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卷 ------------ 第一章 留取丹心照汗青 李风在手术间里已经连续工作了超过18个小时,当他做完了最后一台手术,整个人都累晕了。 瘫在椅子上,哆哆嗦嗦地从抽屉里拿出手机。屏保是一张照片:中间是一位慈祥的老奶奶,两只胳膊分别搂着一个男青年和一个美少女,三个人脸上的笑容,都是那么甜蜜。 看到照片中的奶奶和妹妹小爱,李风心里一暖,准备给家里的奶奶打个电话,报一声平安。奶奶今年都八十了,每当他加班的时候,就静静地在家里守着,啥时候李风回家,老人才肯睡觉。 想想家里的奶奶,还有可爱的妹妹小爱,李风忽然觉得,不就是加班嘛,多赚点加班费,给奶奶买点营养品,再给妹妹买—— 忽然,一阵心悸的感觉传来,李风身子一栽,一头扎在地上。在他最后的意识里,浮现的是奶奶那张慈爱的面孔,还有相依为命的妹妹的俏脸。 好不甘心啊,李风伸出手,想要牢牢抓住这个世界,可是,他的手,却只能死死攥住手机,屏保照片上,奶奶和小爱的笑容,依旧那么温暖…… 头好疼——李风觉得脑袋昏昏沉沉,整个身体似乎也不再属于自己。勉强睁开眼睛,视线有些模糊,四周好像一团光怪陆离的样子。凭着感觉,发现自己正被两个人架着,飞一般前进。 嗯,我这是死了,估计旁边这两位就是传说中的鬼差,牛头马面或者黑白无常这哥俩。大概马上就能看到阎王爷了,好像我这三十来年也没干过啥坏事,小时候是淘气了一些,最大的恶迹,好像就是小时候过年,把鞭炮栓到邻居大叔家老牛的尾巴上,然后还点着了—— 迷迷糊糊中,李风看到前面宫殿崔巍。看来所料不差,这里就是阎罗殿了,好像很雄伟的样子。 好在从小就跟着爷爷学中医,十多岁的时候,就能帮着乡亲们看病;后来上大学又改学西医,毕业之后,一把手术刀,也救过不知道多少患者,这些,应该都是功德吧? 咣当,李风被两名鬼差给撂到地上,他浑身无力,只能瘫在那。勉强抬头瞧瞧,影影绰绰的,只见宝座上坐着一个穿着黄袍,头戴冕旒冠的中年男子,相貌十分威严。 没错,肯定就是传说中的阎王爷喽,没看脸儿都是青的吗? 此刻,杨广坐在宝座上,面色铁青,目光如刀。下面两旁的大臣一瞧这位新君震怒,连忙低头垂目,连气息都控制得极为轻微。 事实上,这一年的杨广,可谓刚刚攀上人生巅峰:大隋的开国皇帝、他的老爹杨坚终于翘了,杨广也如愿坐上皇位。他素有大志,如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指点江山,何其快哉! 当然,如果没有李氏一族添堵的话,那一切将会更加美好。 即位之初,也就是仁寿四年七月(公元604年),杨广便召见著作郎李良,重修史书。可是那位著作郎李良老匹夫,竟然当着满朝文武,在竹简上写下了“杨广弑父篡位”几个银钩铁画的大字。 一气之下,杨广斩之。敢打朕的脸,朕就要你的命。 一个月之后,杨广召见李良独子李孝通,再修史书。不料,李孝通这书呆子,提起笔来,在他父亲书写的竹简旁边,也写了六个大字:杨广弑父篡位。 杨广坚决不能忍,又斩之。 再过一个月,九月初一大朝会,杨广又将李孝通独子李风抓来,他倒要看看,是你李氏一族的骨头硬,还是我杨广的刀快。 “写!”杨广也懒得废话,以他观之,下面这个少年,顶多也就是束发之年。而且浑身筛糠,显然吓得不轻,应该不会像他的祖父和父亲那样吧? 很快,就有黄门取来竹简和笔墨。或许是杨广有意为之,这竹简,依旧是李良和李孝通所用的那一册。 感觉手里被塞了一管毛笔,李风的脑子里面依旧跟一团浆糊似的,他强忍着脑袋裂开一般的疼痛,看看铺在地上的竹简: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生死簿吧? 不错,这竹简,对李氏一族来说,正是判定生死之物。 写点啥呀?李风现在的脑子太晕了,虽然从小就在爷爷的教导下,学习使用毛笔,一手柳体也算写得风骨俨然。可是现在俩手根本就不好使,一个劲哆嗦。 模模糊糊中,看到竹简上面好像有两行字,对了,照猫画虎吧。李风费了好大劲,这才照着前面,也写出了六个字。字体歪歪扭扭的,跟狗爬似的,实在有碍观瞻。 至于写的是什么字,以他现在的状态,还真没那个心思去留意。 看到李风撂笔,黄门上前捧起竹简,瞥了一眼,立刻面色大变。他垂着头,眼角的余光瞥了一下眼前这个十五六岁的美少年:李氏满门风骨,可悲可叹! 于是,干着莫大的风险,将声音压得极低:“李家小郎君,慎之——” 此刻,大殿上寂静无声,所以,黄门的声音,还是被不少人听到。 “呈上来!”宝座上的杨广一声厉喝。 “诺。”黄门不敢违命,只能将竹简呈上。杨光双目一扫,立刻拍案而起:“黄口小儿,无知竖子,尔不知天子剑之利乎?” 天子?李风脑子里面一声轰隆,瞬间恢复清明,只是无端地涌入许多原本不属于他的信息,如疾风闪电般在脑海中掠过。 他豁然开朗:原来,我的灵魂穿越到隋朝一个同名少年的身上! 冷静,必须冷静——李风强迫自己放下其他杂念,抬头看了一眼上面那位暴怒中的帝王:原来不是阎罗王,而是后来被李渊给谥号为“炀皇帝”的隋炀帝杨广。而且刚才我好像还写字骂了他,乖乖,这好像跟碰上阎王爷没啥太大区别吧? 就在李风心中纠结之际,只见杨广用手点指着下边的李风:“竖子,汝不畏死乎?” 怕死?当然怕,可是现在给你磕头求饶有用吗?李风自幼在爷爷的引导下,熟读史书,自然知晓这位隋炀帝的性情。虽然这位的千秋功过,不好评说,但是有一点,杀人绝对不手软。 这位可是说过的:天下人不欲多,多则相聚为盗耳,不尽加诛,无以惩后。 当皇帝哪有怕子民多的道理,想到此处,李风骨子里的傲气也迸发出来:反正我刚死了一次,再死一次又何妨? 于是,他噌的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此刻,他终于能够彻底掌控这具身体以及意识了。 从地上拾起毛笔,李风一手执笔,一手持砚,唰唰点点,就在大殿的地砖上,书写起来。 此处大殿的地砖,尚未像唐朝那样刻有花纹,而是从隋文帝一朝延续下来,文帝尚简,所以只是用青砖铺地,墨迹落在上面,清晰可见。 李风很快就写完两行大字,然后将手中的毛笔奋力一掷,仰天长笑:“杀李氏一门易,堵天下众口难。哈哈哈,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偌大的宫殿之中,一片死寂。而大殿之外,忽然雷霆阵阵,犹如盛夏霹雳,大地都为之颤栗。伴着李风滚滚的笑声,整座大殿,似乎都为之欲倾…… ------------ 第二章 都什么破名字 “来人,将这黄口小儿拿下,朕必诛之!”此刻的杨广,就像一只暴龙。只是,此时外面依旧天雷滚滚,叫他的声音有些发颤,不知道是不是色厉内荏。 立刻就有一队禁卫冲上大殿,准备拿人。结果,一道霹雳落到大殿之外,天崩地裂一般,惊得数名禁卫都两股战战,不敢前行。 这时候,左边有一位老臣出班,手持象牙朝笏,向上揖礼:“臣杨素启奏陛下,天降异象,杀之恐不详。” 时令已经是秋天,哪来这种夏雷滚滚,这时候的人都比较迷信,天有异象,便诚惶诚恐。 众臣一见越国公杨素上奏,也都颇为意动。因为李良在担任著作郎的时候,为人亲善,在同僚之中,颇有人望。 很快,就又有一位中年臣子出班:“圣天子在上,臣虞世南有奏。陛下初登大宝,普天同庆,不易大兴刀兵。李家小郎年幼无知,冲撞陛下,往陛下开恩,方显圣天子雅量。” 虞世南啊,大书法家!李风也是心中一荡。他幼年就喜好书法,还临过虞世南的《孔子庙堂碑》,想不到啊,竟然有幸看到活人了。 就是,就是这位大书法家,怎么上来就跪舔皇帝,好像跟他后世的风评有些不符? 随后,又有几位大臣也为李风求情。李风也都一一记下人家的名字:万一没死呢,以后也好承情。 这也令杨广思量起来,别的臣子都好说,唯独杨素的意见,他不得不慎重对待,因为他能坐上这个宝座,杨素当为首功。 沉吟一番,杨广冷声道:“此子信口雌黄,若不是众卿讲情,今日定不饶他。如此,今后,收回官邸,永不录用。” 说完,一甩袍袖,径自退朝。他心中依旧怒气难平,出了大殿,决定去萧后那里小酌几杯。 走着走着,杨广口中忽然轻声念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李家小儿倒是有些诗才,可惜——” 只是,此刻高高在上的杨广并不知晓,这个他口中的李家小儿,在未来,还会和他有着更多的交集。 朝堂中的大臣也陆续离去,他们望向李风的目光,都颇有些复杂,或怜悯,或叹息,当然,也不乏目露讥讽之人。 李风倒是很稳,作为一名主刀医生,久经生死,心态自然比常人坚韧。他气度平和,面带诚恳,逐一向众人施礼:“诸位使君,多谢援手。” 他的脑海之中,已经融合了原主人的记忆,自然知晓礼法。 等到杨素慢慢踱过他的面前,李风长揖拜谢:“相公大恩,没齿难忘。他日若有差遣,万死不辞。” 杨素现在是三省之首,行宰相之事,所以,这一声“相公”倒是没错。因为在隋唐时代,相公是宰相专用的敬称。李风熟知历史,倒也有模有样。 “汝好自为之。”杨素并没有停留,他现在圣眷正隆,可谓是帝王之下第一人,所以对李风这样的晚辈,并未在意。若不是看在当年和李良有些交情,才不会管他一个小儿的死活。 至于一个小儿的承诺,他需要在意吗?堂堂国公,权倾朝野,当然不需要。 李风是最后一个走出大殿的,外面已经是朗朗乾坤,漫天的云彩都散了。炽烈的秋日落到身上,感觉暖暖的,李风心中默念:活着的感觉真好! 可是转瞬之间,他就悲从中来:奶奶,小爱,今后,我们只能在梦中相见—— 刚才,在大殿上还挥斥方遒的李风,此刻却哭得稀里哗啦。 亲人不能见,这种跨越时间和空间的思念,怎不叫人肝肠寸断? 这时候,起居舍人虞世南手中拿着纸笔,去而复返,看到李风哭得昏天黑地,一跺脚,进了大殿。看到几个小黄门正在打扫,其中一个还拿着抹布,正跪在地上,要把那两行墨迹擦去。 “且慢!”虞世南大喝一声,然后就伏在地上,将那两行诗句临摹下来。一边勾勒,嘴里还一边念念有词:“好诗,好字,诗好字更妙,字字严正,笔笔铮骨。前所未有,吾今日得一宝,不枉——” 说到此处,连忙住嘴,四下望望,把“谄媚君王”几个字,咽回肚子里。 那几个打扫卫生的小黄门,也素知这位虞舍人性好书法,常有惊人之举,所以也就见怪不怪。 等他临摹完毕,又如获至宝般地观赏好一阵,直到虞舍人离去,他们才把那两行墨迹擦去。一边擦还一边心里埋怨:今日那个少年好不晓事,平白给我等找活。 内中有一位小黄门,心思灵敏,想到刚才虞舍人都如获至宝,或许这地上的墨迹真的有所不同。 于是也兴冲冲找来纸笔,也想临摹一份。却不料,墨迹已经被擦去大半,只剩下“丹心”二字,清晰可见。 没法子,只好悻悻然将这两个字临了,反倒被同伴好一通取笑。 虞世南出了大殿,再找李风,已经不见人影,便摇摇头,然后喜滋滋地抱着书纸,回府欣赏去了。 话说李风收拾情怀,在两名禁卫的看押下,一路走出大兴宫。虽然宫阙崔巍,却也无心观赏。 出了皇城,但见街市犹如棋盘,一眼望不到边际,这里就是大兴城了,也就是唐代著名的长安城。 没错,就像清代历史中有名的“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一样,大唐开国之初,其实就是靠嚼人家隋炀帝吃剩下的,才维持下来。 站在厚重的历史名城之中,李风一时间也有些恍惚。 “大郎,大郎!”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疾步跑来,跑到李风面前,脸上喜不自胜。那意思不言而喻:你还活着啊,简直太好啦! 因为融合了原主人的记忆,所以李风自然知道这少年是家里的奴仆,是他的贴身小厮。就是长得丑了点,蛤蟆眼,大嘴叉,冷不丁看到就跟蛤蟆成精似的。于是点点头:“罗刹,我们回家。” 叫完这个小厮的名字,他也不禁摇摇头:这什么破名字啊——嗯,倒是名副其实。 不过,这也是当时的习俗,因为佛教盛行,所以人们在取名的时候,都喜欢沾点边,希望获得佛祖的庇护。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长孙皇后了,小名叫“观音婢”。当然,还有李风刚才见到的那位皇帝杨广,小名叫“阿摩”,是不是感觉有点萌萌哒? 主仆二人步行回家,直到这时候,他才有心思打量自己一番:应该还是个少年,可惜没镜子啊,不知道自己长得是美是丑。上辈子相貌就普通,虽然颇有才华,却在那个看脸的社会吃不开。 瞥了一眼身边的蛤蟆精,李风对这一世的容颜,也忽然有点没信心起来:都说有其主必有其仆啊—— 这个暂且先放下,还是梳理一下自己的遭遇吧,想到这里,顿时感觉不妙:隋末唐初,这是历史上都有名的乱世啊。乱世之中,人如草芥,不好混啊。 更倒霉的是,上来就稀里糊涂地得罪了目前最大的boss。杨广的下场虽然凄惨,但是人家现在刚刚继位,还有十多年好日子过呢。 杨广有好日子过,只怕,他李风就没啥好日子喽。愁啊,这开局的难度好像有点大。 好在,李风生性乐观,性子坚韧。隋唐虽乱,却也是个风云际会英雄辈出的时代,作为一名穿越者,适逢其会,又岂能甘心成为一名看客? 一路走,一路心里慢慢筹划,走了大概将近一个小时,这才望见家门。说起来,大兴城还是很大的。这还是李良的官职是著作郎,主修史书,不大不小的五品官,所以住的地方,距离皇城比较近呢。 大门口,一个一身缟素白发苍苍的老妇,手里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女童,正在张望。看到李风,那女童就挣开老婆婆的手掌,迈着两条小短腿,朝李风跑过来,嘴里还脆生生地喊着:“大兄——” 恍惚间,李风好像自己放学回家,妹妹小爱就是这样嘴里喊着大哥,然后跑着上来,扑进他的怀里,被他举高高。 这是自己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妹妹啊!瞬间,李风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既然继承了人家的身体,便染上因果,一切都需要承受。 他蹲下身子,抱住扑面而来的小丫头,小家伙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还抽噎着:“大兄——奴奴,奴奴好伤心心,还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呢——呜呜——” 李风的心仿佛瞬间融化,他轻抚着小丫头的后背,然后,帮她擦拭眼泪。还真别说,这小丫头,跟他的妹妹小爱小的时候,还真有几分相似。 瞬间,李风就进入到兄长的模式:“奴奴不哭,奴奴最乖了,奴奴最勇敢了,奴奴——” 奴奴,这又是什么破名字啊! ------------ 第三章 吾家麒麟儿 李风从小就带妹妹,所以还是很会哄孩子的,很快就哄好了小丫头,又从袖子里取出手帕,把小花猫脸儿擦干净。 然后才抱着奴奴——抱着这个新认的妹妹,走到老妇人跟前:“孙儿见过奶——阿婆。” 他叫奶奶都习惯了,冷不丁的称呼阿婆,还真有点别扭。没法子,入乡随俗,既然来到这个时代,就得按照人家的规矩办。 眼前的这位老人,就是李良的正妻,也就是李风的祖母。老人年纪已经六十多了,鬓发苍苍,原本脸型是比较胖的。只是这两个月来,家里屡遭变故,以至于老人有点憔悴,脸上的皱纹深如沟壑,尽显岁月沧桑。 她的目光无比慈爱地落到李风身上,李氏一门,三代单传,人丁稀薄,李风被带走的时候,老人都担心死了,甚至想到了他们这一门可能会至此绝后。 如今,看到孙儿好好的站在眼前,老人不由得心中激荡,泪水再也控制不住,从眼中簌簌落下,口中也泣不成声:“风儿——” 她唯有伸出满是褶皱的手掌,轻轻抚摸着李风的面颊,她的丈夫,她的儿子全都在短短两个月内失去了,唯有眼前的孙儿,成了她活下去的最大依仗。 这一刻,李风仿佛又回归到原来的世界,在他遭受委屈的时候,奶奶也经常会这么抚摸他的脸蛋儿,静静地帮他拂去心中的创伤。 “阿婆!”触景生情,他的眼泪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虽然这是一位素未谋面的老人,但是此时此刻,李风却感觉到亲人般的温暖。他心中默念: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咱们的奶奶,还有咱们的妹妹! 老人擦去眼泪,苍老的声音带着无比的自豪:“风儿,金殿上的事情,阿婆都已经听说了。好孩子,好孩子啊,有你祖、父遗风,吾李家亦有麒麟儿!” 此刻,这个风烛残年的老妇人,身上竟然显露出几分豪气。 李风都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了,连忙岔开话题:“阿婆,有人已经来报信吗?” 抬起头,他这才发现,门口站着两个士兵,手按腰间的横刀。而在老祖母身后,还放着几个大大小小的包裹。 而这时候,府门里面,陆陆续续走出一群人,也有兵士押解,按照脑海之中的那段记忆,这些都是他们府上的奴仆。 不是说收回官邸吗,怎么现在又改成抄家了?隋炀帝,你丫不讲究,说话不算话!李风还以为,现在跟后来的唐宋差不多,都城的房子比较贵。正所谓“长安米贵,居之不易”,所以许多官员的住宅,都是朝廷给提供的“公房”,不当官了,房屋就会收回。 现在看来,人家杨广的说辞,只不过是抄家的委婉说法罢了。好,你丫够狠! 李风忽然觉得,自己算不算最倒霉的穿越者:过来就差点掉脑袋,好不容易保住小命,马上就又沦为乞丐,这也太惨了吧? 是不是也应该像星爷那样,跑到杨广他们家门口,敲着茶碗唱一段:“谁知那隋炀帝,他蛮横不留情,仗着皇帝目无天,夺我大屋占我田——” 可以肯定,如果这么搞的话,李风短暂的穿越人生就可以结束了。 李风正在这进行发散思维呢,就听老祖母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大郎,此事该当如何处之?” 望着老人眼中略带考校的目光,李风略一沉吟,便有了主张:“阿婆,可将契书都返还他们,遣散即可。我李家忠孝传家,只是如今落难,手中无有余钱,否则,定当每人赠与几贯钱,作为安家之资。” “善,大郎可为一家之主。”老祖母满意地点点头,以后,孙子就是家里的顶梁柱。 “多谢老夫人,多谢小郎君高义。”那些仆妇纷纷上前致谢,然后,从老祖母手中领了契书,背着一个随身的包裹,各自散去。 李风目光平静地看着这一切,所谓树倒猢狲散,他的心中,对这些仆妇,没有任何不满。而且,趁着这个机会,也可以对这些下人,进行一番甄别。 “罗刹,你不走吗?”李风瞥了一眼身旁的蛤蟆精。 这家伙咧着大嘴,嘴角差点咧到耳根子,眼神更是无比幽怨:“大郎,你不要罗刹了吗?” 李风一阵恶寒,看在这小子还算忠心的份儿上,就不跟他计较了。 除了罗刹之外,还剩下一名管家老仆,名唤李忠。此人从小就跟随李风的祖父李良,如今依旧不离不弃,可谓忠仆。 另外还有一个十岁出头的小丫头,拉着奴奴的小手,也没有离去。看到李风的目光望过来,这个小丫头有点紧张兮兮的:“小郎君,婢子夜叉无亲无靠,愿意终身侍奉小郎君和小娘子。” 夜叉,对了,李风想起来了,这个小丫头名字叫夜叉,你说吓人不? 还好还好,她跟罗刹还是有些区别的,罗刹是表里如一,名丑人更丑;而夜叉这个小丫头,却生得俏丽,颇有几分姿色。就是年龄太小,身子骨还没长开,属于豆芽菜儿。 李风朝他们拱拱手:“忠爷爷,罗刹,夜叉,我李家如今家道中落,承蒙诸位不离不弃,李风这里谢过。今后,虽名为主仆,却亲如家人。” 不敢不敢——那几个人连连还礼。旁边的老祖母则乐乐呵呵地看着,老怀大慰:孙儿是真的长大哩,能当家哩! 几个人一番见礼之后,觉得比以往更加亲近几分,所谓患难见真情,大抵如此。 李忠抬头望望太阳,见天已过午,便说道:“老夫人,大郎,我们还是去庄子里吧。现在出发,天黑之前应该能够赶到。我先去寻个赁驴小儿,租个驴车代步。” 这时候就有出租车了吗?李风回想一下,也就确定,准确来说,应该叫“出租驴”。至于马车,也有租赁的,只不过,现在都混成这样了,就别租马车了,很贵的。 等李忠离去,李风忍不住询问:“阿婆,我们家里还有庄子吗,孙儿记不清了?” 这段记忆确实不大清楚,或许是时间太过久远。只听老祖母缓缓说道:“城西三十里,有你阿翁当初置下的千亩薄田,我们祖孙,也可以勉强度日。风儿,你小时候还去过庄子里消夏呢。” 千亩?!这或许是李风穿越过来,听过的唯一的好消息。好歹有个安身立命之地,先在乡下当个小地主,然后利用自身的优势,徐徐图之,日子,总会越来越好的! 这一刻,李风对未来,又充满了信心。 ------------ 第四章 吾胸有凌云志,吾手有屠龙技 驴车不紧不慢地在大兴城的坊间穿行,路上,行人如梭。此时的大兴城,乃是天下一等一的繁华所在。 李风安步当车,跟着罗刹一起东张西望,罗刹的大嘴还咬着一张蒸饼。李风刚才也吃了一张,味道还不错。这时候的吃食,可都是纯天然绿色食品啊,你想找带农药化肥的,都无处可寻。 他也知道了,现在隋炀帝刚刚继位,来年就会把年号改为“大业”。还好,杨广的统治,还能维持十几年。李风觉得这个时间节点还不错,起码给了他发展壮大的时间,猥琐发育吗? 尤其是在远征高句丽之前这几年,虽然杨广也搞了几个大工程,但是老百姓还算富足。在这之后的李世民,当了皇帝之后,卯足劲儿要撵上隋炀帝,可是唐朝直到开元天宝年间,人口经济等等,才能大致和隋炀帝的大业五年持平。从这一点来看,杨广还是很厉害滴。 从行人的衣着和面色上都可以看出来。街市上,有宽袍大袖古风犹存的南人——南方初定,陈朝灭亡之后,南北的交往也日益密切。杨广开凿大运河,也是此意。 也有短衣窄袖的胡人,牵着骆驼,高鼻深目,却一脸和气。杨广的父亲杨坚曾经被称为“圣人可汗”,而像杨广这等胸怀大志之人,更是一门心思要超过父亲呢。所以,极为重视对西域的经略。 路上也不乏一些抛头露面的女子,一个个高挑着发髻,穿着过胸的长裙,引得罗刹目光频频。这时候的风气比较开放,宋代的程朱理学还没有诞生,对妇女的束缚远没有那么严重。 当然,一些权贵或者世家的女子,也会戴着面纱。准确的叫法应该是帷帽:高顶宽檐,檐下垂着丝网,将面容遮掩得朦朦胧胧,叫人心里有一股冲动,想要撩开丝网瞧一瞧里面的庐山真面—— 路况一般般,还有些地方,根本就是土路。难怪隋唐时期,有时候下了大雨,道路泥泞,朝臣都无法上朝。 赶车的“赁驴小儿”其实是个中年汉子,在前面牵着驴车,走走停停。原来古代也会堵车啊,还是说,堵车历来是都城的老大难问题? 李风也不着急,边走边观察民风,也算乐在其中。要知道,作为一名现代人,能有机会行走在古代的街道上,这种感觉还是很奇妙的。 芸芸众生,在这大兴城中来来往往。此刻的李风,只不过是其中普通的一员。不知道,有一天他能不能一飞冲天,龙腾宇内…… “可是李丹心当面?”李风听到后边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不过他也没理会:李丹心是谁,不认识。 “前面可是李风李丹心,某辽东李密。”后面的声音又一次响起。 李风这次一愣,然后,身旁的蛤蟆精就一惊一乍的叫起来:“大郎,找你的!” 说完,这货又使劲搔搔后脑勺;“李丹心,大郎,你何时取的字?” 古人都是成年之后,由父母或者师长来取字,李风还未到弱冠之年,所以只有名而没有字。 李密?也是牛人啊,出身于四世三公的名门,当时最有希望一统天下的,就是二李,李渊和李密了。嗯,现在,他李风来到这个时代,不知道有没有资格也成为逐鹿者呢?二李变三李,有意思。 想不到刚刚见过了杨广,马上就又见到李密这位传说中的枭雄,都是当世人杰啊,不知道,啥时候能见见李渊和李二呢。哈哈,想起来了,现在的李家二郎,还是个八九岁的小屁孩儿呢,嗯,好像可以欺负欺负。 “原来是玄邃兄,久仰大名,小弟有礼了。”李风回身施礼,他知道,李密,字玄邃。 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李密,这位,以后也是不安分的主儿啊,先是随着杨素的儿子杨玄感叛乱,事败之后,又辗转投入瓦岗军,终于一飞冲天。 李密骑着一头黄牛,此刻正从牛背上下来。这是一个容貌俊朗的青年,二十出头的样子,宽额大耳,雄姿英发,顾盼之间,双目烁烁,犹如星辰。唯一的不足,大概就是面色稍微黑了点。 他也躬身还礼:“小郎君神采飞扬,傲骨铮铮,密拜服。” 这是奉承还是奉承呢?李风可不敢当真,要说他寂寂无名还差不多,前身就是个书呆子,名不出巷里。 只听李密继续说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此诗一出,李丹心之名,必传于天下。” 原来如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出名趁早吗?李风稍稍有些汗颜,当时什么也没想,顺口引用文相公的两句诗,想不到竟然有这么大的反响。这才一两个时辰,就传播开了。 想想当时是大朝会,文武百官众多,这种事情,又能完全迎合人们的八卦精神,肯定会被疯传的。而且,李密这人,心怀天下,朝堂上一举一动,他都十分留意。 难道,真的只是偶遇?无奈之下,李风也只能连连拱手,口称惭愧。他惭愧的,其实是愧对文相公的好诗了。 李密却以为他是自谦呢,瞧着这个少年就更加顺眼,从牛背上拎下来一个包袱,里面哗啦作响:“些许阿堵物,赠与李小郎,可为生计。” 阿堵物,钱啊!还没等李风说话呢,蛤蟆精就咧着大嘴,眉开眼笑地将包袱抱在怀里:“好重,少说也有五贯钱!” 五贯钱,好几十斤呢,亏他硬撑抱着,你个见钱眼开的东西!李风真想在这货的脑壳上敲一下。 于是朝李密拱拱手:“李兄高义,某谢过了。只是这钱却不能要。吾胸有凌云志,吾手有屠龙技,富贵可自取之。” 前面的驴车也早就停下了,车里,坐着老祖母,还有夜叉抱着已经睡了的奴奴。听到孙儿这掷地比铜钱还有声的话语,老祖母脸上的笑容,无比欣慰。 李密也明显一愣,不由得重新审视一番这个翩翩少年郎:“是某孟浪了,李丹心不愧丹心之名!” 说罢,从蛤蟆精怀里取过钱袋,搭在肩上,又从牛角上摘下一卷书,然后笑道:“李小郎,这头牛就送给你当脚力吧。此朋友相赠耳,莫要再辞。” 说罢,手持书卷,边走边琅琅而读:“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引自汉书·东方朔传) 牛角挂书,看来果然是真的。李风读书的时候,曾经看过,李密年轻的时候,骑牛行路,把《汉书》挂在牛角上,边走边读,这才流传下牛角挂书的佳话。 朋友相赠吗,那我就收下了。李风望着李密洒脱的背影,对古代这些盛名之士,又有了新的认识:果然没有一个简单的啊。 他的心中也暗暗警醒:如果仗着自己有一千多年的经历就瞧不起古人,必将一败涂地。今后还是要脚踏实地,打好基础,才能顺势而为。 正沉吟间,就听身旁的蛤蟆精嘿嘿傻笑:“还好得了一头牛,也能值几贯钱呢——” 李风瞪了这厮一眼:“罗刹,且为我牵牛。” ------------ 第五章 惊吓还是惊喜 等到夕阳西下,驴车终于来到了龙泉村,这里隶属于大兴城西的龙泉乡,向北遥望,依稀还可以看到西北方向的汉长安古城。 一道渭水的支流,蜿蜒从村头流过,青山绿树,阡陌纵横,小桥流水,炊烟袅袅,构成了这个宁静的小村庄。 恍惚间,李风好像回到了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山村,一种熟悉而又亲近的感觉,慢慢涌上心头。 过了村口的石桥,几十户简陋的房屋呈现在眼前,也有十几名村中的顽童,看到驴车,就跟在后面,边跑边叫。哦,很多小娃子,还都光着屁股。 那种感觉,大致就相当于后世的偏远小村中,开进来一辆宝马车的意思差不多。 一些村民也出来张望,都是粗布短衣,妇人也是荆钗布裙,生活勉强温饱而已。也就是这几年,日子才刚刚好过一些。不用忍饥挨饿。 “家主,是家主来啦!”有人看到老祖母下车,立刻大声呼喊着,围拢上来见礼。整个龙泉村的庄户,大都是李家的仆婢,剩下一小部分,就是自耕农了。 也有人跟李风打招呼:“这位是小郎君吧,都长这么大哩。” 李风从小就生长在农村,眼前这一幕,不但不陌生,反倒有些亲切。不慌不忙地打着招呼,询问着那些老丈的称呼,顺便还能聊两句桑麻之事。 “小郎君生得真是俊俏咧——”还有妇人嘴里夸奖着。 真的吗?李风都不知道自个长得啥样,既然有好几个人都夸他,想来,相貌还应该是不差的。 “阿爷——”一个粗手大脚的汉子从村外跑进来,他赤着脚,应该是在田里刚回来。冲到李忠前面,一脸憨笑。 李风瞧瞧这个三旬多的汉子,心里琢磨着:这个就应该是忠爷爷的儿子吧。 没错,这个时代,儿子管爹,都是叫“阿耶”的。木兰诗里面就有“阿爷无大儿”这样的诗句。 “还不快见过老夫人,还有小郎君小娘子!”李忠嘴里嗔怪着,但是眼中的孺慕之情,却显露无疑。 于是,李忠的这个小儿子李厚,就开始见礼。忙乱一阵,打发驴车返回,村民帮忙提着几个包裹,牵着黄牛,一起来到村子中间的一处大院子。 跟前边那些茅草泥屋相比,这座砖瓦结构的房子,虽然也有些破败,却也算是鹤立鸡群了。 前后两进的院子,两厢还有客房和存放杂物的房子,看样子是经常有人打扫,还算干净。 李风四下转了一圈,身旁还领着个小尾巴。奴奴看到什么都稀罕,小嘴里不停地问这问那,最后,还很认真地站到李风前面:“大兄,这里以后就是咱们的家家了吗?” 看到李风点头,小家伙立刻拍着小手:“哦——奴奴又有家家啦,我们又有家家喽——”可能是抄家的事情,在小家伙心里也留下阴影。 “对,这里就是我们的家!”李风心头一暖,将小丫头抱起来,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结果,小家伙还有点不好意思,把脸埋在李风怀里。 家,是啊,有了家,他才算在这个世界有了根。 搂着小家伙,李风默默下定决心:既然继承了人家的身体,那么就要维护好这个家,照顾好年迈的阿婆和年幼的小妹,有责任,把这个家经营得越来越好! 而他的心头,也掠过一丝哀伤,他还有另外一个家呢—— “小郎君,小娘子,吃饭啦。”身后传来李厚的吆喝声,只见他领着两个半大小子,两个小子都生得虎头虎脑,年龄和李风相仿,手里提着瓦罐,端着陶盆。应该是他们家准备的晚饭,这边暂时没开火,所以先给送来了。 “李大叔,麻烦你们了。”庄户人家淳朴,李风也很是欣慰。询问之下,知道这两个半大小子是李厚的儿子,大虎和二虎,分别是十五岁和十三岁,都还没有成家。 没错,在这个时代,十五岁已经可以娶妻生子了。李风想起来,好像后来的长孙皇后,嫁给李世民的时候,也才是十三岁,好你个李二! 野菜粥,糜子饼饼,还有一小盆底的炒鸡蛋——这个应该是加的菜。平常人家的饭菜,是肯定舍不得吃这个的。 李风基本能猜出来,因为端着这盘子炒鸡蛋的二虎,一个劲在那咽口水,不知道,哈喇子淌没淌到菜里? 糜子饽饽有点拉嗓子,李风吃着不大习惯。好歹也是一名现代人,回到这个时代,吃糠咽菜,这种感觉很不好。 必须想办法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啊!李风又有了新的奋斗目标,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就从最根本的开始吧,衣食住行这些,必须改善。 把炒鸡蛋给奴奴和阿婆夹了几筷子,也就见底。奴奴这小丫头挺机灵的,看到哥哥吃饼子喝粥,就直起跪坐的身子,给他碗里夹了一大块鸡蛋:“嘻嘻,大兄,奴奴的肚肚小,吃不下呢。” 你个小鬼头——李风把鸡蛋连同粥一起扒拉到嘴里,嗯,挺香的。 就是一顿饭吃着不舒服,没有饭桌和椅子,跪得膝盖疼。对了,这些日常用品,也要抓紧提上日程。 在眼擦黑的时候,李厚又领着儿子来了,把餐具收拾回去,还有李风骑来的黄牛,也被李厚很宝贝地给牵回去养着。整个龙泉村,加上这头牛,拢共也才五头而已。 李风注意到,在二虎收拾碗筷的时候,好像还拿着盛鸡蛋的陶盆,使劲舔了一遍,然后很是回味的咂着嘴。 这一刻,李风的心情有点复杂。 天黑之后,也就早早睡觉。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就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作息方式。至于点灯熬油的,除非是大兴城里的大户人家。 老祖母领着奴奴在后院,有夜叉服侍着。李风在前院,李忠他们则在厢房,床具之类也有,据李厚说,他媳妇儿前两日还帮着晒过被褥。反正躺在床上,李风并没有感觉潮湿。 折腾一天,李风也累了,刚要熄灯睡觉,就见蛤蟆精推门进来,神秘兮兮地凑到李风床前:“大郎,你看这是什么?” 说完,猛的从怀里拽出来一串铜钱:“哈哈,抄家的时候,多亏我手快,把身边一贯钱藏在怀里。大郎,我机灵吧,给你收着。” 看着这小子咧着大嘴的傻样,李风也不好苛责他:“罗刹,你且先替我收着,这两日就要用到。” “谢大郎,哈哈,某也有钱啦!”蛤蟆精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乐颠颠地跑出去。 李风无奈地摇摇头,然后就看到他又一阵风似的跑回来:“大郎,刚才欢喜,差点给忘了,还有一样东西,我也不知道是何物,大郎你瞧瞧?” 罗刹你这家伙有完没完了!李风刚要瞪眼睛,就看到蛤蟆精把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递过来,惊得李风噌一下跳到地上,大吼一声:“这东西哪来的?” 蛤蟆精手上拿着的,赫然是一部手机! ------------ 第六章 跨越时空的连线 罗刹被吼得一哆嗦,手机直接脱手。幸好李风眼疾手快,一把抄在手中,无比激动地摁了一下。 屏幕猛的一亮,又把蛤蟆精给吓了一跳,然后才壮着胆子慢慢凑上去。 看着那熟悉的屏保,李风的眼泪,瞬间涌出:奶奶,小爱,我终于又能看到你们啦! “大郎,这个男子是谁呀,这也太难看啦!”蛤蟆精不甘寂寞,嘴里开始品头论足。 李风也顾不得跟他计较:“罗刹,这东西是哪来的?” 罗刹眨巴两下蛤蟆眼:“大郎这几日不是病了吗,卧在床榻,罗刹在身边伺候着。直到官差来抓人,把大郎从床上架起来,这东西就从大郎手上掉下来的,我就收起来了。” “好,很好,罗刹你做的很好!”李风使劲拍拍蛤蟆精的肩膀,“罗刹,你先去睡吧,我想静静。” 罗刹便有些不舍地往出走,走到门口还回头问呢:“大郎,这静静是谁?不会是里面那个小娘子吧,生得还真是俊俏——” 走——在李风杀人一般的目光注视下,蛤蟆精赶紧开溜:大郎这脾气好像见涨啊。 李风重新坐到床上,默默地注视着手机上的图片,眼睛再一次模糊。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猛然想起什么:不妙,手机没电了怎么办,这个年代,可没地方去充电。不行不行,赶紧关机! 他记得自己心脏病发作的时候,手里还死死攥着手机,这上面的照片,就是他最后的执念。或许,是这股执念,把手机也一同带到这个世界。 就在李风手忙脚乱地准备关机之际,只听到叮咚一声,是他设置的威信的提示音。 难道还能收威信?李风划开手机,头像无比熟悉,是小爱。看看发来的信息:哥哥,我想你! 然后,就是这一行文字开始刷屏。李风明白了,在原来世界的妹妹,在用这种方式,向哥哥在倾诉生离死别的思念。 他也终于忍不住,敲了一行字发送:“小爱,我也想你!” 发送完毕他才醒悟:不会吓到妹妹吧? “你是谁?是我哥哥的同学还是同事,在使用他的威信?” 真的收到了?!李风觉得实在是不可思议,在这个时代,可没有WiFi,竟然也能发送消息,额滴神啊! 随后,巨大的惊喜涌来:岂不是说,以后还可以继续跟奶奶和小爱联系,还能听听他们的声音,或者视频! 果然,他很快就收到了对方的视频通话请求。李风刚要用颤抖的手指接通,又猛的反应过来:不成,现在的相貌,肯定被小爱认为是冒充的! 果断关闭视频,李风又敲了一段文字过去:“小爱,我真是你哥。我是假死的,被国家秘密派到国外去执行医疗任务,这件事是需要保密的。” “我不信,你一定是哥哥的同事,想要安慰我。” 李风也急了:“你个笨丫头,不信是吧,那别怪老哥揭你老底儿。你三岁的时候,我背着你,你在我后背上睡着了,还尿了我一身;还有,你十三岁的时候来了大姨妈,还是我大半夜出去给你买的卫生巾,还有还有,你——” “哥,真的是你啊,原来你真的没死。噢,不行不行,我要死啦,我要死啦!” “小爱,把这事告诉奶奶,告诉她千万不要再伤心。然后,就不许再告诉任何人,知道吗,这是机密任务。好了,我这边的信号不好,先不多说了。我手机平时关机,你不要联系我,有事我会联系你。好了好了,我下了。” 虽然万分不舍,但是,李风还是不准备继续聊下去,电量有限,他必须珍惜着使用。 好一阵,李风激荡的心情才渐渐平复下来。然后,就觉得浑身酸软,好像做了一天的手术似的,无比疲倦。 怎么回事,不至于这么虚吧?李风赶紧躺在床上,一阵阵眩晕袭来,他再也坚持不住,根本不受控制的昏昏睡去。 喔喔喔——公鸡响亮的啼鸣,从外面传进来,李风一下子醒了,下意识地抬起手,发现手上还紧紧攥着手机。 哦,太好了,不是做梦!李风吧嗒在屏幕上亲了一口,然后舒展一下胳膊,觉得自己的小细胳膊,又充满了力量,那种疲惫感已经消失不见。 想了想,他打开手机,瞥了一眼电量,便惊呆了:只见上边显示的赫然是百分之百。 这不可能吧?别说昨天还用了,就算这一宿,怎么也得消耗几个百分点的电量吧? 有问题,肯定是哪里有问题!李风的脑子还是挺聪明的,要不然,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也不可能考上最好的医科大学。 难道,这手机消耗的是我身体里面的生物能?李风想到了一个最大的可能,因为昨晚跟妹妹联系的时候,那种虚弱感,实在有些异常。要是这样的话,岂不是不用再担心手机没电了吗? 顺着这个思路下去,李风脑洞大开:那是不是说,我在这边赚钱,还可以给小爱那边转账过去?要是这样的话,就能供妹妹上大学了! 好吧,李风赚钱的动力,更足了。他现在,要供养两个世界的奶奶和妹妹,压力好大啊,不过,怎么心里就这么开心呢? 还有还有,以后需要什么资料,是不是可以叫小爱在那边搜集,然后再传给我。这样的话,只要给我时间,能把火箭搞出来你信不信? 虽然这一切都还需要验证,但是已经足够李风兴奋,他吼了一嗓子“努力”、“奋斗”,然后就准备去外面跑步,先把身体好好锻炼锻炼,别跟小爱聊天的时候,聊着聊着就晕了,那样太丢人。 遵循着原来主人的记忆,好歹算是把衣服穿上了,有点不习惯啊,什么四角裤头啥的,慢慢都要搞起来。 起床之后,还不忘拿着手机对自己拍摄一张照片,点开之后,仔细端详一番,李风脸上,便浮现出如释重负之后的笑意。 他先在院子里慢跑几圈,这具身体还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感觉还是稍稍弱了点,十五岁的半大小子,正是长身体的好时候。 “大兄,等等我呀!”后面传来奴奴的喊声,李风才发现,原来已经跟上个小尾巴,也端着小胳膊,迈着小短腿,跟他一起跑呢,小脸蛋,红扑扑的。 “奴奴慢点跑——”锻炼身体是好事,尤其是这个时代,医疗条件太落后,小病小灾都能要人命。从小把身体养得棒棒的,也能少得病不是。 院子里还是有点小,李风决定到村外跑一圈,空气更好。于是,慢慢颠哒着,一大一小两个人跑出了家门,慢跑在村子的土路上。 呜汪汪——身后传来凶恶的狗叫。一般来说,狗子最喜欢追跑了。 “大兄,有狗,快跑!”奴奴害怕了,脚下拌蒜,扑通一下摔倒。 ------------ 第七章 万事开头难 “奴奴莫怕,大兄在呢。”李风可一点不害怕,从小生活在农村,哪有怕狗的。 只见他猛的一弯腰,蹲在地上,装作捡土块的模样,身后那条紧追的大狗立刻夹着尾巴,仓皇逃窜。狗怕猫腰狼怕蹲,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把奴奴从地上扶起来,小家伙还笑呢:“嘻嘻,大兄,你好厉害呦,把坏狗狗打跑了。” 然后,小嘴又一撇,哭了起来,摊着小手,手心破皮了。 “没事没事,大兄帮你呼呼,就不疼了。”李风堂堂一个大医生,现在却拿小妹手上这么点伤口都没法子,只能帮着他呼气,然后抱着奴奴回家,伤口还是要简单处理一下的,这个时代,感染是会要命的。 在大门口,碰到了李厚家的二虎,他也是听到自家的狗叫才跑出来的,这村里的狗都认生。 “大郎,没咬到小娘子吧?”二虎急火火地询问。 李风摇摇头,心里琢磨着怎么给奴奴手上找点药粉敷上。村里是肯定不会有医生的,得去大兴城,而且,他本身就是医生啊。 只能因地制宜了,李风灵机一动:“二虎,村子外面,哪里有蘑菇?是一种圆圆的,等干了之后,里面能冒黄烟的那种?” 二虎抓抓后脑勺:“你说的是马屁泡,我给你寻去!”说完,一溜烟跑出村。 条件所限,李风只能想到用马屁泡了。呃,他们老家那边叫马粪包,学名叫马勃。里面的药粉,有消炎止血的功效,这个月份,正好应该有。 他记得,古人对马勃的认识和应用还是很早的,像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里面就记载:味辛,平,无毒。主治恶疮马疥。 而这时候的人,信息落后。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出过自己生活的村子,所以可能还不知道许多常用药的功效。 抱着奴奴进到院子里,看到老祖母,奴奴又有点委屈了,抽抽搭搭的,叫阿婆好一阵心疼。小家伙瞧出阿婆的心思,就张着小嘴说:“阿婆,大兄说奴奴最勇敢了,奴奴不哭。” 一边说,眼泪还一边在眼圈里面打转转。 院子里,蛤蟆精用瓦罐熬粥;厨房那边呢,罗刹也忙着蒸馍,十岁出头的小丫头,却啥活都能干了。 不一会,二虎就气喘吁吁地跑回来,用衣襟兜着好些个马粪包。秋季,正是马勃生长的旺季,二虎不知怎么用,所以连鲜嫩的再已经干瘪的,都采了一些。 李风先把奴奴的小手清理一下,然后,小心地在伤口里扑上马勃的药粉,又轻轻吹了两下:“好啦,这两天奴奴先别洗手。” “大兄,好像真的不疼啦。大兄,你好厉害呦!”小丫头又开心了。 李风也被夸得有点飘:“大兄厉害的地方还在后边呢!” 望着这一对兄妹,老祖母脸上也露出笑容,这两个这就是她生活的希望啊。 看到二虎也眼巴巴地瞧着,眼里浓浓的都是求知欲,李风就告诉他:这种马屁泡的药粉,可以涂在伤口上,有利于恢复。 二虎一个劲点头:“大郎好厉害,这些都是从书上学来的吗?” 李风眨眨眼,然后点点头:以后还要鼓捣出来很多东西,就都推给书本好了。在这个时代,读书还是很神圣的。 “我,我也想读书识字呢。”二虎嘴里吭吭哧哧的,可是很快,他的眼神就黯淡下去,对他这样的家庭来说,读书真的只是梦想,难以实现的那种。 “无妨,以后我可以教你。”李风倒是没有那种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观念,现代人,哪有不读书的,最低也得把义务教育这九年读完啊。 二虎明显激动起来:“大郎莫要哄我!” “我哄你作甚?”李风还是无法理解这年代人对读书的渴求,观念差着一千多年呢。 “大郎!”二虎扑通一下就跪下了,竟然激动得眼睛泛红,“大郎,我,我誓死效忠!” 最后,他想起来村里老人讲古的时候,里面的人物常说的一句话,于是就直接搬了出来。 李风都愣了:这隋时的人,都这么好忽悠吗?还是我身具王霸之气,霸气一发,对方纳头便拜。 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李风很快就想明白了,对他这个现代人来说,读书和吃饭睡觉一样平常。可是对于这个时期的人,尤其是像二虎这种底层的人来说,读书简直就像是天上的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即啊。 于是连忙把二虎扶起来,嘴里好言安抚一番。然后他就发现,正在墙角那熬粥的蛤蟆精蹭到李风身边,那小眼神,竟然带着几分幽怨,好像在诉说负心汉:大郎啊,你这是有了新人忘旧人啊。 “赶紧干活去,把这些鲜嫩的马勃挑选出来,一会儿做菜蔬。”李风虚踹一脚,都学会争宠了是吧? 蛤蟆精反倒是眉开眼笑,获胜一般从二虎那里把马粪包挑选出来,然后趾高气昂地清洗去了。 “大郎,这马屁泡能吃吗?”二虎有些疑惑。 马勃在鲜嫩的时候,里面尚未结出粉末,所以还是可以食用的,李风前世就吃过。现在家里也没什么蔬菜,正好炒一盘。 看到罗刹笨手笨脚的,把马勃都弄碎了,李风便从他手里夺过陶盆。蛤蟆精一下子就慌了:“大郎,万万使不得,大郎是千金之子,这等粗活,怎么可以动手呢?” 李风赶苍蝇似的挥挥手:“一边凉快去!” “我不热啊,大郎——”蛤蟆精心里不解,这大早晨的,太阳刚出来,真的一点不热。 李风也不懒得搭理他,把马勃清洗干净,切成薄片,然后放到热水里面焯了片刻,捞出来过凉,就可以炒了。 然后他就发现:没有铁锅啊! 想要吃炒菜,怎么也得到宋元之后呢,现在还没发明出来。 得,当务之急又多了一件:先弄两个铁锅出来。 好歹算是把马勃片煨熟了,别人却不敢动筷。李风先夹了两片做个示范,然后,贪嘴的小奴奴也就跟着随着大兄吃起来。 “滑滑的,嫩嫩的,好吃。”小丫头边吃边赞,其他人见状,这才跟着动筷。 看到二虎这货立在旁边,又开始咽口水,李风便叫他去他爷爷李忠那桌吃饭。这货立刻眉开眼笑,夹起一筷头子马勃,塞进嘴里,边嚼边点头。 在李风看来,这个味道其实一般般,里边缺少配菜,火候也太蔫了,而且也没有什么香料来调味,想不到,大伙竟然吃得这么香。那要是等到他把后世的一些菜肴搬出来,还不得咬掉舌头才怪? 吃过早饭,李风就准备找找纸笔,先画几幅草图,起码,屋子里的桌椅板凳,厨房里的铁锅饭勺之类,要优先制作出来。 不料,吩咐罗刹取来笔墨纸砚的时候,却被告知:现在家里没有这些东西。 算了,不画图纸,到时候直接跟匠人解说好了。李风于是又把二虎叫过来询问:“村里可有铁匠?” 二虎摇头。 “可有木匠?” 二虎继续摇头。 “可有泥水匠?”有了锅,还得垒灶台呢,而且,李风准备一步到位,连火炕一起搭起来,老祖母一到下雨阴天就腿疼,睡火炕能好一些,这眼瞅着也就要入冬了。 二虎摇得脑袋都快晕了。 我太难啦,李风心里长叹一声:我想回家—— ------------ 第八章 准备下刀子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李风现在的情况,就跟木兰诗中描述的差不多,他领着罗刹和二虎,在大兴城的东西两市里买买买。 这时候的东市和西市,还分别叫做都会市和利人市。不过,繁华程度,却依旧叫李风这个外来者忍不住咋舌。 罗刹和二虎两个,身上零零碎碎的,挂满了东西,他们也不知道,大郎买这么东西,都有何用途。 罗刹心里最为悲催:他手里的一贯钱,早就花没了,怎不叫人伤心? 这时候的钱币还是很坚挺的,购买力相当惊人,一斗米才三四个大隋五铢钱。结果,一贯钱就这么花没了,能换多少米啊,也难怪罗刹心疼,要不是李风给他和二虎买了胡饼吃,他都想在心里骂大郎是败家子了。 李风自己也没钱,还是出门的时候,腆着脸朝老祖母要了两贯钱。他对这时候的货币没啥概念,等到了市场之后才知道,这两贯钱,购买力估计相当于他那个时候大几千块乃至一万块了,难怪,阿婆叮嘱他仔细点花呢,地主家现在也没有余钱啊。 终于,循着叮叮当当的声音,找到了一处铁匠铺,李风连比划带讲的,费了半天劲,这才跟铁匠说明白。 最紧要的,当然是先要打两口锅了,后世的锅,可以浇铸,现在呢,只能是一锤子一锤子慢慢敲打了,这个就比较费工了,所以,铁匠直接张口就要五百钱。 “你怎么不去剪径!”蛤蟆精一听这价格,直接就跟人家吵上了,这话的意思,大致相当于后世的“你怎么不去抢”。 铁匠鸟都不鸟他,用粗壮的手臂往墙那边一指,那里陈列着不少铁制的农具,铁匠傲然道:“某这里一柄锄头就卖五十钱。” 蛤蟆精还要争辩,结果,衣襟被二虎轻轻拉了一下:“我家阿爷前几年买的锄头还要贵一些,花了六十文呢。” 看来,在这个时代,铁器还是比较贵重的。李风先交了一半的定金。然后,又要铁匠打制两把手术刀。 这个是李风前世吃饭的家伙,他还准备在这个时代,将医术发扬光大呢,当然要及早制作出来。 在这个朝代,还是允许民间打造刀剑等轻武器,也允许佩戴刀剑,铁匠很快就听明白了,却连连摇头:“小郎君,你这刀长不盈尺,太过短小,尚不及匕,用来杀鸡还差不多。” 这个就不用您操心了,李风又跟他强调了一下,务必锋利。这铁匠大叔脸上又犯难了:“小郎君,按你说的,须用百炼钢之法,这价钱方面——” “无妨,若是满意,以后还有许多器具,都要麻烦于你。”手术器具,刀剪钳镊之类,甚至还包括缝合的针线,多了去了。 从铁匠铺出来,钱也彻底花光光,无钱一身轻,李风他们回家的时候,脚步都变得轻快许多——来时扛着三贯钱,沉甸甸的还是很累人的。这一刻,李风是无比怀念手机支付啊。 到家之后,天已经都黑了。李风两手空空进了家门,三贯钱啊,花得连一文钱都没剩,老管家李忠也只能暗自摇头:大郎这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 把买回来的东西归置好,李风又去给老祖母请安,然后,把一个玉镯从怀里掏出来,重新交给老人。 早上临出门前,老祖母把这个玉镯从手腕上撸了下来,这是抄家时隐藏起来的唯一首饰,说是叫李风去当了换成钱,毕竟,还没到秋收呢,家里暂时没有进项。 这东西,没准就是老人家唯一的念想,李风当然不会用掉。 “风儿,阿婆知道你经历这次变故,已然长大。如何持家,可以自行安排。这镯子就先放到阿婆这里,什么时候需要用了,无需顾忌。”老人家轻轻抚摸着孙儿的手掌,眼中满是欣慰。 李风点点头,连忙告退,他怕自己控制不住眼泪。 睡觉前,李风又跟另一个时空的妹妹联系一下,还跟奶奶聊了几句。最后,叮嘱小爱帮他整理一下隋炀帝时期的大事记和一些重要人物的事迹,毕竟,大致的历史事件和脉络,李风还要做到心里有数才行。 这次特意多聊了一阵,把手机电量消耗了百分之十。等他最后实在挺不住了,这才作罢。 第二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手上攥着的手机,果然不出所料,电量又恢复百分百,这下,李风是彻底放心了,起床的时候,心情都极好。 不过,当他拿着蛤蟆精递过来的柳树枝子,在牙床子上出溜的时候,一不小心把牙花子戳出血了,好心情就变得奇差无比:说什么今天也要把牙刷给弄出来! 这个时代,人们清洁牙齿都用柳枝,把一端咬开,分出来细软的纤维,然后泡在水里。早晨就用这个来清洁牙齿,所谓的“晨嚼齿木”,便是如此。 草草吃过早饭,就出门去寻二虎,询问谁家养猪。二虎家里就养猪,于是,直接就去了他家。 二虎家的猪圈十分简陋,柴草上横躺着一只母猪,还有几只小猪崽,哼哼呀呀地拱奶吃。 “大郎,这里的气味重了些,大郎千金之子,还是——”蛤蟆精又开始碎碎念。 “以后休要再提什么千金之子。”李风一听这个就感觉不顺耳,都差点要饭去了,还谈什么千金之子? 不过,瞧着比狗子大不了多少的母猪,还有旁边一头半大子的,李风眨巴了半天眼睛:要不是鼻子这么长耳朵这么大,我还以为是狗呢! 于是问道:“二虎,你家的猪是不是吃不饱,怎么个头这么小?” 以李风的目测,这头老母猪顶多也就是一百多斤,旁边那头半大的猪更小,一百斤刚出头吧。 “这些猪可是我娘的宝贝,对它们比对我还好呢。”二虎哼哼两声。 李风又问了半天,这才搞明白:这时候的育肥猪,竟然不进行阉割的! 在李风小时候,生活在农村,那时候专门有一个行当叫“劁猪匠”,一把劁猪刀,纵横方圆十几个村屯,劁遍猪界无敌手。 李风的一个远房二大爷就是劁猪匠,小时候李风没少跟人家混,偶尔也上上手。主要是,劁猪匠有福利待遇啊,比如说,从小猪身上割下来的东西,回家炒着吃,是二大爷最爱的下酒菜。 那时候比较穷,一年到头吃不上肉,李风也就跟着蹭吃,虽然味道差了点,但好歹也能解解馋啊。 没劁过的猪,性子野,整天东跑西颠的,有点膘也得瑟没了。而且,猪肉的味道也不好,腥味比较大。李风前世的时候,有两次买的进口的猪骨头,吃起来就特别难吃。最后一问才知道,原来有些国家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育肥猪都是不阉割的。 而阉割过的猪,啥心思都没了,一门心思吃了睡睡了吃的,那还不噌噌长膘。 搞明白情况之后,李风就决定,等手术刀打造好之后,就拿这些小猪羔先开开张,试试手艺生疏了没有。 可怜这些正在无忧无虑吃奶的小猪娃,浑然不知,已经被大魔王给惦记上了。它们以后的猪生,便只剩下修身养性,阿米豆腐—— ------------ 第九章 始于足下 人家都是薅羊毛,李风则是剪猪鬃。这破剪刀也不好使,跟后世的模样完全不同,而是跟镊子的用法差不多,竟然是捏着来剪的。看来,下次去铁匠铺,还得打造两把剪刀才行。 这些生活中的小东西,李风也不准备藏着掖着。这个时代也没有专利,有些东西你想保密也保不住,别以为古人就不懂得山寨。 至于一些重要的,也就是能够赚大钱的东西,李风还没打算好呢。要是贸然拿出来,看到有利可图,李风肯定会被人给吞得渣都不剩,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回到家里,李风就开始指派: “罗刹,把这些猪鬃都清洗干净。” “夜叉,把火点着,帮我把胶熬化。” “二虎,把木柄修理好。你弄这么粗的木棒作甚,猪嘴都塞不进去!” 至于最为精细的活计,就是在牙刷木柄的一端,钻几排小孔了,这个李风准备自己动手。 “大兄,大兄,奴奴干什么呀?”小丫头着急了,拽着李风的衣襟,来回摇晃。 人家这么积极,当然不能打消积极性。李风琢磨一下:“奴奴最能干了,来,大兄的手掌被锥子给磨破了,你给大兄呼呼。” 嗯,这个奴奴最在行了,捧着李风的手掌,撅着小嘴,轻轻呼呼着。要说李风这具身体还挺废材的,细皮嫩肉,转了一会儿锥子,就被木柄把掌心磨破了。 望着这一双小儿女,老祖母脸上也浮现出难得的笑意:就是,这风儿来到这里之后,好像变得能折腾了,也不再读书。算了,平安是福,不读就不读吧,皇上都说了永不录用,这辈子算是绝了仕途…… 一切就绪之后,李风就开始制造牙刷,在木柄钻好的小孔里塞上一小撮猪毛,点上一些肉皮胶,等凝固之后,便粘牢了。 这些胶粒还是昨天买回来的,今天就派上用场。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动物的肉皮熬制,黏性不错。 等到把两排小圆孔都插好猪毛,在用剪刀把猪毛修理整齐,一支简陋的牙刷就做好了。农村家孩子出来的李风,动手能力还是不错的。毕竟,小时候的玩具,都是自己亲手做的。 把牙刷塞进嘴里试了试,嗯,毛儿稍稍有点硬,不过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不错不错。 等他刚把牙刷拿出来,就被二虎心急火燎地抢了过去,然后乐呵呵地塞进嘴里,还来回刷了几下,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大郎,原来此物是刷牙用的,嗯,真好使,像大郎这样的读书人就是厉害!” 看着递回来的牙刷上面,沾着一层黄黄的牙垢,李风连忙摆摆手:“这一支就送你啦。” “多谢大郎,我回家给娘娘用!”二虎欢喜得跟捡了个金元宝似的。 李风当然知道,在这个时代,娘娘可不是皇家的专门称呼,而是孩子用来称呼母亲的。不过,他还是要提醒一下:“二虎,这东西以后就叫牙刷了,自己用自己的,一会我多做几支,都有份。” 其实,罗刹和夜叉他们在看了一阵之后,也就都学会了制作牙刷。一上午下来就做了十几支,家里每人都分了一支。 看着小小的牙刷,李风还是很有成就感的:牙刷虽小,却是他第一件制作出来的跨时代产品,就从这个小小的牙刷开始,改变世界。 剩下的都被老管家李忠给收走了,说是要拿到城里去贩卖:这东西根本就不用本钱,就是一文一支,也赚大了。 李风不由得灵机一动:“忠爷爷,不如我们发动村民,利用闲暇时间制作一批出来,然后再统一贩卖,免得被人仿制出来。这样,在别人仿制之前,我们也能多卖一些,多少帮衬一下家里。” “还是大郎思虑周全。”李忠眼睛一亮,连忙点头答应。在他看来,小主人原本就是个书呆子,一心只读圣贤书。遭遇变故之后,简直变了一个人,不仅仅通晓事务,而且也聪慧许多,像牙刷这等精巧的物件,都能琢磨出来。 不过,这样赚钱的机会,可不能平白都便宜那些村民,所获之利,怎么也得主家占大头才行。 这种事情,李忠老管家安排就成。有了牙刷,还需要配套的牙膏才好,李风于是又转入新的研究。 在这个时代,比较讲究一些的人家,有用青盐来净口的。但是,李风觉得这个太过单一,他在读医科大学之前,跟随爷爷学习中医,也记着不少古方。大多是明清两代,医药方面的发展,比隋唐时期成熟多了。 其中就有一个方子,就是古人调配出来的“牙膏”,说是牙膏,其实应该叫牙粉。里面含有薄荷、细辛、冰片、青盐等等,能够清洁口腔,保护牙齿。 但是具体的配伍,李风还真记不住了。这也好办,晚上跟小爱联络一下,很快就把药方搞到手。 说干就干,第二天,又跑了一趟大兴城,这次是赶着牛车去的,拉回来一大车药材。搞得老管家跟在李风屁股后边念叨:“大郎啊,家里可着实没有余钱啦——” “无妨,这牙刷和牙粉应该能够小赚一笔。”李风一头扎进房里,开始给牙粉配伍。最后,还要细细地研成粉末。 这项工程,就不是李风能够独立完成的,就交给李厚去做。庄里人每年研磨米面的石磨,用来磨牙粉正好。 而整个龙泉村的村民,无论是隶属于李家的仆妇,还是那些自耕农,都随着忙碌起来。像制作牙刷这种简单的工艺,看两遍就都能上手。 大家的积极性如此之高,主要是因为李家的老管家说了:制作两支这种牙刷,就给一文钱。乖乖,这不是跟白捡钱一样吗! 群众的力量果然强大,几天下来,整个龙泉村的猪,就全都变得光秃秃的看,身上一根毛都找不到。 没有原料,大伙也急啊,都来找老管家,最后又反馈到李风这边。 “什么,猪毛都光啦!”李风也吃惊不小,这时候人们薅猪毛的本事也不差啊。 没有猪毛,可以用马尾啊。结果李风一问才知道:龙泉村里,一匹马都没有。 在这个时代,马可不是一般人家能够养得起的,大致就相当于后世李风小的时候,村里谁家有一辆小轿车似的。 看起来,马尾是指望不上了。最后,还是李厚想出了好主意:要猪毛,找屠户啊! 等李厚出去转了一天,背了一大筐猪毛回来,村里的家庭手工作坊,这才得以继续开张。 一连干了十多天,竟然制作了一万余支牙刷。而李风制作的牙粉,也已经被装进一个个白色的小布袋里。条件有限,只能由各家的妇女制作一些极小的布袋,充当牙粉袋儿。 依着李风,本来是要亲自出马的。不过,被老管家死活拦住。士农工商,虽说从文帝开始,比较注重商贸,商人的地位提升不少,但依旧受人鄙视的。 没法子,李风只能派罗刹和二虎跟随。另外,还有李厚以及村里的几个闲汉,毕竟涉及到钱财,还是小心为妙。 天没亮,一行人就赶着牛车,早早出发,李风送过村口的石桥,这才心怀忐忑地被赶回来,脚下一边迈着方步,李风心中一边思量:都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不知道,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次小尝试,结果如何? ------------ 第十章 财散则民聚 整个一个白天,李风都有些心绪不宁,至少去村外张望了十几次。惹得老祖母也心中好笑:还以为风儿大有静气呢,原来也有着急的时候。不过,这样才是少年心性。 可不光光是李风如此,事实上,整个龙泉村的村民,也都是这样。因为老管家说了:必须等把牙刷卖出去,他们才能分钱呢。 虽说这两年日子好过一些,可是,谁家也没有余钱啊。基本上,各家勉强维持温饱,而且,还是吃糠咽菜的水平。 穷得叮当响,说的就是龙泉村的现状。怎么个叮当响呢,也就是说,家里基本上就有两文钱,拿着敲击一下,变会发出叮当的响声—— 尤其是到了吃过午饭之后,村民的焦躁情绪更是达到了峰值。不约而同的,都聚集到村口,整个龙泉村,将近二百口人,差不多都凑齐了。 李风也牵着奴奴的小手,站在队伍的最前面,身边是年迈的老祖母。老人家也受到感染,跟着一起出村。 在他们身后,是衣衫破旧的村民,他们大多赤着脚,人人都一脸焦急地向着大路张望。 这里面,有拄着木棍的老丈,也有牙齿快要掉光的老妪,还有光着屁股的小娃儿,他们的脸上,满是惶恐,以及期待。 一定能行的!李风暗暗攥紧拳头,他实在不忍心看到,这群本来就已经苦难的人,再经受失败的打击。 “回来啦,牛车回来啦——”大虎从一株老树上出溜下来,撒丫子向着大路跑去。 立刻,就引发了一股潮流,人们也都跟运动会上的运动员,听到发令枪一般,全都跟着飞跑。眨眼间,李风身旁,就剩下几十位上了年岁的老人,以及,刚刚学会走路的孩童。 不大一会,人群便簇拥着牛车回来了。只不过,在李风看来,村民们依旧一个个都一脸焦躁,他心里也不由一沉:难道是—— 吁——李厚在李风面前勒住牛车。 周围的村民立刻七嘴八舌地催促起来:“老管家,这回该说了吧,到底那牙刷卖了没有?” 原来,李忠这老爷子一直都绷着他们呢,他准备把这个好消息,第一个告诉大郎。 只见他健步跃下牛车,一手还攥着一个袋子:“大郎,卖了,咱们的牙刷和牙粉,全都卖光啦!” 卖——光——啦—— 人群一阵死寂,然后,也不知道是谁带头吼了一嗓子,欢呼声便响成一片,心思灵敏的,已经开始计算:自家做了多少支牙刷,又能换回多少铜钱。 而欢呼之后,则又是一片啜泣声。不少村里的老人,都用衣角擦拭着眼泪:什么时候,他们这些老废物一般的人,在家里动动手就能赚钱了,而且,还赚得这么容易! “大郎高义,请受我等一拜!”十几位父老颤巍巍地跪倒下去。 李风连忙闪到老祖母身后,古人就这一点不好,动不动就下拜,我这年岁轻轻的,万万承受不起。 老祖母却大为受用,作为李家最受尊敬的长者,她以前也没少受人跪拜。可是,都没有像此刻这般,能引起她心中的自傲:吾家,果然有麒麟儿! 因为她能清晰地感觉到,这些人的跪拜,那绝对是发自肺腑,出自真性,不掺杂着任何其它因素。 在这些老人之中,有他们李家的仆妇,也有那些自己种田的普通村民,他们这些人,可没有向李家的家主跪拜的义务。 如果老祖母要是也从后世而来,估计此刻就忍不住想要引吭高歌一曲:这一拜,春风得意遇知音—— 在享用了一番精神盛宴之后,老祖母这才伸手虚搀:“各位乡亲无须多礼,我龙泉村本为一体,自当相互扶持。” 那些老人也被自家的晚辈搀扶起来,有些依旧颤巍巍地擦拭着眼中激动的泪水:他们的好日子,终于盼来啦! 此情此景,李风也觉得应该说两句什么,于是从老祖母身后钻出来:“诸位乡亲,这小小的牙刷,只是开始,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新鲜东西,从我们手中流出,为我们换回财物。现在刚搭头,好日子在后边呢!” 这话还是比较有力的,跟这些贫苦百姓,你要是拽文,人家也听不懂啊,所以说,李风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真的挺强。 老祖母却心里暗暗担忧:风儿啊,月满则亏,这话还是不要说的太过才好,万一以后要是没有新东西的话—— 又是一番激动之后,不知道是谁嚷了一嗓子“分钱”,于是,其他人也都挥舞着拳头,大声呼喊起来。 怎么搞的,好像我欠了你们所有人钱似的?李风心中偷笑,要是不明所以的人看到这个场面,只怕真会有这样的疑惑。 还是老管家李忠沉稳,告诉村民去家主的家中领钱,然后,牛车便再次启动,在人们欢欢喜喜地簇拥下,驶进村里。 李风故意落在最后,回头张望一阵,只见来路上,隐隐有一匹马,正在向着大兴城的方向疾驰。 “还真有鱼上钩。”李风想来,牙刷和牙粉卖得如此火爆,肯定会吸引有心人的关注,看来所料不差。 他之所以最先抛出牙刷和牙粉,也是因为这些东西仿制起来比较容易,而且也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说白了就是门槛比较低。就算是有人眼红,也不至于玩命儿,不会惹来大麻烦,毕竟,这东西赚得还是辛苦钱儿。 也许过两天就回有客人登门吧,到时候再说。李风也跟着村民大部队,回到家里。 老管家已经在那唱名了,而李厚二虎以及罗刹夜叉他们,则忙着数钱。这钱都是散的,还没来得及穿绳子,所以,一枚一枚数起来,还是比较费力的。 老祖母也坐在一把椅子上,笑吟吟地望着这一切,这是属于他们李家的高光时刻,老人家有权享用。这椅子还是刚刚从牛车上卸下来的,坐着还真挺舒适的。 这就显出来老管家李忠的用意了:在这里分钱,村民才会更加对家主感恩戴德嘛。 看到李风的身影,小奴奴总算是找到了靠山:“大兄,奴奴也要数小钱钱!” “好,奴奴最能干了!”李风是职业宠妹妹的,原来的世界如此,现在亦是如此。 不过他很快发现,奴奴毕竟还太小,只能数到十个数字,再往下就不会了,这就有点尴尬了。 看着奴奴一副人家很伤心人家要掉金豆豆的小模样,还好李风反应快,就叫她数到十个铜钱就摆成一摞,然后再重新数十个,再摆成一摞。 等到李厚他们给村民发钱的时候,也能方便一些。看着小奴奴认认真真地开始数钱,李风觉得自己咋就这么聪明呢。 “李苦桃,一共制作四百六十五只牙刷,得钱二百三十三枚!”李忠一板一眼地唱名,念到李苦桃的时候,嗓音格外大。 啊——周围的人群也发出一片低低的惊呼,因为李苦桃制作的牙刷的数量,应该就是这一次最多的了。 人群之中,一个身材瘦弱的夫人,牵着一个十岁的小孩子走了出来,她就是李苦桃,命运跟名字一样苦,丈夫死在战场,守着婆婆度日,过得十分艰难。 接过穿钱的绳头儿,将沉甸甸的铜钱捧在掌心,李苦桃泣不成声,她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搂着自家的狗儿,哭得昏天黑地。 哭着哭着,她的身子忽然一僵,整个人便瘫倒在地上。吓得狗儿也哭喊起来:“娘,娘你咋了,娘娘你醒醒啊——” ------------ 第十一章 小牙刷赚大钱 啊!周围的村民也是一惊,都慌了手脚,这村里可没有医生。有个上了年岁的老妪,伏在那掐了半天人中,也不见李苦桃醒来。 众人不由面露悲色,那老妪也连连叹息:“苦桃啊苦桃,你还真是命苦啊。这刚刚有了些生计,你怎么就——” “闪开,大郎来救人啦!”罗刹吆喝一声,从屋里取了针炙包的李风,便分开人群来到李苦桃身前,打开小包,取出一枚银针,微微捻动,便从李苦桃的人中扎了进去。 又抓住她的手腕切脉,感觉心率不齐,搏动微弱,便又拾起一根银针,在内关穴下了一针。内关穴,就在人的腕部三指处,是手厥阴心包经的常用腧穴之一,常用于心脏有关疾病的针炙。 呀——几十呼吸之后,李苦桃口中发出一声呓语,整个人也幽幽转醒。 “大兄,你好厉害呦!”小奴奴又开始日常吹兄环节。 周围的村民也齐齐松了一口气,望向李风的目光,更加尊敬:想不到小郎君还会医术! 就连老祖母和李忠等人,也投来惊异的目光。李风收了银针,不慌不忙道:“看过一些医书,自学了一些医术,想不到真的有用。有用就好。” “读书人就是厉害,难怪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村民纷纷称赞。毕竟,谁都保不齐会生病的,从古至今,没有谁主动去得罪医生。 李风又叫夜叉去冲了一碗糖霜水,给李苦桃灌下去,这糖霜还是李风给妹妹买来冲水的呢, 一碗温糖水下肚,李苦桃苍白的脸上也渐渐有了血色。本来也不是什么大病,就是长期营养不良,加之这段时间起早贪晚的制作牙刷,方才又心神激荡,所以才出现休克。 “多谢大郎救命之恩,就叫狗儿替我给你磕头谢恩吧。”李苦桃搞清楚情况之后,非得拉着儿子给李风叩头。 反正还是孩子,磕就磕吧,李风也推辞不得,只能受了。不过,还是叫李厚他们又数了二百多文铜钱,交给狗儿。李苦桃人穷志不短,还说啥也不肯要。 “是给狗儿的,又不是给你的。”李忠知晓大郎的心思,只是善门难开,善门难闭,怕是别的村民会有什么想法,于是又补充道:“苦桃,你家的情况,又与别家不同,大家照顾与你,还不快谢谢乡邻。” 等到李苦桃谢过众人,提着铜钱,和狗儿相扶着回家,大伙这才继续分钱。虽然所得没有李苦桃多,但是,最少的也有一百多文的收入。 而且这才刚刚开始,以后,只要肯做,还会源源不断,于是,人人脸上都带着笑意,拿钱回家,盘算着给老人孩子买些吃食,给丈夫或者媳妇扯几丈布,换一身新衣—— 小小的牙刷,正悄然改变着龙泉村,人人眼里,都多了几分叫做希望的东西! 等到村民都散了,只剩下李厚一家,李忠这才吩咐关了大门,然后把装钱的袋子抬到屋里,点燃蜡烛,继续数钱。 这剩下的铜钱,就全都是李家所得了。数出一千文,便用绳子拴起来,凑成一贯钱。 而直到这时候,李风才终于有时间,向李忠和罗刹他们询问,出卖的情形。 罗刹别看人丑,一张嘴却是爽利:“大郎,我来说。我们进城之后,就分成两伙,分别在东西两市叫卖。一开始,根本就没人买,于是,我和二虎就按照大郎教我们的法子,现场表演刷牙——” 说完,还呲呲牙,嗯,这一口白牙,估计是他脸上最讨喜的器官了。 “这招太好使了,客人都围上来,然后就卖疯了。最后还有许多没买到的呢,问我们啥时候再去。对了,连我做示范的那支牙刷,都叫人给买了去。”罗刹白话了半天,也没说到正题。 还是李忠补充道:“价格就按照大郎定的,牙刷两文,牙粉一小袋五文。开始我们还担心太贵,后来被疯抢之后,罗刹这小子还要顺势涨价,被我给拦下了。” 罗刹缩缩脖子,连忙转移话题:“大郎啊,你不知道,二虎这家伙太实心,表演刷牙的时候,使劲蹭啊,最后,把嘴里都蹭秃噜皮啦!” 呵呵,二虎一边数钱一边咧嘴笑笑,结果牵动了嘴里的伤痕,直抽冷气。 “不许取笑。”李风吩咐一声,看他们数钱都数得起劲,而那小山一般的铜钱堆,显然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数完的。 他在心里大致算了一下,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小小的牙刷和牙粉,居然赚了二十贯钱。虽然这里边,牙粉需要一些成本,但是也没多少啊。而且,上次采购的药材,还剩下一大半呢。 看人家数钱,其实也是很无聊的,李风索性就把院子里卸下来的桌椅板凳都搬到各屋。别说,木匠的手艺不错,全都是隼牟结构,没用一根钉子——话说,这时候的钉子,也需要铁匠手工打制,费时费力不说,还费钱呢。 等看到那一大一小两个铁锅,李风脸上的笑容便更加灿烂。轻轻敲敲锅沿儿,发出悦耳的轻响,看来,铁匠的手艺也不错。 最令李风高兴的,还是那两把小巧玲珑的手术刀,刀片犹如柳叶,又薄又利。整个刀身打磨的十分光亮,微微泛着些蓝色,把玩一阵,简直有点爱不释手。 一刀在手,心里踏实多了。李风便把一口大铁锅架到院子边上垒砌的灶台上,这几天,闲着没事,就就院里搭了一个灶子。 没找到砖石,就用土坯垒起来的。李风在村里溜达的时候,发现一些脱好的土坯,看来,在这个时代,人们已经知道用土坯来建房和垒墙。 土坯垒好之后,内层用沙泥抹了一遍,就不怕火烧了。旁边再垒一个小烟囱,只要天气好,就可以在外面做饭了。这年代可没抽油烟机,还是在外边炒菜比较好。 把铁锅安好,周围又抹了一圈沙泥堵严,免得冒烟起灰。然后就在灶膛里塞进去柴火,用火镰在火石上嘎啦嘎啦敲磨了半天,这才算是把火绒点着,然后引燃柴火。 太费劲,得早点把火柴给搞出来!李风嘴里嘟囔着,然后把李忠买来的一条猪肉拿出来,剔下一块肉皮,还带着一些肥脂,扔到锅里,开始用肉皮蹭锅。 这个过程,称为“炼锅”,因为新制的铁锅,有铁锈之类,都可以蹭掉。另外,油脂可以迷住铁锅表面细小的缝隙,让锅变得更加光滑好用。 蹭着蹭着,肉皮的香味远远传出去,把狗都给招来了。是李忠家的狗子,前些日子,不认识李风,还追咬过他们兄妹。这会儿呢,在那摇头摆尾的,尾巴都快耍成风车了。 看看这口锅炼制得差不多了,肉皮也又焦又黄,便夹出来,准备喂狗。毕竟在这献了半天殷勤,就赏人家一口吃的吧。 李风刚要扔肉皮,就看到一个人影窜过来,一把抓走肉皮。黑糊糊的,借着灶膛里的光亮才看清,原来是大虎,正用嘴奋力撕扯着肉皮。 ------------ 第十二章 终于忍不住动刀了 这肉皮没熟呢,当然咬不动。李风也是又笑又怜:“赶紧扔了喂狗,一会给你们炖肉吃!” 大虎这才恋恋不舍地把肉皮扔给狗子,被狗子叼着,一溜烟跑没影了。 “大兄,奴奴也要吃肉肉。”估计是嗅到了香气,小丫头也跑了出来,食指还放在嘴里,轻轻地噙着。算起来,来到龙泉村也半个月了,还真没吃到啥荤腥,估计把小家伙馋坏喽。 李风摸摸她的小脑瓜:“以后奴奴想吃什么,就告诉大兄!” “好!”小家伙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两个小月牙。 奔去厨房,准备把肉切成色子块。夜叉走了进来,把李风拦住:“大郎,这等粗活儿,还是婢子来做吧。读书人不是说,君子远庖厨吗?” “甭理那套。”李风菜刀耍得飞起,很快把肉切完了,就端到外面,放到铁锅里翻炒。夜叉举着一根火棍给他照亮,小奴奴也撅着小屁股,在灶坑前面烧火,还不时撅着小嘴,往里呼气——呃,这个她最拿手。 翻炒一阵,把多余的油脂盛出来,然后加入一些香料,添水慢炖。李风在厨房找了半天,连个土豆都没有,他这才想起来,土豆地瓜之类,还没引进呢。 到时候把大船造出来,巡游世界,把好东西都提前划拉回来!李风这志向立的可不小,希望有生之年,能够实现。 没法子,最后只找到两块豆腐,切成小方块,到时候放到锅里炖着吧。还好,这时候,人们已经开始食用豆腐了。 据说豆腐的历史还是比较早的,汉朝有个叫刘安的,挺有名的一个人,喜好炼丹,也不怎么就把豆腐给鼓捣出来,也算是一大贡献吧。 话说古代这些炼丹师也很了不得,还有黑火药,也跟他们脱不了干系。 等李风把饭都做好了,那边钱还没数完呢,于是招呼大伙先吃饭。两张饭桌子已经摆上了,周围一圈凳子,终于不用再跪坐着用餐喽。 依着李风的意思,就在一张桌挤挤得了。可是李忠父子却谨守规矩,说什么也不跟主人同席,好在,饭菜都是一样的。 “肉肉真香,大兄好厉害。”奴奴又开始了。 其实在李风吃来,这肉一般般,腥味还是重了些。不过呢,其他人却吃得真香。尤其是大虎二虎这两个半大小子,今晚算是解馋了。 不过呢,他们老爹频频以眼瞪之,这哥俩才没敢搂席。 李风给老祖母夹了几块瘦肉,老人推脱塞牙,就又都给他夹了回来,笑眯眯地看着他吃。 一顿饭吃下来,全都一扫而光。最后剩了点菜汤,都被大虎兄弟给泡饭吃了。吃饱喝足,继续数钱。 李风劝了两回,叫他们明天再数,可是瞧老管家那架势,不数完钱是肯定不会睡觉的。 看到奴奴数着数着,趴到桌上都睡着了,李风就把小家伙抱回房里,然后,他也回屋睡觉了,还拎走了两贯钱。 临睡前,照例是跟另一个时空的小爱联络一番,又叮嘱奶奶照顾好身体,最后叫小爱帮他把制作火柴的工艺整理一下,有时间发过来,李风这才结束日常连线。 不知道,能不能把这两贯钱充值啊?手头有钱了,当然要实验一番,不过,李风也有点摸不着头脑:这个到底怎么才能充值呢? 没等他研究呢,就发现手机上多了一条威信的官方信息。划开一瞧,只见上边写着:救治李苦桃,获得充值一文钱的奖励。 李风也愣了好半天,最后,嘴里嘟囔了一声“这人命也太不值钱啦”,之后,才郁闷地躺到床上睡觉了。 第二天,天刚朦朦亮,李风还没等起床呢,就看到罗刹顶着两个黑眼圈进来:“大郎,你猜,一共多少钱?” 李风一边穿衣一边说:“二十贯左右吧。” “哇,大郎,你怎么知道的!”蛤蟆精一惊一乍的,然后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大郎,原来,数钱也这么累啊——” 哈哈,你就知足吧,都过上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生活了!李风也不觉莞尔。 出了门,领着奴奴,在秋天的原野上慢跑一阵。回到家中,发现夜叉正在院子里收拾鸡蛋呢,还有两只活鸡。看到李风,夜叉就眉开眼笑地说着:“大郎,都是乡邻一早送来,说是感谢大郎的。” 那就先收着吧,大不了,以后多给村民寻找一些发财的路子。李风心里也很受用,毕竟,这是人心的一种认可。 既然这么多鸡蛋,那么就给老祖母和奴奴蒸点鸡蛋羹吧,老太太牙口不好。李风动手能力比较强,一般的菜肴,都能鼓捣。 “大郎有心了。”喝着软嫩的鸡蛋羹,老祖母脸上浮现出笑容。这几天,老人家的笑容越来越多,一扫前几个月的阴霾。 上午,李风去各家转转,秋收将近,家家户户都忙着抓紧时间制作牙刷,劲头十足。李风也简单指导了一下,比如说流水作业之类。 一家三口的话,可以分工,专门修理牙刷柄的,专门钻眼的,再有一个专门粘猪毛的,这样进度能更快一些。 等溜达到李厚家里之后,便把大虎二虎叫出来,直奔猪圈。这么多天没动刀,这手还真有点痒呢。 把母猪先单独赶走,免得它护崽子咬人。然后,就叫大虎兄弟摁住一只小猪崽,李风干脆利落地一刀下去,把里面的小东西挤出来。创口很小,只是一条细缝,根本就没怎么出血。 撒上一些马粪包的粉末,把小猪崽撒开,就欢蹦乱跳的跑了。年幼无知啊,不知道它已经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 又抓了一只,这只性子不大好,惨叫连连,不过,也躲不过挨刀的命运。李风嘴里还嘟囔呢:“莫怕莫怕,一刀割断是非根,以后你就清净喽——” 大虎二虎听得似懂非懂,也跟着傻笑。然后,后脑勺子就被老爹给抽了两下:“你们两个瓜怂,做啥哩?” 李厚正在屋里做牙刷呢,听到外面小猪崽不是好声的叫唤,连忙跑出来,只见两个倒霉儿子正摁着猪崽傻笑呢,旁边的李风,手里还拿着一把小刀子。 他不敢朝李风发火,便把邪气都撒到两个儿子身上。大虎二虎也冤枉啊,大虎最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二虎一边抱着脑袋一边争辩:“是大郎要劁猪的,说是这样猪崽长得更快,猪肉也更香!” 李厚现在不信别人,就信李家大郎。连忙放下巴掌:“大郎,这,这是何故?” 李风就跟他解释一番,并且,留了两只小猪没有阉割,这是留着做对比实验的。一边劁猪,还一边对大虎讲解:“学着点,以后也是一门手艺。” 他可不能天天给人家劁猪,所以还是尽早培养一个传人比较好。 还有两只小母猪崽,这个处理起来要麻烦一些,需要把花花肠子都勾出来。等都弄完了,李风望望手里的手术刀,也不觉好笑:你受委屈喽。 想要擦拭一下手术刀,消消毒,结果才想起来,这时候上哪找酒精去。别说酒精了,高度白酒都没地方找去。 不行,尽早把酒精弄出来,否则的话,不消毒的话,真正做起手术,有些麻烦。 李风正琢磨呢,就看到夜叉慌慌张张跑过来:“大郎,家中有客来访。” 终于登门了吗?李风不慌不忙,迈步向家里走去。 ------------ 第十三章 来如流水兮逝如风 “大郎,那伙人很神气,好像来者不善,不会是奔着咱们的牙刷买卖来的吧?”夜叉挺聪明的。 李风还是比较稳的,朝身旁摇头晃脑的狗子一指:“无妨,会叫的狗不咬人。” 这狗子自从在李风家里吃了块肉皮之后,就彻底变成了李风的狗腿子,比对家里的大虎二虎还亲热呢。 夜叉抿着小嘴,小模样还挺养眼的。 进了家门,来人正站在院中,连屋都不进。李忠在旁边站着,看到李风,面色一喜,随后,又丢了个眼色过来,嘴里说道:“我家大郎回来了。” “就是你这田家小儿弄出来的什么牙刷,今后,这买卖归我啦。”一个透着高傲的声音响起。 好大的口气!李风瞥了那人一眼,对方是一个年近四旬的中年人,下巴抬得老高,手指掐着稀疏的胡须。身上穿着一件很骚包的黄色袍子。在隋唐时期,百姓也可以穿着黄色的,只要不穿那种赭黄就成。 “你是何人?”李风口中淡淡地问道,这种货色,一瞧就是那种仗势欺人之辈,不足为虑。 那人没说话呢,身后一名小厮扯着公鸭嗓嚷嚷起来:“这位是薛掌柜,在东西两市都有铺面。小子,薛大爷看上你们的买卖,算你们福气。以后做出来的牙刷,由我们售卖。一帮泥腿子,也往大兴城里跑,不知道天高地厚。” 旁边的老管家担忧的目光朝李风望过来,同时,心里也不免有些悲凉:一个豪奴,都可以欺负上门了吗? 李风脸上无喜无怒:“如何分账?” 那位薛掌柜轻笑一声:“给你们一成算了,别以为东西两市是那么好混的,信不信我动动手指,你们连这个村子都出不去。” “不知,你家主人是哪个?”李风决定,不跟这种人废话了,他们根本就是来强取豪夺的,不是谈生意的路数。 薛掌柜目光一凝:“算你这个田家小儿还有些见识,我家主人,如今圣眷正隆,乃是当朝司隶大夫薛公。谅你一个小儿,只怕未曾听过我家主人的大名,就连大兴宫里的当今圣人,都时常跟我家主人讨教诗歌。” 薛司隶吗?李风在脑海里回想一下:“可是‘空梁落燕泥’的薛道衡先生?” 这位薛道衡,可算是大隋一朝最知名的诗人之一,之所以说是之一,因为杨广不服啊。没错,杨广这人呢,也是颇有诗才的。号称:隋朝最杰出的诗人。 李风记得一段典故,说的是杨广还是晋王的时候,跟一群文人作诗,韵脚压的是“泥”字。薛道衡就写了一首佳作,其中最有名的一句就是“空梁落燕泥”。杨广思虑再三,自觉比不上。 后来,薛道衡因言获罪,被杨广处死。行刑之前,杨广还指着人家说:“更能作‘空梁落燕泥’否?” 你脑袋掉了,看你还能不能写出空梁落燕泥这样的好诗? 李风是真的很无语:杨广,你说你这是人干的事儿嘛! 看来,要是有一天李风被他给杀了,只怕也会被杨广指着鼻子说一句:更能做留取丹心照汗青否? 正出神呢,就听一声大喝:“无知小儿,也敢轻言我家主人的名讳——” 停,李风打断薛掌柜的话:“汝亦知吾是何人?” 你谁呀?“田舍郎尔!” 李风淡淡地说道:“吾名李风,亦曾有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你,你你是李丹心?!”薛掌柜脸上的表情很是精彩,从得意到震惊再到惶恐,激动之下,竟然把心爱的胡须给揪下来一根,疼得一咧嘴。 这位别看年幼,可是,人家连皇上都不惯着,别说自家的薛大人了,根本就上不得台面啊。薛掌柜觉得嘴里有点发苦:来此之前,应该先摸一摸底的。 李风依旧不紧不慢地说着:“久闻薛老先生诗才,某正欲当面请教。薛掌柜此来正好,就为某引荐。” 一听这话,薛掌柜顿时慌了手脚,这少年还真有资格跟他家主人谈诗论道,上几天,去府上送东西,还听到主人在书房中吟哦这两句诗,如今这可如何是好? 关键的问题是,这件事,完全是他自作主张,扯虎皮拉大旗。要是叫主人知道他在外边败坏清名,还不杖毙了他? 越想越怕,薛掌柜连连拱手:“原来是李大郎,小人有眼无珠,还望大郎原谅则个。” 李风也不欲与他一个下人多费口舌,摆摆手:“薛掌柜且去,我们是不会跟你这等人合作的。” 薛掌柜还不放心,心里考虑要不要给这个少年郎磕头求饶。就听身边的李忠冷哼一声:“薛大掌柜,请吧。你且放心,我家大郎是不会跟你计较的,就当条狗把你放了。” 这话虽然难听,但是薛掌柜却喜上眉梢,一边拱手,一边领着人退了出去。走到门口的时候,还被绊了一下,弄个灰头土脸,仓皇而去。 “大兄你好厉害呦!”小奴奴从屋里探出小脑瓜,又开始日常夸兄。 李风正要抱着他亲一下,报以日常宠妹,就听外边有人敲门:“这里可是李大郎的府邸,在下冒昧来访,失礼之处,万望恕罪。” 又来访客了,看来这小小的牙刷,引发的反响还不小。 不过呢,听说话还挺客气的,李风便朗声道:“登门即为客,贵客请进。” 等看到门口进来的赫然是一位头上戴着小圆帽的波斯胡人,李风也是一愣:小牙刷而已,怎么把胡商都给引来了? “小郎君,在下穆贵英有礼。”这胡商言语举止,皆与隋人无异。肥嘟嘟的脸上始终洋溢着笑容,看着颇有些喜庆。 就是,你这名字什么鬼?穆贵英,还杨宗保呢! 想来,是这位胡人自己取的汉名,穆这个姓氏,应该也不是随便取的。 于是,把来客让到屋里,家里没有茶饼,无法煮茶,所以只能有夜叉端上白水待客。这位穆贵英还挺有礼数,先奉上一对礼盒,恭维一番之后,这才取出来一支牙刷和一袋牙粉:“小郎君,在下想要经营此物,还望郎君成全。” 牙刷几乎人人都可以仿制,所以,关键还是这牙粉,毕竟稍微有点技术含量,胡商看重的应该是这个。 李风沉吟一阵,觉得有必要找一个代理商。毕竟龙泉村这里都是一些贫苦的农民,不善经营。再说了,以后弄出来的东西越来越多,光靠自己卖的话,实在太麻烦。 于是点点头:“穆——穆先生,这经营方面的事情,可以与我家的管家忠爷爷稍后相谈,只要互利互惠,何乐不为呢?” 互利互惠?穆贵英略一思索,便明白了这个词语的含义,胖脸上立刻笑开花:“小郎君果然大才,一句互利互惠,就道出了买与卖的真谛,佩服佩服。” 来此之前,穆贵英可是打听清楚了的,眼前这少年,绝非常人。 李风可不乐意听他溜须拍马,转而询问起波斯那边的异域风情。一开始,穆贵英还侃侃而谈,不过,他很快就发现,这位小郎君,竟然对他们国家的气候地理,物产人情等等,知之甚祥,犹如亲历一般。 比如说,当下许多人都把他们波斯人当成阿拉伯人,事实上,波斯专门指的是后世的伊~朗。 李风熟知历史,他当然知道,华夏有好多东西,都是波斯人从西亚那边给引进过来的,这里面有蔬菜,比如菠菜(这个菠字,就明白了吧),还有洋葱等等;也有水果,像西瓜、无花果之类;也有香料,比如烧烤必备的孜然等等;也有贵重的药草。比如,跌打损伤药里面最常用的乳香、没药这两味药材。 对李风来说,那个遥远的地方,也是一座宝库啊。要是能通过这位胡商,把这些好东西的种子或者药材运过来,那就赚大啦。 谈的兴起,李风还站起身,一手置于身后,一手向着西边缓缓抬起,发思古之幽情,用古怪的语调,吟哦起来。 说起来都是故事啊,李风读大学的时候,对面是一所语言学校,他追求里面一位师姐。这位师姐学习的就是波斯语,他也跟着学了个半吊子,重点是学了一些古波斯的诗歌,当然是为了给师姐吟唱了。只是唱着唱着,师姐毕业,就成了绝唱。 今天,也是为了折服这位胡商穆贵英,李风豁出去了,自揭伤疤,用波斯语,吟诵起了波斯著名诗人莪默·伽亚谟的一首四行诗: 飘飘入世,如水之不得不流, 不知何故来,也不知来自何处; 飘飘出世,如风之不得不吹, 风过漠地,又不知吹向何许? 是不是有点熟悉的感觉?那就对了,读过金大大倚天屠龙记的,一定记得,小昭嘴里常常念叨的诗句“来如流水兮逝如风,不知何所来兮何所终”,其实就是这首诗。只不过,金大大把莪默写作了峨默。 听到这熟悉的母语,还有这优美的四行诗,穆贵英也沉浸到诗中那种飘渺苍凉的意境之中,不能自拔。 想不到啊,大隋竟然有如此奇人!不知不觉间,向着那个少年的背影,顶礼膜拜下去。这一刻,他只觉得,那个少年略显单薄的背影,巍峨如山岳—— (写一章用两个小时,查资料用两个多小时啊) ------------ 第十四章 老太太上炕 “大郎,这个胡商——”送走了穆贵英,老管家看着自家大郎,都不知道该说些个啥。竟然连胡诗都会作,想想那个胡商无比崇拜的眼神,李忠愈发看不懂自家这个小郎君了。 如果李忠也是后世的人,一定会想起一个词语: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嘛,天方,不就是那个地方吗? 倒是坐在椅子上的小奴奴欢快地悠荡着两只小腿儿:“大兄,五福饼真好吃。” 穆贵英带来的礼物,就是两盒五福饼。这个应该算是当时比较高档的点心了,里面有五种不同的馅料,甜甜香香的,小孩子当然喜欢啦。 李风也觉得今天的表现稍稍有些过了,毕竟老管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他这冷不丁的冒出外语来,不大好解释。 于是连忙寻了个由头,溜出家门。下午,他就找了几个帮工,开始盘炕。已经是秋末,天气会越来越冷,还是早些把土炕垒起来,冬天的时候,也能好过一些。 土坯都是现成的,就是李厚他们这些村民,第一次搭炕,需要李风全程进行指导。 别看这土炕简单,里面的说道也不少,搞不好的话,通气不顺,冒一屋子烟,狼烟地洞的,就没发住人了。 “厚叔,大虎,你们都用心学会,这也是一门手艺,以后,可以靠这个出去赚钱的。”李风也不藏私,一些关键的地方,反复讲解。 一听说跟钱挂钩,这些汉子都来劲了,还不忘向李风致谢。要知道,古代的手艺,最讲究传承,想学一门手艺可不容易。 就是在他们想来,这种叫火炕的东西,好像也并没啥大用。 李风也知道,对付古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事实来说话。所以,在指导他们给老祖母的房间里搭完火炕之后,就又给自己屋里,还有老管家他们住的房间,全都搭上大大小小的火炕。 这些就不用他眼盯着了,于是李风又抽空赶着牛车去了一趟大兴城,还是那家铁匠铺,订做了其他器具,主要还是一批医疗器械。 稍微复杂点的,就是一套蒸馏设备了,这个是他准备用来制造酒精的。 蒸馏酿酒技术,他可不敢随便拿出来,这里面牵扯的利益实在太大,他现在的小身板可扛不住。所以只是准备先尝试一下,少弄出来点作为医用。 最后,又在铁匠铺订做了一批铁锅,准备回去给村民都换一换,就当给大伙发福利了。铁锅灶台连通土炕,最后烟囱跑烟儿,做饭就把炕烧热乎了,最是配套。 另外就是采购一批药材,准备回家之后,制作一些常用的丸散膏丹之类的成药,以备不时之需。 比如说,后世著名的云~南白药,虽然药方保密,但都知道主要成分是三七,而这种药材,原产地是彩云之南。最早有记载的应该是《本草纲目》。也就是说,隋唐时期的人们,尚未发现三七巨大的药用价值,李风在生药铺中,当然也寻不到三七的踪影。 现在去产地是不现实的,还得另想他法。这个时代,那边还被中原认为是蛮荒之地,山高皇帝远的,而且,也不归隋朝管辖,只是名义上臣服中原上朝罢了。 不过,李风在生药铺里,却发现有曼陀罗花卖,不由大喜:这个可是配制麻沸散的主药啊! 麻沸散传说为华佗所创,后来药方随着华佗被杀而失传。 不过,李风在上学的时候,一位老教授倒是还原了古方,实验效果不错,虽然比不上现代麻药,起码能减轻患者的许多痛楚。 这个必须弄起来,李风当然是买买买。 下一步,他主要是想把火柴给鼓捣出来。结果在市场游逛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时代,就已经发明火柴了吗? 因为他瞧见了,一个铺子里面,卖的一种叫“引火奴”的东西,跟火柴极为相似。也是一个小木柄,顶端带着一个圆圆的小脑瓜,可不就是火柴。 仔细询问一番,才知道是自己理解差了。这种引火奴,虽然也能点燃,但是,必须得靠近明火之后,才能把前端的硫磺头儿点燃,用来引火比较容易。 并不是像后世的火柴那样,一划就着。其实这区别还是很大的,引火奴只不过一个引火的中间媒介,并不能用它来直接引火。 李风这才安心,还以为有人比他先行穿越了呢。 正溜达着,就听到腰间传来叮咚一声响,他的腰带上挂了个小布袋,手机就在里面装着呢。 找了个人少的地方,背过身子瞧了一眼,是妹妹小爱发过来的,上边有火柴的制作原料和工艺。李风一瞧,就头大不已,竟然需要好几种化工原料,以他如今在化学方面一穷二白的现状,根本就造不了。 基础太薄弱啊,看来火柴的研发大计,只能往后推一推了。李风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发展计划,急不来的。 还是先紧着医生这个老本行吧,所以,李风就买了一大筐蒸饼回去——这俩真的有关系吗? 又是满满一大车,满载而归,瞧得老管家直咧嘴:大郎会赚钱,大郎更会花钱啊! “大郎,这么多蒸饼,吃不了该长毛了。”夜叉瞧着那一大筐蒸饼发呆,估计心里早就埋怨大郎胡闹呢。 李风眨眨眼睛:“就要长毛呢!” “大郎,这日子刚刚宽松一些——”夜叉鼓起勇气,准备直言进谏。 李风笑吟吟地摆摆手:“我自有用处,对了,晚饭的时候,先吃几个。” 几天的工夫,家里的几铺炕就全都盘好了。最先搭建的那一铺,已经干透了。李风就叫罗刹抱了一捆柴草,试了试火,还不错,挺好烧,而且炕缝子也没有漏烟的地方,证明,他的手艺还是不错滴。 “阿婆,您请上炕。”这第一个剪彩的,当然得叫老祖母来享用。 这火炕弄的挺讲究的,一个方方正正的木头炕沿。炕面上则铺着席子。虽然没有专门的炕席,但是用买来的筵席也能对付着用。 没错,是筵席。古代吃饭都是席地而坐,总不能跪坐在地上吧,铺在地上的就叫筵和席,只不过,筵的面积大一些,席子稍小。后来,筵席也就从铺设的用具,演变成了酒宴的代名词。 炕沿有点高,天凉了,老祖母腿脚不大灵活,上坑还真有点费劲。于是,李风就连忙在旁边搀扶。奴奴也吭哧吭哧的,用劲儿往上掫(zhōu),就是往上推着。 李风也有点憋不住笑,他想起来家乡那边的一则谜语:老太太上炕,打一个地名,就是锦州,紧着往上掫啊。 等好不容易坐到炕上,把气儿喘匀了,老祖母立刻感受到火炕的妙处。她伸着手掌摁着席子,一脸惊喜:“大郎,不错,我的腿好像舒服多喽。” 小奴奴也自己爬到炕上,先嗖嗖嗖的爬了几个来回,然后就站起来,乐得直蹦高:“热热的,暖暖的,大兄,你好厉——” 没等她夸完呢,脚下一陷,身子一栽。这块铺炕面的土坯不大结实,被她给踩塌了…… ------------ 第十五章 惊天动地 “大兄——”奴奴以为自己惹了塌天大祸,可怜兮兮地望着李风,眼泪在眼圈里面一个劲打转转。 李风连忙把小家伙抱在怀里,揉揉她的小脑瓜:“无妨无妨,塌了一块土坯,又不是天塌了,换上一块就好了。” 叫罗刹换了一块坯,把这一块儿重新抹上泥,一切就恢复原状。奴奴也重新露出笑脸,不过,小家伙很懂事,再也不在炕上蹦跶了。 有了这个样板之后,村民终于意识到火炕的神奇之处,于是,施工队立刻就变得抢手起来。只是干了没两天,就不得不停工:秋收到了,壮劳力全都得忙着收拾庄稼,搭炕大业,只能往后延期。 趁着秋收,李风也去田里转转。这个年代,种植的无非就是五谷。冬小麦早就收割完了,所以秋季收获的,主要是麻、黍(黄米)、稷(谷子)、菽(豆类),关中这边,暂时并没有种植水稻的历史。 给李风的印象就是:产量普遍不高。要说八百里秦川,也是有名的大粮仓了,不够凭着李风的经验来看,顶多亩产不超过二百斤。看来,以后还得在这方面下点工夫。 本来也想体验一下秋收的乐趣,却被老管家死活给拽回家里。没法子,李风就一门心思鼓捣那些买回来的药材,顺便,研究白酒的蒸馏。 这个时代的白酒,度数还真不高,虽然没有准确的测量工具,但是李风估摸着不会超过二十度,难怪唐人都是“会须一饮三百杯”呢。 无形中也给蒸馏提升了难度,那就多蒸几次好了。医用酒精的最佳效果是75度,低于50度,作用就微乎其微。 最后,两大坛酒,就只提炼出来一小罐酒精,估计能有一斤就不错了。凭着多年从医的感觉,这个度数应该在七十度左右。 酒精有了,还缺少药棉。李风在市场上已经了解,现在中原地区还没有卖棉花的呢。倒是皇帝的苑囿里有棉花这种植物生长,不过,是作为观赏用的。 李风觉得,必须尽早把棉花引种进来,这也涉及到他后续的计划。有了棉花,制作棉衣,就不用再担心严寒。 他已经跟波斯商人穆贵英探讨过了,棉花原产地是天竺。在大隋西边的高昌国那边,早就开始种植棉花,还用棉花加工成布匹,名叫“白叠布”,又白又软。(好像感觉哪里怪怪的) 高昌国就在后世的吐鲁番一带,李风已经委托穆贵英帮忙采购棉花种子。 穆贵英自然满口应承,交代说他过几日就要运送货物返回波斯。途径高昌的时候,便会收购棉籽,叫手下给李风捎带回来。 李风手头也不宽裕,就叫他在牙刷牙膏的利润里面扣除。穆贵英却连连摇手,表示不必。反倒是又从李风这里讨了几首四行诗,而且都是波斯原版的,便喜滋滋而去。 看来,不仅仅是隋唐人喜爱诗文,优美的诗歌,全世界通杀啊。 在秋收的这段时间,李风又跑了一次大兴城。叫老管家松了一口气的是,这次主要是取货,没再花钱。 医疗器械是优先级别打造的,被李风整理好,专门用了一个木箱装好。里面还有常用的药剂,背上药箱,李风觉得自己终于有了几分江湖游医的风采。 期间,穆贵英也带人来了一趟龙泉村,把牙刷和牙粉收走。因为农忙,所以制作的仅有上次的一半左右。 穆贵英这个胖头胖脑的家伙,还是有些头脑的,又提出来要制作不同档次的牙刷,最高级的,甚至可以用象牙做柄,专门售卖给那些所谓的贵族。 这个提议还是不错的,不过,像龙泉村这样的家庭纯手工小作坊,却也弄不来,只能徐徐图之。 跟穆贵英的分账,李风采用的是五五开。毕竟,他还准备跟这家伙长期合作呢。 这笔钱,全走李风的利润,村民那边,保持不变。以至于老管家有些怨言,但是却也不好跟李风发牢骚。 这段时间,最令李风高兴的是,青霉素总算是被他给提炼出来了,大喜大喜。 没错,就是青霉素。从长毛的蒸饼收集菌丝,然后进行培养。李风上学的时候,就完成过这种试验,没啥难度。 唯一的缺点就是无法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只能少量制作。这东西李风是留着以备不时之需的,轻易不会拿出来,所以,数量暂时也不用太多。 村民在田里忙碌,李风在家也忙忙碌碌的,日子倒是挺充实的。期间,李厚还把打出来的黄豆,给他们送过来一些食用。 “家里种没种绿豆啊?”李风顺嘴一问,结果还真种了,只不过收获的比较早,早就归仓了。 于是又讨要一些绿豆,李风有点馋绿豆芽了。话说隋炀帝的菜篮子工程搞得太差劲,除了菘菜(大白菜)之外,多数时候都是吃野菜。 绿豆芽黄豆芽都生一些,剩下的黄豆,炒完之后撒点细盐,吃着多少也能下点饭不是。就是这个时候,黄豆粒的个头有点小。 下了一场秋雨之后,李风就领着奴奴,带着家里的罗刹夜叉,去采蘑菇。蔬菜种类匮乏,到了冬天会更加严重,所以,晒点干蘑菇留着冬天吃,还是很有必要的。 出了村子往北走,阿房宫遗址附近,就有林子。奴奴太小,走一段路之后,李风看小家伙有点累了,就把她放到后背上,反正也没几两肉。 走着走着,就听后背嘟的一声轻响,然后李风就感觉到奴奴的小脸贴到他的后背上,可能是不好意思了:“大兄,奴奴豆豆吃多了。” 李风忍住笑,然后也觉得自己的肚子咕噜噜响,看来,炒黄豆不能多吃,后遗症还是很严重的。 于是把奴奴放到地上,他则往旁边走了几步,嘴里还说呢:“人有三急,这都是正常反应,大兄我也——” 猛听得轰的一声巨响,震耳欲聋,如同大晴天打了个霹雳一般,把奴奴都惊得坐到地上。就连夜叉罗刹,也捂着耳朵,满眼震惊地望着李风:大郎的屁,惊天动地! 奴奴眨巴两下大眼睛:“大兄,你好厉害呦——” 这个也夸啊——李风脸上一黑:“不是我!” 四下望望,只见不远处有一个建筑,看样子应该是寺庙或者道观之类,正有一团黑烟,从院子里升起。 走,瞧瞧去!李风背起奴奴,一溜小跑,朝着那边的建筑奔过去。远远就看到正门上边写着“青云观”三个大字,看来是一座道观了。 旁边的侧门开着,李风直接冲了进去,只见最前面的院子里一片狼藉,有几名道士模样的人,正在那里忙碌。院子的角落处,还有一个像是丹炉一样的东西,歪倒在地上。 李风好像明白了:这些老道是在这炼丹呢,估计是不知道怎么鼓捣的,配方里面有黑火药的成分,所以炸炉啦! ------------ 第十六章 惊心动魄的手术 青云观的院子里,一个中年的黑须道人,大腿上血肉模糊,旁边还有一个上了些年岁的老道长,正在往他腿上的伤口撒药,却还是止不住血流。 李风一见有人受伤,连忙上前救治:“在下略懂些医术,可施以援手——” 好心帮忙,结果却被另外一个小道童给吼了:“汝可凉凉去,有孙道长在此!” 叫我一边凉快去是吧,你这小道童,说话还挺冲。不过比这个患者家属态度更恶劣的人,李风都不知道遇到多少,所以根本就不在意,俯下身子,查看伤腿。 而那位老道士,则朝他点点头,然后,就面色凝重地投入到抢救之中。 “罗刹,快回去把我的药箱取来!”李风吩咐一声,罗刹便一溜烟跑了。 随即,李风抽出腰间的丝绦,扎在伤者的大腿根部位,嘴里还解释着:“血管破了,必须先止血。” “小子,不要乱动,伤了我叔父,某绝不饶你!”小道童又吼了起来,小小年纪,看样子也就十多岁的样子,嗓门却不小,脾气也不小。 李风可没时间搭理他,把手伸进创口之中,很快便寻到断裂的血管,然后用力捏住。虽然周围细小的血管还在渗血,却暂时没有大碍。 “科儿休得无理!”受伤的黑须老道面色惨白,口中却还是呵斥了小道童一句,然后把目光转向李风,“多谢小郎君。” 现在不是客气的时候,李风摆摆手,叫黑须老道平躺在地上,然后叫小道童帮着扳起双腿,尽量让血液回流。 不大一会,罗刹就身背药箱跑回来,气喘如牛,张着蛤蟆嘴,就剩下在那呼哧了。 这才从药箱中取出一包麻沸散,给伤者用酒冲服,不大一会,黑须老道就迷迷糊糊地昏睡过去。 “小郎君,这是——可是麻沸散?”一旁的孙道长不由得瞪大眼睛。 李风点点头,又吩咐小道童去烧开水,小道童虽然放心不下,却还是跺跺脚,听话的去了。 李风打开药箱,先取出用白叠布做成的药棉擦拭双手消毒,再取出一个小巧的止血钳,熟练地夹住那根主要的血管。这时候,双手就可以彻底腾出来。 这根主要的血管,因为比较粗,所以最好进行缝合。李风原本就精通血管缝合,不过,在这种简陋的条件下来完成手术,还是有些难度的。 “小郎君,可是要用针缕之法?”耳边传来老道士的询问,李风点点头,他当然知道,古代的中医,其实也会做手术,肠子断了都能缝上,这你敢信? “你所言的血管,太过细小,所需之针,只怕难觅。”那位孙道长叹息一声。 这个也正是李风所顾虑的,只能暂且一试,实在不行的话,就把血管结扎算了。虽然以后这条腿难免血液循环不畅,但终归能把腿保住。 于是从药箱里面取出一枚最小的缝针,大概两公分左右的样子,用镊子夹着,应该可以穿透血管壁。 还好这些天闲着,弄了些羊肠线,凑合着用吧。主要是羊肠线能够吸收,不用拆线。 “小郎君,我来助你。”孙道长也净了手,然后,还有样学样,也拿起药棉,把手指擦拭一遍,这才帮着李风把两根血管对接。还好,创口比较整齐,应该有缝合的希望。 这时候就比较考验李风的微操了,他白皙的双手,异常的稳定,操纵着镊子,用缝针穿过血管,缝了第一针。 然后,打结,剪断羊肠线,继续开始缝合下一针。一旦进入到手术状态,李风就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完全沉浸其中。 旁边观望的众人,也都大气儿不敢出。那个道童烧水回来,看到李风的妙手,灵活地操纵着细小针线,原本的不屑,早就被震惊所取代。 奴奴也用小手捂着嘴,浓烈的血腥气味,叫她小脸煞白,可是,却又不肯离开,大眼睛始终盯着大兄,似乎,在给大兄施加无形的力量。 “擦汗。”李风的声音无比平静,平静得不带一丝一毫感情色彩。一旦进入到手术的状态之中,他就仿佛换了一个人。 不远处守着奴奴的夜叉,身子激灵一下,然后慌慌张张上前,掏出手帕,将李风额头细密的汗珠擦拭干净。 无意间瞥了一眼患者的伤腿,皮肉翻卷,血肉模糊,夜叉就觉得两腿发软,身子向后一仰。 幸好罗刹早有准备,他虽然也吓得面色惨白,但是好歹还能稳住神儿,伸手将夜叉扶住,接过她的手帕,守在李风身旁。 就这样,一针一针,终于把这根主血管缝合完毕。李风试着松开止血钳,还算不错,除了一开始些许渗血之外,很快就被血小板弥合。 至此,李风这才稍稍出了一口气,最难的一步顺利完成了。 “给患者嘴里咬上毛巾,下一步我要用酒精清洗伤口,这个过程,患者会很痛苦,可能会醒来。”清创这一步,只能用酒精了,条件有限啊。 小道童依言给黑须老道嘴里塞上毛巾,李风这才用药棉小心蘸着酒精,清理创面。 酒精一上去,黑须老道就下意识地痉挛起来,不过,有孙道长和小道童摁着,倒也没有影响到李风的操作。只是,黑须老道脸上一阵白一阵红,五官都扭曲成一团,想必是极为痛楚。 最后,就是伤口的缝合,这个跟缝合血管相比,就再简单不过。李风采用的是购买来的桑皮线,这个古已有之,比较坚韧,缝合效果很不错,而且桑皮线能清热解毒,促进伤口的愈合。 刚才还血肉模糊的伤口,经过一番处理之后,只剩下一道被缝合的缝隙以及密密的针脚。李风又用酒精把伤口周围擦拭一番,取出止血消炎的药粉,洒在上面。 最外面用白叠布缠了几圈,便大功告成。明显能够感觉到,周围的人都齐齐舒了一口气。 黑须老道的面色,也渐渐平静下来,他有些虚弱地向李风致谢:“小郎君高义,且妙手仁心,谢弘不胜感激。科儿,替叔父拜谢小郎君。” 谢弘,听着有些耳熟,李风一时也想不起来。手术结束,他又恢复了温文尔雅的模样,只是连连摆手:“举手之劳,道长不必客气。我就住在下边的龙泉村,也是近邻,理应相互关照。” 可是,那个小道童却是死心眼,根本也不顾及李风的感受,跪在地上,就给他叩头。李风用手相掺。小道童年纪比他小,可是却生有神力,李风根本就撼动不了对方分毫。 “还不去把温水取来,我与孙道长净手。”李风干脆又把他支走了。 小道童这才明白,方才叫他烧水只不过是托词。可是这会儿叔父无碍,他心里欢喜着呢,又怎么会嗔怪李风? 这时候,小奴奴走过来,仰着小脸,满脸崇拜地望着李风:“大兄,你好厉害呦!” 虽然日常也是这么夸兄的,不过这一次,奴奴觉得自己是夸得最努力的一次。 李风想要伸手揉揉她的小脑瓜,可是手上全是血,只能作罢。等小道童端来热水,他和那位孙道长便一起净手。 就听孙道长说道:“小郎君医术神妙,不知道师从何方高人?贫道孙思邈,方才有些不明之处,还望小郎君赐教。” 嗡的一声,李风就觉得脑子里面一阵轰鸣:孙思邈,孙——思——邈——药王孙老神仙! ------------ 第十七章 救火队员的诞生 在李风从小随着爷爷学习中医的时候,就拜过古代几位神医的画像,其中就有这位被后世称为药王的孙思邈。 今日,活生生的药王就在眼前,李风怎么能不激动。一激动,他也像刚才那个小道童一般,跪拜下去。 然后,双臂就被孙道长擎住,别看他十五岁,已经步入青年,可是比力气的话,比起已经六七十岁的孙道长,那可差远喽。 最神奇的是,这位孙道长还精通道家养生之术,活了一百多岁,有人说是一百四十多岁,也有人说是一百二十多,总之,现在这个年龄,对人家孙老神仙来说,就相当于人生刚刚步入壮年吧,以后的岁月还长着呢。 “小郎君不必多礼,达者为师,贫道还要向小郎君请教。”孙思邈一脸诚恳地望着李风,眼神澄澈如赤子,在他这里,丝毫没有什么年龄、出身、等级这些外物,只有在医药上的达者,才会令他怦然心动。 激动过后,李风的心绪也稍稍平静了一些:“请教二字,万万不敢当。小子李风,见过孙道长。” “李风,可是最近盛传的李丹心?”孙思邈捻着花白的胡须,面露微笑。 “晚辈汗颜。”在药王面前,李风把姿态摆得很正。或许单纯从医术上来说,他这个后来者,在见识和手术方面,能超过药王。 但是,那种对前辈医道和医德的仰慕,却如同高山仰止。 等到把那位谢弘道长抬进净舍中修养,由孙思邈陪着李风喝茶休息,小道童在旁边端茶倒水伺候着。 这时候的茶汤,李风还是有点喝不惯。闲谈之中,才知道孙药王和谢弘一起炼丹,结果意外炸炉。孙药王口中还连连感叹:“天不予之,如之奈何——” 李风眨眨眼:怎么感觉这二位有点不着调呢? 堂堂孙药王,竟然也炼丹,而且,炼着炼着还炸了,这你敢信? 不知道是孙药王后来舍弃了丹药,还是炼制的丹药真的有效,反正人家最后活了一百多岁,你上哪说理去吧。 一旁伺候着的小道童还挺殷勤的,不停给李风倒茶,还张罗着叫道人们准备午饭,李风顺口问了一句人家的名姓,才知道小道童名叫谢科,是黑须老道谢弘的侄子。 李风一时间有些发愣,他想起来了,这谢科,不就是后来瓦岗军里面的谢映登吗? 那位跟王伯当是好搭档,号称白马银枪神箭无敌的谢映登。最厉害的是,人家参加瓦岗军反隋,反着反着,最后竟然还成仙了,成了道教的谢仙祖。 有些人反着反着就成仙了,这你敢信? 直到后世,人们还供奉这位谢仙祖呢,台~湾那边的明圣宫,就专门祀奉这位道教仙人。 想到刚才还把人家指使得团团转,李风心里默念一声:不知者不怪,谢仙祖您以后不要跟我一个凡人一般见识好了。 事实上,现在的谢映登,还只是一个小道童,尚未成年,十几年之后,才会加入瓦岗军的。不过,既然碰上李风,那这位谢映登的人生轨迹,只怕要跑偏喽。 在青云观吃过了午饭,席间还有一盘肉,看来,这时候的道人们,戒律还没有那么多。其实就算后世,道教中的一些分枝,也不忌讳这些的。 李风查看一下谢弘,见他睡得比较安稳,只要这几天不发烧,伤口不发炎,应该就没啥大事,于是就准备告辞回家。 可是却被孙药王给拉住,先是问东问西,然后两个人就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彼此各抒己见,越聊越是投机。等吃过晚饭,孙药王还不放人,没法子,李风只能叫夜叉和罗刹领着奴奴先回家,和孙药王秉烛夜谈。 一连在青云观盘桓了三日,谢弘的伤势恢复的很好,李风这才告假,准备回家看望老祖母。直到他承诺过几日再来,孙药王这才放人。不过,还是把他做手术的那些工具都留了下来,说是要钻研一番。 李风索性把药箱都留下了,接触的时间长了,他也渐渐了解孙药王这个人。怎么说呢,那就是有一颗赤子之心,难怪人家那么高寿呢! 被谢映登送回家里,李风留他吃饭。这家伙一点也不知道客气,直接留了下来,而且,饭量还超大。 尤其是李风用铁锅爆炒的绿豆芽,这厮一筷头子下去,就夹了大半盘子。李风就纳闷了:就你这样的,咋成的神仙呢? 和古人接触的时间长了,李风也渐渐摸索出来,其实,历史中记载的古人,多半不是那么回事。就像孙药王和谢弘以及谢映登来说吧,好像一个都不正经。 到了晚上,李风这才取出手机,好几天没跟妹妹联系了。这几天,孙药王跟他形影不离,李风都没干看手机。要是叫那个好奇宝宝发现的话,肯定麻烦。 划开手机,竟然看到一条系统发来的消息:救治谢弘,获得充值一贯钱的资格。 李风有些意外:不是救一人一枚铜钱嘛,怎么涨价了。嗯,涨得好,涨得好啊! 上些日子,第一次看到消息的时候,差点没把李风气晕。人家孙药王都说了: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你就给一个钱是怎么个意思? 这也太廉价了吧?而且,这还只是允许你充值的凭证,想要真的把钱发给妹妹小爱,还得再投入真金白银。 至于汇率,也是明码标价:一文钱兑换两块人民币,童叟无欺。 救人一命就值两块钱,李风当时差点没气死。 还好,现在救了谢弘,直接可以充值一贯钱,相当于普通人的千倍,难道是说,那些在史册上留名的,价钱就格外高?不知道,要是救李二郎一次的话,能值多少钱? 这个问题,还需要更多的实例来验证,李风也不急。他先找老管家要了一贯钱,用手机拍了照片。果然,一贯钱消失不见,而威信的零钱里边,则多了两千块。 把这两千块给小爱转账过去,结果,妹妹却并未接受,还回话说:“哥哥你的抚恤金——你的补助金,院方都给奶奶了,奶奶说留着给我读大学。哥,我到时候也准备考取医科大学!” “好,老哥支持你。这钱是给你的零花钱,收着收着,女孩子,千万不要舍不得花钱。等以后老哥赚了大钱,再给你发几个亿过去!” 那边的小爱回了个笑脸,然后把钱收了。 很快,小爱又把她整理的隋炀帝大事记和人物记给老哥发过来,又和奶奶聊了几句家常,这才结束聊天。 放下手机,李风也忍不住摇摇头:几个亿啊,就算俺把大隋的人救个遍,估计都凑不够啊。 翻阅了一下大事记,看到上面记载着“大业元年,隋炀帝兴建洛阳城,发动二百多万劳役,死者十之四五”,李风也忍不住咋舌:大业元年就是明年了,这杨广还真是能造孽啊。 就算他李风生有三头六臂,又能救多少人呢? 有了!为何不组建一个医疗队呢,交给成员一些简单的医护知识。到时候,哪里有情况,医疗队就冲到哪里,既然是我组建并教授的,那救活的人,肯定也得算到我的头上。哈哈,我怎么就这么聪明呢! 兴奋了一阵,李风又忍不住在心里骂了起来:这样一来,我岂不是成了职业帮隋炀帝擦屁股的,岂有此理! 本来和杨广就有杀父害祖之仇,万万没有帮他的道理。罢罢罢,就当是帮助那些倒悬的百姓吧,顺便,我也赚点小钱钱。 做通了自己的思想工作之后,李风就在心里筹划一番。越想越难,这件事,可不是他一个人能撑起来的,还是明天去找孙药王,好好商议一下吧。 怀着复杂的心情,李风渐渐进入梦乡—— ------------ 第十八章 一时多少豪杰 领着奴奴晨跑一圈,回到自家院子里,李风又开始教老祖母练习五禽戏。 没错,就是五禽戏,而且是孙药王亲自传授的,除了虎鹿熊猿鸟的动作形态之外,还有一套与之相配合的呼吸吐纳之法。 这个才是真正的不传之秘啊,模仿动作只是虚有其表,这吐纳之法,才是关键。 李风在青云观这三天,每天晨起,孙药王都会操演五禽戏,谢映登则打熬力气,小小年纪,一柄银枪已经使得虎虎生风。 不过呢,李风对谢映登的把式不感兴趣,想到孙药王是活过一百岁多岁的,这健体之法,肯定有效。于是,李风就试着上前请教。古代就是很讲究传承的,轻易不会传授技艺,所以,不少东西传着传着,就传丢了。 结果呢,孙药王一点也不藏私,倾囊以授。瞧瞧,这才是真正的高人风范,李风只有服气的份儿。 李风准备好好整理一番,然后发给另一个世界的奶奶和妹妹,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是肯定有效果的。 “哇呜,大兄,你看我是大老虎,嗷呜!”小奴奴也跟着瞎比划,嘴里还嗷呜嗷呜的学着呼啸,听起来奶声奶气的,很是好笑。 “奴奴好厉害,把大狗狗都吓跑啦!”李风当然夸了两句,还指着夹尾巴开溜的狗子。这五禽戏老少皆宜,奴奴的身体肯定也能练得棒棒的。 等吃过早饭,李风在村里转了转,现在,庄稼基本都收回来,下一步晾晒脱粒之类,就不用那么着急了。 村里的工程队,正挨家挨户地给盘炕呢;抓紧时间把村里的弄完,然后,在入冬之前,争取把业务扩展到大兴城,那里,才是盘炕大军纵横之地。 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一批熟练技工出来,所以,龙泉村凡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全都轮番上阵,就连李苦桃家的狗儿,也跟着当小工儿。 剩余的老弱妇孺,也全力赶制牙刷。据说,大兴城里边已经出现了仿制品。 不过,只要仿制的牙粉没有出现,龙泉村的利益就不会受到太大的损害。毕竟牙刷和牙粉是需要配套的。 转了一圈之后,李风就拎着一篮子绿豆芽,往青云观溜达。绿豆芽也是个好东西,等到入冬之后,蔬菜紧缺之际,李风也准备叫村民去大兴城进行贩卖。 这个东西,同样没啥太大的技术含量,所以也就不用太在意保密的问题,抢先赚点小钱,就算完成目标。 而生豆芽的关键是温度,火炕就刚刚好,只要每天早晚,把豆芽用温水过一遍,然后把生豆芽的大陶盆往炕上一摆,周围捂上棉被,就妥妥滴。 一边走一边盘算着发展大计,龙泉村,只不过是他暂时的落脚地。关陇地区,局限于西北,并不利于长远发展。 其实,隋炀帝也正是看出这一点,才拼命向东向南发展的,比如说兴建洛阳,开凿大运河,巡游江都等等,都是为了这个政治目的服务的。 在这方面,李风也不得不承认,杨广这家伙的眼光,还是很厉害的。如果他不那么急躁,按部就班的稳步发展,如果他能爱惜一些民力,如果——也许,他真的会成为李二那样名垂千古的圣君。但是很可惜,历史没有如果。 等到了青云观,谢映登乐呵呵地接出来,拎着那一篮子豆芽就送去厨房。李风严重怀疑,这货不是来接人的,肯定是接菜的。 看到李风,孙药王脸上也露出微笑,拽着李风的胳膊就进屋,然后指着地上趴着的一只羊:“李小郎,看看贫道的缝纫可否合格?” 这只山羊的后背上,又一道新缝合的伤口。一瞧孙药王就是行家,连伤口附近的毛都给剃光了,这个在医学术语上叫“备皮”。 “您老这是——”李风都不知道该说啥好了,心里只剩下佩服:人家这才叫活到老学到老呢。 上去查验一番,只见针脚细密,排列齐整,松紧有致,第一次缝合就能达到这种程度,李风是自愧不如的。当初他第一次上手的时候,俩手就剩下哆嗦了。 孙药王却有些不大满足:“可惜血管的缝合难度太大,贫道尚无把握。” 您老这是要上天啊!李风是彻底服了,难怪人家能成为名传千古的药王,就凭这种精神,世人又有几个能真正做到? 又交流了一番,谢映登进屋把山羊给牵走了,嘴里还问呢:“孙道长,直接送厨房吗?” 发现没有应答,回头瞧瞧。孙药王目光不善地瞪着他:“没了此羊练手,吾就在你身上下刀!” 这小子缩缩脖子,乖乖把羊牵到院里,栓到树上。 李风也不觉微笑,正要跟孙药王探讨正事儿,就听外面一阵喧哗,然后传来一个爽朗的声音:“孙道长可在观中,故人来访!” 跟在孙药王身后,出去查看,只见青云观里来了十几个人。后边还有不少仆人,挑着食盒之类,远远的没有上前。 这些人虽然都穿着常服,但是一个个气度不凡,或儒雅或威仪,李风在其中竟然发现好几位认识的,而且印象深刻。 因为这几位,都是他穿越来的第一天,在大殿之上,站出来替他求过情的,只是,现在还不知晓人家的名讳。 唯一能叫出来名字的,就是那位峨冠博带,有着飘然出尘之感的虞世南了。 不过,出言相唤的却不是他,而是前面一个年岁和孙药王相仿的老者,相貌清奇,须发花白,身形瘦削但精神矍铄,风度犹在虞世南之上。 这位老者,李风也有印象,也曾向隋炀帝求情,而且,言辞犀利,颇有傲骨,即便是面对隋炀帝,也丝毫没有谄媚之色。 “原来是玄清兄——”孙药王是白衣傲王侯一般的人物,当然不会怯场,和那位老者见礼之后,又向众人道:“山野村夫孙思邈,见过诸公。” 孙思邈清净济世之名,传播甚广,当下,众人也不敢怠慢,纷纷还礼,口称叨扰。 还是那个老者笑道:“我等今日休沐,登高怀古,打扰孙大兄清秀了。” 等他们寒暄完毕,李风也不能再眯着了,大礼参拜:“晚辈李风见过诸位前辈,当日金殿之上,承蒙诸公厚爱,晚辈一直未能登门拜谢,恕罪恕罪。” 这一拜,他完全是真心的。毕竟,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仗义执言,是要冒一些风险的。做人,还是要常怀感恩之心。 “想不到,李家小郎君也在此地,快快请起!”率先说话的是虞世南。 李风站起身,一脸汗颜:“晚辈还未请教诸位大人名讳,大恩大德,必将铭记于心。” 这话确实有些说不出口,可是既然相逢,还是问个明白比较好,连人家是谁都不知道,你感谢谁呀? 还是虞世南站了出来:“李小郎,我来为你引见。这位就是道衡薛公,这是家兄,这位是房彦谦房公……这位是裴弘大裴公。” 这一个个的,都是一时豪杰啊!李风的脑子有点发蒙。当先那位老者不说了,竟然是当今文坛大家薛道衡。这么说吧,薛道衡在当今文坛的地位,那就是宗师级别的,一代文宗。 前些日子,家人薛掌柜还算跟李风有过小小的交集。想不到,原来人家曾经为他仗义执言! 至于这位房彦谦,乃是薛道衡的至交。或许这位声名不显,但是人家生了个好儿子——房玄龄,大唐名相啊。 至于最后这位方面大耳,姿容俊位的裴弘大,也是五十许的中年人。李风格外注意这位裴弘大,因为他的本命叫裴矩。不对,现在还应该叫裴世矩,到了唐代,避李世民的讳,才更名为裴矩。 这位就更了不得了,深得隋炀帝宠信,而且,人家最牛的是,在隋朝行宰相之事;隋朝倒了,人家在唐朝照样当宰相,你不服都不行。 隋朝时期,裴世矩是能臣,也是弄臣,没少撺掇隋炀帝炫耀文治武功,比如说,隋炀帝西巡西域,东征辽东,背后都有他的影子。 到了唐朝,他又摇身变成忠臣,刚直不阿,敢于进谏,李风除了感叹人性的复杂之外,就只能用“什么皇帝带什么大臣”来解释了。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大概就是这么个道理吧。 ------------ 第十九章 付之一炬 对于裴世矩这样的官场老油子,李风可不敢怠慢,即便不能相交,也万万不能得罪,于是也上前见礼。 裴世矩却一脸冷傲:“不敢当小郎君大礼,当日在金殿之上,裴某并未曾替你求情。” 像他这种人,最能揣摩圣意,当然不会求情。可是,李风还是恭恭敬敬施礼:“裴公心怀天下,听闻公欲经略西域,晚辈结识一位波斯胡人,有一幅西域地图,改日临摹一幅,送到府上,请裴公指正。” “有劳小郎君。”裴世矩这才面色少和。他跟着这些同僚一起游玩,结果,像薛道衡这种清高之人,却多瞧不起他这等谄媚之人,所以比较气闷。 寒暄一番之后,众人被孙药王请到室内。虞世南就迫不及待地起身:“李家小郎君,当日我临摹你书写的诗句,日日揣摩,受益颇多。今日有缘相见,快快与我再书一幅!” 旁边端坐的薛道衡也捻须微笑:“小郎君,虞公那日为了救你,可是连脸都不要了。真乃书痴也,今日还是速速遂了他的心愿吧,哈哈哈。” 说得虞世南都老脸微红。 李风心中更加感激,重新给虞世南施礼,然后谦逊道:“各位前辈当面,所学所长,无不是当世大家,晚辈万万不敢献丑。” 他的字,只是沾了后世柳公权的光,比起人家虞世南这位大书家来说,那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虞世南心里虽然痒痒,但是也不好再当面向一个晚辈索要,众人便闲谈起来。先是听孙药王讲了一下养生之道,嗯,这方面,人家绝对是专家,最有发言权的。 然后,文人相聚,当然要品诗论文。李风一个小辈,只能跟小道童谢映登一起,端茶倒水伺候着呗。 只听薛道衡说道:“今日与诸君畅游阿房宫故址,心中感慨颇多。听闻当今圣上要兴建东都洛阳,极尽奢华。此举,与阿房宫何异,吾必上书,陈述利弊!” “薛兄慎言。”房彦谦连忙相劝,“前日,在你府上看了薛兄的《高祖文皇帝颂》,虽然文采斐然,但是今上若是看了,定然不喜。” 倒茶的李风听了,心里咯噔一下子,他猛然想起来,薛道衡就是因为这篇文章而获罪的。这篇文章是称颂隋文帝的,结果引来隋炀帝的猜忌,这才被寻了个由头杀害的。 若是不相干之人,李风也不会去管。可是,他今天才知道,这位薛老先生,在金殿上为他仗义执言,可谓高风亮节。 要是他再装糊涂,不闻不问,那就不是大丈夫所为了。 只听得众人劝慰薛道衡一番,这位老先生别看身子单薄,可是却一身文人傲骨,性子十分执拗,任你九头牛也拉不回来,典型的书呆子啊,智商贼高,情商贼低。 只有裴世矩目露讥诮,望向薛道衡的目光,仿佛在看一个死人。事实还真差不多,薛道衡就是因为这篇称颂隋炀帝老子的文章而遇害的。 说道激愤处,薛道衡拂袖而起:“为人臣子者,当心存大义。诸公勿言,今日登临,若诸公为文,能超越吾之《高祖文皇帝颂》者,吾必付之一炬,不复再言!” 老文青啊!李风心里也是哭笑不得:这位薛老先生一把年纪了,想不到还这么较真,可敬又可笑,还有几分可怜。 旁边那些人也只能连连叹息,薛道衡是当世诗文大家,最顶尖的存在,别人作文,谁又能说真的超越他呢? 就在这一片静默之中,忽然响起一个少年清越的声音:“薛前辈,小子不才,班门弄斧,贻笑大方之家。”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李风这个少年身上,或惊讶,或审视,或不屑。但李风都泰然处之,只是目光诚恳地望着薛道衡。 既然老先生刚才这么说了,对付这样的倔老头,那么李风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从文章上折服他,叫了绝了给隋炀帝上书的念头。 靠李风当然不成,但是,李风身后,站着此后一千年的无数文坛英豪。今日为了救人,李风也只能再当一次文抄公了。 没等薛道衡发话呢,虞世南先站起来:“大善!” 李风估摸着,这位书痴前辈,不在乎他的文章写的如何,主要还是想看他写字。 有人牵头,别人自是不好阻拦,薛道衡也望着李风,沉吟好一阵,这才叫下人准备笔墨。 “我来研磨。”虞世南乐颠颠地凑到石砚台旁边。 搞得李风连连拱手,这待遇啊,都快赶上后来的李太白了,有人给我脱靴子没? 收敛心神,李风执笔在手,略一沉吟,便在纸上写下了《阿房宫赋》几个字。 文曰: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 起初,众人负手立在两侧观瞧,神情颇不以为意。要讲辞藻华丽之能,魏晋南北朝之风犹存,此文不足为奇。 等到“嗟乎!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之句一出,众人无不色变。 而至“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收尾,整个室内寂静无声,只有粗重的呼吸声,彼此相闻。 良久,薛道衡跌坐在地,目光有些茫然,口中喃喃着:“此文足以流传千载,吾不如也——” 自古都说文无第一,能叫这位薛老先生叹服,可见,李风这篇杜牧的《阿房宫赋》没白抄。 他可不敢居功,重新上前参拜,双目含泪,言辞恳切:“薛前辈,晚辈感先生之恩,这才轻薄为文,绝无卖弄之意,还望前辈见谅。” 周围的众人也都暗暗点头,对这个少年又高看了一眼:这少年胸有大才,难得知晓感恩戴德,他日成就,只怕不可限量。可惜啊,恶了当今天子,绝了仕途。 “罢罢罢,吾言出必践!”薛道衡的目光也渐渐重新聚焦。他忽然起身冲到桌案上,抓起李风刚才书写的纸张,奋力撕扯起来。 “薛公,你莫不是疯啦!”虞世南也急了,上去跟他争抢。他一开始的时候,专注于李风行书,越看越美。后来,这才留意内容,也刚刚从震惊中醒来,结果,又被薛道衡给震惊了。 薛道衡却不理他:“来人,将此付之一炬!” 李风有点蒙:不是,你刚才说的是烧自己的《高祖文皇帝赋》,怎么先烧起我的来? 屋子里面的众人,无不是饱学聪颖之士,很快就领悟过来:此文一出,若是叫当今圣上看到,那么,李风这个少年,只怕要被斩上几个来回。 看着一篇绝世奇文化为一滩灰烬,众人心头惋惜不已;虞世南更是连连顿足:“可惜了一篇上佳的书法——” 薛道衡此刻已经恢复常态,他微笑着望向李风,目光中,满是慈爱与孺慕:“如此英才而不能教育之,吾之憾也!” 谁说不是呢!虞世南此刻深有同感。只不过,两个人想要教导的,根本不是一码事。 房彦谦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仿佛卸下千钧重担一般,这些日子,可没少为老友担心,万万想不到,竟然被一个少年打消了心结。 君子有成人之美!心情大好的房彦谦便决定做一件好事,于是乐呵呵地提议道:“李家小郎君,薛公有意,汝还不速速拜师!” 薛道衡微微一愣,然后捻须而笑。 “万万不可!”旁边有人忽然大喝。 ------------ 第二十章 一日拜三师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向虞世南望去,瞧得虞世南脸上也有些尴尬,挑了几下眉毛,嘴里讪讪着:“其实吧,其实我也有意收李家小郎君为徒——” 屋子里的人不觉莞尔,李风也有点懵:我现在都这么抢手了吗? 好事被人破坏,薛道衡这个老文青有些恼怒:“伯施,岂有抢弟子的道理!”伯施是虞世南的字。 不争不行啊,再不争的话,都快给你磕头啦!虞世南挺了挺腰杆:“薛公,虽然在诗文一道,我不如你,可是我收李风此子,只是为了教授他书法之道,他日,必追二王!” 薛道衡也不是好相与的,当即就跟虞世南争辩起来,两个人加在一起,年龄都超过一百多岁了,却争得面红耳赤,谁也不肯罢休。 都说良师难求,可是,佳徒同样难觅啊。 其他人都笑吟吟地望着他们,就差搬个小板凳,再弄一把瓜子了。这两位,一个是当代文宗,一个是当代书圣,掐起来了,嗯,美滴很。 最后,还是房彦谦无奈,站出来和稀泥:“如此,李家小郎君就同拜二位为师,学诗文学书法,互不相干,可好?” “善,此必是文坛一段佳话!”众人抚掌大笑。就连裴世矩,也紧跟着撺掇。毕竟从本质上来说,他也是文人,对这种喜闻乐见的事情,还是乐意促成的。 薛道衡和虞世南同时哼了一声,然后背过脸去,不肯搭理对方,好在他们算是不再争吵,也就相当于默认了。 可是,李风站在那里好尴尬:你们问过我的感觉了吗? 看到众人的目光都向他望过来,李风弱弱地说道:“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医道——” 一边说着,一边向孙药王望去:“本来欲拜在孙前辈门下,承蒙薛公和虞公二位前辈不弃,不如,一日拜三师,还望三位前辈成全。” 咦,这小子胃口更大,有趣有趣,一日拜三师,岂不是更加震撼,流传开去,受众更广。 孙思邈还要谦逊一番,他自认为,除了年龄的优势,在医道上,跟李风相比,好像没啥优势。 他哪里知道,李风拜的是他的济世之心。 都说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古今一理。其他人不由分说,就开始张罗行拜师礼。 若是按照古礼。断不可这般轻率,整个拜师,那是有一套完整程序的。所以,古人才会注重师徒传承,有师徒如父子之说。 不过,今天别开生面,自然就另当别论,想要传为佳话,那就不能循规蹈矩。否则,别人还怎么去八卦? 于是,三位师者在中间就坐。薛道衡年龄最长,坐在中间,孙思邈和虞世南两边相陪。三个人都正襟危坐,满脸肃穆。 下边充当观礼的这些人,心中也赞叹不已:这三位,都是当世奇人啊,文宗、书宗、药宗,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顶尖的存在,李家小子,何其幸哉! 李风也有感于孙思邈的情怀,以及薛道衡和虞世南的恩义,所以,真心诚意叩拜:“弟子李风,叩拜薛师;弟子李风,叩拜孙师;弟子李风,叩拜虞师。” 然后,起身依次为三位老师奉茶。简朴的拜师仪式,就算结束。此刻,李风的心中也激荡不已:从今以后,在这个世界上,就又多了三位最亲近的人啦。师父师父,定当视之以父—— 想想他两世为人,都只有祖母和妹妹相伴,都没有了父亲,如今有了三位师长的关爱,足慰平生。 一时间,心中悲喜交加,眼泪簌簌而下。 周围观礼的人们则抚掌大笑,瞧那架势,比他们自己收了徒弟还高兴呢。 气得李风也不哭了:人家哭得这么伤心,你们还笑,讲不讲道德! “风儿过来!”薛道衡招手将李风叫到近前,解下腰间的玉佩,亲手给李风佩戴到腰带上。口中勉励道:“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既然拜在为师门下,为师就为你取一表字。你的年龄虽然未行冠礼,但是世俗之中,都盛传李丹心之名,就取丹心二字,可好?” “善!”孙思邈和虞世南都捻须微笑,并无异议。虽说男子要到二十岁,弱冠之年,才行冠礼,并取字,但是,李风的情况比较特殊,也就没有必要拘泥于年龄了。 看来这李丹心算是实锤了——李风再次拜谢。 随后,孙思邈和虞世南也都有礼物相赠:孙药王赠送的是一组银针;虞世南赠送的一副王羲之的书法。这等珍宝,自然不能随身携带,日后再过府相赠。 一时间,皆大欢喜,李风心里有些汗颜:这还没给师父束脩之礼呢,先收了三位恩师的礼物,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不行,一定要准备大礼。 于是,亲自下厨,炒了一份绿豆芽。这种芽菜,大伙还真没吃过,只觉得清香之中,略微带着一丝苦涩,颇有回味,于是连连称赞。 人家其实挑着食盒的,在庙里把菜肴热了热,还摆上几坛美酒,其中,竟然还有西域运过来的葡萄酿,一时间开怀畅饮。 李风在一旁执弟子礼,帮着众人斟酒布菜。人家吃,他看着。本来,伺候酒宴的谢映登还有些不满,这些心理平衡了,偷偷地朝李风挤眉弄眼,真不知道这厮高兴个什么劲儿? 一直吃到红日西沉,这才尽欢而散。众人都喝得醉醺醺的,这才被李风等人扶上马车而去。临走的时候,薛师和虞师,还殷切叮嘱,叫李风去他们家里。 “总算是走了,饿得某肚皮咕咕叫!”谢映登拽了拽立在斜阳中的李风,“一下子拜了三位老师,大郎有何感想?对了,以后是不是可以叫你三姓家奴?” 三姓家奴,你以为我是吕布啊!李风气得想打人,不过想想好像打不过眼前这家伙,只能哼哼两声:“小科子,我现在也是有靠山的人了,以后少惹我!” “是极是极,你背着三座大山,某万万不敢招惹!”谢映登露出一副怕怕的神色,两个人说说笑笑,回到青云观。 草草吃了一口饭,李风就去了孙药王屋中。直到这时候,他才有时间说正事,不过,现在两个人的关系更加亲密,也就不用再遮遮掩掩。 孙药王听完之后,沉思一阵道:“我也听闻今上要重建洛阳城,役民百万,只靠你我师徒二人,无异于杯水车薪。你组建医疗队的想法,倒是大有可为。只是培训人手,采购药材器物,还有衣食住行等诸多事宜,只怕靡费颇多——” “师父,钱物之事,弟子想办法解决。就是这医疗组的人手,还请师父登高一呼,应者必广。”李风也知道孙师顾虑的这些,都是实情。可是为了给另一世的奶奶和妹妹赚钱,他也只能拼了。 而且通过今天这件事,他也意识到了,在这个即将到来的乱世之中,名声同样是宝贵的隐形财富。比如说同样的起义军,人家连你的名号都不知道,谁跟你混呀? 李密的瓦岗军为什么差点就成为天下之主,还不是因为李密的人望吗? 除了赚取声望值之外,李风在意的还有各行各业的匠人。虽然在世人眼里,匠户低贱,但是在李风这个后世之人看来,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 虽然跟在隋炀帝身后擦屁股,又费力又搭钱的,可是,如果能趁机收拢一批能工巧匠,也算是回本了。 综合起来看,这件事也不算亏。关键是,钱从哪来? 看来,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社会,没钱都玩不转啊! ------------ 第二十一章 毒酒害人 次日一早,照例进行了晨练,继续把五禽戏教授给老祖母,奴奴也在旁边哼哼哈嘿的跟着学习(捣乱)。 不过,李风很享受这种家人带来的温馨,吃早饭的时候,正好胡商穆贵英的手下来龙泉村拉货,李风就收拾好东西,搭着顺风车去了大兴城。 他的心情不错,因为昨天又收到一条官方发来的消息:成功救助薛道衡,可以充值五贯钱。 不错不错,看来薛师还是比较值钱的!李风当然有理由高兴,既然官方都这么说了,证明薛师肯定不会再作死,他就不用再担心隋炀帝把薛师加害了。 罪过罪过,怎么能说老师作死呢,那是老师不畏皇权,为民请命,嘿嘿—— 高兴之余,也有些无奈:薛师那可是一代文宗啊,结果才值五贯钱,看来,还是得靠数量胜过质量才行。 这也更加坚定了他组建医疗队的决心。 令他稍加欣慰的是,看来并不一定要施展医术,治病救人;只要能改变人物死亡的命运,也算是成功救治。这样一来,救人的途径又多了一条。 李风甚至设想:要是现在就把隋炀帝赶下台,那么是不是等于间接救了天下千千万万的百姓呢? 可惜啊,只能想想而已,他的实力,现在只怕连战五渣都算不上吧? 进了城,首先拜谒的,不是薛师也不是虞师,而是裴世矩这位忠奸难辨的人。不要说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的道理,单单李风的发财大计,也要着落到裴世矩这个复杂的人身上。 裴世矩此人,对东边的高句丽还是西边的西域,都非常熟悉。而且,暗中经营着这两处地方的走私生意。而这两处地方,也是李风最看重的,以后肯定会借用裴世矩的渠道,必须早早搭上这条线才好。 要是没有拜师之前,李风是万万不会去跟裴世矩这种老狐狸周旋的,肯定被吞得渣都不剩。 但是现在嘛,他也算有了些根脚,有了跟老狐狸谈判的些许资本。 打听到裴府之后,李风便请求拜见。他极度怀疑,自己要真是一介布衣的话,肯定会被门口的下人给打将出去,进门就更不用想了。 估计是裴世矩对门口的管事有所吩咐,所以,李风还算顺利地被领进府内。在书房等了差不多半个多时辰,裴世矩这才下朝回来,更换了一身便服,来见李风。 “原来是李丹心驾到,李丹心不去拜会两位好师父,怎么先到了我这里。”裴世矩这家伙一见面,就阴阳怪气的。他自认为跟薛道衡虞世南之流的书呆子,不是一路人,那么对他们的弟子,当然也就没有好脸色。 李风面不改色,躬身施礼:“晚辈拜见裴公。裴公说笑了,国事最大,岂敢怠慢。” 说完,也不磨叽,直接从携带的包裹里面,取出来一个卷轴,双手奉上。 听他这么一说,裴世矩倒是面色一正:看来,这小子刚刚拜师,尚未受到薛道衡这等腐儒的沾染。 他的名字之中,虽然有一个“矩”字,可是行事却从来不循规蹈矩。裴世矩一直认为:成大事者,何惧小节! 等展开图册,裴世矩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这一看,就足足看了半个时辰。 并非图册不好,而是太好啦,上边标注出了西域大大小小几十个国家的山川河流。而且和图册相配套的,还有文字介绍,各国的物产风俗等等,都十分详尽。 最令裴世矩看重的,就是地图之中,用红色箭头标注出来的三条道路,这就是著名的丝绸之路啊。 裴世矩素有大志,常自比汉之张骞,所以才主动请缨,要去经略西域,就是想要重现大汉丝绸之路的盛况。 这真是雪中送炭啊,所以,裴世矩的眉头,越皱越紧,最后死死逼视着李风的眼睛:“小郎君究竟意欲何为?” 这一刻,李风感觉就好像被一头凶猛的恶狼给盯住一般。好在,他是经历过生生死死的医生,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只是静静地对视着:“裴公何须如此,某又不是荆轲献图?” 裴世矩这才哈哈大笑,他知道面前这个少年是有胆色的,当初在金殿上都不肯向当今圣上臣服,于是捻着须髯道:“你想换什么,如果不过分的话,我答应你。” 在他想来,对方必有所图,无非是利益交换而已,这种交易,他见多了,也做的多了。 可是,李风却摇摇头:“此图,只为助裴公一臂之力。” “不可不可,你不说明白,我总怀疑小郎君别有用心。”也不知道这位裴世矩是不是在开玩笑。 李风又拱拱手:“晚辈只有一事相求,如今,我拜在薛师门下,薛师的理念,只怕会与裴公相左,到时候,还望裴公高抬贵手。” “薛道衡倒是收了个好弟子,如此,我们便井水不犯河水。”裴世矩瞧着李风,觉得顺眼多了,心里竟然隐隐有点羡慕薛道衡。 本来他准备这几日参薛道衡一本的,如此就罢了。 “多谢裴公高义。”李风再次拜谢,然后,便与裴世矩攀谈起来,说的都是西域之事。不得不承认,裴世矩此人,见识不凡,能成为隋朝最出色的外交家和地理学家,绝非浪得虚名。 自从隋炀帝继位之后,能跟上这位大踏步前进步伐的,也就裴世矩等寥寥数人。当然,隋炀帝步子迈得太大,把天下千千万万的百姓都远远甩在身后,所以很可悲的成了孤家寡人。 出乎意料的,二人竟然相谈甚欢,以至于家人备好午饭之后,裴世矩竟然还有些不舍:“丹心不必客气,你与我之子侄无异,等用完午饭,我们继续畅谈。” 这就看出来能侃的好出来,尤其是李风早就做足了功课,投其所好,要不是年龄差距太大,估计都被老狐狸引为平生知己了。 李风也正有此意,他还有最主要的东西没掏出来呢,刚才的西域地图,只是开胃小菜。 落座之后,裴世矩在主位坐了,李风和裴世矩的儿子裴宣机左右相陪。裴宣机是个年轻俊秀的小伙子,面上总是带着些许笑意,给人的感觉很亲善。就是不知道骨子里,是不是得到父亲的遗传。 就是吃饭的时候,在家用惯了饭桌和椅子,到这还得跪坐在席子上,前面放着一个小案几,有点别扭。 这样算起来,人家隋朝还挺讲究的,实行分餐制。瞧瞧裴世矩这个老狐狸也是这般做派,李风心里也就平衡了。 菜肴还是非常丰盛的,丰腴的侍女,来来回回,袅袅娉娉,很快,案几上就堆满了。李风当然也不客气, “宣机,可与李小郎吃几杯酒。”裴世矩显然心情不错。 李风这才好像忽然想起来似的:“差点忘了,我带来自酿的水酒,请裴公品尝。” 说罢,起身寻到自己的包裹,取出来一个小陶罐,比拳头也大不了多少。裴世矩父子相视而笑:到底是孩子,这点酒,也就够你这样的少年饮用。 先给裴世矩斟酒,所用的酒具十分讲究,竟然是白瓷酒器,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多是陶器,瓷器可是稀罕玩意。 “此浮白釉也。”看到李风的目光落在洁白的酒具上,裴世矩也颇有些自得,“此乃何稠大人所制,他素来与我亲厚,故此相赠,价值千金。” 何稠吗?李风还是知晓的,绝对算得上大隋的第一能工巧匠,也难怪老狐狸自得。 不过,当李风斟上清冽的美酒,随着一阵阵醇厚的酒香散发出去,裴世矩脸上的炫耀之色,很快就被震惊所取代。 “此酒甚烈,裴公可小口啜饮。”李风还不忘好心提醒一句。 其实说了也白说,人家平时都喝惯了,端起来就想干。裴世矩还算小心,端起来喝了一大口,然后,鼓着腮帮子,腾地一下,脸都红了,双目睁得溜圆,用手点指李风。 裴宣机一瞧可急了,起身直奔李风而去:“竖子尔敢,竟然毒酒谋害我父,纳命来!” ------------ 第二十二章 人归落雁后 咕噜,裴世矩终于把口中的酒液咽下。只觉得一道火线儿,顺着咽喉向下流窜,当即抬手阻止冲上来的儿子,口中大喝一声:“好酒!” 没啥事啊?裴宣机可就有点尴尬了。 “裴兄且安坐。”李风朝他笑笑,然后,又为裴世矩斟酒,顺便,也给裴宣机倒了一杯。 有了父亲刚才的教训,小裴也慢慢啜饮一小口,结果还是被呛得咳嗽起来,最后不得不遮掩:“此酒当为武夫所喜。” 那意思是说:像我这种文化人,还是喝不惯啊。 说完,就瞧着父亲的目光向他瞪过来,小裴也只能低头假装吃菜。 李风把烈酒抛出来之后,就不管了,也专心致志地吃菜。他年龄还小,酒要少吃嘛。 倒是裴世矩这个老狐狸被勾引得心痒难耐,一顿饭吃得颇为无味,几次想要开口询问此酒的来历,可是又实在不好出口。 那句话怎么说的了,再好的狐狸也斗不过老猎手。李风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也不免心中偷笑。 对付裴世矩这样的真小人,还是用利益捆绑,才是最好的法子。 看看火候也差不多了,李风这才放下筷子:“裴公,知晓裴公要去西域这等苦寒之地,此种水酒,每天晚上饮用一杯,足以驱寒。” 裴世矩不由得眼中一亮,只听李风继续说道:“只是晚辈家中突遭变故,实在没有财力酿造此酒,实为憾事也!” 老狐狸还能沉得住气,小狐狸道行就不行了,裴宣机激动地站起身:“好兄弟,这等好酒,岂能埋没,不如我们合作如何?你出酿酒的方子,我们出资出力,岂不是两全其美!” 李风却一个劲摆手:“不可不可,这酒本来是要献给裴公的,小子岂可从中渔利。” 瞧着这两个年轻人在那争来让去,裴世矩原本觉得家教不错,把儿子培养的很好。可是现在看着,却有点嫌弃了,竟然还不如李家小儿,人家才多大点儿啊。 这也是一条小狐狸啊!裴世矩给出了李风这种评价,不过,我喜欢—— 等李风从裴府出来,天色已经将晚,回家是不可能了,干脆就到师父家里好了,反正也不是外人。 至于跟老狐狸的合作事宜,已经谈妥,李风出技术,裴家出人出力。所获利润,李风分润三成。 本来,李风是想要五成的,双方拉锯扯锯,瞧着裴世矩最后的目光都快要杀人了,李风这才作罢。 谈好了双方的分成,李风又拱拱手:“裴公,晚辈还有一事相求。裴公交游广阔,知交满天下。晚辈仕途无望,唯有寄情山水,游历天下。听闻辽东之东,有靺鞨和室韦等诸多势力,风土与我大隋迥异。晚辈心向往之,还请裴公施以援手。” 听他这么一说,裴氏父子都是面色大变。裴宣机表现出来的是慌张,而裴世矩这个老狐狸,则是面色一沉,眼中闪过寒芒。 别看李风说的好听,什么知交满天下,其实呢,是裴世矩在偷偷在辽东之外,进行走私生意。尤其是和高句丽这样的敌对国家,暗中往来密切,这种事情,传扬出去,是要掉脑袋的。 李风依旧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裴公,晚辈别无他意。如今我们是合作伙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晚辈万万不会胡作非为。” 裴世矩这才哼了一声,面色如常:“都是苦寒蛮荒之地,也没什么好看的。” 可是,李风却不这么看啊,要知道,东北那嘎达,以后可是全国最大的粮仓,而且,各种矿产资源极其丰富。 目前虽然有室韦和靺鞨等势力盘踞,但是这些还都十分落后,尚处于部落阶段,基本上是过着渔猎生活,并没有太强的战斗力。 等到中原地区陷入天下大乱之后,闹起粮荒,只要在东北站稳脚跟,基本就不会受到战乱的冲击,还可以伺机而动,可谓立于不败之地。 要不是熟知历史,知道裴世矩这人,在隋朝和高句丽两处边境,都颇有人脉,可以顺利通过,李风才不会找这只老狐狸合作呢。 在李风的全盘计划中:洛阳是第一步,一定要在洛阳建立自己的基地,只不过,这是摆在明面上的。 而暗中经略东北,建立真正的根据地,才是他暗中计划着的最大的底牌。而且,越早发展起来越好。 要知道,所谓的东北,可不仅仅是后世的东北三省,还包括乌苏里江以东,龙江以北,外兴安的广袤大地,那地盘,可大了去了。 这个目标,对于现在一穷二白的他来说,很有难度,不得不借诸其他力量来完成。他找裴世矩合作,说白了,就是借一张通行证而已。 双方各怀心思,表面上和和气气地写好契约,然后就由裴宣机开始筹划。本来,在大兴城郊,裴家就有酒庄,到时候,李风过去指导几次就可以了,关键,还是要把蒸馏设备弄好。当然,这笔钱,也是裴家出了,说好的事情嘛。 小人诱之以利,其实,李风还是挺乐意跟裴世矩这种真小人合作的,只要不被对方吃掉,就可以源源不断地汲取资金。 把蒸馏设备的图纸,一并交给裴宣机,李风这才告辞。出门之后,回望裴府的匾额,李风一拍大腿:不妙不妙,大大的不妙,找谁合作不好,非得找个姓裴的,不会真赔了吧? 此刻,在裴府里面,裴世矩父子,也在进行一场对话:“阿耶,这李家小郎平白就占了三成利润,实在便宜了他!” 裴世矩却摆摆手:“宣机,新粮下来了,多多囤积,在别处再建几家酒庄。” “还是阿耶高明!”裴宣机很快就领悟过来,立刻变得欢天喜地起来。只有大兴城这里的酒庄,给那个李家小儿分润三分利益,其它各处嘛,自然是我一家独占,哈哈哈,李家小儿,你还是太嫩啊—— 且不说他这里高兴,李风的心情也不错。这种小伎俩,他早就想到了,原本就是撒下的香饵。不给老狐狸点甜头,以后怎么借用人家的渠道? 所以,这次合作,到底是谁赔谁赚,那还真不好说,比较公平的说法,就是各取所需,用后世的说法,就是双赢吧。 等一路打听着,找到薛师的府上,天都快黑了。薛道衡家里,排场就没那么大了,更显雅致,文人气息比较浓郁。 家里几个儿子也大都在外,年纪最小的儿子薛收虽然才几岁,是老来所得。不过呢,早早就过继给本家薛儒,所以也不在府上。 薛道衡正在书房闲读,听到家人禀报说新收的弟子来了,也好生高兴,看到李风,一把拉住:“丹心来的正好,可陪我读史!” 李风可就郁闷了,他是真没心思钻研那些典籍,连忙道:“师尊,弟子有事禀告。” “读书为大,余事皆可放下。”薛道衡才不管你什么事呢,他立志要把这个弟子,培养成当世大儒。 太愁人啦!李风心里苦,只能说道:“此事,正是关系到天下千千万万的读书人,师尊还是听我慢慢讲来。” 薛老先生这才放他一马,摆出一副凝神静听的模样。只见李风从包裹之中,取出几个方形的泥块,摆在桌上。 他拿出来一块,薛道衡的面色就差了一分,马上就要处于爆发的边缘:有玩泥巴的时间,就没有读书的时间嘛,为师昨晚已经新准备了一把戒尺! 李风还不知道自己的手板儿已经危险了,拿起一枚泥块:“师尊且看,弟子把此物称为活字。” 在泥块的一个侧面,歪歪扭扭刻着一个“人”字,不过是反写的。这是李风昨晚弄出来的,只为了方便演示,而且,刻字也不是他所擅长,所以难看了一些。 哼,薛老先生鼻子里面轻哼一声,然后,右手伸向了桌子上的一把戒尺。 李风连忙又拿起一块刻着“归”字的泥块,排列在下面。等他排好了两列字块之后,取了个七歪八扭的小木框,将泥块扩在里边:“师尊,如果把一个个这样的字块排列起来,排成一页,就可以直接印刷了。” 说完,在砚台上沾了一些墨,用毛笔在字块底部涂抹均匀。然后将在一张纸上轻轻摁了一下。纸上便清晰地出现了两行字: 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 此句,正是薛道衡的得意之作。 好像有点道理——薛道衡很是顺畅地收回手,捻着胡须沉思。 只听李风继续说道:“等印刷完之后,可以把活字拆下来,以后印制别的典籍,还可以继续使用。像之乎者也这种常用字,多备一些活字。如此一来,想印什么书,就可以印刷什么书,师尊,你看此法可行否?” “此乃天下读书人之幸也!”薛老先生激动之下,拍案而起。好巧不巧的,一下拍到李风排列的泥块上,结果,其中一枚高高飞起,啪得一下,砸到薛道衡苍老的脸颊上。 于是,他的脸颊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起来,高肿之处,还被印上了一个清晰的“人”字。 ------------ 第二十三章 这个薛道衡肯定是假的 “臣薛道衡有奏。”早朝的朝堂上,薛道衡从自己的座位上站起身,出班向上施礼。 这个时候,其实上早朝还是挺宽松的,大臣们都有座位,也不用总跪来跪去的。 周围的同僚,竟然发出一阵轻微的窃笑,因为他们发现,这位薛老先生的脸颊上,也不知道被谁给扇了一巴掌,肿起来老高。 上方的杨广抬抬手:“薛公请讲。” 杨广也瞧见了,还以为薛道衡和谁发生了冲突。毕竟,薛道衡任职的司隶大夫,相当于朝廷的纪检监察部门,是个容易得罪人的差事。 却见薛道衡不慌不忙地从腰间解下一个布袋,然后就一言不发地在那里摆弄起来。群臣也都抻长脖子细瞧。 只见薛道衡把一个个泥块装进一个木框之中,然后叫小黄门取来纸墨,很快,就印了一张写满字迹的纸张,叫小黄门呈给皇上。 “肃肃秋风起,悠悠行万里。万里何所行,横漠筑长城……”杨广起初的声音较小,读着读着,声音就越来越大,而且,读得气势磅礴,慷慨激昂。 因为这首诗,正是他所做的《饮马长城窟行》,也算是杨广的得意之作。 这首诗挺长的,就在杨广忘情地诵读之际,薛道衡已经又印了好些张,分发给大臣们。 等到杨广一首诗读完了,下边的大臣们,也几乎是人手一张。今日不是大朝会,五品以下的官员不用上朝,所以人数也不算太多。 “好诗好诗!” “此诗气魄非凡,就算是汉高祖的大风歌,魏武帝的蒿里行,也远不及此也!” 大臣们手里拿着诗稿,纷纷赞叹,这可是拍马屁的好机会啊,没看到皇上刚才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咳咳,几声很不和谐的咳嗽声在大殿中响起,大臣们这才回过味来,纷纷闭口不言。 大殿之中,薛道衡的声音再次响起:“陛下,此为活字印刷之法,以此法印刷书籍,则何书不可得。今天下读书人,皆抄书而读,有此妙法,则人人手中可执卷矣!” 杨广刚坐下,又激动地站了起来:“薛卿此法甚妙!” 像他这么聪明的人,稍微琢磨一下,就大致弄清楚了基本原理。这时候印书,还只能用木板刻制雕版,然后再进行印刷。如果采用此法,那么将会十分便利。 好大喜功是杨广的性子,最喜文治武功。应用此法印制书籍,能最直接展示他的文治,杨广怎能不激动? 下面的大臣就纳闷了:这薛道衡平时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今天怎么改了性子,拍起皇上的马屁,而且,手法谙熟,且拍得恰到好处,难道活了这么大年岁,终于开窍了? 也有人瞧着薛道衡独宠不大顺眼,便站出来挑刺:“薛司隶,你这字块都是泥的,只怕不大耐用吧?” 薛道衡傲然道:“这是我私下做成的模型,只是用以演示。若是成立书局,可把泥活字烧制成陶;亦可用铜活字。” 看来人家是早就经过深思熟虑,这份功劳,别人是抢不走了。有明智的大臣,已经连连称颂,向皇上道喜。 杨广心中更是欢喜:“薛卿,既然此法是你提出,就由你来监制书局,进行刊印事宜。” “诺!”薛道衡随后又举荐何稠,作为自己的助手。这何稠是当世最有名的能工巧匠,有他帮衬,足可解决在印刷过程中遇到的那些小问题。 杨广也欣然应允,他现在越看薛道衡越顺眼了,等私下里打个招呼,先把朕的诗集,刊印出来,流传天下才好。 正想得美呢,就听薛道衡又开言道:“陛下,臣闻陛下欲大兴土木,修建东都洛阳——” 周围跟薛道衡交好的大臣们,心里不由一惊:来了来了,这个书呆子,只怕又要直言进谏,惹怒皇上。 来啦来啦,薛呆子终于还是来啦!而跟薛道衡平时不大对眼的,则心情愉悦起来:这才是薛呆子的正常水平嘛,赶紧骂吧,把陛下骂得狗血淋头,才好砍下你的狗头。 杨广的好心情也被破坏了,脸色阴沉起来。而薛道衡浑然不觉,继续说道:“陛下,兴建新都,事关国运,臣自当为国效力,远赴洛阳。臣略有些文名,愿为陛下行教化之事。” “善!”杨广的好心情一下子又回来了。 群臣也暗自纳闷:这位真是薛道衡吗?难道挨了一巴掌,真的打开窍了? 薛道衡见好就收,回到自己的座位,眼观鼻,鼻观口,一言不发。 等到散朝之后,杨广留下几位宰相继续议事,薛道衡也被特意留了下来,商议筹建书局事宜。 君臣转到一个小朝房,都在锦塌上坐了,杨广忽然望着薛道衡笑道:“薛卿,朕还没恭喜你收了一名好弟子呢。” 望着杨广那玩味的眼神,薛道衡也是心中一寒:还是风儿说的对呀,伴君如伴虎! 于是连忙施礼道:“陛下,小徒顽劣,臣一定好好管教。” 杨广这才摆摆手,开始商议正事。等到商议完书局的事情,薛道衡就被打发走了,骑了一匹老马回府。剩下的事情,他已经委托给宰相杨素,以两个人的交情,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等过了年,应该就会去洛阳任职了。 李风高高在薛师家里等了一上午,这才看到老师信马由缰归来。把老师从马上搀扶下来,便急火火地询问:“恩师,事成否?” 今天,薛道衡在朝堂上的种种表现,当然是李风这个弟子跟着出谋划策。 “你呀你,坏我清名。”薛道衡点指着弟子,嘴里犹自埋怨。他是不知道后世有“坑爹”一词,否则,必然会说李风是个“坑师”的。 李风嘴里嘿嘿着,搀扶着师父进了书房,有婢女送上热茶,薛道衡喝了一盏茶,这才把朝堂上的事情,跟弟子讲述一番。 跟李风预料的情况差不多,还算顺利。在他看来,薛师根本就不适合司隶大夫这个官职,得罪人不说,关键是薛师这么耿直,跟那些满肚子花花肠子的大臣斗心眼,那不是找不自在嘛,被人坑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所以,还是找个清闲的官职比较好。而且,他的下一站也是洛阳,有老师在上面罩着,行事也会方便一些,师徒彼此间,也好有个照应,毕竟,薛师年岁也不小了,有他在身边,可以放心一些。 师徒二人吃过午饭,薛道衡便又叫李风跟他去书房,准备尽一尽为师者的责任。 结果,李风说是还有虞师家里没去拜访,然后,就一溜烟跑了。临走的时候还说:过几天带人来,给师父家里搭上火炕。 岂有此理!气得薛道衡胡须直翘。气着气着又笑了,他又岂会不知,这个弟子是一心为了他着想呢。只是,怎么偏偏是个不爱读书的性子。唉,果然是人无完人啊—— ------------ 第二十四章 古代那些化学家们 李风也挺悲催的,在薛师家里躲过了读书,可是到了虞师家里,到底没躲过去,被押着写了一下午字。 对于虞师,可不用他操心,人家能从原来南朝的陈朝,活到隋朝,又顺顺溜溜的活到唐朝,而且,都活得特别滋润,别的不说,这保命的本事,绝对一流,这都快成不倒翁了。 并不是说,虞世南是靠着处事圆滑逢迎当权者而活命。恰恰相反,人家走的是传统文人的路子,不慕权贵,清高为人,就连家里,也略显清贫。 正是这种清誉,才成了他的护身符。相比之下,他的兄长虞世基,就走了另外一条道路,谄媚君王,虽然贵为权臣,最后,却在江都兵变时被杀。虞世南那时候也在江都,却啥事没有。 但是李风也不能一样师父两样待啊,于是,就把抄好的造纸之法,洋洋万言,献给虞师。 虞世南的性子虽然也是清高,但是跟不知变通的薛道衡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这造纸之法,人家就没提献给皇上,而是自己留着闷声发大财。当然了,这其中,肯定少不了李风的一半分润。 虞家乃是江南世家,颇有人脉,南方又盛产竹子,用来造纸,最是恰当不过。虞世南清高,却也不甘清贫,能有这样凭本事赚钱的法子,当然乐得为之。 造纸的利润,估计也就仅次于盐铁。毕竟在这个时代,造纸技术还是非常落后的,没看到,就连官员们的奏章,许多还都用竹木简吗? “虞师,您请上座,对,摆个pose,弟子给您照个相儿——啥是pose,就是摆个您最习惯的姿势,最帅的那种!”李风写字写累了,突发奇想,决定给虞师照相。 以后,身边的人还有那些历史名人,李风都准备留个影像。没事的时候翻翻,应该挺好玩的。 要说人家虞世南不愧是大家,来了个执笔挥洒的姿势,妥妥一中年风流帅大叔。 李风还凑到虞师身边,来了个合拍。拍完之后,虞世南还问他呢:“丹心,你这伸出两根手指,是何用意?” 直到第二天下午,李风这才回家。进门之后,就被奴奴扑进怀里:“大兄,奴奴都想你啦!” 看到小丫头眼睛里闪烁着亮晶晶的金豆子,李风连忙贴贴她的小脸:“是大兄的不是,是大兄的不是,你看,大兄给你买什么啦?” “哇,蜜饯,好久久没吃蜜饯啦!”奴奴嘴里欢呼一声,接过大兄手里的油纸包,从里面拿出来一颗蜜枣,塞进嘴里。 然后才觉察到什么,连忙将蜜枣从嘴里拿出来:“嘻嘻,阿婆,你先吃。还有大兄,你也先吃。” 看着蜜枣上边还沾着晶莹的口水,李风也不觉莞尔,伸手揉揉小丫头的脑瓜:“奴奴吃,记得睡觉前要刷牙。” “知道啦,大兄。”小丫头把蜜枣重新放回嘴里,慢慢用小牙齿啃着,小脸上,满是幸福的模样。 李风和老祖母对望一眼,眼里都是笑意。然后李风也同样掏出手机,给小囡囡留下吃零食的笑脸,当然,也不忘跟老祖母三人来一张合影。 还是小孩子接受能力比较快,奴奴也学着大兄的样子,摆起了剪刀手。 第二天一早跑步的时候,直接跑到青云观,却被谢映登告知,孙道长这几天也去了大兴城,说是跑跑招生事宜。还说,孙道长对组建医疗队,好像比李风还上心呢。 这一点,李风毋庸置疑,以孙师的济世心肠,恨不得普天下的人都无病无灾呢。 看到谢映登的叔父,谢弘道长已经能够在院子里慢慢活动,李风又给他检查一下伤口,恢复得很好,也就把线儿给拆了。 只要最近这段时间,不要进行剧烈的活动,日后定然无恙。 对了,跟谢弘和谢映登也都来一张照片。 谢弘也很是欢喜,很宝贝似的取来一个葫芦:“丹心师侄一双妙手,贫道无以为谢,这里有几粒炼制的九转金丹,家中长者服食,足可延年益寿。” 九转金丹?李风差点以为自己穿越到的是一个修真世界。 这玩意,万万吃不得啊,什么矿银、红铜、黑铅、硫磺等等,重金属严重超标,延年益寿是不用想了,吃这玩意,就相当于服毒慢性自杀。 如此看来,嗑药的历史,还是很悠久滴。 本来费劲巴力救治过来的,李风可不想瞧着这位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谢弘再嗑药。但是出言相劝的话,估计效用不大。人家固有的观念,不是你三言两语就能改变的。 就像后来的李二,雄才伟略,堪称千古一帝,结果后来还不是吃了丹药,最后英年而逝。 李风对古代道士炼丹这件事,还是很好奇的,于是,就跟谢弘说要参观一下。谢道长当然欣然带路,去了丹房。 然后就介绍他的丹炉如何珍贵,李风觉得,都快被夸成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了。 不过,他也算是大开眼界,谢弘在介绍炼丹的原料的时候,李风见到了很多矿物质,什么五金、八石、三黄之类,许多都是难得之物,李风在东西两市转悠的时候,想买都没碰到,想不到在这藏着呢。 就这些原料炼制出来的东西,你也敢吃?都是砷、汞、铅等的化合物,毒素严重超标,吃了不“成仙”才怪? 而谢弘也有意卖弄,就给李风讲述起来,什么才是九转金丹:“按照葛仙师在抱朴子这本仙书中的记载,金丹为药,烧之愈久,变化愈妙,百炼不消,毕天不朽,人若服之,能令人不老不死。” 看着他一脸向往之色,李风也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出言相劝:这都入魔了,估计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我这小胳膊小腿儿的,肯定更不行。 谢弘继续侃侃而谈:“我这九转金丹,乃是用秘法将丹砂炼成水银,在将水银还原成丹砂,此为一转。如此往返九次,即为九转。只可惜,贫道才智有限,只能勉强炼成三转,深以为憾也。” 李风倒也听得津津有味:丹砂他当然知道,就是硫化汞,当然能提炼出水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烧呗,你不怕汞中毒就成; 至于把水银再炼回丹砂,那么加入硫磺就能变回硫化汞。呵呵,这是炼丹嘛,我咋有一种在实验室做化学实验的感脚呢? 化学?对头,这些炼丹道士,不就是古代最早的一批化学家嘛。他们和西方的炼金术师一起,开创了化学的先河。 想到这里,李风好像抓到了一丝灵感:对付谢弘这些痴迷炼丹的道士,劝肯定是劝不了的。你劝人家抛弃长生不老的希望,不跟你玩命才怪? 那么,何不改堵为疏呢,直接把现代化学知识拿出来,引导他们进行钻研,没准,真能炼出来改变这个世界的“金丹”。 这些金丹,肯定不是吃的,而是一样样的化工产品,改善百姓的生活,推动这个时代的进步。 在当下,没有比这些炼丹道士,更适合学习化学的人了。 至于说,他们愿不愿意钻研。就凭这帮家伙炼丹的劲头儿,李风相信,只要帮他们推开化学这扇崭新的大门,这些炼丹道士,绝对会勇往直前地走下去,长生的诱惑,谁能抵挡? 有了这个思路,李风的心思也就活泛起来,等他花一些时间,整理一下基础化学,先整初中的就成,由简入难嘛。书名都想好了,就叫“金丹宝典”。 怎么有点葵花宝典的感觉,要不,再换一个名字? 临走的时候,李风还是带走了装金丹的小葫芦。虽说不是九转金丹,只是三转,可是外人不知道啊。 这位谢道长,在这个时代的炼丹界,还是颇有声望的。他炼制的金丹,据说一粒难求。 以后要是谁瞧李风不顺眼了,找他麻烦,李风也不介意把这个小葫芦送给对方,磕不死你丫的,也叫你慢性中毒。 就是不知道,隋炀帝有没有嗑药的习惯呢? ------------ 第二十五章 炼丹宝典 从青云观回到家里,李风就抓紧时间,编写秘籍。等到医疗队要是筹建起来之后,天天肯定忙着授课,只怕就更没有工夫了。 遇到一些遗忘的知识点,就跟妹妹小爱沟通一下。人家小爱都不用查资料的,直接就能答复老哥,还不是调笑一下:“哥,你的化学也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小丫头片子,知道拿老哥开涮了是吧! 在他的计划了,这本书,除了化学知识之外,还要糅杂一些物理常识,尤其是后世的一些自然观和宇宙观,这个对于眼界不高的古人来说,应该很震撼吧? 虽然他已经很努力,可是,进度却比较缓慢,主要是使用的毛笔太不给力,半天写出一个字来,要是有钢笔就好喽! 这个暂时也是不用想的,对现在还一穷二白的他来说,实在太过高大上,还是想点简单实用的法子吧。 最简单的硬笔,当然就是制作羽毛笔了,这个,李风只是听说过,不过呢,没见过也没弄过。 遇事不明问小爱啊——等到妹妹把整理的资料帮他发过来之后,李风研究两遍,以他还算强悍的动手能力来说,制作羽毛笔应该没问题。 看到李风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奴奴立刻欢欢喜喜地迎上去:“大兄——奴奴要听美猴猴的故事,还有小哪吒闹海!” 小丫头心里有点小委屈:这些天,大兄好忙,都不给奴奴讲那些好听的故事了。 美猴猴当然就是美猴王了,李风会哄孩子,小丫头睡前,最喜欢听他讲故事。哄小孩嘛,西游记当然最好玩了。 “小娘子,夜叉给你讲。”小侍女知道李风忙的是正经事,所以就想把小家伙给哄走。 小奴奴也不是好哄的,眨巴两下亮晶晶的大眼睛:“巡海夜叉,你不是被哪吒的乾坤圈给打死了吗,怎么又活了?” 搞得夜叉很是气闷。 看着小丫头委屈巴拉的小脸儿,李风心中也颇有些自责。伸手揉揉她的脑瓜:“今天大兄先给你讲一个七岁咏鹅的故事,我们边走边讲,讲完故事就去捉大白鹅!” 奴奴乐得直拍巴掌,跟屁虫似的跟在大兄身后。除了家门,在村里寻鹅的途中,故事就讲完了。又教了奴奴几遍咏鹅诗,小丫头就能很顺畅地背下来了。 “大郎,大郎,可,可寻着你了!”大虎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大郎,猪,家里的猪——” “猪生病了,大虎你放心,我能给人治病,也会给猪治病。”李风还以为他家的猪得了猪癫风呢。 大虎连连摆手,等气儿喘匀了,这才说道:“是大郎你劁过的那几头小猪,天天就跟吹了气儿似的,长得那叫一个快啊。都是一窝生的猪仔,现在,已经比没劁的那两只大出来一圈。村里的人,都张罗着也要把自家的猪给劁了呢。” 就这事儿啊,大惊小怪。李风拍拍他的肩膀:“大虎,我不是都教给你了吗,而且,专业的劁猪刀也给你打造了,你可以劁猪啊。” “可是,我不敢下刀子啊!”大虎一脸纠结。 想想自己当初第一次观摩手术的时候,也吓得两腿发软,李风也能理解大虎此刻的心情和感受,又拍拍他的肩膀:“要不,你把这手艺传给村里那些胆子比较大的人吧,你就先安心做一名瓦匠吧。” 大虎这才如释重负般,长出一口气。这也叫李风隐隐有点担忧:不知道孙师那边的招生情况咋样了,给猪动个小手术都不敢下手,换成给人做手术呢? 打发走大虎,二虎又来了,还跟着二虎他爹。李厚见礼之后,神情也有些急切:“大郎,胡商的手下昨日来收获,说是大兴城中,已经有仿制的牙刷和牙粉出现了,而且,价钱还比咱们的便宜,这可如何是好,要不,我们也降价呢?” 因为穆贵英已经在上个月押运着一大批货物返回波斯,所以,都是他店里的伙计负责联络的。 从李厚手上,还得到了一小袋仿制的牙粉,李风闻了闻,成分也都差不多,就是比例不大对,效果应该比不上原版。 这东西没啥技术含量,被山寨也是早晚的事儿。所以李风并不太在意:“一切照旧就好,咱们最先做起来的,口碑还能维持一段时间。冬天到了,现在咱们的重点是把火炕推广到大兴城。搞工程,才是最赚钱的!” 嗯,搭火炕,姑且也算是工程吧,虽然是小工程。 火炕的好处,李厚也体验过了,可是,大兴城里的那些达官贵人,只怕不认啊,总不能把人家拽到龙泉村来体验一下吧,不打死你才怪? 听了李厚的担忧,李风微微一笑:“无妨,过两天,咱们先去我的恩师家中,干几个样板工程。到时候,就怕咱们龙泉村的劳力太少,忙不过来呢。” “那敢情好,那敢情好。”李厚现在对这位小郎君也有点盲目崇拜,对李风的话,深信不疑。真要是那样的话,白天干活,晚上躲在被窝里数钱,嗯,美滴很,美滴很。 等李厚满怀希望地走了,二虎听着小奴奴嘴里念叨着什么“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简直都羡慕死了:“大郎——你答应过教我识字的。” 跟谁学不好,非得学罗刹这家伙!李风连连摆手:“没时间啊,要不,你先跟着我学医吧,进了医疗队,除了教授医学之外,先要识字的。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胆量,敢不敢拿刀子?” 想到他一奶同胞的哥哥大虎,连劁猪都不敢,李风也有点对二虎没信心。 “大郎,只要能识字读书,就算拿刀子杀人,我都干!”二虎瞪着眼珠子,一副凶巴巴的模样,吓得小奴奴都躲到大兄身后。 李风使劲拍拍二虎的肩膀:“好,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在村里再帮着宣传一下,看看还有谁家的孩子愿意,记着,年龄太小的可不收。至于现在嘛,谁家养大鹅呢,先带我去拔几根鹅毛翎!” 二虎的虎躯一震:“大郎,你又要鼓捣新玩意啦,这次肯定又能赚大钱是不是?” 赚钱,估计是不用想,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肯定是用不惯的;而且,门槛比牙刷牙粉还低呢。 在弄了十几支鹅毛翎之后,李风便回家做羽毛笔,不大一会就鼓捣出来一支,试了几次,进行一番微调,就可以用了。虽然写几个字之后,就需要蘸一下墨,但终归比毛笔好用多了, 如果说原来用毛笔是老牛拉车的话,现在的速度,那就是策马飞奔了。 “大兄,你好厉害呦!”小奴奴自然又开始夸上了,不过这一次,人家也提了个小小的要求:“大兄,奴奴也要写字字。” 这么爱学习的吗?李风当然不会拒绝,于是,就握着奴奴的小手,兄妹二人,合作着把刚才的咏鹅诗给书写出来。 虽然是李风主导,但还是写得歪歪扭扭。估计要是虞师在场的话,肯定气得直接把这个弟子给休了算喽。 奴奴却很有成就感,还乐颠颠地拿着去给老祖母看。李风也颇受启发,决定给妹妹编一本教材,或者说抄一本教材。 当下流行的蒙学,是诞生百年的《千字文》,就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那个,别说小孩子了,没点基础的大人理解起来都费劲。 在脑海里面回忆一下,最先冒出来的是李风小时候就背过的《三字经》,作为开蒙的第一本书,最是恰当不过。 只要把里面涉及到隋唐之后的典故和人物重新编撰一下,就可以直接用了。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除了炼丹秘籍之外,又多了一本三字经,鹅毛笔都写秃了好几根呢,搞得李风有一种借了高利贷的感觉:怎么越写债越多呢? ------------ 第二十六章 大学和小学 这几日,李风闭门编造秘籍。三字经已经弄完了,订了薄薄的一本小册子,送给奴奴。这小丫头得了宝贝似的,睡觉都放在枕边,叫老祖母给讲上一段。 估计对她这么大个小人儿来说,这本书还真是秘籍呢。 另外一本就比较慢了,里面涉及到的知识,还是很庞杂的,需要删删减减。另外,有些物质,古今叫法不同,这些,都需要时间去校对。 甚至,李风每天都要跑青云寺几趟,跟谢弘研究。 “师侄这是要著书吗?”谢弘起初还逗他几句。要知道,著书立说,在这个时代,连大儒都轻易不敢这么说的。 李风也不解释,一切用事实说话。这天,李风刚回来,就看到一个妇人,手中领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正立在他家门口。 原来是李苦桃,李风正要打招呼,却见李苦桃盈盈一拜,然后便拍了一下狗儿的后背:“快给小郎君磕头。” 又磕头!李风赶紧把狗儿给拽住:“李大娘,有事说事,不必多礼。” “不行,此事必须行大礼。”李苦桃一脸惶恐,“听二虎说,大郎要教授子弟学医,我也想叫狗儿参加,就是狗儿的年龄太小,恐大郎嫌弃。大郎,求求你啦——” 望着李苦桃凄苦的面容,再瞧瞧狗儿这娃子,身形虽然单薄,但是稚嫩的脸上,却透着一丝倔强。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想必,狗儿也知道,他娘这是在为他谋求一个生路,但是,少年又不愿意看到,娘亲为了他,而向别人乞求。 “好好好,我应下了!”李风瞧着李苦桃也要跪地磕头,连忙答应。然后,伸手摸摸狗儿的脑袋:“狗儿,莫要忘了你娘亲今日为你的付出,这绝不是耻辱,而是你发奋的动力,你知道吗?” 狗儿噙着眼泪,用力地点点头:“是,师父!” 师父?师父就师父吧,李风也不想在跟他们纠缠这些细枝末节,搞不好又要磕头咋整啊? 日子就这样平淡地过了十几天,李风好歹算是把秘籍给弄完了,直接交付给谢弘。村里养大鹅的人家本来就不多,拢共也就十几只的样子。现在,这些大鹅翅膀上的长翎,全都被拔个精光。 天气也渐渐冷了,正式进入冬季。可是今年龙泉村家家户户,屋里都暖洋洋的。一家人坐在火炕上,熟练地制作着牙签,顺手就把钱赚了,这小日子过的,以前可万万不敢想咧。 这天清晨,李风走出自己的房间,长长地伸个懒腰,感觉到劈面而来的冷风:好像,施工队可以开工喽—— 坚持着晨练之后,便召集人手进城。龙泉村的青壮劳力,不足百人,李风把他们编了十个施工队,每支队伍六、七个人。 这次搞的样板工程,主要是三家,所以,只带了六个工程队——都是大户人家,当然不会搭一铺炕了事,谁家还没几个小妾呢? 另外,二虎和狗儿也跟着一起去了。孙师那边已经传来消息说:勉强招了五十多人,就再也无能为力。五十人是少了点,不过,边教边招生吧,反正也是草台班子。 到了大兴城,已经快晌午了,领着几十个人,找了一家汤饼店吃了一口午饭。大冷天的,总不能饿着肚子干活吧。 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进城之后,一个个都显得拘谨起来,连喝汤饼的时候,都小心翼翼,尽量不发出声音。 在这个时代,大多数面食都称作饼,而汤饼,基本就是后世的面条,吃面条,要是不秃噜的话,很不畅快的。 慢慢来吧,适应就好了。李风叫罗刹结完账,就挨家送施工队。除了两位恩师家里之外,就是裴世矩的府上了,谁叫李风和别人不熟呢。 而且,干活收钱,管你谁呢。 不巧,裴世矩有酒局,下朝就没回家。还好,裴宣机刚回来。一见面,就跟李风抱怨,说是打制那些蒸馏设备,所费钱物颇多云云。 果然比你老子差远了,这叫黄鼠狼下豆鼠子,一辈不如一辈儿。李风根本不与他纠缠,转而说起搭建火炕的事情。 结果,人家还不乐意,说是担心破坏府上的风水,而且,就算要建造的话,也得选个黄道吉日。 这也叫李风想起了那个“不宜动土”的故事。不建拉到,果然上赶子不是买卖! 李风直接走人,出府之后,指着大门跟李厚他们说:“这户人家以后找你们搭炕的时候,工钱收双倍的!” 等到了两位老师家里,待遇就好多了,直接就开工。而且,和龙泉村的土坯炕不同,这两家都是用青砖搭炕。 本来,李风对样板工程挺重视,准备在一旁指导的,结果,直接被薛师给叫到了书房,而且一脸责备:你一个读书人,去管那些粗使活计,岂不是连为师的脸也丢尽了! 代沟啊,而且是深达一千多年的代沟,所以,李风只能垂首听训。 等到薛师摆出一本古旧的书册,瞥见封皮上的《大学》二字,李风就觉得脑仁有点疼,于是连忙转移话题,询问印书局筹建的事情。 其实这件事,薛道衡就是牵个头,主要工作,都是何稠来做的。这何稠,不愧是能人,据说,已经开始尝试着进行活字印刷。 薛道衡简单说了一下,就转入正题:“丹心,从今日开始,为师教授你大学之道——” 晕,还是没躲过去。李风只能出绝招了,从怀里取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师尊,弟子有事相求,这本书,能不能劳烦印书局给印制一下。” “你是叫为师以权谋私吗?”薛道衡板起面孔,手臂又伸向了旁边桌案上的戒尺。 “弟子不敢。”李风连忙解释了一下原委,说是原本给妹妹启蒙用的,正好顺便给医疗队的队员们识字用,算是小学课本吧。 薛道衡这才面色稍和,拿起薄薄的书册翻阅起来,口中还不忘教导:“蒙学之事,事干重大,切不可误人子弟——” 说着说着,口中就诵读起来:“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读着读着,这位当世文坛大宗就沉浸其中,负着手,摇头晃脑,直至通篇,还有些意犹未尽:“善,此文虽然浅显,却也琅琅上口。所涉及忠孝节义,人伦义理,也颇有可取之处。若为蒙童开学,最是恰当不过。为师这就去将此书交付何稠,叫他印制出来。” 看到薛师风风火火地就要出门,李风也暗暗松了一口气:总算是躲过一劫,不用背书了。 却见薛道衡走到门口,又回首道:“教不严,师之惰也。你且在书房中背诵大学,若有怠慢,回来为师定然严加责罚,哼!” 厉害,不愧是大儒啊,活学活用,我这算不算作茧自缚呢——李风现在想撞墙。 不过,薛师先慢走,咱们来个合影先—— ------------ 第二十七章 信任危机 第二日,孙思邈打发人来薛府来寻李风,这才使他摆脱了背书的命运,领着二虎和狗儿,罗刹还抱着一沓刚刚印好,尚且散发着墨香的小册子,一起随来人前往培训班所在的驻地。 二虎背着李风的药箱,正面刷着一个鲜红的十字,这个,今后就是李风以及医疗队的标识了。 走在路上,领路的那名壮汉,总是用大眼珠子偷偷向李风这边瞄过来。这家伙长得豹头环眼,面孔黑漆漆的,一篷乱糟糟的大胡子,瞧着不像张飞,就像李逵。 忍了半天,李风这才把一句“你瞅啥”给咽了回去。就这壮汉那钵盂一般的大拳头,万一回一句“瞅你咋滴”,你说李风是认怂呢,还是认怂呢? 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李风就问道:“郎君,你有事?” 大汉咣当几下牛眼珠子:“某叫牛二,小郎君,就是你要当某师父?”说话瓮声瓮气的,自带回声。 “不是师父,是老师。”李风纠正了一下,然后悄悄和壮汉拉开一些距离。 “还不是一样。”大汉似乎嘟囔了一下,不过,街对面的一个小孩儿都听到了,小嘴一撇,哇的一下哭上了。 那牛二不大情愿地拱拱手:“小郎君,某是粗人,以前是屠户,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直来直去。小郎君,某瞧你小小年纪,能有什么本事,不配当某的老师。” 李风默然,这家伙一瞧就是直肠子,跟他这种浑人也掰扯不明白,到时候,还是用事实来说话吧。 辗转来到快要靠近城西的偏僻坊间,街面上看到一家医馆,牛二径直走了进去。 这时候的医馆,一般都叫“病坊”,这间医馆的匾额上,就书写着“安乐坊”三个字。 李风也不慌不忙地迈步走了进去,迎面就是一股中药特有的气息,叫人不由得精神一振。打量一下,旁边有一排排的斗柜,就是专门用来放置中草药的小木头匣子,可以抽拉的那种。 有一名药师,正在斗柜前面抓药。 正中摆放着诊台,后面坐着一个中年人医生。在这个时代,已经有了医生这个名称。至于后来把看病的称为“郎中”,那是宋朝之后的事情了。 这位医生面白无须,神情平和,看到李风,起身相迎:“可是丹心小师弟?” “小弟见过汤师兄!”既然人家叫师弟,李风也连忙叫了一声师兄,这位,应该就是孙师的徒弟汤河了。 汤河为人看样子很是随和,养气功夫应该是很好的。毕竟是孙药王教导出来的弟子嘛,讲究以德养性,以德养身。 聊了两句,汤河便说孙师在后面的庭院中等候,就叫一名小童领着他们去了后院。 庭院中很是宽敞,看来,孙药王找的这地方不错,起码,容纳几十人的饮食起居和日常教授,还是够用的。 院中一株杏树下,一群人正簇拥着一身布衣的孙药王,听他说着什么。看到李风等人进来,孙药王招招手:“丹心来了,诸位,这就是医疗队的另一位授课的师者,也是我的弟子,李风李丹心。” 毕竟,李风实在太年轻了,十五岁的少年,而医疗队招来的学员,大多已经成年。孙师还是怕李风被轻视,所以强调了一下,是自己的弟子。 即便如此,李风还是有点被人看轻。虽然这些人的表现,没有牛二那么明显,但是从他们敷衍的态度,以及轻慢的眼神之中,一切不言而喻。 李风也郑重地拱拱手:“诸君,孙师有言,医者,首重德,次为艺。今后,愿与诸君共勉。我等一起努力,人人都成为德艺双馨的大医者。” 人们的响应一般般,并不热烈。当然,这话要是从孙药王口中说出来,那效果肯定不一样。 说白了,医生这个行业,还是要用手艺来说话,否则,你纵有万言,在别人听来,也权当是放——废话。 李风索性也就不再废话,和众人攀谈起来。先从孙师那里,了解这些成员的构成:原本就学医的,只有不足二十人。这些人,肯定都是奔着孙药王的名头而来。 剩下的,竟然有十几名出身仵作。这个,李风倒是挺满意的。起码,不用练胆子了。 还有几位,跟牛二差不多,杀猪屠狗之辈,一个个瞧上去都十分凶悍。这些,李风也挺满意的,只要练好了,掌刀肯定都没问题。 最后,居然还有十几名妇人。这也是李风特意要求的,毕竟这个时代,还是将就男女大防的,虽说是病不瞒医,但是普通人,还是过不了这个心理关,女病不看男医。 李风以前看过一则轶事:孙药王在给长孙皇后医病的时候,都是采用悬丝诊脉的。 询问一下,这些妇人,竟然多是稳婆,也就是古代的助产士,接生婆。 在这个时代,学习医术的女人不多,所以女医不常见,慢慢培养吧,起码,这些稳婆的胆子,还是有的。 唯一不满的是,这些婆子的年龄普遍大了一些,大多已经年过三旬。接受能力肯定要差一些,培养价值也不高。 “小郎君,生得真是俊俏。”一个性子泼辣的年轻妇人,竟然直接调笑起来。说得李风脸上一红,然后,这些妇人就更来劲了。 这个问“小郎君可曾娶亲”;那个说“人家小郎君还是个雏儿呢”;还有的直接问:“小郎君这细皮嫩肉的,可曾见过血,不会晕吧,哈哈哈——” 被一群荤素不忌的妇人围着,李风也有点冒汗了。而不远处的那些男人们,则兴致勃勃地看着这个小郎君被人调戏,要是有一把瓜子嗑着,肯定美滴很。 这时候,一个胆大的妇人还凑到李风跟前,伸手在他额头上轻轻一戳:“小郎君是要教授我们给妇人接生吗,瞧着小郎君年岁轻轻,不会还摸门不着吧?” 摸不着门,噗——这下子,连周围那些糙汉子,也都放声大笑起来。 目睹这一切,树下的孙师却不急不躁,只是捻着胡须,笑吟吟地望着。他对自己的弟子,当然有信心。 可是罗刹他们却实在瞧不下眼了,跳出来挡在李风身前:“休得无理,我家大郎的本事,岂是你们知道的!” “哪来的蛤蟆怪,一边去!”这些妇人正在兴起,正准备继续调戏呢,就看到一个小童慌慌张张跑进来:“谁是稳婆,来了一位难产的病患,汤先生叫人呢!” 十几声应答几乎同时响起,刚才那个给了李风一指禅的妇人嘴里嗤嗤地笑着:“我们这里有十几名稳婆,难道连一个小崽子还弄不出来!” 转头又向李风说道:“小郎君稍后,等我接完产,再与小郎君玩耍。”说完,便领着几个婆子,一溜烟奔向前院。 李风也终于长出一口气,悄悄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女人猛于虎也,简直比刚做完一台手术还累呢。 不大一会,就有一名婆子,慌慌张张跑回来:“今日晦气,遇到个死活不肯出来的要账鬼。我等老娘,只怕要倒绷孩儿!” 剩下的几个婆子也都蔫了,出去的那位孙氏,就是她们之中的佼佼者,连孙氏也搞不定,她们去了也是白给。 这时候,庭院之中忽然响起一个沉稳的声音:“我去看看。” ------------ 第二十八章 掏出来了 李风和孙药王一起来到前院的医馆,只见满屋子都是人,有几个人还哭天怆地的,好不凄惨。 “闲杂人等都先出去等候。”李风沉稳的声音,让屋子里焦虑的气氛为之一凝,不过,却没人肯动弹。 李风皱皱眉:“至近亲属留下,其余人都出去!” “小郎君,你是哪个?”有人问话。 “我是医生,无干人等,马上出去!”李风一边说着一边走向地上放着的一扇门板。一进入医生的角色,李风就立刻化身王者。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青天大老爷呢。”有人嘟囔着,不过,还是有几个人迈步走了出去,屋子里面清净许多,剩下的,大多是妇人。 还有一个汉子,伏在门板上面,抓着上面躺着的那个妇人的手臂,嘴里呜呜咽咽的,估计,应该是患者的丈夫。 孙药王上去把脉,面色无比凝重;李风看到门板上铺着的草席,早就被鲜血浸透,患者更是面如白纸,没有一丝血色。 这样下去,不管大人孩子怎样,这淌血都得淌死。 “失血过多,恐怕只能保存腹中的胎儿啦,哎——”孙药王也只能是一声叹息。纵使他有回春妙手,却也救不得这个难产的妇人了。 这种危急时刻,李风也顾不得其他:“师尊,现在只能输血,或许,可以把产妇救活。” 没等孙思邈说话呢,一个老婆子怪叫起来:“能保住孩子就好,我家不用绝后啦!” “娘——”门板前面的男子,抬起朦胧的泪眼,嘴里无助地唤了一声,显然是埋怨老娘的凉薄,竟然不管儿媳妇,一心只要孩子。 那老婆子立起三角眼:“媳妇没了可以再娶,娃儿可是自己的!” 李风可没心思看老虔婆在这撒泼:“产妇需要先输血,可有兄弟姊妹在场?” 有有有,门外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一男一女,李风也不耽搁:“需要从你们身上抽血,然后输送到产妇体内,之后才能剖腹,取出婴孩,母子才有生还的希望。不过,现在无法验证血型,只能冒险一试,大概有一半的几率,将产妇救活,你们都是她的至亲,谁来献血?” 抽血啊——那个男子一听,俩腿一软,瘫在地上,嘴里一个劲嚷嚷:“活不成了,活不成了!” 你个怂包!李风将目光又投向那个年轻的女子,这姑娘约莫十三四岁的模样,长相跟产妇十分相似,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李风也有更大的把握。 紧紧咬着嘴唇,这姑娘用力点点头。虽然她的眼中也满是胆怯,但是却依然选择了为阿姊献血。 别说古代的人,就算是现代人,有很多都还以为献血会伤身,这姑娘,勇气可嘉。 “罗刹,准备手术!”李风朝她点点头,然后口中开始吩咐。 “是,大郎!”罗刹答应得倒是干脆,然后又抓抓后脑勺:“大郎,什么叫手术?” 忘了,这也是个棒槌!李风直接打开药箱,从里面取出一个圆筒。这是由一截竹筒制成的针管,是李风费了好大劲,才叫木匠打造出来的。 这个时代,还没发烧制玻璃,也没有橡胶和塑料,所以,只能用一个竹管了。因为不是透明的,外面也没法标记刻度。 李风就只能在注射器里面那个活塞芯杆上边,标记了刻度,大致也能知道剂量不是。 竹制针管最前端,接着一个铁制的粗针头。这个也是铁匠花费了好大的心思,这才打造出来这么细的空心针头——说是细,其实在李风看来,也有火柴杆儿粗细。 用来静脉注射吧,勉强还凑合;要是打肌肉针的话,估计一针扎上去,非得滋滋冒血不可。 对着臂弯的血管,一针刺进去,那姑娘双眼紧闭,脸上汗出如浆;而周围的人,则发出一声惊呼。 旁边另一位婆子,大概是这姑娘的母亲,立刻哭嚎起来:“放过我家二妞吧,她姐姐眼看不行了,我家二妞可不能再死啊——” “不会死人的,修养半个月,就能复原。”李风抽了差不多200cc的血,针管也快到头了。于是,拿了一块药棉,叫一名稳婆给这姑娘摁着针眼,然后,又向门板上几近昏迷的夫人走去。 正要给患者输血,就听那个一直跪着的男子嘴里叫嚷:“你走开,不准碰我媳妇!” 对付这等蠢人,李风也不懒得搭理他,如今争分夺秒救人才是要紧。于是朝孙氏和另外一个稳婆招招手,叫他们把男子拽走。 等到把针头扎进患者的血管之后,就把针筒交给孙药王:“恩师,缓缓注入即可。” 孙氏他们把那个男子架到屋外,这家伙还嚎丧呢:“不要动我媳妇,不要动我媳妇啊,我要去官府告你——” 李风充耳不闻,此刻,屋子里面,已经被汤河清场,只剩下几个妇人,还有十几个稳婆,靠在墙边探头探脑。 此刻,后院的那几十个人,也都密切关注着前面的情况,只是,剩下的都是男子,不好进场,不免心里痒痒。 等到一个稳婆出来倒水,连忙围上去询问。那个稳婆的面色也有点发白:“太吓人哩,小郎君拿着明晃晃的刀子,把产妇的肚皮给切开了,这么长一个大口子!” 稳婆腾出一只手,张开手掌,比划了一拃的长度。 啊?那些老爷们也吃了一吓,不由自主地向后闪身,然后就觉得心脏砰砰直跳,比平时快了好几分。 就在他们跟鸭子似的,张着嘴在这发愣,又一个稳婆捂着嘴出来,这个倒不是帮忙干活的,而是在里面被吓得实在受不了,跑出来避难的。 “里面咋样啦?”男人们的好奇心被勾起来,全都变得比妇女还要八卦。 那稳婆干呕了几声:“小郎君说输血不够,还说什么自己是呕血,就叫孙师从他身上抽了一管子血,注入产妇的身体里。” 噢!这些人又是齐齐向后一仰,口中整齐划一地惊呼着。 呕呕,那个稳婆也连连作呕:“现在可别跟我喊这个噢,我一下就想到呕血,太吓人啦!” 呕血是啥血?一干老爷们又面面相觑,里面的那些原本从医的,也大惑不解。他们当然不知道O型血。 李风也是没法子了,在不知道其他人血型的情况下,他知道自己是O型血,只能抽他的了。至于产妇的妹子,再说了,才十三四岁的小丫头,抽200就不少了。而且,刚才抽完血就晕过去了,现在还没醒呢。 抽这么点血,当然不会导致昏迷,主要还是心理作用。 这时候,孙氏端着一个木盆,出来取热水,结果自然被这帮八卦之火熊熊的男人给围住:“里面咋样啦?” 孙氏的胆气还是不错的:“小郎君从产妇肚皮里面,把孩子给掏出来啦!” 掏?周围响起一片吸冷气的声音,一大半的人,都觉得自己的肚皮下面一凉,好像什么东西被一下子掏空了似的。 “干什么?”看着这些爷们儿,俩手都捂住小腹,孙氏也有点惊慌:“你们也要掏出来不成?告诉你们,老娘都阉了好几个啦——” 这时候,只听哇的一声,屋子里传出一声婴儿嘹亮的啼鸣,似乎在向这个世界宣布他的到来…… ------------ 第二十九章 红十医疗队成立了 “孙氏,叫你打个水怎么磨磨蹭蹭的,是不是也吓软了脚。”又一个稳婆快步出来,还要给婴儿洗浴呢。 这帮男人又狼一般的围上去:“屋里怎样了,小郎君又在作甚?” “小郎君正给产妇缝合伤口呢。”那个妇人道。 “怎么缝合?”众人大奇。 稳婆也急了:“你们这些爷们儿怎么比娘们还磨叽呢,没见过缝衣服啊,差不多。” 不是吧?这帮汉子又是大眼瞪小眼,比如说,牛二的眼珠子就属于大眼。 其中一个年过三旬,原本就是医生的忽然冒出来一句:“产妇都已经死了,还缝合作甚?” “谁说产妇死了,人家活得好好的呢,瞎操心。”那稳婆嘟囔了一句,就和孙氏一起去打热水,扔下一群汉子在这面面相觑:活了,都活了,母子平安! 好半天,还是刚才那个医生,叹息了一声:“今日所见所闻,真乃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你我以貌取人,都小看小郎君啦!” 众人都面色讪讪,一时间都尴尬起来。 而前堂的李风,已经顺利给病人完成缝合,里层用能吸收的羊肠线,外面的皮肤,还是用桑皮线,等到最后在伤口上敷药之后,他这才感觉稍稍有些眩晕。年龄还是太小,抽了点血,就有反应了不是? 将产妇母子移到旁边的静室,童子打扫战场,李风不慌不忙地清理手术用具,吩咐罗刹把针筒等我去后院用开水煮沸消毒,然后净了手,这才来到孙药王前面:“师尊,弟子幸不辱命。” 孙思邈捻须微笑,目光中满是爱抚,好像怎么看这个小弟子都看不够似的。 “师弟大才,师兄不如也。”汤河也笑眯眯地凑上来,心悦诚服地望着李风。 直到这时候,病人的家属才反应过来,悲愤和伤心全都转化为喜悦。搀扶的母亲领着已经被救醒的二妞,过来给李风见礼:“小郎君救命之恩,我等没齿难忘。” 而搀扶的婆婆,也腆着脸上来拜了一拜:“多谢小郎君。” 李风摆摆手:“以后好生对待产妇就好。” 这老婆子脸上不免涨红起来,正好看到儿子从外面冲进来,口口声声还要报官,便一巴掌掴了过去:“混账东西,你媳妇和儿子都好好的,还打什么官司,还不快给小郎君磕头!” 李风转身,也不受他跪拜,径自去了后院。刚一出来,哗啦一下子,好几十个大老爷们就围上来,纷纷作揖:“小郎君,我等鼠目寸光,不识小郎君的本事,万望恕罪。” 还有更干脆的,那个屠户牛二,直接就跪在地上,砰砰砰磕头:“小郎君。某的老娘就是生我的时候难产而死,要是小郎君在场,我娘就不用死了,哇哇哇——” 这个夯货,竟然扯嗓子大嚎起来。 “牛二,你别嚎丧。”孙氏踹了牛二一脚,然后,领着那些稳婆,也来向李风见礼:“小郎君,我们妇道人家,没啥见识,也不识礼数,小郎君莫怪。” 服了,彻底服了。不仅仅是这些爷们服气,就连这些稳婆,亲眼目睹一场剖腹产手术,受到的冲击更加强烈。 李风依旧一脸风轻云淡,轻轻摆摆手:“都不必客气,以后我等还要并肩为战,来日方长。” 虽然有些疲惫,但是李风也挺欣慰,他能感觉到这些人的态度,都发生了根本的转变,这样一来,以后在授课的时候,效果也能更好一些,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 而孙氏和几个稳婆,立刻就围着李风,开始请教起来。方才的手术,她们有许多未解之处。那些爷们,也都抻长脖子,在旁边倾听。 趁着大伙记忆深刻,李风也就招呼大家进到一间空屋子里,这里是准备的教室,不过现在还是空空如也。 还原了手术的过程,讲清楚其中的原理,每个人都觉得收获颇丰,对于即将到来的学业,也更加充满了期待。 这些人之中,有的原本就是医生,是为了提升医术才参加的;而有一些,纯粹就是为了改变原来的身份而来的,毕竟像是屠户仵作之类,都是贱业;还有一些,则纯粹是为了生活所迫,来寻一份工作,混一口饭吃的。 但是李风的一场手术,便彻底改变了他们原本的想法,初步形成了向心力。 单单是医道神妙也就罢了,而且,小郎君还从自己身上抽血给患者注入体内。就这一样,包括傻大胆牛二在内,这些人自问,没有一个人敢这么干的。 如此医德,说是令人高山仰止也不为过,谁还敢不服呢? 提前授课完毕之后,李风这才在大院的各处转了一转,就发现很多未足之处:教学设备基本等于零,连桌椅板凳都没有。更不用说那些医疗设备了。 还有,天气渐寒,教室里面的取暖,也要提上日程。最后,这五十多人吃喝拉撒睡的,也都没有着落。 办个学校不容易啊——李风心里叹息一声,然后就一样一样开始落实。 第二天,就把施工队掉过来,两位师尊的府上已经完工,口碑的发酵还需要几天时间,正好就开始在这边忙活吧。 先搭炕,搭灶子,打造的大铁锅也弄过来两口;桌椅之类,已经在木匠铺那边预订了一部分。教室里面的取暖,就搭建火墙。现在弄不出炉筒子,只能修建火墙了。 隔壁还有个小跨院,是孙思邈和李风等人休息用的,瞧着挺宽敞的,也都搭了炕灶,李风索性就把老祖母和奴奴他们也接过来一起住,这样才觉得安心。 毕竟,一旦开始授课,就忙得没有时间了,三天两头往家跑,也耽误事不是。 几天的工夫,就大变样,教室最前面的墙上,甚至还挂上一块木质的黑板。至于粉笔,李风也用石灰制作了一些,虽然外表不那么光滑,但是勉强可以用来在黑板上书写。 同样,几天下来,李风和这些学员也都熟悉了许多,起码,知晓每个人的姓氏以及大体的性格特点,以后也好分类教学。毕竟,基本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之类,还是要划分出来的。 与此同时,李风的腰包也迅速瘪了下去,从家里带出来的二十贯钱,几天时间就花个精光。至于什么酿酒和造纸的分红之类,估计那两边还都在筹备呢,上哪给你分红去。 好在,这两天,胡商穆贵英的伙计,又送过来一次牙膏牙刷的分润,去了留给龙泉村的,将近十贯钱的样子,算是暂时缓解了李风的财政危机。 筹备就绪,医疗培训班,就在悄无声息中正式开学。暂时负责教授医学的,一共有三位老师:孙思邈,主要负责内科和儿科和针炙,以及传授望闻问切都专业知识。 汤河:主要讲授中药的药理以及配伍等等,算是药师学吧。 李风:主要负责外科。涉及到外科手术以及护理和急救等等。他的近期目标,就是培养一批合格的护士出来,毕竟现在已经十一月了,等到转过年,洛阳那边就要大兴土木,时不我待啊。 令人可喜的时候,这几日,又陆陆续续的,来了二十几名学员。有些是听闻孙药王的大名,这才慕名而来的。 大多数,都是奔着李风而来。主要是那天的剖腹产,实在太过骇人听闻,几天时间,大兴城就传遍了。 这些学员之中,就有一位叫何二妞,也就是那天救治的产妇的妹妹。这个小姑娘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反正死活就要加入到医疗组。 这个年龄的,培养价值比较大,其实才是李风最需要的,当然也就应承下来。 这一日,正式开班,一共八十二名学员都挤在一间教室里,参加开班式。孙思邈、汤河以及李风,在前面的讲台上就坐。 孙思邈先是慢悠悠地讲了几句,主要是医者要先立德。而汤河则直接摇手示意,自己没啥好说的。 最后轮到李风了,他站起身,走上讲台,拿起一支毛笔,蘸着鲜红的朱砂,在黑板上先画了一个大大的十字:“今天,我们红十医疗队,正式宣布成立!” ------------ 第三十章 真香 宣布红十医疗队成立之后,李风顿了一下,下面八十多双眼睛,都目光炯炯的望着他,这才想起来,现在这个时代,即便是领导讲话,也不流行鼓掌呢。 于是又换了一根粉笔,在黑板上唰唰点点,用漂亮的行书,又书写了一行字:红十医疗队宗旨——救死扶伤,以医济世。 虽然李风不是专业搞政工的,但是受到后世的影响,多少也知晓一些:一个组织,必须有明确的奋斗目标,这样才能形成向心力,成员才会逐步对组织产生亲近感、信任感和依赖感。 人家古代的农民起义,还都知道喊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呢。 他之所以选择红色的十字作为标记,一来这个是后世医疗系统的通用标识,而来,也是好认好记,以后,走到哪里,只要打出红十字的大旗,老百姓就知道是救死扶伤的医疗队来了。 领着这七十二名学员喊了几遍口号,确保每个人都牢记之后,简短的开班式就宣布结束,接下来,就正式开始授课。 时间紧任务重,所以,每天的教学内筒都安排得满满的:上午大课,集中在这间大教室里,由孙思邈或者是李风轮流主讲;下午是分班,暂时分成内、外、妇三科,分别教授。 到了晚上,也不闲着,还得进行文化课呢,当医生的,哪有不认识字的,那你怎么给病人开方子? 课本,就从李风编纂的三字经开始,学生每人也有一块小黑板,用粉笔在小黑板上练习写字,怎么也比时下蒙童用的沙盘强啊。 到晚上习字的时候,比白天又多出来几个,像小奴奴和夜叉几个,也都规规矩矩坐在下面,跟着一起学。 李风讲了四句三字经之后,示范了一下书写,就开始自由练习。李风背着手,在下面来回溜达,发现问题,便指导几句。 说实话,大伙学的都挺认真,毕竟这年头,能读书的机会,都是来之不易的,谁又会不珍惜呢? 但是,客观事实也是不能忽视的,比如说那些老娘们——那些妇女同志,二十多岁都算年轻的了,叫她们从头识字,确实有难度。 还好,三字经琅琅上口,好背又好记,多花点时间,书写常用字还是没问题的。 最难的就是牛二了,蒲扇般的大手,拿着一根细细的粉笔,眼珠子瞪得溜圆,就跟张飞捏着绣花针似的。 “牛二,你连小孩子都不如,奴奴都比你写得好!”孙氏还不时在旁边开一下嘲讽。 搞得牛二更着急了,一使劲,粉笔就断成几节,急得他头上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汗珠子。 奴奴回头瞧瞧,小脸上笑盈盈的:“大个子,不要着急,大兄说,手上要放松松,对,放松松——” 然后就见牛二扑通一声,直接出溜到地上,叫你手上放轻松,没叫你全身放松好不好? 除了偶尔的小状况之外,整体情况还是向好的。李风算是感受到了,什么叫古人的勤奋。一个个的,真能拿出来头悬梁锥刺股的劲头啊。 他们就像是干涸的幼苗,疯狂地吸收着水分,李风相信,终有一天,会长成茂密的森林。 除了教学任务,李风还顺带着后勤工作。每天上完课之后,就去厨房,指导那几位厨娘做菜。 这几个人,都是从龙泉村招来的,其中,就有狗儿的母亲李苦桃。上些日子,她的婆婆终于没挺过这个严冬,在村民的帮助下,安葬了婆婆之后,李苦桃也就上工了,顺便,天天也能见到儿子。 “这个芽菜呢,要猛火爆炒!”李风用大铲子扒拉着锅里的豆芽菜,一边给厨娘们讲解。 这几天,龙泉村的芽菜,已经悄然在大兴城的各个坊间开始出售。大冬天的,竟然还有绿菜卖,所以,基本上早早就被抢购一空,龙泉村,又多出一条财路。 生豆芽难度并不大,不过要是没有热乎火炕,温度达不到的话,肯定长不好。所以,虽然有人眼热,但是,暂时还没有出现抢生意的。 李风也不打算搞什么垄断,这种小玩意,能赚一冬天的快钱儿就知足了。 可是,龙泉村的村民,却手捂手摁的,生怕被别人学了去。 没法子,都穷怕了啊。往年这个时候,正是冬闲。今年倒好,比农忙的时候还忙:青壮劳力全都在大兴城忙着干大工程——咳咳,搭火炕和火墙。 青壮妇女们也天天去城里卖芽菜,回家之后,还要抓紧时间制作牙刷。忙是忙了一些,但是忙的充实,忙的有奔头,天天躲在被窝里数钱的滋味,谁数谁知道! 正午时分,饭菜上桌,那边也下课了。也没有专用的饭厅,就在教室里面用餐。 “又是芽菜,吃得某脸都绿啦。肉呢,某要吃肉!”牛二一瞧桌上的饭菜,大嗓门就叫唤上了。 “有芽菜吃就不错了,牛二郎,我们红十医疗队不收束脩,而且这饭菜,都是李师自己掏腰包,没见过白吃白喝还骂人的。”旁边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慢条斯理地跟牛二说着。手中的筷子还夹起几根芽菜,放在嘴里,有滋有味地嚼着。 此人原本就是一位医生,名叫尹默。开始是打算到这里来深造的,但是慢慢的,就喜欢上了这里。 牛二也当然知晓,愤愤地坐了:“尹夫子,某当然记得李师的恩义,只是,这天天吃素,嘴里都淡出鸟来。” 自从李风做完剖腹产之后,学员们都称呼他为“李师”,以便跟孙师和汤师区分开。算起年龄来,他们这些人中,大多比李风还年长呢,可是达者为师,他们也都叫得心甘情愿。 尹默又道:“牛二郎,你以前不是卖肉的吗,能不能搞点回来?” 虽说在时人眼中,猪肉是贱肉,可是好歹也能解解馋不是。 “抓回来的猪,也是要本钱的。不过,猪头猪脚之类的,却能弄来一些。”牛二瓮声瓮气地说着。 尹默连连摆手:“那等肮脏之物,莫要再提,免得倒了胃口。” 谁知就在这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插进来:“牛二,你能弄来猪头猪脚,那赶紧抽空去扛回来啊,我会加工,正好给大家改善伙食!” 牛二却面露难色:“李师,这些东西,真的很难吃——” 李风不耐烦地摆摆手:“赶紧去,等我弄好了,你别把自己的舌头吞了,就算你有本事。” 这些学员之中,有好几个都是屠户出身呢,于是,都叫牛二给叫了去。这家伙倒是也有点小算盘:弄的不好吃,大伙也不用埋怨他一个人不是。 下午上课之前,牛二他们就全都赶了回来,人人都扛着一个用麻编织的袋子,跟后世的麻袋差不多。 李风打开一瞧,好几个带毛的大猪头,还有不少猪爪,另外还有几挂大肠。就连临出门的时候,给牛二他们的铜钱,也都如数拿了回来,显然,这些下脚料,都是免费赠的。 正好下午李风没课,就把那些厨娘叫来,开始加工。其实,在后世,这些都是好东西。只不过,在这个时代,人们还没掌握加工的方法,吃起来当然又腥又臭,一股子油泥味儿。 等到清洗干净之后,下到大铁锅里,放上香料,就烀上了。 开锅之后,汤水滚了几滚,就开始有浓浓的香气散发出来。飘出厨房,满院皆香。 奴奴来来回回的都来看好几回了,直到猪耳朵最先熟了,李风才给小馋猫切了一个。 “哇,真香,大兄,你好厉害呦!”听到这熟悉的称赞声,李风心里也觉得美滋滋的。 ------------ 第三十一章 嗯,好酒 李风卤制的肉食,诱惑力着实不小。以至于汤河下学的时候碰到他,还开玩笑呢:“师弟,做了什么美食,引得学员们都心不在焉。” 等到开饭的时候,看到红彤彤颤巍巍的猪手端上桌,那牛二也顾不得烫手,抄起来一只就啃:“嗯,好吃好吃,某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猪肉!” 起初,有些学员还不大相信,等到尝了一小块之后,也都改变了对猪肉的原有认知,全都不顾形象地啃上了。 就连一向温文尔雅、被同伴戏称为尹夫子的尹默,也都在那里啃得大呼过瘾。 “上菜啦!”厨娘们往来穿梭,几盆菘菜炒肠肚被端上桌。 吃这个,大伙还是有点心理障碍的。还是牛二不管不顾,夹了一块大肠塞进嘴里:“好吃好吃,一点也没有里面装着的猪——” “牛二,闭上你的猪嘴!”大伙也都知道他想说什么,孙氏二娘立刻大喝一声。 这货咧着大嘴,呵呵傻笑几声:“真好吃,不信你们尝尝。” 有不信邪的夹了一块猪肚,味道和口感确实不错,于是,也都不管不顾地大吃起来。 孙思邈见状,也不禁微笑着摇摇头:“这些东西不宜多食,饮食之道,需知适可而止。” 话说孙药王,那是非常注重养生的,药膳的理论,就是他最早提出来的。 牛二这厮才有所收敛,夹了几筷子豆腐和芽菜,总觉得不如啃猪爪过瘾。 吃完晚饭之后,一起跟着孙师在庭院中耍耍五禽戏。这也是孙药王要求的:医者,首先自己要有一个好体魄,否则的话,面对患者,就没有说服力了。 李苦桃领着厨娘们收拾碗筷之后,才在后厨开始吃饭。尝尝猪手,只觉得滑腻劲道,肠肚也没有太大的异味。至于那几个说是晾凉之后才好食用的猪头,她们也已经尝过些碎肉,很香的。 想不到,用大郎的方法清洗之后,这些下贱之物,立刻变成美味,简直太神奇了。 都是穷苦人家,会过日子啊。等拾掇完之后,李苦桃就找到里李风:“大郎,这些秘法,可传给村里的乡亲,在家里即可加工,然后担到城里贩卖,足可获利。” 这算什么秘法啊,李风心里也好笑:只不过是把猪头猪爪都架在柴火上,表面全都燎一遍。烧得乌漆嘛黑的,然后泡在清水里。 再用刀子,把表面的黑灰全都咵嗤干净,这样,就可以去除讨厌的油泥味儿了。 不过这层窗户纸要是不点破的话,别人还真不一定能弄出来,从这方面来说,也算是小小的秘法。 于是就点头应允,只不过呢,龙泉村现在已经没有闲人,这个买卖还是以后再做,等到牙刷和芽菜的市场,都被别人瓜分之后,再做不迟。 同样的,还有学员们弄的小黑板和粉笔,也是一门小生意。黑板好弄,关键点就是刷墨的时候,里面要加胶。 粉笔的难度大一些,除了石灰之外,还要添加适量的石膏,这才容易定型,书写也比较流利。 相信那些刚刚开蒙的小童,还是愿意用这个来习字的。但是,粉笔和毛笔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那些有了点基础的读书人,肯定是不屑使用。 就这样,充实的日子,一天天飞逝。李风的护士基础已经教授得差不多了,下一步,就要进入到实践阶段,毕竟,打针开刀,不是纸上谈兵。 期间,李风还被裴世矩给请去一趟,去了城郊的酿酒作坊,演示烧酒之法。教会之后,他就可以跟着坐地分赃了。 等品尝到酿出来的美酒之后,裴世矩父子脸上都乐开花。就连裴宣机,对李风都客气了几分,还叫李风为新酒取名。 李风对这个可没啥兴趣,直接推给老狐狸:“裴公大才,又是长者,晚辈岂敢专美于前。” 说得裴世矩捻须微笑,连连颔首:小娃娃还是很懂事的嘛—— 世人好名,裴世矩更甚,当然不会拒绝这等扬名的好机会,瞧着李风这个少年郎,也更加顺眼了。 烧出来的酒,在勾兑之后,度数也就在四十度左右,对于世人来说,这个度数就不低了,正好可以入口。 但是对李风的医用来说,那就低了,他接了几坛子酒头,度数应该接近七十度,正好可用。 “丹心,为兄还有一事相求。”裴宣机又说起了京师现在流行起火炕火墙,冬日里在居室之中,十分暖和,叫李风的施工队帮着他家也进行修建。 早干什么去了?李风很是鄙视,当初是谁把施工队撵走的! 于是拱拱手:“裴兄,我现在一门心思都在教授医术,好久都不管这件事了。要不我帮你问问,听说,现在工钱都涨了好几倍了。” 裴宣机无奈,也只能伸着脖子被斩一刀。好在,李风也不那么心黑,看在是合作伙伴的份儿上,只收了他双倍的工钱。 李风真的并不贪心:这裴氏父子太过油滑,并非是合作的最佳对象,只要能每年免费给他提供酒精,那就不算亏本。要知道,等到以后,大阵仗来了,酒精的用度海了去,到时候,老狐狸小狐狸别心疼得直哭就好。 酒精运回来,李风就又开始鼓捣了。他看到那些学员晚上都学到半夜三更的,一个个眼睛都熬得通红。 这里面,主要还是烛火的烟子太大,硬生生给熏的。现在既然有了免费的酒精,当然要把酒精灯鼓捣出来。 酒精灯最是简单不过,用小口的陶罐盛放酒精,中间引出一根灯芯。最后上边再弄个小盖子,用以盖灭酒精灯,同时,也可以避免酒精挥发。 到了晚上,全都换上酒精灯,这下可把大伙都乐坏了,这灯太好用了,明亮不说,还无烟无味,于是,学习劲头更足了。 就连牛二这个糙汉子,每天都学到半夜,三天两头的,就找李风添加酒精。 一开始吧,李风还挺欣慰,夸了这货几句,勉励他继续努力,还顺口引用几句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把牛二给激动坏了,非得找来笔墨,叫李风帮他把这首诗给写下来,逢人便拿出来诵读一遍。嘴里还夸耀:“这是李师亲赠与某!” 有一天晚上,李风半夜出去解大手,看到学员们住的屋子还亮着灯,就过去查看。窗纸正好有个小窟窿,李风单眼吊线往里瞧。 好几名学员都聚在酒精等下习字呢,一人拿着一块小黑板,都挺认真的。李风也暗暗点头:这个时代的人,是真的知道学习来之不易啊。 转身正要回屋,就听里面传来牛二瓮声瓮气的声音:“今天就学到这吧,某要熄灯了。” “牛二,你是酒瘾又犯了吧。”屋里有人调笑。 牛二嘿嘿的声音传出来:“就喝两口解解乏,也能睡个好觉。” 李风正要细看,就见屋里一暗。然后,一阵轻响,又传出牛二咂嘴的声音,还伴着一句:“好烈的酒啊,好酒好酒,美滴很,嗯,美滴很,呼噜,呼噜——” ------------ 第三十二章 志同道合 第二日,轮到李风授课,开始教授缝合之法。讲解完毕,就发给学员们针线,自行练习。 除了缝合针,桑皮线之外,还有持针器,镊子之类。无他,唯手熟尔,所以,长时间的练习是非常必要的。 至于缝合的对象,先一家发一块碎布练着吧。等掌握基础之后,再换成水果,比如缝橘子皮之类;最后,就得买猪肉进行练习了。反正也糟蹋不了,练完直接送厨房。 巡视指导的时候,李风慢慢走到牛二身边,准备训训这家伙,竟然敢偷酒喝,而且还喝酒精,胆儿肥了是吧! 没等走到牛二跟前呢,就听这货嘴里闷哼一声,然后啪啪拍了两下大腿:“你们谁想练习缝合,来某这里!” 大伙的目光都被他吸引过去,只见牛二手里拿着一把刀子,刀尖儿还滴滴答答的往下淌血。他右腿踏在前面的凳子上,大腿正面,一条长达数寸的伤口,鲜血汩汩。 看到李风疾步走来,这货嘴里还嘿嘿几声:“李师,缝布片是娘们的玩意,咱们以后面对的是伤患,又不是布片,直接来真格的!” 你这夯货!李风心里又急又气,同时,鼻子还微微有些泛酸:这个家伙,还真是叫人又爱又恨啊。 于是在他的大脑瓜子上拍了一下:“以后不可如此,身体发肤,岂可轻易自残。” “李师,某皮糙肉厚,这点小伤口不算啥。”牛二大大咧咧地拍了一下大腿,这下距离伤口比较近,结果疼得他直咧嘴,一个劲抽冷气。 既然牛二自愿献身,李风也不能辜负他的心意,叫大伙把课桌拼在一起,叫牛二躺在上面,他亲自示范缝合。 学员们默默地围在四周,每个人都异常珍惜这种难得的机会。李风按照程序操作:先灌麻沸散。 牛二这货还说呢:“李师,还不如给某喝二两烈酒呢——” “给你喝!”李风用酒精清洗伤口,结果,虽然用了麻药,依旧疼得牛二龇牙咧嘴。 李风一边操作一边讲授,十分详尽。等他缝了两针之后,就面向周围的学员:“谁来试试?” 大伙心里也都跃跃欲试,不过,想要克服心理障碍,还是很需要勇气的。第一次意义上的真正缝合,不是说下手,就能下得去手的。 就在大伙进行心理建设的时候,一个弱弱的声音响起来:“李师,我,我想试试——” 第一个站出来的,竟然是何二妞,那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平时总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想不到,内心竟然出奇的强大。 “善!”李风闪到一边,把位置让给何二妞。 明显能够感觉到,何二妞的小手有点抖,连缝合针都拿不稳,引得周围传来一阵窃笑。 这丫头原本发白的脸色,变得通红。她抬起拿针的那只手,凑到嘴边,然后,就这样咬了下去。等到拿开之后,手背上出现了两排渗血的牙印儿。 果然,手已经不抖了! 这也是个狠人啊,不过现在就需要这股狠劲!李风也不免对何二妞另眼看待,是个好苗子。 顺利地缝了一针,并且成功打结之后,何二妞长出一口气,她终于克服了心理障碍,战胜自我。 “二妞,漂亮!”李风不吝赞美,一句话,夸得小丫头脸蛋儿更红了。忸怩着晃晃手里的缝合针:“谁还想试?牛二大哥如此豪气,我等不要辜负他的美意才好。” 别人没吭声呢,牛二先啪啪拍了几下胸脯:“二妞妹子,你要是想练习,某天天拉个口子,叫你缝合!”这家伙虽然喝了麻沸散,不过对他这个彪形大汉来说,好像剂量少了点。 咳咳,孙氏二娘实在看不下去了,从人群中挤出来:“你们两个没脸皮的,在学堂里居然就开始打情骂俏的——二妞,你且闪开,老娘来给这个夯货舒舒皮子!” 何二妞红着脸退到一旁,孙二娘接过缝合针,十分干脆地也缝了一下。李风连忙在旁边指正:“下针太深,穿透表皮即可。” 这孙二娘把针抽出来,又顺着原来的针眼,重新来了一下。李风又道:“浅了,伤口容易挣开。” 如是三番,这才终于成功地缝了一针,孙二娘脑门上都见汗了。而牛二口中则不住埋怨:“孙二娘,你个挨千刀的,想把某扎成筛子不成?” “牛二郎莫怪,哪天给你介绍一个心灵手巧的小娘子。”孙二娘也向牛二行礼。 其他人想笑,又不忍心,都憋得相当难受。 随后,又有几个人站出来,有李风在旁边指正,也都顺利完成。就是有点苦了牛二,嘴里碎碎念:“某要啃猪爪,好好补补大腿——” 说起猪爪,第二天再上课的时候,就全都换成缝合猪爪了。缝完之后,拆了线,交给厨娘烹饪。 等到训练扎针注射的时候,罗刹终于从铁匠铺那边,取回来几十枚细针头,虽然比不上后世的那么精细,但是好歹瞧着不那么瘆人了。 这个时代的匠人,也真是厉害啊,这要是放到后世,怎么也能评八级工吧——李风心里也只有赞叹的份儿。他收拢工匠的心思,也愈发炽热起来。 这些学员也真是拼,全都自动找好伙伴,两两一组,你扎我血管,我扎你屁股,都是在身上直接实践。 李风还真担心他们手艺粗糙,别扎着扎着扎急眼喽。事实证明,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就是牛二在给尹夫子扎针的时候,下手太重,被夫子给骂了几句,牛二嘿嘿两声,也就了事。 就在李风一门心思传道受业的时候,这天中午,谢映登忽然来了,说是要李风去青云观走一遭。 终于找上门来啊,李风也不由得精神一振。这是他布置的另外一条线,那还是在李风编撰秘籍的时候,跟谢弘说,叫他寻找志同道合之人,到时候一同参研金丹大道。 这个虽然有点忽悠人的意思,不过呢,能接触千年以后的知识,对这些道士来说,确实是参研大道啊。 跟孙师招呼一声,李风收拾一下,把一个大包袱叫小科子扛了,兴冲冲出了城,在傍晚时分,回到青云观。 很快,李风就看到了二三十个有些陌生的面孔,都是道家打扮,一个个相貌不俗。看来,谢弘这个一代炼丹大师,还是有点号召力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这个秘籍的诱惑力太大的缘故。 李风连忙上前见礼,只见那些道士看着他的眼神,都有点怪怪的,带着几分震惊,也带着几分不屑,甚至还有几分强行按捺的兴奋。 啥意思,瞧这架势,一个个好像都要跟我过过招似的,我可不是小科子那样的少年高手? 作为此地的主人,谢弘开始介绍,最先引见的是一位中年道士,道号黄冠子,据说以前在县里当过小吏,后来当了道士,曾经为《道德经》作注。 在这个时代,道门并未有后世那么多的条条框框,算是比较自由,出世入道,也没那么多的规矩。 黄冠子吗?李风凝神想了想,忽然问道:“未请教道长俗家名讳?” “贫道李播。”那道士生了一双丹凤眼,颇有飘然出尘之意,也在细细地打量着李风。 果然!李风点点头。这位黄冠子李播,或许声名不显,但是他的儿子厉害啊,李淳风,绝对是大名鼎鼎,和袁天罡齐名。 只不过,现在的一代大师李淳风,还是个两三岁的顽童,估计还光屁股满地跑呢—— 就在李风琢磨的工夫,另一个清朗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贫道袁天罡,小郎君有礼了。” 袁,袁大师!李风望着眼前这个二十许的青年,不由得瞪大眼睛,嘴里下意识地说了一声:“袁大师,你给我算算命呗?” ------------ 第三十三章 论道 哪有见面就叫人家算命的呢。李风也自知失礼,口中连连告罪。他打量一下这位颇有传奇色彩的袁天罡,倒是没有什么太出奇的地方,普普通通的一个青年。 唯独一双眼眸,宛如深潭,仿佛能直窥人心。而袁天罡也在审视着李风,二人四目相对,李风忽然觉得心中一阵恍惚,仿佛对方的眼睛变成两股漩涡,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似乎将他整个人都拉扯到里面。 不好!李风心中涌起一股莫大的危机感,幸好,一直以来养成的镇定,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他努力地咬了一下舌尖,在刺痛的刺激下,这才强行移开双目,却发现,大冬天的,后背已经被打湿一片。 “怪哉,怪哉。”年轻的袁天罡却皱起眉头,连连摇头,似乎遇到了不解之事,“不知来路,不晓归途。小郎君,贫道才疏学浅,看不出你的命数,惭愧惭愧。” 李风心里也暗暗松了一口气,他还真怕被这位袁大师一眼瞧出来他是个冒牌货呢。 盛名之下,果无虚士,像他这样的,可不就是不知来路,不晓归途嘛。 来,袁大师,合个影儿先。还有那位黄冠子道长,你儿子领来没有?没有啊,那太遗憾了,童年的照片最珍贵啦。 随后,谢弘又逐一引见,反正这么多道人,李风一时之间,也不可能全都把人家的名字记住。 等到彼此落座之后,就有一位年轻的道士第一个站出来:“贫道杨守心,久仰李丹心大名,当日一句留取丹心照汗青,天下皆闻。听说,李小郎君还精通书法,当日在大殿上亲笔手书的诗句,被一个小黄门给临摹下来丹心这两个字,都卖到了两贯钱一份,真可谓是一字千金也——” 李风连忙拱拱手,他知道,对方先夸他,肯定还有下文呢。 至于卖字的事情,他也有所耳闻。据说,那个有心的小黄门,已经赚了好几十贯钱,害得李风上些日字筹建医疗队的时候,资金短缺,都想写几幅字拿去出售了。 主要是怕被虞师打,所以才没敢这么干。 果然,只听那位年轻的道士继续说道:“近日,谢道友给我等看了金丹大道一书,亦是李小郎君所作。我等一见,惊为天书。只是尚有许多不明之处,还望小郎君解惑。” “不敢说解惑二字,只不过是相互探讨而已。”李风连忙谦虚两句。 杨守心又道:“小郎君,贫道读古籍,天地未分、混沌初起之状,谓之太极;而后,太极生两仪,也就分出了阴阳,于是才有了天和地,谓之天圆地方。可是,小郎君却在书中所言,我等皆立足于一个巨大的圆球之上,贫道百思不得其解,还望小郎君指点。” 他说完之后,其他道人也都纷纷随着点头,显然,杨守心的话,也正是他们心底的疑问,或者说是疑问之一。 这就是古今在宇宙观上的不同了,古人视野有限,所以才会认为大地是平的。 李风也早就料到,这些道士会有类似的疑问,于是朝谢映登招招手,叫他把带回来的大包袱打开,一个戴着支架的圆球物体,便呈现在人们眼前。 用手轻轻拨动一下地球仪,圆球便飞速旋转起来。这个是李风利用闲暇时间制作的,专门忽悠古人——专门给古人扫盲用的。 这个地球仪,是他根据小爱发来的地图,详细绘制,着实熬了好几个晚上呢。最后把绘制好的地图,粘贴到一个空心的木球上边,再加上支架,便完成了。 “这,就是我等生存之地,姑且谓之地球。”李风一边转着地球仪,一边淡淡地说道。 周围,传来一片抽冷气的声音,然后,那些道士一个个就跟要拼命似的,七嘴八舌的,将各种疑问,向李风砸来。 就连谢映登,都一个劲晃悠脑袋:“风哥你开什么玩笑,我要是站在这球上,还不早就大头朝下掉下去了,不当人子,不当人子!” 这就好像一下子打破了他们原有的认知,不急才怪呢。没有当场把李风当成异端,用火烧死就不错了。 “诸位稍安勿躁,听我一一道来。”李风早就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对于大伙提出来的疑问,一个一个进行解答。 只是,这个实在太颠覆了,虽然道理上听得明白,但是这些人却依然不肯苟同。 接受新鲜事物,都需要一个过程嘛,所以李风也不着急,又指着地球仪中的一处位置:“诸位请看,这里大致就是我们生活的大兴城,而这些蓝色的地方,都是汪洋大海。和整个天下相比,就算我们大隋,也只不过是弹丸之地,就更不要说我们每一个人了,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 周围的道士都寂静无声,只怕这一刻,他们第一次认识到自身原来是如此渺小,世界是如此广阔。 李风又取出叠的一只纸船:“我们现在先回到杨守心道长最初的问题,诸君且看,大海中的行船,我们先看到的,是大船的桅帆,然后,慢慢才能看到整个船体。正是因为,我们站立的大地,其实是一个缓慢的球体。若大地是平的,那么我们一下子就应该看到整个大船才对。” 众人沉思一阵,然后有人不大情愿地点点头,算是认可了李风的说法。 李风这才继续说道:“至于古时天圆地方之说,以我看来,天圆,是说吾等心性上要圆润,才能念头通达;地方,是说我等行事要严谨方正,谨守本心,如此,才能天人合一。” “善!”黄冠子在一旁击掌叫好,这番话,是真正符合道家内涵的,所以,其他人也都纷纷随着点头。 杨守心也郑重向李风揖礼,然后,又换成黄冠子站了出来:“小郎君,如你书中所言,确有炼制各种实物之法,皆新奇奥妙。只是,这炼丹之法,却是未曾提及,不知何意?” 归根结底,道长们看中的,还是炼丹啊。 李风微微一笑:“这一卷书,不过是最为浅薄的基础罢了。” 咝——道士们直抽冷气,在他们看来,书中已经包罗万象,若是能够逐一验证的话,只怕要穷其一生,也未必能专研透彻,想不到,竟然只是最基本的东西。 李风当然不懂炼丹,所以只能接着忽悠,又轻轻转了一下地球仪:“诸位道长,不知你们以为的白日飞升,到底如何?” 这下可搔到道长们的痒处,于是纷纷描述起来,其实,谁也没有亲见,只不过是根据古籍的记载,再加上自己的想象罢了。 这就是道教后来慢慢不及佛教的原因,道家终归没有解决长生不老的问题,而佛教呢,起码人家还可以把希望寄托到来生上面。 等他们畅想完了,李风这才说道:“如果把我这书中讲述的化学之道和格物之道融会贯通,那么,足可飞离我们生活的这个地球,遨游于九天之外。甚至,到月亮上面走一遭,也并非难事。” 这个李风也没吹牛,在他穿越来的前几天,连返回舱都顺利回归了,还带回了月球上的月壤。 “风哥,你说的是飞升吗,谁不想飞啊,可是,不会是你给吹上去的吧?”谢登科朝着李风眨眨眼,这熊孩子,现在有点欠收拾。 李风哼了一声:“今日已晚,且等到明日,我定叫你飞天!” ------------ 第三十四章 成仙记 第二天,李风打着哈欠,一路昏昏沉沉的,从青云观向龙泉村跑。要不是这段路都跑熟了,没准跑着跑着就跑没了——掉沟了呗。 昨天晚上,本来想好好睡一觉,养精蓄锐。万万没想到,袁天罡钻到他的房间里,竟然缠着他,研究起天文星象,浑天地动,结果,连李风都不知道自己是何时睡着的。 谢映登则在前面生龙活虎,不时还回头吆喝几声:“风哥,你能不能快点!” 等到了熟悉的龙泉村,李风也终于精神了,难得回来一趟,在村里转了转,当然是收获了一片赞誉之声:村民现在日子有了奔头,饮水思源,当然对李风都十分感激。 望着那一双双淳朴的目光,李风心里渐渐有了盘算:等待去洛阳的时候,可以叫愿意去的乡亲,也举家迁到那边。 这个事呢,操作起来可能有点难度,故土难离,古人对家乡的依赖和感情都是非常深的。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没离开他们生活的村庄。叫他们进行迁徙,难度可想而知。 最后去了李厚家里,从他媳妇那里,把已经缝制好的东西带了回来。东西有点大,也有点多,所以,又叫了好几个村妇,这才弄回青云观。 用过早饭,几十个人便聚集到青云观外面,都好奇地看着地上那一大堆东西。似乎是用粗布缝制的,也不知道有何用处。 李风叫道童在铁盒子里点燃木炭,撑开一个口子,呼呼的热气,便向里面灌注。渐渐的,这个东西便鼓胀起来。 大伙这才看明白,原来就是一个大号的面口袋。只不过,形状并不是直筒,而是大致呈现一个圆球的形状。下方有个开口,也就是进热气的地方。烧了足足一个时辰,整个热气球才彻底漂浮在空中。个头足有三、四个房间那么大,悠悠荡荡的。 没错,就是一个热气球,本来是李风试验着做的,弄出来这个,以后还有大用。 再者,没事的时候,也可以载着他和奴奴,在天上飘一圈。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游乐场,就当顺手给奴奴鼓捣一个大玩具吧。 正好这次为了给道长们进行演示,所以搬了出来。 制作起来,也颇为费事,买来的粗布,在胶水里面挂浆之后再晾干,这才密不透风的。开口的地方,还特意做了防火处理,万一烧着烧着把布点燃,热气球变成大火球,那就乐子了。 毕竟是试飞,李风心里也没谱,所以没敢上去,而是叫谢映登牵了一头羊,绑在准备好的大篮子里面。 谢映登在听明白李风的意图之后,直接就把羊放了,兴冲冲地翻进篮子里面:“我来,我来,我倒要看看,能不能飞天!” “那你可得多穿点,高处不胜寒啊。”李风好意提醒,谁知道这小子根本不听,还得意地抖抖自己厚厚的袍子:“足矣!” 随你吧,反正试一下,很快就把你拽下来。李风也就随他了。 期间,又加了两次炭,谢映登还拿着个扇子,使劲帮着扇风,在持续不断加热之后,热气球终于晃晃悠悠的,一点一点离开了地面。 “飞了,真的飞啦,哈哈哈,我要飞啦!”谢映登在吊篮里面大呼小叫,把李风给他准备的厚手闷子,都甩落到地上,砸在黄冠子头上。 黄冠子浑然未觉,只是仰着头,望着硕大的热气球,口中连声念叨着:“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其他人见到这种奇景,又何尝不是心有同感呢? 等热气球升了几丈高,就被下边的一根牵引绳给拽住,绳子的另一端拴在大树上,所以无法继续往高飞。 这天刮的是北风,绳子也被拽得呈现出倾斜的角度。吊篮里的谢映登则好生不爽:怎么不飞啦,我要飞,我要飞得更高—— 或许是听到了谢映登的心声,绑在树上的牵引绳被抻了几次之后,就自动开解,热气球便拖着长长的尾巴,一边升高,一边向着南面飞去。 “飞啦飞啦,我又飞啦!”谢映登又开始大呼小叫,手舞足蹈,结果差点从吊篮里面栽下来。 等到大伙反应过来,热气球已经飞升了十几米,而且越飞越高,算是彻底脱离了地面的掌控。 “真的飞啦,不知道,最后会飞到哪里,真的会飞到仙界吗?”杨守心口中喃喃着,一脸痴迷。 李风却急得直拍大腿,这样飞下去,是很危险的,就算是最后能平安降落,可是要是飞上几个时辰,还不把小科子冻成冰棍才怪呢? “快点顺着牵引绳出溜下来——”李风一边在地上追,嘴里一边大喊。 “啥?风哥你说啥?上边风太大,听不清楚!”谢映登飞得正高兴,才不想下来呢。 于是,谢映登乘着热气球,在天上越飞越高;地面上,李风和一大群道士紧追。只是风有点大,热气球飘的速度挺快,下边的人玩命跑,愣是撵不上。 “娘,天上有人飞?”龙泉村里,一个小娃娃用手指着天空。 旁边一名妇人正在喂猪,嘴里呵斥一声:“狗娃,莫要胡咧咧,人怎么能飞?” 无意间,妇人向天上瞥了一眼,果然看到飘过来一个庞然大物,下面还真有一个人,张着双臂。劲风猎猎,这人身上的袍子的鼓荡起来,飘飘然如羽化而登仙。 “神仙,神仙呐——”妇人也顾不得地上的猪粪,直接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这一嗓子,也惊动了不少人,很快,动静越来越大,龙泉村在家的村民,都跑出屋来,跪下朝拜神仙。 等李风他们跑到龙泉村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李风连忙招呼村民都赶紧起来,可是,大伙都忙着磕头拜神仙,根本就没人搭理他。 谢映登这小子谢仙祖的名号,不会是这么得来的吧?李风也是哭笑不得。 而随着热气球高度不断攀升,高空的风向也发生了变化,又开始往回飘。于是,地面上的道长们,又气喘吁吁跟着往回跑。 “都起来了,神仙回家啦。”李风招呼一声村民,也跟着跑了。 村民这才起身,那个第一个发现神仙的娃娃,还拽着娘亲的衣袖:“娘,你脑门上还沾着猪粪呢——” 那妇人也不太在意,随手抹了一把,跟身边一位老人说道:“难怪咱们龙泉村能发财呢,原来是有神仙保佑!” 言之有理,于是大伙又齐刷刷地开始跪拜,神仙保佑之声,响成一片。 李风还没走远呢,自然也听到人们的嚷嚷,心中长叹一声:我费了这么多心思,才叫小村有了一些发展;想不到,小科子乘坐热气球来转了一圈,就把功劳全给抢走了。好好好,你愿意当神仙,今天就冻死你丫的—— ------------ 第三十五章 李小二登场 热气球在天上足足飘了一个多时辰,最后才缓缓降落,慢慢悠悠,就跟降落伞似的。再加上吊篮的缓冲,所以并没有给里面的谢映登造成什么伤害。 把这小子拽出来的时候,谢映登脸儿都冻青了,浑身更是筛糠一般,话也说不出来。背回青云观,灌了一大碗姜汤,这才能开口说话:“风,风哥,我,我还想再当一回神仙——” 恨得李风想踹他。 至于热气球,也被大伙七手八脚地抬了回来。那些道士围着,一个个都默不作声。今天,他们受到的冲击实在太大,需要时间好好缓缓。 瞧他们的样子,李风心里有底了,估计现在就算拿着棒子驱赶,这些一门心思成仙的家伙,肯定都不肯走的。 正要趁热打铁,收拢这些道士,组建起第一支科研团队。结果,就看到两匹骏马,直冲青云观门口,马上除了两名骑师之外,还有罗刹这小子,也跟着一名骑师同来。 被骑师从马上拎下来之后,罗刹都不会走道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就剩下嘴里呼喊“大郎”了。 李风闻讯而出,瞪了罗刹一眼:“何事?” 他素来沉稳,看到罗刹又是随同外人而来,显然不是家里出了变故,大概率是他人寻医。 这时候,另一匹马上的年轻人,下马向李风拱手:“是某唐突前来,在下李建成,见过风公子。舍妹有疾,还望风公子施以援手。” 李建成,隐太子李建成!李风打量着眼前这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只见他举止有礼,面容俊美又不乏英气,好一个英姿勃发的小郎君。 于是也还礼道:“公子之称,实不敢当。病情如军令,不可耽误片刻,我不会骑马,劳烦李兄带我一程。” 这个时代,公子这个称呼,还真不是可以瞎叫的,公爵之子,才被称为公子。比如说,李建成的老爹李渊是唐国公,他就可以称公子。李风这样的白丁,却没有这个资格。 至于后来公子这个称呼泛滥,那还是宋之后的事情。读书人身份提高,会吟两句歪诗的,都能叫公子。 诺!见到李风如此干脆,李建成也面露喜色:“风公子不必自谦,如今,一部三字经,已成天下蒙童开蒙必备之书。大儒王通都称赞风公子,童子可为百世师。” 汗,本来是哄自家小妹的启蒙读物,想不到竟然引起这么大的反响。李风并不知道,这背后,有薛道衡推波助澜,印书局第一批书籍,就是印发三字经,然后分发下面州县。薛师,正在默默地为弟子扬名。 跟谢弘交代几句,这些道长们,表示要在青云观先盘桓一段时间,研读李风的金丹大道。李风这才放心,和李建成同乘一骑,赶回大兴城。 等在唐国公府门前下了马,李风的状态,跟罗刹也没啥太大区别,感觉浑身都散了架一般,两条腿都好像不是自个的了。 看来,骑马这项技能,还是应该早点纳入学习的日程之中。 唐国公的府邸,自然非同一般,随着李建成来至一座客厅,只见孙药王已经早就坐在这里吃茶。身后,还站着一名道童,还有几名女学员,有孙二娘和何二妞等人。看到李风,这几个都眼神一亮。 “弟子拜见孙师。”李风连忙先给孙药王见礼,看到自己的药箱也被带来,心中立刻安稳不少。 此时,李渊任荥阳太守之职,放任在外,家中是窦氏夫人主事,正陪着孙药王闲坐。 在孙药王引荐之后,李风又给窦氏行晚辈礼。这位窦氏夫人,也是非同一般,现在还不到四十岁的年纪,姿容丰腴,徐娘未老。 家世更不必说,比李渊还厉害。李渊祖上,顶多是大柱国,人家窦氏,舅父是隋朝之前的皇族。北周武帝宇文邕,就是她亲舅舅。 最关键的是,窦氏生得好儿女,李建成不必说了,还有次子李世民,这个就更牛了。另外还有三子李玄霸,四子李元吉,就没有一个不是将门虎子。 生的女儿就更厉害了,平阳公主,也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娘子军的创建者,令无数须眉都为之折腰的巾帼英雄。 “有劳小郎君了。”窦氏打量李风一番,也暗自点头:好一个风神俊秀的小郎君,只是可惜了。 双方只闲谈几句,李风便直接转向正题。询问之下得知,孙药王已经给患者诊治一番,得病的是李渊的三女。前两女是姬妾所出,这第三女,乃是窦氏亲生,年芳十六,尚未出嫁。不过已经有了婚约,许配给柴绍,此人也是将门之子。 根据孙师的诊治,患者得的应该是缩脚肠痈,也就是后世所称的阑尾炎。因为患侧下肢通常会抬起来,以减轻疼痛,因而得名。 李风总算是听明白了,这得病的,不就是大名鼎鼎的平阳公主吗——李建成的亲妹妹,李世民的亲三姊,后世大名鼎鼎的李娘子! 明朝王世贞曾经赞曰:夫人城北走降氐,娘子关前高义旗。今日关头成独笑,可无巾帼赠男儿。 那是何等的英姿,何等的气概。想不到,也会被小小的阑尾炎困扰。 阑尾炎嘛,放到后世就是小手术,对现在的李风来说,也不算太难,应该可以完成。唯一叫他顾虑的,就是古代讲究的男女大防了。 思虑一番,李风向窦氏夫人道:“此病不难,需在患者腹下切一小口,取出肠痈,缝合即可,将养几日,即可照常进食,恢复如初。” 必须把治疗的过程,跟人家这个当娘的讲清楚啊。 窦氏略一沉吟:“可!” 话音刚落,就听旁边有人叫了一声:“外姑,不可,万万不可!” 李风循声望去,这才注意到,客厅里面还有一个年轻人,此刻正和李建成并肩而立。此人相貌也是英姿勃发,跟李建成站在一起,也只是略逊一筹而已。 想到他刚才称呼窦氏为“外姑”,古代这个称呼,是女婿对丈母娘的尊称,那么此人,大有可能就是那位柴绍了,李家三娘的未婚夫。 只是,还没正式迎娶,就叫起了岳母,太急了一些吧? 那青年继续说道:“外姑,若是这位小郎君为三娘医治,就是他所说的那种手术,岂不是亵渎了三娘的身子,毁了三娘的清誉,此事万万不可!” 李风一听,心里就有点不打痛快,于是说道:“我手术的时候,需要用一块布把患者身体遮住,只在腹部留下一个小口,以便开刀,怎会说什么亵渎之事。在医者眼中,只有病患,何分男女?” 那柴绍的神情也激动起来,望向李风的目光,颇为不善:“小郎君,我是万万不会叫你碰三娘的!” 想不到啊,这个柴绍,竟然是个小心眼的!李风心里涌起强烈的鄙视,可是,人家是李家三娘的未婚夫,他也不好用强,只能把目光转向窦夫人。 窦氏也踌躇了好半天,思来想去,若是不依着柴绍,只怕柴家很快就会退婚,于三娘的名节也会造成不良影响。 加之,从她的本心来说,对于男医生给自己女儿医治这件事,也是抵触的。于是向孙思邈问道:“孙道长,不知道你这几位女弟子,可有人能做?” “她们刚刚入门,不堪大任,在一旁辅助尚可。”孙药王当然不会隐瞒,从他的内心来说,是希望李风能完成这个手术的。毕竟,在孙药王看来,天大地大,治病最大。 可是人家在乎的偏偏是“病死是小,失节事大”,这就有悖于孙药王的理念了。 其实,李风也曾为妇人做过剖腹手术,取出婴儿。小门小户的,倒是没那么多忌讳,怎么到了王侯公卿之家,反倒多了条条框框,束手束脚,实在令人郁闷。 事情僵到这里,最后,所有人都望着窦氏。只听她轻叹一声:“孙道长,还是劳烦你开方子吧。” 言下之意,就是不准备手术了。 孙药王和李风对视一眼,也都无奈地微微摇头,病人家属不同意,他们也没有权利直接动刀啊。 就在这时候,只见一个八、九岁左右的少年,噔噔噔跑进客厅,跪拜在窦氏面前:“阿娘,三姊疼痛难忍,岂能不救!” 说完,又起身用手指向柴绍:“汝见死不救,没有资格娶某的三姊!” 说到激动处,猛的窜过去,高高跃起,拳头一扬,重重捣在柴绍的下巴上,口里还伴着一声略带稚嫩的怒叱:“无情无义之人,吃某一拳!” 那柴绍猝不及防,倒退几步,满脸的不可置信:“世民二弟,你,你竟然打我?” ------------ 第三十六章 害人者谁 李风望着面前这个不到十岁的少年:这就是大唐李二啊,被无数后人推崇,英明神武的千古一帝、四方蛮夷眼中不可冒犯的天可汗、大唐数百年基业真正的奠基者,唐太宗李世民啊,原来现在还是个粉嫩的小正太。 瞧他气咻咻地挥动着小拳头,因为愤怒而涨红的小脸透着一股正气,年纪虽小却已经露出英勇果敢的气魄,李风真想大喝一声“打得好”! 事实上,李世民对他的三姊,也就是平阳公主,最为亲厚。本来就是同父同母所生,而且,姐弟性情相投,李二对这位姐姐是既亲近又崇拜,所以,看到未来的姐夫柴绍如此不堪,这才挥起愤怒的拳头。 而柴绍也被打的有点发蒙:我的要求不是很正常吗?我未婚的妻子,怎么能叫别的男人染指,这难道不应该是一个男人的正常反应吗? 李二毕竟年幼,柴绍今年都十七岁,接近成年,而且也一直习武,所以,身体上受到的伤害并不大,就是这心理上的冲击有点大:我竟然被未来的小舅子给打了—— 就在他脑子一片混乱之际,又看到一个四、五岁的娃娃也指着他的鼻子:“原来你是这样的柴大兄,哼,以后我再也不理你啦!还有你送给我的那些礼物,原物奉还!” 李风眨巴眨巴眼睛:这个更小的正太又是哪个,不会是李元吉吧? 瞧瞧这娃娃,长得白白嫩嫩的,眉目清秀,小脸蛋红彤彤的,眼睛里还隐隐翻着泪花,感觉说不出的可爱,好像与传说中李元吉的形象有些不符啊? 再仔细看看,这娃娃的嘴唇有些发青,因为激动和气愤,还微微有些颤抖。李风是医生,所以观察人是非常仔细的,这个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这时候,作为长兄的李建成终于说话了:“世民,玄霸,不可胡闹!” 玄霸,李玄霸,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李元霸,号称隋唐第一条好汉,一对大锤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李元霸! 李风在惊愕之后,也不免暗暗摇摇头:受演义小说的影响太大了,所以在他的脑海中,李元霸就是长着雷公嘴,又黑又瘦的形象,和眼前这个粉白的小正太,而且好像还有隐疾的小家伙,根本对不上号啊。 至于那位老四李元吉,现在估计刚一两岁,还在奶娘怀里吃奶呢吧? 李世民虽小,但是却很尊敬大哥,老老实实站在一旁,但是愤怒的眼神,依旧死死盯着柴绍。 李玄霸更小,直接跑了,很快,就又抱着几样东西跑回来,全都摔在柴绍脚下:“我不要你的东西,我不要你的臭东西——” 李风也觉得有趣:老李家这几个虎子,就没一个叫人省心的,也不知道李渊是该欣慰呢,还是家门不幸呢? “逆子,还不住手!”猛然间,听得门外一声怒喝,却见一个风尘仆仆的中年男子,一身戎装,罩着披风,大步走了进来。 “阿爷!”李氏兄弟立刻都跪拜在地。 原来是李渊从荥阳赶回来,时近冬至,皇帝要进行规模盛大的祭天仪式,像李渊这等朝廷大员,那是必须赶回来参加的。想不到,刚进家门,就看到这个混乱的场面,而且还有外人在场,这叫他如何能忍? 正主终于回来了,想必以李渊对平阳公主的喜爱,应该会答应进行手术吧——李风也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这位后来的唐代开国皇帝。 此时的李渊,是个四十许的中年人,因为是武将出身,所以,身上自带威仪,气势惊人,就是脸上的皱纹多了一些,略显沧桑,绝非后来经历玄武门事变、窝窝囊囊被迫当太上皇的模样。 三个儿子都规规矩矩跪在地上,不敢吭声,李渊便将目光投向窦氏,怒火稍敛,转而略带责备。 窦氏连忙给夫君请安,然后才把情形讲述一遍:“妾女流之辈,临事惶恐,不知所为,正盼夫君归来主持大局。” 李渊先向孙药王等人谢过,然后又目视有些局促的柴绍:“绍儿欲如何处之?” 柴绍对这位准岳丈还是十分尊敬的,施礼之后,便将方才的说辞,又讲述一遍。李渊听了,沉吟一阵道:“吾女既然与汝有了婚约,就是你柴家的人,一切事物,皆有你柴家处置。” 李渊,你就是这样当爹的,不合格啊!李风刚才还希望满满,如今却失望至极,看来,他还是高估了古人,那些所谓的礼法,在古人心中,早就根深蒂固。 而柴绍则有了主心骨,心下大喜,瞥了一眼犹自敢怒不敢言的两个小舅子,眼中竟然闪过一丝喜色,真不知道你欢喜什么劲儿。 李风对这个人的评价,又自动下调了几分:亏你以后还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呢,肯定是沾了平阳公主的光,没错,肯定是这样! 随后的事情,就不必细说了,李渊归来就立刻掌控大局,孙药王也只能无奈给开了几副药,然后,一行人就告辞离去,剩下的事情,是死是活,是生是死,就跟他们没有一文钱关系了。 在李风想来,平阳公主还是会扛过这场疾病的。只是以后肯定会留下病根,时常发作。最后,才导致这位女中豪杰英年早逝,实在可悲可叹啊。 同样的,孙药王的兴致也不高,回到学堂之后,也闷闷不乐。李风也只好去宽慰老师一番,孙师摇头叹息:“疾病虽然害人,却不如礼法害人之深。世人为何多讳疾忌医,实非吾愿——” 李风也默然无语,从观念上来说,这位孙药王,虽然跟李风相去千载,却是异常接近。 至于跟着同去的孙二娘和何二妞等人,则没有那么多忌讳,直接就跟同伴一起开骂,柴绍这种小白脸子,自然被一干妇女骂得狗血喷头;就连李渊,也被骂成了老糊涂虫。 作为女性,她们会更多地站在李家三娘的立场上,设身处地,若是她们处于病痛之中,还是希望家人能全力救治的。 这些娘们家家的,口无遮拦,自然没有什么忌讳,后来连何二妞都红着脸遛了;李风也听得烦躁:“有耍嘴皮子的工夫,还不如去好好练习医术。今日若是你们能有本事完成手术,何至于此!” 这些妇人还是第一次见到李师发火,立刻全都闭口不言,面有惭色。 旁边瞧热闹的那些爷们则开始挤眉弄眼,牛二这货憨直,大笑道:“孙二娘,从此汝当卧薪尝胆矣!” 这话,显然是旁边的夫子教的。 孙二娘气得直咬银牙:“牛二,来来来,你且躺下,老娘先在你身上,练练切除肠痈之术!” 那牛二惊得连忙捂住下身:“你这妇人心肠歹毒,万一割错了,把某那话儿当成大肠给割了,某找谁说理去——” ------------ 第三十七章 李不败 李风回到自己的小院,给奴奴讲了一会儿三字经,小家伙还挺厉害的,现在已经能把三字经背诵得十分熟练,自然被大兄好好夸奖一番,美滋滋地睡觉去了,没准,做梦都能笑出声呢。 跟老祖母也请了安,李风便回到自己的卧室,刚要跟另一个时空的妹妹联系一下,就听到罗刹的声音传进来:“大郎,有客来访。” 这么晚了,难道又来了急诊?李风出去一瞧,只见罗刹领着一名童子,在外间屋等候。那童子身后,还站着两名英姿飒爽的婢女,都做男装打扮。 望着李世民那张虽然稚嫩,但是已经英气初现的脸庞,李风也大致知晓了他的来意。 “风公子,世民有礼!”小李二有模有样地抱拳拱手,也以风公子称之。 对于这个称呼,李风有些无奈,也有些自喜,从内心来说,对这个称呼,他还是挺受用的。毕竟,积攒人望,也是他的目的之一。 春风过处,谁人不识风公子?想想还是很带感滴。 于是也还礼道:“李二郎不必客气,不知所为何事?” “恳请风公子,为某三姊医病。”小李二这次竟然大礼参拜,瞧得出来,他和平阳公主确实是姐弟情深,竟然瞒着父母,偷偷跑来求医。 李风当然深知这一点,否则的话,也不会派小李二这个未成年的娃娃前来了。 从内心来讲,他是真的想为平阳公主做手术的,以绝后患。主要是这位娘子军的缔造者,叫他这个后世之人,无比钦佩。能帮助这样的偶像清除病患,他当然义不容辞。 只是这样一来,肯定会有些麻烦,柴绍那里,必视他如仇寇;就算李渊那里,只怕也会恶了他。 从利益和收益上来说,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所以李风俊朗的脸上微微一笑:“可!” 李世民明显愣了一下,然后,小脸上大喜。在他想来,肯定要费一番口舌,才有希望说动这位风公子,想不到,对方竟然如此爽利,当然是喜不自胜:“风公子义薄云天,小弟感激不尽。今后若有差遣,世民定当从命!” 呵呵,李二的好感度这么好刷的吗?不过呢,现在还是李小二呢,等他主宰天下还得好几十年,到那个时候,指不定谁刷谁呢? 来来来。李小二,合个影儿先,对对对,摆个剪刀手最帅啦! “多谢风公子高义,婢等替三娘子谢过!”那两个婢女也抱拳拱手,做派一如男子,看来,这不是李世民的使唤丫头,而是人家李家三娘子的贴身婢女。或者说是亲兵才最为恰当,这两位一瞧就是练过的,身上英气勃发。 李风也不磨叽,收拾好药箱,准备好应用之物,然后又悄悄叫孙二娘和何二妞跟随。一来是手术需要助手,二来嘛,有女人在场,多少也能避嫌。 来到外面,小李二居然还是大手笔,外边竟然停着一辆马车。李风三人上了马车,人家则全都骑马而行。看到马背上那两个女兵熟练地控马前行,李风的心里,更加坚定了学骑马的决心。 路上,已经宵禁,沿途遇到好几股巡查的兵士。隋炀帝时,设有左右候卫,大致相当于金吾卫。好在扯着唐国公府的大旗,一路畅通无阻,终于来到了国公府的后门。 众人都心照不宣,所以悄然进入内院,在女兵的引领下,来到一处宅院,这里,应该就是李家三娘子的闺房了。 不过进到屋内,李风却并未感觉到脂粉气,反倒是一眼看到墙上挂着的弓箭。屋中的陈设也十分素雅,给他的感觉,好像和古代大家闺秀的深闺,相去甚远。 这里也有几个丫鬟在等候,也都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装束跟那两名女兵一致。见到李风,也都是拱手为礼,一个个皆是男装,飒爽英姿。 李风忽然觉得,大概三国演义之中,刘备去东吴成亲,进入孙尚香的洞房,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很快,就有两名女兵,从内间屋里搀扶出来一个年轻的女子。李风抬眼望去,不觉一愣,口中下意识的低呼一声:“东方不败!” 像,实在太像了。像极了李风原来生活的那个世界,港台那边一位知名的女星,所扮演的东方不败。 那是一种女性的柔美和男子的英气融合而成的一种复杂的气质,很独特,所以才会令人一件难忘。 而眼前这位李家三娘子,除了年龄尚小,面容略显稚嫩之外,剩下的,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所以,李风一时间有些失神。 这时候,身旁跟着的李小二开口道:“风公子怎知三姊的闺名唤作不败?只是这东方二字,不知何意?” 还真叫不败啊,李不败,平阳公主李不败,这就是娘子军缔造者的气概吗? 李风忽然觉得,冥冥之中,似乎真有天意。只是,古代女子,闺阁之中的乳名,外人可是没有资格叫的,甚至绝不外传,所以,李小二才会感觉很意外吧,搞得李风也颇有点尴尬。 “有劳风公子。”李家三娘子,李不败也向李风拱手,看来人家平日里就是如此做派。她说话的声音偏中性一些,富于磁性,只是此刻稍稍有些发颤。 方才走了这么几步路,额头上就已经布上一层细密的汗珠。不过,脸上却未见丝毫痛楚之色表露出来。 她的右腿也在微微颤抖着,看得出来,她很想蜷起右腿,以减缓腹部的痛感,可是,依旧坚持着站在那里。 作为一名医生,李风对此再熟悉不过,大多数的病人,在这种情况下,肯定疼得抱着肚子打滚儿。这李不败,依然能咬牙硬撑,其意志力可见一斑。 李风也心中敬佩,还了一礼:“此乃医者本分,小娘子不必客气。” 对着这样的女人,称呼小娘子,李风也觉得有点别扭:这哪是娇滴滴的小娘子,这是一身铁骨的铁娘子啊! 口中道了一声得罪,李风也就进入医生模式,先是诊治一番,确定是阑尾炎无疑,这才开始准备手术。 就在一张长桌案上,当成手术台,先灌了一碗麻沸散。考虑到对方的身体抗性,李风还特意加大一些剂量。 因为是夜间手术,所以那些女兵很快就掌灯,在周围举着。只不过蜡烛的火焰有些跳动,而且,亮度也差。 李风早有准备,把带着的酒精灯拿出来几盏,换上之后,室内果然亮如白昼。 将培训班里专用的白色大褂穿在身上,胸前,还印着一个红色的十字,又戴上几层纱布制成的口罩,这也叫李风找到一种熟悉的感觉。 先拉着瞪大眼睛观瞧的李二出了屋,叫女兵给李不败更衣。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躺在桌案上的李不败,身上已经盖了一块绿布,只是在需要切割阑尾的腹下,留下一个孔洞。 李风瞧了一眼身后的跟屁虫:“李二郎,你且回避一下。” 小李二却是不愿:“三姊乃某至亲,且,某尚未成年。” “我是怕你看到开刀流血,被吓晕了。”李风还真是好心,毕竟李二现在还小,不要留下什么心理阴影才好。 结果,人家李小二却哼了一声,鼻孔朝天地抬头跟李风说着:“某去年的时候,就已经跟随三姊上山剿匪,用横刀斩下贼首的头颅!” 行,你是李二你牛比——李风心里还真有点挫败感:比不了啊,这老李家,一个个都是妖孽啊。 ------------ 第三十八章 扎针 手术进行的很顺利,虽然稍稍有点化脓,但是,这种小手术,对李风来说,真是小意思。 倒是旁边充当助手顺便观摩的孙二娘和何二妞,险些晕倒。不过,这二人也知道这等实践的机会难得,还是硬撑着,随同李风一起完成手术。 就连旁边掌灯的几名女兵,面色也都不大好看。别看她们不畏惧打打杀杀,甚至手上还沾过人血。可是,杀贼那是有仇恨和大义支撑着,全凭一口气在。 可是做手术就不同了,尤其躺在桌案上的,还是她们素来敬慕的三娘子。李风那刀子拉下去,就跟拉在他们身上似的。 而李小二呢,别看刚才说的挺霸气,现在小脸儿都已经变得煞白,望向李风的目光,也仿佛在看杀人魔王似的。 缝合好伤口之后,李风考虑到有了些许化脓的情况,所以还是决定:给李不败注射一针青霉素。换成别人,他还真舍不得用呢。也就是平阳公主这种偶像人物,才能享受这种待遇。 于是吩咐两名助手,给李不败打一针肌肉针。何二妞现在已经恢复过来,刚要答应,却被孙二娘抢先道:“李师,我们刚才看得心惊肉跳,手臂尚且发抖,恐怕不能注射。” 何二妞虽然不明所以,但这丫头老实,也就没吭声。 李风责怪的目光从二人脸上扫过,严肃地说了一声:“回去之后,还需勤加练习。” 然后,就从药箱中取出一个小瓷瓶,开始兑药,嘴里还跟旁边的人解释着。 那些女兵早就被他神乎其技一般的医术折服,谁敢反驳。倒是躺在桌案上的李不败,听了李风的解说之后,身子微微一颤,臀部瞬间绷紧。 李风就在她身旁,当然发现这种状况,于是,向着李不败面上看去,只见她依旧双目闭着,不过,眼皮微微颤动。而且,那张英气十足的俏脸上,也开始泛红。 刚才在缝合伤口的时候,他就知道,李不败已经醒了。想来,麻沸散的药劲儿过了。只不过,这位确实不愧是铁娘子,整个缝合过程,吭都没吭一声,眉头甚至都没皱一下。 按理说,扎肌肉针,就更没问题了。只是,这扎针的部位,着实有些尴尬。李不败纵然是有着不逊须眉的豪气,可是女儿家这种私密部位,又岂是能随便可以示人? 这种情况,李风见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一切按照程序,正常操作。将药粉用准备的蒸馏水兑好,然后吩咐女兵,将李不败的身子侧过来。 两名女兵帮着三娘子侧身,另外一名,则掀起了盖在她身上的绿布。 这下,连李风都愣了片刻,心里埋怨这些女兵:也太实在了,说是更衣,怎么还都给扒光了呢。 尴尬片刻,李风连忙示意把整个臀部都盖上,只留下上面一侧的小半边,然后,干脆利落地一针扎下去。 能过感觉到,对方的臀肌很发达,破皮之后,针头遭遇到比较大的阻力,李风嘴里就说了一句:“放松一些,你这样绷着的话,进不去!” 噗——旁边的孙二娘,直接笑喷了,这娘们使劲捂着嘴,不叫自己笑出声,面孔憋的通红,身子更是不停颤动。 那些女兵都是未经人事,所以心里还有些奇怪:很好笑吗? 还好,李不败挺配合的,放松了肌肉,这一针,才顺利扎进去。一边往里面推药,李风另外一只手的手指还在针头旁边轻轻捏动,这都是常规动作,可以帮助吸收。 可是在旁人看来,却未必如此。只见旁边的李小二指着李风:“你,你,你竟敢羞辱三姊!” 就连那些女兵,也都好像觉得,这位风公子似乎有亵玩之意,一个个也都羞红了脸。 要是换成别人,她们早就把这种登徒子给踹趴下了。可是这位风公子是在救人啊,这下把女兵们都给难坏喽:到底应该怎么办啊,谁能告诉我,挺急的? 李风随口跟着李小二解释两句,这李小二子半信半疑,依旧盯着李风,估计心里还是怀疑这小子趁机占三姊的便宜呢。 等李风拔出了针头,用药棉布摁了片刻,这才算是大功告成。 一边收拾器具,一边向李不败的女兵进行交代:“这一两日之内,不能进食,等排气之后,肠胃恢复正常,才可以吃些流食。等过几日,我会叫助手来进行拆线。这期间,切记不可剧烈运动,免得挣开刀口——” 女兵一个劲点头,表示记下了,等李风的医嘱完毕之后,这才问道:“敢问郎君,何为排气,何为流食?” 李风逐一给予解答,始终面色如常,对于一名医生来说,这些都再正常不过。不过,那些女兵却一个个俏脸微红。 一场手术,就在略显尴尬的气氛下彻底结束,李风也不好在人家姑娘屋里停留,而此时,天还没亮,索性,就去李小二的房间里忍了半宿。李小二年纪尚幼,所以,也在内宅中居住。 就在他们走出李不败闺房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正有两个人影,先他们一步离去。 回到窦氏的居室,李渊和夫人的眼神交流一下,彼此都放下心来。李不败是他们亲生的闺女,又如何不惦记呢? 在李世民偷偷出府的时候,李渊就得到了家人的禀报。不过,他并未阻拦,放任李小二去请了李风治病,并且,一直在屋外进行监听。 可怜的李小二,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替爷娘背了一口黑漆漆的大黑锅,这真是亲爹亲娘啊! 其实,李渊夫妇也是无奈,李不败已经有了婚约,他们当长辈的,自然不好明面上太过干涉。不过嘛,暗中弄些手脚,还是可以的,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他们终于可以安寝了,可是,唐国公府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在李风被李二从后门接进来的时候,李建成也同样得到了消息。不过,他选择了装聋作哑,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虽然柴绍跟他年龄相仿,性情相投,引为好友。不过,跟亲妹妹相比,孰轻孰重,李建成还是能分得清的。 李风倒是心底无私,一觉睡到天蒙蒙亮,这才被女兵给叫醒,迷迷糊糊地跟着出府。 到了屋外,冷风一吹,李风也彻底清醒了,看到送他们出府的,还是接他们的那两个女兵,于是就忍不住问道:“你家三娘子,闺名果然叫做不败?” 这两个女兵,年岁应该比李风大个两三岁的样子,身材已经发育得差不多了,加之一身英气,所以显得魅力不凡。其中一个鹅蛋脸的瞥了李风一眼,然后笑道:“小郎君,我家娘子自幼喜欢行兵打仗等诸般武事,所以,取名也大多如此。我们的名字,也都是她取的。我叫李千军,她叫李破虏。” 看她用手指向另外一名怒胸蜂妖的同伴,这位想必就叫李破虏了。 千军,破虏,李不败——李风没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这位,还真是个军迷啊! 前面已经望见了后门,而就在这时候,正有一个青年男子,神情焦急地走了进来。 柴绍也一直惦记着自己未婚妻子的病情,所以一大早就急火火地过来打探。结果呢,迎面看到三娘的两个贴身女兵,正陪着一个丰神俊秀的少年郎,有说有笑地向这边走来。 李丹心!柴绍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不妙的感觉。 ------------ 第三十九章 神坑李小二 “千军,你家三娘子,可是昨晚做了那个什么手术?”柴绍颤声向着一脸喜色的李千军问道。 李千军自然认得柴绍,这姑娘性子直爽,也未多想:“当然,三娘子如今已经不疼了,风公子说将养几日,即可复原。柴大郎,恭喜你啦!” 恭喜——恭喜你个劳什子!柴绍不禁怒火中烧,他对李家三娘子也十分中意,眼看就要完婚,万万想不到,却被这个小白脸子给坏了三娘的清白,这如何能忍? 自感脑袋上有些绿油油的柴绍立即暴走,挥舞拳头,径直向李风冲去,口中连连呼喝:“淫贼,纳命来!” 李风感觉有点冤:做个阑尾炎手术怎么就淫贼了,我与你这小肚鸡肠之辈,没法儿讲理。 于是,挥手叫孙二娘和何二妞有多远躲多远,他则闪身躲到李破虏身后。 李风原本是文弱书生,虽然锻炼了这几个月,身体素质有所提升,可是跟常年习武的柴绍相比,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李风才不会傻站着挨打呢。 “柴大郎,好好的怎能动手,风公子可是三娘的救命恩人!”李千军还张开手臂,试图阻拦。 而柴绍早就被怒火迷了心窍,一把将李千军推开。李千军也急了:“柴大郎,你若是再对风公子无理,某就不客气啦!” 柴绍气得浑身颤栗:“尔等蛇鼠一窝,今日某一个不饶!” 其实,李千军也不好真的动手,毕竟尊卑有别,说白了,在李家的地位,她只不过是李不败的使唤丫头而已,而柴绍,那未来肯定是她的主子。 倒是李破虏话不多,挡住柴绍的拳脚,全力护住李风。她只守不攻,难免身上挨了几下,瞧得李风也十分气恼:居然沦落到需要女人替我挡枪,好你柴绍,休怪我手术刀无情! 当医生的,可以救人,当然也能伤人。因为熟知人体构造,所以手术刀下去,往往都是致命所在。 李风将小巧的手术刀藏在掌心,正欲作势躲避不及,欺入柴绍怀中,拼着自己受伤,也要给对方来一下狠的。却猛听身后传来一声厉喝:“柴绍,还不住手!” 这声音很独特,有点偏于中性,带着一股子磁性,很抓耳朵。柴绍一愣,抬头看到被两名女兵搀扶而来的李不败,也大声喝道:“三娘,这贼子玷污了你的身子,某今日定要手刃此贼!” 这绝对是他的心里话,贵族出身的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他,女子的身体,绝对不允许丈夫之外的男人碰触。 “风公子只是为我医病,你大好男儿,胸中应有凌云志,却恁地狭小!”定亲之前,李不败以前也跟柴绍接触过几次,觉得此人倒也有些英雄气概,可以托付终身。 却想不到,到了关键时刻,本性就暴露出来,看来,所托非人啊。 事实上,柴绍这家伙,还真是个没骨气的。等到后来李渊在晋阳起兵反隋的时候,召集子婿去太原聚集,共商大事。 柴绍这货,却把平阳公主扔在家里,独自跑去晋阳,不管其死活。要不是平阳公主是女中豪杰,散尽家财,招募士兵,很快就聚拢了数万兵士,和父亲李渊遥相呼应。要是换成普通女子,估计就已经在战乱中丧生。 李风知晓这段典故,所以对柴绍这厮,也有些不喜:就这德行,配不上平阳公主啊! 被李不败斥责,柴绍心里更觉得憋屈,当即拔出腰间的横刀,向李风杀去。 “千军,破虏,擒贼!”命令从李不败口中下达,犹如军令。 军令一出,莫敢不从。李千军和李破虏刚才束手束脚的,实在憋闷,如今得了李不败的命令,立刻变身成两名猛女。 李千军在前面持刀挡住柴绍,后边的李破虏直接踹在柴绍的腿弯,后者扑通跪地,手中的横刀,也被李千军给缴械。 前后也就几秒钟的时间,李风眨巴两下眼睛,柴绍就已经遭擒。 厉害,好恐怖的女兵!李风心中大赞,同时也觉得后脊梁嗖嗖冒凉气:在给李不败扎针的时候,她要是羞怒之下,也发一道这样的命令,那我岂不是比柴绍还惨? 柴绍刚才也有些轻敌,更没想到李千军和李破虏居然如此骁勇,心中不免火气更盛:“三娘,你竟然帮着外人!” 李风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这样闹开去,对谁都不好。于是轻咳一声:“柴郎君,且听我一言。手术之时,我那两名助手在场,还有诸多女兵掌灯,另外还有李家二郎也在,众目睽睽之下,岂容我胡作非为?” “再者,医者父母心,心底坦荡无私,眼中只有病患,柴郎君你误会了。” 这话,李风说的理直气壮,因为事实确实如此。柴绍现在也恢复一些理智,想想也觉得有理。如今木已成舟,再闹下去,传扬出去,他柴家和李家面上都不好看。 可是这口气,他又着实咽不下去,正在踌躇间,就看到李世民捂着肚子,一溜小跑,向着茅厕方向而去。 方才李风出来的时候,李世民毕竟是小孩子,熬了半宿,睡觉比较死,所以也就没有叫醒他,这会儿估计是被尿给憋醒了。 “二郎,过来说话,我且问你,这李风,可曾轻薄你家三姊?”柴绍决定还是问问李世民比较好。他知道李世民和李玄霸,都跟他们的三姊最是亲厚,若是发生什么不利的事情,肯定不会答应。 李小二此刻正内急呢,哪有心思磨叽,离着老远就没好气地嚷嚷一声:“你问我,我问谁去,那风公子摁着三姊的屁股打针,我还想揍他一顿呢,多多劳烦柴大兄了——” 说完,这小子就一溜烟跑向茅厕。他是不知道,这一句话捅出多大篓子,那柴绍目眦欲裂:“李风,某与你势不两立!” 好你李小二子,竟然陷我于不义!李风也郁闷死了: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现在的李小二,何来英明神武,简直就是个坑,神坑,职业坑姐! 就连李不败,脸上也泛起红晕:“二弟切莫胡言,只不过是扎针罢了!” “扎针?何处不能扎针!”柴绍也觉得看错了李家三娘子,于是口中也没了顾忌:“想不到,你竟然是这等下贱之人,某回去禀明父母,立刻退了这门婚事,从今以后,你我情断义决,再无瓜葛!” 李不败更不是好脾气的,也厉声喝道:“我李不败的夫婿,必是顶天立地好男儿,岂能是你这等蝇营狗苟之辈。不用你柴家退婚,我今日便把你逐出。李千军李破虏听令,把此人扔了出去!” “诺!”那两个女兵也是实心的,拖着柴绍,连后门都不出,直接贴着院墙,把柴绍高高扔起,飞过墙头。 外面传来扑通一声闷响,还伴着哎呦一声惨叫。 李风都觉得疼,而且好心塞:我是不是成了棒打鸳鸯的那根大棒呀,冤,实在是太冤了—— ------------ 第四十章 谁是大腿 等到李小二如厕回来,这边短暂的战斗都已经结束了。这小子看到三姊目光不善地望着他,便连忙往李风这边凑乎。 结果,小耳朵被李风给拎住,还使劲一拧:“小二子,你刚才胡说些什么!” 李世民疼得直咧嘴,斜眼瞧着李风:“松手,若不是看在你救了某家三姊,今日定要揍你一顿!” 虽然比李小二大了七、八岁,不过真要是动手的话,李风心里也有点没底。于是又愤愤地拧了一下,这才撒手。 后门外,则传来了柴绍的叫骂声,这家伙估计都快得了失心疯,所以口中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李不败抬抬手,李千军和李破虏便冲出门去。李风见状,也赶紧叫李不败回去休息,这刚刚做完手术就跑出来,实属不该。 而就在这时候,李渊也沉着一张脸来到现场,刚才一番吵闹,自然也惊动了他。又听柴绍骂得着实难听,脸面上也挂不住。 想要呵斥女儿几句,却又心下不忍;想要拿李风撒气吧,人家毕竟是好心来治病的。踅摸一圈,最后,凶巴巴的目光就落到李世民头上。 李小二忽然觉得后背冒起一股凉气,心中涌起一股不妙的感觉,然后就听到父亲的吼声:“逆子,搅得家宅不宁,还不速速去书房跪着,一日不许进食!” 我招谁惹谁啦?李世民心里喊冤,可是却不敢违抗父命,委委屈屈往书房挪去。 李渊又摆摆手,叫李不败也赶紧回房休息。他也想不到柴绍来的这么巧,把这件事撞破,如今传扬出去,只怕两家面上都有些不好看,怎生补救才是。 一瞧这架势,李风也赶紧开溜,朝李渊拱拱手,道了一声“告辞”,领着孙二娘和何二妞,准备闪人。 身后却传来李渊的声音:“小郎君医术高超,老夫替小女谢过。” 既然遇上,就不能假装不知道了,这点心胸,李渊还是有的,说两句场面话而已。 “不敢。”李风应了一声,然后又听李渊说道:“只是今日之事,都是我家那逆子年幼,不知礼法,任意胡为,传扬出去,只怕沦为笑谈。吾女尚在闺中,名节事大,还望小郎君成全。” 啥意思?李风有点不大习惯这种绕来绕去兜圈子的说话方式,琢磨一下,有点想明白了:李渊这家伙没安好心啊,这是准备把屎盆子全都扣到我的头上,好你个老银币! 于是冷哼一声:“清者自清,我无愧于天地本心。李公所言,我不明白!” 小子不上道啊!不过想想眼前这个少年,在皇帝面前,都是一块硬骨头,敢正面硬刚,他这个唐国公,肯定就更别想压人家了。思来想去,李渊也觉得颇为头疼。 何况,对方别看穿着一袭白衣,却也不是真正的白丁。背后有薛道衡和虞世南这两个大儒撑腰不说,本身就是一个大笔杆子。所著的蒙书三字经,连他就任的荥阳,都已经传遍了。 李渊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有三样东西:将军刀,文人笔,百姓口。 真要是得罪这样一个人,他笔杆子一歪歪,指不定写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来。 感觉这小子就像一个刺猬,明明没有什么战斗力,却偏偏无从下手。李渊越想越气,一甩袍袖:“小郎君,你可自去,我李府太小,容不下你这大名鼎鼎的风公子!” 李渊拂袖而去,心又大有“风公子过境,落一地鸡毛”之感。 这下,就连跟在李风身边的孙二娘都有些不忿:“吃完饭打厨子,治完病赶医生,这人好没道理!” 走就走!李风内心其实也是傲气的,在他的计划中,最好能抱上李渊这条大腿。本来已经开罪了隋炀帝,那么只能在下一任帝王身上提前投资了。 可是现在看来,连李渊也一起得罪了。既然大腿抱不成,那就努力把自己变成大腿的吧,而且,还要是最粗的那一条。 半路上,李风走在前面,顺便翻阅了一下手机,里面有一条官方发来的消息:救治平阳公主李不败,获得充值五贯钱的资格。 不错不错,竟然跟救治薛师的价格一样。这样看来,李不败也是这个等级的,算是某个领域里出类拔萃的人物。 想想也觉得挺合理的,能组建娘子军,帮助父亲争夺天下,古往今来,又有几个女子能做到如此呢? 而孙二娘和何二妞在后边悄声嘀咕,何二妞有一个问题,憋在心里好半天了,终于问出来:“二娘,为何手术之中,你要李师打针,这本来是我等需要做的事情?” 小丫头,还是太嫩啊!孙二娘口中娇笑一声:“不如此,李师怎能亲近佳人?” “你是故——”何二妞的嘴巴很快就被孙二娘给捂住,这个心思单纯的丫头,只能瞪大眼睛盯着孙二娘,脸上还火辣辣的。 孙二娘瞧瞧前边的李风,见他没啥反应,这才得意地跟何二妞道:“那李家的小娘子,家世又好,模样也好,偏偏还一身好武艺。要是能嫁给李师,那才是上等姻缘呢。咱们当弟子的,当然要找机会撮合,嘿嘿嘿——” 李风并不知道,已经被自己人给算计了。回到医学馆,日日照常授课。这几日,正好结合刚完成的手术,给学员讲述切除肠痈的要领。 有孙二娘和何二妞在旁边讲述亲身经历,学员们也犹如身临其境,感觉以他们现在的情况,只要胆大心细,应该也能完成这样的手术。 李风当然也瞧出了这种苗头,医学注重实践,就算你在脑海中将手术过程演练了千百遍,都不如一次实践来的宝贵。 正好快到冬至了,这在古代是比较隆重的节日,跟岁初的元旦,也就是后世的春节,都是同等规模的。 就连穷苦人家,节省了一年,到了冬至,也要给家里人置办一身像样的衣服,弄一些可口的饭菜。 李风索性叫牛二去联系屠户,抓两口活猪过来。先供学员们实践操作,然后再宰了吃肉。 一开始,学员们还都兴致勃勃,等到备皮开刀之后,就有些人为之色变,等到看到花花绿绿的肠子,好几个人都捂着嘴跑出去呕吐了。 这就是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啊,李风则表示比较满意,这种实践效果,也正是他所想要的。 接下来就是进行相关的切除了,有切取胆囊的,也有切取肝脏的,还有切食管或者胃的,也有切割空肠回肠盲肠的。总之,每个人必须上来切一刀试试。 也不知道是哪个遭瘟的,一刀子将大肠给割破了,霎时间,又有十几个人,当场就吐得稀里哗啦的。 以至于晚上吃猪肉的时候,面对着一大盆香喷喷的红烧肉,除了像牛二这种货色,吃得酣畅淋漓之外,其他人,竟然全都向着豆腐和芽菜等等素菜下筷子。 你说,这好好的猪肉,咋忽然之间就不香了呢? ------------ 第四十一章 捡的 几日之后,便是冬至。朝堂之上,天子率领大臣进行盛大的祭天仪式,乞求五谷丰登,国泰民安。 并更改年号为“大业”,由此可见,杨广还是想要做一番惊天伟业的,而且,他也确实这么干了,就是结果有些不妙。 隋炀帝一贯是喜欢大排场的,所以这次朝会,规模十分盛大。祭天之后,又大宴群臣。恰恰此时,裴世矩献上新酿的美酒助兴。 这酒和原来的水酒相比,度数高了一些,又在人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立刻受到君臣的赞誉。 “裴卿,此酒甚佳,不知何名?”杨广也喝得熏熏然,这种稍稍烈一些的美酒,正好符合他的胃口。 裴世矩不愧是老狐狸啊,惯于揣摩圣意:“陛下,此酒新酿,尚未命名,还请陛下赐名!” 杨广乘着酒兴,欣然挥笔,写下“大业春”三个字,被裴世矩宝贝似的收了起来。群臣也都满心的羡慕嫉妒恨:这是要发财的节奏啊! 不过,要是叫杨广知道,这大业春里面有着李风不少股份,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把酒盏直接摔到裴世矩的头上呢? 官家如此,民间亦是家家喜庆,欢庆佳节。李风的医学馆也放了一天假,张弛有度,才是治学之道。 用过早饭之后,李风就带着家人,去西市游逛。老祖母年纪大了,天寒地冻的,不愿意折腾,没能出行。 奴奴最高兴了,穿了一身新衣裳,鼓鼓囊囊,跟小棉花熊似的,牵着大兄的手,蹦蹦哒哒走在大街上。 旁边有罗刹夜叉左右相陪,四个人出了医馆,顺着人流,直奔西市而去。 此时的大兴城,人口已经超过百万,那绝对是天下数一数二的大都市。从熙熙攘攘的人群就可见一斑。 而今天的大兴城,金吾不禁,万民欢庆,更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沿途随处可见兜售吃食和小饰物的商贩,叫李风找到了一些后世赶庙会的感觉。 因为带着三个吃货,所以一路走一路买一路吃,什么金乳酥,水晶糕,果脯蜜饯之类,罗刹和夜叉手上都拿不下了,乐得眉开眼笑。说起来,这两个,也是十岁刚刚出头的少年,正是贪吃的年龄。 李风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掏钱,接近西市,人群更加稠密,已经到了接踵摩肩的程度。李风连忙把奴奴抱起来。话说,古代也是有人贩子的好吧。 每逢重大节日,也是人贩子活动最猖獗的时候,一个节日下来,总得有人家丢孩子的。 “糖葫芦,又甜又酸的冰糖葫芦!”一声熟悉的吆喝传过来,李风随着人流慢慢挤过去,却是孙二娘正领着何二妞,在大声叫卖。还有尹夫子,也戳在旁边负责收钱,神情稍稍有些忸怩。 在几人身前,立着一个草靶子,上面还插着一个个红彤彤亮晶晶的糖葫芦,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串,还插在上边。 剩下的越少,人们还偏偏越买,一个人挤到前面:“剩下的我包啦!” 旁人自然有意见,这糖葫芦可是新鲜玩意,第一次出现。据刚才吃过的人说:外面都是蘸着糖浆的,十分酥脆;而且里面串的是山楂,看着都忍不住有点流口水。 这大过节的,谁兜里还不揣几文钱呢,走起路来都振衣作响。虽说卖的贵了点,一串就要五文钱,但是谁叫人家这是独一份呢。 孙二娘一瞧人群乱糟糟的,连忙吆喝:“不要着急,马上就有新鲜的糖葫芦送过来,都有份!” “来了来了,闪开闪开!”牛二的大嗓门传来,只见这货又扛着一个大草靶子挤过来,那上面插着的,全都是亮晶晶的糖葫芦,只怕有上百根之多。 说起来这糖葫芦,还是前些日子,李风给奴奴蘸了几串。结果,学员们尝过之后,也都觉得好吃,那些女学员便跟着李风学会了这门手艺,想不到,今天跑西市这边来卖了。 在那个时代,士农工商,商人最叫人瞧不起。这些学员能拉下脸子来卖糖葫芦,也有点出乎李风的意料。 那牛二身高马大的,很快就发现了人群中抱着奴奴的李风,立刻咧着大嘴,激动地叫唤起来:“李师李师李师师——” 恨得李风真想抽他,李师师也是你叫的,那是后世的名妓好不好! 牛二这货浑然未觉,看到摊子前面围着一大圈人,李风他们一时间竟然进不来,于是又吆喝起来:“诸位让让,某家的李师乃是风公子。风公子知道吧,春风过处,谁人不识风公子!” 就他那杀猪的嗓门,半条街都听到了好吧。 看着这货一脸显摆,李风更想抽他了。不过,这话的效果不错,人群竟然真的让出一条通道。看来,名望确实是很重要的隐形财富啊。 几个人走到前面,李风也把妞妞放到地上,拉着她的小手。牛二则挑了几个串大糖多的,递给他们,嘴里还嘿嘿笑着:“李师,某等赚点小钱,也能贴补医学馆所用。这天天从你兜里掏钱,就是有金山银山,也得坐吃山空不是。” 李风咬了一颗山楂,感觉咋就这么甜呢! 不过嘴上还是说道:“自当以学业为重,下不为例!” 这些学员好不容易放了一天假,还忙着营生,李风的心中,怎能不感动? 牛二这货还拍拍尹夫子身前的钱袋,发出哗哗的声响:“李师,这糖葫芦还真是赚钱,这才多大的工夫,就——” 结果,鞋面被孙二娘给踩了一脚,这货才算是闭嘴。 这里人太多,李风叮嘱他们几句,就挤出人群。这里已经快到西市的市门口了,人群更加稠密,李风正要弯腰将奴奴抱起来,结果却惊讶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女童。 看年龄,比奴奴稍大,也就五六岁的样子,一手拉着奴奴的小手,另外一只手,也举着一串糖葫芦,正往嘴里咬呢。 “你是谁家小娘子?”李风眨了眨眼睛:捡到一只小萝莉啊。 那女童生得粉雕玉琢一般,一双大眼睛更是十分灵动,绝对是美人胚子。只见她撒开跟奴奴拉着的小手,指指自己嘴巴,然后把小手摆了两下,好像在示意自己不会说话,是个哑女。 做完这些动作,就又立刻拉住奴奴的小手,生怕再丢了似的。 李风又望着奴奴,奴奴嘴里嚼着山楂,把小脑瓜跟那个女童并到一起,不过她比人家矮了小半头:“大兄,这个小姐姐,是奴奴的好朋友!” 那女童不说话,大眼睛忽闪两下,然后也使劲点点头。 看来是和家人走散了,那只能先领着了。李风一手扯着一个,很快就消失在欢乐的人潮之中—— ------------ 第四十二章 笑入胡姬酒肆中 西市,这是丝绸之路的起点,或者也可以说,是丝绸之路的终点,所以,自然要比东市繁华热闹。尤其是这种节日,那热闹程度就更不必说了。 整个西市,店铺万家,因为商铺太多,所以占地面积都不大,五行八作,应有尽有:有车马行、食店酒肆、还有专门的胡姬酒肆、肉行米行布行、衣肆、果子行(卖水果滴)、椒笋行(卖蔬菜滴)、坟典行(这个大伙猜猜是卖什么的?)—— 除了各种琳琅满目的店铺之外,还有鱼龙百戏,引得游客围观叫好。 李风也大开眼界,见识到了一千多年前的民间艺术,竟然丝毫不比后世逊色。 在隋文帝的时候,民间百戏都被禁止;但是到了杨广当皇帝,这些东西就全部复苏了:耍皮影的,戴着兰陵王一般的面具表演参军打仗的,表演绳技的。相当于后世的走钢丝,在绳索上还能来个空翻劈叉啥的,引得奴奴他们,惊呼连连。 还有一些西域胡人也在表演,口中喷出来的火苗子都好几尺长;甚至,李风在里面还看到了浑身漆黑的黑人在表演,也就是当时人口中的昆仑奴。 连和尚尼姑都有,跟唱戏差不多,有行头和唱念,表演的大多是佛教中的故事,表演一段,观众也纷纷往里撒钱。 给李风的感觉,就好像到了首都天桥似的。 奴奴也朝大兄要了两文钱,还给了新结识的小姐姐一枚,扔进一名小沙弥的钵盂里。然后,还伸出小巴掌,摸了一下人家的小光头。 哑童也有样学样,同样摸了一下,然后两个小丫头便一起咯咯笑。 呃,李风眨眨眼:你们开心就好,哑童也能笑出这么清脆的咯咯声吗? 一路走下来,奴奴和罗刹夜叉他们,嗓子都快喊哑了,倒是那个哑童虽然也看得眉开眼笑,却从不出声呼喊,只是兴奋得小脸红彤彤的。 逛了足足一两个时辰,三个大的,轮流抱着两个小的,彻底玩了个尽兴。 “大兄,奴奴好高兴!”怀里的小妹妹,吧嗒在大兄左边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随即又是吧嗒一下,右边的脸颊也挨了一下,却是罗刹怀里抱着的哑童,也凑上来亲了李风一下,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正望着李风,宛如天上明亮的双星。 李风向前面的酒肆一指:“走,进去歇歇腿儿,再垫垫肚子。” 虽然吃了一些零食,却并不顶饱。进了酒肆,里面都满了。这里竟然还是一家胡姬酒肆,一个高鼻深目的胡姬,正忙着卖酒。顾盼之间,一双碧眼,风情流转。 隋唐时期,胡姬酒肆挺多的,大诗人李太白就对胡姬很是偏爱,有少年行诗云: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金市就是西市,言及其吸金的能力。李风也懒得走了,就在店中稍候。奴奴瞪着眼睛,目光追着胡姬,好半天,趴在李风的耳边说:“大兄,那个姐姐的头发是金色的,眼睛还是绿色的,好怪怪呀?” 正好胡姬从旁经过,朝着奴奴扮了个鬼脸,吓得小家伙连忙把脑瓜埋在大兄怀里,惹得胡姬大笑,发现有一桌客人离去,便把李风他们安置下来。 先要了几碗热水,然后点了胡饼和羊肉汤。这胡饼是烤制的,跟后世的馕差不多,上面还撒着碎核桃之类,又香又脆。 店里虽然卖有葡萄酿和中原的白酒,不过呢,李风他们这一桌,算起来都是未成年人,李风也很少饮酒,所以都喝白水。 “奴奴吃饱饱了。”小家伙还拍拍小肚皮。 挨着她坐在胡凳上的哑童,也学着奴奴的样子,拍拍肚皮,笑吟吟的。两个小丫头,都是那么可爱。 李风他们也吃饱了,正要算账,忽然大厅之中鼓乐齐奏,几名胡姬出来献舞,于是,也就坐在那里,准备看完再走。 也不知道人家跳的是什么舞蹈,反正胡姬不停地转圈,裙摆飞旋,应该就是胡旋舞之类吧。 不料,等到舞蹈完毕,又有一名大肚子胡商站到场中,这家伙一身暴发户的气质,戒指上的大宝石,比鸽子蛋还大呢,直晃眼睛。 在隋唐人眼中,胡商就是土豪的代名词。打个比方的话,就有点像是后世中东那边的那些石油大亨吧。 这胡商自称玛宝宝,明明是个脑满肠肥的暴发户,名字取得还挺萌,只见他挥了一下胖胖的猪手,然后就有两名胡姬,簇拥着一名年轻的胡人少女走了上来。 “诸位,今日适逢佳节,某也助一助酒兴。这位乃是波斯第一美女玛利亚,还是处女,今日,价高者得!”玛宝宝操着一口熟练的官话,嗓门也很有煽动力,酒肆之中,立刻一片鬼哭狼嚎,气氛瞬间高~潮。 主要原因,还是那名波斯少女确实漂亮,明眸皓齿,皮肤白嫩,羞羞怯怯的眼神,仿佛就是两把无情的钩子,轻飘飘的在酒肆中扫了一圈,食客们便全都被牢牢勾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就连小奴奴,都张着小嘴看傻了,简直是老幼通杀。非要形容一下的话,应该算是波斯版的妲己吧,绝对达到了祸国殃民的级别。 加之充满神秘的异域风情,怎不叫在场的男人嗷嗷叫呢? 眼看这场面有点向着少儿不宜的趋势发展,李风便站起身,准备走人,他还带着妹妹呢,还有个捡来的小萝莉,实在不适合继续呆下去了。 他想走,可是有人不让啊,只见一个穿着锦袍的青年,拦住去路。这人显然喝了不少酒,走路摇摇晃晃的,而且一脸轻佻之色,一瞧,就是那种不务正业的公子哥儿。 这人随随便便朝着李风拱拱手:“可是风公子当面,在下宇文智及,家父乃许国公是也!” 像这种出门嘴上带着家长的,通常都是那种依仗家里势力的浪荡子。比如说高衙内,通常报名的时候,都会说一句,我爹是高太尉! 李风脑子里回忆一下小爱帮他搜集的资料,就知道许国公是谁了,就是杨广十分宠信的宇文述。宇文述生有三子,宇文化及,宇文智及,宇文士及。 这兄弟三人,除了老三宇文士及还算不错之外,前面那哥俩,都是大兴城有名的“轻薄公子”。仗着祖上蒙阴,整日里花天酒地,斗鸡走马,欺男霸女,绝对不是什么好货色。 搞得李风也挺纳闷:好像跟这种花花公子没啥交集啊? 顺着宇文智及晃荡过来的方向望了一眼,李风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在酒肆的最里面,有一张大桌子,围坐着一圈衣着鲜丽的年轻人。 其中,有一道饱含着怒火和愤恨的目光,正唰唰唰地朝李风身上放电呢,不是柴绍又是谁? 这算不算不是冤家不聚头呢?李风忍不住抬手轻轻摸了摸鼻子。 这几日,李风在医馆中闭门教书,并不知道李家和柴家的龌龊事,一开始,两家都争抢着退婚,指责对方的不是,就差没上演全武行。 后来李渊实在没法子了,就想了个李代桃僵的法子,就转而把第五女,也就是后来的长广公主许配给了柴绍。 柴家为了面子,也只能捏着鼻子同意了。原本娶的是嫡女,结果愣是换成了庶女。而且,柴绍原本对平阳公主李不败也是非常倾心的。 好好的婚事,被李风这个白丁给搅黄了,柴绍简直是恨之入骨,正好在此狭路相逢,岂能轻易放过? 这仇恨,其实也差不多相当于夺妻之恨了,你叫他如何能忍? (坟典行三坟五典,所以就是卖书的地方) ------------ 第四十三章 古代版斗富 “原来是宇文二郎,久仰了!”李风抱着孩子,只能微微点头,然后又道:“只是舍妹游玩多时,早已困倦,我就失陪了。” 这些纨绔子弟,李风可没兴趣跟他们结交,干脆婉拒。 可是,这位宇文智及是带着任务来的,岂能放过。他向那边的桌案遥指:“皆京师名门子弟,倾慕风公子才华久矣,欲把酒言欢,畅谈诗赋。丹心老弟,你可万万不能走啊。” 这货有点喝高了,一边说话,一边还攀着李风的肩膀,嘴里酒气醺醺,喷得怀里的小奴奴都皱起小鼻子。 小家伙便瞧着这个酒鬼不大顺眼:“你们想听大兄的诗吗,那我就给你们背一首咏鹅诗。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她声音清脆,摇头晃脑的小模样,把这首小诗背诵得十分富于童趣,周围原本是一片喧哗,渐渐也都寂静下来,都在倾听一个小丫头背诗。 罗刹怀里抱着的哑童,也睁着大大的眼睛,无比羡慕的望着奴奴:好希望也有一位这样的大兄啊! “我背完了,你们也听到大兄的诗了。大兄,我们回家吧,奴奴想睡觉觉了呢。”小家伙背完诗,才发现周围一双双眼睛全都盯着她,立刻害羞起来,搂着李风的脖子撒娇。 果然是我的亲妹子,李风正好就坡下驴,向周围微微颔首,便欲转身离去。 宇文智及也好生无奈,关键还有个几岁的小娃娃,人家都这么说了,总不能生拉硬拽吧。虽然平日里,他们这些轻薄公子在灌了黄汤之后,啥事都能干出来。但是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也是要面子的。 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有人来搅局。只见一伙人刚刚进门的人群之中,走出来一人,向李风拱手道:“李丹心别来无恙,今日一见,风采更盛往昔!” 看着眼前器宇轩昂的李密,李风的内心很是无奈。说心里话,他委实不愿和这些关陇贵族的子弟往来,沾上太大的因果,以后很麻烦的。 可是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躲就能躲的,在享用声名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你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于是将怀里的奴奴交给旁边的夜叉抱着,也连忙回礼:“原来玄邃兄,一向安好。” 李密很是亲近地拉着李风的手,给他引见后面的同伴:“此乃柱国杨公玄感,最爱结交当世名士。” 那是一个三十许的男子,体貌雄伟,相貌堂堂,须髯精美,即有武者阳刚之气,兼具文士儒雅风流,气质十分独特,可谓魅力十足。只是眉宇之间,颇多傲气。 听了李密的介绍,李风就知道此人是谁了,乃是大名鼎鼎的杨玄感,也就是杨素的嫡长子,后来,曾经在隋炀帝二征高句丽的时候,起兵反叛,从而掀起了隋末大起义的风暴,可谓一时英豪。 杨玄感起兵的时候,特意邀请李密筹划,看来,这两个人的关系,还真是亲厚啊。 无论是李密也好,还是杨玄感也罢,和宇文智及这等纨绔大大不同。于是郑重向杨玄感施礼:“李风见过杨柱国。” 好一个俊俏倜傥的小郎君!杨玄感也同样在打量着眼前这个少年,心里不由得赞了一句,然后也笑吟吟地还礼:“风公子不必客气,私下相交,叫某一声玄感兄即可。” 旁边的宇文智及听了,心里好大的不舒服。要知道,杨玄感这人,平日里眼高于顶,对他们这些人,根本不假辞色。 “玄感兄抬爱。”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啊,跟刚才的宇文智及相比,这杨玄感给李风的感觉,如沐春风一般,也心生亲近。 杨玄感大概也是惺惺相惜:“今日邂逅风公子,何不把酒言欢。久仰李丹心高才,玄感心向往之。”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李风要是再走的话,那就真结仇了,于是拱拱手:“如此,恭敬不如从命。”至于奴奴他们,又回到刚才的座位等候,李风可不放心叫他们先走。 直到这时候,宇文智及才轮到他上前打招呼,那杨玄感果真只是点点头,神情间又变得无比倨傲。 原本在里面高坐的那些公子哥,也全都过来见礼,李风还看到了李建成也在其中,于是打了个招呼;另外还有裴仁基,只是见他眼神躲闪,李风也就假装不认识。 另外还有宇文化及、虞肃、夏侯俨等人,也都逐一介绍。只有那位柴绍,向李风怒目而视。 杨玄感落座,立刻成了这伙人的中心。他环顾四座:“某参加陛下的盛宴归来,又与好友游东市,得遇诸位。今日不言朝政,朋友间相戏尔,诸君不必拘束,请满饮此杯。” 本来嘛,人家有这个资本,年纪轻轻就官居二品,跟他老爹杨素一个品级。后来,感觉和父亲同品,于理不合,这才请求自降一品的。 而在座的子弟,顶多在千牛卫里混出身呢,跟杨玄感一点可比性都没有。 一起吃了一杯酒,就连杨玄感带来的那名女子,也揭下帷帽,随着共饮。 李风好像听到了一片吞咽口水的声音,盖因这名女子,实在太过惊艳,一颦一笑,风情无限,惹人怜爱;偏偏还带着一股书卷之气,叫人不敢亵渎。 “可是教坊司,秋十二娘?”有人颤声问道。 那女子起身盈盈一礼:“秋娘见过诸位郎君。” 席间响起一片惊叹之声,这秋娘,乃是当下京师第一歌姬,名声之盛,百金而不能听其一曲。 李风倒是没啥太大的感觉,一来他也没听过秋娘的大名,二来,后世这种女神级别的明星见多了,也就见怪不怪。 杨玄感也兴致颇高:“今日某再加些彩头,若是谁能赢得那个胡女,就叫秋娘为他把盏如何?” 众人轰然叫好,一个个摩拳擦掌,至于谦让什么的,对不起,坐在这里,机会均等。你若能抱得美人归,那是本事,旁人也只会羡慕。 一时间,这些子弟纷纷出手,什么金锭银饼,珠宝玉器,很快,桌上就堆得琳琅满目,熠熠生辉,晃得周围那些看客都纷纷咋舌。 至于杨玄感,则并未出手,以他的身份,显然是不屑为之。 还有一个未曾出手的,当然就是风公子了。李风就是看,这等比富炫贵的场面,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难道,叫罗刹把剩下那百十个钱,也摆在桌上吗? “诸位,承让啦!”经过胡商玛宝宝等人一番品鉴之后,宇文化及的一只白玉狮子,被众人评为第一,喜得这厮连连拱手。这货尖嘴猴腮的,就跟刚才李风他们在西市看到耍猴人,耍的那只猴子似的。 李风有点看不上这厮,长相气质实在太猥琐了。心里开始盘算,怎样才能破坏这厮的好事,免得鲜花插到牛粪上。 就在这时候,旁边忽然响起一个雄豪的声音:“且慢,今日这胡姬酒肆之中,人人皆可出价,某这里也有一物,请诸位观之!” ------------ 第四十四章 劝君莫惜金缕衣 谁这么没眼色?权贵子弟都循声望去,只见旁边的那张桌上,坐着一条大汉。此人身材十分魁梧雄壮,一部虬髯,更添威猛豪气。 如此相貌,却丝毫不显粗鲁,只觉得豪气干云。也难怪敢在一群纨绔子弟环伺下,强行出头,果然是一条过江之龙。 只见这大汉取出一个包裹,展开之后,双手提着一件衣物,给全场展示。 这绝不是普通的衣物,显然是用上等蚕丝制成。更为难得的是,蚕丝之中,还加了细细的金丝,所以,整件衣物,金光灿灿,晃得人不敢直视。 “好!”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啊,于是轰然叫好。 那胡商玛宝宝最是识货,不由得惊呼一声:“好华贵的金镂衣,千金难易,当为今场第一!” 金镂衣啊,果然名不虚传。李风也大开眼界,深深为古代这些能工巧匠叹服。能把金丝拉得这么细,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好像这个关注点,跟别人怎么不大一样呢? 可是,宇文化及不干了,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家啪啪打脸,不免恼羞成怒:“汝何人哉?” 这就是纨绔子弟的本性了,输不起,就开始比家世,俗称拼爹。拼不过的话,就只能忍了。要是对方没有根脚,那说不得就要好好欺负欺负。 “某无名无姓,只有一号,人称虬髯客是也!”那大汉却丝毫不怵,双袖高高挽起,顾盼之间,有睥睨天下之势,宇文化及这种猴子成精的,在人家面前,只会显得更加猥琐。 一时间,被大汉气势所迫,竟然不敢发声。 李风也瞪大眼睛,盯着那壮汉:虬髯客啊,传说中的风尘三侠的老大,简直厉害炸了。不愧是有争夺天下雄心的男人,大概也只有日后成长起来的李二,才能压他一头,迫使其去海外争王。 至于现在的李小二子,还是算了吧,小屁孩一个呢,而且还是个神坑。 这时候,玛宝宝也重新宣布:“今日,虬髯客为冠!” 虽然这些勋贵子弟面上多有不忿,可是规矩摆在那里,也只能忍了。也有人目示杨玄感,希望他能出头。可是,杨玄感早就过了争强好胜的年岁,内心也不讨厌虬髯客这等英雄人物,所以只是老神在在地在那里和李密吃酒。 本来,事情到此,圆满收尾。可是偏偏又有人站出来找碴。只见柴绍柴大官人忽然起身,朝着李风一礼:“风公子尚未出手,还望请出宝物,吾等观瞻,定能为吾等争光,胜过金镂衣!” 原来在这等着呢!李风望了一眼柴绍,见他愤恨的目光中带着几分得意,想必早就酝酿半晌,这才在恰当的机会出手。 目的很明确,就是叫李风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他也就算出了一口恶气。 这里不能拳脚相向,那么,就只能使这等小动作下绊子了。谁不知晓,李风府上早就被抄家,兜里能有几个钱? 宇文氏兄弟,都不怀好意地望着这位近来风头强劲的风公子,摆出一副看笑话的架势;李建成则眉头微皱,似乎对柴绍在这个时候发难有些不满;而裴宣机,则假装饮酒,置身事外。 倒是那位夏侯俨,贼溜溜的眼睛打量着李风,不知道在琢磨什么。 而李密和杨玄感,在对视一眼之后,也目光沉静地望着李风,他们似乎也在考量,这位风公子,在如此被动的情况下,到底如何处之。 还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李风本来想置身事外的,可是都被柴绍指名道姓,这种时候要是再缩头,那好不容易搏来的名头,也立刻付之东流。 他缓缓起身,清澈如水的目光徐徐环视,然后才笑道:“在下家财尽去,手中无钱——” 嗤,柴绍故意发出了不屑的嗤笑声,引领着周围那些看客也都发出嘘声。而不远处坐着的李风的后援团,罗刹夜叉都垂下头,只有小奴奴,扬起小拳头:“我大兄最厉害啦!” 也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这么盲目的自信,反正身边的小哑童,也跟着一起,挥了一下粉嫩的小拳头,然后还跟奴奴对碰了一下。 李风依旧一脸淡然,似乎对周围的那些嘲弄之声充耳未闻,口中依旧笑着说道:“然,吾胸中有万卷诗书,今日值此盛会,心有所感,愿赋诗一首,以谢诸君。” 还没等柴绍等人出言,杨玄感就点首笑道:“大善!” 胡商玛宝宝也很有眼色,很快就命令胡姬取来笔墨纸砚,李风一挥而就。 杨玄感等人就在旁边观摩,面上渐渐现出惊异之色。等到李风撂笔,那位有着京师第一歌姬之称的秋十二娘,忽然向李风盈盈而拜:“妾恳请风公子,将此诗由秋娘演唱。” “如此最好。”李风又提起笔,在前面加了一行字:赠秋十二娘。 那秋娘如获至宝,待墨迹干了,便连忙卷起,交付给一旁的侍女,然后又和奏乐的胡姬低语一番,便盈盈地步入酒肆中央。 人群低低的议论声戛然而止,偌大的酒肆,寂静无声。人们都下意识地屏住呼吸,目光无比热切地望向秋十二娘。这样的大家,并不是谁都有机会听到的。 俄尔,乐声响起,秋十二娘眼波流转,目光忽然变得幽怨难名。只见她红唇轻启,声音带着几分忧思,又带着几分劝勉,仿佛是你最心爱的女子,在你的耳畔轻语: 劝君莫惜金缕衣, 劝君惜取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 莫待无花空折枝。 声音并没有高亢入云,也绝不是那种矫揉造作的无病呻吟。可是传进人们的耳朵,却一下子便钻进心窝,再也无法驱散。 反复吟唱者三,第一遍,人们在意的只是秋十二娘的声音;第二遍,渐渐开始关注词曲,等到第三遍的时候,却完全忘记了歌者,只剩下那四句诗,在心头久久萦绕,甚至连秋十二娘是什么时候唱完的,都不知道—— 没有人喝彩,良久,才响起了秋十二娘的一声轻叹:“今日何其幸也,能吟唱风公子的新诗。风公子,奴且为你把盏——” 直到这时候,人们才集体回神,脸上俱是震惊之色:原来歌者的魅力,竟至如斯! 不对,除了歌唱者具有极高的水准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这首诗,此时此刻听来,十分应景,这就是风公子吗,这就是能随着春风流传到每一处地方的诗句吗? 整个酒肆,依旧是一片沉寂。沉寂之中,忽然响起一个清脆的声音:“大兄,你好厉害呦!” ------------ 第四十五章 呼玛 噔噔噔,奴奴忍不住跑了过来,被大兄抱起之后,吧嗒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大兄最厉害!” 李风心下很是受用,然后看着身前的另一个小人儿,也弯腰把哑童抱了起来,于是,另外一边的脸颊也被亲了一下。嗯,很对称。 哈哈哈——虬髯客放声大笑,虬髯乱颤:“好一个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风公子大才,是某输了,心悦而诚服!” 大笑声中,虬髯客大步而去。至于那件金镂衣,依旧放在桌上。临走的时候,虬髯客看都不看一眼。 “风欲与虬髯客兄长畅谈——”李风连忙出声召唤,这等英雄人物,他思慕久矣。最主要的是,有了虬髯客,就能勾搭上李靖啊,那位可是军神啊,平生未曾一败。 虬髯客已然出了胡姬酒肆,只有豪爽的笑声传来:“哈哈哈,风公子,日后自可相见——”但闻笑声渺渺。哎,走那么急,我还没来得及合影儿呢! 看来只能以后再找机会了,或许是选择的突破口不对,红拂女这条线,才是李靖的命脉。 而红拂女,此刻应当还在杨素府中,没有上演“红拂夜奔”的戏码。李风于是目视杨玄感,而杨玄感也正跟秋十二娘搭话:“恭喜秋娘,歌技又进一步。只闻其歌,而忘其人。” 秋十二娘却不肯贪功:“还是风公子大才,此诗最适合用来吟唱,秋娘必凭此诗而留名。” “哈哈,歌好诗更好,今日不虚此行!”杨玄感最喜欢名士风流这一套,看李风算是对眼了,拱手相邀,他日过府畅谈,然后才带人离去。 金镂衣这首诗,能成为唐诗三百首最后的压卷之作,自是不凡。通俗浅显之中,却又蕴含哲理。尤其是后两句语带双关,惹人遐思。 在李风生活的后世,港台那边有一位知名的女星,曾经唱过一曲《女人花》,其中就有这样的歌词:花开不多时,堪折直须折,女人如花花似梦。就是直接化用了此诗。 临行之际,秋十二娘再次向李风拜谢,凭借这首诗,她肯定坐稳了京师第一歌姬的位置。所以,还轻轻指了指旁边的那位引发这场争端的波斯少女:“风公子,花开堪折直须折啊。” 这些古人,都这么会现学现卖的嘛?李风有些无语。 看着李风的俊俏的脸上微微泛起红晕,这位秋十二娘才掩着小口,款款而去。 那些勋贵子弟也都纷纷告辞,虽说他们也不怎么待见李风,毕竟把他们的风头都给抢走了。不过,又是李风一首诗胜过虬髯客的金镂衣,也算帮他们赚了面子。 所以临走的时候,也都拱手寒暄,做足了面上工夫。 李风想起怀中的哑童,还特意叮嘱道:“诸位,不知是谁家走失的女童,若有消息,可到城西的医学馆寻找。” 看这个哑童身上的衣饰,肯定也是富贵人家。这些勋贵子弟,各家都藕断丝连,所以李风才会拜托一声。 他们是不好收拾桌上的金银珠宝等物,拉不下那个脸来。不过呢,有带来的奴仆帮着收场,把那些值钱的东西都收拢走了。 从这一点来看,这帮家伙的气度,比起虬髯客可差远喽。 至于那位柴绍,临走的时候,投向李风的目光则更加愤恨。这次不但没有陷害到李风,反倒成全了风公子的大名,这个梁子,算是越来越大。 等到这些公子哥都离场,胡商玛宝宝才满脸堆笑地凑上来,按照隋人的礼节,给李风施礼:“风公子诗才绝世,某拜服。不知风公子,可识得穆贵英此人?” 看到李风点头,玛宝宝立刻激动地直接跪拜下去:“某有眼无珠,不知风公子就是穆大人曾经说起的大诗人。某曾有幸聆听风公子的四行诗,至今仿佛犹在耳畔。” 如果说,刚才还是这个玛宝宝附庸风雅的话,那么此刻,就是真心拜服了。毕竟,隋朝的古诗,他感受一般般,而本族的四行诗,却令他痴迷。 这个倒不是水平的高低,主要还是民族的习惯使然。 当初,穆贵英曾经向李风求过几首四行诗,想不到,竟然已经在波斯胡人之中流传。李风抄诗都能抄成国际大诗人,估计也是仅此一家了。 不仅仅是玛宝宝,就连那些伴奏和舞蹈的胡姬,一个个也都围拢上来,一双双崇拜的目光,一个劲往李风身上欻欻。 这叫李风有点吃不消,关键是,他这具身体尚未成年,他还想多活几年呢。于是赶紧告辞,那些胡姬岂肯轻易放他离去,其中一个娇笑着:“风公子,你还没把玛利亚带走呢。” 李风连连摆手,表示并无此意。胡商玛宝宝则一脸纠结,最后还是说道:“风公子,实不相瞒,这个女子不叫玛利亚,她的本名,叫做呼玛。” “呼玛,是呼玛鸟吗?”李风终于有点明白了,玛利亚什么的,肯定是胡商用来忽悠那些隋人的。 至于呼玛鸟,则是波斯传说中的神鸟,象征着幸福和天堂。本来呢,女孩子叫这个名字,寓意还是很好的。 可是,关于呼玛鸟,在波斯那边,还有一个很流行的传说:呼玛鸟若是落在谁的头上,谁就会成为国王。 这样一来,这个叫做呼玛的少女,可就没有人敢亲近了,难道你想造反当国王吗? 而玛宝宝也不是没想过,一弯刀结果她算了。可惜的是,呼玛鸟还有另外一个传说:谁要是杀死呼玛鸟,那么,这个人也会在四十天之内死亡,这你说谁敢动手吧? 这样一来,这个少女就成了烫手的山芋,所以,精明的玛宝宝才在自己的酒肆之中,来了这么一出。本想找个冤大头,接手山芋。可是如果这个人是写四行诗的大诗人,那就万万不妥。 要不是李风曾经研究过一段波斯的历史,也不会知道这些。他瞥了一眼脑满肠肥的玛宝宝,心里给这家伙重新定义了一下:奸商! 于是一手领着奴奴,一手领着小哑童,迈步往外走。走到门口,他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惊呼。 李风回头看去,只见那个名为呼玛的少女,手中拿着一把小巧的弯刀,横在自己雪白的脖子上。 刀锋锐利,已经割出一条鲜红刺目的血线。 她神情决绝,口中用生硬的官话说道:“带我走,或者死——” ------------ 第四十六章 白骨精吃小孩 日暮时分,李风终于回到医馆。这一趟收获不小,身边牵着一只小萝莉,身后还跟着一名戴着面纱的少女,身材玲珑有致。 贩卖糖葫芦的大军也已经凯旋,七十多人,正围在大教室里面数钱呢。此役,全员参与,收获颇丰。 看到李风进来,尹夫子就眉开眼笑地汇报:“李师,今天赚了将近四贯钱!” 四贯钱,确实不少了,那需要卖掉将近两千串糖葫芦才能赚出来。 像孙二娘这些妇人家家的,嘴里更是叽叽喳喳叫唤着:“干脆不要学医了,我们改行卖糖葫芦吧,几年都能成富家翁——哦,富家婆。” 富家婆,那不就是简称富婆吗? 李风瞪了她一眼:“只此一次,学医才是正途,钱的事情,不必你们操心,专心学业,不可分心。” “诺!”牛二这货倒是有了眼色,嘴里还念诵起“三更灯火五更鸡”来。 李风摆摆手:“行了,都累了一天,叫厨房多弄点好吃的,早早休息,明日照常!” 说完,这才想起身后的呼玛:“二娘,这个波斯女子,也加入咱们的医疗队,你们先帮着她把脖子上的伤口处理一下。对自己都舍得下狠手,那以后动刀子做手术肯定没问题。” 等李风带着两个小的去了自己的院子,这些女人们就燃起了熊熊的八卦之心,拉着罗刹和夜叉询问起来,还不时爆发出一声声狼嚎。最多的就是一句“哇,李师好厉害!” 好像这帮人的智商,都跟奴奴拉平了。 李风先去了老祖母哪里,把这个哑童的事情汇报一下,然后又取出金镂衣,交给老祖母收着。这东西,胡商玛宝宝说啥也不要,李风也就暂时先拿着了。以后如果有机会见到虬髯客,再还给他就是。 虽然李风现在也缺钱,可却不屑于变卖别人的珍宝。再说了,跟裴世矩这个老狐狸的合作,也马上就要有收益了。 就是裴宣机这个小狐狸特也不是东西,一开始竟然装着不认识。到了后来,李风技压当场,这货才笑嘻嘻地打招呼,典型的见风使舵,不可深交。 睡觉前,奴奴又缠着大兄,讲了一段西游记。哑童在旁边也听得瞪大眼睛,被这种神神怪怪的故事给彻底镇住了。 正好,今天讲到三打白骨精一节。李风讲着讲着,猛然指着门口,大喝一声:“不好,白骨精来吃小孩啦!” 啊啊啊——奴奴吓得赶紧钻进大兄怀里。 “呀呀呀,猴哥儿快救我!”——哑童吓得张嘴大叫,也一起往李风怀里钻。 惹得李风哈哈大笑:“西游记这么厉害的吗,都能叫哑童开口说话啦!” 怀里,传来一个委屈巴巴的声音:“风公子,你诈我。” “谁叫你先装哑骗人的,万一我是坏人怎么办?”李风从小就哄妹妹,对付小孩子的手段多着呢,果然,一下就把小狐狸的尾巴给揪住了。 那小家伙从李风怀里探出小脑瓜,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能写出人之初性本善的风公子,怎么会是坏人呢?” 你个小鬼头,多大点小人儿,就学会骗人了,这长大之后还了得!李风扬起巴掌,很顺畅地在小家伙的屁股上拍了两下。从前,小爱还小的时候,他就是这么教训妹妹的。 嘴里还假装呵斥:“人小鬼大!” 奴奴也在旁边帮腔:“小姐姐骗人,不是好孩子,大兄,打屁屁!” 老祖母笑眯眯地在旁边观战,她更喜欢现在这模样的孙子,又有本事,心地又好。 您老也不想想,随随便便打孩子,还是打别人家的孩子,这真的是心地良善吗? 拍了两下,李风也感觉到不对,只见这个小女娃竟然脸红了,嘴里还轻声说着:“娘娘说,女孩子的那里是不能叫别人碰的,除了将来的夫婿。风公子,你以后就是我的夫君——” 你说啥?李风整个人都是蒙的,扬起的巴掌再也落不下去。 换成是谁,一个五六岁的小萝莉,嘴里说是要嫁给你,就问你蒙不蒙吧? “风公子,以后你要一辈子对人家好啊。”小家伙低着脑袋,用小手捏着衣角,一副很是羞涩的模样。 啪,李风的巴掌掴在自己脑门上:叫你手欠,叫你手欠。 这事可不是开玩笑的,要是人家的家人找上门来,一听自家的孩子忽然变成童养媳,还不把李风给剁了才怪呢。 于是,李风连忙把小家伙放到床上,正色问道:“你是谁家的小娘子?这些浑话,可不能乱说。” “风公子做都做了,难道还不许人家说吗?”小家伙忽闪着大眼睛,竟然丝毫也不胆怯。 我做什么了我?李风想撞墙,他自我感觉,从小就哄孩子,对付小娃娃还是有点本事的,今天怎么就碰到这么一个奇葩呢? 追问几句,小家伙就是不交代自己的家人。李风无奈,也只能郁闷地回到自己房里。希望睡一觉之后,这件事就过去了。小孩子嘛,忘性都比较大。 次日清晨,起床之后,在庭院中活动一会,学员们也都一起跟着孙药王耍五禽戏。孙药王一直主张:医生自己都没有一个好体魄,怎么好意思给病人看病呢? 就连老祖母和奴奴,也一直跟着坚持。只不过,今天又多了一个小家伙,比奴奴大一点,也跟着跑步。跑着跑着,就有点上不来气儿,小脸蛋憋的通红。 “停停停,你这气管好像有点问题,先别剧烈活动,外面寒冷,更刺激气管儿,你先在室内练习五禽戏吧。”李风瞧出小家伙的问题,连忙阻拦。 小女童忘了他一眼,回了一句:“是,夫君。” 李风差点撞到庭院中的那棵老树上,旁边做运动的学员们也都是动作一滞,唰唰唰,一双双惊愕的目光,都射向李风。 “小娘子,你刚才叫李师什么?”孙二娘还以为自己耳朵听岔了,又问了一句。 小女童眨眨眼,一本正经地说:“风公子是我的夫君啊——” 噗——孙二娘没忍住,一下子笑出声。而牛二他们,则干脆哈哈哈的开怀大笑。 只有同样在院中活动,却做着一套怪异的动作的胡女呼玛,有些不明所以,疑惑地望着大笑中的人们。 完喽,这下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喽。李风也是哭笑不得,这到底是谁家的倒霉孩子啊?(呵呵,猜猜是谁吧?) ------------ 第四十七章 长孙无忧 李风在教室里面忙了一上午,等到中午散学,教室门口探进来一个小脑瓜:“大兄,吃饭啦!” 刚要答应一声,就见又探进来一个小脑瓜,还羞羞答答地叫了一声:“夫君,吃饭啦——” 教室里面的学员都面色古怪,想要笑,却看到李师严厉的目光扫射过来,只能忍着笑,一个个的,都憋得脸红脖子粗,相当难受。 李风也拂袖而去,身后还跟着两个小尾巴。哈哈哈,学员们终于可以开怀大笑了。把李风给恨得啊,心中决定:下午叫他们练习一百次扎肌肉针,不把彼此的屁股蛋子扎成筛子,决不罢休! 好在刚刚吃过午饭,就有客人来访,说是家里幼童走失,来登门认领拜谢的。 把来者请到屋内,为首的是个五十多岁的男子,相貌英武。身后跟着一个少年,年龄跟李风相仿。还有一位青年,正是李建成。 看来,是李建成昨日听李风说起捡到一个走失的女童,所以在中间给联系的。 因为李建成好歹算是熟人,所以便给李风介绍道:“风公子,这位是左领军将军长孙大人。” 长孙晟?李风脑子里面闪过一个人名,然后整个人都呆了一下。 他倒不是被长孙晟这个名字震慑,而是猛然想起来捡到的女童是谁了,那不就是后来李二的皇后、大唐长孙贤皇后嘛! 长孙皇后耶,那是贤良淑德的典范,咋小时候这么精灵古怪的,难道我穿越来的,是个假的隋唐? 咳——长孙晟也在打量着最近风头很盛的少年,果然生得一副好相貌,而且腹有诗书气自华,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了几分名士风姿。 就是有些不知晓礼数,怎么见到长辈,也不见礼,一味的发呆? 而他身后的少年,显然有些急切:“风公子,可否把走失的女童领出来,看看是不是舍妹?” 李风这才回神,先向长孙晟一礼:“长孙将军勿怪,晚辈想起前辈当年出使突厥,曾经一箭双雕,何其英武,心向往之,故而失态。” 没错,一箭双雕这则成语的典故,说的就是长孙晟。 这也一下子便搔到他的痒处,长孙晟手捻须髯,口中客气了几句。落座之后,又一指身旁侍立的少年:“此吾儿无忌。” 李风也猜到这少年应该就是长孙无忌了,于是也彼此见礼。原来,昨日长孙无忌领着妹妹去西市游逛,恰好遇到一位友人,刚聊了两句,妹妹就不见了。 长孙无忌差点没吓死,遍寻无果。幸好听到唐国公府上的李建成来传消息,这才登门。 正交谈间,夜叉领着两个女童走了进来。长孙无忌大喜,口中大呼一声:“观音婢,你吓死为兄也!” “阿爷,五兄,你们怎么来啦!”小女童噔噔噔跑到长孙晟膝下,小脸上先是欣喜,然后又摆出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 长孙晟也是心中大定,欢欢喜喜向李风道:“哈哈哈,正是小女无忧!” 无忧吗,长孙无忧,李风觉得这个名字挺不错的。(长孙氏的名字不见于正史记载,好像有电视剧里叫长孙无垢啥的,感觉不大好,所以俺就取了无忧这个名字,呵呵。) 随即,长孙晟又发现小女儿好像不高兴,还以为是嫌弃他来迟了,于是连忙将她抱起来:“观音婢,你娘昨晚想你,一宿不得安眠。” 他的发妻过世,后又续弦,娶了渤海高氏女,又生了一对儿女,分别就是长孙无忌和观音婢了。也算是老来得女,所以,对这个小女儿十分疼爱。 “阿爷,我在这里很好的,不用爷娘担心。”观音婢嘟嘟着小嘴,然后从长孙晟怀里挣脱到地上,又拉起了奴奴的小手,像极了一对小姐妹。 原来是有了玩伴。长孙晟也微笑着向李风道谢,说起来,这个恩情是很重的,要是女儿落到人贩手中,哪还有好日子过? 搞不好,就会被贩卖到烟花柳巷之地,简直不敢想象啊。 还有长孙无忌,也再次上前致谢。他自幼也是苦读经书,腹有经纶,所以,对同样拥有文名的李风,也有意亲近。 长孙晟也乐得小辈们交好,所以聊了好一阵子,这才说是家中夫人惦记,起身告辞。 说起来,李风的心也一直悬着呢,担心观音婢这个小丫头作妖。还好,那两个只是把小脑瓜凑在一起玩着七巧板。 一会儿拼个鱼,一会儿拼个鸡,不时发出咯咯的欢笑。这才是小孩子应该有的样子嘛。 七巧板也是李风找木匠给弄出来的,是给奴奴做的玩具,还染上各种颜色,小奴奴也非常喜欢。 其实,七巧板的历史很早的,不过直到后来的清代才定型的。 除了七巧板之外,另外李风还叫木匠做了一套精致的华容道,每个图形上边,还刻上了精致的人物图像,比这个七巧板好看多了。 只是华容道这种益智玩具,对现在这个年龄的奴奴来说,拆解起来难度太高,所以,反倒不如七巧板好玩。 看到长孙晟起身告辞,李风这才彻底放心,正要送客,就听见跟奴奴玩七巧板的观音婢说道:“阿爷,五兄,你们回去吧,无忧要留在这里。” 嗯?要坏!李风心里一抽抽。 长孙晟却以为小女儿和小朋友玩恋了呢,于是笑道:“观音婢,你阿娘还在家等你呢,以后在来找小妹妹玩。” “可是,我要在夫君家里住啊。”长孙无忧的小脸儿上写满了认真二字。 这回,轮到长孙晟蒙了:夫什么什么君? 身旁的长孙无忌也同样蒙了:观音婢年龄尚小,并未婚配,这夫君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李风也好尴尬,只能硬着头皮,将事情讲述一遍。弄得长孙晟也哭笑不得:“风公子,小女顽劣,我带回家里,一定好生管教。” 他是真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堂堂大将军,感觉好丢人的样子。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更是令他的尴尬指数急速飙升。只见观音婢哇的一下,大哭起来,还搂住李风的大腿:“谁也别想把我们拆散——哇——” 这下,连小奴奴也蒙了:小姐姐,你不应该是抱着我说这句话吗? 乱套,全都乱套喽! 就连李建成这个外人,都觉得稀奇:这位风公子,还真是风流公子啊,连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我那妹子—— 哎,想想这事,李建成就郁闷:这几天,家里都乱成一锅粥了,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李风也是一脑瓜子白毛汗啊,急中生智,看到奴奴也过来,要搂他的另一条大腿,便从奴奴手里拿过一个木盒:“无忧,先跟你父兄回家,你娘还在家惦记你呢。这个华容道,你若能解开,便可以来看我。” 一言为定!长孙无忧还伸出小手指,李风也只能跟她拉了拉。然后,看着这个小家伙被长孙无忌抱着,还抽抽搭搭地回望着他…… 李风呢,这次连合影儿的心思都没喽。 ------------ 第四十八章 痨病不可医 总算是把观音菩萨的贴身小婢女给送走啦,李风立刻觉得神清气爽,下午给学员们上课的时候,有点刹不住车,下学的时间都过去半个时辰了,他还在那滔滔不绝讲呢。 日子也就在这种无比充实的教与学中,一天天流逝。整个医学院,就像是精密的时钟,每一刻都在运转,都在积蓄力量。 都说教学相长,李风闲暇之余,也会去听孙师和师兄的授课,感觉在中医的理论和实践方面,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而整个医学院的氛围也越来越好,越来越像是一个大家庭。就连最后加入的呼玛,都很快融入其中。 果然如李风所料,这位胡女的胆子真不小,无论是扎针还是操刀,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心理素质十分过硬。 这一天,李风照例上完课,被罗刹告知:有客来访。 “不是小孩儿吧?”李风都有点落下病根了。 罗刹当然自家大郎担心的是什么,笑嘻嘻地回道:“是大郎虞师的兄长家的小郎君。” 这个弯儿拐的稍微有点多,等李风看到曾经在胡姬酒肆里有过一面之缘的虞肃和夏侯俨,这才醒悟过来:这位虞肃,就是虞世基的儿子啊。 他看过小爱帮着整理的资料,知道虞世基虽然是杨广身边的权臣,但毕竟是书香门第,对几个儿子的教育还是不错的。 另外,虞世基和虞师虽然政见不同,但是兄弟之间,一直都非常和睦。 就是这位虞肃,据资料上所说,大有文才,只可惜,天妒英才,年纪轻轻就辞世。他于是就留心观察一下,之间虞肃眉宇之间,有着那种读书人的浩然正气,只是面色苍白,说话的时候,不时会干咳几声,心里便多少有所猜测。 至于另一位夏侯俨,眼睛贼溜溜的,气度上,比虞肃可差远了,一瞧就是善于钻营之辈。 这位,李风也多少知晓一些底细:怎么说呢,跟虞世基有些关系,但是却又不是血缘之亲。虞世基原来的夫人早早过世,续弦了一位孙氏。这夏侯俨,就是孙氏带过来的儿子,相当于一个拖油瓶的。 偏偏,虞世基对孙氏还十分宠爱,老话说的好:开江鱼,下蛋鸡,回笼觉,二房妻嘛。 孙氏可不是一般的女子,生性风流,爱慕虚荣,花钱更是大手大脚。虞世基的俸禄,根本就不够挥霍。 到了后来,这位夏侯俨就干脆打着继父的幌子,买官卖官,收受贿赂,着实败坏了不少虞世基的名声。 不过现在呢,杨广刚刚登基,虞世基也没能成为掌权的五贵之一,所以,夏侯俨现在也还算老实。 坐下闲谈一阵,虞肃不善言辞,多数时候,都是夏侯俨这厮和李风攀谈。等马上要到了饭时,便邀请李风去酒楼吃酒。 李风现在不怎么喝酒,毕竟身体尚未长成呢。而且他醉心于教学,恨不得一天的时间有二十四个时辰才好呢,就干脆利落地推辞了:“二位兄长,从虞师那里论起来,都不是外人,有何指教,只说就好,弟敢不从命!” 听他这么一说,夏侯俨立刻面露喜色,又是一番恭维之后,便道出来意:原来,是虞世南在江南那边的造纸作坊,已经依照李风给出的造纸技术,成功造出了竹纸。据来信说,纸张雪白细腻,韧性也好,最关键的是,成本低廉,眼瞅着就是发大财的好买卖。 所以把夏侯俨这财迷给眼馋坏了,打探出来是李风给出的主意,就厚着脸皮,来向李风讨一门生意。 只是虞世基的几个儿子,都是读书人,不善钻营,所以,他这才主动请缨而来。 这样啊,李风也陷入思索之中。他的手头,倒是准备了几样生意。不过,目前没找到合适的合伙人,所以不准备轻易撒出去。 对于夏侯俨的请求,他的心里也在反复衡量利弊:夏侯俨此人,一瞧就是奸猾之辈,做生意应该是一把好手。 同时,令他担心的也恰恰正是这一点,等到以后分润多了,这小子肯定会背后捣鬼,到时候难免生出龌龊之事,反倒不美。 一时间,他心下也是犹豫不决。 夏侯俨这家伙确实有点小聪明,拱手道:“丹心老弟,你且安心,我和肃兄弟也只是负责跑跑腿,大事方面,还需要你与虞二叔和我继父商谈。” 如此最好,李风这才点头:“实不相瞒,确实有一桩小生意,小弟无暇分身,兄等前来,正好可解小弟燃眉之急。” 于是回到自己屋中,取了几页纸张回来,交付给虞肃,并且解释道:“这是一种妇人使用之物。” 虞肃有些厌弃,而夏侯俨不禁击掌:“如此最好,妇人的钱才是最好赚的!” 李风倒是对夏侯俨高看一眼:这位倒是有些歪才,连后世的销售理念都能搬出来。 于是就详细地把香水的制作工艺和用途讲述一番。自从弄出来酒精之后,李风就开始琢磨香水了。 听到最后,夏侯俨喜得手舞足蹈,差点变身猫星人,嘴里一个劲叫唤“妙妙妙”。他老娘最善交际,和京师贵妇多有往来,推广这种香水,有着天然的优势,到时候,钱财还不跟水似的,滚滚而来。 倒是那虞肃,颇有些瞧不上夏侯俨这等破落户,还有这种见钱眼开的嘴脸,干脆起身,去屋外转悠去了。 李风则和夏侯俨商量好合作的细节,李风稍加点拨,这家伙便很快上路,什么包装和营销方面,都开始计划上了。 这次合作,李风可不能像与虞师那样,直接全部放手。首先要立下详细的合约,而且,定期还要进行查账,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才行。 真要是香水生意做起来,估计夏侯俨这小子,以后也就不会打着虞世基的名头乱搞了,没准也是一件好事。 等到两个人谈得差不多了,天已过午,而就在这时候,孙药王一脸严肃地领着虞肃走进来,明显能够看出来,虞肃的面色更白了,估计吓得不轻。 “恩师。”李风连忙请孙药王上座。 孙药王摆摆手:“丹心,你且先为这位虞小郎君诊治一番,看他所患何疾。” 李风也熟知师父的秉性,患者为大,根本不在意这些虚礼。于是,也就给虞肃进行问诊和切脉。 他心里其实早就有了一些判断,很快便得出结论:“此肺痨也。” 肺痨?!夏侯俨吓得连连倒退,还用手捂住口鼻,避之如瘟神。要知道,肺痨在古代,那绝对是不治之症,而且,还是最恐怖的病症,这一点,从肺痨的一些称呼就可以看出来。 什么尸疰、劳疰、虫疰、毒疰、鬼疰、传尸等等,说的都是肺痨,就听这些名字,胆小的都能吓晕喽。 你个胆小鬼!李风鄙夷地瞥了夏侯俨一眼,然后说道:“此症尚在初期,没有咳痰,传染他人的几率不大。夏侯兄,何畏之如虎?” 夏侯俨也听出讥讽之意,想想平时和虞肃接触的时候多了,要是传染的话,估计也早就传染上喽。一时间,心中又惊又怕,面如土色:就怕有本事赚钱,没机会花钱啊! 听到两位名医都诊断为肺痨,这就相当于判了死刑一般,虞肃的神情也变了几变,年青的面孔也全无朝气。 良久,他才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命该如此,如之奈何?罢罢罢,我且归去,寻一间静室,自生自灭,免得连累他人。” 生死之间有大恐惧,古往今来,谁不畏死?像虞肃这般,就已经算是好样的了。估计这事要是摊在夏侯俨身上,非得直接吓死不可。 就在虞肃准备黯然离去的时候,却听李风忽然说道:“虞兄不可轻生,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虞肃立刻激动起来:“风公子,难道你能治?” 就连孙药王,也望着李风,眉头紧锁。他行医多年,对痨病也颇有钻研,根本就是不治之症啊,这个弟子,会不会有些飘了呢? 而就在这个时候,门外又传来一个苍老而凝重的声音:“医者岂能口出妄言,如小郎君这般,误人自误,岂是医者可为?” 这话就有些伤人了,李风凝神向门口望去。 ------------ 第四十九章 元方,你怎么看 只见屋门一开,两位老者相随而入。年龄都在五六十岁左右,前面那位老者虽然穿着便服,但是身上却颇有威仪;后面那位,则显得风轻云淡。 二人四目,俱是目光炯炯,都落到李风身上,似乎在审视着这个方才大言不惭的少年。 孙思邈见了,面上大喜:“巢兄,甄兄,许久未见,别来无恙?” 然后又为李风引见:“丹心,还不见过前辈,这位是太医令巢伯父,这位是针炙大家甄叔父。” 都是同行啊。李风一听,心里有数了:隋唐之际,当世有三大王级医师,分别是:药王孙思邈,病王巢元方,针王甄权。 这巢元方,虽然名声在正史中留墨不多,但是,所著的《诸病源候论》,即便是后世学中医者,也要诵读。李风小时候跟祖父学医的时候,就拜读过这本大作。 甄权就更牛了,此人因为母亲患病,所以和弟弟自学医术,学着学着,就学成了大家,尤其是在针灸方面,独树一帜。 而且,人家也是一位养生大家,和孙药王一样,也活了一百多岁。 想不到啊,这两位王者,一起驾临他这个小小的医学馆之中。而当世三大神医齐聚,这又是何等盛况? 就在李风震惊之际,那巢元方开口说道:“孙兄,我等方才在门外听闻,有人放言,能治痨病,这才不告而入,失礼之处,还望孙兄见谅。” 听声音,刚才在门外说话的,就是此人了。 孙思邈何曾在乎这些虚礼,摆摆手示意无妨。不过呢,自己的弟子,怎么教育都可以,却还是轮不到别人来指手画脚,就算是好友也不成,别以为药王就不护犊子。 于是捻须微笑到:“二位有所不知,我这弟子,虽然不成气候,但是对于一些疑难杂症,却还是有些手段的。” 其实,最初的时候,孙思邈还觉得有些飘了呢,但是现在呢,却跟弟子站到一起,这个嘛,就是立场的问题了。 巢元方暗中皱皱眉,从孙思邈的态度中可以看出来,对这个弟子还是很看重的。近来京师之中,也盛传此子医术通神。 就算他在太医署之中,也多有耳闻。又听说孙思邈在此,所以就邀请在家赋闲著书的甄权,一起前来拜访。 这太医署,乃是官方最权威的医疗机构,兼具治病和传授医学的职责。这么说吧,就相当于官方办的医学院。 而李风这里,就是民间的草台班子。如今,你一个民办大学,声名超过了清北,人家当然要来踢场子,嗯,要来瞧瞧。 巢元方不像甄权那么随性,他的名利心还是稍稍重了一些,所以才有此行。 他细细打量李风一番,确实是个不凡的少年。可是,这年龄实在太小了一些。要知道,中医是很注重经验积累的,所以才有“老中医”之说。 落座之后,三位王者在那里相谈甚欢,李风这样的晚辈,当然只有站着听喝的份儿。 而巢元方和甄权,也都相继为虞肃诊治一番,确定是肺痨无疑。这样一来,虞肃的面色更差了。他当然也知晓这两位神医的名头,这就相当于,先后被四次宣判死刑,要不是他心智坚韧,早就撑不下去了。 很快就话归正题,巢元方道:“风公子,你说能治肺痨,所用何药,可否把方子取来,叫我等一观?” 要是换成旁人,他也不会这么直接。毕竟,对有些医生来说,是很在意所谓“独家秘方”的。 但是巢元方知道,孙思邈在这方面,从不藏私,那么,他的弟子,肯定也是如此。 李风连忙施礼:“巢伯伯,这药是晚辈自己研制的,可以灭杀那些肉眼不可见的诸多虫豸。如今,这位虞小郎君所患肺痨,尚在初起之时,晚辈姑且一试,只能有五分把握。” 其实,治疗结核类的疾病,最有效的是链霉素。只是以李风现在的条件,还无法进行研发。所幸虞肃是刚刚发病,并不那么严重,青霉素应该也有效果。 一边说着,一边叫罗刹取出药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瓷瓶,递给巢元方。 巢元方倒出来一些黄白色的粉末,用舌尖舔了少许,感觉十分苦涩,也分辨不出是何种成分。不过良药苦口,或许会有一些杀灭的效果,也未可知。于是,又把小瓷瓶递给旁边的甄权,甄权也同样尝了一下,然后面露沉思。 李风对这两位也不禁心生敬佩:亲自尝药,这才是真正的医者呢。 一时间,屋子里面,竟然出现了短暂的宁静。 思量一番之后,甄权才开口道:“此药到底有何效果,我等也不敢断言,一切,还是由患者连检验吧。元方兄,你怎么看?” 李风眨眨眼,有点忍不住想笑,真想叉手施礼,回一句:狄大人高见——哦,应该是甄大人高见。 在这个时代,甄权能知道用实践来检验,这种思想,着实可贵。 而元芳,巢元方虽然是官,但是本质还是医,所以,也没有用自己的官职或者辈分声望来压人,也捻须点头:“如此甚善。” 既然定下了调子,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李风简单制定了一下治疗方案:每日早晚各注射一次。 如此一来,虞肃就只能暂时留在医馆这边,而夏侯俨这厮,早就等得不耐,推脱回去给虞肃准备日常用具,然后揣着制作香水的方子,一溜烟跑了。 这厮不靠谱,只是打发两个仆人送来一些换洗的衣物和书籍等等,而他,则直接去了江南,筹划研制香水的发财大计去了。 李风直接叫罗刹去叫人来给虞肃先注射一针,结果去了好半天也不见回来,反倒是学堂那边,隐隐有喧哗之声传来。 耽搁这么长的时间,都快到了下午上课的时候了。李风这才想起:一会儿还有课呢。 索性就带着虞肃,直接过去扎针。而巢元方和甄权二人对视一眼,也都说是要观摩一番,一起跟了去。 本来,巢元方作为太医署的太医令,对医学之事,也是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可谓名正言顺。 进了学堂,只见那些学员犹自争论不休,原来,好不容易有了一次真正扎针注射实践的机会,这帮家伙都想上手,谁也不肯相让,这才吵作一团。 看到李风进来,众人齐齐唤了一声“李师”。然后,牛二就悄咪咪地放下了钵盂般大的拳头,孙二娘也收起了蓄势待发的撩阴脚,就连呼玛,也把弯刀重新藏于袖中。 瞥了这帮家伙一眼,李风便道:“我兄长虞肃,要在此长期治疗一段时间,每日两针,汝等可轮流施为。” 低低的欢呼声在学堂中响起,那帮家伙,看向虞肃的目光,都跟狼看到肉似的。虞肃刚才未曾被骇人的痨病吓倒,此刻却险些被这群恶狼给吓晕。 ------------ 第五十章 历史性的会面竟然跑偏了 最后,还是孙二娘第一个为虞肃扎针,只见她先用针管抽取药水,然后将针筒倒竖过来,小心仔细地进行排气。 因为针管是竹制的,不透明,所以,瞧不清楚里面是否具有残存的气体之类,因而这一步尤为谨慎。 等到针头再无气泡冒出,仅剩下药液,孙二娘这才持着针管,来到虞肃身侧:“把裤子脱喽!” 虞肃抬眼望望,周围近百双眼睛都盯着他,其中还有不少女性,这裤子,是万万脱不得滴。 李风只好在旁边帮忙:“只露出上臀即可。” 病不瞒医的道理,虞肃还是懂的,索性俩眼一闭:你们看吧,反正我啥都看不见! 孙二娘这段时间还真没白练,一针下去,深得快准狠的真谛,瞧得巢元方和甄权都身子一颤。 甄权还忍不住出口询问:“此处好像并无什么经络穴位?” 这位绝对是针炙当面的牛人,尤其是他所著的《明堂人形图》,是第一个全面用人体图形来展示经络俞穴的图册。 “甄叔父,此非针炙,而是将药液注入肌肉之中。被肌肉中的毛细血管吸收,然后随血液流转全身,才能达到患处。”李风在旁边给他解释。就是感觉这个称呼嘛,真舒服? 甄权沉思一阵,捻须点头:“此法甚是新奇。” 孙二娘小心翼翼,按照平时所学的要领,一边推注药液,另一只手,还在注射部位的周围,轻轻揉捏,以助吸收。 这时候,寂静的学堂之中,忽然响起一个少年的呼声:“哇,原来扎针都是如此,风公子,当日你为某三姊扎针,并非有意轻薄,倒是某错怪你啦!” 李风抬头一瞧,只见李小二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挤在人群之中,探着小脑瓜观瞧。 顿时感觉有些头大,这李小二,现在就是个熊孩子,七岁八岁狗也嫌嘛,正是这个年龄。 关键是,周围的人望向他的目光,都闪烁着熊熊的八卦之火:少年男子给少女扎针,还是这样敏感的部位,实在是引人遐思啊—— 等到孙二娘扎完针,拔下针头,用药棉摁了一会,彻底止血,这才收工。明显能够感觉到,包括虞肃在内,人们都长出一口气。 而李世民也来到李风面前,十分郑重地揖礼:“风公子,某今日特来拜谢。三姊的肠痈,已经彻底好啦!” 能够感觉到,这小子跟李不败的感情确实是好,话语间,带着无比的喜悦。 李风也感觉十分受用,倒不是因为眼前这个小屁孩儿是后世的大唐帝王,而是医者在成功救治病人之后,所获得的那种成就感。 肠痈?巢元方和甄权这两位大医,很快就捕捉到最关键的地方。巢元方更是直接出口询问:“这位小郎君,令姊的肠痈,是如何治好的?” 也就是李小二现在还是小孩子,尚且喜欢炫耀,所以就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什么用刀子划开肚皮,什么把坏掉的肠子截断,什么用线缝合刀口等等。 把两位大神医听得,眼珠子差点掉地上:这样的手段,只是典籍中偶有记载,至于真正的操作,反正他们是没见过,更没实践过。 巢元方的呆性发作,还要去亲眼瞧瞧,看看刀口和恢复情况。其实,也正因这种痴迷,他才能在医学上有所建树。 也不仅仅是医学,百业一理,想要成为某个行业里出类拔萃的人物,没有这种痴迷的精神,那是万万攀登不到这一行业巅峰的。 还是甄权更通达一些,连忙阻拦老友,人家一个尚未出阁的小娘子,是你能随便瞧的吗? 不过,这件事还需要验证一下,当然不能凭借一个毛孩子的说辞,就完全相信。于是向李世民道:“小郎君,不知府上是?” “老先生,我爹是唐国公。”李世民拱拱手,然后就笑嘻嘻地纠缠李风:“风公子,某也想随你学医!” 啥,你还是选择当皇帝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吧——李风可不敢收这样的弟子:“该上课了,李二郎,你且先出去玩耍。” 李世民也只是临时起意,他现在这个年龄,尚未定性,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反正这次前来拜谢的目的已经达到,就准备转身走人。 偏偏在这个时候,只见两个小小的女孩,费力地抬着一个篮子进来。小脸蛋都红扑扑的,其中一个,年龄稍大的,叫李世民看了,忽然心中为之一颤,仿佛心脏被人重重击打了一下。 这是谁家的小娘子,我怎么感觉,怎么感觉——李小二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此刻内心的感觉,总之,是以前未曾有过的。 同样的,李风看到这两个小家伙,尤其是略带羞涩地望向他的长孙无忧,心情也十分复杂,脱口而出:“你咋来咧?” “夫君还没吃午饭呢,无忧给夫君送饭来了。”长孙无忧放下食盒,还抬起袖子,轻轻擦拭了一下额头,瞧得旁边的李小二忽然有一种很心疼的感觉,恨不得上去帮着擦汗。 长孙无忧和奴奴一起把碗筷菜肴从篮子里端出来,奴奴还笑嘻嘻地说着:“大兄,吃饭饭。” 李风中午忙得没吃饭,但是现在却真的没胃口啊。看着周围那些学员们脸上戏谑的表情,他脸上也微微有些涨红。 终于,孙二娘实在忍不住了:“李师,快点用餐吧,你小媳妇儿给拿来的饭菜,味道肯定不一般。” 这下子,大伙也终于忍不住,全都窃笑起来。 长孙无忧的小脸蛋也有点羞羞的,不过呢,还是取出一个木盒,打开之后,正是华容道这个玩具:“夫君,观音婢已经解开了,好复杂啊。” 说着,小手就快速移动,只几分钟的时间,就把那个最大的方块曹操给移动到出口处,然后,仰着小脸,喜滋滋地望着李风。 “无忧你好厉害呦!”奴奴又开始夸人。 就连李风也点点头:“想不到无忧如此聪慧,去跟奴奴玩吧。对了,奴奴那里还有一个九连环,你走的时候带回去,什么时候能解出来,再来好了。” 他也想不出别的法子,只能用这些东西先糊弄这个黏人的小家伙了。等过了元旦,就要带队去洛阳,希望小家伙慢慢就会把他忘了吧? “小娘子,这是什么玩意,给某瞧瞧?”李世民终于凑上去搭讪。 瞧得李风眨眨眼:想不到竟然能见证这样一幕历史性的会面,果然,这李小二,对长孙皇后,一见倾心啊。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却令他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只见长孙无忧瞪了李小二一眼:“这是我夫君相赠之物,岂能给你这个外人观看。去去去,不要拦着我们走路!” 奴奴也用小手一指:“小哥哥,不要挡道哦。” 李风立刻有一种撞墙的冲动:好像有点跑偏了啊—— ------------ 第五十一章 财侣法地财为首 下午,李风照常授课。只不过,除了学员之外,教室里面,还多了两位老者,正是巢元方和甄权。 这节课,李风讲述的是人体解剖学的一部分,重点讲述的是胆囊这个器官的相关疾病,以及相应的治疗手段。 他结合一个木制的人体脏器模型来进行讲解,最后,又讲到了胆囊摘除术。在学员们听来,再正常不过,可是,第一次接触过这种治疗手段的巢元方和甄权,却越听越是惊骇。 只觉得有一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感觉,难道,这里真的是学习医学的地方,不是屠宰场?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巢元方作为正统的中医集大成者,最后满脑子只剩下这一个词了。 倒是甄权老先生,因为擅长针灸,所以对人体组织器官比较熟悉,听得津津有味,还不时点点头,面露微笑,似乎是想通了某些困扰他的难题。 古人讲究死者为大,所以,除了仵作之外,很少有人会碰触尸体,对解剖学的认识,当然也就比较浅薄了。 一下午听下来,巢元方感觉李风讲述的内容,太过骇人听闻,难免有哗众取宠纸上谈兵的嫌疑。 他也想要反驳,可是呢,却也同样缺乏理论和实践基础,如果强行争辩的话,那就成了无谓的吵架,没有任何意义。 在座位上沉思了一番之后,此老猛的眼睛一亮:有了,是真是伪,一试便知! 于是,在李风过来招呼他们去吃晚饭的时候,巢元方便兴冲冲地说道:“丹心侄儿,今日里,太医署里恰好有一名患者,老夫诊治为胆胀,应该就是你方才说的那种胆囊炎。现在,药石已经无功,患者已经回家准备后事。若是如你所言,不知可否切除?” “好啊!”李风一听,一点都没犹豫,现在,他手下的这些学员,最需要的,就是实践和观摩。 这些,反倒轮到巢元方有些犹豫了:“只是,此人身份非同一般,说是你说的那种手术之中,出现意外,只怕会给贤侄惹上是非。” 他现在对李风的看法,已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所以不想把祸水引来。 李风却正色道:“巢伯父,在我等医者眼中,只有病人,并无富贵贫贱。” 巢元方深深望了李风一眼:“好,就算是最后失败,所有责任,也由老夫承担,贤侄你尽可放手施为!”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巢元方便立即告辞,他还要去患者家里去沟通联络。如果顺利的话,便相约明日在这里进行手术。 而甄权则直接留了下来,说是要在这里跟孙思邈盘桓几日。反正他现在是无官一身轻,有都是时间。 而且在理念上,甄权也与孙药王有许多相同的地方,要不然,这两位怎么都能成为一百多岁的老寿星呢? 等李风去吃晚饭的时候,发现李小二也早回去了,估计是有点受刺激了。 就连长孙无忧,也回家了,问了问奴奴,说是无忧姐姐还拿走了她的九连环。 李风终于放心,这九连环,可不是一般人能解开的。长孙无忧虽然聪慧,但是毕竟年龄还小,估计一个九连环,就够她琢磨到出嫁了,如此最善。 给奴奴讲了一会西游记,李风就早早睡觉,养精蓄锐,准备明天的手术。其实怎么说呢,胆囊摘除这种手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对李风来说,肯定是一点难度没有的。 只是受限于现在的时代,各种器械和条件都非常落后,所以,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任何手术,无论大小,都不可轻视,这也是李风多年以来养成的良好习惯。 次日上午,没等来巢元方呢,倒是先把谢弘和谢映登叔侄给等来了。同行的,还有袁天罡和黄冠子,也就是李淳风的老爹。 谢映登看到李风,就笑嘻嘻地往前凑:“风哥,你那个热气球——” 李风连忙摆手:“现在天气寒冷,等暖和时候再说。”其实呢,就算到了夏天,升到一定高度,也是会冻死人的,李风就是嫌弃这家伙磨叽。 等到春暖花开之际,他都去洛阳了,难道,小科子还能飞过去不成? 而谢弘,则说明来意。原来,他们在道观研读宝典,一个个都有点着魔,所以,就像进行尝试,毕竟,化学也好,格物也罢,都是很注重实践也就是试验的学科。 那么,问题来了,炼丹也好,搞试验也好,都是很烧钱的,谢弘那点香火钱,也就勉强够这些道士温饱,哪里还有余钱。 李风也眨眨眼:怎么都找我要钱? 没法子,别的钱可以不花,科研投入是必须滴。只是李风手头也没啥余钱啊,他这边需要供养的人更多。 而酿酒造纸的分润也都还没到账呢,就算这些有了收入,李风还准备投入到东都洛阳那边,尚且不够呢。 琢磨了一番,还是决定叫这些人自力更生比较好,输血不如造血,这些人在研究化学之余,随便搞点小发明小制作,还不都能换回来铜钱? 那就接茬忽悠呗,李风说道:“修道者,也要讲财、侣、法、地,没有财物支撑,各位道长怎能安心钻研?” 对于财侣法地这个新鲜的说辞,几位仙长琢磨一番,便连连点头,都觉得很有道理。不愧是风公子啊,说话就是精辟。听说最近,一首赠秋十二娘,也有人称作金镂衣的,已经传唱于京师。只要有歌姬的地方,必传唱此曲。 至于诸位仙长怎生知晓,仙长也是有精神追求的嘛。 只听李风又继续说道:“各位仙长,一心寻求大道。却也不可一味钻研典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同样适用于修道一途。有些时候,还是要动动手的,创造财富,再反哺修道大业,岂不美哉?” 几位道长也都点头,还是谢映登干脆:“风哥,我们就是想不出来好法子,才来找你指点迷津的。” 李风微笑着面向谢弘:“还记得我与道长初识之时吗?” 谢弘老脸微红,那时候他炼丹炸炉,炸得挺惨的,他也不明白,李风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是何用意? “谢道长当时配伍的丹方,如果取少量的话,肯定没有那么大的威力,只会发出砰砰的闷响。眼下,元旦将至,这一天,家家户户都要燃放爆竹。若是我们制作一批手工的爆竹,燃放起来非常方便,响声又大,不知道百姓会不会喜欢?”李风继续引导着。 这时候过年,也已经有了放爆竹的习惯,不过,确确实实是真正的爆竹,就是将竹子扔进火堆燃烧,然后里面的空气被加热之后爆开,是天然爆竹。 李风的意思,是要把后世的鞭炮,提前弄出来,正好也算是谢弘他们的主业。 也算是一项理论联系实践的尝试,给这些道士们做一个样板出来,以后他们应该可以自己造血了。 听李风讲完,谢映登大喜:“放爆竹啊,某喜欢!哈哈,这要是乘坐在热气球上,噼里啪啦往下扔爆竹,那简直太爽啦——” 这家伙算是没救喽,以后能不能成为谢仙不知道,肯定会成为热气球超级发烧友,啥事都能跟气球联系上。 不过嘛,这小子提出的法子,要是用来攻城的话…… ------------ 第五十二章 上将军 毕竟是第一次搞科研,所以,李风也帮着谢弘他们,做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计划。从理论到制作再到大量加工生产和销售,都说的很是详细。 并且,还写了一封信,叫谢宏他们去找虞师那里寻求合作。制作鞭炮需要大量纸张。但是这纸不用太好。都用上好的白纸,鞭炮的成本就太高了。 安排妥当,这几位道长,才喜滋滋地离去。光靠他们,能做多少,所以还得发动群众。龙泉村的村民是指望不上了,不过青云观附近还有不少别的村子,都瞧着龙泉村眼热呢。 只要火药的秘方不泄露出去,那么最核心的东西就掌握在青云观手中,也就立于不败之地。 送走了谢弘等人,李风就看到迎面来了一辆马车,旁边还簇拥着好几匹高头大马,还有一些仆妇,跟在车子后面,浩浩荡荡的,在医学院门口停了下来。 巢元方先从马上下来,在隋唐时期,轿子还没兴起,不管是文官还是武将,都习惯于骑马。 与此同时,李风也瞧见了另外一个熟人,竟然是在胡姬酒肆中结识的杨玄感。 李风隐隐有些明白了:只怕巢元方所说的那位胆病患者,与如今权倾朝野的杨素有些干系,难怪要小心翼翼呢。 “风公子,我们又见面了。”杨玄感下马微笑,对这位风公子,他还是很欣赏的,那首劝君莫惜金缕衣,也令他拜服,而杨玄感最喜结交文士。 李风也连忙还礼:“玄感兄,李风有礼了。” 见到这两个人还是旧识,巢元方又放心不少,难怪一说是把病人送到李风这里进行医治,杨玄感就立刻劝说他的父亲杨素呢。 “我姑母身染恶疾,有劳风公子。”杨玄感倒也干脆,和身旁一个年轻人,也就是他的弟弟杨玄挺一起,从车里抬出一个中年妇人,想来,就是杨素的妹妹了。 李风观察一下,心里也很不轻松。病人的状况有点差,闭着双目,本身就比较胖,而且又浮肿比较严重,看样子,除了胆囊之外,或许心肝等脏器,都有病变。这样的患者,进行手术的话,确实存在较大的风险。 正所谓艺高人胆大,反正人家都已经放弃治疗,准备等死,李风就死马当活马医吧。即便出现医疗事故,作为一名医者,也必须有这份承担。 于是,将这个妇人抬到最大的教室之中,就开始准备手术。学员们都训练有素,很快就做好术前准备,患者也仰面躺在手术床上,膝下也垫了起来,这样可以更好地放松肌肉。 灌下麻沸散,李风也换好手术服,戴上口罩,又戴上手套,准备开始切口。 这手套也是最近研究出来的,材料可真是不好找,这时候没有橡胶和塑料。最后,还是牛二这货找来了一些猪尿泡,精心缝制而成。再经过去脂消毒处理,很是珍贵的。 此刻,除了孙药王和巢元方以及甄权在场之外,医学院七十三名学员,也都在周围进行观摩。 另外,还有杨玄感兄弟。看到周围静悄悄的一大圈人,杨玄挺便有意见了:怎么有一种看耍猴的感觉? 而且,姑母虽然已经是中年,可毕竟是女性,这么多男人在一旁围观,也颇为不雅。于是,就轻声跟大兄说明。 这时候的大教室里寂静无声,所以就算杨玄挺说话的时候很轻,李风还是听到了,他摆摆手:“无妨,病不瞒医,在场的,都是医生。” “可是——”杨玄挺还试图争辩。 可是,手术室中,李风就是绝对的权威,任何决定,不容置疑:“我给尚未出阁的女子都做过手术,你无须多言!” 就连杨玄感都有些意外,在他的感觉中,此刻的李风,跟温文尔雅的风公子,好像就换了一个人似的。 就好像是他跟随着父亲征战的时候,一声令下,军令如山的大将军,才有这种气概。 或许,在这间屋子里,风公子就是上将军吧? 想通此节,杨玄感就朝着三弟摇摇头,示意他不要多言。于是,手术这才正式开始。 因为这个妇人比较胖,所以,李风选择的是右肋缘下斜切口,干脆利落地下刀。现有条件下,腹腔镜什么的,就不要想了。 一边操作,口中还一边给学员们讲述。教室里,只有李风的沉稳的声音,不疾不徐地响着。 开腹之后,李风先进行探查。而周围那些观摩的人,表情则各不相同。学员们表现都比较正常,毕竟,虽然没在人身上试过,但是在猪身上都动过刀子。 而像巢元方和甄权,则变颜变色的,至于杨玄感和杨玄挺,则已经别过脑袋,不忍再看。毕竟他们是患者的至亲,而并非他们胆小。 李风一边用手持着器械进行探查,一边给学员们讲解。还好,肝脏比较正常。叫孙二娘和呼玛过来帮忙持械,翻查到下面的胆囊之后,教室里面,响起了低低的一片惊呼声。 胆囊已经溃疡得很严重,虽然大多是第一次见到人体内的胆囊,但是,猪苦胆都见过,什么样才是正常的,大伙心里也都有数。 “必须切除了。”李风探查一下胆管里面并无结石,就开始剥离胆囊。这一步很关键,必须胆大心细手稳。 旁边的人,也都屏住呼吸,生怕影响手术似的。期间,杨玄挺忍不住回头瞧了一眼,结果便捂着嘴冲出教室。 整个手术在李风的熟练操作下,进行得很是顺利,切除胆囊,结扎血管等等,一步步有条不紊。 就在一切就要大功告成的时候,患者的麻沸散药劲儿过了,嘴里呻吟一声,身子就要扭动。 “摁住!”李风低喝一声,到这时候,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立刻,就有牛二等人冲上前来,七手八脚,摁住病人容易发力的几处地方。甚至患者口中,都被塞进一团布絮。 这一项,他们平时也演练过,毕竟麻沸散也不那么靠谱,必须有这个预案。 李风则面色如常,继续完成剩下的手术部分,有条不紊地进行关腹,逐层缝合,丝毫没有受到患者的丝毫影响。 “好了,手术结束,注射一针青霉素。”李风又跟杨玄感进行一番医嘱,包括患者躺卧的姿势以及饮食等等,现在这种情况,还需要在医学馆这边观察几天,然后才能出院。 患者也已经清醒,神智很清醒,除了刀口有些疼痛之外,并没有其它太大的感觉,看样子,手术还是比较成功的。甚至,患者还虚弱地向杨玄感说道:“玄感,代我向神医道谢。” 李风摆摆手,然后便去换衣服。他转过身,身后的巢元方也准备站起身。将近一个时辰的手术,瞧得巢元方浑身大汗淋漓,冷不丁站起来,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身子向旁边栽去。 幸好,周围都是人,所以有学员伸手将他扶住。有些学员心里还颇为自得:太医署的人怎么啦,还不是被一场手术给吓晕了! ------------ 第五十三章 杨素有约 等到李风换下手术服之后,又恢复了原本那个温文尔雅的风公子。此刻,患者已被抬到前面医馆的静室之中修养,教室里面剩下的,全都是大大小小的医生了。 “李师,你好厉害呦!”何二妞满眼崇拜地赞了一声,跟谁学不好,非得跟奴奴那个小家伙学。 学员们于是都开始七嘴八舌地称赞起来,李风连忙抬手阻止了他们的行为:“你们以后也都行的。” 受到鼓励,学员们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劲头更足。 这时候,观摩了整个手术的巢元方现在也恢复过来,他用复杂的眼神,盯着李风良久:“丹心贤侄,老夫今日方知坐井观天啊。昔年读书,华佗前辈为曹操医治头风,言及要劈开头颅,方能彻底去除风疾。我原以为是谬传。现在看来,是吾目光短浅,不知医术之神妙也!” 就连甄权,也在旁边捻须点头,大有同感。 李风则口称惭愧:“二位前辈无需自责,晚辈所擅长的,无非就是一些手术而已,如庖丁解牛,唯手熟尔。若论医理药理,尚需前辈们时时提点。” 就像这次手术,虽然取得了成功,但是患者恢复几天之后,还是需要服用孙药王开具的方子,调理内脏,这样才算稳妥。 李风可不想因为自己的到来,而影响中医的发展壮大,那样的话,就真的有过而无功了。所谓中医西医之争,大可不必,各自都有擅长的领域,兼容并包,才是发展大计。这个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大唐,李世民就已经做出过榜样。 交谈一阵之后,巢元方忽然说道:“丹心贤侄,你既然有这等本事,何不去我太医署,等到老夫致仕,这太医令的职位,非你莫属。” 咳咳,甄权则在旁边轻咳几声。巢元方这才想起,眼前这位,可是被当今陛下亲口说过“永不录用”的,一时间,心中又是遗憾,又是尴尬。 而孙药王则微笑道:“我辈行医,无论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皆应一视同仁。” “善,孙兄的心胸,吾不如也。”巢元方也是深深拜服。 李风又何尝不是这种感觉呢,想想后来,唐太宗和唐高宗都多次邀请孙药王出山为官,都为他老人家婉拒,这份胸襟,着实令人钦佩,难怪人家能活一百四十多岁呢。 其实,孙药王的养生之道,非常简朴,可以概括为十六字真言“口中言少、心中事少、腹里食少、自然睡少”。 正所谓大道至简,越是这样简单的事情,试问真正能有几个人能做到呢? 看看天色不早,巢元方就告辞。今天的经历,对他冲击很大,他想静静。 而甄权则无官一身轻,索性就留在了这里,而且,一住就不走了,还把自己几位弟子也叫来,一起随着学习。 李风也乐得如此,甄权在针炙方面,见解独到,有这样的高人加入,他求之不得呢。 过了几天,巢元方也带着一伙人来了,里面有太医署的教师队伍,分为:博士、助教、师、工等等;也有更年轻的学生,一共好几十人。其中,以学生居多。 人家这个是官方的医学院,李风这个就是草台班子。所以在一开始的交流之中,这些太医署的学生,还颇有些自大,瞧不起像牛二这等草根:长得跟屠户一般,也配当医生? 牛二:某本来就是屠户! 可是在听了几节课,又看到这些学员们的日常训练之后,这些高高在上的医学生都傻眼了。于是,他们也全都老实了,开始踏踏实实,从头学起。李风也不藏私,一视同仁,只要愿意学,那就来吧。 随着李风成功进行了几台手术,名声越传越广,来此就医的病人,也日渐增多,这就给学员们提供了最好的实践机会。 来了患者,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预先分好的科室,先由这一组的学员分别上手,进行初诊。 然后,才是孙思邈、甄权、李风等人进行复诊,然后再与学员们的诊断进行对照,共同商议出药方,或者是提出治疗方案。 一开始,学员们的表现并不能令人满意。毕竟,他们之中绝大部分,都没有任何基础,要是几个月就能成为神医,那也太神了,根本就不可能。 出错不怕,反正有几位老师帮他们兜底呢,重要的是积累经验。就这样,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之下,学员们的水平,肉眼可见开始提升。 这一天,李风把学员狗儿开具的药方更改了两味药和一个错别字,并详细地给他讲明原委,又叮嘱道:“晓风,习字之事也不可懈怠,平时可以找虞先生多多请教。” 虞肃在这里长期住院,闲来无事,也就教教这些学员的文化课,相处的都很好。他嫌狗儿这个小名实在有些不雅,于是就帮狗儿取了李晓风这个名字。 对于李晓风这个名字,狗儿还是非常喜欢的,因为在他的心目中,一直就是以李师为榜样的。 狗儿恭恭敬敬的答应着,这孩子很有上进心,在学员之中,除了奴奴这个编外生之外,就属他的年龄最小,但是成绩却在中上。要知道,小家伙可是从零基础开始的啊。 正因为如此,他娘李苦桃,这些日子都眉开眼笑的,整个人也有了希望。 刚刚打发走了李晓风,就看到杨玄感兴冲冲地从外面进来:“风公子,奉家父之命,请丹心过府饮宴。” 他知道李风不喜应酬,于是又说了一句:“如今,姑母已然无恙,望风公子切莫推辞。” 人家都这么说了,李风当然也不好拒绝。而且,他也一直惦记着红拂女这条线儿呢。风尘三侠中,虽然李靖和虬髯客成就都极高,但是最关键的一位,还应当是红拂女啊。 于是换了一身白衣,随同杨玄感而去。没法子,他现在就是一白丁,也没有穿朱紫的权利。 这一点,倒是颇有其师孙思邈的风范:皆白衣傲王侯者也! 杨素的国公府,乃是皇帝钦赐,其豪华程度就不必说了。而且,杨素现在圣眷正隆,可谓一人之下,朝中无人能出其右。只是可惜,再过用不上两年,他就会十分悲催地“被病死”喽。 这病,李风也救不了的,那是一种名叫功高盖主的绝症。自古那些不晓得狡兔死走狗烹的臣子,大多是会得这种病的。 ------------ 第五十四章 你出塞我亦出塞 在一座华美的厅堂之中,李风第二次见到了这位大隋朝真正的国之支柱。杨素虽然年近六旬,但依旧是那么的意气风发,一双虎目,正炯炯的盯着李风。 他是长辈,又官拜尚书令,所以,一直在床上坐着,并未起身。 在这个时代,床是有好几种的,有睡觉用的,也有专门是供人坐着的坐床。 杨素文武双全,一声征战,平南陈,定突厥,平生未曾一败。隋朝有四大名将:杨素、贺若弼、韩擒虎、史万岁,其中,杨素居首。 就在几个月之前,他还以雷霆万钧之势,平定汉王杨谅叛乱,所以,杨素的目光极有气势,瞧得旁边的杨玄感都有些不大自在。 倒是李风,依旧风轻云淡:任你权倾朝野,我不求一官;任你家财万贯,我不求一文。 心底无私,天地自宽。 “哈哈哈!”杨素放声大笑,一手捻须,一手拍着无比华贵的床榻:“汝日后当坐此!” 杨玄感听闻,心中一动:前几天,老爹好像对一个前来拜访的青年,名字叫做李靖的,就说过类似的话语。他也承认,李靖此人,以后必是英杰。 可是,对李丹心这么一个已经绝了仕途的人,也说这种话,只怕叫当今陛下听了,会心生不喜。 “晚辈李风,见过杨公。昔年魏武帝有诗,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此杨公之写照也。”李风上前见礼,口中不卑不亢。 杨素目光一凝,有如实质一般,仿佛两把利刃,斩向李风:这小子见面就拿曹操说事,居心何在? 要知道,曹操虽然没有篡位,但是他的儿子,最后还是当了皇帝的。 这种目光,李风见多了,那些患者家属要是急了,恨不得吃了医生呢。所以,他依旧神色不变:“杨公当日在大殿之中,替晚辈求情,大恩不敢言谢,只有此逆耳忠言相赠。公不欲当曹孟德,恐他人将公视为曹阿瞒。” 终于,杨素的目光渐渐平和下去,朝李风点点头:“我与你师薛道衡相交莫逆,多有诗文唱和。算起来也不是外人。以后,可与吾儿玄感多多亲厚。” 然后,目光扫过坐床两面的那些姬妾,她们都纷纷垂首,表示自己刚才耳朵忽然不大好使,啥都没听见。 这杨素除了性好奢华之外,还有一个喜好,就是家中姬妾甚众。比如历史中有名的破镜重圆、红拂夜奔、还有李百药和杨素的姬妾私通等等,都跟杨素家里的姬妾有关。 估计是数量太多,所以照顾不过来吧,这才三番五次出事儿的。偏偏杨素这人,心胸宽广,有成人之美。 李风也随着目光一扫,很快就这些姬妾之中,发现一位手执红色拂尘者,与周围那些莺莺燕燕不同。此女不但十分美艳,眉宇之间,更具英气,所以显得尤为与众不同。 落座之后,开始闲谈。杨素居中,李风和杨玄感左右相陪。杨素见闻广博,经历非凡,言谈之际,指点江山,非常人能及。 李风也是心中敬佩,感叹一句:盛名之下,果无虚士。只是,这杨氏父子,下场都挺惨的,以后还是少接触一些为妙。 单论起个人魅力而言,这杨素,乃是李风接触过的隋人之中,第一流的存在。 闲谈中,有下人来报:“薛司隶到了!” 原来,薛道衡今日也在杨素邀请的名单上。两个人本是好友,今天的主题,又是感谢李风救治他的妹妹,所以,也就把薛道衡给请了来。 李风连忙起身,迎到屋外。看到薛道衡飘然而至,连忙大礼参拜,口尊“薛师”。 看到自己的这个小弟子,薛道衡是又爱又气:小小年纪,便有名士风范,这一点倒是师徒一脉相承,颇有薛道衡的几分风采。 就是这小子生性懒惰,也不去他府上请教学问,他这个老师当的,实在太过清闲。 不过在外人面前,当然舍不得呵斥弟子。大孙子,老徒弟,这都是个宝儿啊。于是手捻须髯,受了李风的大礼,这才说道:“好好好,竟然为歌姬作金镂衣,丹心你行的好事!” 李风感觉有点冤,瞥了旁边的杨玄感一眼:就是你害得我被师父骂。 只听薛道衡放声大笑:“哈哈哈,宝剑赠烈士,佳句赠佳人,才是我辈文人所为,为师甚是欣慰!” 原来是准备夸我啊,果然还是师父向着我。李风这才安心,还以为惹恼了师父呢,想不到,薛师年纪这么大了,还是风流种子。 哎呀呀,怎么能这么说师尊呢,罪过罪过,应该说是名士风流才对嘛。 跟在薛师身后,进入厅堂,杨素和薛道衡互相打趣几句。少卿,酒宴摆下,只见姬妾侍女,蝴蝶穿花一般,玉盘珍馐,罗列与前,极尽奢华。 四人饮酒,各不同席。杨素和薛道衡在上面坐了,杨玄感和李风两个晚辈,在下面相陪。 唯一叫李风不习惯的是,居然还得跪坐在几案前面吃饭,不大畅快。 席间,饮用的美酒,居然是最近名声鹊起的大业春,李风酒量有限,又注意节制;而杨氏父子,则都是好酒量,频频举杯。就连薛道衡,酒量也是不差。嗯,好像大诗人都挺能喝的。 搞得李风有些后悔:自食其果啊,早知道的话,这酒的度数,再低一些就好了。 喝到酒酣处,杨素长袖一摆,立刻就有歌姬舞姬登场,一时间,管弦齐奏,红袖飘香,举杯畅饮,不知身处何乡? 瞧瞧人家过的日子,这才叫生活呢。李风心中赞赏,却并不羡慕,这并非他想要的生活,何来羡慕? 那杨素也喝得兴起,起身加入到舞姬的行列之中,手舞足蹈,口中慷慨悲歌,歌姬一见,乐器也立刻更换成胡乐,曲调也雄壮起来,因为杨素吟唱的,正是自己当年所做的出塞诗。诗云: 漠南胡未空。 汉将复临戎, 飞孤出塞北。 碣石指辽东…… 那些舞姬见主人如此,都围在四周,踏歌相伴,整个宴会的气氛,也推向了高~潮。 此诗乃是当年杨素平定突厥所作,借汉写今,古朴雄浑,为他平生得意之作。 薛道衡也在旁边击掌叫好,到了后来,也跟杨素一起吟哦。两位加起来一百多岁了,今日也聊发少年狂。 一首出塞唱吧,一对老友相视大笑,直觉酣畅淋漓。 “风公子,今日畅饮,何不赋诗一首,以助酒兴?”对面的杨玄感向李风遥相举杯。 又要抄诗,李风心中很是无奈,不过,瞧瞧杨素得意的眼神以及薛师无比殷切的目光。李风也只能起身向上施礼:“在杨公和薛师面前,晚辈献丑了。适才杨公慷慨悲歌,在下心有所感,也作一首出塞,赠与杨公!”诗曰: 秦时明月汉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阴山。 一时间,原本喧闹的大堂之上,忽然变得寂静无声—— ------------ 第五十五章 撒下红拂钓李靖 “好一句不教胡马度阴山,好男儿自当如是!”杨素忽然击节叫好。虽然他不想承认,但是李风刚才这首诗,确实能把他的出塞诗,甩出好几条街。 就是,你这年轻人有点不讲武德啊,都做出塞诗,你的强过我的,这什么意思,跑到我府上来打脸了吗? 薛道衡也喜不自胜:“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处道(杨素的字)位极人臣,汉之李广,如何能与素公相比!” 对呀,这首诗是送给我的,岂不是夸我还在李广之上!杨素也终于想明白了,口中哈哈大笑:“丹心侄儿大才,虽是文弱书生,但是却颇有豪气。我这当长辈的,自然不吝赏赐。我这府中,贤侄看上什么,皆可取之!” 一来是有点喝高了,二来,人家杨素也确实不在乎你这仨瓜俩枣的。谁不知道,弘农杨氏一族,富可敌国。 李风也正有此意,笑吟吟地抬起手:“长者赐,不敢辞。晚辈就要她啦!” 看到这个少年,指着身后自己身后侍立的姬妾,杨素也是一愣,随即望着薛道衡大笑:“你收的好弟子,有其师必有其徒!” 薛道衡也只能硬撑着,捻须而笑:“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此人之常情也。” 老师宠弟子,没毛病。 杨素用手指点老友几下,然后笑道:“可!” 周围的姬妾,都羡慕的望着红拂女。毕竟和垂垂老矣的杨素相比,这位年轻俊美且才华横溢又倜傥风流兼医术高超的风公子,吸引力明显更大啊。好像谁不是“知慕少艾”似的? 可是,红拂女心里却有些发慌。就在前几日,府上同样有一位姓李的青年来拜访。那青年无论是相貌还是才识,都是上上之选,令红拂女一见倾心。 多方打探,才知那青年名唤李靖。乃是当世名将韩擒虎的外甥,自幼熟读兵书,文韬武略,将来必定出将入相。 红拂女都准备好了,今天夜里,就夜奔出府,去寻那李靖。万万想不到,眼前这个少年,忽然横插一脚,这叫她如何是好? 李风一瞧红拂女犯难,心中便有了计较,于是笑道:“我亦李姓也。” 你也姓李,这是什么意思?红拂女心中一动,连忙行礼:“多承风公子厚爱。” “此必定为一段佳话!”薛道衡也抚掌大笑,要说,杨素这朋友确实不错,而且这种事情确实没少干。 当初有一个青年名叫李百药,文采出众,少年倜傥,看上杨素的宠妾。色胆包天,竟然偷偷进入杨府私会,被杨素给逮个正着。 这事放谁身上不气啊,杨素当场就要杀李百药。不过转念一想,又爱惜李百药的才情,于心不忍。于是叫李百药赋诗一首,若能写出来,即可免死。 李百药也真不含糊,都这时候了,竟然还能作出诗来。于是,杨素就把他放了,那名宠妾,也赠与李百药,甚至还向皇帝保举李百药当官。 今日杨素的做法,显然又是奔着风流佳话去的。 一直喝到日暮,这才尽欢而散。等李风辞别了杨素父子,这才和薛师一起离开。师徒二人,一起步行,边走边聊。 薛道衡道:“陛下欲重建国子监,命我为国子监祭酒,前往洛阳,兴教育之事,出了正月,就去洛阳就任。” 国子监祭酒,在隋唐那也是从三品的大员了。只不过,这时候的祭酒,是清贵之职,其他事物不管,就管官办的学校,主要是国子学和太学。 “恭喜恩师。”李风觉得,薛师只要不当那个专门得罪人的司隶大夫就好,国子监祭酒这个职位,正好合适。 薛道衡自己显然也比较满意,师徒二人交流一会儿,薛道衡便骑上老马,醉醺醺地回家去了。李风还不放心,一直跟到薛府门口,然后这才会医学院。 在这个过程中,身后始终跟着一辆马车,车里坐着的,当然就是红拂女了。 红拂女一点也不矫情,大大方方地下了车,冲着李风一礼:“多谢风公子成全。”一路上,她也想明白了,这位风公子,显然并非贪图她的美色。 李风只是笑而不语,正要打发马车回去,那车夫却打开车门,李风往车里一瞧,好家伙,里面堆了半车厢的铜钱和绢帛。 在这个时代,金银还没有成为最主要的流通货币,市面上主要还是铜钱和各种丝织品。没错,丝织品也是硬通货。 “这杨公还真是大方啊,这算是阿姊的嫁妆吗?”李风还不忘跟红拂女开了个小玩笑。 “是杨公酬谢风公子的。”红拂女也面露微笑,果然是风情万种之中,又有一股巾帼气概,不愧能迷住李靖和虬髯客这样的英豪。 李风一点也不客气:“那小弟就却之不恭了。没法子啊,家里一百多口子,都张嘴等吃饭,全仗小弟养着呢。” 他算是想好了:要是连钱带人,都便宜了李靖,那我李风岂不是白忙活了。 于是就招呼学员们出来扛钱,竟然有五十贯之多,李风心里一个劲念叨够意思。有了这笔收入,算是能解决一下燃眉之急。要知道,去洛阳,总不能一路讨饭一路去吧? 舟车劳顿不说,到了那边,更要寻找一个落脚的地方。李风还想承包土地,大量种植棉花呢;还要发展一处明面上的基地,进行各种不那么重要的科研,哪一样不需要花钱啊! 见钱眼开,所以,学员们一个个都是眉开眼笑的。牛二嘴里咋呼道:“不用你们,某一个人就能扛进去!” “我们可不放心,万一你扛着钱跑路呢。”孙二娘笑盈盈的,显露出成熟女性的风韵。 五十贯钱,一贯按照八斤算,那也是好几百多斤呢,牛二能扛动就不错了,还想跑? 大伙七手八脚的,很快就把车上的铜钱绢帛搬空,后来的,只能眼瞅着。孙二娘这才转向李风:“李师,这是哪里领回来的小娘子,风情万种的,你也不怕你那小媳妇儿吃醋?” 学员们都在那嗤嗤的,这帮家伙,越来越没大没小。 其实算起来,李风比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人,年龄都小啊,再加上平时也不太注重尊卑,所以除了课堂上和手术中,李风拥有绝对的权威之外,私下里,大伙还真是把他当成小弟弟看待。 李风哼了一声:“休要胡言,此乃我的长姊。二娘,你给她安排住处,最好和你同住。我这阿姊记性不好,记不住道路,容易走失。” 这个红拂夜奔可是出了名的,万一跑路呢? 红拂女听了,也不觉面上一红,更显娇艳。她就纳闷了:这个风公子,怎么知晓我的心思? 安顿好了红拂女,李风剩下的,就是安心等待鱼儿上钩了。不知道李靖这条大鱼,啥时候来呢? ------------ 第五十六章 三侠齐聚 事实上,李靖这家伙比李风想象中的还没有耐性,第三天之后,就出现在了医学院,一直在门口徘徊。 毕竟还是年轻啊,没有大唐军神的那股沉稳。李风心里对素未谋面的李靖,是这样评价的。 至于为什么知道外面那人就是李靖,很简单,早上就看到在外面晃荡了,中午还在,晚上散学了,人还没有离开,你说他不是李靖是谁? 有些人,就像是暗夜中的萤火虫,一眼就能瞧出来,李靖,就是这个萤火虫——咳,就是这种人。 “阁下何人,所为何事,可是有疾在身,需要医治?”李风下午的课业结束之后,就出门打招呼。 同时,也仔细打量着这位后来的大唐军神。 只见此人仪表魁伟,年近三旬,绝对是帅哥中的大帅哥,那股儒雅英武之气,孕于内而发之外,难怪,红拂女会一见倾心。 想想杨素初见此人,都会拍着床发出这样的感慨“卿终当坐此”。李风觉得,自己能和李靖平起平坐,享受同等待遇,还真是挺幸运的。 “在下雍州李靖,入京求学,无奈坐吃山空。在下也是药师,不知贵处能否收留?”李靖也拱手说道,他当然不屑于撒谎,只不过,说的话你得细品才行。 李风心中暗笑:别以为你名叫药师,就能跑到我这里当一名药师。胡乱配药,吃出事故来就麻烦喽。 这李靖,字药师,所以世人又称李药师。药师,在这个时代,是指那些配伍制药的医生,比如,著名的有黄药师。 事实上,李靖的这个药师,就跟隋炀帝阿摩和长孙无忧的观音婢一样,都与佛教有关,佛教之中,就有药师琉璃光如来,也就是常说的药师佛。 既然不是医生的那个药师,你跑我这来胡混,信不信把你打出去? 李风当然不会把李靖打出去,他也猜出了李靖的小心思,不愧是后来的军事家,跑我们这里来使三十六计了是吧? 口中朗声道:“药师兄果然熟读兵书,先来一个瞒天过海,最后再来个走为上,领着我那阿姊红拂泛舟于五湖之上,何其美哉!” 你一个医生,不研究医术,怎么也研究起兵法来了——李靖被戳破心事,换成谁都不免尴尬,可是这人却拱手道:“风公子,你方才所言瞒天过海和走为上,不知是何妙计?” 好厚的面皮,李风刚要再奚落他几句,猛然想起,原来是自己的认知出现差错。在他生活的时代,常把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连在一起,其实,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孙子兵法又称孙武子十三篇,成书于春秋战国;三十六计则晚着小两千年呢,在明清时期才定型。而这时候的李靖,当然不知晓三十六计,而并非故意装糊涂。 你不知道是吧,那就别怪我忽悠你!李风也瞧出来了,这李靖,现在还处于成长期,对兵书战策之类,十分痴迷。 于是,相邀入内,李风还吩咐罗刹:“去把我阿姊叫来奉茶——” 罗刹咧咧蛤蟆嘴:“大郎的阿姊是哪位?” “就是前两天带回来的!”李风瞪了他一眼,这货,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还有,大郎啊,咱们这里没茶。”罗刹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恨得李风想踹他:“没茶就倒白开水,快去叫人!” 罗刹这才一溜烟跑了,李风直摇头:“这么笨的跟班,早晚把你换了。” 嘴上虽然这么说,其实他才舍不得呢,笨是笨了点,但胜在忠心,患难之交最可贵嘛。 落座之后,李靖立刻就又询问起来。李风小时候爱听故事,早就把三十六计背得纯属,于是,嘡嘡嘡一口气把三十六计的名称先念叨出来,听得李靖目瞪口呆,心痒难耐。 重新施礼道:“还请风公子为我解惑,详细解释一下三十六计!” 他自幼就苦读兵书,行军作战之事,可谓烂熟于胸。只是感觉总差了那么一口气,有一层窗户纸尚未捅破,所以未能融会贯通。这次出来游历,也是为此。 作为一名最杰出的军迷,仅仅是听到这三十六计的名称,李靖就能敏锐的感觉到,自己突破的契机,或许就在于此,怎能不激动呢? 这时候,就轮到李风来劲了,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白水:“道不轻传也——” 嗯,还真别说,这感觉确实挺爽的。 李靖这呆子,一门心思都在三十六计上,连红拂女进门也不见,给他倒水也不知,惹得红拂女的眼神都带上几分幽怨。 “闻道有先后,达者可为师。风公子,在下李靖,虔心求教,愿在兵法上,拜风公子为师!”李靖就要下拜。 他当然知道,道不轻传的道理,当年张子房在圯桥三进履,才得授太公兵法。 李风虽然感觉挺爽的,但是他心里有数:自己只不过是仗着一千多年的见识,欺负欺负人家李军神。真要是论起实践来,叫他如何排兵,如何布阵,估计,比那位纸上谈兵的赵括死得还惨呢。 于是,连忙用手相掺:“药师兄不必如此,适才是小弟玩笑,切莫当真。等用过晚饭之后,我与兄长秉烛夜谈。” “如此,感激不尽!”李靖大喜过望,真叫他拜一个小自己十多岁的少年为师,其实也挺为难的,所以他刚才才说,只认李风为兵法上的老师。 直到这时候,李靖才觉察到身边多了一个人,很快,目光和红拂女略显幽怨的双眸对上,就再也剪不断了。 这两个人啊,还真是宿命鸳鸯。可是,你们顾忌一下别人的感受好不好。 李风很是不合时宜地轻咳几声,那二人这才各自移开目光,脸上都有些微微发红。 而就在这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一个豪迈的声音:“能得知己而秉烛夜谈,何其快哉!在下虬髯客,不知能有幸加入?” 我们这正三缺一呢,就差你啦!李风大喜,看来这红拂女果然是风尘三侠的润滑剂。于是朗声道:“虬髯兄请进,胡姬酒肆一别,兄之风采,常在脑际,寤寐思服,求之不得,今日终于得偿所愿耳!” 却见一个生着虬髯的锦袍男子,大步而来,正是虬髯客。李风也喜不自胜:能目睹风尘三侠相聚,风云际会,不亦快哉! ------------ 第五十七章 风尘四侠是什么鬼 是夜,李风室中,酒精灯明亮,四个人盘坐热乎乎的炕上,正在高谈阔论。 先是李风讲了一下三十六计中的几个典故,以满足李靖的求知欲。当他讲到美人计的时候,虬髯客和李靖都望着红拂女微笑。 感觉,他们好像都中了这位风公子的美人计啊! 然后,主讲就换成了虬髯客,他游历天下,见闻广博,兼之口才甚好,就连李风,都听得津津有味。 却听虬髯客话锋一转:“某近日夜观天象,见荧惑入南斗,必主天下大乱。吾等自当建功立业,方不负平生所学!” “虬髯兄慎言。”李靖还是比较谨慎的。 李风却不以为然:“敢问虬髯兄和药师兄,大业何兴?” 李靖沉吟一阵道:“男儿自当统帅三军,保国安民,出将入相。” 虬髯客则哂笑道:“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某亦有逐鹿之意!” 惊得李靖和红拂女差点从炕上跳到地上,在他们看来,这话就有些大逆不道了。 这就瞧出来两个人的性格差异和理念差异了,李靖的目标是成为一代名将,他成功了;虬髯客是想当帝王啊,最后虽然没有入主中原,但是他也征战海外,成为扶余国的国王,也算成功了吧。 这时候,红拂女忽然笑道:“愿闻风公子大志。” “善!”剩下那二人,当然要捧臭脚,嗯,捧,还是捧臭脚吧,总不能说是捧香脚吧? 你们三侠合伙欺负人啊——李风眨眨眼,起身下地,很快,就取来一个卷轴,铺在炕上,缓缓展开,差不多占了半铺炕。 “此为天下舆图?”虬髯客大惊,那一双环眼,差点从眼眶里瞪出来。 舆图就是地图,古代受限于技术,绘制地图,十分困难。更何况,像这样的世界地图呢,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虬髯客早年间曾经乘船去过高句丽半岛,也曾去过南洋一些小国,所以,很快就在地图上找到了一些熟悉的地方。立刻投入其中,看得入迷。 “原来,世界这么大!”李靖也痴痴地望着地图。 挨着他坐着的红拂女,则接了一句:“我想去看看——” 嗯,你们两个,果然是绝配!李风有点想笑。 李风的地球仪,被青云观的那帮老道当成了宝贝,所以留在那边,手头只有这张平面图了。一边指点着地图,一边进行讲解天下的大洲大洋。 重点,当然是以隋朝的疆域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尤其是向西的丝绸之路,最远可直通东罗马帝国,也就是“拂菻”。 向东,过高句丽,则是室韦和靺鞨,也是李风比较中意的最佳根据地。 “风公子之心胸,吾等不及也!”虬髯客最后,也只能如此感叹。 在他看来,屋中这三个男人,各有不同:李靖只想出将入相,他则想成为一国之君,而这位风公子,却心怀整个天下啊,论格局,当属最高。 其实,人家李风就是拿出来世界地图显摆显摆,他可没那么大的野心。 李靖也服了:“这就是风公子之志吗,竟然志在天下,吾等坐井观天矣!” 什么情况?李风眨眨眼,不就是长夜漫漫,大伙坐在一起吹吹牛嘛,何必当真? 于是也没有去纠正,而是继续说道:“待来年,当今皇帝就要兴建东都洛阳,连通东西;接着还要修建运河,勾连南北,隋炀——杨广此人,志向是有的,就是好大喜功,不顾民力,必酿成祸端。如今,我组织了这个医疗队,能救多少救多少了。” 隋炀帝是以后李渊给他的谥号,现在还没有呢,李风也差点说走嘴。 “风公子高义!”李靖这真不是恭维,而是真心佩服。 虬髯客这些日子,也把医学院的底细给摸清楚了,同样深感钦佩,所以才登门相见。不过对于李风的做法,他虽然称赞,却并不支持。 只听他说道:“此法,只能算是饮鸩止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非上策。” 以现在的情况来看,未来的李军神,在见识方面,还是比不上虬髯客的。 李风也点头道:“诚如虬髯兄所言,如今我一介布衣,只能徐徐图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的计划是现在洛阳站稳脚跟,然后,带人进入此地!” 见他指着地图中室韦和靺鞨所占的地域,三侠同时色变:此乃苦寒之地,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此处有沃野数千里,虽然庄稼只能一年一熟,但却是少见的黑土,土地肥沃,粮食产量很高,绝对是天下数一数二的大粮仓!” “加之物产富饶,煤炭铁矿等等,可以任凭开采。” “此地可以设立出海口!海中行船,几日便可到达山东!”李风又指了指地图上后世的大连和旅顺一带,最后进行总结: “只要经略好东北这片区域,退,可固守大片领土,进,可争霸中原,则霸业可成矣!” 三侠都听得痴了,定定地望着这个十五岁的少年: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涅? 李风也是第一次在人前坦露自己的计划和打算,心中未免有些激荡。 一时间,四个人,八只眼,全都烁烁放光,彼此之间,似乎有一根无形的丝线,将他们牵连起来。 “哈哈哈,痛快,今日吾等情投意合,何不结为异性兄妹,共赴宏图霸业!”虬髯客最是豪迈。直接跳到屋地当央,仰天大笑。 李风当然没意见:本来你们就是大名鼎鼎的风尘三侠嘛,就算没我推波助澜,早晚也是要结拜的。 而李靖和红拂,也被刺激得肾上腺素飙升,齐齐跃到地上:“敢不从命!” 虬髯客张开双臂:“如此甚好,吾等皆为布衣,在红尘中打滚,就自称为‘风尘四侠’可乎?” “可——”其他三人齐声应答。 “可——可是,不应该是风尘三侠吗?”李风这才反应过来,有点发蒙:三侠变四侠,这个好像有点跑偏了啊? 望着一脸懵逼的少年,虬髯客大笑:“风尘四侠之中,吾弟最幼,却志向最高,当为四侠之首!” 只是把我也算上了呗,出乎意料,实在出乎意料,可是,这心里还真是有点激动啊——李风也醒悟过来,连连摆手:“不可不可,古有桃园三结义,今有风尘四侠结拜,还是按照年龄序齿。” 于是,四人各道姓名和年龄,也不用准备香烛,就直接到了屋外,对着满天星斗和皎皎明月,一起拜了下去。 “某虬髯客张仲坚!” “某李靖李药师!” “奴张氏出尘!” “某李风李丹心!” “吾等四人,愿结为异性兄妹,星月为证,永不相负!” 李风的脑海里,更是自带BGM:这一拜,春风得意遇知音——这一拜,报国安邦志慷慨—— 四人拜罢,站起身来,彼此拉着手,只觉得虽无血缘,却如同至亲。 这还是,不远处的卧房中,忽然响起一个暴怒的声音,一听就是牛二那个大嗓门:“大半夜鬼叫甚么,还叫不叫人睡觉啦!” 风尘四侠不由得相视而笑,手挽着手,进屋去了。李风又取出手机:风尘四侠耶,必须合个影儿,还必须是都伸剪刀手的那种—— ------------ 第五十八章 富命还是穷命 李风第二天上课的时候,强打精神,还是差点讲着讲着睡着了,只能掐了好几把大腿。他现在有点相信古人锥刺股的典故了。 至于另外的三侠,则还在室内呼呼大睡,且一直睡到中午,这才起来洗漱,然后被李风领着,一起拜见老祖母。 既然已经是异性兄妹,那么就是一家人,自当拜见长辈。 老祖母也乐得合不拢嘴,拉着红拂的手:“我李家人丁单薄,风儿能有幸结识你们兄妹,共患难,同富贵,是他的福气。” 而小奴奴则眨着大眼睛,盯着虬髯客的大胡子,显然也认出了此人。不过,有些事情,小奴奴还有点想不明白,她拉拉李风的衣角:“大兄,奴奴该怎么称呼哥哥姐姐?是不是以后就要叫你四兄啦?” 这个——李风也蒙,没法子,年龄是硬伤啊。 还是虬髯客瞧着小家伙有趣:“小妹,以后你就叫某大大兄!” 这么一说,奴奴就明白了,甜甜地叫了一声:“大大兄”,然后又转向李靖:“二大兄。”最后又拜红拂,则是很干脆地叫了一声“三姊姊”。 众人大笑,颇有一大家子其乐融融的架势。 就在这里一起吃了饭,李风这才取出金镂衣,交还给虬髯客。还把手头积蓄,一共六十贯钱,也一同交付。昨天晚上,四个人都商量好了:暂时先执行李风的计划,如果行不通的话,再去海外谋求发展。 而虬髯客三人,则先去洛阳打前站,所以,李风才把手头的钱财都拿了出来。 “四弟,看来你是不知为兄的身份。家父乃是扬州第一富商,我周游各地,也顺便做些经济,手中也颇有些余钱,就先用我的吧!”虬髯客可瞧不上这点小钱儿,他一个想要争夺天下之人,怎么可能没有财物来支持呢。 李风眨眨眼:“大哥原来还是土豪,也好,我这里正好有制茶之法,将来定能获利。” 说罢,取出一本装订好的薄册,交给虬髯客:“里面详尽地介绍了绿茶、红茶和发酵茶的制作工艺,和时下流行的茶饮迥然不同,等推广开去,绝对是大生意。尤其是西北东等边塞之地,气候严寒,缺少蔬菜。这茶叶能提供丰富的物质,对人体大有裨益。运到那些苦寒之地,一本万利!” 制茶的工艺,李风早就抄录好了,只是这笔大生意,一直没有合适的伙伴。如今既然大哥虬髯客有自己的商队,当然是最合适的人选。 虬髯客也是老生意了,大略翻了一遍,就面露喜色:“四弟有此妙法,将来所获,必百倍千倍于我所付出,大兄反倒跟着你沾光喽!” 他生性豁达,既然已经皆为兄弟,当然钱财也不分彼此,这句话,只不过是开玩笑罢了。另外,也是叫李风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 毕竟年轻人爱面子,如果都是虬髯客出资,他怕李风心存芥蒂。 李风才不在乎呢,他太清楚了,在原版的风尘三侠中,虬髯客不仅传授给李靖兵书,而且,还散尽家财,资助李靖,这位兄长,绝对杠杠滴! 流连几日,另外三侠便正式出发,先往洛阳。这下,李风算是彻底了没有后顾之忧,全心投入到教学之中。 随着医学院的名头越来越大,陆陆续续的,又有几十人慕名而来,而且,大多是有一些基础的医生,上这深造来的。 李风讲清要求,听说以后几年内,都要辗转各地,就有些人打了退堂鼓。不过,也有三十多人选择留了下来。 这样,正式的学员,突破百人,从七十二贤者,上升到一百单八将。除此之外,还有甄权以及他的弟子等几名编外人员,以及太医署的学生几十人。 教室里面,也变得十分拥挤。条件是艰苦了点,没法子,也只能这么对付着。顶多再坚持两三个月,就该正式上阵了。 新加入的学员,有成绩好的老学员一帮一带着,在这里,绝没有人藏私,想必,这也是后来这些学员选择留下的主要原因。 日子在充实而忙碌中,就这样过去,元旦,也一天天走近。期间,李风也收获了来自合伙人裴世矩的第一笔分成:五十贯钱。 钱是裴宣机用牛车拉来的,只是第一个月的分成,以后,随着大业春这种酒名头越来越响,收入肯定还会越来越多。 交割完毕,裴宣机还殷勤地取出厚厚一摞账目,叫李风查阅。并且,转述了他父亲的提议:要在山东与河南和江南地区等等,也都建造酒坊。 这里的山东,有点类似于战国末年的时候,秦国在西,然后崤山以东,统称为山东六国。 隋唐的山东,指的是太行山脉以东的广大地区,范围十分广阔。同样,河南也是如此,泛指黄河以南,淮河以北的大片土地。 古代运输不便,物流不畅,所以开设分部,是必须的。 原打算,裴世矩是准备偷偷进行,独吞这部分利润。可是,随着李风的名头越来越盛,他也只能打消了这个小算盘。 毕竟,要是惹毛了风公子,人家笔杆子一歪歪,写出一首传唱甚广的诗歌,专门拿这个说事,他裴世矩的名声就彻底臭了,而且,很可能后代也一直臭下去。 几乎可以确定,风公子的诗篇,足以传世。 传世的意思是,可以世世代代地流传下去,裴世矩也不敢赌啊。还是老老实实合伙做生意吧,反正大业春一炮而红,现在看来,肯定财源滚滚。 可是白白拿出来那么多钱财,裴世矩也不甘心,所以就派儿子前来探探口风:以后建立的这些酒坊,在分成方面,只给李风两成。 李风想想也就答应了,毕竟这样还算合理。万一逼急了,老狐狸也是会跳墙滴。 就这样,双方重新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这件事就算彻底落实下去。李风估计,每个月最少能从裴世矩这边得钱百贯左右,那么一年呢,保守估计也有上千贯呢,而且还是细水长流,这买卖做的不亏。 这还只是初期,等到打开突厥和西域乃至高句丽等等地域的市场之后,每年肯定能有数万贯的收入。到时候,什么“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梦想,肯定就能实现了。 这个梦想,不是李风的梦想,而是以后唐人的终极梦想啊,所以,李风才印象深刻。 这笔钱到手,也使得李风的积蓄,正式突破一百贯。把老管家李忠给乐得,嘴都有点歪了。李风还特意询问一下忠爷爷身体有没有什么不适,可别中风喽。 “大郎果然是个有本事的!”李忠抚摸着沉甸甸的铜钱,嘴里也不由感叹起来。几个月之前,他们被赶出家门的时候,就只藏着掖着几贯钱啊。 正发着感慨呢,猛听外面传来砰的一声巨响,感觉屋子都为之一颤。随后还有人高声呼喊:“俺乃巡山大王是也,专司打家劫舍,还不将财物统统交出来,哇呀呀呀——” 吼声如霹雳,当啷一声,吓得李忠手里的铜钱掉落地上,浑身也筛糠一般:“大郎啊,咱们算是没有发财的命喽!” ------------ 第五十九章 阿丑 学员们正在教室里面上课呢,听见外面大哗,有人嚷嚷着要打劫,立刻乱作一团。 “好球囊,敢到某这里打劫,某这刀子,能医人,也能杀人!”牛二瞪起牛眼,手里攥着一把半尺长的手术刀,直接往外冲。 能医人,亦能杀人,这么牛气的话,他还是跟李师学来的呢。 医学院里,大伙相处和睦,就像是后世大学的宿舍一般,亲如兄弟姐妹。所以很快,学员们便都嗷嗷大叫着往出冲。 孙二娘紧跟在牛二后边,手里也拿着一把手术刀:“老娘先阉了他!” 这话可真不是李风教的,孙二娘这娘儿,实在太彪悍,听得何二妞这等未成家的姑娘脸上发烧。不过这时候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先对付贼人要紧。 不过,他们都不是最先冲出去的,只见门口人影一闪,已经有人窜了出去。等他们来到庭院中,就觉得院子里弥散着一股刺鼻的怪味儿。同时,有两条人影,已经噼噼啪啪的打到一起。 其中,那道纤细的人影正是胡女呼玛,身体灵活,手中一把短小的弯刀,却十分凌厉,刀刀致命。 杀得对面那个年轻的丑汉,口中哇哇怪叫,手中一把横刀,却只有招架的份儿。呼玛刀块,刀法又刁钻,这丑汉空有一身力气,却使不出来。 “哇,呼玛你好厉害呦!”何二妞他们这些年纪小的,嘴里欢呼起来。显然,他们受到奴奴的影响比较大,谁叫李师最宠着奴奴了呢。 牛二手持手术刀,根本就插不上手,他心中也十分惊骇:想不到啊,呼玛这个小胡女竟然还有这本事,幸好以前听从李师的吩咐,没有欺负她—— 这时候,李风也从屋子里跑了出来,看到呼玛占了上风,便高声呼喊:“呼玛,休要伤了他的性命!” 他算是瞧出来了,这来的丑汉,估计以玩闹的成分居多。因为在空气之中,飘着那熟悉的鞭炮的气息,地上还有一些崩碎的纸屑。 在这个时代,能弄出来这个的,估计只有青云观那边了。于是,李风提了一口气。大喝一声:“小科子,你要是再不滚出来,你这朋友就死定啦——” “风哥,某来也——住手住手,自己人,都是自己人!”谢映登慌慌张张地从大门冲进来,他本来是想作弄一番,可是,效果跟他设想的好像有点区别。 那丑汉听到谢映登的呼叫,身上一顿,结果,被呼玛从背后踹了一脚,噔噔噔往前冲了几步,在谢映登面前摔了个狗啃屎。 “呸呸呸,谢科,小科子,你这个主意一点也不好玩,你没告诉俺,他们这么多人,还有这么厉害的小娘!”丑小子使劲啐了几口,把嘴里的泥土吐出去。 而呼玛,则立到李风身前,手中的弯刀,已经不知道被她藏到何处。 谢科撇撇嘴:“阿丑啊,你还吹自己武艺高强呢,怎么连人家小娘子都打不过。” 丑小子从地上爬起来,他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体格魁梧,说话嗓门洪亮:“俺的本事是在马上用马槊冲锋陷阵,不是在地上打打杀杀的,这横刀根本用不惯!” 说完又转过身,用手指着呼玛:“你这小娘,可敢跟俺上马再打一场,看俺不生擒了你,抢回去当压寨夫人,哇哈哈哈!” 这小子正痛快嘴呢,就觉得眼前人影一闪,然后,肚子上又结结实实挨了一脚,踹得他噔噔噔倒退几步,这回直接摔了个屁股墩。 这货捂着肚子,嘴里还想说点什么,找回场子,却见不远处戴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眉眼的呼玛,刀子一般的目光朝他射来,这货立刻怂了,嘟囔一声:好男不跟女斗。 谢映登把丑小子从地上拽起来,然后一起来到李风身前。李风看到没啥事,就摆摆手,叫学员们继续回去上课。 只有呼玛不大放心,留在李风身边。结果,弄得那个丑小子身上就跟长了虱子似的,浑身都不自在。 而谢映登则笑嘻嘻地说起来:“风哥,这是阿丑,是从济州东阿来京师的。叔父他们将爆竹弄出来的,我特意来向风哥报喜。结果阿丑这小子非得说要给你个惊喜,就在院子里放了一个。他还装作山贼要打劫,这么大人了,学什么不好,非得学山贼草寇的做派,说你什么好呢——” “你你你——都是你叫俺做的好不好!”那丑小子急得脑门子上青筋直蹦。 谢映登踮着脚尖,拍拍对方的肩膀,他虽然在同龄人之中,已经算是长得高大,不过和丑汉相比,还是差了一大截:“阿丑,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嘛,来,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风公子,快点叫风哥。” 丑小子则咣当着大眼珠子:“好像年龄还没有俺大呢。” 李风盯着他瞅了半天,忽然问道:“你可姓程?” “嗯?”那丑汉一愣。 李风心里更有底了:“可是名为咬金?” “你怎么知晓俺的名姓,肯定是谢科,小科子告诉你的对不对?”丑汉觉得小科子这个名字叫起来挺顺嘴的。 果然是你!李风的嘴角也浮现出笑意,一想到“咬金”这个名字,他就想笑:能取出这么接地气的名字,肯定是财迷啊! 至于这厮归唐之后,又取了个文绉绉的程知节,就颇为无趣了,还是咬金好,听着就喜庆。 而且程咬金的出身,其实也不差,祖、父也都是官员,绝非像演义里所说,是个私盐贩子。要知道,隋朝的时候,盐铁都是开放的,哪来的私盐贩子? 想不到,这货竟然跟谢映登还是旧识,估计两家是世交吧。 于是,把人都让到屋里,呼玛也去了教室。临走的时候,这胡女还很认真地告诉李风:若是论起马上功夫,她肯定不是这丑汉的对手。 这样一来,程咬金才感觉赚回了一些颜面,朝着李风叫了一声“风哥”。毕竟,他虽然向往江湖游侠、绿林大盗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但是自幼也是读过诗书的,听说过风公子的大名。 “咬金,你那个巡山大王实在太Low了,不如叫混世魔王的好。”李风瞧着程咬金那浓浓的眉毛以及不安分的五官就想笑。来来来,赶紧合个影儿吧,把你的丑脸变成永恒。 阿丑这个小名,估计是赖名好养活。这货肯定好养活啊,就是最后落了个名副其实。 虽然不知道啥是Low,但是程咬金还是大致听明白了,不由得击节叫好:“混世魔王,还是风哥你这个厉害,听着就霸气!” 其实,程咬金加入瓦岗军,也不是像演义里那般,截了皇杠,这才反上瓦岗山的;而是乱世之际,他组织乡勇,护卫家乡,后来被李密赏识,这才邀请加入瓦岗军。也算是过了当山大王的瘾。 逗了程咬金几句,李风就从谢映登那里要来鞭炮的成品瞧了瞧,大致跟后世的样子差不多。而且无论鞭炮大小,捻子都比较长,这样放起来比较安全。 毕竟这时候的人没放过这种鞭炮,点着之后,估计还都傻傻地站在旁边不知道跑呢。 “走,出去试试效果!”李风招呼小奴奴一声,一起去了大门外。当然要在街面上放,就当做广告了,反正这时候,也没有禁放令。京城怎么了,也得在鞭炮声中颤抖。 ------------ 第六十章 都是鞭炮惹的祸 学员们也下课了,不少人也都站在门前看热闹,毕竟,鞭炮也算是新鲜玩意,刚才那惊天动地的一声响,着实把不少人吓了一跳的。 李风叫人点了一根香,用手拿着,奴奴则挑着根儿竹竿,上边挂着一串最小的鞭炮,外面都包着红纸,看着挺喜庆的。 小奴奴听大兄刚才说,要捂耳朵的。她是好孩子,很听话,所以一手举着细竹竿,一手还捂着小耳朵,也不知道管用不管用。 李风上去帮她把头上戴着的小帽子往下拉了拉,挡住耳朵。这种最细的鞭炮,就跟后世的小洋鞭差不多,没多大响动。 刚把香火凑上去点燃引线,就听身后传来一个欢快的招呼声:“夫君,我来啦,我能把九连环解开了呢!” 我滴小姑奶奶呀,你咋又来涅!李风顿时觉得脑仁疼,扭头一瞧,只见长孙无忧蹦蹦哒哒地朝他跑过来,后面不远处还跟着一脸无奈的长孙无忌。 噼里啪啦——身后的鞭炮炸响,冒起一阵硝烟,李风的背影,在硝烟中看起来略略有些萧瑟。如果此刻有BGM的话,那么一定是这样的:雪花飘~飘,北风萧~萧—— “夫君,快跑。”长孙无忧的小手拽住李风,使劲往前拉,李风只能跟着她跑了两步。 刚才他还嘲笑人家点燃鞭炮之后,傻等着不知道跑呢,结果,自己反倒成为了第一个这么做的人。 “长孙姐姐!”奴奴也高兴了,把手里的竹竿一扔,也蹬蹬跑上来,两个小家伙抱在一起,又蹦又跳的。 反正只要不面对李风,长孙小娘子,就跟其她这个年龄的小姑娘一样活泼可爱。 吭吭——听到身旁的程咬金和谢映登两人都快笑出猪声了,李风便指挥他们,去放那串个头更大一些的鞭炮。 制作出来的鞭炮,大致有四五种:除了像适合奴奴那种小孩子放的小鞭儿之外,还有一种手指粗细的挂鞭;另外就是程咬金刚出来那时候,在院子里放的震天雷,类似于后世的麻雷子。 最好玩的就是钻天猴,这个能飞天的,而且,还带了个小巧的竹哨,快速飞行中,竹哨会发出尖锐的叫声。 最后一种,就是取名为“满天星”的,类似后世的手摇呲花,适合妇女儿童用手拿着摇晃。 而其它高级一些的烟花,现在还没研究出来呢,都得慢慢来。 刚才噼噼啪啪一阵响,已经引来不少好事者围观,就连坊间的里长和保长都跑来了,还以为出了什么乱子。 那程咬金又点燃了一挂大鞭,这下可不得了,硝烟弥漫,响声震天。坊里的居民,从坊门蜂拥而出,不少还夹着小包,一副要逃难的架势。 程咬金这厮,又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嘴里大声吆喝:“俺乃混世魔王是也——” 李风在后边踹了这货一脚,再喊下去,估计就要打倒皇帝老儿了,你脑袋要不要了? 鞭炮燃放的速度很快,一会儿工夫就消停了,只剩下浓浓的硝烟味,随风飘散。 “来人,将那个丑汉抓起来!”就连坊正,也气喘吁吁跑过来,用手指着程咬金。 怎么又是俺?程咬金大眼珠子一瞪,然后吱溜一下,躲到李风身后。他是好汉,所以不吃眼前亏。 踏着满地纸屑,李风四下拱手:“惊扰各位高邻了,刚才燃放之物,名为鞭炮。元旦将至,家家都放爆竹,十分不便。所以制成此物,燃放方便,且声音巨大,更适合驱邪纳吉!” 大伙一听,这才明白,七嘴八舌地研究起来。李风又趁机叫谢映登放了几个震天雷,把人们唬得一跳一跳的。 偏偏越是害怕,越是喜爱。想想辞旧迎新之际,弄出这么大的响动,岂不过瘾? 一些爷们,都跃跃欲试;更有那小孩子,已经急不可耐地围上来:话说鞭炮这东西,对儿童的杀伤力,基本是无敌的。 李风又叫人拆了一挂小鞭儿,一个一个的,发给小娃子们燃放。一声声啪啪的脆响声中,小孩子们都疯了。 “大兄,我和无忧姐姐也要放炮炮。”奴奴和长孙无忧一起拉着小手,挤到被一群孩子围在中间的大兄面前。 “来,你们放好玩的,这个先用手拿着,不过,不要攥实,点燃之后,能飞上天的。”李风给她们的小手里塞上钻天猴儿,又指导她们拿好,免得一紧张攥得太死。 “多谢夫君!”长孙无忧的小脸上笑得很是灿烂。 李风很想叫钻天猴把这丫头也带着飞回家去算了! 点燃之后,伴着尖锐的哨声,钻天猴冲天而起,飞起来十几长高,这才发出啪的一声脆响,引得地面上的人,全都仰头观望,口中啧啧称奇。 而就在几里之外,一位顶盔掼甲的武将,骑着一匹白马,正督促士卒,向这边疾行。 左侯卫将军张须陀,骑在马上,面色凝重,他因为跟随杨素平定汉王杨谅有功,刚刚升迁为左侯卫将军,是一颗冉冉升起的将星。在原来的四大将军渐渐老去之际,年富力强的张须陀,很受皇帝倚重。 侯卫也就是以前的金吾卫,负责京师治安,责任重大。 偏偏刚才巡查之际,听到惊天动地的巨响,显然是有人谋乱。张须陀连忙带领周围的二百侯卫兵士,也就是俗称的佽飞,匆匆赶去。 正行间,就看到半空中腾起一股白眼,随后,在空中炸响。张须陀面色更为凝重:贼人势大,还在发送信号,召集党羽。今日,唯有死战,以报皇恩。 远远的,就望见坊前已经聚集了黑压压的人众,只怕有上千人之多。张须陀也真是勇猛,口中大喝一声:“乱臣贼子,还不束手伏诛!” 声如雷霆,比刚才燃放的震天雷还响呢。 军队来啦!看热闹的人们大惊,坊正也吓得差点三魂出窍,连忙迎上去伏在路边:“将军,下官乃是此处坊正。误会,误会,此地有人燃放爆竹,并非作乱!” “一派胡言,爆竹怎会有这等声响!”张须陀认定了是贼人势大,裹挟了坊正,一同作乱,举起手中的马槊,便欲向坊正刺去。 李风也有点发蒙:不就放个鞭炮吗,咋搞出来这么大的动静,连禁军都给招来了。 还以为这个时代,京城没有禁放令。才不是呢,原来人家管的更严,放鞭炮搞不好是要掉脑袋滴—— 总不能叫坊正枉死啊,李风刚要往前冲。就听身旁传来程咬金的吼声:“你来看,俺放的是不是爆竹!” 随后,就见这家伙点燃一个大麻雷子,直接朝着那名骑在马上的将官扔过去。 ------------ 第六十一章 一炮而响 霹雳一声震天响,来了阿丑把祸闯。震天雷落到张须陀马前炸裂,惊得那战马人立而起,唏律律惊叫。 要不是张须陀马术精湛,这一下非得栽下来不可。等他好不容易控制住战马,就看到前面一个丑汉,一说话两个浓浓的眉毛还来回乱飞:“这下你信了吧,还说俺放的不是鞭炮!” 我信你姥姥个爪儿——张须陀大怒,调转马槊,用槊杆向程咬金当头砸下去。 他现在已经相信,这伙人聚在一起,并非作乱,所以也不能大开杀戒。但是心里这口气,却实在咽不下。 程咬金也是个混不吝的,管你谁呢,口中怪叫一声,伸手抓住槊杆,两个人一个在马上,一个在步下,就争夺起来。 李风也终于赶到近前:“阿丑,还不住手!” 程咬金还真听话,这小子心里早就憋着坏呢,猛然间一撒手,张须陀被闪了一下,身子猛的后仰,在马背上来了个铁板桥,愣是没摔下去。 好!周围的百姓纷纷喝彩。 “这位将军,是我等鲁莽了,恕罪恕罪!”李风连连拱手。他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确实是他有点浪了,自然不会推卸责任。 张须陀心中犹自气难平,一瞧对面的少年一身白衣,正要发作,就看到又一个少年上前见礼:“张将军,无忌有礼了。” 定睛细看,却是长孙晟家的小公子,前些日子,去长孙府上拜谒,见过面的。于是在马上拱手。 长孙无忌也是没法子,真怕对面的这位张将军帅兵冲杀过来,大兵过境,寸草不生,那么,他和妹妹也得跟着遭殃,正好与张须陀有过一面之缘,这才出头。 又向李风介绍道:“此乃张须陀将军——张将军,这位就是风公子,是薛司隶和虞舍人的弟子李风李丹心。” 没法子,长孙无忌倒是恨不得把李风带走呢,他家小妹的事情,现在都快被传为笑谈了。 可是,他对观音婢这个亲妹妹非常宠爱,要是李风出点事,他可不想看着妹妹哭。 张须陀也素闻风公子的名头,而且人家背后也有两个大靠山,他初来京师,根脚不稳,也不好贸然得罪,于是也拱拱手,算是见礼。 “原来是我大隋第一猛将,李风见过张将军!”李风也颇有些出乎意料。 要知道,到了隋末,天下大乱,群雄并起,隋朝全仗着张须陀支撑呢。像秦琼和罗士信,都是他手底下涌现出的少年英杰,从而踏上历史舞台的。 花花轿子人抬人,这一声“大隋第一猛将”,也叫得张须陀心中十分受用,竟然跳下马来,叫士兵驱散百姓,然后和李风攀谈起来: “风公子,刚才燃放的爆竹,不知是何人制作。若是用于战阵之上,对方骑兵冲击,可以此物来惊扰对方马匹。可惜,就是威力太弱。” 李风眨眨眼:果然名不虚传,不愧名将之称,一下就能想到把火药应用到军事上。 要知道,火药隋唐时期发明,就只是在娱乐方面做贡献了;一直到了宋代,才应用于军事。这张须陀,眼光确实厉害! “还有方才燃放升空之物,也甚是奇妙。若是烟雾和响动再大一些,亦可用来传达作战讯号。” 李风又眨眨眼:你说的这个,不就是信号弹吗? 不行不行,不能叫这家伙再联想了,要是真叫这家伙琢磨出来,把火药应用到打仗上,那以后的结果可就不好说了。 于是拱拱手:“张将军大才,这些东西,只是民间娱乐,登不得大雅之堂。张将军,此处乃是我的医馆,如不嫌弃,请入内一坐。” “公务在身,改日再来叨扰!”张须陀摆摆手,带着士兵离去。临走的时候,还是讨要了一些鞭炮和钻天猴,说是要回去研究一番。 李风也不好不给啊,就这样,张须陀兴冲冲地去了。第二天,他轮值守卫皇宫,看到皇帝下朝,便直接献上鞭炮。 噼里啪啦放了一挂鞭炮,杨广来劲了,又亲自拿着钻天猴放了几个,越玩越上瘾:“此物甚妙,等元旦之日,可用此物取代爆竹,辞旧纳新!” 杨广这人,就喜欢折腾,就喜欢搞大场面,所以,鞭炮这种东西,很符合他的胃口。 “陛下,此物若是经过改良,应用于战事,定可——”张须陀可不是那些弄成,找点好玩的东西逗皇上开心。 杨广有点不耐烦地摆摆手:“我大隋兵戈之利,何须此物,还是用于娱乐最妙。张卿献此物有功,赏绢百匹。” 说完,就直接坐着肩舆,摆驾后宫去了,只剩下张须陀在朔风之中凌乱。 这时候还没有轿子,但是有了轿子的雏形——肩舆,只是没有周围的帷幕遮挡。当然,帝王乘坐的肩舆名称要高大上一些,叫做步辇,比如有传世名画《步辇图》。 望着陛下的步辇渐渐远去,张须陀也只能在心中一声叹息。 而这件事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鞭炮一炮而响,彻底火了。 内府之中,就出绢千匹,订购了大量的鞭炮和“满天星”牌手摇花,以供宫人燃放。 皇帝带头,大臣自然也要响应。以至于平民百姓,想求一挂鞭炮而不得。 青云观那边,发动周围十几个村子的百姓来制作鞭炮,依旧是供不应求。把谢弘等人都乐傻了:铜钱这么好赚的吗? 保守估计,年前年后的这段时间,最少可获利万贯以上,研究经费,就这么解决啦! 腰缠万贯,说的就是道爷们。看你丫的以后见人还好意思称呼自己“贫”道? 实际上,贫者,寡也,言及自己的道德修养等等不足,所以自谦为贫道。 李风起初还担心了几日,怕张须陀再来找麻烦,结果张须陀一直没见到影儿,反倒迎来了鞭炮的火爆销售。 在辗转听到是隋炀帝推波助澜之后,李风也大笑不止:炀皇帝,我谢谢啦! 至于谢映登还有程咬金,当天就被李风给打发回青云观。尤其是程咬金这厮,简直就是个惹祸精。 李风决定还是少搭理这货,让他按照原本的人生轨迹发展就好,反正人家正常发展,以后也是要当国公的,万一他乱入之后,造成不良影响,反倒不美。 就算他有收拢程咬金之心,毕竟是一员猛将啊。可是,猛将也不是凭空诞生的,不在瓦岗军以及后续的作战中磨砺,是成不了猛将的。 程咬金好打发,可是,长孙无忧这个小家伙就不怎么好打发了。最关键的是,人家还当着李风的面,小手灵活地上下飞舞,一会就把九连环给解了出来,你不服都不行。 “哇,无忧姐姐你好厉害呦!”尤其是在听了小奴奴的赞歌之后,李风更觉得脑仁疼了。关键是,人家长孙小娘子还告诉他一个好消息: 等到来年,他阿爷也要跟着去督建洛阳城,还说要带着她娘娘和她一起去呢。 李风怎么就忽然就有点不想去洛阳了呢—— ------------ 第六十二章 遇袭 从李风这里讨了半部西游记之后,长孙小娘子这才美滋滋地随着兄长回家了。 这西游记是李风天天晚上点灯熬油写出来的,本来是哄奴奴开心的,结果,变成哄长孙小娘子开心了。 人家本来就叫“无忧”的嘛! 就是有点对不起玄奘法师喽,人家今年才两三岁。那么小,刚学会走路不久,你就叫人家走到天竺去,这心也太黑啦! 李风也莫办法啊,九连环都让长孙小娘子的巧手给解开了,他这手头上,已经空了。 不知不觉间,过了腊月二十三,医学院也正式放年假,从腊月二十三放到正月初七,辛苦了几个月的学员们,也终于可以休息半个月。 学校的待遇还算不错,过年了,当然不能空手回家:每名学员两挂鞭炮,另外还有两盏酒精灯,守岁的时候,当然要亮亮堂堂的。 再有就是一些吃食了:比如芽菜和卤制的猪头猪脚等等,多少算是学校的一点心思,带回去给家人尝尝。 其实,医学院最多的就是各种草药,可是大过节的,总不能拿这些回去吧? 就连太医署在这里旁听的那些学生,也都人人有一份:这待遇,比官家还好呢。要不干脆辞了太医署那边,直接在红十医疗队干吧。 李风一家,也准备回龙泉村。同行的,还有孙药王。孙师也准备去青云观,那里同道比较多。 另外就是李苦桃和他儿子狗儿,嗯,现在叫李晓风,以及呼玛了。 一行将近十口人,雇了一辆驴车,叫老祖母和奴奴在里面坐着,剩下的人则全部骑驴,早早出了城门,向西面龙泉村的方向走去。 天气比前几日稍稍暖和了一些,隋唐时期,气温整体是比较温暖湿润的,小冰河时代还未到来,实际上,冬季的温度,比后世还是要暖和一些的。 只不过因为各方面条件所限,所以显得比较冷——如果要是套一件羽绒服,肯定很暖和。 出城之后,地势就开阔起来,放眼望去,可以看到一条条的积雪,以及裸露的草坡。也有一些寒鸦喜鹊之类,在向阳的地方觅食。 李风知道,年后就要去洛阳,此地,只不过相当于一处短暂停留的驿站。可是,这里毕竟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落脚地,所以,感情非同一般。 正感慨间,猛听前面传来一声怪叫,随后,激烈的马蹄声响起。 “敌袭!”反倒是呼玛,第一个用怪异的腔调叫起来。 只见迎面的山坡上,冲下来一队骑兵,约有二三十人。手中举着锃亮的弯刀,反射着刺目的光芒。 “是突厥人!”呼玛口中大叫。 李风也已经瞧见,这伙骑士的面容与隋人大大不同,胡须浓重,骑在马上,身后辫发飘荡。虽然只有几十人,但是战马冲锋起来,却隐隐有了千军万马之势。 他的第一反应是:突厥人打过来了? 不对,突厥人是不可能悄无声息就出现在大业城附近的,那么来意就很明显了,显然是有人雇佣了一队突厥骑兵,想要将他置于死地。 就他们这不到十个人,正好是老弱病残,根本无法抵挡,人家一个冲锋,脑袋就全都砍下来了。 想跑更不可能,驴子能跑过战马那就怪了。 “鞭炮鞭炮,用鞭炮阻敌!”李风口中大叫,跑是不可能跑的,自己的亲人和师长都在这里呢。 驴车里面,拉了不少鞭炮,李风攥着一把钻天猴,可惜,没有打火机啊,这紧关节要的,上哪给你时间点火去。 眼看,山坡上的骑兵越来越近,已经可以看清楚他们那狰狞的表情,和一双双嗜血的眼睛。仿佛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事实上,单论武力的话,情况也确实差不多。 “大郎,给!”呼玛递过来一个火折子,还使劲在头上吹了一口,立刻冒出红红的火头儿。 这火折子,当时已经发明了,据说还是皇宫里的一位宫女发明的。把纸张一层层的卷紧,然后塞进类似竹筒之类的容器里边。点燃之后,再熄灭火苗,就只剩下火星在缓慢燃烧。 火头儿这边用盖子扣上,保留一个进气儿的小眼儿,基本上,一个火折子,就可以保存几个时辰了,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上坟烧过纸的都有这个体会,烧过的黄纸灰烬,里面的火星能保存很长时间的。要是不等到彻底熄灭就离开,被风一吹,很容易引起山火的。 这个火折子,还是呼玛在李风放震天雷的时候,有几个没响的,被她给倒出火药,制成了火折子。结果挺好用的,就收集了不少废鞭炮。做完之后随身携带,这样火种就永不熄灭。对于呼玛来说,火是很神圣的,当然乐于亲近。 李风接过火折子,也大喜过望,他虽然满心忧虑,但是双手却依旧沉稳。火折子急速戳了几下,便有几只钻天猴平着呼啸而出。 有两只飞了几米就钻到雪地里,不过还是有几只飞到骑兵的队伍之中,发出砰砰几声。 随着钻天猴不断射出,那些战马终于受到惊吓,嘶鸣着不肯前进。有几只受惊严重的,还乱踢乱踏,整个骑兵的战阵,顿时乱成一团。 这些突厥武士显然都是久经战阵,一个个骑术精湛,除了两个倒霉蛋摔下马之外,剩下的都平安落地,很快又组成一个矢阵,手持弯刀,化作一道利箭,继续前冲。 而李风这边,也有一个人影迎了上去,正是呼玛。只见她手中弯刀扬起,立刻就有一名突厥士兵,手捂着脖子栽倒在地。 一名士兵哇啦哇啦吼了几声,立刻就分出来四名武士,将呼玛围住,进行游斗。而剩下的人,则继续向着李风他们冲杀而来。 “大郎,给!”罗刹递过来用麻绳捆绑的一盤子震天雷。就是几十个捆成一个圆盘的形状。 李风接过来,用火折子戳了几下,然后便投掷出去。只听轰隆一声闷响,随后,轰轰之声不绝于耳。 一团硝烟腾起,伴着地上的残雪,还有斑驳的血迹,一起飞溅。 震天雷数量多,又是在近距离爆炸,还是有点威力的,当先的两名突厥兵,被炸得鬼哭狼嚎,整个突击队伍,也停了下来。 “来啊,不怕死的就来啊,大不了同归于尽!”李风又接过罗刹递过来的一捆子震天雷,擎在手中,向着敌人大吼。 在他身后的驴车里,还传出了小奴奴颤巍巍的声音:“大兄兄,你好厉害害呦——” 李风忽然觉得,身上平添了无尽的勇气,他拿出了舍身炸碉堡的气概,怒视着敌人。 事实上,这震天雷毕竟是鞭炮,威力着实有限。但是突厥士兵第一次见到这玩意,不知底细,一时间竟然被震住。 而呼玛在斩杀了两名敌人之后,也冲杀回来,站在李风身前。能够感觉到,她的身体,也在微微颤抖,显然刚才的战斗,并不轻松。 “呼玛,你且退后,保护其他人回大兴城!”李风也知道此刻的凶险,他只要流露出一丝胆怯,只怕就会全军覆灭。 早知道,应该搞出来一些火药武器来防身的! 可是现在,考虑那么许多都晚了。李风第一次这么强烈地渴望:能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能保护自己,能守护自己的亲人! ------------ 第六十三章 踏雪寻梅 李风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应该差不多就在大兴城和龙泉村中间的位置,距离大兴城已经十多里地,能不能顺利逃回去,李风心里也一点底没有啊。 这完全取决于那些突厥人,他们,到底有没有杀死这群老弱病残的决心。 事实证明,突厥人的骨子里,流淌着彪悍的血液。那个似乎是这支队伍首领的人,扬起手中的弯刀,嘴里吼了一声什么。 李风知道要坏,只怕此时此地,就是他和家人师长的埋骨之地!难道,只能使用最后的手段了? 哒哒哒,一阵悦耳的马蹄声,从李风身后传来,没等他回头观瞧呢,左右两侧,就各自掠过一道劲风。流动的空气之中,似乎还隐隐带着一股香香的气息。 十几匹战马,分成两队,从李风身边一掠而过。李风只看到一个个挺拔而窈窕的背影,全都穿着皮甲,还有那高高挽起的秀发,和扎着秀发的飘带,猎猎飞扬。 她们手中清一色都是大唐横刀,如同风一般掠过大地,也掠过那些突厥士兵。然后,雪地上,就洒下了一幅幅雪中红梅图。 三四十名突厥兵,全部躺倒地上,杀人者,人恒杀之,此地,最终反倒成了他们的埋骨之地! 作为一名医生,李风也算是见过不知道多少次流血和生命的逝去,可是都没有这一次来的震撼。 而他身后的李苦桃和夜叉罗刹等人,已经蹲在地上,一个个都哇哇大吐。对于普通人来说,眼前这一幕,带来的视觉冲击力,实在有点大。 “李小二!” “李千军,李破虏!” “李——不——败——” 等到骑兵冲杀回来,李风终于从这队骑兵之中,认出几个还算是熟悉的面孔。 李小二骑着一匹白马,手中洋洋得意地扬着一把横刀:“李丹心,某刀利否?” 几滴血珠儿顺着刀锋飞过来,落到李风的脸上额上。李风伸着手指,在额头上轻轻抹了几下,横三竖一,正好变成一个“王”字。 “哈哈,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敢称王,笑死人啦!”李小二大笑。 这小子还只是个十岁不到的孩子,杀人就一点没有心里障碍的吗? 不管怎么说,这个人情算是欠下了。李风心里很郁闷:人情债最难偿啊! 于是,向马背上的李不败拱手:“大恩不言谢,李三娘今后若有驱驰,某义不容辞!” 李不败并未下马,这是李风第二次见到这个奇女子。只觉得对方的面孔似乎瘦了一些,原来还略略有些婴儿肥,现在一张俏脸却变得更加冷艳:“你救我一次,我救你一次,我们扯平了。收兵——” 唰的一声,那些女兵的横刀齐刷刷归鞘,正欲跟着李不败策马回城,却见李小二跳下马来:“且慢且慢,且让某把话说完。” 说完,便凑到李风身边:“好你个李丹心,你把某三姊害惨啦!” 李风心里,忽然涌起一股不妙的感觉。 “李丹心,你害得某三姊和柴家解除婚约,此事已经传遍各家,再无人给我家三姊提亲,只怕要老守闺中。李丹心,都是你做的好事!”李小二气咻咻地指着李风,虽然年幼,但是,多少还是有几分日后大唐帝王气势的。 “世民,上马回府!”李不败头也不回地呵斥一声,膝盖一磕马腹,便要离去。 这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忽然传来:“李家小娘子慢行,且听老妇一言——” 是老祖母,在夜叉和呼玛的搀扶下,从车里下来。当然,主要是呼玛扶着,夜叉没晕过去,还是因为这段时间也跟着一直上课,并参与几场手术,算是见到过一些血腥。 这回,李不败也不能在马上坐着了,她跃下马背,给老祖母请安。 阿婆轻轻用手拍拍她的手背:“李家小娘子面冷心热,救命之恩,我这老婆子就不说了。只是,因为我家风儿,叫你受委屈了。” 李不败脸上无喜无悲,倔强坚毅依旧。 只听老祖母又继续说道:“我李家如今虽然只剩孤寡,却也知道受恩当报之理。若是李家小娘子不弃,等过了元旦,老婆子就托风儿的薛师和虞师,登门提亲,你意如何?” 李不败的身子,终于微微一颤,嘴唇动了几下,轻声唤了一句“阿婆”。 “阿婆,我——”李风有点蒙,却被老祖母瞪了一眼:“此事由阿婆做主,你休要多言!” 李风使劲眨眨眼,然后就觉得腰眼被人给捅了一下,扭头便瞧见李小二那张笑嘻嘻的脸:“李丹心,算你还有点良心,以后是不是我就要叫你——” 同样,没等李小二说完呢,整个身子就被他的好姐姐给拎了起来,直接甩到马背上。急得李小二哇哇大叫:“三姊,某的鞭炮。鞭炮,现在有钱都没处买的。” 这时候的李小二,才更像是一个顽皮的少年。 李风把地上那一捆子震天雷朝他扔过去,被李小二乐呵呵地抱住,然后李不败朝着老祖母一礼之后,也翻身上马,来去如风,前后也不过几分钟的时间。若是此事被后来者写成唐传奇的话,那必是聂隐娘之流。 临走的时候,李风注意到,李千军和李破虏这两个,还在马上回头,朝他眨眨眼睛,颇有调笑之意。 李千军嘴里还念叨着:“风公子,我家三娘知道你出城,就料到可能会有危险。这才带我等出来踏青。大冬天的,去哪里踏青,咯咯咯——” 这事弄的,李小二,你丫就是个医闹。医闹知道不,就是治完病把责任推给医生的那种,你这是治完病把姐姐推给医生,简直是医闹中的医闹! 李风回过身,委屈巴巴地望着老祖母。他倒不是看不上李不败,人家是平阳公主耶,娘子军的缔造者,偶像一级的存在;但是在他的心中,此刻只有感激,这个应该还不算爱情吧?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更希望能自己找女朋友,然后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这才不负韶华。 不过,想到李千军刚才所言,李风心头也涌起一股暖意,陡然升起一种别样的情愫:好一个踏青——好一个踏雪寻梅! 观念差着一千多年呢,所以,老祖母并不知晓孙儿此刻内心的想法。她伸手轻轻帮着李风,擦抹额头的血迹:“是个好姑娘,外表是冷了点。可越是这样的女子,内心越是火热,用情最是专一。怕只怕,我李家如今被贬为庶民,入不得那唐国公的眼,不免好事多磨——” 李风现在只感觉头大,怎说呢,有点抗拒,同时,又有点期待,总之,心情很是复杂。 还是罗刹比较了解他,凑了上来,咧着蛤蟆嘴:“大郎,你可是又想静静啦?” “罗刹,还不去帮着呼玛收拢那些战马!”李风吼了一声,然后,把老祖母扶上车。奴奴还想探头出来,结果被大兄把她的小脑瓜给摁了回去,这种场面,小孩子家家的还是不要看的好。 随后,又向孙药王一礼:“师尊,叫您受惊了。” 孙思邈摆摆手,以他的心性,生死早就看淡啦,所以,从始至终,都保持着镇静。甚至,还施针将那个赁驴小儿救醒——这个赶驴车的,早就吓晕了。 李风这才去跟着一起收拢惊马,最后竟然弄回来二十多匹,都是膘肥体壮训练有素的好马。 啧啧,战争财果然才是发家致富的捷径! ------------ 第六十四章 赶乱婚 正自打扫战场,就看到两道人影,从西边如飞而至,却是谢映登和程咬金。这两个听到隐隐的鞭炮声,便一路寻了过来。 看到地上横七竖八的死尸,这二人也吃了一惊,等到看见李风等人无恙,这俩混蛋就嘻嘻哈哈地凑到收拢的战马旁边,各自挑选了一匹,然后翻身上马,呼啸而去,只留下一串串大呼小叫,随风飘来。 强盗胚子,果然是强盗胚子!李风也被气笑了,然后继续收拾后事。死了这么多人,当然要报官。 叫老祖母和孙师他们先走,马匹兵器什么的,当然要先带回龙泉村。不然官差来了,非得充公不可。 李风和老管家等人留下来善后,一直忙活到下午,这才得以脱身,返回龙泉村。这段时间,他也思索了一下,基本锁定了几个怀疑对象:嫌疑最大的当然是柴绍,另外,像裴世矩这种真小人也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 但无论是谁主使,都促使李风更加直接和深刻地认识到:他需要一股力量,一股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 临近新年,整个小村,都沉浸在欢乐祥和之中。 今年不同往日,以前那基本可以称作穷欢乐。今年家家户户都赚了不少,都存了几贯余钱,大人孩子身上都换了新衣,过节的嚼用也准备得十分丰盛,在加上村里小娃娃零零星星燃放的小鞭炮,节日的气氛一下子就有了。 “大郎回来啦!”不少人穿着新衣,聚在村口,看到李风,纷纷上前招呼。显然,都是早早等在这里,就专程为了这一声问候的。 李风也连连拱手,逐一问候一番,家长里短的,说了半天。毕竟是冬天,外边还是有点冷,所以便把这些父老请到家里,正好,也全面了解一下龙泉村的情况。 这段时间,李风全身心都投入到教学之中,村里的事情,基本都交给李忠和李厚父子了。 屋里早就被烧得热乎乎的,招呼大伙坐下,没有那么多的板凳,年岁大的,就坐到炕上,差不多挤了一屋子人。 罗刹和夜叉把从城里带回来的山楂、胡桃等吃食拿出来,大伙便吃边聊。 李风倾听的时候居多,村民七嘴八舌的,也就说了个大概:首先就是建筑队,获利最多。 基本上,全村各户都有参与,而且,所接的单子太多,根本就干不过来,据李厚说,一直都排到端午节了。 其次,就是来自芽菜的收益。不过,随着跟风的人越来越多,受到一些影响。 最后才是牙膏和牙刷的收入,这个凭借先行一步的口碑,目前还是占据牙刷牙粉市场中最大的份额,胜在持久。 另外,还有几种生意,作为储备,随时可以上马:一个是卤肉生意,一个是蘸糖葫芦,还有一个是制作小黑板和白粉笔,用作小儿识字启蒙。 这时候,没有垄断之说,掌握这些手艺,只要肯卖力气,日子就绝对会越来越好。这是看得见的希望,所以,村民脸上,人人都是满足之意。 李风又问问周围其他村子的情况,得益于鞭炮的大卖,周围十几个村子,或多或少,都增加了不少收入。 “只是比起咱们,还要差上一大截。毕竟,鞭炮这玩意,平时也用不上。”李厚那憨厚的脸上,也满是自豪。 施工队在大兴城里干活,眼界开阔了,见识也就慢慢提升。 等大伙都兴高采烈地说完了,李风这才站在地当央,神情十分郑重。他先是四下一揖,人们受了他的影响,脸色也渐渐都严肃起来。 李风这才开口道:“这几日,大伙跟家人好好团聚,年后,我还有事情安排。” 这事对于村民来说,实在是天大的事情,所以,还是等过了年再说吧。 老管家又招呼各家去他那里领鞭炮,村民也就散了。等人都走了,只剩下李厚一家,李厚这才说道:“大郎,你说的事情,可是要我等随你一起迁往洛阳?” 这就是眼界提升的好处了,别人都蒙在鼓里,李厚却也猜出一些家主的打算。看到李风点点头,李厚不免叹了口气:“故土难离啊,只怕乡亲们不愿。” “爹,我愿意跟着大郎!”二虎站出来跟老爹唱反调。 大虎犹豫一下:“我也愿意。” 见两个儿子背叛,李厚也一脸焦急地辩解:“大郎,我当然也愿意跟随在大郎身边。只是,物离乡贵,人离乡贱,我等祖茔都在此地,这背井离乡的,岂不是愧对祖宗。” 说着说着,就抹起了眼泪。 这个还真不是他矫情,对于古人来说,除非是迫不得已,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会选择离开家乡的。尤其是这些老陕,家乡的情结更加浓郁。 李风摇摇头:“厚叔,叫大虎留下,带人经营祖产。你们夫妇和二虎,随我一同前往。其他人家,都以此为准。家有长子,留在此地,其余人等,全都随我一起迁徙。” 想了想,李风又补充道:“大虎也到了婚配的年龄,可选了人家?还有村中适龄的男女,男可娶妻,女可招婿,然后随着一同前往洛阳。成亲者,都可以到忠爷爷那边,领取两贯钱,作为用度。” “另外,周围各村,只要有乐意随同一起前往洛阳的,一并招募。” 这就是李风的计划,以后无论是营建洛阳根据地,还是更加遥远的东北根据地,都需要人啊,而他现在最值得信赖的,就是龙泉村的村民了。 而且在这个时代,还有一个挺有意思的风俗,叫做“赶乱婚”。民间认为,从腊月二十三之后,诸神上天,人间就百无禁忌,一直到年三十这几天,随便哪天都是好日子,都可以婚嫁。 所以民间的百姓,大多选择在这几日进行婚嫁,名为赶乱婚。 “大郎,结婚还有赏钱啊,那俺也要讨个婆姨!”二虎听了,也两眼唰唰冒光。 李风瞪了他一眼:“没你啥事,年龄不到,别想美事!” 看着兄弟蔫头耷脑的,大虎在那嗤嗤笑。他都听爹娘商量了,说是今年手头宽裕,给他想看了邻村的一位小娘子,据说生得很是俊俏呢。体格丰满,关键是胸大屁股大,都说是个好生养的——嗯,这就是他所认为的“俊俏”。 李厚也面露喜色:“能遇到大郎这样的家主,实在是我们的福气啊。虽然事情急了点,但是赶乱婚嘛,哪有不乱的,一会儿我就去安排。” 把事情大致都安排完了,李风这才觉得一阵阵疲惫涌来。主要还是白天遇袭,那种后怕,直到这时候,才一起涌上来。 李风打了个呵欠,正要去早点休息,就听罗刹在他身边念叨:“大郎,赶乱婚好啊,要不,你也趁着赶乱婚,把那李家三娘子迎娶回来算啦——” 这小子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李风眼睛一瞪:“罗刹,以后你不过了十八岁,不许成亲!” 啊!罗刹咧着大嘴都傻了:我招谁惹谁了我? ------------ 第六十五章 四海皆可为家 领着奴奴,在安静的小村外跑了一圈,然后又回到家里的庭院,一家人耍五禽戏。现在,就连呼玛都做得有模有样。 当然,做的最来劲的是小奴奴,嘴里还发出嗷呜嗷呜的声音,逗得李风直想乐。 吃过早饭,李风就去了青云观。在观外,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壮汉,一个手持银枪,一个举着马槊,都骑在马上,来回拼杀。呼喝之声,传出老远。 索性站在旁边观看一阵,等程咬金和谢映登杀得满头大汗,一齐罢手,这才向他招呼:“风哥,这马不错!” 正所谓穷文富武,习武之人,吃喝用度,那都是很费钱的。就像这战马,在西市上,没个十贯八贯的,人家根本不搭理你。 这还是在关西,要是到了关东,真正的中原地带,战马的价格更贵。 “送你们啦。”李风摆摆手,估计这两匹马算是讨不回来了,索性就送顺水人情好了。 那俩货谢都不谢,乐呵呵地簇拥着李风进去,这是真不把他当外人了。 青云观里,道长们也正在忙碌。最紧要的是西配房那边,好几位道长都在里面忙着配制火药,门口还有小道童守着,闲人免进。 配制好的火药,就用木桶装着,一桶一桶的,有几名道士运到周围各村。加紧时间,制作鞭炮。 溜达一圈,这些道长见到李风,也都眉开眼笑的。财神爷来了,谁不欢迎啊,没钱连丹药都炼不了。 又去给孙药王请安,人家正跟谢弘在那算账呢,好大一摞子账单,旁边还摆着好几筐铜钱和绢帛,这些是准备入库的。 “谢道长,恭喜发财啊。”李风见面先开了个小玩笑。 谢弘也乐得黑须直翘:“一起发财。”这些钱,真正的主人,还得是李风。 闲谈几句之后,李风讨要了一百贯钱,叫小科子和阿丑送去他家,以作嫁娶之用。 对于谢弘他们来说,百十贯钱现在都算小钱,库房里面,堆着将近万贯呢。 看他们算账太费劲,李风就叫小科子回来的时候,把他家的算盘顺便取来,然后噼噼啪啪的,一会儿工夫,就把账目全部算清,瞧得谢弘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 “大郎,此为何物?”谢弘惊为神物。 算盘的历史,应该是源于唐代,宋代之后盛行,李风先给鼓捣出来了。这玩意,可是一直沿用千年,甚至在李风生活的那个时代,计算器已经非常普及,仍有人用算盘呢。 制作起来并不困难,一般的木匠都能做出来,关键是使用口诀。李风简单介绍并演示一番,谢弘等人只能啧啧称奇。 那袁天罡还张口向李风讨教,要学这算盘之术。然后,更多的道长就围上来,开始拿那些宝典中遇到的问题,跟李风探究。 很快,更多的人加入其中,讨论得热火朝天。 如果说一开始,他们只是佩服李风这套宏大的理论;但是从鞭炮获得巨利之后,他们就彻底对这本宝典入魔了。 鞭炮之术,只算宝典中极小的一个分支,就能赚下万贯家私,而且还只是个开端,以后的收益肯定更大。 那么,如果能将宝典融会贯通呢? 这个假设,实在太过诱人啊! 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现在这些道长普遍遇到了一个大障碍:无法进行更多的实验。 最大的限制,就是没有那些所谓的实验用具。所以讨论到最后,那些杂七杂八的问题都归结成一个问题:他们需要透明的器皿啊! “这烧制琉璃之法,宝典中有所提及,只是讲述不详,还望风公子为吾等解惑。”黄冠子代表群道,向李风提出了请求。 他们所说的琉璃,指的其实是玻璃,其实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物质。在这个时代,偶尔从西域的胡商手里,会传来一些玻璃器皿,运到这边,都是价值连城的。 而纵观我国古代,烧瓷虽然发达,居世界之首,但是在玻璃这方面,基本相当于零。 李风当然早有打算,玻璃的用途实在太过广泛了。不过,他的发展重心却不在大兴城这边,自然不能在这边烧制玻璃。 斟酌一番道:“这种琉璃,其实可以称为玻璃,诸如实验用的试管以及各种瓶瓶罐罐,皆可用此物制作。” 众道一听,皆面露喜色。 “然而,烧制玻璃,却是一项大工程。等过了正月,我就要远赴洛阳,只怕无法顾及这边喽。”李风也一脸遗憾地说着。 道长们面面相觑,黄冠子忍不住问道:“那风公子何时归来?” 李风觉得还是暗示一下比较好,这帮人整天搞科研,脑子都坏掉了:“此去只怕是多年不返,今后的发展大计,都放在洛阳那边。就连龙泉村的村民,我也准备迁过去大半。” 果然有机灵的,袁天罡年轻脑瓜灵活:“我等出家之人,四海皆可为家,不如跟随风公子同去,也好随时请教。” 是极是极,众人这才豁然开朗,纷纷表示赞同。就连谢弘,这青云观虽然是他的产业,却也没有丝毫不舍。 人家这是想明白了:只要有钱,在哪还不能再建一处青云观呢? 李风也不得不感叹:还是出家人好啊,了无牵挂,随时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就这样,三言两语,道长们就被李风给忽悠,算是彻底上了他的贼船。 好不容易抓到李风的影儿,众位道长岂能轻易放过他,一连在青云观住了好几天。龙泉村那边天天催促,叫他赶紧回去,为村中子弟主持婚嫁,李风这才算是脱身。 回村的时候是下午,李风这才知晓,古人成婚,都是在晚上的,所谓的“昏”礼,当然是晚上。 这一天,村里就有好几家办喜事的。别人家,李风都打发老管家去送了喜钱,唯独李厚家大虎成亲,他必须在这边啊。 接亲的队伍未时出发,一路吹吹打打,笙管笛箫之类,直奔新娘子所在的邻村。至于婚丧嫁娶中常见的唢呐这种镇场子的乐器,现在刚传过来,还未曾普及呢。 李风本来想见识一下古代迎亲的场面,可惜,李厚劝说:大郎是家主,不适合去迎亲,只能在李厚家等着了。 倒是罗刹夜叉他们,欢欢喜喜跟着迎亲的队伍去了。就连呼玛,都抱着小奴奴去凑热闹。看着这丫头连面纱也不戴了,李风便连连摇头:就你这模样,人家是看新娘子,还是看你呀? ------------ 第六十六章 偷猪食 等到申时,接亲的队伍这才又吹吹打打的归来。大虎今天最帅,还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前几天的战利品,就开始发挥作用了。 这几天村里办喜事,全都是骑大马的。把周围村子的人都羡慕坏了:难怪都说龙泉村现在有钱了呢! 因为轿子还没有呢,所以,新娘子则是骑着一匹驴,身上的嫁衣倒是非常艳丽。一般的女儿家,到了年龄,嫁衣都早就准备好了的,大多是自己亲手缝制。 不过,并没有遮着传说中的盖头,只是在面部举着一把扇子,遮住脸庞。 这扇子就是古代的团扇,至于折扇,这东西其实是东瀛那边发明的,后世才传到中土。 李风这才恍然大悟,想起来了,盖头也是以后的事情,隋唐时期,都是用团扇遮面的。普通百姓还好,进了洞房,新郎把扇子拿开,就能看到新娘是啥模样了。 要是官宦人家或者是诗书传家的,新郎还得作一首诗。作的好了,人家新娘子听了满意,这才肯把扇子放下来。这种诗,还专有个名称叫“却扇诗”。 比如说,大诗人李商隐,就曾经替朋友写过却扇诗一首: 莫将画扇出帷来, 遮掩春山滞上才。 若道团圆似明月, 此中须放桂花开。 小李出手,那自然手到擒来。别说却扇了,就是让新娘子嫁给他,估计人家都乐意。 等新娘子进门,拜了天地和高堂,就连李风,也坐在老祖母身侧,享受了一把“高堂”的待遇。 等到夫妻对拜之后,就送进了洞房。看来,傍晚迎亲其实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呵呵。 外面则张罗喜宴,李风这桌,还有俩吃货,程咬金和谢映登也来凑热闹,恨得李风低声询问二人:“你们随喜了吗?” 这两个一愣,彼此对视一眼,然后一起摇头,看来,无论什么时代,都有蹭吃蹭喝蹭喜酒的。 出乎李风意料的是,这个时代,就有闹洞房的习俗了。只是碍于身份,李风不能亲自上阵,后世流传的那些经典,竟然无有用武之地。 于是,就随意点拨了小科子和阿丑两下,这两个混球,立刻就成了闹洞房的霸王,把一对新人折腾得欲死欲仙,不知道还有没有精力,继续享受洞房花烛之夜最美妙的那些事情。 最后连李风都有点受不了啦,当然,也可能是羡慕嫉妒恨所致,于是招呼这两个混世魔王回家。你说小科子你一个道士,闹洞房闹得那么起劲,你啥意思? 这两位才意犹未尽地随着李风出门,天早就黑了,索性就在李风的房间里借宿算了。 出了门,阿丑才感觉有点尿急,刚才光顾着闹洞房了。于是捂着肚子,跑到猪圈旁边,边跑边解裤子,到了墙边就开始哗哗放水。 猛然间,一个黑影窜出来。这大半夜的,程咬金也被吓得一激灵,尿了一裤褶。 然后就看到一个黑影,越过篱笆墙,向远处逃窜。气得程咬金大吼一声:“大胆蟊贼,害得你家程爷爷尿裤子,纳命来!” 前面那人玩命跑,可是哪跑得过程咬金啊,人家号称“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跑得当然快了,仅次于曹操。 而且,那人脚步虚浮,浑身乏力,连李风都能追得上。 程咬金跑到那人后背,抬脚在对方的屁股上踹了一脚,直接踹了一溜跟头。奔上去骑住,挥拳又要打,却被李风喝住。 打开手机的电筒晃了两下,只见那人是一个面色苍白的青年,不到二十岁的样子,大冬天的,还穿着单衣,浑身瑟瑟发抖,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吓的。 这下,就连程咬金都愣了,他注意到,对方的嘴角,还沾着一些猪食。俩手扯着怀里的袍子,里面也兜了一些猪食,依然被他死死护住。 小程咣当几下大眼珠子:“饿了早说嘛,请你进屋吃酒席,何必吃猪食!” 因为今日大虎成婚,所以有些剩菜剩饭,汤汤水水的,就直接喂猪了。可能数量有点多,所以猪也没吃光,这个青年,就跑猪槽子里划拉吃食去了。 按理说,不止于此啊?李风眨眨眼,心中不免有些疑惑。现在正是隋朝快要达到最鼎盛的时期,吃饱饭还是没问题的。 还是谢映登比较了解这周围的情况,向那人询问:“你是山里的野人?” 这个时代所谓的野人,跟后世的野人可不是一回事,指的是那些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犯罪或者躲避徭役和仇人追杀等等,而跑到山里隐藏着的人。 大冬天的,估计是断了食物,实在饿得受不了,这才下山找吃的。看到大虎这边热闹,所以摸过来。 李风回到这个时代也好几个月了,说起来,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饥民,心里有点堵得慌。 而且看这人的样子,准备把猪食带回去,显然,还有需要照顾的人。于是,直接把他带回家,洗漱一番,又把剩下的稀粥蒸饼给他端过来,这人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不是李风舍不得,而是这种饿久了的人,不能吃油水大的。 喝了一大碗粥,吃了两个蒸饼。看到盘子里还有几个剩下的蒸饼,他便全都塞进怀里,然后向李风拱拱手:“尚有老父需要照顾,多谢小郎君仁义。昔者,韩信乞食于漂母,日后若是有机会,定报小郎君恩德。” 李风也连忙还礼:“既然还有长者等候,尊驾请自便。” 那人又道谢几次,这才转身出门,消失在夜色之中。 一路黑灯瞎火的,穿行于山林之中,摔了好几个跟头,这才跌跌撞撞地回到一处隐蔽的山洞。除去遮掩洞口的柴草,爬进洞里,口中轻唤:“父亲,父亲,我回来了——” 洞里却没有人回答,这人摸索过去,很快便摸到老父,却发现,父亲一动不动,不免抱着老父的上身,放声痛哭。 “人还没死呢,哭什么!”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惊得这人哭声立止,张着嘴巴愣了片刻,这才反应过来:“没死,吾父果真没死?” “离死也差不多了,饥寒交迫,又身染风寒。”李风打开亮光,照在一张惨白的面孔上,确实,跟死人也差不多了。 “还是带回去医治吧,好歹也值一个铜板呢——”李风嘟囔一声,招呼那人,合力将病人抬出山洞。 至于一个铜板什么的,当然只是说说罢了。作为孙药王的弟子,人命至贵,根本就是无价的。既然遇上了,又焉有不救之理? 作为一名医生,李风这点职业操守还是有的。 ------------ 第六十七章 山中君 程咬金和谢映登就在山洞外面呢,轮流把人背回龙泉村,到了李风家之后,天已经蒙蒙亮了。 将病人放到炕上躺着,先把身子暖过来,又叫病人的儿子给父亲喂了一碗粥。李风这才开始给病人诊脉。 其实主要还是饥寒所致,开了点温补的汤药,再辅以食物,几天也就应该没事了。 果然,过了中午,那人就醒了。李风也睡了一上午,睡足了起来,又去检查一遍,已经没有大碍,只需将养。 这是一位中年人,手脸已经被他儿子给擦拭过了,脸色也缓过来不少,发髻和胡须也打理了一下,不再是乱草。只是瘦,原本的一张国字脸,现在全是隆起的骨头。 看到李风进来,他试图挣扎着起来,可是却没能做到,只能一脸歉然地望着李风,口中有气无力地说道:“小郎君古道热肠,璋儿替为父拜谢。” 父亲大人,说好的隐姓埋名呢?那青年先是一愣,不过还是遵照父命,要给李风下拜。 这青年比李风还大呢,这如何使得,李风连忙将他搀住,那青年也没甚力气,争不过李风,只能拱手道:“王璋谢小郎君救命之恩。” 随后,就见炕上躺着的老者又继续说道:“小郎君高义,我等戴罪之人,名字也不便相告,却不能连累了你。璋儿,背着为父,我们回去吧。” 他虽然身子虚弱,可是,目光却十分坚定。这是读书人的骨气,也是一个士子的气节,无论何时,都不会丢弃。 李风其实已经知晓这个人的身份了,就在刚刚他睡醒的时候,手机收到一条消息,而且,又能再充值八贯钱了。 没错,这个无意间救回来的父子二人,竟然值五贯钱。那位年轻的王璋值三贯,老爹更牛,五贯,跟薛道衡和李不败等价。 这也就说明,此人同样是某一个领域里,出类拔萃的人物。这等人物,李风怎么能轻易放他走呢? 于是拱手道:“晚辈称呼您王先生可好?”看到那人微微点头,便继续说道:“先生父子躲在深山之中,想必是恶了当今权贵。才去山中避难。晚辈李风,父、祖皆死于杨广之手,晚辈也永不录用。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那人一愣,随即眼中光芒大盛,口中轻声念叨着:“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反复念诵几遍,竟怆然而涕下。 那个年轻人也感怀身世,同样啜泣。 良久,那个中年人这才开口说道:“既然如此,若再有隐瞒,不是君子所为,老夫王頍(kuǐ),曾随汉王起义师,事败之后,苟且于深山之中,惭愧啊——” 李风当然知道,对方并未撒谎。在隋炀帝继位之初,汉王杨谅就造反,结果被杨素以迅雷之势荡平。这位王頍,就是汉王手下最重要的谋士。 可惜,他谋划的那些妙计,杨谅这个家伙根本就没有采纳,这才导致迅速兵败。而王頍,也自言。才能并不比杨素差,只可惜不得重用,如之奈何? 李风一听也就明白了:王頍之所以这么值钱,因为人家是一等一的谋士啊。虽然王頍之名,在史书上可谓寂寂无名之辈,但是历史上,又有多少这样的奇人异士,出师未捷,尚未建功立业,就被埋没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呢? 而且,王頍的家世也是很显赫的,父亲就是南梁名将王僧辩。只可惜他生不逢时,为汉王杨谅所误。 “原来是景文先生,李风久仰先生大名。先生可在晚辈这里修养,日后,未尝不会东山再起!”李风重新见礼,既然对方坦诚相见,那么就更不能放人了,这样的大才,对于现在基本是光杆司令的李风来说,实在太过重要。如郭奉孝之于曹孟德,诸葛孔明之于刘玄德,也不为过也。 因为一直躲在山里,几个月都与世隔绝,所以,王頍也并不知晓李风的身份和名头,只是隐隐觉得这个少年有些不凡,于是也就不再推辞。 或许,他们都有着共同的敌人,所以,天然就会觉得亲近吧。 等王璋服侍着王頍吃了稀粥,李风那边也调好了药汁,叫他们父子涂抹到脸上。结果,很快就变成两张黄焦焦的面皮。 再加上形容都大变,估计就算是亲朋好友在旁边,也认不出来了。 李风又叫罗刹去青云观取了两件道袍,给他们换上,当晚,便将这对父子送到观中。毕竟,道观里面更安全。 介绍的时候,王頍自称道号山中君,从此,王頍这个人就算是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位重获新生的山中君。 李风也觉得这个道号挺有意思的,估计是为了纪念在山中躲避的苦难日子吧。 更深层次的,或许也反应了这个人不甘就此像命运低头的决心。山中君,虎也。虎为百兽之王,一来可以暗示王頍的姓氏,二来,也可能有鞭策自己的用意。 安顿好山中君父子,李风依旧是天天参加婚礼,喜酒一直吃到除夕,这才作罢。 小小的龙泉村,竟然有三十多位青年娶妇。这里面,除了几个像大虎这样刚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十五岁的之外,剩下的,其实都快到二十了。 主要是前几年日子不好过,讨不上婆姨。但是现在不同了,龙泉村如今名声在外,周围村子的闺女,都盼着嫁到这边呢。 就连上门女婿,都招了十几个。在古代,一般人是很不乐意做赘婿的,地位低,生了孩子都不随父姓,出门都抬不起头来。 除夕这天,李风在老祖母的带领下祭祖,然后陪着小奴奴一起守岁,守着守着,小奴奴就靠在大兄怀里睡着了。 李风强忍着视频的冲动,用手机给另外一个世界的奶奶和妹妹拜了年,还给小爱发了一个大红包:一万块。 然后依依不舍地关闭了手机,此刻,他已经泪流满面。 泪水落到怀里的奴奴脸上,小家伙用小手擦抹一下,小嘴好像还嘟囔了一句“下雨啦”,然后继续呼呼睡。 李风眼里留着泪,嘴角还微微翘起。在现实和梦幻交织中,李风度过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除夕—— 大业初年,终于来了! ------------ 第六十八章 给点压岁钱呗 元旦日,大兴城里,到处都洋溢着喜气洋洋的气氛,上至皇宫,下至百姓,都张灯结彩,欢庆佳节。 最为繁华的朱雀大街,百戏陈杂,人们接踵摩肩。即便是一百多米宽的街道,都塞满了人群。 此刻,在大兴城外,正有三匹战马,向着都城一路奔来。 前面策马飞奔的两人,频频回顾,嘴里还大呼小叫:“风哥,你快点啊——” “风哥,你行不行啊,骑个马都费劲,以后成亲了,怎么骑……” 这种浑话,当然只有程咬金这种夯货才能说得出来。 远远落在后边的李风,恨得牙根直痒痒。不过这骑马确实是技术活,他能保证不掉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好不容易进了城门,三人牵马而行,李风都快变成罗圈腿了。在青云观给孙师拜年之后,他还要进城叩拜另外两位老师。孙药王他们不放心,就叫谢映登和程咬金陪同。 正好顺路,就回医学院瞧瞧,顺便给师兄汤河也拜个年。结果,汤河还挺忙的,新年头一天,伤患竟然不少。有几个还是被鞭炮给炸伤的呢。 李风跟着一起处理完毕,这才步行去了薛师家里,叩头完毕,李风还伸出手:“师尊,红包呢?” 什么红包?薛道衡有点发愣。 “就是长辈给晚辈的压岁钱啊!”李风倒是理直气壮。他才不管压岁钱是从宋代之后,才渐渐流行起来的呢。 薛道衡有点明白过来了,顺手抄起桌案上的戒尺。吓得李风连忙站起来,再也不敢提压岁钱的事情。 瞪了这个叫人又气又爱的弟子一眼,薛道衡哼了一声:“且赋诗一首,以贺新岁。作不好的话,就等着领赏吧!”一边说,一边将戒尺在掌心轻轻敲打两下。 吓得李风赶紧秃噜出来四句诗: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 总把新桃换旧符。 这个时代,春联还没兴起,家家门口,都有两块桃木板,上面刻画或者写上门神的名字,以此辟邪。 你说门神画的是秦琼秦叔宝和尉迟敬德,对不起,这两位现在还没这个资格呢。桃木板上画的是神荼郁垒两位大神。 “倒也应景。”薛道衡微微颔首,表示满意,李风这才得以解脱:师父太小气啊—— 闲聊一阵,便辞别而去,又去了虞师府上。还是虞世南大方,当李风叩拜完了,讨要压岁钱的时候,直接就给了李风两大块金饼。 “多谢虞师,多谢虞师!”金饼耶,金灿灿,沉甸甸,乐得李风笑开颜。 这还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次亲手接触到这么贵重的金属,那感觉,美滴很。 虞世南捻须微笑:“都是你应得的,南方造纸进行得十分顺利,销量也急速攀升。我嫌钱帛太过繁重,就帮你兑换了两块金饼。前去洛阳,也方便携带。” 我说呢,虞师清贫,哪来的金子——李风忽然觉得,手里的金饼,咋有点不那么招人稀罕了呢? 看来这两位恩师,一位比一位抠门。 李风正郁闷着呢,却见虞世基家里的小辈,来给虞世南这位当叔叔的拜年,其中,就有已经被治愈的虞肃,看到李风,十分亲近。 还拉着李风的手说:“大郎,我父已经答应了,让我跟你一起去洛阳,还是你说的那一句,读万卷书,也要行万里路,打动了父亲。” 虞肃被治愈,李风早就接到官方通知了,还多了三贯钱的充值机会。也就是说,这位虞肃,虽然比虞师和李不败乃至现在道号山中君的那几位是差了一些,但也是大才,所以,李风才动了收拢人才的心思。 虞世基的子弟当中,倒是没见着那位夏侯俨,李风还惦记着香水生意呢,向虞肃询问一番,得知夏侯俨早就下江南去了,一直没回信儿。 在虞师家里吃了一顿团圆饭,看到虞师的小儿子,自己的小师弟,才四五岁的虞昶,李风终于来劲了。 朝虞昶招招手:“小师弟,过来过来,师兄给你压岁钱。” 既然无法从长辈那里得到压岁钱,那怎么也得过过瘾啊,好不容易有了个比自己年龄还小的,李风岂能放过。 虞昶是粉嫩的小正太,继承了虞世南良好的基因,很招人喜爱。小家伙跑到李风膝前,乐呵呵地叫着一声“师兄”。 乖,师兄给你压岁钱,祝你快快乐乐长命百岁——李风取出了一串新钱,用红绳穿着,正好一百枚,直接给虞昶挂到脖子上。 呼——舒坦,没有压岁钱,算什么过年嘛。 当然,要是能从别人那里收压岁钱,就更加美妙了。 不料,虞昶估计也同样继承了乃父的文人清高,把铜钱摘下来,然后又把小手伸到李风面前:“师兄,我要奴奴的七巧板。” 小家伙被领着去过医学院,和奴奴玩的挺开心,最喜欢摆弄七巧板了。 李风摆摆手:“小师弟,你可以用师兄给你的压岁钱,去买七巧板啊!” 在李风鼓捣出七巧板之后,已经有木匠开始进行仿制,市面上也渐渐流通起来。 幸好李风早有准备,已经给他预备着呢,所以就笑眯眯地取出来一副七巧板,放到他的小手上。 虞昶摇摇小脑瓜:“师兄,我要奴奴的七巧板。” 李风好像有点明白了,小家伙这不是要七巧板,是惦记着和奴奴玩呢。好你个小师弟,年纪这么小,就惦记师兄的宝贝妹妹,你跟谁学的! 抬头瞧瞧笑吟吟望着他们的虞师。李风这句话没敢问出口:这玩意还用说,肯定是遗传啊。 于是又哄了虞昶几句,说奴奴过几天就回城里了,这才开饭。 等辞别了虞师之后,李风觉得,以后还是少叫奴奴和虞昶这小子在一起玩。万一呢,一不留神,叫这小子把宝贝妹妹拐走了咋整? 想着想着,脑海里就不由也出现一个小小的人影,不是长孙无忧又是谁呢。 等回到医学院,程咬金和谢登科这两个,出去耍了,尚未归来,李风只好在这等着,顺便帮着汤师兄处理伤患。都是因为出来游玩而受伤的,最严重的一个,差点被踩塌而死。 原来,在这时候,就有踩塌事件发生喽。 李风正忙着处理伤患呢,就听一个脆生生的童音传来,声音里满是惊喜:“夫君,我就知道夫君肯定会在这里!” 看着眉开眼笑的长孙小娘子,李风又默默地取出一串压岁钱:“无忧,新年快乐,健康成长,永远无忧。” “多谢夫君。”小家伙还害羞了,接过压岁钱,想了想又说道:“夫君,我会好好长大的,等着你迎娶我的那一天——” 李风略有些无奈地抬起头,看到门口长孙无忌悲愤的目光,他忽然能够理解了:那不是跟自己看虞昶的目光一样一样的吗? ------------ 第六十九章 千万不能瞎磕头啊 正月初七,医学院重新上课,学员们一个不少,悉数归来。就连那些编外人员,也都到齐。 而且,针法大家甄权也正式带着几名弟子,加入到红十医疗队。甄权主要传授针炙之术,成为了医疗队的第四位老师。另外,太医署的学生,也转投过来十几名。对此,太医令巢元方还开玩笑说:李风他们是挖官家的墙角。 这也使得医疗队的正式成员,达到了一百二十八名。而且,人才济济,已经初步具备一定的医疗和应急能力。 大概还剩下将近一个月的授课时间,所以,师生都卯足了劲儿。最忙的还是李风,这一个月,他全力教授各种急救知识:心肺复苏,昏厥,溺水等等的救治。 一开始,这帮家伙还有点不大习惯,比如说人工呼吸啥的,实在有点难以接受。 只有牛二这厮,咧着大嘴嚷嚷:“孙二娘,来来来,咱们演示一下做人工呼吸。李师都说了,必须多实践!” 那孙二娘也不是省油的灯,直接向牛二扑过去,就跟色狼似的,反倒吓得牛二哇哇大叫,仓皇逃窜。 “你个有贼心没贼胆的瓜怂!”孙二娘给出了如上的评价。 被他们这么一闹,大伙反倒放开了不少,挑选性别相同的,凑合着进行练习。 “大郎,我还没找到伙伴呢?”罗刹咧着蛤蟆嘴,找上了李风。 “牛二,过来过来!”李风赶紧把牛二叫过来。 刚打发了罗刹,孙二娘就扭着细腰凑上来:“李师,你教奴心肺复苏好不好。” 她胸前的双球,晃得李风有点眼晕,赶紧又向呼玛招招手,心里感叹一声:当个老师不容易啊! 除了教学之外,李风还叫尹夫子课下进行了一番统计。这些学员的家人,也同样需要一起迁往洛阳。放假之前,就已经跟学员们说好了的。 汇总上来的情况,比李风预料的要好,仅有十几位学员的父母或者丈夫妻儿等等,表示不会离开故土,剩下的一共将近五百名家属,都乐意前往。 主要还是条件优越啊:到了那边,给提供住房,提供耕种的土地或者学习某种手艺。医疗队的成员,每个月也都会有薪水。基本上,都算吃上了铁饭碗。 最省事的就是像牛二这种光棍儿,以及孙二娘这种小寡妇,了无牵挂,孑然一身,别说去洛阳了,去哪都没问题。 把统计出来的详细情况,转交给山中君,这次迁徙,由他全权负责,也算是对他能力的检验。 山中君现在已经了解李风的情况,也更加敬服,能组建这样一支医疗队,那真可以用菩萨心肠来形容。 尤其是在道观养病的这段时间,所见所闻,更觉这位风公子的不凡,以后肯定是个干大事的,于是,就毫不犹豫地加入进来。 除了这边的五百多人之外,还有龙泉村需要迁徙的村民一百零六名,以及,在周围村镇招募的八十多人,共计将近二百人。 在加上青云观的道爷们,需要前往洛阳的人数,正式突破八百人。连李风自己都有点惊讶,想不到,短短半年时间,他的身边,不知不觉,已经有了这么多的拥趸。 这是信任,同样也是责任,李风有信心,率领他们,过上更好的日子,方不负所托。 另外,还有这些人的户籍问题,也交付给虞肃和六部中的民部进行沟通,尽数迁往洛阳那边。 事实上,在洛阳城建完之后,这么一座上百万人口的大城,肯定要移民的。除了原洛阳城的民众之外,尚需要数十万人口。 所以,对于这种移民,民部其实是持支持态度的。再加上虞肃的身份,打着老爹内史侍郎虞世基的名头,办起事来,倒也方便。 隋朝开始,已经实行三省六部制,六部分别为:吏、礼、兵、民、工、刑。 至于我们所熟悉的户部,是李世民当了皇帝之后,为了避讳,才把民部改为户部的。 就在整个医学院都的人,都跟上紧了发条似的,各司其职忙碌之际,李风又被杨玄感给接走了,同去的,还有孙药王和甄权。 能够搞出这么大动静的,当然不是一般人,乃是当今的太子殿下杨昭,突发昏厥。太医令巢元方前来诊治,效果不佳,这才举荐了孙思邈等人。 杨玄感素来和太子亲厚,杨昭病发之际,他正在东宫和太子饮宴,又对李风的医学院这边比较熟悉,所以匆匆而来。 起初,他还担心李风因为父亲和祖父皆被当今陛下所杀,而心存芥蒂。 不料,李风却毫不在意,对于医者来说,眼中只有病人,并无仇人。 再说了,冤有头债有主,杨广是杨广,杨昭是杨昭,这一点,李风还是拎得清的。 坐在马车里,李风回忆了一下,心里便有点谱儿了。都说隋炀帝荒淫无道,其实,儿子并不多:长子便是这位太子杨昭;还有齐王杨暕和赵王杨杲。就这仨儿子。 甚至女儿都不多,有史可查的,只有两位。一位是南阳公主,后来嫁给宇文述的儿子宇文士及;再有一个就是杨妃了,是李世民的妃子。 而这位太子杨昭,和他老爹有点不大一样,颇有贤名,更像他的爷爷隋文帝。 李风回忆了一下妹妹帮他搜集的资料,好像太子杨昭,就是大业二年,也就是明年,年纪轻轻的,就死了。 死因也十分蹊跷:一种说是隋炀帝要毒杀杨素,所以就准备了毒酒,恰好杨素和太子同席,结果也不知道怎么弄的,稀里糊涂的,太子把毒酒给喝了,然后毒发身亡。 比较靠谱的说法是:杨昭到洛阳去拜见父皇,住了些日子,隋炀帝就撵他回大兴城,毕竟,隋炀帝在外面东游西逛的,太子需要在京城监国。 而杨昭呢,舍不得离开父亲和母亲,就一个劲给杨广磕头,结果磕着磕着就磕晕了。 给老爹磕头,愣是磕死了,这你敢信? 似乎更不靠谱,但是李风却认为这种说法更可信。据说杨昭这人,身体很胖,患有“风疾”,也就是心脑血管疾病。 得这病的,最怕骤起骤跪的,杨昭应该就是在来来回回磕头的时候,突然发病,不治而亡。 心里思索着这些,马车忽然停了下来,皇宫到了。出了马车,看到正面巍峨的大兴宫,也就是后来的太极宫,李风不由得深吸一口气:我又来啦—— ------------ 第七十章 为医则刚 自广阳门而入宫城,一路步行至东宫,来到一座寝宫面前。门口有侯卫也就是后来的金吾卫把守,还有一大堆东宫属官以及宫女太监等等,好几百人,都聚拢在寝宫前面。 太子东宫,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微缩版的“小朝廷”,里面官员的配备也差不多。 这些人一个个都面色惶恐,要是太子殿下真出了大问题,他们肯定也要遭殃的。 在东宫的好处就是,一旦将来太子顺利成为皇帝,那么这些人也都会跟着飞黄腾达。但同时也要承担不小的风险,据说,历代太子能够真正顺利继位的,好像概率很低。 现在,这些东宫的属官所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严峻的问题。 很快,就有太监细着嗓子通报:“皇后懿旨,宣诸位医师进殿。” 虽说是懿旨,其实就是口谕,在小黄门的引领下,杨玄感带着孙药王等人入内,当然,也包括李风。 进了寝宫,李风就皱皱眉:空气很差,应该是燃烧的那几个炭火盆所致。 穿堂入室,便看到太医令巢元方正在床前忙碌——不管是真忙还是假忙,姿态必须摆出来。这种时候你还坐在旁边吃茶,估计脑袋就快没了。 这就看出来,巢元方和孙思邈所选择的不同的道路了,不能论谁对谁错,就看你喜欢什么了。 而在床前的一个绣墩上,端坐着一位女子,从头上的凤冠来看,这位应该就是皇后萧氏了。 要不是刚才传话的太监说是“皇后”,李风还以为这位是太子妃呢,长得实在太年轻了,哪里像是年过四十的人啊。 李风着意打量了一下这位萧皇后,话说,跟着隋炀帝算是倒了血霉,陪着老公挨骂不说,这位堂堂的大隋皇后,身世也十分凄凉。 在杨广被宇文化及兵变杀死之后,萧后又被宇文化及强占;然后,又辗转窦建德等枭雄之手后,又落入突厥,最后一直到李世民当上皇帝,打败了突厥,萧后才被接回来。 据说,当时的萧后,年纪已经五十多了,却依然看得李小二差点流口水。好在有长孙皇后,李小二这才算是压下色心,对萧后礼遇有加。 而萧后病故之前,却要求和杨广合葬,可见,也是有情有义的苦命女子。 在李风想来,就像杨广这种性格的,换谁做皇后都不好使,则天大圣来了都白扯。 因为是江南女子,所以,萧后身上,带着一种婉约的气质,给李风的感觉,就像是温婉的邻家大姐姐一般,令人心生亲近。 只是此刻,萧后担忧着儿子的病情,所以,秀美微蹙,更加惹人怜爱。 李风不敢多看,萧后的身后,还站着太子妃以及不少太监宫女呢,还有几位东宫的主要官员。于是,就和甄权一起叩拜,至于孙药王,人家是道士,行道士礼即可,不用跪拜。 “诸位请起,不必多礼。”萧后的声音也带着几分江南的软糯,但并不是软弱。事实上,在生病的儿子面前,任何一位母亲,都会变得十分刚强。 “谢皇后。”几个人站起身。 萧后虽然心如火焚,但是仪态却依旧未变:“辛苦诸位了,你们不必将他当成太子,就当成是一个患病的普通人;也不用顾忌我是皇后,就把我当成一位心系子病的普通母亲即可。” 几个人听了,都不免心生敬意:这是一位值得人尊敬的好母亲啊! 要知道,医生最忌讳的就是给权贵看病了,尤其是皇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行针下药,也都畏首畏尾,平时十分的医术,能发挥出来一半就算不错了。生怕一不小心,就沾上大祸。 “谢过皇后娘娘信任,我等自当尽力。”甄权以前也当过官,所以比另两位更懂得这些礼节。 很快,三人就和巢元方凑到一起,探讨病情。巢元方也是紧锁双眉,表示压力很大。 依次诊脉,李风注意到,这位太子杨昭,还真是胖啊,躺在那里,跟一堆肉山似的。这样的体重,心脏的负荷当然也就大了。而且,嘴唇青紫,这病,肯定是因为心血管而起。 查看完毕,几个人商议一番,这才由孙思邈道:“皇后娘娘,太子之症,应为风疾。因身体过胖,导致血脉不畅;而且,因为正月期间,饮食太过油腻,且饮酒过于频繁,这才导致病情加重。” 在场的人也都点头,这个病因,说得很清楚了。 “应如何医治?”萧后殷勤问道。 几个人方才已经研究好了,所以甄权站出来:“草民先以针炙之法,疏通血脉,看看太子能不能醒来,然后再酌情用药。” “辛苦先生了。”萧后也起身微微一礼。 李风心中也不免慨叹:同样是生活在一起的两口子,这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涅? 甄权取出针囊,先把银针逐一用酒精擦拭——这个,也是他最近从医学馆那边学来的消毒方法。 然后,就开始给太子下针。整个寝宫之中,落针可闻。 要知道,多少人的身家性命,都系在这小小的针尖上,真要是一针下错了,谁也承担不起。 好在,甄权虽然也有些紧张,但是手上依旧沉稳。而且,刚才萧后的一番话,也确实有效地消除了一些他的紧张情绪。 银针从手掌的合谷穴开始,经内关穴一路向上,最后,到胸口膻中穴而止。等到行针完毕,李风在旁边也帮着甄权擦拭额头上的汗珠。毕竟,老先生年岁也不小了啊。 几分钟之后,床上的杨昭有了一些反应,眼皮里的眼球骨碌了几下,嘴唇也微微翕动。众人大喜,以为马上就要醒来的时候,杨昭又没动静了,直挺挺躺着。 甄权也微微摇摇头,然后开始收针,一边继续讲述他们刚才研究出来的结果:“如今,只能用药了,这位李风医生,配有专门医治风疾的丹药,可以给太子服下。” 李风一直背着药箱呢,只是未经允许,不能带进大殿。毕竟,他的药箱和别的医生不同,里面又是刀又是剪的。 萧后正要点头,却见她身后侍立的一众官员之中,有一位老臣上前参拜:“皇后娘娘,臣有话要问这位医生。” “可。苏卿请问。”萧后一见是太子太师苏威,也是目前皇上很倚重的老臣,在文帝时,就是国之栋梁,两代丞相。于是,也就点头应允。 隋唐时期,东宫一般设三师三少,三师分别是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三少分别是太子少师、少傅、少宝。这太子太师,实为东宫诸官之首。 苏威站起身,向李风说着,说话的时候,花白的胡须一颤一颤的:“敢问小郎君,可是李风李丹心。” 李风知道,苏威也是目前宰相团里的一员,位高权重,于是点头称诺。 苏威复杂的目光投向这个少年,几个月前,金殿上的一幕,犹在眼前。于是手捻须髯道“小郎君,太子乃是国之根本,用药必须谨慎,切莫误人自误——” 其他太子府的官员也都心中叹服:到底是老宰相办事沉稳啊,这个李风的身份实在太过敏感,万一心存歹念,毒杀太子,我等岂不是有失察之罪? 李风也知道对方并非有意刁难,于是向前拱手,正色道:“适才皇后娘娘所言,草民心生感触。正所谓,女子本弱,为母则刚,草民唯有对皇后娘娘五体投地。然则,这句话,同样也可以用在医者身上,草民虽是少年,但为医则刚,眼中只有病患,再无甚么贫穷贵贱、恩怨情仇!” 寂静的寝宫之中,只有李风这掷地有声的话语在回响。为医则刚,一旦进入医生的角色,李风就像彻底换了一个人,这一刻,他就是这座宫殿的真正王者,不容任何质疑。 ------------ 第七十一章 杨家有女名杨花 孙思邈捻须微笑:这个弟子,真是天生的医者。 老宰相苏威也不免动容,转身向萧后施礼:“臣没有问题了。” 萧后也望着这个英俊的少年,脸上露出慈爱的笑意:“小郎君可放手施为,我不会怪你。” 一句女子本弱,为母则刚,便深深说到她的心坎里。这少年,果然好才学,只是可惜了,陛下那刚愎的性子,说出的话,是断然无法更改的。 希望他不能成为名臣,那么就成为一位名医吧。 李风谢过之后,这才转身出殿,从药箱中取来一个陶制的小瓶,打开之后,从里面倒出来二十几粒细小的药丸,叫宫女伺候着太子服下去。 这是他以丹参为主药,制作的急救药物,效果有点类似于后世的速效救心丸。只是限于制药手段,浓度低了一些,只能加大剂量。 服药过后,寝宫里面再次陷入一片死寂之中,气氛十分压抑,叫人感觉喘不上气来。 李风上前观察一下,病人呼吸畅通,心跳也渐渐趋于平稳,嘴唇的紫青色也渐渐消退,看来,正在渐渐脱离危险。 过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只听床上传来哎呦一声,太子杨昭终于睁开眼睛。因为太胖,脸上肉太多,所以,显得眼睛有点小。 他刚刚醒来,眼睛还没有聚焦,表情也一片茫然。 “昭儿,你醒了,吓死为娘啦!”萧后强忍泪水,抓住了杨昭的手。 “母——后,你怎么来啦?”杨昭还有点蒙呢。 明显能够感觉到,周围那些人,全都齐齐松了一口气,大殿里面,压抑的气氛也随之消散。 等人家母子聊了几句,杨昭又昏昏沉沉睡过去,李风这才说道:“寝宫之中,要注意空气的流通,保持病人呼吸新鲜的气息。还有,不用这么多人守着,病人需要静养一段时间。稍后,我们会把医嘱留下,此症要是不注意的话,以后还会发作。” 对对对,一些不相干的人等,便向萧后告退。萧皇后留下几名宫女和太监照顾着,也出了寝宫,领着众人,来至旁边一座偏殿。 “小郎君,多谢你施以援手,这是一位母亲替儿子向你表达谢意。”萧后向李风微微一礼。 李风连忙闪到一旁,口称不敢。且不说对方是皇后的身份,就是对方的年龄摆在那里,他也不肯受礼的,这是对一位母亲的尊重。 旁边的官员,也纷纷出口称赞李风的医术,花花轿子人抬人嘛,如今太子醒了,怎么都好说。 李风摆摆手:“此事并非我一人之功,若无甄先生施针在先,帮助病人疏通血脉,若无巢大人和孙师准确的诊断,和共同的会诊,晚辈也不敢贸然下药。” 这也不是恭维,确实是实情,萧皇后也听得微笑颔首,看这个少年愈发顺眼。 众人落座吃了半盏茶,小太监奉上笔墨,便由孙药王给开了方子,巢元方和甄权并无异议之后,就按方抓药。 而李风则开始留遗嘱,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注意事项,就不必累赘。最后,李风尤其强调了一点:以后绝对不能跪拜磕头。 杨昭就是因为磕头才引发疾病的,所以,必须避免此事。好在,太子嘛,需要向别人磕头的时候并不太多。 孙药王还强调了一点:太子体胖,必须减肥,饮食也要以清淡为主,切记切记。 减肥这个词,还是药王听弟子李风嘴里常说,觉得跟自己养生的理念相合,因而记下的。 因为担心太子的病情还有反复,所以,几位医生和苏威等官员,就在东宫稍候。正好也到了饭点儿,便设宴款待。至于太子的病情,萧后早就打发人去向杨广禀报,免得他心焦。 杨玄感则凑到李风身旁,与他同席——同席的意思,就是坐在同一张席子上进餐。 这次李风等人救醒太子,他也觉得脸上有光。 皇宫里面,宴饮当然方便。不大一会,宫女们就将各种食物罗列与前。在李风看来,菜肴其实还是挺简陋粗犷的,一大盘子羊肉,再有几样腌菜——没错,就这条件,皇家也照样老老实实吃腌菜。 唯一是新鲜蔬菜的,就是炒芽菜了,这个还是李风天天都吃腻了的。 芽菜是从去年冬天新流行起来的,还是李风掀起的风潮,自然也传到了宫里。就是这芽菜炒的有点蔫,想必是宫里还未曾使用铁锅的缘故。 李风平时还真没怎么吃羊肉,主要是羊肉比较贵,他在医学院又不好开小灶。所以就抄了一大块羊排,啃得好不惬意——嗯,美中不足的是蘸料差了点,这要是有点韭菜花,肯定更妙。 至于周围的那些人,则都往芽菜上招呼。有了太子的例子,他们暂时对肉食有点胆怯。 杨玄感端起酒杯,还向李风劝酒呢,李风朝他眨眨眼,杨玄感立刻想起来太子就是在饮酒的时候发病的,一时间不免有点尴尬,也只好闷头吃菜。嘴里还现学现卖地嘟囔一句:“少吃肉。” “我一少年,正长身体呢。”李风低语一句,继续啃羊排。 就在他大快朵颐的时候,大殿之中,又进来一伙人,引得那些大臣们纷纷起身见礼,口称“二皇子”、“公主”等等。 李风也瞧了瞧,走在前面的是两个人,一个年近二十的青年,一个是八、九岁的女童。 既然是二皇子,那么应该就是杨暕了,也是杨广和萧后的嫡子,太子杨昭的亲弟弟。不过,此人好像风评不大好啊。 看相貌,倒是生得俊美,这个没法子,杨广本来就是个帅哥,萧后也有倾城之貌,遗传基因摆在那呢。 就是这位瞧着有些轻浮,应该是那种喜欢吃喝玩乐、斗鸡走狗的性子。 事实上,这位确实是扶不起来的阿斗,不着调的典型代表。在太子杨昭病故之后,按理说,他是嫡次子,理应会被立为新太子的。 但是,知道杨广身死江都,太子之位都一直空着,你就想想这位是什么品性吧? 而杨暕身侧的那个女童,模样则和萧后有些相似,尤其是气质方面,显得十分温婉。小小年纪,脸上就有几分书卷之气。 李风心中一动:这位,莫非就是后来的杨妃,嫁给了李小二,生了吴王李恪的那位? 虽说隋唐时期,女性地位比宋之后要高很多。但是实际上,还是男权社会,妇女地位是比较低的。尤其是正史之中,体现最为明显。就像眼前这位公主吧,连名字都未曾记载,只称呼其为“杨妃”。 这样的情况太多了,长孙皇后的名字,还有,平阳公主的名字,也都同样不见于史册。 只见皇子公主先去给居中位置的萧皇后见礼,原来,他们刚刚从太子的寝宫回来,探望兄长的病情。太子也醒了,跟他们还聊了几句。 “暕儿,花儿,这几位就是医治太子的神医,你们替我敬他们一杯。”萧皇后现在心情很好。 那杨暕有点不情愿,而那位公主却掩口微笑,然后答应下来:“方才,太子殿下还叮嘱花儿,让花儿给神医把酒致谢呢。” 巢元方等人连道不敢,杨暕也就坡下驴,直接在萧后身边坐了。而那个女童,则领着手持酒壶的宫女,来给孙思邈等人敬酒。 杨玄感就居中引见:“这位是濮阳公主——这几位都是当世名医,孙思邈先生,甄权先生,还有李风——” 他顿了一下,大概觉得称呼李风为先生的话,好像不大合适,于是就转口道:“这位是李风李丹心,人称风公子。” 只见那位濮阳小公主大大的眼睛猛的一亮,然后向众人微微一礼:“杨花儿谢过诸位先生,谢过风公子——” 李风嘴里正嚼着一块羊肉呢,终于没忍住,噗的一下,从嘴里喷出来。 ------------ 第七十二章 听窗根的皇上 这就有点尴尬了,当面喷饭,实在失礼。幸好李风动作比较快,连忙用袖子遮掩口鼻。否则的话,一块羊肉,估计要喷到对面那位濮阳小公主的脸上了。 李风从袖子里抖出来一小块羊肉,落到案几上,也不觉老脸微红。 而对面的濮阳小公主看到这一幕,也不觉莞尔。一笑的时候,露出豁口的门牙。这个年龄,正换牙呢。小公主这才想起来,连忙用手遮掩。 李风口中连连道歉,主要是杨花儿这个名字,在他这个现代人听来,实在太容易想偏了。 而事实上,水性杨花这个词,最早见于红楼梦,那是清朝时候的事儿了。现在的人们,可不认为杨花是个贬义词。 但是,在李风想来,这位濮阳小公主,虽然现在贵为皇家胄女,可是老爹不靠谱,将来找了丈夫生了儿子,儿子又含冤而死,这命运,其实也够悲催的。岂不正是漂泊无依的杨花,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 脑子里面想着,嘴里不知不觉就念叨出来:“杨花只能随风飘飘,无根无依,身不由己,不知所踪,这个名字,大大的不妥——” 直到脚上的鞋子被身旁的杨玄感踩了一下,李风这才醒悟过来。四下望望,只见那些东宫的属官,都目光异样地望着他:皇家的事,岂是你一个平头百姓能当面品头论足的? 其实,李风也只是感叹这位历史上的杨妃身世飘零,如杨花无依,这才有感而发。他骨子里又是现代人,没那么多忌讳,所以就顺嘴秃噜出来。 刚才还笑意盈盈的小公主,脸上的笑容很快就消失了,她眨眨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忽闪几下,似乎也开始思考自己的名字问题。 这时候,萧皇后忽然开口道:“素闻李家小郎君有大才,所言甚是有理。花儿——濮阳,还不谢过风公子。” 小公主还是很听话的,接过宫女递过来的酒壶,为李风斟满。在她斟酒的时候,两个人距离比较近,李风听到一个低低的声音:“风公子,以你看来,叫什么名字好呢?” 这就有点引火烧身的架势了,人家是当代帝王杨广的女儿,又是隔一代帝王李世民的妃子,是你一个布衣能管得了的吗? 谁叫你嘴欠了呢,李风刚要说话,小公主却已经斟满酒,两个人的距离又拉开,他再说话,肯定会被周围的人听到了。 于是,李风只能双手持杯一礼,然后喝了一小口。放下酒杯的时候,做了个很隐蔽的手势。 对面的小公主点点头,眼中笑意重新浮现:“濮阳虽然居于深宫,却也听闻风公子的诗名。无论是七岁所作的咏鹅诗,还是酒肆中的金镂衣,都十分高妙。濮阳也素来喜欢诗文,不知可否向风公子讨教?” 瞧得出来,这确实是一个有着文艺气息的女青年——女童。 可是,李风自家事自家知,他的那些诗,都是东一鳞西一爪的,从后世的诗人那里抓来的,你叫他教别人作诗,跟问道于盲也没差多少了。 望着小公主清澈而又满是期待的目光,李风能拒绝吗? 李风心中忽然一动,现在,诗歌最繁盛的大时代还没有降临,所以大多数诗人尚在摸索之中,那么,他站在历史上无数伟大诗人的肩膀上,做点普及工作还是可以滴。 于是微微点头:“指教二字不敢当,我就说说自己的感受吧。诗歌一道,千变万化,但最基本的大致有三类。一曰由景入情,所谓一切景语皆情语。二曰托物言志,三曰寄物喻理。比如这首小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濮阳小公主闭上眼睛,静静地体会。周围的人,也都静静地聆听着。毕竟,风公子现在好大的诗名。能有这种听高人论道的机会,实属难得。 品味一下李风举例的这首诗,浅显直白,无论是谁,都能迅速进入到这种意境之中,仿佛自己也能写出这种诗来。 而到最后一句,思乡之情自然而生,只觉得前面的写景和后边的抒情,衔接如浑然天成。就连苏威这种老成持重之人,都连连点头,心生敬佩。 而濮阳则猛的睁开眼睛:“风公子,我好像有点懂啦!”语气中,十分惊喜。 李风也微笑着点头,他绝对,这位小公主还是很有灵性的,从眼神中就能瞧出来,是真的懂了。 于是继续说道:“二曰托物言志,三曰咏物喻理,都可为诗。前几日,为了教我家小妹作诗,编了一本声律启蒙,最适合初学者。比如其中的几句: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 众人心中大奇:原来,作诗还可以这样。岂不是说,就算是平庸之人,只要熟知声律,也可以赋诗? 妙哉,妙哉——不少人,已经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忍不住想要手舞足蹈。不过呢,这等场合,皇后在场,不能放肆啊。 可是正听得兴起,却听李风戛然而止:“等过几日,我叫人将声律启蒙这本书送入宫中,公主可以自行研习。” 哎——大殿中响起几声低低的哀叹,这种感觉,就像做好事正行到中途,突然被人打扰,上不来下不去的,好生难受。 “多谢风公子。”濮阳小公主的小脸上也满是欢喜,她当然能听出来这声律启蒙的妙处,正适合她这样的初学者。 而且她的心里还真是羡慕啊,不是羡慕风公子,而是羡慕风公子的妹妹:先有三字经,如今又有一本声律启蒙,做风公子的妹妹,肯定很幸福吧? 想到这里,瞥了一眼不远处饮酒的二皇兄,心里顿时又满是失望:还是太子哥哥对我亲厚,可惜,太子哥哥事物实在太过繁杂—— 李风好不容易,算是把这件难事给遮掩过去,准备最后总结一下:“声律启蒙,只适合给学童开蒙所用。等到入门之后,便全凭自己体悟和天赋了。公主天资聪颖,定会学有所成。” “然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大殿之中诸人,都在静静地聆听,默默的品味,都深深沉浸在李风描绘的这三种境界之中,各有所悟。 濮阳公主年龄尚小,当然不能完全理解。她只是默默地将这些记在心里,留待日后慢慢品味。 倒是萧皇后,因为人生阅历比较丰富,隐隐能明白李风所说的这三种境界。但是知道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又是另一回事。最后,心中只剩下一声感叹:此少年,大才也! 大殿中的人们并不知晓,此刻,就在大殿外面,还有人立在窗下静听。整个人身后,还侍立着一大群太监宫女,一个个,大气儿都不敢出,生怕打扰了皇上的雅兴。 没错,此人正是杨广。他毕竟不放心太子的病情,亲自过来探望,然后便转到萧后这边。还没等太监宣报,杨广就听到大殿里面有人论诗,于是就停住脚步。 他倒不是有意偷听,只不过是想先听听里面的人大放厥词,然后他再进去,将对方驳斥个狗血喷头,以此取乐。 敢在朕这当今第一大诗人的地盘上论诗,真真岂有此理,不知死活! ------------ 第七十三章 拈花而笑 杨广这人,自视甚高,目无余子,无论治国之策,还是为诗之道,都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心态。 而且现在他从太子终于熬成了皇帝,一呼百应,像这种能够当面把别人的脸,打得啪啪直响的事情,还真越来越少。 起初,听到什么声律启蒙,杨广直撇嘴:此顽童所为也。 没错,杨广颇有诗才,所以像这种什么“云对雨雪对风”的,在他听来,简直就是小儿窠。 直到三大境界一出,杨广这才微微颔首,觉得里面高谈阔论之人,肚子里还算有点东西,勉强有可以和自己坐而论诗的资格。 就在这时候,大殿里面忽然响起了一个很是突兀的声音:“哈哈哈,今日太子殿下病愈,如此喜事,当饮酒相庆,掉什么书袋,谈甚么劳子诗歌!” 杨广虽然狂傲,但也是爱诗,一听这话,也不免心头冒火,快步向大殿正门走去。旁边的太监一见,这才尖着嗓子嚷起来:“陛下驾到——” 屋里顿时一阵兵荒马乱,响起了一片起身的声音。还有的因为跪坐的时间久了,腿脚血脉不畅,站不稳当,撞翻了案几。 随后,就见当今天子穿着一身赭黄色的便服,头上金冠束发,虎步龙行,进入大殿,用手点指:“杨暕,竟敢在此大放厥词,还不滚出去,闭门思过一个月!” 他当然能从声音听出来,刚才是二儿子在这胡咧咧,这个不成器的东西,除了相貌,还有哪一点跟老子相像? 杨暕一瞧老爹,吓得就跟老鼠见了猫,磕头求饶无果,就只能灰溜溜地走人。他不敢怨恨皇帝老爹,所以,一腔邪火,都转移到李风身上。临走的时候,那怨毒的眼神,就连跪地迎接父皇的濮阳小公主,都能感受到。 “都起来吧——适才是谁在此论诗?”杨广目光一扫,最后落到孙思邈等人这边,因为只有这几张生面孔。 刚才听声音,好像应该是个年轻人?杨广的目光极具侵略性,最后落到李风脸上,隐约觉得有点眼熟,正自努力回想。就听刚才那个熟悉的声音,又一次不卑不亢地响起:“草民李风。” 李风?!杨广瞬间觉得就跟吃饭的时候,碗里有一只苍蝇似的,一甩袍袖,径自转身离去,只留下重重的哼声。 没错,在他来看,这个讨厌的小子,就是一只苍蝇。同理,李风瞧见他也不烦别人,这两个人,根本就是一见两相厌。 屋里的人也都面面相觑,然后自动和李风保持一定距离,只有杨玄感比较仗义,依旧在李风身边。 萧皇后知晓丈夫的脾气,她都习惯了,于是连忙招呼众人起身,继续用饭。可是,这时候谁还有心思吃饭啊,除了孙思邈和李风这对师徒之外。 这时候,濮阳小公主又说道:“风公子,濮阳的父皇也是大诗人哦,只是父皇公务繁忙,濮阳不好向父皇请教,父皇当然生我的气喽,风公子勿怪。” 说话的时候,还很隐蔽的朝李风扮了个鬼脸。这才叫李风真正认识到她的年龄:这才是个八、九岁的小女孩的样子嘛。 于是约定,过几日便把声律启蒙送过来,李风也吃饱喝足,又跟着孙师等人,给太子复诊一番,确实没有大碍之后,这才出宫。 萧皇后也带着濮阳公主回宫,这位濮阳小公主虽然不是她亲生,但是生母也是萧后的侄女,而且很早辞世。所以濮阳就一直被萧后养在身边,视若己出。 “母后,濮阳觉得,杨花儿这个名字,还真有些飘零之感呢。”路上,小公主终于有点忍不住,说起了名字的事情。 萧皇后也点点头:“那濮阳你觉得改成什么名字好呢?” “母后,不如叫拈花可好?母后信佛,濮阳愿拈花而笑,在佛前替父皇母后祈祷。”濮阳小公主还是很会哄人的,把萧后说得大乐,也就答应下来。 小公主也脸上笑盈盈,心里喜滋滋,她想起了风公子向他做出的拈花指的动作,小心眼儿里,忽然涌起一种莫名的情愫:佛祖拈花,迦叶一笑,师徒之间心意相通,那,我和风公子,又算什么呢? 李风等人从东面的延禧门出宫,到了外面,骤然感觉一阵轻松,这深宫之中,还是有点压抑啊,太不自在。 杨玄感又一路把众人送回医学院,这才作别。李风望着他骑马而去的矫健身姿,心情也有些复杂:此人倒是个不错的朋友,可惜啊,最后却兵败身死。 还是到时候再说吧,他也不知道几年之后,自己能发展到何种程度。如果有能力的话,就助一臂之力吧,最起码,也得把人救出来啊。 这个倒不是因为救杨玄感能获得不错的充值数额,而是因为,杨玄感把他当成了朋友。 而经历了救治太子杨昭这件事,也给李风提了个醒:各种应急的成药,还是要多多准备一些比较好。 就比如说,等到兴建洛阳的时候,赤日炎炎的,民夫顶着大太阳干活,不中暑才怪呢! 比较好用的,当然是清凉油或者风油精之类。就拿清凉油来说,绰号万金油,可不是白叫的,可以缓解多种症状。 而主要成为,无非就是以薄荷油、樟脑、桉油这几样为主药。 现在李风有了高度白酒,所以提炼薄荷油没问题,樟脑在隋唐时代,也已经开始使用,而且还是食用。 就是这桉油比较难搞,毕竟这会儿桉树还没引进过来呢,只能先试着用其它药物来代替了。 另外,外伤药也必须多准备,他已经委托裴世矩,去彩云之南那边寻找三七。这裴老狐狸不愧是经商的好手,走私渠道都通到那边了。 一边忙碌着教学和研发药剂,晚上还要把声律启蒙给抄出来。这本书,李风小时候背过,忘记了一些,就叫小爱帮着补充,倒也不难。 既然是打着给奴奴编书的旗号,当然也要给小家伙弄一本。毕竟,三字经人家都读完了,正好接上这本声律启蒙,万一培养出来一个隋朝李奴奴清照呢? 奴奴当然欢喜了,也坐在大兄身边,拿着羽毛笔,一笔一划地跟着抄,不认识的字,还会向李风询问,嘴里还嚷嚷着:“奴奴要给无忧姐姐也抄一份。” 李风眨眨眼:这两个小丫头的关系,还真的很亲密呢。 这天下午,李风没课,正抄书呢,就看到薛道衡和虞世南一起进来,脸上的神色,都有些忿忿然。 连忙站起身给两位老师见礼,只见薛道衡胡子翘了几翘:“好一个李叔德,好一个唐国公,竟然瞧不上我的弟子,竖子不足与谋也!” 叔德是李渊的字,李风好像明白了:这两位先生,是老祖母求他们去李渊府上提亲的,现在看这架势,好像是碰壁了。 虞世南也面色不虞:“唐国公竟然如此看重门户之见,殊不知,我之弟子,乃人中龙凤,有眼无珠,有眼无珠!” 看来李渊没说啥好话,这两位先生是被气着了,李风的心情也很复杂,他尊敬李不败,也感激她上一次搭救,只是觉得感情还需要慢慢培养。 可是,被李渊如此瞧不起,反倒激起了李风不服输的劲头儿:你不答应是吧,那就别怪我把你女儿偷走! 两位先生发了一通火,薛道衡坐到桌案前面,也就看到李风抄录的声律启蒙。起初,边看边摇头,等到通篇看完,脸上立刻转怒为喜: “此书若是给蒙童传授,倒是合适。丹心吾徒才高八斗,乃是曹子建一流,可笑那李渊瞎了一双好眼,哈哈哈——” 这老先生,刚才还气得咬牙切齿,转眼就笑得无比开心,还真是一个老小孩啊——咳咳,怎么能这么说师父呢,应该说是赤子之心,赤子之心嘛。 ------------ 第七十四章 吃心肝的妖怪 这几日,登门来医学馆的人特别多。有些是来瞧病的,毕竟,这里有三大名医坐镇,妖王孙思邈,针王甄权,还有刀王李丹心。 没错,什么时代都不乏好事者,于是就有人给李风取了“刀王”这个雅号。 就是不知道那些日后纵横沙场的猛将们,会不会来找这位刀王比划比划呢? 这也给学员们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实践机会,他们之中的大部分,对于一些常见病,也能准确诊断,并且对症下药了。 而更多的访客,则是来向李风求声律启蒙的。毕竟,谁家还没几个熊孩子呢。如今,诗歌已经渐渐兴盛起来,自家的熊孩子要是能出口成诗,那脸上也有光不是。毕竟,这是连当今公主都求的书籍啊。 李风从来也不敝帚自珍,本来嘛,论起著作权,也不是他的,能广泛传播,最好不过。 不过呢,前来求书的人,大都空手而归。原因很简单,李风的原稿,被薛道衡给拿跑了。 薛师当然不用学习这种启蒙书籍,而是又利用职权之便,去书局印刷这部声律启蒙,然后帮着学生造势。还扬言要亲自把这本书送到李渊面前,狠狠打李渊的脸。 薛道衡一代文宗,又德高望重,李渊是唐国公怎么啦,也不能把薛老先生怎么样。 要说这位薛师,有时候行事,还真是有点幼稚啊。不过,正因如此,才更显可爱可敬。 就这样,来求书的人,又都辗转求到薛道衡府上。老先生一点也不嫌烦,有求必应,为了帮学生扬名,也是蛮拼的。 当然了,李风也不忘叫人送进宫里几本,毕竟答应了杨拈花的。不知道,这位杨花儿公主,改名了没有呢? 薛道衡还真是说到做到,忽一日,在唐国公府门堵到去佛寺上香的李渊,直接将几本声律启蒙,摔在对方的头上。 口中还道:“此乃吾弟子之书,尔辈身与名俱灭,此书犹不废江河万古流,哈哈哈——” 说罢,径自负手扬长而去。 把李渊给气得啊,差点吐血,却又无可奈何。毕竟薛老头这么大年纪了,你打人家一拳试试? 心中气愤难平,便只能拿书撒气,抓起一本,扯成两半,然后又撕得粉碎,往天上一扬,纷纷扬扬,化作漫天白蝶。 正要把书都撕了,却发现自己的三子玄霸,小手正抓着一本,嘴里还念念有词:“云对雨雪对风——” “不许读!”李渊盛怒之下,劈手夺过书册,然后摔在李玄霸的小脑瓜上。 李玄霸被打蒙了,吓得面色苍白,嘴唇也迅速泛青,然后,就突然抽搐起来,好家伙,抽得嘴角直淌白沫儿。 因为是一家人出去拜佛上香,夫人和一干子女都在场,大家也都慌了手脚。李建成连忙抱起三弟,冲进府内,李小二也跟着大哥一溜烟跑进去。 窦氏也吓坏了,一边叫着请医生,一边眼泪簌簌而下。府中的管事,骑着快马,直奔太医署请人。 谁也没有注意到,李家的三娘子李不败,也打发手下的两名侍女,骑马而去。 这里距离太医署不远,恰好,巢元方也在,管事刚刚把事情讲清楚,李建成又飞马赶到,巢元方一见,也就急急跟着去了。 进到府中,也顾不得客套,先看病要紧。只见小小的李玄霸躺在自己的床上,牙关紧咬,面色紫青,人中下面,也不知道被谁给掐出血了,却犹自没有醒来,好在已经不再抽搐。 巢元方诊治一番,也面露忧色,说是此症乃是心脉受损所致。李玄霸才五六岁,所以此症当然是胎里带来的,属于先天不足。即便是用药石之力,暂时治好,只怕以后也寿不久长。 一番话,说的就连李渊都垂下泪来,更不要说窦氏了,孩子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那种割肉之痛,更为痛苦。 李小二也哭得稀里哗啦的,他对这个三弟最好,虽然两个人性子迥异:李小二好武,李玄霸喜欢安静,喜欢看书。正是这种互补,叫兄弟二人相互吸引。 哭着哭着,李小二忽然叫起来:“找风公子,找风公子,他能给三姊做手术,也肯定能给三弟做手术!” 还提那个孽障!李渊巴掌都扬起来了,却实在落不下去,毕竟儿子也是兄弟情深。 而巢元方听了,倒是眼睛一亮:“李丹心的医术,和我等迥异,或许真有办法也未可知。前几日,太子突发风疾,就是他给唤醒的。” 李小二一听就蹦起来:“我去请人!” 刚要跑,却被李渊一把拉住。旁边的窦氏夫人垂泪道:“叔德,吾儿命悬一线,这种时候,你还放不下门户之见吗?” 李渊也只能撒手,李小二一溜烟跑出去。不过,还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就又跑了回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少年,背着个药箱,脚步匆匆,不是李风又是谁! 话说李风正在给学生上课呢,就看到李千军和李破虏二人急匆匆进门,说明来由之后,李风也背着药箱出发。 见他没有坐骑,李千军倒也干脆,直接和李风共乘一骑。虽然坐在一个女孩子后边,有些没面子。可是病人要紧,李风也顾不得了。 等战马启动,向前一窜,李风身子往后一仰,连忙抱住李千军的腰身。结果慌乱之中,一只手的位置往上一些。李风也更觉尴尬。不过,这丫头发育的还真好,好不汹涌,不愧千军之名。 快到唐国公府,迎面看到李小二飞马而来,于是便一同返回。 李风一路来到后宅李玄霸的屋中,也来不及和别人打招呼,只是向前拱拱手,然后就开始查看病人。 还是第一次见到李玄霸的时候,李风就觉得这孩子嘴唇发青,再联系他早夭的情况,判断可能有先天性心脏病之类。 这一检查,也验证了自己的猜测。只是不知道,具体属于何种,从现在表现出来的症状和脉象,瓣膜先天封闭不严的可能性最大。 可是这种大手术,以李风现在简陋的医疗设备,是万万做不了的。 于是,先开了个方子,用人参、丹参等等,勉强算是起到一定强心的作用。可惜,没有正性肌力药物,否则的话,注射效果更好。 万幸的是,李玄霸现在年龄还小,在喝过汤药之后不久,也就醒了过来,蔫蔫的,也没什么精神,望向李渊的眼神,也怯怯的。 李渊纵然是手握兵权的武将,也不觉心头酸楚,颤声道:“玄霸,是为父的不是,不该阻你读书。” 吧嗒吧嗒,李玄霸默默的流泪,这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口中反而宽慰起李渊和母亲来,叫人看着心疼。 李风在药箱里面翻找一下,找出来一盒七巧板,送给李玄霸,然后和其他人一起去了前面的客厅。 虽然李渊一瞧见李风就烦,不过也只能耐着性子陪客,毕竟事关儿子的性命。 李风也不隐瞒,把李玄霸的情况讲述一番,基本和巢元方类似。不过呢,他最后提出来一个手术的方案。 听到要把李玄霸的胸腔打开,露出心脏,查看具体病症,然后再想办法修复心脏,众人都被吓住了。李小二瞪大眼睛瞧着李风,那目光就跟看妖怪似的:“李,李丹心,你不会是要,要吃了我三弟的心肝吧?” 把李风给恨得呀,狠狠瞪了李小二一眼:要吃也先吃你的! ------------ 第七十五章 飞龙在天 李渊最先镇定下来,他虽然一脸褶子,越看越像老太太,但是内心却是老谋深算杀伐果断:“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不瞒唐国公,就算你现在同意手术,以我们医疗队现有的条件,不敢做,也做不了。除非等我们再发展几年,设备方面全面提升,才敢尝试这种大手术的。” 众人听了,都松了一口气似的;不过很快,李玄霸的家人又都皱起眉头:这种病,就像是横在心里的一根刺儿啊。 李风又补充道:“此症,最好在十岁之前来做,效果最好。” 这样啊,李渊怎么觉得这少年在套路他呢:因为根据李风的说法,岂不是这小子和吾儿玄霸的性命就紧紧连在一起? 再进一步来想,这小子是贼心不死啊,想用这根线吊住我李家,然后好迎娶吾之贵女。 嗯,痴心妄想! 李渊猛的面色一沉:“建成,送客!” 这什么情况?其他人不明所以,一时间都有些发愣。而李渊,则拂袖而去。 李风一开始也有点蒙,他揣摩人心的本事,其实一般般。不过,当他注意到一道目光投射过来,然后看到李不败那复杂的一瞥,心中顿时了然。 于是拱拱手:“在下行医,所言所行,皆是为患者考虑。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地,告辞!” “告辞告辞。”巢元方也有点生气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拿我们医生当什么了,唐国公忒也没有道理! 李建成也颇有些尴尬地将人送出府,李小二也急得跟屁猴似的,在那好一阵抓耳挠腮。而李不败,也跟着一起送客。 按理说,女眷是没有送客道理的,不过,李不败一身男装,家里人也都习惯了,竟然没人管她。 出了府门,李建成给医生备了马,就和李风拱手作别,李风还礼之后,忘了李不败一眼,却见这位铁娘子朝他点了几下脑袋,然后,转身回府。 骑在马上,李风还纳闷呢:朝我点头啥意思?好像点了三下。难道是要玩菩提老祖的把戏,今晚三更,找她相会? 想到这里,李风不由得摸摸脖子:他今晚要是来了,估计肯定没人传授他长生不老之术,反倒是估计小命不保啊。 算了,猜不透这姑娘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索性也就不猜了。 回到医学院之后,李风依旧和往常一样,日子在忙碌而充实中,就出了正月。 二月初二,龙抬头,阳气升,宜出行。 这天清晨,李风的医疗队以及随行的家属和迁徙的村民,共计八百余人,终于浩浩荡荡地出发,正式出征洛阳。 队伍确实可以用浩浩荡荡来形容,最前面,是一面特殊的旗帜,和那些战旗不同,这面旗子上,只有一个大大的红色十字,以及下面两行小字:红十医疗队;救死扶伤,以医济世。 简单好记,一见难忘。 这也是红十医疗队,第一次正式登上这个风云变幻的大时代。 而那山中君有着青云观的资金垫底,所以底气十足。光是马车牛车,就弄了好几十辆。 另外,还有牛、马、驴、骡等等牲畜,共计五百多头。甚至队伍之中,还有十几头高大的骆驼,跟着一起慢悠悠地行进,一边走,嘴里还一边不紧不慢地倒嚼。 青云观的道长们年前年后忙了俩月,辛辛苦苦赚了万贯,结果这一下子,就差点被山中君这个败家子给花光。以至于,队伍中的道长们,瞧见这个脸色蜡黄身材消瘦的痨病鬼道人,目光都跟小刀子似的。 倒是李风,对山中君的做法表示支持:这些牲畜到了那边,立刻就可以投入到生产之中,而且,价格比那边便宜多了,还能免费充当这一路的劳力,何乐不为呢? 由此可见,山中君做事还是靠谱的。至于铜钱吗,钱是啥呀?早就有人说得明白:钱是王八蛋,花完咱再赚嘛。 而且,也不能完全冤枉山中君,那一批骆驼,还真不是买来的,而是胡商穆贵英托人送来的,骆驼背上,驮着的都是从高昌国运回来的棉籽。 穆贵英因为要返回波斯,最早也得今年秋天能回来就不错了。 因为这些牲畜的存在,所以,队伍里面,基本就没有步行的了:老老小小的,就全都像李风的老祖母和奴奴那样,坐进牛车或者马车。 年轻人,能骑马的骑马,不能骑马的就骑牛;至于妇女,就骑驴或者骑骡子。 在古代,这种远距离的迁徙,最主要还是靠双脚丈量的。别说平民了,就连士兵行军,除了少量的骑兵,也全都得开11路。如今都能有牲口代步,这算是最高规格的待遇了。 其实算起来,从长安到洛阳,路途还不足千里。但是在这个时代,这绝对称得上是一次远征。 因为这些畜力的存在,所以,携带的物资也算比较丰富了,尤其是粮食以及腌菜等物,准备得都很充足。这同样也是一笔不菲的消费啊。 没有李风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还真无法维系。 除了以上这些人之外,队伍中还有薛道衡一家,他也远赴洛阳上任的。 另外,就是负责守卫的谢映登和程咬金了。程咬金这货,也随着一起返乡,正好顺路。就算不顺路,这货也得跟着凑热闹。 他们领着几十名青壮,都骑着战马,负责整个队伍的安保。其实,走得都是官道,沿途驿站和村镇众多,安全应该没有问题。 但是,山中君毕竟是打过仗的,当然不会掉以轻心。整个队伍,也实行军事化管理,大事小情,全都由他解决。 李风一来没这方面的经验,二来也乐得省心。而且上一次就发生过突厥人袭击这种事情,所以小心一些还是有必要的。 终于出了大兴城,队伍行进的速度也开始加快。李风一路上也都骑马,就当是练习了。 在马上回望,大兴城巍峨的城墙,逐渐远去。此刻,正是早春二月,田野里,已经有短短的小草冒出来,放眼望去,一片青葱,满目生机。 队伍中,那些第一次离开家乡的人们,都偷偷地擦抹着眼泪。 对于这个生活了半年的地方,李风也同样有些怀念:这里,毕竟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站,也是他事业起步的地方。 再转头望望前面,只见春气如野马,在田野中纵横驰骋,李风顿觉胸中也豪气升腾:此一去,必蛟龙入水,飞龙在天! ------------ 第七十六章 胸有野火 必可燎原 长安东十里,有水名为灞水。水上有桥,名为灞桥。此处地处灞陵,唐诗之中,此地多有出现,为著名的送别之地。 李风一行人,在天将近午的时候,终于赶到了灞桥。只见灞水两岸,多植柳树。此刻,柳树发出新芽,放眼望去,一片鹅黄。 只是叫李风奇怪的是,这些柳树垂下的丝绦,大多是垂在半空。再低的地方,就像被修剪过一样,齐刷刷被折断,以至于没有出现那种垂柳拂地的场面。 “来了来了,薛先生来了!”前面呼呼啦啦的,出现好大一群人。 期间还夹杂着几声:“风公子来啦——” 薛道衡似乎早有准备,早早就下了车,来到队伍前面,向人群拱手:“多谢诸公相送。” 原来是送别的,薛道衡文名极盛,平时又多和那些文人诗文唱和,今日远赴洛阳,要是一个送行的人都没有,那就白活六十多岁了。 其中有些青年才俊,是专程来为李风送别的,有杨玄感,李建成,裴宣机等人,甚至,李风还见到了李密。甚至还有美女相送,自是京师第一歌姬秋十二娘。 李风一一拱手致谢,他现在也终于明白了,灞桥旁边的柳树,为何都剩下半截枝条。因为另外的半截,都拿在送行之人手中。 因为“柳”和“留”谐音,所以送别友人之际,多会折柳相赠。以至于,此处的垂柳,少有柳枝垂地者,也算是灞桥一景吧。 桥边就有驿站,还专门建有一个亭子,名为“灞亭”,亭中可以摆放一些水酒,饮酒作别,乃是当时的习俗。正所谓“行与不行各尽觞”。 众人移步灞亭,李风叫车队先通过灞桥,然后也去了亭子里,先拜过虞师,再拜谢为薛师送行的长辈。 虞世南一身宽袍大袖的儒衣,他本是江南人,所以那边仍旧以汉服为主。就连他最小的儿子虞昶,也被带来,正跟着奴奴拉着手,在那叽叽咕咕地说着什么,瞧得李风有点腻歪。 由虞世南领酒,众人纷纷送上祝福,共饮一杯。然后就有人开始起哄,或者说是行风雅之事:“薛公乃是当代大诗家,今日济济一堂,薛公何不赋诗一首,以慰吾等日后相思之苦?” 送别留诗,这才唐诗之中,俯仰皆是,最是常见不过,这个风俗,现在已经开始兴起了。 薛道衡四下拱手:“吾今垂垂老矣,又远赴洛阳,心中惴惴,诗无所出——” 众人一听,不觉有些遗憾。就听薛道衡继续说道:“然则,吾弟子在此,可令其代吾成诗,以谢诸公!” 原来,薛老头是想捧自己的学生呢。不过,在场的都是至交好友,自当捧场,便纷纷口称“大善”。 还有我的事儿啊?李风也明白薛师的用意,只能硬着头皮站出来,说不得,还得抄一首啊。 站在灞亭之中,举目四望,但见两岸芳草萋萋,李风略一沉吟,正要抄诗。就听身边传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大兄,你慢慢想,奴奴先唱歌一首!” 看着跃跃欲试的小丫头,众人鼓掌大笑。 那秋十二娘也叫侍女送来一支玉箫,弯腰捏捏奴奴的小脸蛋:“小娘子,我来给你伴奏可好?” 奴奴很认真地点点头,然后,看着周围一双双笑吟吟的眼睛,小家伙也有点羞怯,拉着李风的衣襟:“大兄,还是你作诗吧。” 旁边的虞昶这时候说话了:“奴奴,放心,我和你一起唱!” 哎呦,瞧得李风这心里怎么这么酸呢,倒是虞世南,在一旁捻须微笑,状甚得意。 两个小家伙和秋十二娘先凑在一起商量起来,起初,秋十二娘还有些逗小孩子玩儿的意味,可是,听着听着,面色也古怪起来,还向李风那边瞟了几眼。 到底是当代大家,很快就掌握了曲调,于是,灞亭中央的位置,就让给了两个粉雕玉琢的两个小娃娃。 忽然间,一缕悠长的箫声响起,悠扬婉转,叫人顿生离愁别绪。 奴奴和虞昶的小脸儿都有些涨红,紧张地拉着彼此的小手,然后,清脆纯净的童声便随着箫声响起,歌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歌声略略有些古怪,曲调和时下流行的有些不同。可是,却声声入耳,然后直入人心,在场的人,都渐渐融入到歌声之中,不能自拔。 这首歌曲调并不复杂,所以,当奴奴和虞昶唱到第二遍的时候,不少人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哼唱起来,最后,竟然演变成一场大合唱。 一曲三叠,这才袅袅而尽,箫声也随之远去,众人心头,只觉怅然若失。 再看薛道衡,已经有两横浊泪,泣下沾襟。 而奴奴和虞昶唱完了,却不知道接下来该干嘛,两个小家伙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 秋十二娘则俯身抱起他们:“不愧是名士的幼子和小妹,小小年纪,就有这般才情。小娘子,这首送别曲,我以后可以吟唱吗?” 奴奴还在这位香香的姐姐脸上亲了一口:“当然可以啦!” 小家伙不知道,可是周围的大人们清楚啊:凭借此曲,秋十二娘只怕又要火上一段时日。而这首看似语句浅显却回味深长的送别曲,只怕很快就要风靡灞桥了。 于是,都在心里默默记诵,以后再送别友人,先来上这么一首,肯定大有颜面。 等到奴奴被秋十二娘放到地上,这才噔噔噔的跑到李风跟前:“大兄,该到你啦!” 大伙这才想起来:好像还有吟诗这码事。 可是,有两个小家伙珠玉在前,这个难度可不小啊,要是所作一般,被两个小娃子给比下去,那就不是扬名,而是陪太子读书了。 谁叫,这两个小家伙表现太亮眼了呢——直教人“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奴奴似乎也感觉到什么,于是抱着李风的胳膊,小脸上写满了自豪:“刚才的送别曲,是大兄教我的呢!” 然后又一指身旁的小虞昶:“我又教给他了。” 虞昶年幼,心思尚且单纯,还跟着呵呵傻笑呢。 李风的心情突然又好了起来,他凭栏远望,口中轻轻吟诵起来—— 诗曰: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故人去,萋萋满别情。 诗成,满场无言,只有春风在脸颊轻轻吹拂。 “大兄,是不是你的诗不好啊?”小奴奴拉拉大兄的衣袖,小脸上写满了担忧。 她哪里知道,此刻在场的人,心中也都燃烧着熊熊的野火! 良久,才有人叹息一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好诗,好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薛兄,虞兄,恭喜你们收了一个好弟子啊!” 其他人胸中的野火这才爆发,纷纷道喜,望向李风的目光,满是羡慕。 薛道衡心中,同样激荡,联系李风的身世,岂不正是这原上的野草,经历野火焚烧,才愈发茁壮,弟子不必不如师也! “丹心兄,他日必有建树!”李密也向李风拱手,诗言志也,从这一句野火烧不尽之中,他感受到那种强烈的生机和活力,那是一种永远战斗永不服输的意志,拥有这种意志的人,岂能不成大事? 杨玄感也深有同感,就连本来打算走走过长的裴宣机,心中也彻底服气:难怪爹爹看重此人呢。 此时,风十二娘也上前盈盈一拜:“风公子,此诗可否容妾传唱?” “可。”李风点点头,然后四下拱手,这才领着奴奴,搀着薛道衡,一起出了灞亭,缓步登上灞桥,稳步向前。略显单薄的背影,此刻却显得无比高大。 “此子胸有野火,所到之处,必可燎原!”杨玄感口中一声轻叹。 ------------ 第七十七章 入伙 走过数百米的灞桥,李风不由回望,依稀可以看到对面送别的人,犹自挥动手中的柳枝。 “道衡兄等一等——”后面有人追了上来,李风回头一看,只见是薛师的好友房彦谦,身后跟着一个十六七岁的青年,快步而来。 刚才在送行的人之中,并没有发现房彦谦,薛道衡心中其实还是有点遗憾的,毕竟是多年的至交。现在看到房彦谦追上来,也不觉大喜。 二人挽手互道珍重,然后,房彦谦笑道:“恭喜薛兄,风公子的一首送别诗,那些人尚在原地回味,不肯离去呢。” 说完,又叫身后的青年拜见薛道衡之后,这才给李风引见:“丹心贤侄,这是犬子房乔,欲外出游历。恰逢贤侄要带领医疗队去洛阳,行仁义之事,就叫他跟在贤侄身边,做些杂务。” 房乔,那不就是房玄龄吗,这怎么就忽然一下子成自己的跟班了?李风有点蒙,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位青年。 历史中鼎鼎有名的房谋杜断中的房玄龄啊,大唐李二最得力的助手,现在还是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因为尚未到弱冠之年,所以头上只是清清爽爽的,用丝带束发。 至于隋唐时期,男子最常见的衣着:幞头纱帽和圆领袍衫,现在的房玄龄还是白身,所以无法穿戴呢。 隋唐选官,讲究的是:身言书判这四项。首重举止相貌,房玄龄能成为古之名相,相貌自然不凡,说是大帅哥也不为过。尤其是一双眼睛,修长而有神,目光澄如水,深如潭,仿佛其中蕴含着无尽的智慧。 “李风见过房兄,以后有劳了。”李风客客气气的一礼。 房玄龄身后背着个包裹,原本,他是不怎么同意父亲的安排,要在家中读书,准备参加来年的科考。事实上,他也确实是在那个时候考中进士的,十八岁的进士啊。 可是,父亲执意如此,房玄龄也不敢违拗,在家里磨磨蹭蹭地收拾东西,所以才晚到了一些时候。 就在灞桥的那一面,见到那些犹自谈论着风公子送别诗的人们,房玄龄忽然悟了,真正领悟了父亲的用意,心中的疙瘩这才解开。 此刻,望着眼前比自己还小一岁的翩翩少年,一向自视甚高的房玄龄,也不由得心生钦佩,连忙还礼:“风公子,房乔有礼,今后还望风公子多多照拂。” 李风揽住房玄龄的手:“我们的师长乃是知交,我等年岁相若,当然也是好友。以后都是自家兄弟,无需客气。” 看着这一双朝气勃勃的青年,房彦谦和薛道衡也甚是欣慰。只是心中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来了,将来的世界,终将是属于年轻人的世界! 就这样,李风的队伍之中,又多出来一人。房玄龄和虞肃也是旧识,两个人很快就凑到一起,再加上王璋,这三个年轻人都成为山中君的跟班。 还有老管家李忠爷俩相助,以及程咬金、谢映登负责安保。一套草台班子,算是搭起来了。 别看人数不多,却极为精干。山中君不用说了,那是五星大佬——五贯钱大佬。就是李风总觉得用铜钱来衡量人的能力,实在别扭,所以就换成星级好了。 就算是山中君的儿子王璋以及虞肃,也都是三星。三星也不低了,中等偏上;至于房玄龄,李风有点估摸不准,但是,保底是五星大佬。只是目前还没有显示能超过五星的,所以他不好断言。 过了灞桥,队伍行进的速度就飙起来了,这时候,就看出来全是畜力的好处,行进的速度,比行军还快。 李风则默默地骑在马上,学习马术。这一路行军,正好用作练习了,只是,他这细皮嫩肉的,肯定要吃些苦头了。 正忍着大腿里子疼呢,就看到山中君从队伍后方追赶上来:“风公子,恐怕有变。那程、谢两位小将,在后边压阵,如今不见人影。” 不是吧,这才刚出大兴城,难道就有劫匪? 这还没到隋炀帝统治的后期,天下大乱,盗贼丛生,现在治安还是不错滴。 山中君目光凌厉:“风公子,队伍停下,在路边休整,将我们的秘密武器准备好,这次或许是一场硬仗!” 能把程咬金和谢映登给直接擒拿,显然对方的实力不小。山中君和清楚这两员小将的武艺,不说是万人敌,起码抵挡几十个人是不成问题的。 而且,就程咬金那大嗓门,打不过还不知道报警啊? 这样看来,情况很严峻。 李风也想到了此节,连忙传令,叫队伍停下休息,正好也行了好几十里,有些人困马乏。 而他则和山中君一起,带着剩下那些负责安保的壮汉,一起来到队伍的后面。 很快,就看到后边的官道上尘土飞扬,一队起兵,冲杀上来。山中君立刻吼了一声预备,却很快被李风给阻止:“等一等,好像不是敌人!” “程谢两位小将军都被对方擒住,如何还不是敌人?”王璋也瞧见了,最前面跑着的两匹马上,除了骑士之外,马背上还各自横着一人,正是程咬金和谢映登。 倒是虞肃的面上有些古怪:“丹心兄,好像是来给你送行的——” 马队如同旋风一般,冲到近前,当先两名女将,正是李千军和李破虏。只见二人手臂一扬,将程咬金和谢映登扔到地上。 这两个皮糙肉厚的,骨碌两下爬起来,还大吼大叫着要往上冲。 面子全都丢到黄河里了,被人生擒不说,还是被两个娘们给擒住,亏得这俩小子脸皮厚,还好意思往上冲呢。 原来,这小哥俩断后,也发现了后边好像有骑兵跟随。于是就先躲到道旁的树林之中,等到对方出现,这才打马上去询问。 看到对方清一色都是女子,这小哥俩就有点大意了,万万没想到,对面的小娘们竟然十分了得,直接将他们生擒活捉。程咬金气得还想骂娘,结果嘴里又被塞上了。 谢映登比较乖巧,一瞧老程嘴里塞着的布片,好像是女兵从靴子里掏出来的,于是就乖乖闭嘴。 你们也好意思?李风连忙喝住程咬金和谢映登:“不要动手,自己人!” 随后就见到李千军和李破虏向两边一闪,一匹火红色的桃花马出现在众人眼前。马上一员女将,容貌美艳却又英姿飒爽,身后披着一件火红的披风,正是李不败。整个人犹如一团烈火,冷静而炽烈。 李风笑吟吟地拱手:“多谢不败姑娘相送。” 不败?程咬金和谢映登对视一眼,一起点点头:难怪打不过人家呢。 李不败也静静地望着对面的李风,口中冷冷说道:“我不是来送你的。” 这是我自作多情了?李风眨眨眼,有点尴尬。 只听李不败那独特的磁性嗓音继续传来:“我不是来送你,是来随你一同前往的。” 李风身子一晃,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 第七十八章 勇敢的李娘子 “我是随你一同前往的。”李不败说完这句话,脸上也有一道红晕闪过。不过,她的面色,很快就又恢复原来的果敢和坚定。 李风也重新在马背上坐稳,他愣愣地望着对面的这个女子,这是一个多么勇敢的女子啊! 他终于明白了,当日给李玄霸去看病,临别之际,李不败向他点头。想必在那个时候,这个女子,心中就已经有了决断。 要知道,在当下这种大环境下,女子的地位,相较男子而言,还是太低了。君不见,连长孙皇后和杨妃这样的女子,在史书之中,都未曾留下自己的名字吗? 而在婚姻方面,更是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李不败这么做,就等于彻底脱离自己原来的家庭,或许这一生一世,都不会再得到父亲李渊的原谅。这又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不仅仅是李风,就连灰头土脸的程咬金和谢映登,也都听傻了。 不过很快,程咬金就反应过来,凑到李风马前,朝他挤眉弄眼的,这家伙本来就眉眼灵活,这下子,更是满脸飞眉毛了。 他的意思也很简单:风哥,你就从了吧,你要是从了,俺和小谢就没那么丢脸了,顶多算是自家人切磋。 可是呢,人家李风根本都没正眼瞧他,程咬金白浪费表情了。 李风一直凝视着李不败,脑海里面,回忆着这几个月,两个人短暂的几次接触。他承认,对这位平阳公主,他起初心存敬仰,后来又心生感激,略有好感。到现在,李不败能义无反顾地迈出这一步,这就叫李风真的有点喜欢,喜欢这个非同寻常的女孩子了。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定格,只有这一对少男少女的目光,在彼此静静地凝望。 周围的人,却一个个都紧张地要死:程咬金和谢映登是希望能挽回点面子;李千军和李破虏她们这些女兵,是无法承受被拒绝的后果;而李风身后的山中君等人,也是各怀心思,似乎想要通过这件事,增加对这位风公子的了解。毕竟,接触的时间,都不算长。 终于,李风动了,他在马上拱手,然后开口说话。声音虽然不大,却透着无比的坚定:“定不负卿所托!” 呼——似乎所有人都长出了一口气,程咬金这货,更是使劲拍了一下李风的马屁股:“俺就知道风哥你是个重情重义的汉子,肯定会答应的!” 唏律律,战马猛的向前一窜。李风双手正在空中呢,结果身子猛的往后一仰,眼看就要滚落马下。以他的骑术,当然来不及脱镫子,搞不好就会被战马在地上拖一会。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只见一道红云掠过,在半空中抄起李风,又重新扶回马鞍上。 做完这一切,李不败和李风二马错蹬而过,然后,她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向李千军等女兵道:“从此刻起,接管这支队伍的防御。” “诺!”女兵们的声音整齐划一。一共三十六名女兵,立刻就分成两队。其中,李破虏率领一队,纵马驶向车队最前面,在前方探路。而李千军,则带领另一队,负责殿后。 她们行动迅速,一瞧就是训练有素,喜得山中君手捻须髯:这比程咬金他们临时拼凑的那些青壮可强多喽。 只是,他的手从下巴穿过,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剃须明志,重新做人了。 而程咬金和谢映登则是大眼瞪小眼,程咬金大步拦住李千军的马头:“防务原来是俺负责的——” “现在换成我了,你是何人?”李千军除了听从李不败的命令之外,对别人可不惯着。 程咬金心里也好像有点没底:“俺叫程咬金,你又是哪根——哪个?” “程妖精,难怪长得这么丑,还不闪到一旁。”李千军这是打人专打脸啊,乐得李风嘴里,都发出扑哧一声。 而李千军则一提马缰绳,战马两只前蹄立起,一瞧这架势,程妖精咬金只能闪到一旁,眼巴巴瞧着李千军策马从他身边驶过。 这下,大英雄程咬金,就有点尴尬了,站在那里,口中叫嚣:“你这小娘儿,把俺的马槊还来,咱们再打一场!” “哼,手下败将,何敢言战!”回应他的,是李千军的一声娇叱。 程妖精——程咬金也觉得有点无趣。大眼珠子咣当几下,心里便有了算计:这小娘们倒是烈得很,不如将来俺娶了她,看老程天天晚上收拾她,岂不是可以大仇得报。对,就这么干啦! 李风可不管程咬金一拍大腿做出的决定,而是大大方方地将李不败介绍给山中君等人,然后,又领着她,去见老祖母。 听李风讲述了一下刚才发生的事情,事实上,看到李不败出现在眼前,老祖母就能猜出个大概。 她轻轻拉过李不败的手,手掌比一般的女子要大一些,也更粗糙一些。不过,老祖母一点也不在意,她满脸慈爱地望着李不败:“三娘子,我李家必不负你!” 老人家的这句话,到底还是说得李不败鼻子有些发酸,眼圈有些泛红。 归根结底,她还是个女儿家。今天鼓足了勇气追上来,到底会不会被李风和家人接受,她的心里也没底啊。 事实证明,她李不败的眼光,果真不差,没有看错李风,也没有看错李家人。 尤其是眼前的老人,那坚定而又慈爱的目光,令她一颗火热的心,都感觉到亲人一般的依恋,口中忍不住轻声唤道:“阿婆——” 这一声阿婆,叫得老祖母心花怒放,在身上摸索一番,这才从手腕上取下一个玉镯:“我李家遭遇变故,只有这祖传之物,今天,阿婆就传给你啦。” 一边说着,一边亲手给李不败戴在手腕上。 可是,旁人却不依了,奴奴扭到老祖母怀里:“阿婆,这个说好是给奴奴的啊?”然后又朝着李不败一笑:“姐姐,你好厉害呦!” 那一天,她听说是这位姐姐打死了坏人,就想夸来着。只是李风没叫她从车里露头,今天,终于补回来啦! 李风眨眨眼,故意板起面孔:“奴奴,原来这句话不是专门用来夸大兄的,那大兄生气了,以后不给奴奴讲故事。” 奴奴也急了:“大兄大兄,姐姐以后要当你的新娘子,都是一家人,大兄你不要那么小气嘛——” 李风和李不败相视一眼,面上同时一红:原来这个小人儿,什么都懂啊! ------------ 第七十九章 一支穿云箭 当晚,车队在驿站旁边驻扎下来。薛道衡是赴任,属于公务,所以能够在驿站里面享用餐食并住宿。而且如果有需要,驿站还会帮你换马骑乘等等,待遇不错。 但是剩下的人,却享受不到这个待遇啦。而且,还被驿站的兵曹好好盘问一番。还好,山中君对此早有应对,叫虞肃将民部的准迁户籍等手续给兵丁过目。 当时的驿站,包括以后唐朝的驿站,都是由当地的兵曹管理,隶属于军部。对待往来的官员信使,他们不敢得罪,但是像这群百姓,就不免动了歪心思。 尤其是那些车马和牲口,实在太多了,一瞧就有油水,不揩点的话,都对不起自己腰里的横刀。 不过,还没等他们付诸行动呢,薛道衡就过来溜达一圈,说这些都是跟随自己一通赴任的,驿站的兵曹立刻就老实了。 那边,车队也忙碌起来,人们早就分工明确,男丁负责搭建一座座帐篷,喂牛喂马;妇女则埋锅造饭,老幼出去在附近捡柴,一切都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李风也在营地转悠,心里很是满意:这山中君不愧是大才,处理这些事物都井井有条。 至于帐篷炊具等等,都是早就准备好的,甚至李风还早早就收集了不少鸭毛鹅绒之类,叫人们缝制了一个个的睡袋。毕竟现在刚刚早春,北方的夜晚,温度还是很低的。 火头军很快就准备好晚饭,除了稀粥之外,每人还有两个饼子,外加一碗热乎乎的腌菜汤。量足够,吃完热热乎乎,往睡袋里一钻,便呼呼大睡。一觉醒来,头一天行路的疲惫,便彻底一扫而空。 而且,晚上还安排人轮流守夜。瞧得驿站的兵曹都啧啧称奇:要不是这伙人里,男女老幼都有,还以为是军队在这宿营呢。 不过也有一些小问题,比如说,李不败以及手下三十多名女兵,睡袋倒是有富裕的,但是没有帐篷,总不能叫人家睡露天地吧? 还好,队伍里面女眷也不少呢,就挤一挤好了。等明天经过城镇的时候,再去采购一些。 这时候,程妖精就来了坏心眼子,这货扯着大嗓门嚷嚷开了:“李娘子,帐篷不够用,你就和风哥凑乎挤一个帐篷好啦。” 还真有捧臭脚的,医疗队里面的牛二,就和程妖精意气相投,也同样是大嗓门,紧接着叫唤起来:“李娘子,反正你迟早也是要成为某师娘的。” 他们二人这么一起头,不少人都群起响应,比如说孙二娘这样的,原本当初就没安好心,故意叫李师给人家扎针,现在好事都快要促成了,当然要再添一把火。 于是也引领着一群女人叫嚷起来:“我们的帐篷都挤不下了,可不能叫李娘子受了委屈。而且在一个帐篷里睡觉也没什么,睡袋里面,根本就装不下两个人嘛,又能有啥事?” 周围的人就嗤嗤直乐:睡袋挤不下才好呢,才能亲密无间不是? 一开始,李千军她们这些女兵,还想教训教训程妖精这些唯恐天下不乱之辈,不过到了后来,不少女人都加入进来,她们也只能束手无策。 关键时刻,还是李风站了出来,手臂挥舞两下,周围立刻肃静下来。只听李风朗声道:“诸位,且听我一言。李家三娘不顾俗礼,前来相助,李风心中只有敬重。至于婚事,现在谈及,尚且太早。因为我是学医的,知晓过早成婚,男女双方的身体都尚未完全发育成熟,所以不利。等李风过了十八岁,必定堂堂正正地迎娶李娘子!” 这就等于当众立下誓言了,众人轰然叫好,对李风这样有担当的男儿更为敬重。就连那些原本对李不败私授终身这种行为有些不齿的人,也都在心里重新衡量此事。 观念虽然一时半会儿的改不过来,总需要一个过程,但是,李风这番话,就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这时候,孙思邈也替弟子站台,讲述了一下男子成亲太早,肾气不足,影响寿元;而女子呢,若是成亲太早,过早怀孕生产的话,因为身体尚未彻底长开,所以风险就会成倍地增加。 有这两位大神医普及,众人这才恍然大悟,罗刹也嘿嘿傻笑:“怪不得大郎说,要等我过了十八岁,才给娶媳妇呢。” 闲聊一阵,便各自钻进帐篷,一夜无话。等第二天起来,睡羽绒睡袋的后遗症就显现出来:大伙钻出帐篷之后,绝大多数人身上,都沾着一些羽绒。 没法子,这个时代,收工纺织而成的布匹,缝隙还是大了点,羽毛自然会钻出来。 大伙相互取笑一阵,只有程咬金和牛二这哥俩睡一个帐篷,衣服上一点羽毛都没有。引得人们好生奇怪,上前询问。 那牛二嘿嘿两声:“穿着衣服睡,当然羽毛会粘到身上。” 噢,众人恍然大悟,敢情这俩混蛋,睡觉都是光着的。 “你们,不会——”孙二娘指着这两个,掩口而笑。 其他明白的人,也哄然大笑,只有像何二妞和夜叉这样的,有点莫名其妙。 牛二也不是好惹的,凑到孙二娘身旁:“你不也是一样,衣服上干干净净,没沾上羽毛,难道也是——咝咝,二娘你身上什么味,怎么臊气拉轰的,肯定昨晚没干好事!” 气得孙二娘使劲捶了这家伙几下:“老娘的睡袋,是用羊皮做的好不好!” 因为羽绒不够,所以有一部分是用羊皮缝制的。羊皮处理不好的话,可不是味道怪怪的。 队伍里有这帮人,倒是给寂寞的旅途,增添了不少乐趣,所以,李风也不怎么去约束。 吃早饭的时候,还有不少勤快的妇女,把新挖来的野菜下到汤锅里,热热乎乎的喝一碗野菜汤,然后继续上路。 行行重行行,走了七、八天,就进入到崤山之中。崤山和附近的函谷关一起,被合成为崤函之险,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进了大山,李不败率领的巡逻队,也更加紧张起来。现在虽然天下承平,但是响马还是有的。 行到中午,队伍停下休整,顺便嚼点干粮。猛听得前方的林中传来嗖嗖声响。 小奴奴高兴了:“大兄,大兄,这里还有人放钻天猴呢!” 钻天猴?动静确实挺像的,不过,即便是李风这种外行也知道,那是响马放出的响箭,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他们这是中奖了。 队伍里的那些村民立刻慌乱起来,毕竟,在他们这些普通百姓的传闻中,响马都是杀人不眨眼顺便吃人心肝的大魔王啊。 倒是程妖精提着马槊,跨上战马,口中还兴奋得叫嚷:“哈哈,俺今天终于遇到响马啦,你家程爷爷在此,你们这些响马快快留下买路财,程爷爷饶你们不死,哇呀呀——” ------------ 第八十章 打劫与劝架 望着无比兴奋的程妖精,李风眨眨眼:到底谁抢谁呀? 很快,在山中君带人组织下,整个车队都集中在一个小山坡上,避免腹背受敌。而李不败则带着女兵和青壮,在队伍的前方布置好简易阵型,准备御敌。 看到这种情况,起初惊慌的人们,也渐渐镇定下来。 终于,响马出现了,数百人从林子里涌出来,一个个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刀枪,口中怪叫连连,声势好不浩大。 可是看到这一幕,李不败的俏脸上,却露出一抹失望之色。她轻轻摇摇头:“一群乌合之众,只要我率领骑兵,一次冲锋,杀个对穿,对方必然溃败!” 对面的响马,基本上都是步兵;仅有的几匹马,上面坐着的,估计是山寨里面的头目。李风回想了一下,李不败那次带人击杀突厥的情形,就知道她所言不虚。 不过,李风还是将目光朝山中君望去。 山中君的眼睛里,没有一丝胆怯,反倒涌动着一股兴奋:“李娘子冲阵之法,定可大胜。不过,我看响马之中,也有一些弓手,贸然冲锋,虽可大胜,却难免有些伤亡。” 李不败坐在马上,目光中的战意就像是燃烧的火焰,愈来愈烈。两军交锋,死伤在所难免,能够以最小的代价,战而胜之即可。 却听山中君继续说道:“可将我方的牛群聚集到前面,将带来的鞭炮拴在牛尾,点燃之后,牛群受惊,必然向山坡乱冲。待敌军大乱,李娘子再带人冲杀,一鼓作气,一战可胜。” “先生所言甚善!”李不败朝着山中君拱拱手,这个方案,确实比自己的直接冲锋要好一些,主要是可以减轻不必要的战损。 然后,两个人都望向李风,最后还得李风定夺。 打仗的事儿,李风是擀面杖吹火,当然不会跟着瞎指挥。但是战略上的大原则,却需要他制定。 望望山坡下面乱糟糟的响马,李风口中幽幽道:“其实,但凡有一条活路,百姓谁又愿意当响马呢?” 村民们听了,都纷纷点头。只有程妖精这货跟着唱反调:“俺就乐意!” 这小子,也不知道信了什么邪,最大的愿望就是占山为王落草为寇,当一位山大王。 李风瞪了他一眼,然后继续说道:“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还是动用我们的秘密武器,震慑一下这些山贼,将他们吓跑算了。” 岂在多杀伤吗——山中君摸着下巴沉思了一下。没了胡须,他习惯摸下巴了。 然后向李风拱拱手:“风公子,是贫道贪心了,急于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等经过此事,再请公子责罚。” 终于能摆正好心态了吗,如此甚好!李风觉得山中君的功利思想还是重了一些,不过,自己稍稍一说,人家就能扭转过来,不愧是五贯钱——五星大佬。于是摆摆手:“先生也是为了我们的安危,何错之有。” 只有李不败还有些担心,这几天,虽然她也接手了李风所说的秘密武器,只是威力到底如何,她并未亲见。 李风当然瞧出来她的心思,微笑道:“正好,可以测试一下。” 就这样,简单的作战计划就定了下来。可是叫李风他们很无语的是,没等他们示威呢,那群响马,却先起了内讧,而且眼瞅着都要打起来了。 数量在六、七百人响马,竟然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个阵营:一方势大,有五百人左右;另一方人数较少,只有二百人左右的样子。 双方各自的领队,都骑在马上,正彼此喝骂。人多一方的首领,是个五短身材的矮子,骑在马上,就跟马背上驮着一个矮缸似的。 身子虽矮,嗓门却高:“乔老二,好不容易碰到一群肥羊,你他奶奶的竟然只要对方留下马匹,居心何在?你个养不熟的白眼狼,没看到弟兄们在山里都憋的嗷嗷叫吗,对面那么多娘们,一人抢一个当压寨夫人去!” 他身后的群盗也都鼓噪起来,纷纷响应,吼得一个比一个来劲,看来确实是憋坏了。 那矮子一方,顿时声势大振。这货也满脸得意,目光往山坡上逡巡,估计是在踅摸呢:抢哪个回去当压寨夫人:好像,那个骑着胭脂马的娘们不错嘛! 李风眨眨眼:这货不会是矮脚虎王英那个孙贼吧,怎么一个德性? 而矮子对面那人,手下的盗贼人数虽少,却有着章法,起码不是一盘散沙,能组织起基本的阵型,因为背对着山坡这边,所以看不清楚面容,但是身上竟然顶盔掼甲的。 要知道,盔甲在当时,那绝对是高端的战争资源,不是谁都能随随便便混一身的。 只听那个被叫做乔老二的二当家高声喊喝:“胡老三,下山之际,大当家的命我带队,你若不听军令,某必斩下你的狗头!” 二当家刚才都看到了,山坡上的那伙人,战力看起来虽然不多,但是人家都是骑兵,并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所以,就准备打劫一批山寨中奇缺的马匹。这样一来,对方虽然有些损失,但是不必搏命,想必会选择壮士断腕,答应这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 反之,如果把人家给逼急了,真拼起命来,那就胜负难料了,最后别弄个竹篮打水。 可是胡老三这个球囊,仗着是大当家的妻舅,胡作非为惯了。看来,这黑风寨非是久留之地,还是及早谋划出路比较好,免得被这群山贼连累。 听了二当家的话,那胡老三反倒一阵狂笑:“乔老二,你还真拿自己当二当家了是吧,你一个败军之将,是俺姐夫好意收留你,邀你入伙,你还敢在俺面前耀武扬威,信不信今天连你一起砍了!” 这两个人唇枪舌剑,一时间竟然吵得热火朝天。 李风等人则有些面面相觑,心中感觉十分荒唐:要不,你们两伙先打一架,谁赢了谁说了算? 争吵之中,马上的二当家一扭头,山中君瞥见他的侧脸,不由眼神一亮,口中忽然笑道:“似是故人。” 而程咬金终于忍不住了,拍马冲下山坡。谢映登一见,担心有失,也紧随着冲了下去。 只见程妖精大吼一声:“别吵啦,吵得爷爷脑仁疼。你们先跟程爷爷打一场,若是赢了,抢马抢女人,悉听尊便!” 谢映登也在旁边溜缝:“可笑可笑,还得被劫的人站出来劝架,到底谁是响马?” 三当家和二当家同时住口,一起望着程妖精二人,彼此也有点不尴不尬的。 ------------ 第八十一章 收编 “丑鬼,俺来会会你!”三当家的脾气暴躁,催马就奔程妖精而来,手中一柄大刀,高高举起,一个力劈华山砍下去。 “好,这才过瘾嘛!”程咬金口中大喝一声,双手擎着马槊,犹如蛟龙出水,无比迅捷地在大刀上一点。 矮子的大刀顿时偏转方向,从程咬金马尾后边劈落。再看时,程咬金已经将矮子擒获,夹在腰间,就跟夹着一个不听话的小娃娃似的。 那矮子两条小短腿蹬了几下,然后就被程妖精在屁股上拍了两巴掌,啪啪山响。打得矮子想哭,这个倒不是疼的,主要是没这么羞辱人的啊! 李风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战场拼杀,他还没怎么看清楚呢,程咬金就已经将人活捉。别说看门道了,瞧热闹都没瞧明白。 感觉,程妖精无敌啦。 与此同时,谢映登银枪白马,也和二当家的战作一团,两个人都是用枪,一时间竟然不分伯仲。 而程咬金已经打马凯旋,冲到近前,哈哈大笑声中,将腋下的三当家往地上一掼。这货在地上滚了几下,直接就趴在那磕头求饶。 李风有点明白了:不是程咬金无敌,而是对手实在太废。 “阿丑真猛将也!”山中君口中当然要称赞一番。 倒是李不败身后的李千军,哼了一声:“匹夫之勇。” 老程也不以为意,哈哈大笑,志得意满,心安理得地接受着牛二等人的称赞。 虽然擒获了对方的三当家,可是李风觉得:怎么好像跑偏了呢,跟最初制定的作战计划不一样啊。 看来,打仗确实是个技术活,战场瞬息万变,这种事情,以后还是交给懂行的人比较好。 就在他低头琢磨的工夫,却见眼前红光闪动,却是李不败已经向山中君请战,化作一团烈焰,向山坡下飘去。 只见她替下谢映登,手中一长一短两把横刀,锁住对手二当家的长枪,然后,整个身子凌空而起,犹如一朵红云,落到二当家的马背上。一柄短刀,已然横在对方的脖子上。 “好!”就连程咬金,口中都大喝一声。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显然,李不败比现在的程咬金,高出了不止一个档次。 李不败押着二当家返回,自己那匹胭脂马,就不慌不忙地跟在后边,显然早就习惯了主人的这种战斗方式。 而山坡下那群响马,接连损失两位头领,自然是乱作一团。原本支持三当家的那伙人,竟然一哄而散,全都钻进山林。看来,确实是一群乌合之众,不堪一击。 估计也就相当于李厚和二虎他们这种庄稼汉,手中的锄头换成刀枪,吓唬人还成,并没有真正的战斗力。 倒是二当家手下那二百人,并没有溃散,却也群龙无首,陷入慌乱之中。 那位二当家也被李不败扔到地上,手下女兵正要上前捆人,却听山中君口中大笑:“乔校尉,别来无恙。” 二当家愣愣地望着山中君,似乎有些熟悉,但是又不敢相认。 这时候,王璋忽然上前,抓住二当家的双臂:“乔兄,想不到你我还有再见之日!” “你是璋兄弟——你,你是景文公!”乔校尉盯着山中君,眼中的惊喜和激动,几乎要喷射出来,他连忙叉手行礼:“末将乔守信,参见景文公。” 激动之下,眼中蓄泪,大有亲人相见之感。 山中君的心中也不免有些激荡,这乔校尉乃是他的旧部,跟随汉王一起造反,队伍被冲散之后,也不知生死,想不到,今日在此相遇,彼此身份都已经大变。抚今追昔,当然不胜唏嘘。 但是很快,山中君就收拾情怀:“守信,如今物是人非,吾道号山中君。来来来,我给你介绍,此乃风公子,吾主也!” 乔守信一愣,不过还是向李风见礼。他战败之后就落草为寇,当然没有听过最近声名鹊起的风公子。 不过呢,他信景文公——现在应该叫山中君。 “乔将军不必多礼,若不嫌弃,就加入我们红十医疗队好了。”李风仔细打量一下这位乔守信,年近三旬,身体壮实,留着短须,脸上虽有风霜之色,但是眉宇间却透着一股坚韧。 什么医疗队?乔守信一愣,他还以为,这位风公子也是一位反隋的义士,怎么听起来好像是医生呢? 不过,既然山中君都心甘情愿认主,想必有过人之处。于是,乔守信也口中称诺。然后,大步走到三当家身前,抽出腰间的横刀,一刀将对方刺杀当场。 随后说道:“此人平日多行不良之事,死有余辜。而且,他既然知晓了我等的身份,就不必活了。” 李风眨眨眼,也不再多言,他虽然不愿杀戮;但是当外科医生的,又哪有心肠太软的? 随后,山中君又把众人和乔守信引见。乔守信对李不败尤为恭敬,这就是强者理应受到的待遇。 成了一家人,程咬金立刻凑了上来,搂着乔守信的脖子,仿佛多年老友一般:“老乔,啥时候咱们哥俩比划比划?” 谢映登刚才跟乔守信大战二十多个回合,其实以他现在小小的年纪,已经足以自傲。不过人家李不败一招擒敌,还是叫小科子深受打击,嘴里不服气地嘟囔着:“老乔,其实,我最拿手的还是箭法,要不是风哥不许伤人,我早就把你射成刺猬——” 行,有这俩混球,倒是很快打成一片。至于下方那二百名强盗,其实,原本都是乔守信率领的败兵,当然直接收编过来,李风正担心手下无兵可用呢。 这些士卒听乔守信道出山中君的身份,一时间,归属感大增。就是,这么多人的身份,不好解决,总不能当黑户吧。 这时候就看出来虞肃的本事了,很快就拿出来一沓子加盖了官府印鉴的空白户籍,这本来是预备着在洛阳那边招募流民的,要不是虞肃有个当权的老爹,一般人还真弄不出来。正好,今天给这些士兵用上了。 于是,兵士们人人大喜:终于不用再东躲西藏了,从此以后,咱们也是有身份证的人啦! 当然,最后这句话是李风帮着他们想的。对于这种结果,他也相当满意,毕竟这样收拢的士兵,起码忠诚度很高。至于战力嘛,不是有李不败吗,她能把手下的女兵训练得那么厉害,训练男兵,应该更不成问题。 忙碌了好一阵,才算是把这二百新人整编完成。整个队伍,人数也正式超过千人,实力大增。 恰好这个时候,乔守信好像想起来什么,向李风询问:“主公这风公子的名号,名讳可是叫李风?” 看到李风点头,他这才从怀里摸出来一个薄薄的书册:“难怪听起来有些熟悉,这本声律启蒙,可是主公大作?” 声律启蒙,哪来的?李风拿过来一看,开篇那歪歪扭扭的文字,越瞧越熟悉:这不是奴奴抄写的那一本吗,怎么会落到乔守信的手中? 乔守信道:“前几日,山寨做了一票生意,劫了一个当官的和家眷。分赃之时,我粗通文墨,就取了这本书,是从一个女童身上得来的。” 这就对上了,李风向山中君正色道:“先生,以我们的实力,能不能攻取一座山寨!” ------------ 第八十二章 放一炮 黑风寨,地势险要,居于半山腰,背面临着峭壁,正面山势陡峭,只有一条小径通往大寨,易守难攻。 大寨主诨号“插翅虎”,盘踞在此,也已经两三年了。期间,数次官军来剿,他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钻山,官府倒也奈何他不得。 尤其是去年,乔守信带人来投,黑风寨更是如虎添翼,插翅虎胆子也壮了,着实做了几笔大买卖。 就像前两日,劫获一个赴任的官员,对方也是一个硬点子,率领三十几名护卫,就杀了他近百喽啰。 就连插翅虎,也肩膀中箭,险些丢了小命。恨得他啊,当场就想宰了那个狗官。 不过,那个狗官的娘子,倒是风韵犹存,插翅虎就动了歪心思。他准备养养箭伤,然后当着那狗官的面,好好干他老婆一场,想必,那种报复所带来的感觉,一定很爽。 就在他躺在床上,脑子里面构思着那副精彩画面的时候,手下的喽啰来报:“三当家的被人给捉住啦!” 插翅虎大惊:“乔守信呢?” “二当家的还在交战,我等先回来给寨主报信。” 对于乔守信的能力,插翅虎还是有点信心的,静等好消息即可。至于自己那个废物小舅子,谁管他死活? 又过了一阵,又有喽啰来报:“寨主,大事不妙,二当家的好像反了!” 这下可把插翅虎惊得直接从床上蹦下来,牵动肩膀的伤口,疼得龇牙咧嘴,连忙吩咐紧守寨门,开始备战。 既然乔守信这厮不守信,那么很有可能引领敌人来攻打山寨,毕竟按照规矩,是要交投名状的。还有什么,能比他插翅虎的脑袋,更适合当投名状呢。 随后,坏消息便接踵而至,那乔守信带人,一路攻克山路的几处明岗暗哨,最后,直接杀到寨门前面。 幸好,寨门两边有塔楼,里面设有弓箭手,寨墙上面,也有几十名弓手,这才将对方拒之门外。 插翅虎也坐不住了,亲自登上寨墙,看着一箭之地以外的乔守信,插翅虎也口中大骂:“你这个忘恩负义之辈,今日定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乔守信也朗声道:“插翅虎,趁早打开寨门,投降免死。如若不然,今日你插翅难逃!” 来来回回打了几句嘴仗,插翅虎也累了,索性放出话来:“乔守信,有胆量你就攻我的大寨试试!” 他占据地利,又人多势众,当然希望对方自投罗网。 然后,他就看到对方的阵营之中,出现一些女兵,很快就组装起来一架木制的装备。这插翅虎就是个没见识的蟊贼,当然不认识投石车这种比较高端的攻城武器。 寨门附近的那些响马,口中也叫嚣不止,然后就听到乔守信的喊话声:“各位兄弟,念在大家相交一场,某不愿多造杀戮,奉劝你们赶紧避让,否则,休怪某无情!” 谁也不是吓大的,这些人反倒污言秽语,开始招呼乔守信的先人。 这时候,投石车终于开始发射,不同于现在流行的投掷巨石,投石车抛过去的,而是一个圆溜溜的黑球,表面乌黑,呼啸着飞向寨门。 守护寨门的喽啰吓了一跳,都不由自主地俯下身子,然后,就眼睁睁地看着大圆球从他们头顶呼啸而过。 哈哈哈,这准头也太差了吧,而且,一点威力都没有,你们这是吓唬人吗? 发射投石机的女兵们也俏脸微红,向旁边的李风道:“公子——” 李风面上依旧带着微笑,摆手示意女兵不用解释,什么东西,都需要一个熟练的过程嘛。 他嘴里还笑呵呵地说着:“无妨,叫震天雷再飞一会——” 话音刚落,就听山寨里面传来轰隆一声闷响,整座山似乎都颤了一下。随即,一团浓浓的黑烟,从寨子里腾起。 震天雷,没错,不过这个可不是过元旦时候燃放的鞭炮,虽然名称相同,但是威力却强了何止百倍? 这也是“道爷发明团队”研究出来的,以谢弘为主导,他充分吸取了炼丹炉爆炸的经验,外面是一个蓝球大小的铁皮罐子,顶端留一个小口,向罐子里灌注火药和一些碎铁片,引出一根引线之后,再将小口封死。 经过谢弘反复试验,铁皮罐子里面的火药,占据三成空间,爆炸的威力最为强大。 使用的时候,点燃引线之后,近距离的,可以直接投掷;远程的,可以用小型投石机。至于最终的威力如何呢,看看那些响马就知道了。 惊天动地一声响,吓得响马直叫娘,全都趴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至于那位大寨主插翅虎,更是不堪,直接被吓尿了。 就在女兵们重新调整投石机,准备再来一炮的时候,却见寨门大开,喽啰们全都跪地投降:如此神兵天降,叫他们这些凡人如何抵挡? 刚才那一炮,彻底将他们的信心和胆量都给轰碎了,稀碎稀碎滴。 那是源于对未知事物的恐惧,以及脑子里面的迷信思想在作祟。 就连李风都感觉有点哭笑不得:刚才我们这一炮,根本就没打准好不好? 插翅虎这时候才想起来逃跑,可是,早就被手下的喽啰给捆绑起来,直接做了投名状。 李风也不愿多造杀戮,如此倒也顺了他的心意。只是,面对这些要投诚的喽啰,李风一概拒绝:他们可不像是乔守信手下的士兵,还有点纪律性,同时也有忠诚方面的保障。这根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而且,以李风现在的能力,养太多的人,他也养不起啊。索性直接遣散,各自逃命,各奔前程去吧。 很快,就在黑风寨后边的一个山洞里,将前几天劫获的一干人等放了出来,为首的那个中年男子,不是长孙晟又是谁? 只是,他的脸上和身上,多了不少鞭痕,显然被抽得不轻。长孙晟倒是一条汉子,依旧器宇轩昂,不失武将气度,向乔守信拱手致谢:“汝弃暗投明,某必举荐你从军,只要立下军功,足可封妻荫子!” 乔守信摇摇头:“是我家公子相救——” 然后,长孙晟就看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只见李风微笑着向他施礼:“见过长孙前辈。” “呀!夫君,我就知道你会来救我的,我的夫君,是盖世大英雄!”伴着一个脆生生的声音,花猫脸儿的长孙无忧,张着两只小胳膊,向李风扑去。 李风虽然有些无奈,却又很是受用,只能弯腰将小家伙抱在怀里。然后就听长孙无忧道:“夫君,西游记上部我已经读完了呢。我就是唐僧,夫君你就是孙悟空,危难之际,肯定回来救我的。” 说完,还在李风脸上亲了一口。搞得李风直发愣:你那意思,就说我是猴子呗? 一旁的长孙晟,听得好心塞,好像心里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 夫君?李不败望着这个五六岁的小丫头,有点发蒙:情敌出现了,关键是,这个好像太小了一点吧? ------------ 第八十三章 到家了 李不败是个在外人面前从来都不苟言笑的人,或许,她的名字也可以叫李不笑。 但是,从黑风寨下来这一路上,在李风跟她讲述了一下和长孙小娘子不得不说的故事之后,她就一直忍不住想要笑。 李风也很无奈啊,没看见长孙晟为了泄愤,一刀把那位插翅虎给砍了。可怜人家一个山大王,刚出场就领了便当,混得跟星爷一样惨。 而且,山寨也被长孙晟一把火给烧了,估计他心里憋着的火气,实在找不到宣泄口吧。 当然啦,李风他们也并非一无所获,就像网游里边,剿灭强盗山寨,奖励两块银饼,三十四贯钱。 这黑风寨,名字挺拉风,其实真挺穷。而且,两块银饼和其中的十贯钱,还是属于长孙晟的,这个必须物归原主。 费了这么大劲才占领一座山寨?咳咳,终归是浪费一发震天雷的。就得了二十几贯钱,李风觉得,这种好事,还是让给别人好了。主要是在官方,他获得不到任何好处。唯一的收获,大概就是长孙无忧的好感度了吧,可是,这个真不是李风所希望的啊! 倒是那二百新兵,收拢了不少皮毛布匹和营帐之类,还有山寨里面的存粮,也都运到山下,解决了吃住问题。 回到李风他们的驻地,长孙晟和薛道衡等人见过礼。长孙无忌也很快就和虞肃等年轻人混在一起,李风瞧着他和房玄龄相谈甚欢,也不觉好笑:这两个,以后可是一起相爱相杀了好几十年呢。 最高兴的就是长孙小娘子了,和奴奴抱着又跳又叫的,能够在此地劫后重逢,相信这对小姐妹的感情,一定会更加深厚吧? 李风又组织医疗队,给长孙晟等人处理一下伤口。长孙夫人高氏倒是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就是有点惊吓,服用一些安神的药物,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碍。她望向李风的目光,也很复杂。 就是长孙晟的随从,战死了十多名,现在只剩下不到十名。不过,他或许是不愿意跟李风同行的缘故吧,等过了崤函之险,前面一路坦途,就带领妻儿和手下,先行而去。 这一点,李风也能理解,他和长孙晟的现状是这样的:谁瞧谁都别扭。 好像,还真有点老丈人和女婿的关系啊。现实中,大多数翁婿,最初相处,差不多都是这个样子的。 别人还好说,只有奴奴和长孙小娘子依依不舍,坐着马车走出很远了,小娘子还撩着车帘子,频频挥手呢。 “小姐姐,我们洛阳见——”奴奴虽然不知道洛阳在哪,但还是发出了这样的约定。 对面,隐约飘来一声童音:“夫君,我们洛阳再见——” 好像有哪里不对?可是奴奴才不管呢,就当是小姐姐和我告别好了。 嗤——李风身边的李不败,这次终于没有忍住,笑出声来。李风扭头看去,觉得这种有了些小儿女姿态的李不败,好像更真实,更有魅力。 可是一转眼,人家就又恢复成原本的模样,调转马头,去队伍最后边压阵去了。 沿途的那些村民也好,医疗队的家属也好,纷纷跟她打招呼,也都叫称呼她“李娘子”。只是不知道,这个李,是李渊的李,还是李风的李。 经过李不败和乔守信的一战,人们算是真正认识到李娘子的本事。对于能够保卫他们安危的人,当然要敬重。 即便是有着山中君事先周密的筹划和准备,但是,长途迁徙,还是太折磨人了。在后世,从长安也就是西安到洛阳,估计也就是几个小时的事儿。 可是在这个时代,李风他们愣是跋涉了将近二十天,才走完了这将近千里的路途。平均每天的行程是五十里。 你还别嫌慢,这在当时来说,已经算是快的了,一般行军,也就这个速度。 这天中午,终于远远地望见了古洛阳城,整个队伍终于又恢复了生机和活力,人们脸上带着兴奋,还有一些迷茫。 在官道旁边,有个茅草搭成的茶食棚子,一队年轻的夫妇,正在里面忙活。也有行脚的客人,在这里坐下歇歇腿,喝一碗热水,或者吃一碗汤饼。 看到李风他们的大部队,尤其是看到队伍最前面那面画着红色十字的大旗,茶棚里面的汉子便一溜小跑迎出来:“客官辛苦!” 前面打旗的是牛二,这货骑在马上,低头瞧瞧这个相貌平常、扔到人堆里就会找不到的汉子:“我们人多,你这棚子太小,能挤下几个人,你招揽不到生意的。” 那年轻汉子擦抹一下脑门上的汗水:“我叫张三,就是专程在这等你们的。敢问,这是四老爷的医疗队吧?” 牛二咣当两下大眼珠子:“医疗队倒是不假,不过没有四老爷。” 那张三呲牙一笑:“四老爷就是我家大爷的四弟,大名鼎鼎的风公子。他人还没到洛阳,那首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就已经随着春风,先飘到洛阳喽。” 李风也正好赶来,刚好听到,他还正发愁怎么去找风尘三侠呢,原来人家早有安排,这个张三,想必就是虬髯客大兄的眼线。 于是,报了身份,那张三便眉开眼笑地和浑家打个招呼,然后骑上一头驴子,在前面带路。李风还跟他聊了几句,见他熟知虬髯客和李靖的事儿,也就放心。 张三引领着大部队,并未直接进城,而是过了洛水,来到洛水的南岸,又行了十几里路,前面这才来到一个庄子。 “四爷,此处就是张家庄了,原本就是大爷的产业。”张三用手指了指。 其实不用他说,李风已经看到在村口有两个人大步迎上来,正是白衣如雪的李靖和红衣飘飘的红拂女。 “二哥,三姊!”李风连忙也快步向前。 “四弟远来辛苦。”李靖看着一脸风尘之色的李风,忍不住拍拍他的肩头。 红拂女则笑盈盈的:“四弟,总算是把你给盼来了。一路辛苦,这下总算是到家了。” 一句到家了,说的李风心里暖暖的,还是三姊心思细腻,知道疼人。 倒是李风身后,那些同样一脸征尘的农户们,四下张望:陌生的村庄,陌生的环境,还有陌生的田地和陌生的人。 所有的一切,叫他们并没有找到回家的感觉。 红拂女似乎看出来人们的心思,便伸手往张家村里一指:“房屋都已经给大家准备好了,屋里还有常用的家具。土地也会按照人口分下去,农具都准备了。正好带来这么多的牲口,休息几日,就可以耕种。” 农户们的心,一下子便安稳了,脸上的迷惘也彻底消失不见:对于农民来说,千百年来,都是如此,只要有土地耕种,那么,也就有了家! ------------ 第八十四章 人事任命 张家庄,还真是一座大庄子,可以容纳二百多户人家的样子。只是,原来的住户,大都被虬髯客给迁走了。 分房分地,购置居家应用之物,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像房玄龄和虞肃、王璋等人,都是内政的能手,安排这点事,那实在是大材小用了。 即便如此,张家庄也是安置不下这么多人的。而虬髯客和李靖他们显然也早就准备好了,以张家庄为中心,东西还各有两个庄子,绝大部分田地,也都被虬髯客购置下来。 原有的庄户,全部迁走,这个也是李风要求的,毕竟以后有些研究出来的东西,是需要保密的。 在虬髯客大把撒钱的情况下,他们现在已经有田地五万多亩,这还不包括田地周围的山林荒坡湖泊等等。 虽然在隋朝,一亩地大约等于后世的七分多一点,但是,这连成一片的五万亩耕地,也绝对算得上是大手笔了。或许,只有那些维系几百年的世家,才有这份实力。 虬髯客的财力,由此可见。更主要的是,人家肯花啊。这份豪气,也叫李风心中对这位大兄更加敬重。 可惜的是,这边暂时只留下李靖和红拂女主持大局。虬髯客早就远赴江南,去为制茶大业进行布局去了。 一路车马劳顿,安排了住处之后,都早早休息。第二天清晨,在公鸡的啼鸣声中,李风终于睡足了。 伸了个懒腰,觉得整个人又活过来了,于是穿衣出屋,招呼了小奴奴一声,又开始了晨练。 刚跑出村口,就看到孙思邈已经领着学员们,在那里耍五禽戏;再远一些的山坡上,也有一大群人在进行操练。看样子,只怕有二三百人。 等李风跑出村子,更是看到,周围的田地里,已经有耕牛拉犁,开始翻整土地。土地还没来得及具体划分呢,这些庄户人就都先开始干活了。 对他们来说,土地是根本,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是他们最亲密的伙伴,农民对土地的依恋,绝对是其他行业的人,很难体会到的。 “大郎,这犁真好用,犁得又深,又不费力。”李厚看到李风,远远的就打招呼。 旁边还有一个汉子补充说:“就算没有牛马,某拉着这犁,一天也能耕十亩地。” 这犁也是李风改进的,原来都是直辕犁,后世流行的曲辕犁尚未被研究出来,所以李风就绘制好图纸,交给李靖带过来。 张家庄本庄就有一些工匠,所以事先已经制作出来一批,免得耽误农时。现在看来,还是很好用的。 锻炼完身体,又去士兵操练的地方转转,远远就听到一片喊杀声,原来是李不败和李靖各领一队人马,在那边演练攻防。虽然也就二三百人,却搞出来好大的阵仗。 这两位军迷凑到一起,估计以后且有军演可看呢。 谢映登也是参演的一员,不过呢,胸口处有一个白灰印子,躺在草地上观战,看样子,是已经在战斗中光荣牺牲。 同样阵亡的还有程咬金,嘴里犹自愤愤地嘟囔:“李千军那小娘太卑鄙,早晚有一天,程爷爷要——呵呵,风哥你来了。” 看到李风,这哥俩不免有点尴尬,谢映登嘴里还解释呢:“风哥,他们这些阵法什么,实在不堪一击。要是把你的热气球给我,我和阿丑在天上往下扔几个震天雷,肯定杀得他们全军覆没!” 李风咳嗽一声:“阵亡之人,还这么多话。” 说完就背着手回村,只剩下那小哥俩尴尬地对视。 简单吃过早饭,所有人就汇聚到村头的打谷场,一千多人,黑压压的一大片呢。 这时候也没有话筒,就凭肉嗓子喊呗。李风登上一个土台,四下里立刻安静下来:“诸位,承蒙大家的信任,随我一起跋涉千里,来到这里,李风先行谢过!” 顿了一下,照例没有掌声之后,李风继续说道:“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园,别的我不敢保证,我只能说,只要你肯干,耕者有其田,劳者有其酬。老者有所养,幼者有所学!” 这下子,李风说不下去了,下边的人都鼓噪起来:这不就是没个农户的梦想吗,难道就要实现了,谁掐俺一把,这不是做梦吧? 而原来龙泉村的那些村民,则表示要淡定:去年冬天,我们就已经过上这种日子了好不好?而且,比这个甚至还好,风公子写诗什么的,俺们这些大老粗不大懂;但是,大郎领着俺们赚钱的本事,那绝对厉害! 唯一令他们感到欣慰的是:听大郎的意思,家里的孩子,终于能够上学堂啦! 这些朴实的村民,他们知道,自己这辈子基本也就这样了,但是他们的娃儿,只要上了学堂,未来就有无限可能。最起码,也比他们这些睁眼瞎有出息。 在这个时代,读书,实在是一件太奢侈的事情啊! 好半天,激动的人们才渐渐平静下来,李风这才继续喊话,没错,真得扯着肉嗓子喊啊:“下面是具体的人员分配,张家庄这里,我们自己改名为龙泉村,原来龙泉村和附近村落迁徙过来的人,都在这边居住。里正房乔,村正由李厚担任,村中父老,自行推选。” “龙泉村西边的村庄,我们更名为安康村,主要是医学院的家属,在那边安置,里正王璋,村正尹正,村中父老亦自行推选。” 这位尹正,是医学院尹夫子的弟弟,也读过书。 “龙泉村东边的村庄,耕地较少,多是山地,适合练兵,所以,我们改名为武威村。里正虞肃,村正何守信。” 基本的人事任命确定之后,李风发现房玄龄和虞肃等人,面上稍稍有些不满。想想也可以理解,似这等世家子弟,竟然干起了连品级都不入的里正,肯定有点拉不下脸来。 于是轻声对几人笑道:“当年的汉高祖,亦亭长也!” 那几人这才面色一正,齐齐向李风施礼,脸上的表情,也恢复如常,满满都是年轻人的朝气和干劲儿。 基层工作才是最锻炼人的,李风也希望他们能明白这个道理,脚踏实地,打好基础,成就才会更高。 而且,像里正村正这等乡村最基层的人事安排,只要向上面报备一下就成。更何况,李风还有薛师撑腰呢。 随后,李风又宣布由李靖和李不败,统筹军事,依旧是沿用府兵制,战时为兵,闲时为农,农隙操练。 有这两位练兵狂魔,李风估计,除了那些上了年岁的老人和吃奶的小娃娃,估计连妇女都得被李不败给武装起来。 商业方面,则由山中君统筹,原本虬髯客留下的班底,全部转交给他。要知道,这可是一套完整的产业链啊,从匠人到加工运输销售,一个数百人组成的严密机构。 都分派完毕,李风正要宣布解散。结果有人不乐意了,程妖精哇哇怪叫着蹦出来:“风哥,俺呢,俺干啥呀?” 李风眨眨眼:“阿丑,你不日就要还乡——” “谁说的,俺不走啦,打死俺也不走啦!”程妖精这架势,是准备耍赖了。 “如此甚好,某正好缺个陪练。”李不败向前跨了一步,美目如电,盯着程咬金。 程妖精不由自主地后退两步,大眼珠子咣当两下:“风哥,俺现在忽然又想回家——想家里的老娘啦——” ------------ 第八十五章 大头娃娃小神童 龙泉、安康、武威三个村子,都忙碌起来:分配住房,分发粮食和畜力和农具,分发农作物的种子。重点是棉花籽,李风预计,这五万多亩地,起码要有一半种植棉花。 除此之外,还要重新修缮一下住房,并且改造一番,比如说,土炕和灶台,都要弄起来。趁着春耕前这段时间,争取完工。 三个村庄彼此间的距离都在十里之外,李风在三个村子之间跑了三四天,这才算是稍稍有了些空闲。 自己的领地,必须先熟悉一下,做到心中有数才行。 刚进家门,发现早有一群道长堵门。清闲好几天了,道长们也心急啊。 原本的张家庄有一座废弃的小破庙,目前正在扩建和修缮之中,此地,就是以后的研发中心了。 “先让我喝口水行不?”李风请道长们进到屋里,然后罗刹给他端过来一碗凉白开,李风咕嘟咕嘟灌下肚,这才觉得舒服一些。 “风公子,说好的实验器具,是不是可以着手炼制了?”杨守心是个急性子,第一个张口询问。 李风点点头:“我这几日走访,已经发现了适合烧制玻璃的沙土。” 众人面露喜色,然后听李风又说:“但是,以目前我们的工艺,想要烧制玻璃,还要先解决燃料。如果用木炭的话,成本实在太高。” 要知道,李风烧制玻璃,可不仅仅是准备做些坛坛罐罐的,最主要的,还是制成镜子以及做玻璃窗。就像杨广这种好大喜功之辈,要是叫人把玻璃献上去,他不把整个皇宫都换成玻璃窗才怪呢,那得赚多少钱啊? 这样一来,就可以确保这个项目可以用来盈利,而不是亏本生意。 现在更方面事业刚刚起步,每天供养着一千多张嘴呢,没钱全喝西北风啊。 不过呢,这些道长多是不食人间烟火,所以李风也不用跟他们交实底儿。 “可以伐薪烧炭嘛。”黄冠子一边说着,还一边拽过来一个小娃娃,也就三岁左右的样子,比奴奴还小呢:“此吾儿也。风儿,这就是你仰慕的风公子,你还背过他的咏鹅诗呢。” 你儿子,那不就是李淳风吗?李风使劲眨巴两下眼睛,只见面前这个小家伙也正仰着脸望着他,年纪虽小,一双大眼睛却十分灵动,闪烁着早慧的光芒。尤其是那个脑袋瓜儿,大的出奇,跟身材一点都不成比例,就跟小萝卜头似的。 李风赶紧掏出手机,来个合影儿先。 大头娃娃在李风的要求下,还不大情愿地伸出剪刀手。他怎么觉得,这位风公子和他想象中玉树临风的形象有些不符呢,反倒显得疯疯张张的。 照完才想起来:“风儿,他的名字也叫风,岂不是跟我重名?” 还没等黄冠子说话呢,小娃娃就脆生生地说道:“风公子之风,乃是疯狂之风,不疯魔不成诗;而我之风,却是自然之风,必将吹泽万物。” 你那个应该是风水之风才对吧?李风望着这个小家伙,有点傻眼:这是三岁的小娃娃吗,不会身体里面,也藏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吧? 就在他愣神的工夫,那大头娃娃又像模像样地朝他拱拱手:“风公子的咏鹅诗,我有一事不明,正好当面请教——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既然是绿水,又怎么会是清波?绿水浑浊,又怎能见红掌,请风公子为我指点迷津?” 李风都傻了,本来以为是自己的小迷弟,结果,人家是打脸小神童。 原本,李风是不相信有什么天才的,但是这一刻,他信了,真的信了。 “风儿不可无礼。”黄冠子担心李风年轻人面子挂不住,连忙呵斥儿子。 却被李风拦住:“格物之道,就需要这种寻根问底的精神,道长生了个好儿子啊,我若有暇,必定亲自教他!” 李风是越瞧这个小家伙越顺眼:在原本的人生中,成就就那么高;这要是再接受自己的一些先进理念,那还不得上天啊? 众位道长也纷纷点头,他们又何尝不是这一类人呢,只不过是各有所执罢了。 “大兄,你回来啦,我们什么时候去洛阳,奴奴要找长孙小姐姐玩呢?”奴奴跑进来,小丫头一直还惦记着这事呢。 在原来的洛阳城里,虬髯客也为医学院安置了一个驻地。只不过,李风这几天太忙,所以就叫孙师和甄权领着学员们先过去,他准备把这边安顿好了再去呢。 这事李风还真头疼的,主要是见到长孙晟实在太尴尬。于是摸摸身旁李淳风的小脑瓜:“奴奴,先领着小弟弟去玩,这个小弟弟叫小风,很厉害的。” 小弟弟?奴奴的大眼睛一亮,一直以来,她都是最小的,现在总算有一位小弟弟可以玩了,哈哈,奴奴要当大姐姐! 于是噔噔跑过来,拽住李淳风的小手:“大头弟弟,姐姐领你去玩七巧板,还有好吃的呢!” 小李淳风却有些不愿,嘴里好像还嘟囔了一声“幼稚”什么的。结果惹恼了奴奴,摆出大姐的派头,薅着小李淳风的耳朵,把他给拽走了。 这叫一物降一物,哈哈!瞧得李风直乐:奴奴这就算文明的了,李风小时候淘气,被村里的一位小姐姐整治,那才叫惨呢。。往事不堪回首,说多了都是泪啊。 收拾心情,话题才回归正轨,李风又道:“洛阳这种古城,周围山林的树木,早就不知道被伐了多少次,所以,伐薪烧炭此法,不可取。” 这也是古代城市都会面对的一个问题,所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柴能排在首位,说明其重要性。 在以柴和炭做主要燃料的古代,这种重要的生活物资,也越来越不容易获得。否则的话,也就不会诞生樵夫这个职业了。 道长们一听,立刻慌了神:不能烧玻璃,就无法进行各种实验,他们的炼丹大计,就无法实现,这该如何是好? 李风早有准备,不慌不忙地继续说道:“这几日在周围游历,终于叫我发现了一种新的燃料——” 李风本想卖个关子,可是杨守心接道:“风公子,可是石炭?” 石炭就煤炭,想想眼前这些人的主业,李风也就想明白了:人家都是玩各种矿石的专家,咱就别班门弄斧了。 道长们都开始沉思起来,谢弘首先说道:“石炭古已用之,只是此物燃烧之后的煤烟容易致人昏厥。而且,大多深藏地下,采掘不易,所以才没有大范围使用。” 都已经应用了吗?李风眨眨眼,看来,他还是对历史不大熟悉。隋唐时期还好,煤炭尚未广泛应用。等到了宋代,人家都已经大规模地用煤炭来炼制焦炭,然后应用于炼铁业了。 古人的智慧,绝对超乎你的想象。否则的话,也就不会有李淳风这样的神童不是? ------------ 第八十六章 排山倒海 重新摆正了心态之后,李风这才继续说道:“正是石炭,就在武威村附近的山上,而且,煤层非常浅,我们可以用火药炸开山石,进行露天开采。” 对呀,我们有震天雷啊,而且,还是我们研制出来的呢!众位道长都觉得脸上有光。 想想火药的威力,要是开山炸石,那场面肯定震撼。古之大能,可移山倒海,也不过如此! 李风继续说道:“那石炭用途广泛,可以做燃料,烧制砖瓦琉璃,也可以进一步精炼成焦炭,功效胜过木炭十倍,可用来烧制玻璃,炼造钢铁,烧窑烧瓷……” 终于开炼了吗!道长们都满脸兴奋,甭管炼什么,反正都是为炼丹做准备。 他们哪里知道,已经被李风给忽悠得离题万里了。 剩下的事情,李风就插不上嘴了,道长们凑到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开始研究怎么用火药开山,一个个劲头儿十足,颇有愚公移山之志。 而且,道长们的行动力超强,研究一番之后,决定去实地考察,再确定怎么炸山。很快,就在那位张三郎的带领下,出门而去。 李风也不好偷懒,而且,开矿是危险行业,他还是跟着比较放心。 采集煤炭是大事儿,涉及到李风在洛阳的全盘布局,甚至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新建一座百万人口的大城,这里面的商机实在太多啦。 砖瓦琉璃这些建筑材料,还有李风打算推出来的玻璃制品甚至水泥等等,都需要用到煤炭或者焦炭来进行烧制。 反正既能减轻民夫的劳动强度,又能从隋炀帝手里赚钱,李风表示没压力:杨广太能糟钱儿,不赚你的赚谁呀? 再说啦,俺们医疗队容易吗,免费帮你救人,默默无闻地帮你擦屁股,还不叫人收点利息啊? 一行人骑着骡马,跑了一个多时辰,经过武威村之后就看到一座小山丘,也就几十米高的样子。 转到后山,在山脚下,就看到一些乌漆嘛黑的煤块,散落在地上。想来,此地以前也有人挖过煤。只是因为没有普及应用,所以废弃了。 烧煤的话,要是没有合格的通风管道和设备,还是比较危险的。即便是李风小时候,村里也发生过煤烟中毒的事件。 在这片中州大地上,洛阳附近的煤炭虽然没有山西那边多,却也不少。 一行人走到山前,就看到了几个被抠开的小洞,洞口的直径也就不到一米,深度更是一两米的样子。洞壁上黑糊糊的,都是煤层。 李风从地上捡起来一块,感觉质量不大好,应该是处于表层,煤层太浅。如果往下开掘的话,应该会好一些。 “先扔一个震天雷试试!”谢映登这家伙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程妖精跑了,他这两天感觉有点孤单无趣,总算是找到点乐子了,所以很兴奋,很暴躁。 只见他一手拿着个震天雷,另外一只手上的火折子,已经把引线点燃。 我去,不带这么玩的,说放炮就放炮啊!李风差点没吓趴下,嘴里大吼一声“跑!” 看到他带头往后跑,道士们也都连忙跟上。谢映登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震天雷往前面的小煤洞里一扔,然后也撒腿就跑,并且,很快就超越李风,冲在最前面。 李风服了,怪不得以后能成谢仙祖呢,这逃命的本事,硬是要的! 轰隆——身后传来一声闷响,众人脚下踉跄,李风更是下意识地趴在地上。 感觉,整个地面都好像忽闪了一下,回头望望,那个小矿洞里,正有滚滚烟尘冒出来。 别人还好,毕竟见识过震天雷,唯独带路的张三郎,第一次听到这么大的动静,吓得抱着脑袋,在那一个劲磕头:“山神爷爷饶命,山神爷爷饶命!” 众位道长都满意的点点头:不错不错,我们已经修炼到山神这等低级仙人的程度了。 原地等了一会,他们这才返回,往矿洞里瞧瞧,谢映登很是不满意:“没炸下来多少,等某再放一个震天雷试试!” 你还放上瘾了是吧,震天雷不要钱啊!李风赶紧把这货扒拉到一边:火药不是这么用滴。 于是,把打孔埋雷管的大致原理和思路,跟道长们讲述一番。谢映登也明白了:“这不就是把大号的鞭炮塞到石头缝里吗,明白了,先回去制作一批大鞭炮!” 既然来了,当然不能立马追急地就返回。袁天罡领着几位年轻的同道,登上小山,还找到了不少天然形成的裂缝,然后就筹划在何处安放雷管。 这确实是一个肯钻研的人,什么东西一学就会,而且还能研究得十分精深。 就是引爆的时候比较麻烦,人必须离得远一点来点火。谢映登一听这种好事,当然抢着充当爆破手。想想这小子奔跑的速度,李风也觉得挺合适的。 第二日,众人再度来到小山下,这次周围多了不少人,李靖和李不败率领着士兵,在周围布置警戒,免得有人误闯。 李风身边,也多了一双童男童女,正是奴奴和小李淳风,也缠着来涨涨见识(看看热闹)。 依旧是袁天罡,带人上山,布置昨天回去之后制作的大鞭炮,一个个,都有小腿粗细。最后,把引线汇聚到一起,重新引出来一根,一直引到山下。 李风瞧着那些大炮仗有点吓人,于是又招呼人群往外撤了几百米。早就等得不耐烦的谢映登,这才去执行点火这项艰巨而重大的任务。 这种事情,毕竟是有危险的,所以,李风还是往谢映登脑袋上扣了一个竹编的安全帽,另外,还在他身上多加了一道保险。 这小子现在还是个爱耍酷的少年,点燃了引线之后,还站在原地,手搭凉棚,向上观察:这是烧到哪了,可别灭喽—— “小科子,快跑!”远处的李风急得直跳脚。 谢映登这才掉头往回跑,速度呢,不紧不慢吧,昨天都经历过一次,也没什么太要紧的,就当过年的时候,放个大炮仗听听呗。 要说着袁天罡是挺有本事的,几十枚大炮仗,几乎在同一时间炸响。 好家伙,就听咕咚一声闷响,站在几百米开外的人们,都觉得脚下的大地就像一张大毯子似的,被谁给抓起来,然后还使劲抖了一下。所有人都站立不稳,东倒西歪。 胆儿小的,更是直接往地上一趴:还是这种姿势比较稳当。 最惨的是谢映登,就像一块破布似的,被巨大的冲击波给推上半空,那家伙,翻着筋斗云往外飞啊。 要是有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在这,估计又要磕头叩拜神仙了,而且,还是齐天大圣那种级别的大罗金仙。 天空中,还不时有碎石飞溅,弹射出去好几百米。幸好落到地面的时候,威力已经大大缩减,否则的话,肯定要给周围的人群,带来一些伤害。 不至于吧,这动静搞得好像有点大?李风也纳闷啊,黑火药又不是TNT,哪来这种威力。 等他向着原来小山的方向望去,赫然发现,整座小山,已经被彻底夷为平地,而且,还有熊熊火焰,正冲天而起。 李风好像有点明白了:不会是因为火药的爆炸,把地下的燃气也给引爆了吧? ------------ 第八十七章 窍门儿 震惊的人们,一个个面如土色地从地上爬起来。方才,要不是在引爆之前,李风又叫大家后退一段距离,那肯定会被天空洒落的石雨所覆盖,下场可想而知。 大伙只是虚惊一场,可是负责点火重任的谢映登,还在天上飞呢。 “小科子,打伞,快点打伞!”李风大声吼着,很快,身边的人也跟着一起呐喊。 晕晕乎乎的谢映登这才想起来,使劲一拉胸前的救命绳,突的一下,身后腾起一个小型的降落伞,谢映登下落的速度,为之一缓。 这玩意当然也是李风弄出来的,以后,热气球肯定也是重点研发的一项秘密武器。乘坐热气球是有风险的,所以李风就搞出来配套的降落伞。 他也知道谢映登是少年心性,不大稳重,所以这次给他配备上,想不到,还真在关键时刻,救了小科子一命。 即便是有降落伞减速,但是因为高度有限,而且谢映登没有跳伞的经验,还是重重摔在地上,直接摔晕了。这还是脑袋上扣着安全帽给缓冲了一下,不然,非摔成脑震荡不可。 救治一番,这货也就悠悠转醒,除了左边的脚脖子扭伤和身上一些擦伤之外,倒也没有大碍,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原来的小山那边,依旧烈焰飞腾,离得老远都觉得热气扑面。 “人力之威,竟至于此!”谢弘也不免感叹一番。 那些道长们,倒是更加坚定了“人定胜天”的念头,追随李风的信念,也更加执着,这也算是意外收获吧。 大火着了一个多时辰,这才慢慢熄灭,不过,还是没法上前,脚底板都能给你烫糊了信不信。 好在,飞溅出来的煤石,地上基本铺了一层。于是,闲着没事的人们,就开始收集装车,用事先准备好的牛车,运送到三个村落里面。 都初来乍到的,正为没有烧火柴发愁呢,这下算是解了燃眉之急。 看看时间已经到了中午,李风也就带人去了最近的武威村,在这里对付一口午饭,顺便指导一下村民,使用煤炭。 武威村的情况比较特殊,这些兵士们,因为家室都没有跟随,所以,还是采用军营的方式,吃大锅饭呢。 “这玩意黑糊糊的,点不着啊。”伙长看到乔守信,就忍不住抱怨。他造得有点惨,俩手跟炭条似的,就连脸上,都抹了好几道黑儿。 如果没有鼓风设备的话,煤炭确实不好引燃。这时代可没吹风机,皮制的鼓风机已经有了,不过,日常人家都用不着,都是诸如铁匠铺子之类的地方,才能用到。 那就自己开发吧,李风小的时候在农村生活,那时候总停电,所以,家家户户都备有风箱,当地人也叫风匣。 找来几个木匠和铁匠,就在李风的指导下,开始制作风箱并改装灶膛。风箱这玩意的工艺一点也不复杂:一个密封的长方体木匣子,前后两面各留一个风口,还得配有带活门的舌头,随着推拉,能吸气呼气,也会相应的自动关闭,你得叫风箱能喘气,还能能憋住气儿不是。 所谓“耗子钻风箱——两头受气”,就打这来的。 侧面留一个出风口,用铁筒子伸进灶坑里面鼓气儿。 风匣里面呢,主要是用来拉拽的把手,通过两根木条,伸到风匣外面,再接一个竖直向下的木头把,这个就是把手了。 木条的另一端,则连接着长方形的木板,周围还要摞上鸡毛,并且绑扎紧实,绑鸡毛主要是为了密封,就像活塞似的。 最后,整个箱体内部还要打一层蜡,拉动的时候,光溜溜的,比较省力。 最好呢,上部的几块木板中,还有留一块能够随拔随插的活板儿,免得风箱里面出现什么问题,把这块木板抽出来,就能把手伸到风箱里面进行修理。 等大伙都吃完饭,几位木匠师傅也做好了两个大风箱,抬到灶台旁边,检验一下成效。 灶台也稍加改造,捅了一个进风口,跟风箱连接。配套的,还要加一个铁箅子,盖在一个碗状的炉锅儿上。炉锅儿侧面也有个小圆空,这就是和风箱连接的。 “我来拉,我来拉!”小奴奴瞧着风匣就跟个大玩具似的,于是就坐在小板凳上,两只小手抓住把手,使劲往回拽。 结果当然是拽不动,又叫小李淳风来帮忙,俩人加起来才七、八岁,当然也拉不动。 李风当然不希望打击奴奴的积极性,于是答应给她做个小的,这才算是把小家伙哄得又开心了。 这回换上了袁天罡,他对任何稀奇古怪的发明,都有兴趣。也坐在小板凳上,咕哒哒,咕哒哒,不疾不徐地拉着风箱。 李风则指挥伙夫烧灶坑:“先把引柴点着了,对,都堆到箅子上边——填煤填煤,对,往小柴火堆上填煤。开始不要填太多,不然压灭了——” 这时候就瞧出来风箱的作用,风助火势,火借风威,红彤彤的火苗子,越烧越旺。 大伙都趴在灶坑门那往里瞅,嘴里还啧啧称赞:“这火头,一瞧就硬啊!” “这炉火,要是用来炼丹的话,肯定事半功倍!”谢弘也赞了一声,估计是趴的离灶门太近,胡子一翘,伸进灶膛里面,一下子被燎焦了,前端卷曲过来,他也不以为意。 就在这时候,一名伙夫大叫:“先别烧了,锅都烧红啦!” 大伙都光顾着在下面研究了,没人注意上边,一直空锅烧呢,可不得红了嘛。 于是又往锅里舀水,滋啦一下子,满屋都是蒸汽。重新把锅刷干净,烧了大半锅开水,不大一会儿就开了,人们都吵吵真快。 木匠做了风箱,脸上有光,这玩意,必须在几个村子里先推广。这样一来,家家都能烧煤,又快又省力。 而铁匠更兴奋,围住李风:“小郎君,这煤炭要是用来打铁的话,简直太好用啦!” 打铁的时候,先要把铁块烧红,然后再敲打成各种形状,所以,炉火也很重要。 这些铁匠和木匠,都是世代在虬髯客的家族干活,就相当于家奴一般,所以也不用担心他们外传。 李风也就不隐瞒:“打造一些粗使家伙是可以的,要是兵器铠甲之类,那煤炭燃烧的时候,会产生杂质,影响铁器的质量。等以后炼出焦炭就好了,不仅可以打铁,还可以大规模炼铁呢。” 铁匠也俩眼放光:如今,盐铁不是朝廷专卖,要是炼铁的话,那不就相当于铸钱一样嘛,这位风公子,名不虚传,果然是有本事的。 “坏啦坏啦,风箱不好使啦!”此时拉风箱的,已经换成了黄冠子,拉起来倒是一点不费劲,就是不往灶膛里面钻风,根本不起火苗了。 刚做的,不能坏啊——木匠连忙检查风箱。结果发现,在风箱的另一头,小李淳风蹲在那,比风箱还低呢。 他正拿着根儿小木棍,捅着进气口上边的小舌头,不叫它落下来去。这样一来,风就全从这个小口跑掉了。 李风瞧着这个大头娃娃,心里是真服气:这脑袋咋长的呢,一下子就找到窍门儿了。哈哈,对,就这么捅着,让你老爹白费劲,大头儿子你真有出息,这么小就知道坑爹了—— ------------ 第八十八章 讨债鬼 很快,煤炭就在龙泉、安康、武威三个村子悄然流行,正好和铁锅灶台以及火炕相配套,也算正式结束了烧柴火的历史。 要知道,这个时代,拾柴砍柴,也是家里一项大活儿,很浪费人力的。 铁匠铺和木工坊也加班加点,赶制风箱以及配套设施。这些当然不用李风跟着操心,他领着道士团队,已经开始研究土法炼焦。 另外,在山中君的引导下,几座砖窑,也已经开挖。原来的张家庄,有两口小窑,李风准备干大事呢,这哪够用啊,所以,还得继续建窑。 在这个时代烧窑,主要还是用木柴木炭来烧制砖瓦,所以成本是很高的。 君不见,隋文帝修筑大兴城的时候,城墙都是用夯土来版筑的吗,就是因为烧砖的成本高啊。 可是如果改成烧煤的话,那么,成本就大大降低。也正因为如此,后世到明代的时候,修建城墙,就都是用砖石了。 炼焦的技术,要是建一座现代化炼焦厂的话,李风现有的条件,肯定弄不起来。可是,后来宋元明清都能炼焦,他这个时代,也不可能搞不出来。 叫小爱帮着收集相关的资料,小爱还调笑哥哥呢:你去的地方,到底有多落后啊,拍个照片看看嘛—— 照片是拍了不少,不过现在可不能给你看。 组织人手,搭了几座炼焦炉,考虑到这玩意污染比较大,所以,离武威村还是远一点比较好,而且,还要顾及到风向问题,免得把烟尘吹到村子那边。 说是炼焦炉,其实就是用耐烧的黏土垒起来的,一个大馒头形状的土窑,高度在丈二左右。塞满臭煤之后,把周围的点火口都点燃,里面的煤炭就燃烧起来。燃烧出来的废气,从最上边的通气孔排掉。 通常情况下,需要烧个五七八天的,直到通气孔不冒气了,这才缓缓往炉内注水,等到冷凝之后,一块块的焦炭就凝成了。 这种土法炼焦,糟损比较大,而且,还有一部分煤炭被烧成了煤灰,成品率也不高。 好在,煤炭也不花钱,就花点人工,所以还能承受得起。 等到焦炉被点燃之后,趁着烧炉这几天,李风终于腾出时间,去洛阳城里,和医疗队汇合。算算时间,新洛阳城那边,也快要动工啦。检验医疗队的时刻,马上就要到来,李风也有大战来临之前的紧张感。 随行的,有阿婆和小奴奴,还有夜叉和呼玛。另外,李千军和李破虏,带着十名女兵,充当护卫。 李风本来说是不需要的,现在的治安,还是不错的。可是李不败不放心啊,毕竟有前车之鉴,李风也不好拂了人家的美意。 随着人流,进入古洛阳城,明显能够感觉到,城里的流动人口在极具增多,酝酿着一种大工程之前的紧张和忙碌。 张三郎在前面带路,先领着他们去了城东的医馆新址。虬髯客果然是大手笔,这里比大兴城的医学院,宽阔了好几倍,据说,也是张家的祖产。 反正等新城建好之后,这边也是要拆迁的,不会赔本。 对,一千多年前,最大规模的一次拆迁,就是隋炀帝搞起来的。和后世也差不多,拆迁吗,肯定拆出来不少暴发户啊。 医馆临街,已经挂上了红十医疗队的匾额。前堂后院,汤河就在前面坐堂,还真有十几位病患,在排队诊治。 而看病的医生,比患者还多呢,都在汤河身后站立。等汤河先看一遍,然后,这些学员再上手,最后,统一和汤河印证。 患者虽然感觉有点麻烦,好在,人家看病不要诊费,只收取汤药费,所以也就忍了:不花钱,你还不叫人家多摸几次手腕啊! “李师!”看到李风,学员们都亲热地打着招呼。 李风朝他们点点头,然后说了一句“不可分心”,就去了后院。带来的几辆牛车,已经开始往院子的角落里卸煤,还有两个大风箱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 工匠们早就是熟练工,开始安装,等他们教会了李苦桃等人使用之后,把这些厨娘都欢喜坏了:以后做饭,再也不是什么难事啦! 等到孙思邈和甄权下课之后,李风这才去见礼,三人落座,刚要说话,就看到尹默尹夫子,拿着一沓子纸张走进来,先给三位师长行礼,然后单独向李风汇报:“李师,这是采购药材的清单,我等核算一下,需要一百二十余贯,这钱——” 好嘛,来了就要账是吧。李风也不觉翘起嘴角,搞得屋子里的其他人略略有些尴尬。而甄权则立刻送了一顶高帽过去:“谁叫大郎你医术精湛,而且善于经济呢,能者多劳,能者多劳。” 李风摊摊手:“我现在也是两手空空——” 其他几人也都心里有数:安置一千多口人,吃喝拉撒不说,还要备耕生产,那花钱还不跟流水似的。现在没喝西北风,就算不错了。 还真是难为丹心啦——孙药王也瞧着弟子,有些心疼。 这俩月,李风也全靠裴宣机和薛师那边的分红苦苦支撑呢,等熬过这一段就好啦。 不过,他也不着急:“来时听阿婆说,这洛阳之中,有我李氏一脉的分支,曾经从我祖父手中,借了几百贯钱做生意。一会,阿婆就带我登门拜访,顺便把这笔钱讨回来。” “是我们叫李师为难了。”尹夫子如今是彻底把李风当成了自己的偶像,诗文写的好,医术还高超,最令他钦佩的还是,这几个月,都是李师一直在往医学院砸钱啊。 他是负责学院账目的,深深知道,这笔钱放到小康之家,也足够安享一世。 李风摆摆手:“何须自责,你们已经做得很好了。最大的考验就要到了,告诉大家做好吃苦的准备吧。” 简单安排了一下,本来应该先去拜见薛师的。不过呢,这位老先生上任之后,就去下面的郡县督察学政,不在洛阳城。于是,李风就扶着阿婆,领着小奴奴,一家三口,在张三郎的引领下,去亲族拜访。 走亲戚嘛,就不必带着李千军她们了。 那张三郎地头儿熟,很快就领着李风一家,来到洛阳城最为繁华的地段,指着前方一个大铺面说:“大郎,这李氏绸缎庄,是洛阳最大的一家,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想不到,竟然和大郎同族。听说,他们是赵郡李氏,想来,大郎也是赵郡李氏一族了。” 张三郎本来就是虬髯客的家人,现在跟了李风,自然也称呼他大郎。 而赵郡李氏,就是天下名门望族中的一支。当下,最出名的,莫过于五姓七宗,其中,崔姓和李姓各有两支。 天下姓氏,莫不以出自五姓七宗为荣。就连唐代的时候,帝王家公主要嫁给崔氏子弟,人家都不乐意,直接拒绝,你就说牛不牛吧? 李风一个后世人,自然不在意这些出身什么的。于是,扶着阿婆进到店内,四下打量,果然做的好大生意。 店中陈列着绢、褐、布、缅、纱、绫、罗、锦、绮、等多种织品,色彩艳丽;锦缎上更有龟背纹、多角形纹、万字纹、双短纹、缠枝纹等等,花团锦簇,美不胜收,堪称古代手工业的巅峰。 看到店中闭目养神的一位老掌柜,李风就上前道明来意,最后又说道:“劳烦掌柜,引我们去见主家。” 那老掌柜往上撩撩眼皮,眼睛里满满都是鄙夷:“主家就不必见了,老家翁已经吩咐过了,你们这一支,已经被开除赵郡李氏,若是有人来当讨债鬼,直接打将出去——来人啊,把这几位贵客请了出去!” 这是准备欠债不还了呗?李风眨眨眼。然后就听到身后传来阿婆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他连忙回头将老祖母搀住,却觉得阿婆浑身抽搐几下,便直挺挺地昏厥过去。 ------------ 第八十九章 大生意 李风是现代人,他当然无法理解,古人对于宗族的重视和认同。如果被革族,那么就意味着死后上不了家谱,入不得宗祠。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事情。 所以,老祖母在听闻这个噩耗之后,这才直接背过气去。 “阿婆,阿婆,你怎么啦?”奴奴也吓坏了,就剩下哭叫了。 李风还算镇定,取出随身携带的针炙包,在老祖母的人中上下针,老祖母哎呀一声,苏醒过来,靠在李风怀里,默默流泪。 “走走走,赶紧走,你个老不死的,要是死在这里,岂不晦气!”那老掌柜挥着袖子,就跟赶苍蝇似的。 李风慢慢扶着老阿婆站起来,他的目光,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阴冷。欠债还不还的,他也不至于发怒,可是,竟然如此羞辱他们一家老小,这就一下子戳到了李风的逆鳞。 “好一个李氏绸缎庄,好一个赵郡李氏,呵呵呵——”李风扶老携幼,走出绸缎庄,他的笑声,叫那位老掌柜也觉得脊背有些发凉。 不过口中还是轻蔑地啐了一下:“一个会写两句歪诗的穷酸而已,也配提赵郡李氏,最好滚远点,下次再见到你,直接打断狗腿!” 李风一家刚走到门口,正好有个方面大耳的中年人迎上来,那老掌柜连忙恭敬而又亲热地叫了一声:“十三郎”。 随即又指指李风:“十三郎,这就是那个什么风公子,被族老们除名的那个,居然还有脸来打秋风。” 那个肥头大耳的十三郎嗤了一声:“我李氏名门望族,怎么出了这种不肖子孙,还好已经除名,与我李氏再无瓜葛,否则的话,早晚被你们一家子连累死!” 阿婆终于忍不住了:“十三郎,当初是你登门,从我夫借去五百贯钱,你怎么可以不认账呢?” “哪来的老乞婆,滚!”李十三郎爆喝一声,立刻就有几个伙计狗仗人势,要冲上来赶人。 李风冷冷地扫了那位李十三郎一眼:“我们有腿,自可行走,这一走,就再无回来的道理,从此以后,与赵郡李氏,恩断情绝,再无瓜葛。你死我活,兵戎相见,也无需任何心理负担!” 李十三郎的目光中现出无尽的讥笑:“小子,有什么本事,尽管放马过来,还能翻天不成?” 李风也不再争辩,扶着老祖母,昂首走出绸缎庄:族人不义,也就休怪他无情。本来,对于这些族人,他也没有任何感情。 在门外等候的张三郎看到一家三口这么快出来了,大郎满面怒色,老夫人和小娘子眼中垂泪,也就大致猜到事情真相,立刻怒了:“大郎,我这就去喊人,今天非砸了李氏绸缎庄不可!” 小奴奴一听,大受启发,她的大眼睛里噙着泪珠,攥着小拳头使劲挥舞一下:“对,奴奴这就去叫不败姐姐,好好打打这帮坏蛋!” 眼瞧着妹妹有向暴力发展的趋势,李风很是冷静地摆摆手:“此事我自有处置。” 他回头望望生意兴隆的绸缎庄,轻哼一声:“能用商业手段解决的事情,何必动用武力呢——” 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回到医馆,安顿好老祖母和小奴奴,李风便从药箱里面取出来几张纸,揣进袖里,然后招呼李千军和李不败带着女兵出门,依旧是张三郎带路。 重新回到那条繁华热闹的街市,李风观察一番,很快就选准了另外一家绸缎铺子,这家门前冷清,比对面的李氏绸缎庄可差远了。 站在名为“绣春坊”的绸缎铺门口,向张三郎询问一番之后,李风又跟身后的李千军吩咐一阵,然后,便独自溜达进去。 店里没什么客人,几个小伙计正在冲盹,柜台后边的账房和掌柜的更是伏在那睡着了。 “贵客,请问有什么需要?”一个小伙计看到有人进门,立刻笑脸相迎。 “找你们东主谈一笔大生意。”李风稳稳当当,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那位掌柜的立刻起身,刚才他也只是假寐而已。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身材不高,却横向发展,胖乎乎的大脸,把眼睛都挤成两条缝,不过,那两条缝里射出精明的目光,却正打量着李风。 一身白衣,说明不是权贵;衣服的料子一般般,可见并非富户;口音和洛阳当地不同,应该不是本地人士。 掌柜的心中便有了计较,上前拱手,寒暄几句道:“小郎君,在下宇文东,不知什么生意,在下能否做主?” 李风想了想,也就从袖子里摸出来一沓纸,然后在里面翻找一下,抽出来一张递过去:“我这里有一些新创的印染之法,想要出售。” 这是个雏儿啊——胖掌柜看到对方一点防备的心思都没有,也就顺势接过来,扫了两眼,上面确实记录着一些染布的配方。 不过呢,术业有专攻,宇文东于是向一名小伙计招招手:“去后院请两位印染师傅过来。” 很快,小伙计就领着一位老者和一位中年人来了,这两个人的共同点就是身上的衣物上面都斑斑驳驳的,沾着各色的燃料。 他们开始一起查看配方,时而皱眉沉思,时而又满脸激动,足足在那里研究了差不多半个时辰的样子。李风也不着急,坐在那慢慢吃茶。 心里还琢磨着:不知道,大兄的新茶,什么时候能运过来,这茶吃着实在不习惯。 “妙哉,妙哉!”忽然听到那个年岁大的印染师父拊掌叫好。 或许是因为太过激动,他的花白胡须直翘:“此法甚是精妙,闻所未闻,虽然未曾实践验证,但是我们觉得,至少有八成的把握,可以染出色彩更加鲜亮的蓝色绸布!” 另一位也补充道:“更妙的是,对待不同的材质,或丝或麻,都各有印染妙法,高明,实在是高明!” 年岁大的似乎还意犹未尽:“最妙的是,根据我几十年的经验来看,此法染出的绸布,应当不会轻易褪色。比起如今市面上流行的蓝色绸布,强出何止十倍。” “小郎君,可还有其它颜色的?”中年人又殷勤向李风询问。 这两位老师傅连珠炮一般,掌柜的都插不上嘴了,他当然瞧得清楚,这少年刚才可是拿出来一沓子纸的,这蓝色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想到这里,宇文东的身子都不由自主地颤抖几下,经商二十载,起起伏伏的,他从来未曾像现在这般激动:这个少年,简直就是一座宝藏啊! 于是摆摆手,叫两位师傅先去后面忙,这两位还满心不舍,又夸了好一阵,这才离去。 宇文东重新换上一副笑脸:“小郎君,不知这个配方,出价几何?” “万金不易!”李风笑眯眯地望了对方一眼,这绝对不是漫天要价,一张配方,那是能吃几辈子的。到底能创造多大的利润,谁也说不准。 看到宇文东面色一垮,李风又笑道:“如今只需一百贯。” 一百贯,便宜到家啦!宇文东大喜过望,脸上的肥肉都颤了两下。然后就听到那个少年又缓缓说道:“不过,我需要加入到利润分成之中。这件事,还是请你的东主来谈吧。” 来来去去的,宇文东的心起起伏伏,差点被搞出来心脏病。他盯着对面的少年,细眼中的笑意渐渐冷却,目光也变得锋芒如刀。 只听他口中忽然一声大喝:“你这贼人好大的胆子,偷了我们绣春坊的秘方,还敢回来贩卖,来人啊,将这个贼子拿下!” 宇文东朝那些伙计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一名伙计去插门,剩下的,则将李风团团围住。他们对掌柜的作风还是有些了解的:这是吃定了这个少年少不更事,又是外乡人,准备直接黑吃黑了。 李风见状,也微微摇摇头:财帛动人心,果然还是不能高估他们的底线啊。 ------------ 第九十章 技术宅之间的交流 砰,紧闭的店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手臂粗的门闩,直接断成两截。李千军和李破虏,领着十名女兵,阔步而入。 “几个娘们——”宇文东还没等说完呢,店里噼里啪啦几声,连他在内,全都躺在地上。 这下碰到硬茬子啦!宇文东的脑子里装得可不全是肥油,很快就知道这个少年不好惹。 但绣春坊也不是没有根脚的,于是他躺在地上,嘴里依旧强硬:“家主乃是将作监宇文大匠,小郎君,你是何来历?” “布衣耳!”李风当然知晓将作大匠宇文恺,这位先后主持修建了长安、洛阳两座名城,绝对是顶尖的建筑大家。 而且跟在隋炀帝这样喜欢大场面的主子,在杨广北巡东突厥的时候,又帮着他营建了能容纳几千人的大帐,还有能够活动的观风行殿。每一样都堪称大手笔,当然了,钱儿也没少造。 要说他生平唯一的败笔,就是在隋炀帝一伐辽东的时候,率领大军渡过辽河。宇文恺带人制造的浮桥,居然短了一截,兵士只能下水过河,结果死伤惨重。 杨广修建东都洛阳,工程总监是宰相杨素,但是具体的设计施工,全是宇文恺这位副监来负责。 正因为如此,李风才会找到绣春坊,他早就跟张三郎打探好了,这里是宇文恺的产业。 “带我去见家主吧。”李风也知道跟宇文东这样一个小小的家人,也谈不了这些大生意。 很快,一行人就出了绣春坊,宇文东在前面垂头丧气地带路,将李风一伙领进一处幽静的宅院。 宅子的大门出出进进的,很是忙碌。大工程即将动工,千头万绪,都需要宇文恺主持,这活儿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 好在有了修建长安城在先,当今皇上又舍得花钱。要人有人,要钱有钱。相比于修建长安的时候,文帝抠抠搜搜的,到处都捉襟见肘,宇文恺其实还是很满意的。 正在忙碌呢,家人来报,说是绸缎铺的宇文东掌柜的带人求见,宇文恺就有些不满,一来是宇文东经营不善,二来,没看正忙着呢吗? 于是摆摆手:“叫他们先候着吧。” 宇文恺想来,估计是带人来上门求他办事的。毕竟,建一座庞大的新城,这里面涉及到的材料物品实在太多了,这些日子,有不少商人都主动来投,宇文恺私下也没少收取好东西。 水至清则无鱼,大伙都是这么干的,他宇文恺也不能独善其身。君不见,总监杨素,都向他推荐了不少商人吗? 正好先晾晾,一会也能多收取一些好处。 可是,报信的家人却不肯离去:“那宇文东说,他带来的是风公子,有紧急事务。而且,而且宇文东的脖子上,还架着两把刀呢。” 宇文恺不由得皱起眉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风公子嘛,倒是听过一些名头,也不过是一个会作几句酸诗的少年,能有什么本事? 搞技术的嘛,当然都有自己的骄傲,宇文恺也不例外,并未将李风放在心上。于是起身去了旁边一间静室,很快,满脸沮丧的宇文东,就带着一个俊美的少年,走了进来。 “晚辈李风,见过宇文大匠。”李风对技术人员,也是很尊敬的,起码比见到那些当官的更尊敬。而且,宇文恺已经年近五旬,确实也是长者。 “何事?”宇文恺倒也干脆,直奔主题,叫李风有点和后世的技术宅打交道的感觉:简单直接,有事说事。 宇文东不敢隐瞒,将事情经过讲述一遍,宇文恺忍了又忍,这才没有当场踹他:“你交割一下,以后不要在绣春坊出现,回乡种地去吧。” 然后,起身向李风一礼:“下人无礼,小郎君莫怪。” 李风倒是挺愿意和这种性格的人打交道,起码不用像裴世矩那种老狐狸,还得整天提防着。 还好,老狐狸今年领了吏部侍郎,然后带着这个官衔,去了西边遥远的张掖城,主管和西域各国通商,开始经略西域。生意上的事,主要是裴宣机跟李风联络。 于是微笑着还礼:“一场误会而已,说开了也就揭过去。晚辈前来,主要还是商谈继续合作的事情。” 说完,从袖子里又取出几张纸:“这是各色绸布的印染之法,每张一百贯钱。这些印染之法,都可以先交给绣春坊试制,等成品出来之后,如果满意的话,我们可以继续合作,所获的纯利,晚辈收取四成。宇文大匠,如此可好?” 宇文恺瞥了垂首站立的宇文东一眼,见他微微点了点下颏,于是也就向李风说道:“可!” 跟技术宅合作,就是痛快。李风也微笑着点点头:“私事说完,接下来谈谈公务。这里一共是五张方子,还得劳烦大匠先支付晚辈五百贯钱。” 你这是公务?宇文恺倒是不在乎这几百贯钱,主要是你这借口实在太蹩脚了,要钱就直说嘛。 只听李风继续说道:“大匠即将主持修建洛阳城,百万民夫,工程繁重,难免会出现各种伤亡疾病。晚辈组织了一个红十医疗队,里面有一百多名医生,专司救助之事,目前正缺一笔置药款,所以,才厚着脸皮前来。” 宇文恺这才想起来,眼前这少年,好像除了写诗之外,也是有一技之长的。据说,大兴城里都传遍了,这少年手中一把刀,专能割人肚皮,人送绰号李一刀。 原来都是搞技术工作的!再看这个少年,顿时觉得又亲近许多:“如此甚好,若是有医疗队在旁支援,某如虎添翼矣!” 称赞了几句,这才想起来一事:“这医疗队的开销,莫非都是小郎君筹措?” 看到李风点点头,宇文恺终于不淡定了:这一百多人呢,不必说那些药石的花费了,就是养着这一百张口,只怕也是靡费颇多。 最关键的是,这个少年可是惹了当今陛下的。也就是说,人家还是光干活没钱拿的! 想明白这些之后,宇文恺心中的轻视,一扫而空,只剩下敬意,还升起一股认同感。那是对同类人的一种认同,就像肯定自己一样。 于是,端端正正地向李风拱手:“小郎君高义,你我同是拥有一技之长,某不如小郎君多矣——” 李风不由得眨眨眼:果然,还是技术宅之间,最容易交流啊! ------------ 第九十一章 仙丹糖豆豆 用牛车拉着一大车的丝帛,离开了宇文恺的临时驻地,李风的心情还是比较舒畅的,决定以后还要和宇文恺加深合作。 至于铜钱吗,人家有绸缎庄,当然用丝帛来支付了。你还别见钱眼开,在这时候,丝织品同样是硬通货,而且,因为比较轻便,所以,比铜钱还好用呢,是首选货币。 回到医馆,将丝帛交付给尹夫子。学员们也见怪不怪,对于李师搞钱的本事,他们认为,可能比医术还要高明呢。 又去安抚了一下老祖母,老人家精神有些恍惚,明显还是没缓过劲来。李风就把自己的打算给老祖母简单说明一下,最后又自信满满地说道:“阿婆安心,用不上一年,家族那边,就得用八抬大轿请您老回去呢,而且,就算抬,咱们也不回去!” 对于孙儿的本事,老祖母还是相信的,脸上的忧色去了大半。小囡囡也开心了,还拉着大兄问:“八抬大轿是什么?八个啊,阿婆一个人好像坐不过来呢,奴奴也坐好不好?” 忘了,这时候还没轿子呢,不过没关系,大不了到时候做一个呗。 随后的几天,李风除了在医馆指导学员之外,就是指导大家炮制成药,各种丸散膏丹之类。当然,也有最重要的青霉素,这项工作,别人不允许插手,只有夜叉和罗刹这二人在秘密操持。 李风一直惦记着的清凉油,也终于弄了出来。牛二用手指挖了一块,塞进嘴里,一边咂摸滋味,还一边点头:“味道还不错,有点冒凉风儿。” “这个是外用的!”李风都不知道怎么说这家伙了,酒精也喝,清凉油也吃,简直就是怪物。 吃都吃进肚子里,还能吐出来不成,牛二也不太在意,反正也吃不死。 而李风也受到一些启发:还真得弄点口服的清凉解暑药,最好用的,莫过于藿香正气水。而要说最方便的,则莫过于人丹了。 人丹这玩意,现代社会几乎都绝迹了。但是在解放前一直到李风小的时候,那都是夏天的救命神药啊。 就算是现在,你要是出差到非洲那边,拿出一包人丹送给当地人,你立刻就会被奉为上宾,绝对好使。 人丹装在小小的纸袋里,大概有火柴头那么大的小圆粒儿,因为有朱砂的成分,所以颜色赤红。往嘴里塞进去几粒,凉丝丝的,清凉又解暑,小孩子都乐意含着玩儿。 除了我国产的人丹之外,还有岛国那边产的“仁丹”,就是广告上留着两撇小胡子的那种,所以,管那种胡子就叫仁丹胡。 在解放前,岛国向中国倾销仁丹,结果引起了爱国人士的不满,于是,一位叫黄楚九的爱国实业家,就组织人手,根据古代诸葛行军散的配方,研制出来中国的人丹。 鼓捣了两天,人丹就弄出来了,就是受限于设备,产量上不去。抟成丸儿实在太费劲,干脆,就保持最进本的药面子的形态,到时候直接给病人往嘴里灌吧。 这样一来,名字也就不能叫人“丹”了,但是也不能叫“人散”啊,索性,还是还原本名,就叫行军散好了。 不过嘛,在实验的时候,还是抟出来几十粒人丹的。正好被奴奴以及被奴奴邀请来做客的无忧小姐姐给发现了。 两个小丫头一家往小嘴里塞了一粒,便把大兄和夫君的灵丹全给包圆了,估计是要当成零食嗑。 李风正要逗逗他们,就看到牛二背着一个人,慌慌张张冲进来,后边还跟着一大帮学员。 一瞧牛二背着的人是薛道衡薛师,李风也急了,连忙叫牛二把人放到椅子上,一边把脉,一边观察薛师的脸色。 老人家一脸风尘,明显比刚来到洛阳的时候,瘦削了一些,脸色蜡黄,额头上直冒冷汗。 查看一下脉象,李风这才长出一口气:“没有大碍,就是旅途劳累,再加上天气有点热了。师尊,您这么大年岁了,以后不许再四下颠簸!” 有弟子这么教训师父的吗,你小子出息了是吧?薛道衡刚要瞪眼,转念一想,弟子也是为了他着想,于是苦笑着摇摇头:“你是医生你说了算,身负皇恩,不敢辞尔!” 旁边的学员们也都跟着松了一口气,刚才,还以为老爷子要不行了呢。可是,李师怎么不给下药啊? 正疑惑着,就见李风朝奴奴招招手,小家伙就凑到薛道衡身前,拿出几粒人丹,塞进薛道衡口中:“爷爷吃糖豆豆。” 糖豆豆,这是把我也当成小孩子了吗?薛道衡有些哭笑不得。不过很快,嘴里涌起一股清凉,上冲脑仁儿,下透肺腑,浑身上下,立刻就变得通透许多。 他尝尝吁出一口浊气,伸手摸摸奴奴的小脑瓜:“这糖豆豆还真灵,爷爷吃了立刻就好了。” 奴奴美滋滋地扬扬小脑瓜,然后望向李风:“是大兄给我的,大兄最厉害啦——” 说完,噔噔跑过去,李风只好弯下腰,叫小家伙在自己脸上亲了一口;还没等直腰呢,只觉得另外一边脸上也是一凉,被长孙小娘子也给亲了。 周围的学员们忍不住想笑,孙二娘喜欢逗孩子:“小娘子这么喜欢你夫君,不如早些嫁过来好喽,天天都能和李师在一起。” 人家那小人儿一本正经地说道:“阿娘说了,要等十三岁才能出嫁呢。” 呃,十三岁,好像她就是在那一年,嫁给李小二的。 李风挥挥手,把这帮起哄的学员全都赶走:“教你们炼制行军散都白学了是吧,怎么不知道给薛师服用?” 大伙也不敢说呀:要不是李师你在这,我们早就给灌了。 于是一哄而散,奴奴又把剩下的人丹,给薛道衡分了一半去。这一老一小的,你一粒我一粒,我一粒你一粒,还分得挺认真的。 看得长孙小娘子也在一边直乐:“夫君,这种糖豆豆,简直比太上老君的金丹还管用。夫君呀,是不是你从老君炼丹炉里偷来的?” 炼丹炉,偷的——这是又拿我当孙猴儿了是吧? 李风郁闷地瞧着长孙小娘子,却见她掩着小嘴在那偷笑,显然刚才是故意打趣他的。这小丫头,知道捉弄人了是吧。可是那一瞬间的小模样,竟然叫李风心弦都为之一颤。 连忙使劲晃了两下脑袋,把杂念抛除,然后,就看到谢映登一溜小跑冲进屋:“风哥,焦炭炼出来啦,道长们都等着你回去炼制玻璃呢!” 这小子,受了点轻伤,几天就又欢蹦乱跳的了。 ------------ 第九十二章 玻璃心 半晚时分,李风和谢映登一起回到龙泉村附近的小庙,发现已经挂上一块牌子,上面还是“青云观”三个大字,看来,这帮道爷,也挺怀旧的。 这个青云观尚在修缮之中,不过工程也快收尾,住人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这里,以后就是秘密研究基地了。 进入大殿才发现,这里竟然空空荡荡,连一尊神像都没有。本来嘛,这里是寺庙,所以原来的菩萨什么的,都被请出去了。道家的祖师像,还没做好呢。 地上摆着几个背篓,里面装着一块块泛着蓝色光泽的焦炭,品质竟然不错。看来,炼焦炉还是挺好用的,可以继续扩大生产规模。 不仅仅是焦炭准备好了,这几天,李风要求烧制的大坩埚都弄出来了,这些道爷在“炼”这方面,确实有点本事。 沙子也准备了,是从土壤深层挖出来的,还按照李风的要求,进行了淘洗,祛除里面含着的黏土等杂质。 李风抓了一把,沙子便从指缝流下,很松散;另外还有准备好的石灰和纯碱,这些材料,对于炼丹为主业的道长们来说,并非难事。 大伙一起动手,把东西搬到室外,在一个厚厚的大铁炉里填上焦炭,旁边有人轮流鼓风。 炉子上面架上坩埚,把拌好的原料添加进去,剩下的,就是开烧了。 天很快就黑了,但是青云观的庭院之中,依旧红火火的。伴着呼哒哒的鼓风声,炉火满堂红,烤得周围的道爷们一个个热汗腾腾直冒,却还是不肯远去,都凑在跟前观察。 李风算是服了这些道爷,一个个的那是真敬业。不过,沙子的熔点比较高,且得等一阵子呢。 “风哥,怎么还不化?”等到小科子问到第十遍的时候,坩埚里面的沙子,终于变成了液体,这时候,已经月上中天,都半夜了。 即便如此,那些道长们一个个依旧精神抖擞,眼珠子都红彤彤的,眼巴巴地瞧着李风将一个空心的铁管,伸进已经端到地上的坩埚里面,开始搅拌。 现在的李风,可是全副武装,手上戴着厚厚的手套,脑袋上还扣了一个棉帽子,把脸都遮住。 “搅拌这一步很关键,可以极大地减少气泡。”李风一边说着,一边换了根铁管,取了点稍稍有些凝结的玻璃料,就跟挑面条似的。 然后,就鼓起腮帮,徐徐地开始往里吹气。然后,令道爷们瞪大眼睛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铁管前端的玻璃料,开始慢慢地膨胀,变得越来越薄,越来越透明。 站在两边的人,甚至透过两层玻璃,看清对面的人那副吃惊的表情:玻璃瓶越来越大,人的眼睛也越睁越大—— “哇,风哥,你好厉害!”谢映登也迅速变成了“风吹”。 这货还伸着手,眼睛里满是迷醉的光芒,朝着那个精美的玻璃瓶伸去。 把李风给吓了一跳,连忙停止吹气,吼了一嗓子:“烫!” 还是迟了一步,谢映登是俩手碰触到玻璃瓶,立刻火烧火燎得挪开,然后,放到嘴边吹气。这时候的玻璃瓶,也好几百摄氏度呢,岂是随便摸的?。 趁着玻璃瓶尚未完全冷却,李风连忙把底部压平,这样,一个上显粗陋的玻璃瓶,就吹好了。 虽然在李风看来,造型吹的不是那么均匀,有点三扁四不圆,瓶口还需要继续加热处理,让它更加光滑;但是在道士们看来,这简直就是天下最精美的珍宝,比最好的玉石还要珍贵。 事实也确实差不多,在玻璃生产的早期,价格是和宝石一个档次的。 不能拿在手里细细把玩,大伙就围着看,在火把的映衬下,玻璃瓶晶莹剔透,纯净无暇,简直是美轮美奂,怎么看也看不够啊。 看着看着,就听啪的一声脆响,玻璃瓶碎了,周围的人感觉,这一刻,自己的心也碎了。 “谁,谁给弄碎的!”一声声怒吼在庭院中响起,仿佛要吃人一般。 把最美好的东西叫它破碎,这简直太悲剧了,道爷们脆弱的玻璃心,无法承受啊。 角落里,传来小科子弱弱的声音:“真的不是我——” 这家伙也知道自己平素比较淘气,但是这次真的不是他干的。 这时候,李风发话了:“是玻璃瓶自己碎的,这种常温自然冷却,玻璃制品很容易碎裂,所以,还得有配套的褪火装备才行。” “怎么弄?”道爷们都好奇宝宝一般地围住他开始询问。 李风就简单介绍了一下分成不同的温度点,然后让玻璃制品在不同阶段慢慢冷却,这个工艺就叫褪火。 随后,李风又点拨了一些理论方面的东西:比如说可以先吹制一些宝典上面的实验用具,什么烧瓶试管之类,先练练手。 比如说,在吹制的时候,可以根据需求,迅速改变成各种形状,甚至还可以预设模具等等。当然,也可以拉伸成平板,然后制作成玻璃窗或者镜子等等。还有就是,以后要想办法扩大生产等等。 说完,他实在坚持不住,就打着呵欠睡觉去了。 而道爷们的玻璃心再次破碎:“你说用这么珍贵的玻璃糊窗户,败家,实在太败家!” 李风不可能事必躬亲,那样的话,就连伟大的诸葛老先生都撑不住,别说他这么一个普通人了。所以,通常情况,他只是提出方案,剩下的事情,尽量交给别人去做吧,这也是很好的锻炼不是? 实践出真知,这个道理,李风还是知晓的。 他相信,以这些道爷们那种近乎疯狂的执着,只要被他忽悠——引上正确的道路,一定会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第二天李风起来得稍稍有点晚,不过还得继续坚持晨练,什么事都贵在坚持,不可荒废一日。 收拾好了,刚出门来到院子里,看到一群道爷,还围在那鼓捣呢,一个个眼珠子通红,但是精神头却依旧十分旺盛,就跟刚磕了九转金丹似的。 劝了两句,也没人听他的,李风摇摇头,只能跑出青云观。跑在路上,随处可见忙碌的景象。田地里就不用说了,早就耕牛遍地走。 路上,偶尔还可以看到运煤车。跑到煤山那边的时候,一大群劳力,已经开始在挖砖窑。 烧出玻璃,也给李风增加了信心:到时候多烧点琉璃瓦啊,杨广大把撒钱,要是不赚个沟满壕平,都对不起人家杨广的雄心壮志! 等他跑回青云观的时候,谢弘和袁天罡以及黄冠子这三个,每个人怀里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玻璃瓶子:“大郎,烧了一晚上,最后就剩下这三个成品。不如你先拿去,出售给富户,换点科研经费,咱们采购原料,又没钱了——” 李风瞧瞧这三位,抱着玻璃瓶,一脸肉疼,却又不得不忍痛割爱的模样,他忍不住有点想笑:有点进步嘛,总算是明白经济先行的道理了,那我就却之不恭。 趁着现在玻璃制品刚冒头,先少量推向市场,大捞一笔;等以后泛滥了,烂大街的玩意,就不值钱了。 不过,这事李风是万万不能牵头去卖的,等过了一年,原本上百贯的东西,最后连一贯钱都不值,你说购买的人,会不会找李风拼命呢? 这世上,可不仅仅是那些道爷,才有一颗玻璃心哦。 ------------ 第九十三章 改抢了是吧 大业元年三月初始,杨广命宰相杨素为总监,将作大匠宇文恺为副监,正式拉开了修建东都洛阳的序幕。 这绝对堪称世界上最庞大的工程队,每个月役使民夫二百万人。二百万啊,当时隋朝的总人口,大概也就四五千万人的样子。 大规划,大工程,大场面,大动作,大——总之,杨广好大喜功的性格特点,也从此彻底展现出来。 隋炀帝,他要以山河为棋盘,下一盘大棋,洛阳,就是他落下的第一枚重要的棋子。从战略的层面来看,修建洛阳,可以将重心东移:都城大兴城转化为政治中心,洛阳新都,就是未来的经济中心。 杨广从来不缺乏战略眼光,就是他的动作太大,太过急于求成,这才动摇了国之根本。 而李风现在可没时间慨叹杨广的得失兴亡,在青云观盘桓了十几天之后,李风就重返洛阳城,率领红十医疗队,随着百万民夫,一起进驻洛阳新城这个大工地。 这几天,李风在那边也没闲着,甚至忙的要死。搜集整理了好几份资料,交给谢弘他们。 最重要的,就是制作青砖和琉璃瓦的工艺。原来的那两口小窑,也已经开始烧制一批试验品。 再有一个,就是研磨玻璃制品了。比如说,李风一直都想给薛师做一副老花镜。想不到的是,道爷们是真厉害,连磨制玉器的金刚砂都有存货,估计磨制镜片也不是什么难事。 最后就是在农户们家家都搭好了火炕之后,李风叫他们每家每户都在炕头孵蛋,主要是鸭蛋和鹅蛋。这附近水源比较多,李风准备多养殖鸭鹅,多取些鸭绒鹅绒,到时候还有大用。 诸事安排完毕,李风这才重回洛阳城,主持这边的大局。 虽然红十医疗队是民间机构,但是有了杨素和宇文恺的首肯,所以,红十医疗队,成了工地上最独特的存在。 一溜数十个大帐篷,简单分成生活区、治疗区、还有住院区等几个地方,一面面红十字大旗,在帐篷前迎风飘扬。 一百多名学员,身上清一色穿着白大褂,戴着数层白叠布缝制的口罩,精神抖擞而又略带紧张地站立在帐篷前面的空地上,迎接他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检阅。 除了这些医护人员,还有十几名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医疗队的吃喝拉撒之类,供应开水、一日三餐等等,务必达到保障有力。 周围,民夫们已经开始干活:推车担担的,挖掘地基,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如果谢映登乘坐热气球从上空飘过的话,他就会看到这样一幅壮观的景象: 方圆几十里的地面上,有无数密密麻麻的小黑点,就像营建巢穴的蚂蚁一般,在辛苦忙碌着。 从鸡鸣卯时开始,医疗队就已经准备就绪,眼瞅着太阳渐渐升高,一个多时辰过去了,还不见开张。 “咋回事,好像没咱们啥事啊,实在是闲的蛋疼。”牛二这厮,嘴里忍不住开始嘟囔。他还是偶尔从李师口中听到过蛋疼这句话,感觉很是受用。 不远处的孙二娘朝他这边瞪来:“没有伤号还不好,要是医生都盼着人得病,棺材铺都盼着死人,那还活不活了。牛二,你要是蛋疼,老娘先给你医治医治,一刀割了省事!” 牛二觉得胯下凉飕飕的,便不敢多言,悄悄摸出一小袋行军散,倒进嘴里,也不用喝水,直接就用唾液润了,咽下肚里。 三月的太阳已经有点热了,别没给人治病,先把医生晒晕了,那乐子就大了。 李风挥挥手,先叫大伙都进帐篷休息,补充一下水分。他也觉得有点怪怪的,就像那些干活的民夫,路过他们这边的时候,都直接绕过去,有的好像还往地上吐几口吐沫呢。 难道还有嫌弃医生的? 尹默尹夫子凑上来:“李师,事有蹊跷,刚才我去那边查看,有个被巨木将腿骨砸断的民夫,直接被同伴给抬回营地。监工说是要送到这边医治,可是那些民夫都死活不肯。” 李风眨眨眼:“你们都说明白了没有,咱们这是义诊,不花钱的?” “那监工也是这么说的,可是民夫好像都在担心什么。”尹夫子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在李风想来,真要是一个伤病没有,那他才拍手称快呢。可是事实情况绝对不会是这样,史料上都记载了:修建洛阳城,僵扑于路者,十四五也。 十分之四五啊,二百万人的十分之四五,那直接就奔着一百万的伤亡去了! 现在的情况肯定不正常,李风决定亲自去了解一下。于是,走出帐篷,远远望见一队民夫,正喊着号子,在地上拖拽巨木。好家伙,那木头直径一米多,十几丈长,艰难地在地上,一寸一寸向前缓缓移动。 上百人围在木头周围,大多赤膊上阵,身上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旁边的监工,手里拎着皮鞭,口中还呼喝。 没有先进的建筑机械,全凭人力,你只能说:我们的先民,确实伟大。 可是你不是这个大工地的一员,站着说话不腰疼,瞧瞧这些干活的民夫,腰都要累断喽。 李风连忙上去给支招,叫民夫准备一排短木,排在巨木前行的道路上。利用短木的滚动,就很是省力了。然后随着巨木的前行,再把后边的短木,依次挪到前面铺好,效率也极大提升。 看得那名监工士卒都朝李风连连称赞:“小郎君这法子还真管用咧!” 听他的口音,应该是关西那边的,李风就上去跟他搭讪,塞了几包行军散过去,然后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那个监工脸上也颇有些尴尬:“这些愚民,都说你们医疗队一身孝服,实在晦气。要是去你们那里医治,家里就等着披麻戴孝吧。” 哦,原来如此,李风也颇有些哭笑不得。他也真是服儿了:这都能联系到一起! 穿白大褂怎么啦,还是白衣天使呢! 虽然心里有气,可是症结总算是找到了,这时候的人,思想蒙昧,别说普通的百姓了,就算是英明如李世民者,最后不也是嗑~药给嗑死了吗? 孙师还是后世的药王呢,不也是照样跟着谢弘炼丹? 想通了,气儿也就顺了,李风回到临时理疗所,把情况跟学员们一说,牛二就开始脱白大褂:“某就说嘛,整天穿这玩意,实在太丧气!” “穿上,这是我们红十医疗队的标志,任何时候,都不能遗弃!”李风少见的严厉起来:要是连自己人都有这种思想作祟,那就更不用说别人了。 而且,红十医疗队,以后也是要上战场进行救援的,还是战场上的中立派,不管是哪方的士卒,只要是伤病员,都会进行医治。 等到打响名头,穿着一身白大褂,这就是最好的保护衣啊,比防弹衣都管用。 牛二讪讪地将白大褂穿了回去:“李师,咱们也不能总闲着,得想想办法啊?” 办法当然有,既然没有自愿来的,那就用强好了。李风叫来张三郎,跟他耳语一番。 过了一个多时辰,李靖和李不败就率领着二百多名男卒女兵,快马赶来。这两位还摩拳擦掌的,日日操练,今日终于要实战了。下令吧,要打谁? 瞧着磨刀霍霍的士卒,李风也觉得有点说不出口:哪有去抢病人的,你说这不是贱皮子嘛。杨广,都是你丫的给逼的,咱们没完! ------------ 第九十四章 恩人 新都洛阳,为了漕运方便,所以在设计中,洛水会从城市中间穿过。这样一来,必须在水上建桥。此刻,在水边上,正传来一片哭泣声。 方才,有十几名民夫不慎落水,虽然最后都被搭救上来,但是除了几名会水的,剩下的一共十个人,气息全无。 他们挺着大肚皮,仰面朝天躺在河边的烂泥里,一条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随风消逝。生命,原来如此脆弱! 相熟的同伴和同乡,都围在四面啜泣,不管是真正的悲伤也好,还是兔死狐悲也罢,或许,现在死去的这些兄弟,就是他们今后命运的缩影。 就连严厉的监工,也不忍心苛责,毕竟,这些士卒,也有兄弟。 很快,就有牛车驶来,拉车的老牛脖子上,裹着白布,车上是一卷卷席子,这就是工地专门的运尸车,死人了,用席子一卷,拉到城外,直接埋葬。 哭声更加凄惨起来,民夫们眼中除了哀伤,也隐隐含着愤怒:他们背井离乡来到这里,白服劳役不说,甚至还要送命,这还叫不叫人活了! 监工们也敏锐地觉察到这种不良情绪的苗头,正要驱散人群,却听哒哒哒一阵马蹄声响。 随后,一队人马冲过来,人群纷纷避让。就见马上的兵士将地上那些死尸都拎起来,横在马背上,然后又扬长而去。 “有人抢尸体!”民夫们都愤怒了,他们心中的怒火,不敢向监工发泄,更不敢向皇帝发泄,现在终于找到一个宣泄的途径。 连死了都不得安生,必须讨个说法,追!民夫们纠集起来,在后面撒腿狂奔。而且,沿途中,还有越来越多的人汇聚其中,形成滚滚洪流,势不可挡。 监工的士卒也害怕了,万一出现哗变,他们也脱不了干系,于是慌忙上报。 李风站在驻地前面,看着李靖等人飞马赶回,连忙大喝一声:“准备救治!” 十名落水者,很快从马上被转移到一具具担架上。一道道命令从李风口中发出:“是溺水者——先清理口腔,再进行心肺复苏——牛二,你们肺活量大的这些人先上!” 既然是溺水者,就不用抬到帐篷里面救治了,学员们各司其职,两三人一组,紧张有序地忙碌起来。 牛二扑倒一具担架前面,跪在病人身侧;跟他同组的何二妞,已经开始清理病人口腔的杂物。 却见这个病人猛的睁开眼,挣扎着坐了起来,他先是噗的喷出一口脏水,然后爬起来踉踉跄跄就跑。 “啊——走尸啦,快把他抱住!”牛二大吼一声。 什么,诈尸了,那谁敢抱啊,不被尸体给抱住乱啃就算烧高香啦! 把李风给气的啊:“牛二,胡说甚么。他是刚才在马背上颠簸,把灌进去的水吐出来了,人才清醒过来的——别发愣,赶紧继续救治!” 学员们这才继续干活。至于那位“诈尸”的,当然跑不掉,很快就被李千军给拎回来。这人还手蹬脚刨地挣扎着:“放过我吧,求求你们啦,不要在这里医治,我不想死啊——” 也就是这时候,什么十殿阎罗啥的这些神话还未曾流传起来,否则的话,这人估计直接就说此处是阎罗殿了。 李风也没时间搭理这家伙,来来回回的,查看学员们救治溺水者。整体表现还不错,都符合操作规范,成效也很好,有好几名溺水者,都恢复了平稳的呼吸。 还有两个程度较轻的,已经坐了起来,正茫然地四下张望。 他们这边全身心地投入到治疗之中,并不知道,已经有上千名民夫,手中拿着锹镐等工具,正杀气腾腾地冲向这边,并且,很快就把驻地围住。 李靖也面色凝重地望着李风:“四弟,要不要先冲出去?” 李不败倒是依旧一脸冷漠,手中横刀出鞘,立在李风身前。只要有一丝危险,不管是谁来侵犯她的意中人,都会面临她无情的利刃。 而李风也愤怒了,眼前这一幕,令他实在想不通,难道,隔着一千多年,就真的是隔了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他静静地凝望着周围那些民夫,然后从地上扶起来一位被救醒的落水者:“这是活人,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就要被你们拉去埋葬。现在,他被我们医疗队给救活啦,难道,你们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而只相信自己脑子里那些愚昧的想法吗?” 随后,他又快步走到正给一位落水者做人工呼吸的牛二身边:“看看,你们都瞪大眼睛好好看看。我们医疗队的队员,正在全力抢救溺水者,把自己的呼吸,吹进他们的身体里,然后引导他们重新恢复呼吸功能。也许,这个溺水者已经无法救治,可是只要有一分希望,我们的队员就不会放弃,哪怕,他是一个将死之人。换成是你,你会口对着口,给一个这样的人吹气吗,说,你们会吗?” 没有人回答,但是,那些民夫脸上的惊惧,已经展现了他们内心的想法:对于死人,人们有着天生的恐惧。尤其是在人们的口耳相传之中,临死之人,最后一口气被称为“殃”,要是不甚吸入这种殃,轻则大病一场,重则也会丧命。 可是,看着牛二跪在那里,依旧一口一口,很有节奏地往那名溺水者口中度气,然后,那名溺水者口中发出一声无意识的声音,竟然又活了过来。 李风继续在那里发泄着心中的怒火:“你们要用手里的锹镐,来对待这样的救命恩人吗?” 民夫们纷纷放下手中的工具。 “你们谁又能保证,在今后的劳作中,不会受伤,不会遭受伤病,不需要医生的救治?” 没有人出声,只有人开始缓缓地摇头。 “我们的红十医疗队,不收诊金,甚至都不收药费,只为,救死扶伤,以医济世!” 李风一边嘶吼出救死扶伤以医济世这八个字,一边从地上拔起一面医疗队的大旗,呼啦啦地在空中挥舞着,那个刺目的红字,是如此鲜活,如此的触目惊心—— 在他身后,学员们一个个都肃立在那里,他们的神情,是那么坚毅,又是那么的自豪。 “恩人呐——”几名被救治过来的溺水者,踉踉跄跄地跪在医疗队的学员们身前。他们,有自己的妻儿,也有年迈的父母,他们每一个,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死在这里,家里的天就真的塌啦! 恩人——站在最前面的那些民夫,都单膝点地,向医疗队拱手。 恩人——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这样跪拜。 红十医疗队的大旗,终于可以自由地在这片大地上飘扬! ------------ 第九十五章 忙碌起来 十名溺水者,最后,还是有三个人,没能抢救回来。这回,是真的被卷上席子,抬上了运尸车。 民夫们也默默地跟在车子后面,渐渐散去。 虽然红十医疗队赢得了人们的信任,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且第一次出手,就成功地救活了七个人。 可是,以李风为首,医疗队的学员们,心中却无比沉重:三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渐渐远去。 这还是医疗队自打组建以来,学员们第一次经历过死亡。原来,这种感觉,是那么令人讨厌,那么令人愤怒。 这种愤怒,一方面是来源于外部的,另一部分,则是来自他们的内心深处:他们恼怒自己医术不精,眼睁睁地看着患者在面前离去! 李风现在也彻底恢复了平静,他觉察到了大家低落的情绪,稳步走到牛二身旁,伸出拳头,在对方厚实的胸膛上捣了一下:“你刚才救活了两个人,是医疗队表现最棒的,振作起来!” 因为刚才的呐喊和嘶吼,李风的嗓子有些沙哑。同样的,牛二也是如此,他耷拉着大脑袋:“可是——还是有一个,某没能救活——” “你不是神仙,身为医者,全力以赴,心中无憾——牛二,抬起头来,以后还有更多的伤患,需要你去救助!” 李风知道,不能在学员们的心中留下阴影,他们,现在最需要的是鼓励。 “李师,某明白了!”牛二使劲挺了一下胸膛,又恢复成了原来的模样。这货大眼珠子咣当两下:“李师,你说某会不会真的吸了死人的殃气,某不会也活不长了吧,某还没娶媳妇呢——” 扑哧,周围响起了一阵轻笑,这个牛二啊,正经不过三分钟。 咚咚咚,李风又使劲在他胸膛上擂了几拳:“就你这没出息的熊样,估计是没人乐意给你当媳妇喽。” 哈哈哈,大伙望着臊眉耷眼的牛二,都笑得肚子疼。刚刚心里产生的那些负面情绪,也全都随着笑声消散。 “好了,接着干活。这几位溺水者,后续的治疗也要跟进。”李风也彻底放心。 学员们又纷纷开始忙碌起来,因为陆陆续续的,已经又有一些受伤的民夫被送了过来。这些人,小到身上划了个口子,大到骨断筋折,种种情况,不一而足。 一些小伤,直接清理创口,敷上药粉,再用白叠布包扎,吩咐不许沾水,也就处理完毕。 稍微严重一些的,就被带进帐篷里面进行清创缝合。一百多学员,竟然没有闲着的。 以前在学习的时候,想找个练习对象都难;现在可好,都有点忙不过来了。甚至,有几队治疗小组前面,都出现了排队的情况。 就像是孙二娘还有何二妞甚至是呼玛等人前面,就全都有排队的。 女医生尤其是漂亮女医生这么受欢迎吗?李风想想自己前世在医院上班的时候,好像也是如此,也就释然。 像这些小伤,基本不用李风以及孙思邈和甄权他们出手,只要在一边巡视指导学员。等到李苦桃他们那边招呼吃午饭,李风便要招呼孙师他们先吃饭,然后再换班。 结果呢,一大群民工在两名监工的引领下,气喘吁吁跑过来。前面几个人抬着一扇木板,上面躺着一个伤者。鲜血还滴滴哒哒的,从木板边缘滴落。 来大活儿啦!李风哪还顾得上吃饭啊,戴上手套,吩咐把病人抬进一座帐篷里,这里是临时的手术室。 这名伤者是被巨石砸了双腿,左腿比较严重,血肉模糊,李风查看一番,必须截肢;另一条腿稍轻,由孙药王负责接骨,学员帮助止血清创缝合。 咯吱,咯吱,咯吱吱,锯子的声响,令手术室里的每个人的神经,都承受极大的考验。终于,一名学员双膝一软,瘫坐在地上…… 几个人忙碌了一个多时辰,伤者的命算是保住了,但是这辈子肯定是残废了。过了麻沸散的药劲儿之后,这个原本挺精壮的汉子,只是双目呆滞地望着头顶明亮的酒精灯,连哭泣的勇气都没了。 “有命在,就有希望,而且,你还有双手,”李风也只能这样安慰一句。 那人吃力地抬起自己那一双粗糙的大手,放在眼前,深深凝望,然后,泪水滚滚流淌。 嗯,知道伤心,起码比刚才那副哀莫大于心死的模样强多了。李风挥挥手,叫人把伤者抬到临时住院部,进行后续治疗。 这种时候,别人说一万句安慰的话都没用,就看他自己能不能挺过去了。除了感染之外,还要挺过心理这道难关。 收拾完手术用具,李风刚要出去透透气,就看到对面正有几个人,静静地望着他。 “素公,宇文大匠,李风见过诸位。”李风连忙上前见礼,杨素和宇文恺这两位正副总监,竟然一起来到他这里,李风也颇有些意外。 事实上,人家已经来了好一段时间。先是在外面查看了那些学员们的治疗,然后又悄悄进了手术室。 此刻,无论是久经沙场的老将军杨素,还是工程方面的专家宇文恺,望着李风那年轻而英俊的脸庞,心情都很复杂。 尤其是刚才,李风拿着锯子,给那名民夫锯腿的一幕,只怕令他们终生难以忘记:壮士断腕,无论是壮士,还是帮他断腕的人,都值得尊敬。 杨素率先抬抬手:“丹心,不必多礼,应该是吾等向你们道谢才是!” 宇文恺没说话,只是使劲点点头,望向李风的眼神,更多了几分亲近和欣赏。 李风口称不敢,然后,又把孙师和甄权给引见一番,这才一同出了手术室,来到旁边一座帐篷坐了。 “孙师,甄师,大郎,该用饭了。”李苦桃和另一个厨娘抬着大木盘,上面摆放着饭菜。 这会儿已经下午三点多,早就过了午饭的点儿。 “其他人都吃过了吗?”李风询问了一句,在得知外面的学员都轮流吃过午饭之后,这才向杨素和宇文恺等人告罪,然后准备用饭。 “丹心,你这可不是待客之道啊,来了客人,岂有不相让之礼?”杨素手捻胡须,笑吟吟地望着李风。 搞得李风一愣,有点小尴尬。杨素曾经在家里设宴招待过李风,极尽奢华。 于是拱拱手:“只恐菜肴简陋,怠慢了诸位大人。” 说完,连忙叫李苦桃她们又多添了几副碗筷,菜肴也多上来一些。 其实,伙食还是不错的,李风知道这些学员们辛苦,所以从来不在饮食上苛刻。一共是四盘菜:炒芽菜,点缀着翠绿的韭菜,就是炒出来的时间有点长,全都蔫了。 还有凉拌豆腐,也就是常说的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的。 凉碟还有一个,也是唯一的肉食,切成一片片的猪头肉。最后,是一人一大碗蛋花汤,上边飘着翠绿的野菜,看着挺有食欲,这个是用来下蒸饼的。 杨素还真不见外,抄起筷子,夹了一口芽菜,嘴里还说呢:“嚼得菜根香,万事皆可为。” 宇文恺更不知道啥叫客气,夹了厚厚的一片肉塞进嘴里,还边吃边赞:“入口劲道,味道香浓,只是,不知何肉,这般美味?” 李风眨眨眼,决定还是告诉他实话比较好:“大匠,此乃猪头肉也。你吃这的一块,正是猪拱嘴,是猪身上活动最多的器官,乃是精华所在。” 猪肉,还是猪嘴肉?想想以前看到猪嘴拱食的肮脏画面,宇文恺嘴里的肉片嚼了一半,吐也不是,咽也不是。 ------------ 第九十六章 狠狠一刀 看着李风也夹了一片猪头肉,有滋有味地咀嚼着,宇文恺也就把嘴里的猪拱嘴嚼了嚼,然后咽下。味道还真不错,那就再来一片。 他的身上,官员气息很淡,倒是匠气颇重。这种性格的人,只要跟你对脾气,能掏心掏肺对你。 所以在吃了一个蒸饼之后,宇文恺就说到:“丹心,你这医疗队很好,对我等也有很大的助力。只是,这些供养以及耗费的药材,也怕价值不菲,不知道能坚持多久。可惜啊,陛下并没有调拨这方面的钱粮,否则的话,某一定资助!” 杨素慢悠悠地喝着蛋花汤,不置可否。他深谙官场之道,甚至可以说,胡子里都是智慧。只是,有一件事他思来想去,总是想不明白:李丹心此举,所图何物呢? 要利无利,若是图名的话,他一个无法做官之人,要那么好的名声作甚? 可是,杨素多年为官做宰,深知无利不起早的道理,他倒要瞧瞧,这少年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想到药,只见李风还真拿出来几个小纸包:“此乃诸葛行军散,天气炎热的时候服用,可以清凉解暑。民夫数量太多,晚辈这里实在是供不起啊,只能把方子献出来,二位大人想办法了。” 杨素一听,立刻来了精神,他是军旅出身,也听过诸葛行军散这个名字。正好也吃完了,就直接取了一包,倒进口中,用水慢慢服下。 果然上下通透,整个人都觉得精神不少,于是连连点头:“好药,不愧诸葛之名。” “多谢丹心高义!”而宇文恺则把药方小心翼翼地收了,都是搞技术的,当然知道这玩意的珍贵性。 李风嘴里嘿嘿两声:“其实,晚辈也有一点小小的要求,希望两位大人能够应允。” 来了,小家伙终于露出狐狸尾巴了吗?杨素面露微笑,心里已经决定:如果不是特别过分的话,就答应他,当是酬劳好了。 宇文恺则直接得多:“丹心何事,且说来听听。” “修建大城,肯定需要砖瓦,我在附近有两个庄子,村民也烧制一些砖瓦,不知道能不能供给?”李风当然也不会客气,说是利益交换也好,还是这两位心存照顾也好,都没有理由拒绝的。 从另一个侧面来说,这也是支持他们工作嘛。 “可!”宇文恺还真是干脆:你那两个小村子能烧出来多少砖瓦,还不够九牛一毛的呢。 就这点要求吗?杨素也略略有些失望,他还以为,李风会狮子大张口呢,现在看来,这个少年,还是知晓进退的。或许也说明了,此人终究胸无大志啊。 一想到这里,杨素就有些兴味索然,起身准备离去,今天是开工的头一天,还得辛苦辛苦,到处走走。 还没等他出帐篷呢,外面就有人大呼小叫地冲进来,差点撞到杨素身上,只见来人是一个少年,嘴里叫嚷着:“风哥,风哥,咱们试烧的砖瓦出窑了,叔父叫我给你送些样品过来!” “小科子,毛毛躁躁的,还不见过诸位大人。”李风看到谢映登差点撞了杨素,便假意呵斥他两句。 然后才对宇文恺道:“大匠,正好看看样品,可曾入得法眼?” “善!”宇文恺正有此意,于是一起来到外面,有几名庄户,正从牛车上搬运砖瓦。 此时正是午后三点多,阳光很是刺眼。只觉得那车上光芒炫目,叫人不敢直视,仿佛车上装载的是一车宝物,正在发出珠光宝气。 “好光亮的琉璃瓦!”宇文恺嘴里大叫一声,直接迈步朝着牛车跑去。卸车的庄户被吓了一跳,结果手上一松,怀里抱着的一摞琉璃瓦全都摔在地上,发出一阵清脆的撞击声,竟然金声而玉应。 身为大建筑师,宇文恺最见不得这个,口中刚要喝骂,然后就看到地上的琉璃瓦,全都完好无损。显然,这质量还是很过硬的。 抄起一片碧绿的琉璃瓦,外面的釉色,如同碧玉一般。抚摸上去,如同佳人的肌肤一般光滑。轻轻用指关节叩击,声音清脆悦耳。 “好!”宇文恺口中赞了一声。这种质量的琉璃瓦,已经可以用来铺砌宫殿的屋顶。 杨素也慢悠悠地走了过来,在牛车上扫了一眼,然后也捏起一块琉璃瓦:“丹心,你用心啦——” 方才,心里还有些感觉这李风的格局不够,现在看来,这少年是准备狠狠宰他一刀了——嗯,应该说是宰陛下一刀。 联想一下最近疯传的一个绰号,杨素的嘴角也不免露出笑意:李一刀吗,这一刀还真够狠! 杨素的话,也惊到了宇文恺,他立刻把手中碧玉一般的琉璃瓦扔到一边,弃之如敝履。然后,也从车里取下一块黄颜色的琉璃瓦,喜极而笑:“哈哈哈,丹心,果然大才!” 他甚至能想象出来这样的画面:巍峨的宫殿上,铺满了金黄的琉璃瓦,阳光照落在上面,一派金光灿灿,这不正是陛下最想看到的一幕吗? 李风则口中谦逊着,但是脸上却始终洋溢着自信:在这个时候,工匠还只能烧制绿色的琉璃瓦,包括后来的唐代也是如此。 烧制琉璃的时候,添加不同的金属元素,会呈现出不同的色泽。直到明清时期,才出现金黄颜色的琉璃瓦,并成为皇家专用。所以,现代的故宫,看上去才会显得金碧辉煌。 可想而知,他现在搞出来黄琉璃瓦,那肯定会成为唯一的供货商,杨广不乖乖把脖子伸过来,叫他狠狠宰一刀才怪呢。 好半天,宇文恺才平复了激动的心情,又查看了一下运来的青砖。虽然质量一般,但是勉强也算合格。 至于具体的价格和供货量,自然有下边的人商谈,不用杨素和宇文恺这两位大佬操心。 如此一来,双方感觉更加融洽,本来,宇文恺心中总感觉过意不去,现在就平衡了,他还要去工地巡视,便连忙告辞。 杨素也正要跟着一起走,就看到刚才跑来的那个虎头虎脑的少年,又献宝似的,从怀里摸出来一件古怪的物件,在李风眼前晃了晃,嘴里还说着:“风哥,瞧瞧这是何物?” 要说奇珍异宝,杨素家里,富可敌国,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可是,眼前这东西,却是新鲜的很,他确实不知为何物。 “把老花镜都弄出来了,不错不错,正好晚上给薛师送去试试。老年人啊,最需要一副老花镜喽!”李风也颇有些喜出望外,看来他还是有点低估了这些道长们的创造力,毕竟,人家在普通民众心里,也都是仙长呢。 杨素的眼皮向上挑了挑:好像,我现在也是一位老年人呢—— ------------ 第九十七章 都会敲了是吧 李风把玩着手里的这副老花镜:老实说,镜片打磨的一般般,抛光做的也不好。倒是银质的框架,瞧着还挺上档次的。 拿着在眼前晃了晃,精度太差,看东西都出重影了好不好? 不过呢,第一次嘛,可以理解。李风正要勉励几句,就见旁边伸过来一双大手,将老花镜抓住。李风担心把镜腿儿扯坏,只能撒手。 杨素把老花镜拿在手中,很快便明白了用途,试着戴上,不过一开始反了,眼睛腿儿卡耳朵的弯弧朝上。 重新调整一下,杨素从袖子里取出几张纸,看了起来。 透过镜片,只见他那一双眼睛越睁越大,然后嘴里放声大笑:“妙哉妙哉,有了此物,以后看东西就方便多了。丹心,老夫谢过。” 这咋就成你的了呢?李风则有点发愣:“素公,这是我准备献给薛师的——” “哈哈,无妨,道衡与老夫甚是亲厚。”杨素盯着李风瞧,发现这样戴着镜子看人,反倒不大清晰,于是把老花镜往下稍微拉了一下,目光从眼镜上面飘过去。嗯,果然好多了。 这是准备耍赖了。李风也颇有些无奈:“素公,这个镜片打磨得不甚精确,还需要重新调整呢-” 这话在杨素听来就是托辞了,他用手扣了扣一块琉璃瓦,发出当的一声脆响:“丹心,莫非你舍不得吗?” 威胁都用上了,至于吗您,不就是一副眼镜吗?李风瞧杨素这意思,要是不把眼镜送他,琉璃瓦的事情肯定也搞不定。 于是拱拱手:“此物合该孝敬长辈。” 这样才对嘛——杨素捻须微笑,就这样戴着老花镜,扬长而去。 “你——”小科子急了,这副镜片花了多大的工夫,他最清楚不过。 李风眼疾手快,把他的嘴捂上,这小子现在就是愣头青,千万不能祸从口出。 谢映登愤愤不平地哼哼两声,又从怀里摸出来一物,还朝着杨素远去的方向晃了晃:“某这里还有好东西呢。” 说完,就满脸欢喜地拉着李风:“风哥,这是你说的太阳镜,真的可以用来引火呢!” 然后就蹲在地上,开始调整镜片和地面的距离,然后取出一根引火奴,就是那种类似火柴的。 把镜片聚集的光点挪到引火奴上,只听呲的一声响,一下子就被点燃,冒起了火苗。 宇文恺也蹲在旁边,聚精会神地看着呢,引火奴刺啦一下被点燃,也颇为出乎他的意料,所以惊得身子往后一仰,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下,小科子更得意了,他要的就是这种惊人的效果。手里拿着镜片,得意地晃了晃:“风哥,这个太阳镜,还是某亲手磨的,足足磨了两个——” 没等他说完呢,旁边又伸过来一只手,一把将镜片抢了过去。 不是,你们这一个个的,都什么毛病?谢映登瞪着宇文恺,但是人家根本不搭理他,全神贯注地研究着手里的放大镜。 显然,这种透明的琉璃制品,跟刚才那个眼镜的镜片一样,透明度都是极高,这种琉璃,据说西域那边,偶尔会有少量的物品传过来,但是都没有这般澄澈,简直如同无物一般。 最神奇的是,居然能将日光汇聚到一点,从而提升温度,这等奇思妙想,实在令他忍不住有点想要拍案叫绝。 不愧是将作大匠,眼光就是不凡,很快就弄清楚了着太阳镜的原理。 看着对方爱不释手地把玩着自己辛辛苦苦磨制的宝镜,小科子忽然又涌起一种不妙的感觉:“大匠,我,我的。” 宇文恺抬眼瞧瞧这个少年,然后也伸出手指,在琉璃瓦上扣了两下:别以为只有素公会敲,某也会敲的—— 这些人怎么都这样?看着宇文恺拿着宝镜,也快步离去,谢映登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无妨,拿人手短,咱们可以千百倍地赚回来。”李风倒是一点也不心疼:这些都算是试验品,还不完善呢。 又跟谢映登聊了一阵,得知那些道长在摸索出来玻璃褪火的装置之后,瓶瓶罐罐什么的,已经弄出来好几十个,便跟他耳语一番。 “风哥,咱们这么坑人家,不会挨打吧?”谢映登都听得有点肝颤儿:就算是卖,也要分散卖给各家才好,不能紧着赵郡李氏坑啊。 李风呵呵两声:“所以,才要找生面孔,你会转告我二兄和三姊,此事叫他们好好谋划,定可把研究经费赚出来。” “好吧。”一听经费,小科子也只能点头应下,他就不明白了,这赵郡李氏,怎么就得罪风哥了呢? 直到傍晚时分,医疗队这边,才终于清静一些。忙活了大半天,学员们的身体,也都明显有点疲惫,不过呢,一个个的,精神倒是极为亢奋。 “哈哈,我今天缝合了五个人。开始的时候,手还有点抖。到了后来,好像跟缝猪肉皮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孙二娘热烈地和同伴谈论着感受。 结果,被不少女伴好一通嘲笑,都说那些受了轻伤的民工,偷眼瞄着她的胸脯呢。 孙二娘当然不在乎,还故意挺了挺鼓鼓的前胸:“你们不懂,老娘这叫吸引患者的注意力,连麻药都省了,那些伤者缝合的时候,没有一个喊疼的!” 那些都是已婚妇女,自然口无遮拦,有人就说上了:“二娘,那你明天穿衣服的时候,再往下露一点,估计麻醉的效果更好!” 很快,一群妇女就叽叽咯咯打闹成一团。牛二低头也瞧瞧自己鼓起来的胸肌:可惜,没有女患者啊—— 一天的工作下来,这些学员,更多的是兴奋,是那种学会了本事之后,能应用这种本事来帮助他人而带来的精神愉悦。 李风只是在旁边微笑看着:希望天长日久,他们不要倦怠才好。 等吃过晚饭,大伙溜达一阵子消消食,天黑之后,就早早休息,明天,只怕还会有更加艰苦的战斗在等待着他们。 白天里喧嚣的大工地,现在也变得一片宁静,好像给人很祥和的感觉。但是李风知道,这根本就是一个吃人的巨兽,未来,会逐步张开它那吞人的巨口。 去病房里查看一下住院的三位民夫,叮嘱一下值班的学员们一些注意事项,李风这才转回自己居住的帐篷。 他取出手机,开始查看这一天来的收获:还不错,提供了充值二百多文钱的额度。 这么多,不应该啊,今天的患者,总共才一百多人,绝大部分又都是小伤,只有救治过来的七名落水者和那位截肢的汉子吴大牛,算是真正救命的。李风以为,也就八文钱的额度呢。二百文,好像有点多? 仔细瞧瞧官方的通知,才知道原来修建东都洛阳,被定为特殊事件,和平时大大不同。即便是普通人,救治性命,也会又十文钱的额度;其余的,视伤情而定,一到几文不等。 这才刚开始,随着工期的深入,以及天气越来越炎热,民夫的身体承受到达极限之后,才是最关键的时期。 而且他预料的没错,学员们救治的伤患,最终也都会算到他的头上。 但是这些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愉悦,因为每一文钱,都有可能代表着一个鲜活的生命,他宁可不要。 真正令他欣喜的,是官方的一则消息:特殊事件“洛阳新都”开启,期间,开放两个世界兑换物品的通道,但仅限于医疗用品。 你说看到这条消息,这叫李风如何不喜? 物品琳琅满目,各种器械和药品瞧得李风眼花缭乱。压下无比激动的心情,李风准备先兑换点验血型的血清,关键时刻,可以给患者准确输血。 他现在就知道自己是O型血,总不能每次都是他献血吧,那还不早晚抽成人干儿? 搜索到相关物品,李风傻眼了:有没有搞错,这玩意需要一百贯钱,你怎么不去抢! 再找找常用的注射针管,李风的心态彻底炸了:一个针管也要十贯钱,都学会敲我了是吧—— ------------ 第九十八章 天下第一大肥羊 穷啊穷,两头穷,我咋这么穷?要不是大晚上的,李风都想悲愤地高歌一曲穷之歌。 这针管已经是最便宜的了,尚且需要十贯钱,剩下的那些医疗器械和药品之类,暂时还是不要想了,洗洗睡吧,或许梦里能发财呢。 第二天,刚蒙蒙亮,李风就被值夜班的学员给叫醒,说是吴大牛后半夜开始发烧,高烧不退。 术后感染再正常不过,早在李风的意料之中。于是过去查看。进了临时病房,里面有酒精灯照着,比较明亮。 病房中,正有几个拘谨的汉子,在那张望。另外一名值班的学员是何二妞,她正拿着白叠布制成的药棉,给截肢的吴大牛身上擦拭酒精,物理降温。 重点部位是两个腋窝和额头以及前胸,虽然男女有别,但是何二妞这小丫头却很是尽职尽责。叫一大早赶来探望吴大牛的几名同乡,心里都感激得不行:只怕吴大牛家里的媳妇儿,照顾他都没这么周到吧? 李风过来检查一下,他也没别的法子,只能注射青霉素了,于是叫何二妞去准备打针。 等到在李风的协助下,何二妞给吴大牛的臀部扎完肌肉针,那些同乡彻底服了,甚至,有个没成家的年轻人,眼里都有点羡慕了。 李风跟他们聊了几句,原来这伙人都是泥瓦匠,都是一个县城的,平时总在一起干活,关系还不错。 很快就到了上工的时间,这伙人千恩万谢地离去。其中一个直夸何二妞是天上的仙女儿,把这丫头夸得脸蛋都红彤彤的,但是从抿起的嘴角看,心里肯定还是很受用的。 李风出去继续晨练,孙师也组织医疗队的成员开始耍五禽戏。等吃过早饭,陆陆续续的,就有各种伤号被送了过来。 这一上午的时间,比昨天还要忙碌,而且,一大半都是上吐下泻的,脸色蜡黄,是肠胃方面的毛病。 这些民夫,也都是附近郡县召集过来的,一来是有点水土不服,二来嘛,可能就是饮食方面的问题了。喝生水,吃馊饭之类。 想想这个大工地,二百多万民夫啊,光是做饭,只怕都够人忙活的了。 好在,李风也早就预料会有肠胃方面的病症。现在天还不太热,等到盛夏酷暑,只怕更多。 于是,就把早就准备好的,用黄连、蒲公英等诸般药物配伍的药粉,直接用开水给患者们冲服。 大部分症状都有所减轻,只是又拉又吐的,浑身酸软,走路腿都哆嗦,只怕得歇息一天才能干活。 “小郎君,能不能跟监工说一声,叫俺休息一天,实在提不起力气。”一个粗壮的汉子,脸上蜡黄蜡黄的,跟李风说话都没力气。 老话怎么说的了,叫做好汉架不住三泡稀屎。 这个请求,也给李风提了个醒儿,刚要提笔开假条,这才想起来,自己不是人家体制内的,开出来的假条也不好使。 这事还得找宇文恺,要是病人带病干活,也是出工不出力,搞不好还会加重病情。相信宇文恺这个搞工程的,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扒拉了一口午饭,李风就准备去找宇文恺。没想到,人家反倒直接找上门来。看到宇文恺一点也不知道客气地端起了饭碗,李风明白了:人家这是卡着饭点儿来的。 “丹心,昨天的猪头肉没有了吗?”宇文恺在桌上踅摸一圈,开口询问。 李风指了指那一盘子酱猪蹄,然后自己也坐下,再吃一顿好了。 宇文恺就乐呵呵地夹起来一块啃上了,边啃边点头。啃完了才问:“这又是什么肉食,以前也未曾吃过?” “就是猪蹄子了。猪蹄儿知道不,就是猪脚,在烂泥里揣的猪蹄子。”李风还故意恶心一下这厮,吃白食吃惯了是吧,交伙食费了吗您? 谁知道,人家宇文大匠早就做好了心理建设,又夹起来一块,美滋滋地啃上了。 吃完抹抹嘴,从怀里掏出来一个东西,摆在桌子上:“丹心,这个白玉镇纸送你了,开药方的时候,也能用得到。” 李风心里总算是平衡了:行,这一件白玉镇纸,把你一年的饭钱都带出来了,连昨天的太阳镜都包括在内。 技术宅之间也没那么多客套,没见人家宇文恺都不跟他客气嘛,李风也就把开请假条的事情说了。 “可!”宇文恺还真干脆,他相信李风的人品,绝对不会滥用私权的。 不过也提点了一句,就是别叫那些偷奸耍滑的人仿制假条就成。这个问题,李风早有解决,从药箱里面摸出来一个早就刻好的“公章”。 中间是个十字,下方半圈印刻着“红十医疗队”五个字,在调好的朱砂上蘸了一下,在纸上轻轻一印:“这个,就当信物。” 印章嘛,历史很早了。恐怕最有名的印章,就是始皇帝那个传国玉玺了,上面印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八个篆字。 就在这时候,又有几名民夫,抬着一个赤膊大汉跑过来,那大汉面无人色,已经昏迷,脸上跟糊了一层白纸似的,宇文恺都瞧得心惊。 李风一边诊脉一边询问,原来是虚惊一场:这大汉是个铁匠,可能是监工催的比较紧,所以在火炉旁边烘烤的时间太长了,因为脱水而昏迷。 灌了两包行军散,又补充一些淡盐水,也就醒来,除了有点虚,啥事没有。 正好,李风的请假条,也第一次派上了用场,给他开了今天半天的休假,睡一觉,明天肯定又是一条生龙活虎的好汉。 等回复了一些气力,那黑大汉忽然伏在地上,嘭嘭嘭给李风磕了几个头:“俺唐铁牛多谢小郎君救命之恩。” 赶紧起来——搞得李风很无奈,咋又动不动就磕头了呢。 可是在那汉子想来,救命之恩,别说磕头了,就算是李风叫他去拼命,唐铁牛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你们这些铁匠,每天守着火炉,要多饮用一些淡盐水,最好是开水。”李风嘴里还不忘叮嘱。 可是,唐铁牛和同来的几位铁匠都使劲摇头:“小郎君不知,能吃口热乎饭菜就算不错了,还想喝开水!” 他们不认识宇文恺,说话也无所顾忌,搞得宇文恺脸上有些发烧。 “大匠,一起去看看,或许,我能解决这个问题。”李风很快有了计较,又找到一个薅羊毛的机会啊。 至于薅谁的,那还用说,当然是隋炀帝这个天下第一大肥羊喽,没看到,李风现在都穷啥样了? ------------ 第九十九章 谁发财啦 整个洛阳新都的大工地,连伙房就好几十个,宇文恺领着李风,去了最近的一处,就在洛河边上,排着一溜大锅。 取水就直接从洛河里边,能干净才怪呢。几十名伙夫,正在锅边忙碌着,这才下午,就准备晚饭了——还好,现在铁锅已经渐渐流行起来,这还是李风的功劳呢。 看到宇文恺,负责监工的兵士连忙上前见礼。李风狐假虎威,也跟着享受了一把领导下基层考察的待遇。 瞧瞧灶坑里面烧的,还有旁边堆着的,果然是柴火,不少火工正撅头瓦腚在那往灶子里添柴火呢。 这效率太低了,还浪费人力——李风叫过跟班张三郎,叫他回龙泉村叫几辆牛车来。 然后,又请宇文恺派过来一些泥水匠,李风便指导他们改建一下灶台。一个多时辰之后,张三郎就快马加鞭赶回来。 又过了一会,十几辆牛车都拉着东西进入工地,一大半都是拉煤的。 将风箱、炉锅、炉箅子等等安装好之后,便由村民进行演示,等到把煤炭引着,灶子里火势熊熊,很快,一大锅水就烧得翻开。 “这也太好用啦!”火工伙夫都乐得拍手叫好,这样的话,他们的工作就轻省许多。 李风这才笑道:“河水不洁,直接饮用的话,很容易闹肚子,民夫遭罪,也耽误工期,所以,以后最好饮用凉开水。夏天炎热的时候,还可以在里面稍稍加一点盐。” 这位谁呀?伙夫们虽然不认识李风,但是觉得人家所言所行,都十分有道理,于是连连点头。 瞧得宇文恺也捻须微笑:“丹心,要不是陛下亲口所言,于你永不录用,某定当举荐你当某的副手。” 李风也不在意,把手伸到宇文恺面前:“大匠,下边该算算费用了。” 什么风箱炉具之类,基本上都是一锤子买卖,但是,每顿饭都得烧煤啊,所以这个才是大头儿。 “丹心,你呀你。也罢,你也要养着红十医疗队呢。”宇文恺这才明白李风的用意,不过,这件事是合则两利。 他们这边提高效率且不说,关键是,省下购置炭薪的钱,也足够买煤了。就算这二者相抵,他也是赚了的。 李风也同样乐呵呵:二百万人啊,就算是每天两顿饭,那一天就得消耗多少煤炭,这种细水长流的赚钱方式,才是最好买卖呢,可以源源不断地进钱。 现在他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煤场那边的开采量,能不能供应上这边。 这件事,就交给张三郎和宇文恺的助手去安排了,争取在几天之内,把工地的伙房全部从烧柴改成烧煤。 同时,顺便也解决了民工的饮水问题,估计以后就不会有成帮结伙闹肚子这种现象发生了。 就这样,李风又成了洛阳新都建筑工地的煤炭供应商,现在,他脑袋上已经顶着俩供应商的名头了:左手抓着一个是煤炭,右手抓着一个是砖瓦。当然,后者不是唯一供应商。 才两个嘛,李风肯定是不知足的,他第三只手,还想抓着皇宫的地砖呢,要是把釉面砖搞出来的话,肯定又能薅一大把。 就是,这三只手的名声,好像不大好听啊? 由此,李风也养成了一个习惯,没有病人的时候,就抽空在大工地上转悠,希望能发现新商机。 那句歇后语说得好:薅杨广的羊毛——多多益善。 一瞧见李风那身白大褂,工地上的民夫也好,监工也罢,都会亲亲热热打个招呼。经过这段时间的亲眼见证和口耳相传,红十医疗队,已经初步得到所有人的承认。 不仅仅是李风,只要是穿白大褂的,出去之后,都很受人尊敬。 可惜,李风这边暂时没啥新进展,毕竟,人家在施工之前,各方面考虑还是比较周全的,可钻的空子并不多。 倒是风尘三侠中的李二侠和红拂三侠那边,传来了好消息:十件玻璃器皿,已经在洛阳古城里面成功典当出去。所选的,当然是赵郡李氏开的质库。 这时候的典当行,在江南一带多是“寺库”。也就是寺庙开的典当铺,主要原因是那时候的和尚有钱啊。 而在北方,则多是私人开设的质库,可以典当物品,也可以来此淘宝之类。能开得起质库的,除了规模比较小的“小押”之外,剩下的多是底蕴深厚的大家族。 十件玻璃器皿,均价八十贯,一共获利八百贯。说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前来报信的小科子,都乐得眉开眼笑的。 不仅如此,李靖和红拂女还派人分赴大兴城等地,兜售玻璃制品,对象当然也是李氏。别的地方不敢说,大兴城里的获利,肯定不会比洛阳这边差。 至于成本嘛,你要忽略不计那是瞎话,反正低得令人发指。顶多就是道长们在吹这些玻璃器皿的时候,有点费腮帮子。 在李氏质库里典当一批玻璃制品之后,李靖又玩了一手更绝的:同样的玻璃器皿,他又以低价,倾销给其他质库。 自己这位二兄,还真是够坏的——李风算是对李靖有了新的认知,不过,他喜欢啊:李十三郎,你欠债不还是吧,这次就连本带利一起清算。 而最近这几天,洛阳李氏质库的东家,李十三郎,可谓是春风得意。这一切,都还要从质库收来的那些珍贵的玻璃器开始说起。 据说是西域王族专用的器皿,每一件都是晶莹剔透,如同水晶琢磨而成。 只要随便一倒手,价格最少能翻倍。可是这等宝物,又怎么舍得转手呢,必须当成传家宝,世世代代流传下去。 有了好东西,当然不能自赏。这一日,十三郎邀请一群世家好友,其中不乏几位同行,一起去了洛阳城最大的酒肆——金谷楼宴饮。 酒酣耳热之际,满面红光的十三郎起身四下拱手:“诸位仁兄,在下近日得了几件宝贝,特与好友共赏。” 酒友们当然要捧场,十三郎招招手,很快就有五名家仆鱼贯而入,每个人手里都小心翼翼地端着托盘,上面还用红绸盖着。 “诸位,请上眼!”十三郎揭开红绸,也就是现在还没流行揭盖头呢,否则的话,估计他比揭盖头还兴奋呢。 呀!低低的惊叹声响起,十三郎很是受用,就得意地讲述起宝物的来历。 等他说完了,出身清河崔氏的崔君已站起身,他也同样是开质库的:“敢问十三郎,这宝物价值几何?” 十三郎喝得有点高,伸出大拇指和食指,比划一下:“每件八十贯收上来的,哈哈,就是八百贯一件也值啊!” 这话就说的有点大了,就算是上好的白玉雕琢的,也不值这个价啊。 正在兴头上呢,崔君已忽然泼了一盆冷水:“十三郎,不用八百贯,只要八十贯,你若想要的话,我匀给你几件可好?” 旁边又有几名同行站起来:“我等也正有此意!” 感觉话茬不对呀,李十三郎疑惑地望望那些同行:“莫非,你们也收了这些东西,什么价?” 崔君已也笑眯眯地比划了一个跟他刚才相同的手势。十三郎这才放心:价格一样就好。 “某只用了八贯。”崔君已脸上笑容依旧。 什么?!李十三郎看看周围那几位同行,都向他点头,顿时,脑子里面轰隆一声,就跟响了个炸雷似的。 做了这么多年经济,他岂能不知道自己是被人给骗了? 身子向后退了几步,正好撞到一名端着托盘的家仆身上,李十三郎猛的抄起托盘上的玻璃瓶子,然后高高举起—— ------------ 第一百章 天下第一聪明人 “十三郎,此物毕竟价值八贯钱呢,慎之!”崔君已笑眯眯地望着这位老朋友也是老对手,他早就看李十三郎不顺眼了:为人市侩,唯利是图,哪有一点大家子弟的气度,简直是羞与哙伍。 其实,李十三郎举起玻璃瓶就有些后悔了:这东西是花大价钱买回来的,不能听响儿啊。 可是,崔君已在旁边这么阴阳怪气地一说,他的火气更大了,奋力把玻璃瓶摔在木质的地板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崔君已也叫了一声好:“十三郎好气魄。此地名为金谷楼,倒是叫某想起了金谷园的主人石崇。石崇曾与人斗富,用铁如意将王恺的珊瑚击碎。今日十三郎此举,可媲美石崇也!” 哼!李十三郎差点背过气去,只能拂袖而去,一场鉴宝会,便以这种闹剧的方式收场。 然而,李十三郎并不知晓,更大的打击,还在后边呢。 等十三郎离去,剩下的那些人都笑着摇头,全都是一副看戏的模样,归根结底,还是这位李十三郎,做事没有底线。 “崔兄,这李家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有人向崔君已询问,毕竟这伙人之中,隐隐以他为首。 这崔君已的消息还真是灵通:“诸位可曾听过风公子的大名?” 大伙便连连点头,还有人摇头晃脑地吟诵起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某听闻,十几日前,风公子曾经登门拜会那李十三郎。据说,风公子也是赵郡李氏族人。可是,却遭到十三郎的羞辱。而且,李氏也将风公子祖上这一枝,从族谱中除名。”崔君已一边说,一边摇头,颇有些叹息。 旁边也有人拍案而起:“简直是有辱斯文,若是吾族出了这等年轻才俊,高兴还来不及呢。赵氏只顾蝇头小利,其亡也忽焉,败不远矣!” 但是也有人表示怀疑:“那风公子的才情自不必说,据说还擅长医术,在洛阳新都的工地上,还组织了一个什么红十医疗队。只是,这烧制透明琉璃之法,他又从何而知?” 崔君已笑而不语,他觉得,有必要深入了解一下这位风公子。能将十三郎玩弄于股掌之间,而且还这么轻松,必定不凡。 正在工地忙碌的李风,并不知晓,他已经被大家族的子弟给惦记上了。随着工程进度不断延伸,李风预料的事情果然出现了:许多民工的体力和精力被压榨到极限,这几天,看病的已经越来越多,死亡的数量,也开始急速攀升。 学员们一个个也近乎麻木,要不是有孙思邈和李风坐镇掌舵,指引着他们这条小舟在百万人组成的汪洋大海中,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只怕,学员们会有人疯掉。 没错,真的会发疯的。当你每天重复着相同的工作,而且,每天都会有大量无辜的人在你面前失去生机。每一刻,都会演绎生死幻灭,又有几个人能够承受呢? 这天,孙药王和甄权等人,找李风开了个医疗队高层的碰头会。孙药王面露忧色:“丹心,以吾看来,学员们的承受能力已经到达极限,应该考虑休息几日。劳逸结合,才是正途。” 甄权也补充道:“或许,也可以采用轮休的制度,有些人,真的绷不住了。” “还是轮休吧,红十医疗队的大旗不能倒。”李风现在也想通了,理想是好的,但是现实毕竟是残酷的。他不能因为自己心中的某些坚持,害了学员们的一生。 研究一番之后,确定了三班倒的轮休制度:这样一来,干两天休一天,好歹有个缓冲。 工地这边,距离原洛阳城和安康村的距离都差不多,所以,休息的时候,当晚就用车拉回安康城,跟家人小聚一下,对于这些学员来说,就是最好的疗伤药。 除了轮休之外,李风也加大了后勤保障的力度,饮食、休息甚至娱乐方面,都花了一些心思。 为了叫大家更好的放松,李风把跳棋和象棋都搬出来了。每天晚上下工之后,活动大半个时辰。 至于围棋,在这个时代,也很普及。不过,门槛还是高了点,没有象棋跳棋这么接地气。 象棋呢,历史也非常悠久,只是一直到北宋时期,才彻底定型。双方摆明了车马,咔嚓咔嚓大战一场,棋子摔得啪啪响,能够很好地释放压力。 而那些女学员,则偏爱跳棋,一个个在那拧着眉头,琢磨着怎么给对方添点堵,也能极大缓解白天受到的不良情绪的冲击。 只有把工作和娱乐都协调好了,才能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这天下午,李风刚做完一个大手术,刚坐那喘口气,准备把午饭补上,就听帐篷外面传来一个亲切而又熟悉的声音:“大兄,奴奴想你啦!” 李风疲惫的脸上,立刻露出笑容,看来,家人才是缓解心理压力最有效的啊。 算了算,李风也已经有大半个月,没见到小奴奴喽。 张开双臂,准备拥抱妹妹。结果却发现,从帐篷外面,跑进来两个小丫头。另外一个,嘴里还有些羞涩地说着:“夫君,无忧也想你啦——” 没法子,只能一只手臂抱起来一个,然后,两边的脸上就同时被亲了一下。左边是小奴奴的,感觉挺享受;右边嘛,好吧,也只能享受。 “哈哈,奴奴你又重了!”李风也贴贴奴奴的小脸儿。 “夫君,你瘦了。”还是长孙小娘子知道疼人啊, 李风看到长孙无忌也板着面孔走进帐篷,便将怀里的两个小人儿放下:“来,给你们好玩的,当当当,跳棋!” 不料,两个小家伙没被什么跳棋吸引,却捏着那些不同颜色的玻璃球大叫起来:“哇,好漂亮!” 小奴奴更是两眼冒光:“哇,大兄,你好厉害呦!” 你们的关注点好像错了吧?李风眨眨眼,但是对于小妹的夸奖,还是很受用的。好长时间没听到,还真的很亲切。 这些玻璃球,当然也是道长们的杰作,现在,已经风靡了龙泉、康乐、武威三个村子,那些小娃子们差点都为了玻璃球而疯狂。 等她们欣赏完了,李风又把规则给俩小家伙讲了几遍,俩小人就去旁边桌子上玩了。 李风这才跟长孙无忌见礼,对方臭着一张脸,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李风完全可以理解。 于是就开始尬聊,话题渐渐转移到长孙晟身上,目前,长孙大人正在主持修建西苑,也就是后世著名的上林苑,号称天下第一皇家园林。 以隋炀帝的尿性,自己享乐的皇家园林,当然也得大啊。于是,整个西苑,周长200多里,里面有庞大的人工湖——北海。既然能被称为海,那能小得了吗? 而且,海里还要模仿海外仙山,修建三仙岛:蓬莱方丈瀛洲。 目前,长孙晟每天就监督着好几万民夫,挖掘北海这座人工湖。只是进展缓慢,把长孙大人给愁的,胡子都快白了。 正聊着呢,下跳棋的长孙小娘子忽然插话:“阿爷天天连饭都吃不下,夫君,你是天下第一聪明之人,给阿爷想个办法好不好?” 我,最聪明的人?李风也不知道,这是谁给长孙小娘子的信心呢?就连他自己,都不敢这么想好不好—— ------------ 第一百零一章 大王和小王 既然都被夸成“天下第一聪明人”了,李风当然也不能掉链子,可是他又不是工程专家,能有什么好法子。 “不如,风公子吟诗一首,毕竟惊天动地,民夫全都化身夸娥氏,工程自然指日可待。”长孙无忌这家伙,瞧不出来,还蔫坏蔫坏的。 就连长孙小娘子都听出来自家兄长开了嘲讽,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看来,女生外向,这是一定的。 李风被他一刺激,还真是灵机一动,想起来小时候听过的一则民间故事:说是朱元璋在修南京城的时候,就因为百姓出工不出力,导致进度缓慢。 后来刘伯温给出了个主意,派人先偷偷在工地上埋了一些金银珠宝。等民夫挖出来之后,谁挖出来的就归谁,还敲锣打鼓地满世界宣传。这下子,民夫都干疯了。 于是,也不管有没有用,就把这个法子,转告给了长孙无忌。 “善!某这就去禀报父亲!”长孙无忌骑上马,一溜烟跑了。 你这家伙,毛毛躁躁的,把你妹子领走啊!搞得李风很是无奈,他还真不希望奴奴和长孙无忧呆在医疗队这边,她们的年龄还太小,这里每天都会死人的。 没法子,尽量不叫这俩小家伙出帐篷好了。李风在旁边看她们下跳棋,很快就发现,奴奴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于是,就帮着奴奴支招。 支招嘛,都有一个坏习惯,支着支着,通常都会亲自上阵。李风也不是啥外人,再又输了一局之后,就取代了奴奴的位置,跟长孙小娘子下上了。 奴奴还在旁边帮他鼓舞士气呢:“大兄,你一定要赢哦!” 结果呢,李风惨败。他玩跳棋本来就一般般,遇到的又是双商奇高的未来长孙皇后,不败才怪呢。 “不玩了不玩了,我还得画纸牌呢。”李风也感觉有点没面子。可是,对面的长孙小娘子也很无奈:我都努力让着夫君了好不好? 纸牌又是什么?两个小丫头立刻来了兴趣,一左一右趴在李风旁边。 李风觉得吧,这时代的娱乐项目还是太匮乏,要是把扑克牌弄出来,肯定更热闹,更受欢迎。 这东西呢,最好是交给虞师的造纸厂那边,生产一些专用的硬纸板。不过,他先要把纸牌的图案什么的,都画个样板才行。 “大兄,这个武将好难看。”奴奴瞧着李风正绘制的老K,开始发表自己的意见。 瞅着还行啊?李风端详了一下,他还是有点素描功底的,这还得益于绘制那些人体结构图之类的。 另外一边的长孙小娘子眨眨大眼睛:“夫君,不如就用西游记里面的师徒四人可好?” 李风也眨眨眼,他真想撬开这个小脑瓜瞧瞧,里面到底咋长的? 小奴奴也大受启发,又拿起已经画好的Q,这个就画成白骨精好啦! 行,反正女妖精那么多,选出来四个不难。李风运笔如飞,然后就听到长孙小娘子又询问:“夫君,西游记的上部我都看完了——” 这一天天的,李风实在太忙,还真没时间修书——嗯,抄书,只能歉意地朝人家笑笑。不过,也不好叫小家伙失望,就取来一套书,递给长孙小娘子。 这是李风天天晚上熬夜编写的教材,是为村里的蒙学准备的:识字方面呢,就以三字经和声律启蒙来开蒙,然后进一步再学习千字文,基本上,常用字就没问题了。这个不用现编。 另外还有一套算数和一套自然。后者主要是介绍几本的自然科学常识。 长孙无忧翻翻书,立刻如获至宝,说是要带回去抄录。 等李风绘制完师徒四人降妖图,就剩下最后的大王和小王了,李风也有点为难了:既然要统一风格,那就不能画原本的大鬼小鬼了,可以在如来佛,太上老君,菩提祖师等大能里面选出来两位,要不,就选如来和观音呢? 正琢磨着呢,胳膊就被一双温软的小手给抱住:“大兄,嘻嘻,把奴奴和无忧姐姐画上去好不好?” 这个嘛,画风不对呀,又是猪八戒孙悟空,又是白骨精耗子精的,加上你们两个小家伙算怎么回事? 所以,李风就很是坚定地点点头:“太好啦,奴奴这么招人喜欢,画到纸牌上,也肯定如此——” 夸着夸着,感觉有一道目光射来,于是又道:“无忧也是如此。” 长孙小娘子这才开心了。于是,李风就把她们绘制出来,是两个卡通版的可爱萝莉。 就这样,一个乱七八糟版本的纸牌,就算正式上线。 两个小家伙也挺高兴的,她们还并没有意识到,她们的形象,以后会随着风靡全球的西游牌,传遍各地。简直比印在钞票上的那些头像,知名度还要高呢。 直到快天黑了,长孙无忌这才兴冲冲地骑马归来,把两个小家伙接回洛阳古城。临走的时候,大王小王还带走了一副跳棋。 李风还叮嘱小奴奴,这几天就回龙泉村,村里的学堂已经建完,马上就要开课。旁边的长孙小娘子听了,大眼睛也眨巴了几下。 吃过晚饭,照例是领着学员们转悠一圈。不过今天不少人都有点心不在焉,着急忙慌地练了一会五禽戏,就往帐篷里钻。 李风也有点纳闷,按部就班完成锻炼任务量之后,就去各处查看。先去病房,几个病房全部满员,这还是把轻伤的都挪出去的结果呢。 查完房,这才去学员们的生活区。刚撩开一座帐篷,就听里面传来一声大吼“将军!” 这咋连称呼都改了呢,不叫李师,改叫将军了是吧。我啥时候当上的将军,怎么自己不知道? 等他仔细一瞧,好嘛,一大群人围在那下象棋呢,刚才是牛二这货吼的,根本就没人发现李风进来。 凑上去瞧瞧,发现牛二的对手,居然是被截去一肢的吴大牛,这个病人恢复的还算不错,已经能拄拐行走。 别看牛二吼得嗓门挺响,实际却是个臭棋篓子,拿着个大车,在那耍赖呢——长将还不是耍赖啊? 将军,将军——牛二将棋子摔得啪啪响,眼珠子更是瞪得比棋子还大。瞧他那架势,要是对手不认输,他肯定能将一宿。 对面的吴大牛,满脸无奈,还带着悲愤,心里发誓:以后再不与这厮下象棋了。 李风也觉得好笑,不过也很满意:胜负无所谓,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能释放压力就好。 “将军!”牛二又使劲摔了一下棋子,结果,直接将大车摔成两半。 吴大牛长出一口气:“俺那里有工具,再做一枚棋子,俺虽然脚残了,但是风公子说过,只要有双手,照样能活得好好的。你们先玩,你们先玩。” 他是木匠,正好趁机脱身。不料想,牛二不依啊,将两半的棋子捏在一起,嘴里继续大吼:“将军!” “你那车轱辘都两半了,还将个屁!”吴大牛郁闷得要死。 众人开怀大笑,压抑在心里的种种负面情绪,也都随之释放。 李风忽然觉得:牛二这货,才是真正的大王呢。 想起这事,李风不由得一愣:对啦,奴奴和无忧,哪个当大王,哪个当小王啊? ------------ 第一百零二章 分兵的计划 不知不觉,洛阳新都的工程,已经开始将近一个月了,学员们也经受住考验,克服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一切,正在趋于正轨。 实践果然是成长的摇篮,这些学员,跟一个月之前,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个个的,终于有了几分医生的模样。 镇定,自信,胸怀坦荡,医德良好,他们正向着李风希望的方向在成长。 与此同时,整个医疗队,也收获了巨大的赞誉。起初,如瘟神一般躲避的白大褂,如今,已经成了民夫和监工最喜欢看到的服装。 而月底的时候,比往日更加忙碌,因为在这一天,首批民夫之中,有一部分人,终于完成他们的使命,可以高高兴兴回家去。 替换他们的,将是补充来的新生力量。 在如此高强度的劳动中,能全须全尾地回家,确实是一件高兴的事情。民夫们见惯了身边的同伴,或是受伤,或是致残,或是被席子卷走,永远也无法还乡。 所以,他们一个个的,疲惫的脸上都露出难得的笑容,来到医疗队这边,进行道别。 大多都是在这里治疗过的,也有他们的同乡,陪同前来。 “孙医生,多谢!”孙二娘面前,呼啦一下,跪下一大片。这个平日里无比泼辣的女子,也涨红着脸,俩手乱摆:“起来起来,快起来——” “牛二哥,以后有机会相见,一定要陪你畅饮!”不少人拍着牛二的肩膀,把这个糙汉子拍得,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 …… 这一幕幕,瞧得李风也心里发热,鼻子发酸,眼眶发红:无论是什么时代,越是最底层的百姓,越知道感恩啊! 不过也有一部人,选择留了下来,然后,被分配到李风的三个村落之中,或是参加农耕,或是去挖煤,还有就是在已经建成的砖瓦厂干活。 这些日子,在治病救人的同时,李风也没有忘记拉人。在他的计划中,离不开大量的劳动力。 留下来的,大都是被救治过的民夫,待遇和从大兴城那边迁过来的人一样,保证能有活干,有钱赚。 至于他们的家人,自然有张三郎带人去接来。首批民夫,都是来自方圆几百里之内郡县,距离并不算太远。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留住人,确保这些人的忠诚。毕竟对平民百姓来说,家和家人,才是最大的牵挂。 这些人里面,就包括吴大牛,以及因此而落下残疾的民夫。虽然伤残程度或轻或重,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回到家乡之后,生活肯定会日益困苦。 一些残疾程度较轻的,别的活干不了,起码可以帮着赶赶牛车,从矿山那边往工地运煤。 就像吴大牛,重活不能干,但是有手艺,坐在那里带带徒弟,起码还是没问题的。 对待这些来投奔的匠人,李风一概双手欢迎,而且,待遇还要稍高一些。 这一批,大概换了五十万的民夫,愿意留在李风庄子里的,也有将近三百人的样子。到时候,再加上他们的家属,人数基本就过千了。 而且,这还只是第一批,李风相信,随着一批批民夫的轮转,等到洛阳新城建完,他能收拢一万人,这也是他招人目标的下限。 不过,就在李风准备继续奋战的时候,有一个天大的消息传来:当今圣上要开凿一条贯通南北的大运河。运河暂时的北端,就是尚在兴建中的洛阳新都。 新都才兴建一个月,另外一个大工程就开始啦! 李风这些天忙得都差点忘了这事,当他从宇文恺嘴里听到这个消息,立刻也不淡定了:大运河啊,这又是一个专门吞人的巨兽! 要说隋炀帝这人吧,还真是个干大事的。他当皇帝这些年,论起文治武功,古今那么多的帝王,还真没几个能赶得上他。 可是问题是:这么多大工程,一件接一件,你都一起上马,老百姓能承受得了吗? 如果要李风给个正确的评价,那隋炀帝这人吧,就是:过在当代,功在后世。 就拿他开凿大运河来说吧,以后唐宋的繁盛,很大程度上,都依赖大运河输血啊! 可是隋朝的人,隋朝的百姓,享受不到这种福利,反倒为之付出艰辛的劳动甚至是生命。典型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不反你丫的反谁呀? 作为后来者,李风大致能想明白这些事情,可是,杨广现在刚刚当上皇帝,正踌躇满志,卯足了劲儿要干一番大事业,超越秦皇汉武,那是谁也拉不住的。 本来,李风在这边已经忙得不可开交,无暇脱身。可是,关键时刻,又来了官方通知:特殊事件,“修大运河”正式启动,开启兑换功能。 看看能够兑换的物品,李风眼馋了:不再是医疗器械,而是各种船只和航海设备。当然,按照官方一贯的尿性,价格当然奇高。 可是李风真不能忍啊:这要是能弄几艘大船,再整个磁罗盘啥的,就能出海远洋,到其它大洲转转了。 必须去,李风很快就定下了章程。可是,这边的人手本来都不够用呢,他自己去的话,又能救治几个人? 到时候,自个划着一艘兑换的小舢板回来,一个大浪,就被拍沙滩上了。 这事还得找孙师商量,孙思邈也没有别的好办法,只是提出来,可以兵分两路,他带一半学员,去大运河那边进行医疗救助工作。 这可不行,有事弟子服其劳,孙师毕竟上了些年纪,虽然说人家来日方长呢,但是也不能折腾老人家啊。 就这样确定下来,由年轻的李风和师兄汤河分兵大运河那边;孙药王和甄权两位老将,坐镇洛阳新都。 至于学员们,也分成两队。空缺下来的名额,紧急招募,然后,以老带新,边干边学。 李风知道,隋炀帝是不会给任何人喘息之机的,你能跟得上他的脚步,就一起前进;跟不上,就直接掉队。 而原来的洛阳城,就是招募新人最好的地方,毕竟,这里原本就有医生或者有一些基础的学徒。 随着这段时间,红十医疗队在洛阳城里闯出名头,招收学员,应该不会太难。 难的地方在于,这次大运河的修建,是连通黄河和淮河的通济渠,其它各段,在今后的几年里,陆陆续续地进行修建,是分段施工完成的。 修运河跟修新都洛阳不同,是不断向前行进的,这才是困难的地方,医疗队也要跟着不停地迁移,这对于后勤保障来说,很有挑战性。 医疗队要想安心工作,没有一个强大的后勤系统,整天吃不好睡不好的,再把这些医生先折腾病了,那就不是救助,是添乱去了。 所以,在把招生的任务委托给孙药王之后,李风就起了个大早,骑马赶回龙泉村,这种大事,必须跟二兄李靖和未婚妻李不败商量啊。 ------------ 第一百零三章 欣欣向荣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发展,如今的龙泉村,已经有模有样了,处处欣欣向荣,充满了生机。 春耕已经完毕,但是,村里依旧没有闲人。干完农活,就到煤山或者砖瓦窑那边打零工呗,一天也能赚上几文钱,虽然看着不多,但是架不住日积月累啊。对这个时代的平头百姓来说,钱不都是这么攒下来的吗? 家里的妇女老人,也不闲着,除了操持家务之外,还有一些家庭小作坊,也能赚点外快,贴补家用。 三处村落,龙泉村还是继续原来的制作牙膏牙刷业务,已经在洛阳推广;安康村那边,主要是加工熟食,然后贩卖到洛阳古城或者是新都的工地上。 反正在大匠宇文恺的主导下,这些熟食制品很受欢迎。又便宜又好吃,工地上的民夫监工,也能轮流着尝尝,解解馋,关键是真便宜啊。 而武威村那边,因为家属大多还没有被接过来,那些士兵都是干半天活,然后操练半日。干活同样有工钱,而且跟府兵制最大不同的是,这些士卒,每个月是有饷钱可拿的。 当初,怀着迷惘和不安来到这里的农户,心里早就安稳了,除了偶尔想想老家之外,他们已经把这里当成了新的家园。 李风迎着初升的朝阳,一路策马回到龙泉村,望着炊烟袅袅的小村,心里也感觉特别踏实。 村外的原野上,一群挎着篮子的妇女和孩童,看到李风,就远远地打招呼。对于能给他们带来好日子的人,谁不敬重啊? 李风也就跳下马,看看妇女们篮子里都装着野菜,还是感觉到这个时代蔬菜的匮乏。 他已经委托了胡商穆贵英,多搞点蔬菜种子。不过呢,因为路途实在太过遥远,估计穆贵英在秋天的时候能回来,都算是快的。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些野菜,原来不是人吃的。而是剁碎之后,掺点水泡的小米,用来喂小鸡崽的。 最近这几天呢,家家户户讨论的焦点,就是那些破壳而出的小鸡崽了。 原本,妇人们以为,没有老母鸡,怎么能孵出来小鸡崽呢?可是,按照大郎的方法,在炕头上孵小鸡,还真孵出来啦,照样欢蹦乱跳的。 而炕头上,更多的则是继续孵化中的鸭蛋和鹅蛋,因为需要的时间比较长,所以还没破壳呢。但是有了孵小鸡带给她们的信心,小鸭小鹅也一定能孵出来。 所以她们这些人,对这位能创造生命的风公子,就有了近乎盲目的崇拜。 边走边聊,进了村子,李风都能感觉到那种安宁中带着勃勃生机的氛围,这很好。 回到自家,果然,老祖母已经带着奴奴从洛阳城回到这边,正在院子里耍五禽戏呢。 除了嘴里嗷呜嗷呜学着老虎叫的小奴奴,李风还意外地发现了长孙无忧,小脑门上还有一层细密的汗珠。 “夫君,你回来啦!”长孙小娘子美滋滋地迎上来。 李风眨眨眼,有点意外,一问才知道,人家是跟奴奴一起在村里的学堂上学的。 据长孙无忧说:他爹爹采用了夫君的办法之后,工程进度果然猛进,所以一高兴,也就同意了她来这里读书的请求。 那就好好学习吧。李风刚要摸摸她的小脑瓜,鼓励一下,就听旁边一身轻咳,这才发现,长孙无忌也在那边练剑呢。 念在他是个合格兄长的份儿上,李风也不跟他一般见识,吃过早饭,就送奴奴他们上学,顺便也去学堂转一圈。 这学堂可不得了,算是村子里最好的一座建筑了,也是所有村民的希望所在。绝大多数村民,对现在的日子满意度这么高,其中很大一部分,就落在这所学堂上面。 因为对于他们这些普通的村民来说,能进入学堂,简直做梦都不敢想哩! 目前,龙泉村和安康村,各有一处学堂,蒙师分别由房玄龄等几位里正兼任。另外,袁天罡等人,也会来帮忙,教授算术和自然这两门学科。 至于武威村,等家属陆续迁徙过来之后,再开设学堂。 李风一手领着一个,两个小丫头各自背着一个小布包,还蛮像那么回事。 沿途,陆陆续续的,可以看到不少小娃娃,也都背着小包往学堂那边走,基本上,都没有家长跟着。 看到几个,也都是家长送出大门口,叮嘱几句要勤学不要淘气之类的话,然后就回家忙活去了。 李风进了学堂,两个小丫头就跑到自己的座位上。以他们现在的年纪,当然坐第一排。 不够呢,第一排的座位上,已经有了一个小家伙,正摇晃着小脑瓜,嘴里念叨着什么。 李风凑上去听了听,小李淳风正背九九乘法口诀呢。 “大郎!”房玄龄很是亲切地跟李风打招呼,起初,他对兼任村里塾师这件事,还有些抵触,毕竟一个饱学之士,志向高远,又不想一辈子都教书。 一个准备考进士的人,哄一帮村童,感觉实在大材小用。 不过,在看过了算术和自然这两本教材之后,房玄龄就来了兴趣,因为里面许多东西,就算他这个读书人,也是第一次见到。 而对于书籍的编纂者,也就是风公子,当然更是钦佩:原来,人家不仅仅诗文高妙,学识更是广博。广博到一向自认为博古通今的房玄龄,都得承认自愧不如。 闲聊几句,询问一下学堂的情况,房玄龄对李淳风以及奴奴和长孙无忧这几个孩子,赞不绝口。 瞧瞧李淳风和无忧奴奴几个,李风心里话:这妥妥的神童班啊。 其他村童,基础虽然差一些,但是胜在都知道努力。 说着说着,还用手指了指墙上贴着的一幅字,李风瞧了,不免心中有些汗颜。正是当初赠给牛二的,抄颜老先生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于是也就借口遛了,又去其他几处地方都转了转,比如煤山那边以及窑厂等等,重点看望了一下新入伙的那些民夫。还成,基本都已经融合得差不多了。估计他们的家人被接来之后,就能彻底在此安家了。 等他回到武威村,正赶上李靖和李不败带着士卒从野外训练归来,队伍行列整齐,已经显露出几分威武之色。 而且好像,李不败率领的女兵,人数又多了不少,看样子已经超过百人。 不过叫李风感到意外的是,在队伍后面,还有一个跛足的男子,拄着单拐,也努力地跟着一起行军。 虽然此人已经很努力,但是呢,毕竟不良于行,所以还是落在最后。 见他身上的粗布衣裤都被汗水湿透,乔守信也颇有些不忍和无奈:“葛老四,你还是去窑厂干活养家算了。”反正就没好意思说他拖后腿。 “乔里正,某有一技之长,足可在军中立足!”那个叫葛老四的,面目竟然有些狰狞。 李风上去询问一下,才知道,他们兄弟三人都被征发到洛阳新都的大工地,两个兄长都死了,他也残了一条腿。这家伙心里就恨上了,说什么也要参军,誓要报仇。 倒是条汉子,可是你现在的身体状况,真的不合适啊?李风也有些犯难:“你有什么本事?” 葛老四脸上也闪过一丝尴尬,不过很快又被坚定所取代,只见他把脏兮兮的手指伸进嘴里,打了个唿哨,很快,就有几只飞禽扑扇着翅膀,然后落到葛老四的肩膀上。有几只,还亲昵的用尖嘴戳戳葛老四那一道道汗泥的大脏脸。 “这人就会养鸽子,又没二两肉。”谢映登嘴里嘟囔了一声。 “谁敢吃某的飞奴,某跟他拼命。”葛老四可不怕小科子,虽然他打不过人家,但是他现在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畏惧的? 李风却使劲眨眨眼:飞奴耶,那好好训练训练,不就能成为信鸽吗—— ------------ 第一百零四章 人才济济 来到这个时代,李风感觉最不方便的,就是沟通问题,就像他以前读过的一首诗“从前慢”。 就像大兄虬髯客去江南经营,到底进展如何,他根本就一无所知。 也别说是他了,就连官方也是一样啊,边境发生战乱,消息没个十天半月的,都别想传回都城。 构架通讯网什么的,想都别想,还不如培养信鸽来的实在呢,看葛老四对这些鸽子如同自己的孩子一样,没准,好好训练一下,真能把信鸽搞起来。 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李风开口道:“飞奴有大用,汉朝张骞出使西域,就用飞奴传书,几日即可从西域飞回长安。行军打仗,兵贵神速,若是能有飞奴传讯,指挥调度起来,就会迅捷许多。” 无论是李靖还是李不败,在军事领域都是大师级别的,比李风不知道高明了多少,他们欠缺的,只是没有李风多了一千多年的见识而已。 所以一点即通。李靖微微点首:“葛老四,我准你从军!” “多谢药师队长!”葛老四扑通一下跪在地上,这个汉子,刚才还跟茅坑的石头一般,现在竟然喜极而泣。 腿脚不好还下什么跪呢,李风还是不习惯这种动不动就下跪的毛病。 李靖也连忙将葛老四扶起来,他和李不败,也无法称呼什么将军校尉之类的,干脆就叫“队长”算了,分别统领男卒和女兵。队长之下,则是按照李风的建议,设置班、排、连、营等建制。 等到葛老四渐渐平静下来,李风又给他收徒的权利,暂时享受班长一级的待遇。等回去之后,马上还要整理一些培养信鸽的方法给他。 葛老四也想不到能有这种际遇,口中开心地唿哨一声,那些飞奴便腾空而起,在空中绕着圈的盘旋。 人,只要找到自己擅长的领域,才会有机会一飞冲天。 李风在领地足足转了一大圈,最后,才回到青云观。 青云观里,同样是乌烟瘴气,热火朝天,充斥着各种古怪的味道。原来是道爷们在获得了实验用具之后,就开始搞起来。 好在他们也没有胡搞瞎搞,一切都按照规范的实验程序来,这才避免了爆炸、中毒等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看来呢,还得专门建一个实验室,否则的话,这些道长们的仙丹没等炼成呢,估计都先被这些化学物质给熏得仙逝了。 对于现在这几个村落的发展,李风还是比较满意的。看到人员基本都齐了,也就主持开会。 还没等开始呢,黄冠子就催上了:“大郎,什么事快点说吧,贫道还急着做实验呢。你说的三酸两碱,着实难搞。” 要是能这么容易把三酸两碱搞出来才怪呢,那可是整个化学的基础啊。 李风只能好言安慰几句,他也不愿意开大会啊。可是没法子,这一趟出去,最少好几个月才能回来,家里的事儿,必须筹划安排妥当。 望望坐了满屋子的人,这就是自己目前的班底啊,光是五星人才就好几位,嗯,未来很强大,但是现在,还是慢慢发育着吧。 简略把组织医疗队去开辟大运河分战场的事情讲述一下,李风便郑重地说道:“这段时间,由山中君主持大局,统筹各方事物。” “诺。”山中君起身拱拱手,他蜡黄的脸上,依旧如古水般平静。 李风继续道:“军务方面,就辛苦二兄了。” “义不容辞耳!”李靖也拱手应了一声。 “不败带领部分女兵随行,扩充到医疗队中。剩下的女兵,就辛苦三姊了。”李风觉得,还是女兵学习一些护理方面的知识,掌握得能快一些。 李不败没有做声,只是微微点点头。红拂女也微笑点头,这回好了,她和李靖是夫妻档。 “煤山、窑厂等产业依旧,争取多积累钱帛,等到今冬明春,我们还有大动作;村中的作坊、农耕、蒙学等诸般事物,还要劳烦诸位多多用心。”李风也向房玄龄王璋虞肃等人拱拱手。那些人也起身称诺。 正所谓,治大国如烹小鲜,治理好一个小村,就是他们人生的第一步。而且,这三处村落的发展,和别处迥异,或许,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启发。 “张三郎,统领运输队,为红十医疗队运河支队输送所需物资。这次,估计真是亏本生意喽。”李风也颇有些无奈,只能在洛阳新都这边多找补一些了。 话说,张三郎也已经从大兴城赶回来,而且在那边收获颇丰,足足从李氏手中,赚了一千五百贯钱。另外,还有其他质库赚来的五百贯,合计两千贯。估计,即便是赵郡李氏这样数百年的世家,也要心疼好一阵子。 等诸事安排完毕,大家各自忙碌,李风这才望望剩下的道士科研团:“诸位,除了继续研究手头的事物之外,我这里还有几个重要的项目,如果操作好了,可以源源不断地为我们提供资金。” 说完,把整理好的几分材料取出来:“一个就是地砖,施以釉面烧制,表面印刻花纹。比如,龙形花纹可专供皇宫使用等等。” 黄冠子张张嘴,刚想说:怎么逮住皇帝一个人薅呢。转念又一想,可不得逮着皇上可劲薅嘛,谁叫他最有钱了呢? 这个地砖好弄,研究出来,交给砖瓦窑那边即可。不过下一个项目,就要费劲了:“如今的器物,多是烧制陶器,我这里还有一个烧制瓷器之法,可烧制青白瓷,莹白如玉,胜过那些陶器何止百倍。只是,我们这里并没有最适合烧瓷的土质。” 咳,那你说它作甚,这不是瞎耽误工夫嘛!道爷们有些坐不住了。 只听李风继续道:“但是我知晓一处地方,出产一种高岭土,色泽灰白,最适合烧瓷,就是距离这里有些远,需要派遣一些人手过去,等发展起来,才能归来,最少也得三五年的时间。” 李风说的地方,当然就是后世的瓷都景德镇了,现在,还没有景德镇这个名称呢,景德镇的兴起,那是宋以后的事情了。 如今的景德镇,还叫新平镇呢,根本就是一处穷乡僻壤,要是第一个着手开发的话,就相当于拥有了一个会下金蛋的老母鸡差不多。 对于这些醉心于研究的道长们来说,这种事情确实挺烦人的,就好像你叫科研人才去搞行政。 不过,也有人站了出来,是一位道号白云子的道长。这位怎么说呢,用同伴的话来说,就是道心不坚,且又没有修道天赋之人。 简单说来,就是干啥啥不行那伙的,跟在道爷屁股后边瞎哄哄,一直也没啥建树。 或许也正因为这个原因,白云子才不乐意遭受白眼,下决心去开疆扩土,做出一番事业。 于是,李风就叫他和张三郎去组建远征的团队去了,这里面涉及到不少事情:资金支持,熟练的窑工。还有其它配套人才,比如你得在当地寻找煤炭资源,用来烧瓷吧。 一个团队,最少几十人,又是一笔大投入。张三郎估计,自己刚赚来的两千贯,没等捂热乎呢,就得出飞儿。 ------------ 第一百零五章 珍惜相聚的日子 最后,李风又拿出来一个方案,结果引发了道长们的哄抢,原来这个是建造高炉炼铁的,是道长们最感兴趣的方面。 按照李风的意思,与其满世界寻找铁矿,不如直接就近收购一个。 所有这些布局,赚不赚钱的,倒是在其次。最主要的,还是先练练手,起码得培养一批熟练工。等开发大东北之际,直接就能上手。 炼铁这事,最后被谢弘给抢走了。李风瞧瞧时间,就赶去村学,接妹妹放学去了。 这也叫他回想起小的时候:经常带着小爱一起上学放学,小爱最喜欢赖在哥哥的后背上。想想,还真是怀念啊。 不过很快,李风就不用怀念了,因为奴奴现在就伏在大兄的后背上,小脸上满满都是幸福。 她歪着小脑瓜,跟旁边的长孙小姐姐做着鬼脸。后者也同样伏在长孙无忌的后背上,长孙无忌则是一脸生无可恋的模样。 至于跟在这两个人身后的小李淳风,则表示一点也不羡慕。小家伙一边走,小嘴里还一边嘟嘟囔囔的,好像背着什么。 “纸鸢,大兄你看,有人放纸鸢!”奴奴小手指着天上,所谓的纸鸢,其实就是风筝了。 正所谓: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放纸鸢的是一群小家伙,叽叽喳喳的好不高兴。看到奴奴他们几个,还邀请一起玩儿。毕竟,这几个可是村学里面的小神童,属于偶像级的。 奴奴眨眨大眼睛:“大兄——” 李风当然明白她的小心思:“走,咱们也回家做纸鸢放!” 农村出来的孩子,哪有不会做风筝的。李风知道自己这趟出去,几个月回不来,所以也很享受能陪着家人的这点短暂时光。 找来竹篾绑扎骨架,然后糊上纸张,再用彩笔描绘一下。李风动手能力超强,应奴奴的要求,画了一个美猴王,乐得奴奴直拍手。 长孙无忌也愤愤不平地在那做风筝,同是兄长,我也能行的!可是,他真不会啊,扎得七扭八歪的,真怀疑能不能飞起来。 长孙小娘子瞧得都有些嫌弃,皱着小眉头,长孙无忌实在受不了啦,连忙找借口开溜。看来,在哄妹技能上,他比李风少了好几个点呢。 李风暗笑,他刚才就扎了两个,于是问道:“无忧,你想画什么图案?” “猪八戒吧。”长孙小娘子立刻又眉开眼笑。 奴奴插话道:“猪八戒好丑的,哼哼——”还插着鼻孔哼哼两声。 “五兄笨手笨脚的,和猪八戒一样。”看来,长孙小娘子是真嫌弃她的兄长了。 等到猪八戒和孙悟空齐齐飞上天空,立刻乐得两个小丫头欢呼起来:“大兄,你好厉害呦!” 奴奴照例开始夸兄,幸好,李风早有准备,用手机悄悄把这句话给录了下来。以后要是想了,就播放一遍,肯定浑身又能充满干劲。 可是,紧接着的那句“夫君你好厉害呦”是怎么回事,同样也给录上了啊? “小风,给你也放一会儿,很好玩的!”奴奴是个大方的孩子,玩了一会之后,就把风筝让给李淳风。 小小正太却摇摇大脑瓜子,表示没兴趣。反倒仰着小脸问李风:“风公子,风筝是如何飞上天空的?” 对嘛,这才是天才该有的样子嘛。李风甚是欣慰,给他解释一下原理。然后又伸手摸摸他的大头:“小孩子,该玩的时候,还是要玩的,别跟小老头儿似的。” 李淳风有些不情愿地往一旁挪挪大脑袋:“风公子,若是风力足够强劲,风筝足够大的话,是不是把人绑在风筝上面,也能升空?” 这个问题吗?李风眨巴两下眼睛,理论上是这样的,不过现实生活中很难达到。 “风公子,我听谢科大兄说,他曾经做过热气球在天上飞,是真的吗?”小李淳风的问题都是一串一串的。 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吗?李风以前还想呢,有时间教教小李淳风。如今来看,当他的老师,肯定很累吧,当然,也肯定挺难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给问住了。这种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还是交给房玄龄好喽。 等几个小家伙玩累了,这才领着他们回家。李风很珍惜和家人相聚的时间,还亲自下厨,弄了几个小菜,尤其是炸的豆腐丸子,几个小家伙都很爱吃——小孩子嘛,对油炸食品,还是很没有抵抗力的。 晚上,又讲了一会儿西游记,这才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跟小爱联系一番。小爱那边呢,好像也觉察到什么,追问了好一阵子,李风也没敢说实话啊,只能先应付过去。 不过狠狠心,还是给小爱发过去一个玉佩。这还是杨素后来赠送给他的。一副不怎么好用的老花镜,换了一块玉佩,也不知道是谁赔谁赚。 反正,自从又送给薛师一副老花镜之后,已经有人向薛师出价百贯。可是,弟子孝敬的东西,薛师怎么能卖呢? 这也给李风又创造了一项财路,叫谢映登他们,没事多磨制几幅眼镜,搞点研究经费也是好的。最好呢,做成一个产业,既能造福世人,又能顺便赚点小钱钱,何乐不为呢? 一个玉佩,就用去了李风五十贯的额度,把他都心疼死了。可是,看看小爱发过来的照片,雪白的脖颈上戴着晶莹的玉佩,任何玉相映成辉,李风觉得一切都值了:人养玉,玉养人,他希望小爱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 在洛阳新都这边忙活一个月,李风查看一下,现在他的可用额度是五十二贯多一点。再加上以前好不容易积攒的,还要除去刚才花的五十贯,目前还剩不到二十贯的额度。 估计整个洛阳新都建完,日子能好过一些,起码能有几百万贯的额度。还有大运河那边,估计也能赚几百万。加在一起,没准都能超千万了, 看着确实挺多的,都千万富翁了嘛。实际呢,还是个捡破烂的。 多思无益,不如行也。李风怀着复杂难明的心情,安然睡去。 ------------ 第一百零六章 被医学耽误了的军事家 和家人相聚了两天之后,李风便再次踏上征程。同行的,有李不败的五十名女兵,以及,从村子里招募的三十几名年轻人,都是有志于成为医生的。 至于年龄太大的,李风还是没收,毕竟学起东西来,接受能力比较慢,不如做别的活计。 以李风现在的产业,不怎么缺资金和技术,最缺少的,就是劳动力了。 除了他们这八十人之外,还有张三郎带领的车队,浩浩荡荡,足有一百多人。车上,装着帐篷睡袋被褥等等生活物资。还有锅碗瓢盆等炊具,以及一车车的煤炭,都快赶上一次大搬家了。 而且,像什么粮食菜蔬等等,还得到当地临时采购,实在运输不过来啊。 李风现在终于信了:战争绝对是最烧钱的,因为前线的士兵有十万人,那么,供给士兵的辅助人员,起码也得超过十万人。 不知道,杨广征高句丽的时候,调集百万大军,那后勤部队又需要多少? 张三郎他们后勤部队先出发,李风带着这批新学员,先去了洛阳新都的临时驻地——怎么也得培训几天再上岗啊! 医疗队这边,忙碌依旧,看到李风,老学员们只能出声打个招呼,然后就又低头忙活。 他们之中,也出现一些陌生的面孔,都站在旁边给打下手。这些是孙师从洛阳城招募来的,大概也有五十名左右。其中,原本有点基础的医生,占了将近一半。 由此可见,红十医疗队,在这里的名声,还是很管用的。 重新编队了一下,基本上是一个老学员带一个新学员。这种以老带新,应该是成长的最快捷径。至于其中的好苗子,等冒头儿之后,再进行深造吧。 又因为新学员中,女性比较多,所以呢,不少人都开始带女生了。 终于有小娘子给某打下手了!牛二起初还咧着大嘴挺高兴的,不过等他认出旁边站着的人是李破虏之后,立刻傻眼了:这娘们要是学不会的话,不会揍某一顿吧? 就连李不败,也一起跟着学。李风倒是乐得如此:多掌握一些急救知识,以后到战场上,保命的机会也能大一些不是吗? 当然了,他还是不希望李不败上战场的。可是,根据他的观察,以及事物发展的规律来看:一般情况下,希望这东西,是大概率会落空的。 “像这种情况,大多是属于长期在高温环境中,从事体力劳动,因为身体缺水而导致代谢紊乱。可以先服用行军散,然后再补充淡盐水或者糖水,休息一阵,就可以复原,然后去孙师那里开半天的假条。”李风一边诊治,一边给李不败和其他新学员解释着。 至于开假条的权利,已经移交给孙药王。 “李师,不知道这行军散的配方都是何种药草?”队伍里边,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学员,出声询问。 李风瞥了小家伙一眼,好家伙,一身上等丝绸的锦袍,小小年纪,腰带上就挂着一块玉佩,小脸也粉嫩嫩的,眼神清澈明亮。在人群之中,犹如龙凤,整个一富家小帅哥。 这等人家的子弟,好像不用学医糊口吧?那肯定就是因为兴趣使然,真要是来打探商业机密的,派这么惹眼的人来,除非脑子有毛病。 而且,李风秉承了孙师的教导,一般常用的方剂之类,从来也不藏着掖着。于是,就如实告知,并且,连各种药剂的配伍和剂量,都逐一相告。 那少年斟酌一番,点点头:“原来如此,难怪行军散能有如此功效,多谢李师指教。就是这薄荷油,不知是如何提炼出来的。” 李风心里还是很喜欢这个少年的,学医就需要这种钻研精神,像牛二那种的,这辈子顶多成为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而这个少年,却有成为大师的潜质。 于是,又把如何用酒精提取薄荷油的工艺,跟他描述一下。想不到,这少年还能触类旁通:“吾明白矣,最近有人贩卖一种名为香水之物,深受闺阁之中妇人钟爱,想来,也是用此法提炼出来的。” 听得李风使劲眨巴两下眼睛: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多天才吗? 除了感叹这个少年敏锐的思维之外,李风还了解到一个信息:香水搞出来了,而且还推广开来。可是,夏侯俨这个小子,怎么没把分成的钱送过来呢? 如今,大业春以及竹纸的分润,每个月都会有专人送到李风手上,所获颇丰。这也是李风现在敢于进行大笔投资的信心来源。 想必,夏侯俨这个油滑的小子也不敢耍花样。应该是摊子刚刚铺开,准备等到盈利多了,再给他一个大惊喜。 正好,李风手头上的病人也医治完了,就跟那少年攀谈起来:“你是哪里人氏,我看你颇有些见识,和寻常少年不同。” 少年拱手道:“回李师,弟子出身高平北祖上房徐氏,名为世勣。” 徐世勣?!李风也愣了一下,这少年不就是后来的李世勣嘛。情况跟国姓爷郑成功类似,都是因为功劳大,而被皇帝赐为国姓。当然,因为避讳,后来改称为李勣,这个情况又和裴世矩一样。 此人还有个字叫“懋功”,也就是在百姓中间流传的隋唐演义之中,跟诸葛孔明差不多的存在,瓦岗寨大军师,徐茂公。 不是,徐大少,你跑错片场了吧,你不是跟李靖齐名的大军事家吗,怎么跑到我们这医疗队来学医了? 李风打量着少年徐世勣,感觉有点荒唐。他哪知道,人家徐大少,不仅仅家里是大富豪,而且从小的爱好就是医学。 后来还参与编撰了《唐本草》这本书,自己也有一部著作叫《脉经》,可惜,后世没有流传下来。 想了想,李风决定还是提醒一下这个少年,免得走了歪路:“世勣啊,学医不如学武。我有一位二兄,名唤李靖。乃是兵法大家,手底下也有一些士卒,日日操练。不如,我介绍你去那边?” 果然,一听说有演武这等好事,徐世勣粉嫩的脸上立刻就露出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不过呢,很快就变得纠结起来:“李师,吾闻红十医疗队之名,这才从家乡特意赶来加入,吾还是更喜欢学医一些,还望李师成全。” 李风觉得,这位徐世勣,不会是一不小心,被红十医疗队给带歪了吧? ------------ 第一百零七章 轻薄公子的楷模 没法子,既然咱们的小徐同学,学医的劲头这么足,李风总不好打消人家的积极性吧,而且这样的人才,最好带在自己身边,也能加深感情不是。 事实证明,小徐的天赋不错,肯钻研,而且脑子活,往往能触类旁通。就连孙思邈,都非常喜欢这个娃娃。 小徐子也会来事,不知道怎么哄的,把孙药王给哄高兴了,直接收他当了弟子。 “师兄,以后还请师兄多多指教。”小徐子叩拜完师尊,又给李风见礼,师兄师兄的,叫得十分亲近。 李风心里有点不大乐意:师父啊,收我的时候说好了,我就是关门弟子,怎么这门儿还没关严,又溜进来一个呢? 这收徒弟跟自个家养活孩子的道理差不多,百姓爱幺儿,老徒弟当然吃香。 不过看在小徐子对自己这么亲,李风也就不跟他争了,笑呵呵地摸摸他的脑瓜:“小徐子,以后你一定要以师尊和师兄为榜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还真别说,这种当师兄的感觉,蛮不错嘛。 徐世勣抬头望望自己的这位师兄,怎么感觉跟刚开始见面的时候,有点不一样呢? 而且,小徐子这个称呼,怎么感觉怪怪的? 然后就听到师兄又勉励他说:“小徐子啊,学医也不能耽误学习兵法,来来来,师兄这里有抄录的三十六计,你先拿去参悟。” 既然是天才,那就跟平常人肯定不一样。平常人学一样本事,能专精就不错了。但是对于天才来说,两项主业齐头并进,也并非什么难事。 果然,得了三十六计之后,徐世勣如获至宝,小心地收藏起来,等到晚上再来苦读。 对于这个小师弟,李风还是很看好的,决定去大运河那边的时候,带在身边,悉心教导。 就在李风紧锣密鼓地为出征大运河工地进行筹备,忙得不可开交之际,却偏偏有一伙闲人前来拜会。 要不是这伙人里边有虞世基的拖油瓶儿子夏侯俨,有可能是给他来送钱的,李风才不想见他们呢。 因为这伙人之中,竟然有宇文化及这个猴子精,还有他弟弟宇文智及,这等轻薄公子,李风实在没兴趣跟他们周旋。 就在坐诊的帐篷里面,李风一边给生病的民工诊断,一边见到了这三位。至于他们的随从,就在外边先晒着吧。 “丹心兄慈悲心肠,救苦救难,实在令我等钦佩。”夏侯俨这厮生了一张翘嘴,都快把李风夸成观音菩萨了。 而宇文兄弟,瞧见那名民夫溃烂成一个大窟窿的小腿,强忍着才没吐出来:那腐烂的肉里,都长蛆了好不好,实在太恶心啦,他们这等浪荡子弟,哪见过这个啊。 李风却神色不变地为患者清理创伤,嘴里还埋怨:“伤口都化脓了,怎么才来!” 清创的时候,使用了酒精,那民夫疼得面孔都纠结到一起,嘴里还硬撑着,哆哆嗦嗦地回话:“医——生,监,监工不准。” 这就没法子了,李风也管不了那些监工啊。这些监工呢,整体来看,大多还是好的。但是,人过一百,形形色色,里面也有一些蛆了心肝的,真不拿民夫当人看啊。 清创之后,撒上药面,包扎伤口。然后叫身后的小师弟给这人注射肌肉针,没法子,这种情况,是必须使用青霉素了,心疼也得用,否则救不了命。 净手之后,李风这才跟夏侯俨等三人见礼,那三位,脸都白了。 夏侯俨也不敢再客套,连忙说道:“丹心兄,香水已经制作出来,而且,在大兴城、洛阳城以及江南之地,都颇受欢迎。小弟特意给丹心兄带过来一些,毕竟,丹心兄身边也不乏红颜知己——嘿嘿——” 一边说,还一边朝李风眨眨眼,大有都是同道中人之感。 宇文智及一听这等风月之事,终于缓过来点,也笑嘻嘻地说道:“丹心兄,佩服佩服,你拐走唐国公的嫡女,如此美谈,已经传遍,丹心兄果然好本事,实乃吾辈楷模!”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也不是开嘲讽,从宇文智及的角度来说,他是真心佩服啊。他要有这本事,那些权贵家的适龄小娘子,有一个算一个,肯定统统拐走! 宇文化及也想美言几句,不过他的年龄毕竟稍长,所以不好说出口,但是瞧那挤眉弄眼的德性,显然也是把风公子当成楷模:人家这叫本事,没看到,唐国公都气成啥样了,就差点没提着刀杀到洛阳了! 现在,大兴城的贵族子弟,无不以风公子为楷模;据说,就连一些闺阁中的怀春少女,也都盼着风公子也来把她们拐走呢。 这三个轻薄公子正说得兴起,猛然间就见李风身后人影一闪,然后,他们的腹部一痛,全都重重挨了一脚,三个人连成串儿,从帐篷的入口飞了出去。 也该着这仨人倒霉,李不败就在李风身边呢,哪里还忍得住,一脚一个,全都踹出去了,瞧得李风都不由自主地一哆嗦——这以后要是成亲的话,会不会夫纲不振呢? 夏侯俨和宇文兄弟也只是听过李不败之名,并不认识本尊,又口无遮拦,轻薄惯了,挨踹也活该。 一个个都是娇生惯养的,疼得在地上直打滚。他们平日里在大兴城都是豪横惯了的,何曾吃过这种亏儿,宇文智及刚要张口叫嚣,结果,眼前唰唰闪过两道寒光,脖子上已经被架了两把横刀。 另外两个也都是一样的待遇,都被女兵用刀逼住,静等李不败下令。 “丹心兄,救命啊——”夏侯俨差点吓尿,呼叫的声音都带着颤音儿。 李风也想不到未婚妻脾气这么爆,望了一脸肃杀的李不败一眼,然后低声道:“小小惩戒即可。” “收兵!”李不败的声音传出帐篷,那几名女兵立刻收刀,然后又换成一副笑脸,去帮着患者处理伤口。 惊得那几位被她们治伤的民夫,都有点战战兢兢,其中一个嘴里还颤声说着:“俺的肚子,这会儿好像不疼了。” 李风也走出帐篷,把夏侯俨他们扶起来,口中连连请罪。这俩人倒好: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 那三位哼哼唧唧爬起来,满肚子怨气也只能憋着,起码在这里是不敢再撒出来了:母老虎出没,闲人绕路。 李风还往帐篷里让呢,那三位连连摇手,无论如何也不敢再进去了。 夏侯俨一边揉着肚子,一边赶紧说正事:“丹心兄,这是账目和分润。铜钱布帛不方面携带,我都给你兑换成银饼子,请丹心兄过目。” 看着马车里那一堆明晃晃的银饼,就连旁边的宇文兄弟都忘了肉疼,一个劲吞口水:这位风公子,还真是生财有道啊! 他们当然最清楚:大兴城里面那些贵妇,为了那小小一瓶的香水,都快疯了! 交割完毕,李风拱手道:“几位远来,理应摆酒待客。只是这医疗队实在脱不开身,下次某一定补上。” 宇文兄弟对视一眼:瞧这意思,是准备送客了,那我们兄弟不是白来了吗?更倒霉的是,白来不说,还白挨打了,那不是亏到姥姥家? ------------ 第一百零八章 支招支进海里了 宇文化及也知道不能再等了,于是,郑重向李风一揖:“风公子,家父倾慕风公子之才,临来之时,还叮嘱某说,请风公子有暇,过府畅谈。” 把家长带出来,跟方才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刚才可以说是朋友相交——当然,李风可没拿他们当什么朋友。包括夏侯俨在内,也只不过是生意合作伙伴而已。 但是现在宇文化及的父亲相邀,这情形就颇为值得玩味。 宇文述嘛,他找我做什么?李风心里也念头飞转。要说宇文述这个人,李风是真不想和他有什么交集。 主要是这家伙比裴世矩还不如,人家裴老狐狸,起码归唐之后,还算有点正事;宇文述呢,纯粹就是隋炀帝身边的弄臣,难听点说,就是狗腿子。 而且这个家伙非常贪财吝啬,为了敛财,无所不用其极。比如说,谁都知道胡商富有,宇文述呢,就专门认胡商当干儿子,然后帮助其经营,以此收取好处费。 想到此节,李风也就大致明白了:宇文述找他,估计不是什么爱才,贪财倒是有可能。 可是,面对这种杨广身边的弄臣,李风现在也不想得罪。万一这家伙怀恨在心,嘴巴子一歪歪,在杨广面前说点什么坏话,他李风现在刚刚发育,远未壮大,难免坏事。 正所谓,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宇文述,绝对就属于这种情况。 既然不能拒绝,那就只能走一趟了。大不了,给他画一张大饼,至于能不能吃到嘴儿,那就跟李风没啥关系了,是你自己能力的问题。 于是点头答应,向孙师禀报一声,李风就随着那三人一同前往洛阳。正在指挥女兵搬运银饼的李不败不怎么放心,也要随行,被李风笑着婉拒。 可是最后,李不败还是把李千军和李破虏给派了去。 这也导致了,夏侯俨和宇文兄弟,一路上都浑身不自在,有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 为了套近乎,夏侯俨还取出两小瓶香水,送给两位女兵。这两位毫不客气地收下了,然后,依旧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李风也还是第一次见到香水的成品,拿过来瞧瞧,包装果然显得很是名贵,外面的木盒,都是用名贵的木头制作,且精雕细琢,一瞧就比较高大上。 打开小瓶嗅了嗅,味道居然很不错,香气袅袅,却又不那么浓烈,有一种暗香袭人之感。 “丹心兄,现在还只是开发出来三种香型。主要是去年冬天的时候,花卉种类比较少。等到今年,就可以增加到十几个种类,呵呵。”夏侯俨也挺有成就感的:能自己凭手艺赚钱,谁还想钻营其它那些歪门邪道啊。 这不是,连宇文兄弟,都眼红不已,求着老爹出马,想要跟风公子合作。 李风点点头:“不错,夏侯兄有劳了。其实,要是跟胡商交易的话,获利或许更加丰厚。” 夏侯俨转转眼珠,很快就明白过来:“妙啊,那些胡商一个个的,身上都有骨子怪味,正好用香水遮掩,最好是选择香型浓烈一些的!” 这小子,还是有点歪才的,起码这脑瓜就很适合做生意。 他们两个相谈甚欢,宇文家的哥俩,只有艳羡的份儿。尤其是夏侯俨这个下流胚子,以前是什么样子,他们最清楚不过。 这俩月,这厮腰包鼓了,好不意气风发。从前是他们的小弟,现在都快爬到他们头上当大哥了。 有钱是大爷,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宇文家兄弟,也迫切希望,能从李风那里掏出来一个好点子,也想想挥金如土的日子。 还抢啥女人啊,看中谁家的姑娘,到时候直接用钱把她砸晕就搞定,想想实在太美妙啦—— 宇文智及最没出息,想着想着,咯咯的笑出声来,引来了李破虏回头一瞪。 惊得宇文智及激灵一下子,然后心里暗暗发狠:臭娘们,到时候,老子第一个就砸你! 进了洛阳城,夏侯俨就借故离开。等来到宇文述在洛阳的临时府邸,李风也终于在书房见到了这位年过六旬的老财迷——李千军和李破虏,当然是没有资格进入的。 和想象中的有点不大一样,这宇文述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腰不弯背不驼,颇有几分威仪——好歹,人家当初也是一名猛将啊。 因为薛师和虞师的关系,所以李风行晚辈礼,口称“宇文前辈”。 “哈哈哈,丹心贤侄不必多礼,某与你师,素来亲厚。”宇文述口中发出爽朗的笑声,如果不知道他的底细,还真以为是忠厚长者呢。 落座之后,有下人看茶。李风一瞧,不由得眨眨眼。 见他盯着茶碗瞧,宇文述便捻须轻笑:“丹心,此乃江南新茶,产自太湖,形如绿螺,故名碧螺春。此茶也是新近才传过来的,深受文人雅士所爱。丹心贤侄乃是年轻一辈中的翘楚,想必也肯定喜欢,老夫这才以此奉客。” 这宇文述的口才极好,更善于察言观色,话语叫人如沐春风。李风谢过之后,也细细品味,直觉入口异常清香,精神都为之清爽。要知道,碧螺春这个名字没取之前,当地的土人,都称之为“吓煞人香”,可见其香。 于是赞道:“梅盛每称香雪海,茶尖争说碧螺春。此茶妙哉!” 宇文述也抚掌大笑:“茶妙,丹心的诗句更妙,可为此茶扬名!” 虽然明明知道这老财迷是别有用心,但是这话听着还是叫人很舒服。李风当然要好好夸,因为这碧螺春的名字和产地,还是他告诉虬髯客的呢。 自己家的东西,岂有不夸之理? 看来,虬髯大兄在南方的茶叶生意已经开始进入市场,口碑还不错,想必很快就会风靡大江南北。 这样的话,虬髯大兄估计也很快就能脱身,赶来相会。对于虬髯客,李风心里既亲且敬。 吃了两盏茶,云山雾罩闲谈一阵。宇文化及和宇文智及这哥俩都急得变成猴子屁股了,宇文述这才说道:“丹心贤侄,你这两个不争气的兄长整日里游手好闲,久闻丹心善于经济之道,可点拨他们一二,找一些营生,也免得惹是生非。” 终于绕到正题了吗,李风一直留心着呢,起身谦逊几句。正所谓道不轻传,该拿捏的时候,也需要拿捏一下,否则就显得不值钱了。 宇文化及终于忍不住:“且放心,如果有了收益,一定少不得丹心兄那一份。” 你们自己发财就好——李风连连摆手,然后反问道:“世叔,不知道你认为何种经营,才是赚钱之道?” 小子,考校起老夫来了!宇文述略作沉思:“无论是何经营,只要能独断,最可获利,就像这茶叶。” 李风都有点佩服这家伙了,不愧是杨广最宠信的大臣了,确实见识不凡,他说的不就是后世的垄断吗? 于是也点头附和几声,这才从怀里取出一副小型的地图,只有东亚诸国:“世叔请看,在我们大隋的东方,有一个扶桑国。此国仰慕我天朝久矣,若能率领船队,将我大隋的货物运到彼处,获利何止十倍!” 十倍?!宇文兄弟眼睛唰唰冒光,差点都疯喽,脑子里只剩下金闪闪银灿灿的金饼银饼在可劲翻着跟头—— 宇文述瞪了两个傻儿子一眼,心里有些腻歪:都是年轻人,这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幸好,吾家还有一麒麟儿。 在宇文三及之中,唯有不在场的宇文士及,最为成器,所以也迎娶了杨广的女儿——南阳公主。 不过,宇文述在朝这么多年,可不好忽悠:“小郎君说的可是倭国?先帝在世之时,彼国曾经派使者前来朝觐,确实对我天朝所出,十分推崇。” 这时候就已经派遣唐使了吗?不对,还不能叫遣唐使呢。李风只是熟知遣唐使的事,还以为最早是在唐朝的时候,扶桑那边才派遣使者呢,想不到,人家来得更早。 宇文述皱着眉头继续说道:“小郎君所言不虚,若是能将货物贩卖过去,就是百倍的利润也如探囊取物。可是,两国相距万里,茫茫大海,风高浪急,往来的海船,十难存一。小郎君叫某家子弟去送命不成?” 说翻脸就翻脸,毕竟是曾经征战沙场的大将军,双目之中射出骇人的精光,逼视着李风。 就连那宇文兄弟也面色大变,恶狠狠地盯着李风:竟然想叫俺们哥俩下海喂鱼! 李风的镇定工夫,是在手术室里,以及和那些滋事的患者家属、医闹的合围中锻炼出来的,所以现在这种情况,只能算是小场面。 他微微一笑,俊秀的面容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慌乱:“世叔何出此言,无论何种经营,哪里有不需要承担风险的?” “而且,我方才听二位兄长说起,世叔来到洛阳,是准备南下,为陛下督造水殿龙舟,可有此事?”跟聪明人,不用把话说透,点到即可。 只见宇文述又缓缓坐下去,面上的怒气也顷刻散去,就跟变脸似的,而且,对李风的称呼也变了回去:“丹心贤侄,喝茶,接着喝茶。” 他方才也只不过是准备在气势上压一压对方,想不到,这个少年虽然年纪轻轻,但是却沉稳老练。不愧是当初在大殿上,敢和圣上硬扛的狠人啊。 最关键的,李风的话,对他很有启发。这次能捞到监督造船的肥差,也算是陛下对他的奖赏和信任。宇文述本来是准备大捞一笔的,但是现在呢,他改主意了:捞钱的话,哪有捞船实惠啊。 要是真正建造一批海船,做起海上贸易,富可敌国什么的,真的不再是梦想。 宇文二傻也重新转怒为喜,宇文智及道:“丹心兄,若此事能成,必少不了你的!” 这事的难度,李风心里当然清楚。要是容易的话,历史上也就不会有鉴真大师六次东渡了。 正要拒绝,就听宇文述又说道:“丹心贤侄不必推辞,你若是加入进来,岂非如虎添翼乎!” 李风是真心不想和他们这一家子搅在一起,名声太臭,万一受到传染咋办? 但是一味推辞的话,估计宇文老财迷又该怀疑他的别有用心。于是道:“师叔,晚辈别无所求,只有一事。听闻陛下要修建运河,我有一义兄,南北皆有生意往来,所以想要造一些内陆航行的小船,想要购置一些船料,到时候,还望师叔能行个方便。” “此乃小事耳!”宇文述当然不会拒绝,手上还抄起李风拿出来的那副地图,“这副舆图,老夫准备好好参详,丹心肯割爱否?” 这老财迷,果然是个吝啬鬼。李风只好装出一副不舍的模样,点头答应。宇文述大笑,然后吩咐摆酒。 见他们父子三人都是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李风心中暗笑:在这个时代,光有地图是没用的,不能导航的话,那真跟大海捞针差不多。祝你们父子多多发财! 一顿饭,尽欢而散,看看天都要黑了,李风赶紧辞行,带着李千军和李破虏,前去薛师家里。一两天之内,他就要离开洛阳,怎么也得跟老师打个招呼。 见面之后,奉上夏侯俨赠送的两瓶香水。薛道衡当然用不上这东西,但是,名士风流,老师家里还是有几位小妾的。至于给谁不给谁的,那就是薛师来安排,不用李风操心。 当晚,就在薛府住了一夜,师徒二人,畅谈到深夜。李风看到师尊年纪毕竟大了,催了几次,这才安歇。 第二天,李风带着新组建的医疗队,奔赴另外一个战场——大运河。 ------------ 第一百零九章 归程(全文完) 十五年后。 在后世松嫩平原的广袤原野上,矗立着一座大城,和雄伟的洛阳城与长安城相比,似乎更加繁华。 这里,就是红十会的都城——龙泉城。 一条条宽阔的水泥路,从龙泉城向四面八方延伸开去:东到大海,北到北海,也就是后世的贝加尔湖。 向西,则一直延伸到山海关,和中原的驿道连通。 至于向南,则一直延伸到高句丽全境。这个被隋炀帝三次征讨,都安然无恙的半岛,也已经纳入龙泉城的版图。 没法子,高句丽虽然最善于守城,但是,面对从天而降的飞艇,还有上面投掷下来的震天雷,只有开城投降的份儿。 除了车马在平坦的道路上奔驰之外,还有另外一种轨道,隔上几个时辰,就会有轰隆轰隆的钢铁巨兽,挂着一个个巨大的车厢,从轨道上隆隆而过。 没错,龙泉城,已经进入到蒸汽时代。 就在前两天,龙泉城的副城主之一的虬髯客,率领着庞大的蒸汽船队,开始了自己征服星辰大海的梦想。 甚至在船队上,还有一个神情落寞的中年人,旁边还陪着一位温婉的中年美妇。 如果有大隋的官员在场,那只怕要跪倒磕头,口尊陛下了。 这位随着虬髯客一起出海的,就是杨广。 去年,江都兵变的时候,宇文化及正要叫人弑君,却被突然出现的李风给阻拦。 这时候的李风,已经年近三旬,飘然出尘,宛如不是这个世界之人。 他一出场,就说杨广与他有不共戴天之仇,欲亲手杀之。 宇文化及等人,想想李风一家与杨广的恩怨,也就信以为真,正好也免得落下弑君的骂名,于是,就把杨广这个烫手的山芋,交给李风处置。 当然,宇文化及也是顾忌着李风的实力,因为就在这几年,李风成立的红十会,已经先后灭掉高句丽和东西突厥,以及吐谷浑等等周边势力。 唯独叫人不解的是,红十会从来不参与中原地区的交战。 略施手段,叫杨广假死,哄过了宇文化及等人之后,杨广以及萧后就被李风带回了龙泉城。 等看到自己的女儿杨拈花,已经成为李风的三位夫人之一,杨广这才恍然大悟。 不过,一代独夫,是绝对不会向李风低头的。 而最大的打击也随之而至,当杨广听说,自己被李渊那个老阿婆给封了个“炀皇帝”的谥号之后,便把自己关进屋子里,一连关了好些日子。 极具讽刺的是,杨广当年灭掉南方的陈朝,就曾经给那位荒淫无道的陈后主封了个“炀皇帝”的称号,万万想不到,有一天,会同样落到自己的头上。 这对杨广的打击实在太大了,他一向自诩雄才大略,文治武功,堪比秦皇汉武,可是,最终差点身死不说,盖棺定论之后,还留下千载骂名,这叫他情何以堪? 后来,还是李风进了杨广的房间里,跟他彻夜长谈,细数了这十多年来,杨广身上发生的成败得失。 虽然杨广嘴上并不承认,但是心里,已经认可了李风的说法。 适逢虬髯客要远征海外,杨广雄心再起,就随着虬髯客一起出征。 这件事,李风也阻止不了,他也不想阻止,他正在忙着另外一件大事。 这一日,李世民带着十几名随从,终于来到传说中的龙泉城。 看到种种前所未见的新鲜事物,如今,身上已经具备了千古帝王气质的李小二,心里也表示服气。 在城主府,见到了阔别多年的三姊李不败,李世民也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叫了李风一声“姊夫”。 李风笑吟吟地拍拍他的肩膀:“小二啊,你这一声姐夫可不亏,换回去的,可是眼前这锦绣的万里江山!” 在李世民不解的目光中,李风将红十会所有的高层召集在一起,然后宣布一个重大的任命:“李世民将成为龙泉城新一任的城主,红十会的所以权利,也一并移交于他。” 李世民有点蒙,他太清楚红十会的实力了:单单是东北这里的地盘,就比中原还大。 除此之外,还有北方,西北,那地盘,都大得没边了。 程咬金、秦琼等众将虽然不解,但是这么多年来,李风已经在他们心目中,凝聚出来的威严以及感情,却令他们不能抗拒,只有服从。 而李风原来创建的班底,以山中君和李靖、房玄龄等人为首的,自然更无异议。 其实,李风也只是将这些本来就属于李世民的文臣武将,还给这个小舅子而已。 交割完毕,李风就领着李不败和杨拈花,以及双十年华的长孙无忧这三位夫人,带着同样成年的小奴奴,悄然离去。 在前两年,李风的老祖母已经无疾而终。 “夫君,你要带我们去哪里?” 长孙无忧对李风的称呼,这么多年,一直都没边,从小叫到大的。 李风脸上露出微笑:“去一个新的世界。” 还是在救下杨广的那时候,李风忽然收到手机上的官方通知:终极任务完成,可以选择返回原世界。 可想而知,李风当时的心情,是多么激动和兴奋。 只不过,这十几年来,铺下的摊子太大,他必须安顿好之后,才能离开。 相信,以他创立的基业和留下的技术,华夏,势必更加强盛! 几个人手拉着手,李风取出手机,操作一下之后,一道光芒将众人笼罩,然后,这群人便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不见—— (全文完) (呵呵,对不住了,这本书只能这样了,且容我准备新书,再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