啥材料,反正不是棉的,一烧起来就起疙瘩,散发出一种难闻的气味。 还升起袅袅炊烟。 刚刚将那睡袋处理完,院门外来了一个人。 村长阿柄叔。 “你在烧什么?老远看到你这里冒烟,我还以为着火了呢。” “没啥,一些写废了的稿子,就给烧了。” 阿柄叔不解:“废纸可以卖废品啊,干嘛烧了?” “叔,你知道我是写的,为了安全其见,这些有内容的稿子还是烧了来的好。” 阿柄叔表示理解:“烧的时候注意一点,天干物燥的,小心着火。” “嗯,已经烧完了,您放心。” 阿柄叔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叔,你有事啊!” 大叔踌蹰了一下说:“妹崽,叔有两句话跟你说。” “嗯,你说。” “你觉得阿标这个小伙子咋样?” “挺好的。” “我也觉得不错,我跟你说啊,阿标家有两栋楼,在村里虽说不是最有钱的人家,但他们家清清白白的。阿标呢,长得也周正,为人也诚实。叔觉得啊,你跟他挺搬配的。” 我明白了,大叔是保媒拉纤来了,怪不得阿标那日那么勤快地要给我家装监控。 我说:“叔,阿标是不错,但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大叔这个媒人做得相当到位,不遗余力地劝说。 “妹崽啊,叔是过来人,外头那些花里胡哨的小伙子不靠谱,女人啊,还是要找一个诚实可靠的过日子才行。” “叔,我已经跟阿标说清楚了,我们两个真的不合适,您就别劝了。” 阿标叔不太甘心:“妹崽,我喜欢啥样的,村里的单身青年不少,要不,叔给你介绍介绍?家庭条件都不错的。” 唉,脑袋疼,我这一堆乱如麻的事情还没结开,大叔又跑来捣乱。 “叔,我有对象了,您不用费心了。” 大叔还挺八卦的:“妹崽,莫骗我,我听阿标说了,你对象又找了一个女的。” 看来大叔是阿标找来的说客。 “叔,那个都翻篇了,现在我又找了一个。” 大叔明显不相信:“不可能啊。” 我继续道:“真的,是一个警察。” 我随便胡诌的,不说出一个来,大叔明显不肯走。 他走之前还自言自语道:“警察有啥好的啊,成天担惊受怕的。” 大叔走之后,我又回到房间里将沙发底下,还有桌子底下到处看了一遍,确定没留下什么痕迹才罢休。 有一句话不是说,说曹操曹操就到。 坐在院子里来一杯咖啡,醒醒神,歇口气的工夫,二蛋就在院子里刨了好几个坑,撒欢,将花台上刘姐种的小白菜全给祸祸了。 手机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这个时期,只要是陌生来电总让人觉得不太舒服。 在出事之前,有陌生来电我都是一律按掉的。 但现在,我不得不接起来。 电话那头一个好听的男人的声音,特别像午夜电台男主持人在畅聊人生感悟的语气,带着磁性的魅力。 ------------ 第21章 背后的眼睛 秦虎,海阳市刑警大队队长。 这个当口,他给我打电话,司马之心,人尽皆知。 “阿猫,还记得我吗?” 这个声音带着些许的笑意,听起来能让人忘记所有的不快,眼前似乎看见了那个棱角分明的脸,笑起来特别地温暖。 这是秦虎给我的印象,在认识秦虎之前,在我的印象当中,警察都是一丝不苟,板着一张脸的中年大叔。 是秦虎改观了我对人民警察的印象,他工作起来雷厉风行,私下里却又是一个可盐可甜的居家好男人。 那段时间跟他们大队的一帮老爷们跑了几天,结束之后,我的确跟秦虎开了一个玩笑。 我说:“老秦,要是我没有男友的话,我绝对卯足了劲追你。” 秦虎颇为遗憾的样子:“阿猫,你这句让我颇为伤感,你就不能抛弃你的男友,立马跑到我身边来吗?” 我开玩笑:“不能。” 他问:“为什么?” “有可能是你的魅力还不够吧!” 最后一次见面之后,他就像文艺片里的男主角一样,一脸的故事。 “阿猫,人生中有太多的遗憾,我此刻的遗憾就是,为什么没有早点认识你。这个时候,我只能说一句话。” “是什么?” “祝你幸福。” 我回答:“谢谢你的祝福。” 这当然不是我们最后一次谈话,有一次半夜,我正坐在窗前,叼了一根烟,码字的时候。 一个陌生电话打了过来,我按掉了,那头又打,挺执着的,打到了第五遍,我接了。 正欲骂人的时候,他那头说:“是我。” “老秦?” “是的。”声音带着满满的疲惫。 “你换号码了?” “没有,我手机没电了,这是阿超的手机。” “你为什么半夜给我打电话,不怕扰人清梦吗?” “阿猫,我想你。” “老秦,你抽风了吗?” 他那头沉默了半天,开口令人十分动容。 “阿猫,刚才我们抓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我们在这里蹲守了一个星期了,我一时大意,差点着了他的道,要不是我反应快,你这一辈子都听不见我说话了。” “老秦,你在哪里?没事吧?” “我没事,在漠河这边的大山里。” 秦虎半夜打这个电话的时候,正值冬天,漠河也正值冰天雪地。 我也快哭了,我是被尊敬的人民警察感动得快哭了。 我说:“老秦,等你回来我请你吃火锅。” 这顿火锅我到底欠下了,秦虎从漠河回来之后,我又北上去找陈阳去了。 后来,我在城市广场的咖啡店码字的时候,正好遇见了在办事的秦虎。 两个人聊了几句。 他笑着问我:“你那悬疑写了没?主角是不是以我为原型的?” 我满怀歉意:“不好意思啊,那玩意儿费脑子,我正好缺,所以暂时写不了了。等我啥时候智商上了线再看看。” 那之后,我们之间就再也没有过联系了。 这一天,上午刚跟陈警官提过一嘴我认识秦虎,这傍晚时分就接到了秦虎的电话,不得不佩服人民警察办事的效率。 我回答:“秦大队长,吹的哪门子风让你想起给我打电话?” 他反问:“不吹风我就不能给你打电话吗?” 我答非所问:“你丫的又换号码啦?” 秦虎诧异:“我没换啊。是你没存我的号码吧!” 得,我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在电话里他没有提陈阳失踪这一茬。 他说:“好久没见,咱们见一面吧,你还欠我一顿火锅呢。” 我回答:“好啊,在哪里见面?” “地方你定,我都可以。” 也不晓得为啥,出门之前,我还特地打扮了一番,将衣柜里闲置了好久的那件品牌的红昵大衣给换上了。 大冬天的,不在火锅城吃火锅,对不起火锅热辣的气氛。 算起来,和秦虎一年多没见了,他还是那样阳光迷人的样子。 火锅热气腾腾地支愣起来,连日以来的烦忧并没有因为火锅的香气散去多少。 前面说了,秦虎是一个细致并且善解人意的人民警察,他显然瞅出了我不在状态。 “怎么啦?还在为你前男友的事情烦心?” “让你看我的笑话了,说实话,我写吧兴许还有点才华,但挑选男人这方面实在是不在行。陈阳这孙子不见了,警察居然怀疑他不见了跟我有关。虽然我巴不得他死了才好呢,省得活在世上祸害别的姑娘,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离这个渣渣远一点。” “他是来海阳找你的,警方也是按程序办事,最先找你也是在情理当中,你不要有心理负担。不过,这对我来说却是一个好消息,我喜欢的姑娘终于单身了,这是不是说我就有机会了呢?” 我叹了一口气:“老秦,以我现在的心境,连开玩笑的心思都没有,哪里还有心情想那么多。说吧!你要问一些什么,我配合就是了。” 秦虎显然是为了陈阳的事情来的。 “阿猫,你难道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吗?陈阳专程来找你,行李等随身物品都还放在酒店里,据我多年的办案经给,他多半是出事了。” 我内心一紧,在寻思我刚才那段话里是不是露出了什么马脚,毕竟我面对的是一个优秀的刑警。 “老秦,我不把你当外人。我从大二开始就和陈阳好上了,他是我的初恋。这么多年的青春喂了狗,说实话,他出不出事我一点都不在乎。为了疗伤,我去风城呆了一个月,好不容易平静了一些,不想再听到关于他的一切。” “嗯,这么说来也是可以理解的。你知道的,我是一个警察,有疑问就想要了解清楚。” “你说,我不介意。” “我听老陈说,12月3日那天你刚从风城回来,第二天一早又去了三亚。而陈阳在3号之后几乎就没有了音讯,在这个敏感的时间点,你的行为自然让警方觉得可疑,你可以解释吗?” “当然,我可以解释,在4日凌晨,我收到了陈阳的短信。我知道他来了海阳,为了躲避他,我当然是离他越远越好。” “那之后,他再也没有联系过你吗?” “没有。” ------------ 第22章 背后的眼睛 这顿叙旧的火锅吃得并不是滋味,在火锅城再见的时候。 秦虎提出了新的要求:“我明天可以去你家里看看吗?” 我回答:“如果是为了办案,我是欢迎的。但我不希望你打着追求我的名义来将我当成嫌疑对象。” 他回答:“或许可以换个说法。” “什么说法?” “我是的打着办案的名义,来追求你。” “随你。” 12月20日,秦虎如约来了家里。 他出现在院门前的时候,我正在院子里逗狗晒太阳。 他手里提了水果和蔬菜,站在院门前笑道。 “原来女作家的生活这么悠闲,实在是令人羡慕。” 我回答:“你来就来,干嘛还带这么多东西。” “我猜你这里应该没什么东西招待我,所以我就自带了。” 大家都是聪明人,我知道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也不揭穿他。 两个人在院子里坐着聊天的时候,阴魂不散的阿标在院门外的那条路的尽头晃了一眼,就不见了。 我这个人性格不算内向,但确有社交恐惧症,和一般社会人客套总觉得十分虚伪。 但我跟秦虎交流起来,却很自在,好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似的。 二蛋在院子里伸长了四肢打瞌睡的时候,秦虎站起身来。 “不介意我到处看一看吧!” “你随意,我不介意。” 楼上楼下转悠了一圈,两个人又在楼顶的天台上看了一会儿风景。 到底是刑警,后院的门我本来是锁着的,毕竟我在那里挖过坑。 秦虎站在后院的窗前对我讲。 “你院子里怎么挖了那么多坑?” “我哪有那个闲工夫挖坑,是二蛋的杰作,前院后院都是它的战场。” 跟一个优秀的人民警察打交道,自然是要有准备,才能不露出马脚。 一大早,我就将二蛋关在了后院,后院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土壤比较松软,二蛋一进去就很兴奋,不大一会儿就刨了数个坑,甚至将那株一米多高的树苗连根拔了起来。 “要不要我帮你平整一下,再栽一些树苗,这样美观一些。” 我笑了笑:“如果对你办案有帮助的话,我不介意。不过,站在我的立场上来看,有二蛋在,没有那个必要。你弄平整了,它回头又会弄得一团糟。” “也是,看来你不是不该打理院子,而是应该调理调理二蛋,让它识规矩一点。” “顺其自然吧,大家都规规矩矩的,反而没有乐趣了。它这个样子还挺可爱的。” 秦虎确实是一个出得厅堂进得厨房的男人,不大一会儿工夫收拾了一顿丰盛的午餐。 吃一顿饭的工夫,他接了数个电话。 最后抱歉道:“没办法,警察就是这样。” “我理解,这也是为什么你那么优秀,而我还是不考虑你的原因。” 离开的时候,他颇有深意地对我说了一通话,我理解能力不太行,没有理解出他的意思。 他说:“阿猫,你可能不知道,你在我心中的位置远比你想像得要重要。如果有什么烦恼的事情,尽管给我讲,我绝对站在你这边。” 我坐在院子里,看着他那辆越野车在前头打了个头,然后消失在我的视线当中。 然后发了半天呆。 自嘲地笑了笑,哼哼,站在我这边? 他一个正值的人民警察,而我一个杀人抛尸的杀人犯,他该如何站在我这一边?我无法想像,假如我告诉他实情,他会立马拿了铐子将我给请进局子里。 秦虎走之后,我又一次开着车去海堤那边绕了一圈。 海很蓝,沙滩也很美。 风平浪静的,没有什么异常。 但这种风平浪静往往给人一种假象,陈阳的尸体指不定在哪一天就会被海浪打到某个地方,被人发现。 而我,应该想好应对的说辞。 比如,警察会问我。 “杨小姐,陈阳的尸体为什么会在你家附近的海岸边发现?” 我应该回答:“这个问题你们应该问陈阳才对,他会不会是想不开跳海自杀?” “你怎么解释他头上有被重物敲击过的痕迹。” 我应该回答:“海岸边那么多石头,谁知道他是不是跳下去的时候撞到了石头。” “我们严重怀疑陈阳的死跟你有关。” 我首先要在气势上压倒他们:“警官,请拿出证据来。” 车子停在堤岸边,我坐在车里思忖了良久,最后的想法十分挫败。 我这些说辞完全站不住脚,我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陈阳的尸体最好被卡在海底的某个礁石的缝隙之间,永远不要出现来得好。 ……………… 细算起来,有两天没有收到那个神秘人的短信了,之前他可是每天都会来报到。 乍一没消息,让我反而觉得不安,觉着这个变态指不定在憋着什么大招等着爆发呢。 夜深人静的时候,总会让人胡思乱想。 坐在窗前半个字也写不出来,最近事情太多了,虽然之前和唐美美已经为新的拟好了大纲,但真的写下去我发现太难了,完全没有思路。 入夜之前,唐美美打来了电话,问我新书的进度。说老黄已经有的没的地问了几次。 唐美美学了老黄的原话,声音特别滑稽,但我并没有笑,我没有那个心思。 他说:“杨米的最近写的咋样啦?” 我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他要再催,你就说是我说的,他要行的话让他来写好了。” 唐美美最后说:“米米,你最近有点不对劲,如果还是因为陈阳的事情,我还是要劝你几句,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可必呢?” “别瞎猜,不是因为他。” “那是因为什么?你有新的对象啦?” 我懒得理她,直接挂了。 陈阳失踪的事我没有跟唐美美讲,警察来找我的事我也没有跟她讲。 我不想为自己添太多的麻烦。 没想到唐美美已经知道了。 我挂了电话之后,她又打过来。 “米米,咱们还是最好的姐们是不?” “当然是了。” “陈阳失踪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告诉我。” “你怎么知道的?” “警察都找上门来了,我能不知道?” “警察找你去啦?” “是的。” “陈阳又跟你没有关系,他们找你干嘛?” ------------ 第23章 背后的眼睛 电话那头的美美声调小了不少。 “米米,我记得3号那天,你从风城回来之后,天不亮又跑来我家要钥匙。当时我就觉得你不太对劲,一大早就去了三亚。 陈阳这孙子又恰好是3号不见了,不会真的跟你关系吧!” “警察找你,是因为怀疑我吗?” “听他们的语气,就差明说陈阳出事你的嫌疑最大了。先回答我的问题,你究竟把陈阳咋啦?” “没有,我连陈阳的面都没见到,我还能把他咋的。” “那你那天是怎么回事?” “没怎么回事,是因为那天半夜收到陈阳的短信,我怕他来找我,就急冲冲走了,本来是想到你家躲两天清静的,谁知道一开门你家大川在,我不想打扰你们二人世界,只好撒谎说钥匙找不到了。” “米米,既然陈阳的失踪跟你没有关系,我也就放心了。不过,咱们两个跟亲姐妹一样,有啥事来找我,姐们一定是站在你这边的。 听我说,陈阳这孙子不见了,我还挺高兴,该,指不定栽在那个女人手里头了。” 挂完唐美美的电话,我确实心慌,看来这警察再一次找上门来应该就在眼前。 好几天没有出现的那只猫头鹰又出现在窗前,它站在树杈上也不嚎叫,只定定地拿眼珠子瞅着我。 这一天晚上的云层比较厚,月亮不见,夜就显得黑沉沉的。 我正想拿根棍子吓唬吓唬那只猫头鹰,让它另找个地儿呆着去。 这棍子才拿在手里头,还没伸出去。 就发现在院子前面路的尽头,一个黑影正慢慢地摸进来。 一股冷汗直上了头,三更半夜的,出现这么一个人,非奸即盗。 我连忙将房间的灯关了,站在窗前,看着那个人。 出乎意料之外,那个人影却并没直接往院门而来,而是转道进了旁边的林子里。 大晚上的,不管这个人是不是要进院子,他出现在这个地儿就不太对。 我连忙给村长阿柄叔打了电话,电话响了数声,阿柄叔那头接了电话,他的耳朵偏偏又不太好使,讲了半天他才听明白。 我的意思是说,那个人影出现了。 阿柄叔应该是立马来了精神。 “妹崽,找个地方躲起来,注意安全,我立马带人来。” 阿柄叔带人来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被我电晕了,绑在院子里的椅子上。 这个人我认识,阴魂不散的阿标,中午秦虎在的时候,我就看到他的影子在院子外头晃过一回,只是没有想到,他大晚上的居然跑到我家后院,翻了后院墙。 家里的监控是阿标装的,他应该是知道监控的位置在哪里。 所以,他是避着监控探头的区域,打算翻墙进来的。 后院监控的死角,院墙外有一棵凤凰树,阿标攀着凤凰树就从那里往院墙里翻。 幸亏我早有准备,在阿标从后院撬开窗户,进到一楼厅里的时候,被我拿了电棒戳得跟抖筛糠似的,抖成了软面条,瘫软在地。 将他给拖到前院费了一些工夫,这么折腾了半天,他醒了。 满身的酒气,应该喝了不少,酒壮怂人胆,但凡要清醒一点,他也干不出这一出丢人现眼的事情来。 当着村长的面,我拿出了手机准备报警,被村长拦住了,来的好几个人也替阿标求情,说阿标是一个好人,只是酒喝多了,并无恶意等等。 要在以往,我铁定是要报警的。 但这个时候,我分不清阿标到底只是阿标呢?还是隐藏着神秘人的身份。 我勉强答应了。 阿标的父母千恩万谢地替阿标道了歉,表示以后一定不会让阿标来骚扰我。 阿标喝得不少,被人拖出去的时候,嘴里还嚷嚷着。 “杨小姐,我,我是真的喜欢你……” 阿标父亲骂骂咧咧的声音:“你个兔崽子,尽给老子干些丢人现眼的事情,看我回去不打断你的腿。” 这么一个小插曲过去之后,除了二蛋在院子里兴奋异常不太安分之外,一切一如往常,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坐在窗前看着外面的世界,拿起手机来给那个神秘人发了信息。 :阿标,是不是你? 那头一直没有回复,我又给那个号码打过去,提示关机的声音。 折腾一夜,第二天一早,我正坐在院子里打瞌睡,神秘人的短信来了。 :你要觉得我是阿标,那我就是阿标咯。 这种语气,让人捉摸不透。 :你到底是谁? :别问这个傻问题,我是谁并不重要,我也不会傻到告诉你我是谁。 几分钟之后,他那头又发来了短信。 :下午五点前,再给那个账号转十万块钱。 :我不是有钱人,也不是摇钱树,前一次转的十万块钱是我全部的积蓄,我一时哪里拿得出那么多钱来。 :那是你的事情,总之,五点见不到钱到账,后果你是知道的。 :你总得给我时间去筹钱吧。 :杨米,你是认为我不了解你呢,还是你不了解你自己?我知道你出得起这笔钱,所以不要挑战我的耐心。 他说得对,我账户里当然有钱,我只是想拖延而已,能拖一天是一天,毕竟我账户里的钱迟早会有掏空的那一天,我不想令我狼狈的那一天那么快到来。 虽然我知道问也没有用,但我还是问了。 :你到底是谁,我们认识吗? 那头再也没有理会我。 这一天,我哪里也没有去,坐在院子里,看着二蛋在啃花台上种的韭菜。 其实我一直有个冒险的想法,那就是如果到了五点,我还没有转钱的话,那个人会不会真的将那人视频发给警方。 4点50分的时候,神秘人又来了短信。 :杨米,我没有跟你闹着玩,你还有十分钟的时间。 紧接着,他给我发来了一则视频,视频里正是市公安局大楼,阳光下,大楼墙上的警徽刺着人的双眼。 :你说,我会不会在这里遇见那位帅气的人民警察秦虎呢?我就想看看,当他知道他一直喜欢的美女作家其实是一个杀人犯的时候,该是什么感受。 我还能说什么呢,五分钟之后,我的账户里划走了十万块钱,进了那个叫刘阿娥的户头里。 ------------ 第24章 背后的眼睛 12月22日,我又收到了一则短信。 这一则短信与之前神秘人发来的内容一样:我知道你的秘密。 但当我看到那个电话号码的时候,不亚于12月4号那天凌晨,我将陈阳的尸体扔进大海时的心情。 心脏激烈跳动的声音清晰可闻。 这个号码十分熟悉,是陈阳的手机号码。 我清楚记得,那天晚上,我将陈阳的手机塞进了睡袋,和陈阳的尸体一起扔进了大海。 而现在,这个号码居然给我发来了短信。 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那个睡袋,我猜这一定是神秘人的杰作。 唯一可以解释的是,当天晚上,那个神秘人其实一直在暗中跟着我。 当我将陈阳的尸体扔进大海的时候,他又将那个睡袋给捞了起来。 陈阳的尸体应该被他放到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而睡袋就被随便扔在了海边,而陈阳的手机自然就落在了他的手里。 这么一通分析下来,一切就都可以解释得通了。 唯一让人不太明白的是,那天晚上,长长的海堤上,我后面压根就没有看到过车辆。 神秘人到底是怎么做到没有让我发现,而一直跟着我的? 我给陈阳的号码回拨了过去。 “你他妈的有完没完,才刚给你转了钱,怎么也得消停几天吧。” 电话那头的人没有说话,但我清晰地听见了他的呼吸声,颇沉重的。 “你他妈的说话呀。” 他那头到底没说话,直接挂了。 得,算了,跟变态生气就是气自己,何必呢。 但事情显然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那天晚上,我正坐在窗前看着院子前面的那条小路发呆的时候,那个熟悉的号码又来了电话。 起初我没接,就算我有把柄捏在他手里头,也不能没日没夜的骚扰我吧。 但他挺执着的,不厌其烦地打,在打到第五通的时候,我接了。 电话通了有几秒钟,没人说话,然后挂断了。 接着弹出一则短信。 :明天中午12点前,往这个账号账入十万块钱。 短信后面附了一串数学账号,数字后面附了一个账号名:张梅。 内心愤怒的情绪一下子就上来了,前面才转了十万块钱,这才过去了两天,又要钱。 我立马拨打了电话,但无论我怎么打,那头都没有接。 我只好发短信。 :王八蛋,你有完没完,前天才转了十万,现在又要转十万,你真当我是提款机了吗? 那头很快回了短信,简单的八个字,分量却十足。 :不转可以,后果自负。 尽管我内心有着无法言语的愤怒,但我还是选择妥协,有什么办法呢? 目的,我还没有想出可以摆脱那个变态的方法,只能任其摆布。 第二天12点之前,我给那个叫张梅的账号转了十万块钱。 大半天我都坐在电脑前,搜索被人敲诈勒索的案例。 很遗憾,没有寻求到解决的办法。 这种被人拿住把柄的勒索案例,无一例外,最后都以警方介入为结局。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自然不想走到那一步。 但我有那种预感,这一天快到来了。 从上大学起,我就没有管我那个有钱的老爹要过钱。 这些年我写书虽然赚了一些钱,但也架不住十万十万地往外吐,离山穷水尽的地步也只够再被那个变态敲诈七八次的。 在这个胶着的当口。 老妈罗青青又来捣乱,她这么多年四海为家,哪里好玩就去哪里。 时常打着我的名义管老爹要钱,老爹也念在曾经夫妻一场,时常接济她,反正他有钱。 前段时间,罗青青还发来视频,说她在马尔代夫的海滩上晒太阳的,视频里她身边还有一个金发碧眼的帅哥。 罗青青的人生格言是及时行乐,这些年身边从来不缺男伴,而且一个比一个年青好看。 在我眼里,其实老妈是一个非常不成熟的女人,虽然年纪一大把了,思想却十分幼稚。 她跟我说,她的每一段感情都是真的,那些个帅哥对她也是真爱。 她活在自己为自己编织的谎言当中,我也不忍心戳穿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男人,其实并不是爱她这个人,而是爱她义无返顾花在他们身上的钱。 既然这是她人生的乐趣,我又何必做那个不讨好的人。 自从上初中的时候,罗青青和老爹杨中秋离婚之后,罗青青几乎没有履行过母亲这一个角色。 她只会在我生日的时候,给我来一个无关痛痒的电话。 用她的话来说:“米米,老杨不缺钱,这个世界上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就不是个事儿,我相信老杨能将你照顾得好好的,我也相信我聪明的女儿能自己照顾好自己。” 她说的也不无道理,杨中秋也时常劝慰我。 “你妈那个人吧,她不要我们照顾就算好的了,你想从她那里得到母爱,我看还是省省吧,她自己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女人。” 这个长不大的女人,不打招呼就直奔海阳,直奔她亲生女儿我而来。 12月24,这一天是西方的圣诞节前夜。 我坐在院子里陪二蛋唠嗑的时候,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院门前,从车上下来一个风尘仆仆的女人。 我都记不得上次见到罗青青是什么时候,好像是我18岁那年,她回来看过我一回。 说得好听,说是回来庆祝她姑娘我成年的,实则是因为兜里空空如也,走的时候,打破了我的小猪存钱罐,将我存在里面满满当当的一罐子钱给拿走了,连一块钱都没给我留。 那天,我站在二楼的窗前,看着老爹杨中秋给了她一张银行卡,然后她当着杨中秋小老婆的面,在杨中秋脸上狠狠地亲了一下,然后扬长而去。 她向来是这么潇洒。 时隔这么多年,当她不再是视频中开了滤镜和美颜的罗青青的时候,我几乎没有认出她来。 印象中一张精致的脸,现在一笑起来,满脸岁月的痕迹。 额前染成了金黄色的头发中夹杂着数根白发。 她老远就对着我喊。 “米米,我的米米,我可想死你了。” 隔着院门,我并不惊喜,甚至很反感,这个混乱的当口,她来了不是乱上加乱吗? 我冷冷地说:“你来做什么?” “看你这个孩子说话,我来当然是看我最亲爱的姑娘了,快开门,让我看看,可想死老娘了。” ------------ 第25章 背后的眼睛 虽然我十二分地不欢迎她,但总不能将亲妈给拒之于门外吧。 好家伙,她那一种虚假的热情我真的受不了。 抱着我左看右看,然后是一顿完全不走心的夸赞。 什么,我姑娘长得是闭月羞花,倾国倾城,天下女人无人能匹敌。 再譬如,也不看看杨米是谁的姑娘,那不漂亮能行吗? 我回答了一句话,直接让她闭了嘴。 我说:“罗青青,你是不是没钱了。” 她闷不吭声地进了屋,鞋也不脱直接往沙发上一躺。 “米米,有饭吃吗?饿得很。” 两分钟之后,一碗热气腾腾的泡面摆在了她的面前。 只半天的工夫,罗青青就呆不住了。 她在我面前转了四五六七八圈,终于开口了。 “米米,赞助老妈一点。” 我说:“你为什么不找老爹要?” “别提了,最近从他那里要钱越来越难了,他说他那个小老婆看得严,又跟我哭穷,说他还有孩子要养。妈的,不想给就说不想给,找那么多蹩脚的借口。” 生活中,看似互不相干的事情,却可能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你的一个小小的举动不仅会影响自己,也会影响到周围的每一个人。这一现象,这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 罗青青的到来就印证了蝴碟效应的可怕性。 我决定让罗青青尽快离开我的生活,我现在自己都无瑕顾及,更别说再来一个能将生活搅得一团糟的老妈。 我说:“你要多少?” 她毫不客气:“我想去东京看樱花,你看看多少算够呢?除了交通之外,最主要的还是要购物。” 这是我18岁之后第一次见到的亲妈,强忍住胸中的熊熊烈火。 “老妈,我只是一个写的,不是开银行的。你要切实际一点。” “不是听说写的都是赚大钱的吗?区区一个东京行能花你多少钱?” 我懒得跟她废话。 “我最近遇到了麻烦事,手里头也没钱。最多一万块钱,多的没有。” “姑娘,一万块钱能干什么?能多给点不?” “再讨价还价,一万也没有了。” “好好好,一万就一万。” 罗青青拿了一万块钱,溜得个快当,提着行李箱很快就消失在我的面前。 但我低估了她花钱的能力,仅仅一天的工夫,她又回到了我的生活当中。 第二天晚上半夜,我接到了罗青青的电话。 电话里却是一个年青男人的声音,年青人说,他是酒吧里的酒保。 罗青青喝得跟一滩烂泥似的,人事不醒。 于是,我半夜开着车去了酒吧,替罗青青付了酒钱,然后将她带回了家。 那之后,她就在一楼的客房里住了下来。 我不再给她钱,我低估了她花钱的能力,给她一个亿,她都能在一天之内花完。 我原以为她在我这偏僻的地儿呆两天呆不住,就能自己离开了。 没想到,她压根就没有提离开的事情。 第一天,她在房间里睡了一天,醒了就起来找吃的。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就不见她人影了,本以为她走了,去她房间一看,行李还在。 这一天都不见罗青青的人影,到了晚上,她乐滋滋地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一袋子大虾。 活了二十来岁,第一次尝到了亲妈做的饭,还是一盘子油焖大虾,别说,味道还真不错。 第三天,一大早起来仍旧不见她的人影,中午时分,她回来了,随同她一起来的,还有一个长得痞帅痞帅的男人。 这个男人,目测也就三十来岁。 男人是凤梨村土著,名叫游强,以前我没见过,但他说他见过我。 罗青青满面春风,与游强两个人举止亲密。 罗青青是这样跟我介绍游强的。 “米米,这是阿强,从今天起,他就是妈妈的新男友。” 我看着面带桃花的游强,顿时两眼发黑,就想立马晕倒在沙发上,掐人中都不带醒来的那一种。 这一天,两个人毫无顾及在我面前秀恩爱,晚上,那个男人迟迟不肯走,坐在沙发上,剥我买的桔子,你喂一口我喂一口。 我憋着一股火气没地儿撒,带着二蛋沿着海堤溜达,喂饱了瑟瑟海风,回去的时候。 两个人还坐在沙发上腻歪。 罗青青见我回来,提了一个非分地要求。 “米米,阿强晚上住在这里行不行?” 我反问她:“你觉得行不行?” 她扯了一个虚伪的笑:“我看也不是不可以,反正这么大的房子冷冷清清的,给你添点人气。” 我不想跟她废话,冷冷道。 “罗青青,他晚上要住在这儿的话,别怪我翻脸不认人,你哪来的回哪去。” 罗青青一脸不相信:“米米,你还是我的女儿吗?居然要赶你亲妈走?” “我拿你当亲妈,你拿我当亲姑娘了吗?要不是看在你生了我的份上,你连这个门都进不了。我已经给足你面子了,让你那个小男人立刻马上滚出去。否则你俩一起走。二选一,你自己惦量,我要休息了。” 几分钟之后,我站在二楼的窗前,看着院门前,两个难分难舍的男女,一坨东西噎在嗓子眼上,难受至极。 我实在想不通,我为什么会摊上这样的妈。 第二天,游强又跟个狗皮膏药似的,一大早就来找罗青青。 趁着游强在院子里逗二蛋的时候,我跟罗青青展开了灵魂对话。 我直视她的眼睛:“妈,你能别这样吗?” 她装傻:“别哪样?” “那个叫阿强的,年纪都可以当你儿子了,你下得去手吗?” 罗青青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姑娘,我真没想到你的思想这么迂腐。好歹也是名牌大学毕业出来的。你听说过没有,在爱情面前,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物种不是鸿沟,性别不是障碍。 我认为爱情,是先有爱才有情,只要我们爱对方不可以了,其它我不再乎。” “你不在乎,我在乎。你那叫爱吗?叫老牛吃嫩草。” 我们母女两个因为她新交的这个小男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她也急眼了:“咋的,老娘我就好这一口,我喜欢,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以为他是真的喜欢你吗?你是不是在他面前吹嘘你是一个女富豪来着?” 她说话明显底气不足:“我没有,他是真的喜欢我。” ------------ 第26章 背后的眼睛 罗青青当年与老爹杨中秋离婚的时候,杨中秋没少给她钱。 杨中秋说,罗青青到底是在他穷困潦倒的时候嫁给他的,他的成功路上,罗青青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记得当时在省城两套市中心的房子都给了罗青青。 我还劝杨中秋来着。 我说:“你不了解你前妻吗?你给她再多的财产她都能给你挥霍完。” 杨中秋还算是一个比较大气的老爷们。 “这是她该得的,给她了,就属于她的,至于她要怎么处置我就管不着了。” 罗青青果然不负重望,三年后,两套房子被男人给骗了,落得个人才两空,那之后一直是杨中秋背着小老婆偷偷给她钱潇洒。 我明白她是一个恋爱脑,在男人面前,她的智商绝对是负数。 我觉得要拆散她和游强,得另辟蹊径。 于是,我借着遛狗,约了游强在海堤见面谈一谈。 那之前,我已经在村长面前了解了游强家的状况。 简单点来说,游强绝对不是一个善茬。 村长说,凤梨村当年确实是一个小渔村,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海阳市日新月异的发展,凤梨村的村民们家家户户都奔在了富裕的大前方。 不光有征地拆迁款,家家户户都盖了房子用来出租,财产可以说吃几代都吃不完。 当然,也有奇葩的。 村里唯一吃低保的人家,就是这游强家。 游强父亲死得早,留下母亲一个将他拉扯大。 偏偏游强游手好闲,好高骛远,从没有干过正经事儿。 家里征地的拆迁款全被他用来挥霍完了,母子两个人至今仍旧住在老旧的两间平房里。 老村长最后语重心长地说:“妹崽呢,回去好好地劝劝你妈,阿强这娃最好不要招惹,招上了怕是脱不了爪爪。” 我在海堤边上吹了半天风,游强才骑了一个破摩托姗姗来迟。 他一来就抱怨:“我的大小姐,大冷的天,约我也不找个暖和的地儿,跑到这里来吹风。” 我特看不惯他那个痞性的样子,可惜了一副好的皮囊披在他身上了。 我开门见山:“咱们长话短说,我找你来的意思很清楚,请你离开我妈。” 他也很直白:“你管得有点宽吧,我跟青青在一起应该不需要你的同意吧!” 青青?老子恶心得想吐。 “你和她在一起图什么,她年纪都可以当你妈了。” 他和罗青青女士还真能配上对,他的回答是。 “在真爱面前,年龄不是问题。我爱她,不会因为她年纪大就退缩。” 我冷冷一笑:“真爱?你可别侮辱了真爱这两个字。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妈不是她吹的那样有钱,她连今天早上吃早餐的钱都是我给她的,你在她那里捞不到半点好处。所以,我奉劝你不要在她身上浪费时间。” 阿强笑了,那笑看起来特别阴郁。 “杨小姐,我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了,有钱的女人和没钱的女人我能看不出来吗?你妈当然没钱,但她的女儿有钱不是吗?” 好,我喜欢直白的,至少让人一眼就可以看明白他的用意,明面上的你来我往就容易多了。 “所以呢,你觉得你会从我这里得到你想要的东西吗?” “那也不一定,给不给在于你,但能不能得到是我的本事。我就喜欢有挑战的事情,咱们走着瞧。” 他明显不太想跟我谈下去的意思,但我的目的没有达到,显然不甘心。 “你说的对,罗青青是我亲妈,作为女儿我不能不管她。但你却并不了解我,我这里没有你想得到的东西,包括金钱。” “杨小姐,其实自从你搬到这里来的时候,我就已经注意到你了。起先我并没有对你感兴趣,直到近段时间,我才知道你是一个家。 我对家也不感兴趣,文人一般都没有暴发户有钱。我对漂亮女人没有兴趣,只对有钱且好骗的富婆有兴趣,当然,如果那个富婆美貌与金钱并存就再好不过了。 但这显然是不太可能,有钱的富婆一般都不漂亮,漂亮的女人一般没钱,这是成正比的。 所以,我之前对你并不感兴趣。 直到你妈罗青青的出现,我才知道,我错了,你才是那个既漂亮又有钱的女人。 我特意在网上查询了你父亲杨中秋,S省有名的百货大王。作为百货大王的女儿,你实在是太低调了。 只有阿标那个傻子,还一厢情愿地认为你会因为他们家两栋民房而看上他。” “你说的没错,我父亲确实是有钱,但你却并不了解我的家庭。我父亲严重重男轻女,他全部的爱都给了他的小老婆和小儿子身上,我从上大学起就没有用过他一分钱。” 说完这一通话之后,我才发觉我被他给绕进了。 “我父亲有钱,或者我真的有钱,但跟你有个毛的关系?你以为攀上了罗青青,就可以从我父亲和我兜里掏钱吗?” “罗青青当然不能让你父亲给我钱,但你却能。” “你说什么?” 他声音低沉,似乎是从喉管里冒出来似的。 “嘿嘿,杨米小姐,我知道你的秘密。” 这句话,犹如一道天雷滚滚而来,砸得我天灵盖懵得不知所以。 原来是他,尽然是他。 我重复刚才那句话。 “你说什么?” “我知道你的秘密啊!” “什么秘密?” 他又呵呵一笑:“秘密,当然是见不得人秘密啊。见得人的还叫秘密吗?” “你,我……” 他不再搭话,转身骑着摩托车走了。 身边的二蛋一下子窜了出去,直直往前追去。 我因为二蛋突如其来的反应,被狗绳直接给拉倒在地,拖行了老远。 手中的狗绳也被挣脱开来。 两只手掌钻心地疼。 二蛋野性十足,撒开了腿就跑得不见了狗影。 找到二蛋费了一些时候,当我回到家的时候,发现阿强和罗青青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 阿强看见我的时候,还朝我来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罗青青见到我狼狈的样子,难得关心我,一边来接二蛋的狗绳,一边关心我的伤势。 我非常厌恶的甩开了她要来拉绳子的手,给了她两个字。 “走开。” ------------ 第27章 背后的眼睛 二楼窗前,我默默地站在那里,看着楼下那一对男女,嘻笑打闹。 内心已然掀起了巨浪,不停地翻滚。 他们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我不知道。 但当那个男人出现在门口的时候,我惊到了。 他这是第一次当着我的面要钱。 “明天就是元旦假期了,你妈想和我去莲花山度个假,她叫我来向你要点钱。” 我警惕地看着他,将自己往床跟前移了移,那根防狼棒就放在枕头底下,如何他要乱来,我会毫不犹豫地电他。 我说:“我没钱。” “杨米,最好识想一点,你要知道,我知道你的秘密。” 我妥协了:“你要多少?” “听说莲花山顶上的民宿特别漂亮,在那里住上几天,再加上吃,怎么得也要一万块吧!” “好,我给你。” 他显然没有想到我会答应得那么爽快,开始得寸近尺。 “等一下,一万块应该不够,最好多带一点,要不两万吧。” “最多一万五,没有多的了。” “好,一万五就一万五。” 2019年1月3日,我又接到了游强的电话。 他说如今的钱真不经花,一万五千块钱已经花完了,他和罗青青两个人在莲花山上的饭店里吃完了大餐,但是没钱付账,让我再转一万块钱给他们。 我丢给他一句话:“你去死吧。” 然后挂了电话。 再然后,他那头发来了短信。 “杨米,你知道不给钱的后果吗?” 后果,后果,这么多天以来,我已经为那个后果付出了三十多万。 那些钱,可是我辛辛苦苦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 我愤怒地给阿强去了电话,声音颇大,楼下的二哈开始狂吠起来。 我说:“你他妈的去死吧,你个贪得无厌的家伙,你想怎样就怎样,我不怕。” 他那头半天没出声,出声气势颇足,无赖都是这样的。 “杨米,你确定?我再给你五分钟时间,将一万块钱转到你妈的微信里。” 三分钟之后,我给我妈罗青青的微信里转了一万块钱。 罗青青感动极了,立马给了发了一则微信。 “姑娘,你真是妈的亲姑娘,我就知道你不会不管我的,爱你喔,么么哒。” 我之所以转这一万块钱,是因为,前三十万都转了,何必为了这区区一万块钱而坏了大事。 2019年1月17日。 罗青青和游强在外面玩了一大圈回来了,这期间,我分五次给罗青青的微信转了五万块钱。 罗青青给我带了一个礼物,一个小黄鸭的毛绒玩具。 她说:“看,妈妈还记得你最喜欢小鸭子了,特地给你带的礼物。” 亏得她还记得我小时候最喜欢外婆家的小鸭子,本来我还挺感动的。 游强在一旁颇有深意的一句话,我明白了,是我自作多情而已。 他说:“这是你妈花了一百钱套圈才套到的礼物,还蛮珍贵的。” 两个人一回来,楼上楼下一遍狼藉,前一天刘姐才来打扫过卫生,只半天的工夫,就遍地都是垃圾。 二蛋也被阿强牵进了屋,两个人一左一右躺在二蛋的身边,一边看电视,一边逗二蛋,一边吃橘子。 眼不见为净,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2019年1月20日。 我去城里和唐美美约了一个下午茶,顺便吐槽了我妈罗青青。 唐美美反过来安慰我:“米米,不管怎么说,她也是你亲妈,我看也不会在你这里长住,忍一忍就过去了。” 如果没有游强的出现,我或许可以忍一忍就过去了,但唐美美不了解真相,而真相我又不能跟她说。 一股火窝在心里又不能吐出去的心情,简直糟糕透了。 驱车回到家的时候,已接近凌晨时分。 院子里静悄悄的,二蛋在狗窝里睡得很死。 家里有监控,但我没脸看,一男一女简直就拿我这里当了自己家。 毫无顾及的上演大尺度的戏码。 大厅没人,一楼我妈罗青青的房门紧闭,从门缝里传来罗青青止也止不住的呼噜声。 二楼我的房间门开着的,我清楚记得我走的时候门是关了的。 显然有人进过我的房间,罗青青向来没有底线,她翻我的房间也在情理之中。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 游强,大半夜的,他居然光着上半身睡在我的床上。 我在思忖着该不该拿电棒直接将他给电晕了,然后像死狗那样扔出去的时候。 他坐了起来,打开了床头灯,朝我展开了千妖百媚的笑。 “你回来了,等得我好辛苦。” “你为什么躺在我的床上?” “你妈呼噜声太大,吵得我睡不着。” “这不是你躺在我床上的理由。” “当然,我的理由很简单,我想和你睡觉。” “流氓,立刻马上给我滚。” “亲爱的,不能这么冲动,想想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再说滚也不迟。” “你个无赖,你再不滚出去,我报警。” “报警?我猜你不敢。” 他笑嘻嘻地朝着往我身前靠。 我明白,跟这种没有底线的人废话半句都嫌多。 离开是最明智的选择,但迟了。 我显然低估了一个男人的力量,一分钟之后,我被他压在了床上,动弹不得。 “你知道吗?伺候你妈那个老女人真是让我辛苦,那个家伙什不太听话。而你不太一样,漂亮又性感,你感觉到没有,它已经蠢蠢欲动了。” “动你妈个逼。” 枕头底下这个电棒这一个晚上终于派上了用场,一分钟之后,这个变态被电得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然后,我叫来了罗青青,让她认清这就是她表达爱情的对像。 令我无语的是,我显然高估了罗青青的恋爱脑。 游强都脱光光地躺在了我的床上,她仍旧相信这个男人是无辜的。 而他之所以身在我床上,都是我的功劳。 她说:“米米,你知道你最近失恋了,是不是看到妈妈找了一个年青帅气的老公,心里不平衡?你要找个什么样的,妈妈给你介绍啊,但你不能抢你妈妈的老公啊? 我猜,一定是我们强强抵死不从,所以你就将他给电晕了。 米米,你真下得去手,太狠心了。” 一大坨乌云在我头顶上笼罩着,脑海中循环播放着一句话。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老妈。 ------------ 第28章 背后的眼睛 自从我将游强给电瘫了之后,他一直不太安份,频繁短信骚扰我。 最后一则短信内容是这样的。 :杨米,我最后给你一天的时间,将自己洗得白白的送到我的床上,否则你知道后果是什么。 经过一个晚上的深思熟虑,觉得我不能因为一个无赖影响到我的生活,于是,我作了一个决定。 2019年1月22日,是游强给我的最后时间。 罗青青照样和游强躺在沙发上腻歪,我给罗青青转了五百块钱,让她开着我的车去村头的超市买些水果回来。 罗青青看在钱的份上,愉快地出了门。 为了安全其间,我走到院子里,将游强叫了出来。 我告诉他,我选择妥协,答应他的要求。 这孙子肾上腺素上了脑,激动得要死,当下就要拉着我要上楼成其好事。 我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一会儿让罗青青回来看见不好。 毕竟她是我老妈,当着她的面抢她的男人,我做不出来。 游强兴奋:“那,咱们去酒店开个房?” 我摇了摇头:“酒店有什么意思,一点都不刺激。我喜欢在车上,以前我和前男友就喜欢在车上共度良宵。” 他更兴奋了,我接着说。 “为了不引起我妈的怀疑,晚上你在她的酒里下点安眠药,等她睡着了之后,你再来海堤边的断桥上找我。我会在那里等你。” 游强很高兴,对我比了一个OK的手势。 我朝他展开了一个千娇百媚的一笑。 “强哥,晚上咱们不见不散哦。” 他一张脸笑得稀烂。 “妹妹,不见不散。” 农历12月17,天气阴沉,一入夜,外面的世界就黑气沉沉。 这辆黑色的大众车的大灯在海堤上打出两道昏暗的光束,一颗心随着这雾蒙蒙的灯光,起起伏伏。 作出这个决定不太容易,但没有办法,被逼到墙角了。 转过几条小路,避开了有监控的地方。 车子最后停在了断桥的最前端。 月圆之夜,当然因为天气的原因,没有月亮,但仍旧风大浪急。 我并没有等多久,游强的那辆破摩托发出破铜锣的嗓音,呼啸而来。 摩托车的前大灯肆无忌惮的映射到我的脸上,我拿手遮掩了一下,他也并不关灯。 而是嘻笑着朝我走来。 “杨米,说实话,你是我泡过最漂亮而且最年青的女人。” 老远,他就朝着我伸出双臂,要来一个拥抱。 我没有拒绝,也朝他伸出了双臂。 数秒之后,他的笑容僵在了脸上,然后瘫倒在我的脚下。 他也太大意了,也许他妈没有教过他,不要惹女人,也不要挑战女人的极限,否则没有好果子吃。 不远处的海面上,应急灯随着海浪起起伏伏。 比起将陈阳扔进大海的那天晚上,这一个晚上的我相对沉着了许多。 长长的海堤上静悄悄的,除了昏暗的灯光之外,半个人影也不见。 我将车退出断桥,停在了堤岸边那一丛隐秘的灌木丛边。 然后回到断桥上,从容地戴上手套,将被我电晕的游强搬到了摩托车上,然后将摩托车点了火,拧动了油门。 随着那破铜锣声响起的时候,摩托车发了怒一般朝着海面上冲去,将断桥上的石栏杆撞破之后,直直地掉进了大海。 我坐在断桥边上,看着那辆摩托车随着浪花翻滚了几下,然后慢慢地沉没了下去。 而游强,我压根就没有看见他,因为他那天晚上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 这辆大众车是在网上租的,私人的车,只要你给得出足够的押金,不需要证件,只需要交钱就行。 取车的地点虽然在城区,但我借口感冒,戴了口罩,也经过乔装过,押金也给的是现金,没有人能够认出我来。 我将大众车停在了离村子不远的地方,然后步行回了家。 家里的监控开着,跟出来的时候一样,我从林子里绕到了后院,攀上了监控死角的那棵凤凰树。 这都是上次阿标夜探我家给出的灵感,从凤凰树翻进了院子,然后从后门进了大厅。 罗青青睡得死沉死沉的,整个厅里面都响着她那感人的呼噜声。 回到楼上,洗了个澡,将换下来的衣服扔进了洗衣机里。 游强烟瘾很大,而且还喷着一种不知名的香水,味道很大。那一个拥抱,让我感觉头发丝里都有他的味道。 收拾完之后,站在窗前,外面的夜色平静,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打开电脑,调出小楼的监控。 晚上11点32分,游强跟作贼一样,偷偷地出了院子,骑着摩托车飞速地消失在监控当中。 明天,或者后天,再或者更多天后,自然会有人发现游强和他的摩托车葬身于大海之中。 游强爱飙车,在村里不是什么秘密。 这样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他飙车因为视线不好,或者太过于自信,将车骑上了断桥,结果失了控掉进了茫茫大海。 风大浪急,就算他会游泳也很难上来,更何况他当时是晕厥的状态。 或者警察会怀疑这不是意外,而是人为制造的意外。 那么,一切跟我无关,我一整晚都呆在小楼里,哪里也没有出去。 小楼里的监控和罗青青都可以为我作证。 游强给罗青青喝下的安眠药分量够足的,她整整睡到了第二天中午才醒来。 她睡眼惺松地出现在门口的时候,我正在院子里填二蛋刨的坑,顺便驯斥二蛋。 二蛋应该知道自己错了,趴在狗窝里,一脸委屈的样子,特别地滑稽可笑。 麻烦解决了,我的心情是愉悦的,一个多月的时候,我无时无刻不处在紧绷的状态,那个神秘的变态就好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爆炸。 在昨夜,我这个排爆手终于将那个定在我心里头的炸弹给拆除了,当然是一身轻松。 罗青青问我。 “阿强呢?” 我难得说话轻言细语:“谁知道呢,反正我起来就没有看见他。” 她又问:“我怎么睡这么久?” 我还开了玩笑:“老妈,年纪大了,晚上悠着点,别跟年轻人比。” 罗青青颇为得意:“我是想悠着点来着,但阿强毕竟是如狼似虎的年纪,不折腾不行啊。” 她扭了扭脖子:“不行,我得热一杯牛奶补一补,这浑身上下酸疼酸疼的。” 我看着她的背影,咧开嘴笑了。 “哼哼,阿强?你这一辈子再也见不着了。” 看着她那个样子,我一点都不后悔昨天晚上做的一切,我这是一箭双雕啊,既拯救了自己,又拯救了迷途的老妈。 ------------ 第29章 背后的眼睛 事情并没有我想像有那么轻松,反而朝着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发展。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好比你撒了一个谎,那之后你就需要更多的谎言来圆第一个谎。 2019年1月25日,游强掉进大海的第三天,罗青青报了警。 因为她找不到游强了,去了游强的家里,游强的母亲并不觉得游强是失踪了,因为她知道游强除非在外头混不下去了,一般是不回家的。 但罗青青不一样,她给游强打了数通电话都没有打通之后,心就慌了。 她表现出来的样子,特别痴情,感觉她对小自己十八岁的游强是真爱。她问遍了村里人,还有游强在社会上混的哥们,皆表示没有看到过游强。 罗青青智商上了线,认为游强多半是出事了。 所以,她报了警。 而我,还不得不假装什么也不知道的配合她演出这一场戏。 警察也来家里跑了很多趟,每来一次,罗青青的眼泪就跟小河流水一样,哗哗哗地淌个不停。 倒让来询问的警察乱了头绪,从她那里没有得到一点有用的消息。 1月26日,海阳市下了整整一天的大雨。 这一场大雨我称为及时雨,下雨之前,我心里头没底。 毕竟我不是犯罪专家,在罗青青选择报警之后,我时常琢磨,有没有给警方留下过证据。 这么一琢磨,还琢磨出一些东西来。 虽然监控可以证明我22号那天晚上没有出门,但断桥上有我的鞋印,还有那辆大众车的车辙印。 这一场及时雨势必会将那些痕迹给消磨掉。 所以说,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伸出了援助之手。 1月27日,游强掉进大海的第五天. 警方在海堤尽头的断桥下,发现了游强的摩托车,被浪打来卡在了断桥下头的石缝里。 摩托车是找到了,但游强的人却并不见。 用罗青青的话来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警方初步的判断如我的愿,游强是因为飙车,将自己给飙进了大海里。 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察说,这人肯定是找得到的,但大海那么大,加上游强飙车的那天晚上风大浪急的,指不定将尸体冲到了哪个地方。 警察说得有道理,以前新闻报道过。 有人在大海里玩水溺亡之后,后来尸体却在海的那边一个渔村发现的。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罗青青当着警察的面哭得个伤心欲绝,说她就是杀死游强的凶手。 她这么一说,不光警察吓了一跳,我也跟着吓了一跳,莫非老妈知道了什么。 结果,她说,那天晚上,两个人为了营造浪漫气氛。趁着我在楼上码字的工夫,启了我放在酒柜里,老黄送的那一瓶蛮值钱的洋酒。 本来游强只想意思意思,喝两杯就行了。 是她非得要跟游强一杯一杯再一杯,直到将那一瓶洋酒给喝得底朝天才罢休。 她说游强骑摩托车的技术那简直不摆了,如果不是她执意让游强喝那么多酒,也不会出这档子事。 警察问她游强的骑车技术究竟有多高超?罗青青说,游强经常半夜带着她在市区的道路上飙车,时速一度达到了120码,那个感觉,简直就跟在飞一样。 某年青警察听到这里颇煞风景地笑了。 “就像飞一样,结果就飞向了天堂。” 2019年1月29日。 游强的尸体还是没有找到,罗青青也就安份了不少,成天坐在沙发上发呆。 她这个样子,我倒是心安了不少,至少她不出去勾搭小年青,也不给我惹麻烦。 但这种才被按下去的心,在收到那个短信的时候,又瞬间提了起来。 临近春节,天气一日比一日晴朗,罗青青坐在楼下的院子里,懒洋洋地晒太阳。 我坐在二楼窗前码字,手机这个时候来了短信。 脑海中的思路被短信的声音打断,顿时心情不太美丽。 拿起手机来一看,心情顿时坠入了谷底。 是那个神秘人来的短信。 短信内容是:马上就过年了,兜比脸还干净,限你在明天五点前往刘阿娥的账号上转过来十万。 脑门上顿时冒了汗。 游强已经被我亲手给推到了大海里,这个短信又是谁发来的? 我立马回拨了过去。 “你是谁?” 电话那头还是那个低沉沙哑的声音。 “杨米,为什么到了现在,你还在纠结我是谁?我是谁就那么重要吗?” 我失了控:“王八蛋,快告诉我你是谁?” 声音过于尖锐,楼下的罗青青抬眼往楼上看来,我忙往窗户里缩了缩。 电话那头传来挂断的声音。 然后,来了一则短信。 :别生气,越生气越会让你失去理智。我劝你最好听话一点,这样大家就都能过一个好年。 我瘫在床上,努力分析这里面到底有什么不对? 在这个短信来之前,我是百分之百确定那个神秘的变态就是游强的。 当这个短信来了之后,情况就变得复杂了。 第一,如果那个神秘人就是游强的话,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天晚上,游强掉进大海里,自己游了上来。 然后他故作神秘,躲了起来,继续以敲诈我为乐趣。 第二,神秘人另有其人。 游强只是碰巧当了神秘人的替死鬼而已,那么问题来了,游强是真的知道我的秘密吗? 如果是真的,那么2018年12月4日凌晨时分,发生在我家院子里的事情不止一个人看见。 第三,问题又回到了起点,神秘人是谁? 在那样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能出现在这所房子的人,会不会还是村里的人? 脑中浮现出几个人名来,村长?阿标?还是阿标的好友阿峰? 脑中乱如麻。 很快我发现第一点似乎站不住脚,假如游强自小生长在海边,水性特别好。他掉进大海中自己游了回来。 以他卑劣的个性,他第一时间应该回到这里来找我,充分利用我的把柄敲诈更多的钱财。 当然,他不光想要更多的钱财,还想要动本姑娘的色。 推翻第一条之后,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 神秘人另有其人,而那个人在我彻底跟他撕破脸之前,我账户上的钱将源源不断地进入他荷包。 当然,他比游强这个烂人要好一点的是,他的眼里只有钱,并没有劫色的打算。 ------------ 第30章 背后的眼睛 第二天,五点之前,我不得不再一次向刘阿娥的账户转了十万块钱。 当银行账户扣钱的短信提示音响起来的时候,我在牙缝里蹦出几个字来。 “不管你是谁,我一定要将你找出来?” 1月30日,游强的老妈找上门来。 一来就摆出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她在院子里和罗青青抱头痛苦了一通之后,终于说出了她来的目的。 她先是哭穷,那个意思就是说她家穷得揭不开锅了。 然后再说游强是家里的顶梁柱,这游强出了事,留下她一个人在这个世界该怎么活啊! 说到这里她的意图我已经明白了八九分,她是来要钱的。 果然,她最后对罗青青说。 “阿强平时滴酒不沾,自从和你好上了之后,几乎天天喝酒,他要是不喝酒也不会掉进海里去。大妹子,看在我一个寡母的份上,也看在我家阿强和你好了一场的份上,让我有活下去的希望。” 罗青青缺根筋,没有明白阿强母亲的意思。 “阿姨,你放心,你是阿强的妈也就是我的妈。以后我会时常去看你的。” 罗青青说出这话的时候,面不改色。 而我,实在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妈,她和阿强的妈年龄差距以个位数论处,她是怎么能叫出这一声妈来的。 阿强的母亲眼珠子都瞪圆了:“大妹子,我也不要多,十万块钱的养老钱就够了。” 罗青青终于回过神来,明白眼跟前这个女人不是来找她互诉衷肠的。 而是别有图谋。 她立马气得跳脚:“阿姨,亏得你说得出来,阿强现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作为母亲的你不关心他的死活,却先跑来跟我要钱。你长了点心没。” 阿强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大妹子,阿强的摩托车掉在海里,他又这么多天不见人,十有八九不在了。你给我十万块钱,咱们就谁也不欠谁了。反正你和阿强也没有好几天,你还可以去找其它的男人。” 罗青青终于展现出她胡搅蛮缠的一面,抱着二蛋就在院子里撒泼打滚。 “跟老娘要钱,你怕不是找错对象咯,老娘穷得吃饭都成问题了,你居然管我要钱。老娘告诉你,我没有找你家要我的青春损失费就算了,你还倒打一耙。我跟你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有本事拿去就是。” 阿强妈大概没有见过这个阵仗,直接懵了。 我站在二楼的窗前,看着楼下的两个女人,各自开始飙演技。 最后,以阿强妈妈骂骂咧咧奔出了院子为大结局。 2019年2月1日。 老爹杨中秋难得来视频电话,问我过年要不要回家。 我知道他不过是敷衍客套而已,这么多年,上高中时期我没有选择,春节的时候不得不与他们一家三口呆在一起。 那种感觉从来没有舒服过,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甜甜密密的样子,而我,不过是一个局外人而已。 所以,上大学之后,我再也没有回过C城。 也许是为了例行公事,也许觉得我身上到底流着他的血。他觉得应该付出点什么。 所以每年过春节前,他都会给我来这一通电话,表示慰问。 对于一个商人来说,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就不是个事情。 可在我这里,他相当挫败,因为金钱在我眼里什么也不是。 他问过我:“米米,我到底要给你什么,你才能觉得不对我那么冷漠。” 我回答:“亲情,天伦之乐你给得起吗?” 他无话可说,他当然给不起,即使他想给,我也不需要了。在我需要的时候他没有给到,现在我已经成年了,给不给的还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我拒收他转来的钱。 这一天,视频那头,我看得出来他不过是走走过场,随口问了我一句。 “我知道你妈在你那里,需要钱吗,我给你转过去。” 我回答:“好啊,最近正好手头紧。” 他那头一愣:“好,你要多少?” “你看着给吧!” 以往每年他知道我不会要他的钱,所以他都很大方,口头说要给我转五十万来着的。 这一次,我太高估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了。 他脸色有些不太对劲,场面相当尴尬。 “那个,米米,今年老爸公司财务出了一些状况,这个年过得有些寒酸。手里头一时周转不太过来,所以,先给你转五万,等过几天手里头宽敞了再给你转过去。” 我还没有说什么,罗青青将电话抢了过去。 “杨中秋,五万,你好意思说出口吗,买一个包的钱都不够。你一个亿万富翁,过个年区区五万就想打发了你亲姑娘,你良心上说得过去吗?” 杨中秋压根就没想着和她交流,手机画面晃了几下,然后是杨中秋的声音。 “米米,你阿姨叫我下楼了,我不跟你们说了哈,钱我等会儿给你转过来。” 杨中秋的钱我没有收,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当然缺钱。 但这五万块钱对我来说,就犹如卡在嗓子眼上的鱼刺一般,上不上下不下,难受至及。 既然他要让我难受,我也让他难受难受。 我不收这钱,会让他在心里内疚死。 显然,杨中秋并不是一个靠谱的父亲。 在他亲姑娘面前哭穷,隔天,他的小老婆就在朋友圈上晒包。 说实话,那个包除了是品牌限量版之外,丑得要死,跟个编织袋差不多。 而这个丑得要死的包包居然要98万。 偏偏我妈罗青青这个不争气的,居然还在下头留言,发了一个流口水的表情包。 再然后,某位我认识的???谙峦妨粞浴 :哇塞,你这哪里是包啊,明明是一套移动的房子好不。 我坐在窗前,看着院子前面的林子,实在没有忍住,给杨中秋发了一则微信。 “老杨,你老婆买包的眼光有待提升哈。” 老杨也不知道是不是心虚,好长时间都没理我。 半天之后给我回了。 “米米,爸爸没骗你,今年老爸公司筹划上市,没想到糟那个投资公司给骗了。你阿姨那个包是我在网上买的山寨货,她还以为是真的,你千万别在她面前拆穿我哈。” 得,是不是山寨货,都不在我的关心范围之内,当前最重要的是,找出那个神秘人。 有必要的话,将他约到断桥上一叙,看能不能解除后顾之忧。 ------------ 第31章 背后的眼睛 2019年2月4日,农历除夕夜。 尽管城市里禁止放烟花爆竹,但凤梨村从傍晚开始就传来零星的爆竹声。 往年的除夕,我一般都是去唐美美家过年的。 他们家虽然条件不怎么好,但家庭氛围很浓,家人之间亲密无间,尤其是唐美美老爹,一个特别开朗的汉子,随时随地都是一副笑哈哈的样子。 我亲眼见着唐美美跟她老爹撒娇来着,那一种亲密的感觉令人简直就是羡慕嫉妒恨。 但今年不行,首先我妈罗青青呆在这里不肯走。 其次,是唐美美这个丑媳妇终于要见公婆了。 大川花了血本买了一辆丰田越野车,要和唐美美自驾奔千里之外大川的老家过年。 罗青青因为游强的事情,精神一直处于萎靡不振的状态。 而我就更不用说了,只能在内心祈祷那个神秘人大过年的不要来找事就烧高香了。 我们母女两个各怀心事,大年三十各自捧着一碗自热火锅,面无表情地看着春晚。 心里面有事,这自热火锅吃得也不是个味。 除夕夜,海阳市每年除夕的重头大戏,零点时分在著名的海滩上放烟花,与对面的城市隔海相望,此起彼伏的烟花在半空中竞相绽开,无比好看。 大学时期活泼一些,曾经和陈阳一起去海边凑过热闹,在人山人海中穿行,自得其乐。 再后来觉得没有什么意思,觉得还不如窝在被窝里看剧来得爽。 零点时分,站在天台上,第一声炮仗声响起的时候,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声音响起来。 随后,漫天的烟花就在空中展开了曼妙的身姿。 盯着空中的烟花发呆的时候,手机短信铃音响起来。 最近,只要这一种声音响起来,总令我心惊惊。 但凡一响,就代表我的户头又该划出去钱了。 果然,这次这个号码是熟悉的,陈阳的那个手机号。 头一个短信内容是:新年快乐。 我明白,这是一个黑色祝福。 果然,紧接着又发来一则:新年了,难道你就不表示表示吗? 我知道这才是他的重点。 跨年夜了,我不想再多跟他废话。直接回了信息。 :说吧!这次要多少。 :看在你那么爽快的份上,不多,五万块钱,现在马上转入张敏的户头上。 我打开手机银行APP,账户上的钱不多了,经不起几次之样的的折腾。 以前的我除了日常开销之外,基本不花钱。 现在想来,我以前对自己挺苛刻的,大笔的花销都在陈阳身上。 他父母都是工薪阶层,大学时期能给到他的钱也只够他紧巴巴的生活费。 匀不出来钱来交女朋友,偏偏遇到我这么一个傻大姐上赶着给他花钱。 大学时期,我们两个恋爱的所有花销都是我出,他也花得理所当然。 他比我先毕业,在海阳市找工作期间,也全靠我这个女友的支持。 我舍得在他身上花钱,他也乐意花我的钱,身上从头到脚,穿的都是品牌的。 总之,他自从交到我这个女友,整个人从头到脚都是我将他包装得人模人样的。 在学校期间,令无数学妹们对他垂涎三尺。 我账户上的钱除了我这些年挣的稿费之外,还有上大学以前,每年挣的压岁钱。 杨中秋是省城有名的百货大王嘛,那个时候也还舍得给我钱,如此积攒下来,户头里倒是达到了7位数,陈阳回D城之后,老是跟我抱怨说他上班的地方离家挺远的,每天要倒好几次公交车。 我大手一挥,就给他买了一辆丰田越野车代步。 那个时候,我对钱没有什么概念,觉得我写书能赚钱,有一个爱我的男友,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现在,生活跟我开了如此巨大的一个玩笑之后,我终于觉得钱的重要性。 五万块钱,很快就划了出去。 看着户头上的余额,我仿佛看到了山穷水尽的那一天,我是要由着那个神秘人将真相公诸于众呢,还是要想方设法满足那个变态的要求? 2019年2月8日。 我在海阳酒店见到了杨末末,我之所以见她,是因为陈阳那个手机号码又一次发来了短信,跟我索要十万块钱。 在那之前,我怀疑过村里的阿峰,阿牛,阿财,阿宝,阿扁,阿毛…… 这几天,我难得跟在罗青青的身后,将村子里逛了一个遍。 我不得不佩服罗青青,这些年走南闯北的,练就了一项技能,那就是自来熟。 村里的老少爷们,大爷大妈们,我叫不出来名字。但罗青青能,村东头的大爷小名叫狗蛋的她都能知道。 经过几天的摸排下来,我将重点怀疑对象固定在阿峰、阿扁身上。 因为其它几个怀疑对象,在12月3日那天,都在城里上班,具有不在场的证明。 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都是得益于罗青青。 譬如,在村头的大榕树下,罗青青正和一老大爷唠家常的时候,见到了阿财,她立马换了聊天对象。 “哥哥,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啊。” 这只是开场白,接下来,她会将阿财的祖宗十八代都了解清楚。 而我,只需要带着我的耳朵和脑子就行。 我之所以将怀疑目标放在这些青年身上,因为我觉得上了年岁的人不太会有事没事关注我这一个单身女青年。 阿峰和电工阿标关系不错,当了三年义务兵之后回到村里,发挥了自己的特长,在村里管治安的,用村长的话来说,是治保主任。 他手底下管着一个兵,那个兵就是阿扁。 阿扁,与阿峰,阿标是光屁股一起长大的发小。 与脚踏实地,又一根筋的阿标想比,这小子就有点游手好闲的意思,成天正事不干,哪里有乱就往哪里凑。 令我怀疑他的点是,在富得流油的凤梨村村民家里,阿扁家也不是不富,而是与村里其它人家比起来,相对要次一些。 阿峰当了治保主任之后,就在阿扁父亲的央求之下,将阿扁给收入了麾下。 阿扁虽然游手好闲,但他父亲却管得极为严格。 家里的钱一分都落不到他手上,反正到点回家有饭吃,有你的觉睡,但用到一分钱,都得他爹的允许。 ------------ 第32章 背后的眼睛 阿扁之所以在家混得如此没有地位,是因为他曾经太过于混账。 偷了家里的钱出去吃喝嫖赌,无所不能。 所以,阿扁缺钱花。 他有没有可能就是那个神秘人? 另一个怀疑对象就是阿峰,我之所以怀疑阿峰,是因为他是已婚人士,是怕老婆的典范。 据可靠人士透露,别看阿峰开着豪车,住着豪宅。 但就是买包烟,都要跟他媳妇儿打报告。 至于我为什么又撤销了对阿峰和阿扁的怀疑。 第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两个最近一个多月以来,没有表现出像是发了横财的样子。 第二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2019年2月7日这一天,我在村口的大榕树下看着罗青青和一帮大爷们唠家常。 当我接到用陈阳的那个手机号码发来信息的时候,阿峰和阿扁两个人就在我的眼前,和我家的二蛋玩得不亦乐乎。 所以,当下我就觉得我这种大海里捞针的做法不太靠谱。 再这么跟罗青青闲逛下去,她和我都快成为知心大姐了。 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发呆的时候,猛然想起一个人来,这个人就是杨末末。 陈阳这个号码能给我发信息,他会不会用同样的方法跟杨末末联系? 另外,让我起疑的另一个原因是,那之后警察再也没有找过我了解情况。 春节的时候,借着拜年的由头,我随口跟秦虎提了一嘴,问他陈阳失踪一案有没有进展的时候。 秦虎表示,杨末末撤案了,原因很简单。杨末末从陈阳的父母那里得知,陈阳并没有失踪,只是刻意躲着她而已。 至于陈阳在哪里,陈阳的父母表示不知道。 陈阳在哪里,我想也只有我和那个神秘人知道。 一个死人当然不能说话,为什么却能让陈阳父母坚信他没有失踪呢? 只有一个可能,也就是陈阳这个手机号码,或者用陈阳手机上的微信给他父母留下了他还活着的讯息。 于是,我带着诸多疑问去海阳酒店找了杨末末。 杨末末就住在陈阳最后住的海阳酒店8807房间,这个姑娘也是一条道走到黑的主。 她非得要在酒店等陈阳的出现。 其实,除夕夜的那一天,杨末末来找过我一回,她始终认为我知道陈阳的下落,并且求我给陈阳带个话,说她一直在海阳酒店等他。 我当然不能给陈阳带话,这话要带到的话,那我只能去另一个世界找陈阳。 酒店二楼的咖啡厅里,原本丰盈漂亮的杨末末,几天不见,显得憔悴不堪。 我叫服务生来一杯美式咖啡,问她需要什么的时候。 她略一沉吟:“我不能喝咖啡,给我来一杯热牛奶吧!” 热牛奶一上来,她还没有喝,就作出难受状,跑到洗手间吐了一回出来。 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 我明白,她这是孕期的反应。 看着她的样子,我莫名地难受。 她和我不大同,是家里的独生女,在父母的温暖中长大,是一个十分重感情的女子,不像我这么无情,拿得起放得下。 我说:“你这是何苦呢?陈阳不值得你这样为他守候。” 她反问我:“杨米,你有真正爱过一个人吗?” 我惊讶她问我这个问题:“当然,我曾经很爱陈阳这个渣男。” 她用一种窥探的眼光盯着我:“在我看来,你并不爱陈阳,如果你是真的爱她,不可能这么轻易地就放下了。你们几年的感情他这么背叛了你,你不恨他吗?” “我恨他,当然恨他。在我的感情世界里,容不下半点渣滓。他是我的初恋,我这么几年的青春全挥霍在他的身了,我当然没有那么轻易地就放下了,但是,我最艰难的那个时期已经过去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想起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回,我妈出去潇洒,半个月都没有回家。 有一天晚上,已经很晚了,家里的保姆赵姐家里有事,请假回家了。 我一个人呆在偌大的房子里,感觉家里四处都是幽灵在游荡,害怕得睡不着觉。 一个人蜷缩在走廊的角落里,死盯着楼下大门的方向,我不敢闭眼睛,害怕一不留神就有一个怪物从门缝里溜进来。 也不晓得盯了多久,反正上眼皮打下眼皮的时候,楼下的大门打开了。 老爹杨中秋回来了,按理说他回来我应该高兴才是。 但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他搂着一个妖艳的女人回来了。 两个人腻腻歪歪地上了楼,进了房间,干了啥我不知道。 第二天,我还正睡得香,就听到女人的尖叫声,然后是老爹杨中秋的怒吼声。 “杨米,你个死丫头,给我出来。” 我知道,这场风暴迟早是要来的。 因为,我头天晚上,拿剪刀将那个女人漂亮的红裙子给剪成了条条,撒在了楼道上。 这一天,我被罚了站,罚站不说,杨中秋非得要我跟那个女人道歉。 我说:“杨中秋,你姑娘我的字典里没有道歉两个字。” 那之后,但凡杨中秋往家里带女人,第二天,女人的裙子总会被我给剪成条条。 杨中秋对我说:“祖宗,你这是要弄哪样,到底要怎样,你才肯听话?” 我笑着说:“杨中秋,你在我妈不在的时候乱搞可以,但当着我的面就不行。” 那之后,杨中秋再也没有往家里带过女人,但他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 年少不懂事的时候,我暗自在心里想,要是将来我的男人也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话,我直接拿剪刀废了他干活的家伙什。 命运跟我开了一个玩笑,我没能废了陈阳的家伙什,却要了他的命。 言归正传,我问杨末末。 “你就这么打算等下去?万一陈阳一直不出现呢?” “他会的,如果他不想他的孩子出生在酒店里的话。” “我听秦警官说,陈阳跟他家里联系了,他就没有跟你联系吗?” 杨末末摇了摇头:“没,他躲我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跟我联系。” “你有给他打过电话吗?” “当然,我每天都打,但他死活就不接。” 看着眼前这个姑娘,我是同情的,知道劝没有用,但我还是劝她。 “杨末末,回去吧!及时止损才是你最好的选择。” 她坚定地摇了摇头:“杨米,爱情不是淡生意,我一定要等到陈阳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要他当着我的面说不爱我了,我才会走开。” 我只好说:“那好吧!咱们同是天涯沦落人,你要是有什么困难就给我打电话。” 没钱?送你现金or点币,限时1天领取!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免费领! ------------ 第33章 背后的眼睛 2019年2月14日,情人节。 这一天,我没有情人,但我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距离游强被我推进大海中已经二十来天了,他失踪掀起的风波渐渐平息。 曾经说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的罗青青,很快又搭上了一个小白脸。 有了前车之鉴,我坚决不允许她将他那个比我还小的小男友带回家来。 一个游强已经够受的了,我害怕又来一个号称知道我秘密的人。 罗青青威胁我:“女儿呢,你一个人过得跟个尼姑一样,总不能要求你老妈跟你一样吧!我又不是不了解我,我没男人活不了。 要不?你给我钱,我在城里头租房子,眼不见为净,省得咱们互相看不顺眼。” 我选择妥协,罗青青这个女人,除了给我生命之外,她就没有带给我一样正能量的东西,如果不是她,我会错上加错吗? 小楼终于清静了下来。 情人节的前一天,唐美美终于从大川的老家回到了海阳。 当大川那辆灰扑扑的越野车停在院门外的时候,从车上下来一个女人,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她就是唐美美。 好家伙,本来挺时尚的都市女青年,变成了一个从乡下来的土妞。 看在她从大川家给我带了不少的土特产,我打住了想要大笑一场的冲动。 晚餐比较丰盛,大川老家带来的腊鱼,腊肉,腊香肠让我觉得像在过年一样。 晚餐过后,在院门口与他们两口子道别。 美美问我:“亲爱的,明天情人节有安排吗?” 我笑笑:“咋的,你要舍弃你家大川来陪我吗?” 大川客气:“也不是不可以。” 美美不干:“过两天大川又要出海了,情人节我当然得陪他。我有个建议你可以采纳一下。” “什么建议?” “那个人见人爱,花见花羞的秦警官,我建议你可以和他约个会,吃个大餐,看场电影。你看看你,才几天不见,可憔悴了不少。女人啊,还是得要男人来滋润滋润才行,不然很快就干巴死了。” 我直接喊她滚,咸吃萝卜淡操心的主。 2月14日这一天,我还真的约了秦虎。 当然,不是说情人节没有情人也非得要找一个情人来过一过不可的。 我之所以约了秦虎,是因为我有事情要求于他。 这天,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逗二蛋。 就这么时常无意识地逗二蛋的工夫,二蛋居然无师自通,学会了跟人握手。 当我发现这个奇迹的时候,兴奋不已,回屋切了美美带来的香肠,逗二蛋,给一片握个手。 正逗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躺在桌子上的手机短信提示音响了。 刚才还高兴的心情瞬间就疑似银河落九天。 不出所料,看来神秘人也要过情人节。 短信内容:情人节了,想讨好女友,奈何囊中羞涩,江湖救急。下午五点前,往刘阿娥的账号上转入十万块钱。 我回了信息:你他妈不是土豪就别装逼,过个情人节需要十万块钱吗? 他那头来了一个无赖式的幽默:没办法,谁让我身后有你这么一个金主呢,不土豪都不行啊。 紧跟着这一则短信之后又接着来了一条。 :别说十万了,就是二十万,三十万,你也得给我转。明白吗? 我不再理他,无赖就是无赖,如果我再多言语,保不齐他来了狮子大张口,我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这十万块钱还没有转出去,手机又来了短信。 正是这个短信,让我觉得自己之前一直就是一个大傻子。 我怎么就没有想到神秘人其实是两个人? 这个由陈阳的手机号码接连发来了两则短信。 第一则:情人节快乐。 第二则:杨米,情人节了,不准备点礼物怎么行呢?下午五点之前转十万块钱过来,过期不候。 我脑子里顿时犹如灌满了浆糊,懵得彻底。 醒过神来的时候,首先觉得会不会是那个神秘人恶作剧。 我给之前那号码打了电话过去。 他那头应该是接电话不太方便,声音拉得很低。 “你他妈的是不是有病?” “你才有病。” “你给老娘说清楚,钱到底转到刘阿娥的账号还是张敏的账号?” 他那头显然不明所以:“杨米,你他妈的才有病。让你转刘阿娥就刘阿娥,什么张敏,王敏的。脑子缺氧了吧!” 然后,他挂了电话。 这一次,他说话的语气似乎给了我一点信号,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所认识的人里,到底是谁会这样讲话呢? 想来想去,脑子越发地凌乱。 如果这个不知名号码的神秘人和那个用陈阳的手机号码给我发敲诈信息的人不是同一个人。 那么,他们又分别是谁? 想一想,其实是我先入为主,认为这两个号码是同一个人。 可以确定的是,不知名号码的神秘人,是知道我的秘密的。 因为他给我发过那天晚上,我将陈阳装进后备箱的视频。 但持有陈阳手机号码的这个人,他知不知道我的秘密?就难说了。 我给陈阳的手机号码拨了过去,但他那头先是接听了,但一直不肯出声。 然后就挂掉了。 一个不敢出声的人,应该是我认识的人,所以他怕我认出他来。 我回了信息:你是谁? :你怎么老问我这么无聊的问题。 :老娘问你是谁?你他妈的不说,我就报警了。 :我是一个知道你秘密的人,所以你不敢报警。 :你他妈的知道我什么秘密? :杨米,别跟我装蒜,你有什么见不得光的秘密自己不清楚啊。 我已经处于疯狂的边缘。 :你他妈的说不说。 :说又怎样,不说又怎样? :不说,别想再从老娘这里拿到钱。 :2018年12月3号那天,你应该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吧! 一股冷汗从后脊背直窜脑门,12月3号,对于我来说,是一个一听起来就发毛的日子,可以说是终身难忘。 我没有回应,他继续发来信息。 :怎么样?还需要我细说吗? 我无力坐在椅子上,二蛋不识趣地跑来要跟我握手,被我一脚给踢开了。 这家伙夸张地嗷嗷直叫,还不肯停。 我瑟瑟发抖回了两个字:不用。 :那就对了,记得转钱啊!我还等都着钱过情人节呢。 ------------ 第34章 背后的眼睛 海阳大学对面的巷子里,有一家隐秘的咖啡馆。 静幽幽的,老板娘很佛系,随时都是笑吟吟的。 咖啡馆平时没什么人,上大学的时候,我经常去那里,来一杯黑咖啡,然后一坐就是一下午。 老板娘还时常送我一碟点心。 我约了秦虎在这里见面,是因为这里够隐秘。 当我给秦虎打电话的时候,他那头很嘈杂,人民警察向来都是忙的,那年,我跟着他们警队四天,在四天的时间里,他们没有按时吃过一顿饭,有的时候甚至连口水都喝不上。 在电话里他问我有啥事,我回答。 “这不情人节了吗?你要是没啥事,咱们两个单身狗就过一过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呗。” 他那头嘿嘿一笑:“咋的,是不是走遍千山万水,还是觉得我最好。” 我说:“好不好的另说,但确实有顶顶重要的事情需要见你一面。” 我约的时间是下午5点。 但我在那里等到了7点多钟,秦虎才姗姗来迟。 铮铮铁血汉子也有柔情的时候,来的时候风尘仆仆的样子,手里拿着一枝蔫巴蔫巴的玫瑰花。 坐下来的时候,顺手就将那一枝玫瑰花递到了我的手里头。 然后笑着说:“情人节快乐。” “情人节快乐。” “不好意思,我来迟了,最近有一件棘手的案子,走不开。” “没关系,反正我也没事。” “怎么样?今天由我来安排,先请你吃个饭算是陪罪,然后请你看个电影。” 我当然不是来和秦虎过情人节的,在他来之前,我已经在咖啡馆隔壁的牛庄面馆吃了一碗牛肉面。 半个小时之后,秦虎坐在我的对面,他的面前摆了一个大海碗,碗里面空空如也,他连面汤都喝得个精光。 “不好意思啊,中午忙没吃饭,让你笑话了。” 我笑了笑没说话。 他拿纸巾擦了擦嘴,问我:“你不是说重要的事情跟我说吗?” 我朝四周看了看,咖啡馆里,除了我和秦虎之外,还有一对学生模样的情侣坐在与我们相对的角落里腻歪。 吧台里,那个服务生戴着耳机在听音乐。 我说:“其实这件事吧,还挺不好启齿的。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只有来找你。” “杨米,我以为以我们两个的交情,应该没有什么不好启齿的,尽管说来。” “那个,是关于我的隐私,真的不太好……” “隐私?什么隐私。” “换个角度说吧,最近一个多月,我一直被人敲诈勒索来着。为此,我不光金钱上大量的付出,精神上也被折磨得疲惫不堪,实在是熬不下去了。” “敲诈?为什么不报警?” “因为牵扯到我的隐私,我没有办法选择报警。” “这个隐私是什么,能告诉我吗?” “其实,其实是一些视频和照片。” “什么照片?” “一些穿得比较少的照片。” “仅此而已?” “当,当然不是。你知道的,热恋的情侣之间亲密的照片。” “你的意思是说,有人拿你和你前男友的亲密照敲诈勒索你?” “是的。” “知道是谁吗?” “不知道,这也是我今天找你来的原因,你是警察,要找到那个人应该不难。” “我不太明白,你和你前男友的亲密照什么会落到别人手里?” “陈阳,这个变态。我一直不知道他有这种癖号,偷偷录下我们亲热的视频存在电脑里。我猜他的电脑应该是中病毒了,又或者,他将那些视频有分享给别的人。各种可能都有。” “敲诈你的人会不会就是陈阳呢?” “也许吧!” “跟我讲一讲具体的过程吧!这个人是怎么联系上你的。” “短信,一个网络号码,查不出来。” “能给我看一看短信内容吗?” “不,不能。” “为什么?你不让我看,我又怎么能帮到你呢?” “不好意思,因为内容十分露骨,还有视频内容,我不想让你看见。” “好吧,我理解,那你将那个号码给我,还有你转账的记录。” “那个,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号码是陈阳的。” “你是说,有两个人同时在敲诈勒索你?” “起初我也以为是同一个人,但今天,这两个号码都发来了信息,让我转钱。” “你和他们通过话吗?” “陈阳的手机号码,我每次打过去,那头都没有人说话。另一个号码有通过几次话,声音低沉,应该是用的变声器。” “你就没有怀疑过陈阳吗?” “我想应该不是他,如果他要敲诈我的话,他会傻到用自己的电话号码吗?” “那倒也是,但能用到他的手机给你发信息的,应该是他身边的人。你和陈阳最近有见过面吗?” “没有。” “你有没有觉得不正常,按理说,你回了海阳市,他又不想和你分手,他应该想方设法和你见面的。可为什么一个多月过去了,他都没来见你?” “我也不知道,他或许是想摆脱杨末末吧!” “你最近有和杨末末见过面吗?” “春节期间见过一次,她在海阳酒店住着,非得要等陈阳给她一个交待。” “你觉得这会不会是陈阳和杨末末两个人演的一出戏?” “不知道,或许有可能吧!” “你总共转了多少钱给对方。” “60多万吧!” “你可真傻,对于这些贪得无厌的人来说这就是一个无底洞,再多的钱都不够往里填补的。杨米,这种事情,我认为最理智的办法就是报警,让警方来处理。” “不,不能,我不想那些见不得人的照片和视频被公开,那样,我以后还怎么见人?” “听我说,你是受害者,这件事不从根上去掉,只会越来越糟糕。” “不,老秦,真的不能。” 秦虎不太理解:“杨米,只是一时的难关,这种事情谁也不想遇到,但遇到了咱们就得积极面对。再大的事情在时间的面前都不是事。没有人会在意的,相信我,我陪你度过难关。” “老秦,我虽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家。但我不想出名的方式是因为那些见不得人的视频和照片。真的,老秦,帮帮我,帮我找到那个人,然后,用我的方式来处理。” 秦虎颇感无奈。 “好吧!我尊重你的意思。找到那个人对于我来说应该不难,给我一点时间。” 从咖啡馆出来,启动车子,从后视镜里看着老秦站在咖啡馆门口朝我挥手。 利用他我挺内疚的,但事情已经演变到了这个地步,我没有其它的办法。 但愿如他所说,再大的事情在时间的面前都不是一个事。 无论好的坏的结果,我应该坦然接受。 ------------ 第35章 背后的眼睛 2019年2月19日元宵节。 海阳市湿地公园一年一度的花灯,闹得正盛。 秦虎给我打了电话,问我要不要去看看花灯,散散心情。 我拒绝了,他那头犹豫了一下又说。 “那我晚上下班去你那里一趟,我妈做了汤圆,我给你一些带过去,芝麻陷的。” 我不关心汤圆,问他:“那件事……有进展了吗?” “等我到你那边再说。” 这一次,他倒是很准时。 看着他在厨房熟练的煮汤圆,我想起陈阳来。 咱们两个都是厨房小白,陈阳更是一个懒得要死的宅男,扫把倒了都不带扶一下的主。 更别说专门为我煮一顿饭,用他的话来说:“费那个神干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第一,我煮的铁定没有饭店的好吃。第二,煮了还得收拾。何必呢?” 月亮够大,够圆,天气不错,月光洒在院子里,这一隅独好。 我到底还是没有沉住气。 “那个,查得怎么样?有眉目了吗?” 秦虎答非所问:“我看你不如出去散散心,这段时间,你瘦了不少。”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要不是我心理素质好,要是换个人,早就跳大海死球了。 “作为刑警队队长,查个人应该不难吧!” “当然不难,只是需要点时间。刘阿娥这个人确实如你所说,是西藏墨脱县人。但她是一个普通的农妇,至今没有走出过墨脱县。 从墨脱县警方传来消息,她也从来没有办过你所说的那一张银行卡。不过身份证倒是丢过一回。这张卡要么是从网上买来的,要么是被捡到身份证的人办的。 你的钱转到那个账户上的时候,嫌疑人都是从自助银行的ATM机上分多次取走了现金。” “自助银行应该有监控的,取钱的那个人是谁?” “现在暂时还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是一个男人,身高在175左右,身形壮实。他全副武装,看不出来样貌。每次取钱的时候都选择在凌晨时分。 这个人也挺狡猾的,他每次取完钱之后,漫无目的地绕了很多地方,我根据他的行动轨迹追踪到了悦华路上的一处巷子,就再也没有发现那个人。 我这儿有视频,你看一看,认识吗?” 监控画面并不清楚,那个人又一身黑,还戴着鸭舌帽和口罩,除了可以确定是一个男人之外,不知道他是谁。 但身形和我认识的一个人还有几分相似,但我很快否定了那个想法,不可能是他。 我摇了摇头:“太模糊了,我认不出来。就没有别的办法知道他是谁吗?” “办法其实是有的,只要我们时时监控刘阿娥的账号,他下一次取钱,我们就会知道他是谁。” “别……你知道的,我不想那样。” “杨米,我是一名警察,我明明知道有人在犯罪,而我却不能将他绳之以法,我这是在渎职。” “老秦,我求你了。报警我不是没有想过,但那个人说了,只要我一报警,那些视频和照片就会发到各大网站,你不想我成为一个人人皆知的网络名人吧!” “好吧!不过,不是我危言耸听,这件事的最后结果也一定不是你想的那样。就算你知道了那个人是谁,你能让他放手吗?” “我不知道,我现在只想知道他是谁?” “你身边有这一种身形的朋友吗?” “应该没吧!” “什么叫应该?” “我朋友不多,男的更少了。一时想不起来,会不会是认识的但不熟的?” “这个人你应该是认识的,否则他不可能这么了解你。” “另一个人呢,用陈阳手机给我发信息的那个人,查到了吗?” “陈阳的手机号码基本处于停用状态,我追踪了近期的通话记录,发现这个号码只和你联络过。并且使用地并不在海阳市。” “那是在哪里?” “好几个地方,最先是在省城。” “能具体查到是谁在用吗?” “不能。不过,你在省城有认识的人吗?” “不知道,省城离这里也不远,大学时期的同学应该有不少是那里的。另外一个账号呢,张敏的账号?” “张敏,时年18岁,是省城第八中学的一名高三学生。学业紧张,在你说的那几个时期,她都在学校,而且学校是不允许用手机的。” “会不会是她身边的人?” “为免打草惊蛇,我只能从侧面调查。张敏是独生女,父亲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母亲是一名家庭主妇。你觉得他们有可能是敲诈你的那个人吗?” “出租车司机?是在省城还是在海阳市?” “省城。” “哦,那是不太可能。” “所以,我怀疑张敏这张卡应该也是从非法渠道得来的。” “那么取钱呢?张敏的账号我转了25万,那个人总要取钱吧!” “这张卡号在各个地方都取过钱,最近一次取钱,是在三亚。而且每次取钱的人都不一样,同样经过了全副武装,看不出来真面目。 我怀疑张敏这张卡已经被复制了很多张,取钱的人也并不是真正的嫌疑人。 但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这种手法对于我们警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只是需要时间,一定会查到源头。” 也是,是我太心急了一点,的确需要时间。 秦虎又问我:“我有一点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就不怀疑陈阳?” “我了解陈阳,他这个人虽然在男女关系上渣了一点,但他胆子小,不敢干出这种敲诈勒索的事情来。再说了,以他简单的智商,想不出来这么复杂的手段。” “希望是你想的那样,这要真的是他,还真就不是个人。” “我想问一问,我和那个神秘人通话的录音可以识别出是谁吗?” “你有录音?” “是的,第一次通话之后,我多了一个心眼,将通话录了下来。” “不早说,这个相当重要了。声音经过处理,不说百分之百能还原那个人本来的声音,至少百分之七八十是有的。” “那个人的声音虽然经过了伪装,但我总觉得他说话的语气很熟悉,就是想不起来是谁?” “那就是你认识的人了,你将录音发给我,很快就会有结果。另外,你再想一想,那个取钱的男人,有没有可能认识。” 二蛋在狗窝里打了一个哈欠,将头趴在窝沿上,准备睡觉了。 时间不早了,秦虎站起身来告别。 “好吧,我走了,最近队里一件案子还没点头绪,局长已经骂过好几回了。你注意一点,如果那个神秘人再跟你联络,记得告诉我,不要一个人扛。” ------------ 第36章 背后的眼睛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刘姐从老家回来了,她来打扫卫生的时候,带来了老家的特产樟茶鸭。 唐美美下了班之后,也来凑热闹吃鸭。 刘姐动作麻利,收拾了好几个菜,等唐美美来开饭的工夫,又将院子里花台上被二蛋毁得差不多的菜园子给整理了。 餐桌上,大家的精神头都不太好。 刘姐说她回一趟老家,两个月工资花没了,自然没啥好心情。 唐美美,大川走了好几天,独守空房的滋味不太好受,说她没有人暖被窝,荷尔蒙都失调了。 而我,要能心情好,那我还是一个人吗? 刘姐切了半只鸭也还剩了一大半,要在以往,这鸭子骨头都会啃个精光。 有一搭没一搭聊天的工夫,唐美美突然问我。 “最近和你家老秦的关系咋样,有没有达到滚床单的地步?” “老秦?” “是啊,情人节不是送你一朵快枯萎的玫瑰花吗?” “你想哪里去了,我们两个是纯粹的革命阶级友谊。” “老实交待,昨天是不是老秦陪你过元宵?我说来陪你吃汤圆你都不干。” “你是属狗的吗?” “是的,我一进院子就闻到了老秦的味道。说吧,你们有没有那个?” 我微微一笑:“怎么可能?人家可是正直的人民警察,不提倡婚前越轨。” 刘姐立马八卦:“警察好啊,警察多安全啊。说实话,你一个人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我有的时候还很担心。是该交个男朋友了,年纪青青的,整的老气横秋的,一点朝气都没有。” 唐美美又趁火打劫:“改天让老秦请客,我倒要看一看老秦是不是长得三头六臂。” 请不请吃饭,当然不是我能决定的,得当事人同意。 所以,我给老秦打了一个电话,老秦很爽快,说等他空了一定请。 大家吃鸭的心情都不太好,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看着唐美美的车隐没在小路尽头之后,我也上了车,远远地跟在了后面。 以往没有觉得,一向文静的美美,开起车来还挺猛的,特别是那辆全新的丰田越野车跑起来,我这吉普车都有点甘拜下风的意思。 我之所以跟着唐美美,是因为老秦给我的那段监控视频,那个模糊的身影,在我所认识的熟人当中,也只有大川能匹配。 这一个晚上,唐美美并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先是将刘姐送回了家,然后回了她所租住的小区。 一路上,我心情相当复杂,我在质疑我最好的闺蜜,我是脑子瓦特了吗? 第二天一早,我去超市买了一些营养品,驱车去了郊区唐美美父母家。 她爸妈都是朴实的农民,热情好客。尤其是唐妈妈,见到我一个劲地数落我,说我好长时间没去看他们老两口了,还怪想我的。 我努力地扯了一个笑说:“我这不来了吗?要怪就怪美美,每次我说来,她都说忙,我只好一个人来了。” 中午吃的是海鲜大餐,十分地道。 石斑鱼是唐爸爸去海里打上来的,虾子够肥够大,全是野生的。 他们这个年龄聊到儿女的婚姻大事是常态,我在努力掏蟹肉的时候。 唐妈妈笑咪咪地开始催婚大戏。 “阿米啊,你什么时候结婚?” “阿姨,我对象都没有,跟谁结婚?” “骗阿姨,上回跟你一起来的那个俊后生不是你对象是啥。” “他被别的女人拐跑了。” 唐妈妈是一个实诚人,她相信了我说的话,十分惋惜道。 “你那个男朋友,不怪阿姨说他,还真长就了一副花心的相。还是不如我们家大川,一看就忠厚老实的样子。唉……那我们家阿美要比你先结婚了。” “美美不是说没买房不结婚吗?” 唐爸爸一脸喜悦:“阿美他们开始看婚房了,说是选中了两套,一套二手房,一套期房,他们还在犹豫买哪一套。房子确定下来之后,五一劳动节的时候就办酒席。” 我用力咬了手中的蟹腿,蟹壳差点卡在嗓子眼上:“美美中彩票了?这才刚买车又要买房?这个女人,这么大的事情尽然瞒着我。” 唐妈妈:“是大川啦,他涨了工资,再加上他老家父母给了一部分,付个首付还是可以的。” 大川的父母?我知道,他的父母体弱多病,一直在老家务农,平时看病都要靠美美接济,他们哪里来的钱赞助儿子买房? 回城的一路上,我精神恍惚,一度差点将车开进了大海里。 我之所以去美美父母家,是因为头天晚上,我在美美家楼下胡思乱想的时候,将手机拿出来翻阅。 研究那个神秘人发来的短信,其中有一则视频,让我看出了端倪。 那是神秘人威胁我的一段视频,视频的背景是海阳市公安大楼。 夕阳的光芒照得公安大楼熠熠生辉,我发现不对劲的是那个影子。 一道斜长的影子拉在了地面上,之前我怎么就没有注意到? 那个影子,是一个女人的影子。 虽然女人留的只是齐耳短发,但仔细一看,明显是一个女人的影子。 也就是说,拍摄这一段视频的神秘人是一个女人。 唐美美,她正好留着齐耳短发。 她是一个干练的职业女性,打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是那个发型。 车子快开到凤梨村的时候,老秦来了电话。 “阿猫,那个音频我找人分析出来了,原声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我发给你听一听,看是不是认识的人。” 一个女人的声音,一开始我一直认为是一个男的。 我浑身上下已经开始冒虚汗了,踩油门的脚似乎不太听使唤了。 老秦说话的声音犹如风铃一般,丁丁当当地敲击着我的灵魂。 “阿猫,有听到我说话吗?” 他说这话的当口,我手中的方向盘不听使唤,车子的前脸重重地撞在了离家不远的那棵棕榈树上。 这一脚油门踩得结实,车子撞到树杆上的时候,脚下底还在使劲轰油门。 随着油门的轰隆声,引擎盖开始往外冒烟,我听见老秦急切地声音。 “阿猫,你怎么啦?说话啊。” 我一摸脑门,满手的血,但感觉不到疼痛。 “老秦,我撞车了。” “你在哪里?” “家,家门口。” 手机微信里,老秦发过来的音频。 我听到了那个女人的声音,特别熟悉,视线和意识都开始模糊。 我太累了,好想好好地睡一觉。 ------------ 第37章 背后的眼睛 海阳市第一医院,我躺在病床上,看着唐美美忙前忙后,好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 这个姑娘一进门就数落个不停。 “叫你开车的时候不要开小差,这个毛病总不改,是不是开车的时候抽烟啦?改天我一定要将你那些烟给藏起来。” 我努力地扯出一个笑,说话间扯动着腮帮子,扯着扯着的痛。 “不怪我,怪老秦,我开车的时候,他给我打电话。” “瞎说,怪什么自行车,你不是有耳机吗?” “我不管,反正就怪老秦。” “你呀,一直就是个无赖。” 我一语双关:“唐美美,咱们两个到底谁才是无赖。” “行,你是病号就是大爷,我无赖行吗?来,喝汤,这可是我炖了两个小时的鸡汤。不喝对不起我啊。” “我手疼,你喂我。” “行,我喂你,每次生病就跟个小孩子一样。拜托,我不是你妈。” “我从我妈那里没有得到的爱,通通都要从你这里讨回来。” “滚,我哪里生得出来你这么大的姑娘。” 鸡汤是真的好喝,唐美美确实是一个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打得过怪兽,居家旅行必备的“新式好女人”。 鸡汤喝完之后,老秦出现在病房门前。 昨天,因为心情不太美丽,从郊区唐美美家开车回来的时候,一时疏忽没有系安全带。 当车子撞上那棵棕榈树的时候,脑门和前档玻璃来了一个亲密接触,这款玻璃还挺结实的,它没啥事,但我的脑门就发生了流血事件。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了。 睁开眼睛,就看到老秦关切地坐在病床边上,看到我醒来之后,长舒了一口气。 中午的时候,老秦从医院的食堂打来了清粥小菜,完全不合我的胃口。 尽管他一再表示,医生让我吃清淡一点,尤其是酸辣粉,这种东西最好别吃。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他没能坚持住,出门去医院对面那家成都面馆给我买酸辣粉。 他也就出去个十来分钟吧,唐美美就出现在病房门口。 唐美美为什么会知道我受伤了,这是一个谜,后来老秦解释,是因为在我昏迷期间,唐美美给我的手机打了电话,然后是他接的。 我为他擅自作主张懊恼。 这个时候,其实我最不愿意见到就是唐美美。 人生如戏,又有谁不是一个戏子?自打娘胎出来之后,就开始表演。 只是这些个戏子,有的演技精湛,有的演技拙劣而已。 我和唐美美之间一来一往的这一出戏,简直可以与影后媲美。 唐美美与老秦是第一次见面。 唐美美先伸出右手的:“秦警官,久仰大名,如雷贯耳,果然闻名不如见面,还真是一表人才啊!” 老秦一面伸出右手,一面朝我来了一个意味深长地笑。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应该听出来唐美美的声音了。 唐美美背对着我,显然没有看到我和老秦之间无声交流的样子。 场面一度十分和谐,有说有笑。 2019年2月24日,星期日,我从医院回到了家,唐美美随行。 晚饭后,我提议去海堤边散散步,欣赏海边的夜景。 唐美美欣然同行。 夜凉如水,半个月亮沐浴在海浪之间,一浪接着一浪,起来又下去。 站在断桥的尽头,唐美美不由得赞叹。 “杨米,你住这里这么久了,也没有告诉我这里还有这么美的地方。” 我答非所问:“还记得陈阳吗?” 她不解:“好好的提那个渣男干嘛?” “当然得提,其实我早就想跟你提一提陈阳的,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这么好的景色,提他就扫兴了。” “没办法,不提他,我这故事开展不起来。” “米米,你到底要说什么?” “你往前看一看,这断桥底下,是不是风大浪急。” 她往前挪了挪脚步:“别说,还真有点害怕,尤其是像我这样恐高的人。” 我说话的声音在瑟瑟海风中没来由地清晰。 “还记得12月3日那天晚上吧,确切地说,是12月4日的凌晨,就是在这里,我将陈阳的尸体装在睡袋里扔了下去。他在下面翻都没翻一下就沉了下去。” 月色下,唐美美一张脸惨白的。 “米米,你在说什么?你是疯了吗?” 冰冷的海风吹得我一张脸越发地冷意十足,与我冷冷的声音可以相媲美。 “米米?别叫得这么亲密,也许我们两个之间的交情远远没有那么熟。” 唐美美没有作声。 我继续:“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早就在我住的地方装了隐秘的监控。 也许现在还在,但我还来没有来得及查看。 其实,就在你给我发敲诈短信的时候,我意识到有人在家里装了监控,或者在我手机里置入了某种程序。 后来,在我的手机里没有查出异样,家里也没有找到隐秘的监控。 更可笑的是,我当时怀疑给我安装监控的电工阿标,还让你介绍了人来检查。 也许,我现在用的监控,你也可以查看。 这也就是我做什么都在你眼皮子底下的原因。 可笑的是,我居然还以为我住的地方闹鬼了,以为身边是不是有个隐形人的存在。 那天晚上,我失手弄死了陈阳之后,将他装进后备厢,整个过程你那边清晰可见。 当然,你看见这些画面的时候,也许我正好在三亚海滩上边晒太阳边提心吊胆,我害怕有人发现陈阳的尸体。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在我的身后,已经有一双不安分的眼睛在盯着我,伺机而动。 当我决定去国外,逃避罪责的时候,你给我发来了警告的视频。 让我不得不留下来,傻里傻气地成为了你和大川的摇钱树。 我压根没有想到,我背后的那双隐秘的眼睛,居然是我最信任的人。 你买的那辆车,准备买的婚房,还有接下来的房贷,是不是都要让我来替你们买单? 关键,我他妈的还信了,以为真的是大川赚到钱,我还在为你们越来越好的生活而高兴。 其实我早该想到,一个收入颇丰的海员,这么多年为什么一直没有赚到钱? 记得你跟我说过的,大川的父母有病,长年需要吃药,他还有一个好吃懒做的弟弟需要接济。 半年前,他父亲住院手术,手术费用不够,他还向你伸手要过钱。 他怎么可能一下子拿得出来那么多钱?” ------------ 第38章 背后的眼睛 唐美美静静地站在断桥的边缘,一双眼睛直视着前方,一句话也不说。 我继续:“说吧,为什么要那么做?这么多年,我自问对你不薄吧。我没有想到,在我身后一直捅刀子的人居然是你。” 唐美美的声音仿佛从海面上飘过来似的。 “我早该想到,你虽然不敢报警,可你却可以找秦虎帮你调查的。是我疏忽了,我低估了爱情的力量,让一个优秀的警察可以以身试法。” “这个时候,你居然还在懊恼你和周大川的勾当被人发现。一点忏悔的样子都没有。 我就想问问你,如果我没有发现你给我的那段视频里的影子跟你很像,如果我没有觉得那个神秘人说话的语气似曾相识,如果我没有找老秦找人辨别神秘人的声音。 你们还要打算敲诈到什么时候?” 唐美美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杨米,你有没有体会过少一毛钱买不了一斤米的感受?有没有体会过一天只吃一顿饭的感受?你有没有体会过大冬天只穿着一件单衣,冻得瑟瑟发抖的感受?” “这跟你敲诈我有什么关联?一个人不管有多穷,但他的精神世界不能崩塌,也不能做出背叛朋友的事情来。” 她冷冷一笑。 “朋友?你或许不知道,我其实并不想和你做朋友。 我们不是一路人,你或许永远也不可能有那样的经历,可这些在我的童年是常态。 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几乎顿顿吃的都是地瓜糊糊,就算是地瓜糊糊也不能管够。 我爸说,咱们这样的人家唯一的出路就是靠读书,知识能改变命运。 所以我努力学习,考上理想的大学,为的就是改变那一种穷怕了的命运。 可最后呢,知识并没有改变我的命运,我并没有得到我想要的生活。 毕业了,找不到工作。 唯一的工作,是你介绍的,工资勉强只够在这座高消费的城市里生活,想要存下点钱,不能买好看的衣服,不能买想要的包。 甚至从来不敢出去吃饭,因为一顿饭好几大百,就意味着我接下来要吃很久的泡面。 找个男朋友,他妈的比我还穷。 不是我不想找有钱的男朋友,而是有钱的男人,他们的眼睛都长在脑门上,他们是不可能看上我这一种灰姑娘的。 而你这种人呢,一出生就像一个公主,你不需要努力就能得到一切。 金钱,男人,所有我所羡慕的东西,它们只垂青你这样的女人。 甚至连眼角的余光都不肯扫一下我们这样的灰姑娘。” “所以呢,你只是因为我不能选择的出生,就可以对一个真心对待你的人做出背后捅刀子的事情吗?” “真心对待我?杨米,你摸着良心问一问自己,你有真心对待过我吗?” 我无法形容此时我的心情,我面对的是怎样的一个心理扭曲的姑娘。 “我问心无愧,我自认为对待每一个人都是拿出十二分的真诚。更有甚者,在你身上,我最好的姐妹身上,远远不止十二分的真诚。 大学时期,我见你几乎不去食堂打饭吃,顿顿泡面,还是那一种批发的廉价泡面。 为了让你吃好吃一点,也为了你那一点可怜的自尊心。我说我最爱吃泡面,将自己打来的饭跟你换。 其实,你不知道,你买的那一款批发来只需要一块钱一包的泡面,难吃得要死。 为了让你相信我是真的爱吃泡面,我甚至连那一种跟洗脚水似的泡面汤都喝了。 从大二认识你起,整整三年,你算一算,我吃了多少包那种难以下咽的泡面。就这,我还不够真诚? 还有,你被你们班上那位自称为班花的女人欺负的时候,是谁替你出头的? 你们宿舍那位胖妹冤枉你偷她钱的时候,是谁坚持报警要还你清白的? 你天天穿着那件土得要死的灰麻色衣服,我想让你穿好看一点,但又不想你那令人可笑的自尊心难堪。 我买了新衣服,假装自己不合适,然后送给你。其实那些都是以你的尺码买的。 我把你当作最要好的朋友,甚至是亲姐妹一样。 我自认为对你有一百分的真诚,这些你都没有看到吗?” “哼哼,真诚?在你眼里这些或许是真诚,但在我看来,并不是。只是你在我面前展现你的优越感而已。你比我漂亮,你比我有钱。我说话老师和同学不相信,只要你出马,他们无条件就相信你。 这仅仅是优越,只有在我这样的灰姑娘面前,你才能将你的优越感发挥到极限。 你以为你施舍的饭菜,我吃起来很香吗?不,一点都不,比起我的泡面来,它连百分之一都不如。 你买的那些衣服,其实一点都不符合我的气质。我一点都不喜欢,但为了不让你的优越感失望,我不得不穿上。 还有,我的编辑工作。 我找了半年都没有找到工作,只因为你一句话,我就可以在大型出版社工作。 我身边的每个人都在说你好,我爸,我妈,朋友,同学。都觉得我应该无体投地膜拜你,感谢你赏饭吃。 天知道这份工作我干得有多憋屈,我夹在你和老黄那个变态中间,受夹板气。 拿着几千块钱的工资,干的是建筑工人的活。 而你们呢,谁在意过我的感受。 老黄,老总架子十足,一贯的坏脾气,动不动就骂人。 而你,一贯的公主病,拖稿,不讲道理,任性。 我为了我赖以生存的几千块钱工资不得不周旋在你们中间,陪着笑。 说老实话,我早就受够了,每次看到老黄那一张一合的嘴,我就想拿文件夹直接拍到他那张平板脸上。 还有你,老黄让你改稿,你还死倔,就不肯屈服。 说真话,你写的那些东西,只有老黄能看得上,在我看来,狗屁都不是,无病呻吟,错别字连篇,有些语句还不通顺。 而你,还觉得自己真的是一代文豪似的,骄傲得跟个火鸡一样。 你心底其实应该有底的,你出版的那本书里,大量的地方都改动过了,那是我熬了多少个通宵的心血帮你改的。 而你呢,拿到稿费的时候,区区五千块就将我打发了,跟打发一个叫花子有什么区别?” ------------ 第39章 背后的眼睛 我无法相信这些话是从我最信任的好朋友口中说出来的,我更无法理解,我一颗真诚的心在她看来却是另一种解读。 “唐美美,你用有色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我无法理解,或许跟你的成长经历有关。 但至少我没有做过伤害你的事情,就算咱们是无关的陌生人,你也不应该干出敲诈勒索的事情来?这是犯罪。” 她哈哈一笑。 “杨米,你不觉得你说出这句话来特别讽刺吗?比起你一个杀人犯来说,我这点算什么,顶多是从你那里拿回属于我的钱而已。” “你的钱?你就是帮我改动了,就值几十万吗?如果我没有发现那个神秘人就是你的话,接下来,你还会源源不断地从我里拿走更多的钱财。” “没有我的改动,你那些垃圾什么也不是。再说了,你有的是钱,不差那么一点点。” “银行比我有钱,也不差钱,你为什么不上银行去拿。” “真可笑,银行又没有把柄捏在我手里。我为什么要上银行拿钱?” “我问你,这种想法是你的主意?还是周大川的主意?” “周大川,那个穷逼,一个十足的懦夫,他没那个胆量。” 她的回答几乎没有经过思考,这样一来,她在我心中仅存的一丝美好也不复存在。 “那个账号,刘阿娥是谁?” “什么也不是,不过是我在网上买的一个银行卡而已。” “这些钱你们都来干嘛了?” “你也看见了,买车,接下来准备买一套房子,我想买大一点的,以后我父母和大川的父母来了也可以住。将来有了孩子,我希望他有一个独立的房间。 而不像我,都已经开始来大姨妈了,还跟爸妈挤一张床。” “我很好奇,你装在我家的隐秘摄像头在哪里?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没有那么变态,特地为了监视你而去你家装监控。是大川,这个变态。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你家弄了几个角度比较敏感的摄像头,碰巧被我发现了而已。”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呵呵,漂亮又多金的女人总是会吸引男人的目光,大川也不例外。” “你怎么能容忍自己的男人对别的女人企图?” “我当然不能容忍,但我能怎么办?我们谈了好几年恋爱,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结束这一段感情对我来说,那简直就是伤筋动骨一般的摧残,我的青春输不起。 在他跪在我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说,他只是看一看而已,有色心没有那个色胆。 我只能选择容忍,男人嘛,就算优秀如陈阳都不能管住自己的下半身,更何况大川这样的男人。” “既然你发现了,为什么不将那些摄像头给弄走?继续纵容他偷窥?” “我第一次在大川手机上的APP点进去,正好看到你在家洗完澡不穿衣服就躺在沙发上的样子。那之后偷窥一个人的生活成了我无聊时的乐趣。 在你去了风城之后,我无意中点进去,正好看到陈阳接连几天都在你家门前探头探脑的。 后来,你又转道去了三亚。 我就奇怪陈阳到底还在不在那里等你,这个时候,我还只是怀着一颗八卦的心来偷窥的。 谁知道就正好看到了你杀人作案的一幕。 当你给我发回来在三亚的沙滩上惬意地晒太阳的时候,我的心情是相当不舒服。 你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就算杀人抛尸之后,还可以若无其事地出去游玩。 我在想,假如是我遇见了这种事,我该怎么办,想逃,连车马费都没有。 于是,另一种想法油然而生。 第一次管你要钱的时候,我其实挺忐忑的。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你给钱给得很爽快,并没有费多大的周折。 尝到了第一次甜头之后,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说实话,我活了二十几年,从来没有见到那么多钱。 看着我户头上的钱越来越多,仿佛看到了我向往的生活即将实现。” 月色很好,半个月亮高悬在星空之中,在大海里映下一副别开生面的图画。 空气中出现了短暂的沉默,一分钟之后,我问。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她转过头来,定定地看着我。 “还能怎么办?事已至此,你发现与没发现有什么区别呢?挑明了,我就不用躲在幕后陪你演戏了。说实话,演得挺辛苦的。” “你的意思是,你还不肯放手?” “当然,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我怎么可以放手,我的大房子还没有到手呢,买了房子,还要装修,这些都需要花钱。 光靠我那点可怜的工资怎么能行?我总不能住着毛坯房结婚吧!” “你真无耻。” “杨米,你天真了,你看一看,你周围形形色色的面孔,包括你自己,伪善的面孔之下,谁又不无耻呢?” “要是我不同意呢?” “你会同意的,你父亲是一位生意人,作为他的女儿,你应该懂得利益最大化的道理。 你和我做的这个生意,你不亏。 相对于钱来说,生命最重要不是?你应该懂得,杀人偿命的道理。你还这么年青,正当韶华年岁,你应该不想生命就此终结了吧。” “到底要怎样,你才肯放手?” “放手,怎么可能?好不容易投资了一项稳赚不赔的生意,你让我放手?可能吗?” “我有多少钱,你应该是知道的,我在你那里没有秘密。总有被掏空的时候,狗急了还跳墙呢,你不怕我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咱们来个鱼死网破?” “杨米,你放心,我不会让你那么做的。你没钱,但你有个有钱的爹不是?” “我爸他不会给我钱的。” “我就不信,关乎他亲生女儿的生死,他会不肯出钱?” “商人重利轻离别,你没有体会到那一种生活,你是不懂得,在我爸眼里,我什么也不是。” “好吧,就算你爸无情,但我还是为你规划了一个生财之道。” “什么生财之道?” “你的老本行,写啊!说实话,你写的那些东西真的不敢恭维。为了咱们共同的利益,我辛苦一点,帮你写。用你的名义来发书,我也不贪,咱们三七分。怎么样,这个生意稳赚不赔吧!” 没想到,唐美美规划了这么长远的计划,她不去当一个商人确实屈才了。 说实话,对于她这么一个长远的规划,我差点心动了。确实如她所说,是双赢的事情。 但我杨米是什么人?最不喜受制于人。尤其是唐美美,她在我青春激扬的岁月里充当过重要角色的人。 我无法接受她的背叛,这对于我的一腔真心是一种无法言语的侮辱。 ------------ 第40章 背后的眼睛 月色下,唐美美的影子在身后的断桥上拉长开来。 她在等我的答案,而我也在酝酿到底要一个什么样的答案才能适合我的心情。 我的手机响了,我看了一眼唐美美,她还真沉得住气,看着面前的大海,一动也不动。 我往后走了几步,接通了电话,是秦虎打来的。 几分钟之后,我和秦虎的通话结束,回到了断桥的尽头,唐美美站在那里,窝都没有挪过。 她一副稳操胜券的样子,甚至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直接问我。 “怎么样?我的意见你同意吗?咱们可以拟一个协议,双赢的事情。聪明如你,应该不会不同意。” “唐美美,我要是不同意呢?” “不同意?你指哪方面?” “哪方面都不同意,从今天起,我不会再给你一分钱,而且我还会让你将前面我给你的钱全部吐出来。” 她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我。 “杨米,你疯了吗?你知道那样做的后果。” 我笑了,笑得有点放肆,我向来是藏不住心事的,这么一笑倒让唐美美诧异了。 “看看你面前的大海,这下面深不可测,我听村里的人说,这下面应该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暗沟。别说人了,就连一片纸掉下去,都会被卷入沟底,永远也出不来。 那天晚上,我将陈阳从这里给扔了下去,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他的尸体还没有出现。看来村里的人说的是真的。” 我停顿了一下,笑咪咪地看着唐美美。 “你说,我要是把你从这推下去,你是不是也会掉下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月色下,唐美美一张脸煞白,她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几步,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你,你不敢的。” “我为什么不敢,反正我都杀了一个人了,我不介意手里头再多一条人命。” “杨米,我劝你别乱来。这个世上也不止我知道你的秘密,还有大川,我将我推下海也没有用,也摆脱不了继续被敲诈的命运。” “如果我连大川一起给推下去呢?让你们两个做一对水鬼鸳鸯。” “大川是海员,他水性那么好,不可能游不上来的,到时候你会罪上加罪。” “哈哈哈……” 我就喜欢看到她害怕的样子,真滑稽。 “瞧把你给吓得,这么多年你还不了解我,我是那样的人吗?” “那,你的意思是,你答应我的条件?” “不,你想多了。” “那你的意思是?” “跟我去自首吧!你手里的那些钱,没花的全部还给我。你勒索的钱财可不是小数目,在量刑上,估计得在里面呆个十来年的,出来的时候,青春已逝。或许我会跟警方说说情,少判你几年。” “杨米,你在说笑吧!钱还给你,你有命花吗?” “如果我告诉你,陈阳他没死呢?那天晚上,是他要对我用强的,我失手敲了他的脑门。我不是故意的,顶多算是防卫过当。” “不可能,我亲眼见到他满身是血躺在你家地板上,然后你将他的尸体搬到车上的。再说了,如果他没死,你会任由我敲诈勒索?” “其实,在刚才我接电话之前,我也认为陈阳是死了。那天晚上,我发现他没了呼吸,也没有心跳。事实上,他只是昏迷不醒而已。” “说笑呢,如果陈阳活着,他能不来找你?” “他确实找我了,跟你一样,找我要钱。所以,人性是最经不得推敲的,在金钱面前,它总是以丑恶的面目展现在世人的面前。” 长长的海堤那边驶过来几辆车,车顶着上闪着警灯,最后停在了断桥的那头。 秦虎高大的身影从从夜色中走来,当他掏出手铐铐在我手上的时候,我泪流满面。 车子行进在夜色中,沉默了许久之后,秦虎到底沉不住气问我。 “你就没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我想了想,此刻最想知道的是那上问题。 “陈阳在哪里?” “三亚,已经被三亚警方控制了。押解回海阳也就两三天之内的事。” “你是怎么猜到的?” “猜到什么?” “猜到事情不是我说的那样。” “阿猫,你要知道我是一名人民警察,在你眼里警察就真的没有智商吗?我们办案也不是靠猜的,凡事都要讲求证据。” “什么证据?” “2018年12月4日凌晨1点23分。你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说你的家人突然晕过去了,在电话里的你的声音急切又害怕。 据我说知,你一直一个人住在郊区的小楼里,你那突然晕过去的家人是谁? 另外,那天晚上你才从外地回来,并且收到了陈阳的短信。 当陈阳失踪之后,你在警方的笔录里提到,这一天晚上没有人能证明你的行踪,请问你那个晕过去的家人呢,他不能替你证明吗? 所以我推断,那个晕倒的家人其实就是陈阳。 当天凌晨1点29分,在120急救车还没有到达的时候,你又取消了这一趟急救。 我猜想这个时候,当时你和陈阳发生了冲突,在冲突之后,陈阳也确实如你在120电话里所说的晕过去了,但很快你发现他没了呼吸。 你无意间杀了人,内心当然害怕,这个时候你做出了第一个错误的决定,取消了120急救。 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冷静,你决定报警,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凌晨2点36分,也就是你拨打120急救电话之后的一个多小时,你又一次拨通了110报警电话,接通之后,你又迅速挂断。当110接线员回拨过去之后,你借口家里的宠物不小心按到了。 在你拨通了110电话的时候,情感又战胜了理智。你不敢想像以后的人生将在监狱里度过。 这个时候,你做出了第二个错误的决定——抛尸。 这些年遇到过很多案子,像你这样一步错,就步步错的不在少数。 其实,当你第一次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的时候,就是正确的第一步。 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不会演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 “可,我不是故意的。” “以我对你的了解,我相信你当然不是故意的。” 我急切地想要证明我不是一个杀人犯:“你们可以查看我家里的监控,那个监控老黄应该知道在哪里?那天晚上,真的是陈阳这个人渣他把我按倒在沙发上要对我用强的,我只有随手有花瓶敲了他的脑袋。 我应该算是正当防卫。” ------------ 第41章 结尾 车子在城市的街道上匀速前进,秦虎的声音在夜色中长叹了一口气。 “阿猫,一开始你是没有错的,但在你将陈阳给弄上车,丢进大海的时候,你就错的离谱了。” “你们是怎么找到陈阳的?” “张敏的那个账号,张敏说,她表姐刘朵朵在几年前借她的身份证用过。所以,根据那张银行卡,我们查出来实际用卡的人就是刘朵朵。” “刘朵朵跟陈阳又有什么关系?” “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刘朵朵是陈阳的现任女友,曾经也是你和陈阳的校友。 春节的时候,两个人在海阳租了一辆车,一路自驾游去了三亚。而你就是赞助他们自驾游的冤大头。阿猫,我真是替你不值,你看男人的眼光也太差劲了,怎么会找到这么一个人渣。” “所以,那天晚上,当我以为陈阳见了阎王之后,将他给扔到海里的时候,他并没有死,而是游上了岸,然后玩起了失踪。目的只是为了摆脱杨末末?” “陈阳是这么跟三亚警方说的,他其实早就想摆脱杨末末了,但杨末末这个姑娘又很执着。所以失踪是最好的办法,具体等他到了海阳之后,再详细了解。” 我内心非常忐忑:“老秦,你说我这样的会判多久?” “不好说,看情节吧!如果陈阳不予追究的话,就好办多了。” 在秦虎看来,我的案子或许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糟糕,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这进去了怕是出不来了。 如果早知道陈阳还活着的话,我还会将游强推进大海,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错误? 月光下,市公安大楼上面的警徽闪闪发亮。 唐美美戴着手铐从另一辆警车上走下来,尽管夜色浓郁,我还是看到了她双眼透过来的恨意。 审讯室里,审问我的并不是老秦,而是一男一女两个小年青。 过程很简单,如实说而已。 两位警官出去的时候,我提了一个要求。 “警官,能让我见一见秦警官吗?” 老秦推开门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发亮了。 他坐在我的对面,给我倒了一杯水,那杯热气腾腾的开水,秦虎的一张脸就模糊不已。 我们之间的距离仿佛越来越远。 我说:“能给我来一根烟吗?” 他笑了笑,从兜里掏出一包爱喜来。 “就知道你会要的,还好我提前有准备,你这种烟可不好买。” 一根烟燃完之后,我问老秦。 “老秦,我是一个好人吗?” “当然,你在我眼里永远是那个可爱善良的阿猫。还记得那一次你跟我们一起出任务,为了街边的一只流浪猫,差点让嫌疑人跑了的事情吗?” “可我杀人了。” “你不是故意的。” “不,我是故意的。” “你说什么呐,阿猫,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是说真的,我杀了人了,而且是故意的。” “监控我们都看了,你不是故意的,现在陈阳也没事,你别害怕。” “不是陈阳,是别人。” “别人?” 秦虎一脸惊愕:“别人?” “是的,别人。除了唐美美之外,还有其它的人也在勒索我。他不光要钱,而且还要我的人。他触碰到了我的底线,所以我杀了他。” “你说的那个人是谁?” “游强,我妈的小男友。” 秦虎出去之前对我说了最后一句话。 “阿猫,你真傻。” …………………… 2019年5月,我在海阳市看守所里已经呆了近三个月。 尽管我交待了将游强电晕推下大海的细节,但游强的尸体却一直没有找到。 案子一直没有定刑,所以,我就一直在看守所呆着。 我的人缘不太好,这几个月以来,除了老秦时不时地来看我之外。 老爹杨中秋来过一次,他并没的责怪我,反而一味地怪自己,说他平时对我关心得太少了,也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老妈罗青青来过一次,她先是哭了一场,离开的时候,问我有没有钱接济她一些,反正我在里面也花不着钱。 我对狱警说,以后这个女人我都不要见了。 再其次是老黄,这个在唐美美眼里最为变态苛刻的老板。 他还真是无利不起早,来看我表达了三个中心思想。 第一,对于我身陷囹圄表示惊讶和遗憾。 第二,让我不要难过,在看守所里没事,可以继续写书,他会不遗余力地帮我出书,在外头的一切事务都可以帮我。 第三,他说了一句话还挺逗的。 他说:“杨米,不就是监狱嘛,有啥了不起的。对于你一个深宅的家来说,不过是换了一个码字的地儿。” 那之后不久,老秦给我带来了一张海阳都市报,那上面头版头条标题如是:知名女作家沦为杀人犯。 老秦说:“你说这到底是好事呢,还是好事。你成功地被老黄炒作进了当红青年作家的行列。你的书现在在外头太火了,尤其是那一本以你和陈阳为原型创作的《爱你无罪》,实体书都脱销了。” 我苦笑,这就是病态的名人效应。 5月末的一天,老秦又来看我,一来就眉开眼笑的。 我开玩笑:“咋的,你来的路上捡到金子了,这么高兴?” 他笑道:“有比捡到金子还高兴的事。” “什么事?你要结婚啦?” “结你个头的婚,是游强,我们找到游强了。” “看把你高兴的,找到游强就可以给我定罪了,案子也就结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们找到的游强不是你想的那个游强。” “咋的,游强还有分身啊。” “不是,是活的游强,不是死的游强。” 我懵了半天神。 “你是说,被我电晕了,推到大海里的游强还活着?” “是的。” 还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啊,这也太他妈的戏剧化了吧。 我以为陈阳死了,结果他活着。 我认为游强铁定是死了的,结果他还是活着。 不知道是老天开眼了呢,还是应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都这样了还死不了。 我问老秦:“不对啊,既然游强还活着,他为什么一直不出现呢?这么好敲诈我的机会他怎么就放过了呢?” “根据游强交待,那天晚上,他从海里游上来的时候,本来是打算去找你算账的。后来接了一通电话,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其实是他泡了某黑老大的未成年千金,搞大了千金的肚子。黑老大放言,会要他的命。这就么的,他家也不敢回,直接跑去了外地躲命。” 三个月后,我被判了为期三年的刑期。 去监狱之前,老秦来给我送行。 他说:“在里面好好写书,我在外面等你。” 我说:“老秦,我是一个罪犯,而你是一名警察,咱们不是一路人,好好找个姑娘以结婚为目的地谈一场恋爱吧!” 他还挺幽默:“谁说的,警察和罪犯不是天生的一对吗?” ------------ 第1章 引子 1993年,冬季的第一场雪,扬扬洒洒好几天,停下来的时候,漫山遍野一片白。 五岁的男孩站在贴着窗花的窗前,看着外面的世界,呼出来的气在窗玻璃上划出一个圆圈,擦掉,然后又是一个圈。 母亲跟个幽灵似的,突然出现在男孩的身后。 “儿子,想不想出去玩?” “想。” “来,妈妈带你出去堆雪人。” “可姥姥说了,不让咱们出去。” “姥姥在睡觉,咱们两个偷偷出去,她不会发现的。” 母亲光着脚丫子,身着宽大的军大衣,走在前面。 厚厚的白雪上面就留下一串脚印。 她很高兴,时而在雪地里滚两圈,时而回头朝身后的男孩做个鬼脸。 男孩个子小,在厚厚的积雪当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远远地看去,只冒出一个萝卜头。 山脚下,两个奇怪的雪人堆起来的时候,从不远处的积雪当中探出一个毛绒绒的东西。 一只灰麻色的小兔子。 “妈妈,好可爱的小兔子。” “真的哎,好可爱的一只小兔子,儿子,去抓回来给妈妈。” 男孩兴奋异常,对毛绒动物天生的喜爱溢于言表。 也许是积雪太深了,小兔子蹦了几下,仍旧在原地。 男孩走过去,轻轻地将小兔子抱起来。 小兔子一挣扎,掉在地上,男孩又抱起来。 “看,妈妈,它好乖。” 母亲笑着接过男孩手里的兔子,先是在端详了一阵子。 男孩说:“妈妈,我想养它。” 母亲笑得很诡异,这个危险的动作来得猝不及防。 一只手拽着小兔子的头,一只手抓着小兔子尾巴。 只听到咔嚓一声,小兔子被拧断了脖子,鲜血滴在了雪地上,红得耀眼。 男孩忘记了哭,呆呆地看着妈妈将那只小兔子使劲地在雪地上摔。 “我让你养,我让你养,养个鬼。” ……………… 这一年,男孩八岁,他已经是一个小学生了,照顾他和妈妈的姥姥生了很严重的病,最终去了另一个世界。 母亲对他要求很严格,尤其是学习。 他很奇怪,村里的人都说母亲是病。 可母亲却什么都懂,唐诗三百首信手拈来,村里有外国人来考察的时候,村长就让母亲去当翻译,她能和老外熟练地交流。 自从上学之后,对于男孩来说,简直就是恶梦。 母亲不允许他学习方面有一丁点的错误。 写错字了要挨板子,做错一道数学题也会挨板子。 考试没有一百分,不仅会挨板子,还会关禁闭。 第一次关禁闭的时候,他从窗户里看到母亲在院子里愤怒地了一圈之后,然后对院子里的那只大公鸡下了手。 只见她一把抓住那只大公鸡,瞬间就扭断了鸡脖子。 晚餐的桌子上,一大锅鸡汤就摆了桌子上。 那之后,男孩考试从来没有低于一百分的。 母亲长得漂亮,大多时候都是正常的,温柔的时候,男孩觉得简直就是生活在天堂。 天堂和地狱只在一念之间,上一秒有可能是在天堂,下一秒,他会因一个眼神,或者一句话,一个动作。 直接就被打入了地狱。 那个夏天的夜晚,男孩的同学大胖的爸爸摸进了院子,顺手关上了门。 第二天,大胖的妈妈找上门来骂街,男孩才知道大胖爸爸传宗接代的家伙什没了。 只记得那天晚上,母亲在厨房磨了很久的刀,原来是用来割那个玩意儿的。 那天之后,母亲开始每天磨刀,将家里的菜刀磨得锃亮。 家里养了几十只鸡。 每隔几天,妈妈都会让男孩拿着自己磨过的刀去宰一只鸡。 第一次,男孩不敢,拿着刀的手都在抖。他被妈妈狠狠地甩了一巴掌。 一边甩巴掌一边骂他。 “一个男子汉,连鸡都不敢杀,你就是一个懦夫。” 男孩不喜欢懦夫这个名词,他拿着刀对着那只芦花鸡挥去,鸡脖子被一刀削断,飞了老远。 他永远记得那一天,握在手里的鸡脖子一下子飙出一股鸡血,喷了他一脸。 这一天,削鸡脖子对他来说,一点都不是个事。 但母亲并不满足这个,杀鸡之后,宰羊。 村长家养了一只哈巴狗,这狗不太安份,经常来家里咬鸡吃。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那只杂交哈巴狗又来咬鸡。 母亲悄悄地将门关上,那只狗成了瓮中捉鳖,被妈妈用绳子给栓了起来。 夜色下,她拿着那把明晃晃的刀,对男孩说。 “来,给我宰了它。” 男孩本来是无所畏惧的,但当他看到那只哈巴狗的眼睛里有晶莹的东西之后,再也下不了手。 母亲骂骂咧咧了一晚上,第二天,那只狗不见了,院子里一滩血迹。 中午,一大锅炖肉上了桌。 当母亲说:“儿子,多吃点,狗肉味道就是不一样。” 男孩跑到墙根,肠子差点吐了出来。 …………………… 199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大雨滂沱,男孩离开了家,躲进了山林里。 这一天,男孩放学的路上,与同学小虎起了冲突。 小虎个子大,长得结实,是村里有名的孩子王。 男孩一般都不会惹他,尽管他平时带领着村里的孩子们叫男孩为怪物。 男孩也并不在意。 但这一天,小虎不光大声嚷嚷地叫自己怪物之外,还骂了母亲是一个精神病。 骂自己什么都可以,但男孩不能容忍有人骂母亲。 两个人在泥地里滚来滚去,最后男孩挂着彩回家了。 母亲问他怎么啦?他闷不坑声,一句话没说。 半夜时分,他被母亲从睡梦中摇醒。 一睁眼,母亲手里拿着那把反着光的切菜刀定定地看着他,倒将他给吓了一跳。 母亲拉着他去了院子里,他终于明白了母亲的用意。 小虎,被结结实实地绑在院子里的石磨上,嘴里塞着一块布,只听见小虎嗷嗷地叫。 母亲将刀递给他。 “儿子,他欺负你,给我砍他。” 小虎眼里闪着惊恐的神色,吓得尿了裤子。 当的一声,菜刀掉在了地上。 男孩转身跑出了家门,往后山上跑去。 漫山遍野的黑暗将他严严实实地包围着,母亲拿着电筒在山间喊着他的名字。 这一天,他失去了母亲,也失去了家。 大雨滂沱的晚上,母亲脚底下踩滑了,失足掉下了悬崖。 被村里找到的时候,她已经没了呼吸。 一个月后,他被送进了天使福利院。 ------------ 第2章 不速之客 雨,先是大滴大滴的落下来,不大一会儿,就好像银河的河床被凿了底一样,倾盆而下。 夏天的雨就是这样,来得让人措手不及,雨刮器不停地刮,仍旧挡不住如流水一般的雨势,刮走了又来。 雨刮电机发出有节奏的声响,搞得人心里烦闷死了。 其实,刚才一出门兰梅就后悔了。 不过是因为老公顾禹一直在那边弄儿子幼儿园的手工作业,完全没有看到客人那么多,帮自己接待一下,要在以往,在门口透透气就过去了。 但今天,不知道怎么的,这一股气就是顺不过去了。 这气越透越烦闷,嫁给这个男人六年了,他从来不懂得哄女人开心,他对每一件事都很专注,唯独从来没有注意到她的感受。 丢给他一句话:“我回家去了,这里你自己看着办。” 这个男人,他,居然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这也正是自己加倍生气的原因,大多时候,自己都快被气死了,他还不知道自己在生气,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气。 很多时候,她都在想,这个男人,是不是忘记自己有一个老婆的存在了? 而自己呢,有时候甚至在想,自己嫁的是一个木头吗?她甚至从来就没有看到他那一张好看的脸有笑过。 结婚这么多年,她问过他很多次。 “老公,你爱我吗?” 他不理会,她追问:“你说的话是金口玉言吗?说一句你爱我会死啊?” 他说:“我喜欢和你呆在一起,只要你不在,我就会觉得心慌,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 好吧!这是她从他嘴里听到的最让人心动的情话。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吗?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她就当他这是在向自己告白了。 雨已经下了二十来分钟了,还是没有小下来的意思。 长长的沿海公路,随着车子在雨中前进,路旁高大的棕榈树一棵又一棵地往后移去。 天色越来越暗,车大灯在雨雾中打出两束朦胧的光。 那辆银灰色的越野车什么时候出现在后方的,她没有注意到。等她注意到的时候,那辆车就在这个急转弯的弯道上要超她的车。 要不是自己踩刹车踩得及时,两辆车就撞上了。 转弯道上超车?还能有更奇葩的司机吗? 好险,车前脸差点就吻上了公路旁边的土坡。 沿海公路九曲十八弯,左边就是波涛汹涌的大海。刚才如果不是自己往右猛打方向盘,车子就从直接飞到大海里去了。 而那个罪魁祸首,却跟个没事人似的,轰了油门消失在前方的雨雾当中。 将车子倒了出来,回到主路上,骂了一嘴。 “妈了个比的,赶着去投胎啊。” 从客栈到家,平时开车也就五十多分钟。 今天下雨,视线不好,开得慢。 从沿海公路下去,转入小道的时候,车速越发地慢了下来,这种乡村公路,一到下雨天,路上到处都是积水,不慢慢开都不行。 这里是海阳市郊区,地势是偏了一点,但这一套院子,她第一次来就喜欢得不得了。 幽静,风景好,早上醒来,窗外鸟鸣花香,就好像回到了故乡一样。 院子的前主人举家移民加拿大,着急出售,所以房价也比市价要便宜得多。 顾禹难得和自己意见一致,当即拍板买了下来。 这一栋欧式小楼,隐秘在一片林子当中。房子是两年前买下来的,但因为夫妻两个经营的是客栈,回到这里的次数屈指可数。 大多时候是带着儿子来度周末的。 乡村公路的尽头是风水山山脚下,山上是往生的人长眠的地方。 在风水山脚下往右边,是通往高速路的近道。 所以,这条路上的车流不少。 从乡村公路上拐进了小路,也就两百米的距离,小楼就在眼前。 车子停在院子里的时候,天已经黑得不像话了,雨势还是没有小下来的意思。 洗了个热水澡出来,看了看放在桌上的手机,有一则微信。 是顾禹发来的。 “到家了吗?这段时间你也辛苦了,好好地休息一晚上,客栈有我在,不用担心。” 想了想,还是给顾禹去了电话。 谁让自己就是操心的命,总是放心不下。 “老公,二楼201房间的客人说卫生间的淋浴头不好用,还有206房间的三口之家说空调不够凉,你去看一下。” “放心吧,我都处理好了。” “还有,儿子嗓子有点哑,不要让他吃凉的东西。” “我知道,你好好休息,我这里有客人办理入住。” 电话那头,客人的声音挺嘈杂的。 她后悔了,这个季节客栈生意最忙的时候,她居然使小性子,一个人来这里躲清闲。 “老公,实在是忙的话,我回去帮你。” “不用,有小赵在,都已经忙完了,你好好歇一歇,最近也是辛苦你了。” 明明是关心自己的话,在顾禹的嘴里说出来冷冰冰的,完全感觉不到一点温度。 挂完电话之后,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世界。 雨天,对于出行的人来说是不讨喜的,但在这里,真的是一种享受。 影影绰绰的世界,滴答滴答的雨声。 就好像童年的那个家一样,是时常想念却又回不去的地方。 正看着窗外出神的时候,门外有人有按门铃。 透过雨帘,隐隐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门口。 一颗心立时提了起来,这段时间心神不宁的,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在暗中注视着自己。 一个星期之间,母亲打来了电话,说那个人出来了,让自己小心一点。 她明白,这也是为什么最近她总为了一点小事跟顾禹置气的原因。 一楼的可视电话,一个陌生年青男人的脸。内心稍微安稳了一点,还好不是那个人。 “你是谁?” “对不起,打扰了,我车子在前面抛锚了,但我的手机没电了,可以借你的电话打个救援电话吗?” 她还是警惕的,毕竟这是非常时期。 “你的车牌号码是多少?我帮你打救援电话。” “海B3654,在前面的路口,天色太暗了,我没有注意到那里有一个坑,车子陷进去动不了了。” 男人说的没错,路口确实有一个坑,一到下雨天,全是积水,如果路不熟的话,是完全有可能陷进去的。 从小路望过去,隐约可见一辆灰色的车停在那边。 ------------ 第3章 不速之客 拿起手机来,却不知道该打给谁。 隔着窗户问那个人:“我是不是该拨打110?” 男人将自己挪到窗口:“那个,打4S店吧,他们有免费的救援。” “号码多少?” 男人说了一串数字,兰梅拨了过去,电话那头提示是空号。 “号码不对,你再说一遍。” 男人复述了一遍,打过去还是提示是空号。 “你说的号码不对吧,为什么还是空号?” “那个,能给我试一试吗?” 屋檐下的廊灯昏黄,男人的一张脸出现在眼前,年青清瘦,且棱角分明,嘴唇很薄。 见她犹豫,男人又道。 “您放心,我不是坏人,我是风城人,本来是赶着回风城给老母亲过生日的。谁知道半道上……唉,早点出来就好了。” 男人说话的态度在兰梅看起来很真诚,至少比顾禹好多了,他是一年365天,天天都是一副面无表情的脸。 “好吧,给你。” 男人的手指白皙修长,接手机的时候,只是刹那间的触感,大夏天的,她仍旧感到了一阵凉意。 夏天已经接近尾声了,大雨滂沱的,男人又在外面淋了雨,手凉是正常的。 一分钟之后,男人将手机还给了兰梅,咧开嘴笑了笑。 “打通了,他们到这里可能得一个小时吧,我去车里等着他们,谢谢你。” 男人转身走进雨帘当中,两分钟之后,他又返回来。 隔着窗户,兰梅问他:“怎么啦?” 男人不好意思地一笑:“真倒霉,钥匙锁车里了,还得再借你电话用一用。” 手机递了出去,男人的声音很好听。 “那个,不好意思,我钥匙锁车里了,你们过来的时候可以顺道去我家拿一下备用钥匙吗?” “哦,地址啊。不如你们打我爸的电话,他在家,号码是**********” “哦,太好了,万分感谢。雨天路滑,别着急,我多等一会儿没有关系。” 手机递还给兰梅的时候,他笑了。 笑起来左脸有一个不太规则的酒窝,一大白白牙整齐得不像话。 “美女,不介意我在我家屋檐下躲下雨吧!” “不介意,你随意。” 上个周末,儿子所在的幼儿园搞亲子活动,所以没有回来。 客厅里挺乱的,到处都是儿子的玩具,走起路来都绊脚。 每次都这样,周末一回来,先收拾上个周末弄乱的,不过半天的工夫,又乱成一团了。 周而复始。 顾禹总说:“老婆,咱们周末是来放松的,不是让你来当保姆的。我觉得你应该给儿子立个规矩,东西用完了之后要放回原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儿子蛋宝是一个顽皮的男生,规矩在他这里就是没有规矩。 收拾完客厅,看了看墙上挂钟的指针,已经指向了8点45分。 看了看窗外,那个人还站在那里。 她走过去问:“先生,救援车还没有到吗?” 男人不好意地笑了笑:“还没,下雨天我再多等一会儿。” 雨势并没有变小的意思,屋檐上的雨水成线地往下滴,男人半个肩头露在雨中,湿答答的一片。 “要不,再打电话催一催?” “不了,我多等一会儿没事,下雨天,路不好走,一催他们急了,我怕出事情。” “不然,你进来等吧,外面雨那么大。” “不太好吧!” “没事,进来喝一杯热咖啡?” 男人笑起来特别好看:“那好吧,盛情难劫,我就不客气了。” 烧水,磨咖啡,这些在她来说再熟练不过了。 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摆在男人面前的时候,他再一次咧了大白牙笑了,那笑让人很温暖。 “房子真好,装修简单大方,很有品味。是你自己设计的?” “不是,是前方人很有品味,从他手里买来就是这个样子的。” “你一个人住?” “不,还有我先生和孩子。” “他们呢?不在?” “老公去妈家接孩子去了,应该快到了吧!” 虽然对面坐的是一个看起来和善的男子,但她还是多留了一个心眼。 “哦,很幸福的一家人,儿子也很可爱。” 他看着电视墙上面的那一副全家福,若有所思道。 她笑笑不说话。 也许是咖啡不太合他的口味,抿了几口就放下了。 “我还是出去等吧,一会儿你老公回来误会就不好了。” 他站起身来,倒让兰梅觉得不太好意思。 “可,可是,雨太大了。你……” “没关系,一个大男人淋点雨算什么?” 那扇厚重的大门打开来,兰梅还在客气。 “要不要再打打电……” 话还没有说完,只觉得一阵浓烈的困意挡也挡不住的袭来,当她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只看到男人一张脸越来越模糊。 雨夜中,男人扛着女人,迈着矫健的步伐,走向隐藏在路边的那辆银灰色越野车。 片刻之后,男人又折回来,先是将那一杯咖啡给倒进了水池,杯子洗干净,放在杯盘里。 然后套上脚套,将房子里属于自己的印迹全部抹除掉。 出门的时候,再一次看了看大门口的监控探头。 其实在两天前,他就已经将监控给处理了,那个探头只不过是一个摆设而已。 唯一的遗憾就是,老天太他妈的讨厌了。 一切都好好的,突然之间下什么雨嘛。 好在,他向来不作无准备的战。 天气预报,每天他都会关注。 所以在车里,他准备了一双45码的运动鞋。 那是他逛夜市的时候,顺手在地摊上买的便宜货。买的时候,并没有考虑那么多,反正不是自己的鞋码,万一哪天就用得上呢? 所以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听海居对面的海韵客栈,三楼靠背面的那间房是他的落脚点。 从那里正好可以看临风了听海居的全貌。 男人和女人,还有他们那个调皮的儿子,甚至进进出出的客人。都在他的视线之内。 等到这个机会并不容易,大多时候,男人都不让女人出门,采购什么的活全是男人包了。 女人大多时候都是坐在院子里泡茶,和客人聊天。 好在,工夫不负有心人。 天气阴郁得很,女人心情似乎也不太美丽,最终气冲冲地冲出了门,开着车走了。 机会来得就是这么意外。 ------------ 第4章 不速之客 这家叫作听海居的客栈座落在海阳市靠海的民俗村,位置不算太好,位于村子的大里面。 海阳市是一座旅游城市,民俗村里遍地都是客栈,主街上是一些当地的特色小吃。 三层楼的客栈,外表朴实无华,偏古建筑风格。 八年前,兰梅盘下这个客栈的时候,这里几乎没有什么生意,前老板苦苦支撑了半年,实在是坚持不下来了,就低价转让给了兰梅。 说起来也挺有缘分的,兰梅来到这座城市第一站就是这家客栈。 她之所以住在这里,是因为这里够偏,也没有人打扰。 记得住进来的时候也是一个雨天,三层楼只有她一个客人。 这里靠近大海,对于一个从小生长在内地的姑娘,对于大海是向往的。 站在三楼的栏杆处,一眼就可以看到不远处一望无际的大海。 所以,她一次性交了三个月的房钱。 两个月后,老板娘遗憾地告诉她,客栈开不下去了,让她另寻别处。 那个时候,兰梅刚好手里有一笔钱,就从老板娘手里接手了这家客栈。 刚开始,客栈的生意真的不好,一连几天半个客人都没有,客栈的设施也年久失修,总是频繁出问题。 唯一一个能说会道的小妹也被隔壁客栈给挖走了。 客栈本身位置不行,设施也无法和别家比较,只能在软件上动脑子。 兰梅决定先将三楼靠里面的房间全部用来低价促销,然后开展老带新服务。 如果是老客户介绍的客户来,不光房价五折,而且还给老客户一晚免费标准间的优惠。 第三,餐点,村里的客栈一般都没有提供餐点,因为整条街上都是各式特色小吃。 硬件比不上别家,只能拼别家没有的。 而这正是自己的优势,家里从小就是开饭馆的,父亲是风琴镇上远近闻名的大师傅。 吃着父亲烧的菜长大,不说觉得精髓,皮毛还是有的。 自从提供成本价餐点之后,客人都对兰梅的手艺赞不绝口。 客栈接手后的第四个月,开始盈利,虽然不多,但对于一直想过一种慢生活的她来说,已经足够。 顾禹就是在兰梅开客栈的半年之后来到这里的,兰梅记得很清楚。 跟当初自己来这里的那一天一样,是一个深秋的下雨天。 淡季,再加上下雨,一整天都没有来一个客人。 直到黄昏的时候,他背着一个背包出现在客栈的门口,雨雾中,他的面容带着看不出来的颜色。 那种感觉形容不出来,反正挺吸引人的。 那个时候,兰梅就坐在一楼回廊上的桌前,看书,泡茶,听雨,听风。 他说:“请问,还有房间吗?” 顾禹长期住了下来,住的是三楼朝北有房间,那里看不见大海,也不是因为房间便宜。 顾禹说过,他喜欢清静。 兰梅明白,他要不喜欢清静,能住到她的客栈来吗? 他刚住进客栈的时候,几乎天天都是天不亮就出了门,晚上很晚才回来。 成天弄得跟个黑客似的,反正挺神秘的。 后来也不天天出去了,但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见人影。 顾禹住在客栈的一年时间里,兰梅没少麻烦顾禹,譬如修个水管,换个灯,男人能干的活,顾禹都干了。 不管他神不神秘,反正他住在这里也没有不交房钱,还是一个得力的帮手。 对于客栈来说,是大好的事。 一年后,两个人成了夫妻,也不晓是谁先提出来的,反正两个人去民政局办了证,兰梅下厨做了几个拿手好菜,就成为了一家人。 顾禹的身份证上显示,他是风城人,大南边的,但他却说着一口地道北方话。 兰梅问过他,他究竟是哪的人。 顾禹回答,他是在风城出生,连城长大。 结婚之前,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但兰梅没有见着公婆。 顾禹说,他们早就不在人世了。 顾禹倒是没有问兰梅的家人,是兰梅主动说的,她父母也过世了。 有道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两个孤独的灵魂是注定会走在一起的。 两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一致。 那就是,对于对方的过往,既然没有参与也就不用打扰,只需要在未来认真努力地参与就好了。 顾禹以前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来这里就不走了?兰梅不知道。 但他挺有才华的,自从两个人确定关系之后。 顾禹提出客栈修业两个月,他开始动手改造客栈,全程亲自动手。 外观与以前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但里面却是改造一新,用他的话来说,叫主题客栈,每一个房间的风格都不一样。 用顾禹的话来说,他改造客栈只是想让他和兰梅住得舒心,并没有考虑到商业化。 这就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客栈改造完之后,客栈的生意竟然一天比一天好,好多客人是慕名而来。 两年后,儿子蛋宝来到了这个世上。 两个新手父母经历了好长时间手忙脚乱的日子,好在蛋宝皮实,好养活。 有很多时候,兰梅不知道顾禹到底爱不爱自己,对于儿子蛋宝又是怀着怎样的一种感情。 蛋宝出生的那一天,顾禹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跟个小老头似的婴儿,面无表情,就这么盯着差不多十来分钟,然后将蛋宝放回了床上。 兰梅质疑过顾禹,顾禹的解释是说,他之所以不敢抱刚出生的蛋宝,是因为他看见蛋宝细胳膊细腿的,害怕一弄就给弄折了。 蛋宝今年五岁多了,在蛋宝的成长过程当中,兰梅没有见顾禹对蛋宝笑过。 但蛋宝的要求,他是有求必应,从来不懂得拒绝。 所以蛋宝一直跟顾禹亲近一些。 对于蛋宝的教育,顾禹的理念是放养式教育,他认为人在什么年纪就应该干什么事,蛋宝这个年纪就应该是撒丫子玩的年纪。 这样的教育理念与兰梅是背道而驰的。 但她有一种深深的无力之感,因为不管她在顾禹面前表达喜悦还是愤怒,他都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样子。 就好比这一天,他能因为给蛋宝做手工作业,而全然不顾店里的生意一样的。 当她意识到那个闯入家里的陌生男人意图不对的时候,她最后的念头是。 “顾禹,蛋宝,我还有机会再见到你们吗?” ------------ 第5章 不速之客 雨下了一整夜,早晨的时候雨势小了一些。 天气有点反常,夏天的尾巴了,居然还下这么大的雨。 兰梅不在,一大早还挺忙的。 说实话,她在的时候倒也帮不了多少忙,但她不在的时候,却觉得很多事情都做不过来似的。 早餐一如往常的丰富,小米粥,葱油饼,担担面,抄手,饺子,还有蛋宝最爱吃的蛋挞,牛奶。 说起来也挺有趣的,儿子从小对鸡蛋过敏,可他又偏偏爱吃鸡蛋。 这也是蛋宝这个名字的由来。 每次吃完鸡蛋之后,小嘴四周一圈红,好像长了胡子似的。 顾禹是北方人,北方菜拿手。 兰梅是西北人,她却做得一手的四川菜,顾禹没有问,但兰梅自已却解释了,这手艺是她大学的时候在川菜馆勤工俭学的时候,跟后厨的大师傅学的。 其实他知道兰梅在隐瞒着什么,无所谓,过往不纠,谁还没有过去? 这么些年,自己跟着兰梅也学到了南方的饮食,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意思。 早餐之所以这么丰富,是因为客栈里的客人,南来北往的都有。 譬如今天,二楼住着的一对情侣是南方人,登记入住的时候,特意让他们定了今天的早餐,女友是担担面,男青年是红油抄手。 而三楼的一家三口是北边来的,特地点了小米粥,葱油饼,猪肉大葱馅饺子。 早餐摆上桌的时候,蛋宝没有妈妈在,早餐吃得快当多了。 以往兰梅在的时候,总是在旁边催促,越是催促他越是磨蹭。 蛋宝吃完早餐,送去了幼儿园,回来的时候两只眼皮一直在跳。 关于眼皮跳灾的说法他并不相信,他只相信科学。 眼皮跳是因为昨天晚上蛋宝睡觉不老实,哄了好久才睡着,半夜又闹腾一回,一夜折腾没睡好觉的缘故。 回到客栈,客人们出去玩的玩,退房的退房。 一早的热闹这个时候恢复了冷清,刘姐在收拾客房卫生,吧台兼打杂的赵小妹,在收拾客人吃过的碗筷。 中午二楼三个房间客人前后脚会来,有两个房间的客人订了餐。 开着车去了菜市场,采购回来之后,雨没停,兰梅也还没有回来。 她是操心的命,按理说,这个时候她早应该沉不住气回来了。 其实也没有想那么多,也许是因为下雨吧。 赵小妹洗着菜,自己忙里偷闲。 烧了一壶水,将茶泡起来,兰梅爱喝茶,一会儿来看茶泡好了,心情会不会好一点。 说实话,昨天他不知道兰梅是因为什么不高兴。 对于女人生气的点,他想他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弄明白。 其实他可以避免的,以他的智商,只要仔细揣摩,也许在长期和兰梅生活的点滴中,就可以了解出规律来。 但他不是那一种人,为了某个人做作地做出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事情来,完全没有必要。 那样活得太累了,简单点总是好的。 滚烫的开水冲泡下去的时候,茶叶的清香就扑面而来。 头泡茶水冲洗杯子,这第二泡水还没下去的时候。 大门前来了一个胡子拉茬的男人。 他站起身来。 “你好,请问住店吗?” 男人不说话,左顾右盼。 “你好,请问您有预约吗?” “我不住店,我找人。” “您找谁?” “我找梅春。” “梅春?” “嗯。” 男人的声音不太耐烦,痞子味特别浓。 “让梅春出来,老子要见她。” “对不起,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 “不可能,有人说在这里见到过她。” “先生,我说了,这里真的没有你要找的人。” 男人态度还挺蛮横,径直往里面走。 “梅春,梅春……” “先生……” “梅春,你给我出来。” “对不起,先生,你不能进去。” “我爱进哪进哪,你管得着吗?” 男人伸手推搡挡在他前面的顾禹,直往里面冲。 下一秒,就被顾禹按倒在地,动弹不得。 尽管这样,男子还在嚎。 “梅春,你他妈的给我出来,你不出来,我杀你全家。” 刘姐在二楼探出了头。 “老板,怎么啦?” “没事,不晓得从哪里跑来一个无赖。” 小赵从屋里跑出来,没说话。 男子继续嚎:“梅春,梅春……” 小赵:“这人是喝多了吗?一大早跑这里来闹。” 男子:“我找梅春,妹妹,帮我叫梅春,我是她老家来的人。” 小赵:“你找错地方了,这里没有梅春,你去别的地儿找找。” 男子不信。 也由不得他信不信,下一秒,被顾禹连拉带拽地给提拉到了门外头。 “你要再瞎闹,我报警了哈。” 男子态度软和了下来。 “大哥,我真的是找梅春的,一个漂亮的女人,大概三十岁左右年纪。她有可能改了其它名字。你看看,这个女人你见过吗?” 说完,男子掏出手机来,手机上一个年青姑娘的照片,照片有些年代了,姑娘确实漂亮,浅笑低眉的。 “不认识。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男人。” “连老婆都看不住,你还是男人吗?” “看不看得住,跟你有个毛的关系。” 男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他最后一句话让顾禹眉毛一挑,倒是一个够狠的爷们。 在泡第三泡茶的时候,顾禹在想,男人找的梅春跟兰梅有什么关系? 目前唯一能联系到的一点就是,这两个人的名字当中都有一个梅字。 不同的是,一个是姓氏,一个仅仅是名字。 中午的时候,兰梅还没来,打她的手机也没人接。 客人陆陆续续地到来,忙碌是一阵子的事情。 各种锁事一大堆,准备客人需要的午餐。 还有一对老年夫妻,向他打听附近有什么好看的景点,老爷子腿不太利索,最好是一个下车就能到达的风景区。 忙完之后,才发现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 外头的雨已经停了,不远处的海面上一片雨雾蒙蒙。 这是海边的一特色,但凡是雨后,海面上就跟人间仙境一般。 泡了一杯茶,再次给兰梅打了电话,她那头还是没接。 一种不太好的预感袭来。 这不太像兰梅的风格。 转身交待了小赵一些事情,如果下午5点他还没有回来的话,让小赵去幼儿园接一下蛋宝。 ------------ 第6章 不速之客 工具车从村子穿出去的时候,那个男人正在街面上溜达。 车子从那个男人身边经过,特地给了一脚油门,轮胎溅起大片水花,后视镜里,那个男人跳起脚在咒骂。 骂了一些什么,没听见。 红星村,远离市区,难得的一处安静的地方。 兰梅很喜欢这里,尤其是这一所房子。 她说,跟她老家的两层小楼很像,开窗即是鸟鸣花香。 既然她喜欢就买下来吧,至于自己,无所谓,在哪儿都一样,只要有一个睡觉的地儿就够。 当初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也没有想到过会娶老婆,会有一个聪明调皮的儿子。 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丈夫和父亲是一个什么角色? 说实话,他不理解,也无法理解。 他之所以选择和兰梅走到一起,是因为师父曾经说过,一个人在什么年龄就应该做什么事情。 所以,他也应该和常人一样,到了该有老婆和孩子的年龄了。 兰梅不止一次地问过他,他爱她吗? 这个问题,他无法回答。 因为他不懂爱,也没有学过怎样去爱一个人。 兰梅的车停在院子里,大白天,大厅里的灯亮着。 她不在家,家里干净得出奇,是兰梅整理过了。 她那部手机躺在沙发上,上面数个未接来电。 房子很幽静,缺点是缺少人气,与周围的邻居也不熟,兰梅能去哪儿呢? 东边有一小块地,兰梅在那里种了一些青菜,平日里太忙,那片菜地疏于打理,她会不会在那里? 菜地里的青菜稀稀拉拉的,没有人,连个脚印都没有。 意识到不对劲的是那一盒子方糖和咖啡,兰梅不爱喝咖啡,喝咖啡也不爱放糖。 磨咖啡,煮咖啡向来是自己的爱好。 她有强迫症,任何东西都要放在原来的位置。 盒子里的方糖从外面一排一排的拿,周末回来的时候,前面那一排方糖刚好用完。 而这个时候,里面那一排少了两块。 咖啡杯也不对劲,四个杯子,每个杯子上不同的花纹,梅,兰,竹,菊。 杯子是兰梅买的,她爱好国风之类的东西。 杯子也是按梅兰竹菊的顺序放的,从来没有出错过。 而现在,那个印有梅字的杯子却从大里边放到了最外边。 手心里冒了汗,兰梅去了哪里? 咖啡杯动过,少了两块方糖,家里来过人。 兰梅用那个梅字的咖啡杯招待过客人,下雨天,地板一尘不染,是干的。 说明那个客人走了很久了。 令顾禹手心冒汗的原因是,一切太不寻常了。 以兰梅的性格,不管是谁,她是绝对不会让人洗咖啡杯,更不会让人将咖啡杯摆放在不是原来的位置。 更令顾禹不安的是,家里来了人,除了咖啡杯和方糖之外,没有一丁点外来人的痕迹。 兰梅应该是跟那个人一起走的,并且不是自己的意愿走的,否则她的手机不可能放在沙发上没拿走。 其实是自己这几年过得太平常了,失去了警惕心。 刚才一进门的时候,就应该发现不对劲了。 兰梅从来不将手机放在沙发上,她的强迫症不允许她那么做。 家里安装了监控,很快他发现,监控被人为破坏了。 这么一来,家里来的那个人其实早就有准备,并且具有一定的技术手段。 能让兰梅给他(她)泡咖啡的人,如果这个人是男人,那么兰梅有可能认识他。 以顾禹对兰梅的了解,她做事向来小心谨慎。 如果是一个女人,兰梅则完全有可能放松警惕,陌生的女人也有可能找各种理由进来讨一杯咖啡喝。 顾禹很快确认那个人是一个男人,这个人兰梅或许不认识,并且是有备而来。 院子里有三串脚印,一串梅兰的,36码运动鞋,只进没有出。 说明她是被人扛着出去的。 另一串男人的脚印,目测45码的大脚。没有鞋印,应该是戴着脚套。 这一串脚印只有出去的,没有进来的。 第三串脚印,看不出来大小,鞋印也看不清,因为这串脚印几乎被那个戴着脚套的脚印覆盖了。 应该是有意而为之。 他的目标很准确,应该是跟着兰梅一路而来的。 除了兰梅,家里的东西一样都没少。 这个人不是为财而来的,一个人犯罪的动机有很多。 大致可以归类为三种,情,仇,财,随机。 家里东西没少,不为财。监控人为破坏,不是随机。 这个人和兰梅有仇?有情? 这让他想起了下午客栈来的那个男人。 这串神秘的脚印一直通到房前的乡村公路路口。 那里有一片斑竹,正好挡住了视线。 这个人开着一辆车,将车停在路边,这个路口有一个水洼,兰梅这个女司机有好几次将车开进这个坑里面上不来。 从车辙印看,车子只是停在水坑的旁边。 水坑的旁边,有一滩烟灰,数量还不少。 房子是不错,但大面积的落地窗,几乎没有什么隐私可言。 尤其是晚上,房间里面的灯一打开,里面看外面模模糊糊,从外面看里面,一目了然。 偏偏兰梅不喜欢拉窗帘,她觉得窗帘一位上,显得特别压抑。 站在水洼旁边,透过竹林的间隙瞅着那一栋幽静的二层小楼。 换位思考是自己最擅长的,假定自己就是那个人,他从什么时候开始盯上兰梅的呢? ……………… 脑海中的幻灯片在一帖一帖的上演, :天气闷得很,一场大雨就快下下来了。 内心非常沮丧,盯着对面的听海居好几天了,那个女人一直没有单独出去过。 本以为这一天又是白等了,没想到,雨势快下下来的时候,女人开着车单独出门了。 刚出村子,大雨跟着就落了下来,雨中的视线并不好,女人开车开得慢。 心里其实很急躁,本来是想在沿海公路上将她的车别住的。 在落日崖的转弯道上,是最佳的机会。 制造一起轻微的刮擦,就可以将女人给弄走。 没想到,女人完美的错开了。 (兰梅的车停在院子里,车前脸上蹭了一片红壤土。一路过来,只有落日崖的地质比较特别,一整片的红壤土。也只有那个地方适合别车。) ------------ 第7章 不速之客 错过了落日崖的机会之后,一路上监控不少,能有把握的机会不多。 红星村的那一处楼房,之前已经踩过点,房子有监控,这都不是个事,简直就是小儿科。 选择在房子里动手,确实有一些麻烦,还得和女人周旋。 但无论如何,这一个晚上都必须完成计划。 因为这样的机会并不多。 将车停在路边的时候,点燃了烟,透过竹林的间隙观察房子里的一切。 小楼不错,落地窗可以时不时地看见女人的身影。 二楼主卧,窗帘被拉了上来,十多分钟之后,窗帘被拉开。 女人应该是洗完澡了,这个晚上,一个人抛开客栈的生意,跑到这里来,应该是有心事。 看着女人站在窗前发呆的时候,掐断了手中的烟,是该出手的时候了。 借口早就想好了的,那个坑,不下雨都容易陷进去,更别说下雨天了。 向女人借手机打个电话,女人起初很警惕,一直没有开门。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女人更容易心软。 站在屋檐下,故意将半个肩膀淋在雨中,苦肉计奏效了。 女人泡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这个下雨天,咖啡香味浓郁。 喝还是没喝,暂时猜不透。 离开的时候,女人客气的送到了门口。(这是兰梅的习惯。) 这是最后的时刻,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湿巾,将女人迷晕,然后扛起来,出了院子,放在了车后座,或者后备箱。 屋内留下了太多痕迹,是应该清除的。 这一回进了屋子之后,戴上了脚套,手套,将咖啡杯洗了,上面留下了指纹和唇印,通过这些找到嫌疑人,这些对于警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收拾完,看了看,觉得应该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了,关上门。 雨天就是有一个不太好的地方,院子里到公路上全是自己的脚印。 所以对着这些脚印一个一个地踩下去,每个脚印确定不会留下太多的线索。 车子向前开出去之后,又折了回来,(来回的车辙印,应该是回来处理什么事情。) 唯一的解释是,刚才抽烟的时候,或许将烟头丢在了路边。 这可是致命的错误,将烟头捡起来放进了车的烟斗里。 车子在前方三百米处调了个头,然后往风水山驶去。(此处有相同车辙印调头的痕迹。) 终点是风水山?还是开上了高速路? 第二种可能相对少一些,这么一个下雨天,从这条道上上高速的车相对较少,警方只需要稍加排查就可以锁定目标。 如果驶回市区呢?不,即便要回市区,也得在第二天车流量多的时候才可以。 ……………… 现有的线索只能到达这里,兰梅去了哪里?最后的关键线索没有。 车子开到了风水山脚下,脑海里一片迷茫。 兰梅,到底还在这一片区域?还是已经被那辆车给带到了别的地方。 那个男人是谁? 他为什么要带走兰梅?跟中午那个姓江的男人有关吗? 这些都是疑问,尽管和兰梅认识已经七年,成为夫妻也有六年的时间。 但自己对兰梅一无所知。 另一种可能性窜入脑海中的时候,他脑门上冒了汗。 不,不太可能是那个人,那个人的手法从来都是干净利落,不会留下半点破绽的。 脑子一转念,为什么是兰梅?而不是其它的女人? 如果他是故意留下破绽,带走兰梅开始跟自己对话呢? 这一个念头上来的时候,向来很平静的心开始狂跳起来。 如果是他带走了兰梅,唯一可以解释的是,他发现了自己,带走兰梅不过是游戏的另一种开始。 心情相对复杂,不太好的原因是他将兰梅牵扯了进来,兴奋的是这么几年的蛰伏就没有白等。 不怕那个人不出现,就怕他不出现,给不了自己机会与他作最后的较量。 脑子里乱成一团的时候,小赵来了电话,听筒里传来了蛋宝的哭音。 “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妈妈呢?她在哪儿?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她了。” 自从蛋宝出生以来,兰梅还是第一次与儿子分开这么久。 蛋宝一哭,顿时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只得撒了一个谎:“蛋宝,妈妈因为工作去了外地,只要蛋宝乖乖吃饭,睡觉,妈妈很快就会回来见蛋宝的。” “那,妈妈会给蛋宝买蛋挞吗?” “会的,妈妈会给蛋宝买很多蛋挞。” 果然是小孩子,还是好哄的。 兰梅的手机设置了密码,屏幕上显示多个未接来电。 他从不看她的手机,而自己手机的密码是儿子蛋宝的生日。 兰梅也知道,但她也从不看自己的手机。 破译兰梅的手机密码对于自己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不过是排列组合而已。 不过,还没有用到排列组合。 先是蛋宝的生日,不对,接着是兰梅的生日,也不对,最后试了自己的生日,居然打开了。 数个未接来电,除了自己打的数通之外,另个一个来自北城的手机号码。 从昨天晚上到今天近三十多个未接来电皆来自于这个号码,明显不对劲。 而且这个号码在近一个星期之内频繁与兰梅通话,而且通话时间都不短。 正准备拨回去的时候,这个号码正好打过来了。 电话那头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年岁应该不小了,普通话里带着浓厚的方言味道,语气非常急切。 “春儿,你可接电话了,急死我了,还以为你出啥事了呢。” 顾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声音又响起来。 “春,你咋不说话呢?” “喂,请问您是?” 女人的声音有些惊讶:“这是兰梅的电话?” “是的,您是哪位?” 女人没有正面回答。 “我找兰梅,兰梅在吗?” “她,她不在。” “她去哪儿啦?”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女人声音又急切起来。 “你是哪个?兰梅的手机为啥在你手里头?” “我是兰梅的老公,我姓顾。” “哦,兰梅出去多久啦?为啥子没有带电话?” 兰梅和自己一样,这些年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兰梅也说过,她没有家人,但这个女人讲话的方式,听起来跟兰梅的关系很不一般。 ------------ 第8章 不速之客 听到这里,他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 “请问您是?”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兰梅到底去哪里啦?” “她,不见了。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昨天傍晚,确切地说,在昨天晚上7点多的时候,她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 女人的声音带着急切的哭音。 “你的意思是说,她有可能出事啦?” “是的,应该是这样。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吧?” “我,我是兰梅的妈妈。兰梅这都不见了一天了,你为啥子还不着急?为啥不出去找?” “伯母,您先别激动。我猜您最近频繁与兰梅联系,应该是知道她处于凶险境地当中。能告诉我是什么原因吗?” 电话那头女人声音带着哭音。 “我的春啊,你躲了那么些年,到底还是没有躲过去啊~~~。你要有个三长两短,妈也不活了。” 女人总是这样,她们永远不能理智地思考问题,而且毫无逻辑可言。 “伯母,伯母,您能告诉我为什么吗?是不是跟一个姓江的男人有关?” “江浩?兰梅见过他啦?” “应该没有,今天中午一个男人来客栈说要找一个叫梅春的女人。我猜梅春应该就是兰梅吧!” “江浩,一定是江浩干的。姑爷,这都一天了,报警了吗?让警察将江浩这个害人精给抓起来。” “报警?伯母,你考虑清楚了吗?我不知道兰梅改名换姓的原因是什么?但我猜这里面的原因怕也不简单,你确定可以报警吗?” 其实,就算电话那头那个女人确定可以报警,自己也不能那么做。 如果在六年前,他可以一走了之,但现在不行,兰梅是自己的妻子,他们还有一个五岁的儿子。 他无法不管不顾潇洒地离开。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久,原因果然不简单。 “姑爷,那我们要怎么办?我好害怕。” “如果不能让警察知道兰梅的身份,那么只有我们自己来找到兰梅。兰梅隐藏身份的原因,我在想也不是在电话里一句两句就能说清楚的。如果您方便,请立刻赶到海阳来,我需要您,兰梅需要您,蛋宝也需要您。” “姑爷,江浩说过,他从牢里出来第一件事就是要了我女儿的命。我害怕,我好害怕……” “伯母,从今天中午江浩来客栈找兰梅来看,兰梅的失踪应该跟他没有关系。所以,您也可能暂时放宽心。兰梅,她昨天因为跟我生气自己一个人回了郊外的那个家,或许她是想一个人静一静。等你到了海阳之后,说不定她就回来了。” 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兰梅母亲的情绪缓和了许多。 …………………… 没有妈妈在,蛋宝折腾了很久才睡着,这一本《哈利波特》的开头已经读了数十遍了,才勉强睡着。 “夏季以来最炎热的一天终于快结束了,女贞路上那些方方正正的大房子笼罩在一片令人昏昏欲睡的寂静中。平日里光亮照人的汽车,这会儿全部都灰扑扑地停在车道上……。” 自从蛋宝能听得懂人话的时候,他就开始睡前讲这一则故事。 最开始蛋宝不懂,他也没得选择。 至于为什么要选择这一本厚厚的书作为睡前故事,顾禹有自己的看法。 他自创的睡眠疗法。 第一,当你对你听不懂,甚至不感兴趣的东西,听起来就会昏昏欲睡。 这一点大多数人应该深有体会,比如你对生物课不太感兴趣,只要生物老师一走上讲台,那种困意就止也止不住的袭来。 第二,习惯。 中国人为什么会吃中餐,不爱啃面包。 因为他们从小就吃中餐长大,形成了习惯。 同理,蛋宝从小听《哈利波特》故事睡觉。那么只要这则故事一开头,他就开始昏昏欲睡。 事实证明这一则方法十分有效。 每次这一则故事讲到这里,蛋宝就已经睡着了。 但这一天晚上例外,因为这是他妈妈不在家的第二天。 讲到第五遍的时候,蛋宝提出了意见。 “爸爸,你是一个读书机器人吗?一点感情色彩都没有。” 没有感情的机器人,这是兰梅的口头禅,她总说自己就是一个机器人,不会表达感情。 从三楼过道的尽头,一眼就可以看到对面的客栈,落雨轩。 与复古的听海居不同是,落雨轩不管从外观还是里面,看起来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三楼,从左往右数,五个房间,五个黑洞洞的窗户。黑暗中,似乎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外面的世界。 一楼吧台,墙上的挂钟时针指向了12点。 小赵在吧台里面搭了一个小床。 有的客人来客栈的时间比较晚,她就睡在这里,等客人来。 小赵没睡,坐在吧台前刷手机。 看到他从楼上下来,小赵眉眼弯弯地朝他一笑。 “一点多有一个客人要来,我得等一阵子。” “好,辛苦你了,我出去一趟,蛋宝如果醒了的话,帮我哄哄他。” “好勒。” 落雨轩的老板娘二姐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徐娘,只要是长得好看的男人,不管撩不撩得动,都要撩一下的。 平日里,兰梅从来没有给过她好的眼色。 因为她总是跑来听海居,有事没事要跟顾禹说话。 哄蛋宝睡觉前,顾禹给二姐打了一个电话,订了三楼最左边向北的那间房。 这是常规操作。 虽然兰梅不太待见二姐,但跟钱也没有仇。 两家挨得近,只要有一家客人满员的时候,都会给对方介绍客人。 二姐尤其热情,经常介绍客户到听海居来。 订了房间之后,顾禹让小赵去拿了房卡。 夜色如墨,落雨轩吧台小妹趴在吧台前打瞌睡。 立了立衣领子,拉低了帽沿,侧身转进了楼梯间。 夜深了,整栋楼安静无比。 尤其是三楼,走廊里腥红色的地毯,走在上面悄无声息。 8303房间,站在窗前,窗外飘来一股淡淡的烟味。 8305房间,是他今晚的目标,不管怎样,都要会一会的,刚才来之前,这个房间的窗户里隐约可见烟头的星星之火一明一暗之间,那个人的面孔似乎呼之欲出。 ------------ 第9章 不速之客 轻轻地敲了一下门,里面很快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谁呀?” 捏着嗓子学了女人的声音,别说,还挺千娇百媚的。 “先生,是你叫的特殊服务吗?” 门开得快当,露出半张男人的脸。 “我,没……” 门被使劲地推开,两秒之后,男人被按倒在床上。 “警察同志,我没叫特殊服务,我也没干违法的事情。” 是白天那个姓江的男人,尽管已经明确告诉他听海居没有梅春这个女人。 但这个人也不傻,一直在窗前观察着对面的听海居。 拿出抽屉里的吹风机,将吹风机的电线绑在男人的手上。 “说吧,你鬼鬼祟祟地在这里做什么?” “警察同志,有话好好说,我只是住店而已,你们总不能不让人住酒店吧!” “不是你叫的特殊服务?” “不是的,真的不是。” “那你为什么开门?” “同志,是个男人都好奇,我就想看一看。” “看什么?” “看那个妞正不正点,哪里晓得是陷阱。真的不是我,肯定是隔壁的。” “你怎么知道是隔壁叫特殊的?” “猜的,一个单身男人叫个特殊服务也不稀奇。” “你怎么知道隔壁是单身男人?” “今天从外头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隔壁的男人从外面回来。” “你来这里做什么?” “旅游?” 将男人的脑袋往死里一按。 “说实话?” “找,找人。” “找什么人?” “相,相好的。” “相好的,为什么要找她?” “同志,不瞒你说,她躲我都躲了好几年了。” “找到没有?” “同志,我昨天才刚来。只是听说她在这个村里,但还没有找到。” “人家都躲你躲了好几年了,你还来找她?我跟你说啊,别乱来,乱来,就让你进局子反省。” “是,是,您说得对。我是守法公民,一定不会乱来的。” 客栈的门声音挺大的,说话的工夫,只听到隔壁的门吱呀地一声开了。 一个人影快速地从门口经过,接着楼梯间传来快速的脚步声。 这个才应该是他今天晚上要找的人,转身奔出房门,快速地朝楼下奔去。 好几年没有这么跟过人了,骨子里有兴奋,也有久违了感觉。 一楼,小吴眨着迷离的眼神瞅着顾禹。 “大叔?” “刚才有人从这里跑出去吗?” 小吴一脸懵,顾禹没有停下来,直接冲了出去。 长长的小吃街面上,寂静无比,那个人影就在不远的前方。 村子不大,但地形颇为复杂,左一条巷子右一条巷子,四通八达。 给了那个人逃跑便利的同时,也给了他弱点。 他显然对地形不太熟悉,漫长的追逐战的最后,他跑进了死胡同。 玫瑰巷的尽头,一堵高大的墙面阻止了那个人的去路。 这个靠在墙面上上气不接下气男人,举了双手投降。 “警察同志,你可真执着啊!一点活路都不给人。” 顾禹脸上浮现一丝笑,这一个晚上,接连被两个人先入为主地误认为警察。 这样也好,省去了很多麻烦了。 男子很年轻,身形瘦弱,目测二十二三岁的样子。 其实就在刚才的追逐战之中,顾禹就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不是那个人。 那个人不会轻易地将自己展现在别人的面前。 薅了男子的脖领子:“说吧,兰梅在哪里?” 男人一脸懵:“什么兰梅?” “我再说一遍,你把兰梅弄到哪里去啦?” 男人越发地懵,表情不像在作假。 “什么兰梅,白梅的。警察叔叔,你在逗我吗?这是啥季节,哪里来的什么梅?” 好吧,换个方式问他。 “那你跑什么?” “我跑?”,男人摸了摸头,“对呀,我跑什么?我为什么要跑?” 年纪不大,却是一个滑头。 “大叔,你为什么追我?” 顾禹的声音不怒自威:“说,为什么跑?” “大叔,我真的不知道你说的那个兰梅在哪里?” “那你三更半夜地跑什么?叫了特殊服务?” 男青年叹了一口气:“唉……,反正都落在你手里头了,横竖也跑不掉。我说,我没有叫什么特殊服务。像我这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鲜肉,还能缺女人吗?搞什么特殊服务?不怕染上病啊!” “那你一个人在房间里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自摸也不犯法。” “大叔,都说了我不缺女人,自摸个捶子。” 男青年叫方军,他住在落雨轩客栈有一个星期了,听他说,他将吧台小吴给撩得神魂颠倒的,至于为什么半夜会夺门而跑。 是因为他确实在做违法的生意,这小子是一个网络天才,一个在房间里搞网络诈骗,在房间里有他作案用的电脑,一捆一捆的银行卡,还有数个POS机。 方军说,像他这样的搞违法活动的,不能长期在一个地儿,打一枪换一炮,才不容易被逮到。 这一个晚上,正在忙活自己赚钱大计的时候,听到隔壁不太对劲。 客栈隔音效果不太好,前一天晚上,隔壁住着的一对情侣,搞了一晚上的事情,害得他听了一夜的墙角。 白天补了一天觉,这晚上正忙活着赚钱大计的时候,隔壁又传来了动静。 听到说什么抓特殊服务的。 自己倒是没有搞特殊服务,但情况铁定是比招特殊服务要严重得多。 所以不跑更待何时?等着警察上门来个瓮中捉鳖呀? 将方军给弄回落雨轩的时候,小吴这个娇小可爱的姑娘趴在吧台的桌子上,呼噜声震天地响。 方军一脸嫌弃:“这么漂亮的姑娘,没想到睡相这么难看。” 307房间内,正如方军所说,作案工具一应俱全,所以,他不知道兰梅的事情是真的。 方军一脸苦相。 “大叔,你说我冤不冤,我这生意才开了一个头,拢共也才赚了几千块钱,就被你给逮到了。我这头一次犯事,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 这小子,差点给顾禹跪下了。 “大叔,真的不骗你,我知道这是犯法的,但我也是没得办法,我妈得了尿毒症,这是一个烧钱的病。我总不能眼看着我妈的病没钱治吧?” “得,别在这诅咒你妈得病了。机会也不是没有,但要靠自己争取。立刻马上将你骗来的钱,从哪儿来的转回哪儿去。” ------------ 第10章 不速之客 方军愣了,一时脑袋没转过弯。 “咋的,机会摆在你面前不要啊。” 惊喜来得就是这么快当。 “要,要,我立马转。” 这小子的熟练劲,说他是初犯都没人相信,就不要说他一身某品牌的衣服,手腕上那块表就值老鼻子钱了。 “小子,瞅你这阵仗绝对不是几千块的事,老实将你黑的钱全部吐出来。别说我没有告诉你啊,我看你这黑的钱数也够你大半辈子呆在牢里了。这个机会要还是不要,你自己掂量掂量。” 方军额头上冒了汗。 “我转,全部都转。不过,大叔,我有个疑问,你不抓搞特殊服务的啦?” “你都可以撒腿就跑,人家也不笨,不懂得及时脱身,还等着我去抓吗?” “也是哈。你在村子里跟撵狗似的撵了我半天,人家早跑了。” 二十分钟之后,方军停了下来,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 “警察叔叔,转完了。” “好吧!看在你认罪态度还算诚恳的份上,我再给你一次机会,立马收拾东西滚蛋,有多远滚多远,不要再被我逮到。” “好,好好,我立马滚,滚出十万八千里。” 方军抱着电脑就要跑,顾禹挡在了门口。 “我是不是给你脸啦?作案的工具还想带走?” “警察叔叔,这电脑我可是花了好几千块钱呐,能不能给我留下?” “留着给你继续犯罪?” “好吧!” 方军极不情愿地将电脑放下了,转身要溜。 “等一下。” “大叔,你可是答应了给我机会的,警察可不带这么骗人的。”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有没有注意到什么可疑的人?” “大叔,你有点强人所难了。我在电脑方面是一个人才,但我不是警察,总不能像你们一样,看任何人都像嫌疑犯吧。” “得,算我多问,滚吧!” 方军走到楼梯口,回头对顾禹展开了一个非常无辜的笑。 “大叔,听你这么一说,我怎么觉得这一楼的所有单身男人都像在招特殊服务的人呢?” “滚……” 看着方军跑得个快当,顾禹决定再去会一会隔壁房间的那个男人。 心里有鬼的人总是是沉不住气,这不,人去楼空。 这个据说是来找相好的男人跑了。 …………………… 以前跟兰梅结婚的时候,他问过一嘴。 “婚姻大事,要不要通知你父母?” 兰梅轻描淡定地回答了一句。 “我是成年人了,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那,按规矩,我娶了人家的女儿,岳父岳母总得要见一见吧!” “我爸不在了,我妈……算了。我也不晓得她在哪里。” 其实这也是顾禹决定和兰梅走到一起的另一个原因,关系简单,不用担心人情事故的东西。 兰梅当然也问过他的父母。 他的回答也很简单:“我妈在我小的时候就不在了,我爸……说老实话,我不知道他是谁。” 兰君芳,兰梅的母亲。 海阳市机场,她从出口出来的时候,顾禹一眼就认出了她。 是因为她和兰梅长得太像了,母女两个简直就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本来还想着,找人调查一下兰梅的社会关系来着,看她是不是真的有一个母亲。 基因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见到兰君芳的时候,这个念头也打消了。 兰君芳似乎见过顾禹,从出口出来径直走向顾禹。 按年龄推算,兰君芳时年至少在五十五岁以上。 但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一些,要是兰梅在的话,两个人站在一起,别人会以为是两姐妹。 兰梅是漂亮的,但她并没有将心思用在打扮自己身上。 而兰君芳不同,一条嫩粉色的中长连衣裙,一双细跟大红色小皮鞋,整个人看起来特别有气质。 “是顾姑爷吗?” “是兰梅的母亲?” 说实话,他不知道这个时候该如何称呼兰君芳。 她急冲冲而来,见面就问。 “怎么样,有春儿的消息吗?” “暂时还没有。” “一点头绪都没有吗?” 顾禹岔开话题。 “兰梅原来的名字叫梅春?” 兰君芳不说话,算是默认。 机场高速,车速很快。 “那个,阿姨。能说一说兰梅和江浩的关系吗?我昨天晚上有见到过江浩一面,他说兰梅是他相好的?” “他放屁。” 兰君芳说完可能觉得不太文雅,又改了口。 “不是,绝对没有,我们家春儿怎么可能看上那个无赖?” “那,江浩为什么非得追着兰梅不放?” 兰君芳叹了一口气:“唉……这就是命吧!有的时候,你不去招惹祸端,祸事却偏偏要缠倒你不放。 江浩这个王八蛋,一直喜欢我们家春儿来着。他这个人是我们镇上有名的街溜子,游手好闲,盯上好看的姑娘就不撒手。他这人又太过于贪偏激,他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一直纠缠着春儿不放。” “这么多年了,江浩为什么现在才来找兰梅?” “他才从牢里出来,当年进去的时候,这个王八蛋就放了话,说他一出来就要找春儿算账,他说了,要么让春儿陪他一辈子,要么就和春儿同归于尽。” “算账?为什么?江浩是因为兰梅坐牢的吗?” “嗯,其实是春儿设计让江浩进的局子。” “为什么?” “还不是被江浩缠得没办法了,春儿的爸那时候在镇上开了饭馆。江浩三天两头跑去店里闹,她爸本身就有心脏病,哪里经得起这么天天闹。闹了半年之后,那天,江浩带了一帮人跑到店里吃吃喝喝,喝罪了之后还要春儿陪他。她爸急得心脏病犯了,抢救也不及时,就去了。” “法制社会,江浩这么闹就没有人管吗?” “我们那个小地方哪里有人管?江浩的爸是镇上食品厂的厂长,他财大气粗。有钱能使鬼推磨,尽管我们报了警,上头也只是来口头调解一下。对于江浩这个无赖来说,根本就不管用,春儿也是被逼无奈。” “江浩是什么罪名进去的?” “故意伤害罪和……强,强*罪。” ------------ 第11章 不速之客 空气长时间的凝固,下了高速,转到环海公路上的时候。 兰君芳不安道:“小顾,这不能怪春儿,是江浩他仗势欺人。” “没人怪她,我想知道兰梅当年是怎么设计让江浩入局的。”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春儿她不说,我也不好问。” “所以,这么多年,兰梅一直生活在这里,不与任何人联系是因为躲着江浩吗?” “嗯。” “可江浩在牢里呆着,对她也够不成威胁啊?” 兰君芳似有难言之隐,好半天默不作声,顾禹也不再追问。 “这么多年,兰梅也没跟你联系吗?就连我们结婚她也不愿意通知你?” “我和她爸在她上小学的时候离婚了,她们姐妹两个,一个跟着我,一个跟着她爸。后来,我又有了新的家庭。也不太顾得过来,作为一个母亲,是我对不起春儿。” “兰梅原来的名字叫梅春,也是因为躲着江浩才改名为兰梅的?” “改身份这个事也是迫不得已,江浩这个人在我们当地是出了名的狠人,听说他曾经因为和别人争一个姑娘,将那个人手给砍断了。 兰梅其实是我大女儿的名字,她是春儿的双胞胎姐姐。春儿来北城找我的那一年,梅儿因为被男友抛弃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梅儿出事的时候,我老公也因为肺癌晚期住进了医院。 那天,当我从医院回到家的时候,天都黑得透透的了,我没有注意到梅儿不在她的房间里。 等到天亮的时候,才有人在楼底下发现了她。 我们住在23楼,她房间的窗户被我上了锁,她是从楼顶的平台跳下去的,摔得面目全非。 收拾梅儿身后事的时候,春儿找到我,提出让她以姐姐的身份活在这个世上。 起先我是不同意的,不能因为一个江浩的一句狠话就放弃自己的身份啊。” “我也不理解,换身份江浩就找不到她了吗?” “是啊,镇上的人都知道我的存在。江浩要找到我们也不会费什么事情。但春儿跪下来求我,说要是不跟梅儿换一个身份,她就活不下去了。 那天,春儿说了些句,直戳我心窝,她说,妈妈,你还记得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女儿的存在吗?我也是你的亲生女儿啊。 对于春儿,我是亏欠的。当年我和她爸离婚的时候,因为梅儿身体相对弱一些,我就带走了梅儿。 春儿跟着她爸一个大老爷们过日子,自然没有跟着妈妈好过一些。 最后我答应了她,对外宣称跳楼的是小女儿梅春。反正她们姐妹两个长得也很像,也没有人怀疑。” 春儿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其实我是有很大责任的。是我对不起她。” “我能问个问题吗?你和兰梅的父亲为什么离婚?” 其实这是一个隐私的问题,顾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挺执着这个问题,大概是因为那个自己并没有见过面的父亲吧。 他不太明白,作为父亲或者母亲为什么可以放弃自己的孩子? 如果是他的话,是断不能让蛋宝没有父亲或者母亲的。 “唉……其实是我的虚荣心太强了。她父亲并没有错,他是一个顾家的男人。 那时候,他在镇上开饭店,也赚不了什么钱,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养。 我经人介绍去了北城给人家做保姆,见了世面,就再也不想过乡下人的生活。 当我提出离婚的时候,春儿爸爸没有挽留,他知道留不住我的。 我本来是想带着她们两姐妹一起走的,但我后来的丈夫只允许我带一个孩子。我没有办法,只能在她们两姐妹当中选择一个。” “那之后呢,你就没有再回去看过梅春吗?” “其实我起先是觉得可以经常回去看望春儿的,但后来也是身不由已,我有了新家,也就有了新家的责任。 我回去过几次,但春儿看见我,就跟看陌生人一样,并且不想搭理我。” “所以,梅春是恨你的。” “她确实是恨我,在我给了她兰梅的身份证之后,当天晚上,她就不辞而别。” “这些年,你没有找过她吗?” “但那个时候我的精力有限。丈夫在医院住着,女儿兰梅又刚出了事,实在是分身乏术。” “后来,你们又怎么联系上的?” “一年之后,我老公去世了。我满世界找她,毕竟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亲人。 但她有意躲着我,我也没有办法。 直到有一天,她给我打电话,说她要结婚了,需要户口本。 我问她在哪里,她不肯告诉我。说她的新生活才刚开始,不希望有人去打扰她。 作为母亲,我知道她好就可以了,如果我的打扰让她不舒服,我为什么要那么做?” “你们最近又是因为什么联络上的?” “是江浩,这个人渣,他终于找上门来。我告诉她梅春已经去世了,他死活不相信。他放了狠话,如果我不告诉他春儿的下落,他会要了我的命。” “所以,你为了自己就出卖了自己的女儿吗?” “姑爷,我怎么能这么看我呢?我是一个母亲,孩子才是我的命。” “哼哼,如果梅春是你的命,当初为什么要抛弃她?” 沉默…… “我想知道江浩为什么找到这里来的?” “我也不知道,一个星期前,当我知道江浩出来之后。我给春儿打电话,让她注意一点,她让我不要瞎操心。 关系我女儿的安危,我能不操心吗?” 车子驶进了听海居客栈。 “作为兰梅的丈夫,其实我应该叫你一声妈的。但我实在是叫不出口,我已经记不起这个字在生命中最后出现是什么时候的事。” “没关系,只要你们都好好的,我无所谓。” 这或许是一个母亲的卑微吧。 “兰梅不见了,她去了哪里,我现在一点眉目都没有。我不可以没有妻子,你不可以没有女儿,蛋宝也不可以没有妈妈。 所以我必须要找到她,在找到兰梅之前,作为蛋宝的亲外婆,我就将照顾他的责任交给你了。” ------------ 第12章 不速之客 天气好得不得了,太阳湾,夕阳洒在沙滩上,犹如白巧克力一般,柔软丝滑。 太阳湾,湾如其名,太阳能照射到的地儿。 因为其地理位置比较偏僻,来这里的游人比较少。 所以,这一片沙滩干净无比。 来这里玩耍的一般都是本地的居民,才会知道这一片净土。 两岁的小姑娘豆豆拿着铲子,一铲一铲地挖着沙子,据说她要挖出一个城堡来。 年青的妈妈坐在不远的地方玩着手机,时不时地看着女儿,给女儿拍一张照,发个朋友圈,女儿长得跟个洋娃娃似的,不晒几张怎么对得起这么好的基因呢? 九宫格发出去之后,底下一群点赞的,有人在下头留言。 :大家约起,组团偷娃娃。 妈妈看得开心,手指不停地点着屏幕,回复留言。 浑然忘记了在前方的女儿豆豆。 此时的豆豆,捡了个好玩的东西,玩得不亦乐乎。 一只手,一只女人的手,手指甲上涂着鲜红的指甲油,右手尾指上还戴着一个闪闪发亮的戒指。 当豆豆妈发现不对劲的时候,豆豆正拿着那只手使劲抠,企图将那个发亮的戒指给抠下来。 “啊~~~” 女人遇到事情的时候,第一时间总是会发出刺耳的尖叫声。 尖叫声之后,她冲了上去,拿过女儿手里的那只手,一下子扔出去了老远。 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人。 豆豆妈这一声尖叫之后,本来平静的沙滩上,倾刻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群人来。 有比较理智的,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来得快当,很快就拉起了警戒线。 然后,这一片沙滩上就有好多穿着制服的,拿着铲子挖东西。 夕阳下去之后,沙滩上还忙碌着。 一个小时时间,警方陆陆续续从沙坑里挖出女人身体的其它部分。 秦海,海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 时年30岁,海阳市土著人,快乐的单向汉,也许是海风吹多了的原因,挺黝黑的一个汉子。 黑是黑了点,但长得不赖,颇有东南亚一带土著的特点。 手下有得力的两个干将。 男青年王强,网络天才,女青年周亚男,三八红旗手,空手道蓝带,从小跟男孩子打架就没有输过。 配合默契的法医界精英,白冰,时年28岁,人称白一刀。 长得秀颀,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谁能想到她却是一个用手术刀快狠准的女法医。 大龄女青年,法医嘛,吓跑了多少相亲对象。 她和秦海耍暧昧好几年了,谁也没有胆量捅破中间的那层窗户纸。 周亚男说过:“秦队,是个爷们,就立马冲到法医室,来个虐狗式的壁咚,我不信你拿不下冰姐。” 秦海,五大三粗的一个汉子,作为刑警队队长,雷厉风行的派头是有的。 偏偏在感情方面,是一个十足的怂蛋。 见到白冰,除了聊案子,别的话题一律口吃。 当秦海到达现场的时候,王强正蹲在沙滩边上的沙棘丛前狂吐。 而亚男,风格完全不同,手里拿着一截女人的手臂正在配合白冰将尸体的各个部分给组合起来。 法医们在秦海看来,都是一些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再多么腐败难闻的尸体在他们眼中,也不过跟小孩子手里的玩具一样,什么也不是。 “死者,女性,目测年龄在20到30岁左右,尸斑固定,指压很难褪色,尸僵高度发展,预计死亡时间在12~15小时。尸体被切割成了十块,切面齐整,工具有可能是切割机。颈部有两条颇深的勒痕,不排除窒息死亡,具体死因需待进一步尸检结果。” 银白色的沙滩上,受害者整个人被拼凑起来。暮色下的海滩上,一副妙龄女郎的躯体就展现在眼前。 王强吐够了,用手捂着口鼻凑了上来。 “哇靠,身材一级棒啊。”这句话从一个一级技术男口里说出来一点都不稀奇。 死者的确如王强说的那样,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亚麻色的波浪长发,鹅蛋脸,唯一的缺点就是,双目突出有点吓人。 队里其它几个单身汉一个二个凑了上来,纷纷表现出可惜的神态。 白冰脱下了白大褂直接给死者盖上,狠狠地瞪了一堆单身老爷们。 “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啊。” 王强嘻皮笑脸:“是,是,是没见过没穿衣服的女人啊,咋的?” 周亚男看了一眼秦海:“发现死者是一个两岁小孩的妈妈,当时两岁的豆豆从沙子里挖出了一只左手,这只手的无名指戴了一个镶着绿钻的戒指。 女人看起来年纪不大,从戴戒指的手指上看来,应该是已婚。” 白冰提出了其它的意见。 “不一定,死者的左手戴的这枚戒指尺寸偏小,明显有硬挤进去的痕迹。不排除是死后才戴上去的,这枚戒指是否属于死者,还是属于凶手的,难说。” “这些肢干都是从一个地方挖出来的吗?” 周亚男:“不是,咱们队里的队员分别从十个地方挖出来的,除了王西皮之外。” 周亚男说这句话的时候,拿眼梢鄙夷地瞅了一眼王强,继续道:“花了好长的时间才将这些全部找到,好在,都埋的不远。不过是深浅的问题。 说来也奇怪,凶手好像是故意引导我们找到尸身的。每个埋藏尸块的沙滩上都摆了白色的贝壳。” 王强非常自豪道:“是我发现这个规律的,咱动手虽然不行,但脑子够用,不像他们只知道蛮干。” 这一男一女互怼是日常,秦海头疼。 “死者死亡时间差不多12到15小时,也就是说遇害时间是在昨天后半夜。亚男,你带两个人在附近走访,看看有没有目击者。 王强,你去查看附近的监控,看能不能找到嫌疑人的踪迹。” 王强面露难色:“秦队,我看有点难。这一处海滩这么偏僻,刚才来的时候,我已经观察了一遍,附近人烟都没得几个,更不要说监控了。” 秦海:“要是容易,我还要你干嘛?附近没有监控,环海公路上没有监控啊?你是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推理懂不懂?深更半夜的,有几个吃饱了没事跑环海公路上兜风?” “秦队,要是每辆进环海公路上的车都要查看,工程量不是点把点的大。” ------------ 第13章 不速之客 这个王强,脑子是有的,但就是懒。 “你要再不麻利地给我滚球,老子喊雷局给你上课。” 王强溜得快当:“得勒,秦队,保证完成任务。” 白冰拿着被害者的一只脚,笑道:“这娃,时不时地找抽。” 秦海憨憨地一笑,古铜色的脸在暮色下发着亮:“那可不,不抽他皮就痒痒。” 白冰瞟了他一眼:“你看见没有,死者的右脚脚踝上,有一只老鹰的纹身。还有,你看到没有?” 白冰蹲下身来,指了指死者的脖颈靠着耳根之处。 “这里,好大的一颗肉痣。” “嗯,那么也就是说,死者的身份比较好确定,有纹身,有肉痣。就算那枚戒指不是她自己的,长得又这么漂亮,找到她的身份应该容易。” “另外,你看,死者光着全身,但头发上却有一根红色的丝带。” “这有什么异常吗?她头发长,系根红色的丝带有什么不妥。” “正常来说,是没有什么不妥的,但这根丝带不短,系成了一朵精致的蝴蝶花,死者的头部从土里挖出来之后,这朵花一点都没有乱,像是死后才系上去的。 而且从女性角度上看,现在的姑娘用这种丝带系头发的很少。” 秦海看了看白冰的一头短发,心里有疑惑,一个短发女人,在和他讨论女人会用到的头绳,有些怪异。 “会不会这根丝带就是死者死亡的原因?用丝带勒住死者的颈部,导致其窒息死亡,凶手将死者肢解之后,又将这根丝带系在了头发上。 能系这么漂亮的一朵花,凶手会不会是女人?” “也许吧!但对于一个这么残忍的凶手来说,我觉得女人的可能性比较小。再说了,变态的凶手能用丝带系一朵漂亮的花不是什么难事。” 白冰说得对,秦海当警察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变态没有见过。 男变态化身为女人,漂亮得没有女人什么事的都有。 还有一些变态会织毛衣,织得比机器还漂亮,系朵蝴蝶花难度系数不大。 暮色彻底下来,不远处的海面上,城市的灯火在海面上打下一道亮丽的风景。 “那个,那个……你,你……” 白冰将那只女人的手放进袋子里。 “你说。” “到,到饭,饭点了。我,我请你吃个饭,饭……” “好呀,吃什么?” “沙县小吃怎么样?” 白冰沉默了两秒钟。 “秦队,你这么抠门。怪不得30岁了还单身,你不单身天理不容。” “你,你别误,误会。我是看你这两天上火,应该吃点清淡的。你要是想吃别的也行,我一个快乐的单身汉,钱也没地儿花。请你吃个大餐还是请得起的。城市广场那家自助牛排怎么样,我这有一张五折优惠卡。” 白冰彻底无语了。 “秦队,你想吃什么,我请你好不好?” ……………… 顾禹挤在围观的人群中,努力想要看清楚警戒线里面的状况,但明显不行。 在外面转悠一天之后,一无所获,说实话,害怕看到丈母娘询问的神色。 好在,丈母娘去幼儿园接蛋宝去了。 血缘还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蛋宝见到这个从未谋过面的外婆,半点生疏感都没有。 整个人几乎粘在了兰君芳的身上。 小赵和刘姐闲聊的一句话,让他紧绷了一天的神经越发地紧张了。 小赵说:“刘姐,你知道不,刚才我听隔壁小吴说,在太阳湾的海滩上发现了一个被人切成了好多块的尸体。” 接下来,小赵说了一些什么,他没有听见。 开了车直奔太阳湾,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总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尸体?不会是兰梅吧! 人多嘴就多,声音十分嘈杂,尽管自己的听力很好,也听不清办案警察在说些什么。 一个年青的小伙子挤了进来。 “发生了什么?” 一个尖尖的女人声音。 “杀人分尸,听说警察在沙滩上找到了十几个尸块,有人看到是一个女人,长头发,黄色的。” 黄色的?兰梅是长头发,前不久在吧台小妹小赵的怂恿之下染成了黄色。 小伙子拿了手机,十分兴奋,开始拍视频。 “靠,命案现场,发个视频应该会火。” 女人:“快点收起来,看到没有,前面那个大叔,刚才用手机拍照,被警察叔叔将手机没收了。” “是谁最先发现尸体的?” “听说是那边那个小女孩。” 男人顺着女人的目光所向的地方看去。 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女孩,她身边有一个年青的女人,一脸惊恐的样子,将小女孩抱在怀里。 一个女警站在她的身边。 “小女孩?” “是的,听说小女孩在挖沙子的时候,挖到了一只女人的手。她妈妈发现的时候,小女孩还抱着那只手在啃。” 女人说话的时候,声音在抖。 “好吓人喔,这小女孩胆子也太大了吧!” 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小女孩身边的女警也去维持秩序了。 男人不经意地走到女人身边。 从兜里掏出一个证件在女人身边晃了晃。 “我是分局的警察,我姓秦。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女人惊魂未定的样子,仍然点了点头。 “你们发现了一只女人的手?” “是的,前头那个警察也问过了。” “怎么确定是女人的手呢?” “警官,女人的手我分辨不出来吗?上面涂了红色指甲油,左手还戴了一个女式的戒指。” “什么样式的戒指,能具体描述一下吗?” “我,我没看清,当时我吓傻了,拿起那只手就甩了出去,不过,好像是一个绿色的戒指。” 心跟着冒了汗,多少年这颗心脏没有这么剧烈地跳动过了,他还以为自己真像兰梅说的那样,没长心了。 兰梅手上戴的婚戒不是镶了一个绿色的钻吗? “其它还看到什么了吗?” “没有。” “好的,谢谢您的配合。” 男人站起身来,挤了一个笑,笑起来真帅:“你女儿真漂亮。” 女人跟着扯了一个笑,非常自豪:“是的呢,人家都说她长得像洋娃娃。” 看热闹总有散场的时候,天暗下来的时候,警戒线内的警察都撤了,仍然还有零星的好事者不肯走,好像要在现场探扒到八卦的东西似的。 ------------ 第14章 不速之客 最后两个人终于走了,海堤旁边的停车场,顾禹看着空旷无人的海滩,从那辆租来的小排量汽车上下来,走向那一片海滩。 希望警方还给他留了一些线索在那里。 套上鞋套,拉开警戒线,一步一步地走向中心地带。 沙滩上呈几何图形展开,排列齐整地挖了数个坑。 数了数,十个坑。 也就是说这具尸体被分解成了十个部分。 面朝着大海来看,这些坑也是有规律的。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 靠近大海那一面的第一个坑,是埋死者的头部的。 接下来三个坑,分别是左右上肢和躯干。 再往下两个坑,是死者的两只手。 依次往下两个坑,是死者的左右下肢。 最后两个坑,是死者的两只脚。 看起来是从头到脚按顺序排列的,其实应该还有其它的用意。 这个排列对于顾禹来说,并不陌生。 七年前,他见过多次类似的排列方法。 根据他最后得出的结论,这是小时候,女孩子们常玩的跳房子游戏的格子。 相同的作案手法,意味着那个人出现了。 整整七年的时间,时间漫长得让他以为那个人出了什么事,或者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 如果那个人的出现是针对自己的话,那么这具女尸十有八九会是兰梅的。 是还是不是,他当然不能上警局去辨认,方法是有的。 最前方那个坑里,沙滩边上的一个塑料铲子,在各个坑里翻找了一番,最后在最前方的那个坑里找到了几根带有毛囊的头发。 拿回去和蛋宝的头发做个DNA,是不是兰梅一验可知。 回到听海居的时候,店里还挺忙的,这个时候,还是多亏了丈母娘在。 不愧是一家人,兰君芳烧得一手好菜。 二楼的常住客人,一个写的文艺青年。他本来的名字有登记,但没人能记住,记住的是他那个特别的笔名——管子。 管子正在坐在院子里回廊的茶台前自己给自己泡茶喝,见到顾禹的时候,眉开眼笑的。 “老板,你丈夫娘烧的菜真的好吃,有我妈的味道。尤其是那一道红烧肉,肥而不腻,差点将我给吃哭了。” “嗯,您吃得好就行。” 管子又道:“你丈母娘会在这里长住吗?” “我不知道,我想兰梅回来之后,她大概就会走的吧!” “哦,老板娘去哪里啦?一天都没看到她。” “呃,她老家有些事情要处理,回去了。” 管子话题一转,颇为神秘道:“老顾,听说没?太阳湾发生了凶杀案,一个漂亮女人被截肢了。这是个啥样的凶手,这么变态?” 顾禹不想答话,管子又道:“我看见你了。” 此话一说,顾禹一惊:“你去了现场?” 管子继续:“老顾,我是写侦探的,这种真实的案子怎么可以少了我呢?我去的时候,看到你在围观的人群中。” 顾禹在内心嘲笑,还写侦探的,小学生水平都不如,他实在是想不通,谁给他的自信写侦探的? 管子最近在某网站连载的,名字叫《管侦探》,内容很小儿科,说管侦探的日常业务就是帮村里的大婶找鸡,找狗,找猫。甚至找偷菜的贼。 他写的跟凶案有个毛的关系。 管子颇神秘地笑了笑:“嘿,老顾,你不太像那种看热闹的人啊!怎么样,有什么收获没?” “没有,我只是锻炼的时候经过,顺道去看看的,围观的人那么多,我啥也没有看见。” 一个不八卦的男人不是一个不入流的家。 管子继续神秘道:“老顾,听说死的是一个妙龄女郎,长得特别漂亮,跟天仙似的。” “哦?是吗?” “听说头上扎了一根红色的丝带,够吓人的吧。” “嗯。” 顾禹停了下来,静听下文:“我去的比你早,那个时候人还不多,我看到一个警察挖出那只脚,雪白的脚踝上还有一个纹身。” “什么纹身?” “我隔得远,看不清,只看到一个黑色的印子,两个警察在嘀咕说是纹身。” “还有呢?” “还有?” “我是说你还打听到什么啦?” “没有,后来警察接了警戒线,啥也没看到了。” 兰君芳站在门口看着顾禹,一脸担忧的样子。 管子没完没了。 给顾禹递了一杯茶:“老顾,你还别说,这个凶案还真给了我灵感。接下来我要写一个张大娘的狗被人剁了,分成几大块埋到菜地里,肯定能大火。” 顾禹不想跟他废话。 “大作家,既然有灵感了,咋还在这儿坐着?” “这不你没来之前,我还没来灵感吗?你说得对,我得去写下来,不然聊会儿天,又给搞忘记了。” 管子走了,兰君芳立马凑了过来。 “吃饭了吗?” “还没。” “给你留了饭,也不晓得合不合你口味。” “没事,我不挑。蛋宝呢?” “睡了。” “睡这么早?” “从幼儿园回来后,和隔壁王阿姨家的孙女玩了半天,玩累了,睡得早。” 管子说的没错,丈母娘毕竟以前跟兰梅的爸爸是开饭馆的,手艺比兰梅还要好。 吃饭的时候,兰君芳就坐在顾禹的对面盯着他,实在是不太自在。 “阿姨,您有事吗?” 兰君芳看了看在吧台看手机的小赵,实在没有问出口。 “没事,我等你吃完好收拾。” 墙上的电视正在播放社会新闻,巧合的是,正好播到了太阳湾发现碎尸案的新闻。 兰君芳定定地瞅着画面,心事都写在了脸上。 新闻里描述了受害者的特征,真实面目被打上了马赛克。不过最主要的特征还是表述出来。 譬如那个戒指,那个纹身。 主持人最后表达了警方的意图,意思是说死者的身份还没有确定,希望有认识的人,或者死者家属与警方联系。 戒指,顾禹见过,他和兰梅领证之前去海阳市珠宝城买的。 价格并不贵,是亲民的那一种。 兰梅不在乎,自己更不在乎那一种形式上的东西了。 兰梅一眼就看上了那枚镶有绿色宝石的小戒指,她的手小巧洁白,任何戒指戴在上面都好看。 ------------ 第15章 不速之客 纹身?兰梅没有。 但这并不能代表那具女尸就不是兰梅,新闻里说了,死亡时间差不多十几个小时,符合兰梅不见的时间。 兰君芳终于还是问出了那句话。 “小顾,一天了,有春儿的消息吗?” “没有。” “电视上那个新闻,我好害怕是春儿。你说咱们要不要去公安局看一下?” “不用了,那不是兰梅。” “你怎么知道?电视上又没有放那个女人的样貌。” “兰梅身上没有纹身。” “哦。” 兰君芳又不太甘心:“就真的一点消息都没有吗?一个大活人说不见就不见了,那个江浩呢?” “江浩昨天住在对面的客栈里,我见过他了,兰梅不见跟他没有关系。” “跟江浩没有关系,那她为啥就不见了呢?姑爷,你是不是在外头找女人了?春儿性子刚烈,她是不是赌气离家出走了?” “阿姨,我不是那样的人。” “那是春儿,她在外头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 “阿姨,你应该了解你女儿的,她也不是那样的人。” “那,到底是为啥呀?” “或许她早就看到江浩了,一个人出去躲一躲的。和谐社会,我相信她应该没事。阿姨,你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又忙活了一天。早点去休息吧!” 兰君芳叹了一口气:“春儿一点消息都没有,你说我哪里睡得着嘛。就算她是躲江浩,也不能不带电话啊?” “可能是匆忙忘记拿了,您别多想。我明天再去找,一定会将兰梅给找回来的。” 晚间难得没客人,小赵和刘姐也早早地休息了。 夜色笼罩,整个村子一片静谧,工具车开出去之后,客栈的大门合上来。 工具车出了村子,驶入了环海公路。 死者的死亡时间从新闻上来看,应该是在昨天凌晨前后,尸体被切成块,太阳湾的沙滩不可能是第一现场。 那么,凶手应该是哪里来?为什么要将尸块埋在太阳湾? 代入感,与凶手或者受害者产生共情,对于顾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何况他面对的是曾经的对手,如果嫌疑人真的是他的话,他是不会做无准备的事。 车子在夜色中的街道上急驰,装有女人尸块的袋子在后备箱里放着。 环海公路的数个路口都有监控探头,几天前我已经探好路线了。 车子从城这头的上虎头山,山上的村子监控少得可怜,穿过村子,路虽然不好走,但对于我一个老司机来说不是什么事。 下了虎头山,青云路尽头左转,下一个路口再右转,进入海边的村子。然后是一大片草莓地。 车子停在草莓地旁边的树下,打开后备箱,将女人扛在肩膀上。 横穿环海公路,这一段是监控的盲区,一天一夜的雨,夜色如墨,没有人会看见。 从一片草坡下去,就是那一片漂亮的沙滩。 心里活动开始上演。 太阳湾,这一片沙滩干净美丽,是我为你专门挑选的地方。 在这里,我们可以尽情玩跳房子的游戏,没有人打扰,只有我们。 看海面上的灯塔是不是似曾相识?这一片沙滩是不是与小时候我们玩游戏的那一片沙滩一样? 你静静地看着海面,什么都不需要做,由我来准备一切。 十个格子画好了。 你先走,先是左脚,然后是右脚。别着急,一个一个地来。 最终赢的都是你,不是因为你会玩,而是因为我让着你。 只要你赢了,你脸上就会浮现出很美的笑容。 只要你高兴,以后我会天天来陪你玩。 天天陪你玩,天天陪你玩……。 这一句话在脑中无限循环的时候,他醒了。 “嘿,是谁在那儿?”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不远的地方传来,睁开眼睛一看,好家伙,十个坑,每个坑里都摆放着一块石头。 不用说,这是自己的杰作。 不远处的沙滩上,一个拾荒男子,手里提着一个大大的垃圾袋看着他这里。 “你在干啥子?” 男子一步一步地走近,一身黑,包括那张脸,乌迹斑斑,除了两只眼珠子在转之外,看不出来本来的样子。 顾禹压低了帽沿,朝着男子走去。 男子操着一口方言,声音低沉,重复刚才那句话:“你在干啥子?” “你好,我是警察,我姓秦。” “警察大半夜地跑这儿来干啥子?” “你不知道这里发生了命案?” “我当然晓得,白天的时候我就在这儿。看你鬼鬼出祟祟的往沙坑里填石头,还以为你就是那个杀人犯。” 男子说话的工夫,扬起那只看不出来颜色的手,狠狠地挠了一下头皮,这么一扬手的工夫,飘来一股几百天没洗澡的味道,非常难闻。 “既然知道,你还敢大晚上的跑这儿来?” “我怕啥,走南闯北的,啥子样的路没走过。一个死人有啥怕的,又不是没见过。” “你一直在这儿吗?” “那哪可能呢,我是捡垃圾的,没垃圾捡的时候我不得晓得换地儿啊。不过,我到这儿有一会儿了。” “你在这里的时候,有没有人来过这里?” “有。” 惊喜扑面而来。 天天来陪你玩,是不是代表那个人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 “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都做了什么?” “好像是一个男的,长得高高大大的。他好搞怪喔,他一来就在这里坑里面跳来跳去的。” “你能具体描述一下他的长相吗?” “黑灯瞎火的,我只看到是一个男人,长啥样看不清楚。” “他什么时候走的?” “没多长时间,反正他走了不一会儿,你就来了。” 从虎头山上转下来的时候,只有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与自己的工具车交汇。 当时的自己已经沉迷于代入感里面,完全没有意识到,山路偏僻,大晚上的为什么会有那么一辆车出现在那里。 转身提了装石头的袋子,朝着堤岸上走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幸运,那辆黑色的丰田越野车还真找到了。 山上一户人家的院门前,之所以确定就是那辆车,是因为那辆车的车顶安装了一个行李架。 车牌尾号有一个8。 ------------ 第16章 不速之客 反应过来的时候,车子在山路上急驰。 二十多分钟,又回到了太阳湾。 空旷的沙滩上,哪里还有那个拾荒男子的影子。 警戒线内的那十个沙坑,已经被填埋上了。 银白色的沙滩上,写了一行字——朋友!这是我给你的见面礼。 懊恼地拍了自己的脑门,这是怎么啦?警惕性这么差,早该瞅出那个拾荒者的问题了。 这一次,自己又输了,那个人早就算出自己会在大半夜跑到这里来,所以,他一直在这里等着自己的出现。 情绪从来未曾表达在脸上的顾禹,这一个晚上,失态了,他曾经以为自己从来不会有情绪的存在。 但这一个晚上,情绪来得十分突然。 “出来,你他妈的给我出来,躲起来算什么本事?” “你这个孬种,你到底把兰梅弄哪里去了?” 海浪一浪一接着一浪,将他愤怒的声音淹没。 车子再一次行驶在虎头山山路上的时候,手机收到了一则短信。 车子停在了半山腰的路上,手心里冒了汗。 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老公,救我。” 这一则短信后面,又发来一则短信:“明天中午前,给这张卡转进来十万块钱,千万别报警。报警的话,就等着给你老婆收尸吧!” 短信后面附着了一串银行账号。 给这个号码打过去的时候,却是提示关机。 如果是兰梅的话,她又为什么要关机,是怕被人发现?还是那个神秘人故意发出的这一则短信,是烟雾弹?还是真实的存在? 短短的四个字,有希望,有失落。 希望的是,兰梅或许还活着的,失落的是,他应该上哪里去找她? …………………… 从亲子鉴定中心出来的时候,顾禹手里拿着鉴定结果的单子。 给了钱,加了急。 结果出来得很快,在太阳湾沙坑里捡到的毛发,与蛋宝完全没有血缘关系。 也就是说,死的那个女人不是兰梅。 她还活着。 眼见着中午时分了,为了保险其间,不得已给那个账号转过去了十万块钱,再打那个号码,还是提示关机。 发了一则短信:钱已转,人在哪里? 接下来的他给那个号码发了数条短信,打了数个电话。 一直没有回应。 如果他要的是钱,给了钱之后,他没有理由不回应,不放人啊! 他到底要做什么? 是那个人吗?是要钱?还是单纯地想耍他? ……………… 秦海,多年以前有过一面之缘,是在警校的一次联谊活动上说过几句话。 那个时候,秦海斟了满满一杯白酒敬自己,一仰脖全干了。一个南方的汉子居然比北方男人还爷们,当时对这个黑脸的汉子一眼就记住了。 白天的时候,没想到能在海滩的凶案现场再一次看到秦海。 这个案子是他在负责,而自己需要更多的消息,而这些消息或许可以从秦海那里得到。 海阳市公安局对面,顾禹呆在车里已经有一个多小时了,终于见到了他想见到的人。 秦海,开着那辆现代越野车出了公安局的大门,车上坐着一男一女,两个年青的警察。 远远地跟了上去,找到这个机会也并不容易。 中午饭时分,秦海的车停在了街边一家面馆的前面。 三个人进了面馆吃面,才给了他这个机会。 将车停在不远处的巷子里,边看手机边朝着那辆现代越野车走去,经过的时候,假意蹲下来系鞋带,手里的一只强磁免安装型定位窃听追踪器,已经吸附在越野车驾驶座门内侧隐蔽的位置。 三个人从面馆出来之后,又去了太阳湾的现场,只停留了片刻就离开了。 大概是因为现场已经被破坏,也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 秦海那边从他在车里和同事们的谈话中得知,案子还没有头绪,受害者的身份也没有确定。 受害者身份没有确定,案子的侦破一般很难展开。 至于嫌疑人,并没有留下可用的线索。 环海公路上的监控,也没有找到可疑的车辆和人员。 一整夜,顾禹的工具车都停在太阳湾堤岸边,虽然知道能再一次遇见那个神秘的拾荒者的机率少得可怜,但他不想回客栈,害怕面对兰君芳。 一晚上,太阳湾风平浪静,半个人影子都不见。 太快亮的时候,堤岸边一排棕榈树,树上有两只鸟儿在叫,一唱一和的,十分和谐。 鸟叫声此起彼伏了一阵子之后,困意一阵一阵地袭来,打了一个盹,很短的时间,却做了一个颇为真实的梦。 梦里,自己拿着电锯正在锯着女人光洁的身体,电锯锯在人骨上发出呜呜的声音,听起来居然很悦耳。 这个梦很快就醒了,因为自己正酣畅淋漓地锯人骨的时候,一帮警察举着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自己。 梦里的自己先醒了,当看到自己正在做什么的时候,又给现实世界的自己给吓醒了。 醒来时,满头的汗。 不远处的海平线上,半个太阳已经露出了脸,太阳湾前面硕大的礁石上,一个人孤独地坐在上面海钓。 手机开了震动,时间显示已经是早上7点15分。丈母娘兰君芳打来了数个电话,最后一通电话是在半个小时之前。 可怜天下父母心,兰君芳对于兰梅应该不光是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担忧,更多的是没有尽到一个母亲应有责任的愧疚心。 也许她跟自己一样,一宿未眠。 那个海钓者是什么时候来的,自己居然一点都没有察觉。 更让他惊讶的是,头天晚上填平的那些个坑又被刨开来,在坑的边缘,依次摆放了白色的贝壳。 一颗,两颗,三颗,四颗……十颗。 只是打了一个盹的工夫,那个人又来过了。 十个坑,这么迅速地就刨开了,自己这个盹到底打了多久? 那个人呢?动作这么麻利吗? 还有那个海钓者,远远看过去,他一动也不动,他是真的在钓鱼,还是…… 清晨的海风带着些许的凉意,那个海钓者非常专注,渔夫帽的帽沿被海风微微撩起,丝毫没有让他动弹一下。 ------------ 第17章 不速之客 站在礁石后方的沙滩上,清了清嗓子。 “老兄,这儿能钓到鱼吗?” 那人并未回应,也许是害怕将鱼给吓跑了吧! “老兄?” 声音不小,那人仍旧没有回应。 海浪一浪接着一浪,拍打着礁石的声音也不小。 正值涨潮的时间,礁石已经被海浪包围。 清晨的凉意越来越足。 踏过海水的边缘,一跃而起,跳上了礁石,尽管自己十分注意,脚上的运动鞋仍旧进了水,湿答答的,踩起来难受得很。 那个人非常不对劲,远远地看过去,好像一个爱好垂钓的男人。 现在近了,他才发现,那根本就不是一个男人。 那根鱼杆甚至连鱼线也没有,只不过是摆了个样子而已。 黑色的渔夫帽帽沿下,垂下来一缕淡黄色的头发。 “嘿。” 海风越来越凉,女人没有回应。 走过去,推了推女人的肩膀,不仅有海潮的湿意,更有透心地凉。 她身上披着的那一件宽大的外套随着这么一推滑落了下来。 湿湿的海风中飘来一股味道,一股来自地狱的味道,腐朽中带着一股苍凉的气味。 摘下那人头上的渔夫帽,女人的真面目就展现在眼前。 全身未着寸缕,精致漂亮的一张脸在晨光下晃着人的眼睛,长发被盘在头上,光洁的耳垂下面一颗显眼的肉痣。 更令人惊愕的是,女人的尸体是被拼凑起来的,脖子上一圈红色的印迹。 除了头部被拼接在脖子上,手脚皆被整齐地摆放在女人身前的位置。 如果不是那件衣服被扯了下来,从后面看过去,就是一个坐在礁石边缘垂钓的人。 女人纤细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个镶着椭圆形绿宝石的戒指,这个宝石比兰梅手上的那个大多了,应该挺值钱的。 手中的渔夫帽被风吹落到了海里,被海浪一浪一浪地拍打在礁石上,一起一伏。 半个小时之后,沉静的太阳湾事隔两天之后,又一次热闹了起来。 秦海带着他的助手们一脸铁青,从车上下来,直奔沙滩上的那个女人而去。 顾禹站在围观的人群中,看着秦海黝黑的一张脸在阳光下发着亮。 痕迹检验,法医,刑警,他们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太阳已经彻底升了上来,毫无遮档地洒在沙滩上,发出耀眼的光芒。 在犯罪心理学上有一种现象,就是嫌疑人喜欢倒回案发现场欣赏自己的作案杰作。 国内曾经有过案例,说警察在勘验现场的时候,凶手手里提着装有受害者尸块的袋子,若无其事地从警方眼皮子底下经过,完成抛尸的过程。 其间,还与办案警察交流过。 一般动机强烈的复仇的或者心理变态者,都会故地重游再现情景然后再次得到心理满足。 这一种罪犯心理严重扭曲,并且需要极强的心理素质。 作这一名连环杀人案的罪犯,他自然有这一种心理,这也是他会接二连三地回到这一片沙滩上的原因。 与死者玩游戏,也是跟自己玩游戏,一如七年前一样。 其实顾禹忽略了一点,也许上一次,他在围观人群中观察着一切的时候,凶手也许也正在人群中注视着自己。 而现在,当他站在人群中,那一种无法避免的代入感,让他强烈地感受到了那个人就在围观的人群中。 低头默想,如果他是那个人,他会装扮得十分普通,与一般人没有什么两样,或许还会同围观的人交流。 当然,他不能让别人记住他的长相,所以,他或许戴了墨镜,再或许戴了太阳帽。 再或者,手里拿着单反相机,将自己装扮成一位观光游客。 这个时候,他应该在人群在注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而那个人,他此时就应该在……。 回过头来,符合条件的有两个人,一个朝着堤岸上边走去。 另一个人正举着相机,对着海平面上初升的太阳拍照。 如果他就是那个人的话,他应该怎么做? 一念之间,拔开人群,朝着那个举着相机的人快速走去。 果然是他,那个戴着一顶渔夫帽,一副墨镜,身材高大,穿着一件黑T,一件土黄色马甲的男人。 也许是感应到顾禹正朝着他走来,他收起了相机,朝着沙滩的另一边走去。 两个人一前一后,转过前面的湾头,后面那一片热闹的景象就被屏蔽在外。 这一片沙滩上全是乱石,走起来不太顺畅。 “站住。” 这一声喝出去之后,那个人并不回头,往前急走,继而开始奔跑。 一前一后两个男人,在布满鹅卵石的沙滩上奔跑。 多年的晨跑并没有让顾禹占据下风,那个人最终被按倒在地。 摘下男人帽子,墨镜。 一个大胡子脸就展现在眼前,不,不对劲,他眼中的那个人不是这个样子的。 在七年前,这个人在顾禹脑海中的画像是一个谦谦君子的模样,甚至可以说有一份光鲜亮丽的工作。 谁也不知道他内心阴暗的一面。 大胡子看起来是挺粗犷的一个人,实则是一个怂货,趴在一地鹅卵石上嗷嗷叫疼。 “大哥,大哥,轻一点,轻一点,我的胸骨快断了。” 大胡子一口纯正的地瓜腔,不对,明显不对。 “你跑什么?” “你为什么追我?” “你为什么要跑?” “你为什么要追?” 靠,陷入死循环了。 “我是警察,你说为什么追你?” 男子是一个无赖:“你是警察也不能乱追人啊!” “凶案现场,你鬼鬼祟祟的,再不老实说,一律按凶杀案嫌疑人论处。” 男子脸上闪过一丝惊慌的神色:“警察同志,不是我,我什么也没有干。” “什么也没干,你跑什么?” “我只是拿人钱财办人事而已。” “拿了谁的钱?” “刚才我在围观的时候,一个人给了我一百块钱,让我离开人群,随便瞎逛,作出拍照的样子。” “那个人什么样?” “一个男人。” “废话,我问你长什么样?” “没看清楚,戴了一副墨镜,一顶鸭舌帽。” “他去哪儿啦?” “就在刚才,他往海堤上去了。” 靠,判断失误。 反向思维,刚才顾禹之所以认为这个大胡子闲淡地在海边拍照,其实嫌疑最大。 却没想到…… ------------ 第18章不速之客 太阳湾海堤上,人不少,都是从四面八方赶来看热闹的。 唯独没有见到那个人。 手机响了,是兰君芳打来的。 “小顾,我还是要上公安局看一下。要是那个女人不是春儿,我就报失踪,让警察帮忙找,你一个人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也不是个办法。” “阿姨,你确定要上公安局?” “我想过了,春儿当年将江浩弄进局子里的事情,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春儿跟梅儿换身份也是迫不得已,如果非得要一个人来承担责任,就由我来承担好了。我就跟警察说,是我让春儿跟她姐姐换身份的。” “阿姨,你先别,等我回去再说好吗?我非常确定那个女人不是兰梅,她昨天给我发短信了,她还活着。” “小顾,你骗我,我不管,如果春儿有个三长两短,我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我现在已经打车去公安局的路上了,你不心疼我女儿没关系,但她是我亲生的,我等不下去了。” 兰君芳没有给顾禹制止的机会,如果她报了警,警方势必要来调查,作为兰梅的丈夫,自己第一个是被调查的对象。 那,自己这么多年隐藏的身份势必会浮出水面。 焦头烂额,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边丈母娘没拦住,车子正急速开往市公安局,希望在兰君芳到达公安局之前拦住她。 半道上又收到了那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短信内容跟前天晚上收到的一样:“老公,救我。” 车子停在了路边,给这个号码打过去。 本来没抱什么希望的,但这一次通了。 是兰梅的声音,只是呜咽,应该是口鼻被捂住之后发出的声音。 随后,是一个沙哑的男人声音。 “顾禹,你老婆已经不见了三天,你一点都不着急吗?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今晚12点,你还没有找到兰梅的话,你就永远失去她了。” 电话那头除了那个沙哑的声音之外,还有一种杂乱的声音。风声?还是机器的声音?听不清。 对方也并没有给他讲话的机会。 挂完电话之后,顾禹又拔打了一个号码,那头接得倒是快当。 “刚才这个号码你追踪到了吗?” 电话那头,一个年青男子的声音。 “哥哥,别着急,我是天才没错,但不是神仙,总得给我时间对吧!放心,只要那个号码不关机,找到它是分分钟的事情。” 车子往公安局的路上急驰,到底还是晚了一步,公安局大门对面,车子还没停稳,就看见兰君芳的身影已经进了公安局大院内。 前天晚上收到那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之后,昨天顾禹特意去找了这个网络天才。 七年前,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跟这位天才打过几次交道。 后来那个人彻底销声匿迹之后,自己也就如冬眠的动物一样蛰伏了起来。 只是碰碰运气的,没想到,天才还是租住在城中村的那间破出租房内。 天才吴最后表示没得法,这个号码是一个不记名卡,压根查不出来是谁在使用。 如果这个号码开机的话,以他的聪明才智,可以知道大概的方位。 几分钟之后,天才吴来了电话。 “哥哥,位置发给你了啊,精准度在150米范围之内。记得将钱打给我,我这等着米下锅。” 车子在前头调了个头,一路往海阳大桥方向行驶。 反套路,本以为兰梅会在这座城市某个不知名的地方。 几天以来,漫无目的地转悠,没想到这个地方是红星村。 起初顾禹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的,如果说刚才在海边那个人就是他要找的人话。他能这么快就到达红星村,并且和自己来这一通威胁的电话? 天才吴再三表示,如果位置错了话,他就赔偿三倍的报酬。 天才吴都这么说了,也就是说他最后锁定那个陌生号码的位置就在红星村。 那么只有两种解释。 第一,嫌疑人不止一个。 第二,绑架兰梅和海边的凶手不是同一个人。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的话,那么海边这个凶手给自己留下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朋友?除了那个人,那个似乎相知已久,却从未谋面过的人。还能是谁? 红星村,住所前面路口的那个坑还在,太阳晒了两天了,坑里还有积水。 两层楼的楼房静谧地处在林子里,观望着世间百态。 它并不关心人的内心,也不关心世俗的任何东西。 乡村跟寸土寸金的城市比起来,优点特别明显,地广人稀。 说实在的,二线城市的城郊地也不便宜。 当初买下这一栋楼的时候,兰梅曾经说过。 “这个房子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是赚的。你看啊,首先房子漂亮就不说了,便宜。而且,以我远见的眼光来看,以城市为中心,往四周发散,不出几年,红星村指不定就是城市的一角。 到时拆迁补偿费也得不少吧!” 兰梅家到底是开饭馆的,商人的思维是从小到大培养出来的,不得不说,她说得万分有道理。 为此,她还特意举了一个例子。 “成都,你晓得吧,双流,当初就是一个小县城。 你看看,现在发展成啥样了。 我上大学那一年,光华村的房价才多少钱一平米? 可惜那个时候,我没有在学校旁边的交大花园搞一套房子。一毕业就是一个富婆了。 可惜了我生就了一副千里马的命,却少了伯乐来发现我。当年,要是有人在我身上投资,本姑娘早就挤身于富婆行列,还用辛苦地开个客栈混日子吗?” 兰梅的话,顾禹只是听一听,其实开客栈在他来看不是错的,大钱赚不了,小钱是有的。 它会让你闲不下来,也忙不到哪里去。 总的来说,是他理想的日子。 左一栋右一栋乡村房屋,座落在林子里。 乡村公路一路之隔的那一片土地,大部分都已经被征收,所以这里的村民都是隐形的富豪。 车子在村里转悠了一圈,一时之间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说实话,顾禹对这里并不熟悉。 再给那个号码打过去的时候,提示关机状态。 ------------ 第19章不速之客 红星村村委会,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和陈福禄村长有过数面之缘,是一个热情好客的主。 陈村长正在村委会和一帮老爷们泡茶,聊天。 怎么开口,倒是一个难题。 喝了一杯村长倒的茶之后,这个话题自然而然来了。 村长开头的:“小顾,客栈生意咋样?还不错吧!” “托您的福,还不错。我老婆看村里的风景不错,一直想在村里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在这里开一家分店,这样离家也近一些。” 村长一听立马来了精神。 “你老婆真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这个主意不错。说吧,有啥想法,需要用得上我老陈的,尽管说来。” “其实也没啥,我对村里也不熟,主要是想看看村里有没有闲置的房子,位置偏一点的,破一点无所谓,反正是到时是要好好装修的。” “村里倒是有几家长期不在家的,这样,我带你去看一看。” 起初,顾禹认为最有可能的地方是,那一栋三层楼的废弃厂房。 村长说,这一栋厂房以前是一家食品厂,后来生意不好,干黄了,厂房因为地方偏僻,所以一直闲置着。 厂房不大,楼上楼下,一目了然,没有能藏人的地儿。 其它几处没人住的地方,大门紧锁,里面是个什么情况,不太好说。 村长毕竟是一村之长,琐事烦杂。 村里的大喇叭在呼叫村长,顾禹趁机道:“村长,您忙您的,我自己一个人到处看一看。” 村长满怀歉意:“这一天都没啥事,偏偏这个时候来事儿。你先逛着,一会儿到村里喝茶。开客栈对咱村儿是好事,带动经济嘛。这个主意不错,回头咱们商量商量,弄个主题村落。” 顾禹正琢磨要使用什么办法能进去眼跟前这一栋无人住的楼房时,村长又折回来。 “瞧我这年纪大了不记事,村东头有一栋三层楼的闲置房已经租出去了,也是一个在搞客栈的,已经开始装修了,你可以去那边看一看,交流交流经验。” “是本村的人吗?” “不是的,好像是打北边来的,跟你的口音很像。” 村长年纪不小,但精神矍铄,走起路来跟风似的,转眼就消失在拐弯处。 其实摸进这些无人居住的房子,对于顾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但一无所获。 一个小时之后,他出现在村东头那一栋三层小楼前。 里面正如火如荼地装修来着,打钻的声音,敲打的声音,挺热闹的。 院门前停着一辆银灰色的越野车,车轮胎上泥印子不少。 男子叼着一根烟出现在门口,他瞅了一眼顾禹,点了点头,拿手将那根烟抖了抖烟灰。 那烟灰就扬扬洒本地掉了一地,见顾禹盯着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烟来要递给顾禹。 被顾禹挡开了:“对不起,我不抽?” “你不是本地的人?听口音像是北边来的?哪儿的?辽宁?吉林?” “连城的。” “哦,老乡啊,我吉林的。贵姓?” “我姓顾。” “顾老弟,我叫王兵,叫我老王就行。咋的,我看你站这儿有一会儿,有啥想法?指导指导工作?” “没有,听村长说这里要开家客栈就来看一看。” “才开始装修,装修完得有好几个月,现在乱得很,没啥可看的。你住在村里?” “村头上那一栋,买的,我媳妇喜欢安静。” “哦~~~,原来是那一家,房子够漂亮,值老鼻子钱了吧,两口子混得不错喔,有钱人啊。” “没有,买的时候不贵。又不是商品房。” “也是。” “我能进去看一看吗?” “随便参观,都是老乡,提点意见。” 三层楼,才开始动工,确实够乱。 一楼的墙体全被打通,一目了然。老王说一楼打通作为接客大厅,和厨房。 二楼和三楼都是房间,好几个工人分散在各处,正卖力地忙活着。 转悠了一圈下来,说要走了的时候,顺嘴提了一句。 “你这车可够脏的,全是泥巴。” “前天晚上下那么大的雨,能没有泥巴吗?” “哦,前天晚上,雨下得正大的时候,我媳妇正好回来,你应该看到我们家亮着灯吧! 那天,她跟我拌了几句嘴,一个人赌气走了,好几天都没见人。我今天回来,又没看见她的人。你说烦不烦。又不晓得去哪儿疯去了,女人啊,就是惯不得。” “老兄,女人啊,就是惯不得。我媳妇,屁都不敢放一个,她要敢顶嘴,看我不削她。 不瞒你说,我一开始其实就相中你家的房子,房子漂亮,又在村口。我以为那里没住人呢? 大前天晚上,我从市里拉材料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你家亮着灯。 二楼窗户站着一个女人,应该是你媳妇儿。 我本来是想去拜访,看看有没有可能租下来的,后来又算了,大晚上的,又是下雨天,打搅人家也不方便。 嘿,你们那个房子打算出租不?价格随便谈。” “没有,买这个房子就是打算用来度周末的。” “可惜了,用来开民宿多好。” “是个好的建议,我会考虑的,不打扰你了,我回去了。” “好的,等我家客栈装修好了,欢迎来参观哈,有朋友的话也欢迎来住,我给打折。” 老王很健谈,顾禹之所以跟他瞎扯淡这么多,完全是因为那辆灰扑扑的车。 车辙印与路口水坑边的无限重叠,现在看来,兰梅的失踪与之前自己的分析还是有出入的。 当然,老王的话也是半真半假。 那天晚上,他不止路过而已,将车停在水坑边上,透过竹林的间隙,看到了楼里的兰梅。 也许真如他所说,只是想着去女主人谈一谈的,但最终没能成行。 他一定是在那里站了很久,抽了好几根烟。 但兰梅的失踪跟他铁定无关。 那么,兰梅的失踪究竟是主动消失,还是被动消失?亦或者是由被动变成主动? 一种想法油然而生的时候,内心升起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 记得上午的那一通电话,神秘人说话的时候,听筒里似乎有一种如风声,或者某种机器的响声。 现在想来,那只不过是汽车经过马路的声音。 而村子里的人家,靠近马路仅有一家。 ------------ 第20章不速之客 这三天,兰梅没有离开过红星村,更没有离开过这一栋两层楼的房子。 她只是跟顾禹开了一个玩笑而已,但这个玩笑开得有点大。 用兰梅的原话来说:“顾禹,咱们两个结婚转眼就快七年了,传说中的七年之痒。我怎么觉得我们的婚姻有点与众不同呢?好像从一开始就痒上了。 要不是有蛋宝的存在,我甚至以为我结了个假婚,只是找了一个生意合伙人而已。 所以生活太过于平淡,就得适当搞点事情。” 自己将自己绑架了,就是兰梅口中的搞点事情。 事情回到2018年9月10日,星期一,天气从头天晚上就不太好的样子,第二天傍晚终于开始下雨了。 蛋宝所在的幼儿园班级,老师布置了亲子手工。 客栈客人挺多的,顾禹大半天的时候都坐在桌前,做手工,用纸皮做一个狗窝。 兰梅最近在追剧《我的前半生》,看了看一直闷不坑声的顾禹,顿时怀疑他们两人之间的婚姻到底有没有爱的存在。 与小赵聊天的时候,小赵这个连男朋友都没有的小姑娘,谈起感情的事情来头头是道,不晓得的人,还以为她是久经情场的情感专家。 小赵说:“一个男人爱不爱你,不是说看他要在你身上花多少钱。而是在危险的关头,能不能为你拼命。” 也不晓得是不是天气的原因,还是大姨妈来了的原因,反正这一天,兰梅怎么瞅顾禹都不太顺眼。 有的时候,她在猜测,这个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性子也太冷淡了一些。 他会不会是传说中的喜欢男人的男人,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对,一个喜欢男人的男人,是如何跟一个女人同床共枕,隔三差五地做那种事情来着?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她不是男人,不太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到底可不可以做那种事情? 这件事也是临时起意的。 回到红星村,一个人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雨帘,越发觉得内心烦躁不安。 停在路口的那辆车已经好长时间了,透过竹林,可以看到烟头的光亮。 只是猜测,这样的雨天,视线也不好,应该是车子又开到沟了里吧! 那辆车也不晓得是什么时候走了的,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有人在按门铃,一位年青的男子。 男子说他的车在前头的路上抛锚了,恰好手机也没了电,借手机打一下救援电话。 起先自己个是警惕的,但到了后来,也放松了警惕,救援车迟迟不到,她还请那个人进来喝了一杯咖啡。 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反正出事的都是脑壳有包才会一步一步地走进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里头。 也不是犯罪分子的手段有多高明,实在是法制社会,人们过惯了和谐的生活,瞅谁都是一脸地善意,所以也就放松了警惕。 喝咖啡的时候,这个长得好看的年青男子,表里不如一,言语之间有些轻浮。 在几个回合的交流之后,兰梅觉得与这个人谈下去她忍不住出手揍他。 偏偏那个人赖在沙发上半天也没有要撤的意思。 于是她说:“我老公和儿子一会儿就要回来了,我老公是一个小气多疑的人。我害怕他一回来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在家里,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我就不收留你了。我看这鬼天气,救援车一时半会也来不了,不如你先回去,等明天再说。” 男子笑了笑:“这样的老公不要也罢,反正我正好单身,我不介意结过婚的女人。不如……” 兰梅站起身来:“请你出去,我这里不欢迎你。” 男子仍旧不恼:“不防告诉你,我的车压根就没有坏,也没有什么救援车。” “你想干什么?” “下雨天,一个陌生的男人和一个漂亮的女人,你说我想干什么?” “请你离开,不然我报警了。” “哼哼,报警?你傻吧?这里这么偏僻,就算我给你机会报警,等警察赶到的时候,我应该该做的都做完了吧!” 果盘里有一把水果刀,兰梅拿在手里,冷冷一笑。 “我看不用报警,我也可以收拾你,不要小瞧一个女人的能量了。” 男子仍旧很从容:“姐姐,你知道吗,一天前的那个女人比你块头大,据说还是一个健身教练,最后不一样败在我手下了,所以,我劝你不要抵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乖乖听我话。我是一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你放心,过程只会让你高兴,不会引起你的不适感。” 男子说的没错,兰梅的确不是他的对手。 几分钟之后,她手里的水果刀易了主,整个人被控制住,束手束脚放倒在沙发上。 这个时候的兰梅是绝望的,没想到结婚六年了,第一次和顾禹置气,就将自己给玩完了。 所以说,女人啊,有的时候就是不能太作了。 “帅哥,你这是犯罪,年纪轻轻的,何必呢,一步走错,就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我就当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男子笑了笑:“姐姐,其实我早就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你说,你还回得了头吗?”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什么时候都不算晚,我虚长你几岁,以姐姐的身份劝你,世界上所有犯的错,不管以什么方式,都会得到惩罚。” 男子突然一阵大笑。 “姐姐,你放心,我不会拿你怎么样。我自报家门吧,我叫黎超,从事社会研究与调查工作,我最近在做两项研究,一类是情感,另一类是女性安全意识。不得不佩服你们这些女人们,警惕心一点都不强,在你之前,我遇到过五个女人,无一例外都没有防备之心。 幸好我只是做的实验,要是真的犯罪分子,你觉得你还跑得了吗?” 兰梅诧异:“什么实验?安全意识吗?” “安全意识和情感分析两项研究同时进行的,在选择调查对象之前,我经过了精心地准备。我知道今天晚上,你的老公不会回来,你儿子也不会回来。 所以,我才能放心地实施我的计划。” “我想知道,你的另一项关于情感的研究是什么?” ------------ 第21章不速之客 “是这样的,完全出于自愿。或许,我给了你一个机会,一个考验你老公的机会。假如你真的被绑架了,你那个木讷的男人,他真的会在乎你吗? 当然,做这一个实验风险很大。 如果你老公是真的在乎你,那么皆大欢喜。万一结果不是你想的那样呢? 只怕你们的婚姻也就走到尽头了。” 兰梅听从了黎超的建议,替他完成第二个实验。 假装被绑架,以家庭实际经济能力提出赎金,以此来考验女人在男人心里的地位,到底是金钱重要,还是女人的命重要。 在兰梅答应之前,黎超先给她提了个醒。 “姐姐,我不得不提醒你,在你之前,我不是有五个实验对象吗?不得不说,如今的男人是真的不靠谱。 五个男人,其中有三个男人表示打死也拿不出钱来,并且立刻选择了报警。 另外两个男人,既没有给钱,也没有选择报警。 其中一个男的,在接到老婆的救命电话之后,居然还有心情和情人去酒店开了房。” 兰梅也是经过了两分钟的考虑,最后下定决心给顾禹一个考验,因为她实在是过够了这一种猜不透自己的男人是否是爱自己的生活了。 黎超跟兰梅谈了一笔生意,如果她老公完全不在乎她的死活。 那么黎超会给她一定的报酬,作为安慰奖。 如果实验结果她男人是在乎她的话,那么这个账户转进来的钱,有三分之一得归黎超所有,作为社会研究的经费。 兰梅答应了,如果可以证明顾禹是爱她的,花三万块钱买一个真心也不是不可以。 黎超走之前,给兰梅留了一个老人机。 这个老人机就是拿来跟顾禹联系的那个号码。 当顾禹头一次将钱转入指定账户的时候,兰梅是高兴的,看起来跟个木头一样的男人,还是会为了自己的安危肯花这个钱。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顾禹这么快当就找到了她,并且立刻识破了她的计策。 顾禹找到兰梅的时候,她正在自家房子的阁楼里看书。 这一本书就叫做《男女感情的一百条真理》,这本书是一个扑街作者写的。 作者的笔名叫那天。 这个叫那天的作者在序言里自嘲说,她在感情世界里其实是一个无敌小白。 顾禹不太明白,一个感情世界的小白,是如何写出男女感情的一百条真理的,完全是靠YY的吗? 当兰梅看到顾禹的时候,内心是强烈不安的。 试探倒是试探出顾禹对自己是在乎的,但她没有把握在知道顾禹知道真相之后的反应是什么样子的。 为此,她已经作出了最坏的打算。 好在顾禹并没有说什么。 顾禹的原话是这样的:“你呀,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都是一个五岁孩子的妈了,还做出这么幼稚的事情来。” 顾禹这么轻描淡写的一番话,又让兰梅怀疑起来,这个男人到底是在乎自己呢?还是不在乎自己? 她又问了顾禹一个老问题:“老公,你爱我吗?” 爱与不爱,顾禹的内心当然给不出答案,爱这个字在他看来是一个深奥的问题。 但为了避免眼前这个女人再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他说了一句话让兰梅沉默了好久。 他说:“傻瓜,我不爱你,会跟你结婚,会有蛋宝吗?” 车子驶上跨海大桥,又下了桥。 兰梅自顾自地一笑:“老公,你知道吗?有一段时间我还以为你是一个同性恋者。” 顾禹:“我从哪方面给你传递出这一种信息了?” “那倒没有,谁让你成天闷不吭声的不表达,我这不就胡思乱想了吗?” “好吧!以后我尽量表达。” 听海居客栈,兰君芳将警察招上门来了。 老远就看到警车停在院门外头,车子停在了街边,顾禹让兰梅先回家,说他要去处理一些事情。 虽然说自己如今的样貌有了变化,但能不与警方打交道还是尽量避免。 兰梅倒是问了一句:“你不跟我一起回去吗?我有些害怕。” 顾禹神色冷峻:“老婆,你是一个成年人了,自己闯出来的祸应该懂得收拾。再说了,你母亲这几天一直在为你担心,你需要给她一个解释,至于你要怎么解释那是你的事情。” 车子停在村口的蓝球场边上,人回来了,警察的事情多,自然不会多逗留,兰梅回去不过是例行公事问几句而已。 尽管确定兰梅的失踪跟那个人,或者跟前两起凶杀案没有关系。 但这两起凶杀案却是顾禹所关心的,兰梅一找到,证明自己之前的判断是错的吗? 那个人销声匿迹那么久,这两起相似的案子是否是他重出江湖的信号?目前不得而知。 如果是他,那么这么几年的工夫,他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选择沉寂起来呢? 如果不是他,当年的连环凶杀案,闹得人尽皆知,凶手应该是有意模仿当年的案子。 凶手作案的对象都有共同的特征,耳垂下面有一颗肉痣,长得漂亮,手上又都戴着绿宝石钻戒。 说明凶手的实际生活中出现过这么一位女性,并且对这位女性有某种特殊的感情。 这种感情有可能是爱,也有可能是恨。 与当年的案子的区别在于,受害者的特征不同。 当年的连环凶杀案,受害者也有着相同的特征。但和海边的两位死者的特征完全不相符合。 顾禹的内心处于焦虑状态,这个秋天的开始注定是不平静的。 这一个晚上,家里的气氛不太好。 兰梅与她母亲兰君芳的关系,僵得出乎顾禹的想像。 用七个字可以概括:最熟悉的陌生人。 晚饭是兰君芳烧的,一大桌菜。 蛋宝倒是吃了不少,但兰梅几乎没有动过过筷子。 晚饭后,兰君芳收拾了行李下了楼。 顾禹没说话,他不太了解这一对母女之间的情感,所以他也不打算掺和。 兰君芳对坐在沙发上的兰梅道。 “春儿,我知道你一直恨我,我也不乞求你的谅解,只要你平安回来就好。蛋宝这个孩子很可爱,跟你小时候很像……” 这一段话里小时候三个字触动到了兰梅的灵魂,兰君芳没有说完,就被兰梅打断了。 “小时候,你好意思跟我提小时候,你还记得我小时候长什么样子吗?” ------------ 第22章 不速之客 兰君芳神色愧疚:“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对不起有什么用,你能还给我没有遗憾的人生吗?” 面对兰梅的咄咄逼人,兰君芳无以面对,只是默默流泪。 血脉亲情无法骗人,蛋宝看到外婆要走,哭着抱了兰君芳的大腿不让走。 被兰梅给一把抢过来,抱着上了楼。 海阳市机场,兰君芳到底走了。 走之前她还是不放心女儿兰梅,她对顾禹说。 “小顾,春儿就托付给你了。我看得出来,你对她是真的好。只要她生活得好,原不原谅我我不在乎。江浩这个人不是好惹的主,你们都要小心一点。” 夜色浓郁,客栈的天台上,抬眼就可以看见满天星辰。 兰梅坐在天台边缘的椅子上,盯着远处的海面沉默不语。 顾禹端了茶杯上来,坐在了兰梅的旁边,给兰梅斟了一杯茶。 茶杯里的茶冒着氤氲之气。 “江浩来了海阳是不争的事实。我相信他接下来还会找你的麻烦。你和他之间的事情,我听你母亲讲过一点,但具体的并不知道。如果你不愿意再提及,不需要勉强。” 一杯茶喝完了,兰梅放了狠话。 “这个王八蛋,他要是再出现在我面前,我直接宰了他。” 半个小时之后,兰梅说出了那个秘密,那个一直藏在心中,没有人知道的秘密。 以下是兰梅以第一人称讲述她与江浩之间的故事。 :江浩,我从小就认识他,上小学的时候,他曾经是我的同桌,那个在班上以小霸王著称的小胖子。 那个时候我还小,不懂得受到欺负的时候要还击。 好在,江浩后来因为和别人打架转了学,我的噩梦才结束。 我被江浩缠上是我上大三那年的暑假,江浩带着一帮人来我家饭馆里吃饭,那个时候,我在饭馆里帮忙。 当我拿了菜单给他们的时候,江浩认出了我。 他笑得特别地难看:“你是梅春?” 我陪了一个笑:“老同学,要吃什么,看看菜单。” 江浩很直白,拿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瞅着我,对一旁的朋友说。 “瞧见没?小学同学,当年可是一个丑得要死的鼻涕虫。没想到,女大十八遍,跟脱胎换骨了一样。” 那天,他非得拉我陪他们喝一杯,为了饭馆的生意,我象征性地陪了一杯。 自那天之后,我就被这个无赖缠上了。 江浩这个人在我们镇上的名声不好,仗着家里有两个臭钱,成天为所欲为,传说中街霸一类的人物。 小镇上的人物大都跟我爸一样,胆小怕事,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在江浩天天跑到饭馆里面闹了几次之后,我爸就让我回学校,或者去同学家,反正只要不在家呆着就行。 那个时候,我谈了一个男友,大学同校,我们是不同的专业。 我本来是打算跑去找他的,但他在电话里吞吞吐吐地说他爸妈不允许他在学校谈恋爱,我的存在他父母不知道,所以不能接纳我去他家。 我只得回到学校,找了一个暑期工的工作。 没想到,开学之后,江浩居然跑到我们学校来找我,对外宣称他就是我的男友。 花钱收买我身边的朋友,在我的生活中无处不在。 我忍无可忍,选择了报警。 毕竟在大都市,江浩没敢乱来,但他撂下了狠话,说我迟早会是他的人。 事情发生在大四的那年春节,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离了婚,那么多年我和我爸两个人相依为命,我爸又有心脏病。 春节我总得要回家陪我爸过年吧! 本以为我悄悄地回去,陪我爸过个年就走。 没想到,还是被江浩知道了。 他天天跑上门来闹,除夕夜那天,我和我爸正在吃年夜饭,江浩就带着一帮人来闹事。 先是点了一大桌子菜,酒足饭饱之后,就开始发酒疯,非得要我陪他去酒店开房。 我当然不从,他们人多势众,在拉扯过程中,我爸被人重重地推倒在地。 我也被江浩如愿给拉走。 那天,江浩喝得有点多。在酒店房间,啥事也没干就醉倒在床上人事不醒。 我偷偷跑回了家,才发现我爸出事了。 他躺在地板上,早就断了气。 而他的救心丸就在离他不远的桌子上,这么近的距离却成了他生命的终点。 我打了救护电话,医院来了人摇头表示没救。 出了人命,江浩收敛了几天。 派出所的警察经过调查,否认了江浩是造成我爸死亡的主要原因。 江浩的父亲说他出了人道主义精神,在派出所警察的见证下,给了我五万块钱,并且大方地表示可以资助我大学毕业。 还有半年我就毕业了,需要他假惺惺地资助吗? 五万块钱买了一条人命。 我当然不服,但我爸不能白死。 正月十五那一天,镇子下面的江水河畔举行了一年一度的闹花灯。 男女老少都去闹花灯了。 整条街安静得有些反常,我给江浩打了电话,约他见面,说我愿意当他的女朋友。 他欣喜若狂,在我挂完电话十多分钟之后,出现在我面前。 我炒了几个下酒菜,拿了酒,劝他一杯一杯地喝下去。 酒喝多了,他就开始动手动脚。 其中的细节我就不讲了,反正了为让他付出代价,我不牺牲一点怎么行呢? 警察来的时候,他正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而我,浑身上下都是伤,尤其是头部,额间一个窟窿,正在往外冒血。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江浩不认罪都不行,就算他那个有钱的老爹也不能再用钱替他认罪。 江浩以强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了八年,在法院宣判那一天,在法庭上,他朝着我放了狠话。 他的原话是:“梅春,你给我等着,老子一出来就来找你,你欠我的,我要让你一点一点地还给我。” 这个时候,兰君芳出现了,她让我跟她一起生活。 其实从她带着兰梅离开家的那一天,她在我眼里就跟个陌生人一样。 一个家没了女主人,其日子过得有多艰辛可想而知。 所以,我恨她。” ------------ 第23章 不速之客 我在那个家里显得格格不入,一个成天无病呻吟的姐姐,一个病得要死了的继父。 还有一个时刻假意关心我的母亲。 兰梅,那个和我走在大街上谁也分不清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女人。 她仅仅是因为被男朋友甩了,就要死要活的。 我要像她那样,不晓得要死好多回了。 自从我将江浩送进局子里的时候,我那个大学的男友,当初指天誓地地说要跟我白头偕老的男人,以我不再清白为由,单方面提出分手。 兰梅到底将自己作死了,我作了一个决定,以前那个梅春死了,我要以兰梅的身份活下去。 这样对大家来说未尝不是好事。 至少在江浩看来,他在牢里心心念念要出来弄死的那个梅春死了,对于他来说何尝不是一种讽刺。 对于兰君芳来说,死的是梅春,也许在她心里更好受一点,毕竟兰梅是跟在她身边长大的,感情自然要比那个恨她的梅春要好得多。 对于我来说,与过去那个倒霉催的梅春告别,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令我没有想到的,我已经习惯以兰梅的身份生活了的时候,江浩这个王八蛋又阴魂不散地找来了。 ……………… 夜色下,顾禹看着兰梅的一张脸,莹莹地发着白光。 “江浩肯定还会找上门来的,你打算怎么办?” “他非得要在我生活中插一道杠子,我让他不得好死。” 兰梅说这句话的时候发着狠,不太像是说着玩的。 第二天中午午饭过后。 客栈里的客人大都不在,中午休息的时候,小赵回出租屋休息去了,刘姐也不在。 顾禹正在后厨做收尾的工作。 江浩就是这个时候来了,他站在客栈门口的时候,兰梅正好在回廊下的茶台上泡茶,听音乐。 两个人就这么定定地对视了好几分钟。 兰梅的演技不够精湛。 她站起来:“你好,请问是要住店吗?” 江浩说的第一句话是。 “我不住店,我找你。” “找我?我们认识吗?” 兰梅的态度惹恼了江浩。 “梅春,你他妈装什么蒜?明明知道我是来找你的。” “梅春?你认识我妹妹梅春?” “哈哈,梅春,你跟我演什么戏?你跟你讲,别以为我不知道死的那个人是你姐姐。在见到你之前我或许还有疑问,但在见到你之后,我百分之百确认,你就梅春。” “这位先生,别人都说我们两姐妹长得很想像,你认错人也情有可原。我妹妹已经不在八年了,你找她有事吗?” 江浩咬牙切齿:“别他妈的给我废话,梅春,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你。今天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要么跟我走。第二,要么咱们两个同归于尽。”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听不懂?你问问我手里的家伙什听得懂不?” 他一直背在身后的右手拿了出来,一把反着光的尖刀。 “你别乱来啊!” 当顾禹听到动静出来的时候,江浩正拿着那把尖刀抵在兰梅的脖颈子上,情绪相当激动。 兰梅并不害怕,她声音高吭,明显是想激怒江浩。 “江浩,你要是一个爷们,就一刀捅死我。我死了,你也活不了。” 江浩拖着兰梅:“说,跟不跟我回去?你跟不跟我回去?” “死也不。” 顾禹出现的时候,江浩的情绪越发的激动。 “梅春,你个臭婊子,老子在牢里苦哈哈的时候,你在外头过得快活得很。男人儿子都有了,我呢,大好的青春就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呆着。你欠我的,我要你加倍地还回来。” 顾禹冷冷地看着江浩。 “江浩,或许咱们可以谈谈条件。” “条件?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 “你放心,这个条件绝对对你有好处。” “你骗鬼呐。” “我们客栈也搬不走,你要觉得我骗了你,你大可以再来找我们不是?” “你说,什么条件?” “江浩,在我看来,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就不是个事情。说个数吧,要多少你才肯放过兰梅?” 江浩内心还是极力挣扎过来着,最后还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了佛。 因为他缺钱,尽管以前是有一个有钱的老爹,但八年的时间,当他从牢里出来的时候,已经物是人非。 他家的食品厂在几年前因为食品卫生不过关,被勒令整改。 那之后,生意一落千丈,雪上加霜的是,重新开工不久之后,又有人在他们家生产的快餐米粉里发现了老鼠屎。 后来,食品厂不仅赔了钱不说,厂子彻底关张。 所以江浩出来之后,家里除了上了年纪的父母之外,什么也没有。 他不是一个省油的灯,狮子大张口,一开口就让兰梅赔他的青春损失费,一百万。 顾禹盯着他看了好久,看得江浩头皮发麻。 “江先生,你有这方面的诉求也情有可原。但你要明白,我们是开客栈的,不是开银行的。你说的那个数目对于我们来说显然是不可能的。” 江浩仍旧蛮横:“一百万,一分都不能少。” 顾禹:“今天只有三万块钱,你要就先拿着。至于接下来再给多少,咱们再商量。” 说实话,对于顾禹的举动,兰梅实在是理解。 她了解江浩,这个人渣只要你给了他甜头,以后就会跟个狗皮膏药一样,扯都扯不脱。 江浩冷笑道:“你打发叫花子呐,三万块钱?你也说得出口?” 顾禹:“这是我们目前账上所有的钱,但并不代表我们客栈不赚钱。只要客栈在,你就可以源源不断地从这里拿钱。你也明白,如果撕破脸,我们报了警,你一分钱都拿不到。” 江浩心动了,但仍旧很无赖。 “不行,我得要梅春陪我一晚上。” “江浩,你看一看眼前这个女人,她不再是当年的姑娘了。她结过婚,生过孩子。还成天死板着一张脸,半点风情都没有。你喜欢别人用过的女人吗?有了钱之后,你找啥样的女人找不着?” 江浩这还没咋的,兰梅有意见了,她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瞅着顾禹。 “顾禹,没想到我在你心目中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 第24章 不速之客 江浩不傻,他听了顾禹的建议。 当顾禹将三万块钱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态度仍旧嚣张。 “我再给你们三天时间,三天再是这个数,别怪我不客气哈。你要知道,我一个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梅春,你呢,你不同,你别忘记了,你还有一个儿子。” 兰梅:“你要敢动我儿子一根手指头,我会要了你的命。” 江浩嘿嘿一笑:“那咱们试一试,我倒想看看你有没有那个能耐。” 看着江浩大摇大摆走出客栈的背影,兰梅不理解顾禹。 “你不该给他钱的,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以后,他会是我们客栈的常客。” 顾禹笑了笑:“你放心,他不会再来了。” “老实交待吧。” “交待什么?” “你是不是早就嫌弃我人老珠黄,想在外面去小姑娘啦?” “你那么聪明,看不出我是哄骗江浩的吗?你放心,在我的眼里,这个世界上除了你是女人之外,别的女人都是纯爷们儿。” 兰梅觉得,眼前的这个顾禹不是她所认识的顾禹。 “得,鸡皮疙瘩掉一地,你还是不要这么肉麻来得好。” 顾禹说的没错,江浩确实不会再来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江浩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女人,在里面憋了那么些年,再不找女人解解饥渴,他那个家伙什怕要废了。 天鹰之城,海阳市有名的夜场。 好久没有来这种场合了,灯红酒绿的地儿,一开始,他还不太适应。 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喝酒,一面拿眼梢瞅着形形色色的人,尤其是那些穿得少之又少的女人。 说实话,他挑花眼了。时代在进步,他进去也才八年的工夫,这些女人就都已经开放得没法说了。 一个二个拿眼梢来挑逗他。 其间有好几个女人凑到跟前管他要酒喝,酒是喝了不少,但女人,他没瞧上。 也不是这些女人不好,而是,他觉得应该有更好的。 毕竟憋了八年了,第一次出来找女人,怎么说也得要有个极致的体验才好。 这个女人出现坐在他对面的时候,他觉得就是她了。 台子上的DJ卖力的一声吆喝之后,舞池里的一群妖孽们就开始搔首弄姿。 女人一张脸在一闪一闪的灯光下,显得迷离无比。 “哥哥,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妹妹陪你喝。” 光听声音就他妈的令人激荡,酥麻到骨子里了。 从包里掏出一叠百元大钞,甩在桌子上。 “喝酒多没意思,陪哥哥睡一晚上,哥哥不会亏待你的。” 女人一面将钱收起来,一面笑道。 “哥哥,谈钱就伤感情了哈。” 说完,就将她那香喷喷的身子往江浩身前靠。 “这酒有点上头,哥哥扶着我一点。” 某快捷酒店,扶着酒醉的女人开了一个豪华套房。 女人真她妈的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折腾了大半个晚上,让江浩非常满足。 八年的牢狱没废了他男人的家伙什,他还是一个纯爷们。 醒来的时候,女人不在,说实在的,灯光下,他还没有真真切切地瞅过女人到底长啥样。 心里想着,等晚上再去天鹰之城会一会女人。这女人啊,沾上了就上了瘾,好在,他现在有钱了。 正打算睡个回笼觉的时候,有人在按门铃。 人都说吃一堑长一智,这江浩就是一个不长脑子,吃多少堑都不长一智的狠人。 他又一次入了别人设下了圈套。 打开门,一涌而入几个警察,直接将他给铐走了。 在公安局,他见到那个女人,那个头天晚上还跟他翻云覆雨的漂亮女人。 女人真是一个不敢相信的动物,穿上衣服就翻脸不认人。 女人的戏演的真的很逼真,跟当年的梅春有得一拼。 脖颈上,手臂上,据说还有隐私部位,都见了血。 女人一见到江浩,直接就要扑上来咬他。 “警察同志,就是他,就是他。你个王八蛋,你个畜牲都不如的东西……” 女人没有靠前,被她身边的女警给拉住了。 “美女,我把你咋的啦?” “你个王八蛋,趁我喝多了,就对我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情来。” 六月飘大雪,无论江浩如何辩解,办案民警都不相信他所说的话。 第一,他有前科,当年还强*了女大学生。办案民警见到这样的人渣,直接就想上前使劲捶他。 第二,证据确凿。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在女人的贴身衣物上有江浩DNA的生物检材,身上的伤都有江浩的爪印(只有女人自己知道,是两个人玩得高兴的时候,主动让江浩抓的。) 另外,从天鹰之城和酒店的监控当中,都可以看到,女人喝得人事不醒,是靠在江浩的肩膀上被直接带到酒店的。 凌晨两点半,女人满身是伤,跌跌撞撞地来到了酒店大堂,说她被人下药了。 警方在女人的体力确实检测到了某种迷药的成分。 第二天,海阳市都市报头版头条:强*犯出狱15天,死性不改,再次犯案。 听海居,大家集体坐在桌前吃早餐,餐桌上,当蛋宝拿起顾禹给他准备的蛋挞的时候,被妈妈的眼神杀给杀了回来。 “妈妈,我就吃一小口。” “不行。” 顾禹对蛋宝使了一个眼色,指了指旁边桌子上的小书包,蛋宝心神领会,乖乖地喝起了牛奶。 墙上的电视在播着早间新闻。 画面上一个男子引起了小赵的注意,强*某犯的主角江浩。 “看,那个人,不是那天跑到我们客栈来找人的那个男的吗?” 顾禹啃了一口葱油饼,点头表示赞同:“是的,这个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小赵跟着附和:“嗯,看他那个贼眉鼠眼的样子,还非得说他要找的人在我们客栈,幸好没让他进来。” 兰梅看顾禹的眼神不太对劲。 送蛋宝去幼儿园回来之后,兰梅终于沉不住气。 “江浩的事情,是不是你搞的鬼?” 顾禹回答:“哪能呢?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是他,本身狗改不了吃屎。” “我不信,怎么会那么巧?” “你信不信无所谓,反正他进去了,故意伤害罪和强*罪,没个几年是出不来的。咱们也可以过几天安稳的日子了。” 兰梅看着眼前这个忙东忙西的男人,她突然觉得,夫妻6年了,她好像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他。 ------------ 第25章 不速之客 2018年9月17日。 海阳市公安局。 案情碰头会议上,队长秦海在介绍案情。 :2018年9月12日下午15时许,我们接到群众报案,在本市环海路太阳湾海滩发现一名死者。 2018年9月14日早上7点多,在太阳湾再一次发现一名年青女性死者。 现在已经确定死者身份。 第一起受害者,许兰,女,时年28岁。春城人,来海阳有6年时间。 夜总会跳舞女郎,每天晚上在海阳市各大夜总会跑场子。 据许兰生前的同事介绍,许兰性格开朗,交友广泛。 许兰最要好的朋友胡娟说,她最后一次见到许兰是在9月10日晚上11点多,两人同时在梦之星夜总会表演。 表演完之后,胡娟去了另一处赶场子。本打算当天完事之后,约许兰一起去大排档吃宵夜的,但许兰说她已经有约了。 至于跟许兰有约的这个人是谁,胡娟表示不知道。 另外,据我们了解,许兰这个人私生活比较广泛,目前同时与好几位男子在交往。 年龄跨度比较大,最大的年纪已经年近60,最年轻的也不过是20出头。 和她住在一起的小男友名叫刘星星,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和许兰一起租住的房子里玩游戏。 刘星星说,他有好几天没有见到许兰了。 至于没见着人,为什么不担心许兰。 刘星星说,许兰是在夜场上班的女人,她时常不着家是常态,有的时候在夜场傍上某个大佬,十天半个月不回家都是有的。 刘星星,无业,是一个十足的软饭男,全靠许兰赚钱养着他。 刘星星的原话是这样的:“警官,我今年才21岁,长得也不错。许兰她大我好几岁,又在那种场合工作。要不是她养着我,我能看上她吗?” 刘星星的话虽然很直白,但说得很在理。 我们调查了刘星星,在许兰出事的前后几天,他压根就没有出过门,一日三餐叫的是外卖。 吃了睡,睡醒了就打游戏,打游戏累了就睡。 刘星星于许兰最后的交集是在9月11日凌晨2点15分,他给许兰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隐约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说了些啥没听明白。 这一通电话是管许兰要钱的,刘星星要钱的目的是说他打游戏的手机太卡了,想买一个某果最新款的手机。许兰给刘星星转账了一万块钱之后,刘星星再也没有跟许兰联络过。 另一个跟许兰走得近的就是那个时年60岁的暴发户鲁大发,鲁大发看上的是许兰年轻的身体,许兰看上的是鲁大发的钱。 鲁大发在国际山庄租了一套房子给许兰,有空就去那里跟许兰幽会。 鲁大发说,9月10日那天晚上,是他老婆60大寿,在酒店大摆了宴席,他根本就抽不出身来会见小情人。 等宴席散场之后,他给许兰打过电话,但一直打不通,也去了国际山庄,但许兰不在。 接下来两天,一直联络不上许兰,直到看了警方在电视上的公告,才发现许兰出事了。 根据监控和人证,鲁大发排除嫌疑。 9月11日凌晨1点32分,许兰从梦之星出来之后,打了出租车去了滨南路上的一家快捷酒店。 根据酒店的监控和入住记录来看,许兰开了一个豪华间,于11日早上4点50分离开酒店。 根据刘星星与许兰的通话记录来看,许兰正是在酒店的房间里接的这一通电话。 刘星星说电话那头有一个男人的声音,这一点挺让人疑惑,许兰一个人进入酒店,入住酒店的5楼监控可以看出,许兰也是一个人住8506房间。 这个男人的声音又是谁呢?会不会是电视里发出来的声音? 许兰案件的第一个疑问:许兰在海阳不止有一处住处,她为什么大晚上的要一个人去酒店开房间? 如果去酒店开房间是为了更好的得到休息,她为什么又在凌晨4点多离开酒店? 唯一的解释是,许兰在酒店房间里会人。 但这个人避开了监控,唯一可以解释得通的是,这个人当天晚上也入住了酒店,在同一层开了房间。 并且在监控的盲区进入了许兰的房间。 尽管当天晚上入住酒店的客人颇多,我们还是经过了细致的调查。 遗憾得很,没有找到可疑的人。 她从酒店出来之后,打出租车上了环海公路,据出租车司机交待,许兰是在太阳湾附近的公交站下的车。 在公交站也看到了许兰的身影。 许兰下车之后往太阳湾海滩的方向走去,那之后,就再也没有看到过许兰的身影。 根据法医鉴定,许兰死亡时间是在12日零点到3点之间。 死亡之前服用过过量的三唑仑药品,不排除是凶手下的药。 法医在死者体内提取到了男性的体液,采集了DNA,但在数据库里,并没有找到可以对比的嫌疑人。 这其间差不多近二十个小时的时间,推断许兰应该是见了某个人,并且这个时间段里都是和这个人呆在一起,也发生了关系,这个人不排除是凶手。 王强和周亚男调查了许兰的通话记录,11日晚上,除了和刘星星这一通电话之外,没有和其它人通过电话。 另外,我们也调查了许兰在11日之前一个星期的通话记录,因为许兰工作性质的原因,她每天的业务繁忙,我们要在其大量的通话记录里找出与嫌疑人有关的电话号码,有点难度。 根据痕迹检验和法医检测结果的判断,太阳湾沙滩并不是第一现场。 那么许兰是在哪里遇害的呢?目前还没有线索。唯一可以判断的是,死者被分成了十块,切面整齐。 推断是用切割机之类的工具,而且嫌疑人能熟练使用这类工具,不排除是工地上的工人,或者房屋装修工人。 死者遇害的地方可能是正在装修的房屋,或者在建工地,又或者是比较偏僻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 太阳湾为抛尸现场,那么凶手势必要借助于交通工具,环海公路上遍布监控探头,但是很遗憾,没有找到可疑的车辆。 由此推断,嫌疑人应该据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不排除还有遇害者没有被发现的嫌疑。 第二起案件,由周亚兰来介绍,王强补充。 ------------ 第26章 不速之客 一个漂亮女孩的影像出现在会议室的屏幕上。 亚男的声音清脆好听,条理清晰。 :第二起案件的受害者,林海燕,与许兰一样,28岁。海州人,身材高挑,长相漂亮。 在海阳市凤阳街凤凰城ktv当陪酒女郎。 据跟林海燕一起的女孩梅子说,13日晚上9点多,她和林海燕正在陪一桌客人喝酒的时候,林海燕接了一个电话之后,从凤凰城出去,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这个电话是谁打来的,梅子表示不知道。 梅子说,林海燕喜欢出台,陪客人睡一觉,比在ktv陪客人喝得醉死挣的那点小费要划算得多。 林海燕长得漂亮,回头客也多。 梅子猜测应该是林海燕的熟客打来的电话,所以她宁愿舍弃赔了一半的酒就跑了。 林海燕与许兰不同的是,她已婚,目前与其在梦之星夜总会当保安的老公林强,租住在海阳市城中村的一处出租房内。 我们调查了林强,当天晚上,林强在梦之星上班,凌晨两点钟下班回了出租屋。 对于老婆为什么没有回家?他表示这是家常便饭。 自己个老婆是干什么的,他心自肚明。既然挣的是这口饭钱,当老公的就不能太计较。谁让自己个没本事,挣不着大钱呢? 9月14日早上8点多,林海燕被发现时,是在太阳湾海滩前面的礁石上,被伪装成了钓鱼者。 尸体同样被齐整地切割成了十块,法医报告指出,死者死亡时间大概在13日零点到三点之间。 死亡体内同样被检测出过量的三唑仑成分,死亡原因与许兰一样,被凶手割破颈动脉而死。 与许兰一案一样,王强调取了太阳湾附近,甚至整个环海公路上的监控,都没有发现可疑的人。 林海燕于13日晚上9点30分接到这一通电话,于9点40分出了凤凰城。 据我们调查,这个手机号码为登记在一个叫李芳芳的名下。 在许兰的通话记录里也出现过一个号码,在许兰出事之前,与其联络过。 李芳芳,20岁,古城某大学在校学生。 案发时间段,李芳芳在千里之外的学校,她与许兰,林海燕并不认识。 所以我们推断这个号码应该是嫌疑人从黑市上买来的。 目前,这个号码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林海燕从ktv出来之后,打车去了海堤公园。 海堤公园的监控显示,林海燕于13日晚上10点05分在公园门口下了车。 进入公园之后,最后出现的身影是在公园的游乐场里,在那里,她买了两人餐的炸鸡套餐。 海堤公园是开放式公园,面积颇大,监控盲区颇多,那之后,再也没有见到林海燕的身影。 嫌疑人在公园与林海燕会面之后,将林海燕带走,然后将其杀害分尸。 并于14日晚间,将其带到太阳湾,在礁石上摆放出钓鱼的姿势,让路人误以为是垂钓爱好者。 发现林海燕尸体的是在一位拾荒大爷,据大爷说,他在海边捡塑料瓶子的时候,起初看到的是一个人在礁石上钓鱼,走进了才觉得不对劲。 一个披着男人外套的女人在钓鱼,就觉得有点稀奇。 当天早上的海风比较大,林海燕披在身上的外套被海风给吹下来的时候,大爷才发现是一个没穿衣服的女人。 太阳湾地点比较偏僻,平时除了捡垃圾的,还有一些本地的居民会去之外,很少有人光顾。 嫌疑人又选择在晚上将尸体搬运到那里,所以我们没有找到目击证人。 在林海燕体内,我们同样采集到了男人的体液,经过鉴定,与许兰一案嫌疑人的dna一致。 所以,两起案件的嫌疑人推断为同一人。 ……………… 亚男看了看旁边的王强。 “以上就是我介绍的第二起案件的案情,老王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王强摆了摆手:“技术方面我是人才,但分析案情不是我擅长的。我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秦海总结性发言。 “两起受害者有很多共同点,第一,外形亮丽漂亮,都是染了黄色的波浪长发。最引人注目的是,两起受害者耳垂下都有一颗显眼的肉痣。 第二,许兰与林海燕都是在风月场所上班。 第二,受害者左手无名指上都戴着同一款绿宝石戒指,头上给绑着一根鲜红色的发带。 综上所述,我推断嫌疑人,有着反社会性人格,其性格的形成与上述特征的女人有关。 至于是什么原因让嫌疑人接连对两位受害者动手,我怀疑是什么原因触发了他内心深藏已久的犯罪基因。 这个原因,可能是嫌疑人身边的这位女性对他做出了不可原谅的事情。不排除是嫌疑人的妻子,假定嫌疑人的妻子在风月场所上班,自然与两位受害者一样,与众多男人来往。 另一个原因,我分析有可能是嫌疑人身边的这个女性发生了很大的变故,譬如生病,或者去世,再或者因为某种原因选择离开嫌疑人。 这个原因的可能性我认为更高一些,譬如嫌疑人的母亲,或者身边陪伴嫌疑人长大的女性。 我很担忧,嫌疑人应该正在物色的新的对象,或者已经物色到了实施作案的对象。 所以,我们要赶在嫌疑人再一次动手之前找到他。” 王强:“秦队,这个变态做事滴水不漏,一时半会儿怕是难找到他。” “不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线索当然有,嫌疑人的目标人群,在风月场所上班,黄色波浪长发,耳垂下有一颗肉痣。长相漂亮,身材高挑,这些特征都很明显。 其实我们只需要盯着娱乐场所那些符合特征的女性就可以了。” “秦队,不是我说你,你拿人家当诱饵不太合适吧!毕竟这个变态可是一个杀人狂魔,稍一疏忽就是人命一条啊。” “所以说,咱们得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来,不能让嫌疑人在咱们眼皮子底下犯罪。你们不晓得,昨天雷局已经将我给狠狠地骂了一通了。大家要是不想挨雷局的雷劈,立马进入状态,将那个变态凶手给找出来。” ------------ 第27章 不速之客 队员阿超:“娱乐场所漂亮女人倒是好找,但要找耳垂有肉痣的怕是难,总不能一个二个地掀了头发看吧?” 亚男吃吃地笑:“这不给你正大光明的机会耍流氓吗?” 秦海:“想什么呢?你不知道谁耳朵下面长肉痣,但人家本人总不能不知道吧!所以,接下来,咱们的任务就是找到这样的女孩,至于充当诱饵,完全靠自愿,不能勉强。” 队员二胖:“我有个建议不知道可不可行。” 秦海:“说来听一听。” “咱们找一个女警察装扮成嫌疑人的目标不是更好吗?” “也不是不可以,但咱们局里有这么一号女警吗?” 一帮老爷们齐刷刷地将目光瞅向了高亚男。 亚男脸腾地一下子红了:“不,不,我不行。” 王强:“你确实不行,一个男人婆。你扮不出来人家那种风情万种的样子。再说了,你又不是长头发,耳朵下面又没有肉痣。 要我说,冰姐就行,冰姐比你长得漂亮。” 秦海:“白冰不行,她人是漂亮,但她是短头发。” 二胖:“秦队,你太落伍了,夜总会好多女的都戴假发,买一顶金黄色的波浪假戴上。冰姐,绝对能迷倒凶手。” 亚男:“一帮臭男人,一点都不考虑我的感受。本姑娘只是没打扮,一打扮起来吓死你们一帮单身狗们。” 秦海继续:“可白冰脖子上没长肉痣啊?” 阿超:“秦队,你脑壳短路了,没肉痣可以点一个肉痣啊!” 秦海:“反正白冰不行。” 王强:“我看不是冰姐不行,而是秦队你怜香惜玉,舍不得冰姐以身犯险。” 秦海:“滚一边去。” 梦之星,是红男绿女们的天堂,白天,死寂一般沉静。 一入夜,就仿佛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一般,灯火辉煌,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梦幻般的世界。 秦海和王强坐在角落里,面前摆放了几瓶啤酒。 台子上跳舞女郎们卖力的舞动着身姿,以夸张的姿势吸引着台下一帮(食)客们的眼球。 王强:“秦队,瞅见没,没想到男人婆一扮上还真像那么一回事,跟她本人简直就是天差地别啊。” 秦海并没有那么轻松,手里的啤酒瓶都快攥出汗来了。 “别废话,注意盯着,稍有差错可是要出人命的。” “应该没事吧,就男人婆那变态的身手,谁能拿她咋样?” “再厉害她也是一个女的,凶手那么狡猾,万一给下了药,再好的工夫她都不一定是对手。” “行,我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盯着她行了吧!” 半瓶酒还没有喝完,台子上的亚男已经下台,这个时候,坐在离秦海不远的桌子上,陪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喝酒。 秦海叹气,这个亚男是怎么一回事。 让她来是钓鱼的,她倒好,一杯接着一杯啤酒猛灌,好像八辈子没喝过酒似的。 王强跟着担忧:“这姑娘要是喝醉了,再好的身手也没鸟用,要不要我去提醒一下她?” “得,你是生怕凶手不知道她是警察扮的?多盯着点就行。” 这一个晚上,周亚男上场了四场,陪了五个男人喝酒。 五个男人各有千秋,但在秦海看来,这五个男人跟凶手没半毛钱关系。 一个二个,胖得各有味道,岁月的痕迹特别明显,走路喘气都费劲,更别说将女人给分尸了。 散场的时候,周亚男醉得人事不醒,是王强将她给背到车上送回家的。 这一个晚上,阿超和二胖在凤凰城盯了一晚上,眼睛的血丝都盯出来了,也没有找到一个耳垂下头有肉痣的女人来。 其它队员们,在海阳城几处比较出名的夜场盯了一晚上,也没有任何收获。 队长秦海下令收工,养精蓄锐,明天再战。 ………… 九馆,是位于城西路上的一家酒馆。 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 九馆的位置偏僻,城西路尽头的拐角处。 是一栋两层楼的老房子改造的,老板颇有想法,酒馆里的装修大有民国时期的样子。 网络时代,九馆因为其独特的风格颇受年青人的青睐。 不大的酒馆,生意挺好。 慕名而来喝酒的人挺多的。 有喝酒的,自然就有陪酒的,还有唱歌的。 唱歌的也陪酒,陪酒的也唱歌。 阿丁就是这家馆的驻唱歌手,阿丁,今年28了,自18岁那一年就开始干这一行,近十年的时间,混得一年不如一年。 尽管自己歌唱得不错,人虽然说长得不是顶级漂亮,但也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是那种一眼就能让人记住的长相。 怎么说呢,风情万种吧,是好多客人给自己贴的标签。 酒吧生意不错,老板给阿丁的工资比其它歌手要高一些。 说白了,老板阿兵其实一直对阿丁有意思。 但阿丁这个人比较随性,不喜欢受人束缚。 潇洒的人生自然需要金钱来妆点,不唱歌的时候,就陪酒,大多时候,陪酒的小费要比唱歌来钱。 碰到看得上眼的客人,去酒店开个房,解决生理需要,顺便还能挣钱,何乐而不为呢? 几天前,有这么一个客人,这个客人与阿丁以往见过的男人略有不同,长得也很一般,但骨子里有一种不一样的气场。 这种气场颓废而不失风雅,让人有一种强烈想了解他的冲动。 男子每次来的时候都坐在角落里,每次来的时间,正好是阿丁上场的时间。 他喝一杯威士忌,静静地听阿丁唱歌,等阿丁唱完一首之后,他点歌,每次来点的都是同一首歌赵雷的《成都》。 说实话,这首歌对于一个女歌手来说,唱起来不太会有什么感染力。 但他每次都会打赏,虽然打赏不多,但知音难寻,阿丁仍旧很感动。 他每次听完了就走,不像有些暴发户,仗着自己有两个臭钱,打赏了就非得要陪着喝两杯。 有难缠客人,不仅要喝酒,还要动手动脚,揩两把油。 对于久经沙场的阿丁来说,无所谓,揩两把油又不是会死,只要不是很出格的那一种,她都能忍受。 ------------ 第28章 不速之客 2018年9月17日,周一,酒吧生意难得清淡,一曲《成都》完了之后,那个男人还没走,管酒保再要了一杯酒。 好久没有遇到能让自己看对眼的对象了,阿丁下了场,直接坐到了男子的对面。 男子话不多,但谈吐似乎不错,所谓言多必失,不管他是装的,还是本来就是如此,反正阿丁看上他了。 一杯酒喝完,阿丁就跟着男子去了酒店开了房。 两个人的气场十分合拍,双方都没有自我介绍,一切水到渠成。 这是阿丁的风格,人类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容易感情用事。 18岁那年喜欢上了一个有妇之夫,这一场没有尽头的感情,伤得阿丁体无完肤。 自那之后,她给自己立了规矩,可以谈“爱”,再也不谈情。 阿丁不希望自己在感情的世界里伤来伤去,人还是要活得洒脱一些来得好。 醒来的时候,男子不在了,但留下了自己的联络方式,一个手机号码下面还留了一句话。 :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明天晚上我在街角的梧桐树下等你。 9月18日,下场之后,给男人去了一个电话。 为了和男人约会,她特地换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镜子里的自己很不错,一头淡黄色大波浪长发,一双勾魂眼,打了口红的双唇明艳动人。 她喜欢这一种从容的感觉。 老板阿兵看着阿丁打扮一新的样子,知道她又要出去约会了,随口问了一嘴。 “阿丁,你要去哪里?” 阿丁:“你管得着吗?” 阿兵无奈,世界上就是有和种女人,尽管知道她不是自己的,可自己就是喜欢她。 沿着城西路一直往前走,在城西路中段的那棵梧桐树下,时间刚刚好,男人的那辆越野车驶了过来。 “我们去哪里?” 男人的声音低沉。 “带你去一个刺激一点的地方。” 车子开得不温不火,是他的风格。 出了城西路,在城市里七拐八拐,最后驶上了虎头山。 “这是哪里?” “虎头山。” “大晚上的,上虎头山干嘛?” “山上安静,没人打扰我们。山的那边就是海边,早上的时候,正好可以去海边看看日出。太阳湾的日出很美,你们这种工作应该没有早起的习惯,所以也就难得看到这么美的风景。” 通往虎头山的山路不太好走,车子穿行在参天大树之间,夜风吹来一阵一阵腐木的味道。 在海阳市呆了这么些年,阿丁还是第一次上虎头山来。 车子弯弯绕绕,最后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停了下来,视线还不错,灯光闪耀的城市就在眼前。 车子刚刚停稳,男人就迫不及待地翻到后座来,男人就是这样,不管表面看起来有多么斯文,在情不自禁面前就什么也不是。 还真是前所未有的极致体验。 天边的颜色微亮,山林里偶尔传来不知名的鸟叫声。 接过男人递过来的一瓶水,咕咚咕咚喝了大半瓶下去。 是太累了吗?怎么感觉晕晕沉沉的,男人的一张脸在夜风里,渐渐地狰狞了起来。 “你,你,要干什么?” 男人不说话,下车扛起了女人。 夜色下的山林,风声瑟瑟作响,眼之所见的地方,仿佛是世界的尽头。 …………………… 清水村,环海公路旁边的一个村子,距离太阳湾并不远。 一大片一大片的草莓地,来海边玩的游人喜欢采草霉。 新鲜的草霉比市面上的价格要高一些,采来洗洗就可以吃,一来是一种别样的体验,二来也收获一种农家的心情。 注意到那个女人的是这一大片草霉地的老板娘,一早起来,就看到那个戴着太阳帽的女人坐在那边向阳的草坡上。 一上午,来采草霉的客人络绎不绝,直到中午的时候,才有空歇下来休息一会儿。 老板娘给老板带来了饭菜。 坐在地边的草地上喝水的工夫,对旁边吃饭的男人说。 “老公,你看见那边那个女人没?” “咋啦?” “从早上起就坐在那里,到现在都没动过。” “管她呢,可能是心情不好,也有可能是看风景呢。” 女人觉得男人说的有道理,吃个饭的时间,也不消停,客人来来去去的,时间过得快当。 太阳在海平线上落下半个脸的时候,女人开始收拾收拾,准备收工了。 抬眼的工夫,看到草坡上那个女人还坐在那里,她终于觉出不对劲。 “老公,那个女人还在那里,该不会是出啥事了吧!” “我这收拾东西,你去看一下。” “好的嘛。” 几分钟之后,女人一声尖叫,连滚带爬地往回走,直接吓哭了。 “老公,死人了,死人啦。” 市局刑侦大队接到消息的时候,周亚男正在向队里一帮老爷们们展示她晚上要去梦之星上班的战袍。 一件短得不能再短的紧身裙,一顶淡黄色波浪假发,戴在头上瞬间变了一个人。 雷局经过刑侦大队门口的时候,特意转进来瞄了一眼。 “这是公安局,不是娱乐场所,你们咋啥样的人都往屋里带。说,这个妹崽是哪个狗日的带进来的?” 此话一出,一屋子老爷们笑得前俯后仰。 周亚男拍了雷局的肩膀。 “雷局,我是你带进来的。” 雷局哭笑不得:“你,好好的人不做,做啥子妖精嘛。我命令你马上现出原形。” “工作需要,请雷局谅解哈。” 一帮人正起哄的时候,秦虎阴沉着一张脸进了来。 “还有心情笑,钓鱼没钓到,凶手又犯案了。” 环海公路靠清水村路段边上的草坡。 女人端坐在那里,面向着前方的大海。 淡黄色波浪卷发,一条红色的发带缠绕在卷发上面,面容娇好,风情万种,重点是耳垂下面有一颗显眼的肉痣。 与第二起受害者林海燕坐在礁石上的姿势一模一样。 身体被切割成十块,然后拼凑起来。 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只熟悉的绿宝石戒指。 法医白冰和她的助手正有条不紊地检查着尸体。 “死者,女性,目测25到30岁之间,角膜浑浊,尸斑固定,指压很难褪色,尸僵高度发展,推断死亡时间为12~15小时,尸身切面齐整,不排除……” ------------ 第29章 不速之客 一旁的秦海一拍脑门,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倒将白冰和她的助手给吓一跳。 “呀……我知道了,三名受害者都戴着同样的戒指,并不是什么巧合,这些戒指应该是凶手给戴上去的。” 王强:“凶手是大富翁,还是搞珠宝批发的?出手这么大方?” 白冰:“其实咱们一开始就忽略了一点,这些戒指看起来色泽光滑,好像很值钱的样子。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些戒指都是高仿品,或者可以是说正二八经的假货。” 秦海:“凶手给死者戴这些戒指,极有可能是在凶手的生活当中,充当过重要角色的这位女性也戴着这一款戒指。” 白冰:“我就奇怪了,你们为什么一开始没有从戒指的源头上查起?” “是我的错,是我心急了,戒指上面什么都没有,所以认为查到戒指的源头相对费时间。 现在看来,是得花些工夫找这些戒指是从哪里来的了。” 白冰:“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凶手会选择这些地方抛尸?有什么意义吗?前两起皆在太阳湾,这个地方离太阳湾也不远,我推测是因为警方安排了人员在太阳湾值勤,所以他才退而求其次选择了这个不易被人察觉的地方。” 秦海:“嗯,你给了我思路,我突然觉得,凶手之所以选择这两个地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而是因为离他作案的地方比较近。” “你是说,凶手作案的地点就在清水村?” “是的,这样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没有在环海路的监控当中找到嫌疑人的踪迹。 凶手对于这一带地形十分熟悉,抛尸的过程中才能完美的避开所有的监控。他的交通工具也不一定是汽车。板车,垃圾车,或者其它可以推行的行李箱。” 王强:“秦队,那咱们接下来是不是要将重点放在清水村?” “是我们,不包括你。” “为什么?” “你和亚男负责查找戒指的来源,还有附近的监控,还有死者的身份?” “就我们两个人要做这么多事情?” “怎么的,你有意见啊?” “没,我哪敢啊。” …………………… 2018年9月20日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晨间例会。 秦海介绍案情。 “2018年9月18日,环海公路清水村段,在刘长水夫妻种有草莓地附近的草坡上发现一名女死者。 连环杀人案的第三起受害者,文燕,时年24岁,内地人。 生前是海阳市广州街皇峻KTV的陪酒女郎。 经过我们走访调查,文燕,年青漂亮,嘴甜,会哄人,开得起玩笑,在KTV陪酒女郎中生意是最好的,回头客颇多,来喝酒的客人都喜欢找她作陪。 据与其一起陪酒的小姐妹说,文燕最后一次出现在KTV的时间是在十天前,也就是9月10日. KTV陪酒女郎小凤说,10日晚上,文燕和她一起陪了一桌客人。 散伙之后,文燕陪酒的那个客人要求出去开房。 文燕当时还跟那个客人讨价还价来着,客人本来是要出价五百的,最后以八百元陪一晚上成交。 周启星,已婚,时年30岁,海阳市某健身器材公司的销售人员。 当天晚上本来是陪客人来消费的,没想到,客人走了,他经不住诱惑,跟文燕在某快捷酒店开了房。 周启星说,他和文燕完事之后,他害怕老婆发现,凌晨2点多就回了家,留下文燕一个人在酒店,后来文燕去了哪里他就不知道了。 根据酒店监控,周启星排除了嫌疑。 文燕于第二天上午9点30分离开酒店。 离开酒店之后,也没有回住处,而是去了商场逛街。 文燕一个人租住在青年公寓,当天晚上,文燕并没有回到自己的住处。 从商场出来之后,打车去了海堤公园,与林海燕一样,进了海堤公园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的身影。 我们调取了文燕的通话记录,在9月11日这一天晚上,最后通话的一个号码的主人,时年25岁的女孩周明明,远在千里之外。周明明表示她从未办过这个电话号码。 也就是说,9月11日晚上,文燕在海堤公园与嫌疑人见面之后,这么多天以来一直被控制在某个地方。 直到两天前才遇害。 文燕与两名爱害者的特征差不多,脖颈之间有一颗肉痣,长相漂亮,黄色波浪长发,适合嫌疑人的目标。 令人不解的是,前两名受害者许兰与林海燕失踪之后不久,即遇害。 而文燕却是在失踪了十多天之后,才遇害。 我分析,第一,三名受害者漂亮是毋庸置疑的,但从照片上看,文燕的长相相对要略胜一筹。 第二,据我们调查,文燕的性格比较受男人喜欢。嘴甜,会哄男人开心,这也许是她落入嫌疑人手里而迟迟没遇害的原因。 第三,文燕最终没有逃过被害的命运,我分析嫌疑人应该是物色到了比文燕更适合的对象。 三名死者最后被发现的地点距离太阳湾并不远,所以我怀疑嫌疑人藏身的地点在清水村,但很遗憾,经过了两天的搜寻,几乎将清水村隐秘的地方都搜遍了,一无所获。 另外,三名死者手上戴的绿宝石戒指,经过鉴定,皆为假货,在饰品市场十块钱可以买好几个那一种。要从绿宝石戒指上找出嫌疑人来,犹如大海捞针。 我认为,我们接下来侦察的方向。 第一,主要方向还是在海阳市各大娱乐场所,不光要寻找可能被嫌疑人盯上的目杯,还要调查最近有没有与几名受害者特征相似的女性失踪。 第二,再加大几名受害者最后出现的地方走访调查。 第三,我始终认为,嫌疑人不可能是隐形人,在遍布监控的海阳市,他一定有露出来的尾巴没有被我们发现。 王强,交给你最艰巨的任务,就算是查遍海阳市所有的监控探头,也要将嫌疑人给揪出来。 最后,大家有其它什么建议,欢迎提出来。” 底下一帮人皆摇头,表示服从秦海的英明领导。 秦海又对亚男道:“亚男,在我们没有找到嫌疑人的踪迹之前,你还得穿上你的战袍,扮演钓鱼者。” 亚男兴奋:“好的,秦队,保证完成任务。” 秦海:“不过有一点,不许喝多啊,要再喝多,这个月的奖金就给你扣完。” “好的,秦队。” ------------ 第30章 不速之客 2018年9月21日。 海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来了两位不速之客。 赵青云,连城公安分局青羊分局刑侦大队的队长,队员陈松林。 在刑侦大队的会议上,赵青云开门见山,说海阳市最近发生的几起命案,与7年前在连城发生了数起凶杀案十分相似,不排除嫌疑人与连城凶案的凶手是同一人所为。 以下是他介绍连城的案情。 :2011年除夕夜,连城青羊辖区发生了一起命案。 凌晨12点,在连城青羊海滩上放烟花的一对情侣发现了死者。 死者被分成了十块,然后埋在了沙滩上。 情侣是被死者露出来的一只手给绊倒之后,才发现是一只人手。 死者,左雅,女,连城青羊区人,时年20岁,连城音乐学院的一名大二学生。 当时法医鉴定死亡时间为一天前,也就是除夕的前一天。 据其父母说,女儿放假在家的时候,几乎天天都跟同学约了出去玩,有的时候就住在了同学家。 最后见到左雅的时候是在三天前。 左雅死亡原因为窒息死亡,死亡之后被用切割机类似的工具分割成了十块。 当时我们经过了大量走访调查,左雅的同学和熟悉的人都被排除了嫌疑。 第二名死者,周燕,时年18岁,连城市青羊区第三中学高三学生。 死亡时间为2011年元宵节。 被人发现的地方在连城人民公园的人工湖内旁边。 与海阳市近期发现的几名死者相似,死亡原因同为窒息死亡,死亡之后被切割成了十块,然后拼凑起来,靠坐在人工湖边上的草地上。 第三名死者,刘朵朵,时年23岁,连城外国语学校的音乐老师。 死亡时间为2011年清明节,被发现的地点在连城南湖公园的人工湖边,跟第二起死者周燕一样,尸身被拼凑起来,靠坐在人工湖边上的银杏树下。 第四名受害者,也是唯一的一名从凶手手里逃脱的女孩。 白月,时年23岁,青羊区琴音培训机构的钢琴老师。 2011年5月1日晚上10点,她从培训机构下班出来之后,被嫌疑人盯上,嫌疑人在培训机构附近的一条巷子里对白月动了手。 据白月回忆,嫌疑人身形高大,身穿一身黑色的运动衣。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和一个黑色的口罩。 当她被嫌疑人给劫持的时候,当时正好有一名年青人经过。 嫌疑人不得已放了手。 综上所述,几名受害者之所以成为嫌疑人的目标,是因为她们都有共同点。 第一,几位女孩在音乐方面都有一定的造诣。尤其是弹得一手好钢琴。 第二,几位女孩身材高挑,面容姣好,在眉心之处都有一颗明显的美人痣。 我们之所以将白月挟持一案与前几起案子归纳为同一嫌疑人所为,是因为白月与其它几名受害有着相同的特征。 当时负责这几起案子的主要负责人,是我们青羊分局刑侦大队的队长熊虎。 熊虎当时有一名得力的助手——陆续。 现在,我重点介绍一下陆续这个人。 他来我们队里的时候,我已经在队里干了两年了。 陆续,时年23岁,连城公安大学犯罪学高材生。 在案件侦破方面,有极强的天赋。 从大二开始,参与过连城市数起疑难案件的侦破,案件侦破的关键点都来自于陆续。 所以,陆续当年在警界颇有神化搬的传说。 后来,他毕业之后进了青羊刑侦大队,还是当时的顾局特别争取过来的,作为重点对象培养。 天才总是有其与众不同的一面。 陆续,性格高冷,自恋,孤癖,喜欢独来独往。 每次有重大的案子,只有在案件碰头会议上能见到他的人之外,其它时间,他都是一个人单独行动。 在当时的队里,私底下,队员对他还颇有言辞,觉得他无组织无纪律。 当年的熊队,现在已经是我们分局的局长。 我记得那年熊队对陆续特别宽容,按熊队的原话是这样的。 “你们一个二个的一不服二不服的,但凡学到陆续的一点皮毛,我也可以让你们放肆。” 熊队说得对,也不得不服,小案子,陆续这个人向来不屑一顾,只有重大的案子他才参与,而且一准能侦破。 自陆续加入我们队里来之后,以往的陈年旧案也几乎都被侦破。 破案率直线上升,顾局时常得意得很,说他有先见之明,先下手为强,为咱们局里争取了这么一号人才。 正是因为这样,熊队才将陆续像神一样地供起来。 有人说过,天才与疯子之间只是一步之遥。 也有人说陆续就是现代版的福尔摩斯。 夏洛克.福尔摩斯说:“我不是精神病,我是高功能反社会性人格。” 用顾局的话来说:“我不管他陆续是不是疯子,只要他能破案,在我眼中,他就不是疯子,而是一个人才。” 后来顾局因为这句话,而被调离了局长的岗位。 对于陆续,在队里,我是与他走得最近的一个人。 他愿意与我多说两句话,可能是因为我和他都是毕业于连城公安大学,而且与当时学校的童教官都走得近。 童教官曾经说过,我和陆续是他从教以来颇为得意的门生。 我记得他很直白地对我说过:“青云啊,你是优秀的,但我不得不说,你与陆续比起来,一个是在天上,一个是在地下。” 说实话,当我听到我最尊敬的教官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内心相当不舒服。 后来,事实证明,陆续确实比我厉害得多。 每次案子到了黎明前黑暗的时候,陆续就会请我喝酒,大醉一场之后,案件就基本有眉目了。 尽管我跟他走得比较近,但我承认,我还是不了解他。 我见过他爱心泛滥,天天投喂小区里的流浪猫,也见过他因为路边的一只狗对他狂叫,他一脚将那只狗给踹飞了的事情。 记得我过生日的那一天,我母亲从老家给逮了一只母鸡回来。 生日当天晚上,母亲晕血,不敢杀鸡。 陆续自告奋勇,同志们,我这一辈子都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 我亲眼见到他抓住那只母鸡的脖子,就这么一拧,鸡脖子就耷拉了下来。 而他,还跟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似的。 就那件事,让我充分地明白了天才与疯子是邻居的这句话是真理。 ------------ 第31章 不速之客 介绍完了陆续,接下来我要介绍在连城发生的第五起案件。 我之所以先介绍陆续,是因为他在这个案件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 第五起案件的受害者,许言,女,时年25岁,是连城第六中学的音乐老师,与前几起案件的受害者一样,弹得一手的好钢琴,曾经在市里和省里的钢琴比赛中拿过奖。 她成为了凶手的目标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时,这件案子迟迟破不了,刑侦大队沉浸在一片愁云之中。 熊队眼巴巴地指望着陆续那边能有点收获的时候,陆续却连个影子都不见,打他的电话也不接。 许言,在学校是一名音乐老师,她在外面的培训机构有兼职当钢琴老师。 五一假期开始的前一天晚上,许言在培训机构教完最后一个学生已经是晚上10点钟了。 从培训机构出来,到许言的家不远,公交车只需要3个站。 在机构和其它老师聊了一会儿天,出来的时候,就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车。 于是,她决定走路回家,反正也就是三个站的地儿。 当天晚上,许言没有回家。 第二天,她家里人报了警,经过我们的调查,许言从培训机构出去之后,在下一个有监控的路段一直就没有见到她的身影。 许言,眉心有一颗美人痣,弹得一手好钢琴,符合嫌疑人的目标。 五月二日的时候,许言没有找到,大家都以为许言已经凶多吉少了。 二号这一天晚上,好久没见的陆续给我打了一通电话,说他找到了嫌疑人犯罪的地方。 连城市城边上一处废弃的工厂。 他给我打这一通电话的时候,说他已经到了那处工厂。之所以给我打这一通电话,他说他预感到了一丝危险,让我尽快赶过去。 我接到他的电话之后,一面给熊队汇报了情况之后,一面开车直奔废弃工厂而去。 30分钟之后,我在废弃工厂找到了陆续,还有那位叫许言的女孩。 当时的画面令我十分震惊。 在工厂二楼一个不大的房间内,许言被绑在一把椅子上,在她的身后,陆续正拿着一根红丝带死死地勒住了许言的颈部。 许言睁圆了双眼,一张脸憋得通红,双脚拼命地挣扎。 那天晚上,如果不是我及时赶到,许言就死在陆续的手下了。 我大喊了一声:“陆续,你在做什么,快放开她。” 他对我说的话聪耳未闻,也并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 说实话,我不敢相信,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居然是他。 我举了枪让他住手,但他仍旧不停。 我只好开了枪,当然只是放了空枪。 正是这一枪震慑到了他,他松了手。 因为我心中充满了怀疑,虽然陆续是有些神经质,但我仍旧不敢相信他就是那个连环杀人凶手。 就算是我亲眼所见,我也不相信。 他告诉我,他被凶手催眠了,正是我这一枪给他打醒了。 催眠,尽管国际上有过案例,但催眠能让人一个人去杀人,我还闻所未闻。 尽管我有些怀疑,但那个女孩许言却并不相信。 她直接告诉我,说陆续就是凶手,三天前将她绑到废弃工厂,并且差点要了她命的人就是陆续。 其实那天,我是可以将陆续给带走的。 是我心太软了,当陆续跟我说,他会找到凶手证明他的清白,并且转身跑了的时候,我举了手中的枪,但子弹没有发出去。 我去追他了,但没追上。 当熊队带人来到工厂的时候,只剩下我和许言。 废弃工厂确实是凶手作案的地方,在三楼的一个房间里,有凶手用来切割尸体的切割机。 并且在现场找到了前三位受害者的血液样本。 许言说,五一前的一天晚上,她从培训机构出来,为了尽快回到家,操了近路。 穿过街心公园,至少要少走一半的路。 当时天色已晚,街心公园空无一人,嫌疑人当时穿着黑色的运动衣,戴着鸭舌帽,和黑色的口罩。 等她注意那个人是在跟着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那个人从身后捂住了她的口鼻,一股刺鼻的味道,然后就人事不醒。 醒来的时候就被绑在椅子上,那个黑衣人静静地坐在她的对面,一句话也不说,只定定地瞅着她。 后来,又伸手摸了她眉间的那颗美人痣。 这一个晚上,黑衣人要么定定地看着她,要么就伸手摸那颗美人痣。 许言说这话的时候,一直骂那个人变态。 后来,那个人走了,到了第二天晚上又来了。 大家可能要问,一整天的时间,许言都没有要逃走吗? 许言说,那个人走之前,又用迷药将她给迷晕了。 醒来的时候,能感觉到外面是白天。 好不容易将手脚上的束缚给解开了,却发现那一道结实的铁门,没有工具的她怎么弄也弄不开。 喊救命,嗓子都喊哑了,压根就没有人。 晚上,那个黑衣人开门的时候,她拼命往外跑来着。最后也没有逃过被抓回去的命运。 这一个晚上,同样,那个人除了盯着她,然后就是摸他眉间的美人痣。 然后发出低沉的笑声。 许言之所以认为陆续就是凶手,是因为第三天晚上,那道紧锁的铁门是被陆续打开来的,他进来二话不说,直接拿了丝带就勒住了她的脖子,力道之大,是那一种非得要了她命的意思。 许言说,她虽然没有见过那个黑衣人的真面目,但从身形上看,陆续和那个黑衣人的身形差不多。 其中更让她确认陆续就是凶手的一点,是因为陆续身上的香水味,与黑衣人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许信百分之百地确认,陆续勒着她脖子时发出低沉的笑声,与黑衣人的声音也完全一样。 最后,我们确认陆续就是凶手的有力证据是,在那台切割机上面,发现了陆续的指纹。 并且,在许言失踪的那天晚上,在街心公园附近的一处监控当中,发现了陆续的身影。 当时的他的确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服。 接下来的两天晚上,在通往郊区道路的多个监控中,都发现了陆续和他那辆车的踪迹。 ------------ 第32章 不速之客 底下一众听众,皆一脸入了迷。 周亚男:“赵警官,这位天才真的是凶手吗?他会不会真的被人催眠啦?” 王强:“按赵警官的说法,这位天才都这么神了,他一般不太可能被人催眠。” 赵青云:“我不是学心理学的,对于催眠我特地咨询了连城有名的心理学家欧长天欧教授。欧教授并没有给出确切地答案,只是说国外曾经有过案例。著名的海德堡事件,犯罪人W,与E夫人在火车上相遇,并利用催眠术使E夫人失去了意识,并趁机侵犯了她,以后他又利用催眠驱使E夫人去从事有色工作,从中获利。并利用催眠术使E夫人失去记忆。 当时的熊队和我们队里的大部分队员都不太相信陆续是凶手,所以我们展开了调查,但陆续向来是独来独往。 在事发的前后段时间,除了与我有过来往之外,并没有与其它人有过交集。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将催眠术运用得神乎其神的人,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 为什么要针对陆续呢? 经过我们调查,陆续的生活十分简单,几乎不与人交往,也不可能有得罪的对象。 虽然我主观上相信陆续不是凶手,但客观的证据加上许言的指认,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陆续是凶手。” 阿超:“陆续承认自己的是凶手了吗?” 赵青云摇了摇头:“没有,自从他在废弃工厂跑了之后,7年了,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陆续的人。” 秦海:“你的意思是说,近期发生的几起案件跟陆续有关?” “目前还不得而知,毕竟7年的时间过去了,自从陆续逃走之后,连城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案件。 如果真的是陆续,是什么原因让他在漫长的7年之后,又一次犯罪呢?” 秦海:“陆续,在8年前,我与他曾经有过一面之缘。当时是在连城警校的联谊活动上。这位天才,对于咱们同一时期的学员来说,都不陌生。 当时我跟他喝了酒,在我看来,老天十分眷顾他,生得一表人才,在破案方面还是一个天才。 他很礼貌,对于大家的敬酒几乎是来者不拒,我并没有看出他有常人有什么不同,更不了解赵警官讲的什么反社会型人格。 说实话,当时我还有点羡慕嫉妒恨的意思。” 赵青云:“高功能反社会型人格,继发性精神病的一种,但也有人天生具备相关特质; 区别于普通的反社会人格,往往因认知水平超越社会平均水平,而产生反社会倾向; 根据身处环境的不同,患者对社会的影响会非常两极化,相当有贡献或极强的危害性。 反社会人格障碍虽然经常发生违纪行为,但与一般犯罪是有区别。 我们调查了陆续的身世之后,根据综合判断,最后认定陆续就是凶手。” 亚男:“我很好奇,这位天才到底有一个什么样传奇的身世?” 赵青云:“陆续,1988年出生在连城市,母亲陆鸥。当我们看到陆鸥照片的时候,顿时清楚了为什么几位受害者眉间都有一颗美人痣了。 陆鸥,曾经是连城外语大学的高材生,身材高挑,容貌姣好,尤其弹得一手好钢琴。 当年在大学是校花一般的存在,陆鸥同宿舍的女同学说,当年追求陆鸥的男同学从宿舍可以排到校门口。 但陆鸥的心气儿很高,一个也没有看上。 在大二的时候,陆鸥突然因病休学。后来才知道,她回老家生孩子去了。 陆鸥在学校没有淡过恋爱,孩子的父亲是谁,没有人知道。 我们走访了陆鸥的老家,连城市一个郊县的村子。 村子里的老人说,陆鸥的父亲原来是城里的干部,特殊年代被下放到村子里,后来和村里的姑娘陆鸥的母亲结了婚,然后就在村里扎下根。 在陆鸥上初中的时候,陆鸥的父亲被发现吊死在离家不远的山坡上。 村长说,陆鸥的父亲在死之前,精神状态很不好,经常一个人在村子里闲逛,也不说话。 陆鸥抱着孩子回到村里的时候,正好是冬天,孩子看起来差不多两三岁的样子,数九寒天,陆鸥自己穿着厚实的棉衣,却给孩子只穿着单衣。 自从陆鸥回到村子的时候起,她的精神状态就不太正常。好的时候,是一个漂亮的正常的女人。不好的时候,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令人害怕的女人。 村长说,这姑娘是遗传了其父亲的精神病。 一个疯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的生活自然艰辛,好在有陆鸥的母亲照顾。 在陆续八岁的时候,外婆也因病去世。 当年跟陆续一起上过小学的同学都说,陆续在那个时候就不太正常,跟他妈一个德行。 有同学亲眼见到他拧断了一只小兔子的脖子。” 王强:“所以说,陆续杀那么多人,只是因为对其母亲的怨恨吗?” “陆续的母亲在他童年的生活里充当过什么样的角色,我们并不太清楚。 但,一个孩子跟一个精神病在一起生活,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据我们了解,陆续的母亲当年对陆续要求非常严格,陆续的老师曾经说过,有一次语文测验,只是因为一个标点符号的错误只得了99分。 他母亲就让他一个人在外面罚站了一个晚上不让进门。 另外,弹钢琴。 家里有一台钢琴,小小年纪的陆续,从懂事起每天就要练4个小时的钢琴。 在陆续十一岁的时候,他母亲失足坠崖。 陆续被送到了福利院,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摸过钢琴。 据其身边的同学和老师说过,他曾经看到钢琴就浑身上下发抖。” 亚男点头:“这么说,就明白了。陆天才因为其母亲强迫他学习,强迫他练钢琴,造成了他性格上的缺陷。在他内心一直恨自己的母亲,但因为其母亲已经去世,那种恨意发泄不出来,所以他就将目光盯上那些跟他母亲长得很像,又弹得一手好钢琴的女孩身上,然后将她们分尸才能解除心头之恨。” 赵青云:“你说的对,当时的心理学专家也是这么分析的。” 王强:“我有一个疑问,这么多年了,警方就一点都没有找到陆续的线索吗?一个大活人,总不能从世界上消失吧?” 赵青云:“他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真的想隐藏自己,谁也找不到。” ------------ 第33章 不速之客 海阳市的秋天特别适合睡觉,尤其是开客栈的。 来这里住的客人玩了一天,累得要死,一般也是倒在床上就开始打呼噜了。 兰梅前两天因为江浩的事情烦心,现在江浩整进局子里了,她一颗心也就放宽了下来。 晚饭后,幼儿园老师给蛋宝留了算术作业。 蛋宝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但在学习方面似乎不开窍,兰梅坐在旁边辅导了五分钟之后,气得齁齁的。 作业是这样的,问刚出炉的蛋挞有八个,吃掉三个之后,还剩几个。 蛋宝眨巴眨巴眼睛回答:“我一个还没吃啊。” 兰梅挤了一个笑:“我是问假如你吃了三个,还剩几个?” 蛋宝嘴角流了口水:“妈妈,我可不可以吃蛋挞?” 兰梅已经在生气的边缘:“不可以。我现在问你八个蛋挞,吃了三个,还剩几个?” 蛋宝快哭了:“妈妈,我回答对了,可以吃蛋挞吗?” 兰梅:“好,我们来换个问题,现在有八个柠檬,吃了三个,还剩几个?” 蛋宝的声音带着哭腔:“妈妈,柠檬那么酸,我一个也吃不了。” 兰梅朝顾禹生了气:“这孩子我教不了,再教我迟早会被他给气死。” 9点钟,蛋宝准时上了床。 其实换一个角度来教孩子,方法有效多了。 蛋宝爱吃蛋挞,虽然他对鸡蛋过敏,但适当吃一些还是没事的。 相对于梅兰,顾禹要有耐心多了,烤箱里的蛋挞出炉之后,飘着香气。 摆在蛋宝面前的八个蛋挞,蛋宝一口气吃了三个之后,还剩下五个。 蛋宝很快就明白算术是什么意思。 睡前故事才开了一个头,蛋宝就满足地睡着了。 兰梅已经在蛋宝的房间门口探了好几次头。 回到房间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朝自己展开了千娇百媚的笑。 “老公,你没忘记吧,今天是周五。” 凌晨时分,身边的女人睡得很熟,递给她的那一杯水里放了两片安神片,至少到天亮之前她是不会醒过来的。 工具车出了村子,趁着夜色驶上了环海公路,下了环海公路之后,驶入了市区的街道之上。 一天前,他去了滨南路上的那家快捷酒店,第一起受害者许兰在失踪前住过的酒店。 去之前在街头制假证的地儿,弄了一张假的警官证。 酒店前台那位年青的服务生,压根就没有认真看过那张证,只不过是一张敲门砖而已。 许兰当天晚上一定是在酒店与嫌疑人约会,这一点顾禹非常确定,但是警方没有找到可供怀疑的客人。 其实可以换个思路,假如嫌疑人就是酒店的员工,他去到许兰的房间是不是更容易一些。 从酒店监控上来看,当天晚上在酒店五楼出现的服务生有好几个,顾禹没有找到可供怀疑的对象。 在询问酒店前台的时候,前台的那位姑娘说过,在许兰入住的前两天,酒店招了好几位服务生。 最后只剩下一名服务生留了下来。 留下来的那位服务生是一个小姑娘,在许兰入住期间,一直在大堂服务。 所以顾禹将目光转向了没有留下来的几位服务生,但是这几位服务生也都调查过了,女的和许兰素不相识,也没有深仇大恨。男的和许兰也没有半点交集。 顾禹到底还是顾禹,最后他找到了嫌疑人的蛛丝马迹。 一名在一天前来应聘的保安,这位保安在许兰入住的当天晚上正好值班。 令顾禹怀疑他的原因是,这名叫李小明的保安只干了一天招呼都没打就不干了。 更加遗憾的是,酒店所有的监控当中,都没有看到过这位叫李小明的身影。 唯一见过他的就是酒店安保赵经理和当天晚上和李小明交接的保安王大强。 赵经理说,酒店的保安工资不高,流动性很强,要招个人不容易。 李小明身形虽然不算很高大,但他说过他当过兵,还出示了退伍军人的证明。 既然是退伍军人,当个保安是符合条件的,所以赵经理当场就让他上班。 李小明说他白天人事情,能不能上晚班?赵经理也同意了。 至于李小明长啥样?赵经理说,当天李小明说他风热感冒,怕传染给别人,所以戴了口罩。 交接班的王大强也一样,见到李小明的时候,他也戴着口罩。 既然没有见到李小明的真面目,声音总能听得出来是哪的人吧! 但赵经理说,李小明说话带有北方口音,而王大强却说,李小明说话带着典型的南方口音,似乎有点广东人的口音。 只是单纯地与许兰在酒店房间里约会,嫌疑人大费周章,还真是让人匪夷所思,难道单纯的只是炫耀? 既然这个李小明有意不让人知道他是谁,那么他所提供的身份证明,也一定是假的。 果然,顾禹将李小明的身份证和退伍证明发给了天才吴,天才吴很快回了消息。 查无此人。 天才吴在电话里嘿嘿地笑。 “哥,这么简单的作假你都没发现?身份上的照片是盗用当红小鲜肉的美照。” “我知道是假的,只是确定一下而已。” 娱乐明星什么,在顾禹这里什么也不是,他不追星,也不认识。 嫌疑人很狡猾,本来是想从酒店附近的监控中查找到一点线索,天才吴表示遗憾。 “哥,我眼睛都快盯瞎了,就是没有找到那个人的影子。” 顾禹:“那就给我继续盯着。” 当年,雷教官说过,不管任何事务,只要在世界上存在过,必定会留下痕迹。 你没有找到那个痕迹,只是因为它隐藏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只要你稍下工夫,总会找到。 天才吴说:“哥哥,我替你找人,连上个厕所都用跑的,一天三顿都吃泡面。总得要慰劳慰劳我吧!” 顾禹:“我什么时候亏待过你啦?要是你能找出那个人来,我会让你半年内都不用接活了。” “哥,只要你这句话,我拼了老命也要给你找着了。我还不信有我天才吴找不到的人?” ------------ 第34章 不速之客 第二起受害者,林海燕,还有第三起受害者文燕,最后出现的地方都是在海堤公园。 嫌疑人要将受害者从大东边的海堤公园带到大西边的太阳湾,中间还要有地儿将受害者分尸,为了不引起警方的注意,只有一条道可以走。 虎头山,又一次进入了顾禹的视线。 这个时候,夜探虎头山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了。 工具车停在了滨南路路边的划线停车位上,在划线停车位的另一头,那辆租来的大众车停在那里。 夜色深沉,弯弯曲曲的道路掩盖在密林当中,驶入山顶,很长的一段路都没有人家。 只有夜的颜色的夜的声音。 山的另一头,出现了一个岔路口,向左,是去向不知名的地方,向右,是去到山下,驶入山下就到了青水村。 车子一打方向盘驶向了左边那一条路。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那里一定有一个隐秘的地方,就是凶手的大本营。 秦海分析的对,最后一名受害者,文燕遇害,说明凶手已经物色到了新的对象。 这个新的对象目前应该还活着。 转向左边的时候,有好长一段上坡路,到达顶部的时候,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坐在车里就可以看到山下灯火辉煌的城市。 车子又从山顶转入一条可容一辆车通行的小路,一直往下。 车子开了远光灯,视线可及的范围可以见到一大片黄土,是被挖掘过的样子。 车子再往下,灯光映射到的地方,可以看到一处简易板房。 内心开始兴奋起来,这个地方,太适合了,如果他是那个人的话,也会选择这里。 除了车前大灯两束灯光,四周一片漆黑。 车子停在了路边,路边的左边是一个小小的土地庙,里面插着几支未燃尽的香。 而那处板房就在路的下方,一段车子不能到达的小路。 关了车灯,下了车。 空气中飘来一股腐朽的味道。 脑海中的画面犹如电影镜头一般,一帖一帖地开始上演。 夜色浓郁,海堤公园靠进那一片滩涂的地方,有一处鲜少人去的木亭子。 林海燕,文燕两个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姑娘,什么样的男人没有见过? 嫌疑人也许长得不怎么样,但他出手阔绰,或者是允诺事后会给一钱可观的出台费。 两位年青的姑娘因为金钱的诱惑,不约而同的来到了这个亭子里和那个人见面。 嫌疑人的车子停在了海堤路尽头的那棵粗大的榕树下,车子在城市的街道里绕来绕去,最终绕到了虎头山。 女孩或许有疑问,但嫌疑人表示在山顶可以看得见美丽的风景。 车子停在了刚才经过的山顶,一男一女因为金钱的交易就在车里进行。 事后,不设防的女孩喝下了不该喝的饮料或者水之后,昏睡在了后坐上。 车子最后停在了这里,然后,那个人扛着后座的女孩,一步一步地走到了这所废弃了好久的简易板房里。 许兰,林海燕……在这所房子里被肢解的时候,文燕或许就在二楼左边的那个房间里。 两层楼的板房安静地贮立在夜色中,旁边的林子里,偶或传来两声猫头鹰的叫声。 一楼右边的门被破坏了,里面堆放着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 左边的房间上了锁,窗户也被糊上了报纸。 打开这把铁锁费了一些时间,好在这些对自己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这里确实是凶案的第一现场,粉白的墙面上,触目惊心的血迹。 一张钢板搭起来的台子上,沾满血迹的三把电据摆放在台子上面。 二楼左边的房间里,布置成了新房的样子,门上,窗户玻璃上贴着大红的喜字,一张大床摆放在房间中央,大红色的帷幔从天花板上坠下来,铺在床上的大红色被褥微微隆起。 掀开那床被褥的时候,却发现那底下不过是一个仿真的充气娃娃。 充气娃娃的特征与几起受害者有着相似之处,大黄色波浪长卷发,卷发上缠着一根红色的丝带,耳垂下面应该是后来镶上的一颗肉痣。 床单和被褥都是全新的,不像是有人住过的样子,也就是说凶手不在这里住。 站在窗前,看着外面黑黢黢的世界。 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楼下就是凶案的现场,楼上却又布置成了这么温馨的新房? 这么一个特征的女人是谁?一定是在他生命当中充当过重要的角色。 新娘?一个让他又爱又恨的角色。 他或许曾经得到过,而现在他已经失去她了。 要么,她已经死在了他的手下。 要么,她已经游离在他的生活圈子之外。 他无法对她下手,所以选择了其它的女人来代替她? 板房总共上下两层,也就四个房间。 二楼右边的房间是空的,布满了灰尘。 这一场雨下得十分突然,从楼上下来之后,天空飘起了细雨,落在山林间,发出一阵沙沙沙的声响。 夜色就显得越加地深沉,在房子四周搜寻了一遍,没有其它可疑的地方。 从板房里出来,回到主路上去,将车子开到了比较隐秘的地方,不容易被人发现,又可以直接看到下面的板房。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近三个小时过去了。 除了沙沙的雨声,或者偶尔的一两声鸟叫。 一直没有人出现。 黎明前的黑暗被晨光冲破之后,山下的海平线上,天色渐渐发亮,雨也停了下了。 虎头山上,前几年有很多农家乐,周末就有很多人上山来度个假,钓个鱼,欣赏欣赏山里的风景。 以前还和兰梅带着蛋宝在山上的水库边玩来着,去年暑假再上来的时候,发现山里早也不复往日的热闹。 大部分房子上都写了一个大大的“拆”字,所到之处一片萧条。 车子在山间的道路上行进,第一起受害者被发现的时候,顾禹在虎头山跟过的那辆尾号为8的越野车,车子经过那所深宅大院的时候,院门前那辆尾号为8的越野车不在。 双向铁门紧闭,院子里一地的落叶,寂静无比。 ------------ 第35章 不速之客 站在铁门前往里面探望的时候,突然从院子里面窜出一只大狼狗,呲着牙隔着铁门的栅栏朝着他狂吠。 好在,那只狗脖子上栓着粗大的铁链。 狗叫声过后,一位看起来年过六旬的大爷从一楼的偏房里走出来。 大爷一双混浊的眼睛警惕地看着顾禹。 “你要干啥。” “没事啊,大爷,我就是看看。” 大爷不太好交流的样子:“有啥可看的。” “我上山来看日出,没想太阳没看着,反而迷路了,请问往山下的路怎么走?” 这个借口不太好,大门前只一条路,一直通往山下。 大爷却十分配合地问。 “你是要去市里还是去海边?” “去哪都行,只要能下山。” “去市里就往左一直开到底,去海边往右,一直开到底,不要往岔路上开。” “谢谢你啊,大爷。” 大爷转身朝屋里走,顾禹又问了一嘴。 “这山上的房子都要拆迁了吗?” 大爷又转过身来。 “可不嘛,从去年就说要拆了的,到现在也还没动静。” “大爷,你家房子不小啊,指定能赔不少钱吧!” “我是替人家看门的,赔不赔钱的我不知道。 “主人没住在这里?” “没有,这里停水停电了,他们都住在市区,只是拆迁的价钱没谈拢,我帮他们守着。” “大爷,这么大的房子,又在没人的山里,你一个人住着不怕吗?” “我一个半截身子都埋在黄土里的人了,我怕什么,再说了,有大虎在这里不是?” 沿途的房屋,房前大都长满了一人高的杂草,有的人家门前栓着好几条大狗,见到有车子经过,就拼命地摇尾巴。 车子驶上市区,清扫路面的清洁工已经在忙碌着了。 车子停在了滨南路上的划线停车位里,然后开着自己那辆买菜的工具车,去了市区最大的菜市场。 回到民宿村的时候,村子已经开始苏醒,街面上的小吃店已经开始营业,整条街上都飘着食物的香气。 车子停在听海居门前的时候,住在二楼的家管子正好慢条斯理地踱着步子从外面走回来。 他笑嘻嘻道:“早啊,老顾。” “早。” 他面色红润,看起来气色不错。 “你难得起这么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没有,去海边坐了一会儿,找找灵感,回来的时候在街头吃了一碗馄饨,上面飘着芹菜沫儿。偶尔换换口味,不错,跟你媳妇煮的抄手有得一拼。” “咋样?写得如何,李大妈的狗子找着了没有?” “嗐,那都是啥时候的事儿了,李大妈的狗子不是被分尸埋在菜地了吗? 一看你就没有认真看我写的,管侦探的业务水平提高了,现在他在帮村长抓村里偷电线的小偷。” “不错,有想法。” “这不都是太阳湾连环杀人案给我的灵感吗?” 管子走了两步撵上了顾禹,故作神秘道。 “给你透露一下剧情,接下来,我要将这个盗窃案转换成连环凶杀案,那个偷电线的小偷会被人给杀害,分成块摆放在海边的礁石上。” 顾禹其实对他写成什么样,一点都不关心,他关心的是老婆兰梅有没有醒来?有没有发现他一整夜都不在家。 二楼靠左边是一个两居室的套房,一家三口住在里面。 万幸,兰梅还睡得死沉死沉的。蛋宝的房间,蛋宝因为昨天晚上吃了三个蛋挞,嘴巴上长了一圈的山羊胡子,让睡梦中的他看起来特别可爱。 从楼上下来,家管子坐在回廊下的茶台上泡茶。 “老顾,来一杯不?醒醒神。” “不了,我得准备早餐。” ……………… 兰梅同志,你要说她傻吧,她能使计将江浩给送进局子里去。 你要说她有心眼吧,接连几天晚上,她完全不设防喝下了顾禹递过来的加了安神片的水,然后一睡不起。 虎头山,顾禹已经是第三天晚上,土地庙再往前,车子爬上一段坡路的时候,停在了那棵不知名的大树下,视线正好可以瞅着下方那一所简易的板房。 凶手的大本营,他相信守株待兔就能见到凶手。 ……………… 就像那一年,他一直在那处废弃的工厂旁边,果然等到了那个神秘人的身影。 那一年,他还不是以顾禹的身份活着,他叫陆续。 陆续这个名字,现在想起来觉得熟悉而又陌生。 那是陆续入职半年之后,连城突然就发生了几起连环杀人案。 连城公安局青羊分局刑侦大队,是陆续所供职的地方。 嫌疑人跟疯了似的,几起案件短时间内相继发生,受害者皆是年青漂亮的女孩。 为了不使更多的女孩落入嫌疑人的魔掌之手,那段时间,他几乎都在外面跑,大有废寝忘食的样子。 说起来,那个时候的自己毛病真不少,性格孤僻,不喜热闹。用雷教官的话来说,他有社交恐惧症。 那个时候年青,仗着自己是破案方面的天才,觉得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搞定所有事,身边的同事只会碍手碍脚。 那天晚上,如果跟同事一起去的话,说不定就将嫌疑人给抓住了。 在那处废弃的工厂外面候了两天晚上之后,终于等到了嫌疑人的出现。 说实话,看到那个人进入工厂之后,他内心是惊喜的,眼前似乎看到了第二天,熊队带着一众队员们夹道欢迎他的样子。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嫌疑人似乎早就知道他一直等在那里似的。 其实在嫌疑人到来之前,他已经知道那个姑娘在二楼的那个房间里了。 他之所以没有放了那个女孩,是因为他不想惊动嫌疑人,毕竟跟了那么多天,他不想功亏一篑。 看着那个人拐进了工厂,挪步准备跟进去的时候,后背突然吹来一阵冷风,内心生起一种不好的感觉。 给赵青云打了一个电话,从市区到废弃工厂路程不远,沿途也不会堵车,赵青云车技不错,常人40分钟的车程,他30分钟到达是没有问题的。 以赵青云的个性,他会通知熊队,在大部队赶来之前,他将那个人给拖住,连环杀人案就板上订钉钉,破了。 但事与愿违。 ------------ 第36章 不速之客 嫌疑人并没有给他多少时间,那个人上了二楼,在关着那个女孩的窗前徘徊了几分钟之后,就下了楼,这个时候再不出现,只怕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算了算,距离赵青云到达现场整整还得有二十分钟,其中还不算路上有什么意外事件,譬如赵青云路不熟,走岔道了。 是在一楼的拐角处和那个人相遇的,男人没有将自己武装起来。 有一种天然的熟悉感。 令陆续无法理解的是,从那天晚上见到那个男人起,他就一直记不起那个男人长啥样,尽管那个人将整个人直白地面对着自己。 当他拿着枪直指男人,让他束手就擒的时候,男人一点都没有反抗。 反而咧了一口大白牙朝他笑了笑。 “我等你好久了,你终于来了。” 他努力地揉了揉眼睛,想要看清楚眼前这个男人的真面目,无奈,怎么也看不清,一张模糊的脸,光光的脑门,除了看到那一张嘴巴在一上一下地开合之外,其它什么也看不清。 无脸男,嫌疑人留给陆续的形象就是如此。 在赵青云到来之前的这一段时间,陆续唯一记得的画面是,他明明将那个人给铐在了一楼拐角楼梯的栏杆上的。 也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他与嫌疑人之间说了一些什么,通通都不记得。 赵青云来了的时候,见到的就是他正死命地勒着受害者许言的脖子。 一般的人都做过梦,大多时候突然醒来的时候,脑子会放空,记不起刚才梦到什么了。 这一个晚上的陆续就跟刚刚做了一场梦似的,醒来的时候就什么都忘记了。 当然,作为一名优秀的刑警,他意识到,是他大意了,无意之间入了嫌疑人的圈套。 催眠,是唯一可以解释的。 面对赵青云和许言的证词,他是百口莫辩。 脑子里最后的念头是找到那个人,还自己的清白。 哪里知道,自从遇上了那个人,就是人生的滑铁卢。 再一次见到那个人是在他东躲西藏了一个月之后,母亲的祭日,八马山墓地,母亲的墓葬在那里的。 站在母亲的墓地前,想起了好多童年往事,想起了在雪地里和母亲追那只兔子的情景。 那个人就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像是故意挑衅自己似的。 他说:“陆续,你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那张模糊的脸在眼跟前晃来晃去,他想要伸手抓住却怎么也不能。 那个人继续说:“你应该承认,在你骨子的深处驻扎着另外一个你,那才是真正的你。” 又是一场梦,醒来的时候,他正靠在母亲的墓碑前,整座墓园已经沉浸在一片夜色当中。 顾禹,7年前,陆续遇见顾禹的时候,他正在连城的一个桥洞底下讨生活。 尽管他是一个流浪汉,但生活仍然过得井井有条,靠着捡废品维系日常生活。 陆续见到顾禹的那一天,他正因为找不到那个人,而自己又成了一名通缉犯而烦恼,一个人在桥洞下发呆。 顾禹收留了他一个晚上,一个用塑料布搭成的简易窝棚里。 没人知道那个年青人以前曾经经历过什么,但从谈吐上来看,他受过良好的教育。 他问过顾禹,为什么要过这样的生活? 顾禹是这样回答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其实挺没意思的。追名逐利,勾心斗角,戴着一副假面孔,混迹于各色人群中,到底是为了什么?还不如我这一方净土。” 年纪青青的顾禹一副放破红尘的样子。 陆续问顾禹:“你的父母呢,他们将你培养成人,你这个样子难道不怕他们伤心吗?” 顾禹回答:“我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亲人都不在了。” 这也是陆续下定决心以顾禹的身份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原因之一,没有家人,也就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和顾禹最后一次见面,两个人谈了很多,谈到了童年,谈到了在各自生命中充当过重要角色的人物。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顾禹这一个看破红尘的青年,大学时期也曾经暗恋过一个和他永远也不可能有交集的女孩。 换成顾禹的身份比他相像中要容易多了。 拿了顾禹的照片去了一家整形机构,只是稍作了调整,和顾禹就有了三分相像。 然后,去了顾禹的老家,补办了身份证。 没想到,自己还颇有演戏的天份,他还甚至以顾禹的身份去看了那位顾禹曾经暗恋过的女孩。 女孩看他的脸上有光,如果顾禹没有放弃的话,也许顾禹的故事就应该是另外一个样子。 顾禹的老家在一个小县城,父母都是工薪阶层。 顾禹之所以出事,是在大学毕业前夕,父母双双出了车祸,一个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的青年,没能承受住双亲离开的打击,从此四海为家。 以顾禹的身份生活了半年之后,通过半年的调查,他得知那个神秘人有可能在海阳市,所以他也跟着来了。 然而,那个人就跟他的面目一样,如雾里看花似的。 大半年的时间,他几乎将海阳市所有那个人可能出现的地方找遍了,半点痕迹都没有。 六年过去了,他几乎认为那个神秘人已经不可能再出现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他还想过,这个变态会不会是将自己作死了,所以才会销声匿迹? ……………… 夜色沉静,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这一个盹打得不是时候,醒来之时,下面那个简易板房内出现了光亮。 山风一阵一阵地掠过。 心跳跟着加速了起来,兴奋,紧张。 兴奋的是,真相就在眼前。 紧张的是,如果真的是那个人的话,自己该如何避免再一次被他催眠? 一路摸下去的时候,手电的光亮在一楼左边的那间房。 门虚掩着,还没等他看清楚来人,一道影子迅速挤了过来,然后一把枪顶在了脑门上。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来。 “陆续,是你吗?” 赵青云,几年不见,他本事倒是见长了,居然被他找到这里来了。 ------------ 第37章 不速之客 无声胜有声,案子没有破,那个人也还没有找到,他当然不能束手就擒。 赵青云显然没有料到他会来这么一手,好多年没有动手了,这一块倒没有生疏。 这把枪夺过来的时候,1.59秒的速度,没有给赵青云反应的时间。 没有想到,凶手没有等来,却等来了赵青云。 那把枪被扔在了板房前的草地上,赵青云懊恼的声音在后头响起。 “陆续,你给我站住。” 站住?当然不可能。 车子启动的时候,那条小道上急急奔来两个人影。 到底是自己疏忽了,拐角处那辆警车的车身在夜色中发着白,他怎么就没有看到呢? 车子的左后视镜擦着那个年青人的身体,急驰而过。 赵青云的声音带着真诚。 “陆续,你他妈的停下来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凶手?” 车子在夜色的山间道路上急驰,顾禹的心情跟七年前一样。七年前,赵青云亲眼见着他死死的勒住受害者的脖子。 七年之后,他又一次被赵青云发现在凶案的现场。 他说得清楚吗?当然说不清楚,如果是那个人故意陷害自己。 他相信,一楼的凶案现场,早就遍布着自己的痕迹。 甩掉那辆警车也很容易,车子最后停在了海阳市最大的海鲜市场旁边的梧桐树下。 天还没有亮,八市就是这座城市最早苏醒过来的地方。 这辆车是他在网上找到的一则租车信息,一个月两千五百块。 车子有些年头了,市价也就值个两万块钱。 与车主并没有见过面,取车的地点是在一处居民楼旁边的一条没有监控的路上。 一个月租金,再加了五百块钱佣金给了天才吴,让他不管用什么方式,反正最后要不留痕迹地将这辆车的租金将到车主的手里头。 天才吴很爽快,让顾禹以后多介绍点这类活儿给他,动动手指头的事情,也不累人就轻松赚了钱。 从车里出来之后,绕了一大圈,最后绕进了八市。 出来的时候,天色大亮,手里提着两大袋新鲜海鲜。 赵青云和秦海也不算很笨,这个时候,停在那棵梧桐树下的大众车旁边,已经挤了一堆穿警服的人员。 身上那件夹克是兰梅买的,自己不讲究,她又是一个实在的人。 夹克可以两面穿,一面宝蓝色,一面乳白色。 从虎头山上下来的时候,他穿的是宝蓝色的那一面,这个时候,挤在人群中看热闹的顾禹,身上穿的那一件夹克已经变成了乳白色。 赵青云还有他身边的那个年青人,两个人用一口地道的北方口音在交流。 秦海,这个黑脸汉子正在那边忙着打电话,脸色在这个清晨越发的黑亮。 “雷局,您老人家息怒啊,我就算是翻遍海阳市,也要将陆续给找出来。” 顾禹脸上呈现一丝笑意,秦海,我倒要看看你,是如何将我给找出来的。 出租车在滨海路停了下来,几大袋海鲜装进了工具车的后斗里。 兰梅最爱吃油焖大虾,这些大虾都是活蹦乱跳的,中午焖出来,小赵,刘姐,再叫上二楼的家管子一起,来一顿海鲜大餐。 这一顿大餐,他们其实要感谢从连城来的警官赵青云。 赵青云,用雷教官的话来说:“陆续,青云是我的学生当中不可多得的人才,而你,陆续,你与他不同,你是天才。你们是完全不同的人。” 雷教官的话说的没错,赵青云确实是人才,他懂得举一反三,将学到的知识充分地运用到实践当中,但就是离不开刑侦学这个框架。 雷教官还说了:“青云,他将来也有可能就被束缚在这个框架当中了,但你不同,你是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主,我教给你的也许有用,也许并没有什么用。但你有一个致命的缺点,虽然说作这一名警察,理性是一个优点,但你不一同,是你太过于理性了。有的时候,我都在怀疑,你究竟是一个破案机器人呢?还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工具车在城市的道路上急驰,从工具箱里拿出备用的手机来给天才吴打了一个电话。 “哥,这一大清早的,扰人清梦,你是几个意思?” “前几天我让你付的那个租车的钱没问题吧?警察会不会找上你?” “哥,我是谁,我办事你还信不过?只有钱能办的事情就他娘的不是个事。咋的,你出事啦?” “车子被警察给扣了。” “你人没事吧?要不要我找人去局子里捞你?” “我人没事,我只是给你打声招呼,万一警察找上门来,你想好怎么应付警察了吗?” “如果警察真的找上门来,我架不住还真能将你给吐露出来。” “你就不怕我要了你的命?” “哦哟,我好怕啊!” 电话那头传来天才吴难听的笑声。 “哈哈,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是那样的人吗?你放心,天塌下来,我给你顶着。” “滚,我的意思是说,让你想一个万全之策。就算你供出我来也没事,他们找不到我的。” “哥哥,你也太小看我天才吴了吧!天才懂吗?天才这个名号不是白来的。虽然我赚的是一些小钱,但都是一些良心钱。如果我真想赚大钱,不是我吹牛,我要说我是世界第二大有钱人,没有人敢称第一。” “好吧,我挂了。” “别啊,大哥,你将我给弄醒了。总得陪我唠一些会吧!” “说,有什么事?” “你不会干的是杀人放火的事吧!要是这样,你这钱我可不敢赚了。” “你说呢?” “我猜,你应该是江湖侠义之士,路见不平能一声吼的那种男人。譬如超人?蝙蝠侠?” “你武侠看多了吧!” “请你理解一个宅男啊,除了打游戏和,还能干点啥有意义的事情?所以呢,哥,你是好人呢还是好人?” “你放心,违法的事儿咱不干。” “那就好,我挂了啊,再睡个回笼觉。昨天玩游戏玩到凌晨五点钟,才刚睡下去,你又来电话,一点人性都没得。” ------------ 第38章 不速之客 挂电话之前,天才吴又跟抽了风似的。 “等等……” “怎么啦?” “你让我查的那个监控,我有点眉目了。” “找到人啦?” “算是吧,但还没有摸清他的真面目。我再顺藤摸瓜捋一捋,估计最晚明天下午能给你答案。” “为什么不能今天给答案?” “哥,都说了,我要睡觉。” “人命关天的事情重要,还是你睡觉重要?” “行,今天晚饭之前给你答案总行了吧!” 二楼的家管子最近有点闲的样子,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不是在楼下泡茶,就是在吧台前调戏小赵。 小赵这姑娘也有点缺心眼,听不出来管子是在调戏她,还一唱一和的跟管子有的没的聊着。 “小赵,晚上下班过后,哥哥请你喝茶,去不?” “切,喝茶,鬼跟你去。” 兰梅没事跟着瞎掺和:“瞅你那猥琐样,约女孩子这么抠门,不是我说你,你个虾子活该打一辈子光棍。喝茶?是老头儿老太太才干的活,你就不能高端大气上档次一点吗?” 小赵:“是啊,梅姐说得对,想约本姑娘,不下点血本怎么可能?” 管子:“好吧,你说个地儿,我带你去。” 小赵:“得,算了,我想去的地儿,你一个大作家也请不起。也就不浪费你的银子了。” “你不说,怎么知道我请不起?小赵,不要从门缝里瞅人喔,我只是做人比较低调而已。” “好啊,我一个乡下妹子,还没有吃过西餐。你请?” “好,妹子,不要小瞧哥了,晚上,请你马哥酒店自助西餐走起。” 小赵脸上放了光:“真的?不开玩笑。” “妹子,你管哥啥时跟你开过玩笑?” 小赵欢天喜地:“那好,梅姐,晚上就不准备我的晚饭了哈。” 晚饭前,小赵刻意打扮了一番,管子早就坐在回廊的茶台前候着了。 兰梅笑着对小赵说:“小赵,吧台的活姐替你盯着,别那么早回来,吃完大餐再去咖啡厅坐一坐,享受享受二人世界。” 这一个晚上很安静,9月一过,客栈的淡季就来了,楼上空了好几间房,网上有个客人预订了房间,手机打通了,说晚上的飞机,大概在12点左右才能到海阳市。 收拾完,因为是周四,不是两个人约定身心交流的日子,兰梅早早回屋睡去了。 哄蛋宝的活一直是顾禹在干着,兰梅是个急性子,哄孩子的活她干不了。 《哈利波特》才开了一个头,蛋宝就睡着了。 回到工具车里,拿出那部与天才吴联络的手机来给天才吴去了电话。 这小子,答应晚上给结果的,这都快10点了。 电话打了第三通,那头才接了,天才吴的声音很懊恼。 “哥,我这局游戏正打到关键的时候,你给我弄死了。我要跟你拼命。” “少给我废话,说好的答案呢?找到那个人了没?” “哥,你也太小瞧我了吧,我是谁?说好的,当然会有结果。” “为什么不发给我?” “和别人组了队,心想玩了这一局再发给你的吗?一点都沉不住气。” “马上发给我。” “好的。” 好几段视频,视频里的人虽然经过了乔装改扮,但天才吴找到了一个镜头特写,那张人脸发着白展现在镜头前。 吧台前,小赵还没有回来,打她的电话一直没人接。 二楼,管子的房间里,空无一人。 到底是年青,玩起来就忘乎所以。 只是他不太明白,小赵,一个朝气蓬勃的姑娘,怎么会跟那个看起来十分猥琐的家玩到一块儿去,是生活太无聊了,需要一点调剂品吗? 工具车在环海公路上行驶,经过太阳湾的时候,油门收了起来,慢慢滑行。 远远地看见两名身着警服的人在那边转悠。 这里曾经是嫌疑人两次抛尸的现场,警方如果不派人在这里日夜守着,如果再一次在这里发现了命案,秦海这个队长怕也是干到头了。 虎头山上那栋两层楼的板房,已经被警方发现了,嫌疑人自然不可能脑子坏了再去那里。 那么,嫌疑人最后的据点在哪里呢? 那个代替文燕的女孩是谁? 车子在前方调了一个头,停在了村口,又一次给天才吴打了电话。 “哥,你有完没完,我又被你玩死了。” “那个人最后出现的地方,那张图片能不能再清楚一点,他身后的那个地方有些熟悉。” “好,你等着。” 九馆,嫌疑人最后出现的地方,就在这间叫九馆的酒吧前面的监控探头当中。 一顶渔夫帽,盖住了半张脸,差一点就可以见到其真面目了。 九馆位于偏僻的城西路尽头,嫌疑人为什么会去那里?自然是有他的目标。 这一次,他的目标不是在夜总会,也不是在KTV,而是在这家偏僻的酒吧里。 酒吧里的这位姑娘,显然更符合嫌疑人的胃口,所以她出现的第二天,就在青水村就发现了文燕的尸体。 坐在九馆的这个角落里,酒吧监控的死角,但可以看到台子上的表演。 此时台子上的一位男歌手正在声嘶力竭地唱着那首《死了都要爱》,最后的尾音让顾禹差点觉得他的嗓子快废了。 一杯威士忌喝完之后,招手叫来了服务生。 酒吧里很吵,这个瘦弱的男服务生,努力将身子倾过来,终于听到了顾禹在说什么。 “帅哥,你们这以前不是有一个漂亮的女歌手来着,怎么没见到她?” “先生,你知道她的名字吗?我们这里有好几个女歌手。” “就是那个大波浪长发的美女,耳朵底下好像有一颗痣。” 男服务生嘿嘿地笑着。 “你说的是阿丁吧!你连她耳朵下头有颗痣都晓得,是不是跟她睡过?还不晓得人家的名字,先生,你有点不够意思喔。” 顾禹脸色一红:“嗯,就是阿丁,最近几天都没看到她?她去哪里啦?” “我也不知道,她好几天都没来了。她这个人性格很奔放,可能跟哪个男人出去玩了吧!” ------------ 第39章 不速之客 阿丁,她当然不是出去玩了,一定是被嫌疑人给带走了。 目前应该还活着,但她也正处在生命的边缘当中,因为嫌疑人物色到新的目标之后,她就是下一个被肢解的女人。 一分钟之后,那张时常拿出来亮一亮的警官证摆在了老板阿兵的面前。 “我需要看这几天酒吧的监控。” “为什么?” “我怀疑阿丁出事了。” 阿兵变了脸色:“出事?出什么事?” “你们都不关心新闻吗?最近几起连环杀人案?” “有耳闻,但这跟阿丁有什么关系?” “嫌疑人的目标特征,阿丁都有。” “什么目标?” “阿丁是不是长发?” “是。” “耳垂下面是不是有一颗痣?” 阿兵脸色一红:“是。” 阿丁性格开放,只要瞧得上眼的,过一夜不在话下。老板阿兵当然有幸做过她的枕边人。 “你知道她最近跟什么人走得近吗?” “倒是有一个人,那几天天天坐在那个角落里喝酒,每天都给阿丁打赏。 阿丁这几天没来,他也没有来,我猜阿丁是跟他约会去了。” “你为什么这样认为?” “因为阿丁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经常和男人约会。好几天都不来也是正常的。” “你最后一次见到她,觉得有什么异常吗?” “没有,我问她去哪里,她让我不要管。” “那个男人,能具体描述一下长什么样吗?” “说不上来,他每次来都坐在角落里,大晚上的还戴了一个帽子。” 刚才那个服务生接了话:“我倒是近距离看到过那个人,阿丁那天和他喝酒的时候,我给他们拿过啤酒。” 顾禹:“那,他长得什么样?” “帽子遮了半张脸,皮肤很白,很瘦。个子还挺高的。” “我看一下监控吧。” 嫌疑人刻意伪装自己,也有意避开监控。监控只拍到了他的一个侧影。 对于嫌疑人来消费是用什么方式付的账。 那个小个子服务生说:“给的是现金,每次来都是喝一杯威士忌。一杯威士忌的价格40,他给的是五十块钱,我以为那十块钱是小费,他还管我要来着,是一个抠门的男人。” 出酒吧之前,老板阿兵一脸担忧的样子。 “秦警官,阿丁,她,她应该没事吧!” “从目前来看,她应该暂时还没事,不过……” “不过什么……” 阿兵快哭了的样子。 “我是说,你这边能够提供更多线索的话,我们早点找到嫌疑人,阿丁也就没事了。” “当然,我会尽全力配合的。万一那个人再来的话,我第一时间跟您联络,您能留下您的联络方式吗?” “我会再打电话给你的。” “好的,谢谢,辛苦了。” 车子停在丁字路口的梧桐树下。 酒吧监控当中,阿丁穿着一身白裙从酒吧出来之后,径直往左拐。 如果他是嫌疑人的话,只能将车子停在这个地方。 再一次给天才吴打了电话。 “哥,你这一个晚上没完了没了,这是第几局了,你再这么玩我,我这号就回到解放前了。” “别废话那么多,立刻马上给我查一查9月19号这天凌晨1点多,在城西路九馆这一段路上的监控。” “哥,虽然说给钱的就是上帝,但上帝也没你这么折腾人的吧,白天不让睡觉,晚上不让打游戏,我还有没有一点私人空间了?” “你到底查不查?” “查,查,我给您查还不行吗?” 凌晨两点半,车子在城西路上驶出去,绕了大半个城,最后又绕到了虎头山。 那所院子门前,那辆尾号为8的越野车停在那里。 二楼的房间里,亮着微弱的灯光。 一个小时之前,天才吴发来了几段监控视频。 那辆越野车在城西路的尽头驶向了城南路之上,在城市的街道里绕来绕去,最后出现的地方就在虎头山下。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最后一段画面,驾驶室的车窗被打开来,有可能是车速过快,也有可能这个时候正好来了一阵大风。 嫌疑人的那顶渔夫帽被掀落了下来。 天才吴将这个画面做了特殊处理。 然后,画面上的那个人就清晰地展现在眼前。 这个人,顾禹认识,原来是他,尽然是他,他一直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晃悠。 工具车驶上了那所院子左边的岔路上,再往上的高处,夜色中,整座院子就完全展现在眼前。 说实话,这一个晚上的顾禹有些懊恼。 是这几年的安逸生活将自己敏感的神经钝化了吗? 最早的那天晚上,当他发现那辆尾号为8的越野车的时候,就应该察觉出不对劲的,这样一来,文燕或许就不会死,阿丁,小赵也就不会处于危险当中。 几分钟之前,顾禹给赵青云去了一则电话,电话内容说的很明白,说在虎头山某某路段的某所院子里,有人在搞违法活动。 并且给赵青云发了一个位置。 上次来虎头山的时候,他就注意到那个流浪汉了。 在这所院子前面三百米处的拐角,有一处风景还不错的废弃农家乐。 以前这里据说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蝴蝶谷。 那个流浪汉就住在院子前面搭的一个包间里面。 令他惊奇的是,这个流浪汉居然用的是智能手机,当顾禹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正专心地刷视频。 几分钟之前,当顾禹再一次见到这位流浪汉的时候,他正躺在看不出颜色的被窝里熬夜看有色视频。 给了流浪汉五十块钱,他就很爽快地将手机借给顾禹一用。 警方发现了嫌疑人的大本营,以顾禹对赵青云的了解,他应该是守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大本营附近,期许能得到什么线索,所以赵青云在接到那一通电话之后,很快就应该来到这里,赵青云比预测的晚来了三分钟。 这所院子开始不平静起来,先是那只大黑狗见到有车子停在院门前,开始狂吠,然后是那个老大爷。 再然后,就是从二楼那个亮着微亮灯光的房间里跑出来一个男子。 以赵青云的身手,顾禹是不怀疑的,嫌疑人不是他的对手,更何况他还带着一个助手。 ------------ 第40章 不速之客 果然,从二楼快速窜下来的那个男人,往后院墙跑去。 几分钟之后,那个男人束手就擒。 二楼阳台上冲出一个女孩来,女孩的嗓门很大。 哭喊着:“救命,救命啊。” 坐在车里的顾禹松了一口气,那是小赵的声音。 十多分钟之后,数辆警车停在了院门前,车灯将院子照得亮堂堂。 二楼的另一个房间里,警方再一次解救出来一个姑娘。 不用说,这个姑娘就是阿丁,她也还活着。 凶手,那个家管子。 工具车回到了主路上,一路向下,往海边开去,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记得他第一次夜探太阳湾的那天晚上,从虎头山与管子的那辆尾号为8的越野车相向而对的时候,那个伪装成拾荒者的人是谁? 当管子在做着一切的时候,那个人是不是一直在暗中注视着一切,但他却从来没有阻止过。 他突然意识到,那个拾荒者,会不会就是他一直想要寻找的那个人? 回到听海居的时候,兰梅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问。 “晚上你去哪儿啦?小赵也没回来。客人在楼下叫了半天门。” “睡不着,去海边吹了一会儿风。” 兰梅没再吭声,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收拾了行李,兰梅很诧异。 “你这个样子像是要出远门?” “嗯,昨天晚上梦见我妈了,想着回老家看一看。” 兰梅心大:“也行,反正现在也是淡季了,客栈也不忙,你回去走一走也行。要不要我陪你?” “不用了,蛋宝还得有人照顾。” “好吧,你去几天?” “说不准,三四天,也有可能一个星期。” 拖着行李箱在村口打车的时候,一辆警车驶进了村子,透过警车的车窗,赵青云的一张面孔清晰可见。 也不是没有自信面对赵青云,但在那个人没有找到之前,他不敢冒这个险。 出租车直奔机场,飞机冲上云霄。 连城,这座城市并没有给自己留下太多刻骨铭心的感觉。 说实话,自从自己懂事起,对于周遭的任何事务都不是太感冒。 天宝山公墓,对于母亲陆鸥的记忆,说实话,大多都是恶梦一般的存在。 母亲去世之后,去了天使福利院。 院长方芳是一位面色偏冷的中年女人,她虽然心肠很好,但她也是一个不爱交流的人。 对于福利院一大帮孩子们,她每天想着的是,如何让孩子们吃饱,冬天不挨冻。 没有更多的心思注意到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那年,他去了天使福利院之后的大半年,他没有说过一句话。 进了新的学校,也被同学们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他是一个怪胎。 期中测验的时候,其它几科都是100分,唯独语文,填错了两个标点符号,考了98分。 回到福利院的时候,本来以为院长会骂自己。 出乎意料之外,院子不仅当着全院孩子的面夸奖了自己,还特意奖励了自己一件衣服。 虽然那件衣服也是别人捐的旧衣服,但穿在身上特别舒服。 在遇见院长之前,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被母亲夸奖的感受。 可惜的是,院长在顾禹上大学那一年,突发脑溢血去世了。 母亲的墓,这是他第二次来。 有一段时间,天天做梦梦见母亲逼着他拿刀砍小胖,一刀一刀地砍下去,小胖被砍得血肉模糊。 心理医生治疗的时候,让他与童年的自己划一道界线。 于是,他就将与母亲生活的那一段经历尘封在脑子里的一个角落里。 这些过去偶尔会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探出头来,窥探,且审视着自己。 母亲的墓地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虽然不起眼,但却收拾得很干净,两棵修剪得十分得体的松树立在墓前。 不年不节的,却有一束鲜艳的花摆放在墓前。 上一次离开连城的时候,本以来再也不会回到这座城市了,喝了几两酒之后,就不由自主地来了这里。 那个时候,在这里遇见了那个始终看不见真面目的人,墓前同样摆放着一束花。 细算起来,母亲离开这个世界将近20年了,还有人惦记着她,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1999年的那个雨夜,他瑟瑟发抖地躲在林间,母亲手里的手电就像来自另一个世界一样,发着幽灵一般的光亮。 母亲的声音好像魔鬼一样,在雨夜中时而发出声嘶力竭的嘶吼,时而发出低沉的吼音。 “小续,你在哪儿?你给我出来。” 母亲掉下悬崖的那一刻,他一直躲在那一棵叫不出名字的树后面。 在那之前,他在雨中瑟瑟发抖,听见母亲的声音越来越近,然后,透过电筒的光亮,母亲那一张惨白的脸在雨中还带着一丝笑意,是吓人的笑意。 他在内心祈祷:“千万别过来,千万别过来……” 大雨中,老天似乎听到了他的心声。 母亲在这个世间的最后半句话是:“小续,你出来,我已经看……” 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母亲掉下去之后,他突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以后再也没有人拿一双探究的眼睛瞅着自己了,以后再也没有人逼着他弹琴了,以后再也没有逼着他拧断小兔子的脖子了,以后再也没有人逼着他做不喜欢做的事情了。 站在墓前,顾禹无法理解母亲在他的生命当中,到底充当着一种什么样的角色。 回到市区之后,他去了那个桥洞。 七年过去了,桥洞还是那个桥洞,那个简易的窝棚还在,但当年那个真正的顾禹却不在了。 这个就是妥妥的解释了物是人非这个成语。 那个简易窝棚里住着一位年过半百的老汉,他说他在那里住了有三年了,也不认识什么住在窝棚里的年青人。 窝棚的上一任主人,也是一个老汉,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静静地离开了这个人世间。所以窝棚也换了主人。 桥洞下也比当年要热闹许多,是流浪汉的聚集之地。充满着别具一格的生活气息。 顾禹突然有一种解放了的感觉,他无法想像,假如真正的顾禹一直在这里的话,他这一个假的顾禹,到底应该是何种面目来见真正的顾禹? ------------ 第41章 不速之客 海阳市公安局,审讯室内,家管子一脸笑意地坐在审讯椅上。 赵青云,秦海坐在他的对面。 “说吧,你的动机是什么?这些姑娘跟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那么残忍?” 管子,是他的笔名,他本人也确实姓管,全名管福。 别看管福长得好像三十好几的大叔模样,实际年龄也才25岁。 管福的侦探虽然写的不怎么样,但口条确实很顺溜,知道自己的罪行已经败露,故作抵赖也是于事无补,交待得很彻底。 他讲故事比他写要精彩得多,要早将这些曲折的故事写进里,他或许是一个不错的家,而不是一个变态的犯罪分子。 以下是管子的自述: 我在想,你们应该都很好奇,死在我手里头的女人,差不多都有着相同的特征,身材好,长得漂亮,重中之重的是,他们耳朵下面都有一个很明显的肉痣。 没错,这就是我母亲的样子。 我母亲叫金凤,其实有相当长的时候,我都不知道她的真名字。 大家都叫她顺子,这是她自己给自己取的一个自认为非常洋气的艺名。 金凤来自于内地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家里兄弟姐妹好几个,初中都没毕业,就去了沿海城市打工。 起先,她和一帮小姐妹们在电子厂上班。 但她是一个不安于现状的女人,觉得电子厂微薄的薪水与大城市的灯红酒绿不太匹配。 相信你们都明白了,金凤没有选择脚踏实地,循规蹈矩的做人。 她迷失在城市的灯红酒绿里,仗着自己漂亮的资本,当了一名陪酒女郎。 在她当陪酒女郎,醉生梦死的第二年,我没有选择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金凤周旋于各色男人之间,她甚至连我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在她不知道我父亲是谁的情况下,自然是不允许我来到这个世界来添乱,那个,她也才19岁。 但去医院准备打胎的时候,被医生给劝退了。 因为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金凤已经造孽地打了七八回胎。 医生说,如果再这样下去,她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机会当母亲了。 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冤大头,一个被金凤的美色迷得晕头转向的大傻子——管大明。 那个曾经和金凤在电子厂当过工友的老实巴交的男人。 是管大明给了我一个身份,所以,我跟着管大明姓管。 管大明稀里糊涂地和金凤做了一夜夫妻,第二天,金凤就表示要和他结婚。 管大明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给砸晕了,醒过神来之后,欢天喜地地带金凤回了他老家见了家长。 在那个连村公路都不通的大山里头,两个人办了酒席,成了一家人。 举办酒席之后,金凤回到了灯红酒绿的城市里。 十二个月之后,金铃将刚满两个月的我给丢回了管大明的老家。 五岁前,我都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儿,跟个牲口一样的活着。 管大明的母亲,一个目不识丁的女人,她养孩子的理念跟放牛没有什么区别。 当管大明看到我大冬天还光着脚在地上跑的时候,对于他妈有了意见,叨叨了两句。 他妈回了一嘴:“咋的,有本事你就自己带。你小时候还不是这样养大的。” 管大明闭了嘴,因为他确实带不了,他没有那个经济实力。 他在电子厂的工作,每天上班十来个小时,挣的钱,也勉强够他在城市里生活,有点余钱都花在了金凤的身上。 在我一岁的时候,金凤找了一个工地上的包工头,包工头舍得在金凤身上花钱。 于是金凤给了管大明一千块钱,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管大明明白金凤不是他的,迟早有一天会离开他,他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当。 他死皮赖脸地去找过金凤,结果被那个包工头带人给打了一顿。 那之后,管大明再也没有找过金凤。 小的时候,虽然生活很清苦,但丝毫没有影响我成为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那个山沟沟里,时常与我为伍就是管奶奶养的那猪,牛,羊,鹅。 五岁生日那天,管大明回来了,他和管奶奶带着我走了十几公里山路,去赶集。 那是童年的我最快乐的日子,只要是赶集,管奶奶就会给我买一个棉花糖,在幼年的我来说,棉花糖是最好吃的东西。 那一天,我在街上撒丫子乱跑,管奶奶在后头追,她越是追我越是跑得快当,在我看来,那是一种快乐,一种放飞的快乐。 乐极生悲,说的就是那个时候的我。 我被车撞了,确切地说,是我跑得太快,钻到了一个三轮车的车轱辘底下去了。 我被拉出来的时候,血肉模糊。 我是AB型血,到了医院,我因为失血过多,已经进入休克状态,急需输血。 但是乡下医疗条件不太好,没血。 管大明卷了袖子,让医生抽他的血。 真相就是这一天展现在管大明这个冤大头面前,尽管之前,管奶奶在他耳边说过很多次,说我长得和他一点都不像,但管大明仍旧坚定地认为我就是他的儿子。 医生给管大明验了血,他是O型血。 管大明小学都没毕业,他自然不懂这个O型血生不出来AB型儿子的道理。 好在,有好心人给献了血,我的命是抢救过来了。 出院的那一天,医生将管大明单独叫到了一边。 就我是不是他儿子的问题解释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管大明终于明白了,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当一个老实人觉醒的时候,那相当于动物园发了怒的大腥腥似的,那不得了。 管大明当即就带着我直奔了金凤所在的S市,找遍了S市的卡卡角角。 终于在一家夜总会找到了金凤,找到金凤的时候,她穿得十分清凉,半个身子都挂在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身上。 老实人管大明对着金凤,半天只憋出了一句话。 “你,你,你不是人。” 然后,将我丢给了金凤,转身走了。 那之后的日子,我就跟着亲妈金凤生活在那一座繁华的城市里。 ------------ 第42章 不速之客 金凤这个女人,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女人。 我跟着她,过过极尽奢华的日子,也过过三天没饭吃的生活。 当她找到了有钱的金主之后,我们是顿顿大餐,出入的是高档酒店。 有很多次,当她被有钱的金主给一脚踹了之后,我们两个露宿街头,连找个睡觉的地儿都没有。 在我十四岁那一年,正在一家民办初中上学,她攀上了一个极其有钱的金主。 她带着我住进了这位金主富丽堂皇的家,过上了富太太的生活。 但很快,我就变成了她追求幸福的拌脚石。 在一次我和那个男人的儿子发生了冲突之后,男人找她谈了话。 谈话的内容很简单,要么让我离开那个地儿,要么让金凤带着我一起离开那个地儿。 金凤到底没有站在我这一边,她将我带出去吃了一顿大餐,给我留下了一千块钱。 然后,她给了我两条选择,第一,去找管大明。毕竟在名义上管大明还是我的父亲。第二,去福利院。 我不好意思去找管大明,去福利院也不现实,毕竟我都十四岁了。 我没有去学校,我不知道我亲爹是谁,但我大概遗传了他的样子。 十四岁的年纪,看起来像二十岁的样子。 我谎报年龄,进了一家饭馆当了一名传菜员。 饭馆有一个好处就是,包吃住。 我在饭馆里当传菜员半个月之后,管大明找上门来了。 是学校知道我没上学之后,联系了金凤,金凤给了老师管大明的电话。 管大明请我在街头小店吃了一碗馄饨之后,长叹了一口气。 “儿子,你妈不要你,你爸不能干那缺德的事。你还是回学校去上学,你爸供你。” 那天,管大明一张饱经风霜的脸特别的动人。 管大明在工地上搬砖,他说比在电子厂挣得多。 我们爷俩租住在城中村,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比起和金凤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幸福得多。 我过够了大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金凤从外头带男人回来搞事情的那一种无法形容的生活。 好人不长命。 管大明后来娶了一个善良的老婆,我管她叫芳姨,芳姨人虽然长得不咋的,但人很温柔和善,对我也很好。 芳阿姨给管大明生了一个姑娘,叫菲菲,两口子虽然都长得不咋的,但菲菲却生得十分水灵,成天跟在我屁股后面哥哥长,哥哥短的叫着,特可爱。 但好景不长。 在我上高中二年级的时候,芳姨领着菲菲去上幼儿园的路上,一扇从25楼高掉下来的窗户,端端地砸在母女两个身上,双双魂归了天国。 我的管大明爸爸没有经得住得这个打击,隔天在他搬砖的工地,十六楼高的天台上,一跃而下。 乡下的奶奶在一年前生病去世了,我又一次成了孤家寡人一个。 但这一次不同的是,我是管大明的法定继承人,我得到了一笔赔偿金。 这些赔偿金足够支撑我上完高中,再上完大学。 毕业之后,找了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工作。 我爱好文学,但学的却是建筑工程专业,毕业之后当了一名施工员。 大学期间谈了一个女朋友,名字叫小倩。 小倩人长得漂亮,也不晓得她是看上了我哪一点。要钱没钱,要模样没模样,还是一个没爹没妈的,没房没车,没家的五无男人。 我只是开玩笑对她说,做我的女朋友吧! 她立马爽快的答应了。 我以为这是上天对我以往悲摧的人生的一种犒赏,没想到,却是另一种悲剧的开始。 毕业之后,我们两个在S市租了一间十平米的房子,作为我们的小家。 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却有爱。 但就算是这样的日子也并没有维持多久,这一种平和的状态被金凤的到来打破了。 她老了,一张扑着厚粉的脸上,掩饰不住岁月的痕迹。 男人只要有钱,年青的姑娘前仆后继上赶着往跟前扑。 金凤,这样一个风尘女,自然是比不过那些年青漂亮的姑娘。 所以,她下岗了,被那个有钱的男人赶出了家门。 我听说,男人并没有做得很绝,给了她一笔分手费。 但这笔分手费被她养了小白脸,很快就挥霍一空。 她无处可去的时候,想起了世界上还有一个亲儿子的存在。 她当初给了我一千块钱,让我不要再找她的时候,我看见她从面前转身走了,走的时候,迈的步子明显十分比来的时候轻松一百倍。 我都能想到她内心的台词:总算卸下这个累赘了。 我比她要好一些,给了她两千块,说我们自己的生活也不容易,让她以后别来找我了。 她后来是没来找我了,但却背地里频繁地找小倩。 直到有一天,我下班回到家里的时候,小倩不见了。 打她的电话也关机,她这个人就从我的生活当中消失了。 我发了疯一样的找她,甚至报了警,以为她出了什么事。 直到有一天,一个大学同学告诉我,小倩找了一个有钱人,朋友圈成天发的不是豪宅就是豪车。 她的朋友圈只是将我屏蔽在外而已。 一开始,我还不相信,我不相信小倩是一个物质的人。 直到我亲眼所见,她和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比她爹的年纪还要大。 真相就是这么让人难以接受,那个男人,是金凤介绍给小倩的。 事成之后,那个男人给了她一笔钱。 她为了那一笔钱,连自己亲生儿子的幸福都可以不顾。 我问她为什么。 她回答:“儿子,我病了,我需要钱来治病。女朋友没了,你还可以再找,但我的命没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问过小倩,她为什么要离开我? 小倩回答:“管子,没有一个女孩不物质。当我知道金钱能带给我以往所不敢想的生活之后,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金凤的健康在年青的时候就挥霍得差不多了,尽管有那一笔钱,也没能挡住她去另一个世界的脚步。 她得的是不治之症,一种难以启齿的不治之症。 ------------ 第43章 不速之客 金凤,她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当中,一直就没有充当过讨喜的角色。 既然我是一个累赘,为什么要生下我? 我当然恨她,或许没有她的存在,我在那个偏僻的山村里长大,生活或许是另外一番样子。 可惜的是,她没有给我恨她的机会,就麻利地滚去了另一个世界。 她再一次出现在我生命当中的时候,已经病入了膏肓,尽管这样,她还要在我的生命当中留下了道不可愈合的一道疤。 我生命当中的第二个重要的女人。 小倩,我应该恨她吗? 当然,我恨她,当我看到她和那个比她父亲还要老的男人,亲密无间的时候,我恨不得立马掐了她的脖子,让她去另一个世界见一见金凤。 老天爷到底看不过眼,这个女人是得到钱了,但她没有得到健康。 也不晓得是金凤将那个病传给了老男人,还是老男人将病传给了金凤。 反正,最后,老男人将病传给了小倩。 我和小倩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满脸憔悴,说她后悔了。 我在心里冷笑,后悔?拜金女人怎么会有后悔的时候。 衣服兜里的那根鞋带已经被我给捏出水来了。 是她约我见面的,本来我不想对她怎么样的,到底是我曾经爱过的女人。 但她偏偏是天堂有路不去走,地狱无门却偏闯。 去见她之前,我心理矛盾了又矛盾,纠结了又纠结。 最后恨意占据了上风。 但那天我没有动手,因为在我动手之前,她说她活不久了,她得了难以启齿的不治之症。 那个老男人先于她去了另一个世界,留给她的财富,一辈子都花不完。 小品里说过,人不能把钱看的太重了,钱乃身外之物,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你知道是什么吗?人死了,钱没花掉! 她说,医生说的,她最多还有几年的活头。 她拿出一张卡放在我的面前,说她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那卡里的钱够我花一辈子了。 我起身来,将那根鞋带扔进了垃圾桶。 我说:“别他妈的侮辱我,你觉得我会花你的脏钱吗?” 说出这一句话之后,郁结了好久的心终于顺畅多了。 那一座城市里再也没有我留恋的东西了。 我辞了职,开始到处流浪。 一路上,我开始写网文,这是我一直热爱的东西。 半年前来到了海阳市,住进了民宿村那家叫听海居的客栈。 之所以选择那里,是因为那里安静,我不喜欢被人打扰。 小时候,我喜欢看柯南。 所以一开始写网文就选择了侦探文。 对于一个学建筑的人来说,写吃力了一点,尤其是写侦探文。 开始写的时候,我就意识到,热爱文学是一回事,能不能写又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我写的上不得台面。 是热爱支撑着我一直写下去的动力。 至于为什么会选择杀人,是七年前发生在连城的连环杀人案给了我灵感。 在写之前,我还是下了一些工夫,搜集了一些中外典型的案例。 其中就有七年前在连城发生的连环杀人案件。 我在皇峻KTV和大学同学喝酒的时候,遇见了文燕。 KTV昏暗的灯光下,醉意朦胧之间,文燕一张脸慢慢地和脑海中金凤年青时候的那张脸重叠了起来。 一股恨意没来由地直冲脑门,我花了五百块钱买了她一个晚上。 在酒店里,我第一次尝到了风尘女的味道,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味道。 这个婆娘,那方面的工夫简直不摆了,我就跟走火入了魔似的,欲罢不能。 遇到卡文的时候,我喜欢到处走一走,放松一下心情。 从民宿村走出去,然后进入青水村,虎头山风景不错,从青水村正好可以爬上虎头山。 虎头山能逛的地儿都逛了一个遍,包括那个闲置的板房,那一套漂亮的院子。 我给了看门的大爷一千块钱,他就让我住进了二楼的那一间房。 大爷眼神不好使,耳朵也不灵光。 我让文燕以我女朋友的身份住在哪里,但她并不太安分,在上面呆了两天晚上之后,就吵着要下山。 所以我给她下了药,大部分时间都昏睡在那里。 文燕是第一个被我控制的姑娘,但我为什么最后才对她动手,是因为我后来找到的姑娘,那方面的工夫都不如她。 她身上有一种我贪恋的味道。 直到阿丁的出现才取代了她的位置。 有一次,我下的药分量可能不太足,文燕差点就跑了。所以,我给了她一些教训,让她亲眼目睹我将许兰给肢解了。 那一天晚上,文燕吓得当场就晕了过去。 看着她害怕的样子,我特别高兴。这些戏子,她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只是在纠正错误而已。 对文燕动手的那天晚上,她苦苦哀求我,让我给她一条生路,那怕是终身囚禁她也愿意。 说实话,我差点就听了她的。 在她那一张脸最后幻化成金凤的模样之时,我完全无法控制我自己,电锯的声音拉响了号角的时候,她的生命也就应当走到尽头。 我之所以没有迟迟没有对阿丁动手,是因为她是一个聪明且洒脱的姑娘。 她虽然也身处在风尘中,但身上似乎少了一些风尘味,多了一些随性和洒脱的气质。 说白了,她的外形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与金凤相像,但她区别于金凤和小倩的是,她不拜金,不会为了金钱和享受出卖灵魂。 阿丁暂时不能死,但总得要有人来代替她死吧。 我混迹于各大娱乐场所,在那些场所,出卖灵魂的女人多如牛毛。 但真正要与金凤,小倩相像的女人却难找。 我开始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 听海居吧台服务员小赵就落入了我的视线,对于她,我有点饥不择食。 与金凤相比,她不是风尘女,长相也过于平凡。她之所以成为了我的目标,是因为,她拜金,从骨子里透出拜金的味道,浓烈得让人发憷。 最后,说一说那枚绿宝石戒指。 我用了半年的工资给小倩买了一枚绿宝石戒指,在她选择离开我与那个老男人在一起的时候。 她将那枚戒指还给了我,她还我戒指的时候,我看见她手上戴了一只硕大的红宝石戒指。 与我那一枚小小的绿宝石戒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枚绿宝石戒指颇具有讽刺意味,当初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这枚绿意盎然的宝石,一开始就注定了我被绿的命运。 ------------ 第44章 不速之客 管子的《管侦探》最新的章节结尾处,有一小段以里的主人公管侦探的身份发表的人生感悟。 :有的人,活着意义的是什么?他们既没有为社会创造财富,也没有为人类作出过贡献。他们活着的目的难道就是为了祸害别人? 其实在管子的开头的序言里就写道。 :寄生虫本来是一个生物学概念,它的本义指一生的大多数时间居住在另外一种动物(称为宿主或寄主)身上,同时对被寄生动物造成损害的生物。所以,这类寄生虫活着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它们需要一个强而有力的执行者,来执行它们的生死。 不用说,管子所说的这个强而有力的执行者,就是他自己。 家管子是一个杀人犯,他那本本来没多少人看的侦探《管侦探》一时之间火了,这大概是他没有想到的结果吧! 秦海问过管子:“那么多年青的生命终结在你的手里,你有后悔过吗?” 管子笑得十分坦然:“后悔?怎么可能?警官,不是说千金难买后悔药吗?既然买不到,我为什么要后悔?如果非得要说后悔的话,我后悔的是,我没有更加高明的犯罪手段,才给你们留下了把柄。如果可以重新选择的话,我会更加小心,这样我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而有力的寄生虫的执行者。” 秦海:“人的生命是爹妈给的,你凭什么主宰别人的生命?” 管子再次冷冷一笑:“哼哼,爹妈给的?如果可以选择,我一定会选择不要来到这个世界上。妈的,连畜牲都不如,小猫小狗都知道护犊子。人做为高等动物,偏偏连猫狗都不如,就他妈的图一时爽快。孩子无法选择来不来到这个世上,但你把他带到世上来,是不是就要为他负责?” 秦海无法反驳,如果管福不是对自己母亲恨到了极点,他的心理也不会扭曲变态。 至此,海阳市几起连环凶杀案,确定与当年连城的连环凶案并无半点关系。 既然凶手找到了,赵青云和他的助手自然也没有再呆下去的理由。 陆续究竟在不在海阳市,他也不能确定。 那天晚上,在虎头山的那处板房内狭路相逢的那个男人到底是不是陆续?虽然那天晚上那个男子的身形与陆续十分相似,但没有见到那个人的真面目,他无法确定。 其实他一直有个疑问,既然管福是凶手,那么那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 抓住管福的那天晚上,打给他的那一通电话。起初他还升起过希望,以为那个借流浪汉的手机的人就是陆续。 在知道管福就是凶手的时候,赵青云是兴奋的,陆续不见了这么多年,但他始终在内心深处有一个希望,陆续压根就不是凶手,他只是在寻找凶手的路上。 他之所以关注海阳市发生的案子,是因为他跟自己一样,以为是连城的凶手再一次出现了。 流浪汉虽然是一个流浪汉,但他不是傻子,智商完全没有问题。 确定流浪汉的身份时,发现这个颇为讲究的流浪汉还是一个高学历人才。 这位流浪汉有一个十分大气的名字,据他说,是他父亲范理给取的,名叫范勾践。 当赵青云将陆续的照片拿给范勾践看的时候,范勾践没有半分犹豫,明确表示他所见到的那一个长得十分好看的男子,与赵青云照片上的那个男子,完全是不相同的两个人。 所以说,赵青云是带着疑问离开海阳的。 这个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不能以真面目示人?他夜探板房的目的是什么,他又是如何发现管福就是凶手的? 可惜,这一切他没有得到答案。 这个人没有给警方留下半点痕迹。 秦海说:“赵队长,其实你完全不用那么纠结,凶手已经伏法认罪了。对于我们警方来说,就是天大的好事。至于那个人是谁,一点都不重要。” 飞机在海阳市机场拔地而起,真冲云霄。 赵青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对一旁的助手陈松林道。 “松林啊,你说管范勾践借手机的那个人,会不会就是整容过后的陆续?” 陈松林道:“赵队,其实我早就有这个想法了,一直憋着没说。” “说一说理由?” “整容在现代社会也不是啥新鲜事了,我表妹陈燕你应该见过吧!” “你说的是你那个眯眯眼,塌鼻梁,满脸雀斑的表妹?” “是的。” “你表妹跟陆续有关系?” “扯远了哈,以我表妹这种姿色,你说的那个长得好看得变态的陆续会看上她吗?我是说,整容。我表妹前段时间花了十几万才从韩国整容回来,现在是一个大眼睛,挺鼻梁的绝色美女。除了改不了的大嗓门之外,她要不开腔,没有人认得她是谁?” “所以,如果陆续整成了另外一个人。而凭他的断案手法,找到凶手完全不成问题,但他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不能亲自将凶手绳之以法,所以,才会在关键的时刻给我打电话。这样一来,一切就说得通了。” 陈松林:“所以,你认为这个陆续到底是不是当年连城连环凶案的凶手呢?” “我不太确定,我但希望他不是。你不知道,他是一个天才,一个破案的天才,如果他真的是一个犯罪分子话,后果简直不敢想像,估计没有人能抓住他。” “吹得跟神似的。” “那是因为你没有和他打过交道,说他是神也不为过。” “他神不神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如果那个人真的是陆续的话,他倒是让你在海阳市警方面前挣足了面子,海阳警方一筹莫展的凶杀案,被你给破了。回去熊局铁定能给你加个鸡腿,你给咱们连城警方长脸了。” “说什么呐,我是那种虚荣的人吗?接下来有一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来办,办成了,熊局铁定能给你加鸡腿。” “什么任务?” “不是哥没给你机会啊,机会就展现在你面前,需要你好好把握,那就是,查遍全国各地整容机构,一定要查出陆续整容的地儿来。” ------------ 第45章 不速之客 连城市郊一处幽静的房子。房子的外观是老式建筑,但里面的装修风格却十分现代化。 北欧简约装修,偏冷色调。 房子里亮着灯,大大的落地窗,帷幕被拉了下来。 房子的主人显得特别神秘,平时幽静得仿佛没有人在住一样。 没有人知道的是,这所房子有地下一层。 地下室里的装修也十分豪华,卧室,休闲室,现代化家居一应俱全。 灯光将整个地下室给照耀得如同白昼。 推开客厅的酒柜,有一道上了铁链锁的铁门,打开铁门,通往地下室的阶梯就展现在眼前。 数十级阶梯下去,是一条不太宽敞的过道,过道绕了一圈。 这一圈绕着的是玻璃墙面,是可以看到里面,看不到外面的那一种玻璃。 绕一圈下来,可以360度无死角的观察到里面的一切。 有的人会奇怪,墙面装成这种玻璃有必要吗,一点隐私都没有,如果真的是想看到里面的一切,装个监控就可以了。 事实上,建造这个地下室的初期,都是实体墙,也安装了监控。 但监控被里面住着的人破坏了,房子的主人最后将墙面全部换成了这种可以窥探到里面的玻璃。 灵感来源是警局审讯室的玻璃。 年过半百的老者,儒雅的气质,眉目间透着一股浓郁的书卷气息。 一位中年男子,对老者相当客气,两个人慢慢地沿着过道走着,时不时地看着玻璃墙里面的被观察者。 被观察者,此时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一位年青的男子,冷峻的面容,好看得有些变态,与老者眉目之间有相似之处。 一身休闲打扮,言情剧里的霸总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 男子双膝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他的身边趴着一只毛色油亮的德牧。 男子一只手操作着电脑,一只手放在德牧的头上,随意地抚摸着。 德牧舒服地闭着眼睛养神,时不时地摇一下尾巴与主人互动。 在男子脚下的地板上,还有一只可爱的布偶猫,布偶猫乖巧的将头放在男子的拖鞋上,伸长了四脚,睡得憨态可掬。 老者在沙发后面的玻璃墙后停了下来,从那里视线好得可以看见男子的电脑屏幕。 他正在浏览某证券公司的网站。 老者问旁边的中年人。 “他最近炒股怎么样?有亏钱吗?” “没有,您是知道的,他是一个天才,赚多赚少是看他的心情而已。幸好他不贪,只当炒股是一个消遣,不然,股市的钱都给他赚去了。” “那,你跟着他赚钱没?” “我没有那个脑子,赚点小钱而已。” 中年人没说实话,股市开盘的日子,他就拿了板凳坐在玻璃墙后面,紧盯着男子的电脑屏幕,只要他买入什么股票,自己也跟着买。 差就差在,卖点上面。自己太过于贪了,总觉得还可能再涨。所以赚是赚了,但赚得不多。 老者叹了一口气:“脑子是够用,可惜没用到正道上。” 中年人拍马屁:“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天才嘛,总有一些无法让人接受的地方。” “最近有出现暴力倾向吗?” “没有,一直很正常,你看,那只猫,还有那只狗,他们相处的多和谐。” “王医生,你觉得他真的治好了吗?” “就这两年的观察来看,他确实康复了。” “他有想要出去的强烈愿望吗?” “没有,跟平常一样,心情很平静。毕竟在地底下呆了六年了,我还担心他有一天出去之后,会不会不适应外面的世界?我只是可惜,他那么优秀的一个年青人,大好的时光虚度了。” 老者沉吟了片刻,对中年人道。 “这样吧,从明天开始起,每天拿出几个小时的时间,让他上去走一走,林子里可以去转一转,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是否让他过正常人的生活,再观察看看。” 中年人名叫王幕,是连城市一位颇有名气的心理医生。 六年前,王幕和其它两位同行与老者签下了保密协议,为老者有精神疾病的儿子治疗。 第一次与男子见面的时候,男子很正常,相互作了介绍。 男子不允许别人叫他的名字,他说他的名字太过于俗气了,让所有人称呼他为A。 治疗了一段时间之后,王幕应老者的吩咐,从宠物店买了一只小猫和一只小狗。 一个星期之后,王幕和另一个同行亲眼见到A将那只猫和狗扭断了脖子。 他在玻璃墙面外,看着A扭断那只小猫的脖子之后,还伸出舌头舔一舔手指头上血迹。 这也太他妈的吓人了,腿都快吓软了。 变态还真就是变态,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一个人,却做出这么血腥的事情来。 作为A的心理医生,起初他完全没有掌握到治疗的要领。 他试过了所有的方法,但A真的是一个天才,治疗只是开了一个头,A就能猜到他接下来要做什么。 当然,大多时候,A都是人畜无害的,表现得跟个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优秀得令人咂舌。 在A被关进地下室的第二年,他跑了。 跑的那一天,王幕正在客厅给他做催眠治疗。 妈的,作为一个在国内名气还不错的心理医生,居然被病人给催眠了,这样传出去,他还能在业界混吗? 姜还是老的辣,男人跑了没几天,又被他爸给弄了回来。 天才也有软肋,这个世界上了解他的莫过于自己的老爹。 说实话,六年了,王幕明白,对于A。 世界上恐怕没有医生可以治疗他,他太聪明了,能够洞悉一切,毫不夸张地说,A能够了解每一个站在他眼前的人的内心。 怎么说呢?夏洛克.福尔摩斯了解一下。 他能通过任何常人看不出来的细节,推断出外面的天气,你来之前干了什么,吃了啥。 在第二次与A见面的时候, 两个人刚无关天气地聊了没几句,A突然问了王幕一句话。 他说:“咋样?你小情人的床上工夫还不错吧!” 王幕很惊讶,尴尬地一笑:“哪里有什么小情人,没有的事。” A冷冷一笑:“王医生,我不太喜欢不诚实的人。我觉得我们之间不需要虚伪的客套,如果你做不到的话,你就失去了这份工作了。” ------------ 第46章 不速之客 A的父亲给的薪酬不低,王幕自然不想失去这份高薪的工作,他选择坦诚。 “A先生,我特别好奇,你怎么知道我有情人?” “很简单,你上次来的时候,身上有一种俗气的味道,确切的说,是生活的味道。身上穿的西服虽然是中档货,但袖口上却有一滩奶渍,说明你家有一个还在吃奶的孩子。你妻子忙于照顾家庭,所以没有注意到你西服上有一滩污渍。 而今天的你却不同,西服还是那身西服,但却熨烫得齐整,关键在里面的那件全新的衬衣上,那件衬衣款式新颖,比你上次那件土气的衬衣要好看得多,而且你身上还有一种淡淡的紫罗兰香水味。” 王幕觉得不可思议:“就这样,你就断定我在外头有情人?我媳妇就不能用香水吗?你怎么知道她就不能给我准备款式新潮的衬衣呢?” A的语气十分肯定:“你媳妇儿是一个家庭主妇,她成天忙于照顾两个孩子,她生活的重心全在孩子身上,几乎与社会脱节,你身上这件价格不菲的衬衣,是**品牌出的最新款,她怎么可能知道? 你这位情人时尚大方,烫着黄色的波浪卷,比你老婆绝对有吸引力多了。我觉得她应该是你的助理。” 王幕更加惊呆了。 “你被囚禁在这里,哪里也去不了,你怎么知道这件衬衣是最新款?你怎么知道我有两个孩子,我太太是家庭主妇?还有,你怎么知道我的情人是我的助理?她又为什么留着黄色的头发?” “老兄,我是被囚禁了,但我并不是生活在没网的时代。我被老爷子关起来之前,可是走在时尚的最前沿。至于你有两个孩子嘛,从你上一次来那个狼狈的样子就可以看出来,你媳妇如果照顾一个孩子的话,你完全可以当个甩手掌柜,更不可能穿着有奶渍印的西服来见重要的病人。 你要分出时间来给孩子喂奶,说明你家里没有老人帮带孩子。 我为什么知道你的情人是你的助理就更简单了。 因为你来之前,是你诊所上班的时间。你的诊所是与人合伙的,你不可能来去自由。 所以,你只能在诊所里与人幽会。 你在来之前和你的情人在诊所的诊疗床上发生了关系,你的助理用你给她的钱的零头给你买了这一件衬衣,让你感动无比。 更令人一眼就明的了是,嘿,哥们,你没注意到,你脖子上有半个口红印。 还有你的肩膀上,这一根黄头发,应该不是你妻子留下来的吧。 还有,咱们都是男人。你那一张脸上每个毛细血管都写着,你来之前干过体力活。 要不是你要来见你重要的病人,你和你的助理不介意继续干体力活。” 第二次跟A打交道的时候,王幕就知道,这个病人他医不了。除非自己装傻。 所以,他为了那笔可观的诊疗费,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他都可以放水。 A第一次跑出去之后,很快又被弄了回来。 王幕见到A的时候,他是这样说的。 “王医生,你是不是在心底里笑话我?在你的眼里,我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对吗?其实,我这一次跑出去,是想验证一下老爷子的手段能有多大。他倒还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能耐挺大的。 所以,你放心,以后我都不会再做无用功了。在我愿意出去的时候,我自然会有最完美的方法。” 整整六年的时候,王幕问过A。 “你是怎么做到这么长时间呆在地下室里,还一副悠闲的样子的?” A说:“你不了解老爷子,他比你我都狡猾,想要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蒙混过关,比聪明才智没有用,我现在唯一需要的是时间。” 一年前,A对王幕说。 “麻烦给我带一只小奶猫和一只小德牧,是要那种很纯正的品种。” 团团是一只漂亮的布偶,安娜是一只纯正的小德牧。 每次老爷子来的时候,都会看到A和小动物和谐相处的画面。 其实只是王幕知道,这一切都是假象。 团团和安娜的食物里加了安眠药的成分,其实它们醒来的时候,完全不敢靠近A。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A有时候见到团团和安娜的眼神,在王幕看来传递出来这样一种讯息。 A似乎想要将它们给生吞活剥了一样。 有一次A失了控,要不是自己拦着,团团已经魂归了天国。 王幕既然知道A的病情并没有见好转,作为A的心理医生,他为什么选择向老爷子隐瞒? 原因很简单,他需要钱。 A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正好他不缺钱。 尽管他身陷囹圄,仍旧不耽误他赚钱。 老爷子只是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但并没有限制他与外界的联络。 老爷的官方说辞是,A去了国外进修。 A摸透了王幕对金钱的需要。 家里有两个孩子要养,还有一个特别能花钱的情人。 A开出了比老爷子给王幕开出的价钱要多得多的酬劳,只需要王幕陪自己演一出戏就OK了。 2018年8月8日,A在被关在地下室里的六年之后,第一次从下面走到了地面。 他的情绪有点激动,抱着团团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世界,发表了感慨。 “外面的世界真好啊!” 监控室里的老爷子,流下了老父亲的眼泪。 儿子是亲生的,谁又不希望他过得比任何人都好呢?但他也在怀疑,恶魔真的能变成天使吗? 2018年8月20日。 老爷子对外宣布,A从国外学成归来。 A也彻底自由了,他有一个十分体面的工作。 感情方面似乎也有了眉目,周末的时候,开始与老爷子希望成为儿媳妇的那个漂亮姑娘约会,共进晚餐,看电影。 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2018年9月6日。 A离开了单位,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老爷子动用了全部社会关系,也没有找到他。 老爷子在A的住所,看到了那只被摧残得奄奄一息的团团,还有一大锅馊了的狗肉汤。 老爷子站在窗前长叹了一口气。 “我真是老糊涂了,怎么会相信他是真的好了呢?” 疑雾密布最新章节地址: 疑雾密布全文阅读地址:/read/152376/ 疑雾密布txt下载地址: 疑雾密布手机阅读:/read/152376/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点击下方的"收藏"记录本次(第268章 不速之客)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 喜欢《疑雾密布》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谢谢您的支持!!() ------------ 第47章 不速之客 女孩名叫白梅,是海阳市音乐学院的学生,面容娇好,眉心处有一颗好看美人痣。 因为弹得一手的好钢琴,所以她平时都在这家叫琴韵的培训机构当钢琴老师。 琴韵培训机构在海阳市实验小学附近的莲花小区,实验小学是海阳市重点小学,位于老城区。 莲花小区建于80年代,老是特别老了一点,小区里连绿花带都没有,而且还没有电梯。 就这样的一套五六十平米的房子,怎么也得要个三四百万的价格。 没有别的原因,第一,海阳市的房价本来就高得离谱。第二,因为它是学区房。 买得起学区房的家庭一般都不差钱,所以对于孩子的教育也特别重视,恨不得自己家的孩子什么都会。 所以这一家位于莲花小区的音乐培训机构生意好得很。 白梅人长得漂亮,性子活泼,深受学生和家长们的喜欢。 周六了,45分钟的一节课,白梅的课程排得满满的,从早上9点排到了晚上9点钟,说实话,手指头在钢琴上都弹麻木了。 最后一个学生,每天都要增加半个小时的陪练。 所以真正下课的时间是9点30分,但这个小学生特别勤奋,也特别有天赋,下课后,总有各种问题需要请教。 下课之后,又跟学生的家长闲唠了几句。 出小区大门的时候,时间已经接近10点了。 说实话,从小区大门出去,走到外面的公交站,经过一条单行道。 这条单行道,平时行人少,车辆也少,特别是大晚上,路灯昏暗无比,道路两边的又是葱葱郁郁的树木,在黑暗中透出特别压抑的影子。 每次下课晚了,走在这条道上,心里面总是感觉突突突的。 尤其是最近几天,总感觉身后有一个影子在跟着自己似的,回头看的时候,却是半个人都没有。 帆布包里的防狼喷雾都已经快捏出水来了。 前两天感觉有人在暗中跟着她的时候,她就准备了防狼喷雾,以备不时之需。 前面就是转弯的地方,身后似乎响起了轻微的脚步声。 白梅的性格就是这样,有问题就必须要解决。 这个尾巴不解决,以后每天晚上都是一个麻烦。 所以,她将自己隐身在了拐角的那棵树的后面。 果然,昏暗的灯光下,一道影子越来越近。 毫不犹豫地拿出喷雾朝着那个人劈头盖脸的喷了过去。 来人被这突然来的攻击搞得猝不及防,喷雾一滴不少的全喷在他的脸上,辣眼睛啊~~~ 没想到这个防狼喷雾的作用不是很大,那个人捂着眼睛转身跑了,而且跑得特别快当,一转眼就不见了人影。 报了警,警察来得也挺快的,但人都跑了,人不傻,总不能乖乖地等着警察来抓自己吧,警察让回去等消息。 白梅不太甘心:“警察同志,这人跑了,明天我还得来上课,万一那个人又跟来了怎么办?” 那个中年警察回答:“要嘛,你先停两天课,要么出入这条路的时候找个伴,这条路两边都是小区,只要有伴,那个人也不敢拿你们怎么办?” “可这条路上也不止我一个人走啊,万一那个变态盯上别人怎么办呢?” “你这个姑娘怎么这么轴呢?在没有抓到那个人之前,我们会派人对这一带的加以巡逻的,你放心,这条路出去到处都有监控,除非那个人具有隐形功能,就是长了翅膀也飞不出警方的视线。” 既然警察都这么说了,白梅也只好作罢。 折腾了大半天,到了公交站的时候,最后一班车刚刚好驶出去。 到底是她大意了,那辆出租车为什么在她刚刚好出现在公交车站的时候,就开了过来? 车子开过拐角的时候,她才觉得不对劲。 司机的穿着跟刚才那个人怎么那么相像?一顶黑色的鸭舌帽,一件黑色的运动衣。 唯一露在外面的脖颈在夜色下发着惨白的颜色。 “等下,师傅,我忘了一件东西要回去拿,先靠边停一下。” 司机不发一言,车子仍旧朝着前方开去。 “我说停一下,你聋了吗?” 车里弥漫着紧张和恐惧的空气。 好在,车子靠边停了下来,白梅松了一口气,伸手去开车门,车门锁住了,打不开。 那个人转过身来,一张好看的变态的脸展现在眼前。 只不过,那一双眼睛,冷得快掉出冰碴子来。 低沉的嗓音:“你出不去了。” 她开始拼命的挣扎,到底不是男人的对手,口鼻之处充斥着刺鼻的气味之后,眼前就开始一片黑暗。 这辆绿白相间的出租车拐上了前头的小路,然后调了一个头,朝着海边的方向驶到去。 ……………… 这辆工具车从傍晚时就停在莲花小区里面了,这个时候,车门被打开来。 没想到防狼喷雾的杀伤力这么大,当那些雾水喷进眼睛之后,整个脑瓜子都嗡嗡的,说不出来的感觉,伴随着剧烈的咳嗽,几乎是要将肺给咳出来的感觉。 没想到,这个叫白梅的女孩会这么狠。 车上的两瓶矿泉水都用来冲洗眼睛,但还是火辣辣的,感觉眼睛快瞎了。 二十分钟上之后,眼睛终于重见光明,但在后视镜里可以看见,一双眼睛肿得跟个桃子似子。 从工具箱里摸出太阳镜来戴上,兰梅的电话来了。 “老公,你去哪儿啦?半天不见人影。” “红星村陈村长给我打电话,说家里阳台一直在哗哗流水,我回来看一看,是阳台那边的水管爆了,我这才刚处理完。等一会儿再回去。” “哦,那你就住家里吧,晚上开车也挺不安全的,反正客栈也没啥事。” “那好,弄了一晚上我也够累的,明天一早回去。蛋宝呢,睡了吗?” “和隔壁的妞妞在院子里疯玩了半天,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这个借口找得还算是完美,不然,这个样子还真没办法回去见人。也不是没有借口可以找,但他不喜欢被人盘问的感觉。 车子驶出莲花小区,上了跨海大桥,往红星村驶去。 ------------ 第48章 不速之客 在卫生间冲了起码有一个小时,眼睛还是不太舒服。 出来的时候,手机有好几个未接来电,都是兰梅打来的。 回拔过去,兰梅的情绪不太好。 “老公,你在干嘛,为什么一直不接电话?” “我刚才在洗澡。” “洗澡需要那么久吗?” “干活身上有点脏,怎么啦?这么晚了有事?” 电话那头的兰梅有些犹豫:“老公,你,该不会是在外头找女人了吧!” “怎么可能?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最近你总是神神秘秘的,几乎每天晚上都出去,外面要不是有女人,你能去干嘛?” “我,是有些事情,但绝对不是男女关系上的事情,你要相信我。” “什么事情?” “这个,我暂时不能告诉你。” “你不告诉我,说明你心虚,所以我会更加觉得你在外头有女人了。怎么啦,是我不够好吗?” “不是的,你不要多想。” “不管我有没有多想,但我要让你知道,我不喜欢我爱的男人去爱别的女人,就算是有色心没色胆都不行。” 最后一句话令顾禹相当不舒服,那不像是从兰梅口中说出来的话。 窗外,兰梅那辆红色的车从路口拐了进来,戛然停在院子里。 顾禹叹气,女人啊,有的时候就是太过于自以为是,太过于咄咄逼人了。 “我有没有找女人,你可以上来看看。” 车前大灯在林子里射出两束耀眼的光,兰梅并没有下车来。 两分钟之后,车子在院子里调了个头,走了。 兰梅留给顾禹最后一句话。 “算了,我再信任你一次。不过,你要再没有理由的外出,我不会再给你机会。” 冰袋在眼睛上捂着,仍旧像火在灼烧似的。 大晚上的,不在客栈呆着,为什么会跑去莲花小区候着,而且跟在白梅的身后。 他真的是那一种尾随落单少女,企图行不轨的变态吗? 当然不是,一切还得从收到那个神秘的快递说起。 …………………… 2018年12月10日,距离圣诞节还有十四天的时间。 之所以会提到圣诞节,是因为那个不知名的快递。 兰梅跟大多数女人一样,爱网购。 客栈,大到床单被褥,小到院子里的花花草草都是从网上购回来的。 院子回廊的角落里摆了一个木头箱子,快递员每次送快递的时候,就将快递给放进木头箱子里。 12月10日这一天,快递有点多。 兰梅给蛋宝买了好几套衣服,给顾禹也添了一件羽绒服,还有一些七七八八的东西。 兰梅说,女人最快乐的事情就是拆快递。在她愉快地拆快递的时候,顺手扔给了顾禹一个。 “老公,你居然也会网购?” 家里的经济大权都是兰梅掌握着,顾禹不抽烟,不喝酒,也没地儿花钱,他自然不会网购。 但这个快递盒子上却写着他的名字。 一个不大的盒子,打开来,是一个雪白的兔子玩偶。 确切地说,是一个被拧断了脖子的兔子玩偶。 除了这个玩偶之外,还有一个破旧的手表。 顾禹看到那只手表的时候,脸色都变了。 在兔子玩偶里的脑袋里,翻出一张纸条来。 纸条上打印出一行字。 “陆续,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以后你再也不用担心,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你。” 兰梅凑过来:“老公,你买了一个烂兔子和一只旧手表?” 顾禹掩饰:“不是,是我以前的手表和小时候的玩具,朋友给我寄过来的。” 兰梅拿过那个手表看了看,扔给了顾禹。 “这么破的手表,指针都不走了,还留着干嘛?邮费都够买一个了。” “东西虽然不值钱,但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有纪念价值。” 兰梅不再说什么。 但顾禹(陆续)知道,在他最后一次见真的顾禹的时候,将自己手腕上那只表送给了他。 送这只表的原因也很简单,真的顾禹虽然是一个流浪汉,但他很关心社会新闻。 每天七点半,他都会去附近的一家便利店看新闻联播。 真顾禹说过,因为他没有手机,也没有手表,所以有的时候会去早了,有的时候也会错过新闻播出的时间。 陆续想送给顾禹一部手机的,但他坚决不肯,说他一个流浪汉,四海为家,也没有什么朋友,不需要手机。 所以,陆续就将自己的手表摘下来送给了顾禹。 顾禹收下了,这个手表和纸条出现在快递盒上面,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真的顾禹已经凶多吉少,而寄件人,正是七年前连城数起凶案的嫌疑人。 一般的快递都有快递公司的单子和单号,但这个快递没有单子,盒子上用粗黑笔写了几个大字——顾禹亲启。 这个快递从何而来? 村口有一家快递公司的网点,村里有大部分快递都是那里的快递小哥送过来的。 虽然知道希望不大,但还是去快递网点问了快递小哥。 快递小哥说有很肯定。 “哥,这个快递绝对不是我送的。咱们快递公司都有单号,送之前都得录入单号,并且给收件人发信息。你这个什么都没有,不可能是我送的。” 这个快递确实不是快递小哥送的,客栈装有监控。 是前街上开面馆老王的傻儿子小王。 小王看起来得有十来岁的样子,街面上的人几乎都认识他。据说是因为小的时候生病将脑子烧坏了,智商停留在三四岁的年纪。 老王的媳妇眼见着傻儿子是一辈子累赘,抛下爷俩寻找自己的幸福去了。 老王开这家面馆也有些年头了,本来一开始是和媳妇一起的,后来媳妇跑了,老家的妹妹就来帮忙。 生意虽然说不是顶好的,但也够一家过平淡的生活。 小王平时没啥事就在街面上溜达,他溜达也挺好的,老王说过,这娃要在店里面呆着,生意都没法做。 街坊邻居有的时候也会给小王一些吃的,这家伙也过得挺自在。十二三岁的年岁,长得非常壮实。 早上顾禹送蛋宝去幼儿园的时候,在街对面的包子铺看到小王来着。 送完蛋宝回来之后,正看到小王坐在院门前的台阶上吃大饼子。 不用说,大饼子是兰梅给的。 疑雾密布最新章节地址: 疑雾密布全文阅读地址:/read/152376/ 疑雾密布txt下载地址: 疑雾密布手机阅读:/read/152376/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点击下方的"收藏"记录本次(第270章 不速之客)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 喜欢《疑雾密布》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谢谢您的支持!!() ------------ 第49章 不速之客 早上7点45分。 顾禹在包子铺见到小王。 回来的时候,在街边的便利超市买了一些生活用品。 回到客栈的时候,时间是8点12分。 从客栈的监控上看,小王是在8点05分走进客栈,然后将那个盒子放进了装快递的箱子里。 小王当时进客栈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包子在啃之外,手里多了一个氢气球。 从包子铺到客栈需要五分钟的时间,以小王的智商,那个人要想让小王将盒子放进客栈,他应该就在距离客栈不远的地方,看着小王走进客栈。 包子和气球相比,顾禹确定那个人一定是用气球作为交换条件,让小王替他跑腿。 果然,顾禹在包子铺买了几个馒头,顺便和老板闲聊了几句,小王手里的包子是老板给的。 至于小王手里的气球,顾禹问了老板,小王早上拿的那个气球是在哪里买的?也想给蛋宝买一个。 老板回答:“他上哪儿买去?指不定是他看到卖气球的追着要,街坊给买的呗。” 民宿村里的游客不少,走街串巷的摊贩也不少,卖糖葫芦的,卖气球的,卖小玩意儿的都有,蛋宝也确实喜欢那一种气球。 在街面上溜达了好几圈之后,才找到小王,他正和村里的一帮孩子们在春子巷玩捉迷藏。 顾禹在街面上买了几串糖葫芦分给了小王和一帮孩子们。 十多分钟之后,他沮丧地从春子巷走出来。 这个傻小子,一问三不知,问他那个盒子是从哪里来的,他眨着无辜的小眼睛拼命地摇头。 三下五去二吃完了手中的糖葫芦,又眼巴巴地瞅着同伴手里的。 到底是高估了小王的智商,以为能从他口中知道一些什么,全是白搭。 站在街中央,熙熙攘攘的人群,各种声音充斥在耳边,也许那个人就混迹于人群中,正在注视着自己,但他无法分辨。 老王的面馆,来了一碗牛肉面,与老王闲聊了几句。 “小王呢?去哪儿啦?” “谁知道呢,反正他一天到晚都在街面上溜达。” “你就不怕他被别人拐跑啦?” “咋个可能嘛,他那么大了,又是一个傻子。人贩子又不傻,拐一个傻子去干啥?” 老王的想法没有错,谁会去拐卖一个傻子呢?但作为一个父亲,心确实有点大了。 谁又能保证一个连环变态杀人凶手,不会对一个傻子动手呢? 吃完面,对老王道。 “老王,今天早上我看到有个陌生人在和小王套近乎,我怕他被有心的人盯上了,这几天你多注意一点。” 老王笑呵呵道:“嗯,谢谢顾老板的关心,回头我对小王说说,让他别到处乱跑。” 连城晚间新闻。 主播的声音很好听:“下面播放一则来自连城交警的一则认尸启事,2018年11月28日凌晨时分,在连城大道第五大道发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死者系男性,年龄在25到35岁之间,身高180cm左右,体态中等,生前着一件灰色棉衣,下身牛仔裤。佩戴着一副金边高度近视眼镜,眼镜腿的左边用布带缠绕。 死者面部损伤严重,看不出来真面目。请死者家属尽快于连城公安局交通大队环城支队联系。” 事故现场打了马赛克,连城环城公路五号公路段,人烟稀少,沿途是连城海边的险峻地段。 主播描述的这个人,顾禹立刻联想到了今天收到的那个快递。 真的顾禹虽然是一个流浪汉,但他的确是高度近视,陆续见到顾禹的时候,他就戴着那个眼镜角绑着带子的金丝边眼镜。 这一则新闻和那个快递同一天到来,不用说,一定是那个人的杰作。 本以那个人会用多么变态的手法置顾禹于死地,没想到,他却改变了策略,用交通肇事来掩盖他杀人的真相。 将电视换了台,准备哄蛋宝睡觉的时候,发现蛋宝坐在沙发上正在把玩着那个被拧断了头的兔子玩偶。 内心一种莫名的情绪上来,上去一把夺过蛋宝手里的兔子,扔了老远。 “谁让你玩这个的?” 蛋宝大概有半分钟都处于懵圈的状态,然后开始放声大哭。 或许在他的眼中,向来亲切的爸爸,突然一下子变得面目狰狞了起来。 在顾禹将那只兔子扔了的时候,瞬间就后悔了。 兰梅闻声出来,不免叨叨两句,然后抱着蛋宝回了房间。 这一个晚上,蛋宝不要顾禹哄他睡觉,尽管顾禹使用了各种方法企图收买蛋宝,包括第二天做他一直想吃的蛋挞,都不好使。 兰梅向来直接了当,在她看来,五岁的蛋宝已经是一个小小的男子汉了,哄他睡觉这件事早就应该结束了。 蛋宝一个人委屈巴巴的,自己将自己哄睡着了。 兰梅问顾禹:“你是怎么啦?不就是一个破玩具吗?至于吗?生那么大的气?” “对不起,是我的错,因为那个玩具对我的意义非常大。我有点过激了。” “下不为例啊,别说蛋宝了,就连我都觉得害怕,你从来不生气的。” 兰梅回屋抱了一床被子放在沙发上:“反正今天也不是亲热的日子,作为惩罚,你今天晚上睡沙发。” 夜晚的天台,远处海面上灯塔闪着微弱的光亮。 给天才吴打了一个电话,这个时间段,夜猫子天才吴应该正在玩游戏。 本来是打算让他查一查民宿村沿街监控的,看能不能在人群中探到那个人的蛛丝马迹,但天才吴死活不接电话。 起初还能打通,到后来,直接传来了关机的讯号。 这一个晚上的顾禹是焦虑的,他在想,那个快递的出现,只是一个序章而已。 自己已经被那个神秘人给盯上了,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应该会发生更多的事情。 在顾禹看来,那个人盯上自己并没有什么焦虑的,他焦虑的是害怕七年前的连环杀人案会历史重演。 一个人躺在沙发上辗转反侧,凌晨三点钟,手机来电铃声陡然响了起来。 以为是吴天才的来电,拿起电话来一看,却是一个陌生的来电。 电话接起来,一股冷意在这个冬夜从脚趾尖一直冒到了头顶。 ------------ 第50章 不速之客 电话那头的声音明显经过了处理,低沉的男声。 “朋友,久违了。” “你是谁?” “才六年而已,陆续,你不能这么快就将我给忘记了。” “你是谁?你在哪里?” “嘿嘿,我是谁不重要,在哪里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游戏又要开场了。不过,你可以称呼我为A,或者A先生也可以。” 兴奋,紧张。 兴奋的是,六年了,终于等到了和那个人正面交锋的时候。 两个多月之前,海阳市的连环杀人案,本以为是那个人的杰作,却原来只是一个模仿者。 而现在,那个人真的出现了。 紧张的是,这一回,自己还会不会还是看不清那个人的真面目? “好吧,A先生,请问你要玩什么游戏?” “为了听起来不那么血腥,姑且就叫做追逐游戏吧!哦不,确切的说,是狩猎游戏。猎人,猎物,保护者。” “什么意思?” “从现在开始到平安夜的零点,是我给你的时间,如果你找到了我的猎物,我会给你保护她们的机会。”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为什么?这句话问得太没水准了,猎人的工作不就是寻找猎物,然后将它们猎杀吗?” “你为什么要选择我?” “没有为什么?如果你可以继续过你的幸福生活,而不在意他人死活的话,你可以选择不予理会,但我会说到做到。 另外,不要试图来找我,我不会给你机会找到的,你应该将时间用在寻找我的猎物上。” 这一通电话到这里就结束了。 顾禹能不理会吗?当然不能。 在他的意识里,或许曾经的警察身份不能做为阻止那个自称为A先生狩猎的理由。 对手,一个强而有力的对手,才是顾禹要陪他玩这一场游戏的真正的理由。 在竞技场上,有这么一个对手才更令人兴奋,博弈方能显得更有意思。 七年前,五起受害者,不光外表有着相同的特征,而且都弹得一手的好钢琴。 除了第二起受害者周燕是一名高三学生之外,其余几名受害者 都有一个共同点,她们正在,或者曾经是连城音乐学院的学生。 所以顾禹认定A还是会将目标设定在音乐学院的学生,或者曾经是音乐学院的学生。 白梅,是顾禹找到的第一个与七年前,连城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有着相同特征的女孩。 海阳市音乐学院有相同特征的女孩不止白梅一个,还有另外一个女孩。 顾禹之所以认为嫌疑人的目标大概率是白梅,是因为白梅在校外的培训机构有兼职音乐老师,其日常生活轨迹,会给到有心之人的可乘之机。 12月8日,他跟着白梅有一个星期了。 基本摸清了其在培训机构上课的时间点,所以,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莲花小区等待白梅下课,然后一直跟随着她回到学校安全为止。 没想到的是,白梅这姑娘警惕性还挺高的,所以这一个晚上,自己就被当作变态被喷了一脸的防狼喷雾。 …………………… 早上8点,车子停在音乐学院对面的划线停车位里。 9点钟,白梅有课,她一般是在8点钟出学院的大门,然后乘坐8路公交车,经过12个站之后,到达莲花小区。 时间已经指向了8点30分,白梅的身影还没有出现。 兰梅来了电话。 “老公,你在哪里?” “我……” 还没有想到说一个什么样的理由,兰梅继续道。 “蛋宝昨天晚上睡觉不老实踢了被子,一早起来咳嗽发烧。你快点回来送他去医院看一看。” 车子驶离了音乐学院,往民宿村急驰。 车子快到村口的时候,手机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本以为是推销的号码,接起来的时候,却是那个声音,那个低沉的声音。 “陆续,你输了,猎物已经在我手中了。” “不可能,你的猎物是谁?” “没什么不可能的,不要低估了我的能力。至于猎物是谁,你觉得我应该告诉你吗?” 车子在村口调了个头,急速朝着莲花小区驶去。 56号楼301室,是这家培训机构租的地儿。 白梅果然不在,老板说,白梅今天一天的课程排得满满的,本该早就来的白梅,人没来不说,招呼也没有打一个,手机也打不通,学生已经在那边等了近一个小时了。 老板脸上带着明显不悦的神色,以为顾禹是白梅的朋友,发了一通牢骚,大概意思是,年青的姑娘就是不靠谱,琴弹得再好有什么用,到底还是要有个老师的样子才行,机构里的老师要都向白梅这样,不打招呼想不来就不来,机构早就干黄了。 在顾禹表示自己只是朋友介绍来为儿子咨询钢琴课的时候,老板立马变了另一副嘴脸,热情地添水倒茶,努力吹嘘自己这儿的钢琴老师都是顶尖的,尤其是白梅,很多孩子都喜欢这位年青漂亮的老师。 老板热情的有点招架不住,兰梅的电话又来了,说蛋宝浑身上下烧得都快熟了。 车子在城市的街道上急驰,越是乱所有的事情越是奔涌而来,乱成了一锅粥。 白梅的手机关机,给她学校的宿舍打过去电话,那头一直没有人接。 车子又一次开进民宿村口的时候,白梅宿舍的电话终于有人接了,一个好听的女孩声音。 “喂。” “我找白梅。” “白梅不在。” “她出去了吗?” “不知道,她好像昨天晚上就没有回来。” 车子驶进客栈,之前的吧台小妹小赵自从出事之后,精神受到不小的刺激,被她父母给接回家去了。 吧台新招了一个话不多,挺乖巧的一个妹子—小雨。 小雨说兰梅等不及,直接开车带着蛋宝去医院了,至于是哪家医院,没说。 小雨说话间的神色一直不太对,最后终于鼓足勇气道。 “老板,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你说。” “梅姐那么漂亮,蛋宝那么可爱,我想不通,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难道家花真的没有野花香吗?” 顾禹诧异:“小雨,你们女人是不是都爱多想,我不是那样的人。” ------------ 第51章 不速之客 小雨麻利地擦着吧台,头也不抬。“你不是那样的人?天天大晚上的往外跑,昨天还一整晚都不回家?这一大早的,连自己儿子生病都顾不得,男人呀,狠起心来真可怕。” 小雨也不给顾禹解释的机会,顾禹也没时间跟这个小姑娘瞎扯。 海阳市儿童医院,蛋宝从小就在那里看病。 顾禹赶到的时候,蛋宝已经在输液室打上点滴了。 兰梅见到顾禹,一张疲惫的脸散发着肉眼可见的乌云。 声音冷得可以:“你倒是舍得出现,要真等你救命,恐怕我们娘俩早就去见阎王了。” 这个时候,解释就是掩饰,顾禹没有为自己辩解。 有的时候,孩子就是调和剂,蛋宝见到顾禹是高兴的,在兰梅面前为顾禹辩解。 “妈妈,爸爸来了蛋宝就很高兴,病好像好了一大半呢。” 在药物的作用下,蛋宝靠坐在顾禹的怀里睡着了。 蛋宝从小身体还行,但每到换季的时候,总要来一场感冒。 其实发烧也很正常,顾禹明白兰梅为什么这一次情绪不对。 她是借着蛋宝生病的事情对自己发难,说实话,她对自己还是不够信任。 这个时候的顾禹,内心是煎熬的。 像他这样的人,到底配有家,配有孩子吗? 表面上平静无比,内心其实已经慌得无法形容。 到底是这几年平静的婚姻生活让自己失去了警惕性,养成了一种惰性,沉浸在安逸的假象当中,失去了原有的敏锐。 如果自己跟着白梅的时候,不那么大意,也不会被白梅给发现,昨天晚上自己也不会中了白梅的防狼喷雾,给了A可乘之机。 到底是自己疏忽大意了。 一个多星期了,天才吴也联络不上,城中村天才吴的住处,房门紧闭,房东说有好些日子没有见天才吴了,至于去哪里他也不知道。 房东在顾禹跟前抱怨:“小吴房租都欠了一个半月了,你是他的朋友,见到他跟他说一声,我只给他一个星期的时间,他要再不来,这间房子我就租给别个了。” 令顾禹不太明白的是,以天才吴的智商,他又在外头接活,收费也不便宜,赚那么多钱都拿去干嘛了,区区几百块的房租还要欠着。 蛋宝因为感冒的原因,吃完药之后,早早就上床休息了。 客栈客人不多,兰梅坐在茶台前泡茶,小雨倒是勤快,一直在收拾前台的卫生。 她比小赵要利索得多,吧台收拾得井井有条。 整整一天了,兰梅终于开了金口。 “顾老板,你能不能别在那边晃来晃去的,晃得我头晕。你要是真想去见你相好的,我不拦着你,只要你出了这个大门,咱们就民政局见。” 心中有事,当然坐立不安。 夫妻之间,床头吵架床尾和,周三,是约定交差的日子,就算兰梅怀疑自己,一番亲热之后,气也消了大半。 临睡之前递给兰梅加了安神片的水,她睡得倒是快当。 这一个晚上,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几乎跑遍了整个海阳市,一无所获。 天亮的时候,再一次给白梅的宿舍去了一个电话,万一A的目标不是白梅呢? 好半天才有人接。 “我找白梅。” 女孩的声音带着愤怒:“她不在。” …………………… 2018年12月11日,距离白梅失踪已经过去了三天,电视新闻上,警方的悬赏报导。 8号的那天晚上,顾禹被白梅的防狼喷雾灼伤眼睛之后,因为视线的原因,将自己半个身子展现在了监控探头底下。 报导里,警方已经将他设定了绑架白梅的嫌疑人。 嫌疑人,身高180左右,一身黑色的运动休闲服饰,头戴着帽舌帽。 运动休养服饰上一个醒目的标记被监控拍了下来,右肩头蛋宝头天晚上幼儿园布置水彩画作业的时候,放飞了自我,弄了一手的颜料,然后那种混杂着各种颜料的手就攀上了顾禹的肩头,更让头疼的是,几种颜料里还掺杂着一种发光的颜料。 这一则悬赏报导里,警方在将顾禹当作了嫌疑人的同时,也给了顾禹一些线索。 那就是,当天晚上,在兰梅出现在莲花小区前面的长亭公交站的时候,上了一辆绿白相间的出租车。 从公交站附近的监控可以看到,司机的装束与跟踪白梅的那个男子差不多。 这辆出租车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海阳市跨海大桥桥头下。 桥头下是一个小型的公园,大晚上的公园也没有。 出租车就停在公园的桥墩子下。 车里空无一人。 经查,出租车属于海阳市大众出租车行,一位刘姓司机当天开的是晚班。 当天晚上,刘师傅将车子停在路边,和同行一黄姓师傅在路边的大排档吃宵夜。 两个司机师傅都属于特能聊的那一种,聊起来就放飞了自我,刘师傅的车子被人开走了也没有觉察。 桥头的小公园属于开放性质,四通八达,嫌疑人带着白梅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晚上,蛋宝睡了。 兰梅坐在沙发上,一脸严肃。 她说:“你坐下来,我有话问你。” 兰梅的手机上那一则音乐学院学生白梅失踪的新闻,就展现在顾禹的面前。 “能跟我说一说是怎么一回事吗?这位音乐学院的漂亮女孩,跟你是什么关系?” “我说她跟我没关系你信吗?” “顾禹,别把我当傻子。说吧,你把她怎么了?” “兰梅,我们之间连一点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吗?” 兰梅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回屋将顾禹那一件黑色的运动衣拿出来甩在沙发上。 “我他妈的也想信任你,那你给我解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长时间的沉默。 兰梅几乎快哭了:“顾禹,你出轨我为蛋宝也可以装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你如果为了女人,做出违法的事情,我无法接受。你可以不做一个好丈夫,但你至少要做一个好父亲啊。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在蛋宝的面前?” “兰梅,我没有背叛你,我跟白梅也确实没有关系。在蛋宝的面前我也问心无愧。” “那你能跟我解释你为什么要跟着白梅?白梅的失踪到底跟你有没有关系?你不会真的像新闻上说的那样,是一个变态吧?” ------------ 第52章 不速之客 到底要怎么跟兰梅解释? 又或者解释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需要解释吗? 顾禹不太懂得煽情,但这一个晚上,他觉得有煽情显得非常有必要。 走过去,拉着兰梅坐下来,然后将她拥在怀中。 “老婆,还记得七年前你见到我的样子吗?那个时候,我孤身一人,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你是一个聪明的人,应该明白,咱们都有着不想让人知道的过去。 几年以来,我一直在寻找那个真相。现在那个真相就在眼前,我需要的是时间。” 女人是需要哄的,兰梅的态度软了下来。 “你说的那个真相是什么?就不能告诉我吗?” “知道对你并没有什么好处,你只需要知道。我顾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我所有的财富就只有你和蛋宝。” 女人到底是心软的,兰梅选择了妥协。 “好吧,既然你不想让我知道,我也不强求,但我想知道,寻找那个真相还要多久?危不危险?” “如果顺利,这件事情很快就会结束,如果不顺利……” “不顺利会怎样?” “不会怎样。” 顾禹明白,他面对的是一个高智商的罪犯,如果不顺利,会有很多种不好的结果。 但他不能让兰梅担心。 临睡前,兰梅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又问。 “老公,你说的那个真相可不可以不要去找,咱们还是过自己平静的日子不可以吗?” “我没办法逃避,也没有选择权。” 兰梅没有再说话,翻了个身,说她睡了。 …………………… 2018年12月15日,第二位失踪的女孩,同样来自于海阳音乐学院的一位女生——杨涪。 杨涪,与白梅具有同样的特征,眉心之处有一颗美人痣,一头齐腰的长发。 与白梅不太相同的是,她的皮肤相对黑一些,同学们都称她为印度美人。 她的钢琴弹的不错,在学校期间拿到过各种钢琴比赛奖项。 顾禹并没有第一时间将她例为A注意的对象,是因为杨涪家境殷实,性格相对文静,没有男朋友,生活轨迹相对简单。 A要对她下手的话,相对比较难一点。 白梅失踪了好几天,顾禹并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 四天前的深夜,A换了一个手机号码给顾禹通了一分钟的电话。 他说:“陆续,我已经物色到第二个猎物了,这个妞比白梅要正点得多,我劝你不要顾此失彼,到头来鸡飞蛋打一场空。” 顾禹听从了A的建议,目前他要做的就是找到A的第二个猎物,只要盯紧了第二个猎物,不怕A不现身。 眉心处有一颗痣的人并不多,在音乐学院只剩下杨涪这个姑娘,所以几天以来,顾禹都在盯着杨涪。 好在,杨涪的生活轨迹相对简单,也不用乔装改扮跟在她的身后。 2018年12月15日这一天,好几天没有出过校门的杨涪出了校门,和几个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去市人民会堂参加钢琴比赛。 按理说,这样的比赛艺术成分高于娱乐成分,看的人应该不多的。 到了会场,顾禹才发现,不大的礼堂坐无虚席。 一打听,才知道举办单位给海阳市各大中小学都免费发了票。 好多家长带着孩子来接受艺术熏陶,感受艺术氛围。 顾禹没有票,在礼堂外头看到一个独自来接受艺术熏陶的中学生模样的男生。 男生并不像其它参加者那么急着入会堂,而是在会堂外面的水泥路面上玩滑板。 滑板玩得确实很溜。 顾禹凑上前去搭讪,十分走心地表扬了小伙子玩滑板的技艺高超,小伙子被表扬之后,高兴的表情溢于言表,在顾禹面前表演了几个高难度动作之后。 顾禹表达了自己的诚意,从兜里掏出两张百元大钞从男生手里头购得了这一张入场票。 阶梯会场,男生的座位十分靠后。 表演开始的时候,外头的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看向舞台的中央,只能看到上面的人头,几乎辨别不出谁是谁在表演。 至于钢琴声,会场里大部分孩子的声音几乎将钢琴的声音给淹没了。 间或能听到主持人的声音响起。 这一张票只是一个入场券而已。 找了半天才找到后台的位置,想要进去,却被一名保安给挡在了外头。 顾禹说自己是音乐学院的老师,有学生参加比赛,保安铁面无私,坚决不让进。 也怪不得安保如此严格,比赛的五个评委有两个在国内颇有些名气,另两位来自于宝岛的青年艺术家。 还有一个说不上来名字,但从年岁上看来,属于德高望重的那一类型。 舞台左右两端是安全出口,那里离舞台近,离坐在前排的评委也近,有一些观众也站在两边,拿着手机对着评委席的方向拍照,顾禹也混在其中。 相信有大半的观众不是来看表演的,名人效应,大多数人都是来看名人。 杨涪不愧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她比赛的曲目是《致爱丽丝》,被安排在了压轴表演。 钢琴声一响起来的时候,整个会场突然安静了下来。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会场突然变了颜色,整个舞台也换了背景。 漫山遍野的白雪,琴音就是从那所幽静的小院里悠扬地飘散开来。 男孩穿着单衣瑟瑟发抖地站在院子里,母亲坐在贴着窗花的窗前,手指翻飞之间,那一曲《致爱丽丝》就从棉布帘子缝里挤出来,刺激着男孩的耳膜。 每到这个时候,男孩就拿手捂了耳朵,努力不让每一个音符强行闯入自己的耳朵。 母亲特别偏爱这一首曲子,她心情好的时候,会对男孩说起他的父亲,一个特别有才华的男人。 当她描绘出她和那个男人一起弹奏这一道曲子的时候,脸上散发着男孩从来就没有见过的光芒。 故事讲完的时候,母亲脸上的光瞬间就黯淡了下去。 曲子弹到了后半段,背景变了颜色,漫山遍野的白雪黯淡了下去,属于夜的颜色下来了,越来越暗,直到伸手不见五指。 ------------ 第53章 不速之客 掌声响起来的时候,背景回到了它本来的颜色,杨涪一身白色的礼服,一袭长发从钢琴前站了起来,朝着观众鞠躬。 站在安全出口的观众,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举着手机大着胆子往舞台跟前凑。 顾禹也被不由自主地挤到了舞台前。 某个狂热的女粉丝,尖着嗓子朝评委席喊道。 “毛柏,我爱你。” 毛柏是那位年过而立之年,正当魅力无限,来自宝岛的音乐家。 女粉丝边叫着,边朝着毛柏就要扑过去。 当然,她没能如愿。 从旁边一下子冒出好几个保安出来,形成一道人墙。 女粉丝和她的偶像就被分隔开来。 女粉丝仍旧不甘心。 “毛柏,我是你忠实的粉丝,能给我签个名吗?” 毛柏嘴角象征性地咧了一下嘴,拿手朝着女粉丝的方向摆了摆手。 台上的主持人的声音响起来,评委们开始给选手们投票打分。 女粉丝最后被两个保安给架走了,安全通道的人也被保安给清理走了。 顾禹被一位身形高大的保安给拽出了好远,这位保安的面相一看就不太友好,一脸络腮胡子,声音十分不耐烦。 “你的票呢?拿出你的票来。没有票的话只能请你出去了。” 从衣兜里掏出那一张票,络腮胡子看了顾禹的票,声音越加的不耐烦。 “你的座位在最后面,你怎么跑到这前面来了?马上回到你的座位上去,别在这儿添乱。” 大胡子朝着不守规矩的人吆喝,一面嘀咕:“这都是些什么人呐,还有没有点素质了。” 比赛已经接近尾声,顾禹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再回到大后面去,这个时候的他应该是离杨涪越近越好。 但这个保安是一个十分简单粗暴的主,尽管顾禹表明自己是带学生来参加比赛的老师,但他一点都不退让。 一面将顾禹往后面推搡,一面操着一口浓郁的南方口音大声嚷嚷道。 “别再废话啊,再废话就请你出去。还说是老师,还能不能当一个文明的观众啦?” 比赛结果毫无悬念,冠军得主就是杨涪。 颁奖开始的时候,顾禹才发现,舞台上并没有杨涪的身影,代替杨涪领奖的却是音乐学院那位年青漂亮的女老师。 心一下子就跟着慌了起来。 对于观众来说,谁得奖似乎并不重要,会堂人声此起彼伏,主持人说了一些什么,压根就听不清楚。 顾禹立刻冲到了舞台前,这个时候,那位刚才一直站在舞台边上的保安不在了,换了一位面善的小保安。 当顾禹往后台跑去的时候,那位小保安喊了一嗓子。 “嘿,你往哪里去?” “我找我的学生。” 小保安没再吱声,由着顾禹去了。 后台人不少,没有得奖的学生们都在收拾东西准备撤了,急切地转了一圈之后,没有发现杨涪的身影,倒是看到了一个和杨涪一起来的姑娘。 顾禹上前问那位姑娘:“杨涪呢,冠军都不上台领奖的吗?为什么找老师代替?” 姑娘双眼十分疑惑:“杨涪刚才有些不舒服先回去了,主持人也同意让王老师代领奖,怎么啦?” “她和谁走的?走了有多久?” “我,我本来想陪她一起走的,她不让。刚才才出去,这个时候车不好打车,估计还在……。” 后门出去是礼堂的地面停车场,杨涪穿的表演服是白色的纱裙,纱裙外面套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 夜幕下,她一身白特别的明显。 此时,她正捂着肚子,在那位络腮胡子保安的搀扶下往停车场走去。 很快在一辆白色的轿车旁边停了下来,保安服务非常周到,打开后座车门,让杨涪上了车,自己上了驾驶座启动了车子。 参赛选手身体不舒服,主办方为什么会让一位五大三粗的保安在服务?而且这位选手还是女孩。 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顾禹追了上去。 那辆白色的车子油门轰的很足,在前方绕了一个弯,往出口驶去的时候,从顾禹的身侧急驰而过。 只差了几米的距离。 两束大灯晃过顾禹的眼睛,从侧窗看过去,络腮胡子正咧了一口大白牙朝着顾禹笑,伸出右手对着顾禹比了一个挑衅的手势。 工具车追出去的时候,在收费处耽误了一分多钟。 出口处的收费杆好半天识别不出车牌号码来。 车子倒出来,前进,试了好几次终于可以。 只这么分秒的时间,就差之千里。 会堂位于市中心地带,附近还有一处音乐喷泉景观,又是周末,这个时间段正好是车流繁忙的时候。 车子驶出去之后,立刻汇入了茫茫车流之中,那辆白色的车驶去了哪里?难以分辨。 工具车朝着前方加足了马力驶出去,下一个十字路口很快就在眼前。 左转?右转?直行? 直行的绿灯还剩最后5秒,来不及考虑,直接冲了出去。 ……………… 2018年12月18日,海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碰头会议上,除了刑侦支队的一帮人员之外,还有两位熟人。 赵青云,连城公安分局青羊分局刑侦大队的队长,赵青云的手下陈松林。 与会人员一个二个神色皆凝重,尤其是周局,一脸严肃地盯着队长秦海。 秦海头皮发麻,清了清嗓子开始说话。 “在讨论案情之前,大家先欢迎来自连城的赵队长和陈警官。 大家都知道,上一次在管福一案中,赵队长详细介绍过,七年前发生在连城的几起连环凶杀案,至今凶手仍旧逍遥法外。 赵队长的办案能力大家是有目共睹的,要不是赵队长,兴许咱们现在还在抓瞎。 管福一案最后确定是模仿作案,也让大家松了一口气。 这一次赵队长和陈警官不远千里而来,是因为最近在本市发生的两起失踪女孩案件,失踪女孩与七年前连城的受害者特征相似,作案手法也颇为雷同,不排除当年的凶手在蛰伏了七年之后,又开始疯狂作案。 同志们,年底了啊! 希望大家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头来,全力配合赵队长,希望在嫌疑人下一次动手之前将其绳之以法。” ------------ 第54章 不速之客 周亚男介绍案情。“第一起失踪者,白梅,时年20岁,S省C城人,海阳市音乐学院在校学生。 2018年12月8日晚10点30分左右,在本市莲花小区外面的公交站,上了嫌疑人开的出租车之后处于失踪状态。 根据我们的调查,嫌疑人趁着出租车司机在路边大排档吃宵夜的工夫,将出租车开走。 嫌疑人作案手法熟练,虽然出租车途经的地方遍布监控探头,但嫌疑人经过了伪装,在所有的监控当中,没有看清楚嫌疑人的真面目。 出租车最后被扔在了跨海大桥下的白堤公园内,之后再也没有找到嫌疑人和白梅的踪迹。 在莲花小区外通往主路的巷口,有一处监控探头,我们发现了嫌疑人的身影。 但也只能看清嫌疑人的侧身,不能看到其真实面目。唯一有特征的是,嫌疑人身上穿的那一件黑色的运动休闲服,右肩上有一种类似能发光的颜料。 这是莲花小区莲花巷的那一处监控,大家看一看。” 画面播放,画质清晰度不太高。嫌疑人从阴影处走到了监控画面当中,速度很快,只是分秒之间。 赵青云喊了暂停,画面定格在嫌疑人的侧影上。除了身形之外,面部只看到了模糊的一只耳朵和四分之一的侧脸。 “从身形上看,这个人跟陆续很像,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周局:“赵队,你能确定嫌疑人就是陆续吗?” 赵青云摇了摇头:“无法确定,毕竟有七年没见了,这个人的身形上和陆续相似,但七年的时间,他有没有长胖?或者长瘦?” 秦海让周亚男放大了画面:嫌疑人右肩上的颜料,有好几种颜色。 嫌疑人身上为什么会沾上颜料?跟他从事的是否工作有关?油漆工?画画?或者卖油漆的? 赵队,你所认识的陆续,他会画画吗?” 赵青云:“陆续确实会画画,但我见过他画的一般都是素描。尤其是人像,当年我们一起共事的时候,他展露过几回。 在几起案件的调查当中,经过目击者的描述,给嫌疑人画过像,十分逼真。” “也就是说,你看到的都是因为工作的需要而画的素描,并不知道他私下里会画其它的画?” “可以这么说。” “那么我认为嫌疑人是陆续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他现在在海阳市,从事的也许跟绘画有关的工作。最初我们判断嫌疑人有可能从事的是绘画方面的老师。 莲花小区附近就是实验小学,小区里各种培训班都有,其中书法绘画方面的就有好几家。 但是经过我们走访调查,没有发现嫌疑人的踪迹。 他会不会从事的其它跟绘画有关的工作?这也是我们接下来要调查的工作。” 赵青云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一拍脑门:“小周,再将刚才的监控画面看一遍。” 画画持续播放,与会人员皆一脸疑惑。 赵青云特别激动:“停。小周,将画面调整到嫌疑人的右手上面,放大,再放大。” “周局,我确定这个人就是陆续。因为他右手上有一道明显的伤痕。大家看,嫌疑人的右手手背。” 画面放大之后,画质虽然更加的模糊,但右手半个手背上,一道深色的印子。 “自从我认识陆续的时候,他右手手背上就有一道很深的伤疤。我问过他,这伤是怎么得来的,他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 周局松了一口气:“确定嫌疑人就是陆续的话,相对就好办多了,接下来,大家全力在全市寻找陆续。我就不信找不到他。” 亚男:“周局,我们现在是立马出去找陆续呢?还是要继续介绍第二起失踪者。” 周局一脸不可思议:“当然要介绍案情啊,这还需要我说吗?” 亚男:“第二起失踪者,杨涪,时年20岁,与白梅一样,同为海阳市音乐学院的学生。 12月15日,杨涪在市人民会堂参加钢琴比赛。 杨涪当天晚上比赛发挥得不错,表演完曲目之后不久,杨涪连着跑了好几趟厕所。 临上场领奖之前,杨涪对陪同她一起来参加比赛的赵老师说,有可能是晚饭吃得不干净,实在是坚持不住了。 赵老师看着杨涪实在是难受的样子,最后决定替杨涪上台领奖。 杨涪的同学周晓雨,当天晚上也参与比赛,但没有得到名次,心情不是特别好,她没有选择送杨涪一起去就医,而是选择在后台等待老师。 赵老师跟我们反映,当天晚上,杨涪,周晓雨和赵老师三个人一起在一家餐厅吃的晚饭。 她和周晓雨都没事,为什么唯独杨涪就拉了肚子呢? 经过我们的调查,初步推断杨涪上台表演之前喝的那一瓶水有问题。 之所以作出如此推断,是因为提供这些水的人就是嫌疑人。 这是会堂的监控,大家可以看一看。” 监控画面还算清晰,在杨涪上台之前的十分钟。 画面上是一位身着保安服的男人,男人身形高大,脸上的络腮胡子很明显。 周亚男继续解说:“画面上的这一位保安,就是带走杨涪的那个人。 根据我们调查,这位特征比较明显的嫌疑人,在杨涪上台前的十分钟,搬来了一箱维C的饮料,说是主办方提供给选手和在场工作人员的。 在场的人几乎每个人一瓶,周晓雨说,当时她和杨涪在一起。两个人本来是不想要的,那个保安非常热情,拿了两瓶来,给了她和杨涪一人一瓶水。 杨涪接过去当时就喝了大半瓶,杨涪从台上表演下来之后,不一会儿就说肚子不舒服,接连上了好几趟厕所。 礼堂后门的监控中,杨涪当时捂着肚子从后门出去之后,那名保安也紧跟了出去。 在后门的监控当中可以看到,保安对杨涪说了一些什么,然后杨涪就跟着他走了。 礼堂后面的停车场,杨涪跟着那名保安上了一辆绿牌车,停车场出口的监控视频当中,很清晰的拍到了绿牌车的车牌号码。 经查,这辆海D8F56的国产车系海阳风驰出租车公司的网约车。” ------------ 第55章 不速之客 赵青云有了疑问:“我可不可以理解为,嫌疑人以保安的身份接近杨涪,他递给杨涪的那瓶水有问题。然后借口带杨涪去看医生的方式,将杨涪给骗上车。杨涪涉世未深,落入了罪犯的圈套。” 周亚男:“是的,那名保安,经过我们的调查,确认是嫌疑人伪装的身份。” 陈松林:“一名保安混迹于会场中间,难道就没有人发现吗?” 秦海:“是这样的,当天举办的钢琴比赛,主办方邀请了好几位颇有名气的音乐家作为比赛的评委。 为了安全考虑,除了礼堂本身的保安之外,还从保安公司借调了一批安保人员。 所以不认识对方也在情理当中,当时在场的安保人员都认为嫌疑人是对方的安保人员。” 陈松林:“可从监控当中看上去,嫌疑人与第一起失踪案件的嫌疑人除了从身形上差不多之外,并不是一个人啊?确定两起案件都是同一人所为吗?” 王强:“哥们,嫌疑人敢堂而皇之地出入礼堂,将自己暴露在监控之下。如果嫌疑人真的像赵队说的那样是一个天才的话,我觉得他应该是经过了乔装改扮的。我敢打赌,那一圈浓得有点吓人的络腮胡子是粘上去的。” 赵青云:“单从监控画面上看,两起案件的嫌疑人是有区别的,表面看起来是完全不相同的两个人。 第二起案件的嫌疑人看似是将自己完全暴露在人群中,他应该是有备而来的。 小王说得对,嫌疑人的胡子完全有可能是粘上去的。 另外,他戴着安保人员的帽子,陆续的眼睛深邃,写满了故事,如果不是帽檐挡住的话,我一眼就可以认出他来。” 周亚男将监控画面重新走了一遍,然而定格在嫌疑人的右手上。 画面放大,赵青云的脸色瞬间变了。 “赵队,我敢肯定,这两个嫌疑人不是一个人。如你所说,陆续的右手上有一道很深的疤痕,可这个人没有。” 赵青云点点头:“是的,我敢肯定,他们不是同一个人。” 阿超:“难道说,嫌疑人还有同伙?” 王强:“现在看来,嫌疑人要么有同伙,要么两起案件毫无关联。” 周亚男:“两起案件的失踪者,同为音乐学院的学生,她们也有共同的特征,眉心之处都有一颗美人痣,她们都弹得一手好钢琴。说毫无关联不太可能。” 赵青云:“嫌疑人开的那辆车呢,有没有查出什么线索。” “那辆网约车最后也是在跨海大桥下的公园里发现的,等警方到达的时候,车里空无一人。” 陈松林:“网约车的司机呢?” “这辆网约车属于挂靠出租车公司,实际车主黄刚。 当我们找上门的时候,是黄刚的老婆开的门。 黄刚不在家,其妻子说他老家母亲生病,已经回老家好几天了。 小区里的停车费每个月要好几百,为了省点钱,车子就停在小区外面的死胡同上,小区好多车都停在那里。 那条路上没有监控,从胡同出来有一个十字路口。 嫌疑人在当天下午的3点多开着黄刚的那辆车出现在十字路口的监控当中,车子的遮阳板被放了下来,嫌疑人戴着鸭舌帽,身着黑色的休闲服。 看不出来真面目,嫌疑人将车子直接开到了人民会堂停车场。 那之后,嫌疑人一直呆在停车场,直到音乐比赛开始。 经过我们调查,黄刚在案发当天,确实在千里之外的老家,嫌疑人不可能是他。” 赵青云:“能将嫌疑人在十字路口的监控画面调出来吗?” 亚男:“当然。” 监控画面持续播放。 赵青云:“反向侦察呢,嫌疑人从哪里来,他总能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吧!” 秦海:“很遗憾,黄刚家附近有一家大型百货大楼,人流量太多。嫌疑人应该是经过了伪装进入了百货大楼,然后从百货大楼里再次改头换面。经过地下通道,避开监控进入黄刚停车的位置。” 赵青云:“嫌疑人为什么会选择黄刚的车?说明他事先经过了踩点,知道黄刚那几天不在家。他会不会就住在附近?或者跟黄刚住在同一小区?” 秦海:“我们也想到了这一点,但黄刚所住的小区不是一般的大,几百栋楼,上万户人家。 东西南北四道大门,也没有设门禁卡,任何人都可以出入,附近又是城中村,来来往往的人流量那是相当的大。 附近派出所民警也跟着我们走访调查,至今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 周局发了言:“赵队,我记得之前你介绍过陆续,说这个人性格孤傲,喜欢独来独往。你觉得他会有同伙吗?那个大胡子嫌疑人到底跟他有没有关联?” 赵青云摸了摸脑门:“以我对陆续的了解,你说的那一种不太可能。他这个人相当自负,也不轻易地相信别人。我实在想不出他会有同伙的可能性。” 周局:“那你怎么解释这两起失踪案件?” 赵青云:“我无法解释,受害者特征相同,嫌疑人的交通工具最后出现的地方也相同。要说这两起案件没有关联,也不可能。” 周亚男:“杨涪的同学周晓雨提供了一个细节,杨涪当天出礼堂不久,有一个陌生男人到后台询问过杨涪为什么没有上台领奖? 但这个人是谁?周晓雨说她是一个重度脸盲者,只记得那个男子大概三十岁左右的年纪,长什么样,完全没有记忆。 我们让周晓雨在礼堂监控当中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辨认,周晓雨最后几乎崩溃了,说她真的不记得那个人长什么样。” 赵青云:“所以你们认为这个男人有嫌疑?” 周亚男:“没有,最后我们经过走访调查,觉得周晓雨所说的那个男子很有可能是主办方一位叫刘行的负责人。 刘行说,当时台子上宣布领奖的时候,作为冠军得主杨涪却没有上台,他到后台问了一嘴。有人回答说杨涪身体不舒服,他也就没有再问了。” 碰头会议结束的时候,赵青云又让亚男将礼堂的监控再次播放了一遍。 播放完之后,他确定是自己多虑了,他在监控当中看到的那个身影,只是一个跟陆续身形很像的人,但长相容貌完全不一样。 ------------ 第56章 不速之客 午夜的天台,海面上灯塔红色的灯光在黑夜中指引着过往船只的方向。 手机铃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特别地突兀。 一个陌生的号码,却是熟悉的嗓音。 黑夜里,这样一种低沉而又带着挑衅的声音,令人相当不愉快。 “陆续,这一场狩猎游戏,你又输了。赢得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倒让我怀疑你这警界大神的称号是不是徒有虚名。” “哼哼……”回给对方的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轻蔑。 果然,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怒气。 “你在笑什么?是不是不服气?不服气又能怎样?七年前你输了,七年后你还是一而再的输。跟你这样的对手过招,感觉越来越没有意思。” “哼哼,小丑,你从来就不是我的对手。在我眼里,你只不过是一个躲在面具下面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小丑,一个只知道躲在暗处,以猎取弱小生命为乐趣的变态。一个变态,还不配当我的对手。” “哈哈,变态?你说的没错,我是变态,但你呢?你又能正常到哪里去?在我眼里,你是一个懦夫,一个不敢直面自己的懦夫。” “你为什么一直针对我?” “原因很简单,人活在世上太过于无聊,我需要一个对手,方能衬托出我的存在感。碰巧,在我想要找到一个能与我匹配的对手之时,你出现了,我就想看一看,令连城多少罪犯望而生畏的警界大神,到底有多厉害。 陆续,你确实比那些没有脑子的警察要强那么一丢丢,七年前,你找到了我,确切地说,是我故意露出破绽让你找到了我。但你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你他妈的太自以为是了,太过于自负了,那天晚上,你要不是一个人单独去了那个废弃的工厂?你又怎么能入了我的圈套呢?” “仅仅是想找一个对手,就要伤害那么多无辜女孩的生命吗?” “没有生命的赌注,游戏玩起来就一点意思都没有了。陆续,咱们七年之后的这一场游戏就要接近尾声了。 我在海阳的第三个猎物出现了,这是我给你最后的机会。找到她,保护好她。不然,当圣诞钟声高响的时候,她们通通都会成为平安夜的祭品。” “猎物?你不是一个合格的猎人。虽然我醒悟的有点晚,现在应该还算不太迟。白梅,杨涪两个女孩,其实她们一开始都不是你的猎物,是我把她们变成了你的猎物。” “哈哈哈,陆续,你要再不醒悟,我都快怀疑你是一个大傻子了。没错,我压根就没有什么猎物,所有的猎物都是你送上门来的。” “所以呢?你要变成一个真正的猎人了吗?” “当然,说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好的猎人必须有一个或者两个得力的猎犬,在之前,你就是那个得力的猎犬。现在,我的这个猎犬开始耍脾气了,没关系。合格的猎人没有猎犬,照样能捕获好的猎物。 陆续,我要是你,放聪明一点,当猎物掌控在你手里的时候,你还有一线机会。如果猎物掌控在我的手中,你恐怕连一线机会都没有了。 所以,听我的劝,下一个猎物在哪里,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这一通电话打得够久了,可惜的是,天才吴一直没有联络上。如果天才吴在的话,早就可以定位A的行踪了。 挂完这一通电话,顾禹非常沮丧。 虽然自己识破了A的诡计,但A说得对,当猎物掌控在自己手中的话,机会更大一些。 如果连自己都不知道猎物是谁,又谈何来找到A。最终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找到另两位女孩? 一阵阴冷潮湿的海风没有打招呼从天台上呼呼而过,紧接着一只硕大的蟑螂像一只小老鼠一般在天台上飞快的爬行。 它出现的太不是时候了,所以它注定被踩成了肉饼。 凌晨2点,蛋宝又踢了被子,一到冬天,他总是感冒,都跟他晚上总是踢被子有关。 回头得让兰梅从网上买一个睡袋来,这小子非得要给他严严实实地裹着才行。 从蛋宝房间里出来之后,兰梅披着睡袍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倒吓了他一跳。 “怎么啦?” “没怎么,睡醒了看你不在,出来看看。” “给蛋宝盖被子来着。” “老公……” “嗯?” “你寻找的那个真相找到了吗?” “快了。” 她的表情写满了担忧:“你实话告诉我,有危险吗?” “你放心,没有危险,我需要的是时间。不出意外的话,圣诞节就可以结束。” 她脸上瞬间有了光:“那好呀,我还在想元旦节的时候,咱们一家三口一起去冰城玩一玩,带蛋宝去见一见世面。他长这么大,还有没见过雪是什么样子。” “好的,你来安排,我和蛋宝都服从你的管理。” 兰梅回到房间门口又转过身来:“说定了喔,我先做做攻略。” “当然,你定就好了。” 她很高兴:“明天蛋宝知道了一定很开心,你不知道,他在我面前说了好几回,说他们班上的小胖去了冰城玩雪,还照了好多滑雪的照片。” 对于蛋宝,顾禹还挺愧疚的,自打出生之后就没有离开过海阳。 以前兰梅倒是提过几次,带蛋宝出去玩一玩。 顾禹倒没有表示反对,但也没有表示赞成。说到底,自己还是心虚,毕竟自己是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活在这个世上的。 之所以没有成行,另外一个原因,还是因为客栈,一到了放假客栈正是忙得要死的时候。 空了的时候,带蛋宝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前面那一片沙滩,退潮过后,会捡到好多贝壳,运气好的时候还会抓到螃蟹。 蛋宝有的时候还会问一些比较不好回答的问题。 他静静地看着大海,问顾禹:“爸爸,海的那一边是什么呢?” “海的那一边还是海。” “会不会有美人鱼?” “这个,应该有的吧!” “有没有鲨鱼?” “有的。” “鲨鱼会不会吃掉美人鱼?” “这个,我认为鲨鱼应该会很喜欢美人鱼的。” “为什么?” “因为美人鱼很美啊!” ------------ 第57章 不速之客 猎物,姚梦。 说实话,找到这样的猎物还真不容易。 姚梦并不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她眉心之处也没有美人痣。 顾禹见到她的时候,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威尼餐厅,顾禹的车停在餐厅外面的路边划线停车位。 住在客栈的一对老年夫妻,年青的时候曾经在海阳留下过美好的回忆。 这一次故地重游是来重温年青时的感觉。 夫妻俩年岁不小了,尤其是老爷子腿有毛病,行动不变。 客栈向来是人性化服务的,兰梅让顾禹是开车来接他俩。 《致爱丽丝》悠扬的音符就是从餐厅里面传来的。 这首曲子在顾禹的童年里其实就是一个恶梦,每当开头的音符弹起来的时候,他内心就开始颤抖,瞬间就会回到童年的外婆家的那所小院。 母亲拿着塑料尺子站在他的身后,每弹错一个音符,那把尺子就会毫不犹豫地往他手上抽来。 手背上就会留下数道红印子,憋着泪也得弹下去。 右手手背上的那道深深的疤痕,姥姥去世的那个冬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 母亲忘记烧炕,屋子里冷得跟个冰窖一般。 手指头冻得僵硬,弹起琴来一点都不利索,频繁出现弹错的音符。 母亲那天特别生气,打断了两把尺子,他还是频繁出错。 她暴跳如雷,烧火用的火钳,烧得通红通红的火钳,对着他的右手手背,毫不犹豫地按了下去。 顿时一股烤肉味道就弥漫在不大的房间里,那天他忘记了哭,整个世界变成了一片灰暗。 母亲这个角色,在顾禹的童年世界里充当过重要的角色。 数年以来,犹如梦魇一般,想挥都挥不去。 令人奇怪的是,自从母亲在那个雨夜掉下山崖之后,这么多年以来,他却一直不记得母亲的样子。 在记忆里,母亲不犯病的时候,对自己好得不能再好。犯病的时候,又是无比吓人的样子。 但真的要在脑海里具像母亲的样子,完全不能。 母亲墓碑上的照片,长发披肩的漂亮女人,唯独那张脸模糊不清,越想要看清却越是看不清。 ……………… 姚梦琴弹得不错,人也长得漂亮,一头齐腰的长发。高挑的身材,白白的皮肤。 跟当年的兰梅有点像。 她是一个热情奔放的姑娘,总喜欢穿着一件大红色的呢大衣。 跟着她也颇有些吃力,一个晚上,她会辗转很多个地方。 酒吧,咖啡厅,餐厅。 不工作的时候,也喜欢泡吧,喝点小酒。 特别正能量的一个姑娘,有的时候远远在跟在她的身后,顾禹多少有些愧疚,这么一个努力生活的女孩。 她应该有这一种与众不同的经历吗? 2018年12月24日,平安夜。 姚梦跟丢了。 玫瑰路上的那间叫Rose的酒吧,顾禹就坐在酒吧的角落里,点了一瓶苏打水,喝了一晚上。 姚梦弹了一首曲子之后,去了后台。 在以往,她去后台换完衣服之后出来,必定要喝两杯的。 但这一个晚上不同,因为是平安夜,酒吧里人挺多的,闹得慌。 十分钟之后,顾禹发现姚梦没有出来。 去了后台更衣室,正朝里面张望的时候,被一个浓妆艳抹的姑娘给轰了出来。 “流氓,你在看啥呐。” 姑娘的大红唇一张一合的,就挺吓人的。 “我找姚梦。” “姚梦?那个妖精,早就走了。” “走哪去啦?我怎么没有看着?” “谁知道呢,说是有人送她礼物,往后门走了。” “走了多久?” “她爱走多久走多久,关我鸟事。” 这种场所的女孩性格都挺让人难以琢磨的,顾禹识趣的退了出去。 车子停在酒吧外面的梧桐树下。 启动车子的时候,兰梅打来了电话,响了两声之后又挂了。 城市广场举办的平安夜狂欢活动,蛋宝幼儿园的同学家长小胖妈妈张罗的,好几个家长带着孩子一起去乐呵乐呵。 给兰梅回了电话,她那头很快就接了,没有听见她在说什么,但声音很嘈杂,活动主持人的声音从音响里传来,占了主导地位。 喂了几声之后,电话那头隐约可以听见小胖和她妈妈的声音。 挂了电话,应该是兰梅不小心按到了拔出键。 这一个晚上的顾禹其实是兴奋的,过了平安夜,不出所料,一切就应该结束了。 打开手机追踪APP,手机上的那个红点在城市的道路上急速的运动着。 姚梦上台表演之前,总喜欢先喝上一杯。 她杯子里的威士忌快要见底的时候,顾禹走过去,坐在了她的旁边,招手叫了服务生。 “琴弹得真好,不介意我请你喝一杯吧!” “当然不介意,这年头,能听得进去钢琴曲的人不多了。不管你是真心的,还是以接近我为目的的,我都开心。” 顾禹手里跟变戏法似的,变出一个紫色的手链来。 笑着对姚梦道:“送给你的,目的很单纯,不为别的,只为《致爱丽丝》。” 姚梦笑得特别好看,一张脸模糊得犹如雾里看花似的。 “我收下了,目的也很单纯,不为别的,只为《致爱丽丝》。” 一切都很顺利,顾禹看着姚梦将那个带有微型追踪器的手链,带在了左手手腕上。 此时那个追踪器的红点,就在距离顾禹两个红绿灯的道路上迅速地移动。 手机响了,A的花样还真多,又换了一个号码。 声音一贯的低沉:“陆续,我不知道怎么来形容你,在我眼里你可以说一文不名。你才是那个只配受人支配的小丑。” 顾禹回了他一个冷笑:“哼哼,你这话说得太早了,零点还没有到来,谁输谁赢还不一定。” 他那头胸有成竹:“得,一场注定就会赢的游戏一点都没意思。我不跟你废话了,我这边忙得很。今天晚上的猎物不太听话,挺费神的。陆续,期待你能找到我们。” 耳机里传来电话被挂断的嘟嘟声,瑟瑟海风从没关的车窗闯进来,从衣领子缝隙一直往脖颈里钻,渗进一股又一股莫名的凉意。 ------------ 第58章 不速之客 海阳大桥桥下,昏白的景观灯在海风下散发着瑟瑟的光亮。 那辆白色的汽车戛然停在了粗大的桥墩旁边,半个车身被桥墩给挡住了。 桥墩的旁边的绿化带里,两个身着警服的警员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A的骨子里就透着倔强与执着,这是他一贯的手法。 一艘快艇停在不起眼的角落里。 两个小时之前,海堤派出所的两名民警在桥底下值班。 嫌疑人最后出现的地方就在这里,不派人守着实在是说不过去。 虽然秦海觉得嫌疑人再一次出现在桥下的机率少得可怜,俗话说,只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 嫌疑人再胆大也不敢接二连三地选择同一个地方,那他就是在侮辱警方的智商了。 虽然说海阳市的冬天很温暖,但这大晚上的,瑟瑟海风吹着,怎么也得冷三分。 两名民警坐在背风的桥墩下,一面抽着烟,一面闲聊。 一位拾荒的大爷不晓得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桥下的,当两位民警发现他的时候,大爷正在翻不远处花台边的垃圾桶。 年青的民警朝大爷吼了两嗓子。 “嘿,你在翻什么呐,快点走开。” 大爷不听,继续翻。 翻就翻吧,还翻得特别不文明,大爷将垃圾桶里的东西全部给翻出来扔在地上。 一阵海风吹来,一地的垃圾就随风到处飞扬。 年青的民警气齁齁地走过去。 “都让你别翻了,你听不见吗?” 大爷站起身来,那顶破旧的渔夫帽遮挡住了他半张脸,几乎看不见他的眼睛,但年青的民警仍旧感觉出来大爷眼神里散发出来的挑衅。 左手翻垃圾的铁勾子朝着年青民警指了指,嘴里嘟囔着什么,听不清。 年青人上前就要去夺大爷手中的铁勾子,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倒了下去。 避风处,年长的民警一根烟抽完了,发现年青的民警没有回来。 从避风处转了出来喊。 “小王?小王?” 拾荒的大爷拖着硕大的垃圾袋朝着年长的民警走来。 “那个小伙子去撒尿去了。” 年长的民警做人没有那么较真。 “大爷,这么冷的天还捡废品呐。” “唉,没办法,白天捡的人多。晚上出来才有收获嘛。” 年长的民警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钞来。 “大爷,最近这里不太太平,我给您钱,您回去,别受冷了。” 大爷并不接钱:“廉者不受嗟来之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不要你的可怜,把你的烟给我一根就行。” 看不出来,大爷还挺有骨气的。 大爷接烟的那只手,修长细腻。 民警觉得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晚了,从手指尖传过来一阵电流,然后瘫软在地。 几分钟之后,大爷拖着垃圾袋步履蹒跚地走出了白堤公园。 两个小时之后,绿化带的两位民警还没有醒过来。 大爷注射的药效至少得管好几个小时,什么时候醒过来,或许凌晨,或许更久。 那辆白色的车停了下来,后座上漂亮的女孩处于昏睡当中。 司机身形高大修长,将女孩抱下车毫不费力。 几分钟之后,那艘快艇急速地驶了出去,直直地朝着不远处的灯塔驶去,就在以为要撞上灯塔的时候,它却在关键的时候转了弯。 工具车开到桥头的时候,到底晚了一步,那艘快艇刚刚好驶离岸边。 手机追踪APP上的红点一点一点地远去,最后有几分钟的时间停留在太阳湾。 工具车轰着油门朝着太阳湾,加大了马力行进的时候。 那个红点又开始移动起来,经过清水村,行进在虎头山蜿蜒的山路上。 夜色中,顾禹的脸色发着白,左手紧紧地握着方向盘。 其实早该想到的。 被人模仿,然后模仿别人。 不出所料的话,白梅,杨涪,姚梦,她们都应该被带到了虎头山上那一处待拆的院子里。 几个月前,管福模仿A作案的大本营。 如今,A利用了管福的大本营,谁也不会想到他会这么做。 院门虚掩着,上面挂了一个粗大的铁链锁,钥匙还挂在上面。 相比于几个月前,这所曾经漂亮的院落,此时萧条无比,院子里厚厚一层落叶。 车灯的光束打在院子的墙面上,那个大大的拆字倒是特别醒目。 十分钟之前,手机APP上的红点最后停留的地方就在这里。 可这个时候,这里静得出奇,静得好像从来就没有来过人一样。 不对劲,姚梦手腕上的追踪器在这里,可A呢? 院门前没有车,他要那么快的速度将姚梦带到山上,必定是一辆马力还不错的汽车。 出租车不太可能,势必会给警方留下线索。 是A发现了他的追踪,所以撤了吗? 说实话,这个时候的顾禹陷入了两难境地。 是要进院子查探?还是要继续开着车追踪A的行踪? 七年了,他当然想让一切都结束,让A露出他地真面目,才是真的结束。 时间,这个时候的时间对于顾禹来说是紧张的。 多停留一分一秒,都会让那个人离自己越来越远。 倒车,挂前进档。 手机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A低沉的声音。 “陆续,现在是11点05分,距离零点还有55分钟。你的时间不多了。” “你在哪里?” “你这个问题十分愚蠢,我要告诉你我在哪里?我不跟你一样蠢吗?” “你他妈的到底在哪里?” “嘿嘿,我就喜欢看你急眼的样子。我告诉你一个秘密,白梅,杨涪,姚梦。她们通通都不是我的猎物,她们从一开始就是你的猎物。 我是一名猎人,如果不能亲自寻找自己的猎物,我还是一个合格的猎人吗?” 沮丧,失望,无奈。 是此时顾禹的心情,自己到底被A这个变态给耍得团团转。 一只通体发黑的大狗,一双绿油油的眼珠子在黑暗中盯着顾禹好久了。 在他伸手推开院门的时候,突然从角落里窜出来,不停地狂吠。 好在,它被锁链给锁住了,铁链的距离限制了它的发挥。 它除了狂吠之外,什么也干不了。 二楼最右边的那个房间开着门,姚梦躺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人事不醒。 那根手链,好好地戴在她的左手腕上。 将手链上的追踪器给取了下来,转身下了楼。 ------------ 第59章 不速之客 车子拐上了院子对面的小路,小路上去,废弃的农家乐院子里,几个月前呆在那里的流浪汉。 此时正在窝在被窝里看手机。 五十块钱,借他手机一用。 他学精明了,拿眼梢瞅了一眼顾禹,还了价:“一百块,不用拉倒。” “我只有五十元现金。” “用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都可以。” 一分钟之后,一把水果刀抵在了流浪汉的脖颈之上。 “晓得这是么子么?水果刀,么子锋利得很,一不小心,你这脖子就会被捅出一个洞来。要想没得么子事,就按我说的做。” 手机给那个熟悉的号码拨了出去。 流浪汉:“警官,虎头山61号,有你们要找的人。” 电话那头的男人声音很急切:“你是谁?” 直接挂断电话,松开刀子。 流浪汉战战兢兢地摸了脖子,朝着转身就要走的顾禹道。 “嘿,五十块钱呢,你答应的。” “我答应在你讲价之前,在你讲价之后,没了。” “你,我记得你,上次你也借我电话用来着。下面的杀人案是不是你干的?” 得,没空搭理他。 ……………… 半个小时之后,警车的警笛声,让寂静的虎头山热闹了起来。 市公安局刑侦队秦虎和他的手下,来自连城公安局青羊分局的赵青云,陈松林。 他们在虎头山61号院子里头,发现了三个姑娘。 失踪了十来天的白梅,杨涪,还有一个姑娘,她没醒过来,也不知道她是谁。 几个月前,这所院子还有主人。自从出了人命案之后,院子的主人立马答应了拆迁公司的条件。 所以说,现在这所院子已经属于某地产公司。 院子的前主人颇懂得生活,一楼客厅的酒柜推开,就是一个地下室,前主人将这里另辟成了一个书画收藏室。 白梅,杨涪,被束缚住手脚绑在这个书画收藏室里。 生命体征平稳,神智也清醒。 到底是不是陆续将三位姑娘给弄到这里来的,白梅和杨涪表示那个男人每次来给她们送吃的时候,都是戴着一个大大口罩。 尽管他每次来的时候都是晚上,却都戴着一副墨镜。 七年前,陆续在连城公安局表彰大会上致了词,赵青云将那一段视频拿给两位姑娘看的时候。 白梅表示,嫌疑人绝对不是视频当中的那位年青帅气的警官。 白梅说,虽然嫌疑人从从身形上看与陆续有点像。 但与陆续不同的是,那个人的声音低沉沙哑,还说着一口与陆续完全不同的南方塑料普通话。 秦海表达了疑问:“会不会是嫌疑人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故意的?” 白梅肯定地摇了摇头:“不可能,如果他真的是视频上的那位警官的话,不可能急眼的时候,还飙了几句地道的闽南语。” 杨涪也表示赞同:“我是闽北人,我听得出来,那个人的确说的是闽南语,十分地道。” 王强:“赵队,你都说了陆续是一位天才,他在语言方面会不会也有天赋。再说了,这么多年不见他的人,他会不会一直呆在海阳,或者他身边熟悉的人就是当地人。” 赵青云:“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当年我是听说顾禹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但我没有亲眼见他说过。” 周亚男:“赵队,白梅失踪之前,跟踪白梅的那个人右手手上有一道疤痕。确定嫌疑人是不是陆续,看他手上有没有疤痕就可以了。” 白梅摇了摇头:“那天晚上我没有注意,但后来他每次来的时候,都戴着一个皮手套。” 杨涪却十分肯定:“那天,我在车里挣扎想跑的时候,那个人用手捂我嘴巴来着,那么明显的疤痕,我不会看不出来。我确定,那个人的手上没有。” 陈松林:“带走杨涪的那个人是一个大胡子,会不会两个人不是同一个人?” 杨涪又否定:“是同一个人。” “为什么?” “声音啊,说话声音的腔调是变不了的。我非常确定是同一个人。” 白梅也表示肯定:“是的,但我可以确定的是,那个人没有胡子。” 杨涪也跟着附和:“是的,那个胡子是假的。如果他那胡子是真的,那么浓密的胡子戴着口罩都能看得出来。后来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口罩边缘皮肤光滑白得发光。” 救护车停在院子里的时候,昏迷不醒的姑娘自己个先醒了。 这位漂亮的姑娘颇有些可爱,醒来的时候,揉了眼睛有点懵,问守在一旁的周亚男。 “我这是在做梦吗?” 亚男:“姑娘,你可长点心吧!你没有做梦,你被绑架了。” “绑架?不可能,我又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姑娘醒神了之后,确定自己个这一晚上的确有过不寻常经历。 她说:“两个小时之前,我在玫瑰路上的那间叫Rose的酒吧表演完之后,去了更衣室换衣服。 换完衣服刚出来,酒吧的一个服务员递给我一张纸条,说是一个客人给的。 纸条上写着:从后门出来,有礼物送给你。 我弹的是钢琴,算起来是比较高雅的艺术了。 在酒吧和餐厅这种场合,来消费的都是一些饮食男女。 真的要听高雅音乐,也不上这种场合来了。所以,每次轮到我表演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欣赏,更别说有人打赏了。 在这种场合表演,除了少得可怜的底薪之外,其余全靠打赏提成。 我父母离婚后又有了各自家庭,我从小和奶奶一起长大,奶奶年岁大了,身体也不太好,我需要钱。 所以,我一晚上要赶好多个场子,也比不得那些穿着极少的跳舞的或者唱歌的收入多。 服务员说,有客人要送给我礼物的时候,我还挺奇怪的。 从后门走出去,路边停了一辆白色的车。 汽车驾驶座上的司机打扮得挺奇怪的,一身黑,还戴着一个黑色的口罩。 十二月底了,晚上的天气虽然说不如白天温暖,但也不至于戴手套吧。 那个人却戴着手套,他伸了戴着手套的手,示意我过去。 我过去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座上。 我还没有开口说话,他就拿他那只戴手套的手捂住了我的嘴巴。 失去意识之前,我看到后厨那个帅气的配菜师傅靠在后门上抽烟,他抽烟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 第60章 不速之客 周亚男:“姚梦,你之前见过那个男人吗?” “我不知道,我还没来得及看他长的是啥样子。” “你觉得厨房的师傅看到你们了吗?” “应该没有吧!他边抽烟在边看手机。” “最近在酒吧表演的时候,有没有感觉有人在跟踪你?或者其它什么异常的情况?” “跟平常没什么两样啊,我这个人比较粗线条,或许有人跟着我没发现吧!” 120医生:“姚小姐晕过去之前,有没有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 “嗯,好像有,一股难闻的味道。” 医生:“那有可能是乙醚,但乙醚不能昏迷这么久,应该还有其它药物的成分。所以,建议姚小姐跟我们回医院作进一步检查。” 上救护车之后,姚梦突然想起来什么,对亚男道。 “警官,晚上表演之前,有一个客人送了我这个手链。算不算异常?” 亚男警觉起来,招手叫来了赵青云。 “你说的那个人长什么样?” “二十七八的样子,长得挺帅气的,温文尔雅。非常有绅士风度。” 赵青云拿出陆续的照片:“是这个人吗?” “不是。” “这个人你以前见过吗?” “说不上来,我一般没太注意。” “他说了什么?” “他应该是喜欢我弹的那一曲《致爱丽丝》。” “你表演完之后,他还在酒吧吗?” “要在平时,我倒没注意,但今天晚上,因为他送了我这串手链,我就多注意了他。我表演完之后,他还坐在角落里喝酒,所以我敢肯定车里的那个人不是他。” “能将你这个手链给我们拿回去检验一下吗?” “可以,不过要记得还我。虽然手链不值钱,但知音难得,毕竟是人家送给我的。” 赵青云转身对秦海道:“回头还得麻烦你安排一下,给姚梦口中的那个人做一个画像。我总觉得那个人有问题。” ………… 那个流浪汉,当赵青云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 他正缩在被窝里看不可描述的视频。 见到一帮警察的时候,他表现得十分不耐烦。 “就知道你们要来,大晚上的就不能让人安心地睡个觉。” 赵青云:“你这不还没睡吗?” 秦海在一边道:“哟,手机还不错嘛,最新款的水果手机。看来你这日子过得比我还好。” “二手市场买的,我哪里买得起这么贵的手机。” 赵青云:“是你给我打的电话,说下面有我想要找的人?” “是,又不是。” “到底是还是不是?” “是那个人将刀架在脖子上,逼我给你打的。我又不晓得下面哪里有你要找的人。” “那个人?什么样的人?” “警察同志,几个月前你也问过我的。没错,还是那个人。” “他有没有伤害你。” “警察同志,你眼瞎啊。他要真的伤害着我了,我还能这么悠闲地躺着看手机吗?” “那他为什么要将刀架在你脖子上。” “他想用五十块钱借我的手机用一下,我想要一百块。他二话不说就拿刀顶了我脖子上。” 秦海嘿嘿一笑:“该,打个电话一毛钱不用,给你五十你还不干。” 流浪汉:“警察同志,你厚道一点行不?大晚上,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赵青云:“能具体描述一下那个人的样子吗?” “上回不都说过了吗?” “请再描述一回。” “个子挺高的,穿的是一身黑,样子嘛,大晚上的,又没得灯,没看清楚。不过,听他说话声音还挺年青的。” “是标准的普通话吗?” “不是的,好像带着湖南口音。” “你是湖南人?” “不是。” “那你怎么听出来是湖南口音。” “说话总带着么子么子的,以前跟我一起住桥洞子下的一个大爷,他说他是湖南的,说话就带着那个口音。” 赵青云话锋一转:“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住在这里的?” “没多久,半年前吧!” “这山上一个人都没有,你一个人住这上面不害怕吗?” “大哥,我是一个流浪汉,贱命一条,又是一个男的,我怕什么?怕有人非礼我吗?” 秦海看着流浪汉,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一张看不出来颜色的脸,一进他栖身的包间里面,就有一股难闻的气味。 就算是有人要非礼他,也得要下得去手啊。 赵青云继续:“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其实上回来,大家就忽略了这个流浪汉,这一个晚上,又是他的手机给自己打来了的电话,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警察同志,我能不说吗?” “你可以不说,不过得跟我们去公安局走一趟。” “好吧,我说。你不问我都差点忘了我是哪儿的人了,你让我想一想哈。” 一分钟之后,他回答:“G省牛县牛家镇牛家乡牛家村人,我叫牛刚。” “多大年纪?” “我想一下哈,这个,我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是在98年,算一下,现在应该三十五六了。” “年纪轻轻的,为什么不找个正经的工作?” “警察同志,工作?我需要吗?我现在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想干嘛就干嘛,又不受别人的约束,活得自由自在的不挺好吗?” “你的家人呢?你从什么时候出来流浪的?” “不瞒你说,我参加了两回高考,都是差两分。你说刺激不刺激。十年寒窗,到头来一场空。我本来还想复读的,但我老爹不让,他非得要我去工地上搬砖,挣点钱之后回去娶一个媳妇,安分地过日子。去了工地上之后的第二天,我就跑了。那之后再也没有回过家。” “这里远离市区,你平时都怎么生活?” “你们也看见了,这里以前是农家乐,有现成的灶台,锅碗瓢盆都有。我这里有米面油,啥都不缺,饿了就自己煮来吃就得了。” “你哪里的钱来买这些?” “讨钱啊,我这个人也不贪。南庙,观音寺,那些地方我常去,说实话,收入还不错。讨几天就可以歇几天,有时候,还可以开个荤,找个女人去酒店开个房啥的。” ------------ 第61章 不速之客 一旁的王强笑着对赵青云道:“赵队,你不知道,现在的乞讨专业户比你我都挣得多得多。我要是拉得下来脸,我也去干那个,据说有的日薪上千的多得是。 听说过京城有个大佬靠乞讨在京城拥有两套房不?” 这小子总在干正事的时候,说不正经的话,秦海适时让他闭了嘴。 “滚一边儿去,哪都有你添乱,别打扰赵队问话。” 赵青云继续问:“牛刚,你这么多年一直在外,不怕你家人担心吗?” 牛刚咧开嘴笑了两声:“嘿嘿,我兄弟姐妹多,少了我一个就少一张嘴吃饭,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担心个屁。” “我建议你还是回家来得好,一直在外流浪也不是个办法。” “警察同志,你们上次抓到杀人犯,是不是多亏了那个人用我手机打的电话,也算是立了功了。我不想回家,就算你们找到了我的家人,我回去了还是要出来的。这么多年,我一个人习惯了。我不想被人打扰。” 秦海对王强道:“把他带回局里,给他做个笔录。另外,再核实一下他的身份。” 牛刚:“警察同志,大半夜的我不去公安局,要做笔录就在这问就是了,我又不是不配合。我跟你们去了公安局,回头你们送我回来啊?另外,我身上这味道难闻,我也不想招你们的嫌。” 秦海:“行,就在这儿给他做个笔录。” 牛刚:“这就对了嘛,我一直住在这儿,你们有话随时来问我,我绝对配合。” …………………… 从清水村上了虎头山,再从山的另一边下山来。 在山脚下的隧道口,正好与几辆警车擦肩而过。 赵青云到是来得快当。 沿途找那个人费了一些时间,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顾禹脑子里飞速地转动着,猎物,A的猎物到底是谁? 当他最后想到的可能性之时,冷汗直流。 不寻常之处,是晚上兰梅的那个电话。 平时带蛋宝出去的时候,她总会拍一些照片,手机基本拿在手上的。 活动开始的时候,还了拍一些蛋宝的照片发到顾禹的微信上。 照片中,蛋宝身着蜘蛛侠的服装做出各种搞怪的姿势。 可后来兰梅再也没有发过来任何照片。 A使的是调虎离山之计,他的猎物其实是兰梅和蛋宝? 兰梅的手机一直都能打通,一按就接通,但没有人说话。其间似乎有风声,又好像听到了小猫的叫声。 快12点了,活动也应该早就结束了,兰梅没有理由接了电话而不出声。 给客栈打过去,小雨接的。 她表示兰梅和蛋宝还没有回去。 再给小胖妈妈打了电话过去,小胖妈妈睡意朦胧的样子。 她说,当天晚上参加活动的人很多。九点多的时候,她带着小胖与兰梅走散了。 她找了一圈没找着,打电话也没人接。 参加活动不久,蛋宝似乎有些不舒服,兴致不太高,她以为兰梅带着蛋宝回家了,所以也就没有在意。 挂完电话之后,顾禹的心跟着狂跳起来,A是一个变态,七年前他见识过的,女孩们年青的身体被切割机整齐地切割成很多块,无比残忍,他不敢想像兰梅和蛋宝……。 而现在,距离A给的最后期限还剩20分钟的时间。 车子快速朝着城市广场驶去。 广场上空空如也,有两三个人在那边收拾表演的台子。 停车场,兰梅的车子孤零零地停在偌大的停车场里。 再次拨打了兰梅的手机,发现兰梅的手机躺在车头前面的草丛中,屏幕一闪一闪。 车门没上锁,车钥匙还挂在锁孔里,兰梅随身带的背包也摆在副驾驶座上。 后座上,眉宝的好几个玩具摆放得七零八落。 看样子,应该是兰梅要带着蛋宝离开的时候,被人袭击了。 兰梅停车的地方稍偏了一点,在停车场靠边的角落里,车尾的地方,一棵不知名的树,树叶还挺茂盛的,正好处在监控的盲区,也给了A可乘之机。 疑问来了,晚上10点多的时候,当A在Rose酒吧带走姚梦的时候,兰梅给自己打来了一通电话,电话接通之后,声音很吵,兰梅没有支声。 A能同时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带走兰梅蛋宝,还有姚梦吗? 当然不可能,除非他有分身。还是他有同伙? 不,不可能,他那么自负的一个人。七年前他是一个人,七年后,他不可能有同伙。 唯一可以解释的是,A在Rose酒吧带走姚梦之前,兰梅和蛋宝已经被他带走了。 无法解释的是,那一通电话,到底是谁打出来的? 那么,现在兰梅和蛋宝会被A带到哪里去了? 这个时候,时间距离25日零点只剩下8分钟。 什么也来不及了,坐在兰梅的车里,顾禹疯狂的给A这段时间以来,给他打过的每个号码打过去。 听筒里全是一片盲音。 黑夜中,他目无焦距地盯着车前方那一棵树,喃喃自语。 “如果兰梅和蛋宝有什么事,我绝对会让你生不如死。” 时间指向了12月25日零点,兰梅的手机突兀地响了起来。 一个陌生的号码。 那个低沉沙哑,以北方方言为基础的普通话从听筒里传来。 “嘿嘿,陆续,没有对手的感觉不太好……。” “王八蛋,你在哪里?别他妈的跟个缩头乌龟似的,有本事冲我来就好了,为什么要对无辜的人下手。蛋宝,他还是一个孩子啊。” “哼哼,陆续,我就喜欢你愤怒的样子。求我啊,求我,或许我会高抬贵手,放了你老婆和孩子。” “求你,求求你,放了他们……” “不,不够诚恳。” 几分钟之后,一段视频发到了A的手机上。 顾禹如他所愿,跪在了城市广场的停车场上,他态度十分诚恳。 “求求你,放了他们,让我做什么都愿意。” 一分钟之后,兰梅的手机响了。 “哈哈哈,陆续,你的态度让我很满意,这样,我再给你两个小时的时间。你的智商如果一直不在线的话,你的妻子和儿子就要为你的愚蠢买单了。” ------------ 第62章 不速之客 2018年12月25日凌晨两点钟,虎头山上61号院落,大门前被警方拉起了警戒线。 警方已经勘察完现场撤了。 上山之前,将工具车停在隧道旁边上山入口处不远的隐秘之处,看着警方的车辆一辆接着一辆从山上下来。 他已经在入口旁边的隐秘之处停留了近半个小时。 此时的虎头山61号院落矗立在夜色中,显现出神秘的色彩。 那家废弃的农家乐院门前。 流浪汉所栖身的包间里没有人,那个看不出来颜色的被窝里,余温还在。 其实早就该猜到是他的。 几个月前的那个晚上,在太阳湾海滩上遇见的那个流浪汉其实就是A。 他实在是太懂得伪装自己了。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已经在暗中窥探着顾禹的一切。 晚上,自己开车跟着姚梦身上的追踪器的时候,前后脚不超过十分钟。 A要将姚梦放在61号院子二楼,然后快速地离开,时间上太过于急促了一些。 而那个流浪汉,大晚上的,顾禹见到他的时候,他虽然躺在被窝里,说话的声音却没有一点睡意。 手机响了,接听起来。 听筒里是A低沉沙哑的声音。 “你来了,比我想像中的有点慢,不过时间刚刚好。” “兰梅和蛋宝呢?他们在哪里?” “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陆续,我有点好奇,你是真的在乎他们?还是不允许有人挑战你那强大的自信心?” “我准时到了,请你遵守游戏规则,他们在哪里?” “陆续,在你11岁那年,福利院院长在看到你残忍的虐待小动物之后,找了心理医生给你诊治,心理医生认为你因为童年长期遭受母亲的虐待,从而形成了人格障碍。是一个没有喜悦,悲伤,尊敬,感叹,安慰,犯罪意识和同情心的人。 我就好奇,你是怎么和你的妻子兰梅拥有着六年的感情生活,还和她生了一个儿子? 你是怎么做到和她日日躺在一张床上,和普通的夫妻一样,做着那种令你厌弃的事情? 你又是怎么做到以一个慈父的形象,每天和你儿子蛋宝装出亲密无间的样子? 你又是怎么做到好像很享受这样不该属于你的生活,而忘记了你本来该做的事情?” “我问你他们在哪里?” “请先回答我的问题。” “回答什么问题?你是想证明我跟你一样,是一个冷血,没有感情的变态吗?你错了,我曾经是一名警察,是名正义的警察,也不是你说的那样,是一个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机器。 正如你所说的那样,我的童年是有缺陷,它一直在影响着我的感情世界。但我并不是你所说的那样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 我曾经也以为我是你所说的那一种人,但六年的婚姻生活告诉我,我是一个正常的人,我只是有些时候不太懂得如何表达感情,但并不代表我是一个冷血的人。 这样的回答你满意吗?” “不!” 电话那头的A显然不满意这样的回答。 “你是一个冷血的人,你的生活没有任何感情色彩,你不要死鸭子嘴硬,你承认我不会笑话你。我们至始至终都是同一类型的人。” “哈哈,一直都是你在自欺欺人而已。你太孤独了,所以你想要找一个跟你一样的人,但很遗憾,从一开始你就找错人了。我至始至终跟你都不是同一类人,你不过是一个孤独的小丑而已。” 电话那头有二十秒的沉默。 “陆续,不管你跟我是不是同一类人,但我要说,在这一场游戏当中,你输了。” “愿赌服输,你应该遵守约定。” “输?陆续,在我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输这一个字。我告诉你,那三个女孩不是我的猎物,你的妻子和你的儿子,也从来都不是我的猎物。作为一名优秀的猎人,我怎么可能会以猎取弱小为乐趣。那太侮辱我的智商了。” “既然他们不是你的猎物,为什么不告诉我他们在哪里?放了他们。” “你放心,他们不是我的猎物,我自然不会拿他们怎么样。他们只是我诱捕猎物的诱饵而已。 陆续,你应该明白,我的猎物,七年前就是你,七年之后还是你。我对待任何事物都是专一的,不会改变。” “你想怎么样?” “去吧,虎头山61号,在那帮蠢警察走了之后,你的妻子和儿子就被我送到了那里。在那里,你会见到他们。作为我的猎物,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情。” “天才吴,我一直联系不上他,是不是你搞的鬼?你把他怎么样了?” “呵呵,那个小黑客,他还不配当我的对手。这个世界上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情,他父亲急需钱做手术,我只是给了他足够的钱,给他找了一个需要与世隔绝,没日没夜的活干而已。” “我有个疑问,既然七年前我就是你的猎物?为什么你要伤害无辜,直接冲我来就好了。” “那多没意思,我总得要制造一些麻烦让你来解决,作为我的猎物,我自然要测试他到底配不配当我的猎物。” “七年了,你为什么要等七年才肯现身?” “呃,我当然不想等,只是中间发生了一些不可抗力的事情而已。” “什么事情?” “唉,不提也罢,提起来就让人烦躁。你要再啰嗦,我会让你见不到你想见到的人。” 虎头山61号院子的地下室,兰梅和蛋宝果然在哪里。 母子两人蜷缩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蛋宝?” 手机的光亮微弱,蛋宝脸蛋子红朴朴的,可爱极了。 兰梅,她紧闭着双眼,长长的睫毛盖在眼睑上,一如既往的美丽。 两个人只是睡着了而已。 抱起蛋宝来:“蛋宝,来,爸爸带你回家。” 这一个晚上,他到底没有如愿回到那个充满着生活气息的家。 那个人出现在地下室的门口,他出现得猝不及防,没有给顾禹任何反抗的机会。 最后的一丝意识里,是那个高大的身影拖着他一步一步地朝着院门外走去。 像拖一只死狗一样。 ------------ 第63章 不速之客 2018年12月25日凌晨三点四十五分,海阳市城市广场停车场。 停在那棵树下的红色小轿车里,兰梅坐在驾驶室里,车门开着。 黑衣男子站在她的身边,朝着她轻轻地说话。 “这段时间,客栈里里外外都是你一个人在忙,蛋宝的饮食起居也全靠你一个人。你太累了,只是想睡一觉而已。” 她确实太累了,也确实想好好地睡一觉。 男子的声音继续。 “你不是在车里,而是在游艇上,阳光很好,晒得人暖洋洋的,舒服极了。等到游艇靠岸的时候,你就会醒了。” 当游艇靠岸的时候,兰梅醒了。 她揉了揉眼睛,本来热闹非凡的城市广场,此时静得可怕。 蛋宝躺在后座上睡得正是香甜。 手机躺在副驾驶座上,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 脑子里乱成了一团浆糊。 记得晚上蛋宝吃了两个冰激凌之后,就闹肚子不舒服,带着蛋宝上车,本想是送蛋宝去医院看一看的。 蛋宝先上了车,自己拉开门正准备上车的时候,一个男人突然出现在面前。 “美女,擦玻璃不,免费的。” “不用,我赶时间。” 那个人却不管不顾,直接朝前档玻璃就喷水雾。 给了那个人二十块钱,让他别擦了,可他偏偏要擦,说既然收了钱,就要将玻璃给擦干净。 他可真磨唧,擦了半天都没擦完。 蛋宝因为难受在后座睡着了,而自己,上眼皮打了下眼皮。 那个擦玻璃的什么时候擦完的也不晓得,自己这一段时间确实累了,没想到,这么一睡居然好几个小时过去了。 拿过手机来一看,顾禹打了好多通电话都没接。 他说过的,圣诞节一过,他那件神秘的事情就处理完了。 给顾禹回拨过去,却提示却关机了。 内心开始不安,虽然顾禹一再表示他所寻找的真相没有危险,但她隐隐觉得,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后座的蛋宝,睡得也挺沉的,摇了两下,蛋宝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启动车子,回到客栈的时候。 小雨趴在吧台上睡着了,见兰梅回来,睁开睡眼惺松的眼睛。 “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顾禹呢,他还没有回来?” “没有,大概十一点多的时候,老板有打电话回来问你和蛋宝回来没。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没事,蛋宝有些不舒服,我们去看医生了。” 这一个晚上,顾禹的电话一直就没有打通过,一直到天亮,他也没有回来。 蛋宝头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了。 而她,却再也无法入睡。 站在窗前,看着远处的大海。 顾禹有秘密,那个不能说的秘密。 而她,也有秘密,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两个有秘密的人最终能走到一起,也算是同病相怜吗? 在上三年级之前,那个四口之家是幸福的,一切都得从母亲兰君芳经人介绍去了北城给别人当保姆说起。 那个时候,兰梅是姐姐,梅春是妹妹。 母亲每回从城里回来之后,都会给姐妹两个带回来好看的衣服,好多乡下没有见过的好吃的。 兰君芳每回走了之后,隔壁的二婶总是阴阳怪气地在两姐妹跟前说。 “春,你妈自从去了城里头,变得越来越好看了哈,她是不是在城里头找了相好的,不要你们了。” 二婶说的话虽然不好听,但后来却真的变成了事实。 兰君芳在城里头当保姆的第三年,也就是姐妹俩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 她和她的顾主好上了,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 那年春节,她终于回来了。二婶说的没错,兰君芳越来越漂亮,越来越像城里人。 乡下也不再是她想呆的地方。 除夕那天晚上,父亲梅君山一个人在院子里头抽了一晚上闷烟。 大年初七,母亲带着姐姐兰梅走了。 四口之前,最后只剩下父亲梅君山和小女儿梅春。 父女两个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也还算过得去。 那些年,有好事的媒婆将家里的门槛都踏破了,要给父亲介绍对象。 但都被父亲梅君山谢绝了。 梅君山对梅春说:“姑娘啊,不是爸不想找女人,我是怕找个后妈对你不好。有了后妈就有后爸,我不敢保证我不会变成后爸,所以,在你成年之前,爸爸不会给你找后妈。” 梅君山说这话的时候,梅春是感动的,觉得父爱如山是真的。 事情发生转变是在梅春18岁生日的那一天,父亲做了几个拿手好菜,在镇上的蛋糕店买了一个蛋糕。 那天,菜摆上来之后,父亲启开了一瓶白酒。 他说:“春儿,过了今天你就是大人了。这么多年,咱们父女相依为命过得不容易。爸爸没有什么心愿,只愿你健康长大,考个好的大学,找个好的工作。做一个健康快乐的平凡人就行。” 父女两个高兴,一瓶36度的白酒,你一杯我一杯喝完了。 半夜醒来的时候,梅君山就趴在梅春的身上。 反抗也没有用,从那天起,梅春就代替母亲兰君芳成了父亲的女人。 梅君山说:“春啊,你妈离开这个家的时候,我才30出头。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这么多年为了你连女人是个啥滋味都想不起来了。你总不能让我这么多年的努力白费了吧,一想到我养大的白菜将来有一天会让别的男人拱了,我心里头就不太好受,与其便宜了别人,还不如留给自己。” 梅春:“你还是人吗?我可是你的亲姑娘啊!” “那又怎样,在我眼里,你只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而已。你知道一个漂亮的女人对于男人的诱惑力。” 梅君山有心脏病,每次干那事的时候,梅春就希望他心脏病发,一命呜乎就好了。 然而,梅群山却越活越精神。 梅春跟母亲联系,说想跟她一起生,求母亲带走她。 电话里母亲很为难,说她只是一个家庭主妇,作不了家里的主。 于是,梅春尝试着离家出走,但很快被梅君山找了回来。 那一次,梅君山发了狠话,甩了一叠照片在梅春的面前。全部是一些她和梅君山不堪入目的照片。 “春,别想着离开我,你这一辈子都是我的。你要是真的抛弃了我,这些照片就不再是隐私,它会让你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 第64章 不速之客 梅春选择了妥协,一年后,她考上了大学。 开学前的一天晚上,梅君山躺在她的身边,叨叨了一晚上。 “春啊,学费是我好不容易攒下来的。你可不能忘本啊,爸一有空就去看你,放假的时候也得早一点回来帮忙,你知道的,饭店的人手一直不够。” 本以为上了大学,就摆脱了梅君山的魔爪。 并没有,隔一段时间,梅君山就跟一个幽灵一样,不打招呼就来学校找梅春。 先是请梅春在饭馆吃一顿好吃的,然后带着她去旅馆开了一间房。 旅馆老旧的房间里,散发出一种发霉发臭的味道。 梅君山的兴致却很高,他迫不及待的就扑了上来。 事后,他会在每月五百块钱生活费的基础之上,再给梅春两百块钱。 他说:“春啊,你现在是大姑娘了,正是爱美的年纪,这点钱拿去买两年好看的衣服。” 梅春接受了,但她表示。 “你以后最好别来学校了,别的同学的父母一般也不来学校。你这样不太好。” 梅君山:“咋的,当了大学生就开始嫌弃老父亲了?没有我你能上得了大学吗?” 学校放假了,梅春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本以为可以逃脱老家伙的魔爪。 但梅君山很快找上门来,将她的工作搅黄了,带她回了家。 梅君山说:“春,别想摆脱我。在我面前,最好别耍花招。” 梅春:“你要再这样,我豁出去了,大不了鱼死网破。揭开你那伪善的面具,让你丑陋的面目展现在镇上的人们面前,我看你还有什么脸面在镇上生活下去?” 梅君山嘿嘿一笑:“春,我老了,有没有脸我都不怕,倒是你,还这么年青,大好的年华背上不好的名声,我问你,你活得下去吗?一个被父亲玩坏了的姑娘,有人会娶你吗?” 梅春又一次妥协了,每到放假的时候,梅君山总会准时出现在学校,接她回家,他不给梅春任何逃脱的机会。 大四那一年春节,机会来了。 当梅春被江浩这个痞子缠上了的时候,一个两全齐美的机会就展现在梅春的面前。 除夕晚上,梅春被江浩带到酒店之后,这孙子不是喝大了,而是在饭店喝酒的时候,梅春在他的酒里下了安神片,一到酒店之后,这孙子就人事不省。 当梅春回到家的时候,梅君山就躺在地板上,奄奄一息。 他心脏病犯了,救心丸就在一米之远的桌子上,他一只手朝着桌子方向艰难地伸去,却始终够不着。 当他看到梅春回来之后,脸上显现出求生的本能。 “春儿,春儿,快点,药……” 一米的距离,这药到底是要给还是不给? 梅春犹豫,给了,这个老家伙生龙活虎活了过来,又是自己遭罪的时候。 不给,他毕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在给与不给之间徘徊了一分钟之后,她选择了不给。 她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定定地看着梅君山。 “像你这样的人,活着有什么意思呢,死了是最好的归宿。” 梅君山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春,春,给我药……” 那一刻,梅春差点就心软了。 只是一刻而已,对于梅君山,她更多的恨意,恨意最终占据了上风。 眼看着梅君山在自己面前咽了气,她才慢条斯理地拨打了120. 这也是梅春恨母亲兰君芳的原因,在自己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她却只顾着自己的幸福生活,完全没有在意在这个世界上,她还有一个亲生女儿叫梅春。 这么多年,偶尔还会梦见那年除夕的那个晚上,父亲梅君山垂死挣扎的样子。 这也是她不愿意以梅春的身份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原因,其实是自欺欺人而已。 她在想,只要自己不叫梅春,那些年恶梦般的经历就会远离自己。 只要自己不叫梅春,就不会想起那个恶魔之死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白天很快就来临了,顾禹没有回来。 一整个上午都在心神不宁当中,很快就元旦节了,客栈的电话不停地响,都是元旦假期订房的电话。 网络平台上的订单也需要处理。 一上午,错误不少。 小雨看不下去了。 “姐,一定是昨天晚上回来得太晚了,你去休息,我来弄。” 圣诞节过后的第三天,顾禹的电话还是打不通,他也没有回来。 凌晨三点的时候,一个陌生的号码发来了一则短信。 “兰梅,再见。听我的话,好好照顾蛋宝,不要找我。相信我,我是爱你们的。” 就跟那年除夕一样,兰梅陷入了两难境地。 到底是要报警还是不报警? 顾禹之前到底是做什么的?他有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 警察来了调查之后会不会牵扯出对自己,对顾禹不利的一面? 各种纠结之后,她做出了一个决定。 选择沉默。 一切就看顾禹的造化了,如果他躲过了这一劫,他总有一天会回来。 如果他躲不过去,自己就当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将客栈好好的经营,将蛋宝好好抚养长大。 小雨问过一嘴。 “姐,老板去哪儿啦?” 她编了谎话:“他回连城了,那里有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 小雨不相信:“姐,老板是不是在外头有别的女人啦?” 兰梅对着小雨笑了笑,那是一种看破不说破的笑意,小雨就再也没有问过。甚至有关于顾禹的话题也没有再谈论过。 蛋宝每天晚上都会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只要蛋宝听话,好好吃饭,长高长大。爸爸就会回来的。” 这只是暂时的,在时间的面前,一切都不是问题。 ……………… 2018年12月25日凌晨五点钟,一辆警车再一次驶上了虎头山。 意识到那个流浪汉牛刚有问题的时候,赵青云将靠在椅背上补觉的秦海给摇醒。 他问秦海。 “你不觉得每次在虎头山的案件,都能遇到牛刚有点太过于巧合了吗?” 秦海一脸懵:“应该没毛病吧,管福的老窝被发现的时候,他在,这次去他也在。说明他的窝就在那里啊。山上也没人,那个神秘人怕暴露自己身份,找牛刚借电话也在情理当中啊。” “不,我觉得牛刚绝对有问题,快起来,咱们一起去山上看一看。” ------------ 第65章 不速之客 车子急速地朝着虎头山行进。 然而,还是迟了。 虎头山56号,农家乐院子的包间里。 东西还在,人没了。 秦海脑子还没有转过弯来。 “赵队,你是怎么判断牛刚有问题的?莫非他说的那个借他电话的人根本就不存在,都是他编的?其实给你打电话的那个人一直就是他,他在自编自导自演?” 赵青云:“我也懵了,这个牛刚我一点熟悉的感觉都没有。是我大意了,海阳市远离连城,又有谁知道我来了海阳,而且知道我的电话,也知道我在关注这个案件的? 除了陆续,我想不出来还有别人。” 秦海:“你说那个牛刚有可能就是陆续?如果他就是凶手的话,他为什么又要给你打电话,将那些姑娘给解救了呢?这不自相矛盾吗?” 赵青云:“那你说,假设那个电话就是牛刚打的,或者真的有另外一个人。那个人的目的是什么?炫耀?挑衅?” “管福一案中,管福是凶手。说给你打电话那个人是陆续,我还可以相信。你说过,陆续这个人相当自负,他一方面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想让你觉得自己很愚蠢……” 赵青云一张脸色十分难看:“你说什么?” “赵队,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当然不愚蠢,你要是愚蠢也不会破了管福的案子。 我想说的是,如果这一次给您打电话的还是陆续,他图的是什么?千辛万苦地将三个姑娘给弄到了山上来,还没怎么着呢,又打电话让你来。这不是闹着玩了吗?” 赵青云脸色越加地难看,看了看天边渐渐发白的颜色。 “算了,下山吧,回头让痕迹科的来看看能不能提取到一些有用的线索。不过,如果那个人就是陆续的话,他不会留下任何线索给我们的。 唉……要是昨天晚上将那个流浪汉给弄到局子里,给他理理发,洗洗脸,他是不是陆续一眼就明白了。我犯了一个最低级的错误。真该死。” 秦海:“赵队,你没错,谁能想到那个脏西西的流浪汉有问题呢?” 车子在山道上慢速前进。 赵青云:“回去马上核实牛刚的信息。” ……………… 2018年12月26日,海阳市公安局碰头会议,案情有了重大的突破。 王强将电脑里的图片投映到了屏幕上。 一位年青人的照片,模样很清秀,虽然身上穿得比较寒酸,但仍旧透着浓浓的书卷气息。 王强:“这就是牛刚的照片,牛刚,G省牛县牛家镇牛家乡牛家村人,时年36岁。 据牛县公安局传回来的消息是,牛刚是一个死读书的人,家里兄弟姐妹五个,只有他一个人上了高中。 2000年第一次参加高考,只考上了大专,牛刚不服,决定再战一年,来年再考。 牛刚家兄弟姐妹多,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能供一个高中生上学已经很艰难了。 本以为第二年,牛刚能考上一个理想的大学,没想到牛刚的心理素质很差,平时学习成绩挺不错,一上考场就是废人一个。 成绩出来,居然连专科线都没上。 牛刚,跟他的姓名一样,又牛又刚,发誓不考上大学誓不为人,一定要再复读一年。 牛家一方面因为经济的原因,另一方面,牛母也生了病。再加上牛刚有考式恐惧症,老师也建议牛刚不要再考了,照牛刚的精神状态来看,也不适宜再考下去。 牛刚跟父亲去了工地上搬砖之后,第二天就跑不见了人。 其间,家里人将他找回去一次,发现他的精神方面确实出了问题。 再后来,牛刚数次被找回家,又数次离家出走,弄得便宜人疲惫不堪。 2008年,牛刚最后一次从家里跑出来,家里人已经放弃寻找他了。” 屏幕上的画面切换。 王强继续:“这是海阳市著名的旅游景地,南寺的监控画面。监控画面显示是在9月10日傍晚5点15分。 大家看到的画面就是南寺最著名的千级台阶,画面上跑在台阶上,磕头乞讨的男子就是牛刚。 这个时候的牛刚,衣裳褴褛,一头乱糟糟的长头发,几乎将整个面目遮盖住,看不出来真实的面目。” 画面再一次切换。 “这是在南寺大门处的监控拍到的,牛刚进入南寺的画面,虽然仍然看不出牛刚的真实面貌,但可以看出,牛刚身形瘦小。 据牛刚的父亲说,牛刚身高不到170。而我们在虎头山看到的那位自称为牛刚的男子,个头目测得有180以上。 那么这位男子究竟是谁,他为什么要伪装自己的身份,真正的牛刚又去了哪里?” 画面切换。 王强继续:“重点来了,这是我们在南寺,还有观音寺,土地庙几处乞讨者经常出现的地方,取得的监控画面。” 画面持续滚动。 “大家看这位男子,是不是有熟悉的感觉?” 画面上那个在南寺石阶上跟牛刚聊天的男子,蓬头垢面,跟牛刚一样,衣裳褴褛。 但从块头上来看,明显比牛刚要大得多。 陈松林:“这,是虎头山上那个自称为牛刚的流浪汉?” 秦虎:“没错,这就是虎头山上那个流浪汉,他接近牛刚明显有别有用心。” 画面再次切换,接下来,在观音寺,土地庙几处。牛刚乞讨的地儿,均出现了这位男子的身影。从画面上来看,两个人相处还挺愉快的。 最后的画面定格在观音寺入口不远处的一处监控当中。 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闲挺信步地踱到了牛刚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无大钞扔进了牛刚的缺口碗中。 牛刚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儿子,瞅着男子。 男子笑着对牛刚说了些什么,牛刚揣了钱,连缺口碗也不要了,起身跟男子走了。 王强继续道:“这是牛刚最后出现的画面,那之后,在牛刚经常乞讨的地方均没有发现牛刚的身影。接下来,揭露神秘人的面纱到了。” 画面再次切换,从观音寺下来的一个丁字路口。 出现了男子和牛刚的身影,画面十分清晰,像是故意的一样,男子转身将脸朝着监控探头的方面展开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赵青云激动地站了起来:“陆续,他是陆续。” ------------ 第66章 不速之客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它叫喊着,就在这鸟儿勇敢的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欢乐……。” 男人的声音时而低沉,时而高吭。 好吵啊! 躺在沙发上的男人,睁开眼睛,室内灯光并不柔和,好半天才适应眼跟前的景象。 偌大的落地窗,窗户外面一望无际的绿草坪,草坪上有一个漂亮的秋千,秋千上有一只小白狗和一位长发女孩,女孩光从背影上看,就能让人生出无限遐想。 很快,男人就发现不对劲。 窗户外面的景色很美丽,草坪绿得跟黄瓜汁似的,仔细一看,又不太对劲。 活动了一下双手,发现自己好像躺了好久一样,深身上下酸疼酸疼的。 坐在另一边沙发上的那个眼镜男沉浸在他的朗诵中,没有发现旁边的男人已经醒了。 男人不理会那个扰人清梦的神经病,径直起身来,光着脚走向落地窗前,他想看一看,窗外的世界是不是真的,关键是那个美女是不是真的。 很快他发现,秋千上的那个女孩和狗子来回荡的频率是一样的。就像算准了时间一样,毫无差别。 用通俗的话来说,是机械性的前后摆动。 身后那个眼镜男的声音响起来,与他刚才高吭的朗诵声音相比,有点娘。 “您在看什么?” “我这是在哪里?” “欧先生,这是在您家,您每天睡醒都会问我这个问题。” “每天?” “是的,接下来您会问我外面的那个美女和景色是不是真的。” 的确,他本来是打算要这么问的,既然那个看起来唯唯诺诺的眼镜男这么说了,他就问。 “应该不是真的吧?” “是的,您看到的只是电子屏幕,一个小时之后,它会换成另一副画面。那个画面更刺激一些,是两个穿着极少的美女。所以,那不是什么窗户,那后面只是一堵厚厚的墙而已。” “你是谁?” “我是您的心理医生,我叫苏王。” “苏王?” “是的,我妈姓苏,我爸姓王,所以我就叫苏王。” “为什么不是王苏呢?” “我们家是女权主义为上。” “哦,那不重要。我是谁?” “欧杨。”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我究竟是谁?” “欧杨,现年30岁。连城人,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心理医生。在心理学方面有很大的成就,您写的那一本关于心理学方面的书籍《我能看见您的内心》,被心理学界称为前无古人后来来者的学术性著作。” “我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心理医生?” “是的。” “那我还要你干什么?” “欧先生,您病了。病得还挺严重的。” “什么病?” “精神方面的。” “你是说我是精神病?” “也可以这么说吧!” “你是一个心理医生,怎么可以用精神病来形容你的病人?你是江湖游医?” “先生,是您说的精神病,我并没有那么说?在我看来,您得的是重型的心理障碍,兼具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综合症。” “统称精神病呗?” “您要那么说也可以,您是天才应该明白,天才和疯子只在一念之间。” “好吧,你要说我是天才,我勉强接受。现在我饿了,可以吃早餐了吗?” “先生,现在是凌晨12点钟,您要吃宵夜的话,我给您叫餐。” “凌晨12点钟?” “是的,您每天都是这个时候醒的。” 内心独白:果然有问题,正常人谁会在半夜才起床? “哦,既然是宵夜,那我想撸串,最好烤几个大腰子。给我推荐一个地儿,我请你撸串喝酒。” “对不起,您不能出去。” “为什么?我被限制人生自由啦?” “是的,前面都说了,您有病,而且病得很严重。出去就有可能做出无法收拾的事情来。” “我能干出啥事情来?有人跟着不就行了吗?” “那不好说,杀人越货都有可能。” “我有那么混蛋?” “您是优秀的心理医生,以您在心理学方面的建树,您比我专业,您应该知道您得的这种病严重时会出现什么状态。” “所以,是我花钱请你来禁锢我的生活的?” “不,作为一名精神病患者,您没有完全的自主行为能力。我是您父亲请来的。” “我父亲?” “连城大学心理学教授,欧长天。” “所以,我是被他囚禁在这里的?” “也不算是囚禁吧,他是爱您的,也是为您好。” “你当我的心理医生多久啦?” “不长,一个月吧!” “那我被囚禁在这里有多久啦?” “我不清楚。” “在你之前我的心理医生是谁?” “我不清楚。” “你都知道一些什么?” “我知道的您都知道了。” 真是一个滴水不漏的心理医生。 “好吧!宵夜吃什么?” “看您要吃什么,这里有厨师,他们会给您安排的。” “烤羊腰子也有?老爹允许我喝酒吗?” “除了不能出去之外,您应该是什么都可以。” “是吗?找女人可不可以?我有多久没有和女人约过会?” “这个……” “好吧,不为难您。我现在暂时也没有那个需要。” 苏王抹了一把脑门,大冷的天,一脑门的汗。 “那我这就去叫人给您准备宵夜。” “等等。” “您还有什么需要?” “老欧给你开多少钱?” “这个,我不能说。” “我给你开比他多三倍的工资,你能听我的吗?” “恐怕不行。” “五倍?“ “……” “十倍?” “……” “你跟钱有仇?” “我跟钱是没仇,可您有钱吗?” “你说过我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心理医生,我之前应该挣得不少。” “您是挣得挺多的,但您现在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无权支配您的财产。” “谁说的,你都说了我是天才,我觉得我能,但前提条件是我需要你的帮助。” “您是不是傻?您每天清醒的时间只有三四个小时,醒来之后连自己是谁都不晓得。您如何支配您的钱?” ------------ 第67章 不速之客 欧杨无话可说。 “好吧,我有最后一个问题。我明天醒来的时候,你可不可以不要在一边夸张的朗读?” “您以为我想那样读?是因为我不读《海燕》您就醒不来。在醒来和听我朗诵之间,您得选择一个。” “好吧,当我没说。” 厨师的手艺不错,烤腰子火候掌握得十分地道,啤酒也不错。 窗户的背景图这个时候真的换了,草坪上出了一个游泳池,好几个美女展开了曼妙的身姿的,戏水的,晒日光浴的,总之,看起来是一种美好的享受。 但是这个背景图换了也才不到一分钟,又切换成了嘈杂的大排档。 “刚才那个画面挺好的,为啥换了?” “因为以往这个时候,您都会要求将画面换成大排档。” “哦,好吧!” 吃东西当然得讲究个环境,如果不是在大排档那个嘈杂的环境当中,任何一个烤腰子都失去了它本该有的特色。 “别站着,坐下来一起吃。” 苏王嫌弃的样子:“我吃不惯那个玩意儿。” “那你还站在这儿干什么?” “我怕您还有什么需要。” “你是心理医生不是保姆。” “您说的也是,您要是还有什么疑问的话,那边书柜上的电脑里,有您记的日记,您所有的疑惑在里面都有解答。” “为什么不早说,害得我跟你废话半天?” “我这不也挺无聊的嘛,陪您聊聊天也不错。再说了,您不说话,我害怕您语言功能退化。” “好吧,真是一个变态的心理医生,我怀疑你在滥竽充数,骗老爹的钱。” “随您怎么想,付钱的是欧教授不是您。” 他说话很坦诚,虽然他说话不太中听,但比笑里藏刀要好得多。 深夜放毒不能吃太多,但八九个烤腰子还是全造完了。 酒足饭饱之后,坐在沙发上,看电脑里的日记。 最早的一篇日记是从二十五天之前开始记的。 第一篇日记开头是这样的:欧长天告诉我,这是我忘记自己是谁的第七天…… 也就是说,截止今天,他忘记自己个是谁已经有三十二天了。 这个苏王也算是一个人才,二十五天,他与自己的对话千往篇一律,几乎一模一样。 看到最后,令欧杨抽了一口冷气。 第一篇和第二篇日记的结尾是这样写的:今天的烤羊腰子味道还不错,酒也好喝。 那之后,每篇日记的结尾是这样写的:明天一定不再点羊腰子了,再吃下去会要人命的。 靠!顿时觉得刚才吃的羊腰子不香了,整整吃了一个月的羊腰子,他还活着也是一个奇迹。 结尾之前是这样写的:“到底要怎样让苏王不再朗诵《海燕》?我怀疑我的失忆跟他念这个有关。” 房间够大,卧室,书房,活动室,甚至还有一个小型的游泳池。 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唯一的出口需要人脸识别。 苏王再次进来的时候,神色十分警惕,看着欧杨紧盯着他的样子,越发地紧张。 “欧先生,咱丑话说在前头。别打我的主意啊,这出口是人脸识别没错,但这外头还有三层铁门,铁将军把着,您是出不去的。” “你怎么知道我会想要劫持您出去的想法?” “因为您昨天,前天,大前天,大大前天,近二十多天以来每天都这么干过。无论我怎么解释您都不相信。” “好吧!我相信你。” 苏王显然很吃惊:“您今天有点与众不同喔。” “嘿嘿,人总是要进步的嘛。” 三分钟之后,一根烤腰子的竹签抵在了苏王的脖子上。 “欧先生,不是说了您相信我的吗?” “我不那样说,你能乖乖地就范么?” “说实话,我严重怀疑您的智商有问题。远远没有传闻中那么高深,直线接近幼儿园大班的水平。” “你在侮辱我的智商?不怕我这根竹签直接插破您的喉管?” “好吧,您是天才,等出了这道门您就知道自己有多愚蠢了。” 苏王说的没错,这道人脸识别的大门出去之后,还有五六道门。 那个据说是他老爹的欧长天,真是花了血本了。 这些门锁都是从外面开的,每道门外头都有人守着。 尽管他拿竹签子抵在苏王的脖子上,以此威胁外面的人开门。 显然,这些人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在威胁面前无动于衷。 苏王苦笑:“哥哥,您就是把我杀了,他们也不可能开门的。就算您从这儿出去了,外面还有数道关卡,您想出去比登天还难。 ” 欧杨妥协了,退回了去。 和苏王最后的对话是这样的。 “我能见一见欧长天吗?” “他不会来见您的,以您现在的状态,也没有见他的必要。”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出去?他这样限制人生自由,是犯法的。” “他是您父亲,这是为您好。” “我什么时候能出去?” “我也不清楚,应该是您彻底好的那一天吧!” “我什么时候能好?” “呃,难,也许您这一辈子都出不去了。” “知道吗,当你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立马掐死你。” “掐死我也没有用。” “……。” 长时间的沉默。 苏王:“您还有什么要求吗?根据以往的观察,一个小时之后,您会陷入深度睡眠。” “妈的,大好的年华难道要让我天天醒来面对一个大男人吗?帮我跟欧长天转告我的要求。” “好的,您说。” “帮我找点漂亮知性的女人,我的人生总不能过得这么素吧!” “好的,我一定帮您转达。” 苏王走到门口。 “等等。” “您还有什么要求。” “能帮我换一个女的心理医生吗?” 苏王跟个骄傲的火鸡似的,仰着高傲的头颅。 “不能。” ……………… 五道门,出去就花了十来分钟。 因为每道门外面都有八道锁,光开锁就费了老长时间。 欧长天,看起来睿智而且儒雅的一位老者。 他背着双手站在过道里,看着屋内的一切。 “苏医生,今天他怎么样?” 苏王摊了摊手:“没有什么进展。” “有没有记起一点什么?” “完全没有。” “教授,以我的看法,他这种情况应该是慢分的症状,治疗的效果应该不太大。” 欧长天无语:“班门弄斧有意思吗?” ------------ 第68章 不速之客 苏王并没有火色,继续:“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像欧杨这种情况,应该是受过刺激之后的症状。平时多喝茉莉花茶,和亲人一起活动,做一些爱心活动会好一些。您这样囚禁着他不会有效果的。” 得,早知道不跟他废话了。跟这种弱智讲话,简直就是浪费自己的智商。 要不是这孙子每天朗读能将欧杨给换醒,早让他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了。 欧杨是什么状态,监控和玻璃墙都可以观察得十分清楚,自己是一个心理学教授,能不清楚欧杨的精分有多严重吗? “药给他吃了吗?” “您放心,为了避免他起疑心,全加在烤腰子里了,都吃完了。” “好了,这里没你事了,你走吧!” 苏王走到楼梯口,又转过身来。 “教授,欧杨今天还是有些不同的。” “什么不同?” “他要求您给他找一个知性的美女。” 苏王顿了顿,嘿嘿笑了两声。 “嘿嘿,他这每天都不记得自己是谁了,居然还能想起泡妞,也是一个奇迹。” “知道了。” 苏王继续聒噪:“要不,这找美女的事情交给我来办?” “不用,我自己来安排。” ………………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 苏王声情并茂的朗读声响起来的时候,欧杨醒了。 空气中飘来一首歌:今天的你我,怎样重复昨天的故事,这一张ang~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ang~~。 是的,千篇一律的情节又开始了,那个忘记自己是谁的男人睁开眼,又好奇窗外的景色了。 今天的苏王心情不太美丽,因为头天晚上回去,相恋了两年的女友跑了。 给他留了一张纸条:苏王,我走了。不要问我原因,问就是我感觉我在和空气谈恋爱。还有,我爱上别人了。 女友说的没错,他感觉自己在和眼跟前的这个男人在谈恋爱。 妈的,一天24小时,就有20个小时跟这个男人呆在一起。 要不是为了钱,谁会呆在这间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里。 欧杨转过头来,要开口的时候。 他先开口了:“那是假的,如果您要问您是谁,请打开这台电脑,里面有你想要的答案。” 男人没再说话,只拿眼梢怀疑地瞅着他。 一个小时过去了,他还在那边看他以前写的日记。 合上电脑的时候,他终于开口了。 “请问,我昨天让你给我老爹转达的话你做了吗?” “什么话?” “给我找几个知性的美女啊?不然,我成天跟你这个大老爷们大眼对小眼,那多没意思啊。” “好吧,你稍等。我出去帮你问问。” 半个小时之后,苏王带着一位美女进来了。 欧杨瞟了一眼这位“美女”。一副大大的眼镜挡住了她半张脸。 “这是你找的?” 苏王偷笑:“不是的,这不是我的审美水平。欧教授找的,还是蛮知性的。” “还有备选的吗?” “没有。” “好吧,就她了。” 姑娘厚厚的眼镜片下,看不出来她的神色。 “你叫什么名字。” “王红。” “做什么的。” “连大大二学生。” “知道你是来做什么的吗?” “不知道,欧教授让我来的。” “他让你来你就来,你长脑子吗?” “欧教授德高望重,我不需要戒备。” “你是处吗?” 王红羞涩地点了点头。 “这年头在你这个年纪还是处的不多了。实话告诉你吧,老头子让你来陪我睡觉的。” 王红先是愕然,然后脸上飘起了两朵火烧云。 “你愿意吗?” 她再次羞涩地点了点头。 “陪一个精神病人睡觉你都愿意?” “嗯。” “老头子给了你多少钱?” “他没给我钱,我自愿的。” “自愿?你没病吧!” “欧医生,您是我们学校好多人崇拜的偶像,能跟您见上一面已经是我莫大的荣幸了。” 姑娘再一次羞涩地推了推眼镜片。 “您,您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崇拜我?哪方面?” “您是心理学方面的奇才。” “就这么肤浅?” “当然不,您的长相是百里挑一的。” “好吧,首先申明,我是不负责的哦,不要对我抱有幻想。” “我,我不介意。” “唉……就你这长相,我有点吃亏。算了,就你了,我也就不辜负你的一片心意了。再说了,老头子也算是用心了。” 这姑娘确实是一个小白,一张脸涨得通红。 “那,我,我想先洗个澡。” 挺实在的一个妹子。 “可以呀,那边有个室内游泳池,咱们可以来个鸳鸯戏水。” 姑娘一张脸越加地红。 “不过,在戏水之前,咱们来点宵夜。” 苏王:“好的,我这就去安排,十串大腰子,王小姐要烤点什么?” 欧杨:“打住,你让我吃了那么多天腰子,我现在看你就像一个腰子。” 苏王:“那您今天要吃些什么?” 欧杨:“老苏啊,亏得你还是一个心理医生,这点眼力见儿都没有,大晚上,我这又要会佳人,整点烛光晚餐它不香吗?” “您是要吃西餐。” “对的,三分熟的牛排,再来点像样的红酒,不难吧。” “不难,一点都不难。” 半个小时之后,三分熟的牛排上来了,红烛点上了,红酒醒好了。 欧杨:“老苏,你还有事啊?” “没事。” “没事你还不滚蛋?” “我在这服务你们。” “你是要在这儿看我们表演少儿不宜的画面吗?” 苏王终于刷脸滚蛋了。 五道门外,老欧站在玻璃墙外,看着里面的一切。 苏王:“教授,您还看吗?” “算了,给他们一点个人时间。” “那,监控?” “小苏,你太低估了他的智商。监控还开着。” “谁来看监控画面?” “这些用不着你来操心。” “那您……” “我干什么需要你来安排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您要跟我一起上去的话,省得他们再开一道门。” “我再等等。” 烛光晚餐不错,牛排刚刚好。 女人嘛,长相是次了一点,但不次怎么可以看得出里面那个家伙是真的失忆了,还是假的失忆? 画面实是在看不下去了,王红,这个姑娘虽然其貌不扬,但确实有两把刷子。 之所以选择她,另一方面还是因为,她对欧杨是真的崇拜。 ------------ 第69章 不速之客 保安室,那位年青的保安可是一饱眼福了。 监控视频看到一半的时候,太他妈的刺激了,不解决不行了。 溜了号,去卫生间自行解决了一回。 再回来的时候,监控当中的女人,已经躺在那张大床上睡着了。 监控当中的男主角,披着浴巾坐在电脑前写日记。 日记的内容:2019年2月14日,今天是情人节,还不错,至少有女人作陪。 牛排不错,红酒次了一点,女人嘛…… 唉……不值得一提,还说她是处,骗鬼? 明天要让老欧换一个女的,不是说知性不重要,但与外貌比起来,知性要略逊一筹,不然下不去手啊。 ……………… 2019年3月12日,植树节。 苏王心情不太好,还没开始就要乍毛的样子。 当欧杨站在窗前质疑窗外的景色是真是假的的时候,他直接将电脑放在欧杨手里头就出去了。 苏王出去之后不久,进来一位老者。 老头儿虽然年纪不小了,但看得出来,年青的时候应该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家伙。 他没有介绍自己是谁,只是坐在欧杨的对面,拿眼梢一直瞅着他,瞅得欧杨心理一阵发毛。 欧杨不傻,他猜到了这位老者应该是日记里记的那一位特别无情的欧教授,他的亲爹。 老头儿开始说话。 “你是谁?” “我不知道,日记里说我姓欧名杨。” “那我来告诉你,你确实是欧杨,出生于1988年12月31日。你的母亲很漂亮,你的眼睛长得很像她。 可惜的是,你一出生她就因为难产去了另一个世界。 你从小就很聪明,11个月大的时候就学会了走路。四岁的时候就已经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你在数学方面的天赋展现得尤其明显。 从小到大,你一直是优秀的。但你有一个缺点,就是十分自负,而且性格孤僻。这也是你今天会被囚禁在这里的原因。” “你是谁?” “我是你爸。” “我怎么能相信你是我爸,我怀疑你将我囚禁在这里另有目的。” 欧长天站起身来,假的落地窗旁边是一面镜子。 “你来看。” 镜子里,一老一少。 “是不是父子,长相是说不谎的。你的样子就是我年青时候的样子,而我,就是你将来老了的样子。” “好吧,你为什么要将我囚禁在这里?” “你有病。” “你才有病,你全家都有病。” “你是真的有病。” “什么病非得要囚禁我?” “精神方面的疾病。” ………… 此处省略一些没有必要的对话。 最后与那个老头儿的对话是:“你睡吧,我明天再来。” 这个老家伙不愧是心理学界的扛把子,一番对话之后,成功地将他给哄睡了。 ……………… 2019年4月5日,清明节。 欧杨在有记忆之后,见到了日记中屡屡出现的欧长天,在日记里,他有时称欧长天为老家伙,有时是老欧,有时是老爹。 其实在日记当中,欧长天已经出现在他面前很多次了。 这个老家伙每一次来都要讲那一个故事,讲完之后就被他给哄睡着了。 日记里记载,他讲故事将自己哄睡着了的天数已经有十来天了,看来是他这哄睡式的治疗效果明显。 最近一个星期以来,这已经是连着三天,他没有一醒来就不记得是谁的现象了。 说实话,当欧长天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内心相当复杂的。 好比一个人活了三十年,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亲生父亲一样的新奇。 当然,少了感动的场面。毕竟就是眼跟前这个老头儿将自己关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室这么久的。 欧长天也并没有跟他表现出父子情深的场景,而是一本正经地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他有可能是对欧杨知道自己是谁表示怀疑。 他与欧杨展开了一系列的对话。 “你是谁?” “欧杨。” “出生日期?” “1988年12月31日。” “我是谁?” “老头儿,这还用问吗?你不是我那个无情的老父亲吗?” “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来十串烤腰子,孜然味的。我就想知道,那个让我连续吃了近三十天的烤腰子是个啥味道。” “就这?” “当然,还有日记当中经常出现的那位漂亮的姑娘,陈朵朵。我想看一看她究竟长得如何闭月羞花,让我一见钟情的。” “民以食为天,吃饱了就想女人,是正常人的思维。没有别的了吗?你能不能有点高雅的追求?” “老头儿,知道我为啥被你囚禁在这里头吗?” “为啥?” “我在想,就是因为我追求的太多了,所以为难了自己,将自己为难成了精神分裂。这三天以来,我想开了。我一不缺钱,二不缺女人,三还有个有钱有势的老爹,我妥妥的一个人生大赢家,我何苦还要为难自己?” “嗯,你分析得对。” “老爹,我这样算正常了吗?” 老头儿略一沉吟:“也许,可能吧!” “什么时候放我出去?” “再等等吧!我不想冒这个险。” “要等多久?” “这可说不准,也许是一个月,也许是一年,或者更久。” “我有一个请求。” “说。” “老爹,现在都啥年代了,村里都通上网了。你总得让我有点娱乐生活吧。能不能通个网,或者给个手机也行。我不想等我出去之后,表现得是从远古时代来的一样。” 老头拒绝得很明显。 直接来了一句:“不行。” 老头走了之后不久,陈朵朵来了。 这真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羞的姑娘,嘴甜,爱笑,关键是有一副傲娇的身材,最重要的是,她的身高。 这种身高没去打篮球可惜了,或者当个模特也行。 没想到,她从事的工作,居然是卖书的。 哦,不,确切地来说,是卖旧书的,通俗一点的说法,是卖废品的。 也不能这么说,欧长天多精明的一个人,他当然不可能给自己儿子找一个卖废品的。 陈朵朵的父亲是靠卖废品起家的,虽然说,现在仍旧在卖废品,但人家是现在是收购大王。 ------------ 第70章 不速之客 陈朵朵一见面就来了一个热情的拥抱,然后就来一句:“亲爱的,听说你想我了?” “可不,想你想得睡不着觉。” 两个人在游泳池戏水之后,然后来了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 晚餐除了三分熟的牛排之外,还有十来个孜然味的烤腰子。 两个人相依坐在沙发上,欧杨问了陈朵朵一个直击灵魂的问题。 “朵朵,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喜欢一个精神病患者吗?” 朵朵脸僵了半秒,旋即回答:“你不同于一般的精神病患者,在我眼里,你是一个再也正常不过的男人。” “你这话讲得有点不走心,你不怕我犯了病,将你给掐死?” 朵朵一张脸花容失色…… ……………… 2019年4月7日。 心理医生苏王例行公事,坐在沙发上朗诵:“在苍茫的大海上……” 朗诵得有些不走心,因为欧杨几天前已经恢复了神智,虽然前几十年的记忆缺失,但他现在跟个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 苏王正在为自己的饭碗发愁。 欧长天舍得出钱,自己滥竽充数一个月挣的也是六位数。 现在看来,这个饭碗随着欧杨的神智越来越清晰,有随时砸了的感觉。 这个时候沙发上没人,欧杨正躺在卧室的床上睡觉。 这一觉睡得有点长,近二十个小时了,还没醒。 欧长天害怕欧杨又跟以前一样,所以让他继续朗诵。 这已经是他朗诵到了第三十二遍了,从沙发上一眼就可以看得见卧室床上的那个人,连动弹都没有动弹一下的。 不对啊,昨天,他是在红酒里掺了一些安神片,也不至于睡这么久还不醒啊? 起身来,敲了敲卧室的门。 “欧先生,欧先生?” 让他发现不对劲的是,那只伸到被子外面的脚,那只脚上居然涂上了红指甲。 他所了解的欧杨虽然精分,但没有变装癖。 掀开被子,陈朵朵昏睡在床上。 那么,昨天出去的那位穿着裙子,身着防晒衣的女人是谁? 警报被拉响。 ……………… 欧长天站在玻璃墙面前,看着地下室里面空空如也,内心五味杂陈。 他到底还是低估了那个人的智商。 这一个多月以来,他付诸在那个人身上的心血算是白费了。 换句话说,也就是说他这么多年的研究也付之东流。 那个人是他的第一个实验品,一天前,他以为他的实验已经成功了。 手机响了,一个陌生号码,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 “我是应该叫你欧教授,还是叫你一声老爹呢?” 欧长天神色颓然:“这重要吗?那只是一个称呼而已。” “我在想,如果我继续配合你演下去,那么在不久的一天,我将以另一个人的身份活在这个世上。 而我,或许会成为你想要我成为的那个样子。一个令你骄傲的样子对吗?” “没错,这件事对于你我来说,是双赢的机会。一个多月都等下来了,你为什么就不能再等一等呢?” “哈哈,欧教授,我想问你,这一辈子你有过牵挂的人吗?” “……。” “我在想,你应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你的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亲人,爱人,朋友,在你眼里都不过是你追逐名利的棋子。我说的对吗?” 欧长天的反驳苍白无力:“不,不……不是那样的。” “给我一个反驳的理由。” “我……是爱你们的。” “爱?用你儿子作为小白鼠来达到你实验的目的?你配谈爱吗?” “……” “你之所以处心积虑地让我相信,我就是欧杨。是因为你知道欧杨不会成为你的棋子,他也不会受你摆布,所以就在我身上下工夫对吗?” “我……” “好了,我跟你们至始至终就不是一路人。我也不是你们所想像的那样,是一个六亲不认,患有严重人格障碍的人。” “不是,我只是想弥补我对你亏欠。” “亏欠?前三十年你在干嘛?现在跟我谈亏欠,你不觉得晚了点吗?” 电话这头的欧长天无话可说,因为他无法用言语来辩驳。 但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一生所追求的东西将功亏一篑,再也找不回来了。 ………………。 2019年4月18日,海阳市。 民俗村听海居客栈。 天台上,夜色正浓。 父亲在给儿子讲睡前故事。 《哈利波特》的开头:“夏季以来最炎热的一天终于快结束了,女贞路上那些方方正正的大房子笼罩在一片令人昏昏欲睡的寂静中。平日里光亮照人的汽车,这会儿全部都灰扑扑地停在车道上……。” 儿子这个睡前故事要求真变态,比攻克世界难题还难。 “爸爸,不对,第一句讲完要叹一声气,让人一听就感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好吧,夏季以来最炎热的一天终于快结束了,唉……” “不对,感觉不对。” “祖宗,你再不睡我要打你屁股了哈。” 儿子颇感无奈:“好吧!爸爸,你以前可从不打人的。是不是妈妈又不理你啦?” “你个小屁孩,大人的事情你不懂,乖乖睡觉。” 兰梅尖锐的声音在外头响起来。 “老公,你又给蛋宝吃蛋挞啦?” “爸爸,我救不了你了,我睡着了。” 男人合上书,长叹了一口气。 世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 卧室的门被狠狠地关上,从里头传来了女人声音。 “今天晚上,你继续睡沙发。” 说得好像他睡过卧室似的,一个多月以来,他这不一直睡的是沙发吗? 不,大多时候睡客房,反正空着也是空着。 零点15分,前台电话铃声响了。 睡在吧台后面的小雨起来接了电话。 “喂,请问你那边还有房间吗?” “有的,三楼有一间,稍微偏僻一点,看不见大海可以吗?” “没关系,有房间就行。” “请问您什么时候入住?” “飞机晚点了,一个小时之后我会到。” 一个小时之后,客人来了,一个背包客打扮的人。 一身黑色的休闲服,戴着一顶鸭舌帽,一圈的络腮胡子。 “先生是来旅游的吗?” “不,我是来看望老朋友的。” ------------ 第71章 不速之客 一天前,在海阳电视台社区新闻中,播报了一则消息。 半个月以来,海阳市相继四名妙龄女孩失踪,失踪之前无一例外都是在娱乐场所表演。 女孩们不光长得好看,也颇有才华。 新闻里说,警方怀疑女孩们的失踪跟年前的一宗失踪案有关。 监控拍到的嫌疑人虽然打了马赛克,但新闻里说的很清楚。 是警方一直在追逃的一名罪犯,七年前,在连城曾经犯过连环命案。 嫌疑人的名字——陆续。 新闻画面里,主播的声音毫无感情色彩:“经警方侦查,陆续,男,1988年12月31日出生)有重大作案嫌疑。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陆续,海阳市公安局现向广大群众征集线索。对提供线索抓获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分局将给予人民币伍万元奖励并严格保密;如有通风报信或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联系人:110(指挥中心),秦警官,电话183********。赵警官,电话136060*****。 ……………… 月亮好像一个烧饼似的,挂在半空中,海面上的灯塔随着海浪一起一伏。 夜色恬静而又美丽。 男人站在天台上看着远处的灯塔,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凌晨两点半,那辆工具车开出了院门。 男子从天台上下来,站在二楼套房的门前,犹豫了数秒钟,又退了回去。 几分钟之后,一辆黑色的大众车从春子巷里驶出去,远远地跟在了工具车的后面。 工具车最后驶上了跨海大桥,下了大桥,又上沿海公路。 凌晨的沿海公路上,畅通无阻。 最后在红星村的路口拐了进去,停在了那一栋小洋楼前。 一分钟之后,小楼的灯打开来。 阁楼里,三个女孩蜷缩在角落里。 个个睁着惊恐的大眼睛看着面前这个男人。 男人眼神空洞,沙哑的声音让空气当中顿时充满了恐怖气息。 “姑娘们,我来了。” 其中一个女孩哭出了声,但声音并不大,因为女孩们的嘴上都被贴上了黑胶布。 “这是何必呢?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尤其是你,小曼,你更应该开心,因为今天晚上过去,你就解脱了。” 女孩们拼命地往后躲,因为她们都知道男人口中的解脱是什么意思。 三天前,他对最先来这里的那个女孩说了解脱两个字,那之后,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 但那个女孩的漂亮的红裙子被男人拿来硬逼着那个叫小曼的女孩穿上。 红裙子女孩小曼被带到了一楼的工具房内。 工具房里的工具应有尽有,包括摆在角落里的切割机。 小曼在角落里看到了一个红色的发带,那是三天前被男子带走的那个叫小芳的女孩的。 她的身体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门口那个陌生的男子出现得颇是时候,女孩的眼里看到了希望。 一楼大厅里,水晶吊灯散发出迷离的颜色。 两个男人看似平静的对话,实则内心已然剑拔弩张。 “陆续,你比我想像得要聪明得多,来得也比我想像得快。” “谢谢夸奖。” “错了,我并没有夸你的意思。” “我并不在意。” “我要是你,就该乖乖地听从欧长天的安排,前程似锦的日子它不香吗?” “那不是你想要的生活,也同样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可你回来改变不了什么?你别忘了,我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心理医生,七年前,你没能逃脱内心的心魔,七年之后,你同样不会逃脱你内心的心魔。还记得雪地里那只可爱的小兔子吗?还有那只被拧断了脖子的狗子。” 客厅的酒柜上点着熏香,空气中飘着熏香的香气。 “楼上的两位姑娘,一位叫范梅,是你一个星期前从梦之星夜总会带出来的。 还有一位姑娘……” 语气缓慢轻柔,仿佛在梦中述说故事似的。 后来的男子有了短时间的恍忽,他像是做梦一般,朝着楼梯间走去。 一分钟之后,他停下了脚步,回过身来。看着站在酒柜前的那个男子。 “欧杨,你是一名优秀的心理医生没错,但你的缺点就是太过于自负。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你凭什么以为我还会被你催眠?还会受你的摆布?” 男子的面孔特别熟悉。 顾禹,七年前在连城大桥底下见到的那个年青人的面孔。 但陆续知道,眼前这个人不是顾禹,他就是欧杨,欧长天那个有严重人格障碍的儿子。那个曾经优秀得十分可以的心理医生。 “你确实学聪明了,但这并不代表你不能再一次被我催眠。” “我相信以你的能力,你是可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再一次催眠我。但你需要时间,而现在,时间恰恰是你没有的。” 警笛的声音由远及近。 “好吧,是我大意了。不过,陪你玩了这么久,我也觉得累了,再玩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 再说了,成天陪你那个男人婆老婆和那个难缠的儿子,令人相当怀疑人生。” 夜色下,一辆警车从路口转了进来,很快停在了院子里,从警车里下来两个人。 没错,连城市青羊分局刑侦大队队长赵青云,海阳市公安局刑侦队队长秦海。 七年前吃的堑,七年之后当然不可能再不长智。 回到海阳的当天晚上,他就给赵青云打了一通电话。 之所以可以跟赵青云以真面目示人,并且坦诚相待。 是因为他知道那个人是谁?也确信这一次,他会是那个赢家。 赵青云一进门就朝着陆续咧了嘴笑,来了一个久违了的拥抱。 “久违了,哥们儿。” 秦海拿出手铐来将欧杨给铐上。 欧杨没有反抗,全程带着微笑,一个黑色的头套套在了欧杨的头上。 他想说话来着,被秦海拿了毛巾把嘴给塞上了。 “听说你是一个厉害的心理医生,说话就能催眠人。所以,请放心,在你进入局子之前,我是不会给你机会讲话的。” 嘿嘿,就是欣赏这哥们儿简单粗暴的样子。 七年前,他也要是这么简单粗暴,哪里还有这么多事儿? ------------ 第72章 不速之客 海阳市公安局审讯室里。陆续坐在欧杨的对面。 “为什么是顾禹?我在想,七年前我遇见他应该不是什么巧合。” 欧杨:“是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那个有心理疾病的年青人,我注意到他比注意到你的时间更长。 他的身形和眉眼与你有相似之处,以你的智商,以他的身份隐藏自己不在话下。” “所以,他一直都是你的一颗棋子。我以顾禹的身份活在这个世界上,娶妻生子,都在你的预料当中?” “不,并不在我的预料当中,至少你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和一个聪明且难缠的儿子不在我的预料当中。” “你夺取了别人的生命,只是为了跟我互换身份这么简单?” “No,并没有,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针对你。而是你主动闯入了我的计划当中。其实我一直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你我的人生只是这个世界上两条永远不相交的平行线而已,直到你硬窜入我的世界,打破了我的计划。” “我想知道,你对那些女孩下手是原因是什么?” 欧杨答非所问。 “陆续,你还记得母亲的样子吗?” 陆续有了几秒时间的犹豫,旋即回答。 “她去了另一个世界的时间太长了,长得我已经记不清她的样子。” “这就是你比我聪明的地方?你最后一次见你母亲是在你11岁的时候,按理说在那个年纪你应该记得住任何你熟悉的人,更何况一个跟你从小就生活在一起的人。 但你选择了遗忘,有的时候遗忘就是最好的疗伤。” “所以,你想告诉我的是,你没有办法选择遗忘,也没有办法消除心中对于你母亲的恨意。 但这一种恨意又无处宣泄,所以你将恨转嫁给了那些无辜的女孩?” “我最后一次见到母亲是在五岁那一年,在五岁之前,我每年都有一次机会可以见到她。 五岁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生命当中。 但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很清晰地记得她的样子,她眉心处那一颗漂亮的美人痣。 我永远记得那一个阳光的午后,她到幼儿园来找我,给我带了好多好吃的,还有一件漂亮的兔毛帽子。 还给幼儿园的小伙伴们带了好多大白兔奶糖。 幼儿园的小伙伴们,他们都羡慕我有一个漂亮得跟公主似的妈妈。 在那之前,幼儿园的小伙伴们总是叫我怪胎。老师们也在背后议论我。 在那天之后,幼儿园的小伙伴们再也没有孤立过我。 我骄傲地说,我的漂亮妈妈以后还会再来看我的。 但这种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她每次来看我总是偷偷摸摸的来,然后偷偷摸摸地走。 最后一次她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 我在小伙伴们面前夸下的海口也就失信了,小朋友们总是嘲笑我是没妈的孩子。” “仅仅是这样?” “当然不是。我的童年过得并不快乐。欧长天,你是知道的,他的事业心非常重,我见到他的次数并不比见到母亲的次数多多少。 空荡的房子里,与我为伴的只有那个口是心非的保姆。 欧长天给她的生活费并不低,但她几乎没有用在我的身上。我经常饿肚子,她做出来的东西总是自己先吃,然后让我吃剩下的。 更多的时间,她不给我吃的,我一哭闹,她就将我关在地下室的小黑屋。 在她当我家保姆的两年间,她克扣下来的钱使得她在市区给她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子。 欧长天每次回家都是匆匆忙忙的,我跟他提起保姆的事情,他压根就不相信我,总认为我在无理取闹。 母亲偷偷来见我的时候,我求着她带我走,但她总说下一次,下一次一定带我走。 她就是一个骗子,给了我希望却又一次次让我失望。” “以我对你的了解,你家保姆应该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吧!” “你听到了重点,第一个保姆她在我家做只做了两年,因为两年之后,她就去了另一个世界。虽然我小,但并不代表我没有智商。 我在她的饮食里下了慢性药,两年的时间,足够她病入膏肓。” “你怎么知道哪种药有害?” “你应该了解过,虽然我从小性格孤癖,不合群,但我的确是天才。欧长天有这一种药,是用于心理治疗的。这种药按剂量吃没有问题,只要加大用量,那么必定是有害的。” “我在想,你家请了几个保姆?” “细算一下,五个吧!” “她们都还在吗?” “不要想那么多。我没那么傻,如果在我家当保姆的都出了问题,就没有人会怀疑了吗?” “是因为后来的保姆品行还不错?” “当然不是,比前一个保姆更恶毒的还有。” “我在想,你是怎么对付她们的?” “对付这些没有什么智商的女人,我的办法当然多。她们中有一个疯了,有一个干活的时候不小心从三楼摔了下来,一辈子只能躺在床上不能动弹。” “还有两个呢?” “嘿嘿,这两个乡下丫头来家里的时候,我已经初中快毕业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她们比起前三个老妖婆来说,相对单纯得多了。 她们两个不仅要照顾我的生活起居,还得陪我睡觉。你说有趣不有趣?” “她们是自愿的?” “当然,欧长天虽然不注意亲情,但他出手大方,在金钱上面无条件的满足我。我只要给钱,她们就会主动将自己洗得白白地送到我的面前来。” “说一说,你杀人动机?只是因为对母亲的恨?” “当然不是,我是一名出色的心理医生,我当然知道我有病。我享受那一种过程,那一种将美好事物给毁灭的过程。 陆续,你不知道,那一种感觉,真的太爽了。 我没有得到过的美好,别人也休想得到。” “所以,我要毁灭我的生活?” “是啊,我们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凭什么你可以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而我就得是一个变态?一个怪物?上天不公平,所以,我也要让你变成一个怪物。” ------------ 第73章 结尾 听海居。 兰梅牵着蛋宝的手,欢快地从楼上走下来。 “小雨,我送蛋宝去幼儿园,这里你照看一下哈。” “放心吧,梅姐。” 小雨动作麻利,态度也随和,微笑着问眼跟前的男子。 “陆先生,二楼朝海的那一面空出一间来了,需要给你更换吗?” “需要。” “你要续多久?” “先来半个月的吧!” “好的。” 一个星期之后,一位老者出现在听海居,他住在三楼靠海的那间房。 当天晚上,听海居前面的海滩边。 一老一少站在海岸边。 海浪拍打着礁石和声音清晰而有节奏。 老者先开始说话。 “谢谢你愿意相信我。” “不是我愿意相信你,而是目前我没有找到可以治疗兰梅和蛋宝的心理医生。你,是唯一的人选。”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感谢你的信任。我也定当全力以赴。毕竟,蛋宝也是我的亲孙子。” “扯远了,你和他们只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而已。” 老者沉默了。 看着夜色下的大海,说了一句题外话。 “这里的大海比连城的要温和很多。” 年青人转移了话题。 “当年为什么要抛弃我们?” 老者再一次沉默。 “我承认,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 “仅仅是因为不负责任吗?” “当然,还有别的原因。我认识你母亲陆鸥那一年,她在连城外语学院上大二。 我在校外朋友的一个诊所里有坐诊。 那个时候,她的精神状态出了一些问题。外语学院的刘教授跟我认识,是他介绍陆鸥来诊所治疗。 开始治疗的时候,效果还是不错的,我也有信心将她给治好。 事情发生在陆鸥过二十岁生日的那一天,她是我最后一位客人。治疗完之后,天已经很晚了。 她说要请我吃饭,我本意是不去的,但她说那天是她的生日,只想找个人陪她过二十岁生日。 那天晚上,我们喝得有点多。 她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一张好看的面孔带着异域风情。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犯了大部分男人都会犯的错。对于漂亮姑娘的投怀送抱无法抗拒。 那个时候,我正当事业的鼎盛时期,结婚也差不多有八年时间了。在外人的眼里,我是一个成功人士,唯一的遗憾就是和妻子结婚那么多年以来,一直没有孩子。 和陆鸥好上了之后,我在她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过了一段甜蜜的日子。 几个月之后,她怀孕了,医生说怀了双胞胎之后,这对于我来说,是偌大的欣喜。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沉浸在即将为人父的喜悦当中。 陆鸥也办了休学,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一对虎头虎脑的儿子,我觉得我就是人生赢家,大有春风得意马蹄急的意思。 但好景不长,我很快发现陆鸥的精神状况越来越差。 有一天晚上,我醒来的时候,看到她站在婴儿床边,双手掐着孩子的脖子。 幸亏我发现得及时,孩子一张小脸已经憋成了紫色。 我请了保姆来照顾孩子。 两年后,我发现了令我越加不能接受的事实。 两个孩子中的一个孩子似乎不太对。 两岁了还不肯说话,性格也不活泼,眼神呆滞。 我明白了,这个孩子遗传了陆鸥的基因,精神方面有问题。 这个时候,我妻子也发现了我在外面有女人和孩子的事情。 她让我做出选择,要么选择她和事业。要么选择孩子和外头的女人。 我正当年,事业对与我来说当然重要。 于是,我做出了选择。 给了你外婆一笔钱,让陆鸥带着那个精神状态有问题的孩子回了老家。 而另一个正常的孩子由我来养。 在外人眼里,我是一个在心理学方面有所建树的专家。 殊不知,我一直在错。 我被欧杨的假象迷惑了,其实精神有问题的一直是他,他太聪明了,懂得掩饰自己。表面上看起来特别正常的一个孩子,其实心理世界相当扭曲。 起初,我还会偶尔关注一下陆欧和另一个孩子,无论是在村子里,还是在学校里反馈回来的消息。 这个孩子果然如我当初判断的那样,是一个怪胎。 有人说,疯子是天才的另一面。 欧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表现得跟正常的孩子一样,甚至比正常的孩子要优秀得多。 我甚至以有这样一个优秀的儿子为荣。 我忙于工作,压根就没有发现这些令人骄傲人背后,隐藏着不人为知的另一面。 等到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那是在七年前,连城闹得沸沸扬扬的少女连环杀人案的案子。 公安局发了通缉令,说凶手就是人民警察陆续。 因为你,我开始关注这个案子,甚至有一段时间,我还庆幸我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你虽然是一名优秀的警察,但他骨子里还是有陆鸥的基因在作祟。 后来,我发现事实没有那么简单。 真相令我无法接受。 其实有病的那个孩子就是一直跟我生活在一起的欧杨,我无法接受我那个在人前无比优秀的儿子,其实是一个变态杀人狂。 我不想我努力了大半生的成就毁在这个变态儿子的手上。 我将他给囚禁起来。 整整六年的时间,我希望用六年有时间让他恢复正常。 然而,事与愿违。 他太狡猾了,局面已经让我无法控制。 直到他动了和你互换身份的念头,我也动了换一个儿子的念头。 我想向世人证明,在我身边的这个欧杨,至始至终都是一个优秀的天才,他优秀的基因都来自于我欧长天。 我又一次低估了你的能力。 其实我内心是矛盾的,我的两个儿子都是天才。但他们却同样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说到这里,欧长天长叹了一口气。 “这一切都是天注定的,我其实要感谢上苍,它至少让我还有一个正常且优秀的儿子。” 2019年5月19日。 清风徐来,夜色刚刚好。 206房间的门被女人一脚踹开。 女人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不留情面。 “老公,我给你面子了哈。你究竟要在客房睡多久,这日子还要不要过啦?” 床上被窝里探出一个脑袋。 “妈妈,爸爸在给我讲睡前故事,你稍微忍耐一下。等我睡着了,就把你老公还给你。”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