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本书 ------------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来自社会底层的个人奋斗史,是一本描写小人物的命运、探索普通人的人生的奇书。 把美好的东西,放在邪恶的环境中,结果会怎么样? 自幼讨人喜欢的叶明,7岁时肩负着母亲叶落归根的使命,从新疆来到四川内江,被寄养在一个恃强凌弱、把偷东西说成是捡东西、见了别的地方的孩子就搜身的环境里,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他一心要做一个听话懂事的乖孩子,按照叔父的家规,尽量不与坏娃娃一起玩耍。但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他要长大,更难以抗拒这个院子里的生机和这里的孩子们的丰富生活。身上不可避免地打下了环境和时代的烙印。光明与黑暗在他身上并存,善与恶在他身上较量,以至于他的一生都在和一种不为现实所容却时常支配自己的力量作斗争…… 他下过乡、下过岗、离过婚,爱情、家庭、事业,对他来说,无一例外地不可仅用成功和失败予以概之。不伤害别人,平安地度过自己的人生,或许就是他最大的成功。而这种成功,和伟人的辉煌成就并没有质的区别。 雨果说过,“大人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小人物能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一生都在追问,自己应该干什么,能做什么? 对于关心这类问题的读者来说,本书主人翁的人生轨迹,或许有所启迪。 从人性的角度关注人的成长,是人类成长的需要。 本书通过对叶明的刻画,从人性的角度揭示了人物内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热爱,以及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种种矛盾冲突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和磨砺;深刻反映了他所生活的时代及特征,表现了作者对生活、人性的思考以及豁达的世界观。 全书40万字。深刻描写了人物的性格、情感、内心世界。读者以中、青少年为主。 ------------ 第一部:混沌的童年 ------------ 一、离别(1) 叶明感觉到眼皮越来越沉重,意识越来越模糊,一切的一切都在远去,难以驱赶的困倦再一次袭来。然而,就在他即将入梦的一瞬间,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突然地把他唤醒了。朦胧中,他再一次庆幸自己没有睡着。 夜已很深,银色的月光如水般地倾泻在床前。叶明竭力睁开眼睛,凝视着窗外的月亮。深邃的苍穹上,月亮似乎离得很近,上面的图案清晰可辩。他需要一个观察对象,以便能使自己的注意力集中起来,从而驱赶睡意。时间缓慢地流动着,他能感觉到月光在自己床前移动的步伐。他希望时间的步伐迈得更快些,在他凝视月亮时匆匆而过。尽管困得要命,但他强迫自己睁开眼,不停地告诉自己,决不能睡着。仿佛一合上眼,就会失去一切,整个世界就不复存在了。 对幼小的叶明来说,甚至对他的整个一生来说,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夜晚。 就在这天晚上,叶明知道,他的母亲就要独自悄悄地离开他了。尽管母亲竭力隐瞒自己启程的时间,但叶明一直警觉地注视着她离去前的准备工作,而从成人们断断续续的谈话中,机警的叶明猜测到了母亲离开的时间。 ------------ 二、离别(2) 母亲并没有少做叶明和哥哥以及弟弟的思想工作,试图使他们兄弟三人甘心留在叔父家,自己也走得安心踏实一些。她带他们逛商店,上公园,买这买那,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愿望,然后不失时机地对他们说:“你们看,内江多好,气候又好,什么都有卖的,哪像新疆,冬天到处是冰天雪地,夏天连个躲荫的地方都没有,有钱也买不到吃的东西……再说,你们也看见了,大叔大妈待人多好。爸爸妈妈工作又忙,照顾不了你们,你们留在大妈家比在新疆好。”哥哥叶辉比叶明只大一岁,但颇具大哥风范,对去留问题表示无所谓,一昂头爽快地答应道:“我在哪里都可以!”弟弟叶亮只有四岁,一直就好像跟班一样不离叶明的身边,于是说,“二哥在哪里我就在哪里。”这一来,母亲要做的所有工作,都集中在叶明身上了。 一开始,叶明明确表示,一定要跟母亲一道回新疆。见此情形,母亲便拿出了全部的耐心来,又说:“你是懂事听话的好孩子,你想想:新疆的生活条件那么艰苦,把你们留在大叔家也是为你们好。我和你爸爸在新疆多工作几年,可以多存点钱,然后再想办法把工作调回来,一家人就在四川团聚了。”这一来,叶明不言语了,无论母亲怎么说,他也不吱声。说起新疆的苦,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说起四川的好,同样是一言难尽。小小的叶明知道,母亲的理由那么多,如果不答应她,她就会不停地试图说服自己;然而不论母亲怎么苦口婆心,他也不会答应她的。他不想听母亲天天谈论这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最好的办法便是沉默。他对母亲的说服工作不置可否,心里想的则是:无论如何,也要跟母亲一块儿回新疆。 时间在这种暗地的较量中,一天天过去。母亲的探亲假快结束了,叶明也就格外警觉地关注着母亲的一举一动。 ------------ 三、离别(3) 忽然间,另一间屋里传来了敲门声,紧接着是叶明的大叔的声音。“光萍,光萍,时间差不多了。”光萍就是叶明的母亲。停了停,叶明的母亲应道:“知道了。整晚都迷迷糊糊的,没怎么睡着……”没有错,母亲动身的时刻马上就到了。叶明的心不由地紧张起来。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动得异常厉害。突然,叶明在心里飞快地盘算,采取怎样的方式才能迫使母亲把自己带走呢?平常,尽管他想的是无论如何也要跟母亲一块儿走,但却从来没有想过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方法,才能迫使母亲把自己带走。到这最后的时刻,心里不免特别地着急。 本能地,他会死死地抱住母亲的腿,恳求她把自己带走;或者,他会跟着母亲跑,不让她丢下自己…… 这一时刻就快到了。叶明希望这一切快些到来。 但就在此时,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在他看来非常严重的问题:“我这样做,还是不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违背过成人的意志,从来都被成人视为一个听话的好孩子。即便在眼前,面临可能影响到自己生活的重大抉择时,他也不愿意因违背大人的意志而变成一个不听话的孩子,更不愿意成为大人不喜欢的孩子。 一时半会儿,他找不到答案,并为此而困惑。这种困惑使他心里蓦地产生一种预感,或者说一种希望,那就是母亲不会那么狠心地丢下自己,而是临时改变主意,将自己带走。这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他知道,母亲不能说服自己,这种离别也会使她伤心的。正如母亲说的那样,叶明一直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他不愿意母亲伤心;同理,母亲同样也不忍心让孩子们伤心的。 房门开了,接着响起了轻轻的脚步声。那一定是母亲的脚步声。那脚步声越来越近,叶明的心也就越跳越厉害。片刻,母亲停在了叶明他们兄弟三人的床前。时候到了,叶明等待着,期待着母亲的最后决定。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他也不想做出让母亲伤心的举动。他更希望母亲把自己唤醒,然后愉快地把他们三弟兄都带走。然而就在这时,叶明听见的是母亲的抽泣声,随后,母亲的泪水掉在了叶明的脸上。 叶明从来没有见过母亲流泪。母亲的泪水突然使他产生了负罪感,仿佛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似的。他不愿意看见母亲如此难过,更不愿意看见母亲流泪。叶明的心,一下子软了,所有的勇气和希望,转眼间都冰释了。突然间,他坠入了茫然的深渊,不知该怎么办,连眼睛也不敢睁开了;他的大脑中,突然产生了一段空白。 转眼之间,叶明的心已被母亲的泪水所感动,无论如何也要跟随母亲回新疆的决心,突然间动摇了。他想回新疆,但又怕母亲因此伤心;他更希望母亲改变主意,把自己带走,最起码把自己和弟弟带走。在他幼小的心里,充满了犹豫、困惑和期待…… 突然,一击重重的关门声把叶明从迷茫中惊醒。他一睁开眼,母亲不见了。他几乎本能地从床上一跃而起,同时高声叫喊道:“妈妈,我要跟您回新疆!”在寂静的夜里,这声音是那么突兀、响亮,连叶明自己也被吓了一跳。随后他跳下床,可他立刻意识到不能丢下弟弟,于是回转身一把将睡梦中的弟弟从床上拖了起来,紧接着疯一般地拖着弟弟跌跌撞撞来到门口。他的动作是那么迅速,力气超出了常规。当他伸手拉门时,发现门已经被反锁了。 叶明的叫喊声惊醒了屋里的所有人。在这间二十来平方米的屋子里,一共安了三张床,除了叶明兄弟三人以外,还住着大叔大妈和他们家的四个娃娃。不过,此时屋里没有大人。叶明用力打着门,拼命叫喊。不知谁在这时拉亮了电灯。叶明和叶亮暴露在了光明中。 灯一亮,弟弟叶亮似乎才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昂着头“哇”地一声使劲哭起来。 见弟弟一哭,叶明再也无法控制,也便跟着弟弟哭起来。 “妈妈!妈妈!我要妈妈!我要跟妈妈回新疆去!” 兄弟两你一声我一声,一声比一声高,越哭越厉害,越哭越伤心。他们那撕裂肺腹的哭喊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传得很远很远。 ------------ 四、离别(4) 邻居们被叶明兄弟俩的哭喊声吵醒了。不一会儿功夫,窗外围满了人,人们轮番向叶明所在的屋里张望,并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看看这俩弟兄,哭得好可怜哟!” “就是。这个当妈的才狠心哟,就这样把娃娃丢在这里了,喊我来才下不得这个心哟!” “造孽哟,就让他们一齐回去嘛!” “唉,让我来才下不了这个心嘞;这么点大的娃娃,就丢在这里了。哪个去劝一劝娃儿的妈妈嘛!” 除了同情和指责,也有不同的声音。 “哎呀,这有啥子了不得的,又不是丢下就不管他们了……” “就是。娃娃儿,哭一哭就没事了,没啥要紧的。” 没有人能够真正体味兄弟两此时的心情。也没有人上来劝慰。屋里所有的人,被叶明兄弟的举动怔住了,都傻呆呆地望着他们不知所措。 经过奋力抗争,叶明知道即使把门打开,也不可能追上母亲了。他感到绝望和无比的伤心,除了哭,还能怎么样呢。于是,他和弟弟一起哭,有多大的声音就哭出多大的声音来。那一声声呼唤和诉求,令人心酸。他们哭得那么无奈、那么彻底,把所有的不满和绝望,都发泄在他们的哭喊中了。最后,直哭到声嘶力竭、疲惫不堪,差不多快睡着了才停下来。 一个人的心在哭泣之后,它和先前已经有所不同了。叶明始终觉得,这一彻底的哭喊,从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他的性格,乃至他一生的命运。 过了许久,叶明的大妈才开门进来。见此情景,也陪着流下了不少的泪。 哥哥叶辉自始至终都坐在床沿上,用一种隔岸观火的冷漠眼神盯着两个弟弟,并且一动不动,一声不响。不知他此时在想什么,而且,直到永远,叶明也不知道当时他在想什么,心里又是什么样的感受。 这别离的情景永远地留在了叶明的记忆中。他常常会回味和咀嚼这次离别,但自此以后,他们弟兄三人,谁也没有再提起过这场离别了。叶明想,这是我们兄弟三人心中的一个永远的痛。 就这样,1965年初,7岁的叶辉、6岁的叶明、4岁的叶亮被母亲强留在了四川内江的叔父家。 ------------ 五、回水沱(1) 张大千的故乡内江,是一座位于四川东南部的中等城市,盛产蔗糖,尤其以蜜饯闻名遐迩,素有“甜城”之称。其次,内江系川东南和川西南交通枢纽,成渝公路、成渝铁路和内宜铁路在此穿境而过。对叶明而言,最最要命的是,内江是父亲的老家,是父母的根,他的命运因此和这座城市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发源于四川盆地西北边缘九顶山的沱江,一路向东蜿蜒奔流600多公里,在泸州注入长江。沱江是长江的一级支流,也是四川最重要的河流,流经成都平原、穿越龙泉山进入盆地丘陵区,流经了四川最主要富庶之地和重要城市。当它流经中下游的内江时,在内江的版图上绕了一个“s型”的大弯,内江市中心就座落在这个“s型”的第二个内弯里。 环抱内江的沱江河水势已经相当平缓,水量也极其充沛。在内江人心目中,沱江就是大江大河。不息沱江水,留下的是勃勃生机,是美丽和富饶。依山傍水,气候宜人,物产丰富,交通便利,这就是内江。家乡,总有说不尽的美好,内江人因此而骄傲,也十分地恋家。对南来北往的人来说,内江是个歇脚、换车的好地方。而出于对家乡的热爱,过去的老人,无不自豪地称内江为“回水沱”。“回水沱”系内江方言,意思即江河中的漩涡,用以形容内江的意思是,无论你走到哪里,无论你走得多远,无论你离开家乡的时间多么长久,你都走不出那种巨大漩涡的引力;总有一天,你会如像掉进江河的漂浮物,被吸进旋涡,最终回到故乡的怀抱。 叶明的母亲刘光萍,想方设法想要回到内江,正好印证了老人们“内江是个回水沱”的说法。每当游子落叶归根时,老人们心中的“回水沱”,也随之加重了砝码,也增加了他们安命的理由和对家乡的自豪感。 探亲回到内江以后,叶明的母亲刘光萍再也摆脱不了这个“回水沱”的引力,更坚定了把孩子寄养在内江的决心。 孩子们惨烈的哭喊声,以及人们“这个当妈的好狠心” 的议论声,尖刀般地刺进了母亲最敏感的神经,也深深地刺痛了她的心,使她不由自主地停下了步。抛下骨肉的悲伤和难过,不言而喻。望着那扇发出哭喊声的窗户,母亲的步履因此而沉重起来。 叶明的大叔叶金和,背着大包拎着小包匆匆向前。见叶明的母亲步履蹒跚,忍不住催促道,“光萍,走得了,不然就误车了。” “把孩子放在内江,是比新疆好。但真到了这一步,心里还是有些放心不下,还是很难过……” “你放心走,我和你嫂子会把娃娃照顾好的。” 离开孩子的每一步,都是那么艰难,但此时迈出的每一步,都是未来归途的一部分。刘光萍收回目光,迟疑了片刻,最后还是毅然迈出了步子,疾步走进了黑夜中。 她知道,如果不坚定而迅速地离开这里,自己可能就再也迈不出这一步了。因此,她不能停下步来。而且一边抹着泪水,一边艰难地迈着大步,以便跟上叶明大叔的脚步。 午夜时分,稀落的灯光,在夜色中竭力挣扎着,试图挣脱黑夜的包裹。寂静中的脚步声,更显得单调和有力,却仿佛可以敲击人的心扉。从搬运宿舍到内江号子口火车站,大约有四公里路程。一路上,刘光萍久久地沉浸在这样的拷问中:我真的是一个狠心的母亲吗?我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吗? 生活中有些抹不掉的记忆,一定程度上可能决定一个人对生活的态度,甚至决定一种命运。 ------------ 六、回水沱(2) 刘光萍的老家在川东一个偏僻的县城边。不幸的是,叶明的外公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当刘光萍成人时,正直解放初期,叶明的外公被人民政权“镇压”了,家里的日子十分难熬。刘光萍一家姊妹很多,不仅抬不起头,连吃饭也成了问题。叶明的舅舅是家里唯一的男人,也成了一家人唯一的希望,于是便早早地逃出山沟,浪迹天涯寻找生路。辗转到了新疆,凭着有文化和强烈的生存愿望,总算在一个建设兵团找到了谋生之地。立住脚跟后,他便把家里年岁小点的两个妹妹接到了新疆,其中就有叶明的母亲刘光萍。 那时鼓励内地女孩去新疆,而她们在新疆落脚的唯一办法,就是嫁人。 “岁数好像有点大了……” “岁数大点有啥关系?人好就可以了。” “个子好像也矮了点儿……” “这个人可靠,这点,哥拿得准。” “哥,还是让我想想,考虑考虑……” “你考虑吧。哥也不想为难你,但也是为你好。” 少女时代的刘光萍上过初中,即使在生存困难的情况下,也不免心存着美好的幻想。第一次见到叶明的父亲,感觉不是很理想。不过,为生存所迫而不得不嫁人时,那另一半只要人好,就比什么都强了。叶明的父亲叶恩普,是个本分的老实人。虽然一生未上过学,但他好学上进,写得一手好字,长于机械制造,是连队大修厂的技术能手,又是团里的劳动模范,在当时的建设兵团,十分受人尊敬。这种人,靠得住,能过日子。经人撮合,叶明的母亲终于答应了这门亲事,并很快嫁给了叶明的父亲。 动荡的命运,使人的结合是那么地偶然,又那么偶然地有了叶明三兄弟。生命的诞生和存在,不可避免地于偶然之间。 刘光萍嫁人后,便在新疆落了户,参加了工作,算是谋得了一条生路。从此开始了她的人生路,也开始了不尽的思乡之苦。 ------------ 七、回水沱(3) 灰色的天空下,马拉车在一望无际的戈壁上颠簸着,似乎没有方向,没有尽头。人们戴着草绿色的棉帽,或裹着花花绿绿的头巾,蜷缩在马车上。所有的人都没有声响,无可奈何地听凭寒风的吹打。路边枣树上的乌鸦,不时发出“呱呱”的叫声,听了不免让人几许凄凉。 刘光萍拔开脸上的头巾,问身边的同事,“还有多远才到?” “早着呢。” 大地即将上冻。刘光萍上班第一天,就遇上割芦苇。新疆的果树,需要覆盖芦苇和一层土保温,才能越冬。因此,在封冻前打芦苇,是连队里每年最为艰苦的工作。听说第一天上班就打芦苇,叶恩普有些着急。 “我请一天假,帮帮你。” 刘光萍望着叶恩普,不解地说,“用得着吗?” “你没有打过芦苇,没人帮你可能不行。” “第一天上班,你就帮我,别人会怎么说?好像我什么都不会干,以后怎么办?” 这话说得很有道理,但叶恩普说,“我不放心。” 对新生活的好奇和憧憬,使刘光萍不免兴奋。她笑了笑,说,“人家都能干,我也照样能干。” 话是这么说,或者自己虽然这样希望,真正干起来,就是另一回事了。上路不久,刘光萍开始认真掂量叶恩普那句“我不放心”的份量了。 将近两个小时的颠簸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一片望不到边的芦苇,神奇地展现在人们眼前。刺骨的寒风喧嚣不止,芦苇波浪一般荡漾着,发出哗哗的声响。一种夹杂着潮湿的寒冷,立刻迎面袭来。脚下的沼泽,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冰。人们一字排开,对芦苇形成合围之势,然后只见镰刀飞舞,只听得割芦苇发出的哗啦声。 刘光萍却僵在那里,不知道从何下手。 好大一会儿功夫,连长突然想起刘光萍,便让出一块水浅的地方,招呼她过去。 很快,手套湿了,大头鞋浸水了,衣服湿润了,寒冷穿越了人们的一切武装,直透心底。两个小时后,当热能消耗殆尽,每个人的手脚就会感到一种寒冷所至的刺痛。这就是人们为什么一到这里,动作就那么麻利的原因。他们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收割到足够的芦苇,减少逗留在这寒冷世界的时间。 午饭是怀里的冷馒头。吃过之后,人们还得接着干。 一触摸到芦苇,刘光萍感到阵阵冰凉传遍了全身;芦苇叶一碰到她的脸上,她就觉得被针扎一般地痛;她感到两腿发软、腰酸背痛,还不到收工,已经精疲力竭。最后,她干脆坐在芦苇上不动了。一天下来,她干的活,只相当于别人干的四分之一。 她后悔没有叫叶恩普来帮自己。 新生活给了她一个下马威。第一天上班,她深深地体味到在新疆生存的艰辛。这成为了影响她判定事物的一个无形标尺。 ------------ 八、回水沱(4) 虽然在新疆有了工作,生活也不会有问题,但刘光萍渐渐地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自己难以吃下那份苦。 小时候,家庭生活条件尚好,刘光萍因生来体质较弱,倍受家人呵护。相比之下,在眼前这个荒芜、气候恶劣的地方,吃的是包谷面,干的多数是又脏又累的农活;夏天热得要命,冬天冻得要死。吃了包谷面以后,她老觉得胃胀。而拾棉花和割芦苇这样的活儿,她更觉自己吃不消。她怕冻,无论穿多厚,她都觉得冻。总之,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这种生活离她期望的生活,相去很远很远。可是为了生存,处于无奈,她又不得不留在新疆。按理说,人们在战天斗地的过程中,时间一久,人会麻木,精神和肉体都会麻木,就会逐渐习惯各种恶劣的生活条件。但叶明的母亲则不然,时间越久,她越是思念家乡,越想回四川。 有些人不喜欢一个地方,就会觉得这个地方一无是处,就会想方设法地逃离这个地方;有些人生来就不宜远走他乡,刘光萍大概就是这类对环境异常敏感而又十分依赖的人。他们似乎一点也不懂得:无论在什么地方,人生真正的烦恼和痛苦,往往是相同的;他们似乎不懂得,随遇而安不仅是生存需要,更是一种生活境界。 下班回家,刘光萍最爱说的一句话是:“哎呀,我累死了!”无论是否真的“累死了”,久而久之,“我累死了”变成了她的口头禅。 有了孩子以后的生活,的确更加地辛苦。即要上班,又要照看孩子,使刘光萍没有功夫胡思乱想,也就很少思念家乡了。但当叶明兄弟稍大一点后,她的空闲时间又多了许多,思乡之情像一个无法摆脱的恶魔,从沉睡醒来,无休无止地纠缠着她。 兵团里的人,来自全国各地。闲谈时,大家用得最频繁的字眼,就是“老家”或“老乡”二字。某某人老家在哪里,某某人和某某人是老乡。一说起老乡,陌生人之间也会平添一种莫明的亲切感;而一说起自己的老家,多数人都会自豪地道出老家的各种好处,流露出对家乡无限的眷恋和向往。特别是女人们,寂寞时就去老乡家串门,老乡聚在一起,总免不了回忆起家乡的美好一面,有点像流落他乡的人们组织的精神汇餐。事实上,女人们多数是因为在家乡生活困难才来到新疆的,但她们来到异乡后,便想起家乡的种种美好来,而对自己在家乡遭遇的不幸,也被思乡之情淡化了。这种氛围也加剧了刘光萍的思乡之情。 这山望着那山高,念念不忘家乡好;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回到故乡,成了叶明母亲一生的最大心愿。 ------------ 九、回水沱(5) 生活的艰苦、思乡之情,还不足以使刘光萍决心把孩子回四川。不过,时事总会变化,命运总有自己的轨迹。 一天晚上,刘光萍串门回家,激动地问叶恩普,“是不是要打仗了?听说我们要和苏联打仗了!” “谁说的?” “到处都在说。上班的时候大家都在议论,说是可能要打仗了!” “反正和苏联的关系搞僵了。打不打仗,还难说。但这种话,在外面可不能乱说。” “私下里,大家都在议论。可这是为什么,苏联和我们的关系不是很好吗?” “你自己看看报纸,就明白了。” 从不看报的刘光萍,从此开始关心报纸。 进入六十年代,因对外政策方面的分歧,中苏关系开始逐渐疏远。1960年,当中国面临从未有过的虫灾、水灾、台风等一系列自然灾害时,苏联撤消了对中国的技术援助,使许多正在进行的工程不得不中止,对中国经济造成了严重打击,也激起了中国人的强烈不满,中苏关系从此日渐恶化。1962年,中方批评赫鲁晓夫建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战争是可以避免”的“和平共处”原则、以及消除“冷战”的战略是“天真的幻想”,由此拉开两国公开论战的序幕。1963年3月,我国向苏联提出18世纪被沙俄并呑而未归还的领土问题,同年9月,苏联政府发表声明宣称,中国“故意侵犯”苏联边境。自此,中苏两国之间开始了边界之争,也开始了向边界增兵。 虽然刘光萍所在的农七师121团,离中苏边境最近的地方也在400公里以上,但中国是一个全民政治、全民皆兵的国家,中苏关系的变化,也从连队的生产生活中体现出来。除了必要的生产,各连队天天晚上开会、学习、讨论国际国内形式,并加强练兵,开始了消灭一切来犯者的战争准备。 战争的阴云,以及对国家前途的忧虑,越来越深重地笼罩着人们的心。刘光萍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并做出了无论如何也要把孩子送回四川的决定。 “我们先把孩子送回四川,然后再想办法把我们的工作调回去。” 叶恩普对刘光萍的想法不以为然,冷冷地说道:“孩子往哪里送?调工作有那么容易?” 刘光萍想回四川,但从来也不想回到她自己的老家。如果回自己的老家,就好比往火坑里跳了,于是道:“你不是有个哥哥在内江吗?” 沉默了片刻,叶恩普低沉地说:“好多年没有音讯,也不知道他还在不在人世。” “我去找!”刘光萍坚定地说道:“我请探亲假,带孩子一块儿回去。只要你哥哥在,就好办;落户的事,工作调动的事,都可以慢慢来。找不到你哥哥,我也想回一趟老家。反正,我享受探亲假的时间也到了。” 叶恩普没有异议。虽然觉得刘光萍的想法很天真,但他也希望真能找到自己的哥哥。另外,他一向对妻子谦让,因此同意了她回一趟老家。 正是这种天真,使得叶恩普与叶金和两兄弟才有后来的团聚,也使得叶明三兄弟被寄养在叶明的叔父家。 没费什么功夫,刘光萍便找到叶恩普的哥哥。叶明的大叔得知叶普恩还在人世,有些喜不自禁。当刘光萍提出要寄养叶明三兄弟时,他便十分爽快地答应了。由于叶明的父亲的身份仍然是军人,而军人在那时享有诸多优待,使得叶明三弟兄的户口迁移也很快有了眉目。 父母对儿女都有寄托。每个时代父母,都有不一样的寄托。刘光萍寄托在儿女身上的,是后半辈子的幸福,是未来的美好生活。而梦寐以求、看似难以办到的事,有时候竟然那么轻易地变成了实现,令叶明的母亲喜出望外。 二月的南方,寒气正浓。重庆至北京的特快列车,终于在晚点半个小时后到达了内江站。叶明的母亲刘光萍携着大包小包,几乎最后一个挤进上了列车。 所有窗户都关得严严实实,车厢里弥漫着一股十分难闻的味道。过道里也站满了人,几乎找不到一个下脚的地方。所有的人,无论是沉睡的还是睁着两眼的,都一脸倦态。中国人沉重的生活,在此也得到了体现。刘光萍那单薄的身子,在拥挤的车厢里显得更加单薄了。她已经没有力气拉动一下沉重的行李,索性把全部行李扔在车门口,自己也顺势倒在了行李上。 一声长长的嘶叫后,列车喘着粗气,开始了新的奔跑,迅速地把那座有山有水的城市,抛在了后面。 车轮有力地撞击着铁轨,有节奏地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仿佛一首催征的战歌,又似一首无休止的催眠曲。刘光萍无力地闭上了双眼,但正当要入睡时,孩子们的哭喊声,以及那句“这个当妈的才狠心哟”的指责声,又把她惊醒了。她睁开眼,看看自己的行李,似乎这才明白了自己身在何处。 这是一个漫长的旅途。叶明的母亲刘光萍将在宝鸡下车,换乘北京或者上海去乌鲁木齐的列车,到达终点后还要乘坐半天的汽车,才能最后到达目地的。然而,一想新疆的艰辛,想到能够落叶归根,想到美好的未来,一向软弱的她,从此以后不会畏惧劳累,更不会停下朝着目标前进的脚步。 ------------ 十、搬运宿舍(1) “你管老子在哪里刷尿桶!” “这是公用水龙头,大家都把尿桶拿到这里来刷,像啥子话?” “把你臭倒了?怪事,就把你一个人臭倒了?是不是你颈子短了,闻到自己肚皮里的屎臭哟!哼,又不是我一个人在这里刷尿桶,有你球相干!” “龟儿子烂婆娘!嘴比尿桶还臭!” 突如其来的吵架声,把叶明惊醒了。他不明白,这些人怎么又吵架了?大清早的就吵架,好像天天都有吵不完的架,而且吵起架来一个比一个凶,一个比一个更恶毒。 “你骂哪个?你骂哪个是烂婆娘? “老子就骂你!你把老子啃了!” “老子等它烂,你那个婆娘好,就是送人都没得人要!不信,把你婆娘喊出来,摆到街上看有没得人要……” “老子撕你龟儿子的嘴巴!” “来,有种的就来!不来不是人生父母养的!” 说天天有人吵架,一点也不夸张。而且,不少个早晨,叶明就是在这样的吵闹声中醒来的。叶明三弟兄睡的床就在窗前,窗外不远处就是一个公共水龙头,那里是最容易发生事端的地方。特别是一早一晚,几十户人围着一个水龙头,说三道四,理论是非,或因接水排队、因脏水溅到别人身上、因踩了别人脚等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使得纠纷不断。有时天尚未亮,吵架声就来了,好像鸡打鸣一样准时而且响亮。 揉了揉眼睛,叶明刚要翻身起床,突然“啪”地一声响,大叔家窗户上糊的报纸破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烂砖头应声飞进屋里,着实把人吓了一大跳。叶明赶紧跳下床,朝屋外跑去。虽然害怕,但他还是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一个三十来岁的妇女,和一个年龄稍大但相对瘦小的男子扭打在一起。男人双手抓着女人的双肩,好像尽量地要把女人推开,女人则用双脚不停地一阵乱踢,又不停地挣扎和弯腰,想捡地上的砖头。 水龙头旁边的一堆人,见有人打起架来,都散开一边远远地看热闹。 渐渐地,围观的人多了起来。叶明刚看清眼前的情景,身后钻出来一个妇女,指手划脚地大声吼道,“麻子,快去劝一劝,把他们拉开!” 被唤作麻子的男人,身材矮小但身体非常结实。“我才懒得劝,管他马打死牛还是牛打死马!” “男的和女的打起硬是好看哇?喊你劝一下都不劝?” “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要哪个劝?我害怕血溅到我身上。” 僵持中,不等有人劝架,两个半大的孩子又扭打起来。其中一个稍大的孩子,对一个稍小的孩子一阵拳打脚踢,打得哇哇直叫。听见孩子的叫声,和女人打斗的男人立即松开了手,闪电般地抱起被打的孩子拔腿就跑,转眼就没了人影。一场小人物的角逐,就这样意想不到地收场了。 不过,这一幕让叶明感到心惊肉跳。他机警地倚在门框旁,身材越发地显得瘦小,完全是一幅惊弓之鸟的样子,既好奇又做好了随时准备躲避的架势。 很快,一切又恢复了往常的秩序。担水的、洗菜的、刷牙洗脸的、刷尿桶的,人们围着水龙头忙得不可开交。吹口哨的、哼着歌儿的、说笑的、为鸡毛蒜皮的事儿吵吵闹闹的、教训孩子的打骂声等等,交织在一起,组成了一曲地道的市井小调。 这就是大叔家所在的搬运宿舍。这就是叶明开始新生活的地方,也是他母亲看好的归宿。 张口“老子”,闭口“龟儿子”,在这里好像并非是骂人的话,而是男女老少的口头禅。给叶明的第一印象是,不论大人还是孩子,骂人、吵架、打架,在这里好比家常便饭,时刻都可能发生。 母亲离开以前,叶明在这大叔家呆了将近一个月,但那时有母亲在,叶明和弟弟总是紧跟在母亲身边,而且不曾想过要生活在大叔家,因此丝毫没有在意自己身处的环境,也没有留意身边发生的任何事。现在,他对环境的敏感似乎突然间放大了好多倍,身边人的脸色、眼神,或是一声吼叫,一点儿风吹草动,叶明都十分在意,令他或格外警觉,或莫名地担忧和害怕。 既然母亲已经离开,自己又不得不在这里生活,他就不得不睁大眼睛,看清自己身处的环境。 这是由四幢楼房合围而成的大院,中间的院坝相当于三个篮球场那么大。红色的三层楼房,显得威严而庄重;宽大的院坝,使整个大院显得格外宏伟。这就是搬运宿舍。住在这里的孩子们,口口声声、不无自豪地把这个大院称之为“我们院子”;整个院子里面的住户,超过了两百家。叶明无法看清这个院子,更弄不清楚眼前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院子是那么大,人是那么多,总是那么地吵闹,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那么地蛮横…… 叶明倚着门框,紧闭着双唇,紧锁着双眉,迷惘地望着喧嚣的大院,稚嫩的脸上露出一种与他幼小的年龄极不相称的忧虑和深沉。 ------------ 十一、搬运宿舍(2) 上班的人走了,买菜的人上街了,学校上课的铃声响过了,院子里剩下的是老弱病残或者一些从未上过学的孩子,喧嚣的搬运宿舍这才安静下来。和往常一样,叶明这才小心翼翼地蹓出了大门。 搬运宿舍坐落在半上腰上,一段直抵大马路的长长石梯,是进出搬运宿舍的主要通道,也是叶明来到搬运宿舍和母亲离去的必由之路。叶明独自地坐在这条通道冰冷的石梯上,目不转睛地望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他的脑海里,常常出现这样的情景:母亲突然间从人流中冒出来,径直来到自己身边,满心欢喜地牵着自己的手一同离开。然而,眼前虽然车水马龙,行人匆匆,但所有的面孔都是那么地陌生。 母亲虽然已经离开好多天了,叶明却始终不愿意接受这一现实。也许别的孩子很快就会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但叶明不能。敏感和对成人的依赖,使他离开了父母就感到恐慌,很难在短时间内适应新的环境和生活。而搬运宿舍最初给他的可怕印象,更加深了他对新环境的恐惧和抵触心理。在这方面,他似乎遗传了母亲身上的某种基因。他常常坐在石梯高处,然后慢慢地向下面移动,似乎生怕一个行人从自己的眼前漏掉。虽然他愿意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但他不愿意留在大叔家,更不愿意留在搬运宿舍;不愿意母亲强加给自己的生活,一百个不愿意。因此,他是那么强烈地渴望母亲能回心转意并把自己带走。而这冰冷的石阶,成了他逃避现实、把幻想变成现实的最好去处。 就这样,叶明在石梯上痴痴地一坐,就是两三个小时。背后是搬运宿舍,眼前是来往不断的陌生人。他们是谁,往哪里去?有时候,叶明会突然地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那就是随便跟着一个人离开身后的搬运宿舍。可是,每当这时,他又想:说不定再过一会儿,母亲就会出现了…… 当幻想一次次化为泡影时,叶明心中也曾掠过一丝对母亲的不满甚至怨恨。但这种大义不道的情绪,又使他感到害怕。因为这有违成人的意志,也有违自己成为一个听话的好孩子的愿望。于是他又努力压制心中的不满和怨恨,尽可能地去理解母亲把自己留在内江的理由。不过,无论母亲的理由如何地充分,也不论自己多么想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仍然不能说服他接受眼前的现实…… 叶明幼小的心里,充满了矛盾和迷惘。他那清秀俊朗的小脸蛋,布满了与他年龄毫不相干的阴云;原本明亮天真的眼睛,失去了童真而变得异常地机警。 期待和失望的煎熬,好似一剂安神的药,量足了以后便会使一个人的心安静下来,最终不得不平静地去面对现实。母亲离开的第七天,叶明不得不承认,母亲真的已经离开了,在这里等待已经毫无意义了。他想,该是认真面对现实的时候了。他准备回到搬运宿舍,回到母亲为自己安排的生活里去。 这时,耳边突然响起了弟弟叶亮的哭声。正当他朝搬运宿舍回过头时,叶亮已经出现在叶明的跟前。他用胖乎乎的小手抹着眼泪,而眼泪和鼻涕和尘土,布满了他的脸上。 “你怎么了?” “院子里有个大娃儿,抢了我的钱!” “抢你的钱?好多钱?” “一角钱。妈妈走的时候给我的……” “他怎么抢的?” “我捏在手里头的,他把我的手掰开,把我的钱抢了。” 弟弟的钱被抢了!大白天,竟然有人抢别人的钱!大白天,在一个人来人往的院子里,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这个搬运宿舍,成了什么地方了?叶明感到难以置信,更感到害怕。 叶明紧握着弟弟的手,一起回到了搬运宿舍。 已经到了放学的时间。跳房、跳绳、打弹子、打泥巴仗的,院子里玩耍的孩子很多,叶亮四处张望,但不见抢钱的“大娃儿”的踪影。 叶明三兄弟到大叔家的时间虽然不算短了,但搬运宿舍太大了,好多人并不认识他们,东西被抢也就在所难免了。叶明望着这个雄伟的大院,不知如何是好。他转而想,即使抢弟弟的钱的人就在眼前,又该怎么办?又能把他怎么样?想到这一层,叶明的心完全凉了。他朦胧地意识到,自己要面对的,不仅是自己如何适应新的环境和这里的生活,还有弟弟的安全。 “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你一个人不要到院子里玩耍,记住没有?” 叶亮糊里糊涂地点了点头,接着愤愤地说,“我要给大叔告……” “不准给大叔说。哪个都不要说。” “我要!我要给大叔告!” 也许给大叔说说这事,有点什么用吧?叶明想了想,以示安慰地摸了摸弟弟的头,说,“好吧。等大叔回来,你给他告。” ------------ 十二、搬运宿舍(3) 在叶明眼里,大叔叶金和的长相不怎么像父亲。他比父亲更高大,模样也更好看,说话的声音也更好听。 和别的成人一样,叶金和天不见亮就得出门,到晚上亮灯的时候才回家。也和搬运宿舍的绝大多数人一样,叶金和赖以生存的,是拉架车这样的重体力劳动。还和其它人一样,叶金和没有文化,只认得自己的名字、钞票的大小、粮票的多少。这个院子的绝大多数人,都有着极其相似的生活,也有着极其相似的命运。他们早出晚归,日夜操劳,为的是一家子能够糊口。他们没有时间,没有精力顾及子女的教育,而是听其自然地让他们过着一种自生自灭的生活。在那样的时代和那样的环境下,似乎只要活着,只要有饭吃,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叶明注意到,大叔大妈都很少说脏话、很少骂人,这点和院子里的其它成年人不同。其次,大叔虽然身体健壮,但五官端正,面目和善,全不像一个下力的人。总之,大叔和这个院子里的其它人,是有所区别的。既然不得不在这里生活,叶明这才意识到,在这个陌生复杂的世界上,大叔大妈就是自己最亲的人,也为自己提供保护的人。 这一来,叶明肯定,把弟弟的钱被抢的事告诉大叔是对的。然而,不等叶明和叶亮告状,大叔先把叶明三兄弟叫到跟前,开始第一次给他们训话。从大叔的表情中,叶明感觉到这是一次严肃和非常正式的训话。 “你们爸妈把你们交给了我,我对你们就有责任,你们也要听大叔大妈的话。现在,我要给你们订几条规矩。” 三兄弟都老实地点头。 “没得事,就在家里看看书,帮忙做点家务,不要跑出去惹事,听到没有?” 三兄弟一边应答,一边点头。 “不要和吊板、二来子、五十、金元、西北、周二嫂、烟锅巴那些娃儿耍,听到没有?” 大叔说的这些娃娃,都是院子里的孩子的绰号,但叶明一个也不认识,不过三兄弟还是点了头。 “晚上不准出门,听到没有?” 三兄弟又点头。 “不准骂人,不准拿人家的东西,听到没有?” 叶辉和叶亮照样点头,但叶明没有再点头。他认为,这是不用说的事情,也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他相信自己永远不会拿别人的东西。 见叶明不点头,叶金和不解地问道:“明明,你怎么不答应我?” 叶明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要是别人欺负我们,抢我们的东西怎么办?” 这一问,让叶金和一时语塞了。 始建于解放初期的搬运宿舍,是内江市为劳动人民修筑的第一个工人宿舍区。里面的居民,全部是没有文化而靠力气吃饭的人,他们来自社会底层,其中不乏解放前的街头混混、**、流浪儿,如今他们作了自己的主人,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有工做,有楼房住,并在这里繁衍后代。搬运宿舍,在当时不仅看起来气派,而且具有非凡的政治意义。而里面的居民,他们在现实中的新生活,似乎仍然有一部分停留在过去的阶段。人的某些本性和习气,并不是一下子就能改变的。 眼前这三个稚气未脱的娃娃,和搬运宿舍所有的娃娃,似乎都不是同一类型的人。他们是那么柔弱、胆小、容易脸红,和院子里那些调皮捣蛋的家伙,反差太大了。把叶明三亲兄弟放在搬运宿舍,好比几只小鸡,被关在了狼窝里。如果任凭他们在院子里混,肯定只有被别的娃娃打得头破血流的份。“要是别人欺负我们,抢我们的东西怎么办?”这的确是个问题。但最好的办法,就是躲避。叶金和还意识到,要让孩子们听话,不至于被欺负和学坏,就要让他们慢慢地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要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还应该明白,离别的孩子远远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人要学好,而在搬运宿舍这个环境里,学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客气地说,搬运宿舍即是劳动人民的庇护所,也是滋生罪恶的温床。 叶金和,可能是唯一对搬运宿舍有自己看法的劳动人民。但是,这些个道理,自己也只是心里明白,但难以用适当的语言将其表达得清楚,又怎么能让几个屁大的娃娃明白呢?于是,叶金和最后说,“院子里什么人都有。跟好人学好人,跟端公学道士。只要自己学好,不要惹事也不要和那些坏娃儿一起耍,就没有人敢欺负你们!”这句经典的名言,成了他日后经常挂在嘴边教育孩子的话。 ------------ 十三、搬运宿舍(4) 叶金和虽然不能把道理说得很透彻,但能够说得简洁明了;他的严肃态度,也足以怔住孩子们。叶明终于点了头,表示接受大叔的所有训话,并记住了大叔的告诫。他在心里告诉大叔,也是暗自下决心:自己一定会遵守这些规矩,也一定会成为一个听话的乖孩子的。 不过,大叔的一席训话,不仅为叶明他们订立了一条条家规,也从侧面给叶明描绘了自己所处的环境。搬运宿舍,在他心里更加地神秘和令人恐惧,也使他内心的不安更加沉重了。 这天夜里,小小的叶明久久不能入睡。搬运宿舍的所见所闻,大叔严厉的训话,时而萦绕在他心间,怎么也挥之不去…… 好长一段时间,他经常还会梦见自己在新疆。他会梦见广袤的戈壁,梦见无垠的雪原,梦见雪地里的乌鸦,听到风雪刮过的声音和乌鸦凄凉的鸣叫声;梦见高高的柏桦树,梦见满园的瓜果;梦见滑冰和打雪仗;还会梦见爸爸每次买回上等西瓜和苹果时,那天真的笑脸;还会梦见自己拼命地追妈妈,却怎么也追不到…… 儿时的梦,可能会伴随一个人几十年。而在孩子们心里,凡自己熟悉的东西,就是最美好的。 ------------ 十四、残酷的游戏(1) 由于户口没有迁移到内江,叶明和哥哥暂时还不能上学。 大叔训话以后,叶明和弟弟的活动范围,多数时间被限止在了家里和大叔家所在的朝门里。所谓朝门,就是过去的桶子楼的公共客厅。五十代的建筑物,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平,每个房间的面积大小一样,而客厅、厨房、厕所、水电设施,全部都是公用的。建筑物,深刻地烙下了时代的特征。更多的公共财物,更少的私人物品,是社会公平的最好形式。而这个被称作“朝门”的公用客厅,连着一条走廊,走廊连着各家各户。院子里的每一幢大楼,都有两个这样的朝门。每个朝门里住着的20多户人家,又像一家人似的,无论大人还是娃娃,聊天、歇脚、吃饭、甚至午睡,大家都喜欢往朝门里扎推。把活动范围限止在这个空间,也是叶明自觉的。 在新疆的时候,由于人少,叶明几乎就没有玩伴,只能和自家弟兄玩耍。来到大叔家,院子里的孩子很多,和叶明年龄相近的孩子就有好几十个,但叶明在这里却更加地感到孤独。没有父母在身边的孩子,自然缺乏安全感;所见所闻、包括大叔的训话,使他从内心深处害怕这些孩子,从而使他变得越发的敏感和胆怯。他不得不警惕地睁大自己的眼睛,小心翼翼地面对这个属于成人、属于野蛮并且让他感到害怕的世界。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和这个院子以及院子里的孩子共处一片天空,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真正习惯这里的生活。尽量缩小自己的活动范围,可能是应对恐惧和对大叔的承诺的最好办法,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最有效的办法。 搬运宿舍永远都是沸腾的。里面有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故事、那么多的打闹,也不乏恶作剧和穷开心的举动。孩子们游戏时的打闹声、嬉笑声,常常也使叶明心动。他在朝门里和弟弟一起玩耍时,常常会对院子里玩耍的孩子们投去一种出于本能的羡慕目光。 孩子们永远不会嫌玩伴多了。偶尔,也有邻居家的小朋友看出了叶明的心思,邀请叶明一去出去玩。叶明拒绝了,并且老老实实地说,“我大叔不让我们出去玩。” 一般来说,院子里没有大人的时候,叶明和弟弟都不到院子里玩耍。 大叔不让我们出去玩,成了其它孩子接近叶明的挡箭牌。 有一次,同一朝门里绰号叫吊板的孩子,带着一种挑衅的口气说,“我们可以不出去。你会不会石头剪子布?” “会。” “我们来一盘,看谁更利害。” 叶明若有所思地着对方,没有反应。他在考虑,这算不算和坏孩子一起玩耍。 “来嘛,就一盘。” 说着,吊板不由分说地把叶明的一只手紧紧抓住,放在两人跟前;另一只手放在脑后,快速地喊了一声“石头剪子布”,又立刻抻出来做出“布状”,把叶明被抓住的手包起来。叶明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吊板宣布,“你输了!” “我还没有出呢……”叶明的模样很胆怯,声音很小,小得几乎听不见。 “你输了,不准耍赖!”吊板比叶明略高一点,样子凶恶地说,“是打手子还是弹波罗,你自己选!” 叶明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 吊板把叶明的拳头掰开,紧接着,使劲朝着叶明的手板抽了一巴掌,“这就是打手子。”叶明还没有回过神来,另一个孩子加入进来,用手指重重地在叶明的额头上弹了一下,说,“这就是弹波罗。” 这时,叶明终于忍不住大声说,“我又没有惹你们,你们为什么打我?” “傻的,这哪里是打你,这是惩罚,因为你输了。” 两个孩子快活地笑了。说完,他们跑进了院坝。 搬运宿舍的孩子很会玩耍。一根绳索,一根橡皮筋,铁环、陀螺、弹弓、甚至一块瓦片,都是他们手中的玩具。他们游戏的方式很多,虽然和别的地方的孩子的游戏方式大同小异,但却有自己的特点。最让叶明开眼界而且害怕的是,男孩子们划石头剪子布,或者打弹子,都要赌出输赢,可以赌手上的任何东西,没有东西可赌时,就打手心或者弹波罗。甚至,打到手心红肿和额头上起疱,孩子们会感到刺激和快活。 叶辉也不和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孩子来往。不过,只要院子里有大一点孩子下象棋,他就会一直蹲在旁边观战。有时也忍不住指指点点,叫别人怎么走,可当他伸出手时,可能招来的是打在自有时也忍不住指指点点,叫别人怎么走,可当他伸出手时,可能招来的是打在自己手上的一个巴掌。当然,这个巴掌并不重,叶辉从来也不在乎因恼羞成怒而打出的这一巴掌。 大叔家房子的面积很小,安了三张大床、一个老式样衣柜和一张饭桌以后,剩下的空间只够一个人打转身了。因此,叶明和弟弟在朝门里玩耍的时间,比在家里更多。不过,被限止在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终归是件叫人不痛快的事。有时候叶亮扭着叶明说,“外面去玩嘛,耍一会儿嘛……” 叶明常带着弟弟到朝门去玩耍。如果弟弟要求到院子里去,叶明就会严厉地说,“不行,不准去!”叶明已经相信,大叔的话是不会错的。 ------------ 十五、残酷的游戏(2) 在搬运宿舍,连孩子们的游戏都是残酷的。 不过,叶明有自己的游戏方式,那就是帮助大妈做家务活。在明叶心里,这也是一种游戏的方式,并且是做一个听话的乖孩子最重要的标准。 大叔家四个娃娃,加上叶明三兄弟和两个大人,一共九口人开饭。忙活每天的三餐,已经不是一件轻松事。打扫卫生,洗洗刷刷,缝缝补补,也是少不得的活。但吃完饭后,所有的人都丢掉碗就闪了,从买菜做饭到洗碗扫地再到洗洗刷刷缝缝补补等,几乎所有的家务活,全都落在了大妈一个人身上。而干完了所有的活,大妈就坐下来纳鞋底,常常到很晚才上床睡觉。 大叔常说,“喊娃娃些帮你干点家务嘛。”大叔在家的时候,也会命令大姐、三姐或者哑儿、幺妹干家务活,但他从来只喊自己的娃娃干活而不喊叶明他们。不过,无论喊到谁,谁都摆出一张苦瓜脸。 当大叔安排家务活时,大妈总是平和地道:“有那个功夫喊他们做家务,我自己都做了。” “你一天到晚都没得空闲,娃儿些耍起,咋个不该帮忙做?” “他们愿意就做,不愿意做我也懒得喊。多做点少做点没啥来头。” “说得轻巧,就是到了晚上又喊身上这里痛那里痛。” “怕我累倒了?人是累不死的。只有饿死的鬼,没得累死的人。” 大妈的身体是那么瘦弱,但她一天到晚,只要眼开眼睛,叶明就没见她空闲过,并且从来没有怨言。她总是不声不响,无休止地干着家务。母亲在新疆的时候,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我累死了”,大妈却说“人是累不死的”,两句截然不同的话,在叶明心里留下了深刻印象。不同的人,对相似的生活的感受如此不同,得出的结论完全不一样,令叶明对大妈充满了敬意。在大叔家的时间越长,叶明对大妈的敬意就越深。于是,扫地洗碗这样的活,他总是抢着干。 正如叶明的母亲所言,叶明的确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他自己也试图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虽然是男孩子,但很小的时候,他就会做扫地、洗碗、甚至料理弟弟的生活等家务事。其实,他并不喜欢做家务事,因为家务事是那样的繁琐和乏味,却永远也做不完。讨大人喜欢,是他做家务事的目的,也成了他做家务事的乐趣。不过,对大妈的敬意,慢慢会演变成一种感动,一种爱戴。因此,能够帮大妈干些家务,减少她的劳动强度,渐渐成为了一件令叶明真正感到愉快的事。 一个家庭如果有几个孩子,似乎总有一个孩子更加讨人喜欢。叶明就是这样的孩子。讨得大人的喜欢,似乎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并不因为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到了大叔家,离开了父母的叶明,更加在乎讨得大叔大妈的喜欢。似乎只有这样,才会使他感到安全,才会减轻母亲把他强留在这里的痛苦。在他心里,仅仅记住大叔的训诫,还不够;还必须听大人的话,帮着大人做些家务事,才是一个好孩子。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不知道自己为何物,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又去向何处;不知道什么叫未来,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不知道长大了又该干什么。不知道什么是“我”,“我”又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应该是“什么”,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似乎也没人教过他这些,他只是本能地做自己认为自己能够做和应该做的事。 凭着这种乖巧和勤快,叶明很快博得了大叔大妈的喜欢。 ------------ 十六、残酷的游戏(3) 春天的阳光有了些许暖意,搬运宿舍的孩子们,就像笼中禁闭后的鸟儿,更加喜欢户外活动。叽叽喳喳地一阵喧闹,孩子们有的背着背篼,有的手拿镰刀,有的拿着铁钎,有的空着双手,成群结队地离开了院子。 对现实的回避,并不能消灭搬运宿舍的存在。其它孩子的行为,仍然会对叶明产生一定的影响。他小心观察周围的孩子们,除洗碗扫地的家务活以外,别的孩子都干些什么。 搬运宿舍的孩子们虽然调皮捣蛋,但个个都是家庭的好帮手。在这个院子里,每个家庭的大人和孩子,都得共同地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孩子们干的自然是他们能干的事,那就是捡桉树叶和甘蔗壳,或者打兔草。那时城里烧煤球,桉树叶和甘蔗壳,都是上好的引火柴,其次用作炒菜的燃烧物也比煤球更有效率,当然也更经济。相比而言,捡桉树叶和甘蔗壳是比扫地洗碗这类家务更有份量的事。城里的不少家庭,都养着兔子,用以改善生活。规矩人家的孩子,便以打兔草和捡拾燃烧物,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叶明知道干这些活的份量,远在扫地洗碗之上。于是,对环境稍微熟悉以后,他决定去捡桉树叶和甘蔗壳。 等别的孩子跑得差不多了,叶明手里拿着铁钎、背上背着一个小背篼,远远地跟着别的孩子。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干这么重要的活,叶明不免为自己的壮举感到兴奋。 没走几步,叶亮追上了叶明。 “明明哥哥,我也要去!” “你不去。可能要走好远,可能还要爬山。” “我要去!我可以帮你捡……” 在新疆的时候,父母差不多每天晚上都要开会学习,叶明便照料弟弟的起居生活,久而久之便充当了弟弟的监护人。走一步,弟弟也要紧随其后,否则,叶亮就会慌张,叶明也会不安。离开了父母,照料弟弟更是叶明份内的事了。叶亮也把叶明跟得更紧了。见弟弟执意要去,便索性把他也带上。 他们沿着公路往南走,或在搬运宿舍背后不远的梅家山一带,遇到有什么就捡什么。叶明始终和别的孩子保持一定的距离,即不与他们同路,也不与他们相距太远,以免找不到回家的路。当叶明在坡地上捡桉树叶时,他就把弟弟安置在一个平坦的地方等着。到了平地上,叶亮还真能帮上忙。 捡甘蔗壳,常常会使人感到心酸。那时的天气似乎特别的寒冷,营养不良和摄取的热量不足,也使孩子们的御寒能力降低。凡从地上捡东西的孩子们,都衣着破烂,流着鼻涕,满脸污垢,一只只小手上长满冻疮,或裂着口子,或者肿得跟一个小馒头似的,那形象几乎和乞丐无异。哪里有人吃甘蔗,他们就往哪里跑。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吃甘蔗,等待着别人扔下甘蔗壳,他们便迅速地捡起来放进背篼里,唯恐被别的孩子抢了先。有时候吃甘蔗的人在前面走,几个孩子跟在后面抢甘蔗壳。天真烂漫的孩子们常常幻想,如果自己有好多好多的甘蔗该有多好,那样不仅能自己吃上甘蔗,也不用去捡甘蔗壳了。 有一次,叶亮突然不见了,吓得叶明四处找,原来他躲在一棵大树旁,正在使劲地嚼着捡来的甘蔗壳。叶明立刻上前打掉了他手上的甘蔗壳,叶亮吓了一大跳,然后突然大哭起来。看见弟弟那幅可怜模样,叶明心里酸酸的,为自己的粗暴行为十分地后悔。其实有时见了厚一点的甘蔗壳,真的想嚼一嚼,只是不好意思罢了。后来叶明发现,事实上很多孩子,都嚼过捡来的甘蔗壳。这之后,叶明不想带弟弟出来捡甘蔗壳。他还太小,叶明不想让他也经受这一切。 时间一长,他也会厌倦做家务事,甚至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怀疑。贪玩和淘气,是孩子们的天性;叶明也喜欢玩耍,喜欢自由自在。有时候他觉得,讨人喜欢或者做一个大人喜欢的孩子,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也并不是自己的真心所为。仅仅因为胆怯和茫然,因为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面对这个世界,自己才假装勤快的。不过,当面对大妈和善的目光,面对大叔和邻居 “明明这个娃儿好乖,又听话又勤快”的夸奖时,叶明心中的厌倦和怀疑也就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多少有些令人心酸的喜悦。 ------------ 十七、残酷的游戏(4) 一天晚上,一阵凉风袭来,叶明睁开朦胧的睡眼,见大妈正在给他们打扇。虽然还没有到夏天,但因房间的空间太小,住的人太多,孩子们已经被捂出汗水来。天冷时大妈常常在半夜里起来给他们盖被子,天气稍微热一点时又怕叶明他们热着了、怕他们睡不好,又起来给他们打扇。叶明赶快把眼睛闭上,不敢再看这一情景。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不知怎么的,心里既感动又难过。泪水从他那紧闭的又眼里悄悄地滑落,在他的小脸上划出了一道道伤痕。 早上,大妈总是先把叶明三兄弟叫起来吃饭。每天的早餐,不是煎蛋面就是蛋炒饭。这都是特意给他们三兄弟单独做的。到大妈家不久,大妈发现叶明三兄弟身体都弱,于是便给他们单独开早餐。待他们吃完后,大妈才叫自己的孩子上桌吃稀饭和泡菜。 由于供给有限,油荤少,几乎没有一个家庭的粮食够吃。如果家里有吃长饭的孩子,稀饭便成了一天的主食。多数家庭都是两餐稀饭一餐干饭,填饱肚子了事。但无论当时吃得多饱,不到开饭的时间,孩子的肚子便开始闹革命了。而如果生活稍微开好一点点,孩子们的脸上就会泛起红晕。孩子们的脸色,就是现实生活的写照,是百姓生活质量的晴雨表。叶明他们三兄弟的脸色,一天天变得好看。 除了夏天的晚上给叶明三弟兄打扇以外,身体虚弱的叶明晚上经常肚子胀,大妈就用热毛巾给他热敷。大妈的勤劳、无私,深深地感动了叶明,使他觉得自己能多做一点家务是应该的,因为这样多少就可减少一些大妈的劳动强度。这以后,叶明做家务事更加卖力,大妈也更加喜欢叶明。 叶明感受到在这个新家庭的温暖,也在这种温暖中找到了快乐。他那张稚气但不乏忧郁的脸上,终于有了微笑。 有一天,叶明正在扫地,大叔家的哑儿从背后偷偷地踢他一脚,险些把叶明踢得趴下,然后快速地离开了。 哑儿是大叔家唯一的儿子,比叶明大几岁,喜欢在别人背后动手动脚。似乎不这样,就不能让人感觉到他的存在。而在背地里敲打谁一下,搞点儿什么小动作,在他看来似乎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叶明知道,这不是平常那种无意识的调皮捣蛋,而是有目的的。之后的一些现象,也证明了这点。 大妈很少当面夸奖叶明,但大叔不一样。孩子听话不仅使他高兴,也使他感到自豪;因为这是自己的教育成果。于是,有一阵子他特别喜欢夸奖叶明,并还破例地给予一毛钱的物质奖励。似乎,叶明就是大叔一手树立的一个典型。但这之后,大叔家的孩子,包括三姐和幺妹,常在背地里冷言冷语地说,“龟儿子假积极!”或者说,“能干,能干你怎么不起来做早饭喃?怎么不把啥子都做完喃?”背后的小动作和冷嘲热讽,使叶明十分伤心。他不知道怎么应对这种情况,他也没有想象到会有这样的情况。特别听见针对自己的脏话,他心里特别难过,甚至会背地里暗自掉泪。 往往大人们喜欢的孩子,别的孩子们或许因为嫉妒而并不喜欢。因此在这个新的、孩子相对多的环境中,叶明反而感到自己很孤独。 小小的得意招来这样那样的麻烦之后,胆小和敏感,使叶明很在意别人的脸色。无论是大人的,还是小伙伴们的脸色,他都很在意。他那张尖尖的小脸、机警的小眼睛、紧闭的双唇,无不透着一种成年人才有的狡黠和深沉。他害怕大人不喜欢自己,也害怕自己没有一个伙伴。他孤独,同时也害怕孤独。他希望得到大叔大妈的喜欢,但并不希望别的孩子不喜欢自己。他那幼小的心里,有时会充满了矛盾,使他弄不清楚应该让大家喜欢自己还是只让大叔大妈喜欢自己。 不入意的时候,或者不经意间听见别人叫爸爸妈妈,叶明就会突然想起自己的父母,心里不禁涌出一种酸酸的感觉。在四川、在内江、在大叔家,所有的温暖和快乐,都不敌这种心酸的感觉;所有的温暖和快乐,都无法抹去他对父母亲的思念。思念和心酸,会时不时地、无法克制地冒出来。 ------------ 十八、诱惑(1) 1965年5月的一天,内江市第八小学一年级四班的班主任王老师,向全班同学郑重介绍了一位新同学。 “同学们,这是叶明。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咱们的同学了。他从很远的地方来到我们学校,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又迟了两个多月上学,以后我们要多帮助他,大家说好不好?” 同学们响亮地回答:“好!” 老师底下头,问身边的叶明:“有没有信心把学习跟上?” 叶明红着脸,点了点头。 到内江三个月后,叶明三兄弟的户口落到了大叔家。没费什么周折,叶明和叶辉的入学手续也已办妥。虽然迟了将近三个月入校,学校的老师也担心他们的功课跟不上,但叶明却不肯再推迟上学的时间。他向大叔和老师保证,一定要把功课赶上。 内江市八小是当地一所重点小学。学校有四幢教学楼,有两个大操场以及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有两千多名学生和当地知名的老师。但这样好的一个学校,与搬运宿舍仅一墙之隔,可能是这个学校最大的不幸。一般来说,低年级的学生不大敢单独经过搬运宿舍,而是绕道而行。因此,大大小小的学生,每天都结伴从搬运宿舍路过。他们有时也有说有笑,不停地追逐打闹,看上去是那么地欢快,叫叶明羡慕不已。啷啷书声,上下课的铃声,操场上的口令声和欢笑声,令叶明向往。他常常和弟弟一起坐在学校的草坪上,在想象中与他们融为一体,在想象中触摸和体味他们的欢快。他隐约地意识到,只有上学,才能真正改变自己的处境。因此,学校开学以后,叶明一直盼着早点上学。 因为身材瘦小,叶明被安排在了第二排中间的一个座位上。他能感觉到那么多好奇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扫来扫去。被同学关注,使他一时感到羞怯,感到不自在。不过,老师那生动的表情,那温柔、富有节奏感的声音,那指点江山的教棍,很快把他带进了另一个世界。 叶明坐得很端正,神情很专注。他喜欢学习,喜欢上学的感觉。 老师什么都懂,也会教学生懂得很多很多的东西。老师是学生心中的第一个偶像,知识的阳光,从这个偶像身上光耀出来,正一点点地照亮叶明的心。叶明为自己多认识一个字,多做一道算术题而兴奋。课间休息、放学以后,他或在教室里、或在老师的办公室里补习拉下的课程。他好像一下子有了生活的目标,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而且被这个目标所吸引。每当下课时,老师总要说一句,“不懂的可以到老师办公室来问”,叶明便不声不响地跟着老师去了办公室。见叶明特别用功,老师也很喜欢他,还在课堂上表扬过他。叶明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孩子们天真快活的笑颜。 学校使叶明的生活变得单纯起来。放学以后,他照样干洗碗扫地的家务活,星期天照样去捡桉树叶,但他不用看别人的脸色,不用担心与人相处的问题,不用再去逮着做家务事的机会。他把自己认为该干的家务活干完以后,就复习功课,做家庭作业。一切都变得那么自然有序。他用始终如一的行动,证明自己不是什么“假积极”,证明自己可以帮助大妈和这个家庭,证明自己在这个家里不是一个吃闲饭的人。他的努力,也渐渐地平息了那些背后的小动作和讥讽。叶明终于体会到,原来自己也可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即使没有父母在身边,自己也可以和别的孩子一样快乐。他真希望自己能够就这样一直快乐下去。 ------------ 十九、诱惑(2) 叶明开始了新的生活。 暑假前,王老师在家访时对叶明的大叔说,“叶明这孩子内秀,也很聪明……” 叶金和明白什么是聪明,但不知道老师说的内秀究竟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于是说,“他在家里很乖,在学校没有调皮吧?” 王老师笑了笑,说,“不不不,他一点不调皮。学习很努力,功课也很好。就是要注意保持下去……” “嗯嗯嗯,”叶金和直点头,心里十分地高兴。接着说,“好,这娃儿争气,我会好好管教他的。” 叶金和也看出叶明是个好苗子。老师对叶明的表扬,使叶金和非常得意。一定意义上说,叶明是叶金和的教育成果,是他为家庭成员树立的一面旗帜。 上学不仅使叶明的心情开朗起来,也丰富了他的生活内容,扩大了他的活动范围。渐渐地,他也有了几个经常和自己在一起玩耍的伙伴。那些被大叔列入不可交往的黑名单的娃娃,在叶明看来,好像没有那么坏。因为无知,人们才恐惧;他们的粗野、调皮,似乎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另一方面,对院子里的其它孩子来说,叶明的另类也同样具有吸引力。他的聪明、乖巧、伶俐,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都有所显露。因此,同一朝门邻居家的孩子,还有同班的同学中,也有那么几个人主动接近叶明,想成为他的伙伴。他们有时也主动邀约叶明一起玩耍,与他一起分享快乐。在这个人来人往的大环境里,叶明不大可能不与任何人来往;不可能不和别的孩子们一起游戏,不可能不答理别的孩子的一声招呼、一个玩笑、或一种表示亲昵的小举动。于是,叶明的内心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那些小伙伴。而且,他能感觉到他们的快乐,并且被这种快乐所感染。 不过,当大叔在家的时候,叶明和自己的伙伴保持了一段距离。他不想对大叔食言,或者说不想让大叔对自己担心,但他又那么地希望拥有自己的伙伴。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叶明心想,和这些伙伴玩没什么关系,关键的是不要和他们一起干坏事。如此以来,就那么自然而然地,叶明在不知不觉中违背了大叔的训诫,和进入大叔的黑名单中的一些娃娃有了接触。 时间在充实和忙碌中飞一般地过去。虽然拉下了两个多月的课程,但期末测验时,叶明的成绩进入了班里的前几名。这给了叶明极大的鼓励和信心,也给了他无比的快乐。是的,快乐,他需要快乐。 ------------ 二十、诱惑(3) 第一个暑假到了。空气似乎更加清新自由。夏日的太阳,升得更早,落得更晚。它带来了温暖,也带来了生机。孩子们在户外活动,也会随之增加。搬运宿舍里上了学的孩子们,他们不再老是呆在院子里,最常去的地方是学校的操场。打篮球、乒乓球、打弹子、滚铁环、跳沙坑,玩耍的项目多的是,所有的东西都那么有乐趣。汗水和尘土,在他们那红彤彤的脸上划出一道道快乐的痕迹;有的孩子,满脸污垢,只能看见一双发亮的眼睛不停地转动。而且,这些孩子们,总会找到不同的玩耍方式。等到玩尽兴后,便一个个向沱江奔去,然后就如下饺子一般,扑嗵扑嗵地跳下河去。 叶明感觉到了有玩伴的快乐,感觉到了童年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在整个暑假里,他和院子里的孩子们更加融洽了。 有一天下午,当孩子们从河坝回家时,与叶明同一朝门的吊板说:“哪些跟我一起去机床厂去捡废铁?” 几个伙伴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去嘛,都去!” 叶明问:“捡废铁做什么?” 金元说:“卖钱嘛。哈哈,废铁能卖钱你都不晓得?” 小心子说:“叶明不能去。” 其它伙伴也跟着说:“嗯,你不要去。” “我怎么不能去?” 小心子说:“怕你被抓到。要是你被抓到了,你大叔会找我们大人算账。他说过的,不准我们和你一起耍。” 叶明不语了。大叔如果真的说过这种话,他觉得有些对不住小伙伴们。同时,他也意识到,伙伴们说的捡废铁,肯定不是什么好事。一方面受好奇心所使,另一方面,他希望与自己的好伙伴更为密切接触,因此很想和伙伴们一起去机床厂捡废铁。 “我只是去看一下嘛。” 几个伙伴面面相觑,觉得叶明有些可怜,然后答应了他的恳求。 搬运宿舍的孩子,多数都有自己的绰号,也有给别的孩子去绰号的天赋;许多的绰号也都有来历,或抓住人的特征、或因某个事件,有些绰号甚至取得很艺术。吊板,因眉毛两角向下垂,一笑一哭间会起伏不定,活像两块被绳索拉动的板子而得名。孩子们都认为一个人心脏的大小,和拳头大小成正比;小心子则因拳头小而得名。金元,则因额头上有一个活像元宝的伤疤而得名。如此种种,不胜牧举。当然,不少绰号根本就是骂人怪话,但孩子仍然喜欢直呼对方的绰号,听起来的感觉似乎更加亲切和有趣。同在一个院子,很多孩子的真名,长久地不被人知,便被绰号所代替。 小心子说,“你就给我们放风,听到没有?” “好好。” 吊板对叶明还是不放心,说道:“你怕不怕?如果怕,就不去了。” 叶明摇摇头,没有回答。其实,他心里很害怕。 小心子接着说,“你要离围墙远点,听到没有?” 叶明点了点头。 内江机床位于卷子垇,与搬运宿舍只隔着一条公路。这是一个拥有三千多个职工的上海内迁厂,向亚非拉国家出口过齿轮机等当时较为先进的设备,在全国机床制造行业中有一定名气,在内江更算是大型企业了。厂区很大,沿公路边的围墙,长达上千米。 车床、航车、气锤等机器的轰鸣声,不断从围墙里传出来。叶明跟在伙伴们的屁股后面,望着约两米高的围墙,心想怎么能进得厂里去呢?当叶明在心里疑惑的时候,只见伙伴们轻车熟路地来到一颗紧靠围墙的树下,一个个猴子似地三下两下地爬上树,然后身手敏捷地翻过围墙,消失在围墙的另一边。叶明看着伙伴们的举动,既感到不可思议,又打心眼里佩服他们。 不一会儿,围墙里不断地有废铁飞出来,扎在地上发出一声声闷响。这些铁块形状各异、成色不同,有的锈迹斑斑,有的却没有一点儿锈迹。叶明在心里喊道,这样一种方式“捡”废铁,不是偷盗吗?想到这一层,叶明心里便打鼓似的紧张起来。他藏在一颗较大的桉树旁,机伶地四处张望,深怕被人发现,更怕自己被人抓住。此时,他的一举一动,和教室里那个看上去安静、被老师称作内秀的孩子判若两人。 不时有架车、汽车和担着挑子、背着背篼或打着甩手的人,在公路上匆匆而过。这里是南边进城的必经之路,沱江大桥、内江火车东站、酒厂、制药厂等,就在公路的另一端,因此这也是一条繁忙的大道。在这条大路上,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叶明的存在,更没有任何人发现有废铁从机床厂的围墙里飞出来。叶明的心,这才渐渐地平静下来。 不一会儿,三个小伙伴从围墙里翻了出来。一下地,他们便大模大样寻找地上的铁块。看着伙伴们若无旁人的样子,叶明也不那么害怕了,也帮着他们寻找。因为叶明看到了部分铁块落地的位置,于是找起来比伙伴们更容易些。不过,在帮助伙伴们寻找铁块的时候,虽然心里并不害怕了,但他的眼睛的余光,仍然不由自主地扫视着四周。 伙伴们把背心脱下来,分别包好废铁,然后叽叽喳喳地、又蹦又跳地往废品收购站而去。 废品收购站的人员给废铁过称后,把两块三毛钱的角票数给了小心子。旁边的叶明见此情景,露出惊讶的表情,小声对同伴说,“废铁能卖这么多钱呀?”吊板坏坏地一笑,说,“这算啥子多嘛……” 掌管财权的小心子给每人买一根冰棍、10颗糖果。然后,大家很老练地算着剩下的钱还有多少,一个人应该分多少,但最终还是按照惯例用你一角、他一角这种原始简单的办法,把剩下的钱平分了。冰棍和糖果也有叶明的份,但分钱就没有叶明的份了。 ------------ 二十一、诱惑(4) 第一个暑假到了。空气似乎更加清新自由。夏日的太阳,升得更早,落得更晚。它带来了温暖,也带来了生机。孩子们在户外活动,也会随之增加。搬运宿舍里上了学的孩子们,他们不再老是呆在院子里,最常去的地方是学校的操场。打篮球、乒乓球、打弹子、滚铁环、跳沙坑,玩耍的项目多的是,所有的东西都那么有乐趣。汗水和尘土,在他们那红彤彤的脸上划出一道道快乐的痕迹;有的孩子,满脸污垢,只能看见一双发亮的眼睛不停地转动。而且,这些孩子们,总会找到不同的玩耍方式。等到玩尽兴后,便一个个向沱江奔去,然后就如下饺子一般,扑嗵扑嗵地跳下河去。 叶明感觉到了有玩伴的快乐,感觉到了童年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在整个暑假里,他和院子里的孩子们更加融洽了。 有一天下午,当孩子们从河坝回家时,与叶明同一朝门的吊板说:“哪些跟我一起去机床厂去捡废铁?” 几个伙伴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去嘛,都去!” 叶明问:“捡废铁做什么?” 金元说:“卖钱嘛。哈哈,废铁能卖钱你都不晓得?” 小心子说:“叶明不能去。” 其它伙伴也跟着说:“嗯,你不要去。” “我怎么不能去?” 小心子说:“怕你被抓到。要是你被抓到了,你大叔会找我们大人算账。他说过的,不准我们和你一起耍。” 叶明不语了。大叔如果真的说过这种话,他觉得有些对不住小伙伴们。同时,他也意识到,伙伴们说的捡废铁,肯定不是什么好事。一方面受好奇心所使,另一方面,他希望与自己的好伙伴更为密切接触,因此很想和伙伴们一起去机床厂捡废铁。 “我只是去看一下嘛。” 几个伙伴面面相觑,觉得叶明有些可怜,然后答应了他的恳求。 搬运宿舍的孩子,多数都有自己的绰号,也有给别的孩子去绰号的天赋;许多的绰号也都有来历,或抓住人的特征、或因某个事件,有些绰号甚至取得很艺术。吊板,因眉毛两角向下垂,一笑一哭间会起伏不定,活像两块被绳索拉动的板子而得名。孩子们都认为一个人心脏的大小,和拳头大小成正比;小心子则因拳头小而得名。金元,则因额头上有一个活像元宝的伤疤而得名。如此种种,不胜牧举。当然,不少绰号根本就是骂人怪话,但孩子仍然喜欢直呼对方的绰号,听起来的感觉似乎更加亲切和有趣。同在一个院子,很多孩子的真名,长久地不被人知,便被绰号所代替。 小心子说,“你就给我们放风,听到没有?” “好好。” 吊板对叶明还是不放心,说道:“你怕不怕?如果怕,就不去了。” 叶明摇摇头,没有回答。其实,他心里很害怕。 小心子接着说,“你要离围墙远点,听到没有?” 叶明点了点头。 内江机床位于卷子垇,与搬运宿舍只隔着一条公路。这是一个拥有三千多个职工的上海内迁厂,向亚非拉国家出口过齿轮机等当时较为先进的设备,在全国机床制造行业中有一定名气,在内江更算是大型企业了。厂区很大,沿公路边的围墙,长达上千米。 车床、航车、气锤等机器的轰鸣声,不断从围墙里传出来。叶明跟在伙伴们的屁股后面,望着约两米高的围墙,心想怎么能进得厂里去呢?当叶明在心里疑惑的时候,只见伙伴们轻车熟路地来到一颗紧靠围墙的树下,一个个猴子似地三下两下地爬上树,然后身手敏捷地翻过围墙,消失在围墙的另一边。叶明看着伙伴们的举动,既感到不可思议,又打心眼里佩服他们。 不一会儿,围墙里不断地有废铁飞出来,扎在地上发出一声声闷响。这些铁块形状各异、成色不同,有的锈迹斑斑,有的却没有一点儿锈迹。叶明在心里喊道,这样一种方式“捡”废铁,不是偷盗吗?想到这一层,叶明心里便打鼓似的紧张起来。他藏在一颗较大的桉树旁,机伶地四处张望,深怕被人发现,更怕自己被人抓住。此时,他的一举一动,和教室里那个看上去安静、被老师称作内秀的孩子判若两人。 不时有架车、汽车和担着挑子、背着背篼或打着甩手的人,在公路上匆匆而过。这里是南边进城的必经之路,沱江大桥、内江火车东站、酒厂、制药厂等,就在公路的另一端,因此这也是一条繁忙的大道。在这条大路上,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叶明的存在,更没有任何人发现有废铁从机床厂的围墙里飞出来。叶明的心,这才渐渐地平静下来。 不一会儿,三个小伙伴从围墙里翻了出来。一下地,他们便大模大样寻找地上的铁块。看着伙伴们若无旁人的样子,叶明也不那么害怕了,也帮着他们寻找。因为叶明看到了部分铁块落地的位置,于是找起来比伙伴们更容易些。不过,在帮助伙伴们寻找铁块的时候,虽然心里并不害怕了,但他的眼睛的余光,仍然不由自主地扫视着四周。 伙伴们把背心脱下来,分别包好废铁,然后叽叽喳喳地、又蹦又跳地往废品收购站而去。 废品收购站的人员给废铁过称后,把两块三毛钱的角票数给了小心子。旁边的叶明见此情景,露出惊讶的表情,小声对同伴说,“废铁能卖这么多钱呀?”吊板坏坏地一笑,说,“这算啥子多嘛……” 掌管财权的小心子给每人买一根冰棍、10颗糖果。然后,大家很老练地算着剩下的钱还有多少,一个人应该分多少,但最终还是按照惯例用你一角、他一角这种原始简单的办法,把剩下的钱平分了。冰棍和糖果也有叶明的份,但分钱就没有叶明的份了。 ------------ 二十二、诱惑(5) 耳闻目睹之后,叶明总算明白了,在这个院子里,大人大声地骂娘,孩子们打架过孽,不过是小儿科罢了。最令叶明惊异的是,院子里的男孩子,几乎没有不偷东西的。对于偷窃这种被人视为可耻的行为,他们总是轻描淡写地把“偷”说成“捡”。去火车站捡煤炭,去汽车站捡旅客遗留的物品,翻围墙去机床厂捡废铁,去甘蔗码头捡甘蔗等等,什么东西都可以捡。下河淘沙,或者锤鹅卵石卖给养路段,是搬运宿舍的孩子挣钱的另一个途径,也是唯一合法的途径,但这种办法挣钱太慢也太辛苦了。稍微胆大的孩子,都习惯了“顺手牵羊”的勾当;所到之处,风都会抓一把,甚至会说“顺手牵羊不为愉”。不少大人把自己孩子的“能偷善盗”视为能干。因为,孩子们的能干,很大程度了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成人没有是非观,就别说孩子们了。他们喜欢三五成群、拉帮结伙,把搬运宿舍称为“我们院子”;他们恃强凌弱,仗势欺人,并且对其它地方的孩子强行搜身,夺取他人财物。一说起搬运宿舍的孩子,别的孩子都害怕。来自社会最下层的人,也把他们的陋习带进了这个院子,这个“我们院子”,实际上是一个充满邪恶的地方,在内江称得上臭名昭著。搬运宿舍的孩子们,却为“我们院子”而骄傲和自豪。把偷说成是捡,淡化了心中的耻辱,掩盖了所有的罪恶,却给了孩子们更多的生存空间。环境使然、生活使然,即使是抢夺他人财物,对搬运宿舍的孩子们来说,似乎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院子里的孩子虽然作恶多端,但他们是那么有活力,那么快乐,这就是他们吸引叶明的原因。似乎有一种难以抗拒的力量,牵引着他跟着那些小伙伴们跑。哪怕只是看他们怎样玩耍,看他们怎样作恶,叶明也会受到感染,也会和他们一起快乐。渐渐地,喜欢和叶明一起玩耍的伙伴也越来越多。别人偷东西的时候,偶尔他也会紧张地在一旁放哨;别人打架的时候,他也会帮着自己的小伙伴提家伙,然后和他们一起分享胜利果实和快乐。他希望尽快地得到小伙伴们的认可,尽量地融入这个“我们的院子”。 不过,叶明从来不敢和别的孩子一样自己“捡”东西。而且,一回到家里,他依然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他照样地勤快,照样做好每天的家庭作业,照样博得大叔大妈的喜欢。但是,每当他和别的孩子一起玩耍被大叔发现时,大叔的脸色就会暗下来,说话的声音也会更响亮;偶尔,大叔会严厉地说,“我喊你不要跟那些娃儿耍,你咋不听话?”此时,叶明就跟猫见了老鼠一般地规矩。 大妈见了这情景,就出来打圆场,“耍一耍没啥,只要不做坏事就好。”这正是叶明心里的话,但他从来不敢说出来。不过,尽管有大妈说情,大叔依然坚持他的观点:“跟什么人学什么人,跟好人学好人,跟端公学道士……”并坚持不准叶明和上了他的黑名单的娃娃们一起玩耍。 这一来,叶明常常会陷入这样一种矛盾中:既想做一个大叔大妈喜欢的好孩子,又想和那些小伙伴一起玩耍、去分享他们的快乐。当在家里时,他就很乖地做作业、做家务;但他无法抵挡和小伙伴们在一起的快乐,当他和小伙伴们在一起时,他就把大叔的教诲丢在了脑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徘徊在大叔严厉的训诫声和伙伴们快乐的欢笑声中,在两种力量的争斗中摇摆不定,苦苦挣扎。 ------------ 二十三、反抗(1) 与叶明同桌的二赖子,用铅笔刀在课上划线,划了一根又一根;每划一根,叶明的桌面范围就缩小一部分。二赖子得意地划线,叶明就无可奈何地往自己一边移动桌面上的东西。二赖子也是搬运宿舍的孩子,喜欢恶作剧,喜欢欺负弱小者,叶明也在属于欺负的对象之内。 本着就近上学的原则,搬运宿舍的孩子,全都在八小上学。为了减少这些孩子的不良习惯、或拉帮结伙仗势欺人等行为对其它学生及校风造成的影响,学校把这些孩子较为均匀地分别编入六个班,每个班多则十多个,少则五六个。叶明所在的一班,搬运宿舍的孩子最少,但最调皮的孩子二赖子,恰恰就和叶明同班,而且同桌。 开学后,叶明和院子里的孩子的接触,自然比假期里少了许多。这时他感觉到,每当到了学校,每当坐在课堂上,自己就会变得特别单纯,也变得特别地安静。在家里,他会顾虑重重,要顾及自己在大人、姐妹中的地位,又要顾及弟弟的日常生活,他的小脑筋就会因此不停地转动。和伙伴们在一起,他即想和他们一起玩耍,但伙伴们的行为一旦有越轨的嫌疑时,他又会随时拿捏这样那样的分寸,考虑是否超出了大叔规定的界线,还必须警惕别的孩子所干的勾当是否会连累到自己。而到了学校,这一切似乎突然之间离自己就非常地遥远了。 老师在课堂上讲的什么,叶明会马上记住,做起作业也不觉得困难。他为自己能够轻松愉快地学习感到愉快和自豪。并且,他从学习中理会到,自己在学习方面比许多搬运宿舍的孩子更强。他的自信,在学校这样的环境中渐渐地建立起来。 虽然叶明也有了伙伴,虽然学校使他的自信心一点一点地建立起来,但他仍然害怕搬运宿舍里的有些孩子,二赖子便是其一。这种害怕几乎出于人的本能。因此他自己从不惹事,而如果和这些孩子发生了争执,他总是忍让,以此求得平安。在和孩子们玩游戏时,别的孩子耍赖,叶明却不敢,而且也只能听凭他们耍赖。而二赖子的恶作剧、对弱小者的期压,叶明更是只有忍辱的份。天生胆小,他即使和这些孩子在一起,也会本能地和他们保持某种距离。 叶明胆小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他和这些孩子接触少,对他们了解得少;另一方面恐怕是因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矮小一些。他打不过他们,或者说他认为自己打不过他们,增添了他的自卑感。其实,打架没有输赢,就和许多事情一样,不存在谁输谁赢的问题,只是怕与不怕或敢与不敢的问题,因而只有强弱之分,只有采取什么态度的问题。但叶明没有这种脾气,他害怕和院子里所有的孩子发生矛盾冲突。因此,虽然有孩子接纳他,他也有了自己的伙伴,但他仍然异常地谨慎、敏感和胆小。即使在学校,也是如此。叶明的胆小,也助长了有些孩子恃强凌弱的不良行为。 天天见到的都是这些孩子,天天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孩子之间的小摩擦,有些事情是躲也躲不掉的。 二赖子不仅喜欢在课桌上划“国界”、霸占叶明的位置,还喜欢在叶明书上乱画,喜欢把脏东西放在叶明的抽屉里,喜欢乱叫叶明的名字……二赖子的生着一张宽宽的脸,一只眼睛总往一边斜视,两只鼻孔总是挂着鼻涕。无论是模样上还是行为上,叶明都极其讨厌他,但又怕他,拿他没有办法。 一般情况下,叶明采取不以理采的方式,应对一切麻烦,常常会收到比较好的效果,使欺负他的人自觉没趣,也就收刀捡卦了事。但这一招对二赖子这样的人并不灵。而且,今天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二赖子扭住叶明不放,叶明的桌面只剩下不足一半的位置子了,二赖子还在划线。好像故意要惹出什么事来,见叶明一味忍让,他干脆用手一扫,把叶明桌上的书本、文具盒哗啦一声全都扫到了地上。那文具盒一落地,立刻摔成了两片。这是一个上海产的文具盒,是母亲从新疆寄回来,望着摔坏的文具盒,叶明呆了。这突然其来的声响,也引起了全班同学的好奇,大家都心怀不解地望着叶明和地上的东西。 令所有的人想象不到的是,叶明突然地高举手中的铅笔,然后愤怒地将笔尖扎进了二赖子的脑门。在他的笔尖刺进二赖子的脑门时,只听二赖子发出了“哎哟”一声叫声,不一会儿,殷红的鲜血从他的头发里渗了出来。 胆小老实的叶明,居然有如此鲁莽的举动,使所有的人都傻了眼。叶明也被自己的举动吓着了。 老师把受伤的同学带到学校医务室去包扎伤口时,全班的同学都惊讶地望着叶明。叶明脸色惨白,紧握铅笔的手还在颤抖。许久以后,他发现所有的人都在注视自己,便难过地低下了头。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是一次下意识的反抗。也是一种本能地对自己所厌恶的环境的反抗。 然而此后,他遭到了加倍的报复。 ------------ 二十四、反抗(2) 老师把叶明留了下来,批评他不能这样粗野,不能动手打人,更不能用东西打人。“人的脑子致命的,是打不得的,知道吗?” 叶明点了点,理解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其次,他也意识到,这件事情可能不会就这样了结。果然,放学回家时,二赖子邀约了几个伙伴,在半路上拦住叶明。叶明没有跑,也没有躲;几个孩子上前围住叶明,然后是一阵拳脚相加。 叶明用笔尖扎向二赖子的脑门时,他只有愤怒而不知道害怕,看见同学头上的鲜血,他才感到了害怕。鲜血不仅使他感到害怕,人类善良的本性也使他突然感受到了别人的痛苦,从而感到愧疚。害怕使人变得软弱和无能。愧疚则使人对自身受到的伤害,感到麻木不仁。他一言不发、毫无还手之力地任凭别人打击。二赖子几个伙伴则轮番攻击叶明,三两下就打得他踡缩在地上,口鼻出血。皮肉的痛苦,减轻了他心中的那份愧疚,也渐渐地消除了他心中的恐惧。仿佛告诉他,被人欺负和打击也不过如此。最后,他干脆闭上了眼睛,任凭别人怎么打自己。他没有还手,甚至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看见打自己的人都是搬运宿舍的孩子,还看见了平常和自己一起玩耍过的吊板和金元,但他们只是一声不响地在旁边看热闹。在二赖子和几个伙伴围着叶明施暴时,目击者不少,而且多数人都是院子里的孩子,但没有一个人帮叶明,甚至没有一个来劝解一下。 此时此刻,叶明突然发现,虽然自己和院子里的孩子越走越近,但这些伙伴只是偶尔和自己在一起玩耍,或者在一起做作业,和自己的交往与院子里其它孩子的交往,有着很大的不同。除了在学校或者在院子里玩耍,他们干坏事时一般不会主动叫上叶明。而当叶明有困难有危险的时候,他们也不会帮助他。他们并没有完全接受自己,并没有完全把他当成搬运宿舍的成员。仿佛受了骗一样,叶明对自己的伙伴感到失望,心里因此感到十分地难过。 这件事情给叶明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好长一段时间,他常常回味和思考这件事。 离开父母、如何讨得大叔的喜欢、如何帮助大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如何保护弟弟、如何搞好学习成绩、如何处理与伙伴之间的矛盾,不知不觉中,这一切教会了叶明思考问题。 突然之间,他隐约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自己向一切压迫他的力量反抗,最终可能会招致更加严重的后果。因此,自己应该尽可能地采取回避矛盾的办法,来保护自己。同时,他还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自己也会愤怒,也会忍无可忍地反抗。一个人完全可能做出违背自己习惯甚至愿意的行为,而如果对方欺人太甚,那就只有拼搏。他不想惹事,但也不可能一味地忍让。在这样的环境里,必须学会保护自己。屈服和反抗,都同样地需要。 另外,他对自己承受打击,以及打击别人,有了心理准备。好像已经体会到:即便不得不动手,情况也不过是打倒别人或者被别人打倒而已。 虽然叶明也有自己的小伙伴,但没有人帮他的忙。人们总是根据自己的印象,采取其对人对事的态度。叶明在他们心中,仍然是个弱者。而这样的环境里,孩子们只会屈从于强者而不会同情弱者。并且,这件事情也使叶明明白,自己并没有真正融入“搬运宿舍”这个大家庭。而懦弱,不会使他真正得到这些孩子们的认可,也不能使他真正融入搬运宿舍。 ------------ 二十五、反抗(3) 大叔大妈见叶明鼻青脸肿的,问题他怎么啦? 叶明说,“我不小心摔倒了。”然后,总是躲着大叔大妈。 大叔说,“不像是摔倒的,是不是和人打架了?” 大妈说,“娃娃说是摔倒的,就是摔倒的嘛。叶明这娃娃,会给哪个打架?” 大叔说,“哪个欺负他,我就要去找哪个!” 大妈说,“要你多事!娃娃儿打架,打得赢的多打两下,打不赢的少打两下,有啥子了不得,哪里要你多事?” 大叔说,“叶明那么老实,我如果不多事,怕他光被人欺负!” 叶明有什么过失,或被人欺负了,从不告诉任何人。别的孩子打架,喜欢叫自己的哥哥或者比自己更强壮的人,叶明却不愿意这样。一方面他认为自己的哥哥打架的本事不一定比自己强。另外,他的自尊心不容许他这样做。他不想让任何人为自己操心。 和二赖子打架以后,老师给他们换了座位。正是考虑到叶明老实,不惹事,老师才把他和二赖子安排在一桌,事实证明,这对叶明来说是不公平的。之后,王老师把一个同样调皮的学生,安在了和二赖子同桌,这个学生就是小心子。奇怪的是,和小心子同桌,二赖子却没有以前调皮了。 不过,虽然换了位置,但这件事情的负面影响,仍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叶明尽量躲着二赖子,尽量躲着所有调皮捣蛋的同学。可是,照样有同学欺负他。那次被打以后,好像暴露了他的弱点,扔他的帽子、藏他的本子、猛地被背后某个人打一巴掌的事,在叶明身上时有发生。只要一个孩子显得弱小而又没有帮手,他就得被欺负。 刚刚到手的快乐,突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不再主动和院子里的孩子玩耍,不再主动答理过去一起玩耍过的伙伴。他总是到快上课的时候才进教室,然后在放学时第一个跑回家。愤怒激发出的反抗精神和那点儿勇气,并不能改变一个孩子本性的怯懦。他感到自己是那么地孤独和弱小,也感到非常地痛苦。 这时候,他会特别地想念自己的父母,渴望成人羽翼的庇护。 有一次,叶明坐在学校的草坪上,远远地看别的孩子玩耍。小心子悄悄地蹲在叶明身边,小声说,“那次二赖子打你,我不在。我在的话,肯定要帮你的忙……”小心子比叶明稍高一些,但也很瘦弱,不过看他紧咬的嘴唇,严肃的表情,握紧的拳头,叶明相信他说的是真话。这话是那么温暖,突然间融化了叶明的心。 叶明不知道说什么好,两颗抑制不住的泪水,从他那双机敏的眼里掉了下来。 ------------ 二十六、反抗(4) 叶明想长大。他多么希望尽快地长大啊。有时他会独自来到学校的一块高地上,望着远方,幻想着自己能在一夜之间长大成人,然后远离这个可怕的地方和那些让他感到可怕的人,然后独立生活。 可是,他无法像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快快地长大。残酷的现实使他渐渐地明白,在这样的环境里,必须要学会并且能够自己保护自己,才能顺利地成长。而要保护自己,就得具备反击他人的力量。 那是一个崇尚力量的年代。 渐渐地,他明白自己终究要脱离成人的保护,去面对自己的人生,去解决自己面对的问题。他还明白,仅仅逃避,并不是上策。 过了一段时间后,叶明一方面照样警觉地注视着一切,小心翼翼地面对一切,尽可能地回避一切矛盾;另一方面,他每天早晨起来锻炼身体,希望从中获得力量。他即使不能在年龄上更快地长大,但他想使自己在身体上更强大一些,更有力量一些。 没有父母在身边的好处是:在叶明很小的时候,就有了较强的独立意识。遇到什么问题,不论他是否能够解决,他都决不告诉任何人;这样还有一个好处是,他得学会动脑筋,用大脑去面对自己的生活。 从此,每天早晨学校的操场上多了一个孩子,他先是跑步,然后在单杠上做引体向上、在沙坑里练跳跃、在草坪上做俯卧撑、蹲马步,尽可能使身体的每个部位都得到运动,看上去好像在接受体育专业训练。这个在操场上活蹦乱跳的孩子,就是叶明。 叶明坚持每天早上6点钟左右起床,不厌其烦地循环做着相同的几个动作,直到筋疲力尽时才休息一会,然后又从头开始。坚持晨练,对一个孩子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时候他也会睡过头,有时候也会产生懒惰情绪,但事后他又会责怪自己。坚持一段时间后,他感觉到如果放弃,就是一种损失,最后他渐渐地习惯了。 几个月下来,虽然叶明的个子没见长,但通过锻炼,他的体质、力量、身体的灵活性,有了明显的提高。他不再像过去那样经常感冒,肚子也很少像过去那经常在夜里发胀了。尤其是上体育课时,他的各项运动成绩都明显提高,比起体型相同的孩子,体质明显更强。 体质的改善,也使他的心理成熟了许多。他不惹事,但在身心上,开始准备甚至盼望着自己尽快去勇敢地面对一切矛盾。 每一天锻炼身体的时候,他心里都会充满一种豪侠气概,并暗暗地对自己说:总有一天,我会用自己的拳头教训那些喜欢欺负别人的人。 ------------ 二十七、红色(1) 叶明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忽然之间,所有的高音喇叭都响起来,革命歌曲响彻云霄,革命口号传遍了全城: “打倒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炮轰资产阶级司令部!” “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打倒***!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 “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 “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工厂、学校、街道,包括电线杆,每一处显眼的地方,都成了人们表达观点和宣泄情感的宣传栏,贴满了各色大字报和标语。大字报的内容,多为揭露某个当权派或者修正主义分子反革命的滔天罪行。标语的内容大多是人们不停高呼的革命口号。操场上,街道上,墙边的大字报旁,成堆的人议论着,争吵着,激烈地探索着革命的真理和道路。 叶明当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从未听懂老师或者别的什么人对眼前事态的解释,只觉得每天都是那么热闹,所有的人都是那么激动,于是和别的孩子一样,瞪大了眼睛,好奇地到处张望;或者,四处探头探脑,兴奋地朝着革命最激烈的地方乱窜。 也许没有人知道什么是文化大革命,没有人真正明白文化大革命对于国家和人民意味着什么,但人们照样相互革命。不久之后,工厂停工了,学校停课了。与此同时,机关、学校、工厂,每一个单位和集体,都有了自己的革命组织,各种战斗团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名称也都格外地响亮和革命,使用频率最高的名词有“红色”、“红心”、“红旗”、“红撞”、“昭山”、“瑞金”、“井冈山”等等。学生摇身一变成了红卫兵和红小兵,成了革命小将,工人变成了革命的战斗员。革命就是写大字报、贴标语、印传单、喊口号、上街示威游行,就是确定自己的立场,然后在舆论上压倒对方,在精神上和肉体上打倒对方。革命就是不上学、不生产、甚至恨不得不吃不喝,就是一心一意地从事一切意识形态的活动;革命就是造反,就是把当权者拉下马,就是打乱现有的一切秩序。不革命就是反革命,就将被革命。旗帜鲜明、表情严肃、态度坚决,是革命的显著特征。革命对象包括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包括历史上的地主、富农,现实中的反革命、坏分子、帝国主义、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思想和一切右倾势力,也包括革命者不喜欢的所有事物。不久,一个个“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一个个“地富反坏右”分子被揪出来,戴着竹编的高帽子,敲锣打鼓地被迫在街上游行,接受红卫兵红小兵和人民群众的批斗,从而体现了“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运动。 当革命进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眼前的一切,变成了一片红色。 那是一个红色的海洋。 被称为红宝书的毛主席语录,几乎人手一册;红旗,是各种名目繁多的组织的必备之物;表明立场和政治观点或者身份的红袖章,佩戴在了成千上万热血青年甚至老人和孩子们的手腕上。红色,成了一种最最时尚的原素、一种革命的象征、一种人们顶礼膜拜的对象。 每一个革命组织,都会有一面印有自己组织标识或名称的红旗。每一面旗帜,不仅代表着一个组织,也代表着一种观点,一种力量。每一种观点和力量,都认为自己是唯一正确的,都想要证明自己是唯一正确的,都要试图打倒另一种观点和力量来证明自己的正确性。旗帜本身,就是一种力量。有了旗帜,就会有人跟在它的后面。旗帜是一种有力的召唤,在空中飘荡时,那不息的波浪,拍打风的声音,以及它那鲜艳的色彩,让人感到一种莫明的振奋,使人心里陡然间激起满腔豪情。 叶明虽然很小,也很想闹革命,甚至和几个小伙伴也想过成立一个自己的组织。可是,因为没有钱,没有办法弄到一面旗帜,没有办法搞到红袖章和一枚象征权力的印章,因此这个愿望没有实现。旗帜和袖章是革命组织的标志,也是革命的武器。不过,各种革命组织多不胜数,仅叶明所在学校的高年级学生,就成立了好几个革命组织,所有学生都可以任意参加,并将其视为自己的组织,因此大可不必自己再搞一个什么新的组织。这类学生组织,多数只是印传单,发传单,组织宣传队上街游行和大呼革命口号,为文化大革命造声势,并没有多少具有实际意义的革命行动,因此并不太在意革命成员的年龄大小。叶明也顺利地加入了学校的一个组织。对叶明他们来说,在人多的地方把一叠传单往空中用力一抛,望着五彩六色的传单在空中飞舞,那是一种非常愉快的革命。 把革命组织做大做强,也是革命;更大规模的革命组织,更有话语权。因此,规模较小的革命组织通常会被规模较大的革命组织吃掉。叶明加入的革命组织只存在了几天,就并入了一个规模更大的革命组织。而叶明这种年龄太小的成员,就被清除了革命队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红袖章有限。 这是一场由红旗、红袖章和红宝书掀起的、席卷神州大地的红色风暴,可谓“全国山河一片红”。这也是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显著特征。 ------------ 二十八、红色(2) 打倒观点相左的对方,是任何一个组织的任务和目的。无论有没有对方,没有就寻找一个或者制造一个。革命和斗争都需要目标,没有目标和对象,就没法斗争和革命。最初,一个组织或者一个人打倒对方的方法是口号和文章,是伟人的语录。于是天天有人游行,口号震天;再不然就传单满天飞,大字报贴满了每一个墙角;再就是各个组织的宣传队,扛着旗帜上街头,用歌舞占领舆论的至高点,与敌方唱对台戏;或者索性与对方唇枪舌剑地展开辩论,甚至发生暴力冲突。人们的口才和思辨能力空前地提高,从饭桌上到厕所里到单位上再到大街小巷,人们不停地辩论,为自己的观点或者利益辩论。张学坤和彭华,是大妈家的两个准女婿,都是内江机床厂技工校的毕业生,都在机床厂工作,但他们一个是保皇派另一个是造反派,到了大妈家的饭桌上,他们彼此都会寻机挖苦讽刺对方,或者大段大段地搬出毛主席语录和对方辩论。 造反派和保皇派辩论,造反派和造反派、保皇派和保皇派也要辩论,为革命的真理和谬论无休止地辩论。每个人都是一个观点,对每一种观点都有一种理解;每个人都是一面旗帜,都代表着一种力量,都试图却永远没有办法辩倒对方,这就是人们不停地辩论的原因。辩论,是一种观点和力量与另一种观点和力量之间的游戏,是文革时期的cs,是文革中的一大景观,也是文革中“文斗”的一个显著特征。看起来,一切都更像是一场游戏,但人们对此的态度却异常地严肃认真,因此游戏的背后积蓄着一种可怕的力量,让人感到这个世界正处在一个由革命激情堆砌的火山口上。 每个人,每个组织,每一种观点或力量,都把打倒对方视为革命;对立的每一方,都认为自己是最革命的。革命就是正义,就是一切。一篇文章、一张大字报、一场辩论、一次游行,最终会指向一个具体目标,会把这个目标从某个革命队伍里、从某个工厂里或者机关里、甚至从某个家庭里无情地“揪出来”,戴上塔一样的高帽子,当众示威、游行、批判,甚至自己打着锣鼓自报家门:我是地富反坏右,我是现行反革命分子,我是投敌叛国分子,我是资产阶级的走狗,我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一时间,到处都是阶级敌人,到处都有革命对象,于是人们用各种方式把从而把他们揪出来,然后把他们打倒。这种打倒包括精神上和肉体上,甚至打倒以后还要“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最后可能致人死地。激奋的时候,人们不会仅仅满足于口头和文字的力量,“不会那样雅致地革命”。那时候的中国,没有什么东西比舆论的力量更可怕。革命舆论可以导致革命行动,一种声音、一种观点,可能使成千上万的红卫兵和红小兵疯狂和丧失理智,就可能使无数的人在斗争中丧命。这就是革命,地地道道的革命,流血的革命。 从十多岁的学生到六十岁的老太太,每个人都是那么激情、好斗、爱憎分明和幼稚可笑。每一个平民,关心的都是国家大事;而国家大事,便是国家领导人的政治言论;大到国家领导,小到平民百姓,拥护某某人,打倒某某人,成了人们时时思索的问题和需要表明的态度。这就是当时最著名的所谓“路线问题”。路线是革命的生命,也是处于革命浪尖上的革命者的生命。甚至一家人也会因此而四分五裂,反目为仇,因观点不同而彼此成为政治上的敌人,也要相互打倒。每一个平民,研究的都是连专家也没有弄明白的理论和哲学;每一个平民,都是一个政治细胞,都承担着国家的重任,肩负着全人类的命运,同时又在饥寒交迫中挣扎。 千千万万的人只穿一种服装,只唱一种歌,只跳一种舞,只对伟大领袖表忠心。早请示,晚汇报,吃饭以前也要喊口号、表忠心:祝毛主席他老人家万寿无疆。生活已经纪律化、格式化、革命化,这就是革命的成果和最高境界。 这就是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的文斗。 ------------ 二十九、红色(3) 学校停课,让贪玩的孩子们感到兴奋。像叶明这般不足十岁大的孩子,虽然脱离了革命组织,但仍然经常跟在大一点的孩子的屁股后面跑,总是往热闹的地方钻。他们虽然不懂得什么是革命,但却特别地喜欢沸腾热闹的革命场面。而上街看宣传队表演节目,成了他们最开心的一件事。 在电影院门外的开阔处,常常会有两三个不同组织的宣传队同时在演出。他们一个比一个的锣鼓声更响,一个比一个的歌声更嘹亮,一个比一个节目更多,都试图吸引更多的观众。演出中途,往往双方都会高呼口号:打倒某某保皇派,坚决支持某某造反派的革命行动;某某组织是打着旗帜反旗帜的保皇派,某某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某某人是资本主义的走狗……打倒***,保卫毛主席……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人们用伟人的语录对话,用政治口号表明自己的政治观点,用激情和声势击倒对方;双方都不甘示弱,于是口号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难分高下的时候便开始辩论,激烈时可导致指手划脚、拳脚相加,甚至流血。这里的演出,并不是艺术演出,而是**裸的政治游戏,从而使艺术蒙羞。人们都变得极其政治化和情绪化,这是文化大革命升级的基础。仿佛所有的弦都绷得紧紧的,正蓄势待发,让人感到莫名其妙的紧张和兴奋。 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天晴,几乎每天晚上,叶明都和我的伙伴们兴奋地跑上街,去看那种充满了硝烟味的文艺演出,去经受艺术化了的政治风暴的洗礼。直到有一天,一棵手榴弹在这个位于城区中心地带的大舞台上爆炸,才使这种演出活动迅速地衰落下去。 ------------ 三十、红色(4) 文斗中,叶明所在的学校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学校的校长被斗下了台,还被革命小将打掉了两颗牙,也有人说被打掉了三颗牙。而出自高年级的几个革命小将,为此得意了好长一段时间。他们走路的姿势、说话的腔调,都让人感到十分地革命。另一件事,就是一位年轻的单身女教师自杀了。 这名自杀的老师姓胡,教农业常识,白白的,胖胖的,说话带有外地口音,声音非常柔和。在她没有走进教室时,几乎所有的学生都会忘记她的存在。 “胡老师自杀了,胡老师自杀了!” 这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学校。 那天,胡老师的寝室门口围了一大堆人,叶明和几个同学奋力挤到了门口,那情景真是惨不忍睹。胡老师的眼睛大睁着,脖部的血,还没有完全凝固。在她那还未完全冷却的身体旁边,横着一把带血的菜刀。 在此之前,叶明见过校长和老师被红卫兵批斗,见过当权派们戴着高帽子在大街上示威游行的壮观场面,心里不由地生出一种莫名的快感。而见到眼前的情景,心里突然变得阴暗起来。 革命是残酷的,使对生命的践踏变成了儿戏。群众性革命的激情也是可怕的,它可以操控大众的行为,使其丧失基本的准则。 文化大革命最初的成果,就是把所有的中国人都分为了工农兵和地富反坏右两大阵营,并产生了许多都是自认为正确的派别,也产生了许许多多的生离死别。其次是工厂停工,学校停课,生活用品实行配给制。大到粮油、小到香烟火柴,都凭票供应。 ------------ 三十一、武斗(1) 口号、大字报、辩论、游行示威等,喧嚣一阵之后,不知什么时候,城里响起了枪声。 武斗开始了。要打仗了。墙壁上的大字报,已经脱落,无人问津。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口号,转眼间就被枪声淹没了。 造反派和保皇派都要到北京去保卫毛主席,都试图阻止对方去北京;阻止对方去北京和保卫毛主席最有力的手段就是打倒对方,而打倒对方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诉诸武力。说来非常可笑,好像毛主席他老人家在北京没有人保护似的,而要手拿红宝书的红卫兵和红小兵们去保护,要那些在派系斗争中成长起来的芸芸众生去保护,但人们就是这样思考问题的,而且都相信自己的观点和行为是正确的。于是革命冲突升级了,从笔杆子升级到了枪杆子。 晚饭后,搬运宿舍的院坝,成为了一个小舞台。年轻人在此扎堆,交流自己的所见所闻及观点;营造紧张气氛。 “武装部的枪都被抢完了!” “内高的红旗战斗团,今晚要到0023部队去抢枪!” “现在枪最多的是机床厂的造反派!” “不,内高的造反派枪最多。” 弄到枪枝,成了各种组织最重要的革命行动。 各种有关武斗的谣传蜂拥而来。大叔对叶明三兄弟说,“不准到处乱跑呀,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可是,叶明却拼命挤进人堆,竖起耳朵听得津津有味,兴奋不己。 据说,来自重庆方向一些非常著名的“战斗团”,已经打上来了。有人说已经打到了牛棚子甚至椑木镇,距市中心只有不足十公里了。突然有一天,一辆坦克轰轰隆隆地开进了城里,所到之外,大地也颤抖起来。当路过搬运宿舍旁边的马路时,大人孩子都争先恐后地围观,一睹重武器的真容。 年轻工人、初高中学生,是革命运动的主力军。搬运宿舍的野孩子,摇身一变也成了革命者,使叶明羡慕不已。 手握钢枪的人越来越多,大有全民皆兵的架势。搬运宿舍的不少年轻人,也有了枪。枪声越来越紧。有时寂静的深夜里会突然响起清脆的枪声,使整个世界一下子变得神秘和恐怖起来。 学校已经全面停课。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叶明就读的学校住进了许多陌生人。街上的行人却少了许多。人们神情紧张,行色匆匆。孩子们即兴奋又害怕。过了不久,各单位都动员各家各户把孩子们送到乡下去避难。 加上叶明三兄弟,大妈家共七个孩子。 叶明的大妈犯愁了,这么多娃娃,送到哪里去? “非得把他们都送走?我看不一定就有啥子事。” 大叔说,“好多娃娃都送走了,还是到乡下躲一躲保险!” “没有哪家能够接受得了七个孩子。” “把他们分开,送到两个亲戚家。” 就这样,叶明以及大妈家的孩子,分头去了两个地方。这是叶明到内江以后第一次离开家。 ------------ 三十二、武斗(2) 乡下是安静的,与喧嚣的城市比较,好像是一个沉睡的世界。一声狗叫,一声鸡鸣,一声长长的吆喝,包括麻雀的吵闹声,并不能打破乡村的安静。叶明第一次到乡下,一景一物,都让他感到新鲜。而乡下的安静,一方面令人感到一种内心的宁静;另一方面,好像能够刺激人的感观,使之更加地敏锐。 叶明和弟弟,以及大叔家的大姐和幺妹,被大叔用架车拉到了距城里十多公里、一个被称作“大孃”的亲戚家。在乡下,得干活。乡下的孩子都得捡柴禾和打猪草,一下子添了四口人,吃的用的都增加不少,叶明他们当然也不能闲着。干点力所能及的事,对叶明来说并不难。于是,到乡下的第一天,他就抓起背篼和镰刀跟着乡下的孩子们上山了。 春天已经到来,冬天的寒气尚未褪尽。那青青的山,绿绿的水,无论见到的还是触摸到的一切,都是冰凉的。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叶明的好奇心。他总想知道每一种花草的名字,总想弄清楚每一种草木的作用,总想看看稻田里有没有鱼虾。不一会儿功夫,他那圆圆的小脸蛋已经通红,额头上冒出了细细的汗珠,背篼里也装满了杂草。 不管什么草,装满背篼了事。剩下的时间,叶明最喜欢干的事,是下田摸鱼。见了水田或者有水的土沟,不管是否有鱼,他也会下去乱摸一气,想象着能逮住几条大鱼。乡下的伙伴见了,笑叶明傻乎乎的。 “你看,那才叫逮鱼。” 不远处的稻田里,一个农夫正弓着身子,用手在一个罩子里摸着什么。叶明立刻跑上前,停在田埂上要看个究竟。不一会儿,只见农夫从鱼罩里抓起了一条巴掌大的鱼,放进了腰间的鱼篓里。然后,农夫从田里抓起一根前端带钩状的细竹竿,不停地在稻田里划着弧 ------------ 三十三、 武斗(3) 乡下的夜晚,给叶明的感觉特别黑暗,也特别地深沉。在这黑暗和深沉中,似乎每一种生命,都在接受着严酷的考验。上床不一会儿,叶明感觉到有东西在身上爬,不时地叮咬自己的皮肤,然后身上开始发痒。 叶明生性敏感,皮肤小气,害怕蚊虫叮咬。眼下的季节没有蚊子,但床上一定有什么虫子。意识到这点,叶明的精神紧张起来,便觉得全身都有东西在爬,上痒得难受。叶明还感觉到,乡下的被子很厚、很硬,让人有一种被压迫的感觉,并且气味难闻,使他更加难以入睡。 刚睡着,又被咬醒。叶明想起床,可是眼前伸手不见五指,他甚至弄不清楚门在什么地方,起来又能做什么?他盼望着早点天亮。在盼望中迷迷糊糊地睡去,又在蚊虫的叮咬中醒来;这样反反复复,弄得叶明痛苦不堪。 第二天醒来,叶明满身是疙瘩。 从此,他认识了一种可怕的小动物,那就是跳蚤。 跳蚤似乎特别喜欢叶明的身体,叶明对这种小动物也特别敏感,即使跳蚤在他身上爬行而无需动口,叶明身上也会起疙瘩。这些疙瘩成串成片,如红色的小丘,小的如绿豆般大,大的有大母指一般大,每一个疙瘩的最高处有一个非常小的白点。 白天跑跳、晚上睡觉,每当身上发热时,大大小小的疙瘩开始发痒,痒得钻心。叶明忍不住两手并用地抓,直到把那些疙瘩抓破了皮,才能止住痒。旧的疙瘩,大约要一周以后才能消散;但旧的疙瘩还没有消散,新的疙瘩又长了起来。特别是晚上,叶明几乎整夜不能睡觉。 每到了晚上,那深沉的黑夜便使叶明觉得害怕。他害怕黑夜,害怕上床,害怕蚊虫。躺在散发着潮腐味的床上,叶明时常久久不能入睡,睁着两眼盼望着黑夜尽快过去,盼着曙光尽快来临。 小小的跳蚤,给叶明带来了大麻烦。使他体会到乡下的日子并不好过,也担心自己能否在乡下呆下去。 ------------ 三十四、 武斗(3) 乡下的夜晚,给叶明的感觉特别黑暗,也特别地深沉。在这黑暗和深沉中,似乎每一种生命,都在接受着严酷的考验。上床不一会儿,叶明感觉到有东西在身上爬,不时地叮咬自己的皮肤,然后身上开始发痒。 叶明生性敏感,皮肤小气,害怕蚊虫叮咬。眼下的季节没有蚊子,但床上一定有什么虫子。意识到这点,叶明的精神紧张起来,便觉得全身都有东西在爬,上痒得难受。叶明还感觉到,乡下的被子很厚、很硬,让人有一种被压迫的感觉,并且气味难闻,使他更加难以入睡。 刚睡着,又被咬醒。叶明想起床,可是眼前伸手不见五指,他甚至弄不清楚门在什么地方,起来又能做什么?他盼望着早点天亮。在盼望中迷迷糊糊地睡去,又在蚊虫的叮咬中醒来;这样反反复复,弄得叶明痛苦不堪。 第二天醒来,叶明满身是疙瘩。 从此,他认识了一种可怕的小动物,那就是跳蚤。 跳蚤似乎特别喜欢叶明的身体,叶明对这种小动物也特别敏感,即使跳蚤在他身上爬行而无需动口,叶明身上也会起疙瘩。这些疙瘩成串成片,如红色的小丘,小的如绿豆般大,大的有大母指一般大,每一个疙瘩的最高处有一个非常小的白点。 白天跑跳、晚上睡觉,每当身上发热时,大大小小的疙瘩开始发痒,痒得钻心。叶明忍不住两手并用地抓,直到把那些疙瘩抓破了皮,才能止住痒。旧的疙瘩,大约要一周以后才能消散;但旧的疙瘩还没有消散,新的疙瘩又长了起来。特别是晚上,叶明几乎整夜不能睡觉。 每到了晚上,那深沉的黑夜便使叶明觉得害怕。他害怕黑夜,害怕上床,害怕蚊虫。躺在散发着潮腐味的床上,叶明时常久久不能入睡,睁着两眼盼望着黑夜尽快过去,盼着曙光尽快来临。 小小的跳蚤,给叶明带来了大麻烦。使他体会到乡下的日子并不好过,也担心自己能否在乡下呆下去。 ------------ 三十五、武斗(4) 大人都出工了。大孃家住在生产队的东头,若是到呈带状的最西边干活,得爬坡上坎地走上几里地。虽然干活也是磨洋工,但常常还得早出晚归。在家的孩子,便自己安排自己的活动。 到乡下二十多天了,上山捡柴禾、打猪草,成为了叶明他们份内的工作。大妈家的大姐,与共和国同年,已经出落成了大姑娘,理所应当地肩负起了孩子们的监护人。通常情况下,孩子们在晒坝里集合,然后由大姐清点人数,再发布出发的指令,孩子们便打打闹闹地结伴而出。 这天,临到出发时,大姐才发现叶明不在孩子们中间。 “叶亮,去看你二哥在做啥子,叫他快点。” “他在床上。他说不想起来。” 大姐这才想起,吃早饭的时候,就没有见到叶明。 “你们见到明明起来吃早饭没有?” 孩子们都摇头。 大姐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于是赶紧返回屋子。 屋里光线很暗。叶明蜷缩在床上,看上去似有似无,一个小不点儿。 “明明,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叶明听见叫声,有气无力地坐起来,脑袋来回摇了摇,然后垂在胸前。 “快下床吃饭,吃了上山了。”说完,大姐转身去了厨房。 对乡下的新鲜感过去以后,叶明什么也不想干了。他不喜欢茅草接触到皮肤的感觉,不喜欢草丛中的虫子,不喜欢雨后的泥泞,甚至不喜欢绿叶上的露水……可是,他又不能独自一人闲在家里。许多天以来,他只是极其不情愿地跟着大家满山跑。 不一会儿,大姐给叶明端来了一大碗玉米粥。 叶明捧着碗,半天没有下口。 正是青黄不接的季节,上季的粮食已经吃光了,地里的麦子还是青的,早玉米还才刚刚破土发芽。这样的季节里,乡下的一日三餐,都是一锅菜帮子就着几把玉米粉,连汤带水地用以填饱肚子。说是玉米粥,但菜叶子占的比例更大一些。锅里碗里,清汤寡水,见不到一颗油珠子。无论当时吃得多么饱,可是不到吃饭的时间,孩子们的肚子早就饿得哇哇叫了。精神和物质,有时也会成为难以调和的矛盾的两个面;文化大革命的升级,使得整个国家的物质水平急剧下降。在城里,配给制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大,生活必须品的种类和数量却越来越少;在农村,地里有什么吃什么,只要有东西填饱肚子,就已经不错了。最近一段时间,和着玉米面煮的是莲花白的老叶子,那叶子又青又老,质地粗糙,连猪都不爱吃。饥饿中的孩子们,没有功夫在意自己吃的是什么。但多吃上几顿,即使肚子再空,也觉得这样的食物难以下咽。 “快吃呀,大家都等着你的。” 叶明喝了一小口玉米粥。然后闭上眼,喝了一大口,可还没有完全吞下去,就突然地呕吐。 叶明抱歉地望着大姐。过了好大一阵,他哭腔哭调地说,“大姐,我要回去……”说着,两行泪水夺眶而出。 这时,叶明的大姐上前摸了摸叶明的额头,发现他额头很烫。 叶明病了。其实,到乡下不久以后,叶明动不动就感冒,一感冒就发烧,扁桃也跟着发炎,严重的时候咽口水都非常困难。不论病得轻重,他都不能告诉任何人。即使在城里,感冒这种小毛病从来也不用进医院。在他的印象中,生病用不着进医院,生病就让它生好了。感冒了就喝一大碗泡姜泡海椒熬的汤,然后捂着被子睡上一觉就好了。晚上叶明经常感到肚子胀,便坐起来,用双手压迫肚子,或者告诉大妈,然后用热毛巾热敷一下就好了。医院是享有公费医疗的人去的地方,一般人,除非快要死了,才会进医院。人们差不多都处在自生自灭的生活状态中。而在乡下,没有地方看病,没有药吃,告诉另人也没有用。 而且,叶明身长的好多疙瘩已经溃烂。由于营养不良和睡眠不足,他已瘦成了皮包骨。他自己也能够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已经变得越来越脆弱,而且他相信自己在乡下是活不出来的。 “我要回去。就是死,我也在回去。” 看着叶明一脸的可怜像,大姐感到心里酸酸的,情不自禁地把叶明的头揽进怀里,以示安慰。这举动,令叶明格外感动,于是任凭泪水流了出来。 叶明回城的决心已定,又念他在乡下呆得太苦,亲戚也担心他在乡下会有什么三长两短,便把他一人送回到城里。 ------------ 三十六、武斗(5) 据说有驻军守城。城里也时常枪声大作。 过去的谣传,变成了事实。不少组织的文工团都变成了战斗团。大的单位和战斗团都有了枪。内江驻有不同番号的两个野战部队,激进的红卫兵和造反派组织去上述部队抢枪未逞,便多次到武装部抢得了部分枪支;当然,还有一部分枪支是由别的地方流入内江的。总之,内江已经处于战事状态。 人们文斗累了,便试着用枪杆子说话。尽管巴尔扎克曾经扬言要用笔杆子征服拿破仑用枪杆子未能征服的世界,但笔杆子终归不能像枪杆子来得那么直接和干脆,也不及枪杆子更具力量;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政权,无一不是用枪杆子建立起来的,正如当时人们运用最多的伟大语录所说的那样:枪杆子里面出正权。在政治家和手持武器的革命者眼里,巴尔扎克无疑是个口吐狂言的傻瓜。保卫毛主席,打倒造反派或者保皇派,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或者纸上。人们的耐心是有限的。笔杆子对不识字的人来说,和吃饭用的筷子没有太大的区别,对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或没有什么职位的人的威慑力也会大打折扣,更多人的天性还是更喜欢枪杆子。思想武器和真枪实弹各有各的作用。当笔杆子达不到目的时,就该枪杆子说话了。在内江旅馆的大楼和与之隔街相望的市建筑公司的大楼里,两边的人白天黑夜地用枪对射。为生计奔波的人们,在对射的子弹下面惊慌地匆匆而过。在某个地方,不时也有遭遇冷枪而命毙的行人,倒在了血泊中;有的可能是事实,有的可能是谣传。 城里的孩子比平常少了许多。大叔大妈见叶明回来了,也没有说什么,但不准他出门。可能留在城里那些为数不多的孩子和叶明的处境差不多,都被家长限止了自由。 战争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在淡化。恐惧也会疲惫,使人变得麻痹大意。开始,大妈不允许叶明出门,叶明也因害怕而乖乖地呆在家里。可好奇心驱使他总想往外面跑;而且是去捡子弹壳当玩具,因此总是往有枪声的地方钻。搬运宿舍里不少红卫兵都有枪。他们穿着军装戴着军帽,肩上背着军用挎包,腰上扎着军用皮带,别着枪,走起路来昂首挺胸,军人般地有姿有势,令孩子们羡慕不已。这是当时最流行的装束,军装,军帽,军用皮带以及解放鞋、军挎包,凡是军用品,便是人们的所爱。国家和人民,完全军事化。那些身着军装带着武器的红卫兵走到哪里,孩子们就跟到哪里,好像这也是革命的需要。后来,孩子们发现打枪的人很少真对准人打,而是对着天空开枪,叫做“过枪瘾”。这一来,叶明也就不那么害怕了。 孩子们的玩具都是自制的。凡是铜制的子弹壳,他们都非常喜欢。这种弹壳可以做成烟嘴,用以装饰手杖等,可以在小朋友中当货币,用来换取自己喜欢的东西。人类天生就喜欢占有贵重金属,对孩子们来说,子弹壳就是财富。 随着武斗的升级,从永川、合川、泸州、隆昌等地涌进内江的难民越来越多。叶明所在的内江市第八小学,住满了逃难的人,也住着持枪的红卫兵或者什么组织的人。他们在教室里睡地铺,男女一堂,笑声和歌声不断。他们吃的是白米饭和回锅肉,并且不用付钱,过的完全是按需所取的共产主义生活。他们把吃不完的饭和肉倒进阳沟里,让处于半饥饿状态的人们看了觉得非常可惜,甚至心里通过并充满了愤怒。 不时有南方退下来的败兵们,摆出勇士的架子,背着枪在这个城市里耀武扬威地四处游荡。有人见了就说:快看,某某造反派的,刚从战场上下来,背的是“吊砣式”冲锋枪!也有人显出无限的担忧来:“看来形势不妙,这些人都退下来了!” 尽管整日里枪声不断,但始终不见想象中的敌人出现。战争的脚步在内江的大门外徘徊着,在人们的恐惧中终于停下了。城内不同派别的斗争在冷枪中进行了好长一段时间,也渐渐地平息下来,人们对斗争、对枪声、对革命的种种行为也习以为常了。不知道为什么,叶明总是暗暗地希望敌人到来,对这种只有枪声没有战斗的局面以及在冷枪中了结的战事,感到几分遗憾。人的天性可能就有邪恶的一面吧。 这就是叶明所见到的文革中的武斗。 所幸的是,在四川,内江只是武斗的气氛很浓,并不属于武斗的重灾区。 文化大革命释放了人们渴望突破传统的热情,也释放出了一部份人心中那被传统囚禁的恶魔。到了后期,所有的秩序都不存在了,物质极其匮乏、犯罪率不断上升,人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品尝着这一革命的苦果。 ------------ 三十七、武斗(6) 文化大革命,被称为“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领袖的这句话,应该能够概括文化大革命的实质。如果更为通俗地理解,文化大革命就是自上而下发动民众大范围地更迭当权者的政治运动。 事后,一些文化人把文化大革命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66年5月***发动文化大革命到1969年4月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结束。重大事件包括打倒所谓“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反党集团”和“***、***司令部”;改组中共中央领导机构,成立所谓“中央文革小组”,加强了林彪、**、康生等人在中共中央的地位。第二阶段从中共“九大”到1973年8月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结束。重大事件包括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王洪文在中央政治局内结成“***”,随着王洪文当上中共中央副主席,**反革命集团的势力得到加强。第三阶段从中共“十大”到1976年10月结束。重大事件包括**、王洪文等提出开展所谓“批林批孔”运动,把矛盾指向周恩来;***在***的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又因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而在***发动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落马;1976年1月,周恩来逝世;同年4月,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以*****为代表的悼念周总理、反对“***”的强大抗议运动。1976年9月,***逝世,**反革命集团加紧夺取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同年10月上旬,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毅然粉碎**反革命集团,结束“文化大革命”这场历史十年的灾难。 不过,从特征上或者从百姓感受到的特征上说,文化大革命的过程就是文斗和武斗两大阶段。在叶明看来,文化大革命的两大特征,就是骂人和打架;文斗就是骂人,武斗就是打架,和搬运宿舍的孩子骂人和打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 三十八、渴望(1) 武斗期间,几乎所有的机构都瘫痪了。工厂的机器设备,因停工太久而锈迹斑斑;学校的教学设施,包括课桌和凳子也损失惨重。人们的生活,陷入了一种混乱的无序状态。 叶明所在的学校里,驻进了一个被枪杆子从重庆附近的合川县赶过来的文工团。搬运宿舍人多,四幢楼房中间的空坝很开阔,离学校也很近,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流浪的文工团的舞台。只要是晴天的晚上,他们就倾巢而出,到搬运宿舍里来演出。 文工团的成员大多为地方曲艺团或某个剧团的专业演员,他们从属于某个派别,为某种观点和立场而演出。武斗期间,这个派可能在一个地方失利,被局部地打倒了,因此从属于这些派别的文工团以及演员们,便离乡背井,在其它城市投靠政治观点相同的组织,从而过着流亡的演出生活。不过这样的文工团的演出水准相对较高,到任何一个地方都会受到欢迎。 搬运宿舍的大人小孩,都热衷于看这样的免费演出。晚饭后,各家陆续搬出凳子,里三层外三层地在院坝里围成一个大大的圆圈。占据有利位置,是孩子们最计较最乐意的事。时间太早,等得恼火,太晚又占不到好位置。谁也不愿意去得太早,但也不意愿去得太晚,于是在恰到好处的时间占位置,无意间成了孩子们的一种游戏。 只要见到有人搬出凳子,叶亮就会跑来告诉叶明。“明明哥哥,快点,有人占位置了!”紧接着,叶明和弟弟就迅速出击,为的是抢占第一排的位置。 孩子们会守着自己的座位,以免别人在自己前面再安放凳子。于是,通常情况下,孩子在晚饭后便集中在院坝里玩耍。 没有固定的演出时间。有时候天公不作美,快到天黑时又下起了雨,孩子们只好依依不舍地把凳子搬回家。当看见文工团的人从学校向搬运宿舍走来时,孩子们就一个劲地唤呼起来,“噢,来了,文工团的来喽!就晚上有戏看喽!” 院坝中央的空地,就是舞台。几柱彩色灯光,营造出一种简洁实用的舞台效果。锣鼓、笛子、二胡、扬琴,是最常见的乐器;军装、藏族服装,是使用最多的演出装束。当天色暗下来,一阵锣鼓声在期盼中突然敲响,《心中想念毛主席》的乐曲声也随之响起,演出便开始了。 唱曲、舞蹈、民乐小合奏,一时间使搬运宿舍充满了艺术气息,使一个邪恶和暴力的地方也变得高雅起来。人们观看着、聆听着,心情随着演出内容而跌宕起伏,在不知不觉中接受着革命的洗礼和艺术的熏陶。 这段时间,搬运宿舍变得安静了,吵架打架的事也少了许多。 ------------ 三十九、渴望(2) 久而久之,文工团的台演,成为了劳动人民的另一道晚宴,也成了孩子们的一个期盼。 有一场演出中,一个比叶明稍大一点的孩子,演奏了小提琴独奏。 在叶明的印象中,这是他第一次听到小提琴的声音和观看小提琴演奏。他觉得那声音是那么清晰、婉转、明快、动听;它时而低沉舒缓、时而清脆欢快、时而高亢激烈,仿佛无所不能,无所不达,令人心神激荡;特别是小提琴的滑音,会让叶明的心也跟着滑动。而小提琴的造型,又是那么优美,演奏者的动作更是优雅无比,令叶明着迷和羡慕。从此他便深深地迷上小提琴。 小提琴优美的琴声,久久地在叶明耳边响起。在和其他孩子一起玩耍的时候,他也有些心不在焉,甚至会自不在然地模仿拉小提琴的动作。有一次在和小伙伴打球时,球砸到了叶明的脸上,他也不知道用手接。 “明明,你在做啥子,发神经哇?” “噢,明明发神经喽!” 这是叶明第一次迷恋一种东西。非常渴望自己能有一把小提琴,连做梦也想。他感觉到自己从来没有如此渴望过一件东西。这种渴望超过了他这一生对任何事物的渴望。 但他没法得到一把小提琴。他偷偷到百货大楼看了一下,一把最便宜的小提琴也要五十多元钱,而不少家庭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也没有这么多。叶明不明白,这东西为什么如此昂贵,但他明白了自己不可能拥有一把小提琴。他从来没有主动向大人要过一分钱。他明白大人没有多余的钱。如果自己提出想买一把小提琴,那可能是天大的笑话,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罪过。在那样的年代,一把小提琴对每一个家庭来说,都太昂贵了。他的自尊心也不容许自己提出如此非分的要求。 因为昂贵,小提琴变得可望而不可及,也因此而显得越发的高贵,不是一个想拥有它的人就一定能得到的。世界上所有昂贵的东西,它的真正价值和意义并不是拥有它,而是它能唤起得不到它的人的幻想和欲望;它的真正价值和意义,同样也不属那些得不到它的人。 叶明甚至不止一次地梦见自己做了一把小提琴。他的确想过自己动手做一把小提琴,但苦于没有工具和材料。叶明的不少玩具,都是他自己制作的。叶明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他自己动手做过幻灯片,做过乒乓拍,做过二胡、风筝等。他可以自豪地说,自己做的玩具一般都比别的孩子做得更好。如果有工具和材料的话,至今他也相信,自己一定能做成一把小提琴的。当然,谈不上质地的好坏了。 叶明暗自羡慕那个会拉小提琴的孩子。从那以后,每当他练琴的时候,他常常躲在一个不被人知的角落里偷偷地听,直到琴声消失为止。他时常独自一人在学校的操场里转悠,等待那琴声划破夜空。如果某一天没有了琴声,叶明会感到一种莫名的失落。 迷上小提琴,使叶明迷上了音乐。他开始对音乐有了一种特殊的敏感、喜爱与渴望。这是叶明第一次特别喜欢一件东西。 ------------ 四十、渴望(3) 内江城市不大,但很集中,人口密集。市中心有两个卖笛子小贩,很有特色。他们常常在大街上不停地走动,边走边吹笛子,以此引起路人的注意。多数时候,他们把着电影院对面的大西街口,你一曲我一曲地吹奏,内容包括民歌和当下流行的革命歌曲。大街上虽然吵闹,但嘹亮的笛子声仍然能传得很远。 对美好事物的渴望,是人类成长过程中的一种必然,也是我们健康向上的内心需要,它唤醒我们的感情,激励我们的斗志。但渴望一件我们得不到的东西却免不了痛苦。很长一段时间,叶明觉得对什么东西都失去了兴趣,不愿意和同伴们玩耍,不愿意做本该由他做的任何事,甚至吃饭都不香了,但对这两个卖笛子的小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常常跟在他们后面,或者在大西街口守着他们。 他隐约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似乎必须依附于某种东西,必须想办法一定程度地满足自己的这种愿望。也许是出于本能,使他不得不想办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至少是得到这个东西的替代物。他意识到,这是一种心理和情感需要。 在乐器中,最便宜的是笛子。叶明决心买一支笛子。 他把每月的零用钱存起来,半年后才如愿以偿。后来他又买了一本《笛子演奏法》和一本《笛子独奏曲》。笛子尽管没有小提琴如自己的意,但他仍然很喜欢它。没事可干的时候,他就吹笛子。 离开学校以后,只要可能,叶明差不多总是随身带着笛子。特别是下乡当知青的岁月里,他的挎包里随时都放着一把口琴和一支笛子,还有一本鲁迅的《呐喊》。在他孤独和苦闷的时候,是笛子陪伴着他,抚慰了他。几乎每个夜晚,他都会独自吹上几曲。他能感觉到笛子那嘹亮和具有穿透力的声音,引领着自己的心,在夜空中自由地飘荡。只要笛子一响,心灵的天空就会云开雾散,生活似乎就会变得简单而且美好起来;所有的烦恼和痛苦,似乎也被笛子的声音驱散了。 学会或者仅仅是掌握一种技能,非常容易,但要达到高超的境界,或者具体到乐器即要达到抒发和表达自己的情感的境界,却需要刻苦努力和长时间的练习。笛子如此,任何事情都如此。 笛子成了叶明最好的朋友,成了他生活中的伴侣,成了他倾诉和聆听的对象,成了他的一种精神需要。尽管他从来没有机会在正规舞台上演奏过笛子,但他在自己的人生舞台上,对着自己演奏。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自己熟悉的曲子,一遍遍地演奏并聆听自己的演奏。 音乐可以使一个人变得平静,变得从容,变得坦诚,甚至变得心灵崇高。因此,叶明喜爱音乐。 能如此喜爱一样东西,甚至渴望一件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尽管不能得到它,都应该算是人生的一大幸事。 在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的人都经受过渴望的煎熬。对虚幻的东西的渴望,一定程度上减轻人们现实生活中的苦难。 渴望使我们懂得珍惜。不过叶明时常想,如果自己当初有一把小提琴,自己的人生会不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呢? 世界上真的有很多事情是不可知的,尤其是人的命运。 ------------ 四十一、零花钱(1) 每个月的五号,是大叔领工资的日子,这也是家里所有成员最期盼的日子。 吃罢晚饭后,大叔就把每个孩子叫到身边,然后论功行偿,分发零花钱。多数时候,大叔会把钱换成较新的角票,再分发给孩子们。每当这时,他就会露出近于天真的笑脸;看得出来,对他来说,这是一件极庄重和愉快的事。这一天,也是孩子们最快乐的一天。 孩子们的零花钱,是时代的一面镜子,甚至是传统文化和经济发展的反映。对成人来说,孩子的零花钱是一种权威的象征,是成人的一种的满足感,也是对孩子们的一种奖赏;对孩子们来说,零花钱是一种渴望,也是一种喜悦,甚至是向成人生活过度的一种心理准备。 一角钱,就是叶明他们一个月的零花钱。大叔领工资那天,就会给每个孩子一角钱,也包括大妈家的孩子。有时候,他也会格外奖励某个孩子一角钱。 一角钱能买些什么东西呢?可以买到两只半冰棍,一碗小面,十颗水果糖等等,这些也是孩子们非常想要的东西。人有时候也很容易满足;一角钱也可以使孩子们到奢侈一下,使他们兴奋一阵,使他们感觉到生活是那么地美好。 不过,叶明他们的零花钱,几乎没有用来买吃的东西。叶明和哥哥叶辉,对零花钱有特别的安排。他们喜欢打乒乓,因此只好把所有的零花钱都用来买乒乓球了。那时,最便宜的乒乓球九分钱一个。 运动带给他们的快乐,几乎是难以理解的。为了满足这种喜爱,他们舍不得买任何东西,而是把仅有的零花钱都花在了这上面。 叶明和哥哥还准备买一副较好的乒乓球拍。当时一副红双喜球拍卖价两块多钱,这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比较了所有的需要以后,他们还是决定要买一幅最好的球拍。一旦下定决心,对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渴望,就变得异常地强烈起来。而要存够这么多钱,并不容易,得有耐心和毅力,还必须有运气。 叶明和叶辉存了将近一年的钱。 叶明经常把存的钱拿出来数,其实心里早就知道一共存了多少钱,但就是想数一数。这是一种积累带来的快乐;把拥有的东西数一数,一次次地感受已拥有的东西,是一种愉快的享受。或许,守财奴就是这样产生的。 可是,有一次叶明正打算数钱,却再也找不到钱在哪儿了。他把钱装在一个纸烟盒里,然后绑在床方的下面。他认为这是一个最隐蔽最安全的地方,但他找遍了床上床下的所有地方,都没有找到钱。最后他确信,钱被偷了。而且他能肯定,钱是被哑儿偷了。 叶明和叶辉正好存了一元钱。一元钱,是他们近半年的心血,其中包含着他们的期待和希望,突然间却化为乌有了。 哑儿是大妈的儿子,比叶明大三岁,他最喜欢干的一件最令人讨厌的事,就是偷自己家里的东西。内江人有一句骂人的话:“六一、二年吃错了药呀?”意思是脑筋有问题,好比今天的人说脑子进水了。哑儿正是在生活紧张的六一年吃错了药,大病一场后就不会说话了。因为偷家里的东西,他挨过不少打。他不仅偷叶明的东西,也偷家里的米去卖钱。最没有出息的人,莫过于偷家里的米了。大妈平常不爱说话,脾气特别好,可打起哑儿来却特别厉害。她说,与其以后让别人打,不如现在自己打。叶明的大叔大妈都信奉“黄棘条子出好人”的信条,满以为或者希望打得越凶,哑儿就会变得争气,但结果是无论怎么打,哑儿还是照样偷家里的东西;并且,无论你把东西藏在什么地方,他也能找到。而任何时候,钱一到他的手,就会立刻花个精光。存了几个月的钱,转眼就没了,眼看着愿望就要实现了,却突然间又落了个空,这当然十分地令人气愤,可也只有干着急。钱没了,打死他,也没用。 实在打痛了,哑儿也会发出叫声。叶明从来没有听见过这样的叫声;声音短促、强烈、富有磁性,好像是某种野兽发出来的,令人不寒而栗。看见哑儿挨打,叶明觉得他即可恨又可怜。 后来,叶明和叶辉又重新存钱,先买一块球拍,存足了钱再买另一块。 乒乓球拍是一次性投入,乒乓球却需要长期投入。叶明和叶辉唯一的共同爱好,就是打乒乓球。有一段时间,一有空他就和叶辉去打球。到了星期天,一大早他们就去占球台。有时候,他们打球打得忘了时间,甚至肚子饿了也不知道;到了发现肚子饿了时,早已过了开饭时间,于是饿着肚子也照样打,真是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可是,他们一个月的零花钱只能买两只乒乓球,这当然不够用了。于是,叶明就打起弟弟手上那一角钱的主意。 ------------ 四十二、零花钱(2) 很小的时候,叶明就照顾我弟弟的日常生活。虽然叶明只比弟弟大四岁,但差不多还在叶亮两三岁的时候,叶明就为他穿衣脱衣、洗脸洗脚,甚至照顾他的吃喝,还包括带着他玩耍,几乎代替了父母全部职责。 叶亮长得又白又胖,眼睛又大,十分逗人喜爱。但他个性极强,特别的牛。人们见他样子有些可爱,常逗他玩。有些人逗孩子并非是让孩子高兴,而是只图自己好玩,于是经常把他逗哭。叶亮发起怒来非常厉害,如果把他逗得不乐意了,他非要打着逗他的人以后,觉得出了恶气才肯罢休。他哭起来的样子特别难看,可如果谁在这个时候笑了他,他绝不会放过对方,非要打了对方几下不可。如果打不着对方,他就会跑到别人家里去,把所有的碗都摔破。院子里好多人都不敢惹他,谁也别想劝服他,但他听叶明的。无论他情绪多么激昂,只要叶明一声吼,他就会住手。在学校惹了事,老师也找叶明。只有叶明才能镇住他。 偶尔,叶亮会和叶辉打架。他当然打不过叶辉,可如果叶辉不肯让叶明,叶明就会帮弟弟的忙。只要叶明帮弟弟,吃亏的肯定就是叶辉了。在内江的那些年里,他们打过架,但为数不多。每次打架,都是为了叶亮。叶明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原故和哥哥或者弟弟打过架。而每次打了架,他心里都很难过;不论为什么打架,事后他都会后悔。 稍大一点的时候,他们就不再打架了。相互之间,即使在一起玩耍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可能无话可说,但在心里,彼此都在惦记着对方,关心着对方。应该说,他们兄弟之间的关系非常好,感情也很深,尤其是叶明和叶亮之间更是如此。 ------------ 四十三、零花钱(3) 得到零花钱以后,叶明和叶亮,心里都在围绕着叶亮的一角钱打转。 这时,叶明对弟弟会比平常更殷勤一些。 “我不在的时候,你不要一个人乱跑,看别个抢你的钱。” 叶亮瞪大了眼睛,一个劲地点头。 “不要给比你大的娃儿一起耍,也不要给别人争东西……” 叶亮还是点头。 叶明不像院子里其它孩子那么有办法,极少参与伙伴们一些乱七糟八的勾当以后,一角钱对他来说也很重要。他希望弟弟自觉地把一角钱贡献出来买乒乓球。叶亮呢,拿到自己的零花钱以后,就想躲得远远的。可是,他舍不得一下子花掉那一角钱,总是把钱工整地叠好,然后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孩子们的口袋装着他们的秘密,装着他们的美梦。 叶明终于忍不住了,对弟弟说,“买了乒乓球以后,剩下的三分钱全部给你。” 叶亮的嘴噘得老高,表示不愿意。这时,叶明就假装不理弟弟。如果这时叶亮跟着叶明,叶明就沉下脸说:“不要跟着我。自己耍你自己的。”叶亮立刻停下步,眼里含着泪,可怜巴巴地望着叶明。可叶明还是不理他。其实,看见弟弟这副样子,叶明心里很难过,但他太想要那一角钱了。因此,叶明不再看弟弟一眼,转身就走。 叶明不知道,如果弟弟不把他的一角钱拿出来,自己会不会真的不理他。然而,叶亮最后还是追上了叶明,而且把他的一角钱很不情愿地递给叶明。弟弟终于向叶明的淫威屈服了。 为了自己的需要,叶明剥夺了弟弟的一角钱,剥夺了原本属于他的那份快乐。这时,叶明不敢看弟弟,也不忍心接过那一角钱。但弟弟把那一角钱塞给了叶明,同时,泪水从他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流了出来。 一角钱,对他们来说真可以说是一味深长,让他们体会到了什么是一个人的欲望,体会到了现实的残酷,也给叶明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 四十四、捡煤炭(1) 搬运宿舍离内江东站只有几百米。内江地处成渝铁路当中,又是内宜铁路的起点站,因此是南来北往的货物集散地。就近几个不通火车的县城的货物,都在内江东站进出,因此这里历来也是一个十分繁忙的货站。而对于搬运宿舍的孩子们来说,内江东站还有更为实际的意义。 不论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内江东站是搬运宿舍的孩子们最喜欢去的地方。去干什么呢?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去捡煤炭。 下午放学以后,孩子们便大呼小叫地相互邀约,“走哦,去捡煤炭。”于是,大大小小的孩子们,背上一个破烂不堪的背篼,背篼里放着一个小撮箕,飞快地向火车站奔去。他们通常是三个五个结伴而行,一路上打打闹闹,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当人们对贫穷习以为常以后,便感觉不到贫穷的存在,也不会为贫穷而苦恼了。没有了虚荣和因此而来的欲望和烦恼,剩下的只是简单的生存问题。对社会底层的人来说,他们不会过于在乎为了生存所做出的努力,是否有何不妥当,是否有应该受到指责的地方。在他们心目中,生存行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拾荒者和大权在握的统治者,都得把米煮熟才进食。穿草鞋和穿皮鞋的,都一样只有几十年的光阴。捡煤炭并不丢脸,也不会使他们感到自卑。即使是小偷小摸,对搬运宿舍的孩子们来说,也是极为寻常的事。这是一个社会阶层的生存状态,甚至是他们某一时期的一种生活方式。 在内江呆的时间长了,叶明对事物的认识以及自己为之采取的行为,也会发生变化。他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环境的感染,暗地里也想融入搬运宿舍这个大家庭里。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叶明,也想去捡煤炭。不过当别的孩子们还没有把叶明看成是“我们院子里”的人以前,没有人愿意与他做伴,他自己也不敢单独去。 叶明第一次去内江东站捡煤炭,是周二嫂带去的。周二嫂,是搬运宿舍里非常特殊的人才。 ------------ 四十五、捡煤炭(2) 周二嫂只是一个绰号,本人也并非女性。他是叶明的邻居,比叶明大几岁,身材高大,眼睛特别细小。那是一双猎人的眼睛,机警而又敏锐。不知是否是惯于使用眼睛的原因,他的眼睛小得出奇。周二嫂这个绰号自然是有来由的。因为能干,特别擅长捡煤炭之类的勾当,并且非常地顾家,像个会持家的嫂子;又因为他在家排行老二,所以得了这么一个不伦不类而又非常贴切的绰号。在搬运宿舍,周二嫂这样的人便是典型的能干人,是家里面的半根脊梁,也是大人们夸奖和孩子们羡慕的对象。甚至可以说,在搬运宿舍的孩子们眼里,周二嫂就是榜样。许多比他小的孩子都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跑,总想学他的样,或者沾点儿他的光。 周二嫂一家八口人,全靠他父亲每月四十多元钱的工资生活,而这点儿钱,连国家供应的那点儿东西都买不回来,经济的拮据程度可想而知。如果家里没有能干人,这样的家庭连最基本的生活也会成问题。 周家灶孔里的燃烧物,以及小菜钱,甚至弟兄姐妹们的部分学费,都由周二嫂提供。周二嫂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内江东站的煤炭。 如果不了解周二嫂的家庭,很难让人认可周二嫂的可爱之处和人们为什么会那样地夸奖他。虽然规矩人可能会看不起他,但在他还是十来岁的孩子时,他就担当起家庭的重担。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在他的心里,装着自己的父母和亲兄弟姐妹,装着他的家。 那天,叶明拿着一根铁钎,准备去捡树叶。叶明刚出门,正好与周二嫂碰面。周二嫂突然笑扯扯地问,“喂,明明,想不想跟我一起去捡煤炭。”叶明心里一动,但没有回答。他当然想去,煤炭肯定比树叶值得捡;叫花子也可以分出档次来,捡树叶怎么能和捡煤炭比呢。除了捡煤炭,周二嫂还会下河摸鱼,扫荡河岸上一切可以入口的农作物;只要一出门,他就不会空手而归,而每当他回家,邻里中就会有人发出这样的声音:“啧啧,周二嫂硬是能干哟。”这时叶明也会暗暗地羡慕周二嫂。可是,叶明的大叔不准叶明去捡煤炭,甚至不准他去火车东站玩耍。大叔经常在火车站装卸货物,所见所闻使他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火车站是个复杂的地方,在那里玩耍的孩子不会干出什么好事来。周二嫂一听,笑起来:“你这个人,咋这么老实哟,你大叔不准你去你就不去了?你不说,哪个晓得你去了东站……” 他可能只是想取笑叶明,或者逗着他玩。但这对叶明来说却是一种诱惑,而且他觉得周二嫂的话不无道理,于是便背上背篼偷偷地跟他去了。 ------------ 四十六、捡煤炭(3) 第一次捡煤炭,即使是很小的煤渣,叶明也会把它们从枕木边的乱石里捡起来。周二嫂见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酸溜溜地说,“你以为捡煤炭是你这样捡的?你也太老坎了,像你这样捡煤炭,饿死你都还早。”老坎就是老好的意思,甚至是有愚蠢的意思。叶明不明白,捡煤炭还有别的捡法。不等他回过神来,周二嫂一把把他拉起来,然后说,“现在你只管好好的耍,到时候看我怎么捡煤炭,保证你也能捡满一背篼。” 如果是夏天,搬运宿舍的孩子在户外的消遣方式主要是在沱江里游泳,或者摸鱼、促螃蟹,甚至在江边的地里顺便弄一些能够生吃的农作物。冬天,他们就会聚在甘蔗码头上,或者守在拉甘蔗的汽车必经的陡坡上,偷甘蔗。由于盛产蔗糖,内江到处是甘蔗码头,随处可见拉甘蔗的各种车辆。再不然,他们就在火车站外守候架车,看车上拉的是不是能吃的东西。给人的感觉是,一切都是为了那张嘴巴;偷盗、扒窃、拐骗,所有的恶劣行为都是为了那张永远也填不满的嘴巴。孩子们不论走到哪里,风也会抓一把,所到之处,可能是一片狼藉。 夕阳西照,所有的物体都变成了金黄色。附近的机床厂响起了尖利的气笛声,这是半个内江城里的闹钟,听见这尖利的气笛声,人们便知道,时候不早了。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拖着疲惫的身体,穿行在晚霞里。蒸汽机车,震耳欲聋地呼啸而过。不多一会儿,天边的余辉越变越深,眼前的一切也随之都变得灰朦朦的了。叶明不免有些着急,因为身上的背篼都还是空空的。周二嫂把住叶明的肩,把他往自己身边拉了拉,然后又放开了叶明,好像是在安慰他。然后,他们向铁路边一堆煤炭走过去。 周二嫂大摇大摆地直接到来那堆煤炭边,放下背篼,紧接着用撮箕往自己的背篼里撮煤,而且专指着大块的撮。看那样子,好像那一大堆煤是他自己家里的,没有丝毫的紧张和畏惧。叶明站在一旁,简直傻了。周二嫂大叫,快把背篼放下来。叶明机械迅速地放下背篼。周二嫂便把大块的煤炭向叶明背篼里撮。一个守煤的老头在煤堆的另一边,显然发现了叶明他们,于是大声地吼道:“你们在咋子?要抢人啦。”随即向叶明他们跑过来。周二嫂先把叶明的背篼提起来,让叶明背上,然后叫叶明和另外两个孩子先跑。叶明吓得要命,心里直打鼓,于是撒腿就跑。 叶明觉得口干舌燥,心跳得厉害,没跑几步,已经上气不接下气,而且腿也软了,但还是使劲地跑。不一会儿,周二嫂不慌不忙地跟了上来,并且说,“还在跑啥子?那老头儿只是吓唬一下我们的,他哪里追得上我们;他也不敢来追,那堆煤炭把他的脚拴住的。” 叶明觉得身上的背篼好沉重,心里却掠过一阵从未有过的喜悦。原来捡煤炭是这么回事,是偷,不对,是哄抢。有时会有十几个孩子同时出击,围着煤堆哄抢。这时守煤的老头便认起真来,抓住年龄最小的,把背篼踩烂,然后一顿臭骂,威吓说要叫大人来取人。可是,这丝毫也不能阻止孩子们的进攻。 在周二嫂的带领下,孩子们把大块的煤炭卖给了理发店或者小面馆,把小块的背回家自己烧。卖一次煤少则几毛钱,多则可以超过一元钱。而且,那么多的孩子在一块儿,感觉也特别好玩。真是一举多得。 这就是捡煤炭。原来,捡就是偷。原来,煤炭还可以卖钱。原来,煤炭居然很容易捡到。真不错。 ------------ 四十七、捡煤炭(4) 这一来,叶明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大叔不准他去火车站了。不过说实在话,虽然有点儿害怕,但他感觉很刺激,也很开心。他不知道,人类是否天生就喜欢占小便宜。不然,孩子们为什么会在干这种事的时候这么开心呢? 其实,内江东站养活了不少家庭,无耻也使孩子们免去了不少的困苦;万事都是有利有弊的。 回到家里,叶明偷偷地把剩下的煤炭倒进了家里的煤筐里。和家里的人打了一个照面,确信没有任何人发现自己的行迹后,心里才踏实了。 以后叶明又和周二嫂一起去了很多次火车站,终于被大叔发现了。因为有人在火车站看见了叶明,告了他的状。 叶明的大叔,非常气愤地打了叶明。 这是大叔第一次打叶明,也是他唯一的一次打人。打得很重,也很痛,但也打得很讲究,或者说打得十分君子。他严厉地把叶明叫到身旁时,叶明一看大叔的脸色以及手里那块厚厚的楠竹片,意识到事情不对了。 “你是不是去了东站?” 迟疑了片刻,叶明回答,“去了。” “去做啥子?” “捡煤炭。” 叶明知道,自己离大叔的要求越来越远了,而且,否认是没有用的,只会让大叔更加生气。另外,他也不愿意扯谎。 “我以前是怎么跟你说的?” “大叔,我错了。” “谁叫你去的?” 这个问题,叶明迟迟不回答。 “怎么,你聋了吗?我问你是哪个叫你去的?” 叶明从来没有见过大叔这么严厉,心里感觉很害怕,但是他不会出卖别人。虽然有人叫他去东站,但关键还是自己也想去,因此他从内心里就不怨别人。想到这一层,叶明铁下心,决定不回答这个问题。 大叔又问了一遍,叶明低下头,仍然不回答。这时,大叔用楠竹片在床沿上敲打了几下,然后说,“你不愿意说也好,那你自己说,打几下!” 大叔要动武了。不过,叶明心想,过了这一关,事情也就过去了。于是伸出手。 “我问你打几下!” 叶明担心打一下两下可能太少了,大叔不会同意,想了想他便试探性地小声说,“打三下”。 “好,依你,就打三下。”说完,他抓住叶明的手,咬牙切齿地使劲打了三下。 竹片重重地落在叶明的小手上时,啪地发出了清脆的击打声。叶明都能感觉到剧痛,并能感觉到那剧痛呈放射状从他的手心向四周迅速扩散。叶明没有想到,大叔会打得这么重。 泪水溢满了叶明的眼眶,但始终没有掉下来。 第二天,叶明的手肿了,肿得跟馒头似的。就这样,叶明再也没敢去捡煤炭了。 ------------ 四十八、苦力(1) 和院子里的所有大人一样,叶明的大叔是个搬运工人,以拉架车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内江人所说的架车,就是装载货物的人力车。因为两手成年地把持着两根车把,拉车人便戏称自己为“棒棒工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内江的架车称得上一绝:车杠下面的车轴上,有楠竹做成的减振,使整个车身颠簸时会像扁担那样一煸一煸,悠扬地发出依呀依呀的声音,而这时,车上的物体和整个车身已融为了一体。车身的长短、宽窄以及高矮和车把的大小,都恰到好处;上坡省力,下坡跑得快,而且能载重。无论其结构还是制作,内江的架车都是一流水平。如果装载重物,一车可以拉到七百公斤上下。许多年以后,叶明到过全国不少地方,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留意当地的架车,但他可以肯定: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架车有内江的好使。 内江是个小山城,出门就是坡,上路就是坎,少有平地。那时候,从火车站出来的短途货物,主要靠架车运输。地理条件所至,架车若是不好使,怎么可以用来维持生计?其次,在这样的地理条件下以此谋生,也平添了不少艰辛。七十二行,架车为王,衣服拉烂,脖子拉长……这段流传在棒棒工人之间的歌谣,正是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的生动写照。 一年四季,拉车人都穿草鞋。拉车费鞋,草鞋便宜,而且附着力好,即能使上劲又不易滑倒。他们的衣服补丁上打着补丁,任汗水浸泡,任其在他们身上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他们的肩上永远搭着一条分辨不出颜色的毛巾,用以擦去额头上那永远也擦不尽的汗水。他们夏天从来不穿上衣,只穿一条短裤,甚至恨不得连短裤也不穿;热起来的时候,他们会把短裤往上卷,使半个屁股都露在外面。他们早出晚归,没有假期,没有工作时间;日晒雨淋,风雨无阻,也不讲任何条件。他们会毫无顾忌地说脏话,甚至若无旁人地对着架车小便。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廉耻,他们也不需要知道;他们从事的行当的计酬方式,是中国当时采用得极少的按劳计酬,他们一个心眼想的是,尽其所能地多拉快跑,挣钱养家糊口。他们的家里少则四五个孩子,多则七八个,都张着嘴等着他们拿钱回去养活。生存是他们的头等大事,其它的任何事情他们都可以忽略不计。他们是这个城市的苦力,从事着这个城市最艰苦的工作,力气就是他们生存的唯一本钱。 ------------ 四十九、苦力(2) 与二赖子打架、因捡煤炭被大叔修理以后,叶明的生活又变得孤独了。从上小学三年级开始,星期天或者是放假的时候,叶明就去帮大叔拉车。 不少拉架车的,都有帮手,多数是孩子,有的甚至不止一个。大叔家只有一个儿子,而且是个哑巴,不甚听话,大叔又不喜欢女孩子帮忙,因此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大叔拉车时没有帮手。叶明看到了这点,很想帮大叔。帮大叔拉车比起在家里干家务,显得更有份量,在家里也更有地位。而且,大叔也会因此多给叶明一角钱零花钱。虽然没有多大力气,可他多使一份力气,大叔就可以多省一点儿力。到了只差那么一点儿力量才能上得了坡的关头,叶明那一份力量,也会起作用。前进与后退,有时候就取决于那么一点点力量。这时,大叔脸上就会露出赞许的笑容,叶明就会从中感到一丝自豪和满足。 大叔两手紧握着车把,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叶明在车的右边,肩上套着一要背绳,绳子的另一端套在车上,一见有坡或者车速慢下来,便使劲地拉。叶明拉起车来,像一头牛犊,从来就不偷懒。 大叔拉车和别人不一样。那时他大概四十来岁,看起来身强力壮,应该是有力气的,可是他不会像别人那样不要命的跑。他喜欢慢慢地走,有劲悠悠地使。他的口头语是:“慢点慢点,快不了多少也慢不了多少的。跑得再快,也快不了一个钟头。”或者说,“又不是今天拉了明天就不拉了,跑那么快干啥子?”上坡的时候,他和别人一样把身体弓得很低,低声地发出“嘿扎嘿扎”的声音,但不像别人那样有些夸张地故意拉长声音,高声喊着哨子。 下坡的时候,压下车把,使车后的鱼尾刚刚离开地面,拉车人的脚尖也正好接触到地面,如果这时拉车人用两只脚尖轮番地轻轻点击地面保持其车身平衡,架车就会飞奔起来,而且越跑越快,拉车人的姿式也会显得格外地潇洒。这是一种拉车的水平和境界的体现。当然,这是需要技巧和功夫的。有的车夫因为跑得太快,车的惯性最后使人奔跑不过来了,稍有闪失车把连着人就会一头扎在地上,结果是车毁人亡。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一段时间里总免不了发生一两起这样的事故。可是还是有人愿意这样潇洒地跑,还是有人不要命的跑。大叔不然,他宁愿落后,也不愿意不要命的跑。他总是要等到下坡快完的时候,才将车把压下来,让车跑起来,待车刚刚跑出点势头,又该上坡了,因此车速总是比别人的慢。他脸上却总是带着微笑,乐哈哈的样子,不和任何人争快慢。在这一点上,本分老实的大叔和老舍笔下的祥子差不多,连拉车也没有出过风头。 空车时,大叔才肯让叶明来把车。叶明想拉车,仅仅也只是想体验那种感觉,当然也想使大叔觉得他也能帮上忙,甚至能拉车。下坡的时候,叶明就叫大叔坐在车上。大叔总是不停地叮嘱叶明,慢点慢点。可是,一旦这个时候,叶明就总想跑得快些,总想尝试一下自己究竟能跑多快。仅仅让车的鱼尾和你的脚尖在地面之间保持平衡,两脚轻轻地点击地面,随着车的速度的加快,拉车的人的脚步就会像在月球上奔跑似的轻快,轻轻一点地面也会向前迈出好大一步;这样的奔跑会使人产生一种失重的感觉,生产一种飞翔的感觉。和平常奔跑似乎没有本质上的差别,似乎也是很容易的事。不能这样地驾驭自己的车,还叫拉车么?不能跑,还叫什么拉车!对拉车人来说,跑得快是一种技能和力量的体现,而且能够获得一种令人漂然的快感。这一来,叶明理解那些人为什么会不要命的跑了。 开始,叶明偷偷地注意大叔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出门,然后叶明就告诉大叔,自己想去拉车。大叔当时并不怎么情愿带叶明去,可能觉得他还太小,去了也顶不了事。可后来,大叔上班的时候便主动叫叶明了。 通常情况下,凉水摊就是拉车人歇脚的地方。凉水一般由糖精和食用色素调制而成,大杯的两分钱一杯,小杯的一分钱一杯;这就是当时最好的饮料。对当时的人们来说,一杯凉水是奢侈品,即使是拉车,不到万不得已,这一分钱两分钱一杯的凉水也不可随便喝。拉车的人虽然自己带着水壶,但好多时候壶里那点水并不够用,实在渴得不行了,只好买凉水喝。就为了那点甜味,叶明也想喝大杯的凉水,可乖巧懂事的叶明怕大叔认为他多花钱了,每次都只要了小杯的凉水。中午吃的是自己带的饭菜。冷饭热肚皮,吃来也可口。偶尔,大叔高兴的时候,也会带叶明去馆子吃一碗小面,这是对叶明的奖赏,也是他最期盼的事。 ------------ 五十、苦力(3) 出内江东站往东南方向不远,有一段以地形命名的路叫万里坡。这是拉车人经常路过的地方。顾名思义,这个坡相当的长,当然不会有一万里长,可是仅坡的长度,也有差不多有两公里。烈日下,拉着架车上万里坡,万里坡似乎就有点儿名符其实了。 路边的落叶已经卷成了筒状,一脚踩在上面,落叶便发出碎裂的声音。蝉鸣声此起彼伏,异常刺耳,令人心烦。阳光格外地刺眼,灼热得好似要把人都要蒸发掉;路是烫人的,车把是烫人的,连空气也是烫人的。汗水由颗粒连成片,湿透了全身。嗓眼子干得好像快要裂开了,头变得沉重不堪,目光变得恍惚迷离,所有的东西看上去都像在冒火。拉车人的身体,前倾的角度越来越大,几乎快要爬在了地上。开始人们还有节律地哼着哨子,后来就只剩下喘粗气的声音了。越往前走,就越艰难;哪怕是每走一小步,都需要付出汗水和全身的力气。 叶明全身是汗,连小裤衩也被汗水湿透了。 “明明,我们歇一下再拉。” “再拉一下,拉不动了再歇。” “反正都要歇气的,歇了再拉。” “拉不动了再歇。” 叶明总是不服气,可是,望着长长的万里坡,感到双腿是那么地沉重,脚下的路又是那么地漫长。 一般来说,一个力气最好的车把式,也要歇上三到四次脚,才能上得万里坡。而每歇息一次,喘气虽然平均了些,但腿却比先前更软了。到了坡度最陡的地方,大多数人还得联手,两到三个人轮换着把一辆辆车拉上去。用他们的话来说,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才上得了万里坡。 不上万里坡,便不知道拉车人的艰辛。即便如此,万里坡也只是拉车人走过的艰辛道路的一小段。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们都不停地拉,不停地走。单次拉车的最远距离,也有超过三十公里的。不论春夏秋冬,也不论天晴下雨,天不见亮,他们就得起床,拉着车去火车站装货物,然后马不停蹄地赶向目的地。 ------------ 五十一、苦力(4) 文化大革命的气氛,渐渐地淡了下来。抢声停止了,大字报不见了,对普通百姓来说,再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也不过是过眼云烟,转眼就被生活的洪流所吞没了。人长着嘴吧要吃饭,生活的重心最终便归结到过日子上来。 一天早上,听见大叔的叫声,叶明的眼睛怎么也睁不开,可最后他还是起来了。走了好长一段路,天才渐渐亮起来。其间,推着车时,叶明也不住地打瞌睡。大叔便叫他到车上去睡。到了车上,怎么也睡不着了。叶明不忍心让大叔拉着自己。在车上爬了一会儿,他又跳下了车。 万丈霞光染红了天空,似乎也照亮了叶明的心。这时他在心里说,我不想拉车,更不想成为一个拉车的棒棒工人。我只是想帮大叔,替他分担一点儿生活的重压。拉车,像大叔那样拉一辈子车,真的是太辛苦了。 脚下的路还很长。然而,这样想着,感觉到自己和这样的苦力活划清了界线,帮大叔拉车似乎也成了一件不那么艰难困苦的事了。 ------------ 五十二、过年(1) 内江人习惯于把春节叫做过年。过年,是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 在叶明的意识中,似乎只有大年初一这天,才能算真正的“过年”。天尚未亮,大妈就在灶头边忙开了。当其它孩子还在熟睡时,叶明已经被厨房里传来的不经意的响动声中、或是远处传来的鞭炮声中惊醒了。他小心地睁开眼,心里美滋滋地对自己说:过年了。 “睡嘛,天都没有亮,还早。” 叶明望着大妈,小声说,“我睡不着了。我帮你煮饭。” “今天不要你帮,快睡。” 但是,叶明还是悄悄地起了床。他来到厨房,见大妈要拿什么东西,就跑圆了。 年是孩子们的,因为孩子们最盼望过年。特别是临近春节的时候,他们会一天一天地熬、一天一天地盼,在黑夜里数着剩下的时光,渴望着过年时他们能够得到的满足;那份期盼、那份渴望,在等待中越来越强烈。当盼到了尽头,他们所有的欲望、甚至每一个细胞,似乎都会调动起来,然后在过年这一天里释放出来。 一碗汤圆或者一碗面条,一个熟鸡蛋,一小盅炒花生,十来颗水果糖,五毛钱崭新的角票,这些便是孩子们那时的年货了。这些东西是他们平常很难得到的。孩子们盼望过年,其实就是在盼望这点儿东西。当然,还有年三十那天的大鱼大肉,也是他们所盼望的。平常,他们一个月大概能吃上一到两次肉,若是看见别人家吃肉,会馋得直流口水,但他们还是更喜欢那点儿年货。因为只有在过年的时候,这些东西才能完全地属于孩子们。每个孩子,不论大小,大家所得东西的份额全都一样;大妈在分发年货时,参照国家实行的配给制,决不偏心眼。不少家庭,需要早早储备,才能办好这点儿年货。储备年货,实际上就是为孩子们储备快乐。有了这点儿年货,世界就变得美好起来,孩子们便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和最幸福的人了。有了这点儿年货,过年才叫做过年。 孩子们都不吱声,怕说错了话;这是新年的第一天,是崭新的一天,是新的期待的开始,得讨个吉利。如果这一天不顺利,整个一年都会不顺利。虽然孩子们不知道这是何道理,但他们都相信大人说的话是真的,因此这一天也就变得格外地神圣了。迷信总是从无知开始的。说错了话事后都可能会挨骂,甚至当场就挨筷子头。屋子里静静的,弥漫着一种幸福而又神秘的气息;只有吃东西时发出的声音,时强时弱,时有时无。所有的人,不论大人还是孩子,似乎都平心静气、聚精会神地享受和咀嚼着这美好的时光,都希望时间过得慢一些。三下五除二吃完汤圆或者面条,所有的孩子,如同林中的鸟儿,倾巢而动,然后汇集到一个地方,那就是公园。 ------------ 五十三、过年(2) 在新疆的时候,叶明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过年的气氛。以后的岁月中,叶明也体会到,只有内江,过年的气息才那么地浓。 不少单位的大门口都挂着的灯笼,灯笼上都有“欢度春节”四个大字。灯笼几乎全是大红色的,上面的字则是金黄色的,相互衬托得格外醒目。五颜六色的彩旗则在灯笼两旁哗哗地迎风招展。鞭炮声此起彼伏,忽缓忽急,忽远忽近。逛街的人潮水一般,从四面八方涌进城来,似乎永远也不见首尾。到处是崭新的衣服,灿烂的笑脸;女孩子们都左顾右盼,看他人及衣着,也希望被人看;正如某一首诗中写道的那样:彼此都成了别人眼里的一道风景。男孩子们你追我逐,不停地嬉笑打闹;或者一路上玩着游戏,变着法儿地把别人口袋里的东西弄到自己的口袋里来。 到处是欢声笑语,到处是幸福的笑脸,到处是美丽的色彩;过年的气息从每一角落汇集起来,在城里越积越浓厚,然后又迅速荡漾开来,充斥着每一个人的心。欢乐和幸福也可传递和相互感染。在那种困苦而又单纯的年代里,更容易看见人们的笑容,看见那种发自内心的笑;人们并不因为利益和目的而笑,而是因为幸福和欢快而笑。无论痛苦还是幸福,人们的感受和对自己感受的表达都是真实的。单纯的年代,造就了单纯的心灵和快乐。 公园里早已是人山人海。对孩子们来说,平常想看想玩的,都在公园里了。因为在他们的世界里,只能见到这些玩到这些,所以这些东西就是孩子们梦寐以求的一切了。进公园要买门票,每张门票两分钱,因此叶明他们平常很难进一次公园。公园的四周有隔离的围墙和人工河,偶尔他们会冒险渡河或者翻围墙进去。不过,如果没有钱,进去也不能尽兴。因为里面有的项目还得另外花钱,比如叶明非常喜欢的滑旱冰。再就是肚子饿了,没有钱吃东西,最后不得不被迫离去。过年就大不一样了,孩子们通常不回家吃午饭,甚至不回家吃晚饭,而是尽情地在这里玩个痛快,至到精疲力竭,至到天已经黑尽而不得不回家为止。女孩子喜欢秋千,男孩子喜欢放鞭炮、喜欢看猴子和滑旱冰;孩子们会尽兴地把自己所有的精力和热情都消耗在自己的所爱中。然而,令人感到不如意的是公园里人太多了,所有的娱乐场地都排着长长的队伍,有时甚至需要排上一两个小时,才轮到自己玩耍。也有个别稍大的孩子,横行霸道地从别的孩子手中夺走快乐,据为己有。因此搬运宿舍的孩子们都喜欢结伴而行,免得势单力薄的被人欺负。 孩子们的小脸蛋都红彤彤的,个个都兴奋无比,可能会因为争东西争地盘而吵架或打架,但即使是打破了头皮,他们也不会放弃玩耍,并且同样会觉得这一天是那么地幸福美好。有的孩子,甚至会蜷缩在某个角落里睡着了。那时的孩子们都不免这样想:如果天天过年,该多好! ------------ 五十四、过年(3) 即使离开公园,无论到什么地方,其所见所闻,都让人感到不同寻常。毕竟是过年,气氛不一样,感觉也不同寻常。同样的街道,同样的陌生人,同样的笑脸,同样的天空和大地,然而总让人感到喜庆。什么都好看,什么都好玩;有好吃的好玩的口袋里还有钱,这就是过年。 因为人太多,每走一步,叶明都拉着弟弟手,怕他走掉了。虽然玩了所有该玩的东西,但这是他觉得不怎么尽兴的一个原因。等到回家时,叶明觉得很累很累,不过仍然觉得很快活。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深入,实行定量供应的物资种类越来越多,大到粮食和布匹,小到香烟和火柴,限量越来越少。人们越来越革命,可是人们的肚皮却越来越空虚,虽然一日三餐没有少,可是吃的都是清荡寡水和粗杂粮之类的东西。缺油少荤、营养短缺,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一个显著特征;无论当时吃得多么饱,转身不一会儿就饿了。孩子们更是永远地处于一种半饥饿状态,整天幻想的事情就是尽情地吃上自己喜欢的东西。应该感谢人类的祖先把人变成了杂食类动物,如果人类是食肉类动物的话,难免会发生人吃人的事了。孩子们的身体缺乏营养,大脑缺乏智慧;饥饿不仅摧残了他们的身体,也摧残了他们的心灵和智慧。所以,这点年货对于孩子们来说,其意义并非仅仅是物质上的。也正是困苦的生活,使得过年在人们的生活中具有了非凡的意义。 然而,极度的快乐总是短暂的,过年的欢快气氛稍纵即逝。美好的感觉和愿望并不能把时间留住。转眼之间,阳光有了些许暖意,枝头开始抽芽,大地开始复苏,春的脚步更近了;新的时间轮回又开始了。之后,叶明便和别的孩子一样,常常在饥饿和不能入睡时回忆,在回忆中咀嚼过年的日子,以此淡化眼前的困苦生活;当回忆变得遥远,过年的感觉在记忆中变得淡泊时,人们便开始盼望新年的到来,用明天的幸福安抚今天的苦难。 时光在苦涩中缓慢地流失。因为有太多的愿望不能满足,苦难中的孩子们的时间,过得尤其缓慢。就这样,在回忆和渴盼中,孩子们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新年。甚至可以说,他们就是在这种回味和渴望中长大的。人们很难想象,在那种充满苦难的年代,如果没有这样一点回味和渴望,生活将会是什么样子。 当过年的幸福感觉远去时,叶明就会觉得心里空空的,这时他就会更加地想念自己的父母。 ------------ 五十五、父亲(1) “明明,有个从新疆来的人看望你们来了。” 那是一个星期天,孩子们起得很晚。当叶明还在床上时,听见了外面邻居的叫声。 叶明立刻从床上爬起来,这时屋里正好进来了一位两手空空、上了些年纪的男子。这男子白白的、瘦瘦的、个子不高不矮,年龄上给人的感觉是老不算老,可又不像人们通常人们说的中年人。他的嘴唇较薄,望着叶明总在微笑。叶明还注意到,他的手显得特别大,也特别粗糙。这是一种未曾想到过的陌生,见了此人,叶明便在心里想,这人是谁呀?一边慢条斯理地穿着衣服。 “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那男子问。 “我叫明明。” “你爸爸呢?” “在蟠龙坝,还没有下班。”叶明随口应付道。 叶明的父母会托一些从新疆回川探亲的同事来看望他们,这在过去也有过几次,由于来的也是陌生人,叶明对此就没什么特别兴趣了。于是,叶明明显地表现出对眼前这位新疆来的人的冷漠。 “能不能领我去找你们爸爸?” 叶明没有吱声。显然,他不怎么愿意。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生活阅历的增加,叶明开始对成年人有一种莫明其妙的反感。无论他们说什么,叶明也不愿意听,要他做什么事更不愿意做,逆反心里越来越强烈。其实反叛比顺从更容易一些,也更能够使成长中的孩子获得一种快感和满足。 这时叶辉从床上跳下来,说道:“你是想找我爸爸还是我大叔?我爸爸在新疆,大叔在蟠龙坝上班。” “那就找你们大叔。” “我带你去!” 这样,叶辉便把那个新疆来的男人领走了。 ------------ 五十六、父亲(2) 叶明的父亲叶恩普在很小的时候就成了孤儿。叶恩普的哥哥,也就是叶明的大叔,在十三岁时进了孤儿院当学徒。那时的孤儿院不过是领着政府津贴而压榨儿童血汗的场所,因此岁数小的不接收,七岁的叶恩普被孤儿院拒之门外,领着三岁的弟弟浪迹街头,靠乞讨和捡煤渣换取残羹剩饭活命。叶恩普有时候饿得没办法,也去孤儿院找他的哥哥,哥哥便把身上仅有的东西给他,但许多时候叶恩普也只能两手空空地离开孤儿院。因为那时的大叔,也只不过是个十多岁的孩子,而且也经常吃不饱肚子。 叶恩普捡煤渣的地方叫铁匠街。这是一条聚集着铁匠和流浪儿的小街,叶恩普带着弟弟,在这条肮脏的小街上求生,夏天睡在人家的店门口,冬天则蜷缩在铁匠的炉堂下。就在叶恩普流落街头那年的冬天,他的三弟躺在铁匠的炉堂下再也没有醒来。叶恩普不停地呼唤着三弟,可怎么也叫不醒他。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三弟,也不敢回到那个店铺去了。待叶恩普稍大一点的时候,有个姓康的好心铁匠,膝下无子,念叶恩普是孤儿,便收他为徒。叶恩普只求有口饭吃,有地方睡觉,不要工钱,康铁匠也有了一个不花钱的帮手,大家各得其所。就这样,叶恩普才算有了落脚的地方。 叶恩普是个好徒儿,慢慢地也成了一个好铁匠。当他满以为自己有了前途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抓壮丁的抓了去。解放初期,叶恩普随部队去了新疆,然后随部队起义,然后转为建设兵团,然后安家乐业建设新疆。 父亲的身史充满了辛酸。但叶明听到这一切时,已经是他离开父亲好多年了,似乎已经不怎么愿意听了。他已经到了关心自己并关心自己内心的年龄,外来的东西需要有一种非常坚硬的力量,才能冲破他内心的篱笆。 ------------ 五十七、父亲(3) 当叶辉把新疆来的人领走后不久,叶明的大叔回家了。叶辉领着新疆来的人,和大叔在路上错过了。那时,叶明的大叔因年龄偏大已不再拉架车了,而是在火车站当装卸工。装卸工虽然同样辛苦,但不用整天在马路上不停地奔跑,而是呆在火车站装卸车皮上的货物,每上二十四小时的班,休息二十四小时。上班时间有活就干,没活就在寝室里休息,比起拉架车来免去了奔波和日晒雨淋。这天正好该大叔休息。叶明告诉他有一个新疆来的人要找他。正说着,叶辉领着那人又回来了。 透过窗户,远远地,大叔看见了他们,蓦地惊叹道:“明儿,那是你爸爸!” 自从离开新疆,叶明和父亲已经七年多没有见面了。叶明已经上初中了。尽管他们也有父母过去的照片,但父母在叶明心中的形象已经相当模糊了,似乎照片中的人和现实中的人总有一种难以吻合的差别。当他第一眼看见那个“新疆来的人”时,心里也有这个闪念:这个人是不是我爸爸?可当“新疆来的人”问“你爸爸呢”,叶明又失望了。再说,如果他是自己的父亲的话,怎么会不带一点行李就回来呢?原来叶明的父亲有他的幽默之处。他故意把行李全部都办了托运,而且有意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外人,就是想看一看叶明他们是否还认识他。 叶明的父亲和他哥哥已经二十多年没有见面。叶明奇怪,为什么他们还相互认得。 叶明惊奇地望着父亲。父亲走路的姿势有点摇摆,好像腿有什么问题,后来叶明才知道是因为父亲小时候没有鞋穿,致使脚上长了不少鸡眼的原故。叶明的父亲把他的鞋底对着鸡眼的位置都挖了洞,以免行走时鸡眼受力。父亲个子不高,身体也略显单薄,但他那一双手却特别大,特别是指关节部位,更是大得不成了比例,并且非常粗糙;这是一双真正的劳动人民的手,一双历经磨难、创造了生活、养活了家人的手。看着这双笨拙和粗糙的大手,叶明有些感动。父亲烟瘾很大,抽的是产自新疆而价格十分低廉的“末合烟”。这种烟自己卷,烟味比别的烟更呛人。父亲说话的时候总是轻言细语,总是面带着微笑,尽量寻找适当的字眼和最有说服力的道理,从来不在孩子们面前拿长辈的架子。这就是叶明的父亲。叶明努力在心中搜寻着有关父亲的记忆,渐渐地,这个陌生人在他心中有了一点儿亲切感。 和院子里的其它家庭一样,待叶明稍大一点以后,大叔大妈并不怎么管他了。孩子大了,管也管不住了。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管教起来深不得也浅不得,不如对待自己的孩子那么自如。再说孩子那么多,生活的担子那么沉重,实在也管不过来。叶明基本上是在放任自流中长大的。因此在他的意识里,他没有家的感觉,甚至觉得没有父母似的。父亲的出现,好像有个什么东西在他心里撞击了一下,在最初见到父亲的那一刻,他有些激动同时又隐隐地感到辛酸。他激动是因为自己曾经是那么渴望一个相对完整的家,有自己的父母在身边;而今父亲回来了。他辛酸,是因为与父母这一别,转眼间就是好几年已经过去了…… ------------ 五十八、父亲(4) 当叶辉把新疆来的人领走后不久,叶明的大叔回家了。叶辉领着新疆来的人,和大叔在路上错过了。那时,叶明的大叔因年龄偏大已不再拉架车了,而是在火车站当装卸工。装卸工虽然同样辛苦,但不用整天在马路上不停地奔跑,而是呆在火车站装卸车皮上的货物,每上二十四小时的班,休息二十四小时。上班时间有活就干,没活就在寝室里休息,比起拉架车来免去了奔波和日晒雨淋。这天正好该大叔休息。叶明告诉他有一个新疆来的人要找他。正说着,叶辉领着那人又回来了。 透过窗户,远远地,大叔看见了他们,蓦地惊叹道:“明儿,那是你爸爸!” 自从离开新疆,叶明和父亲已经七年多没有见面了。叶明已经上初中了。尽管他们也有父母过去的照片,但父母在叶明心中的形象已经相当模糊了,似乎照片中的人和现实中的人总有一种难以吻合的差别。当他第一眼看见那个“新疆来的人”时,心里也有这个闪念:这个人是不是我爸爸?可当“新疆来的人”问“你爸爸呢”,叶明又失望了。再说,如果他是自己的父亲的话,怎么会不带一点行李就回来呢?原来叶明的父亲有他的幽默之处。他故意把行李全部都办了托运,而且有意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外人,就是想看一看叶明他们是否还认识他。 叶明的父亲和他哥哥已经二十多年没有见面。叶明奇怪,为什么他们还相互认得。 叶明惊奇地望着父亲。父亲走路的姿势有点摇摆,好像腿有什么问题,后来叶明才知道是因为父亲小时候没有鞋穿,致使脚上长了不少鸡眼的原故。叶明的父亲把他的鞋底对着鸡眼的位置都挖了洞,以免行走时鸡眼受力。父亲个子不高,身体也略显单薄,但他那一双手却特别大,特别是指关节部位,更是大得不成了比例,并且非常粗糙;这是一双真正的劳动人民的手,一双历经磨难、创造了生活、养活了家人的手。看着这双笨拙和粗糙的大手,叶明有些感动。父亲烟瘾很大,抽的是产自新疆而价格十分低廉的“末合烟”。这种烟自己卷,烟味比别的烟更呛人。父亲说话的时候总是轻言细语,总是面带着微笑,尽量寻找适当的字眼和最有说服力的道理,从来不在孩子们面前拿长辈的架子。这就是叶明的父亲。叶明努力在心中搜寻着有关父亲的记忆,渐渐地,这个陌生人在他心中有了一点儿亲切感。 和院子里的其它家庭一样,待叶明稍大一点以后,大叔大妈并不怎么管他了。孩子大了,管也管不住了。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管教起来深不得也浅不得,不如对待自己的孩子那么自如。再说孩子那么多,生活的担子那么沉重,实在也管不过来。叶明基本上是在放任自流中长大的。因此在他的意识里,他没有家的感觉,甚至觉得没有父母似的。父亲的出现,好像有个什么东西在他心里撞击了一下,在最初见到父亲的那一刻,他有些激动同时又隐隐地感到辛酸。他激动是因为自己曾经是那么渴望一个相对完整的家,有自己的父母在身边;而今父亲回来了。他辛酸,是因为与父母这一别,转眼间就是好几年已经过去了…… ------------ 五十九、父亲(5) 直到现在,叶明算是对自己的父母有了一些基本了解。而他的感觉是:好像自己从来没有过父母,现在有了,但使他格外地感到陌生。此时对父母那点儿了解,并不能弥补他们在感情方面的空白。 他努力寻找儿时的记忆和感受,寻找对成人的依附感,寻找对母爱的渴望,寻找那种真正属于自己的家的温暖……可是,他再也找不回那种一个孩子在自己家里的种种体验和感受了。仅仅是几年前的事,在叶明的感觉中是那么的遥远了,恍如隔世一般地不可寻了。也许,他真的已经长大了。 叶明原本在家里是最受宠的一个。父亲在探亲期间,总是寻找机会尽可能多地和叶明在一起。甚至叶明的老师还特许了他两天假。父亲非常想孩子们带他到城里去逛逛,而且总是问他们想要什么,目光中流露出不尽的慈祥和关爱。这时,叶明却想起了自己曾经是那么渴望有一把小提琴,想起了自己和弟弟曾经守望着从大妈家进出的路口,盼望着母亲会从天而降,于是心里便涌起无限的辛酸,并因此对慈祥的父亲的关爱竟感到如此地陌生和不自在。他们之间有着血缘关系,却没有了感情的纽带;感情才能真正识别亲疏。 任何一种亲密的举动都会使叶明觉得别扭。因为,那太陌生了。他已经在困苦中习惯了那种被人漠视和没有关爱的生活。 许多年以后,叶明仍然养成了吃饭非常快的良习惯,差不多其它人只吃了一半,他就在不知不觉中先吃完了,有时候甚至连吃的东西是什么味都不知道。这习惯便是儿时养成的。那时候孩子太多,吃慢了就可能没菜了,甚至吃不饱。他已经习惯了在饭桌上尽量不说话,用筷子的姿势非常标准动作也很准确,决不会把筷子伸进菜碗里挑肥捡瘦,也决不只盯着吃自己喜欢的菜;否则他的筷子上夹的东西就会被更大的孩子的筷子打掉。另外,他到最好的朋友家里去,也不希望看见他们的父母。他不喜欢成年人。不喜欢别人有父母而自己没有父母。 叶明觉得自己已长大成人。只有当他还是孩子时,他才觉得自己那么需要成年人的保护和爱护,而现在,他感到自己什么都不需要了。尽管他当时只有十五岁,但他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而且很老练了。他的心,过早地成人化了。 或许他们都需要时间来弥合这一切,需要时间让他们都重新进入各自的角色。但是,这种感情上的生疏能否消除,他们能在多大程度上能进入父子的角色,谁也不知道。 父亲是个忠厚老实的人。在叶明的记忆中,他从来没有打骂过孩子,甚至没有大声地对孩子们说过话。他没有上过一天学,但写得一手好字;而且他有一颗童心:在他探亲期间,他喜欢和任何一个小孩子起打乒乓球。玩起来的时候,他是那么投入,以至完全忘记了他和孩子们之间在年龄上的巨大差异。可以这么说,叶明的父亲是个非常可爱的人。 ------------ 六十、父亲(6) 一个月的假期很快就到了,叶明的母亲不断地发电报来,不准叶恩普把任何一个孩子带回新疆。尽管叶恩普非常想把叶亮带回新疆,但他不敢违抗叶明母亲的命令。反正孩子们也在这里呆了这么多年了,如果现在又把孩子带回新疆,过去的所有努力也就前功尽弃了。而如果违背了叶明母亲的意愿,那种无休止的唠叨、责骂,是叶恩普难以忍受的。这最后一次挣扎的结果,仍然是放弃。 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父亲一辈子都不会违背母亲的意志。叶亮再一次失望了,没有去成新疆。 望着父亲离去的背影,叶明突然觉得父亲是那么地苍老,他的身影是那么单薄。他想父亲是怀着深深的迷惑和遗憾返回新疆的。当父亲走后,叶明才隐隐为此地感到内疚。 ------------ 第二部:年少的烦恼 ------------ 六十一、初恋(1) 迈进初中校门,好似进入了人生的另一个阶段。也许那只是不久以前的事,但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感觉,和小学时很不一样,会明显地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许多。 叶明已经不大在乎大人是否喜欢自己了,也不在乎自己过去所害怕和担心的许多事情。对环境和自己所生活的世界,似乎也有了属于自己的理解。他的那个“自我”,正在萌芽和渐渐地形成。 大多数同学都是小学的同班同学。然而,仿佛只在一夜之间,男同学都长高了,有的脸上长出了青春痘,嘴上长出了些许绒毛,说话的声音也变得嘶哑和厚重了;女同学的脸蛋则变得更加光洁红润,身体变得更加丰满,整个人也变得更加漂亮了。不仅是身体上有所变化,心理感觉也有怕不同,仿佛是突然之间,人也变得对异性更加敏感好奇了。 初二的时候,叶明喜欢上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的家离搬运宿舍很近,院子里的人都叫她“粉妹”。她的父母也不在本地工作。她和靠卖凉粉为生的奶奶相依为命,因此有人就给她取了这么一个“雅名”。搬运宿舍的人非常擅长给人取绰号,并且多数人都有绰号,也喜欢直呼别人的绰号。因此同住一个院子,好多人的真名不被人知,却只知道对方的绰号。有的绰号听起来让人恶心,纯粹是骂人的怪话,可是叫的人声音响亮,被叫的人也一呼百应。因为离搬运宿舍非常近,粉妹多少也被视为“我们院子”的一员,便享有被取外号的待遇;不过“粉妹”这名字,事出有因,让人觉得也不算太难听。 每个人对初恋都有自己的定义。慢慢地,叶明体会到,初恋就是春心萌动,是对异性的好奇和向往,是爱的萌芽和对爱的幻想,也是自我形成或者自我觉醒的开始。 他只想看见她,哪怕是远远地看见她的身影,就会生出一种甜美的感觉。只有初恋的人才有这种纯洁而幸福的感觉。 从她的眼神和不经意的微笑里,叶明能感觉到她也喜欢自己。那种眼神和微笑充满了甜蜜的柔情、美好的渴望。他相信她和自己都有着同样的感觉。恋人眼里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细微的举动,就是爱的信号,同时也让人感觉到无比的美好和幸福。这是一种情感的自然流露,他们并没刻意去追求和表露自己的爱恋,而是默默地把这种幸福和美好的感觉保持了很久,彼此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他们就这样默默地,用目光和微笑爱着对方,也久久地陶醉在这种目光和微笑中。 她的个子不高,但身段匀称,眼睛又大又亮,看上去漂亮可人。貌美或者让人感觉到美貌,是取悦于人的先决条件。她的笑很甜,也很迷人。她是班上的文艺积极分子,舞跳得非常好;每一个细小的动作和姿势,都那么优美和富有表现力,透露出无比的青春活力,充满了少女诱人的妩媚。她喜欢笑,笑起来的时候目光热情,声音爽朗悦耳,嘴角两边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非常引人注目。叶明对声音好像有种特殊的敏感,仅仅是她的声音,就使他着迷了。另外,她身上那种爽朗热情的气息,让叶明更是感到温暖并充满幻想。 这时叶明开始注意自己的衣服是否干净,头发是否整齐,举止是否得体,谈吐是否文雅。初恋其实也是美的使者。 恋人是一面镜子:人们从自己的恋人眼里看见了自己的存在,从对方的拒绝和接纳中强烈地体会到人类感情的风暴;从自己的欲望和对爱的幻想中感觉到自己身上还有陌生而又真实的另一面,感觉到在男女之间有着如此神奇的吸引力,并在一个人的灵魂深处,即有如此纯洁的爱又有一种原始和近于邪恶的念头存在……从这面镜子里,人们甚至可以看见自己的灵魂。 ------------ 六十二、初恋(2) 初二刚开始,学校突然有了要抓教学质量的意图。叶明就读的内江市第八小学,是当地的重点小学,也是一所因“教育要革命”而开始代冒的初中。所谓代冒初中,就是在相对条件好的小学开办初中。可文化大革命中,叶明所在的学校也和所有的学校一样经常停课,即使不停课,学生们也会花很多时间学习毛主席语录,再不然就是投身到政治活动中去,结果是学生没办法好好上学,成绩普遍都差得要命。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班主任把同学们分成若干个自学小组,然后于晚上分别集中在某个学生家里,学习成绩好的帮助成绩差的,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叶明对知识有一种仅限于本能的渴望,有人引导,他就愿意学,没人教他便听之任之。那时好学的人很少,再说学习成绩再好,有什么用?老师的很多话,学生听不进去,或者转背就忘得一干二净。他们看不到前途,看不到知识有什么用途。仅仅因为好奇,叶明才不知不觉地对新知识有兴趣。但他的学习成绩一向就不差。老师以为叶明还不错,就让他担任一个学习小组的组长。 叶明他们的学习小组的成员就有粉妹。粉妹家里有两间屋,她和奶奶各住一间,这在当时是很难得的,于是她便自告奋勇地要求把学习地点定在她家。老师和同学都同意,就这么简简单单地,叶明所在的学习小组的学习地点,就定在了粉妹家里。而这一决定,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叶明日后很长一个时期的生活。 每天夜上,叶明他们七点半钟去粉妹家,九点半钟学习结束。 叶明觉得,有双又大又亮的眼睛老爱偷偷地盯着自己。她爱笑,叶明觉得她总是笑给自己听的;她喜欢和男孩子打闹,叶明觉得她总是不由自主地想通过各种方法引起自己的注意。渐渐地,在叶明眼里,她越长越水灵、越长越漂亮了;叶明也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存在和她对自己越来越强的吸引力。她比叶明岁数略大一点,叶明在班上岁数是比较小的一个,但这并不是他们之间的一个障碍。从她的眼神和笑声中,叶明心里明白她的意思:她喜欢自己。当时叶明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如何对她的眉来眼去做出表示,但心里甜滋滋的、暖融融的,因此也总想拿眼睛偷偷地瞟她。后来叶明相信她是真的喜欢自己,而不仅仅只是自己的感觉,他的心便由此充满了幸福和幻想。只要能看见她,听见她的声音,他就感到愉快、感到一种莫大的满足。而这种幸福和满足感,是他从未有过的,是任何一个人未曾给过他的。 叶明只是静静地享受着这一切。他想,除了她能从他的目光中领悟他的感情外,他是把自己隐藏得很深的。叶明没有她那么自信、大胆、热烈。在初恋中,特别是漂亮的女孩子往往比男孩子更大胆;因为女孩子会因为男孩子的不忍心而更容易被接纳,更因为漂亮的女孩子本来就是男孩子仰慕的对象因而更自信,男孩子则因为女孩的羞怯和莫明的高傲而更容易遭到拒绝。叶明觉得这样就够了,他不知道在他们这个年龄的少男少女之间,还会有什么比在心里爱一个人更重要的事了。他明白她的情感,她也一定明白自己的情感;他们在心里相互注视着对方,在想象中和对方交换自己的感情,这就够了。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什么呢?有时候叶明心里会有一种邪恶的念头偷偷地冒出来,但这仅仅是一闪念,他自己也会感到下流和羞愧,因此他总是尽量克制自己,让自己处于被动,而让她占尽上风。 叶明开始天天盼望晚上的自习。有时他会不由自己地早一点去她家。看见他先到来,粉妹总是特别高兴,也做出对他分外关心的一些小小举动。比如偷偷地把一些零食塞进他的书包里。女孩子喜欢的零食叶明也喜欢。要知道,那时候的孩子几乎没有零食吃,只有最最要好的朋友才可能分享到别人的零食,更不用说一个女孩子了。粉妹的奶奶非常爱她、迁就她,虽然只是靠卖凉粉为生,但相对而言,经济条件比其它家庭还好许多,因此她才能有零食吃。 他们虽然只是说一些极平常的话,诸如某某同学又怎么样啦,某某同学和某某同学又怎么样啦,某某老师又如何啦,但叶明心里觉得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件事都不寻常。有一次她给叶明什么东西的时候,他们的手有意无意地碰了一下,当时仿佛触电一般,一种又酥又麻的感觉通过了全身,令人晕眩和着魔,难以形容。叶明的心便猛烈地跳动起来,一股热血暗暗地在心底澎湃而起……他相信,他们的脸都红了。从此以后,那种神秘而令人着魔似的感觉令叶明神往。他常常在夜里品味那感觉,渴望那感觉。 ------------ 六十三、初恋(3) 有一次,当同学们都离开了粉妹家后,她突然跑出门叫住最后离开的叶明,说她还有一道题没做完,怕不会做,要叶明等她做完了才走。一说完,她就先跑进屋去了。当时叶明心里很紧张,也很激动,好像也很犹豫。他犹豫的是害怕别的几个同学看出破绽,从而取笑自己,或告诉老师和家长。她是一个机灵鬼,叶明知道她决不会因为一道题把自己留下的,她甚至不会因为学习成绩好坏而热衷于他们这个学习小组的。她很聪明,也很能干,却一点不爱学习。特别聪明和特别笨的人,好像都不爱学习。但她能够呼唤叶明,支配叶明;她那么强烈地吸引着叶明,使他不得不跟着她走。 叶明放轻脚步返回她家。粉妹在自己屋里向叶明打手式,要他关上房门,到她房间里去。这时他的心跳有些急促,因为当他走进她的房间时,房间里的灯光灭了。四周很静,在这黑暗中,好像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似的。他们本能地向对方移动,当叶明与她面对面时,他能听见她的呼吸声,能闻到她身体散发出的芬芳。叶明的血液猛然地沸腾起来,一种无法控制、从未有过的冲动,使他突然抱住了她。她没有一点反抗,如果她有一点儿反抗的表示,哪怕只是假装反抗一下,也许叶明都会如梦方醒,都会松开她,但她没有。她只是颤动了一下,然后她的双手温柔而有力地勾住了叶明的脖子。叶明感觉到她的身体十分地柔软而又富有弹性。他能感觉到她的胸部柔软而又似有似无地在他的身上滚动。好像自己已经不存在了,已经完全地被另一种力量所支配着;叶明疯狂地亲吻她的脸,抚摸她的身体……他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她流泪了。叶明全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当他吻到她脸上的泪水时,他突然惊醒了,吓了一大跳。叶明的手立刻松开了。她好像真的哭了,然后叶明便糊里糊涂地逃跑了。 他以为自己一定伤害了她。从此以后,叶明很怕与她碰面。每天参加晚自习他都晚一点去她家,尽量早一点离开她家,害怕单独和她面对面。叶明觉得自己像个罪人似的,总是把头埋得很低,不敢正视她。她一见到叶明,也有些羞怯,脸红。她待叶明那么好,那些小小示爱的举动,令叶明感到无限的温暖和幸福。就叶明当时的生活处境来说,他非常珍惜任何友情,不用说她的那份情感了。叶明觉得自己完了,感觉自己已经失去了一切。此外,他有一种罪恶感。他当时可能只有十五岁,对人的感情活动一无所知。他从这件事情上发现了另一个自己: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卑劣下流的举动;他为此感到自卑和羞愧。特别当他坐在教室里,当他在和自己的伙伴一起玩耍时,这种自卑和羞愧的感觉会变得更甚;而在这种时候想起那一刻,他觉得自己也那么陌生,并且丑恶。 是的,在他的感觉和印象中,这就是下流的举动,就是丑恶的行为。因为这符合当时的世俗理念。 唯一使叶明得以安慰的是,从粉妹的表情看来,好像他们双方都在自责。那么,这就表明,所有的罪恶都并非仅仅属于叶明一个人的了。 ------------ 六十四、初恋(4) 这之后,他们好像成了陌路人。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都不敢看对方一眼,两人都觉得别扭,感到心情是那么和沉闷。他们完全被自己的欲望和第一次冲动吓着了。 上课的时候,老师提问,叶明经常走神,答不上来。他没有心思学习,甚至没有心思玩耍。 时间一长,他体会到自己对粉妹的感情越来越强烈,那种想要打破那种沉闷局面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他在心里想,只要能与她和好如初,就够了。他多么希望,在他和粉妹之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可每一次见到她,他又失去了要重新接近她的勇气。他为此而苦恼。 有一天,叶明在自己的书包里发现了一个用纸包裹着的熟鸡蛋,他立刻明白这是粉妹放在自己书包里的。他展开那张包鸡蛋的纸,上面写道:我们为什么要这样?我不想我们这样…… 叶明把那张纸条读了一遍又遍,一股暖流,一次又次在心中激荡。 初恋是青少年生长的重要过程。我们在初恋中脱胎换骨,然后在躁动中渡过青春期,一步一步地走向成熟。我们的心理、生理和行为,都因此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强烈地感受到“我”的存在,初次感受到情感的奇妙和可怕,感觉到幸福和痛苦在我们的人生中并存着,感觉到希望和失望对我们的心灵的震撼,感受到一个人要完全支配自己几乎是不可能的…… 好像是巴尔扎克说过:“初恋时的一个拥抱,一个亲吻,抵得上一个人一生的幸福;有了初恋,才有我们日后的老练和平静,才有日后的深沉和智慧。”总之,初恋是我们最初品赏到的人生的全部内容,只是我们因为年轻浅薄,对此不得知而已。 人类的情感活动,或许也会打上时代的烙印。初恋是美妙的,但对年幼的人来说,又是危险的。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早恋改变了叶明的人生,对他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 六十五、操哥(1) 就跟社会上的烂操哥一样。这是内江人骂人的话。有一段时间,大妈家的三姐,就经常这样骂叶明。 操哥,就是不务正业者,不干正经事的人:经常伙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浪迹街头,衣着标新立异,发式讲究,打架斗殴,偷摸扒窃,争风吃醋,掌红吃黑;以邪恶杨名,并自豪。按现在的话说,操哥就是混黑社会的人。那时叫做操社会;男的叫操哥,女的叫操妹。 内江虽然是个美丽的地方,但受地理和历史条件所限,内江的街道都很窄,人口十分稠密,除传统的制糖业和几个上海内迁厂以外,内江基本上没有什么工业,内江人因此生存得格外艰难,也因此特别地浮躁和爱好虚荣。不知道是否是由于这些原故,享有甜城这一美誉的内江,竟然是一个充满了暴力的城市。许多年以后,连外国人都知道:北方的加木斯,南方的内江,是中国最有名的暴力城市。 内江的倒弯、河坝街、搬运宿舍和火车东站一带,以及后来的高坝、三元井等城乡结合部位,都是出操哥的地方。相对而言,凡是人口流动频繁的地方和城乡结合部位,都是社会最阴暗的地方,甚至都隐藏着罪恶;贫穷和愚昧在这些地方滋生、发酵,繁衍出种种社会毒瘤,腐蚀着人们的灵魂。这里的人们不懂得社会公德,不在乎法律法规和社会原则;他们完全生活在他们所处的自然状态中。偷摸扒窃,打架斗殴,在这些地方是寻常事。暴力即是一种犯罪,也是一个城市的罪恶的集中体现。 在搬运宿舍里,就有着非常明显的暴力倾向。如果孩子们打架,有些大人根本不管,甚至懒得劝架,按他们的说法,“打得赢的就多打两下,打不赢的就少打两下。”挨打也活该,“打不赢哪个喊你去打的?”这样的话听起来实在像是鼓励孩子们打架。孩子本来就多,又野蛮又调皮,大人们为生计而疲于奔命,根本没有精力来管教孩子。大多数成人都是文盲,也不懂得怎么样管教子女。孩子们即使打破了头,用黄泥巴加上点盐巴往伤口一抹,只要止住了血便不再管它,也不告诉家长。在这个院子里,从大人到小孩子,都有在社会上混的。甚至还有老子儿子同在社会上混的。就在叶明离开内江前后的一段时间,仅与他岁数相当的同伴,相继判了刑的就有十来个。 有一个严酷的现实是,每一个孩子在这个院子里都应该属于某个势力范畴,都应该有一帮自己的哥们或处于某个大哥的保护之下,否则就会被欺负;自己的东西会被人抢,或者本人会被人当作他人取乐的对象,更可恶的是强迫你做你不愿意干的事,例如去偷东西、纯粹出于恶作剧而捉弄人或者破坏别人的什么东西等;要不然,你就别出门,别交朋友,对任何事情都逆来顺受。叶辉便是这样的人。他不和院子里的任何人来往。他喜欢看书和书法,回到家里他就不出门。但叶明和他恰恰相反。他对这种环境和现象怀着一种复杂的心理。 大妈的三女儿,叶明叫她三姐。她有个绰号叫做“尖尖嘴”,意指她的嘴如刀子一般厉害,吵起架来声音又高又尖,嘴又翻得快,无人能敌。这也是一种力量。她在家里也有点豪强霸道,对叶明他们喜欢指手划脚,骂骂咧咧。叶明即怕她,又讨厌她。有一段时间,她总看不惯叶明,张口闭口就骂:“就跟社会上的烂操哥一样,看到都够了。”这时的叶明已经有了逆反心理,已厌倦了做家务事,厌倦了讨人喜欢,这一切已经不能使他快活和满足了。而家里的人,自然不如过去喜欢他了。因为他做家务做得越多,别人就会做得更少,反之别人就该多干家务了。三姐对叶明的不满便由此而来。叶明知道,过去自己有多么讨人喜欢,有一天自己就可能多么令人讨厌。但“社会上的烂操哥”这样的辱骂,却使叶明心里感到非常地难过。这点是其它人想象不到的。拳头只能伤及一个人的皮肉,而辱骂却能伤及一个人的心。 三姐那张嘴对叶明一直是一种刺激:他宁愿被人打,也不愿被人骂;宁愿和别人打架,也不愿吵架。 其实,叶明对社会上的操哥即畏惧,又心存着一种莫明的向往。而这种辱骂好像对他起到了一种潜移默化的教唆作用,时间久了,他也不在乎别人这样骂,并且在心里想:烂操哥就烂操哥,有什么大不了的。 ------------ 六十六、操哥(2) 初二刚开始,学校突然有了要抓教学质量的意图。叶明就读的内江市第八小学,是当地的重点小学,也是一所因“教育要革命”而开始代冒的初中。所谓代冒初中,就是在相对条件好的小学开办初中。可文化大革命中,叶明所在的学校也和所有的学校一样经常停课,即使不停课,学生们也会花很多时间学习毛主席语录,再不然就是投身到政治活动中去,结果是学生没办法好好上学,成绩普遍都差得要命。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班主任把同学们分成若干个自学小组,然后于晚上分别集中在某个学生家里,学习成绩好的帮助成绩差的,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叶明对知识有一种仅限于本能的渴望,有人引导,他就愿意学,没人教他便听之任之。那时好学的人很少,再说学习成绩再好,有什么用?老师的很多话,学生听不进去,或者转背就忘得一干二净。他们看不到前途,看不到知识有什么用途。仅仅因为好奇,叶明才不知不觉地对新知识有兴趣。但他的学习成绩一向就不差。老师以为叶明还不错,就让他担任一个学习小组的组长。 叶明他们的学习小组的成员就有粉妹。粉妹家里有两间屋,她和奶奶各住一间,这在当时是很难得的,于是她便自告奋勇地要求把学习地点定在她家。老师和同学都同意,就这么简简单单地,叶明所在的学习小组的学习地点,就定在了粉妹家里。而这一决定,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叶明日后很长一个时期的生活。 每天夜上,叶明他们七点半钟去粉妹家,九点半钟学习结束。 叶明觉得,有双又大又亮的眼睛老爱偷偷地盯着自己。她爱笑,叶明觉得她总是笑给自己听的;她喜欢和男孩子打闹,叶明觉得她总是不由自主地想通过各种方法引起自己的注意。渐渐地,在叶明眼里,她越长越水灵、越长越漂亮了;叶明也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存在和她对自己越来越强的吸引力。她比叶明岁数略大一点,叶明在班上岁数是比较小的一个,但这并不是他们之间的一个障碍。从她的眼神和笑声中,叶明心里明白她的意思:她喜欢自己。当时叶明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如何对她的眉来眼去做出表示,但心里甜滋滋的、暖融融的,因此也总想拿眼睛偷偷地瞟她。后来叶明相信她是真的喜欢自己,而不仅仅只是自己的感觉,他的心便由此充满了幸福和幻想。只要能看见她,听见她的声音,他就感到愉快、感到一种莫大的满足。而这种幸福和满足感,是他从未有过的,是任何一个人未曾给过他的。 叶明只是静静地享受着这一切。他想,除了她能从他的目光中领悟他的感情外,他是把自己隐藏得很深的。叶明没有她那么自信、大胆、热烈。在初恋中,特别是漂亮的女孩子往往比男孩子更大胆;因为女孩子会因为男孩子的不忍心而更容易被接纳,更因为漂亮的女孩子本来就是男孩子仰慕的对象因而更自信,男孩子则因为女孩的羞怯和莫明的高傲而更容易遭到拒绝。叶明觉得这样就够了,他不知道在他们这个年龄的少男少女之间,还会有什么比在心里爱一个人更重要的事了。他明白她的情感,她也一定明白自己的情感;他们在心里相互注视着对方,在想象中和对方交换自己的感情,这就够了。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什么呢?有时候叶明心里会有一种邪恶的念头偷偷地冒出来,但这仅仅是一闪念,他自己也会感到下流和羞愧,因此他总是尽量克制自己,让自己处于被动,而让她占尽上风。 叶明开始天天盼望晚上的自习。有时他会不由自己地早一点去她家。看见他先到来,粉妹总是特别高兴,也做出对他分外关心的一些小小举动。比如偷偷地把一些零食塞进他的书包里。女孩子喜欢的零食叶明也喜欢。要知道,那时候的孩子几乎没有零食吃,只有最最要好的朋友才可能分享到别人的零食,更不用说一个女孩子了。粉妹的奶奶非常爱她、迁就她,虽然只是靠卖凉粉为生,但相对而言,经济条件比其它家庭还好许多,因此她才能有零食吃。 他们虽然只是说一些极平常的话,诸如某某同学又怎么样啦,某某同学和某某同学又怎么样啦,某某老师又如何啦,但叶明心里觉得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件事都不寻常。有一次她给叶明什么东西的时候,他们的手有意无意地碰了一下,当时仿佛触电一般,一种又酥又麻的感觉通过了全身,令人晕眩和着魔,难以形容。叶明的心便猛烈地跳动起来,一股热血暗暗地在心底澎湃而起……他相信,他们的脸都红了。从此以后,那种神秘而令人着魔似的感觉令叶明神往。他常常在夜里品味那感觉,渴望那感觉。 ------------ 六十七、操哥(3) 到叶明上初中以后,对黑道上的事情耳闻目睹,也知道得不少。操社会既险恶,又刺激。这就是他当时的感受。其实,在搬运宿舍里,不少像叶明这个年龄的人,因为身在黑暗中,不知不觉地便滑向了那条路。 谭麻子就住在叶明他们楼上。大家彼此很熟悉。他平常也喜欢搞点小恶作剧,拿叶明及其伙伴寻开心。他喜欢使腿,叫他们替自己买烟或是送信等,叶明这样的孩子们都会争着干,因为这样就能接近谭麻子甚至可能讨好他。对孩子们来说,谭麻子就是大人物,替他跑腿也是一种荣耀。一般情况下,他更喜欢叶明替他跑路。这时的叶明有些少年老沉的样子,机警的目光里透着些许纯洁,斯文的表情让人感到他和搬运宿舍里其它孩子很不一样,而且他很会看人的眼色。谭麻子认为叶明比别的孩子更机灵、将来会更有出息。谭麻子和别人打架的时候,也喜欢叫叶明他们给他提家伙,因为他们毕竟还是半大的孩子,帮他拿东西不易被人注意。几乎所有的小伙伴们,也乐意干这些在他们看来很亡命也非常刺激的事。那时候,不论你干什么事,亡命便是对一个少年最了不起的称赞。凡是想在社会上混的人,都希望自己够得上亡命,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资格。 叶明亲眼目睹过谭麻子打过一次架。那时人们打架也很讲信用,约定时间和地点,不守信的就会在社会上名誉扫地。双方的人少则七八个,多则几十个。主要武器是刀和棍棒。一般都在夜里和较僻静的地方交锋,那场面真有点像古时候的战争,刀砍在碎石铺成的路面上会溅起火花,混乱中会有人倒下或发出惨烈的叫声,直到一方败阵逃跑才肯罢休。 叶明当时心里很紧张,也很害怕,但他总是假装一点不怕,做出很亡命的样子。他在假装不怕的时候,其实也是在鼓励自己,是在磨练自己。这是一个孩子走向堕落的开始,也搬运宿舍里的孩子们的正常生活。 所谓操哥,似乎都有自己的特征,他们的衣着,发式,甚至走路的姿势,都十分夸张,使人能够一望而知。他们就像一只只好斗的公鸡,随时都会毛发倒立,时刻都准备着战斗。每一个人对社会上的操哥的看法和态度都不尽相同,有人视为歪门邪道,也有人羡慕。叶明不得不承认,渐渐地,自己就暗地里羡慕他们。 ------------ 六十八、爱的苦恼(1) 随着年龄长大,欲望也多了起来,人生的烦恼也就开始了。 叶明和粉妹的关系越来越亲密,如胶似漆般地,正朝着那种成年男女的爱情关系发展。他们总是寻找一切单独在一起的机会,说着不着边际的废话,或通过一个眼神、一些极寻常的小小举动,传达各自心中那份温馨而又甜蜜的情感。但平常,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们从来不说话,好像相互不认识一样。他们保持了差不多五年的恋爱关系,但他们在一起时,彼此从来没有说过一声“我爱你”。他们觉得这句话令人羞愧,即使说一说,似乎也不属于他们这个年龄的人的行为范畴。那时候给人的感觉是,恋爱有如犯罪。他们总是偷偷摸摸地幽会,也去看过一两场电影,可来去都各走各的路,离得远远的,生怕被人看见了。当人们发现孩子早恋时,大人就会说:“丑死了!还在臭奶气,就耍朋友了!”那时人们有一种奇怪的观点:一个人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似乎不叫什么坏,而是“这家伙调皮得很”;但一个人如果早恋,却是一件很丑恶的事了。因此他们都怕被人发现,便在黑暗中爱着对方。 叶明依然有那种负罪感。当他没有和她在一起时,他就会渴望她;而当他离开她时,他就回身看见了自己灵魂中肮脏的一面。而当他渐渐发现和自己同龄的其他人,也同样渴望异性之后,他那种负罪感才有所减轻。只要听说某某人和某某人在耍朋友,叶明心里就暗暗高兴。好像这对他是一种开脱。一个痛苦中的人看见了别人的痛苦,就会觉得自己的痛苦也减轻了;同理,一个负罪的人,总希望别人也有同样的罪过。无论身处好坏善恶中,人们都希望找到一个平衡点,这就是罪恶有时也会像传染病一样蔓延的原因。 可是,无论他们多么单纯,他们毕竟相爱多时,彼此到了亲密无间的程度。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和机会都很多,她的家庭给他们提供了谈情说爱的场地,他们彼此都明白,总有一天他们会有更近一步的关系。他们也都明白,那“进一步的关系”意味着什么。在十五岁左右,叶明就发现自己朦胧地有了生理上的渴求。而且他能感到她也有那种欲望。但是他们都害怕。因为他们都没有任何一点生理卫生方面的知识。他们似乎都明白男女关系的最高层次是什么,但他们对那种结果感到恐惧,那就是害怕怀孕。 这种最初的性渴求,充满了神秘和好奇,也充满了荡人魂魄的疯狂。可是,到了关键时候,他们就会止步。他们热烈地拥抱、抚摸、吮吸着对方……他们好像被魔鬼驱使着,风驰电掣一般来到了悬崖边,突然又不约而同地、又像是身不由己地,猛然间止步了。他们都明白,自己差一点坠下悬崖,从而粉身碎骨。他们都渴望再往前一步,同时又害怕那结果。他们激动地望着对方,喘着粗气;有时会打个寒颤,然后所有的热情和欲望就像一个吹得太胀的气球转眼就爆炸了,化作了看不见的空气。有时候他们会再一次燃起那渴望,有时候会因此而感到后怕。 就这样,我们久久地在**的悬崖边徘徊,在爱的渴望和恐惧中受着煎熬。有一段时间叶明心里很沉重,也很矛盾,甚至很苦恼。许多年以后他才明白,那实际上是一种甜蜜的痛苦。如果能把这种痛苦保持得长久些,对他日后的人生一定有莫大的好处;如果他能在这种甜蜜的痛苦中结束自己的初恋,也许自己的初恋可以说是相当完美的。 后来发生了一件非常偶然的事,使他们越过了雷池。 ------------ 六十九、爱的苦恼(2) 叶明的班主任老师姓王,女性,个子很矮,眼睛很近,腿跛得很厉害。那时候她可能三十岁左右。班的男生都怕她。她很少有笑脸,那双从厚厚的镜片背后射出的目光,犀利而冷酷。她手里总拿着一根枝条;由于个子矮,她用这根枝条指黑板上的字;但如果谁在上课时捣蛋,她就用这根枝条用力拍打桌子甚至打人。其实她是一个非常好的老师,因为她对学生是那么严厉和负责,那种敬业精神和负责的态度,在当时非常少见。可所有调皮捣蛋的学生都不喜欢她。 那是初三最后一学期的某一天,同学们正在默读课文,突然,王老师厉声叫叶明旁边的同学,“你把脑壳埋起咋子?”那同学吓了一跳,然后迅速把一个什么东西塞进了叶明的抽屉里。王老师来到他跟前,看了一下他的抽屉,没发现什么。但她不甘心,用那根枝条由下向上点击那位同学的下巴,叫他抬起头来,把书放在桌面上读而不能放在桌子下面读,并罚他下课时在原地站立一个课间休息。 王老师如果罚一个学生站岗,她也会在教室里批改作业,直到下节课开始以后才会离开。 最后一节课下课时,叶明一股脑儿地把所有抽屉里的东西塞进书包,然后离开了教室。刚出教室门,那位同学追上叶明,很别扭地笑着对他说:“看完后记住还我呵。”然后先叶明一步离开了教室。当时叶明没有弄懂这句话的意思,他一点不知道那位同学还有东西在他的书包里。到叶明在粉妹家里上晚自习时,他才发现那个同学向他的书记里塞进了什么东西。 原来叶明书包里的东西是个手抄本,名叫《曼娜自传》,这就是当时的黄色读物《少女之心》的一个版本。书中**裸地描写了一个少女第一次体验**的过程。当时这本书流传很广,以后社会和学校都多次收缴过这个手抄本。他们都听说过这本书,但从来没有看过。于是,晚自习后,叶明和粉妹很紧张地在灯光下偷偷地读完了这个手抄本。也就在这天夜里,所有的防线都崩溃了,他们之间有了肌肤之爱。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他们的心在狂跳、血液在沸腾;只读了一部分,他们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 他们久久地看对方,意志和所有的恐惧都被洪水猛兽般的欲望吞噬了,好像有什么东西已经把他们融化;他们已经不是自己,只是那欲望的化身。他们已不能反抗,只能任凭那欲望的摆布了。他们拼命地拥抱着对方,疯狂地吮吸着对方,渴望着占有对方的灵魂和肉体…… 但这第一次体验,叶明在感觉上差不多还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一切都过去了。 在他们看来,这一切实算不得多么疯狂的举动,似乎也并不陌生。因为这一刻在他们的梦里和想象中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眼前一片黑暗,四周寂静无声。他们就那样迫不及待但却又自然而然地,去掉了身上所有的衣物、也去掉了一切杂念,**而又彻底地融为了一体……但他们也不可避免地非常紧张和兴奋,双方都来不及品尝那种欲望得以宣泄的过程,一切又那么神奇地趋于平静了,所有的欲望和冲动顷刻间又化为乌有了,所有的渴望和幻想转眼间就破灭了…… 人类的感觉是如此奇妙而又空幻,使叶明事后感到怅然失落。 ------------ 七十、爱的苦恼(3) 这之后,叶明不断地从那短暂的欢爱中寻找自己当时的感觉,细细体会那陌生而又令人神往的肌肤之爱的体验,可他觉得自己怎么也抓不住那最奇妙的一瞬间。有些妙不可言的感受,是不能被人的记忆所捕捉或凭记忆所描绘的,因此人们就一次次地渴望和重复着那种过程,重新体验已有的体验,试图要把那种感受永远地凝固在自己的记忆中;生命,也就这样延续开来。 有了第一次,他们就会渴望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永无止境。而且,他们的胆子也一次比一次大,那种来自肉体的欲望也会更具体更强烈。 但每一次事后,叶明都会懊悔。那种负罪感又变得强烈起来,并且伴着一种堕落的感觉。那种世人对于**的丑化使他在内心深处鄙视和厌恶自己。甚至有时他觉得自己和粉妹都变得那么庸俗和丑恶。他时常问自己,我究竟正不正常?是不是一个正常人?或者,我是不是越来越坏了?另外,还有一个使他担心并害怕的问题,那就是怕她怀孕。这是他恐惧的真正原因。每到了她快来月经的那几天,他就特别忧愁,特别担心。这时,他真正地恨自己,甚至恨她。 然而她好像永远都是那么快活,永远都对叶明那么好,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似的。叶明问过她“你不怕吗?”她说:“怕有啥子用?到时候再说嘛!” 并且,她从不拒绝叶明的要求,有时似乎比叶明更乐意做这件事。 女人很多时候比男人胆小,但许多事情上都比男人放得开,更果敢,甚至更具献身精神。 当叶明没有和粉妹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变得心事重重、患得患失,陷入深深的悔恨之中。他常常身在教室里却不知道自己在何处,不知道老师在讲什么。他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在家里,他又呆不住。自从有了她,他就有了一种逃离苦海的感觉,也总不愿意呆在家里。在同伴中,他发觉自己和他们有了距离,他们笑的时候叶明怎么也笑不起来了。即使一起在笑,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笑已经不再灿烂、不再有生命。他仿佛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唯有对她的渴望和由此产生的烦恼,影子似地紧随着他。 这时候叶明想止步,想就此打住。可他怎么也摆脱不了那种渴望,摆脱不了魔鬼的控制。他最多能够坚持一个星期不去碰她,那种对她的渴望又会变得无比地强烈起来。而当他和她在一起愉悦对方的短暂时光里,又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她的温情和炽热的爱抚,一次又一次的扫荡了他那颗纯洁的心,一次次地驱赶着他心中的烦恼。事毕,那驱赶不了的烦恼很快重又在叶明的心中聚集起来。 叶明有了要逃避粉妹的想法的时候,她就会做出各种引起他的注意的举动来。她最常用最乐意的行为就是与别的男生嬉戏和打闹,这时候叶明就特别害怕失去她。于是在他所有的烦恼里面,又增加了一个新的而且是更大的烦恼,那就是害怕失去她。他想摆脱的是烦恼,但他一点也不想摆脱她。 叶明感到自己陷入了泥潭,深深地为此而苦恼。 ------------ 七十一、朋友(1) 叶明和叶辉的性格刚好相反。他不和任何人来往,几乎没有一个朋友。叶明总觉得,叶辉在看别人的时候,目光很恍惚,一副心不在焉、满不在乎的样子。实际上,叶辉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他喜欢看书,喜欢学习,喜欢书法。但叶明正好相反。他喜欢玩耍,喜欢运动。虽然有点儿胆小,但他对什么都好奇,并暗暗地渴望尝试。他们的性格特点一个静,一个动。 叶亮呢,似乎在叶明和叶辉之间,选择了叶明作为他的依靠,总是不声不响地、影子般地跟在叶明身边。直到叶明上了初中以后,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他才有了自己的伙伴,也不再老是围在叶明身边转了。而受叶明的影响更多,叶亮性格上更像叶明,但胆子和脾气都比叶明。 好动的人总是不甘寂寞,也特别渴望友谊。可是在叶明的周围,他不敢主动地交朋友。上小学时,有两三个玩伴,也不过经常在一起玩耍而已。刚到内江的时候,大叔和大妈怕他学坏,常常给他敲警钟,叫他不要和什么人来往,不要跟诸如什么样的人学,“跟好人学好人,跟端公学道士。”那时叶明也很听他们的话。可是他的周围怎么也找不到可以学习的人。其实院子里也有不少孩子很愿意和叶明一起玩耍,只是他一直几乎是出于本能地对他们心存着戒备。但他渴望有自己的伙伴。 如果有家庭的温暖,或许叶明不会恋爱得那么早;同时他相信,没有朋友,也是他早恋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他看来,少年时期的友谊,对人的一生也应该是很重要的。 上了初二以后,叶明差不多在心理上摆脱了对成人的依赖。而且是先有了初恋,叶明才有了真正的朋友。初恋在一定程度上使他有了自信,使他开始明白一个人自身的要求应该高于他人的要求,使他意识到应该为自己活着而非仅仅为他人活着。那时候,他才有了勇气向同伴表示自己的好感,并主动结交朋友。 有了真正的朋友以后,叶明发现青少年时期的朋友,在许多方面胜过恋人。 ------------ 七十二、朋友(2) 叶明他们那一批孩子一天一天在长大,搬运宿舍也随着他们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不安宁。差不多隔三差五地,就有人打架,并且总是十个八个人纠集在一起打群架。这可能和这一批人进入青春期后,事情多了,矛盾多了,同时又有了争强好斗的倾向有关。和叶明年龄相仿的少年,光调皮捣蛋的男孩子,在搬运宿舍里至少也有三四十个,你不惹事别人也会惹事生非,因此有打不完的架。或因为一个玩笑,因为耍朋友,或争强夺利等等,有数不清的麻烦事,也有数不清的理由打架。事实上,由于院子大了,这幢房子和另一幢房子的人都有矛盾甚至派系之分,都有一种要压倒对方的愿望,这就增加了无事生非的机率。在这种环境中,对一个性情活泼的孩子来说,要想避免冲突是非常困难的,而如果没有朋友,也是很可怜的。 一般情况下,大一点的人并不介入这些小嵬儿之间的冲突,事情闹大了谭麻子也会出面劝和,然后说:“要打到外面去打,不要躲在门背后耍弯刀!”这是当时前辈们常常挂在嘴边的教诲。这种情况下,冲突双方一般都会偃旗息鼓。 那时,叶明在院子里虽然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但他从来不惹事,遇到强者他就特别小心,这一来别人也不讨厌他,大家还算相安无事。其实因为他的谨小慎微,他和大多数人的关系都处于一种不好不坏的境地,没有敌人,也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叶明觉得这样能够有效地避免矛盾。到了初二以后,他对那些打打杀杀的事,已经见惯不惊,虽然他不是很有胆量参与这些事,但也不是那么怕事了;其次,不少打打杀杀的事,在他看来不值得人们去打打杀杀,完全可以用另外的方式解决问题。他不会像他们那样为一些莫明其妙的事打打杀杀,但如果有值得他去打架的事,他也不会含糊的。到后来,他的这种独具一格的处世方略,也博得了一些人的好感,也有人愿意和他交往的朋友。这期间,叶明有两个相对较好的朋友,一个叫罗子强,另一个叫邓超。 罗子强人很瘦,个子较高,因为太瘦,身上没什么肉,人们就叫他虾耙。虾耙是一种打捞虾子的工具,由竹子编织而成,以此形容一个人的瘦弱。其实,虾耙还有形容一个人胆小怕事的意思,可谓一语双关。虾耙不住在搬运宿舍,但离搬运宿舍很近,经常要从搬运宿舍里路过;他主动与叶明交朋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免遭遇院子里的人欺负。一方面他认为叶明这个人不坏,可以做朋友;另一方面,叶明在搬运宿舍里虽说不上有什么势力,但也没有什么敌人,和这样的人经常交往多少会被别人视为“我们院子”里的人,别人也可能会把他当自己人看待。虾耙很有钱,叶明不知道他哪来的钱,有时候他能一下子拿出五六十元钱出来,这比不少家庭一个月的总收入还多。为了免遭搬运宿舍里那孩子搜身,虾耙便把他的钱放在叶明身上,对他来说更安全些。而这些钱由叶明和他共同支配,如果叶明用了他的钱,不论多少,只要说一声就行了,他一点不会计较。应该说,叶明和他的关系是相当不错的。 邓超就是小心子。和叶明同一个院子,又是同班同学,只是,与儿时的小心子比较,今天的他更加哥们,愿意帮忙,也够得亡命,在社会上有些人缘,有几个社会上的朋友作后盾,因此在院子里算得上一个有实力的人物。虽然信守“好兔不吃窝边草”的教条,但一旦朋友有什么麻烦事,他会一呼百应。也许正因为他的拳头不大,他打架便喜欢操家伙。他和叶明关系好的一个简单原因是为了照抄叶明的作业,以后他们才慢慢地发现,其实他们很合得来,彼此都很重情义。说实在的,叶明也非常需要一个这样的朋友。 一个人可以去偷去抢,但不能欺骗朋友;这是他们衡量一个人的品质的重要标准。他们对朋友的唯一要求就是忠诚,而不是社会公德。 叶明相信,小心子和虾耙一直把自己当成最好的朋友看待。但叶明却认为,他们都不是自己理想中的那种朋友,或者说他们之间总欠缺一点什么。他们不过在一起玩耍的时间更多些,比别的人来往更密切一些,最多也就是在物质上他们可以不分彼此,但从来没有思想感情上的交流。而且,是他们选择的叶明作朋友,叶明只是被动地接受而已。最主要的是,他们在一起只限于表面上那种看得见的友谊,彼此间从来没有说过内心深处的话。叶明觉得可能不是他们不愿意,而是他们没有这种需要。他们没有叶明的经历和相同的烦恼,没有叶明的那种敏感以及倾述心灵和交流感情的需要。 这时候,尽管叶明有朋友,但他并没有体会过那种真正的友谊给人生带来的价值。小心子和虾耙,他们只是他伙伴而不是朋友。叶明隐约感觉到,他需要一种更进一步的朋友和友谊。 ------------ 七十三、朋友(3) 肖锋是叶明第一个主动结交的朋友,也是他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有一次小心子和别人打架,通过朋友的朋友邀请了肖锋。当时肖锋在机床厂子弟校上高中,离搬运宿舍也不远。他朋友很多,喜欢打架,不过自己很少惹事,多数时候打架都是帮忙;很多最喜欢打架的人,很多时候都不是为了自己打架,而是帮忙。他为人诚恳,除了打架,没有别的劣迹,因此在社会上名声不错。叶明他们这边一共来了十多个人,约定的地点在叶明他们学校的后操场。这所学校坐落在半山腰,一边是山,另一边是陡峭的悬崖;去操场好走,但如果打起架来想逃跑,就没那么容易了,因此这里是安心打架的人的好地方。搬运宿舍离学校只有几百米,于是便早早地到了后操场,在那里等待双方的人到场。肖锋另外带着两个人,按约来到了约定地。这是叶明第一次见到肖锋。他中等身材,但五官长得很端正,特别是他的鼻梁长得又高又直,轮廓相当好;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很不错。在社会上混的人,很难见到像他那么形象端正的。无论什么行当,形象端正都没有任何坏处,至少更容易获得人们的好感。 叶明对打群架的场面已不陌生。小心子和别人打过次架,叶明都在场,他也拿着家伙,但是他很难主动对一个不相干的人下手,对方大概见他个子小,以为他不过是一个帮人提家伙的小喽罗,也没有主动袭击过他。如果有人先袭击自己,叶明便打定主意还击对方。在混乱中,叶明甚至有点希望有人来袭击自己,同时他又不由自主地躲避着那种斗争激烈的场面,因此他总没有动手的机会。在他的一生中,很多时候他都在等待,或者在矛盾中逃避。其实小心子并不指望叶明在打架上帮他什么忙,而是要他帮他应酬请来的帮手。和世界上的战争一样,打架也是需要花钱的,主要是烟的开销,如果请人打架连烟都没得抽,那是很掉面子的事,说明这个人无能,简直没得操方。叶明的主要工作就是帮他发烟。在这种时候,这是一个并不重要的角色,唯一使叶明得以欣慰的是,这种角色表明自己也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不少时候,打架的双方因邀约来的人彼此都很熟悉,便由被请来的人劝和当事人,最后大家化干戈为玉帛,免去了冲突和流血。也有不少时候,其中一方怯阵而放弃赴约,这种结果有两种情形:一是说明对方怕了,以放弃信誉为代价逃避冲突,逃避冲突的一方此后便尽可能地避免与对手见面;另一种结果是,有势力的一方得势不饶人,追到失约方的家里去打对方。这种情况往往使一些小小的矛盾化成了不解的冤仇,或酿成大祸。 和小心子打架的人叫金元。他们为什么打架人们并不知道。好多时候参与打群架的人并不知道自己为谁打架、为什么打架;不是很特别的关系,似乎不需要知道那么多,或者说知道得越少越好。有不少朋友的朋友,稀里糊涂地杀了人,进了班房,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这才是真正的糊涂。 约定的时间过了快半个小时,金元仍没有来。 大家议论着金元可能不会来了,待人们快要失去耐心时,有几个人从操场的另一边过来了。小心子和肖锋急忙上前问对方干什么的,来人中一位个子较高的道:“来帮金元打架的。你们呢?” 肖锋道:“我们在等金元,不过我们是和金元打架的。” 对方的人认出了肖锋,急忙道:“原来是肖哥呵,我还以为金元和谁打架呢,也没有和我们说清楚……” 另外一个个子稍矮的人气势汹汹地道:“打他龟儿子的金元!”这时听说金元叫来的人也要打金元,小心子这边的有些人就激动起来,纷纷嚷道:“金元肯定虚了,不敢来了!走,赴屋!” 赴屋就是追到金元家里面去修理他。小心子也情绪激昂地说:“要得,赴屋!”这时,肖锋说话了:“没有必要。既然他叫的人来都喊打他,也就没有必要和他打架了,更不用赴他的屋了。” 在肖锋看来,金元叫来的人都要打金元,已经很掉面子了,这比打他一顿更有意义。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成天打打杀杀,就为了一个面子。 叶明觉得肖锋的话很有道理。一个人如果遇到什么麻烦事,没有朋友肯帮忙,说明此人的为人很差劲,也说明这个人没什么可怕,甚至不值得和他打架。肖锋的话音一落,人们沉默了。但小心子的两个铁哥们不肯罢休,既然来了一趟,就不能这样便宜了他。对一件事情产生不同意见的时候,最后的决定就看当事人了。小心子也很冲动,坚持要赴屋,叶明上前劝道:“我也觉得没这个必要了!”一般情况下,小心子都很听叶明的,可这次他不听:“你不用去,我非去不可!不能就这样便宜了他!”人来了,钱花了,事情却没有了结,这是一般人都冷静不下来的重要原因。只图眼前利益的人,更冲动,也更看重表面现象。 于是大家便前呼后拥地朝金元家向奔去。 ------------ 七十四、朋友(4) 从约定打架的地点,到金元的家并不远。一大队人马,赶到金元家,并把他揪出来狠狠地修理一顿,想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肖锋对此虽然有不同看法,但还是跟了去。 叶明急忙追上他,把他拉到一边说道:“用不着那么多人去,你为什么不留下。”肖锋停下了,有些犹豫。叶明又小声道:“在这件事情上,我很赞成你的观点。” 停了停,叶明又加上一句:“我觉得你有头脑,用不着和他们一起去凑热闹。” 最后这句话,很让肖锋吃惊。他没有意识到,有人居然会赏识他的头脑,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有头脑的人,因为那是一个充满了暴力的年代。只有那些四肢欠发达、拳头无力甚至胆小怕事的人,才会在乎别人的头脑,但这样的人更有智慧。 小心子见叶明希望留下肖锋,而肖锋又有些犹豫,便对肖锋说,“要摆平金元很简单,确实用不着那么多人,你不用去了,就和明明一起在这里等我们的消息。” 就这样,肖锋留了下来。 他们在学校的操场席地而坐,从小心子和金元打架的事说开,学校的事到对某事某人的看法,说了很多的话。 从此以后,他们成了最知心的朋友。他们的东西不分彼此,在一起无话不说;而且不论有事无事,只要有时间,他们就会聚在一起,形影不离。 他们的友谊,从此伴随了他们的整个一生。 这天晚上,金元被打得头破血流,但小心子的手腕也被砍了两刀。 原来金元早有防备,他把菜刀放在帎头边,待有人破门而入便挥刀乱砍。小心子自然冲在最前面,但他在明处,金元在暗处,加上毫无防备,便被金无砍了两刀。随后,冲进金元家的人越来越多,一阵乱棒将金元打倒在地。表面上看小心子伤得轻些,然而其中一刀伤了他的筋,致使他的两根手指从此以后再也伸不直了。 ------------ 七十五、人生的养料(1) 毕业前夕,是叶明多事的开端。 叶明从大妈家出来,在那个必经的丁字巷口停了下来。从这里向左转,可以去粉妹家。向右转是大路,可以上街,也可以去肖锋和小心子家。迟疑了片刻,叶明选择了上大路。他的步子很轻快,那是年轻人特有的步伐。 可刚迈出几步,身后传来了粉妹的声音。叶明转过身时,粉妹已经在他跟前了。她瞪大了明亮的双眼,似乎要看透一切地、目不转睛地盯着叶明。叶明没有注意到,粉妹就在拐角处的墙边守候着他。 “你又要去哪里?” “去找肖锋。” “有啥子事吗?” “没啥子事。找他耍。” “我还以为你有啥子事嘞。” 粉的口气,隐约地带着挑衅。叶明这才意识到,他已经好几天没去粉妹家了。停了停,好像在搜寻脱身的办法:“你在家等我,我一会儿就回来……”说完,他迅速地离开了粉妹。 叶明自己也奇怪,好像肖锋对他的吸引力比粉妹还大。 叶明和粉妹之间的事,小心子和虾耙早就知道,但他们并不知叶明在这件事上的烦恼,叶明也从来没有和他们谈过这些。这似乎是非常难以启齿的事。当叶明和肖锋的关系越来越亲密以后,他把自己的烦恼告诉了肖锋。有人分享自己的快乐和痛苦,对叶明来说是一件令人感到非常愉悦的事。肖锋也有女朋友,但没有发展到叶明那一步。他对叶明所面临的问题很感兴趣,同时也很赞同叶明摆脱那种不应当由他这个年龄的人承担的烦恼。 他也向叶明倾述他的爱情,以及在爱情中的酸甜苦辣。他的苦恼,在于他总感到他的那个“她”离自己忽远忽近,总感到摸不透她的心,仿佛她是那么虚幻,仅仅存在于他的心里和感觉中;当他渴望完全占有她时,她突然间变得陌生了……他不知道她是否真爱他,不知道她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其实,他真正不懂得的是女人表达自己的感情和爱的方式。 或者散步、或者泡茶馆,叶明和肖锋一拍即合,找到了共同语言,而且总有说不完的话。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关于爱情,是叶明和肖锋最初谈论得最多的人生话题,也是促进他们的友谊的粘合济,更是他们人生的第一份养料。肖锋拼命在叶明的阅历中寻找经验,叶明则努力在肖锋身上寻找共鸣。他们的交流因此而变得越来越深刻,也越来越更有价值。在他们这个年龄和一定范围的人群中,也有人以自己有女人或者拥有女人为荣,在社会上浪的青少年更是如此,但叶明更希望肖锋不要轻易地越过雷池。尽管相爱的人因为好奇和本能,都渴望越过这一步,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相互拥有,才能进一步解读对方;但越过这一步后,爱的美妙幻想便从此破灭了,一种与他们的年龄极不相适应的痛苦从此以后就会笼罩在他们的生活中。在这个年龄段,肉体和精神不可能和谐统一。和叶明的情况相比,肖锋的苦恼是美妙的;叶明表示,他宁肯让爱情永远地停留在那种美妙的苦恼中。 爱情带来的痛苦滋养了叶明和肖锋的友谊。他们彼此信任,彼此欣赏,亲如兄弟。渐渐地,叶明和粉妹在一起的时间和次数少了许多,加之有了倾述的对象,他的情绪也得到了一定的调整,烦恼也减轻了许多。烦恼和痛苦原本也是装在心里的东西,一旦倾倒出来,内心的愁苦也就减轻了。他感到生活一天天变得美好起来,一切的烦恼和痛苦都会过去的。叶明心里想,完全没有必要把自己禁锢在内心的泥潭中,我应该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中来。 他们第一次体会到了友谊的价值。 通常情况下,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叶明和肖锋才会分手。 ------------ 七十六、人生的养料(2) 叶明赶到粉妹家时,粉妹并不在家。 粉妹的奶奶埋怨道:“这个女花花,丢脱碗就跑了,半天都不落屋。” 叶明有些失落,心里估摸着和粉妹之间会不会又有什么事发生。 粉妹感觉到了被疏远和冷落,这使她心里徒然生出一种对叶明说不清道不明的不满。 她不理解这一切,不理解叶明的烦恼和需要。他们之间虽然已经有了肌肤之爱,可他们从来没有向对方吐露过自己的烦恼,因为他们在一起时,**代替了一切;所有的烦恼都被爱欲所掩盖,被人性的弱点吞没了;叶明久久地没有想通为什么会这样。他们彼此相爱,这种爱带给了他们那么多的快乐和痛苦,但他们却并不需要心灵的交流,而是把痛苦深深地埋藏在各自的心里。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用肢体说话。或许因为相爱,他们都只希望让对方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一面,而把真实的自我隐藏了起来,也包括自己的痛苦;或许他们仅仅是在爱情的边缘徘徊,还来得及看清对方、还来不及倾吐心曲,他们的爱情已被过早到来的情欲淹灭了…… 虽然叶去她家的次数减少了,但叶明是真心真意爱她的。他并不想抛弃她。只是,他不希望自己在这个时候在这个问题上陷得太深,不希望造成那种对他们来说意味着毁灭的后果。虽然叶明看不到前途,也没有什么大志,但他的本能告诉他,那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那种生活好像使他进入了一种古老的程式,好像使他进入了一条没有尽头的暗道,使他感到自己还没有真正年轻便一步一步地步入了苍老。他不愿意从少年一下子步入老年。他不愿意自己的生活就是这个样子,或者说不愿意这就是自己的生活的全部;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的生活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然而,她不能理解这一切,也许她没有叶心中的那些感受;她只感觉到叶明在疏远她,并因此而不满。她表现自己的不满的方式,也很独特。 她不会那么听话地在家等他。她有地方消遣,知道怎么排遣心中的不快。 离开了粉妹家不远,叶明就听见了粉妹和别人打闹时的声音。 粉妹那爽朗的笑声,和男孩子嬉戏打闹时的妩媚,曾经强烈地吸引着叶明,也同样地吸引着别的男孩子,而且给叶明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事。 其实,她在和别人打闹时,叶明心里多少有些难受,只是他不愿意承认罢了,于是便假装没事似的。她的笑声和嬉闹无不表现出她的快乐,她正是习惯地通过这种基于本能的方式来吸引叶明的,这是一个热情少女的真情流露,可叶明对她的这一习惯越来越不满,但又从来没有向她表露过。叶明感受过失去她的痛苦,因此很怕在不经意中伤害她,更怕因此失去她,故而也忍受了她的这种习惯。他对她的需要或者说是爱,可以使他包容她的一切,包括自己所厌恶的一面。但他常常为此而感到痛苦。她在快乐的时候,却带给了叶明不少痛苦。 叶明经过粉妹时,粉妹假装没有看见叶明;叶明也假装没有看见她,一脸的严肃,心里却格外地不悦。 这天晚上,叶明老是想,要不要去粉妹家。其实他想去她家,可是他也想看一下他们之间还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不去她家,情况究竟会怎么样? 类似的别扭总是免不了的。可是,最终还是叶明先向粉妹妥协了。当他的烦恼堆积到一定的程度,她的热情、她的妩媚以及他对她的身体的渴望,就会彻底地俘虏他。 ------------ 七十七、人生的养料(3) 有一天,大妈家隔壁的王小军的人问叶明:“喂,你是不是在和粉妹在耍朋友?” “没有。” “真的没有?” “真的!” 事实上,叶明和粉妹之间的关系,知道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不少人也应该看得出来。只是人们并不知道他们的关系有多深而已。但叶明的软弱和不甘堕落的美好愿望,使他不敢或者不愿意在别人面前承认他和粉妹的关系。这就给叶明带来了以后的诸多麻烦。 王小军长得很帅,小学时和叶明一度玩得很好,但彼此常在暗地里较劲,比如两人比赛扔石头,王小军扔石头的角度没有叶明扔得好,因此总不如叶明扔得远,但他始终不服气地说,“反正我比你扔得远……”又如叶明的学习成绩比王小军好,也令王小军不满;类似的例子还很多,时间长了,两人也就渐渐地疏远了,成了彼此生活中的过客。王小军在搬运宿舍不算调皮捣蛋的家伙,差不多是那种受宠爱的对象,自然也有几个好朋友。他好表现自己,同时又十分小心眼,擅长小诡计;叶明一向就看不起这样的人。但人们往往对那些漂亮的男人同样也更宽容,很少有人和他有什么大的过节。叶明明白,虽然他们来往很少,但王小军仍然总是暗地里和自己较劲,总不愿自己在哪方面比他强,而与女生交往这样的事情,似乎更不应该有叶明的份。无论在院子里还是在学校,粉妹都算得上是个漂亮女生,王小军奇怪叶明怎么就把她搞到手了。叶明能够大概地猜测出王小军刺探自己的秘密的真正目,因为他正是时常和粉妹嬉戏打闹的人之一。也许他是真想知道叶明和粉妹之间有没有关系,好确定自己的行为准则;也许他就是明知故问,想刺伤叶明的自尊心。 快要毕业时,叶明感到粉妹有一种愿望,那就是公开他们之间的事。她经常给叶明洗衣服,并且把他的衣服拿到公用水龙头下去洗。这是一种非常亲昵的表示,是在向别人宣告她和叶明的关系。毕业的临近也使叶明有一种即将摆脱羁绊的感觉,好像自己就要自由了,就要高飞了似的。事实上,叶明并不害怕学校知道他和粉妹的关系,但出于过去生活的惯性,他仍然不愿意公开他们之间的关系。对此,粉妹多少也有点儿不满。 叶明开始注意粉妹和王小军之间的一举一动。王小军的眼神中有一种叶明能读懂的东西,但她好像依然如故,又好像和过去有了某种变化。在这一点上,叶明看不准她的心里到底在爱谁。他嫉妒,同时又难过。 暗地里,叶明有些后悔当初没有告诉王小军实情。他明知道王小军的目的,甚至能预感到他对自己的挑战和威胁,但他仍然回避了如此尖锐的矛盾。叶明没有勇气面对这个问题,他害怕别人耻笑,害怕成为人们议论的对象。而面对眼前的麻烦事,他恨自己的软弱。 叶明打算和粉妹谈谈这个问题。他想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感受和看法,想谈谈自己的痛苦和烦恼,并向她表白自己真诚的爱。可是,每每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他们从来没有谈论过这么严肃的话题,觉得难以启齿,也不能预料这种谈话的效果。无论什么事情,叶明都会瞻前顾后,到了紧要关头便退怯,最后违背自己的初衷了事。然后他却告诉自己:再找机会吧,最好有一个恰到好处的机会……再不然,他会给自己的胆怯寻找新的理由:也许,事情并不是想象的那样…… 于是,他总是想,再看看。 ------------ 七十八、为尊严而战(1) 一天傍晚,小心子急急忙忙地跑来告诉叶明,他看见王小军在教室的过道里拦住粉妹,要她答应同他耍朋友,并且还对她动手动脚。这里说的动手动脚,并不是打人,而是拉拉扯扯,是一种公开场合下的缠绵或者调情。 “我上前阻拦王小军,他说管你啥子事?”小心子说:“当时把老子气惨了!当时粉妹在场,怕她难堪,我忍了……但是,你不能忍这口气!”说到这里,他仍然一幅怒不可遏的样子。叶明沉默了许久,没有说话。最后,小心子打破沉默,坚定地说道:“过分了,必须要教训他!” 这天晚上,叶明久久不能入睡。他要权衡这件事的利弊,做出最后决定。其实,他很犹豫,甚至不愿意激化矛盾,他更希望粉妹能做出化解矛盾的行为,来帮助自己。尽管不少人也为争夺女人打架,但人们对此仍会表现出鄙视的态度,叶明并不愿意仅仅为了女人打架。但话又说回来:他所面对的已不仅仅是女人的问题,而是自己的尊严。小心子不是自己最理想的朋友,但确实是自己最好的朋友,知道了这件事后他都为此愤愤不平,自己怎么能袖手旁观、无动于衷呢?如果那样,也就太懦弱了,会被所有的人瞧不起的。这比“为女人打架”的后果更为严重。不知不觉中,叶明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一个最充分的理由。他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可能做出相应的行动。最后,他决心要打一架,就在明天。“我到了非打一架不可的时候了,”这样一想,叶明的心里充满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英雄气概。 人世间的有些战争,大概就是这样暴发的,尤其是中古世纪。用武力解决问题到用头脑解决问题,是人类的一大进步,也是叶明他们所处那个时代像他们这类人的成长过程。有时候,他们不得不打架。 虽然叶明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地打过架,但他已经见得多了,甚至在心里演练过无数次了。他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几乎没有间断过锻炼身体,他对自己的力量也很有信心。他也并不是真的怕事,只是他不愿意无事生非,没有到非要动手打架的时候,他不会出手;他需要充分的理由才肯战斗,而一旦决定要打,他决不会害怕。 但他不愿意打群架,他认为那种局面太混乱,不好控制。他甚至考虑到了采取什么方式、如何与王小军打架。他整晚都在鼓励自己,可是他并不想把事情闹得很大。王小军比叶明个子高半个头,叶明仍然希望和他单挑,而且希望大家都用拳头较量。从表面上看,王小军比叶明强大,但叶明却相信自己能够战 ------------ 七十九、为尊严而战(2) 第二天,叶明早早地到了小心子家。 “我决定了,今天教训王小军。” “在啥子地方?” “就在学校、第一节课下课时动手。我要当众教训他。他在什么地方骚挠的粉妹,我就要在什么地方教训他。” 小心子露出了笑脸,非常赞同地说了声好,把家里的一把菜刀放进书包里,然后和叶明一同去了学校。 这天天气很好。一个巨大的火球,从沱江对岸的山坡上一跃而起,转眼之间,耀眼的朝霞染红了半边天,不由地让人感到心旷神怡、精神振奋。 第一节课下课时,叶明和小心子两人飞快地来到王小军的教室。他们把在教室门的两边,小心子把王小军叫了出来。王小军面对着小心子,正好背对着叶明。王小军问小心子:“啥子事?”小心子指着王小军的身后说:“有人找你。”王小军朝叶明回转身来,就在他刚好面对着叶明的时候,叶明立刻重重地一拳打在他的眼角上。当时王小军毫无防备,往后退了两步,叶明又迅速冲上前,左右开攻又是几拳,打得他晕头转向。 王小军本能地一阵拳打脚踢,企图还击,但却找不到目标,没有伤及叶明一根毫毛。整个过程大概只有半分钟时间,王小军已被打得鼻青脸肿,嘴角渗出血来。 这时有人喊“打架了,打架了。”片刻间,同学们围了过来。叶明很激动,感到很痛快,也很解气,便迅速离开了。差不多没有人见到王小军在和谁打架,只让人见到他一幅狼狈不堪的样子而感到莫明其妙。 第二节课下时,王小军已等在门口了,而且他身后还有几个同伙。叶明早就料到他不会服气的,他会认为自己是被偷袭了。叶明给小心子递了个眼色,小心子完全理会了叶明的意思,便先叶明来到门口,说道:“单挑,哪个也不准帮忙!”说完,他把书包里的菜刀亮了出来。这时王小军的同伙纷纷嚷道:“单挑就单挑!”说着,所有的人都给叶明和小心子让出路来。 叶明和小心子来到教室的过道上。王小军的身后有五六个人,这些人都来自搬运宿舍,叶明身后只有小心子和虾耙。叶明想,大概是因为自己是为女人打架,便有失民心而使得自己处于敌众我寡的境地。但叶明心里从来没有这么从容过,他一点不感到害怕。他们是有备而来的,小心子身上有菜刀,他并不怕别的人敢帮忙,而和王小军单打,通过第一轮较量后叶明完全有把握胜他。菜刀是打架的凶器中最可怕的一种,它伤人很重,用起来灵活而不好防备。用菜刀的人比用其它利器的人往往更少顾虑,因为从客观上讲它不是专门的凶器。在空间狭小的地方,一个拿棍棒的人并不一定怕一把长刀,但却怕菜刀。在这种情形下,小心子的菜刀很有震慑力。叶明和王小军之间拉开到一个合理的距离后,双方都停下步来。这时王小军身后的人七嘴八舌地说:“上,先下手为强!” 身材瘦小的叶明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双臂和拳头,但他并没有动手,而是用两眼紧盯着对手,显得机智而又沉着。 在都有准备的情况下,先下手并不一定就强。叶明就要让王小军先下手。他一出手,叶明就用左手挡架,同时冲上前去用右手还击。王小军虽然比叶明高,但步子和反应都不如叶明快。每一次叶明都让王小军先出手,他的每一拳都只能打在叶明的手腕上,而叶明每一拳都打在他的脸上或胸部上。有时叶明也先出拳试探王小军,等他露出空档就立刻攻击。王小军开始出拳的频率很高,叶明就躲闪几下才还击一次。后来王小军出拳的次数越来越少,速度越来越慢,明显地体力不支了,叶明却在这个时候连连出击,给予对方沉重的打击。 他们就这样你一拳我一拳地打,好像在打一场比赛,一直打到下一节课开始才停下来。围观的人很多,但没有人上来制止他们,就连路过的老师也装着没有看见。搬运宿舍的娃儿打架,大家已经见惯不惊了。叶明感到口干舌燥,异常兴奋,最后直至精疲力竭,但心里对自己的表现却很满意。 ------------ 八十、为尊严而战(3) 这一架打下来,叶明被学校给了一个记过处分,也突然间成了学校的名人。 不知道为什么,叶明当时就想在人多的地方和王小军打架。在人们的印象中,叶明是一个规矩的老实人,谁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打架,而且是在学校里打架,并且打架打得相当好,打败了一个比他高大许多的家伙。 “还真是,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 “就是,叶明那个样子,斯斯文文的,打起架来还是一个角色。” “搬运宿舍的人,没一个好惹的。” “搬运宿舍,没有一个好人!” 大家看叶明的眼光,有了一些变化,不像过去那样对他可以忽略不计。叶明开始受到同学们的关注。上下课,玩耍,都会引来不同含意的目光。最初,他还不习惯这种关注,可又不得不面对它,因此也渐渐地习惯了。不过,记过的处分,在他心里成了一个沉重的负担,一个难以挥去的阴影。得意忘形之后,他时常想:这会不会成为自己一生中的一个污点? 叶明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值得,也不知道这件事对他的一生有什么样的影响。受到同学们的关注,这当然是最直接的影响。另外,他注意到,老师的目光却很少落在自己身上了,即使对面撞过,也假装没有看见叶明。老师的脸色变了,那种和善的表情、赏识的目光消失了。很显然,老师对叶明那点点好印象,彻底消灭了。渐渐地,叶明意识到,老师对自己看法的转变,以及那个“记过”处分,将成为自己生活的一个转折点,但究竟有什么样的深刻影响,他有所意识,但不愿意深究。 对所有已经发生了的事情,无论当事人是否愿意,最终会默默地接受。生活的波浪,有激荡的时候,也有平静的时候。 从此以后,王小军见到叶明便低下了头,不敢正眼看他。叶明平生第一次感受到胜利者的自豪和骄傲。这一架一扫叶明心中的晦气,增添了他的自信心。 很长一段时间,叶明和王小军都没有说过话,见面的时候也有点尴尬。但叶明不愿意让已经过去的事酿成相互间长久的仇视,于是主动和王小军打招呼,之后彼此从表面上消除了矛盾。 初中即将毕业时,学校公布了上高中的学生的推荐榜,上面没有叶明的名字。叶明自己心里明白,这与上次打架有关。 叶明的学生生活,便随着初中毕业而结束了。虽然细想起来也有点遗憾,但叶明不后悔。打过这一架后,他似乎弄清楚了一个问题,自己可以做一个成人喜欢的乖孩子,做一个老师和同学喜欢的好学生,但也可以做一个有脾气有尊严人!而如果自己不打这一架,自己在同学面前可能永远都抬不起头 ------------ 八十一、脱缰的野马(1) 歌德说过,“如果说我有什么才能的话,那就是我对自己的认识。”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把自己的才能仅仅归纳为对自己的认识,可见一个人对自己的认识是何等的重要,同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们都希望自己成为自己希望中的那个自己,但事实上,人们许多时候并不知道希望中的自己和事实上的自己哪个更真实,哪个才是希望中的自己和真正的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应该属于哪个自己,我们的行为究竟被哪个自己所支配。 叶明对自己的认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仅仅停留在感观和本能上。他只知道自己那些基于本能的需要,而不知道自己适合于什么、真正需要什么。或者说他只了解自己的自然属性而不知道自己还有其社会属性。差不多在他20岁以前,他从来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理想和抱负,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哪里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自己又能干一点什么,自己会有什么价值。更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认识自己需要相应的知识和经验,但在他的印象中,似乎也没有人教过他:你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应该做个什么样的人才最有价值。在自己最美好的年华,叶明是那么地茫然和无知,也在茫然和无知中虚度了年华。 没有人教育,应该多读书。从书本上也可以学得很多做人的知识。但事实上,那时候他们无书可读。离开学校几年以后,叶明才第一次读到课本以外的书籍。他读的第一本书是鲁迅的《呐喊》,根本就读不懂。或者只似懂非懂地读懂了两个字,那就是“呐喊”。即便他们也会呐喊,那完全是基于本能的呐喊。可以想象,他们的知识匮乏到何种程度。在这种情形下,他们这类人,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似乎只能随波逐流了。 ------------ 八十二、脱缰的野马(2) 1973年,叶明初中毕业。离开学校大门的同时,他的另一只脚踏进了社会的大门。 此时,叶明感觉到自由了、解脱了。尽管他在学校里没有学到多少知识,但学校对于他来说,是一个不可替代的地方。平常,他在和别的同伴一起玩耍时,其行为会不由自主地受到同伴的感染,而一旦走进校门,他就会变得单纯起来。学校对他具有一种有效的约束力,对他也是一种保护;这时他有一种朦胧的意识,觉得学校才是自己真正应该呆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他又强烈地受到校外世界的吸引,渴望着尽早地离开学校。特别是那次和王小军打架以后,他明白自己已经没有希望升高中,自己的学生生活也从此结束了。这一事件,促成了他离开学校的决心,促成了他的人生道路的走向。从此,他也就不再留恋学生生活了。 那时升学由老师推荐,而那一次和王小军打架,彻底改变了叶明在老师们心目中的印象。当时他并不明白自己因此而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时常回头省视自己的过去,这才明白那是自己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如果叶明不打那一架,他极有可能升高中,以后的人生道路很可能完全是另一个样子,甚至现在的叶明根本就不存在,或者叶明这个人可能完全是另一个人。但他当时并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因为,后悔没有用,只能增加新的烦恼。离开学校,对叶明来说实际上是告别了另一种生活而开始了新的人生。 叶明再不用每天起得很早,再不用在尽情玩耍了以后挑灯赶作业了,再不用害怕受到老师的指责了,再也不害怕别人说他小小年纪就耍朋友了。他寻找了很多不再上学的理由和好处,心理也就坦然了。他说话开始大声武气,开始对看不上眼的人指手划脚,开始使唤他人,开始对不服气的人挥舞拳头或者棍棒甚至刀子。而这一切,其目的好像仅仅为了放纵一下自己,再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和别的伙伴同样勇敢亡命、也和别的伙伴那样正常。他一直在校内和校外徘徊,在软弱和勇敢之间摇摆,在好人与坏人里挣扎。他尝试了做一个好孩子、好学生,现在他将开始尝试做一个“我们院子”里的人了。很快,他的脾气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朋友也越来越多。什么金元、斯茅草、张烂龙、吊板、钟水水、暴牙腔之流,都是来自搬运宿舍里的小喽罗,他们也都喜欢围着叶明身边打转,随时听从他的使唤。一般情况下,叶明要打一个不打紧的人,完全可以不用自己动手了;他要买什么东西,也可以不用自己跑路了。这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上混得有点名堂的表现,也是给他的一种权利和奖赏。 每天,叶明都起得很晚,然后吩咐喽罗们去联系小心子或者虾耙,找个茶馆喝茶,或者上街闲逛,或者商议一下有没有什么有利可图的事可干等。肖锋正在上高中,如果不是假期,和叶明接触的时间相对较少。虾耙和小心子几乎是天天不请自来,与叶明真正是形影不离。 叶明开始学抽烟。在社会上混不抽烟可不行。烟是和气草,是交流工具。更重要的是,抽烟是一种让人肃然起敬的做派,是一种操社会的人的标签,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也是一种形象的标志。抽烟甚至是一种生活方式,它表明你当时的生存状态以及对生活的洒脱态度。因此,会抽烟、能抽烟的人在他人的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 不过,抽烟也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抽烟需要钱,钱从哪里来?最简捷有效的办法就是偷。但这并不能使叶明放弃抽烟。没有钱的时候,别的人就会想办法,而且总是有办法的。在这方面,搬运宿舍里那些在恶劣环境里长大娃娃们,比其它地方的孩子们更有办法。特别是虾耙,他的办法特别多。后来叶明才知道,他能打开许多汽车驾驶室的车门,然后不惊不慌地偷走驾驶员的钱财;他能在公用澡堂里像掏自己的腰包那样公然洗劫他人的钱物,这些都是他的经济来源。有一天晚上,叶明他们在街上闲逛,碰见一个卖花生的,大家都馋得要命,可身上都没有钱,虾耙却说,“秤两斤嘛。”当花生秤好后,他慢条斯理地把自己的背心脱下来把花生包好,然后说了一声“给锤子的钱”,撒腿就跑。他跑得很快,卖东西的人神都没有回过来,他已经跑得没了踪影。 这时候,“我们院子”里的孩子们身上的所有恶习,叶明都不回避,也不在乎了。毕业不久,他已经成了搬运宿舍里一帮小喽罗的大脑和心脏。而且在他们所处的南门一带,叶明也有了一点小名气。 ------------ 八十三、脱缰的野马(3) 内江有两条非常有名的街,叫做“西南二街”。两条窄长平行的街道,与两条南向街道相连,形成一个长方形的环型街道。无事可做的人,便习惯在这西南二街上循环地闲逛。特别是晚上,街上人满为患,但人们却并不因此而怯步。逛街的人大多是衣着和发式时髦的少年男女。那时的操哥都很在意自己头发的式样。因为花钱在头上比花钱在衣着上更省事,也更省钱,但同样可以达到标新立异的效果。他们有的嘴上叼着烟,有的走起路来摇头晃脑,有的高声哼着黄色歌曲;有的见了漂亮女人就上前勾搭、无话找话,如果对方不理睬就骂怪话,这样便时常引起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甚至有的人因看不惯别人走路的姿式,便横说白不说地上前就打。那时候的人没有什么价值观,打架乃至动刀杀人都可能仅仅因为“看不惯”,因为一个眼神或者一句口角,因为一时火起,莫明其妙地坐了牢,还以此作为炫耀自己的资本。在很长一段时间,西南二街是内江的犯罪多发地带。叶明他们也常在这里闲逛。 “你看老子做啥子?” “你好乖呀?哪个看了你?” “龟儿子嘴臭,老子弄你娃儿!” “弄就弄,哪个虚你龟儿子嗦?” 话音未落,双方打了起来。内江有很大一部份纷争由此而起,有很多青少年因此打架。 说来很奇怪,打架也会有瘾。如果久了不打架,你在社会上就会被人遗忘。打架就好比今天很多人的业务,是混社会的人少不得的。有的人靠打架混饭吃,有的人靠打架出名,而且大浪淘沙、竞争激烈,不断有新人冒出,久了不打架不做业务就会在社会上失去威信。这就是当时的人为什么因为一点不起眼的小事打架的根本原因。打架是混社会的需要,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的势力的体现。叶明他们也会因此而打架。打架的激烈程度也决定了打架的意义和价值。打了胜仗和被打得头破血流的人都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而西南二街,便是社会上的混混们展示自己势力的舞台。 有一段时间,叶明就非常喜欢打架。通过打架他发现:原来自己并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这就是打架给他的快乐。仿佛为了证明这点,他才那么喜欢打架。或许,“打架释放了我的性格,增加了我的自信,才使我那么热衷于此。” 打架越多,认识的人也就越多,身边聚集的人也就越多,势力也就越大。身边的人多了,你不去惹事别人会惹事,因此只要你愿意,天天都有业务、有架打。渐渐地叶明的名气也越来越响。其实他不怎么喜欢有名气。人怕出名猪怕壮,在黑道上就个人安危而言,这是一条不破的真理。因为有了名气,就会成为新的黑势力的眼中钉,也会成为警察关注的对象。但这种时候,他已经管不住自己了。只要一说到打架,他心里就莫明其妙地兴奋。“打就打,哪个虚哪个!”这个开场白使好事者们头脑发热,几乎不假思索地就和别人打了起来。有时与人口角,说不上三句话就打了起来,事后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通过打架来证明自己亡命和在社会上的信用,是在社会上混的人的一种普遍的心态。因此,人们打架普遍都约好时间和地点。不过,叶明主张打架要讲究实战效果。那种大场面,虚张声势和讲究排场的打法,在他看来并不可取。这样打架一般是两种结果,要么因场面难以控制而打出事来;要么就因为参与的人多了,想法和主意也就多了,或者两方的熟人多了,根本就打不起来,但花费却不小。他主张速战速决,要讲和要怎么样过了再说。这一来,架也打了,而且常常可以打赢对方,名气也有了,花费却很少。在叶明看来,打架也要讲究方法。因此,叶明他们打架常常采用偷袭的办法,让人觉得神出鬼没。这在当时成为了一种新的打架方式,也被老一批的黑老大们视为乱了规矩,但却特别有实效。有时候他们会因为对方看了他们一眼,而那人可能眼神不恭,于是上前就打,然后迅速消失。 这种随心所欲的打架方式,使打架变得简单而又灵活,并且更有效率,也因此使搬运宿舍里一批人在社会上的名气和地位得以迅速提升。 自由固然好,但也会使少年迷失。叶明已经记不清在毕业后的一段时间里,自己究竟打过多少架。他只晓得打架成了家常便饭。而且,因为好打架,这段时期过得很快,自己也很快活。 ------------ 八十四、人生第一次(1) 人生有许多第一次。就像一首歌中唱到的那样:第一次听见的声音,第一次看见的东西,第一次走过的路,第一次挣下的钱,第一次爱上的人……不过,这一切对叶明来说似乎太寻常,不少事情转眼间就没有多少印象了。当然,在众多的第一次中,也有让他印象深刻的,甚至对他一生都有重要影响的。 就在叶明初中毕业不久,不可避免地,粉妹怀孕了。 “已经两个月没来了。” “什么没来?” “还有什么?” 叶明呆住了。一直以来,他最担心的事发生了。 得知这件事后,他在心里想:这下完了。当时叶明和粉妹都只有十六岁,没有职业,没有固定收入;该有的他们什么都没有,却有了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小生命。叶明感到后果十分地可怕。怕世人的议论,更怕这个小生命给他们带来的沉重负担。打架或者偷鸡摸狗的事,他一点都不怕,但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件事情上他特别害怕流言蜚语。在他的印象中,这种事是比任何错误都更加可怕的一个罪过。 一向乐观活泼的粉妹,也变得闷闷不乐。她经常叹息,独自发呆,人也消瘦了许多。 他们的生活突然间失去了阳光。极度的烦恼会完全改变一个人。有时候,叶明会因为她肚子里多了一个东西而对她产生厌恶情绪。好像这完全是她的错,是她带来的一切烦恼。他碰也不再碰她一下,即使他们睡在一起,他也尽可能地离她远一点。他会突然想到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女人是祸水。而这祸水,仿佛就在自己身边。与此同时,他也发现了自己自私卑劣的一面,心里更加烦躁不安起来。 虽然看不见肚子里那个小生命,但他们都感觉得到那小东西在一天天地长大,他们的烦恼和痛苦在一天天增加。 得想办法把这个小东西弄掉。 那时,街角或者马路边,到处都可见扯起圈子卖打药的江湖骗子。他们卖的药全是祖传秘方,凡是风湿麻木关节炎,摔伤扭伤、打红了打肿了打死血打得来要不得,只要一用他们的祖传秘方,保证药到病除。叶明分明知道这些跑滩的江湖骗子 卖的是假药,但还是买了两包回来,让粉妹用酒呑服。心想只要是打药,就能打胎。可两包药服完了,没有任何一点反应。 因为从事体力劳动,搬运宿舍的人几乎家家都泡有药酒。不过大叔从来不喝酒。不得已,叶明叫小心子想办法给他搞点儿。要最好的,有劲的。所幸的是,小心子家里面就有,而且是刚泡好不久,药劲正浓。可是,不知是不是有些过了量,粉妹服下后立刻上吐下泻,被弄得痛苦不堪。叶明心想大人都受不了了,那小东西该下来了,可是连服了几天药,仍然没有反应。 他整天在心里琢磨着这件事,整天和那永远未曾与他蒙面的小生命做斗争。只要听说哪家的药酒好,他就想办法找来一试,可结果还是一次次地让人失望。 早上出摊的时候,粉妹抢着挑凉粉担子。她不让叶明挑担子,甚至早上也不叫醒叶明。什么事她也不让叶明做,好像怀孩子的是叶明而不是她。也许,她能感觉到痛苦和烦恼已经使叶明变得有些冷漠,她愿意独自承担一切。叶明知道,她想通过各种方法弄掉肚子里的孩子。然而,好像有意和他们作对,那小东西的生命力特别地顽强。 时间在焦虑和烦躁中一天天过去。 看着粉妹被得这般痛苦,叶明心里也很难受。不过见那小生命这般顽强,心里也很生气。 有一天粉妹突然问叶明,“你不是有一个姨妈在阳安县医院吗?”其实叶明早就想到了这点。那时在医院里做人流,如果人不熟悉的话,需要结婚证明等手续。如果找到叶明的姨妈,就可以走个后门。也许只有这一条路了。而且,如果能在姨妈那里做人流,还可以避免让别人知道这件事,那是再好不过的了。但是叶明不愿意让家里人知道这件事,也不好意思去找姨妈。因此一直没有向她提出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不愿意去找姨妈。 粉妹说:“你把地址和姨妈的名字写下来,我自己去找她。” 就这样,勇敢的粉妹独自一人去找到叶明的姨妈,把那个小东西拿掉了。 她去掉了叶明的一个心病,一个烦恼的根源。叶明为此很佩服她。女人有时候比男人更果敢,也更有气度。 就这样,叶明第一次做了父亲,但他们都未曾蒙面,一切又结束了。偶尔,叶明会想起这件事:他是男还是女?长得什么样子?是否够聪明?如果现在还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大了?情况会怎么样? ------------ 八十五、人生第一次(2) 叶明打过不少的架,但只动过一次刀。第一次动刀,那情景真可以说有点儿惊心动魄,感觉让他终生难忘。 那天早上天快亮的时候,长途汽车站来了一个重庆知青。此人个子较高,像貌英俊,但一见他在人群里东张西望的眼神,便知他是个“抢客”。因为叶明每天早上都要帮粉妹挑摊子到汽车站,并帮她照看一阵摊子,在车站见到小偷的机会自然很多。小偷的眼神和动作,叶明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有时候,叶明的伙伴们也会来车站帮他的忙,顺便看有没有“敲冰棒”的机会。他们形象地把敲诈小偷称之为敲冰棒。当然,这是非常危险的事。首先他们要对比双方的势力,正确估计能否吃得下对方,然后才相机行事。特别是外地来的小偷,很少有放单线的,通常都有人在暗地里保护。不过眼前这个重庆知青是一个人。当然,也有个别放单线的“抢客”,自己早有准备,并不见得就怕“敲冰棒”的。同是罪恶勾当,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 重庆人说话的口音很独特,尾音很重,咬字非常狠,和他们暴躁刚直的性格十分相宜;只要重庆人一张口,便能听出来。只要年龄相当,就可以断定他是一个知青,因为下乡到内江地区的重庆知青非常多。在四川,同饮两江水和出门就爬坡上坎的重庆人,走到哪里都不肯示弱,也十分地令人敬佩。遇到重庆人,人们也会格外地小心。不过,邪不压正;打架骡子们决不会害怕抢客。和小偷比较,叶明他们都觉得自己是正神,小偷则是邪神。只要把刀尖顶在抢客的腰上,然后轻轻地一拍对方的肩,抢客们便会乖乖地跟着走,到了僻静处便把自己身上的钱交出来。有钱的人要命,没钱的人要钱不要命;一般情况下,抢客们很少有反抗的。 眼前这位重庆“抢客”技术高超,偷钱非常地狠。还没到卖票的时间,叶明看见他已经偷了几个人的钱包。叶明不是眼红,而是希望他做事留有余地。如果车站小偷太猖狂,对粉妹的生意不利不说,警察也会联想到叶明和他的伙伴们常常在车站出入,这对叶明他们的影响也非常不利。那天叶明一个人在车站,身上也没有带家伙。但他还是上前,轻轻地拍了拍重庆知青的肩;他并没有想要敲对方的钱,而是想对他说一声“收得手了。”不想,还没有待叶明开口,那家伙就用手肘猛地一挥,打在了叶明的胸部。这一买卖打得叶明够呛,当时他怒不可竭,气急败坏地顺手抓起摊子上的菜刀,就向对方砍去。对方见了刀转身就想跑,可已经迟了。 叶明能感觉到菜刀在他背上靠近肩部的位置振动了一下。立刻,殷红的鲜血从他的衬衣下面冒了出来。一见到血,叶明的心一下子紧缩了一下,好像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时激起的愤怒和仇恨转眼间就消失了。他的手突然软了,心也软了,一种杀人带来的心理恐惧,迅速传遍了全身的每一个神经末梢。 重庆人用手抓住伤口,迅速消失在了黑暗中。 叶明有些担心,怕他找不到医院,或者在路上跑不动了,因此马上跑回院子里,叫了几个人,吩咐他们分头去找一下。结果大家是无功而返。估计,那重庆已经上医院了。最后他们到人民医院一打听,果然如此。 有些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没有止境。但有些事情只有一次就足够了。当叶明那一刀砍下去以后,他似乎觉得那一刀也砍在了自己身上。他能感觉到被砍的人的感觉和滋味,感觉到他的恐惧和仇恨,这一切同时又加剧了他对动刀行凶的恐惧。叶明不是那种心狠手辣的人,他天性善良,作恶也讲究分寸。因此,从此以后,叶明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决不动刀。 叶明一直恪守这一决定,没有再一次动刀。然而,很多年以后,叶明仍然会梦见杀了人或者被人杀了。不论是杀人还是被杀,他在梦里便知道:完了,这下我完了。叶明想,这大概是那次动刀候落下的后遗症吧。 不是所有的人动能动刀杀人的。后来,在他读托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时,他非常能够理解主人翁行凶过后的负罪感。 ------------ 八十六、人生第一次(3) 叶明第一次进派出,连他自己都说不清具体是什么原因。天快黑的时候,当时一个被社会上的混混们称为“付公安”的警察,把他传唤到了派出所。这位付公安负责叶明他们所在的城南片区的治安,对工作一向认真负责。他身材高大,神态严肃,脸上的肉总是那么僵硬,几乎从来就没有过笑容。也许,他根本就不会笑。叶明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不会笑的人。 到了派出所,付公安说:“最近你都干了啥子?” 叶明答,“没有干啥子。” 他说,“哪天我就想收拾你了,你还没有干啥子。” 他没有多说,而是用一根细绳子把叶明的两只胳膊紧紧地反绑起来,然后就走了。内江人称这种绑人的方法叫做“小扎”,看起来简单,似乎也没什么可怕的,但却可以致人于死地。叶明被关进了一个很小的屋子里,里面不透光,有股说不出的臭味。不出十分钟,叶明的双手开始发麻,不久汗水开始大颗大颗地从头上和背心冒出来,心情开始异常地烦躁。不一会儿,因为血液循环受到阻碍,叶明觉得自己的心跳有些紊乱,呼吸都有些困难了,于是他就在黑屋子里大叫,“付公安,给老子松绑!” 可是,没有人理他。他心情极其烦躁地又叫,并不停地大叫大骂。几乎就在他觉得快要晕过去的时候,有人来给他松了绳子,然后再也没有人理他了。 “小扎”是当时的警察惩治不法分子的常用手段,他们并不打你,只是捆一捆你,“坏人就得捆起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也不会在你身上留下受伤害的痕迹。如果采取其它方法,恐怕会伤人,造成什么麻烦。但“小扎”伤及的是你的身心而非皮肉。 虽然叶明只被关了一个晚上,但当时他深刻地体会到了一个人失去自由的痛苦。这一夜他几乎没有睡,也没有办法睡。时间过得异常地缓慢,那种被羞辱、被强迫的痛苦,所有的感觉,都是那么强烈,让人难以忍受。 夜深的时候,叶明的心情平静了。他听说过、想象过被关押的情景,但每一个人对此的感受是绝对不一样的。有些人在谈到自己被关押时,甚至视作一种炫耀的资本,也有人总是夸大其词,不着边际。有的人则对此习以为常,毫无所谓。只有亲身的体会,才是自己的,那感受才更加真实可信。 这时候,叶明体会到国家机器是怎么回事,强大的专政机关是怎么回事了;体会到一个人和国家的法律较量只能是自讨苦吃。他突然觉得自己过去是多么幼稚可笑、自以为是,同时又是多么地愚蠢。他曾经甚至认为,自己犯不了多大的罪,专政机关又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再说,“别人都坐得牢,我又为什么不可以?”然而,事实上他错了。现在他才明白,“如果这样下去,自己早晚会出事,早晚会坐牢的。” 他不得不问自己,“如果判几年刑,我还能活着出来吗?”有的人并不在乎这些,但叶明体会到自己不行。而要在这个社会上混,如果害怕坐牢,害怕丢性命,能混出什么名堂来呢?他扪心自问,这两样都是自己不愿意接受的,这不是害怕与否的问题,而是能否忍受那个过程的问题,当然还有良知问题,也还有价值问题。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的感受是很不一样的。此时的叶明,意识到自己的前途是那么暗淡,就是在黑道上,也不会有什么出息。 第二天,付公安随便点出几起打架的事,问叶明是否在场。 “有我,”叶明说。当时在他的意识里,打架不是什么严重违法犯罪的事;只要没有命案,只要不偷不抢,就算不上什么犯法,算不上什么坏人。付公安给叶明做了笔录,然后冷冰冰地说:“如果出去以后你不改邪归正,下次进来,就没得那么松活了哈。就你现在的劣迹,关你几个月没得问题……” 叶明点了点头,相信一旦自己被公安盯上了,相信付公安说的都是真的。 就这样,叶明便第一次在公安局挂了号。虽然没有把他怎么样,但在公安局挂了号,心里也感觉到这是一个污点。有些人并不把这点事当回事,有些人会因此而破罆子破摔,有些人可能会悬崖勒马。不过叶明还是要感谢那位付公安。他当时是在吓唬叶明,目的在于挽救他。尽管他的方法极其简单明了而又不免狠毒可恨,却给叶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此以后,付公安那张冷酷的脸经常在叶明眼前晃动,那种阶下囚的滋味便再一次令人荡气回肠;无论遇到什么事,叶明都会比过去更加有所顾虑,都会想到那一夜的牢狱之苦。这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叶明正在上升的许多不良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他在社会上的处事作风,也使他免遭许多不幸和祸患。 渐渐地,叶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留有余地,都要说得脱也走得脱。 ------------ 八十七、家(1) 小的时候,孩子们都非常喜欢掏鸟窝,有时会走很远的路,去寻找鸟窝。他们常常给被捉的幼鸟做个像模像样的笼子,用平常它最喜欢吃的虫子喂它,盼望着它一天天长大。但几乎是无一例外地,小鸟儿不吃不喝,几天后便死去了。我们所有的努力也都白费了。其实我们都知道,绝大多数幼鸟离开了自己的家,它的生命也就结束了。生命似乎是有程序的,总是按一定程式延续下去的。 家是社会的细胞,是生命的温床,是人类成长的摇篮。一个人一旦过早地离开了家,他就会失去家的概念,他虽然不会像幼鸟那样死去,但他的生命将是残缺的。他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都会受到影响。在大叔家生活了正好十年,但叶明从来没有那种身在家中的感觉。无论大叔大妈对他怎么好,他都觉得那不是自己的家,因为那里没有自己的父母,没有真正属于自己东西。他感到自己就像一件东西,是被寄放在叔父家的。他有什么需要、有什么烦恼,从来也不向家里的人诉说。诉说原本是生活的需要,是排遣烦恼和寻求答案的方式,但久而久之,他已经没有了这种需要。尽管孩子们的叛逆性可能使他们常常渴望逃离家庭的束缚,但叶明却十分渴望能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能享受家的温暖和成人的爱抚。外面的世界不论多么精彩,也不论自己的家是多么贫寒,人们起点和最终的落脚点,还是自己的家。 离开内江以后,别人问叶明是哪里人,他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似乎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但却涉及到一个人的归属感。他在新疆出生,在内江生活了十年,以后离开了内江,下乡当知青,再以后到一个小镇参加工作……“我是哪里人呢?我的真正意义上的家在哪里?”叶明回答不上来。有地方吃饭,有地方睡觉,那就是家吗?不。有人间的温暖,有亲人的爱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家。就像人们儿时见过的那些幼鸟,新的鸟笼并不是它的家。 我们在家里睡觉,在家里吃饭,在家里疗伤和养精蓄锐,在家里延续生命。回到了家,人们就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和人世的倾轧,便回到了生命的本来状态,回到了温暖和爱的世界。但是,有家的人或者身在家中的人,不一定有这种体会和渴望的。 在大叔家的时候,人多手少;吃饭如打仗,做家务的时候就你盯着我,我盯着你,都想躲。对于他们来说,叶明三弟兄也成了家庭里不和谐的因素;对叶明来说,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而是人生旅途中的一个驿站。大叔爱唠叨,大妈话却很少。大叔唠叨的时候,心里不论多么不痛快,最初叶明总是毕恭毕敬地听,后来他就总是不声不响地离开了,让大叔大为恼火。 叶明希望有自己的家,也希望尽快地离开现在的家。 ------------ 八十八、家(2) 初中毕业不久,叶明和粉妹的关系也就公开化了。叶明已经没有什么顾虑了,似乎也没有什么使他顾虑了。想透了,“反正就那么回事,我们之间的事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而且,不久以后,叶明吃住都在粉妹的家里,成了她家里的一名成员。 她公开地给叶明洗衣服,叫叶明到她家去吃饭,然后说,“你就住在这里,反正大妈家人多,吃也吃不好,住也住不下!”粉妹在家里很霸道,奶奶从小就娇惯她,什么事都依着她。就这样,叶明就住在了她家里。 大叔大妈对此不置可否,反正也离得不远,反正孩子们最终也是要离开这个家的,“由他去好了,自己的事情自己晓得”。 这之后,叶明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和她俨然成了一对夫妻,吃住在一起。她和她奶奶待叶明都很好,吃的用的都向着他。每天,她们需要凌晨三点钟起床,然后挑着凉粉担子到离家不远的长途汽车站,开始一天的生计。叶明到了她们家后,这个担子自然也就落在了他的身上。他是这个家里唯一的男人,既然已进入了这个家庭,便觉得这是自己应该做的事。这也是粉妹家最需要他的地方之一。好得这个担子本身并不太重。 车站是个有利可图的地方。出远门的人们下了火车以后,通常并不去旅馆,而是到汽车站。在内江办了事需要一早离开的人,多半也不去旅馆。长途汽车班次很少,出车时间早,住旅馆不合算也怕误了车。因此车站里候车的人多,小吃很好卖。见此情景,叶明建议增加一些经营品种,于是除了卖凉粉外,他们又增加了面条和米花糖,结果生意都很不错。增加的品种,每天的纯收入在十元钱左右,并且归叶明和粉妹所有。这收入在当时不是一个小数目。 有了经济收入,而且每天有事情做,叶明的生活一段时间出现了相对的稳定。他有一种有了家的感觉,也不像过去那样成天都无所事事地感到空虚了。这段时期,叶明和外界接触少了许多。 有钱了,粉妹给叶明制了不少衣服,而且都是上等货,最贵的一件衣服价值40多元,超过不少家庭一个月的总收入。上海的海燕牌衬衣当时很有名气,而且价格不菲,17元到19元一件,她一次就给叶明买了两件。有了钱,她比叶明更舍得花,也使叶明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不过时间一久,叶明又有了这种感觉,那就是他的生活好像真的进入了那种古老的程式。不过他仍然知道,“这不是我的人生,不是我生活的全部,这种生活也不是长久的。”他心里仍然潜伏着某种危机。或者他生性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安定的生活无论多么舒适,时间长了他也会感到厌倦。他总不免这样想:“我只是暂时地停下步,借宿在她家。”因为他们都还非常年轻,都没有固定的职业,没有立身之本,在这个社会上也没有立足之地。他和她,也不定就能相守一生。虽然叶明并不知道以后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样生活,但聪明的叶明知道眼前的生活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段。这里尽管能给他家的感觉,但他明白这仍然只是自己暂时的栖身地。从小没有家,使他在日后的生活中,难以摆脱一种来自内心的漂泊感。 很长一段时间,叶明几乎很少出门。几个要好的朋友,常常到家里来陪他玩。但时间久了,他也就很想和朋友们到外面去闲逛,可是粉妹不准。她想约束他,不放心他,担心他和别人伙坏、担心他出事,这是叶明非常不习惯的。这就是他们生活在一起后最初产生的矛盾。 ------------ 八十九、家(3) 革命大院被视为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先进经验,传到了内江。所谓革命大院,就是以居委会为单位,以居住点为场地,由青少年组织青少年,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的一种组织。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一些宣传革命传统的墙报,有组织地参加清扫街道、帮助孤寡老人一类的义务劳动,让无所事事的青少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青少年之家。 搬运宿舍的居委会主任姓陆,是个声音尖、说话急、走路快、做事风风火火的中年妇女。她找到了叶明,要他负责把革命大院搞起来。“我看你现在表现不错,不惹事了。好好干,以后我把你弄到派出所去当二排。”二排即拿津贴的联防队员或者眼线,出色的二排有希望转为正式民警,这可是在社会上晃荡的人梦寐以求的事。叶明考虑了一下,答应了她。 院子里不少小青年都听叶明的招呼。革命大院很快就成立起来了。而且,叶明把它搞得有声有色,像模像样。他办的墙报受到了不少人的称赞。搬运宿舍参与大院活动的青少年比例,也比较高。不久,叶明搞的革命大院成了街道里的先进,据陆主任说,很快也会成为市里的先进。这时叶明感到,人并不是生来就愿意或者甘于堕落的;只要有机会,做有意义的事情,是令人愉快的;违法乱纪的事,尽管他也干过不少,但几乎无一例外地,事后他都会暗地里忏悔;而无事可做,真的很可怕。 大院搞好了,搬运宿舍里的青少年规矩了许多。当然,仅仅只限于打架斗殴的事。喜欢小偷小摸的人,照样的小偷小摸。但可以肯定地说,有那么几个人,如果不是革命大院的影响,恐怕早就进班房了。 不过,时间稍长一点,矛盾也出现了,那就是搬运宿舍里的人也经常受到外人的欺负。也许因为他们本来就调皮,在社会上树敌太多,现在想规矩了,但别人又不依,正好寻机报复。虽然搬运宿舍的革命大院办得不错,可是大的社会环境似乎并不是这样。革命大院对青少年的确有积极影响,但其影响力也是有限的。叶明他们要为此做出牺牲,而且,总有一天,他们还会受大环境影响,不得不向敌对势力挑战。 ------------ 九十、家(4) 机床厂是上海内迁企业,拥有3000多职工,是内江较大的企业。每周,机床厂都有露天电影,虽然凭票进场,但还是有很多社会上的人通过各种方法混进去。这里也是青少年聚集并容易产生磨擦的地方。 有一次,搬运宿舍的人在机床厂露天电影院被打了,叶明本想上前说和,可对方并不买账,说是“哪个扎起就打哪个”,当时双方就差点再次打起来。机床厂有持枪民兵,在厂区里打架闹事很危险,于是叶明他们便忍受了,没有和对方较量下去。但这是一件让人感到窝囊的事,是一件不可就此罢休的事。这使叶明感到受了侮辱,心里窝着一股难以忍受的无名火。如果叶明对这件事不做出积极的态度,他将失信于自己的伙伴,在社会上也将因此而丧失威信。有人忧虑地说:“这下恐怕我们连门都不敢出了。”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叶明。他不正是用伙伴们的安全和在社会上的地位,替自己的所谓前途做交易吗?他觉得自己是个讲义气、有品行的人,不愿意今后人们知道他搞革命大院的目的,不愿意因此牺牲同伙的利益。对一部分人来说,守法是要牺牲他们的即得利益的。叶明并不觉得自己糊涂,当时的情形,他只能这样考虑问题。他只靠自己的力量团结同伴,吸引他们,而不是革命大院的本身力量。或者说,仅靠革命大院,是不能真正改变这些人的命运的。因此他们的行为和遭遇,很大程度上与叶明本人有关,也与这个社会的大气候有关。叶明觉得自己应该还他们的本来面目、还他们的本来生活。因此,考虑再三,他决定还击对方。 电影即将完时,叶明和他的伙伴们提前离开了机床厂,兵分两路埋伏在了对方回家的必经之路。当对方进入叶明他们的包围圈时,叶明高喊一声“上”,二十多个弟兄们倾巢而出,然后只见棍棒乱舞,同时伴以哎哟的惨叫声,场面极其热闹和混乱。虽然很快就结束了战斗,但对方被打倒好几人,有几个人当场被送进了医院。叶明一再强调,不准动刀,可后来听说还是有人动了刀。打群架是否动刀,案件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也许是因为大家都觉得憋了一肚子气,出手都很重,只图一时痛快而不计后果了,所以多数被打的人都伤在头部,流了不少的血。流血的冲突总比不流血的冲突更可怕,在别人的传言中也更玄乎,也更容易惊动警察。并且,有人报了案。当天晚上,警察开始搜捕抓人。 首先是陆主任来责问叶明,怎么搞的,又打群架,“把人都打在医院里住起了,说不定还有生命危险”。紧接着,有人通知叶明,“警察抓人了,还不快跑。”面对突发事件,最好的办法就是跑,等风头过了再回来。只要没有出人命案,时间一久,无数的案件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 九十一、家(5) 机床厂是上海内迁企业,拥有3000多职工,是内江较大的企业。每周,机床厂都有露天电影,虽然凭票进场,但还是有很多社会上的人通过各种方法混进去。这里也是青少年聚集并容易产生磨擦的地方。 有一次,搬运宿舍的人在机床厂露天电影院被打了,叶明本想上前说和,可对方并不买账,说是“哪个扎起就打哪个”,当时双方就差点再次打起来。机床厂有持枪民兵,在厂区里打架闹事很危险,于是叶明他们便忍受了,没有和对方较量下去。但这是一件让人感到窝囊的事,是一件不可就此罢休的事。这使叶明感到受了侮辱,心里窝着一股难以忍受的无名火。如果叶明对这件事不做出积极的态度,他将失信于自己的伙伴,在社会上也将因此而丧失威信。有人忧虑地说:“这下恐怕我们连门都不敢出了。”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叶明。他不正是用伙伴们的安全和在社会上的地位,替自己的所谓前途做交易吗?他觉得自己是个讲义气、有品行的人,不愿意今后人们知道他搞革命大院的目的,不愿意因此牺牲同伙的利益。对一部分人来说,守法是要牺牲他们的即得利益的。叶明并不觉得自己糊涂,当时的情形,他只能这样考虑问题。他只靠自己的力量团结同伴,吸引他们,而不是革命大院的本身力量。或者说,仅靠革命大院,是不能真正改变这些人的命运的。因此他们的行为和遭遇,很大程度上与叶明本人有关,也与这个社会的大气候有关。叶明觉得自己应该还他们的本来面目、还他们的本来生活。因此,考虑再三,他决定还击对方。 电影即将完时,叶明和他的伙伴们提前离开了机床厂,兵分两路埋伏在了对方回家的必经之路。当对方进入叶明他们的包围圈时,叶明高喊一声“上”,二十多个弟兄们倾巢而出,然后只见棍棒乱舞,同时伴以哎哟的惨叫声,场面极其热闹和混乱。虽然很快就结束了战斗,但对方被打倒好几人,有几个人当场被送进了医院。叶明一再强调,不准动刀,可后来听说还是有人动了刀。打群架是否动刀,案件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也许是因为大家都觉得憋了一肚子气,出手都很重,只图一时痛快而不计后果了,所以多数被打的人都伤在头部,流了不少的血。流血的冲突总比不流血的冲突更可怕,在别人的传言中也更玄乎,也更容易惊动警察。并且,有人报了案。当天晚上,警察开始搜捕抓人。 首先是陆主任来责问叶明,怎么搞的,又打群架,“把人都打在医院里住起了,说不定还有生命危险”。紧接着,有人通知叶明,“警察抓人了,还不快跑。”面对突发事件,最好的办法就是跑,等风头过了再回来。只要没有出人命案,时间一久,无数的案件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 九十二、西域之行(1) 列车出了川,呼啸着一直向西奔驰。车轮飞快地旋转着,有力地撞击着铁轨的交接口,发出了清脆有力的“咣当”声。田野和山川,在眼前飞逝,似乎永无休止。袓国的山河之大,令人惊叹。随着视野的开阔,叶明感到自己的心胸也变得宽阔了,许多的忧虑或者揪心的事,似乎也被列车远远地抛在了身后。或许他也感到自己是那么地渺小和微不足道,所有的忧愁和烦恼,皆不足惜。 然而,当列车进入甘肃地界,叶明的心也变得荒凉了。 眼前的绿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黄土和砂砾。没有植物,没有建筑物,偶尔见到的几棵树,也是光秃秃的、奇形怪状的,更让人觉得苍凉。有时列车行驰一两个小时,也不见人烟;眼前的景物,却依然如故,仿佛列车是在一幅单调而又静止的画面里奔驰着。明媚的阳光下,蔚蓝色的天空和苍凉的大地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天地边,似乎永远没有调和的余地。叶明这才见识了什么是荒凉。这种广阔无边而又彻底的荒凉,同样也体现出了大自然的宏伟气魄;这是另一种壮观,一种同样使人骇然感到自己是那么渺小和微不足道的壮观。这种视觉上的极度荒凉,同样地可以力透人心。 这时,叶明算是看到了“四川是个好地方”。他似乎明白了母亲为什么那么想回四川的原因。 到了一个小站,列车停下了。狂风呼啸着,偶尔会有小石子随风而起,扑打在车窗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如果把头手伸出车窗外,飞起的石子打在脸上会让人感到生痛。 不一会儿,一群衣不遮体的孩子争先恐后地向列车奔来。有的半大的孩子,甚至什么也没有穿。这些孩子中,大的可能有十三四岁,小的可能只有五六岁。有的女孩子大约**岁了,几乎也光着身子。他们那毫无表情的脸上布满了污垢,好像个个都是从煤窝里爬出来的。来到车窗前,他们便伸出一双双肮脏的手,用同一个声音、同一种有气无力的腔调不停地低声道:“我要馍馍,我要馍馍……” 他们的声音近于哀鸣,行动迟缓表情呆板、近于僵尸,唯有两颗偶尔还在转动的眼珠子,表明他们还是一个个活体,但目光都那么地死板而又茫然。看上去,他们好像不是人,而是一群缺乏食物、毫无生机的动物;没有表情、没有思想、也没有尊严,他们仅仅是为了一口馍而活着。他们的全部愿望,就是“我要馍馍”;他们唯一的语言,就是“我要馍馍。” 人也会落到这一步。人也会因为食物而失去所有高贵的东西,伦为一具行尸走肉。见此情景,叶明大为震惊。 他突然感到自己是一个罪人。没有想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生活得如此艰难。这使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心灵震撼,它唤醒了他的同情心,促使他对生命和生活第一次进行认真地思索。同情心是人类高尚情操的基础,是善良的底线,是人与人和平共处必不可缺少的情感和需要。没有同情心,人类的感情就会变异,就会畸形,就会失去光彩。这一刻,叶明隐隐地为自己过去做过的事难过。他朦胧地意识到,生活不是过去自己认识的那么简单;在这个世界上,上帝并不公平,人的生命不是都那么珍贵但却是那么地顽强…… 他不能准确地描述自己当时的心里活动,或者说他当时不能真正了解自己的真实感受。但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看见别人的疾苦,他认识到自己比他们幸福得多,认识到了自己是生在福中不知福。都是从娘胎里生出来的人,都是活生生的生命,但和这些人比较起来,自己那一点点儿所谓不幸,算得了什么?因为缺乏食物,人们不得不放弃尊严,这才是真正的不幸。这一场景深刻地印在了叶明的脑海里,永远地留在了他的记忆中,成了他日后真正面对困难和不幸时的一个参照物。 ------------ 九十三、西域之行(2) 父母亲见了叶明自然很高兴。叶明也感到一种亲人久别重逢的兴奋,但就其程度而言,并不是他希望的那么强烈。因为离开父母太久了,彼此虽然有血缘关系,却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因此总觉得相互间缺少连接的纽带,总有一种奇怪的陌生感。 父母待叶明很好,和他说话总是轻言细语,总想办法给他弄好吃的。他们没有责怪叶明,而是和他讲道理,希望他走正道,堂堂正正地做人。“做人首先要正直,要诚实,要上进。”叶明觉得自己是正直的,也是一个诚实的人,至少他觉得自己愿意做一个诚实和正直的人;至于上进,他觉得自己现在并不在乎这点,因为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让他上进的台阶;他更想知道的是如果他不离开新疆,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叶明想,“即使我从此以后循规蹈矩,不再犯事,我回到内江以后,也只有下乡。在内江,我们这样的家庭没有任何社会关系,下乡以后我能出来吗?不能出来我能像一个堂堂正正的人那样生活下去吗?”这就是自己的前途。说实在话,他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怎么样。即使他愿意怎么样,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做到,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堂堂正正地做人。如果悲观一点地看问题,如果不得不下乡,他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能活多久。 生活已经把他扭曲,已经把他变成了一个难以像正常人那样正常生活的人。他已经不能把握自己,更不能把握自己的生活和命运。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所有的大道理,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看不到前途,人心也就变得阴暗起来,这就是叶明他们这批人为什么总是不安分、甚至想过上普通人那样的正常生活都十分困难的重要原因。 对于父母的教诲,叶明只是默默地听着,心里却并不怎么当回事。他心里有数:像他这样的人,已经不是几句话能打发得了的了,说教多了反而会令他反感。不过他能感觉到,父母都非常地关心自己,也非常担心他的将来。出于同情,也出于对他们的尊敬,叶明才沉默不语地听他们说教。他庆幸自己还没有坏到不认父母的程度。否则,叶明会叫他们闭嘴。 不过,话又说回来,自己不偷不抢,仅仅是打过几次架,这算得了什么呢。他承认自己的某些行为是国家的法律所不允许的,但他从来不认为自己坏。他觉得犯罪和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坏是人的本质出了偏差;犯罪则可能是因为无知,因为一时糊涂,或者因为一念之差,甚至可能是因为生活所迫。他这样评价自己,也许正是尚可救药的表现;如果自己都认为自己坏,那可能真是坏透顶了,也只有坏下去了。 新疆的气候的确比四川恶劣,但新疆幅原辽阔,最起码不缺粮食,而且瓜果更是享誉天下。叶明不明白,新疆有什么不好。父母在新疆的工资都不低,虽然新疆物资不够丰富,但物资再多,没有钱不是更叫人难受吗?其实,当时叶明仍然希望留在新疆。但他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这得由他的母亲来决定。 ------------ 九十四、西域之行(3) “你们不该把我们送到四川去。”到新疆的这天晚上,父母和蔼可亲,使叶明有些感动,也觉得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多少有些愧对父母,于是第一次正面向父母提出被留在四川这个问题。他的语气很平淡,因为这似乎已经不具有太大的现实意义了,但这却是向父母交待自己为什么会变成一个不安分的人的最好借口。 “四川哪点不好?咹?你说说?”这是母亲永远的主题。 “不管怎么样,你们应该让我试试在新疆生活……” “新疆有啥好的?你说说,新疆哪点比四川好?” 母亲不同意叶明的要求。并且,她可以如数家珍地,数落四川的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数落新疆的气候恶劣、物资单调和生活的艰辛,使叶明对父母彻底失望了。 叶明觉得母亲考虑得更多的不是自己的儿女,而是她自己的晚年。养儿防老这种传统思想,在她的大脑里是根深蒂固的。或者说,她对“为儿女好”这个问题的认识出了问题,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这一来,叶明沉默了。他感觉到要和父母交流,是困难的;而且,事到如今,谈论新疆好还是四川好,也没有现实意义。 新疆是那么空旷,父母是那么陌生,这就是到新疆后叶明的第一感受。他知道,即使现在让他在新疆生活,自己也会非常地不习惯,就如当初刚到四川时一样。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上不沾天、下不着地。 ------------ 九十五、下野地(1) 父亲摇着叶明的肩膀,把他从睡梦中唤醒了。至到他们上了路,叶明仍觉睡意朦胧。东方刚刚露出曙光,天空高高的、蓝蓝的,几朵棉花状的白云渐渐被染成了红色。清新的空气沁人肺腑,不一会儿,叶明也就完全精神了。 他问父亲去哪里,父亲道:下野地。然后叮嘱叶明坐稳喽,便加快了车速。 转眼间,到新疆已经几个月了。不知不觉中,春天已经过去。叶明每天为父母做饭,除此之外便无所事事了。在这里,他没有同伴,没有朋友,没有了过去的喧哗和分扰,生活一下子变得那么单纯和死板。因此,这次出行使他感到无比的兴奋。 下野地是叶明的出生地,他当然非常想去看一下。父亲离开那里以后,从来也没有再回去过,因此也想去看一看,但并没有确定时间。其次,从父亲所在的奎屯到下野地,差不多有110公里路程,没想到父亲会决定骑自行车完成这次旅行。这也是这趟旅行令叶明感到兴奋的原因。 下野地隶属于新疆建设兵团农七师121团。大概在叶明四岁的时候,他们迁离了这个地方,居住在新疆的奎屯,不到七岁时离开奎屯到的四川。这一别就是12年。12年,对于童年和少年的叶明来说,是那么地漫长。 叶明时常会想起幼时在下野地的生活片断。至今,甚至几十年以后,他还会梦见自己在新疆。叶明在新疆生活了差不多七年,但奇怪的是,他只记得大约四岁左右的见闻,也就是在下野地时的生活片断。而在奎屯的生活,他的记忆中几乎是一片空白。唯独在下野地的生活,从来都是那么地清晣和记忆犹新。 那些破碎的片断,就是他曾经在新疆生活的全部记忆。 新疆是那么辽阔广袤,而且平坦。脚下的柏油路直通克拉玛依,极目望去,天地无际,虚无缥缈。笔直的公路两边,高高的柏桦树,不停地向他们奔来,仿佛是大自然张开的双臂。父亲虽然个子不高,也很瘦,但却很有力气,车骑得很快。新疆太大了,而且人迹稀少,兵团里的人游民一般地、常常需要到很远的地方去上班,因此自行车是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当时叶明很羡慕生活在新疆的人都会骑自行车,而且骑车的水平都那么好,也包括自己的父亲。叶明刚学会骑车不久,很乐意与父亲轮流骑车,使得这次旅行令叶明兴致盎然。 父亲愿意骑自行车完成这趟旅行,说明父亲对生活有激情,这使叶明对父亲产生了不少好感。 ------------ 九十六、下野地(2) 叶明记得,幼时的下野地的家,坐落在一条大渠边;地窑式的房子很矮,有一大半陷在地里,是那种典型的新疆民居,冬暖而夏凉。叶明三岁开始上幼儿园。这生他的地方,有两件事给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一是出门就要过水渠;那水渠上横着一块木板,权作桥,如果是夏天,渠水湍急,往下看令人目眩;冬天,木板上结了冰,踩上去滑滑的,使人感到心悸。另外,快到幼儿园时,要路过一个养鸡场,鸡场里有一只白色的大公鸡,会跳起来喙那些上幼儿园的孩子,甚至常常对那些被恐惧驱使的孩子们紧追不舍。叶明就被它追过好多回,当时害怕得要命。每过一次水渠和路过养鸡场,他都会提心吊胆,因此印象那么地深刻。 出门不久,父亲说现在的路好走,便把自行车让给叶明骑。骑在车上,搭着父亲,叶明心里感觉到自己很有力量,也很有成就感。 大约走了20多公里的柏油路,他们拐进了一条土路。由于盐碱重,路上的尘土呈灰状,有的地方的灰尘厚度齐小半个车轮,以至行车十分地困难。路似乎总是这样,即使是平坦的大道上,也会出现艰难险阻。这一来,叶明只好把车交给父亲了。 正是盛夏,烈日当头,火热的大地寂静无声。他们的车速越来越慢,父亲的喘气声不时萦绕于耳。路上很少见到行人或车辆;那时新疆的许多地方,即使是汽车行驶半天,也难见人烟。叶明告诉父亲说肚子饿了,于是他们捡了一块阴凉处停下,拿出干粮准备就餐。在内地,有河流的地方便有人家;在新疆,有林带的地方才有路,才可能有人烟。在这里,人们看来极其寻常的绿色,便是生命的摇篮。行路的、干活的,常常傍树而息。树木对于许多地方的人来说是那么平常,但对于新疆人来说却意义非凡;没有树木,几乎不能生存。叶明和父亲吃的,是在家里烤好的玉米饼,还没有张口咬第一口,叶明就感到非常口渴。有趣的是,正在这时便有一辆满载西瓜的拖拉机路过,叶明的父亲上前挥手拦车,拖拉机居然停下了。父亲对驾车的司机道:“给个西瓜解解渴。”那司机便立刻应道:“自己拿。” 在建设兵团,人们来自五湖四海。似乎因为大家都远离家乡,更需要相互依赖,人与人的关系也就变得更加单纯和谐。那时的人,似乎也没有今天的人那么多的渴望和烦恼,也没有那么多的利益冲突;人与人之间自然也有更多的人情味。一个西瓜,在新疆也不值钱,但那一幕却令叶明感动。西瓜下馍,叶明觉得这顿饭吃得那么香,胜过他吃过的所有美味佳肴。 一路上,叶明不断地想象着“下野地”如今的模样。十多年了,三岁时的记忆恍如眼前,他甚至怀疑自己的记忆的真实性;他想亲眼见见自己记忆中的第一故乡,渴望着证实记忆的真实存在。 时间的指针好像越走越慢。有一段时间,叶明在车上睡着了,几次都险些从车上摔下来。他感到疲惫,但又不敢放胆睡觉,至此他才感到这次旅行的艰辛和漫长。 大约跑了整整十个小时,他们终于到了下野地,但天幕已黑。这天夜里,他们就宿在父亲过去的一个同事家里。在这个陌生的家里,他们受到了当时最好的礼遇。第二天一大早,叶明和父亲迫不及待地来到了他们过去的家。 ------------ 九十七、下野地(3) 叶明不敢相信,事隔十多年了,眼前的一切和他记忆中的家完全一模一样。只是,现在看来,自己家的房子,那水渠,水渠上的桥,一切的一切,似乎比当初小了一号,不是自己记忆中的那种尺寸。虽然一切都和他的记忆那么吻合,但他仍然感到惊奇;惊奇人的记忆的奇特,居然能记住那么遥远甚至幼小时的一些见闻。 叶明时常想起那座独木桥和那只大公鸡,甚至有时会梦见儿时的生活情景。然而使人费解的是,有时候我们会忘记最近发生的事,甚至会忘记几分种以前的一个闪念,但却会永远地记住幼时的生活片断;记忆究竟是一种思维活动,还是一种物质存在?以至于我们一生的许多认识和习惯、以及性格的形成,都与此有关。“三岁看大”,不是没有道理的。 英国一位精神病学教授曾经对一千名三岁幼童进行了测试,等到他们二十六岁又对其进行了面试和调查,发现绝大多数人是按照他们当初预测的方向发展的,其性格特征的表现更是如此,而占比例40%的“良好适应”类型的人,他们的性格依然如故。这项研究为“三岁看大”提供了有力证据。 下野地之行,似乎联接起了叶明中断了的记忆,使他找到了自己的根。 也许,我们的优良品质或劣根性,我们的命运,我们的人生,早在童年时就已注定了;三岁的记忆在很大程度影响着我们日后的行为,人们只是为了证实生命的某种程序而存在,而活着。自此以后,每当想起这件事,叶明便觉得人们错误地认识了自己的童年,并且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同样令叶明惊奇的是,十多年了,下野地,自己的家,居然没有一点儿变化。时间,仿佛在这里静止了运动。 ------------ 九十八、思念(1) 空旷宁静中,叶明常常躺在林带里,或仰望天空,或闭目养神。这空旷与宁静,常常令叶明思绪万千,心事重重。 尽管叶明向父母表示过想留在新疆,但他自己知道,事到如今,自己在新疆也不会习惯的。新疆给他的感觉是那么地空旷和荒凉,缺乏生活气息和他已经熟悉了的喧嚣,缺乏朋友和生活的情调。 在乡下叶明不习惯,在内江他也并不怎么习惯;他已经搞不清楚自己究竟适应什么样的地方和生活,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地方和什么样的生活。他已经变得无所适从,好似一片浮萍,在生活的洪流中随波逐流。 他不知道自己会漂向何方,也不知道哪里可以落脚。事实上,在那样的年代,上帝是存在的。人们几乎没有选择,而只能极其被动地接受命运的安排,听凭上帝的摆布。他的户口在四川,他只能跟着自己的户口走。那时候,一纸户口好比一颗无形的钉子,把人们的四肢钉在了十字架上,使一个人动弹不得。 这些不着边际的东西想多了,心情也会烦躁。有时他会从地上突然间翻身起来,然后毫无目的地在林子中一路狂奔,直到精疲力竭为止。 这里没有朋友,没有繁华的街道,没有尘世的喧嚣,最重要的是没有粉妹,叶明怎么能够习惯呢?他需要她。没有她,他就感到孤独,感到空虚,感到生活是那么地苍白。更准确地说,他不能习惯没有她的生活。 除了做饭,叶明便无事可做了。有时候他也吹一吹口琴和笛子,但不来劲,因为没有人听得见。这里太空旷了,至使音乐也无处依附,也因此而变得苍白无力了。空虚和无聊,也是叶明思念她的原因。 在新疆度过了一段单纯和安闲的日子后,叶明开始越发地思念粉妹。这种思念与日俱增,由甜蜜变成了一种痛苦。开始,他们每周通信一次,时间长了信也减少了,但叶明对她的思念却更加强烈了。仅仅通信是不够的。她的音容笑貌,她的情和爱,已经深入到了叶明的灵魂之中,使他无法摆脱对她的依恋。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他都会思念她;甚至在梦里,他都在思念她。有时候,他做一件什么事,做着做着就忘了自己在做什么。不由自主地,他的思绪就飞进了他和粉妹曾经拥有的世界。思念成了叶明生活中的主要内容和一大痛苦。 有时候,他觉得她不是自己真正理想中的伴侣。因为他们彼此从来就没有心灵的勾通,没有共同的语言,没有共同的爱好。他们之间的爱,更多地是建立在人的本能的需要上的。他们都沉浸在一种出于人的本能的需要中,并因此而爱着对方。其实,那种纯粹的爱,便基于人的本能。她似乎从来就没有思想,甚至没有头脑,而是非常非常地实在,又非常非常地真实。每天重复着同样的生活,她不会厌倦。她永远都是那么乐观,对现实生活充满了热情。她可能会是一个好妻子,她也完全以一个妻子自居。但她越是这样,叶明的心就会因此而忧郁。他就会想,“难道我就这样生活一辈子?一辈子就这样了么?”不知道什么原因,叶明不知道自己今后的生活会怎么样,但在他的潜意识中,他对这种古老的生活模式感到不满。看见大叔大妈,看见自己周围那些为一日三餐劳累的人们,他感到这种生活没有什么意思,没有什么幸福可言。生儿育女,然后是永无休止地为生计奔波,至到老死。人这样生活,有什么意思。因此,当叶明感到在生理上不需要她时,他内心深处就会产生一种对她感到厌倦的情绪,就会发现她并不是自己真正中意的人。 然而,长时期的离别才使他深刻地体会到,自己已经完全离不开她了。没有了她,自己的生命就会残缺不全,自己的生活就会失去光彩,自己的感觉也会变得迟钝。没有她,哪里还有生活可言?哪里还谈得上在哪里生活! 这种对她的依恋,即有感情的需要,也有生理上的需要。而这时候,他已经无理性可言。他对她的看法也和从前大不一样了。过去那点儿不甘心,那种对另一种新生活的渴望,早已被他对她的思念所呑没了。他对那种古老的生活程式也不再感到可悲了。有时候,人的情感需要会胜过一 ------------ 九十九、思念(2) 如果叶明坚持留在新疆,也许父母会考虑他的要求。如果他从那时留在新疆,也许他的命运会发生很大变化。其实他需要新疆这样的环境,来重新塑造自己。但在感情上,他更倾向于回四川。 思念折磨人们的心,也磨练了人们的意志。它使个的感情更加丰富,同时也使我们更加善于控制自己的感情。然而,事实证明,叶明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即使父母同意他留在新疆,他想自己也过不了这一关,那就是忍受不了对她的思念之苦。它使叶明无法听从自己的意志支配,甚至完全丧失了意志。 摆脱不了情感的奴役,按斯宾诺莎的说法,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更准确地说,这就是叶明的弱点。他有许多理由留在新疆,可他也有许多理由回四川,这取决于他的感情需要。这时他明白了自己是一个多么情绪化的人。 叶明本想过了春节再回四川,他想好好体会一下冬天的新疆给人的感觉。可是,他按捺不住对她的思念。一旦他决定回四川,就恨不得马上飞回去。于是在春节前,叶明踏上了回川的路,回去重复他那间断了的人生。 ------------ 一百零零、屈辱(1) 离别十个月以后,叶明终于回到了内江。 上完石梯,往左可去大叔家,往右可去粉妹家。回家的感觉真好,越是接近家门,心情也格外地激动。叶明犹豫地左顾右盼,见粉妹家的门正开着,便捏手捏脚地去了粉妹家。 粉妹正在洗衣服。她的动作很麻利也很有力,叶明能够从中感受到她的泼辣和热烈。侧面看过去,那张熟悉和令他日思夜想的脸蛋,似乎比过去更加清秀漂亮了。她的肢体,更丰满了,并且在运动中越发显得充满了活力。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而女人的真正变化,仿佛只在一夜之间。她越来越漂亮了。 正当叶明沉浸在遐想中,粉妹停下来理头发,这才发现了叶明。 叶明想象过很多种与粉妹重逢的情景,也许她会哭,也许他们会热烈地拥抱在一起,什么话也用不着说……然而,当他们的目光对视的那一瞬间,叶明从她的眼睛里读懂的首先是意外,其次就是一种令人感到陌生的迷惘,没有自己所期待的惊喜和兴奋。仅仅对视了一瞬间,粉妹的目光转移了。 “你回来了?不是说要过了年才回来的吗?” “我不想等那么久了。” 粉妹擦干手,接过叶明手里的行李,这才仔细地打量叶明。不知为什么,叶明却躲开了粉妹的目光。 “回过大叔家没有?” “还没有。” “看你拿着行李,估计你还没有回大叔家。还是应该先回大叔家……” 的确应该先回大叔家。毕竟,大叔家才是他真正的落脚处。她的口吻,好像在安排家事。但听了这句话,叶明的心却凉了半截。他不无失落地感觉到,重逢的情景远不是自己期待的那样令人心动,她也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兴奋;甚至,想见时她所表现出的理性、冷淡,使叶明感到陌生和奇怪。他隐约地感觉到,粉妹似乎在回避什么东西,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沉默一阵之后,粉妹说,“我把这点衣服洗完。你坐一会儿就回大叔家,晚上过来吃饭嘛。” “好,我就这回大叔家。”说完,叶明好似逃跑一般地离开了粉妹的家。 搬运宿舍还是那样的喧闹,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变。 大妈正在忙一家人的晚饭,见了叶明很高兴。她一直就很喜欢叶明,虽然叶明已经不值得他们喜欢了,也做不到再让他们喜欢了,但大妈待叶明一直都是宽容的,也和从前一样地好。 在这个大家庭里,叶明最崇敬的人也是他的大妈。她身体廋弱,但她每天不停地忙家务。一年四季,忙完了一日三餐后,便给孩子做鞋子、做衣服,每天忙到深夜才睡觉。只要是眼开眼睛,她从来就没有空闲过,但她从来就不叫累,也从来不叫哪个娃娃帮她干活。无论事情再多,也无论再苦再累,她从来就是一言不发地、不停地干活。好像她没有思想,没有感情,就像一架机器般地,不停地干活。大叔见了常常说,“喊娃儿些帮你做点事嘛。”她说,“他们看得惯就耍他们的。有那个工夫喊他们,我自己就做了。”她是那么勤劳、善良、朴实,在日常生活方面,对叶明他们比对她自己的孩子更好。即使叶明很少在这个家了,但回到家里他还是尽量做些家务事,目的是为了减少大妈的劳动强度。当然,这也是大妈喜欢叶明的原因。但是,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对大妈的崇敬和大妈对叶明的影响,最终难挡社会的诱惑,叶明最终没有成为一个他们喜欢的好孩子。而面对大妈的时候,叶明多少都觉得有些内疚。 父母为大叔大妈准备了一些礼物,叶明拿出这些礼物时才想起,自己也给粉妹准备了一份礼物,但已经忘了给她。 一阵寒暄之后,大妈说:“你大姐和三姐已经下乡了,现在家里也住得开了。”大妈没有文化,从来就不教训人,但她自有见地。她曾经对叶明说过,“明明,你都把粉妹子拴住了,我拿手板心煎鱼给你吃。”大妈的意思是,粉妹是个水性扬花的女人,不是叶明驾驭得住的。而现在她想叶明留在家里,一定是有原因的。这时,叶明的心陡然地好像被什么东西挤压了一下。 ------------ 一百零一、屈辱(2) 叶明回来了,朋友们也都在最短的时间里与他相会。晚上,他们围坐在学校的操场上,相互交换着自己的见闻。打打杀杀,自己如何英勇,是这些朋友津津乐道的话题。对搬运宿舍的人来说,生活的轨迹无所谓好坏,而且似乎永远都不会改变。但在叶明心里,似乎他们嘴里说出的话,都是一些毫无价值的废话。 人少一些的时候,小心子告诉了叶明有关粉妹的事。 “她和康娃好了。”小心子说。 “就是,他们经常都在一起。粉妹也最受到康娃家去耍。”另一个朋友证实道。“他们的关系,肯定不一般。” 康娃也住在搬运宿舍里。不同的是,他比叶明年龄大几岁,而且已经工作了。一个人有工作,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走起路来也可以昂首挺胸。如果是居家过日子的话,康娃应该更适合她。 接着,小心子又道:“看你的意思,要不要把她端过来……”在他看来,女人也和一件东西一样,可以搬来搬去,当然也可以从别人手里端过来。 “算了,”肖锋说,“这样的女人犯不着。” 当时,叶明心里难过极了。他朝思暮想的粉妹,已经变了心。他那么深爱的粉妹,已经不再属于他了。但他强装笑脸,说,“没关系,女人也不是只她一个。这件事我自己会处理好的。” 叶明和朋友们在学校的后操场席地而坐。他们经常在这里对话,在这里彼此倾诉,或者吹牛谈天或者商量共同面临的重大事情。此时叶明觉得,有朋友真好。有朋友可以共同分享快乐和分担痛苦。有朋友自己就不会感到孤独和寂寞,不会感到自己是那么势单力薄,不会感到女人对自己的伤害是那样地难以忍受。他们陪叶明到很晚,才各自回家。 如果是过去,粉妹一定会来找叶明。如果他晚了不回家,她就会担心,并且出来寻找他。叶明一出门,她就担心;一打架,她就害怕。担心叶明惹事;害怕叶明被别人打伤,也害怕叶明把别人打伤,更害怕叶明被警察抓了。她为叶明操了不少的心,最后还是担惊受怕,却并没有因此而离开叶明,可见她是爱叶明的。如今,她已经投入了别人的怀抱。叶明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感情和自尊心受到伤害的痛苦。“她欺骗了我,背叛了我。”这一刻,叶明恨她,可是很快叶明又想起了她的种种好处来,那种由爱而生的恨,转眼间又化为乌有了。男女之间的感情,使人变得反复无常,无比的脆弱;这时,叶明只感到无比的失落和痛苦。 天已经很晚。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到处是一片黑暗。 到了家门口,叶明犹豫着,是到粉妹家去还是回大妈家。,叶明犹豫着,是去粉妹家还是回大妈家。叶明非常想去她家,可是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这样做。“我回来了,我要看看她给我一个什么样的交待。我们相爱了几年,我们的青春和热情都消耗在了我们的爱情中;甚至可以说,我们的前途和未来,都毁在了我们的爱情中;她总得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一想到这点,叶明的心就变得坚硬起来,也就有些理直气壮了。 如果她向他解释,也许他会痛诉她。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更希望她的解释能使自己原谅她。 回到大妈家,叶明怎么也睡不着。他无法排遣内心的痛苦。他觉得头疼得厉害,好像要炸了似的;心里好像有什么重物压着,沉闷得快要窒息了。他有些后侮。“我应该去她家,应该质问她:我们之间的事怎么办!或许,她会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者请求我的原谅;或许,我应该把她夺回来。” 这天晚上,叶明深刻地体会到了失眠的滋味。 ------------ 一百零二、屈辱(3) 第二天上午,叶明正睡得迷迷糊糊,忽然清醒白醒地听见粉妹和大妈在厨房里说话。 “大妈,明明回来了,我来看一下。” “昨天回来得晚,还没有起床,也不晓得醒没有。” “我帮你择一会儿菜,等他醒了再说。” “回是回来了,我都不晓得这些娃儿以后做啥子哟。” “只要不惹事,做啥子都要得。” “我看这院子里的娃儿,哪个都不敢保证他们不惹事。一天到晚,没有个正经事情做,不惹事才怪呢。” 粉妹的嘴一向很甜,手脚也很麻利,也很会讨好人。其实,大妈打心里也喜欢她,可是也很懂得这种性格的人。 “他还没有到你哪里去过?是不是和明明有点闹别扭了?” “也没有。”停了好一会儿,又听到粉妹的声音,“我不等了。他醒了以后,你告诉他,中午到我家里吃饭。” “要得。” 叶明早已经没有了睡意。刚穿好衣服,大妈回屋了。 “刚才粉妹来了,我们说话你听见没有?” “听到了。” “我想你都听得到。她那个声音,聋子才听不到。她喊你中午到她家去吃饭,去不去?” “要。我这就去。” 来到粉妹家时,粉妹戴着口罩、围着围裙,正在搞大扫除。叶明呆立在门口,不知如何是好。粉妹急忙上前,完全是一家之主的架势招呼道,“快进去,天井里面给你泡好了茶。” 刚一坐定,粉妹又出现在眼前,手里还捧着衣服。 “把衣服换了,我好一起洗。” 仅仅隔了一天,她好像又变成了另一个人,变回到从前的她了。她那迷人的笑,她的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娴熟,都显示出她是一个聪明、能干、泼辣的女人,没有丝毫的做作和不自然。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似的。好像,叶明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她,她和康娃之间也从未发生过什么事似的。但是,叶明却有些不自在,好像无论如何也找不回当初对她的感觉了。 吃过午饭,叶明问粉妹和康娃之间是怎么回事。她不承认他们之间有什么事。她说康娃是在追她,“我没有答应他。哪个不晓得我们的事?我只答应他做一般朋友。”她矢口否认了和康娃之间有什么事。 出于本能,叶明知道她在撒谎。狭隘的爱,使叶明对男女间的“一般朋友”颇为不满。但他又不愿意承认她是在撒谎,甚至更愿意相信她的谎言。谎言有时候是美丽的。谎言是一种不诚实的表现,它蒙蔽我们的眼睛,掩盖事实真相;但有时候谎言是我们所需要的,是我们暂时疗伤的一剂膏药。如果当初她不撒谎,也许叶明会更痛苦。因为这就意味着他完全失去了她,甚至他可能会在愤怒中做出愚蠢的事来。而她的谎言,表示她至少现在不愿意失去叶明。 回内江的当天晚上,叶明没回到粉妹家,也使粉妹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也许,他们会从此分手。但和已经回家来的叶明分手,也是粉妹做不到的。他们在一起生活了那么长一段时间,他们有着几年的恋爱关系,有着难以割舍的感情……她不愿意离开叶明。叶明的聪明,他的爱抚,他的细腻、多情和温存,令她放不下他。 这天下午,以至这天晚上,他们回顾了从前,谈了很多离别以后的事情。他们都感觉到那份感情难舍难分。 叶明没有拒绝粉妹的妥协,也没有拒绝她的谎言。他重新回到了粉妹家,成为了她家里的一个成员。 但是,谎言只能暂时地缓解叶明的痛苦。他没有办法再回到过去了,和粉妹的关系以及感情,已经出现了无法修复的裂痕。当她重新回到叶明身边以后,当她满足了他的欲望以后,他就会突然地想起那个康娃,就会幻想她和康娃在一起的情景。这时候,叶明发现自己即自私又丑恶,他因此恨她,也恨自己。他恨自己没有就此离开她。当他需要她的时候,他就会忘记康娃,忘记她的不忠;当他不需要她的时候,他就会深刻地感受到她已经给自己带来了耻辱和伤害。他甚至会感觉到世人在耻笑自己,想象到别人会因此而瞧不起自己。这也是叶明感到痛苦的一个原因。 ------------ 一百零三、屈辱(4) 叶明就这样再次开始了他的新的生活。 每天早晨挑担到长途汽车站,之后回家睡觉,睡到什么时候起床都无所谓;然后帮助粉妹为第二天的生意做准备。这一段时间,他甚至很少和朋友们来往。做任何事情,都失去了兴趣。在他内心深处,总有一种抬不起头来的感觉。当该做的事情做完之后,他仍然躲在阴暗的家里,除了使劲地抽烟,便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睡觉,过着一种自己所厌恶而又摆脱不了的阴暗生活。 有时候他会莫名其妙地对粉妹发火,然后就愤然地离开她家,可是最多两三天以后,他又回到了她家。他特别讨厌她对自己的管束,万分地厌恶她对自己有过的伤害行径;但又没有勇气和决心离开她。人性的弱点,生活的惯性,使他不能自己。他就这样忍受着爱的痛苦和屈辱的煎熬,重复着心灵的伤痛和浪费掉大好的青春时光。 他试图摆脱这种生活,也试图离开她。也许,每一次的尝试,都可能离自己的最终目标更接近了一步;但每当这时,她就显得特别可爱,对他就特别的好。如果见他愁眉不展,她就会不停地问:“怎么了?你又怎么了嘛?”而后叹一口气,格外真诚地又道:“我再也不会惹你生气了。”她关心他的衣食住行,关心他的表情,关心他的内心活动。到了晚上,她就会像一只可爱的小动物一样,依附在他的怀里。叶明不知道,她是真爱自己还是害怕遭到报复才对自己这样好的。他的心已经开始变得复杂起来。但是,女人的关爱可以一时间溶化任何痛苦和仇恨。于是他就会自不在然地想,“如果我离开了她,她这一生会幸福吗?还有人会像我那样爱她吗?”这时,叶明就变得理志气壮起来。他没有离开她,好像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她,这使叶明仿佛找到了不离开她更充分的理由,甚至使他认为现在不离开她是一种高尚的行为。 叶明不得不承认,他离不开粉妹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对她的肉体的依恋。她的身体给他的感觉似乎越来越美妙,空虚的生活的惯性使他难以忍受没有她的日子,情欲在一定程度上捕获了他的意志,使他变得软弱和放纵。有时候他会心情复杂地,用一种近于报复的粗鲁动作对待她,但她反而更加兴奋和愉快,使他完全被她的身体所俘获。一时的欢爱,能够暂时地麻醉他的心智,使他能够暂时地逃避心理和精神上的痛苦。但事后,他又后悔;感觉这种生活没有什么意思,这种疯狂和痴迷有些病态和肮脏。 粉妹能够感觉到叶明的变化。她懂得他的心思。许多个晚上,她听见了他的叹息声,尽管那声音压得那么低,但她仍然能够听见。这时,她就紧紧地抱住他,什么话也不说,任泪水滑落。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和她结婚,和她共度人生;那似乎是太过遥远的事了。他没有想过要和她厮守终生,但他觉得他们应该还可以相携走过更长一段的人生路。也许他们会结婚,会一起生活一辈子,但他们都还太年轻,这不是他们当时应该考虑和决定的事。而现在,现在的问题是,叶明一方面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爱她了,却又离不开她,也不愿意离开她。他没有勇气和毅力决断自己眼前的生活。 ------------ 第三部:广阔天地 ------------ 一百零四、下乡(1) 文化大革命的真正实质是什么,可能需要学者来研究。 对普通人来说,文化大革命早已不复存在了。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学校开始正常上课、产生开始逐渐恢复、社会生活秩序开始日渐正常。疯狂的政治热情,在困苦中冷却下来。生活的洪流,有力地冲刷着每一个角落,按照自己的节律滚滚向前。文化大革命十年,对普通民众来说,很长一段时间里,表明它存在的重要内容就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它创造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一种新生活和人生阶段。而一千八万下乡知青的归宿和命运,以及那些数不清的冤假错案,成了文化大革命一个长长的尾巴。 初中毕业两后的1975年初夏,叶明下乡了。 用轰轰烈烈来形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情景,一点不为过。 长长的车队,每辆车的车头上都扎着一朵大红花,两边的车厢上贴着“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或者“我们都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热烈欢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之类的标语。下乡的知青完全可以乘火车到达目的地,可是乘汽车更威风,更有气氛,也更具宣传效果。人们处在一个被舆论左右的时代,意识形态是整个国家的头等大事,甚至比吃饱肚子都更加重要。为了一个简单明了的目的,人们通常会采取曲折迂回的手段,使任何一个简单的事都变得格外地不简单。直到1975年,内江知青下乡的场面仍然十分地壮观。 下乡知青和送行的家人,拥挤在一辆辆解放牌或者南京牌货车上。车队缓缓地在城里按照规定的路线移动着。人们被展示着,被人群和激情所包围着。清晨的阳光下,尘土飞扬,锣鼓震天,歌声不断;送行的家人们的脸上的表情是复杂的,但知青们那洋溢着青春的脸上却挂着兴奋的笑。这种场面是雄伟的,总不免使人激情澎湃。中国是个盛产政治运动的国家,所有的政治运动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运动过程中制造出能够完全控制人的昂扬气氛,使身在其中的人情绪激昂,身不由己。有这么多的人响应“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满怀激情地奔赴农村,个人的那点伤感立刻变得微不足道了。这种场面,即是一种鼓舞,似乎也是对人心的一种抚慰。 几乎每一个知青下乡的时候都有家人送行。送行的人中,有沉默的父亲,也有哭哭啼啼的母亲。她们看着自己那稚气未脱的孩子,就要离家而去,就要一个人去面对严酷的生活,心酸的泪水便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不过,送叶明的人不是家人,而是朋友,这使叶明多少有些感伤。 肖锋和叶明一起上了车。送行的队伍尾随着车队前进着。 粉妹在人群中,昂着头用一双溢满忧伤和泪水的眼睛望着叶明,却没有一句话。他们已经没有了语言,只能用目光交流。语言有时候完全是多余的,甚至无法达到目的,他们都能从对方的目光里读懂了彼此的心。叶明相信,只要她一开口,她一定会哭出声来。在这一刻,叶明忽然感到她是那么可怜,又是那么可亲……这个世界上,她是唯一真正关心和爱自己的人。她给过他真诚的爱,给过他人间的温暖,给过他男人的尊严,给过他幸福的感觉……对她有过的不忠和因此带来的屈辱和痛苦,此时此刻已经烟消云散。叶明再一次感觉到离别的疼痛,感到人生的荒谬和无奈。他突然问自己,“我为什么非要离开她?” 叶明找不到答案。那个时代没有给他令人满意的答案。和她在一起,离开她,都会使他痛苦;他不明白,为什么对他来说生活本身就是一种痛苦。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事情,都难以找到答案。也许,太多的事情本来就没有答案;也许,人们真正寻找的不是答案,而是理由,是那些仅仅能使自己心安的理由。 车队在城里游行了一圈后,终于缓缓地出城了。 离开了城市,汽车在一望无际的丘陵中奔驰着。座座小山丘连绵不断,像一个个巨大的绿色波浪,不断地滚滚向前。丘陵是一种最叫人感到乏味的地貌,山不像山,平地不像平地,望不远,走不好,使人感到一种淡淡的、难以挥去的愁绪和压抑。穿行在这样的山丘中,人们的情绪也随之起了变化;加之旅途的颠簸和劳累,歌声和笑声终于平息下来。任何一种激情,也有疲惫的时候,迷茫和愁绪,便悄悄地爬上了人们的心扉。有的人满脸倦意,无暇四顾;有的人居然站着也打起了瞌睡,也有女孩子小声地哭出声来。 经过数小时的奔波,知青们终于到了阳安县的回龙公社。 ------------ 一百零五、下乡(2) 用轰轰烈烈来形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情景,一点不为过。 长长的车队,每辆车的车头上都扎着一朵大红花,两边的车厢上贴着“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或者“热烈欢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之类的标语。知青们完全可以乘火车到达目的地,可是乘汽车更威风,更有气氛,也更具宣传效果。人们处在一个被舆论左右的时代,意识形态是整个国家的头等大事,甚至比吃饱肚子都更加重要。为了一个简单明了的目的,人们通常会采取曲折迂回的手段,使任何一个简单的事,都变得复杂化了。下乡的知青和送行的家人,拥挤在一辆辆解放牌或者南京牌货车上。车队缓缓地在城里按照规定的路线移动着。人们被展示着,被人群和激情所包围着。清晨的阳光下,尘土飞扬,锣鼓震天,歌声不断;送行的家人们的脸上的表情是复杂的,但知青们那洋溢着青春的脸上却挂着兴奋的笑。这种场面是雄伟的,总不免使人激情澎湃。中国是个盛产政治运动的国家,所有的政治运动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运动过程中制造出能够完全控制人的昂扬气氛,使身在其中的人情绪激昂,身不由己。有这么多的人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满怀激情地奔赴农村,个人的那点伤感立刻变得微不足道了。这种场面,即是一种鼓舞,似乎也是对人心的一种抚慰。 几乎每一个知青下乡的时候都有家人送行。送行的人中,有沉默的父亲,也有哭哭啼啼的母亲。她们看着自己那稚气未脱的孩子,就要离家而去,就要一个人去面对严酷的生活,心酸的泪水便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不 过,送叶明的人不是家人,而是朋友,这使叶明多少有些感伤。 肖锋和叶明一起上了车。送行的队伍尾随着车队前进着。粉妹在人群中,昂着头用一双溢满忧伤和泪水的眼睛望着叶明,却没有一句话。他们已经没有了语言,只能用目光交流。语言有时候完全是多余的,他们都能从对方的目光里读懂了彼此的心。叶明相信,只要她一开口,她一定会哭出声来。在这一刻,叶明忽然感到她是那么可怜,又是那么可亲……这个世界上,她是唯一真正关心和爱自己的人。她给过他真诚的爱,给过他人间的温暖,给过他男人的尊严,给过他幸福的感觉……对她有过的不忠和因此而来的屈辱和痛苦,此时此刻已经烟消云散。叶明再一次感觉到离别的疼痛,感到人生的荒谬和无奈……他突然问自己,“我为什么非要离开她?” 叶明找不到答案。那个时代没有给他令人满意的答案。和她在一起,离开她,都会使他痛苦;他不明白,为什么对他来说生活本身就是一种痛苦;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事情,他都找不到答案。也许,太多的事情本来就没有答案;也许,人们真正寻找的不是答案,而是理由,是那些仅仅能使自己心安的理由。 车队在城里游行了一圈后,终于缓缓地出城了。 离开了城市,汽车在一望无际的丘陵中奔驰着。座座小山丘连绵不断,像一个个巨大的绿色波浪,不断地滚滚向前。丘陵是一种最叫人感到乏味的地貌,山不像山,平地不像平地,望不远,走不好,使人感到一种淡淡的、难以挥去的愁绪和压抑。穿行在这样的山丘中,人们的情绪也随之起了变化;加之旅途的颠簸和劳累,歌声和笑声终于完全平息下来。任何一种激情,也有疲惫的时候,迷茫和愁绪,便悄悄地爬上了人们的心扉。有的满脸倦意,无暇四顾;有的居然站着也打起了瞌睡,也有女孩子小声地哭出声来。 经过数小时的奔波,知青们终于到了阳安县的回龙公社。 ------------ 一百零六、下乡(3) 农村是一片广阔天地,在那里可以大有作为。这是毛主席当年的教导,数百万知识青年,遵循这一教导来到了农村。 早些年的知青,极其虔诚,在“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过程中,不少人把自己深深地扎根在了农村,变成了新一代农民。有的在农村安了家,接了老婆或者嫁了人,做了父亲或者母亲;岁月和生活的艰辛在他们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他们的手上长起了老茧,肌肤变得又黑又粗糙,有的甚至衣衫破烂,蓬头垢面;他们的目光不再闪亮,背脊不再挺直;随着青春的逝去,他们的衣着和生活习惯甚至连说话的口音,已经完全乡土化,再也找出城里人的痕迹来。热血和汗水,雨露般地抛撒在了广阔天地,然而,江山依旧,新农村似乎并没有因此而出现,被改变的只是他们自己。到头来,他们失去的不仅是城里人的外表和身分,还有他们的热情和青春。他们的生命以及生活的激情,就像火焰一般,慢慢地熄灭了,直到有一天化作了看不见的灰烬。而当年的理想和雄心,成了他们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也成了他们最后的慰藉。 后来的知青,就不是这样了。 他们是来镀金的,是来表现自己的,有些人甚至是来混日子的。他们不习惯也不甘心在农村生活,更说不上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和建设新农村了,但他们又没有别的出路。他们只是迫不得已,才来到了农村。他们干农活只是做做样子,对所有的人都毕恭毕敬,满脸堆笑心里却不停地骂娘。无一例外地,他们都痛苦地生活在一张张虚假的面具下,这就是再教育的一个方面。不同的只是,极少数有背景的人才能真正镀成金身,有着光明的未来。靠着个人奋斗或者借助政治东风改变命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过的是听天由命,逆来顺受的日子;他们似乎没有思想,没有希望,只是麻木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任人宰割。另一部分人想的则是过一天算一天,走到哪座山头唱哪支歌。他们吃不下那份苦,也不想吃那份苦;他们连虚伪地表现一下自己的愿望都没有;他们没有未来,也不想什么未来;他们是迷途的现实主义者,只关心眼前利益,只关心自己的肚子吃饱没有;于是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人在乡下偷鸡摸狗,打架过孽,无恶不作。对这一部分人来说,广阔天地成了藏污纳垢之地,成了精神和肉体的炼狱,并非大有作为。叶明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到广阔天地去的。当时他想得非常简单,好好表现三年,如果调不出来,就“跳乱弹”,过一天算一天了。 他相信,像他们这批人,持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他们没有背景,没有社会关系,甚至没有文化知识;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本事,更糟糕的是他们甚至没有力气,没有一幅好身板。他们生在50年代后期,先天不足,营养不良;长身体的时候正逢生活紧张,到了该学知识的时候又赶上了文化大革命,他们是没有文化的知识青年,应该工作的时候又赶上了“上山下乡”,到了靠力气吃饭的时候又没有力气;他们大多数人都身材矮小,面黄肌瘦;他们成了一个时代的缩影,也成了那个时代真正的牺牲品。他们明明知道,他们返城的希望微乎其微,但他们又不得不下乡,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勉强地甚至不顾一切地自己养活自己,从而“不在城里吃闲饭,”减轻父母的负担。对他们来说,一切都只为了生存下去。 即使是非常重大的决定,他们也会以极简单的理由作决断。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对他们来说,找个理由,不过是给自己一份勇气下定决心而已。有了这个理由,起码当时自己是雄心勃勃的。无奈中,这多少有点儿悲壮的意味。 ------------ 一百零七、落差(1) 天刚亮,大闷就叫叶明和肖锋起来吃饭了。大闷虽然块头大,但眉毛稀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好像总也睁不开似的;只有两张厚厚的嘴唇,和他那张宽大的脸才能相匹配。他行动迟缓,笨手笨脚,给人的感觉好像有点儿弱智;仅从他那不敢恭维的模样看,或者正如姜队长所言,大闷是个老好人,的确也有点儿“闷”。他揭开鼎锅,里面是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粥,粥里有南瓜、玉米面、少量的大米。武斗期间有过下乡逃难的经历,叶明意识到,这大概是大闷能拿得出来的最好食物了。 叶明估计,这一锅粥足够五六个人吃的。 大闷给每人盛了一碗玉米糑,那粗糙的大碗比叶明的头还大。叶明捧着碗,愁眉不展地说,“哪里吃得下那么多?”大闷难以置信地看着叶明,说,“一碗都吃不下,咋个子干活?” 叶明只好说,“我还不怎么饿。”大闷摇了摇头,表示无法理解。 吃饭的时候,大闷嗡声嗡气地说,“现在我都吃不得了,三碗也在吃、五碗也在吃,过去我当石匠的时候,很能吃,一顿很要吃些碗数……”他把“很”字说得特别重,好像他食量大的时候,吃了多少碗数也数不清。叶明在心里说,莫非是饭桶不成。接下来,叶明算是开了眼见,大闷并非吹牛,只见他三下五除二就是一碗,一共吃了多少碗,真是叫人记不清了。至到锅里的糑完了,他才用粗大的手将嘴唇一抹,满意地打了一个响嗝,才算完事。 叶明却没有一点口味,什么也不想吃,这跟食物的好坏无关,也跟食量的大小无关。见叶明不吃东西,肖锋草草吃一点,就算完事了。 昨晚的雷雨下了好大一阵,叶明几乎没怎么睡着。过去叶明和肖锋有说不完的话,他们偶尔也在一张床上睡觉,但这一夜,他们的话很少。见叶明没有一点儿谈兴,肖锋也没有多嘴。雷雨过后,当时叶明有一种感觉,好像他所到的地方不是乡下,而是坟场。 ------------ 一百零八、落差(2) 送走了肖锋,叶明陡然地感到心里更加地虚空和惶恐。在这陌生的地方,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独自坐在山坡上,心里不停地想:“我将在这里开始新的人生么?我能适应这里的生活吗?我还能回到城里吗?”当时叶明还不到18岁,他的心是脆弱的,他的情感和意志也同样是脆弱的,他越来越觉得心里没了底,感到自己被悬在了半空中,上不沾天,下不沾地,却又那么地无奈。 为了摆脱这种坏情绪,午饭后,叶明开始下地干活。 叶明下乡干的第一桩农活是挖干田。干田泛指放了水以后的田,其实并不干,顶多表面是干的,下面的泥却是湿漉漉的,而且粘性很强,锄头下去一点不费事,但要将泥巴翻起来却很费力气,如果一锄下去挖得太大块或者太深,根本没办法把泥翻过来。这样挖一分田可得一个工分,大约价值人民币8厘到1分钱。一个壮劳力一天大约可以挖上一亩地,可以挣到8分到1角钱。农活就是这样,看起来是挺简单也很容易的,于是叶明雄心勃勃干起来,可没几下,他的手就起了血泡。离他不远的大闷说,干活得悠悠缓缓地干;挖干田,锄头用不着举那么高,挖下去的时候也不用使那么大的劲,得用巧劲,怎么省力就怎么干。叶明心想,其实大闷一点不闷,可怎么不早点说农活该怎么干呢? 雨后的太阳越来越毒辣,让人觉得背上好像背了一个火盆;地上潮湿的热气升腾起来,让人感到地面好像是个蒸笼。浅浅的山丘,一个接着一个,无边无际,没有尽头。汗水湿透了叶明的全身,喉头干得好似长了一个卡人的什么东西,起泡的手一阵阵地生痛。他时不时地抬头望着太阳,希望它快些下山,可是它仿佛被钉在了蓝色的天空上,一动不动。两分地还没有挖完,叶明终于放弃了。他感到口干舌燥,浑身无力,心情烦躁,于是索性丢下锄头,跑到树阴下躲了起来。当时他在心里问自己:这是人过的日子么? 在丢下锄头的那一刻,实际上,叶明已经丢下了自己的决心。他断定自己吃不下这份苦。他已经游手好闲惯了,不可能一下子习惯这种生活。好好表现自己的想法和自己那点儿雄心,立刻被残酷的现实击得粉碎。 这一刻,叶明对自己失望了,对眼前的生活失望了,对未来失望了。 ------------ 一百零九、落差(3) 晚上,叶明辗转难眠。单调而低沉的蛙鸣声,从远处的田野里传来;偶尔也有几声狗叫,撕裂夜的寂静,但很快又被死一般的寂静呑没了。渐渐地,寂静笼罩了一切;所有的生命似乎都沉睡了,归于了沉寂。然而,叶明却不能入睡。他突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迷惘和寂寞。而所有的勇气和决心,似乎都不敌这种可怕的迷惘和寂寞。 他想家,想粉妹,想自己的生活。 他不愿意回到过去。但未来又会怎么样?什么是自己的未来?他不知道。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否能坚持到有“未来”的那一天。 对未来的无知带来的空虚,是叶明面临的最大敌人,也是他痛苦的根源。 他索性下床,来到户外。月光如水,微风轻拂,竹声唦唦。雨后的空气是那么清新,夜空是那么浩瀚深邃,黑涯涯的田野和山川如此沉寂。这一切,千百年来就如此吧,今后还将如此,并不因叶明的到来或离去而产生任何变化,更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心绪而变化。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生命的来去,匆忙而又安静,并不能为这个世界所知,也很难在这个世界留下痕迹。生命的意义究竟何在?仅仅是存在,是延续?境遇的变化,会使一个人的思想和情绪发生巨大变化,从城里到乡下,仅仅事隔一天,叶明已经变得心事重重,并且情绪异常地低落和烦躁不安。 叶明拿出笛子,吹起了《牧民新歌》。 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首笛子独奏曲,它那抒情、悠扬而又不失明快的旋律,任何时候都会使他的心灵随之起伏、随它而去,最后随着旋律的终止而趋于平静。清脆、嘹亮的笛声,利剑一般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叶明相信,它可以传得很远很远,而且经久不息;他相信它不仅可以传到自己思念的人心里,甚至可以传到未来:如果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话,他相信那声音永远也不会消失,它会永远地存在于无边无际的宇宙;甚至可能在若干年后,人类依然能听见那声音。和宇宙的无边和恒久比较,生命乃至人世间的一切,都是那么渺小、那么仓促、那么虚无。世间万物,都是上帝安排好了的。人,还有必要为自己的命运悲哀吗? 一个人若要活下去,最终会说服自己屈服于现实的。生活就是一种对生命感受和体验的过程,幸与不幸,完全看你用什么样的眼光去看待生活;生活中悲伤与幸福的全部奥秘,只是一个心态问题。不是也有那么多的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人所共有的苍穹之下吗?他们同样是人,与我们一样有血有肉,与我们一样有着相同的欲望和要求,他们都能活下去,我叶明又为什么不能像他们那样活着呢?他忽然联想到了去新疆时见过的那些要饭的孩子,想起了他们那木然的神态,好歹,他们活着。活着,不就是生命的意义吗? 这就是叶明独自一人在乡下度过的第一个夜晚。不想,这一夜他睡得很沉很香,跟死人似的。 ------------ 一百一十、落差(4) 第二天,当叶明醒来时,天已大亮。 有时候,睡一晚上后,心情会发生很大变化,整个世界就和先前也就不一样了;睡眠也是调节心理和情绪的一剂良药。叶明在心里对自己说,得干活。干活才能使自己充实起来,才能使自己真正地活着。人是累不死的。朴实的大妈就说过:“只有饿死的鬼,没有累死的人。”大妈不仅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只要睁开眼,叶明就没有见她闲过,而且从来就是任劳任怨的。这一形象,深刻地烙印在了叶明的心里。此时,他打心眼里敬佩大妈,佩服她的善良和勤劳、她的无私和坚韧。一个真正无私的人,才能做到坚忍不拔;更多的时候,人是被崇高的感情支撑起来,并不是仅仅只为自己而活着的。于是,叶明打起精神,迅速起床,三下两下地洗漱完备,准备再一次开始新的生活。 叶明这才注意到,大闷的房子座落在半山腰上。山不高,但植被很好;房前屋后,山上山下,满目绿色。竹林里,一只公鸡领着两只母鸡,悠闲地觅食,不时发出咯咯的叫声。脚下的山沟里,抡着镢头的男女,偶尔暴发出一阵调笑声。乡村的生气,都在其中了。 又是一个艳阳天。叶明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估计时间应该在10点的样子了。他打算换上昨天挖田穿过的脏衣服,然后下田去。但那件脏衣服没了,怎么也找不着。困惑中,忽然见那件衣服已变得干干净净,正晾晒在门外树枝上。不用说,这是大闷干的。看见晾晒在外面的衣服,大闷那憨厚老实的模样就浮现在叶明眼前,使他心里顿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和滋味。 大闷可能已经三十多岁多了,牛高马大的,有力气也有心肠,却连一个老婆也讨不着;这就是乡下老好人的下场,怪可怜的。衣服还没有干,只好不换了。叶明扛着锄头,心情平静地往不远处的田野走去,向着他的新生活再次大踏步地前进。他的步伐轻快而又坚定,他的脸上的表情镇定而又自若。 ------------ 一百一十一、逃票(1) 不少知青都有逃票的经历。逃票的方法很多,最简单最笨的办法,是看见查票的来了就把自己藏在座位下面;最聪明甚至非常艺术的办法是几个人共用一张车票,在需要的时候把票夹在书里或者放在挂在挂钩上的衣服口袋里——在最短的时间里,通过各种办法把车票传递给对方。当然,并不是每次逃票都会成功。被发现了或者补票,或者就近被赶下车,叶明从来没有见过列车员和乘警发善心的时候,那结局总是非常狼狈甚至有点儿凄惨。不过这并不影响知青们逃票的积极性。一张从阳安到内江的火车票票价为两块四毛钱,两块四毛钱可以买到一件上好的衬衣,可以买到三十碗二兩一碗的小面,差不多可供一个人一周生活,对知青们来说这不是一笔小数目。逃票是一种历险,一种刺激。成功地逃票节约了知青们的经济,也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快乐。 但叶明一直就不怎么喜欢逃票。他总觉得被抓住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 一个知青能有什么面子?他并不认识车上的乘客以及车上司乘人员,有什么面子可讲?但他的尊严使他不愿意面对那种尴尬场面。有的知青逃票被逮住的时候,理直气壮地说,“我是知青,没得钱买车票。”知青乘车就可以不买票吗?没有钱买票就光荣吗?哪个规定的?真是好笑。尽管车上也有同情者,但列车员和乘警还得履行他们的职责,而且对逃票者的态度不无鄙视和羞辱。不论是知青还是农民,他们对逃票者一视同仁。每当看见有人被赶下车,叶明心里就禁不住替他们难过。一张车票,就使人处在了两个截然对立的位置上,就有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有的逃票者还可能因为出言不逊而挨打。有些人把逃票视为英勇壮举,有些人因为得了实惠而窃喜,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受了侮辱,相反地对逃票情有独钟。但是,逃票终归是被人瞧不起的事,叶明不愿意为了这点儿钱受辱。逃票无异于偷窃;在他看来,真正可怕的不是偷窃本身,而是实施偷窃时在众目睽睽下被逮住之后被剥夺尊严的过程,可怕的是人们对这一过程的麻木表现。 除非几个人共用一张车票,而车票又掌握在叶明手中,叶明才会伙同大家一起逃票。如果是他一个人,他决不逃票。当然,也有迫不得已而为之的时候。 ------------ 一百一十二、逃票(2) 从内江到阳安,一天有好几班火车,最适合叶明的车次是上午九点多钟的一趟,因为不用起早,到了阳安以后也能乘下午四点钟的末班车到区上。不过,恼人的是到了区上以后,他还得再步行12华里才能到生产队。相距不到两百公里,但行程复杂而又耗时,需要将近一整天的时间。 九点过从内江出发的火车到阳安是下午一点多钟,距叶明所去乡镇的末班车时间还有近三个小时。从阳安县城到叶明所在区上还有20多公里路,而且一天只有三趟班车,上午两趟下午只有四点钟这一趟。通常情况下,从内江返乡的知青会在阳安县城的望江茶馆里消耗等车的时间。茶馆是个江南风格的吊脚楼,名符其实地坐落在沱江和降溪河的交汇处,有风景有气息,是消磨时间的好地方。那天叶明一个人从内江回来。自从下乡以后,更多的时候他都是一个人面对生活。无论干什么,他都喜欢一个人。那种群体生活已经使他感到厌倦了,他也需要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和空间。独来独往的好处是,没有不同的声音,没有相左的意见,来去自如。最重要的是,独自一人的时候人们就没有那么浮躁,才真正能够思考问题,去感受生活的真实面貌。一般来说,知青从城里回乡下身上都会有点儿钱,但叶明却是因为身上的钱花光了才回乡下的。离开粉妹以后,因为人手有限,过去经营的有些品种只好放弃,她们的生意也就大不如前了。叶明不好意思也不忍心向她伸手,即使她给叶明一点儿钱,也非常有限。求人是叶明最不愿意的事,更不用说向人伸手了。下了车以后,他吃了一碗面条,身上的钱正好够一张到区上的车票钱和茶钱,于是便到了望江茶馆。 下乡头几个月,叶明经常回内江。他没有办法习惯乡下的生活。吃的住的也包括农活,没有一样能使他习惯。每天要考虑吃什么,又要自己做;晚上屋里一片黑暗,蚊子不停地围着蚊帐鸣叫;所有的农活都是那么繁琐或者劳累,同时又是那么地乏味;没有亲人甚至没有朋友,没有生活的乐趣可言。生活完全成了一种痛苦和无奈。他再一次体会到,自己是一个情绪化和意志薄弱的人。坚持不了多久,他就特别想念粉妹,想念城市的喧嚣和那些熟悉的朋友们;随着时间的增长,这种思念也在不停地堆积,至使他彻夜难眠,对所有的东西都会失去兴趣,因此他不得不回内江。回内江对他来说完全是一种对生活和身心的调剂。粉妹似乎还是那样地爱叶明。分别也使叶明感觉到自己其实也很爱她,或者说需要和离不开她的爱。相对而言,过去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就显得非常地幸福和美好了。然而,了结了思念之苦之后,叶明又会感觉到,这座城市已经不属于自己了,自己的灵魂的一部分已经从这个城市里剥离了出来,再也没有办法把自己和这座城市融为一体了。内江,这座他已经熟悉的城市,突然间变得有些儿虚无和陌生起来。要不了多久,他又会厌倦这座城市,或者在精神上被迫地厌倦这座城市,即使不这样,他也只有深感无奈地不得不离开它;或许,是因为他不得不离开它,他才对它感到厌倦的。但离开它不久,他又会想念它,需要它。有时候他突然想回内江了,便觉得一刻也不能等待,于是想方设法也要回去。他的感觉好像是,自己的生命在乡下受着磨难和煎熬,在一点一滴地被无情地消耗掉,回内江对他来说是一种对生命的补充,是一种对精神和肉体的调节,甚至是一种身心的平衡。于是,只要他身上有来回的车钱,他宁肯不吃不喝,也要回内江。没有钱的时候,卖米甚至卖衣服他也在所不惜。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就这样在内江和阳安之间奔波,在安静与浮躁之间奔波,在过去与现在奔波;似乎没有一个地方是他真正的落脚点,因此他便不停地奔波,直到自己弹尽粮绝和精疲力竭为止。直到他有一天突然明白,这种奔波无济于事,并不能真正使人摆脱人生的痛苦,之后他才止步。这时他才明白,真正的痛苦是无法摆脱掉的,人们只能去承受它和面对它。 虽然这一段时间他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不过,一个人出门也有诸多不便。比如没有一个人说话,没有人可以相互照应。心情和精神状态也时常没有人多的时候好。不知不觉,叶明在茶馆里居然睡着了。乘了几个小时的火车以后,人容易感觉疲倦,在茶馆里打瞌睡也是常有的事。糟糕的是,一觉醒来,天已黄昏,早已经错过了到区上的末班车。 这下麻烦了。他身上还有六毛钱,这正好是从阳安到回龙的车钱,一分钱不多也不少。可是已经没有车了。如果从阳安步行到回龙,再到他所在的生产队,大约有三十多公里路程,至少需要五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最主要的是,从回龙到他所在的生产队全是田间小道,到了晚上他可能会迷路。也就是说,他回不了生产队了。如果在阳安住一夜,身上又没有住旅馆的钱。真是有点儿山穷水尽了。 浓浓的晚霞在不知不觉中暗淡下来,被夜色所包裹、所吞噬,茶馆里的人也一个个散去。肚子也饿了。肠胃的空虚也会使精神变得空虚。叶明索性什么也不想了,走出茶馆就买了一盒两毛五一包的香烟,然后去了就近的一家面馆,花掉了身上余下的钱,填饱了肚子。最后,他向火车站走去,决定逃票回内江。 ------------ 一百一十三、逃票(3) 这是叶明第一次单独逃票,也是他为数不多的一次逃票。担心是没有用的,但他并不能因此就不担心。记得好多时候乘车都买了车票,却没有遇到查票,现在想来真有点遗憾。但愿今天能有这样的好运气。 内江和阳安都在成渝线上,两个站都是上下旅客最多的中途站,上下车都十分地拥挤,同时上车后也很难找到座位。车厢里人挨着人,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空气十分混浊,人们满脸倦容,满脸的愁苦和无奈。也许人多是个好兆头,列车员可能会因为人太多而不愿意查票。但无论怎么样,没有硬东西,心里就是虚。他不知道这是一个心理素质问题,还是一个胆量问题。总之,在逃票的时候他不能够做到若无其事。他在心里不断地乞求着好运能一直伴着自己到内江。可是列车启动不久,就开始查票了。 “查票了,查票了。把车票拿在手上。” “你,你的票呢?” “没票。” “赶快补票。” “没钱。” “没钱也敢乘车?你以为现在还是那几年呀?” 叶明被带到列车长室。“是没得钱买票还是有钱不愿意买票?” “真的没钱。”说着,叶明老老实实地把身上所有的口袋都翻了个底朝天。一位列车员不放心,又掀开叶明里面的衬衣口袋,然后双手从他的上身摸到脚上,才相信他的话。在那时,权利就是法律,被人搜身是合情合理的事。 “铁道部有新规定,故意逃票是要受到处罚的,你知不知道?” “我不知道。” 不一会儿,列车长室门口已经围满了没买票的人。叶明赶紧把自己逃票的原因说了一遍,列车长说,“按规定在下一站下车,交站上派出所处理。” 这趟车上被查到没有票的乘客有二三十人,不过绝大多数都是衣着破烂、手持扁担的农民。在去车站派出所的路上,他们排成一个长队,好像被展览一般。叶明感到自己非常狼狈。 队伍里有人说,“可能要被当成盲流送到收容所,然后再遣送回家。”这时,叶明意识到此次逃票的不幸问题的严重性。 正要进车站派出所门的时候,突然有人叫叶明的名字。那声音清脆而又响亮,更令叶明感到意外。他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但寻声望去,原来大叔家三姐的一个同学――也就是搬运宿舍里居委会主任的女儿,名叫琼莲的一个大姑娘向叶明跑来。她穿着铁路制服,手里拿着一个饭盒,问叶明怎么回事。这时,不知为什么,叶明久久地说不出话来,心里酸酸的,险些落下泪来。 非常幸运的是,叶明被解救了。当晚,琼莲为叶明找了一列下行的货车。叶明在货车的尾厢里颠簸了整整一个晚上,才回到内江。 ------------ 一百一十四、寂寞与空虚(1) 队长说,“这样子,暂时拿一间保管室给你住,等队上钱松动一点了,再给你盖新房,要得不?”叶明知道,等到队上有钱,自己可能早就不在人世了。保管室就保管室,好歹有个自己的窝,于是点头答应。 大闷很对得住叶明,好像他真是什么贵客似的,不仅经常给他洗衣服,吃的东西也尽量把好的留给他。所谓好的,不过就是尽量给叶明捞干的。叶明很感激他,但长时间这样,他心里也觉得过意不去。再者,大闷睡觉鼾声如雷,让叶明很不习惯。长此以往,总不是办法,于是他多次找队长,要队长解决住房问题。终于,在大闷家住了三个多月以后,队长松了口。 保管室横在一个山窝里,大概因为生产萎缩,已经废弃好久不用了。周围的竹林,却显得格外地茂盛。保管室门口,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晒坝。对面的山坡上,住着一户人家;侧面的一条石板小路,一边通向一条机耕道,另一边通向一座小型水库。叶明一看,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队长安排几个小伙子,把叶明的东西搬进了屋里,砌好了灶头,添置了锅碗。就这样,叶明总算有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天地,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知青生活。 不过,叶明很快发现,实在不能把这里说成是自己的家,可能称其为“窝”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保管室的面积很大,足有八十个平方,他在这间大大的屋子的一头睡觉,另一头煮饭;吃喝拉住都在同一间屋里,和窝居动物的活动特征差不多。叶明还注意到,因为过去是保管室的原故,若大的房子,却没有一扇窗户。室内很暗,也很潮湿。门框很高,上半截有个不大的耳窗,权当是窗户了。耳窗上竖立着一排木方做成的护栏;护栏的作用本是即通风又防盗的,但看上去,使整个房间更像一坐牢房,和歌剧《洪湖赤卫队》里韩英住过的窂房非常相像。一看见那耳窗,就令人想起韩英住过的牢房;有时叶明会不由自主地哼起韩英在窂房里唱过的歌,一种顾影自怜的情感油然而生。 不管怎么说,有地方住总比没有好。住在大闷家,日子虽然过得更轻松,不过两相比较,叶明还是更愿意自己一个人住。 一个人住的最大好处,是自由。当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没有什么比自己更可贵的了。 ------------ 一百一十五、寂寞与空虚(2) 时间缓慢地流动着。叶明所能做的,似乎就是消磨时间。时间的客观存在和人们感受中的时间,或者我们可称为客观时间和主观时间,会因地因时因人各异,并不完全是一个概念。时间是生命的刻度,它的全部意义也在于此。客观时间是一个恒定的、可以量化的值,一分就是六十钞,它表示事物和生命的过程。但主观时间,或者我们感受中的时间,受我们的情感和意识的影响,却成了可长可短具有弹性的变量;一分钟即可能转瞬即逝也可能意味着永恒。对知青来说,多数情况下,时间的概念非常复杂和让人感到沉重。知青下乡要三年以后才有调工作的资格,因此知青对时间的感受是双重的,无论是客观上还是主观上的时间,都贯穿了他们的全部生活。他们总是无可奈何地感受和算计着时间的存在和流动;如果我们不得不跨越某个时间长度,时间似乎就显得十分地漫长了。 当然,无论人们是否愿意,时间照样按它的节奏在流动,日子总得一天一天的过。太阳从东边升起,从西边落下。人们不得不在日起日落中作息,跟随着时光从今天走向明天。每天叶明都对自己说,“今天我得出工,得干活,得挣工分,得通过劳动养活自己,得好好表现。”如果他不提醒自己,或者不强迫自己出工,似乎他就会完全迷失了自己,不知道自己这一天该干什么,甚至不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 听见队长在山坡上大声喊出工了,喊张三做什么,李四做什么,王二麻子又做什么,叶明就在想我又做什么呢。队长只喊主要劳力的活,最后才喊“妇劳”作什么。这个妇劳或者是副劳,包括了所有的人,即包括妇女也包括叶明。不懂农活也没有力气,他当然算不得主要劳力。差不多每天他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而是先到了山坡上,看什么合适就做什么。有时候,他在坡上走了一大圈后,突然什么也不想干了,便回家蒙头大睡。 不久以后他便确信,知青想通过自己的表现调出来,是一种非常天真幼稚的想法。你表现再好,谁能知道,知道的人又怎么样,他们并不能主宰你的命运。没有关系和后门,表现再好也等于零。招工的名额非常有限,而知青却在不断增加。每一年的先进知青,都是那些有关系的人,即使少数真正表现好的人得了先进,到了调工作的时候也没有他们的份。工作岗位太有限了,等待着调动的知青又太多了,这就是现实,和自己当初下乡的愿望相去甚远。因此,不如好好地混时间来得实惠。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因为害怕吃苦,才这样想,还是因为有了这种想法,自己才不愿意去吃那份苦。或许二者都有。当这种悲观的思想确定以后,他反而坦然了,再也用不着为了挣表现而下地干活了。下地干活,不过是为了避免一个人呆着。一个人呆着,就会胡思乱想,就会产生不尽的烦恼,好人也会郁闷成疾。在山坡和田间,总还有说话的人。 由于劳力有限,更多的时候叶明都和妇女一起干活。女人聚在了一起,总免不了叽叽喳喳、打打闹闹,倒也热闹。能干的活叶明就干,能偷懒他就偷,多数时候他都在磨洋工混时间混工分,好得纯朴的贫下中农们并不和他计较。 到后来,出不出工,也没有人管。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其实,对于贫下中农来说,知青在乡下可有可无,出不出工没什么关系。对知青来说,谁又真正在乎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呢,“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这也是伟人说过的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互不冒犯,才能相安无事。 虽然叶明不能像自己当初希望的那样轰轰烈烈地干一下,但他总算能在这里生活下去,而且,最重要的是,在乡下他是安全的。 ------------ 一百一十六、寂寞与空虚(3) 雨点打在房顶上,打在四周的叶子上,也打在叶明的心上,发出哗哗的声音。冬天将至,雨季来了。天地暗淡,一片晦涩。初冬的寒气,无孔不入,虽然说不上彻骨,但却使人感到整个身心都是凉的。那厚厚的乌云,布满了天空,似乎也笼罩了叶明的心。 雨已经下了好几天了,仍然没有天晴的迹象。有时一场雨下上好几天甚至半个月,也不会停下来。大地浸泡在雨水里,路烂了,甚至植物的根也会烂掉,好像什么都可以泡烂似的。每走一步,都像在舞蹈。一切东西,都是潮湿的,冰凉的;人的心,仿佛也是潮湿和冰凉的。叶明讨厌雨天,特别是在乡下,他更加讨厌雨天。他一向喜欢户外活动。可是,雨天使户外活动变得毫无乐趣可言。每当下雨,他就不出工,就躲在他那原本就黑暗的屋里。 雨天什么都不想干,什么也干不了,真的是百无聊赖。一个人呆在屋里,要么就睡觉,要么就无力地躺在床上胡思乱想。 嘀嗒的雨声,好像上苍天弹奏的单调而又忧伤曲子。这多少让人觉得,雨天的人更加地多愁善感,也更脆弱。 叶明躺在床上,无论睁着眼还是闭着眼,他什么都没看,似乎什么也看不见。仿佛所有的器官都退化了,变得麻木了。肚子早就饿了,但他并不想动。有时宁肯饿着肚子,也不想做饭。人一旦赖在床上,会情绪低落,丧失斗志。 做饭是知青十分头痛的一件事。收了工,又饿又累,可还要自己做饭,实在让人感到孤苦伶仃。这事看来虽小,但格外地磨人,甚至可以说,这才是知青生活最艰苦的一个方面。客观地说,知青生活的确锻炼人。锻炼锻炼,这是当时使用最频繁的口头语。 人总得要吃饭,总得要活下去。所有的苦难,一面对这个问题,就淡化了。生存的本能,才是一个人承受所有痛苦的力量。 雨天里最适宜知青干的事,就是偷东西。一方面雨天的山坡上人少,另外,雨天令人更加心绪不安,而为了排遣这种不安,知青们大多喜欢在雨天偷东西。他们把在地里偷东西,美丽而形象地称之为“跳丰收舞”,没有人视之为耻。有一个雨天,邻队的两个知青破门而入,其中一个背着背篓,里面装着新鲜玉米和一只鸡,说就在叶明这里弄来吃。当时叶明觉得即刺激又富有情调,很是开心。从此以后,叶明也喜欢这样干。光着脚,背着马桶包,偷地里的花生或者山坡上的桔子,实在没有什么偷的,就偷钓水库里养的鱼。但叶明有一个原则,只偷集体的东西,不偷农民的。集体的东西似乎没有确定的主人,即使被发现了也可能没有人管。凡集体的东西,都可以偷;只要是能下肚子的东西,不偷白不偷。在叶明身边的人看来,知青不偷东西就是胆小和愚蠢。一个人为了填饱肚皮而偷窃,算不上什么劣迹。善良的人们对知青偷集体的东西的态度,也是比较宽容的。对知青来说,偷东西是一件既刺激又能填补精神和肠胃空虚的东西,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 偷一次东西,就会兴奋一阵子,甚至也有了自我夸燿的资本。 ------------ 一百一十七、寂寞与空虚(4) 比较起来,知青的晚上是最难熬的。当一个人独自躺在床上不能入睡的时候,时间变得异常地漫长,而且免不了感到寂寞和空虚。 寂寞和空虚,使日常生活中的所有艰辛都相形见绌。在众多的烦恼中,最令人苦恼的是,知青生活是一个遥遥无期的过程,不知道有没有结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结果,使人感到人生的希望是那么的遥远和虚无,甚至不可知。这让人在心理上和精神上都产生了一种难以驱赶的不确定感,从而感到忧愁不尽。未来不可知,现实不可容;长夜漫漫,心无所系;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到了独自一人被黑夜包围的时候,麻木的神经苏醒过来,疲惫的心会跳动起来,把所有的烦恼和痛苦都放大,使所有习以为常的感受和体会,都变得异常地强烈和深刻,从而难以忍受。孤独和空虚,是知青心中难以驱散的黑暗,是烦恼中的烦恼,是痛苦中的痛苦。 如果说,到了农村就不回城了,也许很多人也就心安理得了,也就死心塌地了,也就不再希望不再幻想而是认命了。可是,总会有一部分知青是要返城的;而对另一部分知青来说,返城的可能非常小,但不论希望多么渺茫,他们仍然幻想着这一天的到来;毫无疑问,总有一部分人是回不了城里的。相同的遭遇,未来的命运却各不相同,烦恼和痛苦由此而生,也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知青与知青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相同的渴望和前途未卜,使知青们生活在诚惶诚恐中,也使他们的心灵被扭曲。如果一个生产队有两个以上知青,他们一定搞不到一块儿,一定会勾心斗角,背地使坏。好得,叶明所在的生产队,只有他一个知青。这一来,所有的苦恼也显得单纯了一些。 叶明几乎不和临近的任何一个知青来往。偶尔,他们会到叶明这里来,但他很少到他们那里去。他没有心情和任何一个人交往。朋友和友谊,不能当饭吃,也不敌残酷的现实生活对人心的摧残;所有的相聚或者快乐都是短暂的,忧郁和沉重很快就会重新淹没人们的内心,使人们事后会感到更加忧郁和沉重。知青的孤独和寂寞,来自生活本身,也来自他们的内心最深处,不是朋友和友谊能驱散的。 忍受寂寞和空虚,是知青必须承受的精神压力。其次,就是对家乡和亲人的思念,也是每一个知青都必须过的一个关口。 对叶明来说,唯一值得庆幸是他喜欢笛子,而且他有一支笛子。笛子是他暂时的寄托,它的声音可以暂时地淹没雨声,可以划破漫漫长夜驱散自己心中的黑暗,可以使他暂时地逃避现实,从而忘记不少烦恼。 ------------ 一百一十八、苦中作乐(1) 天气渐渐热起来,耳窗射进来的阳光,显得格外地耀眼。想象着头上的烈日烘烤,叶明的身体好像变得一点不听使唤,又无力地躺在了床上。他在犹豫,今天要不要出工。 突然,门外有人高声喊,“叶明,有人找……” 叶明心想,谁会找上门来?熟悉的人,会直接敲门或者叫喊。叶明喜欢接交朋友,但口味也很刁,下乡后几乎不和任何人来往,很少有人找上门来。其实,多数时间知青很希望有个什么人到自己家里来玩耍,叶明也不例外。但有来有往,开支也会增加,因此保持知青间的走动对不少人来说也成为了一种奢望。正在纳闷时,门开了,出现在叶明面前的人,居然是肖锋。 两个年轻人四目相视,激动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这是他们分别半年后第一次相见。他们紧紧地握着对方的手,用力量传递着内心的问候和祝福,传递着友谊和感动。过了好一阵,才开始说话。 “就住在这里?” 叶明点头。 “习惯不?” “好些了。” “哦哟,屋里好大一股农药味道!” “我出工打农药。打药的用具放在家里,肯定有味道。还有,我经常在屋里打些药,消灭蚊子和跳蚤。” “屋子很大,好像很潮湿。” “有点。你还好吧?” “好。” 朋友来了,当然要好好款待。“你在家里等我,我去准备今天的午饭。” 安顿好肖锋,叶明来到生产队的代销店,买了两盒春耕牌香烟,然后要求赊一斤猪肉。老板犯难了。 “你晓得的,猪肉是不赊帐的哟。” “我要招待一个专门从内江来看我的好朋友。就大后天,我赶场卖了米就给你钱。我说话是算数的,晓得不?” 其实,叶明很少赊东西,总觉得不大好意思。但今天的情况不一样,他的语气很硬,让老板感觉到好像是在活抢人,不赊不行,只好把肉赊给了叶明。 回来的路上,经过一片别人的自留地时,叶明随手摘了些辣椒,西红柿。路过对面山腰上的人家时,叶明吼了一声,“张孃,我在你家地里摘了点菜。”算是给主人打了一个招呼。 回到家里,叶明发现,肖锋已经把屋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干干净净,心里既高兴又感激。叶明心想,如果和肖锋一起下乡在一个生产队,日子肯定要好过得多。 “今天中午吃回锅肉。晚上吃鱼……” “哪里来的鱼?” “鱼在水库里,吃了饭我们去钓。” 两个人开始忙午饭。肖锋奇怪地问叶明,“你的碗呢?怎么连一个碗都没有?” “哦,用完了。我的碗都泡在水库里。走,我们一起,马上去捞。” 出门二十多米,就是水库。水库不大,水很清凉,四周是绿色的山丘。微风拂过,水面泛起阵阵涟漪。叶明一头扎进水里,捞起一个碗,三下两下把碗洗干净,递给肖锋后又潜进了水里。 这个水库给了叶明不少的快乐。他喜欢在水库边吹笛子,喜欢蹲在水库边吃饭,当然,更喜欢在水库里游泳。通常情况下,平常他喜欢在水库连的树荫下吃饭,吃完以后就顺手把碗扔进水库里,等碗用完了再下水把所有的碗都捞起来,就着水库的泥一洗,碗就十分地干净了。水库好像一个大大的清洗池,这不仅好玩,另一个好处是水库里的鱼儿会聚在碗的周围觅食,这一来他就知道鱼儿在什么位置,想吃鱼时就在扔碗的地方垂钓,总会钓到几条不大不小的鲫鱼。鲫鱼和着泡菜一煮,就着泡菜鱼汤下面条,味道真是不错。 “里面的鱼随便钓吗?” “不准钓。只能偷偷地钓。” 水库的管理权以及里面喂的鱼,归大队所有。守鱼的人住在对面,叶明钓鱼时他就装着没有看见。刚开始,他要吼,“哪个喊你钓鱼的!”后来发现吼一阵不起作用,又不可能老远的地方跑过来干涉,就不爱吼了。 也许因为心情好的原因,在肖锋面前,叶明说起下乡的生活,津津有味。其实,细细地品味,再艰难的生活,也有它的乐趣所在。 肖锋在叶明处呆了一周。这一周叶明没有出工。两个年轻人整天形影不离,关于过去、现在、将来,关于人生的体验和感悟,是他们永远也探讨不尽的话题。这一周,也是叶明在乡下度过的最愉快的时光。 ------------ 一百一十九、苦中作乐(2) 无论如何,日子总得要过下去。在乡下的时间长一点,忧愁和烦恼也会淡化,生活也会形成自己的规律。 首先得坚持干活。必须坚持下去。叶明知道,自己在乡下能否呆下去,关键问题是必须坚持干活。最好能找到一个自己能胜任,又适合自己的活干。这是叶明一直思考的问题,并且就这个问题很正式地找了队长。 队长是个比叶明大不了多少的年轻人,长得很壮实,人也很直爽。大家混熟了以后,他对叶明也还比较照顾。多数时候,叶明想干什么活,队长会尽量满足他,不干活也不用劳动纪律来约束他。见叶明很认真地想要找活干,队长心里很高兴,也尽量给他出主意。 “农村里就这点活,你自己说你喜欢干哪样?” “我弄不清楚,就是想请给我安排呢。” “打农药你喜欢不?任务包干,活路也不算重,出工和收工的时间,都自己掌握。” 叶明给队长把烟点上,不无感激地说,“队长,你觉得我适合干哪样,我听你的。” 好多人怕中毒,不愿意干这个活。叶明却很快发现,在所有的农活中,自己最喜欢干的活就是给棉花喷洒农药。这个活在太阳大或者下雨的时候不能干,甚至露水多和风大的时候也不能干,出工和收工的时间可以自己安排,作业时间可长可短,工分相对较高。相对而言,打农药比较轻松自由。叶明当然喜欢轻松点的活,但最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每天该干什么,而且不受太多的约束。他热爱自由。自己安排出工和收工的时间,是他喜欢这项工作的重要原因。另外,打农药这个活可以单干,可以不和其他人打交道。 有了这份活儿,叶明在一段时间里安下心来,像模像样地挣工分。这一来他的心平静了,情绪安定了,于是心想: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所有的烦恼都会过去的,自己早晚也会习惯农村生活的。 高兴的时候,叶明一个人背着喷雾器,从早到晚穿行在棉花地里,工作很长的时间,几乎一次可以干完三天的活。真正疲惫和劳累的时候才歇下来,便感到自己还行,也感到劳动过后的休息是一种真正的快乐和享受。这时,叶明心里甚至还会升腾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愉悦和自豪来。 也有人好心地告诫叶明,“小心哟,不要太劳累了,要谨防中毒。” 叶明笑笑,点一点头。心想,只要死不了人,有什么好怕的。 原来,劳动也可以使人快乐。一个人的快乐,有时候来得那么容易。一个人的快乐,也会让周围的人感到愉快。大概因为叶明的劳动态度端正了,大概因为他的脸上有了微笑,也可能是因为善良的贫下中农同情他,当他路过他们的菜园时,如果他们正好在菜地里,他们就会主动地叫叶明摘菜,“想吃啥子摘就是了。”那份慷慨和热情,常常让叶明感动。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生活,就这样步入了自己的轨道。 暖融融的阳光,照在山坡上,也照进了叶明的心里。有那么一段时间,叶明体会到,乡下也是人过日子的地方。 ------------ 一百二十、苦中作乐(3) 不过,在生产队的时间长了,总有那么一段时间,无论干什么,哪怕什么都不干,也会厌倦、烦躁。干活的时候,也有人手把手地教叶明,也有人好奇地拿他寻开心,这是免不了的事。叶明一向不喜欢开玩笑,即便是说笑,他也从来不说脏话,当然更不愿意别人用极不雅的语言拿自己寻开心了。有时别人拿他寻开心,他会突然心里发毛,莫名其妙地烦躁到了极点,甚至想动手。有一次,他居然用一块石头朝别人砸去,然后头也不回就走了。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看上去斯斯文文、有着一张和善的脸、笑起来非常地有亲和力、从来就不令人讨厌的叶明,突然一下子怎么和一个凶犯似的,这是叶明吗?幸好那人跑得快,自然是吓了一大跳。其实,叶明自己也吓了一大跳。但在这个时候,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过去和别人打架,就是这样打起来的。叶明感觉到自己心里有个沉睡的魔鬼,它一旦猛然醒来,他自己都可能被它吞噬。在社会上鬼混了几年,已经使他养成了坏脾气,仿佛已经把他变成了一只火药桶,一点就会着,就会爆炸。因此,每到一定时间,叶明就特别想离开生产队。不论去哪里,只要有地方可去就行。 对家人,对朋友,对粉妹的思念,以及那种难以忍受的空虚和寂寞,会日积月累地打破生活的平衡。时间会堆积这种思念,这种思念也会随着时间的累积而增加。虽然叶明不想回到从前的生活中去,但他不能阻止自己想念朋友和想念粉妹。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感情并不能被意志所控制。没有她的生活,是很不一样的。孤独、寂寞、空虚、苦闷,包围了一切,总有一天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这种时候,她是他的一个减压阀,是他逃避现实的一个通道。他需要她的爱抚、滋润,离开她时间越长,叶明越是体会到自己对她的渴求和需要。“也许,我这一辈子都离不开女人。男人需要女人,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自然法则?”有时叶明会为自己的软弱感到悲哀。于是想,“如果我和她一道下乡,生活在农村,也许并不坏,也许我们一样能习惯。”不过,想她的时候并不能回家,因为多数时候身上并没有回内江的路费,那不是一笔小数目。当时叶明的经济来源一方面是父母每月给的十元钱,另外就靠卖口粮了。回一趟家,大概需要卖十斤大米才能解决往返的费用,因此他不可能经常回家。到后来,他总希望自己尽可能时间久一些才回一次内江,这样自己才可能习惯于“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才可能“不再回到过去”,才可能摆脱过去的生活,才可能知道自己究竟应该怎样地生活。 叶明时常想,如果自己呆在内江不下乡,可能终久会出事。当然,自己的命运也可能完全会是另一个样子。离开内江,在某种程度上说不仅是离开了她,也是脱离了一种生活,脱离了潜在的危险。下乡不到一年,他对在社会上鬼混已不再感兴趣了。这就是他最大的成就。现在,他只想就这样呆着,磨时间混日子,等待着命运的转机。好歹,自己是安全的。他想,只要还活在这个世上,总有一天会苦尽甘来的。 想她的时候,叶明就给她写信。多数时候,信写好以后他并不寄出去;似乎把自己的思念写在了纸上,这种思念也就减轻了。实际上,写信是他的一种精神寄托,是一种心理需要,是一种心灵的对话;如果心灵也需要呼吸的话,写信就是这种心灵的呼吸。 他和肖锋一直都保持着通信。肖锋没有下乡,高中毕业以后不久就参加了工作,也渐渐地疏远了过去那些江湖朋友。而和叶明的友谊,则更加地牢固。宣泄情感,相互安慰和鼓励,他们有说不完的话。他们的通信一直保持了好多年,到叶明离开农村、参加工作许多年以后。可以说,他们都是对方最好的倾诉对象。这种倾诉有点像大热天人们喝的可乐,对彼此的身心都大有益处。 在生产队呆久了,出去走一趟,是对生活的一种调节。 更多的时候,当叶明想离开生产队的时候,他就身背着一个马桶包,里面装着一支笛子、一把口琴、一本鲁迅的《呐喊》和几件换洗衣服,然后远远的离开生产队,到别的知青家去串联。 ------------ 一百二十一、苦中作乐(4) 小心子也下了乡,不过离叶明所在的生产队很远。叶明最愿意去的地方就是他那里。小心子是那种待人诚恳,头脑较简单的人,他特别地讲究哥们义气,但只关心眼前利益,只考虑肚子的需要而不考虑头脑的需要,或者说只用肚子思考问题而不用头脑去思考,全然没有叶明和肖锋身上那种看似深沉的忧虑和痛苦。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叶明会感到轻松愉快点儿。他一方面和肖锋交流思想,另一方面却和小心子交流感情;这些都是叶明的需要。因此,时间稍久一点,他就想和他们聚一聚。见面时,大家都很兴奋。叶明第一次到小心子那里,小心子召集了一大帮朋友来陪他玩,当然也想尽办法搞了一些好吃的东西来款待叶明。 虽然小心子在叶明心里和肖锋不在一个层面上,但他和小心子决不是酒肉朋友。在什么东西都缺而唯独不缺痛苦的年代,由于严重的营养不良,食物的重要性对人们来说,已经不单纯是个物质问题了。饥饿或者严重的营养不良,也会从生理渗透到人的心理,从而影响到人的精神;肚子的空虚也可以导致人的精神空虚。有时候人们整天想的事,就是怎么弄到好吃的东西。知青在一起的时候,一般不谈未来,只关心吃什么的问题。在吃的问题上下功夫,也是一种对痛苦的逃避。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为了弄到好吃的东西,他们可能会不顾一切,哪怕去偷,也不在乎。偷鸡摸狗,甚至并非顺手牵羊地牵农民的羊,他们都干过。人多的时候,他们的欲望会变得更强烈,胆子会更大,简直无法抵抗食物的诱惑。饥饿起盗心,此话一点不假。 除了食物,最令人头痛的东西是香烟。经常在一起玩耍的知青,有东西都共同享用。但香烟是凭票供应的紧俏商品,偷也偷不来的。黑市香烟的价格,比牌价香烟的价格成倍的高。知青断烟的时候,比断粮的时候更多。没得抽的时候,有些人就把晒干了的红苕叶子,卷起来当烟抽。 几个要好的朋友,围坐在竹林中,沐浴着月光,喝着茶,东拉西扯,谈天说地,也算是一种享受了。 闲下来的时候,叶明就吹笛子和口琴。 知青有知青的歌曲。知青的歌曲大概分为两大类:一类涉及爱情内容;另有一类歌曲,是根据当时盛行的革命歌曲改编而来,改编后的歌词内容大多与知青的日常生活或者愁苦情绪有关。凡是这两大类歌曲,统统被视为黄色歌曲,包括苏联歌曲《三套车》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但当时的知青,特别喜欢这些歌曲。只要能哼几句,哪怕你穿得再破烂,人们也知道你是下乡知青。歌曲对于知青来说,是他们排遣烦恼的工具,也是他们身上的一个显著标志。在田野里,在乡村的小路上,甚至在火车上,只要有知青,就会有他们的歌声。没有这点歌声,知青的生活会更加悲惨。 当时叶明会很多歌曲,即包括知青歌曲也包括革命歌曲。大概因为这个原因,每到一个地方,叶明都会受到知青的热情款待。寂寞是知青共同的痛苦。有些害怕寂寞而又好客的知青,来了朋友就不想让朋友走,死活也要留住;他们只图一时痛快,吃了上顿不管下顿,很快就把粮食吃光了。没有粮食了,便跟叶明一起寻找下一个可去的目标。有一次,越往前走人越多,男女一大帮,形成了十多个人的庞大队伍,所到之处好似被大扫荡一般颗粒不剩,最后没人接待得了了,大家才恋恋不舍地不得不散去。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毕竟只是一时的快乐,漂泊的生活最终也会使人厌倦。叶明也不可能永无止境地走下去;任何事情都是有限度的,任何道路都是有止境的,于是他只好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自己所在的生产队。 ------------ 一百二十二、苦中作乐(5) 一张床,一张饭桌,两张凳子,这就是叶明的全部家当。屋里显得空洞无物。外出一趟后,所有的东西都生了霉,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叶明一到家,倒下床蒙头便睡。 这一睡,不知道了时间,也不再想起来;甚至不吃不喝,好像死人似的,一睡就是一两天。 意识模糊了,全身没有一点力气了,肚子也饿坏了,好像害了一场大病。如果人也有冬眠的话,这就是冬眠;当然,只有在最特殊的情况下,人才会冬眠。这是一种深沉的麻木状态,一种生与死的临界状态。最后,生的本能战胜了疲惫、战胜了懒惰、战胜了颓废,终于使叶明离开了床。他相信,如果自己再不起来,肌体会干涸,大脑会萎缩,力量会消失,可能连心脏也会停止跳动;自己就会这样毫无痛苦地、甚至不知不觉地死去。 “出工了!壮劳力挑粪,浇泥巴垇的棉花。妇劳从上冲下田,除杂草……” 每天早上喊工出工,都在山上进行。队长站在高处叫喊,声音可以传得很远很远。不多一会儿,沉寂的村落,显出几生气和分热闹起来。 “二娃子,出工了,出工了!” “老子今天跟妇劳下田,不去泥巴垇……” “拿到工分不挣,我看你硬是吃饱很了!” “江妹子,下田的时候把裤子提稳当哈……” “哼,就是裤子掉了,也没得你的份!” 乡下人每天的工作和生活,就在这叫喊声中开始了。可是,叶明觉得,这声音好像来自另一个世界,与自己毫无关系。 这样透彻地、死一般地睡过一觉后,所有的烦恼都没有了,或者应该说,连烦恼的力气也没有了。肉体的疲惫,也会使精神疲惫,从而使人突然间回到了空旷和虚无。大脑一片空白,心里一片空白,没了魂似的,只剩下了一个虚弱而又苍白的生命的躯壳。虽然肚子饿了,但毫无味口。随便吃点东西,似乎才慢慢缓过气来,血液才开始在身体里流动。这时候再出门,阳光会显得格外的刺眼,田野会变得格外的亲近,仿佛世间的一切回到了它的真实面貌。突然间,生命似乎回到了它的初始状态,欲望和幻想以及心灵的繁杂远去了,感官变得格外地敏锐起来,使人能体会到生命的体征和本质的存在,感觉到人的生存需要超过了所有需要。于是,周而复始地,他对自己说,得下地干活,挣工分,争表现…… 有得必有失。轻松过后必然是沉重。 苦乐频繁地交替,这就是知青生活的特点。 ------------ 一百二十三、噩梦(1) 虽然叶明和王小军打过架,可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初中毕业后较长的一段时间,他们的关系反而比过去更好。王小军告诉叶明:“其实我很佩服你……”叶明呢,因为曾经和他打过架,或者说因为曾经狠狠地揍过他一顿,听了他的恭维话以后,多少觉得有点儿感动和内疚。这种不打不相识的结果,反而促成了他们之间关系的改善。其实,叶明一向不记仇,即便是打过架,他也希望与人为善,少些怨恨。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仇人多一座山。他不愿意生活在过去,更不愿意生活在仇恨中,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好了。 王小军下乡的地方,离小心子的生产队不远。叶明到小心子那里去玩的时候,碰见过王小军几次,他三番五次地邀请叶明到他那里去玩,态度格外地诚恳,但很不巧,每次都因为这样那样的事而未入愿。然而,盛情难怯,有一天,叶明突然决定专程去看看他。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山坡上,田野里,黄绿相间,果实累累。天气异常的好,到处都一片金光灿灿;金灿灿的阳光,金灿灿的田野。打谷机的声音嗡嗡地叫着,间或穿插着镰刀割稻子的哗哗声;阳光下,人们的脸上一扫往日的晦气,间或地露出了笑容。这样的季节,这样的天气出门,心情也会平添几分阳光和欢喜。 一听叶明说要找王小军,几个在田间割稻子的妇女停下了手中的活,立刻露出惊讶的表情。 “王小军,死了。” 茫然中,不知谁冒出了这么一句令人想也想不到的话。 “死了,怎么会?” “就是死了,吃耗子药自杀的。” “什么时候死的?” “就昨天晚上。今天早上发现的。” “现在他在哪里?” “还在他屋里停着,已经通知了公社和他的家人了。” 王小军躺在床上。屋里较暗,可是过不了多久,适应了室内的光线以后,依然能看清他那张紫色的、因浮肿而变形的脸。尽管屋里挤满了人,但人们除了叹息,都沉默不语。就近的几个知青也在场,见叶明来了也低声打了个招呼。所有的人的表情都是严肃的,沉重的。叶明能感觉到,悲伤笼罩着人们的心,到了令人窒息的程度。 突然有人问,“你怎么知道的……” 叶明说,“凑巧碰上的……”这是不是一个不好的预兆,叶明不知道。不知道为什么,这天叶明就突然地特别想来看王小军。 王小军的女朋友也在屋里。从他的女朋友那里,叶明知道了王小军的死因,或者说那是王小军的女友认为的死因。 ------------ 一百二十四、噩梦(2) 王小军最大的愿望,就是当兵。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拼命接近公社的武装部长。能否当上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社武装部长的一句话。因此,每次从内江回生产队,他都会准备好多东西,送给武装部长。烟酒是少不得的,如果可能,他还会把自己的女人都一并奉上。 “你以为小军真的会看上我吗?他看不上我。我对他再好,他都看不上我。他只是想利用我。”水蓉痴痴地说。水蓉就是王小军的女朋友。 这是叶明第一次见到水蓉,以前只是听说他有一个女朋友,但没有见过面。水蓉长得并不像她的名字那样美丽,甚至听起来似乎还会令人浮想联翩。她身材矮胖,屁股特别肥大,看上去整个儿就是一个肥肉团子,脸上还长着几颗耀眼的青春痘。不过,她胸部到是很挺拔,这可能是她最能吸引男人的地方了。第一眼见到她,叶明就感到奇怪:王小军一表人才,身边从来都不缺女人,怎么就看上了水蓉。经水蓉这么一说,叶明算明白了其中的原故了。 “既然这样,”叶明说,“你怎么还和他在一起?” “我愿意。”停了停,水蓉又说,“我喜欢他,他对我怎么样我不管。” 武装部长曾经向王小军拍过胸口,今年保证送他去当兵。接兵的一个连长也看上了王小军。没几天,王小军便和这个连长也混熟了,并知道他们已把王小军列入了首选者。体检也过了关,一切都妥当了,王小军满以为自己很快就可以穿上军装了。可是,最后张榜公布的录取名单里,却没有王小军。他把那张光荣榜看了又看,完全傻了。 他找到那接兵的人,他们对王小军表示同情,但对这一结果也无能为力,让他去找公社武装部长。王小军这才明白,是武装部长不让他走。 武装部长冷冷地说,“你那个名额被公社的其它人挤掉了,我也没有办法。” 水蓉说:“其实是因为那块手表。武装部长表示过,想要小军那块表,那是一块崭新的上海牌手表,小军舍不得。” 当时一块上海牌7120型手表,价值一百二十元钱。一百二十元钱,相当于二百多斤黑市大米,二千多斤红苕,完全说得上是价值不菲。王小军怎么能舍得呢,穷得连吃饭都成问题的年代,这么值钱的东西谁也会舍不得的。这是他想了两年,平时省吃俭用,并卖掉了所有能卖的东西以后才买的一块表。这是他的最爱,是他最为引以为自豪的东西。让他放弃这块手表,实在是太残酷了。他实在舍不得这块表。因此,他装着没有理会那武装部长的暗示。 不能放弃这块手表,也表明王小军不够省事或者不够气质。如果事关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就应该不惜血本。 也许,小军不是舍不得,只是忽略了武装站长想要他的手表的暗示。或许,他认为自己和武装部长关系不错,即使自己不把手表给他,他也不会不让自己走的。他不会这么贪的,也不会这么心狠的。然而,事实并非王小军想象或者希望的那样。正是武装部长拦住了他从军的人生道路。 ------------ 一百二十五、噩梦(3) 一切都迟了,即使忍痛割爱,把手表给武装部长,也无济于事了。最最重要的是,他的愿望不仅落空了,他所有的心血和努力都付诸东流了,也包括生存的信心。除了对待武装部长特别好以外,他在生产队表现也非常好。似乎他只能这样努力了,也只能这样付出了,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了,自己也只能走到这一步了……他已经把人生的转折和尽头,定在了这个位置。对一直受宠的王小军来说,这是一个无法承受的打击,因此他绝望了。 一个绝望的人,看什么东西和什么事都令人绝望,而且难以承受。他不能入睡,不想吃东西,甚至连女人他也不需要了。他感到长夜无尽,感到度日如年,所有的一切都使他感到灰心丧气,痛苦不堪…… 他恨那位武装部长。仇恨使他的心更加地黑暗,甚至这种仇恨本身就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而真正令人痛苦的是,他不能把武装部长怎么样。他还有一个妹妹在乡下当知青,和他在同一个公社,他不能为了自己的仇恨而断送了妹妹的前程,因此他不能直接在武装部长身上发泄他的仇恨。但是,如果他死了,人们就会谴责那位不可一世的武装部长,他也会感到内疚的,而自己的一切苦难,也不复存在了。死是他最好的选择,是他最后的解脱,也是他对黑暗世界的报复。在了解和分析这一切时,叶明相信,人的确有生不如死的时候。人有生的权利,也有选择死亡的权利。我们不提倡自杀,但同样不能出于善意而谴责那些自杀的人;无论生与死,我们都应该尊重别人的选择。 水蓉答应和王小军一起死。“我是想告诉他,我爱他,愿意和他一起死。当时我真这么想。”过了许久,水蓉又道:“其实我真的不想死。我只是想告诉他,有人爱他,关心他,甚至愿意和他一起死。我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唤醒他生的欲望。我竭力说服他,只要人活着,总会有机会的。死了,什么都没有了,一切也就完了。而如果他一死,就会还有一个人跟着他去死。” 然而,已经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挽留他的生命了。有些人走到人生的尽头,就再也回不了头。就在昨天晚上,王小军喝了好多酒。午夜过后,他疯了似的,粗暴地把水蓉赶出了家门。 “他的样子非常可怕,对我非常凶,好像什么人也不认识了,什么人都成了他的仇人。我也感觉到他有些不对头。可是我又想,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再说他总要过这一关的,过了这一关也就没事了。一个人怎么会说死就死呢?他不可能真的想死的。一个人死都不怕,还怕活下去吗?不怕死的人更不该自杀。我以为这一阵的难过过去了以后,他会没事的。没想到,他一个大男人,过不了这一关。” 水蓉就想不通,有的人就是愿意死,也不愿意活下去。这种人往往都性情刚烈,但心胸狭窄。死对他们来说,是另一种生,是偷生。 一夜的忐忑不安后,水蓉第一个发现了王小军的尸体。 王小军就这样离开了人世间。他只活了二十个年头,不能不使人感慨一个人的生命仅是如此地脆弱和仓促,也为此深感惋惜。水蓉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他非要当兵呢?她不停地自言自语道:即使今年没有走成,还有明年呢?为什么他非要自己寻死呢? 王小军在家是独子,母亲在得到儿子的死讯时,气得昏迷过去。 王小军的双眼微微地开启着,令人联想到“死不瞑目”四个字;他脸色青灰,嘴唇发黑,嘴角尚有白色分泌物的痕迹。这就是叶明见到王小军的最后一面。他最后留给人世的东西,是一张令人感到恐怖的脸。 当时叶明下意识地想,即使自杀,也不应该选择服毒。这样死去太难看了,也太窝囊了。不求死得其所,也应该死得壮烈。 ------------ 一百二十六、噩梦(4) 离开王小军的生产队时,叶明心里非常沉重,也非常阴暗。 走了好久一段路,叶明的耳边,仍响起王小军的母亲的哭喊声。虽然是邻居,但在叶明的印象中,好像很少听见王小军的母亲的声音。但此时,那凄惨的、撕心裂肺的声音,好像乌云一般地笼罩了他的心…… 阳光格外耀眼。可眼前的一切,都失去了色彩,都变成了单调的白色。 打谷子的,挑谷子的,晒谷子的,一个个不停地忙碌,却都好似梦里见到的一样,不声不响、恍恍忽忽,没有一点生气。 一个人就这样死去了,什么都不知道了,最后将化为灰烬,什么都不会留下。在无边的空间和无穷的时间里,人的生命太渺小了。 他迈着机械的步子,没有目的,没有欲望,甚至没有感觉。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叶明不知道该往哪里去。犹豫片刻,他索性在路边坐了下来。 母亲的哭喊声终于远去,叶明又回忆起儿时与王小军一起玩耍的情景,回忆起那次和王小军打架的情景,似乎努力要把这些情景刻入记忆的某个角落,才不至于忘掉。 王小军,已经不在了!眼睛一闭,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什么都没有了!人的生死,只在睁眼和闭眼之间,只在存在的意识里。 独自一人时,叶明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意识到了生命的虚无,也意识到了死亡的疼痛。此时此刻,他真想躺在地上,然后一睡不醒。 非常奇怪的是,从此以后,叶明经常梦见王小军。甚至多年以后,也是如此。 虽然和王小军有过一段恩怨,王小军的死也令人同情和惋惜,但事后叶明很少想到王小军和他的死,不知何故,却经常梦见他。 每一次,即使在梦中与王小军相遇,叶明仍然知道他已经死了。有时,甚至在梦中就知道这是一场梦。 通常情况下,王小军在梦中说:“叶明,你说过要到我的生产队来的,可是你一直都没有来。你要到什么时候才会来?”叶明不知说什么好,吱吱唔唔地反问:“我说过要来吗?”但很快,叶明就明白王小军已经是死去的人,就不再与他搭话了。 有一次,当他们刚刚在梦中相遇时,叶明就在梦中问他:“你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还在这里?”而当叶明说出王小军已经死了时,王小军立刻就如烟云一般、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几乎无一例外地,就在他从叶明的梦中消失的一瞬间,叶明也立刻从噩梦中醒来。 每一次从梦中醒来,叶明都十分清晰地记得梦中的情景,并为自己不断重复如此相似的梦感到奇怪。 梦,梦为何物? ------------ 一百二十七、老实人(1) “纪明,中午多煮一个人的饭。” 叶明的姨妈在电话里用命令似的口气对叶明的姨父说,“明明回来了,找你给他们队上搞几袋尿素,你想点办法,给他们搞点儿。” 这样的事,叶明并不怎么想麻烦姨父。可如果能搞到一点化肥,就会一下子提高叶明的身份,使他在生产队的日子好过得多。因此,他犹豫再三,还是对姨妈说了这件事。 姨父是阳安县农业局一个部门的小头目,搞几袋化肥,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姨妈是县人民医院的医生,工作比姨父忙,也比姨父辛苦,大部分家务事,都由姨父包了。姨父的办公室离家很近,可以利用空隙时间回家先把饭蒸上,下班以后只炒菜,可以省不少事。而搞化肥这样的事,姨妈心里却没有底。“你姨父,笨得很,老实得很……”这是姨妈常常挂在嘴边的话,意思是,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不过不一定干得成。 姨妈家是叶明在阳安落脚的地方。有这样一个地方,自然有了许多好处。从他的生产队到姨妈家,比回内江近得多,在姨妈家落脚,自然少了许多的奔波和经济上的压力。知青在当地城里有一个可去的地方,真是太好了。其次,最重要的是,以后叶明是否能从乡下调出来,很大程度上也只有靠姨妈了。姨妈非常能干,十分擅长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是叶明当时的唯一依靠。因此他很珍惜和姨妈的关系,不到万不得已,他并不想来打扰姨妈。而到姨妈家,他也总会想办法弄点东西带来。 姨妈问了一些叶明在乡下的生活情况,当然,叶明只捡好听的说。姨妈也少不了嘱咐叶明在乡下要好好表现,注意身体之类。不一会儿,下班时间到了。 姨父煮饭还行,但做的菜却不敢恭维。如果家里来了人,一般由姨妈下厨。可是,当姨妈来到厨房,却意外地发现蒸格里是空的,没有饭。姨妈大叫起来,“纪明,你在搞啥子明堂,你蒸的饭呢?” 这是一个不大的院子,姨妈家的住房和厨房之间正好隔着一道公用过道。院子里只住着四家人,邻居也都是同一个单位的,关系都处得很好。一般情况下,姨父蒸上饭以后,用不着锁厨房的门。 姨父正在择菜,听见姨妈的叫声,慌张地跑进厨房,问发生了什么事。姨妈手里拿着锅盖,再次厉声道:“你蒸的饭呢?” “我蒸了饭的,怎么会没有了?” 这时一位邻居道:“叶辉回来过,是不是他把饭吃了。” 叶明的哥哥叶辉也在乡下,所在的生产队离姨妈家只有不到十公里。以前他干过这样的事,神不知鬼不觉地到姨妈家把饭吃了,然后照面也不打一个就走了。给人的感觉,好像他好久都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似的,不过有点难以令有置信的是,几个人的饭,他一个人怎么吃得了。吃了也就吃了,可怎么不说一声,和姨妈打个照面再走,或者留一张字条也行。然而,他不这样做。叶辉就是一个这样的人,行迹怪僻。 ------------ 一百二十八、老实人(2) 在姨妈眼里,姨父是个老实人。他惟命是从,在单位上从来不得罪人,而且大公无私,决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利。正如姨妈所料,化肥的确没有搞到。不过,这是叶明没有想到的。从姨夫所在的部门来说,搞一两袋化肥,应该是小菜一碟。会不会是他不愿意帮这个忙? “化肥紧缺,都按种植面积下拨到了各公社,哪怕搞一颗都要局长批条子。这一阵子,局长见了人就躲……” 就叶明平时对姨父的观察来看,姨父不像那种不讲信用的人。答应了的事,他不会不帮这点忙的。但是,即使在叶明面前,他说话也有些面腆,好像叶明不是他的晚辈,而是他自己的上司似的。叶明估计应该像姨妈说的那样,姨父就是笨,张不了口,或者干脆不愿意求人,这点倒是很像叶明。如果真是这样,叶明表示理解。姨夫的模样很可怜,不等他把理由说完,叶明就离开了姨妈家。 乡区公路都是碎石路,路面坑洼不平,颠得人心上心下。 万事总往好处想,如此以来,遇到不如意的事,心里多少会好过一些。生活教会了叶明如何面对生活。不过,思想是管不住的,人心是难以控制的;虽然对姨夫表示理解,心里仍不免感慨:这世道,办一点事真困难。由此推论,搞一袋两袋化肥,都办不到,要想回城工作,不是痴心妄想吗?想到这一层,叶明感觉前途一片迷茫,心情也更加沉重了。 下车以后,叶明总要在公社茶馆里座一阵,直到太阳西下,才又重新上路。 从公社到生产队,需步行12华里。羊肠小道,弯弯曲曲,没有尽头。叶明已经记不清,自己在这条路上已经走了多少遍。相同的路,但路上的心情似乎又不尽相同,赶场时、回家时,总是兴致冲冲的,但每一次回生产队,却总是灰溜溜的。每走一步,都是一种无奈,都是身心的跌落…… 到了最后一座山垇,烟雾缭绕的村庄,还依稀可见,叶明望着远方,迟疑片刻,索性坐在了路边的草地上。 他要等到天完全黑下来以后,才回生产队。他不愿意在路上或者在家门口碰见队上的人,更不愿意别人问起化肥的事。他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别人失望,以及别人在失望以后的目光。 大山的背景下,叶明的身子显得格外地渺小。他低下头,用手无意识地拔着地上的青草。过了许久,叶明才抬起头来。 眼前的一切,灰朦朦的,似乎即将消失了;而天空上的余辉,还残存着不肯离去。一种深深的失落和无助感,难以摆脱地困绕着他的心。突然想:“我才18岁,还不到18岁,可是为什么感觉自己已经很老了呢?为什么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已经生活了很久很久了呢?人为什么这样活着?这样活着有什么意义?” 不知不觉中,夜幕降下来。叶明却丝毫没有动身的样子,感觉和意识却有些模糊不清。他已经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在干什么…… 叶明睡着了。 “叶明,叶明,你怎么啦?” 蒙胧中,他听见了一个声音在呼唤自己。眼开眼,队长神奇地出现在他面前。 “你生病了吗?怎么在这里睡着了?” 叶明摇摇头:“队长,化肥的事……” “没搞到?没关系,总会有办法的。” “你怎么在这里?” “我刚从公社开会回来。还没吃饭吧?你看这是什么,猪耳朵,到我家去,先吃饭……”说着,队长叶明拎上了路。 队长没有再提化肥的事,一盅一盅地喝着酒,不停地给叶明夹菜,但叶明感觉得到,队长有些心事重重。 第二天,所有见了叶明的人,都满怀希望地问:“搞到多少化肥了?”叶明只好灰溜溜地、一遍又一遍地回答,“没有。”然后对方就不无失望地“哦”一声,让叶明心里十分地难过,甚至觉得有些对不起这里的父老乡亲们。这一刻,叶明非常非常想搞到几袋化肥。 队长说过,哪怕能搞到一袋两袋化肥,也能救一下急,结果一袋都没有搞到。队长当然比其它人更加失望。 从人们的眼神中,叶明感觉得到,自己在队上的身价下跌了不少。两袋化肥,这就是一个人的价值。 ------------ 一百二十九、老实人(3) 在知青的眼里,如果一个知青一年在生产队出工超过了两百天,或者挣上了两千个工分,大家就可以把他称之为老实人。人们还有一个标准,就是看这个人赶场的时候穿什么,在生产队的时候吃什么;在他们看来,老实人就是傻,就是笨,就是没什么出息,就是日子过得很惨的人。 叶辉就是这样一个老实人。高中一毕业,他就下乡了,也只比叶明早下了一年,而当叶明第一次在乡下见到他时,几乎认不出他来了。衣服又脏又破,似乎脸也没有洗干净过;比过去更黑也更瘦了,他表情木然,神情呆滞,见了叶明便眯着眼,傻乎乎地笑了笑,连一句问候的话也没有。 叶辉所在的生产队地理位置不错,离石桥镇只有两公里。不过,这样的地方,来去的知青也多,人们对知青早已经不以为然,态度也很冷漠。再者,离城近的农民,也少了些农民的质朴。在乡下,知青本来也是过客,现实并见多识广的农民们,并不把知青下乡当回事;既然扛起了锄头,挑起了担子,就成了地道的农民。所不同的是,你还得注意自己的表现,注意和所有的人都搞好关系,好像被管制的不法分子一般,免得有朝一日因“表现不好”而调不出来。因此,在这样的地方,知青在很多方面比农民都不如。不少知青把下乡称为“判土劳改”,不无道理。 当时叶辉正在担粪。知青担粪的很少。从他担粪桶的姿势看,他对此已经完全很在行了。担粪桶不仅脏,也是乡下较重的活。一挑粪桶至少也有一百来斤重,担在肩上爬坡上坎,不是一件轻松事。特别是雨天,一不小心就会滑倒,说不定连人带粪桶一起滚下山来。肩上没有承受过重担的人,是绝对不能胜任的。叶明下乡后也试过一把,他也尝试过通过繁重的体力劳动来摆脱精神上的苦闷。然而,即使是简单的体力活,如果人们要适应它,没有足够的雄心和毅力是不行的。 叶辉向队长请了假,才领叶明到他的屋里去。 在内江的时候,叶辉从来没有煮过饭。叶明不知道他现在会不会煮饭,会拿什么东西来招待自己。正这样想着,叶辉兴致勃勃地说,“今天中午我们吃挂面。”看样子,他还和过去在大妈家一样,认为吃面条就是好东西了。在大妈家时,吃一顿面条,会吃掉一天的口粮,加之作料还得花钱,面条便成了他们当时的奢侈品。还记得,叶明他们一个人一顿至少也要吃掉三大碗面条,直到肚皮实在装不下了,或者面条没有了,才肯罢休。不过,乡下的面条怎么能和城里的面条相比呢。 房子很小,阴暗而又潮湿,不过一个人住已经绰绰有余。一张单人床,一张小方桌,一个柜子和几样简单的农具;典型的知青的家。一句“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和八百元安家费,就缓解了就业压力,并开创了一个时代,塑造了几代人,这就是伟大。 叶辉从柜子里拿出了一把面,不无得意地说,“这是石桥挂面。”停了停,他加了一句:“只有这一把了。”石桥挂面在阳安很有名。叶明接过面,想看一看这石桥挂面究竟有什么地方不同寻常。可是一接过面,叶明就闻到一股不周正的味道。他把面条拿到门口的光亮处仔细观察,原来,面已经发霉了。 “煮面的时候多掺点水,可以吃。”叶辉说。叶明看着哥哥,突然觉得他很可怜。一把面,发霉了也没舍得吃,现在又舍不得丢掉。不过,屋里除了这把面,只有红苕了;实在没有比这把面更好的东西了。叶明把面拆开,放在阳光下晾晒,然后对他说,“晒一晒以后,把霉抖掉再吃。” 除了盐和豆瓣,什么作料都没有。可是,兄弟两居然还是把这一斤面条吃得个精光。这时叶明相信了,姨妈家的饭叶辉一个人也能吃完。而且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叶辉是叶明见过的最老实的知青。 ------------ 一百三十、老实人(4) 做一个老实人,对有些人来说很容易,但在那个年代,老实人得不到任何好处,而且很可怜。 叶辉吃的东西那么糟糕,干的活却那么重,过的完全是那种刀耕火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而这一切对他来说似乎已经成了习惯。劳动创造了一切,甚至创造了人类。应该说,下乡的确锻炼了人,让城市人体会了农村的艰辛,使他们在艰辛中懂得了生活、磨练了意志、增长了智慧。艰苦生活的最大好处,就是使人学会了如何生活,如何面对困苦中的自己和真正的人生。只有那种意志坚定或者头脑简单的人,才能真正做到这点。但当时的叶明,有些可怜甚至也瞧不起包括自己哥哥在内的老实人。老实人真正的不幸,就是被人睢不起。他们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但没有人在意他们,关心他们。叶明就这样想:如果要我像他那样生活,我做不到,也不愿意。在社会上混过的人,都有这样一个信条:宁肯找死,也不肯饿死。 晚上,叶明想给哥哥洗洗脑。 “你不要那么傻,就眼一个真正的农民一样,还挑粪……犯不着把自己弄得那么苦!” “我不觉得苦。开始觉得,现在不觉得了!” “那么,你觉得像这样生活,有什么意义?” “锻练人嘛!我刚来的时候,一点力气都没有,现在我可以和壮劳力一起干活,队长都说我踏实,有力气……” “现在招工的,哪个会在意知青的表现?还不是靠找关系走后门,我们没有关系,也不用那么苦自己!” 叶辉停了停,然后很严肃地说:“明明,以后的事情,现在不用考虑太多。我始终相信,我们这个社会会变的,总有一天会改变的。社会总要进步,只有知识才能推动社会进步。我相信,总有一天,知识会有用的。我白天劳动,晚上看书,虽然很苦,但是我觉得心里有希望,日子过得很充实……空闲的时候,你也应该找点书看看。” 叶明心里动了一下。叶辉的话,似乎有道理。他所想的事,似乎和叶明见过的所有的人都不一样。他凝视着叶辉,对他一种很陌生的感觉,心里又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敬意。 乡村的夜晚格外地安静。偶尔响起的狗叫声,使这种安静显得更加地深沉。望着煤油灯上轻轻摇摆的火苗,叶明扎鲁陷入了沉思。 叶明回想起了下乡以来的生活,以及所见所闻。回城当工人的,上工农民大学的,没有听说哪个是有知识的,或者他们的去向与知识高低有关。再看看叶辉的生活,两相比较,让人又感到几多心酸:叶辉心中的那份希望,在现实中似乎没有一点儿迹象,即便有也会让人觉得太过遥远了。于是,在叶明心里,叶辉有他可敬的一面,也有极其可悲的一面。 叶明心里没有哥哥那样的希望,即使有,他也不可能像哥哥那样生活。他吃不下那份苦。不过,既然叶辉觉得自己生活得很好,那么也不失为一种好的生活方式,也不用强迫他去改变。 黑夜里,叶明暗暗地祝福哥哥,也并不打算改变自己。 ------------ 一百三十一、战天斗地(1)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是大兴水利建设的年代,在叶明下乡的头一年,阳安县开始修建一座蓄水两亿多立方米的大型水库。修这样一个水库,需要的民工超过十万。每个产生队,都有民工任务。队长问叶明愿意去不,“工分满的,每天还有四角钱的补助哟?”队长希望叶明去,因为叶明是男性公民,在理论上是一个全劳动力,却没有多少劳力,如果他去的话,即完成了民工任务,又不会影响产生队的农活。正是这个原因,水库工地上的知青特别多。知青多的地方一来好耍,其次看在四角钱补助和吃食堂的份上,叶明当然愿意去了。可能所有的知青也是基于这种考虑,聚集到了水库工地上。 水库主坝所处的位置,离叶明所在的产生队很远,乘了两个多小时的拖拉机才到达。 灿烂的阳光下,“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的大幅横标,格外抢眼,远远可见。山沟里,绿色的地毯被剥开了,上面是蚂蚁般的人群,人群蚂蚁般地忙碌着。人们要把库区里可取的泥土和石头,取出后运到主坝所在的位置,然后用这些土石筑造一座几十米高的拦水大坝。数万民工聚集在主坝上,有的挖土,有的挑土,有的打夯,号子声声,此起彼伏。阵阵响起的推土机那撕裂肺腑吼叫,一声高过一声,响彻云霄。整个山沟都沸腾了,场面异常壮观,令人振奋。这种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是人定胜天的最好图解。 民工以大队为单位,每个大队少则二三十人,多则四五十人,吃住都在一起。工棚用竹子和茅草搭建而成,几十条汉子睡在地铺上,里面汗气熏天,尿骚味刺鼻。吃的是馒头和豆豉外加蒸过馒头的“镇脚水”。天上有蚊子,地上跳蚤,生活条件极为恶劣。可是,民工们照样说着脏话,照样骂娘,照样拿别人的媳妇说笑,照样打扑克,照样鼾声雷动。这是他们唯一的娱乐方式,是他们生活的全部情调。见此情景,不免使叶明有些心酸和畏惧了。他意识到,这四毛钱的补助,不是那么好挣的。他想起了这样一句俗话:条条蛇都咬人。 这里没有轻松活,一切都用方量说话,凭力气和汗水论高下。没有力气、没有耐力、没有韧性,就没有办法在这里生存。在这种情形下,一个人最好是没有思想,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甚至没有肢体上的感觉,麻木和愚钝得和机器或者牲畜一样,你才能坚持下去,才能没有痛苦地干下去。这是一种的斗争,与天斗与地斗、与自己斗的残酷斗争。 知青虽然多,但是干完一天的活后,累得散了架似的,哪里还有心思相聚。到了这里,不干活可不行,因为没地方可去,没办法消磨时光,不干也得干。另外,所谓补助其实只是一个画饼,因为在这里吃的是集体食堂,饭菜票都要钱买,补助也就用来买餐票了,换句话说,不干活就得从自己腰包里掏钱买餐票,不然就得饿肚子。下乡的第一年好办,因为国家负担知青第一年的生活,有供应粮和每月8元钱的基本生活费。但现在不行了,得劳动,靠挣工分吃饭。再说,从一个工棚到另一个工棚,隔着一座山甚至几座山。水库的周长超过了三百里;有的工棚在副坝上,从主坝到副坝,最远的相距二三十公里,令人想到都觉得可怕。身体的劳累可以麻痹一个人的心灵,甚至消磨掉一个的精神需要,变得麻木不仁。总之,到了这里,就得干活。 晚上,叶明偶尔才会独自一人在山坡上吹吹笛子。这时,他能听到、感觉到清脆响亮的笛声传得很远很远…… ------------ 一百三十二、战天斗地(2) 任何一个地方,一种场所里,都有靠特长吃饭的人。在叶明他们大队,恰恰就有这样的人。 一个瘦小的老头,挥舞着红宝书,不停地大声叫唤。起初,叶明有些不解,后来终于听清楚,他所背诵的都是一些鼓舞人的毛主席语录。再不然,他就当场编顺口溜,赞扬正在干活的人。 叶明想,这是宣传员。不过,令人惊奇的是,他怎么能背诵这么多的毛主席语录。 “嗨,人家就是靠嘴皮子吃饭呢!” 哪里人多,他就出现在哪里;尤其听到赞扬自己的话,干活的人心里不免一阵高兴,因此越干越起劲。靠了一张嘴皮子,大队还真给他记工分。 当然,也不乏真有本事的聪明之士,来自劳动人民中。这种人大多有个绰号,叫做“烂脑壳”或者“烂眼”。四川话中的一个“烂”字,有着机灵、歪点子多的意思。叶明他们大队也有一个这样的烂脑壳和烂眼。 挖方的时候,别人都从上往下挖,“烂眼”却偏偏站在低处首先挖下面,当下面挖空了,上面的土自然就垮了下来,这时他就大声笑着问大家,“你们说说看,这是垮的啥子?” 有人老老实实地说:“这是垮的泥巴。” “烂眼”手舞足蹈地说:“错错错,我告诉你,这是垮的票子。” 挖方挑方,按方计酬,因此把垮下来的泥巴说成票子,也是道理。不过他把“票子”两个字,说得格外的生动,逗得大伙儿一阵穷开心,也算有水平。 集体劳动,自然有它的乐趣所在。至少,表面上看,你不会寂寞。对知青来说,在工地上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自己做饭。而让叶明最伤脑筋的,依然是晚上睡不好。工棚里又脏又臭不必说,工友们响亮的鼾声也不必说,最主要的还是蚊虫的叮咬,使他感到难受。在乡下已经呆了快两年了,叶明总还是不能适应被叮咬,被吸血。蚊虫叮咬在别人身上跟没事似的,但叮咬在叶明身上,他的身体就会做出强烈的反应。被叮咬的地方,到了晚上就特别痒,而只要听见蚊子发出的声音,他就精神紧张,几乎出于本能地,作好了要打死它的战斗准备。在产生队时,叶明经常喷农药杀死蚊虫,但在工棚里却不行。 其实,人们不适应或者不习惯环境,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有地方可去。如果没有可去的地方,再恶劣的环境,人也能适应。不然,人怎么能进化,怎么能有今天?就因为有地方可去,叶明不知道自己在这里能坚持多久。 突然有一天,大队指挥告诉叶明,总指挥部要他去宣传队吹笛子。笛子的声音,真的传得很远,传到了总指挥部去。当然,这是每一个知青求之不得的事。就这样,叶明也成了一个靠自己的特长吃饭的人。 ------------ 一百三十三、战天斗地(3) 那时候,公社、大队,都有宣传队。不过,这些宣传队只在重大节日的时候才举行演出活动。虽然叶明喜欢笛子,但他更喜欢独自一人聆听自己的演奏。其次,如果加入宣传队,虽然能十分轻松地挣到高工分,但意味着节日不能回家。特别是春节,不能回家对知青来说是难以想象的事,因此叶明放弃了去宣传队的机会。工分不仅是知青分配粮食的依据,也是一个知青表现如何的重要依据。即便如此,他也更愿意在春节的时候回家。 水库总指挥部的宣传队不一样,它的目的不是活跃节日气氛,而是活跃民工的文化生活,因此长期存在。隔三差五的,宣传队就要在工地上演出一回。所谓宣传队,不过就是几个搞乐器的,加上几个唱歌跳舞的。大家蹦的蹦跳的跳,吹的吹拉的拉,凑上一台节目,选一个平整点儿的空坝,就可以演出了。笛子和二胡是这类宣传队最常见的乐器。演出水平当然不怎么样,但只要有演出,民工们照样乐哈哈的。 叶明见过的演出,最好笑的是有一个唱歌的,在台上唱着唱着,把一首歌唱循环了,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结束了。最后乐队停止了演奏,她才下了台。许久以后,观众才反应过来,于是顿时掌声雷动。 平常独自吹笛子的时候,叶明知道别人也听得见,甚至也希望别人能听见他的笛声,但是初次在这样的场合演出,他也会感到紧张。站在台上,一见到台下密密麻麻的观众,感觉到有那么多的眼睛盯着自己,叶明顿时浑身不自在起来。因为怕出错,便不能像往常那样沉浸在旋律中,自然也不如平常那样把笛子吹好了。也许他这个人生来就出不得众,按现在的话说,心理素质不行。不过,多几次下来,感觉好些了,但总不能像独自吹的时候那么自如,那么自由自在。任何一种艺术,把玩它和按照某种需要去表现它,那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有自由发挥的空间,后者却没有。 相对而言,在宣传队挣工分,就比在工地上轻松多了。男女一大帮,整天嘻嘻哈哈,也愉快得多。另外,在总部虽然也是住工棚,不过同住的人大多年龄相当,知青居多,也卫生得多,比起大队的工棚自然好得多。叶明为此感到庆幸,心想自己可以好好地水库上干下去了。 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晚上,在他睡着的时候,嘴角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了,第二天肿得老高,而且还伴有低烧。什么地方不咬,偏偏咬在了他的嘴角上,咬在了挣饭吃和吃饭的地方,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过了两三天,也不见好转,叶明感到非常沮丧。他担心被咬的地方感染,会越来越严重,于是就想去卫生院看一下,也好回家休息一段时间。就这样,他只好告假了。 离开宣传队,叶明不想再回工棚。在工地上干了几个月,他的全身被蚊虫叮咬得伤痕累累,几乎没有一块好地方;再者,这种热闹的场面,这种朝夕相处的集体生活,也使他感到有些过于吵闹了。突然间,他想清静,想回家。 回家的愿望一抬头,就再也没有办法打消了,而且,一刻也不想停留。 叶明再一次体会到,即使是非常平凡的正常生活,对他来说似乎总是那么艰难,那么难以坚持下去。也许这并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意志问题,或许还有一种不为人知的原因在里面。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或者能够适应什么样的生活。他常常思考这个不得答案的问题,为自己的未来担心。 ------------ 一百三十四、战天斗地(4) 卫生院正好位于大坝另一端的山窝里,离大坝有一段距离。即将到达卫生院时,叶明突然停下脚步,转身望着工地。 好几个月了,他还没有目睹过大坝的全貌。他突然觉得,应该看一看这个数万人日夜奋战建设的大坝,此时是什么样子。 眼前的大坝,已悄然地高高升起,显得十分地壮观。标语已经褪色,有的已经破烂,但人们仍然在大坝上下奔忙着。人还真是了不得,还真能够“改造山河”,真能够“敢叫日月换新天!”那些气吞山河、激动人心口号和标语,在人们的艰苦奋斗中,一定会变成现实。 这是一个宏伟的工程,叶明在这里挥洒过汗水,贡献过青春;这其中也有他的一份功劳。他突然对这座大坝,对这轰轰烈烈的场面,有些恋恋不舍。 其实,呆在这里还是比在产生队感觉更好,叶明也更愿意在这里干下去。他心里突然十分矛盾。但眼下,如果呆在工地上不干活,那日子会非常难过。这里是干活的地方,不是休养的地方,更不是玩耍的地方。现在,自己干不了活了,因此不得不暂时地离开这里。 卫生院很小,是一个临时建筑,专门为工程建设者设立,里面一共就三个人。 医生观察了一下叶明的口腔:“蔬菜吃少了!要多吃些蔬菜。” 叶明笑了笑,嘴角有些痛:“哪里是蔬菜吃少了,是根本就没得蔬菜吃!” 医生看着叶明,笑了笑:“你是知青吧?” 叶明点头:“医生,我的嘴,可能是被什么虫子咬了的,和吃蔬菜没有关系。” 医生是个中年妇女,态度很和蔼:“就算是虫子咬的,也不至于肿成这个样,这与你体内营养不均衡、抵抗力差都有一些关系……好了,按时吃药。” 发药的姑娘身材娇小、模样清秀,看上去很温柔,但动作很麻利。 漂亮的姑娘总能吸引人的目光。无需刻意地注视她,叶明仍然能感觉到她的存在、感觉到她的美丽。他还突然感觉到:这样的姑娘,可能就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把药递给叶明时,姑娘露出了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那微笑好,似划过心灵天空的一道美丽彩虹,美丽、闪亮。这一刻,叶明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他很想说点什么,很想知道她的名字,得到她的通讯地址;很想一把她抓住,紧紧地把她抓在手里……但他的喉咙终于没有发出声音,身体也没有动一动。 如果真有一见钟情的话,这应该算。这样的时刻,这样的心境,这样的感受,也许一生都不会再有。 以叶明经过了的事,他已经不再是一个胆小鬼,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勇敢的人,他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什么事情可怕。但他没有勇气和一个陌生姑娘说话,更没有勇气在陌生姑娘面前表达自己的情感。 就这样,他与世上最美好的东西擦肩而过。只不过,当时他并没有意识这点而已。从此以后,那姑娘的形象时常在他眼前出现。他时常想:她属于谁?自己能够得到她吗?如果属于自己,自己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子? 拿了药以后,叶明没有和大队指挥部打招呼,离开了工地。 望着大坝,望着卫生院,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还会回来的。” 然而,大坝建成苦干年以后,叶明才再一次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风景美丽的人工湖。 ------------ 一百三十五、回家(1) 离开水库工地,叶明忽然觉得这是回内江的好机会。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回内江了,那种对家或者说是对亲人的思念和渴望,突然间变得异常地强烈,甚至会使人不顾一切。 绝大多数知青,一年大概回家两到三次。春节和夏天,是知青回家的最好时段。回家,是每一个知青都盼望的事。对亲人的思念,是知青想回家的主要原因。回到家里,能和家人团聚,也不用那么辛苦了,给人一种疗伤的感觉。而叶明回内江,实际上主要是想见粉妹。对家的感觉,也和别人不大一样。那时,大叔大妈对长大以后的叶明,已经有些冷淡了,回到内江,他也基本上不住大妈家;叶明能否回家,对大叔大妈来说已经无关紧要了。但是,对叶明却很重要。他需要归宿感,需要一个理由回家,需要情感和心灵的抚慰…… 知青不能常回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来回一趟要花掉一笔路费。叶明盘算了一下身上的钱,不够路上花销。 从水库工地到镇上,大约需要步行一个小时。弯弯曲曲的碎石路上,难得见到一个行人,偶尔有一辆手扶拖拉机跑过。在这样的路行走,是感受和思考的好时机。算计着身上钱,考虑着以后的生计,叶明对回家有些犹豫了。然而,越往前走,回家的欲望就越是强烈。 不少知青回家,都会准备很多东西带回去。有东西带回去,家里人会很高兴,自己也感到几分自豪。乡下的鲜货,或者知青自己喂的鸡鸭鹅之类,都是知青最喜欢带回家的东西,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带,就背上几十斤粮食回家也行,总之不要空手而归。带东西回家,不仅可以让家人高兴,也使知青有一各成就感。有心计的知青,为准备回家的礼品,会筹备好长一段时间。叶明回内江,却用不着那么繁琐了。反正,也算不上什么回不回家,粉妹也不会在乎叶明是否带了东西回来,如果把要带回家的东西变成钱,不是更省事吗。因此,叶明总是能够轻装回内江。 车站里没什么人,离发车的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估算了一下回程的时间是否够用,叶明心里踏实了。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找了一个地方坐下,然后把马桶包从背上取下,从里拿出了一件衬衣。这是一件白底、蓝格的海燕牌衬衣,当时的卖价高达17元5角,相当于四件普通衬衣的价格。这也是叶明最喜欢的衣服。叶明捧着衬衣,来到小卖部。 “要不要衬衣?海燕牌的……” “不要不要。” “我需要路费,可以便宜点。” “多便宜?” “五元钱行不行?” 小卖部的老板,是一个瘦小的中年男子,一看就是个精明人:“我给你两块钱……” “我看你是识货的,四元钱,好不好?” “说两块就两块,算帮你个忙……” 叶明看了看手上的衬衣,依依不舍地递给了老板:“十天之内,我用四块钱取回来,过了十天不取,衬衣就是你的了……” “行,我等你来取。” 从镇上乘汽车到县城,再到火车站乘火车到内江,回一趟家很麻烦,等车和坐车的时间都很长,两百来公里的路程,常常需要耗去十多个小时的时间,因此也很劳累。然而,回家的知青不在乎这点辛苦,他们总是精神焕发,目光里充满了期待…… ------------ 一百三十六、回家(2) 叶明和粉妹已经好久没有通信了。他一直认为,写信是一种最好的交流方式,可以慢慢思考,慢慢地写,不受时间地点的限止,即使身边没有纸和笔,也可以在心里写。当面不好表达的内容,可以写信。当面说不清的东西,可以写信。写信可以更深入地表达问题,也可以进一步理清自己的真实思想和感情。写信使人再一次思考,再一次认识自己要表态的内容。写信还可以使人暂时地忘掉眼前的生活,沉浸在回忆和希望中去。再就是,写信能够提高一个人的文字表达能力。写信的好处,对叶明来说真是说也说不完。 事实上,叶明并没有少写信。问题是,粉妹的回信的内容太简单了。似乎她只能写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内容,对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表达不出来。好像,她本来就没有什么思想和感情,只有本能和基于本能的需要。这也是叶明为什么写了信不寄出去的原因。 离开她的时间长了,叶明才慢慢地体会到,她毕竟是一个和自己有着几年特殊关系的女人,相互之间虽然有不如人意之处,但他们还是有感情的。“她会关心我,担心我,挂念我;同样的,我也会牵挂她,想念她。”时空似乎并不能完全把他们分开,并不能阻断他们的感情和对彼此的需要;叶明也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理智或者意愿去生活。但对于他们的关系,对于人的情感,叶明的看法和态度较之以前,豁达了许多。“我们的关系如何发展,听天由命吧。”人是复杂的,人的感情也是复杂的,生活也是复杂的,人生还长得很,何必强求一律呢?何必在意那一点点不如意呢?写信也是如此,她不喜欢写,由她去;“我呢,我写我的,写给想象中的她看,或者仅仅是写给自己看”。 每一次回内江,叶明都是在她家里落脚。见到叶明的时候,她总是很热情,很兴奋的样子。看得出来,她希望叶明回家,更希望叶明把她的家当成他自己的家。她帮叶明准备洗澡水,帮他找换洗衣服,用最好的饭菜为他洗尘,对他百般体贴。她已经完全成熟了,完全算得上一个真正的女人了,而不是过去那个小姑娘了。她在叶明面前的姿态,已经完全是一个地道的女人对待自己男人的姿态。叶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也许,命中她就是我的女人吧。”自己的思念以及她所有的好,渐渐地使叶明心中曾经有过的不愉快,变得模糊了。 见面的机会少了,彼此间的磨擦也少了;感情不再那么炽热了,但似乎比过去更加稳定也更加深厚了。有时候,分别才能使一个人真正认识自己的情感;这就好比我们欣赏一幅油画,需要一定的距离,才有效果。 叶明来不急告诉她自己要回内江,这一定会使她喜出望外。一路上,叶明思绪万千,回忆他们的过去,想象着这不期而遇的相见,会让她怎样地吃惊和欢喜,想象着她会用怎么样的姿态来迎接自己的到来…… 不知不觉中,内江到了。 ------------ 一百三十七、回家(3) 然而,回到内江,吃惊的不是粉妹,而是叶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叶明为她而来,却没有见到她。 每次回内江,出于礼节,叶明都先到大妈家打个照面。叶明刚要走,大妈叫他,说:“不要去她家了,听说她和一个重庆知青好上了,现在已经跟着别人去了重庆。”停了停,大妈又说:“我早就说过,你是拴不住她的,早晚她都会离开你的,早些离开比晚些离开好。” 叶明又想起了大妈说过的那句话:“你都把她拴稳了,我拿手板心煎鱼给你吃。”每当叶明和粉妹之间有什么矛盾的时候,他就会想起大妈说过的这句话。叶明不明白,大字不识一个的大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看法,而且会看得这么准。但有一点大妈没有说对,那就是叶明并没有想拴住她;如果他真想拴住她的话,她是跑不了的,也不会跑的。大妈的真正意思是,粉妹不是一个守规矩的好女人,而且不幸被她言中了。 叶明还是去了她家。果然,家里只有她奶奶一人。奶奶见了叶明,还是很高兴。她递了一封信给叶明,这正是叶明想要的。他想她不至于连一句话都不留下,就走了吧。叶明平静地拆开信,只见上面写着这样一句话:“对不起,我只能对你说一声:对不起……把我忘了吧,你一定能够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姑娘的,祝你幸福……” 让叶明失望的是,她没有告诉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粉妹是一个多情和十分孝顺的姑娘。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她居然把她的奶奶一个人丢下了。奶奶非常爱她,她对奶奶也非常孝顺。离开叶明也就罢了,为什么要离开这个已经年过古稀的老人呢? 叶明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半年以前,从此,他们失去了任何联系。这一别,28年后,在一次极其偶然的机会中,她才和叶明取得联系,之后他们才得以再次相见。时光的烙印已经深深地刻在了他们脸上,他们的目光已经失去了年轻人特有的光芒,他们的肌肤已经失去了青春的光泽,他们的头发已经不再乌黑,他们的笑容已经不再天真烂漫;他们已经人到中年,才再次见到对方。而关于她离开的原因,其中的故事,到他们再次见面时,叶明才知道。 不用说,这对叶明是一个极为沉重的打击。虽然他曾经希望离开她,然而一旦她真正离开了自己,那感觉并不好受。无论如何,她以这样的方式离开叶明,意味着背叛,意味着对爱情、对他们曾经有过的誓言的彻底背叛,这是叶明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承受的打击。看着她的信,叶明一时反应不过来,只感觉到自己的心在痛;那是一种破碎的痛…… 晚上,叶明无法入眠。他的头好似灌了铅一般地沉重和疼痛,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掏空了似的空虚和难受……她的身影,她的音容笑貌,总是在他脑海里飘忽不定地浮现;她的身体曾经给他的美妙感受,此时却使他加倍地感到痛苦。虽然他能看见她,感觉到她的存在,但无论怎么都抓不住她。一切感觉,感觉中的一切,突然间失去了原有的色彩和内容;悲凉和痛苦流进了他的血液,使他的每一个细胞都感受到一种极度的悲和苦;他坐卧不安,心烦意乱,仿佛生命的一部分已经死去了。 世界一下子就变了,变得空虚和陌生了,变得阴暗和可憎了。此时叶明才真正体会到,自己是多么地爱她,又是多么地需要她。可是,她已经离开了他,永远地离开了他。这时叶明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失去的东西比我们得到的东西更加珍贵。” 叶明没有再在内江逗留。他已经没有了任何心思。他只想找个地方,躺下,不再起来。在内江,他没有这样的地方。因此,第二天他就回到了产生队。 ------------ 一百三十八、最后的港湾(1) 回到阳安,叶明直奔产生队。低落的心情使他再也不想回到水库工地上去。下了车以后,他无精打采地步行在田间小道上,走得非常的慢,到了队上,已近黄昏。 青纱一般的炊烟,从农舍里缓缓升起,山沟里轻轻地荡漾着。微风佛来,炊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西边的天上,最后一抹金色的晚霞,不断地变幻着图形和色彩,在叶明眼前迅速褪去它灿烂的衣衫,然后缓缓地换上了黑色的晚装。日月轮回,昼夜交替,正在这里悄无声息地进行着。每每走在田间小道上,或者在心绪低落的时候面对这种景致,叶明就会感觉到物质世界的永恒和博大,感觉到人类的情感活动的短暂和虚无,内心深处从而升起一种空旷和宁静,也免不了感到一种淡淡的伤悲。大自然的从容不迫,使人类所有的喜怒哀乐,都显得那么地苍白和幼稚。就好比一个柔软的物体,它永远无法穿透坚硬的物体,但却总有一天会被坚硬的物体所穿透一样;和物质的属性比较,所有的生命都属于这种柔软的物体。 一整天的颠簸,使叶明心里平静了许多,也感觉到身体十分地困倦。现在他特别需要东西充饥,需要有个地方让他躺下睡觉。但让他始料不及的是,生产队居然把他的房子用来喂鸭子了。叶明仍然不习惯把这所房子称作自己的家,只能称其为“我的房子”。几乎所有的知青们都不说回家,而是说“回生产队”;他们永远不会把生产队视为自己的家。水库的修建工期是两年,队长没有想到叶明这么快就回来了,于是把叶明的屋子作了养鸭场。屋子里跟沼泽地一样,满地的烂泥,又脏又臭;一大群鸭子,见了叶明这个不速之客,立刻大叫不止,看样子很不欢迎他。 见此情景,叶明的心情猛然间又糟透了顶。如果队长此时在跟前,他一定会控制不住要揍他一顿的欲望;而且,无论自己手里拿着什么东西,都可能会向队长砸过去。这日积月累的压抑和苦闷,总有一天会暴发的。人们都难免会面对这样一个时刻,那就是需要一个对象发泄一下。正在叶明茫然不知所措时,背后突然有个十分温柔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叶明回头一看,是玉英。 叶明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端庄、质朴、略带羞涩的姑娘,竟然久久地没有转眼。 过去叶明和玉英经常在一起打农药,她不怎么说话,也不像有些女孩子那样爱笑爱闹,叶明也从来没有怎么在意过她。给叶明的感觉,她似乎总是影子般地,无声无息、似有似无。然而,几个月不见,此时此刻,她似乎变了一个人。晚霞的余辉正好映照在她身上。瓜子脸泛起了红晕,明亮的眼睛水汪汪的,好像在述说着什么,小嘴却闭得紧紧的;白底红点的小花衣,在她的胸前挺拔起来;一种质朴和含苞待放的艳丽,奇异地融合在了一起,看上去即古典、又超乎寻常的现代,即含蓄、又美丽,让人感到格外地惹眼,心里也随之一亮。她在如此特殊的情况下出现在叶明眼前,仿佛在他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活动的、美丽的仕女画。不知不觉中,叶明被这幅画吸引住了,心中的烦躁和愤怒,突然间被驱赶得无影无踪了。 可能是被叶明看得不好意思了,玉英低下头,有些不自在地说,“你的东西都放在我家的。我妈要你到我家去吃饭。” 叶明默默地看了她许久,点了点头,算是回答。除了发自内心的感激,他别无选择。 ------------ 一百三十九、最后的港湾(2) 这是一个大家庭,除了两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外,在家的姐妹就有六个,高的高矮的矮,可以排成人梯。玉英排行老五,下面还有四个正在上学的妹妹,最大的正在上初中一年级,最小的上小学一年级。见了叶明,她们立刻把他团团围住,很欣喜的样子,一一和叶明打招呼。 玉英家其实就在叶明的房子对面的半山腰上,相距也就几十米,一条田坎的样子,可是叶明对这一家人并不怎么了解,相互间也没有任何来往,不可避免地相遇时,顶多点个头打打招呼。刚到生产队的时候,旁人便对叶明说: “这一家人不好惹,人多势众……” “他们家老大是公社里的什么干部,老三在北京当兵,又是军属,谁也惹不起。” “就是他家的狗,也比别人家的凶。” 给叶明的感觉,好像这一家人是横行乡里的恶霸。叶明对仗势欺人的人一向没有好感,虽然他并不害怕这样的人,但在这样的处境下,也不想招惹这样的人,尤其在乡下,更不想和这样的人有什么往来。否则,就可能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就会涉及自己在乡下的表现。眼下,从玉英以及她们一家大小的身上,他怎么也找不出恶霸的影子来。而且,去了她家以后,叶明才知道,她们一家待人非常好。 玉英的父亲是个因工致残的铁路工人,虽然做不得重活,但行动自如,每个月有一点工资;母亲非常会持家,因此在整个产生队,她们一家的经济条件最好。也许是这个原因,队里的人都不和她们来往,而且都喜欢背地里说她们一家的坏话。不少乡下人有个毛病,见谁家条件好,心里就不高兴。 玉英家的房子很宽,是个单家独院。靠山的一排房子是堂屋和卧室,中间一个院坝,对面一排是厨房和放杂物的仓库,入口的对面是牲畜的圈舍。叶明的几样家具,放在了和厨房相联的一个单独房间里,而且安放得好好的;房间不如叶明原来的大,但非常合适。玉英的母亲见叶明的嘴唇有点红肿,便触景生情地道:“毕竟是十多岁的娃娃,怪可怜的。也不知道我家老三现在怎么样了,好久都没个信了。”说着说着,抺起了眼泪。这“我家的老三” ,就是玉英在北京当兵的三哥。玉英的父亲不失时机地对叶明说,“就住这里吧,那间房子原来是我家老三的,反正也空着。队上可能一时半会不会有空房间给你住的。我们家人本来就多,多一个人也不过是多一副碗筷的事,你就不要客气啦。只要你不嫌弃,我们一家人都欢迎你。”紧接着,几个小妹妹朝叶明围过来,一个劲地嚷道,“叶明哥哥,就在这里嘛,就在我们家住嘛……”当时叶明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感动,几乎落下泪来,同时也为过去对他们一家的误会而感到惭愧。 几乎是走投无路的时候,这个大家庭的质朴和热情,给了叶明一种久违的温暖,给了他一种可以依附的家的感觉。 吃了饭,叶明倒下床就睡着了。他睡得非常安稳、非常彻底。 睡眠也有好多种。没有任何的杂念、没有任何的困苦,跟死去了似的,好像整个的身心都找到了归宿。这样的睡眠,是一种完美,一种生活的段落。只有在一个人疲惫不堪时,并且在一个能使自己完全安心的地方,才可能有这样的睡眠。或者,当一个人在心理上对任何事情都有一种一了百了的了断时,才可能这样睡去。这是一种近于死亡的完美睡眠。在叶明的感觉里,下乡以后从来没有睡得这么甜美。 ------------ 一百四十、村姑玉英(1) 早上,叶明正睡得迷糊,吱呀的开门声,把他惊醒了。昨晚,连门也懒得闩,叶明就上了床。待叶明睁开眼,玉英来到了他的床边,双手捧着一个冒着热气的碗递了过来。叶明一看,碗里是两个荷包蛋。玉英对叶明宛尔一笑,细声细气地道,“趁热吃吧。”然后静悄悄地离开了。 刚出门,她又转过身来,十分关切地说,“昨天你的脸色不好,是不是生病了?”叶明摇了摇头。她又说,“要是还想睡觉,吃了东西你再睡。如果需要啥子,叫一声就是了。” 叶明看着她,心里真是感慨万千,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吃完东西,叶明真的又睡了一会,当他醒来时,洗脸水和潄口水和一把崭新的牙刷,端正地放在他床边的凳子上。叶明心想,这一定是玉英为自己准备的。到目前为止,这可是叶明这一生中享受到的最高礼遇。洗潄完备,叶明才出门。这时,太阳已爬上了头顶。在院坝里转了转,叶明才发现,原来这个单家独院里,此时就只有自己一个人。他本想到外面去走一走,可是,他突然觉得,自己一走出这个家门,就不大好意思回来了。如果不回来,自己又去哪里呢。因此只好作罢,哪里也别去。 叶明终于见到了玉英家的大黄狗。过去只听见过它那雄壮的叫声,但并没有见过它的尊容。这条大黄狗皮毛光洁,体型和模样真的很威猛。贫下中农们对玉英一家不满,殃及了这条大黄狗,说玉黄家的狗都比别人家的更凶。眼见为实,这并非仅仅是个比喻。过去常听见它的叫声,那么响亮和急促。昨天叶明来的时候,他们把它关在了屋里。今天家里没人了,自然把它放了出来,但仍然用铁链拴住的。不过奇怪的是,它不咬叶明,好像他是这一家的成员。 吃午饭的时候,一张大方桌围满了人,可唯独叶明的碗里是净米饭,别人碗里却主要是红苕。叶明看了看玉英,想叫她给自己加点红苕,玉英看着母亲,有些不知所措。玉英的母亲却说,“吃嘛吃嘛,别客气,下一碗也给你添些红苕就是了。”可是当叶明把筷子**碗里时,发现碗里还有东西,再拨开看,是腌肉。叶明感到心里暖暖的,也酸酸的。在难以填饱肚子的年代,知青在乡下能遇到这样的人家,真是幸运。其实,不少知青在乡下都会遇到同情者,遇到一个好人家,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知青生活中的困苦,更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温暖。 叶明没有把碗里的肉吃完,而是给大黄狗留了一块。吃完饭后,他偷偷地把肉扔给了大黄狗,这一刻,他看清了大黄狗的目光露出了友好与和善。 叶明转身时,玉英在厨房门口,正好看到了叶明的一举一动。 ------------ 一百四十一、村姑玉英(2) 晚上,七妹拿着书本,和玉英一道来到叶明的房间,要叶明给她辅导作业。七妹长得很漂亮,长长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特别亮丽。她读书早,十一岁就上初中了。岁数那么小就上初中,功课不免有些吃力。叶明看了看她的作业,多数都还给了老师,不过看一会儿课本,多数题都会做。叶明很乐意辅导她,好比自己也在学习,其次他也可以为这一家人做点儿事,而且,他立刻意识到,这大概也是自己能心安理得地留在这个家里最好的理由了。 辅导完功课以后,玉英就会把洗脸水洗脚水打来,不声不响地放在叶明身边。如果叶明有换下的衣服,她又不声不响地收走。 “玉英,我自己来。”玉英婉尔一笑,不回答。 有一次,叶明实在过意不去了:“我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你不用这样照料我,老这样我觉得过意不去。” 玉英终于开口了:“这有啥子嘛,又累不着人。”听起来话说得很随便,但她的态度,好像是一家之主,她就应该照料叶明,叶明也应该接受她的照料。凭叶明的观察,玉英应该是家里的好帮手。在这么多的孩子里,玉英的母亲也向着她,仅此来看,她在家里也是有地位的。 几乎每天晚上,叶明都要给七妹辅导功课。玉英忙完了其它事情后,就悄无声息地在一旁做针线活,不时抬头看埋头做功课的叶明和七妹。敏感的叶明能感觉到,虽然玉英做着针线活,可她的目光并不在针线活上,心思也不在针线活上。这时,七妹是主角,她是配角。七妹很快就跟叶明混熟了,有时会调皮捣蛋,不好好做功课。只有在这时,玉英这才发出声音来,招呼七妹不要调皮,好好做作业。 玉英很安静,声音很温柔,做事很细心。叶明感受到一种无微不至的关心,体会到一种养尊处优、至高无上的感觉。在这个家里,仿佛叶明成了老太爷,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帝王生活。日子一久,叶明便对玉英产生了一种非常亲近的好感。玉英则依然那么安静地、一如既往地照料他的日常生活。 不知不觉中,叶明心里那个巨大的空洞,被这一家人的友善填满了。她们一家使叶明感到温暖,感到满足和幸福。偶尔,他才会想起粉妹,想她为什么会离开自己,想其中的变故和细节。虽然曾经是叶明想离开她,但她真正离开叶明以后,叶明仍然会感到痛苦,而且也会因为不明其中的缘由而痛苦。不过,那种失去她的痛苦,在这个家的温暖和幸福中,渐渐地得到了抚慰。 叶明没有出工。他的嘴唇很快好了,也能吹笛子了,但叶明却不再想回水库工地了。白天他就在水库里钓鱼,或者用弹弓打鸟,晚上吹一会儿笛子,然后给七妹补习功课。在这个家里,那种感觉真好,好像回到了无忧的童年。人是有惰性的,到了舒适的环境,就不再想离开,意志也会被软化。 ------------ 一百四十二、村姑玉英(3) 转眼间,又到了打农药的季节。棉花是当地的主要经济作物,但在这个温暖而又潮湿的地方,棉花也是靠农药泡出来了;从起苗到开花,再到结桃和开出棉花,几乎不能断农药。在乡下,比较而言,打农药是最适合叶明的活路,他的绝大多数工分也是靠打农药挣的。叶明对玉英说,“我也该出工了,”然后找到队长,领了工具和活路。 打农药最好两个人一组,一片一片地包干。叶明和玉英自愿组合为一组。这一来,他们便一同上山,一同歇气,一同回家,完全像一家人似的。也有乡亲拿他们开玩笑,但叶明却总是装傻,不过心里的确也有一种甜滋滋的感觉。玉英比叶明小两岁,正值十七八岁的花季,但她从来没有娇态,总是那么安静,那么真挚,对叶明那么体贴。叶明想多干一点活,对她似乎也是一种补偿,可是她也想多干一点,结果他们都抢着干,正好应验了那句“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俗话。这一来,他们的活干得特别快,工分也挣得多,空闲的时间也多。 太阳烈的时候,他们就躲在树阴下,或者选择一个背阴的山崖边歇息。叶明想,她对自己一定很好奇,一定很想知道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可是她从来不主动问这些。他们很少说话。偶尔,她会脉脉含情地偷偷地看叶明,当叶明发现她在看自己时,玉英就会脸红,羞涩地转过身去。这时叶明就可以看到她的侧面,看到少女那优美动人的曲线。她的衣服,她的纯洁,她的羞涩,并不能掩盖她的青春活力,更不能掩盖少女的情愫。这时,叶明便在心里对自己说,玉英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不,应该说,玉英很美。只是,过去自己并没有真正用心地看她一眼。应该说,她的美被什么东西掩盖着的,如果你能轻轻地掀开那层面纱,你一定会被她的美所征服。叶明突然意识到,只要自己愿意,那层面纱轻轻就能揭开。但是,他不忍心这样做。 干完一气活,叶明就躺在树阴下的草地上,闭上眼睛养神。有时他也会突然地睡着了。有一次叶明醒来的时候,玉英也在叶明身边睡着了。她就在叶明身边,离他很近很近。她睡得那么甜,睡得那么美;呈现在叶明面前的,完全是那种爱情戏中的场景……太阳已经西下,霞光从薄云中穿出,喷洒在大地上,把田野染成了桔红色。四周悄无声息,仿佛这个世界突然间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他们两个人。望着身边的玉英,叶明心里顿时充满了无限爱怜。她几乎就在他的怀里,只要他侧过身,他就可以吻到她;只要伸出手,他就可以抱住她。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得到她、拥有她。然而,下意识告诉叶明,当自己真正拥有她的时候,可能一切就变了。 世界上有一种东西,你只能欣赏但不能真正拥有它,那就是纯洁的女人。这是“粉妹”给叶明的启示。也许,他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了。“我已经爱过了;我把我所有的爱,都给了她了。而今,她已经带着我全部的爱,远去了。”此时此刻,面对玉英,叶明才明白,自己已经失去了爱的冲动。粉妹带给他的痛苦,已经深深地铭刻在了他的内心深处,经久不散,甚至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 这时叶明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原来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人,也是一个感情脆弱的人,或者说是一个有责任感而又软弱的男人。 ------------ 一百四十三、鞋子的故事(1) 在叶明的感觉中,棉花在这里的成长期似乎特别的长,从育苗到收棉花,差不多要大半年时间,从早春到深秋,都是棉花的生长期。它占居了最美好的季节,人们收获了棉花,但棉花收获了季节,也收获了人们的汗水和光阴。每天在棉花地里穿行,然而,却怎么也感觉不到它在成长,直到有一天,几乎在你失去关注它的耐心时,它似乎是突然间地开花了,又突然间地结出棉桃了,尔后又突然间地开出了棉花,便让人隐约地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喜悦。没有人知道它开花、结桃和开出棉花的确切时间,一切都是那么突然,那么奇妙;这时你才明白,原来,大自然是很有浪漫情调的。 然而,这一季棉花,让叶明感觉它成长得非常的快,或者,他觉得时间过得非常的快。转眼间,几个月过去了,棉桃鼓鼓的,颜色越来越深,洁白的棉花眼看就要爆出来了。当棉花开了的时候,就用不着打药了,自己就再也没有什么事可做了,之后自己将再一次重新面对无所事事的空虚和无聊。每当这时,一种难言的感伤,不知不觉地袭上心来。叶明已经习惯了农药的味道,甚至对这种味道和棉花也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有时看见棉花秆被折断了,会让人感到几许心痛;看见丢弃在一旁的喷雾器,会觉得失落。这就是日久生情么?叶明不明白。 但他知道,人是需要寄托的。他还知道,是因为有了玉英的原故,棉花成熟得更快了。 他和玉英仍然一同出工,一同收工,一同走向一个个明天。她仍然像照顾一个小孩子一般地照顾叶明的生活。她对叶明的照顾,常常使叶明想起幼小的时候自己对弟弟那种无微不至的关心。在内心深处,叶明很高兴能和她在一起。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也感到彼此间心灵的距离越来越近。当他们走在一起时,或者在休息时,彼此挨得那么近,有时身体某个部位会有意无意地接触,会让人觉得那么地温馨和甜蜜。有时候的一声招呼或者嘱咐,让人感到无限的温存和体贴。她几乎不叫叶明的名字,总是悄悄地来到他身边,又悄悄地离开。她只是默默地为他做一切能做的事。她从来就没有大声地对他说过一句话。她的声音很低、很舒缓,也很甜蜜和温柔。是的,一个人的声音,那其中的语调和语气,有时候可以表达一个人的全部感情;一声叹息,一声呼唤,就包含了一切。花儿似乎更美了,棉桃似乎更大了,少量过早盛开的棉花似乎也更白了。渐渐地,叶明明白了,春天来了。那是他心灵的春天。心灵的窗户已被推开,通过这扇窗户,叶明看见了春天的阳光和妩媚。 秋天就快到了,天气却还是那么热,可他们工作的时间却越来越长。如果棉桃遭遇虫害,就会结不出棉花,这比平时遭遇虫害损失更大,也更让人心痛。他们不能在这个时候,丢掉胜利果实。这果实不仅仅是属于自己的,它是队里两百多号人的生计,并且,这果实对于他们似乎有一种别人难以理解的意义。 ------------ 一百四十四、鞋子的故事(2) 天气有些凉意的一个早晨,当叶明起床的时候,发现床前一双崭新的布鞋。这是手工做的布鞋。白色的边,黑色的面子,正是叶明所喜欢的那种“成都布鞋”的式样。这种布鞋美观、舒适,一度非常游行。不同的是,商店里买的成都布鞋有一层塑料底,手工做的却没有。而这种手工制作的鞋,叶明非常熟悉。叶明试穿了一下,感觉特别的合脚。看见这双似曾相识的鞋,令叶明顿时感慨万千。 大约上初中的时候,叶明才开始注意自己脚上的鞋子。而在此之前,他从来不在乎自己的鞋子,甚至在整个暑假里,叶明他们根本就不穿鞋,而是打赤脚。一来是没有可供夏天穿的鞋,其次觉得穿鞋子碍事,不及赤脚方便惬意。一个人注意自己的衣着的时候,可能便是自我觉醒的开始。而当叶明在意自己的鞋子时,发现自己的鞋子真的很难看。 那时候,叶明他们的鞋子都是大妈手工做的。大妈做的鞋子其实很合脚,穿上也很舒适,但穿不了多久,鞋底的边缘就会起毛,就不那么中看了。这是所有手工做的鞋的不足之处。手工做的鞋和买的鞋比较,实在不够美观,这是叶明过去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从他注意自己的鞋子以后,便常常羡慕别人脚上的鞋,但从来不敢向大妈表露,因为家里孩子多,而一年四季,叶明总见大妈在做鞋,挺辛苦的。 大妈做的鞋,伴随叶明走过了学生时代。穿上大妈做的鞋,他的心情有时候是复杂的。一方面他也喜欢大妈做的鞋,另一方面也渴望有一双买的鞋子。 叶明自己买的第一双鞋,正是那种塑料底的“成都布鞋”,白底白边黑面子,很好看。在叶明上初中后的第一个暑假,他和别的孩子一起下河捶鹅卵石,然后把石子挑到养路段去卖,坚持了20多天,所得收入买了这双鞋。这是叶明通过劳动挣的第一笔钱。他非常喜爱这双鞋。走路的时候、跑步和蹦跳的时候,他都很注意自己的鞋,不想将它弄脏或踢破了。从那以后,叶明不再想打赤脚了,甚至也不想穿手工做的鞋了。第二年暑假,他买了一双塑料凉鞋。他喜欢买的鞋,它不仅好看,而且减少了大妈做鞋的压力。 下乡当知青的第一年,靠卖了半个月的口粮,叶明买了第一双皮鞋。第一次穿皮鞋,把他的脚磨破了皮,可他仍然非常珍爱它。皮鞋在那时几乎可以算得上奢侈品,也是一个人“混得不错”的象征。穿上自己喜欢的鞋,或者说穿上一双有档次的鞋子,似乎整个人也更精神了。叶明只在重要的场合穿它。这双鞋,一直穿了好多年,到他工作以后还能穿。 从上初二以后,叶明就再也不想穿手工做的鞋了。只是,因为没有那么多钱买鞋,因此不得不穿大妈做的鞋。下乡当知青以后,大妈也不再给他做鞋子了。大妈已经见老,头发已经花白,脸上已经爬满了皱纹;手工做鞋,即费事又费力,特别是纳鞋底,每一针都得用上鎚子、顶针、鞋底针,那密密的针线,甚至是需要力气和毅力才能完成的。她已经没有力气做那么多的鞋子了。然而,穿过了买的鞋以后,或者说当人们那点儿虚荣心得到满足以后,叶明才真正体会到,穿大妈做的鞋比买的任何一双鞋都更舒服。大妈做的鞋,合脚、结实、透气,附着力好。叶明相信,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做的鞋比大妈做的好了。 眼前的这双鞋,即熟悉又陌生,使叶明想起了任劳任怨、劳苦一生的大妈。离开内江以后,时间越久,也就越发地使叶明感觉到大妈的可亲可敬。在这个世界上,叶明感到最亲的人不是自己的父母,而是勤劳善良的大妈。生活的艰辛不易,使他对大妈的认识和感情越来越深。 叶明赶紧把鞋穿在脚上,令叶明感到非常意外的是,现在自己脚上这双鞋,同样的合脚、舒服。他奇怪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能把鞋子做得这么好。这个人是谁呢? 玉英在叶明面前做针线活的时候很多,但他从来没有在意她在做什么。现在他相信,自己这双鞋子一定出自玉英的手,只是他难以相信一个少女能把鞋子做得和大妈的一般好。要把鞋子做到如此境界,那是需要热情和毅力的。 ------------ 一百四十五、鞋子的故事(3) 蟋蟀的鸣叫声,就像一个个跳跃的音符,穿行于乡村夜晚的宁静中。 “这双鞋是你做的?” “嗯。合不合脚?” “合脚。做得真好。” 穿着玉英做的鞋,叶明再一次在屋里走了两圈,回到床边坐下。相视而笑,然后他们谁都不说话了。 有时七妹走后,玉英也会在叶明的房间里坐上一会儿。这时他们会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更多的时候是无言以对。叶明真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其实,已经不需要说什么了,他们都明白对方的心思,明白对方的感情。说实在话,叶明真的打心眼里喜欢她,喜欢她的温柔和沉静、她的善良和勤劳。可是,那不是爱。并非她不可爱,而是他的心里已经没有了爱,或者没有勇气去爱。每当那种爱的冲动抬头的时候,理性便像一座冰山,压在了叶明的心上,立刻就熄灭了他心中的热情。他害怕悲剧重演,害怕付出自己的感情。其次,在他的潜意识里,城市和农村的差异,像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横在他的面前,令他不敢企图去跨越它。一个来自城市、一个来自农村,他们好像来自两个不可调和的世界。也许这才是叶明不能爱的真正原因。她所表现出的那种近于自卑的含蓄,也与此有关。她的可爱使叶明不能不考虑:“如果我和她有了那种关系,我还能离开农村吗?即使有机会,我还能那样干净利落地离开她吗?”叶明认为自己的是一个重感情的人,一生都可能为情所困。同时,他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人。“我能给她带来什么?”当时,返城的知青已经越来越多。这是事关前途的问题。“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什么都不会留下,更不愿意为她留下痛苦。”他不想伤害她,不想带给她自己经受过的那种痛苦。因此,在他们朝夕相处的时刻,叶明不断提醒自己,不能给她任何一点错误的信息。 不少男人会把自己拥有多少女人作为一种炫耀。但叶明不这样。他在乎的是一个人有没有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在她面前,叶明变得更理智了,也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感情。她的纯洁、她的善良、她的美丽给了叶明这种力量,也唤起了他的责任感和那种可以视为高尚的情操。 玉英能感觉到叶明在回避她。在叶明面前,她的话越来越少,可是,大半年来,她仍然一如既往地照料叶明的日常生活。叶明不希望她这样,可是,她坚持要这样。她把她的所有感情,都倾注在了对叶明的照料中。她在用她的行动告诉叶明,无论怎么样,她不图回报,对他的态度也不会变。 叶明知道,她的坚持会使他们在心灵上和感情上一步一步地越走越近。他们都在坚持自己的行为准则,坚守着自己的阵地。他们谁也不知道,谁是最后的胜利者。 叶明斜靠在床头上看书,玉英坐在床边的凳子上,自始至终都在做手里的针线。有时候叶明会放下书,想着自己的心事看玉英做针线。他感到,那一针一线,似乎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在诉说着一种生活、一种情感。 如果她在叶明的房间里呆的时间久了,或者比较晚了,她母亲就会在外面叫她:“英英,睡得罗。”这时叶明就庆幸她有一个好母亲。 ------------ 一百四十六、高考(1) 文化大革命中,工农兵及其子弟才能上大学,地富反坏右及牛鬼蛇神及其子女是不能上大学的。而且,上大学只能通过一种途径,那就是推荐。说得更准确一点:那时的大学校门,只为当时的权贵所开。只有为数极少的异类,通过自己超越一切的表现,以及“交白卷”或者其它出类拔萃的革命手段,上了大学。除此之外,上大学对平民阶层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1977年,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恢复高考制度,使大学的校门,重新为所有的中国人敞开。 恢复高考,从实质上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彻底结束,标志着一个崭新的时代的开始。高考为所有的年轻人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也成为了成千上万的普通人的人生转折点,成为他们的命运的分水岭。时代的脉搏有力地跳动起来,历史的车轮重新转动起来。有志的年轻人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当然也有不少人为之沮丧。 恢复高考的消息不胫而走,这一消息尚未得到公开证实以前的两个月,叶辉就开始准备功课了。当时他仍然在乡下,听到风声以后赶忙来到姨妈家,说明原委后便开始埋头复习功课。不久,姨父的两个侄子,也从乡下来到了姨妈家。这一来,姨妈家突然间多了几个饭量大的男子汉。姨父姨妈都要上班,家里本来就有两个还在上小学的孩子,人多了,一个个又能吃,煮饭便成为了一个问题。当时叶明还在乡下,便奉命给大家煮饭。 得知恢复高考的消息,叶明的心情特别复杂。高考无疑会确定了一部分人的命运,同时也确定一部分人在社会中的地位,甚至可能确定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然而自己却不能因此而改变其命运。这时他才后悔了,后悔当初没有上高中,后悔在学生时代没有学到知识。看见别人复习得上劲,一个个雄心勃勃,自己却只能为他们做饭,相形之下,使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落。 学生时代的种种情景,常常浮现在叶明的眼前。师生之间,同学之间,那份期盼、那种清纯、那般朦胧的爱慕以及相互吸引带来的淡淡的渴求,那种充满了幻想和激情的氛围,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然而,这一切又是那么地遥远,并且永远地与自己无缘了。 更加令人悲哀的是,叶明还得为参加高考的人做饭。他已经落到了这步田地:即羡慕他们能够参加高考,又不得不天天围着锅边转。无法实现的希望和无情的现实,再一次交织在他的内心中,使他百感交集。这时候,只能看见一种美好,比没有这种美好更让人痛苦。 叶明会做饭。凡是吃过叶明炒的菜的人,都夸他手艺好,做的饭菜可口。过去他对此还有点儿得意。但现在,看见他们吃饭的时候那狼吞虎咽的样子,叶明怎么也得意不起来。 话又说回来,总得要有人做饭。既然叶明不得不为他们做饭,他也只能尽量往好的方面想:这是在为未来的大学生们煮饭,也算自己为高考尽了一点自己的力量;如果他们能考上大学,为他们做饭似乎也是值得的。那时大约只有百分之五多的人能考上大学;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上大学只不过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但这已经是社会的巨大进步。只是,叶辉他们不知道,他们身上也寄托了叶明的愿望;他希望他们能考上大学,希望他们能替自己考上大学,希望有一天自己能通过他们去看一眼大学究竟是什么样子。也许有一天他们会想起,在他们准备考试的期间,是叶明为他们提供了后勤保障;但他们可能永远不知道,叶明是在什么样的心情下为他们做饭的。 ------------ 一百四十七、高考(2) 其实,叶明非常讨厌做饭。他这一辈子都讨厌和锅瓢碗筷打交道。 在大妈家时,自上初中开始,叶明就开始做饭了。那时大妈和院子里的其它妇女组织了一个转运队,在火车站转运煤炭,午饭和晚饭都在火车站吃,家里的饭便由叶明来做。只要叶明在大妈家,就得做饭。好得大妈家离学校很近,最后一节课前的课间休息,从学校跑回家把饭蒸上,也还来得急。由于经常帮大妈干活,做饭对叶明来说一点不难。刚开始做饭的时候,感觉也有点儿新鲜,并且听见别人说自己做的饭菜味道不错,叶明心里还有点儿暗自得意,可时间久了,也就厌烦了。而到了乡下,就更加讨厌做饭了。 当然,这次专门给叶辉他们做饭,意义不一样。 煮一顿饭,至少需要两三个小时。因为烧的是蜂窝煤,火不够旺;加之粮少钱少,锅也不够大,煮这样的饭需要在如何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的问题上动脑筋。每一顿多少米,掺多少数量的红苕,吃什么菜,从买到做都必须有计划。怎么蒸饭,怎么炒菜,还真要点儿技术。他们吃得最多的是莲花白,因为莲花白是当季最便宜的大路货。可是,锅小菜多,盛不下,没办法炒,叶明就用盐先把菜腌一下,然后把菜里的水分挤干再炒,结果这样炒出来的莲花白又脆又入味,很好吃。 下了厨房的人才明白,买菜煮饭是一件非常磨人和累人的活,整整一天基本上没有什么空闲。由此叶明常常想到大妈,整天忙于那么大一家人的生活,心里更增加了一份敬意。 晚上闲下来的时候,叶明就着一床凉席,独自躺在院坝里,或者吹笛子,或者看星星。到他真正安静下来的时候,他才真正感觉到世事的变迁,前途的渺茫,灵魂的不安。在这一时期,他常常回忆起自己的学生时代,回忆起学生时代那种单纯和快乐,想象着大学的生活,想象着大学生以后的人生。这时他发现自己非常留恋学生生活,非常想上学。可是,这一切已经与自己无缘了。这时他才真正明白,自己已经荒废了光阴,虚度了年华,并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眼看着通过公平竞争而改变命运的机会从身边溜走,自己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叶明感到心中无比的悲凉,悲凉得令人掉泪。 叶明也想过考中专。可叶辉说,“你肯定考不起。考中专的人多,主要是应届毕业生,你肯定考不过他们。”非常奇怪的是,就这一句话,打消了叶明的念头。这么一句话,叶明就相信了,就使他那么听话地放弃了有可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的机会。事后叶明想,如果当时有人鼓励自己,同时自己也有复习的时间,说不定自己能考上中专的。 临到快开考的时候,叶明才看了一下复习资料,虽然很多东西都忘了,但理解得很快,大部分内容对照着课本一看就能懂。可是已经晚了,他没有时间复习了,没有时间记住那些要命的公式了。事后他也明白,自己之所以没有坚持去考中专,原因不在叶辉,而是因为自己没有一点点儿自信,没有一点点儿头脑。其实,除了应届毕业生以外,在学校所学的东西,大家都忘了,大家基本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都是通过复习找回失去的东西。连这一点,叶明也没有想到;而且,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也很难相信自己能复习好,这能怪谁呢。 叶亮当时正在上初中,有时他也不声不响地躺在叶明身边。叶亮一向不善言语,也许因为长大了,他也不像小的时候那么依赖于叶明了,但叶明能感觉得到,他们的心是相通的。这样不声不响地和叶明躺在一起,似乎是对叶明的一种安慰。而从他的“不声不响”中,叶明还能感觉到:在姨妈家,他并不见得快乐。不快乐的人,就不声不响。 得好好学习,才有出路。这是叶明给弟弟的肺腹之言。 ------------ 一百四十八、高考(3) 高考一天天逼近。大街上,随处都能碰见人们谈论高考,或相互索取复习资料,交流复习经验,分析和猜测着哪些题更重要,讨论着哪一所大学和什么样的专业更适合自己,或者是冷门。一夜之间,生活的重心一下子集中在了高考上。饭桌上,人们谈论最多的,是高考。在寻常人家,饭桌上的谈话内容,往往正是生活的重心。 姨父是六十年代的大学毕业生,算是整个家族里唯一的知识分子。平常话非常少,在家里一下子有了用武之地,可有得他说的了。 “浏览一下试卷,先做容易的题,保证拿到该拿的分,也为难做的题留下更多的时间……” 考试的经验,如何填写自愿,选择什么样的专业等等,成了最热门最持久的话题。这些热烈的讨论,对叶明无疑是一种刺激。因此,吃饭的时候,叶明不上桌子,而是把菜夹在碗里,离大家远远的。 他知道自己这样做有些可笑,但是他没有办法调整自己的心态,排遣心中的郁闷。但这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他不得不从社会需要的角度思考自己的前途。 高考像一座灯塔,照亮了社会前进的道路,也照亮了年轻人的人生道路。社会变了,人的生活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也许有一天,自己也能找到人生的目标。 时间一天天过去,高考临近的时候,所有的谈话内容一下子就变得无足轻重了。人们似乎一下子才明白了,如果考不上,一切都是空谈。饭桌上清静了,空气也变得凝重了。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五日,关闭了十一年的闸门终于打开。小小阳安县,七千多名考生同时拥入考场。 这天,叶明早早地煮好饭,来到阳安中学校门外。他希望第一个知道叶辉对第一场考试的判断。如果第一场考试失败,就意味着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街上的人也少了许多,整个城市也安静了许多。高考,影响了千家万户的生活,乃至这些家庭的命运。 不多一会儿,考场大门外的人多了起来。人们翘首以盼,神情紧张严肃。等待中,考场里突然间铃声大作。叶明的心不觉一惊。随之,年龄各一的考生鱼贯而出。 叶明睁大了眼睛,搜寻着叶辉的身影。突然,耳边响起了抽泣声。叶明转过身,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正在伤心地落泪,弄得一旁的家里人不知如何是好。显然,这个姑娘考炸了。叶明顿时感到一种难言的心酸。 有人拍了拍叶明的肩,回头一望,叶辉神奇地出现在叶明身边。 “明明,走,回家!” 看叶辉轻快的表情,叶明放心了。 不过,只有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激动人心的高考才能真正结束了。 “如果大家都填一个学校,水涨船高,录取分数就更高……”听姨夫这么一说,叶明的心也跟着紧张起来。 所幸的是,叶辉第一批拿到了通知四川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恢复高考第一年,阳安后劲七千多人下考,四百多人被大中专校录取。 兴奋中,叶辉表现出几分得意,声称在填写志愿时,如果填上更好一点的学校,也会被录取的。 叶明也松了一口气。但是,叶辉的得意对叶明也是一个不小的刺激。上初中的时候,叶辉只比叶明高一级,成绩并不在叶明之上。现在,他们有了天壤之别,这对叶明来说是一个打击,但也不无启迪。叶辉成了叶明的一个参照物,使叶明在比较中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至少他知道,自己并不笨。其次,他还明白了,自己过去没有走在正道上,从来没有以积极的态度面对人生,从来没有用正确的观点去考虑自己的前途,才有了今天的不幸。这巨大的代价,人生中最大的遗憾和失落,确定了叶明一生的走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的命运。 这是叶明第一次看到哥哥在自己面前扬眉吐气。高考,给了他全新的人生。也使叶明和叶辉在一个人生的十字路口分手了。 虽然叶明和高考无缘,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恢复高考也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高考给了叶明当头一棒,把他从迷惘中打醒了。 ------------ 一百四十九、最后的晚餐(1) 高考结束后,叶明重新回到乡下,回到了玉英家。 前前后后,叶明在玉英家呆了整整一年,直到他离开农村。在那些日子里,叶明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和愉快,他甚至认为,如果不离开农村,自己可能会不知不觉地习惯农村的生活的。有了玉英和她的家人的关照,叶明在农村度过了自己人生中最为艰难的时期,耐住了寂寞和失去粉妹的痛苦。如果一个人一生中真的有贵人相助的话,玉英就是叶明这一生真正的贵人。她用她的纯洁、她的真诚、她的无私、她的爱,悄悄地抚慰了叶明那颗悲伤的心。她给了他温暖,给了他安慰,给了他一种看似平常但又极其难得的轻松愉快。一颗纯洁而诚挚的心,可以改变世界,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不知不觉中,叶明已经把玉英的家当成了自己在农村的家。 “叶明哥哥,你可回来了!” “叶明哥哥,你咋那么久才回来哟!” “叶明哥哥,你不会再离开我们家了吧?” 玉英的几个妹妹,把叶明围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玉英则在远处呆呆地望着叶明。不一会儿,她的脸红红的,一双清澈的眼睛湿润了。 不过,这次回到玉英家,似乎已经和从前的感受完全不一样了。叶明的样子无精打采,没有心情逗小妹妹们开心,甚至没有精神多说一句话,只嗯嗯啊啊地应付着。 真正有知识的人,在这次高考中远走高飞了。叶明在这个大家庭里算是有知识的人,常常辅导这几个孩子们的家庭作业,这是他留在这个家庭的价值所在,是他在这个家庭里享受优越地位的原因所在,而眼下,面对几个小家伙,在他的内心里,他认为自己已经失去了在这个家庭的价值优越地位。他感到疲惫,更感到危机。只想早点儿躺下,什么事也不想,什么事也不管。 没有高考,就没有希望;有了希望,但不属于自己,回到农村的叶明,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人生的失落。 玉英似乎看出了叶明有些不同寻常,便上前给叶明解围:“叶明哥哥累了,快让他回屋休息……” 叶明从背包里拿出一包水果糖,交给玉英,然后不声不响地回屋去了。 他想躺下来,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好好地睡上一觉。可是,这种愿望纯粹是妄想。天地间的平衡已经打乱,他无法再像去过那样混天过日子,必须把自己的处境和出路想清楚,内心才能安宁。 晚上,玉英把饭菜端到了叶明的房里。叶明懒洋洋地靠在床头,不肯起身:“我不想吃。” “再有什么事,饭是要吃的。” “什么都不想吃,也没有饿。” “我等你,想吃的时候,我给你热……” 话是这么说,但玉英并没有离开,而是在叶明的床边坐了下来。 沉默,这是他们单独在一起时经常出现的状况。每当这时,他们就会感受到对方身体里传达的思想和感情。叶明,他能感觉到玉英那细致入微的关心、体贴、爱护。 油灯“啪”地炸了一下,打破了这种沉默。 叶明慢条斯理地下下床,与玉英相对而坐,声音异常低沉地说:“玉英,我不知道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我不可能老住在你们家里,可是如果离开了你们,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这里生活下去……” “你们城里人,可能永远也不会习惯农村的生活的。总有一天,你们肯定会回城去的。没有回去之前,你愿意在我家住多久都可以,我们早就把你看作是一家人了……” 叶明望着玉英,不知道说什么好。 “再说,人家都能考学,你为什么不能。你那么聪明,又有基础,我看你应该试一下。不试一下,怎么知道自己就不行?” 叶明看了玉英许久,然后起身端起碗,把饭菜一口口地塞进嘴里。当他吃力地咽下第一口饭菜时,眼里溢出了泪水。 ------------ 一百五十、最后的晚餐(2) 对落水的人来说,一根稻草也是一条救生阳光大道。没有见过任何世面的农村姑娘的一席话,使叶明茅塞顿开。人在迷失了方向的时候,真正需要的是鼓励,是最简单的信任。玉英的信任,以及可能出于井底之蛙的见解,令叶明激动不已,并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二天,他跑到县城,把身上所有的钱,都买成书,然后马不停蹄地回到玉英家。 叶明开始了新的生活。 白天,他把屋里的小方桌摆在院坝里,开始啃书本,做习题。那条凶恶的大黄狗,趴在叶明旁边,模样异常温顺。一有响动,它就警觉地翻身而起,好像将军身边的忠诚卫士。 晚上,叶明就挑灯夜战,直到困倦难得不能支撑以后,才上床睡觉。 玉英照样给叶明单独准备早餐,照样洗脸水送到叶明房间,照样以一家之主的身份不声不响地照料着叶明的起居,而家里的其他人,不再来打扰叶明,为他提供了最好的学习条件。 过去学过的东西,不怎么费力地一点点找回来。没有学过的,掌握起来虽然吃力一些,但能够弄懂。渐渐地,他感觉到自己正沿着一条上升的通道攀登,每前进一步,都令人欢欣鼓舞;每前进一步,都令他信心更加坚定。他第一次体会到学习的乐趣,以及生活的充实;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前途一片光明…… 叶明的脸上,愁云散去。愉悦的表情,青春的光彩,更让玉英心花怒放。当她独自出现在叶明屋里时,会把叶明所有的生活细节,都料理得非常好。 “叶明哥,饿没有?” “叶明哥,把衣服换了。” “不要抽那么多烟嘛,叶明哥。” “你需要啥子,就喊我……” 心定下来,生活自然有了规律。 时间也过得很快。转眼间三个月过去了,叶明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如果照此下去,自己一定能够考起一个比较好的学校,然后离开农村,在另一个层面上开始自己的人生。 但是,命运自有定数。 一天上午,叶明刚把摊子摆好,黄狗突然叫起来,接着有人在路上叫喊:“叶明,公社上来人找你来了……” 令人料想不到,来人之一是叶明的姨父,另一个被称为公社上的人,叶明不认识。 姨父看了看叶明生活的环境,对玉英的家人表示了一番感谢。然后把一张表递给叶明:“明明,你赶紧把这张表填了,交给你们公社知青办的小马……” 叶明接过表,见抬头印的是“阳安县二轻工业局招工表”,不禁皱了皱眉头。他知道,二轻工业局下属的都是一些小企业。 玉英的妹妹们都唤呼起来: “噢,叶明哥哥要回城里啰!” “叶明哥哥要参加工作啰……” 但是,叶明的回答令所有人都感到意外:“我不想现在就参加工作,我要考学!” 姨父有些口急地说:“叶明,你姨妈费了好大的劲,好话都说尽了,才弄到这个名额。 “我已经决定,要考学!” “二轻局的局长答应了,具体分配时,你可以选一个好些的单位……这样的机会,很难得!” “至少,我也要考一次,不然我一辈子都不会心甘!” 姨父有些激动,点了点头:“人就是要有志气!那你就好好准备,争取像你哥哥一样,考上一个好学校!” 叶明决心按照自己的愿望生活,姨父对此表示支持,这使叶明感动不已。 姨父临走时,叶明说:“替我谢谢姨妈!” 如果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叶明的生活也许会是另一种景象。不想,姨父离开的第二天,姨妈又风风火火地赶到了叶明的生产队。而且,一席话把叶明的意愿击得粉碎。 “明明,你不能这么任性。考个学校又怎么样,出来还不是照样参加工作?你姨父就是大学毕业生,又怎么样?还不是挣工资吃饭!有机会工作,就不如早点工作!再说,如果考不上呢?如果错过了参加工作的机会,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你又怎么办?你打算在乡下呆一辈子吗?你怎么不想想这些?” 沉默。 “你还应该想想我们和你爸妈,整天都为你提心吊胆,可以说为你操碎了心……” 说着说着,姨妈的眼睛红了。 “姨妈会害你吗?你真想考学,工作了以后不照样可以考吗?” 天下的道理,被姨妈说尽了,而且都很在理。叶明无言以对。另外,如果违背姨妈的意愿,姨妈包括自己的父母,都会非常难过并为自己担心。想到这一层,叶明的心也软了…… 拖累别人,哪怕是自己的亲人,对叶明来说也是一种麻烦。于是,他从姨妈手里接过了招工表。 叶明真正的人生理想,刚刚开始萌芽,就被现实生活的洪流淹没了。 ------------ 一百五十一、最后的晚餐(3) 离开农村的最后一个晚上,玉英来到了叶明的房间。他知道她会来,也莫明其妙地期待着她的到来。生活自有其规律,该发生的事,总是要发生的。很晚的时候,玉英来了。 招工的事来得太突然,时间也很紧,直到离开农村的头天晚上,叶明必须到大队办好粮食和户口的迁移手续。因怕叶明迷路,玉英的母亲领着叶明跑到很晚才回来。如果是平时做什么,她总是叫玉英陪着叶明,但这天晚上她二话没说,便领着叶明一起上了路。回来的时候,已近午夜。叶明躺在床上养神,脑子里想着自己就要离开这个家了,就要离开玉英了;想着这一家人的好,想着玉英好……想着想着,房门轻轻地开了,梦幻般地,玉英出现在门口。她身着一件白底红花上衣,下着一条蓝色裤子,真的是婷婷玉立。她双手握着一个包裹,来到了叶明的床边。 叶明起身坐在床沿上。他拍了拍床沿,示意玉英也坐下。 玉英坐在叶明身边,把手里的包裹递给叶明,轻轻地说,“我不会什么,只会一点针线活,这是我替你做的。” 包裹沉甸甸的,里面全是鞋垫。这些鞋垫,是她近一年来在油灯下一针一线地为叶明做的,一共十二双。每一双都绣着不同的图案,鱼、鸟、小猫小狗,它们形态各异,全都活灵活现,成双成对。每一针,都那么均匀,那么密实。她把她所有情感,所有的爱,都织进了这一双双鞋垫里。叶明抚摸着这些鞋垫,心潮起伏,激动万分。他把这些鞋垫紧紧地捂在心口上,仿佛是把玉英拥在了自己的怀里。好大一会儿,他才抬起头来看玉英。此时他才看到,玉英两眼红红的,刚刚哭过的样子。突然,叶明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心酸和惭愧。他突然问自己:“我的所谓理智和坚守,会不会是一种对她更深的伤害?” 叶明放下手中的包裹,然后抓起玉英的手,压在自己的两手之间。这是玉英的手,手背细腻光滑,手心却十分地粗糙。这是一双勤劳、一双灵巧、一双充满了爱的小手。这是一双织出了无限美丽和纯洁爱情的手。他能感觉得到这双手在自己的心上游走,感觉到它的温暖和能够传达出的情意。 突然,两滴泪水落在了叶明手上。当叶明抬起头时,玉英已经泪流满面。 泪水,冲开了情感的闸门,使叶明心潮澎湃。 所有的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几乎出于本能地,叶明一把抱住了玉英。 玉英的身微微地抖动了一下,然后整个身体好似水一般地软了…… 远处响起了一声鸡鸣。叶明突然停下了,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抱着玉英的双手。 “迟了,一切都太迟了……”他自言自语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为什么要这么说。玉英则梦也似的,痴痴地望着他,不知所措。 在此之前,他们没有相互拥抱过一下,甚至没有说过一句情话;她也没有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在叶明面前撒过一次娇,甚至痛痛快快地哭上一回;他们都把内心的真实感情,把他们的青春和激情,埋葬在了平淡的生活中,埋葬在了一声问候和一个个微笑中,也埋葬在了逝去的岁月里。而这一切,是由叶明导致的。 他的心在猛烈地跳动着,也在隐隐地作痛。他非常想再一次抱住她,再一次亲吻她,用他的全部的爱抚慰她,也让自己那颗尚在跳动的心得到抚慰。可是,自己明天就要走了,“我能在这个时候这样做吗?”他痛苦时间不能倒流,痛苦明天自己就要离开她了。 最终,叶明控制住了自己,没有进一步的举动,没有再碰一下眼前这个爱他也使他心动的姑娘。他漠视了一个少女最纯真无私的爱。他当初曾为自己能够这样做而感到自豪。然而,以后的许多日子里,一想起这件事,他就为自己的冷酷无情而惭愧,为自己的胆怯和庸俗而惭愧,为自己的无知而惭愧。 就在叶明松开玉英,陷入深思和困苦的时候,几乎是在他毫无觉察的情况下,玉英离开了他的房间。他这一松手,便永远地失去了玉英。 许多年以后,叶明带着老婆和孩子再次回到过落户过的生产队时,玉英的命运,令叶明感慨万千。 ------------ 第四部:无所适从 ------------ 一百五十二、重见天日(1) 颠簸中,叶明的头重重地撞在了车窗上,当他睁开迷离的睡眼时,汽车终于停了下来。售票员在一阵嘈杂声中叫喊道:“到了到了,贾家到了。” 从阳安县城到贾家镇,仅22公里,但这辆破旧不堪、一路上全身颤抖并不停地呻吟的公交车,走走停停地整整行驶了一个小时。速度是时代的写照,是历史前进的步履。不过,总算安全到达了目的地。 这应该是一个有点历史的小镇,一条望不到头的小街,弯弯曲曲、又窄又长,两边的建筑物蓬头垢面、破旧不堪,仿佛早已不敌岁月的侵蚀,随时都会趴下似的。偶尔可见高高上翘的屋檐,似乎在无声地诉说着岁月的沧桑和这里曾经有过的辉煌。 几条狗在街道上游荡,其中一条跟在叶明身后,这里嗅嗅、那里嗅嗅,走了好一段才离开。几个小孩子在街上追逐,咯咯地发出欢快的笑声。街道两边,老人手持长烟杆,或手捧着茶杯,端坐在自家门口;有的姑娘,懒洋洋地倚着门框,梳理着自己的头发。一路走来,呈现在眼前的,全然是一幅恬淡、悠闲的市井画。偶尔地,也有人从黑暗的门洞里探出头来,向叶明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就是70年代末的南方小镇。1978年,20出头的叶明来到了阳安县贾家镇。他不禁在心里想:这就是我即将开始新的生活的地方吗?这个陌生、安静、破旧的小镇,和他见过的所有场镇,似乎没有太大区别,但此时见到的一切,都叫人心里顿生感慨,因为这将是自己安生的地方;而最为突出的感受是: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眼前这样的小镇。 没有哪个知青,不希望回到自己出发的那个城市。但是,叶明已经回不到自己出发的地方了。不曾想到的是,他在这个小镇一呆就是二十多个年头,直到他的青春和热情,全部耗尽。 叶明身背一个由被子打成的背包,背包上反扣着一个小号的脸盆,前胸挂着一个装着几样日常生活用具的挎包;无论走到哪里,这就是他的全部行囊,完全是背井离乡人的打头。背包并不大,但负在叶明身上,背包却显得越发的大,叶明也显得更加瘦小。 21个年头了,叶明的身高停止在了1.6米这个高度。那双机警的眼睛,盛满了忧郁;紧闭的嘴唇上,长出了整齐的胡须,也长出了深沉。这是一个风尘仆仆的青年。连他的形象,似乎也是一个时代的画像。 南方的二月,天色浑浊,阴暗潮湿,依然地寒气袭人。无论你穿多么厚实,那种潮湿的阴冷,具有一种难以理解的穿透力;南方的寒冷,可以深入一切,似乎并非是衣裳能抵御的。叶明把手伸进上衣口袋里,那张招工通知单以及户籍和粮食迁移证还在,心里再一次感到踏实了。他总觉得口袋里的那些代表了他的全部、注定他的命运的证明,会不翼而飞似的,因而总是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口袋。自己的前途、未来和命运,都装在这个口袋里了。 这天不逢场,街上冷冷清清,行人稀少,见到一位看上去面善的中年人,叶明赶紧上前问,“贾家机械厂在哪里?”那人往北指了指,说,“对直走,听见轰隆的机器声就到了。” ------------ 一百五十三、重见天日(2) 贾家机械厂是个只有一百多号人的集体企业,厂房和这个小镇上的其它建筑一样破旧,但厂房里发出的机器声却震耳欲聋。气锤、冲床、手锤你追我赶地发出的声音,响彻云霄;似乎所有的金属都在这里撞击着,拼命地呐喊着。办公室也非常简陋,与车间比较,区别在于室内只有桌椅板凳而非机器,另外就是相对而言要干净一些。车间里进进出出的人,不论男女老少,一个个全都满身油污,从头到脚一片黑暗,和挖煤的矿工没什么两样。这破败的小镇,这喧嚣而同样破败的小厂,不禁使叶明的心凉了一大截。 “这就是我今后工作和生活的地方?” 这一切,和他想象中的情形差异太大了。 不少知青喜欢唱的一首歌曲中,都把下乡说成是土劳改,把返回城里或者参加工作说成是重见天日。从今往后,叶明也算是重见天日了。然而,此时他不禁问自己,这就是我的“重见天日”么?单位有好歹之差,有国营集体之分;工作有许多种,有轻松的也有繁重的,更有自己喜欢的和不喜欢的,怎见得都是重见天日呢?但他没有选择的余地。 对于叶明来说,即使这样的工作机会,也是来之不易的。姨妈害怕他不珍惜这个工作,甚至害怕他不接受这份工作,临行前仍然不断地诉说她如何奔走,如何求人,如何说尽好话,好不容易才得到了这个招工指标。“虽然是乡镇上的集体企业,总比农村强。再好的单位,也是拿工资吃饭。”叶明呢,他认为自己是为了姨妈、为了自己的父母接受这份工作的。暂时中断了考学这个念头以后,他也思考过自己还有没有其它出路,或者有没有可能走一个更好一点的单位,但思考的结果是所有的希望都显得那么渺茫。也许,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面对前途问题,叶明是那么无奈,毫无本事可言,没有挑肥拣瘦的余地。“再好的单位,也是拿工资吃饭。” 由此引申开去,只要能有饭吃,干什么都一样。最后,这朴素的真理打动了叶明,再经姨妈苦口婆心地游说,他只好听命了。 “管他的,走一步看一步。” 走进眼前这个大拱门,叶明就是一名与机器打交道的工人阶级的一员了,便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有了天壤之别。对于他来说,这区别就是告别了一个时代。告别知青时代,也就结束了那种令人难以忍受的孤独,结束了那种漂泊不定给人带来的迷惘和空虚。工人就不一样了,生活有了保障,有了可寻的规律,有了新的起点和将来,有了可供自己支配的生活内容。抡锄头和抡锤子,虽然同样需要力气,但却是两种人生和两种不同的命运。思来想去,想到这一层,叶明便觉心中那点小小的失落,实在算不得什么了。 说服自己,是生活的需要。 和过去比较,人类总在进步,社会总在发展,未来的生活似乎也总是美好的。这就是历史的价值所在,它能照亮我们的前程。 ------------ 一百五十四、重见天日(3) 前来报到的人不只叶明一人。负责接待新工人的是一位姓冯的中年妇女,她是厂里的党支部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说话很注意语气和自己的口型,喜欢表现自己而又不免做作;一副能干或者自以为能干的女人才有的德性。冯书记的目光在叶明的脸上停留的时间比其它人更长一些,叶明能清楚地感觉到这点。 叶明知道,这是他嘴上那两撇小胡子惹的祸。那两撇整齐漂亮的胡子,的确有点儿惹眼。第一眼见到叶明,很多人都会注意到他那两撇胡子,自然有人对他的胡子不敢恭维,甚至觉得这是一个人有点社会、有点流气的标签。成见往往正是外貌给人的第一印象形成的。出门前,姨妈就说,“年纪轻轻的,留胡子干什么,不会给人好印象的。”但不论姨妈说什么,叶明还是不愿意刮掉自己的胡子。下乡以后,叶明就开始留胡子。岁月和雄性激素,赋予了叶明一张生动的脸,这张脸深沉而严肃、笑起来却格外地和蔼可亲。他喜欢自己的这张脸和脸上的胡子,它们是那么地和谐,相互辉映。这是他真实的面具,他早已经习惯了它们的存在。他不在乎别人是否喜欢这张面具。而那两撇胡子,使叶明看上去更成熟、更阳刚、也更智慧和神秘。每个人都有浅薄和幼稚的时候,都会在自己身上小题大做,自以为自己身上有什么独特的惊人之处。小胡子是叶明的标志性建筑,也是他心理上的一种慰藉;它是他的形象特征,也使他更为引人注目。它在一定程度上给了他信心和力量。叶明有点担心冯书记会叫他把胡子刮掉。不过,冯书记最终没有对他的胡子发表意见。也许是叶明自己对这个问题过于敏感了。 冯书记记下了叶明的出生年月、下乡时间、文化程度。就这样,1978年2月25日,有关叶明的个人资料被冯书记记录在案,叶明便这样成了贾家机械厂的一名工人。由此及彼,东南西北上上下下,一个人的命运的变化,仿佛是被一种不可抗拒的神奇力量操控着,而此时看来,命运的变化又是如此的简单。人们苦苦等待、苦苦盼望并为之奋斗的事情,仅是如此地非常的简单。 登记完备后,一名办公室的勤杂工带叶明他们到集体宿舍,逐个为他们安排寝室。所到之处,阴暗而又潮湿,到处弥漫着一股难闻的霉腐味儿。叶明感觉到,这里的生存条件并不见得比自己在乡下当知青的条件好。 路过一个车间时,叶明不由自主地停下了步。这个车间的一堵墙上镶嵌着一个很大的橱窗,里面是个光荣榜。榜上贴着十多个先进工作者和生产标兵的照片,每张照片下面标有姓名,和这个人上一年度和最近一个季度贡献的工作时间。先进生产者和标兵中,有年长的,也有年轻的,有的年龄差不多和叶明相当,一年中贡献工作时间最长的超过了八百个小时,也就是超过了一百天。叶明有些目瞪口呆,甚至觉得光荣榜里的内容令人难以置信。机器的轰鸣似乎更响亮了。叶明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那种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 叶明尽可能地说服自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归宿,也当成自己新生活的起点。停留在光荣榜前的那一刻,他在心里暗下决心,“我一定要改头换面,重新做人,真正地赢得人们的尊重。”他知道,这对自己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平平淡淡地生活,对叶明来说也不是一件易事,但他愿意为此努力。 ------------ 一百五十五、表现(1) 报道的三十多名新工人到齐后,得到通知于次日到老关山集合。老关山正好位于成渝公路四十七公里处。顾名思义,老关山应该是一片墓地,不料去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像模像样的新厂区。见到这个新厂区,对叶明多少是一种安慰。只是,新厂区的地面还没有处理,车间里包括车间以外的空坝,到处是烂泥。模样又黑又壮的刘副厂长点完名后,粗声粗气地对新工人宣布了厂里的政策:“你们现在的任务,是把这个新厂区的地皮砍成水泥地面,然后才下车间。厂里将根据你们的表现来分配工种。从今天起,我和大家一起干。” 贾家机械厂以生产农机配件和农具为主,和那种敲敲补补的作坊无异。前几年,这个厂才有了标准件这一定型产品。在计划经济时代,定型产品便是一个行业或者系统纳入产销计划的产品,是一个企业的命根子。新产品使这个企业一天天壮大起来,又是建新厂区又是招收新工人,这才使叶明他们有机会进入这个工厂。他们到这个厂时,新厂区的基建工程刚刚完成,只有地面还没有处理。他们正好可以完成这项工作。对于工厂来说,这样即可以锻炼一下新来的学徒工,也可以为企业节约一笔工程开支。 坎地皮是个非常繁重的活。得先把卵石、水泥、沙子按比例和顺序码成堆,然后在最短的时间里,一边浇水、一边用铲子把上述材料搅拌成混泥土,紧接着把搅拌好的混泥土铺在地上,再用振动机将其铺平、夯实。这一切都是人工作业,得有力气和耐力。搬运沙石、搅拌混泥土、铺地面,没有一样不需要力气。每一抬沙石的重量,都在一百五十公斤左右。叶明从来没有干过如此繁重的体力活。甚至,除了打农药,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活的轻重,他从来没有从始至终地干过一件像样的活,从来没有像正常人那样正常地生活。他告诫自己,“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了!”一个人无论干什么,也不论地位高低,总得劳动,才能生存。他希望自己在这里能够安分守己,和所有普普通通的人一样,安安心心地过那种平凡而又安全的日子。这一次,对干活,他是有心理准备的。他对自己说,无论什么样的活,都得干,得干好。 然而,担子落在肩上的时候,他的双腿听使唤地晃悠。稍有力气的姑娘也会笑他,说他“风都吹得倒”。头天干下来,叶明感到腰酸腿痛,全身无力,疲惫不堪。晚上躺在床上,他望着屋顶发呆,担心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 第二天他咬着牙坚持干,而且决不偷懒。他明白,除了好好干活,没有别的出路。不论干什么事,贵在坚持。在最艰难的时候,叶明就会想起大妈,想起去新疆的路上所见到的情形,想起一个人在颠沛流离中的苦难,想起在乡下的孤独和苦闷。这时候,他会觉得没有什么困难是不能够克服的。这是一个习惯问题,习惯了就好了。既然已经到了今天这一步,就得干活;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完全可能在这里生活一辈子,不干也得干。一旦决定了干,叶明不在乎自己多干一点活;他希望在这个即将开始新生活的地方,给人的第一印象要好。再说,厂领导已经说过了,会根据他们砍地皮的表现分配每个人的工种。工种,就是叶明在既定条件下的唯一选择,是他付出艰辛后的唯一回报。 ------------ 一百五十六、表现(2) 叶明第一次意识到,要在这个世界上立足,就得好好表现自己,或者说得好好地挣表现。 “表现”是那个时代的关键词,与一个普通人的命运息息相关。现在我们评价一个人常常看这个人能力怎么样,品质怎么样;那时人们在乎的不是人的个性,而是共性,也就是一个人依照既定目标的表现怎么样。能力或者品质是一个人内在素质的体现,表现则是一个人按照既定模式的行为,是一种表面现象,几乎可以与一个人的内在东西无关;前者需要通过创造性的劳动来体现,后者只需要按照既定目标展示别人需要看到的东西即可;这是时代的需要和差异。然而,可以这么说,叶明从来没有好好表现过自己,或者说从来没有好好地挣过表现。挣表现和好好表现自己,也是有所区别,前者是超常发挥自己的能力,后者是如实展示自己。不过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把自己身上的毛病隐藏起来,把别人希望看到的东西表现出来。这就是说,“表现”在表面上看是一个人意志的体现,或者是一个人意志按照一定要求的体现,实质上它却是一个假面具;人们必须按照生活的需要,戴着这个面具去生活。 好好表现自己的想法,一旦坚持下来,生活一下子就变得非常简单了。今天必须干多少活,就完成了才下班。下班以后,洗上一个澡,往床上一躺,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所有不着边际的思想突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劳动可以改造人的世界观,这可一点不假。 厂里的伙食很差,食堂里从不卖肉,而是发肉票给职工。如果卖肉,食堂里的炊事员就未免太吃香了。也许,食堂不卖肉是大多数职工的意见。因为这里面的多数职工的家都在农村,他们更愿意把肉带回家,但这就苦了像叶明这样的单身汉了。刚来的时候,叶明一顿也就吃个三、四两饭,可不出十天半月,他的食量大增,一顿要吃一斤馒头还外搭二两稀饭。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能够吃下去这么多东西。 餐票不够用,叶明只好利于周末去县城的姨妈家改善生活。见叶明的精神状态很好,姨妈非常乐意地款待叶明。 “习惯了吧?还长好些了!” “习惯,不习惯也要习惯。就是比过去能吃东西,也更有力气了。” “习惯就好,习惯就好。干啥都是个习惯。” 叶明点头。 一些看似简单的道理,运用到生活中千真万确。 每回一趟姨妈家,就好比在那里加了一次油,身心得到了一次调节和充实,渐渐使叶明走入了那种过去他所抗争的古老的传统生活。 东西也总算没有白吃,叶明的力气天天看涨,而且很快就能适应眼下繁重的体力劳动。他觉得自己经变了一个人似的,甚至有点儿为此自豪。人的潜力,有时会让自己也大吃一惊。 三个月后,地皮砍完了,叶明也终于熬过来了。 “叶明,表现很好!” 这是领导的评价。这是他第一次得到正规的认可。叶明为此感到激动不已。 领导找叶明单独谈了话,还征求他的意见,喜欢什么样的工作。 “我想学技术。” 最后,厂里把叶明分配到最好的车间学习冷镦机操作。这是生产螺栓的专用机器,比起厂里面的其它设备,技术性稍微强一些。当工人,当然是从事技术性工作更好。 “叶明,好好干哟!” 从厂领导到车间主任,叶明听到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叶明从中听到了鼓舞和期待。他第一次体会到,自己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和目标生活,并如愿以偿,心里暗自地为此感到高兴。 ------------ 一百五十七、表现(3) 时间一天天过去。时间是一把衡量事物的尺子。叶明没有高兴多久,对技术的热情就冷了下来。 操作技术,说复杂好像挺复杂,说简单也很简单,不到一个月,他就完全能够独立上机了,对技术的神秘感便随之消失。机个月下来,操作机器对他来说不是自己所想象的那么令人愉快,而是变成了一种非常机械乏味的劳动。 叶明操作的是一台生产6毫米螺栓的全自动冷镦机,只要把机器调试好,模具配制好,上一圈料可以半天不去管它。闲下来的时间他可以看报,也可以就在机器旁活动活动身子。虽然工作较为轻松,但他慢慢地意识到自己并不喜欢这样的工作。因为自己毕竟不能离开机器,好像失去了自由,成了机器的奴隶。另外,车间里的噪声非常大,机器的轰鸣声常常使他头晕脑胀,昏昏欲睡。时间仿佛变得异常的漫长,有时他心里会突然间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难道我就这样在机器旁边度过一辈子吗?不过,幸好这只是一个闪即过念头。 这种念头一出现,就会渐渐强烈地干扰他的内心活动,使他一天天地对自己的工作丧失兴趣。 但他已经没有其它路可走了,没地方可去也没有什么可希望的了。因此他必须压制那种不甘于现状的念头,压制那种干扰他的理智的情感。细细想来,从学生到知青再到工人,自己尚未正正经经地把这些角色扮演好一回。似乎总有一种看不见的东西,在支配和主宰自己,使自己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或者既定的目标去生活。这时他明白,必须具有意志力,自己才能适应新的生活。 人们并不会在意一个人的内心生活,对他的外在表现却格外地关注。 一天快下班的时候,小组长拿着一个小本子走到叶明跟前:“叶明,这个月加了多长时间的班?” 叶明两眼圆瞪,说不出话来。加班没有任何报酬,但有荣誉。那时候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荣誉,也只有荣誉。不过他没有想到,那些所谓生产标兵是这样产生的。虽然他并不怎么喜欢自己的工作,但他还是经常加班,因为闲着还是闲着,能多生产一点东西总比闲着好,这多少也是一种好的表现。一个人头脑简单的时候,仍然可能有高尚的行为。但叶明从来没有记录自己一共加了多长时间的班,因此索性告诉组长,说自己没有加班。 “我都看见你加了班的。”组长接着又说:“自己估计一下加班时间就行了。” 叶明不愿和他纠缠:“你看着办就是了。” 这时叶明想到光荣榜上的人物,不觉有些替他们感到脸红了。因为,这样的荣誉得来太容易了,而且难以排除其中有虚假的成份。 叶明的表现还不错,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大战红五月的时间到了,车间主任找到叶明,要他为车间写一份决心书。 决心书的内容当然是格式化的,不过用点好听的词语会给决心书增色不少。下乡的时候,叶明给粉妹和肖锋写过很多信,有的信长达数千字,对他的文字表达能力有不小的提高。如今他写的决心书,令车间主任和厂领导都很满意。这小小的成就,好像一根从天而降的藤蔓,使他感觉到有一种力量在提升自己,他只需顺着那藤蔓向上爬就是了。这样一种感觉,使叶明居然有些飘飘然起来。 “我也会表现自己,”而且他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叶明发现自己还是能讨人喜欢的,或者说稍微努力,也能赢得人们的尊重。这使他信心大增。在此之前,叶明更希望的是让人对自己感到畏惧,而非尊重。可以说,在社会上混的时候,叶明做到了这点。现在,他要做到的是重新做人,赢得人们的尊重。受人尊重的感觉真好。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甚至可以说,他从来就没有真正获得过人们的尊重。如今,他很在乎这点。他希望,新生活就这样漂亮地开始,然后顺利地进行下去。 然而,生活自有其规律,往往使人感到事与愿违。 ------------ 一百五十八、告状(1) 与叶明同时进厂的新工人,绝大多数都是本地人,叶明是为数不多的外地人之一。小镇是剔透的,在这样的小地方,一个外地人通常会莫明其妙地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特别是这个人如果来自城市,或者是知青调上来的,用不了多长时间,你就会被朴实好奇的小镇人所熟识,面对一张张向你打招呼的陌生面孔,让你不知所云。这就是小镇的一个特点。当然,可能有的人生来就比较引人注目。已经越来越成熟的叶明,那深沉的表情、忧郁的眼神、稳重的性格,多少有些引人注目;无论走到哪里,要不了多久,他就会有新朋友,至少有人愿意和他交朋友,受到关注的程度似乎也比身边的人多一些;这使他在这样一个小镇上,常常有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而除了车间主任外,盯上叶明的还另有其人。 一天晚上,厂里有个名叫李在书的年轻人找到叶明,约他去一个朋友家喝茶。李在书略胖,说话声音洪亮,条理清楚,是厂里少数几个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年轻工人之一。大概因为这个原因,不经意中他也会显得傲气十足,半睁的双眼很难正眼看人,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不过他对叶明却是客客气气的。叶明也觉得,李在书这个人较其它人更有层次一些。平常他们见面总要打招呼,或者相互问候一下,以此表示相互间的尊重,多少也算有些交往。他亲热地把着叶明的肩,说,“你刚来,多交几个朋友有好处。” 叶明喜欢交朋友,尤其到了陌生地方,也需要朋友。但真正能做朋友的人,太少了。李在书所说的朋友家,离工厂很近。这里所谓朋友,其实只是厂里的几个年龄比叶明稍大、工龄更长的职工。何光辉,五官分明,豪爽大方,脾气也很大,粗话脏话歪道理无所不能,颇有点江湖味道。主人名叫陈平,高高的个子,浓眉大眼,少言寡语,手上总是夹着一支香烟,满脸的老成。还有一个身材苗条、皮肤白晰的漂亮姑娘,大家都叫她蓉妹;笑起来的时候,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热情奔放,光芒四射,格外地诱人。有人用猫的眼睛来形容某些女人的眼睛,见了蓉妹那双眼睛,叶明感觉到这种形容的确有根据。想象不到,在这样的小地方,也有如此妩媚动人的姑娘。敏感和多情,使叶明的眼睛为之一亮。在这之后,即使知道她是陈平的女朋友,一旦和她那双荡漾着无限热情的眼睛相对,也会使叶明怦然心动。 这几个人,就是叶明在厂里最早接触到的“朋友”。 大家待叶明很热情,都摆出一幅很敬重叶明的样子。叶明感觉到,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朋友聚会,更像一个什么正式的会议。果然,一阵寒暄之后,李在书首先发言,切入了邀请叶明参加聚会的正题。 “叶明,你对厂里的情况,清不清楚?” “我刚来不久,当然不怎么清楚。” “我看你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其实,厂里很乱,有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 接着,大家七嘴八舌地向叶明介绍厂里的情况,重点介绍的是厂长谢天明的违法乱纪行为。厂里建新厂区期间,厂长家也在修楼房,用厂里的汽车运输建材,运费分文未付是有据可查的,很有可能他用的建材都是厂里付的钱,不然,为什么厂里修车间,他也来奏这个热闹呢?这是贪污行为。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声讨厂长,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愤慨。 叶明已经猜到了他们的用意,于是谨慎地说:“这种事,不能推论,得有真凭实据。” 李在书紧接着说:“只要上面来人一查,事情就清楚了,因此我们准备告他。我们已经找了十多个人签字证明他存在的各种问题,如果你愿意,想请你帮我们写这个材料,然后我们大家在上面签字。你看,怎么样?” 转眼间,到这个厂已经好几个月了,叶明对厂里这样那样的情况,也有所耳闻。厂长谢天明四十多岁,没有什么文化,身材矮小,精明能干,喜欢开会,喜欢在会上满口粗话脏话地骂人。贾家机械厂能有今天,谢厂长功不可没。多年来,一有机会他就背着好烟好酒往省二轻局跑,八方磕头作揖,求爹爹告奶奶,总算为企业拿到了定型产品。他居功自大,可以理解,骂骂人也无大碍。不过,没有想到的是,在台上义正辞严的他,也会干违法勾当。这不是伪君子的所作所谓吗?令叶明没有想到的是,工厂也有阴暗面。几乎是出于本能地,叶明憎恶社会的丑恶现象。没有背膀的知青,对拉关系、走后门、以权谋私这一套深恶痛绝。他们的内心大多十分地阴暗。离开农村,叶明以为自己从黑暗步入了光明,以为只有公社干部才会贪小便宜,不想工厂也有类似的丑恶现象。他的热血沸腾起来。而李在书最后那句“怎么样”大有“敢不敢”的意味,这也刺激了叶明。这不是正义的事吗,有什么敢不敢的?那种在社会上混出的豪侠气节,从叶明的心底升腾起来,使他很干脆地答应了帮他们写材料。 “你只帮忙写材料,你是学徒工,可能会因此影响到他今后转正,”李在书接着说:“其实,我们就是需要一个有文笔的人帮我们把材料整理出来,让人看得更明白;如果能够做到这点,肯定会有结果的……” 叶明思索了片刻,然后不紧不慢地说:“材料我可以帮你们写,但不想参与告状。” 所谓不参与告状,就是不在告状材料上签字,但写材料,实际上就是参与告状,而且可能影响到自己今后转正,这点叶明很清楚。不过,在叶明看来,仅仅写材料,是帮朋友的忙,而在材料上签字,就是耍阴谋诡计。叶明更喜欢面对面的较量,而不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的阴谋诡计。他生性讨厌告密者。如果要告一个人,他更愿意采取公开的方式。他认为告密是小人的伎俩。当然,他不能这样看待其他告状的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原则。叶明自然不必说明原因,告状的朋友们也对此表示理解。 “我们也是这个意思,你只写材料就够了。”何光辉笑了。在场的所有人都露出了笑脸。 陈平慢条斯理地说:“这次要告就要把他告倒,不要再像以往那样了。” 何光辉紧接着愤愤地道:“不管那么多哟,老子不告倒他誓不罢休。” 李在书这时笑了笑,对叶明说:“如果他知道了,肯定是要打击报复的,你怕不怕?” 叶明笑了笑,然后摇摇了头。 ------------ 一百五十九、告状(2) 起初,叶明并不是太热心告状的事,但受当时的情绪感染,为了表示自己有正义感,便答应了这件事。事后想来这件事似乎没多大意义,但既然答应了,就不能失信,因此就只好接着干。 为了写好上告材料,叶明经常去陈平家,和李在书、何光辉等一起密谋告状的事。 “最严重的问题,应该是厂长修房子。要尽可能把这方面的材料搜集够,而且还要有证据,让人感到材料真实可信……驾驶员、财务人员、施工方,都可能提供有力证据。” 按照叶明的这一思路,大伙个个成了侦探,每天都在暗地里做工作,收集厂长的材料,罗织他的罪状。 年轻人难免轻浮。大家都把叶明当人物,叶明也有些飘飘然,觉得自己是个人物,很快就陷入其中,从应付变成了同谋。 另外,每当到陈平家,叶明就会感觉到有一双不同寻常的眼睛的存在。这种存在似乎据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随着到陈平家的次数增多,叶明对蓉妹那双眼睛已经很熟悉了。她时常用微笑同他打招呼。正是微笑的时候,她那双明亮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就闪耀着一种特别的诱人光芒。叶明不知道,自己这样热衷于告状,究竟是出于正义感呢,还是为了她那双人难以忘怀的眼睛。他不知道,那双眼睛本身具有那种摄人魂魄的魔力,还是自己的自作多情赋予了它一种特别的美和力量。 也许,叶明天生就不是那种安分的人。那种好好劳动,踏实工作的思想好像和他这样的人并不沾边,一有什么借口,那种思想便会不翼而飞。自从热心告状的事后,工作起来,叶明远没有从前起劲;好像用不着卖力,也比别人更强,因为自己是堂堂正正在做人。有人在挖社会主义的墙脚,哪有必要这样卖力工作呢?一个人往高处攀登并不容易,往低处滑落可是轻而易举的事。紧紧盯住阴暗面的叶明,精神上和工作上很快就松懈下来。 有一天,车间主任对叶明说,“冯书记叫你到他办公室去一下。” 到了书记办公室,冯书记开门见山地对叶明说,“你刚来,对厂里的情况不了解,交朋友要注意哟,要交那些工作上政治上都可靠的人哈。” 叶明有些不客气地说,“冯书记,我晓得怎么交朋友。” 书记不停地点头,“好吧,晓得就好。” 冯书记的招呼,刺激了叶明的反叛精神,不仅没有减少他和那几个工作上和政治上都不那么可靠的人来往,反而加紧了他们的告状活动。不久以后,厂长中包私囊、工作态度蛮横霸道的揭发材料从叶明手里炮制出来,并寄到了县里和省政府信访办以及《四川日报》社。 之后,叶明觉得失去了什么,仿佛没什么要紧事可干了,心里空荡荡的。他有些焦急等待着告状的结果。可是,光阴如梭,半年过去了,“人民来信”如石沉大海,没有音讯。叶明初次品赏到了等待的滋味。不过,时间一久,他也没把这件事当回事了。 ------------ 一百六十、告状(3) 一个周末,邹强邀请叶明和他一起回阳安,还告诉叶明说有什么要紧事。 邹强和叶明一起进的厂,也是一起进厂的人当中和叶明关系最好的一个。他比叶明年龄小一点,天真幼稚,性格轻浮,工作上和生活上都是如此,不过他总是不离叶明的左右。刚下乡和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叶明都喜欢往内江或者县城的姨妈家跑,可是,经过了许许多多奔波,叶明发现无论一个人身在何处,人生真正的烦恼是相同的,因此也懒得东跑西跑了,去别人家似乎就更没有什么意思了。可是,邹强说:“我妈请你去,说有要紧事……”相对而言,邹强的母亲觉得叶明比邹强稳重成熟;怕儿子在外惹事,便托付叶明经常提醒和照看一下邹强。这一来,叶明不怎么好拒绝一个母亲的重托,便成了邹强家的座上客。但是,如果没有特别要紧的事,叶明不怎么想去邹强家。 “有啥子要紧事?” “我妈没有说。” 听说是邹强的妈叫自己去,叶明也不好推辞,便和邹强一起回了阳安。 吃晚饭的时候,邹强的父亲用安徽话说,“小叶啊,你告你们厂长的状啦?”叶明感到突然和意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原来,邹强的父亲和二轻局的局长是老战友,关系特别好。邹强叫叶明到他家,为的就是这件事。邹强的父亲又说,“李局长找你们厂长谈话嘞,厂长看了材料说是你写的。你看看,多没意思是不是?年轻人,有正义感是好事,但你不了解厂子里的情况,可别被人利用了。” “邹伯伯,厂里的情况,我还是比较了解的……” “小叶,你了解的那些情况,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不是有根有据的?” “我……” “我给你说呀,你们那个厂长是个能干人,但那几个告你们厂长状的人,在厂里都是不好好干活的人……这就是工作组调查了解的情况。领导是信你,还是信工作组?” 这时,叶明觉得自己被人从头到脚洗涮了一番,不过他不知道这个洗涮自己的人是谁,是他的同伙还是政府官员们。 此后,叶明不再伙同那帮朋友告厂长的状了。他突然发现自己是多么幼稚。厂长即使有损公肥私的嫌疑,说到底也不过是占了点小便宜而已,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反过来一想,一个有贡献的当权者,占这点小便宜实在算不了什么。尤其是,你本不想占便宜,别人却三番五次地找上门来,好多事情就变得复杂了,责任并不完全在当领导的身上。据工作组调查的情况看,他并没有主动安排厂里的车为他运建材,而是另一个副厂长安排的,厂长也只是事后才知道的。这一来,叶明想通了,一下子也学乖了。 不过,车间主任不再叫叶明写决心书了,厂长见了叶明也不像过去那样给他笑脸了。从此,叶明给领导们留下了这样一个印象:这个人聪明,有水平,但不好驾驭。叶明这才明白,自己干了一件蠢事。他不知道这件蠢事会怎么影响自己的生活,其负面效应什么时候才能了结。 ------------ 一百六十一、文学青年(1) 厂里的住房特别紧张,集体宿舍也是如此。因为没有床位,叶明和邹强以及另外两名新工人只好暂住吉安旅馆。这一住,就是两年。 旅馆位于临街的吉安茶馆后堂。旅馆很小,一共也就十多个床位,住一天只需两元钱。老式的土木结构房子,黑黑的领子青青的瓦,竹子外加泥巴编织成的墙,多少有点儿古朴的味道,不过也因此让人觉得一切都破破烂烂。老鼠在每一个房间里都打了通道,整日都可以满地乱窜,有时大摇大摆从房间里穿过,完全是主人家的派头。 吉安茶馆是贾家镇最大的茶馆。四川的茶馆,是个大舞台,各种角色都会在这里登台,各种信息也在这里汇集,谈生意的、聊天的、打牌的、等人的、惹事生非的,五花八门,无奇不有。逢场时,茶馆里闹热非凡,简直可以说是人满为患。人声鼎沸,烟雾缭绕,汗气熏天,乌烟瘴气,便是小镇茶馆当时的一大特点。因为进出都要经过茶馆,耳濡目染,加之也没有其它的消遣方式,叶明也养成了泡茶馆的习惯。即使不泡茶馆,也身处茶馆里。 他并不喜欢这里的嘈杂,空闲时,便把椅子安在自己房间门口,泡上一杯盖碗茶,把茶馆当风景看,倒也自得其乐。 茶馆也是知青聚集的地方。贾家的知青主要来自成都和内江。对知青来说,茶馆是会友、聊天、消遣的最好去处。大返城的时间还没有到,一部分知青还留在乡下。在这里能见到许多家乡人,对叶明来说是件令人愉快的事。同病相怜,因为有过共同的命运,当过知青的人对知青总有一种道不清说不明的亲切感或者同情心。没过多久,叶明就在这个茶馆里结识了不少知青朋友。这也是叶明喜欢吉安茶馆的唯一原因。 喜欢交朋友,就可能会遇到一个影响自己一生的人。终于有一天,叶明在吉安茶馆结识了这样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吴文进。 吴文进是成都知青,戴一副黑边近视眼镜,略胖,说话非常讲究用词和语言的节奏,吹牛谈天也像在演讲,让人觉得他是一个态度严谨并颇有学问的文化人。有一天,不知和谁发生了争执,他在人群中大声喊道:“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需要知识的时代。”也许这句话他经常挂在嘴边,也许刚刚捡来不久而在此只是想卖弄一下自己的学识,在场的人或许包括他自己也不把这句话当回事,但它却震撼了叶明的心。 有比较才有认识。叶辉考上大学以后,叶明的内心深处因此而失去了平衡。他了解自己的哥哥,过去的任何时候,在任何方面,他认为自己都比哥哥强,但如今,他们的命运却是如此地悬殊。而这种命运的悬殊,正好印证了吴文进的那句大声喊叫。 实际上,当工人是他无法选择的选择,即使不情愿也没有别的办法。只是,他不敢正视自己今后的人生,他只能想:绝大多数人不也是这样生活的吗?好歹,也是活,也同样过一辈子。平凡而顺利地走完自己的人生道路,是无奈中的他当时的愿望。于是,关于人生的话题,他尽量不往深处想,而是得过且过。他总是想方设法说服自己面对现实,接受平庸。但是,说服自己是一回事,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了。天性使他难以安于现状。和哥哥悬殊的命运,使叶明常常处于失落和不甘心的状态中。 在叶明的印象中,好像从来没有听见过类似吴文进说过的话。在这样的地方和这样的时候,吴文进的话好像是春天的一个闪电和雷鸣,使叶明心里为之一震,如梦方醒。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内心深处并非真正甘于平庸的生活;自己也不一定非要逆来顺受,也可以奋斗,可以向命运发起挑战。 有时候,一句话也可能改变一个人的生活,影响一个人的命运。叶明第一次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时代的需要和个人的命运的关系。从此以后,他内心的平衡被彻底打破了。 ------------ 一百六十二、文学青年(2) 吴文进是一个典型的文学青年,满口都是名人名言,张口莎士比亚,闭口巴尔扎克,对人生和未来充满了激情和幻想,而且正在写一部长篇小说。 “我的长篇小说,是我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书名就叫《第一部》……” “主要写啥子内容?” “写知青的人生!世界上著名的小说都写人生,给人以生活的启迪!” “嗯,总有个啥子故事吧?” “小说首先是写人,塑造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故事并不重要,因此我的小说,怎么给你说呢,三言两话又说不清楚。” 上世纪的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文学成为了一种社会潮流;僵化的头脑开始运转,禁锢的心灵开始苏醒,文学释放了人们被压抑得太久了的感情,帮助人们理顺了纷乱的思想;有人不无道理地把这一时期称为中国的文艺复兴。文学创作一度非常地风行,也非常地时尚,甚至令普通人羡慕和敬仰。这是叶明有生以来第一次接触有理想、的抱负的青年,因此感到及新鲜又刺激,对吴文进更是佩服得不得了。 吴文进戴着一个黑边眼镜,说话的声音非常动听,动作也很雅致,浑身上下都是学问,都是散发出理想的气息。虽然叶明最终没有弄清楚他究竟写的是什么样的小说,但在叶明心里,写小说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情,他也相信吴文进写的是一部好小说。 为了满足当时的心理需要或者是虚荣心,叶明主动把吴文进留在身边。 “就在我这里,就在我这里写小说……你想在这里住多久就住多久。” 叶明供吴文进吃住,好像十八世纪的欧洲贵妇人一样,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而把文人据为己有。不同的是,叶明不是什么贵族,也没有什么资产,而是靠自己省吃俭用来养活吴文进,尽其所能地为他提供必需的生活条件,使他能有一个比乡下更好的写作条件。 他们睡在一张床上,吃同样的饭菜,彼此倾述心中的秘密,很快成了无话不说的好的朋友。 “叶明,其实你这个人很聪明,不应该这样浪费自己的青春。要有理想,要有志向,人生才会有意义,生活才会更丰富……” “我能有什么理想和志向?” “做自己希望做的事,这就是理想呀!一个人只要努力,敢于奋斗,没有做不到的事。” “哦。我本来想考学。为了减轻家庭的压力,我来到了这个单位上班,原想一边上班一边准备……” “那就去考呀?” “可是真正上起班以后,好像根本没有时间。” “其实,你真正缺乏的是自信。人活到老学到老,什么时候学习都不为迟。你要有这个自信!” 现在听起来,这些话是那么俗套,但当时却非常新鲜和鼓舞人心。叶明不知道老师过去说过这些话没有,反正在他的印象中,从来没有听见过这么激情、富有哲理、充满生气的语言。在他的感觉中,吴文进的声音仿佛是从另外一世界传来的,而此时此地,这些话从吴文进嘴里说出来,格外地令人鼓舞和振奋。对叶明来说,吴文进好比是一个榜样和一面镜子;面对这个榜样和镜子,他开始认真地思考人生和自己的命运。他想了很多,第一次真正面对自我,用积极的态度面对现实和人生。 说来难以令人相信,到现在为止,叶明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理想,认真地思考自己这一生将如何度过。因此,吴文进几乎就是叶明心中的一盏明灯,令他感到眼前豁然一亮。 ------------ 一百六十三、文学青年(3) 吴文进在叶明这里住了将近三个月,使叶明在经济上经常捉襟见肘,但他并不在乎这点。这点东西和吴文进以及他当时给予叶明的东西书比较起来,实在算不得什么。 叶明这里的生活条件,总比乡下好很多,可好长一段时间,叶明却不见吴文进写东西。每天下班,都看见他在茶馆里和一些不三不四甚至老着些扎堆。叶明对此有些不理解,有一天忍不住问:“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还行吧。” “可这一向,没见你写多少呢?” “最近几天,是有些不顺手……写作上,这是常有的事。” “哦。那就好,”叶明拍着吴文进的手背:“生活上缺什么尽管提,我会尽量满足你的。” 吴文进笑了:“我们是不是已经好久没有吃肉了?” “是有一段时间了。今天晚上,我们杀馆子!” 叶明想,营养太差,肯定也会影响写作,于是向同事借了五元钱,晚饭和吴文进狠狠吃了一顿。 吃完饭,吴文进用手把嘴一抹:“真好真好!” 增加了营养,吴文进的小说依然没有任何进展。叶明还发现,他的小说仍然只有最初写的那一百多页,他仍然整天只是闲逛、泡茶馆、到处扎堆,甚至,他的豪言壮语越来越少,姿势也不是当初那么优美了。 在内心深处,叶明很愿意管吴文进的吃住,但前提是他必须写东西。而吴文进的表现,令叶明越来越感到难以接受。一天晚上,他们出去散步,终于正面涉及了这个问题。 “你估计,你的小说什么时间能够写完?” “这个很难说。写作需要灵感,没有灵感写出来的东西都没有用,有了灵感我一天可以写上一万字……” “那什么情况下才有灵感呢?” “灵感是没有规律可寻的。” “哦。听你这么说,我估计你的小说很难完成,因为它的进展并不在你的掌握之中……” 吴文进停下步:“叶明,你这是什么意思?是下逐客令吗?” 叶明转身,回走两步:“不完全是。只是,我觉得你有些变了,和我想象中的你,不完全一样。” “那你觉得我以前是什么样,现在是什么样?哪里变了?” “你说得很少多,做得很少。” 沉默了好一阵,吴文进说:“明白了。我只能说,叶明,你太不了解写作了,也太不了解我了。” “我非常想了解你和你的写作……” “不用再说了。” 这天晚上,他们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第二天上班,叶明一直在想吴文进和他的小说。他希望像吴文进希望的那样理解一个人和他的写作。可是,难以理解。他总是想,如果自己处在吴文进的位置,有人供自己的吃喝,会更加努力地写作。但事实上吴文进不是这样,好像反而变得游手好闲了。不过,他承认有吴文进在身边,自己的生活似乎更加充实一些。最后他想,现在不理解吴文进和他的写作,以后可以慢慢理解。于是决定中午下班后好好和吴文进交流一下。 中午叶明下班时,没有见到吴文进,只见到了他留下的一封短信。信中写道:“叶明,我走了。我也应该离开你了。非常感谢你的款待。另外,我还想告诉你:我吴文进并非是到处混饭吃的落魄文人!总有一天,我的小说会写完的。” 毫无疑问,叶明伤害了吴文进的自尊心。 对文人来说,他们可以没有名利,但不能没有尊严。 也许因为时间长了,叶明对吴文进不再感到好奇了,光环退去之后,他看到了一个人言行不一致的方面,多少有些令叶明失望。那时叶明一点不明白,吴文学在鼓舞他的时候,也许正是在鼓舞他自己。以后叶明才体会到,一个人,要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始终如一地坚持自己的理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当时他无法理解这点。在后来的日子里,一想到吴文进,叶明多少也感到有些内疚。 无论怎样,叶明仍然很佩服吴文进。尽管他的书写得不顺利,甚至他不是当初叶明想象中的那么伟大,但他有才华、有气质、有艺术家的派头。他们仿佛是来自两个不同世界的人,这正是吴文进吸引叶明的地方。 然而,非常令叶明惊讶的是,虽然和吴文进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受教育的程度也相去甚远,但在情感以及对生活感受方面,自己和吴文进却有着许多的相似之处。对爱情,对涉及他人和自己的利益,他们都有着相似的感受和态度。这也许是性格相近的年轻人共有的特点,但却拉近了叶明和吴文进在心理上的距离,使叶明从他身上惊喜地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从而一定程度地唤起了叶明的自尊和自信。最最重要的是,他启发了叶明,唤醒了叶明,使他意识到一个人应该有理想,而在任何条件下,只要一个人有信心有毅力,理想就有可能实现;“即使我们不能达到目的,至少它可以丰富我们的人生,使生活变得充实,甚至使人变得高尚。” 吴文进离开叶明以后不久,大返城开始了,吴文进也调回了成都。从此以后,叶明和他失去了任何联系,也不知道他的书写成功没有。许多年以后,叶明也常常怀念和吴文进在一起的短暂时光。 吴文进离开了,但他的诗人般的气质以及关于文学的夸夸其谈、对文学的向往却留在了叶明的心里。他常常想,“为什么我不能写点什么呢?”就这样,受吴文进的影响,叶明也开始想入非非了,梦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从事文学创作,并因此改变自己的命运。 ------------ 一百六十四、再造自我(1) 解禁文学艺术,置疑检验真理的标准,纠正文革中的冤假错案;陈景润攻克德巴赫猜想,女排夺得世界冠军,中国人成功地首漂长江;土地承包到户,改革经济运行体制,改革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上世纪整个八十年代,是一个令人激动和振奋的时代。 叶明开始读书。各种各样的书,凡是能买到的书,他都饥不择食地买,如饥似渴地读。下班后他读书,上班时也读书。机器的轰鸣似乎并不存在,只要有时间,他就读书。读书成了他生活最重要的内容。 书本为叶明打开了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全新的,令人激动的世界。 茨威格的《巴尔扎克传》、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多夫》、巴尔扎克的《幻灭》、雨果的《悲惨世界》、司汤达的《红与黑》、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法》、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凡是描写人的成长历程、或者描写人与命运抗争的书,他都特别喜欢。因为这类书里多少都有作者的影子,有他们对生活的认识和人生的经验,有他们的奋斗过程和成长轨迹。叶明努力在他们身上寻找自己的影子,从而寻找自信。他最感兴趣的不是故事情节,更不是书的结构和表现手法,而是书中人物的生活态度和成长过程以及他们的命运。他有一种对人类情感的天然悟性,他能读懂作者的潜台词,能读懂作者和书中人物的情感和内心。他们的思想感情,能与叶明一次次地产生共鸣。他们一个个向叶明走来,和他共同体会和探讨人生。他们的不幸遭遇,减轻了叶明的痛苦;他们的人生经验和态度,启发了叶明的智慧;他们的成功,鼓舞着叶明的斗志。读一本好书,就是在跟一个伟大的灵魂对话,叶明对这句直理名言有着深刻的体会。 面对作者和作品中的人物,叶明开始认真地反省自己;他需要的是理性地梳理自己的思想感情,提高对自己对人生的认识,确定自己的生活内容和人生目标。他读书的唯一目的,就是从书中寻找共鸣,从而了解自己或者按照书中自己感兴趣的人物来塑造自己。 渐渐地,他觉得自己的眼睛更亮了,心胸更开阔了,也更自信了。他对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渐渐地有了自己的认识;他心潮澎湃,热情激昂,对生活、对人生,也有了自己的理解。好像另外有个自己,一个更具活力和生命力的自己,在他的灵魂中苏醒过来。 也许因为从小无人管束的原因,叶明从来就坐不住。而从学生到知青再到工人,他从来就没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也从来就没有按照理想的需要以及某种意志去生活过;因为,他从来就没有过理想,没有属于自己的人生目标。现在,他认为自己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奋斗目标。 他分析自己、认识自己,最后确定自己也可以写作,也可以成为一个有理想甚至有用的人,成为一个用知识武装起来而受人尊敬的人。虽然自己没有读多少书,没有学到多少知识,但通过书本与伟人的对话,他发现自己身上也有伟人的智慧和许多品质,这使他有了坚定的决心和信心,使他感觉和认识到,写作是自己最适合的工作,是自己实现人生价值的手段和载体。使他从情感和理智上确定的未来的生活目标,就是成为一个为自己那一代人或者一个阶层说话的作家。 他在心里暗暗地发誓:“总有一天,我要写一本书;写一本关于人性和人生的书。”这个誓言伴随了他的一生。他的一生,都将为此痛苦和激动。而从现在开始,他将按照那个奋斗目标,重新塑造自己。 他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买书,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读书。对叶明来说,读书的过程,是他认识自己、竖立人生信念、找到生活目标的过程。读书,既是他新生活的开始,也是为新的生活做准备。 ------------ 一百六十五、再造自我(2) 刚进工厂大门,门卫通知叶明到供销科办公室等电话。 等电话时,叶明心里直犯嘀咕,谁的电话?有什么要紧事非得打电话?不想,电话是姨妈打过来的:“明明,你爸爸妈妈回来了,工作也调回来了。这周你回来嘛!” 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终于回来了! 1981年秋,也就是叶明参加工作的第三年,叶明的父母从新疆回到了四川,并把工作调到了阳安。母亲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分离了整整十六年,一家人终于团聚了。这是母亲的一个梦想,她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包括十六年的光阴和母爱。这个梦想如今终于变成了现实。 然而,叶明几乎把自己的父母忘记了,至少,他已经很少想到过自己的父母。他们在叶明的脑海,已经只剩下一个概念了。突然得到父母回家的消息时,他心里激动不已,努力在记忆中搜寻父母的音容笑貌,但他能记起的只是过去了的悲伤和思念,甚至连他们的模样也想不起来了。 不过,他仍然非常地兴奋,渴望立刻就见到他们。叶明当即请了假,马不停蹄地往阳安县城赶。 突然间,他也有一种回家的感觉。是的,父母回来了,自己似乎也就有了根基,有了归宿,有了可以牵挂可以依靠的人和地方。幼小时的心理和感觉,那份对父母的依赖和思念,再次被唤醒了,恨不得立马就回到他们身边。但是,车速很慢,赶到县城已近中午了。 父母暂时被安置在县农业局园艺场的一个库房里。园艺场在沱江对岸,过渡后经过一番打听,叶明找到了这库房,见到了久别的父母。 父母的模样,是叶明想象不到的。他们的个子都不高,好像不是自己印象或希望中的那么高大。他们的脸色很黑,脸上的皮肤也很粗糙,而且已经爬满了皱纹,恶劣的气候条件和艰难的岁月,已经在他们的脸上刻下了生动的标记,看上去比叶明想象的更加苍老。 “明明,明明回来了!” 母亲失声叫道,却半天没有动一动。父亲盯着叶明,看了又看,只是点头。叶明也一时不知所措,甚至没有叫一声爸爸妈妈。 父母拿出一件从新疆给叶明买的毛衣,算是给儿子的见面礼。自从离开父母,他们能给儿子买的东西,就是毛衣。这是新疆的特产之一,买毛衣也是父母表达情感最好的方式,似乎也是他们抚慰儿子最好的方式。 吃午饭的时候,父母一个劲地帮叶明夹菜,叫他多吃一些。 “工作怎么样?” “还行吧。” “要努力工作。” “知道了。” 这是叶明和父亲的对话。除此之外,没有了语言,更没有一家人自然融洽的那种气氛。好像有种什么东西已经把大家隔离起来,相互间一举一动都免不了一种客气,一种试探地表达情感的心理;仿佛不是一家人,而是亲戚朋友。 回到自己的家里,叶明却仍然找不到家给人应有的感觉。他对家已经太陌生,或者对自己的父母太陌生,已经不知道何谓家了。也许,他已经真正长大成人了,已经不需要家的温暖和庇护了。经历了生活的磨难以后,人的情感也会如此迅速地老化,这使叶明多少也感到几许愁肠百结的味道。 但是,看到父母的那日渐苍老的模样,看到他们对自己的儿子也小心冀冀的神态,叶明又为他们感到难过。 他们回家了,总算是好事。也许分离得太久,也许一切都可以重来。叶明愿意和父母一起修复这个家,愿意尽儿子的一份孝心。离开父母时,父母把叶明送到渡船码头,有些依依不舍。 渡船无声无息地离岸了。父母仍然不肯离去。 叶明挥着手,突然喊道:“回去吧,我每周都回来看你们!” ------------ 一百六十六、再造自我(3) 叶明认为自己是个孝顺的儿子,起码他愿意作一个孝顺的儿子。每周,他都履约回家看望父母。其实,叶明并不是特别想回家,但他是父母最喜欢的儿子,也看得出父母希望经常见到自己,于是便骑着一辆父亲从新疆带回来的破自行车,尽量满足他们这个愿望。 对叶明来说,回家是一种责任。 又到了周末,叶明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准备回阳安。刚出门,叶辉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他面前。 “你从哪里来?” “学校。我走路过来的。” “这么远,咋会走路?没有路费了?” “不是。走路节约路费,又锻练身体……”叶辉傻乎乎的笑了。 “走了多长时间?” “早上出发的,走了一整天。” 从成都到贾家,近50公里。叶明觉得,这样锻练身体有些神捣捣的,只有叶辉这样的傻蛋才会干得出来,不过心里还是有点儿佩服哥哥。 “爸妈回来了,他们来信要我假期回去,但我现在就想回去看一下他们。” “我也正准备回阳安。是休息一下再走吗,还是现在就走?” “现在就走嘛。” 叶明用自行车,载着叶辉上了路。 叶辉上大学以后,假期里来过一次叶明处,一方面是假期没有地方可去,另一方面想看看叶明的情况。叶明生活的条件不怎么样,吃住都不太方便,叶辉就没有再来。叶明很想知道大学有多大,环境怎么样,老师怎么上课,学生怎么学习和生活,在大学里是什么样的感觉等等。他羡慕哥哥,羡慕所有能考上大学的人,但他想掩饰自己的心理,于是弟兄两见了面,话语很简单。不过,这一次不一样了,叶明的心态与过去比较,已经有了很大区别。在自己哥哥面前,用不着隐藏什么。但是,叶辉对叶明想知道的一切,描述得非常简单。 “大学和中学的最大区别,就是学习条件更好,学生有学习的自主性。除了专业以外,你还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学。” 关于生活之类的事情,他叙述得简直和工厂没有区别。叶明想,那是因为叶辉根本不懂生活,不会生活的原因。 “就没有哪个男同学喜欢哪个女同学这样的事?” “女同学少,都长得不漂亮。” “我想到你们学校去看一下。” “可以。” “可不可以在你那里住两天。” “可以。” 但是,叶明始终没有成行。去看一眼大学,成了他心中的一个愿望。 不知不觉,到了阳安。这是父母回老家后,一家人第一次团聚。父母见到两个长大成人的儿子一起回家,自然感到高兴。 张罗晚饭的人,不是父母,而是叶亮。 叶亮已经高中毕业,但是没有考上大学。他对英语非常感兴趣,英语成绩特别好,但其它成绩却不尽人意。毕业后在家待业,留长头发,唱英语歌,看英文报,很现代很时髦,剩下的事就是买菜煮饭做家务活。 “干不了几年,你爸爸就可以退休了。以后,亮亮可以顶替你爸爸的工作。”这是母亲的如意算盘,也是叶亮的后路。有了这条后路,看他干家务时那麻利和乐哈哈的样子,似乎过得也算开心。 每一次看见父母,叶明都会生出许多的感慨。 回到四川,生活条件好了许多,从面色看,父母的身体状况也有些改变,但母亲40多岁,父亲也就50出头,仍然显得苍老。叶明没有看见父母的模样变化的过程,便越发地感觉到他们是那么苍老,越发地感觉到他们是那么陌生,彼此间的距离又是那么地遥远。虽然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但并不能因此消除这种距离和陌生。有些东西,是没有办法弥补的。比如逝去的岁月,以及这些岁月中应有的内容。 回家,就是尽孝。但是,要坚持每周回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难的不是22公里路程以及路上的奔波,而是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时间一天天过去,渐渐地,叶明回家的次数减少了。到最后少,一个月两月才回家一次。他不想把时间花在这上面。他觉得自己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前途,自己梦想;他希望自己的梦想,有一天能变成现实。 叶辉于1982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新疆社会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当时他有几个地方可以选择,但他自愿选择了去新疆。 选择去新疆,他没有和任何人商量。直到临行前,他才告诉了家里人。父母为此非常生气,但木已成舟,已经毫无意义。离家的时候,他背上简单的行李,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我就是想去新疆……” 人在哪里生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生活。叶明对此表示理解。 父母费尽了心机,经过了十六年的等待和努力,好不容易才回到四川。回到四川才两年,叶辉又要去新疆了。对叶辉去新疆不和家人商量,他们当然有颇有看法。但性格倔强的叶辉,对父母的言词不与理会,早早地离开了家。 叶明心里想,叶辉自作主张地选择去新疆,不知道是不是对自己父母的一种报复。 “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随他们去吧。” 这是父亲的观点。 命中注定,这一家人难以团聚。叶辉走了,叶明也不能常在他们身边,三兄弟各自一方。也许只有在农耕时代,传统式的大家庭才是牢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也在不断分解,成员在不断减少,甚至家庭的许多性质也会发生变化,使其最终社会化。谁也不能预料,今天的家庭形式会不会在某一天消亡。 十六年过去了,虽然回到了四川,但母亲当初“一家人回四川团聚”的美好愿望,如今看来还是那么遥远。 ------------ 一百六十七、自我分裂(1) 叶明身着布满油污的衣服,刚到车间,车间主任把他叫住了:“喂,小叶,你咋个搞的,这个月的任务又没有完成,奖金怎么算?” 80年代初,叶明所在的工厂开始实行生产定额制。每个月,工人的工资由车间根据定额计算,超额奖励,差任务扣工资。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对多数人来说这是件大好事,但到了叶明身上,却是一件令车间主任头痛的事。 叶明递了一支香烟给车间主任,然后不温不火地说:“宋主任,你摸着良心好好地算就是了,你坐在办公室里都有奖金,我们干活的人该怎么算就怎么算吧,没关系的。” 这样的话噎得死人,可车间主任老宋并没有生气,虽然心里恨不得扇叶明两个耳光,但脸上还是晴朗的,丝毫没有流露出什么不快。大小是个领导,领导就得这样,不能把心里想的都写在自己的脸上。停了好大一会,老宋才假装气势汹汹地说:“下个月把任务补上哈。” 叶明一笑,说:“要得要得。” 看叶明态度是端正的,宋主任又说:“按厂里面的规矩,三个月完不成任务,就要待岗哟。叶明,你自己说,你已经几个月没有完成任务了,还是要拿路给我们走嘛。” “晓得晓得。” “大家都说你变了,都觉得你现在这样下去,多可惜的。” “主任,社会在变,人也会变的嘛。” “不管怎么说,老不完成任务,肯定是不行的。” “好好,一定把欠的任务补上。” 叶明变了,已经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一头钻进自己的天地,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中。 转眼之间,过去叶明那点表现,以及好好表现自己的想法,突然间变得一文不值了。他不再打算挣表现,不再关心自己的生产任务是否能完成,不再乎那点儿奖金,也不再乎领导对自己的看法;他不再需要戴着面具生活。他的内心世界,全是书中的人物,是自己想象和希望中的未来:“我不一定活得精彩,但一定要活得真实。不论我是否能做出成绩,但我要做,要这个过程;只要我努力了,对生活对自己负责了,我无怨无悔。”他为之激情满怀,为自己的激情所感动、所折服。 长期被压抑的生命的激情,喷薄而出。这种激情曾在他混迹社会时得到过释放,而今它找到了正确的路径,其能量较之过去便有过之而不及。 工作之与叶明,只是为了糊口,没有别的意义。甚至,工作对他来说不再是愉快的了,而是一种负担,一种苦难。他的所有热情和精力,都投入到了一种虚幻的生活中。他拼命地读书,拼命地思考,拼命地幻想;他随时记下读书的体会,记下生活的感受,为着日后的写作作准备。 有时在机器旁边,他也会打瞌睡。他不再加班,而是经常迟到早退;有时机器出毛病,三下两下调不好,他就会心里发毛,就会弃之不顾,因此经常完不成生产任务。到了下个月,甚至再下一个月,叶明的生产任务还是没完成。欠的任务越来越多,怎么也补不上。 当然,完不成任务时,叶明也会找一些客观原因,比如有多少天没有材料。 “待料不减任务,这是厂里规定的。别人都能完成任务,你为什么就完不成?” 当主任第一次用这类话来压叶明时,叶明高声吼道:“宋主任,不要说的比唱的好听。我们换一换位置,你来开机床,我来当你这个车间主任,我们看谁干得更好!” 叶明敢于顶撞领导,在工人中十分得人心。而一旦谈得不愉快,痞子的脾气也钻出来了。车间主任明白,叶明的奖金是不好扣的。 对于现在的叶明,聪明人尽可能地敬而远之。车间主任老宋,就是这样的聪明人。他渐渐明白,叶明这样的人服软不服硬,于是采取了折中的办法:“你要尽力,任务也不能差得太多。如果确实有困难,我也可以想办法给你调整一下定额。” 主任的口气一软,叶明也端正了态度。 细想一下,车间主任对叶明也够宽大了,从来没有扣他的工资,还一屁股把他几个月未完成任务这个烫手的炭圆坐了下来。叶明也感到,不能太过份,因此决定加几个班,把任务完成。 “这个月,我保证完成任务,把次的任务也全部补上!” 叶明一干起活来,也特别亡命。拿上两本书,买上几个馒头,可以通宵达旦地几天不下机床。实在困了,就在机床旁的长椅上打个盹。 主任见了,十分感动:“叶明,你也不能这样,还是要注意身体。欠的任务,可以慢慢补上……” ------------ 一百六十八、自我分裂(2) 人最深刻的变化,往往是从对自己的认识开始。传记文学作品中的伟人,唤醒了叶明那沉睡的自我,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叶明的人生态度。他的目标越来越明确,信念越来越坚定。 他不愿意象过去那样平庸地生活一辈子。他相信一个人无论做什么,只要努力,就一定能做到。他认为自己一定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他认为自己的前途不在工厂,更不在于把机器操作好;他认为自己不属于现在,而属于将来。不论上班时间还是下班以后,他几乎不和任何人来往,包括与他一起进厂的好哥们邹强,也少有交道了。他不把任何事物放在眼里,走路总是低着头,一幅时刻都在深思的样子;目光忧郁恍惚,似乎什么都没有看,什么都看不到。破旧的厂房,轰鸣的机器声,所有的一切对他来说似乎都不存在。回到宿舍,就躺在床上看书,做笔记。他把书中自己喜欢的句字全部收集起来,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动身的时刻到了。你去生,我去死;谁为佳者,惟上帝知道……”他认为这句充满了哲理和豪情,令人鼓舞,好像正是为自己写的。还有:苦难是进步的阶梯;不幸能使人脱胎换骨,变成一个新人;没有知识和衣冠不整,都不体面;主宰世界的三要素,是智慧、光辉和力量……等等,每一句话,都令他激动振奋,雄心勃勃。他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即平庸的现实和美丽的幻想中,但他更在乎的是未来而不是现实。因此对现实中的一切都采取无所谓的态度。 实际上,他有时候会弄不清楚现实和梦想的关系,甚至弄不清楚自己究竟是生活在现实中还是幻想中。 “叶明这个人,好像阴沉沉的……” “一个怪人!” 他就像一个幽灵,不声不响,但又让人感到无外不在。但是,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经过几番较量,车间主任老宋与叶明的关系反而有了明显改善,并且成了最关心叶明的人:“叶明,我看你老是精神不好,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哟?” “我很好!” “年纪轻轻的,就跟上小老头似的,打起精神来嘛!” “放心,宋主任,我的精神好得很!” 其实,即使车间主任扣了叶明的奖金,他也不会怎么样,最多不过是说几句难听的话而已。只要吃得起饭,他不会为几个奖金真正和别人真正翻脸。在他心里,现实中的什么都不重要。但是,他不怕得罪任何人,情不自禁地要虚张声势,顶撞来犯的任何人。只是,别人并不完全理解这点。久而久之,人们都这样认为,叶明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别人怎么样看自己,叶明一点不在乎;他什么都不在乎: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是一个人我行我素的最好借口。 国门大开,各种闻所未闻的信息进入国门。改革的步伐在加快,人们的思想越来越解放。这是一个躁动的时代,所有的中国人,都在激动。在这样的背景下看叶明,似乎也不难理解他。 有了理想和激情,有了年轻的生命,就什么都有了。在现实生活中,叶明觉得自己只需要时间,其它的什么都不需要。因此,他经常不能按时上班,也不能好好上班。他已经整个儿地被自己的幻想和激情所噬食了。 有一次,车间主任老宋语重心长说:“叶明,你应该好好干,你们一批进厂的二十多个人,数你最灵醒,厂里面是看到了这点的,只需要你遵守劳动纪律,好好表现一段时间,你是有前途的……” 言下之意,厂里有重用叶明的意思。叶明觉得他们说得也在理,可是他并不往心里去。他不愿意按照别人的意志去生活。 他目光深邃、表情严肃,从前那种机灵、活泼的形象荡然无存。心灵的变化,也会影响到一个人的外貌。这时的叶明,看上去忧郁、智慧、才气十足并充满了自信。 人需要理想。人一旦有了理想,有了生活目标,就有了力量。而他的生活态度以及性格,都可能发生变化。 ------------ 一百六十九、道德问题(1) 轻轻的敲门声,很轻,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那敲门声清晰可辩。 叶明躺在床上看书,心里不禁有些奇怪:这么晚了,谁还会来敲门?在他的世界,在他的目前的生活中,似乎只有他一个人,不可能会有人深夜来访。 想象不到谁会深夜来敲门,更叫叶明想象不到的是,来人是蓉妹。 叶明和蓉妹已经相当熟了。天天在一个厂里进出,见面的机会很多,一见面他们就会用微笑和对方打招呼。虽说只是无声地打打招呼,但叶明能够从她的眼睛里感觉到一种甜蜜和炽热的情感。他甚至感觉到,蓉妹的微笑和她的眼睛里所流露出的情感,是完全针对自己的。叶明对自己的感觉非常自信。这种纯粹自做多情的感觉有时非常准确,因为这种感觉会相互感染,使彼此走得更近。情投意合的人之间的目光交流,便是如此。不过,他们从来没有单独在一起过,对此也从来没有什么积极的表示,这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但叶明没有想到,蓉妹会不请自来,而且是深夜里到他的寝室里来。 叶明已经从吉安旅馆摆进了厂里的集体宿舍。宿舍不大,也很破烂,和叶明住一起的是一个老工人,家在农村,离厂也不远,每天晚上他都要骑自行车回家。这一来,叶明就相当于一个人住一间宿舍。蓉妹下班的时候,就要经过叶明的宿舍。她走路时腰身轻摇,那姿式非常富有女人味。他已经熟悉了她的脚步声。那高根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清脆而有节律,仿佛在弹奏一支欢快的曲子。女人的脚步声,也能表现出她们的某些天性。 一进门,她先是宛尔一笑,然后小声说:“嗨,还没有睡,在做啥子?” “看书”。 “有没有灯泡?我的灯坏了。” “有。” 蓉妹接过灯泡,把它放在叶明的桌上,并没有马上离开的意思。 “晚上下班,经常看见你的灯是亮着的,就想进来看看你究竟在做啥子。” 她的微笑异常地甜美,她的目光火辣辣的,热烈而诱人。她穿一件粉红色的短袖上衣,下穿一条白色短裙;雪白的肌肤,丰腴的体态,透着无限的生机和诱人的魅力。她拿着一把梳子,一边说话,一边动作妩媚地梳理着她那湿漉漉的黑发;一举一动,无不显得楚楚动人。一股女人沐浴后的淡淡的芳香,也随着她的到来,在叶明的寝室里弥漫开来。 “坐嘛,”叶明尽量掩饰自己的内心活动,平静地招呼道。蓉妹左右看了看,不知往哪里坐,因为屋里根本没有可坐的地方。叶明便道:“只有坐床了。”蓉妹嫣然一笑,坐在了叶明的床上。 为了尽量地和叶明面对着面,蓉妹抬起左腿,把身子向叶明侧过来。她的裙子很短。她那洁白而又性感的大腿,从裙子里露了出来,好像在告诉叶明,她全身的热情和活力,是那条裙子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住的。 “你每天晚上都看书吗?” “反正也没事,看看书时间过得更快。你喜不喜欢看书?” “我才不喜呢。一看书我就头痛。” 他们离得那么近,彼此能够感觉对方的体味和心跳。 “那你下班以后都做些什么呢?” “还不是一些洗洗刷刷的罗嗦事,又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做,多无聊的。” “如果我不看书的话,可能会更无聊。” “这么晚了,饿不饿?我那里有吃的。 “不饿。” “以后,如果你晚上饿了,来找我就是了……我等头发干了才走,不会影响你吧?” “当然不会。” 每说一句话,我们都相视而笑。那微笑的目光里,传递着年轻人特有的激情和渴望。而这最后一句话,更让叶明心里暖洋洋的。 这时,一只蚊子叮在了蓉妹的大腿上。集体宿舍紧挨着一口堰塘,因此房间里蚊子很多,个头也很大。叶明一向怕蚊子,对蚊子很敏感。那只蚊子在叶明身边绕来绕去,似乎有意引起叶明的注意,然后叮在蓉妹大腿上。 叶明说:“有蚊子。” 蓉妹用一种足以使一个男人完全迷失的眼神盯着叶明,一动不动,小声说:“在哪里,打嘛”。 叶明慢慢地伸出手,不轻不重地一巴掌打在了蓉妹的大腿上。蚊子没有打着,但那只停留在蓉妹的大腿上的手,再也收不回来了…… 她的肌肤是那么细腻,柔软而又具有弹性。女人是水做的。这种水可以浇灭男人的理智,同时它又是可以燃烧的,可以点燃男人的激情;这种水可以淹没男人的全部身心,使他们丧失其所有力量,甘心情愿地溺死在其中。叶明已经太久没有接触过女人的身体了。着了魔似的,他那么陶醉地抚摸着她的大腿,不肯将手收回去。蓉妹没有阻止他,而是闭上双眼,露出了动人的微笑。一切,仿佛是命中注定的,是那么地顺理成章,那么自然美妙;一种超越了人的意志的东西,点燃了两颗火热的心,控制了他们的行为。叶明轻轻站起身,另一只手勾住蓉妹的脖子,低头把嘴伸向那张红润的小嘴;那只在大腿上游动的手则慢慢地向上滑动,滑向了那片丰盛而又湿漉漉的草地…… 叶明的手,温柔而又灵活。那是一双会说话的手,一双能够传递情意的手,一双让女人心潮澎湃的手。 ------------ 一百七十、道德问题(2) 男欢女爱,有了第一次,就可能一发不可收拾。 从那以后,叶明和蓉妹便经常在叶明的寝室里幽会。人的身体也会饥渴,不是那种对食物的渴望,而是对情欲的需要;这是另一种饥渴,精神和肉体的饥渴。这种饥渴和过去对粉妹的身体的需要比较,更加纯粹和彻底。到了相应的年龄,这种需要似乎更正常也更迫切,就好比整个身体也需要呼吸一样,并在这一过程中得到新的养份,使精神和肉体达到某种平衡,从而保持生命的活力。 当最初的饥渴满足以后,有些问题似乎不得不面对,不得不弄清楚了。绵绵细语中,蓉妹说:“我喜欢你,真的。你呢?喜不喜欢我?” 叶明点点头,算是回答。 “你骗我。” “没有。” “不晓得怎么的,我觉得你好像在骗我。” “我没有骗你,也不会骗你。” “你向我保证,不会骗我。不管你是不是喜欢我,都不会骗我。” “我保证,不论喜不喜欢你,都不会骗你。” 蓉妹笑了。其实,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仿佛永远都在微笑,都放射出动人的光芒。面对这样一双眼睛,叶明不忍心说谎,也不会说谎。 “你会不会觉得我是一个坏女人哟?” “不,一点不。你如果是一个坏女人,我也就是一个坏男人了。” “那你觉得我是怎么样一个人?是不是你最喜欢的那种女人?” 毫无疑问,蓉妹的漂亮和她身体里透射出的那种妩媚、那种荡人心魄的热情,尤其是叶明这类敏感多情的男人难以拒绝的。但是,对叶明来说,也仅仅只是喜欢而已。内心深处,他觉得蓉妹这样的女人,好似一个易碎的花瓶,只能欣赏,不可真正拥有。她比粉妹更单纯、更妩媚、更娇艳,但远不及粉妹娴惠、能干、能吃苦。她生来就是讨男人喜欢的。因此,仅仅是喜欢,也就足够了。这种喜欢,或许完全出于一种本能,好比人们见到美食就自然有了食欲一样。另外,他不想,至少现在不想拥有一个女人,不想为此付出自己的感情。甚至,他仍然觉得自己可能永远都不会真正爱一个女人,起码不会像爱粉妹那样爱一个女人。或者说,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自己真正爱的女人了。粉妹,已经耗尽了他的热情和爱,完全改变了他对爱情的感受和对女人的态度。他可能喜欢一个女人,甚至接受一个女人的爱,但自己不会真正爱一个女人。 “你是一个好女人。尤其对阵平,更是这样。” “他这个人,性格太内向,脾气太古怪,我真的已经受够了……虽然我们在一起时间很长了,说不定哪天就会分开。” “但是,我觉得他这样的人更可靠,至少比我可靠。”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阵平这样的人,是一个能够一起过日子的人。我这样的人,可能更有乐趣,但不如他那么踏实可靠。” “可是,我更喜欢你这样的人。” 蓉妹越来越依恋叶明,几乎一有时间,就往叶明的寝室跑。叶明清楚地感觉到,他们都越陷越深。 有一天,叶明认真地说:“我喜欢你,但这不是爱。喜欢和爱,是有区别的。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 蓉妹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这辈子,可能不会结婚。至少在三五年内,不会。” “为什么?” “因为,我不愿意承担那种两个人在一起的责任,我承担不起。” “我没有要你为我做什么……” “我知道你对我是真心的,对我也很好。我说过不骗你,所以我要告诉你,和我在一起不会长久,更不会有什么结果……” 蓉妹看了叶明老半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只要你喜欢,怎么样都行。” 她总算明白了叶明的意思。他们可以在一起,但没有结果。无论她是否有男朋友,叶明只想暂时地得到她的身体,而不想得到她的全部。 如果是过去,叶明也许不会和她保持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如今,他生活在幻想中;他的自信、轻狂,已使他对现实生活中的一切都无所畏惧,并且不知道珍惜现实生活中的所有东西,包括女人和爱情。 这是真心话,叶明喜欢蓉妹,但并不爱她,也不拒绝她的喜欢或者爱。任何一个男人,都很难拒绝这样一个女人投怀送抱。和所有正常男人一样,叶明也喜欢漂亮女人,这是人之天性。喜欢出于本能,无需付出任何东西;爱却出于感情的需要,同样需要付出自己的感情。但在叶明的内心深处,他不想陷入感情的纠葛中;他更希望的是,女人能够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对女人而言,叶明的态度是不负责任的;对社会而言,叶明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但他对此并不在乎这点。因为,他想念“道德的堕落,并不影响精神的飞跃……” 巴尔扎克的伟大之处在于,他随手拈来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格言;他一张口,生命的激情和非常实用的哲理,就会从嘴里冒出来,使人们的任何行为都变得可以理解和合情合理,给人以无穷的宽慰和力量。 叶明对书本不仅有自己的理解,并且完全按照大人物的哲学和思想,支配自己的生活。在他的想象中,自己就是一个未来的大人物。 ------------ 一百七十一、道德问题(3) 叶明渐渐习惯了即完成生产任务,又按照自己的愿望看书学习。 时间一天天过去,生活按照自己的规律运行,构成了普通人的人生,也构成了人类的历史。 普通人的生活,难免平淡无奇。不过,叶明似乎是个例外。或许,那些不安现状的人,总会在这个世界上弄出一点响动出来。 有一天,陈平突然找到叶明,气急败坏地说:“我警告你,你要么就从我手里把她守走,要么就滚开……” 叶明好像当差挨了一棒,一时间完全懵了。不等叶明回过神来。陈平气冲冲地离开了。 叶明清楚,他和蓉妹之间的事败露了。 总归来说,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他也知道,纸包不住火,总有一天陈平会知道这件事,这件事情也总得有个了结。可是,叶明更希望这件事在他和蓉妹之间作了结。怎么会出现眼前这样的情况呢?当然,只有蓉妹才可能给他一个愿意的答案。 蓉妹一连好多天,没有到叶明的寝室来。 叶明和蓉妹上班的时间正好错开,上下班途中和寝室的走廊上相遇,是常有的事。而这些天,叶明却一直没有见到蓉妹。后来,叶明发现,蓉妹根本就没有上班。 其间,叶明倒是见过陈平几次。陈平上长白班,上下班时偶而会与叶明照面。两人相遇,陈平满脸怒容,叶明则都假装没有看见对方,心里格外别扭。 又过了一个星期,蓉妹上班了,而且下班后到了叶明的寝室。这时,叶明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蓉妹是叶明一生中的第二个女人。她比叶明大一岁。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爱叶明。这个小镇上,有过很多知青,有过不少外来者,这是一种打破小镇原有和谐的力量,是一种改变小镇人生活的渠道。他们就像一缕阳光,照亮了小镇。小镇人因此特别关注知青和外来人。但唯独叶明,让蓉妹心动。他的声音和动作,既亲切又富有感染力;他的忧郁和深沉、聪明和洒脱,令她着迷。尽管她已经明白与叶明之间没有结果,但她仍然不愿意离开叶明。 蓉妹和陈平,恋爱已经有五年多。虽然他们会经常因陈平的小心眼而吵闹,但陈平待蓉妹特别好,几乎是百依百顺。即便他不是蓉妹心中最理想的男人,但天长日久,没有爱情也有感情。马拉松似的恋人,是很难真正分得开的。习惯,生活的惯性,就好比一幅枷锁,把两个从套在一起。她知道陈平不会轻易地放弃她,离开陈平也需要很大的决心,但她又不愿意放弃叶明。就这样,她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上不得下不得。她在玩火,她也知道自己在玩火,但就是控制不了自己。只要下夜班,蓉妹就会出现在叶明面前。 “他跟踪我,晓得我下夜班后,经常到你这里来。” “噢,是这样的。那又怎么样?” “既然他知道了这件事,我就想离开他。我告诉他,我们还是分手更好……” “他怎么说?” “他不愿意,整死都不愿意!” “但是,我看他的样子,好像并不在乎你们分手……” “那是他装给你看的。” 叶明并不想把她夺走,他也并不希望蓉妹离开陈平。不过,事情到了这个份上,叶明想,“如果陈平想把蓉妹怎么样,我就把只好把蓉妹从他手中夺过来。”他认为这样也是一种负责的态度。 蓉妹告诉叶明,“知道了这件事,他吵得很凶,但不愿意和我分手……如果我坚持和他分手,我担心他会做出失去理亏的事情出来。” 你认为他会不会?我觉得可能不会。 “我觉得他会。万一出现什么事呢?我敢肯定,他一定会报复你的。我了解他,他的心胸狭窄得很!” “你怕他吗?” “也不存在怕不怕。反正都到了这一步,也没什么好怕的。但我害怕找你的麻烦。” 按理说,蓉妹没有结婚,无论叶明还是蓉妹,都有选择的权利,他们的关系也无所谓正当不正当,道德不道德;再说,这样的事情,责任并非只在一个人身上。在蓉妹和陈平面前,叶明完全可以理志气壮。但是,他却仍然感到心虚,好像做什么亏心事。夺人所爱,或者破坏他人的感情生活,无论如何,总是一种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也会对他人造成伤害,给他人带来痛苦。叶明自以为洒脱豪迈,但真正到了节骨眼上,不免也觉得心中有愧。这就是伟人的思想和平凡人的躯体之间的矛盾体现。 “蓉妹,你不用为我考虑。我才不怕哪个!” “不为你考虑是不可能的!” “其实,没什么好怕的。只是,大家都不希望发生什么出格的事而已。” “我也是这么想。现在看来,只好我们分手了。” 叶明点了点头,表示回答。 这件事也就这样不了了之。至于他们之间会怎么样,叶明不想过问太多,似乎这和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从此,叶明和蓉妹断绝了任何来往。和她分手,叶明显得潇洒自如,不过是一甩手的功夫,没有任何痛苦。 只是,许多年来,一旦和陈平照面,大家都有些难堪。这时候,在潜意识中,叶明多少有些后悔,后悔不该和蓉妹发生那样的事。人心都是肉长的,叶明同情他,同时也感到这件事多少有损自己的尊严。 万事都有得失。和过去所不同的是,生活中的某一事件,甚至包括感情问题,已经很难左右叶明的心情了。 ------------ 一百七十二、文学梦(1) 一个人总得干点什么。有些人不能不干点什么,他们不能不找事干;这也是一种空虚的表现。也许正因为有了空虚,才有了文学;不少人因无事可干或没有能力干别的事,才与文学沾边的,叶明也属于此例。 上世纪的八十年代,文学空前繁荣,形成了一浪高过一浪的热潮,成为了一代人崇尚的事业。在中国历史上,也许没有一个时代的文学能如此让人激动和推崇,对社会进步和个人生活的影响产生巨大的影响力。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可能大到影响到国家政策、小到影响到个人情感和生活。 不过,对很大一部分人来说,文学是失意者的梦,没有希望的希望,没有出路的出路;它是一张纸、一支笔、不着边际的苦恼和幻想所构成的虚幻人生,是一个人最后的挣扎和灵魂的寄托;无论成败,唯有苦难影子似地跟着你,并且使你永远为那完不成的大作和不能实现的宏愿而激动和苦恼。对不少年轻人来说,文学就是一个梦,一个令人充满幻想、令人激动和痛苦的梦。但是,它充实了他们的生活,满足了他们的情感需要,也塑造了他们的人格。 吴文进离开了叶明,但把文学的梦想留给了叶明。写作不需要学历,不受时间和年龄的限制,因此便成了叶明不甘碌碌无为、企图改变命运而寻找到的最好途径。 他需要一个平台、一个载体承载他对人生的渴望和梦想,这个平台和载体便是文学和写作。 读书使他发现了自己,认识了自己,确定了自己的人生走向。他在书本里寻找自己的影子,寻找自己的榜样,寻找共鸣和信心。他用一只眼睛看书本和现实生活,用另一眼睛看自己和未来。应该说,他在书本里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1980年,叶明鼓足了劲,开始一边翻字典、一边学习写作。写作是一种基于情感的创造性劳动,每写一篇文章,他都会激动甚至感到紧张和骄傲。他的热情很高,但他自己知道,写出来的东西却很糟糕。 他不看电视,不打牌,几乎不与任何人来往,在人群中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他一度生活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和自己交流,和自己对话。他分析自己,认识自己,试图驾驭自己。上班的时候,只要机器在转动,他要么看书,要么构思,晚上便专心读书和写作。他喜欢晚上,到了晚上他就觉得自己更真实,精力更集中,思维更活跃。 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 对叶明来说,坚持写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不是那种圈养的动物,而是一个感情丰富,性格活泼的人;他不具有做学问的人所具备的良好习惯,他从来就在家里坐不住,天生就喜欢运动,喜欢所有的消遣和娱乐活动;要彻底改变自己,坚持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并不是那么容易。 最叫人痛苦的是,思想感情的闸门打开了,想要表达的东西似乎很多,但叶明的基础太差,不知道怎么表达,不会很好的结构一部作品,好多字都也不会写。有时雄心勃勃地拿起拿,没写几个字就写不下去了。有时,作梦都在构思作品,都在写作,醒来就一鼓作气地写,可是写出来的东西自己都不满意。 写作成了他的重大生活内容,无法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成了他的最大的痛苦。他的心无法平静,有时也会一时松懈甚至气馁。这时他就会暂时地逃避,就痛痛快快地玩个够。他会打牌、喝酒、失魂落魄地东走西游,然后愤愤地抛弃这一切,闭门不出。他知道,贵在坚持。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放任一下自己以后,他又回到自己的内心世界中来。 现在的叶明,比别的人多一个敌人,那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这一生都在和那个过去的我自己斗争,和过去生活中形成而今却困扰着他的不良习性和行为斗争。要改变一个人,包括他自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仅仅有决心和毅力都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一些必要条件。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乞丐变成皇帝,**变成良家妇女,盗匪变成警察,文盲变成作家,那只不过是一个个美丽的童话故事。这并非是消极悲观,明确这一点之后,叶明更懂得只有加倍地努力,准确地把握自己,从头开始,才可能成功。这叫知己知彼,也叫自知之明。 以后叶明开始投稿,开始进入了一个聚集着文化人的小圈子。 ------------ 一百七十三、文学梦(2) 阳安山青水秀,民风朴实,是内江地区经济发展最好的一个县,也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孕育文人的地方。现代和当代,阳安都出过非常有名的作家,既有五四时期的重要人物,也有茅盾文学奖获得者。上世纪的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初,当地政府也非常重视群众文化工作。县文化馆有自己的文学期刊,有专门的文学辅导老师,也有一支庞大的业余创作队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阳安的文学创作氛围非常浓厚,在全省都小有名气。 文化馆的文学辅导老师姓刘,大家都简洁地叫他刘老师。他身材高大,神情严肃,说话慢条斯理却常常能够一针见血;厚厚的镜片后面那双深邃的眼睛,目光异常地犀利,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们的眼睛是有毒的。”被他看中的稿件,稍经加工后一般都会被上一级刊物采用。鼎盛的时候,在他周围,聚集了七八十个业余作者。年幼的20岁左右,年长的50多岁。当然,作者多不一定就会出好作者,正如作品并不以多取胜一样,大多数人都是来凑热闹的,到后来还是树倒猢狲散;但刘老师后来成了刘老,成了四川有名的文学评论家,为四川大多数有名望的作者及其作品写过评论。 在这个圈子里,叶明也有自己的小圈子。杨小波和付坤便是这个圈子里和他关系最密切的朋友。他们把自己的作品拿来大家讨论,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内心世界展示给对方,把自己的快乐拿给大家分享,在一起的时候感到非常愉快。叶明感觉到,联系他们的不仅仅是文学和相同的志趣,更重要的是人的品质。态度往往决定事物的性质;对文学对生活的态度,会因人而异;因此,仅仅是相同的志趣,并不一定就能使他们成为好朋友。真正使他们成为好朋友的,是他们彼此间的真诚和对人生对文学的真诚态度。 杨小波是一名教师,岁数比叶明小一点。因为父亲被打成右派,童年的生活十分悲惨。童年的不幸往往会给人带来太多的痛苦和遗憾,这太多的痛苦和遗憾,使他和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付坤在一个地质勘察设计院工作,经常在野外作业。他见多识广,幽默风趣。他经常出差,而且很多时候一出门就得几个月以后才能回家。长时间的野外生活,不免使人感到枯燥和寂寞,看书和写作则是排遣烦恼的最好办法。每个文学爱好者,都有其原因和自己充分的理由。 文学是人类成本最低的梦想。一部分人当然可以把文学当成改变命运的敲门砖,但文学本身需要严肃认真的态度。 文化馆每个月都有一次创作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讨论作者的重点稿件。通过这种方式,阳安县一批作者开始出作品。但是,到后来,人们听见的意见往往是奉承,或者人云亦云,毫无见地。于是,这种活动的价值,对叶明来说便是结交新朋友并提供了和朋友集会的机会。 和朋友在一起时,他们会毫无保留地表达出自己对生活、对文学、对作品的态度和看法。他们从对方身上发现自己的优劣,吸取精神养料和不断提高自己;从对方的成败里,分享快乐和吸取经验教训。他们好像是一个人的不同侧面,形成了一种合力,从而合成了一个更加完整的个体。这种友谊往往具有不可替代的启迪和激励作用,对一个人成长甚至一生,具有不可多得的有利影响;只有在一定的阶段,同时又具备一定条件,只有在心存着幻想的年轻人之间,才可能有这种纯洁的友谊。 ------------ 一百七十四、文学梦(3) 叶明不停地投稿,又不停地接到退稿。 每寄出一份稿件,就好比寄出了一份希望,总幻想能被编辑看上,然而,等来的全部都是退稿。这一过程,好比不断地点燃希望,又不断的扑灭希望,让人心里总不免跌宕起伏。 有一段时间,他写得很多,但退稿的周期很长;当接到退稿后,他已经又寄出了一批稿子,因此,希望总是多于失望。也因此,只要在写,只要不停地写东西,他就觉得自己过得非常充实,觉得生活有意义,未来有奔头。 两年后,在阳安县文化馆举办的笔会上,《沱江文艺》和《青年作家》的编辑,终于看上了叶明的两个短篇小说。 文化馆的刘老师说:“根据我和编辑交换意见的情况,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编辑带走的稿子,发表的可能性很大。” 当然,这个意外究竟怎么个意外法,谁也说不准。一般来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作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能要经过几道审查关口,起码要经过编委会敲定。不少稿子到了编辑部,通知作者改来改去,最终也没有发表出来。不过,编辑带走的稿子并不多,一共就几篇――这是从上百份稿子里选出来的,说明叶明的稿子有一定质量,也说明发表的希望很大。总之,这是一件鼓舞人心的事。 等待是一件令人感到痛苦的事。叶明第一次品尝到等待的滋味。无论做什么,都会心不在焉,都会想到那两篇被编辑带走的稿件。 两篇稿子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但是能够鼓舞人,提升人的自信,激发人的斗志。 等待中,叶明突然感到很疲惫。当不能静下来写东西时,他就有这种感觉。不过,这也有个好处,那就是他可以反省自己写过的东西,分析结构上有没有问题,哪些地方写得不好等等。 几个月后,叶明已经把两篇被编辑带走的稿子不当回事时,他的两篇稿子都发表了。《沱江文艺》和《青年作家》先后寄来了用稿通知书。当第一次看到自己的东西印成了铅字,叶明兴奋了好一阵,也得意了一阵。 也就在这个时期,首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在阳安横空出世。小小的县文化馆,也因此同时接待过“八一”和“北影”两个电影制片厂的摄制组。从此以后,阳安县文化馆的业余创作队伍越来越庞大,业余作者创作的热情也越来越高,甚至出现了作者用背篓背稿件到文化馆找老师看的壮观景象。文学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那么崇高和神圣,而“茅盾文学奖”在阳安的出现,激起了人们对文学更加狂热的追求。人们似乎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光明,看到了前途。 梦想和无知使人狂热。有的人为了写作丢掉了工作,有的人甚至弄得妻离子散;看见自己熟悉的人居然能够获得茅盾文学奖,似乎人人心里都不服气,似乎觉得拿茅盾文学奖是个非常简单容易的事,于是大家都拼命的创作。有的人写的稿子,多得来只能用背篼背。文化馆的创作活动本来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活动,可后来,这个活动也变了味:狂热使人们越来越偏激,似乎总觉得别人写的东西不如自己的好,对别人的文章也就失去了兴趣和热情;人们久久地沉浸在“茅盾文学奖”的刺激中,一个个疯疯癫癫,大谈文学、人生和社会,大谈获奖作品的不足之处,个个俨然是未来的大文豪,仿佛惟有如此才能抬高自己的身价;这正好吻合了巴尔扎克的一句名言:“拿破仑的丰功伟绩,成了当今青年的致命伤……”轻浮和狂傲,吞噬了一个个幼稚的心灵。 这一段时间叶明也写得很多,可没有发表一个字。有时候他可以一口气写出上万字,但仅仅是写出来,就再也不去管它了。他讨厌抄写稿件,讨厌修改稿件,讨厌一切又慢又机械的劳动。他的头脑热得来无法静心去完善自己的作品。 激情和幻想,使人的胆子越来越大。叶明也如此,他考虑过离开单位专门写作,制定过长篇小说的写作计划。 ------------ 一百七十五、男人的虚荣(1) 男人最大的虚荣是什么,是喜欢并征服漂亮女人。漂亮女人才能使男人感到赏心悦目,使男人激情满怀,使男人变得天真无邪,也使男人愚蠢而又自以为是。漂亮女人,永远是男人最大的诱惑,也是一部分男人的不幸所在。 所有经过的事,叶明都会回味,在回味中重新体验生活,思考人生,总结经验教训。他希望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尽可能地少犯错误。 蓉妹是漂亮的,但叶明并不爱她。接纳她,或者叫做把她搞到手,完全是天性所致,是男人那出于本能的猎艳心理使然。另外也有一个原因,便是男人的虚荣心。有漂亮女人在身边,男人会莫名其妙地产生一种成就感。 其实,即使他和蓉妹在一起时,叶明心里多少也有点鄙视自己这个角色。但他不能莫视她的漂亮,更难以抵挡和她的风情万种。男女之间,叶明不在乎世俗的道德观。现实生活中,他不喜欢用世俗的观念约束自己。这是他自幼无人管束的结果,也是粉妹给他的启示。在社会上胡混的几年,把他完全变成了一个喜欢随心所欲的人。就天性而言,束缚自己对他来说也是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年幼时,因为胆小,他不敢满足自己的欲望,但不等于他没有欲望;以后他开始背道而驰,尽可能地放纵自己;而眼下,他希望自己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也按照自己的好恶行事。在他看来,只要坚持人生的理想,其它的一切都不重要。另外,既然“道德的堕落并不影响精神的飞跃”,就人性的需要而言,可见道德的地位是很低的,用来约束自己并不见得就可取,也不见得就道德。从书本里,从伟人的智慧中,叶明随处可以找到放纵自己的依据。理薄千层,层层是理;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拿来运用。应该说,如果说他和蓉妹的关系是他犯下的一个错误的话,他犯下这个错误和他当时的狂妄心理和对现实的不屑一顾的生活态度都有关。其次,就是男人的虚荣心在作怪。 蓉妹表示过想跟叶明,但叶明最终还是拒绝了她的要求。他已经无所谓爱不爱,或者不在乎什么爱不爱,不过接受别人的爱也未尝不可,但他最后还是拒绝了爱或者被爱。这里面仍然有他对女人的失望和对女人的戒备心理在作祟。他不希望自己在感情上再受伤害,更重要的是他已经没有那种把心交给另一个人的愿望和需要,似乎也不再需要全身心地去爱和被人爱;也许,他再也走不出初恋的痛苦造成的阴影了。 上下班的路上,叶明偶尔会想,会不会碰见蓉妹?说来也怪,他们分手后,碰面的次数明显地减少了。即使碰面,他们居然都很平静,有时相互笑一笑,有时打个招呼;在他们之间,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叶明认为,人在软弱的时候,才需要爱情。人在空虚的时候,才会变成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一个真正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会把事业看得高于一切。 他真正需要的是女人,而不是爱情;需要的是异性伙伴而不是爱人。他希望自己有女人,并且能够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而不是天天都粘在一砄儿。他更希望的是两个人能够相互奉献,而不是索取;是愉悦,而不是相互折磨和烦恼。甚至,他不在乎道德与否,忠诚与否。 他对爱情、对生活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到二十四岁时,和粉妹分手已经五年多了,他没有想过要不要正经地找个女朋友,甚至没有考虑过安家过日子的事。他仍然不愿意过那种古老的、亘年不变的生活。 能够如此面对女人和爱情,叶明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他觉得自己能够把握好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能够把握好自己的命运。 然而,直到有一天,李馨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 一百七十六、男人的虚荣(2) 李馨是叶明所在的工厂里最漂亮的姑娘,甚至说她是整个贾家镇当时最漂亮的姑娘也不为过。高挑的个子,迷人的身段恰到好处的丰满;白净的皮肤,脸上光洁得可用“白璧无瑕”来形容,并时常透着少女的红晕;明亮的大眼里,闪烁着清纯的光芒、孕藏着难以察觉的傲慢,为她平添了几分高贵气质。如果用现在时髦的话说,一个字:靓。 1981年,正好16岁的李馨顶替父亲进了工厂。她父亲是厂里资格最老的电工,她也当了一名电工。叶明见了她,突然生出“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的感觉,不禁眼前一亮。而叶明第一次注意到她,或者说第一次被她吸引住,大约是在她进厂半年以后。 那天,叶明的机器电路出了毛病。来修理机器电路的人,正好是李馨。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地进入了叶明的视线。但从此以后,李馨便彻底改变了叶明的生活。 她的手很漂亮,细细的,白白的,很灵巧。如果说仅仅是这双手吸引了叶明,也许太夸张了,不过一个人的肢体语言,实在是要比语言本身丰富得多,更具表现力得多,尤其是女人。她们的一个转身、一扭腰肢、一个媚眼,都会传达出她们的心曲与情态,令人充满遐想。不一会儿,她就找到了问题并解决了问题。当时叶明就想,这样一个心灵手巧并且漂亮的姑娘,干这样的活真是太可惜了。她这么年轻,这么漂亮,为什么不继续上学,走出为个小镇,去从事一个更好的职业?他很想对她说点儿什么,但这样做未免太冒昧了。而她,几乎没有说话,也没有看叶明一眼,然后便一阵风似地离去了;可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有些人,看上一眼就会叫人终身难忘。上帝的造化,就有这么奇妙。 李馨的身影,深刻地印在了叶明的脑海里,怎么也抹不掉。她就像一道美丽的彩虹,就像一道游走的风景,深深地吸引着叶明;无论上班还是下班,叶明的目光都在人群中、在每一个可及的角落里,不由自主地寻找她的身影。他的心,时而不由自主地想:她在做什么?她在想什么?今后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 偶尔见到她,叶明在心里盘算,怎么样才能接近她呢? ------------ 一百七十七、男人的虚荣(3) 叶明回到寝室,拿起书看不进,提起笔写不出一个字。 他没有办法集中精神看书和写作。甚至,他觉得吃不香,睡不好。他突然感觉到,自己不能支配自己。 那时,叶明正好陷入了一个身心疲惫的时期。 工作无所谓好坏,最主要的是写东西写得很苦,常常陷于理想和现实的巨大差距带来的痛苦中。他感到自己心里有许多东西要写,但却写不出来,或者写出来的东西和自己心里的感觉差距非常大;他的笔力无法驾驭他那起伏不定的感情和过于繁杂的思想。迫切的需要,艰苦的努力,对成功的渴望和一时难以到达成功的彼岸所带来的烦恼,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时常令他感到身心疲惫,苦闷不堪。有时他也感到孤独,感到需要一个人来排遣这种孤独,分担自己的痛苦;感到需要注入新的力量来激励自己的斗志。李馨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出现了;她的出现,使叶明的这种需要和痛苦变得更加强烈了;或者,她的出现使叶明的生活增加了新的痛苦和烦恼,那就是对爱的需要和渴望。她唤醒了叶明的另一种需要和渴望,那就是爱或者被爱。人在软弱的时候,才会寄托于爱情,才会被爱情所奴役;叶明正处于这种滋生和需要爱情的时候。 需要和渴望,在得不到满足时,带给人更多的就是痛苦和烦恼。他再也看不进书,写不出一个字。他的生活秩序,被完全打乱。 他对她一无所知,但毫无疑问,他爱上她了。或者更准确地说,他自以为爱上了她;他爱上了她的美貌,爱上了自己的需要。也许,更准确地说,他希望自己爱上她。再不然,就是叶明需要爱了。 仅仅因为她的美貌,叶明就爱上了她,这令他自己也感到意外而又难以自拔。当时叶明24岁,差不多比李馨大好8岁,真的就一见钟情了?他不知道这是对爱的渴望,还是爱情本身。但他必须面对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楚这个问题,或者他必须了结这个问题,对此做出应有的反应,得出正确的结论,以免这件事就这样影响他的生活。 时间一天天过去。眼看着宝贵的时间,在神不守舍中浪费掉,他决定要了结这件事。 ------------ 一百七十八、征服女人(1) 一切该发生的事终久是会发生的,应该面对的事情是回避不了的;于是叶明给李馨写了一封信,表白了他的感情。 叶明喜欢写信,甚至可以说他十分擅长写信。但这一次,他写得非常简短,可以说是言简意骇。这是他一生中写过的最短的一封信。“我喜欢你。无论结果如何,这不是我的错,当然也不是你的错。如果有错,错在上帝,造就了你和我,又让我们相遇。――我该怎么办?或许只有你能告诉我!” 叶明只想给她一个信号,或者只想试探一下她的反应。当然,他更希望她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复。即使她不答复,也不要紧,只要把自己的心里话说了,把自己该做的做了,对自己有了一个交待,对人生保持了自己应有的积极姿态,对自己对生活尽责了,也就够了。他作了充分的准备,去面对这件事。他准备接受任何一种结果。 不想,没过多久,她回了一封同样短的信,表示愿意和叶明交朋友。她回信的方式很特别也很大胆。那是一个晚上,他敲开叶明的门,当面把信交给叶明。不用说,叶明很激动。就在当晚,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尽可能真实和全面地介绍了自己的情况,或者说向她描述了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包括其经历和现状以及今后的打算;他希望她更多地了解自己以后,再作决定。当然,他也希望得到她,他也不会掩饰这点,他也可能会因此而在对自己的描写中粉饰自己。但他的态度是严肃认真的,他认为自己没有遗漏自己的缺点。之后,他们开始约会,开始面对面地作进一步的相互了解。 当时,她有一个同学在华南理工学院读书,和她有通信联系。她也很坦诚地告诉叶明,她的同学一直在追她。除此之外,她的经历简单得如一张白纸:母亲在农村,家里还有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她在家里排行老大,一直跟着父亲和奶奶生活在小镇上;奶奶和父亲都非常宠她。高中上了一学期,怕以后顶不了班,便提前顶替父亲参加了工作。 叶明明确地告诉她:“你有选择的权力。我愿意等待你的选择,任何时候,我都等待着你的选择。”叶明相信,自己的情怀,自己的心胸,可以容纳她的全部,包括她的任何选择,也包括这种选择所跨越的全部时空。他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才真正配得上她;如果她选择了自己,自己会尽其所能,使她幸福。反之,他决心一直等下去,不论天长地久,一直等待着她做出最后的选择为止。并且,无论她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叶明都能够欣然接受。 他的豪情,他的真诚令他自己也感动。 当然,没有等到天长地久,她选择了叶明。也许正是他的坦荡和豪情,征服了她。 ------------ 一百七十九、征服女人(2) 一个漂亮姑娘生在一个小地方,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不幸。 美丽是一种资本,是一种财富,但这种资本和财富,必须在相应的条件下,才真正具有价值,从而给她带来幸福。具有这种资本和财富的姑娘,多少有些自以为是,有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有些莫明其妙的高傲。而在小地方,受条件所限,她们的希望也许并不太高,却远远超过了可供她们选择的余地;似乎没有人配得上她们,也没有人有这个胆识去征服她们;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小地方貌美的姑娘反而可能会受到冷落。如此一来,漂亮姑娘要么就远走高飞,要么就落在了表面上看来不般配的男人手里;飞不动的,便把机会给了叶明这样的人,也把征服漂亮女人责任给了这样的人。 几封信后,他们开始来往。 开始他们都小心翼翼地,似乎不愿意让人看出他们有来往,因为他们都还不能确定两人的关系。 夜幕庇护下的小溪边,柳树下,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李馨很好奇,似乎想知道叶明的一切。叶明则一五一十,毫不保留地慢慢道来。 随着相互了解的加深,他们的来往由地下转入公开。不料,当叶明和李馨确定了恋爱关系以后,所有的人都群起而攻之。 李馨个子比叶明高,比叶明小八岁,而叶明,无才无貌又无钱财和社会地位;在世人眼睛里,叶明没有一点儿配得上她的地方。人们也有充分的理由攻击叶明。她父亲态度非常强烈,绝不允许她的女儿落入叶明的手中。“眯起眼睛随便摸一个,也会比他强。”厂里的冯书记也找李馨谈话,“你年龄小,还是学工,最好不要耍朋友。厂里有规定,学工是不允许谈恋爱的。”厂里的制度,也派上了用场。面临方方面面的压力,李馨犹豫了。 那天晚上的月色很好。和风拂面,流水涓涓;朦胧的月光下,山水相依,如诗如梦。他们漫步到小溪边,叶明觉得眼前的一切,似乎都是飘忽的、不真实的。在这个世界上,似乎一切都离自己那么的遥远,也包括身边的女人。最后,他们在一片草坪上停下了。她说:“我想了想,我岁数还小,不想现在就考虑那件事。我怕时间长了,把你岁数拖大了,会躭误了你。” 叶明明白她的意思。她担心自己并不明白是否真的爱叶明,或者说不明白叶明是否真的值得爱,或者担心自己承受不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虽然她和叶明经常约会,但她并没有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给叶明,也许有一天她会反悔的,会离开他的。她的犹豫告诉叶明,也告诉她自己,叶明可能并不是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因此,既然如此,还不如早点分开。 但是,叶明不在乎;她任何时候反悔,他也不会在乎。他满怀豪情,敢做敢为,拿得起放得下,并不在乎结果;只要爱过,只要为之做出了应有的努力,这就够了。至少叶明是这样希望的。他还是那句话:“我尊重你的意愿。但我会等你的,无论多久,我都等你做出最后的决定。” ------------ 一百八十、征服女人(3) 他们的关系刚刚开始便这样搁浅了,甚至极有可能就这样昙花一现地结束了。 然而,虽然理智告诉叶明,在感情问题上拿得起放得下是明智的,也是具有绅士风度的,可是,感情本身的需要和对一个人的支配力,往往超过了理智的控制能力。叶明感到失落,感到烦躁不安,感到自己是那么地需要她。特别到了晚上,他就会心神不宁,就特别地渴望得到她。另一方面,越是难以得到的东西,也就更加刺激了他的欲望,使他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既然她在这个世界上存在,我就不能没有她,我一定要征服她、得到她。” 征服女人,也是男人的能力的体现。不知道在那本书上,叶明读到了这样一段话。很长一段时间,他几乎是按照书本上的人物性格在塑造自己,甚至不由自主地摹仿他们的生活。从吕西安,于连,约翰克利斯多夫身上,他看到了作者的影子,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竭力在他们身上寻找共鸣。他们曾经有过的体会和感受,叶明也有。人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不可能那么容易地按照意志,完全用理智主宰自己。不论地位高低,也不论身处什么样的时代,人的感情活动是非常相似的。既然如此,不经过努力,他不会甘心放弃自己需要的任何东西,也包括女人。对生活,对自己,对她,他还没有做出应有的努力,没有尽到责任;因此,他不能就此放弃她,更不能就此放弃对爱情的渴望和追求。 李馨被看管起来,晚上不准出门。叶明不停地给她写信,并且到她家里面去找她。她不回信,也不见叶明。但叶明依然如故,锲而不舍。越是难以得到的东西,似乎越是珍贵,也更加吊人味口。她父亲在家时,他不去她家,而在她下班回家的路上等她。他并没有要她怎么样,也没有要求她马上他的要求,甚至在见到她时,他也不说一句话。看上她一眼,让她知道他在等她,这就够了;看上她一眼,让她明白他的心,他就觉得心里好受了。 这样僵持了几个月,叶明的执着打动了她,她终于屈服了。 出人意料的是,一旦决心已定,她就再也不管任何人的反对了。她帮叶明洗衣服,帮他收拾寝室,甚至叫叶明就在她家吃饭。她极有个性,一旦决定了和叶明在一起,包括她的父亲的意见和阻挠,她也不会放在眼里。这使叶明感到意外,并为之感动。 又一个春天来了。绚丽的阳光,照进了叶明的心,驱散了他心中的阴影。爱情是人们心中的春天,是人生的春天。 ------------ 一百八十一、下海(1) 叶明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时间是那么紧张和宝贵。上下班的路上,他也在思考。上班的时候,睡觉前,他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思考自己的前途及人生规划。此外就是看书和写作。 时间不够用的时候,显得尤其宝贵。他意识到,社会的所有竞争,实际上就是时间的竞争。而为了糊口,他不得不上八个小时的班,简直太不值得了。他一天的睡眠时间不超过六个小时,其它时间都被利用起来学习,唯一可以挖掘的时间,就是上班时间了。时间成了叶明最迫切需要的东西,成了他改变命运的一个瓶颈。而如果自己有钱,就可以不上这个班了,也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哪怕只够我一两年的生活费,我也会赌上一把:放弃工作,专心学习。”可是,钱从哪里来?他没有一分钱积蓄。他一向并不特别地看重钱财,可如果金钱能够使他赢得时间,就另当别论了。 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得想办法挣一笔钱。 二十世纪八十年中期,经商成了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人们对经商、对金钱表现出了空前的热情。茶馆里,衣服都没有穿整洁的人谈论的都是汽车和钢材买卖,幻想着一夜暴富。一夜间,似乎所有的人都是大款,开口闭口谈的都是几十万上百万的生意。正如成都有名的说书人李白清的散打评书中所说的那样:准备把月球粉刷一下,或者用不锈钢盖子把成都的府南河盖起来,再不然就从太平洋牵一根管子到成都,直接把海鲜输送到成都,让成都人也能吃到地道的海鲜等,生意大得吓人,结果净是假打、吹牛、空想。生意场上,也有务虚的人,他们激情满怀,牛皮烘烘,吹得不着边际,但对金钱的渴望也会使人们相信,或者宁肯信其有,不肯信其无。因此,在幻想和渴望中,经商的热潮越演越烈。叶明也开始了这样的幻想和渴望。 实际上,人们是在虚幻的生意中做着心理准备,在感情上和精神上经受着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机遇和金钱的熏陶和洗礼。当然,也有务实的人,靠行动而不是幻想赚钱,靠那些不起眼的小买卖一点一滴地积累自己的财富,最终成为了改革开放的弄潮儿。 贾家紧靠成渝公路,距成都仅四十七公里,是阳安县距成都最近的重镇,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买稍微大件或者高档一点的商品,贾家人一定要跑成都。成都使人开拓了眼界,使他们在眼花缭乱中变得精明,也使他们感到了自己的卑微和与外界的差距,并由此产生了不满足于现实的诸多想法。这不远也不近的距离,正好使人在来去的路上细细品味心中的落差和感受,思索赚钱的门路。 改革开放初期,贾家人的生财之道有两条,一条是在公路边开餐馆,另一条就是贩卖蔬菜。在贾家镇范围内,仅老成渝公路边的餐馆,最多的时候超过了五十家。而贾家的农副产品,特别是蔬菜,若干年来在成渝两地均畅销不衰,每天都有几十大车运出,年销量最高可达数万吨。一说搞小城镇开发,人们就风起云涌地圈地造屋,贾家的城镇面积迅速拓展,街道也迅速变得宽阔了。不论什么生意,只要赚钱就有人一哄而上。贾家人敢于拼搏,敢于冒险,很早就有人因此变成了百万富翁。不少人靠了路边餐馆和贩卖蔬菜,实现了原始资本的积累,使其个体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贾家的私家车最好的有奔驰和宝马,私人豪宅耗资最高的超过了三百万元。贾家最好的餐馆,其规模和档次即使是拿到县城来,也绝不失格。 贾家虽然是个小镇,但贾家人一直很前卫,其经济一直很活跃。似乎只在一夜之间,贾家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所见所闻,毫无疑问,还是经商最赚钱,来钱最快。 如果你想有钱,就得做生意。这是一个时代的特点,也是现实的启迪。没有什么可犹豫的,一九八三年春,叶明停薪留职一年,下海经商。 ------------ 一百八十二、下海(2) 在贾家,如果要做生意,最现成的生意就是贩卖蔬菜。和叶明一起进厂的同事中,有个绰号叫雀儿的人,老婆在信用社工作,他对经商也很感兴趣,和叶明一拍即合。考虑到人手不够,叶明又把邹强拉了进来。他们从雀儿的老婆那里贷了四千元钱做本钱,开始做蔬菜生意。 重庆是一个蔬菜需要量非常大的城市。贾家的大部分外销蔬菜,主要销往重庆。按叶明的思路,应该先拿人到重庆了解行情,如果能联系到买家,那是再好不过的了。可雀儿不同意,他说:“昨天王八斤才从重庆回来,说重庆的蒜苔卖一块钱一斤。” 当时贾家的蒜苔也就四毛多钱一斤,这一进一出的差价,想来也叫人激动。不过这是听说的价钱,不知是否可靠。 叶明:“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仅靠道听途说的价格就下手,未免也太草率了点儿。” 但雀儿毫不理会:“敢向毛主席保证,王八斤刚从重庆回来,他亲口给我说的,重庆的蒜苔一块钱一斤。” 雀儿年龄比叶明大好几岁,似乎对毛主席也更有感情,因此最喜欢向毛主席保证。叶明转念又想,本钱是从他老婆手里贷出来的,他都不怕我还怕什么。再说,即使王八斤说的话有出入,但重庆的蔬菜价格肯定会比贾家高许多。蒜苔到了重庆,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绝不会亏本。另外,从贾家到重庆,有四百多公里路程,如果先到重庆了解行情,这一来一回至少得两三天时间,产生的费用不说,时间也去了;待人回来,行情可能又变了。没有绝对的真理,是生意就有风险,顾虑太多,什么事都做不成。于是叶明不再坚持自己的看法了。 他们有所不知,比起其它生意,蔬菜生意的风险更大。 他们分了工,叶明负责找车,雀儿和邹强负责收购蒜苔。那时运输非常紧张,汽车很不好找。几经周折,叶明在川拖厂找到了一辆载重五吨的日野大货车。他们给了司机五十元小费,然后连夜把五吨多蒜苔拉到了重庆。 一到重庆,所有的人都傻了。 他们先到就近的农贸市场转了转。蒜苔的确卖一元钱一斤,但重庆人买蒜苔是一根一根地选的。一元钱一斤的蒜苔,即使对重庆人来说,也是奢侈的高消费了,只能一根一根的选,而不能一把一把的买。而且,这是蔬菜公司零售的价格,批发价多少钱一斤,还不得而知。一见那情形,不觉叫人心里打了一个寒颤。五吨多重的蒜苔,如果一根一根的让人选,不说卖钱了,就是不要钱,不等人选完早就烂掉了。 他们把车停在朝天门码头,然后分头去找重庆最大的农贸市场。 市中区的大阳沟,是重庆当时最大的农贸市场。叶明在这里找到了一家国营菜场,并找到了一个姓方的主任。开门见山地,叶明说明来意,表示想和方主任一起合作。 方主任长得有点像电影《地道战》里的汤师令,门牙有点暴,鼠眉贼眼,天生一副吃像。他告诉叶明,政府每个月补贴他的菜场三万元,用以平定菜价。也就是说,国家允许他每个月亏损三万元。三万元在当时是一笔巨款。叶明觉得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靠山。他问了一下目前蔬菜的行情以及他们的收购价,特别问了蒜苔的收购价,然后才告诉方主任,“我现在就有一车蒜苔在重庆,等着出手。”方主任问叶明一车蒜苔有多重,叶明说五吨多。方主任一听就叫了起来:“你简直太黄了!哪有你这样做蔬菜生意的?品种要多几样,不能一样菜就弄几吨来,不然再好的菜也卖不起价钱,甚至会烂掉。”叶明马上给了方主任五十元钱,他不语了。五十元钱,相当于一个老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叶明要他无论如何先把这一车蒜苔解决了,“以后可以先给你联系,然后再把菜拉来,所得利润算你一股。” 最后他们的蒜苔价格谈成六毛钱一斤。方主任另外又联系了一个菜场,总算把问题解决了。这五吨多蒜苔的平均收购价,大概是四毛钱一斤,如此算来还是有钱赚。但是叶明他们没有想到,一斤蒜苔到了重庆,水分要丢失近百分之二十,加上运费和其它开支,结果还亏了一大截。 不过,即使这样,叶明他们也还算是幸运的。当他们到朝天门去押车时,又有几辆挂着拖斗的蒜苔车,从温江赶到了重庆。一车蒜苔至少有七八吨,温江到重庆近六百公里路程,光运费可能就上千元,而那时叶明他们一个月的工资仅五十多元;温江的蒜苔老板满怀希望地到了重庆,一打听到蒜苔的行情,立刻就哭了起来。有的商家告诉他,你这蒜苔就是不要钱,我也没地方给你堆放呀。那意思,这这几挂车的蒜苔,恐怕只有倒进长江了。 ------------ 一百八十三、下海(3) 叶明没有随车返回。生意亏了,不能就这样认了,也只能继续做下去。经过分工,叶明留在重庆等待下一车货。 这是叶明第一次到重庆。结了账,叶明这才空闲下来,才有心思看看重庆这座建在群山中、座落在火盆上的城市。 长长的石阶仿佛可以通天,用于代步爬坡的揽车随处可见,可能是重庆有别于所有城市的最大特点,也因此,恐怕世界上没有任何一座城市可以和它争夺“山城”这一宝座。游荡在大街上,叶明发现,如果把成都和重庆这两个四川最大的城市比较,两者的区别真是太多了。其中最大的区别,是大街上很少见到自行车和摩托车,而步行的人似乎也更多;其次还有:重庆人的体魄似乎比成都人更健壮,说话的声音和口气都远比成都人大套,步履远比成都人坚定有力,节奏也更快……姑娘永远是一座城市的风景,是图解一座城市的密码;叶明还发现,重庆的姑娘大多很苗条,腿也似乎更长,身材的比例更好看,原因可能是她们整天都在走路,整天都在爬坡上坎,整天都在生活中锻练身体。她们个个神清气爽,精神多于妩媚。 到了重庆,不得不去朝天门。朝天门,就像一个大大的鱼嘴,伸向长江和嘉陵江的汇合部。这是进出重庆的重要口岸,也是重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一个标签。知青时代很多表现离愁情绪的歌曲,都拿朝天门码头作背景。眼前的朝天门,浑浊的长江和清澈的嘉陵江,在宽阔的江面上划出一道长长的伤痕;声声气笛,在江面上漂荡,渡船、客轮、货船,在江面上匆忙进出,激起层层波浪;码头上,人来车往,煦煦嚷嚷,一派繁忙。 五月下旬,阳光下的一切都格外地耀眼,天气已经渐渐热起来。阵阵河风,带着江水特有的腥味,也带着一股股潮热的气息。纤夫、脚夫,在旅客和行人中穿行,格外地醒目;而号子声,也格外地嘹亮……这里,可以找到人类文明的起源,找到人类文明的足迹;你可以想象,正是有了朝天门,才有了重庆这座城市,有了这座城市的个性和气度。 晚上,重庆变成了一个灯火的城市。起伏的各色灯光,如繁星点点,把一座城市与夜空连成了一片。站在枇杷山公园,让人误以为自己升上了天堂。 没有一座城市,能像重庆那样具有立体感和厚重感。在一个外乡人眼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重庆,是一个喧闹繁华、充满激情、给人带来无限想象的城市,同时也使人感到自己是那么地渺小和微不足道。 叶明住在火车站附近一个非常简陋的旅馆里。说它是旅馆,并不确切,因为这是一个茶馆,到晚上再10点以后才铺床,而且全是地铺。最大的好处是便宜,每晚每人只付两元钱。但夹杂着汗臭的混浊空气、此起彼伏的鼾声,令人难以入睡。 休整了两天,叶明他们的第二车蔬菜到了重庆,总算补足了上次的亏损。虽然没有赚什么钱,不过,叶明对经商有了自己的体会和经验。 贩运蔬菜,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赚钱,或许很多生意都如此,根本不可能使人一夜暴富。其他人把蔬菜运到重庆,大都在公路上拦返空车运输,这样会省下许多运费。但为了省事,叶明他们的蔬菜都是请专车运。手里有了几个钱,就会不自觉地变得大手大脚,费用也比别的人高许多;因此看起来赚钱的生意,实际做下来却所剩无几。这使叶明多少明白了做生意是怎么回事,明白了挣钱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 实际上,很多生意,说得热闹,但并不是人们希望或者想象的那么赚钱。同样的生意,不同的人来做,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做生意,叶明就不行,至少不适合做这样的生意。小钱不想赚,大钱赚不了,好幻想的人都这样,结果大钱小钱都没得赚。 另外,和叶明合作的伙伴一点也不得力,使叶明无心再将这个生意进行下去。除了收购蒜苔,他们什么事都做不了。叶明要联系车,呆在重庆了解行情,接货销货,非常辛苦。但一算账,发现自己的付出和收益并不合算,经再三考虑,叶明退出了和他们的合作,大家便就此散伙了。 话又得说回来,如果就这样不做了,也很不划算。因为刚刚踩出路来,和方主任建立起了关系,不做了实在也有些可惜。叶明心想如果能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再接着做也不迟。 ------------ 一百八十四、铤而走险(1) 高胖子是叶明工作以后认识的一个朋友的朋友,和叶明一直没有什么来往,更谈不上有什么交情,仅仅是认识而已。高胖子的个儿并不高,因为姓高才叫这个绰号;其实他也并不胖,只是脸有些圆,显得肉多一些。突然有一天,这个高胖子突然出现在叶明面前,拿出几只电子表要叶明帮忙卖。 “这个电子表,很漂亮吧。” 表的体积很小,金灿灿的,看起来很精美,好像一根手链,很适合女孩子戴。 “多少钱一个?” “你帮我卖,我只收你二十元钱一个,多的归你。” 叶明的眼睛一亮:“当真?” “当然。” 当地商店里,这样的电子表卖到五十多元一只,但高胖子只卖二十元一只,叶明对此感到很奇怪,担心这个表的来路不正:“你从哪里弄来的?” “这些表,是一个朋友广州带回来的。”叶明一下懂了,这是走私表。 “你有多少这样的表?” “你要多少有多少。” 叶明以每个表三十元钱,在厂里一下子卖掉十多个,赚了一百多块钱。其实,高胖子一共也就十多个电子表,“要多少有多少”纯粹是打胡乱说。不过,十多个表不费吹灰之力就卖掉了,高胖子高兴得不得了,硬要招待叶明下馆子。 几杯酒下肚以后,高胖子就一个劲地吹嘘广州如何繁华,如何富有,如何充满商机。在他嘴里,广州遍地是黄金,只要你愿意,垂手可得。 叶明问:“电子表在广州多少钱一只?” “老实给你说,这种表在广州的进价是六元钱一只。” “才六元?” “当然。” 叶明飞快地在心里盘算开来,觉得这东西有利可图,比起蔬菜生意强多了。高胖子见叶明对电子表有兴趣,便一个劲地鼓动叶明和他一起跑广州做电子表生意。 “广州,那才叫繁华,而且没有人不做走私生意。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嘛。” 叶明知道,这是违法生意,风险很大:“如果查到了怎么样?” “我们做这点小生意,查到了顶多没收。” “你敢肯定这点?当然敢肯定,我在车上亲眼见过行警查到过走私货,一般都只没收东西……” 只要不坐牢,就可以干,这是叶明的心理底线。他在心里默算了一下,如果顺利的话,一个月可以跑三趟广州,并且可以把本钱赚起来。只要有了本钱,做什么生意都不怕了。考虑再三,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叶明决定铤而走险。巴尔扎克也说过:“第一笔巨大财富的背后,都隐藏着罪恶……”你我这等小人物,要想发迹就不能不担风险。 酒桌子上的话,激动时的豪言壮语,不可当真。但年轻气盛的叶明,却不这样;他的热情,并不因酒精的挥发而减退。 第二天,叶明再次求助雀儿筹集本钱。 “我要四千元,每月付四百元利息。” “每个月都付利息哟。” “可以。” “我作不了主,回去和老婆商量一下,看行不行。” 当时的工资,每个月只有五六十元;四千元钱对叶明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四百元的利息也是一笔巨款,因此很有诱惑力。雀儿回家和他老婆一商量,他老婆居然同意了。于是叶明顺利地拿到了四千元钱贷款,并和高胖子一起去了广州。 ------------ 一百八十五、铤而走险(2) 开往广州的列车,可谓人满为患。沿途上车的人多,下车的人少,越是接近广州,车里越是拥挤。车厢里的任何一处,都难以找到一个下脚的地方。拥挤的程度,可用把人打成捆子来形容;捆绑人们的,不是列车的车厢,而是改变命运的欲望和发财的梦想。 经过数十个小时的奔波,满怀期待的叶明和高胖子,终于到达了广州站。 广州,让人耳目一新,让人心潮澎湃。然而,叶明并没有在脚下发现遍地的黄金,倒是骗子小偷和警察特别多,不时可在大街上看见便衣和小便上演“追捕”的情景。其次是飞奔的小车、花花绿绿的广告比内地多;再其次,就是手持各种商品的小商小贩特别多;再再其次,就是背包打伞的外乡人特别多。人们行色匆匆,心怀各异,表情复杂。一出候车室,不断有人上前问:要不要住宿,要不要去深圳,要不要火车票,要不要手表,要不要自动伞,要不要牛仔服,要不要收录机,要不要磁带,要不要弹簧刀……走进广州,就好像走进了一个巨大的地下市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广州是一个繁华和商业十分发达的城市,也是一个令人感到陌生和惶恐的世界。这里处处是商机,也可能处处有陷阱。 当时,十元的钞票就是最大的面额,广州又热,因为穿得很少,四千元钱放在哪里都让人觉得打眼。为了安全起见,叶明到广州做的第一件事,就买了一把可以自动弹出的弹簧刀。然后和高胖子来到离火车站不远的一个茶馆,准备坐下来商量如何完成在广州的交易。 “你看,我们住哪里?怎么下手?” 叶明这一问,高胖子立刻一脸的茫然,目光里更掩饰不住慌张的神色。 “我,我没有来过广州……那次卖的表,是从一个朋友手里以十五元钱一只买来的……” 这时的高胖子,没有了当初的油头滑脑和见过世面的派头,倒是一副老实憨厚的样子。先前吹嘘自己时那种神采飞扬的神情,早已不知跑到哪去了,此时的模样反倒有些让人觉得可怜。在他向叶明吹嘘广州如何、他又如何时,叶明就觉得他对广州的描绘有些离谱,心里也生产过这样的疑:去过广州没有?说得神乎其神,不会是吹牛吧!果然,高胖子并没有来过广州,只是把别人吹过的东西牛添油加醋地再吹了一遍,自己也以为自己到过了广州。而真正到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州,自己也傻了。幸好,这对叶明来说多少也算意料中事。再说,即使高胖子到过广州,根据叶明的观察和判断,他也不会因此而变得多么精明能干,因此只得自己干,在这里踩出一条路来。 “先住下来再说。” 高胖子直点头。 对外来者,火车站附近往往是最好的落脚点,便于寻找也便于必要时溜之大吉。他们住进了离火车不远的一家招待所。叶明把身上的钱全部交给高胖子,叫他呆在房间里,哪里也别去,然后自己向服务员打听广州最热闹的自由市场在哪里。 “高丽街呀,最热闹了,东西又多又便宜,也是你们外地人最喜欢的地方了。” 叶明坐上“的士”,学着服务员的普通话:“高丽街呀……” 叶明不知道“的士”把他拉到了哪里,也不知道眼前这条街是不是叫高丽街,反正招待所的服务员这么叫,小商小贩们都这样叫,即使说的是普通话,但走调走得厉害,听起来好像是这个名字。这是一条步行街。街道很小,但摊贩特别多,人也特别多,的确热闹非凡。叶明在这里闲逛着,很快就有人问他要不要手表,机械表电子表都有,同时偷偷摸摸地把手掌里的表展示给叶明看。 看了样品以后,叶明当场和对方谈好了价钱和表的数量。电子表六元钱一只,这点高胖子没有弄错。叶明和高胖子一共要了四百只电子表。叶明就要了三百只电子表,又要了一些机械表。叶明提出交货地点在对方家里或者招待所都行,经过考虑,对方表示更愿意在自己家里交货。叶明必须先见到东西以后,才带钱到对方家里去,对方也很爽快地答应了这个条件。不过,交易只能在第二天进行,因为对方得跑一趟深圳,才能拿到这么多表。 利用空余时间,叶明在市场里逛了逛。在这里,叶明真正看上的生意是布匹。成都卖二十元左右一米的布,这里只卖十元左右。手表生意风险太大,不可长久做。如果做布匹就不一样了。可以先在成都联系好批发商,然后呆在广州发货,坐收渔利。当时叶明就在心里盘算,等做几次手表生意把本钱赚起来,就改做布匹生意。这样一想,顿时觉得前途光明起来。 在广州的第一次手表交易,非常顺利。除了手表之外,叶明还买了几种布料,作为样品,为下一步做布匹生意做准备。 应该说,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 一百八十六、铤而走险(3) 广州火车站,一般都有铁路警察把在检票口,随时盘问形迹可疑者并检查其随身物品。叶明提着一个印有“广州特产”的点心盒,大摇大摆地通过了检票口。叶明的走私表,全部都装在点心盒里。虽然撞过了检票口这一关,但这仅仅只是冒险旅途的开始。 “查票查票。” “行李呢?打开你的行李……” 差不多每到一个大站,都有以查票为名、包括行李和随身物品及的大检查。怀化、贵阳、重庆,几乎是必须撞过的关口。检查内容甚至包括列车员是否夾带违禁物品。另外,车上的民警,随时也可能对可疑的行李进行检查。因此,一路上都会叫人提心吊胆。 广州出来的列车上,乘客依然被欲望和幻想打成了捆。叶明和高胖每人多花了十元钱,才买到了座位。看见那些疲惫不堪而站立着的乘客,叶明感觉到这十元钱花得值。有钱就是好,可以买到舒服。 旅途那么遥远。叶明得假装镇定,同时得用眼睛的余光盯着自己的东西,既要防警察也要防小偷,心理紧张得几乎令人崩溃。上车不久,高胖就呼呼大睡起来,但叶明睡不着。到了晚上,叶明仍然睡不着,整晚都睡不着,并且一连几个晚上都是如此。他担心会出意外,担心被抓住,因此感到心情无比的沉重和焦虑。“如果出了意外,我可能不会再有翻身之日了,什么前途都可能没有了。”这个念头随时伴随着他,折磨着他;这便是性情中人既要面对理想又要面对现实的痛苦。 叶明总是不停地想象着可能出现的危险,想象着如果出了问题该怎么办,想象着下一步再下一步的计划,因此心理上和生理上都不得片刻的安宁。叶明发现,像自己这种性格的人,可能并不适合干这种营生。然而就当时的情形而言,要想挣大钱,似乎只能干这样的勾当。在焦躁不安中,他深深地体会到,要想有钱,就必须钻进钱眼里去,把金钱看得高于一切,使自己甘愿为了金钱而做出任何牺牲;只有这样,自己才可能心安理得,才可能置一切险恶于不顾,才可能像高胖那样睡个好觉。然而,如果这样的话,也许还没有到自己真正有钱的时候,叶明已经不再是现在的叶明了,早就在对金钱的追求中迷失了。但是,权衡利害,叶明不愿意这样,不愿意为了钱而失去自我,不愿意“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时他才感觉到,这样争钱,即使能够挣到再多的钱,也不值得。只是,他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就不得不把这一步走完。因此他希望这类恶梦般的旅程,尽可能早一点结束。 其实,他的许多担心是自找苦吃。做这种生意被查到的机率并不高;事实也是如此,他们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叶明先到了内江。内江是叶明的根,朋友多,帮忙的人多;叶明手里的表,很快就卖得差不多了。剩下不多的表,在阳安没怎么费事就卖完了。表的卖价为十五元左右,除去费用和几十个无法修好的烂表,这一趟下来净赚了二千多元钱;这一收益,相当于叶明两年半的工资。 紧接着,叶明又跑了一趟广州。他想抓紧时间再做一趟电子表生意。因为电子表行情正在走下坡路,利润越来越薄。他直接找到上次交易的那个人,交易很顺利,而且他告诉对方他,烂的不要。返回的路上也很顺利。 第二次到广州,叶明没有和高胖一起。高胖另外约了一个人去广州,后来听说,他在广州被抢了,而且被打得个半死。 这一次到手的东西,叶明不用急着出手,得卖个好价钱才行。因为从那么远的地方把表带回来,冒了那么大的风险,价格卖得太低了实在也不划算。可是叶明刚回贾家,雀儿便找上门来,焦头烂额地哀求道:“完了,我老婆是瞒着单位把钱贷给你的,如果不马上归还这笔钱,可能会把工作丢掉。” “我尽快把东西处理掉,把钱还你。” “就是要快,越快越好。” 叶明沉默半响,点了点头。 点头,就相当于用脑袋做担保。这一来,叶明只好草草地把所有的东西都低价卖了。这一趟下来几乎没赚什么钱。然后叶明把贷款和利息如数还给了雀儿,不想雀儿一拿到钱,便自个儿跑生意去了。原来,他想用这笔款,对叶明撒了谎。 叶明的广州之行,就这样结束了。 ------------ 一百八十七、铤而走险(4) 两趟广州跑下来,并没有挣到几个钱,更不是想象和希望的那么多,不过叶明增加了见识和体验。最重要的是,他对自己和自己的需要,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这是叶明广州之行和发财梦想最大的收获。 叶明意识到:做生意虽然比上班强,但对自己来说,做这类生意不是长久之计,只能速战速决。自己要的不一定是发财,只是需要一笔钱而已。有了钱,就有了更多的自由和时间,就可以做更多的事。这一初衷不能丢掉。他坚信,只要有了钱,有了时间,自己一定能够写出好作品。到了今天这一步,他已经不想再回厂里上班了。他要另想办法筹集本钱,再上广州。 表面上,李馨对叶的打算不置可否:“随便你。”这是她最爱说的一句话。其实,这是对叶明婉转地表示支持。在她心里,既希望叶明多挣钱,也希望他能写出好作品。她明白,惟有支持,叶明才可能达到目的。另外,他们毕竟没有结婚,叶明也只是向李馨说说自己的打算,并不是征求她的意见。李馨明白这点,也很知趣。 但是,一个人,要按照自己的愿望生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叶明父亲听说叶明没有上班了,着急得不得了:一个人,怎么能够没有一个固定的职业呢?怎么能够拿到工作不做,去过那种朝不保夕的生活呢?怎么能够饿着肚子闹革命,追求自己的所谓理想呢?总之,对父辈们来说,不上班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父亲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叶明不上班的打算,于是多次跑到贾家来,苦口婆心地说服叶明回厂里上班。 “要踏实做人,踏实做事,才能持久,一辈子才会平安无事。” “一个人,吃饭都成了问题,理想也就变成了空想。” “我和你妈妈,整天为你担惊受怕。” 叶明对父亲说了自己的打算以后,无论父亲怎么做思想工作,他再也不吱声了。从小,他就习惯了用沉默对抗父辈。他真正希望的,不是这种对抗,而是自己的愿意和打算,能够得到父亲的理解。但是,父亲不能理解,也不肯放弃说服叶明。 “你好好想想,不替自己着想,也应该替我们着想吧。” 父亲一直做出一种微笑但不免僵硬的表情,声音也一直十分平和。无可奈何时,父亲说出了这样的话。叶明的心被触动了。 千百万年来,遗传基因不可抗拒。父辈的爱和责任,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下一代人的命运。父亲必须尽自己的责任;然而,即使父亲把世间的道理说尽,也不能说服叶明。现在的叶明,完全听不进父亲的那点儿道理。但是,父亲已经这么一把年纪了,却这样锲而不舍地试图说服儿子,令叶明动了恻隐之心。叶明知道,如果自己一天不上班,父母就会为他多担心一天,也会跑来跑去不停地进行说服工作。大冷的天,父亲骑着自行车,从阳安跑过来。他不发火,轻言细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令叶明大伤脑筋,也令叶明不得安宁。情感,有时会叫人违背自己的愿望。叶明觉得父亲有些可怜,不忍心他这样奔波劳累,忧心忡忡;父爱有时候也令人烦恼和痛苦,最后,父爱和责任,取得了胜利。 “你回去吧,我会尽快回厂里上班的。以后,我也不会再让你们担心了。” 说出这句话,叶明对父亲,深深地感到失望。 事后叶明常想,如果自己坚持下去,自己的人生可能会是另一番景象。可是,他没有坚持下去。叶明的心肠太软了,意志太薄弱了,致使他才有今天的命运。这就是他的命;性格决定命运。 梦想的中途,叶明重新回到了常规生活中,把自己的前途寄望于业余写作。 ------------ 一百八十八、濒临死亡(1) 叶明能听见李馨呼吸异常地急促,闻到她嘴里呼出的浓浓的敌敌畏味道;她一边哭,一边喊道:“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叶明对她也更是对自己说:“你不会死,不会!”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片刻后就只能听见她那不规则的喘息声了。 叶明背着李馨,朝着医院飞奔而去。 李馨就在叶明背上,她的整个生命都压在了叶明的背上。他从来没有感到过身负如此沉重的压力,从来没有感到过一个人的脚步是如此地艰难,从来没有感觉到去医院的路是那么遥远……天是那么黑,稀落的街灯黯然无光,街上几乎没有行人。气喘嘘嘘地奔跑了大约两百米远,叶明再也跑不动了。 他感到全身无力,呼吸困难。他的心狂跳着,全身的血液冲向大脑;紧张、焦虑、恐惧,充斥了他的每一个细胞。他在心里不停地对自己喊道:快呀,快跑。时间就是生命。他在和时间,和生命赛跑。但是,他的双腿越来越软,步履越来越艰难,腰身弓得越来越低,几乎就要爬在地上了。 他清楚地感觉到,生命在李馨的身体里正一点一点地消亡。她正处于濒临死亡的境地。叶明有过这样经历和体会。“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李馨的哭喊声,使那种濒临死亡的神奇感觉,在一瞬间回到了叶明身上。 叶明遭遇濒临死亡,没有任何惊心动魄之处,而由一起小小的意外引起。 那天叶明上夜班,大概十点多钟,机床出毛病了,在修机床的过程中,一不小心,他的额头上碰了一条约半寸长的口子。大概因为伤在额头上的原故,一条小口也会流很多血。叶明急忙丢下手中的活,去了就近的公社卫生院。 卫生院的条件很差,晚上通常只有两个人值班,但对付一条小小的伤口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医生说:“噢,这么大一个口,得缝两针……” 叶明从来没有缝过针,不免有些紧张:“没有多大一个口,还要缝针呀?” “不缝容易感染,而且伤口好后可能会留下疤痕。” 说话之间,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姑娘,已经准备好麻药:“打点麻药,一点不会痛。” 说完,麻药针刺进了叶明的头皮,就在这一刹那,叶明感觉到头部嗡地响了一下,他含糊不清地喊叫了一声,紧接着感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坐立不稳,豆大的汗珠从头部和背心冒出来…… 叶明意识到,出事了。医生和护士一阵手忙脚乱。 叶明能听见他们喊叫药房拿药的声音,能感觉到他们往自己嘴里喷一种药剂,使劲拍打自己的手腕寻找静脉。叶明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是,顷刻之间,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心跳越来越缓慢,全身软弱无力,连眼皮也无力睁不开了。 在极短的时间里,叶明对外界和自身的感知,也就是自己的感觉和意识,在自己的身体里不断地向外飘逸,在一点一点地游离于自己的躯体,感受到意识和躯体在分离,感受到这种分离奇妙和真实地存在;好像那感觉和意识是有形的,可见的,在自己的头部前方向上飘逸,离自己越来越远;冥冥之中,叶明似乎明白,那离他而去的就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灵魂,它化成了一缕乳白色的烟雾,从自己的身体里慢慢溢出,轻盈地向天空飘去,而他则平静而无奈地看着它离自己而去……他感得自己是那么被动,那么脆弱,那么无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离自己而去。 当感觉和意识变得越来越模糊时,叶明突然意识到,死亡临近了。他仿佛看到了生命的尽头,似乎是梦中到过的什么地方,似大海、荒原、沙漠,一切都似有似无,虚无飘渺。没有痛苦,甚至没有恐惧,没有任何杂念;他只能被动地、安静地感受死亡,而这种感受是非常轻松的。当生命离叶明越来越远的时候,他的感觉和意识以及他的呼吸也就越来越微弱,转眼间,什么也不知道了。 什么都不知道了,也就什么都不存在了。也包括自己。 整个过程大约只有半分钟。之后,叶明的感觉和意识渐渐恢复了。等他完全苏醒后,医生说:“好玄,如果你醒不过来,就完了。” “完了是什么意思?” “完了就是死了。” “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可能是麻药过敏……” 听了医生的话,叶明心里仍然不免一惊,觉得后怕,并且想:人的生命,原来如此地脆弱。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李馨的哭喊声,一直在叶明的耳边响起。有过濒死体验的叶明知道,生命是脆弱的,如果自己停下步,李馨的生命就会结束。她还那么年轻,她就像一朵鲜花,才刚刚盛开……她不能死!“就是爬,我也要爬到医院!”他对自己说。 天无绝人之路。几乎就在叶明累得快要倒下时,终于碰见了街边乘凉的人。刚到对方身边,叶明的双腿无力地跪下了。 “帮帮我……” 危难中遇到的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一个救星。 ------------ 一百八十九、濒临死亡(2) 这是小镇上最大的医院,但条件仍然十分简陋。还没有来得急进病房,抢救工作就在院坝里开始了。医生把两根软管从李馨的鼻孔**她的胃里,紧接着用那种大号注射器向里面灌肥皂水,同时从她的静脉注入大量的针药。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李馨才被抬进特护病房。 第二天,李馨的家人知道了她服毒的事。 人们把服毒说成“吃药”,似乎这样就能淡化一个人的自杀行为。善良的人对自杀行为,总是心怀一种极不忍心的谴责态度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富不舍财,穷不舍命,人们无法理解一个人为什么要自杀。而在自杀者看来,他们不理解一个人除了自杀,还有什么办法来了结自己面临的痛苦。多数自杀的人,不是他们想死,而是因了无法忍受当前的痛苦使他们轻生。生与死,是最后的决断,而对于轻生的人来说,人却有生不如死的时候。 李馨一家人都用一种兼有谴责和仇恨的眼光瞪着叶明。叶明觉得这眼光要把他撕碎似的。他明白,如果她就这样死去,自己也在劫难逃,除了她的家人不会放过自己以外,自己也不会放过自己。他会自责,会内疚一生。 李馨的父亲身材高大,声如洪钟,脾气暴躁。他不断地大声叹息,终于忍无可忍地突然问叶明:“这究竟是啥子原因?咹?”他一定认为叶明深深地伤害了他的女儿。可叶明当时回答不出来。他觉得心乱如麻,无从谈起。 第二天,李馨仍然处在昏迷中。她的病危期是一周,在这一周里,死神随时都可能把她的生命夺走。叶明守候在她身边,一步也不肯离开。特别是晚上,他一点不敢合眼。护士总是到一定时间才来巡视病房。叶明怕护士睡着,怕她们有什么闪失。 医生定时来观察李馨的瞳孔。如果她的瞳孔比正常人的大,医生就会给她加大药量,反之就减小药量。记得当时用的药主要是解列定和阿托品,这些药在解毒时也可能因为过量而产生药物中毒,而用药的多少就靠观察到的瞳孔的大小来决定。因此,观察她的瞳孔成了一件生死攸关的重要工作。每次医生来的时候,叶明也在一旁认真观察她的瞳孔。没有经过多少次,叶明也看出了一点门道来。有时候他会根据自己的观察叫医生,往往医生也来得正是时候。 小小的瞳孔,成了她生命的窗口,生死的战场。在这个时候,生死的演变和转化,都是可见的。 第三天,她仍然处在昏迷中。昏迷对于她来说,就意味着生与死的挣扎,意味着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是生还是死”,不仅仅是哈姆雷特嘴里的著名台词,而是一个严酷的现实。生与死,从思想意识转化成了生理和物理问题,并正在李馨的身体里斗争着。到第四天,她睁开了眼睛。 李馨睁开眼睛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死吗?”当时她的模样像个非常天真而又十分虚弱的小女孩;她大睁着双眼,好奇地四处张望,好像她这是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看了叫人心碎。 她睁开眼后,叶明便松了口气。这表明,她的病情终于被药物控制住了。 叶明已三天三夜没有合眼了。这天晚上他就放胆睡了差不多四个小时。醒来的时候李馨的父亲正看着叶明,那目光及表情在质问叶明:“我的女儿怎么会看上你了?而这个其貌不扬的叶明又把我的女儿怎么了?你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叶明低下头来,不敢正视他的目光。 许久,李馨的父亲平静地说道:“说说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 一百九十、濒临死亡(3) 其实,叶明即使如实告诉李馨的父亲,他也不会明白是怎么回事。因为,叶明和她的女儿之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如果说有什么事的话,那就是他们彼此相爱,似乎并不知道应该怎样去爱。 有的女孩子一旦爱起来,会不顾一切,甚至令人感到可怕。李馨就是这样一个女孩。 她在家一直受宠,什么事都由着性子来。女人很少有不任性的,一个受到宠爱的女人会更加任性;而一个任性的女人的爱,热烈而又彻底,可歌可泣,但也令人感到可怕,甚至因此而导致毁灭。 他们彼此相爱,但都是用的自己的方式爱着对方。叶明认为人生仅仅有爱情是不够的,“我得有我自己的生活,有我的梦想,有我的事业……”经过了刻骨铭心的初恋以后,叶明已经不再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可是,她不能,她需要的是叶明也必须用她的方式,全心全意地爱她。她一刻也不愿意离开叶明的身边,而一个游离的眼神,她都会生气;一声叹息,她也会追问半天;一点小小的误会,都会在他们之间掀起感情上的悍然大波。最使叶明难以忍受的是,叶明在沉思的时候,她会突然问:“你又在想啥子?又不高兴啦?”经她这一问,叶明的所有思路和情绪,都被打乱了;他的内心世界一下子就被她搅乱,使他一次次地再也无法回到自己的内心世界中去。他没法构思,没法写作,没法按照自己的愿意正常地生活。他是一个习惯了自由生活的人,他不愿意任何一个人干扰自己的生活。有了爱情,但他失去了自由,失去了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的可能性。一种难以调和的矛盾产生了,一种令叶明难以忍受的烦恼便由此而来。 她想全部地占有叶明,包括他的内心,他的思想。他的一个眼神,他的一声叹息,他的一切行为,甚至他的内心活动,都必须受到她的监视,甚至必须在她的控制之下。否则她就会以为叶明不爱她了,至少不是她所希望的那么专心地爱她了。这是她不允许的。她没有朋友,没有自己的生活圈子,没有自己的生活,只有爱情。爱情就是她的全部,她的一切。人们对他们的关系所持的态度,也加剧了她对叶明的依赖和对爱情的持重感,加重了爱情在她心目中的份量。因此她总是和叶明形影不离,总是那么在乎叶明的一举一动。 有时候叶明什么也不知道,她就生气了。如果遇到一个漂亮女人,叶明看了她一眼,她也会生气;如果她和叶明在一起时,叶明在想自己的心事,她也会生气。她最爱说的一个句话就是“你在做啥子”,最爱干的事就是生气。叶明得费尽心思去哄她,可有时候越哄她她就越来劲。如果叶明不理她,她更加生气。这真是一种令人痛苦的折磨。叶明感到难以承受她这种专横的爱情。 他试图改变她。人是可以改造的。“我自己不也是被生活改造了又改造吗?”可是他错了。道理她懂,而且也表示尊重他的生活和习惯。然而这仅仅是就理智而言,问题是一个人不光只有理智,还有感情;而且,一个缺乏坚强意志的人,其行为更多的时候是听从感情的支配,结果往往是更加令人不愉快。 他们有时候会把这种因爱而产生的痛苦强加给对方,用自己的痛苦来折磨对方。两个相爱的人的快乐和痛苦,是他们共同的,是可以相互传递的。他们都想坚持用自己的方式去爱对方;他们都渴望用自己的方式来改变对方,以便适应自己的性格和感情的需要。后来,他们都不愿意妥协;哪怕因为一件小事生气,他们都不会低头,不会让步。他们没有争吵,而是沉默不语,甚至一连好多天都不理对方;他们就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痛苦强加给对方,从而减轻自己的痛苦。 世界上有一种爱就是彼此试图要征服对方,试图使两个不同的人合二为一;这是一种轰轰烈烈的爱,死而后生的爱,也是令人痛苦的爱。当他们痛苦得死去活来,被痛苦折磨得精疲力竭的时候,他们才明白:“我们无法改变对方;我们真正所需要的是包容,而不是占有对方……” 有几次,他们也试图放弃这种爱情,放弃折磨自己和对方,但他们又做不到。生活也有惯性。他们对爱的渴望和需要,似乎超越了他们在爱情中所承受的痛苦。他们放不下这份感情,或者放不下对这份感情的需要。痛苦还没有走到尽头,他们宁肯带着这份痛苦的煎熬,等待该发生的一切。 他们都太年轻了!年轻气盛使他们陷入了爱的泥潭而不能自拔。最后,叶明的不屈不挠终于使她受不了了,使她崩溃了。也是仅仅因为一个眼神或者一声叹息,他们终于再次争吵起来;总有一天,他们会这样吵起来的……而仅仅是吵了起来,叶明仅仅是随着自己的个性对此表示出了自己的反感,表示他难以接受这种生活,她就受不了了…… 幸好,叶明的嗅觉还灵敏,当他准备取了东西离开她家时,他闻到了一股浓烈的敌敌畏的味道。 而这些,如此内在而又空洞的东西,怎么向李馨的父亲表达呢?又怎么能把这些东西说得明白呢? ------------ 一百九十一、濒临死亡(4) 李馨醒了一会儿,又进入了昏迷状态。 第五天以后,她醒过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似乎和正常人从睡眠中醒来没什么区别。但医生告诉叶明:“不能大意,还要注意毒性的反弹。有的病人,一周后也被毒性反弹夺去了生命。虽然她脱离了昏迷状态,但仍然有生命危险。”叶明的心,仍然悬在半空中。 夜里,护士不在的时候,叶明依然认真地观察她的瞳孔,与她同在生死线上挣扎。他只希望李馨能脱离危险,别的什么他都不在乎了。她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睁眼和闭眼,都牵动着叶明的心。 所有的人,都想知道李馨为什么服毒。然而,叶明觉得无从谈起,甚至连自己恐怕也解释不清楚,因此对这点一直保持了沉默。这种沉默,表示他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包括李馨的遭遇和她家人的埋怨。任何的解释,都不可能推脱自己的责任。但是,他的沉默却招致了李馨家人的白眼。他们讨厌叶明,甚至仇视叶明,认为这一切一定是他造成的。他们也不掩饰这点。但叶明仍然不作任何解释,而是默默地忍受着,并且一步不离的守着李馨,比医生和护士更细心地观察她、照料她。 有时,叶明感觉到身体是飘的,大脑是麻木的。他需要休息,但是他不能入睡,不能思考问题,只是一分一秒地被动接受时光的折磨,同时一心希望和祈祷这场危机快点过去。他感觉到,自己也在生死线上挣扎。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几经反复后,李馨的情况也渐渐地好转。整整两周后,李馨刚满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终于康复出院了。 她望着天空,然后东看看西看看,似乎对什么都感到陌生和新鲜,目光天真纯洁,像个不谐世事的孩子。 天很蓝,空气似乎也特别地清新。不时有人向李馨投来关切的目光。也有人小心翼翼地问:“出院啦?” 李馨把头抬得高高的,和以往一样,似乎对眼前的一切都视而不见。即使在垂危中,即使刚刚摆脱了死神的威胁,甚至她的躯体仍然处于极度的虚弱中,她的目光也透着高傲。这种高傲,将伴随她的一生,死神也不能将其夺走。 回家的路,并不像来的时候那么艰难和漫长,但李馨的步子很缓慢。走着走着,她突然停下来,流着泪对叶明说:“我知道自己很傻,可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我不知道,以后我会怎样……” 只是在这一刻,泪水荡涤了她眼里的高傲,但不能洗去生活在她心中留下的阴影。叶明的心,再一次被触动了。他清楚地意识到,李馨的生命,系在了自己身上。 从此以后,李馨用她的生命征服了叶明。与生命比较,所有的幻想,都显得微不足道。 她能为叶明、为爱情而死,叶明还能怎么样呢?“我还能试图改变她吗?我还能逃离她吗?” 若干年后,叶明才明白,她服毒杀死的不是她自己,而是过去那个充满幻想和生命活力的叶明;那是一个曾经真实,一心要征服命运、征服女人、征服自己的叶明。从她服毒的那一刻起,叶明就不存在了;以后的岁月,叶明就一直只能生活在她的阴影中,生活在她的喜怒哀乐中,生活在她曾经制造的死亡中…… ------------ 第五部:风平浪静 ------------ 一百九十二、两人世界(1) 经过四年的艰苦恋爱后,1985年春,李馨向叶明提出了结婚的事。她说:“我们结婚吧。” 当时,李馨只有20岁,刚够法定婚龄。叶明呢,虽然已经28岁,但他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什么时候结婚,甚至没有认真考虑过要不要结婚,似乎那仍然是一件离自己十分遥远的事。因此,对叶明来说,这是一个陌生而又沉重的话题,心里也不觉为之一怔。他正在看书,便抬起头来,认真地审视李馨,好像要从她的脸上确定她说出的话的真实性。 “我是认真的。我们该结婚了。我觉得结了婚,生活更好安排一些。”李馨一向表情严肃,说话干脆,简洁,直截了当。 叶明知道,她说的生活,就是能有一个自己的家,就是涉及吃饭睡觉,养家糊口这类问题;更进一步说,就是把两人的关系牢固地固定下来。 其实,就眼前而言,叶明把婚姻看得不是特别重要。虽然他没有结过婚,但似乎已经尝试过婚姻生活了,对此有一种“不过如此”的感觉。在正处于自我膨胀的叶明看来,人一生,无论怎么样,得有追求、有事业心、有自己的理想。而有了这一切,似乎什么都不那么重要了,也包括婚姻。有了理想和事业,什么都有了,还怕没有婚姻吗?另外,婚姻就是一种古老刻板的生活程式,它可能是事业和人生的累赘。但是,对李馨来说,婚姻就是她的一切,是事关一生幸福的头等大事。他们对婚姻的理解和需要,大相径庭。 叶明的大脑飞快地转动着。结婚,就意味着叶明的身上多了一份责任,就肩负了两个人的前途。说实话,叶明对自己能否胜任家庭生活,能否真正胜任李馨的丈夫这一角色,没有太大的把握。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我不知道自己能否承担起这一切。”然而,他明白,一旦答应了她,自己就必须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这一问题对他来说有些唐突。 考虑了许久,他说:“你可要考虑好。如果和我结婚,我会尽我的努力使你幸福,但你不一定就会感到幸福。”思索了片刻,他接着说:“我只能尽我的努力,但结果怎么样,我不能向你保证。因为每一个人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是不一样的。而一旦我们结了婚,我是不会离婚的,我害怕因离婚带来的种种麻烦;如果我们的感情出了问题,或者你不想和我在一起生活了,我就离开这个地方,永远不再回来。” “我考虑好了。不管以后怎么样,我都跟你了。” 叶明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话又得说回来,李馨不和叶明结婚又能怎么样。他们相处了四年,在这样一个小镇上,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她早已经是叶明的人。而且,在她的生活范围里,似乎也没有比叶明更合适的人选了。叶明不知道,她是不是出于这个原因,才决定和自己结婚的。谈恋爱的时候,他们就经常吵闹,自从她那次服毒过后,叶明就再也不和她争吵了。他处处小心翼翼,害怕伤害她,害怕惹恼她;出门看天色,进门看脸色,几乎对她百依百顺。他有时候想单独呆一会儿,但首先要征得她的允许;无聊的时候,他想出去溜达一下,但要看她的心情是否高兴。在对她百般忍让的时候,叶明心里其实很苦。同时,叶明也感觉得到,迁让也并不见得就真正能使她快活。他们的个性都太强,都不甘愿向对方真正地屈服。他们之间在性格上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上的种种冲突,只是暂时地因叶明的退让而被掩盖了。它总有一天还会不可避免地暴发。其实,在他们恋爱期间,如果叶明稍有松懈,或者在这一时期她能遇到一个比叶明条件稍好而更有勇气的人,也许他们就分手了。但是,在这个小镇上,没有这样一个人来取代叶明。他无法拒绝李馨。可以这么说,叶明是有点儿勉强地答应和她结婚的;因为她为爱情付出了那么多,拒绝她是说不过去的,叶明的良心也会因此不安。但很可能,她也是有点儿勉强地提出这个问题的。或许是因为他们都为他们的爱情付出了那么多,付出了那么多的时间和热情,付出了那么多的幸福和痛苦,仅仅出于生活的惯性和无奈,甚至可能仅仅是出于对社会舆论和家庭的反叛,他们走到了一起,并且不得不面对婚姻大事。 “你只是点头,就没有话可说?有什么想说的,现在就说出来。” 叶明深思良久,说:“我有个想法,我们要生活在一起,对生活都有自己的习惯或者要求,最好把这些都写下来。” 李馨有些不耐烦,但两个人准备结婚了,不耐烦也得耐烦:“你觉得有这个必要,就写下来嘛。” “第一,我们都必须尊重对方的爱好和生活习惯;第二,我不当家,你当家;第三,不能得罪我的朋友;第四,不能干涉我写作……” 面对这么多条款,李馨也很干脆:“这些都可以。这只有一条:不管什么事情,不准欺骗我。” 叶明坚定地说:“可以。” 就这样,他们都有点儿心不甘情不愿地决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 ------------ 一百九十三、两人世界(2) 结婚要不要请客,叶明和李馨都拿不定主意。 叶明不主张请客,因为他们两空空,连请客吃饭和买喜糖的钱都没有。李馨嘴说不在乎这点,但是心里并不是很情愿,总感觉到不好向家里人和朋友们交代。在小地方,不请客,怎么叫结婚呢? “反正,我们结婚的事,也要告诉你爸妈,不如和他们商量一下,看他们意见请不请客。” “我说过,我不会向别人伸手。” “我没有叫你向父母伸手,但你总要把这件事告诉他们才对。” 李馨说得也有道理。叶明不好反驳,便和李馨回到了阳安。得知儿子要结婚了,父母当然很高兴。 母亲说:“你也不小了,是该结婚了。” 父亲一个劲地说:“结婚好,结了婚就好好过日子。” 父母是否经过商量,叶明不知道,只知道他们拿出三百元钱,另外还给一张床,一个高低柜,一张写字台,算是父母的一番心意。叶明不想要父母的钱,也不想要他们的东西,他不想靠任何人的帮助生活,但他们坚持要给叶明。如果什么都没有,也太对不住李馨了,父母也于心不忍;如果叶明坚持什么都不要,也太不近人情了。这就是身不由己。 三百元钱并不少,简单地操办一个婚礼,差不到哪里去。钱不成问题了,叶明又嫌麻烦:“又是请客,又是送礼,以后还要还礼,真是太麻烦了!还是不请为好。” 连办喜事也嫌麻烦,人们对此极为不理解。 叶明在厂里与人淡淡相交,但仍然有几个常来常往的哥们,他们却一向把叶明视为好朋友。叶明结婚不请客,他们可不依:“这是人生大事,一辈子就结那么一次婚,不请客怎么行。” “就是就是,要请要请!” “不但要请,还要搞闹热点!” “就是,有什么麻烦,我们帮你搞定!” 既然请不请客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叶明也就顺从了朋友的意见。 餐厅里满满地,将近二十座客人,在当时已经是较为壮观的婚礼了。多数都是厂里的,张罗客人和酒席,也都是几个哥们在跳,叶明很满意也很感动。看见人们兴奋的目光,听见人们祝福的声音,李馨一直面带微笑。叶明意识到,这才是结婚的开始。他也不得不承认,婚宴,的确是向人家宣布婚姻的最好形式。 肖锋来参加了叶明的婚礼。 内江的朋友,叶明只请了肖锋。来回一趟,又费时间又花钱,并不容易。叶明在信中写道:“你能不能来,我都会很高兴。重要的,是让你知道这件事。”肖锋来了,叶明当然更高兴。 肖锋还带来了自己三个月大的女儿蕾蕾。他格外小心翼翼地抱着蕾蕾,目光里充满了无限的温情和慈爱。时过境迁,往日那个整天打打杀杀的肖锋,早已不复存在。这时叶明好生奇怪,在自己的印象中,彼此仿佛还是儿时的朋友;突然间,一个人就这样为人之父,有了自己的后代;步入了人生的另一个阶段,生活的另一个层面。养家糊口,传宗接代;从此就围着家庭转,围着油盐愁,直到老眼昏花,直到生命的尽头。这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生活模式?看着眼前的肖锋,叶明联想到自己:难道这也是我的未来?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例外,不能抗拒命运的安排?想到这里,叶明心里划过一丝悲凉。 婚宴下来,客人的礼金用来支付开销后,还剩下一点儿钱。叶明用父母给的钱和剩下的礼金,买了一台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机。这是他和李馨第一笔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 厂里的住房很紧张。叶明和李馨的新房很小,也很陈旧破烂,但终归是一个家。摆好家俱,贴上白纸,不仅像一个新房,也会让人感到温馨,并给人以归宿感。 就这样,叶明与李馨开始了步入两个人的世界,开始了自己的婚姻生活。他们都不知道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但他们并不因为惧怕未来,就不开始新的生活。 ------------ 一百九十四、两人世界(3) “说呀,你昨天晚上去哪里了?和哪些人在一起!” 叶明不说话。 李馨提高了音量:“说不说?” 叶明还是不出声。 李馨掐住叶明的脖子,慢慢地用力:“说,我要你说!” 叶明面无表情,一动不动。 李馨红着脸,使劲地掐叶明的脖子,指甲几乎陷进了叶明的肌肤里。但是,叶明仍然不说话,也不反抗。 这样的情景,在他们之间经常出现。 一个男人,可能要到结了婚若干年以后,才能真正了解女人;包括心理上和生理上,男女都有极大的不同。也许,尽管朝夕相处,有的男人一辈子都不会真正了解女人。叶明可能介于二者之间。对于女人,他自以为了解,但更多的时候是基于思维和认识的普遍规律而言。然而,生活是复杂的,生活中的女人远比逻辑中的女人复杂得多。 李馨话不多,但不论往哪里一站,她给人的感觉都是那么稳重、高傲、靓丽。不过她的确有许多值得骄傲的地方,任何衣服穿在她身上,都显得大方得体;她皮肤白晳,神态高雅自惹,不张扬不猥琐,不斤斤计较,不婆婆妈妈,也不娇柔做作。特别是初次见面的人,都认为她不仅模样漂亮,也让人觉得气质不凡。叶明家里的人,也都很喜欢她。可是,这只是一个让人看得见的表面。她还有另一面。更多的时候,她只生活在自己的表面这一层面中的。也许,她的内心深处,连她自己也会感到陌生。 女人是世上最娇嫩的花,需要男人一刻不停地呵护,需要他们不断地施肥和浇灌,才不至于枯萎。无论精神上还是肉体上,大多数女人都更愿意依附于男人;在生活琐事中,却更愿意支配男人。她们更愿意生活在情感中,而不是理性中,更愿意生活在事物的表面或者虚幻中,而不是生活的实质中。 有的女人永远也长不大,永远也需要男人的呵护和宠爱。表面坚强和高傲的女人,心理尤其脆弱。也因此,她们的生活圈子才局限在自己的男人身上,才那么在乎自己的男人的一举一动。然而,叶明有个老也改不掉的毛病,那就是不喜欢呆在家里。从小就野惯了,尽管有了老婆有了家,但他还是更喜欢外面的世界。除了学习以外,他喜欢打牌,喜欢打台球,当然也喜欢女人。他是一个正常男人,遇到好看的女人便不由自主地瞟上一眼。其实,他看女人是非常有分寸的,他只在自己的大脑的屏幕上看女人,令人难以觉察。但这一切都逃不过李馨的眼睛;女人似乎另外还有一只眼睛,可以看到男人的内心和思想;并且,即使是对别的女人瞟上一眼,也是李馨所不能容忍的。结婚以后,她的这种控制欲也就变得更加强烈。好像叶明已经合理合法地属于自己了,她对他也就具有了法定的控制权。她不希望叶明离开她的视线,不希望他从事任何她不喜欢的活动,甚至不喜欢他再写作。所有不利于小两口过日子的事物,她都不喜欢。所有她不喜欢的事物,她都要横加阻止。可是,天性难违,有时候叶明还是忍不住要冒犯她。每当这时,她就会大发脾气。她发起怒来,会将牌桌子掀翻,将台球杆折断,并用台球杆朝叶明身上的任何部位打来,再不然就使劲掐叶明,在他的脸上或者脖子留下她的指甲印。有时候不论什么场合,她都不会给叶明留一点情面。她发一次脾气,叶明就沉默一次,他的心也就又一次地掉进了深渊。 真正爱一个人,就应该让对方幸福;使人幸福的基本要求,就是尽可能地满足自己所爱的人的正当愿望。真正使人幸福的爱情,就像花朵那样,需要充足的养料和认真浇灌,它才能常开不败。如果是叶明,他会允许她有自己的一席生活空间,并且绝对不会干涉她的个人生活。但她不具备这种意识,即使她赞成叶明的观点,她也做不到这点。这使叶明感觉到,她真正爱的并不是他叶明,而是她自己。她心中根本没有叶明,只有她自己;她自己的好恶,高于一切,高于叶明的尊严和快乐。 实际上,叶明从心里感觉到有些怕她;怕她不高兴,怕她发火。每一次的冲突,带来的是不愉快,是裂痕,是心灵深处的积怨,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希望。久而久之,叶明对改变她已不再抱希望。与其如此,不如回避矛盾,不如改变自己。他怕她,是怕麻烦,怕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带来的痛苦。这种害怕深入到了叶明的生活中,深入到了他的内心中。不论她是否在叶明身边,也无论做什么事,叶明的脑子里首先浮现出的是她的身影,并立刻想到她的反应,因此在这一刻,他便失去了自己的行为准则,失去了生活的热情和快乐。为了避免麻烦和冲突,他尽量按照她的意愿去生活,尽量讨好她,克制自己。渐渐地,他感到越来越压抑,越来越沉默,也越来越忧郁。甚至,他觉得自己越来越没有激情,头脑也越来越笨,对生活甚至对自己最喜欢的写作也没了兴趣。 每当出现那种令人不愉快的情形,叶明就沉默,他已经不想多说,更不想反抗。事实上,当他沉默时,心里非常地难受。他觉得自己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快乐,剩下的只有沉默。 而对李馨来说,这种沉默,是一种无声的反抗,是一种让人找不到目标的反抗。他越是这样,李馨就越是生气。 李馨的力气用完了,叶明的脖子上留下了血迹,但叶明仍然用沉默对抗李馨。最后,李馨在叶明脸上用力打了一巴掌,摔门而去。 ------------ 一百九十五、两人世界(4) 叶明正准备收拾工具下班,抬头见李馨在车间门口向他招手。车间噪声很大,通常情况下,这是表明李馨有话和叶明说。叶明急忙上前。 “中午有事,不回家吃饭。”就这么简单一句话,说完后李馨便急匆匆地离开了。 叶明和李馨,一个开机器,一个修机器,不回家吃饭的情况都非常少有。当时叶明心里有点犯疑:会有什么事,不回家吃饭? 中午吃饭的时间只有一个半小时,但一个人在家,吃什么也没有味。叶明胡乱弄了点东西吃,打算提前一些去上班。刚出生活区大门,正好碰见李馨和一个年轻小伙子有说有笑地走在一起。叶明注意到,小伙子个子很高,也很帅气,操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过去,叶明从来没有在乎过自己的身高,可是和李馨在一起后,不由自主地对这个问题有些敏感了。他们从叶明身边走过,好像很投机,一点没有注意到叶明的存在。不知道为什么,叶明急忙赶上前,与李馨打招呼:“都吃过饭啦?” 令叶明大惑不解的是,李馨的表情,明显地对叶明的出现感到意外,似乎叶明就不该出现在自己面前;进而,用一种对待陌生人、甚至不无鄙视的目光白了叶明一眼,并没有理睬叶明。 叶明简直傻了,狼狈极了。他被钉在了原地,望着他们离去的背景,木人似地不知如何是好。 那个帅气十足的小伙子是谁?李馨的同学?还是别的什么关系?这些大大的问号,从叶明心里掠过。等他们消失在上班的人流中以后,叶明才挪动着沉重的步子,向厂区走去。 整个下午,叶明都心事重重。李馨的表情,她的白眼,在他眼前久久地挥之不去,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那是她不经意间的自然流露,也最真实的内心活动。”叶明感觉到,在李馨的骨子里,她看不上自己。 回想艰难的恋爱过程,以及李馨对自己的一贯态度,叶明清楚地看到:世俗的观念已经在她的内心深处打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那就是自己配不上她。意识到这点,叶明也似乎明白了她为什么对自己总是那么苛求,在自己面前为什么总是那样地为所欲为,那么地凶恶。除了她的性格原因以外,再就是她根本看不上叶明。也许,她心中本就没有爱,只是对自己的爱做出了相应的反应而已。如果心中没有爱,爱她的人对她再好,她也感受不到,她也不会满足,她也看不顺眼对方的所作所为,甚至认为这是理所应该的事。 面对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叶明一定要把它搞清楚,想透彻,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一个习惯,不然他会更加地不得安宁。是的,李馨只是接受了自己的爱,并把这点视为对自己的一种恩赐;从此以后,她会要自己加倍地偿还和报答她的这种恩赐。 也许,叶明追她追得太紧,给她带来了那么多的无奈,才促成了他们这段婚姻。也许,从开始,这就是一个错误;只是因为生活的惯性,因为人的惰性,他们并不想去改变这种错误,而是心存侥幸地将这种错误进行到底。自从那次她服毒以后,叶明就向她完全屈服了。他几乎完全放弃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全部好恶,为她而活着。结婚以后,他的工资全部交给她,他抽最次的烟,没有买过一件像样的衣服;他对物质生活的要求降低到了最低水平,希望尽可能地首先满足她的愿望,希望尽其所能地兑现自己的承诺,使她幸福。他们有了第一笔存款时,她说她想去旅游,叶明答应了,而且是她独自和别的人一起去,因为他们的钱只够一个人的花费。如果可能的话,叶明愿意放弃自己的欲望来满足她的所有要求。可是,看来他的所有努力都白费了,都不敌一个人的自私和贪欲,不敌现实生活中一个小小的诱惑。 女人的美貌,也会滋生出一些可怕的缺点。然而,美貌蒙蔽了叶明的眼睛,使他对她的美貌掩盖下的种种缺点视而不见。她会持家,会照顾自己丈夫的日常生活,但她的专横和浅薄是叶明不能接受的。她也许能成为别人的好老婆,但不是叶明需要或者希望的好妻子。 这天晚上,李馨回来得较晚。叶明做好饭,没有吃饭,一直等着李馨。他知道李馨不去回来吃饭,但他还是要等她。李馨回家时,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这么黑了,怎么不开灯?” “那个人是谁?” “哪个人?” “和你一起那个人?” “哦。是一个浙江人,到我们这里收购废旧交流接触器的触点。” “我看你们好像很熟悉。” 废旧电器物资由电工组自行处理,所得收入的一部分归电工组所有。根据李馨的解释,厂里的交流接触器用量很大,但过去,他们只是把这东西当废品卖掉的。浙江人的到来,使他们电工组的人才知道,交流接触器的触点里含银,是比较值钱的东西。组长非常重视与浙江人的交易,叫李馨处理这件事。 对叶明来说,这样的解释更是火上浇油。如果浙江人真是她的同学或者什么,似乎更近情理。因此,叶明忍不住对她发了火。这是结婚以后叶明第一次对她发火,也是最后的一次。 “我是你什么人?当时的情形,你把我当什么人了?你说说看!” 李馨无言以对。 叶明要的是平等,是相互尊重,他认为自己的要求并不过分。尊严是他做人的原则,是他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最有价值的理由,是他唯一真正拥有的东西。但是,火箭早已上了天,他们已经成为了夫妻,他却还在要求中世纪人类要求的东西,这不得不使人感到极大的悲哀。从此,这件事在他们的婚姻里埋下了危机的种子。 ------------ 一百九十六、平常心(1) 贾家机械厂的宿舍区在一天天扩大,楼房越来越多,也越修越高。在几百户人家里,惟独叶明家的灯光亮到最晚。 叶明早已经习惯了晚上写作。白天,忙工作和一日三餐,生活变得单调而机械,人也会迷失或者变得呆滞。到了晚上,他似乎才找到了自己,有了生命力,情感和思维也随之活跃起来。他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很像一个夜间出没的动物。白天和夜晚,似乎有两个不同的叶明存在;一个存在于现实中,一个存在于理想中。深夜的灯光,对叶明来说意味着希望。 他们的居住条件已经有了很大改善,住进了两室一厅的房子。叶明也有了自己的书房,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天地。咬笔头、伏案写作、查找资料,成了他的另一种生活。这正是他所希望的生活方式。不过,他的一举一动,都很小心,以免弄出响动。害怕惊醒李馨,是他惟一感到不自在的事。 最麻烦的是上床。他总是到了下半夜才上床。每迈出一小步,揭开被子,挪动屁股,整个过程有些像小偷。 叶明上床时,一旦惊醒了李馨,她会骂人:“烦得很!” 烦得很,烦死了,烦!最开始遇到这种情况,李馨用大声地叹息表示她的不满,后来忍不住了,就骂开了,骂到最后,就只剩下了一个字:烦! 面对这个字,叶明能够体会到她心中的感受,同时能够理解到这个字背后的含意。她不在乎叶明的写作,不喜欢他的生活方式。当这“烦”字恶狠狠地从她嘴里冒出来时,叶明心里也特别地难受。 时间一长,他也习惯了李馨的存在,习惯了她的不满,习惯了她的“烦”。惟一的办法,只有尽量地小心。 随着时代的变化,现实利益,对精神需求构成了越来越强烈的冲击;现实生活中的诱惑,比过去任何时候也更加强烈;文学的潮头,正在急速地回落。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写作比过去更难。不少时候叶明都写得很不顺利,有时候他也会对写作丧失信心和兴趣,但他就像一个落水的人,好不容易抓住了一棵救命的稻草,不肯轻易放弃;在他心里,文学就是自己一生的精神寄托;只有在文学世界,自己才能够生活得更有意义。过去,和许多人一样,李馨也很赏识叶明写作,现在她就不这样了。因为写作的前途太渺茫了。也因为,在李馨看来,写作会使一个人完全背离生活常规,使一个人变得痴痴呆呆,狂妄自大,十分地令人讨厌。她烦的也正是这点。虽然她不好态度强硬地反对叶明写作,但也并不明确地支持他。 有了家庭,生活便成了两个人的事:“你总不能一意孤行,完全不顾我的感受吧?”他们曾经正面谈论过这个事情。 夫妻也有斗争。男女有别,性格各异,以及生活经历的不同,有矛盾冲突也是很自然的事。不论用什么方式,解决矛盾冲突便是一种斗争。为了调和这些矛盾,叶明可以放弃一切,但他不能放弃写作。现在放弃,他不甘心,也难以做到。好比瘾君子,不能一下子改掉一种习惯。沉思了许久,他承诺道:“30岁以后,不管结果如何,都不再写了。” 他明白,如果不写了,自己可能也就变成行尸走肉了。 定下这个时间表,就好比看到了自己的末日。叶明也就更加勤奋地写作。这一过程中,他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写作可以梳理思想,调节情绪,丰富生活,这正是叶明生命活动的重要特征。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感受不尽相同;叶明的大脑和心里装的东西,不是物质需求而是精神需求。这并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一种自然存在。人的大脑和情感,可能天生就有这样的区别。至少,沉浸于文学中,叶明觉得自己生活得不那么空虚和平庸了。而从眼前的情况看来,尤其是李馨的态度,更激发了叶明坚持写作的决心。文学,对他来说,已经不仅是一种追求,重要的是一种尊严。可能这是自欺欺人,但有些人,在特定的时期就需要这样:生活在自己编织的谎言中。 写得顺手时,叶明就信心百倍,认为自己一定能够像巴尔扎克那样:用笔杆子征服拿破仑用枪杆子不能征服的世界。但是,满腔热情写出来的东西,转过背自己也不满意;即便是自己看好的东西,别人也不一定就看好。退稿一篇接着一篇,一次一次地打击着叶明。当写得不顺利时,写得很苦时,他就会很苦恼,也时常灰心丧气。这时他体会到,写作,是一项无法量化的工作。 一阵疯狂之后,叶明的心渐渐地平静下来。 这时他突然想到,可以等到退休以后,无忧无虑的时候再写。想到这一层,叶明的心就平静了许多;自己的末日,似乎并不存在,至少离现在还远着呢。 或许叶明这一生并不能写出什么惊世骇俗之作,但他体会到读书和写作使他懂得了很多东西,使他能够明辨是非,对人生、对自己有了自己的认识;他可以平静地、自信地面对现实,面对未来,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挫折。他心中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他不会再为眼前的得失而沾沾自喜或者苦恼;他有自己的是非标准,再不会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对人对事对生活,他有自己的见解和完全自主的态度。一句话,他明白了自己是谁,应该做什么,适合做什么。他感觉到自己生活得很踏实。 渐渐地,叶明习惯了李馨的存在,习惯了小心翼翼地“写作”,习惯了在摇摆中坚持自己的理想。 上班的时候他按时上班,能做到什么程度他就做到什么程度。下班的时候他就看书或者写作,能做到什么程度他就做到什么程度。应该做的家务事他也做,应该陪她的时候他就陪她。厌倦了现实生活,他就打牌,就暂时地逃避;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能干什么就干什么;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就让它是什么样子。“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得不到,万事不可强求。”他不会再为物质或者精神上的要求而烦恼;他不能改变现实生活,但可以改变自己,以便适应生存的需要。 ------------ 一百九十七、平常心(2) 结婚以后不久,叶明开始写一部长篇小说。他想得很简单:既然再写两年就不写了,就索性写个大部头出来。 他并不着急,慢慢的写,无论写到什么时候,无论成功与否,他都不着急。当然,他也希望能够成功,能够成名成家,但也不以一时成败论英雄。他要的是这个过程。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物,也没有绝对的真理;再伟大的人,再了不起的成就,也是相对的,也有被取代被遗忘的时候。也许对于叶明来说,没有坐牢,没有变成或者不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卑劣庸俗的小人,就已经不错了;进一步说,事到如今叶明还有思想,有追求,也许就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功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伟大之处,他不想自欺欺人地抬高自己,也不故意谦卑地贬损自己。他只想尽可能历史和客观地认识事物,也包括自己。也许,他要的仅仅是适应生存的需要,或者只是问心无愧。因此,所有的道理也只是为他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所用。只要奋斗了,努力了,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生活,叶明就知足了。 拥有自己的世界,拥有自己的原则和做人标准,正确地面对理想与现实,真诚地面对自己与他人,坦然面对成功与失败,这就是叶明目前的理想人生;这样一个人,也是他心中的“平民英雄”形象。 有时候他也写得很苦。构思是一回事,写出来的作品又是一回事。艺术地再现一种感受或者一种思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具有艺术天赋的人不在少数,但真正能成为艺术家的人则少之又少,这需要时间和心血,也需要机遇。成就一番事业或者一个人,因素很多,即有客观的也有自身的,更有历史的局限,任何一个环节的偏差都可能使结果事与愿违。急也没有用,悲观叹息更没有用。实在写不下去了,他就停下笔。经过了太多的渴望和失败以后,他已经懂得,不能用鸡蛋碰石头,也不能用性情改变现实,更不能把文学捧为“神明”。他已经懂得,造原子弹和煮咸鸭蛋都是社会的需要;写作和打麻将,都是生活的需要,其本质都是努力地消耗生命而无高下之分。他已经懂得,自己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无需“一语惊人”更难“一书成名”。他真正所所需要的,是心安理得,问心无愧。 文学于他更多的是一种生活需要,好比有的人喜欢打牌下棋一样,一回事。他不会再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在这上面,也不把文学不切实际地凌驾在生活之上。 这一期间,同事之间,他不会计较眼前一点得失。评工资、评职称,能评上更好,评不上他也不会大吵大闹或者翻脸不认人。多一级工资,一辈子也多不了几个钱。一个人的价值并不能和金钱划等号。只要她喜欢的东西,再贵他也鼓励她买;只要拿得出来,花再多的钱他也决不心痛;反正也没有几个钱,为什么还要为这点钱而烦恼呢? 上街买菜时,李馨想吃反季蔬菜,但价格不菲,只好摇头。叶明则说:“买,少买点儿,不就便宜了吗?”他不主张缩衣节食地攒钱。这样积累财富,太不值得。再说,世界上的财富,并不是这样也不能积累起来的。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但他也不浪费,更不在这方面虚张声势。 无论什么事,他都让着李馨。她不喜欢的事,他不做;她不喜欢的话,他不说;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虽然他失去了个人的许多乐趣,但他得到了安宁。想出去玩的时候,他尽可能地先争得她的同意。他感到自己好像生活在牢笼中,不免感到压抑和心烦,但他既然选择了婚姻生活,就不能不接受这一切。也许,这就是生活;生活的本来面目也许就是这样。 叶明累了,没有必要生活得那么累。他完全可以卸下那幅严肃的面孔,使生活变得轻松些、恬淡些。 ------------ 一百九十八、平常心(3) 1985年,贾家标准件厂换了一个能人当老板,之后这个厂迅速地发展壮大,职工总数从最早的100多人增加到500百多人,年产值从最早的100多万元增加到6000多万元,职工的收入也有明显增加。叶明见证了这个企业的变迁。企业的高速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叶明自身的发展。 新的老板姓谌,过去的老三届知青,大家都叫他谌老板。他比较赏识叶明。叶明这样的人,在企业里得到老板的赏识,并不容易。一天,老板把叶明叫到办公室,打算给他安排新的工作。 “你愿不愿意换个工作?自己觉得做什么工作合适?” “搞供销嘛。” 供销是企业的肥缺,也是要害工作。叶明有些担心地提出自己的要求,不想老板很爽快地答应了:“销售工作还差人。我们准备扩大省外业务,你来牵这个头。” 1987年调叶明从事销售工作,负责省外业务。从此,叶明不用再守在机器旁边,为生产定额发愁。他开始天南地北地跑,个人生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利用职务之便,穿针引线、低买高卖地“铲”点儿小生意,在企业的销售员之间是常有的事。 “名山有一个厂垮了,听说有不少东西要处理,一起去看看怎么样?” “大华商店要一批扣件,你看哪里能够搞到。” “我有个客户要一种怪头怪脑的产品,能不能找个人帮他加工?量不小,价钱也好说……” 销售科的老李,人称“李骗子”,最喜欢这类“铲铲”生意。他收集的生意信息最多,其中难免不实的成份,因此私下里别人都叫他李骗子。在销售科,几乎没有人与他来往,说他办事“水”,而且心狠,把钱看得很重,但叶明不这样看。人各有志,不必强求,更不能把十根指头拉得一样长。叶明的大度和头脑,在老李看来很难得。做“铲铲”生意,总是“多个朋友多条路”。于是,叶明一到销售科,便成为了老李拉拢的对像。 “我们合作,肯定能挣钱。” 老李体魄健壮,目光明亮,生着一张吃八方的大嘴,表面上对叶明很是敬重。在叶明面前,他常常把这样的话挂在嘴边。 从挣钱的角度看,叶明也需要李骗子这样的伙伴:“好,一起合作嘛。” 工作之余,叶明偶尔也会介入这样的买卖。不过,叶明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地道的生意人。老李一听说哪里有生意可做,哪怕只是道听途说,也会兴奋不已,并且马不停蹄地跑去看个究竟。叶明虽然也很想多挣些钱,但他会先分析这个生意是否存在;即使存在,是否真的又像言传中的那样有利可图,而在分析的过程中,他似乎更希望这样的生意并不存在。这正好与老李的风格形成强烈的反差,也失去了一些挣钱的机会。工作以外的时间,叶明在家多,出门少;老李则整天在外跑,所到之处,风也要抓一把。人不出门身不贵,他喜欢出门,喜欢整天在外奔波;他们从事相同的工作,但叶明挣的钱就比老李少得多。 虽然叶明的收入在同事之下,但他们一起出门的时候,给饭钱的次数叶明比老李更多一些。几个饭钱,穷不了人也富不了人,但他们对此的态度就大不一样。叶明不愿意像老李那样,天天在外面跑,时时算计别人的钱包;原因非常简单,金钱并不能使他真正兴奋起来。在他的内心深处,不愿意仅仅为了金钱而劳苦奔波,更不愿意为了金钱而改变自己。 仁义值千金,钱财如粪土。自古以来,知书达理的人,似乎都有些轻钱财。他们更注重自己的内心感受和精神需要,最后落得一副穷酸像。有些人趁机嘲笑他们是因为吃不上葡萄就说葡萄酸,但叶明认为这不仅是一个价值取向的问题,也有一个人对事物的感受问题。面对同样的事物,感受不一样,需要就不一样,采取的态度和行为自然也不一样,因此有不一样的满足感。有人喜欢纸做的钱,也有人喜欢钱买来的东西,还有人喜欢看不见摸不着的事物,完全因人而异,也是性格使然。人世间的理论,并不完全是用来指导行为的,有时候只是人们的态度和行为的一个借口。有的人不能容忍物质的贫穷,有的人却不能容忍精神的贫穷,彼此并没有高下之分。 产品供不应求的时候,拿到产品就可以赚钱;即使这样,叶明也会向客户说清楚,这批货自己得赚点钱,因为这批货得来不易,你不要别人会要。为人处事,叶明主张坦诚想见。他不愿意为了钱而低三下四,更不愿意为了钱而放弃自己的尊严和做人的原则。做人必须有原则,不论身份的高低贵贱,都要有自己的原则。讲原则本身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做人原则。 在销售科,叶明是最穷的销售员,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是最大方的一个,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 事实上,叶明也有机会挣到更多的钱,但条件是他必须改变自己。换句话说,在他们这个层面上,要挣钱,就得往钱眼里钻,就得不要脸不要命甚至不择手段。他需要钱,也想多挣钱,但他不愿意这样,而且他也做不到这点。 ------------ 一百九十九、平常心(4) 做省外的销售工作,是件苦差事。一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各省奔跑;乘车,住宿,吃饭,都不如在家自在。但相比起来,收入要高些,也更自由,比守着机器强许多。渐渐地,叶明也适应了这一工作。 变成了人,不论你是否乐意,得适应各种环境和工作。可以说,没有什么环境和工作是人不能适应的。 叶明和李馨很少再吵闹。因为他不愿意和她吵闹,也因为更多的时候他都顺从她,她也没有机会和他吵闹。 李馨没有多大变化。她特别爱整洁,如果家里什么东西没收拾好,或者她要叶明做点什么,叶明试图敷衍了事,做了事又不如她的意,她会气急败坏地嚷道:“看到都够了!”或者:“你咋个是这种人啰!”这是她最爱说的一类话。她仍然是那么好强霸道。过去,听到这种话,叶明心里会非常难过。但现在他不了。他甚至习惯了辱骂,而是不声不响,做自己的事。 他们的生活一时间变得平淡而安静。叶明做饭,李馨洗衣服并负责家里的卫生,他挣钱她存钱也包括花钱,日子过得平淡但也有滋有味。 浅薄的女人,喜欢像使唤狗一样地使唤自己的丈夫,同时又希望被自己的丈夫宠着;喜欢自己的丈夫事业有成,同时又希望他们如同腰间的裤带一样地不离其身;喜欢自己的丈夫是一个真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同时又希望他们在自己面前是一个百依百顺的小绵羊……对待自己的丈夫,她们正话反说,自以为是,不讲道理,言行之中无不打上自相矛盾的烙印。女人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感情动物。叶明认为自己对女人总算有了一定的了解。他丝毫没有贬低女人的意思;男女有别,天性所致。他***,但他不喜欢她们的蛮横和任性,也包括李馨。所谓情投意合,所谓爱情,所谓天地配,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不过是一种美好的幻想。道理谁都懂,但不定懂理就依理,女人尤其如此。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就得有人从属于另一个人;婚姻和家庭,需要付出代价才能维系。要做到这点,就得有人让步,有人妥协;吵闹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叶明和内江的朋友来往已经很少,但和杨小波和付坤关系一直比较密切。偶尔,叶明也会到阳安,去见杨小波和付坤。 过去的阳安县,已经变成了阳安市。而去阳安的路上,叶明常常会产生这样一种感觉:好像自己正走在人生的道路上,仿佛自己正一步步地从黑暗走向光明。他会为自己的人生和前途思绪万千,感慨万千,心中由此产生一种升腾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越来越淡泊了。 阳安的文学圈子,仍然很活跃。但叶明只是喜欢自己的朋友,而不是这个圈子。与自己喜欢的朋友会面,是一种生活的调节。大家有共同的语言,相互交流对生活对人生的看法,可以用空虚填补空虚,换一种心境。 大家都说叶明变了。他们开玩笑地说:“男人一结婚就变了,就完了。”他们说叶明以前是一个思维敏捷、性格开朗活泼、有雄心壮志的人,现在变得似乎更加智慧却也更加地老气横秋了。叶明只是一笑了之。生活所致;时事造英雄,生活造就人。人终归生活在现实中;生命和激情,终归会在时空中不知不觉地消耗掉。 一个人的行为,是境遇和性格相互作用的结果;在与现实生活抗争的时候,很难说是人改变了生活还是生活改变了人。“把一粒石子扔进池子里,整个世界就和先前不一样了。”也许,无论生活还是人本身,一切都变了。 平平淡淡才是真。激情会消退,理想会失去当初的光彩,人心总有一天会衰老……一切都将归于平静。 疲惫中,现实中,叶明希望自己能够一直坚持一颗平常心,既坚守自己的原则,也能够正确地面对生活和人生。 ------------ 二百零零、心中的圣殿(1) 虽然写得很苦,但叶明还是硬着头皮把他的长篇小说写完了。 这部长篇小说花了他两年多的时间,耗去了他太多的热情和精力。他有太多的情感需要释放,有太多的苦恼需要宣泄;对他来说,写这部小说更多的是精神和感情的需要,因此并没有更多地考虑自己的功力,外部时机以及它的命运。然而,在整个写作过程中,他又不由自主地要把自己的前途和希望寄托在这部书稿上。 叶明把小说稿寄给了一家在他看来不带地域性的出版社,他把自己一生的希望和梦想也随之寄去了。 等待,他所能做的,只有等待。他常常想起布莱希特的短剧《等待戈多》。等待是人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状态,也是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人们在进取的同时又在等待,等待着那个未知的结果;有时候,人们并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但还得等待。如果一个人并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而又不得不等待,那可是人生的一大苦事。苦苦的等待中,他对自己说,无论结果如何,别再写了。因为,这时叶明已快30岁,正是他向李馨承诺放弃写作的年龄。 没有想到,当他停下笔来等待的时候,体会到自己并不能就这么简单地放弃写作。他以为自己真的就能拿得起放得下,说不写就可以不写了,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虽然他可以不写了,但他的大脑不可能不思索,他的心也不可能对生活没有感触。和文学似乎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那种千丝万缕的联系会深入一个人的血液,使其难以割舍。那部长篇小说,好像已把他的心掏空,甚至把他热血吸干了,把他的生命的一部分带走了;因此,稿子寄出去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很消沉,也感到很空虚,也很苦恼。他不能不挂念着那部稿子,无心写任何东西,但对生活的感怀、思索却没有停止过,他可以不写东西,但不可以停止那种习惯了的生活方式。他不用笔写,但可以用心写。文学,已经渗透到了他的血液中和生活中。放不下,又提不起笔,更使他苦恼。 小说寄出去以后,一年多没了音讯。叶明的心血和希望,如石头沉入了大海,没有了踪影。他时常对自己说:“也许明天就有消息了!”然而,这个明天,并没有如他所希望地那样到来。 明天,永远是好幻想的人的希望所在。有了明天,一切都可以重来;有了明天,生活才有希望,人生才有意义。 苦恼的等待中,他甚至很少和别人说话。很长一段时间,他只在内心里和自己对话。有时候,他还会自言自语,似乎只有通过自己的声音,才能感觉到自己还存在,感觉到自己还在思考,还活着。 他也不能老呆在家里。如果不写东西不读书,他就不愿意老呆在家里。他已经很少吹笛子了。那空洞无物的笛子声,似乎再也满足不了他内心的需要。如果没有出差,上午他就在厂里面打个转身,下午就打牌,晚上就打台球。总之,他不能闲着,不想在空闲的时候胡思乱想。 如果他呆在家里,心里就异常地空虚和烦躁。见他神不守舍的样子,李馨又会不停地问:“你咋子了?”如果他不回家,她又会问:“你又跑到哪里去?在干啥子?和哪些人在一起?”他最讨厌的是她说话的口气,好像自己是一个犯人,她是一个法官。而她审问叶明的时候,总是居高临下,语气和神态都表明他们之间没有一丝的平等。这是叶明难以容忍的。有时候他干脆不回答她,而是“呯”地摔门而去。弄得大家心里都很不愉快。 她一直没有学会尊重人,或者说没有学会尊重自己的男人。婚姻生活,两个人一起过日子,有很多东西都需要学习。因自以为聪明和漂亮而傲慢,是女人最愚蠢的傲慢。这是叶明对她最反感的一点。他曾经无数次地试图说服她,希望她能明白他们应该怎么样生活,应该怎么样相敬相爱,可是没有用。渐渐地,叶明什么也不想说了。 叶明时常有这样一种感觉:“实际上,我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了,只要我再前进那么一小步,我就会成功了……”同时,他时常又感到自己已走到了人生尽头,好像再也不能前进了。许多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正是停止了最后的脚步,与成功擦肩而过。过去,在叶明极度悲观的时候,在他以为一切都完了的时候,他就会想起巴尔扎克的一句话:“当年轻人以为一切都完了的时候,真正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这一来,希望之光又会在他心里重新点燃。另外,他非常喜欢斯宾诺莎的一段名句:“动身的时刻到了:你去生,我去死;谁为佳者,唯上帝知道……”只要行动,不问结果,这才是真正的强者;成功的奥秘就在这里。然而此时,渐渐地,已经没有任何豪言壮语和远大抱负能鼓舞他的斗志了。他感到自己真的累了,精疲力竭了。心有不甘,但却拿不出实际行动。 一个人的生活道路的曲折与否,以及他的烦恼和痛苦,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他对自己的认识的偏差。就叶明当时的功底而言,写这部长篇是他的一个致命错误。他得为自己的轻狂付出代价。 ------------ 二百零一、心中的圣殿(2) 从事省外业务,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免费跑很多地方。 叶明去得最多的城市,是北京。北京四通八达,交通相对方便,是叶明在北方出差时最好的中转地,因此一年里他总要去好几次。 北京,是国人心中的一个圣殿。初次去北京的人,不免有一种朝圣的心理。当然,北京给每个人的感受和印象,都不仅相同。在叶明看来,大套,或者说大气,是北京最明显的特征。 宽大的马路,高大的建筑,无不体现出一种大套;甚至有些街边小吃店的面条,也大套到只卖半斤一碗:“咱从来没有二两一碗的面条!”通过故宫到天安门广场的下人行道,仿佛穿越了时间隧道,瞬间从历史穿来到了现实,更是大套得让人心潮起伏。勾画北京城最主要的笔法,是直线;几乎所有的街道,都是宽阔笔直的,同样体现出一种大套。有一次,叶明打算向一个小青年问路,话还没有说完,那小青年十分不耐烦地嚷道:“甭问我,甭问我!”这就是京城人的大套;执勤的老大妈,开出租车的司机,旅店里的服务员,那居高临下的目光以及说话时慢条斯理的语气,谈论国事时直呼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以及所表现出的“万事通”,无不透露出一种大套。作为首都,北京可谓是霸气十足。作为官员,去了北京才知道自己的官小;作为小小百姓,去了北京才知道什么是大气,才知道自己渺小到了什么程度。 在北京,令叶明最伤脑筋的是住宿。最好的住宿点,莫过位于贡院的省政府办事处。这里有乡音,饭菜虽然已经是变了味的“川味”,但基本上还过得去,而且价格低廉;最重要的是,这个地方离火车站和当时的地标建筑“国际饭店”很近,所处的位置交通方便而且非常好找,不至于让人迷失了方向。第一次来到这里,叶明就看上了这个地方;住进去,似乎有一种归宿感。但是,在京的政府办事处,主要任务是接待政府机构进京的人员,对企业出差人员可弃之不顾。 接待室的墙上,有一张醒目的表,上面挂着的牌子,表明床位登记情况。叶明一进接待室,首先就盯着这张表。 “阿姨,有空床,给一间嘛。” “哪有空床!你还是早点儿到别的地方去吧。” “那表上不是挂着好几张牌吗?住地下室也行。” “地下室也没有了。都是别人预订了的。” “我等,等到有人退房就是了。” 叶明退到靠墙的座位上,拿出一本书读起来,一幅耐心十足、不住进这里不摆休的架势。 每天出入北京的四川人,总有三五万人,而省政府办事处,只有八百个床位。通常情况下,政府机关进京的人员,都会通过电话预订床位,而企业出差人员在这里只能住地下室,并且也不一定有床位。 在叶明的感觉中,这个办事处好像就是自己在北京的家,如果能够住进去,心情也会不一样。因此,他不肯轻易离去,而是执着地等待,直到有人退房时为止。多几次,接待室的服务员已经认识叶明了。有时见叶明等得太晚,服务有些于心不忍,只好给他安排一下地下室的床位。 地下室是大铺,几十人住在一起,空气混浊,而且吵闹。可是,经过奔波劳累后,叶明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晚上反而睡得很香。 北京的名胜古迹,当然是世界一流的,故宫、长城、颐和园、天坛,无不体现出古人的大套,同时也使北京显得格外地厚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的北京,仍不失其古朴的风格。我们甚至可以说,北京的每一幢建筑,北京的每一个街名,甚至北京的空气,北京的每一粒尘埃,北京的每一滴水,都饱含历史的元素,都是文化的积淀。 不论到什么样的地方,叶明最爱逛的不是名胜古迹,而是书店。世间所有的风景,都不过如此,都不是各自想象中的模样,都不会在短时间里消亡。而在他开始学写东西的时候,书也是奇缺商品,一见了书他就买,也不管是否用得着,他的积蓄就全花在买书上了。特别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外国文学名著丛书》,他非买不可。书买了不少,但不少书他从来都没有读过。毕竟是首都,北京的书店,也特别地大套。 社会在进步。书越来越多,让人看得眼花,也买不过来了。他不知道世界上哪来如此多的书,而写书的人又何其多。在这书的海洋中,有多少书人们从不知晓其名,更不用说读了。有多少心血和智慧,淹没在了这书的海洋中而不为人知。这隐隐地打击了叶明的自尊和对文学的热情。“我算什么?我能否写成一本书,又算得了什么?世界照样存在,毫不逊色。”他在书的海洋中迷失了,同时又使他宽慰: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书,何必为自己的小说的命运悲伤呢? 走南撞北,见识多了,心也就不那么死了。时间也是抚慰心灵的良药。叶明的心绪渐渐平静了,不再认为自己的书有那么重要了。 ------------ 二百零二、心中的圣殿(3) 1988年冬的一天,利用一次出差的机会,叶明从北京拐到了天津,去了一趟他寄去书稿的那家出版社。 从北京到天津很方便。但去天津的那家出版社,却是叶明经过了多次思想斗争以后,才决定下来的。他不知道这么冒失地跑出版社对他的稿件是否有好处,是否会促使编辑草率地做出退稿的决定;无论怎么说,书稿在出版社,似乎就意味着还有成功的希望,总让人觉得还有个盼头。然而,稿子寄出去一年多没有音讯,叶明实再有些沉不气了。是祸躲不掉,于是他决定去看个究竟。 这是一条老街,街道很窄,两边的建筑物都不高,而且也很陈旧。当时的天津,给叶明一个强烈的感觉就是陈旧,仿佛一切都很陈旧。出版社就位于这样一条老街上一座旧时的别墅里。用现代的眼光看,别墅不大,只不过是独门独院罢了。望着出版社,叶明心想,或许这里曾经是当地的高官或显赫的商贾们的出入之地,如今则是他心中的一座圣殿。如果狭隘地理解的话,这里就是文学的殿堂。里面的房间很多,结构显得十分复杂,未进门就让人感到紧张和茫然,好比别林斯基第一次去见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情景一样,真的让人摸不到进出的门。幸好门上有牌子,为叶明指明了方向。他先来到编务组,查到了接稿子的编辑,同时知道了编辑部的位置。叶明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拐弯抹角地找到了编辑部,也找到了那位编辑。 编辑部所在的房间不大,也很乱。最醒目的,是那如山的书报和稿件。无论是书桌上还是地上,几乎每一个角落,都堆放着书报和稿件。屋里只有一人,正伏案写着什么。听见敲门声,他漫不经心地转过身来。此人浓眉大眼,身材魁梧,完全不是叶明印象中的文学编辑。他的态度冷漠而又傲慢,目光里流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当叶明说明来意,编辑问道:“什么书名?”叶明对他说了小说稿的名字。他好像思索了片刻,然后道:“噢,知道了。真不巧,接你稿子的编辑没在。”说完以后背过身去,再也没有理叶明了。沉默了许久,叶明小心谨慎地说:“我想把稿子要回去。”编辑说:“那个编辑出差了,说不准哪时回来呢。你回吧,我会告诉他你来过……让他给你把稿子寄去不就得啦。”他的话冷冰冰的,甚至让人听出了一点儿不耐烦。 完全不是叶明想象中或是期望中的情景。他原以为可以听听编辑的意见,甚至幻想过编辑会对自己的稿子感兴趣,说不定修改过后有出版的可能。他一直认为自己的书稿即使不够出版水平,其内容也是值得一看的。可是,他真是太天真了。他天远地远地跑来,结果两句冷冰冰的话就把他打发了。 好像有人说过,没有名气的作者,有个地方最好不要去:那就是出版社的编辑部。叶明对此算是有所体会了。那如山的稿件,冷漠的编辑和他们的职业惰性,会无情地削弱你的斗志,浇灭你的激情,甚至粉碎你的梦想。在职业编辑的眼里,那些无名且天真幼稚的作者好像是一个个令人讨厌的毛毛虫。他们的态度令你感觉到在自己心目中那么神圣的文学算个屁!那文学的殿堂,同样布满了人世的尘埃。叶明也曾在一本书中读到过类似的告诫:特别是初学者,应该尽量不要去见编辑大人,从而使自己的天真和热情保持得长久些;好像罗曼罗兰还这样说过:那些有名气的老手们,他们在藐视年轻人的幼稚的时候,心里其实就在羡慕你们的那份天真和热情。 当叶明从编辑部出来的时候,碰见了那位编务组的阿姨,她满怀同情地问道:“这么快就谈完了?”叶明说编辑不在。她说:“怎么不在,我看见他进的屋,里面就他一人。”那乱七八糟的稿件和那位编辑的眼神和态度,重新在叶明的脑海里过滤了一遍;可以肯定,如果是他接的叶明的稿子,那么他一定没有读叶明的小说,甚至他可能并不知道叶明的稿子的存在。那里面的不少稿件可能永远都不会有人读。到了一定时间,编辑便把一张打印好的退稿信附在稿子里,然后连同稿子一并退给作者。所有的希望和梦想就这么简单地破灭了,就这么简单地重新又回到起点。此时此刻,叶明的心已经冰冷,心情糟糕透顶。他对那位富有同情心的阿姨点了点头,没有出声。他只想尽快离开这里。 ------------ 二百零三、心中的圣殿(4) 天空飘起了洁白的雪花。 北方的冬天,银装束裏,纯洁而美丽。然而,北方的冬天好冷,冷得人直打哆嗦。行色匆匆的人们,在刺骨的寒风中尽可能地把衣服裏紧些,仿佛想把自己整个儿地躲进一个坚硬厚实的躯壳里。 返回北京的途中,叶明的心,沉到了低谷。眼前的一景一物,仿佛非常地遥远,似有似无。他看不清眼前的一切,更看不清自己的前途。 列车终于启动了,叶明闭上了眼睛,什么也不想看,只想好好地睡上一觉,直到不得不睁开眼睛为止。 可是,他睡不着。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浮现出许许多的书,浮现出自己的书稿中的人物和情节,浮现出现实中与自己有过密切关系的人和事,浮现出一条长长、没有尽头的路…… “北京站到了,下车了,下车了!” 叫喊声惊醒了叶明。他感到一身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儿力气。人打不起精神,就好比没有气的皮球,完全变了样,也没有一点用途。 回到办事处的地下室,已经过了晚饭的时间,叶明什么也没有吃,倒下床又睡。 第二天接近中午时,叶明饿醒了。地下室很空,多数人都在外奔波。叶明打起精神,出去找东西吃。睡眠对人体和精神,都是一种很好的调节。 气温徒然下降,叶明感到身上的衣服有些单薄。出门在外,他第一次想来点喝酒喝。于是买了一小瓶二锅头,买了一点牛肉干,边吃边喝,向火车站疾步走去。 他想早点回家。没办完的事,也顾不上了。 火车站人山人海。买票的队伍一直排到了大门外。到成都的人,好像任何时候都比到别的地方的人更多。卖票的窗口旁,挤满了不愿意排队的人。世界上就两种人,一种遵守秩序,一种破坏秩序。即使在首都也是如此。叶明来到售票口的一旁,猴子似地爬上窗口向外突出的一点台面,三下两下靠近售票口,从拥挤的人头上向下**脚,很快买到了车票。 从售票大厅出来,叶明渐渐感觉到一阵轻松。使了点力气,活动一下筋骨,占了点小便宜,也会给人一点儿满足。 一路上,他有的是时间思考了。 叶明想:也许再也没有人读小说了。小说太多了,读也读不过来。人们的伤痛已经痊愈,心中的愤闷已经得到宣泄;历史的车轮已经转动,天空已经晴朗,大地已经复苏,光明已经荡涤了黑暗;小说的春天,小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眼前这个时代,缺的已经不是小说。商业大潮席卷了一切,淹没了小说。再好的小说,恐怕也不会有人读了;再好的小说,恐怕也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了。人们真正需要的不再是小说,而是金钱。 明白了这点以后,叶明打算不再写小说了。过去,圈内不少人认为叶明有悟性,写的东西像那回事。而今看来,即使叶明写出来的东西像那么回事,即使他真有不俗的写作才能,恐怕在这样的环境下也写不出什么有影响的好作品了。要成就一番事业,得有时机,或许真的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仅仅写几篇无关痛痒的文章,有什么大不了的意义呢?更何况,目前像这个叶明这个档次的文章,太多太多了,或许就没有人读。少一个写小说的叶明,实在是对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影响。 车轮撞击铁轨那富有节奏的声音,叶明非常熟悉。而每一次聆听这声音,其中的感受似乎都不尽相同。这不变的声音,奏出了不一样的音乐。 文学给了叶明梦想,也伤透了他的心。 他真的停了笔,一停就是好多年。但心里老是不安,老是暗暗地发狠:“我这一生,总会写一部像样的书出来,否则我是不会甘心的。”无论人们是否愿意,对有些人来说,文学还将使人梦想和伤心。 从此,文学于叶明,好像从梦回到了现实,同时也更像是纯粹的梦想了。 ------------ 二百零四、生活的砝码(1) 1989年5月,叶明的女儿降生了。 叶明一直认为,李馨多少是个有点儿娇气和任性的女人。不过生孩子是个例外,虽然她喊叫得很厉害,医生也说“你们单位的人最不会生娃儿了,”但在生孩子这个问题上,叶明却觉得李馨是认真负责的。 叶明已过了30岁。他喜欢孩子,非常想有个自己的孩子。可是他们太穷,而且他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写作,所以他不想在30岁以前有孩子。他不愿意自己的孩子的生存条件太差,因此他们的女儿到现在才来到这个世界。 女人一生经历的最大痛苦,就是生孩子。听见她那刺耳的尖叫,看见她脸上那痛苦的表情,叶明心里七上八下,焦虑不安。他担心她忍受不了,不配合医生;他即担心她也担心孩子。他一直在她身边,她一直可怜巴巴地望着叶明,好像在哀求叶明的帮助。这是她第一次在叶明面前表现出女人柔弱的一面,使叶明感动不已。如果能替代她,他一定不会含糊。他紧紧地抓住她的手,极尽温柔而又坚定地对她说,“忍着,痛一次就少了一次,离胜利也就近了一步。”一听此话,她当真不叫喊了,而是信心百倍地按照医生的指导,专心生孩子。母亲的伟大便从这一刻开始了。 “是个女孩。”医生终于松了一口气,叶明那颗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了下来。 男孩女孩都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叶明都喜欢。小小的,红红的,肉呼呼的;医生提着她的两只小脚板,拍打了两下,小家伙便挥动着两只小手,突然“哇”地大声啼哭起来。她的第一声啼哭振动了整个世界,当然那是完全属于叶明和李馨的世界。这就是他们爱情的结晶,是他们生命的延续,也是他们希望的延伸。叶明从医生手里接过已经包裏好的孩子,把奶瓶往她的小嘴里一放,她立刻不哭了。 目睹属于自己的小生命的降生的那一刻,令叶明即欣喜又意外,那感受真是有点儿奇妙。“这就是我的孩子吗?我已经是一个父亲了?生命就是这样的诞生的?”似乎一切都令人难以置信。 叶明已经想好了名字,如果是个女孩,就叫她晶晶。 完成了母亲的第一个伟大使命以后,李馨激动万分,脸上露出了天真灿烂的笑。“我要回家,我要马上回家。”医院里条件很差,而且特别的脏,她不习惯。她非常爱好,讲卫生,她经常因为叶明不喜欢收拾而对其大喊大叫。医院这样的地方,她不喜欢。回家就回家。手术刚完,叶明就找人把她抬回了家。 多一个孩子,感觉一下子就多了好多事。有了孩子才使人能真正体会到,吃喝拉撒,乃人生第一大事,一点也马虎不得。有了孩子,叶明才感觉到家实质是什么。叶明的母亲听说孩子生下来了,赶紧跑来替叶明照顾李馨和孩子。 为了让叶亮顶替母亲早点工作,母亲已经提前退休,不过她的身体还非常好。每天一大早,叶明先把一天要用的东西买好,然后才去上班。叶明的母亲帮着煮饭和照看孩子,晚上,孩子由叶明照顾,总算能勉强维持下来。 可是,刚好一个星期,叶明的母亲没有和叶明打招呼就走了。 叶明问李馨,“妈妈哪去了?” 她没好气地说:“被我气走了。” 叶明知道,她一定对母亲指手划脚了。她这个人,口无遮拦,脾气暴躁,没有人忍受得了。叶明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她为了什么事。不过,叶明也奇怪,母亲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和李馨一般见识呢。 ------------ 二百零五、生活的砝码(2) 一个人即要上班,又要照料李馨和孩子,简直忙得叶明晕头转向。每天都围着老婆孩子转,围着油盐酱醋和锅瓢碗筷转,劳累不说了,时间稍微长一点,那种琐碎和乏味的家务,也会使人的心绪烦躁起来。每天和一些琐碎的家务事打交道,人会变得婆婆妈妈,变得小器,也会变得罗嗦和乏味。难以摆脱的平庸就是这样来的。叶明讨厌买菜,讨厌为了几个小菜钱和别人讨价还价,讨厌煮饭和洗碗……说实在的,他早就烦透了做家务。不得不做自己讨厌的事,怎么不叫人心情烦躁。一个大男人,他不想这样陷入家庭事务中。李馨满月以后,叶明和她商量,“把你妈接来帮我们带孩子,以后她就在我们这里养老,行不行?” 李馨的母亲在乡下务农,家里还有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不过除了最小的弟弟以外,她的二妹和三弟已经到了可以谋生的年龄,而且正好也都想外出打工。守着几亩薄地,顶多能填饱肚皮,实在也没有什么前途可言。李馨在家里是老大,她希望自己的弟弟妹妹们生活得更好些。如果能在城里找到事情做,无论如何都比在农村强。她希望他们也能进城来。对这件事情上,叶明看到了李馨的善良和无私,对此他不能不表示支持。他不是一个只图自己生活得快活的人。虽然他有些担心目前自己的经济能力,也担心她的弟妹们的生存能力,但为了不使她失望,也为了表示自己的康慨和大度,他还是赞成并鼓励他们进城来。就这样,李馨一家子都离开了农村,来到了叶明和李馨的家。 李馨的母亲非常勤劳,而且没有一点多话,像一头老黄牛般地任劳任怨,令叶明想起了大妈。 不知道大叔大妈现在怎么样了。叶明对他们的挂念,胜过自己的生身父母。只要叶明有机会到内江,他就一定会去看望他们。养育之恩胜过亲情,不论出于什么原因,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寄养在别人家里,对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感情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损失;叶明他们三弟兄和大叔大妈的感情,比父母的感情更深。报答他们,是叶明一个不灭的心愿,甚至是他生活和奋斗的一个动力。 大叔大妈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他们的勤劳朴实和无私给留下了深刻印象;相对而言,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给了叶明良好的教育,使他在社会上漂荡的时候,本质并没有变。在这一点上,他觉得自己的父母不能和他们相比。 正是受大叔大妈的影响,叶明才变得那么乐善好施,不计眼前的蝇头小利;他才乐意帮助李馨的弟弟和妹妹。如果这种帮助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的话,再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城里的事情并不是那么好找,加上她的二妹和三弟都没有读多少书,选择的余地很小,更多的时候,他们只能呆在家里吃闲饭。 家里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光生活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生活的担子比先前更重了。叶明得尽可能地节支增收,尽可能地多销产品,多挣几个工钱,以便维持家庭的运转。 有了家庭,生活就变得如此实在。虽然叶明不用再做家务,但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客观上,他感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却越来越小。生存的压力使他从自己的内心深处浮了起来,使他很难再像过去那样沉迷于自己的世界,甚至很难再有写作的激情。有时候只能捕捉到生活中的某种感受,写作的欲望和冲动,已经变成了仅仅只是一闪而过的一个念头,并不能产生支配他行动的激情。 小说并不能当饭吃。有没有小说,生活照样进行,时光照样流动。可如果没有叶明的收入,这一大家人就会没有饭吃。面对这么现实的问题,叶明不得不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为生存而奋斗。只是偶尔还会觉得不甘心,但他决不往深处想。否则,那就是自寻烦恼了。 转了一个大大圈子,叶明又回到了过去曾经有过的生活状态中。 ------------ 二百零六、生活的砝码(3) 眼下,叶明负责的省外销售业务,网络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大,对个人而言,这是一份比较辛苦,却没有多少油水的差事。路途遥远,发货收款,疲于奔命。即使有什么油水,天远地远的,风险相对更大,也不敢轻易下手,随意乱捞。不过他跑过不少地方,到过全国大部分省城。他曾经是那么地希望远走他乡,希望走遍天下的名城和名山大川,希望通过自己的双腿开拓眼界、增长见识,希望这样就能使自己胸怀宽广;然而跑的地方多了,感觉也会发生变化;每到一处,他都有这样一种感觉:原来不过如此。 他不喜欢大城市。无论是北京还是上海,他都不喜欢。那钢筋水泥筑起的森林,铺天盖地的广告,琳琅满目的商品,潮水一般的人流,陌生的面孔和异乡的声音,以及大城市的小市民们无端的傲慢,都会使叶明感到迷失,使他感到自己是那么地渺小和微不足道。其实所有的城市,都大同小异,都是人和物以及思想和欲望集散的中心,只是面积的大小、楼房的高矮不尽相同而已。同样的,上过蛾眉山,也就见识了天下名山;无论走到哪座名山,都会让人感到似曾相似,只不过名字不同而已。 见多识广,并不见得就是好事,因为它可能会使一个人见怪不怪,甚至可能使一个人的心很快地变老,见了什么都会说:不过如此。 他没有心情、没有那份闲情逸致欣赏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为了经济利益,他得尽可能地减少在外逗留的时间,算计出行的路线和如何乘车才更加节约时间,从而减少开支。有一次出差,他连续8个晚上都在乘车,白天的时间则用来办事。他出差时间最长的一次是25天,行程上万公里。最节约的时候,他一天只吃了一碗面条和两个馒头,价值不超过3元钱。他身上压着来自家庭和工作上的双重担子,他的感觉和大脑已经迟钝了,人心也疲惫了。他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丈夫和父亲,激情和幻想已经离他远去。 叶明是一个恋家的男人。每次出差,只要超过了一周时间,他就会想家。而且,心里牵挂的是两个人。到了晚上,特别想家,睡不好觉。时间越长,也就越是想家。这时他感到,有家真好,在家的感觉也真好。有时候恨不得飞回去才好。他非常佩服浙江人和福建人,他们一出门就几个月不回家,如果能挣钱,他们甚至会把自己的家都搬到四川来。他们才是四海为家的男儿汉。四川人就不行,因为他们特别恋家。号称天府之国的四川,似乎有着许多令川人自豪的东西,也因此而令人留恋。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觉得还是自己的家乡好,自己的家更好;真可谓“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 有了孩子,夫妻才不会无聊,家庭才会富有生机。孩子是爱情的结晶,也是婚姻的纽带,是家庭的真正财富。有了孩子,家庭也就有了更多的欢笑,有了更多的希望,有了不一样的温馨。叶明努力在家庭生活中寻找乐趣、寻找承担家庭责任的理由。渐渐地,李馨的脾气也改了许多。天天都要为着女儿转,她的注意力也就从叶明身上分散了。卿卿我我的时间少了,但因此带来的种种麻烦和莫名其妙的不愉快也少了。这使叶明在精神上感到轻松了许多。 李馨的家人在叶明的家里,也改变了李馨对叶明的态度。对他们一家人来说,叶明成了衣食父母。他们一家人,对叶明也非常尊重。礼尚往来,人之常情;包括她父亲,也对叶明刮目相看了。 晶晶长得很好。叶明给她买的是最好的奶粉,完全按照育儿书上的知识哺育她。她也很乖,很少哭闹,也很少生病,甚至很少尿床。 她长得更像叶明。眼睛是单眼皮,一点也不像她妈妈眼睛,很多人都觉得有点儿惋惜。但叶明喜欢她的模样,觉得她的模样很好看。在父母眼里,孩子总是自己的更乖,这可一点不假。 晶晶说话很早,差不多刚半岁的时候,她就会叫爸爸了。她并不知道爸爸意味着什么,也许她并不知道那是在叫谁,但她突然就会叫了,而且连连叫个不停。听见她第一次叫爸爸,叶明感到即陌生又亲切,兴奋不已。也许她看见了叶明对她的叫声的反应之后,漫漫才明白爸爸是什么意思,才知道了那是在叫谁。 面对女儿,叶明心里最清楚,父亲意味着什么。 ------------ 二百零七、错位(1) “感觉怎么样?” 叶辉望着姨妈,茫然地说:“没啥感觉……”紧接着摇了摇头,又道:“还行吧。” “直接点,你究竟喜不喜欢她?” “我不知道。” “你这个家伙,真是的,连自己喜不喜欢都不晓得?” 叶辉低下头,好像在认真思索这个问题。 “我看小丽不错。大专生,工作单位不错,人也能干……” “姨妈,你说好就好。” 叶辉的姨妈忙完了厨房里的活,无可奈何地道:“你就跟你姨父一样笨,啥子都要我操心。” 叶辉在工作上和学习都很出色,但生活上却不尽人意。特别是个人问题,老也解决不了。给他介绍对象的人不少,可是他没有主见,不知道该怎么相处,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样的人,需要什么样的人。最糟糕的是,他没有勇气去追女孩子。这是他最笨的地方,按现在的说法是情商太低。最后,便在姨妈的张罗下,在阳安相中了一个,结了婚。 把家安在阳安以后,叶辉又想回四川了。在新疆呆了几年以后,和父母一样,他又开始忙碌工作调动的事。 叶明一家人,似乎总是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一辈子都在四处漂泊和奔波。 参加工作以后,叶明回内江的次数少了许多。不过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他总想回内江看看。即使父母回到了四川,也是如此。在他的印象中,好像那里才是自己的家,大叔大妈才是自己应该探望的长辈。 事隔多年以后,大妈家仍然是老样子,没有一点儿变化,没有时髦的家具,更没有什么家用电器,只是房子比过去更陈旧了,再就是屋里床少了两张,人少了许多。两个大的姐姐都已经出嫁。那是一间20来平方米的屋子,叶明奇怪这房间当初怎么能住得下那么多的人。 家还是那个家,但大叔大妈已经明显地老了。头发白了,牙齿掉了,脸上的皱纹更深刻了。但大妈还是整天都在忙碌,忙着带外孙们。 见了叶明,大叔大妈还是挺高兴,相互间也少不了问候一番。而这简单的问候,使叶明感到几许温暖和满足。 去内江还有一个目的,就是看朋友。 小心子和肖锋与叶明虽然一直保持着联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各自角色的转换,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语言的交流也越来越少,不过朋友的感情还在,友谊并没有因此中断。只要有见面的机会,他们都很珍惜。只要能聚在一起,大家都会很快活。 叶明离开内江这些年,肖锋当过车间主任,当过厂里的一个经营部的经理;总的来说,生活比较平稳,没有什么大的起落。他也很安静,打打牌,喝喝茶,无所事事,也无所求。该挣的钱他挣,该花的钱他花,按他的话说,“马马虎虎过得去。”他的模样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仍然年轻而且显得红光满面,只是比过去胖了一点,看上去反而更富泰了。 小心子的情况却大不一样。他自称是个朝不保夕的“跑摊匠”,一年四季到处跑,从这个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摆摊卖毛线,或者叫做“卖吼吼货”,因为他卖的东西离开了“吼”就卖不掉。他手持话筒,整天对着行人吆喝:“最后一天,厂价直销,割肉大甩买啊,不买就亏啦。”或者突然吼道:“亲爱的大伯大妈,快过来看看,这里有人跳楼啦。”当人们围过来问跳楼在哪里时,小心子便举起毛线道:“毛线跳楼啦!厂家放血,挥泪大甩卖,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最后一天啦……”人们哦地恍然大悟,有的行人却小声说,每天都在喊“最后一天啦”,到底哪一天才是最后一天哟。内江人喜欢把“吆喝”说成“吼”,这就是小心子“吼”的内容。内江曾经有一个四川最大的毛线批发市场,小心子的毛线都是从市场批发来的。对他来说,每一天都是开始,都得为第二天的生计奔波,叫喊;哪里有什么“最后一天”。 如果运气好,通过和别人分摊一部分门市租金的办法,小心子有可能把摊子摆在别人的门市的门口,否则,他的摊子便只能摆在地上。而在一个城市呆的时间,最长也就两三个月,那纯粹是一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生活。话筒就是他的武器,只是,他所瞄准的不是什么敌人,而是低收入百姓的钱包。 和肖锋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对比,清晰可见的鱼尾皱已经爬满了小心子的眼角,头发脱落得厉害,而且已经花白;还不到40岁时,已经不止一次地遇见过问路的人叫他大爷了。问路的人都喜欢问年纪大的老人,因为他们不会胡乱指路。“真的老了,这辈子没得搞了。”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仍然满脸堆着笑,但那是苦涩的笑。 在内江,叶明也打听过“粉妹”的消息,但没有人知道她的联系方式。 至于虾耙,叶明离开内江以后,就再也没有联系了。因为是独子,他没有下乡,初中毕业后不久,便在内江汽车大修厂工作,然后和他们厂里的一个姑娘结了婚,从此走上了正常的人生路。小心子说:“虾耙现在老实了。”老实了,也就意味着生活正常了。 叶明他们这一批人,生活得比较轻松愉快的几乎没有。他们处在这样一个夹缝中:上面有老三届,下面有比他们更年轻而又有文凭的后起之秀;他们在自己生活的时代,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好事似乎怎么也轮不到他们身上来;能够平稳地度日,就不错了。叶明去参加过一次同学会,虽然是苦干年以后的事,但即便是那时,仅从同学们的衣着看,几十个人里面他没有发现一个把衣服穿伸展的。不少人下了岗,连衣食都没有着落。当大家打听对方的生活状态时,他们真正的共同感受是:大家彼此彼此,生不逢时。 ------------ 二百零八、错位(2) 1990年夏,叶明的大叔去逝。得到这个不幸的消息,叶明立刻赶到内江,参加了大叔的葬礼,并为大叔写了悼词。 在搬运宿舍里,叶金和是个非常老实本分的人,而且有个好名声。非常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这个天天有人吵架打架的地方住了一辈子,却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人吵过嘴。他豁达乐观,朴实善良,乐于助人,人缘非常好。凡是下力的活,不论是谁,只要叫了他,他准会帮忙。如果哪个孩子破坏了公用设施,他一定会认真地把这个孩子教训一番,然后不声不响地设法把设施修理好,让你没得话说。也许,老一辈的人绝大多数都这样,只不过大叔在这样的环境里表现得更突出一些,或者说叶明对他更了解也更有感情一些。搬运宿舍的不良氛围,并没有影响他,更不可能淹没他。无论大人还是孩子,院子里几乎所有的人,都来参加了他的追悼会。到给他写悼词的时候叶明才知道,大叔原来是一名共产党员。 单位上的领导,也在追悼会上讲了话,同样给叶金和极高的评价。 一个人死去以后,他的缺点也会随之被埋葬,留下的都是值得赞美的优点。这大概就是人总是死后才能成为英雄的道理。对死去的人,人们会更加宽厚和大度。而面对故人的种种好处,人们常常也更容易动其真情;在大叔的追悼会上,就有不少邻居流下了真诚的泪水。 不到70岁,大叔就离开了人世。他的身体原本非常好,但有一天上班的时候,他的腿被条石轧断了,便提前退了休。退休以后,由于腿脚不灵活,运动量骤然减少,大叔便开始发胖。人一旦发胖,病也来了。最后突发脑溢血身亡。 大叔去得非常利索。临别前,他躺在凉椅上正在院坝里乘凉,不小心扇子掉在了地上,他躬身去捡扇子,却一头扎在地上并失去了知觉,之后他再也没有醒过来。没有任何痛苦,也没有给后人带来任何麻烦。 守灵的场面非常壮观,院坝里摆满了麻将,好像过节一般闹热。对左邻右舍来说,红白喜事都是打牌最好借口,和过节没什么两样。 大叔的遗体火化后,埋葬在大妈的老家。当骨灰盒下葬时,似乎死去的人这才入土为安,也与活着的人永别了。功德过错,所有的一切,都会被埋葬。 亲人离去了,给活着的人却留下了不尽的悲伤。 叶明的大妈一直不说话,也没有哭。她仍然不声不响,操持着家务,但从她那已经失去光泽的眼里,叶明能够清楚地看到她内心的悲痛。 余下的几天里,叶明尽量倍着大妈,帮助她做家务。 大叔大妈,一辈子都在劳累中度过。此时在叶明心里,他们不仅是自己最亲的人,也是搬运宿舍里最纯洁高尚的人。 “人都要死,哪里想得到,你大叔走得这么早……” 这是叶明离开内江前,听见大妈说过的惟一一句话。 ------------ 二百零九、错位(3) 越来越多的高楼拔地而起,街道更宽了,也更漂亮了。赫赫有名的搬运宿舍这“我们院子”,却依然如故,不过院子里的许多人都不认得了。皱纹和疲惫爬上了同龄人的面颊,即便是笑起来也是满脸的苍桑;过去叫不出名字的孩子如今已经长得牛高马大,个子比叶明高许多,脸色比叶明他们红润,衣服比叶明他们穿得好;眼前的一切,无不令人感到岁月的仓促和无情。 不论岁月如何匆忙,这里的人的生活方式却始终没有本质的改变。男男女女,照样的出口成“脏”,大声骂娘;一家老小,照样总有人在社会上鬼混,整天有人八方“编烂事”,到处“抓拿骗吃”;或者在牌桌上做假,靠打牌维生;或者名正言顺地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和过去不同的是,现在的人在社会上混,更多的是追求经济利益,而不再是虚假的名声。人们比的不再是谁的拳头更硬,而是看谁的头脑更灵,更有计谋,再不然就是看谁骗人的手段更高明。 几乎每一次回内江,都会有新闻。搬运宿舍就是一个出新闻的地方。 因盗窃罪,周二嫂被判过六年有期徒刑。 劳改队是个大染缸,可能把一个人染成任何一种颜色。有的人服刑以后,好像是从犯罪专业学校出来的高才生,他们会越变越坏,作恶的本领也越来越大。他们会在劳改队里自吹自擂地和罪犯们交流犯罪经验,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犯罪技能;在他们看来,牢已经坐过了,还能怎么样?大不了再去坐牢,再大不了就是枪毙。这才是真正的恶人。另有一些人从劳改队出来以后,变得跟傻子似的呆头呆脑,完全失去了正常人的状态,往日的勇气和智慧更不知哪里去了。从此以后,人们再也听不见他们的声音,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影;性格软弱的人,他们经受不起劳改队那种恶劣环境的洗礼,经受不起失去了自由所带来的痛苦,经受不起来自犯人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于是他们的神经彻底崩溃了,心智变得迟钝了,甚至感觉器官也出毛病了。他们已经成了后天的弱智,虽然他们最后还是重新获得了自由,但是他们再也不能回到过去,重新融入社会了。他们只能在这个世界上静悄悄地自生自灭。当然,也有真正能够悔过自新的浪子,但这要看他们出来以后的生存条件是否允许了,更多的人并没有那么幸运。 不幸的周二嫂并不是真正的恶人,也不是回头的浪子。叶明再次见到他时,他已经从劳改队出来两年了。他说话结结巴巴,行动笨拙,反应迟缓,和过去那个能干的他判若两人。 “哎呀,明明!好久都没有看到过你了。来,抽烟,抽烟。” 周二嫂两手在身上乱摸一阵,但什么也没摸出来。叶明早已把香烟掏出来,并递到了周二嫂跟前。这时,只见周二嫂两眼放出了兴奋的光芒。见此情形,叶明把剩下的半包烟,都给了周二嫂。 周二嫂狠狠地吸了一口烟:“吃饭没有?” 其实,还不到吃饭时间:“没有。你吃没有?” “我……也没有。” “走走走,我请客。” 叶明把周二嫂带进了一个小饭馆,点了一份回锅肉和一份红烧肉。叶明还没有动筷子,周二嫂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见状,叶明又点了一份红烧肘子,周二嫂昂起头,笑了笑,这才放慢了速度。 填饱了肚子,周二嫂的话也多了。 两年来,他曾经在一个小企业找到一份当厨师的活。可是没有干多久,老板嫌他太能吃了,便把他给开销了。后来找过一个替人看大门的工作,没有多久人家又丢了东西,不知道是他运气不好还是眼睛太小的原故,当看家狗也不中用,于是又被开销了。之后他不停地找工作,结果是不停地碰壁。他形容憔悴,目光呆滞,曾经那么健壮的身体已经朽木般地枯萎,背脊已经弯曲,远远看去仿佛已经是个老人了。一个人的衰老首先是从精神和心理开始的,躯体只是表现衰老程度的尺子而已。 过了几年,有人看见他经常在一家饭馆里向客人讨东西吃。 周二嫂是搬运宿舍的孩子们的一个偶像,也是一个缩影。没有想到,当年那么风光的周二嫂,有一天会沦为乞丐,让认识的人见了面唯恐躲避不及。 ------------ 二百一十、错位(4) 在人们的印象中,叶明离开搬运宿舍已经很久了。事实上,叶明也常回内江,不过多数时候只是在大妈家打个照面,除小心子以外,和院子里的其他人几乎没有来往,甚至难得打照面。特别是那些行走江湖的人,见了叶明都显得格外亲热,也包括曾经赫赫有名谭麻子。 “明明,还是你有出气!我早就看出来,你们那一批嵬儿,就你的脑瓜子够用。” “我那算什么出气!” “走正道,就是出气嘛!你看我们这个院子,搞歪门邪道的哪个有啥子好结果?就拿我来说嘛……” 叶明注意到,谭麻子的脚下有一张小凳子,再往前摆着一幅象棋。叶明指了指象棋:“你这是……” “残棋,残棋,来一盘不?” “你学会下棋了?” “不会下,学它干啥?我只会残棋。” 谭麻子的故事,叶明有所耳闻,只是觉得令人难以置信。这个从小就浪迹社会的大操哥,已经完全退出了江湖。老了,没有力气了,更没有脾气了;刀刻一般的皱纹布满了他的整个脸,脸上的表情已经模糊不清,再也无法找到当年的英姿。社会上,没有人会买一个老家伙的帐。再有名望的大哥,有一天也会被人踩在脚下,这是自然法则也是社会法则。江湖上的竞争,更为残酷和激烈。他常常在车站或者闹市的某个角落里摆残棋,再不然就玩“绳子套笔”的小把戏,以此骗几个小钱为生。他也背下了几局不算高明的残棋,到了招数不够用的时候,他会一把抓起地上的棋盘,大叫一声“警察来了”,然后在别人木瞪口呆的时候逃之夭夭。 对老一代操哥来说,生活越来越艰难。不过,当叶明问他过得怎么样时,他依旧不会输面子:“嗨,哪里找不到钱!老子把棋盘一摆,就能挣钱!” 谭麻子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说是长大成人,其实他儿子的个子依然矮小,一双眼睛贼溜溜的,机警并邪恶。他经常当着谭麻子的面说,“老爸,你还操个球哇,太阳早都落山了,不要搞你那些鬼名堂丢儿子的脸了。”他实在想说别再“丢老子的脸了,”不过不管怎么说,毕竟谭麻子才是真正的老子,这点是天经地义的。谭麻子尽管心里不悦,可是他不得不承认,儿子就是比老子操得亮,吃的穿的用的,都是老谭闻也不敢闻的上等货。有时随手扔给老爸的钞票,也是百元大钞。好汉不提当年勇,时代在变化,社会在进步,不承认差距是不行的。按谭麻子的话说,社会已经属于他儿子的了。儿子,还操得可以。 儿子给钱,总是有回数的。自己终归应该有点自己的事业才行。于是,谭麻子又开始寻找那些介绍编人的小把戏书,包括从旧上海的旧闻里寻找灵感,然后在家演练,然后进行实战,继续丢儿子的“老子的脸”。 叶明不能不为自己早早地离开了搬运宿舍而感到庆幸。每一次回内江,他都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生活离“我们院子”里人们的生活已经非常地遥远了。虽然自己这一生都可能一事无成,虽然自己一生都可能在光明与黑暗、卑微与高贵、伟大与渺小中痛苦地挣扎,但自己已经远离了罪恶。这是叶明一生最大的成就。毫无疑问,他身上有许多可指责的地方,有过应当诅咒的行为,但他依然堂堂正正地活着;虽然说不上体面,但他真实地生活着;面对自己和这里的人们,无论如何,叶明没有什么可自卑和悲观的了。“上帝宽恕我。” 搬运宿舍是当地劳动人民住进的第一幢楼房。甚至我们可以说,托运宿舍是一个具有政治意义的建筑物。直到1999年,搬运宿舍才全部拆除。 这个罪恶的帝国终于坍塌了。新的高楼在废墟上拔地而起。从那以后,院子里所有的人都离开了这个充满了苦难和邪恶的地方,所有的往事都埋葬在了瓦砾中,惟有人们的记忆还经久不衰…… 只有当某个德高望重或者受人尊敬的人故去的时候,才会把院子里的人从四面八方聚集在一起。惟有死亡的力量才能使人们再次相聚了。当这个院子里的人偶尔地再次相聚时,人们会饶有趣味地谈起自己和邻居们的种种往事,而这时留在他们记忆中的,更多的却是快乐的、甚至是美好的东西。 ------------ 二百一十一、剧作家老叶(1) 老叶是叶明认识最早,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个文学爱好者。 初识老叶,是在1980年的夏天。老叶是一个民办教师,在一个乡村学校教书。他老婆和叶明同在一个单位,周末时回到老婆处,因为都喜欢文学,他们便相识了。他平常住在学校,星期六的下午回来。那时叶明刚开始学习写作。每当他们写了点什么东西,就会拿来请教对方。文章这东西很怪,如果我们要说一篇文章好是否比说出它的不足更容易一些;实际上,他们在请教对方时,更希望听到的也是赞美。如此这般地你来我往,他们便成了好朋友。由于老叶的岁数比叶明大,又是教师,墨水比叶明喝得多,所以叶明当时很看重他。又因为都姓叶,增添他们的亲近感。而老叶,给予叶明更多的也是鼓励。他常常以学长的身份对叶明说:“只要你坚持写,是会成功的!”此话虽然那么朴实,但却十分鼓舞人。除此之外,他们在一起谈得最多的便是自己的构思;艺术构思往往都比作品本身更伟大,因而满腔热情地一起分析和讨论那些构思,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在叶明醉心于写作的若干年里,他和外界接触非常少,惟有老叶是他接触最多的一个人。因为,叶明身边没有别的人。 老叶瘦高的个子,背有些躬,门牙略向外凸;每说完一句话,他就喜欢用一只手捂着嘴,然后谦卑地干笑两声,那表情似乎唯恐自己说错了什么似的。老叶还有一个显著的面部特征:右边嘴角有一个较深的窝,但不是那种酒窝,可能是受过什么伤害的标记。然而,那标记使人以为他好像总在微笑似的。 老叶喜欢写电影剧本。他认为电影的传播速度更快,影响面更宽;写电影剧本更容易成名。那时候,虽说是“喜欢创作”,但不如说更多的文学爱好者都幻想能因此而改变自己的命运,急功近利的思想对困苦的人来说是难以避免的。老叶把“剧本”二字说得说得非常亲切动听,富有音乐感。当时叶明十分羡慕他会写剧本,还羡慕他懂得那么多有关电影的理论,知道电影界的许多名人轶事。总之,叶明觉得他有一定的水平,便很是敬重他。 不过,有一点叶明不怎么喜欢他,那就是他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中高声谈论他的创作。仿佛他的创作高于一切,而大谈创作是一件很能显示自己水平的事;当然,那时候搞创作很时尚,很让人觉得了不起,尤其是创作剧本,总让人幻想有一天会有一个大导演大明星组成的摄制组会在眼前出现,非常地诱惑人。人们心存着幻想,文学便成了他们的金光大道,也容易引起他人的共鸣。如果他们在某个地方不期而遇,他就会高谈阔论起来。叶明当时很有点怕与他在人多的地方谈话。因为,叶明觉得自己只是个初学者,实在没有可拿出来示人的东西,更不用说炫耀了。无论如何,叶明觉得在人多的地方谈创作,是一件叫人难堪的事。但是,老叶不在乎这些;在他看来,自己就是一个剧作家,并且总有一天会得到别人的认同。 坚定自信,是老叶给叶明最深的印象。 ------------ 二百一十二、剧作家老叶(2) 除了写一点短文以外,老叶顽强地沉迷于他的剧本。他写过好几个本子,并为了他的剧本跑了好多次杂志社和电影制片厂,其精神令人佩服。 叶明到供销科工作以后,出差的时间多了,见到老叶的时间也就相应少了许多。因为生活不怎么稳定,叶明已经很少写东西了,但他还是非常关心老叶的写作情况。他只知道老叶最后一个本子的名字叫做《新阿q传》,内容是写一个乞丐;写一个人如何因穷困懒惰和无所事事而最终沦为一个乞丐的故事。偶尔相遇,他便热切地谈他的剧本。有一次他告诉叶明:有一家名叫《剧本创作》的杂志社要发表他的本子;他正在找名家推荐他的剧本,找导演接他的剧本。总之,在他看来那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剧本,并且即将成功地搬上银幕。 过了大半年,叶明又碰见他,他非要叶明到他家去不可。 老叶的家里很乱,到处是书和有关电影的杂志;还有他写过的剧本,装在杂志社和电影制制片厂退稿用的大信封里,堆了差不多半人高。房间很小,屋里光线很暗,有股难闻的潮腐味。一进门,他便眉飞色舞地问叶明:读过某月某天的《xx日报》上那篇《试论新时期的剧本创作》没有?文章中说“阿q式的作品就要诞生了”,老叶认为,这个“阿q式的作品”就是指的他的《新阿q传》。接着他告诉叶明,他参加了即将发表他的剧作的杂志社举办的学习班,并在结业时和某某著名电影理论家合过影。他把那张照片拿出来给叶明看,十分得意地向叶明介绍照片上的名人。然后找出那张从《xx日报》上剪下的文章要叶明看。那篇文章的确说过“阿q式的作品就要诞生了”,但叶明怎么也看不出那“那阿q式的作品”指的就是老叶的作品。虽然叶明并没有读过他的《新阿q传》,但他无数次地听过他介绍其主要内容。不过,尽管如此,这也是老叶一生的辉煌。后来叶明听说,他为了“阿q式的作品”把工作也弄丢了。 老叶还告诉叶明:阿q精神也是中国民族文化的精华之一。中国人需要这种精神。阿q精神其实就是一种纯粹的乐观主义。中国民众正是靠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才得以渡过了最黑暗的时期。听来似乎很有道理,叶明很想读一读老叶的剧本。但他的字迹不好认,语言转弯摸角,水平低了根本就读不懂。而叶明那点水平,实在没有达到读懂一部剧本的程度。 老叶为他的《新阿q传》奔波的时候,叶明已经几年没有写过东西了。他已经没有了老叶那种天真的热情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很多时候,叶明不能顺利完成一部作品,因为越往下写自己越不满意;读的书越多,写的东西越多,也就使人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了自己的差距,所以只好就此打住。热情和毅力,是成就一番事业的必备条件,但这时的叶明恰恰就缺乏这个条件。当然,有时他也会心存不安,但只动心不动笔。这种情况下,即使叶明不能写出什么东西来,他也希望老叶能成功。因此无论老叶的作品是否是他所希望的那么好,叶明都很关注,并且希望他的剧本能拍出好电影来,使他的奋斗能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样也好让叶明看到一点光明。 又过了一年多,叶明才见到老叶。老叶更瘦了,背也驼得更凶了,而且面色无华,脸上的皱纹更深刻了,似乎苍老了许多。他告诉叶明,他正在进一步修改那个剧本。这一次他的话不多,问了问叶明当时的情况,有没有发表什么东西。叶明说没有,他摇了摇头,显出一种很惋惜的样子来。又过了一年多,叶明又才见到老叶。他只说了一句,他的剧本正在作最后一次修改。 ------------ 二百一十三、剧作家老叶(3) 后来叶明越来越害怕见到老叶。虽然他真心地希望他能成功,但每一次见到他,叶明都觉得心酸。 叶明最后一次见到老叶,大概是1994年。他告诉叶明,他的剧本寄出去了。他说:“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了。”这话和叶明曾经说过的别无二致,因此叶明十分理解他所说的“等待”二字的含义;在这两个字里,饱含着希望和绝望并存的复杂感情,同时还饱含着无奈。他的话已经越来越少,目光有些呆滞。这时叶明还意外地发现,他依旧身着一身褪了色的中山装。过去叶明从没注意过他的衣着,但他的这身衣服,叶明再熟悉不过了。他说话的声音比先前更低沉,每一个动作也比先前更缓慢。从此以后,叶明再也没有见过老叶了。差不多又过了两三年,听说他在一个很偏僻的乡村任教师。而这时,老叶的爱人已退休回老家了。 最后一次见到老叶以后不久,叶明决定订一份《剧本创作》。他过去在老叶家里见过这份杂志。他希望能在这份杂志上读到老叶的剧本。但在邮局的《报刊杂志订阅目录》中,叶明没能找到这份杂志。经济在飞速发展,而文学刊物却越来越少;追随文学的的人,也会越来越少。 叶明没有再见过老叶,也没有读过他的剧本。没有读过老叶的剧本,也可算作他一生的一件小小遗憾了。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经济体制却相对滞后,结果是骗子满天飞,省外销售工作潜在的风险越来越大,生意越来越难做。一年三分之一的时间,叶明都在全国各地奔跑,忙着收货款。有些公司招牌大得吓人,名片上的头衔多得吓人,但实际上的公司却小得吓人。甚至,有些公司根本就没有办公地点,属于正经的皮包公司,发出去的货如丢进了大海,没了踪影。 出一次差,乘座的交通工具可能包括飞机、火车、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到过的地方,包括一些做梦也想到过的村庄。这期间,叶明读了不少书,包括过去自己买的书和国外的畅销书。当然,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审视自己和思考问题,好像能够站得远远地看自己,看自己的生活。这在一时期,叶明虽然没有写过东西,但渐渐地形成了自己的思想。 为文为人,都要有原则。无论是皇帝还是乞丐,都要有自己的原则。真诚坦然地面对人生,做自己能做的事,这就是叶明的原则。对人和文学,他也有了更切实际的认识。 叶明认为,我们关注一个人,研究一个人,往往是为了认识我们自己。 文学不仅是我们这一代人梦,也是一种虚幻的人生,甚至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精神鸦片。 执着是可贵的,也是可怕的。一个人要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和能干什么,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但这又很重要。雨果说过这样的话:“大人物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小人物能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过,有的人可能一生都在苦苦追求,却未能明白自己究竟能干什么。 观察老叶,认识老叶,常常使叶明对人生对文学感慨不已。 虽然很久没有见过老叶了,但叶明偶尔也会想起他来。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到他?无论他今后会怎么样,叶明都真心祝愿他。因为他曾经是叶明人生的一面镜子,使叶明时常能面对这面镜子反省自己。 从老叶身上,叶明还明白了一个浅显的道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文学不能当饭吃。生活的内容很多,文学只是其中之一。我们面对的是整个人生,而不仅仅只是文学。文学的泡沫在叶明心中逐渐破灭了:“我们需要正确的态度,面对属于自己的人生和文学。” ------------ 二百一十四、外国的月亮(1) 1990年春节前夕,叶明突然接到一封寄自美国的名信片,上面写着“祝你春节愉快,万事如意”,落款人是坤哥。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出国成了一种浪潮,成了千万中国人的一个梦。随着洋品牌大量涌进国内,人们开始了新一轮的崇洋媚外。外国的产品比中国的好,外国的生活质量比中国的高,外国的学位也比中国的吃香,外国的垃圾也比我们的档次高;外国似乎遍地是黄金,就连外国的月亮,似乎也更圆了。淘金的,求学的,打洋工的,潮水般地涌出国门。在当时,付坤是叶明他们这个圈子里惟一见过外国月亮的人。 在阳安的文人圈子里,付坤是叶明最喜欢的一个人。他为人诚恳,出手大方。他孝顺父母,同时也是一个好丈夫。他们曾经一度关系非常好,来往非常密切。在叶明的印象中,付坤是一个品行端正和非常有教养的人。他言谈举止很优雅,散文写得细腻而又富有情感。80年代初期大兴公司时,付坤担任了本单位劳动服务公司的经理,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 而从那以后,叶明和付坤之间的联系也少了许多。收到他的信以后,许多的往事又浮现在叶明眼前,而他的生活状况,也引起了叶明极大的兴趣。实际上,阳安的很多文友,一致都用各种眼光关注着付坤的生活。 付坤上任当经理的第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把上届经理留下的存货变现,以便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他处理的最大一笔物资就是价值二十多万元的酒。这在当时是一笔数目不小的买卖。几经周折后,他联系到了买主,而且价格也不错。付坤按协议把酒发到了陕西的一个县城,同时人也赶到那里,准备按照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所幸的是,他先于货物赶到了目的地。到了目的地后,他想先去那家公司看一下,结果发现对方是一个皮包公司,根本没有办公场地和经营场所。显然,对方是骗子。幸好,对方没能把货取走。东西虽然还在火车站,不过,收货人是对方,最后又是报警、又是出据各种各样的证明,费了很多周折,才把货发回来。 有了这次经历以后,付坤变得更加精明了。不久以后,他离开了单位,自己当起了老板。有一次他对叶明说:“生意上的事,现在我算搞懂了。可以说,只要我愿意,要不了三个月,我就可以成为万元户。”那时,还没有人敢扬言成为百万富翁,万元户就已经很了不得了。原来,他的所谓生意,就是在合同上做文章,常常可以无本万利。当时叶明对此还将信将疑,但仿佛只在一夜之间,他面前的付坤,从头到脚穿戴的都是名牌,似乎证明了他的话不假。 他抽外烟,住星级宾馆,通身上下都穿金利莱,出手很大方。只要有他在场,不论多少人,花费多少钱,付账的一定是他。因为口渴,他会花钱打的士到一家大饭店喝饮料;抽烟、吃饭、喝茶、车马费、旅馆费,每天的费用超过了叶明们一个月的工资。 大家都说,付坤发了;也有人说,付坤操面子。其实他并没有多少钱,但如果说他操面子,在叶明看都不尽然。 实质上,付坤已经习惯了另一种生活。“不这样不行,如果你哪天穿的不是名牌,抽的烟没有档次了,就没有人和你打交道,就没有生意上的机会。上吊也要找大树,哪个会和一个穷光蛋谈生意呢。”其实,很多人的富有是一种伪装,是一种迷惑人的假相,或者是一种包装,也是一种商业需要。这是打肿脸来充胖子,也是一种无奈,甚至是一种心理需要。也许他曾经有过钱,或者他坚信自己今后会富有。于是,不管他是否真的有钱,他已经学会了花钱,也习惯了大手大脚地花钱,也可以说已经习惯了有钱人的生活。这种生活就好比有一种力量在不停地抽打他,使他就像陀螺般地不停地旋转,而这个抽打他的力量就是对金钱的渴望,或者是对有钱人的生活的向往。他得不停地挣钱,挣大把大把的钱,然后不停地大把大把地花钱,满足这种生活的需要。他已经没有办法停下来。而且,他已经没有办法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中来。不摆阔,他就会自卑,就会觉得自己很失败,就会觉得自己已经毫无寄托。挣钱和花钱已经不再是生活层面上的需要,而是一种精神和心理上的需要。他已经完全成为了一个没有钱的有钱人。 有多少钱才算有钱,这是一个问题。有些人越是有钱,越是觉得钱不够。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在不同的人手里,金钱的价值也不一样。因此,钱到了一定的数量,它的真正价值已经不能和它的实际面值等同。缺钱的人反而更容易满足。等付坤在某一时期真的有了钱的时候,他并不满足于仅仅有了一点钱。他想出国,按他的说法:“现在稍有办法的人,都往国外跑了。”浮躁的时代,自然会产生浮躁的意识和思想。出国不仅是一种出路,也成了一个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出国,就好比往身上贴金。具体到个人,出国做什么,总得要有理由,有目的才是。付坤的回答是:“见见世面。我就想看看国外是什么样子,看看我们这样的人能否在国外生存下去。我就是想试一试,看自己究竟能干什么。”见识多的人就是不一样,观念也会改变。“观念很重要。要转变观念,改变思维方式,才跟得上潮流,才不至于被社会淘汰。”世界的潮流在美国。他最想去的就是美国。 说到观念,叶明似乎明白了:付坤希望改变叶明的观念,使其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跟着幻想走,另一种人跟着现实走。 那时出国很难。没有正当的出国的途径,办护照要花一大笔钱,而且很难获得签证。出国的全部手续纯粹是花钱买来的,只要一听说谁能办护照,付坤便要一试,花再多钱也在所不惜。花了钱,不一定能办成。在这方面,他一定花了不少的钱,最后总算如愿以偿了。 ------------ 二百一十五、外国的月亮(2) 付坤先到了秘鲁的首都利马。 付坤持的是探亲签证,但他并没有亲属在秘鲁。这种情况,在其它国家很难获得签证,但秘鲁是个例外。秘鲁是当时最容易获得签证的国家,这原因当归结为秘鲁官员的腐败。在秘鲁,只要给钱,什么事都可能办到,包括一些违法的事,也可能合法化。 利马是个温暖的城市,一年中的最高气温不超过摄氏30度,最低不过摄氏15度。利马也是一个美丽的城市,土地肥沃,花草遍地;可能也因为气候温暖,沿海的鱼儿很多,海鸟满天飞,号称为鸟儿的天堂。出口鸟粪和鱼粉,曾经是秘鲁的一大产业。至今,秘鲁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鱼粉出口国。给付坤的感觉是,大自然对秘鲁是慷慨的,赋予了这个国家世世代代都享用不完的财富。秘鲁人,也因此不用那么忙碌,不用那么辛苦地为生计操劳,可以过着一种庸懒的生活;倒是到秘鲁来淘金的外国人,更为艰辛一些。 刚踏上秘鲁的土地时,和所有到国外“见世面”的人一样,付坤心里的感觉可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兴奋。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潮湿的、略带海星味的气息。这是距中国数千公里的南美、是异国他乡;所有的一切,西班牙式的建筑、宽阔的大道、争奇斗艳的花草、各种肤色的行人、甚至大海涛声和海鸟发出的鸣叫,都是那么新鲜,令人心旷神怡,也不免生出许多的幻想。 在朋友的帮助下,付坤顺利得到了一个工作,那就是在一个华人餐馆里打工。老板姓魏,是个大块头,年龄约莫四十岁,用一双冷漠的眼睛打量着付坤。可能觉得付坤的外表比较上相,一看就不是那种大老粗或者下力的人,便语气温和地说:“你的工作就是两件事,一是用刀支解鸡,把鸡腿和鸡脯肉分开;老外吃鸡就只吃这点肉。另外,你得学会用西班牙向客人报菜谱……” 拆鸡对付坤来说,并不难;背菜谱也不难,因为上面都用中文写着:汤――嗦巴,鸡肉――啵唷,猪肉――呛曲…… 第一次领薪水时,魏老板给了付坤一个小小的红包,虽然内容不是很丰厚,但这是赏识员工的一种表示。大概因为身在异国他乡,大家很容易就也有了一些“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交往,从魏老板嘴里,付坤得知,魏老板到秘鲁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老婆孩子都还在国内。从这一情形,付坤也觉察到,魏老板早迟是要回国的人。一个人跑到秘鲁,生意也做得马马虎虎,但许多年了,仍然有回国的打算,要完全适应异国的生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店里打工的也有当地人,对付坤来说,生活也并非只是背菜谱那么简单;在一个新的地方,人需要接受新的信息,但语言交流却成为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到这个年龄了,学习一个新的语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新鲜感过去以后,付坤不得不思考,除了在华人的餐馆打工,自己还能做什么?出国打洋工的人,没有人甘愿在华人的餐馆里混碗饭吃,只是把华人的餐馆当成一种暂时落脚的地点。他们随时随地睁大了警惕的眼睛,观察着身边的一切,渴望着逮住所有可以使自己飞黄腾达的机会。然而,语言不通,就好比自己是个聋子和哑巴,什么事也干不了。甚至,离开餐馆一步,都会让人感到有些儿紧张。渐渐地,那种意料中的压力,袭上心来。 有时候,当人们以为自己已经接近目标了,其实自己离这个目标还很遥远;原来,外国的月亮也同样有阴晴圆缺的时候。洋工并不是那么好打,特别是心理和精神上的压力,更是出国以前想象不到的。 想象中的事物,总是比实际上的更好。 魏老板非常希望付坤留在餐馆。但是,付坤很快就厌倦了在餐馆打工。而且,他明白了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深深地体会到,外国的月亮,并不比中国的圆;外币,并不见得比人民币好挣。他总算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中国的改革开放,才能给自己最大的机会;而在国外,自己只可能做个下等公民。 一年以后,他从秘鲁出发,逛了几个国家,花掉了身上所有的钱,最后还是两手空空地回国了。 ------------ 二百一十五、外国的月亮(2) 几经周折,也花掉了不少的钱,付坤终于先到了秘鲁。 秘鲁并不是他想去的国家,但他已经饥不择食,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付坤持的是探亲签证,但他并没有亲属在秘鲁。这种情况,在其它国家很难获得签证,但秘鲁是个例外。秘鲁是当时最容易获得签证的国家,这原因当归结为秘鲁官员的腐败。在秘鲁,只要给钱,什么事都可能办到,包括一些违法的事,也可能合法化。这样,他才有机会来到秘鲁。 秘鲁首都利马,是个温暖的城市,一年中的最高气温不超过摄氏30度,最低不过摄氏15度。利马也是一个美丽的城市,土地肥沃,花草遍地;可能也因为气候温暖,沿海的鱼儿很多,海鸟满天飞,号称为鸟儿的天堂。出口鸟粪和鱼粉,曾经是秘鲁的一大产业。至今,秘鲁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鱼粉出口国。给付坤的感觉是,大自然对秘鲁是慷慨的,赋予了这个国家世世代代都享用不完的财富。秘鲁人,也因此不用那么忙碌,不用那么辛苦地为生计操劳,可以过着一种庸懒的生活;倒是到秘鲁来淘金的外国人,更为艰辛一些。 刚踏上秘鲁的土地时,和所有到国外“见世面”的人一样,付坤心里的感觉可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兴奋。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潮湿的、略带海星味的气息。这是距中国数千公里的南美、是异国他乡;所有的一切,西班牙式的建筑、宽阔的大道、争奇斗艳的花草、各种肤色的行人、甚至大海涛声和海鸟发出的鸣叫,都是那么新鲜,令人心旷神怡,也不免生出许多的幻想。 在朋友的帮助下,付坤顺利得到了一个工作,那就是在一个华人餐馆里打工。老板姓魏,是个大块头,年龄约莫四十岁,用一双冷漠的眼睛打量着付坤。可能觉得付坤的外表比较上相,一看就不是那种大老粗或者下力的人,便语气温和地说:“你的工作就是两件事,一是用刀支解鸡,把鸡腿和鸡脯肉分开;老外吃鸡就只吃这点肉。另外,你得学会用西班牙向客人报菜谱……” 拆鸡对付坤来说,并不难;背菜谱也不难,因为上面都用中文写着:汤――嗦巴,鸡肉――啵唷,猪肉――呛曲…… 第一次领薪水时,魏老板给了付坤一个小小的红包,虽然内容不是很丰厚,但这是赏识员工的一种表示。大概因为身在异国他乡,大家很容易就也有了一些“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交往,从魏老板嘴里,付坤得知,魏老板到秘鲁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老婆孩子都还在国内。从这一情形,付坤也觉察到,魏老板早迟是要回国的人。一个人跑到秘鲁,生意也做得马马虎虎,但许多年了,仍然有回国的打算,要完全适应异国的生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店里打工的也有当地人,对付坤来说,生活也并非只是背菜谱那么简单;在一个新的地方,人需要接受新的信息,但语言交流却成为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到这个年龄了,学习一个新的语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新鲜感过去以后,付坤不得不思考,除了在华人的餐馆打工,自己还能做什么?出国打洋工的人,没有人甘愿在华人的餐馆里混碗饭吃,只是把华人的餐馆当成一种暂时落脚的地点。他们随时随地睁大了警惕的眼睛,观察着身边的一切,渴望着逮住所有可以使自己飞黄腾达的机会。然而,语言不通,就好比自己是个聋子和哑巴,什么事也干不了。甚至,离开餐馆一步,都会让人感到有些儿紧张。渐渐地,那种意料中的压力,袭上心来。 有时候,当人们以为自己已经接近目标了,其实自己离这个目标还很遥远;原来,外国的月亮也同样有阴晴圆缺的时候。洋工并不是那么好打,特别是心理和精神上的压力,更是出国以前想象不到的。 想象中的事物,总是比实际上的更好。 魏老板非常希望付坤留在餐馆。但是,付坤很快就厌倦了在餐馆打工。而且,他明白了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深深地体会到,外国的月亮,并不比中国的圆;外币,并不见得比人民币好挣。他总算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中国的改革开放,才能给自己最大的机会;而在国外,自己只可能做个下等公民。 一年以后,他从秘鲁出发,逛了几个国家,花掉了身上所有的钱,最后还是两手空空地回国了。 ------------ 二百一十六、外国的月亮(3) 在某个阶段、某个层面、某个范围,对大多数人来说,人云我云的从众心理,在所难免。在国外跑了一圈以后,付坤的最大的收获,是获得了内心的平静。有过钱,花过钱,富有过也穷困过;金钱的耀眼光芒,不再那么耀眼了;欲望和激情的困扰,不再那么强烈了;一夜暴富的幻想破灭了,也就心安理得了。或许,有的人,一辈子也走不出摆正自己位置的怪圈。对付坤来说,对小人物来说,看清了现实的现实和自己的现实,是一种人生的升华。 回国后,付坤在成都落下了脚。 蓉树庇护下的成都,有着蓉城之称,是一座美丽温柔的城市,也是一座且极其散慢的城市。大多数的街道呈环形,容易迷路,但一点不用怕走错了路;一直往前走,人们可以从起点回到起点。城市人的一声叹息,也极其地婉转;一声称呼,极其地嗲气;一声骂人,也那么地动听。成都人的语言,柔软而自成体系。砣砣(奥拓车)满街跑,小吃遍地有;打点小麻将、烫点麻辣烫、看点歪录像,是一部分成都人个性生活的形象的图解。而往公园里一坐,一张报纸一杯盖碗茶,就可以打发半天时间。成都人,是中心城市节奏缓慢的代表人物,可能也是城市中的长寿族,无疑是享受城市生活的最佳典范……有钱人,可以在这里尽享奢华;穷光蛋,也有自己的派头。渴茶也要用牙签;在靠边的苍蝇饭馆里,说不定真有人高声喊道:来一份“清蒸熊猫”、“家常熊掌”、“火爆默蚊子”等。成都人好面子,但并不会为了面子而把自己的钱包掏空,因此点菜也会点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菜。等到明白“啥子菜都没有”以后,最后“横了”,这才点到两块五毛钱一份的酸辣粉,体现了成都人的特有的幽默和生活的知足和安适。成都人,是最会享受生活的群体。 大概认为蜀国的安逸生活,会磨灭一个人的斗志,古人便有“少不入川”的感叹。不过,今天的成都,正是那些人生旅途的跋涉者、那些为生计奔波的劳累者的最佳歇脚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付坤回到了一个圆点,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在成都租下一套房子,开始了新的生活。 虽然心中有过文学的梦想,但付坤生来就是一个生意人。在秘鲁期间,他懂得了如何办理去秘鲁的护照和怎样才能获得秘鲁的签证。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于是,他在成都做起了为其他人办理护照和签证的买卖,从中某取一定的利益。 闲暇时候,付坤也和其他成都人一样,捧着一张报纸泡在茶馆里。 茶馆,对于四川人来说,是一个最为温馨的场所。有一定文学修养的付坤,手指夹香烟的姿势,都是一种成熟教练而又不缺乏灵气的体现。和其他茶客还有不同的是,这也是他思考的最好佳态度。他也知道,代理出国护照,也是一个短命的生意,还必须开辟新的财路。于是,有饭吃的情况下,他也不敢怠慢,而是替商场上的朋友打工。当然,付坤替这些朋友打工,主要是从事管理工作。所有的老板都不得不承认,付坤是个有能力的人,做实在的工作也是把好手。然而,付坤明白,商场上的朋友,多半是有共同利益的时候是朋友,没有这种利益的时候是对手。他清楚地知道,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并不甘愿做一个哪怕高级的打工仔。对他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积累。总有一天,自己会当老板,自己还会有钱。他有能力,有商业头脑,有经验;他所需要的,就是脚踏实地的干,等待着新的微型机。现在,他开始干了。虽然失去了很多机会,但只要肯干,就有希望。 对人生的规划,是一步一步地完成的。对自己,对生活,对人生的认识和理解,是一步一步地深入的。学会思考,学会正确的判断,学会正确地面对自己和现实,正确地面对人生和理想,是人生最大的财富。付坤,开始拥有了这样的财富。 叶明到成都见过几次付坤。生活的重压,似乎也会使朋友间的感情一天天变得更加淡泊。谈到自己的打算和将来,付坤只是说:“自己的路可能没有尽头,没有什么结果,但也只能这样走下去。” 他已经完全不能回到过去的生活轨道。 几年以后,付坤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积累了一定的金钱,积累了做老板的一定资本。1999年,付坤去了西藏的拉萨。他认定,西藏是世界上唯一的净土,也是等待开发的处女地,比内地有更多的商机。 拉萨就在眼前。只需要迈出一小步,就可以到达世界的顶峰。只是,年轻人需要经过跋山涉水、穿越重重迷雾,才能看到眼前的事物,才能迈出实现的一小步却是人生的一大步。 不出所料,不久以后,付坤在拉萨开了一个大型设备租赁公司,而且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 二百一十七、老板(1) 即使是卖凉水,也要自己当老板。这是叶明所在企业老板的感慨。 老板姓陈,大家便直截了当地叫他陈老板。陈老板也是内江人,老三届的高中毕业生,有头脑有魄力,也有脾气。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他,就没有贾家标准件厂的今天。1985年他开始任贾家标准件厂厂长,从此以后企业规模越做越大,职工的住房越来越宽,工资越来越高。不过,企业有日子好过的时候,也有举步维艰的时候。日子好过的时候,人们都说陈老板好,陈老板能干,陈老板懂经济懂管理;困难的时候,人们便指指点点,说陈老板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鸡蛋里也能挑出骨头来。于是他便大发感慨:我这个老板是一个帮人的老板。因为企业不是自己的,当个老板也是图有虚名,而且还背个骂名。现在是市场经济,以后甚至可能完全是资本经济,得靠硬通货说话。“我当厂长这十来年,为企业创造了好几千万财富,少睡了好多的觉,多掉了好多的头发,可我得到了什么?也就比大家多拿了一倍的奖金。如果我自己干,怎么也会比现在强,即使干得不好,也不用看哪个的脸色行事。所以,最好是自己给自己当老板。” 老板也有当得很苦的时候。现实,会慢慢地改变人的思想。可是,陈老板走不掉。摊子扯大了,职工加家属,上千号人张着嘴巴要吃饭,怎么能够说不干就不干呢。即便真不想干了,也没有合适的人来替换他,主管部门的领导也不会轻易地放他走。于是他说自己生来就命苦,被卖给这个厂里了。不过,感慨归感慨,工作他还是照样干。只是,这无意中的感慨倒经常在叶明的耳边萦绕。 别人都认为叶明和陈老板的关系非同一般,实际上,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特殊关系,完全称得上是君子之交。他们本来是邻居,进出门经常打照面。陈老板喜欢思考,叶明也喜欢思考;他们很谈得来,内容包括国家大事,也包括产品的市场情况以及厂里的人和事。叶明待人真诚,在厂里人缘好,有见解,对决策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耳目;有什么重大决定,陈老板很愿意和叶明探讨,听叶明的意见。叶明并不想巴结他,也不想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好处,只是欣赏他的才能,才和他保持这种比较紧密的关系。陈老板也只是借用一下叶明的头脑,思考一下问题,仅此而已。 到了上世纪的九十年代中期,制造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面临的形式越来越严峻。江苏和浙江的产品,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大量涌入四川,冲击了四川的标准件市场。成渝两地的国营企业,纷纷倒闭,或者化整为零,变成了无数个个体企业。这时陈老板决定,成立一个公司,吃进一部分自己不能产生或者生产出来利润较低的产品,一方面可以扩充自己的品种并壮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也可利用他们的产品和自己的品牌赚取利润;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江浙产品对市场的冲击力。 这个公司由厂里出资,独立核算。公司一方面组织江浙产品销售给厂里,同时自己也可以销售一部分厂里的产品。公司所需的产品和资金,都由厂里作提供,条件应该是相当好的。但运行第一年,亏了好几十万元。第一任经理看形势不妙,请求厂里关闭公司,自己要求下课。这时,叶明想起了陈老板关于凉水与老板的感慨,于是找到他,希望他不要注销这个公司,而是把公司交给自己做,唯一的条件是和厂里完全脱钩。陈老板爽快地答应了。 就这样,叶明也当起了老板。当然,那是一个比卖凉水好却也好不了多少的老板。 ------------ 二百一十八、老板(2) 在叶明的公司里,仍然有厂里的几名职工。作为交换条件,厂里给了叶明一部分底垫金,也把一部分能够赚钱的业务交给叶明做。这一来,叶明的业务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从江苏和浙江组织厂里不愿意生产或者供不应求的产品,加价卖给厂里,从中赚取利润;另外,厂里需要购进的部分外协产品由叶明组织;最后才是市场经营这一块。总的来说,还是背靠大树好乘凉,生意还算好做。 虽然叶明已经从事了好多年的销售工作,但因为家庭负担太重,经济状况仍然不怎么好。他手里存不住钱,有了钱就想买东西。过去喜欢买书,现在喜欢买家用电器,见什么他就想买什么。靠存钱是发不了财的,该花的时候就花。不管有没有钱,他都不喜欢过那种精打细算的日子。虽然他的经济状况很一般,但他的日子比很多有钱人过得更洒脱。没有钱为钱烦恼,不是在烦恼上增加烦恼吗?身外之物,叶明的观点是有就多花,没有就少花。生不带来,去不带去。他并不想当资本家,如果大款天天得为金钱卖命,他宁肯少挣点儿钱。叶明经营这个公司的目的,只是想改善一下家里的经济状况,也想试一试自己的能力。因此,即使是自己的公司,他也并不怎么卖命,基本上过的是靠天吃饭的日子。一句话,叶明只是一个吃自来食的老板。不过,也许是运气好,也许是因为人缘好,叶明的公司开业的第一阶段,运转得还不错。 由于和厂里关系密切,叶明的生意有着很重的投机成份。他多数时间,是倍老板和厂里的业务员打交道,甚至倍他们吃喝玩乐。只需要做到这点,他就有做不完的业务。陈老板时常也问叶明:“生意怎么样?”言下之意是,给你的条件不错哟。叶明笑笑:“马马虎虎。” 叶明的公司,就设在厂门口。一个宽大的门市、一个宽大的仓库、几间办公室,看上去像模像样的,每天多多少少都有货物进出。“叶总”这一称呼,也在耳边响起,叶明开始觉得不习惯,后来就感觉到当经理的确不错。 当老板的好处很多,最直接的好处是手里有钱;即使还没有产生利润的时候,手里也有周转金,因此感觉就是好,而且很容易就学会了大手大脚地花钱。许多生意人都这样,在没有学会挣钱的时候,先学会了花钱。 李馨这点很不错:她不过问叶明的工作,也不过问他的经济。在工作上和经济上,叶明都有独立自主权。应该说,仅仅说挣钱这一点,当时叶明的条件也不错。 在商场上混,叶明的最大毛病就是自视清高,不善虚假奉承那一套,这使他失去了很多挣钱的机会。或许也是性格使然,他始终觉得,买卖双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因此他决不会为了销售产品而低三下四或者死打烂缠。但是,他所从事的行业,是基础件生产和销售,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商场中的人,握一握手,或者吃了一顿饭,喝了两盅酒便成了朋友了;见人就称朋友,或者称兄道弟,但彼此心里却无时无刻不在算计着别人的钱包和自己的利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一个字便能概括,那就是“假”。惟有利益才是真的,才是联系人们的纽带。有谁会和利益过不去呢?这一切叶明看得很清楚,但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情感上,他没有办法把他们视为自己的朋友,这也是他的工作一直不够出色的重要原因。不过,他觉得这样心里更踏实。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希望自己生活得真实自然,更希望自己生活得有尊严。 一个人可以没有钱,但不能没有尊严。 钱是挣不完的,钱也不是万能的。如果仅仅为了挣钱而挣钱,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和乐趣可言?人生就是一种不断体验的过程,叶明想体验一下当老板的滋味,当然也想多挣点钱。他想挣钱,同时也想保全自己的人格和尊严,不失自己做人原则。他对生活是严肃苛刻的,或者说他对生活的要求过于完美了。他对金钱的态度,取决于他对生活的态度。也许,这仅仅只是为自己的惰性寻找的托词。也许,问题的实质是他不愿意为金钱卖命。 不能真正超凡脱俗,又不能真正脚踏实地;高不成,低不就,成了叶明经常面临的生存状态。似乎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唤醒他的欲望和激情了。这种情况下,什么事也做不好。 ------------ 二百一十九、老板(3) 周毅是叶明开公司以后主动联系的第一个生意上的伙伴。 “没得问题,没得问题,以后我就找你要货。” “在我这里拿货,和在厂里出货的价格完全一样。” “我晓得。大家都是朋友,肯定要拉一把。” 生意场上的朋友,酒桌上的话都说得非常好听。叶明虽然明白这点,但听了心里还是很高兴,而且也更愿意把所有事情都往好处想。 接着,他们谈到了付货款的方式。 周毅说:“我晓得你也不宽松,就滚动付款,只压一次货款。” 叶明:“我也是这样想的。” 周毅曾经是叶明他们厂里的采购员,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有钱,在厂里也算有脸面的人。过去叶明和他也合伙做过几次生意,大家都很讲信用,相处得也很愉快。后来他离开了厂,在成都开公司专门做标准件生意。他的主要客户是重庆的几个大的摩托车生产厂,以周毅的话说:“业务总量不大,但利润丰厚。”照理说生意应该不错。与叶明的业务往来中,他也很守信用,基本能够按照预告约定的条款了结货款。 不过,一段时间后,周毅的进货量在渐渐增加,次数也更频繁,经常不能按合同时间付款。“你晓得,点子高的货款,收起来要难些,压的款多了,我手头也有点紧……”叶明信了周毅的话,照样放货给他。 有一次,他向叶明借了三万五千元钱:“卡起了,急用,借我用一个月就还你。”叶明心里默了一下,如果再把钱借给周毅,加上以前未付清的货款,累积起来就是十多万好远了。于是,有些犯难。 “哎,叶明,你我两弟兄,未必还信不过哇?” 叶明最怕别人说他小器。周毅这一说,反而让叶明有些难堪了。再一想,周毅是有钱人,不会还不上这点钱的,更不可能会害朋友。于是,叶明把钱借给了周毅。 可是,钱一出去,收起来就难上难了。 叶明一找到周毅,他就笑脸相迎,说到还钱的事,就说自己还几百万没有收到。“不过快了,一到帐我先把你的钱结清。” 逼急了,周毅又付叶明几千块钱。叶明弄不清楚,他到底是真的没钱还是有钱压在别人手里了,于是也很着急。可着急也是干着急。 事实说明,生活中的朋友和生意上的朋友,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生意归生意,朋友归朋友,这句话说得非常好。但如果感情用事,就做不到这点,结果往往是朋友没了,生意上也蒙受损失。 这样过去了几年,周毅欠叶明的钱始终差几大万收不回。 据说,周毅的老婆吵着和他离婚;据说,娃娃上大学的学费都没有着落,而是四处借的。种种迹象表明,周毅的确倒霉了,没钱了。 曾经风风光光的周毅,怎么会落到这一步?没人知道。 最让叶明恼火的是,明明是周毅欠叶明的钱,叶明却反而不想见他的面。见了他,不问账也说不过去,可问了也是白问,因此叶明不想见到他。 周毅在城里买了住房,如果叶明起诉他,钱可能收得到,但周毅可能就没有地方住了。叶明下不了这个心。有时候见了他,叶明反而会感到难为情。叶明这个人,永远不会因为钱和一个朋友翻脸的;他可能只是一个感情动物,不能适应经济社会。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胜任老板这个角色。事实证明,叶明并不是一个当老板的料。 ------------ 二百二十、小姐(1) 做生意免不了有应酬,叶明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多,这一来他和李馨之间的磨擦反而更少了。对他来说,能保持相对独立的生活,同时又与她相安无事,这是非常难得的,也是他求之不得的。 说到应酬,不外乎有两种方式,一是陪客人打牌,另一个就是把客人带进娱乐场所。而进娱乐场所,就离不开和小姐打交道。九十年代中期,喜欢玩小姐的大有人在,玩小姐的风气一度非常盛行。叶明的客户中,喜欢小姐的也有好几个。酒足饭饱后,总会有人提议:“走哇,吼两曲。”其实,绝大多数人都五音不全,“吼两曲”不过是一个幌子,真实意图就是***。 叶明经商的时期,一些大小城市的周边地区,都有档次不一的红灯区。这不是什么秘密,甚至人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有的地方,就是旧社会的窑子,就是光干那种事的肮脏之地;有些场所,吃住玩一应俱全,完全是一条龙服务,而规模大的娱乐场所,能够提供的小姐多达几百个,形成了一个不小的市场。 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独具特点的语言。小姐原本是对未婚女子的尊称,如今则成了**的代名词。时代不同了,社会真是进步了。社会的进步也体现在语言的变化之中。四川人多,小姐和嫖客也多。当然,从逻辑关系上说,有嫖客才有**。男人就这样,总觉得天下的女人都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都需要自己去耕作;总以为天下女人都是完全不一样花朵,需要自己精心去浇灌。男人生来就自以为是女人的统治者,他们不能在精神上征服女人,也渴望在肉体上霸占她们,并以经手的女人越多越得意。或者仅仅为了放纵一下自己,仅仅为了体会一下嫖妓的感觉,甚至仅仅为了放松一下自己,总之,就叶明身边的男人而言,他们有着太多的理由***了。“人生一辈子,就那么回事,吃得的时候就要吃,干得的时候就要干!”甚至包括有地位有文化教养的人,也包括经济发达国家的政要们,只要时机成熟,他们也会身陷其中,闹出丑闻。从伦理角度看这个问题,人的天性就有其丑陋的一面,所有的教条都无法与天性抗衡,只是有的人没有这个机会或者胆量而已。小姐因此而具有太多的存在理由了。 “吼两曲不?” “随便。” “走走走,吼两曲。” 只要是有过交道的客人,说到进娱乐场所,似乎是一件非常寻常的事。 “走哪里?” “还是去桃园嘛。” 桃园度假村,是许多生意人常去的地方。 这是一个呈圆形的仿古建筑群,里面的卡拉ok厅多达二三十个,每个厅的小姐少的二三十个,多的上百个。与之配套的设施还有会议中心,星级宾馆,桑拿馆。这个无所不包的度假村,也是就近消费较高的娱乐场。 各行各业,竞争都激烈。一见有客人,老板自然是笑脸相迎:“哥哥些,是叫熟人还是咋个弄?新妹妹也有哟,个个都巴适得很……”精明的老板,一看客人就知道对方喜欢什么样的货,安排的小姐也会如客人的意。如果客人多,客人又不明确表态,老板就高喊一声:“妹妹些,都出来,有客人了……”应声,一群娇艳的小姐在客人面前排开,如市场上叫卖的动物,供人点杀。 这里的老板只收先生的人头费。只要先生要了小姐,老板就有收入。如果要把小姐带出去,另外要付出台费。小姐的收入,则完全靠先生的小费,因此,在这里面,小姐如果没有姿色,搭不上客人,根本就无法生存。 面对客人,个个小姐都笑得很灿烂。但是,作为这种娱乐场所的小姐,仅有一张好看的脸蛋,或者是仅仅会骚弄姿,还有行。多数客人,首先盯的是小姐的胸部,甚至还要先摸一把,看是否是假货。有的客人,盯的则是小姐的屁股。 任意一家卡拉ok厅小姐,几乎都能满足客人的口味。费不了多少功夫,客人们就会找到自己中意的小姐。如果不满意,中途也可以换。只要舍得口袋里的钞票,老板和小姐都很乐意。 叶明算得上是一个比较文明的客人,不会像别的先生那样挑选小姐。叶明玩小姐,也和别的客人玩得不一样。 ------------ 二百二十一、小姐(2) 卡拉ok真是个伟大的发明。它使人们有机会学会怎样唱歌,使普通人也有机会体验在舞台上唱歌的效果和感觉。不过,发明者永远想象不到,在中国,卡拉ok带动了另一种附属产业,而且在很多地方,这种产业在实质上取代了原有的主业,那就是地下**服务。正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洋东西到了中国,都会走样。而卡拉ok在这方面,有过之而不及。 叶明也喜欢唱歌,这和吹笛子如出一辙,几乎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或许唱歌并有什么高下好坏之分,关键是能否进入歌曲的意境,能否真正地投入到乐曲所要表达的情感中去,这才是衡量歌手的重要标准。很多人并非是在唱歌,而在喊叫,把唱歌说成是“吼两曲”,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既形象又贴切。好的歌曲能够和好的歌手完全融为一体。叶明喜欢唱歌,完全因为他真正在唱歌,能够体会歌曲的情感并融入其中。包括他的表情、动作,都很投入。不能说自己唱得多么好,但他感觉到自己是真正地在歌唱,而且能够用心用情地唱,唱得很“忘我”;能够体会到和吹笛子一样而又不一样的奇妙感觉。因此,每当到了卡拉ok厅,叶明总是一个劲地唱歌,完全成了一个“歌霸”,把小姐却冷落在一旁。 “哇噻,我的老公简直是个歌手!” “嘻嘻,小娇,你更喜欢歌手还是炮手?” “都喜欢!” “那我帮你先审一下,看他歌都唱得那么好,打炮行不行……” 小娇扭一扭小腰,嘟着小嘴:“妙儿,我自己来,不要你多事!” “逗你的……” “我敢肯定,你老公绝对是个好炮手!” “我就喜欢高手!” 小姐都把自己的先生叫做“老公”,叫顺了口,显得那么自然,叶明也习惯了。姐妹之间,也有自己挑逗先生的方式,那就是相互间的嘻戏打闹,以表现自己很开放,做这一行也很专业,从而打消先生的顾虑,使他们心里痒痒的。 一连唱了好几首歌,叶明才放下话筒,来到一个身材壮实的汉子身边:“老周,今晚不走了……” 老周躺在沙发上,一只手紧紧搂着小姐的腰:“听你的安排。不过,晚上的费用我来买单。” 叶明知道,这话是说给小姐听的:“行行。” 老周是叶明的一个重要客户,特别喜欢玩小姐。既然来到这里,不会不住下来,这是惯例。“妹妹呢?满意不?” “妹妹好,我看你那个也不错。” 小娇不失时机地贴着叶明,显得特别懂事:“老公,要不要我去帮你安排一下?” 叶明这才认真打量小娇,圆圆的眼睛显出几分机伶,圆圆的小嘴十分性感,身材小巧玲珑而不失丰满,看上去正是自己喜欢的那种类型,于是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行,你去安排。” “就要标间嘛?” 标间是这里最起码的消费档次:“行,就要标间。” “晚饭呢?吃什么?” “这个你来定。” “人少,不好点菜,还是吃火锅比较好……” “可以。” 叶明也喜欢漂亮的女人。但是,在内心深处,他不喜欢“小姐”。她们可能使叶明一时心动,但却不能使他真正放松自己,也不能真正激起他的欲望,使他充满激情地抬起头来向她们挺进。这并不说明叶明有多么高贵,而且他也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对这样的女人心存着太多的顾虑。他能感觉到她们的虚伪,她们的无耻,和她们的肮脏。也许见多了,接触的次数多了,他在生理上对她们就难以接受。 不过,这个小娇,好像真是叶明的娇妻,知道是叶明作东,而且事事替叶明着想,吃饭住宿都在替叶明省钱,真的很会讨人喜欢。做小姐做到这个份上,够得上有素质了。 叶明在小姐面前,显得很正经,很有风度。一般来说,他不会换小姐。即使对小姐不满意,他也不会换。换小姐会增加小费,同时会伤害小姐,叶明不愿意这样做,他理解她们的难处。她们又丑恶的一面,但也有令人同情的一面。遇到小妖这样的小姐,还是很难得。叶明感觉得到,小姐对先生用心的时候,也会显得很可爱。 叶明拿出一叠钱,递给小娇,小娇一溜烟跑了出去。 天气很热,转眼之间,已是满天星斗。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夜晚,似乎最适合消遣娱乐。整个桃源度假村,歌厅、宾馆、餐馆、小吃店、林荫道上,到处是成双成对的男女,到处歌声笑声。这是一个由男人统治的欢乐世界,也是一个使人坠落的世界;但是,身在其中,很少有人会感觉到自己正在坠落。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人生不过如此,生活不过如此;存在的,就是需要的,甚至也是合理的,无需逃避……生意场上,人们有太多坠落的理由了。 小娇不停地给叶明夹菜。如果换一个场景,完全像一对恋人。叶明心里,不知不觉地涌动着一股暖流。 ------------ 二百二十二、小姐(3) 桃源宾馆,离娱乐城只几十米远,号称三星级,说不上高档更说不上豪华,不过,干净整洁是说得上的。 叶明冲完澡出来,已经躺在床上的小娇,把床头的灯光调朦朦胧胧,让人觉得温馨而又恰到好处。叶明看看小娇,又看看另一张床,似乎有些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小娇身上搭着浴巾,迷人地朝叶明一笑,轻轻地拍拍床,示意他躺下。 这是叶明第一次与小姐在外过夜。他不知道这一夜会怎样度过。 叶明躺下了。可是,心跳加快,情绪紧张,脑子里突然间涌现出一大堆问题。其实,在这之前,叶明体会过,一旦自己碰到小姐的身体,心里总会想到家,想到老婆和孩子,想到小姐可能给自己带来的种种麻烦和危害…… 小姐们的有些行为,常常令人大倒胃口,使人好多天都不会想女人。小姐,也要当得有尊严。没有尊严的人,不能放弃尊严。失去了尊严,才真正失去了一切。这是叶明对小姐最天真的要求。有时在歌厅里一泡就是大半天,客人不说走也只好陪着。小姐是陪客人的,叶明告诉小姐:你陪客人,我也是陪客人的,大家彼此彼此,都是“陪客”。事实上,“陪客”只是叶明的看法。风月场中的女人,都视男人为猪。今天的业务怎么样?今天又杀了一头蠢猪。她们杀猪不用刀,而用自己的身体。她们的身体就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她们恨不得三下两下就拨光男人的衣服,然后虚假而无耻地作态,将一头头愚蠢的猪温柔地宰杀。没有廉耻,甚至没有情欲;她们只要钱,什么都不要。 小姐们都有自己的故事。她们都有不幸的家庭,都有一个弟弟或者哥哥没有钱上学,或者母亲卧病不起、父亲病故;每一个小姐,都有类似的、令人同情的遭遇,都有一本血泪史。她们似乎都是被生活所迫,才来当小姐的。然而,当钱一到手,她们一转过身就个个都喜笑颜开;忽然之间,金钱使她们的所有不幸都烟消云散了,她们的天空重新又阳光灿烂了。她们已经不是女人,而是男人泄欲的工具和以此挣钱职业者。 “喜欢当小姐吗?” “喜欢,又好耍又有钱,还有男人陪……” 叶明也遇到过一个使他心动小姐。她可能不到20岁,长得娇小而丰满,质朴中透着俊俏,着装并不娇艳,模样也十分讨人喜欢,但说话十分直白粗俗,甚至可以把人吓一跳。然而,她真实;真实中透着一种天真无邪。正是这种真实,使叶明有几分心动。如果不当小组,仅凭这模样和灵气,这样的女孩做什么事也不会太难的。想到这点,叶明不免为她感到惋惜。 金钱与灵魂的交易,是人世间最卑劣的交易;金钱与肉体的交易,是人世间最肮脏的交易。然而,人们却用这样的交易去应酬,在应酬的藉口中扩散这种交易。这比交易本身更肮脏更卑劣,因为它使意志薄弱的人的灵魂在欢笑中被腐蚀,使消沉的人甘于堕落,也使良家妇女走进罪恶的深渊。 出于为人的真诚和同情心,叶明试图说服她不要当小姐,但是没有用。叶明说,“小姐当不了一辈子的,这是在血盆里面抓饭吃。你想过这个问题没有?有些聪明人会存一笔钱,然后尽快摆脱这种生活……”她看了叶明老半天,然后笑着说:“我晓得。但我不当小姐又能做啥子嘛?管他的,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可怕的习惯。习惯的可怕。 许多年来,叶明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探索别人的内心世界,并不由自主地希望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但如今,人们已经没有这种需要了,也没有这样一个世界了。因此,他感到孤独。再一次,他只好沉默了。他的所有的热情,留下的都只是一个闪念,就像夜空里划过的流星,转眼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包括对女人的热情和想要放纵一下自己的欲望,也没有了。 男人的需要构成了社会某些现象存在的要素。然而,小姐在满足男人的欲望的同时,也在腐蚀他们的灵魂。她们给男人留下了更加持久的空虚,为社会留下了难以洗涮的污点。 想到自己家庭,想到小姐的本质,叶明感觉不到身边的躺着的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复杂的思想,使他一点情绪都没有了;想象和希望中的所有好奇和渴望,都不可逆转地消散了。他会感到莫名的紧张和慌乱,这一来,他便成了一个不中用的男人。他这才体会到,自己已经潇洒不起来了。情绪对他的控制和支配,甚至超过了本能。对女人失去兴趣,是男人最大的不幸。好像托尔斯泰就说过这样的话。为了他老人家说的这句话,有时候叶明也会黯然神伤。不过,叶明也以此体会到,自己和那些喜欢“吼两曲”的客户,不在同一个层次上,他为此也感到几许欣慰。 ------------ 二百二十三、婚变(1) 叶明开公司的时候,肖锋仍然在厂里的经营部当经理,和叶明经营同样的产品。标准件属易损件,被行家称为工业或制造业的盐,并且品种规格繁多,非常适合中间商经销。商家与商家之间,即是竞争对手,也经常在所经营的产品方面互通有无。当然,叶明和肖锋之间,更多的是合作。这一来,叶明到内江的时候多了,和肖锋接触的机会也就多了。 肖锋变了。过去那种渴望交流,渴望了解自己提高自己的肖锋不见了。他变得沉默寡言,甚至变得忧郁了。那么多年过去了,人是要变的。但他们几乎没有了语言,这是叶明意想不到的。 他们坐在街边的夜宵滩旁。沉闷中,偶尔抬头看一下来往的行人。灯光下,走过眼前的,都是一些夜游神。男男女女,相互勾搭,花里糊哨。猜拳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这是另一个世界,一个休闲、无聊、自由徜徉的世界,也是一个易于倾诉的世界。 叶明问一句,肖锋冷冷地答一句。 “最近生意怎么样?” “很一般。” “现在的生意,量不大,款还难收。” “差不多。” 每一句问答之后,紧跟着的就是沉默。这是一种无话可说,让人感到心灰意冷的沉默。 叶明用一种貌似深沉的目光盯着肖锋,似乎要透视他的躯体。肖锋则显得异常平静,同时又好像在有意回避叶明的目光。 虽然曾经在社会上混过,但除了打架,肖锋并没有别的劣迹。严格说来,今天的肖锋还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在叶明看来,他甚至是个品质不错的人。这一点很重要。一个人首先应该具备做人最基本的品质,才谈得上其它。不论社会地位高低,也不论从事什么职业,做人的基本要求对任何一个人都一样。肖锋为人真诚,善待朋友,这就是叶明和他一直保持友谊的重要原因。都说朋友是人生的一大幸事,然而,有的人一生都不会有朋友,原因不在别人,而在自己。友谊是在互动中产生的,能否能作朋友,相互都得具备基本素质。真正的朋友,相互间是有感情的。叶明和肖锋,就有这种朋友之间的感情。这许多年,虽然他们都有各自的生活,虽然见面的机会不多,但并不影响他们的感情和友谊。无论生活怎么变故,有时候他们会牵挂对方,总想了解对方的种种情况。无论分别多久,只要他们在一起,就很容易找到那种朋友的感觉。 过去,叶明和肖锋一直是无话不说。一见面,就会相互诉说自己的情况。而现在,叶明明显地感觉到,肖锋的话越来越少,而且有些情绪低落,心事重重的样子。毫无疑问,他的沉默一定是有原因的。 每次到内江,晚上他们都要出去吃宵夜。内江的小吃又鲜又辣,可口的味道没有一个地方可以比。有一条街就叫“好吃街”,整条街布满了琳琅满目的小吃,叫人不能不嘴馋。沉默了许久,肖锋主动叫了两瓶啤酒。他们在一起很少喝酒,肖锋几乎不喝酒,从来没有主动叫过酒。 一杯酒下肚后,肖锋张口了:“我想离开内江。” “为什么要离开内江?” 他的这句开场白,给了叶明一连串的疑问。 最后他终于告诉叶明,小闵有了外遇。小闵就是肖锋的老婆。 小闵和肖锋在同一个单位,模样很秀气,也很漂亮。漂亮的女人普遍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在家里多少有些骄横,对自己的男人总是凶巴巴的;她们已经被男人宠坏了,却不把自己的男人当回事,而是习以为常地把自己的男人当奴隶使唤。按小心子的话说,肖锋完全算得上个模范丈夫;在家里非常勤快,几乎包揽了全部家务活。可是,没有一个男人真正甘愿做这样一个模范丈夫。女人总希望自己的男人什么都能干,也包括家务事;然而,往往一个男人家务事干得越多,就越是被女人瞧不起,甚至讨不了好。女人就是这样,她们的欲望没有止境,只有感觉而没有是非标准。小闵便经常指责肖锋,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这也没干好那也没干好,在这方面很像叶明那家人;训起人来,言语和举止全然是家长作风。见此情形,叶明时常在心里感叹:讨一个漂亮老婆只不过满足了男人一时的虚荣心,其实并不实惠。 小闵有个好朋友叫小惠,两口子经常闹离婚,也经常跑来向小闵诉苦。小闵是个非常有灵气的热心人,而且能说会道,经常给小惠两口子断公道。小惠两口子也服小闵。在她的张罗下,两口子突然好长一段时间不吵架了。 但之后不久的一个晚上,肖锋接到一个非常令人意外的电话。 “我是小惠。” “小惠你好。小闵不在家。” “我找你,不找小闵。” “找我,啥子事?” “肖哥……我犹豫了好久,才给你打的这个电话……” “说,啥子事。” “你家小闵和我家志高搞到一块了。” 志高就是小惠那个长得帅气,颇有点儿道貌岸然的丈夫。他是个体面的公务员,又是个俊男,身边的女人没有断过,这就是小惠和他经常吵架的原因。奇怪的是,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身边的异性朋友越多,就越会受到异性的注意甚至亲睐。志高到肖锋家里来过,但两个男人之间没有什么交情,见了面只是点点头而已。当然,并不是身边的所有女人都跟志高有一腿,绝大多数的“情况”,只是小惠捕风捉影,只是因为女人那莫须有的多疑和嫉妒挑起了两个人之间的战争。吵烦了,志高就会提出离婚。现在的行情是,公鸡比母鸡值钱,因此小惠一听离婚就伤心,就跑来找小闵。这下好了,引狼入室,也害了肖锋和小闵。 肖锋一听,简直蒙了,无法相信。小惠接着说:“你肯定不相信。但我有证据,你最好马上到我家来……” 肖锋这才觉得,小闵近来的行为举止的确也有些反常。她比过去更爱打扮了,而且经常很晚才回家。问她去哪里了,她只说打牌去了。肖锋当经理以后,小闵就到了经营部当出纳。她这个出纳,肖锋也可以代劳,基本上可以不用上班。她有的是时间,而她消磨时间的方式就是打麻将。她也特别喜欢打麻将,而且技艺高超,不少人都称她是个职业杀手。以前,小惠经常打电话约小闵打牌,如果没有人约,晚上她也很少出门。可后来,没有人约她,她也要出门。特别是近来一段时间,她晚上出门的时间更多了,回家也很晚;问急了她反而生硬地甩这么一句:“你管我到哪去了!”弄得肖锋自讨没趣,还显得自己有些小心眼。经小惠电话里这么说,肖锋虽然不愿意相信她说的是真的,但也觉得小惠的话可能不是空穴来风。 犹豫了好大一阵,肖锋决定去看个究竟。 ------------ 二百二十四、婚变(2) 华灯初上,到处是灯火辉煌。沱江环抱着的内江,也是一个火盆,潮湿的热浪严实地笼罩着每一个角落,久久不肯退去;但无论天气多么热,上半夜街上永远都是人潮涌动。内江也是一个巨大的夜市,几乎要到临晨三点钟以后,喧哗才会渐渐地退去,整个城市才会安静下来。人世间许多隐秘的事,都是在夜间发生的。在夜的庇护下,人们似乎更加本色,也更加坦然。这大概就是人们喜欢夜生活的原因。人们需要阳光,也需要黑夜。 肖锋按下门铃,不一会儿,对话机里飘出了一个甜美的声音。 “哪个?” “我肖锋。” “肖哥来啦?” 和以往一样,小惠把肖哥叫得非常甜。她比小闵小两岁,因此在小闵和肖锋面前,她一直娇声娇气地哥呀姐的。 门开了。肖锋上了楼,小惠家的房门虚掩着。 客厅里灯光暗淡,仿佛罩在薄雾之中;一曲优雅的轻音乐,梦幻般地在客厅里荡漾着,让人感到那么地舒展,那么地悠闲和恬静。 “先坐一会儿哈。茶几上有茶,刚泡好的。” 客厅里没人。肖锋不知道这声音是从哪个角落里漂出来的,那么温柔甜美,又那么地虚飘飘的。但能听出来,那是小惠的声音。不过,肖锋也能听出来,这声音比平时更亲更柔。肖锋靠在沙发上,从自己身上掏出一支香烟点上,认真的吸起来。高兴的时候,烦恼的时候,无所事事的时候,他都吸烟。他烟瘾很大,吸烟的时候,整个人也变得深沉起来,就像一个正在思考的老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那么喜欢吸烟。有时候人们喜欢一件事,完全是因为它的形式,而并非是内容。烟不离手的人,有时完全是因为习惯了吸烟的姿式,手上总喜欢夹着一支香烟。 不一会儿,小惠从浴室出来了。而当她出现在肖锋面前时,肖锋不禁感到茫然和吃惊。 她身上披着一件薄半透明的真丝浴衣,幽暗的灯光下,她那丰满诱人的肌肤依然若隐若现;她款款而来,一股迷人的香味从她身上溢出,弥漫了整个世界……肖锋看着她,但心里揣摸着:这女人究竟想干什么。 “你们志高呢?” “到外地学习去了。” “我还以为他和小闵都在你这里呢。” “小闵告诉你她去成都看舅舅了吧?” “她也给你说了?” “没有。她什么都没有给我说,但我什么都知道。我跟踪了他们。小闵是去成都了,也可能她去看了她舅舅,但我可以告诉你:现在她和志高在一起,正在一起亲热;我看得到,感觉得到……”说到这里,小惠伤心地哭了。 “这就是你要告诉我的,就是你要给我看的证据?” “这还不够?” “你……” 肖锋愤然起身,准备离去。这时小惠立刻起身拦住他,然后异常平静地说:“肖哥,我不想伤你的心。你可以不相信我说的话,但是,为了不让你知道这件事,志高已经向我坦白了。他还向我保证,他要和小闵一刀两断,但他再一次欺骗了我……我亲眼看见他们两个一起上的车。只有你不知道这件事,这对你是不公平的。但迟早你也会知道这件事的,我希望你早一点知道这件事。所以,我才决定把这件事告诉你。” “你想怎么样?” “我希望你替我们两人想想办法……” 肖锋无力的倒在了沙发上,低着头一言不发,不断地喘粗气。 这时,小惠冷冷地说,“我要报复他们,你不想吗?” 这是梦一般的声音。肖锋抬起头来,怔住了。因为正在肖锋抬起头来的一刻,小惠去掉了浴衣,一丝不挂地站在他面前。 她的肌肤洁白如玉,*的曲线非常美;肖锋不得不承认,平常嗲声嗲气的小惠,其实很性感,也很迷人,甚至很可爱。也许,这也不失为一种解脱的方式;但此时此刻,肖锋什么心情也没有。他的心已经坠入黑暗的深渊,他能感觉到愤怒和痛苦迅速地充斥着他的每一根神经,感觉到一个人的精神突然间崩溃了…… 肖锋站起来,轻轻地在小惠的脸蛋上亲了一下,然后静静地离去。 以后小惠又给肖锋打过一次电话,她说,“肖哥,我就是要勾引你,就是要报复他们。”肖锋没有去见她。他在电话中说,“谢谢你。现在我还没有想好怎么处理这件事,等我想好了,我会和你联系的。” 肖锋没有告诉小闵这一切。他一直假装不知道她和志高的事。或者说,他不愿意相信小惠所说的一切是真的。 这就是肖锋最近以来沉默不语的原因。 关键问题是肖锋的态度,使人担忧,使人感到窝囊。肖锋把一切告诉叶明以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期待着叶明对这件事情的反应。沉默了许久,叶明毫不隐瞒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必须去面对。逃避,只能使事情更糟。她会有恃无恐,而肖锋却会更加痛苦。如果两个人在感情上出了问题,就应该离婚。不论男女,怎么能够忍受这样的背叛呢?这是原则问题,也是一场与她与自己的斗争。为了名誉,为了尊严,为了今后的生活,必须离婚。肖锋担心孩子,担心离了婚以后小闵是否真正会幸福,于是犹豫不决。但叶明认为这是软弱,是自我欺骗。只有离了婚,你才能从她给你带来的屈辱的阴影中走出来,才能真正摆脱目前的痛苦,开始新的生活。至于孩子,她最终会理解的。而小闵离婚以后是否会幸福,与你肖锋无关。 肖锋说,“我们谈过离婚的事,但小闵不愿意离。”叶明大声说,“这由不得她了。如果她不同意离,就上法庭。碍于面子,她会同意离的。哪怕你们以后还生活在一起,暂时不分开,也应该离婚。” 叶明不敢肯定自己这样做就一定正确。但当时他也很激动,他为自己的朋友愤愤不平,不得不这样做。 半年后,在叶明的鼓励下,肖锋和小闵离婚了。 ------------ 二百二十五、大享(1) 一天晚上,肖锋要叶明陪他去内江最豪华的一座茶楼见一个人。这个人的小名叫少玉,比叶明和肖锋小几岁,过去经常围着肖锋身边转,帮肖锋跑腿或者提家伙。不过,转眼之间,那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记忆中的往事,也已经模糊不清了。 “想起来了吧?小时候很瘦,两个眼珠子转动得很快,做事很麻利。” 经肖锋提示,叶明终于想起来了。少玉从遥远的记忆中向他走来。然而,光阴荏苒,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现在的少玉早已今非昔比。上世纪的八十年代末,他玩的座骑就是蓝鸟王,并配有专人司机,而且时常有保镖不离左右。他在成都开有公司,在拉萨、西宁、兰州等地设有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娱乐业、房地产、制药等。据说,他手下任何一个分支机构的年营业额都上亿元。 如今内江的小混混们,异口同声地把**上有钱有势的人称为大亨。过去的老大或者大哥那类人物,今天被称作大亨了。在不少人眼里,少玉在内江也算得上这样一个大亨。 时代进步了,社会上的“操哥”们,也全力以赴发展经济。他们变得更加智慧,不再为了脾气、为了个性、为了女人大动干戈了;经济利益成了产生和平衡一切矛盾冲突的杠杆,成了一种动力和终结。相传,曾经有一段时期,内江的不少市政工程,从项目到资金,有相当一部分都被**上的老大操控着,至少有这些人参与。他们随意出入政府相关和高消费场所,开口闭口谈的都是工程或者项目。金钱加暴力,产生的力量非常可怕。意大利的黑手党,可以渗透国家机器,罪恶之手甚至可以伸到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其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就来自于金钱加暴力。当然,内江的**远不可与黑手党比,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在拼命积累财富,并且竭力把一部分非法所得合法化。至少,社会上是这么传说的。虽然虚实难分,但人们依然对此津津乐道,而且希望事实就是如此。他们为一夜暴富和非法获取金钱而激动。金钱和暴力构成的黑色经济,其负面影响远远超过了经济的范畴,它甚至影响着人们的意识形态。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马无夜草不,人无横财不富。内江的混混们特别崇尚这个道理。这才是真正可怕的地方。改革开放初期,或者称作中国经济社会的资本积累期,中国的财富,有一部分落在了不是地方的地方。 叶明并非和内江有什么过结,只是他在内江时生活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耳闻目睹的都是社会阴暗而又真实的一面。这是他所处的生活阶层所决定的。每一个阶层的人都有自己的行为方式和处事风格以及思想意识。叶明在内江仅仅生活了十一年,但这十一年的生活影响了他的一生,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他对内江的看法。在以后的三十年中,他觉得自己的根还在内江,他的灵魂的一部分还在内江,内江以及内江的人和事仍然牵动着他的心。至少,他是半个内江人。他一点不为自己是一个内江人而感到骄傲,也不为此感到耻辱。其实,地道的内江人非常勤劳和智慧,叶明相信内江也有光明的一面,也有真正辉煌的一天。他也非常希望内江能有这一天,只是眼下他还没有看到这一天。而到了那一天,叶明一定会歌颂它的。 不过,少玉还算不上内江的大哥,也算不上内江最有钱的大亨。小心子和几个卖毛线的朋友,曾经在上海邂逅过内江的有钱人,由于在那么远的地方遇见了老乡,大亨便非要作东叫他们在上海好好地玩一玩。这一玩不打紧,事后回味起来,小心子和他的朋友们几乎哭起来,并捶胸顿足地道:“我们还活啥子哟,人家那才叫活嘛。”看见别人挥金如土,让小心子和他的朋友们简直羡慕和悲观得要死。财富和因此而来的阔气,可以把一个仰慕财富的人的精神彻底打垮。被称为大亨的人,不仅有钱,而且也大肆挥霍钱财。也许,没有人知道谁是滨江市最有钱的大亨。 少玉按约来到了茶楼。一个人的面部特征无论怎么变化,他的轮廓或者神韵包括儿时的影子,始终还在;就好比一个人无论穿什么衣服,并不能在本质上改变他一样。外部特征,就是一个人身上的衣服。看上去,少玉比过去大了一个号,也比过去更黑了,更加老练了。他说话慢条斯理,目光散漫,一副久经沙场、老于世故的作派。他不冷不热地和叶明打了个招呼,有气无力地握了握叶明的手,微笑地说了句,“你的样子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然后对肖锋说:“我帮你把娃娃弄到成都去上学,学费也不用你操心。另外,我再帮你在成都搞一套房子。只要你肯帮我,我会把你以后的生活安顿好的。你考虑一下吧,然后尽快给我一个信。我还有事,先走了。” 风也似的,不到半个小时,少玉就离开了。有钱人或者叫做干事业的人的标志:大套、雷厉风行。 少玉走后,肖锋说:“他想叫我去拉萨去打理一家公司。” “听他说起来,待遇还不错。” “他手里的公司,不一定干净。” “你去吗?” “我想去。现在我需要钱。” 不久以后,肖锋果然去了西藏。 ------------ 二百二十六、大享(2) 肖锋虽然只是藏白公司的一个办公室主任,但少玉有这样的交待:“我不在的时候,有什么事你们就找肖锋,”实际上,藏白公司只有少玉这个老总,没有经理什么的,而少玉在拉萨的时间又非常少;这一来,肖锋差不多就成了藏白公司的老总。 蓝天夜总会是拉萨最大的夜总会,也是藏白公司在拉萨的一个重要据点。少玉进藏时,首先开办了这家夜总会,然后才逐步涉足其它行业;至到1998年,蓝天才关闭。最红火的时候,蓝天有几百名小姐,可同时容纳300多名客人的场地天天暴满,一天的门票收入就几万元,加上其它如水酒、台费、点歌等收费,蓝天每天的营业收入不下10万元,利润应该在3万元以上。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拉萨的新贵们,都以在蓝天消费而自豪。少玉通过蓝天积累了一定财富,也建立起了他在拉萨的关系网,为他日后的扩张打下了一定基础。肖锋到藏白的时候,蓝天虽然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但生意仍然说得过去。 扎西是蓝天的常客,但他很少付现款,总是签单。扎西是个藏民,是拉萨的地头蛇;他喜欢喝酒,喜欢汉族姑娘,也喜欢刷白杆——吃喝玩乐都不付钱。他蛮横无理,心狠手辣,身边还有一大帮小流氓,在拉萨的黑道上算得上个重量级的人物。扎西白吃白玩不说,关键的问题是,他在这里横行,会影响蓝天的形象和生意。体面的人见了扎西这样的人,都会躲得远远的;这也是扎西尤其可恶的地方。少玉一直想除掉这个眼中钉。从政治的角度讲,杀一人不过是为了搬掉一个障碍物;他有理由除掉扎西。对一个无赖没有道理可讲,只能以暴易暴。对少玉来说,搬掉扎西这个障碍物也并不是一件难事:在内江找个“黄犯”就可以解决问题。强龙难压地头蛇,正面冲突难免会两败俱伤,请杀手是黑道上有钱有势的人解决问题的常用手段。内江人把拖有命债的杀手称为“黄犯”,而且这样的人在内江并不难找。如果是早些年,或者进藏时生意不那么好做,少玉会毫不犹豫地除掉扎西,但现在的少玉有钱有事业有前途,他得权衡这件事的利益和风险,权衡自己的命和扎西的命哪个更值钱。请杀手虽然简单,但毕竟会留下了一个永远的隐患。再高明的杀手,也有落网的一天。他不愿意为了一个扎西,长久地被阴影笼罩,更不愿意把自己的命看得和扎西的命一样贱。因此,他只好暂时地忍气呑声。穿草鞋的不怕穿皮鞋的,有钱的会害怕不要命的;退一步海阔天空。道理虽然如此,但少玉有时会觉得这口气难以咽下。 除了负责重要的接待工作外,肖锋最具体的工作就负责蓝天和几个石厂的管理。搞好蓝天的关键,就是如何摆平扎西。肖锋也可以像以往那样,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对待扎西。但从少玉关于“搞好蓝天的关键”中,他也完全能够理会少玉的真正意图。 如何摆平扎西是肖锋在藏白公司遇到的第一个棘手问题。能否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事关他的声誉和今后的工作。 扎西长得又黑又壮,满脸凶相。特别是喝了酒以后,任何人他也不会放在眼里,根本无话可说。肖锋原以为凡人都应该进点儿油盐,于是不卑不亢地对扎西说,“欢迎你常来玩。但兄弟刚来,也请你给兄弟一点面子哟。”扎西却说,“我扎西一直都给蓝天的面子的呀。”然后照样签单。 肖锋到藏白公司不久,蓝天夜总会来了两个声称做虫草生意的年轻人。他们隔三差五地到蓝天夜总会来消费,出手非常大方。除此之外,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何许人也,究竟是干什么的。 有一天扎西叫的酒来慢了一点,他立刻骂起人来。肖锋上前赔不是,好大一阵才让他息怒,令旁人都有些看不过意了。而就在这天晚上,扎西在回家的路上被人一枪打中了后脑,当场命毙。没有人看见是谁向扎西开的枪。这天晚上,肖锋离开夜总会以后,和政府某部门的几个朋友一起在打麻将。 从此以后,那两个做虫草生意的年轻人也从拉萨消失了。 少玉问肖锋,“摆平扎西花了多少钱?”肖锋说,“我可没有摆平扎西。我们这样的公司,何必同扎西这样的人较真?”停了停,肖锋又说,“不过最近签单的数量较多,估计有些钱不好收……” 少玉看着肖锋,不知道他说的话是真是假,或者他的话的真正含意。不过,这件事使他更加赏识肖锋了。最后他点了点头,说,“你在拉萨的全部费用开支,直接从我这里报销,不用通过财务。” 扎西死后,蓝天夜总会的生意有了新的起色。 谁都说藏白公司在拉萨有后台,但究竟是什么样的后台,没有人说得清楚。藏白公司花几百万元在西藏收购的一个药厂,没过多久,拿到药品批文后转手就变成了三千多万元。他们承建的公路一个接着一个,几乎没有间断过,与修路配套的石厂就多达十一个。总之,藏白公司在拉萨已经成了气候。 有一天,肖锋正准备睡午觉,突然接到下面的电话,称石厂闹事了,民工们扬言要炸掉藏白公司的办公楼。肖锋不敢怠慢,带着两个助手驱车赶到了石厂。原来,工人的工资拖了半年多,一直没有发,现在他们不干了。两个助手都揣着猎枪,肖锋则空着两手和工人谈判。工人们怒目圆视,群情激昂;站在最前面的几个人,怀里抱着炸药包;这种场面,让人感到非常地危机。关键是对事态要有准确的判断,然后做出正确的决定。肖锋什么也没有说,先打电话叫出纳把钱送过来。出纳是少玉老婆家的亲戚,说这么大的支出必须要少玉点头,肖锋冷冷地道:“那我就把工人带过来找你要钱。”工人们见肖锋替他们说话,情绪稳定了下来。最后,当天下午付了一部分工资,才平息了事态。这是肖锋在藏白公司处理得非常漂亮的第二个棘手问题。 几个月后,藏白公司的各项工作有了明显起色。少玉很满意肖锋的工作,肖锋也有些得意。渐渐地,公司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肖锋是大哥以前的大哥。公司内部的人,都叫少玉大哥。大哥二字,不同的人叫出来,含意很不一样;在内江,社会上的人相互称大哥,那只是礼节问题;在关系特别密切的人之间或者非常正规的场合中,“大哥”是不能乱叫的,那一定是对管得了事的人的称呼,甚至是对真正的“老大”的称呼。公司内部的人,都习惯了叫少玉大哥,肖锋以前则是少玉的大哥,这无疑也抬高了肖锋的身份。可是,也有人不服气,那就是少玉的亲戚们。他们背地里向少玉咒肖锋的本,凡是办砸了的事都推到肖锋身上;最要命的是,在他们看来肖锋的架子比少玉还大,什么事都自作主张,从来不和少玉或者有关人员商量。主子只用奴才,不能用主子。 久而久之,少玉对肖锋有了成见。为了削弱肖锋的权力,藏白公司另外注册了一个蓝天装修公司,安排肖锋去这个公司当老总。肖锋当然知道,这是在扁自己。两年后的1996年,肖锋离开了藏白公司,半年后离开了蓝天装修公司。而少玉曾经向肖锋承诺的报酬,没有兑现。 肖锋说,过去少玉给我提家伙,现在是我给他提家伙。这就是长江后浪推前浪。 但从少玉的食言中,叶明看出,内江的所谓大亨,不过是图有虚名,终久成不了大器。 肖锋在藏白也学到了不少东西,也建立了一些关系。他决定自己在西藏撞天下。从那以后的许多年,叶明和肖锋失去了联系。 ------------ 二百二十七、无中生有(1) 三十岁是人生的一个坎,一个迅速迈入中年的分水岭。对叶明来说,过了三十岁,时间飞快地转动起来。转眼之间,十年过去了。第四十个春秋在不知不觉中恍然到来,似乎自己也不敢相信,时间的流逝仅是如此地稳健和神速。回味起来,叶明平常并不觉得这一时间人在生理上有什么变化,想必是心理变化大于生理变化。 三十岁以后,心情渐渐地平静了,意志也薄弱了;想干的事,令人激动的事,好多时候转念即逝。好多事情,应该这样或者那样的,可就是没有这样或者那样,就是只按照事情的惯性使其然,结果往往让人空悲叹。也许,这就叫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不久以前的事,有时候回忆起来如隔三秋。 这十年,叶明把自己的全部生命都倾注在了家庭里。出差的时候,他尽可能地晚上乘车,白天办事,早早回家;一天他可能只吃两碗面条,能省则省,然后把节约回来的钱交给李馨。多跑路多挣点儿钱,买房子买家电,随时听从老婆的使唤。有忙碌的时候也有清闲的时候,他常常回忆这十年是怎么过的,但却觉得心里是一片空白。作为一个居家过日子的人,他完全彻底地放弃了自己。他想自己只能如此了。看来,生活的质量不是以时间的长短来决定的。 看电视的时候,就沉入了剧情中;打牌的时候,就迷进了牌局里;睡眠时,梦也少了许多。思考的时间少了,做梦的时间少了,荷尔蒙分泌少了,人也就没了朝气。标准件生意越来越难做,叶明提议做点儿其它生意,反正家里有的是人手;李馨不置可否。不置可否就是否。大概是穷怕了,她不愿意冒险;钱到了她的手里,就好比掉进了无底洞,再也别想拿出来。甚至她从来就不告诉叶明家里有多少钱。叶明也没有心情再争取,于是只能想:就这样过吧。走到哪个山头唱哪首歌,到时候再说。 到了这步田地,人就好比一具行尸走肉了。没有激情,没有幻想,没有血性,也没有了前途。剩下的,只是生命的原状,或者说只是生命的一个符号。这也是人的冬眠。 可是,即便如此,有些意想不到的事,也还会发生。 那天晚饭以后,叶明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正看得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时候,李馨横不说白不说就给了他一巴掌,惊了他一大跳。叶明以为她在和自己开玩笑,她经常用这样方式和叶明玩笑,但她的表情却没有一丝儿玩笑的意思。 “上个星期六你到哪里去了?” “上星期六?”叶明想了想,然后轻描淡写地说:“去阳安了。我给你说了的,叶辉回来了,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得和他见个面。” 结婚以后不久,叶辉又从新疆调回了阳安,在一家部属企业工作。阳安已经由县变成了市,城市化进程在一步一步地加快,但阳安的几个省部属国营大中型企业,经济效益却一年不如一年,叶明回来没几年,发工资都成了问题。嫂子在川拖厂,情况更糟。谁也没有想到,过去令人羡慕的国营企业,如今却是这般惨状。好得他们两个人都有文凭,经同学或者朋友一番张罗,总算还有地方可去。这一来,叶辉两口子便一起上了成都。虽然两个人都在成都,但并不在一个单位上班,经常要到周末才能见面。 成都的世面自然比阳安大得多,让人眼花瞭乱,也让人心潮清澎湃和躁动不安。久而久之,问题出来了;角度或者出发点变了,看什么事都可能不顺眼,何况一个人了;叶明的嫂子这时发现了叶辉身上的诸多毛病,最要命的毛病是空有一肚子学问,没处发挥,也不得实惠。无论是叶明的嫂子的同学还是叶辉的同学,和谁都不敢比;巨大的落差使他们心里失去了平衡,于是两个人有了矛盾,经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而且越闹越深沉,闹到了离婚的分上。叶辉这种人,哪里经得起这样的事,于是整日地为此犯愁,却一筹莫展。这次回来,想找叶明诉诉苦,想想办法。 唯一的办法就是多挣点钱。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但挣钱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对一个倒霉鬼来说,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简单的,否则他就不会倒霉了,生活也就不成其为生活了。 ------------ 二百二十八、无中生有(2) 三十岁是人生的一个坎,一个迅速迈入中年的分水岭。对叶明来说,过了三十岁,时间飞快地转动起来。转眼之间,十年过去了。第四十个春秋在不知不觉中恍然到来,似乎自己也不敢相信,时间的流逝仅是如此地稳健和神速。回味起来,叶明平常并不觉得这一时间人在生理上有什么变化,想必是心理变化大于生理变化。 三十岁以后,心情渐渐地平静了,意志也薄弱了;想干的事,令人激动的事,好多时候转念即逝。好多事情,应该这样或者那样的,可就是没有这样或者那样,就是只按照事情的惯性使其然,结果往往让人空悲叹。也许,这就叫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不久以前的事,有时候回忆起来如隔三秋。 这十年,叶明把自己的全部生命都倾注在了家庭里。出差的时候,他尽可能地晚上乘车,白天办事,早早回家;一天他可能只吃两碗面条,能省则省,然后把节约回来的钱交给李馨。多跑路多挣点儿钱,买房子买家电,随时听从老婆的使唤。有忙碌的时候也有清闲的时候,他常常回忆这十年是怎么过的,但却觉得心里是一片空白。作为一个居家过日子的人,他完全彻底地放弃了自己。他想自己只能如此了。看来,生活的质量不是以时间的长短来决定的。 看电视的时候,就沉入了剧情中;打牌的时候,就迷进了牌局里;睡眠时,梦也少了许多。思考的时间少了,做梦的时间少了,荷尔蒙分泌少了,人也就没了朝气。标准件生意越来越难做,叶明提议做点儿其它生意,反正家里有的是人手;李馨不置可否。不置可否就是否。大概是穷怕了,她不愿意冒险;钱到了她的手里,就好比掉进了无底洞,再也别想拿出来。甚至她从来就不告诉叶明家里有多少钱。叶明也没有心情再争取,于是只能想:就这样过吧。走到哪个山头唱哪首歌,到时候再说。 到了这步田地,人就好比一具行尸走肉了。没有激情,没有幻想,没有血性,也没有了前途。剩下的,只是生命的原状,或者说只是生命的一个符号。这也是人的冬眠。 可是,即便如此,有些意想不到的事,也还会发生。 那天晚饭以后,叶明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正看得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时候,李馨横不说白不说就给了他一巴掌,惊了他一大跳。叶明以为她在和自己开玩笑,她经常用这样方式和叶明玩笑,但她的表情却没有一丝儿玩笑的意思。 “上个星期六你到哪里去了?” “上星期六?”叶明想了想,然后轻描淡写地说:“去阳安了。我给你说了的,叶辉回来了,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得和他见个面。” 结婚以后不久,叶辉又从新疆调回了阳安,在一家部属企业工作。阳安已经由县变成了市,城市化进程在一步一步地加快,但阳安的几个省部属国营大中型企业,经济效益却一年不如一年,叶明回来没几年,发工资都成了问题。嫂子在川拖厂,情况更糟。谁也没有想到,过去令人羡慕的国营企业,如今却是这般惨状。好得他们两个人都有文凭,经同学或者朋友一番张罗,总算还有地方可去。这一来,叶辉两口子便一起上了成都。虽然两个人都在成都,但并不在一个单位上班,经常要到周末才能见面。 成都的世面自然比阳安大得多,让人眼花瞭乱,也让人心潮清澎湃和躁动不安。久而久之,问题出来了;角度或者出发点变了,看什么事都可能不顺眼,何况一个人了;叶明的嫂子这时发现了叶辉身上的诸多毛病,最要命的毛病是空有一肚子学问,没处发挥,也不得实惠。无论是叶明的嫂子的同学还是叶辉的同学,和谁都不敢比;巨大的落差使他们心里失去了平衡,于是两个人有了矛盾,经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而且越闹越深沉,闹到了离婚的分上。叶辉这种人,哪里经得起这样的事,于是整日地为此犯愁,却一筹莫展。这次回来,想找叶明诉诉苦,想想办法。 唯一的办法就是多挣点钱。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但挣钱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对一个倒霉鬼来说,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简单的,否则他就不会倒霉了,生活也就不成其为生活了。 ------------ 二百二十九、无中生有(3) 两个人没有了信任,就没法勾通和交流,就无话可说。失去最起码的信任,就意味着婚姻危机的开始。 叶明没有欺骗过李馨,至少到现在为止是如此。过去他所经历过的重大事情,包括秀妹也包括他和粉妹曾经有过的关系,他都告诉了她。告诉她这一切,是为了让她尽可能全面地了解自己,从而能正确地做出选择。他用自己诚恳,使她能够做出正确的抉择;试图用自己的真诚,换取她的真诚。 那种不容分辩的态度,即表现出了她对他的极端不信任,也表现出了她的狭隘和自私。现在叶明仍然不敢确定,自己的诚实究竟意味着什么,把自己过去的一切告诉她是否正确。因为在不同的年龄和不同的时期,一个人会有适时的行为表现,但这些行为和表现也许并不代表一个人的本质,更不能代表一个人的现在和将来。叶明不知道她是否能正确看待这一切。正确地认识一个人,并不是人们希望和以为的那么简单,这不仅需要经验和智慧,还需要一颗真诚的心和宽广的胸怀。他不知道自己的诚实产生的是什么效果,不知道自己应该诚实、还是应该隐瞒自己不光彩或者不便于别人看到的一面。一句话:他不知道,是她的自私和狭隘,还是自己的过去和诚实,导致了她对自己的极端不信任。 现在想来,如果自己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会认真考虑一下应该做个诚实的人还是虚伪的人,或者认真考虑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诚实和真正的虚伪,认真考虑一下究竟人们真正需要的是诚实还是虚伪,认真考虑一下究竟应该坚持自己的原则还是满足别人的需要,然后才作决断。 当然,如果生活就得如此,也太累了。 一连几天,她都纠缠着这件事情不放。她的蛮横和粗暴使叶明失望和痛苦,也使他愤怒。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忍让到什么程度。既然已经接受了她,既然已经建立了这个家,既然已经做了父亲,既然已经不能改变她,叶明就得忍让;能忍让到什么程度就会忍让到什么程度,而真正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这件事情发生在晶晶五岁左右。叶明对自己的忍耐程度也感到意外。这其中的原因,除了他和李馨有一定的感情以外,最重要的是他对女儿的爱,使他能够忍辱负重。为了这个家庭,为了女儿,什么样的事他都能忍受。 这就是叶明那空白的十年间,发生在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后来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冷战,直到他出了一趟远差回家之后,这件事才不了了之。 但是,许多年以后,她还时不时地提起这件事。每当他们之间有矛盾冲突的时候,她就会罗列他的罪状,这也是其中的一条。而一提到这件事,她仍然觉得是叶明首先伤害了她,觉得他一生都因此而对不住她,一生都应该背着这个沉重的十字架生活,并因此仍然使她那么地心绪难平。 她永远也不会真正忘记这件事,他也永远不能忘记她对这件事的态度;其实说白了,这是一件毫无实际意义的小事,然而却使叶明清楚地看到了她那漂亮的外表和不俗的气质的另一面,同时也成了他们心中一个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 这之后,他对她更加小心了,行事也更加谨慎。然而,他常常有一种感觉:这许多年来,对于婚姻和家庭,自己的所有努力都白费了。 这期间,叶明带着老婆孩子,回了一趟过去下乡的生产队。 这不是什么衣锦还乡,只是想回去看看,更准确地说是想看看玉英。叶明一直想回去看看她,这种愿望时而强烈,时而油丝一般地微弱,但并没有间断过。不过,真要成行,似乎总觉得时机不对。他即希望见到她,又不知道怎么样去面对她。他最怕的是,她生活得不如自己希望的那么好。那样的话,见了面他们两人都会难过,还不如不见面的好。于是乎,还乡的念头虽然没有断,却拖了再拖,难以成行。 生活不如意的时候,叶明时常回忆起下乡当知青的生活,甚至会想,说不定在乡下生活,比现在还好些。他理解一些知青返回城里以后,最后为什么又回到了农村。农村的艰苦生活是单纯的,城里的艰辛生活却格外地厚重,致使有些人不能承受。 时不时,叶明会提到知青生活的艰苦。晶晶听说爸爸下过乡,也听说有一家人曾经对爸爸特别好,于是嚷着要去看看。这样,叶明才下了决心。 到了玉英的家,令叶明意想不到的是,曾经热闹非常的一个家,如今已是庭院空空了。那只凶猛的大黄狗也不见了。家里只剩下玉英的四姐,其它人都离开了这个家,打工的打工,嫁人的嫁人;生活的波浪无情地击碎了这个大家庭;为了生活和幸福,他们早已四分五裂,各奔东西了。 玉英的四姐正在院坝里晒东西,而且一眼就认出了叶明,可叶明怎么也认不出她是老几了。 正如叶明所担心的那样,玉英的情况很不好。 离开她家不久,有一次玉英上山打柴,从山上摔了下来,摔断了一条腿,并且落下了残疾。在叶明离开她家的第三年,她嫁到了成都附近的金县。比较而言,金堂地处川西平原,地理和生活条件比玉英的家乡更强。但出嫁的时候,她哭得很伤心。而且从那以后的许多年里,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再也没有回过自己的家。 这是叶明得到的有关玉英的全部消息,从此以后,叶明不仅再也没有见过玉英,也没有得到过她的任何消息。但是,她的形象、她的音容笑貌,时不时还会在叶明的眼前浮现;她的温柔和善良给他带来的美好感觉,已经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叶明一直不敢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玉英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孩,她才是自己真正所爱和需要的那种女人。但那个时候,叶明并不知道自己的所爱。那个时候,他也没有能力也没有胆气承担这样的爱,原因就是她是一个农村姑娘。他把自己所谓的前程,看得比一个人的爱更为重要。人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错位;真正靠得住的爱和值得爱的人,就这样与人们擦肩而过,再也没有回头。 历经了那场信任危机以后,叶明似乎才真正明白了自己爱什么样的女人,需要什么样的女人。而这时,他对玉英的认识和感受,似乎也和过去有了很大的不同。现在回想起和玉英在一起的日子,感觉到是那么平静但又十分地令人感到幸福。这种触景生情的感慨,其它已经在内心加深处加深了他和李馨之间的隔阂。 站在玉英家的院坝里,叶明心中发出了一声长叹:玉英,你在他乡还好吗?真诚地祝你幸福。 ------------ 第六部:最后的挣扎 ------------ 二百三十、阵痛(1) 新世纪来临的一个上午,贾家标准件厂几个主要车间的职工罢工了。轰鸣的机器哑然了,整个厂区突然间变得安静下来。一百多名职工纠集在一起,把厂里的三道大门用电焊封起来,只留下供人进出的小门。同时,工人们自发地成立了护厂队,把守着厂门,只准货物进厂,不准出厂。当天下午,一封职工联名抗议现行企业改制方案的群众来信,送到了市政府体改办以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手中。阳安市委市政顿时哗然。 贾家标准件厂曾经是阳安最红火的乡镇企业,也是阳安市的纳税大户之一。陈老板也因此获得过地区和省乡镇企业局的“优秀企业家”称号。在川内同行中,贾家标准件厂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历来都是最高的,在四川甚至全国同行中都有一定声誉。但社会在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东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今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同行比较,贾家标准件厂的生产效率比别人低了两倍,产品价格却高出百分之二十左右。这叫做不可比,双方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因此没有办法与之竞争。本来,沿海地区具有规模的标准件厂家,一半左右的产品市场在东南亚国家,但亚洲金融风暴后,它们不得不回头开拓国内市场。这一来,叶明他们厂的市场在不断萎缩,而要应对市场需求,就不得不亏本销售,结果企业的流动资金迅速缩水,从而导致开工不足,生产和经济效益大幅下滑。照此情形发展下去,要不了一年时间,企业就会支撑不住,就可能破产。 企业改制已迫在眉睫。市里面也制定了企业改制时间表,即在1999年底以前,老二轻企业全部进行改制。同时要求改制必须彻底,必须触及产权。厂里因此成立了以陈老板为组长的改制领导小组,确定的改制方案是:全部出售企业资产;把出售企业资产的所得用以安置职工,了结职工与企业的原有关系,改制以后的企业根据需要重新聘用职工。据估计,改制以后的企业可能使近一半的职工下岗。换句话说,改制以后的企业只需要现在职工的百分之五十,就可以实现过去最好的生产效率。 “肯定是陈老板搞的鬼,想找几个人把我们厂吞了……” “就算不是他想吞我们的厂,厂里搞成今天这个样,也是他的责任!” “辛辛苦苦几十年,想把我们赶出厂,没得那么轻松事!” “老子下了岗,就在他家里坐到吃……要他把老子当老人来养起!” “反正,我们不卖厂!” “要卖,也有我们讨价还价的权利!” “对头,要卖,也得看价钱;价钱给够了,当然可以卖!” 在大的变故面前,小人物的惊慌失措表露无意。人们三五成堆,七言八嘴,脸红脖子粗地高声叫嚷着,一派群情激愤的景象。 有胆量并且平日里不守规矩的年轻人,在这种情形下有了用武之地。他们纠结了一帮人,轮番看大门,动员其他工人停工,到处发表自己的思想,一副惟恐天下不乱的架势。但在这种时刻,这帮人在职工中却起到了主心骨的作用。人们在不知所措的时候,需要这样的主心骨。 即使按市里面提出的时间改制成功,也比沿海一带的企业晚了几年。最重要的是,企业在经营状况好的时候进行改制,改制本身和改制以后的效果完全不一样。效益好的时候,企业本身的价值不一样,职工从中获益也不一样;效益差的时候,企业本身会贬值,职工利益因此受损,而且会担心自己下岗,企业改制的阻力和难度也会更大。改革的步伐慢了,就会陷入被动局面。改革会有牺牲,而做出牺牲的只能是工人。首先,职工对出售企业的价格不满,虽然职工个人也可以购买股权,但职工能拿出多少钱呢?企业的售价再高,职工都会不满,都会认为自己的企业不仅值这个价。“我们厂”,眼看就会成为有钱人的个人财产了,职工在感情上也难以接受。人们原以为到了企业,祖祖辈辈都靠企业了,就与这个企业同生死了。企业体制改革对职工来说,是一次观念的更新和感情上的阵痛。其次,不少人担心自己会成为企业改制的牺牲品,担心自己下岗。因此,绝大多数的职工情绪极不稳定。 人浮于事,生产效率低下,不仅在过去的国营企业存在,在稍大一点的集体企业也存在。然而,鱼死同船,要么大家有饭吃,要么大家都没有饭吃;不少人都有这种心理,担心自己会因为改制而丢掉饭碗的人更是如此。因此,这一部分人情绪激昂,几乎每天晚上聚集在职工俱乐部,商量如何更多地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后,他们提出要全员持股,通过扩股的方式来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进行第二次创业。但陈老板坚决不同意这种天真的方案。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经营的风险越来越大,他说,“我不愿意职工承担这种风险。职工那点儿血汗钱,也难以抵挡企业的风险;应该让有经济势力的人来承担这个风险。”职工,在哪里都是打工;企业改制以后,职工只是换一种方式打工而已。现在改制,职工还可以得到一点补偿;把自己应得的部分拿到手以后再回到企业打工,有什么不好;否则,如果企业不改制,或者方案不妥当,耗下去的结果是职工没有钱可拿,也会没有工可打。无论是否改制,都会有人下岗,这是目前企业摆脱困境必然要采取的手段。改制的目的是融资和提高生产效率,救活企业。陈老板对职工的不理解很头痛,但并不能因此就不改制。他认为自己的方案才能最终解决问题,于是否定了职工的方案。这一来,部分职工愤怒了,因此出现了职工罢工和封厂门的事件。 ------------ 二百三十一、阵痛(2) 这是一场新的革命和斗争。有的人为了如何发财而斗争,有的人则为了生存而斗争,心理失衡再所难免。在与改制领导小组斗争的过程中,职工们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了职工代表,与领导小组进行对话。职工们在俱乐部聚会的时候,人最多的时候超过了两百人。不少人对叶明说,你不能袖手旁观哟。因此叶明也成了职工们选出的职工代表。他本来就是厂里的职工代表,但职工们不承认过去的职工代表,他们认为过去的代表有很大一部分是中层干部,并不能代表职工的利益。 群众是无辜的,因为最终牺牲的是他们的利益。令人担心的是,聚集的人多了,情绪得不到控制,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惹火烧身。叶明也想听听大家究竟有些什么想法,而且很愿意帮助大家正确面对这件事。说实在话,他同情职工,但他更赞成老板的意见。 对过去的怀念和对今后的恐惧,使人们的感情变得异常脆弱。贾家标准件厂的职工从来就是遵纪守法的,甚至也是一支纯洁并且具有战斗力的队伍。他们尊敬陈老板,也肯定了他为厂里做出的巨大贡献;他们并不是和他本人过不去,只是在面对改制的问题上,情感上和观念上与陈老板存在着巨大分歧,同时他们必须捍卫自己的利益。大家为这次斗争定了一个基本的调子,以免那些对陈老板有个人成见的人借此机会公报私仇。他们恳请陈老板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全员持股,他们喊出了这样的口号:“我们宁可不拿工资,愿意和过去一样,同陈老板一起重新创业。”这些对企业和自己的前途格外关心的人,多数都在四十岁左右,他们见证了企业的盛衰,与企业甚至与陈老板有着深厚的感情。说到动情处,有的人居然落下泪来。 中国的企业,关键问题并非仅仅是个体制或者所有权的问题,海尔不是国营企业么?为什么能够搞好?重要的因素还是人。一个企业,一个团体,甚至一个民族,投机钻营和贪图小利的人太多了,或者这样的人得了利又得势,那么一切都完了。体制也要靠人运作,国营企业也好,集体企业也好,股份制企业也好,关键还是看落在什么人手里,其次便是员工的整体素质。陈老板过去是优秀企业家,但现在他不是了,甚至落伍了。他居功自傲,不思进取,没有远见,造成了企业今天的被动局面。这个厂在他手里辉煌,也将在他手里衰败,这即有陈老板个人的原因,也有是历史的局限性。十七年的厂长,曾经的辉煌,落后的管理,庞大的管理队伍,成了这个企业今天最沉重的负担。十七年的厂长,太老了。特殊时期,一个管理者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局限,导致其企业的失败。改革的重点之一,应该放在建立合理的用人和退出机制上。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的生存环境。企业效益好的时候,领导不断地前来关心,顺便也安插自己的亲戚或者朋友到企业里,还得给予这些人照顾。企业的负担因此一天比一天重。等企业不景气的时候,鬼都不上门,还会说企业家们经营不善。不少地方都有这样的规定:市或县级领导必须对口联系企业,其目的就是让领导们了解下面的情况,并且直接为企业提供服务。有些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大肆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结果有些企业表面上看起来做大了,但没有做强,甚至不赚钱了,有的还不得不倒闭;外强中干,纸老虎一个,不敌市场风险。政企难分,领导者不懂经济,发展经济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人的因素,在各个层面上都体现出了对企业的制约。 说来说去,老板有他的道理,职工也有职工的道理,而且都有可能扭转企业的命运。从这个层面上讲,全员持股并没有什么错。 不知不觉中,叶明成了愤怒的职工和陈老板沟通的桥梁。从感情的角度出发,他觉得职工的方案可以考虑。如果真能像职工希望的那样,也许企业仍然会有救。叶明带着自己的分析向陈老板转答了职工的这种愿望。但是,陈老板不肯接受职工的方案。“这个担子太重了。这是几百号人的生活,甚至是上千人的命运,都要我老陈来承担,我承受不起。市场是无情的,是不讲感情的,我们不能感情用事。现在不是过去,仅仅有热情,并不能把企业搞好。搞好一个企业,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很明显,陈老板看重的是企业的生死,而不是职工的感情。也许这就是企业家和普通人之间的区别所在。老板和员工,永远不能在一条水平线上行走。利益产生矛盾,也只能用利益平衡矛盾。 为了引资成功,陈老板自己认购了三十万元的股份。他是企业的老总,如果他不带头认购,谁还会来买这个企业呢? 陈老板率先认购股份,使矛盾更加尖锐了。罢工并且封住厂门,表明职工和陈老板彻底翻脸了。 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重点,职工罢工立即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于当天下午派出由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驻进贾家标准件厂,并做出指示:明天必须开工,改制必须进行。 工作组由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带队,成员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市政府信访办、市政府体改办、市检察院、市乡镇企业局等部门人员组成。当天晚上,工作组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工作组的态度非常强硬。一定要将改制进行到底,明天必须恢复生产。改制是国家的大政策。阻挠改制是要承担后果的。同理,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轻者可视为扰乱社会治安,重者可视为破坏生产,将承担法律责任。有意见,有问题,这是允许的,可以通过对话达成共识,可以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和方法来解决问题。在此之前的事,到此为止,也不作追究,这之后,希望大家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国家大的方针政策。副市长讲了话,企业局局长讲了话,不容职工代表们发言,便宣布散会了。 市领导已经为罢工和封厂门的事件定了调,而且态度是强硬的。人们的心突然间变得沉重起来。 ------------ 二百三十二、下岗(1) 如果不是下岗,可能叶明真的就这样平静地、甚至不得不安于平庸地生活下去。他可以不露声色地承受和忍耐生活中的一切,包括幸福的和不幸的全部内容。经过了年轻时的躁动以后,他已经心如止水。爱过、幻想过、为之奋斗过,真实地生活过,已经正视过自己的生命过程,已经把握过自己的命运脉搏,便可心安理得了。人们的所有努力,不论结果如何,正是为了获得这种平静。对有些人来说,历经千辛万苦,生活才呈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并从理智到感情上认识到生活的真实所在,也清醒地认识自己的本来面目。叶明只不过是一普通而平凡的人,只能普通而又平凡地生活。一个时代甚至一个民族,真正的精英只能是极少数。天才的罗曼•罗兰就发出过类似的感慨,叶明还能说什么呢。不再痛苦,不再兴奋,大事小事同理,都能泰然处之;这也是一种修炼,是一种境界,是一种带有宗教色彩的回归。 上班下班,打牌看电视,喝茶聊天,来来回回,就是这么多内容。这就是生活,就是人生的全部。平庸的生活,终久也会使人变得平庸的。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有了平庸的人,才有了平庸的生活。但总有一天,人们会容忍平庸。这不是罪过,也无所谓对与错。总会有人生活在平庸之中的。 如果不是下岗,叶明可能就这样平庸地生活下去。他可能不会再与写作沾边。曾经的梦想和夙愿,早已经不再使他激动了;偶尔有过的冲动和欲望,转瞬即逝,并不能停留在心间,更不能重新唤起他的激情,使他为此做出相应的行动。任何事情,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乃至情感的,似乎在产生的同时就有了结果;只需在心里演示一下,所有的感受和体验似乎都有了。没有了好奇,没有了欲望,没有了朝气,剩下的只是生命的自然形态。穿皮鞋和穿草鞋,担粪桶和坐小轿车,同样也过一辈子,同样生活几十年;拥有万贯家产,照样一日三餐。人生也就那么几十年光阴,无论地位的高低贵贱,岁月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对任何一个人都是如此。存在就是合理的,在这种理想和激情暗淡的情形下,叶明只能对自己说:“我们有太多的理由忍受平庸了!”看着报纸、看着电视、面对书柜里沉睡的书本,他有时也并不甘心,暗地里发誓要写一本书,不过得等到自己闲下来时,等到自己衣食无忧时,等到自己老来时——他希望能写一本关于生活和人性的书。尽管初衷不变,但那种欲望正一天天被平淡的生活所消耗,所磨灭。 下岗,彻底改变了他以后的生活,包括他的家庭、他面临的生存问题。甚至,他不得不再一次拿起笔,希望通过写作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人再硬,也得吃饭。因为嘴巴要吃饭,铁打的汉子也因此软了许多。罢工的职工们一个个灰溜溜的,第二天就陆续地复工了。“企业要生存,工人要生存,出路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车轮滚滚向前,把职工们那点儿个人的小情绪碾得粉碎。没过多久,叶明所在的厂就彻底改制了,或者说改制成功了。在整个过程中,人人自危,担心自己的饭碗,担心日后的生计,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一夜间从慷慨激昂变得胆小怕事,让叶明再一次看到小人物不幸的命运和卑微的性格。面对生存问题的时候,所有的胆气和豪迈,顷刻间化为乌有,甚至显得幼稚可笑。 人还是那些人,但企业改制后,所有的人脸上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忧愁。言语少了,笑声少了,走路的步子都小了。 产品销售越来越困难,生意越来越难做。厂里的日子难过,叶明的公司的日子也跟着难过。公司连续亏损了两年多,看样子已经难有翻身的一天,因此在厂里改制前,叶明毅然把公司关掉。他把公司里的人员交回到厂里,包括他自己也回到了销售科,仍然从事销售工作。 当老板有当老板的好处,打工也有打工的好处。老板当得好,好处自然多:有钱花,有车坐,高兴了要什么都不难。但如果当得不好,就会焦头烂额,就会睡不着觉,就比打工也不如,甚至会跳楼。打工收入虽然底,但它的最大好处是没有当老板那么操心。那种清闲和庸懒,是绝大多数打工作者的自然状态,却是老板们不可企及的。两相比较,叶明觉得把公司关了是明智的选择。 新世纪到了,新的老板接管了企业。不几天,厂门口贴出了留用人员公告。标件厂新的历史开始了,工人们的新的命运也开始了。人们心情复杂地围着公告,用期待或者恐慌的目光搜寻着公告上的名字。有的女工,没有在公告上找到自己的名字,当场就流下了泪水。 李馨下岗了。如果不是她,就是叶明下岗。新企业第一批留用工人的原则是:双职工,必须有一个人下岗。虽然这是意料中的事,但火炭落在脚背上,仍然叫人感到灼痛。明明知道改制的方案和结果,但眼巴巴地看见“我们厂”不再是我们的了,人们心里仍然感到失落和难过。 还是那些同事,过去见了面随意开开玩笑,大声地说说工作上的事,现在见了面却只是点点头或小声地打个招呼就完事。这微妙的变化中,透露着同事之间一种令人不敢正视的隔阂。 不久以后,企业通过出卖资产和裁员,重新生机焕发。不过,那已经不再是“我们厂”了,企业的利益也不再是大家的了,而且和最初预计的情形一样,全厂有将近一半的职工失业了。农业改革的受益者是农民,工业改革的受益者首先是有钱人,其次才是国家和民众。这话可能带有一定情绪,不幸的是,这就是叶明他们面对的事实。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资本的魔力凸现出来,国有和集体资产被资本这根魔棒所撬动;私有化进程在加快,贫富悬殊也在加大,有钱人锦上添花,普通工人的生存状态却越来越严峻。当然,这可能是阶段性的,也是局部性的,却是一个阶层需要面对的现实。 ------------ 二百三十三、下岗(2) 新老板做的第一件事是裁员,第二件事是降低员工的工资。这是顺应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叶明明显地感到手头吃紧:钱越来越少,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家庭的开支也一天天增加。就是这一年,厂里有的人家,靠借钱来过年,靠借钱为孩子交学费。作为朝夕相处的同事,见了这种情形,不让人心里难过吗?对集体企业的失业者来说,经济上的压力还只是看得见的压力。还有看不见的压力,那就是失业者在精神上承受的痛苦和压力;他们不仅失去了当初的生活水准,也失去了安全感,有的甚至对自己后半生的生活也完全丧失了信心。人的动力和能力是有大小的,有人能走出困境,甚至生活得更好,但多数人做不到这点。人们应该看哪一面,关注哪一个层面。 政府发展经济,老板在创造社会财富,不可不考虑其社会效益。目前在中国,最悲惨的就是集体企业的工人,他们靠自己积累的资产创造了社会财富,他们同样上缴税收、支持了国家的建设,但他们在职的时候就不能和国营企业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待遇,而到了他们失业以后,又不能享受到国营企业下岗职工同等的优惠政策和待遇。在阳安,国营企业的下岗职工如果经商,可以凭“优待证”免税,但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就没有“优待证”,同样是失业者,待遇却不一样。没有“优待证”也就罢了,他们之中不少人没有养老保险,没有医疗保险,却同样的上有老下有小。历史上,中国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国家,今天人们还可以抓住这个历史的尾巴。不改革不行,有改革就有牺牲,但无论如何,对做出牺牲的人来说,这是不公平的;不承认这点,更是一种不公平。 天已经变了,对一部分人来说变得更加灿烂了,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却变得灰蒙蒙的了。没有失业的人,虽然感到庆幸,也成了惊弓之鸟,见了新老板,大家都毕恭毕敬,诚惶诚恐。 在这种情况下,叶明不得不努力工作,一方面希望能保住自己的饭碗,另一方面想尽可能地多挣点钱,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使李馨感到自己有保障。然而,想归想,希望归希望,往往事与愿违,并不能因此就消除心中的危机。他们的工资每一个月都要通过新老板审核,如果见谁的工资高了,也不管合同是怎么订的,老板大笔一挥,砍下来。你不干,背后盯着你这个岗位的人多的是。在小地方,一部分靠胆气一夜暴富的老板,鼠目寸光,自以为是,没有人品,不讲信誉,但他有钱,他是你的老板,你能怎么样?有气也只能往肚子里呑。人要吃饭,仅这一点你就得忍气呑声,人就没了尊严和志气,人世间所有的不幸都可以归结为人的那张嘴巴。 李馨经常叹息,经常问叶明:“我就这样耍吗?恐怕还是找点什么事做好些哟。”可是,做什么呢? 生意难做,工作不好找,能做什么?这个简单而又现实并且严酷的问题,在一个时期困绕着人到中年的失业者。想来想去,找不到答案。 下岗以后,李馨很少出门,整天呆在家里。她在家里干什么呢,搞卫生。她酷爱整洁,家里比过去更加干净漂亮了。但叶明知道,她的心情却大不如前。除了搞卫生以外,她唯一可干的事就是躺在床上一边看电视一边织毛衣。有时候,她会几个小时沉浸在织毛衣中,不说一句话。 这年,他们的女儿晶晶十一岁,上小学五年级。晶晶性格开朗活泼,也会花钱。“妈妈,有没有零钱。”差不多每天放学回来,她都会要一块钱。每次要钱,李馨都会说长道短,不情愿给,故意转着弯儿让孩子感到钱的“来之不易”。而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会恶声恶气地说:“钱钱钱!一天到晚都钱钱钱!哪有那么多钱?”下岗以后,她把钱捏得更紧了,情绪波动也是免不了的。不时埋怨叶明经常给娃娃零花钱,把她惯坏了。可是,叶明认为经济上不可过于克扣孩子,不然会让孩子把钱看得太重。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这样,因为这个世界上有比金钱更有价值的东西。为这个事情,他们经常争吵。女儿见他们争吵,便懂事地说:“你们不要吵了,我不要钱了。”这一来,大家心里反而都不好受。 和过去不同的是,他们的争吵总是那么简捷短促。他们都知道自己永远都不能说服对方,因此他们只表明自己的观点,然后到此为止。求大同存小异,在一个锅里盛饭,争吵不休有害无益。 晶晶贪玩,喜欢交朋友,但学习上基本不用大人操心。再说,他们也操不了这个心,小学五年级的一些数学题,他们也不会做。现在的课程比过去更深奥,而成年人的书本知识确越来越贫乏。有的人穷得只剩下钱了,有的人则穷得来什么都没有了;这也是社会的进步所在。社会的进步总不免通过一些人的飞黄腾达来应证,也不免通过一些人的落魄来体现。 后来,女儿提出了一个令他们为难的要求,那就是买电脑:“我们有几个同学家都有电脑,老师也说今后不懂电脑就什么也干不了……” 家用电脑的普及,标志着人类新纪元的到来。这是随处可见的广告词。为了孩子的未来,叶明觉得应该买一台电脑。但李馨不同意现在买。因为刚买过房子,经济压力已经够大了。为了生活,应该存点钱,以备后患。李馨下了岗,叶明也可能下岗,即使不下岗,企业也有可能经营出问题或者倒闭。家庭开支只会不断增长,收入却在减少,如果没有一点存款,心里就会空虚,就会没有一点安全感。给孩子买电脑,有必要,但李馨不同意买也有理由。叶明为这一矛盾感到苦恼,难以决断。 ------------ 二百三十四、笔墨生涯(1) 叶明非常想满足女儿的这个愿望,最后还是说服了李馨,买了电脑。 孩子在电脑上绘画,打游戏,上网聊天。近万元钱一台的电脑,在孩子手里成了一个高级玩具,让叶明大有上当的感觉,于是有些不满地说:“电脑就是一个玩具呀?”晶晶回头说:“还可以在网上查资料,还可以把自己写的东西发到网上去……”。 电脑的确能做很多事,然而如果不做到物尽其用,似乎就有些可惜了。于是,空闲的时候,叶明也开始学习电脑操作。他想了解,被人们说得神乎其神的电脑,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 也只是为了熟悉电脑操作,叶明开始重新写作。 和过去比较,现在他写的东西只是生活中一些点滴感受,仅仅是在记录和重新体验已有的生活,并不刻意追求什么高深的思想和伟大的艺术,虽然有时候他也会沉入其中,但总的来说他的心是平静的,写起来也感到轻松和自如。没有功成名就的压力,没有年轻时的那份热情和躁动,写作便成了一件令人轻松愉快的消遣;他重新体会到了写作带给自己带来的快乐。不为什么,仅仅为了这分快乐,为了在电脑上能有事可干,他很乐意写点小东西聊以*。 他把自己较为满意的文章贴在网上,有人读,有人评,有人说好也有人说不好。文章的好坏,各有自己的标准和喜好,不必往心里去。管它好与不好,有人读就行。没人读,自己读就是了,反正,闲着还是闲着。如此这般地一来二往,叶明居然喜欢上了电脑。一有空,他就坐在电脑前,没东西可写时,就上网浏览新闻或一些点击特别高的文章。 李馨的脾气比过去好了许多,对叶明的要求也不那么苟刻,对他也不那么凶巴巴的了。这可能和她下岗有一点儿关系,但也许没有多大关系;人总会变的,一个人即使能够完全地随心所欲,也有疲惫的时候,也有安静的一天,否则人的精神也会崩溃。叶明心想,她也有平静的一天,也有平淡地面对生活的时候。见叶明写东西,她也不置可否了。 时间就这样看似平淡地一天天过去。叶明也不知道今后的生活会怎么样,会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动。对未来,他一无所知,似乎也不想考虑得太多。该发生的事总会发生的,没有人能预知和阻止命运。间隔了许多年以后,叶明再一次对生活感到无奈和茫然。他已经失去了往日的激情,失去了二十多岁时的幻想,因此这种久违了的无奈和茫然,比过去更深刻,也更令人感到沉重和难以解脱。如今,不同的是他面对生活的态度:从容。今天,写作对他来说即是一种安慰,也是一种对现实生活的逃避,而不是过去那种对命运的抗争。 有一天,杨小波的到来,改变了叶明目前的生活。 杨小波当时任《阳安周末》的特邀主编。《阳安周末》是《阳安报》的周末版,是一份地方党报。杨小波在网上读过叶明最近写的文章,选出了他喜欢的几篇,陆续登在了他编的报纸的副刊上。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甚至很少有联系。可能见叶明开始写东西了,觉得朋友之间又有了共同语言,于是想走动走动,叙叙旧,了解一下朋友的生活情况。来的时候,他还带了几份他编的报纸给叶明,并且告诉他,《阳安周末》创刊不久,准备面对市场;报社目前正缺人,问叶明是否愿意试一试吃笔墨饭的滋味:“如果愿意去,我可以帮上忙。” 叶明对报纸一窍不通,不知应该怎么看待那么小一张报纸,但“试一试吃笔墨饭的滋味”,使他心动了。于是想,如果能去报社,然后叫李馨回厂里顶替自己的岗位,那不是两全其美的事情么。这一来,即解决了李馨的就业问题,叶明也可以尝试一下新的生活。 “我不知道自己行不行。”过去,叶明只看《参考消息》和文摘类报纸,偶尔才看一看报纸上的副刊文章,对新闻,对报纸,他是一点也不懂。他觉得心里没有底,杨小波却说:“没问题。你有基础,一学就会。” “如果我来,你可要帮我才行……” 杨小波满口答应了。就这样,2001年春,叶明到了阳安市报社。 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叶明也有所顾虑;他担心自己不能胜任报社的工作;如果不能胜任报社的工作,又丢掉了厂里的饭碗,今后会怎么样?“如果李馨有了工作,而自己又失了业,结果会怎么样?会不会影响到家庭?”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的,如今的时代,任何可能都存在,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叶明在贾家这个小天地呆的时间已经太久,外面的世界使他感到太陌生了,他已经不再年轻,也不具备往日的自信了,他的顾虑是有道理的。年近四十人,还要另谋生路,这不能不能让人心生顾虑。但是,女儿上初中了,上学的花费越来越大,生活的压力使叶明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他不能不面对现实,去承担日后可能出现的变故和风险。 乡镇上的学校不能与城里面的比,因此叶明把女儿送到了市里最好的私立学校去上学。叶明和李馨,都没有受到好的教育,他们都希望她能受到最好的教育,即使他们的能力欠缺一点,也要送她上好一点的学校。他们都吃到了没有文凭的亏,不能够让孩子再吃同样的亏。仅从女儿的前途着眼,叶明也要抓住这个机会,赌它一把。 叶明在贾家已经生活了二十多年,和李馨结婚也已经十六年了,在这么多年里,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一切,而且,除了出差以外,他没有真正离开过家。从今往后,他和李馨就要天各一方,虽然离得不远,但终归不能朝夕相处了。临行时,叶明感到有些忐忑不安。 “你安心去,我会照看好家里的事。” 李馨的话很干脆。叶明点了点头,背着简单的行李起身了。 他们商量好,叶明负责孩子的全部费用,李馨负责家里的全部费用。就这样,叶明带着新使命来到了阳安报社。叶明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 ------------ 二百三十五、笔墨生涯(2) 报社人不多,总共不到二十人。报纸也很小,那种八开的报纸,每周出四期,每期四个版面。叶明刚到报社时,先做记者,三个月以后记者和编辑轮岗。报社近一半的人是招聘人员,基本工资每月三百元,其它收入按上稿子的多少计酬,多劳多得,不劳就没得。 叶明第一次采访是跟随一个市领导下乡镇。这个乡镇正准备修一段公路,联系该乡镇的市领导前往参加修路的动员大会,因此就要报社派人跟随并报道。报社有很大一部分采访任务就是这样的内容,报道会议和领导出行是党报的一大特点,并且占居了相当的版面。地方党报,主要就是登载一些不痒不痛的表扬文章为主,有深度、有看点的东西很少,这样的报纸没人喜欢看。正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报社开设了周末版,搞一些同样不痒不痛的舆论监督,发一些取材本土的副刊文章,试图以“身边人写身边事”吸引读者,甚至希望办成一张“走市场”的报纸。然而,在眼前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个地方小报要想真正站住脚,难于上青天。不过,不喜欢看也不要紧,报纸的订阅是按任务分配到各单位的,没人看并不影响报纸的存在和发行。原来,索取资料,做笔记,写表扬稿,这就是记者的工作。说不上喜欢与不喜欢,只是为了生存,不得不为之,也不必讲究那么多了。但是,令叶明意想不到的是,他第一次采访写的这么简单的一篇报道,被编辑给枪毙了。 叶明为此感到紧张,跑了大半天,没有收入不说,可能别人还以为他是来混饭吃的。叶明把稿子给杨小波看,想弄清楚其中的原因。 “我没有搞懂,编辑怎么不用我这篇稿子?” 杨小波非常忙,他一周差不多一个人又要写又要编一份周末版。他看了看叶明的稿子,爱理不理地说:“你认真看一看别人的稿子是怎么写的,就明白了嘛……” 叶明一脸茫然,想追问点什么,可杨小波的目光已经转向他的电脑,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叶明的感觉,好像又挨了个“当头一棒”。 叶明回到自己的办公桌,拿起以往的报纸,认真读了几篇消息,突然一下发现自己是那么笨,怎么也看不出来别人的稿子是怎么写的,不知道怎么叫写得好,怎么又叫写得不好。一个人闷了一阵子,然后离开了办公室。 突然之间,他觉得这个城市是那么陌生。来来往往的人,近在咫尺,似乎离自己那么遥远。每一张脸,都那么严肃,那么茫然,那么死板。生活,就写在这些脸上。大街上的人,多数都是为生计奔波的人。这是一个严酷的时代,一个需要人们绷着脸的时代,一个波涛汹涌难以自主的时代……此时此刻,他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 好像有神的指引,叶明在一家书店门口停下了步。书店,曾经是他最爱逛的场所。即使只是在里面走一走,知识的海洋也会荡涤一个人心灵的尘埃,思想的光芒也会照亮一个人心灵的黑暗。对有些人来说,书本提供的养料,是其它东西无法取代的。他赶紧钻进书店,寻找有关新闻采访和写作的工具书。 因为基本工资低,叶明估算了一下,差不多每个月要上三十篇稿子,所得报酬才勉强够自己和女儿的开销。女儿正在上初一,学费生活费住校费和零花钱,加起来也不少。特别是她的零花钱,越来越多。开始叶明给她规定每天五元钱,后来不断地上涨,差不多变成了每天十元钱。李馨埋怨叶明把女儿惯坏了,现在看来不是没有道理。 “爸爸,小卖部还有点帐没有付……” “又赊了什么东西?” “实在对不起,有时候我看见吃的东西,就忍不住了……” 放月假接女儿时,叶明常常要付一笔格外的支出。可是,女儿的嘴很甜,让叶明不好说什么。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却不免有些沉重。女儿花钱的确有些大手大脚,让叶明感到经济上吃紧,也让他对“女儿的零花钱”这一问题感到有些茫然了。他认定过于克扣孩子的零花钱,可能会使孩子把钱看得过重,但如果让孩子养成奢侈的习惯,当然更不好。他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把握好这个度。女儿向他要钱,他总是不忍心拒绝。他非常爱女儿。满足女儿的愿望,是否也是满足他自己的某些愿望。即使经济吃紧,他也不愿意拒绝女儿的要求。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是,即使如此“娇惯”女儿,以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也不会让她养成奢侈的习惯。 自己能做的,就是多写稿子,多挣几个钱。别人不愿意去的采访,叶明得去。没有安排采访,他便自己找内容写;言论,副刊稿,什么体裁的稿子都写。写上手了,也不难,只是工作量比大一些,有时候也不免感到劳累。这时叶明才真正体会到,挣钱真的好辛苦,笔墨饭也不好吃。 叶明常常和一位招聘的同事在街上闲逛,寻找新闻。在这个有些儿陌生的城市,叶明顿然生出一种漂泊感。进报社时,叶明已经四十岁了,在报社算是岁数比较大的一个。不曾想到,在这个年龄上,他还没有稳定的职业,还得离开家庭的温暖,在大街上讨生计。想到这些,不觉有些儿伤感。 虽然辛苦,但很快他就适应并喜欢上了这个工作。几个月下来,他在报社站住了脚。 对于年龄这个问题,叶明有一种奇怪的感受。其实,他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年龄有多大,无论在心理上还是生理上,他都没有年龄这个概念。只有心理上的变化,没有从生理上感觉到年龄的变化。但是来到报社以后,他害怕别人问自己的年龄,害怕别人说自己岁数太大了。新闻,是年轻人的事业。报社里面的人,都比叶明年轻,而且都有文凭,又有从业经验,比较起来叶明没有任何优势,因此使他产生一种新的危机感,也使他对年龄这问题异常地敏感起来。他害怕因为年龄而失去这份工作。 他不愿意失去这份工作。他明白,自己没有技术、没有力气,要找到一份能够胜任的工作很难,要找到一份类似的工作,几乎不大可能。在阳安这样的小城市,无论做记者还是编辑,这个工作都很受人尊重。而且,报酬也还说得过去,基本能够叶明糊口和供女儿上学。 ------------ 二百三十六、周末夫妻(1) 叶明每个周末回家。他和李馨,每周有两天能够生活在一起。叶明在一篇短文中,把这种周末才能相聚的夫妻,称作周末夫妻。 他和李馨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可以说是老夫老妻了,尽管经常磕磕碰碰,可现在每周末才能见上一面,还是有些想念她。到了周末,他常常都有点儿迫不及待地想回家。人毕竟还是感情动物,家里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尤其是离开家以后,才觉得家是那么地让人觉得恬淡、舒适和温暖。说实在的,叶明喜欢这种“周末夫妻”的生活。这种生活使他拥有完全属于自己时间和空间,同时夫妻间又有“小别胜亲婚”的感觉,大有距离产生美效果。 为方便起见,周末如果不下雨的话,叶明都骑摩托车回家。当记者的时候,时间比较自由,一般情况下,周五那天他可以早点回家。劳累了一周,回到家里可以好好歇息一下,想到这点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骑着摩托车,不由自主地想着心事,常常不知不觉就会越骑越快,似乎车也随着心灵在飞扬。这天,当叶明快到家时,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到要给她打个电话。电话通了,不等叶明说话,李馨说她在成都:“我有事,今天晚上回不来了。” “今天是周末。” “没办法,重庆的林老板来了,她一个人,科长安排我陪她一下。”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早点,我也不知道回得来不……” 从电话里传来的声音,李馨好像在什么人家里,而且旁边还有小孩。叶明认识重庆的林老板,她没有小孩。叶明下意识地产生了这样一个可怕的疑问:她是不是在撒谎? 李馨从来不撒谎。她的高傲,不允许她撒谎。如果她有什么话不想回答,或者有什么事不想让叶明知道,她就会用沉默来对抗。似乎,对叶明,她用不着撒谎。 叶明不知道该说什么。停了停,也不等叶明再说什么,李馨冷冰冰地说:“好了,就这样。”然后挂断了电话。 以前叶明搞销售工作的时候,很少在成都住,因为成都离贾家的距离也就一个小时的车程,绝大多数时候,都随厂里的车来去,根本不需要在成都住。至于在成都陪客人,更是前所未有。厂里的大客户,都是靠叶明他们厂发的家,彼此相处得非常融洽,根本用不着这种客套。而重庆来的林老板,和成都的大客户们关系也不错,根本无需叶明他们厂的人去陪。想到这里,叶明的心一下子直往下沉,感觉心情一下子阴沉到了极点。 他停下车,点燃一支香烟狠狠地抽起来。 田里的稻谷已经黄了,到处金灿灿的,一派丰收的景象。路过的农夫,脸上露出恬淡、悠然的表情,也有人好奇地盯着叶明。可是,“我收获了什么呢?在这个世界上,我终日劳累奔波,究竟为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叶明不知道。他只知道,这个世界上仿佛并没有自己真正想要得到了东西了。他突然觉得自己迷失了,突然觉得世界真正的变了;他不知道是该回家,还是返回阳安。 叶明到报社已经大半年了。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感觉到李馨已经变了。这种变化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只是自己一时半会不愿意正视和承认罢了,现在回想起来也是有迹可寻的,甚至有些方面是比较明显的。 叶明每次回到家里,特别是最近一两个月,很难见到她的笑脸。有时他满怀着期待跑回家,可见到的仍然是她那高傲的眼神和冷漠的表情,甚至连“你回来了”这种表面化和礼节性的问候都没有,时常让叶明不免感到家的陌生和她的冷漠。她的工作比叶明更出色,收入比叶明过去和现在都高出一到两倍,穿的戴的也比过去更好。她感觉良好,脾气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大了,不过这并不是她最大的变化。她的最大变化是在床上。他们有时候在床上躺上几个小时,都没有一句话说,也没有了曾经有过的激情和缠绵。夫妻生活已经索然无味,好像仅仅是在了愿,仅仅是在应付对方,相互间的感觉已经大不如前。夫妻之间的关系甚至感情是否有问题,床上最容易感觉出来。 床上那点事,说白了似乎也没有什么,但它却是夫妻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它是男女情感表达、身心交融最有效的形式和需要。过去他们在这方面还是比较和谐的,至少叶明的感觉是这样。他认为自己懂得如何取悦于女人,也愿意这样做和尽可能地做到这点。由于生理上的差异,男人要满足自己很容易,但要满足女人就不能只顾自己。男人在床上的表现也是做人的表现,叶明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只图自己快活的男人。他认为自己以往在这方面做得还可以。 不过,她的高傲或者说她看那种居高临下的眼神,使叶明一直就有这样一种预感:“如果她遇到一个中意的人,她一定会 背叛我的。”以前,叶明在做出让她替换自己的工作的决定时,心里并不是很情愿,甚至有过这种顾虑,但迫于生计,只好这样了。他并不希望整天把她关在家里。人生一世不容易,他希望她生活得更好一些,也更有意义一些,或者也能活得更精彩一些。是自己的东西跑不掉,不是自己的得不到;该发生的,总会发生的,到时候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要生存,要生活,就有许多的无奈;人们都无能真正扭转命运。如今叶明越来越怀疑:她是不是有了外遇? 这个人,是她的意中人,还是一个和她逢场作戏的人? 这样的问题一经在心里产生,就再也挥之不去,而且如有什么东西在一点一点地啃噬自己的心。 ------------ 二百三十七、周末夫妻(2) 叶明并不是那种多疑和小心眼的男人。他也并不希望他们之间发生什么意外。实际上,他的预感和怀疑是有根据的,而且也不完全因为床上那点事。 有一次李馨去阳安一个客户那里送货并收款。那天正好是周末,叶明准备坐她送货的车回家,于是和她一起去了那家客户处。要货的老板比较耿直,但老板娘正好相反,非要打开包装检查数量和质量以后才付款。这种情况很少见,因为标准件产品一个包装的数量少则几百件,多则成千上万件,当场点数量和检查质量,这一行视为有些刁难人。数量没有问题,但发现有几颗烂螺丝,于是对方认为产品有质量问题,质问李馨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早就存在,只是事后了我们不好说,怕影响大家的合作关系……”老板娘很会言语,听起来有理有据。 李馨从事这项工作的时间不长,一时无言以对。叶明看对方的样子是想找借口压价格,于是对她说:“按国家标准,数量和质量都有标准,超出了国家标准,该补你多少就补多少。” 老板娘有些不高兴了:“我不知道国家标准,只知道你们的产品有问题;反正,不是质量问题就是数量问题……” 叶明一听这话,有些来气了:“贷已经给你送来了,你先把钱付了,把国家标准弄清楚了再来扯皮也还来得急。要不然把运费付了,我们把货拉回去!”叶明不愿意和贪小便宜或者唯利是图的人打交道。遇到这种情况,说话总是身不由已地一点不会客气。 老板娘提高了音量:“哪里有你这样做生意?货有问题还先付款?” 叶明:“我们讲信用,以往都这样处理这类问题……” 老板见了急忙跑来“拣脚子”,说:“行行行,可以先付款,发现有问题按厂里的惯例处理。” 李馨跟着老板上楼去拿钱。叶明想,自己可以帮李馨清点一下钞票,因此也跟了上去,不过他们都不知道叶明跟在后面。到了办公室,正好听见那老板问:“那个人是哪个?是不是你老公?”这个“那个人”即指叶明。李馨回答:“不是……”她的回答是那么突然,而且是那么地干脆。听到这里,叶明心里一惊,脚步再也迈不动了。 叶明不知道她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否认自己是她丈夫。是因为叶明刚才的态度粗暴,怕得罪买主?不至于。和这样的客户打交道,叶明的做法是正确的,在这方面,叶明比她更有经验。是为了迎合对方的某种心理?但那是什么心理呢?目的是什么呢?叶明不知道。但叶明知道,这无疑是对自己的一种伤害;其次,使他再一次看到了李馨那高傲的外表里卑微的一面。另外,这件事情再次说明她在骨子里看不上叶明。许多年以来,李馨对叶明的态度,对他那么大的脾气,从来不在乎他的感受,这一切都可以从这里面找到答案。而且叶明更加坚信,如果有那种时机,她一定会背叛自己的。 每当他们之间有分歧的时候,甚至在叶明愤怒的时候,如果按他的脾气的话,他可能会迅速作出强烈的反应的,但结果每次他都痛苦地忍受下去了。在李馨面前,叶明似乎已经没有了脾气,已经被解除了武装。李馨敢于服毒的那种强硬态度,使叶明因为某种畏惧而永远地失去了自我。事实证明,所有的反抗,都可能使事情变得难以调合。最终,妥协的还是叶明。 到阳安工作后,叶明试图和李馨加强沟通。有几次,他们躺在床上的时候,叶明提醒李馨说:“我觉得你变了,变得越来越陌生了。”而叶明一说到比较尖锐或者严肃的话题,李馨总是不说话了。她也学会了沉默。她也懂得了沉默是金。她的沉默告诉叶明,她已经完全不在乎他的感受,不在乎他说的话,甚至不在乎他们的生活。她不仅不回答他,也不在乎他提出的问题。她的眼神告诉叶明,她不在乎,什么也不在乎。叶明觉得,他们尽管还睡在一张床上,但他们却相距得非常地遥远;尽管有时候他们也一同逛街,但他们已经成了陌路人。睡觉也好,逛街也好,似乎都是做给别人看的,除此之外毫无意义。 想去想来,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甚至不免气愤。叶明在心里说:“如果是我,我不会因为有工作就放弃我们的周末的。”既然她不回家,自己还回去干什么?于是他索性调头,驾着摩托车往回跑。 他骑得非常快。车速越快,叶明心里觉得越是爽快。他下意识地想,很多车祸可能就是这样发生的。但是,他还是慢不下来。 天渐渐暗下来。 眼前的道路,比叶明初次经过时拓宽了一些,也平整了一些。路面,其实正是一个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面子。这条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道路,上演过多少人间劳累奔波的大戏?世界上,又有多少这样的路,又上演着何种人类活动的大戏?一条路,和任何事物一样,其中的内涵和意义,不可穷尽。一路上,车辆不断。长途跋涉前往成都和从成都出城的车,正好于此时交汇在这一路段。这是一个高速运转的时代,一个忙碌奔波的时代。从一路上奔驰的车辆,就能够感觉到一个时代的特征。任何一个人,如果他的步伐慢了半拍,就会永远被这个时代抛弃在身后。叶明思绪飞扬,情绪激荡;他不能慢,而是见车就超。 幸运的是,在这种情形下,叶明没有发生车祸。半小时后,他以平均六十码的时速,又回到了阳安。 他没有回父母家。他不想回家,不想见到任何人。他把车停在了单位上,无所适从地在街上闲逛。心情阴暗的人,往往一时间找不到行动的目标,而是听其自然。 晚饭后,阳安人不约而同地汇集到一个地方,那就是滨江公园。不知不觉中,叶明随着人流,向滨江公园漫步而去。 ------------ 二百三十八、怨恨(1) 公园里热闹非常。灯光下,成千上万的人,在公园里跳着健身舞。沿河堤而建的滨江公园,足有两公里长,草坪、垂柳、彩灯、条凳,无论是形状还是色彩,都显得那么贴切而又雅致。滨江公园是阳安市的形象工程,也是阳安城市的一大亮点,公园里的健身操更是阳安市的一大景观。音乐声在夜空里漂荡,悠闲的人们一块一块地列队,整齐划一地、随着音乐声翩然起舞。跳舞的人男女老少都有,人们摄取了高蛋白和高热能食物以后,来到这里不停地蹦跳,试图消耗掉身上多余的脂肪和热量,可是人们照样追求那些味美和营养价值高的食物。能量的转换,在这里产生了毫无意义的动力,还美其名为“生命在于运动”;为什么人们不少吃点,少消耗点,同时也清闲点儿?都说人身上不少毛病都是吃出来,不是没有一点儿道理。人真的也很可怜,终日被自己的一张嘴巴所累,或者为那些不尽的欲望所累。 从贾家半途返回后,叶明信步穿过穿过滨江公园,穿过密集的人群,来到了沱江边。 这哺育了人们的沱江河,已经变得陌生了。比起儿时心目中的沱江,水量少了很多,也不再清澈了,还不时发出一种类似阴沟的恶臭。沱江水质最差的时候,达到了劣五类,已经丧失了灌溉功能,就更不用说饮用了。守着母亲河,阳安不得不从别的地方引入水源,解决饮用水安全。治理沱江的口号喊了好多年,似乎也有一些效果,但要还沱江水的本质,不知得到猴年马月才有可能性。 眼前是静静流淌的江水,身后是喧哗的城市,哪里才是自己的安身之地?从内心深处,叶明感觉到自己好似被悬在了半空中。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家庭里,他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有的人,一生都在追寻,但却终无结果。 叶明心情平静了许多,但却无非排遣发自内心深处那种对李馨的积怨。这种东西一旦抬头,似乎就在一个人的心里扎下了根,并总会寻机萌芽、生长,最后爆发。 刚到报社工作的时候,因种种原因,报社的经营状况不怎么好,经常不能按时发工资。有时叶明不得不向李馨借钱。只是借一百两百元钱应急,李馨也要说三道四:“只有你的钱才那么经不起用……”其实她应该明白,如果叶明有钱,绝不会向她伸手的。何况,钱不是他个人花,每周还得给女儿零花钱,更何况是借钱,是有借有还的。可是一说到钱,她的脸色就变了,变得异常难看,甚至令人恶心;她的态度,她说话的口气,尖酸而又刻薄,好像有意要侮辱和刺伤叶明:“就是再多钱,都不够你们俩父子用的!”通常情况下,她会非常不满地把钱往什么地方一抛,就算“借”给叶明了。 给人的感觉是,在她眼里钱比叶明的命更重要。钱一到了她的手里,就再也拿不出来,即使拿出来,就好比割她身上的肉一般让她难受,同时也让叶明感到难过。可是,这个家里的大部分财产,都是叶明挣下的。吃的住的用的,包括她的妹妹和弟弟,每个人身上都花了不少的钱。眼下,晶晶直到大学的学费也基本准备好了,这些花费和存款都是叶明挣下的。他们的家庭,也基本上像个家庭了,然而,给叶明的感觉是,自己也因此失去了价值。他就好比这个家庭的奴隶,但身上的油水已经被榨干了。现在他只能靠为报社写稿子挣点儿不能按时发放的生活费过日子,已经失去了挣钱的机会,也失去了挣钱的能力和热情,自然也就失去了价值。叶明把自己能给的东西,包括他的工作,都给了她和这个家庭,但如今他能感觉到则是:她看自己越来越不顺眼了。 为了她,为了这个家庭,可以说,叶明已经贡献了他的一生,包括他的事业,他的爱好,他的时间和精力,他的青春和热情。她不可能明白,甚至连叶明自己都不明白,为了这个家自己究竟失去了什么。然而,他一次又一次地体会到,无论自己为这个家付出多少,无论他对李馨再好,她都感觉不到,都不会满足;她是叶明的上帝,无论叶明做出什么样的努力和牺牲,也无论她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叶明,她都认为那是应该的。他们一直处于一种不对等的状态,她却一直不知好歹地高高在上。 不论事实是否如此,特别是此时此刻,叶明的感觉是这样的。李馨不知道,她的脸色,她的任何一句不恭的话语,对叶明都是一种刺伤,都是一种根植内心的积怨。 可以非常负责地说,叶明这一生从来没有对一个人有过如此的不满和怨言。工作上,私下里,也经常有不顺心的时候,但他概不计较。只要有饭吃,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一切都会过去,明天总会更好。面对许许多多的事物,叶明都能够坦然处之。然而,面对李馨、面对情感,一个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这种不满甚至怨恨,是长年累月一天天地积累起来的,是他用自己的真诚和努力,用他自己的一生换来的。人生最大的不幸是没有事业,生活最大的不幸就是找错了伴侣。叶明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他自投落网,还是因为自己过于迁就她而造成的。 微风轻拂。江水波光闪闪,缓缓流动着。所有的事物,似乎都是有定式的。不时有成双成对的人,从叶明身边走过。 不过,叶明体会到,两个人必须首先在一个层面上,才可能真正地相敬相爱。这一深刻教训,是生活对他的回馈。 一个人情绪低落的时候,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得到的结论也会不一样。他想好好和李馨谈一下。为什么周末呆在成都不回家?是真的在成都陪客户吗?准确地说,他需要发泄一下。他再一次拨打她的电话,可是电话已经关机了。 ------------ 二百三十九、怨恨(2) 叶明终于和父母住在了一起。 父母已经双双退休。在家里打打牌,看看电视,搞点儿自己想吃的东西,成了他们生活的主要内容。每当叶明回到家里,他们都很高兴。父母真的已经老了。他们行动笨拙,眼睛耳朵都已经不那么灵了。叶明不在家的时候,家里只有两位老人,怪孤单的。叶亮和父母住在同一幢楼里,但他脾气大,和两个老人和不来,因此并不常在父母家。在老人身边,叶明感受最深的,就是他们常常唠叨叶亮,说他爱死了的是酒,借酒发疯,不讲感情,只想索取他们的钱。父亲的退休金不低,平常生活上又非常节俭,手里大概有点存款。叶亮两口子收入微薄,钱少的家庭自然矛盾也多,经常吵闹,叶亮自然火气也大,当然也希望父母能资助一点。可是,可能因为方法不当,父母对此颇有看法。 “亮亮安天然气的户头费,也要喊我们拿钱,我们哪里来钱嘛?” 小的时候,父母都很喜欢叶明,不过,现在他虽然在他们身边,但却没有时间尽孝道。他们唠叨叶亮的时候,叶明总是向着叶亮,可能是因为小时候他和叶亮感情非常好,同时,他也希望父母能够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从而心宽一些。他说:“你们的钱最后还是留给儿女的,叶亮的经济状况不好,帮助一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虽然向着弟弟,但这也是叶明的真心话。人人都有缺点,叶明更愿意看别人的优点,也包括自己的弟弟。无论怎么说,他是自己弟弟,也同样是父母的儿子,他不希望一家人这样吵吵闹闹。叶明经常为他们断公道,但怎么也断不完。 母亲身体不太好,偶尔生病住院,全靠叶亮照顾。事实证明,叶亮并不完全像父母说的那样没有孝心。叶明很看重人的品德。做人应该具有基本原则,孝敬父母是一个人应有的基本品格。从性格上说,叶亮是个粗人,但他的心肠并不坏。叶明告诉他:“其他人都不在父母身边,父母也只有靠你了。只要你好好照顾两个老人,以后父母的家产也就归你所有了……”在这样的问题上,叶明认为自己是作得了主的。当时,叶明觉得自己的生活和经济状况比弟弟好,即使自己的情况不比他好,他照顾了父母,财产也理应归他,自己也不会和他争。叶亮答应了。然而,叶明的主张以及叶亮的努力,并没有减少父母的唠叨。叶明就觉得有些儿奇怪了。之后他不得不考虑到,问题可能不完全在叶亮身上。他身上就那点儿毛病,可是就让父母给数落个没完没了,让叶明听了也心烦。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一点儿也不了解自己的父母。 对父母的不了解,也是他不愿意经常呆在父母身边的原因,哪怕有这个时间,他也不是那么情愿呆在父母身边。到阳安工作后,虽然住在父母家,但他不在父母家吃饭,只是晚上在父母家睡觉而已。父母的家,就是父母的家,他没法把它当成自己的家。 和父母离得越近,他越发地感觉到,自己和父母没有多少感情。 从贾家回到阳安,叶明压根就没想到回父母家。离开滨江公园,叶明唯一的去处,只有父母家了。在阳安,叶明没自己的房子,祖房住又不合算,只好住在父母家里。 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平日里面对父母,也没什么话好说。 躺在床上,电视里的画面和声音,叶明看不到听不到;他的脑海里,仍然挥不去李馨的身影。对叶明来说,这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那件事情,那件什么事情呢?——为什么周末呆在成都不回家?是真的在成都陪客户吗?——还真还不好说得明明白白。正因为此,叶明希望她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如果他们遇到类似的事情,她从来不会给他任何解释,也包括这一次。他希望她能解释,哪怕她撒谎,但他愿意相信她的解释,甚至愿意相信她的谎言。只要不危及家庭的正常运转,哪怕她真的有一个情人,甚至他也可能会容忍。他认为自己的心胸是宽广的,或者说他已经把人生、把爱情、甚至把家庭都看得相当淡漠了。 他已经不再相信爱情。为了孩子和大家更长远的利益考虑,甚至仅仅就是为了生存下去,他不想为夫妻间的事烦恼,更不想和她吵闹。如果他要纠缠这件事,他们势必要争吵,甚至可能闹得很厉害,结果又怎么样呢,大不了离婚,不外乎是相互伤害,别的毫无意义。对于家庭,对于老婆孩子,男人身上肩负着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感情或者爱情,不过如此,已经不在责任之上,不变的只是大家都得生活下去。他似乎已经看透了人生,看透了生活,也看淡了夫妻感情甚至一个人的命运。但是,敷衍也好,凑合也好,大家总要在面子上说得过去才行,总不能欺人上脸了。眼下看来,要做到这点都有些困难了。 李馨最终没有给叶明任何的解释。叶明也没有再提这件事,但他的心,他的感情,已经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他对这个家和对她,已经不抱什么希望。夫妻间的怨恨,就这样在相互的漠视中产生了。 渐渐地,叶明的心冷了,也异常地平静了。唯有那种淡淡的怨恨,顽固地停留在了他的心中。 大风大浪之后,一切总会归于平静的,生命的大海也是如此。总有那么一天,受伤的心会麻木,感情也会长出老茧,爱也会耗尽。这一天离叶明越来越近了。于是他想:“听天由命吧,该做的我已经做了;我不会再这样下去了。为了生活,我完全改变了自己,但如今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会真正地为自己活着,至少完全地为自己活一次。” 不论遇到什么事,叶明只有想通了,想透彻了,才能真正放得下。不过,无论怎么思考,所有的思想,似乎都是为了找到一个让自己接受实现的理由。只要端正了心态,什么样的日子都可以过下去,正所谓没有过不了的桥,也没有走不尽的人生路。人啊,原以为不能忍受的痛苦,一旦不幸地遭遇上了,其实也忍受得下;人的某些潜能,自己也想象不到。 ------------ 二百四十一、梁艳 在人群中遇见一个熟人,相互打打招呼,原本是十分寻常的事。不过,有些极其寻常的事,由于有了不寻常的结果,寻常事也会变得不寻常了。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叶明独自一人在滨江公园散步。除了杨小波,叶明在阳安基本上没有朋友,可是到了报社以后,他和杨小波反而有些生疏了。报社以上稿数量计酬,可能因为杨小波是周末的主编,怕别人议论他和叶明的关系,因此他们来往很少。而在报社里,虽然叶明和大家关系处得都不错,但彼此也只是同事。到了这个年龄的人,能交朋友的人很少,再去交朋友可能也有些难了。报社也有几个人把叶明视为朋友,他们认为叶明为人坦诚、很好交往,还有人把他称作“好人叶明”,但彼此间是否够得上朋友,叶明心里自有分寸。有时候他也觉得寂寞和沉闷;特别到了晚上,如果没有事情可做,他便独自出来闲逛。就是这天晚上,在河边,叶明与梁艳不期而遇。也许正是这次相遇,或者说从此开始,叶明的生活迅速地发生了变化。 梁艳带着一个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有些惊奇地盯着叶明,说:“嗨,今天星期天,怎么没有回家?” 有一种人,第一眼就让人感到亲近。这种人,敏感、多情、热心。当这样的人相遇,他们之间存在一种天生的、不自觉的、甚至是无意识的相互吸引。叶明和梁艳,就是这样的人。 梁艳是报社的美工,她打字排版速度都非常快,排的版也很好看。有时候编辑多几次调整版面,她会不高兴甚至发火,但她从不对叶明这样。不过对叶明来说,重要的不是这点,而是在叶明最初当编辑的时候,全靠梁艳帮他改错别字,才使他勉强能够胜任这一工作。 相对而言,叶明的稿子多,错别字也多。梁艳说他是别字大王,一点不过为。老师教过的东西,叶明早已经忘记了,很多年不写东西了,好多字都不会写了;为了不打断思路,写东西时只好采用别字代替,之后再翻字典改过来,这一来免不了有改漏的地方,加之本来就有不认识不会用的字,错别字自然就多了。电脑上安装“词霸”以后,错别字少了许多,但因为疏忽和粗心,叶明的错别字还是比别人的多。当记者时不觉得,因为有编辑修改。但当编辑可就另当别论了:报社没有专职校对,错别字超过了规定的比例不仅要扣钱,错在关键字眼上甚至可能是政治错误,导致领导背书、自己下课。在这种情况下,梁艳经常给叶明纠正错别字,令叶明对她心存着无比的感激。 她性格活泼,心直口快。叶明也是一个喜欢直来直去的人,有时不免对自己看不惯的事说东道西,不过毕竟到报社时间不长,对报社的情况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甚了解,常常会得罪了人自己也不知道,梁艳便会在这样的问题上及时地点拨他,这也立刻博得了叶明的好感。 除此之外,她业务能力强,不仅可以改错别字,还可以一边打字排版一边和人聊天;工作的时候有说有笑,而且说话直爽,使叶明感到和她共事非常地轻松愉快,并且大有一见如故的感觉。 过去叶明总是星期一早上赶到阳安上班,这样可以在家呆的时间长一点,以后即使回家,他也不再想起早了,于是便 星期天下午回阳安。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梁艳居然注意到了这点。这是否表明,她一直在关注叶明? “喂,怎么不说话?看你这个样子,灰溜溜了,好像有心事……” 叶明看了看她的女儿,乖巧的模样很像她母亲。叶明非常想说点什么,不知道为什么,见到她的女儿在场,他不知道该说什么,甚至什么也不想说了。 相向无语,多少令人觉得尴尬。隔了好大一会儿,叶明说:“我还没有吃晚饭,现在觉得肚子饿了。” “好吧,我也该送娃儿回家了。” 然后他们分手了。 男人女人,相互间有着天生的吸引力。一个眼神、一种形势,似乎都别人情调。但真正让叶明有这种感觉的女人,似乎并不多。 从他身边走过的女人,以及和他有过肌肤之爱的女人,除了粉妹,他很少想过她们。更多的时候,她在思考和研究她们的心理、她们与男人有别的心理和特征。任性、自私、专横,是女人最大的毛病。此前,在他身边,也有过对他表示出好感的女人,但他一概地对此表现出理智和麻木。在认识女人的过程中,他自认为自己对她们了解得很透彻了,因此当他渴望得到她们的身体、感受她们的温存、领略她们的娇媚的时候,他会不由自主地拿她们身上喜欢驾驭男人的毛病来权衡利弊,于是他一次次地退缩了。渐渐地,他在女人面前总是摆出一幅理性、高傲的嘴脸。 所谓老于世故,正是从研究女人和从对女人的了解开始的。 往城里走了没多远,叶明的手机响了,是梁艳打来的。“想不想一起吃饭?我也没有吃晚饭。”她说话很直接,给人的感觉很真诚。 叶明当然希望她能陪自己一起吃饭了,灵机一动,说:“我就是想邀请你一起吃饭,怕你不赏脸”。 “你选地方,我把娃娃送到她外婆那里就过来。” 其实,他们在一起经常吃报社的工作餐,不过从来没有单独一起吃过饭。这天晚上,他们都喝了不少的酒。叶明并不喜欢喝酒,也不胜酒力,但梁艳告诉他:“酒有时候是个好东西……”此时此刻,叶明也算有所体会了。它可以冲开你心中的闸门,让你向朋友敞开心扉,缓解心中的压力。它使人兴奋、胆大、想入非非,暂时地忘记心中的烦恼。喝了酒以后,他们说了好多的话。 “你有心事?” “没得啥子。” “你骗不了我。” 叶明不善于说谎。最主要的是,他渴望倾诉,希望与人坦诚想见。于是,这天晚上,他们说了很多的话,包括叶明面临的家庭问题。 她是女人,比叶明更了解女人:女人的感受,女人在乎什么,女人的微妙变化意味着什么……李馨从来不说。而梁艳把这一切说得明明白白。叶明由此发现:女人和女人并不完全一个样;而梁艳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并且十分地善解人意。 叶明突然觉得,有个倾诉对象真好,使他感到心里清爽了许多。而且,从此以后,就探讨情感或女人这类问题,他对梁艳渐渐地产生了某种依赖。当时他还注意到,梁艳生着一张小巧的脸、机敏的双眼、性感的嘴唇、丰满的身体…… ------------ 二百四十二、夕阳西下(1) 叶明的父亲病倒了。他很少生病,甚至从来没有住过一次医院。可这一病,把他带到了生命的尽头。 医生诊断为肺心病,要住院治疗,但他不想住院:“知道了什么病,自己买点药吃吃就行了……” 叶明:“医生叫住院,就得听医生的!” “我知道:医生总是把病人的病情说得比实际上更严重,为的是多挣钱。” 叶恩普是全市为数很少几个享受离休干部待遇的老工人之一,退休工资标准百分之分百,医药费由财政全额报销,不存在经济上的困难。但他历来就节俭,不论吃的还是用的,买东西只图便宜,不讲质量。给人的感觉是,他不愿意花钱;即使花国家的钱,他也不愿意。入院以前,他就咳嗽得厉害,而且稍一活动,呼吸就会显得急促不已。可是他还是说他没事,他说他一直就咳嗽,好多年了还是没什么大碍。如果他觉得哪里不舒服,他总是自己买药吃,从来不进医院。现在他仍然想如法炮制。到医院检查,都是叶明强行带去的。从诊断室出来,他就径直往家里走。 叶明拦住父亲,很严厉地说:“医院是治病的地方,有病不住医院,还拿医院来干什么?你怎么能不相信医生,不相信科学?” 见叶明有些生气,叶恩普不言语了,最后听任叶明的安排住进了医院。 在叶明的印象中,父亲从来没有对自己说过一句重话。同样如此,叶明对待父亲也非常尊敬和客气。不过,这更像是尊老爱幼,甚至是一种客套,缺乏家庭那种随和的气氛。 叶明的父亲没有办法适应医院的生活。一周后,病情有了好转,他急着要出院。医生巡查时,他对医生说:“我的病已经好,该出院了!” 医生笑咪咪地:“现在用起药的,你当然感觉是好了,但要治彻底了才能出院……” 又过了几天,叶明的父亲又闹着要出院。他闻不惯医院的气味,不习惯医院的小天地,更不习惯整天地躺在病床上;他在医院里睡不着觉,吃不下东西,甚至骂医生,无奈之下,医生只好同意他出院了。 病后的老人,好像突然脱了型,一下子虚弱了好多。出院一个月以后,叶恩普的病又复发了。这一发病比第一次住院更加严重。一住进医院,主治医生就发了病危通知书。叶明看着手里的病危通知书,不禁想起了大妈。 叶明的大妈已在前两年去世。劳累了一辈子的大妈,死的时候非常凄惨。叶明亲眼目睹了这一情景。 大妈因心脑血管疾病发作入院,叶明赶到医院时,虽然她还能睁开眼睛,但已经神志不清、不能说话。由于大妈没有单位报销医疗费,几个子女的经济状况都不大好,几乎没有钱用好一点的药。医生会诊后提出的治疗方案,也没有办法实施。大姐夫对叶明说:“医生的说法,如果按常规用药,希望不大,即使能治好,可能也会有半身不遂这类的后遗症……如果用好进口药,一天要几大百元钱……” “用进口药,一天具体要好多钱?” “常规治疗,一天都要两百多元,用进口药一天起码要多出两三倍的费用,哪里承担得起!” 机床厂已经全面停产,大妈的两个女婿都靠“低保”生活。大姐和三姐所在的单位也不景气,而且都是挣一个才有一个,连最低生活保障都谈不上。最小的妹妹情况大致也差不多。对这几姐妹来说,即使一天两百多元的治疗费,也是一个难以承担的巨款。 “好药用不起,住在医院里也是白花钱……她们姐妹商量,还是把大妈抬回家算了。” 叶明点了点头。心里非常难受。难受的是,自己也没有能力承担大妈的治疗费。 儿女们只有这个能力,在医院里住了一周,也算尽责了。若是大妈意识清醒,能说话,她也绝不会同意这样耗下去的。活着的人毕竟还要生活下去。面对出院这一决定,叶明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他给了大姐一些钱,对此只能表示同情,并且尊重她们几姐妹的意见。就这样,一家人把大妈抬回家,停在冰冷的木板床上,等待着死亡。 大家心里都明白,放弃治疗,其实就是放弃生还的可能。离开医院的时候,大家的心情都不好受。大姐和三姐都哭了。 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生活在最低层的人的生活。它唯一的法则,就是富贵在天,生死由命。 抬回家的时候,大妈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已经不能吃不能喝,只剩下了不规则的呼吸,完全处于弥留之际。她的嘴唇半张着,似乎再也没有力气合拢;眼睛虽然开启了一条缝,但里面已经不再有生命的光芒。叶明他们就在一旁打麻将,借此消磨时间,同时也守候着大妈。过一阵子,谁想起了,就用浸泡在水杯里的棉球把大妈的嘴唇打湿一下,算是尽孝道了。叶明叫大妈的时候,她的眼球偶尔也会动一动。叶明希望大妈最好没有意识、没有痛苦。 冬天的寒气无孔不入。这年的冬天好像特别的冷,到了下半夜,叶明感到手脚都冻得生痛。 就这样,整整停了七天,大妈才断气。不时也有邻居来看望她,言谈之间,包括大妈的女儿们,似乎都希望她能快点断气。“那口气落不下去,硬是恼火哟……”不过,人们听不明白真正恼火的人是病人还是后辈们,或者二者都是。一天又一天,到第七天,大姐做了一个梦,说梦见大妈的病好了。这天早上,大妈突然眼开了眼睛,眼睛里好像还有神光。这是人们通常说的回光反照,是她最后一眼看世界。大妈的三女婿很有把握地说:“快了,可能她熬不过今天中午了。”叫大家不要离开,做好准备工作。果然,就在这天中午,大妈终于停止了呼吸,结束了她那苦难的一生。 大妈在这个世界上,劳苦了一辈子。她没有文化,甚至没有通常人们所说的思想;她从来没有为自己着想过,一生一世只为这个家,为儿女终日操劳。她像一部机器,日夜不停地转动,直到她完全锈蚀为止。她是那么平凡,甚至永远是那么沉静,但她是一个真正伟大的母亲。 大妈的身影,时常浮现在叶明眼前。他对自己说:“我的大妈,将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 二百四十三、夕阳西下(2) 2003年上半年,停办县级报纸的消息传到了阳安市。老油子们都认为,停不了,这么多年以来,年年都在喊停办县报,但报纸照样办了下来。眼下好多事情都这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喊归喊,做归做。不过,这一次给农民减负的声音特别响,而停办县报又和减轻农民负担挂上了钩,情形和往年有所不同。如此一分析,报社的人都有些坐立不安了。 叶明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写得多,也向外投稿,有少量的稿件也被别的报刊采用。不论当记者和编辑,稿子写得多,和梁艳的接触自然就多。她看叶明的稿子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认真。她让叶明感到亲切,感到自由自在,没有丝毫的压抑感。叶明总觉得有话想和她说,其实也用不着说什么,在她身旁就觉得轻松愉快。她说她喜欢叶明的文章,朴素而真实。叶明觉得她对自己的文章的评价很到位。水平说不上,但文风朴素,情感真实,正是叶明所追求的。文如其人,或者说因为水平有限,叶明只能追求平实的文风,而他的文章也真实地反映了他的真实水平。 有时候他们会工作到很晚,他们就会一起在外面吃晚饭。他们不在乎吃什么,主要想说说话,不论说什么都行。不过,他们说得最多的,还是叶明的家庭问题。 她认为叶明和李馨目前没有大问题,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误会越来越深,隔阂也越来越深,那就难说了。“建立一个家庭不容易,既然你们都为这个家庭付出了那么多,就应该珍惜。你们的问题的关键是缺乏沟通。夫妻也需要沟通。而且,男人要大量一点,要主动一点。”如果女人把什么东西都藏在心里的,男人就应该去打开她的心扉,解读其中的内容。她说得没有错,其实叶明也明白自己和李馨需要沟通,但他始终觉得他们之间最主要的问题是彼此并不真正的爱对方。没有爱就没有幸福;没有爱他们就看不到对方身上的优点,就不能原谅对方身上的缺点,就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沟通。 “你以为别的家庭都阳光灿烂,充满了爱情?你不会这么天真幼稚吧?” 她比叶明小正好小十二岁,但她在叶明面前说话好像一个大姐姐。除此之外,他们会谈到报社的前途。 “听说报纸可能要取缔。” “有些人说取不了。” “我很担心。我觉得这次不一样。” “如果取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不知道。我觉得要在阳安找事做很难,因为我的岁数大了,又没有文凭。实在不行,恐怕我只好回家去了。不过,如果我找不到事做,让老婆养活,日子一定很不好过。” “我一点也不觉得你的岁数有多大。我觉得你还没有长大一样。我在一本书读过,说男人永远也长不大。这句话对你可能真的很合适。” “我自己并不觉得自己老了,但看见自己的出生年月,简直不敢相信那是自己的,不免也担心别人对我的年龄的看法。” “现在用不着想那么多,过一天就要快活一天。如果报纸真的要取缔,如果你要离开这里,生活还是要进行下去。” “当然。你呢?如果报社关门了,你又怎么办?” “不知道。可能会在阳安找份其它工作,或者回老家。现在想那么多没有用,到时候再说。” 她的老家在另一个小县城,离阳安不算太远。 这样的谈话越来越多。叶明感觉到和她交谈很容易,也很轻松。 叶明和李馨之间进入了长时间的冷战。 那种压抑了太久的反叛精神,终于在他心里抬头了。于是他便由着性子来,难以自恃地与她冷眼相对。本来,他暗自希望自己的冷眼可以引起她的注意,但结果适得其反。她的权威神圣不可犯,叶明的冷眼使她变得更加冷漠起来。不论是面对着面还是在电话里,即使他们说的是生活琐事,说不上三句话她的声音就提高了。再不然就是一声干脆的:“好了哇?还有啥子没得?”然后谈话就中止了。如果叶明说的是比较严肃的话题,她就会沉默不语,然后不痒不痛地说一句,“管得你的哟,自己考虑。”好像他说的事与她无关。如果谈的是他们的关系,她就什么话也不说。叶明用很大的劲,准备了好久,结果一拳打空了,非常让人失望。这一过程越来越长,叶明的心也就越来越冷了。因此,他们差不多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叶明越来越不想回家,也不愿意面对她。他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他们之间存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气馁的时候他就这样想:“看看我们之间究竟会发生什么事,看看这一生还有什么磨难在等着我。” 叶明感到,她不尊重自己对她曾经有过的爱,不尊重他的感情,他曾经为此痛苦过也努力过,但一切都成了过眼烟云。在残酷和浮躁的现实生活面前,人情越来越淡了。如今,叶明暗自决定放弃了。听其自然好了。他再一次体会到,人的感情并不可靠,如果现在还要为此痛苦和付出,未免太幼稚了。因此,他是非常清醒和理智地决定了自己的生活走向。他和李馨之间,如果有什么变故的话,无论什么样的结局,他都会平静地接受。 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努力的工作。工作可以使他忘记烦恼,使他在经济上稍微宽松一点儿,也使他能够逃避现实。 但无论多么忙,几乎每天晚上,他都抽时间去医院看望父亲。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据说暖和的天气对病人有好处。然而就在叶明这样想的这天深夜,医院打来电话,说父亲病情加重,要他赶快去医院。 父亲的心脏和肺功能都已经衰竭。请了专家进行远程会诊,该用的药已经用尽,但父亲的病情却一天天在恶化。大家心里都有数,父亲的时日不多了。不过接到医院的电话,仍不免让人感到意外和沉重。当叶明和叶亮赶到医院时,医生正在对父亲实施抢救。 父亲脸色苍白,呼吸困难,不停地*和挣扎。看他的样子,心里一定非常难受。医生征求叶明和叶亮的意见,要不要立刻实施手术,进行插管帮助病人呼吸。手术是有风险的,如果抢救得过来,可能延缓父亲的生命。但是叶明父亲这么痛苦,身体又如此虚弱,是否经得起手术连医生也不能保证,因此叶明和叶亮都没有同意对父亲实施手术。最后的方案是用呼吸机帮助他呼吸,但刚把呼吸机接上,父亲已经长眠了。 父亲去世的第三天,就被送去火化了。除了姨妈一家外,叶明一家在阳安别无亲戚。父亲是老党员了,在生也表示过,希望丧事尽量从简,因此没有必要停放遗体。 当父亲的遗体从运送尸体的翻滚车上掉进火化炉里时,好似一个什么坚硬的物体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发出了一击沉闷的声音,叶明的心里不禁为之一震:一个生命真正地结束了。转眼间,一切都化作了尘埃。 这时,叶明在心里想:“我可怜的父亲,春秋数十载,我们却很难在一起吃一顿好饭,甚至没有真正谈过一次心;如果真有来世的话,我一定要好好地孝顺你老人家。” ------------ 二百四十四、红颜知己(1) 2003年的冬天到了。早上签到时,办公室的魏老师告诉大家,上午十点半召开职工大会。 “宣传部的肖部长来主持会议,中午在海天大酒店吃饭……大家相互转达一下。” 有人嬉皮笑脸地问:“是不是吃散伙饭?” “没有这样说哟。不过,部长来主持会议,肯定能给大家一个确切的消息。” “最后的午餐,早晚的事!” 说是大会,其实也就二十来个人参加会议。大家的表情,都有些沉重。年轻、帅气的肖部长如约而至,一句话打破了沉闷气氛。 “如果上帝为你关上了一道门,就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大家猜一猜,我是从门进来的还是从窗户进来的?” 话音一落,社长首先鼓掌,会议室里随即掌声一片。 整顿党报党刊的呼声越来越高,到了2003年的11月份,各级的有关文件已经下发,取缔县级报纸已成定局。 “没有办法,《阳安报》到今年底停办。所有资产和帐务交宣传部,年底前交办完各种手续。”肖部长肯定了报社近年来的成绩,宣布了市委的决定,也谈到了做出这个决定的过程。 悬而未决的事件,终于尘埃落定,仿佛一个石块从胸部卸下,压抑已久的情绪释放了出来。 阳安是一个一百四十多万人口的县级市,但在不久以后,将失去唯一一张属于自己的报纸。据称,在发达国家,不少几万人的小镇,都有自己的报纸。当然,问题的核心不在于是否有报纸,而在于报纸存在的形式,是不是符合市场和新闻规律。所幸的是,上面的文件并没有一刀切,规定自主发行的报纸,或者免费赠阅的报刊,不在整顿之例。换句话说,如果县级党报不通过行政命令发行而完全市场化,或者政府出钱办报同时以赠阅的形式存在,便可保留。一位小地方的大人物,口若悬河地说:“你还要什么阵地,省上有报纸,地区有报纸,足够传达党的方针政策了。”就目前的党报党刊而言,此话可谓千真万确,但新闻则不然。新闻是一种说话的方式,是一种交流的方式,是一种大众的文化,也是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当然,也是叶明的饭碗。而且,新闻的地域性,更有可能满足人们对自己身边的人与事的好奇心,这也是地方小报存的最大价值。其次,党报党刊如果失去新闻性,仅仅如某些官员看成其党的传声筒,必然会失去读者,也达不到传达党的方针政策的作用。因此,小地方有一张自己的报纸,并非是大义不道的事。但阳安的经济太落后了,年财政收入只有一亿多元,每年的财政缺口达七八千万元,没有闲钱保留这样一份报纸。加之为了各自区间的利益,地区一级无条件取缔县报的态度非常强硬,这会增加地级报纸的权威和广告收入,即使阳安有这个经济势力,也不敌权力的威慑,也只能望着中央或者省里的文件按地区的文件执行,那就是无条件地取缔县报。官大一品压死人,哪怕只差半个级差,下级见了上级只有点头哈腰的份儿。官大的骂官小的,可以如同骂自己的儿女一般。诸多原因,决定了《阳安报》和《阳安周末》的使命。 其实,市领导们非常希望有一张自己的报纸。这是一个阵地,也是一个说话和露脸的地方。总之,无论地方大小,对一级党委政府和当地百姓来说,有一张自己的报纸并不是什么坏事。但事实再一次证明,无论经济实力还是权力,落后或者低了一等,就得受制于人。 阳安曾经是四川的农经作物主产地、全国粮食生产大县和生猪输出大县,改革开放后,一度什么也不是了。好的企业跑了,大的企业跨了,新的企业还没有起来;棉花不种了,生猪品种落后了、产量也下降了。领导们天天高喊:环境兴市、工业强市;扭住特色产品,构建支柱产业,实现三大赶超。大会小会不停地开,内容不外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添措施、狠抓落实,落实落实再落实等等,已经形成了模式和套路;讲话材料完全可以制成模板文件,只消换题目和部分内容,任何一个会议都用得上。有一位讲话时经常念错别字的领导,在同一时间参加两个会,到了第二个会场,私下里问问前面哪些领导讲了话,然后在他上台的开场白中,甚至可以把前面领导的讲话重点大致不差地重复一遍。会议甚至其它具体工作,大而不当、空而不实,常常流于形式。然而,振兴一方经济,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喊喊口号和多开几场会就能解决问题的。因此,口号喊了会开了,经济则依然停止不前。不过,改革开放后的阳安,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那就是出产干部。市委书记和市长走马灯似地换,屁股还没有坐热,又换了。叶明到报社三年多,阳安就换过两个市委书记和三个市长。据说,阳安不少局行领导的任命,往往都由不得市领导来决定。阳安的干部不好当,当阳安的干部也不容易。干部换得勤,从阳安走出来的干部自然就多;这一来,“干部”可能算得上阳安真正的特色产品了。 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当然和这个地方的领导能力和操守有着直接的关系。正是这个原因,加之阳安的领导难当,每换一届领导,就会有新的形象工程或者民心工程,用以体现领导的政绩和水平。什么彩化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城市景观工程、工业园区、音乐广场等等,名目繁多,不亦乐乎。既然是工程,自然免不了在地上动土,由于领导换得勤,好长一段时间,城区的地下挖得稀烂,感觉这个城市永远都处于废墟中一般。有一条曾经是装点脸面的街道,中间一会儿建个花台,一会儿又撒了换成护栏,不久又换成花台,往返数次,好好的街道常常是一片狼藉。市民说得非常形象:“每换一帮领导,就朝着地下挖,好像这地下真的有啥子宝贝……”这可能是阳安城的又一特点了。 有了这些特点,留不住一张报纸就没什么好奇怪了。当然,话也要说回来,说到底也就是一张报纸,没有它人们照样一日三餐、照样呼吸空气、照样工作、照样打牌下棋、照样吃喝玩乐,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阳安报》创刊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其间因为经费原因几经停刊,最近的一次复刊是在十年前;如今它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被历史所封存。一张报纸的存亡,一定程度上折射出阳安的历史和变迁。 一种新的生活即将结束,在一个时期,报社的人常常议论报社的命运,而且说着说着,没了边际,也不免怨声载道。此时,你一言我一语,表达了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情绪,也表达了一种小人物的无奈和不满。 人员的如何分流,是大家真正关心的问题。报社的多数人是招聘的合同工,这部分人自谋生路。正式员工,由宣传部统筹安排。最后,肖部长诚恳地说:“不论正式工还是合同工,如果大家有什么需要我帮忙,都可以找我,我会尽力给予帮助……” 叶明当然明白,这不过是领导的客套话而已。最后的午餐,大家喝了不少酒,吃得很开心。管他的,不吃白不吃,不开心白不开心。 ------------ 二百四十五、红颜知己(2) 在报社的最后几个月,叶明一直从事编辑工作。比较而言,他更喜欢编辑工作,因为编辑更具主动权。对个人而言,编辑工作需要耐心细致、需要更加丰富的积累,比做记者要求更高,这对叶明来说是恰到好处的锻练。其次,当编辑时常需要写评论类稿子,这一来收入也更高。不过,当编辑也很辛苦,而且远没有记者自由,但叶明已经习惯了。 转眼间,到了12月份。离开报社的时间越来越近了。报社早已是人心惶惶,甚至闹起了“稿荒”,为了把报纸编出来,叶明和杨小波还得担当一部分记者的工作,因此特别的忙。 这期间,叶明和梁艳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很多,但可能因为工作太忙,因为报社即将关闭带来的沉重感,那种让人感到温馨密切的往来反而少了。似乎大家都在努力适应一个现实,那就是报社即将关门,心情不免沉重起来,所有的兴致也被压抑了。多数时候,下班都较晚,然后大家各自回家。而工作之余,叶明也常常会感到几许疲惫,因此不想出门,也没有心思想和梁艳的事。 报社关闭的时间临近,一天晚上,叶明突然想起,他和梁艳也因此即将分开,或许永远没有相处在一起的一天了,心里不免有些感慨。他想,至少在离开报社以前,应该单独吃顿饭,或是见见面什么的。他本想给她打个电话,但他们从来没有在电话里谈过私事,突然想到打电话,不知道该怎么说,于是想给她发个短信可能更为合适一些。 叶明刚拿出手机,却收到了梁艳发来的短信。于是他们首次开始了互发短信。 梁艳:“下班以后准备干什么?能不能和你说说话?” 叶明:“我正想给你发个短信,想和你说说话。” 梁艳:“真的吗?” 叶明:“真的。” 梁艳:“看来我们还有点默契哟。” 叶明:“可能不只是默契……” 梁艳:“还有什么?” 叶明:“我喜欢你。” 不知道为什么,叶明突然发了这么一条短信给她。他得承认,自己心里的确有些喜欢她,或者说对她的好感不断加深,但在此之前,他并没有打算把自己的心事说出来,更没有想过要和她怎么样。虽然他们平常说话都很随便,不过这样的话却是不能随便说的。他们在年龄上有差异,最主要的是双方都是有家室的人。叶明不想惹任何麻烦,他也不再相信爱情,重重顾虑早已使他失去了年轻人的热情和冲动。也许,他发这条短信的真正用意是想看看她的反应,或者只是想证实自己的感觉的存在,甚至有可能纯粹是一个玩笑,纯粹只是图个一时痛快,仅此而已。再不然,或许这就是他一时冲动吧。 梁艳:“我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 叶明:“我觉得你善良、聪明、能干、真实、有品味。” 梁艳:“我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好?” 叶明:“可我觉得是这样的。我相信自己的感觉。有这样一句话不知你听说过没有:用我们的眼睛去发现美,难道不是伟大的创造吗?——你在我心里,就是美的化身。很快报社就要关门了,我也要离开阳安了。如果不是这个原因,我恐怕会将这个秘密永远地埋在心中。我会想念你的。我只是想把心里的感觉说出来,并不想怎么样,更不想使你为难,不然我会后悔的。” 叶明觉得,在发短信的过程中,自己才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说出那句“我喜欢你”。 梁艳:“如果不离开这里,为什么就不把心里话说出来?” 叶明:“我怕麻烦,也不愿意陷入感情纠葛里去。我觉得人的感情是靠不住的;我不愿意伤害你,也不愿意受到伤害……” 通讯的发达,给人们提供了全新的交流方式。如果面对面,那怕是在电话里,很多话叶明可能也说不出口,可是有了短信,就少了许多顾虑,甚至少了羞于出口的尴尬,他们可以畅所欲言。 梁艳:“有些话是不可以随便说的哈。我觉得你这个人坦诚、稳重,很好交往,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安全、轻松和愉快。其它的,我没有想过。” 这是她对叶明的感觉和看法,和叶明对她的感觉和看法如出一辙。 叶明:“我没有随便说。我说的是内心话。只是,我不知道我该不该说……其实,世间很多事情也不存在该与不该,应该都是有定数的。你说呢?” 梁艳:“我说呀,只要是两情相悦,我是顾不得那么多的,也不会管什么该与不该的……关键问题是,能不能遇上让我心动的人。” 叶明:“真的吗?” 梁艳:“真的。” 叶明:“那么,你遇到这个人了吗?” 梁艳:“我不知道……” 叶明:“这个人不会是我吧?” 梁艳:“有可能哟。怎么样,吓着了吧?” 叶明:“哪里会。我很欣赏你这种生活态度。” 梁艳:“那么,你怕什么麻烦?怕我缠着你吗?” 叶明:“一言难尽。” 这天晚上他们发了很多短信,涉及的内容无所不包,而且毫无顾虑,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又好像没有不可以说的话;突然间,他们都感觉到彼此更熟悉也更亲近了。 第二天晚上,他们在一起吃宵夜。奇怪的是,当面对梁艳的时候,叶明又无话可说了,而且一脸的稳重和老沉。也许很久没有和别人进行语言交流了,他已经不大会说话了,因而更擅长文字交流。梁艳在本性上是个活泼开朗的女人,而且言谈举止显得落落大方。表面上看,两人之间有很大的反差。如果男女见面无话可说,会让人感到非常不自在。 点完菜,梁艳说:“你要喝了酒才有话……” “我喝酒不行。” “喝多少是多少,又没人强迫你喝多少……要白酒还是啤酒?” “随你嘛。” 他们要了啤酒。喝了酒,叶明就兴奋,脸上露出了微笑,思维特别活跃,而且真的想说话。 叶明把自己的主要经历如实告诉了她。没有什么预期的目的,只是想说话。他感到她是一个信得过的朋友,在她面前自己没有顾虑,没有压力,觉得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她想知道什么,他就会说什么。他愿意和朋友真诚相见,这是他的天性,也是他的一贯作风。当然,他们谈得最多的是叶明的家庭。女人与女人不一样,但都有相似之处。李馨使叶明感到越来越陌生,她的变化究竟意味着什么,有时候他又觉得吃不准;在某些方面,梁艳比叶明更了解女人,而且她会说出自己的真实看法,也颇有见地,因此叶明希望通过她更多地了解李馨的真实思想和感情。毕竟他们做了那么多年的夫妻,冷静下来的时候,他不希望自己在对待李馨和家庭这个问题上出现太大的差错。 最后她说的一句话,令叶明感动不已:“如果你有什么不愉快的事,尽管给我说。我愿意陪你度过难关。” 他们越谈越投机,涉及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应该说,叶明真正像喜欢一个女人一般地喜欢梁艳,是从这天晚上开始的。他突然想到一个词:红颜知已。 ------------ 本书题外话 ------------ 精神粮食与物质粮食 在我的办公桌对面墙上,写着许多电话号码,便于工作时查找。其中,有这样两个号码:物质粮食:7212176;精神粮食:7224101. 朋友见了问:“这两个电话号码是什么意思?” 我说:“一个是卖铺盖面的号码;另一个是卖烟的电话号码。” 朋友:“铺盖面是物质粮食?烟是精神粮食啰?” 我说:“对头。” 朋友一笑,想了想又说:“烟还不是物质呀,也应该是物质粮食嘛。” 我说:“精神是看不见的东西;烟原本是物质,燃烧以后化为青烟,再然后就看不见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可算作精神粮食。再说,烟作用于人,更多是精神方面……” 朋友:“怪论,纯粹是奇谈怪论。” 其实,精神与物质,有时候不是那么好界定的。比如香烟,其属性本来是物质的,但其作用和实际意义,更是精神的。又比如我们身上穿的衣服,更深层次的意义也与精神有关。所有事物作用于人的时候,都可能发生质的变化;由此及彼,不胜牧举。 另外,我们常说,物质需要是低级的,精神需要才是高级的,但对乞丐来说,面包比诗歌更高级,温暖比时尚更有价值;而对那些历经沧桑的人,可能世界许多事物,并无什么高下之分。 不过,管球它那么多,那一天开始,我决定写这本书。 不问结果,不过多究里,很多事情就变得简单了。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 小心子:对的,你还在出气! 儿时,我有过几个很好的哥们。包括上初中、毕业后在社会上游荡、下乡时,这些哥们都是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过,下乡以后,我们各自东西。参加工作以后,根本就没有机会在一起了,甚至和绝大多数人失去了联系。 当我写这本书时,离开家乡已经很多年了,淡忘的往事渐渐清晰起来;特别在人深夜静的时候,过去交往甚密的人,我们一起拥有过的苦痛和快乐,都是那么真实和亲切。 突然有一天,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猜得到我是哪个不?” “小心子!” “嘿嘿……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听得出我的声音!” “对!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的?你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 “我花钱叫一个朋友查到你的电话的……” 本书中的人物小心子,是我过去非常好的哥们。我们在一起时,从来不分彼此,有钱大家用,甚至衣服也打伙穿…… 要说的话太多,要想了解的情况太多。我们约定了一周后见上一面。 我要好好招待一下我的朋友。我要尽可能地找回那些失去了的岁月,找回记忆中的友谊和感情。不过,剩下的几天时间,我想得最多的,是他现在的样子以及我们见面的情景。但是,无论如何,我也想象不出他现在的模样,想象不出见面时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或许正因为如此,我才那么热衷于这样的想象。 这一天终于到了。 小心子,已经显出了几分苍老。最刺眼的是,他那头浓密的头发,被岁月剃掉了许多。微笑时,脸上的皱纹网一样不断伸张……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说出的第一句话: “对的,你还在出气!” 还在出气,意思就是还有呼吸,表明我还活着。 我当然还活着,不然怎么与朋友想见呢?活着就是对的,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辉煌,就是人生的一大成就!——这是他的幽默,这一点和过去没多大的区别。从他的模样看,他生活得一定不轻松,仅凭经验也可以判断,我们这一代人的绝大多数,生活得都不容易,但他仍然保持了青少年时期的乐观和幽默,顿时让我感慨不已。 “对的,你还在出气!”我喜欢这句话。 人们证明自己活着的方法很多。小心子的幽默,就是他活着最好的证明,而且使我们的重逢变得轻松愉快。 记录下这一切,可能也是我活着的最好证明。 我们可以从许多不起眼的小事中,吸取养料,并证明自己还活着。无论这本书是否是我希望的那么好,无论读者是否喜欢它,小心子的这句话,坚定了我将它完成的决心。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 肖锋:日子很清苦,但总算有事做 肖锋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罪恶中突围》一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一度,我们好得来都觉得对方就是自己的一部分。不过,许多年来,因忙于各自的生计,彼此联系得却很少。 2010年元旦那天,肖锋来电话告诉:通过一个朋友帮忙,我在泸州一家物流企业找到了新的工作。 沱江流经了四川最富饶的土地和最重要的城市,在泸州与长江汇合。重庆直辖以后,泸州成了四川最大的内河港口城市。近年来,构建大交通、打穿出海航运通道构想的实施,给泸州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物流业便因此走红。 不过,肖锋从事的所谓工作,也就是在一个运输接洽点执守电话,必要时也交接和押运货物;不过是处理一些日常杂事,因此待遇不高,1200元一个月,吃住都在公司里。1200元,把排泄物都买了。 “为了生存,只好这样了,过一天是一天。”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龄,肖锋只能这样淡然地面对现实。最后,他说:“日子有些清苦,不过总算有事情做,解决了饭碗问题嘛。” 肖锋,曾经梦想一夜暴富;卖掉了房产,向亲戚朋友八方借贷,在云南水电工程承包商手里承包工程,几年下来,结果是血本无归;花在讨债上的费用,又是不小的一笔钱,落到了衣领都成问题的程度…… 5.12大地震后,他在我这里住了一段时间,我也帮他找过工作,可是他的技能有限,连基本的电脑操作都不会。在别人眼里,他只能看大门。可是,我不愿意我的朋友帮别人看大门。 肖锋一直认为自己的头脑够用。可是,时代已经变了,仅仅是头脑够用还不够,还要手也会动。再说,再够用的头脑,没有新的养料,也不过是一个“过时”的机器。其实,他打工也好、自己当老板也好,出笨的原因都应该归于他那个“头脑”。他迷信自己的“头脑”。但首先出问题的,对事物判断错误的,把他引向歧途的,都是他的“头脑”。在一起交谈时,我提出过这个问题。聪明人也要装三分傻,不能太直率,也不能太自信。 “应该学习一些必须的技能。比如开车、电脑操作,学起来不难的。不会这些,就太落伍了。” “我们这把年龄了,再学这些,恐怕太迟了哟……” “活到老学到老。任何时候,我们都可以重新开始生活。” 如果是二十年前说出这样的话,一定很自然也很有份量。今天说出这样的话,我自己心里都没有多少底气。不过,没想到肖锋居然听进去了。不久后,他学会了上网。 “我不想呆在内江,不想在内江找事做。” 我知道,他不愿意让过去的朋友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最重要的是,他欠着朋友的钱,虽然别人不问他要,但他自己感到别扭。不过,他不敢肯定是否所有的人都不会当面讨债,这也是他最害怕发生的事。 我很想说点安慰的话,不过转念又想,说出来有什么用?再说,我的境况,表面看起来比他的情况好,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或者说,即使好一些,也好不到哪里去。 年底,太忙了,忙得我晕头转向,晚上也休息不好。并且,我必须完成自己的每一项工作,否则,随时都可能失业。 因忙于工作和生计,我不得不暂停更新《罪恶中突围》。 我的小说原本有存稿,但每次更新前,我都要再次修改一遍;我不想仅仅只是更新页面,而是希望连内容也一并更新。由于春节前工作太忙,做不到这点,因此只好暂停更新。敬请各位多多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