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唐家 我叫唐天,大学期间学习考古专业,后来通过家里的一点关系,在京都某考古相关的科研机构工作。原想着一生就这样平庸却安稳的度过,没想到一次看似正常的工作外派经历,改变了我对于这个世界的看法,也让我对家里长辈总是闭口不谈的往事产生了许多疑惑。 外派发生在2017年的年底,应川郡省文物部门的邀请,单位派我作为专家参与协助对张献忠江口沉银遗址的发掘。至于单位为什么选派我去,可能是看在我祖籍是川郡,家里祖辈建国前从事文物生意,建国后改制成为文物研究学者,在川郡文博圈子有着很大的影响力。而且恰好负责发掘江口沉银遗址的考古队队长老刘是我父亲的老朋友。这里里外外归结到一起,便只能我去了。 我出身于嘉陵江边的安汉唐家。安汉唐家这四个字,便是整个巴蜀地区文物鉴定的牌匾,东西只要经过安汉唐家鉴定,便不会引人怀疑。家里世代流传着一本名为金石玉微录的古籍,据说是战国时期乐正子春留下来的。乐正子春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文物鉴定大师,鲁国著名的镇国重器“馋鼎”便是由乐正子春鉴定。乐正本是宫廷里司管音乐演奏的官职,可能由于久居皇宫见多了奇珍异宝,子春便修炼出了独到的鉴定法门。据爷爷说,唐家人得到金石玉微录的时候在秦代初年,从此世代延续,不断的将鉴定心得补充至今,奠定了安汉唐家在文物界中头等地位。这种延续性的记录对于鉴定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文物与人一样,都是伴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比如在乐正子春的那个年代,青铜器是一等一的重器。而到了魏晋时期,中国南方大量的生产青瓷,导致瓷器鉴定的出现。而到了明代的宣德年间开始出现宣德炉,景泰年间开始出现如今价值昂贵的掐丝珐琅,这又对铜器鉴定提出新的要求。唐家的金石玉微录中不止包含了大量的文物鉴定方法,而且还记载了诸多的堪舆之法和奇人异事,比如魏晋年间家里先祖记载的村里小孩偶遇阴兵借道,撞鬼后连夜发烧不见好转,需取乌骨鸡的鸡骨磨成粉末喝下,可驱鬼珐邪等等。 其实在我看来,真正让唐家在巴蜀文物界站稳脚跟的是其控制的文物流通渠道。在清代,由于西方列强的压榨掠夺,全国范围内的盗墓活动异常猖獗,自然便有了火热的文物流通。那个时候的川郡和渝都还是一个区域,倚仗着独特的地理位置,巴蜀地区成为向西方和全国各个港口走私文物的中枢要地,这也是为什么许多早期的海外探险家登陆中国的起始站除了新疆,就是在川郡。川郡境内最重要的长江沿段、嘉陵江和岷江以及通往云南西藏的茶马古道都被唐家控制,形成了唐家五大航,分别是牧马航、武侯航、青羊航、双流航和龙泉航,这个字是川郡晚清民国时期盗墓行业的黑话,其形成的原因可能是运输文物通常以水路为主,而且也寓意其起航丰收。唐家五大航中最重要的是位于省府核心所在的武侯航和青羊航,主要走私一些瓷瓶金玉一类的小件,而牧马航则主要走私一些较为大件的唐宋佛像,在民国年间川内军阀混战的时候,唐家的牧马航也发生过一次大的动荡,许多金佛石佛都被藏在了牧马航附近的牧马山中,这也是最近几年在牧马山开放的房地产商或者考古队频频发现佛像的原因。双流航位于青白江附近,主要负责向外出口和接纳一些古籍善本,如敦煌讲经洞中出土的大量经卷。龙泉航虽然也被称为航,但是它与水运关系不大,是一个基于茶马古道的航口,主要运输一些见不得人眼的货。记得在民国年间,曾经有独特癖好的法国人从唐家的龙泉航运输过一批来自西域沙漠中的女性干尸带回法国。时光流转,抗战时期唐家五大航便成为为革命服务的地下点,发挥着重要作用。建国后,许多航口从明面上已经销声匿迹,但是暗中的交易仍在进行,或在一个茶馆,或在一家酒楼。如武侯航在现今武侯祠附近,青羊航在今青羊宫之旁,龙泉航成为了现今的龙泉驿。话说回来,唐家在巴蜀并不是一家独大的局面,还有剩余的六大家族与其相互制约,分别是陈家、谭家、张家、潘家、周家和刘家。这些家族各有能人,不过这里先不多说,后面慢慢道来。 还是回到咱们这次外派,从都京起飞,到蓉都也快,不到三小时便抵达了蓉都的国际机场。现在是盛夏时节,一下飞机就是一股湿热袭来,让人一瞬间有点喘不过气来。 “唐老师?请问您是京都来的唐老师吗?”刚一走出机场,一个戴着卡其色鸭舌帽,皮肤黝黑的小伙举着个写着我名字的纸牌靠近我。 “你是?”我迟疑道。上飞机前刘叔也没说派啥人来接我,我还准备着自己坐车去眉山。 “唐老师,我是郡考古所的小马,刘队叫我过来接您!”小伙笑道。 “好嘞,那咱们走吧”我心里一想,这下还真方便了,不用来回倒腾公交,虽说川郡是自己家乡,朋友众多,但是这次外派说不清楚哪天结束,也就没有联系他们,省得给人添麻烦。 “小马,你们工地现在进展得怎么样了?”我一上车便问道。(考古工作者一般把正在发掘的遗址称为工地) “这。。。。。。”只见小马面露难色,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 “工地有啥情况都给我先讲讲,你们刘队是我叔,我能帮上忙的肯定尽量帮!”我说道,心里想着要么是他们考古经费不足或者遇到了发掘方面的技术难度。 “哎,唐老师,今晚本来是刘队亲自来接您的,没成想,这正准备出发的时候,工地又出事了。” “啥?!什么事情?!”我见小马叹气,心里难免吃惊,考古工地这几年因为工作原因没有少去,大家或多或少都有难处,但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表情的,给人一种像家里死了人一样的感觉。 “唐老师,您相信鬼吗?”小马没有立马回答我的问题,倒是反问了我一句。 “这个吧。。。。。。世界无奇不有,我不排斥。”按理而言,我们做考古一行对外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不能相信这些。曾经一个同事就因为就酒桌上给人瞎吹考古见鬼的事情被调查丢了饭碗。所以我也不太敢直接回答小马。 “我们工地。。。。。。有鬼!”小马一边开车一边说道,对面的车灯打在他的脸上,显得异常的苍白。听到这话,加上车里空调开得过低的冷气使我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不可能吧?怎么会有鬼呢?你们是不是挖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了?”我问道。 “哎,我以前本来也不相信的,没想到最近这一连好几天了,都遇到奇怪事,我还亲眼见到过,不过我说再多唐老师您可能也不相信,还是等到了工地,刘队给您讲,您亲自看看去。” 小马说完这话后,不论我怎么套话都不再说工地相关的事情,好似在排斥着些什么。加上旅途的疲惫,后来我干脆也不问他了,车里变得安静下来。小马沉默的开着车,就像具机械的木偶,透露着丝丝诡异。 ------------ 第二章 眉山江口 “咚咚”路边溅起的石子嗑在汽车的盖子上发出刺耳的声响,车内剧烈的颠簸起来。 “唐老师,我们马上到了!”小马面露惧色地说道。 我摇下车窗看着外边,现在已经算入夜了,天空中圆月高挂,只有几片薄云似轻纱般拂过,月光泼洒在郊野上,呈现出一片一片的惨白,分不出哪里是江水,哪里是农田。张献忠江口沉银遗址位于眉山彭山江口镇附近,遗址位于湍急的岷江之中,昏黄的江水两岸全是高耸的山石,如果发生地震轻微一摇,两岸高山上的石头便会往下滚,重重的砸入江水中,冒气滚滚黄烟,一副地动山摇之景。我们的车便行驶在这高山之下的峡谷之中,除了发黄的车灯外,便只剩几点星光,偶尔惊起几只飞鸟。 江口沉银考古工地像是这片黑暗的大地里唯一的绿洲,工地灯火通明,远远望去,依稀可见悬挂在帐篷顶上的电灯随着江风摆动,将地面考古工作人员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 “咔嚓!”小马将车停在了工地门口。 “哎呀!小唐,好多年没见?你小子帅气了不少啊!”刘队迎到车前笑道。 “刘叔,您就是我亲叔,咱两还客套什么,能够被派来到叔您这搭把手,我可是激动了半宿。”我说道。 “好小子,会说话了啊!”只见刘队热情的一把抓过我的手握住,然后对旁边的队员吩咐道:“唐老师这么大老远来,肯定没有吃东西,还不去准备准备?我们今晚放假,大伙一起休息休息,最近辛苦了!” 听到队长的话,队员们四下便散开了,小马帮我把行李提去了分给我的帐篷里。不知为何,我心里有点不安,这种感觉出来没有在其他考古工地感受过,通常情况下,因为考古项目的时间紧,大家都急着完工,工作很辛苦,难得放假一下,队员们应该欢呼雀跃才对。而刚才却没见到哪一个队员脸上露出快乐来,相反都是满满的疲惫。 还不待我询问刘叔这是什么情况的时候,刘叔忙将我领进他的帐篷里。这顶帐篷是工地上所有帐篷中最大的,是整个江口沉银发掘项目的大本营。里面悬挂着彭山区江口镇的地文水文地图,一张长方形木质会议桌旁零零散散的摆放着几把小凳,小凳一旁是一张破旧的折叠床,应该是刘叔睡觉的地方。床的上方用电线掉着一盏瓦斯灯,光线不是很亮,微微发黄,但足够看清屋里的一切。 “小唐,你可算来了!哎,你快帮我想想该怎么办?我考了大半辈子的古了也从来没有遇见这种情况。”刘叔面露焦色道。 “刘叔,您别着急,我能帮的肯定帮,您先给我讲讲” “你也知道,我们现在这个江口沉银项目国家很重视,前段时间还来了好多记者,电视上也报道过。这知名度起来了本来是个好事情,局里也追拨了经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月前,一切都很正常,我们工作按部就班的进行,水下考古队员挖出来的东西就放在工地帐篷里整理。” “怎么?刘叔,是有盗墓贼来偷来抢吗?”我急忙问道,因为这种事情在考古界经常发生,我一个在山左郡考古的朋友,白天发掘出一批西周青铜器,按照工作进度第二天去整理,结果晚上便遇到一伙武装的盗墓贼,人给绑了不说,东西也全丢了。后来报案给警察,才追回来。 “是这么简单就好喽!”刘叔说着叹气到,“我们这外面现在这么多警察看守,哪还有盗墓的敢进来?” “那是怎么了?”不得不说,我的好奇心被刘叔勾了起来。 “有鬼!真的有鬼!”刘叔贴在我耳旁压低嗓子说道。 “不可能吧?!”我惊讶道。 “你别不相信,你就在咱们这工地待着,我保管你能撞见!”刘叔见我以为他在开玩笑,有点气愤地说道。 “叔,您说有就有,我信!”我连忙安抚道,现在这些领导最怕的就是掉面子。“那为何鬼早不来晚不来,最近才来?”我问道。 “刚不才说嘛,局里给了我们更多的钱,就有了新的指标。最早只是让我们去水下捞一些文物上来作展览用就可以了,现在是让我们在这一个月之内,采用一种在岷江河道里做一个人工堰塞湖一样的方法,将江水截留一部分,然后将里面的水给抽空,考古人员直接下去清理,还被局里美其名曰是考古发掘方法的创新。”刘叔说道。 “做人工堰塞湖的过程还很顺利,就是在近两周,我们开始抽水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得罪了龙王爷,咱们有一位水下考古队员下去后就再也没上来,一起下去的另外一位队员起来后差点疯了,说看见了鬼,说自己亲眼见到小陈(失踪的队员)被水鬼拖走了。搜救队的人连续找了两天两夜,就这么大点自己围的堰塞湖,结果死不见尸活不见人,一时间弄得人心惶惶,做水下考古的队员没一个人敢继续下水了。”刘叔继续道。 “眼看结项日期临近,干等着也不是办法,我专门从省上请了心理医生来,医生说他们是水下幽闭恐慌和产生了集体幻觉,始终的队员可能是水下操作失误导致的。” “让他们休息一阵,缓一缓会不会好点?”我问道。 “哼,你还真信心理医生的话啦?老子鬼火冒!小陈是我们省里送去国家水下考古中心培训出来的最优秀的队员,怎么可能失误?”刘叔暴出了巴蜀地区特有的脏话,一句话把我问懵住。 “没见过鬼的人都不相信鬼。我们最近都没安排水下作业,所有队员都留在工地整理之前打捞上来的文物,同时用抽水机继续抽着堰塞湖里的水,等水全部干后再集中作业,一口气全端。” “本想着不下水便没事儿了。结果没成想,上周五负责给咱们工地做饭的老何大晚上消失了,更可怕的是,他住的帐篷里堆满了被弄爆眼睛的死鱼,哎哟,那场面叫一个恶心啊!”刘叔叹息道。 “这几天,几乎每天晚上,都有咱们的队员在深夜见到鬼,这不,刚才接你的小马,他前天晚上就见着了,直接给吓傻了,我们拿凉水泼才醒!” “他有说鬼长什么样吗?”我连忙问道。 “啊!鬼啊!救命啊!”还不待刘叔回答我,一声凄厉的女人尖叫从帐篷外不远处传来。 ------------ 第三章 五花土 “快走!”刘叔一个激灵,拉起我向帐篷外冲去。 帐篷外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听见尖叫声的考古队员出了帐篷,向声音源头狂奔。 “小李!那是小李的声音!” “小李今晚在文物整理篷当班!快快!去看看!”刘叔几乎声嘶力竭的吼道,江口对面都能隐隐约约听见他呼喊的回音。 我一路跟着一大队人跑着,眼前的景象让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全身瞬间起了鸡皮疙瘩。只见一个穿着考古马甲的女队员的四肢被红色的绸缎包裹,而她的躯体早已被密密麻麻的黑色头发丝给死死捆住,说实话,黑夜里从远处看,就像一只匍匐在地上的巨型毒蜘蛛,红色的肢干,毛茸茸的身体。 “小李还活着!”一名大胆的男队员靠近她,将手伸到她脖子后部动脉处,感受着脉搏跳动。 “给我刀!”我急忙喊道,长期鉴定文物让我的洞察力比一般人强上许多,我发现女队员的四肢虽然被红绸缎包裹,但里面的手臂胳膊几乎被扭曲到人体所能承受的极限,如果再等一会儿,残疾不残疾就不好说了。 “我。。。。。。。我。。。。。。我没刀”一旁的男队员吓得结巴道。 “小唐,给你,用手铲!”刘叔从马甲里抽出手铲递给我。手铲不同于洛阳铲,是考古的专用工具,类似于平时园艺用的挖土的三角形小铲子,尖端和两侧比较锋利。而洛阳铲虽然是盗墓贼最早发明的,但在考古工作中也经常使用,被考古工作者称为探铲,主要用于在发掘前钻探地下都有什么类型的文物。有意思的是,近年来华夏考古走向世界,与许多丝绸之路国家开展了联合考古行动,将使用探铲(洛阳铲)的方法传播到了国外,引得外国人一片好评。 用手拉起缠绕在女队员身上的黑色长发,发质没有我之前在心里想的丝滑,但是用手铲割也花费了好些力气。将头发丝全部隔断后,我小心翼翼的用手铲尖部捅进女队员肘关节的弯曲空隙处,将红色绸缎的张力平衡先破坏掉,防止因为不慎导致女队员手臂高度错位骨折。然后在刘叔的帮助下,将剩余的红色绸缎都拆下来了。 “你今晚负责照顾小李,行了行了,都散了吧!”刘叔对着身边的一名男队员说道。谁遇上这事,也无法解释原因,心理留下的冲击只能靠时间慢慢的遗忘。 望着打着电筒渐渐远去的队员们,刘叔点燃一根烟,长长地叹了口气后,沉默下来,没有再说话。苍白的月光将他的轮廓勾勒得有些朦胧,江水一升一降地拍打在岸边石子上,与他嘴角叼着的香烟一闪一灭相呼应。 “刘叔。”我打破安静道,“您就不觉得哪里不对劲吗?” “哪里奇怪了?”刘叔反问道。 “你们之前是先在水下遇到的鬼,按理说也得是个水鬼,但是我刚才摸捆绑小李的头发,很干燥,不像是长期泡在水里的感觉。而且,还有一点,我刚刚不敢说,怕说出来引起其他人乱联想,自己吓坏自己。” “有什么话就说吧,管它什么妖魔鬼怪,我们已经够让着它了,不让下水我们就没下,现在岸上待着却还来折磨我们,我得想个法子收了它!”刘叔终于吐出了积压在心里的怒气。 “刚才那些红色绸缎上的土是干燥的,而且是不可能出现在咱们工地上的五花土!”我说道。 “什么?!五花土!那可是墓里才有的土啊!”刘叔惊叫道。 “刘叔不信你自己看。”我一边说着一边将地上不远处的红缎子捡起。做考古的人,最熟悉的便是五花土,是一种颜色比较斑驳的泥土。发现五花土的地方,便代表挖着墓了,因为在过去古代,基本上都是先在地上挖一个墓坑,将人埋葬好后,再将挖出来的土倒入墓坑中,重新填埋并用脚踩踏夯实。本身地下不同深度的土的颜色就不一样,因为挖出来再填埋,土的颜色就被扰乱了,形成了多种颜色混合的样子,考古工作者为了便于记忆,便把这种特征的土称为五花土。 “果然是墓土啊!”刘叔皱起眉头道。 “呼呼~”一丝风声突然从我背后传来,我急忙转身用电筒照去,一道黑影一闪而过。 “妈的!追!”刘叔与我对视了一秒后,得出了一个相同的决定,今天无论如何都要看清它是何方神圣。 川郡的夜晚比较闷热,而且江口位于山区,旁边是日夜奔流的岷江,在夜间容易升起一片白白的水雾。人在雾气中穿梭,能见度很低,电筒照向远方,就如同照在一堵白墙上,呈现一个昏黄的同心圆。 “哗哗!” “沙沙!” 黑影向着江滩方向移动,速度很快,一直处于电筒能照射到的极限位置。 “小唐,你看清它是个什么东西了吗?”刘叔流汗喘息道。 “看着像个动物!你看它是爬着跑的!对,像巨型蜥蜴!”我说道。 “奶奶个熊!”刘叔虽然早已成为考古队队长,但是其火爆脾气是全郡文博圈子里出了名的,不惹他还好,惹到了,管他什么人都得斗上一斗。 只见刘叔捡起脚下的一块小鹅卵石向黑影砸去。 “啪嗒!” 江口的夜里非常安静,除了我和刘叔的呼吸声外,便只听见石头打在地上被弹起的声音。说来也奇怪,虽然鹅卵石没有砸中黑影,但是黑影好像得到什么指令一般,在江滩边突然停了下来,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小心,给!”刘叔弯下腰带着我向黑影靠近,同时给了我一把手铲。 渐渐的离得近了,黑影的轮廓越发清晰,它像蝎子一样有着一条弯弯向上翘起的后尾,前肢匍匐在江滩上,支撑着身体。 “快关手电!”我对刘叔小声说道,因为距离的靠近,再开手电容易导致敌在暗我在明。 江雾弥漫,月光照射不透,只留下一抹惨白。黑影背对着我们,不知在准备着什么。 刘叔对我使了个决绝的眼色,“上!” 一声怒吼,我和刘叔向黑影扑去。 “啊啊啊!” 就在靠近黑影的一瞬间,刘叔突然发出崩溃的惨叫,跌坐在地上。 “刘叔!” ------------ 第四章 保命 “嘶啊!” 就在刘叔跌倒的一瞬间,黑影将身子转了过来,微弱的月光下,一张五官拢拉,皮肤蜡黄的女人脸目光空洞的看着我们,嗓子中发出嘶哑又诡异的吼声。准确的说,她的眼睛就只是一个眼眶,里面黑漆漆的一片。之前因为距离太远看到的蝎子尾巴,其实是她抬起的双腿,这女人将双手按在地上支撑住身体,双腿合拢翘起以一种诡异的角度吊在腰间。不知道是是不是月光太暗,女人的整个身体都泛着青光,不同于人类的肤色,黑直的长发从头顶开始披散,随着夜风飞舞,如同无数的小蛇。 “小陈。。。小。。。陈!”刘叔已经被吓呆住了,用手颤颤巍巍的指着前方的女人说道。 “去死吧!管你什么妖魔鬼怪!”为了防止刘叔被伤害,我一咬牙克服住内心的恐惧,举起手铲用力的向女人的眉心扎去。 “嘶!”一声似蛇鸣般的叫声从女人嘴里发出,就在手铲即将碰到她时,突然一股烟尘从我脚下腾起,只见她双手用力一拍地,身体灵敏的弹起半米高,原本悬吊的双腿顺势从下往上鞭打在我的手腕上。 “叮当!”手铲直接一脚被踢飞,掉落在江滩上,铲刃与鹅卵石碰撞溅起点点火星。 “是人形就好对付!”我心里想到,没待女子站稳,一个箭步冲上去迎面便是一个勾拳。 “嘶嘶!”她的腰似乎没长骨头,为了躲避我的攻击,直接向后弯曲了一百八十度,头部倒放于腿间,黑发下垂着拖在江滩上。 ‘啊啊啊!老何!’刘叔大吼一声,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我的个娘啊!”顺着刘叔的目光看去,这女人将脖子一百八十度一拎,后脑勺本该是头发的地方长着一张中年男人的脸,面色同样的蜡黄,甚至黑漆漆的眼框周围还残留着未干的血迹。 刘叔是川郡考古队出了名的刘大胆,竟然被吓晕了过去,可想而知,这场面对他而言有多震撼。根据刘叔的反应,女人头上的脸一张是之前水下失踪的小陈的,另一张是之前消失的负责做饭的老何的。不过因为我来工地之前并不认识小陈和老何,所以震惊程度与刘叔比起来差远了。 不知道是不是见没有吓着我,女人突然愣住了。 我抓住这个转瞬即逝的机会,一手用力掐住她的胳膊,使出从小学过的擒拿手法,将她上身控制住,同时勒住她的脖子,狠狠的将她的头向地面砸去。她的皮肤很奇怪,触感特别像鱼的身体,光滑中又带着些粗糙,很难形容。 “呃。。。”就在我将她的脸按在江滩的鹅卵石上摩擦时,她的两双充满弹性的大腿如同鞭子一样不断的抽打着我的两肋,最后用脚在我的脖子处形成一个十字锁,试图直接拎断我的脖子。 几个呼吸间,因为血液给大脑的供氧不足,我的眼前开始泛起金光,这是快要昏厥的前兆。不甘心就这样死在一个怪物的手里,我忍着脖子传来的剧痛,用力的将女子提起然后垂直下砸的同时双脚蹬地,将自己向前甩去。然后借助着重心前移的惯性,做出一个类似于过肩摔的动作,将女子向前抛去。 “咳咳咳!”我大口大口地喘气,终于逃出了怪物的十字锁。 “哗啦啦~”女子被我甩出后,单膝跪地,双手紧紧抓着地面,滑行了一小段距离。可能是因为脸部连续两次与地面摩擦的缘故,“小陈”的脸开始变得褶皱起来,边缘露出些许白骨。 “嘶嘶!”女子也喘气着。 “妈的!老子和你拼了!”这种情况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我再次冲向她,一只手掌挡在她的面前,混淆她视线,另一只手将她拦腰抱起,肩膀用力撞击她的下颌。然而,就在我的手碰触到她脸时,小陈蜡黄的面容竟然黏在我掌上,随着我手起之势一同剥离,只留下一张白骨脸。 “人皮mian具?”我心里震惊道。 “啊!”后背一股强烈的刺痛感传来,女子双腿缠住我,拉着我顺势向江边滚去。江滩上的鹅卵石大小不一,但都是经过江水不断的冲刷留下来的最坚硬的部分,磕得我骨头都感觉快散架了。 我不断的挣扎,很害怕怪物将我拖入江水里。 翻滚中老何的脸也被鹅卵石给剐蹭掉下,露出一副白骨脸。因为距离太近,我才发现这些白骨脸的五官周围被人用朱砂和黛粉精心勾勒过,与现在的女生画眼影很像。还好我之前大学学体质人类学的时候比较认真,强忍着全身上下传来的剧痛,也顾不上害怕,双手一只摸怪物前面的脸,一只摸后面的脸。从下颌骨的尖锐程度看,如果是男性则下颌骨相对钝一些,女性则下颌骨相对尖锐。 “妈的!假脸!我倒要看看你这白骨下面是个什么东西!”我发现这怪物之前戴的人脸与白骨正好相反,男骨脸配女皮,女骨脸配男皮。 “嘶啊!” 不知道是不是怪物听懂了我的怒吼,抱着我更加疯狂的在江滩上翻滚。 天旋地转之际,我趁被ya在下面的时候悄悄抓起一小块石头,找准机会,狠狠地砸在她正面的男性白骨脸上。 “咔嚓!”一声清脆的骨裂声在江滩上响起。 一张冷艳绝美的脸出现在我眼前。典型的美人瓜子脸,白皙的肤色,一对柳叶眉,眼睛水灵,睫毛微翘,青黛勾勒的眼角,朦胧的月光下,显得格外高贵美丽。唯独她看向我的眼神,没有一丝情绪的波动,很是冷漠。 “呜呜~” 就在我发愣出神的一瞬间,嘴间传来一丝温暖,同时身下似乎垫了个棉花垫子,柔软得想让我躺在上面将所有的疲惫遗忘。 惯性的作用,我被甩到了上面,压在了美女身上,同时亲住了她的双唇。 “啪!”一个耳光将我打得眼冒金星,在江滩上翻滚了好几圈。 我单手捂着发烫的脸,连忙单膝半蹲起身子,警惕的看着面前的女子,夜风下长发飘逸,如果不是之前经历的一切,我肯定以为自己在什么偶像剧现场。 “完了完了!我这下死在一个女鬼手上,真是丢了唐家的脸了!愧对列祖列宗啊!”我见她拿起一块石头,慢慢走到我面前,而自己因为之前磕着石头滚下江滩,全身大部分肌肉还处于发麻状态,基本上没什么战斗力,如果一块石头迎着脑门砸来,只能一命呜呼了。 “你。。。。。。你是唐家人?”女子黛眉微蹙,咬牙切齿的问道,声音却格外的温柔悦耳。 “你。。。。。你。。。。。。是人?!”我惊呼道。 “哼!” “噗通!” 女子不待我回答,一声冷哼,将石头狠狠砸在我的脚边,转身便跳入湍急的岷江中,不见了踪影。 江雾弥漫,夜色静谧,好似一切都未曾发生过。但江滩上破碎的人脸骨,小陈和老何的脸以及早已昏死过去的刘叔,提醒着我,江口沉银这事肯定不简单。 ------------ 第五章 百面傩 天上圆月已过中天,估摸着应该在子夜时分。我望着面前的一川江水出神,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在不穿戴任何装备的情况下跳入岷江,要知道,深夜的江水会因为潮汐变得更加湍急,而且这个时候江里黑暗的深处有什么觅食的动物谁也说不清。 为了防止那女子还有同伙在周围,我捡起地上已经破碎的人脸骨和小陈老何的面皮,将刘叔半边身子搭在肩上,一瘸一拐的向工地走去。 “唐老师?!你们回来啦!” “哎?刘队这是怎么了?”一个年轻队员站在工地门口远远地便看见我们,连忙小步跑上前问道。 “没啥事儿~你小子没看见吧,我刚刚出门带了两瓶小二锅头,和你刘队一人一瓶,没想到你们刘队竟然醉了,肯定是这几天给累着了,大家也都辛苦了!来,搭把手,一起把他弄帐篷里去!”我笑着道,刚才的事情绝对不能让这些考古队员知道,不然得乱翻了天。 进了工地大门,刘队住的帐篷走不了几步路便到了。 “行了,你也快回去歇会吧,我等你们刘队醒了商量一下明天的发掘计划。”我说道。 见到考古队员走后,我长吐一口气,工地灯火通明的样子,给人一种难得的安全感。 “咚咚!” 我让刘叔平躺在折叠床上,从他的衣服内兜里掏出之前藏的人脸骨和脸皮,放在床前的木桌上,仔细的观察。将小陈和老何的脸皮翻到背面,微黄的灯光下,可以见到一层薄薄的黄腻的脂状物,类似于鸡皮下面的鸡油。这种是油脂是所有哺乳动物皮层下都有的,被一些弄解刨的法医称为皮下脂肪。 我强忍着恶心,用手指在小陈和老何的脸皮背面划过,油腻的感觉仍然在,比较新鲜,说明小陈和老何是今天才被割脸的。紧接着,将人骨碎片仔细观察它们的断面,骨质层有些发黄,而且用手摸,这些人脸骨表面都有一层暗淡的包浆。要知道,包浆只有通过人手长期的把玩才能产生。我将一片白骨碎片放在鼻尖轻闻,竟然有股淡淡的护肤品的味道。 “嘎吱!”就在我感到错愣之时,折叠床发出一声老旧的呻吟,刘叔晃了晃脑袋从床上坐起。 “小唐?我怎么回来了?你没事吧?”刘叔扫视了一眼房间,震惊道。 “刘叔,我把她打跑了。”我说道。 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之前看见的怪物,刘叔没有回答我,沉默了下来。 “哎,老何和小陈啊。。。”刘叔低头用手掩面叹气道。 “刘叔,您先别难过,我觉得这事情有蹊跷。” 刘叔顺着我的目光看向了桌面,一时语凝道:“啊!你。。。。。。你怎么会有。。。。。。”。 “刘叔,您是考古圈子里的老人了,应该知道我们唐家吧?”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直接问刘叔,因为我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这是当然,咱们文博圈子里,谁不知道你们唐家?对古代的这些东西就属你们家懂得最多,谁叫你们有着金石玉微录呢?”刘叔见我回避他的问题,故意呛我道。 “刘叔,你听说过百面傩吗?” “不知道,那是什么?” “是一类特殊的人。” “刘叔您先看,这是小陈和老何的脸皮,从皮下脂肪层的新鲜度来看,他们的脸是最近才割的。这些白骨碎片是我把那个怪物的脸打碎后留下的,从白骨表面的装饰、边缘的切口以及包浆,可以看出这些白骨不同于脸皮,是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的面具。” “面具?你的意思是,那怪物是人扮的?”刘叔惊讶道。 “肯定是的,我把面具打碎后下面是张与我年龄相仿的女人的脸。”我回答道。 “那万一下面的脸仍然是假的呢?” “不可能的,因为她知道唐家。” “什么?你们难不成还聊上了?”刘叔脸上露出一百个不相信的样子,好似我在为了安慰他,故意编段子给他听。 “哎,叔,您是自己人,我说出来也不怕丢脸,我本来快完蛋了,那女人听见我说自己对不起唐家列祖列宗,突然就放了我,自己跳进岷江逃了。” 刘叔低头用手揣摩着自己下巴处黑硬的胡须,眉头紧皱,思考了会问我:“所以,你的意思是,她是唐家人?那百面傩又是个什么东西?” “哎,您这什么逻辑啊!”我无语道,“这个怪物不是我们唐家人,但是的确与我们唐家有关。” “巴蜀地区除了我们唐家,剩余的六家想必叔您多多少少也了解。” “当然,你们家重鉴定,老陈家建国前专干盗墓,建国后也不思进取,现在家族都还在伙头子。”刘叔提到唐家,也说到了陈家,伙头子是巴蜀地区的土话,意思相似于湖南地区说的倒斗、东南沿海地区说的翻咸鱼,都是指盗墓。 “巴蜀地区,有些老的门道,像叔您们做考古的不一定知道,毕竟考古学从民国起才传入中国。” “在我们唐家的金石玉微录上,从明朝末年,清朝初年开始,便一直存在着对江家的记载。”我接着说道。 “明朝末年,张献忠占领川郡,建立大西国,眼见清军即将入关,于是在川郡境内立下一个由七个杀字组成的石碑,史称七杀碑。随后,率兵对川郡全境进行大屠杀,半年时间内,血流成河,伏尸百万,清军入川郡境后,只有满目的疮痍。清府统一天下后,为了恢复天府之国的生产和人口,从两湖和两广地区迁徙了大量的百姓进入巴蜀地区,被后世史家称为湖广填川郡。而江家,便是在这个时间段从湖北迁入川郡。” “说来也奇怪,江家自从进入川郡后,便一直在长江及其支流沿岸生活,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因为不止在唐家的金石玉微录上有记载,以前与陈家和刘家的人聊天,他们也说自己的祖辈在伙头子中遇见过江家的人,曾经还为了抢夺一些宝贝发生过冲突,死过人。” “刘叔,您知道的,古代鄂北的自然环境,山水十分的险恶,而环境对文化的形成具有很大的影响。自从战国时期开始,楚文化中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巫术,在许多楚墓中都可以见到人头兽身的木雕像,比如现在湖北博物馆中收藏的一具吐着长舌,头上长着两对鹿角的木头人像。这些木雕像从现代人的审美眼光看很邪乎,实际上在过去古代是傩灵。” “傩灵?”刘叔疑惑道。 “傩是古代鄂北巫师中最高级的称谓,举行的巫术祭祀活动被称为傩戏,祭祀的核心对象便是傩灵。傩戏一般是由一群巫师带着面具,穿着不同于常人的衣服,围绕着傩灵跳舞吟唱,这种傩戏现在在川郡、粤西或黔郡的一些欠发达地区都可以找见。而江家,便是这古代鄂北傩的后裔,这金石玉微录的记载上,他们常常以狰狞的面具示人。在清代中期,我们家有位叫唐三财的先祖记录过他与江家人在墓里为了抢一件玉器,被砍断了一条胳膊。不过江家傩人也没讨到好处,都留下来给墓主人当了陪葬品。” “难道这次见到的怪物,就是江家的傩人?没想到是个装神弄鬼的货。”刘叔气愤道。 “刘叔,咱俩这次能活着下来就不错了,您可别以为江家傩人就是个跳大仙的。江家是傩人的后裔没错,他们戴面具只是为了不让人认出来,实际上江家人就是一群游离于长江沿岸的刽子手,简单的说就是职业杀手。根据金石玉微录的记载,从清代道光年间,我们唐家便发现他们用杀掉的人的脸制作成面具,甚至模仿死掉的人进入他们生前的家庭一起生活,直到杀掉想杀的人。” “江家傩,百面鬼,勾魂夺命不见谁。黑脸煞,红脸煞,不敌白骨阴风杀。”我念叨着记忆中金石玉微录上关于江家百面傩的朱批,江家傩人也有三六九等之分,纵然千人千面,但是将面具涂成黑色和红色的傩人是异常凶狠的,但最危险的是用人头骨原样作面具的傩人。 “管他什么杀手组织,我现在就报警端了他们,现在是法制社会,还怕他们了不成?”刘叔听完后,站起来咬牙切齿说道。 “先别,刘叔,我怕咱们一报警,正好入了傩人的圈套!”我见刘叔一副要出帐篷叫人的样子,连忙拦住他道。 ------------ 第六章 下江 “为什么?”刘叔见我不想声张,一脸疑惑道。 “叔,您想想,你们遭遇傩人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大概是从局里下达进一步发掘指示,我们决定拦江造堤将水抽干的时候。” “这就对了,江下小陈的失踪和工地老何的消失以及刚刚被绑的小李,足以让咱们的队员吓破胆,现在不正是这种情况吗?水下考古队员不敢下水,岸上文物整理工作也停滞了。傩人就是想通过恐吓的方式,拖住我们,如果叔您这个时候一报警,警察介入再加上我们是公有单位,考古活动肯定得停下来,再开始就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了。”我说道。 “有道理~刚刚听你讲江家的事情,他们是明末清初张献忠屠川后迁入川郡的,现在咱们这个考古遗址正好与张献忠有关,该不会。。。。。。”刘叔没有说完,意味深长的看向我。 “糟糕!下面肯定有宝贝!不能让他们捷足先登啊!”我焦急道。 “是啊!这要是传出去得是天大的笑话,考古人又跟在盗墓贼后边捡剩下的。”刘叔说道。 “刘叔,咱们不能再等了,得赶紧下江里看看!”我看了看手表,现在正好凌晨四点过,川郡夏季的天空亮得很早,四五点的样子便已经呈现一片鱼肚白,远远望去,淡淡的霞光在天际闪烁。 “好好!我现在就安排!不过要是在江下再遇到傩人怎么办?我担心队员们的安全呐~”刘叔焦虑的在帐篷里来回踱步。 “咱们不要动静太大,要给傩人一种我们的确被吓到的感觉,然后悄悄下去几个人。”我说道。 “这样,刘叔,您留着岸上指挥,同时多在工地转悠,傩人从来不会单独行动,肯定有人盯着咱们。您帮我找个水性好的,胆子大的人与我一块儿,现在就下水。” “要不等天彻底放亮了再下吧?现在下江,就算不考虑傩人,这湍急的江水也够你受的!” “没时间了叔,天亮了再下水容易被发现!”我说道。 “哎,你这孩子,行吧,我叫小罗和你一起,他从我一开始到郡考古所工作便一直跟着我,胆子大,人也可靠。你可一定注意安全,说个不好听的,宝贝咱们弄丢了也无所谓,毕竟咱们考古队又不是军队,不能与杀手团伙硬拼。唐家就你一个独苗,要是出了什么事情,我真得跳岷江了。”刘叔紧张地叮嘱我道。 “放心吧刘叔,我自有分寸。” 刘叔听完我的承诺后,打开桌子里的抽屉,拿出一把折刀递到我手上,“这把折刀我以前当兵时用的,皮实好用,你拿着防身用。” 刘叔给完我折刀后,不再多废话,径直带我走到小罗的帐篷里。小罗瘦瘦高高的,皮肤黝黑,方形脸,一对浓眉,看起来给人一种忠厚老实之感。刘叔交代完这次下水任务对于保护华夏文物财产的重要性后,我也给小罗讲了一些百面傩的事情,以免在水下见到傩人,他以为是鬼给自乱了阵脚。 事不宜迟,我和小罗换上潜水装备,悄悄的溜出工地,向江边走去。 “咳咳~全体考古队员注意了,通知一下,介于近段时间工地发生的事情,我已经代表队里向局里汇报了,为了大家的身心健康,接到局里的指示,咱们从今天开始放假,不过所有人不得离开工地,具体开工时间待局里通知。” 早晨四五点的江口,白雾浓厚,能见度很低,工地上的喇叭里响起刘叔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放给傩人听,喇叭声开到了最大,回音在江口两岸的山石之间激荡,久久不能散去。 “哗啦~哗啦!” 我与小罗走到了岷江边,江水夹杂着泥沙,有些昏黄,在江心位置,肉眼可见许多因为水流过快而冲击起来的漩涡。所幸的是,我们要去的江域之前考古队已经人工围筑过,水流相对于其他位置缓和许多。 “下!”我对着小罗说道,轻微热了一下身,便跳下江里。 “噗通!”小罗紧跟而下。 “咕噜噜!” 虽然现在是夏季,但岷江的温度仍然很低,如果不立即在水下活动起来,身体很快便会发僵。打开探照灯,江水的颜色开始变得淡淡发绿,灯光照在水里可以见到缕缕细沙在水里飘荡。江下的能见度很低,只能照见四周大约一米左右的视野。 小罗推着探照灯,引导着我斜向下潜去。张献忠江口沉银的地方没有我想象的深,位于江下大约三米处的一片细沙地上。灯光照去,细沙地上遍布着银元、金币和残破的木头。我潜至细沙地上,拾起一枚金币,上面写着“西王赏功”四个大字,这是大西国曾经流通的货币,这样一枚“西王赏功”金币拿去黑市上交易,价格能到二十万元左右。我用探照灯仔细的照了照周围,细沙地上一些残破的木头柱子里竟然填有许多银锭,而且木头柱子是由两半扣合在一起的,每一半木头上都有榫卯结构。这正好与史料记载的一样,张献忠知道自己很难带着大量的金银财宝逃出川郡,于是命人特地打造了木筏,将金银珠宝填在木筏的木桩内部,顺流而下,同时派遣在下游的手下在河道上拉网拦截,待自己逃到下游后,再将这些木筏木桩里的财产取出。不过清军在张献忠的队伍中早已布置了眼线,于是大量顺江而下的木筏被清军拦截,并就地击沉在江口。现在细沙地上的金银珠宝,便是明末清初留下来的。 “奇了怪了,不可能。”我心里想到,这片细沙地上的文物虽然价值连城,全部弄走的话,也足够半辈子花销不愁,但是江家从来不是一个缺钱的家族,不可能为了这么一点东西,费经心思来恐吓我们,阻碍考古继续开展。 小罗慢慢的站在细沙地上,扰乱的水流将细沙地带起一片黄烟。 “不对!” “这片江底怎么可能有柏木?!”当扬起的细沙被水流带走后,我发现细沙滩上除了发黑的破碎木头柱子外,竟然还有浅黄色的条形柏木。 强行按捺住内心的震惊,我对着小罗打着手语,让他帮助我将条形柏木旁边的沙子给清理掉。 几分钟后,一个由几十条柏木构成的长两米左右,宽一米半左右的矩阵出现在我们脚下。 ------------ 第七章 黄肠题凑 “难道江家盯着的是这个?”我心里想到,脚下的柏木矩阵在外人看来,没什么出奇之处,但是在做我们这行的眼里,充满着巨大的诱惑。 柏木矩阵实际上是古书中被称为“黄肠题凑”的一种墓葬,在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特别流行,直到汉代,都有沿用。高级的“黄肠题凑”是由大量的整根柏木拼凑而成,构成一个类似于回字形的结构,回字形的口字部位是放棺材的地方,而口字以外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则用来放置随葬品。而且“黄肠题凑”不是一般老百姓有命可以享受的,这种葬俗是特地为皇室所打造,历史上只有个别贵族被皇室特赐才得以享用。 不过说来奇怪,脚下的“黄肠题凑”在尺寸方面与过去常用的“黄肠题凑”不同,明显小了很多,而且所用的柏木基本上都是整根柏木的一半。 “咕噜咕噜!”我慢慢的以平躺的方式靠近“黄肠题凑”。 因为离得近了,口中吐出的气泡,不断的冲击在柏木表面,荡起一层层白灰。不知为何,我心里突然泛起阵阵不安,以往我们唐家人也伙过许多水下墓葬的头子(伙头子,蜀郡黑话,盗墓的意思),毕竟斗转星移,沧海变桑田很正常,原本埋在土地里的墓葬很可能就到了水下。但是在我的记忆里,现在所在的岷江段近两千多年都没有发生过什么改道,脚下的“黄肠题凑”从一开始便被埋在江底,有权有势的皇室权贵为何会在江底安葬?这要是经过正规的考古发掘,肯定会改变许多历史认知,毕竟,从来没有哪个黄肠题凑出现在江底,不合皇家规矩。张献忠江口沉银发生在明末清初,而“黄肠题凑”这种墓葬风俗在那个年代早已经失传。 “黄肠题凑,秘在正宫。”我心里默念着金石玉微录中的字句,意思是黄肠题凑里虽然财宝众多,但最宝贵的在正中间的棺材里,墓主随身携带着。 我向小罗闪烁了一下探照灯,示意他和我一起将黄肠题凑中间部位给挖开。 别看小罗长得瘦高,手上的劲儿可不小。因为江水里长期的浸泡,柏木已变得像软泥一般,手用力一掏便是一个空洞。一时间,江底木屑飘荡,灰蒙蒙的一片。 “咔嚓”一声清脆的金属声在江底响起。黄肠题凑正中间的柏木已经被掏空,露出一条像是被刀斩断的黑铁链子,链子有人手腕粗,表面布满了红红的铁锈。 “别!”因为在江里,无法发声,我见小罗用力拽拉铁链,连忙伸手阻拦。 “噗嗤!” 探照灯下浑绿的江水中,突然升腾起股股血烟。只见四把带锈的长矛从四个方向一瞬间弹射出来,全部插入小罗的腹部。小罗大张着嘴,氧气面罩脱落,大量气泡混杂着血雾从他嘴里喷出,同时他的腹部像泉水喷涌一般冒出鲜血,没到半分钟,黄肠题凑周围便是一片血雾朦胧。 “小罗!”我赶紧游上前,试图拔掉插入他腹部的铁枪,但是不论我如何用力,铁枪都丝纹不动。 咔嚓~咔嚓”,一声清脆的机械齿轮转动的声音响起。 “不要!”我在心里大喊道,铁枪尾端的细锁链与黄肠题凑的四方相连,现在剧烈抖动起来。 “噗嗤!” 四道黑影从我眼前疾速掠过,浓烈的血腥气味隔着氧气罩都能闻到,四把锈铁枪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小罗随着江流飘荡在血水中。他的腹部是贯穿性伤口,半截肠子在腹部悬挂着,因为在水下的缘故,像水草一般,向上悬浮摆动着。此时,手中早已布满血污的探照灯就如手术灯一样,将小罗抱在怀里,惨白的灯光下,透过他早已血肉模糊的腹部,隐约可见后背的白色脊髓。 小罗大睁着眼,死不瞑目。我抱着小罗的尸体,快速向上游去,他不能死在江里。 “哗啦!” 我将小罗的尸体拖至江岸上,“啊!”仰天大叫了一声,发泄着自己内心情绪,刚刚还活生生的小伙,现在就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躺在我身边。 “小罗,我不会让你白死!”我对着小罗说道,用手将他大睁着的双眼抚闭。抹了抹自己氧气罩上的血污,一头扎入江水。 虽然考古队已经对这片江域围堰,但是高过围堰的表层江水仍然会带动围堰区内部的水流循环。当我推着探照灯再次抵达江底时,之前发生的一切好似未曾发生过,江水里的血气已经被冲洗干净,除了细沙滩上留下的带血潜水服碎片还在提醒我,血海之痛。 灯光照射着黄肠题凑,古老的柏木在江水映衬下散发淡淡金光。江流涌动,灯光之外的地方一片黑暗。 我小心翼翼的围绕着黄肠题凑看了一圈,小罗之前留下的鲜血在黄肠题凑表面留下一层薄薄的血膜,勾勒出一些之前肉眼难以留意的痕迹。仔细看去,黄肠题凑表面有着四条两两相交的细缝,将黄肠题凑整个平面分成九个小格。 “九宫飞布!”我心里震惊道,没想到脚下的黄肠题凑应用了风水阵法。我赶紧闭上眼,脑海中快速回忆着江口附近的山势。 “这里竟然是卧龙穴!” 江口两岸的山势成合抱之势,护拥着江口,而岷江这段正好呈弓字形,山心配水心,两两重合之地恰在黄肠题凑。 “咕噜噜!”我吐出一大口气泡,用力一蹬腿,向着远离黄肠题凑的黑暗处游去,果然不出所料,黄肠题凑所在的位置因为是卧龙穴,水流的速度比周围其他地方慢了近两倍。就当我正准备感叹风水的神奇时,突然,我浑身肌肉一紧,潜意识里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看不见的黑暗深处看着我。 “砰砰!砰砰!” 江水里异常安静,心跳的声音就像酒吧里放的音乐一般,听得很清晰。 我从绑在胳膊上的潜水包中取出折刀,紧握在手里,心里的不安感配合着水压,让人感到窒息。 “呼噜呼噜!” 背后和头顶突然响起一大串气泡破裂的声音。 ------------ 第八章 九幽丝 “咕噜咕噜!” 平静的江水突然剧烈晃动起来,一波一波的水压冲击在身上,感觉很明显。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转过身来,将探照灯调至最亮,照向黑暗深处。 就在这一瞬间,江水又恢复了平静。 我深知这平静来得诡异,于是将折刀死拽在手里,做好了搏命的准备。暴风雨来临之前,都是这般宁静。 “嗖嗖嗖!” 几道快如闪电的白光在眼前一晃而过,紧接着,灯光在江水里延伸的尽头处,出现了数不清的银白色小鱼,宛如一面鱼墙,推动着江波向我游来。密密麻麻的江鱼,飞速地摆动着身体,搅动着江底的泥沙,一瞬间,探照灯下的江底世界犹如世界末日,昏黄无比,沙子在水流的冲击下,不断的拍打在氧气罩上,发出沙沙声响。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是江底,说成是沙漠中的大尘暴也不为过。 “咕噜噜!”鱼群以探照灯光源为中心,围绕在我周围快速的旋转,抬头向上望去,已经看不见江面,只剩下一片银白色的反光,鱼群像一个倒扣的大碗,将我与黄肠题凑扣在江底。 我长吐一口气,还好不是什么没见过的怪物,这些鱼虽然多,但是看起来并没有攻击性,可能是趋光吧,我心里想到。于是赶紧关闭了探照灯。 等了两分钟左右,一道微弱的光束从头顶照射下来。鱼群因为光源的消失,渐渐向四面八方散去。夏季清晨的太阳蒸腾着江面的水汽,将光芒洒向江下黑暗的世界。 “咕噜咕噜!”我轻轻吐出几个气泡,将探照灯小心的打开并调至最小亮度,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抓紧时间将黄肠题凑给解决了,免得夜长梦多。 因为鱼群的消失,我之前被注视的感觉也随之消失。 “黄肠题凑按照着九宫飞布来排的话,那么九个宫在表象上应该相同,所以之前小罗拽拉的粗铁链,在其他八个宫中也应该存在”。一想到这,我连忙用手指轻轻捅入离我最近的一个格子。 果然不出所料,手指的尖端传来丝丝金属才具备的凉意。 在将黄肠题凑表面的每一个宫的中心位置处的铁链掏出后,我从绑在胳膊上的潜水包中取出一卷透明的丝状物,如果小罗还活着,肯定以为我拿出的是一卷小朋友平日里放风筝用的风筝线。 这一卷透明丝状物的主要成分是天蚕丝,是我托一位在西域的好友特地制作而成。西域的天蚕丝是目前世界上最好的蚕丝,它有一个特点,柔性与韧性兼顾。早在西方的罗马时期,相当于我们华夏的隋唐时期,罗马帝国专门派人沿着丝绸之路,到古代西域的且末和楼兰等地买过一些蚕,带回地中海地区养殖。一开始没有成功,因为罗马人并不知道养蚕的方法,而走陆路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所能携带的丝绸数量总是有限,所以来自中国的丝绸在罗马帝国比黄金还贵重。直到后来,罗马人通过长期在丝绸之路贸易的粟特人之口,学到了养蚕的方法,从此地中海区域才诞生出了丝绸生产活动。 这种天蚕丝为主要材料制成的丝线,在金石玉微录中被称为九幽丝。因为唐家人在打开一些墓葬的时候,喜欢先将天蚕丝线缠在一些机关的位置,只要机关发生一丁点变动,天蚕丝传递来的震感就会提醒盗墓人。因为盗墓开棺与死亡有关,好似与冥界打着交道,所以不知是唐家哪位富有诗书之情的先祖,在金石玉微录中写下了九幽丝一名。 我小心的将九幽丝缠在各个宫的铁链上,一时间,除了左手小拇指以外,我的每一个手指都连着九幽丝,分别对应着九宫。 “小罗因为动了中间的宫而死,中宫为土,在传统风水中,土为厚德之所在,是一个阵的阵心。如果阵心是死的话,那岂不是这个阵一开始便是死阵?” “不对不对,这么好的一个风水局,用的又黄肠题凑,不可能是一个死阵,从传统墓葬习俗也讲不通。”我心里想到。在古代,许多高级的墓葬中常设有机关,这些机关的功能是用于防盗。但不论多么设计精巧的机构,都一定可以破解,因为古代社会视死如视生,墓葬是死者的住所。就如同现在的防盗门,只有房屋的主人知道门的正确密码。死者的灵魂每天都可能出墓葬游荡,归期一到便又返回墓中,不能因为机关的设置让亡魂自己无法进入,所以天下机关万般解,全凭手眼高低。 “这黄肠题凑要是是死阵,你还在下面躺着干什么?”我盯着黄肠题凑,心里想道。 “中土为亡,万劫不复,但若乾坤造,势必在木方。”我突然想起,金石玉微录中曾经提到过一个唐代墓葬,机关也是九宫飞布,同样的中宫是死路。从后面被盗出的随葬品中得知,这位墓主期望着自己能够死而复生,所以墓葬表面上是个死局,但是如果将九宫中的乾坤位置颠倒,死土转化为活土,最先从土壤中孕育的一定是木。所以木代表着生。 “木方。。。。。。木方!”我低头迅速打量着黄肠题凑,恰巧脚下便是木宫所在的位置。 木宫与右手的大拇指相连,因为双手不能随意乱动,避免触发机关,我用嘴咬着折刀在大拇指处轻轻划了一刀。这是老派盗墓的惯用手法,因为疼痛会让人的注意力更加集中,同时反应速度更快。老一辈盗墓人甚至说,因为所盗的墓长眠地下至少好几百年,是极阴的,人血属阳性,有一定的辟邪功能,避免一开墓就被鬼上身。划在大拇指更是在提醒我,千万不要记错了方位,拉错了手指,触发了机关。 我轻轻用脚划动着江水,游到距离黄肠题凑差不多十米的位置,找了块之前从山上掉入江中的巨石,躲到其身后。使用九幽丝的好处便是可以尽可能的远离墓葬,就算机关被触发了,最多毁坏墓葬本身,不会对盗墓者产生太大的伤害。 我小心翼翼的提拉这右手拇指的九幽丝,同时闭眼细细感受着其他几个指头传来的触感。在探照灯的映射下,九幽丝不断的在浑黄的江水中上下震动,随着我渐渐的用力,振幅越来越大。 “咔嚓!咔嚓!咔嚓” 三声金属碰撞产生的刺耳脆响在充斥着黑暗的江底响起。 “轰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传出,江底传来一股明显的震感,好似什么重物狠狠地砸在了细沙滩上。我连忙用探照灯照去,但由于此时的江底全是飞扬起来的沙土,视线一片模糊。 ------------ 第九章 金人 浑黄的江水将探照灯发白的灯光映照得有些朦胧,悬浮在江水中的沙粒清晰可见,不断的随着水流飘动。大约过了五分钟,黄肠题凑附近的水域才变得勉强可见。 灯光照射过去,原本矩阵形排布的黄肠题凑像是被炸过一般,柏木木柱四处散落,已经看不出形状。在原来的黄肠题凑的中心位置,一具长约两米,宽约一米的灰白色石棺出现在视野里。 “沙沙,沙沙!” 我游到石棺跟前,双脚踩在江底的细沙地上,慢慢的围绕着石棺仔细地打量。 近距离下看,石棺的材质很普通,用的是川郡山区里常见大理石。用手轻轻地抚摸棺面,石棺表面的加工也很粗糙,有着许多坑坑洼洼的地方,没有经过后期的打磨。在石棺的东西南北四个面分别采用浮雕的手法(纹饰凸出棺身),磨刻出青龙、朱雀、玄武和白虎四神象。这种纹饰相似的石棺,在现在的蓉城武侯祠门口也停着一具。 在古代川郡,棺材使用石头材质是很常见的,不论是在川郡的平原地区,或者较为偏远的羌族地区,都分布着大量石棺。在川郡的平原地区,石棺往往还搭配着石室,而羌族地区则在高高的山崖上开凿崖墓,将石棺放入山崖上人工挖掘的墓洞之中。 然而,当我绕着石棺观察了一圈后,心里的疑惑却不减反增。因为灰白色的石棺四周都有纹饰,但棺材盖板上除了长期泡在江底长满的青苔外,没有任何花纹,就像是古代下葬的人们急着盖上棺材,随意找了块尺寸合适的石板给盖上似的。最让人心里感到不安的,是这具石棺的形状,呈倒梯形,相当于把八字倒过来看的样子。 这种倒八字梯形棺材是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一般是使用木棺。而现在这种形状的棺材结合了川郡石棺的特色,出现在黄肠题凑下面,很难想象石棺里面躺着的人物到底经历了什么,不过敢肯定的是,墓主一定是个狠人。 江底发黑的水草依附在石棺靠近底部的周围,好似石棺就长在水草丛中。 “不对!”我心里突然一紧。探照灯发白的灯光下,石棺棺盖与棺身相合拢的缝隙处有着一层薄薄的白色粉末,这种粉末只能是大理石经过摩擦后才能产生。 “石棺被打开过!” “难道江家早我一步?”我心里震惊道,手上的动作没有停下,憋足一口气,双脚蹬在细沙地上,双手用力推动棺盖。一时间,因为脚与江底的摩擦,水中扬起股股黄沙。 “轰隆!”石棺盖板没有想象的那么沉重,在我的用力下,缓慢的滑动起来。 “咚咚!” “咚!” 就在这时,石棺突然震动起来,我虽然带着氧气罩,也能够很清楚的听见石棺内部传来一阵阵连续的敲击声,就像有人发狂地拍打着棺身。 “我靠!不会吧!”我赶紧用尽全身力气将石棺盖板往回推,谁也不想体验江下诈尸的感觉。 已经为时已晚。 “啪嗒!” 一双有着长长发黄指甲,布满茧子的大手卡在即将合拢的棺盖缝隙处,紧接着,又是一双手按在盖板边缘,这双手看起来相对细腻一些,像是女人的手。 “咕噜噜!”因为石棺盖板打开了一个缝隙,江水疯狂的向石棺内涌去。 “我靠!”我脑海里已经能想象到下一幕出现在我眼前的怪物样子,四条手臂且雌雄同体。 “噔!”为了争取一线生机,在怪物从石棺中冲出来的瞬间,我将探照灯的亮度调到了最大,久居黑暗中的生物,不管是什么东西,遇到强光,都会不适应。 “咕噜噜!” “厨师?考古服?老何,小陈?” 一片白光下,只见两个批头散发的人半跪在江底,举起双臂抵挡着眼前的强光,嘴里不断的冒出气泡,可能是因为呛水。其中一人体态有些肥硕,穿着布满灰尘的厨师服,另外一人体型娇小,卡其色的考古马甲已经腐烂发黑。他们的衣服有个共同特点,表面除了泥灰外,都有一层已经凝固的暗红色的血痂覆盖在布料上,给人一种丧尸的感觉。 “呼噜噜!”江水疯狂的向两人的口中灌入,他们没有再理会眼前的强光,用力一蹬腿,快速的向上游去。 就在他们放下挡在面前的手臂时,浑黄的江底瞬间一副阎罗地狱场景。披散的头发随着江流如水蛇般舞动,他们抬起头的瞬间,竟然没有人脸,两副肉红色的面孔在黑暗为主调的环境中,显得异常夺目。他们的脸没有脸皮,除了眉毛,五官都还在。脸上殷红的肌肉轻微跳动着,发绿发紫的经脉纹路清晰可见,脸的边缘鼓起一片片黄色的脓泡,应该是伤口感染所致。 看到这里,我已经明白,这两人就是之前失踪的老何和小陈,可是他们又怎么到了石棺里面? 石棺所在的江底到江面只有大约三米的深度,人想游到江面只需要一口气。当小陈和老何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后,我连忙将探照灯照射入石棺之中。 “咕噜!”我长吐一口气,虽然不知道老何和小陈如何进入石棺之中,但是从石棺里面的布局看,这口棺材还处于没有被盗的状态。 墓主是位男性,穿着一袭红色的官袍,两手放在身前,乌纱帽放在两手相交处。黑长的头发被规整的盘在脑后,垫在黑白相间的磁州窑瓷枕上。石棺里不是想象的只剩一堆白骨,墓主保存的状况良好,可能在开棺后因为江水中含有氧气,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氧化着,由肉白色快速的变为黑色。 灯光照射下,石棺内红衣男子的身边放满了各种金银珠宝,闪烁出耀眼的光芒。我静静的漂浮在江水中,探照灯如同月亮,四周黑暗的江水如同夜空,棺材中闪烁的金光如同天上的繁星,点点滴滴。 我脑海中快速收集着有用的信息,琢磨着江家盯上他的原因。这口石棺是金代的,因为不论是从黑白相间的磁州窑瓷枕,还是他身上放置的两面不带帽翅的乌纱帽,都可以推断出墓主是金人。乌纱帽在大多数人的眼里,两面都有一个长长的耳朵状的东西,这种长耳被称为帽翅。金人为官着红装,且他们的乌纱帽很有特别,都没有帽翅,戴在头上如同一顶黑纱小帽,这种图像在许多晋西金代的壁画中可以见到。磁州窑位于现在的赵北,是宋金元时期流行于中国北方的民间名窑,生产的许多瓷器都被进贡到皇家,其中最出名的便是瓷枕和瓷塑的红绿彩小人偶,现在的赵北博物馆的镇馆之宝便是一件仕女形象的瓷枕。 墓主是金人,所以石棺呈倒八字梯形就不奇怪了,因为金朝正好是古代北方少数民族政权。 “等等!帽子下好像有东西!”当我转动探照灯扫视着棺内时,乌纱帽下突然透出半掌高的黑色阴影。 ------------ 第十章 盐使司印 我拿出折刀,小心翼翼的将刀尖钩在乌纱帽上,轻轻挑动,侧耳仔细听着石棺内的动静。这样反复尝试了几次后,石棺内没有发生任何异动,确定了乌纱帽并不是触发机关的关键。 于是,我探身用双手将放置于金人腹部的乌纱帽捧起,只见金人双手交握处有着一个黄铜色的柄状物。 金人身前一定很重视手中的宝物,虽然时间隔了快一千年,但仍然很难弄开他的双手。 “得罪了!”我在心里默念到,对着墓主轻轻鞠了一躬。 “咔嚓!” 一声骨裂的脆响,三节氧化发黑的指骨被折刀切断,掉落在大红官袍上。一件丁字形的黄铜印章出现在眼前。印章的下端约八厘米长,呈正方形,构成丁字形的一横。印面采用金元时期流行的“九叠篆”书写着“盐使司印”四个字。 盐使司是金代负责管理监督盐业的专门机构,盐的售卖在古代一直被官方垄断,民以食为天,而吃饭必须使用到的佐料便是盐,将盐业比喻成国家的生命线也不为过。盐使司印便是这个机构掌权者的象征。 将铜印拿在手里,它的柄部大约有十五厘米长,构成丁字形的一竖。在柄部的两侧,分别雕刻着两座塔,左侧的塔是阳刻的(凸起),而右侧的塔是阴刻的(凹下)。奇怪的是,这两座微雕的小塔并不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阳刻塔是朝向铜印柄端的方向,是向上的,而阴刻塔是朝向铜印印章的方向,是向下的。两座雕刻于印章柄部的微雕塔唯一相同的平面便是塔座。 “咕噜噜!”我吐出一串气泡,心里很是纳闷,这金代盐使司印章上的阳刻塔我小时候在果城见过,就在果城的鹤鸣山上。之前因为工作的缘故去果城调研,对于鹤鸣山上白塔的年代问题,我还与当地一所大学的考古学教授发生过争吵,我认为白塔的年代在金代,而考古学教授却给定在唐代,最后旅游牌上将白塔介绍成了唐代。 “哼~这金代的盐使司印章上刻着的可是白塔的形象!我得去果城踢个馆子!”我心里想到,终于找到了证明白塔是金代的证据。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盐使司印上会用如此奇怪的方式雕刻两座塔,但是常年做文物考古工作的直觉告诉我,这件印章没有想象的简单。 正当我将印章放入潜水袋之时,之前那股被人注视的感觉再次油然而生。 “谁!” 我急忙将探照灯照向四周,浑浊的江水中除了翻滚升腾的细沙外,便是一片黑暗与死寂。 不知是不是因为长时间泡在江水里,身体有些失温,一股寒意突然从脊柱传向四肢,让我不禁打了个冷颤。 “砰砰!砰砰!” 江水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咕噜!” 我长吐一口气,“看来是我太敏感了!” 就当我准备向上游的时候,探照灯苍白的灯光下,一张血红色的大脸突然从黑暗中冒出,紧接着,全身长满黑色长毛的身体也出现在视野中。 “血面牦牛身!红面傩!”我内心震惊道,“果然江家人等在这。” “妈的!老子今天和你们拼了!”我抽出折刀,刀面在灯光下反射着亮光,在黑暗为基调的江水中显得寒气逼人。 “打不过我至少跑得出去,这江就三米,一蹬腿就上岸,无论如何这枚印章不能落入他们手里!”我心里想到。 可能江家傩人看破了我的想法,见我拔刀的瞬间,原本寂静的黑暗深处突然探出十几张黑色和红色面具,而且我的背后也传来了脚踩在江底的“沙沙”声。 旋转着探照灯,大约二十个江家傩人将我围在中心,有黑面傩也有红面傩。红面傩披的衣服是牦牛皮,长长的黑色牛毛一直拖到江底。而黑面傩披的衣服则是棕黄色的马皮,没有什么毛发,马的肌肉比较健硕,所以能够清晰看见马皮下一些没有被削完的粉红色的肌肉。浑黄发绿的江水中,像极了牛头马面。此地,一口破石馆,四散的柏木柱子,活生生的修罗场景。 “我靠,不能硬拼,小爷我上去再跟你们玩!” 我用力一蹬腿,借着江底的反作用力,双手向下一划,留下一串泡沫,迅速的向上冲去。 “噗!”我将头探出江面,夏日的阳光晃得人眼睛生疼。 “咕咚!” 脚腕处突然一紧,然后一股钻心的痛感传来,傩人锋利细长的指甲陷入我腿部的肌肉里,鲜血涌出的热感在冰凉的江水中,对比得异常明显。 我再次被拉入江下,一张油黄指甲中夹着许多黑泥污垢的大掌对我迎面拍来。 “咔嚓!” 我用折刀直接狠狠插入傩人的手掌,一股乌黑的血水在江流中弥漫。 “呼呼呼!” 所有傩人突然退到离我大约半米的距离,齐齐的将双手平举对着我,就像僵尸一样。 “我靠?这是要干什么!”我挥舞着折刀,谁先上来我就砍谁。 “哗啦啦!” 江水流动的速度突然变快,只见周围的傩人以我为中心慢慢转动起来,渐渐的越来越快。 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傩人在江下运动的速度像鱼一般,水对他们完全没有阻碍似的。我已经无法看清眼前的傩人是黑面傩还是红面傩,只有一串串连续的黑影在面前飞速的晃动。 江水在傩人的带动下,以我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大漩涡,刚开始大约半分钟我还能控制住自己的身体不被水流带动,但后来水流的冲击越来越大,身体已无法抗拒自然的力量,随着水流飞速旋转起来。 高速旋转带来的眩晕使人变得无力。 “啪!” 就在此时,一道黑影从旋转的傩人中冲出,刹那间,绑在手臂上的潜水包一轻轻一震,紧接着,明显能够感觉到重量变轻了不少。 “糟糕!印章被抢了!” 漩涡旋转的速度开始变慢,原本飞速绕圈的傩人消失得无影无踪,如同鬼魅般,没入江底的黑暗里。 在目光可及的近头,一位带着白骨面具,身材修长的傩人回头看了我一眼,晃了晃手中黄铜色的印章,做了个再见的手势。 没过一会儿,漩涡消失了,江水再次恢复了平静。 ------------ 第十一章 尸毒 “哗啦啦!” 我游出江面,拖着沉重的身子向江滩靠近。 “啊!好痛!” 之前在水下没有察觉,刚一上岸,被傩人指甲抓伤的腿部突然传来一股剧痛,紧接着便是阵阵麻意,腿渐渐的失去知觉。 我赶紧脱下潜水服,只见腿部多了一个深红色的手掌印,在掌印边缘位置有着五个血孔,黑红色的血痂覆盖在伤口上,伤口之下的肌肉早已变成青紫色,腿部的静脉血管曲张着,隐隐有些发黑,微微跳动的血管感觉随时都有可能爆裂。 “我靠!是尸毒!” 我不由得骂出声来,人与其他动物一样,身体中都带有毒素,所以人被狗咬伤后会得狂犬病,有时候与人打架,将对方用指甲挠伤,对方皮肤上也会出现红红的鼓起来的爪痕,这都是体内的毒素造成的。人一生积累的毒素,在死后会慢慢分解在土壤中,在考古中常常发现已经腐烂成白骨的墓主,身下的泥土是灰黑色的。这种灰黑色的泥土总有种奇怪的臭味,让人无法忍受。尸毒便包含在这种泥土中。 想着我腿部里已经有了许多尸体腐烂产生的烂泥,顿时一股道不明的恶心感袭上胸口。 “我得赶紧回工地把江下的情况告诉刘叔!”我心里想到。 我在江边找了一截枯木枝支撑着身体,一瘸一拐,艰难的向工地挪去。 “唐老师!你可回来了!” “刘队!唐老师回来了!” 一名考古队员远远得望见我,大声喊道,一时间整个工地都变得沸沸扬扬。 “难道又出了什么事情?考古工地一般不会是这种情况呀?”我纳闷道。 “小唐,你可算回来了!没事儿吧?腿咋啦?” “老何和小陈我们找到了!他们说看见了你,但是说你已经死了!” 夏季的川郡,将近中午,天上只有几朵薄云,阳光直直照射在大地上,江边的水汽混合着热气,闷热中带着湿热,让人喘不过气来。 刘叔一路小跑着到我的跟前,用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用力一甩,地上瞬间出现几颗豆大的汗水珠子,发出啪啪的声响。刘叔对着我像连环炮一般问了一大串问题,让我愣在当场不知道怎么回答。 “呃。。。。。。我。。。。。。我中了尸毒。。。。。。快带我去见老何和小陈!”我一听老何和小陈在工地,立马焦急说道,毕竟弄明白他们是怎么进的石棺这一细节很重要。 “什么!尸毒?”刘叔一脸震惊道。像刘叔这样的许多老考古人是不相信墓葬中有机关或者尸毒的存在,因为考古发掘是将地表一层一层的揭开,有时揭开一层后为了研究得更加精细,还会等上一段时间再揭开下一层土。这种做法会导致墓葬中的许多东西长时间处于富氧环境,对于千百年一直处于无氧或者低氧环境的机关来说,过多的氧气会使它们快速生锈甚至老化成泥土,所以考古过程中几乎见不到机关。而且,考古工作者工作的时候一般穿戴整齐,对待发掘的对象慎之又慎,不可能在考古的过程中受伤,所以不可能感染到尸毒。尸毒说到底是一种细菌或病毒,在无氧或低氧环境下受到抑制,一旦氧气充足,便会借助泥土中的肥料疯狂的繁殖进化。我记忆里前年有一个在西北盗墓的小伙不小心中了尸毒,去医院检查给打了各种抗生素,最后也无法产生免疫,没能保下命来。 “叔,我之前就一直说,你们考古遇不到的东西不代表没有!” “赶紧!尸毒只要不进到我心脏,我就死不了!”我见刘叔还楞在当场,一把拉起裤子将伤口暴露在刘叔面前。 “哎哟!我的个天!快快!来两个人扶着唐老师!”刘叔一见到伤口,脸色瞬间大变,对着人群喊道。 “哎!小陈和老何,你一会儿看看吧!他们回来后天天以泪洗面啊!”刘叔走在我前面,快了半个身子,止不住地叹息道。 “放心,他们的脸能治!”我说道。 “小唐?此话当真?这几天局里出面给联系了好几位华西医院整容科的专家,来咱们工地上看了后都直摇头,从来没见过脸皮与脸不在一起的情况。”刘叔惊讶道。 “我先问他们一点事情,然后就带他们去医脸,放心吧叔,我这尸毒也得一道给清了!”突然腿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使我不得不咧着嘴说道。我心里知道,尸毒正在体内横冲直闯的扩散着。 刘叔掀开面前帐篷的帘子,用眼神示意扶我的年轻队员回去,接着便领着我走进了帐篷里。 帐篷里没有开灯,虽然现在是上午,阳光很充足,但考古队的帐篷材质很好,隔热挡光功能很强,帐篷里没有开灯,一片昏暗。 “呜呜呜!” 刚走进帐篷,黑暗角落里的哭声便将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只见一张正在滴着黄色脓水,面皮发黑的肉脸出现在眼前,如果不是她娇小的身材和布满血污的卡其色考古服,我根本认不出来这是之前江下见到的小陈。而她的旁边,一个穿着同样布满灰尘的厨师服的肥胖男人将头埋在两张木桌之间的缝隙中,脸朝着地面,一动不动,如同死了一般,想必因为脸上的脂肪太多,腐烂的速度比小陈更快。 帐篷里弥漫着一股死尸的味道。 “你们去哪了?怎么把脸给弄没了?”我盯着小陈问道。 “呜呜呜!” “你别一直哭呀!时间紧迫,你们的脸腐烂是因为身体里有尸毒!不过还好,没有我体内的重,一时半会你们死不了!”我见她没有立马回答我,急着说道。 “我知道哪能治好你们的脸!咱们给刘队交代一下就走!”我接着说道。 “真的?我们还有救?” 胖厨师噌的一下站了起来,脸上的肉已经彻底烂掉,鼻子的两个孔和嘴巴笼拉在一块,已经无法区分。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就在他站起来一瞬间,几条白色的细细的腐蛆在他脸部的血洞里弯曲着探了个头又钻了进去。 “你们一五一十的把遇到的事情告诉我!我保证你们能恢复到原来的模样!”我说道。 “小唐,靠谱吗?”刘叔在一旁皱着眉头问我道,担心我讲了大话。 “一会儿让小马载着我们三,去蓉城周家。” ------------ 第十二章 小筑医馆 “对了,刘叔,江家傩人的事情你给他们说了吗?”我见小陈一直在一旁啜泣,似乎受到了不小的惊吓,连忙问刘叔道,心里担心他们以为自己遇到的傩人是鬼。 “不说能行吗?不说他两肯定早就活不下去了,以为自己遇到了鬼。”刘叔叹气道。 “唐老师,其实我和老何知道的也不多,我们被绑后便一直被蒙着眼,只是在被抓的时候看见一个披散着头发,头上戴着血红面具的傩人。”小陈声音虚弱地说道。 “我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脸皮已经被割掉!”说到这,小陈眼里又冒出眼泪,泪水顺着她腐烂发黑的脸流下,混合着脓水滴答在地上,浓浓的一团发黄的悬浊液体。 “哎!可不是嘛!我们被抓后也不给我们一口饭吃,一直蒙着眼睛,昏天黑地的,也不知道在哪!”老何是典型的川郡人,虽然内心很痛苦,但并不妨碍他说话时的大嗓门。 “那你们又是怎么进到了墓里?”我赶紧问道。 “妈的,说到这个老子就来气,一定要将这帮人给绳之以法!就在今天上午,我突然感觉被一群人扛在肩上,还不待我缓过神来,江水便劈头盖脑的冲来,差点直接呛死我。”老何气愤地骂道。 “我也是,头套刚取就被拖进了江水里,而且恍惚中好像还看见一大群鱼!接着我就在石棺中遇到了老何。”小陈一边抹泪,一边补充道。 “鱼群?!”我惊讶地反问道,虽然不知道江家的傩人将老何和小陈他们藏在何处,但是小何在进入石棺前看见的鱼群,不正是我遇到的鱼潮吗? “我明白了!我在江底的时候,先是听见了一大串咕噜声,紧接着便见到鱼潮。咕噜声实际上是老何呛水的声音,鱼群又正好阻挡我的视线,估计你们就是这个时候被放进石棺的!”我仔细思考着,小声说道。 弄清楚了小陈和老何进到石棺的原因后,我的内心也放松了许多,在没有弄明白之前,脑海中已经构想了无数种可怕的可能,甚至是与鬼怪有关。 “小陈,老何,你们找个帽子和能罩住脸的布,收拾一下,咱们马上准备出发。”我说道。 我对着刘叔悄悄给了个眼神,示意刘叔与我一起走出帐篷外。 “叔,江下有好东西!”我强忍着尸毒带来的疼痛说道。 “你先别管什么好东西!身体小命要紧!小马!把车开到五号帐篷来!”刘叔没有理会我说的好东西,拿起挂在腰间的对讲机说道。 “叔,江底有大量的明末清初时期的金银器,你们得尽快做考古清理工作,不然容易引来江家以外的其他盗墓贼。而且我在江底还开了个金代的石棺,里面文物也不得了,得抓紧了!” “行啊,你小子,工地的事情你真的先别管了!先去把尸毒治好才是头等大事。”刘叔听了我简单的对江底情况的描述,眉毛轻轻地上扬了半分。 “轰隆隆!” 小马开着越野车向我们驶来,车尾携带起一阵尘土。 “好勒,叔,我们随时联系。” “江家不会再打下面的主意!”我贴在刘叔耳边轻声说道。 我没有将印章的事情告诉刘叔,毕竟涉及到江家,不想把刘叔给牵扯进来。江家已经得到了他们想得到的,所以不会继续盯着江口沉银遗址,这对于考古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是个大好的消息。 “砰砰~” 关上车门后,我坐在副驾驶座上,老何和小陈则带着农村常见的斗笠帽,帽檐下挂着一张麻布,正好挡住大半张脸,只有眼睛露在外面。 我让小马将空调调到了最低,希望能够尽可能的抑制尸毒的扩散。 或许是因为一车中三人都中了尸毒,所以车内弥漫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尸臭味。先是伴随着酸味的恶臭,渐渐的变为一点甜香。尸体的味道很奇特,闻久了后人的鼻子便会适应,甚至会感觉到一股奇异的香气。所以有些重口味的外国收藏家喜欢收藏尸体,一方面的原因便是对尸臭味的着迷。 小马不断吃着薄荷糖,使自己的头脑清醒。待汽车驶入高速路后,我递给小马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周家的地址:蓉城小南门,小筑医馆。 从彭山江口开车到蓉城市区大约需要一个小时,没过一会儿,一股疲倦感直冲脑门,在尸臭的奇特气味中,我打起了呼噜。 “唐老师,唐老师~快醒醒!”小马摇晃着我道。 “唐老师,你确定这儿能治好我们?”老何见我睁开眼,回过神来,焦急问道。 “到了?还挺快!”我摇下车窗,看了看外面,一副熟悉的场景映入眼帘。 一间临街的店铺外摆放着一个老旧的广告灯箱,上面写着:小筑医馆,传统中医,兼修西医,治疗各种内外科疾病,按摩,推拿,活血化瘀。店铺里前台玻璃柜子处坐着几个穿白大褂的年轻女护士,玻璃柜子中摆满了各种西药盒子,在女护士们的身后则是一排木头柜子,柜子有许多抽屉,上面贴着白纸标着各种中药药材的名字。前台玻璃柜子一旁,摆放着一张同样老旧的墨绿色布沙发,明显可以看出被许多人坐过,沙发表面的布料中有着无法洗净的黑色灰迹。 小筑医馆的堂子不是很大,就像现在街边一般的社区诊所一般,前面是看病拿药的地方,稍向里一点的位置是一道玻璃门,玻璃门后是点滴室,可以看见一些年纪不同的人正躺在病床上打着点滴,也有护士正在给刚打完点滴的病人拔针。 “唐老师。。。。。。我知道我们没救了。。。。。。你也不能这样糊弄我们吧?这就一个普通的私人诊所,彭山那边街道也有,咱们何必还跑来蓉城。”小陈沮丧地呜咽道。 “小马,扶一下我,我腿已经没知觉了!你们跟我进去。” “您好,先生。。。。。。您是一个人看病,还是。。。。。。?”一名女护士迎上来,先是打量了一会儿我和小马,然后又看了看装扮奇怪的小陈和老何。 “没病,就是过来吃点莲药,打点九针。”我说道。 “您。。。。。。您稍等片刻!”护士一听我这话,身体震惊得微微一颤。 “帮忙把卷帘门关下来,从现在开始不营业。”女护士对着一旁的其他护士说道,然后径直向点滴室里的换药间走去。 ------------ 第十三章 周家 “麻烦您们跟我来换药间!”女护士进入换药间后,没过几分钟便出来,一路小跑到我面前说道。 “不好意思啊!给您添麻烦了!”我呲咧着嘴,腹部传来一阵绞痛感,有点像急性阑尾炎,尸毒已经蔓延到丹田附近。 “嘎吱!” 换药间的门是一扇破旧的老榆木门,发黄发黑,表面因为被人手经年累月的摸,形成了一层薄薄的包浆,在医馆明亮的白炽灯下反射出微微的亮光。 推开门后,女服务员半蹲在地上,用手在木头地板上四处乱摸了一会儿。 “轰隆隆~” 突然,地面中心处弥漫起一阵淡淡的尘灰,一块大约一平方米面积的木地板缓缓下沉,露出一段木制楼梯。 “各位,我的权限只能到这,先不打扰各位了!” 女护士微微一笑,对我们鞠了一躬后,踮起脚尖轻轻的踩踏在换药间的木地板上,随手带上了木门,到外面去照顾其他病人。 “周慕儿,你能不能动作快一点!我快要扛不住了!”我见楼梯口迟迟没有动静,对着下面喊道。 “来啦!来啦!就你知道惜命!”一声轻柔温婉的女声从楼梯口飘出。 “噔噔噔!” 木制楼梯处响起一串轻轻的脚步声,一位身着传统青纱汉服的妙龄女子出现在眼前。一米六左右的身高,看起来身材娇小玲珑,一张典型的中国美人式鹅蛋脸,肌肤白净,黛眉细长,眼角处涂有一点留红,一根红木簪子固定住盘旋在脑后的乌黑秀发,簪子下端系着一小段红色丝带,看上去温婉可人又有些古灵精怪。 来的女子正是我要见的人,周家现在的掌门人,周慕儿。 周家,巴蜀地区七大家族之一,据金石玉微录记载,周家大约在宋代从西北迁入川郡,原名本姓姬,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将姬姓改成周姓,并世代沿袭至今。周家人在建国前与唐家相似,都参与盗墓和文物买卖。有趣的是,在伙头子或者倒腾文物的人群中是不可能找见周家任何人的影子,但是其余六大家族每一笔成交的钱中都会有一部分进到周家自己的钱庄里,这已经成了建国前巴蜀地区其他六大家族暗中遵守的规矩。 盗墓是个技术活儿,不是单纯挖点土刨个棺材这么简单的事情,撇开墓葬中可能存在的机关不说,单就挖盗洞怎么处理地面上堆积起来的土便是一个问题。一般盗墓贼被发现的原因便是没有处理好地面上的土堆,被居住在附近的村民发现,或者打盗洞时没打好结果塌方了被埋在盗洞里。所以如果不是家族里相传的手艺,一般人也很难去盗墓。而且墓葬中太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比如鬼上身,神志不清,高烧不止,好似变了一个人,送到现在的医院去检查,各项指标却一切正常,只有等病危通知书的份儿。 周家自宋代迁入川郡后,世代行医,而且家族里生女儿的居多,很难参与到盗墓这种对技术和体力要求都很高的行当。但是周家凭借其祖传的焕莲转生经,可以治疗各种伙头子过程中受到的伤,并且疗效惊人。毕竟谁也不想自己家人在伙头子中出事,为了以后看病的方便,伙头子拿到的宝物或者买卖文物后赚到的钱,都会分出两到三成孝敬周家,期望周家在以后需要用到的时候积极搭把手。只要有一家这样做了,其他的大家族都跟风这样做,渐渐形成了这个固定的规矩。 “周慕儿,身为医者,当知人命关天呐!”我强忍着尸毒带来的痛苦说道。 “呐~我看看~嗯。。。。。。还得等两三个小时才能死!不着急!”周慕儿走近我身前,一股淡淡的茉莉香味袭来,把了把我的脉,嘴角慢慢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 “你知道我受了什么伤吗?”我生气地拉起裤腿,房间里顿时弥漫起一股腐肉的恶臭味,因为腿部的肌肉已经腐烂发黑,血肉一片模糊,黄黄的脓水将肉与裤子黏住,拉起裤腿的时候,撕下一小块松软的腐肉,涌出的脓水顺着小腿流到木地板上。 “咦!唐天你太恶心了!不就是尸毒嘛,你看你,把地板都弄脏了!”周慕儿突然板着脸说道。 “咳咳!” 戴着斗笠的老何突然剧烈咳嗽起来,一口墨绿色的血水从嘴里喷出,差一点喷到站在我眼前的周慕儿身上。 “老何!你怎么了?”我急忙问到。 “砰!” 老何没有回答我,直挺挺的倒在地上。 “周一,周二,你们俩快上来,有病人需要急救!”周慕儿见老何倒在地上,终于认真起来。 “噔噔噔!” 在周慕儿的呼唤下,楼梯口跑出两名大约十八九岁的少女,身穿月白色汉服长裙,手中拿着担架床,蹲在老何身旁,熟练的将老何翻身移动到担架床上,抬着向下一层走去。 “哎!都没来得及介绍,我简单说一下他们的情况。”我对着周慕儿说道。 “担架上的是老何,这是小陈,都是郡考古所的队员,在发掘张献忠江口沉银遗址时受的伤,中了尸毒。” “小马,把背包中的脸给她!”我对着一旁呆坐着的小马说道。估计他现在一定以为我把老何和小陈带到了一个传销组织中。 “啊!好好!”小马应声道,立马从包里取出一个透明塑料袋,里面血糊糊的一片,红色中夹杂这一些黄色,这是人脸皮下的血肉与薄薄的脂肪。 周慕儿麻利的接过塑料袋,用手举起对着白炽灯晃了晃,轻轻点了点头。 “还好,没放坏,能用!放心吧,你们的尸毒给你们清了,脸也给你们装上,说不定比以前更漂亮哦!”周慕儿对着正低头悄悄哭泣的小陈说道。 “小陈,你跟我下来!”周慕儿说完转身便向楼梯口走去。 “要相信他们!”我见小陈依然低着头,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连忙说道。其实这也能理解,像小陈这种大学科班出身,毕业后直接分配进考古所工作,从小所受的教育都是以科学为主,对各种怪力乱神都是不相信的,而且对西医的信任度远高于中医。现在被我带到小筑医馆这种地方,治疗大医院都没法医治的疾病,不感到绝望才是怪事。 “小马,走,扶住我,咱们也下去!”我说道。 周慕儿听见这话,将手在楼梯口一横,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臂。 “不行!非病人不得入内!” “那个。。。。。。小马?你可以先回去了,唐天就丢这就好!”周慕儿想了几秒才想起来小马的名字。 小马看着我,等着我的指示。 “也是,你在这也没什么事情做,先回去帮刘队吧!今天工地肯定很忙!”我说道。 “唐老师,您一个人在这我不放心!”小马担心地说道。 “放心好了,如果我死了,你就出去说,唐天死在了小筑医馆就好。”我说道。 “那。。。。。。那我真走了?”小马再次试探到。 “走吧,走吧!路上注意安全!”我说道。 “唐老师您多保重!早日康复!”小马说完后打开换药室的门便离开了。 “慕儿,你快一点儿!我的尸毒比他俩重得多!”我突然感觉呼吸有些急促,说道。 “先在上面等我会儿!我马上上来!你呀!哎!”周慕儿故意长叹一口气,转身便消失在楼梯口。 “轰隆隆~” 方形木板再次填补住楼梯口。 房间里独留我一人。 ------------ 第十四章 转生殿 “呼呼呼!” 房间里很安静,我的呼吸越发沉重,“周慕儿不会真想耗死我吧?” 我打量着这间换药间,之前没有仔细观察,现在看来总给人一种充满玄机的感觉。 这间换药间不是很大,大约只有十来个平方,但空间很高,有三四米的样子。四周墙壁都是木质的,除了房门用的是不值钱的老榆木外,其余的用的材料都是上等的金丝楠木,在灯光下流转着淡淡的金色光泽。木墙一共有八面,将房间围成一个八边形柱状体,在靠近每一面木墙的地方,都摆着一把乌木做的明式圈椅,可能为了方便进出,榆木门的地方没有摆圈椅,所以房间里一共七把乌木椅子。 “等等!这房间没有窗户!”我惊讶的发现,整个房间除了天花板上掉下的一根电线拉着的简陋白炽灯外,再无任何其他光源。 或许是因为发现没有窗户,我感觉空气中的氧气越来越稀薄,眼前隐隐出现一些缺氧才会导致的黑影。 “我去!这是间停尸房!”我突然意识到,七把椅子摆着,八面木墙竖着,活生生一个横七竖八的局。横七竖八在巴蜀地区的盗墓黑话中专指尸体,而且是生前受过折磨死得很惨的尸体。因为在巴蜀盗墓总会有机会盗到级别高的墓葬,这些高级别的墓葬往往会带有陪葬坑。陪葬坑里的尸体基本上是奴隶或者战犯,挖开的时候见到的便是横七竖八的躺在坑底。 想到这,双手扶着的乌木圈椅传来一股股透心的凉气,我用手轻轻敲击了一下椅子的表面,发出“吭吭”的声音。 “呵,还真是用心啊!没想到这乌木都是阴沉木!”我自言自语道。 巴蜀多江河,阴沉木是千百年来因为河道变迁沉入江底淤泥中的树木,常年埋在江下,不见天日,阴气很重。阴沉木的种类很多,但其中以乌木为阴沉木之王,是极阴之物。在明清时期,川郡的达官贵人在死后以用阴沉乌木做棺材来彰显自己的财富和地位。 “这简直就是个棺材盒子!”我心里想到。 “周慕儿!你快给我出来!” “你们周家到底想干什么?!” “砰砰砰!” 我从椅子上跌坐在地上,因为下半身已经没有知觉,靠着手臂缓慢的拖动着身体,爬到之前木地板露出楼梯口的地方,用手用力地拍打着地面。 大约过了五分钟,换药间除了白炽灯里微弱的电流声外,没有任何声响。 “完了!我不会凉在这个地方吧?” “轰隆隆!” “吵死了!真烦!” 木地板再次缓缓打开,一句轻柔的女声飘溢而出。紧接着,周慕儿探出半边身子。 “咦?唐天,你怎么趴地上?” “你到底想干什么?”我一脸严肃地问道,家里长辈说得可能真没错,蜀中七大家族里唯独周家最捉摸不透,得小心提防,万一周家收了别家的钱暗中坑害也是有可能的,毕竟七大家族只是表面上和和睦睦。 “你怎么还生气呢?我当然是想治好你呀!不治好你,我们周家怎么好意思继续收你们唐家的钱。”周慕儿将樱红小嘴一翘,嘟囔道。 “那为什么不让我和小陈他们一起下去?别以为我不知道,这里格局横七竖八,就是个棺材笼子!”我质问道。 “哟!不愧是我的唐天哥哥,这都给看出来了,不错,这里的确是停尸间。” “欢迎来到转生殿!”周慕儿蹲坐在我面前,贴到我耳边轻声细语道。 “什么?!这里就是周家的转生殿!”我惊讶道。虽然小时候经常与周慕儿一起玩耍,也听说过周家的转生殿,但从来没有见过。唐家金石玉微录中对于周家转生殿的记载也很不清晰,没有具体的位置和描述,只留下一句朱批:周家转生殿,十座阎罗身。但问生与死,只看今往生。 “没错!你们几个家族伙头子,是死人的判官,而我们周家嘛,便是你们这些活人的判官。”周慕儿得意的扬起略显椭圆的下巴说道。 “你把小陈老何他们怎么了?我可告诉你,如果他们不见了,警察可是会找上门来!”我急忙说道。 “放心吧,唐天哥哥,我都说了,把他们交给我肯定恢复如初。” “我给你讲讲咱们周家的转生殿吧!瞧把你紧张的,我怎么会害你?”周慕儿蹲坐在我身前,微微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因为靠得太近,又或许是身上的尸毒让我体温降低,我能明显感觉到她的身体正在散发着股股暖流,配上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茉莉花香,再加上精致可爱的妆容,我的心跳竟然有些隐约加快。 “转生殿一名取自我们周家世代传承的焕莲转生经中的转生二字,意思是在这个殿里可以抉择生死,选择往生和今生。” “你现在在的这间屋子便是转生殿的主屋,如果死在这,便成了过去。而刚刚小陈他们下去的那一层,我们周家称为往生殿,代表着脱胎换骨,重新活过,往生到新世界。” “那我解了尸毒,不也是重新活过,迎接新世界吗?”我反问道。 “你能一样吗?你可是我的唐天哥哥,我能让你去往生殿?这样给你打个比喻吧,往生殿就相当于现在医院里的住院部,虽然能够给你治病,但是你感受不舒服,病人又多又挤。你那两个朋友只是把脸皮重新装上,再清清毒,没什么大不了的。墓里的东西,你比我更清楚。往生殿里面住的病人,我保证你下去看了会吐!”周慕儿说道。 “不去往生殿,那你要带我去哪?” “嘻嘻,你的病当然我亲手治,咱们正好许久没有见面了!好好聊聊!”周慕儿站起来轻轻拍着手道。离得近了的缘故,周慕儿一对修长浑圆的双腿在青绿色的纱裙里若隐若现。 “走吧!咱们去今生!”周慕儿对我伸出手道。 我在周慕儿的搀扶下,一瘸一拐艰难的挪到榆木门前。 只见周慕儿用手轻轻在木门上的一个兽面衔环辅首上慢慢抚摸着,手指不时叩击在兽面的额头处,发出青铜器被撞击的沉闷声响。这种汉代的青铜兽面衔环辅首很常见,在各大博物馆中都可以见到。古代人们将辅首安装在门上,客人如果来拜访便会主动拉起衔环叩击在辅首上,相当于现在的门铃。 “奇怪!你不碰这辅首,我还没发现,不过辅首不是一般按在门外吗?你们周家怎么安在里面?”我好奇道。 “嘘!”周慕儿轻轻将手指放在我唇间,小声嘘道。 “轰隆隆!” “咔嚓咔嚓!” 突然,地面开始晃动起来,四周的木墙剧烈的抖动着,白炽灯的电流变得不稳定,一闪一闪的,整间屋子中弥漫起一股熟悉的味道。 “是土味!五花土!”我内心惊讶到。 ------------ 第十五章 今生阁 “嘎吱!” 老榆木门被周慕儿推开,一道发红的阳光射进房间里,映照出空气中不断翻腾的灰尘颗粒。 “走吧!” 不待我回过神来,周慕儿将我胳膊一挽,领着我向榆木门外走去。 “什么!?”我震惊道。榆木门外的场景不再是之前进来时看见的私人门诊店铺,而是一条长长的方形土隧道,略显橘红的光芒在隧道口摇晃着,有些刺人眼目。 浓烈的五花土气息涌进鼻子里,脚下的土路向上抬起大约35度角通向出口。环顾四周,除了正好容两人通过的方形土隧道外,头顶和四壁全是潮湿的泥土。 “哟?这么快就看出来了,不愧是当今唐家的家主呀!”周慕儿将脸轻靠在我的胳膊上,不知是她有意还是无意,我的胳膊总能感觉到触碰到一些不该碰到的地方。 “奇怪,之前不是在街道上吗?现在外边怎么是条甬道。”我问道。古代级别稍微高一些的墓葬都会带有一至四条墓道,这些墓道被称为甬道。 “你刚刚不认真听我讲话,我不说了嘛?换药间是咱周家的转生殿,如果人死在那了,便是前生,前生当然是在墓中,咱们虽为医者,但对逝者也讲究入土为安。” “转生殿向下连接着一个超大的地下室,是往生殿,有可能治好的病人都在那,相当于住院部。你嘛,嘻嘻,待会儿就知道了!”周慕儿对我调皮的一吐舌头,拖着我向甬道口挪去。不知为何,周慕儿身上淡淡的茉莉香味竟然可以抑制我体内的尸毒,她在身边的时候,我虽然也感觉全身绞痛不止,但是却可以控制四肢的运动。 目测甬道大约有二十米的样子,每走大概5米,头上便有一道阳光洒下,顺着光线望去,头顶处是一个大约半米长的长方形孔洞。这种在甬道上面出现的孔洞被称为天井,在唐代的墓葬中经常可以瞧见。 “真是没想到啊!你们周家还精通机关术,转生殿竟然修在唐墓里面。慕儿,你们转生殿是可以转的吧?青铜辅首便是机关所在。”我低头望着周慕儿道。 “嗯?你爷爷没有给你讲吗?我们周家转生殿的机关设计是你们唐家给弄的!”周慕儿瞪大眼睛,一脸吃惊地道。 “啊?这还真没人给我提起过。转生殿什么时间造的?”我更加震惊地问道。 “转生殿从周家搬到川郡便一直存在,只是地点不一样,我奶奶给我讲,抗日战争时期,周家的转生殿设在渝都,一方面躲避炮火充当防空洞,另一方面还被当作红色据点,支持着革命呢!” “渝都的转生殿后面因为一些问题,被我们周家废弃了,搬到了现在这个,是你们唐家在建国初期设计修建的,你爷爷唐三财是负责人。”周慕儿一边扶着我,一边说道。 我默默没有接话,不知道为何,在我的印象里,每当我问爷爷关于周家的事情,爷爷总是闭口不谈,说我小孩子管这么多闲事干嘛。 二十米的甬道,用不了几分钟便走到了尽头。 刺眼的阳光照射到脸上,蓉城夏日的闷热感再次袭来,一股热浪将人包裹在中央。 转生殿外的空气非常清新,让人不由得大吸两口。 “唐天哥哥,欢迎来到今生阁!”周慕儿松开挽着我的手,在面前一蹦一跳地说道。 “恭迎家主回归!” “恭迎唐少莅临!” 刚从黑暗的甬道中出来,眼睛还不太适应外面的亮光,还不待我将遮挡在额头上的手掌放下,一阵整齐悦耳的女声传入耳里。 我连忙定睛望去,印入眼前的场景让我以为自己来到了某个拍摄现场。 只见一排身着汉代宫装的少女,对着我整齐的侧身曲膝行着礼,她们都向右盘着发髻,用一根大红色漆木簪子固定。汉代宫装衣领处的红绸上还用金线纹着展翅飞翔的凤凰,搭配着下身月白色的绸料,显得很是高贵,然而她们的年纪都不大,甚至看上去比周慕儿还小上几岁,带着几分稚气的美女,配上宫装,高贵又可人。 夕阳西下,暖红色的阳光照射在大地上,将少女们的影子拉得修长。在宫装少女的身后,长着一颗高大的菩提树,菩提树的枝干上系挂满了红色的丝绸带子,因为隔得太远,看不大清上面写着什么,只能依稀见着一些毛笔墨书的痕迹。 在菩提树下,有着一道竹子做的低矮篱笆,一座青石雕像静坐于其中,身穿袈裟,半肩袒露,光头,面色安宁,双手合十,似乎在祈祷着。青石雕像的身上,因为长期的风吹雨打,留下许多岁月的痕迹。或许是蓉城的多雨,袈裟的褶皱处有着少许积水,在夕阳下闪烁着光芒,将石头上斑斑点点的青苔,映照得格外青翠。 准确来说,菩提树位于院子的中间偏右的位置,透过菩提树繁茂的枝叶,一道高高的梯形白墙映入眼帘。白墙的边缘盖着绿瓦,在白墙的上方,是一间气势恢宏的阁楼,木质牌匾上用金水写着今生阁三个大字,阳光下熠熠生辉。 今生阁的墙体为朱红色,墙上开着古朴的圆形花窗,像极了苏州园林中窗户。半米粗的金丝楠木柱子将屋顶撑住,屋顶用黄瓦覆盖,屋脊中央用石头雕刻着一个宝瓶,寓意着家和平安,在屋脊的两侧各立着两只神兽,代表着风调雨顺。屋顶用的是歇山式的结构,这种结构在明清时期只能皇家才可以使用。今生阁整体上看,与北海公园中的团城很相似。 “别愣着呀,你身体中还有尸毒,咱们得赶快清理掉!”周慕儿回过身对我笑嘻嘻道。 “简单介绍一下,这是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和周七,之前周一和周二你在转生殿见过了,她们是我周家七大女神。接下来的日子,你可能会经常见到她们!” “小姐!求您别乱说了!”其中一位被周慕儿介绍到的女子娇羞的侧过脸去说道。 我顺着周慕儿的指尖望去,人群中被点到的少女的确都很美,各有韵味。 “哦?那你不算女神吗?”我打趣道,可能因为到了周家重地,我知道自己肯定死不了,心情顿时好了许多。 “这个问题,你来回答。”周慕儿嘴角的笑意突然凝固,瞪着我问道。 “额。。。。。。”我被问得一时说不出话来,没想到给自己挖了个坑。 “噗呲!” “哈哈!” 周慕儿见我回答不出,捂着嘴笑道,旁边的宫装少女们也跟着偷笑。 “对了,你们周家信佛吗?怎么还摆着释迦的造像?”我望着菩提树方向问道。那座青石和尚与菩提树正好构成释迦摩尼菩提树下成佛的场景。 “周三,周四,来帮我个忙,把唐天扶到今生阁里。”周慕儿没有正面回应,绕开问题,吩咐道。 “唐少,您请!” ------------ 第十六章 朱砂痣 周三和周四在前面带路,原来白墙的内侧是一条通向上面阁楼的石梯。 “周慕儿,你去哪?”我见周慕儿并没有跟上,而是转生准备离开。 “唐天,你在今生阁等我一下,我去拿工具。”周慕儿说道。 “好吧!你快一点!这尸毒我真的撑不了太久!”我急忙说道,虽然周三和周四衣服上带有类似周慕儿身上的茉莉清香,可以抑制住我的疼痛,但是随着我上楼梯的运动,加速了身体里血液的流动,尸毒以一种横冲直撞的姿态在体内蔓延,导致额头上不住的流淌出滚圆的冷汗。 “噔噔!” 我长吸一口气,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情,让心脏不至于跳动过快而使尸毒加速蔓延。我一边上楼一边用手抚摸着白墙沿上铺设的绿瓦,不时用手指敲击几下。 “你们这琉璃瓦是京都琉璃厂烧的吧?”我对着前面领路的少女问道。 “额。。。。。。”周三精致的瓜子脸上闪过一丝迟疑,用手轻轻搅动着头上垂下的青丝。 “没事儿,我就问问,做鉴定嘛,职业习惯,总想验证一下自己是不是对的,你要是不知道也关系!”我连忙说道。 “唐少您真厉害,咱们家不止这绿瓦,所有的建筑材料都是从京都运来的。”周四悄悄给周三使了个眼神,回答道。 “哦?你们周家对京都还有这般情怀?”我反问道。 “这我们就不知道了,今生阁的年纪比我和小四加起来都大!”周三说道。 “呼呼!” “你们周家应该安个电梯,得亏我还能动弹,不然怎么上来!”我喘着粗气,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艰难地迈上最后一阶台阶,站在今生阁大门前。 “嘻嘻!我们有电梯的,不过小姐特意吩咐过您得走楼梯!” “呐~就在那边!”周四将小嘴一翘,朝我对面斜下方的位置轻轻一扬下巴。 我顺眼望去,一道银色的电梯门镶嵌在阁楼的红色墙体内,只不过因为外面的白墙呈梯形,站在下面从正前方看,视线正好被白墙挡住。只有当人走到梯形白墙的最高点时,才可以将整个今生阁下面的小广场一览无遗。 “好你个周慕儿!”我气愤道。 “唐少,我家小姐不是故意让您爬楼梯的!” “因为您身体内有尸毒,当尸毒处于最活跃的时候,才是将它们一网打尽的时刻!”周三捂着嘴一边偷笑一边道。 “是呀!您上楼梯正好运动量达标了,我算算,尸毒差不多该走到心脉了!”周四望着我,若有所思道。 “嘎吱!” 周三和周四合力推开了今生阁厚重的木门。 今生阁的木门很有特点,与京城故宫里的木门很像,木门上采用高浮雕的形式刻着两条巨大的金龙,龙身鳞甲上涂着很厚的金水,看起来跟用真金打造出似的。木门的边框用黄铜包裹,黄铜被锤揲成灵芝的样子,灵芝的中心镶嵌着粉红色的碧玺。灵芝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又被称为如意,想必周家也是想讨个如意吉祥。在今生阁涂满朱漆的门楣上,用螺钿镶嵌出一副海上旭日东升的画面,太阳看上去像红宝石质地,在夕阳的余晖中,今生阁的大门映射出夺目的光彩,一股属于皇者的气息在空气中流转。 我艰难的抬起腿,迈进今生阁的门槛。只见今生阁里面的装潢也与故宫里的太和殿类似,房间里六根一米粗的金丝楠木柱子直抵屋顶,屋顶天花板用的是敦煌莫高窟里的原装藻井。每条木柱上都有一条金铜打造的带翅应龙盘旋,龙头都望向大厅的中心位置。在大厅中心靠后一点,摆着两把紫檀木官椅,中间一面小台案,桌上放着两盏青花瓷盖碗。紫檀椅子后是一面白墙,白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唐卡,上面刺绣着文殊菩萨愤怒相。 “来啦?等你许久了!”周慕儿手里捧着一个绣着荷花的布袋,从挂着唐卡的白墙一侧出来,估计白墙后是一间内室。 “咱们赶紧清毒吧!” 不待我回答,周慕儿将我拖到其中一把紫檀木椅子上,自己交叉着脚坐在另外一把官椅上,不断的摇晃着腿,青纱下露出一抹雪白。 “哎!大小姐,你终于给我解毒了!”我无语的叹气道。 “把上衣脱了!”周慕儿盯着我目不转睛道。 “我。。。。。。我是腿上受伤!”我说道。 “不会吧?你还害羞?我可是女生哎!”周慕儿笑嘻嘻道。 “快点儿,还解不解毒?别怪我没说,你再愣几分钟,尸毒就攻心了,到时候我可救不活你!” “我脱脱脱,还不行嘛!”为了治病,我只能忍气吞声道。 “叮叮当当!” 周慕儿将布袋放在台案上,只见里面包裹着不同长度和粗细的九根银针及一柱拳头粗细的黄香。 “将双手平举,别乱动哦!” 周慕儿一边说着,一边迅速抽出银针,在我双臂上各扎了三根。紧接着,腰间两肋处左右各一根。 “深呼吸!痛也忍着!”周慕儿突然严肃地说道,右手握着布袋里最长最粗的银针,大约有二十厘米长。同时,左手麻利的将黄香拿在手上,像甩温度计一般对着空气一晃,黄香竟然燃烧起来。 顿时房间里弥漫起一股寺庙里特有的香火味道。 就在黄香燃起的瞬间,我被抓伤的腿部突然传来一阵剧痛,似乎有成千上万只毒虫在叮咬着我,顺着腿部直往上爬。 “滴答滴答!” 豆大的汗水从我额头滴下,溅在今生阁的木地板上。 周慕儿将黄香灰白色带着星点火光的香头,紧贴着我的皮肤滑动,从肚脐开始向上滑至心脏处,从两个胳膊处滑至心脏处。 香头的高温烫得皮肤生疼,身体上插着的银针剧烈的抖动着,随着黄香的滑动,三条通向心脏的血痕渐渐在身上显现,而且血痕越来越凸出,没过半分钟,这三条血痕上便起满了一串串指甲盖大小的黄色脓泡,仔细看去,黄色的脓泡还在微微颤动着,似乎里面有什么东西。 香火的炙热和全身传来的绞痛,让我眼前隐约出现一丝黑影和点滴金光,这是要昏厥的前兆。 “快好了!没想到这尸毒里面还混着寒毒!”周慕儿紧张地说道,额头上也布着一层薄汗。 “咕噜!” 我身体里突然传来一声异响,一股钻心的疼痛传来,只见血痕上所有的脓泡竟然朝着心脏处涌去。 周慕儿见状,连忙将手中的银针对着我心脏处狠狠扎来。 “砰!” 因为距离太近,再加上疼痛,我想躲已经来不及了,这么长一根银针直捅心脏,不死都难。 “呼呼!” 周慕儿紧张地喘着气,银针扎入我身体大约一厘米深,没有出现想象的血溅三尺,恰恰相反,我的心脏处没有一滴鲜血流出。 “你身体里全部的尸毒寒毒都在这了,这些东西取人性命,控制活人,全靠入侵心脏。现在你胸口这块已经尸化,硬得跟木板一样,扎不死的!”周慕儿瞧见我担心的模样,连忙说道。 “咕噜咕噜!” 周慕儿慢慢的将手里的银针向上拉,同时左手握着的黄香快速的围绕着我的心脏画圈,只见原本淤积于心脏处的黄脓渐渐鼓起变大,随着银针一点点的拉出,黄脓聚集得越来越多,将胸口的皮肤撑起一个拳头大小的小包,透明的皮层清晰可见。 “忍着啊!我要拉它们出来了!”周慕儿说道。 我咬紧牙关,微微点了点头。 “啪嗒!” 周慕儿用力将银针拔出,我胸口处喷出一滩黄脓,泼洒在木地板上,黄黄的脓水中依稀可以见到一些不断摇摆挣扎的白色小线虫。 “呼呼!”我大口喘着粗气,香灰本来就有止血的功能,所以胸口心脏处只可见到一点红红的针印,原本皮肤上的三条血痕早已消失不见。 “小姐,按您要求配好的膏药来了!” 就在这时,周四端着一个土黄色瓷钵走进来。 “给他敷在腿上伤口处!”周慕儿略显无力地吩咐道,一屁股坐在紫檀椅上,端起青花瓷盖碗,咕噜咕噜的喝着茶,一副完全不在意淑女形象的样子。 周四麻利的挽起我的裤腿,将灰黑色的膏药涂在了我已经腐烂发黑的腿上。 一丝丝凉意从腿部传来,让人感觉很舒服,我的下身再次恢复了知觉。 “这是我们周家特有的莲花膏,就算白骨也能生肌,一般人可不给用!”周四涂抹好后,帮我卷下裤腿时说道。 “真是万分感谢!辛苦你们了!”我感激地说道。 “呼!”可能是喝茶喝够了,周慕儿长吐一口气,扭头看着我道:“还不穿上衣服,三儿马上进来了,她容易害羞。” “啊!好好!”要不是周慕儿提醒,我还真给忘了,现在心里还沉浸在一片劫后余生的喜悦中。 “嘻嘻,唐天,你胸口上的针印是消不掉了!”周慕儿笑嘻嘻地道。 “为何?不就一个血痂嘛,过几天就掉了!”我低头看了看,胸口心脏处的针口鼓起一颗绿豆大小的血痂。 “嘻嘻,拔针的时候,我故意抖了点香灰进去,忘了给你说,这黄香也是我周家特制的,效果恰好与莲花膏相反,有使血肉腐烂的作用。”周慕儿一脸坏笑道。 “不过放心,腐烂不会扩大的,也没什么危害,顶多让你这针口不能愈合罢了!” “嘻嘻,唐天哥哥,你说,这一抹红能不能成为你这辈子胸口上的朱砂痣呀?”周慕儿用手指搅动着青丝,轻轻一吐舌,一脸娇羞道。 我听了这话,一时语凝,周慕儿这丫头古灵精怪,她说的话,不敢当真,不知道她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小姐,蛊炉准备好了!” 这时,周三用木盘端着一件生锈的青铜炉从门外迈了进来。 ------------ 第十七章 一线天 这件锈迹斑驳的青铜炉是典型的汉代博山炉,是一种焚香用的香炉。青铜炉的炉身呈仙山状,上面有着许多镂空的孔洞,当香雾从炉子渗出时,整座炉子就如同海上仙山般在雾气中若隐若现。 “三儿,收拾的时候小心一点!这些尸毒沾着的话会钻到肉里。”周慕儿指了指地上的黄脓,担心地叮嘱道。 “放心吧,小姐!”周三轻巧地蹲下身子,打开博山炉盖子,从里面取出一个十厘米左右的木夹子。然后从自己的衣裳兜里掏出一小团棉花,用木夹子夹住棉花后,蘸在地面的脓水上。 只见棉花刚触碰到黄脓,脓水里的白色小线虫便如同疯了一般,拼命向着棉花钻,没过几秒时间,被脓水染黄的棉球表面晃荡着一层白白的小线虫。 “当!” 周三麻利的将挂满线虫的棉团丢进炉子里,然后迅速掰下一小节黄香,手指轻弹,黄香因为与空气快速摩擦瞬间被点燃,化作一道火线,掉进了博山炉中。 “噼里啪啦!” 博山炉冒出缕缕白烟,不时有着轻微的类似烤肉般的滋滋声响起。 “三儿,你先把蛊炉带出去,对了,别又忘了,等到炉子不烫的时候,记得把桃木夹丢进去!”周慕儿说道。 “好嘞小姐!上次是四儿给忘了,不是我!”周三一脸闷闷不乐的样子,小声嘟囔道,一边将博山炉用木盘承着,向门外走去。 “你们怎么给博山炉取了个蛊炉的名字?”我好奇道。 “嘻嘻,终于有你不知道的了!”周慕儿喝了口茶,慢悠悠地说道。 “蛊炉,蛊炉,焚尽天下万蛊之炉!” “这炉子说起来还有些来历,家里长辈告诉我,蛊炉我们从宋代开始便在使用,这千百年来一直流传到现在。” “虽说这蛊炉是汉代的博山炉,但宋代的金石学非常流行,整个社会上层都热衷收藏更早时候的青铜器,你们周家在宋代得到一鼎炉子,也是很有可能的。”我附和道。 “蛊炉的重要性不在于它的年代,而是它的传承,我们周家世代使用了上千年,你想想,这炉子里燃烧了多少种奇奇怪怪的毒物呀?”周慕儿一脸骄傲地反问道。 “炉子里的炉灰可是宝贝,是全天下最毒的蛊物,黄香便是用这个炉灰做的。所以刚刚治病的时候,你身体里的尸毒一感受到黄香的味道,就吓得乱窜。多亏你找着我了,只有周家的九针才可以控制住经脉,不让尸毒到处乱跑。如果你去外面看西医,医生给你当寄生虫处理,一手术刀下去,只要见着血了,尸毒便全往一个地方涌,你刚刚也看见了,这么多白色的小线虫,如果不走经脉通道,肯定把你的内脏全部钻成筛子。搞不好,动手术的医生都得被尸毒弄死。” 我听后倒吸一口冷气,没有想到自己刚刚竟然处于这么危险的境地。 “周家九针是什么?我看不就九根银针嘛~”我问道。 “也就?给你个机会,好好说话,别忘了你现在可是在周家!”周慕儿脸上的笑意突然一收,两手横抱在胸前瞪着我道。 “我开个玩笑,我听说过周家九针,据说与黄帝内经有些关系。只是不太清楚九针到底有多厉害罢了,这次感受了一下,果然非同凡响!”我连忙说道。 “算了,懒得和你讲这些,说了你也不明白,知道周家厉害就行!”周慕儿笑道。 “对了,唐天,你怎么会中这种尸毒?这种尸毒名叫一线天,今天我也是第一次亲眼见到,之前都只是在我们家的焕莲转生经里面看到过。”周慕儿微皱着黛眉,语气略显严肃地问道。 “一线天,是将蚂蟥的幼卵在刚刚被孵化时,带到极寒的深水中,在水下低温和高压下,使这些蚂蟥幼虫自己弱肉强食,活下来的被带到岸上,丢到腐烂的尸体里。棺材里边的氧气会渐渐变少,蚂蟥幼虫在吸食尸水的时候,也会适应缺氧的环境。这些幼虫在尸体里一般活不过半月,所以都是新鲜的,现做现用。这种蚂蟥幼虫本身就吸食了大量的尸液,只要钻到人的身体里,被温暖的血液一冲,肯定会发疯的到处乱钻,吸食血肉,而且它们还适应各种恶劣环境,生命力极强,很难祛除。” “只要有一条蚂蟥幼虫还在体内,被感染的人最终也会上天,所以这种尸毒得名一线天!”周慕儿用手撑着下巴,盯着我说道。 听她讲完,我总感觉身上痒痒的。 “你不会还给我留了一根吧?” “哼!我原来在你心里面就是这般歹毒?”周慕儿将双手撑在台案上,上半个身子向我倾斜,气愤地说道。 “我只是再确认一下,你知道现在医患矛盾为什么这么严重吗?就是你们这些医生不让我们病人质疑!”我见周慕儿嘟着嘴,笑着道。 “江家你听说过吗?是江家的傩人伤的我。” “什么!” “江家!” “你竟然还遇到了傩人!” 周慕儿惊讶道,一脸的不相信,“江家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出现了吧?上一次打交道还是与咱们爷爷奶奶辈吧?” “江家。。。。。。还真没听父亲提起过。”我思考着道。 “你在哪遇到他们的?”周慕儿急切的问道。 “在眉山彭山那边有个张献忠江口沉银的地方,你知道吧?最近新闻都在播。我就在在那个地方遇到的他们。” “你等一下!”周慕儿不待我继续说下去,转身走进了白墙一侧的内室中,一阵叮了咣当的声音后,只见她手提着个黑色方盒子形的老式收音机出来。 谈到正事要事的时候,周慕儿如同变了一个人似的,精致的脸上再无一丝笑意,反而隐隐约约透着一股清冷。或许是因为我们巴蜀地区的七大家族默守的规矩,造成的我们比其他同龄人在相同的年纪需要承担更多的压力和更大的责任,所以在人格方面多多少少都有些多重。七大家族的家主都是在二十岁时接任,然后一直担任到下一代满二十岁才能退休,所以结婚早的优势在这种制度中体现明显,早结婚,早退休。退休后的上一任家主不用再为家族的发展考虑和负责,可以在享用家里资源的同时,做任何自己喜欢的事情。所以在七大家族中,几乎所有的家主都盼望着能够早些时日退休。正是因为每一代家主都是在人生中最年轻力壮的阶段掌管家族,所以巴蜀地区七大家族跨越千年,历经战乱,也依旧繁荣昌盛至今。 “吱吱!”老旧的收音机传来电流断断续续的声音。 “据本报讯,此次张献忠江口沉银遗址的发掘是华夏考古学历史上的一次创新,是我国首次对江流进行围堰处理发掘的遗址。本次发掘的成果非常丰富,出土了大量张献忠占领川郡时期的文物,对了解研究明末清初川郡的历史有了很多突破性的帮助。” “今天我们的记者在现场邀请到了此次负责考古发掘的领队刘队长,让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本次考古的重大发现。” 周慕儿单手按在收音机上,雪白的下巴微微上扬,闭目认真听着收音机里的内容。 刘队熟悉的声音在收音机里响起,我也仔细的听着,发现刘队隐瞒了江下发现金代棺材的事情,只是说了张献忠相关的文物发现,以及这次考古发掘要冲刺一下今年的华夏考古十大发现。 “你家没电视吗?现在电视上也有直播,看起来更直观。”我说道。 “我们周家不太用电子设备。”周慕儿捋了捋额前的青丝,淡淡地说道。 “也是,你们全都穿的汉服,这么复古。” “慕儿,咱俩不是外人,你这脸变得太快了吧?我不习惯你这样突然严肃的样子。” “唐天,你可能对江家不太了解,要是你知道的话,肯定乐不起来。”周慕儿用手指按下收音机的关机键,说道。 “江家,每次出现的时候,我们七大家族,不,是整个巴蜀地区,都将刮起一片腥风血雨。”周慕儿一字一句慢慢说道。 听了这话,我渐渐眉头紧锁,如果真是周慕儿说得这般严重,关系到家族存亡,肯定是越早做打算越好。同时我也在思考,要不要将我知道的盐使司印的事情告诉她。 “三儿,四儿,你们去叫王姨准备一些酒菜端上来,今晚我和唐家家主就在这用宴!”周慕儿快步走到今生阁门口,对着下面广场喊道。 “嘎吱!” 周慕儿拉上了今生阁的木门,慢慢的点着屋里的蜡烛。 夏夜渐渐深沉。 ------------ 第十八章 千灯树 夜深沉,月如钩,夏虫嘶鸣。 蓉城的夜晚,透着安适和静谧。 今生阁靠门的位置摆着一架树形的青铜灯,是由川郡地区特有的汉代青铜摇钱树改造而成。青铜树大约一米高,有着六条枝干,上面站立着不知名的青铜神兽,每一条枝干的顶端都被安装上一个青铜盘。蜡液顺着树干里提前挖设好的暗渠流淌,从树冠处流向树根。树顶的蜡烛被点燃后,蜡液便带着火光宛若一条火龙在青铜树上盘绕,逐个点燃六条枝干顶端的青铜灯。 一瞬间,火光融融,一树繁花。 青铜树跳动的火光在周慕儿的明眸中闪烁,我沉默不语,这座青铜树,对于七大家族而言,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悲痛记忆。 建国初期,陈家人在渝都万盛黑山谷里开了一座大墓,结果遇到了机关,死伤惨重。活着出来的人,变得疯疯癫癫,谁也不认识,嘴上只念叨着,“千灯树,通死生”。这一消息最开始,除了陈家,其他几大家族没人知道,陈家将活着出来的人放在自家治疗。可能为了独吞大墓里的宝藏,陈家家主陈立带着陈家当时的五大好手,单独去了出事的黑山谷。在七大家族里,伙头子功夫最高的当数陈家,陈家人本以为陈立最迟一周便会带着几大马车的珍宝回归,结果没想到,等了大约一个月也没什么动静。一两个月还能勉强稳住自家人心,可能东西太多,陈立需要现场变卖处理一部分,但等到第三个月,万盛那边依旧没什么动静。陈家的人开始慌了,陈立恐怕真出了事。于是便将陈家逃出来的人送到周家医治,待治好疯癫后仔细询问他们在墓里见到了什么。 结果送到周家过了大概半个月,也没有见到任何好转。这半个月里,陈家在渝都万盛黑山谷开了大墓的消息传到了剩余六家家主的耳里。刘家在建国初期掌握着川郡地区的军队调拨权力,于是派了一个连进到黑山谷去打探消息。没想到,一个连的人进入后也再没有出来。 这种接二连三发生的蹊跷事引起了七大家族众人的议论,有人猜测墓里面的珍宝价值连城,发生了黑吃黑,也有人说墓里面可能有千年老尸。一时间整个巴蜀盗墓圈人心惶惶,为了稳定人心,刘家和周家站出来挑大梁,邀请了六大家族的家主带着各家好手,亲自去黑山谷找陈立,唐家应邀前去的是我爷爷唐三财。 具体黑山谷里面发生了什么,我不太清楚,只知道最后只有我爷爷一个人活着出来,周慕儿的奶奶周秀荣也消失在黑山谷里。我爷爷回来后,成为了众矢之的,大家都说我们唐家为了吞下稀世珍宝,害了其他人。好在爷爷并没有与之前陈家活着出来的人类似,变得疯癫,所以有了解释的机会。 唐家擅长的是文物鉴定和堪舆机关,论武力拳脚肯定比不过陈家的伙头子功夫和刘家的爆破手段,况且张家、谭家和潘家的家主也不是吃素的,所以想一个人黑掉所有几乎不可能。于是七大家族高层开了个大会,会上由我爷爷详细述说了在黑山谷里面的见闻,整个大会的内容除了当年各大家族参会的高层外,没有人知道,只是会后各大家族都找了座汉代的青铜摇钱树,改造成青铜灯的形状,称之为千灯树。 爷爷好似在那个会议上与各大家族达成了某些协议,回家后对黑山谷的事情闭口不谈,更神奇的是,剩余的六大家族像计划好一般,一年派一个人到唐家服侍爷爷,口上说着帮忙照顾老人家,实则是盯着不让爷爷泄密,同时也监视着唐家的一举一动。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去年爷爷去世,其他家族里面才没有再派人过来。而且更奇怪的是,其余的六大家族就像自己的家主并没有消失一般,既没有追思会也没有设衣冠冢,好似他们还活在人世间。 爷爷唯一一次找着机会向唐家传递消息,是在我十八岁成人礼的时候,给了我一大堆糖。可能在长辈的眼里,不论我们长多大,都是小孩。爷爷给的糖不多,十几颗巧克力的样子,因为从小练习鉴定,洞察力强于常人,在吃的时候,我发现其中有一颗糖的糖纸被拆开后重新再包上的。这页糖纸的内面是锡箔纸,爷爷用指甲轻轻划着:TL树,两个英文字母加一个中文字。 “嘎吱!” 今生阁的木门被一个肥硕的中年妇女推开,妇女裹着麻黄色头巾,身子将汉服撑得滚圆,脸上画着唐人流行的惨白妆,火光下显得涂了口红的嘴像染了鲜血般。 “小姐,唐少,请您们用膳!”中年妇女一手托着长方形木盘,一手提着竹篮子迈了进来。就在妇女迈门槛的时候,我观察到她在不经意间用目光瞟了一眼正燃烧着熊熊火光的千灯树。 “这是王姨,我们周家最好的厨娘,我从小就吃她做的饭菜长大。”周慕儿介绍道。 “您们慢用!” 王姨将饭菜在我们面前的台案上摆好后,微弯着腰,慢慢倒退着出了阁门。 看着桌上的可口地道的川菜,我暗暗咽了口口水,算算从江口工地出来到现在,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 “快吃吧!在京都可吃不到这么地道的川菜!”周慕儿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我一边说着,一边将筷子伸向回锅肉。 “哎,我想我奶奶了!”周慕儿双手撑着下巴,嘴角微微下撇着说道。 “千灯树,黑山谷,始终是个秘呀!”我跟着叹气道。 “唐天,有件事情你们唐家不知道。” “什么?” “我们周家自从奶奶失踪后,一直不断的派人前往黑山谷去寻找,你猜我们找见什么了?”周慕儿一边说着,一边走到千灯树旁边不远的书柜中翻找着东西。 “哐当!” 一件发黄的残损得只剩一半的人骨面具被周慕儿丢在我面前的台案上。 我拿起人骨面具仔细打量抚摸着,这人骨面具于我再熟悉不过,之前在江下见到的江家傩人带着的便与之类似。 “从包浆上看,这面具得有好几十年了。”我说道。 “这不正好。。。。。。在建国初期!”我想了想,惊讶地看着周慕儿。 周慕儿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将头转向了千灯树方向,说道:“江家,肯定和它有关系。” “江家上一次出现是在黑山谷,这一次出现在江口。。。。。。” “难道江口遗址里面有什么与千灯树有关的宝贝?”我震惊道。 “唐天,你在江下除了电台里讲的,真没发现什么其他的东西?”周慕儿一脸认真地问道。 “有,下面有口金代的盐使司的棺材,里面有件铜印,我刚拿着还没捂热就被江家抢走了。”我心里想着,周慕儿竟然将周家知道的千灯树有关的秘闻都讲了,这事情再隐瞒不太好。 烛火摇曳,我与周慕儿一边吃饭,一边将我在江口沉银遗址的见闻述说着。 不知不觉,已至深夜。 周慕儿叫来了周三和周四,在今生阁的大堂里打开了折叠床,为我铺着床。 “你们周家不至于吧?没有客房?”我惊讶道。 “今晚你就先住这吧?客房许久没住人了,收拾起来麻烦。” “怎么?你一个大男人还害怕?要不要今晚我陪你呀?”周慕儿坏笑着向我身上贴来。 “伙头子的还怕黑?”我反问道。 “好啦,不打扰你休息了,明早见!”周慕儿笑着道,领着周三周四出了今生阁。 “呼!”我长吐一口气,躺在折叠床上,眼望着今生阁天花板上的敦煌藻井,回想着周慕儿得知盐使司印后脸上的神情变化,没有我预想的惊讶,更多的是若有所思。 “要不是周家安全,鬼才愿意睡这!”我扫视了一眼四周,心里想到。这间今生阁配合上外面的风水,活生生一座明堂。明堂在风水学中专指墓葬面前用于祭祀的场所。 可能是今天太累了,被子里的温暖加上阵阵困意,我渐渐睡去。 ------------ 第十九章 杀机 “吱吱!” 盛夏星夜里,知了趴在今生阁外的菩提树上不住地鸣叫。 夜风袭袭,带有一丝凉意。 我下意识地拉了拉身上的被子。 朦胧之中,我看见一团如熊般高大的黑影正站立在今生阁的木门外一动不动。千灯树摇曳的火光下,显得如同鬼魅。 不知为何,原本喧嚣的知了停止了鸣叫,四下一片死寂。 我用力掐了掐自己的大腿,用疼痛强行让大脑清醒。 “难道周家要动手做掉我?”我心里想到。 “哼,我可不会躺着等死!” “啪嗒!” “嘎吱!” 就在我迅速翻身滚到木地板上时,今生阁的大门被一股巨力推开,木门煽动起一股狂风,正好将千灯树熊熊燃烧的火焰熄灭。 今生阁中昏暗无比,只有些许发白的月光透过被推开的木门空隙照射进来。 “哐当!” 我之前躺着的床发出一声巨响,好似有什么东西重重地砸在折叠床上。 这种敌我两暗的情况下,不能轻易发出声响,不然很容易暴露自己的位置。 就在折叠床发出碰撞的声响时,我乘机一个翻滚,单膝跪地,躲到台案下面,手里轻轻将台案上的青花瓷盏抓在手上。 “砰砰!”自己心跳的声音很清晰。 “窸窸窣窣!” 今生阁的黑暗中传来一阵爬行的声音,这种声音就像鳄鱼拖着身体爬过时发出的。 我屏住呼吸,只见一双绿眼睛在黑暗中突然亮起,直勾勾的望向我躲着的方位。 “我靠!”一股寒意直接从脚底升到头顶。 “呼!”一道风声响起,一股气压扑面而来。 “啪啦!” “哐当!” 一张惨白的大脸出现在我眼前,猫一般散发着幽绿光芒的眼睛,黄色瞳孔竖立。我将瓷盏狠狠拍在大脸上,一瞬间,瓷盏因为冲击力过大,直接在惨白的大脸上爆裂开来。我握住一块锋利的碎瓷片,拼命地在大脸上来回抽刺。手上鲜血横流,一股股热意在指缝中流淌。 我的腰部被一条粗壮的手臂抱住,巨大的冲击力将我整个人带起,后背撞击在身后的白墙上,头直接将顶上的木质台案掀翻。没有时间感受疼痛,我咬着牙奋力挣扎,同时低头看去,只见惨白的大脸已经血迹斑驳,有我红色的血迹,也有许多蓝色的液体在脸上滴答着,一片血肉模糊。 “你。。。。。。你是王姨?”离得近了,这张惨白妆容的大脸很是面熟。 “快说!你遇到江家后都做了什么?”王姨不再是端菜时生活气息十足的大妈,而是变了一个人般,压低声音,嘶哑地吼道。 “来者不善!”我心里想到,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将锋利的瓷片快速的向她的脖子抹去。生死存亡,不在乎手段。 “嘶啦!”一股蓝色冰凉的血液从王姨脖子处喷射到我的脸上。 “哇!”王姨惨叫道。 下一秒,她被瓷片划开的脖子处涌出黑压压的一片指甲盖大小的蚂蚁,掉落在我身上,快速的向我的脸上爬来。于此同时,王姨大张着嘴,隐隐约约能看见半只正欲舒张开来的毛茸茸的蜘蛛腿从她的食道中往外爬。 “快说!”此时王姨的声音如同漏气的风箱一般,尖利刺耳。 “啊!”我仰头一声长啸,用尽全身力气,一只手将瓷片狠狠扎在王姨的喉结处,然后另外一只手不断用力压在握住瓷片的手的手背上,将整个瓷片都推入到王姨的食道里。一时间,蓝色冰凉的血液混合着我双手鲜红的血液,顺着手臂流淌,不住的滴答在木地板上。插入食道的锋利瓷片尖上,还不时传来阵阵晃动,应该是正在爬出的蜘蛛被我扎死在了王姨嘴里,蓝色的血液中不时带有一些黄绿色的粘稠物,估计是被捅爆的蜘蛛的汁液。 我脖子处奇痒无比,密密麻麻的黑蚂蚁已经围满脖子,不时有几个爬得快的蚂蚁钻进嘴里,都被我用舌头抵出,吐了出来。 “呼嗤!”一道破风声响起,只见黑暗中一道明亮的火线划过,落在我的身边。 我定睛一看,是周家的黄香,于此同时,我身上爬满的蚂蚁快速的褪下,爬进已死去的王姨的眼角、鼻孔和耳朵里。 “轰隆!” 千灯树的熊熊火光再次燃起。 整间屋子顿时明亮。 周慕儿穿着绣着一朵粉红莲花的纱裙站在今生阁门口,火光摇曳下,凹凸有致的身材在轻纱下若隐若现。 不过我现在没什么心情欣赏美女,我用力将死在身上的体态肥硕的王姨推到木地板上,盘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周慕儿刚刚救了我,表明周家并不想杀我,不然不会多此一举。 “唐天你伤得不重吧?”周慕儿小跑到我身边,用白纱布替我包着手上的伤口。 “你怎么知道我会受伤?”我皱眉道,而且从我看见周慕儿到现在,她脸上没有一丝惊讶的表情,好似一切都如她所料。 “哎,今晚真是谢谢你了!帮了我周家一个大忙!”周慕儿一边说道,一边将我扶到紫檀椅子上。 “来人啊!打扫一下!”周慕儿对着门外叫道。 “啊!”周三第一个跑进今生阁,见到躺在地板上惨死的王姨,吓得尖叫了出来。周四跟在周三身后,吓得跟周三撞在了一起,差点摔倒。 “谢我?”我被眼前的发生的一幕弄得有些迷茫,从周三和周四的表情看,不像提前安排好的。 “哎,我最近一直怀疑周家有内鬼,你也知道,周家现在没一个男丁,都是女人,没什么战斗力,直接揪出内鬼搞不好会弄巧成拙。”周慕儿一边帮我按摩手上的穴位,一边叹气道。 “所以你今晚就故意安排我睡这,帮你除掉内鬼?”我生气地反问道。 “唐天哥哥,你别生气,就当帮我一回嘛!我当家主也不容易!”周慕儿微微摇晃着我的胳膊说道,眼里隐约有些晶莹闪烁。 “撒娇没用,卖惨也没用!”我连忙说道。 “这次我帮你做掉内鬼可以,这个情就记在你头上,下回有什么事情找你帮忙,不许推脱!”我说道。 “没问题!唐天你最好了!”周慕儿开心道。 “你们周家的内鬼来杀我干嘛?对了,她一直问我江家的事情!” “你想想,唐家家主身中尸毒来周家治疗,内鬼能不好奇?而且我帮你解完毒后,稍稍向周家人透露了一些这毒和江家有关的消息,我就不相信内鬼不上钩。” “你们这些女人啊!果然心机深!”我无奈道,没想到从一开始便被算计上。 “你喜欢傻白甜类型吗?我也可以呀!”周慕儿说着便往我肩上靠。 “呵~傻白甜当家主的话,恐怕周家早亡了吧?”周慕儿抬头望着我,自言自语道,千灯树火红的烛光在她的一对明眸中摇曳。 “她不是周家的老厨娘吗?”我岔开话题,回到自己最关心的问题上。 “我也没想到,内鬼竟然是王姨,没想到她能在周家潜伏几十年。” “王姨到底什么身份?” “喏~”周慕儿一撅小嘴,对着王姨脖子处的方向点了点。 “蓝血!” ------------ 第二十章 离家 我皱着眉,脑海里迅速搜索着金石玉微录中关于蓝血的记载。 “蓝血。。。。。。还潜伏在周家。。。。。。难道是离家的人?”我沉思道。 离家,最早起源于何处不得而知,金石玉微录中第一次提到他们的时间是在明末清初,可能是随着湖广填川郡迁来的。离家人最早是在渝都潮天门码头一带,做着捞尸匠的活路。从清代一直到民国,潮天门码头不止是巴蜀地区通航的重要口岸,更是老百姓平日里打衣洗澡的地方。 长江水流湍急,三峡一带淹死和渝都周边淹死的人,尸体往往会顺着水流漂到潮天门码头附近。淹死的尸体,在过去的观念里,是属于枉死而不得往生的人,一般人不敢去打劳。长江边长大的人,水性都很好,曾经有一群年轻力壮的小伙不信邪,见到江面漂过一具裹着白布的年轻女尸,不知他们是受什么吸引,竟然全都游泳过去捞尸,试图把女尸背到岸上。码头上打衣的大妈们看着还乐,说他们是穷光棍没见过媳妇,鬼新娘也敢碰。结果没想到一语成谶,游向白衣女尸的小伙子全都消失在昏黄的江流中。更奇怪的是,按道理白衣女尸应该顺着江流漂到下游,然而自从那群小伙消失后,白衣女尸便慢悠悠的在江心打转,一直漂浮在距离潮天门码头不远的江面上。 离家正是通过打捞这具谁都不敢碰的白衣女尸在渝都潮天门站稳了脚跟。捞尸匠,杀猪匠,用的都是个匠字,表明捞尸实际上是个手艺活。离家人不论男女,从小便用长江深处的鱼,炼成油,浸泡身体,鱼的品种金石玉微录中没有记载,只是说这种鱼油带有一定的毒性,会使人浑身皮肤溃烂。所以离家的人在成年之前,几乎不会出门,因为皮肤溃烂不堪,丑陋异常。但是鱼油不断的浸泡,会在人身体的表面产生新的角质层,相当于一层新的皮肤,这层皮肤摸起来有种鱼鳞的感觉,会减少人在水中的阻力,同时让人获得一种类似于鱼对水文的敏锐感觉。这种对水文的感知对于捞尸人而言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时水面上可能很平静,但是水下的暗流走向则错综复杂。成年后,离家人便不再用鱼油浸泡身体,过不了几年,皮肤表面会渐渐恢复光滑,只是有些许青光,就像虾蟹在阳光下皮层泛着微微青光,为了掩饰肤色上的瑕疵,离家人一般会在身上纹满文身。至于离家人的血液是蓝色,唐家先辈在金石玉微录中猜测是他们身体里大量淤积的鱼油毒素导致的。 离家人在建国初期,总是头戴斗笠,身批蓑衣,脖子上挂着一条铁锁链,锁链的下方坠着一个拳头大小的陀螺形铅坠,行一叶木舟,在江波中飘荡。金石玉微录中对离家如何打捞白衣女尸有过记载,离家人先是绕着白衣女尸划行一周,然后将铅锤抛到女尸身下的江水里,没过半分钟,江水表面一片平静,但是离家人握在手中的铁索却旋转甩动不止。 “哗啦”一声,木舟直接被江面突然掀起的一个大浪给打翻,整舟的人都被带到江里。说来也奇怪,只有白衣女尸所漂浮的江域变得汹涌,其余江面依旧平静。就在离家人掉进江里后,女尸也很快消失不见,随后江面上就见到一道很快的水线从江心向岸边划过,同时木舟倒扣在江面,跟在水线后一同向码头驶来。 “哗啦!” 码头边冒出五个披头散发,上身赤裸纹满文身的男子,他们的身体上布满了抓痕,不断的流淌着蓝色的血液。随着他们渐渐的走上江岸,一具被黑铁锁链缠绕着的白衣女尸被拖上码头,女尸面色非常的红润,就像一位刚睡着的女子,唯独发紫的嘴唇下露着锋利的牙齿,以及被圆锥形铅坠扎住发绿溃烂的四肢,可以让人知道这是一具尸体。在女尸的身后,铁索还连着木舟,码头上凑热闹的人跑去将木舟翻过来,几个中年人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年纪稍小的甚至一口吐了出来,只见木舟里竖着挤着八个被吸干体液的年轻小伙,正好卡住舟沿,不至于掉下来,他们眼睛瞪得奇大,嘴巴大张着,舌头不知去向,只有一截发黑的舌根耷拉在嘴边,全身瘦得皮包骨似的。 “造孽啊!”码头上的人们议论道。 后来白衣女尸在江边被道长做了一堆法事后,就地焚烧。就此以后,只要潮天门码头附近有人淹死或者发现了浮尸,便都会找离家来打捞。 “可是离家不是在渝都吗?怎么来蓉城了?”我疑惑道。 “我也纳闷呢~而且,据我所知,离家后来投靠了江家,相当于江家的附属。”周慕儿双手撑着脸,小嘴微微翘起道。 “既然都属于江家下面的,怎么可能不知道江家要做什么?还来套我话?”我沉思着说道。 “有可能,离家现在和江家不在一块儿了,或者江家寻找的东西,离家也想得到。”我说道。 “目前也只有这种可能性。”周慕儿说道。 “如果江家找的东西与千灯树有关,看来离家在过去也牵涉其中。”我沉思着慢慢说道。 “唐天,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周慕儿没有回应我的推测,而是直接问我道。 “我要去趟果城。”我说着站了起来,看了看今生阁外面的天空,已经微微发亮,遥远的天际已经显出一道鱼肚白,时间大约早上五点钟。 “我陪你一起去吧!”周慕儿连忙说道。 “还是我一个人先去吧,你放心,盐使司印的事情我既然告诉了你,便是相信你们周家,如果我去果城发现与千灯树有关的线索,一定告诉你。” “你现在最好是守在蓉城,不然你我两人一起行动,难免不会引起其他家族的注意,到时候恐怕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毕竟蛋糕就这么大,人多了不好分。”我说道。 周慕儿沉思了一会儿,轻轻一咬牙。 “那好吧!唐天,你自己注意安全,我总觉得这件事情没有我们想的这么简单,女人的直觉。”周慕儿拍了拍我的肩膀道。 “果城,我没记错的话,那是张家的地界,你这次去,难免不会被发现。” “张家。。。。。。我爷爷曾经与张家老太爷关系很铁,但是后来唐家与你们周家一样,世居蓉城,离得远了,关系便淡了,特别是到了我们这代,平时的来往就更少。”我说道。 “不过不管怎么说,从名义上来讲,张家虽然卧居果城,但好歹是我们七大家族的龙头,我这次去到他们地界,还是主动去拜会一下比较好。” “哼,民国时候的排位到今天可不做数了!不然我们周家还是老幺!”周慕儿略显不满地说道。民国期间,国仇家难之时,为了集中力量对抗外敌,巴蜀地区七大家族在蓉城聚集,开了一次大会,会上通过了一个家族座次排名,张家位于首位,陈家排名第二,唐家排名第三。 “那我就先告辞了!回头见!”我说着转身便欲离开,担心迟则生变,江家先我一步。 “等半小时不急,你吃完早饭再走,等等我!”周慕儿一把拽住我的衣角,说道。 我一想有道理,人是铁饭是钢,指不定去了果城,什么时候才能再吃上口热饭。 没过多久,周慕儿脸上略带羞涩地端着一碗汤面迈进今生阁。 “尝尝,我亲手做的!” “你还会做面?看不出来啊!” “嗯~挺好吃的!” “你喜欢就好!”周慕儿也不吃,安安静静的坐在一旁看着我。 “那我走了!”快速吃完面,我站起身说道。 “注意安全!”周慕儿面露担心地叮嘱道。 我迈出今生阁的大门,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早晨清新的空气,湿润中透着凉爽。 “唐少,这边请!”周三和周四穿着洁净整齐的汉服,站在菩提树下对我打着招呼道。 真没想到,走出周家不用再通过转生殿,院子中有着一道带锁的朱漆小门,推开后,便来到一条开满店铺的商业街。 “宽窄巷子?!”我不由惊讶道,没想到周家的后门是一条繁华的旅游街。 “滴滴!”我走出宽窄巷子,来到大街边拦了一辆的士。 “去蓉城东站。” ------------ 第二十一章 王平之墓 “弟娃,到哪儿去耍哇?” “帅哥,住店吗?” 火车站门口不时有中年大妈大叔漫步走来搭讪询问,蓉城东站的清晨早已在一片熙熙攘攘中酝酿开来,带着老蓉城特有的闲散滋味。 蓉城东站的设计很有特点,灵感来自于川郡商代三星堆文化,四个巨大的绿色青铜面具作为基柱支撑着火车站正门。 由于没有携带什么行李,所以很快便过了安检,走到了候车室中。 不知为何,自从到了蓉城东站后,总感觉有人在不远处盯着我,但是每当我回过身去查看时,身后除了与我一样的游客外,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人。 “难道周家不放心,还是在派人跟踪我?” “不过跟着也无所谓,到了果城是张家的地盘,他们也做不了什么。”我心里想到。 “叮咚!前往果城的旅客请注意,您的列车已经开始检票,请排队有序检票。” 验票后,坐到车上,没过一会儿,动车便运行起来。看着窗外不断掠过的巴蜀地区特有的低矮山谷和农田菜地,我思考着到了果城后的安排。 “盐使司印上用阴阳雕刻的技法,一共雕刻着两座塔,其中一座阳刻塔不论从塔的外观还是层数上都可以确定是果城鹤鸣山上的白塔。” “可是另一座阴刻塔,为什么以一种倒立错位的方式被刻在印的另一面?难道白塔下面还有座类似的塔?”我心里想到。 “这不可能,不符合规矩,在古代,佛塔下一般都建有地宫,根据塔的级别,地宫的豪华程度也会不一样。地宫中一般摆放一些佛门重宝,比如舍利、经书和经幢。从来没有见过在塔下面再建一座塔。” “我还是先去白塔看看有没什么线索,再去张家拜拜码头吧!”我在心里拿定主意后,便闭上眼,小睡一会儿。从蓉城到果城,坐动车大概两个小时左右。 “叮咚!旅客朋友们请注意,果城站到了,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有序下车。”车厢广播里传来乘务员的声音。 果城站不是很大,顺着通道走,用不了几分钟便来到大街上。 果城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街道上来往的行人撑着五颜六色的伞漫步,汽车飞驰,溅起一滩水花。 我用手挡在头顶,跑到街边,拦下一辆出租车。 “师傅,去白塔公园!”我说道。 “今天下雨,咋还去白塔公园呀?那边可没什么好耍的!”出租车司机戴着顶黑色鸭舌帽,胖胖的圆脸,一脸的络腮胡子,用着四川话问我道。 不知为何,可能是出租车师傅戴着帽子的缘故,我总感觉看不太清楚他的五官。 “去逛逛,约女朋友出来,下雨天不是更有情调吗?”我开着玩笑瞎编道。 “许久没来果城了吧?” “额。。。。。。也不是,我在果城工作,刚出差回来。”我继续瞎编道。奇怪的是,这个司机怎么知道我很久没到过果城。 “可能是我太敏感了。”车行驶在嘉陵江大桥上,我望着窗外一川青绿的江水,心里想了想。 不过在唐家的规矩里,在室内是不允许戴帽子的,特别是黑色或者其他深色的帽子。因为从风水学的角度来讲,在室内戴帽子属于戴重帽,一般是死了人才戴,所以在室内戴帽子容易招鬼,而且给自己带来霉运。 为了避开不吉利的事物,我不再与出租车师傅交流,而是默默地望着车外的风景。没想到,这片土地竟隐藏着千灯树的线索。 “砰!” 付完车费,关上车门后,我来到鹤鸣山脚下。 “呼!”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鹤鸣山位于嘉陵江畔,再加上现在微雨迷蒙,江风吹拂,空气特别清新。 抬眼望去,白塔的塔身在鹤鸣山上环绕着的白色江雾中若隐若现。 可能是我到得太早,白塔公园作为一个旅游景区,几乎没有什么游客,只能稀疏的见到一些晨起锻炼的大爷大妈在通向山顶的台阶步道上漫步着。 白塔位于鹤鸣山的山顶,我一边上着台阶,一边回身放眼远眺着四周的山势江景,试图从风水中找到一点门道。 俗话都说,宝塔镇河妖,一般有塔的地方,都是为了克制一些不好的风水局。可是鹤鸣山就如同一个江边探出的金元宝,宝塔建在元宝上,对面是宽阔的嘉陵江面,此地除了是一个大富大贵的风水宝地外,没有丝毫需要用塔镇的地方,而且放眼周围,也没有任何地势需要用宝塔牵制。 “奇了怪了,这明明看起来就像个金元宝,怎么还给弄上个道教名字,鹤鸣山?而且道教名字的山上,建着一座佛塔。”我心里纳闷道,越发觉得此地特别。 “咦?” 当我走到鹤鸣山半山腰时,一座直径大约六米的圆形土堆出现在半山腰。这种土堆对我而言再熟悉不过,是大型墓葬上面的封土堆。这种圆形的封土堆是在东汉时期才开始流行,而在东汉之前,一直流行覆斗形,也就是方形的封土堆,而且形状越方正地位越高贵。东汉后,大型墓葬的封土堆都采用圆形。 “春秋战国埋山顶,秦汉大墓埋山岭;东汉南朝选山腰,隋唐宋尸坡下挺。”我嘴里一边念叨着伙头子的行话,一边向大墓走去。这句话是过去伙头子的前辈总结的经验,编成顺口溜的方式,便于伙头子时通过墓葬所在的位置迅速判断年代。春秋战国时期,天下以天子为尊,天子是上天派到人间掌管万物的神灵,人在死后,离天越近,则地位越高,所以在冀北一些地方能够找见许多高高的独立的小山坡,这些小山坡在过去被称为高台,用于放置棺材和祭祀,这也是春秋战国的墓葬一般在山顶可以找到的原因。而秦汉时期,流行洞室成仙,认为只要像仙人一样居住在洞室中,便可以成仙,所以经常将墓葬埋在山岭的山洞或者石洞中。同样,东汉和南北朝时期人们将墓葬埋在山腰,隋唐和宋代的墓葬经常在山坡下被发现,都是有其背后的文化变迁原因。 “王平之墓!”只见硕大的圆形封土堆正前方立着一块长满青苔,字迹略显斑驳的石碑。 “王平。。。。。。”我在脑海中快速的搜索着。 “东汉蜀国大将,王平!果然是个东汉墓!”我自言自语小声笑道。一种答对问题的满足感填满心间,这或许便是我们这一行的一种乐趣所在。 “不对!”我突然发现,王平墓的圆形封土堆上,青草耷拉着,一块模糊不清的泥土脚印留在草叶上。 果城的雨,清晨刚下,泥土脚印并未完全湿透,一半发黄,一半发黑。 ------------ 第二十二章 张家 “怎么会有脚印在封土上?” “难道有人来伙头子?”我心里不解道,双手在圆形封土的边缘一按,整个人攀上了封土堆。 只见圆形封土堆靠后一点的位置处,土色看起来不均匀,一圈被雨水润湿的泥色土壤中镶嵌着一块土黄色干燥的直径大约一米宽的方形土块。 我蹲下身,用手捅了捅土黄色的方形土块。 “啪嗒!” 方形土块被手指捅破,几块破碎的土块向下坠落,砸在黑暗中,传出阵阵闷响。 我连忙掏出手机,打开闪光灯,向下照去。 “我靠,方形盗洞,还带支窝,豫南一带的手法啊!”我小声自言自语道。 白色的闪光灯打在方形盗洞中,可以见到每隔半米的样子,盗洞壁上便被刻意凿出一个内凹的小坑,且只有左右侧的盗洞壁有。这种在伙头子的人中被称为支窝,用来支撑人踩在上面,相当于现在的楼梯。闪光灯的灯光照不了太远,一团白蒙蒙的雾气堵在灯光能够延伸的尽头,雾气周围一片黑暗,只能依稀见到支窝向黑暗深处蔓延。 我用手抓起一把黄土,在指尖捏了捏,然后捧到鼻尖闻了闻,心里更加震惊,因为这些土带着一股新土味,说明这盗洞就在最近一两天之内打的。 “方形盗洞,不像是巴蜀地区伙头子的人的打法呀!” “这些家伙不会是新来的吧?”我心里想到,打盗洞打在封土上,这种做法但凡是个有经验的老师傅,都不会选择。因为封土是墓上最厚的土层,打起来费时费力不说,封土层里面说不定哪一层就被搁了巨石块或者流沙,打盗洞要是打不好,可能把人都给弄没了。 “砰砰!” 我握紧拳头,对着黄色方形土块砸去,很快,一个方形的盗洞口出现在面前。 就在我翻身坐在盗洞口,准备踩着支窝下到王平墓中一探究竟时,一个充满磁性的男声,叫着我的名字,从远处飘到耳中。 “唐天!好久不见?你这是在干嘛?伙头子?” “张。。。。。。张子玉!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顺着声音找去,只见离王平墓不远的白塔基座下,站立着一位身穿一袭蓝白色轻纱道袍的年轻男子,腰间挂着一块老旧的木质八卦牌。男子撑着一把麻黄色纸伞,站在鹤鸣山的微雨中,皮肤白净如玉,五官挺拔,棱角分明,长长的黑发在山风中微荡,雨雾朦胧中,仙气十足。 我内心震惊无比,从封土堆上跳下,向白塔方向走去。看他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不像是偶然路过,更像是在此处等候多时。 “子玉,好几年不见,你还是这么帅气有气质啊!”我笑着一边说着,一边举起手做势往张子玉肩膀拍去。 张子玉微微一侧身,让我的手落了个空。 果城早晨的空气略显寒凉,再加上尴尬与滴在手背的雨水,一切都变得更加冰凉。 “唐天,你这是在故意破坏规矩吗?来了也不打声招呼就在我张家的地盘上伙头子?”张子玉一脸冷酷地盯着我道,不知是不是他修道修多了,眼神中竟然看不出一丝情绪的波动。 “张子玉,咱们好歹是一起玩过的哥们,这才几年没见,当了张家家主便目中无人了?”我盯着他略显生气地说道。 “做事归做事,情感归情感,一码归一码。”张子玉在说到情感二字时,突然对着我,嘴角微微上扬一笑。 “不是我说,你们张家真应该找个语言表达师给辅导辅导,成天说话面无表情。”我见张子玉没有真生气,心里的担忧渐渐放下。 “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来你们张家地盘伙头子?我能这么不懂规矩?”我反问道。 “唐天,我眼睛不瞎,刚刚要不是叫住你,现在你已经在王平墓里不知道在干些什么了!”张子玉淡淡地说道。 “我靠,张子玉,你该不会以为盗洞是我打的吧?我唐家虽然偏向做鉴定,伙头子经验虽不如陈家,但是也不至于打在封土堆上吧?”我连忙说道。 “什么?你的意思是,你不是来王平墓伙头子的?”张子玉的脸上的神奇终于产生了一丝变化,惊讶地问道。 “一座东汉墓,我伙它做什么?我是偶然看见上面的封土堆上有脚印,才顺带着发现的盗洞。这盗洞看起来奇怪,不像是我们南方人做的,像豫南一带的手法。” “而且,从泥土翻新的情况看,就是这一两天给挖的。”我补充道。 张子玉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将目光看向了身后的嘉陵江。 青绿色的嘉陵江面,浓浓的白雾缓慢地飘荡着,偶尔几只水鸟飞过,在江面轻点,江面的绿与雾的白,在片片涟漪中融化在一起,一副青绿山水画的感觉。 “看来,该来的还是来了!”张子玉轻吐了口气,慢慢地自言自语道。 “什么意思?你把话说明白了,别搞得这么高深!”我说道。 “对了!张子玉,你怎么会在这,你们张家住的凌云府离这可不近,这么大早的。。。。。。你该不会就是那个打盗洞的人吧?弄了一晚,今早正好被我撞见。”不待张子玉回答,我突然想到,张子玉在清晨出现在白塔,太不合理了。 “修道之人,醒得早,早上四点过我便起来了,按照惯例,给每天推一卦,结果。。。。。。”张子玉迟疑地看着我。 “结果是什么?难道我还不能说?”我说道。 “卦象说,贵人远道无量塔,嘉陵烟波再生岔。无量塔便是白塔,意思今天有个贵人将出现在白塔附近,他的到来,将会导致一些变数。” “不过既然盗洞不是你打的,看来你的确是贵人,但变数,恐怕不是你带来的,而是你到了,预示着变化将起。”张子玉看了看我,然后将雨伞轻轻一抛,仰头闭眼,让山间的微雨尽情的打在他的脸上。 “张家的十八飞星果然厉害!简直神算!”我轻轻地鼓掌说道。 张家世居果城,以一手十八飞星名扬整个巴蜀。说起十八飞星,很少有人知道那是什么,但提起紫薇斗术,许多人便有印象,是一种推测命运的数术。起源于汉唐之际的十八飞星,便是紫薇斗术的源头,根据天上星辰位置和时辰变化来预测吉凶。十八飞星在古代是帝王术,一般的老百姓是不可能接触到的。 在唐家的金石玉微录中,将张家的十八飞星写得神乎其神,好似张家能够洞晓世间事物的一切变化,从明朝末年一直到新中国建立,这之间发生的所有大事,张家都提前向巴蜀地区的其他几大家族告知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能够推演未来,张家一直被排在七大家族之首。不知为何,从明末清初以来,一直到现在,张家世代修道,不问世俗。张家人醉心丹道,经常用炉子炼一些丹药,与巴蜀地区其他家族打交道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获得他们伙头子时发现的异宝和珍贵材料。 “呼!”张子玉缓缓吐出一口气。 “唐天,听说你受了伤,还进了周家,怎么现在到白塔来了?” “你听谁说的?”我问道,按道理,我的行踪非常隐秘,不应该被知道。 “周慕儿。”张子玉回答道。 ------------ 第二十三章 古井潭 “什么?” “周慕儿除了告诉你我受伤外,还说了什么?”我震惊道,这周慕儿到底想玩什么。 “也就让我有时间去蓉城看看你,说你伤得不轻。” “我没觉得你哪里伤得不轻呀?”张子玉上上下下地打量我道。 “别听她瞎说,周慕儿就是唯恐天下不乱,我要是受伤不轻能来你这?”我笑着道,心里琢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江家的事情还是不告诉张子玉为好。 “我来果城,是因为之前做研究,手里有一枚金代盐使司的印,印上刻着座白塔,我觉得像鹤鸣山上这座,正好也在宋金之际。”我一边望着白塔,一边说道。 白塔的基座被一个方形的大理石台阶托起,大理石台阶上布满了雨水冲刷留下的暗暗污迹,一看便知道是近几十年为了保护白塔和便于参观而新修的。白塔呈方形,有四个面,共十三层,每一层每一面都开有一个大约一米的斗拱形的洞。全塔虽然用砖垒砌,但是做出了仿木的结构,在塔的四棱上涂朱漆,砖砌成圆柱状,塔面涂了白垩粉,远远望去,就如同用朱红色木柱支撑起来的宝塔。在每一层塔的塔檐上,都挂着风波铜打制的铜钟,这种铜的材料是特制的,挂在空中,被风越吹反而越亮,声音越清脆,这种奇特的金属特性,许多学者至今都还在研究中。 白塔的塔身在雨雾中显得朦胧,山风不时带起几串悠远的钟声。 “盐使司。。。。。。那不是过去管盐的吗?他的印刻白塔干嘛?”张子玉用手扬了扬头发,说道。 “对呀!这不是好奇嘛,过来看看,没想到遇到王平墓被盗!”我说道。 雨渐渐下大,打得附近的山林哗哗作响,张子玉没有捡起雨伞,而是任由雨水在脸庞滑落。 “唐天,你知道我张家为什么一直居于果城而不动吗?”张子玉盯着我认真地说道。 “其实我也纳闷,凭张家的实力,果城的池子根本装不下你们这条巨鳄。”我用手抹了抹脸上的雨水。 “张家从明朝开始,一直守护着鹤鸣山上这一塔一墓,就算是当年张献忠带兵攻打到果城,包围了鹤鸣山,也没有成功冲上咱们现在站的位置。” “我小时候,爷爷去世后,家里便流传着一句话,但若一塔一墓破,腥风血雨何愁多。”张子玉眉头微微皱着道。 “如今,这一墓破在了我这代家主手里。想必今天的卦意,你的到来,这一塔也是凶多吉少了!” “哎,你们张家总是这么神叨叨的,弄得好像肩负天下一般!不就一座东汉墓嘛,被盗了就快去看看呀!”我急着道。张子玉叫住我已经好一会儿了,如果盗墓贼还在墓里,现在估计都已经拿到宝贝准备撤了。 说罢,我便向王平墓走去。 “慢着!”张子玉一把拉住我道。 “怎么?你再不快点,张家世代保护的墓就被清空了!”我说道。 “别急,我刚刚推了一卦,现在下去凶多吉少,走,先看看古井潭去。”张子玉单手掐诀,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古井潭?”我被张子玉带着绕过白塔,向着远离王平墓的方向走去。 “就是一片老池子,张家古训说,当池子中的水都不见了的时候,白塔和王平墓便可以不再守护。” “所以什么时候古井潭的水没了,咱们就下墓。”张子玉说道。 我站在一座石头打造的拱桥上,望着下面一滩幽绿的池水,不时几条金黄的鲤鱼游过,心里想,当这是游泳池呢?说水干就水干?怎么可能。 “这潭水怎么可能会干?快走吧!再不去别人都出来跑了!”我催促道。因为有种直觉,王平墓里的东西对我来说很重要,不想再过多无谓的浪费时间。 我话音还未落,古井潭微微荡漾起来,这种荡漾与山风吹拂掀起的涟漪不同,是整个池水的晃荡,就像红酒在酒杯中被荡漾一般,潭心处出现一个漩涡,潭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落,长时间未清理的黑乎乎淤泥悬挂在古井潭边,夹着着星星点点发绿的青苔。 “我靠,不是吧?”我惊讶道。 不过奇怪的是,古井潭中心的漩涡没有持续半分钟便消失了,潭水再次恢复了平静,池水也不再下落。 张子玉微眯着眼,盯着古井潭中央,似乎在思考什么。 “走,唐天,去王平墓兜一圈看看!”张子玉说罢,不待我回答,向王平墓跑去。 “喂!你不是不着急吗?”我大声喊道,回头看了一眼池水,立刻跟上。 “老板,买两个电筒!”张子玉跑到白塔斜对面的小卖部说道。 “来,唐天,拿好了,下面黑!” “哎,我可是做考古的,成天弄得跟盗墓贼一样,下回我得随身带点工具才行。”我接过劣质的塑料电筒,叹气道。 “嗖!” 只见张子玉一个助跑,轻轻一跃,脚尖在王平墓边缘的青石圈上一点,一个纵身便跳进了盗洞中。 “张子玉!”我连忙大声喊道,谁也不知道这墓下面是什么,他这样跳下去,容易摔伤不说,还可能触发机关。而且现在局势不明朗,其他盗墓贼在不在墓里也不清楚。 “呼!”我长吐一口气,将电筒打开咬在嘴上,双手撑着盗墓壁,两脚踩着支窝,慢慢的向下攀去。 渐渐的,头上发着亮光的洞口越来越小,手抓在盗洞壁上,感觉越来越湿滑。 “砰砰!” 四周一片死寂,心跳的声音变得清晰。 我用电筒朝下方照了照,依旧看不到底,下方好似万丈深渊一般,有着一团白白的雾气阻挡着光线。 “奇怪,王平墓从外面看,算上封土,也不过三米左右。而现在的感觉,已经处在地下五六米的位置。空气中的氧气明显变得稀薄,但下方的雾团却很显眼,难道这些水汽不是上面山雾带来的,而是来自墓里?”我心里感到一丝焦虑。 “如果真是这样,张家的家主可能因为大意估算错了盗洞的深度,已经摔死了。”我心里想到。 墓下不知是否我在明,敌在暗,所以不能呼喊张子玉的名字,只能待下到墓底再去找他。 “呼呼!” 我喘息着,之前被雨淋湿的衣服被身体传出的热量烘烤,这种冷热夹杂的感觉,让人难受。 “不可能!东汉墓哪有这么深!”我估算了一下自己下墓的时间,现在差不多向下攀了十几米了,却还是不见尽头。 向上向下望去都是一片漆黑,四周的土壁冰凉,不时还能摸到渗出的水。 一片死寂,好似整个世界只有我孤身一人。 “我靠!难道。。。。。。”我心里想到一种可能,头皮瞬间感觉有点发麻。 ------------ 第二十四章 万葬坑 “鬼打墙!”我心里想道,这才刚下墓便遇上了,看来下面躺着的肯定是一位厉害的主。 就在我思考着怎么脱困时,脚下踩着的支窝处突然轻微的震动起来,黑暗中传来阵阵土壤翻动的窸窣声。 我连忙将电筒向下照去。 除了一片遮挡灯光的白雾外,只剩下无边的黑暗。 “啊!” 突然,我感觉脚踝一紧,像是被一个冰凉的铁钩勾住。低头看去,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惊吓得叫出声来。 只见盗洞四周的土壁开始破碎,掉下许多土渣,一只只干枯发黄,甚至部分皮肉掉落,露出森森白骨的手臂慢慢从盗洞壁中探出。我的脚踝便是被一只差不多只剩白骨的手给握住,从手臂上破碎的衣服残片可以看出,这些探出来的死人手的年代各不相同,从汉代一直到明清都有。 “咔嚓!” 忍着脚腕处传来的剧痛,我挣脱着,同时用脚用力的踩踏试图再次抓握我的死人手。 黑暗寂静的盗洞中不时响起阵阵骨头断裂的脆响。 “不可能啊!这么多只不一样年代的手,难道是个万葬坑?”我心里震惊道,只有过去的万葬坑才会把各种各样的人堆在一起埋掉。这些人大多是病死的奴隶或者战争中被杀害的人,许多缺胳膊缺腿缺脑袋的。这些人的戾气很重,所以一般修房子建在万葬坑附近,容易发生凶杀案等意外事件。 “哗啦!” 脚下方传来一声水流被溅起的声音。扶着的盗洞壁传来越来越强的震感,好似有什么东西在靠近。 “嘶啊!” 脚下传来一声怪异的吼声。 电筒灯光的尽头,白白的浓雾被搅动,一颗白骨头颅突然从雾气中探出来,大张着嘴,吐着发紫的舌头,整个头颅腐烂了一半,森白色的头骨盖上残留着几块发黄的头皮,上面吊着几根沾满灰尘的发丝。面部的肌肉基本上已经坏死,鼻子腐烂成黑灰色的肉Y团,挂在脸上,随着头颅的摆动而晃动。眼眶周围的脸皮被撕裂,缝隙中露出白色的脸骨,眼球被霉变发黑的视神经拖拉着,半吊在脸上,不时几只白色的小蛆从眼球里向外爬。 眼见着死人从雾气中爬出,就像虫子在墙上攀爬一般,迅速的向我靠近。 四周的破碎的土壁慢慢露出残缺的胳膊和大腿。 “我靠!这些死人该不会全爬出来吧?”我压低嗓子惊呼道。连忙用手撑着盗洞壁,踩着支窝,向上攀爬。 “哗哗!” “怎么会这样?” 不论我如何用力,盗洞壁突然变得光滑无比,如同冰面一般,我站在支窝上,双手压在盗洞壁上,向下一用力,立刻被滑开,根本无法向上攀爬。 “嘶啊!” 死人离我越来越近,电筒昏黄的灯光下,一节一节的白色脊柱清晰可见。 “去死!” 就在死人一手握住我的脚踝,张嘴咬去时,我拼命地用力蹬在它的头骨上。 “咔嚓!” “噗呲!” 森白色的头部被我踢爆,一滩黄绿色的浓稠液体溅在裤腿上,几只乳白色的蛆顺着裤腿向下滑落。头骨咕噜噜的在盗洞壁上转了半圈,向下坠去。 下方除了窸窸窣窣的破土声外,听不见任何头骨砸在墓底的声响。 就在我想通过侧耳听到墓底传来的回响测算距离墓底的高度时,原本被踢掉头颅的死尸只是停顿了一下,骷髅状的四肢支撑着盗洞壁,像一只人形蜘蛛,快速的向我爬来。头骨被踢掉后,肉眼清晰可见尸体脖子处拳头粗细的脊柱顶端,不停的滴答着黄绿色粘稠的液体,可能是残余的脑浆。 “呼呼!”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因为根本无法移动,所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断头尸体撑着盗洞壁向我爬来。 没想到的是,没有头的尸体爬过我的脚布,好似没有发现我,径直的向上方爬去。 “头掉了就瞎了?也不咬人了?”我心里想到。 然而,就在我怀着一丝庆幸时,断头尸体爬到了我面前,突然停了下来。此时,它的两双白骨手掌撑在我手边,坚硬冰凉的腿骨抵在我的大腿上,姿势有点像壁咚。离得近了,一股尸体腐烂的臭味扑面而来。 “砰砰!” 我感觉心脏就快跳出嗓子眼了。 盯着面前断头尸体,只见它腐烂发黑骨肉模糊的肚子处不断的鼓动着,好似在呼吸一般。仔细听去,真还有微微的声响。 “窸窸窣窣!” “是虫子爬动的声音!” 我惊恐地看着几乎快抵到我脸上的死尸肚子,不断地抖动着,渐渐的裂出一丝细细的缝隙,几只半个手掌大小的黑色甲虫探出头来,肚子的裂缝涌出一股黑色的脓水,闻起来恶臭刺鼻。 “这。。。。。。这是食尸虫!”我内心震惊道。这种黑色的巨型甲虫,在南方墓葬里的尸体中经常可以见到,被一些楚南地区的土夫子称作尸蟞。这种黑色甲虫常年生活在黑暗潮湿的环境里,以尸体为食,但不只是吃尸体,它们特别喜欢吃血肉,所以在南方的墓葬里或者周围基本上很少可以见到老鼠,都被食尸虫给吃光了。一个活生生的成年人在五六只食尸虫的嘴下,基本上五分钟不到,便被啃到露出白骨。这种甲虫生命力极强,不是特别容易弄死,不过一两只食尸虫还好办,用铲子等坚硬的工具先把它们的壳打爆,再捡起一两块厚重的墓砖或者石头压在它们身上,只要它们不乱爬就行。食尸虫怕火怕高温,所以有时遇到数量多一点的食尸虫的话,点上火便可以吓退它们,不过大多数墓葬里本身是缺氧环境,除了火不容易点燃外,火焰也会加剧墓室里氧气的消耗,食尸虫越处于缺氧环境便会越狂躁饥饿,所以如果不是伙头子有经验的老手,一般人也不敢对着食尸虫点火,毕竟控制不好度。 “妈的!是生是死,赌一把!” 就在断头尸抖动的肚子即将破裂时,我一咬牙,松开了撑在盗洞壁上的双手,快速的向下坠去。 眼前,各种残缺的尸体从四周的土壁中爬出,向我挥舞着四肢,试图抓住我。 发黄的电筒灯光下,一片群魔乱舞的世界。 只有不断传来的失重感和被盗洞壁探出的白骨手撕裂的衣服声在告诉我,我还活着。 “噗通!” 突然膝盖处传来一阵剧痛,好似有人在踢我。 “玄武大帝在眼前,神归庙,鬼归坟,妖魔鬼怪归山林,玄武真君急急如律令!” ------------ 第二十五章 滚珠 大脑感觉一阵眩晕,不知是不是因为持续失重造成的。 四周一片黑暗,原本群魔乱舞的残肢断腿已经不见。 昏黄的电筒灯光下,一片朦胧,如同坠入雾气的世界。 “唐天!” “醒醒!” “啪!” 脸上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大脑里的失重感快速的褪去,背部感觉躺在冰冷坚硬的地板上,搁得生疼。 眼前的浓雾渐渐消散,一张棱角分明的年轻男人面孔映入眼帘。 “张子玉?”我说道,此时浑身没有太多力气。 “你刚刚下到墓底,便躺在地上抽搐,叫你也没用,是中邪了吧?好在我念了段驱邪的道经,你终于醒了过来。”张子玉在我身边半蹲着,将我从地上扶起。 我晃了晃脑袋,在他的搀扶下慢慢站起,用手电筒照了照头上的盗洞。 漆黑一片,根本见不到盗洞口透下的一丝光影。 “这盗洞多深?我看你是直接跳下去的?”我问道。 “呵~你难道忘了?我们张家可是修的道教功法,会点儿轻功的好吧?” “我粗略估计了一下,从地面到墓底,差不多十五米左右的高度。”张子玉淡淡笑道。 “不可能,我刚刚下来的时候自己数着,怎么也得超过十五米!”我说道。 “你闻到味儿了吗?”张子玉没有回答我,而是把电筒照向前方的白雾。 “有股辣味,嗯。。。。。。还有点苦味。”经他这么一提醒,仔细看去,白雾的颜色并不是纯白,有点呈淡黄色,之前我没有注意到,以为是电筒灯光的原因。 “这。。。。。。这是麝香的味道!”我思考了片刻,说道。 “没错,适量麝香安魂,过量麝香镇魂。” “你刚刚恐怕不只是被鬼给迷住了,这麝香也脱不了干系。”张子玉说道。 “可能吧。”就在我回答张子玉的同时,不小心低头看见裤腿上残留着的黄绿色脓浆,以及被撕裂的裤边下,脚腕上明显有一个淤青的手爪印。 “这墓里得放多少麝香,味道才这么足?”张子玉问道,同时迈着步子向浓雾里踏去。 “你之前伙头子都这么随意吗?咋跟逛菜市场一样?”我小步跟上,压低嗓子说道。 “这不有你这个大专家在旁边吗?我还怕什么机关暗器。”张子玉微微一笑。 “这墓里很奇怪,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雾气?”我没有回答他,而是反问道。 “鹤鸣山在江边,估计这个墓什么地方与江边相通,江雾云气都钻进来了。”张子玉猜测道。 “咕咚!” 这时,前方黑暗中响起一声脆响,好似玻璃弹珠滚砸在墓底潮湿的青石板上。 “咕咚!” 一连七下,好似七颗玻璃弹珠滚落在墓底,从四面八方向着我们滑来。 我和张子玉一瞬间紧张起来,自动背靠着背,警惕的盯着四周的黑暗深处,电筒不停的照着周围。这种声音,对于伙头子的人来说,是最不想在墓里听见的,因为表面墓主已经醒了,很可能会诈尸。家住顶楼或者接近顶楼的人,特别是小孩子的卧室,晚上只要过了子时,有时便可以听见类似玻璃弹珠滚动的声音。可能不住顶楼的家庭,父母会宽慰小孩说是楼上的小狗小猫在玩之类,但是家住顶楼则很难说清楚这种声音的来源,父母一般会训斥小孩,说风太大或者管这么多干嘛。实际上,这种类似弹珠滚动的声音,是阴阳两界沟通的信号,但一般的人是看不见鬼的,所以就算听见声音也不用害怕。这种声音出现后,一般是有鬼魂过路,穿过听见声音的屋子。至于为什么都是天花板传来声音,是因为阳间与阴间在某种程度是颠倒的,鬼魂过路只要不被其他东西吸引,便都是从天花板通过,相当于我们活人踩在地板上走路。 “来了!”我小声提醒道。 “唰!” 张子玉一把将腰间悬挂着的木质八卦牌抓住,挡在身前,口中念念有词。 “哈哈哈哈!” 一阵男子发狂的笑声在四周回荡。 “咚哩个哐!” 一声带有女气,具有川剧韵味的尖细嗓音从黑暗中飘来。 “哐哧!” 一时间,锣鼓声铺天盖地的响起。 “呜呜呜呜!” 可能是乐极生悲,女人凄惨的哭泣声从前方传来。 “今天可能遇到大人物了!”我心里想到。 不知哪里突然刮起一阵刺骨的寒风,原本浓浓的白雾被吹散开来。 眼前的景象渐渐清晰。 喧嚣的声音似乎被大风给一起刮走了般,整个墓底一片死寂。 ------------ 第二十六章 说唱俑 “这是。。。。。。”张子玉盯着眼前的场景,一脸震惊。 七个一米六左右高的陶俑,表面布满了灰尘,电筒的灯光下,陶俑上悬挂的蜘蛛网反射着微微的荧光。七个陶俑分布在一个汉白玉做的须弥座周围,须弥座呈长方形,四周的边缘部分雕刻着云龙纹,正面雕刻着瓣瓣莲花。在须弥座的正中央,停放着一台黑黄色的木质棺材,长方形,大约两米长。站在黑暗中用电筒照去,须弥座反射出耀眼的银白光芒,衬托着中心的黑棺,好似太极白鱼中间的一滴晕染的墨点,远远望去,须弥座雕工栩栩如生,棺材如同停放在开满莲花,云龙翻腾之地。 “这些陶俑,你看看,各有姿态,有敲锣的,有打鼓的,有哭的,也有笑的!” “都是典型的东汉说唱俑,咱们巴蜀地区才有的宝贝,没想到在这地方一次性见这么齐全。”我略微感慨道。 “刚才的声音。。。。。。”张子玉紧张地盯着这七个说唱俑,没有把话说完。 “都到这了,走,咱们好歹也得去打个招呼。”我盯着黑黄色木棺说道。 “小心一点!”张子玉手里紧握着八卦牌,叮嘱道。 “你这破木牌难不成是个宝贝?”看他这么紧张,估计平日里伙头子不多,想着调节气氛,于是问道。 话音刚落,不待张子玉回答,汉白玉须弥座方向响起水流滴落的声音。 “滴答。。。滴答。。。滴答。。。” 墓里太过安静,一根针掉在地上,也可以听得很清楚。 “血!是血!”我睁大眼睛看着,只见汉白玉须弥座上慢慢渗出鲜红粘稠的液体,一股浓烈的血腥味瞬间充斥着整个墓室。 没过两分钟,黑黄色的墓葬棺材下方,早已变成一片血红的世界。 “是人血。” “有东西醒了!小心!”张子玉一只手的手指快速的相互碰撞着,推算着即将发生的事情。 “咔嚓。。。咔嚓。。。咔嚓!” 一连几声脆响,好似有什么东西被砸得裂开。 “我靠!快看这些说唱俑!”我惊讶地喊道。 只见陶制的说唱俑表面开始龟裂,昏黄的电筒灯光下,扬起阵阵烟尘。 “哗啦!” 破碎的陶土块掉落在冰冷的墓底青石板上,七位裹着素白色尸衣,手上拿着各种乐器的死尸出现在眼前。他们都低着头,让人很难分辨男女。不过从脸侧面涂抹得很厚的白色粉脂可以看出,这七个死尸都是被精心装扮过的。 “我之前一直以为说唱俑就是普通的陶制人偶,没想到,里面真的有人啊!”张子玉靠在我身边,小声嘀咕道。 “额。。。。。。这种情况其实不多见。”我说道。 “哇啊!” 突然,一声大吼在墓室响起。 正前方离我们最近的一个说唱俑抬起了头,一个男人,脸上涂抹满了白色粉脂,嘴唇殷红,瞳孔与蜥蜴很像,透着淡淡的绿光,一对眉毛被黑线勾勒拉长。他对着我们抿嘴一笑,脖子一百八十度横摆,单膝微微下弯,用手臂带起白色的裹尸布,遮挡着半脸,做出与京剧表演中类似的动作。 “客官,来啦!” “咿呀呀呀!” 一声尖细的女声从遮掩的裹尸布中发出。 下一秒,剩余的六个死尸如同接到了指令般,整齐地抬起头,散发着幽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们,脸上表情各异,有的侧歪着脖子大笑,有的长吐着长满尸斑,发绿发紫的舌头,做出悲伤痛苦的表情,眼角流下鲜红的血泪。 然而,除了领头的发出了一声喊外,一切都静悄悄的,好似生人的世界听不见他们的诉说。 “呼!”一阵冷风扑面而来。 定睛一看,不由得吓得跳了起来。 领头的男尸一瞬间出现在我们面前,俯着身子,弯着腰,一脸坏笑地从下向上打量着我和张子玉。 一股尸体腐烂的气味弥漫在鼻尖。 不知为何,眼前的男尸虽然笑得很诡异,但我总觉得这副嘴脸特别像深山里捉弄人的狐狸,一脸坏笑。 “呔!” 张子玉突然一声大吼,一步跨出,双目圆瞪,一脸愤怒,举着手里的八卦木牌,直接按在眼前男尸的脑门正中央。 “嘶啊!” 男尸跪在地上惨叫不止,身体不住的颤抖,干枯的双手紧紧的掐着自己的脖子,锋利的指甲直接插入了自己的气管中,流出黄绿色的尸液。 张子玉没有理会,一脚踹在男尸身上,将其踢飞,使其重重的摔在墓底的石板上。 男尸摆动挣扎了一会儿便没了动静,素白色的裹尸布下,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风化着,裹尸布上浸出一滩滩黄黑色的脓液,勾勒出一具半圆形蜷缩的骨架,一条黄色的尾巴露在裹尸布外,上面爬满了不断扭动的白蛆。 “哼!看来咱们到狐狸窝了!”张子玉说道。 “啾啾啾!” 领头男尸的死去,一时间,整座墓室里都传出动物悲鸣的声音。 “唐天!准备,咱们冲过去!”眼见六个裹着尸衣的死尸挥舞着利爪向我们冲来,张子玉露出一脸狠色说道。 “好!”我用力咬破食指,将鲜血在自己人中一抹,握紧拳头,但是与正常情况下的握拳不同,是将大拇指放在四指内。人中抹血,是伙头子总结的经验,墓里面的阴气重,很多东西是说不清楚的。将自己的血抹在人中,会将自己的阳气提升到极致,这样一般的鬼祟是不敢靠近的。同时,大拇指握在四指内部,是一种守住自己元神的做法。如果仔细观察三岁之前,特别是一岁左右的小孩,他们在睡觉时会不自觉的用这种方式握拳,是因为三岁前的小孩自身的阳气不足,很容易被鬼祟盯上,天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小孩用这种握拳的方式守住自己的元神。有些父母可能会为了纠正小孩的睡姿将其拳头舒展开,这样做后,小孩往往容易惊醒哭泣,或者不久便发烧生病。这种握拳方法在金石玉微录中也专门有记载,去一些阴气过重的地方,最好采用这种方式,守住自己的元神。 “嘶啊!” 一个脸上涂满白色粉脂的女尸冲到我面前,嘴以一种常人不能达到的大小大张着,散发着一股腥臭,牙齿很像鱼的牙齿,密密麻麻却很锋利。女尸发黑的舌头滴答着透明粘稠的液体,试图缠在我的手臂上。 就在她即将一口咬在我手臂上时,我快速抽回,化掌为刀,用力劈在她的脖子处。于此同时,张子玉手握木牌,一巴掌重重地扇在她的脸上。 “咕噜”一声,女尸的头骨被打飞,脖子处向上喷出半米高的紫黑色粘稠的尸液,夹着着一些软软的未腐烂完全的肉块,因为距离太近,我和张子玉来不及躲开,被溅得满头满脸都是。 张子玉皱着眉头,一脸痛苦的样子。 “你没事吧?”我连忙问道,尸液虽然恶心,但不是尸毒,按理说张子玉没受到什么伤害才对。 “我真的受不了!”张子玉大吼道,突然从他宽大的道袍中抽出一张黄色的符箓,咬破食指,急速书写着咒语。然后用手一捋,轰隆一声,黄色的符箓爆发出熊熊烈火,在黑暗的墓室中显得格外明亮。 “嘶啊!”原本大声嘶吼着,快要扑到面前的死尸突然停下了脚步,好似畏惧般,慢慢地向后退。 “去死!”张子玉用更大的声音怒吼道,快步上前,将燃烧着的符箓丢到尸群的上方。 一瞬间,燃烧的符箓在空中爆裂成无数的碎片,火星四射下,群尸痛苦地嘶吼挣扎,发出刺人耳膜的惨叫。 大约持续了半分钟,前方的火光渐渐熄灭,墓室中再次回复了安静。 “张子玉,你。。。。。。咋突然这么暴躁?”我小声问道。 “我这个人爱干净。”张子玉看了看自己沾满尸液的道袍,一脸恶心地说道。 “他们都死了?”我问道。 “走吧,咱们去会会正主。”张子玉说罢,向须弥座上的木棺走去。 空气里弥漫着烧焦的烟熏味,混合着尸臭和血腥味,异常的刺鼻。 ------------ 第二十七章 血须弥 “你这破木牌看起来挺厉害呀?什么材质做的?”我盯着张子玉手中沾满尸液的八卦牌问道。 “雷击木。”张子玉双眉紧皱,警惕地望着血红的须弥座,没有看我,简短地回答道。 “我就说,怎么威力这么猛。”雷击木是道教中至正至阳的法器,取自自然界中被天上雷电劈中的树木,以柏木最为常见。道家认为天地之间的雷电是威力无穷的,雷电打在树木上,雷电里蕴含的正阳之气便储存在木头里,具有驱邪杀鬼的作用。因为雷击木的辟邪作用很好,市场上需求很大,现在市面上的雷击木大多数都是人工制作,使用人工高压电而非自然界中天然的雷电,基本上没有任何辟邪作用。 “真恶心!”我抬起脚,用电筒照了照鞋底,大量的鲜血顺着须弥座流下,渐渐汇成一小股血流,在墓底的青石板上流淌,带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脚踩在上面,血液特有的黏稠与滑腻,感觉特别明显。 “这该不会是个血棺吧?”张子玉用电筒照在黑黄色的木质长方形棺材上,一脸紧张地问道。血棺是伙头子里经常用到的黑话,在华夏的南部地区,汉代的墓葬分布面积很广,汉代的贵族在去世后,讲究尸身不腐,便会在棺材内部倾倒一些特制的防腐的液体,将尸体的一半浸泡在其中,同时会放许多朱砂在棺材里。久而久之,朱砂与防腐液混合在一起,当伙头子打开棺材时,会发现正主正躺在血水之中,于是便产生了一个形象生动的词,血棺。血棺这一用语,现在基本上是许多伙头子的老手用来吓唬新人的,有点唬人的味道,就像古玩行当里常讲的古玉的血沁,古玩商为了弄得玄乎一点,说成是尸体的血液进到了玉里,实际上是墓葬里经常铺设的起防腐作用的红色朱砂,长时间与玉接触,通过玉的孔隙作用浸透到玉的内部,看起来就跟被血染过一般。 我蹲下身子,用手指蘸了点脚下的血液,放在鼻间一闻。 “这是人血!”我说道。 “走,上去看看。”张子玉倒吸一口冷气,带头一脚踩在了须弥座的台阶上,一步一步向棺材走去。 一步一血印。 “这。。。。。。” 走到须弥座停放棺材的一层时,眼前的场景深深的刺激着人的肠胃。 棺材与须弥座最高层的平台之间的沟槽里,填满了新鲜的尸体,最诡异的是,这些尸体像是被人故意分类处理过,胳膊被撕裂下来堆在棺材的侧面,大腿被砍下来放在棺材的另一面,十颗被挖去五官的人头被整齐得堆放在木棺前方,呈三角形,一共四层,最下面一层四颗人头,都是只剩长吐着的舌头,第二层三颗人头,脸上只剩鼻子,第三层两颗人头,只剩一对颜色发白,一看便是被戳爆过的眼睛,第四层只有一颗人头,但是五官全部被掏空,头顶的头皮都被撕下,留下一个布满褶皱,灰黑色的似核桃般的大脑内部。 眼前的场景让我感受到了恐惧,难道这一切都是躺在棺材里的正主所为? “咔嚓!”一声脆响。 “张子玉,你干嘛?” “我看看这是啥做的?像骨头。”张子玉用脚踩碎一个散落在尸堆边上的面具。 等等,面具。 “快,我看看!”我连忙蹲下身子,捡起面具,仔细打量。 熟悉的面具形象出现在视野里。 “是江家!这是江家傩人的面具!”我说道。 “这些人难道是江家人?”张子玉震惊道。 我看着血水里零落一地的白骨面具,一些面具的外层还涂着黑彩和红彩。 “错不了,这些黑红色的面具是江家的红面傩和黑面傩,没想到他们竟然死在了这里。”我惊叹道,脑海里突然一闪而过一张清冷却绝美的容颜。 满地的白骨面具,不知她是不是也葬身在此处。 “想什么呢?开棺吧!”张子玉见我愣愣地望着木棺,轻轻拍了我一下。 “你不觉得这棺材很蹊跷?”我问道。 “怎么讲?” “砰砰!”我用手指轻轻敲击了一下木棺的侧身。 “你看,棺材的木头是老榆木,不是咱们巴蜀做寿棺常用的木材,这种老榆木在晋西一带用的更普遍。而且,黑乎乎一个棺材,没有什么纹饰,虽然四平八稳的停在须弥座上,但是你不觉得它和下面雕龙的座子不配吗?”我说道。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张子玉用手轻端着下巴,盯着木棺沉思着。 “我和江家傩人打过交道,刚刚那几个说唱俑,不至于把他们全杀了。” “你的意思是。。。。。。”张子玉故意拖长声音,等待着我的答案。 “这个棺材千万不能开,是个假棺。”我沉声道。 站在须弥座的最高层,用电筒向四周照去,须弥座周围的青石板地面看得很清晰,但更远处依旧是一片黑暗,隐约还飘散着雾气。须弥座的正上方是一个椭圆形的青砖垒砌起来的椭圆形的顶,符合东汉时期墓葬的形制。 “看来,王平墓没有我们想的简单。” “先下须弥座吧,站这棺材旁边,说不定不小心就碰到机关!”我一边说着,一边领着张子玉向墓底的青石板路走去。 “啪嗒!”我在墓底捡起一小块石子,用力地砸在身旁坚硬的墓壁上。 “哒哒~”一声声微弱的回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眼见张子玉准备说话,我将食指竖立在唇边,示意他安静。 “没想到,这王平墓竟然一室两棺!”我听了会儿,说道。 ------------ 第二十八章 地宫棺 “啪嗒!”我在墓底捡起一小块石子,用力地砸在身旁坚硬的墓壁上。 “哒哒~”一声声微弱的回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眼见张子玉准备说话,我将食指竖立在唇边,示意他安静。 “没想到,这王平墓竟然一室两棺!”我听了会儿,说道。听音辨位是唐家的绝活之一,因为墓室里常年无光,且触发机关产生的第一动静是声音,所以在伙头子中耳朵比眼睛更重要。通过回音,大致便可以感受到墓室的大小等重要信息。 “唐天,你说,之前打盗洞的那伙人会不会就是死在须弥座上的江家人?”张子玉问道。 “这个不好说,我们能顺着盗洞进来,江家人也可以,说不定只是比我们快一步。”我说道。 “那咱们还是小心为妙!”张子玉举起电筒,照在前方的浓雾上。 “哒哒!” 鞋踩在湿滑的青石板上,电筒昏黄的灯光下,白白的浓雾不断的因我们的穿行而搅动。整个墓室里静悄悄的,除了步行声和呼吸声外,竟然没有一丝声响。 “这个方向。。。。。。难道不是白塔的地宫吗?”我惊讶道。王平墓位于白塔的侧下方大约五十米不到,算着方向和距离,我们现在正处于白塔地宫的范围内。过去的古塔,特别是宋唐时期的佛塔,基座下面一般都建有地宫,地宫中珍藏着佛家至宝,如舍利、红珊瑚、水晶和金银器等,都有很高的市场价值。过去伙头子的人只想着墓葬,很少有关注佛塔的,所以现在许多的佛塔基座下的地宫还保持完整,没有被盗,成为考古科研的重点。 张子玉没有说话,而是盯着眼前的场景,深深地吸了口气。 一副灰白色的石棺出现在电筒昏黄的灯光下,石棺的棺身长满了青苔,棺盖闭合处似乎有水溢出,在石棺棺身的上半部分留下黑色的水迹。随着距离的靠近,视线也越来越清晰,只见石棺的周围散落着满地的黄白纸,白纸被剪成圆形的铜钱状,是死人用的阴钞,黄纸则是长条形的符纸,上面依稀可以看见朱砂勾画过的痕迹,只是可能年代已久,符纸上红色的道符颜色褪去了许多。 “唐天,佛塔的地宫里有放棺材的吗?”张子玉盯着地上的符纸,神色严肃地问我。 “不可能的,地宫里一般放一些佛门圣物,就算是高僧去世后想保留肉身的,也是葬在寺庙里的塔林区域。。。。。。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这座塔不是用来祈福,而是用来镇压某些东西?”我内心突然感到一阵不安。 “快看,血手印!”张子玉移动着手电,惊讶道。只见石棺上被水漫过的黑色痕迹上覆盖着一个淡淡的血红掌印,指骨细长,看起来像是女人的手。 “呼!” 正当我准备靠近石棺仔细看看时,突然一阵狂风刮起,白纸铜钱和黄色符纸漫天飞舞,像极了下葬出殡时候的场景。 “哐当!” 张子玉用力将我一推,与此同时,一道黑影与我擦肩而过,灰色的石棺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顺着声音望去,不知何时,我面前站立着一个一米七高,身穿清代蓝紫色官服的“人”,背对着我,官服中间的补子沾满灰尘,无法辨认他是几品官员。长长的辫子拖至腰间,看起来很油腻,发丝之间夹杂着黄色的粘稠物,像是什么东西腐烂后留下的。脖子露在官服外面,皮肤干枯发黑,褶皱高高鼓起,动脉像干枯的老树藤一般埋在皮肤下。一只发黑干枯的手掌按在石棺上,灰黄色的长指甲在石棺表面磨出几道白痕。 “这特么是僵尸啊!”我脑海里瞬间炸了。 “嘶啊!” 一声低沉的声音从僵尸的嘴里发出,他慢慢地转过身来。 一脸的黑紫色,面上的皮肤全部干枯,眼眶高高的凸起,鼻梁的骨头似乎曾经受到重击,已经下塌,鼻子歪斜着,长满墨绿尸斑的嘴唇下,露出锋利似犬的白牙,在紫黑皮肤的映衬下显得异常夺目。 张子玉从衣袖里掏出一张符纸,将手指放在嘴里一咬,一个箭步靠近僵尸,将指尖在他面前一晃,然后脚踏七星,迅速后退。 僵尸受到张子玉血气的吸引,扭动着僵硬的脖子,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向张子玉跳着过去。 一跳大约三米高。 “轰!” 当僵尸再次落地时,整个墓底地面都为之一震,扬起阵阵尘烟。 “噗呲!”张子玉用鲜血画符,口里念念有词,手一抹,整个符纸瞬间燃烧,火红色的光芒在墓室中闪耀。 然而,就在张子玉将燃烧着的符纸摁在僵尸身上的一瞬间,原本火红色的光芒变成了青蓝色。 “砰!”一声闷响,张子玉被僵尸一爪打飞,重重摔在五米开外的地上。 “嘶啊!” 僵尸好似对张子玉没有兴趣,直接将头转向我,不断的嘶吼,孔洞发黑的眼眶里没有眼珠,但是依旧能让人感受到死亡特有的冰冷气息。 “唐天!他这么在意这具棺材,我来拖住他!你想办法赶快开棺!”张子玉抹了抹嘴角溢出的鲜血,对我喊道。 ------------ 第二十九章 棺中月 “滴答!”张子玉指尖弹起一滴鲜血,直直的射在僵尸的眉心处。 这种举动无疑是种挑衅。 “嘶啊!” 一声嘶哑的大吼,僵尸的牙齿滴答着墨绿色粘稠的液体,向张子玉扑去。 “呼!”我长吐一口气,认真打量起石棺来。 这具石棺的灰白色石材来自蜀郡山区,整个造型也很朴素,呈四方形,棺身没有任何雕塑。唯独有一丝颜色的便是棺盖上若有若无的血手印。 “砰砰!” “轰隆!” 身后传来阵阵肢体碰撞发出的闷响,以及张子玉的道符燃烧的声音。 “奇怪,葬在白塔地宫,不至于这么朴素吧?该不会是个机关?”我心里想了想,又摇了摇头,“这石棺从外面看一点机关线索都没有。” “唐天!你快点儿!”张子玉怒吼道。 “呀!”我没有回答他,而是直接将手肘抵在棺盖边缘,另一只手用力一推手肘。这种方法是开启石棺最快的方式。 “咔嚓!” 没想到,棺盖非常轻易便被推开,直接翻砸在墓底的青石板上,断裂成两半,散落一地白色的石灰。 一股刺鼻的腥臭味从石棺里冒出,瞬间弥漫在整个墓室里。 “哗啦哗啦!” 低头看去,石棺内一汪清澈的江水,不断的拍打在石棺壁上,发出类似江水拍在江滩上的声音。一轮金黄色的圆月,倒映在水中央,月亮的清辉从石棺内照向漆黑的墓室,空气中翻飞的粉尘将月光化为一束,慢慢地驱散着原本手电灯光照射不透的雾气,半圆形的球形墓顶出现在眼前。 月光下,墓顶被矿物颜料染成靛蓝色,描绘出一幅古代的夜空景象,夜空中心位置,六颗朱红色的圆点排布成斗状,点与点之间用红线相连,与靛蓝的背景交融在一起,构成一幅立体的星象图。 石棺内的水面荡漾着,六颗朱红色星点又被月光反射到水面,映在圆月的中心处。 我凝视着水面,一张笑嘻嘻的我自己的脸缓缓浮现在水面。 然而,此刻,我非常确定自己没有笑。 全身的鸡皮疙瘩瞬间立起。 正当我准备叫张子玉时,身后原本因为打斗产生的喧嚣声已消失不见。 除了水花声外,一片死寂。 “唐天~” “唐天~” 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声温婉的女声,呼喊着我的名字。 “周慕儿?”我心里瞬间炸了,周慕儿现在在蓉城,怎么可能在王平墓里。 “呼~” 我深呼了一口气,尽量稳住自己的情绪,我知道自己摊上事儿了。伙头子有时候不是被鬼给弄死,大多数都是被鬼给吓死的。 人有三盏元阳灯,一盏在头顶,最为明亮,是为主灯。剩余两盏位于左右肩膀,是为次灯。人在阴气重的地方,三盏元阳灯会比平时燃烧得更旺,保护人的安全,使得邪魅不容易靠近或者上身。有些邪魅聪明,会呼喊人的名字或者拍打人的肩膀,让人不自觉的扭头看,当人的鼻息在肩膀上喷出时,肩上元阳灯的火势便会明显减弱甚至熄灭,给邪魅提供可乘之机。这也是一些老人时常叮嘱,如果走夜路听见有人叫你的名字,千万别回头的原因。 我将自己的大拇指握在手心,守住自己的元神,同时快速地深呼吸,尽量使自己变得愤怒起来。愤怒有助于提高人自身的阳气,用以驱散邪魅,所以许多佛教或者道教的灭魔像中有愤怒像。 我不敢回头,大口吐吸着,盯着石棺中的另一个我。 只见他也看着我,见我没有任何动静,笑嘻嘻的面孔逐渐变得阴险起来,水面晃荡,月光交融,他的脸形开始发生变化,下巴变尖,脸更细长,眼睛中闪烁着淡淡青光,嘴歪咧着,恶毒地望着我。 “哗啦哗啦!” 一瞬间,石棺中的水面变得激荡起来,大片的水花漫出棺面,拍打在墓底的青石板上,石棺表面留下大量的黑色水迹。 水里传出的腥臭味更加浓烈刺鼻。 我愤怒地盯着水中的狞笑的自己,脑海中飞速的思考着应对的办法。 “六星呈斗,布苍穹于央,是为南斗。”南斗星位于北斗星的南方,六颗星排布起来与北斗七星相似,呈斗状。 “北斗主死,南斗主生!” “哈哈!我明白了!”我放声大笑,快步上前,高高跃起,奋力向石棺内的水面扎去。 眼见着离水面越来越近,棺中原本狰狞的“我”面露恐惧,大张着嘴,露出一排发白细小且锋利的尖牙,似乎在惊慌地大叫着,却没有一丝声响从棺材里传出。 “哗啦!” 墓室里水花四溅,扑洒了一地。 在我扎入石棺里的同时,我明显感到,原本照射墓室的皎洁的月光突然消失了,不知是否是因为被我挡住,墓室再次回到一片黑暗。 石棺里的水比我想象的还要冰凉刺骨。 “哗啦!” “咦?”我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本来以为自己需要在石棺的水里闭气一会儿再出来,就能破除眼前邪魅做的局,结果没想到,一阵凉风铺面而来,我快速抹掉眼前的水雾,发现自己半边身体搭在石棺边,四周充满了新鲜的空气。 ------------ 第三十章 黑塔 “哗啦!” 我从石棺里翻出,抖了抖身上冰凉的腥水,抬头打量着周围的场景。 这里是一个密闭的八边形空间,不是特别大,一具石棺停放在中间,四周是用黑色砖石垒砌起来的墙壁,棺材与砖壁之间的距离,正好容一个人正着身子绕着棺材走动。每一面黑色砖墙的中心位置,都被人用朱砂描绘着一朵拳头大小的莲花,血红色的花瓣在黑色背景下显得夺目异常。八边形空间的正上方黑砖中,镶嵌着一面大约一米宽的方形透明水晶镜,月光透过水晶镜漫下,将八边形空间照射得朦朦胧胧。 石棺中的水面映着圆月,月光被水反射回水晶镜,又可以隐隐约约看见水晶镜外面的世界,一支像旗杆般的黑影立在镜旁,具体是什么,看不太真切。 “真是奇了怪了!还弄一出水月洞天?”我自言自语道。 低沉的回音在八边形的砖壁上不断的反弹,好似有无数个我在聊天。 “这莲花的形状是金莲花!不可能出现在巴蜀地区!”我靠近黑色砖壁,用手轻轻摩挲着朱砂绘制的莲花。金莲花是对草原上生长的旱地莲的称呼,在元代青花瓷的纹饰上,经常可以看见金莲花的身影。金莲花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可以改善咽喉疾病,对扁桃体炎也有很好的治疗效果,所以过去北方草原地区的居民,都会在自己的水壶里泡上几朵金莲花。然而这种莲花在巴蜀地区是不可能存活的,所以在古代的川郡,不可能有人见过鲜活的金莲花。 更奇怪的是,眼前的石棺竟然和王平墓里的石棺一模一样,月亮倒映在石棺内的水面上,如果不是因为四周的八边形砖壁,很难分清,现今在何方,是在墓室里,亦或是在哪? 正当我思考着的时候,头顶透过水晶镜洒下的月光突然变强了许多,将整个八边形空间照得亮堂堂的,给人一种中秋节的错觉。因为月光的增强,原本因为黑暗看不大清楚的水晶镜方向变得清晰起来。一个手掌大小的方形银盒放在水晶镜中央,透过镜面,可以看见银盒的底部镶嵌着六颗红宝石,呈斗状排布,正好倒映在石棺内水面中的圆月中心。 “我的个乖乖,连南斗都一模一样!”我心里震惊道。 “咦?” 因为八边形空间的变亮,我发现在石棺后侧的砖壁靠地面一点儿的位置,有一扇涂着朱红色大漆的小门,差不多能够容人趴着爬出去。朱红小门与故宫的大门类似,上面留有许多金黄色的圆形门钉。 “八九七十二,不会吧?难道不应该是八十一个吗?”我数了数门钉,心里感到一丝古怪,在中国古代的传统里,门和门钉数目是一个很讲究的事情,门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是出入的关键,起着挡煞招吉的作用。门的具体区别和功能主要体现在门钉上,在古代,门钉的数目不只表示着等级的高低,也象征着门的功能,大门的门钉数目越多则地位越高贵,所以故宫的正大门有八十一个门钉。而且门钉数目为奇数为阳门,为偶数为Y门。九是阳的至高数,九九重阳,九九八十一,所以八十一颗门钉代表着至阳门,活人进的门,是生门。在故宫的北门,也就是神武门,门钉却只有七十二颗,是一扇Y门。所以去故宫旅游的时候,只能从正门进,北门出,而不能反着走,因为北门是给死人用的门。这也是为什么明清时期故宫里死了人,棺材都停在北门外,而不停在南门外,也就是如今的故宫正门外的道理。 “没想到这儿还有个死门。” 我抬头望着水晶镜上面的银盒,不知为何,总有股想要打开看一看里面到底有什么的冲动。 “都到这了,干!”我咬了咬牙,决定打开小门,到外面去取下银盒。 蹲下身子,仔细打量小门才发现,门上有着一个与之前王平墓里的石棺表面类似的血手印,只不过因为门也是红色,所以如果不凑近看,根本发现不了。 “轰隆隆!” 当我用手去摸血迹,想看一看血液留下多长时间了,结果手指刚一触碰到小门,四周的砖壁顿时震动起来,同时小门响起一声嘎吱,开门的声音。 “我靠!” 眼见着一股水流从小门中间喷射而出,我一声惊呼,连忙站起身来,跑到石棺边抓住石棺角,下一秒,小门全部打开,一股像消防车喷出的水柱从门洞涌进八边形空间,整个空间里都是水流冲击在砖壁上发出的震耳欲聋的声响。很快,水就淹到了我的脖子下面,我不断的划水,侧着脸贴在水晶镜的下方,呼吸着空间里仅留的空气。 “咕咚!”一声轻响,整个八边形空间被水灌满,水流变得平静下来。 我憋足气,一蹬腿,找着小门游了出去。 游出来后,除了更低的水温外,眼前的场景,只能用壮丽来形容。 我正游在一片不知名的江水里。 一束明亮的月光,透过江面,驱散着江里的黑暗,照得江水微微发绿,显现出白天的颜色。在我的身侧,冷白色的月光勾勒出一座黑塔的身影。 黑塔耸立于江底的月光未照透的黑暗之中,不知有多高。我所游出的朱红小门,位于黑塔顶部的正数第二层。塔顶与杭州西湖旁的雷峰塔类似,由一根尖状的手腕粗细的黑铁巨针构成,上面穿插着几个重叠的黑铁球,月光下的阴影勾勒,很像一个葫芦宝瓶。塔顶的基座部分是一面水晶镜,现在月光照射在水晶镜中央的银盒上,在江底发出耀眼的光芒。 冷白的月光,搭配耸立于江底的黑塔,四周没有月光的地方一片黑暗。 这是一个只有黑白的世界。 “咕噜!” 我吐出一串气泡,快速的向塔顶的银盒游去。 银盒反射出的月光太刺眼,我用手半遮着脸,渐渐的靠近。 “嘶嘶!” 任何声音在安静的江水里,都会显得与众不同。 “这声音。。。。。。”我心里突然一紧。 顺眼望去,只见银盒被一团银白色的巨蛇包围缠绕,原来之前反射的银光不只是银盒发出的,更多的是来自巨蛇银白色的鳞甲。 巨蛇缓缓扬起头,一双幽绿的眼睛盯着我,吐出长长的血红蛇信。 三角形的嘴脸,幽绿的眼睛。 为何有一丝熟悉? ------------ 第三十一章 白蛇 “难道之前王平墓中的另一个我,是这蛇幻化的?” “我靠,该不会是蛇精吧?”我紧张地盯着盘踞在黑塔塔顶的白蛇。 月华从头顶洒下,虽然身处江水里,仍然感觉有一丝晃眼。 “嘶嘶!” 就在我略微愣神的一瞬间,一条银白色的“丝带”对着我径直射来,速度很快,皮肤刚能感觉到水压变化的下一秒,便被一层软软的但异常冰凉的东西给覆盖住。 低头一看,吓得我心跳都快停止了。我的上半身被一条腰粗般的巨蛇给缠绕住,动弹不得,同时上身感受到一股股向内不断缩紧的压力。 一个成人巴掌大小的三角形蛇头慢慢绕过我的脖子,出现在眼前,长长的蛇信在我脸上不停地滑动,滴答着黏液,散发出一股奇臭无比的腥味。 这股腥味,就是之前在王平墓中推开棺材时闻到的味道。 “桀桀!”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根不不会相信,白蛇竟然微咧着嘴,发出两声似动物咳嗽般的笑声。 “我靠!真成精了!” 我用力挣扎,白蛇的头抵在我面前,静静地盯着我,好似在欣赏猎物死前痛苦的表情。 周身越来越紧的压力,我的骨头已经快要断掉,胸口被白蛇死死箍住,原本压在胸腔的氧气被挤压出来。 “咕噜噜!”我吐出一大串气泡,咬紧牙关,避免江水倒灌入肺里。 不知为何,眼前的白蛇虽然恐怖,而且我的确可能马上就死于蛇口,但内心没有出现一丝恐惧,更多的是淡然,总感觉有人在身旁,默默的支持我,看着我。 “嘶啊!”白蛇盯着我,明显的呆愣了一下,可能没有没有见到它预想到的我的挣扎,于是嘴大张着,发出一声嘶鸣,满嘴尖细雪白的獠牙,在月光下透着寒气。 我闭上眼,准备承受蛇噬的痛苦。 “哐当!” 一声轻微的金属碰撞声在江水中响起。 因为环境太过安静,这一声异动显得有些异常。 我连忙睁开眼,只见面前的白蛇蛇头向后扭曲着,似乎看见身后有什么东西。 “嘶啊!” 白蛇在我面前发出一声怒吼,蛇头向后一弯,然后一个反弹,迅速向黑塔方向冲去。 “嘶啦!” 因为白蛇离开的速度太快,原本缠绕在我身上的蛇躯直接抽离,一块一块的蛇腹摩擦在我的衣服上,巨大的拉扯力将我的上衣撕裂成条状,好似有人拿着巨鞭,狠力地抽打我般,在皮肤表面留下一道道鲜红的血痕,血痕的边缘有明显的紫黑色在扩散,看来蛇腹中的蛇毒已经侵入到我的体内。 “江家人!”我定睛一看,只见一个全身紧身黑衣,头戴白骨面具,披散着头发傩人,手里捧着银盒,在江水中快速的游动。 傩人的游速很快,似乎没有受到一点儿水流带来的阻碍,长长的宛若蛟龙的白色巨蛇,在其身后疯狂扭动着,试图将其追赶上。 傩人与白蛇消失在月光照不透的黑暗中。 “尼玛,死里逃生啊!太危险了,差点把命给玩掉,还是先撤了!”我心里想到,趁着白蛇去追傩人,我赶紧向黑塔游去,游到之前出来的红漆小门前。 “咔咔!”我用力推了推,小门只是轻轻震动了一下,便没了动静,好似里面有什么东西给抵住了。 “不会吧?只能出不能进?” 我再次推了推小门,依旧没有反应,但是从木门外面的情况看,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被设计成机关。 此时,胸口一阵疼痛,可能是因为之前被白蛇挤压过,我感觉最多再憋气一分钟左右,便到极限了。 “咕噜!”我吐出一小串气泡,小心地游到黑塔塔顶,透过水晶镜观察着塔内的情况。 原本灌满江水的八边形空间,现在已经恢复了原样,只有石棺中盛满一汪晃动着的月光。我心里顿时明白小门为什么推不开了,因为气密性原理,在我打开小门游出时,原本塔内的气密平衡便被打破,当小门关闭时,原本灌满八边形空间的江水便会通过石棺向王平墓涌去,渐渐的越来越多的空气出现在塔内,直到大部分江水被排掉,达到新的气密平衡。因为塔内充满了空气,所以我在塔外的江水里,是不可能将小门打开的,这与汽车掉进水里很难从里面打开车门的原因类似。 就在我准备向江面游去时,突然两道很强的水压向我袭来,映入眼前的首先是一道黑影,紧接着是一条白色“闪电”,穿梭在江水里。 “太狠毒了!”我瞬间明白了傩人的用意,想利用我来分散白蛇的注意,从而摆脱。 “只能赌一把了!”我心里想到,傩人的白骨面具在我的瞳孔里越放越大。 就在傩人即将撞上我的瞬间,我将双肘合拢在一起,尽力推在胸前,重心向后移,做出一个防撞的姿态,保护着自己。 “哐当!”一声,双肘一阵发麻,好似嗑在了石头上,傩人撞在我身上之前,我的手肘接着相对速度,狠狠的砸在了银盒上。 果不其然,银盒从傩人手中飞出,在月光下的江水中旋转这,向江底坠去。 “砰!”一声闷响,傩人的肩膀撞在了我胸口,一口甜血从我嘴里喷出,江水里弥漫起一层淡淡的血雾。 借着反作用力,傩人和白蛇都向银盒冲去。 “轰隆隆!” 突然,头顶响起一阵震耳欲聋的声音。 似山洪爆发般。 也像极了暴风雨中怒吼的大海。 江水开始明显的晃动起来。 ------------ 第三十二章 江棹歌 昏暗的月光在江水里晕散,一切都显得如梦似幻。 “哗啦!” 水流声因为江水的震荡变得有些杂乱。 “我靠!”我内心不由得惊讶的骂道,因为之前下坠的银盒现在似乎有什么无形的东西将它托住,飞速旋转着向上推举。银盒的后面紧跟着头戴白骨面具的傩人和白蛇。 眼见着银盒离我越来越近,身边的江水开始慢慢地旋转起来,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原来银盒的下方是一个向江底延伸的漩涡,虽然细小,但是转速极快,竟然引得周边的江水一并发生共振。 一个巨大的漩涡即将形成,而我正处于漩涡的中心。 “都到这了,管不了这么多,拼一把!”我一咬牙,用力在水里一蹬腿,借着推力,向银盒冲去。 可能因为银盒长年浸泡在江水中,手指刚一触碰到其表面,便感觉到一股刺骨的冰冷。银盒抓在手里,如同握着一块冰块。 “砰!”一声低沉的水压爆破声响起。 傩人冲到我面前,一掌重重拍在银盒上。不过我早已料到会被抢夺,提前做好了准备,双手死死的抱住银盒不放。 “啊!”就在我全力与傩人抢夺银盒的时候,小腿处突然传来一阵剧痛。 “妈的!该死!被蛇咬了!”我强行稳住自己内心的慌乱,只要在大漩涡之前带着银盒逃出去,游到江面,便有机会活下来。 “轰隆隆!” 四周的江流旋转得越来越快,搅动得人很难在水里直立。 “咕噜噜!”我吐出一串气泡,用力拉扯着银盒,无奈傩人也死死抓住银盒的另一半不撒手。 “嘶啊!”一声蛇鸣,紧接着,傩人的白骨面具下发出一声闷哼。 “轰隆隆!” 逃出去的机会转瞬即逝,以银盒为中心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 飞速的水流冲击在身上,巨大的水压让人全身骨骼生疼,高速旋转带来阵阵眩晕,很快眼前便出现金星与黑色斑块。 眼前开始越来越黑,轰鸣的水声也渐渐消失,在意识到即将昏厥之前,我将身体向前一送,把银盒紧抱在怀里,任凭傩人拉扯。 。。。。。。 “滴答!” “滴答!” 阵阵清凉从眉心处传遍全身,我猛的一睁眼,发现自己半边身子搭在一个半米来宽的池子边,池子的边缘是不规则的岩层,被江水冲刷得很光滑。头顶上方是一片倒挂的石钟乳林,不断的滴答下冰凉的液体。此地看似是一个巨大的岩穴,前方有着朦胧的亮光,不时有着几缕微风,带来新鲜的空气。 “前面一定有出口!”我心里想到,用尽全力向岸上爬去。不知为何,我的下身变得沉重无比,难道是因为手里的银盒? “哗啦!” 一个戴着白骨面具的傩人随着我爬上岸,被连带着拖到了岸边,傩人的双手紧紧的抓着银盒。 “我靠!我就说怎么这么重,原来下边还吊在个人!”我喘息着,警惕地扫视着四周,过了大概一分钟,确定白蛇没有被一并带上后,我才放心的将傩人拖上池边的平地上。 拿掉傩人面具的这一刻,我愣愣的呆立在当场,是她? 沾染江水而带有细小水滴的弯翘睫毛,高挺的鼻梁,白净的肌肤,一副精致却又有些冷艳气息的玉容出现在我眼前。 “哇!”女子突然吐出一大口水,剧烈的咳嗽起来。 “你。。。。。。你没事儿吧?”我迟疑道。 女子没有回答我,欲站起身来扑向我身中的银盒,不料中途乏力,向坚硬的岩石地面摔去。 我连忙上前,正好将其拉入怀中,不小心触碰到她的手腕,脉搏下沉,绵而无力。 “放开我,流氓!”女子黛眉紧蹙,无力地说道。 我将她搀扶到岩洞边靠着,手里拿着银盒,退到一步开外处,担心她再来抢夺,抢不到银盒不说,还伤到了她自己。 “姑娘,刚才不是故意占你便宜,只是看你虚弱,这地面又硬,摔下去不死也得落下个骨折。” “哼,要你管,把银盒拿来。”女子一脸冷漠地望着我,用着类似命令的口吻对我说道。 “我刚刚碰到你的脉,你现在身体里气机微弱,恐怕离死不远,为何还执念于外物?”我看了看手里的银盒,“难道它对你就这么重要?” “你好奇?给我我就告诉你,呵呵,别强装没事人了,我知道你也中了蛇毒,强撑只会死得更快。”女子微微一笑,露出一脸不屑。 听此话,看来她是中了蛇毒才导致的如此脉象。不过说来奇怪,我的确别白蛇咬了一口,但是现在身上没有感觉到一丝中毒的症状,除了胸口有一点瘙痒外。经她提醒,我连忙拉起裤腿,只见四个指头大小的血洞留在小腿上,深红色的血痂覆盖在伤口上,已经止血,血洞的周围略微有些红肿,像是被蚊子叮咬过一般,没有其他中毒的迹象。 “哈哈哈!天不亡我啊!”我大笑道,难道白蛇咬我这一口正好毒牙里面没有毒液?想想就觉得不怎么靠谱。 我慢慢地解开上衣的衣扣,看了看自己胸口,只见原本周慕儿点在我心间的那颗“朱砂痣”的颜色有些发暗,由之前的朱红变得有些发黑。看到这,我心里已经有了一种猜测,周家的“朱砂痣”是由千百种剧毒调和而成,种在我身上后,其他的毒对它来说都是小巫见大巫,以毒攻毒,像蛇毒这种自然便被“朱砂痣”给吸收了,这种原理与现在的疫苗很像。不过眼见着朱砂痣变黑,不知道毒素淤积在里面会不会不好,毕竟此痣离心脏最近。 “哎,管它毒不毒的,得先出去了再说。”我一边心里想到,一边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空旷的岩洞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霉气。 “你想干嘛!”女子见我望来,以为我有什么想法,玉璧环抱于前,紧张地问道。 “哎,我这个人总是心太软,见不得女人受苦,更别提你这么个美女死在我面前,就是不知道你是不是蛇蝎美人,救了你后,反咬我一口,怎么办?”我盯着她的明眸,悠悠地说道。 “快把银盒给我,不然我死前也能先弄死你!”女子黛眉一横,说道。 话音未落,女子脚下一软,沿着岩壁慢慢下滑。 “哎!”我长叹一口气,摇了摇头,也顾不上太多,人命要紧。 我扶住女子,让她背靠着岩壁坐下,抓起一个散落在地面的碎石片,一手握住她的脚腕,在她小腿处轻轻一划,顿时,盈润富有弹性的腿部皮肤从紧身潜水服下露出,四个发黑发紫的血洞在白嫩的皮肤下显得异常夺目,血洞的四周还有许多细细的黑色细线在皮肤下缠绕,若隐若现,这些黑线都是蛇毒在身体经脉里蔓延过留下的通道。 “噗!”我将嘴贴在女子的小腿上,用力一吸,嘴里瞬间涌出一股发酸发苦的液体,将其吐在地上,黑色的液体竟然让岩石地面冒起丝丝白烟。 随着我的一吐一吸,女子小腿白净皮肤下的黑线渐渐消失,原本黑紫色的伤口也变成红色,蛇毒渐消。 在我为她吸出蛇毒时,女子靠着岩壁,一直静静地看着我。在我抬头的不经意间,我看到她一对明眸中似有秋波流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好了,蛇毒已经帮你都吸出来了,死不了。”我站了起来,走向水池边,用手打捞起一些江水,清洗着嘴,避免蛇毒残留。 “谢谢你,唐天。” 我正蹲在水池边,女子淡淡地声音从我背后响起。 我连忙回头看去,只见她费力地站起,手里捧着我之前放在地上的银盒。 “哦?你知道我?”眼见着银盒被她拿在手中,我也不急,说实话,我对银盒只是好奇,如果被抢走,最多有些遗憾罢了。 “你是我们家必杀之人。”女子盯着我,在说到必杀之时,脸上表露出一瞬间的痛苦,随即被坚毅神色所替代。 “你们家。。。。。。你是江家人吧?姑娘名讳?要杀我,你在岷江江底早就杀了,何必留我到现在?”我说道。 “你。。。。。。你认得我?”女子黛眉轻扬,兰口微张,一脸惊讶道。 “我叫江棹歌。” “之前张献忠江底沉银处没杀你,是因为你还有利用价值,不然我们怎么能够找到它。”江棹歌盯着手里的银盒说道。 “我就说怎么总感觉有人跟踪我,但到了果城后便消失了,原来是你们江家人。” “那这样便说得通了,你们之前故意让我看清盐使司印后再抢走,待我解读出印纹后寻得白塔和王平墓,你们只需抢先一步便可。”我思索着道。 “可是为何要杀我?”我好奇道。 “我也不清楚,或许因为你是唐家家主吧?江家的仇人可不止你唐家,蜀中七门都得死。”江棹歌咬牙切齿道。 “哪来的这么大仇恨这么大怨?我记忆里,唐家没对江家做过什么,甚至蜀中其余六家都没和江家有太多交集吧?”我不由得问道。 江棹歌听我此言,眉目微瞪,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哎,罢了罢了,你不知道也是正常的,那些老家伙怎么可能把龌龊事告诉你们。”江棹歌摆了摆手,不再言语,仔细的打量起手里的银盒。 我眉头渐渐紧皱,身体甚至微微有些颤抖,不是因为愤怒,也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兴奋。看来我这次来对了,老一辈的秘辛,千灯树的疑惑,似浓浓雾气,现在变得消散了许多,我距离真相更近了一步。 “你之前岷江江底未杀我,我刚救你一命,咱们现在两不相欠。”我扫视了一下周围,盯着江棹歌的眼睛,继续说道:“眼下之急是想办法出去而不是在这里拼个你死我活,你可以杀我,但只要你没有百分百的把握,我也可以杀你。” “呼!”江棹歌听后没有立即回答,只是深吸一口气,好似在做什么艰难的决定。 “好!出了这个山洞,再见便是死敌。” ------------ 第三十三章 古蜀印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临时的结盟关系总是很容易达成。 “你确定要带回江家再打开看?”我眼见江棹歌准备将银盒放进便携的潜水袋中,连忙说道。 “别怪我没提醒,越是小的盒子,就越可能有机关。你想想,又是放在塔尖,又是白蛇守护,难道随随便便就让人给打开了?” “再补一句,根据我的经验,古代人喜欢将毒液放在银盒里,这喷出来要是毁容,那倒还好,死不了,如果是剧毒,那活下来恐怕就够受罪了!” “你。。。。。。你这人怎么这样。。。。。。” 感受到江棹歌眼里释放的杀气,我赶紧假装受凉感冒。 “咳咳~我只是好心提醒,你爱在什么地方打开盒子,那是你的事儿。只不过,如果是在我面前打开的话,应该不会收伤,毕竟就对古代机关术的了解而言,天下我说第二,谁还敢说第一?”我笑着道。 “我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你这么厚的,没事儿,你来开吧,反正出去后把你杀了就是。”江棹歌一边说着,一边把银盒丢给了我。 我握着冰凉的银盒,回想着刚刚她说话时竟然没有一丝神情波动,不由得有些后怕。 “你说你,一个女生,能不能别老把打打杀杀挂在嘴边?”我一边转移着话题,一边打量起手中的银盒。 银盒呈方形,大约两个手掌宽,表面有着一层淡淡的黑迹,是银器自然老化的正常现象。银盒除了底面是光素的外,其余五个面都錾刻有丰富的纹饰,前后左右四个面都用小圆管钻出密密麻麻的珍珠地纹,在珍珠地纹之上是鎏金的人像,带着高高的帽子,留着长胡子,或者身穿能够覆盖到脖子的铠甲。在银盒的正上方,珍珠地纹上鎏金着两头互相撕咬的雄狮。 “奇怪,这些人像和斗兽,基本是中亚那边波斯古国的风格,怎么会出现在四川?”我心里纳闷到,接着小心地环视了一圈银盒,轻轻摇晃了一下,可能还真被我给胡说中了,银盒没有设计任何机关。 “这件银盒和波斯有些关系,我之前在晋西那边的墓里见过类似的银器,只不过是个杯子。”我说道。 “哦?波斯。。。。。。”江棹歌的玉手摩挲着自己的下巴。 “检查完了,那我开了?”我试探地问道。 江棹歌点了点头,轻点着脚步,退到离我一仗远的地方。 “嘿嘿~” “咔嚓!” 我笑着打开了盖盒,一股难以描述的香味扑面而来,甚至有些呛人。银盒中是一张古旧的深红色方巾,上面用黑色和黄色的细线互相交织,形成复杂的几何纹路。方巾的正中央高高的鼓起,似乎里面包有东西。 “机关呢?”江棹歌快步上前,从我手里一把抢过银盒,冷冷地道。 “机关当然被我给消除了,不然等着触发?你见过哪位机关高手是通过触发机关来破解机关的?”我故作出一副高人姿态。 “哼~”江棹歌盯着我,一声冷哼,眼神冰凉,似乎我在她眼里已是死物。 “咦?蜀锦!”江棹歌将银盒置于地面,小心翼翼地将深红色方巾拿在手中,慢慢拆解着。 “不错,你还有点儿见识嘛!”我略微有些惊讶道。蜀锦,是古代川郡特有的纺织品,兴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在汉唐的时候最为繁盛,是丝绸之路上重要的贸易产品,所以在今天的伊朗等地的墓葬里,都可以见到蜀锦的身影。川郡蜀锦与金陵云锦、姑苏宋锦、黔西壮锦并称为华夏四大名锦。不过出名归出名,古代的纺织物种类丰富,能够一眼便认出蜀锦需要一定的功夫。 “又是一枚印章?”眼见着江棹歌摊开蜀锦,大片深红中点缀着一抹绿,一个大拇指大小的青铜方印出现在蜀锦中央。 江棹歌伸出修长的手指夹住古印,盯着印面,看了大概一分钟,眉头渐渐紧锁。 “怎么?夸你几句就上头啦?”我笑嘻嘻道,不知为何,越是冷漠的人在我面前,我便越喜欢说话,特别是这种看起来冷酷的美女。 “闭嘴!看看写的什么!”江棹歌面露不悦,将青铜小印递到我手上。 “这。。。。。。这是咱们蜀国特有的文字。”我震惊道。青铜小印呈方形,指甲盖大小,通体生满绿荧荧的铜锈,有点翠玉的感觉,这是典型的水坑锈的特征,看来这枚印在被包在蜀锦里之前,一直处于水中。印文是通过铜浆铸造而成,结合形制来看,这枚印的年代大约在战国时期。印文只有一个字,最上面是一个类似于V字,在V字的下方尖角处铸有一个T字,T字横杠的略下方,铸有一个弯曲羊角般的字,有点像倒着写的W。 这种以图像为主的印文是古代蜀国特有的文字,具体表达什么意思,目前考古学家还在研究。一年前,我曾经被派到川郡的一处考古工地帮忙,发掘了大约两三百座春秋战国时期的古墓,在这些墓葬中便出土过与蜀锦中包着的青铜小印相似的方印,只不过图形不一样。 “不好意思,这种古蜀国的文字,基本上等于天书,我也不认识。”我摇头说道。 “真不认识?”江棹歌一脸怀疑道。 “你放心,唐家人只论物不论人,不管你有何打算,只要你问我,我了解的都会告诉你。不过唐家也不是万能的,像这种古蜀文字,的确超出能力范围。”我说道。 “哎~”江棹歌轻叹一口气,从我手里接过青铜小印,认真地包了起来,放到了她的潜水包里。换作其他人,恐怕不会如此轻易的将古印让给她,我很清楚自己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探寻内心不得答案的秘密,像这种文物,只要记在了脑海里,价值便有了,实物便可有可无。 “走吧~这石窟看起来还挺大,前面有光有风,应该有出口。”我一边说着,一边向石窟内部走去。 ------------ 第三十四章 星官 “滴答!” 冰凉的水滴从窟顶的石钟乳上滴落,在石壁上滑出一道道黑色的水迹。 脚步的回响声,在洞窟里层层叠叠。 越往石窟里走,便越能感受到空气的潮湿,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 “是个死胡同!”江棹歌盯着前方长满青苔的石壁,略显生气地说道。 从石窟的环境来看,此处的确没有任何出路。石窟不是很大,估计只有三四十平方,最前方靠近水池的地方是一片岩石滩地,水池附近的通道稍微收窄,通道上方长满了倒挂的石钟乳,当通过了这个过道后,里面是一个大概呈圆形的空间。圆形空间的高度很高,抬头望去,从地面到洞顶的距离有十米左右,四周是被水迹常年浸湿的石壁,可能因为有水的原因,石壁上长满了青苔和一些蔓生植物,洞顶有着七个碗大的圆洞,阳光通过这七个孔洞照射进黑暗的洞窟中,在空气里的水汽中形成七道光柱。 “这四周这么滑,不可能爬上去!我看只能原路返回了!”江棹歌打量着洞窟,摇了摇头道。 “原路返回?你什么意思?”我连忙问道。 江棹歌一脸冷峻,没有回答我,看向我的眼神里满是嫌弃,好似我拖累了她般,径直向通道尽头的小水池走去。 只见她深吸了一口气,噗通一声,纵身跳了进去。 “我靠?不是吧?这女人是傻的吗?水池下什么情况根本不知道,就算能回到江里,万一白蛇还守在那,怎么都得死。。。。。。”我心里想道,而且洞窟顶上的七个透光的圆孔,隐隐约约让我觉得这个洞窟没有看到的这么简单。 “呼!呸!憋死老娘了!” 水池里突然搅动起来,紧接着,江棹歌从水里冒了出来,一口水吐到我的脚边,骂骂咧咧的从池边爬起。 我一脸震惊地望着她,“没看出来。。。。。。我以为她只是冷漠,没想到还这么暴躁?看来我以为的只是我以为。” “看屁看!”江棹歌面带怒色,呵斥道。 “好好~我不看,你怎么又回来了?”我问道, “完了,出不去了,想想我要和你这样的人死在一起,我不甘心!”江棹歌一边将秀发用手撩起拧挤着水,一边向洞窟内部走去,留下一个让人充满幻想的背影。 “我这人怎么了?你在下面看到了什么?”我小步跟上,水池下的情况我也很好奇。 “这个洞窟太奇怪了,水池下面竟然是一大面石壁,根本望不到边际,向下游也不知道有多深,顺着石壁游,以正常人的肺活量,也不可能碰到边。”江棹歌的眼神中透露着些许绝望。 “哦?你赶紧歇会儿吧,尽量节省体力,没准还能多活一会。”我笑着说道。刚刚我看见洞窟顶部的七个透光圆孔时,内心便有些猜想,江棹歌所言正好进一步肯定了我的推断,这种情况在金石玉微录中有过记载,这个洞窟是一处洞天。洞天和福地,是道家修仙求长生的地方,国内一些名山中都有洞天福地。 “我死之前一定先杀了你。”江棹歌见我一脸笑意,以为我是在嘲讽她,咬牙切齿威胁我道。 “我还是那句话,女孩子别老杀来杀去,这样吧,如果你接下来听我的指挥,让你干嘛你就干嘛,我保证能带你活着出去。”我望着洞窟顶部,思索着说道。 江棹歌顺着我的目光看向了洞顶,略有所思,“唐天,你真的可以?” “没有把握的事情,我从来不承诺。” “好!如果没有出去,我就。。。。。。”江棹歌话没有说完,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洞顶上的七个圆孔的排布,是北斗七星的形状,之前我在王平墓的墓顶也见到过,是南斗。北斗主生,南斗主死,所以这个地方,一定有活路。”我说道。 “而且,江棹歌,你仔细看,这七个圆孔的周围都涂有朱红色的粉末!”我微皱着眉,用手指着窟顶。对着透光的孔洞看,有些刺眼,但依旧能够微微看见圆孔旁边的红色痕迹,只不过由于岁月的因素,已经变得斑驳。 “还真是~你叫我棹歌就行,全名从你嘴里说出不好听。”江棹歌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去,明眸一亮。 “王平墓里的天星与此处洞窟中的天星都是朱红色的,看来是甘家的手笔!”我说道。 “甘家?”江棹歌皓齿咬在下唇,思索了一会儿,“巴蜀伙头子里面没听说过什么甘家呀?” “你没在伙头子的家族里面听说过,就对了,因为他们根本就不参与伙头子,甚至可以说,他们的工作与土地无关。” “古时候最重要的便是生与死,人活着,靠天吃饭,人死了,傍地长眠。活着,天时决定谷物生,死后,风水决定后人留。所以自古以来,帝王之术便分为天地两支,天支则观星象作占卜,地支则走山川测风水,只是后来历朝战乱,死得人多,风水师便经常出现在大众眼里。再加上老百姓也不需要懂天象,各朝都有历书,老百姓耕作依照历书便可,所以占星师基本不出现在民间,只为帝王服务。只可惜后来,文化没落,天支的占星流派基本失传,地支的风水术也沦为伙头子。”我叹息道。 “《史记》里的‘天官书’和‘律书’里曾经记载过二十八宿与二十八舍,这两者不尽相同。二十八宿斗、柳、鬼、井、觜、毕、昂七宿,在二十八舍中则为建星、注、孤、狼、罚、浊、留。实际上,二十八宿与二十八舍分布代表了两个在战国时期便很兴盛的占星流派,石申夫与甘德。” “我明白了,甘家一派对星象的绘制都是用的红色?”江棹歌试探的问道。 “聪明~从战国时期开始,一共有三大占星流派,除了甘家和石家外,其实还有巫咸一家。三派星官为了互相区分,也便于帝王对三家有个评比,所以甘家的星官用朱色标记,石家星官用玄(黑)色标记,巫咸一脉用白色标记星象。” “王平墓和这个洞窟,甘家人肯定参与过布局,星术在过去可是帝王术,所以别小看这个洞窟,说不定与帝王有关,有什么宝贝。”我说道。 “先想想如何活着出去吧?宝贝?你死了也最多算个陪葬品!”江棹歌气愤道。 “你去四周石壁摸摸看,有没什么东西,这地方上有天星,下接地气,外悬水潭,如果把之前江水里的白蛇也算上的话,水潭更应该被称为龙潭。这种布局,的确是洞府所在。”我说道。 江棹歌还不待我说完便已经走到石壁面摸索起来。 “虽然是凶了点,但很麻利啊!”我小声自言自语道。 “啊!唐天!你快过来看!真有东西!”江棹歌惊叫道,对我一个劲儿招手,恨不得起身立马拖我过去一瞧究竟。 ------------ 第三十五章 阴修 我连忙向江棹歌走去,只见她愣愣的站在一面铺满幽绿藤蔓的石壁前,石壁因为渗水的缘故,显得有些发黑。 阳光透过洞窟顶部的孔洞照下,在昏暗的洞窟中留下七条光柱,光柱中漂浮着许多空气里常见的细小尘埃,七个圆形光团映在潮湿的石头地面上。 藤蔓在石壁上蜿蜒,离光柱近一些的叶子显得青翠一些,离光柱远的叶子则略微发黄,甚至是灰黑色,似乎已经发霉变质。 江棹歌修长白嫩的双手扒拉着石壁上的藤蔓。 一时间,尘灰四起。 一股潮湿的味道铺面而来。 一半发黄,一半幽绿的藤叶之间盘腿端坐着一架白骨骷髅,骨头在昏暗的阳光下显得非常的温润,隐隐散发着白玉般的味道。拇指粗细的藤蔓在骷髅的骨缝里蜿蜒,将其固定在石壁上。一眼看去,骷髅如同从石壁中长出的一般。 骷髅的双手在肚脐处环抱,两个掌骨之间嵌着一面青铜镜,可能因为洞窟里水汽太大,青铜镜的表面布满了厚厚的铜锈,发紫发绿。 “他该不会是上一个没逃出去死在这里的人吧?”江棹歌问道。 “这不很明显嘛?尸骨都在这里。” 我抢在她发怒前继续说道,“你可听说过阴修?” 江棹歌摇了摇头,一双明眸望着我。 我半蹲下身子,将手放在骷髅的手骨上,闭上眼,细细感受着这如玉的质感,没有丝毫的害怕,因为在我眼里,这具白骨与其说是尸骸,不如说是仙骨。 阴修是道家修炼方式中最为小众的一种,在过去流行于川郡、滇南和黔州等西南部地区。修道者在感应到即将去世的前几年,便会寻一处适合阴修的洞天福地,开始打坐辟谷,常年不吃不喝,依靠吸收天地的灵气,慢慢的将体内的浊气给排出,追求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阴修者相信通过这种类似苦行僧般的方法,可以使得自己的灵魂超脱,从而入登仙界。因为常年的盘坐不动,大多数阴修所留下来的尸骨都与洞天福地契合在了一起,这也是道家所谓的回归大道。判断修道者阴修成功的标志,便是察看其骸骨是否玉化,金石玉微录中记载着,阴修脱凡俗,尽身得白骨。所剩如玉质,是已得大道。如果去川郡的青城山游玩,在一些古老的山洞中都还保留着阴修者留下的尸骨,细心的游客能从当地的新闻中找到线索。 “得道成仙,超凡入圣,世间万般方法,修道之人如过江之鲫,又有几人得道?” “白骨如玉,阴修大圆满,咱们面前这位先生看来是得道成仙了!”我说道。 “呵~我算是明白了,你们唐家人都是神棍,不看今年是哪一年了?还相信这些得道成仙?”江棹歌一脸鄙夷地说道。 “既然你也过来看了,说明他手上的铜镜不是机关,那我拿了啊!”江棹歌一边说着,一边从白骨骷髅手中将铜镜扯出。 “你别急!我还没来得及看!” “哗啦!” 剩余的话还没说出口,眼前的藤蔓一阵晃动,扑打起阵阵黄烟,视线顿时模糊,呛人的灰尘直往嘴里塞。 “咳咳!”我咳嗽起来,警惕着周围的变化,该不会江棹歌的举动又引发了什么机关,这可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不过好在过了大约一分钟,除了我和江棹歌的脸上布满一层土灰外,便没有发生其他事情。 “你自己想死,能不能别带上我?” “误会误会~下回不了!”江棹歌带有冷意的俏脸上强挤出一丝笑容,抱歉道。 “咦?”我没有接话,在看向江棹歌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瞟到了白骨身旁的石壁,原本缠绕的藤蔓变少了一些,露出一块光滑发黑的石面,隐约有些凹凸感,可能有刻字。 “这就一普通的汉代铜镜,给你,就当我赔不是了!”江棹歌见我没有回她,以为我真生气了,将原本白骨骷髅抱着的铜镜递到我手上。 不要白不要,我接过铜镜,是一枚典型的西汉博局镜,虽然铜镜表面的锈蚀严重,但是等出去了处理一下,也能卖个二十来万。 “那就谢谢了,如果想活着出去,你千万别再乱动了,这个地方不简单!”我一边说着,一边站到石壁前,果然不出所料,石壁上竖刻着三行字,但因为经年累月的磨损,用肉眼几乎很难认出写的是什么。 “呼!”我长吐一口气,“让你见识见识唐家的切古绝活!” 切古,源于中医讲究的望闻问切里的切,中医切的是人的脉搏来判断身体健康,而唐家人切的是文物表面的字口,通过用手揣摩,辨识文物上因为磨损而斑驳不清的字迹。切古这门手艺,特别适用于青铜器和摩崖石刻这类文物,许多商代和西周的青铜器具有铭文,但是因为铜锈的缘故看不清楚,用手摸索铭文的字口,可以很快明白这些字的形状,摩崖石刻也是类似,只要表面有凹凸的文物,都可以用切古的手法来识别其表面的文字。 用手触摸着光滑的石壁,一股股寒气顺着手臂蔓延,石壁上凹刻的文字里长着许多青苔,摸过去一手的滑腻感。 “道颂” “大道欲所求,乘风同日月。” “沧月出海际,踏罡七星游。” “人间自沧桑,杯酒释千愁。” 我一句一句的念出石壁上的刻字,声音在空旷的洞窟中回响,手下传来的摩擦感,让人感受到一丝金戈铁马后的坦然。这种字体是汉代行军打仗之人才使用的,用刀剑在石壁上劈斩而成,这种方法如果用来刻章,便是世人所熟知的急就章。 读罢,我凝视着身前的白骨,久久不语,内心感触万千。 汉镜、蜀锦、波斯银盒等物件,都将此人的身份指向了王平将军,只是没想到,一代名将最终这样落幕。一生征战,修真身死,大道茫茫,成仙之人又有几何? ------------ 第三十六章 米底亚之火 “发什么愣?快想办法出去吧!” 一声清冷的女声将我飘散的思绪拉回,只见江棹歌用手抛拉着白骨,嘴里嘟囔道:“我看看他身后有没有压着什么东西?” “别动人家尸骨,尊重一下老前辈吧!” 我话音还没落,“哗啦”一声,白骨身上除了与藤蔓交织得紧密的部分没有掉落外,其他大部分骨骼都散落在地面,已经玉质化的头骨轱辘着向前滚动,直到碰着光滑的岩壁方停。 “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江棹歌对着白骨自言自语道。 “哎,唐天,你快来看,白骨背后竟然有水渗出!长久被水浸泡的石头一般比较松软,说不定这就是出口,咱们用力砸这块渗水的地方,说不定背后就是一个空洞!”江棹歌说道。 “有一定道理。”我半蹲着,用手指摸了摸白骨身后渗水的岩壁。不对,这种滑腻感,不像水的感觉,更像是一种油脂,与现在的润滑油的触感相似。 “竟然还有几竖小字!”在“水”润发黑的洞窟壁上,还有着一串文字,只是由于“水”漫出石壁,再加上光线昏暗的原因,如果不是正好摸到,还真发现不了。 “上面写的是什么?是不是出去之道?”江棹歌急忙问道。 “有缘人,得所见。是生是死,在缘见。吾尝阴修炼道,欲以金火化凡骨,火阳骨阴,坎离交泰,求证大道,奈何身死魂在,白骨将玉,死陷枯壁,不可引火作法。今见者促法起,生死有命,大道无情,勿怨平之,缘在天星。” “江棹歌,刚刚你推倒白骨前有没有注意到他的背后有“水”浸出?”我焦急地问道。 “唐天,你快看,洞窟四周都开始有水浸出了!这个石窟不会快踏了吧?” “你呀!闯大祸了!现在能不能活着出去都是问题!”我气急道。 “王平的意思是,他阴修修到最后发现身体动不了,但要成大道,还需要一把大火焚烧掉他的骨骸,他一直在等有缘人助他一臂之力,现在好了,我们倒成了有缘人!”我说道。 “既然是有缘人,那他说了怎么出去吗?”江棹歌道。 “他说管不了我们死活,都是缘分!我缘你个蛋!”心里越想越起,我扬起脚,将身边的一截白骨踢开。 没想到的是,从石壁上浸出的“水”流淌在白骨上,而我一脚将白骨踢飞后,鞋的表面竟然留下了黑色的液体。 “这肯定不是水!”我连忙蹲下,将鞋上的黑渍摸了摸放在鼻下。 “这刺鼻味道。。。有点像石油啊!”我皱眉说道。 “不可能是石油,这个是汉代墓,那个时候能有石油?我猜说不定这个洞窟外面是万葬坑,埋的死人多了,尸体化为尸油,也是这个感觉这个味儿!”江棹歌接话道。 “金火。。。波斯银盒。。。蜀锦。。。”我思索着,“遭了!这就是石油!金火,在汉代炼丹术中是指一种由地下矿石腐化形成的油点燃而成的火,在汉代方术中,西方属金,且五行中地下或地面一切坚硬的石头都被古人认为是金属性,金火便是指由石头而演化出的火,这种火在汉代靠近西域的边军中有时会用到,一点则燃,极不容易扑灭,而且火势顺风涨,弥漫速度极快,在西域交战时,往往是汉军用来攻城所使。还有个原因,是因为这种地下矿石腐化的油非常昂贵,价值与金子差不多,所以被称为金火。金火,在古书的记载中,还有一个名字,米地亚之火。” “米地亚之火,便是我们现在讲的石油!”我一边说着,一边紧张的扫视着四周,还好没有火源,不然现在这种半密闭的洞窟,一旦着火,很容易引发大爆炸。 “轰隆隆!” “哗啦!”几块石头从洞顶砸落,整个洞窟开始轻微的抖动起来,洞窟石壁的内部还传出一种难以描述的轰鸣声。 “怎么回事?唐天你快想办法!”江棹歌望着从四周岩壁不断掉落的碎石块,焦急地喊道。 “放心,不会就这样死掉的,王平将军其实指了条生路给我们,正好与我之前的想法相印证,虽然不一定对,但由不得我们,是生是死,只能试一试了!”我强行让自己镇定,说道。 “轰!” “刺啦!” 一块大石头沿着岩壁滑落,因为摩擦,一路火星飞溅,在昏暗的环境中,这种细微的明亮最为引人注目。紧接着,一串耀眼的火光从岩壁迸发,顺着岩壁快速蔓延,犹如一条不断盘旋的火龙。 “遭了,洞里的氧气本来就不多,就算不烧死,也得憋死!”江棹歌喊道。 “我更担心爆炸!”我没有理会一旁的江棹歌,而是盯着头顶的七个圆孔,皱眉思索着。 北斗主死,南斗主生,刚刚外面经历的都是生局,好像都是有活的可能,却很容易死去。而现在的情形是一个必死之局,但很可能有生的几率。 “得活的关键在于头顶上的七个透光圆孔,状如北斗,而且洞孔的周围还有些许残留的朱砂痕迹”。 “古代星官绘制星相图,皆以实星绘制,表示星辰的圆圈中间是出来不会留空的,所以我需要将洞顶的北斗填实才行,可是如何才能办到?”我思考道。 “轰隆隆!” 洞窟的震动感越来越强,特别是洞顶的轰鸣声犹为响亮,七个透光的小圆孔不时有阴影晃过,遮挡住部分阳光,远远望去,貌似遮挡物位于圆孔的上方。 “江棹歌,你愿不愿意信我一回?不一定能活!”我严肃的盯着眼前的女人,只见原本清冷的容颜因为焦虑已经微微发红,额角还有着一层薄薄的微汗,或许是洞窟里熊熊燃烧的大火所映射的。 “别墨迹了,我只能信你!”江棹歌道。 “快跟我来!”我跑到洞穴中部站立,正好位于七个小圆孔下方,因为火焰的原因,洞窟里开始弥漫着一股呛人的黑烟,阳光透过小圆孔投下七道柱状光束显得分外明显。 ------------ 第三十七章 百牛渡江 我举起青铜镜,将光束反射回一个圆孔,心里暗自祈祷着,一定要出现黑色阴影将光孔堵住。 “呼!”见到小圆孔果然变黑,我长吐一口气,虽然现在情况紧急,时刻有生命之危,但心里的压力顿时小了不少,至少印正了我的想法,将这些小圆孔按照北斗七星的顺序依次填实,再从洞窟的唯一出口小水潭跳出,可能便找到生路,这也和王平将军在岩壁上记叙的“缘在天星”相应,得活路,解天星。 利用青铜镜的反射,洞窟顶部的七个小圆孔依次被黑色阴影遮盖,整个洞窟除了不断下落的石块溅起的灰尘和越发巨大的轰鸣声外,只剩下耀眼的火光和浓浓黑烟。 “快走!”我拉着江棹歌的手,快速向小水潭冲去,就在我们跳起的瞬间,我感觉后背突然一股气浪冲来,狠狠的将我们压入水潭。 脚下传来刺耳的轰鸣声,微弱的火光穿过江水,在黑暗中化为点滴光明。我知道,洞窟爆炸了,一切已化为尘埃。不知为何,我心里更多的不是逃出生天的庆幸,而是一种莫名的欣慰与落寞。王平将军的大道之愿达成了,一生战功赫赫,到头来却是如此死法,而我虽为唐家现任家主,看起来身担重任,可自己知道,平日里好吃好喝惯了,这二十来年浑浑噩噩、晃晃荡荡的过着,并没有做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然而刚刚却是如此的想活命。活着,意义何在?我们为什么而活,又为什么而死? 头上的江水显得明亮透彻,好似有阳光照射。生的本能驱使着我游向光明,不断的划水,向上游去。 “哗啦!” “哞哞哞!” 我和江棹歌将头仰出水面,盛夏的阳光刺得人眼睛生疼,江上特有的充满水汽的空气直冲入肺,我大口贪婪的呼吸着,活着,便有一切可能。 “奇怪,刚刚好像听见牛叫声?”我心里纳闷道。 “喂喂!你们两个背时娃儿!说你们吶!没看见百牛过江吗?不要命了?快上岸,小心被牛踩着!”只见岸上一个大爷用果城方言喊着。 环顾周围,只见江棹歌满脸茫然的盯着身旁呼哧呼哧跑过的牛群,有些呆愣。 “回神!还好猜对了!先上岸吧!”我在她耳边说道。 这时江棹歌才反应过来,甩开我的手,面露冷漠,眼睛盯着我充满了杀意。 江棹歌盯着我的时间大概持续了半分钟,只听周围的锣鼓声和岸边群众兴奋的吆喝声越来越响亮,成群结队的牛开始渡江,黑色的脊背在透绿的江水中时隐时现。 “哼!”一声冷哼,江棹歌径直游向了岸边。 我也赶紧跟上。 岸边围观牛群的大妈见我俩都穿着潜水衣,便上前问道,“姑娘小伙,你们不知道今天是我们相如县特有的节日百牛过江吗?这个时候玩潜水,万一被牛伤着了怎么办?” “您说得是,我们的确不知道今天就要百牛过江,太不好意思了!”我连忙回答道。 “过来说话。”江棹歌一脸冷漠的对我说,一边向人少的江滩边走去。 “何事?你该不会想在这里动手吧?现在人多,可是会上新闻的。”我说道。 江棹歌盯着我,眼神中的杀意好似变淡了一些,黛眉微皱,面露难色。 “谢谢你!”温柔的女声在江畔响起,伴合着江水的哗哗声,好似美妙的乐章。 “嗯,不客气!” “我没有听错吧?你还会说谢谢?”我嘴角微微上扬,冰山女王好似融化开窍了一点,不过说完我就后悔了。 “你给我记着,今日我不杀你,下次见面便是你的死期。”江棹歌又恢复了冰冷的面容,言语间听不到一丝感情的波动。 “变脸真快,你为何要杀我?或者说,为什么江家一定要杀我?我又没得罪你们。”我说道。 “蜀七门的人,果然不要脸!”江棹歌双眼瞪着我,咬牙切齿地说完,转身便向不远的人群中走去,留我一人呆愣在原地。 蜀七门,是过去旧社会对蜀郡七大家族的统称,现代社会很少有人这么讲了。听江棹歌的意思,貌似蜀七门做了什么对不起江家的事情? 正当我准备追上去询问时,一道汽车快速碾过江滩鹅卵石的噪音传来,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在我面前急停,挡住了我前方的道路。 车门打开,跳下四个身穿藏青色道袍的年轻男子,成合围之势将我的退路封住。其中一位稍显成熟的男子对我拱了拱手,作了一揖,说道:“唐家家主,不好意思叨扰您了,我们奉张家家主张子玉之命,请您到凌云府一叙。” “哦?看来是没得商量了?”我扫视了一下他们,都是身体微微前倾,明显处于肌肉紧绷的状态,只要我一有突围的行动,他们便会立刻制止我。 “走吧,带我去你们张家逛逛,正好好长时间没去了,蹭你们顿午饭。”我笑着说道。 “您请!”四名年轻男子见我答应,连忙半弯腰,伸出一只手指向车门,一副客气礼貌的样子。 “砰!” 当我关上门后,他们才面无表情的上车。“不愧是张家人,太警惕细致了!”我心里想道。刚刚本来想假装上车之际趁机逃跑,结果还是被围住了去路。 “轰隆隆!” 黑色越野车在漫布石子的江滩飞驰,扬起一路尘烟,相如县的太阳即将爬至中天。盛夏热气蒸腾,江边一片白雾朦胧,阳光在江面映射得波光粼粼,轰鸣的马达声应和着不远处渡江百牛的低哞,好一幅热闹景象。黑色越野车不断冲开白色江雾,貌似这世界除了山清水秀之外,便只剩轰闹的非黑即白了。 ------------ 第三十八章 凌云府 “你们家家主有说找我有何事?” “还有,你们张家怎么知道我在相如县,还来得如此及时?”我问道。 “唐家主,我们也不太清楚家主找您具体何事,不过今天我们哥几个还真是幸运,被分到相如县这个点巡逻,恰巧找到您!”开车的年轻道士笑着说道,上扬的眉角显露出了发自内心的喜悦与得意。 “巡逻?找我?”我疑惑道。 “是啊,您和我们家主见面后就失踪了,这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不见人影,如果我们张家再不把您找到自证清白的话,其他几大家族恐怕以为我们张家把您怎么了嘞!” “我消失了一个多月?今天几号?”我连忙问道,“算上和张子玉见面到下墓,最多也就一天时间不到,在墓里和洞窟里的时间实际上并不长。” 看着后排道装小哥递来的平板电脑上的日历,我内心陷入了深深的震惊之中。一个月的光阴,真的就这样被偷走了。细细回响,当我从江里出来时感受到的气温,的确比我到果城时热得多。 “难道我真的在洞窟里待了这么久?还不吃不喝?”我皱眉思考着。 不过越想越头疼,这个问题现在看起来是无解的,在我的感触中,我以一种较好的生命状态直接跳跃到了下一个月,但实际上,很可能是我的感知出了问题,洞窟或者墓里什么东西可能有致幻的作用。 索性不去想,还好活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眯上眼,享受着车内空调送出的凉风,一路晃晃悠悠,思绪如江浪中的小舟,摇摇晃晃,乏沉的疲倦感袭来,渐渐入睡。 “唐天,你这一个月是去偷牛去了吗?这么累。” 一声轻柔且充满磁性的男声将我吵醒,睁眼朦胧中,张子玉棱角分明的脸出现在我面前。 “喂喂,两个大男人别靠这么近!”见张子玉半依着车门,单手扶着车窗,不断地打量我,我连忙从椅子上坐起来,迈步下车。 偷牛,是蜀郡亲友间的玩笑话,过去日子生活条件不如现今,寻常人家中最值钱的便是牛了,因为牛既可以耕地作劳力,又可以杀掉用以吃肉饱食。家庭门户之间的攀比,往往是看谁家养的牛多。所以蜀郡的土话偷牛,便是指偷偷摸摸,不干正经事。 “我看你没胖也没瘦,状态挺不错,看来上月一别后,你过得不错嘛。”张子玉嘴角微微上扬,微笑着说道。对于一个常年冷峻的人而言,这种微笑看起来略显客套和奇怪。 “是啊,老样子,找我什么事儿?”我明白张子玉话里话外是想套我话,了解我下墓后的经历,所以便随口应答着,同时环顾四周。 张家的凌云府,已是数年未至了。 张家世居果城,潜心修道,因一座山终年云气缭绕,张家人便将此山选为洞府,整个家族都在山上居住,山的名字叫凌云山,张家的府邸便被称为凌云府了。凌云府以道教风格建造,处在凌云山山巅,如果是游客路过游玩的话,不提前知会,可能以为只是一片道教建筑群罢了。 我现在站在凌云府殿门外的太极广场上。广场以天然的黑白大理石拼接出一个巨大的太极八卦图,人行走在其间,难免不感触大道苍茫,人世微微。广场的四周都是悬崖,缥缈的云气,不断的在太极八卦图上方盘绕升腾,太阳撒下金辉,映照在凌云府道教式的重重屋檐上,如水花一般,显得波光粼粼。凌云山的四方,还伫立着几座小山,山形分别呈现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的四圣模样。其中白虎山最为显眼,果城的初秋,山叶微黄,青绿相间,恰如老虎身上的斑点皮毛,若是冬季再飘一场小雪,白虎山便如同一只真正的白虎,守望着山巅的凌云府。 “走吧!别呆愣着了!咱们进去说话。”张子玉拍了拍我的肩膀,领着我向殿门走去。 凌云府的殿门是中国传统的木质牌坊,顶部重檐结构,中间悬挂着一个用金水涂抹装饰的木匾,上面龙飞凤舞的墨书着“凌云府”三字,据说这三字为明末清初张家先辈初到果城所写。殿门的木柱表面由红绿相间的大漆所绘,因年代的久远,漆皮表面已是遍布裂纹。 “当当当!” 我前脚刚迈进殿门不久,凌云府的深处便响起了清脆的击磬的声音。 “张子玉,听音色,你们这磬材质还不错,这是准备开饭了吗?”我一边打量着身边的道教宫殿,一边说笑道。算算时间,已入中午午时,正是吃饭的时候。 “这磬声是在提醒家族里的长老开会。” “吃?虽然不是吃饭,倒的确请你吃东西,你马上便知道了。”张子玉说道。 不知为何,自从张子玉步入殿门后,原本略轻松放松的神情便消失了,存留的只有冷漠与淡然,一股清冷出尘的味道。 “可能是因为在家里得有家主的样子吧”,我心里想到。 “哦?还真请我吃别的东西?该不会是你们张家最近又炼制了什么丹药?”我追问道。 张子玉没有回答我,而是在一座红墙黛瓦的道教宫殿面前停了下来。夏日正午,阳光毒烈,黛瓦上厚积的灰尘和红墙上道道浅隙,好似都在诉说着这个宫殿古老的故事。 “三义殿?”我抬头看了看牌匾,心里纳闷,张家请我到三义殿是何用意?在蜀郡过去的传统里,三义庙或者三义殿往往都是秘谋合事用,难道张家想与我商量什么事情? “请!”张子玉对我作出了一个引导的姿势后,便率先跨过门槛,走了进去。 “唐天,你来了。” 一声苍老低沉的男声传来,定睛一看,张家的老太爷张丰坐在屋里靠内侧正中间的一把红木交椅上,其背后便是刘关张的彩塑。在张老太爷两侧,各摆了两把红木圈椅,无人倚坐。 ------------ 第三十九章 吃讲茶 我脚下的青砖小道正对着刘关张彩塑,小道两旁摆放着近二十张蜀郡常见的熏黄藤椅和暗木方桌,桌上整齐的放着青花瓷盖碗,盖碗的盖子也整齐的倒置在桌面。 “来,坐我左侧。”张老太爷对我招了招手,眼睛微眯着说道。表情上很难看出他现在的心理状态,是喜悦亦或是平静?难以琢磨。 当我坐在张家老太爷左侧的圈椅上后,张子玉也跟着坐在了右侧圈椅上。 “当当当!” 磬声再次响了起来。不过这次却很清晰,来自三义殿,不像刚进殿门时,听起来那样的遥远缥缈,不知所起。 阵阵脚步声由远及近,向三义殿汇聚。 很快,三义殿里站满了身穿不同深浅颜色道袍的张家男女 ,年龄基本上都属于中老年,一看便知是当今张家的高层人物。 “诸位,请就坐。”张家老太爷说道。 “各位请!”张子玉接话道。 “唐家家主,老夫可否先倚老卖老的问您几句话?”张老太爷扭头盯着我道。 “哎哟,张老爷子,您可真是折煞晚辈了,可千万别与我客气,您这个敬称我可受不起,叫我小子就好。”我听罢连忙拱手客气道。张丰与我爷爷是一辈人,张家在七大家族能稳坐龙头老大,张丰是功不可没的。不过爷爷辈的事情家里很少讲,唯一听说的便是,张丰是个狠人。 “哼,小子别高看自己,我不是对你尊重,而是尊重唐家。”张老太爷对我笑道。不过笑容看起来比较僵硬,让人不知为何,突然升起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是是,您说得对!”我迎合着道。 “好了,客套话不多说,唐天,你觉得,我有资格坐这把交椅吗?”张老太爷慢悠悠地说道。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我,可能是由于张家人都修道的原因,表情上看不出太大变化。 把我请到三义殿,又问我有没有资格坐交椅?这也太奇怪了。交椅,在过去蜀郡的社会生活中,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往往是一个群体中的头领,或者是一个家族中的族长或年纪最大的人,才有资格坐交椅,这也是过去俗语中“人人都想着坐头把交椅”的含义,人人都想出人头地。 “见招拆招吧!”我心里想到。 “您当然有资格。”我回答道。 “那好,既然我够资格,那么今天就由子玉请你吃讲茶,我来当仲分。”张老太爷说道。 吃讲茶,是蜀郡的一种民间习俗,主要通过喝茶的方式解决民间纠纷。在过去,凡是乡间街坊发生房屋、土地、婚姻等一般民事纠纷,不值得上衙门打官司,双方便约定时间一起到茶馆评议解决。这种吃讲茶解决民事纠纷的传统,在过去的川渝江浙一带较为流行。 吃讲茶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入茶馆后,纠纷双方先给全部茶客逐一奉茶,接着双方陈述纠纷的前因后果,表明各自的态度,请茶客评议,最后由“公道人”或称“仲分”来裁定。“仲分”一般由辈分较高、办事公道、有声望的人担任。 一经裁定,大家同意就算了事,由败诉方付清全部茶客的茶费,所以在蜀郡也将“吃讲茶”说成“付茶钱”。一般吃讲茶后不会再发生争议,但也有可能有些不服之辈再生事端,这个时候可能袍哥便会出面解决惹事之人,袍哥是过去川渝地区特有的一种组织,这方面我们后文再讲。 清末民初的时候,蜀郡的许多茶楼都在醒目处悬挂木牌,上面墨书“奉谕严禁讲茶”。所以到现在,蜀郡基本上见不到吃讲茶了,但世代风气积累,现在的蜀郡地区仍然有许多茶馆,人们喜欢扎堆在一块“摆龙门阵”。 摆龙门阵,是蜀郡的土话,相当于聊天的意思。过去一般提到“阵”字,往往与争斗有关,这个“摆龙门阵”也与蜀郡的喝茶文化有关。在旧社会,巴蜀地区除了被七大家族把控以外,地方上还有许多小帮派,有时难免有些纠纷,但凡落单便容易被人干掉。蜀郡谈生意喜欢在茶楼里,为防其他帮派假冒前来合作的人,负责谈生意的人会提前坐在茶楼二楼,上楼梯后靠左第一张桌子上,并在桌上用多盏茶碗摆出不同的形状,如同布阵似的。坐二楼楼梯边是为了防止突然有人从街上冲过来袭击,这种一晃而过的刺杀,往往很难找到主使,坐在楼梯边的话,还可以提前观察对方的神色以及来了多少人。居左而坐在旧社会习俗中是坐尊位。 这种以茶布阵作接头暗号的方式,便是摆龙门阵的源头。江湖是非多,所以摆龙门阵故事也多,人们常常聚众讨论,哪个帮派被人黑了。渐渐的,蜀郡的土话“摆龙门阵”便成了指一群人聚集在一块聊天。 “唐老太爷,三义殿里吃讲茶,您是想影射我不够义气吗?” “再说了,吃讲茶是解纠纷,我自问与张家无任何纠纷。”我脸上略显不悦道。 “唐天,咱们七大家族,做事义字当头,请你到三义殿吃讲茶,只是希望你不要对我们有所隐瞒,张家想知道你下到王平墓后,这一个月里去了何处?”张子玉扭头看着我道。 王平墓里的事情,扑朔迷离,我也需要更多的线索,将部分事情告诉他们也无妨,只是这莫名消失的一月,确实无从解释。 “呼”我轻吐一口气,“罢了,这茶我喝了,张子玉,我们走茶!”我从圈椅上站起,将不远处的茶壶提在手里,向右侧的张家人走去。 “呵呵,想我唐家近百年来,也就我到张家三义殿吃过讲茶吧?”我面露愠色道。从礼节上看,今天算是张家强行让吃讲茶,往大了讲,有私自扣留一家家主之嫌,坏了蜀七门的规矩。 张家人自知理亏,我倒完茶水后,他们将盖碗的盖子盖上,尔后双手掌部捧茶,大拇指压住盖子,对我微微弯腰以示敬意。这种捧茶的姿势,是旧社会专门用来表示三才齐福的敬意与祝福。盖碗本身由三部分组成,盖子、杯子和茶托,在旧社会分别寓意着天、地、人三才,喝茶人用手捧地,手指按天,曲身向人杰致敬。 “请!”待张子玉走完茶后,我们双方作了个作揖,快步回到圈椅处坐下。 “咳咳,开始吧!”张老太爷清了清嗓子,没有看我一眼,直接对着下面的张家高层说道。 “唐天,你可能自己还不清楚,你的这次果城行,可是把我们张家搅得一团乱啊。”张子玉开口叹气道。 ------------ 第四十章 山雨 “我们张家世代守护的白塔和王平墓被盗,你消失的这一个月里,古井潭的水变成了血水,腥臭无比,而且远远闻着还有股蛇腥味。用十八飞星算来,将有大灾啊!” “你跳进石棺后,发生了什么?”张子玉问道。 “王平墓,不简单,石棺只是一个入口,我从石棺进去后,实际上到了一座修在江底的黑塔内部,然后遇到一条巨蟒,最后被漩涡带到了一个洞窟里,在那里找到了王平的尸骨,他阴修圆满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注意观察面前张家高层们的神情变化,当我说到黑塔和巨蟒的时候,一些头发花白的老人似乎受到了触动。 “嗯。。。他没有说谎。那头孽畜建国初期一直盘踞在白塔的顶部,老夫当年还做过法,施五雷咒引雷电劈它。再后来,这孽畜便消失了,没想到去江底的黑塔了。”张老太爷自言自语地叹说着,头微微后仰,似在回忆往事。 “黑塔,原本便是白塔的双生塔,有白塔的时候便有了黑塔,嘿嘿,据说这两座塔还是鲁班大师所造嘞!”张老太爷发出两声干涩的笑声道。 “感情张家请我吃讲茶是想与我交换情报啊。”我心里一想,肚子里的火气下去了许多。于是,便把除了遇见江棹歌以外的事情都讲了讲,当然所发现的波斯银盒、铜印和铜镜都隐瞒了。 “王平墓弄得如此玄妙,竟没有一件宝贝?”张子玉问道。 “老太爷,家主!唐家家主说谎,我怀疑他,不,甚至整个唐家都与江家有勾结!”一位坐在靠近三义殿门口处的老人站起身,气愤地说道。 “什么证据?”张老太爷眼睛微眯,语调依旧低沉,透过圈椅缝隙可以见到,他已经紧握双拳,手背的青筋时隐时现。 “我门下线人说曾见到唐家家主与江家少女一起出现在相如县附近。”老者答道。 “确有此事?”老太爷微侧着头盯着我道。 “哦?你们张家竟还能认出江家人?看来你们没少接触呀。” 老者一问,整个三义殿的气氛变得压抑起来,除了呼吸声外,听不见其他声响,似暴风雨前的宁静。 “哈哈哈!要说江家,整个张家恐怕我最熟习,是吧丰爷?”老者一只手慢慢地扣住自己的下颌,向上撕起一层脸皮,露出脸皮下面灰黑发紫的肤色。原来,老者的脸是周家做的人皮Y面具,而真正的脸则更像魔鬼,干枯皲裂,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牙痕,紫红色牙痕的内部还可见因愈合不均匀而堆起的碎肉,从牙痕的样子来看,应该是人咬的,这得有多大仇怨,才恨不得生吞牙咬? “老江,你的仇,一定报。”张老太爷看了看张子玉,又看了看张江,似乎他们这代人有什么事情是隐瞒着张子玉的。 “原来说话的老者叫张江,看年纪估计曾经是跟着张丰老太爷,不知他与江家有何恩怨,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好好问问江棹歌”。我心里想到。 “这么说,你的确与江家有联系?”张老太爷凝视着我,言语渐渐的变得一字一句。 “嗯,我是在王平墓里遇到的,本来想抓住问个究竟,结果被她跑了。” “砰!”一声巨响,张老太爷突然站立,道袍无风自鼓,身后的交椅被震成了碎块,倒插入身后的关公彩塑中。 随着张老太爷的起立,三义殿里近一半人站了起来,双目怒瞪着我,而另一半人却与张子玉一样,端坐在蜡黄藤椅上,脸色淡漠的看着殿里的一切。 看来,张子玉这个家主位子坐得还不够稳当。 “咔嚓!”我就近抓过一盏茶盏,单手捏爆,破碎的瓷片将手划破,流出鲜红的血液,股股疼痛不断刺激着大脑,提醒着我,今天这个三义殿如若处置不当,走不出去事小,引发张唐两家血拼事大。 “一盏十人,再上前,拿命换!”我举着一手碎瓷片,对着准备冲上来的部分张家人吼道。 鲜血滴落在青石砖上,发出沙沙轻响。 “唐家暗器,的确天下无双,不过小子,我张家稳坐蜀七门头把交椅过百年,可不是说说而已。”张老太爷转身正对着我,两袖生风,身上隐隐有金色的电弧涌动,噼里啪啦作响。 千钧一发之际,一声断喝响彻整个三义殿。 “都干什么?现在我是家主,怎么?没有吩咐就准备动手?”张子玉站起身,怒视着张家众人。 “都给我坐下!”张子玉喝道。 “爷爷,江老一人之言不可定性,就算见到唐天与江家人有来往,也不能证明整个唐家都与江家有勾连,事关重大,我会情况报给唐家的长老会,相信唐家的长老会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张子玉一手轻轻拍着张老太爷的背,一边将他扶着坐在自己之前坐过的圈椅上。 蜀七门每一个家族的家主都是在二十来岁便担任了,年轻是好事,但有时候做事难免存有年轻人好急不静的特点,所以各家族都有一个监察家主的机构,由家族内部德高望重的老人组成。每个家族的监察机构的名字不同,唐家叫长老会,张家叫想尔堂,名称的来历都与家族背景有关。 唐家在旧社会,专工鉴定与暗器机关,所以一般伙头子出来的重宝或不认识的东西,都会委托唐家鉴定,同时唐家也负责让这些烫手的文物流通变现,这种人物在蜀郡黑话中被称为师爷,旧社会有句话,唐家师爷手眼通天。师爷是一种职业身份,技术高超的才能被称为长老,唐家长老会得源于此。而张家追墓仙道,世代修习道教,监察往往与戒律相关,道教中的戒律主要有想尔九戒等,张家想尔堂便源自此说。 “张子玉,我现在就可以代表唐家表态,唐家与江家没有任何瓜葛。我遇到江家人也是偶然,不过江家人再次出现,咱们蜀七门的确需要重视。”我见张子玉想平息事端,连忙顺着他的话讲道。 “好,江家这事我信你,不过你说墓里没东西,我还真不信,你唐天伙头子,可是恨不得包干包尽呀!”张子玉看着我道。 “今天这事儿,咱们各退一步,我搜你身,如果没有,待会吃过午饭,我送你回蓉城。如果有东西,只要墓里出的,都交张家,白塔和王平墓,我们张家守了好几代人,留在张家,不坏规矩,不然就算你唐家私自到我张家地界伙头子。” “大家觉得这样如何?”张子玉不待我回答,对着张家众人问道。 “既然家主发话了,我们听着便是,没有异议!” “爷爷,你看这样妥当吗?”张子玉转身对着张老太爷微微弯腰道。 “就依你,唐家小子可能不知道江家与我蜀七门可是见面就要杀红眼的,所以他的话倒也可信,唐家不大可能与江家有勾结的,但这事唐家长老会必须得知道。”张老太爷半依在圈椅上,悠悠地道。 “我靠!你们合着下套坑我?”我环视周围,只见张家老太爷悠闲地拿过新茶,张子玉嘴角微扬,张江重新戴好了面具,正在用手轻轻拨弄着银发。 “我真的是服了,你们配合太默契了,张家不去演戏真的是可惜了!”我无语道。原来,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是计划好的,当我说这次伙头子没有找到任何宝物之后,张江便起来揭发我与江家走得近,张老太爷故意推波助澜,逼得我以为情势紧张。张家一半人围过来,一半人安坐不动,也是为了暗示我还有可调节的余地,不然我很可能已经用碎瓷片当暗器杀人了。一步一步环环紧扣,最后的目的就是想搜我身,将宝物留在张家。 “别搜了!”我摇着头,哭笑不得。 “刚刚我说没有,是因为这东西你们张家肯定看不上,王平墓里捡的,蜀郡汉墓里到处都是。”我一边说着,一边从衣兜里掏出青铜镜,递向张子玉。这面汉代博局纹青铜镜的确很普通,现在的许多博物馆都能见到,我不想交出来是因为它在王平将军手里捧着,担心万一我看走眼了,它隐藏着什么我不知道的秘密。 张子玉拿在手里看了看,然后又瞧瞧我,“就这个?真没了?” “不信你就搜吧!”我说着便平举双手。 张丰老太爷接过铜镜,拿在手里翻来翻去地看。 “唐小友,你给老夫讲讲,它是这哪找到的?”张老太爷将铜镜递给了张家众人传看,喝了一口茶,轻叹一口气,问道。 因为常年鉴定的原因,我留意事物比较仔细。很明显的,张老太爷端茶的手在微微颤抖着,说明此刻他的内心一定是风起云涌,表面的和气,只不过是压抑着不太好表露。 “王平将军阴修白骨手中抱着的,便是这面铜镜。”我一字一句地说道,只见面前的一些与张江年纪差不多的老人听到此话,先是微微愣神,然后惊讶的表情在脸上一纵即逝,更多的,流露出来的是一种痛苦的神情,眼神中带着丝丝恐惧。 张老太爷听罢,久久不语,身体似乎一瞬间苍老了许多,瘫软地靠在圈椅的椅背上,抬头呆望着三义殿落满灰尘的木质天花板,嘴里发出沉重的呼吸声。 “老天啊!我蜀七门到底是犯了什么错?那个秘密我们不想知道了,一切的罪过就让我们老一辈承担吧!你为什么还找上我们的后辈啊?”张老太爷旁若无人的对着天花板大声自言自语道。 “爷爷,什么秘密?发生了什么事?这不就一面普通的汉代铜镜吗?”张子玉急切地问道,我亦投去焦急的目光。这面镜子我与张子玉想的一样,没当回事,可是从张老太爷的表现来看,它好像很不一般,似乎牵涉到老一辈人的秘密,很可能就是我爷爷当年与其他六大家族高层会谈,回来后一直被监视和不能言谈的事情。 “江家。。。这面青铜镜。。。真是轮回啊,看来江湖又要掀起一片腥风血雨了。” “这事,你们小一辈别管,也千万别去好奇,看来我们几个家族还活着的老东西,又该碰头会会了。”张老太爷严肃中带着些落寂,说罢,起身径直向三义殿外走去。 年纪较大的张家老人也起身,跟着张丰老太爷离开。 脚步声,稀稀落落,人群渐行渐远。 独留我与张子玉,站在三义庙里,静静不语。 “滴答滴答。” 果城的雨,又下了起来,轻打在屋檐上,凌云府淹没在山雨迷蒙中。 ------------ 第四十一章 镜秘 “子玉,看来王平将军死时手里拿的青铜镜,没咱们想的这么简单。”我望着殿外纷飞的山雨,捧起一盏新茶,说道。 “唐天,你说,老一辈人到底在隐瞒什么?你就不好奇吗?”张子玉问道。 虽是盛夏,山雨淅沥,三义殿内光线昏暗,透着股股凉意。 “不好奇的话,就不会有果城这一遭了。”我看了看已经止血结痂的手,叹气道。 “唐天,近段时间你自己小心一点,江家可能已经盯上你了。我这边也会多留意家里老一辈的动向,有什么情况与你联系。互通有无,如果你找到什么新的线索,给我讲。”张子玉说道。 “越是不让知道,就越想啊!”我无奈地笑了笑,“走吧,送我去火车站,我回蓉城了。” “吃个饭再走吧,让你受伤,怎么也得赔个不是。”张子玉说道。 “辛苦伙头子,倒头来还是将青铜镜给你们张家,白忙活一场,不吃了,走了!”我一边说着,一边迈步向殿外走去。 “唐天,看你伙头子时容易被鬼迷,这是我精炼的清心丹,你拿一瓶,以后再伙头子时,先来上一颗。”张子玉跟上我的步伐,从道袍内掏出一个青花瓷葫芦状丹药瓶,往我手里递来。 “嗯,不错,谢了。”我打开丹药瓶闻了闻,一股莲花加上薄荷的味道。 “留步吧,子玉,有机会再见!”我走到凌云府的殿门处,对着张子玉拱了拱手,在两位年轻道士的陪同下,坐上了一辆黑色越野。 汽车轰鸣,雨势渐大,张子玉对着我挥手告别。一袭道袍,山雨如烟。 青年执掌家族,除了责任重如山外,更多的,只有我们自己才明白,是孤独。 归程一路无事,从蓉城车站出来后,我直接打车回到了位于闹市区的唐家五大航之一的武侯航。 唐家相较于其他几个家族,建国后更积极融入社会生活,现代化转型也更多一点。虽然唐家五大航控制着蜀郡大部分的文物地下交易,但在明面上从来不挂唐家牌子,都是以各类拍卖公司和古玩店的身份出现,且平日里唐家人生活从简,再加上不断从外面招聘人员到公司和古玩店上班,五大航的管理上更加趋于企业化,只有唐家内部的人知道哪些店是五大航,就连店内一些工作大半生的老员工,都不知道他们实际上在唐家的明桩过活。 明桩,便是普通人经过询问能够找得到的地方,交易也较为方便快捷,五大航都属于明桩。而唐家的暗桩,只有一个,位于离唐府五百米左右的位置,主要用于与其他几大家族交换信息和货物。唐府,唐家人居住的地方,从爷爷辈开始,因为家族部分产业的企业化,所以与张家居于固定的凌云山不同,唐家在蓉城不同的地段都买有房宅,基本上每换一任家主,唐府的位置便会改变一次,现今的唐府位于蓉城南面的一片小别墅区内,暗桩则是在距唐府不远的古镇里,表面上为一家饮品店。 我急着到武侯航,是因为武侯航里放着唐家大量的青铜小件,光是与王平将军手里相似的青铜镜便有上千件,想对照这脑海里的记忆,好好思考一下,为何张家老太爷见到铜镜,如此的惊讶惶恐。 我到武侯航已是傍晚,暑气已随着日落渐减,但空气中仍然热风阵阵。因靠近武侯祠,正是下班时分,街道上车水马龙,下班归家的白领、跑跳嬉笑的学生、依偎拍照的情侣,人群的光影显映在大隐骨董店透彻的玻璃橱窗上,如同一卷描绘人间烟火的古画展开。 我站在大隐骨董店的木质牌匾下,微眯着眼,深呼吸着。我爱这种大隐于人烟熙熙的感觉,这也是武侯航明桩名字的来源。骨董,是旧社会时对古玩、古董的说法,认为是死人身上捞起来的东西,阴气渗骨。 “唐总,您来了!” 我推开大隐骨董店的玻璃门,一声甜美的女声传入耳,前台的接洽员小步跑到我身边。 “帮我把店里所有的汉代博局镜都找出来。”我一边说着,一边向后屋的商讨室走去。 “唐总,这是店里外面摆着的西汉博局镜二十五枚,东汉博局镜二十五枚,账上目前有总共还剩一千三百多枚,都在仓库里,您现在如果需要的话,我马上让人从仓库给您送来。”接洽员微微弯身地说道。 “先不用了,我先看看这五十枚,你不用管我,去前面忙你的事情吧。”我打发走接洽员,慢慢地喝着凉茶,回忆着王平墓里那面铜镜的细节,同时比对着手里同时代的铜镜。 “滴答滴答!” 墙上悬挂着的德国老钟发出发条转动的声响,时间已过去了半小时,我依旧毫无头绪,这些青铜镜与王平墓里的青铜镜没太大区别,甚至我手里的有几件与王平墓里的几乎一模一样。 “真是奇怪了,按道理这种博局镜太普通了,汉代贵族都用得起,伙头子经常也能见到,不至于把张家老太爷吓得那样吧?”我心里琢磨着。 “等等,平常普通,说不定就是它的特点,都是博局镜,那我先从博局纹开始下手,琢磨着试试。”一丝灵感突然从心里涌现,可能平日做鉴定太多,将这类博局镜看得太平常。王平墓里的青铜镜虽普通,但至少也是有信息点的,上面的博局纹便是一个要点,说不定,寻常之中隐藏着不平凡。 我拿过一张薄纸,开始临摹起博局镜上面的纹饰。 “啪嗒!” 手里的铅笔掉在了地上,我直挺挺的站了起来,胸口起伏不断,任由被杯中茶水被晃出,浸染着桌面。 “啊!”我大吼一声,拳头用力地砸在了桌面。此刻内心,五味杂陈,有亲情温暖的回忆,也有对未来的紧张,更多的,是对好像卷入了一场未知无解的事件的彷徨与慌张。 茶水漫过桌面的临摹纸,纸上铅笔勾勒出的“TLV”纹饰,渐渐被浸透,变得模糊起来。 “原来博局镜上面的纹饰,画下来,就与TLV三个字母特别的相似!” “爷爷当年,我过生日,用指甲偷偷在糖果纸上的划痕,也是有TL字母,是TL树。” “TLV,博局镜。。。TL树,蜀七门家里的青铜树。。。千灯树。。。”我双手抱着头,慢慢瘫坐在椅子上,好似寻到了什么线索,却又不知道到底代表什么意义。 老一辈人的秘密,就像迷雾一般,突然围绕着我。江家人通过我找到了王平墓,而张老太爷也见到了青铜镜,或许,我,唐家,甚至整个蜀七门,都将面对未知的变局,爷爷当年经历了什么?蜀七门到底又经历了什么? “唐总,您没事儿吧?”前台接洽员听见商讨室里的动静,连忙跑来询问我道。 “我没事儿。”我缓了口气,说道。 “唐总,虽然我不知您为何关注这些汉代博局镜,但刚刚西北传来个新消息,可能您也会感兴趣。” “什么消息?” “西北长安那边,也就是刚刚,有人放话要大批量收购汉代博局镜,同时我们的市场专员在长安也发现有大量伪造的汉代博局镜流通到市面上。” “什么!”我惊讶道。 “有打听到是何人在收购和贩卖假货吗?”直觉告诉我,这个时间点太巧合了,中午张家才拿到青铜镜,下午西北长安便有风声放出,这之间很可能有不为人知的联系。 “赶紧帮我订一张明天一早去长安的动车票,顺便派人去趟唐府,知会一声,告诉他们我在大隐骨董店,再收拾一些适合出差的衣物带过来,今晚我就不回去了。”我说道。 ------------ 第四十二章 劫持 盛夏,蓉城的天亮得早,六点左右,天际便亮起了鱼肚白。 街道上隐约可听见贩卖早饭的声音,豆浆油条包子,热气腾腾,散发着缕缕白烟,随着路人匆忙的走动,搅入夏季清晨的薄雾里。 “唐总,行李都收拾好了,您看出发吗?”接洽员对我微笑道,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端正地停在大隐骨董店门口。 “走了,回见。”我坐上车,摇下车窗,挥了挥手道。 太阳初升,金红的光芒透过道路两旁的翠叶,在漆黑的沥青路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汽车飞驰着,将城市的喧嚣甩在身后。 到火车站一路顺畅,我早早地坐在了座位上,很快,动车启动了。 给自己要了杯热茶,窗外景色飞驰,我陷入了过往的回忆,秦川大地上,还有一位故人在。不知现今是否安好,也不知青铜镜的事是否有所牵连?但愿,不相见。 从蓉城到长安,大约四个小时左右,可能因为思绪太多,又或许起得太早,我半眯着眼,渐渐沉睡。 “先生,您请醒醒,长安站快到了。”动车乘务员将我摇醒。 “还真方便,挺快!睡一觉便到。”我看了看手表,提拉着小行李箱,走在长安站的月台上。 “帮我联系一下买汉代博局镜的人,我现在刚到,先去酒店办理入住,今天可以的话,约在下午面谈,就说我是大隐骨董店的销售专员。”我给骨董店的接洽员电话说道。 到长安已是正午,阳光刺眼,热浪滚滚,空气闷得让人喘不过气,稍微走动一下,便让人汗如雨下。 “这也太热了,得赶紧打车去酒店歇会儿。”我心里想着,快步向路边走去,手不断地晃悠着,打算拦一辆出租车。 “唐天!”一声低沉沙哑的男声传入我耳里。 刚一回头,一个麻布袋子便套在我头上,正准备挣扎,突然有人拉住我的手肘和脚踝,身体顿时一空,整个人被抛了出去,狠狠的撞在横排座椅上,反弹着滚落到椅子前面的凹槽中,头被人死死地按在地上,双手被反扳着,皮肤传来麻绳的触感,很快,两手便被捆住,无法动弹。 “哗啦!”一声车门被拉上的声音。 紧接着,汽车快速启动,因为被按在凹槽里头朝下,强烈的后座感让人直想吐。 “我靠你们想干嘛?大白天的绑架啊?”我怒吼道,眼前漆黑一片,麻布将头裹得紧紧的,呼吸都得用力,才有空气透进来。 四周陷入了安静,除了司机转动方向盘时,手掌与皮革偶尔产生的摩擦声外,竟然没有一丝其他声响。 我大脑飞速的运转着,说实在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并不慌乱,可能是伙头子大场面见多了,这种活人世界发生的事情,并不可怕,一般绑架都有所图,怎么都会有交流,但凡有交流便有机会。如果是谋财害命的话,我刚刚可能已经完了。 “他们肯定是知道我,不然不会喊出我的名字。可是知道我到长安的只有大隐骨董店和唐家的人,难道有内奸?”我心里想到。 “把头套拿掉。”右侧响起嘶哑的男声。 “呼!”我长吐一口气,连忙扫视周围,只见身旁坐着一个满头白发的壮年男子,大概五十岁左右,脸色黝黑,一道刀疤从右眼一直拉到脖子处,正阴恻恻地对我笑。 这是一个中型面包车,正行驶在柏油马路上,窗外不断地晃过农屋,可以推断是在向远离城市的方向疾驰。 车里前排算上司机,有两人,都是年轻男子,穿着白色背心,手臂上布满青色纹身,看上去有点像清代瓷器上常见的狮子纹。我的后排也坐着两年轻男子,皮肤黝黑,手里玩弄着一条银白色的链子,因为视线遮挡的原因,看不清链子下系挂的是什么。一共五个男子,令人奇怪的是,他们都头发银白,看上去不像是故意染色,而是天生。 “唐天,我们终于见面了。”中年男子看着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露出残忍的笑容。 “你知道我,那就知道绑架我的后果,我活着,一切可商量,我死了,你们以及你们所有认识的人,都得死。”我正视着中年男子,咬着牙说道。看今天这架势,我便知道不太容易善了,与恶人处,必当更恶之。 “哈哈哈哈!唐家?唐家算什么!我白家几百年来,怕过你们?”中年男子听后,掏出匕首,在我眼前晃着,同时发出沙哑的笑声,同车的其他男子也跟着猖狂的大笑。车里的冷气开得很低,尖刃反射着阳光,虽然耀眼,但却是寒气逼人。 “白家?哪个白家?”我内心突然一个激灵,今天可能真的遭道了,这些人的外貌,全与自贡白家相符。 蜀郡的自贡地区,自古便盛产食盐。盐是生活的重要必需品,过去除了官方经营外,还有许多人盗贩私盐,因为利润巨大,自贡地区帮派林立。明末清初时,张献忠屠川,导致蜀郡人口骤减,大量来自两湖两广地区的移民迁入蜀地。自贡地区因盐业发达,是块肥油,一些不务正业的游民便相继过去讨生活,据金石玉微录的记载,白家便是在那个时候出头的。 据说,白家人在迁入蜀郡前并不姓白,而是在岭南为人打井为生,后来到了自贡,取盐需要打井,俗称盐井,白家人打井手艺高超,产盐量大,质量好,渐渐名声在外,又因之前在岭南讨生活,做事狠绝,凶猛好斗,慢慢发展成地方龙头。 白家人有三个特点,一是天生的白发,二是基本上活不过五十岁,所以白家人做事心狠手辣,敢拼命,活在当下。三是皮肤黝黑,身上常挂着一条长银链子,链子的底端连着一个长锥形的尖刀,三面都是放血槽,人要是被扎一下,不到半分钟,便会失血而亡,这是白家人独有的武器,江湖上称为夺命坠。 夺命坠的原型实际上是白家人在修筑盐井时,用来检验井壁是否竖直的铅坠,类似的坠子在现在的建筑工地上也能见到,工人们码砖找垂直的时候,便会用到。 有人说白家人姓白是因为贩卖食盐,都是白色,以业为名,取姓为白。也有人说,白家人姓白是源自都是白发。具体缘由,可能只有白家人自己才清楚。不过我对白家人面黑发白,有着自己的理解,白家贩盐食盐,饮食偏咸,中医讲咸伤肾,吃含盐量高的食物对肾不好,而肾不好就会导致四肢乏力或者僵硬,而且面容发黑。打井取盐,粉尘重,对肺不好,肺往往与人的皮肤和头发有关,白家人肺肾皆差,所以皮肤皲裂,满头白发,肾也是精元所在,肾不好,难活长久。 打盐井,与打盗洞类似,都是向地下挖洞,有时候也能挖到古墓,贩卖文物的利润比起白盐,高太多。有钱能使鬼推磨,更别提对人的吸引力。于是白家一边以找盐为幌子,一边打盐井盗墓,这便触动到了蜀七门的利益。 蜀七门虽居蜀郡,但更多的是位于中部地区,而自贡地偏蜀郡东南,与黔州相近,处在蜀七门势力的薄弱地带。民国时期,蜀七门的人与白家人血战了两天,双方都死伤惨重,后来签订了协议,蜀七门不插手自贡地区,但白家人也不能到自贡以外的地方伙头子。自此以后,蜀七门便很少与白家打交道了,但凡遇见便会下死手。 “能有哪个白家?自贡白家。”男子拿刀背在我脖子处比划着,低沉地说道。 ------------ 第四十三章 袍哥 “能有哪个白家?自贡白家。”男子拿刀背在我脖子处比划着,低沉地说道。 “说吧,绑我想干嘛?”我故作镇定道,同时双手微微的抖动着,这种麻绳一开始绑得很紧,用强力很难弄开,反而越拉越紧,但如果微微用力,双手不断向不同方向抖动的话,麻绳会慢慢变得松弛。 “听说,你在蜀郡江下找到一枚盐使司印?印长什么样子?现在在哪?”白家领头的男子说道。 “你们是怎么知道这事的?”我惊讶地问道。 “砰!”男子对着我腹部狠狠的给了一拳,痛得我直吸冷气,“你叫什么名字?”我咬牙问道。 “老子白七,待会儿做鬼记住你大爷的名字!”男子咧着嘴,露出一口黄牙,说道。 “啊!”白七拿着刀对着我肩膀一划,顿时一股钻心的疼痛传来,肩膀处除了痛以外,一片温暖的湿润,白七切断了我肩部的肌腱,这是鲜血涌出的感觉。 “你只有回答的权利,再问你一遍,印长什么样子?”白七一边说着,一边把刀尖抵在我的小腹上。 “盐使司印就是那种常见的金代方印,印文是用九叠篆写的。”我紧张地回答道。 “印在你们唐家吗?”因为面包车行驶的颠簸,白七手里的刀尖已经刺破了我腹部的外衣,皮肤也被划破,开始渗血。 “不在我们唐家!”我对着白七大声吼道,将恐惧化成怒火。 “最后机会,印在哪?”刀尖又向腹部进了一点,痛得我直裂嘴,裤子已经被鲜血浸湿。 “快了快了!就差一点!”我双手微微抖动着,绑在手上的麻绳死结还差一点松动了。 “难道我今天真的要死在白家人手里吗?”我心里想到。 白七瞪着我,残忍地笑着,手里的尖刀开始旋转起来,后排白家年轻男子兴奋地吹起口哨。 “啊!”我痛苦地叫到。 “砰!”突然一声巨响,一辆银白色越野车从侧面直撞而来,整个面包车都向右倾斜,手拿刀的白七直接被甩在车门上,发出一声闷哼。因为事发突然,尖刀掉在了地上。 也就在这一瞬间,我终于解开了绑在手上的麻绳。面包车急刹,发出刺耳的声响,巨大的惯性让白家人用手支撑着身体,暂时没有多余精力控制我。 “妈的!今天都得死!”我一声大吼,手肘用力砸碎左侧的车窗,飞身跳了出去,与此同时,手里抓了一把玻璃碎片,也顾不得手里传来的刺痛,用唐家的暗器手法“雪月飞花”,将玻璃碎片朝身后弹了出去。 “哗啦!”一声脆响,玻璃尖与车里追出来的夺命坠相碰,玻璃瞬间化为粉末,留下一串与金属相撞产生的火花。 还好现在是在远离城市的道路上,两边皆是农田,跳出车窗后,我摔在了田地里,翻滚了几圈才停下来。 银白色越野车与面包车停在了路中间。 “唐天,你没事吧?”一声熟悉且略显粗犷的男声由远及近传来。 “陈鹏,你怎么在这?” “黑旗五爷,红旗五爷,都来了?”我撕破上衣,给肩膀和腹部打着绷带,站在路边的田坎上。 只见银白色越野车跳下一个身穿沙滩花衬衣的年轻男子,身边跟着两个全身黑色西装的小伙,快步向我跑来。跑在最前面的是陈鹏,当今陈家家主,一头微卷的棕黄色头发,蓄着络腮胡,五官立体,面容英俊,但与张子玉的那种秀雅不一样,陈鹏的脸看起来更加的刚毅,充满着一种独特的沧桑感,配上他身穿的粉红配绿花的宽版沙滩衬衣,最上面几颗扣子随意的耷拉着,露出咖啡色强壮的胸肌,给人一种经历沧桑却又玩世不恭的感觉。 跟在陈鹏身后的是陈家出了名的双胞胎两兄弟,在陈家排行老五,哥哥是红旗老五,弟弟是黑旗老五。两兄弟长得很相似,唯一的区别在于哥哥黑发上染着一撮红色,弟弟黑发上染着一撮灰色。哥哥看起来一副玉面书生的感觉,弟弟虽然也不丑,但满脸刀疤。 陈家,旧社会时蜀郡的袍哥龙头,也是蜀七门中伙头子的主力。袍哥,又被称为哥老会,是过去巴蜀地区的一种独特的秘密社会组织,人群覆盖面积广,蜀郡有句老话,“无会党,有袍哥”,意思就是很多人没有选择加入党派,但都有袍哥身份。民国时期曾有学者前往蜀郡调查,发现蜀郡成年男子中至少七成以上都有袍哥身份。 袍哥的出现是源于反清复明运动,所以在清代袍哥还有个说法叫汉留,即是汉族血统之存留。袍哥做事,义字当头,有着许多江湖规矩,社会上方方面面都有袍哥的身影,在旧社会,小至普通村民,中到小学校长、乡长,大到军方高层,都是袍哥的一员,所以袍哥在蜀郡的影响非常深远,许多杰出的人物,都有袍哥身份,如画家张大千。因为做事热血义气,所以在抗战年代,袍哥的伤亡也大,川军的许多将领军士,皆为袍哥,虽然武器落后,但是敢拼命,讲忠义。 袍哥在职业上有清水袍哥和浑水袍哥之分,清水袍哥一般是社会上从事正经行业,有头有面的人物,而浑水袍哥便是一些游民浪子集合,专干杀人越货的事。在人员组成上,袍哥组织从明末一直到民国,都积极吸纳惊(算命)、培(中医)、飘(乞丐)、猜(设赌局的)、风(骗子)、火(炼金)、爵(卖假官)、耀(看相)、僧(和尚)、道(道士)、隶(衙役)、卒(士兵)、戏(优伶)、解(卖艺)、幻(巫术)、听(音乐)等各路人马加入,社会的全部动向,袍哥都一清二楚。 袍哥组织内部分为各种山堂,每堂八牌,也就是在堂屋内摆上八个座次牌,老百姓看来,牌就是爷的意思。以一二三五为上四牌,上四爷的意思,以六八九十为下四牌,下四爷的意思。袍哥避讳四与七,认为四谐音为事或死,七谐音为截。 大牌为袍哥组织的头目,称为龙头大爷或舵把子。二爷一般是出谋划策的军事,称为圣贤二爷。三爷是管家,管理袍哥组织各堂口的产业、金钱等,叫当家三爷。五爷的话,则分为红旗五爷和黑旗五爷,红旗五爷主要是跑腿传话,安排人办事,黑旗五爷则专门负责打杀的黑活。老六、老八、老九和老幺(十)则听从上四爷的号令,在五爷的安排下做事,能在袍哥各山堂内排前十的人,手下都有大量的小弟和眼线,说手眼通天也不为过。 陈家,便是蜀郡袍哥的核心,几百年地位未曾动摇。当今陈家家主陈鹏,便是龙头大爷,江湖上都称他为陈大爷或陈舵把。当然,这个陈大爷的地位和分量,绝不是公园里散步的普通大爷可比,放出一句话,便能搅动巴蜀一片风云,一片天。 “受了点伤,不过没事,还死不了。”见陈鹏走近,我盯着面包车,咬牙说道。 “妈的!这群狗杂碎竟敢伤我兄弟,看我今天不剁了他们!”陈鹏一边说着,一边接过黑旗老五递来的钢棍,狠狠地说道。 “咔嚓!” 几声碎玻璃在地面被碾碎的声音响起,面包车上跳出四个白发男子,手里拿着长银链,底部的尖刀在阳光下,明晃晃的,耀人眼。 ------------ 第四十四章 血拼 “哪个狗杂种,敢撞我们车,坏我白家好事?”白七头上冒着青筋,扫视着我们,咬牙切齿地喊道。 “白家?自贡白家?你老子我,陈大爷从来不放在眼里!呵呵,挺久没揍你们这些白毛狗了,老子今天要杀个痛快!”陈鹏盯着白七,紧握住钢棍,带领着红旗五爷和黑旗五爷,慢慢向白七四人围去。 我在马路边抓了一把碎石片,也跟着向前走去。以前总觉得天下太平,不太需要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刚刚白家给我好好上了一课,让我意识到,当从被江家盯上开始,或者从我开始向老一辈的秘密靠近的时候,未来可能会遇到太多意想不到的事情,随时都有可能丧命。 “等有时间,我得在身上随时带着点刀片了。”我心里想到。 夏天正午,阳光浓烈,面包车前排的挡风玻璃上,晃动着一团团鲜红的血迹,如同朵朵盛夏怒放的红花。前排司机脖子处斜插着一块玻璃碎片,将动脉割断,鲜血不断地喷射在玻璃上,炎热的气温,闷郁的空气,到处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呼呼呼!”白家四人分散开来,用手将夺命坠举过头顶,像直升机螺旋桨般挥舞旋转着,银链底端的尖锐刀尖,划破空气,发出呜呜的声响,似鬼魂在幽咽。 “正好四对四,速战速决!”陈鹏回头对我说道,率先冲了上去。 “砰砰!”夺命坠撞在钢棍上,掠起一串火花。 陈鹏一棍扇开夺命坠的尖刃,另一只手迅速握住银链。 “啊!”一声痛呼,陈鹏像触电一般,将手缩了回来,殷红的鲜血从手掌部位涌出,顺着手指向下滴。 夺命坠的银链两侧被磨制成刀刃,如果不用手去握,根本看不出来。 “嘿嘿嘿!”白七奸笑着,用力将手里的银链一拽,原本被扇飞的尖刃顿时拐弯,对着陈鹏后背疾刺而去。 “陈鹏小心!”我大喊道,同时手里的石块全部飞出,在空中划出一道道浅浅的气浪。唐家的暗器手法,当敌人听见声响的时候,暗器已经到眼前了,所以过去江湖上曾言,唐家暗器,声到人灯灭。旧社会时人们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盏人元灯,人元灯熄灭,人便彻底死了。 “啊!”一声惨叫,红旗老五面前的白家男子的左眼突然爆开,血水混合着眼白,直往下流,一颗小石子从他的眼睛射入大脑,镶嵌在血肉模糊间。 红旗老五趁着对方因为疼痛分神,快速冲到面前,举起手里的钢棍,疯狂下砸,白家男子由惨叫变成了呜咽,很快没了声音,身子瘫倒在柏油路上,下肢不断抽搐着,脑浆混着血水,漫洒在地上。 “哐!”一块飞石打在了陈鹏背后的尖刃上,将夺命坠向上顶起,顺着银链的回拉,刀刃划过陈鹏的侧脸,划出一道可见白骨的口子,顿时,鲜血染红了陈鹏半边脸。 白七被红旗老五那边的动静分神,因为疼痛带来的清醒与愤怒,陈鹏一声大吼,借着这个机会,飞步冲到白七面前,钢棍直直的捅向他的下颌。 “啊啊啊!”一声痛苦的惨叫,响彻乡野。 白七来不及反应,被钢棍从下颌进,捅入了脑中,整个身子被抬起,然后向地面仰倒,后脑重重着地,眼角鼻孔不断涌出鲜血,眼见着便没气了。 黑旗老五拦住了向我冲来的两个男子,两块小石子分别砸断了他们的挥舞夺命坠的右手手肘,只见他们晃荡着右手,左手扬起夺命坠,向黑旗老五挥去。 “呀!”黑旗老五头上青筋直冒,咬着牙,手持两根钢棍,躲过了夺命坠的尖刃,用钢管快速翻卷着银链,发出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钢棍上缠绕的银链越来越多,黑旗老五拉扯着银链,闪到两人身后,用钢棍死死地捏住他们的脖子,拖着向后滑行,两个白家男子拼命挣扎着,然而越是摆动,钢棍上缠绕的银链在他们脖子上割开的口子越大。 噗呲一声,两道血柱从两个白家男子脖子喷洒而出,动脉被割断,空气中顿时浮现两团血雾。黑旗五爷头发上一撮灰白的头发,也被染红,滴答着血水,顺着脸庞滑落。 与人生死相斗,往往结束得很快,不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打架来来回回,真正的搏杀,一出手便是死手。 “陈鹏你没事儿吧?”见陈鹏的花衬衣的一半已经被血染红,脸上的血口不停有鲜血渗出,我焦急地问道。 “这点伤不碍事,包扎一下就好,你没事吧?”陈鹏盯着我不时有鲜血冒出的腹部,问道。 “不算太严重,也是皮外伤,真没想到今天竟然被白家给绑了,刚刚应该留个活口,问问他们是怎么知道我到长安的。”我说道。 “没用的,白家人,性子都死倔,不会说的。”陈鹏摇了摇头。 “老五,你俩先回蜀郡,顺便把这些人的脸割下来,带到周家去做面具。”陈鹏一边说着,一边狠狠地踢了一脚躺在地上的白七。 “大爷,您不跟我们一起回去吗?”红旗老五用手抹了抹脸上的血水,问道。 “本来还打算去请唐家家主的,没想到今天正好遇见,咱们那事说不定有着落了!你俩回去后多叫点弟兄,赶紧来接应我们,我可能明天就和唐天再下去一趟。”陈鹏接过黑旗老五从车里取来的纱布和绷带,一边自我包扎,一边说道。 “好的,大爷,唐家家主!我们就先走了,回见。”红旗老五说完,领着黑旗老五对我们拱了拱手,转身拉开侧面被撞变形的面包车车门,将司机和马路上躺着的四具尸体装上车,轰了轰油门,摇下车窗,摆了摆手,疾驰而去,留下我与陈鹏站在银白色越野车面前。 “走吧,上车,我知道你有很多话要问我,咱两兄弟去医院躺着歇息吧!”陈鹏摸了摸脸,因为说话拉扯着伤口,龇牙咧嘴地说道。 陈鹏还是老样子没变,在小弟面前永远都是威风霸气的龙头大爷,但只要没有陈家人,我们单独相处的话,便会放松许多,脸上充满着嬉笑劲儿,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 第四十五章 疑惑 “你们这是作甚?伤成这样?”护士给我和陈鹏换着干净的纱布与绷带,言语充满长安味道。 “玩极限单车,给甩了。”我回答道。 打发走护士后,我与陈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享受着凉爽的空调与难得的宁静。 “白家那边。。。。。。”我话没说完,陈鹏已明白我的意思。 “放心,老五他们会处理干净的,车烧掉,人烧后骨灰丢古墓里。”陈鹏说道。一些古墓位于深山老林里,除非伙头子的人能找见,一般人可能一辈子也遇不上一座,所以将骨灰抛在古墓里,现代人与古代人相混合,就算古墓被偶然发现,人们也很难留意这些细微差别。 “白家,哼,过段时间回蜀郡,咱们叫上其他几家家主,把这事说说,自贡这片地方,他们是该交出来了。”陈鹏冷笑道。 “不急,我感觉这事里面不简单,肯定有些事情是我们不知道的,我怀疑唐家有别人的眼线,甚至咱们整个蜀七门,说不定都被渗透了。而背后的组织,可能是比白家有更厉害的背景。”我沉声道,“因为我这次到长安,是临时决定,只有唐家人知道。” “哎呀!兄弟你这么一说,可能还真有这种可能!”陈鹏身体微微一震,好似什么细节点醒了他。 “我们陈家最近到西北长安来伙头子,总感觉每一步行动都有人盯着,有时候一些地方,我们刚到就发现已经有盗洞了,但是盗洞是新的,最多比我陈家早半天左右。”陈鹏用手摸着下巴,说道。 “陈鹏,你是怎么知道我被白家绑了?”我问道。 “嗐,这说起来你可别不相信,还真是巧了!我最近伙头子,想弄一个墓,但老下不去,就带着老五他们打算坐动车回趟蜀郡,请你过来给看看。我们正开车到火车站,刚到路边,便看见你被一群白发男子给套上头套,塞上了面包车。” “哥哥我认老弟你,肯定不会错。”陈鹏伸手拍了拍我肩膀,正好拉扯到我胳膊处的伤口,痛得我直哆嗦。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陈鹏双手合十抱歉,脸上却是一副坏笑。 “哦?还真是巧啊!陈大爷为何不早点出手,我也不至于挨白家的刀子。”我凝视着陈鹏的眼睛,若眼神有一丝异样,便说明陈鹏没有说真话。 陈鹏听完我话,没有立刻回答,整个房间陷入了沉默,只有偶尔几声空调扇叶摆动发出的微响。一时间,凉爽的冷气显得有一丝寒冷。 蜀七门从明末清初到现在,呈现在世代蜀郡生活的老百姓面前,一直是一个守望相助,稳定的大集体。而实际上,蜀七门各家族之间都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只是几百年来一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据金石玉微录记载,在清代中期,蜀七门内部曾经乱过一次,家族之间互相攻伐,伤亡惨重,但导致这场内乱的原因却没有详细的记叙,只是提到,七大家族为了那个东西,争得头破血流,最后谁也没有得到。想来很奇怪,不只是唐家的金石玉微录对蜀七门过去的纷争记载不详外,就连近几十年各家族上一辈人发生的矛盾,我们这代人也不知道,好似这类秘密,需要被隐藏,不可告人。 “哎,老子陈家做袍哥,本就不会骗人,演不像。”陈鹏见我有所怀疑,苦笑着说道。 “兄弟,我不是故意要骗你,我也是受人之托啊!” “陈鹏,你把背后的事情给我讲讲。”我平躺在病床上,看着天花板,说道。 “按理说,我陈家不应该到西北长安附近来伙头子,毕竟现在西北是谭家的地盘。但前段时间,周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大单子,实在是出价太高,诱惑太大,我就带着兄弟们过来了。结果那墓,哎,过几天等咱俩伤好点,你看看就知道了!”陈鹏叹气道。 “什么?周家介绍的大单子?周家什么时候还拓展这方面的生意了?以前都是靠抽成,要介绍也是我唐家来引线呀!”我惊讶道,蜀七门几百年发展下来,各大家族都形成了自己的传统,比如唐家,专攻鉴定与墓葬机关,江湖上称为师爷,许多买卖交易和伙头子的信息,都是由师爷来发布。 “周慕儿给我电话的时候,我也纳闷,不过转念一想,她一个小女生当家,也不容易,第一次找我办事,我这个陈大爷得讲义气,得办!”陈鹏说道。 我眼睛微眯,有种直觉,蜀七门目前的太平,如同江水表面的平静,下面却是暗流涌动。可能,蜀郡七大家族会面临百年未见的变局。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车站?”我追问道。 “还是周慕儿,她说让我去车站接一下你,叫上你一块去看看那墓。” “不过我敢打包票!我和周慕儿都不知道你会被白家盯上,我正巧看到,而且白家那帮人绑了你后,一直在市区里绕,我只能等他们开到没人的地方再动手。”陈鹏连忙解释道。 “周家。。。周慕儿。。。”我沉思着,“看来周家没有我想的那样简单,周慕儿的眼线真是广啊!”我叹气道。 “等回蜀郡了,得找她好好聊聊。”我心想。 “陈鹏,这事儿背后可能不简单,咱们都得小心点。”我对着陈鹏说道。陈鹏讲义气,打杀和伙头子本事过硬,但是在谋划方面,有时候反应要慢许多。 “唐天,咱们现在在长安,谭家的地盘上,你有没有想见到某人?”陈鹏一脸坏笑的说道。 “哎。。。”我长叹一口气,听见谭家这个字眼,内心便涌现一股暖意,但紧接着,心间更多的是无奈与伤感。 “陈大爷,你就别开我玩笑了,咱们好好歇息会儿,明天就到你说那墓看看去,虽然不知道周慕儿怎么想着要盗这墓,但我担心迟则生变。”我说道。 “有道理,听你的,兄弟。” 我没有再搭理陈鹏,静静的躺在病床上,陷入往昔的回忆。 ------------ 第四十六章 谭家 谭家,蜀郡七大家族之一,以从事文物造假为生,其伪作手法出神入化,现任家主为谭南兮。我与她是旧识,甚至可以说是青梅竹马。谭家从明末清初开始,便一直世居蜀郡,第一任家主官任剑阁县令,把控着西北进入蜀郡的要道,为富一方。 在过去,文人士大夫爱好收藏古代青铜器和玉器,贩卖这些东西能够谋取暴利。于是,剑阁县令便开始仿制这些铜器,因为谭家本身为官,家里有钱,再加上剑阁县令本身有一些完美主义倾向,所以为了仿制出能够以假乱真的青铜器,在铸造青铜的过程中加入白银,使得青铜器被制作出来时表面有着一层黑色的银光,这种光感在过去古玩界成为黑漆古,意思是青铜器的表面就像刷了一层黑漆一样,微微反光。具有这种微光的铜器,在过去往往被认为是大开门的东西(大开门,古玩界行话,指一眼就能辨别出的真东西),所以剑阁县令在江湖上也被称为白银县令,现在一些博物馆或者拍卖行还能偶尔见到过去白银县令仿制的青铜器。 在仿制古玉上,白银县令经常先让玉浸泡在浓墨水里一段时间,然后再捞起来用一根绳子系挂住,吊在一口大铁锅上方,铁锅中长时间煮着滚烫的热油,利用油烟,熏烤铁锅上方的玉器一周左右,再取下时,玉器表面的沁色与真正的古玉几乎一模一样。这种古玉作假方法,谭家在清代乾隆年间发扬光大,谭家做旧的一些假玉甚至流入了皇宫,现在的皇城博物院也能见到,现在收藏界对谭家在乾隆年间生产的假玉有个说法,叫乾隆墨煎。 从明末清初到建国初期,唐家与谭家的关系一直处于相互尊敬,互不相扰的状态,谭家作伪,唐家鉴定,两家都担心自己的方法被对方学了去,所以对待彼此的关系,都小心谨慎。记得金石玉微录上,家里的一位先辈在雍正二年的时候记到,自己去谭家办事,人还未至,谭家人已经远远的迎了出来,一路热情,请吃请喝,看似好心款待,实则让唐家人没时间观察谭家,避免作伪的方法被看了去。 这种互相提防的状态,从谭南兮小时候住进我们家,才被打破。谭南兮来我们家的时候,正好是爷爷从黑山谷回来后不久。曾经偷听家里的长辈说话,似乎谭南兮的父母都死在了黑山谷,没有出来,而她父亲临死前将女儿托付给了爷爷,让爷爷一定帮忙照顾,生死之请,爷爷便应了下来。 经历了黑山谷事件后,蜀七门各家族的实力都被削弱许多,但变得比以往更加团结,可能是因为共同的未解之谜将大家凝聚。 小时候,在蜀郡,娃娃亲还是存在的。爷爷曾经当着我和谭南兮的面,召集了家里的众长老,宣布了我与谭南兮的这桩娃娃亲,也就是说,谭南兮从小便是我未过门的媳妇。 谭南兮略长我一岁,可能因为少小离家,寄人篱下,亦或是女生相比于男生而言,要成熟得早一些的缘故,从小到大,谭南兮一直扮演着照顾我的角色。 记忆里的谭南兮,浅黛柳眉,肤色白嫩,眼神似一弯清泉,见着我便巧笑嫣兮,似没有烦恼的精灵。她身材高挑修长,从小学开始,便一直比我高,直到高中时,依然比我高半个头,大概有一七八左右高,我是在高中毕业后才长高的。 谭南兮最有特点的是她的嘴角,永远是微微上扬的感觉,不论何时看去,都像是在微笑般,再加上其性格温婉,高中时代是全校女神级别的人物,而我,自然便成了全校男生的公敌,因为女神天天跟着我,寸步不离。 刚开始的时候,不仅是我,家里的许多长老都认为,谭南兮是来我们唐家偷师或是来监视唐老太爷,打探黑山谷的事情。所以唐家所有的业务开展,都在有意避免她在场。直到后来,十几年过去了,谭南兮一直默默无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也从来不因我避开她去做鉴定而苦恼,让我发自内心的认为,面前的这个女人,便是我人生相依的另一半。 唐家人重感情,既然是人生中最信任的人,便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于是我也不再背着她翻看祖传的金石玉微录,做鉴定的时候,偶尔还告诉她判断的依据。或许是因为我的坦诚,谭南兮与我的感情越来越好,都是年近二十的年纪,上好的青春年华,那段日子,是我在唐家生活得最快乐的时光。 然而,一切的美好,都在我成为唐家家主那天,戛然而止。 当家典礼的前天夜晚,我与谭南兮相互依靠的坐在唐府庭院的大树下。夏夜如漆,月华漫过天际,勾勒出浮动如纱的薄云。星光闪烁,忽暗忽明,应和着地上草坪处的窸窣虫鸣。不远处,潺潺溪涧边的幽兰,垂挂着夜露,月光下,将我与谭南兮的身影,融入水珠,滴滴晶莹。 “南兮,这么多年,你有想过回到谭家吗?”我轻声问道。谭家自从黑山谷事件后,便一蹶不起,谭南兮在我家生活,其他族人也只是做着些小买卖,家族势力如日薄西山。 “嗯。。。”谭南兮先是点了点头,而后黛眉微皱,又摇了摇头,将头轻靠在我肩上,双手紧紧的抱住我,轻声叹气。 我用手抚摸着谭南兮的头,“从明天开始,我便是你的家人,唐家也是你的家。” 谭南兮没有说话,只是环抱我的双手变得更紧了,眼角微微有泪光闪烁。 夏风浮动,静静相拥。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被家里的长老们领着准备当家典礼的流程,这是唐家最大的事之一。 红绸子装饰着屋堂外特意搭设的礼台,我穿着红金相间的唐装,在鞭炮锣鼓声中,向来参加当家典礼的亲朋好友们表示感谢,天地间洋溢着喜气。 我站在礼台上,宣读着自己带领唐家发展的决心,台下前排,谭南兮看着我,笑靥如花。那一瞬间,我感受到了人生的幸福。 当我走完当家流程后,想与谭南兮分享自己的心情时,却怎么也找不见她。 我房间里的圆木小桌上,留下一封书信。 谭南兮娟秀的毛笔字,印在发黄的信签纸上。 “唐天,对不起,我走了。” “忘记我吧,不相见。” 还记得那天,我疯了一般,星夜赶往剑阁,然而剑阁谭家的府邸已经人去楼空,四下打听,说是谭家全族离开了蜀郡,向西北而去。 后来,谭家在西北长安重新安定,并发帖知会各大家族。我去过长安,专程寻她,却被拒在门外,而身份的原因,我不能直接闯进谭家。就这样,有一段时间,我每个月一有空就去谭家,但结局是失望的。 谭南兮离开后的几个月里,华夏古董界也产生了一次强震,谭南兮担任谭家家主,谭家仿制出来的文物大量流入市场,作伪水平奇高,甚至唐家的一些长老也无法鉴定真假。 消沉二十来年的白银谭家,又回来了。 唐家众人不服,认为谭南兮到谭家是卧薪尝胆,偷学鉴定术,甚至有长老们提议,向蜀七门发通报,唐家要求惩处谭南兮。 这些不满,皆被我压下不提,从此,唐家与谭家,便彻底断了来往。 ------------ 第四十七章 再遇 清晨,阳光透过病房,在洁白的纱窗上留下一抹光亮,空气中的尘埃,混合着光明,上下翻舞。 “起床啦!”陈鹏从病床上坐起,伸着懒腰。 “哎,真羡慕你这种手没受伤的,我这个胳膊,没有十天半个月,怕是好不了。”我看了看自己缠绕绷带的胳膊,叹气道。 “走吧,今天去你说那地方瞧瞧先,摸清底细后,我先回蓉城,去趟周家,把伤快速养好后,再回来。正好,我也挺多话想问周慕儿。”我看了看陈鹏,说道。 话音未落,嘎吱一声,病房门被推开,婉转悦耳的女声飘荡入耳。 “唐天哥哥,这才没多久,就这么想我了呀?”周慕儿穿着一身鹅黄色的连衣裙,裙摆处绣有蕾丝,配合上夏季本就单薄的衣裙,玲珑曲线,隐隐约约,充满诱惑。 “你!你怎么在这?”我话还没说完,周慕儿快步走到我身边,白净纤指轻柔的放在我嘴唇上,作出一个让我闭嘴的动作。 “刺啦!”胳膊的绷带被撕开,露出鲜红的血肉,因为伤口的拉扯,痛得我直咬牙。 “能不能轻点?女生别这么暴力。”我看着两手拽住我胳膊的周慕儿,说道。 “哎呀,唐天哥哥,我这也是着急,你得赶紧好起来,陈鹏之前盯的墓附近不太远的地方,昨天发现盗洞了!”周慕儿从身上斜挎的小布兜里掏出一个白瓷小瓶,倒出一堆黑褐色粉,放在手心并用少量矿泉水湿润,顿时整堆黑褐色粉末变成了黑泥状,病房里瞬间充斥着莲花的清香,沁人心脾。 药膏敷在伤口处,冰凉发痒。 “唐天就叫哥哥,我就叫陈鹏?好歹我也是舵把子呀。”陈鹏双手环抱在胸前,看着周慕儿认真的为我上药,笑问道。 “看见唐天我就想叫哥哥,你吧。。。叫不出口。”周慕儿扭头上下打量着陈鹏,下巴微微上翘,嬉笑道。 “别说这些有的没的,回答我,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我盯着周慕儿的双眸,认真地问道。 “一下子这么严肃干嘛?弄得好像我跟踪你们一样!”周慕儿起身,小嘴微翘,露出一副憋屈的表情。 “陈鹏要伙的那个头子,本是我周家引荐的,我自然关注。昨天陈鹏接着你后,便了无音讯,我琢磨着路上他应该会与你说些这次伙头子来龙去脉,结果到昨晚深夜都没联系,只好我自己想办法问了,唐天哥哥你别忘了,我周家在医疗方面的人脉,只要你们进医院了,我就知道了。”周慕儿说道。 “我昨天被自贡白家绑架了。”我一字一句地说道,观察着周慕儿的表情变化。 “什么?我正想问你们怎么受伤了,还不轻。”周慕儿惊讶地问道。 可能是我内心深处不太愿意相信周慕儿的原因,我觉得她的惊讶表现得有些做作。我从江口沉银到蓉城后,不论是去果城也好,还是到西北长安,几乎每一步,周家就像个幽灵一般,时隐时现。 “我倒是要看看你到底想干什么。”我心里想到,决定将戏就戏,陪周慕儿演下去,只要到了结局,所有的疑惑便都会明了。 “我们和白家人打了一架,万幸,他们都入土了。”我说道。 “有我陈大爷在,还能输?”陈鹏理了理花衬衣,笑着道。 “得了,咱们蜀七门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我也不多想了,就当你是关心我们了。”我看这周慕儿说道。 周慕儿用手玩弄着发梢,“唐天哥哥,我给你涂的是周家莲花膏,腐肉都可以生白骨的,你这伤,半小时就好了,要不咱们出发吧,早点去那个墓旁边看看,免得夜长梦多。” “哎哎哎!妹儿,你看我脸上这伤也不轻,快快,给我也弄点,要是我这英俊潇洒的脸留下了疤痕,蜀七门就又损失了一位帅哥啊!”陈鹏一边说着,一边撕扯掉脸上的纱布与绷带,将脸向周慕儿靠去。 周慕儿看了看陈鹏,脸上露出一副无语的表情,而后突然想到了什么,变得笑嘻嘻起来。 “你这脸吧,我觉得可以不要了!”周慕儿捂嘴轻笑道,一语双关。 “周家的莲花膏,果然名不虚传啊!我感觉我的脸又变帅了几分。”陈鹏走到镜子边,用手拨弄着头发,脸上横挂着一团黑泥。 “陈鹏,你可以了!蜀郡历代袍哥舵把子的脸都快被你丢尽了!”我笑着道。 “走,吃早饭去,吃完伙头子!”陈鹏坏笑着将我拉到身边,手压在我胳膊上,正好在伤口附近,疼得我连忙侧身躲开,留出身后偷笑的周慕儿。 “两位哥哥,我给你们带了早餐,在车上,一会儿我开车,你们路上吃。” 周慕儿蹦蹦跳跳的向前跑着,领着我们向她的车走去。 “没想到,你一个可爱的姑娘家,开这么大一台越野车,远远看上去,跟个宠物一样。”陈鹏盯着眼前的奔驰大G说道。 “砰!”我没有理会陈鹏,上车坐好,取过早餐,吃了起来。 长安的早晨,充满人烟味道,大街上人群熙熙攘攘,早餐店门口搭着个简易台子,馒头包子花卷,热气腾腾,升起缕缕白烟。 汽车飞驰,向郊外山区挺进,身后留下一路浑黄的尘烟。 我看着窗外的大山,心里越发好奇,周慕儿怎么知道这个地方有墓,而且还能说动陈鹏离开蜀郡,跑到大西北这么远的地方伙头子。 “到了!”一个急刹,周慕儿将车停在一个山包上。 “你们跑这么远,就为这附近的墓?”我下车看了看四周的风水,群山环抱,小山包的脚下有一条溪流,溪流的下游能够远远的望见几户人家。 盛夏的山,绿得郁郁葱葱。 “从风水上看,这里最多有个官至五品的墓,没什么大墓。”我疑惑地说道。过去的五品官员换算过来,相当于现在三线城市的市长。 “来,咱们转半个山头,你再看看。”陈鹏与周慕儿相视一笑,径直向前走去。 ------------ 第四十八章 鬼火 “大爷好,周家家主好,唐家家主好!” 我快步跟上陈鹏与周慕儿,一路上遇见好几个身穿短衫,肩扛米袋的年轻小伙,对着我们行礼,然后急匆匆地跑过。 “这些都是陈家找来的下苦?”我手指着一个跑远的小伙,问道。 巴蜀地区伙头子,有自己的黑话。支锅,指类似于陈鹏这样的人,将伙头子的信息发布,招募想赚快钱的年轻人。而这些没有太多伙头子经验,但有力气,肯干苦活的年轻人,便被称为下苦。下苦因为技术要求低,往往在伙头子最后的利益分配时占比最少,被发现的也往往是下苦。可以说,下苦是低收益高风险的,但许多人为了积累经验,早日当上支锅,心甘情愿担此风险。除了下苦和支锅,伙头子中最为重要的是师爷。师爷负责鉴定文物和联系买家,往往在利益分配中得到的占比最大。 “现在伙头子可不像前几年,抓得严呐!”陈鹏一边走一边叹气道。 “咱们伙头子最难处理的实际上是挖出来的土,怎么个堆法,要是没堆好,弄一个大土堆出来,旁边的村民远远看见了,准报警。” “我找了大概三十人左右的下苦,假扮成米商,提前了半个月,到村里收米,取得乡亲信任,然后掏土的时候,全部用米袋子运,村民见着了,也以为咱们在收米嘞!”陈鹏一脸得意地说道。 “不愧是陈大爷!”我拍了拍陈鹏肩膀,说道。 “唐天哥哥,你看!”周慕儿纤手拽着我的衣角,领着我转过山头。 “唐天,你小心点,别掉下去!”陈鹏在我身后喊道。 我深呼吸着,尽量平息着自己内心的震惊,没想到转过山头,脚下竟是万丈悬崖。 夏日初晨,山风呼啸,金黄的阳光将暖意弥漫在浅白的薄雾中。我站在山头之上,脚下是一面趋于垂直的陡峭悬崖,往下望去,只能见到松林在雾气中时隐时现,参天的大树看起来只有指甲盖大小。 “真是没想到,还有如此一个得天独厚的宝地!”我环顾四周,心里琢磨着。原来“小山包”只是从周慕儿开车上来这个方向看海拔不高,实际上这个“小山包”正处在一个深万丈的地裂峡谷边缘,因为“小山包”恰到好处的坡度正好挡住了四周的高山,让人看起来感觉周围也是山包。 一种直觉告诉我,这个让人产生错觉的小山包,是有人故意打造的。 “咔嚓!”铁锹铲在土上的声音将我从神游中拉了回来。 只见我的身后,十几个下苦趴在山头上,正奋力的挥动着铁锹,将铲出来的土倒入米袋。铁锹时而响起碰撞在岩石上的声音,带起串串火花。 一道青石砖堆砌的拱门,出现在黄土山头内部,在拱门的四周,叠压着数块灰色巨石,下苦们嘴里轻轻喊着号子,同时发力,才微微抬动一下巨石。 “以山为陵,难道是座唐墓?”我心里想到。唐代建墓,流行以山为陵,常常在山陵中开凿墓穴,不过最常见的情况是开在山腰的地方,眼前这种看在山头的不多见。春秋战国时期的墓,多数是埋在山顶,宋元明清的墓,一般在山脚下便能找见。 我向山包内侧走去,在下苦的拉拽下,也登上了山包内侧挖出来的土台斜面,半趴在青石砖拱门旁,用手轻轻抚摸着露出一角的灰色巨石。 “唐天哥哥,可有什么办法?陈鹏弄这破门已经好几天了!”周慕儿站在小山包的地面对我喊道。 “陈鹏,你该不会是想让大家绕过这个拱门,从侧面打盗洞进去吧?”我看了看身边忙碌的下苦,问道。 “没办法,兄弟,这个青砖门太硬了,得上炸药才行,不过眼下这事我和周慕儿觉得还是不找老刘为好。”陈鹏答道。 老刘,刘青云,蜀七门中的刘家现任家主。刘家世居蓉城,在过去是军阀,最擅长的本事便是爆破,往后还会提到。 “是啊,毕竟这是西北长安,不是咱们巴蜀地盘,搞个声响出来,就怕弄出一堆跳蚤惹得一身瘙。”我说道。 我顺着黄土斜面滑到小山包的地面,扬起一阵黄烟。 “陈鹏,慕儿,这墓我现在也看不太透,总感觉哪里没对,有点别扭。” “以山为陵,本是唐墓的特点,但唐墓一般也不埋在山头的。而且这青石砖拱门,最多就容两人通过,唐墓气势恢宏,拱门比这个大多了。” “拱门旁边压的巨石,是过去的防盗措施,以巨石压墓,除非用起重机,人力很难搬动,咱们也别折腾了。”我说道。 “那怎么办?都露出头了,总不能空手而归吧!”陈鹏盯着山包上露出的拱门,焦急道。 “是呀,唐天哥哥,我相信你!”周慕儿也跟着说道。 “咱们只能从这个青石砖拱门下手了。”我用手摸着下巴,思考着说道。 “轰隆!” 一声晴天霹雳,原本日光明明的天空,突然变得阴沉起来。狂风大作,山林切割着疾风,发出似鬼吼般的声音,听起来令人头皮发麻。乌云在峡谷上空聚拢,云边隐隐约约有电光闪烁,夏季的暴风雨,来得突然。 “我靠,今天出门忘看天气预报了!”陈鹏用手拍在脑门上,一副满脸无语的样子。 “小心一点,我们遇上有来头的大主了!”我深吸一口气,紧张地说道。 伙头子,巧遇风云变,有时候是天气自然原因,有时候,是地下的正主不满导致的。 “唐天哥哥,你看,好像就咱们这片山头这样!”周慕儿用手指着天边,远远望去,绵延的山谷在阳光下显得翠绿耀眼。 一听周慕儿这话,陈鹏立马一个激灵,大声对着正趴在山包斜面的下苦喊道:“快都停下手里的活,到地面上来!” 伙头子多了,见的邪也多。 “呼哧!”陈鹏话音未落,一道道蓝光忽然在石拱门外出现,飞速的向人群冲去。 “啊!有鬼啊!” “救命!” “都别慌!不要乱!”陈鹏大声吼道,山包斜面上已经乱成一片,好几个年轻小伙吓得脸色苍白,顺着斜面滚下,重重摔在地面。 “是鬼火!”我微眯着眼,看着一道蓝光追逐着快速下滑的下苦。现在这种阴天,再配上电闪雷鸣,有墓的地方就容易产生鬼火,虽然鬼火的温度不高,但也能点燃东西。 “啊!”一声痛苦的嘶吼,一道蓝色鬼火撞在下苦的后背,一瞬间,整个人被幽绿色的火焰包围,大喊着从土包斜面跳下,不知是不是因疼痛失去了理智,从地面爬起后,自山包上跃起,跳下。 一道火光划过黑暗的峡谷,惨叫声不断的回荡,雷声嘶鸣,电光闪烁,让人产生发自内心的恐惧。黑暗、未知、雷声、惨死等,都是人源自本能的恐惧。 ------------ 第四十九章 惊变 “别瞎跑了!越跑鬼火越追!”陈鹏气急。浮动在空气中的鬼火对气流的变动很敏感,遇到鬼火,只要静立不动,一般不会有事。 “都给我放慢速度,慢慢滑到地面,瞧你们这些模样,伙头子才刚开始就被吓着?” “走走走,这活你们都别干了,去陈家领钱就行!”陈鹏见着逃到地面的下苦,满脸土垢,面色苍白,全身颤抖着,气骂道。 “陈鹏,一开始我就让你找陈家自己人来伙,你却不舍得,非得找一帮下苦,真是添乱!”不知道是不是受昏暗杂乱的环境影响,周慕儿双手轻轻叉腰,生气的指责道。 “呵,就你周家提供的资源,我看未必见得是什么大墓!”陈鹏板着脸,双手环抱胸前,说道。 “够了,你们这是做什么?伙了这么多年头子,白伙了?” “之前许多人伙头子发生火拼,并不是因为分赃不均,只是因为下面的庄主在搞鬼,鼓弄天气,制造恐怖气氛,影响人心志。”我盯着青石砖拱门,大声说道。 庄主,巴蜀地区伙头子行话。过去巴蜀地区人们爱好喝茶打牌,到现在这种习俗依旧留存。伙头子时,一个墓就像一副牌局,伙头子的人都是玩家,而坐庄的人则是墓主,是生是死,是富是贫,全靠个人本事。 经我一提醒,陈鹏与周慕儿顿时安静了下来。 “陈鹏哥哥,刚刚是我不对,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突然就出现一股火气,想发泄出来。”周慕儿微微翘嘴,嘟囔道。 “咱们兄妹之间别见外了,都怨我,想着唐天在身边,应该很稳了,说话想事情便不过脑子了。” “不过我刚刚也有这种感觉,特别暴躁!”陈鹏皱眉思索着说道。 “结果最后倒还是我的锅了。”我盯着在青石砖拱门附近上下跳动的鬼火,笑着说道。 “看来以后还是找自家人干活麻利,外找的下苦,太难管理了!”陈鹏无奈道。 “不过也好,他们走了倒还清静,可以认真办事了。”说罢,陈鹏扭动着脖子,拉扯着肩膀,发出噼里啪啦的骨节碰撞声。 成片的乌云在山包上空汇聚,渐渐的,天地间陷入一片漆黑。 狂风大作,吹动得树林呼啸,天空中不时有闪电劈下,如银鞭般,狠力击打在陡峭的崖壁上,火光照亮着岩石飞溅的阴影,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 “哗啦啦!” 雨水从云端降下,如水帘般模糊着眼前的景象,周慕儿因为害怕,紧紧靠在我与陈鹏之间,手各拽着我们一个胳膊。 雨声混合着风雷声,黑暗中一片嘈杂。 陈鹏捡起了地上一个下苦慌乱逃跑时丢下的斜挎包,掏出一支电筒打亮,将包斜跨在身上,用力紧了紧。 我接过陈鹏递来的小刀,插在腰带上,周慕儿也接过一支电筒,打亮后不断扫视着四周。 蓝色鬼火已被倾盆大雨熄灭。 电光闪烁间,好似有一道阴影从青石砖拱门闪过。 “快照拱门!”我连忙喊道。 “呼!兄弟,别一惊一乍,吓我一大跳,咱们还没开墓呢,天地有点异象是正常,墓都没打开,就算庄主再厉害,总不能跳出来咬我吧?”陈鹏被我一声喊吓得一哆嗦,长长吐了口气,抱怨道。 “拱门好像在渗水!”周慕儿紧张地说道。 “下了雨,这种砖石墓渗水正常,咱们还是琢磨着怎么进去吧!”陈鹏一边说着,一边捡起一根落在地上的铁锹,向露出石拱门的土台斜面走去。 周慕儿正准备动身跟上,被我用手挡住,一脸疑惑地望着我。 “嘘,他可能不是陈鹏。”我小声说道,悄悄的将匕首握在手里。 周慕儿听了我的话,脸色顿时变得毫无血色,握着电筒的手剧烈颤抖着,照在陈鹏后背的电筒光跟着抖动不停。 陈鹏身下,没有影子。 他向前走了几步,脚踩在泥泞坑洼的地面,一高一低。或许是因为身后没有我们跟上的脚步声,又或者是因为周慕儿晃动的电筒光,让他意识到我们发现了什么。 “嘿嘿嘿!”陈鹏保持着身体面向拱门的姿势,缓缓转动着脖子,渐渐超越了九十度,以一种诡异的扭曲姿势,回望着我们,嘴角上扬,发出刺耳的尖笑。因为有一定的距离,再加上电筒光的昏暗,他的眼睛看不太真切,远远望去,如两个漆黑的窟窿,没有一丝正常眼球在灯光下的反光。 “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把陈鹏弄哪去了!”我大声喊道。 我本来是没有怀疑陈鹏,但就在刚刚,他的表现完全不像以往我认识的陈鹏。一个经常伙头子的人,对墓葬出现的任何情况,都会非常小心谨慎,最关键的是,伙头子的忌讳在于,天地异象时,绝对不会去动墓葬的,不然只会进一步激怒庄主,落得个死相奇惨。 “嘶啊!”陈鹏对着我一声嘶吼,竟四肢着地,向我飞奔着扑来。 “啊!”我怒吼着,向着陈鹏冲去,拔掉手里匕首的刀鞘,刀尖在闪电的映射下,寒光四射。 陈鹏两手按压在我两肩,一股巨力传来,直直冲向膝盖,人不由自主的向下跪去。与此同时,陈鹏的嘴以常人无法达到的开合度大张着嘴,嘴里满是细碎的白色尖牙,对着我的脖子狠狠咬来。 “我靠!”我紧握着匕首,用力捅进他的腹部,而后迅速上拉,刀刃划在胸口的时候,被胸骨格挡了一下,发出咔嚓的声响,一股股黄绿色的脓浆从陈鹏腹部顺着伤口涌出,腥臭刺鼻。 眼见着滴答着发黄粘液的大嘴就要啃在我的脖子上,连忙一个侧身,刚好挪出一点距离,冰凉浓稠的粘液,混合着雨水,顺着脖子流下,一股尸体腐烂的味道,扑面而来。 “啊!”我和陈鹏同时大吼,沾满黄脓的刀刃从他胸口抽出后,我拼命用力的向上捅刺,就在大嘴即将咬在脖子上时,刀尖直接捅穿下颌,带着陈鹏的身体向上抬起。 我一手推着匕首,另一只手抓着陈鹏的头发,用力站了起来,抽出刺在下颌的尖刀,喷洒出一地腐烂的碎肉,一些碎肉滚落在地上,依旧抖动不止,露出一节节白色的线形虫体。 “嘶啊!” 陈鹏没有断气,反而嘴里的呼啸声越来越大。 顺着匕首流下的黄脓脓液,让我握着匕首的手感到一阵滑腻。 正当我想着如何彻底解决眼前的怪物时,一声女生的尖叫从我身后响起。 “周慕儿!”我顾不得被我捅刺得半跪在地上的陈鹏,连忙回头看去,只见一个身穿六七十年代的蓝色工服的干瘦男子,干枯细长的手抓握着周慕儿的小腿,将她倒拖着向山崖边滑去。 “唐天!快救我!” 周慕儿拼命挣扎着,两手在泥泞松软的地面留下一道长长的划痕。干瘦男子的头像是被砍过一般,只有大半个,头顶的一角长着一个黑乎乎的肉瘤。脸色没有血肉,只有一张蜡黄色的皮,勉强遮着高凸的颧骨,下颌部分露出森森白骨。一身工装也是破烂不堪,沾满了泥土和黄绿色脓液。 干瘦男子仰头大声嘶吼着,加快了拖动周慕儿的速度,似乎在与陈鹏相回应。 “砰!” 因为分神,陈鹏用头重重顶在我的腹部,尖刀留在了他的下颌,我滚落在地,胸口一阵血气上涌。 再回头,干瘦男子与周慕儿已消失不见。 周慕儿手拿着的手电横倒在地上,照亮着我与陈鹏这个方向。 陈鹏一瘸一拐的慢慢向我走来。 天地间,昏暗中只剩下山雨雷电与狂风。 ------------ 第五十章 寒林 “周慕儿!”我对着身后的黑暗大声吼道。 呼喊声在峡谷中回荡,狂风吹拂,淅沥雨声交织,渐渐飘散,没有丝毫回应。 “嘶啊!”陈鹏发出凄厉的吼叫,偏斜着头,全身皮肤渐成青色鳞片状,电筒光照在身上,反射出道道幽光。黄褐色充满泥垢的指甲从他的双手长出,大概有十厘米左右长,勾曲着似鸟爪。 陈鹏用手握住匕首,慢慢从下颌将刀刃抽出,紫血夹杂着灰褐色的碎肉,顺着手臂滴答在地面。 “嘶!”因为下颌被捅了个洞,陈鹏大张着嘴,发出的吼叫像漏气的手风琴般,沙哑刺耳。 “来啊!老子和你拼了!”我一咬牙,在地面迅速翻滚,手里捡起三把匕首,配合上唐家雪月飞花的暗器技巧,用力的将匕首甩了出去。 三道寒光在黑暗中划过,带起刺耳的空气挤压声。 刀光现,匕首入。 一把对着头的匕首被陈鹏一甩手,扇飞而出,于此同时,噗呲一声,两把匕首从陈鹏的肩膀处刺入,刀刃正好卡在肩胛的骨缝中。 陈鹏对着我发出一声怒吼,俯身冲来,两臂随着奔跑摇摆不定。 下一秒,陈鹏跳跃着出现在我面前,在空中旋转着身体,手臂被自然带动着向我打来。 “砰!”虽然有所准备,在陈鹏冲来时,我已经向一旁飞跳而出,只是没想到他的速度比我预想的还快,倒钩黑爪从我肩膀处划过,顿时,一股钻心的疼痛传来。 肩膀顿时黑血直流,我半蹲在地上,大喘着粗气,愤怒地看着陈鹏。黑血,表明陈鹏的爪子有毒,伤口被感染,鲜血就会变成黑血,不过说来也奇怪,我除了胸口周慕儿点的那颗朱砂痣有一点瘙痒外,肩膀处除了被利爪划伤的撕裂感外,没有其他任何别的感觉,好似毒都在表层。 此时离得近了,我才看清,陈鹏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 沾满黄绿脓液的蓬松头发下,一张巨大的灰紫色的三角脸,瞳孔微微发着绿光,直勾勾的盯着我,鼻子露出半截腐烂发黑的鼻骨,只有两个鼻洞,不时流出一两股紫色血液。 陈鹏的身体被青色鳞片覆盖,胸口到腹部的刀口像鱼鳃般不停的起伏,偶尔爬出几只肥滑的白色线虫,掉落在地上。在脖子和腰部,多了一圈青绿浓密的树叶,有点类似原始人的感觉。 “青鳞。。。树叶遮身。。。脑袋的血与身上的不一样。。。”我身体一抖,抬头惊恐地看着眼前的怪物,这个特点,正好与金石玉微录上记载的一模一样。 “你是寒林!?”我大声吼道,同时不断的向后退去,脑海里努力回忆着对应之法。 寒林,是过去深山老林里生活的一种怪物,全身青鳞,身穿树叶衣,擅长幻化成人形,能够模仿人的行为,通过伪装人们熟悉的亲人,把人骗到偏僻处,吃食人脑。据说寒林也可控制人的大脑,所以在过去农村地区,或者喜欢旅行的驴友,或多或少都听说过,一些人走在山路上,突然像疯了一般,向山林偏僻处冲,能拉回来的,一定谁也不认识,一碰便张嘴咬人,这种时候最好将其控制住,用冷水泼面,同时捂住口鼻,让其接近窒息,依靠人本能求生时的阳气,把附着在人身上的寒林的意识给冲开。如果不能拉回来,那么这个人便从此消失于世界,成为寒林的口中食。 不止是金石玉微录有记载,在明清时期的一些史料中都有提到,老百姓们惧怕寒林害人,知道寒林喜食人脑,于是把一些早夭惨死的人的尸体,送到寒林经常出现的山林附近,供它食用,减少它出来害人的几率。因为是把尸体送到树林里放着,大人不太好给小孩子讲述什么是寒林,只是千叮万嘱不可去那片树林附近玩耍,所以过去很多小孩以为放尸体的树林就是寒林。 寒林畏火,在过去,如果寒林害人害得凶了,当地老百姓会聚集起来,人人手持火把和斧子,去到树林找寒林,若是寒林不出来,便在树林外提前挖好沟渠,用烧山的方式,将它直接烧死,要是从火堆中窜出,便直接将火把通入它的嘴里,点燃它的头,并用斧子把头砍下了,才算彻底杀死寒林。捉寒林,这种习俗,在现在的一些地方都能见到,但更多的是找乞丐扮演寒林,做一种象征意义的表演,用来祈福。 金石玉微录提到,寒林现,异象起。的确,寒林出现的时候,整个小山头顿时风雨大作,电闪雷鸣。 “嘶嘶嘶!”寒林没有回答我,只是歪斜着头,大张着嘴,满口细碎尖牙,紫黑色的舌头,长长伸出,舔食着我刚刚肩膀受伤,溅到它身上的点滴鲜血,同时嘴里漏着气叫喊着。 我坐在地上,手里悄悄握住一盏下苦背包里的小煤油灯。寒林离我越来越近,半弯着身子,一股尸体腐烂的臭味,扑面而来。 “啊!”寒林大吼着,向我额头咬来,紫黑舌头悬挂着黄绿粘液,即将触摸到我的鼻尖。 “吃s吧你!”我大喊道,拔开小煤油灯的盖子,用力弹射进寒林的嘴里。 充满脓泡的舌头从我鼻尖滑过,留下一滩腥臭刺鼻的黄绿脓浆,我的眼前全是细碎白牙。 “我靠!不会没燃吧!”我心里骂道,对着寒林的侧脸,用力一个摆拳。 “啊!”拳头处传来一股巨力,打在青鳞化的寒林脸上就像砸在钢板上一样,我不由的发出惨叫。 与此同时,昏暗中一道火红的光亮从寒林脖子处迸射而出,寒林痛苦的仰头大吼,脸上蔓延着数道闪烁着火光的裂缝,缝隙越裂越大,布满青鳞的身体开始崩塌。 “轰!”狂风之中,火苗飞窜,一瞬间,寒林变成了一个火人,在地面不断的翻滚,凄厉的嘶吼声由大变小,持续了大概一分钟,寒林躺在地上没了动静,身上部分残余的火舌继续燃烧着,升腾起股股黑色的浓烟。 我瘫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刚刚差点就完蛋了。 这时,天空斜洒下一道明亮的光柱,似拉开舞台的序幕般,乌云快速的退散,夏日正午的阳光充斥着天地,微风拂过,带起滚滚热浪。 寒林一死,异象便结束了。 我看了看肩膀上的伤,除一道爪痕将皮肉翻开,微微渗出一点黑血外,更深处被撕裂的肌肉,似乎已经愈合结痂,虽然一动便传来钻心的疼痛,但不太影响活动,忍住痛便好。 “陈鹏!周慕儿!你们在哪!”我大声喊道。 四周除了风过松林的微响外,没有一丝回应。 “不会吧?陈家家主和周家家主跟我伙头子遇害,我怎么给他们家族交代?”我心里想到。 “砰砰砰!” 这时,青石砖拱门内部传来几声敲击的闷响。 ------------ 第五十一章 寿衣红土 “陈鹏!周慕儿!你们在里面吗?”我向土台上露出的青石砖拱门攀去,一边大声的喊道。 “砰砰!”青石砖拱门内像是在回应我,发出两声敲击声,离得近了,听起来像是用拳头狠狠砸墙的闷响声。 “搞不好寒林把他们弄墓里面去了,这墓中缺氧,待久了会被活活闷死!”我心里焦急,琢磨着怎样才能把墓打开。 突然,一股浓烈的尸臭味,随风飘荡,一个劲向鼻里涌。 “我靠,寒林都烧死了,还这么臭!”我单手捂着鼻,另一只手轻轻敲击着拱门的青石砖。 “不对,这味道。。。是拱门散发的!”我震惊的盯着石拱门,手指不断捻动着,指尖传来一种滑腻的感觉。 之前周慕儿在地面瞧见石拱门渗水,现在我离得近了,发现青石砖间的缝隙被一种淡黄色微透明的黏液填充着,不断的堆积,沿着砖面外溢。黏液摸上去有点像润滑油,一股尸臭味。 “难道。。。”我急忙抬头望向石拱门上方的土包,只见原本黄色的土壤,不知是不是因为刚刚的大雨,竟变成了紫红色。 紫红色的土,是伙头子最害怕见到的土色。紫土,伙头子黑话中也叫寿衣土,尸体裹着寿衣在土中腐烂后,混合着尸水,日积月累的将土壤染成紫色。红土,也叫血土或者凶土,这种土里埋的尸体,在过去下葬时被特殊处理过,可能是因为生前大凶大恶,人们担心尸体诈尸,在下葬时会在尸体周身铺满血红色的朱砂。 朱砂在现在的道家和佛家的法器中都有用到,被认为有正性的力量,道家的符咒多是毛笔蘸着朱砂书写,佛家做超度法事的时候,在死者额头点的金刚砂,也是朱砂制成。如今东南亚一带,也流行佩戴朱砂挂坠,以挡小鬼。 墓里的朱砂混和着尸水,渐渐侵蚀土壤,将土变成血红色。一些随葬的器物,也会被染红,如玉器会染出血沁,古董界认为玉器表面的血沁是尸体中的血液渗透到玉里,实际上可能是被尸液中的朱砂染红。 拱门上的土包响起阵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细碎的小土块从青石砖上滚过,带起一路尘埃。 “我靠!”我一声大喊,顾不得疼痛,半蹲下身子,手用力推在石拱门上,利用反作用力,飞快的向地面滑去。 偶尔有细碎的小石子从腿下划过,一股火辣辣的疼。 “咚!”脚刚挨到地面,我连忙一个翻滚,就近捡起下苦丢在地上的四盏油灯,双手用力一挥,三盏油灯砸在青石砖拱门上,煤油在青石砖上滑落,留下道道黑印。 一盏燃烧着的煤油灯在空中旋转着,一道火光呼啸,下一秒,轰的一声,青石砖拱门被点燃。 青石砖拱门喷发出一米左右长的蓝绿色火舌,火焰熊熊燃烧,顺着拱门顶上的土包蔓延,如同树木根茎一般,蜿蜒行进。 “嘶啊!”拱门顶上的紫红色土包突然剧烈的耸动起来,一时间土雾弥漫,蓝绿色火焰若隐若现。土包里传出凄厉的惨叫,混杂在噼里啪啦的烧焦声中,滚滚黑烟升腾而起。 一股微风,土雾被吹散些许。 青石砖拱门上的紫红色土包,犹如一个修罗场,大量缺胳膊断腿的尸体拼命的向外爬着,衣服什么年代的都有,上面沾满了黄绿尸液。然而,盛夏的火焰本身就燃得快,再加上起了风,原本蓝绿色的火焰变成了白色,迅速在土包上蔓延,一截白骨手刚刚从土里探出,便被白焰一裹,化为黑灰。 白焰升腾,土包中的惨叫声渐渐变小,不断翻滚的黑烟带起燃烧的灰烬,山风吹过,在空中星星点点,四处飘扬。 焰分五色,张家在这方面比较擅长,张家世代痴迷炼丹术,对火的关注颇多。火焰大概可以分为红色,黄色,绿色,蓝色与白色,白色火焰是温度最高的,也是炼丹时最为追求的火焰,被丹师们认为是正阳之火。 一开始燃烧的是蓝绿色火焰时,我内心还很紧张,担心可能有场大战,能不能活着离开都是问题,但当见到白色的火焰时,悬着的心便彻底放下了。 焰白除尽天下恶。 刚刚在青石砖拱门处摸到尸液的时候,抬头看去,全是从拱门顶上的土包渗出的,而且不论是黏稠程度还是刺鼻的感觉,都不能称为尸液,而是尸油。尸油是大量尸体长时间腐化才能产生。 所以当发现是尸油后,头顶正好窸窸窣窣作响,脑海里第一个判断就是顶上是个万葬坑,埋着大量的死人。 现在来看,果不其然。 “轰隆!”一声巨响,地面都能感觉到阵阵抖动。 我紧张的盯着拱门处,如果没有料错,是青石砖拱门炸开了。刚刚用煤油灯烧拱门,一方面是想利用尸油点燃顶上的万葬坑,另一方面则是利用热长冷缩的原理,将拱门处的青石砖烧热,高温下,部分青石砖会融化,但更多的是产生的热气无法从密闭的墓室排出。 热气积累到一定量,便会发生由内而外的爆炸。 “但愿陈鹏和周慕儿没有受伤!”我心里期许着,火烧拱门是不得已的办法。 几块被烧得发红的青石砖从拱门位置飞出,重重砸落在地面,发出声声闷响。 烟雾过后,一个黑漆漆的洞口出现在青石砖拱门中心,洞口参差不齐,由炸断的青石砖围绕着。 “陈鹏,周慕儿,你们听得见吗?还好吗?”我拿起一盏煤油灯,裤兜里塞了根手电,重新捡起一把匕首,藏在衣兜里,向洞口攀去。 “刺啦!”点燃煤油灯,向洞内照去,火光摇曳着,虽然是盛夏正午,洞外阳光浓烈,但靠在洞口,依旧能感到丝丝寒意,好似里面不断有冷气吹出。 火光映射下,洞口后是一条由无数方砖铺设在一起,构成的通向黑暗深处的石板路,方砖呈灰色,上面凸起浮雕着莲瓣纹,从花瓣的构局来看,描绘的是金代的莲花。 洞内弥漫着白雾,土气扑鼻,火光照出的距离不到一米,四周一片黑暗,深处是白雾的反光。除了我的呼吸声,洞内一片安静,似乎这个幽冥的世界,只有黑白两色与死寂。 “陈鹏!周慕儿!”我大声喊道。 洞内回音,重重叠叠,渐渐消散。 没有丝毫回应。 ------------ 第五十二章 嗤笑 “该死!”我凝视着黑漆漆的洞口,心里骂道。 陈鹏和周慕儿可能被爆炸震晕在墓里,如果我不去把他们拖出来,很快便会窒息而死。 “呼!”我长吐一口气,举起煤油灯,向洞内走去。 身子从青石砖拱门探过,火光所照的面积不超过一平方米,墓道的宽度大约能容两个人平着走,不是很宽,用手滑摸着墓道两侧的砖壁,湿润光滑,砖与砖的缝隙还生有发黄的苔藓。 “就凭这个墓道的宽度,便不是什么王侯将相的墓,估计庄主是一个普通富商”,我心里想到。 我小心翼翼的向前走去,四周除了火光照射不到的黑暗外,便是前方和头顶的雾气,白蒙蒙的一片,将明亮温暖的火光反射出丝丝寒意。越向里走,空气弥漫的霉味就越浓厚,这种感觉,与张子玉伙的王平墓很像,里面湿润多雾。 “难道这个商人小墓也与江河相连?”我琢磨着,感觉有点不对劲。 墓上面的山包被称为封土,伙头子时可以根据山包的大小和形状来判断下面庄主的年代和等级。封土为覆斗状,类似金字塔,只不过把顶上的尖给铲平,看起来像过去把米斗倒过来放,这类覆斗状的封土下面的墓大概率是东汉以前,春秋战国时期的。而椭圆形的封土则是东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圆形的封土从宋金开始,便一直存在,所以可以根据封土的形状来判断庄主死在什么时候。封土越大,庄主的社会地位就越高,秦始皇陵的封土是一座覆斗状的大山。 “一个只能勉强两人通过的墓道,配上一个圆形大如山包的封土,怎么想都觉得诡异,有种德不配位的感觉”,我心里想到。 我从墓道墙沿捡起一颗石子,用力的抛了出去,屏住呼吸,侧耳聆听。 石子飞过,在火光下掠出一道黑影。 前方的白雾被石子搅动着,泛起浅浅的涟漪。 墓道里一片死寂,没有我预想的石子落在地面的敲击声。 “呼呼呼!”我轻轻的呼吸着,内心紧张万分,伙了这么多年的头子,遇到这事,可能庄主醒了。 “啪嗒!”一颗小石子从白雾中抛出,在我脚边咕噜噜的转动了几下。 一瞬间,我全身冒起鸡皮疙瘩。 深吸一口气,强行压制自己内心的恐惧,想什么来什么,这个小石子,就是我刚刚丢出去的。 前面白雾里,有人! “陈鹏,周慕儿,这个地儿别开玩笑啊!我可是为了救你们才进来的!”我试探的问道。 声音在墓地里回荡,没有一丝回应,周围静悄悄的,依稀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嘻嘻!”一声女子的嬉笑声在白雾里响起。 “谁!”我一声大喝,高举着煤油灯,向前方照去,同时右手紧握住匕首,死死地盯着白雾。 此时的白雾里似乎有风,表面晃动不停,拉扯出丝缕烟气。 “啊!”一个纤细嫩滑的手,突然轻轻从我支在墓道砖壁上的手背摸过,吓得我一声大叫,连忙收回手。 就在我转头去看是什么东西摸我的手时,一股狂风从墓道中吹出,沙土混合着刺鼻的霉味,让人不得不虚眯着眼。 高举的煤油灯被风吹灭。 四周一片漆黑,风也渐渐停了。 “坏了!着道了!”我心里想到,刚刚不应该去看,人有三盏元阳灯,一盏在头顶,两盏分别在两肩膀。只要人的身体本身没有太大的疾病,三灯齐明,邪魅很难靠近。但若是扭头将鼻息喷在肩上,则这边肩上的元阳灯便熄灭,三灯拱卫的格局被打破后,邪魅很容易上身。 所以过去成年人总是叮嘱,走夜路的时候如果有人从身后叫你或者拍你,千万不要轻易回头去看。晚上睡觉容易失眠的人,元阳灯的火力偏弱,也要尽量少走夜路或者到医院、墓地去。 以前人们总以为晚上子时(晚上11点到凌晨1点,夜里12点叫正子时)最容易见鬼,实际上子时是不太容易见到鬼的。一天的阳气阴气有规律变化,子时是阴气中生发阳气的时候,午时是阳气中生发阴气的时候,所以过去午时三刻斩首,是为了在阳气较盛的时候,将人杀掉,利用天地的阳气可以起到一定的压制作用,但此时阳气中也开始有了阴气的生发,对鬼而言,也是有好处的。 伙头子的经验,一天最容易见到鬼的时间是下午4点到7点左右,特别是天将黑未黑,日薄冥冥时,此时是阳气最弱,阴气开始向盛的阶段发展,容易遇见。金石玉微录里提到,申勿入山,寒林入怀,酉勿过坟,鬼魅相扰。大概意思就是下午4点左右就不要进山了,不然容易遇到山鬼,被上身。下午6点左右就尽量不要路过坟地,可能遇到鬼来搭讪。 晚上的丑时也是最危险的,在凌晨的1点到3点之间,有过大学生活的人,留意的话,一些莫名坠楼的学生,往往都是发生在丑时。所以真正不要走夜路的时间是丑时。 我摸着兜里的电筒,手支着墓道壁。 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脑门。 原本支撑的墓道壁消失了,我将两壁大直,左右晃动着,碰不见任何阻挡物。 “哒哒哒!”四周出现了许多脚步声,听起来像是女人走路的声音,比较的轻巧。 我紧握着匕首,认真听着这些脚步声,越听内心越恐惧。脚步声的回音,听上去我现在可能已经在一个半球形的墓室中,原本所站的墓道早已不见。 轻柔的脚步声围绕着我,偶尔还发出一些女子的嬉笑声。 我紧咬着牙,打亮手电,触目可及之处,一片白雾茫茫,如同身处在云端。手背上被摸过的地方,留下四道纤细的指痕,指痕像是一种灰白色的脂粉,墓里的东西,不敢随便拿到鼻下闻,我赶紧抖了抖,用身上的衣服抹掉了手背的脂粉。 打亮电筒的瞬间,周遭的一切如幻灭般,无影无踪。 “难道。。。”我心里想到,关掉了电筒。 “哈哈哈!”女子癫狂的大笑响起。 “呵呵!”一群女子跟着笑道。 我急忙再按开手电,周围的声响又消失了。 “这个白雾有问题!”我心里想到。 就在这时,微风拂过,雾气缭绕,一股说不出了花香味弥漫开来。 如果不是确切的知道自己正在伙头子,可能以为到了什么桃源仙境。 “当当当!” 飘荡的白雾里,由远及近的响起清脆的空气压缩声。 ------------ 第五十三章 阴人 花香四溢,淡白的雾气被微风搅动着,散若烟云。 青绿火光,由远及近,从白雾的间隙中露出,将人影拉长。 火光渐渐充斥着墓室,青绿冰冷,没有一丝暖意。白雾退散,环视四周,我正站在一间椭圆形的房屋中,屋顶由传统的榫卯搭建,刷着红绿漆,木梁上用墨笔勾勒着梅兰竹菊的图案。 在我的身后,是一条长长的墓道,两壁插着火把,燃烧着青绿的火焰,墓道的尽头,依旧是白雾朦胧。 “把我带到这,想做什么?”我大声说道。 面前是一扇朱红大门,门上有着两个鎏金狮子辅首(辅首,狮子嘴里衔着一个铜环),火光摇曳,映射出淡淡的金光。木质朱漆门的上方,是一道石顶,整齐的盖着蓝色的琉璃瓦,在青绿的火光下,釉面如水般流转。 我的身影映照在朱红大门上,好似深夜到访的客人,伫立在门外。 “嘎吱!”一声,朱红大门向内慢慢转动,悦耳的丝竹琵琶声从门内飘出。 我倒退到离门一米左右的位置,保持着安全距离,就算有什么东西扑过来,也能及时应对。 朱红门内,烛光更甚,地面上树立着白色大理石烛台,台面四周浮雕着飞天佛像。一道雕满狮子的汉白玉石桥横跨黑色的小溪,溪流平静,倒映出桥对岸灯火通明的一间长条形的屋舍,橘黄色的琉璃瓦,在青绿的灯火下,隐约发亮,在黑色溪水中如同星光,闪烁微明。 汉白玉石桥的两旁,各种着一棵玉兰树,白朵幽香,屋舍丝窗内透出的青光,将树下发黄的草坪映得幽绿。 长条形屋舍内人影晃动,丝竹声声。 正当我看得入神时,屋舍的长条木门慢慢打开。 烛光晃晃,婀娜身影,缓缓步来。 一位女子,乌黑秀发高高梳起,头顶斜插着翠玉金步摇,一步一摇曳。一双纤手,臂如白藕,持拿着粉红的茱萸花,将铺满粉妆的瓜子小脸半遮,眼角处依稀可见一抹淡红。 女子身披绣花青纱,在她身旁两侧,跟行着六名仕女,皆着淡粉纱衣,怀抱琵琶,略施粉状,朱红小口下横悬竹笛,一路丝竹音。 眼见着女子越来越近,我的呼吸变得急促,这种场面,不敢轻举妄动,背后一定是个大庄主。 “阁下是唐天公子吗?小姐姑爷特意邀请您见证大婚,仓促冒犯,您请见谅!”说罢,女子移开茱萸花,浅浅一笑,微微曲身行礼。 如果不是身体姿态略显僵硬,面部表情迟钝,眼白过多,眼神空洞外,很难分辨出眼前的女子,不是活人。 “哎!走吧,恭贺恭贺!”我长叹一口气,如今我为鱼肉,人为刀俎,庄主想怎么玩只能随着,找机会脱身,不能激怒庄主。 在女子的带领下,我缓步走过汉白玉石桥,站在桥上向溪面望去,烛光下看不见自己的倒影。 “难道我灵魂已经出窍了?被带到这里?”我心里想到。鬼是没有影子的,人灵魂出窍后,七天内都是阴人,可以在身体外游离活动,与鬼类似,也没有影子。 阴人要经历七天时间,才能变成鬼,现在一些地方流行头七,认为死者会在第七天回来,是有一定道理的。阴人状态,是人死后的一个过渡期,有些人有怨或者不甘心,甚至因为死得突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身亡,七天的阴人状态会让他们接受这个事实,七天回魂日时,是阴人变成鬼的时候,常人对亲人都有依恋,所以往往都会归家,在亲人面前变成鬼,但这个过程有时是痛苦的,所以在头七当天,家里偶尔会传来异响,比如花瓶突然破碎,或者房梁墙壁发出沉重的敲击声。 阴人变鬼的痛苦,可能难以忍受,会有个发泄的过程,一些与死者生前关系亲密的亲属,不适合在头七夜里出现,容易成为发泄的对象,受到伤害。风水先生根据人的八字,排出适合守头七的人,一方面是避开与死者亲密的人,另一方面其实是看哪些人八字硬,可以扛得住阴人变鬼时产生的煞气。 阴人阶段还有返生的可能,变成鬼后,便彻底死透,所以有时在新闻里能够看到,一些人停尸好几天,结果复活。 我跨过门槛,来到内屋,入眼皆是喜庆。 丝竹声中,大红绸缎从高高的房梁上撒下,微风浮动,金线绣织的龙凤在红绸映衬下翻飞,栩栩如生。房屋的中间,摆着一张圆木小桌和四个雕花木凳,桌上镶金边的红布铺盖,青瓷花口盘堆积着大枣、花生与桂圆,青红相间,喜气高雅,龙凤呈祥,早生贵子。 堂屋的内侧,树立着一道丝织屏风,左侧黄花梨木栏浮雕着喜鹊在梅花树上嬉戏的场景(古人表达感情较为含蓄,喜欢用图像表示,喜鹊同喜,梅同眉,这里是喜上眉梢的祝福),右侧木栏浮雕着一只喜鹊空中飞舞,树下一只獾正在与之玩闹(喜鹊同喜,獾同欢,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面,是欢天喜地的含义)。 一切都显露着真实,美中不足之处唯有桌上的水果虽然外形鲜嫩,却隐隐飘扬丝丝霉味。 青灯照壁,两道人影显现在丝织屏风上,一道影子坐着,另一道站在一旁。 “小姐,姑爷,唐天公子已经请到,良辰也到了,我们开始吧。”领我进屋的女子走到屏风前,轻声说道。 “开始吧!”一声轻柔的细语从屏风后飘出。 屏风被丫鬟们缓缓拉动,一位身穿金线凤凰大红绸袍的女子坐在雕花的紫檀床上,头上盖着用金线锈满梅花的盖头,身形娇小,纤白嫩手规矩的放在身前,端庄的坐着,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 男子留着一头微卷的棕黄色头发,身穿着宽松的金线龙纹红袍,背对着我,两手拨弄着头发,小麦色的手臂从袖袍中露出。 “这发型和身高,怎么这么眼熟?”我心里纳闷道。 男子缓缓转身,对我咧嘴笑道。 “我靠!陈鹏!你怎么在这里!”我吓得一个激灵,双手插到头发中,因为担心触怒到庄主,用力压低着嗓音问道。 “她。。。你该不会。。。”我嘴里堵着一大堆话,被陈鹏挤弄着眼睛给塞了回去。这么多年的朋友,他对我使的眼神,让我明白,陈鹏没有被附身,至少意识是清楚的,而且让我配合。 “呼!”我长吐一口气,还好陈鹏还活着,不知道周慕儿是否安好。 “配合我,一起找机会逃跑!”陈鹏挤弄着眉毛,暗示我道。 我微微点头,眉毛一挑,回应着他。 “咚咚咚!”房间里响彻起三声铜钟碰撞的声音。 ------------ 第五十四章 冥婚 披着盖头的女子,在陈鹏的搀扶下,站起身来,长发及腰,露出盖头外的长发上戴满了各种金玉饰物,身高大概在陈鹏的肩膀附近。 我在仕女的引导下,随着新郎新娘步入堂屋正中。 丝竹声中喜气洋溢。 陈鹏与穿着金线凤凰大红袍的女子相对而立,在他们身后,是一个半嵌入墙面的灰色神龛,龛面由红木制成,龛顶利用墙体的外凸,雕刻成莲花瓣。在红色的龛面上,树立着两道黄花梨制成的雕满卷云纹的牌面。 青灯照壁,火光摇曳,模糊着牌面上的墨书字迹。 “金巧巧。。。”我虚眯着眼,勉强识读着,另一道牌面却是空白。 “难道。。。”我强压住自己内心的震惊,担心身旁的仕女看出异样,脸上露出微笑,对着陈鹏一个劲使眼色。 陈鹏没有理会我,只是深情的看着眼前的女子,好似面前真的伫立着他爱的人。 “我靠,真是疯了!”我心里大骂道,结冥婚这么明显的事情,陈鹏竟然没看出来? 结冥婚这种习俗,从古至今,一直流传。顾名思义,结冥婚是死人的婚礼,一般在深夜子时(晚上11点至凌晨1点)后举办。活着的人担心死后的人孤单,会去寻找一些年纪相仿的异性死者,同埋于一个墓穴中。 配冥婚也有讲究,风水先生会根据死者的阳八字(生辰)与阴八字(死辰)排比,看看这对男女是否合适。目前世面上看到的八卦大多是阳八卦,阳八卦分为先天八卦与后天八卦,先天八卦是指人出生之前,天地所授予的气运,是很难改变的,先天八卦的基础为乾坤两卦,象征天地。而后天八卦是人出生后,受父母亲友等环境影响的气运,以坎离两卦为基础,代表水火。天地生水火,八卦有先后,所以过去风水大师所做的逆天改命,大多改的是后天八卦的命格。 阳八卦是活人用的八卦,表现为三根爻(先天八卦)和六根爻(后天八卦,也叫复卦),在道观、公园许多地方都能见到。而阴八卦则是在阳八卦的六根爻的基础上,再多出两根活人看不见的阴爻,一根名为归魂爻,一根名为归魄爻。人是向死而生的,从出生落地那一刻起,便是向着死亡靠近,所以阴八卦是在生的基础上延伸。 过去厉害的风水大师会用阴八卦来排算合冥婚的男女,为人合冥婚,合得好是大功德事一件,合不好则可能是双鬼索命,一些不懂门道的风水先生,用阳八卦为人合冥婚后,终日郁郁寡欢,白天见鬼,最后难逃自杀的归属。这类被反噬的风水师,错在没用归魂卦和归魄卦测算因果,两鬼本将入轮回,但合婚给他们添了新的因,自然便改变了原本正常步入轮回的果。无轮回相当于无法解脱,两鬼肯定会去索命的,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叮叮叮!”一位身着粉衫的仕女手持青铜铃,轻轻摇晃着,似发号施令般,演奏琵琶笛萧的仕女们顿时安静了下来。 说来奇怪,房间明明是密闭的,但是总有微风拂过,晃动着蜡烛,青光之中,只有我与陈鹏在墙面投射出一道淡淡的影子,满屋人相,唯有二人成影。之前在桥上看不见自己的身影,可能是溪水太黑的缘故。 “唐天兄长,请您为我与陈公子证婚吧!”大红盖头下飘来温柔婉转的女声。 “这。。。”我迟疑的看向陈鹏,只见他连眨两次眼,表示着同意,赶快。 “哎。。。”我微微叹了口气,结冥婚是有因果的,不论我和陈鹏是否能够逃出,他都会受影响。 “好!小妹姓甚名谁,哪里人士,兄长我为蜀郡大族奇门唐家家主,是陈公子至交好友。陈公子亦为蜀郡大族,乃袍门陈家之舵主。”我用古语大声说道,既然已到这步,害怕是没有用的,不如表现得大气点,就算一会儿死了,也算不辱没唐家人的脸面。 “兄长大气,小妹感激抬爱,妹乃京兆府府尹之女,金巧巧,兄长唤我巧儿便好。”女子说话语速加快,流露着喜悦。 “嗯,倒也算得上门当户对。”我心里想到。 “今日良辰,天为见,地为言,神鬼在身前!” “蜀郡袍门陈家舵主陈鹏与京兆府府尹之女金巧巧,喜结连理!”我高声喊道,内心却暗自佩服自己,这回真是当着鬼面说鬼话,天地见言,神鬼身前,本是过去活人世界的证婚词,请神鬼本是见证誓言,今天倒好,一旁全是鬼。 “夫妻对拜!”我愣了一下,而后说道。看样子庄主是金巧巧,这附近除了丫鬟仕女,没见到她的父母显形,看来是一个女子单人墓,再配了些随葬仕女,所以跳过了拜见父母等过程,直接进入正题。 “娘子!” 虽然现在除了烛光青绿显得有些诡异外,其他看起来没有太多的恐怖感,与生人婚礼相似,但看着陈鹏用手将大红盖头缓缓拉起,对着女鬼温柔地喊出一声娘子时,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随着盖头的褪去,一张绝美的容颜出现在我眼前。粉黛微施,眼角留红,浅绛唇搭配着柳眉如烟,对着我与陈鹏浅浅一笑,脸颊酒窝忽现。 我好像明白,陈鹏为什么执意结冥婚了,陈家舵把子,连鬼新娘都敢泡。 “夫君!”金巧巧轻声唤道,身体前倾,两手环抱住陈鹏,红唇慢慢吻上陈鹏的嘴。 “陈鹏!你的头发!”就在女鬼吻上陈鹏的一瞬间,陈鹏额角的棕黄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白,同时他们身后放置在神龛中的空木牌位,隐约有墨书字迹浮现,从笔画顺序上看,正在书写陈字。 “巧儿,差不多了。”陈鹏温柔的说着,搂着金巧巧细腰,将她用力向外拉,但金巧巧的唇就像黏在了陈鹏嘴上,不论陈鹏如何推得她身子重心不稳,她的嘴都紧紧贴着陈鹏。 陈鹏两臂鼓起青筋,用力拽拉着金巧巧。 金巧巧死死的贴住陈鹏,嘴里发出急促的呼吸声,好似急了。 如果不是知道眼前的是人鬼,可能还以为是新婚燕尔的甜蜜。 “唐天!站旁边看戏呢?!”陈鹏动了火气,大吼道,用力一脚踢在了金巧巧的腹部。 “嘶啊!”金巧巧脸上的粉妆裂出道道缝隙,樱桃小嘴顿时变成布满尖牙的大口,血红色的舌头长长伸出,试图缠绕陈鹏的脖子。 事发突然,我正准备冲上去帮忙时,一道爪光从我面前晃过,我连忙后退一步,身旁原本貌美的仕女,粉状尽脱,露出干瘪紫黑色的皮肤,眼眶深陷,散发着幽光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我。 ------------ 第五十五章 兆域 “嘶啊!”金巧巧脸颊的粉妆龟裂,幽绿的眼睛渐渐变为血红,站立在陈鹏对面,头上金簪歪斜,披头散发,对着陈鹏愤怒地尖叫着。 圆形木桌上的水果顿时化为一团腐臭的烂泥。 “巧儿!你冷静点!”陈鹏并没有因为金巧巧变得丑陋而惊恐,依旧柔声道。 “我是真心实意的娶你,近千年了,你都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这墓里,让我很心疼!”说罢,陈鹏一把将身前的金巧巧搂过,抱在怀里。 “刚刚我兄弟唐天已为咱们证婚了,我们俩是实至名归的夫妻,难道刚成亲,你就要做鬼寡妇?”陈鹏低头看着金巧巧道。 刺耳的鬼啸声渐渐变小,取而代之的,是金巧巧的啜泣声。鬼哭的声音,很独特,呜咽声中带有水流的哗哗声,有时候深夜下水管道发出的声响,可能是过路的鬼在哭泣。 “巧儿,人鬼殊途,你刚刚亲我一下,已经折了我五年的阳寿了,这么下去,我活不了多久就会死。”陈鹏说道。 “我。。。我就想要你陪我。。。死了不就能陪我了吗?”金巧巧眼角流出血泪,痴痴地望着陈鹏道。 “我要你永远陪我!”还不待陈鹏回答,金巧巧突然大叫道,青黑的指甲顿时伸长,对着陈鹏腹部捅去。 “陈鹏小心!”我大喊道。 “啊啊啊!”一声凄厉的惨叫在堂屋中回荡,原本准备向我扑来的仕女齐齐看向金巧巧。 只见陈鹏一手侧握住金巧巧的手腕,避开被利爪掏进腹部,另一只手持拿着一道黄纸符咒,在青色的烛焰下,散发着温暖的金光。 金光之下,金巧巧痛苦的扭曲着身体,双手抱头,冒起阵阵白烟。 “呼!”堂屋中刮起一道狂风,吹灭了所有的蜡烛,惨叫声也随风而去,戛然而止。 黑暗中,唯有陈鹏手中的黄色道符散发着金光,照亮我们身前的区域。 “女人心,海底针啊!难道历朝历代的女人都这样?”陈鹏摸了摸自己微微发白的两鬓,说道。 我打开电筒,一边扫视着周围,一边向陈鹏走去。 “刚刚那招太危险了!你这结冥婚折阳寿不说,还有因果的!”我责问道。 “巧儿也不容易,我比你来得早,和她交流过,她死的时候并未婚嫁,千年来一直有个愿望,就是能嫁给一个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人。” “来都来了,满足人家小姑娘一个千年之愿,岂不美哉?”陈鹏笑着道。 “我真的是服了你了,以后就叫你冥界牛郎好了!你们陈家伙头子这么厉害,是不是遇到好看的女鬼都这样?”我无语道。牛郎,是日本风俗店里专门安慰感情失意的女顾客的男子。 “兄弟,别扯这些没用的了,咱们这伙弄对了,是个大庄主,好东西肯定不少!”陈鹏脸上的嬉笑渐收,打开电筒,向四周照去。 “废话,金巧巧可是京兆府府尹的女儿,换句话说,她是金代长安城城主的女儿,能不富吗?”我反问道。这一路走来,不论是汉白玉石桥的样式,还是仕女们手里的茱萸花,都具有典型的金代特征,所以见到金巧巧的时候,我内心已经明白,眼前的女鬼死了近千年。 “巧儿不是大庄主,她也是被胁迫的。”陈鹏严肃地说道。 “什么?难道这墓是一室两棺?”我震惊道。 “不好说,我从进来后就没见过除了金巧巧以外的大鬼,但她给我讲,有只大鬼经常来找她,她很害怕。” “有说长什么样吗?”我连忙问道。 “大鬼一来她就四处躲藏,下葬的时候,她身边的仕女有近百人,现在只剩下刚刚你看见这么十来个了,其他的全被大鬼捉去吃掉了。金巧巧没有看清大鬼的长相,只是说胸口有个大洞。”陈鹏思索着说道。 “人一般怎么死的,成鬼便是什么样,胸口有大洞倒是一种不太常见的死法。”我皱眉思索着,“陈鹏,现在这地应该是金巧巧的兆域吧?我看你一点都不紧张。” 兆域,是死人灵魂活动的区域,包含了墓葬及周边地带。冀州中山国曾经从王墓里出土了一件铜板地图,地图上刻制着中山王的兆域范围。所以如果不是必要的事情,尽量少到一些大坟包的附近活动,虽然可能离墓有一段距离,但在其兆域内,有时可能不留意自己做了什么举动或者说了什么话,刺激到墓主,很可能会遇上邪事。 “她是这么说的,但是我没找见棺材,整个墓室空荡荡的。”陈鹏晃动着电筒不断扫视着周围,说道。 顺着手电光看去,墓室与之前幻化的堂屋在结构上是一致的,墓室顶部用灰色砖石垒砌,模仿着木制的榫卯结构。地面由一块块八边形浮雕着茱萸花的青色地砖铺成,长方形墓室的四面墙上,用红、白、黑、绿四种彩料绘成壁画。 电筒昏黄的灯光下,壁画颜色显得失彩斑驳。细细看去,绘制有一群武士骑马游猎与打斗,以及宾客会宴的场景。宴请宾客的绘画中,坐在主人位的女子与之前见到的金巧巧几乎一模一样。 “你刚才手里那符把金巧巧解决掉了吗?”我扫视着墓室,的确如陈鹏所言,除了壁画外,并无他物。 “还好我伙头子前专门从张家要了些符咒带上,别看他们平常神叨叨的,关键时刻,还挺管用。” “兄弟,好歹她也是我过门的妻子,我能灭了她吗?张家的符咒我只催动了一半的功力,最多让她短时间不能醒来。”陈鹏叹气道。 “袍哥重情义,今儿我算是领教了,过鬼门也算。”我抱拳说道。 “轰隆隆!”整个墓室突然晃动,墓壁掉落下块块灰砖,一时间尘土飞扬。 “啊!”墓壁中响起了女子惊恐的尖叫声。 “糟糕!可能是大鬼来了!巧儿有危险!”陈鹏看着我,焦急地说道。 “哎,真没想到伙头子还能认个嫂子。”我挠着头,内心涌起一股豪气,说道,“陈鹏,我既然证了这婚,多少也逃不开因果了,嫂子得救,大鬼咱们也得传了!” ------------ 第五十六章 炼尸翁 黑话,是社会生活中在明面上活动较少的团体的内部话语,一来交流具有隐蔽性,不懂行的人,就算站在身旁也不明白意思,二来也是一种身份的识别。 传了,是巴蜀地区的黑话,是杀掉或活埋的意思。类似的还有许多,比如把某人毛了,意思是将人扔到河里。摸庄、写台口、看财喜,代表着计划行窃,而偷东西领头的人叫抬梁子。 过去将绑架小孩以索取赎金叫抱童子,绑架妇女叫接观音,因为观音在明清时期寺庙中的塑像大多为女人,同时女性可以生子,有送子观音一说。绑架富人叫拉肥猪,抢劫偷盗后就地分赃叫摆地坝。 “轰隆隆!”墓室震动着,凄厉的惨叫声从墓室的四壁传出,混杂在滚滚烟尘中。 “唐天,你快看!”陈鹏手指着身旁的壁画,紧张地喊道。 壁画中衣冠华美的仕女,露出痛苦的表情,口鼻涌出紫黑色的鲜血,一道裂缝顺着她的头部慢慢贯穿整个身体,下一秒,壁画上的仕女变成一朵紫黑色的血花,血液如泉水般从壁画中涌出,一股浓烈的尸体腐烂的味道,瞬间填满整个墓室。 四周的壁画上,一朵朵血花不断绽放,昏黄的电筒灯光下,依稀可见远处壁画的表层蠕动不停,是画中人物在挣扎,发出刺耳的嚎叫。 乌黑的血液在墓室里堆积,渐渐没过脚背,我蹲下声,用手蘸了蘸,滑腻异常,腐臭刺鼻,这不是血,而是尸油的味道。 “陈鹏,墓道被封住了!”我大声喊道,用电筒扫视着之前来时的方向,不知何时,原本有着一扇朱红木门的墓道,现在变成了一道金刚墙。 金刚墙,是古代的一种防盗措施,用青砖将墓道从地面到顶部垒砌满,砖与砖之间的缝隙填充白膏泥,达到一根针都插不进去的密度。白膏泥是用糯米汁混合石灰浆、黏土制成的混合物,在秦汉墓葬以及明清的建筑基址中都能见到,相当于现代的水泥,其硬度甚至比水泥还要高。 白膏泥如果被土壤中的湿气浸透,会变成青灰色,南方的墓里一般湿气重,所以北方叫白膏泥,南方叫青膏泥。过去湘南长沙地区伙头子的土夫子,经常说到的“火洞子”,便是青膏泥中掺和了易燃油脂,功夫不到家的土夫子,用工具敲打在金刚墙上时,飞溅起的火花,会瞬间点燃青膏泥,导致墓毁人亡,火势突然喷发,伙头子的人来不及逃跑,活活被烧死。 土夫子在长沙地区曾经以卖黄土为生,因为当地多红土,红土酸性大,黏性低,容易渗水,有钱人家会专门买黄土来营建墓室,黄土黏度高,防水防虫。在湘南长沙一带,从春秋战国起一直到明清,稍微好一点的墓葬都会用黄土夯填,刚开始时,土夫子是在河边采集黄土卖,又因为湘南的墓一般埋得不深,地下八十厘米到一米左右,基本上就能找见,土夫子因为取黄土顺带找着墓葬,发现卖古董比卖黄土赚钱,于是明面上打着卖黄土的旗号,背地里干的都是伙头子的活儿。 洛阳铲这种盗墓工具在北方用得较多,在南方,特别是土夫子一脉,很少会用洛阳铲,而是用一种长得像鹤嘴一样有着长弯锄面的锄头,也称为鹤嘴锄。湘南地区地下水丰富,土壤湿润,洛阳铲没办法将土带上来,再加上墓埋得较浅,基本上观察一下,用鹤嘴锄一挖就能挖到。 “呼呼!”金刚墙堵住墓道,墓室变成了一个密闭的空间,浓烈的尸臭味熏得人脑子发晕,或许是因为没有新鲜空气进来,我与陈鹏的呼吸变得沉重起来。 “我靠。。。唐天,你有没有觉得场景很熟悉?”陈鹏皱眉,手掌按在墓壁上,留下一个乌黑的掌印。 “尸油满地,墓室无风。。。”我不断打量着。 “炼尸翁!”我与陈鹏互相瞪视,惊讶地喊道。 小时候,巴蜀七大家族的小孩互相打闹,骂狠话时,便诅咒对方以后长大伙头子被炼成尸翁。炼尸翁,是墓中庄主会的一种邪术,将伙头子的人困死在墓室里,缺氧会让人无力,滑倒在墓室地面,尸油慢慢淹没人体,将人包裹在厚厚的油脂中,一时半会,人是死不了的,尸油会从人体所有有洞的地方渗入,连手臂上的毛孔都会被堵住,达到一种深层窒息。 死亡后,人的皮肤会变成紫黑色,全身青筋暴起,眼白外凸,甚至可能因为体内压力过大,眼球直接被挤出眼眶,全靠几缕视神经牵拉着,垂掉在鼻子附近。舌头因为尸油的填堵,没办法向外伸,会在尸油的润滑下,自然的向上翘起,往大脑深处延伸,舌尖捣入自己的脑子。 肉身死亡后,灵魂却出不来,尸油本身有着很强的阴煞气息,日积月累,将困在身体里的灵魂同化,变成只知道杀戮的东西,过去常说的行尸走肉便是这样来的。 灵魂被抹杀,尸油对尸体有养护功能,所以随着岁月的增长,裹在尸油中尸体的指甲和头发还会变长,远远看去,就像一个老翁一样,所以被称为炼尸翁。 炼尸翁被庄主操控,可以在天将黑未黑的下午出去活动,这也是一些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的人们,说看见有僵尸来偷鸡偷蛋,虐杀牲畜的原因。金石玉微录中还提到一种说法,庄主的肉身在墓里已经腐坏,炼尸翁可以作为其复活的载体。 巴蜀地区七大家族的人,各个年代都有伙头子不小心被庄主给炼尸翁的,这些人说已经死了却也活着,说活着但灵魂却早已死透,所以在家族的祭台上不设他们的灵位,连被祭拜回忆的资格都丧失了。东南亚一带传承的鬼术较多,炼尸翁这种邪术据说至今仍有人在用,人为的培养一些行尸走肉。 不想被炼尸翁的唯一办法,便是逃脱墓室。 “唐天,快想办法啊!”陈鹏面露慌张,焦急道。 墓壁流淌下的乌黑尸油已经淹没到小腿附近,墓室里的空气也变得稀薄起来,尸油里面的微生物对空气的消耗很大。 “金巧巧是金代人,金代贵族流行火葬,拿个金银盒或者好看的瓷器,将骨灰一装就完事,没有棺椁很正常。”我心里想着,脚淌着尸油,努力寻找着可能装着金巧巧骨灰的罐子或者盒子。“这个地方是金巧巧的兆域,找着她的骨灰,便有可能将她强行唤出,她肯定知道逃出去的路。” “这间墓室,就是一个空墓。”我寻找了一会儿,眼前开始有黑点弥漫,这是呼吸的氧气不够,窒息晕倒的前兆。 “陈鹏,带分土剑了吗?”我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 “带了,出门不带分土剑,死了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陈家人。”陈鹏用手抹在不断淌着尸油的墓壁上,贴着墓室绕了一圈,流下一道长长的痕迹。因为缺氧下体力消耗加剧,他依靠在墓壁上,任由尸油浸湿上衣,从兜里掏出两根类似三节棍的金属棒,将其中一根丢给了我。 ------------ 第五十七章 柏树 分土剑,是巴蜀地区伙头子时常用的一种工具,据金石玉微录记载,在清代咸丰年间陈家人已开始大量使用,最早何时出现,却很难说清,可能能够追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当时连年战乱,只有靠伙头子换些钱财才能活下来,所以世道不好的时候,伙头子成风,世道太平时相对收敛许多。 分土剑由剑头、剑身和剑柄组成,蜀七门历朝历代都对分土剑有所改良。在清代时,分土剑的剑头由一个打制成尖叶状的铁片构成,铁片牢牢的插在竹竿的首端,另一端则将一条大概三米长的铁链固定在竹竿内,竹竿就是剑身,铁链为剑柄。 使用时,将尖叶形铁片剑头用力插到土里,然后将竹竿全部压入土下,手握在竹竿上,感受着土壤传回来的压力变化,墓土与普通的自然土在手感上有一些区别,而后拽拉竹竿后部的铁链,将分土剑拔出,放在鼻子下闻味道,或用舌尖尝尝土味,便可以确定下面是否有墓。以前陈家有位前辈,一手分土剑使得出神入化,将其插入土中后,通过尝闻土味,再结合封土附近的树木长势,可以判断庄主的性别。 蜀郡的墓葬与湘南类似,埋的深度不会特别深,基本上挖不过地下三米就会有墓,所以分土剑的竹竿不会太长,后面随着时代发展,竹竿渐渐被有螺旋接口的金属竿替代,延迟到地下十几米是没有问题的。蜀郡墓中多石棺,分土剑除了伙头子时可以快速探墓外,在开棺时,可将剑头插到棺板缝隙中,利用杠杆原理,比较省力就能将棺板推开。 “陈鹏,快找找地面有没有空腔!”我焦急地说道。金代墓里若是找不到棺椁或骨灰盒,大概率在墓室地面下还套着半层墓室,这半层空间里塞着棺椁和财宝。一些伙头子水平不高的人下到金墓里,总是抱怨没有收获,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富贵离他们只有一尺之隔。 “咚咚咚!”陈鹏没有回答,狠狠的将分土剑砸在地面,紫黑浑浊的尸油四处飞溅,分土剑末端的铁链不断晃动着,陈鹏虚眯着眼,细细感受着手里传来的震感。 “唐天,还真有,来,咱们弄开它!”陈鹏将沾满尸油的手在额头上一抹,汗液混合着腥臭浑浊的尸油,顺着脸庞滑落。 尸油已经没过膝盖,呼吸起来越发吃力。陈鹏半跪在尸油中,一手握住分土剑的剑端,一手不断搅动着尸油,引导着剑尖立在地面青砖的缝隙间。我双手握住剑柄,在陈鹏的指挥下,一同发力。 “咔嚓”两声,分土剑的剑尖完全没入了青砖的缝隙中。 “用力推!”陈鹏与我咬着牙,头顶着金属杆,双手握住杆身,向前推动着,嘴里发出沙哑的怒吼。 “哐当!”一声砖与砖的摩擦声响起,脚底的尸油像是找到了出口,在我们脚下汇聚,形成一个小漩涡,向下漏去。 一块大小正好容一个人通过的青砖被掀起,女子凄厉的尖叫声更加真切直接,而不是通过墓壁传出。 “走!”陈鹏关掉电筒,两手在洞口一撑,径直跳了下去。 我半蹲下身子,用手向身上泼洒着尸油,直到浓烈的腐臭味熏得眼睛睁不开为止。伙头子的经验,到下面可能会遇见大庄主,活人身上的气息太重,很容易被发现,敌暗我明,太危险,在身上涂抹尸油可以起到一定的隐蔽作用。 “呼!”我吐了口气,关掉手电,跟着陈鹏从洞口跳了下去。 “噗通!”一声,我的背部被一团腐臭发软的东西托住,随着我挣扎坐起,身下不时发出咔嚓的轻微破裂声。 连忙扫视周围,墓下半层的空间与我想象的完全不同,这里竟然是一片巨大的森林。白雾在幽暗的森林中弥漫,远处天际散发着微红的光,透过雾气,显得朦胧。 我正坐在一根盘结在粗树枝上的鸟巢里,身下粘连着几块破碎的灰色蛋壳,仔细看去,黑色与绿色的霉斑在蛋壳表面交织,墨绿色的蛋浆随着我的起身,牵起道道黏稠的细丝,散发出股股刺鼻的恶臭味。 小心翼翼地爬出鸟巢,也不知道这个蛋的主人是个什么怪物,这么多年看电视的经验告诉我,最好不要让产蛋的鸟类看见你正在它的巢里,不然可能会遭到鸟儿的发狂报复。 顺着树干缓缓向地面攀去,越攀越是心惊,红色的微光透过白雾撒在树冠顶部,像是幽黑中带着一抹血色。树冠之下,光线昏暗异常,只能模糊看见树干的边影,树干大约有近十米高,靠近地面处,生长着茂密的灌木丛,树枝黑色阴影在浮动的白雾中,时隐时现,一副原始森林的风貌。 “陈鹏!你在哪?听得见吗?”我压低嗓音喊道。 森林的地面,湿气很重,声音被树木层层阻挡,传不太远便消散了。脚下泥土松软,空气中充斥着草叶糜烂的气味,每走一步,便回荡着树叶被踩入泥土的沙沙声。 陈鹏不知道跑哪去了,久久没有回应。 我从衣兜里掏出匕首,在树干上切了一道小口,将刀刃放在鼻下闻了闻,是柏树的味道。 放眼望去,茫茫雾海中,柏树成林。 我内心突然紧张起来,身上鸡皮疙瘩渐起,若是其他树种,倒没什么值得关注的,但是柏树不同,特别是长在金代墓下面的则更为特殊。 柏树,是鬼界廷府的象征。金石玉微录记载,柏树阴气极重,可纳鬼藏阴,所以在许多大墓周围或者山谷里太阳长年照射不到的地方,都生长着柏树,柏树可以作为一些孤魂野鬼的家。在记忆里,唐家有位先辈在柏树一旁,用朱笔批注道,“但见柏树成群,必是已入鬼界,速退,速退!”类似的,古代许多典籍也认为柏树与冥界鬼府有一定的联系,如《汉书·东方朔传》提到,“柏者,鬼之廷也,鬼神尚幽暗,故以柏树为廷府。” “这片一望无际的柏树林位于金代墓的下方,难道这里真是冥界?”我一边向着天际红光方向,慢慢摸索前进,一边思考着。 “沙沙沙!” “沙沙沙!” 步行踩压着松软地面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微响。 然而,随着我的步伐,四周灌木丛也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伫立在幽暗的柏树林中,侧耳细听着动静,沙沙声以我为中心在快速汇聚。 一道黑影,一道白影,在远处阴暗的灌木丛中交替着,由远及近,向我靠近。 ------------ 第五十八章 鸮笑 一时间,柏树林里狂风大作,树叶吹动得哗哗作响,黑白相间的影子飞速靠近,一股令人恶心作呕的腥臭味,扑面而来。 我将尖刀紧握在手里,狂风吹散着雾气,血红的微光透过树冠照下,视野里大概百余米左右的位置,隐约可以看清。 “沙沙沙!” 视线的尽头,模糊光影中,冲出两只身上布满黑白条状花纹的蜘蛛,大约有小盘子那么大,窸窸窣窣声不断,黑暗中陆续跳出蜘蛛,爬得快的攀上前面蜘蛛长满黑色绒毛的蛛背,向前跃起,露出蛇腹般带有褶皱的白色蛛腹,大量的蜘蛛如潮水般从远处黑暗中爬来,一浪盖过一浪,黑色蛛背与白色蛛腹相互交替,远远望去,血色雾气朦胧中,以为是黑白两道身影,黑白无常来索命。 “我靠!”我惊骂道,转身狂奔。 回头望去,蜘蛛爬行速度飞快,还没跑出十米远,身后离我最近的蜘蛛差不多快能咬住我的脚跟。 “呼呼呼!”我大口喘着粗气,一咬牙,转身对着胸前位置狠狠一刀捅出。 “嘶!”一只脸盘大小的蜘蛛从地面向我跳起,密密麻麻的蛛眼里倒映着尖刃的寒光,两扇钳子般的黑嘴不断开合着,流淌着墨绿色的汁液,恶臭扑鼻。 “噗呲”一声,刀刃没入蜘蛛腹部,黄绿色的脓浆飞溅,蜘蛛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吼,八条长满黑色细小倒刺的蛛腿顺着我的手臂迅速合拢。 “啊!”像是八把钢针突然刺入手臂肌肉,我不由得痛喊了出来,将刀刃用力一甩,死去的蜘蛛尸体砸入到冲上来的蛛浪中,发出咔嚓咔嚓的咀嚼声,死去的蜘蛛被后面的蜘蛛快速的分食着,爆成一滩黄绿粘稠的脓浆。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臂,八个小黑孔分布在皮肤表层,以小黑孔为中心,手臂变成青紫色,随之而来的是一股麻木感,叮当一声,手里的匕首滑落在地面,我狂奔着,摇晃着手臂,根本无法控制手掌的抓握。 蛛浪离我越来越近,一股股血腥味顺着身后吹来的风,飘散在柏树林间。 “桀桀桀!” 突然,头顶上方响起阵阵尖利刺耳的坏笑声。 冲在最前方的蛛群像是受到惊吓,发出嘶嘶鸣叫,蛛腿深深勾入土壤,在地面划行,溅起浑黄的土烟。后面来不及停下的蜘蛛,对着前面蜘蛛的蛛背撞去,发出阵阵蛛壳破裂的脆响。 “哗哗哗!” 头顶的树冠中响起翅膀扑打的声音,一道黑影从空中划过,向着蛛群疾速俯冲。蛛群发出愤怒的鸣叫,柏树林的微光中,张张淡白色的蛛网对着上空的黑影喷洒而出。 “这是鸮?”我凝视着前方大张着翅膀,全身麻黄色,长着一张猫脸的大鸟,惊讶地自言自语道。 “桀桀桀!” 一时间,地上蛛群嘶鸣,天上鸮群狂笑,树冠中掠出道道黑影,直冲蛛群而去。 狂风刮起沙土,鸮群在空中来回,弯曲的鸟嘴半张中,露出半截不断蹬弹黑白相间的蜘蛛腿,尖锐的鸟爪滴答着墨绿色的汁液。 见鸮与蜘蛛打得火热,我赶紧放轻步子,向着身旁一棵两米高的小柏树挪去,将身子藏在柏树下的灌木丛中。 一只鸮飞到离我不远的柏树枝上站立,身子对着蛛群,脑袋却一百八十度扭转着,一双幽绿的眼睛望着我藏身的灌木丛,鸟嘴大张着,发出桀桀的怪笑声。 “真晦气!”我强压下内心的紧张,刺耳的笑声,让全身直起鸡皮疙瘩。 “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这地儿太邪门了。”我心里想到。 鸮,俗称猫头鹰或者夜猫子,这种鸟喜食腐肉,常常聚集在墓地附近,过去老百姓把它认为与鬼有关,是逐魂鸟、报丧鸟,遇见便是不吉利。在秦汉墓葬的青砖上,偶尔能见到雕刻有一只鸮站立在柏树之巅的形象,古人将鸮与柏树都认为是冥界的象征。鸮在深夜偶尔鸣叫,如果发出拟人的笑声,说明可能有大凶大恶的怪事将发生,所以民间流传着一句老话,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 “该死!”我咬着牙,用力挤压着淤青的手臂,股股乌紫色的鲜血,顺着手臂流淌,滴落在灌木丛的枝叶上。受伤的手臂感受不到一丝痛感,变色的血液表明我已中了蛛毒。 脚下的土壤突然开始耸动起来,好似有什么东西将要冒出。 我死死地盯着脚下,心快跳出嗓子眼,未知的事物才最恐怖。地表的土渐渐松动开裂,浮土中冒起一条肉红色的软线,与蚯蚓类似,大概有拳头大小粗,不断蠕动着,带起块块碎土。 “嘶啊!”正当我思考着脚下的东西到底为何物时,一个布满白色三角牙齿的圆形大口从土里窜出,对着我小腿咬来,速度极快,吓得我连忙一脚踢去,从侧面踢中了圆形大口后连接的肉红色躯体。 踢在它身上的触感也很奇怪,就像一脚踢在棉花上似的,松软无骨。 “简直就是一条巨型蚯蚓!”我心里想到,连忙向身旁的柏树枝干上攀去。 因为攀爬柏树,受伤的手臂涌出大量的乌紫色血液,顺着树干流到地面。一瞬间,柏树附近的地面像是即将沸腾般,昏暗血红的光线下,土壤耸动着,带动着附近的灌木丛一并晃动,一条条肉红色的软体挤破地表,像蛇似的竖立着身子,头部由一张长满三角形尖牙的圆形大嘴构成,没有鼻子眼睛,尖牙缝隙中不时涌出淡黄透明的黏液,悬挂在圆形大嘴边,顺着竖立起的肉红身体缓缓滑落。 随着地面土壤的翻动,一个个森白色人头骨被拱出地面,骨碌碌滚动着,其中一个人头骨被我攀爬的柏树挡住,一双空洞漆黑的眼眶正对着我,下颌已经破裂,一只手掌大小黑白相间的蜘蛛从头骨下颌的破洞中缓缓爬出,下一秒,肉红色的软体一弯,长满三角形尖牙的圆形大嘴将蜘蛛包裹,快速的咀嚼着,发出嘎嘣嘎嘣的脆响声,股股黄绿色脓液从尖牙缝隙中滴落。 密密麻麻的肉红软体从土壤中探出,缓缓向我所在的柏树爬来。 “呼!”我长吐一口气,森林里血色微光让这些肉红色软体看起来更加狰狞,大量森白人头骨从土里被肉红色软体带出,滚落一地,眼前一片红白的世界,尸臭熏天,不远处清晰的响起鸮与蜘蛛的嘶鸣,给人一种身处修罗地狱的感觉。 ------------ 调整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金石为了给大家呈现一个更加宏大精彩的黄泉之上的世界,这几天一直在调整思路,更新断断续续,特向大家致歉,感谢支持。 思路差不多调整好了,从明天开始,我尽量保持稳定更新,希望读者朋友们继续支持,写书不易,月票、收藏与推荐票是对作者最大的支持,再次感谢大家。 ------------ 第五十九章 体用 一些从地下拖带出来的人头骨表面,残留着破碎不堪的头皮,森白的骨面黏糊着块状黄腻的皮下脂肪,头皮上坠着一撮沾满灰尘的黑发丝。 肉红色软体生物将带有头皮的人头骨吸入嘴里,发出吧唧声响,同时嘴部的软体不断收缩下凹着,如同人在吸食骨髓般,虽然它们没有表情,但是也能感觉到人头骨对于它们而言,是一种美味。 “等等!吸食人脑!大蚯蚓!” “我靠!这是蝹!还这么多!”我心里突然一紧,想起来金石玉微录中有唐家先辈曾经提到,地下有种生物,名叫蝹,长得像大蚯蚓,有肉红色和黑褐色两种,常年吸食地下棺木中的死人脑。幼年期吸食死人脑不多,身体大部分为黑色,当吸食足够多的死人脑后,尸液、脑液和血液渐渐在体内沉淀,蝹便变成肉红色,相当于正值壮年。 蝹这种东西,不止唐家人伙头子遇到过,陈家、张家的人也都遇到过。张家醉心炼丹术,蝹对于他们而言是一种上好材料,可以炼成尸蝹丹,服用后能够让活人散发尸气,全身一股尸腐味,伙头子时,如果不是遇到特别厉害的庄主,就算不小心将庄主弄醒,只要不移动,庄主也找不见伙头子的人,在墓里逛荡一段时间后,便会重新躺下,所以尸蝹丹相当于一件迷彩衣,让伙头子更加隐蔽安全。 然而,张家的尸蝹丹数量非常稀少,如果不是伙一些大头子,很少拿出来服用。其原因不在于炼制技术有多复杂,而是蝹不太容易抓到,有时候处理不好,丧命都很常见。 蝹畏火是相对的,如果伙头子遇到一条蝹,直接用叶锋(巴蜀黑话,指斧头)砍在它的脖子处,蝹很难杀死,趁着它挣扎之际,用煤油灯点燃它的头部,火烧完头部后,因为叶锋刃面吸热挡火,窜到叶锋便会停下,这时蝹就死透了,可以带回去高价卖给张家或者交换一些丹药。 但这种遇到单只蝹的几率不大,蝹经常群居在墓葬里,所以一般遇到便是一群。面对一群蝹若是用火,可能最多烧死眼前的几只,蝹被烧焦的味道对于蝹这个群体自身而言,有着很强的刺激性,会让这些怪物兴奋起来,变得更加凶狠。对于解决群蝹的办法,除了金石玉微录有记载外,大量的典籍都有记叙,如宋代李石编写的《续博物志》里提到:“若欲杀蝹,以柏东南枝捶其首”。 “嘶嘶!”一条条蝹如蛇般缠绕着柏树树干,旋转蜿蜒着向我爬来。 “东南枝。。。东南枝。。。”我嘴里念叨着,小心翼翼地向柏树东南枝干攀去,眼见着蝹离得越来越近,用东南枝击打蝹的头,就真的可以杀死蝹吗?我内心充满了忐忑。 “咔嚓”一声,突然感觉身下一空,柏树树枝发出一声脆响,我径直掉入蝹群,腥臭的气息熏得眼泪直流。 头顶一大团黄绿色黏稠的脓液从头发里流出,顺着脸庞滑落,我强忍着恶心,抬头怒视着大张着嘴,直立着身子的蝹。 “来啊!”我大声怒吼道,越是危机时刻,越要拼尽全力,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可能因为愤怒,一股热量从胸口的朱砂痣涌出,顺着手臂蔓延,中了蛛毒的胳膊渐渐有了感觉。 “妈的,鬼畜生,上来啊!”我将手掌用力在柏树枝的尖头一抹,木尖划破皮肤,鲜血顺着柏树枝流淌,滴答在地面的人头骨上,蝹群受到了刺激,发出刺耳的尖鸣。 “砰砰砰!”我拼命地挥动着柏树枝,但凡有探头过来的蝹,便狠狠的砸击它的头部,有的蝹被捶中后直直的倒在地上,溅起一阵灰尘,有的蝹摇晃着脑袋,缓缓向后退缩。 渐渐的,我陷入了群蝹的包围,尖啸环绕,血味与腥气夹杂,让人喘不过气。 “嘶啊!”耳边群蝹的嘶吼声越来越大,我用力挥舞着柏树枝,击打在蝹身上的反作用力震得手臂发麻。冰凉的腥风扑面,我知道,我马上便会被这些鬼畜生分食掉。 “啊!”我仰头怒吼,将柏树枝捅入到正面咬来的蝹的嘴里,顶得它脑袋上由内而外鼓起一个肉红色的亮包,蝹疯狂挣扎着,身躯在地面扫动不已。 “哐当!”一声铜锣鼓敲击声从我身后的柏树林中响起。 “呜呜呜!”幽怨凄厉的女声在树林里飘荡。 “咿呀呀呀!”似婴儿啼哭,又似奸笑,声音由远及近,快速移动着,难以捕捉方位。 上一秒还喧嚣不止的柏树林,此刻陷入了死寂。 群蝹全部竖立起身子,如响尾蛇般直直望向我身后的黑暗,不远处互相蚕食的蜘蛛与鸮也停止了动作,黑白相间的蜘蛛爬在地面一动不动,鸮则倒立在柏树枝头,歪曲着脖子,向我所在的方向注视。 我深吸一口气,此刻的内心,早已忘却了恐惧,更多的是激动与不解。就在刚才咿呀怪声响起时,我的腹部突然一动,好似什么东西裂开了似的,紧接着,一股热量从腹部直冲头顶,再由头顶传向四肢,随着热量的蔓延,我耳朵听见的越来越清晰,眼睛看见的越来越细致,就连空气中飘散的蜘蛛身上的绒毛,微微反射着树林里血红色的光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种感觉,我只在小时候六岁时,第一次读完金石玉微录后短暂的体会过,耳目纵通,身体发轻。曾经询问过家中长辈,无一不是叹气,说什么黄泉之上已无法,世道已变,让我别去在意,过不了多久这种感觉便会消失。的确如长辈们所言,这种神奇的感官大概维持了不到一个月,便再也没出现过,甚至在我之前伙头子遇到生死危险时,也无任何变化。 但就在刚刚,这种感觉,再次出现了。 家中长辈们虽然不愿提及,但我从小学习能力不错,喜欢看书,也爱与其他家族的小孩儿玩耍。渐渐得知,他们很多也有类似的感受,只不过不是我唐家这种感官上的极大增强,而是其他方面。 就我知道的来说,陈鹏小时候读完陈家祖传的《江湖海底》一书后,便觉得祖屋的骨笛在召唤他,那段时间,他能用骨笛吹奏各种短促的乐曲,听起来有点像命令,地上地下的昆虫走兽都会跑出来见他,听他指挥。而周慕儿小时候看完周家的《转莲焕生经》后,就像一个行走的催化剂,走到花丛中,群花便开始绽放,走到果树下,各种水果便快速成熟,好似充满了生命力。不过他们的感觉也只是维持了一小段时间便消失了。 后来通过翻阅大量的古卷,将金石玉微录反复琢磨研读,我明白其实这种别样的感觉是唐家的传承,名为金石玉微法,可以强化己身,极大的优化人体的五感,让身形敏捷,配合使用出金石玉微录中提到的一些暗器技法和驱邪方术,这类暗器技法和驱邪方术被记载在金石玉微录里非常隐秘的角落中,被家族里许多长辈认为是胡言乱语不可信。 其实陈鹏与周慕儿感受到的,应该也是他们家族中的秘法,不过这些秘法好似受到限制般,只有短暂的体验期,从此往后便化为记忆中虚幻的回想了。 除了巴蜀地区七大家族有流传秘法外,其实我国广大的土地上存在的秘法有很多,只是在于人们如何是辨认。就如同唐家的金石玉微录,本身是一本记载各种机关暗器、墓葬形制的杂书,读完后能辨阴阳、看风水、识墓葬、解机关,好似掌握了不得了的技能,实际上这些都是所谓的术,也就是如何去用。比如学周易的人,更多关注的是占卜预测,学习风水的人更多关注如何选一个好阳宅阴宅,学习相术的人更在意人的面相以测吉凶,诸如此类,皆为术法,而非道法,皆为用,而非体。 道术,道为核心根本,术为外用,所以看待古代流传下来的事物时一定要尽量回归到道或体上,而不是将目光盯在术上。 还记得,爷爷从黑山谷回来后,老是念叨着一句,黄泉之上,道之不存。之前一直不解其意,虽然现在依旧不懂,但总感觉离理解明白更近了一步。 没想到,充满邪性的咿呀怪叫,竟然激发了我身体内金石玉微法的再次运转。 “哗!”我轻轻一垫脚,空气中留下一道黑影,人已躲入一旁高大的灌木丛中,侧耳细听,除了尖细的怪叫与哭喊外,还有密密麻麻的步伐声,似乎一大群人整齐的向我这个方向走来。 “难道是阴兵?”我思考道。 ------------ 第六十章 穿胸国 “沙沙沙!”黑白相间的蜘蛛如潮水般快速退去,钻入地面土洞或者一旁的灌木丛中。 鸮慌张的扑打着翅膀,将身子隐藏在柏树林的树冠里。 如果忽略地面留下的残肢和黄绿色的脓浆,刚刚发生的一切,好似从未出现过,柏树林里陷入了死寂。 我微微吸气,尽量压低自己的呼吸,一股冻人的阴气从远处飘荡着白雾的黑暗中透出,蝹的身影也已消失不见。 这是暴风雨即将到来前的宁静。 “看来大庄主要出面了。”我心里想到。 “求求你!别杀我!” “啊!”一声男子惊恐异常的惨叫声在黑暗中响起,很快便又戛然而止。 “听起来不是陈鹏,难道这个鬼地方还有其他人?”我心里想到,将金石玉微法运转到极致,凝视着黑暗深处,视野中,雾气慢慢搅动着。 “咿呀呀!”一声婴儿的啼哭声再次响起。 “哐当哐当!”一阵急促的锣鼓声在黑暗中飘扬。 白雾渐渐分散成缕状,映射着天际血红的微光,一只紫黑色干枯似树枝的手提着一个长满青绿铜锈的锣鼓,从雾气中探出,另一只手的整个手掌像是被什么东西削掉,只留下一节腐烂发黑的腕骨。 腐烂坏死的腕骨击打在生锈的铜锣上,发出震耳的声响。 薄雾下开始浮现成排的幽绿光芒,在昏暗的柏树林里,显得醒目异常。 一个全身皮肤紫褐干枯,头发稀疏凌乱,幽绿眼睛,鼻子只有两个小孔,嘴里森白的獠牙倒扣在乌紫色的嘴唇上,手里提着锣鼓,不断敲击着,向我所在的方向走来。 在它的身旁,分别站立着两个小童,头上正中长着一个大肉瘤,黑乎乎的,远远看上去,像一个独角。小童全身皮肤泛青,脸上没有皮肤,一张白骨脸,脖子比正常人细长许多,两耳呈倒三角,脸骨上布满蓝绿色的尸斑,从骨子里渗出。运转金石玉微法看去,小童双眼空洞,没有眼球,长满尸斑的眼眶,不断流出血泪。 小童的手里都提拿着一个沾满血水的竹编篮子,篮子底部滴答着黏稠的血液。 “咿呀!” 我突然心里一紧,小童虽然没有眼球,但当我望向它时,它似乎感应到了我的注视,竟对着我藏身的灌木丛微微侧头,将嘴大张着,露出一口焦黄发黑的细碎尖牙,大声尖啸道。 “哗啦啦!” “哐当!” 左侧小童从篮子里掏出一把白色冥钱,右侧小童从篮子里掏出一把麻黄草纸,一时间,柏树林里阴风呼啸,锣鼓阵阵,冥钱黄纸纷飞,薄雾里响起整齐却又沉重的步伐声。 “啊唷!” “啊唷!” 这时,一声声吆喝声回荡在树林中,我咬牙运转着金石玉微法,皮肤表面散发出淡淡金光,这种吆喝声不像人嘶吼发出的,更像是野兽的嚎叫,听起来非常嘶哑,充满了憋屈与愤怒,如果不运转金石玉微法的话,情绪很容易被带动,心间顿生杀气,只想嗜血,别无他求。 接下来,出现在眼前的一幕,震惊得我差点呼吸不过来。 只见在开道男子和小童的身后,有着八个身材高大强壮的男子,皮肤呈紫黑色,肌肉高高隆起,脑袋像是被砍过,只留有鼻子下面的半个头,所以只有半截鼻梁和嘴,身体布满了蓝绿色尸斑。 八个男子分为两竖站立,一边四个,在他们的胸口处,有着一个比拳头略大的孔洞,洞里插着一根粗大的木柱,两根木柱之间架着一张死人肋骨拼搭起来的椅座,椅座斜上方四角分别用生锈的铁钩倒拉着一个人手,人手后部的断面滴答着血水,手指关节被故意扭曲着,从侧面贯穿着一根细铁丝,铁丝下挂着一张完整的人皮,人皮腿部拢拉着几根微透明的肉筋,血水混合着黄脓,不停的滴答着,顺着死人肋骨滑落到地面。 因为人皮阻挡的原因,我看不到椅座上坐的到底是什么怪物。 但这些胸口开有孔洞,用来抬轿子的行为,却让我想起金石玉微录中一个关于远古传说的记载,小时候看没当回事,没想到今天竟然遇到。 “穿胸国,在盛海东。胸有窍,尊者去衣,令卑者以竹木贯胸抬之。” 在《山海经·海外南经》中也有提到类似的,“贯胸国在其东,其为人胸有窍,人为黑色,寿,不死。” 传说中有一个国度名为穿胸国,生活在那里的居民胸口都有一个孔洞,所以得名为穿胸,胸口贯穿之意。穿胸国中地位高的人坐在地位低的人抬的椅座上,支撑椅座的两根木柱贯穿抬行之人的胸口,胸口承重,再用手和肩膀支撑木柱,可以让坐在椅座上的尊者(地位高的人)感觉更加平稳舒服。 穿胸国的人全身发黑,基本上都不穿衣物,被古人认为是不死之人。黑在古代称为玄色,在中医里面,肾属水,为黑色,主管全身的命元,所以肾越好,掉发和白发就越少,生命力越强。穿胸国的居民身体多为黑色,可见肾气充足,长寿不死。 穿胸国人抬着他们的尊者,缓缓的前行着。 眼见着开道的童子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心砰砰直跳。 “哐当哐当!” 童子敲打着锣鼓,领着一大队人从我藏身的灌木丛前走过,一股熏人的恶臭味扑面而来,我屏住呼吸,暂停运转金石玉微法,这么近的距离,但凡有一丝异样的生气,可能都会被穿胸国的人关注。 “哗啦啦!” 我蹲在灌木丛里,紧张的盯着穿胸国人,只见童子没有任何异样,长满尸斑的手抓拿着纸钱冥币,抛洒向空中,带着队伍向前走去。 “难道刚刚我感觉错了?这鬼童子根本就没看见我?说不定没长眼睛,的确看不见。”我心里思考着,因为尊者从我面前路过,我连忙将身体压到最低,眼睛看着地面。 突然,锣鼓声、步行声、纸钱在空中被阴风吹动的声音,都消失了,我低头的一瞬间,好似刚才这个世界的联系被切断了。 我的心顿时提到嗓子眼,恐惧感充斥着整个大脑。 我咬着牙,缓缓抬头。 ------------ 第六十一章 招魂 “咿呀呀!”小童扭曲着脖子,空洞的眼眶正对着我,嘴咧成一个常人无法达到的角度,发出尖利的怪笑,同时长满尸斑的肥硕小手快速拍打着,似乎因为捉弄我而感到快乐。 就在刚刚柏树林突然安静的瞬间,我全力运转起金石玉微法,一道微风从前方吹拂到我面前,我便有所猜测,是小童在移动。 是祸躲不过,只能面对。 我站立起身子,借着天际散射的血红色光芒,盯着坐在座椅上的穿胸国尊者。 穿胸国尊者半披着一件豹皮衣,盘坐在人骨椅上,全身干瘦如柴,长着一张狭长的马脸,面色灰黑,一双冒着幽蓝光芒的眼睛,直勾勾,居高临下的盯着我,手里抓握着半截人腿,倒钩形的乌黑指甲深陷入人腿皮肤之中,残余的血液顺着手臂流淌,断面的白骨渣依稀可见,甚至在金石玉微法的加持下,可以看到指甲缝隙里淡蓝色的牛仔裤细碎的布丝。 人腿滴答着鲜血,一看便知道,这人是被活活撕裂,刚死没多久。 “嘶!” 尊者将手里的人腿向身旁灌木丛一丢,伸出长满脓泡,紫绿色的舌头舔着自己紫黑干涸的嘴唇,不断活动着手指,咧嘴对着我残忍的笑着。 “呼!”耳边传来一声风响,我本能反应向一旁跳去。 “轰!”回眼望去,烟尘弥漫,原先站立的位置处多了一个深坑,像是被大石块砸过。 我变换着步伐,身上泛起淡淡的金光,退到离尊者十米开外的距离,因为金石玉微法的加持,现在的内心已经毫无恐惧,反而是一种沉着冷静。 尊者脸上表现明显一滞,可能没有想到一个活人竟有这么快的身法,不过随即,笑得越发残忍,眼里的幽蓝光芒变得有些刺眼,似乎我身上的金光对他而言,如果能吃在嘴里,一定多了一道风味。 我漠视着尊者,运转着金石玉微法,扫视着整个穿胸国的队伍,前方是开道的锣手与撒冥钱的小童,后面是穿胸国人抬着的白骨椅座。椅座的后部在黑暗中隐约露出一个圆柱状的轮廓,我用力凝视,眼睛开始发痛,穿胸国队伍靠近黑暗深处的视野渐渐清晰。 因为雾气与血红天光的原因,眼里的背景就像在沙漠中似的,飘忽模糊,一片血红。 一根差不多两米高的木柱,耸立在白骨椅座后,数条人身上的滴答着鲜血的脚筋将木柱固定。木柱的顶部,用朱砂混着墨粉,绘成一个红黑相间的人面形象。 我微眯着眼,这种木柱对于唐家人而言,太熟悉不过。曾经唐家的先辈在楚越南北一带伙头子时,遇见不少这样的人面木柱,也有的制作成人首鹿身的形状,在金石玉微录里将这一类统称为巫木或者魂木。 古代征战和自然天灾频繁,一些人可能尸身不全,死后也不能完好的回归故里,人们常将木头雕刻成残损的身体,与尸骨拼接,比如断手之人则安装一个木雕手臂,以求尸骨完整。类似这种拼接的庄主,应付起来都不用太费劲,唯独棺椁里只有一根人面木柱,才是最可怕的。 人面木柱主要是用于惨死在外,尸骨无存的人,过去的巫师会跪在墓地上,口中念念有词,用手挖取一抔墓土,泼洒在人面木柱上,然后对着死者惨死的方向哭喊,声音凄厉,直到墓地上阴风阵阵,摇晃着插在墓土里的人面木柱,表明远方的亡魂已经归入到木桩中,这时候,在旁等待的亲人便可上前靠近木柱,痛哭流涕,这种丧葬仪式在过去被称作招魂葬。招魂葬招回的往往是冤魂厉鬼,所以伙头子时,需格外小心。 “穿胸国人做招魂仪式干什么?”我心里诧异道。 或许,因为凝视木柱太久,隐约可见木柱表面浮动着一团光影,起起伏伏,身形苗条,有些眼熟,木桩上人面的眼角,缓缓滑落着血红的泪水。 “嫂子?金巧巧!”我不由得惊讶道。 话音未落,只听一声尖利的笛音响起,穿胸国尊者所坐的白骨椅座周围发生爆炸,一时间飞沙走石,烟尘四起,细碎的石子击打在柏树树干上,哗哗作响。 “唐天,愣着干嘛,快救金巧巧!”陈鹏焦急的声音从尘雾中传来,紧接着一个大木桩对我飞射而来,直挺挺的插入地面。 听见刚才那声骨笛声,我内心便彻底踏实了,看来陈鹏与我一样,在这个地方身体的束缚被释放,阔别多年的能力再次出现。 据陈鹏以前讲,陈家世代相传的《江湖海底》中有篇飞喤心经,将音律分为宫商角徵羽五音,每一个音用骨笛吹出都有不同效果。商音尖利,似秋风,含金煞之气,音过风爆,能产生类似空气炮的效果。 “呼!”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半跪在木桩旁,将手掌摊在木桩表面,严肃的低语道,“魂归魂,土归土,万千劫难全归无。” “喝!”我发出一声轻喝,变掌为爪,用力在人面木桩上一抓,一道女子的光影被我从木桩里拉了出来。 “嘶啊!” 就在我将金巧巧的魂魄从木桩中解脱出来时,烟尘中顿时爆发出声声怒吼,穿胸国人发狂般从尘雾中冲出,盯着最前方快速奔跑的陈鹏,不断挥舞着利爪,想要将其撕碎。 “唐天兄长,快带着相公跑,红光处可得活!”金巧巧的魂魄飘忽不定,声音听起来有些缥缈。 “嗖嗖嗖!”我用力一甩手,身边地面的碎石对着陈鹏飞去,在空气中划过,留下道道破空声。 “嘟!”陈鹏将骨笛含在嘴里,急促的吹奏着羽调,两脚之间产生一团淡蓝色的光芒,似水般环绕着他的身体,一瞬间,他狂奔的速度再次提高许多,眼看着就要正面撞上我丢去的飞石。 “砰砰砰!”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响彻树林。 就在石块离陈鹏大约十厘米的时候,他身体突然对着前方一个下滑,一道黑影正好出现在陈鹏身后,石块没入黑影的眼眶中,喷射出墨绿色的汁液。 穿胸国尊者捂着眼,痛苦的嚎叫着。 “兄弟,我这配合默契吧?”陈鹏跑到我身边,从我手里接过金巧巧的魂魄,两手环抱着搂在怀里,对我笑道。 “陈鹏,现在不是说笑的时候,这地邪乎,刚刚打伤的庄主可不简单,那是穿胸国的尊者,他们都是不死民,弄不死的,嫂子刚才说让咱们向有红光的地方跑!” “不止是你恢复了功法,我的金石玉微法也能用了!”我急切地说道。 “什么?穿胸国!那可是传说啊?”陈鹏惊讶的大喊道,同时连忙扭头回望,只见尊者正将锣手的眼睛挖出,往自己的眼眶中放,脸上黑血直流。 我将陈鹏后背用手托住,全力运转金石玉微法,金光四溢,柏树林里两道金光对着天际的血色光芒飞驰,在黑暗的林地间留下两条若隐若现的金线。 身后刮起一道劲风,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尊者追来了。 因为加持了金石玉微法的缘故,奔跑起来的速度极快,没过多久,身边两旁的柏树林都被天光染成了血红。 “这是。。。。。。”我盯着前方,惊讶得一时不知道给陈鹏说什么好。 ------------ 第六十二章 奔逃 一道数十米高的土墙横亘在我们面前,人站立在土墙下如同蚂蚁。 土墙的墙面并不光滑,有着一层层被夯打过的痕迹,墙体内夹杂着一些巨石,石头与石头之间,放置着一些圆形的血红色玉璧,远远望去,光芒透过玉璧射出,一道道血红光柱照向我们身后的迷雾。 “原来天边的红光是这玩意透出的?咱们这是跑进死胡同了呀?”陈鹏怀抱着金巧巧的魂魄,焦急问道。 “陈鹏,你看见土墙正中那扇涂朱红漆的拱门了吗?上面的门钉正好八十一颗!”后脑感受到越来越强劲的风压,我连忙说道,尊者加速着向我们靠近。 “快说,咱们怎么办,马上跑到头了!”陈鹏将骨笛含在嘴里,回头对着身后吹出商音,身后响起阵阵骨骼碰撞的闷响声。 “嘶啊!” 我们离土墙越近,身后不远处的尊者便越着急,发出怒吼,震得人耳膜生疼。 “古代门钉奇为阳,偶为阴,九九八十一为至阳,代表生门,八九七十二为至阴,代表死门,陈鹏,土墙上的拱门应该是生门,咱们拼一把,冲生门!”我大声喊道。 这种门钉决定生死门的情况,在过去的各地豪门大院都有这种讲究,比如燕都的紫禁宫,午门为南门,上面有八十一颗门钉,代表着生门,神武门为北门,上面有七十二颗门钉,代表死门。 在过去,但凡宫里有人去世,都会将棺材停在代表死门的北门附近,所以现在游客们去紫禁宫北门拍照,偶尔也会觉得阴气森森。紫禁宫的游览路线是从南门进北门出,一些游客买完票穿过南门后,还没走到检票口,可能因为临时有事,想着先进紫禁宫,打算沿着来时的路,从南门倒着走回去,这时一定会被安保人员拦下,游客只能从南门旁侧的中山公园绕路出去,不能入了南门再直线返回,因为紫禁宫的风水讲究,生进克出,南门是给活人走的,若是从南门反着出去,便被克制,不吉利。 高扬的羽调从陈鹏嘴里的骨笛中传出,包裹我们身形的金光表面,又覆盖着一层淡淡的蓝光,我明显感觉身体再度变轻,推着陈鹏,两脚用地向地面一蹬,借着反作用力,迅速向土墙中部的拱门冲去。 “砰!”一声闷响,拱门抖落着土灰。 “哎哟!”我与陈鹏揉搓着手臂,嘴里痛哼着,没想到虚掩的拱门如此坚固,利用速度的优势,无法撼动其丝毫,反而被它的反作用力给拉扯得手臂接近脱臼。 土墙一阵震动,我强忍手臂传来的撕裂般的疼痛,站在拱门边缘向下看去,只见尊者正将长长的利爪捅入墙体,四肢快速攀爬,向我们冲来。 “带刀了吗?”我对着陈鹏问道。 “兄弟,咱们的功法都恢复了,下次伙头子你得把你们唐家祖传的青囊带上才是!”陈鹏一边说着,一边将匕首递到我手里。 “先别说下次了,咱们这次能不能出去都是问题。” “我来顶住,你快想办法让嫂子醒过来,她既然让咱们往这跑,肯定是有办法的。”我一边说着,一边将匕首在掌心一划,鲜血涌出,刃面被染红。 唐家的金石玉微录所包含的功法,叫金石玉微法,最主要的作用是极大的提高人的六感,听觉、嗅觉、味觉、视觉、触觉和第六感,功法运转时,身体会泛金光,这种金光对于墓里邪性的东西是有压制作用的,但压制也是相对而论,一般的孤魂野鬼见着金光,自然躲得远远的,不敢靠近,若是一些大鬼,本身阴邪之气重,如果自身金石玉微法道行不深,金光对于它们而言就变成了一种挑衅。 金石玉微法在运用上,除了一些机关暗器外,也有大量的镇邪除鬼的方法,这与张家道门不同,唐家的金石玉微法更偏向阴阳家。 “血煞为炎,化而为龙,血炎术!”我对着尊者吼道。 手握着的匕首刀刃突然迸射出一道金红色的炎光,化为一头火龙的形状,对着尊者冲去,黑暗之中,火光熊熊,空气扭曲着,风随火动,发出噼里啪啦的风响,似炎龙在咆哮。 “嘶!”尊者被火龙缠绕,痛苦挣扎着,紫黑色的肩膀被火焰烧透,露出一截烧红的肩胛骨,胸口一部分化为灰烬,透出一小撮明亮的火苗,如小蛇般在它身体进进出出。 尊者大声尖啸着,音浪破开火龙的攻势,空气中浮动着层层透明涟漪,涟漪触碰到拱门附近的墙面,顿时飞沙走石,土墙崩解,露出巨大的裂缝。 “嘟!”一声笛音响起,拱门被一道绿色的光幕笼罩,音波冲击到光幕上,一阵晃动。 尊者全身被焚烧得焦黑,身体冒着零星没有熄灭的火星,绿色光晕下,白烟直冒。它愤怒的大吼着,利爪用力拍打在光幕上,发出刺耳的声响。 “咳咳,这鬼东西太强,我这宫调练得不够好,挡不了多久!”陈鹏嘴角流出鲜血,似乎受到了内伤。 我快步跑到陈鹏身边蹲下,看着金巧巧飘忽不定的魂魄,心里焦急万分,如何才能让她醒过来。 “过去通阴鬼婚,活人娶鬼妻,都是以血为契,不知道你这行不行?”我说道。 “管他行不行,试试!”陈鹏一边说着,一边将嘴角的鲜血抹在金巧巧的脸上。 “会不会是血不够?”我盯着金巧巧,没有一丝醒来的迹象。 话音未落,一种像是玻璃被砸爆的声音从拱门处响起,顿时,腥风扑面,一道黑影闪过。 “小心!”我大声喊道,想要推开陈鹏,却来不及。 一声闷响,陈鹏被尊者一拳打在侧腰,高高的飞起,撞在拱门内侧的石壁上,嘴里噗嗤一声,喷出鲜红的血花,溅落到金巧巧的身上。 “吼!”尊者大张着双臂,扭头瞪着我,舌头长长伸出,滴答着黄绿黏稠的液体。 “来啊!”我将金石玉微法运转到极致,手里紧握着匕首,眼睛死死的锁定着尊者。 “轰隆!” 就在这时,整个拱门瞬间被一道刺眼的白光填满。 眼前什么也看不见。 只能听到尊者痛苦万分的嘶吼。 ------------ 第六十三章 养小鬼 白光之中,婀娜身影晃动。 “你们快跑!”缥缈的女声在拱门内壁回荡。 只见金巧巧半倚着拱门,将红漆小门半开着,里面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快走!发什么呆!”陈鹏拉扯着我,闪身向门缝冲去。 眼前一片白光,一时无法适应,只觉凉风扑面,但却充满草木的气息。 “嘶啊!”门缝内传来尊者发狂般的怒吼。 “相公,你要多保重,好好活下去,死了别忘了来找我!”金巧巧扶着拱门,露出半边身子,呜咽着说道,眼角流下一道血泪。 “巧儿,你快出来!”陈鹏转身看着金巧巧,伸手去拉,却穿过了她的魂魄,再不能像在拱门内将她的手握住。 “怎么会这样!”陈鹏手抓着头发,大声说道。 “砰砰砰!” 突然拱门一阵振动,落下许多灰尘,爪子拍打在门板上,产生刺耳的噪音。 “相公,我出不来的,不要忘了我!”金巧巧狠吸一口气,像是给自己勇气似的,一边喊道,一边迅速的将拱门合上。 “不要!”陈鹏双手拉拽着门边,但依旧无法阻止拱门合拢的趋势。 “轰!”一声巨响,拱门抖动了一下,合拢在了一块。 密集的拍打声从拱门内传出,声音由大到小,渐渐的平息。 “唐天,这是什么情况?”陈鹏握住我的肩膀,焦急地问道。 “兄弟,哎,我理解你的心情,着急没什么用,我刚刚在里面发愣,也是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嫂子竟然是关节所在。”我说道。 “什么关节?” “关节是唐家对墓葬机关的一种说法,刚刚嫂子半倚门的样子,与我们唐家之前伙头子见到的大量高级墓葬里面的关节一模一样,叫作妇人启门。”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许多宋金时期的高级古墓内,会用砖堆砌出一个石拱门,石拱门半开着,上面雕刻着一个女子,倚门望向墓室。” “陈鹏,你看看咱们现在处的环境,自然便明白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揉着眼睛,向四周望去。 只见我们正处在一个四面峭壁的山崖上,对岸百米左右的距离,也耸立着一座大山,长满了树木,郁郁葱葱,天上烈日当空,照下缕缕阳光,在山雾里留下道道七彩痕迹。 “妇人启门,相当于一个连接?”陈鹏疑惑道。 “准确的说,嫂子不止是连接生死之境,也是一个封印关节,拱门内为死界,外为生界,所以刚刚你出来后,从活人的世界,是不可能对阴界的鬼魂起到什么作用的,而且明显可以发现尊者被困在里面,到最后也没有什么动静了!”我说道。 “呼!”陈鹏长吐一口浊气,对着拱门发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别太难过,妇人启门既然作为一个关节,肯定不会轻易被摧毁的,所以我相信尊者拿嫂子没办法,最后不得不撤退。” “你的意思是,巧儿还活着?”陈鹏眼神突然冒光,问道。 “哎,你们陈家人我是真搞不懂,对一个鬼还如此痴情?” “她肯定还活着,所以你要是想来找她,赶紧把这附近的山势记下,回头我拿根招魂木来,咱们把嫂子接到木头上,你带回家得了。”我说道。 “就类似东南亚那边养小鬼,对吧?”陈鹏听我这么一说,顿时便释然了。 “有点像,但是不一样,养小鬼是将刚出生的婴儿放在法阵中活活饿死,然后将灵魂拘役起来,通过作法,滴血认亲,男的供养人被认为爸爸,女供养人被认为妈妈。小鬼就像小孩一样,需要供奉喂食照顾,比较麻烦,但是小鬼因为滴血认亲,对人很忠诚,所以他非常乐意为了爸爸妈妈的述求去做事。” “养小鬼的唯一不好在于,请神容易送神难,养鬼容易撵鬼难,一些女性朋友养小鬼,在小鬼的帮助下实现了许多愿望,生活好起来后,想生孩子,这个时候小鬼最为难缠,它不想自己的妈妈有别的小孩,所以往往养小鬼后,女性不容易怀孕,要么就是胎死腹中,就算比较幸运将孩子生下,在小孩的成长过程中,小鬼会经常出来使坏捣乱。” “嫂子这个情况不一样,将魂魄移到招魂木上,只是相当于找了个墓地而已,招魂木本身便有养护灵魂的功能,所以也不需要特地的供养。” 陈鹏听后,默不作声,眼神坚毅,手指慢慢滑过拱门,轻声说道:“巧儿,你等我,我一定来接你。” “陈鹏,放心吧,嫂子没问题的。” “这趟伙头子,什么都没捞到,还差点折在里面,所幸,终于出来了!”我呼吸着山崖顶部新鲜的空气,拉伸着手臂。 “喔喔!” 就在这时,山崖下传来一声啼叫,听起来像有人用沙哑的嗓子哭泣。 紧接着,风吹山林的哗哗声,将啼叫掩盖。 “这是什么声音?”陈鹏看着我问道。 “听起来像是猿的叫声,猿啼自古悲凉。”我说道。 “唐天,你用金石玉微法不能锁定是什么在叫吗?听起来真心乱。”陈鹏面露难受地问道。 “哎,我刚正想说,金石玉微法在出了拱门后便没法再运转了,你试试飞喤心经能不能行?” “嘟。。。”陈鹏将骨笛放在嘴下轻吹。 “我靠,什么情况!飞喤心经也失效了!”陈鹏惊讶地说道。 “咱们之前的经历,我感觉不太像一个墓葬里面可以有的,类似尊者一类,都是传说中的东西,咱们竟然见到了。”我思索道。 “见到这些传说之物时,我们的功法可以运转,出了这道拱门,来到活人待的世界,功法便失效了,所以咱们的功法说不一定只能在墓里用?”陈鹏问道。 “说墓不太合适,你们陈家之前伙这么多头子,怎么没见人人可以使用飞喤心经?我觉得拱门内不是一个简单的墓葬,而可能是阴间,墓葬相当于一个连接器罢了。”我说道,“所以准确的说,咱们蜀七门的功法,可能在黄泉之上的世界还管用。” “喔喔!” 猿啼再次响起,陈鹏走到山崖边上,向下望去。 “唐天!快来看!” ------------ 第六十四章 猿猴 山崖边乱石丛生,盛夏时节,杂草茂密的生长着,阳光透射过飘荡在山谷中的云雾,泛着层层七彩的光芒,将气温缓缓抬升,山石草木的味道,揉和着雾里的湿气,深吸一口,心旷神怡。 “没想到巧儿的墓下方通出来的口子竟然是开在山崖上!” “你看对面山崖,岩壁上还开着一些类似的方形孔洞,那些不是崖墓吗?”陈鹏问道。 我环视着周围地势,的确如陈鹏所言,我们正位于一座陡峭山峰靠近峰巅位置处,崖壁上探出的一块石基上。 “看着的确像,咱们现在在长安附近,按道理巴蜀一带崖墓多一些,长安周围应该少有才是。” “不过想想也正常,古代巴蜀离长安近,战争逃难之类,老百姓往这边跑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有类似咱们巴蜀一带的崖墓,你想,李白入蜀走的蜀道,还有唐皇逃跑去的巴地,哪一条不是由长安入川郡的?”我琢磨着说道。 “哎呀,我不是问你合不合理!我是说。。。。。。”陈鹏一边说着,一边将手搭在我肩膀上,轻轻捏了捏,挤眉弄眼。 “你该不会是想。。。。。。咱们也没工具呀!”我连忙说道。 “嘿嘿,还是兄弟知我,我俩陈唐两家家主联手,到头来空手而归,其他几门要是知道这事,不知道得笑话咱们多久。”陈鹏眯着眼笑道,不知为何,看起来有些猥琐的感觉。 “别拿这些大义说事儿,想弄点东西,明说就是了。” “不过陈鹏,崖墓东西少,你看咱们巴蜀一带的崖墓,就说山峡附近的吧,一座崖墓里面,除了一个木棺外,就是一些陶陶罐罐,好一点的,还给来点青铜器和钱币,除此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油水了。” “伙头子搞崖墓,纯粹费力不讨好。”我叹气说道。 “唐天,自古长安多富贵,油水比起咱们巴蜀,肯定只多不少,你看看,光咱们脚下这面山崖,就有八口崖墓,反正来都来了,顺带掏几个不是什么问题,不就是工具吗?好说,我有。”陈鹏趴在悬崖边,低头望着峭壁下方,用手指指点点,数着数,说道。 “你想伙,我陪你一块便是,只是周慕儿与咱们一块,现在不知道什么情况,出去后我们如何向周家交代?”我问道。 “哎,这的确是个大事,如果有人在里面煽风点火,弄不好周家会认为是陈唐两家密谋,将他们家主给干掉了。”陈鹏从裤兜里掏出一圈粗麻绳,绳头还系着一个黑铁挂钩。 “这事走一步看一步吧!”我说道。 “你怎么随身带着这玩意?”我用手拉扯着粗麻绳,测试着柔韧性。 “唐天,以后你多跟我伙几次头子就知道了,飞绳走壁,是陈家人从小练就的基本功。” “咱们与关中盗墓帮派不同,关中土地结实,所以他们往往在盗洞壁上打脚窝(行话也叫支窝,土壁上向内凹的窝洞),攀上爬下。巴蜀一带,你也知道,水系众多,地下水丰富,盗洞壁有时候渗水严重,脚踩在上面,就像踩在淤泥上,有时候反而被困住。” “所以我们陈家从小训练飞绳走壁,将挂钩搭在盗洞口,手拉着绳子飞身下去就行,速度快,节约时间,上来也一样,手在绳子上一拽,脚尖在盗洞壁上轻点,很快就能上到地面,不受土壤条件影响,免得涨水了,跑不掉。”陈鹏将黑铁挂钩挡在山崖边的一块巨石旁,用力拉了拉,确保固定无误。 陈家出自过去的袍哥组织,黑话与水有很大关系,拜码头是拜会地方老大或军政要员的意思,涨水了是警察来了,跑滩了是正在被追捕的意思,所以过去蜀七门但凡听见跑滩涨水,都会谨慎起来。 “喔喔!”又是一声猿啼从脚下崖面传来。 “这地方生态环境真好,崖墓肯定都没有被伙过。”陈鹏将粗麻绳向崖下一抛,山谷里回荡起麻绳鞭打在光滑崖面的轻响。 “咯咯!”一声声爪子在崖壁上摩擦的声音响起。 “我靠,下面几个崖墓不会被猿猴给糟蹋了吧?”陈鹏望着下方的崖墓洞口说道。 顺着他的目光,只见一只成人男子高,毛色黄白相间的猿猴从崖墓洞口钻出,一双大眼睛盯着我们,滴溜溜直转。 “快看,它胳膊上绑着一条鹅黄丝巾,上面还有血迹!”我急忙说道。 “这不是周慕儿的吗?”陈鹏震惊地看着我道。 “走,下去看看!”陈鹏说完,一个闪身,手拉着粗麻绳,纵身向悬崖下飞去。 因为可能涉及到周慕儿的生死,不得不重视。 我也赶紧双手拉着麻绳,两脚一夹,快速向下滑去。 崖墓洞口呈不规则的方形,大小大约能容两个成年男人弓着身子进去,洞内散发着一股刺鼻的霉味。 “吱吱吱!”崖墓洞口内响起一声猿猴愤怒的尖叫。 “估计陈鹏在里面与猿猴打起来了!”我心里想着,连忙荡身进入洞内。 崖墓洞内光线昏暗,内部四周是凹凸不平的岩面,依稀可见两道身影快速的互相碰撞,发出阵阵闷响。 “吼!”猿猴大吼着张开双臂,对着陈鹏脑袋狠狠拍去。 “妈的,死畜生!”陈鹏怒吼着,身子向后疾倒,单脚上扬,对着猿猴裆部重重一踢。 我捡起一把小石子,根据黑影的轮廓,估摸着猿猴眼睛的位置,屈指一弹,两颗三角形石子在空中划过,留下一道破风声。 “噗呲!”一声,石子扎入了眼球。 我快步跑到陈鹏身边。 “啾啾啾!”猿猴遭受双重打击,倒在地上,四肢不断抽搐,咧嘴痛呼着,两个眼睛翻白,黄白色的眼浆与鲜血混合着,滴挂在脸侧的绒毛上。 “妈的,死畜生,刚刚还想弄死我,你不是皮实吗?”陈鹏对着猿猴吐了口口水,脚不断的踢击在猿猴头部。 “啾啾啾!”猿猴痛呼着,不断地挣扎。 “好了好了,一个动物,别打了,快想想怎么让它告诉咱们周慕儿的下落,毕竟,猿猴不会说话呀!”我拉住陈鹏,说道。 “咔嚓!”话音未落,崖墓洞穴深处黑暗的地方响起一声手枪上膛的声音。 “你,踹我小黄是吧?哦?我看看是哪条腿踹得最厉害?”一个身穿迷彩服的光头男子从洞穴阴影中缓缓走出,鹰钩鼻,嘴唇略微发白,满头土灰,看着不似长安人,举着手枪,枪口指着我们,笑容残忍,阴恻地问道。 “砰!”不待陈鹏回答,一声枪响。 “啊!”陈鹏痛喊着,跪倒在地上,双手捂住右腿,鲜血直流。 “还有你,爆眼睛是吧?”光头男子说着蹩脚的普通话,口音像是徽州一带。 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我脑袋,随着光头男子的靠近而逼近。 ------------ 第六十五章 太平猴魁 “咚咚!”心脏狂跳,眼见着枪口越来越近,我暗自深吸一口气,心里想着,拼了! “砰!”枪声响起,在崖墓内壁回荡不止。 “啊!”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随之而来。 在光头男子开枪的前一秒,我快速向侧面翻滚,扑空的瞬间,手里的石子全部飞出,狠狠的射向光头男子握抢的手腕。 几乎在他扣动扳机的同时,五块棱形碎石扎入他腕部的肌肉,腕骨瞬间崩碎。 因为光头男子手部肌肉的松弛,手枪的后坐力带动着弹道偏移,子弹射在了我身侧,然后飞弹开去,在昏暗的崖墓中留下一串闪烁的火光。 趁着光头男子捂着手腕痛嚎,我连忙扑向他,争抢起手枪。 “啊!妈的!干!”陈鹏拖拽着流血的右腿,大声怒吼着,爬向光头男子,对着他的裆部狠狠一拳。 “啊!”光头男子双手一松,顾不得手枪,跪倒在地,蜷缩着身子,痛得直抽搐。 “咔吧啊!”光头男子突然大声喊道。 “嘶啊!”一旁揉搓失明双眼的猿猴顿时站起,对着我飞扑过来。 “砰!”一声枪响,猿猴跌倒在地,肚子处涌出大量鲜血,将表皮的缕缕白毛染成红色。 光头男子愤怒的盯着我,露出一副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的面孔。 我举着手枪,顶住光头男子的头,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躺在不远处不断抽搐的猿猴。 “如果不想你的宠物死掉,就别乱喊。”我直直地盯着他,眼神冰冷的说道。 你死我活的局面,对敌人心软,就是对自己和身边人最大的残忍。 陈鹏爬到猿猴身边,将它胳膊处的鹅黄丝巾解了下来,在自己大腿上缠绕着,做着简单的包扎。 当陈鹏拉扯丝巾时,猿猴似乎更加痛苦,咧嘴嚎叫着,丝巾下露出一块几乎可见白骨的伤口,在丝巾内侧靠近血肉的地方,还有着一层薄薄的黄色粉末,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淡淡的中药味。 见到此景,我皱眉思索着,这与我预想的有些不一致。 猿猴身上系挂的鹅黄丝巾的确是周慕儿的,之前我以为周慕儿可能遇到危险了,猿猴将她的丝巾抢夺,然后自己佩戴着玩,这种情况在猴子多的旅游景区经常见到,猴子抢夺游客的东西。但现在看来,猿猴可能之前受到创伤,却是被周慕儿所救。 “说吧,你是什么人?怎么到这地儿来了?”我面无表情的问道。 “呵呵呵!老子是良大爷的人,你敢杀我?”光头男子发出沙哑的笑声道。 “啪!”我举起枪托,重重地抽打在他的脸上。 “呸!”光头男子吐出一口混合着鲜血的唾液,里面多了几颗白色牙齿。 “良大爷?我没听说过,我只知道陈大爷。”我看了看陈鹏,说道。大爷这种称呼,在巴蜀地区才常见,与袍哥有很大关系,一般龙头老大被喊作大爷或者舵把子。 “听你口音,不像本地人,倒是有点徽州一带的感觉。”我压低嗓音说道。 “哼哼,想探老子的底?没事儿,告诉你们也无妨,这样你们更加得掂量掂量。”光头男子咧嘴说道。 “妈的,我就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唐天,先揍他个半死再问!”陈鹏大声喊道。 “老子出自徽州侯家,嘿嘿,家中排行恰好添列一线天。”光头男子仰头盯着我,脑门抵住枪口,一字一句的说道。 “徽州。。。侯家。。。一线天。。。”我微眯着眼,上下打量着光头男子,又看了看躺在一旁的猿猴。 此时,陈鹏也面露惊讶的看着光头男子,徽州侯家与一线天,对于家族历史源远流长的蜀七门而言,都不算陌生。 “没想到,在长安地界竟然能遇到太平猴魁呀!”我自言自语的感叹道。 “啪!”光头男子正一脸神气,被我一巴掌打得发愣。 “太平猴魁就很厉害?才一线天罢了!” “陈鹏,咱们还不能杀了他,得给他机会回去报信复仇。”我瞪着光头男子双眼,笑着道。 太平猴魁,是徽州侯家在外的一个堂号,这与湘南土夫子有点类似,湘南土夫子是明面上打着卖黄土的幌子,暗地里干着盗墓的活儿。太平猴魁,是华夏名茶之一,据传始于明清之际,由徽州侯家人驭使猿猴,到悬崖峭壁上采摘下吸收了天地灵气的茶叶,这种茶叶品质优良,明清时期民间相传,太平猴魁对于一些怪病有很好的疗效,于是广销于大江南北。 徽州侯家借着太平猴魁的买卖,积累着家族实力,明面上是一介茶商,实际上,徽州侯家驭使猿猴活动于悬崖峭壁,图谋更多的是悬崖上的崖墓。将崖墓盗掉后,名贵的宝物与茶叶掺和在一块,不引人注目,运回侯家或者走茶马古道,将文物贩卖到其他地方。 晚清民国时期,徽州侯家还打着贩卖太平猴魁的旗号,与我们唐家合作,经由唐家的牧马航,走川滇古道,将小件宝物深埋在茶叶大篓里,运输出境。那个时期的侯家,达到了巅峰,当时黑市上流传着一句老话,“华夏神州物茫茫,欲寻珍宝人苍苍。放眼西南蜀七门,横亘中部太平猴”。 徽州侯家,自明清以来,便是盗取崖墓的好手,其内部根据水平的高低,排有一定座次。据我所知,一线天在侯家类似于唐家的长老堂,其地位仅次于家主,能入一线天的,都可以算得上侯家的顶尖水平。 “你记好了,我是蜀七门唐家家主唐天,你刚刚打伤的,是陈家家主陈鹏,所以,这一枪,你得还上。”我面色冰冷地说道。 “砰!” 枪声回荡。 “呜呜!”光头男子蜷缩在地上,咬着牙,痛苦的呻吟着,双手捂着腿,血流如注。 “我再问你,你若如实说,我不会杀你,也欢迎你们侯家来巴蜀寻仇。”我对着光头男子说道。 “你那猿猴手上帮的丝巾哪来的?” “我在盗崖墓的时候。。。遇到一个女人。。。刚开始发生了点误会,小黄还因此受伤,后来她用她的丝巾给小黄包扎的。”光头男子冒着虚汗,结结巴巴地回答道。 “那她人呢?”陈鹏问道。 “她。。。。。。”光头男子看了看我,又扭头瞧了瞧陈鹏,眼神躲躲闪闪。 “快说!”我将枪口顶在光头男子腿上的伤口处。 “啊!我说我说!”光头男子痛喊道。 “刚开始良大爷也在,她被良大爷带走了!” ------------ 第六十六章 通话 “什么?又是良大爷,他到底是什么人?”我看了一眼身旁因为腿部流血,状态越来越差的陈鹏,心里暗自着急,想着赶紧打听清楚后,留下光头男子一个人在崖墓里自生自灭。 “嘿嘿嘿。。。咳咳。。。”光头男子突然抬起头,咧着嘴,发狂般的大笑,嘴角不断流淌出鲜血。 “看来这个女人对你们而言,很重要嘛。。。”光头男子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慢吞吞地说道。 “啪!”我一巴掌扇在了光头男子脸上,“快说!” “呸!”光头男子吐出一口血痰,嘶哑地吼道:“我若是死了,你们永远别想找着那个女人!” “良大爷,您的神机妙算,我侯三真是对您佩服得五体投地啊!”光头男子大张着嘴,喘着气,一口黄牙被染成血红,慢慢爬动,依靠着崖墓墓壁,仰头说道。 “良大爷走前说了,三天内如果在外面能见到我,你们自然能够见到想见的人。如果我死了,一切结束。” “结束什么?你说清楚!”我拉着光头男子的衣领,愤怒地问道。 “咳咳。。。我只听见他是这样说的。。。你问我。。。我问谁去。。。”光头男子挣扎道。 “我最讨厌被威胁!”我举起枪,对准光头男子的头,准备扣动扳机。 “哐当!”光头男子慌忙的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卫星电话,甩在了地上。 “先别开枪!求求你了!这个电话是良大爷走前留的,说是如果有人要杀我,让他先打通手机里面的电话后,再决定!”可能是真切的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光头男子全身颤抖地大声喊道。 “唐天,别和他兜圈子了,我眼睛快看不见了,先想办法出去!”陈鹏面色苍白,有气无力地说道。 “哎,说吧,怎么出去?我把你也带上,不让你在崖墓里当明器。”我对着光头男子说道。明器,行话,原是冥器,因为冥字不吉利,阴气重,改为了阳气重的明字,明器是随葬品的意思。 “平时搞崖墓都是小黄背着我弄的,现在小黄已经废了,正常人很难下山,而且我俩腿还瘸了。”光头男子盯着不远处的猿猴,说道。 “正好有卫星电话,拿给我,我给老三联系,找人赶紧来救咱们。”陈鹏急道。 “妈的!这什么破玩意儿!没有键盘,只有一个拨号键。”陈鹏看了看卫星电话,大口喘息着。 “我打过去试试。”我盯着卫星电话上一长串陌生的数字,说道。这是目前我们与外界存在的唯一联系。 “嘟嘟嘟。。。嘟嘟嘟。。。” 四周一片安静,电话中的等候音在崖墓里回荡。 “喂,您好!请问您找谁?” “喂,您好,听得见吗?您哪位?” 温婉的女声从卫星电话中飘出,我全身一抖,差点将电话摔在地上,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震动,似乎在撕裂着我的内心。 这个声音,我太熟悉不过,却又遥远异常,无法触及,只有偶尔在梦里,听见。 “您好?您不说话,我就挂了。” 我深吸一口气,靠在崖墓墓壁上,低声说道:“是我。。。。。。” “。。。。。。”电话另一头陷入了沉静,却没有挂断。 “好久。。。好久没听你声了。。。”我说道。 “。。。嗯。。。有什么事吗?”电话另一头先是沉默,而后用略显冷酷的语气问道。 “我。。。遇到点事。。。陈鹏你还有印象吗?” “接着说。” “他快死了,我们被困在一个崖墓里。” “什么?陈大爷都快死了?唐天,你怎么样,还好吧?”女子的语气明显急促起来,焦急地问道。 “嗯,我没受伤,放心。”我心里一股暖流涌现,看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心里依旧关心我。 “我已经根据卫星电话标记地点了,一会儿会有直升机来救援。” “南兮,我这现在还有太平猴魁的人” “嗯。。。知道了。。。”电话里的语气再次恢复了平静。 “这个卫星电话号是你的吗?”女子温柔地问道。 “不是我。。。嘟嘟嘟。。。”我正准备接话回答,卫星电话被挂断了。 “嘿嘿,唐天,谢谢你,帮我这么大忙,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电话里突然出现一个沙哑的男声。 “白银谭家的家主谭南兮,我找她很久了,看来这个电话号真是她的私人电话啊。。。” “你想干什么!”我对着电话吼道。 “嘿嘿,卫星电话定位是双向的,干什么?自然是去会会她。” “唐天,咱们有机会再见咯!嘿嘿,前提是,你能活着,哈哈哈哈!”男子猖狂的笑道,沙哑的嗓音让笑声变得与乌鸦叫类似。 “对了,补充一句,太平猴魁是我的人,留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自己看着办吧!” “嘟嘟嘟。。。”电话里响起了急促的断线音。 “把你知道的所有与良大爷有关的事情都讲出来!不然我直接一枪毙了你!”我一把拽住光头男子的衣领,愤怒地大声吼道。 “我说我说!你先别激动!我把我知道的全都告诉你!”光头男子慌张地喊道。 “其实我没见过良大爷,我们侯家与他都是线上联系,但合作很稳定,良大爷非常谨慎,每次联系的时候,声音都不一样,应该是用了变声器。” “至于他的来路背景,虽然我在太平猴魁中身居一线天,但用你们的话说,一线天算个屁,恐怕得是魁主或者亲信才知道吧!”光头男子说到侯家魁主时,眼神明显变得阴霾,不过下一秒就恢复了,看来太平猴魁内部并不是铁板一块。 “哐当!”陈鹏嘴唇发白,身子不住的微微颤抖着,背靠着崖墓里的木棺,单手伸到棺内,似乎在抓拿着什么东西,发出金属的碰撞声。 “好家伙,汉代的铜灯,唐天,带回去,不白来!”陈鹏的手无力下垂,青铜灯打着滚,停在我脚边。 “哎!”我看着陈鹏,长叹一口气,陈大爷什么都好,唯独一个贪字难守。 “哗哗哗!” 崖墓外传来阵阵破风声。 “唐天先生,陈鹏先生,我是谭家派来接你们的!”崖墓里响起回音。 ------------ 第六十七章 伏藏 “猴子腥味也忒重了,待会还得重新清洁!”直升机驾驶舱戴墨镜的飞行员扭头看了看我们,抱怨道。 我与陈鹏坐在第二排,侯家人与猿猴被丢在了机尾。 “兄弟,咱们是去哪?”我连忙问道。 “家主吩咐,给您们放到长安第一人民医院!” “我没受什么伤,兄弟,待会我可否与你们一块儿去趟谭家?”我问道。 “不行!哼,唐家。。。。。。您,永远没有资格踏入我们谭家半步。”飞行员先是冷哼了一声,而后好似想到了什么,又变得尊敬起来。 “为何我没有资格?” “因为您的名字是我们家主亲笔写在白银谱上的。” “白银谱是个什么玩意?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不解地问道。 “您一定知道伏藏吧?”飞行员回头看了看我,用手扶着墨镜道。 “当然,我唐家牧马航现在就有不少,伏藏在唐宋时期的藏传佛教中比较流行,僧人为了将珍贵的经文传给后人,免遭劫难,而选择埋在地下,直到后世偶然挖掘找到,重新面世。” “因为埋藏在地下,所以也被叫作伏藏。”我接话道。 “白银谱便是伏藏,由家主发现,现在算是我们谭家的至宝。”飞行员的语气中透着骄傲。 “算了,既然是至宝,肯定是秘密,我不多问了,帮我提醒你们家主,她最近可能有危险。”我将身子靠在椅背上,看着舷窗下方慢悠悠晃过的山峦,心里暗下决心,“既然你帮我一次,良大爷这个风险,就由我来帮你解决吧。” “家主是不可能有危险的,神龙见首不见尾,没人知道她在何处。”飞行员面露自信地说道。 “哐当!”机身猛烈震动了一下。 “喂!你们是专业开直升机的吗?会着陆吗?不说我还以为你们是开火箭的。”陈鹏有气无力的喊道,咬牙拉开机门,准备下机。 “陈先生,唐先生,侯先生,您三位请稍等一下,三位的账还没结。”飞行员从驾驶舱走出,毕恭毕敬的站在我们面前,说道。 “结什么账?”我问道。 “本次出勤的总价是十万元,陈先生与唐先生每人各三万,侯先生您携带宠物,所以为四万元。” “。。。。。。”机上一阵沉默。 “考虑到各位伙头子的特殊性,可能身上没带现金,所以文物抵押也是接受的。”飞行员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陈鹏脚旁的青铜灯,上下打量着。 “汉代青铜灯,生坑,大开门,给你算六万,很便宜了!”我说道。生坑,行话,指刚挖出来不久的文物,与之相对应的是熟坑,指挖出来有一段时日,且在藏家手里流转过。大开门,是真品的意思。 “嗯,六万不算低,但也不高,是个市场公道价。”飞行员点头说道。 “侯家人我们不熟,你们自己商量,先撤了!”我扶着陈鹏,对着飞行员挥了挥手,走下舷梯。 直升机停在医院顶楼,早早便有护士推着推车等候在一旁。 很快,经过各项检查与初步治疗,我与陈鹏躺在病床上,病房里老化的空调,摇晃着扇叶,冷风袭袭,嘎吱作响。 “喂,张文,打听一个人,良大爷,善良的良。”我拨通电话,轻声说道。 “好的,老大,你什么时候回家呀?我们可想死你了!”电话里传来张文急切的问询声。 张文,原是蜀七门张家人,与张子玉同族,外貌上倒的确继承了张家人清秀的面容,远看有一种道人的感觉。其父母早年参与黑山谷一事,双双消失,爷爷见他可怜,与张家老太爷商量后,早早便将他收入唐家,从小给我打下手,一起做事。 因是外姓,故金石玉微法没有传给张文,但也教授了他不少鉴定本事。张文平日里喜好穿粉衣白裤,搭配上他微卷的黑发,或多或少显得有些娘气。我上任家主后,让他接管了主事一职,负责唐家大小事务,有时候与我同行参加一些活动,身旁站一身穿粉衣的主事,难免让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就这事我与张文说过多次,但毫无效果,索性就随他自由发展,只要唐家各项事宜协调安排好就行。 “我忙完就回,你让家里人最近都小心一点!”我说道。 “好嘞,老大,你等我信儿!”听张文说完,我挂断了电话。 “唐天,你说,良大爷到底是何方神圣?竟敢动我们蜀七门的人。”陈鹏盯着天花板,思索着说道。 “是啊,周慕儿不知所踪,谭南兮也可能有危险。”我低声回答道。 “兄弟,咱们别想这么多,你赶紧养伤,等到能走了后,就去蓉城找周家,用最短的时间恢复,然后多带点弟兄过来。”我拍了拍陈鹏的肩膀,叹了口气,说道,“可能有一场大战啊。。。。。。” “周慕儿失踪,周家能给我治疗吗?”陈鹏皱眉问道。 “暂时推到我身上,就说我也下落不明,你回蓉城是想赶紧医好,带上弟兄来找我们。” “对了,良大爷的事也可以透露给周家。”我说道。 “好,到时我想办法。”陈鹏点头应下,闭目养神。 或许是因为太疲惫,终于有时间放松,当再睁眼时,已是早上七点左右。 盛夏刺眼的阳光,透过病房的百叶窗,在墙壁上留下明暗相间的条纹。 病房外响起推车滑动的声音,杂糅着窸窣的低语声,医院新的一天在忙碌中开始。 我伸了伸懒腰,陈鹏在休息,看了看手机,张文估计还在搜寻良大爷的消息,目前没有收到任何短信。 “在医院里待着不是办法,得出去逛逛,说不定可以找些线索。”我心里想着,穿好衣物,向外走去。 “小伙,去哪儿?”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师傅热情地问道。 “回民街。”长安一带,虽然来过数十回,但大多是在回民街谈生意,所以说到长安的地名,脑海里自然而然的冒出这个名字。 “得嘞!”师傅一脚油门,出租车发出一声轰鸣,扬尘而去。 长安的夏,早晨阳光虽烈,但温度上升缓慢,空气中暖风浮动,直到正午,才开始闷得人喘不过气来。不似巴蜀,热浪中带着湿润,闷热粘腻,让人浑身不自在。 ------------ 第六十八章 八指头陀 “千千思来万万想。。。” 一曲秦腔传入耳里,我朝着回民街路口望去,一位大妈正挥手唱着名曲《忠保国》的片段,对于曲艺人而言,一日之计在于晨,早上是练嗓子的黄金时段。 我深呼吸着,伸了伸腰,感受着长安晨起的朝气。 城市苏醒的躁动,不断冲击着我内心的杂乱。 来过长安,多次,街景流露着熟悉。 徘徊着,彷徨着,想着能够遇见故人,在同一片时空里。 但从未如愿。 “喂,小伙子,我看您是不是在想或找一个人呀?”一声略显沙哑苍老的声音传来。 定睛一看,一位蓬头垢面,头发花白,身上斜挂着半面破旧红色袈裟,露出布满皱纹的半只胳膊,杵着一根木杖的老者,正盯着我上下打量着,不时咧嘴笑道,露出稀疏的灰黄牙齿。 “您不用花力气了,我不看相,也不算命。”说完,我转身欲走。 “哦,看来我找错人了,也罢,这面铜镜还是留给有缘人吧。”老者长叹一口气,缠绕白色绷带的手颤巍巍的掏出半面铜镜,对着阳光,梳理着自己的白发,绷带上沾满了血痂与黄脓,灰黄老旧,一看便许久没有更换过。 “铜镜。。。。。。”我微眯着眼,心里顿时警惕起来,眼前这老者,绝对不简单。 “看您老这穿搭,不知您修的是藏传佛教的哪一派?”我拱手问道。 “嘿嘿,怎么?又不走了?”老者面部肌肉没太大变化,嗓子里却发出笑声,带着一丝诡异。 “哪一派?我管他哪一派!只要能活下来!”老者突然愤怒地大吼道,面色狰狞。 “难道是我多心了?他就是个疯子?”我摇了摇头,笑着道:“我能看看您手里的铜镜吗?万一有缘呢。” “给!” 我从老者手里接过半面铜镜,留意到他缠绕绷带的位置主要在手掌,通过绷带的外形,可以明显看到,他的手少了两根指头,一根食指,一根无名指。 “这是博局镜。。。TLV。。。与我在果城江底阴修道人手里找到的镜子一模一样!”虽然夏风浮动,但我感觉如坠冰窟,周遭瞬间变得异常安静。 “最关键的在于,这面青铜镜的断面茬口,阳光下闪烁着白光,这是白银谭家的手笔,仿制青铜器时添加白银。” “为何谭家会知道此事?还做出这样一件假铜镜?铜镜为何又断为两半?”我内心充满了疑惑,向后退了一步,与老者保持着安全距离,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少两根手指。。。僧人模样。。。难道是。。。”我心里琢磨着。 “真是没想到,在长安市井还能见到你们这些暗人,你说对吧,八指头陀?”我放慢了语速,盯着老者的双眼,一字一句地问道。 暗人,在过去指隐藏在明面之下做事的人。俗世如滚滚洪流,浮动在明面上的,是达官显贵之流,而江湖下也同样暗流涌动,各有各的信仰与追求。活在世上,却做着明面上人所不知的事情,叫暗人暗事。所以,以前有句老话,告诫后人,明人不做暗事。 “嘿嘿嘿。。。不愧是唐家家主,见多识广!”老者抚摸着自己的断手,说道。 “我还挺佩服你们的,将两根手指砍掉,用棉花包起来,浸泡在油里,然后用火点燃来供佛。关键你们八指头陀还要求,燃指供佛时,得跪在佛像前声色不动,脸都不能红。” “我算是明白,你的面部表情管理为什么这么差了。” 当我说到燃指供佛时,八指头陀脸上终于出现了变化,一边嘴角上扬,一边嘴角下掉,似笑似哭,下巴微扬,露出一种怪异的骄傲神态。 “说吧,找我什么事儿?我不相信咱们是偶遇。”我说道。 八指头陀从我手里抢回青铜镜,向四周望了望,嘴唇蠕动着,似乎想说什么,却又畏畏缩缩,没有说出口,望了望钟楼的方向,叹了口气,从破袈裟中掏出一个青花小瓷瓶,将绷带缓缓揭开,露出发黑的断指截面,从小瓷瓶中倒出黄色粉末,抹在断指处,用力向里一掐,断指处顿时涌出鲜血,不断的滴答在地面上。 “这味道,是白芨。”我嗅了嗅鼻子,发觉这些黄色粉末是一种中药材。 “唐天,我知道你现在有许多疑惑,要想弄明白,得跟我走一遭,什么也别问,我只是一个带话的人。” “愿意去吗?”八指头陀盯着我问道,同时向前迈出一步。 “可以,带路吧。”我说道,内心的不解,不容我拒绝。 “那好!”八指头陀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用断指书写着,很快,一个血淋淋的善字,出现在我的手臂上。 “放心,你的死活与我无关,我不会毒你。” “这粉末是白芨,你也知道,我们八指头陀除了燃指供佛外,还血刺书经文,用身上刺出的鲜血当墨水,来抄写佛经,以示虔诚。” “人血很容易凝结成块,所以得配上白芨粉,就可以长期保持新鲜了。”八指头陀一边在前带路,一边回头说道。 我低头盯着手臂上血红的善字,皱眉思索,跟着踉踉跄跄的八指头陀,绕过回民街上贩卖早点的摊子,向着一条僻静的小巷走去。 “叫你来领我的人,可有留什么话吗?”我问道。 “嘿嘿,只有一句话,你来,知你所不知,想你所不想。”八指头陀沙哑地说道。 “故弄玄虚。”我跟着八指头陀穿过一条昏暗的通道,走进一座大楼内部。 大楼看起来是七八十年代的风格,内部的墙面是一半白漆一半绿漆,吊着的电灯发出嗡嗡的电流声,不时闪烁着,迸射着星点电火花。 一股刺鼻的霉味,在大楼的大厅里弥漫。 八指头陀领着我来到一个破旧的半面磨砂玻璃的推拉门前,停下了脚步。 “到了,请进!”八指头陀一边说着,一边拉开了推拉门,用木柱向地面跺了跺,甩了甩头,示意我进屋。 ------------ 第六十九章 问乩 屋内光线昏暗,阳光被墨绿色的窗帘遮挡,唯独透过的几缕,也被染成青丝,斑驳在积满尘埃的水泥地上。 夏日本有的炎热浓烈,在此处全无,四周一片杂乱,废弃的座椅堆积在墙沿,耸立成一座连绵不绝的小山,延伸向屋内不见光的阴暗角落。 老旧的电风扇在头顶嘎吱嘎吱的旋转着,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微风袭袭,通过冰凉水泥地的反弹,扑打在人的身上,竟有股冻人的寒意。 八指头陀将我领进屋后,一言不发,快步走入阴暗,盘腿坐下,破旧的红色袈裟在黑暗中朦胧。 “大夏天的,装神弄鬼?约人见面却不出现,那我可走了!”我大声说道。 话音在昏暗的屋内回荡。 无人接话。 “哐当。。。哐当。。。” 一种铁枷锁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拖动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越来越近。 四个头戴白骨面具,身穿麻布白衣,手脚都拷着铁链,头发蓬松披散着的人,艰难的挪动着步子,向我走来。 四人动作僵硬,带头的手里提着一支毛笔,队伍中间的两人抬着一根破旧的木板凳,队尾一人双手抱着一个搪瓷脸盆,颤巍巍的跟着。 因为离得近了,看得更清晰,只见灰白的白骨面具上坑坑洼洼,细小如蜘蛛丝般的裂纹布满整个面具,裂纹中隐隐约约挂着点滴血迹,好似这些人都饱受虐待般。 “等等!这人骨面具。。。好眼熟。。。”眼看着四人在离我半米的地方站立,我心里突然一个激灵。 “你们是江家傩人?”我惊讶地问出了声。 原本低着头的四人,像是受到了巨大刺激,全部瞬间抬头,身体颤抖起来,白骨的眼眶流出两道血泪。站在最靠后的捧着破旧搪瓷盆的人抖动得最为剧烈,摇晃着头,嘴里发出模糊的嘶吼,“快跑。。。。。。”。 “嘿嘿,跑?往哪跑?能跑得掉?” “头陀?还愣着呢?我安排这么个事,可全是应你所求,难道问乩还得我来?快动手吧!”黑暗中响起一道充满阴邪味道的男人说话声。 “啪!”盘坐在黑暗中的八指头陀突然弹跳而起,屋内晃过一道红影,刮起阵阵细风。 “咔嚓!” 下一秒,八指头陀出现在手抱搪瓷盆的人面前,单手将他提起,用力一撮,头骨与颈骨分离,大量的鲜血从白骨面具的嘴部流出,滴答在地面。 “哐当”一声,搪瓷盆重重的砸落在水泥地上,里面是一盆河沙,升腾起一股黄烟。 其他三个戴白骨面具的人没有任何动作,连一步都未后退,静静的,颤抖着,低头向着八指头陀。 “呵啊!”八指头陀发出一声低吼,一拳将拢拉在脖子上的人头,面戴的白骨面具砸碎,一副因为死得突然,双眼暴瞪外凸,嘴角流血,脸色青灰的女子面容出现在我眼里。 紧接着,八指头陀一手扶住女子的脖子,一手将腿部捆住,呈倒立的姿势,上下抖动着,大量的鲜血从女子嘴里、鼻里、耳朵和眼眶涌出,洒落在搪瓷盆中的沙子上。 这个场景,让我想起,屠宰场杀鸡鸭时,放血的样子。 很快,鲜血将整盆沙子染成血红,房间里充斥着血腥味。 八指头陀将死掉的女子抛在墙边,找了一张破旧的木桌,从兜里掏出一堆香蜡,用火给点上。 松香的烟火气息,与血味杂糅在一块,滋味很难道明。 这时,剩下的三个戴白骨面具的人开始动了。 只见他们将毛笔竖插在板凳中部,一人站立在搪瓷盆旁边,嘴里念念有词,剩余两人相对而立,用胳膊分别抬着板凳的两端,站在左侧的人用右手握住毛笔,站在右侧的人用左手握住笔柄,随着晦明的咒语,开始抽搐起来。 “呷哈啊。。。呷哈啊。。。” 嘶哑低沉的念咒声从白骨面具下发出,可能因为不方便发音,间隙时的换气声如同毒蛇张嘴吐出蛇信,发出的嘶嘶声,听起来让人直起鸡皮疙瘩。 抬着板凳的两人抖动得越来越剧烈,渐渐站不住,左右摇晃起来。 “老夫想知道,长生伏藏到底在哪?”八指头陀对着桌上的香烛问道。 烛火无风自动,黄火瞬间变为青色。 “啊啊啊!”抬着板凳的两人突然发出一声惨叫,以一种扭曲诡异的姿势,迈动着步子,来来回回,板凳中间悬垂的毛笔,在渗血的沙面,留下道道字迹。 “砰咚!”一声,倒插着毛笔的木凳从中间断裂,两边的人直直倒在水泥地上,抽搐渐缓,白骨面具的七窍淌出鲜血。 搪瓷盆中,留下两个血红的大字,墉城。 屋内黑暗处响起一阵掌声,“头陀,问乩结果可满意?据说江家傩人是降神最好的媒介,不过他们现在可不好找,为了提高准确性,我特意又弄了一批过来,为了你,今天可是报销了三啊!” “老夫加入你悟善社,做的事情都是有等价条件的,你要的人我带到了,老夫可不觉得亏欠你什么!”八指头陀盯着黑暗深处,淡淡地说道。 “至于问乩的结果,准不准确,我得琢磨琢磨了!” “我的事结了,剩下与老夫无关,走了!”八指头陀说完,跨过倒在地上的江家傩人的尸体,向门外走去。 “悟善社,我记得在晚清民国时期才有,是著名的鸾坛,当年吴佩孚、江朝宗等人都是悟善社的成员,个个都是狠角色,不知道八指头陀讲的悟善社是不是只是名字类同?”我微微眯眼,盯着黑暗处一言不发,思考着。 鸾坛,现在世面上很少出现的一种组织,简单来说,就是以灵媒为核心组织起来的社会团体。 “嘿嘿嘿,唐天,终于见到你本人了!”黑暗中原本略带沙哑的声音,突然变得尖利起来。 “声音这么多变的,我只见过两类,一类是精神分裂的人,另一类嘛,是鬼!” “躲在暗处不出来,难道你是人模鬼样?”我一字一句,慢慢地说道,试图激怒对方。 其实现在,我心里有些不安,不管悟善社是不是重名,单是江家傩人如猪狗般被杀害,就能看出对方的残忍,而且如今明显是有所准备的等着我,愤怒容易使人乱了章程,唯有激怒对方,或许可以打乱他的节奏,拼出一线生机。 我的话音回荡着,除了屋顶摇曳的吊扇发出哗哗声外,再无任何声响,好似刚刚发生的一切,不存在般。 “砰”! 顿时,整个屋子的灯一瞬间全点亮,耀眼的白光刺痛着双眼,不得不用手遮挡。 ------------ 第七十章 挂黑牌 “啪啪!”一阵掌声响起。 “不错,唐天,眼见着死人了,还不慌乱,够稳。” 一个上身T恤,下身运动裤,全身素黑的男子半靠在一张发黄的藤椅上,理着精干的小平头,面色有些发白,戴着一副银边眼镜,镜片的边角有些破碎,手里叼着半根烟,笑眯眯地盯着我。 “说吧,想干什么?”我面露冷色地问道。 “哟。。。都不问问我是谁?”平头男子从藤椅上坐直身子,抖了抖烟灰,抬头与我对视。虽然他脸上笑得灿烂,但眼神中一片死寂与冷漠,毫无感情。 “初次见面,你可以叫我良大爷,人家都说我是善良的那个良。” “但,我从来不这样想,老子是丧尽天良的良!”平头男子从藤椅上站起,突然低沉吼道,缓步向我走来。 离得近了,良大爷的五官渐渐清晰,不得不说,如果不是先前的一些事情,第一眼的印象肯定以为是一个白面书生,斯斯文文 “大爷?能被我叫一声大爷的,只有蜀七门的陈大爷,就你,也配?”我面露不屑,同时全身蓄力,以防突变。 “呵呵,既然你不愿意叫我大爷,告诉你真名也无妨,我叫良博,博士的博。”良博在我身前站定,笑着伸出手来,做出一个握手的姿势。 “这是干嘛?”我心里不解,向后退了一步,保持着安全距离。 “哎呀!真是尴尬啊!你再不出来,我没法谈了,我一个坏人做好人成这样,已经极限了!”良博收回晾在空气中的手,对着藤椅方向大声喊道。 “哐当!”一声,房间里竟然还有着一道内门,缓缓被推开。 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对洁白的小腿,顺着向上望去,一袭鹅黄连衣裙在电扇搅动的微风中晃悠,然后是一张熟悉的精美娇小容颜。 “周慕儿!你怎么在这?”我惊讶的大声喊了出来,而且看周慕儿的神态,似乎很轻松,一点儿被迫出现在这的样子都没有。 “唐天,想必现在陈鹏已经到周家求援了吧?”周慕儿微微一笑,没有正面回答我,只是面色清冷的看着我,说道。 我深吸一口气,回想起前几日发生的种种事情,原本许多不解的事,现在似乎有了点眉目,这一开始,便是周慕儿做的局。 “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现在的做法,可以算得上出卖蜀七门了!”我盯着周慕儿的眼睛,一字一句道。 “哈哈哈哈哈!出卖?你说我?”周慕儿突然笑了起来,从衣兜里掏出一张木制的黑牌,向我抛来。 “唐家唐天。”我接过黑牌,定睛一看,毛笔蘸着朱砂写着我的名字。 “我什么时候被挂黑牌了?”我不解地问道。挂黑牌,蜀七门中流传的一种规矩,巴蜀地区多产竹木,如果家族中出了叛徒,便用毛笔蘸着红墨将其名字写在木牌上,将木牌染成黑色,传递给其他家族,挂在入户的地方,告诫众人,此人是蜀七门的叛徒。 而若是毛笔蘸着朱砂在黑牌上写的名字,则是蜀七门中的人但凡遇见便要诛杀,因为朱砂的谐音,诛杀。 “唐天,我已经提前给周家打好招呼了,等到陈鹏去到周家后,周家便一口咬定你谋害我,同时扣下陈鹏,作为同伙,向其他几个家族挂黑牌!”周慕儿藕臂环抱,下巴微扬地说道。 “哼,你觉得陈大爷是个吃素的?再说,我虽然不在唐家,但唐家也不是任你周家就能摆布的!” “看来太平了太久,你们周家有些膨胀啊!大家敬周家,是因为医术高,不过逼急了。。。。。。”我话没说完,眼神冷漠的盯着周慕儿。 “就看是刀子快,死得快?还是你医得快,救得活?”我说道。 “哟!唐天,挺有脾气嘛!周家是不能把陈家、唐家怎么样,可别忘了,还有我悟善社嘞,嘿嘿嘿!”良博怪笑着道。 “可是之前江朝宗加入的那个悟善社?”我问道。 “正是,江先生任北洋政府代理国务总理时,是我们的副社长,社长是吴佩孚。” “哼,民国时期都没翻出什么花儿,现在难道还能弄出点儿风浪?”我不屑地冷哼道。 “说吧,周慕儿,做这个局,何意?”我没有搭理良博,而是面露冷色地对着周慕儿问道。 此时眼前的周慕儿,与以往在我面前嘻嘻哈哈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似乎变了一个人,全身上下,充斥着一股清冷的气息,毫无感情波动。 “唐天,希望你别误会,我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只是为了想让你更加尽心的帮助我。”周慕儿看着我,两手交叉着说道。 “帮忙?通过做局挂黑牌的手段?这我还第一次见。”我盯着周慕儿,深吸一口气,压制着自己内心的怒火。 蜀七门太平多年,难道今日以后,便会风起云涌,分崩离析,再起波澜了吗? “嘿嘿,唐天,让你和陈鹏到长安伙头子的事,是我的主意,想见识一下蜀七门是否真如周慕儿所讲那么厉害,毕竟,接下来。。。。。。哎。。。。。。”良博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掏出一把破折扇,自顾自的扇动起来。 “你和陈鹏伙的那个头子,实际上从民国开始,便有不少好手进去,据我所知,恐怕真正没疯没癫出来的,就只有你俩。是吧,良大爷?”周慕儿先是看了看我,然后扭头对良博问道。 “啪啪啪!”良博鼓着掌,说道:“就凭这点,你们蜀七门便是我们悟善社的榜样!知道为什么悟善社一直不温不火吗?” “那是因为我们但凡培养出一个高手,便去伙这个头子,到头来,全折在了里面!”良博抬头望着天花板,咬牙切齿道。 “所以你们在里面到底见到了什么?”良博急切地问道。 “悟善社的死活我不关心,墓里面有什么我也不会告诉你。” “再者,就算周慕儿现在跟你一块儿,她也不能代表蜀七门!”我说道。 “唐天,长安这个头子,是悟善社想测试一下你和陈鹏的实力,挂黑牌倒是我的主意。” “因为我了解你,如果不逼着你,许多事情,你便懒得去做。”周慕儿上前凑在我耳边轻轻说道。 “挂黑牌后,跟我合作,是你唯一可以自证清白的选择!” “到时候咱们俩一块儿出面,我来替你解释,之前的传言便不攻自破了!”周慕儿笑着道。 “先说说,合作什么?”我问道。 “离长安不远的渭水,最近水位突然下降,露出了一个墓口,长安当地的一些好手去了,大多没出来,只听说白银谭家派的人有活着的。” “有说什么吗?”听说谭家竟然派人,我连忙问道。 “那人是谭家的一个长老,现在已经疯了,嘴里一直嚷嚷着,千灯树。”周慕儿盯着我的双眼,凑近到我面前,慢慢说道。 “你说什么!”我全身瞬间起了鸡皮疙瘩,震惊地喊了出来。 ------------ 第七十一章 合作 “那人是谭家的一个长老,现在已经疯了,嘴里一直嚷嚷着,千灯树。”周慕儿盯着我的双眼,凑近到我面前,慢慢说道。 “你说什么!”我全身瞬间起了鸡皮疙瘩,震惊地喊了出来。 “信不信由你,但我告诉你了!局我也做了,唐天,去吗?”周慕儿面色严肃起来,深吸一口气,紧张的等待着我的答复。 我眉头紧皱,理智告诉我,这里面的事情可能没有表面说得这么简单。不过,千灯树的秘密,包括之前在金巧巧墓中发生的种种事情,强烈的推动着我,继续去探索。 “好,这个头子,我还真有点兴趣,我伙了!不过周慕儿,你可得说话算话,要是我伙完还是黑牌,你便等着周家给你在祠堂立木牌吧!”我冷声说道。 “太好了!”周慕儿高兴地喊道,拍了拍良博的肩膀,说道:“事不宜迟,咱们今晚就动身如何?” “你们俩也去?”我连忙问道。 “当然,你唐大家主都感兴趣的事情,我说什么都得去看看才是!”良博笑着道,接着掏出手机,说道:“小勇,小郑,收拾一下,回民街,咸鱼!”(咸鱼,黑话,翻咸鱼、翻肉粽子等,都是指盗墓,因为过去的棺椁内,尸体多是腐臭不堪,味道极重,像咸鱼般臭,或者身上因为细菌的繁殖,长满了霉毛,尸体发涨,像肉粽子般) “人多力量大,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周慕儿的计谋达成,面露喜悦道。 “先不打扰你们蜀七门聚会了,下午等我消息!哈哈哈!”良博放声大笑着,向门外走去,原本站在屋内中央的江家傩人也全身颤抖着,畏畏缩缩,跟在良博身后,消失在过道中。 “周慕儿,我错看你了!”我拉开与周慕儿的距离,说道。 “哎呀,唐天哥哥,刚刚我不作出一副冷酷睿智的样子,怎么可能压得住良博嘛!”周慕儿小步跑到我跟前,两手拉住我的胳膊,摇晃着说道。 “他可是悟善社的!” “你究竟想做什么?”我轻轻拍开周慕儿的手,问道。 “江家,是我们蜀七门的敌人,利用悟善社,灭掉江家。” “悟善社能力不错,借用一下,对咱们摸索老一辈的秘密有很大帮助!”周慕儿说道。 “好一个借力打力。”我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笑着道。但在内心深处,这一刻,周慕儿已不再是曾经那个可以让我完全放心的人。 “你理解就好!”周慕儿笑着拉拽着我的衣袖,“今晚有大活要干,咱们先在回民街吃点小吃吧!” 找了一家靠近路边的羊肉泡馍店,手扳着泡馍,喝着肉汤,看着游客来来往往,与周慕儿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尝小吃是假,套话才是真,周慕儿拐着弯的询问,金巧巧墓里的情况。 但这些,我目前不打算告诉任何人。 下午时间过得飞快,原本蒸腾的暑气,开始变得稀薄起来。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木桌上手机铃声响起,不住的震动,发出嗡嗡声。 “喂。。。嗯。。。好。。。那就回民街路口见。”周慕儿一边喝着凉茶,一边说道。 “走吧,良博说他准备好了。”周慕儿起身,慵懒的伸了伸腰,说道。 夕阳温红色的光芒,晕散在回民街光滑的大理石路面上,一辆白色的皮卡横停在街口。 皮卡前排的车窗被摇下,露出一个肌肉发达、布满青色纹身的手臂,单手夹着支香烟。 “你确定是这车?良博可没这么壮实吧?”我走在周慕儿声后,小声问道。 “车牌号是对的,伙头子本就三教九流都有,估计是他们悟善社的人吧!”周慕儿一边说着,一边走到白色皮卡旁,向车内挥了挥手。 “哎呀,你们来啦!快上车,走走,我们出发!”车门被打开,良博跳了下来,热情地拉拽着我。 “他们都是我悟善社的好手!小郑,开车望风一流,只要有他在,水还没来,咱们早跑滩喽!小勇,下苦出身,你瞧瞧那一身肌肉,全是背头子背出来的,伙头子,绝对靠谱!”良博面脸笑意,下巴微扬,指着坐在前排说道。 良博说的是行话,水在巴蜀盗墓圈子里指警察,跑滩一般指被警察通缉或者盯上。这里良博的跑滩,主要还是指逃脱警察的追捕。 在巴蜀地区,有时候地下水比较丰富,一些棺椁保存不好,尸体受到水流侵蚀,容易发胀,特别是还带着些没有完全腐烂的头部肌肉,特别容易膨胀,所以巴蜀地区的一些墓里的墓主,第一眼远远望过去,就像一个大头人一般,所以行话将墓主或尸体都喊作头子。 “背头子?你们还有这癖好?”我反问道。因为一般伙头子最多动动宝贝,墓主一般不会伙走。一是太恶心,有时候还闹邪乎,二是特麻烦,还得藏好了,不然很容易被当作谋杀给抓起来。 “嘿嘿嘿,说到这,我还得代表悟善社感谢一下唐大家主。”良博本就血色不多的脸,搭配着咧嘴的坏笑,充满邪魅。 “如果不是唐家牧马航不做头子的生意,哪有我们现在每个月两三千万的单子。”良博说道。 “哼,过去民国时期,管得少,民不聊生,法国佬喜欢头子,牧马航自然要走一些。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国泰民安,再做这样的事,不太妥。”我冷声道。 “没关系,你们蜀七门家大业大,少赚点无所谓。” “悟善社可不行,下面还有一大群人指望着过活嘞!”良博说道。 谈话间,小郑已经将车启动,飞速的向着长安市郊飞驰,落日撒下的余晖,在汽车尾部的烟气里荡漾着。 “过去大概多久?”我问道。 “一个小时左右,小郑开车,其他人都休息,今晚咱们大干特干!”良博兴奋地喊道。 “整起,必须的,良大爷!”小郑带着渝都口语,回答道。 一路无话。 车身的剧烈晃动,将我惊醒。 所有人都醒了过来。 “小郑!你怎么了!”良博大声喊道。 我坐在侧后方,因为夜色渐黑,车内无灯,昏暗之中,依稀可见良博紧张惊恐的表情。 ------------ 第七十二章 红帽 “砰!”小勇一脚踹开车门,翻身下车,依稀可听见手枪上膛的声音。 “良大爷,不好!出大事了!”小勇压低嗓音喊道。 “快下车!”良博回头招呼了一声,一跃而下。 弦月斜挂山头,脚下是细碎的石子,空气中弥漫着夏夜特有的草木混合的香味。 只不过,这草木味里还飘着一丝丝甜香,很熟悉的味道。。。。。。 良博背靠着车门,面色紧张,小勇站在靠前的位置,双手端着枪,喘着粗气。 驾驶室的门微微开着,青紫色充满淤血的大腿半耷拉在驾驶室外,小郑面色苍白,身上的皮肤干瘪,像是被吸干了体液,眼角、鼻子与双耳涌出黑色的鲜血,不断滴答着,眼睛大睁,眼球似死鱼眼一般发白,中间有着一个小孔,像是被人活生生扎爆了双眼。 周慕儿捂着嘴,胸口不断的起伏,我皱眉观察着四周,只见我们的车停在一个布满石子的山岗上,旁边是阴暗的柏树林,距离车尾不远处,耸立着一个残缺的阶梯形石阙,估摸着大约2米高。 我轻吐一口气,尽量控制着情绪,不要表现得太紧张。 这股空气中弥漫的细微甜香味,是人血的味道。 心里仔细一想,便会觉得恐怖。车上在座的,都是有真本事的,悟善社的人更是常年刀尖上舔血,我们竟然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让开车的小郑惨死。下手的,又是什么东西? “三、二、一!”小勇对着良博使了个眼神,良博微微点头,嘴巴微张,对着口型。 小勇从车头一侧飞跃而出,在地面快速翻滚着,手里的枪口指向不断变换位置。 “窸窸窣窣!” “唐天!快看!”周慕儿指着小郑,面露惊恐。 只见小郑露在车门外的青紫色大腿的皮下开始鼓动起来,全身微微抖动,大量的鼓包不断向胸腔涌去,将他的上半身皮肤撑得肿胀起来,隐约可见黑色的细长条状的东西在滑动。 一条黑白相间的小虫,从他眼珠的小孔中探出半边身子,数不清的足,看上去有点像蜈蚣。 “这是马陆!” “马陆是吃腐肉的,不过小郑这才刚死没多久,哪来这么多马陆?”我低声说道。 “呀~太恶心了!”周慕儿盯着不断从小郑嘴耳里爬出的肥胖的马陆,皱眉说道。 越来越多的马陆从小郑尸体里涌出,黑白相间的虫壳上粘连着模糊的血肉,快速向我们涌来。 与此同时,“大爷,没有人!”小勇的声音在车的另一边响起。 “妈的,撞邪了!”良博一脚踢开一只已爬上鞋子的马陆,嘴里骂咧着,“都跟上,这玩意一只没事儿,多了的话,是剧毒!” 我和周慕儿紧跟着良博,从车侧冲了出来。 小勇脸上布满冷汗,举枪的手抖动着,“大爷,活人一个没有,死人。。。。。。” 小勇话没说完,只是将枪一指。 顺着小勇所指的方向望去,是一间红顶的砖瓦房,外观破败,泛黑长满青苔的水泥墙体中部,开着两扇大窗户,老旧的绿漆窗框开裂,窗户表面布满灰尘,没有一面玻璃是完整的,砖瓦房的木质大门倒塌在石子地上,沾满黄泥的大门上,印着密密麻麻的人血脚印。 朦胧的月光,在充满尘埃的空气中留下几道光束,穿过破碎的窗户,映照出屋内层层叠叠积压成一堆的尸体。断肢残腿,散落一地,紫绿色的尸斑遍布,脓黄色的尸油,将地面浸得油亮反光。 不知是不是看花了眼,刚刚向里望,尸堆里一个被掀掉头皮,从脖子处被砍断的短发男子人头,突然对我半咧嘴冷笑,再定睛一看,那个男子的断头消失在了尸堆里。 “窸窸窣窣!” 良博点燃火把,试图用火光与高温吓退爬出来的密密麻麻的马陆。 不过没有丝毫作用,这些马陆更发狂似的,原本畏火的它们,直直对着良博爬去,争先恐后的弹射向良博。 “噼里啪啦!”良博挥舞着火把,空气里顿时弥漫起一股烧焦的味道。 “我们现在在哪?不是说伙头子吗?”我问道。 “我靠,老子悟善社的人全死了!” “要伙这个头子,这里是入口,我专门派人守在这儿,防止外人插手,那破砖瓦屋里面,都是我的人!奶奶的,这是什么情况,你问我?我也不知道!”良博额头青筋直冒,压着火气说道。 我再次看了一眼破砖瓦屋,里面尸体的尸斑颜色,看起来至少死了得有两三个月。。。这点与良博说的合不上。。。 还不待我发文,石子地面上已经布满黑白相间的马陆,将我们慢慢逼向破砖瓦房。 “哗啦啦!” “唐天,快看,像不像一个字!”周慕儿指着眼前的马陆群,尖声说道。 马陆群黑色的虫体首尾相连,有的爬在另外一只身上,借着火光,一个硕大的黑底白字的“死”字,被马陆群排布在石子地上。 我身上直起鸡皮疙瘩,这也太邪乎了! 黑底白字,是给死人送葬写挽联用的。 “砰砰砰!” “妈的!别特么装神弄鬼!有本事就出来!”良博怒吼着,一把抢过小勇手里的枪,对着“死”字狂射。 “嘶嘶嘶!”马陆群受到刺激,疯狂的向我们涌来,石子地上掀起一层层黑白交替的虫浪,腥臭扑鼻。 “啊哦哦哦~” 一阵沙哑的女人歌唱声,从我们身后的破砖瓦房里响起。 “啊!”周慕儿一声尖叫,用力拽住我的胳膊。 “谁!” 我连忙回头,只见一个头戴鲜红色尖筒帽,身穿长白麻衣的女人,伫立在破砖瓦房门口,破旧的衣摆下方露出布满紫绿色尸斑的干枯脚掌,漆黑的指甲尖长弯曲,里面夹杂着褐色泥垢。 女人的脸很修长,甚至可以说有点像马脸,脸色苍白,毫无血色,但不干枯,是一种脸部肌肉发硬的感觉。她的眼睛里闪着淡绿色的幽光,直直盯着我们,血红色的长舌,舔着乌紫色的嘴唇,嘴咧得很大坏笑着,露出一口尖细发黄的碎牙。 “砰砰!” 良博二话不说,直接开枪。 子弹带着火星,打在房门四周,发出阵阵闷响。 一时间,烟尘四起。 “嗖!” 就在良博开枪的瞬间,红帽女人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啸,径直跳到屋顶。 这种弹跳能力,人是不可能做到的。 ------------ 第七十三章 黑舌 “桀桀桀!”红帽女人歪曲着脖子,毫无血色的脸横摆着,嘴里滴答着黄脓,盯着我们,发出残忍的笑声。 “大爷,咱们的人肯定是她杀的!” “老子要你偿命!”小勇抬头望着屋顶,愤怒地喊道。 “二愣子!慌个屁!人死了就死了,急也回不来,你仔细看看那女人,她是人吗?”良博一把拽住准备对着屋顶开枪的小勇,说道。 “哗啦啦!”成片的马陆汹涌而来,离得近了,除了一股浓烈的让人难以喘息的腥臭外,还能听见刺耳的虫壳与虫壳之间的挤压摩擦声。 一道道黑底白字的“死”,从四面八方将我们包围,像是在为我们送葬。 本来是想借着危机关头,探探悟善社的实力,不过眼看着马陆就要爬上裤腿了,良博和小勇都毫无举动。 “罢了,后面再慢慢看吧!先解决眼下问题!”我心里想到。 实际上,此时我内心的激动要大于恐惧。因为我发现,自从穿过残损的阶梯形阙楼,久违的力量,又开始在体内萌动,虽然不像在金巧巧墓里那样明显,但金石玉微法已经在逐渐强化我的感官。 “周慕儿,你用毒,逼退这些马陆!上面那个,交给我!”我看了看周慕儿,只见她目光有着些许躲闪。 “难道。。。她们周家的转莲焕生经也起作用了?”我心里震惊道。 “当着外人的面,让我施毒,以后谁还敢买我们家的药?”周慕儿瞟了一眼良博,正色道。 “医毒同源,毒师不一定是个好医者,但上医一定懂绝毒。” 中医讲究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上等医术的医生是在人还未生病时便诊断出疾病,提前从根本上解决。中等医术的医生是在人即将要生病的时候诊断出疾病,提前预防治疗。下等医术的医术,与我们现在生病了再去医院一样,是治已经生病的人。 医与毒是同源的,就如同中国书法与绘画同源一样,用医即会用毒,绝毒是毒药中的至毒。 “周慕儿,咱们蜀七门几百年来,各家位次基本不变,是有原因的。”我看着周慕儿,说了一句听起来莫名其妙的话,而后凝视着屋顶的红帽女人,瞳孔渐渐散发出淡金色的光芒。 身边的一切,变得异常清晰,所有的运动,都变得缓慢起来。 周慕儿听我话后,微微发愣,瘪了一下嘴,脸色露出一副不情愿的表情,衣袖一挥,一道褐黄色的烟雾喷洒而出。 朦胧月光下,像极了中秋月夜的古装少女做拜月仪式时,用手拨洒铜炉香灰,在充满尘埃的空气中划出一道明暗相间的光影。 “吱吱吱!” 原本气势汹汹的马陆,突然像见到克星般,纷纷昂扬起身子,拼命向后扭转。前排的马陆被后排冲上来的马陆碾压,响起令人肉麻的挤压声,黑白相间的虫潮顿时流淌出大片的绿黄色浆液,一股发酸的恶臭味,熏得人想流眼泪。 “嘶啊!” 红帽女人眼见着马陆虫潮退却,对着我们发出尖利的怒吼。 “别叫了!让我来看看,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大声喊道,脚在地面发力,一跃而起,瞬间出现在房顶,站在离红帽女人大概两米左右的地方,上下打量着她。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红帽女子哭喊着,干枯发白的脸皮皲裂,紫黑色的血液顺着半露白骨的下巴滴落,皲裂的痕迹,像是脸上绽放出朵朵紫黑的血色花朵。 一时间,乌云密布,狂风大作,马陆被旋风卷起,一道黑色的龙卷风迅速向我冲来。 “我靠!太特么刺激了!老子这是在剧场吗!”屋檐下响起良博带着渝都口音的粗口。 金石玉微法在体内流转,全身微微发着金光,在黑暗中显得异常醒目。 “该死!现在似乎还是有许多限制,功力差不多只激发了一层。”我心里想道。 我眯着眼,尽量让金光向眼睛汇聚,一道道透明的风痕,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你们快往前跑,别管我!” “龙卷风马上将这破砖瓦屋一分为二了!”我大声喊道。 视野的余角见到周慕儿听清话后,毫不犹豫的带着良博和小勇向前冲去。 夹杂着大量马陆的龙卷风移动速度极快,话语刚落,无数的马陆像子弹一般向我射来,我连忙晃动着身子躲过。因为高速旋转的原因,马陆射过来的力量很大,破砖瓦顶顿时出现无数个窟窿。 顿时,烟尘四起,屋内的尸体堆被马陆扎成了筛子,残肢断腿四处飞溅,沾满黑血的碎肉,溅射在泥墙上,有些甚至从屋顶的窟窿里喷出,掀起一股浓烈的尸臭味。 “轰隆!”一声巨响,龙卷风将破砖瓦屋切割成两半,向两侧倒塌。 电光火石间,我像炮弹似的向前弹射,一拳重重地砸在红帽女子的脸部中心,巨大的痛感从手部传来,疼得我直咧嘴,像是打在了铁板上。 红帽女子惨叫着,脸部瞬间下凹,两耳挤出一堆黑泥,身子外飞,砸在倒塌瓦屋不远的柏树上,缓缓滑落,在树干上留下一道沾满紫黑色尸液的滑痕。 “呼呼呼!”我扶着腰,站在柏树前,大口喘着粗气,因为现在只有一层功力,这样快速的移动对我而言,体力消耗很大。 红帽女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白衣已被尸液染得十分斑驳。 “解决了?” “妈的,就是叫嚣得厉害,我还以为她有多猛,这就死翘翘了?”身后传来良博的嘲讽声。 “先别过来!”我扭头对良博说道。 “小心!”周慕儿急切地喊道。 一道黑影,伴随一股腥风,从我身侧一闪而过。 躲闪不及,胳膊一阵剧痛,这种感觉特别想抽血,一种无力眩晕感,直冲大脑。 “啊!唐天!”周慕儿惊恐地尖叫道。 “我靠!这他妈是个什么玩意!”良博大声叫喊道,可能因为恐惧,听起来有些破音和颤抖。 我连忙低头一看,五道黑红色的扁圆舌头,牢牢吸住我的胳膊,舌尖扎入皮下,渗出的鲜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黑。顺着长舌看去,我顿时头皮发麻,只见红色尖筒帽孤零零地被丢在地上,白衣女子身上的衣物因为与树干的摩擦,已经消失,她的全身干瘦如柴,炭黑色干枯的皮肤紧贴着骨头,像是被火烧过般,皮肤开裂成大大小小不规则的碎片,层层起皮。 女子头部原本帽檐上的部分,像是被什么东西削掉,一团模糊的紫黑色肉泥,顺着额头滴答着黄绿色脓液,肉泥上长着五根不断晃动的黑红色舌头,舌根部分布满厚腻的黄白舌苔。 舌头的另一头,是我的胳膊。 女子站立在离我近两米处,头上红舌晃动,喉咙不断滚动着,像是在吞咽鲜血。 ------------ 第七十四章 具足色身 眼前有些发黑,伴随着阵阵眩晕。 金石玉微法在体内飞速运转,但依旧有大量的血液被吸走。 “这样下去会死的。”我抹了抹额头的冷汗,咬了咬牙,虽然现在只能激发一层功力,但也得拼一拼。 我从衣兜里掏出一把匕首,手在刀刃上一握,鲜血顿时沿着刀面滑落,洒落在地面,发出点滴闷响。 “血炎刃!”我大喝一声,单手抓住吸在胳膊上的舌头,触感黏`腻,匕首贴着舌面,快速向女子冲去。 随着我步伐的迈动,一股金色的火焰在刀刃上跃动,黑红的舌头顿时被点燃,空气里升腾起股股黑烟,一道明亮的火线,沿着长舌,宛如火龙般,迅速向女子袭去。 下一秒,我已出现在女子面前。 “嘶啊!”女子张着充满獠牙的嘴,大声尖叫着,可能是因为疼痛,也可能是愤怒,声音异常刺耳。 女子头部黑红色长舌疯狂舞动着,连带着舌端,喷射着幽绿色的火焰。 “咔嚓!”一声脆响,我用刀狠狠捅进女子眼睛,右手按住左手,左手掌心抵着匕首底部,狠狠的向内推去,试图用刀尖扎破她的大脑。 “嘶啊!” 大量的紫黑色液体喷洒在我头上,滑腻腻的,一股刺鼻的酸臭。 只剩半边脑袋的女子开始燃烧起来,全身皮肤开始皲裂,脸上金色的火线缭绕,掉下一块块烧干的黑皮。 “啊啊啊!” “坏老子修行!” “女人身,不靠谱啊!” “我恨啊!” 只见女子痛苦地大喊着,声音变得沙哑起来,听起来越来越像是一个男人在怒吼,尖利的指甲,发狂般抓挠着自己的脸,被火光撩拨得本就模糊的枯皮脸,一顿乱抓后,显得白骨森森。 我连连后退,后背直冒冷汗,因为常年鉴定的缘故,从露出的下颚白骨,我瞟一眼也知道,面前的鬼东西,披着一张女人的皮,内在的骨架却是男人。 “屋子里的人,都是你杀的吧?修行?歪门邪道,也难成正果!”我盯着眼前已经被烧得不成人样的白骨骷髅,说道。 “呃啊!你。。。小娃娃。。。老子活着的时间,随随便便都可以熬死你十个轮回了!” “你。。。没资格说我!”白骨骷髅痛苦的大喊着,向我冲来,带起一路火星。 “轰隆!” 我刚刚闪过一爪,地面便响起一阵巨响,烟尘四起,一道深深的抓痕,划刻在泥地上。 “去死吧!”我咬牙全力催动金石玉微法,白骨骷髅身上的金色火焰蔓延得越来越快,形成一张金色的火网,将其牢牢按压在地上,无法动弹。 “哼,十个轮回?就算一个轮回一百年,十个就是一千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弱的千年老怪。”我对着白骨骷髅说道。 “都是具足色身害了老夫啊!”因为火焰的焚烧,白骨骷髅全身变成焦黑,夜风拂过,身体渐渐化为火星,一点一滴,在空中旋转消散。 “具足色身?这不是佛家的东西吗?我可看不出来你是佛家修行人。”我蹲下身,盯着已经无力,趴在地上的白骨骷髅,问道。 “小娃娃,你也知道具足色身?”白骨骷髅的眼眶流出两道血泪,声音嘶哑的问道,听起来异常的苍老。 “嗯,佛经上有许多地方经常提到,如果女性要成佛,必须先转化为男身,化为大丈夫相,然后才能成佛。”我盯着脚下不断破碎的骷髅,心里突然多了一丝同情,或者说,悲悯。这种微妙的情绪,从我得知他是修行之人那一刹那,便出现了。 世人皆言修行好,殊不知,为了大道,需要放下与经历的磨练,又有多少? 具足色身,是佛家修行的报身的一种,女性修行者欲成佛,需要修炼出男身,然后慢慢形成大丈夫相,进一步达到具足色身,简单来说,具足色身是一种有成佛基础的肉体之身。 如果注意观察,就会发现,我国早期的许多观音菩萨的造像,是男人的形象,留着两行小胡须,到后来才发展成常见的女性形象。 “哎,女转男,男转女,老夫这千百年来转化的色身,已经说不清了,按理已经实现了具足色身了,可是为何,却成不了佛?” “两百年前转成现在这副女身后,竟然到头了,再怎么也转不了男人,还得不断杀人饮血,造下罪孽,我恨呐!”白骨骷髅的下半身完全碳化,只剩下上半身,用手支撑着,我不断后退,他不断向我爬来,嘴里流淌着墨绿色的脓汁。 “嘶啊!”白骨骷髅发出一声大吼,双掌在地面一拍,利用反作用力,瞬间弹射到我面前。 “轰隆!”我大吼一声,金石玉微法运转到极致,冲来的骷髅顿时被金火爆发的火力弹开。 “哈哈哈!老夫千年,竟然毁在你个小娃娃手里,反正老夫已经活够,都是缘分啊!” “你们想去下面的墓里逛逛?嘿嘿嘿,那我就助你们一臂之力!桀桀桀!” 白骨骷髅熔化成一颗金色的火球,在黑夜中如流星般划过天际,带着阵阵热浪,凄厉嘶哑的奸笑声不断回荡,砸入不远处山岗下的河畔,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 “砰!” 一时间,就算我站在山岗上,也能见到直冲上天的水柱,夜风吹拂,黑色骨灰冒着星星点点的火焰,随着水流漫洒,一切再次归为平静,夏月高挂,只有潺潺江水击打滩石的声音。 “我靠!唐天,太牛了!你们蜀七门家主不会各个都有你这样的身手吧?”良博大笑着,热情地跑到我面前,拍着我的肩膀,说道。 周慕儿看了看我,似乎在思考什么事情,我对视过去,她扭头看向了别处。 “妈的,没想到遇到这么个怪物,这可还没下到墓里!” “小勇,再检查一下装备,咱们带点猛料下去,以备不时之需!”良博说道。 “好嘞,良大爷!”小勇一边应和着,一边跑回汽车旁,往背包里塞着炸药一类的东西。 “这个头子的开口在江边,走,下去看看!”良博在前开路,带着我们从山岗的坡地向下攀爬。(头子开口,黑话,意思是墓道的开口) “你们快看!横在那黑乎乎的东西,是一口棺材吗?”周慕儿手指着不远处,惊讶道。 ------------ 第七十五章 浪淘沙 “走,下去看看不就得了!”良博带头,用手支撑着山坡,向下走着,或许是沙土不结实,带起一阵尘雾。 “没进去就遇到诡异事,咱们还是悠着点。”周慕儿小声低语着。 夜渐渐黑透,因为远离城市的喧嚣,没有霓虹灯的晕染,天空透出一股澄澈的深蓝。深蓝的海洋中,几点星子在闪烁,如引航的明灯,窸窣的虫鸣,如风吹浪涛。 我深呼吸着,空气里弥漫着夏夜树林里特有的草木芳香。 要不是赶着伙头子,真想找个山坡坐下来,好好欣赏,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礼物,感受别具风味的,伙头子的浪漫。 “唐天,快跟上!”周慕儿走在前面,对我回眸一笑。 “来了来了!”我应声着,向山坡底部走去。 “哗啦啦!” 江流潺潺,一轮圆月高挂天际,漫漫月辉伴随着雾气,晕散在山林间。 江水离我们的距离很近,几乎就在脚边,可能是离水近了,丝毫感受不到夏夜的暑气,甚至还觉得有着点滴凉意。 “这就是你说的开口?”周慕儿指着一个大约1米宽,半倚在山坡上的圆形土洞,问道。 “对的,千万别看开口小就不当回事,刚才那事这么邪乎,里面的头子说不定也是个厉害角色!”良博收起嬉笑,正色说道。 我没有说话,而是默默观察附近的山势,观山望水,是伙头子的第一步,毕竟古人下葬讲究风水,伙头子自然得按他们的规矩来。 墓的开口朝向北面,北在古代属于玄,黑色,属水,正好墓的北面有一条弯曲如玉带的大河,符合古代规制,风水上称为玉带缠腰,附近一般下葬非富即贵的人物。 阴宅喜阴,墓的北方有条河挺好,但阳宅喜阳,一些农村家里盖房屋,屋子坐北向南,屋后有河流或者建有一个鱼塘,都是不吉利的,容易给家庭招来灾祸,如果注意观察,这种离河太近或者屋后建有水塘的家庭,要么家里生活过得不太顺,辛苦劳碌一辈子,要么家里总是有人生病,而且怪疾较多。 从葬制上看,这座墓的开口在江边,而且依山而建,估摸着开口进去是一个长墓道。开在江河边上的墓,一般汉代居多,所以弄不好,这个头子是个汉鬼。 “这咋横着个枯木桩子?正好堵在开口,我记得上次来明明没有啊?” “唐天,这桩子没什么讲究吧?搞不好是发大水冲上来的破木桩。”良博问道。 一根大概需要三四人合抱的枯木桩,横亘在墓口,将墓口的黄泥分为两半,月影下,模模糊糊,组合起来,像是一副粗犷的太极阴阳鱼图。 “嘿嘿,大爷,咱们之前派弟兄下去的时候,没见着这木桩,估计是河里冲上来的,抓紧时间吧,这洞里里土多,挖进去不知道得啥时候了,我正好蹲木桩上,向里面丢几个炸弹,稍微爆破一下,咱们伙头子也轻松一点儿!”小勇一边笑着,手脚并用,快速的攀爬上了枯木桩。 “你们往后站点儿!”小勇回头望着我们喊道。 “走走,放心,他可是我们悟善社的爆破好手,水平不比你们蜀七门刘家差,不会塌的!”良博嘴角上扬,脸上充满自信,带着我们轻踩到一旁的河水里。 “哎呀,这下面全是淤泥,恶心!”周慕儿嘟囔了一句。 不知为何,我脑海里总回想起刚刚遇见的白骨骷髅,他最后坠落的方位,正好在这附近。 “不好!等等!千万别炸!”我连忙大喊,可惜晚了几秒。 “砰!” “轰!” 一声闷响,整个山坡都被震动,树林发出哗哗声响,夜鸟被惊得扑打着翅膀,在月夜星空划过道道残影。 一时间,烟尘四起。 “不对,这烟尘的沙子,异常干燥,不像是河边洞口里的沙子!”我抹了抹吹拂到脸上的扬尘,心里顿时紧张起来。 “小勇!”我快步冲上岸,大声喊道。一旁站立的良博还保持着双手环抱的姿态,一脸嘚瑟。 “啊!”周慕儿盯着洞口,刻意压低着嗓子,发出压抑的尖叫,同时纤手遮挡住视线,透过指缝向外望去。 小勇全身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血痕,像是被鞭子狠狠抽打过一般,皮开肉绽,黑夜下,也可清晰看见肋骨和关节处露出的森森白骨。一根两指粗的藤条,穿过小勇喉咙的喉结处,将小勇钉在洞口的上沿。藤条吸满鲜血,绿色中带着一点诡异的紫红,根尖不断滴答着殷红黏稠的血液。 小勇瞪大双眼,看着我们,嘴里似乎在说着什么,但气若游丝,口中不断涌出大股的血水,四肢不停的摇摆抽搐。 “啊!勇娃!”良博脸色被气得青紫,眼见着就要冲上去解救小勇。 “别去,回来!”我一把拽住良博。下一秒,贯穿小勇喉咙的藤条断了,血痕累累的身体重重落下。 “砰”的一声轻响,好似打破了什么原有的平衡,整个山坡再次晃动起来,离山坡较近的河面开始激荡,大量的潮水向洞口拍打。 “呵呵呵!”洞口深处的黑暗中,传来一声若有若无的,女人尖利的笑声。 “轰!” 下一刻,原本是坚硬黄土的洞口地面,突然下陷,化为滚滚流沙,迅速吞噬着小勇的身体。 “啊!不要!”良博绝望地大喊道,眼睁睁的盯着小勇身体被流沙挤压,内脏破裂,血水四溢,变为一滩血泥。 “噗!”河里卷起一股水浪,冲刷在洞口,溅起两三米高的水花。 血腥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河水冲刷着一切,再转眼看去,刚刚小勇的惨死好似不存在,所有又恢复如常。 一根枯木桩,横亘在洞口,洞口附近的黄土微微湿润,唯有仔细寻找,才可以见到地面上,散布着一些沾满尘土,已经发紫的内脏碎片。 “勇娃!是我对不起你啊!你让我怎么对家乡人交代!”良博跪在地上,双拳紧握得关节发白。 “狗日的,你个死头子,老子这次不挖烂你的墓,老子就不姓良!”良博仰头大吼道。 夏夜的月,被薄雾半拢,洞口陷入一片阴暗的光影。 四周静悄悄的,唯有良博不断深呼吸,努力平复悲伤情绪的喘息声。 “勇娃,可惜了,多好一个小伙,哎!”周慕儿拍了拍良博的肩,长叹一口气。 “你说他是跟你从家乡走出来的,我一直以为你是悟善社本庄的人,没想到是靠后来打拼当的大爷啊!”我低语道。本庄,行话,指一个江湖势力里土生土长的人。 “哎,咱们也算是有过过命的经历了,待会儿下去还得依靠你们多多照应,我也不藏着掖着了!”良博看了我与周慕儿一眼,说道。 “我打小生在渝都秀山,勇娃也是从初中开始便跟我混,哎,都是刀口舔血的生活。现在好不容易,熬到悟善社了,可以开始享福了,没想到,出了这档子事儿。”良博悲伤地抬头,望着星空,说道。 我用力拍了拍良博的肩,“小勇不会白死的!”。 “小勇的仇,我一定报!”良博眼露凶光地盯着洞口,发狠说道。 不知道,暗蓝天际闪烁的星子中,是否有一颗是小勇。 ------------ 第七十六章 枯桩境 我深吸一口气,看来想了解老一辈的秘辛,注定要走上一条血的道路。 “靠近大河的旁边怎么会有流沙?”周慕儿疑惑道。 我没有回答,而是走到枯木桩旁,用手拍了拍,听了听声响,抹了抹枯木桩上的黄泥。 一个扭曲的鬼脸,出现在枯木桩上。 打着手电,向洞内深处照去,一道青灰色的砖墙将洞口填满。 “果然。。。”我皱着眉,心里的一些想法得到了印证。 “这个头子,还真是不一般!”我说道。 “废话!老子今天就要掘烂它!”良博咬牙切齿道。 “刚刚杀小勇的流沙,是古人提前填好的,就是为了把盗墓贼坑杀在墓道外,这是典型的流沙墓。” “用流沙填墓口,一是可以杀盗墓的人,而是就算没有杀死,想短时间内进到墓里,可就难了,需要一点一点把流沙全部掏出去才行。沙可比土难掏多了!” “而且,你们走近看,我刚刚就在怀疑,这根莫名其妙出现的枯木桩,可能是机关的一部分。。。周围山坡上没有这种树。。。这是鬼面黄花梨。。。”我说道。 “什么?” “鬼面黄花梨!” 周慕儿和良博同时惊讶的叫了出来。 “这可值老鼻子钱了啊!”良博走到枯木桩旁,手电灯光下,木桩表面的鬼面树纹异常夺目。 “这根若是弄出去,至少卖个大几百万不是问题。”我盯着良博,慢慢说道。 “家门口便这么阔气,咱们赶紧进去看看吧!”良博用力拍了拍木桩,没有看我,而是望着洞内说道。 我微微虚眯着眼,良博越是表面上表现得平静和正常,我内心越是提防。悟善社,近百年来,从没听说出过什么善人。刚刚小勇的死,搞不好是良博有意为之,以他的经验,不可能允许手下如此冒进。 伙头子,古往今来,往往是家族行为,都是有血缘关系的人在伙,比如父子上阵或者舅侄上阵,生人很少一块伙头子。因为伙一个头子,会涉及巨额的钱财,拿完宝贝先上去的人,大可能不太愿意与还在墓里的人一块分,人心总是贪婪的,所以往往是儿子在下面拿宝贝,老子在上面等,侄子在下面拿东西,舅舅在上面等。不过就算如此,这些年因分钱而产生的家族血案也不少,而且人死在荒郊古墓,就算报警,若是家族人不说,也找不到尸体,最多算个失踪人口。 如果是生人起伙,最快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方法,是一起经历生死。所以我怀疑,良博牺牲小勇的目的便为这。从他刚刚的眼神中,丝毫看不到一点对金钱的渴望。(起伙,支锅等,江湖黑话,指组队盗墓) 难道,他与周慕儿,甚至和我的想法一样?都是为了黄泉之上的秘密? “你们谁会用炸药吗?小勇死了,墓口里面是金刚墙,得用炸药炸开才行。”周慕儿对着洞内晃了晃手电筒,问道。 “别看我是个大爷,摆炸药这事儿,我还真不会。”良博说道。 “我也不会,你知道的,炸药这事,归咱们蜀七门老刘家管。”我摆了摆手说道。 巴蜀七大家族中,刘家与周家一样,世居蓉城,现任家主是刘青云。刘家如果在蓉城放出一句话,其影响力是几个周家都比不上的。刘家世代军阀,在战争年代也是川军的将领,参与了大大小小的战役,刘家人基本上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枪炮功夫非常了得。在晚清民国时期,谁手里有枪,谁枪多,谁就是老大,所以在那个年代,刘家显赫一时,是巴蜀地区出了名的军阀和大财主。 不过就算如此,刘家在晚清民国时期也只是蜀七门里的一门,各家次序没有变化。陈家的袍哥组织在那个年代,黑白两道通吃,笼络着巴蜀社会的方方面面,与刘家的军阀相抗衡。作为龙头的张家,更是凭借一手十八飞星,推算着国运、家运、人运的走向,不论巴蜀的军政高层,还是社会底层百姓,皆以去张家开设的道观求占为荣,那个年代,还能捕捉到传统文化的影子,张家的炼丹术扬名华夏,许多京师的官爷皆来求访,以求治百病、长延寿。 张家作为蜀七门的龙头,打点着巴蜀大地道上道下与京师王朝的关系,盘算着社会的脉络,引领蜀七门做出最好的抉择。唐家的五大航,则在晚清民国吞吐着整个蜀七门的奇珍异宝,作为蜀七门地下宝贝变现的中枢,每天过万担的金银从唐家分发到其余六家,各家明面上各干其事,暗地里伙头子的钱,皆用于拓展事业,如刘家则用钱来招兵买马,武装军队。 刘家因为世袭军阀,所以掌握一手爆破的好手艺。伙头子时,刘家引爆的炸药,可以根据需要,炸出不同形状、不同大小的盗洞,方形或者圆形,而且爆破声音很小,炸出的盗洞不塌,飞出的土块也自然下落,垒砌整齐,伙头子最耗时费力的便是打盗洞,刘家的炸药可以高效解决这个问题。 近百年来,不论时代如何发展,蜀七门都维持着一种平衡。当然,最近发生的一些事,隐隐约约,给人一种感觉,巴蜀大地的天,可能要变了。 “金刚墙是不错,不过我觉得咱们未必非得用炸药!”我琢磨着说道。 “不用炸药?金刚墙的缝隙都是糯米浆填充的,那玩意儿比现在的水泥都硬!怎么搞?”良博惊讶的看着我,说道。 “这个墓,这么邪乎,感觉挺高级,怕不止糯米浆这么简单,估计填充缝隙时,还混合着铁水一块儿浇铸!”我说道。 “真的哎,照过去,砖的缝隙里有铁锈的红色!”周慕儿晃着手电,一脸认可地说道。 “古人造墓,不止为了防盗,肯定也给自己灵魂留了进出通道,机关百解,有机关,便说明有路子。” “这根枯木桩,肯定是机关,如果咱们还想着用蛮力,用炸药开墓口,可能结果会和小勇差不多。” “唐天,别墨迹,怎么搞,你说,我干!”良博将手指交叉一拉,活动着筋骨,发出声声脆响。 “你们知道雪窦禅师吗?”我盯着枯木桩,说道。 “他是宋代的名僧,曾经讲过一席话。” “一兔横身当古路,苍鹰一见便生擒。” “可怜猎犬无灵性,只向枯桩境里寻。” ------------ 第七十七章 佛殿 “文绉绉的,听不懂,解释一下!”良博说道。 “雪窦禅师说的大概意思是,有一只兔子撞死在路中的木桩上,天上的苍鹰发现便将它叼走了。” “虽然兔子被叼走,但气味还是在木桩上,猎狗没有灵性,只知道在枯木桩附近绕来绕去找兔子,实际上,找一辈子也找不到!”我说道。 “这和咱们下墓有关系吗?”周慕儿一脸茫然地看着我,问道。 “当然有,你们想,这根枯木桩这么粗,出现在这不奇怪吗?墓就是兔子!” “那我们是不是得狗一点?才能伙头子?”良博有些不耐烦道。 “雪窦禅师的话反映的是古代禅宗的一个修炼境界,枯桩境。”我蹲下身子,将匕首用力捅入木桩中。 “枯桩境,便是不要有执念,枯木桩看似堵住了墓口,何尝又不是一个机会?”我盯着良博,说道。 “这座墓的墓口堆了大量流沙,慕儿你之前学过跳水,应该知道,如果从高处跳水,需要向水面丢一块石头,打破水面的平衡性。这个流沙墓也是一样,枯木桩足够大,咱们紧贴在枯木桩上,和它一块往流沙里沉!” “啊!我知道了!枯木桩相当于给我们在流沙中撑出一个弧形面,如果贴得够紧,便可以随着木桩穿过流沙层,一点儿都不受影响!”周慕儿激动地说道。 “唔,枯木桩给咱们承压力。。。。。。”良博话不多说,掏出两只匕首,捅入木桩,示意周慕儿握住露在外面的把柄。 “都贴紧了!妈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试一把!”良博大吼一声,与我同时用力将身子向枯木桩撞去。 “轰隆隆!” 脚底开始剧烈晃动,一时间,沙尘四起,打得皮肤生疼,根本睁不开眼。 下一秒,整个人都被沙子包裹,无法呼吸,耳边只剩流沙的呼啸声。 四周一片黑暗,沙子划拉着皮肤,飞速下坠的失重感,让人清醒的明白,我们正在穿过流沙层。 就在快要憋不住的时候,脚下突然一空,一股刺骨的寒气,顺着裤腿向上蔓延。 “砰!” “哎哟!” 黑暗中响起几声沉重的落地声,以及梁博痛苦的喘息声。 因为提前有所准备,所以在空中做好了下蹲的姿势,不过落地的冲击感依旧让脚腕生疼。 “看来咱们的推测是对的。” “你们都没事儿吧?”我轻声问道,打开手电筒,向身旁照去。 只见周慕儿扶着表面凹凸潮湿的石壁,手臂有着些许擦伤,溢出丝丝鲜血,脸色有些发白,可能是憋气憋的。 梁博团坐在长满黑绿色霉斑的青石板上,一个劲儿的揉着腿,嘴里小声骂咧着,“奶奶的,差点没撞死老子!” 因为刚刚流沙带起的灰尘的缘故,手电筒炽白的光变成了蜡黄,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味道,电筒光最远只能照到身前一米左右,剩余的微光便被黑暗吞噬得一干二净。 “咚咚!” “墓砖搞得还挺结实!”梁博敲了敲身旁灰黑色的石壁,说道。 “小心一点,咱们别瞎来,最好少点动静!”我说道。 “唐天,看墓道能看出头子什么年代的吗?”周慕儿走到我身边,轻声问道。 “黑漆漆的,现在还看不出来,不过刚刚梁博砸那几下,回声虽然小,但听起来这个墓道不短,头子肯定是个人物。”我琢磨着道。 梁博左手里握着匕首,右手对着我们招手,紧贴着湿润的墓壁,慢慢向前摸索着。 我眉头紧皱,墓道的感觉有点不太对劲。按道理,古人下葬寻的是风水宝地,上好的宝地的要求之一,便是干燥少水少虫,这样才能保证尸身长久,可是这个墓道,给人一种湿漉漉的感觉,走在墓道里,手臂上很快会有一层薄薄的水雾,随着走动,感觉凉嗖嗖的,墓里的湿气很大,不太符合古代规制。 “难道是因为靠近河边的缘故?”我寻思着。 向前走了大概五分钟。 “嘎吱!嘎吱!” 黑暗中响起一阵非常细微的声响,像是谁在用指甲划刻墓壁。 “走路声音小点!”周慕儿以为是梁博走路鞋底的摩擦声,嘟囔道。 梁博突然停住了脚步,将手指按在嘴唇,暗示我们禁声,脸色发白,蒙着一层水珠,不知道是吓出的汗还是水汽,向前方快速点着头,示意前方好像有什么东西。 我连忙走上前,举着电筒向墓道深处照去。 只见一座高约七八米的佛殿耸立在墓道正对的方向上,木石结构的殿檐在昏黄的电筒光与黑暗中交织,显得棱角分明又巍峨。殿门用石头打造,两扇灰扑扑的大石板高高竖立,将佛殿关得严严实实。殿门外的白色大理石台阶,因为时间久远,布满尘土,像是盖着一层褐黄色的麻布。 在大理石台阶的前方,是一处宽阔的水潭,令人不由心惊的是,水潭表面无风自动,电筒找过去,一片波光粼粼。 潭水漆黑,看不出深浅。 我扫视着四周,原本狭窄的墓道从我们站立的地方突然变得开阔,对面的佛殿就像镶嵌在石壁中一般。在墓道的两侧,多了两根方石柱,柱上刻着青铜器上常见的云雷纹,两柱上搭着一个屋檐,屋檐用陶瓦整齐的铺盖。 我伸手在头顶的瓦檐上轻轻抚摸着,“有字,长乐未央!”我惊讶地说道。 “长乐未央......那头子是汉代的?汉代瓦当上经常有长乐未央几个字!” 周慕儿黛眉微皱,问道。 “不对,佛教大范围传入中国是东汉,咱们对面的佛殿结构也是东汉末年的,但这个瓦是西汉年间的,难道......这是一个墓中墓?”我思考道。 “嘎吱!” “嘎吱!” 就在这时,指甲划动石壁的声音再次出现,而且从窸窸窣窣的微弱响动,渐渐增强变得清晰起来。 “梁博,你在干嘛?快过来!”我压低嗓子喊道,只见梁博蹲在水潭边,电筒放在脚边的青石板上,一束冷光直直射在佛殿的两扇石门的中央,石门露出一道缝隙,冷光下冒着缕缕白烟。 梁博蹲在电筒旁,低头楞楞地望着潭面,电筒光照不到的阴影下,显得有些怪异,不似人形。 “他好像没有听见你在喊他。” “要不你走近点?” 周慕儿轻声在我身后说道,纤手推着我向前走去。 “不对!声音是周慕儿的,但是她和我说话的表达不会是这样......后腰的力度也有点强硬......” 我头皮瞬间发麻,心里顿时炸了。 “桀桀桀!”梁博蹲在水潭边,借着手电的余光,发出尖利的坏笑声,双手翘着兰花指,头微微向右倾斜,手作梳理状,不断的在空中划动。 但梁博是男人,没有长头发。 就在我紧张得有些手抖时,梁博突然站起身来,迅速回头,对着我大张着嘴,发出一声沙哑的大吼,然后兰花指叉腰,仰头尖利的大笑。 只见他原本略显苍白的脸颊,一边多了一团猩红的腮红,嘴唇变成黑紫色,额头和鼻子上抹着白色细粉,像是活人世界中唱戏的戏子,也像死人世界中的结冥婚。 梁博对着我痴痴的笑着,手放在肚子处,不断搅动着,水潭变得躁动起来,水波一浪接着一浪。 虚眯着眼看去,梁博的手与水潭之间,似乎连着一条细黑的线。 “啪!” “周慕儿”的纤手搭在了我的肩上,我没有说话,也没有扭头,只是静静的站着。 身后也陷入了安静。 但手依旧搭在我的肩上。 ------------ 第七十八章 红鱼青磬 “砰砰!” “砰砰!” 四周突然变得一片安静,心跳的声音显得异常清晰。 但是,我的身前身后,却寂静无比,他们都没有心跳,周慕儿、良博都死了? 我咬紧牙关,硬着头皮,缓缓将头微偏,用眼角的余光向身后扫去。 一个披头散发,全身紫黑色的皮肤上长满了一块块的黄绿尸斑,肌肉干瘪,皮包着骨,肋骨的轮廓清晰可见。 诡异的是,她像动物一样四肢着地,只是用一只手抵着我的后腰,模仿着周慕儿说话,瞳孔泛着微微的红光。 我不敢看得太清楚,只听见脚下响起轻微的滴答声,这个声音应该是女人嘴里流下的口水。 修长尖利的指甲抵着我不断向前,慢慢的靠近良博。 “嘿嘿嘿!” 良博对着我痴痴的笑着,离得近了,才看清,他手里不断缠绕的黑色丝线,是一堆女人的头发,发丝上沾满了黄绿色的脓水,依稀可见零星的头皮,被夹杂在缕缕细长的头发间。 随着良博的拉扯,他身后的水潭动荡得更厉害了,发出哗哗水声。 不对,不像是水声,定睛一看,水潭里缓缓探出一双双修长的女人手掌,可能因为长期浸泡在水里,皮肤溃烂脱落,露出霉黑色的骨段。 远远一眼晃去,白花花一片,如一潭荷花。 修长的女人手,有节奏的拍打着手掌,连续拍打几下后,两手做出一个开花的姿势,静止大约两三秒,然后再接着拍打,发出哗哗的掌声。 “嘿嘿嘿!”良博发出尖利的笑声,手里拖着连接着水潭的长发,向我走来。 水潭中间水花翻滚,发出“咕噜”声响,似有什么东西将要被拖出。 我顿时头皮发麻,拼命运转着金石玉微功法,但不知为何,身体内的气机像是被卡住,只有很少一点功力在我体内流转,微弱的改善着我的视觉和听觉。 “妈的!妖孽!去死!”我一声大吼,抽出匕首,迅速回身,对着身后的怪物脖子刺去。 怪物以为我没有发现她不是周慕儿,所以面对匕首,只能张大长满尖牙的嘴,发出刺耳的嘶吼。 “咔嚓!”匕首的刀尖一顿,插入了脊柱和大脑相接的缝隙,我用手用力将她的头向后一推,匕首侧锋一划,腥臭的紫黑尸水溅满一身,尖啸声戛然而止。 “啊!”我一声痛呼,背后传来剧烈的刺痛感,耳边有着几口冰凉的风,侧头一看,一张惨白打着腮红的大脸,对着我冷笑,似良博,却又不似。 “铛~铛~铛~” 正当我准备反击时,整个墓道响彻起钟声,音量很大,震得人站立不稳。 “唐天!唐天!”周慕儿急切的呼喊声,由远及近飘来。 我晃了晃沉重的头,只见周慕儿举着一根不知哪里捡来的木棍,正准备对着我砸来。 “你干嘛!”我连忙说道。 “醒了!唐天他醒过来了!”周慕儿对着前方喊道,声音在墓道里回荡。 我顺着周慕儿的目光望去,只见良博正垫着脚,双手抱着一条悬挂在佛殿山门处的木鱼,晃荡着撞向一旁的石磬上,发出“铛铛”的声响。 “快回来!”周遭的变化太大,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只能先应付当下。 在过去古代,佛殿的建造有一定的规制和讲究。平时旅游注意观察的话,会发现一些名寺庙的入口处都摆有四大天王。摆放四大天王的入口便叫山门,是进入佛殿的第一道门。 山门处会悬挂一条木头做的鱼,一旁悬挂一块石头磨制的磬,木鱼一般会涂上红漆,时间久了,漆面开裂,颜色也会变得斑驳起来,恰似鱼鳞。一旁的石磬,经过雨水长年的淋洗,长满青苔。 所以古人常讲,无事莫上山门扰,红鱼青磬自相报。红鱼便是涂红漆的木鱼,青磬是遍布青苔的石磬。 我深呼吸着,墓道里潮湿霉臭的空气呛得人想咳嗽,良博敲的不是寻常寺庙的红鱼青磬,而是墓里面的,鬼知道会弄出点什么? “刚刚你像入魔了似的,笔直的立在墓道上,一动不动,喊也喊不醒,我们悟善社解决这种问题,都是拿个铜铃在耳边晃,没办法,手里没有正好山门那挂着个大的,就用了用,效果果然不错!”良博压低声音,笑着说道。 只不过笑容看起来有点牵强。 “你们刚才没有听见什么声音?”我问道。 “没有啊!一直在摇晃你!”周慕儿耸肩道。 我看了一眼前面漆黑的水潭,依旧无风自动,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良博,你刚刚是怎么过水潭的?” “什么水潭?”良博一脸惊讶的反问道。 “啊!你说那个啊!”良博手指向水潭,“看着像个水潭,实际上不是,是一块冻得挺厚的冰,不过下面是不是水还真不好说,寒气升腾,你站这望过去,是有点像水波。” 我没有立刻搭话,眉头微皱,难道我刚刚是在幻境?但直觉告诉我,刚才发生的一切,都不是莫须有的,肯定与头子有关系。 “嘎吱!” 佛殿沉重的石门,突然缓缓打开,冒起滚滚尘烟,与墓道的青石板摩擦,发出刺耳的噪音。 “哐当!” “哐当!” 石门的缝隙中闪烁着幽蓝的光,最先从门缝中探出来的,是两面阴阳锣,由两只瘦得皮包骨,头上长着独角的小鬼拧着,手里握着一根发白的人腿骨,敲打着铜锣,开着道,一步一步,迈下大理石台阶。 紧跟在后面的,是十架点燃着柏树枝清道的青铜板车,燃烧的柏树枝与生人世界的火光不同,幽蓝色的火焰不断跳动,映射着推车干尸的烂脸,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响,不知是干燥的柏树枝炸响,还是干尸脸上爬出的死蛆掉落到火里被烤焦的声音。 两侧青铜板车围起来的中间空地,大约有二十个提着白纸灯笼的女子,黑发后披,在地上拖行,女子的脸上没有血肉,只剩森白的骷髅,眼洞漆黑,额骨染上血红,可能是人血已经凝固太久,有些乌黑,在白纸灯笼的映衬下,乌、白、红三色在白骨脸上交织,配上僵硬的步子,令人心寒。 跟在打灯笼女人身后的队伍,是一群大约二十人的队伍,全是年轻小伙,打着赤膊,露出矫健的肌肉,双臂左右平举,挂着燃烧绿色火焰的油灯,低着头,一副虔诚模样,似乎在寻求赎罪,绿色的火光照亮小伙们结实的后背,使得身上黄绿的尸斑,像极了孔雀羽毛上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幽绿。 “哐哐哐!” “哐哐哐!” 脚下的青石板传来阵阵震感,一声声铁链砸击地面的声响,回荡在整个墓道里,久久不散。 ------------ 第七十九章 城隍 “叮铃铃!” “哎呀呀~” “哟喂~” 墓道中响起一连串铜铃摇晃的脆响,伴随着的,是无数男女悲惨的叫喊声。 不知为何,此时的金石玉微功法竟自动运转起来,不过依旧受到压制,只是勉强能够让我看清前面队伍的样子。 紧跟在油灯队后面的,是两个瘦高如竹竿的怪物,猪头人身,嘴里露出两根长长的獠牙,手臂长满黑色茸毛,一手拿着铃铛,一手拿着铁鞭,不时对着身后挥舞几下,带起阵阵闷响。 鞭子是由表面带有铁刺的铁球一节节组成,尖细的铁刺上挂着破损的衣布和碎肉,铁球表面蒙着一层红色物质,闪烁的油灯下,看得不太分明,不知是铁自然生的锈,还是大量血液流淌后留下的血痂。 猪首人身的怪物头上带着高帽,有点像黑白无常。 “等等,这队伍的顺序。。。猪头人身怪。。。难道。。。”,我心里想着,顿时全身直起鸡皮疙瘩。 只见一群披头散发,身披麻布,脖子戴着铁链,脚上拷着铁镣的男女颤颤巍巍的跟在猪首人身的怪物身后,走动如干尸般,一步一个血脚印,嘴里发出痛苦的呜咽。 “这。。。阴阳锣开路,柏树枝清道,提灯队,赎罪队。。。这是城隍出行啊!两只猪首人身的怪物是阴犴猖和阳犴猖,是城隍的执法队!”我不自主的颤抖起来,这种场景,在唐家的金石玉微录里偶尔有提及,不过家里的先辈几乎都是死里逃生,伙头子是十个活出一个,有关城隍出行的记载,在笔记里都是血书,落款只有两字,快逃。 因为墓道里突然升腾起的雾气,良博与周慕儿都只是听见声音,并不知道前方不远发生的事。 “唐天,看见什么了?”良博小声问道。 周慕儿没有说话,只是脸色惨白的看着我,手扶着湿润的墓道壁,脚下慢慢向后退去。她是熟悉我的,伙头子基本上见不到我这样,肯定是出大事了。 “来了。。。城隍。。。城隍出行!”我尽量调整着气息,说道。 “什么?城隍!”良博作为悟善社的大爷,想必对城隍有所了解。 “我靠,那不是管阴间地界的神吗?他来干嘛!”良博呆愣了几秒,压低嗓子在我耳边吼道。 “快闭气吧,没有生人呼吸,应该不会被发现!”良博连忙用手捏住鼻子,对着我们招呼道。 “没用的,城隍可是阴间的神,你能屏住呼吸,但是身上毛孔这么多,都在散热,冒出生人味儿,唯一的办法,就是咱们赶紧撤!”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说道。 “来不及了。。。”周慕儿纤手抖动得厉害,指着前方,只见原本浓郁的雾气,此时散得一干二净。 浩浩荡荡的队伍后面,伫立着头戴方冠,手握铁尺的青面獠牙男子,吴二爷。手握羽扇,不断扇风,鸡头人身的鸡脚神。全身皮肤血红,马头人身的马面和长满紫黑色尸斑的牛首人身的牛头,以及一群干瘦、全身发绿的小鬼,抬着一架金銮帐,帐子用的白细纱铺挂,里面一团漆黑的影子,估计是城隍本尊。 在金銮帐红木抬杆下,还站着一位头戴黑色尖方帽,身披黑白相间纱衣,脸色苍白,长长脖子,黑发及腰的妖异男子,一手握着毛笔,一手拿着竹简,正用猩红的长舌舔着毛笔笔尖,看样子是城隍座下的判官无疑。 最让人感到压抑的,是金銮帐的正前方,站立着一个人。 为什么说他是人? 因为队伍的动静虽大,灯火摇曳,唯他一人,投下半道阴影。 我虚眯着眼,半道影子的边缘模糊不清,不断抖动着,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时刻撕咬着影子的边阔。 顺着影子,往上看去,一个身穿蓝白道袍,头发卷曲零散,大方脸,面色黝黑的中年男子站立在金銮帐前,比鸡脚神、判官等一众小神靠后半步,离城隍更近,想来地位要高于这些小神。 最引人注目的,是男子破旧的道袍背后,斜斜的系挂着一把一米多长的黑木算盘,拳头大的算盘珠子在油灯映射下,显得油亮。不过这把巨大的算盘像是被砸过,木框的一端变形开裂,裸露出几颗算盘珠,悬挂在算盘内部的粗铁丝上,微微晃动。 “砰!”一声巨响,金銮帐被小鬼们放在了墓道的青石板上,整个墓道都被震得抖动起来,掉下许多石渣与土灰。 城隍的队伍,静静地停在我们对面,脚链声、痛哼声都没有了,直直地看着我们。 “罗。。。罗全善!”我突然大声喊道。 现在跑是跑不掉了,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背算盘的道长的影子有点问题,而且是人,说不定只是被城隍控制,同类相助,一丁点的希望都应该去争取,实在不行,再拼命也不迟。 “唐天!”周慕儿被我一声大喊吓了一跳,不知道我想干嘛,压低嗓子,拽拉着我的袖子,急切喊道。 背算盘,城隍!我小时候听爷爷讲过,在民国时候的蓉城,祭祀城隍是最为重要的节日之一。城隍,是离老百姓生活最近的阴神,掌管着人们居住地界的生老病死,手下有着一帮小神小鬼,相当于地府的一个区域经理,所以地方长官会认为,他是生人世界的负责人,是阳间的地方主管,那么城隍便是阴间死人世界的地方主管。 说到城隍,这里多说几句。民国时期的蓉城,军阀混战,各自割据,百姓民不聊生,有时候冤屈告到地方长官那里,不能解决或者冷漠对待还算好事,弄不好连人带钱一块赔进去,也是常事。所以有些冤屈老百姓自知无望解决,便会去找地状师。 地状师是专门向城隍打报告的人,在以前,蓉城北门有个城隍庙,庙侧常年蹲坐一个乞丐,哪位乡亲有了冤屈,口述给他,他会用笔墨写在黄纸上,以“阴状”的形式,拿到城隍庙里烧化,以求此人的冤屈在阴间能够得到伸张。 在民国时期,蓉城的城隍祭祀核心是城隍出行,与墓道里见到的类似,只不过当时是由活人假扮的众神小鬼。每一次城隍出行,在城隍座驾面前,都会出现一个跟随步行,身背巨大算盘的道士。 爷爷说,以前唐家一些老人还经常提起这个道士,名叫罗全善。民国时候,来看城隍出行的百姓挤满了街道,人山人海,总是能够看见一些人一脸紧张,面露畏惧地盯着道士,嘴里小声的念叨着。 “罗全善,不要算了,不要算了。” ------------ 第八十章 旧事 “罗全善!” 喊声在墓道里回荡,一切顿时静止了下来,就连原本摇曳的幽绿烛火,此时也不在跳动,一股诡异的绿光蔓延充斥着整个墓道。 “咔咔咔!” 一阵骨头被拧动的脆响声传来,此起彼伏,几乎所有的鬼怪小神都诡异的半扭着脖子,盯着我们,眼露寒光,犹如黑夜中闪光的狼眼。 唯独身背巨大算盘的道长保持着直视,没有看向我们,只不过他原本僵硬的脸上,时不时抽搐一下,好像在挣扎。 运转着金石玉微法,看过去,道长身后的金銮帐依旧保持着直行的姿势,好似没有受到我一声大喊的影响。 “这光。。。你是。。。唐家小娃?” 突然,墓道四面八方涌出层层叠叠的声浪,围绕着我们旋转,汇聚,也不知道是何人在说话,声音通过石壁的加强,显得十分清晰。 “你是谁?”我连忙问道。 “哦。。。你不是唐家小娃。。。只是身上有他的血脉罢了。。。” “哦?还有周家女娃娃?你们竟然在一块儿。。。真是有趣。。。” 我看着身旁一脸紧张的周慕儿,只见她身上流转着一层淡淡的粉红光晕,类似夏日荷花的粉白,难道,周家的转莲焕生经也运转起来了? “还有。。。真是太有趣了。。。哈哈哈。。。哈哈哈。。。咳咳。。。”咳嗽声在良博附近徘徊着。 “和尚,你快看啊!多有趣!” “喂,和尚,死太监?真死了吗?”声音如退潮般,迅速向城隍的队伍收拢,变得苍老起来。 “和尚?城隍不是道教的神明吗?哪里来的和尚?”我心里想到,不过随即,脑海里突然如晴天霹雳般,意识到眼前情况的诡异之处。 墓里佛殿中走出道教城隍的队伍,而队伍中却有人在找和尚。 我强忍着内心的恐惧,目光扫视着前方一具又一个具干尸,果然,一个脸上长满紫黑尸斑,脖子挂着血迹斑斑的铁链,肚子皮干瘪的耷拉着拖到地面,全身干瘦的光头和尚,混迹在尸群中。 和尚双眼已经失明,眼珠像是被什么利爪挖去,空留两个漆黑空洞的眼窝,鼻梁被砸塌,整个头骨有些变形,顺着眼眶旁留下的爪痕看去,一个与和尚脑袋差不多大的鸟爪印,深深嵌在和尚的脸上。 和尚双眼滴答着血水,血迹是乌黑色的,但新涌出的血泪却是鲜红的,他脚下只有一丝模糊的黑影,即将消散。 “罗全善,罗全善,罗全善。。。”道长机械地张嘴念叨着,声音响彻墓道,看来刚刚说话的就是他。 “真是好久都没有听到过,有人喊我的名字了。。。” “关键是,这可是活生生的人在喊我啊!”道长微微回头,看了看身后的金銮帐,脖子因为僵硬,发出咔咔声响。 “你。。。是人是鬼?”良博哆嗦着问道。 “现在什么年号?” “二零二一年!”良博说道。 “什么?两千多年了啊!咳咳!”道长惊讶地咳嗽道。 “前辈,我们现在不分什么年号了,您如果真是罗全善的话,您当时是民国时候,到现在怎么也得有个一百多年了。”我接过话道。 “一百来年啊。。。那我勉强算个不人不鬼吧。。。和尚马上变成鬼了。”道长语调显得有些苍凉。 “快。。。快逃!” “啊!” 忽然,和尚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吼,面部残余的枯皮烂肉扭曲起来,一道道黑烟在他身上蔓延,黑烟过后,留下可见白骨的裂痕。 “啪嗒!”和尚被分解成段段碎肉块,铁链掉落在墓道青石板上,发出哐当声响。 “不!王照心!咱们好不容易盼来了活人,还是蜀七门的后人,咱们有救,很快就可以解脱啊!” “你怎么可以先死了!”道长悲伤地大吼道。 道长话音未落,一股腥臭的狂风卷起和尚的残肢,飞向金銮帐,尔后金銮帐中响起一阵令人肉麻牙酸的咀嚼声,夹杂着肌肉的撕裂声,骨头破碎声。。。。。。 “呼呼!” 良博两腿发软,双手撑着墓道,冷汗湿透全身,周慕儿吓得脸上毫无血色,我也长吐两口气,伙头子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 没过一两分钟,一道幽绿的光从金銮帐中射出,和尚再次出现在刚刚站立的地方。 只不过,他全身皮肤发紫,形如干尸,脸上的伤已经痊愈,斜扭着脖子,面带微笑,一双散发着幽蓝光芒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们。 “唐天,我怕。。。”周慕儿向我身边靠来。 “我靠,太邪乎了!老子头皮都要炸了!”良博小声骂道。 “哎,只剩老夫一人了!”道长悲哀的叹息道。 “你们不用怕,我现在上城隍出驾的领路人,我就是眼睛,如果我不看向你们,城隍便不会发现,下面这些小鬼牛头就算盯着也是白盯着。” “哼,不管阳间阴间,还是得当官的说了算,只要城隍不发话,这些杂鱼就不敢乱动。”道长冷声道。 我与和尚对视了一下,对着罗全善拱了拱手,问道:“前辈,您刚才喊的王照心,死太监,难道刚刚死去的和尚是清宫的御厨太监王照心,蓉城东元寺的王和尚?” “你还知道王照心啊。。。看来和尚之前耗尽功力救你们蜀七门的人,不算白救。” “蜀七门之前也有人来伙过这个头子?”我震惊道,周慕儿、良博也一脸惊讶。 “小子,说个不好听的,今天遇到我们,算是你们点儿背!城隍出驾,通行阴间,只要阴气重的地方,都可以出行,今天这个墓地,明天那个坟场。” “要说王和尚救人,应该也得大几十年前了,我记得当时是在一片长满竹林的山谷里,那片山谷很奇怪,山上怪石嶙峋,山腰以下却是浓密的树林,阳光一点儿也照不透,阴气极重。” 周慕儿听到这,咬着嘴唇,用手指在我掌心轻点了三个字,黑山谷。 黑山谷伙头子,蜀七门死伤惨重的一次行动,周慕儿的奶奶便是进了黑山谷后,再没有出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当时进入的人,只有我爷爷唐三财活着出来了,自此以后,蜀七门便将黑山谷列为禁区,据说与黑山谷秘密有关的千灯树,也成了蜀七门各家暗中探索的对象。 “王照心和尚与咱们蜀七门,在民国时候真有些渊源。”我对着周慕儿和良博解释道。 “王和尚原本是清宫里的御厨太监,专门掌管皇上皇后一帮人的饮食,辛亥革命后被逐出了清宫,流落到了蓉城。不过据说他是到川郡是为了寻找一本失传的古籍,所以肯定与咱们蜀七门打上了交道。” “现在蓉城的东元寺,便是王照心和尚给建的。民国时候,王和尚在东元寺的佛殿背后弄了一排精巧的花厅,厅前花圃中种了十种花,他把这个花厅称为十友堂,在蓉城很是出名。” “茶花韵友,茉莉雅友,瑞香殊友,荷花静友,桂花仙友,海棠名友,菊花佳友,芍药艳友,梅花清友,栀子花禅友。” 民国时候,东元寺大门两边挂满了木刻吊牌,其中最大的两个吊牌,一个是我们唐家的先辈,时任四川陆军第二师师长陆军中将唐式遵题刻的“风景名胜重地严禁骚扰破坏”,另一个则是刘家的先辈,时任第二十一军军长刘湘题刻,“此系寺院严禁驻军骚扰。” “我记得,和尚当时救的,就是唐家和刘家的人,叫什么来着,哎,记不住了!”罗全善说道。 “小娃娃们,听我劝,黄泉之上的秘密,就别去探索了,实在太可怕!我和王和尚,被城隍抓住,永世不得轮回,生生世世都得给他抬轿引路。” “老夫只想解脱,只想能够轮回的死去!” “趁我现在还有点力气,你们赶紧退,出了墓后, 去九眼桥,找妖。。。啊。。。救我解脱。。。” 罗全善的语调越来越高,甚至是充满痛苦的嘶吼,说话断断续续。 话还没说完。 “噗!”的一声轻响,像是金銮帐的帘子被掀开,又像是轻吹烛火的声音。 墓道里,突然陷入全黑。 城隍出驾的队伍点燃的油灯,一瞬间熄灭了。 刚刚还在说话的罗全善,没了一丝动静,黑暗中,什么也看不见。 ------------ 第八十一章 瞬生秒死 墓道里的死寂与等待,是伙头子最令人害怕的两种情景。 黑暗,总是令人产生无数的遐想。 等待,却让恐惧憋在心口,没有勇气去对比,不知即将出现在眼前的鬼物,是否为脑海中所先显现的。 “啪啪!” “咚咚咚!” 黑暗中响起了有节奏的击打声,像是许多人在整齐的拍手,又像是无数人在跺脚。 不,那不是跺脚的声音,那是干枯的手骨,敲打在一起的声响。 突然,后腰有手掌一把捏住我,吓得我急忙转身,对着黑暗便是一个摆拳。 “哎哟!是我,咱们快撤吧!”良博的痛哼的声音传来。 “是啊,唐天,这个场面咱们对付不了,咱们现在偷偷跑,还来得及!”周慕儿压低着嗓子,急切地说道,声音在黑暗中显得忽高忽低。 “呼呼!”我深呼吸着,不知为何,心里突然涌出一股豪气,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感召着我,为了探寻秘密,就算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 “哼,玩了我一次,还想玩第二次?我看起来这么傻吗?”我心里想道,身后呼唤我的绝对不是周慕儿和良博,因为他们说话的语调,粗听起来没什么问题,但伙头子有经验的人便会知道,墓中鬼怪常模仿人声说话,但或多或少会带有鼻音。 所以有时在墓地或者山林里行走时,如果听见有熟人在喊你的名字,但声音听起来带有鼻音,这时千万别回头,一定握紧双拳,尽量让自己愤怒起来,提高人体的阳气,抵御外邪的入侵。 “嘶啊!” 随着我掏出匕首,对着黑暗中喊我的地方用力一刺,一声尖利的嘶吼声响彻整个墓道。 同时,扑面而来的是令人窒息的腥臭味。 “砰!”城隍队伍的油灯顿时全部亮起,但灯光变成了血红色,无风自动,不断摇曳着。 “啊!”我定睛一看,不由得惊叫了出来,连退好几步,只见面前耸立着一只巨大的黑白相间的马陆,像蛇一般挺立着身子,大约有两米高,身上长满了数不清的漆黑细足,因为身体的庞大,细足也与人的手臂差不多长,在血红色的灯光下舞动着,光影之中,若是不细看,还以为是千手观音。 巨型马陆的两端,不是虫首虫尾,而是两颗披头散发的人头。 昂扬在空中,从上向下俯视我的是罗全善的头,满脸死灰,七窍流血,咧着嘴对我坏笑。 马陆盘旋在地面的身体尾端,也立起一个人头,是王照心和尚的头,头皮有被类似刀尖挑过的痕迹,反搭在前额,类似刘海,正好遮住眼睛,乌黑色的鲜血混杂着头皮上的黄脓,顺着双眼下紫黑干枯的肌肉流动,摇曳的血红光芒下,对着我大张着吐血的嘴,显得恐怖诡异。 “瓜葛瓜葛!” “卡西达!” 马陆上下两颗头的血嘴里探出乌紫色长舌,发出奇怪的声音,好像在交流。 “这发音。。。听起来。。。有点像西夏语!”我心里震惊道。西夏语,到目前考古学界都无法全部识读,唐家金石录里的记载也不多,没想到在这里竟然还能听见。 “嗖!”一道黑影卷起一阵腥风,从我面前闪过。 我发现,面前的双头马陆不见了。 顿时,像是被电击过的刺麻感传遍全身,这是人在极度恐惧下才会出现的感觉。 下一秒,从天而降的罗全善大张着嘴,对着我的脖子咬来。 情急之下,逃是肯定来不及了,这个时候就算身法再快,不被咬中脖子,也会被撕裂肩膀,只能赌一把了。 “砰砰砰!”我的心快跳出嗓子眼了,在心里倒数着数,将金石玉微仅有的几层功力运转到极致,双眼泛着金色光芒,罗全善冲来的速度在视觉里变得缓慢起来。 “嘶啊!”双头马陆口中的腥风,扑打得脸生疼,甚至有几滴黏稠的脓液也飞溅到了头发上,视野范围内,几乎被血盆大口填满,参差不齐发黄的獠牙,在血水与油灯的映照下,闪烁着暗红的微光。 “杀!”我仰头不惧,大声嘶吼,举起手中的匕首,用尽全力,向上对着罗全善的下巴刺去。 油灯摇曳下,血色的墓道中,人鬼嘶吼。 “噗呲”一声,匕首没入了罗全善的下巴,贯穿整个口腔,直达大脑深处。 一瞬间,头顶像是绽开了一朵血花,墨绿色的脓血,四处喷涌,恶臭扑鼻。血水顺着手臂留下,滴答在头发和脸上,没过几秒,自己便成为一个血人。 我知道,对于这种鬼物,这种伤是要不了命的,最多是将其嘴巴缝住,暂时无法撕咬。 果不其然,马陆尾端的人头动了。 “哐哐哐!”王照心的头被磕压在墓道地面拖动,半掉着的头皮也随之摆动,倒着脸对我咬来。 我心里大叫不好,但却也无可奈何,因为手里举着的匕首已经刺入罗全善的头颅里了,若是此时拔出,立马便会被扭头咬住脖子。 我只能眼睁睁的盯着王照心张着大嘴,向我腹部冲来。 于此同时,双头马陆的身体像蛇一般盘旋收紧,随着王照心头颅的靠近,我才发现,原来罗全善咬我只是一个幌子,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真正致命的是王照心。 我几乎可以想象到,几秒后我的死法,肚子被王照心咬开一个血窟窿,内脏碎片混合着血水,流得满地都是。马陆卷曲的身体,带着锋利的虫足,从四面八方将我包裹扎透,再一松开,身上千疮百孔,最后因为血流干净,痛苦而亡。 我绝望的闭上眼,没想到什么都还没有享受,就要交代在这了。 不甘?却也奈何。 或许,这便是伙头子的人生吧! 大富大贵,可求。 瞬生秒死,常寻。 “唐天!!!”周慕儿的尖叫声,从渐渐围拢的马陆虫躯外传来。我侧头向上望去,虫躯高耸,阻挡住油灯的光芒,只有顶部一圈没有围拢的空口,还在忽暗忽明的闪烁。 这种感觉,很像跌落井底的青蛙,望着井口,却跳不出去。 ------------ 第八十二章 烧蛋 “咔咔咔!” “唐天!” 坚硬的虫足摩擦着墓道湿润的青石板,周慕儿的尖叫声,回荡得重重叠叠。 我紧咬着牙,等待着下一秒,被马陆贯穿撕裂的疼痛。 不知道这种痛有多么撕心裂肺,只知道,人活着,受一次便够。 “呵,没想到,最后我死得与古代的车裂凌迟没什么两样。”我低声嘲笑着自己,长叹了一口气,眼见着马陆布满黑白绒毛的虫足要触碰到我的额头,只能闭上了眼。 临死前,反而变得平静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马陆高耸盘旋的虫身将我的感官困锁,明显感觉到,外面的一切都顿时变得安静起来。 “啪嗒!”一声闷响,像是有人对着地面砸开了一个生鸡蛋。 “嗯?”好几秒过去了,马陆收缩的虫躯竟然一动不动,原本嘶吼尖啸的王照心和罗全善突然没了动静,面色青紫,双眼紧闭。 “唐天哥哥,快,我拉你!”虫躯上探出周慕儿沾满土灰的脸,洁白的藕臂向我伸来。 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这次还真是她。 于是便想也没想,握住周慕儿的小手,凭借着拉力,蹬踩着凹凸不平的虫声,翻了出去。 “呼!”我大口呼吸着墓道里的空气,虽然弥漫着尸臭味儿,但相比马陆身上的腥臭,好了太多。 “咳咳!”只见良博蹲坐在地上,微微颤抖着,脸色发白,全身被冷汗浸湿,头发上的土灰与汗液混合,变成团团灰黑色的污泥。在他的身旁,一个黑色金属手提箱大开着,里面填充着泡沫,泡沫的空隙中安放着几颗鸡蛋,而他的裤腿旁边,则是一大滩破碎的蛋壳,蛋壳下堆积着大量的黑色灰烬,不时冒起几缕白烟,灰烬边缘的蛋黄蛋清,顺着墓道的青石板延伸,与双头马陆僵直的虫身相连。 看到这里,心里的一些疑惑顿时得到了开解,我连忙走过去扶起良博,认真的道一声谢谢。 “噢?你知道我救了你?”良博背倚着墓道壁,摆了摆手,说道。 “你的这次搭手,我记下了,以后有机会,会还你的。”我说道。(搭手,巴蜀黑话,帮忙的意思) “嗯,的确,毕竟从这里出去后。。。后面的事儿,谁也说不好。”良博玩味的看了看地面灰烬里的蛋壳,盯着我道。 我们彼此心里都很明白,现在伙头子只是短暂的合作与和平,出去后,甚至等不到出去,当真正的头子被搞定,拿到宝贝后,谁能从墓里活着离开,都不确定。 友好,只是表面上的虚与委蛇。 墓道里,诡谲的不止是鬼怪,还有人心。 “我还是小看你了,连我良家人祖传的手艺都知道。”良博说道。 “我也很震惊啊。。。之前看你提着个黑箱子,以为是藏着什么不能让我们知道的武器,没想到是一箱鸡蛋。。。不过你这鸡蛋,可是远远胜过手雷啊!真没想到,良博,悟善社的大爷,竟然是烧蛋一脉的传人。”我虚眯着眼,长吐着气,看着良博,缓缓说道,同时侧身活动着手指关节,用暗语告诉周慕儿退后,离我们远点。 烧蛋,早在明末清初的时候,便是巴蜀江湖里公认的禁术邪术,一旦有烧蛋一脉的人出现,蜀七门便会派出各家精锐前去剿灭,尔后向社会公布,以示警喻,告诫巴蜀人士莫学莫信烧蛋,若接触,必不得好死。所以,可以说,蜀七门与烧蛋一脉的血仇,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 初闻烧蛋一词,可能觉得很平常,也没什么邪性的杀伤力,毕竟鸡蛋咱们人人都见过、吃过或者买得起,但是若是与大家提起下蛊或者蛊毒,便会人人感到害怕。蛊毒是一种诅咒术,那么烧蛋,则是比蛊毒强大无数倍的诅咒。 烧蛋这门诅咒术,据说与蚩尤有关,想要诅咒谁,便用毛笔在鸡蛋上画出这个人的眼睛、鼻子和嘴巴,一边画一边念叨他的名字,然后将干柴烧成黑灰,将鸡蛋埋入灰烬里,利用柴火灰烬的余温焚烧鸡蛋。 这时,施加诅咒的人需要跪在地上,脸紧贴着地,不断重复着诅咒的话语,不时用嘴对着灰烬短促地吹三口气,一时间,烟火四起,黑灰升腾,伴随着噼里啪啦的火爆声。 因为利用的是灰烬里的余火,所以可操作的时间不长,待灰烬余温降低后,用树枝扒拉出鸡蛋,若是诅咒成功,则鸡蛋会连皮带心,从外而内全变成黑色,甚至以前听爷爷讲,一些烧蛋的大师,诅咒对方的鸡蛋,不只是发黑,之前用毛笔勾画的人脸,还会发生变化,鼻子、嘴、眉毛全皱在一块,一副痛苦万分的表情,五官渗出鲜红的人血。 诅咒,往往不是以最快致死为目的,而是慢慢的消耗折磨,但有时候也求快,只需要将已经诅咒好的鸡蛋碾烂,被诅咒的人,基本上便可以说是已经离开人世,不复存在了。为什么说基本上,因为有些被烧蛋诅咒的人,虽然鸡蛋被碾灭了,但人却活着,殊不知,这些人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人了,之前那人的灵魂已经随着鸡蛋的毁灭而消亡,现在上身的,可能是烧蛋之人与其他东西达成的某种不可告人的交易。 要知道,在世间游荡,无法投胎转世的鬼物不在少数,有一具肉体能够承载,是最稀缺的资源。 烧蛋相比起蛊毒,高明在不用借助外物,只要锁定时空,便可直接诅咒。不过若烧蛋术只是诅咒术,倒不至于引起巴蜀众人的反感,问题就出在烧蛋也可以做占卜预测吉凶,方法类似,一样的将鸡蛋放入灰烬中,根据所问之事,鸡蛋的外壳会出现不同纹路,蛋心也会有烧熟、半熟等不同状态,烧蛋人根据这些指示,便可以回答问占者,烧蛋出来的结果,往往很准。 因为烧蛋占卜很准,吸引大量的求占者,但很多时候,一些求占者的家人会找到蜀七门去控诉,说自己的亲人去找人烧蛋后,回家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实际上,烧蛋一脉更多的是利用百姓来制作没有灵魂的躯体,以供鬼物使用,这种也被称为清魂术,所以蜀七门尽力围剿,将其列为邪术。 经我这么一讲,一些见多识广的朋友可能会说,哎呀,我在湘西渝都的交界处,见到过一些在路边烧蛋的大妈。 您还真给说对了,这也是我刚才为什么要先提及烧蛋一脉与咱们蜀七门的过往,因为随着蜀七门的围剿,烧蛋一脉基本上在清末民国时期,便无法在成都平原立足,渐渐向渝都迁徙,但恰好清末民国时蜀七门中的袍哥张家势力非常强大,渝都也在其所控范围内,烧蛋一脉只能向湘西、渝都的交界处逃窜。 所以现在到渝都、湘西边界去旅游时,若是留意观察,也能看见一些烧蛋一脉的传人,不过这些烧蛋的大妈更多是为了赚一点占卜钱,真正会诅咒与清魂术的在现代少之又少,不过还是建议朋友们小心为好,看见了也别好奇,尽量离得远一点。 ------------ 第八十三章 狐棺 我与良博虚眯着眼,相互对视着,墓道里阴寒的气息,又多了一些凉意。 蜀七门与烧蛋一脉,是世仇,不死不休。 “呵呵,你难道认为,我只凭蛋烧得好,便能坐稳悟善社的交椅?”良博嘴角微微一斜,面色冰凉的笑道。 “周慕儿与你有什么约定,我不知道。。。不过,希望你心里清楚。。。周家,并不能代表蜀七门,而蜀七门必灭烧蛋一脉。”我缓缓说着,同时用眼角余光瞟了一眼身后站立的周慕儿。 “呵呵,你确定?等这头子伙完,出去瞧瞧再说吧!” “对了,你不是还等着我告诉你谭南兮的事儿吗?想知道,就赶紧一块干活!”良博露出凶恶的模样,舔着舌头,说道。 “难道。。。陈鹏回去搬救兵遇到了麻烦?蜀七门真的变了天?”听完良博的话,我心里想道,“可能是他故意说给我听的吧”。 提到谭南兮,我便来气,这次伙头子从找墓到现在,我一直有种被牵着鼻子走的感觉,正当我准备与良博斗狠时,突然前方黑暗里传来了一阵女人的坏笑声。 “咯咯咯咯!”笑声尖细,听起来令人头皮发麻。 “伙完头子,咱们再算账!”我对着良博低声说道。 良博做了一个OK的姿势,迅速背贴着潮湿的墓道壁,对着我与周慕儿使了个眼神,意思是上去看看。 “呼!真邪性!刚完一波,又来!”周慕儿轻吐一口气,纤手轻轻拍打着胸口,缓解着压力。 “咯咯咯咯!” 我将半握着拳,将掌跟抵住墓道壁,食指伸出,虎口放在耳朵附近,侧耳听了起来。这种方法是唐家的听音辨位,配合金石玉微功法,可以很好的听出黑暗中发出动静的东西在什么位置。食指主要感受空气中微弱的震动,拳头相当于一个耳机,无限放大音频。 “她在移动,往墓道深处跑了!”我说道。 “走!”良博回头望了一眼瘫软在地上的双头马陆,咬着牙,对着前方打开手电,快步跟了上去。 城隍出行的队伍,随着墓道里雾气的晃动,早已消失不见,只留下电筒光打在雾团上的朵朵昏黄。汉白玉石桥架在漆黑的水潭边,佛殿的大门不知何时,已然打开,里面似黑洞般,吞噬着光线。 “咚咚!” “咚咚!” “叮铃!” 当我们跑过石桥,脚步刚刚跨过佛殿门下涂红漆的木质门槛时,殿门处悬挂的红鱼青罄突然摇晃了起来,发出一连串声响,回荡在墓道里。 声音虽然很轻,但在无风的墓道里,一切的摆动,都会显得诡异。 “妈的!真邪性!”良博骂了一句,率先跨进了殿门。 电筒光照过去,白花花的一片,定睛一看,是一大群木棍支撑的白纸马,马头上披着沾满污泥的人发,做出鬃毛的感觉。白纸马围绕着一座半人高的黑色石台,石台上停着一口金丝楠木棺材,在灯光照射下,流转着淡淡金光。 “刚那东西呢?”良博紧张地问道,没敢直接上前走到白纸马群旁,而是靠着墓室壁站着。在这种黑暗幽闭的空间里,让自己的后背贴墙,可能是唯一可以增加一点儿安全感的方法。 我举起电筒,沿着墓室壁扫了扫,墓室的面积很大,电筒光很难全部照到。墓室整体像一座方顶的帐篷,顶部用青灰色砖垒砌,倒是没什么特别之处。 “现在没动静了,难道只是为了把我们引进来?”我低声问道,同时打量着木棺。 “不对,这墓有问题!而且很凶险!”我说道。 “什么情况?我怕了!”周慕儿靠得我很近,就差贴在身上。 “你们看墓室的形状,方顶帐篷模样的一般都得是唐以后的墓了,但这口棺材却是战国时期的!”我皱眉道,同时心里泛起阵阵寒意。 因为这口棺,在唐家的金石玉微录里,有着一个响亮的名字,狐棺。 唐家先辈用血书的形式,在狐棺旁写了个简单的注释,但遇狐棺莫靠近,吞人夺命不留情。据记载,唐家伙头子死于狐棺之人,已过百数。 狐棺,不是指棺材里躺着狐狸,而是一种流行于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墓里的一种棺材的形制,也叫悬空弧棺。木棺用六面板合围而成,但左右两面的木板选用圆弧形且高度大于其他四面木板,合围成木棺后,左右的木板便会将棺材抬起,在底部形成一定的空间,呈悬空状。 因为两侧木板为弧形,棺底又悬空,所以被称为悬空弧棺。木棺的悬空可以起到一定的防潮防虫作用,而它被唐家称为狐棺,并不是因为弧的谐音是狐。 如果去过湖南旅游的朋友应该有体会,湖南大部分在过去是属于楚地,而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是天下最为重视巫术的国度,所以现在一些湖南当地的学校、医院等,或多或少,都流传着一些灵异的怪事。 悬空弧棺是楚贵族大商才能使用的棺具,这些人在过去必定重视巫术,所以伙头子开这种棺,充满了未知与不确定性,而且遇到鬼事的几率极大,不论是多有经验的伙头子的老师傅,也不能估测开棺后会遇到什么,伙头子最怕遇到狐狸,因为墓里但凡遇到狐狸,多半是邪性的事。而悬空弧棺就像狐狸一般邪性,捉摸不透,所以唐家先辈便把它叫作狐棺。 “棺和墓不是一个年代呀!”周慕儿嘟囔道,紧紧拽着我的胳膊。 “咯咯咯咯!” 尖细的笑声,从狐棺后部的阴影中传来。 听起来,竟真有一点儿狐狸的坏笑声。 “遇狐棺,见鬼事!”我默念着金石玉微录里的血批,心里想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鬼要缠人,逃不了,只能硬拼。 “干!”良博与我几乎同时动身,冲到木棺后侧方位,两道昏黄电筒光,直直照向木棺后部的阴影处。 “啊!”我和良博被吓得叫出了声,任谁在靠近棺材的地方看见都会受不了。 一个披头散发,全身青紫,长满尸斑的干瘦女人,背上背着一个蓝色布兜,里面装着一个已经腐烂发黑的小娃娃,头像是被什么利器砍砸过,脸部有着一些大小不均的窟窿,肉红色的尸蛆来回穿梭着。女人歪扭着脖子,闪着幽光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我们,咧开嘴笑,露出黑黄的獠牙。 “哇!”背上的孩子似乎被我们的叫喊吓到,突然一声刺耳的啼哭,响彻整个墓室。 几乎同时,周慕儿惊恐的尖叫声也响了起来。 ------------ 第八十四章 开棺 “啊!” 墓室里,人在尖叫,鬼在哭嚎。 “嗖!”一道黑影闪到周慕儿身前,举起手中的尖叉,用力一掷,叉刃在墓道的青石板上摩擦,蓝绿色的火花夹糅着刺耳的噪音。 “周慕儿!”我大吼着,甩出的九幽丝争分夺秒的缠住她的细腰,快速向我这边拉动。 “咔嚓!”一声轻响,周慕儿在九幽丝的拉拽下,腾空而起,尖叉划过她白皙的脸庞,殷红的鲜血直涌,电筒灯光下,秀发被切断,零乱的发丝在空中飞舞。 “噗通!” “好痛!”周慕儿狼狈的在地面翻滚了几圈,来到我们身边,连忙用手捂住脸,指缝里溢出鲜血,滴答而下,看来伤口不浅,因为她捂着,也不太清楚是不是深可见骨,而且也没时间问她情况,毕竟现在所有人都自顾不暇。 一朵粉白色的莲花光影以周慕儿为中心绽放,周慕儿运转着周家的转莲焕生经为自己疗伤。 “嘶啊!” 不知是否是因为墓室里飘散的血腥味,或是在黑暗中显得耀眼的莲花光影,刺激到了女鬼,她仰起脖子,愤怒嘶吼着,举起双爪冲向了良博。 “啊!”良博单手握着一个鸡蛋,额头青筋直冒,痛苦的大喊着。原本张嘴露出獠牙,甩动着紫黑长舌的女鬼,探出两只布满尸斑的胳膊,利爪在将要触碰到良博鼻尖时,诡异的停了下来,双方都不停的颤抖,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咯咯咯!” 正当我愣神时,一道尖细的笑声突然响起,低头一看,一个面部糜烂不堪的死婴正抱着我的腿,作出一个像上爬的姿势。 “砰!”我用力一个鞭腿,甩飞死婴,体内的力量源源不断涌现,不知为何,金石玉微功法的限制,在走进墓室内便消失了。 “唐天!开棺!”良博咬牙切齿地嘶吼道。 “嗖!”我化为一道金光,跃过地面上摆布的白纸马,站立到狐棺旁。 因为金石玉微法全面运转,内心有了底气,我变得不再慌张。“哐!”的一声,凉风扑面,我侧身躲过一击,刺耳的摩擦声在墓室里回响,一时间,火光四射,黑影手里的尖叉竖插在狐棺前,阻挡着我将手搭在棺材上。 “这味道。。。是铅。。。难道。。。”我虚眯着眼,泛着金光的瞳孔里,飞速冲来的黑影越来越大。 “赌一把!他是个铅人!”我心里发狠道,用匕首在手心用力一割,顿时鲜血喷涌,“血炎刃!”我对着黑影大吼道。血炎刃是唐家的秘技,只有当金石玉微法运转到极致时,效果才最好,燃烧正阳之气,以抗邪煞。 “轰隆”一声,以我手里的匕首为中心,一条金红色的火龙盘旋而出,直冲黑影而去,于此同时,狐棺附近的白纸马也被火星点燃,迸射出幽绿的火焰。 顿时,墓室里火焰滚滚,金红色与幽绿互相吞噬着。 “噗噗噗!”火龙咬住黑影,发出一阵类似水烧开后扑洒出来的声音。 火光摇曳,升腾起大量白色的烟雾,黑影痛苦的挣扎着、嚎叫着,扭动着黑色的躯干,双手对着我疯狂挥舞着,发泄着怨恨。肉眼可见的,黑色人影在火焰中渐渐熔化,滴答成一滩反射着金属光泽的液体。 “还好赌对了!”我长吐一口气。黑影,在伙头子时经常见到,所以一般也不会特别留意,许多都是由怨灵所化,对人的危害主要是产生心理的恐惧,这些黑影无法做出一些实质性的举动。 但刚刚的黑影却是不同,能够挥动武器伤人,关键身上还透着一股金属味。看起来黑乎乎的,像人影,这种东西在汉代和唐代的墓里出现得较多,是用铅水灌注的小人,铅是极阴之物,所以这些铅人往往被古人认为是在幽冥之地的引路人和护卫者。 铅人极阴,唯有极阳之火以克之。 “砰!”一声巨响,我用力将棺盖向上斜顶,厚重的金石楠木棺盖砸在墓底的青石板上,溅起的层层土灰扑打在未燃尽的白纸马上,引得幽绿的火焰一阵晃动。 “盯火口!找渡口!”我大声喊道。 盯火口、找渡口,都是伙头子的行话,墓室点火,是伙头子的大忌,本身墓里可以呼吸的氧气便少,火焰的燃烧会快速消耗氧气,火焰燃着还好,说明还有氧气,什么时候火焰开始变色,那就得赶紧撤离,因为墓里的氧气几乎消耗殆尽,火焰已经开始不完全燃烧了,盯火口便是提醒看着火,火变色就得撤,否则,火灭人亡。 厉害的头子大多听得懂人话,所以若是说准备逃,头子听后肯定不会让伙头子的人如意,所以行话不止说给活人听,也怕死人能听懂。找渡口,便是找好撤离的路,伙头子的人信奉风水,有句老话叫“青龙遇水则活”,找渡口便是找水口,遇水便能得活,找到逃离的路,便是活下来的机会。 我话音刚落,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啸响彻整个墓室。 “唐天!”周慕儿尖叫道。 一瞬间,浓烈的尸臭味将我包裹,四周白纸马燃烧的余火顿时高涨,幽绿的火焰迸射得差不多半人高,然而,火焰带给我的感觉不是炙热,而是寒凉。 我想移开步子,身上却像背着一座巨山,任我将金石玉微法运转到极致,也无法晃动身子分毫。 下一秒,脖子传来一股剧痛,一只长满紫绿尸斑的手掐住了我。顺着手臂望去,女鬼佝偻着,凌乱的黑发下垂,挡住了脸面,黑发中夹杂着油垢和裹满灰尘的内脏碎块,腥气熏人。 “这是刚刚良博对上的女鬼?她移动也太快了。。。。。。他妈的,良博你们看戏呢?还不来帮我!”我痛苦的强憋着气,心里骂道。 “咔咔!”女鬼开始用力,我明显听见脖子处传来了骨头的挤压声,若是再不逃脱,脖子可能会被活生生的拧断。 我发狂般运转着金石玉微法,全身抖动不已,金色的光芒渐渐充斥全身,但就是无法透过皮肤,将金光散射出去,体表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拘束感,在压制着我。 “啊!”女鬼突然一声大吼,仰面甩开头发,眼睛似蛇眼,泛着淡绿色的幽光,直勾勾盯着我,火光摇曳着,映射得她长满尸斑的脸,呼暗呼明。 周遭的一切,似乎顿时变得安静。 “你。。。。。。” “你是。。。。。。” “谭姨?” ------------ 第八十五章 一阐提 “你。。。。。。” “你是。。。。。。” “谭姨?” 脖子被掐住,我气若游丝,好不容易从嗓子眼里挤出几个音来。 有些人,化成鬼也认得。 谭姨便是这样的人,她是谭南兮的保姆,也是我从小熟悉的人。曾经的音容笑貌,依旧清晰浮现在我的脑海,一切记忆的终止,是伴随谭南兮离开唐家,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或者听说过,谭姨的任何消息。 没成想,再见面,便是生死。 “谭姨是怎么死的?” “为何会化成现在这种鬼样?” “她怎么又在这里?” 一瞬间,大量的疑惑充斥着大脑,甚至让我忘了挣扎,只是愣愣的盯着谭姨的鬼脸,心里五味杂陈。 “唐天,你他娘的,还不快抄了头子的东西跑!老子扛不住了!”良博愤怒的大吼声将我惊醒,只见他全身颤抖得厉害,靠周慕儿扶住才勉强站立,双手正对着谭姨,捂着一个鸡蛋,嘴角不断涌出鲜血。 “啪!”我用力将脖子往后一拉,一阵锥心的刺痛传来,不用想也知道,谭姨尖细的鬼爪将我脖子的表层肌肉切破了。 “呼!”我长吐一口气,单手按在狐棺边缘,一个翻身便窜了进去。 “啊!”谭姨尖利的吼叫声刺得人耳膜生疼。 “什么?”我愣住了,棺里没有想象中堆积如山的宝物,只有三颗椭圆形的,手掌大小的鹅卵石,竖立在棺底的正中央。 “轰!”一声巨响,狐棺剧烈的震动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对着棺材狠狠撞来,想掀翻狐棺。棺木的侧板砸在我的后背,撞得我一个趔趄,差点对着鹅卵石倒下,被石头顶破脑袋。 我用手臂强撑着棺壁,脖子溢出的鲜血滴在了狐棺中央的鹅卵石上。 “嘶啊!”一道黑影裹挟着浓烈的尸臭味,出现在狐棺长方形的棺口处,四肢呈大字形搭在棺沿,封锁住我逃离的去路。 “谭。。。谭姨。。。”因为狐棺的高度不是特别高,所以我一抬头,黑影的脸离我只差半个手掌的距离。 “嘿嘿!”谭姨残忍的咧着嘴,露出灰黄色的獠牙,对着我发出嘶哑的坏笑,笑声中夹杂着尖利的漏风声,应该是尸体腐烂的肺部不能完好的呼吸所导致。 “完了!”我运转着金石玉微法,心里预估着下一秒谭姨咬来的方向,希望在她即将咬断我脖子的瞬间,我可以用双手钳住她的脑袋。 “噔!”,突然一声轻响,从我脚下的石头里传来,紧接着,整个狐棺由内而外的迸射出刺眼的金光,如果从远处看,这些金光就像从狐棺的棺材口向外溢出的一样。 “嘶嘶嘶!” “呜呜呜!” 一时间,鬼啸四起,我似乎处在群鬼的中央。这金光很是奇怪,竟然能够让运转着金石玉微法的我在感官上完全如常人,没有任何的增益,金光之下,除了耀眼的金白,便什么也看不见了。 金光来的快,散得也快。 不过,金光退散后,整座墓室里都摇曳着红绿色的幽光。 定睛一看,吓得人直起鸡皮疙瘩。 只见谭姨已经退到了离狐棺一仗远的位置,她全身散发着绿光,双眼透着红光,身子前探,不断抓握着利爪,正咬牙切齿的对我咆哮。 而在她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大量的魂魄,微透明,泛着幽光,全是各种凄惨的模样,有被砍头的,直立着身子,偏偏倒倒的晃悠着四肢。也有被折断四肢,整个人的关节被反过来,匍匐在地上,拖着长发,痛苦的悲鸣,看上去像人形蜘蛛。 透过鬼魂的身躯,可以见到周慕儿对我焦急的挥着手,良博站在她身旁,虚弱的扶着墓壁。 然而,鬼哭大于人呼,厉鬼愤怒的尖啸声早已将周慕儿的呼喊声淹没。 “列祖列宗保佑,我这回要是能出去,一定好好上香!”我深吸一口气,右手握住匕首的尖刃,鲜血涌出,刺痛感不断清醒着我,让我不再恐惧。 “血炎刃!”我拼命运转起金石玉微法,打算借着炎龙的正阳冲出一条生路。 “吼!”以谭姨为首的群鬼,盯着我滴血的手,不断舔拉着紫黑色的长舌。 “小子,鬼你是杀不完的。。。。。。冤冤相报何时了?勿念之恶,少作莫作。。。。。。”就在我即将唤出炎龙时,墓室里突然回荡起一个男子的声音。 层层叠叠的回音,听起来却是忽近忽远,缥缈不定。 谭姨在后退,群鬼在颤抖。 我寻着声音,四处找也没能看见说话的男子,听声音像是年轻人。 “咚咚咚!”我脚下的三颗鹅卵石从狐棺里跳到了石台上,就像人在弯腰点头,对着谭姨,不断前后摇晃着。 “嘶啊!”谭姨怒吼着,对着鹅卵石冲来,利爪划过石面,响起一阵极为刺耳的尖鸣声,与用指甲在黑板上划拉差不多。 “一阐提!” “你的恶,已足矣,收手吧!” “嗡!”的一声,以鹅卵石为中心,荡起一圈圈涟漪状的金色光圈,穿透过四面涌来的层层叠叠的厉鬼。 “道生!几千年了,你还劝我?” “求求你,放过我吧。。。我就是想杀。。。改不了。。。”谭姨全身颤抖着,竟跪坐在鹅卵石前,眼角流出了鲜红的血泪,血水漫过紫绿的尸斑,滴答在鹅卵石上。 “嗡嗡嗡!” 鹅卵石剧烈的晃动起来,金光像海水般,一浪一浪的扩散。 “道生。。。一阐提。。。几千年。。。石点头。。。”我呆愣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内心的冲击如同光浪般,久久不能释怀。 “原来,金石玉微录里记载的一些传说,是真的!” 罪大恶极之人,到底能否成佛?对于这个问题,唐家人认为一切人皆可成佛,我清晰的记得,唐家先辈为了告诉后辈子孙这个道理,专门在金石玉微录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来印证。 一阐提,是佛门中对罪大恶极、坏透之人的称呼。在很久之前,便一直有人在询问,一阐提能不能成佛?很多人都说不能,恶人怎么可以成佛呢? 但到了南北朝时期,一位叫道生和尚的年轻才俊却说,一阐提是可以成佛的,而不是入无间地狱。而当年佛法盛行的长江北岸的僧人们皆不赞同他的观点,甚至认为道生和尚讲说歪理,诬蔑佛法,要求将其逐出江北。 道生和尚便被赶到了江南,而当时佛法在江南并不流行。于是道生和尚就到苏州、金山一带的山上住茅棚,但他依旧坚信,一阐提可以成佛。 江南雨季偏多,茅屋常破,道生和尚艰难的生活着,因为见解的问题,愿意听他说法的人便渐渐少了,直到后来,烟雨之中,只剩茅屋边伫立的鹅卵石,愿意听他说法。 “一切罪大恶极的众生,最后还是能成佛,你们说对不对?”道生和尚任凭水珠从他英俊的面庞划落,问道。 雨水淅淅,寂寥无声。 茅草屋边的鹅卵石,摇晃了起来,点着头。 “生公说法,顽石点头。” “一阐提,万般诸恶皆可化,劝入佛门。” 金石玉微录里,唐家先辈用毛笔蘸着上好的丹砂,朱注如此,以告子孙。 ------------ 第八十六章 再见 一晃眼,近两千年的岁月便过去了。 道生和尚还未成佛。 一阐提也还在杀人。 难道,这便是所谓的,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吗? “一阐提,跟我走吧!” 鹅卵石的中间裂开一条缝隙,迸射出的光晕中,显现出一位半披袈裟的年轻和尚,右手持着禅杖,漂浮到谭姨的斜上方,金色的光影下,显得他的五官更加的立体俊俏。 “道生,无可救药之人,为何你非要救?” “你就不能不管我吗?” “我改不了,杀人,是我的本性!” “嘶啊!”谭姨仰头大吼道,她身后的群鬼也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两千年了!既然你不走,那便一起死吧!我要让你魂飞魄散!”谭姨露出尖牙,咆啸着冲向了道生和尚的光影。 “如果以我寂灭换你成佛,我愿意。” 墓室里回荡着道生和尚的话语。 “砰”的一声巨响,狐棺所在的青石台面溅起大量尘灰,谭姨正好砸落到我旁边。 “嗡!”墓室里突然响起了一声寺院里敲击铜钟的声音。 “铛!”寺院里青罄的脆响紧跟而至。 一时间,金光充斥着整个墓室,原本昏暗的地下世界似乎迎来了朝阳。 金光所过,群鬼化灭,一两秒的时间,原本还在叫嚣的恶鬼,全已消失了踪迹,好似不曾来到过这个世间。 抬头望去,道生和尚依旧漂浮在空中。 不过,袈裟染血,一只细长嫩白的手臂,贯穿了他的心脏。 身前进,身后出,一颗带血跳动的心,被纤手抓握在掌心。 道生和尚的身前,几乎脸贴着脸的距离,站立着一位长发微卷及腰,身着华丽古服的绝美女子,额间印一朵淡芍药,丹凤眼,眼角涂着血红的胭脂,肤色冷白。 女子微倚在道生和尚身上,一只手握着心脏,另一只手环抱着他,黛眉时而蹙,时而舒,神色忽喜忽悲。 “满意了?一阐提,放下杀念,成佛,来世修行寻你。”道生和尚嘴里流出大量的鲜血,断断续续地说道。 袈裟下的手,颤颤巍巍地悬在空中,想搂住女子的腰,却在靠得最近时迟疑。 “道生,你守佛门戒律千年,为何就放不下我?”女子在道生和尚耳边轻语道。 “我。。。咳咳。。。”道生和尚咳嗽着,吐出大口鲜血,身躯散发的金光渐渐变淡,裤腿开始化为金色星点,消散在半空。 “因为。。。爱。。。” 就在道生和尚即将消散的瞬间,袈裟下颤巍的手不再抖动,搂住了女子的细腰。 “再见。” 道生和尚无力的靠在女子肩上,化为漫天金点。 “噔噔噔!” 墓室里的红鱼青罄再次响起,似乎是在对道生和尚作最后的告别。 下一秒,青石台面上的三颗鹅卵石崩碎开来,化成三堆灰黑的石灰。 “不!不!道生!你别走!”女子发狂般一个劲抓拿着空中飘散的金点,直到墓室里最后一丝金光消失,才无力的垂下手臂。 “呜呜呜!”女子抱膝痛哭,抽泣声在墓室里回荡。 “道生,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作恶了!我改,我什么都改!” “我只要你回来!” “我想。。。再见到你!”女子绝美的脸庞,流下了晶莹的泪滴,而非血泪,泪滴向上空汇聚,渐渐的,绽放出缕缕金光。 于此同时,女子的身躯也散发出耀眼的金光,半空中不知从何方响起缥缈的梵唱声,听起来像是道生和尚的声音。 “呼!”一时间,墓室里狂风大作,尘烟四起,我不得不低头捂住口鼻。 风过墓静,再抬头,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未曾发生,周慕儿、良博正向我跑来,谭姨的鬼尸躺在我的脚边。 唯独狐棺旁的三堆石灰,提醒着我,刚刚的所有,都是事实。 我呆愣地望着跑来的周慕儿,一时间不知说点什么,刚刚最后道生和尚的举动,让我内心的情绪很复杂,敬佩他,却也感到悲哀。 佛门的清规戒律,道生和尚独守了两千年。 爱一个人,却又不能。 直到最后消散世间,才敢谈爱。 而正是这爱的一瞬,千年功破,只得从头修来。 两千年,一阐提杀人不休,化为作恶大鬼,所谓十恶不赦。 一阐提可入佛门,道生和尚说了两千年,无用无休。 两千年后,道生和尚身消功毁,只因爱她。 一阐提,作恶两千年,终休,入佛门,只因道生和尚的爱。一个十恶不赦之人,竟然也可以被爱。 佛门之爱,普渡众生。 两千年的纠缠,若是道生和尚早言爱,这千年的羁绊,或许便会有其他的结局。 “小天。。。你是小天?”一声苍老熟悉的呼唤声,直击我灵魂最深处。 “谭。。。谭姨?”我一脸震惊的盯着谭姨,只见她的黑发正快速变白,原本泛着红光的双眼已经变为黑色,正笑眯眯的看着我,虽然满脸尸斑,但也透着慈祥。 “谭姨!真的是你吗?”我完全忘了形象,连滚带爬,慌乱的冲到谭姨身边,将她扶起,靠在我的胳膊上。 我看着谭姨,心间一痛,双眼发热,熟悉的笑容,熟悉的声音,一切都那样熟悉,只是没想到,再见面,却是生离死别。 “小天,你怎么来了?你快跑!快跑!”谭姨用力地说道,但气力不够,发出的声音很小。 “好!好!我马上就走!这么多年没见,想再多看看你!”我一个劲点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谭姨,你为何会在这?”我问道。 “哎。。。还不是我家雷老头。。。他进来后就再没出来。。。” “我进来寻他。。。没想到。。。哎。。。罢了。。。咱们这行,早晚要遭在头子手里。。。”谭姨叹息道。 “雷爷爷也来过?”我惊讶道。 “哎,我本想问你见到过他没,不过看你这样,怕是没希望了。。。你说这老头,就算变鬼,也得回家说一声,我好作伴一起走啊!”谭姨说着说着,眼角滴落下紫绿色的尸泪。 “谭姨,你遇到的头子,是一阐提,弄不过,不丢人。”我说道。 “死不见尸,魂不归家。。。。。。”我眼睛微眯,心想,难道,雷爷爷也与王照心、罗全善一样,被城隍抓走了? “谭姨,伙头子有见到城隍吗?”我紧张的问道。 “城隍?傻孩子,城隍是地仙,这里最多就是个头子,对,就你刚刚说的,一阐提。”谭姨微微摇头,无奈的说道。 “谭姨!真是你啊!”周慕儿来到我身边,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说道。 “你是。。。慕儿?都这么大了,出落成大姑娘了。”谭姨偏头看了看道。 良博没有上前,只是双手环抱胸前,脸色发白,不断喘息着,斜靠在墓壁,警惕的扫视着四周。 “呼呼!”谭姨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鬼虽然没有呼吸,但消散前的感觉还是与人类似,依旧是人生前的习惯。 “小天。。。你靠近点。。。”谭姨看了一眼周慕儿后,对我说道。 我连忙将耳朵贴近谭姨嘴边,“出去告诉南兮,勿乱点,生别离!” “咳咳!” 伴随着一声熟悉的咳嗽声,谭姨在我的怀里,消散如烟。 上一次听见她的咳嗽声,还是谭南兮在唐家,谭姨在为我们做饭时。 还不待我回过神,墓室突然剧烈晃动起来,烟尘四起,墓砖被拉扯发出刺耳的声音。 ------------ 第八十七章 乘槎 “完了,别愣着!墓室快塌了!咱们再不走,都得陪葬!”良博手捂着鼻,大声喊道。 “哎呀,从墓道走肯定来不及!”周慕儿焦急应声道。 话语未落,狐棺哐当一下,发出巨大的声响,棺身里不断向外喷涌着尘灰,电筒灯光下,像极了一口喷泉。 “该不会还有头子?奶奶的,老子该不会真折这儿吧!”良博紧张地说道。 我用手扑打着灰尘,在金石玉微功的加持下,明显可以感受到狐棺里喷出的土灰中包含着浓厚的水汽,同时依稀可以听见澎湃的江流声。 “难道狐棺下面是江?”我快速琢磨着,这座墓的开口本来便临近江边,想想还真有可能。 “轰隆隆!”墓室里回荡着巨大的轰鸣声,这是即将塌陷的预兆。 “啊!”良博愤怒地大吼道,发泄是人们面对死亡恐惧的最后安慰。 “或许还有一线生机,敢不敢赌一把?”我急切地问道。 “跳进狐棺!”时间紧迫,也来不及等他们决定,我一边大喊着,一边纵身跳向狐棺。 “妈的,反正死一块也是死!”良博爆着粗口,跨着步也冲了过来,周慕儿紧随其后。 “咳咳!”浓烈的烟尘,呛得人难以呼吸。 下一秒,双脚的脚心传来一股剧痛,我不由得跪了下去。入眼处昏暗无比,来不及打电筒,胡乱的摸着四周,身体里金石玉微法带来的效果急速的退却,从摸着的质感感觉,我像是在一块木板上。 “砰!”两声沉闷的撞击声响起。 “哗啦啦!” “啊!好痛!”周慕儿的痛呼,夹杂在嘈杂的水流声中。 “轰隆!”黑暗中又是一声巨响,引动得身下的木板剧烈晃动,水流汹涌的拍打在木板上,溅起冰凉的水花,淋了我一身。于此同时,明显可以感觉到头上撒下大量的灰土。 “上面墓已经塌了!我们在江里!快走!这个洞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塌!”良博焦急的大吼声从我身旁响起。 正当我准备应声时,身下的木板突然动了,一股像是平时在游乐园坐过山车才能体验到的离心感,顿时袭上心头,我连忙平躺在木板上,双手用力抓拉着,尽量产生更多的摩擦力,以寻得安全感。 “噔!”的一声,像是火车疾速驶过山洞的声音,刺眼的白光,令人耳膜生疼的风压,充斥着我的大脑,一时不能适应,缓了大约五六分钟,才微微虚眯着眼,扫视着周围。 天蓝得很透彻,阳光透过白云洒下,在清新的空气里带出一串五彩的光斑。我正卧躺在一棵两米左右的枯木上,枯木的根部似龙角般四处飞扬,半埋在碧绿的江水中,随风划行,溅起晶莹剔透的浪花。 大江宽广,两岸翠山高耸,偶尔传来几声猿啼,好似在提醒,我已经从墓里活着出来了。 “看来真的赌对了!”我半坐起身子,看了看脚踝,还好刚刚的剧痛没有大碍,只是扭伤,休息一下便会好。 “只是不知道周慕儿和良博去了哪里?”我四下观望,目光所及的江面,除了我以外,便无他物。 “难道墓下的山洞塌了,他们正好没逃出来?”我琢磨着,“伙头子,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无奈的时候太多。” 我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慢慢将身子挪动到靠近枯木根部的地方,斜倚在上面,根据太阳的高度和周边的山势,推算着所在的方位。 “看来真是顺风顺水,这方向正好是从长安到果城,待会儿找一个水流缓的地方上岸,老在江里待着,也不安全,别好不容易逃出来,结果撞个石头完蛋了,岂不是成了唐家笑话。”我心里想道。 江风静谧,白云悠悠,我斜躺在枯木上,摇晃着腿,感叹着活着真好。可能因为没有摆正,后脑勺正好嗑在了枯木坚硬的树根上,疼得我直接坐了起来。 正是这一碰,让我突然警醒,这一切的幸运,看似是个巧合,实则没那么简单。 我慢慢从枯木上站起,江风拂面,愈加清醒,扭头看了看枯木的根部,一股血气突然从脚涌向大脑,心中的不解、老一辈人不言的秘密,好似又近了一步,又好似这江雾般,间隔着,迷蒙却清晰。 墓葬里头子的下方,不可能恰好有一截枯木飘过,这枯木可能在古代建墓的时候便存在。 碧江上,乘枯木而行舟,让我想到了一个古老的传说,仙人乘槎,槎在古代是指枯木桩子。 相传很久以前,有位追慕仙道的人,认为仙人是住在海里的仙山上,一直渴望拜见仙人,求得仙丹以求长生。某一天,他在东海旁漫步,恰好看见海上远远的浮现着一座巍峨入云的大山,以前东海上从未有次山出现,他认为这肯定是仙山,看来是自己的仙缘到了,于是便向东海滩上跑去。 说来也巧,正好东海边漂浮着一个枯木桩,这人便站了上去,任由枯木桩化为行舟,向东海里浮现的仙山而去,给世人留下一个难忘的背影。 自此以后,东海海滨村落里的人们便传他已成仙,口耳相传,成为了仙人乘槎的故事。 而我现在,可不就是在乘槎吗? 刚刚在墓室里,金石玉微法能够运转,自己在普通人眼里,难道不像仙人吗? 为何这几次伙头子,在墓里金石玉微法便可以运转,出了墓便丝毫动静都没有? 人死了,化为归人,肉身安葬归土,神魂归黄泉。明清小墓,埋得浅了,在土里,伙头子时,金石玉微法没什么动静。汉唐大墓,埋得深了,接近黄泉,伙头子时,苏醒的可不止唐家的功法,陈家、周家都有感应。 难道,这便是黄泉之上的秘密? 上九天,下黄泉。 欲上九天,先下黄泉。 或许,黄泉之上,便是离天道最近的地方。 老一辈人,在黑山谷到底遇见了什么? 或者说,黑山谷里的黄泉之上,当千灯树绽放花火,又是什么场景? 我摇了摇头,太多的不解萦绕在心间,这些只能一步步来,当下首要的是先上岸,找个地方联系谭南兮,毕竟谭姨死前的叮嘱,勿乱点,生别离,听起来很重要。 可惜,良博答应我伙完这个头子,便告诉我谭南兮的联系方法,结果他和周慕儿皆不知所踪。 江流减缓,白雾中悠悠飘来一串女声。 鸟鸣桑叶间哟,叶绿条复柔嘞。 攀看去手近呐,放下长长钩哟。 我微微皱眉,这歌好耳熟,算算时间,我在江上飘了大半天了。 “难道。。。我到了。。。”我心里的念头还没过,江雾隐约中,一席竹筏,独坐着一位披着蓑衣,全身素黑的女人,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细黄竹竿,竹竿上挂绑着的白色麻线在水里不停的抖动,麻线在水里起伏不定,阳光透过碧波,依稀可见,一个手掌大小的铁陀螺,悠悠的在江水里旋转着。 她钓的不是鱼。 是死人。 ------------ 第八十八章 炸花儿 盛夏晨间,气温刚开始爬升,江雾迷蒙,铁陀螺在碧波中旋转,像滴落在江水中的雨滴,带起阵阵涟漪。 女子的歌调,我太熟悉不过,唐家发源自安汉,这是安汉嘉陵江边,采桑女子经常哼唱的歌谣,也是常常在梦里,化为我对儿时的思念。 看着江岸起伏的山峦,云气中不时有白鹭飞过,抖落着羽翼上的露滴。 “应该没错,没想到顺流而下,竟到了安汉与果城交界的地方。”我小声低语道,同时渐渐站直了身子,乘着枯木,靠近女子的竹筏。 嘉陵江里,千百年来,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每一个人的死,都有一段故事。 有人死,便有人捞。打捞的,不止是死者,更多的,是尘世间的悲欢离合。 铁陀螺,便是江上捞尸人的标志。 嘉陵江畔传唱的童谣,是捞尸人最好的写照。 “铁陀螺,转悠悠。” “一起一浮,乱波流。” “沉也冤枉,起也悲凉。” “不如顺了江水,从此东亡。” 江水,跨过了千百年岁月,看惯了两岸的沧桑演变,一切的是是非非,都被奔流裹挟,向东入海,消亡于无人问处。 不论何时,江水都是冰寒的,就算是在盛夏,温热的最多是表层的碧波。阳光未照透的深水黑暗处,不知有多少亡魂在招手、在呐喊。 冰冷的江水里,有自杀的、有船沉的、有冲凉溺亡的、有逃婚被抓的、有私奔情杀的。。。。。。无数的故事,无数的冤屈与悲凉,都得靠捞尸人转悠悠的铁陀螺来决定,哪些可以重见天日。 水,在风水里为坎,对应冬日与北方,暗指玄冥,是一切阴冷黑暗的代名词,也是古人认为的至阴之物。包含了大量亡魂、尸体的江水,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肆意的打捞尸体。弄不好,轻则水鬼掀船,重则船毁人亡,图添陪葬。 在过去,没有现代这样先进结实的防洪工事,所以临江的城村常常受水害。风起云涌时,恶涛漫天,先民们认为是水中的蛟龙在作怪。蛟龙控水,但是特别害怕铁器,这便是捞尸人的陀螺用铁铸成的原因,铁性可以压制水里的怪物。 自古便相传蛟龙畏铁,所以我们在现代的一些江滩公园或者大桥下,都可以见到铁质雕塑,更有甚者,会将铁水灌注成牛形,铸成一头大铁牛,遥遥望着大江,这是因为一方面铁可以克制蛟龙,另一方面,牛在五行中属土,五行相生相克,土克水,所以铁牛经常被官家选来作平定水患用。 如何判断这片江域可以安全捞尸?铁陀螺便是捞尸人手里的法宝。铁陀螺如果在江水里匀速旋转,起伏节奏正常,便表明目前水下没有索命亡魂或者头子,可以作业。但凡铁陀螺加速旋转,溅起层层水花,便需要小心行事,可能江下正在打捞的东西,太邪性。 如果原本在江水里沉浮不定的铁陀螺,突然从江水里跳起,这个时候,老一辈的捞尸人绝对毫不犹豫,立刻抄起船上摆放的小竹篓,往头上、身上一倒,转身跳江,头也不回的直往江岸游,能游多快是多快。 铁陀螺跳起,用捞尸一行的话来说,叫“炸花儿”,说明正在捞的东西,已经醒了,会索命。船上小竹篓里放的是混着鸡血、狗血的桐油,油水不相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江里游泳逃命时,淋在身上的鸡血、狗血不掉,水下的东西不太敢靠近。 所以过去一些不懂行的门外汉,见到江上捞尸人身边摆着个竹篓,还笑话说尸体捞不到,不如钓几只大鱼上来去卖钱,以为竹篓是鱼篓。 捞尸人,不论是在晚清民国还是现在,社会地位都不太高。干的是最累没人愿意的活,赚的是最少的钱。不知为何,手艺人凭本事吃饭,但往往都沦为社会底层,艰难苟活,古往今来皆如此。而在社会上抛头露面的,却往往是那群靠资本推动,用嘴皮子吃饭的所谓的艺术大师,热闹一下市面倒是挺好,不过长久下去,中华工匠之精神将渐次消亡。 晨间的江上,白雾朦胧,水气滋润,不由得让人神清气爽。我站在枯木桩上,随着水流,离黑衣女子越来越近。 枯木桩与竹筏平行交汇,我与黑衣女子在江上擦肩而过。离得近了,才看见女子的脸颊挂着一层素黑薄纱,江风拂动,偶尔露出白皙的脸廓,弯弯长长,似是吹弹可破,女子身上淡淡的幽兰香,被雾气揉碎在碧波里。 “江上连捞尸人都能遇到,别待会再蹦出个什么奇怪的东西,我得赶紧上岸。”眼见着枯木桩要驶出捞尸的水域,我悬着的心变得轻松了许多,正准备长吐一口气。 “滴咚!”一声轻响,我寻声低头看去,只见竹筏与枯木桩中间的江水里,突然冒起一个水泡,阳光照射下的碧波里,像是泉眼正在往外喷涌清澈的水流。 下一秒,枯木桩和竹筏周边的水域,渐渐的沸腾了起来,咕噜咕噜的冒着气泡,气泡由江底上升,在江面绽开出一朵白色的小水花。 这一刻,原本放松的心顿时紧张了起来,虽然我们唐家不捞尸,但金石玉微录里记载的江上捞尸故事不少。 金石玉微录里有家中长辈用毛笔蘸着朱砂写着一句话,“江上见涌泉,准备下黄泉。”朱砂书写的记录,在金石玉微录里有别样的含义,唐家人一般拿松墨写,但凡用朱砂,便表明,唐家人有许多是因为这个死去,朱砂血色,是前人用生命为后人留下的活路。 “快逃!”我大喊着,跳上了女子所在的竹筏,不待她反应过来,一脚踢起她身边的竹篓,将竹篓里的狗血、鸡血淋在她头上,同时剩下的一点也浇在了自己身上。 一时间,呛人的血腥味在江雾中弥漫。 “你有病吧!”黑衣女子仰头怒喝道,陈旧发黑的鸡脏残渣粘连在她的面纱上。 “哗啦!”一道一米高的水柱突然从江里喷射,与此同时,黑衣女子用竹竿控制的铁陀螺,从江里弹了起来,重重的砸在了竹筏上,引得竹筏一阵晃动。 铁陀螺,炸花了。 ------------ 第八十九章 百花衣 “噗通!”黑衣女子拽起铁陀螺,转身跳入江里,留下一阵涟漪。 顿时,“砰!”的一声巨响,一个长约两米的黑铁棺材从江里弹出,而后重重砸在水里,溅起层层浪花。 “真的是背,遇到个捞尸人,还碰见炸花儿!”我心里无语,抽出匕首,紧盯着黑铁棺材,只要不是在墓里,大白天的,这些邪性的东西还好对付。 华北一带伙头子的人,曾经流传着一句话,“黑铁棺,阴沉木,八字不硬莫靠近”,黑铁棺里面装的头子,大多数是非正常死亡,怨气极重,很是危险。 黑铁棺周身没有任何纹饰,看起来像一个大铁盒子,外表分布着斑驳的红黄色铁锈,晃悠悠的向竹筏靠来。 离得近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原来铁棺表面不是铁锈,而是棺盖处溢出的人血,夹杂着黄油脂肪,不注意的话,看上去还以为是铁锈。 黑铁打造的棺材,怎么可能浮在水面上? 我突然一个冷颤,难道,下面有东西托着棺材? “咚”的一声,黑铁棺材的一角撞得竹筏向一侧倾斜,我艰难的站稳,一只血手忽然从江水里探出,按在了竹筏边缘。 “啪嗒!” “啪嗒!” 紧接着,竹筏边缘响起密集的拍打声,一双双血手抓握着竹筏,一时间腥臭呛人,碧绿的江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以竹筏为中心,变成血红,血水向四周蔓延。 “又不是我把你们钓起来的!别找我啊!”我看了一眼江边,只见碧波里隐约划过一道白线,那是黑衣女子快速游动劈开的水浪。 “此地不善!”我心里一紧,连忙向岸边抛出九幽丝,用力一拉,借着九幽丝的弹力,飞跃起来。因为弹力有限,我不得不在江面踏行,远远看去,有点凌波微步的感觉。 就在我刚跳出竹筏的一瞬,“轰隆!”一声巨响,原本停在江面的黑铁棺材直直的倒扣在竹筏上,巨大的重力压得竹筏破裂开来,发出刺耳的噪音。 竹片纷飞,水花四溅。 我双手用力拉扯着九幽丝,此时心里就一个想法,赶紧上岸。水面上跑着,就怕突然伸出一只血手,将我拉下江里。 “咿呀哇哇!” 身后响起一声尖啼,似婴儿在撕心裂肺的哭嚎,由远及近,感觉非常快。 我不由得回头一瞥,心差点跳到了嗓子眼。 只见一个身披着零碎百花衣的男童,全身沾满血水,头发凌乱,眼眶青黑,一双眼睛只有一个有眼珠,像是被人扎破,眼珠是银白色,有点珍珠的感觉,实际上是眼珠里的眼液积压导致。鼻子被人挖掉,只剩两个通气的小孔,嘴大大的裂开,嘴角像是被人用利刃开过,是正常人的两倍大,一口尖碎的灰牙,嘴里滴答着血水。 百花衣,是过去穷人家的孩童,刚刚出生,买不起新衣服,便去村里找其他邻居找点碎布,缝合成衣服。穿在小孩身上,因为都是各家里的零布,所以什么颜色都有,五颜六色的,像身上开满了鲜花,乡里俗话称“叫花衣”,为了好听,便叫百花衣。(巴蜀一带将乞丐称为叫花子) 有人说,恶鬼不上穷人家孩子身,所以过去城里的有钱人也会故意寻一件百花衣,给家里刚出生的小孩穿。数百年来,百花衣防鬼倒的确有效,渐渐的也成了许多地方的习俗。 殊不知,恶鬼不上穷孩身,但凡穷孩化恶鬼,便是至阴至邪之物。 男童双手作出拥抱状,脖子向右歪斜九十度,哭嚎着,表情麻木僵硬,向我贴来。 不待我闪躲,一只血手已经搭在了我的肩上,坚硬冰凉。 “嘿嘿嘿!”扭头看去,男童血肉模糊的哭丧脸正好靠在我脸边,发出凄厉的怪笑。 “啪!”的一声,我用力扇飞了男童按在我肩膀的血手,就像打在了铁板上,反震得手生疼。于此同时,我拼命拉扯着九幽丝,借着弹力,脚踏着水,飞速靠近岸边。 毕竟,这穿着百花衣的鬼娃娃已经够阴了,水又是至阴之物,阴上加阴,在水里很难斗得过。 随着我不断跃起,越来越多的披着百花衣的男童从江里冒出,都吊着一颗被扎爆的眼睛,吐出紫绿长舌,舔食着发霉生蛆的眼眶,对着我残忍的咧嘴。 “嗖嗖!”脚下江面突然隆起一股水浪,将我也不由得带了起来。江下有东西在快速游动,碧波里留下几道白色的浪痕,而浪痕的交汇处是黑衣女子。 布满鹅卵石的江滩离江心不是很远,大概三四十米的样子,黑衣女子的游速很快,刚起身上岸,只见她身后江里腾起三道水柱,三个浑身鲜血的男童也跟着跳到了江滩上,发出咿咿呀呀的怪吼。 “什么鬼玩意!”我一边大喊着,一边手拉着九幽丝,脚踩着鹅卵石,在江滩上滑行,带起一阵土雾。 “咔咔咔!”说来也奇怪,这些男童像是锁定了我一般,我滑行时它们也跟在身后,在江滩上奔跑着,只是姿势诡异,像是刚刚学会走路,显得很僵硬。不过也有可能,是男童尸体本身僵硬的原因。 长期泡在水里的尸体,会发肿发胀,外表触碰起来比较柔软,实际上因为吸收了大量的水,尸体会变得很沉。如果头子是个水尸,往往移动得比较慢。 但今天遇到的却给我一种不太寻常的感觉,他们的外表虽是尸体,但动作看起来,不像是天地自然造就的头子,更像是被操控的人偶。 我虚眯着眼,紧张地盯着五个呈围拢之势向我靠近的男童,破碎的百花衣随着江风摆动,一步一个血脚印。 我不停的后退,背部一痛,碰着了什么东西。 “啊。。。你!”一声娇喝。 我连忙偏头一看,入眼处,面纱滑落,女子正倒竖着柳眉,淡蓝色的眼睛透着怒气,明眸皓齿,朱唇琼肌,弯柔脸颊,微卷的长发上沾着些许带血的内脏,身上兰香夹杂着鸡血的腥味,纤手提着一个铁陀螺,作出一种砸人之态。 “喂喂!别别!”我赶紧制止她,“这不是炸花儿了吗?我这是救你!” 黑衣女子听见炸花儿一词,微微一愣,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冷声说道:“想不到你还挺懂,一人一半!” 说罢,黑衣女子提着手里的铁陀螺,在空中旋转着,留下一串黑色的残影,向面前的男童冲了过去。 ------------ 第九十章 冥工宫家 “砰砰砰!”沉闷的碰撞击打声响起。 江滩上,白雾弥漫,不时几道黑影,在水气中忽隐忽现,像极了中国传统的水墨画,黑与白的化境。 铁陀螺在空中划过,留下道道残影,勾带起声声尖啸。 男童挥舞着手臂,竟然硬扛下铁陀螺的砸击。 “速战速决!拖不得!”黑衣女子娇喝道。 我慢慢退步,从衣兜里掏出八把小刀,眼神锁定着四面包围而来的男童,深吸一口气,向男童方向冲去,在即将撞到男童身上前,凌空一跃,旋转身体,空中晃过八把尖刃的影子。 “轰隆!”当八把尖刃撞击到男童身上时,突然迸射出一团金色的火焰,熊熊燃烧。 “嘶啊!”披着百花衣的男童们好似受到了刺激,怒吼着挥舞着利爪,试图扇飞尖刀。 “咚”的一声脆响,铁陀螺重重砸在江滩的鹅卵石上,黑衣女子从天而降,将控制铁陀螺的链子往下用力一拉,借着反弹力,铁陀螺冲向了半空。 成群的腐烂发霉的男童挥舞着手臂,嘶吼着,一层层的将我们围住。 “哗啦啦!” 半空中的铁陀螺突然炸开了,化为漫天铁片,纷纷扬扬的切割在男童们的脖子上,划拉出道道黑色的痕迹。 “这。。。这是梨花雪。。。她是离家的人?”我眉头微皱,看着面前不断倒下的男童,想道。 离家,明末清初的时候,频繁活动于长江三峡一带,以江上替人捞尸为业,使得一手铁陀螺。离家多女性,貌美,但因为从小用鱼油沐浴,在水里泡着憋着,所以离家人的寿命都不太长。 金石玉微录里,唐家的老一辈人多次提到离家,说离家人似乎是在长江里寻找打捞什么东西。晚清民国,巴蜀战乱不断,为了讨活路,离家并到江家之下,算是江家下面的一个小分支,只是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见。 离家人有个典型的特点,血液是蓝色的。其次是,使得一招“梨花雪”,过去江上捞尸人也不少,有点能耐的便会使铁陀螺,但只有离家的铁陀螺,才是由无数花瓣形的小铁片拼缀而成。铁陀螺化为纷飞的铁片,铁光炫白,似春天的梨花抖落,白色花瓣飞扬,直到杀人夺命,流血飘红。 所以,过去人们也把离家的“梨花雪”,说成“离花血”。 燃烧着金色火焰的飞刃,渐渐聚拢成龙形,不断的旋转着,所过之处,直接贯穿男童的身体。 “唐们八风!你是唐家人!”黑衣女子盯着我,一脸惊讶道。 唐门八风,是唐家的成名技之一,在过去古代,八风是指从八个方向吹来的风,也是古人认为天地间风的来处,唐门八风便是将飞刀旋转,铺天盖地,密不透风,任何刁钻的角度,都会插上一把唐家的刀。 “咔嚓!”一截沾满尸水和江底腐烂水藻的手臂飞扬而起,重重的砸在江滩的鹅卵石上。 原本以为会是白骨森森或者尸肉蠕动,没想到男童的手臂在鹅卵石上弹起,发出一声脆响,随即破裂开来。 男童手臂的断面,红色夹着着些许白色块状物,这东西,工作这么多年,我瞄一眼就能认出来,可以说是我最熟悉的东西。 是红陶,而且是夹蚌红陶。临江河而居的古人,常将蚌壳破成碎片,掺入陶泥中,制作陶器。 只不过,没想到,这些男童是陶人。 梨花雪的力度配合上唐门八风的烈火,再坚硬的陶器都会破碎。 “这些都是陶人,你加把劲儿,我配合你,咱们全给砸了!”我对着黑衣女子喊道。 “嗖嗖!”黑衣女子一愣,没有回应,手里甩动的铁陀螺却是快了几分。 “啪啪!”一个身穿白色背心,提着蓝色运动裤,拖着塑料凉鞋的老者从江滩旁的石堆中走出,不断鼓着掌,对我们笑呵呵着,露出一口残缺不全的大黄牙。 “嘿嘿,小娃儿们,有点本事儿,老子的鬼童也敢砸呀!”老者说道。 “是你!”黑衣女子柳眉倒竖,手指着老者道:“你不是委托我捞尸的苦主吗?” “哈哈哈哈!”老者上下打量着黑衣女子,舔了舔舌头,而后猖狂笑道。 “咋就不是捞尸体?要不是这娃儿出现,你再多捞会儿,就成了爷爷手里的女尸了,嘿嘿嘿,反正在江里,人死了也不会留下什么痕迹,正好打发无聊时间。”老者看了看我,对着黑衣女子猥琐道。 我眉头紧皱,听出了话外话,这个老者好像是在故意等我。 能做陶人,会操控,在长安、蜀郡的交界处。。。大量的信息在脑海中涌现,难道他是。。。。。。 “你的陶人做得不错,说说吧,虽然看起来恶心,但肯定也不是无名之辈!”我说道。 “呸!奶奶个熊,果然富贵险中求啊!王八岔没骗我!”老者吐出一口痰,说道。 “老子宫疆,就等你这个小娃儿,嘿嘿,也好,再搭上个小美女,大不了多费点手脚!” “什么?你是长安宫家人!”黑衣女子惊呼道。 “嘿嘿,美女儿,是不是怕了?怕了就乖乖坐那等爷爷一会儿,我收拾完这娃儿就带你潇洒。”老者瞪大眼盯着我,向我一步步走来。 果然和我猜的一样,这老者出自世居长安的宫家,宫家在伙头子的人中,还有一个别称,叫冥工,所以蜀七门的人经常把长安宫家,说成冥工宫家。 宫家人之所以称冥工,是因为他们自秦朝开始便为皇帝服务,担任制陶工匠之首,大至宫殿屋脊上的砖瓦走兽,小至功能奇巧的陶偶玩具,都是由宫家人负责设计烧造。只不过,他们只为死人服务,生产死人用的陶具。 细心的朋友,如果参观长安的秦始皇陵兵马俑时,可能会发现,这些陶俑、陶马身上的隐蔽处刻有名字,比如宫得、宫系、宫臧、宫水、宫欬、宫炚等,这些都是过去冥工宫家人的手笔。 “老儿,如果是在长安,我还有点怕你。不过现在我站在蜀郡的地上,蜀七门便是这片地上的王!” “宫家?你可以再上前一步试试,唐家会的旁门左道,恐怕要比你们宫家厉害得多,我保证让你活着活不过来,死了死不过去!”我狠声道。 ------------ 第九十一章 白玉楼 我与黑衣女子呈犄角之势将宫家老头围住,拽紧了手里的尖刀和铁陀螺。 我见宫家老头似乎有点犹豫,心想着,尽量能不死战便不死战。刚刚话放得狠,便是想让老头明白,要想弄死我们两,怎么也得脱成皮,搞不好还得同归于尽。 “老头,你说的王八岔该不会是蓉城青羊宫门口摆摊算奇门的老王吧?”我问道。 八岔在巴蜀江湖中,是指算奇门遁甲的术士,因为奇门遁甲的图案经常见到的是一个八卦图,就像岔开的八条道一样。在蓉城,算奇门算得准,叫得上名号的,第一数的便是满头白发,全身乱糟糟的青羊王。当然,青羊王的说法是他自己取的,蓉城老百姓怎么可能称他为王?客气点的,叫他老王或者王八岔,不客气的,便直呼老王八。 “嘿嘿,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小娃娃,老子改主意了,你身上肯定有好东西,交给爷爷,就放你们一条活路!”宫疆沙哑地坏笑道。 “老头,要拿东西也行,但你得告诉我,凭什么断定我这儿有宝贝?”我盯着宫疆道。 “哼,你应该知道,王八岔除了算奇门外,平日里还能推演一些天机,道出一些藏宝之地。”宫疆笑眯眯地上下打量着我。 “那他说什么了?”我好奇道。 “蓉城东北,果安之交,有仙人乘槎来!”宫疆回道。 “哈哈,哎呀,老大爷您不愧是一把年纪,果然,连他这话你都信?你难道不知道,他就是靠这个骗钱的吗?你肯定没少花钱了!” “你看我哪里像仙人?哈哈哈!”我笑着道,一旁的黑衣女子也被宫疆的理由逗乐,捂嘴偷笑。 “我日你个仙人板板!给老子把宝贝拿来!”宫疆一声怒喝,对着我脖子掐来,同时他身边的陶童也向我扑来。 “轰隆!”我侧身闪退,同时与黑衣女子一并出手,将面前的陶人打爆。 一时间,陶屑飞溅,尸气弥漫。 “狗日的,王八岔,老子不把你脑袋拧下来,就不姓宫!”雾气中,忽远忽近飘荡着宫疆愤怒的回声。 我看着一地的陶人碎片,愣了好几秒才回过神来,敢情这老头是以进为退,发现自己上当,火拼不值得,竟然直接跑了? “初次见面,我叫离雨。”黑衣女子对我微微笑道,伸出纤手,说道。 “刚刚出手,谢谢了,唐天,幸会。”我笑着握了握手道。 “你一定有话要问我,走吧,我请你喝口茶。”离雨用手拂了拂额头的青丝,说道。 “也好。”我应声跟上离雨的步子,沿着江滩行走,攀上一座高高的石台,放眼望去,这是一座临江搭建的小城,窄窄的青石板路,被潮湿的江雾浸润得发黑,小道弯弯曲曲,通向远方深处,依稀可见迷蒙中,些许白墙青瓦。 青石板路的侧面,是用木头搭建而起的吊脚楼,有两层的,也有三层阁楼的,临街的门大开着,二楼飘扬着缕缕炊烟,一股浓厚的蜀地水乡生活气息扑面而来。 “到了,歇会聊聊吧!”离雨站在一个破旧发黑,沾满烟炱的木牌匾下,对我招手道。 “白玉楼?”我盯着木牌匾,若有所思,这个茶馆的名字,我好像在什么地方听人提起过。单就这木匾的包浆,至少也在三百年左右了,算算差不多清代康熙左右。 茶馆不大,一楼整齐的摆放着七八桌涂有黑漆的破旧八仙桌,桌侧放着四条蜀地乡下常见的长条形板凳。一些早起忙完农活的老乡,将竹编背篓斜靠在桌角,用白毛巾擦拭着汗水,叫吆着老板掺茶。 “嘎吱嘎吱!”脚踩在略显摇晃的木楼梯上,夏季明亮的阳光照射出朵朵彩花,映出随着脚步起伏,飞飞扬扬的细小尘土。 我与离雨来到茶馆二楼,寻一靠窗位置坐下,老板急忙上前,也没搭话,直接从竹篓里端上两盏盖碗茶,放在八仙桌上,道了一声您请慢用便退下了。 打开茶盏的盖子,缕缕白烟飘散在阳光间,晕绕着茉莉花与绿茶的香味,青色的茶汤随着江风微动,荡漾开对面美人投下的倒影。茶楼里,人们大声交谈着,云影偶尔盖过天光,在对面吊脚楼的屋顶上遮出一片阴凉。 熙熙攘攘,天光云影,美人清茶,岁月静好,一幅蜀地盛世太平之象。 我深吸一口气,感受着这短暂难得的闲适气息,不论是在墓里还是逃出来,心一直紧张的高悬着。 定睛打量着对面斜倚的离雨,身材凹凸有致,高挺的鼻梁给人一种西北丝路的异域感,纤手巧握茶盏,朱口轻抿,或许是被我看得不好意思,微微颔首,拂了拂被微风吹乱的青丝。 “今天出手,再次感谢!”为了缓解尴尬,我端起茶盏,笑着道。 “没事儿,我也是逼不得已,不出手,咱们俩可能都走不掉。”离雨细声说道。 “之前宫老头委托你捞尸,你是住这附近?”我问道。 “哼,宫老头的账,我们离家回头会和他好好算算,遇到你,纯粹巧合。”离雨微摆着头,张嘴吹散茶汤表面的热气,说道。 “哦哦!”我见离雨没有正面回答,也不好一直问,毕竟离家也是一个古老的家族,据金石玉微录的记载,他们隶属于江家,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蜀七门在巴蜀大地上发展几百年来的对手。 既然都深知彼此的背景,能够放下门阀的眼见,坐下喝茶,已是难得。 就在我琢磨着如何旁敲侧击出一些离家的秘密时,两个穿着棉麻衬衣,手里提着一袋假牙和钢钳的中年男子,簇拥着一个理着平头,戴着大金链子,身穿黑色紧身短袖的年轻男子,大摇大摆地走上二楼,拖出板凳,一边坐下一边叫喊着,“老板!搞快上茶!” 我微微皱眉,只见平头男子背靠着木墙,目不转睛的望着离雨,露出一副色眯眯的表情。 ------------ 第九十二章 生意下处 “哎哟!兄弟,莫看了!在这个地方遇到的女的,再漂亮也不可能是天使,只能是魔鬼!”一旁收拾摆弄着假牙的男子,在平头男子肩膀上拍了拍,用四川话提醒着。 平头男子一个激灵,连忙双手合十,对着离雨摇晃着赔罪,而后侧头与两旁的中年男子说话,再也不向我们这边看上一眼。 我假装没有留意到这些变化,默默的吹开茶气,闻着青香,单手斜靠在窗台上,暗中侧耳细听着身后男人们的交谈,眼光余角悄悄瞄着。 “兄弟,咋样嘛,考虑得如何?辛苦咯!今晚就让我们敲一托嘛!”中年男子盯着平头男子说道,一脸的热切与期待。 见平头男子没什么反应,另一位中年男子连忙补充道:“就是噻,今晚辛苦让我们敲一托,以后兄弟你搬柴、镶柴,全包全免费!” 平头男子单手捻着脖子上挂的大金链子,沉思了一会儿,勉为其难道:“好嘛,你们两个老合,说话可得算数!以后老子的柴,就找你们了!” “哈哈哈,必须必须的,来来来,兄弟喝茶!”两旁的中年男子一听这话,顿时眉开眼笑地说道。 听完身后一番对话,我用手在膝盖上轻轻一拍,恍然大悟,就说“白玉楼”这个招牌怎么这么熟悉,原来离雨叫我来喝茶的地方,是一处生意下处。白玉楼是蜀东北最为出名的生意下处。 巴蜀大地明面上做生意的叫商人,比如我们在街头看见的开奶茶店铺的等等,但总有一群人,是做暗地里生意的,比如在街头摆摊算命、点痣、拔牙、赌棋、表演杂技的等等,民国时候把这类叫生意人,江湖上也称老合。 行有行规,老合们也有自己的据点,生意下处便是老合们行走江湖时,包管吃住的地方。生意下处明面上是一个茶楼或者旅馆,实际上却是一个情报机构,所以想在生意下处吃好喝好住好,就必须得讲春点,江湖人把行话也叫春点。 刚刚背后说话的便是两个老合和一个坎子,谈话提到的柴是指牙的意思,搬柴就是拔牙,镶柴就是镶牙。而坎子是专门给电影院、戏院收门票的,敲一托的意思便是免费白看一回。 老合做生意,散布在社会的各种角落,与各种人打交道,生意下处往往成为江湖风雨的指向标,白玉楼便是蜀地东北区域情报最快最准的地方。 “没想到,你随便带我来个茶楼,就是生意下处。”我抿了口茶,看着离雨,慢悠悠地说道。 “没办法,毕竟这地儿,喝茶不花钱。”离雨瞟了我一眼,说道。 正当我琢磨着为何不花钱时,身后又传来窃窃私语,好似是江湖要闻,只见坎子一个胳膊搭在搬柴的老合身上,压低嗓音说道:“要放以前,别说你俩敲一托,敲几托都可以!最近啊,世道怕是要不太平咯!我们上面管得严,得核查买票的人。” “咋了兄弟?咋还不太平了?我昨天还忽悠了几个老太太镶金柴呢!”一旁的老合问道。 “哎,你们知道蜀七门吗?”坎子面露得意地问道,下巴微扬,露出一道刀疤。 “知道啊!蜀七门,咱们跑江湖的,谁能不知道,那就巴蜀的天!兄弟,别吊胃口了,快讲!”中年老合用沾满茶汤的麻布,一边擦拭着搬柴的钳子,一边说道。 “不知道你们听说没?大概一个月前,蜀七门的陈家大爷陈鹏一身是伤的回去,也不知道遇到什么事了,都说是伙头子遇到大头了。” “结果没隔几天,周家就放出话来,说陈鹏伙同唐家家主唐天,试图灭了周家家主周慕儿,据说陈鹏还去周家往生殿大闹了一场,之后江湖上就传出来唐天被挂黑牌,巴蜀道上道下全面追杀。” 或许是夏天的气温开始攀升,又或者是讲得太过刺激,坎子感觉有点口干舌燥,喝了一大口茶,继续神秘兮兮地说道,“这黑牌是周家挂出来的,道上的事情一向是陈家袍哥们在管,听说陈鹏和唐天关系很铁,所以道上的追杀一直被陈家压着,没什么动静。” “那其他几家什么反应?唐天都被挂黑牌了,唐家岂不是完了?”老合紧张地问道。 “嘿嘿,唐家还是挺贼的,唐家长老会也在江湖上发了一个声明,说家主离开唐家一个多月,至今音信全无,唐家对唐天所做所为一概不知,具体情况得等家主返回后,长老会对其进行省察,肯定会给社会一个交代。” “唐家的生意肯定受到影响,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们吃好自己手里端的饭就行咯,哪管别人哦!说来也奇怪,周家挂出唐天的黑牌后,那几天我们都以为巴蜀江湖要乱,都不敢出来摆摊放戏了,结果等了好几天,一片祥和,啥事儿没有,也不见其他几家动静。”坎子压低脑袋,嘿嘿一笑,继续说道。 “不过,接下来,咱们都得小心了!” “怎么?又出什么大事儿了?”一旁的老何听得兴起,一把抓住坎子的胳膊,问道。 “巴地的悟善社,杀人用人血人骨搞巫术的,你们知道吧?就在今天凌晨,悟善社良大爷放出话来,说他亲眼见到唐天借着伙头子,做掉了周慕儿,还将他打伤,携带重宝逃了。” “良大爷都发话了?这种大佬出来站台,那唐天杀周慕儿应该不假了!”中年老何皱眉惊讶道。 “有说是什么宝贝吗?”另一个老合笑呵呵的给坎子掺茶,问道。 “江湖上倒没说是什么,不过你们想想,唐家是什么段位,唐家家主又是什么水平?他宁愿杀了周慕儿,伤了良大爷,也要抢夺的宝物,能是一般的东西?”坎子一脸神秘地说道。 “嗨呀,妈拿个巴子,看来生意又要不好做囖!”老合长叹一口气,小声骂道。 只见离雨虚眯着眼,上下打量着,我能听见身后老合的对话,她肯定或多或少也听到了。 我皱眉寻思了一会儿,问道:“现在是几月份了?” 离雨细眉轻挑,说道:“八月中,快九月了,怎么?” 我握茶盏的手不由得晃了晃,真是一个月过去了,我明明记得,从与良博、周慕儿伙头子开始,到出墓,满打满算,最多也才三五天,怎么可能过了一个月? “仙人乘槎。。。。。。”这时我脑海里突然浮过宫家老头说的胡话,如果我在墓里待了三五天,世上已过一个月,在世人眼里,不是仙人又是什么? 渐渐的,我的额头开始出汗,类似时间流失的事情,在王平将军的墓里也出现过,这里面好似有什么秘密,得找个时间好好细想一下。 “呼!”江风吹过吊脚楼,借过一缕云间的天光,洒在窗户半卷的木帘上,随风发出沙沙的摩挲声。 离雨与我都没有说话,只是彼此静静的看着对方。 于此同时,果城雾气缥缈的凌云山上,一群身穿道袍的老者端坐在黄藤椅上,表情严肃。 细雨初下,轻轻敲击着三义庙的青瓦屋檐,屋外有声润物,屋内静寂低沉。 在这些老者的前方,跪着一位身穿白衣的英俊男子,眼神坚定。 “张子玉,你真的要暂退张家家主的身份吗?”一位身穿紫色道袍,手拿木印的白发老者大声吼道。 ------------ 第九十三章 变天 张子玉跪坐在关公像的面前,低头看着地面,沉默不语。 “咱们张家数百年来,可一直都是蜀七门的龙头!现在倒好,唐家弄出了乱子,你非但不站出来主持大局,这个时候竟然还撂挑子了,不当家主?张子玉,你对得起张家祖上列祖列宗吗?”紫袍道长咬牙切齿地越说越气,单手举起木印,准备对着张子玉后背砸去。 “好了,老三,这么大把年纪了,遇事情还是这么冲动。你先坐下,喝口茶,听我说。”张丰老太爷单手将黄藤椅提起,重重地放在了刘备像面前,另一只手端着茶,浅浅的喝上一口。 张丰老太爷慢悠悠的,将三义殿里端坐的道袍老者每人都看了一眼后,缓缓说道:“咱们张家想尔堂上一次聚得这么齐,怕是当年黑山谷出事后吧?” 一帮道袍老者听后,或低头看着手中掌纹,或端起茶杯闭目品尝,脸上的表情,有痛苦的,也有无奈的,都好似在逃避什么。一时间,整个三义殿中都寂寥无声。 见到众人的反应,张老太爷笑着继续说道:“呵呵,也怪老夫年纪大了,容易忘事,有一件事,有一个东西,之前忘给诸位交代了。” 说罢,张老太爷从道袍的长袖中取出一个用姜黄麻布包裹起来的东西,手略微有些颤抖的递给了站在他身旁的张老三。 “这。。。不就是一块普通的汉代青铜镜吗?”张老三快速打开包裹,盯着老太爷,不解地问道。 “哦?诸位也都看看吧!”张老太爷没有直接回答,挥了挥道袍,示意张老三将铜镜传递给其他老者。 “这东西,这件事,说子玉是知道清楚的吧,也不全对。说我们这帮老家伙不知道吧,也不对,咱们啊。。。都或多或少知道一些。”张老太爷慢慢的从黄藤椅上站了起来,说道。 张子玉听后,头立马抬起,一脸震惊地望着张老太爷。 “诸位都是想尔堂的堂佬,也是我们张家最核心的基石,你们再仔细看看手里的镜子,是否觉得,有一点眼熟啊?”张老太爷缓缓说道,一双剑眉慢慢下压,面色逐渐严肃起来。 “这。。。这是汉代的博局镜。。。这种样式的。。。我。。。我在几十年前黑山谷中唯一活着出来的唐三财手里见过!”一个老者用手摩挲了镜面一会儿,突然站起来激动地说道,带动起身后的椅子重重砸向地面,发出一声刺耳的脆响。 “哐当!” “哗啦!” 随着老者话音的落下,好几个原本被堂佬们握在手里的茶盏也跟着摔下,破碎成块,溅出一地的水花。 “没错,这面铜镜,老夫就算是化成灰也认得!这和上任唐家家主唐三财从黑山谷里带出的那面沾满了我们蜀七门鲜血的博局镜,一模一样!”张老太爷咬着牙,略显愤怒地说道。 “什么?!”张子玉不由得喊出了声,双目惊讶的瞪大。 “你们可知我手里的这面镜子的来历?”张老太爷将手按在跪在地上的张子玉肩膀上,以示他镇定。 “这面博局镜,出自我们张家世代守护的白塔之下,来自现任唐家家主唐天之手!”张老太爷从一位堂佬手中取回青铜镜,将其高举,大声说道。 “嘶!”一时间,三义殿里响起了无数的倒吸冷气的声音。 “咳咳,黑山谷的事情,看似结束了,实际上是我们这帮老人在逃避啊。。。其实根本就没有结束。。。”张老太爷咳嗽着说道,一时间似乎苍老了许多。 “玉儿在唐天去长安前,曾经与他见过一面,玉儿,你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张老太爷说道。 “诸位堂佬,我与唐天相见,是因为十八飞星的指引。”张子玉对着三义殿里的老者们拱手道。 “你用十八飞星算到了什么?”一位道袍老者将茶盏用力放在茶几上,惊讶地问道。十八飞星是张家立身于蜀七门的根本,千百年来,通过术法推演社会动向,带领蜀七门提早准备,共度时关。 “圣人将出,天下晦明,江湖风雨起。”张子玉缓缓说道。 “什么!”三义殿里惊呼声四起,无数杯盏落地破碎,几乎所有的堂佬都站立起来,单手指着张子玉,手微微颤抖,想说什么,却又卡在喉咙,说不出来,发出急促的呼吸声。 “唐天如今在蜀七门里被挂了黑牌,当年黑山谷是唐三财被挂黑牌。” “而我当时作为家主,十八飞星的卦词,和玉儿算得的,一模一样!”张老太爷沉默了一会儿后,缓缓说道。 “我记得以前最早的时候,也是博局镜先出现啊!”张三苍老的手捂着额头,说道。 “这事儿看似偶然,我想,背后说不定有一双大手在操控啊!” “毕竟蜀七门已横亘巴蜀大地千百年了,难免不发生点事情。” “诸位堂佬,事已至此,话不再多说,我同意玉儿暂辞家主一职,私自下山找到唐天,好好探探这背后的秘密!该面对的,始终要面对,趁着我们这帮老家伙还活着,还能出把力,就放手年轻人去干吧!”张老太爷环视着四周,严肃地说道。 “嗯,我同意,唐家那边唐天挂了黑牌,所以唐家不认唐天做的事情,子玉下山前辞去了家主一职,那么之后做什么,咱们张家也可不认。”张三嘴角微微翘起,笑道。 “好!既然想尔堂的堂佬们都没意见,这事儿就定了,即刻起,张子玉不再是张家家主,由我暂代主持张家事务,通知下去,通传七门。”张老太爷扶起跪在地上的张子玉,理了理他的衣襟,浑浊的老眼望向三义殿外的远方。 “轰隆!” 一声雷响,大雨倾盆而下,闪电划过远山,亮光将三义殿里照得通明。 “哗啦啦!” “哦?雨下大了,好像还打雷了。”我看着离雨,笑着道,心想流言都这么传了,还是早溜为好。 “嗯,是呀,总归是要变天的,也不是你我能左右的。”离雨浅浅一笑,表情却露一丝凄然。 “谢谢今天的好茶,以后有机会再见!”说罢,我便起身准备离开。 “离爷,他们就在上面!” 这时,楼下小二急急慌慌的声音传了上来。 窗外,一群手上单拎着铁陀螺,脖子上缠着黑铁链子的男子向茶楼大门走来,领头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光头,打着赤膊,身上纹着一条乌青色的水蛇,迈着大步,不时往我坐的二楼窗口瞄上几眼。 “你。。。”我瞪着离雨,话到嘴边,却没说出口。 “不是我。”离雨纤手挽了挽青丝,摇了摇头道。 “终于明白,为什么你说在白玉楼喝茶不要钱了,原来这是你们离家的地盘啊!”我一边感叹,一边将桌上筷筒里的筷子一把拿起,将筷子从中间折断,放进衣兜。 “嘎吱!” “嘎吱!” 脚踩在老旧木质楼梯上发出的声音,渐渐逼近。 ------------ 第九十四章 蛇影无踪 “哐当!” 我将面前的木桌抬起,用力砸向楼道口。 而后转身跳出窗外,踩着房檐上的青瓦飞奔。 “抓住他!”一个染着黄头发的青年将头探出木窗,叫嚣着。 回瞥一眼时,正好见到离雨靠着窗呆愣的望向我,黛眉微皱,一脸的犹豫。 “咔嚓!” 一道黑影从我耳边擦过,扇起一阵江水里特有的腥风。下一秒,脚下的屋檐被一个旋转的铁陀螺砸出一个大洞,青瓦碎片飞溅。 我只得跃向地面,半空中对着冲来的人群,甩出三根断掉的木筷。 “呼!”我长吐一口气,站定,虚眯着眼,上下打量着不远处瞪着我的光头男子,只见他和身旁男子的脚边青石板上,插入了三根木筷。 “好啊!不愧是唐家家主!真没想到,一根木头筷子也能被你用到入石三分!”光头男子咧嘴一笑,牵动脸上的蜈蚣形伤疤,鼓着掌说道。 “离雨妹子,你这次将唐天带到咱们白玉楼,立了大功!回头想要什么,只要离家办得到的,都满足你!”光头男子见到离雨从白玉楼门口跑出,大声笑道,一脸胜券在握的表情。 “你是谁?到底想干嘛?”我问道。 “也好,毕竟死之前当个明白鬼,老子离雷,离家我说了算,记好你爷爷的名字!”光头男子将手中的黑铁链用力一拉,发出一声刺耳的脆响。 “我劝你现在乖乖把东西交出来,我们好给你个痛快!兄弟们,是吧?哈哈哈!”黄毛青年摇晃着步子,手里上下抛动着铁陀螺,狰狞地咆哮道。一旁的小青年都跟着起哄应和,大声嘶吼。 “嘿嘿,这消息传得挺快啊!”我环视着眼前的人群,说道。 “呸!有病!看老子不弄死你们!”我吐出一口唾沫,大声吼道。离家自古便是蜀七门的对头,若是遇见,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更别提,传言我身上还有宝物,这不得杀红眼?对于恶人,只能比他们还凶恶,才能制住。 “妈的,直接弄死,给我砸成人饼!”光头男子大吼着,甩出的铁陀螺对着我脑袋飞来。 “嗖嗖嗖!”我急速退后,侧头躲过铁陀螺,用力甩出一把木筷。 “轰隆!” 铁陀螺像炸弹一般不断的砸击着青石板,发出巨大的闷响。冲在最前面的小青年,木筷从手背贯穿,拉力牵动着手臂,直直捅入胸口,手掌被顶在胸前,似是按压止血姿态,实则喷涌出大量鲜血。 “啊啊啊!” 一时间,石末飞溅,惨叫四起,鲜红的血液在青石板上流淌。 见到离家人一个个倒下,光头男子愤怒地吼叫着,扭曲的铁链在空中将我抛出的木筷折断,旋转的铁陀螺带着劲风,似水蛇般不断摆动,根本无法拿捏攻来的方向。 “啪!”一声巨响,高速旋转的铁陀螺将我拽握在手里,横挡在胸前的木筷击成漫天木屑,而后重重砸在了我胸口,铁陀螺高速旋转产生的摩擦力一瞬间将我的上衣撕裂。 好在被击中的瞬间向后急退,缓下了几成力量,不然此时的我,胸口必然破出一个大血洞,死得不能再透。 巨大的冲击力将我甩飞,而后重重落在青石板上,我不由得喷出一口鲜血。 “难道这就是离家的蛇影无踪?”我喘息着,心里想道。 光头男子也不好受,铁链配合着铁陀螺晃出的蛇影无踪,并不能完全消减我用唐家雪月飞花手法丢出的木筷。 如注的鲜血从他手肘和肩膀的关节处流出,四根木筷像钉子般没入其中。 “嘿嘿嘿!”光头男子喘着气,充满血丝的双眼盯着我,发出嘶哑的笑声。 “嗖!”黑铁链拉拽着铁陀螺,对着我的面门奔来。 因为受到重击,身上的气力还没缓过来,眼看着铁陀螺在眼前越来越大。 我咬紧牙关,准备拼死一搏。 “吱!”一声尖利的金属摩擦声刺得耳朵生疼,只见一把长约一米左右的黄铜尺子斜插在我面前的青石板缝里,正好穿过黑铁链,带动得铁陀螺围着铜尺绕圈。 一道苗条瘦高的身影挡在我面前,单马尾摇晃着,白T恤混搭着蓝白相间的运动裤,充满青春气息。 “哼,离雷,是不是蜀七门最近太低调了,你连他也敢动?”女子冷声说道。 于此同时,白玉楼前的小巷里突然涌出一群身穿黑影的年轻男子,手里都提着黑铁打造的尺子,与离家的人厮杀在一起。 “哗啦哗啦!” 雨开始下大,青石板上血水漫延,雨雾迷蒙了双眼。 这铜尺、这身影、这声调,是我一直找寻而不得的人。 “南。。。南兮。。。你怎么来了?”我慢慢从地上坐起,虽然心里察觉到这背后一定有问题,但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天,好久不见了,你先歇会儿,剩下交给我吧!”谭南兮回头,明眸皓齿,对我一笑道。 “呸!”离雷吐出一口血水,咬牙切齿地说道:“怪不得最近市面上这么多假东西,人都说做鉴定的唐家和制假的谭家混到一块去了,妈的,果不其然,狼狈为奸的狗男女!” 谭南兮斜握着铜尺,一步步逼近离雷,用铜尺挑起他的下巴,冷漠地开口道:“这里离蓉城也不远了,华西的口腔挺好!” 说罢,铜尺砸在离雷脸上,顿时,他的下颌错位,大口吐着夹杂牙齿碎片的血水,瘫倒在地上,痛苦的抱着头。 “打掉你的牙,是想你记住,狗嘴里是吐不出象牙的,人不可以乱骂乱说!”谭南兮一边说着,一边用铜尺在离雷的光头上比划着。 “这一下,能不能活,就听天命吧!敢动我们蜀七门的人,死!” “哐当!”一声,侧面飞过一个铁陀螺,将谭南兮挥下的铜尺弹开。 “谁也不能杀我大哥!”离雨大喊着,冲到离雷面前,手里握着铁链,或许是握得太紧,指甲扎入肉里,流出鲜血,都没有发现。 大雨淋湿了离雨的长发,随意的披散着。 ------------ 第九十五章 人言 谭南兮打量着离雨,没有说话,纤手一甩,掸去铜尺上积聚的血水。 “离雷,江湖传言,说什么便是什么吗?我手里面没有宝贝,如果你不信,我只能说,离家会因为你的决定,覆灭!”我缓缓说道,心里实际上是不想离雨和谭南兮开战,只是为了给离雷一个台阶下。 离雨脸色发白的看着我,又看了看离雷,只见离雷的眼神突然变得深邃起来。 “哈哈哈!唐天,一语惊醒梦中人啊!你们蜀七门间的破事儿,老子掺和进来干嘛?妹子,拉我起来,咱们走!”离雷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仰头大笑,嘴角流出血水,含糊不清地喊道。 离雨搀扶着离雷,一瘸一拐的向白玉楼里走去,在进门的那一刹,回头望了我一眼,雨雾迷蒙,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还看着干嘛?那小美女已经走了!”谭南兮白了我一眼,伸手将我拉起。 “为什么放他们走?”谭南兮接过谭家黑衣男子递过的竹柄雨伞,在我头上撑开。 雨珠在伞面悄无声息的连成串,沿着沟槽缓缓滑落。 我盯着白玉楼的大门,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来,而且这么恰好?但我知道,离家不应该卷进来。” “天,你要知道,我们再也不能回到从前。。。有些时候,人在江湖,必定身不由己。。。”谭南兮迟疑了一会,看着我说道。 四目相对,这样近距离的相处,还是在很多年前。我能感受到,谭南兮离开唐家后,当了谭家家主,这其中一定经历了许多事情,她也变化了不少。 “哎!”我微微叹气道,看着身穿黑衣的谭家男子一个个略带仇视的眼神盯着我,手持铁尺,渐渐的将以我和谭南兮为中心,层层包围起来,心里突生出一丝沧桑感,年岁造就了故人,势力分野了情义,人终究是在江湖岁月里讨生活。 “嘎吱”一声,白玉楼的木质大门合上,一副场外事情一概无关的态度。 “你知道我寻你多少年吗?”我没有理会围拢得越来越近的谭家黑衣人,只是看着谭南兮,缓缓问道。 “知道,而且一直知道,从我离开。”谭南兮轻轻叹息道。 “既然知道,为何不见?”我追问道。 谭南兮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眸观我,眼神里尽是伤感。 凉风扬起一阵雨气,虽是夏季,却觉清寒。 “我明白了,不多问了,等你愿意,再告诉我。”我低声说道。 “你也信了流言?觉得我身上藏了宝贝?”我笑着问道。 谭南兮莞尔一笑,摇了摇头,说道:“没见到你前,我是信的,现在嘛,自然是不信了。” “哦?为什么?”我好奇道。 “我还不知道你?但凡手里有了好宝贝,不管如何掩饰,你的眼神里是有光的。” “江湖人都说,唐家眼光好,殊不知,此眼光非彼眼光,你要是找着了好东西,眼神是放光的,以我的理解看,这种光实际上来自你对文物鉴定绝对的自信。”谭南兮笑着悠悠地说道。 “再说了,我可是最了解你的人!”谭南兮不待我回答,纤手掩嘴,在我耳边低语道,肩膀轻轻靠在我身上。 一时间,我感觉到不远处的谭家黑衣人散发出了阵阵杀意。 “我手里是真没东西!被骗去伙了个头子,刚死里逃生,没想到现在倒好,成了人人想抢的万元户了!”我无语道。 “周慕儿、悟善社的良大爷也去了?”谭南兮皱眉思索着问道。 “你先回答我,为什么你会恰好出现?”我不解道。 “说了你别不信,真的是巧,我今天在这边正好有个买卖,所以出门带了不少人,结果买家临时有事来不了,我们正准备走时,江滩边慌慌张张跑来一个老头,背上还背着一个破陶人。” “这么奇怪的老头,不得抓过来审审?结果是长安宫家的人,一问为何这么狼狈,才知道是与你和离家的人交过手。” “离家可是咱们蜀七门的死对头!还不是怕你吃亏,我就急忙带人赶来,万幸,你还没出事儿!”谭南兮微微旋转着伞柄,说道。 “我能问问,是什么买卖吗?说不定我可以接下呢?”我听后笑着问道。 “别说笑了,你们唐家又不卖补药,我这批全是汉代青铜镜。”谭南兮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补药,是巴蜀地区古玩行当的黑话,指高仿假货。如果鉴定这关没把好,买到了假货,就叫吃药。 一听是汉代青铜镜,我原本开玩笑的心情顿时全无,一股凉意从脚直冲头顶。这背后,好似有一双看不见的大手,在操控着一切。 我为何会去到长安?是因为长安市面上突然出现了大量嘉陵江下阴修的王平将军手里的青铜镜。 我为何会认识悟善社的良大爷、见到周慕儿,是因为在长安的回民街见到八指头陀手里有半面王平将军手里一样款式的青铜镜,从做工上看明显来自谭家。 最关键的是,我如此在意汉代青铜博局镜,是因为,博局镜上有着“TLV”的纹饰,这与爷爷黑山谷归来悄悄传递给我的消息“TL树”重合了前两个字母,而蜀七门每门家里,都摆放着一座青铜铸造成的树。 伙头子遇到汉代博局镜后,我平白无故的少了一两个月时间,明明在墓里没过多久,像是超越了时空。 直觉告诉我,盯紧汉代博局镜,是解开爷爷他们刻意回避的秘密关键,是弄明白老一辈人在黑山谷里到底遇到什么的重要线索。 “你们卖的可是博局镜?”我深吸一口气,问道。 “你怎么知道?”这下轮到谭南兮震惊了。 于是,我将我到长安的原因简单说了一下,其中隐瞒了博局镜与TL树之间关系的猜想。 “悟善社的良大爷,之前找我定制了一批博局镜,这个款式。”谭南兮黛眉紧皱,而后从衣兜里掏出手机,向我展示了一张纹饰与王平墓里的博局镜一模一样的拓片图。 “悟善社。。。良大爷。。。”我小声念叨着,“这次放出风声,说我身怀重宝的,也是他!” “周家给你挂了黑牌。。。难道是周家想趁机借刀杀人,除掉唐家,自己做大?”谭南兮捂着嘴,满脸惊讶地说道。 “周慕儿肯定没有死,要么伙头子时最后逃掉了,到现在还没敢露头,要么便是被良大爷抓走了,以此威胁操控周家。”我沉思道。 “天,你有没有考虑,还有一种可能,这种可能是咱们蜀七门最不愿意看到的,周家与悟善社联手了!”谭南兮严肃地缓缓说道。 “也不好妄断,这背后怕没有这么简单!”我咬牙道,“悟善社肯定有问题,不知道良大爷到底想做什么,不过蜀七门的黑牌不是随便挂的,我的清白必须找回来!” ------------ 第九十六章 奔雨 “你想干嘛?”谭南兮急忙问道。 我望着天边随着江风飘荡的乌云,长吐一口气,伸手到伞沿下,任雨水顺着手腕流动,而后看着谭南兮说道:“既然已经变天,雨也下大了,是该回去了!” 谭南兮握着木质伞柄的纤手明显一紧,愣了一会儿,一双明眸看着我,目不转睛,像是恨不得永远记住我的模样。 她白皙的脸颊斜淌着淡淡的水痕,不知是风雨,亦或是泪滴。 “你这一去。。。不知是生还是死。。。哎。。。虽然现在风雨正大,不过于你我而言,已是难得的平静。”谭南兮握着伞柄,微微叹息,靠在我肩上,离得更近,用仅我二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 “江湖风雨起。。。你就算是死,也还需问过我。。。”谭南兮将雨伞斜抛,在雨幕中划过一道漂亮的轨迹,任由水花在青丝上绽放,挽了挽马尾,微微一笑,皓齿微露着道。 虽然她在笑,但我感受得到,笑容里,更多的是无奈、妥协与坚强。 正当我想问为什么生死还得问过她时,谭南兮握住我的手,轻声说道:“天,没事儿,风雨再大,我也送你回去。” “谢谢!”我听明白了她的话中话,轻声回道,将手掌放着她的头顶,尽力遮住一些雨水。我的眼神逐渐变得坚定,至少现在,谭家是信任我的。 “还围着干嘛?都退下,准备出发,送唐家家主回蓉城!”谭南兮提高声调,对着围拢的谭家黑衣男子喊道。 “家主。。。他。。。可是挂了黑牌!”一旁一位身穿黑色连帽衫的中年男子上前,双手抱拳,单膝跪地,盯着我欲言又止,只见他脸上有着一道深深的、已经结满乌黑色厚痂的月牙形疤痕,看着像是不久前的新伤。 “什么黑牌?周家挂了黑牌我们就认?我说咱们谭家没收到过周家的通传,那就是没收到。如果非要说唐天挂了黑牌,那就让周慕儿自己来亲口告诉我!”谭南兮扫视着眼前的人群,严厉地说道。 “是,家主!收队!去蓉城!”中年男子起身后,挥了挥手里的铁尺,脚踏着青石板上淤积的泥水,带领着黑衣人群四散开去。 “南兮,你这样讲,怕是不妥。”我小声提醒道。 “我谭家从来就不怕站在蜀七门的对立面上,大不了来个蜀六门罢了!”谭南兮眼睛里一道精光一闪而逝,纤手握拳,略显愤怒地说道。 我听后没有答话,有些事情,我虽为家主,也不太清楚。蜀七门发展已有千百年了,内部各门之间难免会有些积怨。 说来也奇怪,建国后,经历黑山谷一事后,谭家在蜀七门里便很少被提及,有种隐姓埋名的感觉。 我曾经问过家中长辈,为何谭家看起来没落了许多?到现在,我也能记起当时的情景,长辈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用力一甩衣袖,咬牙说道:“谭家,真是丢尽蜀七门的脸,自甘堕落!还美其名曰,偏安西北,我看他们就是懦夫,只知逃避!”家中长辈说完后,便快步离去。 “走吧,去车上!”谭南兮拉着我,沿着青石板路一侧的台阶跑去,下过台阶不远,便是一条老旧的柏油公路,表面坑坑洼洼,上面停着一辆白色依维柯面包车,只不过白得有些泛黄,面包车看起与公路还挺搭,都有点复古的味道。 “你之前下这么大雨是不是都打伞?”谭南兮一边跑,一边小口喘息道。 “对呀!”我一脸奇怪的看着她,不明所以的答道。 “那就对了,你永远都忘不了,跟你一起在大雨中奔跑的女人!”说罢,谭南兮开心的笑着,回望着,纤手拖拽着我,向面包车奔去。 “嘎吱!”一声,白玉楼二层的木窗悄悄打开一道缝隙,露出离雨的半面身影。 大雨倾盆而下,雨幕混合着江雾,朦胧了视线。 雨幕这头,离雨呆望着远去的背影,嘴角微撇。 雨幕那头,谭南兮牵着我,尽情嬉笑奔跑。 江风吹拂,码头货船的汽笛声响起,遥遥的在天际回荡。 “哐当!”我用力的关上依维柯面包车破旧的车门,关门的那一刹,整个车都在抖动。 谭南兮递给我一条白色干毛巾,而后自己也擦拭着身上的雨水。 我一边擦着头,一边扫视着车内。 开车的是一个身穿黑衣的小年轻,透过反光镜,可以看到他青涩的面容,典型的愣头青的感觉,应该是刚刚出来混没多久。副驾驶座上,是之前跪地请示谭南兮的刀疤男,此时的他取下了帽子,露出一头板正的黑发,整整齐齐,给人一种军人的威武感。 “哼!”察觉到我在看他,刀疤男环抱着手,发出一声闷哼。 或许是这声闷哼提醒了谭南兮,只见她微微挪动着身子,坐得离我更近,伸出纤手,指着刀疤男,说道:“忘了给你介绍了,这位是我们谭家的总督,谭泗,泗水的泗。” “幸会!幸会!”我连忙起身,与刀疤男握了握手。 刀疤男见我主动握手,嘴角挤出一丝微笑,牵动着脸上月牙形的疤痕,看起来显得有些滑稽。 蜀七门内部的管理框架,千百年来一直没什么变化,依旧是一个家主,下来是一个类似于董事会的组织,然后是各个分支。 每一门都有各自的特点,就以唐家唐门来说,我是家主,下面有着一个长老会,里面都是唐家还活着且身手惊人的长辈,这些长辈负责监督我的一举一行是否规范,考察我是否为一个合格的家主,带领唐家正向发展,如若不是,长老会是有办法架空家主,掌控唐门的。 唐家有长老会,张家有想尔堂,谭家有观银署,唐家长老会中位高权重的是大长老,谭家观银署中众人之上的是总督。唐门的风格比较散漫随性,靠着五大航,掌控商业帝国。张门则全家修道,清新脱俗,只求长生。 谭门则因自古地处剑门关,临近西北,是兵家必争之地,而后又迁至长安,吃油泼辣子拌面混加羊肉,人人粗犷大气,谭门的军事化的气氛很浓厚。 所以不能因为是家主,就觉得自己所向披靡了,蜀七门每门内部都有制约,各门之间的关系,千百年来又很复杂。 “您脸上这伤。。。。。。”我看了看谭南兮,又看了看谭泗,皱眉思考着,说道:“这月牙形的大小,让我想到一种武器。” “不过在现代已不常见了,过去的楞伽才会用。。。”我慢慢说道。 ------------ 第九十七章 归途 过去,在巴蜀一带,天府之国,四通八达,佛寺众多。有许多到蓉城云游的僧人,随便找个大树下盘腿一坐,手里捧着一卷楞伽经就开始念叨。 刚开始,老百姓还觉得挺有趣,时间久了,便觉得耳边闹嗡嗡的,便干脆把这些念经修行从僧人喊作楞伽。 “这月牙形的武器,佛门里称为钺,有点像西游记里沙僧手中握的。” “你们最近和念佛的人交过手?”我盯着谭泗问道,按道理,修佛之人品性都比较平和,几乎很少动刀见血,若是动手,基本上都是除恶, 不待谭泗答话,谭南兮先立起手掌,明示谭泗闭嘴。 谭泗立马扭头看向窗外,再不管后面我们的谈话。 “不方便说,就算了,我只是好奇。”我自言自语地说道。 “不过既然说到僧人,我与悟善社的良大爷认识,还是通过一个八指头陀呢!” “他还找良大爷问乩,寻什么长生伏藏,最后得到的结果,好像是。。。。。。”我一边慢悠悠的说着,一边留意着后视镜里谭泗的神情,同时眼角余光也瞟着谭南兮。 很明显,不管是谭南兮还是谭泗,听到我提及八指头陀时,身体都明显微动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平复了,给人一种强装淡定的感觉。特别是谭泗,在我说出长生伏藏的时候,他的眉毛下压得厉害。 谭家是一个军事化程度很高的家族,如果大家平时接触军人多的话,会知道,军人眉毛下压,一般都是杀意的流露。 “结果是什么?”谭南兮扬了扬额前飘动的青丝,单手撑在我肩上,脸贴近,鼻息的温热不断传来,睁大眼望着我说道。 “当时光线不好,我也离得远,只看见墉城两字。”我低头说道,鼻尖轻点在谭南兮脸上。 只见谭南兮静静的靠在我身上,双手搂住我,脸贴在我胸口,许久都没有说话。 面包车在柏油路上疾驰,老旧的雨刮器剐蹭着挡风玻璃上的雨水,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车身偶尔颠簸一下,摇摇晃晃,昏暗的天光透过车窗玻璃洒下,一切都是那样的平静。 “天,你说,如果我们都是普通人,该多好。” “那样我就能当你的新娘,说不定,早就生了个胖娃娃。”谭南兮轻声说着,笑得很美。 “也不用离开了。”晶莹的泪珠从谭南兮脸庞滑落,她快速直起身子,摸了摸眼泪,对我笑道。 不知为何,一股凄楚的心痛感,直上心间。 “你不离开我,一样可以作新娘啊!”我急忙说道。 谭南兮脸色微微发白,摇了摇头,过来许久,才叹气道:“你不懂,也不需要知道。” “我离开唐家后,去过一个地方。那里终年云雾笼罩,山巅上是一座残破的土地庙,以前一直是由谭家供奉的。” “我去的时候,那天夜里,正好下了很大的雪,在巴蜀长大,你说,咱们哪有见过这么大的雪?”谭南兮望着我,藕臂紧搂,轻声道。 “天太冷了,冻得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躲进土地庙,钻到神龛下面取暖,结果神龛下面有个小洞,我就掉了下去。” 谭南兮的脸上露出一丝惊恐,朱唇微翘,说道:“小洞其实是万人坑的开口,腐烂的人骨堆成三座小山。天,我现在有时做噩梦都能梦见这个场景,左边是一座被砍掉的人头垒砌起的小山,所有男人的眼睛都被挖掉,头皮也不见了,女人都吐着长长的舌头,脖子下面连着一串白白的脊柱,长长的头发互相捆扎着头颅。” “你想,他们死前是受了多大的折磨,特别是那些女人,脖子下面连着脊柱,只有一种方法可以办到,那就是用马系着绳子套在她们的脖子上,挑掉蝴蝶骨,然后在蝴蝶骨的空槽处插入两把尖刀,马在驱赶下慢慢拉动女人的脖子,与蝴蝶骨处卡入的尖刀形成合力,活生生将她们的脖子连着脊柱从身子里拖出来,就像做无骨凤爪似的,可她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啊!” “中间的白骨山由人手堆积而成,右边的则是用人腿垒砌起来的小山,人手堆砌的山顶中央,摆着一本银色封皮的书,小洞口呼呼的灌入雪风,扇动得书皮不断翻页,哗哗作响。” “当时,月光照在土地庙外雪地上的反光,透过小洞照到银皮书上,银皮书就像蜡烛一样,向四面八方反射出银光,将整个白骨堆找得透白,雪风一吹,人头翻滚,长发飞舞,千手万足都在随风摆动,那些女人的脊柱骨还互相碰在一块,像是在奏着闷涩的亡歌。” 我抚摸着谭南兮的头,将她抱紧,轻声说道:“南兮,你不要再回忆了,我知道,那本银皮书就是江湖上流传的你们谭家的伏藏,白银谱吧!对不起,是我不好,我应该陪着你!” “哎,这都过去许久了,已经没事了。”谭南兮贝齿轻咬着下唇,微微一笑道。 “前段时间,应该就是你说的八指头陀,也来了谭家一趟,非要抢走白银谱,这自然是一场大战,谭泗脸上的伤就是这样落下的。”谭南兮微扬起下巴,对着副驾驶座点了点,说道。 “哼,那老楞伽也没讨到好,双手都粉碎了,量他以后也不敢再来!”谭泗中气十足的说道。 “他找的长生伏藏应该和墉城有关,去你们谭家干嘛?难道就因为白银谱是伏藏?”我不解道。 “天,如果我告诉你,谭家的土地庙,就在墉城,你信吗?”谭南兮突然一脸严肃的盯着我,问道。 ------------ 第九十八章 鬼压床 “南兮,别逗我了,墉城,那不是传说中西王母的住处吗?谭家的土地庙在墉城的话,那西王母不就是土地娘娘了?” “我一直觉得,悟善社的问乩有点水份,没想到那头陀还真信,下回要是再见到,我都得叫他头铁了!”我用手抚乱她头上的青丝,笑道。 谭南兮没有立马搭话,而是斜着头,抿着嘴看了我一会儿后,朱唇贴近我耳边,轻声说道:“天,是真的,白银谱到谭家后,有土地庙那座山就凭空消失了,怎么找都找不到,这是谭家的秘密哦,你知道就行了!” 谭南兮说罢,细指在我嘴上一挡,不让我说话。 我一脸震惊地看着谭南兮,只见她慎重的点了点头。 我不由得长吐一口气,选择了相信,谭南兮没必要为这事儿骗我,骗我的结果只能是让我觉得谭家的伏藏白银谱更神秘罢了。蜀七门在巴蜀发展千百年,遇到的奇怪事情也多,一座山凭空消失,一座湖突然干枯,都算不上过于奇特。 我惊讶的是,谭家世代供奉的土地庙,下面竟然是血腥的万人坑。洞口上是静谧的神龛,洞口下却是森罗地狱。 “有机会我得去趟悟善社。”我寻思了会儿,说道。 “都歇会儿吧,你别压力太大!”谭南兮将头靠在我的肩上,心疼的说道。 在面包车摇摇晃晃的颠簸中,我渐渐进入了梦乡。 不知为何,梦里见到了五座高大的轿子,被成百上千的小鬼簇拥着,判官、牛头、马面在一旁护卫,阴风阵阵,吹动着轿门上的锦帘,一只乌紫色的大手从轿内探出,做出一副欲掀轿帘的动作。 正当我准备好好看看轿子里坐的是何方神圣时,一阵剧烈的晃动将我惊醒。 “唐天,你怎么还鬼压床了?”谭南兮的俏脸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啊?没事儿!”我缓了缓,摇了摇昏沉的头,心想,可能是最近太疲惫的缘故。 鬼压床,现代西医把它称为睡眠瘫痪症,说是因为人的压力过大或工作学习疲惫导致的,看起来颇有道理,许多人选择了相信。 不过细细一想,有些地方实际上也解释不通,不知大家是否留意过,鬼压床往往容易发生在子时(夜里11点到第二天凌晨1点)、午时(中午11点到下午1点)、卯时(早晨5点到7点)、酉时(下午5点到7点)这四个时辰内,比如中午午休时,或者下午觉睡得起不来,睡到5点左右,难道大家都容易在这四个时辰疲倦或压力大吗? 科学是认知事物的一种方法,但不科学的并不代表不存在,只是现阶段用科学还无法解释罢了。人在疲惫时阳气较弱,在精神压力大时,就如同快速燃烧的火把,对神的消耗也很大,所以疲惫和压力大都会容易让阴秽之物找上。 而鬼压床容易发生在子午卯酉,是因为这四个时辰都是一天中阴阳二气开始转变的时候,子时看着夜深人静,阴气深重,实际上是一天中阳气的开始,这个时候阳气初发,容易导致本就虚弱的人体阳气混乱,给鬼祟可乘之机。 过去老人讲,久走夜路必见鬼,往往不是指子时,而是丑时(凌晨1点到3点),也叫丑时多作怪,一些经常熬夜的朋友可能体会更深,到了丑时后,可能家里的空调突然响了一下,或者其他东西莫名发出一些小动静,这便是夜里过路的鬼,不小心碰到了。 午时是一天中看着阳气最重的时候,实际上中午12点是一天中阴气开始滋生的时候,过了正午12点便叫下午了,与子时类似,天地间初生的阴气会扰动虚弱的人本就不稳的阳气,容易被鬼压床。 至于卯时(早晨5点到7点)和酉时(下午5点到7点)就很好理解了,卯时是太阳将出未出的时候,酉时是夕阳西下时分,阴阳二气的转变比起子时、午时就更加动荡。 “马上就到蓉城收费站了,你到哪儿?”谭南兮望了望车窗外,问道。 “过收费站后,找个人少的路口,将我放下就行!” “我一个挂黑牌的人,蓉城里面的眼睛可不少,谭家当下还是不出现为好!”我说道。 两三分钟后,面包车嘎吱一声急刹,拐过一个路口便停下,同时驾驶室的小伙飞窜着下来,几秒后,老旧的面包车门哐当一下被拉开。 “我这是有多不招谭家人待见?”我心里无语道。 “天,你自己多小心,我也回去好好理一理,这事儿背后怕是不简单!” “有事给我电话!”谭南兮一边说着,纤手将我拉住,手指快速敲打着我的不同指关节,用蜀七门的暗语将号码留给了我。 “轰轰!”面包车开始发动,在我关上车门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来,谭姨死前让我给谭南兮带的话。 “对了,谭姨说,勿乱点,生别离!”我大声喊道。 谭南兮原本笑着挥手的动作明显一滞,而后神色瞬间暗淡,没有再看我一眼,直接用力拉上车门。 白中泛黄的面包车扬尘而去。 这下换我呆愣在路边,随后眉头皱起,难道这话里有什么谭家的玄机? 因祸得福,所幸,终于见到了谭南兮,见到她过得很好,便放心了许多。 恰好路边有家手机店,我连忙进去给自己买了台手机,现场蹭着店家的网,支付了费用,这年头,没有手机真是寸步难行。 出了店铺,我连忙拨通了张文的电话,张文算得上我在唐家的得力助手,“喂,是我。” “啊啊啊!老大啊!你终于来电话了!” “我都以为你死了!”张文夸张地吼道。 “得得,就伙个头子遇到点事儿,耽误了。”我连忙打断他,不然这小子表演起来一套一套的。 “老大,你不会真拿到那啥了吧?你先躲好,我马上带上弟兄来接你!”张文兴奋地说道。 我一阵无语,被张文电话里这么一说,我真感觉有一点杀人夺宝,准备销脏的样子。 “别听江湖传言,我问你,长老会那边有没什么动静?”我问道。 “对外咱们唐家是不偏袒,不包庇的,但是对内嘛,长老们都是爱你滴哟!” “特别是大长老,脾气很大,一直联系不上你,又看见家里面你那套唐门装备还挂在架子上,说你手机不好,趁手的武器也没有,伙个鬼头子哦!”张文连珠炮似的飞快说道。 “长老会的想法,你什么都不带,怎么可能伤了悟善社的良大爷,杀了周慕儿,还夺宝成功跑了?一听就不太现实!”张文突然压低声音,语气认真道。 “介于你联系不上,长老会专门托德国的朋友,给你高价定制了一台手机!” “靠!这帮老家伙!”我不由得用手扶额,骂了一句,原来唐门的坚定支持是建立在对我能力的贬低上。不过玩笑归玩笑,我能体会到长老会是在给我这个家主面子,用一种幽默的方式给予我解释与支持。 唐门与其他几门不同,家族风气上基本上是其乐融融,毕竟以做鉴定为根本,只要不主动得罪人,江湖上便都是朋友,谁不想身边有一位鉴宝大师呢?而且唐门控制的五大航,每年的资金流水,足够唐门中任何一个人过完此身都后顾无忧,这也间接导致唐门的人对外的竞争意识不高。 一个人,每天乐呵呵,还不想搞什么竞争,在江湖上混便基本上很稳当。 “张文,你帮我给大长老带句话,说我回来了,纸湿耳医艮双金!”我压低嗓音说道。 ------------ 第九十九章 妖艳儿 “什么?老大!这事。。。。。。”张文大声惊叫道。 “说什么呢,电话里别瞎说!”还不待他说完,我连忙喝止住他。现代社会有很多便利的地方,比如互联网和手机,都可以给人的生活带来很大方便。但对于交换秘密而言,则是非常危险,说不定这个手机正被监听着。 “老大,我马上就去告诉大长老!你在哪?我来接你!”张文急忙说道。 “我现在挂着黑牌,不方便回家,不过放心,在蓉城,各门耳目这么多,已经形成默契的平衡,除了周家,恐怕谁也不敢冒头出来杀我。”我安慰着张文道。 “我先去弄点儿事,再联系!”说罢,我便挂了电话,打开手机地图,找到最近的商场,给自己买了套深色衣服换上,而后找了家奶茶店坐下。 喝着加冰七分糖的奶茶,看着身边进进出出的小年轻,心里忍不住的感叹,要是我也能这样岁月静好该多好。 刚刚给张文讲的秘语,“纸湿耳医艮双金”,翻译过来是“这事黑山谷”。 “纸湿”是“这是”的谐音,为了防止手机被偷听,秘语被解读,所以对“黑”字进行了两层加密。 第一层加密是将一个“黑”字用两个字“耳医”来代替,与一般的同字秘语不同。第二层加密则放在内容上,“医”是暗指从中医的角度来理解“耳”,中医认为耳朵与人的肾脏有很大关系,大家可以观察耳朵的形状,与咱们身上内脏里最像的就是肾。 一些老年人年纪大了,走路腿脚不便,耳朵也听不清楚,便是肾方面衰弱了,是正常的老化现象。但若是年轻人觉得自己听力下降了,就得好好琢磨一下,看看是否最近用肾过度,导致肾虚。 中医将耳朵与肾相关,在唐门擅长的风水术中,肾属水,与北方幽冥相对应,为黑色,所以“耳医”实际上就是一个“黑”字。 “艮”就很好理解了,看过易经的朋友应该知道,艮卦代表着山,所以“艮”字便是“山”字。 而“谷”字与“黑”字类似,也采用了二度加密。在形峦风水术里,金山的形状就像一个倒着写的英文字母U,“双金”的意思便是两个倒写的“U”,写出来有点类似“M”。两座金山放一块,山与山之间自然便是一片山谷,所以“双金”实际上是“谷”的意思。 “接下来去哪呢?”我一边享受着奶茶店里冰爽的空调风,同时心里琢磨着,“谭家土地庙。。。土地神。。。”。 “土地神和城隍有很大关系啊!”我用力一拍大腿,兴奋地小声低语道,或许是动作比较突然,引得四周人们不断上下打量,再加上我一身深色,估计店员也以为我不像什么好人。 内心中,隐隐约约有种抓住了关键的感觉。在过去,农村里土地庙非常多,基本上每个村子都会有至少一座,一般建在进村的路旁或者竹林树下,庇护进出的村民平安顺遂。而城隍庙则多建在城市里,与城里的衙门州府相对应,一个管理这座城市的阴间事务,一个负责城市里的阳间事务,这也是为什么过去每逢初一和十五,地方官都要去拜城隍的原因,方便互相打个照应。 所以,可以理解为,在阴间,城隍是城市里的大官,而土地神则是乡村里的小官,他们工作的性质是相似的。 随着思考的深入,我突然想起来,之前伙头子时,遇到的城隍出巡,正好碰到道人罗全善,好像当时他让我去九眼桥,找一个妖什么的,只不过话没说完就没了。 “九眼桥?那边现在全是酒吧,能有什么?不会是找人妖吧?”我打着趣道,向奶茶店外走去,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兄弟儿,走哪耍?”出租车师傅用蓉城话问道。 “九眼桥!”我答道,没成想,出租车师傅开车前,特意扭头上下打量了我几秒,一脸坏笑的样子。 “嘿嘿,你们这些娃儿,玩意儿就是多!现在才下午的嘛,去这么早?”师傅一边开车,一边问道。 “师傅,你晓得九眼桥这边儿,有啥子和妖相关的东西不?”我尝试的问道。 “啥子吶?你娃儿是真的耍得妖艳哦!”师傅通过后视镜给我眨了眨眼睛,大声笑道。 “你要找妖的耍头,我可不晓得,但是九眼桥嘛,老蓉城人说,桥是一架弓,塔是一把箭,直镇那江底老妖!”师傅爽朗地说着。 “你们这些年轻娃儿,还是要多读书,莫一天到晚就想到出来耍,多学点文化!” “哎呀,师傅,我晓得了!主要我朋友说有个叫妖啥子的日料店,当时没听清楚,想着你晓得的话,直接开过去了!”我应付着司机,不过他刚刚的话倒的确提醒了我。 “罗全善可是晚清民国时候的人,那个时候的九眼桥能和现在一样吗?说不定还真让出租车师傅给说对了,莫非得去江底看看?”我寻思着。 “师傅,你就在桥边停一下就成!”我看着窗外的风景,说道。 “慢走啊小伙!”师傅笑着对我挥了挥手,一脚油门,驾车扬长而去。 我趴在九眼桥的栏杆上,看着脚下奔涌的锦江水,身边行人熙熙攘攘,有遛狗的大爷,也有小情侣互相拍照的。 一桥一塔镇江妖,这事情我知道,倒没出租车师傅说得那么玄乎,在过去纯粹是为了风水好。一桥如今还在,一塔已早没了,塔是座白塔,叫回澜塔,我在金石玉微录里见过它的照片。 “哎!”我仰头看着雨后放晴的天空,湛蓝中泛着一丝夕阳的微红,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一时间毫无头绪,下到江底找,靠不靠谱不说,还得有设备,弄不好还有危险。 正当我发愣之时,殊不知一些事情正在不远处发生。 出租车师傅拐了几条街后,默默扣下了载客牌子,拨通了车载电话,脸上原本笑嘻嘻的神情顿时变得严肃起来。 “报告刘老总,唐天身份已确定,人在九眼桥,正寻与妖有关的。”出租车师傅小心翼翼地说道。 车载电话里陷入了一阵沉默,大约过了半分钟,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哦,知道了,先盯住他,随时汇报!” “是!”出租车司机一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滴咚!”一声蓝牙音箱连接关闭的声响在颇具民国风格的房间里回荡,红木加皮的沙发上,斜躺着一个留着一头板正黑发的年轻男子,剑眉大眼,长得英气十足,一身军绿衬衣,搭配着卡其色工装裤,穿着黑色马丁靴的脚搭在玻璃茶几上,不住的摇晃。 “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妖有关?难道伙头子憋太久,已经变态了?刚回蓉城就去九眼桥,还寻人妖?”年轻男子伸了伸懒腰,笑着摇头说道。 “不错,回来也好,我刘家的男儿们是时候经历风雨的洗礼了!”说罢,年轻男子起身,推开灰白色的老旧木门,向外走去。 ------------ 第一百章 三官堂 斜倚在九眼桥边,夕阳在天际拖拽下最后一缕红光,身旁人群来来往往,夜色渐起,九眼桥廊桥上的彩灯绽放,河堤边的酒吧玻璃,透出暖黄的微光。 夏月攀升,雨后气温舒爽,不远处时不时飘来几句刘若英的《人潮里》歌词,想必是酒吧里驻唱歌手已经开始工作。 “人山人海我们匆匆路过不怕失去” “人潮汹涌都不是你有什么意义” “生活里交错着人生游戏” “不要紧愿陪你赌上性命” 我看着脚下潺潺奔涌的江水,月华洒下,表面上泛起星星点点的光芒。 我摇了摇头,似是自嘲,勉强露出微笑,人潮汹涌里,我的路又在何方? 现在的九眼桥附近,恐怕已经找不到任何罗全善口中提过的妖有关的东西了,就像这抹江上夏月似的,月光依旧,九眼桥还是那座九眼桥,可惜沧桑岁月中,早已换了人间。 沿着九眼桥旁的小路,漫无目的的散着步,就当作缓解伙头子以来的压抑。 “来来来,算一卦哦!” “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哟!”一个戴着草帽,低着头,身穿深蓝道袍的男子,背靠着行道树,压低嗓音吆喝道。 我虚眯着眼,停下脚步,这一带全是各种小店,突然冒出个道人,实在可疑。 而且,我现在正走在三官堂街,地处锦江北岸,蓉城大学与望江公园的对面,金石玉微录里记载过,这地方在清代有一座名为三官堂的道观。 名为三官堂,自然是祭祀天官、地官和水官的,若但是一个道人,虽是奇怪了点儿,但也说得过去,毕竟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他口里念叨的,正好是三官有关的,似乎是故意说给我听。 我看了看周围,不时有行人从身旁路过,心里安稳了许多,有人在一旁,这道人想干点什么,也得顾忌。 “您算一卦多少?”我走到道人身前问道。 道人压低了草帽边沿,没有立刻回答我。 “我最近是有点背,您不是说水官解厄吗?道长您看我这个厄怎么解?”我接着说道。 “嘿嘿,对喽,以后看见大哥我,也得是这样尊重的态度!”道人抬起头,露出英俊的面容,微微一笑,说道。 “张。。。。。。”我正准备惊讶地喊出声来,道人伸手将我拉着站了起来来,手指竖在唇上,发生嘘声,示意我不要说话。 这道人打扮的,是张家家主张子玉,可是他不应该在果城凌云山上吗?怎么跑蓉城来了?还在这地儿等我? “风紧,边走边说!咱们张家的老手艺,真强!”张子玉洒脱地笑道。 风紧,是蜀七门的黑话,常与跑滩连着说。跑滩风紧,是指犯了事,道上道下都可能有人盯着,正在跑路。 “你怎么知道在这能遇见我?”我小声问道。 “张家的十八飞星,要是连个人都找不到,何谈带领蜀七门几百年?”张子玉看着我,莞尔一笑道。 “也是!”我瞬间便释然了,十八飞星在蜀七门中被传得神乎其神,天下事,就没有张家不知道的。 “看来你都知道了。”我接着说道。 “你这黑牌,不简单吶!往事好似再现。”张子玉正了正帽檐道。 “你爷爷刚从黑山谷出来的时候,一样被挂了黑牌,不过老爷子比你厉害,你现在只是周家挂出黑牌,当时老爷子是六门齐挂,七门通传,唯一不认黑牌的,也就你们唐门自己了。” “什么?”我眉头紧皱,这事爷爷没有给我提起过。 “那后来黑牌怎么没了?”我连忙问道。 “具体我不清楚,家里老一辈的堂佬应该了解,据说当时七门联合开了一个会,会上你爷爷和他们说了点什么,之后黑牌就取消了。”张子玉说道。 “联会我知道,会后咱们各门祠堂,不就多了一棵青铜浇铸的神树嘛?上面还点着油灯,日夜通明。”我接话道。 “你的意思。。。我这黑牌。。。可能与黑山谷的事有联系?”我皱着眉,压低嗓音问道。 “嗯,我怀疑如此,所以我就辞去了张家家主的职务,下山找你。这背后,我得弄明白!”张子玉神色坚定的看着我,说道。 “你不问我手里有什么宝贝?”我笑着道。看来我挂黑牌这事,张家暗地里管了。 “就你?有宝贝的话,还会在九眼桥附近发呆闲逛?”张子玉拍了拍我的肩膀,爽朗笑道,“咱们低调行事,走,找个火锅店先聚聚!” “子玉,你是不是很久没下山了?在山上也没什么娱乐活动?”我问道。 “是呀,山上网不好,每天练练功,时间其实过得很快,也不无聊。”张子玉不解的答道,不知我为何问出这样的问题。 “那我就理解了,还低调行事。。。咱们先去商场,你赶紧换身装扮吧,你穿个道袍就得了,还戴个草帽。。。你看看,大家是不是都回头看你两眼?”我无语道。 “哈哈,还真是,疏忽了,都怪职业习惯!”张子玉摘下草帽,看了看四周。只听一旁路过的一群年轻女生小声呐喊,快看,快看,那个道长好帅啊!不会是刚拍完古装剧的明星吧! “我不想和长得比我还帅的男人站在一块儿!”我笑着给了张子玉一拳,沿路向前走去。 “喂,老头子,你快看,江里漂的是个啥?不会是死掉的鱼吧?黑漆漆的,还挺大个!” 没走几步,便听见路旁沿着江边散步的一对老夫妇的声音。 “哎,老婆子,那个好像不是鱼啊!我看着,咋像是个漂子哦?”老头微微伸长脖子,对着锦江望着。 漂子,是巴蜀地区的老话,巴蜀夏季雨水多,江河里经常淹死人,人死后基本上都是浮在水面,随着水流飘动,所以被老人们喊作漂子。 “啊呀!有死人!江里有死人啊!”这时,河堤边慌忙跑出一对小情侣,女生吓得面色苍白,大声尖叫道。 ------------ 第一百0一章 鸡毛信 我和张子玉齐齐停下脚步,向江里看去,昏黄的江边路灯下,一具穿着黑衣的尸体,背朝上,面朝江里,在水面上漂浮,长发散开,随着水流像水蛇般舞动。 “哎呀,长头发的嘛,看起来像是个年轻人!” “不晓得是哪家的女娃娃哦,真是背时!”(背时,巴蜀方言,倒霉的意思) 尸体漂到岸边,被防洪堤的石块卡住,正是饭后散步时分,越来越多的路人开始围拢讨论。 “这是个男的!”我虚眯着眼,若有所思道。 金石玉微录里记载过一个说法,挺应验的,叫“阳扑阴仰”。男人属阳,女人属阴,自然状态下,男人喜欢扑着的状态,女人喜欢仰着的状态。若是投水而死,男女的表现是不同的,男性的尸体一般是面朝下,背朝上,扑在水里。而女性的尸体浮起来时,一般都是仰着头,背朝下。 过去看孕妇肚中孩子性别时,也可以用到“阳扑阴仰”的道理。男婴是面对着母亲,背脊骨朝肚子外,所以怀男孩的孕妇一般肚子是尖的。而女婴则相反,怀女孩的妇女肚子基本上是圆的。 “拉起来了,快报警!”江岸边的人群传来一阵骚动。 “是个男的!” “老伴儿,你看这衣服眼熟吗?有点像青羊宫的!” “对对,还真是,这是道袍啊,本来是蓝色的,水给打湿了,看起来是黑色!” “天啦!道士还死江里!他该不会是遇到什么了吧?” “呸呸!快走快走!不吉利!”不知是谁喊了一句,围观群众四下散开。 张子玉盯着岸边躺着的尸体,只见道袍上有着一个小小的白色印记,圆圈中绣着一朵白云,白云中斜插着一把剑。 “我们张家凌云府的人。”张子玉神情严肃地说道,这个标记,只有张家才有。 “你家老太爷虽然同意你下山,恐怕不放心,肯定派了人暗中跟你,这个人,怕就是现在江边躺着的那位。”我眉头紧皱道。 “是谁把他杀了?”张子玉握紧拳头,身上泛着压抑的杀气,沉声问道。 还不待我回答,路边跑来一个戴着摩托车头盔的男子撞在我身上,差点把我撞倒,连声道歉。 “唉哟!不好意思!光看着江边死人了,没注意到你!” 男子说完,转身就跑向路边停靠的摩托车,骑上就走。 我正欲骂他几句,突然发现脚边多了一个大约两个巴掌大小的白纸信封,口沿处还沾着一根公鸡毛。 我深吸一口气,看来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遇到张子玉,正好走到江边,张家人便死了,现在又有人送来鸡毛信,还是白纸鸡毛信。 鸡毛信,是在信封上用胶水粘上鸡毛,在蜀七门中,一般代表着隐秘急件,看完就得销毁。送给活人看的,用黄色牛皮纸作信封,送给死人的,则用白纸包成信封,若是一般的死人,信封上的鸡毛选用母鸡毛,但若是送信给厉鬼恶灵,则需在信封上粘上公鸡毛,粘合信封的胶水里,还得滴入一些狗血和鸡血。 我捡起白纸鸡毛信,拔下公鸡毛,将信封放在鼻前闻了闻,一股血腥味,不过这血味儿,不太像鸡血或狗血的味道。 倒像是人血特有的腥甜,而且手摸上去还有点温热。 我默默的看向江边的尸体,又搓了搓手指上沾着的血迹,越发觉得,这血来自死去的张家道人。 “打开瞧瞧!”张子玉双拳捏得嘎吱作响,锋锐的眼神不断扫视着周围人群,试图找到幕后的那只手。 “周家小人,背信弃义,当心外人,鹏。”夜色灯火下,白纸上的血书,显得异样的刺眼。 “陈家陈鹏?呵呵,还外人,不就说我张家吗?陈家,杀人偿命,血债必还!”张子玉冷笑道。 “子玉,先别激动,我怀疑这是有人故意做给咱们看的!” “你想想,咱们走到江边,前后不出十分钟,连着发生两件事,未免也太巧了!” “你和陈鹏,都是我的好兄弟,挂黑牌的事情,张家和陈家大概率会支持我,蜀七门里都能猜到。”我寻思着,说道。 “你的意思是,这可能是离间计?”张子玉问道。 “有可能,陈鹏如果知道我在九眼桥附近,为何不直接过来?还派人送白纸鸡毛信?” “黄纸就罢了,还送白纸,子玉,我感觉这是把咱们当猴耍啊!明晃晃的愚弄挑拨,最后还来个死亡威胁!人死江边,鸡毛带血!”我咬着牙,愤怒地说道。 “哼,我突然明白了,当心外人,不是说给你听的,这信也是给我看的,意思是谁敢接近你,掺和这事儿,就得当心,别做了不明真相的厉鬼!”张子玉面色阴沉地说道。 “赤裸裸的威胁啊!”张子玉摇了摇头,发狠道:“这事儿,道爷我管定了,看最后谁死!” “这旁边估计还有人盯着,咱们走,换个地方!”说罢,张子玉拦了一辆路过的出租车。 “帅哥,到哪儿?”出租车师傅盯着后视镜随意地问道。 不待张子玉答话,我抢先道:“师傅,麻烦去趟北门的金华街!到街口您随便找个地儿停车就行!” 出租车师傅沉默的启动车子,向着蓉城北门方向开去。 一路上,我与张子玉没有说话,都在默默的思考。 当然,有些我们并不知道的事,正在同步发生。 “嘿嘿,仙师,事儿办妥了!”街道拐角的阴暗处,一个年轻男子取下摩托车头盔,望着出租车离开的方向,手里打着电话,阴恻恻地笑道。 “没有留下痕迹吧?”电话另外一头传来苍老嘶哑的声音。 “放心吧仙师,那道士被我叫出的胡爷收拾了,我把他抛进了江里,等雷子来,他身上的狐味儿早散了!”年轻男子嘴角翘起,骄傲的说道。 “嗯,做得不错,回五常舵领赏吧!” “谢谢仙师!”年轻男子激动道,对着空无一人的街角点头哈腰道,可见电话另一头老者身份的崇高。 年轻男子说罢,戴上头盔,骑着摩托风驰电掣而去。 过了十几秒后,一个戴着鸭舌帽,身穿蓝色校服的女孩从蓝色垃圾桶后站起身来,按下了耳机的蓝牙语音键,细声细语道:“老总,唐天、张子玉碰头了,潘家人出现,弄死了张家道爷。” “哦?有意思,真是越来越有趣了!哈哈哈!好好盯着,有需要随时找技术部!”耳机里传来年轻男子爽朗的笑声。 “明白!”少女乖巧的按掉了蓝牙,迈着步子走向街角不远的奶茶店,同时打出电话,“车牌号是。。。交给你们了!” ------------ 第一百0二章 府庙豆汤 “师傅,就这儿,路边刹一脚!”眼看着已经拐入金华街的路口,我连忙对着出租车司机说道 “要得,走好!” “咱们到这儿干嘛?”张子玉一脸纳闷地问道。 “你先换身衣服,太显眼了,等你弄完,咱们找个地儿坐下吃口饭,我再告诉你!”我一边说着,一边将张子玉推到了路旁一家看起来像是即将倒闭的男装店里。 大约五六分钟后,张子玉换上了一件浅蓝色盘扣的复古衬衫,搭配着卡其色的裤子。 “嘿嘿,虽然有点奇怪有点老气!不过比你那道袍好多了!”我笑着道。 张子玉没有答话,轻叹一口气,眉头紧皱,思考着刚刚江边发生的事情。 “两位帅哥,吃点儿啥子嘛?” 我领着张子玉走进路边一家餐馆,老板娘急忙热情的上前问道。 “麻烦来两碗府庙豆汤,再来一份青椒炒回锅肉和一份水煮肉片!”我笑着说道。 很快,可口的菜肴便端上桌了,肉香扑鼻,这应该是自从伙头子到现在,见到的最香的一次美食了。 “怎么样,道爷?想什么多干嘛,该来的还得来,吃饱了要紧!”我瞧着张子玉,对着桌上的回锅肉使了个眼神道。 “成,山上清规多,既然下山了,就暂且接受饮食男女的磨练吧!”张子玉笑着,用筷子迅速夹起了一片肉。 老人都讲,吃腥的和尚本事多,我看张子玉这道爷也差不多,只是觉得他笑得似乎有一点儿猥琐。 一个是刚从山上下来,长期不沾油腥,一个刚伙完头子,正是饥饿得紧。两人没有说话,只是埋头吃肉,同时接过老板娘递来的米饭,倒入滚热的豆汤中,搅拌成豆汤饭。 “帅哥,米饭不够还有哈!”老板娘可能是被我们的吃相吓住,犹豫着道。 “哎,你看那两个长得也不差,咋吃成这样咯?” “嘿嘿,该不会是被哪个富婆看上,几天没吃饭吧?” 耳边不时传来周围饭桌小声的揶揄。 “哎呀!终于缓过来了!香!”我摸了摸肚子,笑着道。 只见此时张子玉也是吃得红光满面,一脸舒坦。 “吃饱后,咱俩待会儿就干正事!”我说道。 “我还以为你尽不干正事儿嘞!专门打车到这小店吃饭。”张子玉喝了口茶道。 “十八飞星,算尽天下,我看你连为何来这吃饭都不知道,不太行哦!”我打趣道。 “这就是十八飞星在张家而不在唐家的原因,谁像你一样,吃喝拉撒都得算上一算。”张子玉笑着道。 “答案就在桌上。”我渐渐严肃起来。 “老板娘,你们家的豆汤饭真好吃,为啥叫府庙豆汤呀?”我招呼着老板娘问道。 “这谁知道?老祖宗传下来的呗!” “你这小伙,吃个饭,哪来这么多问题!”老板娘笑着转身扭头离开。 张子玉眉头紧皱,盯着桌上泛着油光的豆汤,摇了摇头,压低嗓音道:“唐天,你就别卖关子了,别忘了现在也算非常时刻,说不定哪还躲着人盯着咱们!” “这府庙豆汤,得名于前面的府庙两字,最早是过去成都府城隍庙里,一家豆汤饭馆做的饭菜味道很好,而且便宜,老百姓都爱去吃一碗豆汤饭。” “这名声渐渐远扬,六七十年代运动后,城隍庙里便不卖豆汤饭了,但外面街边的许多店家为了表示自家是成都最正宗的豆汤饭,便纷纷打出府庙豆汤的照片。” “嘿嘿,果然和我想的一样,这些卖府庙豆汤的老板,也不知道为什么叫这么个名!”我笑道。 “就完了?” “跑这么远,就为这一口破城隍庙传出来的豆汤饭?”张子玉摆了摆手,无语道。 我拉着板凳,坐在张子玉身旁,示意他靠近,悄声将我在伙头子时遇到的城隍,还有罗全善的事情,都讲了。 “呼!”张子玉长吐一口气,“罗全善。。。晚清民国的老道士。。。他竟然还活着。。。” “你认识?”我连忙问道。 “这人曾经来过我们凌云山求过道法,对了,跟他一块儿来的,还有个胖和尚,我想想叫什么。。。我小时候,爷爷老给我讲这一胖一瘦的故事,甚至张家现在年轻一辈儿的小孩,还把他们叫成胖瘦仙童呢!” “是不是叫王照心!”我问道。 “对!难道他也活着?”这下轮着张子玉一脸震惊了。 听完张子玉的话,我心中大震,原本只是想看看他能否对罗全善提到的九眼桥的妖,有什么好的想法,结果没想到,罗全善和王照心竟然去过张家。 “快给我说说,怎么你们张家还给人编成故事,世代相传呢?”我焦急道。 “哎,也是为了勉励小辈吧,保持一个包容的心态吧!这两人一人学道,一人求佛,按理应是话不投机,结果成了好朋友,互相学习,共同来凌云山修炼!” “就只是作为一个激励故事?他们真没做其他事儿?” “我小时候也就当个故事听,等回去,我问问老爷子,他比我知道得清楚。”张子玉沉思道。 “子玉,不知你有没有一种感觉,咱们怕是摊上大事了!”不知为何,一种莫名的恐惧,袭上心间,可能人对于未知的带着巨大压力的事物,都会产生自然的生理反应。 “是啊,但或许,也是咱们离老一辈人的秘密,更近一步了!”张子玉说道。 “罗全善让我去九眼桥找妖什么,话没说完,人就没了。” “现在的九眼桥,别提妖了,就算是人妖,也找不到!”我叹气道。 “咱们现在这地儿叫金华街,旁边不远便是城隍庙电器市场,在过去是成都县城隍庙。既然九眼桥的妖没有头绪,先去城隍庙碰碰运气吧!”我说道。 “嗯,不管怎么说,他们都与城隍脱不了关系!”张子玉一边点头,一边起身结账。 “那走吧,我没心思吃饭了!”张子玉盯着我道。 我斜瞟了一眼,窗外泼洒在街道上惨白的月光,“别急,咱们喝点茶,歇会儿,等月上中天!” 成都是一座非常具有生活气息的城市,不论是装潢豪华的酒楼,还是街边零散的小吃店,都关得很晚,随时等待着夜归的劳人游子,用美食缓解一天的疲惫。 所以坐在店里聊天,等到月上中天(夜里11点后),在成都不算奇怪的事儿,老板也不会着急,顾客坐着不走,特别是晚班,更容易给过路的人一种生意红火的错觉,说不定可以招揽一些客人。 “等那么晚,咱们再去城隍庙电器市场,去看个鬼呀?”张子玉被我拉着重新坐下。 “嘿嘿,你说对了,咱们就是去看鬼!”我神秘地笑道。 ------------ 第一百0三章 赶阴场 月上中天,几片薄云半掩着漫天星月。 夜风微凉,人行道旁的草丛里,不时响起清脆虫鸣。 成都北门的金华街,远离都市中心,夜里路上,只有零星的酒客搀扶而行。 我领着张子玉,向城隍庙电器市场方向走去。 夏夜的气温虽然微降,但近来发生的事情,萦绕心间,难免感受到一丝压抑。 “子玉,你应该许久没有来蓉城了吧?”我看着张子玉道。 “是呵,平时都在果城修道,差点忘了,蓉城才是咱们蜀七门的大本营。” “你们唐家、刘家、周家,把握住蓉城的财、军、医啊!”张子玉抬头迎着月光,笑道。 “希望未来,咱们还能像现在这样,走在同一条路上。”我低声说道。 张子玉没有立刻说话,轻吐一口气,“十八飞星,算尽天机,我们张家,赌你。” 我停下步子,愣了几秒,道了声多谢。 府庙豆汤的店,离城隍庙电器市场不算太远,步行大约十来分钟便到。 黑夜里,一个破旧的白铁架子上,悬挂着周身布满锈迹的招牌,城隍庙电器市场几个大字,在月光下被照得惨白。 “唐天,你别告诉我,咱们这么晚来,是要去找老城隍庙,伙一手吧?”张子玉凑近问道。 “想什么呢?咱们蜀七门又不是只干伙头子!” “待会儿跟紧我,少说话,水深!”我严肃地道。 话音未落,不知何时,白铁招牌架子下,蹲坐着两个头带麻黄色草帽的人,草帽的帽尖记挂着一条细短黑绸,全身穿着素白的孝服,佝偻着身子,阴影中看不清面容。 “都子时了,还在等下葬?苦主得有多大的煞气?”张子玉两手揣兜,低语道。 “煞气大不大不知道,但我们会不会装进棺材,还真不好说。” “赶阴场,听说过吧?这成都府老城隍庙,便是其中一个入口。”我压低嗓音说道。 “什么?赶阴场!” “唐天,你疯了!阴场可是潘家出了名的,经营吃人不吐骨头的鬼生意的地方啊!” “刚刚咱们的人才被杀掉!保不准潘家正等着我们!”张子玉一把拉住我。 “嘿,没事儿,若是我一个人,肯定不敢赶这潘家阴场,但你在,咱们俩,就算他们有点想法,也不至于毫无顾忌的动手吧?” “小心一点,问题不大!阴场里打听到消息的机会更大!”我拍了拍张子玉的肩膀,说道。 “兄弟,借个光,照个亮,赶个阴场。”我慢慢走向城隍庙电器市场破旧的广告架。 “嘿嘿!” 两人同时抬起头,全脸涂白,眼眶乌黑,两团异样的殷红浮在脸颊,对我发出怪异刺耳的笑声。 一双眼睛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绿光,张嘴笑着,露出一口已落得差不多的黑黄相间的板牙。 “老板,请!”说罢,其中一个男子从铁架阴影处拖出一个独轮车,车轮是老榆木做的,边缘用长满青锈的旧铜皮包裹,轮子大约半人高,上面搭着一块长方形平板,面积不太大,恰好能够坐下一人。 这种独轮车,现代早已见不到了,晚清民国时在蓉城非常流行,在蓉城叫作鸡公车。车轮在前,座位在后,双把像八字排开,推车人两手相握,似大鹏展翅,车子走起来叽叽呀呀,不论从形态还是声音来看,都像一只摇摇晃晃的大公鸡。 木板表面泛着一层滑腻腻的油渍,浑黄中夹杂着几朵巴掌大小的殷红斑块,夜风吹拂,不时飘来缕缕腐烂的恶臭味。 扶着边缘,盘腿坐上木板,手指摩挲着发黄的油渍,放在鼻尖闻了闻,不论是粘稠度还是味道,都给人一种熟悉的感觉。 张子玉也坐上了另一辆鸡公车,或许是因为坐得不太端正,木板微微向左倾斜,哐当一声,一条皮肤发紫,断面白色骨渣渗血的人手臂从木板下滑落,在地面滚动着。 “嘿嘿,老板,吃过宵夜了吗?”推车男子站在身后,枯黄的双手握住车把,面无表情,机械地问道。 不待我回答,只见张子玉身旁站立的车夫将人手放在嘴里用力一咬,撕下一大块皮,黄脓与碎肉直往下坠。而后,一边咀嚼着,一边将人手抛给了我身后的车夫,分食起来。 我强忍住想吐的感觉,原来,我们坐的木板是分割活人的案板,板上的油脂与腥臭,是人血特有的味道。 “起!” 随着一声尖啸,车夫从身后将独轮车抬起,向城隍庙电器市场深处走去。 木轮走在不太平整的砖石地面,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我长吸一口气,潘家的阴场,已经好几年没赶过了,没成想,入场已变得如此惊悚。之前,最多是喝碗不知名的动物血,便由引路人领着进去就好。 “滋滋!” 路边昏黄的电灯好似即将短路般,闪烁不定,发出刺耳的鸣响。 “砰!”的一声,电灯炸裂,只剩苍白的月光照射在灰白的砖石地面上。 一团浓厚的白雾,在电器市场中弥漫。 坐在鸡公车上,晃晃悠悠的被推进迷雾,大约一两分钟后,四周响起杂乱的脚步声。 “让路!让路!” 一台翠竹编制的方形斗拱凉轿,被四个浑身青紫的男子前后抬着,从我身侧快速走过,轿前木踏板上,坐着一只头被削掉一半的黄狗,大张着嘴,嚎叫着人话。 我盯着凉轿的竹帘,想看看里面到底坐的是谁? 突然,全身如置冰窖,一股莫名的恐惧感在心间炸裂,竹帘内的烛光亮起又熄灭,勾勒出一个三角形的脑袋,细长的脖子,脑袋顶端,是一双发着红光的眼睛。 “哼,要我说,这种穷人,就应该剁碎了做酱汁!” 这时,我的另一侧飞快的冲过一台半开着棺盖的棺材,一个身穿白衣,吐着长舌的男子抬着棺材下的木杆,后侧则是两个断臂的男子抬着棺木,前后交错着奔跑。 沙哑的声音便是棺材里传来的。 ------------ 第一百0四章 穷鬼 我看了看自己坐着的鸡公车,没好气的冷笑了一声,心想:“都怪这鸡公车,没想到有一天,巴蜀地界还有人骂我这唐家家主是穷鬼。” 在过去蓉城,坐轿子能够反映社会地位的高低。官越大,坐的轿子越低,就像陆地行舟,官越小,坐的轿子就越高,蓉城话叫“拱竿竿”,轿子被两根竹竿抬得老高。民间富豪之家,坐四个人抬的凉轿,奴仆家丁前呼后拥,很是风光。太太小姐坐一种叫“丁字拐”的轿子,三个人抬,前面一个,后面两。 普通老百姓只坐得起鸡公车,推起来直响,穷人们有时打趣,把鸡公车喊作吆凤凰。 毕竟,谁不想生活过得好一点? 潘家,蜀七门中属于一直比较隐晦的家族,说他们是巫师吧?又不能完全概括。潘家人擅长下阴喊魂,可以到阴曹地府去将亡者叫回,让其灵魂附着在身上,与活着的人交流。这种下阴喊魂的方法,让潘家成为了蓉城刑警的座上宾,但凡有什么不解的重案,都是请潘家人出面。 我虽为唐家家主,但实际上与潘家人打交道并不多,一般只有在每年一度的蜀七门凌云聚首时,才会与他们客气的打招呼。 果城的凌云张家,是蜀七门的龙头,所以每年都会在张家所在的凌云府举行家主的碰头会,商量一下蜀七门未来的工作。 潘家的家主潘刚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但能在潘家坐稳家主之位的,恐怕不是什么善人。每次见我,都是唐家主或小友的称呼,听着倒是亲切,但目光接触后,却感受不到一丝温度,甚至我看潘刚的眼睛,会从脚底莫名升起一股寒意,就像是被什么隐藏在黑暗中的野兽给注视着。 我将这种感觉理解为潘家的功法所致。他们的家主,也被称为仙师,家族高层组成五常舵。五常,便是胡爷(狐狸)、白姨(刺猬)、柳娘(青蛇)、黄爷(黄鼠狼)和灰老(老鼠),我这一代人虽没有与他们切磋过,但小时好奇问过家里的长辈,大家都是对潘家讳莫如深,甚至有些厌恶。潘家的核心既然是五常舵的话,顾名思义,应该是用五常的力量更多。 虽与潘家打交道不多,但是与潘家联系颇深的另一个家族,我却与其有过交手,甚至结下过梁子。有人下阴喊魂,就必然有人敲锣打鼓唱冥歌。雷家,便是一直以来,配合潘家喊魂的家族,虽然算不上蜀七门这种级别的大家族,但雷家做的扎纸牛马和童男童女在巴蜀地区也是非常有名。 潘家的阴场,便是一个牛鬼蛇神混杂之地,阴年阴月阴日,夜半子时举办,届时除了巴蜀地界的巫师灵媒参与外,还会汇聚周边羌地、藏地等萨满,可以说,潘家的阴场,就是一个巫师的圣会,可以买到或者交换到一切想要的物品。阴场的通道也很复杂,是潘家通过巫师专门设计过的,需要经过一片迷雾,才能抵达。 说来奇怪,阴场我也赶过多次,但不论如何回想和感知,都觉得阴场好似不在人世,找不到一样特征的地方。巫者脾气多怪异,一些又喜欢显摆,比如刚刚身边过去的竹轿,故意的化形,实际上就是一个修持柳仙(青蛇)术法的人。而躺在棺材里,骂我穷酸的,估计在外面也是个装神弄鬼的神棍。 没过一会儿,雾气飘散,一股浓烈的柏木香味飘荡在空气中。 车夫粗鲁的将我们从鸡公车的木板上倒下后,转身便隐入迷雾中,消失不见。 “这。。。不用给钱?”张子玉好奇问道。 “潘家虽然不如咱们富,但好歹是蜀七门之一,这点钱根本就不在乎。办一场阴场,不知道他们得赚多少?毕竟这里面有些东西,外面见都见不到!”我笑着环视着周围景色。 入目处,是一面高大的土筑城墙,上面插着无风自扬的血红色旌旗,上面用白色糯米浆涂写着“潘阴”两个字。城门大开,门栏悬挂着一个黑铁大锅,里面倒坐着一个身穿破烂衣服的人,站在城门下,只能看见铁锅外露出的乌紫色的小腿。原来,弥漫的柏木香气,是铁锅下熊熊燃烧的绿色火焰的原料,铁锅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里面被炖熬的人,一动不动,可能已经死了一些时日。 “哼,还真讲究,还得选新鲜的!”我厌恶道。 人刚死一段时间,恰好发绿发紫时,会散发一种独特的气味,有些人把这种味道叫作尸香。 穿过城门,尸香混着柏木的气息,别样的风味。 城门内,整齐的排布着一座座两三层高的木质阁楼,阁楼相间的是一条条通往黑暗深处的青石板路,路上不时有三五成群的人,蓬头垢面的蹲在地上,窃窃私语,好似在交易什么东西。 阁楼内灯火通明,在这个阴气极重的地方,散发出暖红色的灯光,让人不由得想进去逛逛。 潘家的阴场,就像一个旅游古镇似的,阁楼里有经营吃食的,有开旅馆让人留宿的,也有开店卖法器的,如果觉得这些阁楼里的东西卖得贵,路边也会有些自发形成的摊位,就与外面类似,可能便宜一些,但是东西未必有保障。 在阴场里,最华丽的一座建筑是五常塔,耸立在阴场中间,是整个阴场最高的建筑,塔身用灰白色的石头搭成,靠近塔顶的位置,五个方向高浮雕出五个硕大的兽面具,分别是黄鼠狼、老鼠、蛇、刺猬和狐狸。五常塔是潘家在阴场里最核心的机构,相当于银行,在阴场里交易只允许两种方式,一种是最原始的以物易物,拿东西与对方换,另一种便是用五常钱,需拿钱去五常塔换。 我摸了摸身上,又盯了盯张子玉,发现兜里一块五常钱也没有,好像能交换的东西也没,还真是个穷鬼。 “开眼了,回去我也弄一个,道家集会。。。干脆叫阳场,你觉得怎么样?”张子玉凑近笑道。 “有带什么值钱的东西没?”我问道。 “干嘛?” “这地方得用五常钱,我们悄悄进来,肯定不能去找潘家兑换,卖点东西换点钱!”我说道。 张子玉皱眉,讪讪笑道:“我下山前,想着是找你,唐家这么有钱,我什么也没带,本打算吃土豪来着。。。” 我无语了一阵,“走吧,先逛逛,至少得弄点钱买饭吃吧?” 说罢,我便领着张子玉向路旁小道走去。 殊不知,我们前脚刚离开,一座阁楼露台上,圆形木桌上摆放着西式甜点,一个身穿草绿色短袖的男子,盯着我们远去的方向,打起了电话,悄声说道:“老总,我跟着到阴场了,接下来怎么办?” 电话另一端,沉默了足足半分钟。 “唐天真是有趣,现在竟不躲着走,还跑到潘家的地盘上。你盯紧他们,再调一小队的精英来协助里,记住了,但凡与唐天说过话的人,不论什么背景什么势力,都给我绑了,送到帅部,我亲自审问。” “老总,潘家的阴场,咱这样干,会不会出事?”绿衣男子有些紧张地问道。 “呵,我虽欲平静,奈何暗流已奔涌。接下来的岁月,怕是太平不了喽!” “你们不止是抓人,如果时机恰当,给我弄死几个潘家阴人,但是别让人看出来是刘家做的,嫁祸给张家。” “小刘,这事办好了,也算是大事,回来后,给你定赏!” “谢老总,您就等我的好消息吧!”说罢,男子对着东方,敬了个军礼。 ------------ 第一百0五章 搬砖头 “仙师,还是您老料事如神,唐天果真进咱们阴场了,嘿嘿!” 五常塔的顶端,巨型的天幕玻璃下,一个面色苍白且嘴唇异常红润的男子,手推着一个坐在枯藤编制成的轮椅上的白发老者,一脸的恭维,发出尖细的坏笑声。 老者默不作声,只是看着塔下似大片星子般闪烁的幽绿火光,虽是灯火通明,却不似阳间,鬼气森森。 “这小子,绝对隐藏着什么大秘密,灰老在吗?“老者沙哑地问道,声音显得无力,气若游丝。 “吱吱!”不远处的圆形石柱的阴影中,响起一连串刺耳的老鼠叫声。 一位面色死灰,鼻子尖长,身穿破洞灰布袍,佝偻着背,手握着一只黑色大老鼠的老者,瞬间出现在藤椅老者身旁。 “灰老,你们一系擅长跟踪偷听,这次多派点人,盯紧唐天,我要知道他进来后发生的一切!” “你亲自去!” 老者缓缓说道,语气不容置疑。 “谨遵法旨。”灰袍老者后退一步,微微向藤椅老者拱身后,渐渐下蹲,似一只巨大的老鼠,融入黑暗阴影中消失不见。 “吱吱吱吱!”一声急促的惨叫,当五常塔下的灯火再次透过天幕玻璃照亮石柱附近时,只见一只肥大的老鼠,脖子被活生生的扯掉,留下一地的鲜血与碎肉。 我与张子玉行走在阴场阁楼边缘昏暗的青石小路上,阴场终日不见阳光,唯一的光源便是耸立在阴场中央五常塔塔尖的绿色鬼火,照亮天际。估摸着时间,我们是子时进来的,现在应该差不多两三点左右了,青石板上泛着白霜,整条小道弥漫着一股浓厚的潮气味。 “唐天,你快看,她们在干什么?”张子玉轻声惊呼。 顺着张子玉的目光看去,一群全身穿着破旧黑袍的中年女子,蹲坐在路边的阴暗角落,披散着油腻的长发,面容干瘦蜡黄,互相窃窃私语着。引人注目的是,她们的头上都插着两根尖细、长度大约人的小臂这么长的、一端黑一端白的铁簪子。 “等我一下,我试试能不能要到饭钱!”说罢,在张子玉震惊的目光中,我径直向她们走去。 这些头上插着两根黑白长簪的妇女,在过去的巴蜀一带的乡野集市里可以见到,只不过现代社会,早已不见了踪迹,没成想,都来了阴场。她们头上的长簪,因为一头黑一头白,像极了刺猬身上的刺,所以也被称为刺猬针。以前,但凡见到头戴刺猬针的妇女,便知道她们是帮人挑牙虫的,刺猬针是这一行的标志。给人挑牙虫时,先在患者面前摆上一碗清水,取下头上的刺猬针,向病牙里一插,转动几下,取出来后再在清水碗里搅动几下,就能见到几个白色的“小蛆”在水里来回摆动。 过去人们没有太多化学知识,实际上这些小虫都是用刺猬针提前做好的,毕竟牙疼起来是真要命,看见从牙里弄出来几条小虫,从心理上便会好受许多,也觉得挑牙虫很成功,一般的患者都会很高兴的给钱。所以干刺猬针这行,不能在一个地方常待,一般是一处乡野待个一两天就走,免得患者找上门来退钱。据我所知,干刺猬针这行的妇女,大多数是来自藏羌一带。 “姐,我牙不疼,不挑虫,不劳烦刺猬针了,我只想打听一下,叫行在什么地方?”我凑近问道。 一位看着像是领头的妇女,上下打量着我,露出一口黄牙,沙哑地问道:“嘿嘿,小伙子,看你这穿着,就知道刚来阴场吧?” “这地方,可是吃人的!” “桀桀桀!” 说罢,她们一群人发出狂笑,甚至用手不断拍打着青石板,好似嘲讽我是最大的乐趣。 “姐,见到老合,真是缘分,不会让您白帮忙的,我是替蜀七门周家过来接货的,看您也是老江湖了,您想想,我是不是您见到的第一个周家人?” 妇女听后,用我听不懂的方言,相互悄声沟通,不时看我几眼。 “我们周家,之前不屑于阴场交易,这次实在是有要事,所以家主周慕儿说了,在阴场里帮我的,都是周家的贵客,您回头出去了,直接去周家领钱就是!” “嘿嘿,那到时候周家不认怎么办?”领头的妇女半眯着眼,扬着头,悠悠地问道。 “您听我一句秘语”,说罢,我假装警惕的看了看身旁其他妇女,压低嗓子凑近领头的耳边。 周家秘语我肯定不懂,但给非蜀七门的人,胡乱编一个像模像样的还不是什么问题。 “嘿嘿,好,小伙子,缘分吶!” “你看见五常塔了吗?那最高的便是!叫行在塔的东南角!” “好嘞,谢谢姐,您去周家的时候,提提我名儿,周地,说不定领更多!”我笑着挥手道。 “哈哈,周地,唐天,不知道周家知道后,是什么感觉?”我心里暗爽,坑了周家一把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唐天,叫行是干嘛的?能给咱五常钱?”张子玉问道。 “不是能不能给的问题,得看我能赚多少。” “叫行,我们古玩行的老说法,以前古玩都在行会里交易,所以老一辈人喊作交行。买卖古董不得喊价问价嘛,说得多了,大家打趣,也说成叫行!” “我明白了,那你多弄点,毕竟有钱能使鬼推磨,咱们在这阴场,钱才是依靠。”张子玉说道。 走了大概二十分钟左右,一个木制的高大牌坊立在路口,上面涂着红漆,一条鎏金的金龙,被盘旋着雕刻在牌坊柱子上,霸气十足。 向牌坊内看去,黑压压的一片人,闹嗡嗡的。 “我靠!老子特么又吃药了!”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子从我们身边走过,满脸懊悔。 “别想多,看他那倒霉样子,多半赔钱不少,吃药在我们古玩行里,就是买到假货的意思。”我对张子玉解释道。 “待会儿,咱们分头行动,我去那边儿搬点砖头,你去提前找好退路,然后到人群里暗示我就行!”我慎重地说道。 搬砖头,是古玩界里的行话,不花本钱,提前与老板沟通好,谈一个价格,然后拿着人家的古董去卖高价,赚取中间的差价。 “哎,真没想到,我也有搬砖头的一天!”我摇头叹气着,向人群中走去,不断打量着摆在石板路上的地摊,琢磨着合适人选。毕竟,我这搬砖头不只是卖高价,而且连别人的本金都吞。 “咦?这里竟然有人卖高丽青瓷?” 一个拐角处,淡蓝褪色的编制袋被展开平铺在石板路上,一件件青绿色的瓷瓶、瓷碗和瓷香炉被零散的摆放着,老板戴着一顶过去明清时候的乌纱帽,低垂着脑袋,盘着腿,无精打采的依靠在街角的白墙上。 ------------ 第一百0六章 宝大祥 “喂,老板,我看看货哈!”我蹲下身子,客气的打着招呼。 “嗯,随便。”老板无力的抬了抬头,面色苍白,腰窝深陷,瞟了我一眼,有气无力地说道。 其实蹲下看古董前,给老板打个招呼,说看一看,是古玩界几百年的规矩。现在的人,却很少讲这些规矩了。 “老板,您不会在高丽有亲戚吧?”我打探道。 “嗯?”老板听后,无神的眼里突然闪过一丝精光。 “我看您这摆的,全都是上好的高丽青瓷啊!虽然是外国货,但是贵在精美,这些年代换算过来,也是咱们的宋元时期!”我说道。 “嘿,摆了这么久摊,小兄弟,你还是第一个看出来这是高丽青瓷的人啊!其他人都说这是歪货哟!” “过去在南宋年间,有位自称太平老人的,把你这些高丽青瓷,评说成天下第一好看的瓷器,您看这釉色,真是太好了,只是可惜。。。。。。”我故作迟疑道。 “可惜什么?” “这种好的雅器得在阳光下的静室欣赏,高丽青瓷的绿釉在阳光下,会变得跟翡翠一样,所以高丽青瓷还有个名字,叫翡色青瓷。可惜便可惜在这漫天鬼火,阴气森森,老板,你这货虽好,没赶上天时地利呀!” “大哥,咱们商量个事儿呗,能行咱就办,不行的话,买卖不成情义在!”我说道。 “我这人有个毛病,遇到喜欢的,必须打闷包,包圆了!”(打闷包、包圆,有点类似现在的锁蛤) “嘿嘿,那感情好呀,全让你!”此时的老板,似乎精神回来了,站起来说道。 “大哥,您开个价,诚心做买卖,咱们也别来回拉扯,最多两口!” “行里老手呀,成,这包圆了,给个二十万五常币吧!” “我靠,大哥,你这就不够意思了,说实在的,我看你也在这阴场里待了不少日子了吧?有人来买吗?我看得懂,喜欢,是缘分,你这一口恨不得吃下我呀!”我生气道,扭头便准备走。 “兄弟,兄弟,哎呀,你年轻气盛,别着急嘛!这样,你说个价,我看看行不行?”老板连忙拉住我,急切的说道。 “大哥,你看,我这左一个大哥,右一个大哥的叫着,听着爽吧?够尊重吧?五常币和外面是二比一的汇率,相当于我买你这些要花五十万?我来阴场干嘛?不就是为了买点新鲜货,便宜货,出去赚个差价嘛!” “嘿嘿,我这人就是直白,你也别气,各有各的路子,出去了我能转手卖出去,并不代表大哥你能。”我说道。 “哎,知道的,兄弟,咱们这行不就是这样嘛,我要是有你这眼力和人脉,还用在这里摆摊?但是兄弟,你得给大哥一个体面回去的路费吧?” “我也不黑你,阴场的公道价,十万五常币,行就行,不行咱不废话了,我还没吃饭呢!”我面露怒色。 “不少了,换外面二十万呢!”我一边晃着头,开始从裤兜做出摸钱包的姿态,努力的表演成一位有钱傻愣的年轻人。同时嘴里嘟囔着,“挣钱还磨磨唧唧的,没见过。” “呼!”老板直接来了一个长呼吸,似乎下了很大决心,点头喊道:“妈的,一堆破瓶子,老子又不能守着它们去死!兄弟你喜欢,就拿去,十万就十万,我给你打包!”说罢,老板便蹲下,从身后拿出旧报子开始包这些高丽青瓷。 看着老板用旧报子麻利的包着瓷器,我放弃了原本直接骗走的想法。他这种包古董的手法,绝对是行家里手,过去民国老一辈的人,才会用旧报子包,因为他们相信报子上的每一个字就是一道符,可以镇压古董身上的死气。现在外面的古玩地摊,基本上见不到什么旧报子包了,都是快递泡沫。 骗行家,得出其不意。 “哎呀!我靠!”我一声惊叫,吓得正在打包的老板差点把瓷器弄掉在地上,周围的人也扭头盯着我。 “咋了兄弟?” “我靠,特么的,气死我了!大哥,我钱包被人偷了!” “你特么玩我呢?”老板一把握住我的衣领,苍白的脸因为快速充血,紫红得像一块猪肝。 “玩啥玩呀!大哥,你的东西,我说买,一分不差你,十万五常币,今天必须给你!”我连忙说道。 “你当我傻呀?阴场不像外边,这里只有五常币现金交易,又没有信用卡、扫一扫,你怎么给我钱?” “大哥,别窜火,您看这样行不行,兄弟我从您这选点东西,我去卖,卖完了给您钱不就得了!” “我特么,你想啥呢?我干这行这么久,还从来没遇到来我这搬砖头的!”老板的拳头已经拽紧。 “你以为我想搬砖头?老子在外边,一周鉴定费就能给你包圆了,要不是钱包被偷,高丽青瓷喜欢得紧,谁鸟你!”我作出一副不服气的样子。 真别说,这句话让老板迟疑了。 “我就在你看得见的地方搬砖头怎么样?相当于多了一个推销员啊!”我说道。 “那好,你先选两件,那个路口去卖,我盯着你,别想玩花的!”老板狠声说道。 我没有理会,从他摊上提起两件梅瓶,快步走到街口坐下,来来往往跑筒子、铲地皮、滚顶板的都在路过时看我一眼。 跑筒子、铲地皮、滚顶板,行话,指在古玩一线做买卖的人,属于最辛苦、赚得却最少。 “大哥们,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我这玩意,妥妥的宝大祥啊!就两件,没得多,急换钱!”我高声喊道,一下子便吸引过来一群人。 “兄弟,还知道宝大祥呀?老子做古玩生意三十年了,见你面生得很,嘿嘿,刚刚出茅庐吧?别特么在这里丢人现眼,宝大祥,别让人给你揍成大宝翔吧?哈哈哈!”靠前的一个穿着白背心的胖子,放声大笑道,引得众人跟笑不止。 宝大祥,行话,指从我这里买东西,包赚不赔。我说宝大祥,被针对是有原因的,古玩这个行当,讲究传统和传承,像宝大祥这类行话,一般是不会乱说的,所谓宁给十吊金,不传一点春,这种行话都是师父带徒弟,传承下来的。 但凡有水平的古玩商,或多或少都有点传承,他们最恨的便是我这种看起来年轻,可能是从哪个小说或者电影看了点东西,机缘巧合混进了阴场,瞎说行话,冒皮皮。 “这位胖哥,咱本事多少,不是靠嘴说出来的,得看手里有没有才是!”我不屑道。 “切,就两个绿釉梅瓶,有啥可稀罕的!” “小兄弟,老哥我上手教教你,年轻人刚出来混,别特么太狂冒皮皮!”胖子上前抱起梅瓶在怀里鉴赏着。 看他这手法,的确有点水平,不过想来真搞笑,做了三十年生意都没见过我,只能说明,是他混得太差。 “嗯,东西还是可以,宋代的龙泉瓷,大开门!”胖子微微点头说道。 大开门,行话,指东西是保真。 “不过龙泉瓷虽然不错,但是不太稀有,我以为啥好货呢。”胖子摇头嫌弃道。 “胖哥,不对吧?我咋看着这绿釉是天青色的。。。。。。”旁边一位干瘦男子哆嗦着道。 “什么?天青色。。。。。。”人群里不时传出一些听不大清的嘀咕声。 ------------ 第一百0七章 规矩 “嘿,兄弟,你别说,看起来还真像汝窑啊!”一位瘦高男子用手肘抵了抵旁边的人,小声耳语道。 “我靠,我上手看看,真是汝窑的话,咱们就发了,说什么也得买下来!” “胖子,要买定就快离手,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上手完没有?后边儿等着呢!”瘦高男子没好气地说道。 虽然瘦高男子语气不善,但奇怪的是,胖子反而不生气,却是对着瘦高男子嘿嘿一笑,蹲下身子,重新将青釉梅瓶抱在怀里,拿出电筒,仔细观察着。气得瘦高男子直咬牙。 汝窑瓷器,是宋代末年宋徽宗御用的官窑,做工要求极高,在制作时,为了追求瓷器釉表如冰似玉的质感,将质量上乘的玛瑙研磨成粉末,添加到釉里面,烧出的瓷器,就像微雨过后,天空出现的青蓝色。 汝窑往往与天青色联系在一块儿,而且因为传世稀少,但凡涉及到汝窑,都可以卖到极高的价格。现在一块很小的汝窑残片,外面的价格在好几万,一些破损的、但可以看出完整器型的汝窑,也都卖到了几千万的价格,相对完整的,前几年在拍卖行也拍出了过亿的样子。 所以如果在阴场里遇到真汝窑,大家都会拼命买下来,有渠道的,拿到外面一卖,这辈子就不用愁了。 看了一会儿,胖子皱着眉,叹了口气,“妈的,老子功力不够,实在拿不准,特么的器型的确是北宋末年的风格,但是釉色又有点不一样!” 说罢,胖子无奈的放下,后退了一步,给瘦高男子让出位置,但他没有离开,而是与大伙一块儿围观。 古玩行实际上是一个非常讲究规矩的地方,特别是在地摊交易上,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只不过这几年伴随着古董交易的火爆,各种网络拍卖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这个行当里,许多是看了几本书或者学得个一知半解,就来混了。 而这些人没有传统古玩行的传承,也不讲规矩,对行业形成的冲击还是有的,带动着古玩交易变得急功近利和浮躁起来。在老传统里,买卖古玩,赚钱保值只是一方面,更多的还是出于喜爱收藏。 买卖古玩的规矩,第一条,是看货前需要知会老板一声,打个招呼,一来客客气气的,干古玩这行,是最讲规矩、懂礼貌的。二来其实是为了提防被人给讹上,比如你没给老板打招呼,直接上手看了,因为之前没有摸过货,并不知道古董上面是否有暗伤,老板可以一口咬定是你弄坏的,到时候就百口莫辩,只能赔钱。 第二条,不买就不要随意问价还价。在古玩行当里,问价还价代表着你有购买的想法。之前我便见到一个年轻人,恰好遇到一个守规矩铲地皮的,上来看了看后,与人讨价还价半天,最后不买,也不给任何理由,硬是被人追着打骂了半条街。 第三条,买定离手,后果自负。古玩一行,讲究眼力,买对买不对,全凭眼力好坏。不能买回家后,邀请专家鉴定,发现是假的,去让人家退货退钱或者告上法院。在地摊上看东西,如果前面有人在上手,这个时候不能发表观点,也不能去摸,只有当这个人放下离开,或者确定不买后,才可以上手。 像胖子与我正在谈价格,虽然他把瓷器放下了,但我们的交易还在进行,其他人就算有钱想买,也不能插队来购。古玩行的规矩还有很多,刚刚与大家分享的,只是最基本的道道。 “嘿嘿!”瘦高男子上下扫视着胖子,一脸贱笑,用力对着手心唾出两口唾液,用力一搓,似乎期待着开出一个好手气。 瘦高男子没有直接上手,而是绕着梅瓶端详了一圈,而后用指尖轻轻叩击瓶口,闭目侧耳,时而皱眉,时而微笑,样貌甚是癫狂。 我虚眯着眼,盯着瘦高男子,对他高看了几分,这是古玩鉴定界中典型的北派手法,听音辨物。金石学,是一个从春秋战国兴起,流行于宋代,在清代民国达到巅峰的一门以研究古代碑刻金文为主的学问。在过去,能会金石学的,多是文人士大夫,再差也得是个巨贾富商,因为鼓捣碑刻铭文,渐渐的发展成了对玉器、瓷器、青铜器等古董的鉴别别有一手传承。 大家要知道,过去文人士大夫最为集中的地方,便是京师。所以,脱胎于金石学的北派鉴定手法,往往是传自京城一脉。听音辨物,便是他们世代相传的绝技。通过长期的训练,可以通过指尖叩击器物的不同部位传来的触感,发出的声响,来判断整件器物什么地方有伤(“伤”,行话,指破损、缺口),是否是仿品等。 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个过去与北派人交流的一些心得,学会了鉴定古董的真伪可能一时还达不到,但是在商场超市挑选瓷器装饰、茶壶水杯的时候,倒是能够派上大用。 用食指的第二指节,轻扣瓷器的器身,如果声音越清脆,则表示这件烧制的时候,火候越高,胎体越致密,这类瓷器坚硬、质轻、不易碎。如果敲击出来的声音很沉闷,往往该件器物较重,用不了多久,便容易磕碰崩碎。所以大家在挑选瓷器的时候,尽量挑用手指叩击起来发声清脆的。 当然,若是放在古代瓷器的断代上,一般宋代的瓷器敲击起来声音比元代更为清脆,金代的瓷器声音与宋代又是不同。 “嘿,奇了怪了,这梅瓶还真是大开门啊!但这釉色,看起来又不太是龙泉的东西!”瘦高男子一手捂着额头,一手摸着梅瓶,贼兮兮的看了眼身后的人群,又不情愿离手,困惑地道。 “怎么?我说宝大祥,你们还不信?要不是急用钱,才懒得听你们在这闲扯。”我故作一脸嚣张的模样。 “我靠,真特么狂,小子,那你倒是说说,怎么个宝大祥法!”人群叫嚣着。 ------------ 第一百0八章 吃包席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我故作傲慢姿态,双手环抱,扫视了一遍眼前的人群,悠哉地哼着歌。 “妈的,今天你要是不给爷说出个芝麻点儿来,就等着在阳间当个失踪人口吧!”人群中一个脸上挂着溃烂刀疤的人,恶狠狠地骂道。 “好饭不怕晚,做这么古董这行,有点耐心好不好?” “雨过天青云过处,自是汝窑颜色。”不待我话音落下,一口唾沫从人群里飞出,喷到我脚边。 紧接着,一个身穿白背心的寸头男子从人群后面挤了出来,斜眼瞟了瞟瘦高男子手里环抱的青瓷梅瓶,闷声道:“小子,虽说我们铲地皮、跑筒子的,不如那些鉴定大师水平高,但也不是随意可以糊弄的,你说这玩意儿是汝窑?” “嘿嘿,今天遇到老子算你倒霉!恰好老子之前铲过一次汝窑!汝窑的釉色是天青色,这不假,但汝窑的支钉是芝麻铮钉,大小跟个芝麻粒儿差不多大!” “喂!瘦子!把梅瓶底儿亮出来给大家瞧瞧!”寸头男子对着抱着梅瓶的瘦高男子喊道。 瘦高男子因为寸头的语气,有些不太高兴,不过为了确定手里的东西真假,还是将梅瓶的瓶底对着大家。 “哟!小子!还宝大祥,丢人现眼!” 人群轰动了起来,骂骂咧咧的声音越来越大。 “小爷我什么时候说是汝窑了?瞎插什么话?把你能的!”我对着寸头男大吼道。 一时间,四周都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盯着我。 “你们这些铲地皮、跑筒子的,有点能耐就冒皮皮!” “雨过天青云过处,那种天蓝色,汝窑的确有,但实际上,这都是后人瞎传的,古人可是说得明明白白,这种雨过天青是指柴窑!” “咕噜!” 不知是谁咽了口口水,没有人接话,不过很明显,大家都睁大眼睛盯着瘦高男子手里的梅瓶。 “相信以诸位的眼力,这东西是个开门货,肯定没问题!唯独奇怪的,便是窑口看不出来吧?”我反问道。 “这便是世所罕见的柴窑!价值可是汝窑的倍数啊!”我大声说道。 “我超!这特么是柴窑!别说,还真有可能!”人群里爆发出一声惊呼。 “汝窑现在也算找到窑址了,河南的清凉寺那边儿,可是柴窑呢?是不是到现在也没听说过窑址在哪?” “柴窑,得名于晚唐五代时期的柴氏家族,这个家族割据于最富贵的江南。说柴氏家族大家可能没太听说,但说钱氏王朝,大家总得有耳闻了吧?”我笑着问道。 “嘿嘿,实际上,柴氏家族后来便是去了钱氏王朝,而钱氏王朝经常向中原王朝进贡的瓷器便是柴窑,而这柴窑据说,是钱氏王朝从高丽购入的,因为是域外烧的瓷器,在国内自然是找不到窑址了。” “你们不信的话,鉴定名书《格古要论》里说,柴窑青如天,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滋润细媚有细纹。来来来,把这件梅瓶传着看看。” 我一边说着,一边抱起脚边的梅瓶,递给了离得近的一个穿绿色T恤的胖子。 “不过先说好,咱们不能坏了规矩,买定离手,这位瘦瘦的帅哥还没放手,这两件东西都归他目前,大家就算想买,也得先等等!”我大声说道。 “哎哟!我就说,咋怎么看都是大开门,原来是柴窑啊!” “还真别说,格古要论里说的,都能对上!” “现在作假可作不出来这种感觉!” “嘿,现在一件汝窑的碗都可以卖个一亿左右,咱们整点柴窑瓶子,岂不是发了?” 人群讨论热烈,瘦高男子怀抱梅瓶的手也因激动变得颤抖起来。 “小兄弟,两个我收了,一口价,别太高!”瘦高男子满脸期待地看着我,说道。 我没有立马说话,只把手一伸,比了个五字。 “五万五常币?行,我马上给你!”瘦高男子露出黄牙,笑得灿烂。 “五万?那你准备下次再碰碰机会吧!我要五十万!”我没好气道。 瘦高男子想了想,咬了咬牙,头一点,“成!五十万就五十万,谢谢兄弟了,真是宝大祥啊!” 我心想,花个市面上百来万的,一倒手赚个几亿,这买卖放谁身上都乐意。 将五常币叠好放进裤兜,瘦高男子立马将梅瓶抱走,推开人群快步离去,在他走后不久,人群里几个小混混互相对视了一眼,也跟了上去。 “小兄弟,你来一次阴场也不容易,就真的没有多的了吗?别不敢拿出来,这地方,不会出事儿,你放心!要是有的话,我吃包席!”墨绿T恤胖子抢先问道。(吃包席,古玩行话,指不论古董品相好坏,花高价一次性全买了,有点现在的梭h哈之感) 眼见着面前人群不愿离去,正不知怎么办时,只见远处张子玉对我挥舞着手,而后又晃了晃手里的红色塑料袋,里面似乎是一大团报子,包着什么东西。 我顿时明白了,这小子可真坏,我原本想着搬完砖头,直接跑路,没想到张子玉还嫌不够,竟然要打闷包。(打闷包,古玩行话,指合着伙坑骗买家) “哎呀,大哥们还这么有兴致,小弟我就明说了吧,东西肯定有,最后三件,宝大祥,一口价,一百万吃包席!” 我见众人有些犹豫,又说道:“我是周文,蜀七门周家人,如果我卖假货了,尽管来周家找我!” “好!老子出了!货拿来!”穿墨绿T恤的胖子从人群里走出,大声喊道。 “周文!你咋在这?搞得怎么样了?卖啦?” 这时,张子玉提着塑料袋挤开人群,走近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 “刚走了五十,现在走一百,兄弟,把货递给这位大哥,他吃包席。”我趁着手接触塑料袋的瞬间,用蜀七门的暗语在张子玉手心划道,闪人。 不知是不是我眼花了,就在张子玉出现的一瞬间,穿墨绿T恤的胖子似乎笑容一凝,但很快笑着接过了递过去的塑料袋,掂量了一下,便将大把五常币塞到了我手中。 趁着胖子蹲在地上一层层打开报子时,我指了指不远街角处原本卖高丽青瓷的干瘦男子,“那位是教头,我们两就是出来抛砖引玉,寻个有缘人的!” 人群一看,街角瘦高男子身前地摊上摆着好几件刚刚我卖出去差不多的柴窑,一时间,发疯般冲了过去。 趁乱,我对张子玉使了个眼色,我们拔腿就跑。 “我草,他妈的两个小贼!敢来老子这搬砖头!谁帮我抓住他俩,我送他一件!” 远远的,便听见瘦高男子的声音,从将他团团围住的人群中,艰难的传出。而人群,顷刻间,像一个被捅破的马蜂窝,无数的人向我们逃跑的方向奔来。 “格老子的,打老子闷包,老子不弄死你们!”墨绿T恤胖子大吼着,将层层报子包裹的石头用力摔在地上,迈开步子冲出。 跑了大概十几分钟,给我和张子玉累得够呛。 “哎,这年头,还真不能小看胖子,原本打他闷包,就盯着他跑不快,这下好了,他追得最近!”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我是跑不动了,这阴场里的空气不太对劲,剧烈运动就像在高原上一样!” “前面有座石拱桥,咱们先躲桥洞下吧!实在不行,只能杀人了!”张子玉嘴唇发白,气喘吁吁道。 “哒哒哒!” 就在我和张子玉刚刚沿着土陂,滑到桥洞里躲好时,桥面上响起密密麻麻的脚步声。 只听胖子愤怒地喊道:“还格老子跑,待会儿拔了你们的筋!” 而后,脚步声随着他的呼号,逐渐远去。 这下,轮到我和张子玉面面相觑了。 这胖子,明明看见了我们,却故意带着众人跑远。 我连忙掏出五常币,借着阴场幽绿色的天光,看了看,没错呀,是真的。 被打了一百万闷包,又放过我们,他到底想干什么? “哐当!” 正在我认真思考时,桥洞里靠近桥面的昏暗空间里,突然传出一声轻响。 一道黑影,晃悠悠站里起来。 看着,倒像是个“人”。 ------------ 第一百0九章 打更匠 “哗啦啦!” 阴场的水,透着渗人的寒气,映射着远方五常塔发出的幽幽绿光,照得黑暗的拱桥下,鬼斑点点。 河水没过脚踝,我和张子玉死死盯着黑暗中摇晃的声音,不敢发出声响。 “呼呼!” 一阵怪异、急促的呼吸声响起。 “哇啊!” 一声婴孩的啼哭,刺破了死寂的黑暗。 这一瞬间,我与张子玉全身一个激灵,真是想什么来什么,遇到阴孩了。 以前旧社会,一些贫苦人家养不起小孩,或者富人家的女眷与他人有染,亦或者富家公子玷污了身边的丫鬟,往往都是趁着夜黑风高时,找人划船至河边石桥旁,将婴儿丢在桥下,任其自灭。 大家在外旅行,如果观察仔细的话,常常能够在古代的石桥两侧见到残留的石头打制的镇水兽,在苏州沿着古河道走便能寻见,或者在老石桥的中部外沿能够看见一个探出的龙头或者其他兽头。这些兽类构件,一方面起到美化石桥的作用,但更多的是配合石桥,镇压水里的水鬼怨灵,保护通行来往的旅人安全。 在过去,这种弃婴的行为,是被众人唾骂和看不起的,抛弃婴孩的家庭,也很担心遭了报应,所以便把小孩丢在石桥边,通过石桥和镇水兽共同镇压,防止婴孩死去,记恨父母。 运气好一点的婴孩,会被好心人发现,带回家养大,得以成人。但更多的婴儿,则是化为桥下的小鬼,成为阴孩,每到盛夏正午,躲在阴暗的河面下,等待着嬉水的孩童,将其拖入河中溺死。 盛夏正午,阳间阳气最足,水下的阴间,也是阴气最盛之时。阴气盛,这些小鬼才更好活动,这也是为什么许多青少年溺死,往往发生在夏天中午的原因。这些本来投胎该为人的婴孩,却死在石桥下,就像大家坐火车,本来票已经买好,但是到站了却不让下车,可以想象,怨气该有多大。 石桥永镇魂,幽幽难解脱。这些小鬼,只能通过拉其他人下水溺死,发泄出内心的怨气,才可以得到安宁。 “哇啊!” 婴孩刺耳的哭喊,没有停歇。 一股糅合着恶臭的血腥味儿,飘散在空气中。 “噗呲!” 张子玉掏出一张符咒,展臂一挥,金黄的火光闪现。 石拱桥下,黑影摇曳。 一个穿着破烂的乞丐,满头污垢,半跪在河边淤泥里,大口喘着粗气。他的手里,捧着一个全身皮肤发绿,长满细小绒毛的婴儿,也不动弹,只是张着嘴,满口细碎尖牙,黑紫舌头,发出阵阵尖啸。 在乞丐的身前,斜躺着一位女子,蓝绿相间的尸斑,在她的身上蔓延。女子身下,一滩黑黄色的血液,与河边乌泥混杂在一块。 见到眼前这一幕,我脑子里像是被一块巨石,哐当一下给砸了,震惊得无以言表。 这女子,已经长满尸斑,死得不能再死。 竟然还在生子。 或许是符咒火光的影响,乞丐慢慢扭头,女子也以一种常人难以达到的角度,歪斜着脖子,望着我们。 我长吸一口气,盯着乞丐,“是人是鬼?” 乞丐没有回答,而女子原本浑黄的眼珠瞬间变成白色,脸庞流下滚滚黑红色的血泪,脖子保持着斜看的姿势,僵硬的沉入河水中。 “哇啊啊!” 一声尖利的啼哭,像是在问候这个新世界,却又像是在告别母亲。 乞丐手里的阴孩,突然睁大双眼,发出幽绿的光芒,直直看着我们。 “哎,作孽啊!”乞丐仰头,沙哑地叹息道。说罢,便用手挡住阴孩的双眼,一边呢喃低语着,“不怪他们,要怪,就怪这世道,人不人,鬼不鬼的世道!” “喂,道士,呆愣着干嘛,过来帮忙超度一下吧!”乞丐抬头喊道。 我沉默了,张子玉也没多说话,将符纸向上一抛,说来奇怪,这符纸就像系了挂钩一般,静静的漂浮在空中,给阴暗的石拱桥下,挥洒出一片明亮温暖的火光。 乞丐抱搂着阴孩,张子玉单手掐诀,嘴里念叨着咒语。刚开始的时候,阴孩还不停的挣扎,甚至发出凄厉的嘶吼,怨气横冲,带来滚滚阴风,后来随着超度的进行,坚硬的身体变得柔软,狰狞的面容也变得柔和了,就连身上的尸斑颜色,也逐渐变淡。 “多谢了!”乞丐对着我们抱拳,而后用身上的麻布将阴孩裹起,转身准备离去。 在他转身离去的那一刻,悄悄的撇了张子玉一眼,而正是因为这一眼,我心里莫名其妙有种第六感,这个人,似乎能够帮我。 “老哥,等一下,这阴场里这么乱,基本上都不干人事儿,您竟然还在做善事,而且看起来也很懂行,我最佩服老哥这样的人了,您是打算给这可怜孩儿寻一宝地埋了?要不我们跟着您一块儿吧!”我客气地说道。 “哼!”乞丐冷哼一声,看了看我们,又打量了一下桥顶。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毕竟阴场里,人心隔肚皮,识面不知心。“哎呀,我就直说了,大哥也不用紧张,我就是个古董贩子,刚刚搬了点砖头,狠赚了同行一笔钱,那些追我的,都是讨债的!” “这小道士,我朋友,现在世道这么乱,来阴场,奇奇怪怪的事情又多,不找个懂行的一块儿,我怕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笑着说道。 “大哥辛苦,趁着追我那波人还没发现,咱们赶紧把孩子埋了,找个地方,吃一顿吧!”我给张子玉使了个眼色,只见他一脸的不解,可能在想,我和一个乞丐套什么近乎。但在我不断的眼神暗示下,也走近乞丐,劝说着乞丐一起聚聚。 “哎,行吧,看你们两小年轻,老子烂命一条,就算谋害我,老子也不知道你们想图谋啥!” “小兄弟,阴场里能人众多,我也不算啥,就是一个打更匠,混口饭吃罢了!”乞丐理了理头发,露出中年男人沧桑的面容,一脸的络腮胡,笑着道。 什么?打更匠...... ------------ 第一百一0章 穷苦 从桥底出来,借着五常塔发出的幽绿荧光,我打量着自称打更匠的中年男子。 这位大叔,脸色黝黑带黄,浓密的络腮胡上沾着水珠,眉毛也较粗,脸上布满被风吹伤后留下的裂痕,一股岁月沧桑的味道。他穿着一身充满补丁的大袄,可能是阴场里的阴气嗖嗖,穿件大袄更能感受人心的温凉。侧脸看去,大叔的五官格局,不似汉人,有点胡人的味道。 快步在河沿小道,我寻了一处凹底,配合着大叔和张子玉将阴孩埋在了一棵老树的树根下。一行人,看着新起的小坟包,默然无语。 活得好的人,又怎么会到阴场里求生存? “相逢即是有缘,咱们随便吃点吧!”中年大叔指着河边一个四周用竹子搭起来的小棚说道。 “行,您说吃啥就吃啥,阴场里我们也不熟,不过事先说好了,这饭我请。”我笑道。 中年大叔微微一笑,领着我们寻了一方小桌,豪气的坐下。 “三位?”老板娘是一位年老大妈,腿脚好似有些不便,一瘸一拐的靠过来。花白的头发,反绑在脑后,身上衣服充满油渍,愁容满面,颤巍巍的将布满茧子的手,摊在我们面前。 我愣了一下,只听中年大叔催道,不是请吃饭吗?快给人钱。 “多少?” “一常。” 年老大妈接过钱后,晃晃悠悠的走到棚边的一个铁锅上,好似在盛饭。我心里感到一丝奇怪,难道着阴场里吃饭,都不点菜的吗?而且这价格也太便宜了,三个人才一个五常币。 没一会儿,老大妈端上来一个搪瓷钵,钵体磨损严重,里面盛着被压成长条形的米饭。而后,老大妈盯着中年大叔,乐呵道:“小子,今天来得早了点儿,运气不错,大妈给你们弄碗涮棒汤!” 张子玉吃了口米饭,正欲说话,却突然眉头紧锁,将嘴里米饭吐了出来。我一看,赶紧嚼了一口,这饭,很生硬。 适时,老大妈端来一个小铁盆,里面盛着一堆菜叶和说不清什么部位的肉筋,全混在一团,唯独可见菜汤表面浮着一层薄薄的油圈。 张子玉眉头皱得越来越紧,想必在凌云山上待久了,从未吃过这样的食物,感到恶心。 我悄悄扫视了一眼四周,天色暗沉,飘着小雨,靠河的凉风,嗖嗖的吹着。 天地间,一棚,一桌,三四人。 “哎!”我长叹一口气,又像是自言自语,“同是天涯沦落苦命人呐!” 说罢,在中年大叔的注视下,低头大口吃起了饭。 张子玉或许不明白,但我看懂了,大叔借带我们吃饭,也是在考验我们。这个饭,在成都的早几十年里的穷苦人家,还是比较流行的,被称为挨刀饭或者牙牙饭。 挨刀饭,是穷苦人吃的米饭,用焖锅煮,米饭很硬,因为煮得太硬,所以常用的锅铲木瓢都弄不开,必须用刀把它切成一牙一牙的条状,所以也被叫作牙牙饭。这米饭因为硬,吃下去不易消化,扛饿,所以过去老成都靠近河边帮忙推车抬轿的,或者挑重物的民工,都吃这个饭。 涮棒汤,其实就是从大餐厅、大饭店收集的残羹剩菜。收回来后,掺几瓢水,洒把盐一煮,便看起来油冒冒的了。过去穷人花三五个小钱买一碗,还吃得乐呵呵的。这些收回来的残羹剩菜里,大多有一些没有吃完的骨头,上面多多少少沾着点碎肉,对于穷苦的人而言,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回肉,这些骨头便是天赐的美味了,涮棒汤便得名于此,用加盐的水,涮一涮富人丢弃的骨头,这咸汤,就像万千穷人在苦日子里,深夜落下的泪。 老成都的穷人,把涮棒汤里的骨头叫成狼牙棒,把蒸肉皮叫关刀肉,鱼骨头叫篦子鱼。虽然生活再苦,但乐在苦中作乐,这也是老成都的滋味所在。 我在张子玉震惊的目光中,和中年大叔一块儿,大口大口嚼着挨刀饭,喝着涮棒汤,吃饱喝足后,用手将嘴边的油一抹,笑看着大叔。说来奇怪,冥冥之中有个感觉,这个自称打更人的中年大叔,或许可以帮助我找到想要的答案。 打更匠,这个职业,在现代早已消失了,有点印象的老人,或许都以为打更匠就是晚上打个更,报报时间。实际上,打更匠的工作,远比这个复杂,虽然他们在过去的老成都,被算到了市井中的下九流,但却是半个公事人,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事业单位的合同工,每个区域的打更匠在公家是有固定的名额,但和现在的合同工不同,老成都的打更匠不发工资,也没有补贴,有点类似志愿者,公家唯一管的就是给发一套工具,一面小锣,一个锣锤,和一点社会名声方面的荣誉。 所以打更匠往往穿得破破烂烂,吃得也是剩菜剩饭,一副可怜相,打更匠虽然贫穷,但多是侠义之士。为了补贴己用,打更匠也会找些副业做,这些副业是常人所不愿意干的事,比如穷人死了无人掩埋,需要背死人去丢万人坑;照顾乞丐妇女在公厕里生孩子;鸣锣帮警察下达命令;给城墙角边的太平缸担防火水等。除此之外,打更匠的江湖消息,也比较灵通,这也是当我得知中年大叔是打更匠后,想找他问问的原因。 “大叔,阴场里还需要打更呀?”我低声问道。 中年大叔没有回答,只是将头一偏,指了指远方的五常塔。 一瞬间,我真想拍自己一巴掌,想聊天也不至于这么尬聊,这五常塔发出的绿光是不间断的,阴场里没有太阳,只有五常塔一个光源,自然需要打更才知道时间。 “嘿嘿,您别笑话我,您在我眼里,就像个活古董!现在外面哪能见到打更匠啊!”我一边说着,一边拿起大叔摆着方桌桌面的小锣,摩挲着上面的划痕。 我心里微微一惊,这面锣的使用痕迹,至少也有两百年左右了。 “大叔,这锣是您一直在用的,还是您从什么地方领的呀?”我好奇道。 “哎,这玩意儿,一直跟我,算老伙计中的老伙计了!”中年大叔轻轻摇头,叹气道。 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击打在油布棚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棚子里,涌进了一群赤膊的中年男子,身上沾满灰泥,应该是给谁家店铺装修涂墙出来,围坐在桌边,大口吃着挨刀饭。一时间,整个河边小棚里,响起了汉子粗犷的说话声,汗臭味夹杂着河水里鱼虾的腥味,弥漫起阴场里属于穷苦人的味道。 “哎呀!哎呀!” 我正欲说话,一个穿着破旧背心的肥胖男子双手遮着雨,冲进棚子里,径直走到中年大叔身旁,声音洪亮的说道,老罗,你又来生意啦!桥头死了个年轻人,我们不敢去背,可惨了,七窍流血,骨头一碰就酥,而且全身黄紫黄紫的,这大雨天的,得赶紧埋咯! 一提到来了生意,中年大叔一下子就站起来,快步跟着胖子走出棚子。我连忙跑上跟前,大叔见我欲言又止,向我胸口递按了一张名片,转身头也不回,消失在雨雾中。 ------------ 第一百一0一章 仙药 我掏出中年大叔塞来的名片,定睛一看,是一种复古的油纸卡做的,这种名片我在民国时候的旧物件里经常见到。 发黄的名片正面中间部位,廉价的黑墨油印着“罗永培”三个大字,而后靠下印着一排模糊的小字,“三、炮、中、大、永更夫”。名片的背面,罗列着五项业务,正楷小字,密密麻麻的铺陈在油纸卡上。一是帮死人穿衣服并负责抬埋;二是代有钱人家捡私娃子(被贫苦人家遗弃的婴儿);三是包埋死娃娃;四是包挂公厕门前“内有产妇”的麻帘席(过去老成都常有贫苦人家的妇女在公厕分娩,以求得同情和救济);五是其他没人肯干的临时事务。 大雨倾盆而下,击打其地面上的泥珠飞溅,更激荡在了我心里。 其他人或许不知,但作为唐家家主,从小翻阅金石玉微录,里面提到的一些江湖上的奇人异事,是我最爱阅读的部分。我记忆里很清楚,罗永培是解放前成都九眼桥一带的丐帮头子,他平时的身份是打更匠,负责老成都的三义庙、炮厂坝、中山街、大墙西街和永靖街这五个区域。 名片中的“三、炮、中、大、永更夫”几字,不正是解放前罗永培的业务范畴吗? 一股凉意,顿时在心间蔓延。 这中年大叔,是罗永培,他竟然一点儿也没老?竟然还在打更? 他为何要在阴场?是被困住了还是不愿出去?难道这里是无间地狱般的轮回? 打更匠信息灵通,但过去丐帮的耳目,可以遍知天下事,罗永培正好是九眼桥附件的丐帮头子,找他打听妖的事情,一定有结果。 “喂!唐天!傻站着干嘛?快进棚子里躲雨!”张子玉坐在方桌旁,向我挥手。 我心里一急,不行,这阴场里这么大,要是走散了,再想寻可就难了。 一把拉起张子玉就向外冲。 “那个中年大叔是罗永培!民国时候的丐帮头子!找他,问他!”来不及解释,我一边奔跑,一边说道。 张子玉听后惊讶一呼,双眉一横,应该是明白了这事情不简单,而且是我们探寻秘密的重要人物。 “呼呼呼!”我将手搭在桥头的石狮子上,大口喘气,大雨天跑步,浑身都透着一股湿热气,异常难受,不过再难受,也抵不上内心的焦急,是一种想知道答案的迫切。 桥头围着一大群人,闹嗡嗡的,拔开人群进去一看,罗永培正蹲在一个身穿墨绿色短袖的胖子身边,不断的摇头。这个胖子躺在泥浆里,身上的血水混合着雨水,在坑坑洼洼的地面上流淌,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儿。 胖子应该是脸部着地,像是被人从身后狠狠推倒给摔死的,脸已经被坚硬的桥面给摩擦得面目全非,只可见到五个大小不一的学孔,向我喷涌着黑色的血水。侧头看去,整座拱桥的中间部分,拉出了一道长长的血痕,鲜艳的血红将白色大理石铺设的桥面,一分为二,异常醒目。 “哎哟,这么年轻的娃儿,咋死得这么惨!” “估计死的时候,心里还有冤屈,你看他的血,都是紫黑的,我们老家人说,人死后若是血变黑,都是心里不愿意走!” 围观群众你一言我一语,对着躺在地上的胖子尸体指指点点,有人冷漠观之,有人面露同情。 “唐天,你有没有觉得,这个胖子在哪见过?”张子玉凑到我身边,悄悄说道。 经他这么一提醒,还真是,这不是被我搬砖头骗了钱,叫嚣着最厉害让我还钱的胖子吗?刚刚追过来时,也是他跑在最前面。 胖子被杀的拱桥,正是我们刚刚躲着藏身的石桥。 一种好像被算计的感觉,萦绕在心间。 “罗叔,又见面了!”我皱着眉,挤出人群,来到胖子身边,仔细打量着。 罗永培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没说话,而后用眼神扫视了一遍周围围观的群众。 “难道凶手还在现场?”我心里震惊道,也跟着看了看,但没发现什么异样。 不过胖子的死法,我倒是看出了蹊跷,他的死,并不是简单的虐杀,而是先毒后杀。 我将胖子软绵的手腕抬起来,用力一扯,骨头传来明显的酥脆感,同时骨碴锋利的边缘划破胖子的皮肤,露出小半截发黄的骨面。 周边顿时吵闹了起来,一群人指着我大骂,认为我不尊重死者。 我看了看罗永培,只见他眉头紧锁,估计也看了出来。这胖子死前被喂食了大量的硫黄。硫黄在古代一直被视为仙药,许多修道的人都长期服用,但若是一次性吃太多,则会导致中毒而亡。吃硫黄死掉的人,骨头都是酥脆的,用手一捏,会化成一堆黄色的粉末。 “道士。。。长生。。。仙药。。。”我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可能因为刚刚抬拉胖子的手,牵动了他的T恤,露出了他肚子上的腰带扣。 黄铜质地的腰带扣,图案是五角星下写挂着一柄短刀。 我与张子玉对视了一眼,这图案我们再熟悉不过,这是刘家的亲卫。 “轰隆隆!” 天空突然响起一阵惊雷,大雨冲刷着血水,刮起阵阵腥风。 殊不知,一个穿戴蓑衣的老农,悄悄的退出人群,身影隐没在岸边的树林里。 “遭了,被陷害了!” “刘家肯定以为咱两合伙把胖子给弄死了!”我把张子玉拉到旁边,小声说道。 “有人替你,坏了规矩!”张子玉眼神透着寒意。 蜀七门几百年来,不同家族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有恩怨,所以一直以来,大家都墨守一个规矩,如若有仇,下面的人可以互相寻仇,但不能扩大范围,家主不能对下面的人下杀手,否则,视为宣战。 “不止替我,张家、唐家算是和刘家宣战了!”我仰头看着天空,狂风呼啸,突然生出一种人生在世,江湖中游,身不由己的感慨。 “不过好在咱两目前明面上和家族撇开了关系,刘.青.云就算想战,怕是不容易,但他可以直接对我们出手了,为了他的目的!”我说道。 不待张子玉接话,罗永培略带沙哑的吼声便在雨雾中响了起来。 “喂喂!大家都散了吧!这小子是仇杀!先被毒软,然后活活把脸按在桥上磨死的!你们围在这旁边,不嫌晦气得慌吗?赶紧散了吧!” “我做个公理人,把这可怜娃拖去埋了!”说罢,罗永培从衣兜里掏出几条旧麻绳,熟练的在胖子尸体上绕着圈,用力一提拉,胖子便背对背的靠在罗永培身上。 罗永培佝偻着腰,缓慢的迈着步子,一步一个血印。 不过雨水很快便把血水冲刷干净,好似一切都没发生过。 我连忙快步跟上,不过罗永培看我的眼神,似乎不一样了,透露着淡淡的警惕。 “你们认得他?”罗永培背着胖子,向岸边树林走着,问我道。 “不认识,不过我搬砖头骗了他的钱,刚刚他追我,跑在最前面。”我如实回答道。 “哼,这五星挎砍刀,死的是刘家的人。” “刘家,蜀七门的人,你们摊上大事了。” “不过好在这里是阴场,潘家的场子,刘家就算想寻仇,也得等你们出去。”罗永培淡漠的望了我和张子玉一眼。 我思量着,这罗永培是丐帮的头子,大几十年前,肯定与蜀七门打过交道,所以对我们应该是很熟悉的。从他的表情看,可能已经看出了我和张子玉的身份,就看我们自己愿不愿意说罢了。 “为了表示尊敬,我叫您一声罗叔吧!”我笑着道,不过罗永培没有理我,而是埋头向树林深处走着。 大雨之下的树林,泥土味道包裹着树叶的腐气,十分呛鼻。 “我是现在的唐家家主唐天,他是张家家主张子玉,我们来阴场是想来找线索的。” “在一座墓里,我见到了城隍,见到了罗全善和王照心!”我见罗永培的步伐越来越快,好似要甩开我们,连忙大声喊道。 罗全善和王照心,和他是一个年代的人物。 果然,罗永培的脚步停了下来。背上胖子松软的脖子,倒搭在罗永培的肩上,嘴张得老大,墨黑色的血水,伴着雨滴,粘连在罗永培的络腮胡须上。 “他们让我去九眼桥找一个,叫妖什么的来着,没说完,他们就死了。”我说罢,眼睛死死的盯住罗永培,想从他的表情里感受到更多的答案。 “死了?城隍杀了他们?”罗永培扭过头,眼睛发红的问道。 罗永培的双拳握紧,而后又松开,再握紧,再松开,身体气得发抖。 就这样,树林雨幕中,大概站了一分钟,罗永培对我微微一笑,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早死早超生,也挺好!” 说罢,他便径直向幽暗的树林深处走去。 他的表情,有无奈,也有不甘。 “罗叔,妖什么的,你知道吗?”我快步追上。 这时,罗永培突然一停,做出一个安静的手势,身子慢慢下弓。这是人遇到危险时的自然反应。 我和张子玉也跟着紧张起来。 或许是因为云气,天边五常塔的幽光变得昏暗难定,雨雾朦胧,一股熟悉的味道,充斥在树林里。 这是血的味道,比胖子的尸体上的血味儿更加浓烈刺鼻。 前方树林的土壤,变成了血红色。林间灌木丛上,挂着被撕扯破碎的条状衣物。 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树干上,残缺的尸块被黑铁棺钉钉在树上,殷红的血液顺着树干流淌。 东面是一个胳膊,南面是一双齐膝被斩断的小腿,西面又是一个胳膊,北面树干上倒挂着一个拦腰斩断的半节身子,腰部朝下,小肠等内脏滑落下树干,淋了一地。 在北门的树干最上方,斜插着一个带血的破蓑衣,蓑衣上面盛放着一颗老者的人头,眼珠已经被掏掉,留下两个冒血的窟窿,大张着嘴,嘴里塞着一只硕大的老鼠。 老鼠的尾巴,悬挂在老者淌血的嘴角,老鼠的爪子却是从他脖子的断面处探出,脖子光滑的截面,一看便知是利器切割所至,只是连带着脖子里的老鼠头部也被削掉了一半。 或许,老者的头被砍下后,还喘着气,老鼠被塞到嘴里后,求生本能促使它活生生的在老者脖子里掏了一个血洞。 东南西北四棵树上的尸体合在一块,便是一个完整的人。 大雨倾盆,电闪雷鸣中,树林里的光影不断在红与白中切换。 ------------ 第一百一0二章 妖花园 “哗啦啦!” “轰隆!” 天地沉浸在暴雨与雷鸣的交织声中。 树林里的气氛,死寂异常,除了我们,再无活物。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这个被钉死在树上的老头,从来没有见过。 罗永培喘着粗气,将东面树干上的断手拔下,结果一用力,手臂直接被折断,露出发黄酥化的骨面。 “什么?他也是被毒死的?”我连忙上前查看。 罗永培摇了摇头,指了指泥泞的地面,上面覆盖着一层薄薄的黄色粉末。 我用手指沾着雨水,将粉末凑在鼻子上一闻,果然是硫黄。 地面上的硫黄呈散状,表明是从老者的衣兜里掉落而出。看来,被分尸的老头,很可能是毒害刘家胖子的凶手。 “唐天,你看这截面,不像是快刀砍的,更像是拂尘扫断的。”张子玉从西面树干上取下一截断臂,示意着伤口的断面,的确有着数道像是被钢丝扫过的痕迹。 “这老头,是潘家的五常侍之一,灰老。”罗永培拳头紧握地说道。 这么说来,潘家的灰老做掉了刘家的胖子,想嫁祸给我和张子玉,挑起刘家与唐家、张家的争端,而他自己却也被干掉了。 潘家很可能会认为,是刘家的报复。 “乱了,全乱了!”我捂住额头,很是无奈。 “轰隆!” 天空中的惊雷,将树林照得透亮。 一件房子的轮廓,在幽暗的树林里,若隐若现。 罗永培骂了一句,将背上的胖子重重丢在泥地里,大步向前走去。 “啊?这就不管了?我还以为要埋一下呢。”张子玉拉着我,小声念叨了一句,快步跟了上去。 “哗啦啦!”大雨倾盆,身上的衣物已经全部湿透,树林里行走产生的热气,让布料紧贴着皮肤,有种莫名的窒息感。 拔开灌木丛,一座坐落于高大茂密芭蕉树下的院子,出现在眼前。 小院的大门口,立着一个青石牌坊,上面布满了青苔与泥污,一股久经风霜的模样。牌坊的悬高的正中间,写着“妖花园”三个字,一旁的两条立柱上写着一副对联,“读离骚,饮美酒,方为名士。砚古帖,侣妖花,才算达人”。 青石牌坊后,是一个用竹篱笆围拢而成的圆形花园,里面的土壤微微发红,散发着一股腥臭的血味,花朵只剩下枝干,雨幕中望过去,像一根根带刺的铁针,竖立在花园中。 花园的后部,是一间白墙青瓦的屋舍,房门是由多条柳木拼接而成,因为使用时间过长,门上面有着一层黝黑的包浆。 屋舍立于芭蕉树下,大雨漫天,若不是气氛诡异,此园倒是一处听雨的好去处。 “唐天,这柳木门。。。”张子玉眼神暗示着我,这屋子有古怪。 “嗯,小心一点,老罗也不对劲!”我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顺手用手指击打出暗语。 柳树,喜阴,其木头便是阴中之阴,在巴蜀是招鬼用的。过去老一辈人都会劝家里的小孩儿,傍晚放学回家,尽量别在柳树下玩耍,特别是那种老柳树。 在金石玉微录里也提到过,宅分阴阳,阳宅是给活人住的,阴宅是给死人住的。阳宅,一般是现在的商业楼、别墅等,而阴宅往往是墓地。但也有一些寻求阳中阴,阴中阳的另类,会把阴宅建在活人活动的地方,这种阳中阴的阴宅,往往是用柳木做门。 我扫视了一眼树林,树木的高度正好挡住屋舍的阳光,这里正好是一处阳中阴的绝佳之地。 “妈的,包弼臣,给老子滚出来!”罗永培怒气冲冲,一脚踢开柳木门。 一股腐烂的霉味,瞬间弥漫在花园里。 房门大开,露出屋内的场景。 正对大门处,摆放着一个方桌,两把官帽椅,桌上摆放着苹果、橘子等供品,只不过都已经发霉变质。两侧的椅子上,斜斜的耷拉着两张人皮,看不出来男女,已经发黑,上面散发着紫色和绿色的尸斑。在桌椅之间,缠绕着大量的女人白发,像蜘蛛网般,将两具人皮按压在座椅上,做出一副摊在椅子上喝茶的模样。 “呵呵呵!” 这时,树林里响起一阵尖细的笑声,不断的变动着方位。 “你为何要杀了灰老?”罗永培大声吼道。 “哼,一只臭老鼠,还想溜进我的妖花园?” “罗永培,你的如意算盘倒是打得好啊。。。带着唐家和张家两个娃娃。。。”尖利的声音,像是一个男人,刻意模仿女人的叫喊,在树林里旋转,时而猖狂大笑。 我强压着毛骨悚然的感觉,这东西停凶,竟然看破了我和张子玉的身份。 “嘿嘿,你不是想着天下大乱吗?巧了,我也想。” “我只是帮你添把火罢了。杀了灰老,岂不是更有趣?” “你个畜生,不是个东西!害了我啊!”罗永培发狂般的吼道。 我与张子玉警惕的后退了几步,渐渐与罗永培拉开了距离。从某种意义上讲,罗永培不见得是个人,毕竟民国时候的人,到现在还活着,竟然没什么变化。 “嘿嘿,百年风雨同患难,一朝旧国建新朝,罗永培,刘家人、潘家人都已经过来了,要是想大乱,就送两个娃娃出阴场!” “啊吱吱!”尖利的声音刚歇,屋子里原本瘫坐在木椅上的人皮竟然挣扎着立了起来。狂风大作,人皮像一张白纸一般,飘扬翻卷着,冲向我们来时的路。 没过几秒,树林边缘传来了凄厉的惨叫声和愤怒的吼声。 接踵而至的,是一大群人挤身在树林里快速前进的脚步声。 “噼里啪啦!” 不待我反应过来,妖花园里的花枝燃起了蓝色的火焰,大风吹过,火焰飘舞,瞬间点燃了屋舍,冒起了浓浓黑烟。 “妈的!”我不由得骂了一句,这玩意儿也太坑了,刘家人不得砍死我们? “轰隆!” 一声巨响,火光冲天,我连忙顺势在地上翻滚。 只见刚刚所站的地方,已经凹陷一个小坑,冒着熊熊火焰,土坑中倒插着一个破碎的易拉罐瓶。 我咬着牙,掏出了匕首,准备搏命。这个易拉罐,我和张子玉都熟悉,这是刘家制作的爆破瓶。 刘家在过去的几百年里,世代从军。在晚清民国时期,还成了控制巴蜀地区的大军阀。他们在配置炸药和爆破方面的水平很高,过去伙头子,特别是伙一些皇陵,其他家找到墓道口后,都会与刘家联系合作,用炸药炸开墓口。 “抓住唐天、张子玉!”一个留着寸头,身穿迷彩服的男子大声喊道。 “奶奶的,杀了刘家的这些畜生,给灰老偿命!”一个身穿黑衣,手里挥着长刀的中年人怒喊道。 一时间,树林里冲出了两群人,一群人穿着黑衣服,一群人穿着迷彩服,厮杀在里一块。 爆炸的冲击波,掀起残缺的尸块,夹杂着内脏,像雨一般,在空中喷洒淋漓。 不断有人冲到眼前,分不清是潘家人还是刘家人,但我知道,都是索命之徒。 我疯狂挥舞着匕首,飞溅的血液浸得双眼生疼。 张子玉不知何时,夺过了潘家黑衣人的长刀,喘着气,背靠着我,往燃烧的屋舍退。 罗永培护着我俩,长刀已经砍钝,腹部嵌入一块易拉罐皮,不停的涌着血,铝罐皮的尖端,依稀可以看见肉红色的小肠,在微微跳动。 妖花园里,死了太多的人。 雨水混合着血水,让地面泥泞不堪,抬起脚都会带起一堆碎肉。 青石牌坊下,黑衣人斜靠着石柱,喘着粗气,将长刀缓缓刺入对面的迷彩服青年的脖子。 迷彩服青年也不示弱,拼尽最后一口气力,将军刺直插黑衣人的天灵盖。 鲜血喷涌,头颅落地。 此时的我,来不及恐惧,也来不及恶心。因为,树林外侧,又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更多的人在靠近。 或许,是大雨浇灌的原因,又或许,是鲜血的滋润。 这时,妖花园中原本枯萎的花,迅速的发芽,长出花苞,绽放出鲜红的花朵。 ------------ 第一百一0三章 颠倒 “哐当!”瓷质的水杯砸在木地板上,瞬间摔得粉碎。 木质阁楼的百叶窗旁,披着墨绿军衣的年轻男子双拳紧握,咬牙切齿道:“将军刺拿来,我亲自去会会这两个王八蛋!” “老总,不可,您不能冒风险!” “老总,我马上让特战连安排车辆,着便装跟随老总,做好一切保护!” 木质阁楼里,有女佣的焦急劝解,也有寸头军装男子的挥拳宣誓。 刘家家主,刘.青.云,将军刺在腰间一挂,翻身跃出窗外,而后在地面一滚,拉开黑色奔驰迈巴赫轿车的门,坐了上去。 很快,十辆墨绿色路虎越野车将黑色轿车前后围住,向院外疾驰而去。 于此同时,幽暗阴场里的五常塔顶端,天幕玻璃之下,轮椅上的白发老者呆坐不言,喉咙里不时传出风响之声。 幽绿的荧光,照映在老者满是皱纹的脸上,显得鬼气森森。 “刘家入侵阴场,不把我们潘家放在眼里,既然来了,就全部留下吧!”老者淡淡地说道。 “另外,把唐天和张子玉都杀了吧,嘿嘿,就算是死人,也能开口说话,我倒要看看,唐天得了什么宝贝。” “阴场里的事儿,阴场里了结,杀了唐张两小儿后,记得做成刘家失手的结果。另外,对外宣布,刘家不德,挑衅潘家,已结血仇,再遇则杀之。” “谨遵仙师法旨!”巨响天幕支撑柱的阴影中,一个男子单膝跪地抱拳,一脸恭敬。 随着男子的退下,五常塔顶端,除了轮椅上依靠的老者外,再无他人。 “等了这么久,终于来了!” “乱吧,再乱一点儿!” “几百年了,蜀七门的次序,该重新排排了,凭什么潘家一直在末尾?” “这片天地,该换换主人了!” 老者自言自语着,沙哑的声音,在空旷的天幕玻璃下回荡。当说到次序重建时,老者两个原本孔洞漆黑的眼窝,渐渐的出现了实体,浑浊的眼球从上眼睑里翻转了下来,恰好嵌入眼眶中。 他的眼神,充满了精光。 老者双手支撑在轮椅的扶手上,颤颤巍巍的,站立了起来,缓缓走到落地玻璃旁。 阴场里繁闹的灯火,在他的眼里摇曳闪烁。 老者对着天空一挥手,阴场里忽然狂风大作,旋起一阵龙卷风。原本喧嚣的交易场所,顿时哭喊震天。 人血特有的腥臭,在风中弥漫。 老者洪亮的声音,在整个阴场上空回荡。 “刘家屠我阴场,此仇此恨,潘家必报!” 如果唐天在现场看到的话,一定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这位老者,便是整个蜀七门最为低调,也最为神秘的人,潘家家主潘琦。唐天只是小时候见过他一面,记忆里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 潘琦,无子,故一直担任潘家家主,潘家上下称他为仙师,也是蜀七门现任家主中,年纪最大的一位,按辈分算的话,与唐天的爷爷唐三财是一辈人。如果把蜀七门比作一条盘踞在巴蜀大地上千百年的巨龙,那么龙头便一直由道门张家所把控,而潘家从来都是龙尾的存在。 因为潘琦无子,所以这一代的潘家,与蜀七门其他几家的沟通并不多。年轻一代的家主,对潘家的了解,多建立在老一辈人的口头话上。据说,潘家人擅长使用五常的力量,类似于古代的祝由降神,让老鼠、黄鼠狼、蛇、刺猬和狐狸的力量附在人身上,去办一些常人办不了的事情。 而潘琦被称为仙师,是因为作为家主,他在下阴方面的功夫很深。下阴,是巴蜀地区对于一种招魂术的说法,施法人通过下到阴间寻到亡灵,让死者附在施法人的身上,这样便达到阴阳相通的效果。下阴,往往是枉死者来不及留遗言,或者老年人去世时,孩子没回到身边,心里可能还有念想,亲人们便会找到潘家寻求下阴,让他们再与亡者说说话。 潘家,在蜀七门中,一直扮演着巫的角色。或许,是近代社会的变化太快,近几百年里,巫术渐渐不被主流文化所认可,越来越多的巫者被迫害,而现代社会又充斥着以科学为核心的思想,潘家的发展,难免受到限制,甚至很可能产生出一些对社会的不满情绪。 阴场里,风雨飘摇。 妖花园中,红花绽放,尸体高垒,血流成河。 “哎,老子活了一两百年,也算够本了,特么的,包弼臣这个王八蛋,竟然把老子当棋子用。”罗永培横着刀,嘴角冒着血水,艰难的向后退。 树林里,又冲出了一群人。幽暗的树林里,冲在最前方的黑衣男子眼睛像猫眼一样,发着绿光,飞速的奔跑,在空中留下道道光影。 “不好,是潘家的五常侍,他降神了!”张子玉喘气道。降神附体之人,往往陷入极度的疯狂,不怕痛,不知恐惧,而且力大无穷。 刘家人在后面追,一个易拉罐在黑衣男子的后背炸开,肉眼可见的伤口,在他的胸前分裂蔓延,男子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但冲向我们的脚步,没有丝毫减缓。 直到罗永培拼死双手压着刀,强行将他的脑袋切掉,黑衣男子才倒在血泊中,手脚不停的抽搐。 “你们快走,屋后的芭蕉林里,有一口井!” “等到五常塔的幽光正好照到井里,你们跳下去!” 罗永培已经成了一个血人,拖拽着我,在我耳边说道。 妖花园里房屋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光将昏暗的芭蕉林照得透亮。天空飘着大雨,芭蕉林发出噼啪的声响,混合着砖墙倒塌声、惨叫声,活像修罗地狱。一口青石垒砌的八角井,伫立在血色地狱中。 越来越多人冲上来,混战乱成一团。我手中的匕首,早已换成长刀,刀口因为砍人太多,翻卷破裂。 我留意着空中的幽光,飘忽不定,毫无规律,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幽光投入井口的时候。 “啊!”罗永培一声大吼,拦在了我和张子玉身前,两个潘家的黑衣男子挥舞着长刀,刺入他的腰身,大量的黑血涌出,后背刀尖带出了深黑色的肾脏残块。 潘家男子因为被罗永培从身侧将长刀插入,被穿成了关东煮的模样,两人双眼绿光更盛,在生命耗尽前,对罗永培发起致命的攻击。他们被像疯狗般,其中一人抱着罗永培的脖子撕咬,另外一人双手长出钩状指甲,对着罗永培受伤的腹部猛掏。 一时间,凄厉的惨叫声响彻芭蕉林。罗永培脖子上的动脉被咬破,血柱喷射到芭蕉叶上,随着风雨,洒满青石井口。内脏掉落的闷响,淹没在雨打芭蕉的清脆中。 “罗大叔!”我大声吼道,想上前帮忙。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虽然不知他有什么样的目的,但为了我和张子玉的性命,拼死相护,令人感动和敬佩。 “别管老子,快跳!”罗永培嘴里喷出血水,扭头大喊,用尽力气,将我和张子玉推到了八角井里。 “噗通”一声,井水刺骨的冰寒传遍全身。 就在此时,幽光正照井口。 绿光之中,罗永培用残躯封住了井口。再往上望时,是罗永培瞪大的双眼和口中喷涌的血水。 “唐天!” “你要找的妖,是字妖!” “就是包弼臣!” “待得江口月起时,千灯渔火共相随!” “啊。。。痛啊。。。乱吧。。。乱吧。。。哈哈哈。。。” 湿润的八角井壁,回荡着罗永培死前的话语,以及抬望眼,他生生盯着我时,最后喊出的疯狂。 “咕噜咕噜!” 井水突然上涌,我憋着气,身边一片漆黑。 幽绿的光芒,在头顶闪烁摇曳,却渐行渐远。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由大变小,在头顶响起变成了脚下传来。 几秒后,天地间除了水流声,陷入了一片死寂。 我全身一个激灵,这种感觉,太熟悉了,与我在南充白塔下所跳之井的感受,完全一样。 我拼命划水,向上方游去。 ------------ 第一百一0四章 懂乐府 “噗呲!” 我将头探出水面,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张子玉紧跟着冒出,揉搓着脸上的水渍。 “这是哪儿?”张子玉问道。 我比了一个住嘴的手势,环视了一眼周围,使了个眼神,现在情况不明,还是尽早上岸为好。 夜晚的雾气,是江面最为灵动的舞者,时而成团,时而分散。皎洁的月华撒下,清风吹动起星星点点的柔光,一切美好,都轻披在舞者的曼妙的薄纱上。 我与张子玉靠在岸边的树下,拧着衣服上的水。按道理,我们是盛夏时候进的潘家阴场,才没过一天,盛夏的江水,就算夜深,也不至于冷得这么刺骨,给人一种秋意。 我沿着江流的方向,看了看周围的山口水口的走向,越看越觉得奇怪。这个地方,我再熟悉不过,这里正是唐家懂乐府所在的区域。懂乐府于唐家,相当于凌云府于张家,是唐家的大本营。 自蜀七门成立以来,唐家的核心代表一直是懂乐府。这几百年里,懂乐府的位置根据不同的社会发展过程,不断的在变化,时而在四川的南充,时而在成都的武侯,甚至最远时,曾经在西藏拉萨立府。现在的唐家懂乐府,是由爷爷辈选择的,搬到了老成都的水路南大门,眉山江口。 用爷爷的话讲,江口这个地方上风上水,两江合并,孕育仙气,远离市区的繁华,正是养老好地方。唐家的长老会,基本上都是老年人,爷爷领着他们去江口考察后,整个唐门的核心便都搬到了江口。用长老会的话说,“都现代文明社会了,不用打打杀杀,钱让年轻人去运转就行咯,活得越久越好,为祖国贡献多一份力。” 江口,这个地方,是过去古代走水路进成都的枢纽,是正儿八经的成都水路的南大门,得名于两江交汇之水口,是流经都江堰的岷江和流经成都的府河相汇之处。宋代的大文豪苏轼、苏洵、苏辙便生活在离江口不远的地方,考取功名、为官出仕时,所走的水路起点,便是江口。 至于唐家的核心机构为何叫懂乐府?是因为唐家祖祖辈辈传承着一个信念,“搞文物鉴定和机关制作,只要不故意得罪谁,江湖上基本上都是朋友,谁会不喜欢身边有位鉴宝大师呢?生活要懂得乐趣,常乐、长寿、长传承。” 不过,爷爷和长老会选择将懂乐府搬到江口,是发生在爷爷从黑山谷回来后。这些年,四川考古队在江口陆续发现了许多重要的文物,让我不得不思考,懂乐府搬到江口,是不是还有更深的意义? 唐家,似乎在等着什么?又像是,在守着什么。 就像张家人守着南充鹤鸣山上的白塔一样。 “子玉,咱们进阴场的地方,是成都北门的城隍庙电器市场,结果水井里出来,却到了江口,现在开车,也都好长时间。”我将湿漉漉的外套,披在身上。 “江口?你们懂乐府不就在江口吗?” “这相当于,潘家阴场可以直通唐家懂乐府啊!”张子玉一脸震惊道,同时微眯着眼,打量我。 “别想多,我以唐家家主身份告诉你,潘家人我根本不熟。” “不过谢谢你的提醒,看来回头得让长老会派点人,盯着这江面了。”我拍了拍张子玉的肩膀,说道。 “咕噜噜!”张子玉的肚子发出一阵响声。 “看来挨刀饭也不顶饿呀?走,咱俩吃点东西去!”我笑着道。人,刚刚死里逃生,神经往往是麻木的,需要刻意的笑,才能有所缓解。 “估计潘家、刘家已经给我俩挂了黑牌,虽然现在在唐家的地盘,但你不能回去。” “凌云府、懂乐府外,肯定全是眼子。”张子玉说道。眼子,巴蜀伙头子行话,一般指望风的人,相当于探子。 “刚刚妖花园里,我俩若是死在了阴场,也就罢了,没人知道。” “结果我们在潘家、刘家人的面前,活生生的消失了。。。恐怕接下来。。。这外面会比阴场里更乱啊。。。”我望着江月,叹了口气。 “罗永培和那个鬼里鬼气的包弼臣,都嚷嚷着天下大乱,唐天,我怎么有种被人当枪使的感觉?他们的想法,的确通过我们实现了。”张子玉沉声道。 “嗯,的确,这俩似人非人,都盼着天下大乱,肯定有原因,说不定和我们探寻的蜀七门的秘密也有关。”我点了点头,带着张子玉攀上江岸,向不远的江口古镇走去。 江口古镇里的建筑,主要是清末民国的吊脚楼和砖瓦房,以前这个镇子非常繁荣,过往的商人游子都选择在这里过夜。现在因为时过境迁,变得人烟稀少起来,月亮高挂,只有一家卖面的小店,还开着灯。 昏黄的瓦斯灯,随着起伏的江风,将影子拉长摇曳。 “来来来,随便坐嘛!” “两碗啥子面?” 老板是一位中年妇女,一见我们进来就热情的招呼道。 “两碗牛肉面,麻烦了!”我说道。 “要得!” “你们两个娃娃儿,这么晚了衣服咋打得这么湿哦?游夜泳哇?” “现在是夏末,天气已经开始冷咯,不像前段时间热,游起舒服,小心游的时候,抽筋!” “来来来,衣服都湿透了,年轻娃娃不晓得爱护自己,把上衣脱了嘛,嬢嬢给你们拿去烤一哈,一会儿干了再穿!” 老板娘笑容满面,一定要让我和张子玉将上衣给她烘干,实在是盛情难却,我和张子玉只能打着赤膊,吃着辛辣的牛肉面。 “等等,刚刚老板娘说,现在是夏末?”我突然一个激灵,一股寒意直达心间,全身开始冒虚汗。 我明明是盛夏进的阴场。 结果跳个井,出来就夏末了? 我的时间,又少了一个多月。 “呼呼!”我大口喘着粗气,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没感觉身体有太大变化。 如果算上之前南充白塔跳江和去西安山里伙头子所消失的时间,我这段日子里,被偷走了太多岁月。 但我的身体却没感觉有什么异样。 我眉头紧皱,细思极恐。看似我被偷走了岁月,但我其实没有变老,如果换个角度看,这段时间的经历,实际上是在给我增加寿命。 那如果。。。我掌握了这个关键。。。是不是可以。。。永生? “唐天?”张子玉看我神色不对,摇晃着我。 “子玉,你别惊讶,听我说。现在是夏末,咱们在阴场里跳井的一天,外面已经过了一个月。”我压低嗓音,耳语道。 “什么?”张子玉瞪大双眼,看了看我,又问了问老板娘现在的月份后,嘴巴也跟着张大。 张子玉长吸一口气,将筷子一放,顾不上吃面,左手悄悄放在桌下,掐着诀,手指不断触碰,使出了张家的十八飞星,算了起来。 只见他越算身体颤抖得越厉害,脸色也开始发白。 过了大概一分钟,张子玉将手重重的在桌上一拍,而后迅速捂着嘴。 “怎么啦这是?”在小店内屋烘烤衣服的老板娘听见动静,正欲过来。 “吃太急,差点噎着,没事儿没事儿!”我连忙说道。 张子玉闭目,没有说话,颤抖的手放了下来。 我看见,他的手心,有一团鲜血。 ------------ 第一百一0五章月入锦官城 “阴阳境里,我看到了一个男人。”张子玉擦拭着嘴角溢出的鲜血。 “赤裸着上身,背对着我,手里拿着火把,双臂高举着,他的身边,火光异常明亮。” “火光之下的身影,摇曳扭曲,温度很高的样子。” “看得清人脸吗?这个男人在干嘛?”我连忙问道。 张子玉慢慢摇了摇头,一脸无奈。 “哎,这个背影,总给我似曾相识的感觉,可是当我用十八飞星进一步推算时,他好像察觉到我一般,微微侧脸,就那一瞬间,我的阴阳境崩了。” “他的前面,好像还站着不少人,看上去像是在主持祭祀。”张子玉说罢,便闭目养神,恢复着身体。 我没有继续搭话,静静地端起茶杯,品尝着夏末夜晚略带温热的香茶。脑海里不住地思考着,张子玉用十八飞星求问的是什么问题?看到的男人又是谁?为什么会觉得熟悉?如果他觉得相识的话,或许我也认得。是蜀七门的人?还是其他? “一切缘起,归为何人?” “这是我向天道的求索。”张子玉睁眼开口道,眉峰紧皱。 “看来咱们遭遇的一些事儿,和人有关啊!” “是人就好,我就怕不是人!”我拍了拍张子玉肩膀,示意他放松一点。毕竟人生在世,想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不如糊涂点好。 “不过,你小子隐藏得挺深的,据我了解,张家十八飞星达到阴阳境的人,不出三个。没想到,你这么年轻就达到了!”我给张子玉添茶道。 十八飞星,是张家的独门绝活,也是千百年来,带领蜀七门在时代洪流中艰难前行的灯塔。张家因为有着十八飞星,可以提前预知到天下大势,所以往往能够提前安排打算。 十八飞星作为占卜术,境界有高低之分,一些境界较低的张家子弟,掌握了十八飞星的些许皮毛,而张家所在的凌云山又离繁华都市较近,便经常下山,混迹江湖,给人做些测年算命之类的活儿,一些做得大的,还开起了公司,赚了些俗世的钱,捐到凌云山的寺庙里,当作香火钱。 但以我这么多年与张家打交道来说,一直以来,有种感觉。张家的十八飞星,占卜命理只是表层,或者是张家人在我们面前故意展现的面容,十八飞星很可能是一种修炼术。之前我翻看金石玉微录的时候,查阅了自清代以来,唐家卖给张家的文物清单,发现大多数都是与修炼相关的器物,比如鎏金铜佛造像、天师印、墨斗等法器。而十八飞星的高级阶段,便是蜀七门中流传的阴阳境,据说到达此境界,可以通晓天下事,行造物者之所行。 “我道境还不稳,阴阳境维持的时间不够的。”张子玉叹息道。 “咱们得想想了,接下来怎么办?”我说道。 “我们估计都挂了黑牌,成都怕是不容易进去,就算进去了,恐怕也难活着出来。”张子玉手捏着茶杯,说道。 “潘家阴场这趟,现在也说不上,我们到底是被谁利用了?但总有种,被人当枪使的感觉啊!”我低声说道。 “的确,阴场里咱们遇到的罗永培,还有那个妖里妖气的包弼臣,都嚷嚷着天下大乱。现在可好,刘家、潘家肯定是对上了,搞不好还会对唐家和张家出手,认为我和你在里面搅动是非。”张子玉沉声道。 “哎,变天了,蜀七门也开始乱了。”我摇头扶额道。 “你还记得吗?跳下井里的时候,罗永培嘴里喊着一句,好像是江口什么。。。。。。”张子玉琢磨道。 “待得江口月起时,千灯渔火共相随。”我说道。 “现在外面正好有月亮,咱们也正好在江口!”张子玉一时激动,将茶杯中水泼洒出来。 “理是这么个理,但是你看,现在这江面,黑黝黝的一片,哪来的千灯渔火?”我朝着面店的大门望去。 “现在是夏末,再过大概十四天左右,有一次满月,咱们那个时候在江口的岸边,看看会不会有什么。” “过去经常用的对语,月起对日出,日出如火似圆,月起便如冰似圆,估计是指江岸天际缓缓升上一轮圆月的时候。” “不过罗永培死之前,给我说,我在陕西墓中让去九眼桥寻的妖,是字妖,而子妖就是包弼臣。”我说道。 “什么?”张子玉震惊道。 “无论如何,咱们得去找他,去九眼桥。” “开车或者坐车,走陆路都容易被其他家的点子给察觉到,只能走水路。” “江口这一带,唐家还是有把握,不会让点子发现。我联系条船,咱们从江口出发,一路沿江逆行,过黄龙溪古镇,直达九眼桥。这条水路,以前是唐家牧马航走水路到双流区,搬运大宗佛像石雕用的,沿途都有我们的人,就算出了事,也能照应。” 我见张子玉点头,便立马借用了面店老板娘的手机,给张文的私人手机打了过去,用了暗语,联系了条船,同时让他告诉唐家长老堂,江湖已乱,提防着刘家和潘家,清理掉我到九眼桥水路上的所有点子,不用管是哪家人,不能走漏了一点风声,见到点子,便杀掉。 通完电话后,在老板娘热情的“慢走”声中,我引着张子玉朝着无人的渡口走去。 此时,已是夏末深夜,江口的月色与雾气矫揉在一团,显得浓厚了许多。江风拂面,带来夏末特有的温中带凉的体感。 “哗啦啦!” 江水拍打着岸边。 黑夜中,突然一点火星亮起。 是一支点燃的烟斗。 烟斗在空中划过一道道弧线,比画的是唐家的暗语,示意着我安全,可登船。 一个头戴草编毡帽的老者,站在江面上下起伏的一叶扁舟上,给我行礼。 登上扁舟,才发现这个船很小,内部空间恰好够坐我和张子玉两个人,还得是膝盖对着膝盖,才能坐下。老者弯身将烟斗探入江中,火星随之熄灭,而后拾起长木桨,一言不发,驾驶着一叶扁舟,披着月光,在捣桨声中,载着我们快速逆流而上。 将手放入冰凉的江水中,心中感叹着,张文这小子在关键时候还是靠谱,安排的人力船,这样就没有了航运发动机的声响,减少了被点子发现的几率。 捣桨声与江浪声混为一片,加上连日的紧张,不由得打起来屯。 月色匆忙,一叶扁舟,直入锦官城。(锦官城,旧时成都的别称) ------------ 第一百一0六章字妖 夏末夜深,温热中带着些许凉意。 远远的,便能望见成都九眼桥上闪烁的霓虹灯。 也能依稀听见,醉酒晚归的人们,在酒吧门前打闹嬉笑。 我看着这一切,似乎有种感觉,生活又回到了正轨,好像我从未伙过陕西的头子,从未决定探索蜀七门老一辈极力隐藏或者避而不谈的秘密,好像还是一个自由自在的唐家家主,可以游戏人间。 不过,这些也仅仅存在于好像。 正在我愣神之际,撑舟的老者,突然压低嗓子,声音深沉,但在河面上的穿透力很强。 “两边坡儿,当中漂儿,龙宫把合着,合吾!” 张子玉一听见老者的话,顿时挺直了身子,双手紧握船舷,眼睛紧张地在河面来回扫视着。 九眼桥下,河水潺潺,鱼藻的腥味,混合着岸边的酒肉香气,随着浓雾弥漫。 我咬紧牙关,警惕地看着周围,接过老者悄悄递来的匕首,不放过河面的一丝动静。 老者刚刚喊的是蜀七门的暗语,而且是危急关头,被人盯上后,为求放过,不得不说的一些话。两边坡儿和当中漂儿,是告诉河岸上躲藏着的和河里面潜泳着的点子,我们就是顺河过个路,都是一家人,不要生了事端。 不过按理,以我对张文的了解,唐家做事,不可能还会有蜀七门的点子。 唯一的可能,是蜀七门之外的人。 周围陷入了短暂的平静,只有老者的声响在闷沉回荡。 表明点子已经确定要动手了。 突然,月光下的河面亮起几条白色的水线,以极快的速度冲向扁舟。 “跳!”我一声大喊,拉起张子玉一头扎入河里。 一声巨响,扁舟爆腾起木粉,在河面四分五裂。 我再抬头时,一股人血特有的腥臭与温热,泼洒在脸上。 撑船的老者,被一把青铜矛贯穿,后劲将其送入空中,而后重重落入河面,翻腾起血红色的水花。 “呼呼!” 水下响起几声怪叫。 一条拳头粗细的麻绳快速套过我的脖子,将我拉入深水。 月光晦明,水下的冰凉和压力,令窒息感越发明显。睁眼看去,一个牛身人面的怪物,满脸鲜血,和一个马身人面的怪物,脸上黑得像炭一般,手牵着麻绳,将我拖向黑暗的深处。 江家?红面傩?黑面傩?这是要杀我? 我憋住一口气,用力拉扯着麻绳,接着回力,一刀捅入了红面傩的身体。 “噗呲!”匕首锋利,瞬间便扎了进去,淡绿色的血雾在水里飘荡。 “不好,是尸傩!”我心里大惊,拼命划水,想远离这血雾,可是越是折腾,淡绿色的血雾化在水里,便越接近,渐渐的附着在我的手臂上。 江家,蜀七门从明末清初便和他们打交道了。江家人,最早可能是湖北一带迁徙过来的,一直在长江和一些支流上讨生活,打渔为生,过去基本上住在船屋里,也帮人打捞江里的浮尸,所以他们水性都极好。 江家,对巴蜀大地影响最深远的,是傩戏。对于老百姓而言,婚丧嫁娶,是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事情,往往会寻找好的傩人来跳大神,驱邪求吉。跳大神,是傩戏的一种,由人戴着面具,披着怪异的动物皮毛,蹦跳呼号着,以达到沟通神灵的效果。江家人沿江讨生活,跳傩是他们最擅长的事情,所以自明末清初以来,在巴蜀大地大大小小的村子城镇里,五彩缤纷的傩戏现场,常常能够见到江家人的身影,甚至现在蜀都大学博物馆里,还收藏有江家人在过去留下来的傩面。 我曾经问过唐家长老堂里的老一辈,江家人为何从湖北到四川?得到的答案也是模拟两可的,据说是江家人好像一直在寻找什么东西,从三峡找到了岷江一带,但具体找什么,蜀七门估计没人知晓。 尸傩,是江家人吸收了四川西部藏羌巫法后,对尸体进行的改造。当人死后,先剖开其肚子,将除肝脏以外的其他内脏掏掉,而后在尸体表面涂抹一种特制的油蜡,让尸体虽然僵硬但不腐烂。而后用竹子做成一张椅子,将尸体坐在椅子上,竹椅下放置松柏枝,用火点燃,松柏枝燃烧产生噼里啪啦的声音,江家傩人围绕着尸体呼喊舞蹈着,念叨着咒语,直到竹椅被烧裂开,尸体从竹椅上蹦跳起来。 这个时候的尸体,是特殊手段制作而成的僵尸,没通灵性。待江家人将其制服,戴上特有的面具后,便成了尸傩。尸傩悍不畏死,除非用火烧成灰烬,否则很难杀死,而且全身充满剧毒,清末动荡的时候,蜀七门不少子弟死于尸傩之手。 至于为什么江家人制作尸傩要独留肝脏,金石玉微录里,唐家先辈推测,肝藏魂,可以生气血,保留肝,相对于保留了无主的发动机,所以可以说,尸傩的核心是肝所在的部位。 我屏住呼吸,正当琢磨着如何脱身时,水底深处突然卷起一阵漩涡。 天旋地转中,我再无法屏住呼吸,大量的河水向肺部涌来。 剧烈的咳嗽感,却又被喉咙处的水堵住。 眼前渐渐发黑。 难道,就这样死了? 。。。。。。 “喂,醒醒!” 一泼刺骨的凉水将我激醒。 恍惚中,一个留着长发的男子,在我眼前晃悠。脸长得狭长,扑打着白色粉末,嘴唇涂朱,看着有点像送葬的纸人。 “我这是死了?”我问道。 “说死了也算死了,说活着也是活着,勉强算个失踪吧!” “你看着有点面熟,你是包。。。包弼臣!”我震惊道。 “嘿嘿,唐天,又见面了。”男子阴沉地笑道。 我忍着浑身的酸痛,连忙爬起来,打量着四周。 我站在一座古朴的花园中,青石板铺径,花圃里绽放着各色花朵,香艳异常,不过没有一朵我叫得上名字。 花园里耸立着一座尖角亭,亭子门口处,悬挂着一副对联。 “读离骚,饮美酒,方为名士。” “砚古帖,侣妖花,才算达人。” 亭子正中,有一圆形石桌,桌上放着一个木质牌位,前面点着两盏蜡烛,摇曳着幽蓝色的火苗。 抬头望去,看不见天空,目光所及处,仅仅是花园的边界,四周弥漫着浓厚的白雾,只能感觉冰冷的月光,朦胧的透下。好似花园是在河底,包裹在一个充满空气的水泡里。 整个花园,充斥着寒气,这种寒气,对于伙头子的人来说,再熟悉不过,是墓里的气息。 “嘿嘿嘿!” 包弼臣直勾勾地盯着我,发出声声尖厉的怪笑,像是嘲笑我的无知。 “呼!”一阵冷风刮来,漫天的白色纸钱飘荡。 定睛看清亭中牌位,大清字妖包弼臣之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