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卷 ------------ 第一章 绝处逢生 跑!跑!跑!再跑快一点! 薛无为身上的道袍散乱,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身上贴着的神行符渐渐暗淡无光,三分钟时限马上就要到了,可身后跟着的妖物却迟迟未能甩掉。 他反手一掌拍向自己胸膛,一口精血喷到符箓上。 暗金色的符箓红光一闪,速度立即又提升一大截,这是他最后的保命手段,若再不奏效,少不得身死道消。 背后戏谑的笑声近在咫尺:“呵呵,雕虫小技,跑得不累吗?不如从了奴家,从此吃香喝辣,呼奴使婢,如何?” 薛无为连往后看一眼的工夫都没有,循着声音方向甩出了一把银针法器,也不管打没打中,只埋头拼命地往前跑。 神行符终是失了效,灵气用尽,灰扑扑地从他的身上掉落。 越阶使用高级符箓的后遗症很快出现,薛无为的速度立即下降,两条腿灌铅的感觉越发沉重,他真的再也跑不动了。 那妖物的速度也同时下降,不远不近地跟着,其所作所为,分明是想将自己当猴耍,自己此番八成凶多吉少,逃不出生天了。 他早已悔得肠子都青了,是自己大意轻敌,以为委托人不过碰到了个艳鬼,以他的道行,完全收得,连同门师兄弟都没有叫,单枪匹马就接下了委托。 谁承想,他出手不过两个回合,只大概猜出对方是个妖怪,连真身是什么都没见着,就被打得落花流水,不得不狼狈逃窜,以求活命。 那妖物似乎成些气候,把自己困在了它的妖域中,委托人分明住在闹市区,自己去的时候也不过晚上七时许,这宽敞的大马路上怎么可能空无一人,且两边店铺门窗紧闭,连求救都无门。 灵气所剩无几,连常用的法器都催不动了。薛无为内心一片绝望,却还是准备勇敢地停下脚步,身为玄门正宗,紫霄观的弟子,宁肯高傲地赴死。 他祭出七星剑,眼中全是坚毅之色,咬破食指,将血抹于剑身:“妖怪,受死吧!” “玉帝敕下,斩邪灭精!”生死关头,排除杂念,薛无为突然平静下来,铿锵有力地喊出自己平时不知修习了多少次的降妖口诀。 手中七星剑铮鸣不止,剑随意动,在薛无为脱手瞬间,朝着妖气最浓郁处飞速刺去,划出一道遁光。 那妖怪躲闪不及,闷哼一声,几滴腥臭的黑血落于地面。 “臭道士,老娘给你脸了!”本以为不过蝼蚁,居然真能伤了自己,那妖物成气候多年,何曾受过如此委屈,它必是要立时报了这受伤之仇的。 妖兽身体强悍,根本不需借助外物,它利爪伸出,朝着薛无为抓去。 肩膀一阵巨痛,薛无为彻底心凉了。 他看到了妖物的动作,身体也本能地做出反应,罗盘瞬时罩在胸前,最后两张护身符也及时贴上了。 防御已达巅峰,却依然被对方一击轻松命中。 实力差距,无论他如何挣扎,也注定人为刀俎,他这鱼肉当定了。 就在他准备慷慨赴死的刹那,街角突然传来“吱呀”的开门声。 温暖的烛光洒在清冷的街道上,不远处正打得热闹的一道一妖齐齐愣了愣神。 残破的道观门凭空出现,薛无为泪流满面,他有救了! 妖物则不敢置信,居然在她的妖域里,能透进光了! 连滚带爬地跑向开门处的薛无为在见到出来的人时,眼里的光一下子又熄灭了。 来人不过是个双十年华的女子,一身朴素的暗蓝色道袍,手里提着个破灯笼,静静地望着扑过来的他。 啊这~ 时年二十七岁的薛无为已经算是玄门年轻一代的佼佼者了,这得益于他四岁入门,二十三年来勤学苦练。 这个比自己还小的坤道,怕也不过入门几年,还测不得字,相不得面的水平,降妖抓鬼就更别提了。 自己贸然扑过来,岂不是害了她! 身后那妖物已然欺近,薛无为眼底一暗,又准备拍自己一掌逼出精血来。 最后放手一搏,跑不跑得了不重要,得让这女子关门进去,保住一条命才好! “这位道友,速速关门!” 然而他的动作却被一股大力拉扯着阻止了。 只听那坤道开了口:“别再拍了,你那点精血再浪费下去,恐怕就要享年三十,严重影响寿数了。” 你以为我想拍啊?不拍恐怕就不是影响寿数,而是绝命当下!薛无为腹诽道。不过他更惊讶于这位道友的速度,明明刚刚还在门边站着,怎的一转眼,到了自己近前呢? 而且她的力气可真大,自己用尽全力,她轻飘飘一拦。 莫不是真的有救了? “你是哪里蹦出来的?敢坏老娘好事,老娘就先拿你打牙祭!”那妖物一阵风刮过来,利爪在妖风中若隐若现,只剩残影,还夹杂着强烈的妖气。 薛无为高呼“当心!”准备飞扑上去救人。 却见女子挥挥手,有些嫌弃:“又臭又骚,哪有你这么不讲究的狐狸精!” 只见她状似随意,就那么一挥手,妖风散尽。 薛无为瞪大了眼睛! 他压根没看到她怎么出的手! 没用符箓,没用法器,甚至他都没感受到灵气波动! 可偏偏,那妖风就这么消弭于无形了!利爪稳稳停在半空,不得寸进! 被人一语道破真身,全力一击被轻松挡下,狐狸精转身就想跑。 妖怪都有着极强的直觉,它直觉这个女道士不好惹。 然而已经晚了。 “到我家门口放完妖气就想跑?想得美!” 一条银白色的丝带飞出,一瞬间将狐狸精捆了个结实,可怜那小狐狸还不能化为人形,呜咽一声,掉落在地,哪还有刚才面对薛无为的半点嚣张。 被这么个在别人手里不堪一击的小妖,追得自己险些连命都保不住,薛无为真想立即找个地缝钻进去。 随着狐狸精落网,她的妖域也不攻自破,薛无为这才注意到,刚刚救他的人,已经进了道观,重新关上了门。 劫后余生,还瘫坐在地的薛无为久久未动,与同样一脸懵逼的狐狸精大眼瞪小眼。 直到有好心的路人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助,他才回过神来。 他婉拒了帮助,向路人道谢,缓缓站起身,用了一个简单的净衣咒,除去了之前沾染上的血迹。整理整齐衣衫,对着道观端端正正地拜了三拜。 对方于自己有救命之恩,他上前敲门,想当面表达谢意。 敲了不过三下,门应声而开,还是刚刚那名女子,见又是他,皱了皱眉:“你怎么还没走?” “还未请教道友尊姓大名,救命之恩,紫霄观八十七代弟子薛无为自当报答。” “孔千羽。”女子指了指门上的牌匾:“玄清观,我大概……算第五十代弟子吧。” 玄清观?没听说过。薛无为有些纳闷地盯着上面那块又小又破的匾额,在脑海中反复回想以前背过的玄门世家名录。 ------------ 第二章 初来乍到 薛无为没了反应,孔千羽只疑惑这小道士怎的突然发愣。 本就耐心缺缺的她捂着发疼的太阳穴,关上道观大门,有些颓然地坐在台阶上。 “唔~~~”这具身体太脆弱,记忆太杂乱,让刚刚重生的她浑身上下没一处舒服的。 疼痛的感觉,她许久不曾体验过。自两百岁修至大乘境界后,这世间能伤到她的少之又少。高高在上习惯了,一朝回到解放前,她也只能捂着脑袋无能狂怒。 “这坑爹的师父,果然是几千年如一日地坑爹!”只能吐槽吐槽把她坑回来的那老贼了。 如若不是师父说,她与三师兄的一段因果,得到千年后的这个世界来了却,她现在亦可与同门先辈一般,飞升上界,得成正果。 哪会像现在,附身在一具刚刚断气没多久的黄毛丫头身上,身处这么一间顶都快塌了的破道观之中。 初来乍到,一切都处于懵逼状态的她,只能从原身留下的记忆里,大概了解这个新世界。 孔千羽不是她的名字,而是她寄居的这副肉身的。 小道士是个弃婴,抚养她的老道在她五岁时驾鹤西去,一个人坚守在玄清观十五年,是靠街坊邻里的百家饭长大的。 长大之后,凭借前辈留下的道家经典,给人测个字,算个命,画个符,挣几个钱糊口。 如若日子这般过下去,倒也平和,偏二十岁的年纪寿终正寝,真真是个短命的,于是才有了现如今的倒霉蛋。 她轻叹一声,三师兄,你真的也在这个世界吗?我们之间的恩怨,到底是躲不过的。近千年的孽缘,怕是要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了。 罢了,罢了。 她调整身姿,盘膝端坐,默念心经,运转功法,属于孔千羽的记忆在迅速被吸收,周身轻快不少。 “你可有心愿未了?”一刻钟后,感受到身体最深底残留的一丝执念,她不禁出言询问。 既占了人家的肉身,便得承了这因果。 身为无父无母的孤儿,又自幼六亲无靠,孔千羽唯一的念想便是找到生身父母。 小姑娘也是修了多年道法之人,对亲缘虽有执念,却未成魔,只需寻到他们,问上一句为何丢弃了她。至于亲情嘛,人都死了,有与没有,亦无差别,并不强求。 寻个血亲于她,并非难事,她便点头应下。 感受到心底的最后一丝执念消散于天地之间,这具身体中,只余她的神魂,周身灵气平和,念头通达,这才缓缓起身。 从现在开始,她便是孔千羽了。 掏出原身留下的吃饭家伙,三枚质地一般的古钱币,连掷五次,心里默念三师兄的名讳。 啊这~~~ 卦不成卦。 果然她就知道,寻个躲了宗门几百年的老魔头哪有那么容易的。 倒是原身认亲一事,孔千羽眉头微皱,福至灵心地望着观门,若有所思。 修行之人,神识强大,六感敏锐,她下意思地觉得,此事不用着急,便在这几个时辰之内,就会有个答案了。 原身八字本就六亲缘浅,是命中注定要入道门之人。奈何小姑娘点儿也忒低了些,五弊三缺缺什么不好,偏偏缺了命。 如若她不修道,只做个平凡人,虽半生凄苦,但至少寿数不短,入了道门,能活到二十,还得得益于她道法不精,业报不多。 所以说有很多事,真的是命中注定,半点不由人。 今夜月黑风高,阴云密布,阵阵凉风吹散了连日来的闷热,孔千羽便也没急着回到厢房休息,而是依旧坐在原地,等着过不了多久,就应该上门的不速之客。 这道观,不是她今夜栖身之所。 孔千羽残留的记忆告诉她,这个世界玄门没落,与她身处的修真大界不可同日而语,自有典籍记载以来,从无人飞升。 绝大多数都是无法修行的普通人,倒是研究不出少稀奇古怪的玩意,比如口袋里那块小小的长方形黑色物体叫手机,可以与人通话联络,甚至买卖物品,互通有无。 这些身外之物她并不关心,可是她以后要怎么回去啊? 师父当时降下的神谕只有一句话:船到桥头自然直。 直你个大头鬼啊!老贼这作风忒也恶劣,怪不得能教养出来欺师灭祖的忤逆徒弟! 头顶上厚厚的黑云里突然一道闪电劈下,直直打在离孔千羽五米之遥的老槐树上。 糟糕,她怎么忘了她师父在上面能看到她的一举一动呢,以老贼记仇的性子,她小命危矣! 条件反射般,她一溜烟钻进了正殿,躲在三清圣像底下,又笑骂一句:嘿嘿,有本事你照着师祖爷头上劈,徒弟我敬你是条汉子! 外面雷声阵阵,很清晰地表达了来自师父的愤怒,孔千羽老神在在地从供桌上捞起把瓜子,开开心心地嗑起来。 嗯,这个世界别的好处没有,吃的东西还真是丰富,味道也很不错,咸香满口,叫人停不下来。 就是给祖师爷的供品居然只有一盘瓜子,寒酸死了。 等到师父发泄一通,又默默收回神通后,孔千羽吐了一地瓜子皮,又施施然坐回道观门口的台阶处。 此时子时将近,为何还迟迟无人前来? 莫不是她最差的卜算一道到了这世界越发不灵光? 就在此时,道观大门外突然传来说话声:“泽少,应该就是这里了。” 下一秒,敲门声猛得响起。 许是夜深了,外面的人又过于急切,怕里面的人睡下听不见,叩门力道极大。 孔千羽即使有心理准备,也被吓了一跳,她猛地拉开门,一脸不悦。 门外正敲得起劲的张东海哪里想到门会开得这么快,拳头已然挥出,只见开门的女子轻轻向旁边一闪,他便以狗吃屎的姿势趴在了地上。 身后另外三人发出低低的哄笑声,为首的则冷漠地上下打量站在门口的孔千羽。 与此同时,孔千羽也在打量对面之人,容貌上五分相似,浑身上下就差把倨傲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双手背后,孔千羽悄悄捏诀掐算。 不错,正是半副血亲,同父异母。 看来来人就是孔千羽的半个弟弟了,看起来金尊玉贵,跟班随从众多,显然养尊处优惯了,怪不得看不上自小在道观长大的姐姐。 ------------ 第三章 孟家来人 “呵呵!”孔千羽都快气笑了。 想她曾经师父座下最惊才绝艳的弟子,受无数徒子徒孙崇拜,何曾被个毛都没长齐的娃娃轻视过。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要不是看在原身的份上,她肯定一袖子挥出去,把这些浑身上下满是罪孽的家伙卷得越远越好。 十九岁,在这个世界才将将成年,居然已然背负上一条人命,而且孽债缠身,便是跟着他的那几名手下,都或多或少手上沾着血。 总而言之一句话,不是什么好东西。 唯一令孔千羽觉得奇怪的是,道家讲究因果,这一身孽债,放在谁身上都得疾病缠身,晦气相随,但是眼前这少年却活蹦乱跳,印堂隐隐透着红光,满面桃花,春风得意。 这不科学。 孟令泽半天没有得到回应,这奇怪的小道姑还鬼鬼祟祟地不停偷看他,以他的少爷脾气,怎么能忍得住。 “喂,问你话呢,你是哑巴吗?” “找我什么事?”跟个小屁孩生气,不值当的,孔千羽想看看,这具肉身的生父究竟是什么货色。至于原身的母亲,在刚刚看到这小屁孩的时候,她掐了一次法诀,已然知晓生母过世多年了。 再高明的卜术,用到与自身相关的测算时,误差都是极大的。 “你是孟家早年间丢了的孩子,父亲让我领你回去,跟我们走吧。”孟令泽根本不想在这儿浪费时间,美好的夜晚,不能左拥右抱,还得跑来座破道观寻劳什子土包子姐姐。 要不是父亲以停了他的副卡威胁,他才不来! 孔千羽无所谓地耸耸肩,直接跨出了道观:“那就走吧。” 没有质疑,没有反对,同样的,也没有一丝欣喜,几分狂热,孔千羽的反应太平淡了,孟令泽反而不淡定。 “喂,你听没听说过孟家?” 在A市这一亩三分地,孟家可不是无名小卒,身为孟家子,能人脉资源与物质享受是这小道姑一辈子也想象不出来的。 “听没听过重要吗?你的目的不就是带我去你家吗?我去便是了。” 孔千羽抬起头与孟令泽对视着,与他相似的眼睛里不带一丝情绪,就那么直直地望着他,仿佛透过他,看向了他的内心。 孟令泽没来由地心慌,假意咳嗽,借故转头。 他这个名义上的姐姐好奇怪。 一路无话,名为汽车的交通工具长得虽然怪模怪样,坐着倒还舒服,虽不及云舟一类的飞行法器速度快,但胜在安稳。 孟家住在近郊有名的别墅区锦澜公馆,汽车七拐八扭,停在小区最内侧的道路尽头、一幢灰蒙蒙的三层别墅门前。 “到了,下车吧。” 这就是孟家? 孔千羽皱着的眉更紧了。 如果说最开始看到孟令泽身上缠满孽债让她有些吃惊,现在这整个别墅里已经浓到几乎化为实体黑雾则是真真正正孽气所化,让她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孟家到底做了什么孽? 孔千羽的这番表现落在孟令泽的眼里,便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被他家的有钱震惊到了。 这才是她从名不见经传的破道观来到价值千万的别墅的正常反应,刚刚的淡定清冷,肯定都是装的。 “行了,别光顾着感叹了,赶紧进去吧。”说完这句话,孟令泽头也不回地上车离开,独留孔千羽一人。 推开虚掩的大门,宽敞明亮的客厅里,孔千羽第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以手撑头,正打着瞌睡的一位中年大叔。 保养得宜,身材标准,眼角的皱纹带着几分风霜,是个儒雅大叔,如果不是同样满身孽债的话。 只他的呼吸声重了些,也并不算规矩,而孔千羽又耳聪目明,听得十分清楚。 他在装睡。 孔千羽静静地站着没动,儒雅大叔过了大约三五分钟,手一滑,头低得猛了些,理所当然地睁开眼睛,带着几分疲倦的眼神落在了她身上。 “啊,千羽,是你回来了吗?”对方只愣了一瞬,随即绽开灿烂的笑容,迅速站起身,快步向她走来。 十来米的距离,到了孔千羽跟前时,他已然眼眶微红,神情急切却又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忐忑,连声音都有些颤抖:“千羽,我是爸爸啊,这么些年,你在外面受苦了。” 他不轻不重地拍了拍孔千羽的肩膀:“好孩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这几个月来,爸爸找得你好苦啊!” “自知道当年我们家找回来的那个女孩不是你,我就一直盼着这一天,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 “爸爸有好多话想跟你说,但是现在太晚了,还是先去休息吧,等明天家里人都全了,咱们一家人,整整齐齐地吃顿团圆饭!” “走走走,你的房间早收拾好了,爸爸领你去。” 大叔的热情并不令人反感,孔千羽虽未出声,但也没反对,便跟随着大叔的脚步,向楼上卧室走去。 西南角的卧室,面积很大,摆设奢华精致,孔千羽只随意打量几眼,颔首跟大叔道别,便合衣躺在了床上。 奇怪了,孽债缠身的别墅里,居然也能有这么一间纤尘不染的卧室,而且她刚刚也观察过了,并没有镇压法器的存在。 而仅仅一门之隔,外间楼道就又是灰蒙蒙一片。 孟家太奇怪了。 新住处透着诡异,孟家人更加诡异,孔千羽睡不着觉,拿出手机摆弄,点开网页,搜索孟家的相关情况。 孟家发迹史不短不长,80年代初在深市靠着灵活的头脑,积累下第一笔财富,之后回到A市投资房地产,不断做大做强,现今已经算得上全省七大家族之一,总资产上百亿。 与庞大的资产相对应的,则是孟家不丰的人口。 从最初发迹的孟家老爷子开始,几乎代代都单传,生的儿子只活一个,生的女儿全部夭折。 网络上甚至还有关于孟家人被诅咒了的各种小道消息广为流传,要不然以现代医学科技水平,总不至于就孟家的孩子得的病,都救不了吧? 孔千羽合上手机,起身关了灯,嘴角划过一丝冷笑。 看来这孽债是祸及子孙了? 那孟家千方百计寻她回来的目的,能是单纯地思念亲生骨肉吗? ------------ 第四章 重金寻人 第二天一大早。 简单洗漱,给昨日穿过的道袍施了个净衣诀,望着外面初升的太阳,孔千羽推开窗户,一跃而下,轻盈地落在草坪上。 她闲庭信步地在小区里四处溜达。 这别墅区在建设时定是请风水师掌过眼,聚气养身的上佳福地,五行相生,地利人和。 由此更坐实了孟家是自作孽。 “孔道友!”一声惊喜的叫声从身后传来,孔千羽略带疑惑地向后看去。 居然是昨天晚上连个脆弱的妖都打不过的那小道士,叫什么来着? “孔道友,真的是你!”薛无为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昨天的救命之恩他还没想好如何报答呢,这位坤道小姐姐便顶着他的鼻子关上了观门,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他也不好打扰。 如今再次碰到,也是缘份。 “道友可也是应了黄先生之邀,来此寻人的吗?”薛无为指了指孔千羽右手边的一幢别墅,与小区其他安静的住家相比,此处人来人往,还有人穿着打扮与孔千羽无二。 孔千羽也是被此处人气吸引,想过来一看究竟,原是有什么人走失了。 “我只是路过。”孔千羽对寻人确实没什么兴趣,如果寻的那个人不是她的师兄的话。 “道友不必担心,黄先生是出了名的大方,此番前往,即便是寻不到人,来者是客,都会有几百块路费可得的。”薛无为以为孔千羽是怕他抢生意,这才不愿承认。 不过无妨,他们这个行当,本来也是凭本事吃饭,昨日孔千羽一招拿下实力强横的狐狸精的手段,今天这单生意,怕也非她莫属。 薛无为乐得送人情,便热情地引着孔千羽直接进了门:“我师傅与黄先生私交甚笃,咱们可以直接进去等。这一单做成,黄先生可是开了二十万的价格。” 本来还想脱身离开的孔千羽一听,便果断闭上了嘴巴。 没办法,这个世界里,钱太重要了,她现在囊中羞涩,连换洗衣服都没有。 玄清观穷啊,小姑娘还自幼没有师傅教养,道行不行,挣的钱能让自己饿不死都很不容易了,当然没有存款,就连平时画符用的材料都得买最廉价的。 小姑娘正爱美的年纪,不是真的穷得叮当响,怎么可能替换的道袍上都补丁摞补丁,需要换洗时临时穿着,能不出门便不出门。 不然孔千羽为何什么也没带就来了孟家?还不是根本没什么好带的。 孟家浑身孽债,他们的钱自己是绝对不能花的,那种因果,谁沾谁倒霉。 她跟着薛无为进了黄家,也想借机看看这些修行之人的本领,在寻到三师兄前,她怕是得在这个世界生存很长一段时间,免不了跟他们打交道。 因两人年纪都不大,他们进门时,其他早来一步的人都只是看了他们几眼,就自顾自三五成群互相吹捧,没人理会他们。 薛无为白脸上闪过几分薄怒,这些来争生意的同行也就罢了,怎的黄家也以貌取人了?如果换师傅他老人家前来,还不得黄明烁那老东西亲自过来赔笑脸! 他腹诽两句,拉着孔千羽寻个清静角落,低声跟她介绍黄家的基本情况。 “今日冒昧邀请各位前来,是为了寻找黄家三天前走失的孙女黄雨萌,还望各位各施神通,早日寻了人回来,老朽在此先行谢过了。”黄明烁站在一楼半的旋转楼梯上,冲着大厅里拱了拱手。 大厅里零零散散站着的得有二十来号人,从满头白发的老道,到十来岁的小道童,应有尽有。 黄明烁话音刚落,底下年纪最大的一位道长就高声喝问:“黄先生,贫道应了邀约,本也是想着救人一命,奈何你不守规矩,叫我们如何能为你做事?” 一事不二请。这是玄门的传统,既有同行相轻的意味,也是主家看不起人的表现。只有当请来人的未达成约定,主家才可以再另请高明。 像现在这样来一屋子,还都是黄家主动邀请来,便是大大地打了所有人的脸。 黄明烁姿态放得挺低:“各位见谅,非是黄家拿大,只是小孙女年方三岁,走失已有三日,老朽恐怕再耽误下去,凶多吉少,请各位体谅老朽一片爱护之心。” “当然了,黄家也不会亏待大家,只要能提供线索利于寻到人的,一律有二十万酬劳,能直接找到人的,一百万,便是没起到作用的,今日来府上的各位,也有一万的路费,还请各位担待一二。” 有钱能使鬼推磨,大家一听这价格,都不再有异议,三三两两地接过黄家人准备的物件,各展神通。 因薛无为与孔千羽一直站在一起,他们俩年纪又轻,自然没受到什么重视,只随便给了他们一件黄雨萌穿过的旧衣,并一张写着孩子的生辰八字和失踪经过的纸条。 薛无为掏出罗盘,嘴中念念有词,结合着生辰八字与失踪时辰,开始推衍。 孔千羽看了眼生辰八字,眉头微微皱了皱。 这八字不对。 黄家是做什么的,孔千羽不知道,但是能在A市有这么幢房子,总不至于没钱吧?刚刚报酬上百万,可是眼睛都没眨一下。即便以前显赫,现在落魄了,也得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可这生辰八字的命格却是一生贫苦,穷困潦倒。 孔千羽生怕自己推衍得不对,又捏起法诀再测一次,是的,不但一生贫困,还中年丧夫、老年丧女,可谓是相当命苦。 黄家亲孙女,幼年绝不可能贫苦。 孔千羽直接抽走了那张纸,递回给佣人:“这上面写的有问题,麻烦换一份来。” 佣人愣了愣,随即看向一直注视着下面所有人动作的黄明烁,后者脸上闪过一丝惊喜,忙不迭地点头。 这回的生辰八字有些许小改动,孔千羽再看,我去!富贵荣华却一生坎坷的命格!而且命中还有死劫! 孔千羽再次掐算,黄雨萌现下肯定还活着,不然死人的生辰八字,但凡懂点玄门常识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如若这死劫避无可避,她也就没必要浪费时间寻人了,等过后寻尸还差不多。 不错,尚有一线生机,不过要快,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而且……孔千羽抬头看向黄明烁,后者也正直勾勾地盯着她这个方向。 两相对视之下,孔千羽突然笑了。 有钱人家,都是这么表面光鲜亮丽,内里腌臜透顶吗? ------------ 第五章 难堪内情 黄明烁很快转身上楼,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随即便有人来请孔千羽与薛无为移步。 薛无为擦擦头上豆大的汗珠,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就被孔千羽拽着一起往楼上走去。 用罗盘推算了半天,对于孩子的位置他连大体范围都测不出来,这一会儿见到了主家,岂不是堕了师父他老人家的威名吗? 他转头看向孔千羽,内心的不安突然就平静了下来,是啊,昨天才见识过她的手段,追得他要死要活的大妖都能一招秒,此刻区区卜卦寻人,能有什么难度,怕什么。 黄家二楼会客室内,孔千羽望着眼前貌似平静,眼底却闪着焦急之色的老者,等着他先开口。 如果这老货嘴里还不吐露实话,孩子爱找不找,是死是活,都是她亲人作的妖,与他们这些方外之人有何相干? 黄明烁的姿态放得很低,亲自斟了两盏茶:“两位道长,不知我孙女现在情况如何?还在不在A市?” 孔千羽没有应声,只似笑非笑地看着对面的人。 六十出头,养尊处优,看起来很年轻。 然而此人泪堂深陷,子女缘浅,左侧黑痣斜纹齐俱,老年丧子的面相,便是右侧子女宫,也有塌陷之兆。 这个人,儿子已经死了,女儿也快死了。 临老临老,亲缘无继。 对亲人做了缺德事,遭点报应也是应该的。 “呵呵,孙女?”薛无为刚想说几句场面话,再争取点时间重新起罗盘,就听到孔千羽薄唇微张,吐出这么一句来:“你哪来的孙女?” 黄明烁猛地抬头,第一次将目光郑重停留在孔千羽身上。 男道士他是认识的,这么多年,他也散了不少财到紫霄观,观主的得意弟子自然是见过。 所以最开始,他们换了生辰八字,黄明烁以为是薛无为的功劳,然而现在,这个女道士轻飘飘说出了黄明烁藏在心底多年的秘密! 看来一开始是他看走眼了。 “你女儿命中注定会有死劫,生机仅在一线间,怎么?黄先生,还不打算说实话吗?这个孩子的生母,现在何处?” 进了黄家大门后,薛无为就曾说过黄家的基本情况。 黄明烁原有个共过患难的发妻,为他育有一子。然而天下的男人,尤其是手里有点臭钱的男人,多数都有花花肠子,黄明烁也不例外。 比一般有外遇的男人多了点良心的他,离婚时给了发妻财产,只却说什么都不让出儿子。 三十多年前的华国,离婚孩子一般都会判给经济条件好的一方,而不是看谁没有过错。黄明烁与发妻对簿公堂,争来了三岁儿子黄家栋的抚养权。 发妻受了不小的刺激,没过多久便选择跳楼身亡,家没了,儿子也没了,万念俱灰的她要钱有什么用? 彼时黄明烁已经有了美娇娘,自然不在乎,连发妻生的儿子也不在乎了。 男人嘛,有了老婆,还怕没孩子? 然而这么多年,他与继妻一直也没生下一儿半女,随着他年龄增大,原本如草根的儿子慢慢变得金贵起来,可惜已经晚了。 幼年时被习惯性忽视,没有得到良好的照顾,甚至常常吃不饱饭,黄家栋身子骨不好,哪怕后来燕窝鱼翅地养着,底子早就伤了,以至于结婚多年,一直无所出。 后来更是在全球范围的新冠流行时,一时不慎感染了病毒,不治身亡。 黄明烁不是没想过在外面养个小的,生几个孩子,奈何他勤奋耕耘,却颗粒无收,儿子死后,疯魔的他更是将魔爪伸向了。 黄家有钱,但在真正有底蕴的人家来看,只不过是不入流的暴发户,黄家栋身子还不好,娶的老婆出身也仅仅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上一些,家里做着点小买卖。 曲秋与黄家栋是大学同学,自由恋爱,结婚十来年一直夫妻恩爱,感情甚笃,在黄家栋去世后,她也没有再嫁的心思,便一直还住在黄家。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根本不难想像。 一辈子在女色上毫不节制的黄明烁,居然还生了个女儿!算算孩子出生的时间,恐怕当时他儿子都还尸骨未寒呢! 这个老不修! 被孔千羽一点点点明黄雨萌的身世由来,就像当众扒得黄明烁只剩一条底裤一般难堪。 他一张老脸青了又紫,紫了又黑,整个人都不好了! 翁媳扒灰,绝对的丑闻,但凡有点头脸的都丢不起这个人,尤其还是他霸王硬上弓。 如果后来没有怀上这个孩子,他那恐怕早就一头碰死了。现在还能活着,也无非就是一颗心栓在女儿身上,不舍得她小小年纪,失了亲娘。 他这女儿根本不是被外人拐走失踪的,带她走的,就是曲秋! 但这样肮脏不堪的事实,让黄明烁如何说得出口,对外宣称的也是她们母女同时被人贩子拐走了。 黄明烁还极力为自己辩解:“我那时因为儿子刚刚去世,喝醉了酒,才一时冲动做错了事,我不是有心的。” 薛无为鄙夷地瞪着黄明烁,孔千羽更是冷笑道:“啧啧,原来你也知道自己做的事见不得光啊?说说吧,为何曲秋想要杀了她的亲生女儿?你又做了什么缺德事?” 反正最不堪的都说出来了,黄明烁也没再藏着掖着,整理整理衬衣上的褶皱,缓缓开口:“不过是想再要个儿子罢了。不然我黄家的家产,以后都得便宜了外人。” 薛无为此时再也忍不住了,将手里凉透了的茶直接泼过去:“畜生!你家是有皇位要继承吗?” “我打下的基业,我为什么做不得主?”黄明烁瞪着一双死鱼眼,大声吼了出来。明明他那么有钱,要个儿子怎么就那么难! “别说儿子,你这女儿都快要死了。”孔千羽凉凉地说:“父母的业障,是要报到孩子身上的,你儿子寿数不长,女儿命带死劫,一切的根源,都在你身上。” 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 第六章 将死之人 “跟我有什么关系?什么业障?什么报应?我看你就是装神弄鬼……”黄明烁越说越没有底气,一双眼睛四处乱瞟,极力否认。 “哦?那请问黄先生,是不是近期时常做噩梦,梦到的全是你发妻摔得七零八落,向你索命的样子?”孔千羽看傻子一样地看着他。 “是因为有东西跟着他吗?”薛无为这话虽说是问孔千羽,但语气却没有一点疑问的意思。 他手里一直捧着的罗盘,刚才在楼下推衍时纹丝不动,现在嘛,转得就差原地飞起,但凡再大一点,都能直接当电风扇使了。 孔千羽点点头,竖起两根手指:“不止一个哦。”她甚至笑眯眯地对着黄明烁身后的空位置点了点头。 黄明烁脸上最后一丝血色彻底没了。 这么多年笃信玄学,身边不是没有傍身的东西,先是一个月前,三道平安符无缘无故化为灰烬,再后来没多久,陪在身边多年的老坑玉坠突然断成两截。 也是从那时起,他开始经常做噩梦,梦里,高楼遍地,他总会莫名其妙身处楼顶,随后被人从背后推落,自由落体。 他醒的时间却越来越晚,一次比一次更接近地面,甚至最近几次的梦境里,他已经看清了一楼底商上的招牌。 与自己一条狗命相比,什么尊严,什么女儿,什么财富,都是狗屁! “师傅救我!师傅救我啊!”黄明烁此时也知,这个年轻的面生的女道士才是真有本事的那一位,忙不迭地下跪抱大腿声泪俱下一条龙。 变脸本事之高超,认怂速度之快,能屈能伸的典范。 然而孔千羽最看不上的便是这样的人,半点气节风骨也无,就跟她那个叛了师门的三师兄一模一样! 只要想想自己好好的神仙做不得,跑来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小千世界里,想抓的人也不知在哪个狗窝里萎着,就更气不打一处来! “对不住了,贫道能力有限,你还是另请高明吧!”腿上微微用力,将这脏东西震开,便头也不回地起身走了。 薛无为不明白这一连串的变故为哪般,明明谈得好好的,马上就能商量价钱的事了,而且看黄明烁被吓破胆的样儿,加多少价码肯定孔千羽说了算。 到手的买卖就这么扔了?这位道友不仅道行高深,脾气也很古怪啊。 他收起手里的东西,也一溜烟追出去。 不走留着过年啊?他的水平他知道,捉个小鬼没问题,碰上厉鬼,那就得跟上次似的,被追得跟三孙子似的。 清晨时分的阳光虽然不强,阳气却不弱,黄家这书房朝南,一扇大大的落地窗,跟着黄明烁的两只鬼却能不闪不避地跟着他,显然是厉鬼无疑了。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孔道友,等等在下。”薛无为一溜小跑,追上准备回家的孔千羽。 “你怎么也出来了?”她自己厌恶黄明烁的为人品性,不想管他家闲事,但是薛无为明显是奔着挣钱来的,而且不是说他师父与黄家有些私交吗?就这么丢下不管? 薛无为是个人精,孔千羽这么一问,他立刻明白,简单解释两句:“嗨,师父他老人家教导我们,修行之人,修心第一,道行第二。” “既然孔道友都说了,他是罪有应得,我还管他死活干嘛。”他们紫霄观修习的术法,信奉的就是因果,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任何人想要干涉,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有些人值得救,付些代价也无妨,有些人不值得,那便不救,不沾因果,不惹业报。 只他到底有些不忍:“可怜那小女娃了,才两三岁的年纪。” 以他的本事,换了正确的八字,也只能推断出人还活着,位置大概在本市的西南角,而那边恰好是新开发的商业区,周末时分,人潮汹涌,寻一个小小的女娃,谈何容易。 这小道士心性倒是不坏。孔千羽心下暗道:黄雨萌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前提是只要黄明烁死得够快。 小丫头的死劫来源就是自己的亲妈,恐怕曲秋此时正无比纠结动不动手。 到底是亲骨肉,十月怀胎,骨开十指生下来的女儿,血脉相连。 无论另一半血脉到底是什么,都改变不了这个孩子是曲秋亲生的事实,想要下手杀了孩子再自杀,哪怕内心再如何崩溃,都会不断徘徊犹豫吧。 孔千羽回头看着已经渐渐透出淡淡阴气的黄宅,只要黄明烁死得够快,一切就还来得及。看他面相,这一两天的功夫罢了。 “放心吧,两天之内,黄明烁必死,我保那小女娃娃无性命之忧。” “真的?那可太好了。”薛无为一点没怀疑真假,人家可是大佬,骗他有什么好处。 “孔道友你怎么过来的?我送你回去吧?”薛无为今天是开车来的,车就停不远处。 “我到地方了,不劳烦道友。”孟宅就在后一排,说话间便走到了,孔千羽微微一笑,准备送客。 “啊?到了?孔道友在这儿还有业务?”薛无为抬起头看向这幢比黄宅还气派的别墅,盯了许久,越看越觉得不舒服。 那是运起心法、周身灵气遍布都无法压抑的烦躁,仿佛所有负面情绪扑天盖地将要淹没于他,来自灵魂深处的厌恶。 本能地后退一步,顺便还不忘拉了一把孔千羽:“孔道友,这别墅有点不对劲,你先别忙着进去,我拿罗盘……” 他话还没说完,别墅的正门突然大开,一名保姆装扮的中年妇女出现在门边,恭敬地说道:“请问您是新回来的二小姐吧?老爷夫人大小姐和少爷他们正等着您用早餐呢。” “二小姐?”薛无为眼睛都瞪圆了,他赶紧回想,刚刚没说什么关于主家的坏事,还好还好。 “那我就先回去了。薛道友,我们后会有期。”孔千羽继续微笑,这小道士有点慧根,居然不用进门都能感觉到孟家有问题,是个可造之才。 “孔道友,加个好友啊!”薛无为掏出手机,笨蛋才会错过结识大佬的机会。 ------------ 第七章 所谓亲人 孔千羽淡定地坐在餐桌边为她提前预留的空位上,瞥了眼薛无为发来的消息:“孔道友,小心啊!这家不对劲。” 再抬头对上四双情绪各异、心怀鬼胎的眼睛,不禁莞尔一笑,看吧,连只小菜鸟都看出你们家有问题了。 薛小菜鸟同志对此浑然不觉,正跟师父视频通话。 道玄真人:“你送回来的狐狸精已经处理好了,再不回来,渣都不给你留。” “师父,都说了,狐狸精不是我抓的,东西当然也不归咱们观所有。”薛无为有些无奈,自己解释了两次,这大妖法力高深,自己当时差点连命都搭上了。 “玄清观孔千羽孔大师抓的妖?”道玄真人就差把不信写在脸上了:“玄清观二十年前就断了传承,余下弟子均不成器,我听说原来的观主早就羽化了,哪来的大师?” “爱信不信,总之出产的东西都给我留着。师父,您那还有神行符吗?给徒弟来个十张八张呗。” “滚!洞明那老匹夫两个月才能画一张,你以为是路边的大白菜呢?”道玄气得直接挂断视频。 薛无为无所谓地耸耸肩,又忧心忡忡盯着没回消息的聊天界面看了一眼,这才恋恋不舍地开车离开。 没有回消息的孔千羽此时正饶有兴趣地看戏。 “千羽啊,怎么跑出去也不给佣人说一声?你刚刚回家,还人生地不熟,万一走丢了,爸爸会担心的。”孟尚歧的慈爱表现得十分真诚,完完全全看不出破绽,言辞间句句都在为孔千羽考虑。 孟家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孔千羽没兴趣探究,反正狐狸尾巴早早晚晚都会露出来,费那劲干嘛,因此乐得陪他们演下去。 “对不起,下次不会了。”让我个近千岁的老道叫你爸会折寿的,孔千羽自动省略称呼。 “来我给你介绍介绍家里人,这是谭弈阿姨,你的新妈妈,令泽,你弟弟,昨天你们见过的,还有与安。” 孟爸爸又带上了几分小心翼翼,一边说还不忘一边注视着孔千羽的反应,似乎生怕她不高兴:“与安来家里已经快二十年了,既然她姓了孟,以后你们便是姐妹了,与安是姐姐,便要照顾着点千羽,对不对,与安?” 最后一句话是冲着孟与安说的,后者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里已经蓄满泪水,正努力不让它们流下来。 孟与安不敢眨眼,颤抖地回答孟尚歧的话:“爸爸放心。” 面对着孔千羽坐着的女孩落落大方,多年养尊处优培养的气质与礼仪让她此时此刻看上去并不显得狼狈,更多了几分脆弱而楚楚动人:“千羽,我是与安,欢迎回家。” 她抬了抬手中的酒杯,轻抿杯中酒,眼中泪水渐渐隐去,逐渐露出些许嫉妒夹杂着不甘的复杂情绪。 孟令泽就简单多了,连正眼都没给孔千羽一个,却殷勤地给孟与安夹了筷子菜,用实际行动表达了什么叫他的姐姐只有一个,其他闲杂人等滚开。 一顿算不上和睦的早餐便在之后的鸦雀无声中度过,孔千羽才不会委屈自己肚子,每样都尝了些,在孟令泽看土包子的眼神中安稳进食。 “千羽,这张卡你先拿着用,家里缺什么用的就找梅姐。”谭弈对这位前面夫人留下的便宜女儿无感,既然孟尚歧愿意找回来,她便把事做圆满,不过是费些钱财,孟家有的是钱。 孔千羽点头道谢,伸手接过。心里想的却是,用孟家的钱,她又不是嫌命长。吃了属于孟家的食物会沾染上的那一丁点因果,孔大BOSS不怕,但是钱财嘛,就敬谢不敏了。 孟尚歧夫妻两人很快便离开家去了公司,孟令泽立刻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带着几个保镖出门去野,只留下孟与安与孔千羽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金尊玉贵地活了二十年,突然一朝被发现自己居然与孟家人毫无血缘关系,孟与安很是担惊受怕了一段时间。 本来谭弈这个后娘对她就是面子情,吃穿用度不曾亏待,做为一个世家名媛该学的也没让她落下,但是论真心疼爱,后娘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见得疼几分,更遑论她了。 从小到大她就只有爸爸,然而现在连爸爸都被人抢走了。 虽然爸爸说过,他不会再追查她的身世,寻找她的亲生父母,以后孟家会是她永远的家,她永远可以只做孟与安。 然而...... 就在刚刚,爸爸介绍自己时生怕孔千羽会不高兴,那副做小伏低的样子,是她从未曾见过的。 明明爸爸就应该总是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的啊! 她一点也不怀疑,如果孔千羽说一句不行,她没有姐姐,自己这个占了她位置的斑鸠就该被轰出去,爸爸会立即照做,将她扫地出门。 变了就是变了,自己的爸爸变成了别人的爸爸,自己从小公主变成寄人篱下,她无能为力,除了深深地嫉妒。 偌大个房子里,佣人们分散打扫卫生去了,孔千羽窝在沙发上低头摆弄着手机。 老款某米,很破旧。 孟与安终于还是没忍住,讥讽出声:“孟家在A市也排得上号,你还是赶紧拿着妈给你的卡去换个新手机去,别丢了孟家的脸!” 孔千羽平静地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盯着孟与安上下打量。 嗯,与孟家那对父子相比,她身上的孽债要轻得多,还不算无可救药。 “报个生辰八字给我。”孔千羽突然有了起卦之心,看她面相,父母宫丰盈饱满,不若帮她寻到亲生父母,早日脱离这虎狼窝的好。 生辰八字?孟与安愣了愣,随即恼羞成怒! 孔千羽这不是变着法地提醒自己,自己并不是孟家人,根本没资格对她指手画脚! 孟与安气得浑身发抖,什么教养什么气质都顾不上了,她冲到孔千羽跟前,手指直直指着对方鼻子,就想说几句狠话。 孔千羽也懒懒地抬了抬手指,孟与安突然发现自己举着的手臂重若千金,猛地垂下,无论她如何用力都抬不起来。 只听头顶传来凉凉一句:“劝你少花点孟家的钱,还能多活些时日!” ------------ 第八章 糊口营生 孟与安脸色由白转青,刹那间分外精彩。 果然是容不下自己的吗? 怒极反笑,好,很好!那就放马过来!看看是二十年贵族教养长大的自己更能为孟家争取利益,还是你个穷酸乡巴佬,空占着血缘优势,实则一无是处的无知少女走得长远。 豪门可不是那么好进的! 撕破脸而已,谁怕谁! 发现自己手臂恢复正常,丢下句:“我们走着瞧!”孟与安气势汹汹地上了楼。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吗?孔千羽皱了皱眉,刚刚孟与安走近时,她才看出来这位便宜姐姐印堂已经隐隐泛黑,明明刚刚吃早饭的时候还一切正常呢。 这说明她这一次会有意外导致的血光之灾,脸上晦暗之气发展迅猛,再加上她身背孽债,这叠加的效果......啧啧,怕是要吃些苦头。 自己劝也劝了,是她不听的。孔千羽并没有当救世主的想法,因此便将此事抛至脑后,继续鼓捣她的手机。 薛无为又发来信息了,告之她前不久抓到的狐狸精已经炮制成材料,问现在方不方便给她送来。 她要那些垃圾干嘛? 刚想回一句直接丢掉,就看见新进来的一条信息:“如果道友愿意割爱,我师父想要那颗妖丹,五十万,行吗?” 五十万?在原身的记忆里,十块钱可以在街边小吃店吃饱,市场里的衣服一套一百多块也能穿,便是她日常摆摊测个字,也不过二十块钱,五十万可是很多的,至少小姑娘一辈子都很难挣到。 那只垃圾狐狸这么值钱的吗? 尼玛这个世界的玄学水平到底烂到什么地步了啊喂!!! 她以前杀的那些妖怪要是能拿到这个世界卖,还不得数钱数到手抽筋啊!!! “可以。”内心疯狂懊恼自己错失几个亿,外表云淡风轻地发了两个字过去,别问,问就是装的! “那狐狸皮可以让给我吗?二十万!”薛无为乘胜追击。 “给我点妖血,其他东西我都无用,帮我能卖都卖掉,狐狸皮十万给你了。” 薛无为动作那叫一个麻利,谁让他有一群早已经盯着这些好东西眼睛都绿了的同门师兄弟呢。 不出半日,一阵叮叮当当的到账提示音过后,一穷二白的孔女士瞬间财大气粗起来。 “妖血给你送到昨天的地方吗?” “不知薛道友可有相熟的法器店?我想买点朱砂与符纸。”她是神魂穿过来的,连本命法宝都没带。 碰到别的宵小无所谓,她那三师兄却不是吃素的,自己不能毫无准备,多画些高阶符箓,有备无患才好。 “孔道友会画符?” “略知一二。”孔千羽一心向道,画符炼丹炼器御兽这些杂学都没有潜心研究过,勉强够用而已。 薛无为当然不知这位大佬的略知一二与自己理解的略知一二有多大的偏差,因此当孔千羽随他到观内的物品流通处买完东西,现场就随便挥挥手画了五张符后,眼珠子差点从眼眶里瞪出来! 她、她、她,她画符一不用打坐恢复灵气,二不用给祖师爷牌位请香,三不用沐浴更衣,居然能连画五张,一口气出了五张上等符箓,一次都没有失败。 就这,还叫略知一二? 他吞了吞口水:“孔、孔道友,你平时画符都这么画吗?” “是啊。” “那成功率是几成呢?” “这种低级符箓,还能失败?”孔千羽画的都是很常用的符箓,像神行符薛无为上次不还用过吗? 现场死一般的寂静...... 似乎妖血品质不太行,孔千羽连画五张都不是极品,用这玩意画的攻击符箓用来对付三师兄,纯属白搭,估计连他的一根毛都伤不到。 她收拾好东西,接着随便逛逛,就注意到流通处里居然还有储物袋卖,三尺见方,对于一穷二白的她来说,也尽够了。 可这么个小破口袋居然要价二十万! 孔千羽差点没吐出口老血来,想当初她们宗门,新晋弟子都会被赐与的新手装都比这好,重要的是还免费。 这个世界的钱,来得快去得也快,从资源丰富的修真大界来鸟不拉屎的小千世界,果然很难适应。 薛无为一直在旁边暗中观察孔千羽,他发现这位道友对一些稀松平常的东西很好奇,新款手机啊,质地上佳的道袍啊,甚至连无人问津的当代玄门名录她都买了一本。 反而是大家趋之若鹜的好东西并不入她的眼,就像店里的镇店之宝,一颗不知道传了多少代的大还丹,据说受再重的伤,只要还有一口气,服下都能瞬间痊愈。 她一开始还好奇地叫拿下来看看,近距离看过后却立刻嫌弃地撇了撇嘴,那嘴角毫不掩饰的不屑绝不是装的。 这位大佬到底以前在什么深山老林里清修的,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模样。 薛无为自动替孔千羽的种种奇怪行为寻到了合理的借口,在一旁安静等着她选购。 他安静了,旁边的师兄弟可淡定不了,甚至就连一向深居简出的师父都踱到他身边,悄眯眯问:“这位小道友就是你说的,玄清观那小丫头?” 小丫头?薛无为盯着孔千羽手里的储物袋,那里面有他心心念念的神行符,你口中的小丫头能画你一张都不会画的上等符箓,还是随手一画就能成功的那种。 别说你不行,便是整个华国玄门公认的符箓造诣第一的洞明师祖,在她面前都是弟弟! 不知道她那些符卖不卖,便是砸锅卖铁他也想买上一张,保命神符啊! 他身后的师兄弟也暗戳戳地撺掇他上前去问上一二。 “孔道友,不知你那些符箓,出售吗?”见孔千羽买好想要的东西,付账的时候有些肉疼的表情,薛无为心底暗喜:有门! 啊?这些垃圾也能卖钱? 孔千羽暗喜,不能花孟家的钱,这些基础的材料和简陋的装备都如此昂贵,自己还真得寻个能细水长流挣钱的法子,卖符便是不错的选择。 她将符取出:“卖啊。” 瞬间被抢空。 落雷符和神行符卖的最贵,最终二十万一张成交,剩下三张生活技能符箓不值钱,被钻研画符的同道买去,因是上品,才卖到一张几百块,同样的下品符,流通处就有卖,最便宜的平安符才十几块钱。 薛无为不久前刚买了一张狐狸皮,他才出山几年,平时花钱又大手大脚,此时囊中羞涩,只能眼睁睁看着心爱的符箓被师兄买走,忍不住对着孔千羽嘤嘤嘤。 ------------ 第九章 功德之光 回去的路上,薛无为开车,孔千羽靠在副驾昏昏欲睡,琢磨着能不能自己也考个驾照,买辆小车代步。 突然一个急刹车,孔千羽的脑袋与车玻璃亲密接触,撞得“咚”一声响——刚刚她不听话,没系安全带。 车前一名年轻女子披头散发地抱着个孩子,连头都没抬,脚步压根没停顿,径直冲着城外方向疾行。 薛无为暗骂一句大白天的跑出来找死,不想活别害别人。 “你没事吧?”刚刚撞的动静可不小,薛无为有些担心地望向正出神的孔千羽。 额头有点红,没见血,应该没事吧? “追上去。”孔千羽突然说道。 “啊?不用了吧,她大概有什么急事,我刹停了,没撞到她。”总不能追上去再把人家教育一顿吧? “她身上透着死气,你没看出来吗?”孔千羽好看的眉头皱起,这女子身上的死气还算淡,怀里的孩子可是渐渐变浓。 两条人命,孔千羽愿意花点时间。 !!! 不用开天眼能直接望气吗?大佬不愧是大佬! 薛无为也不废话,一脚油门追上人,直接截停年轻女子。 年轻女人紧紧抱着怀里的孩子,一脸戒备:“你们干什么?” 孔千羽的视线落在她的孩子身上。 两三岁年纪,穿着的粉色公主裙质地上乘,其上却污渍不少。 孩子一直没有醒,不管是刚刚刺耳的刹车声,还是女子一路走来的颠簸,小小的软软的四肢,无力地垂着。 孩子身上的生气正在快速流逝,死气早已占据了上峰,用不了多久,当她身上最后一丝生气也转变成死气时,大罗金仙来了也难救。 来不及废话,孔千羽一个闪身,捏住女子肩胛,微一用力,卸去对方手臂的力道,顺势抢过孩子。 “你们!我的孩子!”女子高声惊叫,不少路人侧目。孔千羽临空一指,气劲打在女子哑穴上,能让她安静上一柱香。 孩子身上没有外伤,呼吸虽然微弱却未中断,她睡得并不安稳,小小的身子微微抽搐,嘴角还有可疑的呕吐物。 十有八九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孔千羽连着在孩子身上拍了七八下,在女子反应过来准备上前抢孩子时,孩子小嘴一张,哇地吐了一地,牛奶里甚至还混着未来得及消化的白色小药片,竟高达七八片之多! 直到把胃里的东西吐空,孔千羽这才将这奶娃娃扔给薛无为,一把扯过还有些发呆的女子,塞进车里:“去医院!” 她脸色说不上好。居然是她们!原来那八字里的一线生机,是应验在自己身上了。 刚才有多凶险,真的只差一点点,这孩子就救不回来了。 医院离得不远,孩子被送进去洗胃输液。 期间年轻女子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眼里全是不舍,她脚上连鞋都没穿,发丝凌乱,一副担忧孩子的可怜兮兮慈母形象。 唉!孔千羽重重地叹了口气。她坐到年轻女子身边,递了瓶水过去:“放心吧,你的孩子不会有事的,你也不会有事的,以后,好好抚养她吧。” 开车来医院的路上,孩子身上的死气便被她驱散了,微弱的生气护着心脉,一条小命算是捡回来了。 “黄明烁的死期就在这两日,你便连两日都等不得吗?这么想带着你的女儿一起死吗?” 年轻女子震惊地抬起头:“你!你知道我是谁?你是他派来抓我们的人吗?” “就凭他也配?”孔千羽不屑地翻了个白眼:“你女儿命定的死劫已过,现在我告诉你黄明烁也快死了,你的委屈,我都知道,所以能不能好好活下去?” 这对母女,便是黄明烁重金想要寻找的人,紫霄观坐落于A市西南方向的山里,他们回来的路线,正在曲秋藏身之处的附近。 好死不如赖活着,有生路谁会一心求死?曲秋默默点了点头,安安静静坐着。 孔千羽悄悄替小丫头又算了算,嗯,平安长大没问题,便招呼着薛无为走了。 一丝淡淡的金光在他们踏出医院大门时懒洋洋从天空飘落,融入孔千羽体内。 这是...... 功德金光!这个世界玄门没落至斯,天道居然没有衰退! 她好像寻到了未来返回的办法了!功德之光足够多,有踏破虚空、穿越时空之能! 嘿嘿,在寻到三师兄之前,她便多做好人好事,争取早日归家成仙~~ “薛道友,以后若还有黄家这样的业务,或者其他捉鬼降妖的事,记得通知我一声,我不要钱。”孔千羽扔下这么句话,美滋滋地回了孟家。 啊?以后他要有大佬保驾护航了吗?薛无为流下两条宽面条泪,幸福来得太突然鸟~ 孟家主人都不在,只有两名女佣在打扫客厅卫生,在她进来时统一问候:“二小姐好。” “嗯,你们忙。额,孟与安呢?” “大小姐出去约会逛街了。” 还真是不听话非要作死啊。 明明都告诉她不要花孟家的钱了,孟家的钱不干净,这些帮佣是靠劳动获得,有付出有回报,并无干系。 但孟与安是大学三年级在读生,还未工作,身上的每一分钱都是孟家给的,花了就会有业报,多花多报,少花少报。 以她大小姐全身名牌,一个包包几万块的消费水平,今天这一趟出去,怕是很难全须全尾地回来。 血光之灾啊血光之灾。 果然,整个下午直到晚饭时分,孟家都没人回来。 这很不正常,因为早上临出门前,孟尚歧明明说过,晚上大家要聚在一起吃顿团圆饭,厨房已经摆好一桌菜品了。 孔千羽早就饿了,她上午跑去购物,中午顺便救了两条人命,没有来得及吃饭,回来已经下午三点多。 今天一天还是早上吃得不少才扛到现在。 她窝进沙发,拿起只苹果啃,掐指一算,了然地点头,嗯,多吃点水果吧。 A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 孟尚歧带着谭弈开车过来时,孟与安身上的伤已经被清创包扎好,弱不禁风地靠在男友苏赫怀里撒娇:“苏苏,好痛啊,人家会不会留疤啊?” ------------ 第十章 血光之灾 苏赫小心地护着她,避开左臂上长长的绷带,半蹲着将孟与安抱在怀里:“乖啊,听医生的话,别乱吃东西,再买些祛疤的乳霜,我家小安安会没事的。” “嗯嗯,苏苏最好了!” 二十来岁热恋中的小情侣感情就是好,周围人群都露出一脸姨母笑,羡慕地看着这对金童玉女。 “呼~看到你没事就好,可吓死爸爸了,以后出门可要小心一点。”孟尚歧正回家的路上,突然接到苏赫的电话,说孟与安进了医院,正在急诊科抢救。 他忙不迭地奔着医院来了,结果,就这? 孟与安的伤并不太重,孟尚歧先问了医生,心里早就有底。 这孩子不小心跌进了商品展柜里,左臂被破碎的玻璃划了七八道伤口,虽然看着血呼啦啦的挺吓人,但是没伤到大血管,都算皮外伤,没有生命危险,有两道伤口需要缝几针,其他的简单上药,都不需要住院,打完破伤风,观察一个小时就可以走了。 原本孟尚歧是有些生气的,孟令泽那混小子他一点也管不住,半路上打电话都不接,也不知道野到哪里去了,他们夫妻俩可是一心一意想早点回去给孔千羽接风的,没承想居然又出了这档子事。 明明问题不大,苏赫却在电话里故意往严重了说,其目的是什么,不言而喻。 孟与安那点小聪明,藏都藏不住,无非是想向孔千羽示威。 你看,我明明没什么事,一个电话全家都不回去跟你吃团圆饭,这个家里明显更待见我。 幼稚拙劣的小手段,偏偏行之有效。 孔千羽与孟家谁都不熟,第一天回来,就被故意冷落,换成是谁也无法完全心无芥蒂。无论孟尚歧如何解释,事实摆在眼前。 合着二十来年的精英教育,学的全是小心思,而且全用在自己家人身上了? 孟尚歧心里窝火,又没法冲着刚受伤的孟与安发,便横看竖看都看苏赫不顺眼,语气自然多了几分冷意:“我们这就带与安回家,这几天让她先静养,就不劳小赫你费心了。” 苏赫有些尴尬地放开孟与安,推了推眼镜:“那我就先回去了,孟叔叔再见。安安,我走了。” 没办法啊,安安非得让他这么跟家里说,他有什么办法,自己选的女朋友,不得自己宠着吗? 未来老丈人生气就生气吧,来日方长。 一行人迟归,精美的大餐早已凉透,外加孟令泽比众人晚一步到家后,对着孟与安嘘寒问暖,半眼珠子都不多看孔千羽,所谓的团圆饭自然没吃上。 孔千羽啃完两个苹果,又拎了串葡萄,仔细看了看孟与安的面相,嗯,血光之灾已过,伤得不重,看来她今天钱花的不算多啊。 孟与安却在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忍不住浑身发抖,她后怕啊! 明明好好的逛个街,光华大厦是她常去的地方,店也是她经常光顾的奢侈品店,怎么能好好地走个平道,她都能摔跤呢? 今天上午,孔千羽出门后,孟与安还在生气她嫌弃自己花孟家的钱,赖在孟家不走,便想约苏赫出来散散心。 自己是孟家假千金的事,她一个字没往外吐露,反正爸爸也没有召开盛大酒会,把孔千羽介绍给A市上流圈子的意思,她乐得装糊涂。 不是她对与苏赫的感情没信心,只是苏家伯母本就不满意她。 孟家是做房地产的,苏家搞进出口贸易,两家素无交集,联姻也不能为彼此带来商业利益。 苏母属意的原本就不是她。 再加上苏赫自幼体弱,又是苏母唯一的儿子,苏父常年在外流连花丛,苏母基本上相当于没有丈夫,一颗心全扑在儿子身上。 这种母亲很可怕,无论是哪个女人来分儿子的精力,她都不会乐意,自然对孟与安千百个不满意。 本来孟与安就很平庸,脸上精致是好的化妆品堆砌出来的,在上流圈子只能算大众脸。 特长更是完全没有,幼时也曾上过无数兴趣班,奈何她自己毫无兴趣,每每半途而废,竟是一样特长的也没学出来。成绩不好不坏,考了个本市的二流高校,混了几年日子。 如果再让她知道自己连唯一拿得出手的家世都掺着水分,她跟苏赫在一起,困难会呈几何级数增长。 因此她只能跟苏赫介绍自己家里多了个远房亲戚借住,十分讨厌十分没有规矩。 苏赫好声好气劝她,反正只是远房亲戚,相处不来,在外面给租个小房子打发出去也就是了,没必要生气。 孟与安:......更郁闷了有木有? 算了,还是买买买吧,对,就买个包,包治百病! CV是老牌奢侈品店,孟与安更是常客,孟家对几个孩子约束都不严,零花钱管够。 挑好准备付账时,苏赫抢着买了单,女朋友不高兴,当然要送只包哄一哄,他这个月生活费还没怎么花,三万还是掏得起的。 苏母平时虽然很有恋子情结,在教养上却一点没手软,因此他手里的闲钱可远远比不上孟与安。 但今天不一样,孟与安鲜少有这么情绪低落的时候,他的小公主不开心,他真的很心疼。 拎着包往外走的时候,孟与安又看上了一条丝巾,配新买的包包正好,也不贵,8800,孟与安眼睛都不眨地掏出手机买了单。 导购殷勤地送他们离开,刚走到门口,她脚下突然一滑,整个人在完全没有反应的情况下,直挺挺栽进了旁边外置的展柜里。 玻璃应声而碎,胳膊一阵钻心的疼,疼得她几乎要晕死过去,还是苏赫将她小心地抱出来,店员一边哭一边打了120. 店长带着店员一路跟着他们去了医院,无数次赔礼道歉,孟与安闭着眼睛没搭理,心里却明镜似的,这事有古怪。 今天她穿的是双运动鞋,平底,整个CV店里都铺着地毯,根本不存在打滑摔人的可能。 当时她的脚踝被什么东西绊倒,冰冰的、凉凉的,像是一只手...... 孟与安猛地坐起,颤抖地卷起裤腿。 脚踝处,赫然有只人手形状的淤青! ------------ 第十一章 死期已至 人手太逼真太清晰了,绝对不可能是误打误撞形成的。 是孔千羽!一定是她捣的鬼! 爸爸刚找到孔千羽时就在家说过,她从小在道观长大,鬼知道到底学了些什么不三不四的法术,现在跑来孟家害人。 一个正经人家的好姑娘,哪有天天穿着一身道袍晃来晃去的。 孟与安摸了摸受伤的胳膊,眼底闪过几分阴狠...... 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便宜姐姐恨之入骨的孔千羽此时正坐在窗台上,盯着斜对面黄家别墅。 冲天的煞气泛着血红,在夜色中格外显眼。 今晚是七月十五,鬼门大开,阴气最盛的日子。 那只厉鬼晒了月光,吸收了足够多的阴气,又心怀怨怼,此时已经成了气候,黄明烁大概率活不过今晚了。 她只需要坐在这儿防着点。 冤有头债有主,厉鬼复仇她懒得管,但是跑出去伤害无辜绝对不行。 眼角余光注意到,孟令泽偷偷摸摸一个人从后门溜出去,不知道又要去哪野。 就他,今天晚上还敢出去?呵呵,千万别带点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回来哟~ 九点半,黄明烁拖着疲惫的身躯回了家。 他儿子早逝,后继无人,公司业务交给谁都不放心,只能自己操劳。 开门换鞋进餐厅,饥肠辘辘的他没看到应当准备好的宵夜,心情多了几分不悦。 佣人也越来越懒散了,这个家还有没有规矩? “周妈。”厨房里无人应答。 “小敏,小庆?”两个佣人也不吱声。 “回来了?等我给你盛汤,刚炖好的。”黄明烁正准备去厨房一探究竟,怎么一个人都不在家时,一道好听的女声突然响起。 声音中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温柔,却让黄明烁瞬间全身汗毛竖起! 分明是他已经死了十几年的前妻的声音! 女人轻快的高跟鞋敲打着地面,由远及近自厨房中传来,很快,身材微胖的她便出现在了视野之内。 黄明烁想尖叫,想逃跑,但他全身僵硬,连动都不能动,直勾勾望着女人一步步向他走来,手里还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汤。 “老公,你为了这个家奔波,真是辛苦了。我炖了你最爱喝的银耳莲子羹。” 熟悉的场景,熟悉的记忆。 犹记得,早年间,他还没有多少钱,家里不过开着点小超市,还是靠着妻子娘家支持才撑起来的。 省吃俭用买的第一套房子很小,两室一厅,七十几平,还被各种货物堆得满满当当,走路不小心都会碰到头。 然而小小的、满满的,却处处都是家的味道。 他关店到家,妻子总会在昏黄的灯光下等他,早已准备好一盅汤,他喝汤,她聊着生活琐事。 温馨异常。 现在再回想起当初,只剩下异常。 如果是你死了十多年的前妻,当初还摔得支离破碎,血肉横飞,现在活生生出现在你面前,还温馨吗? 前妻身体因生育发福,便是从那时起,他开始看不起她,嫌她肥,嫌她邋遢。 没什么钱的男人也可以花心,何况后来他还有钱了。 男人花心不是天经地义? 她非得哭闹,非得折腾,折腾到最后,磨干了他最后一丝情谊,立场坚定地要离婚。 他没亏待她啊,该给的钱一分不少都给了,他只想要自由,想要个年轻漂亮的老婆,他有什么错? “爸爸,我想妈妈,妈妈哪去了?” 黄明烁低下头,脸色苍白的成年儿子坐在他脚边,一下又一下抻他的裤腿,嘴里发出的却是五六岁孩子的声音。 尖细刺耳,在空旷的房间内回荡。 一个人恐惧到极点是什么感觉?黄明烁四肢僵硬,舌头打结,从心头泛起阵阵寒意,前妻和儿子的鬼魂就那么微笑地看着他。 如果不是儿子的个子太大,前妻的脸色太白,外人看了,还能赞一句天伦之乐。 前妻靠得更近了,阴冷之气扑面袭来,让他在秋老虎当道的农历七月,生生冻到发抖。 “老公,我们一家三口,马上就能再在一起了。” 下一秒,身形一轻,双腿腾空又落地,他突然发现自己站在了楼顶上,离房檐仅只一步之遥。 这处地方,他怎么可能不熟悉呢? 每每夜半被惊醒时,都是他从这里跳下去,即将落地的前一秒。 当初,前妻也是在这里殒命的。 “颖娟,你、你听我说,当初、当初真的是意外!” 死到临头还嘴硬? 罗颖娟伸出手,毫不留情地将黄明烁推下楼去,这一次,他没有再像以往一样,在落地最后一秒前醒来,而是摔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 一样的支离破碎,一样的血肉模糊。 黄家客厅里。 黄明烁目光空洞,突然直直倒在地上,气息全无,不一会儿,透明的人形从他的尸体上升起,虚浮在空中。 罗颖娟刚想将他吃掉。 “住手。” 她的脸直接转至脑后,看清来人是几天前曾经跟她打过照面的道士。 “你来干嘛?”她面露警惕,瞬移到孔千羽面前:“不要挡我的路,坏我好事,不然我就吃了你!” 今天是七月半的夜里,鬼门大开,百鬼夜行的好日子,即便是几天前初见时,她知道这小道士一眼就看穿她的存在,似乎不太好惹,现在也不怕。 夜晚是鬼的主场,且她终于修成厉鬼,功力大增。 任何阻止她报仇的人,都是坏人! “人你杀了,仇也报了,再吃了他,你连转世的机会都不要了吗?你自己倒是无所谓,难道也想断了你儿子的轮回路?” “要你管?”罗颖娟气急败坏地吼道,连带着整个别墅的灯都跟着忽闪两下。 她是跳楼摔死的,所以在孔千羽眼里,她整只鬼就是一块块拼在一起的肉堆,难看至极,此时一人一鬼几乎是脸贴脸的姿势站着。 这什么丑陋的脏东西,孔千羽挥挥衣袖,一道灵气将罗颖娟甩飞。 卧槽! 被甩飞的罗颖娟都懵了,她可是厉鬼!落雷术都能硬扛一扛的厉鬼!拘鬼法阵都不一定能拘得住的厉鬼,一个不高兴能大杀四方的厉鬼。 连个法术都没放,就一袖子甩飞了?还是糊墙上下不来的那种? 能不能尊重下厉鬼的尊严55555555555 ------------ 第十二章 善恶到头 罗颖娟又不傻,知道自己这次踢到了块铁板,眼前的年轻小姑娘绝对不是她能惹得起的。 于是赶紧老老实实地做小伏低:“道长饶命!我虽为厉鬼,却从未曾伤害过无辜!” 孔千羽自然知道,不然哪还给她机会在这哔哔。 初见时,这厉鬼浑身的气息就很干净,且神智清醒。明显是经过长年累月的修炼,机缘巧合之下才进化成厉鬼的。如若不然,孔千羽不会当初视而不见,肯定当场消灭了它。 “我本就无意取你性命。他欠你一条命,如今死于你手,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天道站在你的一边,我管不着。” “可是如今黄明烁已经死了,身死债销。你想要再吞了他的灵魂,却由不得你了。” “你知道为何绝大多数的厉鬼嗜血疯癫?便是因过分追求力量,同类相残,伤及了太多无辜。” 灵魂是纯能量体,妖魔鬼怪都趋之若鹜的上佳补品。 “厉鬼能修成你这样保留神智的少之又少。难道你真的想因为同类相残,变成只会杀戮的机器,最后落得个神形俱灭的下场吗?” “上天有好生之德,终是给了你们母子一线生机。你好好想想,我现在就可以替你打开通道,送你们入地府,你们母子去阎罗殿告上一状,在阳间没有得到过的公正,地府自会给你。” 生死薄上,判官笔下,今生是非功过自有公断。 以黄明烁当年的所作所为,18层地狱至少百年的煎炒烹炸,总有一处适合他,让他慢慢受罪,总比脏了自己手了结他要爽得多。 “那我与我儿可会受到惩罚?”罗颖娟从墙壁上飘下来,有些心动。 “你十几年前躲避鬼差,不入地府,私自逗留阳间。现如今又化为厉鬼,索了人命。自然是要有惩罚的,肯定要吃上几年苦头。” “至于你的儿子。是你强行将他的魂魄拘在了自己身边,非他所愿,假如他生前没有作恶,大约很快就可以投胎了。” 罗颖娟一身戾气顷刻间散得干干净净,二十几年辛苦修来的道行一朝放弃,变成一只平平无奇的鬼。 大约天下做母亲的,绝大多数为了孩子,心甘情愿付出一切。 她恭恭敬敬地朝着孔千羽鞠了一躬:“求道长发发慈悲,送我们入地府吧。”正经鬼门都有鬼差把守,她们母子这样没有鬼籍的鬼想要进去,还得有些波折。 孔千羽本意就是来帮助他们的,也不拿乔,掏出下午抽时间画好的符箓扔向空中。 符箓无风自燃。落地瞬间,黑洞洞的鬼门大开。 “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不要回头。” 罗颖娟听话的打头阵,黄家栋亦步亦趋的跟着母亲,走进鬼门,瞬间消失不见。 至于刚刚死亡,变成魂体的新鬼黄明烁神智尚未清醒,头七过后自会有鬼差带他离开。 符箓燃尽,鬼门消失,孔千羽转身回家。 黄家别墅里悄无声息,直到第二天,才有人发现了黄明烁的尸体。 死亡原因:心脏病突发。 三天后。 仿佛做了个漫长的梦,梦里回忆了自己的一生,有后悔,有遗憾,有恐惧,也有不舍。 黄明烁睁开眼睛,以为会在柔软的大床上醒来。 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大大的奠字,上方挂着的,还是自己的遗像! 他吓了一跳,下意识想逃离,突然就从屋里飘到了外面,被明晃晃的太阳照耀。 身上瞬间剧痛,似是生肉放上碳火一般,皮肉翻转,还冒出一缕轻烟。 他是死了吗?怎么会呢? 他又飘回灵堂。 曲秋穿了一身重孝,面无表情地接待前来吊唁的宾客,脚边火盆里被加入一把又一把的纸钱,然后黄明烁就看到自己兜里突然多了一打红票子。 “爷爷,爷爷。”一直坐在椅子上不哭不闹的小姑娘突然对着空气冲出手,一副要抱抱的模样。 曲秋脸色微变,抱起女儿,塞到保姆怀里:“看好小姐,别让脏东西冲撞了。” 都说小孩子的眼睛干净,能看到大人看不到的东西。就算以前曲秋对这些神神道道的东西嗤之以鼻,现在也变成虔诚的信徒了。 身强体壮的公爹暴毙身亡,她得到消息的时候还在医院陪床,惊讶过后就是狂喜。 原来救了她女儿的那个姑娘说的都是真的!她们真的有救了! 送公爹出门火化时,曲秋偶遇了从孟家出来的孔千羽,这才知道原来她住在这里。 等丧礼办完,她便等在了孟家门口。 “对不住了,我身上有孝,不便登门。”虽然打心眼里曲秋不愿意给黄明烁守任何劳什子的孝,但是世人眼光皆如此,她怕孔千羽介意。 “无妨。你来我找,有什么事吗?”黄家官司已了,曲秋好好养女儿就行了,还来找自己干嘛?罗颖娟和黄家栋母子入了地府时,她可是连天道给予的功德都收到了。 曲秋掏出一张卡:“我虽然不大懂你们这行的规矩,但是帮了忙没有白帮的,这是我一点心意,还请你收下。” 嗯,这钱可以收。 临走时,曲秋欲言又止,还是没忍住问了出来:“我那公爹,不会鬼魂还在屋里转悠呢吧?”葬礼结束之后,雨萌又叫了好几次爷爷,还怪吓人的。 “过两天他就走了。如果害怕的话,先出去住酒店吧。” “好啊!是你,是你害我,是你害我!都是你!”黄明烁变成鬼,别人谁都看不见他,他便一直在黄雨萌身边晃,跟人说说话也好啊,当鬼简直太无聊。 黄雨萌想妈妈了,偷溜出来,跟着她飘的黄明烁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曲秋对面的人。 “我都求你了,你怎么能见死不救?你修的什么道?安的什么心?”他瞬间燃起怒火:“我知道你看得到我!你说话啊!明明你可以救我的,明明你什么都知道!” 他早已慢慢回忆起自己死亡的全过程,厉鬼索命,他是被早就死了的前妻和儿子害死的。他们死了都不消停,看不得他过好日子。 “聒噪!”孔千羽随手一弹,将黄明烁卷回了黄家别墅,再想出来,可没那么容易。 两日后,鬼差上门,不由分说地给他套上厚重的枷锁:“黄明烁,你的时辰到了,跟我们走一趟吧。” 生死薄上,记得清清楚楚,于1997年杀害发妻,罚入刀山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想当年,离婚后生意上遇到困难的黄明烁,不思正道,却将主意打到了前妻身上,他哄骗罗颖娟上了楼顶,趁四下无人推她下楼。 前妻死了,除了儿子没有其他继承人,儿子又未成年,钱财理所当然落回了黄明烁手里。 ------------ 第十三章 阴气入体 孟尚歧对孔千羽的态度始终温和有礼,小心翼翼的讨好意味十分明显。 从衣服到玩具,从零食到首饰,不要钱似地往孔千羽房间里堆,似乎是想要弥补她多年来在外漂泊受的苦。 孔千羽眼角发抽,任是谁看到一大堆外表漂亮,实则乌漆嘛黑的东西都高兴不起来,好好一间屋,都要没法住了。 再这样下去,保不齐还没等孟尚歧的狐狸尾巴露出来,孔千羽自己先撂挑子走人。 尤其是再加上个背后灵一般的便宜姐姐,每每孟尚歧给她送东西时,走廊另一头的房间就会无声地打开一道缝,两只乌溜溜的眼睛夹杂着越来越深的怨毒。 “妹妹,爸爸对你真好。姐姐当年都没有呢。”孟与安不请自来,捧起孟尚歧送来的一串钻石项链,羡慕嫉妒恨。 她还受着伤呢,白皙的皮肤都要留下疤了,爸爸是怎么说的来着? “没事的,多买点好化妆品,耐心点,会消下去的。”急诊科工作忙,没有哪个医生会帮着她用美容针一点点慢慢缝,她已经很委屈了好嘛。 可偏偏爸爸一点都不在乎的样子,似乎她受了伤根本不算什么大事。 明明小时候自己只是从秋千上掉了下来,膝盖擦破皮,爸爸就能连续三天不上班,天天在家陪她玩,逗她开心。 不是亲生的,果然不一样。 “这些东西不能给你,告诫你一句话,想要什么,靠自己双手去挣,不劳而获得来的,都会有代价。” 罢了,孟与安又不知道孟家的钱来得不干净,她也没做错什么,自己好心再提点她几句吧。 孟与安的脸瞬间扭曲了一下,又很快恢复正常,她扬起笑脸:“明天晚上苏家举行宴会,妈妈让我带你一起去。” 她仿佛有些心疼孔千羽,叹了口气:“像咱们这样家庭的孩子,从小一起长大的圈子很重要,大家都认识,以后总有几分面子情。”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爸爸找回来你之后,不办个晚宴对外宣布,唉,可能是他心疼你吧,怕你不懂其中的规矩,被别人说三道四。” “不过没关系,我多带你见见世面,多教教你,你这么聪明,没问题的。” “咱们同岁,你应该也在上大学吧?不知道在哪上?这都已经开学了,不用回学校吗?” 孟与安也是挺毒,几乎每一样都踩在了一个普通人的痛脚上。 孔千羽出身道观,基本没有系统地接受过教育,初中毕业便早早辍学,自己养活自己,被认回来后,亲生父亲不愿意让外人知道,后妈又只是面子情。 总而言之,简单来说,孟与安就是在指着孔千羽的鼻子骂,你不过是占着一点血缘,又没有教养,又没有才学,父母也并不是真的为你考虑,只想让你当个吉祥物。 不过孔千羽又不是普通人,她回孟家住几天,还了原身的愿,只要他们不招惹她,孟家人的死活都与她无关。 孟与安想要玩宫斗那一套,也得孔千羽搭理她才行。 最近正闲得无聊,送上门的乐子,为何要拒绝。 “好啊,正好我也见见世面。” 苏家晚宴在一家半山度假村举办,与孟家所在的位置几乎是城市的一条直对角线,孟与安让司机老王送二人一同前往。 “也不知道令泽又去哪鬼混,这都三天没回家了。”以往有热闹,孟令泽都会愿意凑一凑,他的一众狐朋狗友有几个也是圈子里的二代。 孟尚歧对儿子真的太宽容了,宽容的都没了边,宠得不像样。 一般像他们这样家庭的企业继承人,哪个不是忙着读书学习,要么出国留学,喝点洋墨水,要么跟在父辈身边,学学实践经验。 只有孟令泽,马上也二十的年纪,文不成武不就,经商更是没有天赋,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跟一群不用继承公司的二代们混玩。 偏孟尚歧一直说孩子还小,再大些自然稳重,到时候再说。 众人背地里议论,绝大多数都觉得是因为孟家孩子生养不易,当父母的只希望孩子平安就好,命如果都没了,还要钱干嘛。 三天两头不回家对孟大少爷来讲,算个毛线事。 孔千羽心道,你还有空关心别人呢? 在孟家气息驳杂,她没仔细观察过孟与安,此番一同离了孟家,还坐在一辆车的后座上,她才发现便宜姐姐的异常。 孟与安身上,粘着淡淡的阴气。 七月半鬼节,街上那不是一般的热闹,普通人如果晚归或者不小心说错话,都有可能会惊扰到这些孤魂野鬼,沾上些阴气实属正常。 大多数第二天晒晒太阳就没事了,除非八字弱,或者运势差的,可能会生场小病。 此时距离七月半四日有余,孟与安身上的阴气居然还没有消下去,而且两肩上的阳火与昨日相比又微弱了些。 这是从哪粘回来脏东西了?孔千羽不着痕迹地开始打量。 因左臂有伤,今天孟与安穿了条七分袖的长裙,连脚踝都盖住了,纯黑色,很保守很中庸的款式,在人群中不会多出彩,但肯定不出错。 孔千羽的裙子没有她长,其他的材质样式倒是相像,两人同坐一排,很有几分姐妹花的意思。 孟与安戴了一整套钻石饰品,项链手链耳坠,据说是去年生日时孟爸爸送的。 还据说过完生日后孟与安大病了一场,高烧不退,差点休学。 直到下车,孟与安踩着细脚高跟鞋走向早已等待她的苏赫时,后下车的孔千羽才看到了她身上阴气来源。 左脚脚踝黑得发紫的淤青! 她这是被鬼抓了?阴气入体,如果不早日驱除,免不了还要大病一场。 苏赫很温柔很爱她,苏家家世不凡,这些都是孟与安比孔千羽强的地方。 她扬起眉毛,挑衅笑道:“苏苏,我来给你介绍,这位就是孔千羽,我的......妹妹。”小情侣之间总有几分默契,苏赫很快明白过来孟与安话语里明显的停顿是什么意思。 但是眼前的女孩真的如孟与安说的那般粗鄙吗? 眉眼精致,气质出尘,眼神干净,笑容得体,初入这样的场合,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再看看挽着他的女友。 寡淡了。 ------------ 第十四章 倒霉姑娘 这个人的面相好生奇怪。 出于职业习惯,孔千羽看到陌生人时,总会不经意间得到些信息,比如一个人当前的运势,大体的家庭状况之类的。 但是苏赫这个人,她看不清他的脸。 明明站得这么近,连一米距离都不到,他的脸就像戴着层面纱似的,五官整个模糊不清。 苏赫于孔千羽来说,可能也就比路人甲稍微好一丢丢,看不清便不看,她敷衍地握了握苏赫伸出来的手,跟他们一起肩并肩往会场走。 苏赫的母亲王玥是位面相有些刻薄的女人,她在见到儿子扔下一大堆宾客不招呼,偏偏跑出去迎孟与安时,心下不喜,薄唇抿得紧紧的。 “苏赫,妈妈有些累了,你去招呼一下。” 支走儿子,王玥用挑剔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着孔千羽,一张脸倒还说得过去,穿着打扮中规中矩。 “这位是......?” “这是我妹妹。”孟与安说得很简洁,半点也没有再介绍的意思。 妹妹?孟家仅一子一女,哪里蹦出来的妹妹?难不成是什么八竿子都打不到的远房亲戚? A市人都知道,孟家人丁稀少,三代人里,除了本家之外,都死绝了。 长得不错,出身低微,混到他们圈子里的宴会上,还能是为了什么?捞女呗,有自知之明的骗点钱也就罢了,眼光大的,还有妄想着变成凤凰飞上枝头的。 因此王玥语气轻谩:“与安,咱们的宴会,还是得保持些档次的,别什么人都往里带。万一出点什么事,我不好跟你们家交代。” 孟与安丝毫没有自家人被羞辱的恼怒,这就是带孔千羽来的目的之一,让她看看,这个圈子里没她的位置。 她在心里默默给平常骂了不知道多少回的老妖婆点了个赞,乖巧地回话:“是,苏伯母您说的是,我一定会看好妹妹的。” 孔千羽就这么静静看着她们表演,懒得辩解,完全不想搭理。 明明宴会上有好吃的东西,有好听的歌曲,为什么要花时间在无聊的嘴炮上呢? 这里的女人分成一小堆一小堆的八卦着家长里短,时不时爆发出一阵假笑,男人们则高谈阔论,句句不离股市走势、国际形势,推杯换盏,吞云吐雾。 穿得倒是人模狗样,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你看坐在窗边窃窃私语的两个女人,年纪大些的背上趴着个婴灵,正攥着小小的拳头一拳一拳打女人的头,那女人时不时揉揉太阳穴。年轻些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满面桃花,月老的红绳都快要系不过来了。 再看吧台边的三个男人。 一个奸门发黑,山根有痣,牢狱之灾不远矣,一个日月角突出,头尖颧骨高,眉毛浅淡,六亲不认,不孝父母,最后这个更绝,两面三刀真小人,给他机会,他能背叛任何人。 修行之人耳聪目明,这一屋子人说话声清晰传入耳内,孔千羽耳根子清净了千把年,一朝穿越,可是遭了大罪了,她恨不得当场拂袖而去。 偏孟与安还拉着她给相熟之人介绍,一次又一次欣赏别人把她当成打秋风的远亲后的鄙夷之色。 直到苏赫过来寻人,孔千羽才终被放过了。 捡了几块西点,寻个无人角落,她巴不得宴会早点结束,回家休息。 “你好,请问这儿有人吗?” 孔千羽一抬头,一张和善的圆脸正笑眯眯地望着她,她稍微往边上挪了挪,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这女孩子最近运势低到令人发指啊~她默默地念叨一句,应该会很倒霉吧。 果然,才两分钟不到,孔千羽一块小蛋糕都没吃完,只听旁边嘭地一声,她转头就发现,刚刚好端端放在餐台上的一瓶香槟突然倒了,离得近的圆脸女孩被喷了一身。 女孩脸上闪过一丝懊恼,然后熟悉地掏出纸巾,吸收衣服上多余的液体,因她穿的也是条黑色裙装,除了浸湿了些外,看不出异常。 孔千羽继续埋头吃蛋糕,嗯,乳酪的香甜味,她喜欢。 两个半大孩子打闹着跑到她们这儿来,结果不偏不倚,一块蛋糕被熊孩子扔出,精准命中圆脸女孩。 熊孩子丢下一句对不起后一溜烟跑了,独留下女孩习以为常地又掏出一包湿巾,将脸上的蛋糕擦干净。 只听她低低地说:“这么好说的蛋糕不吃拿来扔着玩,这些人真无聊。” 孔千羽深以为然,她侧头仔细观察了女孩一会儿,突然开口问道:“你最近是不是一直都挺倒霉的?这种意外经常碰到?” “也不是最近啦,我从小到大都比较倒霉。”女孩耸耸肩:“平地摔倒啊、打的饭扣在衣服上啊,路过足球场被球砸啊,过马路被电动车撞啊。” “都不算事,我小心一点,这不,坚强地活到了现在。”女孩很乐观,满不在乎地掰着手指头如数家珍地说了些记忆犹新的小事故。 次数之多,频率之高,大约不乐观的也活不到现在吧。 这不科学——哦,不玄学。 一个人的整体气运,纵观一生,会是个比较平均的曲线,一个人的运势确实在一段时间内有高有底,但是天道是公允的,上辈子没做过挖人家祖宗十八代坟的缺德事,这辈子的气运只会是个普通值。 特别高的极少见,那无一例外都是被天道眷顾的幸运儿,但是特别低的更是凤毛麟角,毕竟天道一般人也是挺难得罪得到的。 有意思。 孔千羽三两口吃完盘中的蛋糕,拍拍手,掏出手机:“加个好友吧。” “嗯?”刚擦完脸的女孩有点懵,不过还是扫码加了,顺带自我介绍:“我叫邵一诺,家里跟苏家有商业来往,今天纯粹是被老妈抓了壮丁。” 像这种可有可无的商业聚会,邵一诺这倒霉蛋是很不愿意来的,但是邵妈妈也有些着急,二十五六的大姑娘了,还没个靠谱的对象,能不愁吗? 孔千羽认认真真给邵一诺写好备注名,然后说道:“我呢,对玄学之事略通一二,你这样的情况很可能不是自然形成的。如果哪天想知道个所以然了,找我,童叟无欺,价格公道。” ------------ 第十五章 给我等着 邵一诺稀里糊涂地就加了个莫名其妙的好友,直到孔千羽走远了,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玄学是什么意思她知道,因为自己的特殊体质,老娘没少为她操碎了心,少不得到处求神拜佛,请的平安符之类的一大堆,就连黑乎乎的符水她都喝过。 然并卵,她依然大灾小情不断,磕磕绊绊长到现在。对这些玄乎事并不感冒,甚至认为大多数道貌岸然的其实都是骗子。 所以这么好看的女孩子,难不成也是个骗子?她将信将疑,准备起身偷偷溜走,这宴会太无聊了。 一个转身,与应侍生撞个满怀,跌坐在地,小腿钻心地疼。 以她多年经验来看,八成是小腿骨折了。 邵一诺发生的事故孔千羽并不知晓,她此时拎着一只酒杯独自站在阳台上吹风。 这酒没什么味道,很难喝,竟然真是冤大头花几十万去买,她撇了撇嘴,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三师兄。 三师兄曾经是门派一等一的赚钱高手,各项杂学就没有他不精通的,仙酿更是连闻一闻,都能让低级的弟子升上一些修为。 他最拿手的便是桃花酿。 原料自然不会是这个世界里普遍种植的桃花,寡淡无香,而是门派后山,终年云雾缭绕,高耸入云的登仙山涤仙泉旁生长了千余年的碧桃。 花瓣红似火,香醉人,十年一开花,百年一结果,守着这株树的还是只小有修为的猕猴精,每每为了几片桃花,三师兄都得把人家打得来宗门告状。 不过那酒是真好喝啊~ 因十年才能得两坛,三师兄最疼她,知她爱喝后,再也没有给过旁人,便是连师父亲自讨要都不行。 后来...... 自从三师兄叛了师门,两百多年时间里,她只是静静地看着碧桃的花开了又谢,再也没让任何人拿它酿过酒。 三师兄,你到底在哪?我倒希望可以永远也寻不到你。 自来了这个世界上,她便在寻人一事上消极怠工。 偷盗镇派之宝,重伤师尊,无论哪一样,都是宗门的叛徒。 虽然那块破破烂烂的镇魂木有很多传奇色彩,但是也改变不了宗门创派数万年都无人能利用它的事实。 门派弟子私下里都称它为好看的废物,三师兄怎么会脑子不正常地去偷呢?而且还不是选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偏偏要在掌门师叔的结婴大典上,当着各个门派前来恭贺的人,光明正大地抢走了,为此不惜打伤一向疼爱他的师父。 欺师灭祖的罪名背定了的三师兄仿佛并不在意一般,头也不回地走了。 之后宗门在全修仙界发布了通缉令,三师兄也是从那个时候起,再也没有出现过。 这处小千世界到底有什么好?能让你一呆就是两百年? “你倒是会选,知道挑最贵的酒喝。怎么样?以前没喝过吧?” 孟与安在苏伯母身边陪了半天小心,也没得她一句夸赞,她也是名门淑女,也有自己的脾气,便找借口躲了出来透透气。 没承想一出来就碰到了孔千羽,对方神态中带着几分怅然,怔怔地盯着一只酒杯看,不知道在想什么。 自己要在苏母面前忍气吞声,她却可以躲清闲。孟与安丝毫不觉得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全都是因为孔千羽的出现,才让自己在苏家人面前没了底气,甚至对苏赫都多了几分患得患失。 豪门的女人,尤其是像自己这种没什么太出彩的地方,只能靠家世撑几分门面,寻个门当户对的联姻对象就是她们最好的生存之道。 凭什么自己压力山大,惶惶不可终日,这个讨厌的女人能如此云淡风轻,享受生活? “这酒?难喝。”孔千羽手一翻,杯中酒全部撒落。 孟与安气得脸都要歪了! 明明听说以前是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小可怜,来到孟家时身无长物,现在可好,一杯高价酒说倒就倒。 不是向自己示威又是什么?影射自己没权利管她?还是暗讽自己花着孟家的钱却是个冒牌货。 她肯定是在记恨自己刚才在贵妇面前给她上眼药,不介绍她的身份。 一定是这样。 孟与安怨毒地恨不得她去死!她深吸一口气:“你给我等着!”转身就走。 孔千羽挑了挑眉,这些女人真是麻烦死了,心眼子比筛子还多,自己一句话都不一定能脑补出什么精彩绝伦的大戏。 果然,人不能吃太饱,闲得没事干就会想屁吃。 孟与安行到僻静处,掏出手机翻了翻,在一个人名上停住了。 蒋峰是孟与安同校的学长,比她高一年级,追了她快一年了,哪怕知道她有男朋友,一直也没放弃。 孟与安平时对她不假辞色,其实暗地里还挺自豪自己也有个舔狗。 蒋峰家境比孟家差得远,家里开了两家饭店,放在一般人眼里,也算家境殷实,跟孟家比,那真是提鞋都不配。 因此蒋峰自得知孟与安是孟家千金后,便开始了追求大计,一三五高调送花示爱,二四六约吃饭约唱歌,周日则变着花样送礼物。 孟与安礼物全收,却对示爱全无回应,只偶尔发只言片语勾着对方,让他以为还有机会,不愿放弃。 正在跟自己一群小跟班吹牛,说不日将攻下孟与安的蒋峰此时真的接到电话。 “看吧看吧,我跟你说啊,那小娘们早晚都得是我的。”把手机向一众小跟班面前晃过一遍,他换上自认为温柔的语气:“安安啊,你怎么知道我正想你呢?” 孟与安打了个冷颤,这人还真是肉麻,不过她有所求,还得放缓态度:“峰哥,你以前说,办过几个不太听话的女人,是真是假啊?” “假的,都是谣言,峰哥虽然以前谈过几个女朋友,可都是你情我愿,绝没有强迫过谁。认识你以后,我更是连别的女人正眼都没瞧过一下。” 蒋峰怀里的女人没出声,只是手在他下三路用了些劲,换来对方一个调戏的眼神。 “不是的,我有点事想请峰哥帮忙......” “哦?安安的事就是我的事,你说。” “我家有个远房亲戚,总欺负我,峰哥能不能帮我找人教训教训她?” “没问题,安安开口了,多难我都会办到的。” 孟与安将孔千羽之后会出现的地方、她的长像衣着都跟蒋峰说了一遍。 “你就瞧好吧。我让手下的小弟收拾收拾她,给我们安安出气!” ------------ 第十六章 谁收拾谁 林深不闻鸟鸣,夜黑不见星光。 孔千羽独自一人走在下山的路上。 谁知道孟与安居然小家子气地甩下她,跟司机先回去了,苏家办的这宴会选的还是半山区的度假村,至少得到了山下,再走两里路,才能进入城区范围,可以打到车。 苏赫倒是有些歉意地替孟与安陪了不是,提出送她回家。 能看得出来,苏赫这番确实是好意,但是苏母却跟防贼一般地防着她,连续出声阻止,谎称自己累得腰疼,想马上回家休息,让苏赫搀扶着上了车,一溜烟跑了。 大可不必。一来自己对孟与安的男朋友不感兴趣,二来苏赫身上有古怪,他的面相,即便自己集中精力,依然看不清,自己还是离他远点比较好。 因此夜深人静,四下无人的盘山路上,蒋峰等人藏在一处小山坡后,向外张望看到的,只见一位黑裙少女正步伐轻快,走进他们设好的埋伏圈。 他们一行五人,将仅有的退路全部封死,等着一只可怜的兔子。 近了、更近了。 还有五十米 四十米 三十米 二十米 十米 五米 三米 就在快要越过埋伏圈时,女孩突然停下了脚步,她有些疑惑地四处打量,又抬起手动了动手指。 “TMD,怎么偏偏停在那了!”蒋峰有些恼火,本来就是被临时抓来,准备不充分,在山里喂了半宿蚊子,心情很暴躁。 不过是件小事,他们打晕人,做完就撤退,这鬼地方又没有监控,女孩只能自认倒霉。 怎么临门一脚了还墨迹上了? 蒋峰回想着孟与安跟他说过,这女的自小在道观长大,可能会些旁门左道,他隐隐有些不安。 会不会出事?这次带来的四个小弟都是社会上认识的,看似交情不浅,但是钱财买来的酒肉兄弟,真碰上事了还不得第一个就把他供出来? 他突然有些后悔,后悔不该听孟与安的,一时头脑发热。那小丫头片子也不是什么好鸟,自己费了那么大劲,连小手都没拉到过。 下一秒,只见女孩继续缓步上前,仿佛没察觉到危险正向她逼近。 “嘿嘿,小妹妹,天黑风大,你一个人走,不害怕?”这猥琐的声音是自己发出来的?蒋峰简直有点不敢相信。 可眼前的这女孩简直太完美了。五官精致,身材匀称,最主要的是,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气质,出尘脱俗,像高岭之花,神圣不可侵犯。 这样的可儿人,居然让自己碰上了,蒋峰早就将孟与安的交代忘得一干二净,什么要调戏得越凄惨越好,最好能拍个视频传给她。 呸,她算哪根葱!?还拍视频?当他傻啊,留下自己犯罪的证据。 自己明明是英雄救美,看到大半夜一个女孩孤身在外,容易碰到坏人,主动提供帮助。 “害怕什么?”果然美女的声音都是甜的,听听,多清脆悦耳。 “害怕碰到坏人呗。” “坏人,哪里有坏人?”眼前的女孩莞尔:“你说的是我身后的石头后面藏的一个,还是转弯的阴影里站着的两个,或者你刚刚出来的地方蹲着的一个?外加上你?” “不不,美女,都是误会,我们恰巧路过,路过,嘿嘿。” “哦,那你们请继续路过。”孔千羽作势要走,刚刚她说的那四个人一拥而上,堵住了去路。 蒋峰色心既起,竟连一秒钟都不想等,猴急地脱了衣服就冲着人去了...... 奇怪的是,被一群大男人搂抱推搡的女孩竟没有发出尖叫,也没有过多反抗。 其中一个马仔小弟负责按住女孩的手,难道是山里气温低,女孩穿的太少,这手怎么这么凉?他低头,凑近想要看清楚,却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臭味。 这小马仔隔壁邻居,独居的七十多岁老太太,两个月前死在家里了,因子女都在外地,死了也没人知道,正热的三伏天,那臭味,别提多熏人了,基本上只要闻到过一次,就能记一辈子。 老太太发出的尸臭味,跟现在他闻到的臭味,一模一样!!! 他颤颤巍巍地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照向女孩。 “啊啊啊啊!!!!鬼!鬼啊~~~~~~~~~~”连滚带爬地,小马仔连连后退。 正在对女孩上下其手的剩下几人被手电光一闪,也看清了女孩的脸。 “啊!鬼啊!鬼!” 蒋峰手脚并用地努力逃跑,还没逃出多远,就被背后的神秘力量拉扯回去,一扭头就能与女鬼的脸亲密接触。 蒋峰两股战战,拼命作揖:“菲菲,菲菲,我、我是真的爱你的,你死了也怨不得我啊,我哪里知道现在做个人流都会死人啊!你别缠着我,我给你烧纸,给你烧纸!” 女鬼菲菲躺在地上,面无血色,身下一大滩早已干涸的暗红色血迹,两眼直勾勾盯着蒋峰,不动也不说话。 马仔一号一脸菜色,听说隔壁老太太是火化的啊,那他现在看到的全身长蛆的老太太是哪来的? 马仔二号则是又跪又哭:“妈,妈,我错了,我不该不好好学习,跟着人瞎混,我一定听您的话,再也不逃课了!” 马仔三号默默地坐在地上,对面的鬼是他一辈子也不会忘的一张脸,曾经他还是个卫校的学生,那是他们的大体老师。 年幼无知加上缺乏教养,他对大体老师毫无敬意,趁着下课溜进实验室偷了头部标本出来,还拍照传上网炫耀,最终被学校开除。 马仔四号则一脸懵逼,地上明明刚才他还能摸到有腿,为什么光照过之后,就突然什么也没有了,然后这几个人全疯了,大声嚷嚷着有鬼。 鬼在哪?他四处张望。 没有女孩,也没有鬼,有的只是四个在他旁边发疯的兄弟。 孟与安在山下等了许久,都没收到蒋峰的信息,有些坐不住了。 不会是蒋峰靠不住,半途而废吧? 她是想等蒋峰告诉她事办好了,自己顶着个好心好意回来接孔千羽的名头,见证她的狼狈,捏个把柄在手里。 可她都等了一个小时了,明明刚才蒋峰告诉她,孔千羽已经出来了。 “你在等我吗?”车窗突然被敲响,孔千羽的声音幽幽飘了进来。 孟与安:...... 她怎么会平安无事地下了山? 她怎么会知道我在这? ------------ 第十七章 小惩大诫 孟与安汗毛倒竖,语无伦次。 “你......怎么走着下来了?” 孔千羽直勾勾地盯着她:“不是你把我扔下先走了吗?难不成你停在这儿,不是为了等我?” 驾驶室里的司机老王微微有些脸红,他的本职工作就是将孟家人平平安安带出门,再平平安安送回去。 刚刚大小姐让他走的时候,他虽然犹豫了一下,但是到底没说出反对的话,他们这些拿人钱的帮佣,很多时候长着双明亮的眼睛。 孟家根本没拿这位新回来的二小姐当回事,不然为何别人都一人一辆专车,平时自己开,出外需要应酬便会派司机,而二小姐回来后,孟老爷都没提给她配辆车这事儿。 现在老王开的车本来就是大小姐专用的,自然会以大小姐的意见为主,因此他屁都没放一个,便直接走了。 就是不明白大小姐为何又选择等在山脚下了。 我是想等你来着,但是等的不应该是什么事都没发生、平平安安走下来的你啊!孟与安疯狂吐槽,她紧紧抓着门框,并不想让孔千羽上车。 这话能明说吗?显然不能,现在怎么办? 孟与安的眼神飘忽,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偷瞄手机了。 “别看了,他们还在山上,一时半会儿下不来。咱们先回家吧,我困了。”孔千羽打了个大大的呵欠,直接拉开前排车门,坐了进来。 “什、什么他们?你在说谁?” 孔千羽没有理她,直接命令老王:“回家,立刻马上!” 点火、起步,一气呵成。老王很有眼力件儿,不管两位姑奶奶之间有什么问题,都不是他该过问的,真心希望她们在车上少说些话,他还想在孟家多干几年呢。 孟家别墅里静悄悄,孟尚歧夫妻在市里有住处,时常工作得晚了便不会回来,孟令泽依然没有出现,因此孔千羽与孟与安一前一后进门,孟与安首先做贼心虚,忍不住想为自己辩解一二。 毕竟胆敢寻人害自己的妹妹,太恶毒太出格了点,还不知道爸爸会有什么反应呢。 千万不能给孔千羽跟爸爸告状的机会! “今天我不是故意丢下你的,是你先侮辱我的。”孟与安真的觉得自己很委屈:“你三番两次提醒我我不是孟家亲生女儿,又告诫我不让我花孟家的钱,这次更过份,居然撺掇我跟苏赫分手!” “是你,都是你先咄咄逼人,一点点抢走属于我的东西,还想把我赶出去,你、你太恶毒了!”长期的淑女教育,孟与安根本不会市井泼妇吵架一哭二闹三上吊那一套,只能眼含泪珠、愤愤控诉孔千羽的罪行。 落在佣人们的耳朵里,那就是孔千羽不是个好相与的,嫉妒姐姐,千方百计使坏,容不下她。 都什么跟什么? 孔千羽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孟与安:“别用你一百八十个心眼揣测别人!有用拙劣伎俩害人的时间,还是想想怎么保命吧!” 这话还真不是吓唬孟与安,她上次出门沾染上的阴气未除,时间长了,入了体了,到时候招来什么脏东西,可别怪孔千羽事先没提醒她。 “你、你、你,你又威胁我!” 威胁你妹!孔千羽原本正从乾坤袋里掏画符材料的手一顿。 得,还想着好心画个平安符给孟与安戴戴,这么点阴气于她来说动动手指头的事。 但是凭什么管这二傻子,简直就是咬了吕洞宾的那只狗,完全不识好人心! 自己本着救人一命的态度提醒她,就变成她口中见不得人好了,有被害妄想症就赶紧去治! 真晦气! 两塑料姐妹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孔千羽才懒得理这个神经病,早早躺床上梦会周公,连被她困在山上的五个倒霉蛋都给忘了。 蒋峰惊恐地发现,无论他怎么跑,最终都会跑回到女鬼菲菲身边,跟躺在地上的女孩来个近距离亲密接触。 他只能看到周围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自己带来的四个小弟也不见了踪影,世界仿佛就只剩他一人,哦,还有地上的一鬼。 菲菲死得实在是不好看,蒋峰犹记得手术室的地面上,到处都是血的样子,一个人怎么能有那么多血,她全身惨白惨白的,丝毫不见血色,只一双眼睛死不瞑目。 现在瞪着他的,还是同样一双眼睛。 突然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传来,四面八方,由远及近,可是蒋峰瞪得眼珠子都要爆出来了,也没看清这哭声的来源到底是什么。 恐惧来源于未知,蒋峰哆哆嗦嗦地跪地求饶,头磕地砰砰响:“对不起、对不起,菲菲,求你饶了我吧,对不起、对不起!” 背后突然伸出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蒋峰下一句道歉的话卡在嗓子眼,华丽丽地翻了个白眼,直挺挺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这是怎么了?”地上五个人,三个又哭又叫疯疯癫癫,一个刚拍一下就直接晕了,董利波指指其他人,问现场唯一神智还清醒的人。 小马仔黄四嘴里发苦,这要他怎么说? 说他们在老大的安排下,准备伏击一个姑娘,先X再X? 还是说他们明明似乎抓到人了,谁知道一转眼姑娘不见了,他的其他同伙都疯了? 黄四现在有些后悔,为什么刚刚他没忍住报了警。 做为远郊地区派出所的民警,董利波三十出头,一脸正气,本就是小混混们最怕遭遇的人物,黄四吱吱唔唔:“我们是来郊游的,他们、他们好像撞了邪。” 他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这谎撒得他自己都不信。 董利波冷哼一声,一个接一个把地上还鬼哭狼嚎的人提溜起来。 说来也怪,他一碰到人,这人要么晕过去,要么突然不再哭闹,愣愣地望着他。 “警察叔叔!救命啊!”被个二十多岁的小大伙子扑个满怀,董利波一脸黑线。 半山腰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你叫个毛线的救命? 还有哦,我才三十二,你才是叔叔,你全家都是叔叔! ------------ 第十八章 夫妻反目 乡镇小派出所人手本就不足,今天又是多事之秋,接的报警数量尤其多,他们一共四个人值夜班,忙得飞起。 黄四的报警哭爹喊娘十分凄惨,偏还说不出个所以然,指挥中心判定有大事发生,董利波只得先放弃隔壁村一处酒后闹事的处置,转道先来半山腰。 然而到了现场,除了报警人抱着他恨不得跪下磕俩之外,其他人对他视而不见,在一小片区域里又哭又叫,仿佛见了鬼一般。 哪有鬼啊?出来让他看看。 附近看热闹的山精野鬼:大哥啊,你是警察蜀黍,一身正气的好伐,离你一米之内没点道行的都得受伤,谁敢找你闹鬼啊! 好在董利波一一过去查看后,这些人都安静了下来,一问三不知,连话都说不利索。 但既然人看着没大事,报警人神智清醒,并未饮酒,附近还停有他们的车辆,有能力带他们离开,董利波训了黄四一顿,没事别瞎报警,便让他签字确认出警记录,麻利地奔着隔壁村走了。 黄四跑到蒋峰身边,使劲推醒他:“峰哥,醒醒啊,峰哥,咱们回家吧。”夜晚的山里,风一吹就呼啦啦一片响动,时不时还飞过个不知名的鸟类嘎嘎叫,实在有点瘆人。 蒋峰如何悠悠转醒,一行人又如何狼狈离开,孔千羽自是不知,她已经躺在舒适的大床上睡得香甜,丝毫不知道黑暗中有双闪着红光的眼睛正注视着她。 她蓦地惊醒,红眼睛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然而这间屋子给她的安全感却是不复存在了。 她缓缓坐直身子,盯着空气中残存的淡红色气息:“妖气。” 这只妖与原先的垃圾狐狸精不一样,有点道行,竟能溜进她的卧室而没有触碰任何警报。 孔千羽又不是傻白甜,孟家别墅有古怪,她再艺高人胆大,也不会毫无防备,不然真大意了,阴沟里翻船,岂不是丢了师门的脸。 薛无为给她的妖血,大部分都被她拿来在屋里用掉了,灵力与妖血为引,连符纸都不用,八张防御符组成八卦阵,分别融入房间的对应位置。 任何人或灵体,只要靠近,她无论身在何处都能感应得到,不受时间、距离、信号任何外界因素影响,比监控摄像头可好用太多了。 可是这么灵敏的防御,却并没能阻止妖怪进来的脚步,甚至如果不是孔千羽六识敏锐,自己突然惊醒,可能都不会知道,屋子里曾经进来过一只大妖。 正好她缺画符原料呢,这妖再送上门,就不会有这一次的好运道了。 孔千羽食指飞动,四张金灿灿的灵符凭空出现,隐入房间四角,做完这一切,再度躺下,她却没有了睡意。 也不知半山腰上那几位怎么样了,反正同一层楼另外一头的孟与安还没睡着,正在不停地打电话找人。 孔千羽轻笑出声,她从山上下来时,便感应到了有人埋伏,粗浅无章的呼吸声,灰蒙蒙的人影。蒋峰以为的躲藏完好落在孔千羽眼里就是个笑话。 没有道行的普通人想要偷袭她,简直天方夜潭,既然他们心术不正,那就不要怪她小惩大诫了。 不过是个简单的障眼法,他们看到的她走进包围圈,被他们抓住,都是假的,孔千羽顺着旁边山道离开时,抓了几只小鬼,给他们增加点乐趣。 调皮捣蛋的动物灵魂,没什么攻击力,只会变成他们以前看到过的某个死人,阴气作用下,会有类似鬼打墙的灵异现象,短时间内,他们一个都跑不出去。 不伤他们性命,已经是孔千羽发了慈悲。 黄四没事,是因为他没见过死人,董利波轻而易举寻到了人,是他身着警服自带正气,破了鬼打墙。 小鬼在见到他时四下退散,五个人渣自然得救。 不过这些与孔千羽无关,她正侧耳倾听着大门口传来的响动。 孟尚歧与谭奕居然会在夜半时分回来了,而且一进大门口就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姓孟的,我儿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也别想好过!”谭弈一改平时的稳重职业女性形象,保养得宜的长指甲冲着孟尚歧的脸招呼,后者躲闪不及,三条血印子明晃晃地挂在了脸上。 “你发什么疯?”吃痛的孟尚歧拽着谭弈的手,将她用力甩向一边,客厅与门厅间有两级下降台阶,谭弈身形不稳,直挺挺摔了下去,脸着地,鼻血都飙了出来。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家暗地里的那些脏勾当!用血亲的命铺出来的路你走得平稳吗?我告诉你,你胆敢牺牲我的儿子,咱们就鱼死网破!”谭弈尖叫着,将手边一切都拿起的东西砸向孟尚歧。 “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真弄死令泽!”孟尚歧阴恻恻地威胁道,他脸上泛起杀意,眼神凶狠地盯着谭弈:“管好你的嘴,不知道的别瞎说!” “哼,我当初瞎了眼,才会觉得你是个好人,以为周姐姐去了的时候,你哭得那么伤心,都快跟着一块儿去了,是不可多得的好男人。” “都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不许你提她!”孟尚歧见自己言语威胁没起到作用,竟抬起脚向着妻子踹过去,活脱脱《不要跟陌生人说话》里的安嘉和走出荧幕,整张脸丧心病狂地扭曲着,哪还有平时成功人士的半点影子。 孔千羽打开门冲了出去:“住手。”她能感觉出来,孟尚歧是真的下了死手,无人阻拦的情况下,让他失了神智,谭弈的一条命恐怕今天就要葬送在这儿了。 四十几年的人生,从来都顺风顺水,第一次被人打个半死,还是认识才几天的便宜女儿跳出来救她,谭弈拖着哪哪都疼的身子爬到孔千羽身边,尽量离孟尚歧远一点,还不忘劝孔千羽:“别再靠近了,你爸他不是什么好人!” “你还敢胡说八道!”原本看到女儿下来,已经变回温文尔雅父亲的孟尚歧又作势要打,被孔千羽拦住,她不闪不避,双目中有精光掠过,盯着他的眼睛:“你累了,快去休息吧。” 言出法随,孟尚歧双眼茫然了一瞬,紧接着往二楼卧室走去。 ------------ 第十九章 小三上位 谭弈姣好的脸左半边肿得老高,鼻子还在流血,孔千羽心下不忍,扶起她到沙发上坐下,又拿来纸巾替她清理。 “要不要去医院?” 到底是家丑,不可外扬,孟家的祖业虽然不是她一手创办,可这小二十年的心血,她也是实实在在付出的,况且家产以后还是会落到她儿子手里,爆出丑闻,影响股价,对她来说,一时痛快了之后,没有好处。 她轻轻摇了摇头,猛地抓住孔千羽的手,语速极快:“离开孟家,那老东西不是个好的!你信我!” 孟家到底有什么古怪,谭弈可能知道些什么。 孔千羽沉思片刻,突然问了个不相关的问题:“你是不是认识我的亲生母亲?” 谭弈捂着腮帮子,眼神有些躲闪,还是咬咬牙,实话实说:“她、她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 果然防火防盗防闺蜜吗? 孔千羽与孟令泽的年纪相仿,相差只有半年,也就是说,孔千羽的母亲怀着孩子的时候,孟尚歧与谭弈这对狗男女就搞到了一起。 “我当时确实是嫉妒她,明明样样都不如我,却可以寻到这么好的夫家,明明我跟她一样,只是两只小麻雀,她突然飞上枝头......” 谭弈与周萍,原本只是两个普通家庭里的普通女孩。 周萍比谭弈还要更差些,她父母早早亡故,是被舅舅养大的,常常饥一顿饱一顿,勉强考个三流大学,毕业后打零工,挣着微薄的薪水,勉强饿不死。 一个人挣扎求生,养成了周萍胆小自卑的性格特点,两个人的友情,也都是周萍在仰望谭弈,做她的小跟班。 谭弈生于小康之家,家庭和睦,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吃得饱穿得暖,是她自己不好学,成绩不好,最终才跟周萍进了同一所大学,成为室友,再之后无话不谈。 这样的一个样样不如你的人,突然有一天什么都比你强,你在格子间里累死累活,人家名牌衣服不重样地穿,你为下个月房租省吃俭用,人家一顿饭花销上万。 谭弈知道自己不应该嫉妒,因为她们是最好的朋友,但她控制不住,尤其是当周萍一脸娇羞地把孟尚歧带到她跟前,跟她说他们要结婚的时候。 她以为这个男人就是玩玩,花花公子都一样,喜欢周萍这种涉世未深的小白花调调,过段时间玩腻了,也就结束了,就像十二点的钟声敲响,公主变回灰姑娘。 她没日没夜地在网络上、现实里,想要搜寻孟家太子爷的黑料,却发现这位真的看似十分完美,毫无瑕疵。 早早接手家族企业,身价不菲,洁身自好,身边没有那么多传得甚嚣尘上的绯闻,整个人一看就知道受过良好的教养,谈吐不俗。 周萍何德何能?越是了解,谭弈就越是嫉妒,越是不甘。 她内心长满阴暗的蘑菇,直到周萍怀孕,肚子渐大,莫名跟孟尚歧开始吵架、疏远,日渐消瘦,谭弈终于窃喜:机会来了。 喝醉的孟尚歧没有拒绝送上门的温柔,却没想过谭弈也会怀孕,一时间骑虎难下。 这些陈年旧事现在说出来,还是让谭弈有些难以启齿,她是憋得狠了,哪怕对方是闺蜜的女儿,她也不吐不快。 话匣子打开,再说下去就顺畅多了,她有些怜悯地望着孔千羽:“是你母亲命不好,她的死真的不关我的事。” 孟尚歧以为怀孕的女人情绪变动大,周萍短暂时间的不讲理,过后总会恢复正常,谁能想到,周萍孩子生了,病情反而加重了,居然能在还没满月时,就偷偷抱着孩子跑了出去。 等到孟尚歧几经努力,在半个月后,终于找到躲在出租屋里高烧不退的周萍时,她已经奄奄一息了。 可怜孩子还没满月,没吃没喝还挨了冻,哭的声音都像小猫叫似的。 人找回来没多久,周萍便没了。 当时谭弈还觉得自己运气真好,不用当阴沟里的小三,也不用跟正宫撕逼大战,仗着肚子里的孩子迅速上位,虽然也有些流言蜚语,说是她害死了周萍,但自己做没做过,自己心里清楚,她谭弈手上没沾过血,不怕鬼叫门。 那时的她意气风发,好不快活,尤其是生了儿子之后,总觉得有了孩子的牵扯,终于可以在孟家站稳脚跟了。 只是她对周萍留下的孩子到底有一份歉疚,这么多年,不敢亲近,只好吃好喝地培养着。 直到近期,她才知道,周萍的女儿居然另有其人,当年他们从出租屋里抱回来的,是周萍不知从哪寻到的一个孩子,自己亲生女儿则送进了福利院。 她欲言又止,很多话不知从何说起。 当着人家亲女儿的面说着亲娘各种不好,脸皮再厚,谭弈也会觉得不好意思。 如果当时她知道周萍这么干,一定会觉得对方脑子有问题,病得不轻,但是现在嘛,周萍简直太聪明了,是她自己笨,自投罗网,进了孟家这个虎狼窝! “令泽怎么了?”好几天没见人影,能引得父母争吵到不惜动手的地步。肯定不是小问题。 谭弈流下两行清泪:“他在医院,昏迷不醒七八天了。他被人发现时,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财物,医院一直不知道他是谁,还是警察查出来的,今天下午刚刚通知我们。” 孟令泽中元节露个面打了个卯,过后一直没回过家,所有人都以为他在外贪玩,没往心里去,谁承想,好好一个大小伙子,昏迷不醒七八天功夫,水米未进,对外界反应全无,瘦得都脱了相了。 只要一想到儿子死气沉沉躺在病床上的样子,谭弈就止不住心如刀绞。 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周萍在抱着孩子从孟家逃走后,给她打电话时说的话。 周萍说:“谭弈,离孟家远一点,越远越好,千千万万不要再找孟尚歧了,他们家有吃人不吐骨头的妖怪!” 那个时候,她以为自己做的丑事被周萍发现,特意来警告她别想跟周萍争。 原来真不是,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她掩面,真心实意为自己的愚蠢与背叛感到羞愧。 ------------ 第二十章 真假千金 一直折腾到凌晨三点,孔千羽才再次躺回床上,谭弈睡进了客房,别墅里又重新安静下来。 孟令泽到底怎么了?正常年轻力壮的大小伙子,昏迷不醒六七天绝对不正常。 如果是疾病引起,医院不会拖这么久寻不到病因,如果是因为非自然因素...... 她记得,好像孟家独一个的男丁,几十年下来,都没碰到过邪事啊?满身孽债,根本不影响他们的生活,就好像是特意为保护他们存在的一样。 孔千羽思虑再三,没有主动提出帮忙。 自己当初一身道袍回家,孟家这对夫妻虽然没说什么,但眼里的不认同几乎要溢出来,尤其是谭弈,完全称得上嫌弃。 一般有钱人家,多多少少都信些风水命理的玄学,唯独孟家,家里的摆设完全不讲究这些,请个神佛像啊,戴些转运珠、平安扣之类行为更是一概没有。 所以还是看看事态发展再说吧。 一夜好眠,等孔千羽醒来已经是中午了,家里人自然全都不在,佣人摆好早午餐,传递了孟尚歧给她留下的口讯:令泽在朝阳医院,醒了之后过来看看。 朝阳医院。 孟尚歧老老实实地跟在一位全身上下都笼罩在黑袍里的男人身后,态度极其恭敬。 “就是这儿吗?”黑袍男子问道,声音尖细,带着女气,与高大的身材极不般配。 孟尚歧仿佛已经听习惯了,丝毫没觉得异常,推开门,弯着腰:“是的,您请进。” 男子抬腿便进了病房。 朝阳医院是所有名的私立医院,医术好是一方面,保密性极佳才是它最大的优点。 孟尚歧一早就把儿子转了过来,楼道里没有监控,单人病房,上好的隔音材料,把门一关,放炮都听不见。 “哼,废物,这点小事都要麻烦我!”黑袍男子走近孟令泽,俯身仔细打量了几秒钟,冷哼一声:“他丢了魂了,一天到晚竟找麻烦!” 说完,转身便走。 孟尚歧根本不敢多问,恭恭敬敬地又把人送走,这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忍不住后怕。 这位本就喜怒无常,最近又在生气,是自己病急乱投医,鲁莽了。 刚刚没敢问,也不知儿子的事,这位到底是管还是不管。 他有些垂头丧气地回了病房,就看到孔千羽站在了床边,也低着头仔细打量着孟令泽,一只手还在空中快速地比划着什么。 “千羽来了啊?来,过来坐。”孟尚歧还真是一心想把慈父角色演下去,好脾气地拉着孔千羽的手,将她带到靠窗的休息区坐下。 “令泽到底是怎么了?”孔千羽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看向孟尚歧,仿佛只是个关心弟弟的好姐姐。 孟尚歧看着近在咫尺的孔千羽,半响才答非所问:“千羽,你知不知道,你跟你妈妈长得有多像。” “你应该叫孟令颜的。这个名字有个典故,出自曹植的诗,‘容华耀朝日,谁不希令颜。’当初你还未出世时,你妈妈翻了好几大本书,才给你选了这个名字。她希望你以后,是个开心漂亮的小姑娘。”孟尚歧忆起往事,不由地有些唏嘘。 孔千羽表面上不动声色,内心腹诽:见鬼的典故,见鬼的开心漂亮,这三个字,水火不容,表面上看五格俱全,其实综合来看,却是应了原身早年困苦,六亲无靠的命格的。 您可真是亲爹? 孟尚歧对此一无所知,还在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与周萍曾经的恩爱,以及对她这个女儿的种种期待。 说的人觉得自己情深意重,听的人却烦闷至极,孔千羽忍了又忍,终于在他再一次说你是我们爱情的结晶后忍不下去了。 她伸出一根手指头,指向床上躺着的孟令泽:“当着一个出轨产物的面,歌颂你与原配的爱情?” 没有这么恶心人的! 孟尚歧满腹情思悉数压下,像只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子,脸涨得通红,最后嗫嚅地解释:“我不是有心的,但是当时的情况下,我也不能不管。” “是啊,所以周萍死在了最合适的时间,她既没有完全消耗掉你的爱意,使你这么多年每每想起依然怀念,又没有活下去挡着你迎娶新妇,再婚生子的路。” 看吧,无论活着还是死了,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地没给你添麻烦。 孟尚歧就是这个意思吧? 只是被孔千羽活生生扒开血淋淋的真相,有些没脸。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高高举起的手,却一直没有挥下去,他是没有底气的,这个孩子,自己亏欠她一个母亲,外加二十年的家庭温暖。 “这么多年,你在道观过得很苦吧?”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孟令安不是你亲生女儿的?从她被抱回来吧?”孔千羽突然打断孟尚歧没完没了的发感情牌的行为,直截了当地问了出来:“不然为什么她不叫孟令颜?” 既然是亡妻孕期翻了好几本字典起出来的名字,为何又不给女儿用了呢? 唯一合理解释,就是孟与安不是孟尚歧与周萍的亲生女儿这事儿,孟尚歧当时就知道。 那孔千羽就不明白了,既然当时知道,不想着马上找,反而把假女儿好好地养大了,亲生女儿扔了不管了。 现在为什么又非得认回来? 这不纯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嘛! 孟尚歧瞠目结舌,哑口无言,承认也不是,反驳也不是,两人四目相对,诡异地沉默下来。 “大师,这边请。” 谭弈突然推门进来,吓了孟尚歧一大跳,在看清谭弈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还跟着个道士打扮,拿着拂尘、留着山羊胡的老头后,更是直接从座位上跳起来。 “胡闹!谭弈,你到底有没有脑子?怎么能请乱七八糟的人来,床上躺着的,可是你亲儿子!你要害死他吗?” “我害死他?”谭弈因脸上有伤,戴了个很宽大的墨镜,因此看不出表情,不过语气倒是对孟尚歧十足轻蔑。 “齐道长,麻烦你了。” “住手,用不着你,出去,你们俩都给我出去!”孟尚歧一把抓住正准备上前的老道,满脸不赞同,甚至渐渐又露出几分狰狞。 ------------ 第二十一章 生魂离体 “你这人,怎么还动手了呢?我观你儿子印堂发黑,三魂七魄离体,命不久矣。”老道拂尘一甩,吹胡子瞪眼:“你这到底是不是做人亲爹的,怎么还不想救了?” 哟,看来这老道还真有点本事,他说的没错,孟令泽的生魂早就不在体内,此时躺着的不过是具躯壳,自然无论医生怎么抢救都醒不过来。 生魂是不能长久远离躯体的,最多七七四十九天,便是原本命不该绝的,都会魂归地府,做了枉死鬼。 而且以孟令泽现在的样子,他恐怕没有四十九天那么长,他的生魂离体不是偶然事件,而是被鬼物算计了,那鬼物既想办法勾走了魂,自然不会好端端地勾着玩,想必是为了以生魂进补啊。 事间万物的灵魂,对于妖魔鬼怪都是大补之物,不然为何灵魂力量如此强大都需要找个躯壳寄存。 孟令泽浑身上下散发着不属于他的鬼气,气息之浓,七天都没有散去,恐怕缠上他的鬼,是个不好对付的厉鬼,而且还是最难缠的艳鬼。 不知这老道能不能招回他的魂来。 孟尚歧急得满头是汗,拼命将老道往屋外推,谭弈则在另一头拼命把老道往回拽,可怜老道近花甲的年纪,差点被五马分尸,气得一拂袖,接连几句成何体统,头也不回地走了,任凭谭弈再如何劝说都不管用。 “我跟你拼了!”劝不回老道,谭弈拳拳爱子之心转为熊熊怒火,掏出自己随身带的小折叠刀就冲着孟尚歧刺去,状若癫狂。 病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谭弈动作极快,一刀戳在孟尚歧胸口,当场就见了血,被听到动静赶来的医护人员七手八脚地抬走抢救,留下愣愣出神的谭弈手足无措。 “别担心,你的刀太短,伤得不重。”孔千羽很讨厌这种家庭伦理大戏,果然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全天下夫妻吵架都一个架式,爱的时候如漆似胶,恨的时候食肉寝皮,半分余地都不留。 谭弈只愣了一小会儿,然后连忙飞奔出去,过了几分钟,带回了老道。 合着您老先生压根就等在医院门口着吧?不然怎么能这么快就回来了? “大师,求您发发慈悲,救救我儿子吧,我再给您加十万块!” “放心,且由我作法。” 老道开始从他带来的大帆布背包里掏杂七杂八的东西,在孟令泽的病床周围布阵。 Emmmm,这手法,很粗劣啊,孔千羽不动声色地踢了一脚,将本放在离位的一枚铜钱向右移动十几厘米,进入兑位,帮他完善阵法。 三根插在香炉里手指粗的香燃起,烟垂直向上,老道这才点燃一张追魂符,将符灰浸入水中,盘膝坐地,嘴里默默念咒。 三缕青烟渐渐汇成一股,像有了生命一样,凌空扭动几下,顺着窗户飘了出去。 孔千羽目不转睛地盯着烟的去向,右手捏诀,魂魄出窍,跟了上去。 那老道显然没有本事跟着过去看,只寄希望于能将生魂顺着引魂香引回来,如果真那么简单,孟令泽身上的鬼气就不会这么浓了。 果然半调子就是半调子,靠不住。 青烟飘飘荡荡,大体方向却是直奔着北城外的公墓去的。 修为到了孔千羽这个阶段,魂魄飞行速度极快,一眨眼功夫,公墓近在眼前,青烟又晃晃悠悠冲着山顶上的一座新坟而去,随后欢快地在其上画圈。 这是寻到生魂下落,准备聚魂带其回家了。 孟令泽的生魂自然没有出来,大白天的,坟墓里突然透出只黑乎乎的鬼爪,将青烟抓散。 远在病房里做法的老道胸口发闷,突然喷出一口血来。 “不好,有鬼怪作祟!”老道忍下再吐血的冲动,拿出把桃木剑,往掌心一抹。 吸了血的桃木剑剑身上有暗金纹闪过,老道一声喝令:“去!”桃木剑嗖得变小,跟随着青烟就要飞出病房。 突然间,变故陡生!原本引路的青烟改变了方向,刹那间立正站好。 压在喉间的血顺着嘴角流下,老道的法术被破。 他脸一白,颓然地从地上爬起来,抱了抱拳:“小老儿道行浅薄,您另请高明吧。”说罢麻利地收拾东西跑路,无论谭弈如何恳求,头都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开玩笑,刚刚还有个细微的声音在他耳边提醒,叫他收手。 老道其实也是有点真材实学在身上的,捉个小鬼,看看风水都手到擒来,他们同门师兄弟一共四人,只有他活到了这把年纪是为什么呢? 不是他的其他同门道行不如他,恰恰相反,他是最怂的一个,活得长的原因,就是因为知道什么叫量力而行。 能救的尽力去救,救不得的,别赔上自己一条小命,也别耽误人家寻别的高人救命才好。 刚刚他能感知到,提醒他的人对他并无恶意,似乎还有意救他一命,不然如果对方强硬打破他的术法,他绝不仅仅只是吐一口血而已。 技不如人,他还不赶紧溜更待何时?钱是个好东西,可也得有命花才行。 飞回去警告老道离开的,正是孔千羽,她此时魂魄浮在半空,观察着那座新坟。 坟的主人看墓碑是位五十多岁的男子,死了大约才一个月时间。 这便奇了,刚死的新鬼就有勾生魂的力量? 她仔细感应,发现新坟下有好大一爿空间,神识探入,还有遮蔽之效。 她决定下去看看。 这是...... 魂入其间,仿佛回到了凡尘世间,一处酒吧的格局,灯红酒绿,痴男怨女,堪称噪音的音乐声震耳欲聋。 这鬼好生厉害,竟然都能以怨气为引,幻化出属于自己的幻境空间了。 舞池正中,在台上一手端着啤酒,一手拎着话筒的,不是孟令泽又是哪个。 倒不是因他站得地方显眼,而是他身上属于生魂的独有光芒太亮,连酒吧的霓虹灯都遮不住。 而这耀眼的生的希望,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逝,孟令泽对此似乎一无所觉,他仰头饮尽杯中酒,酒瓶一扔,搂过离他最近的一位美女,想将嘴里的酒度给对方。 那美女微微扭头抗拒,正对上孔千羽的视线,先略显惊讶,之后调皮地朝她眨了眨眼。 ------------ 第二十二章 天雷之威 周围又蹦又跳的红男绿女看似热闹,但只会千篇一律,面无表情,机械死板地重复着同一个动作。 他们均是怨气所化。 因此女人这与众不同的回眸一笑百媚生,没有美感,全是惊悚。 她就是一直缠着孟令泽的艳鬼,居然已经有控制幻境领域的能力了。 孟令泽那只傻鸟还沉浸在温柔乡里无法自拔,眼神直勾勾盯着怀里的美女,压根对周遭发生的事没有丝毫察觉。 按照现在的精气流逝速度分析,大概率活不过今天。 这艳鬼浑身煞气,浓重的黑云在她周身涌动,恐怕栽在她手里的倒霉蛋不少。 伤人性命的恶鬼,孔千羽不会手软,这可都是看得见的功德,不挣白不挣。 “放开他,我给你个痛快。”孔千羽笑了笑,对着艳鬼说道。 艳鬼笑的越发灿烂了,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不看看这是哪里,居然敢如此大言不惭! “哈哈哈哈哈哈!”艳鬼放声大笑,她轻蔑地一挑眉:“别学了点皮毛就不知天高地厚,这一方天地里,我说了算!” “小姑娘,你家长辈没教过你,别太贪功冒进吗?你跳进了我的鬼域,还准备活着出去吗?” 艳鬼说完这番话,就等着欣赏孔千羽从慌乱到绝望的变脸过程。她一向喜欢先玩弄猎物,再慢慢将他们耗死。 一个人临死前越痛苦越挣扎,灵魂爆发出来的力量就越强大,她自然得到的好处更多。 在自己的鬼域里,她有足够的信心,别管是什么人物,进了她的地盘,一律是她的盘中餐。 “没有人告诉你吗?你话太多了。”孔千羽依然面无表情,她抬起手,懒懒的以自身灵气为引,在空中画符,金光不断从她指间溢出,逐渐连成符文,隐隐有天雷之威。 “年纪不大,口气不小,哼,让你见识见识鬼域的厉害!”艳鬼将孟令泽一把甩开,五指化爪,周围被怨气幻化出来的人型顷刻间聚在孔千羽周围。 铺天盖地的怨气,似笑似哭,影响着人的心智,哪怕有一丁点负面情绪,都能被无限放大,最终陷于心魔无法自拔。 这是艳鬼屡试不爽的杀招,她得意洋洋地准备欣赏孔千羽被心魔控制的狼狈模样。 “没有用的,这里,你的符废纸一张,沟通不得天地,引不来天雷的。”鬼域空间不在三界内,跳出五行中,除非她有神仙之能,不然一切挣扎都是徒劳。 艳鬼之所以如此自大自信,是因为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与玄门中人对抗了。 在五百年漫长的做鬼生涯中,她害人无数。想要抓她的和尚道士能从城西排到城东。 最初,她只是个小小的歌姬出身的奴隶,籍没入宫的官奴,任人宰割的牛马,是注定一辈子都得困在高高的宫墙之内,当个跳舞陪酒,供达官贵人娱乐的玩物。 就连死,都死的悄无声息。 酒囊饭袋的狗屁王爷过个寿,去跳舞的她因为身体不适,出了岔子,一个起跳动作,别人稳稳落地,她狼狈摔倒,整齐划一的舞蹈缺了一角。 狗王爷身为明朝皇室宗亲,注定不能在朝堂有所建树,必须做个只能吃喝拉撒的造粪机器,心中积聚的郁闷无从发泄,自然得拿地位更不如他的人撒气。 如此现成的借口,不用白不用,尤其这批歌姬都是皇帝喜欢用的,因此他勃然大怒,命人看管着令她跪在雪地里。 没有人敢为她求上一句情,甚至不敢询问要处罚几个时辰。 于是衣着单薄的她在寒冬腊月跪在了四面透风的戏台之上,随着四肢百骸渐冷,生气流逝,她死之前最后的想法,便是不能便宜了这些狗男人! 仗着一张美艳的脸,与对男人的绝对恨意,她理所当然地成了艳鬼,从最初害人东躲XZ,到得了这鬼域的能力开始肆无忌惮。 五百年了,死在她手里的玄门人士不计其数,其中不乏能力高深的老前辈,像孔千羽这么又菜又爱玩的,更是不知凡几。 孰胜孰负,根本不用多想。 然而很不幸,这一次她踢到铁板了。 这个世界确实没有神仙,但孔千羽非本世界之人,而且穿越之前,已经满足飞升的所有条件。 与神仙相比,只差一个飞升的仪式。 她淡定地划出最后一笔,引雷符已成,一时间灵符泄露的威压,让她身边三米以内的煞气被一扫而空。 孔千羽轻喝一声:“凶秽消散,道炁常存。去!” 言出法随,引雷符破空而去。 艳鬼咯咯笑个不停:“我有没有跟你说话,天雷根本劈不进……” 来字还卡在艳鬼的嗓子眼里没有说出来,原本平静的一方异空间突然阴云密布,随之电闪雷鸣。 天雷以摧枯拉朽之势密密麻麻地劈了下来,所到之处,邪祟尽消,煞气不存。 艳鬼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一道碗口粗的天雷劈得魂飞魄散。 引雷符威力之大,荡平一切牛鬼蛇神。 孟令泽在艳鬼被灭的瞬间清醒过来,他只觉得头痛欲裂,浑身像着了火一样疼痛难忍。 “啊!”他忍不住喊出声,抱臂躺倒,不停的在地上打滚。 生魂能近距离被天雷关照,洗涤灵魂里负面晦气,对普通人是难得的经历。 便宜他了。孔千羽嘟囔一句,便想带人回去。 走到孟令泽身边,她才注意到刚才艳鬼被劈了之后,居然留在了一枚鬼珠。 妖魔鬼怪修炼到一定程度,都会形成内丹,妖丹用处有很多,炼药炼器都可以,但是鬼珠却不一样。 虽然能产出鬼珠的鬼少之又少,但鬼珠的用途却大多数都是走邪门歪道邪修最爱,正道修士并不怎么会利用它。 不能换钱,对自己无用的东西,放在孔千羽眼里就是垃圾,她不情不愿地捡起来,想着怎么处理掉这鬼东西。 鬼珠刚一入手,孔千羽怔怔地愣在了原地。 这鬼珠…… 虽然已经过了两百年,她还是立刻感应到了,鬼珠里,有三师兄的气息! ------------ 第二十三章 专治不服 鬼珠入手冰冷,油黑发亮。 孔千羽神识探入,在浓郁的鬼气之下,属于三师兄的那星星点点熟悉感一直若有若无地存在,她却无论如何都捕捉不到, “救、救命!救救我......”孟令泽疼的整个生魂都变了形,本能地向附近唯一的生灵求救。 孔千羽顾不上仔细研究鬼珠的秘密,只得带着孟令泽离开。 这处由艳鬼的怨气所构成的空间在他们离开后彻底坍塌,新坟纹丝未动,公墓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山脚下的值班室里,两名工作人员躲在屋中瑟瑟发抖。 这晴天白日的,好端端居然有雷劈了下来,声音振聋发聩,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只盯着山顶的一座坟劈,真是见了鬼了! 孟令泽直直地从病床上坐起,一时半会儿还不知道发什么了什么事,他本能地呢喃:“妈。” “我的儿!”谭弈又哭又笑的一把搂住他:“你可吓死妈了!” “妈,我这是怎么了?”孟令泽的记忆还停留在七天前。 他明明记得自己应该是在酒吧喝酒才是。怎么好端端的,突然从病床上坐起来了呢。 这入目周边到处的洁白,以及浓浓的消毒药水味道,再加上身上特有的蓝白条病号服,目测是医院无疑了。为什么他会在这里? 孟令泽有些疑惑的对上了孔千羽戏谑的眼神,她怎么会在这儿? “你昏迷不醒已经有八天了,医生怎么也查不出病因。还是妈请来了个老道。他说,你被脏东西勾走了魂魄,做法把你的魂儿找了回来。我的儿,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想不想吃什么东西?” 听到吃,孟令泽突然觉得腹中空空,饥饿感十分强烈。 “咕噜”这是许久未曾进食的胃发出的严重抗议。 “妈妈这就给你买粥去,你等着我啊。”谭奕一溜烟小跑的出了病房,留下孟令泽与孔千羽相顾两无言。 “你怎么会在这里?”孟令泽狐疑地盯着孔千羽。 他们这对姐弟真的不熟。相比较血缘关系,自小长大的情分更容易培养出来真感情,他还是更心疼与安姐姐,对孔千羽就有点隐隐的敌意,明里暗里的也表露了很多回。 总不至于孔千羽是个大圣母,即使知道自己看不上她,还巴巴地跑到医院守在病床旁,装成姐弟情深的模样吧? 孔千羽懒得搭理这个脑子不清楚的小屁孩:“我有话问你。缠着你的艳鬼,你是从哪儿遇到的?有没有谁给过你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什么乱七八糟的?“艳鬼是什么?你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你的脑子呢?刚才是聋了吗?没有听到你妈说的话吗?你昏迷不醒的这些天,都跟这个艳鬼在一起。她吸取了不少你的精气,你差点儿就死了。懂了吗?” “切!你下一句话不会是要说,我这条命是你救回来的?艳鬼是你抓的吧?我的事你知道的这么清楚,难不成你当时就在现场?” 孟令泽颇为豪气的想要下床,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来啊,你这么有本事,会抓鬼,抓个鬼来让我亲眼见见。不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吗?鬼长什么样,鬼在哪儿呢?” 谭毅刚才着急出去,离开时并没有关上病房的门,孟令泽又不自觉的喊声越来越大,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在孟令泽眼里空荡荡的病房门口,孔千羽看过去,早已被几只鬼挤得满满当当。 他们年岁不同,死状各异。因长期没有祭祀香火,瘦骨嶙峋,看着好不凄惨。 鬼魂对玄门中人的畏惧与生俱来,因此一堆鬼老老实实地挤在门口,鸦雀无声,不敢进入病房,就站在门口,向屋内张望,想看清楚到底是哪个胆大包天的毛头小子,大言不惭地想要见鬼。 你真想见见鬼长什么样?孔千羽一副看好戏的表情问道。 “来来来!本少爷已经迫不及待了!鬼呢?”孟令泽还在不知所谓地疯狂叫嚣。 孔千羽专门擅长医治各种不服。 她从储物袋中取出刚刚得到的鬼珠,轻轻一弹,不偏不倚,正好落入孟令泽的手心。 艳鬼五百年精纯的阴气所化,足以让任何人能够暂时见得到鬼了。 前一秒还在叫嚣小爷从小到大都不信这世界上有鬼的少年,下一秒。视线就对上了几双没有眼白的死鱼眼,再仔细一看,死鱼眼属于几张青白的脸。 这几张脸的主人,后脚跟离地,都是踮着脚站着的! 孟令泽连叫都忘了,半响都发不出一点声音。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 刚刚魂魄离体了多日,再接触过多的阴气对身体没好处,孔千羽凌空一抓,鬼珠又缓缓飞回她的储物袋。 门口的鬼魂从孟令泽的眼前瞬间消失不见。欣赏了这么精彩的一出大变活鬼,孟令泽除了沉默,还是沉默,整张脸胀得通红,他可还记得刚刚自己叫嚣了些什么。 这么明晃晃的打脸,任他脸皮再厚,也承受不住。 还是谭奕买饭归来打破了一室沉默,孟令泽整个脑袋都恨不得扎进一次性餐盒里。 他是真的饿,也是真的羞愤欲死! 谭奕在这儿,有些话孔千羽就不方便问了,礼貌告辞,离开了医院。 “阿泽你怎么能这么没有礼貌?”谭毅客套地送走了孔千羽。回到病房,就看着到子正冲着窗外发呆,她浅浅地责备了一句。 “妈,我姐呢?”孟令泽打断了谭弈的话。这熟稔的称呼,叫的是哪个姐姐,不言而喻。 今天早晨临来医院之前,孔千羽与孟与安都没有起床。夫妻俩便给家里的佣人留了口讯。 弟弟生病住院,当姐姐的过来看一眼也是人之常情。 孔千羽与孟令泽本身就没有多少姐弟情谊,她能来,谭弈喜出望外。而孟与安从头到尾没露过面。 谭弈十分不满。不久前孟与安胳膊上不过一点小伤,可是全家都围在她身边嘘寒问暖,结果换了孟令泽昏迷不醒,孟与安却连面都不露一个。 她为自己的儿子叫屈,言语间也带了几分不满出来:“你当人家是姐姐,人家可没当你是弟弟。” 不是亲生的果然不一样,无论如何都养不熟。 孟令泽不再说话。这七天里,他并非一丁点儿记忆都没有,只是模模糊糊的,觉得自己在做梦。 梦的最后他看到了孔千羽的脸,神情依然是倨傲中带着几分轻蔑,对他不喜。但画面最终定格在孔千羽伸出一只手,将他扶起。 那双手温暖,干净,最重要的是,让他打心底里升腾起一种满足感,安全感。 他知道她是可以信任的。 ------------ 第二十四章 接近真相 孟尚歧的伤看着挺吓人,整把刀都插进了胸膛,但是谭弈用的本就是随身携带的裁纸刀,锋利是真锋利,短也是真短,伤口不深,没有生命危险,很快就消完毒止了血,被送进病房观察。 当管床护士试探着询问要不要帮他报警时,孟尚歧才无比庆幸他现在是在私立医院,不然与孟氏有关的丑闻,在A市还是有些市场的。 他摇了摇头,打发人出去,一个人躺在床上,心里除了担心,更多的其实是害怕。 也不知道令泽怎么样了,按理来说,只要那位肯出手,不成问题,可是那位要的代价,自己到底能不能付得起。 养女不中用,亲生女儿没感情,算来算去都不最好的选择,可儿子他只有一个,按照约定,这一根独苗是必须要留下来的...... 谭弈忙着无微不至地照顾儿子,寸步不离地守在床边,反倒让孟令泽很不自在。 他马上就二十了,是个成年的大小伙子,连上厕所这样隐私的事母亲都想插一手,轮到谁谁尴尬,尤其是他自我意识一向强烈,七岁以后,洗澡都不用母亲帮忙了。 “妈!我又没断手断脚,自己能去。”孟令泽羞红一张脸,死死拽住裤子,坚决不用便盆。 “好好好,你自己去!真的是,你晕着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讲究,照顾你的护士小姐姐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了,跟自己亲妈反而讲究起来了!” 那能一样吗?孟令泽落荒而逃。 孔千羽出了孟令泽的病房,本来是想去看看孟尚歧的。 谭弈的彪悍行为不会导致什么严重后果,毕竟没闹出人命,他只是受点皮肉之苦,送谭弈去派出所这种事他肯定不会干,豪门都是要脸的。 刚刚他们聊到最关键处被打断了,也不知道现在再去找他,还能不能继续从孟尚歧嘴里套出点有用的信息。 利用他对已故原配的愧疚,这样绝佳的机会仅此一次。事后愧疚褪去,当然还是活着的人比较重要。 如果她没猜错,当初周萍一定是知道了些什么,才会不顾自己的身体,月子都没坐完便着急带着自己离开孟家。 逃离的根本原因,是想保护刚出生的孩子,一个母亲,只有为了自己身上掉下来的那块肉,才能什么都豁得出去。 现在让孔千羽不能确定的事有两件。 第一,当初对调两个孩子,到底是周萍做的,还是孟尚歧做的。 第二,孟尚歧明知孩子有问题,当年没换,为何现在非要将她寻回来。 网络上的传言不是空穴来风,孟家这这多年夭亡的孩子死因蹊跷,背后必然有见不得光的问题。 孟家别墅、孟家父子全都孽债缠身,孟氏子孙绝大多数活不过成年,原因无非有二。 要么孟家的泼天富贵家里人承受不起,有得必有失,人命换富贵。 要么孟家跟邪祟做了交易,对方给予财富,索要祭品。人类的血肉、灵魂,甚至情绪,都是上佳补品,食之延年益寿,增补修为。 到底是哪一种呢? 孔千羽不想再等下去,突然出现在她自认为足够安全的卧室里的妖气,有着三师兄气息的鬼珠,两项加起来,都让她明白,她该主动出击了。 所以现在是最好的机会,让孟尚歧说出心里话的机会。 谭弈可能知道些什么,但她儿子最终会是既得利益者,现在孟令泽醒了,她不会再多言,希望只能寄托在孟尚歧身上。 孟尚歧最初对亡妻是有真情实感的,想着放亲生女儿一条生路,现在却出了点问题,养女解决不了,所以亲生女儿必须回来,她是注定的牺牲品。 孔千羽只希望自己与原身母亲足够相似的脸,外加上孟尚歧有伤在身,内心应该比平时脆弱,回忆往事更容易带入情绪。 门又被打开了,孟尚歧还以为是刚刚离开的小护士去而复返,刚想不耐烦地赶人出去,就听到来人开口了:“您怎么样了?孟令泽已经醒了,医生做了检查,挺健康的。” “是千羽啊。”听到儿子没事了,孟尚歧明显有些放松:“爸爸没事,你放心。” “孟令泽是我救回来的。” 孟尚歧一愣:“你胡说什么呢,你又不是医生。” “是啊,我不是医生,医生也救不了他的命。他到底出了什么事,其实你心里有数,对吧?” “我不懂你的意思。”从病床上缓缓坐起,孟尚歧早不复刚刚慈父模样,脸黑如锅底,眼神凶狠,仿佛看着的不是与他血脉相连的女儿,而是他的仇敌。 “孟令泽中元节当天,遇到了艳鬼,被勾走了三魂七魄,困在鬼域里。。如果不是我及时找到了他,现在你恐怕就只能坐在他的灵堂上哭了。” 似是怕便宜父亲不相信,孔千羽开始了花式表演:凭空点起一簇小火苗,再掏出张不值钱的生活符箓来了场不大不小的室内局部地区有雨,最后让个被车撞死的年轻鬼显形做个鬼脸。 “你找的妖没有救他,是我带回了他的生魂。怎么?你不是一直很清楚,这二十年我是如何长大的吗?我是正宗的玄门天师,捉个小鬼,救个把人,正是本职。” 她今天早晨刚进医院,就察觉到了一股妖气,一开始没放在心上,直到后来进了孟令泽的病房。 病房里到处都留有那只妖的气息,腥臭得比刚穿来时收拾的脏狐狸难闻数百倍。 “你、你、你!你知不知道你都干了什么?”孟尚歧这下真的慌了,都顾不上骂孔千羽坏他好事,急忙下床,想要离开。 话都说开了,孔千羽不可能轻易放他离开:“我需要一个答案。孟家的巨额财产,到底源自何处?” 一张真言符无声无息地打入了孟尚歧体内,他的表情从愤恨到惊恐,发现根本管不住自己的嘴。 该说的不该说的,此时一股脑都吐露了出来。 自此,埋藏在他心里近二十年的秘密终于重见天日。 孟家的显赫,靠的不是几代的努力奋斗,不是聪明的头脑与时代红利,而是一条条鲜活的人命。 纸醉金迷之下,累累白骨。 ------------ 第二十五章 走投入路 80年代。 市场经济的大潮席卷着每一个人,有人捧着铁饭碗死守在因循守旧的破工厂里,拿着二三十块的保底工资,有人已经毅然决然踏上了南下的道路,希望在他们心目中那片开发区里,能遍地是钞票。 现实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有胆大心细运气好的,确实乘上了时代的顺风车,发家致富,过上了好日子。 但是孟燃不是其中之一。 家里已经穷得要揭不开锅了。 孟燃父亲早几十年前就出工伤死了,他只有一个近两年生活慢慢不能自理的老娘。自己顶了父亲的班进的钢厂效益越来越差,老婆所在的纺织厂同样濒临破产,五六个月发不出工资。 他膝下还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十五岁,最小的七岁,都是正上学的年纪。 做为五十年代出生长大的男人,孟燃识字不多,小学勉强上完,但他深深地敬佩自己的老师,做梦都想学文化。 因此哪怕很多他同时代的人家,都让孩子读了中专,或者干脆十六七就参加工作,进厂当工人补贴家用,他还是咬碎一口黄牙,供孩子们念书。 原本也是和和美美的双职工家庭,省吃俭用倒也活得下去,眼瞅着老大就要上高中,老幺马上入小学,好好的工厂,突然说不行就不行了。 一家人的生计、学费,沉甸甸的担子,一条条全压在他一人身上。 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听着周围其他人描述沿海地区的发达繁华,随随便便路边摆个摊都能每天挣上百十块,顶他们辛辛苦苦干一个月,还得厂子效益最好,奖金最高的时候。 孟燃心动了,正好厂子里发了通知,可以自愿买断工龄,还能领一笔钱,他第一个冲上去,拿着领的工龄钱兴冲冲赶来了深市。 发达城市确实不一样,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身上穿的是他没见过的新款衣服,装修华丽的西餐厅光是听听价格就让他望而却步。 商业是繁华,但这一切与孟燃有什么关系?他一辈子都是个拉钢工,对做生意一窍不通,甚至连货物要去哪批发便宜质量高都不知道。 两眼一摸黑,单凭一腔热血,现实会教你做人。 深市确实遍地是钱,但这钱却不是人人都能捡的。 住了三天旅店就花费三十几块,吃饭更是贵出天际,要命的是连上个厕所都得花两毛。 一点门路找不到,手里钱倒像流水一样淌了出去,孟燃欲哭无泪。 人在绝望的时候究竟能干出多丧尽天良的事,谁都不知道。 孟燃花光了从家里带的最后一分钱,根本没脸回家,于是他开始铤而走险,凭着一身肌肉蛮力,专门盯上与他同样外地而来,身上有钱,却没啥社会经验的男男女女。 他长得一张憨厚的脸,那个时代人心还单纯,很容易地得手了几次,对他来说最难的,是处理尸体的方法。 深市哪都好,就是人太多了,哪哪都是人。 他吭哧吭哧地拖着编织袋往背人的山里而去,一次、两次、三次。 来钱快的营生、家里等着吃饭的嘴,能让人暂时忘记违法犯罪的后果。 但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 孟燃又一次得手,正埋尸时,碰到了个人。 那人周身笼罩在黑气之内,看不清面容,只微微探着身子,似有些好奇孟燃在干什么。 杀人抛尸被人看见,谁不迷糊!孟燃一屁股坐在地上,浑身抖如筛糠,大脑一片空白。 紧接着他就听那人说:“你想要钱?要很多钱?” 孟燃刚刚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财物被他随便装进裤兜,现在半掩半露,被那人看个正着。 原本还害怕的要死的孟燃一听这话突然就不怕了。他贱命一条,多活的每一天都是赚的,还有什么比饿死更可怕的事吗? “你能给我钱?” “不错。” “想要多少有多少吗?” “不错。” 这么好的事?孟燃狐疑地打量着眼前这奇怪的人,总有种直觉告诉他危险。 “我需要做什么?”四十多岁的人,再不知道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那就是个纯傻子。 “我要你们家的人。” 要人? 孟燃脸色一变,便想拒绝。 他走上不归路,为的就是即将断药的老娘,马上失学的儿女。 如果他们都不在了,他有钱又如何? “我不要你老娘的命。但是你的孩子,只能留一个,剩下的归我。” “你是什么人?我凭什么相信你?” 自己有四个孩子,老大学习好又懂事,老二头脑没那么灵光却最友爱手足,老三是个女娃娃,每天爹爹爹的叫自己叫得特别亲热,老四还是个小豆丁,调皮得很,让他看着就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开始十分认真地思考他四个孩子的优缺点。 “凭我可以给你财富,凭我可以让你家富贵长存。” “你到底是什么人?” “人?我不是人。”黑雾里的身影逐渐变得清晰,它有着人类的五官,可浑身上下的皮肤,却覆盖着密密麻麻的鳞片。 就像蛇一样! 民间供奉四仙家,孟燃见家里老人摆过神位,多多少少是信一点的。 更重要的是,他太想要出人头地了。 靠着抢劫得的这点钱,他只能勉强保证饿不死,如何能做到衣锦还乡? 人性中卑劣的一面此时显露无疑,他孟燃当初辞职南下,有多少同事朋友是抱着看笑话的心理为他送行的,如果他一事无成地回家,可还有他的立足之地? 流言杀人,唾沫星子都能把他淹死。 既然已经走上不归路,四条人命在身,他已经没有退路,何不听了这蛇妖的话,用三个孩子的命,换个前程,不亏! MD,干了! 孟燃一咬牙,一跺脚,咬破手指肚,在蛇妖奇怪的契约上按了血手印。 于是属于孟家的时代开启了,他做什么什么赚钱,从最初的原始积累到现在,孟氏集团房地产业务蒸蒸日上,孟家鲜花着锦,烈火烹油。 只除了子嗣死了太多。 孟燃死前到底有没有后悔,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以为,蛇妖要的只是他的三个孩子的性命,直到孙辈出生...... ------------ 第二十六章 虎毒弑子 孟向歧是孟燃的长子,他的弟弟妹妹,在孟家发达的几年内,相继死亡。 孟燃每次都鬼鬼祟祟自己带着孩子出去,回来时孤身一人,面对老母与妻子的询问,也三缄其口。 当父亲的能对亲生孩子狠得下心,但是失了连心肉的母亲,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对真相的追逐的。 她最初还以为,是孟燃创业不顺,将孩子卖了出去,以减少开支。 毕竟那个年代,法制不够健全,人民的思想也不够文明。 卖孩子不算新鲜事,孩子相当于父母的私产,并没有所谓的独立人格与人权。没事多生一点,十几岁就是壮劳力,以后养老也不发愁。养得活且养着,不想养了还能卖了换钱,稳赚不赔。 如果真是卖了不要紧,寻到了再买回来也就是了。 然而接下来几年,家里越来越有钱,等到孟氏第一家公司成立之后,孟燃依然不说孩子到底被卖到谁家去,身为母亲,她终于无法淡定了。 她对孟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甚至最后退步到可以离婚,自己只要孩子,相当于净身出户。家里现在也算有点余钱,自己净身出户是很大的诚意了。 她只想要孩子,但孟燃就是咬死了一个字也不说! 彼时她还有两个孩子,长子孟向歧与小儿子孟向阳,另外的一儿一女已经音讯全无了。 又是一年春。 料峭的寒风还未完全散尽,孟燃又准备趁妻子不在家,带走最小的儿子。 孟向阳已经十岁,懂很多事。 家里的哥哥姐姐就是跟着父亲出了门,再也没回来,他哭闹着不想走,惊动了正睡午觉的孟向歧。 他是家里老大,今年马上就要高考,他成绩不错,老师说只要稳定发挥,考上大学不成问题。家里的一切都为他高考服务,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他午休时这么吵闹过了。 出来一看,竟是父亲要带走小弟。 孟向歧又不傻,联想到失踪的二弟三妹,他心里咯噔一下,也加入了帮助小弟留在家里的行列。 孟燃似铁了心一般,非要带走孩子不可。 原本他也是个慈父,儿女一视同仁,看重教育,有钱了也没啥花花肠子,没在外面搞女人,是人人都称赞的好男人。 可此时这个好男人的面部狰狞,似地狱中爬出的恶鬼,想要吃人似的,边打骂孟向阳不听话,边呵斥孟向歧放手,少管闲事。 但已近五旬的老男人,怎么可能是十七八的大小伙子同个十岁的壮实孩子的对手,三两下就被俩孩子挣脱,他们直接跑出门,找妈妈去了。 孟向阳如果一直不再回来,他可能也不会死。 但是半日后,他们就被母亲带回了家,夫妻俩大吵一架,最终依然不欢而散,妈妈开始对孩子严防死守,几乎二十四小时跟着,不给孟燃可乘之机。 孟燃肉眼可见的越来越焦躁,与此同时,公司事务也出现了危机。 原本顺风顺水的孟氏公司,两个板上钉钉的大订单全丢,现金流断裂,岌岌可危,眼看就要破产了。 孟向歧大概永远都会记得那一天吧。 孟燃在上课时间,极罕见地将他叫出了教室。 他满脑子塞满各种数学公式,跟着一言不发的父亲走出了学校,上了他那辆九成新的桑塔那,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被带到了A市半山区的一座山脚下。 然后就像听惊悚鬼故事一样,孟向歧的三观都几乎被重塑了一遍。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妖怪,而且居然还有人类心甘情愿以自身骨血供奉妖怪!他们家现在锦衣玉食,都是妖怪给的。而现在,妖怪居然还要他小弟的命! 如果可以,孟向歧宁愿从来不知道孟家发迹的内情,如果可以,他宁愿做为祭品死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站在父亲的面前,盯着这张每天都要见上几次的熟悉面孔,慢慢觉得无比陌生。 以他当时的年纪,理解不了钱财为何那么重要,重要到能亲手伤害手足。 年迈的父亲给他跪下,父跪子,已经足够泯灭人伦。 父亲在恳求他,恳求他把小弟带出来,带到这里来,送给妖怪。 然后他的公司就有救了。 好像小弟不是一条鲜活的人命,而是一件可有可无的物件,为了保证孟家,或者简单点来说,父亲和自己的荣华富贵,可以被轻易牺牲。 “不,不行!他是我弟弟!你是他的爸爸!你怎么能这么自私?”孟向歧年轻的脸庞上全是不可置信与茫然无措,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 “那就你去!你去把自己献给白仙君,换你弟弟活命!”父亲感情牌没打通,便直接拉着他,一步步向深山里走去。 那里,植被茂密,浓雾四起,连阳光都透不进去,黑暗中,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大妖,正等着享用他的血食。 孟向歧的心,随着一步步往里走,一步步地沉沦。慷慨过后,全是害怕。他两股战战,从迈开大步跟着走,到被父亲拖拽,狼狈至极。 他终于还是停下了,开口求饶了:“爸,爸,求你了,我想活着,我想活着!”他还想考大学,还想结婚生子,还想继承家业! 为什么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 “那就把你小弟给我带出来!”妻子根本不相信他,他领不走孩子,但是大儿子在妻子眼中是值得信任的。 “……好。”人性归根结底是自私的,当他的命与小弟的命放在一起比较时,他还是选择了自己的命。 孟向阳跟自己大哥很亲,听到大哥说要带他出去吃饭,被关了几日的小孩子欢呼着跟母亲打了招呼,活蹦乱跳地出了门。 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孟向歧没有见到大妖,当然没有看到父亲将小弟献祭的血腥一幕。 但是他知道,从那天起,他就不干净了,无论他怎么清洗,他的身上,都沾着小弟的鲜血,是他的自私与懦弱,赋予的枷锁。 尤其是当母亲知道小弟再也回不来之后,她再也没有看心爱的长子一眼,再也没有原谅过无情的丈夫。 两天之后,母亲在家割腕自杀,了结了她痛苦的生命。 孟向歧知道,他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了。 ------------ 第二十七章 无知无畏 “所以,你之前真的请了那妖物来看孟令泽?”孔千羽不知道该说孟向歧太蠢,还是太天真。 “是,最顶尖的脑外科专家都看不出令泽的问题,那这问题八成就不是身体上的。” “那么多的选择,外面香火鼎盛的正经道观不知凡几,你干嘛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妖物的身上?”尤其谭弈自己寻来人,孟向歧表现得十分抗拒。 “白仙君不喜外人插手孟家事,特别是玄门中人。” 孔千羽的目光落在孟向歧身上,孽债黑沉杂乱,紧紧地缠在他身上,都快要与他的皮肤融为一体了。 那妖物给了孟家钱财没错,但是钱财却不是原本就归它所有,转赠于人的。 可怜傻得透顶的孟家,被出卖欺骗了多年,付出的代价远比他们自认为的要大得多。 “为什么寻我回来?周萍是怎么死的?孟与安又是怎么回事?” 一连甩出三个问题,孟向歧却愣住了,眼神逐渐清明,带着警惕瞪着孔千羽:“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 在外人面前,孟向歧一向不谈论家人,无论父母还是弟妹,更从未对任何人言明过,小弟的死,是他在背后推波助澜。 可刚刚他都说了什么? 该死的!这真言符早不失效、晚不失效,居然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失效了。 短时间内连用几张的话,孟向歧有很大机率变成白痴,这份因果孔千羽并不想承担。 “那妖物现在何处?” “你到底想干什么?” “当然是如你所愿了。”她似笑非笑地望着原身的亲生父亲,心想,幸亏原身死的早,不然她当了一辈子孤儿,临了临了认回这么个禽兽父亲,岂不更心寒。 “让我猜一猜。”孔千羽寻了个舒服的位置落坐,不紧不慢地跟孟向歧聊起了天。 “当年你与周萍成婚之时,你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他可是得了善终,还是也变成了妖物的食物?” “你也是在那个时候,才知道孟家的富贵,不是几条人命便能买下的吧?如果想要长长久久的钱财,你就要付出长长久久的代价。你的父亲用三个孩子的命换来的基业,你用一个孩子就能守住了。多划算的买卖。” “首先我相信,你对周萍是有真情实感的,你跟她结婚的时候,是真的爱她。只是这份爱不够深厚,或者说,没有你的家业重要。” “所以当那妖物告诉你,你的后代,多余的依然要供奉给它后,你只纠结了一小会儿,便痛快地同意了。” “孩子这东西,你跟周萍还年轻,想生总是会有的。对吗?” “但是周萍在某些机缘巧合之下,隐隐知道了些什么,生了女儿后,更是准确知道了你要牺牲女儿的计划,她害怕了。” “她是孤儿出身,对亲情对家族的渴望远比一般人强烈得多,保护女儿的心意,比你母亲更决绝。” “所以她才在月子期间带孩子出逃,而且她也足够有脑子,知道以你的经济实力,寻到她是早晚的事,到那时候,只要女儿跟在她身边,就逃不掉。” “然后才有了现在的真假千金。我想,换孩子这事,应该是周萍所为,但是之后你还是发现了孩子不对,却也没有声张。” “我猜你是想赌一赌,赌假的孩子,在孟家长大,可以以假乱真。毕竟妖怪又不懂DNA亲子鉴定。” “所以你把孟与安当成亲生女儿一样好好养大了。但你不知道,妖物有比DNA更精确的判断方法,你的假女儿根本不能用,你与周萍的努力,都白费了。” “直到那时,你才知道,自己当年幼稚了,根本不可能骗得了妖物。” “所以我才被你找了回来,我说的可对?” 孔千羽根本不需要孟向歧回答,她觉得她猜得应该八九不离十。 孟向歧就这么定定地望着不远处的女儿,半晌才说:“可能当初我们的举动,也并非没能给你留下一线生机。” “不错,你说的都对。你知道我怎么看出来你是假女儿的吗?” “周萍做得也算天衣无缝了,连你跟与安的血型都一样,小娃娃更是容貌差别不大,我还是在周萍死了之后,才发现你被调换了。” “不管你信不信,小的时候,我也是真心疼爱你,想做个好爸爸的。” “说重点。”孔千羽不耐烦地打断了孟向歧没有营养的话。如果一个爸爸是希望孩子平安喜乐一辈子,关心爱护还可以说是真心疼爱,像孟向歧这样,明显是想把孩子养大了当年猪吃的,不配提好爸爸这三个字。 “你对普通牛奶粉过敏,必须要吃进口的一款才行。但是与安吃什么都不过敏。” 从周萍逃出孟家到被孟向歧找到,前后不过半个月时间,婴儿体质不可能短时间发生这么大变化。 唯一的解释,就是当时太仓促,周萍不可能寻到有同样过敏源的孩子,毕竟她的可选范围太小。 孟向歧派人查了,知道抱回来的孟与安是被人扔在福利院门口的弃婴,他的亲女儿顶了孟与安的身份。这也是后来,他能很快找到孔千羽的原因。 “所以那妖物现在何处?你可以说了。” “千羽,我……”孟向歧我了半天,也没说出别的话来,最后只颓然地倒回床上:“现在还不是时候。” 嗯,杀猪得讲年节,妖物吃人当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吃的。 孔千羽再度冷笑:“你知道吗?你口中的孟家基业,根本不是妖物给你们的。” 怎么可能?父亲临终之前,将前因后果讲得清清楚楚,穷困潦倒的他,以杀人抢劫为生,如果不是碰到了白仙君,恐怕早就被抓住枪毙了。 “它一个妖怪,哪有凭空给你泼天富贵的权利?不思正道,妄想不劳而获的后果,你想好怎么承担了吗?” 孟家这满身孽债,可不是区区几条人命献上去就能缠上的。 那是长年累月,窃取他人财源,偷盗他人命运才能沾染上的。 换句话说,那妖物不过是施了些妖法,将别人应得的事业成功与财运嫁接在孟家人身上。 原本应该发达富贵的无辜人运势被夺,死于非命,这一桩桩、一笔笔血债,都记在了孟家人头上。 他们献上的亲人性命,不过是让妖物出手施法的劳务费罢了。 ------------ 第二十八章 医院重逢 可以看得出来,妖物对孟燃与孟向歧父子俩的洗脑工作做得相当彻底,直到现在,孟向歧还对妖物的话深信不疑,哪怕自己的儿子危在旦夕,哪怕献出女儿的性命,都丝毫没有动摇他们的信念。 可悲!可怜!可恨! “等那妖物前来取祭品之时,我会在孟家住几天。我的情况,你若愿意对那妖物明言,亦都随你。此间事了,还了与孟家的因果,我便仅是孔千羽,如果那时候你还活着,就当没这个女儿吧。” 孔千羽言尽于此,一秒钟都不想再看到孟向歧的脸,她离开病房,猛吸了一口气,将内心的阴郁一同吐出去。 “是你!”耳边传来惊喜的叫声。 循声望去,却是之前酒会上遇到的圆脸姑娘邵一诺,她一条腿打着石膏绷带,正冲自己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 也是难为这姑娘了,伤成这样,还笑得出来。 “别动!别动!千万别动!”见邵一诺还想撑着拐杖向她的方向跳,孔千羽连忙一边向她走去一边出声阻止。 祖宗喂,一天不见,怎么运势愈发低迷,直接乌云盖顶了呢? 两条腿都好好的时候尚且容易摔跤,现在嘛,您老可千万小心啊,别再把另一条好腿也摔断了。 于是她不再乱动,乖乖地由着孔千羽搀扶回了病房。 本来小小的骨折于她来说,从小到大都好几次了,不算大事,回家静养便是,但是邵妈妈一直觉得心下不安,好说歹说送来了私立医院,就当疗养了。 邵一诺的病房就隔了两间,很快就到了。 邵妈妈听到外面有动静,打开门:“非要出去乱动,再受伤怎么办?”一张相似的圆脸上,满满的都是不赞同与心疼。 “妈,我这不没事嘛。”邵一诺指指旁边的孔千羽:“喏,我上次跟你说过的大师,她一眼就看出我很倒霉了,说她能帮我。” 邵妈妈一直致力于寻个能人异士,帮着邵一诺回归正常生活,但是失望的次数太多了,以至于现在对此类人员信任有限,一双杏眼里满满的都是怀疑。 孔千羽实在太年轻,道袍又是十成新的,怎么看怎么像骗子,因此听女儿叫她大师,邵妈妈第一时间就想把人赶走。 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叫大师?一诺这孩子太傻,她自己在某音和某博上总更新自己最近又怎么倒霉的动态,还有不少人关注,万一有人不怀好意,很容易就能冒充大师找上门来招摇撞骗。 邵家是有钱,但是不当冤大头,邵妈妈尤其不能忍,有人把主意打到她女儿头上! “哦?不知大师师承何处?在哪处道观高就啊?”邵妈妈问道,A市,乃至附近的几座城市,有点名气的大师她都能如数家珍。 “不才小观,玄清。”师门有什么不敢报的,孔千羽将邵一诺扶到床边坐好,当场拿出一张空白符纸来画符。 她是准备在邵妈妈面前露一手。年纪小,玄清观又岌岌无名,如果她是邵妈妈,事关自己的女儿,也不会轻易放心。 一张平安符,孔千羽只需要一个呼吸间便能画好,素手翻飞,折好后递给邵一诺:“在没彻底找到你气运如此之低的原因前,这张平安符你先好生收着,记住,莫沾水,千万别离身。” “谢谢你,不过没用的,以前我拿到平安符,一会儿就会化成灰的。”邵一诺接过符,先谢过孔千羽的好意,又无奈地摇摇头。 “放心。我的符,跟那些大路货不一样。”上品平安符,一般的邪祟之气近不得身,便是真有鬼怪缠着她,十次恶意攻击还是挡得住的。 能让邵一诺运势降低,还不直接殒命的,应该没有那么凶。 平安符入手暖洋洋的,邵一诺还真舍不得放开,紧紧攥在手心里,冲着孔千羽笑道:“那就拜托你啦。” “那你们就从头开始说吧。伯母,一诺不可能生下来就这样,你是从什么时候发现,她多灾多难的?” 邵妈妈一开始以为,孔千羽随随便便就挥笔画符,装得也太假了点,真想骗人,功课怎么不做全点? 哪个大师画符会当着外人,不祭拜,不打坐静心? 能画成才怪! 邵妈妈一直紧盯着孔千羽的动作,其实是为了寻到破绽,却惊讶地发现,她画完收笔的瞬间,符纸上有暗金光芒闪过,原本平平无奇的符纸像被镀了层金漆,从皱巴巴到平整挺拔。 她不由地收起几分小觑怀疑之心,认真地思考了半天,这才开口回答:“我记得,她真的从生下来就这样。” 邵妈妈与邵爸爸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感情好得很,两家门当户对,自然对这门婚事乐见其成,从订婚到大学毕业后结婚,一路水到渠成,别提多顺利了。 婚后他们两人共同打拼事业,两家强强联合,无论是亲家、婆媳,还是妯娌关系都十分融洽,邵妈妈当时可是人人羡慕的十全女人。 可以说,邵一诺是带着全家人的祝福与满满爱意出生的,当时邵家请了两个月嫂伺候孩子和产妇,邵妈妈过得十分惬意,每天除了休养,就是逗弄孩子。 注意到一诺身上有伤,就是出生后十几天的事。 邵妈妈还记得,那一天,她睡醒午觉,一诺也醒着,她便将孩子抱到怀里,轻轻地哼唱儿歌给孩子听。 小一诺一开始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像能听懂一样,时不时晃晃脑袋,蹬蹬小腿,笑得流一嘴哈喇子,别提多可爱了。 如此母慈子孝的场面被一诺的哭声打断,邵妈妈以为孩子尿裤子了,正巧两个月嫂一个在给邵妈妈做晚饭,一个洗孩子的衣服,邵妈妈便自己动手,准备给孩子换个纸尿裤。 刚一解开小衣服,邵妈妈就看到了孩子大腿上有一小片青紫,像是被人掐出来的印子! 任哪个当妈的都见不得孩子受伤,尤其是才出生十几天的奶娃娃,她怒向心头起,没想到啊,自己家花大价钱招来的月嫂居然是如此蛇蝎心肠之人,竟然会对个小婴儿下毒手! 邵妈妈气得直接下了床,跑进厨房跟她们理论,很快引来了所有在家的人。 两名月嫂抵死不认,可孩子身上的伤明摆着的,月嫂如何脱得了干系? ------------ 第二十九章 气运低迷 邵家家里没安监控,月嫂要是不承认,他们确实没有证据,最后只得辞退了事。 之后孩子便由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四个人搭把手带着。都是自己的亲人,总不至于虐待孙辈了吧? 问题是从那时起,孩子身上的伤就没断过。 不是今天手指头肿了,就是明天腿青了。 邵妈妈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合眼,每一秒种都紧盯着孩子! 医院去了都不下十趟,愣是查不出病因,小小的婴儿,抽出两大管血做基因筛查,结果一切正常,就连医生都觉得奇怪,为何孩子身上这么容易出现淤青伤痕。 好在除了经常有伤,孩子会哭闹外,并没有大的问题,如此磕磕绊绊长到五岁,邵一诺受伤简直成了家常便饭,如果哪一天没有任何意外才是怪事一件。 平地摔倒是基本操作,各种意外事故层出不穷,也因此,邵一诺上了这么多年学,每天家里司机接送,从不上体育课,出门肯定得有人陪着。 邵妈妈说到最后,自己都无奈了:“我也不止一次带着孩子求神拜佛,然而即便有大师看出来一诺的运势不正常,也找不出原因,只能给几个平安符挡一挡,时不时能管一段时间。” 一张普通的平安符,短则几分钟,长则几小时,就会化成一团飞灰。邵家家大业大,供着孩子用当然不成问题。 问题是好的符箓千金难求,能买到的大路货时效太短,邵家真是捧着金山银山,却求告无门。 这个世界灵气稀薄,一般的僧道修行艰难,而画符又是最依赖自身灵气与修为的,成功率低得可怜。 总而言之,一符难求,邵一诺只能平时多注意,七灾八难习惯了,倒有几分苦有作乐的意思。 从小到大都这样?难道真是天生的?孔千羽指尖轻点自己眉间,默念口诀:“心静如水观自在,映照众生千般景,开!。” 她缓缓闭上双眼,房间的各种气息来源走向越来越清晰,千般虚幻,隐藏得再好,此刻也会显出原形。 孔千羽打开了自己的天目。 天目视角中的邵一诺,灰暗得似随时都会熄灭的小火苗,她肩上的两盏阳火比孔千羽之前望气时观察到的还要微弱,一个正常二十多岁的女子该有的精气神,她全是亏缺状态。 孔千羽的视线一路向下,来到三焦所在。六腑之一,包罗诸脏的位置,一条明亮的粉色光带缓缓从邵一诺身体中抽离,洋洋洒洒飘向远处,再度融入驳杂的各种气息中,终不可寻。 原来如此! 睁开双眼,孔千羽若有所思地盯着邵一诺看,正常情况下根本看不出来,如果不是开了天目,谁都不可能发现邵一诺身上的气运正在时时刻刻被人偷盗。 这种细水长流式的攫取他人气运的方式,跟孟家那妖物的作法又有不同。 缠上孟家的妖物要的是速战速决,气运命理财气一并抢了个精光,这种情况下,被夺运之人活不过半年,孟家背负上了对方死亡的因果。 而对邵一诺动手脚之人显然并不想让她速死,只常年累月借用了她的气运。这样一来,邵一诺气运低迷,却不会死,只要她还能活到寿终之日,动手之人和借运之人所要承担的因果便比杀人要小得多得多。 几乎可以说是不用付出太大代价,便能享受双倍气运加成带来的好运气,幼时聪慧伶俐,成年后求学就业都顺风顺水,绝对人人羡慕的角色。 好歹毒的邪术。 不动声色地偷了别人的一生好运,成就自己的完美人生,可谓缺德至极了。 当务之急,便是要寻到那偷了邵一诺气运之人,想办法破了邪法。 孔千羽拿出手机,给薛无为发信息:“薛道友,可曾听闻过长期慢慢窃取一人气运的邪法?”她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不够多,原身留下的记忆这方面的记录更是没有。 薛无为的消息回得很快:“未曾听说过。常见的窃运之法都不可控,仅只针对一人,且需要长期攫取,真的能实现吗?” 孔千羽本也未抱太大希望,如果这邪法常见,邵妈妈这么多年遍寻名家,不可能一个看出来的都没有。 “嗯,碰到一个,要不要来见识见识?”大家集思广益,先找到源头再说。 薛无为来得很快,不到半个小时,就满头大汗地跑了来。 甫一照面,邵妈妈惊喜地叫道:“无为大师!”紫霄观观主高徒,自己也曾求到他门下,预约就等了两个月,极难见到的。 没想到孔千羽一个信息,人就来了。 “嗨,我算什么大师,真正的大师在这呢。”薛无为擦擦额头上的汗,连连摆手。开玩笑,当着救命大佬的面被人叫大师,那跟骂他有什么区别。 邵妈妈一时间心底升腾起希望,这一次,女儿真的有救了!她得仔细回想,刚刚到底说没说得罪大师的话。 薛无为围着邵一诺左转右转,转了半天也只看出这姑娘运势低,印堂发灰,阳气不足,至于原因,不好意思,听说大佬是开了天目才看出来的,他这种根本开不了的,就别班门弄斧了。 孔千羽突然问道:“你离开过A市吗?” 很少很少。 就邵一诺这状况,全家的眼珠子一般,哪里舍得她走远,万一出点什么事,后悔都来不及。 小的时候,外出去过几次大医院,长大后,也就邵妈妈带着去过邻近的几座城市,连省都没出过。 “那你离开A市之后,有没有觉得运势好一点?” 如果想要稳定地夺走他人气运,恐怕那个受益之人不会离邵一诺太远,至少不会长期远离她,二十多年啊,没有法术能持续如此之久还滴水不漏,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个人藏在邵一诺身边,一旦术法出瑕疵,就能有办法立刻补救。 那么两者离开的距离越远,邵一诺失去的气运就可能越少。 “你这么说......”邵妈妈想起来自己每次带着女儿外出,离得越远确实女儿的状态越好,她还以为是外市的大师道行高呢,这才会一次又一次燃起希望,一次又一次奔走。 ------------ 第三十章 身怀有孕 “你再想想,你认识的人里,有没有哪个,跟你女儿年龄相仿,可能稍微大一点,从小到大运气都特别好,做什么事都很顺的?” 邵妈妈沉思许久:“好像没听说过。烦请两位道长随我去家里看看?”人人都羡慕她运气好,娘家婆家都给力,丈夫也是难得的不花心,倒没有人在她面前夸别人的。 听孔千羽这么问,邵妈妈又不是傻子,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害她女儿的人,应该离他们家很近,甚至很可能就是天天能见到的人。 这样一条毒蛇,不知道也就罢了,如今知道了,不赶紧抓出来留着过年啊! 她一马当先,推着女儿就直接回了邵家。 邵家是本市老坐地户,往上数十代都是正宗的A市人,祖宅就坐落在A大边上,环境清幽,是个闹中取静的好地方。 三进小院,纯清代建筑风格,几经修缮后,兼俱修身养性与现代科技的种种优点。 薛无为站在门口,啧啧感叹,像这样历经风雨的老建筑,能保养成眼前这样的可真不多了,看看人家古代人就是讲究风水,背后有靠,两边扶持,整个宅院的风水都是活的,灵动非常,这样的家宅,想不发达都难。 一进门,五瑞兽迎客,孔千羽放眼望去,一片风清气正,没有丝毫煞气,足可见这一家人和睦安宁,与人为善。 邵妈妈开始详细介绍自己家同住亲人的情况。 邵爸爸邵顷年四十有七,家中父母在堂,兄弟姐妹两人,大哥邵约年长三岁,幼时生了场大病,病愈后失了听力,妹妹邵涵是老来女,比两个哥哥足足小了一轮,不过她长年在国外念书,前年更是成了家,选择移民定居。 邵妈妈的娘家人不跟自己住一起,她是独生女,母亲生她时难产伤了身子,并无其他手足。 邵妈妈回家的这一路上都在思考,家里边就统共这么点人,大伯哥因身有残疾,生性淡薄,一贯爱好些书法围棋,对家里的产业毫无兴趣,他的妻子也是个聋哑人,性子温和,妯娌间互敬互爱,根本没有红过脸。 他们两口子都是聋哑基因的携带者,早年曾经怀过孩子,检查后很大概率也是聋哑人,后来胎儿引产,他们不想再让后代受苦,便再也没有要过孩子。 一家人真的是把唯一的第三代邵一诺当成心肝宝贝在疼,所以邵妈妈无论怎么想,都不相信他们有可能是害了自己女儿的人。 “不是说要在医院调养些日子吗?怎么突然回来了?”婆婆正在客厅看报纸,听到动静,抬头发现小儿媳与孙女回来了。 她忙不迭起身,吩咐佣人将邵一诺安顿在沙发上,满脸慈爱地拍了拍:“在医院住得不舒服吗?晚上想吃什么?奶奶让厨师去做。” “奶奶,我想吃可乐鸡翅。” “好好好。”邵奶奶笑成一朵菊花,对儿媳领着道士打扮的人上门见怪不怪,只点点头打个招呼。 邵妈妈没有过多解释,在真相没有浮出水面之前,她不想打草惊蛇,况且这一屋子邵家亲眷,她贸然说怀疑其中有人害人,哪怕邵奶奶对她再好,也不可能会不生气。 邵奶奶周身气息平和,阴阳协调,除了老年人正常的衰败外,并无反常,第一个可以排除了。 邵约和妻子也在家中,他们捐了些钱给当地残联,准备举行个小型的公益活动,两人一直呆在房间里讨论最后的细节,手语翻飞,直到讨论得差不多了才出来。 邵伯母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邵一诺,两天没见,甚是想念。她一手抱着侄女,一手比划了一大串,邵一诺也开心地回应她,聊得十飞欢快。 邵大伯则在旁边温柔地望着妻子与侄女,并不打扰,他长身玉立,一点也不像近五十岁的人,可见这么多年过得很舒心。 孔千羽仔细打量,两人身上都没有多余的气运,倒是邵伯母,扫视过她时,孔千羽微微顿了一下。 “不知你这位大嫂,今年几岁了?” 邵妈妈回答得很快:“她跟我同岁,今年也四十七了。”她警惕地压低了声音:“怎么?是她有不妥吗?”不可能吧,大嫂别提多喜欢一诺了,自己这个当妈的有时候照顾不到,她都会想到。 “那倒不是,她怀了身孕,两月有余了。我观她面相有些暗沉,这一胎恐怕会有些艰难。” 什么?四十几岁怀孕,哪怕医疗技术长足进步,高龄产妇的风险也依然很高。邵妈妈吓了一跳,连忙连比划带说地讲给大嫂听。 邵大嫂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刚才看到的,家里人是都会点手语,但是也仅限日常交流,她们没比划错吧?或者是自己理解错了? 她抬起头向老公求助。 邵约比她还激动,哪怕身有残疾,为人父母的心也是一样的,他何尝不想当个好父亲,从妻子对待侄女的态度就能看出来,她也是喜欢孩子的。 可是上一次的悲剧会不会重演?如果他们不能生育一个健康的孩子,又怎么能只凭一己私欲带孩子来世间受苦呢? 邵约不是先天耳聋,他是三四岁时高烧不退,用错了药才聋的,与先天耳聋相比,他更难接受,原本热闹非凡的世界被按下了静音键,突然变成了一片死寂,甚至漫漫余生,唯有死寂这一残酷的现实。 最惨的是,每一位聋哑人一辈子只能接受一次的耳蜗植入手术,他倒霉的成为了失败者。 而她的妻子是天生的耳聋,生下来就听不见,他的岳父母也同样是聋哑人,与自己父母积极寻求治疗不同,他们认为孩子都是上天送来的礼物,生出来是什么样便应该什么样,不需要人工干预。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邵约无意与岳父母争论,但他的生活也曾经历过痛苦绝望,他有他自己的坚持。 医生已经明确告之过他们,再生育,孩子有问题的机率占四分之三,如果产检有问题,再失去这个孩子,妻子心里能承受得住吗? 他们早十几年前就有约定,绝不会把不健全的孩子带来这个世界,妻子她,没变吧? ------------ 第三十一章 帮厨余妈 邵大嫂一脸惊讶,她这两个月身体确实有点异常,还以为是到了岁数,进入更年期了,竟原来是有了孩子吗? 她小心地摸上还平坦的小腹,对上丈夫担忧的眼神,突然间就释然了,老天爷对她不薄,虽身体有恙,但是父母爱护,丈夫疼惜,婆婆与弟妹都是好相与的,这么多年,她知足。 无论这个孩子最终能不能生下来,此时此刻,她就是一个期待孩子的母亲而已。 邵奶奶更是高兴,老人家嘛,有些多子多福的执念,岁数大了,别的都不重要,能天天一大家子人热热闹闹聚在一起,就是最大的乐趣了。 可惜大儿子不想要孩子,二儿媳又一副有女万事足的模样,她也不好做恶婆婆。 “小余在不在家?叫她过来嘛。”邵奶奶打发佣人去找人,又对着邵大嫂比划:“阿囡,别怕,先好好调养身子,按时产检,我觉得这个孩子跟咱们家有缘,一定能健健康康地生下来。” 人医生不还说有四分之一机率是健全的嘛。 邵奶奶要找的小余也已经是位五十多岁的大妈了,只见她陪着笑脸,含胸低头地走到邵奶奶身边:“老夫人,您找我。” “小余啊,发挥你专长的时候到了。”邵奶奶满面春风。 余妈一直在他们家当帮厨这么多年,真的是有点大材小用了,好在她人老实,无论干什么工作都毫无怨言,邵奶奶十分喜欢她。 她本人懂些药理,做得一手好药膳,尤其擅长调理孕妇身体,只可惜邵家人丁不丰,她来这么些年,一直都是在为邵奶奶养生,没太多机会发挥。 客厅里一派喜气洋洋之时,邵一诺发出声惊呼:“哎呀!” 嫩葱一般的手指慢慢显现出一抹殷红,是她刚才用叉子吃水果,被叉子的毛刺边刮到,又受伤了。 邵家有钱,购买来的餐具没道理是便宜货,出现这样的质量问题的情况少之又少,邵妈妈连忙拿过碘酒和创可贴替女儿包扎上。 很小的一点小意外,不值得生气,邵一诺带头说笑,气氛又热络起来。 只有孔千羽的目光一直落在余妈身上。 自她进了客厅,邵一诺身上的运势明显更低了,就连自己之前给她的平安符都发出了浅浅的红光,开始为其挡灾,离失效不远。 孔千羽再次闭上双眼,指间灵力轻点眉心,开了天目。 果不其然,那束从邵一诺身上抽离的粉色气运,都被余妈佩戴的一只荷包吸个干净,余妈离邵一诺越近,吸力越强,竟隐隐有夺运之势。 气运这玩意很神奇,控制着抽取的话,过段时间还可以自然恢复,如果气运完全被夺,那么邵一诺这辈子都要在倒霉中度过了。 “一诺,陪我去附近转转。”孔千羽找借口从客厅带走了邵一诺,到二进院子的左厢房,她自己的房间了,这才发问:“余妈来你们家很久了吗?” “是啊,很久了。奶奶是个很念旧的人,只要佣人们好好做事,他们不主动辞工,奶奶不会赶他们走的。”有几个用了一辈子的老人,到了退休年纪被子女接走享清福的时候,还哭了呢。 “余妈有亲人吗?”刚才天目开启时,余妈身上的气运只能说是寻常,并没有比常人高,因此她身上那吸人气运的邪门玩意,应该不是为了自己服务。 不为自己,那多半就是为了亲人。余妈的面相告诉孔千羽,她的生命中,注定没有姻缘,无儿无女,孤独终老。 “余妈是被我家收留的。听我妈说,大约是我还没出生那会儿吧,余妈似乎饿得晕倒在路边,正好遇上出门逛街的奶奶,给她买了吃的,救醒了她。” “据她自己说,她是七八年前被人拐卖。买她的那家人都不把她当人看,每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她实在忍不了了,历经千辛万苦才从深山老林里跑出来,这才在警察叔叔的帮助下回了家。 几年光景,家里父母都不在了,留下的房子被亲戚霸占,哪还有她的栖身之处,可怜她出了虎狼窝,生活依然没有指望。 后来她求了奶奶,邵家也不多她一个人吃饭,便留下来帮厨。 “那她又是怎么学会做药膳的?” 按照时间线算,邵奶奶救人的时候余妈二十五六岁,七八年前被拐,才十七八,中医博大精深,除非他们余家原本就是医学世家,家学渊源,从小熏陶,不然十七八岁,读高中的年纪,上哪接触这么专业的知识去? 这个余妈的故事可经不起推敲。 “那我就不清楚了。大师,是她害的我吗?” “有可能,不过不确定。我观她面相,确实是孤苦伶仃一个人,她要这么多气运是为了什么呢?”一个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做坏事,这背后必有缘由。 但当务之急是保证邵一诺的安全,既然余妈身上有媒介影响着邵一诺的气运,孔千羽便知道该怎么做了。 “余妈交给我。这几天我跟薛无为会住在你家,继续调查她,你跟你妈出去玩玩吧,走得越远越好,出国最好。” 出去玩?邵一诺有些跃跃欲试,她长这么大都没坐过飞机,更没出过国。 “真的没问题吗?”邵妈妈有些不安,她怕自己一个人,不能完全保证女儿的安全,异国他乡,出点什么事怎么办? “放心。既然有媒介,那么这术法必然受距离的严重影响,邵一诺离得越远,只会越安全,当距离远到一定程度后,法术便不会再影响到她了,她的气运就会恢复。” 于是邵妈妈不再废话,第一时间带着女儿去办护照,在钞能力的加持下,两个工作日拿到手,又火速选了个离华国最远的免签国,潇洒地带着女儿玩去了。 薛无为跟孔千羽在客房里闲谈。 自邵一诺走后,他们便安安静静住在一进院的两间客房里,平时连吃饭都不露面。 “我们接下来怎么做?”薛无为捧着孔千羽刚刚为他新画的神行符,笑得见牙不见眼。 “等。” ------------ 第三十二章 当红小生 孔千羽一边欣赏邵一诺从国外发回来的美景照片,一边吃着零食。 薛无为把玩够了神行符,仔仔细细地收好:“那余妈用的到底是什么术法?” “不知道。” “那要如何破解?” “不知道。” “她要气运干什么用?” “不知道!”薛无为抢先自问自答,反正答案永远都是不知道! “气运当然是给人增加好运用的。”孔千羽给了他一个你是傻子吗的眼神,继续自顾自玩着手机。 “我们要在这儿呆多久?” “别急,要不了两天。”孔千羽露出不怀好意的笑意:“一个人什么都顺利惯了,现在失了加成气运,再遭点反噬,你猜会发生什么事?” 邵一诺现在在黑洲一个鸟不拉屎的小国,离华国十万八千里远。在家时瓷娃娃一样总在受伤的她,此时此刻干嘛呢? 她发来的视频里,瓦蓝的天空上飞过只老楞,她像只自由的小鸟一般,顶着降落伞飘在空中缓缓下落,笑容在脸上挂着就没断过。 这才是青春女子该有的活力。 两双眼睛紧紧盯着余妈,对方还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监视,还是每天兢兢业业做着自己的工作,变着花样地给邵大嫂做各种美食。 一连几天,邵家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尤其是得知邵大嫂去做了产检,孩子的发育一切正常,只等着下个月去做羊穿筛查一下基因病,总而言之情况乐观。 余妈的电话似乎比往常多了些,经常看到她一个人坐在后花园的角落里,对着手机说些什么,似乎很怕人看见。 “你别来,千万别来,让老夫人看到你,会累得我丢了工作的!” “你以前一年也不跟我联系一次,过年都想不起我来,现在说想我?呵呵。”余妈有些气闷,挂掉电话准备回去选药材,就看到了不远处站着的两个道士。 奇奇怪怪的人。邵家什么都好,就是喜欢信这些子虚乌有的事。不过人家也没吃她家大米,邵家有钱任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余妈,刚才你在给谁打电话?家里亲人吗?” “我姐。几百年不联系了,烦得很。” “哦?她找你有事?” 关你屁事?余妈不想回答,谁家里没点糟心事:“没什么事,我还要回去做饭呢,您二位让让。” 花园小径只一人宽,被这两人堵得严严实实。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根本没有姐姐。”余妈是独生女,这天煞孤星的命格,哪里能有什么活到成年的姐姐。 “亲姐没有,还不能有个堂表姐?你查我家的事干嘛?”余妈一直对以前的经历讳莫如深,闻言很有些不喜。 “您身上带的荷包,可能容我们一观?”余妈全身上下穿得都很朴素,只腰间挂了只质地相当不错的荷包。 “我的东西,干嘛给你看?”真是莫名其妙!余妈不想搭理这两人,准备放弃小径,踩着草坪离开。 孔千羽也不恼,手指轻弹,一枚叠得极小的符箓稳稳地落入了荷包之内,余妈对此毫无察觉,依然快步离开。 “孔道友,不知你刚刚用的什么符?”看孔千羽画符真是相当打击自尊心,百分百成功率都已经不算什么了,随手一挥,出的还都是上品符箓,很多符薛无为连见都没见过。 “哦,不过是张小小的窃听符。”孔千羽说罢,打开手机,点进视频:“你看。” 薛无为好奇地探过头。 尼玛你管这叫窃听符?谁家窃听符不仅能听到声音,还能时况转播? 手机里,像播放着监控视频一样,记录着余妈的一举一动,别看孔千羽把符放在了余妈的荷包里,周围360度无死角的信号不是盖的。 “这玩意还有没?给我来两张啊!”薛无为痛并快乐着,虽然孔千羽卖给他符都是五折优惠了,但是架不住好东西太多,他哪个都想要,手里的积蓄肉眼可见要归零。 “不值钱的小玩意,我自己研究着玩的,一张符只能用十二个时辰,你要,我送你两张。”孔千羽也是在看过监控的功能后,才结合原始窃听符改进的,这很难吗? “对道行比你高的,这玩意没啥用,会很快被发现,你用的时候小心点。” 薛无为接过五张窃听符,点头如捣蒜。二十四小时已经够长了,师兄画的很多辅助灵符,能用两个小时就很了不起了,他怎么会身在福中不知福。 屁颠屁颠又买了一堆零食贿赂孔千羽,薛无为承担起了盯着监控的重大责任,孔千羽落得清闲,开始刷短视频。 铺天盖地的热搜视频,她想刷不到都难。 视频中,一位长相很奶油,看上去很白净的大男孩,正红着眼睛边隐忍边解释:“传上网的视频中,男主角并不是自己,这一切都是误会,是有人恶意中伤,请侵权责任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虚假视频并道歉,我及我的团队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孔千羽再点开涉事视频,画面很抖,离得距离不近,一看就不是专业团队的作品。 离镜头大约十来米远处,一个戴着鸭舌帽,只能勉强看到侧脸的年轻男子,正指着半蹲在地上的另一个年轻男子说着什么,因为离得太远,声音基本听不清楚。 鸭舌帽男子身后,还有个女助理打扮的年轻女人,她不停地拉扯鸭舌帽男子,想把他带走。 半蹲着的男子一言不发,只时不时抬起头看向鸭舌帽男子。 似乎是对方态度或者眼神激怒了鸭舌帽男子,他突然发了怒,抬起腿狠狠踹在半蹲着的男子身上,对方一个趔趄,摔得很狼狈。 这就,鸭舌帽男子还觉得不够,又拎着衣领将人拽起,狠狠两巴掌抽在脸上,才在女子的拉扯下离开了现场。 鸭舌帽男子的正脸,视频里没拍到,但仅凭一个侧脸,与被打男子及劝架女子的模样,还是很快被人认了出来。 寂寂无名的小卒也就罢了,行政拘留5日加500元罚款顶天了,但是谁让打人男子太出名,太引人注目了呢。 当红小生程一诺,出道至今四年有余,星途璀璨,前途无量。 ------------ 第三十三章 劲爆热搜 再多翻翻关于程一诺的相关简历,啧啧,完美的天使宝宝啊! 程一诺出身普通,单亲家庭的小孩,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因病去世,是他母亲将他辛苦养大的。 用程一诺自己的话来说,母亲读书不多,做的都是做基础的体力活,因此他从小就很心疼母亲,尽量好好学习,不让母亲再为他操心。 他确实是名副其实的学霸,从上小学到高中,一直名列前茅,最后上了985的大学,还没毕业就被星探发掘,唱歌演戏全能,今年上半年,他出演男一号的大制作电视剧刚开播,收视率直接爆表。 这么一个堪称完美的男明星,人设立得又好,自己又有本事,年纪轻轻红遍大江南北,通告接到手软,代言多到没朋友,剧本求着他演的比比皆是。 如日中天的时候,偏偏搞出殴打助理的一幕。 做为正当红的明星,他的家底,他手下的人马早就被狗仔扒得干干净净,身边的女助理是签约公司分配的,已经跟他好几年了。男助理是他红了以后新配备的,主要负责开车跑腿等一些杂活。 当事三人除了程一诺,另外两名助理的某博都选择了沉默。所以这大概是程一诺现在跳出来硬刚自己委屈的主要原因吧,毕竟现在工作挺难找,娱乐圈里耍大牌的明星多了去了,打驾个把小助理还算个事? 只要最后小助理不开口,抵死不认视频里挨打的是自己,这事最后也就不了了之,程一诺再适时爆点别的料转移一下大家的注意力,风过水无痕,你好我好大家好。 游戏规则,简单粗暴。 孔千羽找了张程一诺最新的高清正面照看了又看,算了又算。 不对啊,日月角狭窄,耳薄见骨,下巴过尖,两腮无肉,整体看上去是特别清爽的美男样,但实际上这样的面相,应是一生穷困潦倒,漏财招灾的命格,绝无可能会像他这样日进斗金,大红大紫。 薛无为盯着余妈在厨房打转有点无聊,见孔千羽眉头皱起,一副颇为困惑的模样,凑过去问:“孔道友,怎么了?” 莫不是自己相术不精?孔千羽招招手:“薛道友你来,看看这个人的面相。” “这是程一诺?”薛无为是个狂热的追星分子,连稍微有点人气的十八线都能认得,怎么可能不认识当红小生。 “啊啊啊,我挺喜欢他的!”薛无为笑着对孔千羽说:“你要给他相面?不用相了。” “他自己都承认过自己整容了。我给你搜搜他以前的长相。” “他这个人特别坦荡,有一说一,绝不藏着掖着,整容了就是整容了,不像别的明星,死鸭子嘴硬,对比照都被人扒出来了,还非得说自己是长开了。见过女大十八变,没见过变得这么离谱的。” 薛无为将新照片推过来,还在夸程一诺:“你看你看,他没整之前也很阳光大男孩。” 这张照片是程一诺的高中毕业照,不知被哪个狂热粉给扒出来贴到网上,照片中的男孩眼神青涩,笑得和煦,五官端正,确实也很有杀伤力。 两张照片对比,他垫了鼻子,削了下巴,调整确实不大,还是能一眼就认出来的程度。 这人命格一般,并无暴富的运势,如果安稳生活,也能平安到老,小富即安。他的官禄宫不显,应该没有明星运。 那他这泼天的富贵与红透半边天的名望都是怎么来的? 两人就程一诺的面相商讨了许久,薛无为也觉得他不应该有星途。 还没到吃晚饭时间呢,热搜又有大瓜爆出来。 视频的主角没换人,仍然是程一诺,地点则由舞台后场变成了一个化妆间。这一次明显偷拍有点专业水准了,选的角度视野开阔,离得不远不近,收音效果一级棒。 程一诺一开始与人打电话发着脾气:“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你这经纪人是不是不想干了?我告诉你,无论你用什么方法,摆平商权那孙子!” 商权,就是之前的视频里,被打的男助理。 程一诺挂了电话,狠狠地将最新款手机摔在地上,粉身碎骨还不解气,又踩了几脚。 视频开始快进,大约十几分钟后,女助理唯唯诺诺地带着位化妆师进来,准备给程一诺化妆,她们俩都像没看见碎了一地的手机尸体一般,该干什么干什么。 “程哥,一会儿的真人秀,导演组让多加个环节,大概可能会问关于商权的事。”女助理娜娜陪着笑脸。 “有什么好说的,都发通告说过是假的了,告诉他们不许问!这方面的事我一个字都不会多说!” “哥,这也是为了热度嘛,没有绯闻的演员不是好演员,黑红也是红,等商哥那想通了,您肯定比现在还红。”娜娜继续劝道,他们毕竟不能太得罪导演。 程一诺气结,一个两个都翅膀硬了,不想听他的话了。 他怒从心头起,一把推开化妆师,巴掌直接呼在了娜娜脸上:“不听我的话,不想在我这干了,你就滚!”旁边的化妆师呆愣了一下,护住娜娜:“你干什么?” 程一诺都懒得看这些普通到连名字都不配让他记住的工作人员:“关你屁事,管好你的嘴!这烂节目,不上也罢。”竟是直接拉开门走了。 视频到此为止。 下面的评论在以一秒钟上百条的速度滚动: “握草,之前看后台打人的视频我是不信的,现在恨不得自扇耳光!” “我的偶像哥哥一定有难言的苦衷......” “脱粉了!江湖再见!” “听说程一诺以前就是个脾气大的,对身边的助理动手不是一次两次了。他红嘛,公司都偏袒他。” “这狗仔也是牛皮,拍摄角度选得也太好了,怎么感觉是有人故意想整程一诺呢?” “楼上的,我跟你感觉一样,明明出道到现在一份黑料都没有,突然出现两条这么劲爆的,很难相信后面没鬼。” “就是就是,这偷拍的位置一看就是提前选好,知道能拍到有用的东西。” “喂喂喂,重点是偷拍整他吗?如果身正不怕影子歪,偷拍也拍不到吧?楼上三观感人。” ------------ 第三十四章 蛊虫现身 网络上有关程一诺的各种黑料与洗白贴层出不穷,两派人马吵得不亦乐乎,好不热闹。 这些热闹与邵家后厨的一个小小厨娘没有干系,她做完今日份例汤,正捶着腰准备坐下休息。 唉,老了,也五十的人了,站一个小时就腰酸背痛,看来她也干不了几年,就得退休喽。 电话铃又狂叫起来,余妈有些头疼,平时连过年都懒得打个电话的表姐,这两天怎么总缠着她。 “催命哦!”余妈接起来就骂了一句。 电话那头的人听到了也不生气,反而笑嘻嘻地约她来家里吃饭。 “哪像你哦,能在家里享福,我不要做事的吗?” “你是做佣人,又不是卖身,一天假请不了啊?哎呀,真是的,我好心好意邀请你,你怎么不识好歹?”对方软下来,好声好气地说:“这么些年了,咱们身边的亲人剩下的越来越少,以前是我不对,都没主动联系。可再怎么样,也是近亲,你就给姐姐一个机会,好不好?” 余妈说不出拒绝的话。 潘云香是她关系不远不近的表姐,她们的外婆是亲姐妹,三代下来,血缘早就远了,但是因为两家父母曾经都是同一个厂的工人,他们两家小的时候是家属院的邻居,从小也是一起玩过很多年的。 只是渐渐长大后,姐妹各自有了新的生活,联系渐少,感情便淡了。 回想童年的快乐时光,又听着表姐软下来的口气,余妈叹息一声:“好吧,不过明天不行,后天吧,后天见。” 潘云香忙不迭地答应,又告之了新的住址,又叮嘱她万万不能放鸽子,这才开心地挂断电话。 余妈年轻的时候冷心冷肺,上了岁数之后,对亲情总是有些向往,毕竟人是社会动物,她也很想重温亲人带来的温暖。 邵家人对她都很好,不打不骂,工资开得足足的,生病了还管医药费。 在邵家二十多年,她对邵奶奶很尊重,却始终明白,自己不过是个佣人,这宽敞明亮的三进院,只有后罩房的一间是属于她的。 说不定以后退休了,可以在表姐家附近租个房,两姐妹能时常来往,互相有个照应。 这一天清晨,余妈早早起来,将早上的汤煲好,这才换了身新衣服,拎着包出门。 她换了衣服,看了看半新不旧的荷包。 这只荷包是表姐早些年送的,算算得有二十多年了,说是内里加了安神助眠的香料,她佩戴之后确实觉得睡得都舒服了些,这些年也曾求着表姐更新过几回,倒是一直戴了这许多年。 早些年表姐帮过她许多,要不是因为.......也不至于疏远,唉,到底是亲人。 她放下荷包,整理好新衣服,开开心心出了门。 孔千羽推开了余妈卧房的门,这只荷包正静静地躺在换下来的脏衣服上,里面瘪瘪的,似乎空空如野。 倒是从脏衣服一直延伸到地面的一条浅浅的痕迹暴露了小东西的行藏。 那是只小小的、透明的虫子,全身就像披着塑料外皮的一滴水一样,看不清眼睛触角的位置,只在孔千羽蹲到它面前时微微瑟缩了一下,扭头就想跑。 这小东西还挺敏感。孔千羽伸手将它拎了起来。 薛无为看到这一幕,吓得心差点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别碰它!快扔掉!” 然而说晚了,小虫子开始疯狂扭动,逐渐变得又细又长,竟然妄想从孔千羽的指尖钻进去。 只见它小小的头变得像绣花针一样又尖又细,上半身高高抬起,一个俯冲,仿佛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力求一击必中。 咻~ Duang~ ?嗯?没成功?再来! 冲啊! 嘭! 小家伙用力过猛,好像刚才想钻的不是肉身凡胎,而是一面钢筋水泥墙壁,整个虫身都被撞弯了。软绵绵趴在孔千羽的手指头上,一动不动。 薛无为刚刚来不及阻止,还以为会见证一场血雨腥风,被个小虫子惹出堆麻烦呢,可现在是什么情况? “怎么会?”他怔怔地盯着渐渐恢复原状的厄运虫,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虫子没脑子,你也没有了吗?”孔千羽都懒得解释了,哪个修行之人没点灵气护身,她的灵气只不过比一般人多了那么亿点点...... “你认识这玩意?”她饶有兴致地戳了戳小虫子,软软的,手感不错。 “这是厄运虫,我只在典籍上看见过,没想到真的有人有能力能养出来这玩意。怪不得大家都认不出邵一诺身上的问题,这东西严格来说,与道术邪法没有关系,是苗疆的蛊。” 别看这小玩意现在在孔千羽手里挺老实,如果换成是薛无为直接碰到了它,现在怕不是已经被吸成一具干尸了。 厄运虫之所以稀少到已经绝迹多年的地步,根本原因还是养这玩意太费命了,而且它还不能用在养蛊人自身。 一个费尽千方百计培养出来的蛊虫,受益者却是其他人,哪个大冤种会干这样的赔本买卖。 “说说看吧,这玩意要怎么养?有什么用?” 薛无为自幼修道,闲暇的乐趣便是读书,地方异志是他的最爱,因此张口回道:“据典籍记载,这种蛊虫需要三十种毒虫互相撕咬,胜利得到的第一只蛊虫喂给十年以上的老公鸡,公鸡吃了虫之后流下的第一滴血里,就会有此虫的虫卵,再将虫卵感染宿主,最后掌心里破皮而出的,便是厄运虫。” “宿主需要在它成年之前,一直用指尖血豢养,这些步骤虽然繁琐,但也不算什么,最难的是,从厄运虫出生到成年,需要大约五年时间,这五年内,它依附于宿主。” 厄运虫,顾名思义,会给人带来厄运,五年内一个人连连倒霉,每每命悬一线,一不小心容易提前见到太奶。 如果命够硬,顽强地挺到了厄运虫化为成虫,可以吸取别人的好运转化后为自己所用也倒罢了,问题是这坑爹的玩意不能用于己身,你可以给任何人用,唯独对自己无效。 所以薛无为一直觉得,能研究出养这玩意的方法的那个人绝对不是一般的变态,也很理解这玩意绝种的必然性。 直到现在。 余妈真有这本事?听邵家人讲她的身世,倒霉也算挺倒霉,但是现在的她孑然一身,三代之内的近亲属都死光了,她这般发光发热,到底是欠了谁的命啊? 薛无为不理解。 ------------ 第三十五章 痛下杀手 听着倒是挺有意思。 孔千羽原来的世界里没有蛊毒一说,她还真没见过这样奇怪的虫子。 “既然它是夺人气运的虫子,那为什么刚刚却想钻进我的手指头里呢?”之前见余妈带着它在邵家到处走,没有一点想要暴起伤人的意思,完完全全就是个不知不觉吸人气运的小偷。 “这是蛊虫的本性,既嗜血,又对人肉有着强烈的渴望。炼制的人不会受伤,极有可能有克制之法,暂时压制了它的本性。但是其他人碰它,它却不会有那么客气了。” “你对这些倒是了解。”孔千羽捏着小虫:“那要怎么毁掉它?” 这种听着就只会害人的东西,不杀了还留着过年? “这我就不知道了。据说厄运虫极难杀死……”薛无为话音还未落,只见孔千羽心念一动,指间红光大胜,光芒熄灭后,小虫没了。 “虫子也只是能量体,分解了能量就行了,你看,这不挺好杀吗?死了。邵一诺安全了。”孔千羽拍拍手,站起身来。 !!!行吧,算他杞人忧天,大佬在此,一切牛鬼蛇神退避三舍! 正远在黑洲的邵一诺刚美美地吃了顿海鲜大餐,站起来准备回去休息一会儿,突然觉得胸口火烧火燎得难受,张嘴将刚才吃下去的东西都吐了出来,抬头看邵妈妈一眼,华丽丽地直接晕倒。 邵妈妈吓得腿都软了,一边招呼向导打电话叫救护车,一边给孔千羽打去了越洋电话:“大师,不好了,我女儿晕过去了!” 算算时间,正是孔千羽动手捏死小虫子的时候。 捏指算了算邵一诺的命数,嗯,还是个福禄寿三全的好命格。 “没事,没事。醒过来就好。如果在外面没什么事,可以回来了。”既然厄运虫这么难养,料想余妈不会有第二只,邵一诺可以回来了。 然后剩下的就是邵家自己的事,她们自去对峙,她只需要关键时刻别让余妈伤人就行。 “回去休息!劳心费力半天,我都饿了。” 薛无为不禁吐槽:您老先生刚刚就像捏死只蚂蚁一样,真够劳心费力的。 此时他们并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寻到蛊虫时,余妈刚进了潘云香家的门,姐妹俩亲亲热热地挨着坐着,开心地聊着往事,说到高兴处还忍不住哈哈大笑,气氛别提有多好了。 她们姐妹俩十四五岁的年纪才分开,记忆里的潘云香仗着自己长得漂亮,大院里的几个毛头小子都明里暗里对她有点意思,一直都像只骄傲的孔雀,平时都是用鼻孔看人的。 此时见她头发虽然全白了,身上穿的戴的却都是好东西,住的还是100多平三室的房子,对人的态度热情和善,没有了往日的盛气凌人,更多了些岁月沉淀下来的气质。 她喜欢这样的表姐。 潘云香正上下打量着余妈,这个傻妹妹还是老样子,低三下四地当了几十年佣人,也亏得她傻。 “你那主家对你怎么样?都挺好吧?” “挺好的,我也是有福气,能遇到好雇主,唉,可惜身子骨不中用,估计也干不了几年了。”余妈在潘云香家四处转了转:“你这房子挺好啊,附近有没有面积小点的?我想租个,以后养老用。咱们姐俩离得近些,常来常往,还能互相照应。” “哎呀,你才多大,五十出点头,比我还小呢,就想着退休的事了?我告诉你啊,这钱肯定越来越不禁花,你觉得存的钱不少,但真有点七灾八病的,医院走一遭就剩不下几个,难道你到时候再厚着脸皮回邵家吗?”潘云香苦口婆心地劝余妈。 “我手脚不利索了,占着位置干不动活怎么办?” “你那主家是个厚道的,你就等着他们辞你呗,还能给你一笔补偿金,多点钱傍身总是好的。” 这倒是,余妈认同地点点头。 一顿饭下来宾主尽欢,主要是潘云香一直热情主动,余妈这么个闷葫芦性子都说了不少话。 如果余妈此时注意点,就会发现一直是潘云香在问她的事,却绝口不提自己的事,比如她这些年都在干什么,家里人好不好之类的,一句也没有。 “你家那位小小姐,现在怎么样了?还像个瓷娃娃似的吗?他们家有没有再请些佛啊道啊的回去看宅子?”潘云香状似不经意地问。 “还是老样子,唉,也是可怜,明明家里有的是钱,可她就是身子不好,有钱也治不好。现在应该放弃治疗了吧,这不,家里请了两个道士在家,结果邵二夫人带着小小姐出国玩去了。” 那身子骨也敢出国,真不怕回不来。余妈摇了摇头,不关她的事。 她自顾自絮叨:“估计是长房要有后了,这个身体不好的继承人可有可无了吧,有钱人嘛,家里是真有皇位。” 潘云香刚想追问一句,蓦得胸口剧痛,嘴角溢出缕血丝。 她此时内心惊骇无比,不可能,这不可能! 她费尽心血,差点连命都赔上才养出来的厄运虫,死了! 她站起来,居高临下死死盯着余妈,这才发现那只荷包,余妈居然没带! 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先是邵一诺出了国,然后她的蛊虫莫名其妙死了,完了,全完了! “姐,你咋了?”余妈还不明所以。 潘云香现在根本懒得理这蠢货,挥手遣出一只全身赤红,一看就有毒的虫子,直扑向余妈的面门。 余妈还没反应过来呢,好好的一餐饭就成了她的断头饭,不一会儿,蛊虫吃饱,在空中转了一圈,飞回潘云香的袖口,而刚刚还活生生的余妈已从这世间彻底消失,只余两件新衣服躺在地上。 临死之前无论如何她也想不明白,自己童年玩伴为何会突然对她痛下杀手。 潘云香擦掉嘴边的血迹,冷冷地唾了一口:“废物。” 她的手机此刻突然响了,电话对面的人哭着吼道:“妈,救我,救救我啊!” 冷静,冷静,越是凶险的时候越是要冷静,如果她不够冷静,早在三十年前便死在深山里了,哪还能活到现在。 有没有什么补救之法呢?必须要快,晚了就来不及了! ------------ 第三十六章 口诛笔伐 邵一诺缓缓醒来,映入眼帘的就是放大版的邵妈妈的哭脸。 “妈,你这是怎么了?” “你突然晕倒,怎么叫都叫不醒,吓死妈妈了!”邵妈妈紧紧握着女儿的手:“你现在觉得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有啊,妈妈,我好饿啊,想吃东西,我现在能吃下一头牛。”邵一诺只觉得这一觉睡得舒服极了,醒来后浑身上下都暖洋洋的。 这二十几年的人生,她永远都有睡不醒,身上哪里又疼了的羸弱之感,可现在这些感觉完全消失了。她仿佛浑身有使不完的劲,有若大病初愈,大梦初醒。 她思来想去,给孔千羽发了消息:大师,是不是坏人被你找到了? 对方几乎秒回:根源已除,尽快回来。 困扰了自己二十几年的问题,居然真的解决了!邵一诺缓缓流下两行清泪。 “妈!妈!咱们回家吧!” 万里之外的邵家母女准备回来,焦头烂额的潘云香也没闲着。她处理完余妈留下的残骸,安安静静坐在自己家里,丝毫不管一遍又一遍打进来的电话,她还能做什么呢? 一定有办法,一定有办法! 她猛地睁开眼睛,有了! “啧啧,这是今年以来第几年塌房的明星了?唉,内娱完了,以后我可不追星了!”薛无为躺在床上哀嚎,手机里放着的视频正是热搜榜第一,程一诺被几名助理联合起底,告他暴力伤人,致人轻伤。 除了偷拍到的男助理跪下被打,女助理被扇耳光外,还有一名前助理,也站了出来,就是他第一个报案的。 墙倒要不要众人推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一个想推倒程一诺的,都有证据。 在人前营造温和学霸人设的他可能从来没有预料到,有一天这些黑料多得连跳进黄河都洗不白他。 他脾气暴躁,听不进任何反对他的言论,但凡不合他心意,他就非打即骂。 最开始出来控诉他的,是他的高中同学,其中有两个还出示了当时住院的病历。 乔展鹏在视频前看起来很憔悴,他住在狭小的出租屋,整个人瘦得皮包骨,没有声嘶力竭谩骂指责,他用最冷静的语气,简单陈述着事实。 “我高中时学习不太好,但为人还算开朗。”乔展鹏从手机里翻出一张当时的照片,照片中的大男孩很高大,笑得极灿烂,脸还有点圆圆的婴儿肥,与此时形销骨立的他判若两人。 “程一诺是我们所有人仰视的目标,他那时候就很优秀,很厉害,各种赛事奖励拿到手软。” “而且他人真的很好,主动提给替我补习,我真的很感动很开心,学霸居然这么平易近人。” “但真跟他接触,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程一诺给我补习,不会的题讲过一遍,如果还不会,他就会打骂我。打得其实不重,骂的虽然难听,但是我以为他是真心为我好,是我自己脑子太笨。” “他讲得越来越快,我基础不好,真听不懂,他的打骂升级,时常骂我不应该活着,没有脑子。” “再加上父母的婚姻终于走到尽头,分开了。” “他们谁都不想要我,我被迫从走读变成住校生。那段时间我过得很苦,不被父母爱着的痛苦,学习的压力,再加上一个把我当出气桶的所谓同学。” “我的苦痛,对于程一诺来说算什么?是他攻击辱骂我的借口,语言是比利刃还伤人的东西。他知道我最在意什么,所以我变成了他口中的没人要的野孩子。” “然后我抑郁了。在别人都忙着刷题准备高考的时候,我住进了精神病院。”乔展鹏晒出一份病历,自嘲地笑笑。 “学习不好是我自己的问题,家庭不幸福也是我自己的问题,调整不了还是我自己的问题,但是,如果当初程一诺没有给我补过课,没有辱骂过我,也许我真的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他高中肄业,无缘大学,这些年一直靠打零工为生,每每路过街边,看到程一诺光鲜的大海报,都有种啼笑皆非的错觉。 为什么这样的人渣能得到这么多人的喜欢? 乔展鹏的视频,字里行间都充满着一个普通人的无奈与悲伤,一经发布,便被顶上热搜。 另外一段视频的主角,是位留着小胡子的中年人。他叫魏德,曾经是程一诺身边的第一位助理,陪着他一路从初出道什么也不懂的毛头小子,到后来的小有名气,星途一片光明。 不知为什么,就在程一诺如日中天时,魏德却突然辞职,消失在公众视野之内。 他不是大明星,没有狗仔会关心一个助理的去向变动,这一行的流动性本就大,来来去去,有的连脸都记不住。 他出示的证据可有力得多,一段被打视频,一纸验伤报告。 “当年程一诺因为行程安排紧密,心生不满,无缘无故殴打我,致使我三根肋骨骨折,我的老东家,鼎盛娱乐为了保旗下艺人,千方百计逼我签保密协议,我拒绝后,又想方设法将我调离程一诺身边。” 业内想要处理一个助理,实在再简单不过,收入锐减,无人可带的魏德最后不得不辞职,连赔偿都没有拿到。 他当年就想报警,无奈被打时事发突然,他没有证据,这段关键视频,还是前几天刚刚才从一个狗仔手里高价买来的。 当时狗仔已经从鼎盛娱乐大赚了一笔,现在看程一诺要完蛋,忙不迭地又再挣一笔。 有了证据,报警很顺利,三条肋骨折断,一个轻伤跑不了。 视频的最后,据魏德透露,程一诺已经被依法传唤,他等着正义到来的那天! 网络上一片哗然。 怪不得程一诺之后所有的通告都没再露面,原来已经被抓了啊! 鼎盛娱乐董事长高长松阴沉着脸不说话,会议室里坐着的十几号人更是大气都不敢出。 他们好不容易捧出来的台柱子啊,眼看着就要替公司挣大钱了,现在塌得这么彻底,公司法务说过,一个故意伤害跑不了,程一诺大概得判个一两年。 “散了吧!”这群猪一样的下属,看着心累。鼎盛的名声扫地,该怎么办呢? ------------ 第三十七章 自投罗网 “今天这汤,味道怎么不太对啊?”邵奶奶尝了一口山药枸杞甲鱼汤,微微皱了皱眉。 本应鲜甜可口的汤里,多了几丝酒气,掩盖了甲鱼原本的味道,实在是有些败笔。 余妈犯了个低级错误。 “老夫人,余妈今天请假离开后,一直没回来,晚餐的汤是我炖的,可能有些出入。” “哦,余妈不是说过,晚饭前会回来吗?” “可能有事耽误了,给她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邵奶奶点点头,那碗汤却是无论如何都喝不下去了。 一个佣人的迟归除了让晚餐多了一丝败笔外,无甚大碍。 入夜,邵家最后一盏灯也熄灭,众人沉沉进入梦乡,后门才吱呀一声被人轻轻推开。 一个与余妈身形相仿的人摸黑进了院子,并没有进后罩房卧室,而是向着二进院邵一诺的闺房而去。 来人脚步轻快,对院子的布局熟悉,绕过两条回廊,径直推开了一间房门,闪身入内。 借着手机电筒,来人直奔衣帽间,在内一顿翻找,寻了件未来得及清洗的脏衣物,露出个满意的笑,狠狠松了一口气。 刚想悄无声息地再原路返回离开,房间里突然灯火通明,一个人轻声道:“既然来了,就别急着走嘛。” 孔千羽正端坐在书桌边,薛无为则长身立于门口,两人都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位不速之客。 就在不久前,他们还对坐讨论,究竟是谁给了余妈那歹毒的虫子,没想到,答案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了。 “我很想知道,邵一诺到底与你什么仇什么怨,为什么你非得可着她一个人坑?” 用贴身穿着的衣物施的术法,没几样是无害的,孔千羽前脚捏死毒虫,后脚就有陌生人来找邵一诺的衣物,而原本应该早早回来的余妈一去不返。 几件事加起来,不言自明。 “既然你能拿着余妈的钥匙开门进来,她八成已经死了。说说吧,你是谁?”这人真是好贴心啊,知道他们如果再想办法寻幕后主使还需耗费心力,自己主动送上门来了。 来人正是潘云香,她急于夺走邵一诺的气运,准备再动手脚。留给她的时间有限,已经不能再徐徐图之了,因此邵家便是龙潭虎穴,她也要闯一闯! 反正邵一诺不在家,一个空屋子而已,还能有多难进。 坐以待毙是不可能的,潘云香一抬手,四条毒虫从中激飞而出,在空中分做两组,照着两人的面门袭去,她则想利用这争取来的片刻时间,跳窗而逃。 衣物已经到手,她并不恋战。因此在发射了蛊虫后,一点也不在意是否能伤到敌人,奔着窗口跃起。 孔千羽懒懒地挥了挥手,四只毒虫攻击未至,瞬间化为虚无,薛无为默了默,放弃刚捏到一半的防御法诀,碎星剑祭出。 听到身后越来越近的剑鸣,潘云香有些慌乱,一股脑将毒虫全部扔向身后,自己则加速逃跑。说时迟那时快,蛊虫起飞的速度很快,但是薛无为也是年轻一代的精英弟子,动作自然不慢,他操纵灵剑,大吼一声:“破!” 潘云香两条护主的灵虫再次被砍成两截,整个后背毫无防备暴露出来,被薛无为直接捅个对穿。 苗疆的巫蛊之术确实一绝,但像潘云香这样偷师只偷了皮毛的半调子,蛊虫被砍尽杀绝,她也只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女人罢了。 颓然靠在窗框上,她吐出了几口血。 一连两日,伤上加伤,她眼前阵阵发黑,连转个身都做不到,不由地有些绝望。 天要亡她吗?在她原本以为自己即将可以安享晚年的时候。 “程一诺监狱进定了,他牢狱之灾之相,已经不是单纯地靠运气就能挽回的,你现在做的一切,都是徒劳。” 潘云香惊讶地抬起头,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她以为她做的天衣无缝,根本不会有人知道她与程一诺的关系! “之前我确实不清楚你的目的,以为你与邵家有仇,才想要害他家后人,直到我看清你的面相。” “你与程一诺,有母子亲缘关系,而他的父亲,却死于你手,我说的对也不对?” 所以程一诺塌房塌得像跳楼一般飞快,跌进泥坑里起都起不来,一方面是他白白得来的多余运气没了,再加上连带着受到反噬,原本就不算高的气运跌入谷底,自然以前平安无事压下的隐患,现在集中爆发。 如果不是他自作孽,欺负了那么多人,自以为每次都能有人为他善后,他也不会落到如此田地。 不得不说,很是活该。 孔千羽轻飘飘一句话,潘云香却如雷贯耳,她失声尖叫:“你、你怎么知道?” 薛无为笑了,连他都能看出来潘云香背负着一条人命,大佬知道更详细一点,很稀奇? “一诺还有救吗?他大好人生,不该沾上污点啊!”潘云香着急追问:“只要你们能帮帮他,我什么代价都愿意付,一诺有钱,他可以花钱请你们!邵家给你多少?我们出双倍!不,三倍!” 孔千羽耸耸肩:“我助人为乐,义务帮忙,谈钱,太俗。” 钱是很重要,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挣邵家的钱,是救个小姑娘一条命,能顺带攒攒功德,挣了程一诺的钱,那叫助纣为虐,恐怕她那闲的蛋疼、时不时会在天上看着她的师父,要降个雷来劈她! “不不不,大师,求求你,救救我儿子吧!” “你做下此等恶事之时,怎么没想过,邵一诺也是别人家的女儿呢?你儿子金贵,别人家的孩子就是草芥,活该被你利用吗?” “不,那不一样,我儿子,我儿子,是我欠他的!都是我的错!想要给他最好的一切,不过是做母亲的贪心,我有什么错?” “贪心,就是错。” 深夜万籁俱寂,一点动静都能被无限放大,邵奶奶人老少眠,离得又近,被潘云香的哭喊吸引,迈进卧室就看到被薛无为制住的潘云香。 她盯着潘云香看了许久,突然瞪大眼睛,很是惊讶:“是你!” ------------ 第三十八章 恩将仇报 “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我家!”邵奶奶想要靠近,被孔千羽拦住,蛊虫这玩意无孔不入,离得太近,就算是她,也不敢保证潘云香不会起幺蛾子。 “老夫人认得她?” “怎么不认得,二十多年前,被我们家赶走的月嫂之一,就是她,叫潘、潘什么来着?”邵奶奶想了半天都没想起全名来,不过还是很肯定地说:“这张脸我可不会忘,她临走时还诅咒我家囡囡长不大来着。” 当年邵妈妈发现宝宝身上有伤,但是两个月嫂谁都不肯承认是自己弄出来的,然后两个人便一起丢了工作。 邵家也并未亏待她们,该付的工资一分不少地付了,也没有对外人说起过此事,很良心了。 潘云香自邵奶奶进了门,便怨毒地望着她,此时更是冷笑一声:“哼,别说得你们邵家有多高大,我听了恶心!” 当年她从邵家出来,是得了笔钱,不多不少,根本不能支撑他们娘俩在A市的基本生活! 年少无知时,潘云香被男人花言巧语地拐骗,本以为找到了爱情,心甘情愿跟着他私奔,远走他乡,可那男人是个人贩子,将她卖进了深山老林。 如果买家不是程一诺的父亲,她恐怕也活不下来。程满仓对她很好,从未打骂,家里有好吃的,也是紧着她先吃饱的。 她知道她该恨的,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如果没有人需要买女人孩子,就不会有人贩子了。所以买家比人贩子还要可恶。 但是至少跟着程满仓,她能吃饱穿暖,不挨打骂,已经是落入泥潭里的她们所能期盼的最好结果。 程满仓是苗疆后人,早些年他们小部落混战,他们这一支迁了出来,因此村落里的村长家还会些祖上传下的古法。 潘云香机缘巧合之下被派去做了小白鼠,不明所以的她曾经为此吃尽苦头,却也看清了其中的利害。 如果她也学会了,是不是就能有办法离开这深山,重新回到家里呢? 她一直是父母手心里捧着的掌上明珠,连家务都还是被拐了之后才学会的,这样的日子多过一天都难受。 她处心积虑,一点点摸清秘术藏本古籍的位置,终于让她等到一个绝佳的机会。 那天正逢村中大祭,她们这些卖进来的女人都算外姓,是不能参加的,她趁村中人少,偷了古籍,悄悄摸下山去,逃之夭夭。 如果只是一个买来的媳妇跑了,不算什么,但是潘云香偷盗了族中最重要的古籍,几乎全村倾巢出动在寻找她。 寻踪虫记录了她的味道,人们开始追随着她的步伐,一步步向她逼近,直到她在野外找到寻踪虫的克星,才算暂时安全。 这些苗疆后人恐怕做梦也想不到,当年她在制蛊室里受过的苦,现在全变成了逃跑时的倚仗。 寻踪虫失效,村人只得四散开来,在茫茫深山里找人。 最终,就在潘云香逃到山下,马上就要看到希望时,程满仓追上了她。 “阿香,随我回去。” “回去?回去了,我会怎么样?”偷窃族中圣物,十八般地狱在向她招手,潘云香知道,程满仓也知道。 “我会替你向村长求情,我会与你一起承担,相信我,阿香,你跑不掉的。” “前面就是我的生路,你只要装作没看见,或者,或者你跟我一起走。外面的世界很大,很精彩,你何必非要守着这大山呢?山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我真的过不习惯。” “跟你走?阿香,这里是我的家,我怎么跟你走?”背叛宗族,他便一辈子也回不了家,见不到亲人了。 “你爱我吗?如果你爱我,就放了我。我也有家人,我也想见到他们。”潘云香手动了动。 “平时我对你不够好吗?出嫁从夫,你既然已经嫁给我了,这儿才是你的家,你能回哪去呢?” “总之,你就是不会放我走了?”潘云香早就心急如焚,如果程满仓能找到她,村子里其他人也就快了,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她没有时间多耽误。 一条青绿的小蛇从她指间直飞而出,一口便咬在了程满仓的胳膊上。 小蛇一击得手,也不恋战,乖乖缠回潘云香手臂。 这是她精心豢养的第一只蛊,没想到却用在了自己丈夫身上。 蛇毒蔓延得很快,程满仓连句遗言都来不及交代,便七窍流血,倒地不起。 潘云香头都没回,迅速逃离,接下来的逃亡路便顺利多了,她知道这些人的性格,必会不死不休,永生永世来找她。 她不敢回家,却也不想离得太远,便回到了A市,却并没有回家。 后来,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程一诺出生后,她过得很艰难,带着孩子没办法找全职工作,不工作就没有钱花,她很是狼狈地被房东赶来赶云,穷困潦倒,几次差点死于非命。 邵家月嫂这份工,她真的很珍惜,主家宽厚,她得以带着儿子一起,干净清爽的一间卧室,真的是以前她做梦都住不进的好地方。 然而却无缘无故被辞退、被迫流落街头让她对邵家充满了怨恨。 孩子身上有点伤怎么了?哪个小孩子不是磕磕绊绊长大的?她儿子小时候连奶都吃不上,长得瘦瘦小小的,她说什么了吗? 越想越不服气!潘云香突然想起一件小事。 邵妈妈的孩子还未出生之前,她们就已经被挑选回来了,生产那日,她陪着邵奶奶等在医院产房门口,当时孩子落地,她听闻了出生时间,还在心里暗暗叹息过。 邵一诺与自己儿子的八字相合,可是命运却天差地别。 一个可怜兮兮吃了上顿没下顿,穷困潦倒,一个含着金汤匙,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有。 人比人,真的气死人。 那如果这小丫头片子的好运她给自己儿子抢过来呢? 自从生下儿子,一个人过得特别艰难之时,潘云香总时不时想起命丧自己之手的丈夫。他对自己真的挺好的,如果有他帮忙,自己的日子绝不会如此难熬。 这份对丈夫的愧疚一旦泛起,很难压下,但是丈夫已经死了,她便将这份愧疚转移到儿子身上,一直想要弥补一二。 ------------ 第三十九章 互换人生 邵奶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真的会有人因为心怀怨怼,就能对无辜的小婴儿下死手的吗?邵家当初的做法无非是所有父母亲长都会做的事,况且也没在钱财上为难于她。 “你以为你给的钱很多吗?我们离了邵家,根本无容身之地!租了房子,没钱吃饭,不租房子,睡在桥洞下,我儿子差点没了命!” 潘云香在怀孕过程中担惊受怕,每天都害怕被村寨之人抓住,精神紧张,吃不好睡不好,孩子生下来时,小猫一般大,哭声都比一般孩子小。 母子俩又穷困潦倒,连给孩子补身子都做不到,因此儿子一直体弱多病。 睡桥洞大人都不好受,更何况一个孩子,程一诺发了三天高烧,潘云香花光了所有的钱,又给医生跪下磕了好几个头,才保住他一条命。 一个羸弱不知能否养大的孩子,以潘云香自私自利的性子,还不如扔在福利院为好,但程一诺有着跟程满仓九成相似的面孔,对丈夫曾经的愧疚让她无论如何都下不去手。 于是她才想到了吸取气运,逆天改命的损招。 邵家那小丫头命那么好,正好借来给儿子! 养了多年的蛊虫派上了用场。 厄运虫伺养需要的材料很简单,只是成年过程太漫长,当时潘云香偷师时,也是养来玩的,没承想居然真在去年养成了。 真是天助我也。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她还需要邵一诺的头发与贴身衣物才能成事。 碰巧此时潘云香遇到了余妈。 这一对难姐难妹,连命运都十足相像,潘云香是自愿跟人走后被卖,余妈是直接在大街上被坏人强行拖走。 为了不受欺负,余妈变得十分泼辣,谁想买她就把谁骂个狗血淋头,好长时间都没卖出去,最后被贱价处理给了个土埋半截的老头子。 那老头子打了四五十年的光棍,终于买回个老婆,一时激动,买了酒肉请三五邻里,自己喝多了酒,当天晚上睡在堂屋地上,第二天被人发现时,尸体都凉透了。 之后余妈又被老光棍的远亲接手,没三天那个男人摔断了腿。 几次三番,余妈克夫就传得沸沸扬扬,附近村子没人愿意要她,她饥一顿饱一顿,靠着帮人种地换些米粮度日,住在老光棍快要倒了的旧居里,终于在快饿死之前等来了收山货的外地商人,求着被带回了A市。 结果回来了依然没有家,她漫无目的在街头转悠时正巧碰上了潘云香,在得知她衣食无着,居无定所后,给她想了条妙计,让她晕倒在了邵奶奶的身边。 邵奶奶是个心软的,遇到了怎么会不救,之后余妈顺理成章进了邵家。 潘云香便让余妈拿邵一诺贴身之物。余妈一开始也不想,头发衣服这种东西,怎么能随便给人,她也不是没听说过肮脏事。 但是潘云香威胁她,如若不然,就去找邵奶奶告状,当初是他们合演的一场戏码,才让余妈进邵家做工,再良善的主家都不会容下欺瞒骗人的佣人。 余妈没办法,给了潘云香想要的东西。 至于那只荷包,缝制的丝线是用克制厄运虫杀人的草药泡过的,被潘云香送给余妈赔罪,但余妈不想与她过多联系,收了荷包后,姐妹俩非必要从不联系。 那荷包中装了些助眠的草药,余妈觉得甚是好用,便一直将荷包带在身边,也正中潘云香的下怀。 程一诺本名不叫程一诺,是为了更好混淆视听,夺取邵一诺的气运,才将名字也改成一致,从此之后,一个病弱豪门千金,一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天才少年,两个人的人生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直到现在,拔乱反正,气运归位,等待程一诺的报应,还远远未停止。 “这个人要怎么处理?”元凶首恶落网,邵家事已了,但是潘云香用的阴私手段总不能闹到衙门口去,人送过去,再一听事情经过,大概率得被蜀黍当神经病轰出去。 “放心吧,交给我。”薛无为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玄门有玄门的规矩,不适合让普通人知道的案子,玄门有自己的处理方法。 潘云香被送到哪个监狱里关起来,孔千羽没有兴趣,她急着从邵家离开,善后事宜便交给了薛无为。 几天没见的孟与安突然夺命连环CALL地找她,电话不接就一遍遍发消息,只说想要约个地点见面。 孔千羽有点烦,懒得去。 反正跟孟向歧也撕破脸说清楚了,自己五六日未归,孟家谁也没打过电话找她,她乐得清闲,并不想回去住,只身来到玄清观。 没想到孟与安居然等在这里,陪着她的,还有苏赫。 真是个痴情的好男人,可惜眼光不太好。 “苏赫,我都说过,你不用跟着我,你能不能先回去?算我求你了,我自己在这等着妹妹,不碍事的。” 苏赫打量着漏雨的破屋顶,眼里满满的都是不赞同:“孔千羽一个女孩子,怎么会住这种地方?咱们还是先回家吧,孟叔叔也太过份了,他想寻个远房亲戚,非得派你来吗?” 亲戚比女儿还重要,这算哪门子爹? 孔千羽倒是挺喜欢这座道观,破虽破,但是门派传承源远流长,除了规模太小,现在人丁凋敝外,还真有几分她原来宗门的气息。 远远的,刚进了门,她就听到了厢房内孟与安与苏赫的争吵声。 “你妈给你打了七个电话了,你快回去吧,不然她一生气,我以后想要跟你结婚就更困难了,你能不能为我想一想?”孟与安都急得快哭了,万一孔千羽这时候回来怎么办? “我这不是不放心你吗?” “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一个大活人,还能丢了不成?” 苏赫到底是拗不过孟与安,再三嘱咐她别乱跑之后,终于走了。 孟与安悄悄松了口气。 “你找我干嘛?”孔千羽从房梁上悄无声息地跳下来,背后灵一样突然幽幽出声。 孟与安呼吸一窒,然后狂喜,转身抓住孔千羽的胳膊:“你对蒋峰做了什么?快走,跟我去救他!” ------------ 第四十章 人设崩塌 “蒋峰?是谁啊?不认识。”孔千羽甩开孟与安的脏手,默念清洁咒,厢房里的尘土肉眼可见地消失了,变得窗明几净。 孟与安瞪大了眼睛,指着孔千羽的鼻子:“你果然会妖法,蒋峰肯定是你害的!” 有没有见识?这是正宗的道门法术,根正苗红,与妖没有半毛线关系。 “收回你的手指头,上一个敢指着我鼻子的人,早就不知道轮回几世了!”孔千羽沉下脸来,不苟言笑的样子很吓人,孟与安本身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主儿,连忙讪讪地缩回手。 但是她这几天被蒋峰的家人围追堵截,还得想尽一切办法瞒着苏赫,日子过得十分苦逼,做为一个社会经验不多的富二代小白,她只知道这件事跟孔千羽脱不开关系。 打她电话她不接,发消息也不回,连续几天蹲守在孟家也见不到人影,就连问爸爸,他都是一副讳莫如深的模样,最后不得不向小弟要了孔千羽之前呆的道观地址,到这儿碰碰运气。 也该孔千羽倒霉,孟与安上门寻她的第一日,邵家事毕,她回来了。 原本收了天道赠下的功德正浑身暖洋洋、心情不知道有多好呢,好运气这么快就用尽了。 “上次在山道上,就是你把蒋峰他们几个给弄晕了,从他们被警察救下回了家,这么多天,他一直疯疯癲癲,神智不清,你敢说与你无关?”孟与安色厉内荏,为了摆脱蒋峰的家人,她也是豁出去了。 “哦~~~原来半路埋伏的那些人,领头的叫蒋峰啊,原来你们认识啊~~~”孔千羽冷笑,眼睛里透出几分冷意。 孟与安浑身一僵,突然意识到,她怎么这么蠢,完全相当于不打自招了!实锤得不能再实了!她最不应该来找的人,就是孔千羽啊! “对不起!对不起行了吧?你又没有怎么样,现在有事的是蒋峰!”大概在孔千羽眼里,他们的一些小动作,就像稚童般无知无聊。 反正都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自己现在都道歉了,她还想怎么样! “记得以前有个挺老的电视剧里有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 “你不就是干这行的吗?”孟与安强辞夺理,她今天白天也没闲着,道观附近的居民楼、菜市场浅浅绕了一圈,变着法打听玄清观的事。 在得知以前孔千羽就是靠给人算命画符勉强糊口之后,她除了鄙夷外也很是松了口气。 “你不就是想要钱吗?给你!”孟与安从包里掏出两叠红票子,扔在了炕桌上。 孔千羽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有些人就是脑子有包,人话一点也听不懂。 “与其担心别人,还是先担心担心你自己吧,拿着你的脏钱给我滚出道观!”好声好气的说话如果不好用,那么武力才是王道! 她挥一挥衣袖,孟与安的人与她的钱全部都一个闪身,被扔到了道观门口,两扇厚重的大门怼着她的鼻子重重关上。 “哎哟!”被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孟与安不争气地流下了眼泪,放在外人眼里,就是孔千羽欺负自己的姐姐,一点面子都不给。 苏赫根本没走远,他放心不下自己的女朋友,一直等在道观对面的一间奶茶店,买了两杯孟与安爱喝的,正好看见她似乎被人扔了出来,一个不小心还摔倒在地上。 他不由很是心疼,急忙跑过去:“安安,你没事吧?”心下却对孔千羽生出不满。 果然乡野村姑就是没有教养,孟家好心收留你,你却对孟家的孩子动手,恩将仇报! “咱们走,你何必热脸贴人家冷屁股?回去跟孟叔叔说,是她自己不愿意回去的!”孟与安是以要找孔千羽回孟家住的理由来玄清观的,苏赫个傻子轻而易举地信了。 可是蒋峰怎么办? 听黄四说,蒋峰在山上好像见了鬼,被吓了个半死,回来后一直浑浑噩噩,高烧说胡话,好好一个大活人,非喜欢半夜又哭又笑,还学上猫啊狗啊的叫,家里人被邻居三番两次打上门后,实在是烦得不行,打听清楚事情经过,便一齐上门找孟与安的晦气。 好好一个宝贝儿子,现在弄得人不人狗不狗的,说出大天来,孟与安也难逃干系! 等得不耐烦的蒋妈妈又一次给孟与安打去了电话:“你说的高人在哪呢?到底能不能请来?我家峰儿再恢复不过来,就别怪我给你没脸,闹到学校去,闹上孟家门!就算你们在A市有钱有势,我也不怕!” 苏赫离孟与安很近,自然也能听到对面几乎扯着嗓子喊出来的话,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蒋峰……的父母,为什么找你?”找字都是轻的,明明是骂。 孟与安眼神躲闪,不敢跟苏赫对视,这件事是她理亏,就算她跟蒋峰没什么实质关系,也是先前她吊着人家当舔狗,之后又派他出去整孔千羽。 她在苏赫面前一直装得很小白花,要多清纯可爱有多清纯可爱,所以无论怎么解释,她都别想洗白,因此才一直想瞒着苏赫。 “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不是的。”她急于辩白。 “哦?我想的是什么样子?”苏赫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看向孟与安,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她。 孟与安低下头不说话。 “我想我们都需要先冷静一下,好好考虑考虑。”考虑什么,苏赫留了点余地没有明说,他怎么也不相信,相交多年的女友,还有不为他所知的一面。 孔千羽,都是因为你!孟与安呆呆地望着苏赫离去的背影,眼神中的恨意已经藏不住了。 为什么明明是你的错,明明你有能力,就是不愿意帮我解决这点小小的麻烦呢?难道一定要我身败名裂,众叛亲离你才肯罢休吗? 好恶毒的手段! 她擦掉刚流下来的泪,缓缓站起身来,盯着紧闭的道观,内心暗暗发誓:她孟与安,绝不是可以任人宰割的羔羊,绝不是没人疼没人爱的小可怜,她!要想方设法地强大起来! ------------ 第四十一章 不速之客 “千羽,孟家永远是你的家,有空还是回来住吧,听与安说,你回了道观,那么破旧的地方,住着也不舒服。” 孔千羽没想到,孟向歧居然会给她打来电话,语气既和蔼又诚恳,仿佛之前被她问到哑口无言,已经撕破脸皮的,不是他一样。 “有什么事直说。”她冷冷地打断孟向歧的喋喋不休:“大家都挺忙的,别浪费彼此的时间。” 对方沉默片刻,这才说道:“咱们之前约定过的,你冬至那日回来好不好?” 哦,大约是那妖物要来了。 “好,冬至见。”她干脆利落地答应下来,挂断电话。 “爸,我想去市里住。”孟令泽痊愈归家,每天都觉得浑身不舒服。 倒不是他身体又出了什么问题,哪怕他离开家,只是单纯站在台阶上,都没事,可只要一迈进家门,胸口就像镶了块巨石,完全喘不过气来。 自从他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亲妈是恨不得把他拴在裤腰带上,他只要出门透透气,不超过五分钟,谭弈的电话准到,用哭腔求着他赶紧回家。 以前的女强人变成二十四孝老娘,孟令泽拿她是一点办法没有,只能委屈自己,简直生无可恋。 苍天啊,还不如让我晕着呢! 清醒的每一秒都有浓烈的窒息感,也让他越发畏惧回家。 “咱们家人本来就少,再都分着住,哪里还有家的样子?”孟向歧自然不想同意。 “这里太偏了。”锦澜公馆地处市郊,虽然别墅区内各种设施很齐全,买菜方不方便又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但因来回市区花费的时间不短,邻居常年在别墅居住的其实真没几家。 孟令泽觉得亲爹是个死心眼的老古板,但是亲妈现在说不通道理,他也只能求助老爸:“我总觉得晚上这里阴森森的。” 原本天不怕地不怕的毛头小子终于见识到了厉害,他自清醒过来以后,便开始慢慢想起了晕着的时候都干了些什么。 他拉着女鬼亲亲热热跳舞~~~ 想想都毛骨悚然! 也不知道现在身体上的异样是不是跟女鬼亲密接触太久,阳气被吸干了。 总而言之他现在看到个女的,无论再漂亮,都长着一张女鬼的青白脸,吓都吓死,更别提出去泡妹了。 “大小伙子,还怕鬼吗?”孟向歧原本想开句玩笑活跃活跃气氛,儿子很少提什么要求,他们父子的关系一向不错,倒也没有非得跟谭弈似的,把儿子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 没想到他话音还未落,孟令泽就好像真见了鬼似的,双眼发直,脸色惨白,突然伸出手紧紧抓住他的胳膊:“爸,咱家是不是有套老旧的两室,在龙泽路附近的?” “是有一套。”那是早年孟氏集团第一次涉足房地产,开发的第一处楼盘,老爷子很高兴,特意留了一套,以示纪念。 可是三十几年过去,小区都要拆了,房子也很老旧了,住着不舒服。 “爸,我过去住几天。你放心,我肯定说服我妈,天天跟她视频报告行程,天黑之前回家,绝对不会出去乱跑。”孟令泽问老爸要来了老房子的钥匙,屁颠屁颠地草草收拾几件衣服,撒丫子跑了。 龙泽路离二姐原先住的玄清观只一街之隔,听大姐抱怨二姐宁愿住个破道观也不想回孟家。 他已经完全想起来了,是二姐引了雷来,才劈死了恶鬼救了他一条狗命,二姐这么厉害,呆在她身边是不是就很安全了。 他可不想哪天睡着睡着觉突然被憋死,白天去道观转悠两圈,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敢靠近,晚上就在小房子里凑合一下,完美~ 邵妈妈做事相当爽利,给孔千羽打完电话的当天,飞机稳稳回国落地,司机开始往家走,邵妈妈不住地叮嘱着开得慢点,快速路上车速已经降到60,生怕女儿离家越近,状态越不好。 一路提心吊胆着回来,邵一诺脸色红润,国外那么难吃的食物都长胖了好几斤,可见心情和身体都很好。 整整两天过去,没有任何意外发生,吃饭很顺利,上下楼很顺利,出门玩很顺利,骑单车很顺利,仿佛做什么都不会出错,她按捺不住激动的心,跑去游乐场坐上过山车,很刺激,很安全! 邵妈妈喜极而泣,邵奶奶连连称赞孔千羽是他们家的福星,既诊出了大儿媳妇的身孕,又治好了大孙女,简直是活菩萨。 孔千羽收到了一个大大的红包,银行卡里多了七位数的一笔,她跟邵妈妈客气了两句便笑纳了,分薛无为一半,顺便问问后续进展。 薛无为心情好到爆炸,跟着大佬有肉吃真没错!轻轻松松挣大钱,他以前一个月的收益都不如这一笔多。 “孔道友,潘云香已经定罪,被送往青城监狱了,估计没个二十年出不来。”青城山是玄门老门派,底蕴深厚,在山底下有着设施齐全,戒备森严的一级监狱,关在里面的多是罪大恶极的邪修和妖魔。 据青城山自己的记载,里面还活着的老妖,最多已经被关了七百三十年,妖丹都被化得七七八八,只剩最后一口气吊着命。 各路小妖小魔,只要听说过青城监狱的威名,就没有不犯怵的。 “二姐!” 跟薛无为刚聊完天,孔千羽正准备休息,孟令泽这货就迫不及待地来了道观。 无语是我的母语。 孔千羽白眼翻上天,忍不住替自己掐算一二,是不是她正流年不利走背字,怎么一个两个的不速之客说来就来? “二姐!”孟令泽腆着脸凑上前来,笑得要多谄媚有多谄媚,孔千羽便是再不喜欢他,也没办法对着个笑得贱兮兮的毛头小子甩脸子。 “姐啊,你这道观不错嘛,看着挺......”刚想夸两句,站在屋里一抬头,好家伙,看到蔚蓝的天空了:“清净。”怪他书念得不好,想不出别的形容词。 “你来干嘛?”敢提孟与安一个字,她不介意把他也扔出去。 ------------ 第四十二章 新的线索 “啊,我、我就是想你了,来看看你。”说来也奇怪,一路上他都心神不宁,老破的旧屋虽然住着没有大别墅那么压抑,但是多少也会让他有闷闷的感觉。 可是一到道观,他神清气爽,哪哪都舒服! “想我?”孔千羽上下打量着眼珠子四处乱转的孟令泽。 嗯,这小子踩了狗屎运,也算因祸得福了。 生魂近距离享受了天雷的关照,以往缠在他周身密不透风的孽债消弭得七七八八,可以说他在灵魂上得到了一次重生。日后只要不作大死,孟家的因果牵连到他身上,也能保一条小命了。 “姐,我搬到对面那小区住了。” “哦。” 就一个简单的哦啊?孟令泽有些小失落:“姐,以后我可以常来看你吗?” “我们很熟吗?” 要不要说话这么噎人?小少爷被人捧惯了,心里很不高兴,他是真的想来姐弟修好,以后相亲相爱,人家不领情怎么办? 想翻脸,但是道观呆着太舒服他又舍不得。只得赔着笑脸装乖巧,坐下一动不动。 孔千羽懒得理他,径直去给祖师爷上一柱香,又掏出鬼珠研究起来。 这珠子里三师兄的气息一直都在,哪怕鬼气再浓郁,也没能遮掩吞噬。 神识想要探入,一次又一次被挡在外面,这小破玩意什么材质做的,居然能挡住她的神识?向来没什么耐心的她手指间微微用力,小小鬼珠应声碎裂。 铺天盖地的阴气想要四散弥漫作怪,孔千羽大袖一甩,清风徐来,阴阳中和,道观内气息重新归于平静。 这是? 鬼珠的表层本就是阴气所化,碎裂后不复存在,她手心里现在躺着的,是一颗米粒大小、有着珍珠光芒的留声符。 她原本的世界里留声符并不长这样,三师兄做为一个博览杂学的发明家,这小玩意是他独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用来戏耍同门的小玩意。 你想想啊,吃着吃着饭,碗中的灵米在进了嘴后,不仅要咯你的牙,还大喊一声,诶哟我疼,不要吃我,是什么感觉。 孔千羽很难理解三师兄这点可怜的幽默感,在连续三次听到灵米说话后,她每次吃饭前都得用神识把留声符挑出来,除了麻烦一点外,无甚稀奇。 现在在这异界居然还能看到三师兄的这点小东西,她将其放入嘴里,用力一咬。 “啊!疼疼疼!小师妹,你又顽皮了,这不是灵米,不能吃的。”三师兄贱嗖嗖的声音突然在耳边爆开:“小师妹,你终于来寻我了吗?我等了你已有五百年,等得太久了。” 等我?五百年? 开什么玩笑! 三师兄叛出师门也不过才两百多年,何来等了自己五百年之说? 自己来寻他是临飞升前师父授意,三师兄如何能未卜先知宗门会派自己前来? 这留声符里的声音是三师兄无疑,但是内容却毫无逻辑,奇怪啊。 艳鬼已经被天雷劈得渣都不剩,也无从问起她鬼珠中这粒留声符从何而来,如果她没猜错,恰恰是这枚留声符能量充足,才给了艳鬼凝结鬼珠的契机。 好不容易有了点三师兄的线索,无论如何也要查一查。 “孟令泽,那艳鬼是怎么缠上你的?”正巧当事人就在身旁,说不定能有所发现。 被人连名带姓的叫可能是每个人的童年阴影,孟令泽苦笑:“姐啊,你还是叫我阿泽吧。” 在孔千羽瞥了他一眼,扔给他一个我跟你很熟吗的眼神后,他很快开始回想今年这次倒霉的中元节之行。 年轻人总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中元节这种老一辈人都说鬼门大开、阴气最足,必须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的日子,他们偏偏愿意反其道而行之。 一大群年轻男女相聚城中某酒吧,激情舞动着自己的青春,孟令泽喝得有点多,酒吧里气息浑浊,他便偷偷溜到后门抽根烟。 他记得在抽完烟后,他是回了酒吧的,之后便是大家一起醉生梦死的快乐时光,直到孔千羽来救他。 到底是什么时候中的招,他真的完全想不起来,这几天他给朋友打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都是那天他们玩得正嗨,他就突然不见了。 看来问题出在那间酒吧啊。 孔千羽让孟令泽暂时留在道观,自己叫来薛无为,打算搭个顺风车去城中那间名为暮色的酒吧看看。 “孔道友。”薛无为来得很快:“我正好在附近做了桩小生意。”他解释了两句。 “这年头不光人的鬼魂作祟,就连动物也不消停。”也算抓了几年鬼了,他还是头一次遇上这么能折腾的动物。 一般来讲,动物没有灵智,不会言语,死后思想单纯,比人类灵魂要简单得多,进入地府根本不需要鬼差接引,自己就能去。 有偶尔滞留的,也是心系主人,不愿离去,老老实实守在生前的一亩三分地里,阳气衰弱的人路过,可能会听到几声叫声,与人无害。 但这一次他居然遇到了一群动物鬼魂。 “你是不知道,好好一个大小伙子,躯壳都快成流浪动物救助站了,一到夜里,所有小动物轮番上他的身,他一会学狗叫,一会儿学猫爬,整晚上都不消停。” 动物鬼魂也是鬼,阴气十足,这么折腾,是个人都受不了。薛无为当时去的时候,那小子眼见着阴气入体,三盏阳火奄奄一息,再晚两天,恐怕家人就得给他收尸了。 小动物的鬼魂倒是好收,他连祭台都没摆,一把桃木剑,两张收魂符搞定,只等十五月圆之夜请了鬼差来,将它们并其他人类鬼魂一齐好生送走也就是了。 一路边开边聊,酒吧便到了。 此时正值暮色时分,夜猫子们刚刚起床,没到他们的活动时间,人流不多。 还未下车,隔着门都能听到劲爆的音乐声,幸好酒吧所在的位置附近是商业街,没有住户,不然分分钟投诉嗓音扰民。 孔千羽围着这酒吧转了一圈,好笑地摇了摇头,酒吧这名字,不应该叫暮色。 ------------ 第四十三章 奇葩酒吧 这整条商业街,不知是设计的人不懂行,还是有心人故意为之,高低起伏交错之间,犹如一条巨龙蜿蜒,酒吧所在的位置,就在龙胆之上。 正对着的是处不大不小的广场,也算开阔,广场中间有处音乐喷泉,水随音乐翩翩起舞,后面是处假山背景的LED显示屏。 酒吧左右,走势平缓,两座建筑一为商场一为银行,高低齐平,意为左右白虎青龙完整,分庭抗礼。 龙身隐隐蛰伏,朝山有序,来去水合理,青龙白虎互为犄角,这些条件加在一起,等于什么呢? 稍微懂点风水学常识的人都会发出一声惊叹:这是上佳的阴宅风水宝地啊!如果在此兴建祖坟,后代中必出达官显贵。 所以,这酒吧哪里应该叫暮色,叫墓地还差不多。 现在的人啊,真是什么都敢干。 阳间有阳间的规则,阴间有阴间的秩序,阳间人怎么能占用阴间地呢? 不光孔千羽脸色有些凝重,薛无为也第一时间看出了端倪,他突然想起了一个A市的都市传说,脸色不禁更难看了些。 传说中所指的商业街区,不就是这爿太阳城嘛! 大佬不愧是大佬,一出手就是王炸级别,不像他,只能抓些闹事的小动物。 相传太阳城建成至今,已有二十年,本世纪初可谓红极一时,整条街租金最贵,人流最多,集吃喝玩乐于一体,总有一处满足你。带来的钱,就别想着再带回去,生意好得不得了。 之后十年,A市重点开发沿海旅游经济,吸引了不少客流,使得太阳城热度稍减,商家的生意不复从前,但仍然算是A市市区内的一处销金窟。 太阳城的热闹下,总伴随着血腥与暴力。 A市治安良好,刑事案件发案率在整个华国来看,已经很靠后了,但基本上只要发生了血案,七成都与太阳城或多或少有些关联,也实是A市一大特色,久而久之,便形成了都市传说。 A市郊区某派出所。 董利波这几天有些茶饭不思,到了下班点,同事手里没活的都正常下班了,只有他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办公桌后,不知想些什么。 这一坐就是一个小时,值夜班的同事周国强已经打完饭回来,还见他在发呆,拍了拍他:“小子,想什么呢?” “周哥,没想什么。”董利波回过神来,勉强笑了笑。 “嗨,干咱们这一行的,谁心里没点心结,辛立庄的事,也怪不得你。”周国强劝慰几句,小董参加工作的时间虽然不短,但没遇到过大事,这第一起血案发生在他眼皮子底下,自责也是难免的。 “快来吃点饭吧,吃完饭早点回家,洗个澡,早点睡,都会过去的。”周国强把自己新打的饭放在董利波的办公桌上,转身又出去打饭了。 董利波机械地答应了一声,吃着饭菜,食不知味地回想几天前发生的一幕。 那天夜里,异常忙碌,他们四个民警忙得脚不沾地,几乎是一个警接着一个警的出,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 全镇面积不小,村落七十有六,常住人口五万余人,平时有点邻里吵架、聚众赌博的小案子很正常,但是刑事命案还真是一年都遇不到一回。 董利波本来是要在接警后直接去辛立庄的,报警人说有人酒后闹事,已经打伤了人,但没有说明凶手持械,且神智不清。 途中他被指挥中心重新派了任务,先跑到半山腰去,结果到了之后,五个人屁事没有,他训了一顿报警人,之后再去的辛立庄。 去的时候已经晚了。 凶手居然是个身形很瘦小的男人,二十出头,很年轻的毛头小子,董利波赶到现场时,只有凶手一个人站着,与他同桌吃饭的隔壁一家三口全倒在血泊中。 董利波闻到了空气中浓重的血腥味,被眼前的一幕吓得有点不知所措——他还从来没有出过命案现场,慌乱了几秒钟,赶紧联系指挥中心和自己的所领导,说明情况,要求增援。 凶手被他的声音惊动,回过头来。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冷漠,凶狠,野蛮,虎视眈眈,明明身形比自己瘦小一圈,可是被他盯上,董利波直觉头皮发麻。 凶手挥刀暴起,董利波果断掏出警棍与之对抗,对方手劲极大,每一击都震得他虎口发麻,连连后退。 好在董利波退伍军人出身,入警后坚持锻炼,身体素质很好,勉强扛到增援人员赶到。 众人齐心协力将凶手凶器夺下,压住制服。凶手也似乎力竭之下晕了过去。 现场三个人经法医检测已经没有生命迹象,全都当场死亡。 最惨的是三口中的年轻人,与凶手年岁相当,被捅了有三十多刀,整个胸腹腔内脏器官血肉模糊。 剩下的两位年长者是年轻死者的父母,每人也被砍了七八刀,刀刀见骨,可见凶手用力之大。 警方开始在附近走访,村里人都对发生了命案感到震惊,尤其是听说谁是凶手,谁是死者后,更是大为惊讶。 凶手名叫刘传伟,他幼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从小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十五六岁上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他便几乎是吃村里的百家饭。 刘传伟隔壁邻居对他尤其好。 辛立庄说大不大,全村才五百来号人,一百多户,多以刘姓为主,往上数三代,所有人都沾亲带故。 刘传伟家的隔壁刘立国一家与他们有着点不远不近的亲戚关系,算是堂叔,刘立国的老婆崔红梅也是个心软的好人。 他们见刘传伟在爷爷奶奶去世后,饥一顿饱一顿,明明跟自己儿子差不多年岁,过得却很艰难,便时常接济,今天管顿好饭,明天买身衣服,就连刘传伟读职校后两年的学费,都是刘立国拿的。 刘传伟是个知道感恩的,毕业工作后,逢年过节这些帮过他的乡里乡亲,都会上门看望,送上点礼品聊表心意,更别说对刘立国一家了。 刘传伟干的是修车工,他心细,学得不错,三两年工资就翻了两倍,刘立国的儿子刘传业则一直有点懒散,进厂打工嫌累,当保安嫌管得多,一直在换工作中度过。 还是刘传伟帮他找了在修车厂洗车的活计,挣得还可以,没活可以休息,老板也不指着这点小买卖生活,管得很宽松。 自此哥俩就形影不离了。 说刘传伟会杀刘立国一家,村民打死也不信。 ------------ 第四十四章 横死之相 然而血淋淋的现场摆在眼前,不信也得信。 刘传伟被抓后的精神状态有点问题。 他一开始仿佛没明白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等回过神来,便开始坐地抱头痛哭,拼命地解释,自己什么都不记得,自己绝对不会恩将仇报,不是他做的,他是被冤枉的。 从他手上夺下的刀只有他一个人的指纹,刀刃上有三名死者的血,甚至就连他胳膊和前胸上的几道伤痕,都能追溯到对应的受害者身上。 三名死者中,刘传业应该是突然被凶手攻击,在毫无抵抗之下,被凶手连捅数刀,直接咽气,两名长辈还跟刘传伟有过激烈的搏斗,给他造成了一些伤害。 “刘传伟,是个男人,就该认罪认罚,当场抓获,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董利波瞪着通红的双眼,怒道。 报警的是对门邻居,也姓刘,六十多岁,是个老五保户,跟刘立国家住这么近,多多少少有些摩擦,关系并不和睦。 他在得知刘立国一家三口全死了以后,惊讶不已:“警察同志,我就听到他们家吵得挺厉害,摔杯子摔碗声一时不断,烦得很,我推开后院门骂了几句也不见好转,实在气不过才报的警。” 也不过是想找找刘立国家的晦气,谁让他们家门口总是堆着两辆电三轮,害得他有时候想运点柴火,骑个车都过不去。 听说人都死了,刘老汉十分懊恼:“后来他们吵吵嚷嚷,不知道叫喊些什么,没过多久就没动静了,我还以为是警察到了,批评教育他们呢。”原来人已经都死了。 这几乎是当场就能写结案报告的案子,作案过程清晰,凶手拿着凶器仍在案发现场时被抓获,除了董利波,没人把它放在心上。 做警察的,什么事都往心里搁,时间长了,工作强度没压垮,心里压力也够喝一壶。 但是董利波始终无法释怀,为什么同一个凶手,前后态度对比会有那么鲜明。 从眼神凶猛,态度冷静,身手不是一般的矫健,到后来痛苦流涕,哭得像个孩子,死活不承认是自己杀了人。 判若两人,无外如是。 尤其是听看守所的老战友说,刘传伟进去后也还是一直哭诉,几次提审就是坚决不承认,甚至还说出来自己是被鬼上身的荒唐事。 他请教老前辈,周国强倒是开玩笑似地跟他说了说关于A市的都市传说。 发生在A市的很多凶杀案,凶手都说自己是被鬼附了身,控制不了自己,才杀了人。尤其他们还信誓旦旦说出事前去过太阳城,那里绝对有鬼。 “真是为了给自己脱罪,无所不用其极。”周国强摇了摇头,干他们这一行久了,多多少少能见到一些怪事,但是这样的铁案,硬能推脱给鬼神,也太牵强了。 所以一直没人信。 董利波二话没说,吃完饭便匆匆跑了。 太阳城吗?那他就去看一看。 “是薛道长吗?”漫无目的地转了一圈,董利波只看到满街的人头,和一家家装修得金璧辉煌的店铺。 直到兜兜转转,来到酒吧门口,才算看到一个熟人。 实在是满街T裇牛仔中,两个穿着道袍的人太显眼,想看不见都难,他看了两眼,自然认出薛无为。 “你认识的?”循声望去,两人同时一皱眉,孔千羽问薛无为:“他怎么还敢来这儿?” 薛无为与警方打交道的次数颇多,还是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热情地招呼了一声:“董哥,下班了?来逛街吗?” 他小声地跟孔千羽解释了句:“去年帮他们所去山里找了个走失的孩子。”明明都能听到孩子哭声,但是在山里怎么转悠都是在原地打转,看不见孩子的身影,还是老所长一咬牙,请了薛无为来,破了只小黄仙的障眼法,带了孩子平安出来。 “是啊,刚下班,不知两位道长来此可是公干?”董利波绝口不提自己来的目的。 “董哥,你要信得过在下,便赶紧回家去吧,这几天上班的时候注意点,天黑后最好不要外出。”薛无为说得很郑重。在他看来,董利波眉心发黑,眉毛凌乱,山根断裂,是典型的近期容易死于非命的横死面相。 所谓横死,就是指一个人命数未到,但却有大劫数容易引起死亡。这样的人在安全地带尚且需要十足小心,更别提来到太阳城这样的危险之地所在。 太阳城是聚阴之地,上好的阴宅风水宝地,换句话说,这个地方埋死人当墓地,那是顶顶好的位置,建商场聚活人,尤其还是酒吧这样容易营业到后半夜的场所,呵呵,轻则疾病缠身,重则丢魂丢命。 “避不过去了”孔千羽出声阻止,她已经看到了董利波身上冒出淡淡的死气,这是一个人劫数将近的表现。 二十四小时内,躲不过去,便会横死当场。 “让他跟着咱们吧,照看着点。”孔千羽十分友善地递过去张上品平安符:“戴在身上,千万不要湿了或者丢了。” 董利波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接过,装进上衣口袋。 虽然这位女道士他不认识,但是薛无为似乎对她很尊敬,他是见识过薛无为的本事的,念个咒,请了几柱香,一把桃木剑随便挥了几下,他们一直看不见的孩子便突然出现在身边了,因此不敢怠慢。 薛无为如果知道他扎实的基本功下十分正确的驱邪剑法被董利波当成随便挥几下,大概会哭吧。 “走吧。”暮色酒吧位于整条龙的龙脉之眼,聚阴之地的中心,想要破解太阳城频繁发生灵异事件的关键,还是得进去看看。 这年代穿什么上街都不稀奇,一路走来,还不停有小哥哥小姐姐过来搭讪要联系方式。酒吧里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刚刚他们在外面没看到几个人进来,但已经在里面玩乐的人可不少。 舞池里挤满了人,四周卡座也坐满了人,音乐闹哄哄的,面对面站着都听不清楚对方在说什么。 孔千羽继续前行几步,周围人像是知道她不好惹,纷纷让出一条通路。 她突然站住,无奈地摇了摇头。 ------------ 第四十五章 群妖乱舞 这种小把戏玩一次也就罢了,居然在她以雷霆手段灭了艳鬼后,又用在她身上! 毕竟是在闹市区,大晚上的引雷太显眼,孔千羽双手随意地结了个印,点点灵气在她周围逐渐成形,灵气化针,十分准确地冲着舞池内的所有人头部袭去。 这些人惊恐的表情很逼真,然而钢针入脑,没有血溅当场,只有人形幻境瞬间扭曲破碎。 “雕虫小技!”就在刚刚他们三人走入酒吧的的过程当中,对方察觉到他们到来,匆忙间布下幻阵。 孔千羽本身修为高,对气息变化极为敏锐,自然第一眼就看出来这是假的,配合着走了三步,确定薛无为与董利波的位置以免伤及无辜,这才不紧不慢地出手。 薛无为正与一人对打,突然攻击对象消失不见,所见之处空空如野,连忙收招凑到孔千羽身边,同样眼前一花,刚刚满屋子人就不见了的董利波也赶紧跟上。 乖乖,真邪门,明明他刚才还碰到了旁边的人,那手感与真人无异,怎么就能是假的了?董利波暗自心惊,殊不知正是因他大凶将至,才会对邪祟的反应更强烈,不然像他这样的普通人,即使碰到幻像里的人,也不会有感觉。 “三位不请自来,不知有何指教?”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回声不断,很让人有捂耳朵的冲动。 “你们再轻举妄动,我可不保证把你这点小伙伴先收拾了。” 吧台里正调酒的一个、卡座里坐着的七个、包箱里探头探脑的三个。 都是小妖。 整间酒吧在拙劣的幻术被孔千羽破了后,弥漫着浓重的妖气。 有狐狸精、黄鼠狼精、蛇妖、猪妖、虎妖、鲤鱼精、乌龟精、柳树妖,最后那只黑白相间,憨态可掬的是什么玩意?黑熊?不像。 “喂,角落里的那只,你是熊吧?”不懂就问,好奇宝宝孔千羽扬声发问。 那胖乎乎的中年人咧开嘴笑笑,回了一句:“我、我是熊猫。” 哦,原来是华国的国宝,孔千羽原来的世界可没有这种生物。这只熊猫精周身的气息很干净,没沾丝毫血腥与晦气,与整间酒吧的气氛格格不入,倒不是个坏妖。 “你走吧。”孔千羽指指大门。 熊猫精顿了顿,然后麻溜地站起身,头也没回就跑了。地面跟随他的脚步晃了三晃,勉强稳住。 其他小妖一听,也想跟着跑,他们只是过来喝酒聊天打屁的,平日里躲着道士都来不及,哪敢留下来看热闹。 乌龟精缩着脖子滚出门,柳树妖迈着八字步一溜小跑,鲤鱼精甩着尾巴,都走得很干脆也很顺利。 直到虎妖也想跑。 “你等等,别急着走嘛。”孔千羽在虎妖路过自己身边时,反手拍在它脑门上,一张定身符没入体内。 虎妖顿时僵立不动,只余一双眼睛能转,正虎视眈眈地望着孔千羽,不服地叫嚣:“老子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你敢杀我?” “刚刚那垃圾熊猫你都放走了,为啥老子不能走?你种族歧视,你区别对待!”虎妖嚷嚷的声音有点大,离孔千羽又有点近,后果可想而知。 “闭嘴!”大头被敲后眼冒金星,虎妖暂时说不了话了,它愤恨地咂巴嘴,却又无可奈何。 剩下的几妖站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你,走吧。”孔千羽指指猪妖,后者如蒙大赦,也顾不得一起来的朋友,拔腿就跑。 狐狸精抬起头略带希冀地望了过来,希望孔千羽下一句也放了它。 想什么呢?剩下的这几只妖为何被留下来,自己心里没点数? “背了血债,嗯?那既然遇上了,也该你们倒霉。”这些留下来的妖手里都有人命,一旦尝过血食的味道,是不可能戒掉的,或多或少,以后都会继续残害人命,必须留不得! “好你个小小道士,我们跟你拼了!”蛇妖愤愤然,最先显露原型,准备与孔千羽以命相搏。其他小妖纷纷跟随,一时间酒吧里妖味四起,熏得人都快吐了。 虎妖刚刚轻松被定住的一幕是落在所有妖眼里的,它们有妖族天赋加持,非常清楚眼前这个女人很厉害,他们就算联手都不是她的对手。 但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她身后那个个子最高的男人可不怎么样,看起来就很美味的样子,好欺负! 于是一群现了原型的蛇虫鼠蚁虚晃一枪,在空中拐了个大弯,手里的法术不要钱似的奔着董利波招呼。 董利波:......我招谁惹谁了?不带柿子捡软的捏啊~两位道长救命~ 就在速度最快的黄鼠狼的利爪抓到董利波时,一道红光自他胸口亮起,瞬间笼罩全身,黄鼠狼惨叫一声,从空中跌落。 它修炼了一百多年、刀枪不入的利爪被整齐地斩断,疼得它倒在地上直打滚,鲜血飙得满地都是。 “兄弟们,没活路了,冲啊!”蛇妖的身体在空中不断变粗变长,整整盘了三圈,准备高高坠下,想这份量压下来,不死即伤。 孔千羽理都没理,冲着窗户扔出张符,一只拇指粗细的小蛇被牢牢定住,从空中掉落,摔了个四仰八叉,好不丢人。 “让我们上去拼命,你好趁机溜走是吧?”狐狸精是个脾气火爆的美女,狠狠踩了蛇妖两脚,便想自毁内丹。 “臭道士,老娘就是死,也不会让你拿到我的内丹!”妖的内丹对道修来说最宝贵,他们妖生不易,几百年的修行,最后全变成臭道士们的修炼材料,这让妖如何甘心。 狐狸精后腿着地,站直身子,身后两尾无风自动,浑身的妖力开始凝聚,整只狐狸火红火红的,煞是好看。 薛无为想抢先一步打断狐狸精疯狂的做法,却被蹿出来的第二只黄鼠狼拦住了去路,一道一妖你来我往,打得旗鼓相当。 又一张轻飘飘飞过来的定身符,狐狸精根本未与理睬,它成妖百余年,没听说过哪位老祖,想要爆了内丹还能被人打断的。 它周身的妖气之厚,足以抵本命法宝一击,还怕区区一张符箓? 然而,就这么一张轻飘飘的符,轻飘飘落在了它的身上,轻飘飘打断了它的施法,让它硬生生吐出口血来。 ------------ 第四十六章 妖生不易 呵呵,一只小小的妖狐,也敢造次。孔千羽不屑地撇撇嘴。 薛无为与小黄鼠狼打成一片,暂时不落下峰,用不着她出手干预,随意挑了个位置坐下,她勾了勾手指,把自己抓到的几只妖拽到近前。 “说说吧,在人类世界为非作歹,意欲何为?” 几只妖瞪大两只滴溜圆的眼睛,一言不发。 “哦?不想说?”孔千羽话音里威胁意味很重。 虎妖、蛇妖、狐狸精:大佬,我们中了定身符啊,嘴巴怎么能动?怎么能说话?我们是小妖,不是神仙!!!大佬你好不讲理啊喂! 被一群妖用近乎哀怨的眼神盯着,孔千羽只觉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挥挥手,定身符光芒一黯,失去了效用。 众妖又是一惊,正在起效的符箓还能被打断!至少在他们的认知里,只能用暴力手段毁灭符箓本身。 原本还想趁机反抗的狐狸精彻底萎了,又闷闷吐出两口黑血,老老实实趴在地上,当个有问必答的好宝宝。 “回大人的话,我们呆在人间,绝非为了为非作歹。” 虽然妖精想要修炼,单纯在深山老林里苦修是绝对不行的,在达到一定的瓶颈时,必要入世历练,感受人的鲜活气,学习他们的思想与行为,才能精进修为。 这也是妖精们明知碰到除魔卫道之人的概率很高,还冒险前赴后继进入人类世界的主要原因。 就像人有好坏之分一样,妖也有好坏之分,只是这个界限嘛,实在是有点模糊。 比如大家熟悉的白娘子,你说她好吧,她水漫金山害命无数,你说她坏吧,她爱慕凡人,盗仙草只为救人。 这几只妖身上有血腥气,背着人命。 虽然没有严重到影响本心,但常年累月再在人间混下去,尝到了快速提升修为的甜头,难免不滋生出来点妄念。到那时积重难返,可就真的再也回不了头,只能当一只人人得而诛之的恶妖了。 修行不易,尤其是这个世界灵气稀薄,妖怪群体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不大行,孔千羽本来也不是不非青红皂白的嗜杀之人,如果能救一救,她还是愿意的。 狐狸精生恐孔千羽不信,连忙解释:“我等多喜欢游荡于此,乃是因为此处鱼龙混杂,能多吸收点人类的负面情绪,以助修炼之用。” 是人就有七情六欲,贪嗔痴爱恨,怒忧思悲恐惊。这些情绪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对妖来说,是不可多得的补品。 一个人的负面情绪也是能量,负面情绪越浓重,能量越丰富。 酒吧里放纵的人群,每一个人都像移动的负面能量提供器,怎能不让妖垂涎欲滴?更何况还是一家坐落在如此特殊位置上的酒吧,简直就是上佳的修炼圣地。 “所以小的们就时常盘踞于此,但绝非有害人之心,只是想修炼得迅速一点而已。”狐狸精说到最后还有点委屈。 这种种负责情绪于人类并无用处,气大了还会伤肝,忧思过重伤心,与其让人类自怨自艾,伤身伤心,他们作妖的吸收来,难道不是互惠互利的好事? “经常来的,就你们这点妖?”加上放走的几个无辜小妖,一共也才十几个。而且孔千羽打量之下发现,这些小妖的道行实在不怎么样。 即便刚刚她不出手,让这小狐狸成功了,酒吧的建筑可能会保不住,但是在当场的所有人和妖,都不会有事,包括拿着她平安符的董利波,而董利波只是个普通人。 底下几只小妖点头如捣蒜:“是的,A市的妖不多,咱们都是最近二十年内来的。” 换句话说,这座城市里,没几只大妖盘踞,不然不可能拒绝送到嘴边的美食盛宴。 不对劲。 以暮色的火爆程度,人来人往前,这几只小妖的修为不说一日千里,最差也能甩正经百年妖修几条街,可他们的水平,属实惨不忍睹。 薛无为终于以一招的微弱优势打败了黄鼠狼精,那边的战斗结束后,薛无为收剑回头,就看到孔千羽跟前跪着的一群老实妖怪,再看看自己手下这只还不断挣扎叫嚣的,默了默,将它拎过去,放在同类身边,什么话也不想说了。 之前还为自己终于能战胜一只足有两百年道行的妖怪而沾沾自喜的心态崩得很彻底。 A市只有紫霄观一家排得上名号的道观,正道人士的力量没有强到可以令妖族望而却步的地步,那么这么一大片地盘,这么多资源,妖类为何不爱来呢? “薛道友,别的城市,妖多吗?就像你之前说的,青城山附近?” “不多不少吧,现在资源环境都恶化的厉害,再加上有建国后不许成精的魔咒在,小妖是越来越少了,城市里很难遇到。” 师父他老人家总是提起以前他当小学徒时跟随祖师捉妖的丰功伟绩,十天半月就能抓到一两只,而现在,两个月遇不到一只妖,唉,让他们这一代弟子抓妖的本事都菜了不少。 “但A市的妖确实是格外少。”薛无为能独立出来行走三年多,碰到的妖少得可怜,对战经验严重不足,要不然也不会被只两百多年的狐狸精追得疲于奔命,得亏遇到孔千羽救他一条小命。 他继续说道:“听青城派的同道说过,他们那附近的妖很多,每星期都有提交申请的小妖,可能也跟是山区地带有关。” 现在的妖更多的则是居于深山之中,能不出来便不会出来,说不得还有些上古时期的老妖怪活着,哪怕修为不得寸进,他们也不愿意入世。 敢于来人间界溜达的,都是些又菜又爱玩的小妖怪。 来人间的手续很麻烦,要到专门的妖怪管理处办身份证明,取得暂时居留许可证,原形攻击性太强、祖上有伤人纪录的几乎都不会通过。 无论哪一种,城市与城市之间妖怪数量差距这么大,也很不正常。 “你们有没有别的认识的妖,在A市住的时间长的?” 蛇妖在地上蹦跶了两下:“我们族里有很多来A市的,可是来了几十年都突然走了,跟家里也断了联系,不知去向。” 蛇妖家族庞大,世居A市边远深山,生育力强,成精的很多。 ------------ 第四十七章 如何处置 “你们家里有没有派人寻过他们?” “并没有。”蛇类动物都是冷血的,尽管是近亲属,除了生身父母,也没有哪个会为了旁蛇的事上心,自己小家,管好就得了。 “那你如何知晓他们当年一直生活在A市,又突然不知去向了?” “我们家族每十年都会有一批小妖诞生,家族里有聚会,一般成了妖的,在附近能赶上的,都不会错过。” 新生开了灵智的小妖,被长辈们欢迎,成为大家族的一员,而那些蠢笨些未能开了灵智的,便默许成为食物,会被直接吃掉。 同类相残或许很残忍,但一来这些弱小的后辈放出去也只是别的动物的食物,还不如自己内部消化,二来它们体内有先祖血脉,大补之物,何必浪费。 因此很少会有不愿意回去的先辈,这白得的修为,不要白不要。 这也是很多蛇精亲戚不愿意走远,会就近选择A市的原因,更加不会费劲寻妖,寻回来不是跟自己抢血食嘛。 “好了,我知道了。”A市妖类稀少的原因,还得调查一下。孔千羽隐隐感觉,此事还得着落在孟家人身上,那只随他们从深市过来的大妖,莫不是在A市划了地盘? 妖族的领地意识很强,为了争夺资源,也为了威慑同类,大妖一旦成了气候,是绝不会允许别的妖挑战它的领地的。 几只小妖都缩着脖子倒在地上开始瑟瑟发抖,完了完了,问完想完的了,他们要被杀妖取丹,小命休矣,呜呜呜呜呜。 “薛道友,这类小妖,一般情况下如何处理?” 薛无为:......我哪知道,一般要么打死了,零件能卖的卖,要么被打死了,身骨无存。活着的,难办。 “要不我问问青城派的同道?送去监狱劳动改造?” 刚刚还瘫得像烂泥一样的几只妖,一听大佬话里的意思,不像是要杀他们,但是送去青城山什么鬼啊?哪个好妖去那受罪啊? 青城监狱关的都是为非作歹的坏妖,他们、他们不是还没坏到那程度吗?就不劳几位费心了行不行? 蛇妖最是贪生怕死,忙不迭地弓起小小的身子作揖:“大王饶命,小的血能作符,平时还能端茶倒水,说话解闷,求大佬开恩,小的愿意认大佬为主,听凭差遣!” 剩下几只也不甘示弱,纷纷表了衷心,只有狐狸精紧紧抿着唇,好看的狐狸眼里满是纠结。 “那只狐狸,你不说话,可是愿意去青城山?” “不不不,大王,小的也愿意,只是、只是小的可不可以认这位道长为主?”狐狸精伸出爪子,指了指正在一旁思考要如何处置这些妖才最妥帖的薛无为。 突然被点名,薛无为愣了一下,似有些不敢相信地问:“你要认我为主?”妖得打怕了打服了才可能会认主,不然就算强逼着签了血契,回头一个不小心也会被反噬,所以哪怕有个妖仆好处多多,真的会收妖为仆从的道士也不多。 刚刚自己可没动过这狐狸精一根手指头,她还好大气性要爆内丹,可见是个脾气不好的,怎么会突然要认自己? 孔千羽与薛无为都狐疑地望着狐狸精。 被两个道士死亡凝视,狐狸精又抖了两抖:“那个,大王,小的、小的、小的是母狐狸,只喜欢男人,您、您、您长得太丑了,小的实在是不能认您为主啊!” 狐狸精说完,生无可恋地扑倒在地,颀长的身形逐渐缩小,变成个风情万种的大美人。 长得太丑的孔千羽本人:......你丫赤裸裸的性别歧视! 不过她本来也没打算收妖仆,干脆大手一挥:“薛道友,这些妖你都带走,送去紫霄观,有愿意签契的,都可以,但要这些妖自己选人,必须心甘情愿。当然,不愿意的也不勉强,就送去青城山吧。” 威胁,满满的威胁,众小妖不敢怒也不敢言,委屈得跟受气小媳妇似的,从地上爬起来,乖乖地站到薛无为身边。 “哦,对了,既然此处是妖修的聚集地,怎么会出了个五百年高龄的艳鬼呢?” 虽然妖魔鬼怪是并称的,但是妖与鬼根本不是一路货,平时没什么事绝不会凑到一起,尤其是涉及到争夺资源的事。 没有哪个妖嫌自己资源多的,所以一只鬼在妖的地盘里讨生活,也是有趣。 还能因为啥?一来那鬼委实彪悍,还有个万能的空间,他们联手都打不过,常常被虐得很惨,二来嘛,那鬼的坟头就在酒吧后街小巷子尽头,严格来说,是他们侵入了人家鬼的地界。 妖这个种族,别的优点没有,就是命硬扛揍,空间里的煞气只会增进他们的修为,关进去了正好多吸收一点,既然出不去,那就好好修炼。 艳鬼的拿手好戏是人家的养分,虽然空间确实能困住群妖,但是却没有能力给他们造成实质伤害,煞气积存不易,怎么能便宜了群妖! 后来一来二去打熟了,艳鬼没从他们手里讨到好处,他们也奈何不了艳鬼,便定下约定,划江而治,酒吧里面是他们的,门外都是艳鬼的。 孔千羽问完了想问的问题,大手一挥让薛无为带走群妖。 这群妖单个都很难闻,放到一起简直堪比生化武器,孔千羽忍他们很久了,巴不得赶紧弄走。 薛无为两眼放光,一边给师父他们发消息,一边带着群妖往外走。 “如果自愿订下契约,当了妖仆,便当全心全意侍奉主人,如若有噬主的念头,就别怪我辣手无情了,正好画符还缺点妖血用。”孔千羽在众妖身上一一扫过,语气凉凉地道。 蛇妖明显感觉到这女魔头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的时间比别的妖长,狠狠地打了个冷颤。 奇哉怪也,她莫不是有读心术,居然还能知道我心中所想? 当下再不敢胡思乱想,一会儿定要挑个脾气温和的主人才是,只要不受气,人命短暂,百年转瞬即逝,他还是等得了的。 至于孔千羽说会收拾他们的话,众妖谁也不曾怀疑是真是假,且看她的手段就知道,不是个善与的。 其实孔千羽真就是随便说说,她不一定能在这方世界停留多久。 要不怎么说经验少的妖容易骗呢…… ------------ 第四十八章 送上门来 紫霄观中。 道玄真人盯着手机,微眯着眼,把孽徒发来的消息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有几只妖要与他们观里道士签契?还是对妖来说最屈辱的主仆契约? 他们何德何能,让这些妖如此卑躬屈膝? 他颤抖着手,又问了一遍:你确定? 信息刚发送出去,薛无为的视频便直接打了进来:“师父!师父,快快快,把所有的师兄弟都叫回来!我半个小时后到!” 在薛无为身后跟着一串已经变回人形的妖怪,他们都耷拉着脑袋,如丧考妣。 道玄不理会徒弟兴奋到变音的聒噪,仔细打量着这一群妖。 我靠,这个至少三百年道行! 啊啊啊,那不是蟒蛇精吗?听说洞明他们观里有位天份很高的弟子去年还被一只蟒蛇精给吃了,那一只不过区区成精百年,这一只明显要高上不少。 还有后面几个长得有些娃娃脸的矮个少年,我滴妈呀,端了黄鼠狼的老窝了吗?这么记仇的妖也敢抓,不怕打了小的来了老的,一窝几十大只围了道观? 那、那最后面的一只,道玄如果没看错,明晃晃是只虎妖,现在环境恶劣,虎妖已经很少见了。 薛无为的能力,作为师尊他心知肚明。 前些时日送来处理的那只狐狸精,道行与这些妖怪相比,伯仲之间,已经足够追得薛无为疲于奔命,没有丝毫还手之力了。 现在这么一串加起来,如果要围殴他,怕是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吧。 “这些妖怪哪来的?”而且一个个真就老老实实排着队跟着徒弟走,乖得像家养宠物。 “孔道友抓的。她说这些妖有些血债要偿,却算不上罪大恶极,不够格送去青城山,所以问我能不能带回观中处理。” “师父你放心,这些妖都是自愿的。”他将摄像头对准身后:“你们告诉我师父,是不是自愿入我观,为妖仆的?” 众妖动作一致地抬头,点头,然后低头,其间一言不发。 真的很“自愿”。 反正没反对,肯定是自愿的。 这孔道友凭一己之力收服群妖,真的只是玄清观的一个后生晚辈? 道玄捂着自己的小心脏,避免它因为过于激动跳出来。 想想看吧,如果有这么一只修为不弱的妖帮忙,那综合实力翻倍不是问题! 玄门五年一次的大比马上就要开始选拔了,他们紫霄观也终于有一飞冲天、给祖师爷扬眉吐气的时候了! “好徒儿,乖徒儿,为师这就叫人都回来!”道玄乐得手舞足蹈,挂了电话就开始摇人。 等观内众弟子一头雾水地回来,就看到薛无为带回来的妖。 妖气冲天,众人本能反应就是举起各自的法宝,神情戒备。 该不会是最近哪位师兄弟作了个大死,被妖怪们盯上,要来围攻他们观吧? 道玄刚才摇人时并没有说清为何叫大家都回来,他很满意地看众弟子的反应。刚才他紧张了半天,也得弟子们都尝尝个中滋味才好,妖仆是白得的吗? 等道玄清了清嗓子,让薛无为将前因后果说清楚,众弟子先是沉默,接着便开始在群妖身边献殷情。 “选我,选我!我最喜欢打坐清修,轻易不会出去打架,跟着我安全!” “选我,选我!我在半山有幢别墅,不远处就是原始森林,环境一流,也利于你们修炼!” “选我,选我!我会炼药,只要我能力范围内能炼的,丹药管够!” 群妖一脸冷漠地从一众像吃了兴奋剂似的弟子脸上划过,最终定格在道玄身上,眼睛一亮。 刚刚还似一个整体的妖们瞬间反目成仇,谁也不服谁,一拥而上,将道玄团团围住。 “道长,你就收了奴吧,奴会洗衣做饭,还会......”狐狸精的话没说完,就被蛇妖一尾巴扇飞。 “道长,别听那骚狐狸的,她最笨,还是选我吧,我能打,你们道观里的人实力太弱了。” “道长,我们黄大仙的威名你也是听过的,收了我们几个,绝对对你有好处。” “道长......” 被众妖围得水泄不通的道玄一脸懵逼。 他都多大岁数了,六十开外,道法修习多年,水平自然不俗,但也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还没有优秀到能被众妖如此青睐,非他不可。 他也慢慢反应过来,嘴角直抽。 他就说嘛,哪有妖心甘情愿当人的仆从的,既然仆从必须得当,还必须得当得心甘情愿,不能弑主,就挑个死得最早的,只要契约人挂了,他们就能重获自由。 在场的众道,可不就他最老。 他灵力外放,用了大招镇住群妖。 哼,我紫霄观也不是吃素的,既然来我观为仆,必得让他们心服口服才行! 道玄能成为一观之主,手底下自然有真功夫,他苦修数十年,一身道法出神入化,群妖被束缚住,难掩震惊之色。 在新一辈成长起来后,他们一把老骨头已经淡出江湖许久,才让妖族们有了错觉,觉得现在这些道士的水平太次,以后会是他们妖的天下。 其实不过是因为老道们不想跟小妖一般见识,真打起来,他们在道玄手里走不过十招。虽然他比不上那个女魔头,但也绝对不是好相与的。 怎么办,这么拉风的主人,更想要了有木有。 “道长,收我、收我。” 道玄的术法收回,众妖对他反而更狂热了。 一直吵吵闹闹到了夜间,道玄态度十分坚决地拒绝收任何一只妖仆,众妖才无奈退而求其次,根据性格秉性,选了合胃口的主人。 薛无为喜滋滋地和虎妖签了契,在聆听了一番以后要好好对待妖仆,定要当成自己的伙伴,不可虐待欺负的告诫后,飘飘然地回了房,特意把床让给虎妖住,自己选择打坐休息。 虎妖眸光闪了闪:“请主人赐名。”这是结成主仆契约的最后一环。 “你以前叫什么名字?”它们这群妖都是偷偷潜入人类社会,没有到妖怪办事处办过身份证明的黑户,少不得还得去办事处过过明路,确实需要一个正式点的名字。 “我叫虎三。” “那我依然如此唤你可好,写做扈叁?” 自然再好不过。 主仆的第一天,过得很融洽。 ------------ 第四十九章 喂兔子呢 妖怪们在紫霄观安顿下来的同时,孔千羽则找到了艳鬼的老窝。 鬼对修炼的执着是别的生灵比不上的,他们几乎没有退路,不入地府的孤魂野鬼,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天天虚弱下去,直到灵魂能量耗尽,最终消散于天地之间。只有不断地修炼,不断地吸取能量,才能维持他们活下去。 因此地府对鬼魂管得极严,人死后七天之内,便会被鬼差来接走,能继续留在人间的,要么执念极深,连鬼差都带不走,要么就是出于种种目的,主动或者被动地躲过了鬼差的抓捕。 之前黄明烁的前妻便是前者,她想要报仇的愿望过于强烈,以至于鬼差的拘魂索套不动她,让她逃掉了。 像医院里碰到的那一批鬼则是后者,医院本身阴气重,鬼魂们对死后世界一无所知,畏惧被带走,想要停留人间是本能,阴气重的环境更便于他们隐藏,鬼差极难发现他们。 看得出来,缠住孟令泽的这只艳鬼是个修炼狂魔,她整只鬼存在的唯一目的只剩下增进修为了,除此之外,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 她的藏身之所除了有利于鬼的修炼资源和她自己的尸骨外,别无他物。孔千羽原本是想来寻一寻与三师兄有关的线索,看来算是白跑一趟了。 她将那粒留声符又拿了出来,想不明白为何才过区区200年,三师兄的声音却变得老气横秋。 当初在宗门,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三师兄最是风流倜傥,帅得惨绝人寰,声音自然也是如清冽的泉水般,澄澈干净。 未容得她细想,手机突然响起。 孟令泽在道观左等右等,不见二姐回来,唉,午饭还没吃就出了门,怎么到了晚饭时分还不回来,不会今天晚上二姐就压根不回来了吧? 他抬头看看透光的房顶,深深觉得二姐住在这儿太委屈,爸爸究竟做了什么,能让二姐有家都不愿意回? 好像就是他从昏迷中醒来,二姐跟爸爸之间的关系就变得怪怪的了吧? 难道是因为二姐救了自己吗? 想起之前妈妈跟他说他爸压根就不想让她请人来救他,最后还是妈妈气极,动刀伤了爸爸,才留下了很有本事的老道。 孟令泽自己知道,当时救他的根本不是什么老道,而是二姐。 十九年无忧无虑的生活,孟令泽只是个心思单纯、被养得有些散漫而不知天高地厚的富二代,思来想去家里最近发生的事,都能让他差点干烧了CPU。 想不通便不多想,他点了外卖,六七道菜前前后后送来,二姐却始终不见人影,他还是忍不住打了电话。 “什么事?”一贯清冷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孟令泽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姐,我、我买了晚饭,你回来吃点吗?” 孔千羽沉默了一会儿:“过来接我。”薛无为走了,她没有代步工具,至于出租车和网约车,不好意思,向来只会飞的她压根不知道还有这两种方式。 听到孔千羽在暮色酒吧的后街,孟令泽硬是咬着后槽牙,愣是没敢说出拒绝的话。 妈呀,我为什么要回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呜呜呜,宝宝心里苦。 幸好孔千羽等在正门口,没用他再绕到小巷里去接人,孟令泽一秒没敢多耽误,看到二姐上车关门,他狠踩地板油一溜烟地跑了。 “害怕?”推背感传来,孔千羽瞥了一眼额头冒汗的小弟,淡淡开口。 “不怕!”男人怎么能说怕呢? “哦。”死鸭子嘴硬。 二十公里的市区路况,孟令泽就跟后面有鬼撵一样,不到十五分钟就开回去了,下了车,进了道观,才如释重负。 饭菜还没凉透,孔千羽一天没怎么吃过东西,拎起筷子毫不客气地祭五脏庙。 可是...... “孟向歧不给你钱花?你最近很穷?”孔千羽吃了几口菜后,有些纳闷,那老东西做的坏事,不是说都是为了儿子吗? “没有啊。”孟令泽有些茫然,自己卡里七位数的零花钱,信用卡也没冻结,应该算有钱花吧。 “那你搁这喂兔子呢?”一桌子菜,摆得满满当当,放眼望去,绿油油一片,连点肉腥都没有! 虽然味道不太差,但是吃起来真的没有荤食美味。 “啊?”孟令泽有些茫然:“你不是出家的道士吗?能吃肉吗?”他还是特意挑了好几家饭店的拿手素菜才凑够一桌的。 孔千羽握着筷子的手一紧,忍住削这二货的冲动:“哪个神仙告诉你的所有道士都不能吃肉?” 她在宗门里,可是很有名的肉食动物,后山上的灵兽见到她都要打哆嗦的那种!玄清观又不是全真,不忌饮食的。 “哦哦,那我再点点儿菜。”孟令泽也不喜欢吃纯素,掏出手机赶紧加单。 等菜送来的间隙,姐弟俩对坐聊天。 “全A市的酒吧多吗?暮色很出名?”孔千羽突然想起来,那间酒吧的装修风格很一般,还有股廉价的塑料味,孟大少这么爱玩的人,喜欢那种风格? “少说也有百八十家,暮色不算多出名。” “那孟大少爷怎么纡尊降贵过去的?” “嗨!身边的朋友想去玩呗,非得叫我,盛情难却,盛情难却。”孟令泽赔着笑脸:“其实就是因为酒吧用的商铺那一条街都是在咱们家名下,店老板会做生意,给了我张黑卡,可以打五折。” 身为大少,身边的狐朋狗友捧着你,想占点便宜,而孟大少又不是冤大头,能少花点当然愿意少花点,去暮色能便宜一半。 “哦,出事那天你不是一个人去的,结果晕了好几天医院都不知道你是谁,你的朋友还真是够朋友。”孔千羽心里沉了一下,那一片问题多多的商铺,原来都是孟家所有吗? 是巧合还是故意? 孟令泽脸上火辣辣的:“姐,自从我醒了之后,再也没找过他们。以后我一定好好地听家里人的话,不再出去鬼混了。” “打住,可别。”听孟向歧那老头子的话,你莫不是真的嫌命长?上赶着找死的话,我还费力气救你干嘛? 那什么鬼的柳仙君必须收拾了,孟家的家产该散的散了,也不知道孟令泽到那时,能不能养活自己,不被饿死。 ------------ 第五十章 生魂离体 姐弟俩酒足饭饱,孟令泽躺在榻上不愿动弹:“姐啊,今晚就收留我吧,求你了。” 这道观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但是呆在这儿是真的浑身舒坦,如果有可能,他愿意在这住到天荒地老。 孔千羽踹他一脚:“滚!”整间道观只有厢房这一间屋勉强能睡,剩下的都十几年没有人住过,脏乱倒还在其次,主要是没有多余的被褥。 “姐,都说吃人嘴软,好歹我拿晚饭换个地方睡,要求不过份吧?” “除了这间屋,你要是能找到睡觉的地方,都随你。”孔千羽挥了挥手,满满一桌外卖餐盒消失不见,就连屋子里弥漫的剩菜味道也散得一干二净。 孟令泽屁颠屁颠地跑去找卧室,还以为孔千羽是面冷心热,根本没存心想赶他走。 直到他绕了又绕,发现一间比一间破后,最终不得不垂头丧气地离开。 破旧的老楼,吱呀作响的门板,小小的客厅,窄窄的卧室,孟令泽一进门就觉得呼吸困难,在这小家里转个身都费劲。 但好在比住别墅强多了,他自嘲地笑笑,自己这是什么毛病,还是个享不了福的贱骨头不成? 他摇了摇头,洗洗躺下,玩着玩着手机就不自觉地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甚是舒服,神清气爽,等再睁眼窗外还是一片漆黑,嗯?他以为自己睡了很久,翻出手机看看,好家伙,才过了没十几分钟。 精神抖擞,实在睡不着,孟令泽决定出门逛逛。 龙泽路前是A市著名的步行街,每到夜晚,便有长长的一条各式小吃摊,行人如织,极热闹。 今天这些摊主的态度不太行,孟令泽一连拿了好几样小零食问价,店主都不推理他。 莫名其妙被冷遇,他心里有些委屈,索性什么都不再买,逛来逛去,就逛到了道观门口。 玄清观夜里与白天似乎看上去有些区别,门口多了一盏摇曳的灯笼,闪着幽幽的蓝光,孟令泽想上前去敲门,看看姐姐睡没睡。 就在他的手刚碰到门时,突然像触电一样,被门牢牢吸住,浑身抽搐,头晕眼花的几乎快要死了一般难受! “救命啊~”微弱的求救声从他口中发出。 就在这时,道观门突然打开,孟令泽被一阵大力弹飞,在空中高高跃起,眼看就要一头栽在水泥地面上。 吾命休矣!孟令泽绝望地闭上眼睛。 孔千羽负手呆立在门边。 她这才刷了几个搞笑短视频,前前后后也就不到一个小时。孟令泽按时间上来算,应该也刚刚躺床上休息吧。 怎么能搞得这么狼狈? 玄清观到底是玄门正统,有祖师爷灵位护佑,怎么可能让个生魂随随便便跑进去。 孟令泽回家一趟,又把三魂七魄搞掉了,变成个白惨惨的生魂,还好死不死往道观跑。 不作不死的道理不懂? 孔千羽居高临下地看着倒地不起的孟令泽:“喂,别装死了,你住哪?前面带路。”附近老旧小区很多,靠术法寻肉身颇费时间,有现成的带路人,孔千羽乐得清闲。 “啊?我没死?姐,姐啊!你这道观要杀人啊?”孟令泽紧闭的眼睛睁开,才发现自己躺倒在地,身上不疼不痒,连点伤都没有。 “少贫嘴,你怎么搞的?又丢魂?”孔千羽有些嫌弃地撇撇嘴。 丢魂? “啊啊啊啊!我现在是鬼吗?我死了吗?”孟令泽上上下下将自己摸了个遍,这手感,跟平时没区别啊。 上一次他被艳鬼勾走了魂魄,从头到尾都沉浸在幻觉之中,一点自我意识都没有,现在清醒状态,感觉十分良好。 “我说呢,怪不得刚才那些人都不理我。”原来是因为他是灵魂出窍,看不到啊。 “真好玩。”灵魂状态下,孟令泽缓缓飘浮在空中,随意变幻着各种姿势,做一切他身为人类时做不到的动作,玩得不亦乐乎。 在老小区里拐来拐去,最终到达家门口时,他几乎有些喜欢当生魂的感觉了。 “姐,我觉得这样也挺好,能不能再多玩一会儿啊?” 深更半夜,你疯,老娘才没空陪你发疯呢! “就是这儿?”孔千羽指着三楼左手边的门问道。 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抬手一推,原本锁着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孟令泽还没有来得及惊讶自家姐姐居然是溜门撬锁的一把好手,就被她从身后猛得一推,他骤然受力,失去平衡,一个趔趄...... 下一秒,刚刚正昏睡的青年从床上掉在了地上。 “哎哟~”鼻子好痛! 孟令泽捂着鼻子,从地上爬起来:“姐,你可真厉害!” 孔千羽抬眼打量着老房子,从身上掏出张空白符纸,用最后剩下的一点妖血画了三张锢魂符递过去:“以后随身带着。” “谢谢姐,不过当个生魂挺好玩的,有必要非得戴符吗?” 孔千羽终于还是忍不住削了这小子,在后脑狠狠拍了两下:“好玩你个头哦!如果不是你小子命好,飘到了道观被我发现,说不定你已经被妖魔鬼怪当点心吞了!” “记住,生魂离体,危险无比,尤其是像你这种没有任何道行的普通人,那就跟行走的汉堡包没两样,谁看见了都会啃两口。” 人死只要灵魂不灭,还有来世,但是灵魂没了,可就真的没了,从此天大地大,世间再也没有这个人了。 吓唬住了孟令泽,孔千羽这才出了门,向顶楼走去。 这幢楼很老了,三十多年前A市第一批商品房,当时能买的起这的房子的人少说也是万元户,绝对属于先富起来的人群。 只不过时光荏苒,留在这儿的原住民都是安土重迁的老人,多数人已经搬走,房子出租给刚来A市,手头不宽裕的打工仔。 一共五层的步梯楼房,顶楼安安静静,听不到一丝动静,孔千羽在门口逗留片刻,没有吱声,又退回了孟令泽家。 “暂时先跟我回道观住吧。” 就他那小身板,再折腾两回,小命怕是要不保,那顶楼一股邪气,孔千羽隔着门都闻到了邪神的味道。 估计就是被邪神所冲,本就灵魂不稳的孟令泽才生魂出了窍。 ------------ 第五十一章 阴魂不散 于是孟令泽就堂而皇之地住进了玄清观的厢房,哪怕第一夜睡在又冷又硬的地上,依然兴奋不已。 “喂,你可别拿这儿当自己家啊!”在一天之中第七次开观门拿跑腿小哥的同城专送后,孔千羽顶着张黑如锅底的脸,把孟令泽从屋里叫出来。 “姐,你这啥啥都没有,我买点床上用品不过份吧?” “什么时候自热火锅算床上用品了?” “可以在床上吃的东西,怎么不算了?姐,这个番茄牛腩味的可好吃了,咱们晚饭就吃它吧。”孟令泽手脚麻利地拆封准备,压根不怕孔千羽的冷脸。 住在道观的这五天,他算是彻底摸清自家二姐的脉了。只要不触及她的底线,还是很好相处的,所以他自然胆子就大了起来,买的东西足够将整个道观重新布置一遍。 原本已经沾满尘土的供桌上香火不断,新鲜水果每天更换,再也不是以前只有一盘瓜子的可怜相了。 孔千羽深吸两口气,转头望望供桌上手臂粗的供香,以及祖师爷相嘴角上扬的弧度,我忍! 日子就在忍与气之间反复横跳中度过,孔千羽发现,她这便宜弟弟,除了嘴贫点,愣了点,本质上算不上坏。 他身上确实沾了血,起因交通事故,一个老头骑电三轮闯红灯,让他撞断了两条腿,赔钱赔得很到位。 “你花些钱,给道观点柱香,都由你,但是像平板电脑,奢侈品牌衣服鞋袜,你还是少买点吧。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孟家的钱,你能不花就不要花。” 如果孟家还有一个无辜之人,大概也就只有孟令泽了吧,上天有好生之德,哪怕孟家有取死之道,也会留下一线生机。 “可是,爸爸的钱不都是我们的吗?家里有钱,为什么不能花呢?” “你也快二十岁的人了。孟向歧就没跟你透露过家里的情况?”看来这对奇葩冷血的父母对孩子倒是真好,把孟令泽保护得既天真又单纯。 既然人家都没多嘴,孔千羽也不忍心破坏望着自己这双眼睛里的纯真。 “孟令泽,你可信我?” “信,当然信。”连一秒的迟疑都没有,孟令泽马上大声回答,似是怕孔千羽不信:“我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你救过我的命,我不信你还能信谁?” “那我告诉你,孟家的钱财来路不正,等到报应不爽那日,需得一分不少地还回去,才能保你一条命。所以孟家的资产,没有一分是属于你的,你今后,只能自力更生。” “包括我现在住的小房子,还有开的车,也不是吗?”那么小一间,七十几个平方啊,还不如别墅里一间厕所大。 “对,全部的资产。” 孟令泽心都凉了。做了十九年的纨绔富二代,他除了吃喝玩乐,别的都一窍不通。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已经过习惯吃顿饭动辄数万,一件衣服没有四位数以下,出入豪车接送的生活,如何看得上每个月三千块的工资呢? 可能以他现在的水平,就算他愿意一个月三千,估计都没人会要个祖宗。 “姐,你这么厉害,能不能想想办法,给我留点生活费?”孟令泽可怜巴巴地恳求着。 “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因果循环乃是天道,岂是外力能干涉的。” “可我爸爸妈妈年纪都不小了。”他们以后也要过苦日子了吗? “他们就不劳你费心了。”孟向歧的命,可由不得他自己,想过苦日子还没机会呢。至于谭弈,她有工作和合法收入,不在天道的清算范围之内,养活自己应该问题不大。 受到打击后的孟令泽开始emo,难得地清静了整晚。 孔千羽终于腾出时间准备收拾邪神。 所谓邪神,是指不合礼制受奉香火,从而获得了信仰之力的妖鬼精怪。 正统神受奉香火,接受许愿,信众的愿望无论能不能实现,于信众本身不会有危险。 但邪神不一样,向邪神许愿,愿望一旦实现,需要供奉的可不单单是香烛物品,轻则折寿,重则丧命,凶险至极。 所有人都知道危害,却总有人铤而走险,直到积重难返,穷途末路。 孔千羽不理解,人类,如此聪明却又如此愚蠢,如此精明却又如此糊涂,为何屡教不改,连最基本的抵抗诱惑的能力都没有。 邪神比一般的精怪难杀,是因为要只信仰之力不根除,精魂不灭,它便总有方式复活,简直像杂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一口气埋案画了八张天雷符,最后一丝可怜的妖血也用完了。孔千羽有些后悔如此轻易地放走了当时在酒吧抓到的那几只妖,至少得留下点买路钱,要罐血不过份吧。 紫霄观内正与主人一同打坐修炼的众妖突然莫名其妙觉得后背发凉,奇怪,他们是妖,对自然界温度变化本身就不敏感。 还不知道被惦记上的虎妖刚想继续冥想,被薛无为打断:“扈三,随我出去一趟吧。” 薛无为刚挂断电话,眉头微皱。 没想到一桩极简单的驱鬼生意居然还有后续。 早些时日,经熟人介绍,薛无为去了一户人家,为家中行止怪异的儿子驱鬼,只是几只动物灵魂作祟,他前前后后加起来用了不到一个小时便成功驱除。 这才过了五天,对方居然又打来电话,说他儿子的症状比之前还要严重,已经开始由哭嚎不停,到站在窗台上想往外跳了。 家里三个大人,拉不住他一个!眼看着就要跳下去血溅当场,一命呜呼了。 薛无为不敢耽搁,急忙驱车赶过去。 蒋峰站在六楼的窗台上,一只脚堪堪悬空,背后他的父母正哭喊着求他赶紧下来,蒋奶奶一边抹泪一边给薛无为开门,直挺挺跪倒在他脚边:“大师,求您慈悲,快救救我孙子吧!” 蒋峰听到动静,一回头,脸上露出妩媚的笑,开口说话:“哟,大师,你又来了。” 一个大男人,说话声音却如同萝莉,一时间雌雄难辨。 ------------ 第五十二章 前赴后继 在现场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齐齐打个冷颤。 蒋峰还兀自站在窗台上做着各种危险动作,一会儿身体呈90度弯曲探出头去,一会儿又学泰坦尼克,双臂上举想要飞翔。 蒋家也算小有资产,蒋家父母岁数不小,这些年来养尊处优,平日里哪里有过这么大的运动量,要不是手里抓着的是自己视若生命的儿子,早就累瘫在地了。 蒋妈妈带着哭腔:“大师,我儿子这又怎么了?” 明明昨天的驱邪挺管用,蒋峰扎实地一觉睡到大天亮,并没怎么作妖,醒过来后对这几天夜里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只说有些累,一整个白天都没出过门,老老实实在家休息。 本以为今天夜里也会平安无事,可没想到,天刚刚才黑,蒋峰便从卧室里走了出来,直勾勾盯着家里的三位长辈,面无表情,也不说话。 蒋奶奶平日里最疼孙子,连儿子都要靠边站,她端着刚做好的咖喱鸡肉饭给蒋峰送过来,后者只盯着香喷喷的食物看了一眼,就转身回了屋。 蒋峰与奶奶的感情一向很好,从来没有如此无视奶奶的时候,蒋奶奶觉得有点不对劲,她急忙尾随孙子,却被关在了门外。 门里的人怎么敲门都不应声,蒋爸爸害怕出事,直接大力出奇迹,一脚踹开了卧室门,这才发现儿子已经半吊在空中! 卧室窗户关得紧紧的,根本一丝风都没有,可是蒋峰的头发衣服,连带着上吊的那条床单,都无风自动。 最诡异的是,当蒋家人硬闯进来后,蒋峰一直闭着的眼睛突然睁开了,嘴里开始发出一串诡异的笑声:“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尖细的高声在密闭的空间里来来回回飘荡着,简直恐怖片现场有木有! 蒋爸爸没时间害怕,冲上去就抱住了蒋峰的脚,与回过神来的蒋妈妈一起,将儿子解救下来。 还没容得上两人擦擦汗喘口气,蒋奶奶就疑惑地问:“咱们家哪屋的房顶上,都只有一个灯,人怎么能吊上去呢?” 三个人都缓缓地抬头,去看还飘在半空的床单打成的绳结,视线不断上移...... 房顶上,靠近灯罩的位置旁边,凭空长出来一只毛绒绒的黑爪子,正死死抓着床单,似乎是知道自己被发现了,黑爪子动了动,渐渐隐没入房顶,消失不见。 床单瞬间落回地面。 “嘻嘻,被你们发现了!”趁着众人后背发凉,吓得不知所措时,蒋峰一个弹跳,挣开蒋爸爸的束缚,直冲客厅左面的落地窗而去。 蒋家所有的窗户都装有防盗网,手指粗细的不锈钢纵横交错,想掰开困难重重,只有客厅左面,为了预防火灾留了逃生通道。 原本应是救命的装置,现下却是要了命了,蒋峰的动作十分迅捷,灵巧得不像话,他飞奔过去,打开窗户,拔下插销打开逃生门,整个过程连十秒钟都没用上,然后不带半点犹豫,准备一跃而下。 是蒋妈妈凭借母子连心的本能,第一时间扑了过去,紧紧抓住蒋峰的脚。此时蒋峰整个人完全是倒挂在窗外! 蒋爸爸紧随其后,两人用尽全身的力气,才将依然不断挣扎的儿子重新拉回阳台。 蒋峰是铁了心想要跳楼,家里三位长辈真是连吃奶的劲都使上了,才堪堪将他稳住,腾出手给薛无为打电话求救。 好在薛无为来得够快! 一张天眼通符无火自燃,薛无为的额间一阵清凉,阴阳眼暂时开通了。 比不得孔千羽天生能望见各种气息的天眼,凭薛无为的修为,只能维持一柱香时间的阴阳眼,勉强能看见鬼,算是最低等的法眼。 至于连大佬都得通过施法才能打开的天目,他这辈子就别想了,没戏。 开了阴阳眼后的薛无为再看蒋峰时,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密密麻麻的不同阴气盘旋在他身体四周,七手八脚地缠着他,时不时有调皮的,伸出头或脚来。 附在蒋峰身上的,不仅止一只鬼,还有一群各式各样人与动物的鬼魂! 扈叁原本一直安安静静地呆在门口没进来,他是虎妖,修为还不错,万一进来惊吓到鬼怪,不顾一切想要跳楼,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然而现在他忍不住了。 屋里的味道实在太香,满满的都是鬼魂的味道,这玩意可太好吃了,他兽性未脱,吞了吞口水,便推门进来了。 “呵呵呵呵,又来一个,今儿还真是热闹。”蒋峰听到门口传来的动静,脖子直直转了180度,看得蒋妈妈连哭都忘了,她咬紧了牙关才没让尖叫出声。 眼看这个人,躯体还是她的儿子,可是操控着躯体的,分明早就不是人了! “妖?”蒋峰突然不笑了:“还是与人类签了契的妖,好臭!你来干嘛?想帮你的主人对付同类吗?叛徒!” 妖一向视当人类的奴仆为奇耻大辱。 虎嘛,不冲动就不是它了。扈叁后腿发力,身轻体健地一跳,蒋峰的小细脖子就被他紧紧握住:“哪来那么多话!” 蒋峰身体里有东西他知道,但他同时也可以肯定,上了蒋峰身的,并不是妖。 “你算哪根葱?”扈叁轻蔑地问。 蒋峰的身体突然一软,紧接着双手开始扒扈叁的手腕,像条离了水快要干死的鱼,大张着嘴。 扈叁连忙松开口,从窗户一跃而出,追着眼见情势不妙,溜之大吉的阴气而去。 笑话,到嘴边的食物还能都跑了,说出去百兽之王的脸往哪搁! “扈叁,抓个活的回来!”薛无为还没来得及摆好供桌开始做驱鬼法事,就被扈叁一个照面把对方吓跑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根源不除,他总不能每天二十四小时守在蒋峰身边保护他。 单纯的驱鬼看来已经没用了,治标不治本,不然驱走一批,还能再来一批。 这一次来得鬼魂明显比上一次的更多,更高级,已经有人的鬼魂了,而且听起来似乎还有妖掺和其间。 “蒋峰,你老实跟我说,你到底招惹到了什么脏东西?”不然为什么这些阴魂非得跟你在屁股后面不散呢? ------------ 第五十三章 非常社死 蒋峰刚刚被家人从窗口抬回来,脖子还火辣辣疼,他还以为他一口气上不来,要见到太奶了呢。 一边猛烈地咳嗽,一边眼泪汪汪地解释:“大师,真、没干、什、什么。”他现在想死的心都有。 前几天自己干了什么,他基本上没有记忆。都是睡着后,被那群鬼怪裹挟着学学动物叫。可这一次,他整个人的神智都是完全清醒的。 今天一天都没出门的他,原本晚上是想去喝酒的,刚准备换衣服,往衣柜前一站,门都没打开,他便发现自己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蒋峰就像坐到了观众席上,以一个极诡异的角度被迫欣赏眼前不断发生的一场场闹剧,在他的身子差点飞出阳台时,他无能狂怒,骂得相当难听。 可惜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听得见,至于其他的鬼嘛,蒋峰敢保证,那个领头的女鬼听懂了,因为她转过头来,冲着他笑。 如果是个正常人冲他笑,他不会觉得如何,问题是那女鬼明显看起来就是个车祸鬼啊!整张脸被压得稀巴烂,顶着个大大的轮胎印不说,连五官都快要分辨不清楚。 这样的一只鬼冲着他笑,他没被当场吓死已经算胆大了。 对方轻轻说:“骂得挺好,继续。” 蒋峰紧紧闭上嘴,保证再不吐出半个字。 直到他们离开他的身体,拿回控制权的他就体会到了被人锁喉的痛苦。 想让他死,大可以直接点,何必如此折腾他呢? “你再仔细想想,出事之前,你去过何处?遇到过什么奇怪的人和事?或者拿到过什么不该你拿的东西没有?” 鬼怪上人身,消耗的不光是人的精气神,还有鬼怪自己的灵魂力量。 肉体与灵魂相契合,灵魂才会在身体内得到休养与增强,所以活人灵肉契合,没有异常,但是死去的鬼魂,自己的肉身已经失去生气,别的肉身会对鬼魂产生严重的排斥反应。 想要上别人的身,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的灵魂力量,所以一般很少有鬼会上人身,除非心愿未了,或者鬼魂力量强大。 刚刚那只鬼很弱,可能才刚死不久。 刚死不久的鬼如此大闹,不合常理。 “你最近没有撞死人吧?”因那鬼面目全非,薛无为不得不问。 蒋峰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他确实是个纨绔,却也是个惜命的纨绔,喝酒绝不开车,开车绝不飙车,一切特别危险的爱好都不是他的菜。他敢肯定,自己从来没有撞死过人,不光是他,就连跟着他的一班小弟,也都知道他的禁忌,从不会开快车。 不知道能不能从这个刚死不久的新鬼入手,查查为什么蒋峰如此招脏东西。 薛无为如是想着,扈叁则拎着那只女鬼重又跳上蒋家的窗台,落地瞬间打了个饱嗝。 除了这只女鬼,其他的灵魂全被他吃掉,虽然不多,好歹塞个牙缝。他将女鬼扔给薛无为,挥挥手:“我先回紫霄观去了。”吃下去的东西需要时间消化。 女鬼瞪着的一只眼睛与薛无为对视,两者都露出一丝无奈的表情。他肉疼地取出一张封鬼符,准备先将女鬼收起来,不然一会儿天就亮了,再不收了她,阳光一照,怕不是得魂飞魄散。 “肯定是那个小贱人!”蒋妈妈抱着儿子不松手,愤恨地说:“那小贱人到底是谁?你去找她!带着大师一起去!” “问孟与安!孟与安坑了你,她倒没事人似地拍拍屁股走了,不是说那个小贱人是孟与安什么八竿子打不着的姐姐吗?听说从小在道观长大的,肯定会妖术!” 蒋妈妈看薛无为脸一下子沉了下来,惊觉自己说错话了,当着道士骂妖术,当着和尚叫秃驴,都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她真是一时气糊涂了。 “对不住,大师,我不是说您这样正统道家出身的,像那种山野路子出来的,肯定不是好东西。大师,小峰的事就麻烦您了,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蒋妈妈冲蒋爸爸使了个眼色,蒋爸爸急忙拿了5W红票出来,放在薛无为面前。 薛无为没多说什么,收了钱:“我先出去办点事,这是张平安符,蒋峰你收着,等晚上我再来。” 蒋家人千恩万谢地送走了薛无为,一家人忙得整夜没合眼,早累得不行,全都草草吃了口面去补眠。 明明很困,但是躺在床上,蒋峰翻来覆去睡不着,拿起手机给孟与安发消息:“你那姐姐还在你家吗?我有点事想找她。” 如果说蒋峰二十多年的生命中,能与灵异搭上边的,也就是上一次在盘山道上被孟与安的姐姐摆的那一道了。 当时自己与几个小弟都被鬼迷了眼,他居然看到了死去的某一任前女友,要不是后来他们被警察救了,估计且得在山头上喝西北风。 自那次之后,他就开始被鬼上身,每晚都不消停,一直闹到现在,他差一点就小命不保。 如果真是那女的做的,他就去跟人家好好道个歉,该赔钱赔钱,千万别再折腾他了。 孟与安的消息回复得很快:“我求过我姐了,她不同意救你。” 真的是那女的害的自己! “你告诉我她现在在哪,我自己去求。” 当天下午,孔千羽正捧着本不知玄清观哪一任观主写的游历笔记看得津津有味,就听到有人敲门。 自孟令泽来观里住下,杂事已经被他一手全包,扫地扫得东一块西一块像只花脸猫,被子叠得像花卷。 明明一挥手就能解决的事,孔千羽有心磨练磨练他,便默不作声任他折腾。家务活嘛,现在不干以后也要干,再想逃避劳动怕是不能够的。 听到敲门声,孟令泽扔下黑乎乎的抹布,跑去开门。 蒋峰双手插兜立于门外,身后还放着尊一人高的香炉,铜身暗黄,雕龙画凤,贵气逼人。 他姿态放得极低:“请问孔道长在吗?” 孔道长?找姐姐的? “你是?”孟令泽并不认识蒋峰。 “我叫蒋峰,是专程前来赔罪的。” 孔千羽的声音从屋里飘出来:“是薛无为来了吗?带他进来吧。”刚才薛无为发消息说马上过来,有事请她帮忙。 ------------ 第五十四章 赔礼道歉 一听这声音,蒋峰瑟缩了下,硬着头皮赔着笑脸,微微提高音量,希望屋内主人能听到:“小子蒋峰,前些时日多有冒犯,今特来向大师赔罪,烦请大师原宥则个。” 不知不觉间,他收敛起了平日带着的些许痞气,老老实实束手而立,连说话都变得文绉绉。 孔千羽自然是听见了。 蒋峰是谁?不认识,为何要向她赔罪? “进来吧。”上门是客。 孟令泽引着蒋峰来到偏殿会客处,经过一连几日的买买买,小道观内里陈设处处彰显着低调的奢华,捐赠给道观是做善事积德的行为,因此孔千羽并未阻止。 外观上看起来都快塌了的小道观,内里居然有整套小叶紫檀桌椅,看品相没个六位数拿不下来,蒋峰家里毕竟是做餐饮的,对这些都有涉猎,他耳濡目染,自然懂得一些。 自己那尊香炉完全不够看,可如何是好? 蒋峰以为自己也算是花销不菲,买了那么一尊香炉,赔礼道歉的态度摆得很足。没想到啊没想到,人家一副随意摆放的桌椅都如此贵重,又岂会看上一个小小的香炉,会不会嫌他怠慢? 孔千羽从厢房出来到偏殿前前后后加起,也就让蒋峰等了不到两分钟,然而这两分钟时间内,他真真切切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度秒如年,一颗心上蹿下跳反反复复好似放在了油锅上。 万一自己道歉的行为不但无用,还起了反效果,可如何是好? 昨夜站在窗台上没掉下去,还是父母奶奶拼了三条老命强拉回来的,今夜,他还能熬过去吗? 于是孔千羽一跨进偏殿的门,还没看清来人长得是高是矮是圆是扁,蒋峰就已经双膝一软,滑落之后顺势跪下行了个大礼。 “......”大可不必,想她当年收徒都没让他们跪。 孔千羽挥挥衣袖,蒋峰便被一股柔和的力量直直拖了起来,他满脸惊骇地抬头,果然见到了那夜半山腰缓步下山的女人。 相比较经典款小黑裙,身着道袍的她更加威严有气质,依如既往的清冷双眸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然后她听到对方开口问道:“你似乎有点眼熟,我们在哪见过?” 不应该啊,以她的记忆力,见过一面的人都能认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不应该听信了孟与安的蛊惑,对你起了歹心,都是我的错,求您老人家大人有大量,饶我一条小命吧!”蒋峰连忙作揖,腰弓成只煮熟的大虾,保持姿势半晌不敢起身。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没有听到回答的他心里更加没底,越发害怕。 “哟?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你们认识?”薛无为一进门,就看到了赔罪的蒋峰和恍然大悟的孔千羽。 正好还省得他回去再接人过来。 孔千羽直到蒋峰说出了孟与安的名字,才回想起来苏家晚宴之后,半山腰上发生的插曲,当时她是远远的感知到半路有人埋伏,却并未留意过几人的长相,只在下山时匆匆一瞥。 “你刚刚说的是谁?孟与安?你怎么认识她的?”孟令泽脸色有些黑,他拽起蒋峰,逼着对方说出前因后果。 心目中温柔可亲的大姐形象已经塌得不能再塌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转身夺门而出,想回家问个究竟。 薛无为也是此时才听明白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不由地感叹:“大佬不愧是大佬啊,你在他身上下的什么咒术?竟能如此招鬼?我当真一点也没看出来。” 孔千羽像看傻子一样瞪着他:“他是谁我都不知道,下什么咒术?本座道家正统出身,怎么会对一介凡夫俗子随意出手,沾染不必要的因果?” 这么点小事,当场她就已经小惩大诫过了,反正倒霉的又不是她,犯不着事后还死盯着人家不放。 “可是、可是我在一个星期之内,已经为他驱了两次鬼了,他每到夜晚就会被鬼上身,动物、人都有,昨夜差一点就被女鬼控制,跳楼自杀了。” “哦?这倒是稀奇。”孔千羽语气平平,对于一个有心想要欺负女孩子的渣男来说,她的同情心有限,如若那天在半山腰,他们伏击的目标不是她,而是个普通的女孩,能不能逃出升天还未可知。 “这是昨天扈叁——就是认我为主的虎妖,抓到的逃走的鬼魂,还是个死亡不久的新鬼。”薛无为拿出封鬼符,放出其中的车祸女鬼。 “啊!”甫一得到自由,女鬼还没来得及看清自己身处何方,便发出一声惨叫,偏殿内供奉的一尊木质立人像击发出一道金光,直冲女鬼而去。 还是孔千羽反应迅速,挥袖挡下一击,顺手将女鬼收走,救回她一条小命。 “怎么也不看看场合,就随便放鬼怪出来?”孔千羽都有些无奈了。 薛无为无力地辩解:“谁知道你这道观,连偏殿的供奉都如此厉害啊。”紫霄观也就前院主殿供的灵官像会挡杀鬼怪,其他地方就是真的泥塑样子货。 孔千羽腹诽:那位木质立人像供的是我师父,正天天在上面闲得掉毛,这不逮着机会就得发挥一下嘛。 这话自然不能说出口,不然他老人家下一道雷就劈到自己头上了,赶紧转移话题:“你来找我,就是为了蒋峰的事?” “是啊,我怕今天晚上再来厉害角色,镇不住,不如趁着还有时间,摸清这些鬼的来历,寻寻根源,早日解决了。” 被鬼上身难受的可不单单是鬼,肉身也会有损伤。 人的身上有三盏阳火,阴气频繁冲体,量太大把阳火冲灭,那人不死也得死。 “我来找你,主要是想再买几张符,今晚大约需要结个困阵。二来嘛也想跟你要董利波的联系方式,那天在酒吧我走得急,嘿嘿。” 薛无为想要救蒋峰,一要查清楚这些鬼缠着他的原因,二要在查清之前,帮他活下来。 昨夜之后,恐怕来的鬼会越来越强,他自己的力量不能保证万无一失,扈叁还不能完全听他调遣,况且师父从小教给他的道理,就是凡事都得靠自己,依靠外力走不长远,他也没想一直借助妖仆的力量。 ------------ 第五十五章 邪神标记 孔千羽默了默,她也没有董利波的联系方式,那天薛无为走了之后,她忙着去抄艳鬼的老家,压根没再跟董利波说过话,更没注意到他什么时候离开的,反正她从酒吧出来,就直接被孟令泽接回来了。 貌似......恍惚......在车经过酒吧侧门的时候,看到过一个人站在那里来着......吧? 记不太清了,不过不重要,本就萍水相逢,留联系方式干嘛。 “我也没有。” 额?薛无为没想到他唯一想到的警察蜀黍居然联系不上,他叹了口气:“我想查查这女鬼到底是在哪死的。” 新死的亡魂短时间内一般神智不会太快恢复,更不能离开死亡地点附近太远,可是薛无为已经提前查过了,蒋峰家附近的几条街,最近一段时间根本没有伤及人命的车祸发生。 思来想去,他还是觉得这女鬼的来源与蒋峰的问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找出她的死亡地点很重要。 “难道你们这的警察蜀黍这么厉害,既能管阳间事,又能抓鬼了吗?”孔千羽有些不解:“女鬼不就在这儿,让她带咱们去不就得了。” “我之前曾经审过一次,这女鬼一问三不知,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死在哪了。”薛无为都无奈了,如果不是他亲耳在蒋峰家里,听到她条理清晰逻辑准确地说过话,都要怀疑自己的妖仆抓错鬼了。 她表现得太无辜了,两只不在原位的眼睛透露着清澈的愚蠢,无论他怎么问,都问不出来。 孔千羽搓搓手,一股幽蓝色小火苗自掌心燃起,女鬼被重新放出来,在小火苗跳动的蓝焰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被修复。 纯阴之火对鬼怪的疗伤作用不是盖的,刚刚还惨不忍睹的女鬼又重新变回了生前的模样,也是一个清秀小佳人。 在火苗熄灭的瞬间,小女鬼的脸上闪过一丝失望。孔千羽笑笑:“拨苗助长,对你并没有好处。”任何东西都过犹不及。 “现在你能告诉我们,你姓甚名谁?今年多大,死在何处了吧?”女鬼的神智也已经一同被修复,不需要等到第七日回魂夜。 “原来我真的死了。”女鬼有些哀伤:“我叫简言,今年才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还没找到工作,只是来A市散散心,怎么就死了呢?”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天理循环,正常情况下任何人神妖鬼都不得干预,想要欺瞒天道谈何容易。 简言痛哭出声,孔千羽揉揉耳朵站得远些,突然有些羡慕正站在旁边对着自己讨好地笑的蒋峰。 听不到这魔音穿脑,做个凡人有时也挺幸福的。 此时蒋峰距离孔千羽不过一米远,他身上若有若无的臭味逐渐变得清晰。 这味道......似乎与孟令泽顶楼那户人家传出来的一模一样啊。 “你抬起头来。”孔千羽突然说。 蒋峰顺从地抬头挺胸,站了个极标准的军姿。 蒋峰人生还算平顺,富贵有余,命中有三次婚姻,一个儿子——已经被打掉了,连带着母亲一起轮回转世了。 孔千羽玩味地勾勾嘴角,见到坏人得到点报应,她还是很开心的。 蒋峰的三魂七魄俱全,没有气血亏虚,身上也没有邪物,怎么会沾染上邪神的气息呢? 就连孟令泽与邪神的供奉者同楼而住,也没沾上。 不对。 再次细心上上下下打量了几遍,孔千羽转头冲着空无一人的地方吼了一句:“哭够了没?没哭够先出去哭!” 简言一秒静音,世界都清净了。 “脱!”孔千羽一指蒋峰:“把外面几件衣服都脱掉。” 万花从中过的蒋大公子脸腾得红了,不情不愿地脱了上衣,又扭扭捏捏脱了裤子,只余一件底裤,双手抱胸,欲哭无泪。 好像动物园猴山上的猴子有木有,呜呜呜呜。 “转过身去。” 蒋峰缓缓转了过去,露出后背,心里嘀咕:这殿里的温度是不是比刚才冷了啊,他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简言,别闹,退后一点。”薛无为的阴阳眼到了时间,正好看到简言凑到蒋峰身旁,仗着对方根本看不见她,一脸色狼的表情,准备伸手摸。 “这里。”孔千羽站起身来,简言满脸的可惜,唉,手感多好啊,不能再摸了。 蒋峰干净白皙的后背,在肩胛骨下,印有一朵小小的黑云标记,乍一看还以为是胎记。 “你后背有胎记吗?”薛无为也看到了,还别说,边缘清晰,挺规整。 “这不是胎记,是被邪神打上的标记,不死不休。”孔千羽能看到,黑云标记里的那片黑色,满满的都是邪神的气息。只因标记太小,沾染上的气息也少,直到离得近了,才被察觉到。 “蒋峰,你最好仔仔细细地回想,在被一群鬼找上门之前,到底做了什么,居然能以一介凡人之躯,惹怒邪神,令其想要你的性命。” 蒋峰一听自己后背有标记,左右转头想要亲眼看一看。 “别白费力气了,你看不到的。”肉眼凡胎如何看得到邪神留下的印记。 “可是我真的什么也没干啊。”蒋峰都快哭了,脑海里拼命回想,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 如果真的说得上理亏的话,大约就是他喜好美女,女朋友有点多这一条缺点。凭良心说,每一个他交往的女朋友都是自愿的,他虽然不是啥好人,可也没做过强迫谁的勾当,那天想替孟与安出气,也是三分逼真,七分演戏,想着吓唬吓唬就拉倒的。 难道是菲菲?这个前女友不小心有了孩子,但是蒋峰只是玩玩,不想结婚,菲菲一气之下,随便找了个小诊所做手术,没想到大出血一尸两命了。 蒋峰也曾心痛后悔过一段时间,赔了菲菲的父母一大笔钱,两位老人本就偏心儿子,拿了钱后连女儿的尸体都不想收殓,急忙跑回老家给儿子买房去了,哪有闲工夫招惹邪神诅咒他。 其他的,他可真什么也没干过,外出吃喝玩乐主动买单,对兄弟从不吝啬金钱,绝对守法好公民。 这邪神不会找错人了吧? ------------ 第五十六章 故地重游 邪神自然不会有错,虽然邪神不是真正的神祉,也不可能犯低级错误。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蒋峰身上,直到旁边终于停止哭泣的女鬼简言弱弱地举起手:“大师,我想起来我是怎么死的了。” “你说。”唯一能看见她的孔千羽索性圈了个圈做个小小的结界,结界内阴气浓郁,足够让女鬼暂时显形。 蒋峰不是第一次见鬼,也依然咽着口水小心地向后多挪了几步,努力离女鬼远一点,尤其是想起这位之前一直想控制着自己的身体跳楼来着,更是直接躲到孔千羽身后。 简言苦笑着开口:“求求两位大师,帮我给家人报个信,找到我的尸身。” 刚刚大学毕业,初入社会,一切都那么新鲜有趣,做为家境还不错的零零后,简言没有必须马上上班挣钱养活自己的压力,挑挑捡捡了大半年,直到国庆都还没定下工作,一直沉迷于游戏世界。 在梦西游的游戏世界里,简言认识了一个同龄的男生肖洋,游戏操作6得飞起,听声音又是阳光开朗大男孩,两个小青年心照不宣地开始网恋,互相交换了照片,最终,简言一颗芳心按捺不住,在男朋友的强烈要求下,来A市见面。 父母那一代人多数认为网恋不靠谱,因此她特意瞒着他们,只说去面试一个工作,在外地,然后开心地奔赴自己的爱情了。 两人按计划见了面,照片与本人的差距都在双方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在A市三天时间里,肖洋带着她坐了旋转木马也玩了云霄飞车,吃了五星级也去过路边摊,逛过著名景点也穿过大街小巷,每天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简言觉得自己碰到了最好的爱情,灵魂契合,门当户对,她甚至已经开始畅想自己在A市找份工作,以后两人结婚就定居于此的幸福未来。 然而也许天妒英才吧。那天晚上,他们去郊外的山顶看了梦幻星空,回来途中,肖洋开车,两人正有说有笑的时候,突然出了车祸。 简言没有系安全带,车窗又大开着,一个急弯车身不稳,她被甩到了路上,后背重重撞击地面,当场就差点昏死过去。 这还没完,下一秒,车辆已经完全失控,因急刹而侧翻的车整个压在她单薄的身躯上,她就那么眼睁睁看着一架庞然大物朝她扑来,连动一下的能力都没有。 死亡似乎是一瞬间的事,又似乎很漫长,简言记得自己从尸身上升腾起来的灵魂,记得肖洋紧闭着眼,大头朝下挂在车里,记得山里边风很冷,她很害怕。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她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被薛无为抓到的,再次恢复神智就已经身处道观了。 “你记不记得他?”薛无为一指蒋峰。 简言摇了摇头:“不记得。” “你当时对我的妖仆说,他不配为妖,丢了妖的脸。可你是鬼,妖的事,关你什么事?” 简言有些茫然地继续摇头,她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 “肖洋还活着吗?”她并不恨他,车祸是意外,谁也不想的,他们这辈子没有缘分,不是任何人的错。她希望他能平安。 “你出车祸的时间地点告诉我,我查一下。”薛无为掏出手机。 “10月7号,应该是红峪山。”这处地点据说挺小众的,肖洋也是看了几篇游记,说山顶几乎没开发,灯光很少,适合看星空,才想要带自己去的。 红峪山? 一听这名字,孔千羽与蒋峰都皱了皱眉头。 苏家宴会举行地点,就在红峪山庄度假村,也就是蒋峰晚上曾经埋伏过的地方。 居然真的有了交集。 薛无为搜了半天,都没有搜出来什么有用的信息。 没有一死一伤、或者两人死亡的红峪山车祸,没有交通事故现场视频。 红峪山只是偏僻,并不是荒凉,上面还有个挺高档的度假村呢,上下山唯一通道发生交通事故,怎么会在网络如此发达的现代,连个短视频都没流出来? “你确定没有记错?看看这些风景你熟悉吗?”薛无为调出几张红峪山顶的风景照给简言看。 “对对对,就是这里,我们当时就坐在这块大石头上来着。”山顶几块平坦的巨石,挺有标志性的。 “走吧,带你去寻你的尸身。”亡魂对自己的肉身都会有所感应,既然网上寻不到,那就现实里去找,这尸体嘛,要么在警察蜀黍的办公场所,要么在山里哪个荒郊野岭,总不可能凭空消失。 此时已近傍晚,孔千羽先带着人去附近吃了晚饭,蒋峰抢着把单买了,又殷勤地打开车门充当司机,三人一鬼直奔红峪山。 离得越近,简言感应得越准,到了事发地点,她直接飘下车,围着山路四下转悠:“明明就是这里,我就是死在这里的,怎么什么都没有呢?” 那么个大活人压得纸片一样,血不能说流成河也肯定有小溪宽了,她的皮她的肉,糊了一地的啊。 孔千羽蹲下摸了摸地面,气息干净,怨气死气阴气什么都没有。 说起来不但出事地点,就连整个红峪山,与上一次她来时,也大不相同。 这里的气息太干净了些,恰恰如此,才显得不同寻常。 自然形成的山林,山高林密时,阴气总是要比阳气多一些的,动物之间时有纷争,弱肉强食,小动物死去也会带有些许怨气与死气。 所以正常状态下的山林,气息驳杂,绝没有这么干净的。 曾经满山乱窜的动物灵魂也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死一般的寂静。 孔千羽闭上眼睛,感受四面八方吹来的风,耳朵里是四周树木沙沙的响声,是......谁的脚步声? “奇怪,这儿怎么过不去了?”蒋峰自言自语道。 他之前吃饭的时候有些紧张着急,偏偏孔千羽和薛无为都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吃得那叫一个慢条斯理,他也不敢催促,只能一杯接一杯喝茶打发时间。 他哪里知道,刚才喝下去的水,现在都变成了折磨他膀胱的魔鬼,憋得五官扭曲的他只能选个背人的地方解决问题。 明明上一次他很顺利就转了个小弯,走到山坳后方的隐蔽场所了,这一次,怎么就找不到了呢? ------------ 第五十七章 天然阵法 “站那别动!”一声厉喝管住了蒋峰抬起来的腿。孔千羽脸色阴沉:“谁让你乱动的?” 她刚刚捕捉到风中的一丝异象,就被蒋峰的行为惊扰。 这里有邪神的气息。 来源并非蒋峰身上那一丁点,而是藏在山里,躲进风中,小心翼翼,蛰伏待机,似是知晓他们前来故意为之,仿佛干净清新的气息全都是伪装,邪神的势力早已渗透这片土地。 它躲在自己的地盘的安全地带,窥伺着,准备着,等待着。 如果只是孔千羽一人前来,她恐怕现在已经将整座山头翻个个儿了,可以无所顾忌地放开手脚大杀四方,然而身边还跟着一个凡人,一只鬼。 既然带着来了,当然得为他们的安全负责。 刚刚蒋峰在走动间,不知是不是无意间触碰到了什么,邪神的气息流露出来,仅那一瞬间,已经足够让孔千羽锁定它的位置。 “你跑到这来干什么?”下山路上很不起眼的小山坳,约摸五尺见方,地势平坦,连株杂草也没有,在靠近山体的南侧生长着一株颜色煞是鲜艳的山茶花。 明明霜降已过,A市的天,早晚穿棉衣都不觉得热,并非山茶的开花时间,这么三朵血红色的大花,不觉得奇怪吗? 更加奇怪的,是山茶花树前,居然还摆着一只崭新的香炉,香灰满得已经四散在周围,显然有人拜祭。 孔千羽的目光从山茶花与香炉上扫过,又回到蒋峰脸上。 蒋峰一脸狐疑,奇怪了,刚刚他明明看到前面还是个长满斜坡的荒草地,怎么突然就变成曾经进来过的小山坳了呢? 但他来不及思考了,扭着腿隐忍,吱唔着,不好意思跟个女孩子说自己是想要来方便一下,还是孔千羽从他的表情动作上猜了出来,不由又是一皱眉:“看你轻车熟路跑了过来,不会上次你半夜下山之前,也在这里方便过吧?” 蒋峰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嚯~~ 你小子真算得上头铁命硬,没从窗台上跳下去,也是蒋家祖上积德了。 “滚滚滚,离这儿越远越好!”孔千羽二话不说开始赶人,蒋峰忙不迭地退了出去。 没了外人,不赶时间,孔千羽倒是饶有兴致地打量起了四周围的布置。 这是一处天然阵法,一草一木,一山一石的位置都摆放得刚刚好,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布下的巧阵,哪怕孔千羽在没触及到之前,都不可能发现得了。 怪不得,以一介小小的妖力,居然一开始瞒过了她的眼睛,让她对邪神的实力过于高估,畏手畏脚,就怕一击不中,让对方逃脱,贻害无穷。 前面说过,邪神因有着供奉人的信奉之力,十分不好消灭,如果不能将其原型肉身与元神一同绞杀,随时都有死灰复燃的风险。 但如果原型是草木之妖,那便事半功倍了。 无论妖怪修行的技能等级再高,只要一日未成正果,一日便会被困于皮囊。动物成妖尚且可以带着皮肉一起化形,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可是植物却没有那么好运,本体生长在哪,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移动。 老话说人挪活,树挪死便是此番道理。 这株山茶看大小不过区区几十年修为,也是占了个顺风顺水的好地方,隐蔽于此,没被人发现,不然别说几十年了,能长到开花就算她输。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连株几十岁的山茶都有人供奉,居然还能借助信仰之力提前化形,只是修为到底低了些,与其他草木精怪类似,不能离开本体太久太远。 “出来吧。”这山茶花精还挺沉得住气,一直躲在本体后方的树洞里瑟瑟发抖:“别藏了,再不出来,我便拔了你的花。” “哎呀呀,你这人怎么这样!”一个看上去大约十四五岁的小孩子从树洞里蹦了出来,他穿着T恤牛仔裤,如果不是头发与眼睛绿得发光,就跟普通人类小男孩一模一样。 花妖居然修出个男娃娃人形,还真是挺少见的。植物大多雌雄同体,修为人形时可男可女,但花妖都是一群爱漂亮的烧包货,十分之九都是女妖。 这小男孩虽然也精致漂亮,但是说话与走路的姿态不沾女气,倒是新鲜。 山茶妖现身,山坳里属于他的气息也悉数释放了出来,肉眼可以观察到的遮天蔽日,腥臭难闻。 集天地灵气诞育的花妖,身上散发着属于邪神的腐朽之气。孔千羽摇了摇头,可悲啊! “说吧,为什么要食血食?做邪神?到底谁在供奉于你?信众多少?你若老实回答我的问题,看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份上,我只会废了你多余的修为,留你一命。” “你是什么东西?”眼前这臭道士山茶妖不认识,但她身上的道袍无甚特别,又不是山里不世出的紫衣老家伙,他会怕? 要不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小妖怪出手便是杀招,山茶花叶变成闪着寒光的暗器,铺天盖地向孔千羽飞去。 他凌空玉立,准备欣赏孔千羽变成刺猬的美好画面,心里盘算着吞个道士是不是能比普通人多增加些修为。 孔千羽连动都没动,这小妖太缺乏常识,就这些以妖力固化后的树叶子,想破她的护身灵气,简直开玩笑。 身前一尺外,落了一地裂成两半的叶子,山茶花光秃秃的本体晃了晃,连带着小屁孩在空中也摔个屁墩,爬起来不信邪地再出一招。 甜腻的香气散开,越来越香,越来越浓,连山坳里的空气都染上了淡淡的红光,小男孩戏谑地说道:“倒、倒、倒。” 三秒、五秒、十秒、一分钟,早就应该倒下的孔千羽不但没有任何脚步虚浮的迹象,还径直走到他的本身旁边,他都没看到对方的动作,整株本体就被轻松从土里拎了出来。 雕虫小技,也敢班门弄斧?孔千羽简直都要为小妖的无知抚额了。 “果然在这。”山茶花整株花都萎了,蔫头耷脑,只它长而发达的根系上,卷出来一段骨头。 是只完整的掌骨,筋膜相连,被风吹动时,指间微动,无声地诉说着委屈与不甘。 ------------ 第五十八章 命案现场 小小的山茶花妖脸上掩饰不住的惊愕,他转身就想逃跑,速度之快,化成一道残影。 然后...... 咚! 一声听着都疼的巨响回荡在山谷之中,可怜兮兮的小小少年捂着头流下两条宽面条泪。 怎么回事,他成妖之后,进进出出不知凡几,怎么偏偏此时走不通了呢? “呵呵,让你逃走,我出去还要不要混了?”孔千羽可丢不起这个人,连只几十岁的小妖都对付不了,她还混个屁啊! 山茶花本体周围已经被孔千羽一道法诀清理过了,一颗完整的人类颅骨呈现出来,再凌空一道劲气打乱了附近两块山石的布置,天然阵法被破,一直在外面像没头苍蝇乱窜的简言被直直吸引过来。 她早就感应到了自己的尸身就要附近,奈何看不透阵法,只能围着打转,此时见到一具让她感觉无比熟悉又无比陌生的尸骨,心情真是相当复杂。 这一定是自己了,但是几天时间就白骨化得如此彻底是她没有想到的。 她是独生女,父母一辈子的心血都花在了她身上,如此惨烈地离世,让二老以后可怎么活啊! “大师......”简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虽然鬼不可能会流泪,但其中的悲凉一点不少。 她之前还希望能让父母找到尸身,得知死讯总比面对一个失踪的结局一无所知要好,可是现在,她迟疑了。 “报警吧。”这句话是孔千羽对薛无为说的,她面无表情地瞪了小妖一眼,后者老老实实蹲在一旁抱头自闭。 他不是没想过要逃,但是孔千羽握着他的本体,如果自己跑了,人家一把火把本体烧成灰,他就只有死路一条,再多的信仰之力也救不得。 警察蜀黍来得很快。 董利波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愣了愣,无它,报警的这三个人,他都认识。 那天山道上半夜里疯疯癫癫跟嗑药了似的几人之一,还有不久前市区酒吧把他扔下不闻不问的两位道长。 他们怎么会聚在一起?而且为什么会报警说有命案? 最近他们所人命案发案率有点高啊。 山茶花妖已经被孔千羽藏好收起来了,包括他的本体一起塞进了储物袋,现在被他扔在白骨旁边的山茶花,是用枯枝变出来的,骗骗警察蜀黍的肉眼凡胎毫无压力。 “说说看吧,你怎么发现这里的?” 白骨像是刚被挖出来似的,半露半掩,因为露出的是最具人骨特征的头颅和手臂,倒也不难认。周国强只大致看了一眼,便打电话叫增援去了。 董利波先简单给报警人薛无为做笔录。 “哦,我们三个今天看天气不错,过来爬爬山,踏踏青。”薛无为一本正经地瞎编,孔千羽默默看了看已经黑透的天。 今天阴天,据天气预报说晚上有雨,连颗星星都看不到,秋风瑟瑟中踏青,额,他们不是神经病。 董利波做笔录的手顿了顿,没有打断。 “走到这附近的时候,我们闻到了花香气。这个时节还能有花,挺少见的,所以我们就分散开来找香味来源,最终找到了株山茶。” “我特别爱种花,就想着让同伴帮忙,挖出来挪回家,谁知道挖着挖着,居然挖出人骨来,吓得我们就赶紧报警了。” 董利波用手电筒照了照山茶花,又照了照白骨坑:“嗯,你们有没有注意到附近有没有陌生人出没?” “没注意。” “好的,告诉我你们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 笔录做完,周国强还没有领着市局的同事过来,现场一片安静,孔千羽站在山坳口,吹吹夜风。 邪神已经被她收了,这片山地的气息正在逐渐恢复正常,虽然仍然没有动物活动的迹象,不过相信那只是时间问题。 今日之行出乎意料的顺利,小小花妖完全没难度,却让她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草木成精本就困难重重,五百年的柳树桃树这类最有灵性的树种成不了精还比比皆是,那株山茶生长的时间地点又都完全不对,它到底是如何做到,短短时间内变成精怪的? 而且与动物成妖多数保留着本性,本体残忍则妖残忍不同,大多数的草木精怪本性都很善良,坏的极少数。 这小小的山茶花妖表现出来的残忍已经远超出坏的范畴,都敢直接以血肉为食了。 怎么那么凑巧就在它存在的附近发生了致人死命的车祸呢? 简言说过,她是来A市见网友的,两人一齐在附近出的车祸。 现在简言的尸骨找到了,那么肖洋人呢? 他如果也死于非命,那么他的尸骨与事故车辆又在何处?如果他还活着,为什么当时没有报警? 孔千羽想带着简言先走,一转身差点与董利波撞个满怀。 她迅速后退一步,皱了皱眉,几天不见,这小警察的脸上横死之相更重了。 “我送你的平安符,可还随身带着?” 嗯?什么符?董利波想了一会儿,才回想起来,那天他便装出的门,平安符还在他脱下来没洗的脏衣服兜里。 “没带?”孔千羽看着他的表情就知道。 “嗯,没带。” 她轻笑出声,还真是心大,或许压根不信吧。 “三月之内,你必有血光之灾,如若不听劝,性命难保。”这一劫要是过不去,怕是会因公殉职。 孔千羽言尽于此,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我们可以走了吗?”笔录已经做完,他们也留下了联系方式,不需要继续在这等警察办案了吧。 “嗯,可以了,你们走吧,不过电话要保持畅通,后续可能还得再找你们了解了解情况。” 回到道观已经是凌晨了,孟令泽没有回来,薛无为与蒋峰便没再回去,留下凑合一宿。 蒋峰这一夜睡得很安稳,一觉到天亮,醒来后更是神清气爽,再不复之前的疲惫。 山茶花妖被孔千羽拎了出来。 “说说吧,为什么要戏弄他?” 小花妖也很委屈:“我好好地在山坳之中吸收月华,他看都不看,便一泡尿尿在了我头上!难道不该死吗?” 任哪个妖也受不了这般侮辱! ------------ 第五十九章 我想要钱 是可忍,孰不可忍,妖的脾气可向来不太好。 所以山茶妖便派了一群红峪山的动物鬼去祸害蒋峰,甚至后来,不惜借助女鬼的灵魂,亲自跑去要置他于死地。 蒋峰:…… 谁能想到一泡尿也会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啊! 他那天先是在草丛里喂了半天蚊子,又不小心撞了鬼,最后再被寒冷的山风一吹,想上厕所是本能好嘛。 谁能想到不过是路旁避人的小山坳里,会有妖怪啊! 不对,这个世界本来也不应该有妖魔鬼怪啊喂! 蒋峰幽怨地望了孔千羽一眼,自从遇到了她,他的世界就不正常了,他错了,他真的错了。 孔千羽居然在听到小妖的话后,点了点头:嗯,果然是这小妖能干出来的事。 “那简言又是怎么回事?她明明死在路上,尸骨怎么跑到你的本体底下的?” “呵,整座山都是我的,不过个把血食,当然是我搬过来的。”小妖满不在乎地说。 简言正飘在小妖上空,目光中带着些许怨毒,神智渐渐迷离,周身阴气暴涨。 这是鬼物化为厉鬼的前兆。 “简言。”孔千羽一向清冷的声音极具穿透力,清晰地传进简言的耳朵里,她浑身一震,目光缓缓恢复清澈,紊乱翻滚的阴气也平静下来。 “谨守本心,如若不然,灭了你亦不是难事。” “是,对不起。”简言知道孔千羽的厉害,哪里还敢造次。 山茶花妖还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侧卧于地,孔千羽笑笑:“看来不给你点苦头吃,你不会说实话。” 邪神与妖不同,妖的食物需要自己找,邪神可是有人供奉的。 区区几十年的小妖,生长环境又如此恶劣,还能提前化形、修为不俗,内里肯定另有猫腻。这小妖以为避重就轻就能搪塞过去? 看他身上浓浓的邪神腐朽之气,恐怕得了不少供奉,做了许多缺德事吧? “当初的车祸,是意外,还是你所为?”好好的山路,既不陡,车又少,稍微有点驾驶经验的司机都不会出事的地方,偏偏压死了人。 “什么车祸?”山茶花妖偏头思考:“什么是车祸?” “你化形多久了?”孔千羽突然转移话题。 “……好几十年了。”小妖回话的声音极大,震得在场众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捂耳朵。 “哼!”本体突然被扔在地上,孔千羽手中多了把闪着寒光的小刀:“再乱说话,说错一句,割一刀!” 手起刀落,山茶花上开得最漂亮的一朵花被孔千羽拿在手中把玩。 小妖惨叫声同时响起。本体受伤,化形后的妖感同身受。他的头皮突然滑落在地,墨绿色的血液涌出,从脸颊滑落,看起来有点恶心。 “三、三个月。” 才化形三个月的小妖,已经会杀人害命。 “简言的尸体,到底是谁送给你的?” “我不知道。”小妖见孔千羽的刀又逼近了自己的本体,连忙解释:“我真的不知道,是有个男人把她送到我面前的。他是为了求财,这点要求我能做到,就答应收下了。” “那男人是第一次来找你吗?” “不是,他来过很多次,也是因为他,我才化形的。” 草木成精,难上加难,天地灵气又稀薄至此,它呆的地方也不好,本来山茶花是不可能在区区几十岁便能化为人形的。 但是几个月前的盛夏,他正缩在身后大树底下乘凉时,突然闯进来了个男人。 那男人看起来似乎不大对劲,满脸通红,神智不清,身上也脏兮兮的,刚闯进来没多久,便晕倒了。 盛夏的下午两点,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地面温度少说也得四十度,小山茶住的这片山坳鲜少有人进来,他一时动了恻隐之心,努力伸展枝叶,覆盖住了照射到男人身上的毒辣太阳,甚至还从叶片上挤出几滴水滴在男人嘴里。 自身修为虽然低微,但与人类相比,几滴水里蕴含的能量救命已经足够。 男人过了没多久便悠悠转醒,小山茶正在打瞌睡,并没有及时将枝叶收回,被看个正着。 谁家正常的山茶花也不可能将枝叶延展两米多,还能不耷拉到地面上。哪个正常人看到非自然现象都应该吓得尖叫一声,然后四肢着地爬走吧? 可是男人不是正常人,他居然双膝跪地,膝行至花妖跟前:“老神仙,你是神仙吧?求求你,救救我!救救我!” 山茶花妖一脸懵逼:老子是个连化形都不会的小妖,自我意识也才产生几十年,连离开本体都做不到,还帮你? 烧香拜错了庙门子了您讷。 小妖根本连装都不用装,他压根动不了,更不会说话,当然给不了回应。 那男人没等到回应,自然离开了。可是等到第二天,他居然又来了。这天然的阵法为何困不住他?上一次闯进来可以说神智不清误打误撞,那这一次呢? 三柱香点上,男子恭敬地跪下磕头,嘴里念念有词,明明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进了小妖的耳朵:“大仙在上,请受小的一拜。小的求大仙保佑,求大仙赐我财富。” 接下来,男人每天风雨无阻一柱香,时不时还有鸡鸭鱼肉蔬菜瓜果供奉。 香火真好吃啊,小妖明显感觉自己的妖力成几何倍数快速增加,这一柱香,顶得了他一年苦修! 渐渐的,尝到了信仰之力的好处,小妖开始欲罢不能,在男子再次要求得到钱财时,他绞尽脑汁地想了个法子。 彼时他力量猛增,整座山上无妖能出其右,已经能在山里各处幻化根茎,吸取小动物的灵魂力量,隔空取物了。 于是他将目标选在了山顶的度假村里。 远郊的星级体验,食宿不是一般的贵,来的人自然也非富即贵,他们身上都携带着一些红票子,可以用来交换其他东西,是不是就是男子说的财富呢? 小妖管不了那么多,在下一次受奉香火时,将偷偷取来的几张红票子放在了男子面前。 男人欣喜若狂! 他几乎要放弃了,拜祭了半个月,这小花树半点反应也无,他都要以为自己当时中暑后清醒过来见到的一幕是自己看花了眼呢! 却原来是真的!啊啊啊,他要发达了! ------------ 第六十章 回头无岸 然而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男人用来供奉他的祭品都不算便宜,每天那几张红票的回报对男人来就实在太少。 他开始絮絮叨叨地提更高要求:“大仙,你可怜可怜我,我全部家当都用来赌球了,欠了几百万,借了一屁股网贷还不上,人家已经提刀要来砍死我了。” “如果我死了,就没人给你点香上供了。求求大仙显灵,多给我送些钱来吧!” 彼时小山茶花妖真的就像个懵懂的孩子般不知所措,他还没有强大到能直接运财的地步,这偶尔偷的几张都消耗了他不少妖力,累得一大半时间都昏昏欲睡。 再想要更多的东西,他无能为力。 男人明显一天比一天焦躁,一天比一天要求强烈,小妖被他偏执疯狂的样子吓到,渐渐的连钱财都偷得少了。 几百万的欠款还不上,敢放高利贷的没有一个是善茬,男人走投无路,终于遍查各种资料之后,决定用人牲供奉。 活人献祭,是人类所能敬献给神的最高规格礼物。 孔千羽听到此处,不禁嗤之以鼻。只有邪神才会需要用人命来供奉,正道修来的神,没有一个愿意沾染上如此深重的罪孽因果。 然而如此荒诞无稽之谈却被男人奉为圭臬——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被千百年来盲目想要不劳而获的愚昧无知之人不断传承发展,以至于字里行间句句血泪,字字苦难。 一个美丽的少女被诛杀在了他的本体前,美妙的血食与纯洁的灵魂带给了小妖无比强大的力量,竟让他一举冲破枷锁,化形成功了! 如此轻而易举地化形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小妖初生之时本无善恶是非观念,对与错之间的界限是需要后天学习与长辈指引的。可小妖的长辈早多少年就化为花肥,跟何人学习呢? 他被潜移默化地带歪,沉湎于血食带来的飞速提升中无法自拔,一条条鲜活的人命在他看来,还不够,远远不够,他渴望更多! 终日苦修怎比得上歪门邪路的一日千里,就像赌徒一样,尝过了一日暴富的痛快,如何看得上月薪三千。 小妖受的供奉足够多,回馈给了男人更多的金钱与财富,那大笔大笔的不义之财带来的快感早已经凌驾于人命之上! 孔千羽从本体所在之处挖出来的那具尸骨,仅仅是冰山一角,下面层层叠叠埋藏着的,是整整十名花季少女。 “这些人的灵魂呢?是被鬼差带走了,还是进了你的腹中?”对妖来说,血食是无上美味,灵魂则是大补之物,其实不用问,孔千羽都已经知道答案。 毁了人生生世世的轮回路,这孽可造大了。怪不得才短短几个月,这小妖便堕落至此,身上邪神之息臭不可闻。 简言居然还算是幸运的,因出了蒋峰这档子事,小妖一口气咽不下,借了简言的魂体想亲取其性命,一时半会儿还没来得及吞噬,这才被虎妖擒获,勉强留了条生路。 听完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一屋子人加个女鬼除了沉默还是沉默,孔千羽自认为修行千年,什么没见过,但是现在才发现,底线这玩意,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被打破的。 一个贪得无厌一个年幼无知,加在一起就是灾难。 “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还有剩下的九个女孩。” “额,我说我都不知道您信不?”谁会注意自己的食物叫什么...... “肖洋,是不是叫肖洋?”简言有些颤抖地问。 如果到现在她还没反应过来什么网恋来见面都是假的,那可真是太蠢了。 从一开始,肖洋就是冲着要她命来的,之所以又是一同网游,又是各种甜言蜜语,只不过想骗个甘心情愿前来的人罢了,根本目的就是不引起注意。 肖洋曾经跟简言提起过,在见面之前,不想跟父母谈起,还开玩笑地说,万一见面了,简言看不上他怎么办,他家里条件很一般。 当时被爱情冲昏头脑的简言几乎对他言听计从,生怕刚刚萌芽的恋情被父母扼杀,辛苦瞒着家人。 得到了什么?死于非命,简言悔得肠子都青了。 “孔道友,这个肖洋心术不正,咱们要不要找到他?” “跟我去个地方。蒋峰,你暂时留在观里,还有简言,外面天太亮,对鬼不好。” 孟令泽住的那幢楼顶离玄清观很近,都不用上到楼顶,属于邪神的气息已经散得七七八八,说明人早已经不再了。 孔千羽没有急于闯入现场,给董利波打了电话:“董警官,你们现场勘查得怎么样了?我有些新线索,想要跟你说说。” 忙得恨不得多生两只手的董利波这才没有急着挂电话,而是擦了擦头上的汗,跟同事打个招呼,走到一旁喝两口水,这才问:“有什么线索,你说吧。” “想必你们还在现场挖掘,能不能告诉我已经挖出几具尸骨了?” 底下还有别的受害者这件事,董利波还是今天早晨刚刚知道的——昨夜他凌晨被赶回去休息的时候,现场勘查仅将第一具尸骨完整地拼出来,第二具连影子都没看见。 直到今晨,痕检的同事往下深挖几下采样时,又挖出几颗指骨,这才知道,底下可能还有受害者。 “几具?你怎么知道还有更多的尸骨?谁告诉你的?”孔千羽的话立刻引起了他的警觉,第一报案人是凶手的案子多了去了。 “别紧张,董警官,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底下一共十具尸骨,你们且有的挖。我们有些关于凶手的线索,不知道你现在有没有空赶来龙泽小区?” 十具? 董利波心里暗暗吃惊,十条人命的案子?我的个天,那不得是部级督办的大案了,能发生在他们小小派出所的辖区内? 他踌躇了一下,还是没有直接跟现场负责勘查的领导明说,毕竟道听途说没有佐证,容易误导办事视线。 “等我,我半个小时能到。” “好。” “走吧,我们上去看看。” 薛无为一脚踹开房门,内里门窗紧闭,厚厚的窗帘隔绝了所有光线,昏暗的灯光下,房间内除了破旧的家具外,早已人去楼空。 ------------ 第六十一章 陈年旧案 孔千羽内心是有些后悔的。那天她来救孟令泽时,这家显然有人居住,邪神气息正浓。是她畏首畏尾,错误地高估了对手的实力,才让这等祸端逃逸。 也不知还要惹出多少祸事来。 两人分开,将空房的各处都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确信没有任何邪物,这才又回到楼下。 董利波此时正好赶来。 “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孔千羽有些不高兴:“你不信我?” “啊?你也没让我带人来啊?” “不是都说了有线索吗?”她向上指了指:“一单元顶楼东户,是罪犯临时住的地方,你们不是有设备,能取指纹吗?交给你了。” “啊?”董利波一头雾水,警方连死者是谁都没搞清楚呢,这就找到凶手了? “我给你的平安符带在身上了吗?”孔千羽与他擦肩而过时又再次询问。 董利波连忙点头:“带了带了。” 昨夜睡得晚,早上醒过来的时候他头一阵发晕,摇摇晃晃将脏衣服都往洗衣机里塞的时候,看到了前两天换下来的那身便服。 不过一张纸,有用没用的,人家给了就是份心意,带着呗。于是他特意装进了警服上衣口袋里。 “嗯。”孔千羽停下脚步,又多看了董利波两眼,从储物袋里又掏出一张符:“这张也带着吧。” 董利波条件反射般接过来,也放进了上衣口袋,心里嘀咕:现在的小年青怎么都奇奇怪怪。完全没注意到身后的薛无为羡慕得眼睛都直了。 “孔道友”他刚才看到了什么,护身符啊护身符,还是极品! 据他所知,整个华国现在估计都没有人能画出来的极品啊,就这么送给了个不识货的小警察,明珠投暗有木有! “没了。”孔千羽打破了他的幻想,自己现在出极品符的概率还是低了点,妖血质量太差影响发挥。 啊啊啊啊!想杀人夺宝有木有! 薛无为幽怨地望着董利波:“他凭什么?”人民公仆光环吗? “如果你哪天出了即将横死的面相,我也会送你一张。”什么都争,跟个孩子一样! “那还是算了吧!”开玩笑,横死可不是什么好事,十之八九要小命不保的,能平安度过的凤毛麟角。 “他的面相一直没变过吗?”薛无为刚才只顾着羡慕嫉妒恨了。 “变了啊,变得越来越明显了。”死期将近,避无可避。 这小警察不听话,她让他请几天假在家休息以避过横死的命运,他还天天在上班。 罢了,就当日行一善。 谁让这小警察身上有薄薄的功德金光,长得又一脸正气,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人。世界上好人不多,能救一个是一个吧。 董利波摸摸胸口多出来的符,又抬头看看破旧的顶楼,想了想,还是给所长打去了电话。 他已经见过妖了,那么有鬼也没什么稀奇,说不定是山坳中的死者鬼魂亲口告诉这两位道长的呢。 他们所长倒是个见识广的,听完董利波报告的前因后果,没多说什么,找来了熟人和设备,进房间采集了三枚清晰完整的指纹。 比对结果一出来,众人倒吸了一口冷气! 董利波的电话又一次打了过来。 “什么事?”他们刚把蒋峰送回家,跟蒋家父母一顿客套,每人收入二十五万,才喘口气。 “那个,两位道长,我们所长想面谈,不知道您二位方便不?”语气很是恭敬。 “那就来龙泽路对面的玄清观吧。” 阮志方在来的路上一直一言不发,董利波便只专心开车,闪着警灯的警车稳稳停在玄清观门前,引来了左邻右舍很多老街坊的关注。 “丫头,没事吧?”在一连收到三条街坊的问候后,孔千羽已经不想给这两个二货开门了。 “把你们的警车开远一点!”董利波忙不迭地去挪车,阮志方则先在正殿上了香。 等人到齐,他清了清嗓子:“看两位道长年岁不高,且容我先说一桩旧案。” 那还是二十年前的事,阮志方三十多岁,没在小派出所当所长,而是分局的一名刑警,正气血方刚,希望有所建树的年纪。 当年A市出了一桩很血腥的凶杀案。 一家五口被人灭门,家里大量现金被盗! 死者家里开了间加油站,在电子支付还没出现的二十年前,这样的人家里容易积存大量现金是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的。 凶手见财起意,连刚满六岁的孩子都没放过,手段残忍血腥,每个人都被砍了至少五刀,整个案发现场到处都是喷溅状的血液。 作案期间因正好是十一长期,客流量大,加油站生意特别好,来来往往的车几乎没断过,哪怕案发时间是凌晨,也几乎是凶手刚刚逃离,死者就被后来的车主发现。 经过勘查,位于国道旁边的案发地点之一本就是加盖的私营加油站,后边隔一条水沟便是住家,凌晨时男主人一人值守加油站,其余人都在家熟睡。 凶手先潜进了死者家中,杀害老弱妇孺,将家里翻找出来的值钱物品,包括现金、首饰、电脑、手机等等,全部带走,然后再去了加油站,将男主人杀死在值班室内,抢走了收银柜内的现金。 这案子照理说,难度不大,因为凶手作案时并未佩戴手套,留下了指纹证据,与男主人有搏斗过程,受了伤,留下了血迹,加油站内监控完好,凶手未戴面罩,脸也被清清楚楚拍了下来。 无论哪一条线索都能查到凶手,三条齐俱,抓人只是时间问题。 果不其然,天还没亮,凶手就浮出水面了,正是本村村民肖洋。 “等等,你说谁?”孔千羽打断了阮志方的话。 “肖洋。他叫肖洋。”阮志方掏出一张平平整整的黑白打印照片,很明显是从监控视频里截图、像素还有点模糊的老图。 图片上的男子长得一张斯斯文文的脸,戴着副金丝边眼镜,看年纪大约二十出头。 简言自两名警察同志进来后就离得挺远,以免被他们身上的正气误伤,此时却也顾不得了,指着照片上的男子对孔千羽说:“就是他,就是他,他就是肖洋!” ------------ 第六十二章 早就死了 事到如今,孔千羽已经完全明白警察会郑重其事地找上门来的原因了。 只听阮志方继续说道:“肖洋这个人,平时风评就不好,家中独子,被惯得很不像样,奸懒馋猾,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也不去工作,就呆在家里啃老,成了社会闲散人员。” “但是他家条件并不好,一家人靠着两亩地的出息,加上他爸出去打零工的微薄收入,勉强能饿不死,支撑不起他大手大脚的花钱习惯。” “肖洋也不学好,一点正道没想走,没钱了就小偷小摸,生生将原本夜不闭户的淳朴小乡村整得人人自危,稍微能卖点钱的东西都能错个眼珠子就丢了。” “村里人堵他家大门口骂,肖家父母一张老脸半辈子的体面都赔了个干净,却拿儿子毫无办法,骂也不听,打又打不动。” “后来肖洋索性撕破脸皮,越来越胆大,小偷小摸不够,就变成了明抢,村里的两家小卖部和沿街的两家饭馆、那一次出事的加油站,早不知道被他祸害过多少回了。” “听说他沉迷于网络赌博,那玩意是个人都知道是骗人的,但是一旦上瘾,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为了钱,能做出任何事都不奇怪。” “当年你们没有抓到肖洋?让他跑了?”薛无为也听出些门道,当年的灭门案凶手与今天供奉邪神的人难道会是同一个? 孔千羽摇了摇头,除非肖洋不是人,否则绝无可能。 普通人又不是神仙,保养得宜看不透年龄的确实有一些,比如一些有钱的明星,靠一张脸吃饭,什么好东西都往脸上招呼,可是一个奔走在逃亡路上的杀人重犯,有那闲工夫和经济实力吗? 二十年啊,又不是两年。 阮志方像是想起了什么恐怖的事情,手微微有些发抖:“问题就出在这,二十年前,他在被我们抓捕的时候,跑进了深山里,我跟着一大群从各个单位抽调来的同志一起进山搜捕,是亲眼看着他中枪的人之一。” 当年的灭门案,是稀里糊涂结了的,卷宗上直到现在还清清楚楚地写着:犯罪嫌疑人肖洋被当场击毙,尸身掉下悬崖,几经搜索未果,本案撤销。 罪犯在没有经过批捕审判程序前死了的案子,只能算撤销,不能结案。 然而没有人知道,这个卷宗是有问题的,如果不这么写,难堵悠悠众口啊! 他之所以放弃前程大好的刑警队,去了派出所,是因为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坎:他亲眼看见,肖洋身中五枪,血流如注,整个胸腔都被子弹的冲击力压得扁了下去,可人却没有倒下,甚至还能冲着他们笑。 无论是开枪的人还是后面跟着的他,都难以置信,人都打成筛子了,还能活着。 可肖洋不但活着,甚至还越跑越快,在成片成片的山坡树林里,如履平地,跑得飞快。 他最终消失在了悬崖边上,血迹也到此戛然而止,整个搜捕队的人全部绕路下到崖底,连块破布头都没发现,更别提尸首了。 所有人都相当困惑,肖洋去了哪。 结合当时他受的伤以及出血量,领导一致认定他必死无疑,所以本案就以凶手被警方击毙盖棺定论了。 直到今天,指纹比对时再跳出二十年未曾听闻的名字,阮志方才觉得心里悬了已久的石头,终于可以落地了。 他真的没死。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道长,你说,他、他、他还是、是人吗?” “有没有清晰一点的照片?”二十年前的老监控截图,能认出人来,却不足以用来相面。 阮志方递过来一张身份证原件。 别说孔千羽了,即便是薛无为,也能一眼就看出,照片上的青年应该已经死了,再结合生辰反推八字,大体就能估算出来,寿数二十有三。 肖洋在山里被抓捕时,正值二十三岁,他绝无可能生还。 孔千羽将储物袋里的山茶花妖又拎了出来:“你不老实啊。” 供奉自己的是人是鬼,难道身为妖怪,会看不出来? 小妖睡得正香,陡然被人掼在地上,摔得他是眼冒金星啊:“唉哟,我的姑奶奶,小的说的全是实话,哪里不老实了?” 哼,看来是苦头没有吃够,真当她好性子呢! 毫不留情地辣手摧花,一朵红艳艳的大花顷刻间随风四散。 “啊!!!”小妖两只手臂被墨绿色的血液浸满,几乎已经维持不住人形。 阮志方可是货真价实的第一次看到这种场合,不过他到底阅历丰富,表面上还能不动声色,只把座椅稍微向后挪了挪,以免溅自己一身妖血。 董利波上一次在酒吧已经见识过孔千羽的狠辣手段,此时知道地上那十来岁的孩子身份是妖,真实年龄都能当他太爷爷了,自然同情不起来。 但是为啥啊,我就一普通的人民公仆,天天见妖也太刺激了吧,小董同志心里默默吐槽。 小花妖的两只手臂化为枝干,软软地耷拉着,哭得凄风惨雨,却没人理他。 “大王饶命,小的说,小的全都说!” 小妖现在算是怕了这一言不合就把他往死里收拾的女大王,连忙边哭边将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小的不敢欺瞒大王,小的会长在那片清静的山坳里,并非偶然。” A市南高北低,一面靠山,一面临海,端得是人杰地灵,无论于人还是于妖,都是修养的好场所。 山茶花妖的本体便是如此,在南面的山里舒舒服服地生活了百八十年,逐渐有了自我意识,脱离了植物的原始,有了成精的可能。 山中本无岁月,四季轮转,寒来暑往,秋收冬藏,小山茶吸取着天地灵气,慢慢修炼,日子过得很惬意。 直到一天,他被发现了。 “呵呵,这贫瘠之地,居然还能孕育出草木妖,真是怪事一桩。” 小山茶还没进化出视觉能力,只能凭感知,知道发现自己的,是同类,力量比他要强上许多,因此瑟瑟发抖,不敢有丝毫异动。 妖怪之间可没有同类互相帮助之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之下,一切弱小都只会成为强者的食物,小山茶心生绝望之下,整株花树乱颤。 对方冷声道:“本座对还不能化形的小妖不感兴趣。” (本章完) ------------ 第六十三章 豢养小妖 那妖当真说话算话,并没有将他吞噬,反而将他带出深山,种到了山坳里。 山坳的环境是比不上深山的。 有了人类活动的小土堆,连树木都被统一修剪,无论草木还是动物,所有的生灵都没有生气,整日死气沉沉。 小山茶不理解,想吃我你就给个痛快嘛,干嘛给它弄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一点点消耗他的灵气呢? 要知道,像他们这样还未化形,仅仅是开了灵智的小妖,如果得不到足够的灵气补充,早早晚晚,会退化成为一株普通的山茶,再也算不得妖了。 那跟杀了他有什么区别? 大妖甚至没有留下支言片语,就这么放他自生自灭,直接离开了。 小山茶慌得不行,却也无能为力,归根结底,他太弱小了,又是最依赖本体的草木精,除了等死,什么也做不了。 然而,自他被搬到山坳中后,每天都有一个奇怪的人来他花树前进香,隔三岔五便会带来些鲜血浇在他的树根处。 血食的力量滋润着小妖,他尽可能地吸干净血液里的每一分能量,感受着一日千里的修炼速度,不禁有些赧然。 带他出来的大妖看来真的是个好妖,一心想要帮助他早日成材。 当他习惯了血液的味道后,那名男子又给他带来了更大的惊喜,每十日便会有的新鲜血食,现杀现埋,再将灵魂一并吃掉,别提多大补了。 短短几个月,小妖完成了他在深山里需要数百年才能完成的能量积累,终于一朝化形成功! 直到化形了,他的脑子更趋向于人类,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一般免费得到的东西,都会附加着巨大的代价。 他是化形成功了,却没有草木精怪本应有的灵性与自然亲和力,满山遍野的草木恐惧他,连他靠近时都会本能地颤抖,死去的动物灵魂排斥他,山里但凡还有神智的动物都跑得不见踪影。 好好一座山头,以往虽然没有灵气,却也热闹,自他化形后,一天比一天死寂下来。 而且他在法术方面也偏于阴毒,连山茶花妖的本命法术都带着花毒,相比其他花妖干净的化身,他丑陋不堪,甚至直接幻化出的是个男身。 外人不知,花妖之中,只有邪恶之辈,才会化为男身。 小妖哭了两天两夜,还没来得及想出办法回归山林,就被孔千羽找上门来,沦为了阶下之囚。 与之前大相径庭的说辞,到底孰真孰假,孔千羽不想妄言。 低等妖类撒谎成精,诡计多端本就是常事,要不是还想从他嘴里问出肖洋的下落,她现在就想直接捏死他以绝后患。 “那每日养着你的男人,就是肖洋?” “小的真的不知啊!小的就没看清楚他的相貌,不过.” “不过什么?有话快说!” 小妖结结巴巴地回道:“小的是草木之妖,虽然出身不正,但对生灵气息最是敏感,那个、小的总觉得那男人身上,没有人味,净是些蛇妖的腥臭之气。” 山精妖怪基本上都自带体味,因原型差异,味道各异,孔千羽这样的修道之人闻了,只是各种不同类型的臭味,有的臭得淡到极致,带着香气,有的臭的浓些,简直能熏死人。 怎么又是蛇精?A市也不算蛇的高产地区啊,本就偏着北方,年平均气温低,又时常干旱,不像南方潮湿多雨,数九寒冬更是能冻死人,一点都不适合蛇类繁衍。 可偏偏A市的山里已经从小蛇妖口里证实确实存在一窝成精率极高的蛇,难不成他们还有个头头? 孔千羽看了一眼薛无为,薛无为立刻表示明白,掏出手机给师兄打过电话去。 已经成为妖仆的蛇妖正现出原型,盘坐在禅房里修炼,接了电话很有几分讨好,他现在吃的饱睡得香,日子可比当个小妖时舒服多了,自然有问必答。 “啊,我们一族的老祖啊?好像就是我祖爷爷辈的,修炼了五百多年。不过他老人家早在几十年前就准备化蛟,一直都在家里闭关,洞穴里时常能传出呼噜声,想来没有下过山。” 蛇化蛟便是修成正果的第一步,绝大多数的蛇终其一生都达不到的高度,有机会自然日夜苦修,不敢懈怠。 孔千羽心里隐隐有个猜测,她给孟向歧发了条信息:孟家供奉的妖,自称柳仙君,可是修炼多年的蟒蛇精? 孟向歧的消息回复得极快:正是。 在华国东北地区,蛇仙被尊称为柳仙家。 孔千羽几乎已经肯定,当初将小山茶从深山里带出来的那只大妖,与把孟家当成食物储备的蛇妖,应该是同一个。 同样行事歹毒,残害人命,本着一山不容二虎,妖也喜欢划地盘的原则,A市地盘不够大,也容不下两只法力高深的大妖和平相处,一公一母都不行。 资源就那么多,谁抢跟谁拼命。 不过大妖自持身份,而且寿数有限,修炼都来不及呢,哪有多余时间坚持来喂个未化形的小妖呢。 十有八九肖洋是蛇妖手下的傀儡。如果是别的妖,弄个把人形傀儡可能不容易,可是对于蛇妖来说,简直不要太容易。 分出一个小小的化身,寄生在人的尸身内,虽是蛇形,只要注意一点,多学习一些人类的动作,就能很好地伪装成人类。 化身有一定的行动能力与独立思考能力,很多事都会做,根本不需要本体费心指挥,极为好用。 肖洋早就应该死了,他现在还能在网上害人,在案发现场留下指纹,除了此种解释,别无可能。 “我再问你,那个供奉你的男人,与带你出来的大妖,气息上可有共通之处?” 小妖想了想:“大王没问之前,小的根本没想过,可是您这么说,小的仔细回想,确实气味上很类似,但是那男人身上修为不高,甚至还不如小的。” 这就是了,一个粗使的杂役,就算蛇妖有本领高强的化身,也用不到小小的一只山茶妖身上。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二十年前肖洋浑身是血转头冲他笑的一幕一直深深扎根在阮志方的心里,无论如何,见不到肖洋的尸体,他放心不下。 “剩下的,就交给专业人士,抓蛇而已,就不劳动尊驾了。”孔千羽客气地送客。 (本章完) ------------ 第六十四章 傀儡现身 送走了警察蜀黍,孔千羽便开始准备,捉妖这种事难度系数不高,但是想找出来一只隐藏的妖,却得费些周折,这也是为什么她明知孟家的背后有一只大妖,害人无数,却没有第一时间去捉的主要原因。 这方世界太大,寻妖比寻人可难得多。人有亲朋,有生活痕迹,想找的话,无数道法都能做到,寻妖,无论哪种术法,都会惊动妖本身,无异于直接向妖怪告之,我在寻你,你可得藏好点。 费时费力,有的时候还会费命。 唯今之计,只能用简言来做引了。 她是被谋杀的,这份因果已经足以让孔千羽施法找到肖洋的所在。 结合她被诱骗到A市的过程,以及山茶花妖交代的自己曾被喂养过的血食多达十人,足以看得出来,肖洋这个化身对于蛇妖来说,用处一般,想来也不会多花心思遮掩,相对好找。 三根线香弹指即燃,简言围在旁边,深吸了一口又一口,无法自拔,开玩笑,哪个鬼能抵抗如此上佳的大补之物,没看她透明的灵魂都凝实了两分。 简言吃香火吃得忘我,孔千羽则趁机从她的灵魂之内抽出一缕黑色的因果线,只要循着这缕线,便能寻到肖洋。 薛无为捧着香,引着简言跟他们一起走,因果线的一端指向遥遥的东向,A市海港区所在。 驱车四十分钟,简言已经吃下三柱香了,他们才终于开到了海边,而因果线,竟然直直指向幽深的大海之中。 蟒蛇妖什么时候喜欢海水了?海里的精怪可不少,它们领地意识重,最不喜欢非海产的外来妖,一旦发现,便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此时正值午后,两点钟的太阳卯足了劲发光,然而北方城市的11月,太阳再亮,也跟冰箱里的灯区别不大。 海面上风平浪静,海边更人迹罕至,整片海滩只有他们两人。孔千羽的神识正尽可能地向下向远方伸展开来。 拜某国鬼子所赐,华国的海里比孔千羽想象得更死寂,尤其近海之内,连只虾兵蟹将都看不到,都是不成气的小蛤蜊在苟延残喘。 肖洋居然呆在水下两米的岸下岩洞,妥妥的灯下黑,极易被忽略。小小的一个隔水咒,给了它个不错的容身之所,要不是孔千羽神识强大,覆盖得全面,还真不一定能找到它。 属于人类的生气他是一丝也无,闭着眼睛打坐的样子,像极了一具尸体。孔千羽收回神识,以手为刀,一掌劈开海水,露出岩洞,一个照面,将肖洋拎了出来。 肖洋大吃一惊,他本性属阴,此地冬季人少,不到退大潮之际根本不会裸露出来,是个安全的藏身之所,且海水里的阴寒之气于它修炼有益,不需要骗小姑娘时,他多数时间都栖身于此,二十年来,都没被发现过。 它刚想反抗,胸口就重重挨了一掌,力道之大,直接将属于蛇妖的化身震出躯壳。 孔千羽这一掌用了些巧劲,不偏不倚地将他打到了薛无为身前,而薛无为的手里,是一张她提前画好的锢魂符,用了虎妖的新鲜血液,虽然未达极品品质,却也是上品中的精品。 原本还保持着人形的化身在被贴上符箓后瞬间化为原型,巴掌大的小黑蛇四处游走,想要逃离,终是无法离开锢魂符的作用范围。 这么好的符,用在他一个小小的化身身上,真浪费! 薛无为有些心疼,这玩意放在他们师门的物品流通处,少说也得四五万的价格,以孔千羽一掌收着力才没拍死小蛇的本事,大材小用了。 “别顾着心疼符了,我们的时间不多。”孔千羽纤纤玉手罩在小蛇滴溜圆的脑袋上,开始读取它的记忆。 蛇类都是冷血动物,脑容量很有限,常常会因为天气寒冷需要冬眠,脑供血不充足,千年大妖都不一定能完全抛弃本性,更别提才几十年修为的小蛇了。 小蛇的记忆断断续续,很不完整,孔千羽看到最多的,是一张与孟令泽五分相似的女孩的脸。 女孩大约刚成年的年纪,住在破旧的山洞里,山洞幽深阴暗,一点现代化科技的影子都没有,女孩应该是个喂养者的角色,小蛇的记忆里,每每都是女孩带着血红色的肉块来喂它。 同肖洋一样,那张脸上虽然有着人类的表情动作,会哭会笑,却唯独缺了人气,可以判断出也是一具被蛇的化身寄生了的死人。 一个死人,长得与自己的半血缘便宜弟弟有几分相似,可真是奇了。 其实也不能完全说女孩与孟令泽有几分相似,准确的说,应该是跟孟向歧相似才对。孟令泽的长相与一般男孩子像母亲更多不同,他七成随了父亲,三成随了母亲。 这小蛇记忆里的少女可与谭弈一点不像,倒与孟向歧更相像一些,尤其一对眼睛。 这双眼睛,长在了孟向歧身上,长在了孟令泽身上,也长在了孔千羽身上,简直就是家族遗传实锤了。 孟家人,女性,已经死了。 孔千羽立刻想到了孟向歧口中,他唯一的妹妹,孟令泽的姑姑,那个连名字都被遗忘的小姑娘。 这蛇妖是变态吗? 妖怪吃人时常听说,但是把尸首留下不吃,还用化身来寄生的却绝无仅有,一个肖洋不够,它到底还有多少傀儡? 孔千羽没来由地从心底涌起一阵厌恶,这蛇妖的修炼之法,与她那个世界的某一派邪修居然有异曲同工之处,难道坏人的脑回路都差不多一样变态? 肖洋的尸首此时倒在地上,孔千羽用一丝灵力将他翻转过来,没了蛇妖化身压制,原本还算新鲜干净的尸首在迅速腐烂着,皮肤变得青黑,一缕缕炸开,血肉化为黑水,散发着刺鼻的恶臭。 薛无为闻一口已经上了头,退避三舍不断干呕。 孔千羽有护体的灵气,气味闻不到,可是眼前这一幕谁看谁迷糊,而且她本质上还是个爱洁的小仙女,微微侧头,掩住口鼻。 一缕黑气趁着没人注意,悄悄地腾空而起,顺着风向,不动声色地想要飘走。 ------------ 第六十五章 真身现世 十分钟前。 就在肖洋尸身上的蛇妖化身被震出体外的瞬间,远在深山的洞穴深处,有双腥红的眸子缓缓睁开了。 有人动了他的化身。 修炼到他这般地步,心神一动,便已经赶到出事的化身附近。在漫长逾千年的妖生中,依稀记得,仿佛是在近两百年内,再也没有过对手,即使是弱小的化身,也没人敢欺负。 站在高处俯视,两个小小的人类,身后的汽车里还藏着只小小的鬼魂,就这? 人类而已,在他的认知里,这个世界上的人类,他早已经不放在眼里了,除非肚子饿了,人类于他便毫无用处。 所以这两个小人类为何如此大胆呢?他们穿着的那身衣服他很熟悉,千年前,他才刚刚成妖,也曾经有过被追得如丧家之犬的悲惨经历,直到他得了机缘,有修炼为蛟的可能,慢慢逐渐强大。 天长日久了,曾经淡忘的回忆又出现在眼前,他眯了眯眼,嘴角勾起浅浅的弧度:有趣。 肖洋身上那缕黑气正是顺着风向向他飘来,他懒洋洋地伸手接住,便听到有个清冷的女声在身后响起:“你终于来了。” 怎么会? 他愕然,转过身去,定睛一看,居然是刚刚还在海边的那个女道士,好快的速度,轻身功夫应该很是了得,自己竟然没有听到一丝动静! “你在等我?” “不然呢?”谁大冷天愿意等在海边找罪受。 “呵呵,丫头,你年纪不大,语气倒是不小,本座今日心情尚可,你速速离去吧。”他许久没有遇到有趣的小辈了,今天他不想杀人,姑且饶她一命吧。 “可是我今天想捉妖怎么办?”孔千羽头略歪了歪,笑得人畜无害。 老娘好不容易找出正主儿来,怎么可能轻易放跑。 蛇妖化身之于蛇妖,感应能力绝对不是区区一张符箓能够阻隔住的,给它用上锢魂符就是要困住分身从而引来正主儿的。 肖洋的尸身之所以腐烂得那么快,并不是因为蛇妖化身离体。他是已经死了二十年了,但是蛇妖残留下的妖气,也足以让尸身保持经年不腐。 真正的原因,是因为肖洋的尸身里充斥着负面情绪凝结而成的污秽之气。 或者说的更明白一些,肖洋无论是杀人,还是喂养小山茶花妖,都是顺带做的事,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收集人类身上释放的负面情绪和天地间产生的各种浊气。 他的肉身就是污秽之气天然的容器,收集得足够多了,再进献给正主儿增加修为,简直就是开了外挂一般好用。 所以刚才从尸身上飘出来的这缕精纯的污秽之气向着一个方向遁走之时,孔千羽便知道,正主儿真的来了。 她安顿好薛无为和简言花了点时间,这才找上门来。 “你想找死?”他也笑了。 “好丑哦!”眼前的这只蛇妖真的很辣眼睛,修成的人形可能一开始还算俊美,妖嘛,也算是集天地之灵气孕育而生的,丑不到哪去。 但是后天修行却破坏了他原本的美感,一张惨白扁平没有立体感的死人脸,像极了外国一本红透半边天的玄幻里的大反派,巧了,那货能活下来也是沾了蛇血的光。 他全身上下包裹在黑袍之内,依然掩饰不住腥臭的妖气,如此强烈的味道,足以证明他手上沾了不少血啊,人与动物死在他手里的,恐怕不知凡几,这才距离堕落为魔仅一线之隔。 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柔弱的人类女性说了什么?说他丑? 龙有逆鳞,他虽然还未完全化蛟,却也算得上是龙的远远远远房亲戚,最大的忌讳,就是被说丑。 说动手就动手,妖气大盛,他们周围的所有常绿的、落叶的、枯死的植物全部一瞬间受到妖气的刺激,纷纷幻化为蛇头,从四面八方冲向孔千羽,张着血盆大口,嘴里的尖牙反射着寒光。 四面八方的围攻之下,孔千羽就那么站着没动,他冷笑:“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到下面见到你家老祖记得多学本事,下辈子注意点!” “不劳费心,我家老祖在天上呢,地府那么冷,会冻坏他老人家。”还是之前清冷的女声,连声调都没变。 他睁大了眼睛,就看到众多蛇头在咬到孔千羽的瞬间又变回原本奄奄一息的植物,连她油皮都没碰到。 “你就这么点能耐吗?” 好歹这蛇妖看修为,应该也活了近千年,身上都长出一片蛟鳞了,居然这么弱。 他涨红一张脸,再次定睛仔细观察孔千羽。 眼前这个女道士,分明就是货真价实的人类,年齿二十不能再多了,是怎么从他的这一招万蛇噬天之下毫发无伤的呢? 虽然这些蛇头都是假的,但带了他的妖气,也是十分有攻击力的,他曾经用这一招杀过一个修行百年的老道,对方挣扎了不过一息,便化为养分。 人类道士进化的时候,他睡着了? 他放出几十个化身,每一只小蛇都比之前孔千羽抓到的那只要粗上两倍,在空中盘旋成一圈,围着孔千羽。 它们与本体心念相通,他如此近距离使用起来,如臂使指,别提多好用了。 “小丫头,我倒要看看你的嘴能有多硬。”这女道身上有古怪,说不定师门有保命的法宝在她身上。人类修士素来狡诈,有些奇奇怪怪的手段也不稀奇。 小蛇们几只一组,或喷毒,或撕咬,或进攻下三路,全方位毫无盲区地包围进攻。 然而,孔千羽依然没有出手,她就那么站着,全身上下都是破绽。 可蛇毒对她无效,小蛇的头更是触碰到她的瞬间化为血雾,消失在空气之中。 一两只化身对千年老妖的他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如果是几十,上百呢? 痛失了数十条化身后,蛇妖胸口发闷,一脸肉痛地收回了剩下的化身,摇身一晃,自己现出了原形。 “我不杀无名之辈,报上名来。”孔千羽脚尖轻点,腾空而起,与十余米高的巨蛇对视。 ------------ 第六十六章 猫戏老鼠 蛇妖张嘴便咬。 与又高又粗的大蛇相比,人类实在有些渺小,消灭她应该不过分分钟的事。 然而这小虫子一般的道士真的烦死了,闪避灵活,时不时往他脑门上戳上一下,疼得他原地打滚,圈起尘土一片。 “知道不知道要环保啊?”又被对方一拳砸在头上,蛇妖动作微滞,眼冒金星,这个女的是吃大力金刚丸长大的吗?为什么他皮糙肉厚的还能感觉到疼。 现出原形是能发挥出妖的最强实力,但是他的原身这么大,跟个靶子的作用差不多,结结实实地挨了几拳,他眼含泪花地又变回人,捂着头。 “本座名讳湫渊,不知阁下?”蛇妖身上一直披着的黑斗篷不见了,显露出他的真容,遍布黑纹的脸上很是平静,无悲无喜,额头上隐隐透出些金光。 以前见到过他真容的人如果有机会说话,一定会提醒孔千羽赶紧逃离,因为湫渊真的生气了,而他之怒,便要流血千里,伏尸一地。 “玄清观,孔千羽。”孔千羽边自报家门,边缓缓落地,刚刚的小打小闹让她探了探这蛇妖的底,真是白费了千年修行,她的攻击本就随意而为,未使全力,这蛇妖居然一下都没躲开。 水平之次,果然人吃多了,妖都会变笨!邪门歪道确实能让修者在短时间内提升一定的修为,但过犹不及,这妖是脑子有病吗?这么多年一直卡在化蛟的边缘迟迟未能突破,都不仔细考虑考虑原因? 造了太多杀孽,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现在没化蛟,是上天有好生之德,还想给他一次机会回头是岸,不然真的化了蛟,雷劫直接劈得他连渣都剩不下。 看吧看吧,额头上那片金光之下,第一片蛟鳞已隐隐浮现,却一直都半虚半实,任凭这蛇妖如何努力,都迈不过这最后一关。 因为早在他吃下第一个人类灵魂时,他吸收的不单仅仅是灵魂内纯粹的能量,还有做为曾经活生生的一个人必然会有的七情六欲。 恐惧悲伤可能会是妖的养料,但是执念,却是连孔千羽这个级别的修者都会忌讳的,一不小心便会演化为心魔! 小妖们做事无所顾忌,一方面是他们不懂,以为妖连心都没有,哪来的心魔,那是道修们才能整得出来的无聊玩意。可真正的大妖,尤其是想进一步蜕变的都心知肚明。 人类才是集万物之精华诞生的物种,妖怪化形之时,才是步入修炼的起点,所以实际上,每一个妖修炼的终点,便是以人身升仙,超脱畜生道。 妖身上执念太重,照样进不了阶,踏不上仙途!不是心魔,胜似心魔! “孔千羽?本座记住你了。” 一股肃杀之气无形地向四周围扩散,他们站立的这片树林中,侥幸幸存下来的树叶不再摆动,旁观热闹的飞鸟四散而逃,留下的只有死一般的寂静。 两人相对而立,距离不过十米,湫渊负手道:“念你是个小辈,我也不欺负你,你先出招吧。” 出招就出招,整啥没用的?要打就赶紧打,大冷天在海边呆这么久了,她想回去吃火锅。 孔千羽动了。 湫渊突然发现身前的女道士凭空消失,他调集所有的感官想要揪出她的藏身之地,却什么都捕捉不到。 一把灵气化出来的利剑钉进他的后背,力道之大,让他连退三步才堪堪稳住身形。他条件反射般高高跃起,向四周发出一波无差别的妖气攻击,密密麻麻如暴雨梨花针。 他并没有想过这样的攻击能给孔千羽带来什么实质伤害,他只想知道,她到底在哪! 没有,还是没有! 妖气所过之处,没有一处有异常波动,显然孔千羽一击即中,早就遁远了。 被人压着打有多憋屈,在接下来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孔千羽在蛇妖身上捅了五个血窟窿,剑剑见血,伤及肺腑,围在他身边的妖气肉眼可见地弱了。 “咳咳!”湫渊吐出一口黑血,以前他极喜欢猫捉老鼠的游戏,只是眼下,他变成了那只被戏耍的老鼠。 一次又一次无差别的攻击消耗了他巨大的妖力,千年修行又如何,他连对方在哪都发现不了,只能被动挨打。 当第六柄灵气化剑钉进他的左腿后,湫渊眼神暗了暗,他全身血液上涌,头部的金光越来越亮。 最终,那片似蛟非蛟的鳞片被彻底点亮,他毫不犹豫地伸手将它拽了下来。 这是他苦修多年,唯一的化蛟希望,今天却被个人类修士逼到绝处,毁了前程,湫渊恨啊! 龙是行云布雨的高手,调动水是与生俱来的能力。蛟与蛇多少都有龙的血脉,因此鳞片内蕴含的妖力被激发后,附近的海水狠涨,眨眼功夫就淹没了海岸,直冲着他们这片小树林而来。 扑天盖地而来的海水,任何人与物根本避无可避。 湫渊狞笑着,看你还如何隐藏得了,只要她敢出来,今天定要她横尸当场! 孔千羽居高临下地摇了摇头,这蛇妖莫不是真傻? 她一直哪也没去,什么隐身啊,明明她一直就站在他头顶,只不过角落刁钻了些,一直处在他的感知盲区里,随他的移动而移动罢了。 就这个高度,别说调集的这点海水了,便是来场海啸,她也能全身而退。 海水灌下去后,湫渊手里的鳞片金光都暗了几分,自己也被淋得像只落汤鸡,可是孔千羽的身影,他依然没有看到。 第七剑刺中他的左臂时,湫渊心里已经麻了。 他也明白对方的实力远在他之上这一不争的事实。 打不过那就跑吧!可怎么跑,还得从长计议。 第八剑,第九剑,湫渊全身上下分布的伤口无论位置还是大小,都极均匀,出血受伤的这点程度不足以要了千年老妖的性命,但是他的妖力在一点点被蚕食被削弱,只要时间足够,他便是不死,修为也会跌落一个大境界。 高傲惯了的妖,降修为比杀了他还难受。 拼了! ------------ 第六十七章 诛杀首恶 他再一次现出了原形,却只有刚才的一半高,三米来长,一只黑黑的蛇头左摇右晃,尖牙随着摆动还不断有毒液滴下,落在地上,泛起阵阵毒雾。 孔千羽直接站在了他的蛇头上,这下湫渊杀红了眼,张嘴就想咬,被孔千羽又一把灵气剑横在嘴里,张也不是,闭也不是。 他张嘴,剑随着变长,他闭嘴,剑尖抵在下鄂,流出点点腥黑的毒血。 那么问题来了,毒蛇会不会被自己的蛇毒毒死?孔千羽饶有兴趣地观察了一会儿,看到蛇口里有血流进去,蛇却还能活蹦乱跳,哦,看来是免疫的。 接下来的架打得一点创意也没有,蛇妖发狠地闭了口,流下一长串的毒血,然后反身过来追着孔千羽咬。 孔千羽游刃有余地蹦来跳去来回闪避,有条不紊地一剑又一剑往蛇妖身上招呼。 最后她落地时,蛇妖进气少出气多,躺在地上不停地一边抽搐一边吐血,被她一剑击碎了内丹,死不瞑目。 不知这带毒的妖血能不能画符啊?孔千羽掏出只瓷瓶,接了点血,现场开画。 啊呸呸呸! 谁家的符画好之后不是暗光流转,变得高深莫测啊!她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接受出自她手的符箓由黄变黑不说,还散发着化粪池的气息。 简直要了命了。 随手晃晃引着火,直接将符扔在蛇妖的尸身上,明亮的符火烧干净了妖尸,也烧掉了他们打斗时在周围留下的毒气与妖血。 已经变得焦黑的草木却是没救了,只得一同烧了干净。 薛无为能感受到外面刚才打得飞砂走石,一直十分听话地不出来添乱,此时见孔千羽毫发无伤回来,才终于心中大石落地。 “孔道友,那蛇妖可是被诛杀了?” “嗯,已经杀了,妖尸太毒,血也不能用,被我一把火烧了。”薛无为狂拍马屁,说得孔千羽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两人一鬼驱车回道观,既然罪魁祸首伏诛,现在最该做的事就是送简言入地府。 小姑娘哭哭啼啼的不肯走,孔千羽干脆好人做到底,送小姑娘回了趟B市的家,见了父母最后一面,全了这一世的亲情,再将她送入鬼门。 办完事,她坐在高铁站里刷手机等检票上车,薛无为个不靠谱的,本来说好的,买最近一趟回A市的高铁,却没说清出发站。 B市有三个车站,离得还远,初次出远门什么都不懂的孔千羽以为还去她来时下车的地点坐车,结果到了进站口就被拦住,再打车换车站,华丽丽地误车了。 现在好了,下一趟去A市的高铁还得四个小时以后! 还好商务座有餐食,美食很好地平复了她的怒火,但是旁边座的男人实在有些讨厌。 “嗨,美女,一个人吗?” 孔千羽埋头干饭。 “美女,别害羞嘛,你是传说中的道媛吗?”男人锲而不舍地追问,还时不时打个口哨,有些许无赖相。 非逢年过节,这趟车人数不多,商务座车厢里也只有他们两个人,男人似乎看中的就是车厢里人少这一点,才有些肆无忌惮。 虽然孔千羽不明白什么叫道媛,但是男人说话的语气也能让她判断出这并不算个好词,因此懒得搭理,心道如果再惹我,不介意让你吃点苦头。 饭毕,还得两个小时到站,旁边的男人依然没有放弃交谈。 “美女去A市干什么啊?旅游吗?我是A市本地人,我开车带你吧。” 孔千羽抬起头,定定地盯着男人看了一会儿,突然笑了。 她本就长得好看,气质清冷,笑起来更是多了点柔美,让人一见忘俗,对面的男人看得眼睛都直了,连忙说:“美女今晚的住处定了吗?要不要我给你开一间房?很多五星级酒店我都是会员呢。” “哦?”孔千羽笑道:“五星级酒店啊?那得花不少钱啊?” “看你说的,都是小钱罢了,只要美女高兴。” “我高不高兴不重要,你老婆怕是要不高兴,花着她的钱给别的女人开房,呵呵,不怕她知道?” 男人脸微微变色:“啊?美女真会开玩笑,我哪来的老婆。” “哦,也对,你老婆和两个孩子半年前家里火灾,全烧死了,你现在算是单身。” “怎么?拿了他们的买命钱,花得挺痛快?” 男人身后背着三个烧得黑乎乎的鬼魂,一大两小,大的是个成年女性,两个小的,一男一女。 男人脸上的笑已经彻底挂不住了:“你到底是谁?怎么会知道我们家的事?” 孔千羽笑了:“当然是他们告诉我的。”两个小鬼年岁不大,才三四岁,可是一双眼睛里满是怨毒,扑在男人背上时不时咬上一口,已经离变成厉鬼不远了。 大的那只女鬼还保持着理智,拼命拦着两个孩子,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哪怕已经身死变成了冤魂,想要报复负心汉,却依然不想孩子受苦。 她转过头,对着孔千羽直挺挺地跪下,反复磕头:“求求大师,您救救我的孩儿们吧,他们太小,太可怜了。” “非是我不救,他们满身怨气,执念太深,忘川河的渡船载不动他们,即使我送他们入了地府,也避免不了在河边做个孤魂野鬼,年深日久,失了神智,堕为游魂,一样不得轮回转世。” 这样的救,还不如不救。 在男人的眼里,孔千羽便是对着空气说话的神经病,他一开始以为这个女人是在什么地方看到过关于他家出事的报道,所以故意吓唬他。 还什么忘川,执念,编的一点都不吓人。 “切,有什么了不起,装神弄鬼,这有些女人啊,就是有福不会享,白瞎长了张还不错的脸了。”他不屑地笑了笑,专注玩手机,不想再理这疯女人。 女鬼漆黑的脸上全是绝望,她哀伤地抱过两个孩子,看起来真的特别可怜。 可惜,这个男人的阳寿还有三十年,果然应了那句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这一小小的插曲孔千羽并没有放在心上,她闭目养神,车厢里一片宁静。 被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时,天色已晚,窗外晚霞漫天,她接起电话:“喂。” “救命!”薛无为只来得及发出求救信号,电话那头便惨叫不断,再无人应答 ------------ 第六十八章 损失惨重 出了什么事了? 以薛无为的修为,能让他如此急切求援,对手得多强大! 不过你倒是把话说完啊!A市那么大,你在哪遇险了? 列车速度降下来,两分钟后停靠到站,孔千羽早早等在门边,第一个冲了出去,她寻了个僻静之处,默念心法,隐藏身形,然后径直腾空而起。 第一个目的地,就是紫霄观。 薛无为是紫霄观的弟子,除非外出,晚上绝大多数时间都会回到道观。她上车之前两人还聊过几句,他显然今日甚是得闲,准备跟虎妖切磋些实战技巧,想来十之八九,会在道观。 孔千羽的遁速极快,微微的破空声在嘈杂的车站并不起眼,几乎是眨眼间便来到紫霄观上空。 远远的便看到几束火光,她心下微沉,紫霄观这样的道修清静之地,如此异常,恐怕凶多吉少。 孔千羽在紫霄观门前落定,山门大开,守门弟子却不见踪影,门内青石板路上,俯卧着一具身穿道袍的尸首,单看尸身下的血迹面积,绝无生还可能。 她缓步走入道观,映入眼帘的便是尸横遍野的惨相,粗略一数,有二十七八具之多。 紫霄观规模够大,人数不少,但也仅仅百余人! 她闭上眼睛,神识外放,企图寻个活口。 紫霄观四进院落,后两进左右偏殿是道众的住所,除了第一进场院遍布尸首外,其余的院落还算干净,只有零星一两个死者。 让她松了一口气的是,道众的住所空无一人,想来是敌人闯进来之时,所有在观道众听闻敌袭,反应迅速,都来到了第一进院落抗敌,最终死在了此地。 薛无为在哪? 孔千羽的神识覆盖整个道观都没有寻到一个活口,她不禁开始担心。 从薛无为的电话打给她到她飞身遁到紫霄观,前前后后三分钟不到,可此时紫霄观已经一片死寂,不见敌人,也不见薛无为。 他还没菜到三分钟都抗不住吧?孔千羽冷静地想了一下,自己给过他那么多符,神行符天雷符都有,虽然说碰到实力高强的对手不一定能打得过,但是拖延些时间,保命逃跑应该还是能做到的。 她开始向四周围的密林,寻找熟悉的气息。 北面十里的密林深处,有微弱的呼吸。她闪身过去,就发现薛无为倒在一棵大树旁,身上贴着的神行符已经失效。 脉搏还算有力,身上两处外伤,血已经止住,伤得不重,应该是灵力透支,昏过去的,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孔千羽放下一半的心,将他背在背上,带回紫霄观,安置在正殿之中。 缓缓输送些灵力,看着他面色泛起红润,孔千羽便停下了手,又返回院落,挨个查看尸首。 其中几具尸首浑身漆黑,连被压在身下的青石板都腐蚀融化,好厉害的毒。 还有几具,分明像是被货车压扁,全身的骨头寸断,他们死前显然是承受了极大的痛苦,整张脸扭曲到极致。 这最后的几具,除了已经断气外,竟与活人无异,孔千羽脱了他们的上衣仔细检查,才发现他们的胸口、脖颈或者脑袋里都有几点前后贯穿的细小伤口,似是被银针一类的法器击中。 这三种死法加在一起,会是什么造成的呢? 孔千羽脸色骤然一变! 她被骗了! 那蛇妖还活着! 薛无为在得到灵力滋润后悠悠转醒,看见自己还活着,居然又回了紫霄观,不由地泪目,他最后拼尽全力打出的求救电话得到了回应,大佬来救他了! “孔道友”他轻声呼唤。 孔千羽面色铁青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攻击你的,可是那蛇妖?” “正是。”薛无为怎么也没想到,昨天才被大佬拍死在沙滩上的蛇妖,今天怎么还能活蹦乱跳地跑他们道观来杀人。 十几位师兄弟们联手结阵,都对付不了。蛇妖出手狠辣,全是杀招,转眼间已经有不少同门遭了毒手。 蛇妖还真是选了个绝佳的时机来偷家。师父他老人家带着六十多位同门下山做道场去了,再加上有些出门云游的,只剩下二十多号人看家。 薛无为是一众师兄弟里修为最高的,却也没能多坚持多久,他用上了压箱底的宝贝,天雷符也给蛇妖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却并没有彻底拿下妖物,反而自己被其打伤,彼时观中已无活口,他不得不仓皇逃命。 幸亏孔千羽的神行符质量上乘,自己的妖仆又在关键时刻冲出来拦住对方,他才逃出生天,留下了一条小命。 “孔道友可看到了我妖仆的?”尸首二字卡在喉咙里,怎么也吐不出来。 孔千羽摇了摇头。观中除了道士,一只妖都没有。 “你们观里,都谁签了妖仆?” 薛无为略一回想,今天所有有妖仆的师兄弟都留在了观中,师父带走的,反而都是修为略低的弟子,做道场嘛,会吟唱打坐就够了。 “那蛇妖想要的,会不会本身就是这些妖仆?”紫霄观与蛇妖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在被孔千羽打伤,不得不诈死逃脱后的第二天,便找上门来。 就算是他想要报仇,打不过孔千羽,想要牵连当时也在现场的薛无为,选个他落单的时候不是更好?或者养好伤,再一网打尽,何必冒着受重伤可能不敌的风险这么心急呢? 毕竟如果今天师父没出门,与那蛇妖是有一战之力的,绝不会让他讨了便宜去! A市明显比别的城市少的妖族数量,时不时就会失踪的妖,孟家豢养的血食,像肖洋这样供养小妖的化身。 一桩桩,一件件加起来,再结合那只蛇妖修为达成却迟迟无法突破的境界。 呵呵,孔千羽发出几声冷笑,她怎么能这么蠢,没有第一时间将这些零散的线索联系起来! 那蛇妖分明是将A市当成了他家厨房,想吃谁就吃谁,A市的妖是他的食物,想要靠他得到好处的人是他的食物! 薛无为不是蛇妖的目标,被她遣送来的签了契的妖仆才是! 虽然孔千羽并不清楚昨日她杀那蛇妖时,为何没注意到他的本体偷偷溜走,自己只是杀了个化身,但是想来这样的术法肯定会有不小的代价。 那蛇妖定然受了重伤,这才急于吃点小妖恢复实力,可妖族聚集地暮色酒吧被她一窝端了,所以他才不管不顾地杀上了紫霄观的门! (本章完) ------------ 第六十九章 执迷不悟 “对不住,这次真的都怪我。” 无论是之前将这些身负人命的妖怪扣留,后推荐他们到此紫霄观签契当妖仆,还是昨天她与蛇妖对战未发现自己杀的是个冒牌货,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她的错。 这近三十条人命,恐怕得记在她身上了,孔千羽心里很是愧疚。 她太自负了,自以为凭着一身本事可以在这个世界里横着走,他们都打不过她,所以总有些戏耍人间的不羁之心,没把任何事放在眼里。 看吧,这就是自大的后果,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薛无为苦笑:“怎么能怪你呢?”当初他带回来的妖怪是众师兄弟眼中的香饽饽,每个人都欢喜得很,现在出了事,反倒怪罪起旁的人来了。 得了便宜还卖乖也没这样的,谁能知道未来发生的事,那就不是人,而是真的神仙了呢。 他心疼命丧蛇口的同门,却也明白到底谁才是敌人,更多的是怨恨自己修为低下,不是那蛇妖的对手,他薛无为,绝不是不识好歹的人。 道玄真人在两个小时之后才赶回来,他们做道场的地方离得实在有点远,他已经将油门踩进油箱里了,也用了两个小时。 满院的尸体,让他红了眼眶:“是谁?究竟是谁杀我徒弟?”这些留下的恰恰都是门内的精英弟子啊,每一个,都是他倾注了无数心血培养的,不是他的血脉,却胜似亲生。 薛无为拖着受伤的身体跪在师父面前,一字一句将发生过的事复述一遍,末了也将刚才孔千羽的猜测说了出来,还不忘替大佬分辩几句。 道玄真人思忖良久,先是对着孔千羽行了大礼:“多谢道友及时赶到。”他还是深明大义的,虽然心中悲痛,却不会胡乱冤枉好人。 可他们越是明事理,孔千羽心里就越不好受,她一言不发地离开了紫霄观,今天便是将A市整个翻个底朝天,也必将那妖物找到! 蛇多穴居,A市山太多,能藏下大妖的地方也很多,要从哪里开始找呢? 孔千羽想到了一个人,确切的说,一个死人。 她那素未蒙面的便宜小姑。 如果小姑跟肖洋一样,被蛇妖利用,制成了傀儡,那么她在化身的记忆里看到的一幕便有了合理的解释。 那处深不见底的山洞,应该就是蛇妖的老巢了吧。 找到小姑,就找到了山洞。 她凌空飞行,直到落进孟家,撤去隐身,足实将孟向歧吓个好歹。 “你、你、你居然会飞!”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她真的是自己的女儿吗? 孔千羽懒得跟他废话,直接取了他三根头发和几滴血,然后又遁走了。 这一出大变活人,孟向歧真以为自己在做梦,如果不是手指上的伤口还流着血的话。 “爸,是二姐回来了吗?”孟令泽从二楼卧室探出头来,他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捂着伤口,心道这可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每天呼吸困难,半死不活,还被老妈关在家里,谁来拯救他啊! 稍微一动就眼前发黑的他行动能力大打折扣,不然也不会乖乖躺着不跑。 孟与安那小娘们还真狠啊,再用点力恐怕他就得一命呜呼了。 他本来就奔着教训孟与安回来的,结果反被她教训,真是丢脸丢到姥姥家。 那天,孟令泽在道观听说了孟与安派人想要围堵欺负孔千羽的事,气愤到了极点。明明一直温柔可亲的大姐,哪怕知道她不是亲生的,他也愿意维护的大姐。 尤其是当时他还看不上孔千羽,生怕她回来会欺负孟与安,对她冷淡得很。 愧疚加上生气,他一回孟家就直嚷着让孟与安下来,大骂她手段卑鄙下流,一点也不像名门闺秀,礼义廉耻都学到狗肚子里了。 孟与安是什么人,她对孔千羽早有不满,恨不得一刀剁了。现在好了,家里一个两个,从父亲到弟弟,都渐渐偏向孔千羽,再也没有人心疼她! 长此以往,孟家可还有她的立足之处?她不过只是孤儿院里无父无母,没人要的小可怜,孟家根本不是她的家,这些亲人,也不是她真正的亲人! 孟与安彻底心寒了,与其等到被扫地出门的那天,还不如现在自己走呢,她收拾好行李,头也不回地准备走。 然而孟令泽还不想放过她,追着不许她离开,一定要她亲自去给孔千羽赔礼道歉,姐弟俩站在客厅里争吵,音量高得差点没把屋顶掀开。 吵到激烈处,孟令泽骂孟与安是不懂感恩的野孩子,孟与安失控之下,抄起旁边桌台上的摆件就给孟令泽开了瓢。 血立即涌出来糊了孟令泽一脸,他惨叫一声,孟与安却连看都没多看一眼,拎着行李就跑了,一直到现在都没再回过孟家。 要不是家里的佣人还算有眼力件儿,可能孟令泽就要享年19,英年早逝了。 谭弈气得浑身发抖,她儿子今年是不是流年不利,又是丢魂又是脑震荡的,心里把孟与安骂个半死,还在圈子里给她宣传了一波。 这下大家都知道,孟家来了出真假千金的闹剧,假千金容不下真千金,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把弟弟打进医院,觉得全家都对不起她,实在是只养不熟的白眼狼。 住在酒店里不停接到朋友各种途径消息询问的孟与安很快弄清了谭弈都干了什么,但她没办法反驳,毕竟谭弈说的都是真的,这些破事她都干过,辩无可辩。 这些朋友之所以跟她做朋友,冲的就是她的身份,现在这份金光灿灿的身份也没了,孟与安在几天之内很清晰地感受到了什么叫众叛亲离。 苏赫还是一直不接她的电话,无论她如何发消息道歉哭求,对方一点反应都没有,打电话十次有八次被挂掉,剩下的两次一直拨到自动挂断。 亲情、爱情和友情同时失去,孟与安茫然之余,更多的都是愤恨。 如果没有孔千羽的出现,是不是她就可以一直当孟家千金。 可是现在,她什么都没有了。 (本章完) ------------ 第七十章 长驱直入 孟与安怎么想的,孔千羽不知道也不关心,她将孟向歧的几滴血与几根头发全融进刚画好的寻踪符里,然后把符纸叠成纸鹤,渡入灵力:“去吧。”便安心地等着纸鹤带她去寻便宜小姑。 纸鹤活灵活现地扇扇翅膀,做了个歪头思考的动作,开始欢快地围着孔千羽打转,那表情那动作都传达着同一个意思:找到了找到了,嘎嘎。 找到你妹哦!这纸鹤是傻子吧? 孔千羽以前没怎么用过寻踪符,这又是三师兄那不靠谱的研究出来的,初衷却不是为了寻人,而是当时他在大荒的一处湖泊里抓了尾鱼,烤制后肉质鲜嫩可口,令人食而忘俗。 那货还想再抓几条,却不想这类鱼狡猾得紧,水里又是它的天下,三师兄久抓未果,逼得急了画出这么个缺德带冒烟的符箓来,用了点吃剩下的鱼肉附在符上,便将人家鱼祖祖辈辈生活的老窝给端了。 拿回来给大家显摆时,孔千羽对鱼肉兴趣缺缺,倒是觉得符箓挺有意思,便拿来描了两遍。 一来修仙者有比寻踪符靠谱得多的法器用来寻亲,二来没有哪个修者重口腹之欲到去端人家老窝,这符自学会后,她还是第一次用于实践。 将鱼肉换为亲人的血,将符箓的鱼造型换成纸鹤,效果真是出奇的惊人啊! 孔千羽一道灵力拍在纸鹤的尾巴上,捏着它先飞到绵延不绝的群山脚下,这个地点还是孟向歧以前不情不愿地友情提供的。 她屏蔽了自己的气息。 如此这番操作,纸鹤终于在盘旋了几圈后,朝着山林深处飞去,速度倒还不慢。她松了口气,不远不近地缀在纸鹤身后。 人迹罕至的地方,全是动植物的天堂,孔千羽看见了已经具有灵性,马上就能开神智化为精怪的老桑树,也听见一群小兔子边叽叽喳喳说话边蹦蹦跳跳地躲着她,就连崖边的巨石都多出几分灵性。 她已经许久没有到过灵气如此充沛之所,也忍不住深深呼吸了几口,要不要在找到三师兄后,选择这样一处僻静之处隐居呢?估计不行,她还得攒功德回家,苦逼天道打工仔伤不起。 如此跟着小纸鹤走走停停,终于等到天已经完全黑透时,纸鹤停在了一处山洞口,说什么也不再飞了,它晃晃微胖的翅膀,径直跌落在地上,符箓失效了。 孔千羽左右瞧了瞧,心里便有了数。 整座山一路行来,都是郁郁葱葱几乎没有落脚之处,要不是她轻身功夫还不错,飘在半空省时省力,现在说不定早就跟丢,然而此处洞穴前,方圆二十几米,连根草叶子都没长,与海滩边那片被蛇毒祸害过的小树林有异曲同工之妙。 就在她刚想动身进洞之际,电话突然醒了,惊起密林中看热闹的飞鸟无数。 孟向歧居然在此时打来电话了,真是新鲜,不是说了吗,非必要别联络,冬至她会记得回去的。 没好气地接了起来:“什么事?” “千羽啊,柳仙君传来消息了.” “哦?呵呵,好,需要我去哪里等你的仙君?”一条蟒蛇,真是好大的口气,让别人称呼自己为仙君,要不要问问天上的仙君们答不答应! 孟向歧说了座山名,就是孔千羽之前带着小纸鹤过来时进山的位置附近。她心下了然,自己九成九找对地方了。 “这样吧,就不劳仙君还得到山脚下等我,我自己进山去找他吧。”没容得孟向歧说话,孔千羽已经挂断电话,直接关机,开玩笑,黑乎乎的山洞里再听到恐龙扛狼的音乐,她怕自己一时冲动回去先宰了孟令泽。 这部手机是他看不上她原来用的老破旧,非得让她换的,除了买东西时的收付款和打开聊天软件,其他功能她也不想学,因此铃声一直都是孟令泽最初设定的。 真的不理解这一代的人类,明明以前也曾经创造出过灿烂的文化,音乐方面二三十年前的老歌首首都是经典,百听不厌,怎么反而科技进步了,创造水平却退化得不能直视了? 以前是百花齐放,现在什么玩意?百鬼夜行吗?简直脑子有问题。 山洞里漆黑一片,孔千羽放出提前准备的照明符,一只小小的夜明珠造型的纸团浮于空中,跟随着她前进的节奏一上一下在她头顶晃。 不知不觉走了两个时辰,山洞渐渐变得高大宽敞,通道两旁开始出现各种骨头,她用余光粗粗一扫,多数是动物骨骼,也有少量人类头骨,骨头干净得很,连缝隙里的筋膜都没有,像是医学院里用的标本。 吃得还真是干净,孔千羽眸色暗了暗,今日必是要除了这祸害去。 就在孔千羽进了妖物洞穴后,孟向歧浑身像水捞出来的一样,跪倒在柳仙君面前,他哪里会想到,对方来得如此之快。 他父亲告诉过他,柳仙君给了他们家一枚玉佩,这枚玉佩是仙家宝贝,可以像手机一样,远距离通话,柳仙君想要孟家做什么,都会通过玉佩联络告知。 这么些年,孟向歧接到柳仙君指令的次数屈指可数,更是第二次见到这位黑袍仙君。 联想起上一次见面的恐怖经历,由不得他现在不害怕。 “仙君驾到,有失远迎,不过小女已经送到山脚,她自己进山了,不知仙君还有何赐教?” 湫渊一肚子火气没处撒,吃人无所谓,人类灵魂力量是强大,但是他们往往并不懂得如何利用这种能量,因此吸收下去相当顺利。 可是妖则不然,有那烈性子的妖,宁肯同归于尽也不会让你讨了便宜去。这不,之前吃个把毛都没长齐的小狐狸精,居然一时不查,让她爆了内丹。 伤上加伤,迫切需要治疗的他等不得了,便直接来了孟家。 “哦?”柳仙君对孟家的耐心极有限,上一次拿个假货来糊弄他他已经放过他家一马,现在又来? 自己住在哪没人知道,一个小女孩居然敢进山?当他傻吗? 傻子柳仙君此时并不知道,他真的被人偷家了。 孔千羽站在洞中,看着堆在角落里蛇妖还没来得吃的几具尸首,心中怒火滔天。 ------------ 第七十一章 密室发现 摆得最靠前的一具,还是个相熟的。 已经与薛无为签了契的虎妖。 妖物被挖了内丹殒命后,多数会现出原形,可是此时的虎妖却维持着一半人身,一半妖身的模样。上半身还是人的模样,他虎目圆瞪,一张胖脸上全是愤怒,腹部有处大大的空洞,内丹早已经被掏走,下半身两只虎爪微微蜷曲,保持着抓地的姿势。 如此这般姿态绝不会自然形成,孔千羽上前一步,便闻到了属于湫渊的气息,腥臭的蛇毒与妖气共同作用,才将他卡于如此尴尬的境地! 死后妖物显原形,身体内蕴含的妖气便会迅速流逝,皮毛和妖血对于人修来说,是炼制材料,对于蛇妖却毫无用处,但是如果将妖物桎梏在人类外形内,却能最大限度截留妖气,吃下妖物的肉,相当于直接获得一定的修为。 在虎妖下方,还有那只小黄鼠狼和小蛇妖,没见到另外几小只,恐怕已经被吃掉了吧。 对人类残忍无情,对同类无法共情,妖族生存本就好艰难,弱肉强食是丛林法则无可厚非,可是这些妖族何曾知晓,在它们踏入A市那一刻,便已经成为了大妖菜单上的食谱。 这不叫弱肉强食,这叫以大欺小。 她不知道这个世界里的大妖都是如何行事的,但在她原本的世界,妖会抢地盘,争资源,与同类争斗,但是在修炼之上,没有哪只妖会因为只想走捷径而如此肆意残害小妖。 妖也有妖的底限,哪个正常的妖会把其他小妖当成储备粮一般的存在,得疯魔到什么程度才能主动堵死自己进阶的路? 他手上沾的每一滴同族的血,都是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此妖非除不可! 洞穴更深处传来声响,孔千羽心中愤怒,也不在乎惊不惊动不讲武德的蛇妖,直接神识探过去。 是她的便宜小姑,比她从化身的记忆里看到的更枯槁更呆滞,就连自己神识刺激都没反应,机械地拎着只装满骨头的小桶,一步步朝着孔千羽刚来时的通道走去。 吞了人类的灵魂,还要奴役他们的躯壳,真是好手段啊! 神识一路探查进去,洞穴深处什么也没有,不知道她的便宜小姑曾经喂养的东西都去了哪,她一点都没兴趣刨根问底,鬼知道会刨出什么恶心东西。 不能让小姑的身躯一直当个傀儡,孔千羽随手灭了她身体里的化身,小姑的身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烂发臭。 一把火焚干净了山洞中的残尸和骨头,挥挥手驱散杂糅在一起的气味,她在两米高处寻了个还算干净的凸出山石坐下,安安静静等着蛇妖归来。 岂料这山石却不是真正的山石,孔千羽刚刚跳上来,山石冷不防向下一沉,只听咔嚓一声,石头旁居然露出小小一间密室。 密室不过三米见方,四周散乱地摆着不少金银珠宝和红票钱币,正中的石桌上,则安放着一只纯白玉佩,巴掌大小,晶莹剔透,即使身处暗室也微微发着淡淡的光芒,让人一眼就能看到。 孔千羽一颗心狂跳,她屏住呼吸,轻轻捞起玉佩。 上书两个篆字:玄倾。 果然是三师兄的身份玉牌!本来他们清虚派行事低调,身份玉牌根本不会发光,他这块可以算整个门派独一无二的了。为了让玉牌发光,三师兄用了冰魄玄铁重新打造。 冰魄玄铁在她的世界里是什么地位呢?只要加上一两,受损法器便能自动修复,被称为炼器最贵材料,千金难求。 三师兄拿来炼了玉牌,当时气得师父捶胸顿足,追着他跑了三千个山头。 它怎么会在妖物的洞穴之中? 一颗清泪从眼角滑落,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三师兄是不是陨落了,不然为何他的东西会落入妖物之手! 明明他叛逃师门不过两百年,留下的留声符却说已经等了五百年之久,再加上那颗留声符是从鬼珠里发现的,鬼珠凝结都不知道需要多少年。 现在他的东西又从一只千年大妖的洞穴里被发现。 哪怕孔千羽跨界而来之前,三师兄魂灯未灭,她现在也不敢那么肯定三师兄就一定还活着。 她急忙在周围继续寻找,标有宗门印迹的储物袋、一堆记载着不同内容的玉简、珍惜药材以及三十几瓶各式丹药,都是她能认出来的、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 储物袋上,有关使用人的神识已经消散了,现在的它,没有主人。 两种情况,要么主人身死道消,要么主人主动抹去神识。 孔千羽怕的就是第一种。按常理来说,储物袋里的东西就是一个修道之人安身立命之物,尤其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异界,三师兄属实没有必要主动抹去神识,放弃自己活着的机会。 三师兄啊三师兄,你到底是死是活? 擦干眼泪,孔千羽在储物袋上印上自己的神识,将密室中的全部物品都收进去,这才发现,密室地面上居然还有个凹槽,内里存放着一本心法。 孔千羽略翻了翻,冷冷一笑,手中的纸质书籍瞬间化为飞灰。 怪不得那蛇妖与众不同地凶残,原来根子在这儿呢! 之前她就觉得这妖修炼的路子野了些,像极了她原本的世界里,一个被正道门派围剿的邪修小派。 可不是一模一样嘛,那条蛇也是蠢笨得无可救药,人修的法子与妖修能一样吗?还胆大包天地照着练了这许多年,没走火入魔害死自己已是万幸。 真不知道三师兄都有怎样奇怪的收集癖,连邪修心法都有,还好死不死地掉落在了蛇穴里。 也该这蛇妖倒霉,其他的正道心法,包括他们宗门不外传的心法,三师兄都收录在玉简里,只此一本纸质书,想来那蛇也不会用玉简。 湫渊从孟家飞回时,肚子鼓鼓,却腹内空空。 吃下个把佣人当个点心,除了敲打敲打孟家,令其不敢造次外,对治疗他的伤一点好处也没有,早知白跑一趟,他还不如老老实实打坐消化吸收吞噬的妖气呢。 不知孟家那小闺女到底跑哪去了,可别被其他的野兽抢了先。 湫渊非吃孟家人不可,并非贪食人类灵魂这一个原因,如果单单是这样,大街上随便吃两口就得了,何必还要费劲给他们富贵做为交换呢。 ------------ 第七十二间 烈火焚魂 早在几十年前最初与孟燃相遇时,便察觉到了他生魂的气息十分诱人,哪怕做着杀人害命的勾当,生魂依然清净透亮,清新饱满,对灵气敏感亲和,如果能踏上仙途,必定修行一日千里。 这样体质的人,百万中无一。 所以当年他做了笔交易,果然孟家的三个孩子都没有让他失望。 每每他修炼的危机关头,吃妖物吃得多了,内丹不稳之际,吃上一个孟家人的灵魂,便能帮助自己度过难关。 上一次那个冒牌货就是个普通人,孟家以为自己看不出来吗?要不是第三代那小子没有遗传到这种体质,他当时就一口吞了。 希望这个小孙女不要让他失望,不然他不介意灭了不听话的狗。 奇怪了,一路上都没见到有人影,那小丫头不会真让猛兽抢了先了吧? 大妖心情很不爽! 他反手将一颗即将成精的老树连根拔起,再也没有了以前养着当食物的心情,好好的千年修行,一朝折损,连蛟鳞都拔下来逃命用了,妖生还有什么期盼? 一路心情郁闷地回了洞穴,他甚至没有察觉到洞里来了生人,直到看见一名女子,静静地背对着他,站在洞中。 他浑身汗毛倒竖,妖兽特有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女子很危险! 一身寻常女儿家打扮,长衣长裤,中规中矩,可不知为何,她给自己的感觉有几分熟悉。 呵呵,他哪里知道,孔千羽去救薛无为时身上沾了血气,储物袋里没装别的道袍,这才随手换上身普通衣物,倒叫他没第一时间认出自己。 孔千羽在湫渊进洞那一刻便知道,她等的妖终于回来了。收敛了自己的气息以免惊到对方,万一再让他逃跑,天南海北要去哪找。 “听说你想吃我?”她幽幽地说道,顺便转了个身。 看清她长相之时,湫渊大吃一惊,卧槽,这瘟神怎么摸到自己老窝来了?打不过,根本打不过,还是赶紧跑吧! 他一秒都没敢耽误,原地来了招旱地拔葱,朝着洞顶撞去。 他的山洞顶不厚,只有薄薄一层岩石和厚厚的土层,以他的妖身强悍程度,直接撞个洞跑掉是最快最便捷的方式。 近了、近了,眼看着自由与希望就在眼前,他直直顶上岩石。 想象中的山石洞开没有出现,他仿佛撞进了滚烫的岩浆之中,是身体不能承受之痛。 山洞中顿时充斥着他的惨叫声,孔千羽用小拇手指清清耳朵,连位置都没有动一下,坐等烤蛇肉从天上掉下来。 湫渊已经快要维持不住人形,一条粗大的蛇尾烤得外焦里嫩,扑嗵一声就掉落在孔千羽面前不足十米的地方。 这么近,那么香,加点孜然翻个面。漫天的火光从洞顶一直向下蔓延,湫渊无论往哪个方向跑,迎接他的都是火海,一旦沾身,痛入骨髓。 最可怕的是,这火看着明亮,蓝光耀眼,却一丝温度都没有,烧着他的肉身,可肉身上仅仅只留下一点烧伤,他的行动能力不受丝毫影响,除了巨痛,竟似全然无害。 然而只有身处火海的湫渊知道,他此时身体里到底在经历什么。 火焰入体,燃料是他的修为他的妖气他的内丹他的灵魂。 这扑天盖地的火海之所以由刚刚洞顶的一个点慢慢燎原,不是孔千羽的作用,而是他。 用自己的修为烧烤了自己,真BBQ。 当初吃人吃妖吃得爽快无比的他,哪承想真会有一天,自己也体会了任人宰割的无助与绝望。 他并不后悔自己哪里做错了,甚至在知道自己绝无可能再顺利脱逃后,只愤恨地盯着孔千羽:“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为何一定要将我赶尽杀绝?” “呵呵,你是邪妖,我是正道,降妖除魔卫道何须理由?况且.”孔千羽突然笑了:“明明是你,点名想要吃我,无冤无仇,嗯?” “我什么时候想要吃你了,你是不是.”有病两个字没有说出来,湫渊突然明白过来:“你是、你是???” “没错,我身上流着孟家的血,你奴役了我那便宜小姑几十年,难道认不出我的脸来?” 原身的长相,七八分随了生母,但是轮廓还是孟家人,仔细分辨,确实能看出来。 湫渊哪想到过,自己当年搬起来的石头,时隔多年,居然以这种方式重重砸在自己的脚上。 此时后悔,已然晚矣。 就在他的内丹破碎,妖气涣散,眼见死亡将至时,火却突然熄灭了。 他早已维持不住人形,小小一条蟒半死不活趴在地上,从原本水桶粗细,变得手指粗细,身上再也凝聚不出一丝妖力反抗。 “我来问你,这些东西,你如何得到的?”耳边传来孔千羽清冷的声音,他懒懒地半睁着眼睛看了一眼递到他跟前的东西。 不想说,反正都是要死的。 “不说?这焚魂离火可还没有灭呢。”孔千羽的掌心里,倏地冒起一缕小火苗,凑到湫渊身边。 湫渊小小的身子翻滚了一下,很没骨气地回答:“我捡的。” 大约一千年前,他还是条刚开了灵智的小蛇,勉强凑得上妖的标准,拖着长长的蛇身在树林里游走,看什么都好奇。 因此当天降流星,众妖纷纷逃离时,他却凑了上去,只见一处大大的坑洞里,躺着个一动不动的死人,旁边还有个亮晶晶的牌子。 他妖小胆却大,用蛇尾巴挑着牌子看了又看,甚是喜欢,便带走了。 本是件无足轻重的小事,小玉牌子除了好看也没别的作用,只是戴在身边,头脑会灵活些许。 还是后来他幻化人形,故地重游,想起那个坑洞,再过去看时,已经变成了天然的堰塞湖,湖底有具人形骸骨,尸身看来早就腐化了,但是骸骨旁边,这只储物袋却依旧完整。 好宝贝啊,懵懂无知的小蛇妖将储物袋占为己有,更是学习了里面的邪法,以致今日招来杀身之祸。 “好了,看在你老实交代的份上,给你个痛快!” 手起剑落,稳稳的扎在湫渊的脑门之上,一击毙命,之后一把火烧了,盘踞于A市的恶妖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孔千羽出了洞穴,凌空而立,纤纤玉指猛得下压,山洞里传来阵阵闷雷声,小小的局部地震,毁了这处不知葬送了多少人与妖性命的邪恶之地。 ------------ 第七十三章 大厦倾覆 天降的功德之光厚得足以照亮整片山林,然而身处其中的孔千羽只觉得说不出的悲伤。 三师兄如果真的不在了,她又该何去何从? 摩挲着身份玉牌带来的冰凉触感,她想试图寻找湫渊说的当年的堰塞湖。 东边三里地,确实有片湖泊,看形状大小,与蛇妖的描述十分相似。 湖内鱼儿成群,生机勃勃,孔千羽神识一连扫了七八遍,都没能再发现点与三师兄有关的物证。甚至连骸骨也不曾发现。 千年时光,足够沧海桑田,区区一副骸骨又如何能扛得过岁月变迁呢。 她默默地迎风流泪。 三师兄这个人吧,特别地不靠谱,特别地贫嘴,特别地不务正业,特别地与众不同,特别地让她想哭啊! 颤巍巍地掏出曾经得到的那颗留声符,她只想再听听三师兄的声音!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三师兄从来没有伤害过她,反而处处照拂。 “啊!疼疼疼!小师妹,你又顽皮了,这不是灵米,不能吃的。”三师兄贱嗖嗖的声音再次在耳边爆开:“小师妹,你终于来寻我了吗?我等了你已有五百年,等得太久了。” 呵呵,还是那么爱耍宝,近千岁的人了,为老不尊。 孔千羽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坐在湖边一遍又一遍听着三师兄的声音,还没来得及再多重温一遍师兄妹相处的温馨场景,就张口把留声符吐掉。 “呸!”她差点被腹黑毒蛇给骗了!谁说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恶妖压根就不懂什么是善! 听湫渊形容,他看到的应该是三师兄刚刚突破时空壁垒掉落到这个世界的一幕。 如果三师兄早在一千年前就已经挂了,这五百年前的留声符又从何而来,无论是声音,还是这奇葩的留声符,除了三师兄本人外,不可能有外人模仿得这么.猥琐相似! 擦!便宜那蛇妖了,居然让他这么轻易死了,孔千羽怒骂蛇妖阴险,对自己反应迟钝这件事只字不提。 知道三师兄可能还活着,她眉眼间的笑意根本藏不住,想到那家伙安身立命的物件现在绝大部分都落入自己手中,她就笑得更开心了。 凭什么她魂穿过来,身无长物,开局差点饿死,对手却什么都有,战力超群。现在好了,大家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一个月后。 孟令泽年轻底子好,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早就躺不住了,吵着嚷着要去找孔千羽,奈何家里人对他严防死守,无论如何都不同意。 “妈,我都好了,不信你看,现在家里这个样子,我去求求姐姐,她会帮我们的。”谭弈有些无奈地叹息,这儿子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长大些呢?以前追着孟与安,现在追着孔千羽,完全没有主见。 如果孟家能一直兴旺下去也倒罢了,但是眼看着大厦将倾,她倒是有些积蓄,暂时可保母子生活,可是自己会老,他终究有一天是需要自立的。 见惯了太多富二代落魄到泥里去的先例,由不得她不担心。 孟氏集团最近诸事不顺,股票开盘即跌停已经持续了整整十九天。谁能想到,原本前程一片大好的房地产公司,居然会在一个月内先后四次爆出施工质量问题,甚至还在施工过程中出了几次人命。 一桩桩一件件,根本不是赔钱能了结的,况且以现在的跌停速度,孟氏资产蒸发了数百亿不止,也没有能力赔偿。 孟向歧早在两天前已经被带走接受调查了,税务部门也进驻公司,开始清查账目。 谭弈心里很清楚,下一步,便是集团宣布破产清算,事到如今,没有谁有这个能力力挽狂澜,孟氏几十年辛苦打拼的基业,毁于一旦。 算算时间,孔千羽一个月前的警告竟真的不是威胁,而是陈述一个事实。 就在一个月前,孟向歧一整天都心神不宁坐立不安的,孟令泽只是吃饭的时候嚷嚷了两句想去找姐姐,就被孟向歧指着鼻子骂了半天。 他当时说:以后你就没有姐姐了,孔千羽已经死了。 谭弈那时才发现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人很可能是个冷血的畜生,居然会咒自己的亲生女儿死。 不过联系到之前他的反常,以及自己捕风捉影知道的点孟家隐私,谭弈心里不由地咯噔一下,追问:“你什么意思?” 还没等孟向歧回答,他们家的大门就被人一脚踹开,孔千羽走了进来。 她鬓发微乱,眉眼间全是笑意。 孟向歧惊恐地瞪着她:“你、你、怎么会、怎么可能?” 孔千羽摇了摇头,用最温柔的语气,来给孟氏下了死亡通牒:“你的柳大仙已经挂了。孟氏的气数已尽,你准备好了吗?” “你胡说!”孟向歧惊怒交加。 “别急,一个月内,必见分晓。还有,”孔千羽转向谭弈:“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为你的儿子想想。” 这满屋子的孽债所化的黑气已然不受控制,孟令泽的生魂被天雷近距离洗涤过,并无大碍,但是孟向歧自己承受所有业报,连个分担的人都没有了,可想而知会有什么下场。 所以其他人还是顺其自然吧,不然破船沉没,都得一块淹死。 一提到儿子,谭弈迅速冷静下来,后来她这个财务负责人被问话时,老老实实地交代了该交代的,幸亏交代得及时,博了个好态度,把法人代表送进去顶替了自己的罪过,没有牵连到自己。 现在想想,都是报应。 孟氏集团风过了无痕,除了蚕食它留下的地盘的商界巨鳄和原本员工外,倒了个把房地产集团,对普通人有什么影响。 那幢令人心悸的别墅也很快被查封,还好谭弈早有准备,听从孟令泽的要求,在玄清观附近的老小区买了间一百平的小房子,足够娘俩住了。 孟令泽是乐天派,没心没肺惯了。况且之前孔千羽已经给他打过预防针了,他虽然很难过爸爸被抓,但是只要人还活着,钱不钱的无所谓。 就是以后没有车了,不能接送姐姐出门了,有点不开心。 本章完。 ------------ 第一章 正常生活 一连五天天天能在寝室里看到邵一诺,她的室友十分惊讶。 无论她怎么强调自己现在没有那么易碎,可以正常享受生活了,岳琳琳就是一副不听不听、王八念经的模样,连睡觉都得睁着一只眼睛,就怕出什么意外。 邵一诺之前研二在读,去年申请了休学,大家都以为她毕不了业了。反正人家家里有钱,考研也只是考来玩玩,不用费心思非得拿学位出去找份好工作。 大学毕业后一直无所事事的她不想当个混吃等死的米虫,天天被家人催婚,便考了研究生,可是考上之后,一年之中有半年时间几乎都在请假中度过,不是脚扭了,就是发烧了。 一开始她的导师一直以为这小丫头就是占着个名额来混日子的,根本没有求学精神,但是当眼睁睁看着她在教室里表演平地直摔,还磕出个轻微脑震荡后,老古板在邵一诺前来申请休学时一句都没劝,麻利地签了字。 现在回来读书,也是导师苦婆心阻止过后的。 邵一诺躺在床上闭上眼,还能听到岳琳琳窸窸窣窣翻身玩手机的声音,心里有些感动。 平时交集不多,哪怕名义上同住两年,她住寝室的日子几乎没有,上一次还从上铺掉下来摔断了胳膊,其实两人并不算熟悉的。 但是这姑娘真的好好,真正意义上的三观很正,人美心也美的好姑娘,对她十分关心爱护,班级里有事也会及时通知她一声,她不能上课时,都是岳琳琳做了课件发给她。 所以休学归来,她还能跟上进度,得以一起再继续住在同一间寝室里,她会心一笑,闭上眼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便收到了几条不远不近圈子里朋友周泽琪的消息: 一诺,听说你回去上学了?身体好点了吗? 嗯嗯,都好了呢,以后都不会总生病住院了,嘻嘻。 诶,你最近听说孟家的事了吗? 数一数二的龙头企业一朝破产,而且之前没有任何预兆,连孟家掌舵人都关进去了,这事儿相信A市人就没有没听说的。 听说了,真想不到,那么大个公司,说倒就倒。 哎呀,不是公司的事啦!周泽琪发了一串仰天大笑的表情包:孟与安你听说过吧? 嗯,跟你有过节的那个? 周泽琪家开了间物流公司,算是新兴产业,富起来也才十来年,因此她进圈子时间短。 有一回孟与安与她起了点冲突,周泽琪其实脾气还可以,就是比较讨厌别人说她是暴发户家的孩子,偏偏孟与安就往她痛脚上踩,两人闹得很不愉快。 哈哈哈哈哈,她是个假货!在孟家没出事之前,她就被爆出来是抱错的孩子,人家真千金回来,她还容不下。要不说孟家做得够仁慈了,听说真千金早就接回来了,一直捂着没往外说。 还有这事?邵一诺一下子就想起来了与孔千羽初次见面时的场景。 因为是被办烂了的酒会,来来回回还都是那么些熟面孔,因此孔千羽这个不熟的就十分惹眼,邵一诺当时看到了,也听到别人说她是孟家带来的。 难不成孟家那个真千金,会是孔千羽吗? 好好的大户人家的孩子,流落在外,为了生存,不得不栖身道观,刚被家里找到接回来,先被个斑鸠欺负,后又赶上家里破产,现在指不定躲在哪个角落里哭呢。 哎呀,孔千羽可是她救命恩人呢,不行,得去安慰安慰她! 正好上午没课,她跟岳琳琳打了个招呼,便直接给孔千羽打电话。 “喂,谁啊?”好不容易睡个懒觉,谁扰人清梦?孔千羽连看都没看来电显示,就接了起来,语气说不上好。 “大师,你还好吗?”邵一诺小心地问。 “我有什么不好的?”孔千羽瞄了一眼手机,哦,倒霉蛋邵家千金。 “大师,中午我请你吃饭,感谢你救命之恩,请您千万赏光啊!”约出来聊聊天总比一个人憋闷要好吧?邵一诺如是想。 也行,今天很闲。孟令泽被谭弈抓着押回外地的学校,一时半会儿不可能再回来骚扰她,薛无为伤势初愈,准备给虎妖点盏长明灯,也没空烦她。 两人敲定去哪里见面,孔千羽伸了个懒腰,不情不愿地起床。 沿海城市的冬天有着非同一般的寒意,还未到供暖期,屋内就已经接近零度,让刚刚来此不足一年的她有些消受不起。 原本的肉身寒暑不侵,北极冰原和火山洞口都能来去自如,现在的嘛…… 摸摸自己的这副小身板,刚从被窝钻出来就手脚冰冷了,不行,今天说什么也得搞点妖血画几张恒温符。 又是三师兄无聊时的作品,对凡人有效,于修者无用,称得上是最废柴发明之一,没想到啊没想到,简直是为现在的自己量身打造。 近一个月时间,孔千羽将储物袋中物品整理了几次,药材都是上乘的好伤药,活死人肉白骨不在话下,玉简里有门派功法和游记以及三师兄的个人心得体会。 有一本杂学的玉简里,记载着很多她以前听都没听说过的符箓,看来都是三师兄自己的杰作,兼具猥琐与无用之功效,真是没谁了。 当然啦,恒温符除外,孔千羽双标得十分自然。 邵一诺约的地方不近,孔千羽找不到现成的司机,便决定先去买辆车,在随便逛了两家店后,十分爽快地拿下了一辆白色的SUV,手续不需要她操心,钱付得爽快,自然有人能帮着搞定。 可是车要怎么开啊? 她想了想平时孟令泽开车的模样,好像也不是很难。握住方向盘,挂个档就行了。 嗯?怎么不走? 孔大聪明压根不知道还有踩油门这档子事,磨蹭半天,眼看着过了约定时间,邵一诺打电话来催时,才只能暗叹一声,让她过来接一下自己。 邵一诺笑得太大声了,听筒都不能阻止她发挥,以最快速度开过来,只为了看一看孔千羽窘迫的样子。 无所不能的孔大师,抓鬼降妖手到擒来,被台小小的人造机械征服了。 只是在她见到孔千羽的时候,谁都没能笑出来。 新买的车不超过二十万,在普通人眼里挺不错,放在孟家或者邵家,根本不够看,佣人买菜专车还差不多。 她不由地心疼孔千羽,本应是好好的名门淑女啊! 而孔千羽在见到邵一诺的瞬间,眼神就锐利了起来:“你最近都去干什么了?” ------------ 第二章 精美纹身 “啊?没去哪啊,就一直在A市。”邵一诺弱弱地问:“怎么了,突然这么严肃?不会是又有虫子缠上我了吧?你别吓我啊?” 自己到底是怎么治好的,并没有人详细跟她说过,还是她偷听妈妈和奶奶交谈,才知道是余妈身上被人放了特制的蛊虫,专门吸她运气,做下这一切事的人,居然是她婴儿时期就被撵走的保姆。 虫子哦,想想就头皮发麻,好在她当时人在国外,没有亲眼见到。 孔千羽推开车门出来,绕着邵一诺转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她的后腰上。 “把衣服撩起来。” 啊?这大白天的街道旁,灯杆上还有摄像头。邵一诺涨红了一张脸,拉着孔千羽回4S店里借用厕所,这才撩开上衣下摆。 后腰上,白皙的皮肤上多了朵粉色的桃花样印迹,邵一诺长得特别白,桃花纹样白里透红,还挺好看。 哦,邵一诺想起来了,这是她前几天跟小姐妹逛街时,临时起意纹的纹身。 小小的一朵桃花,粉粉嫩嫩的,位置又不起眼,纹完也没有什么不适,她就把这事忘了,本来也是陪人一块去随便纹的。 不过怎么感觉这桃花颜色比刚纹上去时深了一点呢。 “这花样是你自己挑选的吗?”孔千羽微凉的指尖划过邵一诺后背皮肤,激得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真冷啊。 “不是,我姐妹挑的,她纹的时候我看挺漂亮,她便劝我也纹了一个。”好闺蜜嘛,一起纹个纹身不是啥大事。 “她跟你纹的一模一样?” “应该是吧。”记得纹完她们还特意合影来着,她急忙把照片从手机相册里翻出来,拿给孔千羽看。 照片上是两个年纪相仿的女孩子,二十四五岁,应该正是好年岁,活力四射才对,可是现在再看照片,两个女孩子的脸都有点憔悴,眼底变得青黑,后腰处露出来的桃花含苞待放。 孔千羽掐指算了算:“叫你这个朋友出来,咱们一起吃顿饭吧。” 嗯?邵一诺愣了愣,都十二点多了,现在约人晚了点吧? 不过她很快反应过来,大师不会无缘无故想见她朋友,连忙打电话过去叫人。 一顿饭快要吃完时,张糖才姗姗来迟,她妆容精致,一身名牌,大冷的天居然还露着腰,一进包间,便发起了牢骚:“有什么重要的事非要面谈?这家店位置好偏的,过来一趟真麻烦。” 邵一诺好脾气地给张糖倒了杯热水:“哎呀,真的是有事才叫你来的啊,我给你介绍,这位是孔千羽孔大师,这位是我的闺蜜张糖。” 张糖当然一进门就看到了孔千羽一副道姑打扮的样子,她向来对这些迷信的东西嗤之以鼻,自家两个老古董非要信她管不着,但是自己不信。 因此骨子里就带出两分轻视,皮笑肉不笑地问:“不知大师算一次卦多少钱?我帮我闺蜜出了。” 邵一诺就是太傻太单纯,之前被多少江湖骗子骗钱,也就是邵家家大业大,不在乎仨瓜俩枣,但她张糖的眼里却不揉沙子。 “承惠五百,不知张小姐可想算一卦?” “我?好啊,算吧,不过丑话说在前头,算得不准我可不给钱。”张糖大大咧咧地叉起块木瓜,边吃边问:“不知大师是算八字呢,还是看手相?” “都不用,直接相面就行了。你还有四十四天阳寿,要不要提前想想墓志铭。”孔千羽是什么人物,轮得到她一个小小的凡人歧视?说话自然更不客气。 自张糖走进包厢那一刻,孔千羽已经将她的身世生平看了个七七八八。 父母相敬如冰,兄弟姐妹三人她排行第二,是女儿,又是第二个孩子,被重男轻女的父亲轻视,被疼老闺女的母亲忽视,是个从小缺爱的孩子。 她之所以会跟邵一诺交朋友,是因为邵一诺一看就是被父母呵护宠爱的孩子,身上的乐观开朗对她有致命吸引力。 说白了,就是自己没有,想看看别人幸福的样子。 这样的孩子长大了,没体会过被人爱过,也不知道如何去爱别人,张糖还算好,至少吃穿不愁,张家不缺养孩子的钱。 可是自小成长经历也会注定,张糖家境再良好,也弥补不了性格上的缺陷。 “你!”任谁好好一个大活人被人批判死到临头,都得泼对方一脸才是。然而邵一诺一听这话,人都傻了:“大师,求你救救她吧!” 张糖怒了:“你求什么啊?还叫她大师,她就一神棍,还四十四天就死了,你这么能,咋不算算自己什么时候死?一诺,我们走!”骂完就想拽着好友离开。 但是邵一诺害怕啊,她是知道孔千羽的本事的,现在断言自己的好友活不了几天,还能有假? “不单单是她,就连你也是一样。”孔千羽清澈的双眸看向邵一诺。 邵一诺突然就不慌了,既然孔千羽看出来,也说出来了,那就说明,她还有救。 明显是刚刚在4S店门口相遇时,她就知道自己出了问题,这才要求叫来自己的朋友。 幸好,幸好! “一诺,你疯了吗?咱们好端端的,还能一个两个都要死了?”编瞎话也不编得真一点,居然连准确的日子都说出来了,真以为自己是阎王爷案前的生死薄成精啊? “怕什么?咱们以前不总说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嘛!多大点…..唔唔唔”邵一诺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张糖的嘴,以免她再说出什么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来。 “是纹身有问题?” “不错。给你们纹身的店在哪?带我过去。” 邵一诺点点头,拖着好友就出了门,很快,车开到了市中心商业区。 孔千羽下车一看,好家伙~这不大名鼎鼎的太阳城吗? 左拐右转,在太阳城后身一排不起眼的两层小楼的二楼最里间,门口挂着张烫金色金属牌,上书:小冯微雕室。 也真是难为她们能找到这么隐蔽的所在。 “就是这。”邵一诺紧张地站在一旁。 外观没什么奇特的,也没有多余的气息,门上铁将军把门。 邵一诺看看表:“咱们得稍微等一会儿,他们下午三点才开。” 现在是一点五十,还有一个多小时,孔千羽点点头:“我们先去逛逛商场。”她这身衣服有点惹眼,为避免打草惊蛇,还是换掉的好。 ------------ 第三章 桃花阴煞 这座太阳城到底有什么猫腻? 孔千羽越逛越觉得有意思。 从外观上来看,太阳城的地理位置与布局都遵从典型的阴宅风水,一切以利于墓主人的角度出发。 既然是让死人舒服的地方,阴气聚集,煞气丛生,那么活人进来就应该会觉得很不舒服,有那八字弱的,都能即刻见到鬼。 为何这样一处死地,建起来商业城?而且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进进出出的人也没受到太大影响。 就比如刚刚在扶梯上的一位男士,他体弱多病,身染沉疴,显然将不久于人世。 按道理来说,这样的人几乎相当于行走于阴阳界之间,半个活死人,平时走夜路能见到鬼都不稀奇。 但是现在跟在他后面的孔千羽一路都能明显感觉到,他的气息自进入商场后,居然渐趋平和,身上隐隐外露的死气居然都被净化殆尽。 说句不夸张的话,他如果二十四小时都能在这儿呆着,少说也能多活半年。 什么时候阴宅风水宝地还有救人性命,延缓死亡的功效了? 她不理解。 更加让她不理解的是整个商场逛下来,内里布局自然,没有刻意的地方,却又巧妙地实现了阴阳平衡,居然没有一处阴气过剩,根本不会对活人造成太大的伤害,甚至比一般的地方都更宜居。 你要说布局的本身是个高手吧,外面建筑物规制又非常符合点阴穴的要求,你要说他不懂四六吧,内里的风水阵布的连她都看不太明白。 当然啦,孔千羽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于风水堪舆一道上连半吊子都不算,说不定薛无为都比她强的事实的。 想不明白就暂时不想,度过了心魔劫的她十分超然,随便选了一套衣服换上。 长的好看就是可以任性,披个麻袋都是美女,就连看她不顺眼的张糖眼底也划过一丝惊艳。 一袭正红色长裙,散开头发,没了道袍加成,孔千羽身上的清冷气质收敛,活脱脱一个香艳的大美女,吸引了无数路人的目光。 “大师,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过去吧?”邵一诺满眼小星星,好美,想掰弯,但怂! “一会别叫我大师,我是你带来的新客户。”孔千羽眨眨眼:“卧底,懂吗?” 对方是什么来头都不知道,还是别上去就砸场子的好。 “这间纹身室是你带一诺来的?谁介绍给你的?”路上,她边走边问张糖。 “我看过有个好友发朋友圈,觉得挺有意思的,就想拉着一诺来看看。没忍住,便纹了个。” 纹身很普遍啊,为什么一个两个都这么严肃?她又没纹整个后背,角落里小小的一朵。 据说这桃花纹身专招桃花,她一直渴望爱情,结婚了就可以逃离原生家庭,老天爷赐她一个真命天子吧! “你哪个好友,找出来给我看看。” 奇怪,张糖来来回回把朋友圈翻了又翻,都没找到,她的朋友多数都是圈子里的,展示的多是日常生活,至少就她所知,没有人会设置三天可见,怎么就找不到了呢? 她不死心地按照通讯录顺序,从头到尾开始一个一个翻,确实没有人三天可见,但她确实也没找到那条宣传图。 “找不到了。”张糖有些沮丧,生怕孔千羽不相信自己。 孔千羽了然地点点头。找不到才正常,邪恶如斯,去了非死即伤的纹身室,哪里可能会有回头客老顾客呢。 下午三点二十,铁将军把门的纹身室,依然无人营业,与她们来时门庭若市的光景形成鲜明对比。 孔千羽耐心告罄,脚起门开。 在大门被踹开的一瞬间,邵一诺与张糖面面相觑,都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后腰处,那朵桃花所在的位置。 凹凸不平的触感,没有了最初的欣喜,只余惊悚! 哪里有什么纹身室,空空如也的房间,地上厚厚的均匀的尘土明明白白显示着,这间屋子已经有日子没有人使用了。 门口的招牌就在她们目瞪口呆地注视下倏忽消失不见! “鬼啊!”张糖指着牌子尖叫。 “鬼早跑了,别叫了。”在孔千羽的眼里,整间房里弥漫着阴气,浓度不高,正好是能让人看见鬼的程度。 很显然,纹身室是掩护,其目的就是吸引活人,以便做点不可告人的坏事。 邵一诺与张糖身上那小小的桃花纹身招的可不是普通桃花,那是专门用来招艳鬼色鬼用的桃花阴煞,整朵花都是用阴气与煞气混合着活人生气纹成。 别看花骨朵现在只是含苞待放,等到完全盛开那一日,便是她们的死期。 现在粉嫩可爱,以后反咬一口。这样的纹身,还想要吗? 听明白了孔千羽的解释,两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子花容失色,我滴个乖乖哦,长辈告诫的不能纹身都是真的,要命哦! “大师,救救我们吧!” 救自然是能救的,原理与去医院激光清洗纹身差不多,就是疼得可不是一星半点。 “随我回道观吧。” “啊啊啊啊疼疼疼!!!!”张糖的惨叫几乎能掀翻道观本就漏风的顶,让捂着后腰暗自垂泪的邵一诺心有戚戚,那是真疼啊,这辈子都没这么疼过,而她还是常年受伤,胳膊腿都骨折过的角色。 孔千羽下手很稳,一点点从皮肤下,将被刻进去的阴煞之气慢慢拔除,别看这朵花像是只纹在后腰上,但是阴煞气早已经侵染全身,与她们自身的生气融为一体,慢慢侵蚀。 因此纹上容易消除难啊,疼也得忍着。 其实她有的是办法能减轻这份痛苦,但她不想。 如果不吃点苦头,她们这些在蜜罐子里长大,不用为钱烦恼,天天抱怨着人生无聊的富二代,什么事都敢干!她可没耐心天天坐两个时辰为她们祛除狗屁的阴煞之气。 张糖满头冷汗,嘴唇都咬破了,度秒如年。 不知过了多久,才终于听到孔千羽天籁般的一句:“好了。” 痛苦戛然而止,浑身上下都舒服了,张糖兔子似地从屋里窜出来,两个人互相检查了一下。 嘿,真神奇,纹身不见了,皮肤光滑细腻,一点疤痕都没有。 (本章完) ------------ 第四章 极品一家 真是神了! 张糖凑上去,主动要大佬的联系方式,干脆利落地转了两万过去,这钱花得开心,花得痛快,花得值得。 “行了,你们走吧。”在邵一诺又软磨硬泡地要了两张平安符后,忍无可忍的孔千羽出声赶人,十分无情地将她们驱逐出观。 一个小时后,手机又收到邵一诺的消息:大师,车给你开回来放到门口了,记得去考驾照哦~ 对哦,她把这事给忘了,一时冲动买个爹回来,她认命地出门,准备找个培训机构。 交钱报名,对方扔给她一本参考书,一个星期背下来准备科目一。 龙泽路上华灯初放,不知不觉已经快七点了,两边的夜市小摊依然充满烟火气,孔千羽索性逛一逛。 一路逛吃逛吃,嗯,这家的鱼丸筋道有嚼头,那家的板面量大管饱还便宜,不错不错。 以前她怎么没发现口腹之欲这么养人呢,瞧瞧她比刚穿过来时得胖了有七八斤,唉,上千年的时间都打坐辟谷浪费了,灵米灵蔬虽然灵气十足,但那味道寡淡无趣啊。 “孔道长!孔道长!”背后的呼喊声越来越近,直至一把拽住孔千羽的衣袖:“孔道长,原来你在这啊!快快快,快救命啊,我弟弟的儿子中邪了!” 一个很满脸皱纹的干瘦大妈脸上挂着细密的汗球,大冬天的能累成这样,肯定是真着急了。 她不由分说拖着孔千羽便走,一路上絮絮叨叨。 这是原身认识的人。 玄清观里独自讨生活多年的孔千羽自小吃百家饭,早几年前就开始给周围的邻里街坊画符看相,这里长住的老户基本都知道她。 但她道法不精,一般人家过年过节图个吉利,也是帮衬的意思,会来观里讨些平安符之类,真正有事,绝不会来找她才是。 记忆里挖了挖,这位老大妈叫司来娣,今年五十出头,一辈子没有结婚,也是个可怜人。 这个名字或许就是她一生悲剧的开端,一个不被家人祝福和期待的小生命,一个想被拿来换钱的工具人,一个被弟弟弟媳呼来喝去的免费保姆,女人最大的不幸,她全集齐了。 司家离得不远,就在孟令泽原本住的那个小区里,阴暗狭窄的楼道里堆满各家各户的东西,仅留一条缝隙通行,四层楼一户人家门户大开,内里传来激烈的争吵声。 司来娣拽着孔千羽冲进来时,她的弟弟司光宗正抬起手准备往他老婆郭美兰的脸上招呼,见有外人来了,才不情不愿放下胳膊。 孔千羽一身道袍,身份不言而喻,司光宗本就阴沉的脸更加阴沉,他狠狠瞪了司来娣一眼,暗骂这个傻缺姐姐多管闲事。 “你来干嘛?”他不认识孔千羽,做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懒汉,哪有闲工夫会投喂一个孤女,自己吃饱不饿就行了。 孔千羽没有开口,司来娣则赔着小心,用商量的语气说:“我看小昊不像是正常生病,咱们请大师给看看吧?” “你钱多没地儿花了吗?有闲钱请什么大师,还不如给我买包烟呢,手机拿来!”司光宗不由分说,司来娣乖乖交出手机,零钱里仅剩的三百多块被转得一干二净。 “我发工资还得一个星期呢,这一个星期还得买菜,你、你、你不能都转走啊。”司来娣唯唯诺诺,希望自己弟弟手下留情。 “没钱买菜你不会别吃饭了?啥时候发工资关我什么事?”司光宗满不在乎,收到钱,把破手机扔还回去,看也不看屋里的三个女人,哼着小曲出了门。 郭美兰见司光宗走了,松了口气,揉揉刚刚被掐痛的胳膊,眼珠子一转,问道:“姐,你真没钱了?小昊买药还差点钱呢,这可怎么办?” 司来娣从兜里掏了半天,又掏出来张皱皱巴巴的红票:“要不你先拿去给小昊买药去,家里的生活费我再想办法。” 郭美兰接过钱,连句谢谢都没说,转身进了卧室,再没出来。 家里的两个主人都走了,只剩下个不能做主的司来娣,她冲着孔千羽讨好地笑:“孔道长,小昊真的病得不正常,求您了,帮忙瞅瞅吧,我、我现在是没钱了,但是您放心,只要发了工资,我肯定补上,求求您了。” 司来娣是个性子绵软的老实人,要不也不可能被原生家庭磋磨至此,五十多岁了,还得在弟弟家当个带薪保姆,既要上班,下班又要回来洗衣服做饭带侄子,身上一套工作服洗得发白。 孔千羽叹了口气,这世上还真有烂好人,司来娣自己过得这么惨,万事不能自专,几乎每天从早到晚像个陀螺一样转不停,还会抽出时间给年幼的孔千羽洗衣服送口吃的,八成都是从自己嘴里省下来的。 这份情,她得领,她也愿意还。 “说什么求不求的。”孔千羽推开另外一间卧室的门,司昊天就住在这。 扑面而来的是难闻的尿骚气,司来娣连忙七手八脚地给侄儿换洗,开窗户通风,一边还不忘跟孔千羽道歉:“对不住了道长,我今天下班晚了,没来得及给他换。” 这味道不可能是一时半刻形成的。亲生的父母就住在隔壁,居然能让亲生儿子躺在屎尿堆里,今天也算开了眼了。 屋内的味道散去,灯光亮起,孔千羽才眯着眼打量了几眼正在床上几乎无知无觉的司昊天。 她从进屋那一瞬间就知道,这个孩子没得救了。 他身上生气消散殆尽,充斥着浓浓的死气,整个人瘦得皮包骨,灵魂已经与躯壳不再相融,隐隐有几分立刻就要飘出来的迹象。 孔千羽凑到近前,盯着他的面像看了许久,最终摇了摇头,天中塌陷,印堂至鼻梁处黑纹已显,命门白线贯入鼻中,年寿枯白,所有死兆俱现,她救不得。 可他不应该这么早死,孔千羽又拉起他的手看了看。 将死之人,面相已经变了,看得可能不准,但是看手相,他应还有寿二十余年,怎么会如此英年横死呢? “他的生辰八字给我。” 司来娣报得极快,孔千羽掐指再算,确实是应享年四十有四,疾厄病死。 可惜,司来娣找自己找得太晚了。 ------------ 第五章 五鬼运财 “准备后事吧。”告知家属亲人将逝本就没有什么委婉的方法。 司来娣愣了愣:“道长,你再好好看看,我侄子就是发烧没劲,拖得久了些,一直打针吃着药呢。”她指着桌子上的药:“你看,都是对症的药。” 那些凡人医院研究出来的片剂有什么用,孔千羽心道,你这侄儿分明是被人偷了阳寿,耗损精气,这才一病不起,马上就要一命呜呼。 她静静地看向司来娣,一副不容质疑的表情。 “可是小昊才二十岁啊。”她家穷,小弟又是个奸懒馋猾不成器的,三十岁了才出高价娶了郭美兰,他们俩就这一个儿子,都是她从小一把屎一把尿看着长大的。 平时侄儿也与自己最亲近,高中毕业之后没考上大学,进厂打工的他挣的钱,大多数都被无良父母搜刮走了,只剩下点生活费,还会省吃俭用再留下点塞给自己。 是个懂事得让人心疼的孩子,老天不公啊。 司来娣抹了抹眼,没有哭闹,只跪倒在床边,抱着快要咽气的侄儿不松手,也罢,有这么一对猪狗不如的父母,死了也好。 只是心里到底难过,她也是个没本事的,除了默默流泪别无他法。 孔千羽不着急走,司昊天也就这一个小时的光景,等他死了,灵魂清醒,还是得问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人的寿数投胎之时便几乎注定,如此大手笔能偷走近二十年阳寿,想来所图不小。 司昊天在姑姑不舍的泪花中离开了人世,一墙之隔的亲生母亲在忙着网上与人暧昧聊天,表情包发到飞起,亲生父亲估计又跑到哪个网吧沉湎于游戏世界。 他的魂体缓缓透出体外,在尸身上空凝聚成人形,屋内弥漫着的死气也渐渐被阴气取代。 感受到身下抱着的人连刚刚能感受到的微弱呼吸都消失不见,司来娣呜咽一声,无力地滑落坐到地下。 孔千羽抬手想要给司昊天的魂体输入些阴气,助他早日清醒,却不想此时异变陡生! 五只长相各异的鬼脸从他的尸身上升起,全都统一张开血盆大口,就想要生吞了司昊天的鬼魂! 当着她的面也敢如此造次?让你们成功了她的脸还往哪放? 当下五张封鬼符撒出,哪个头都公平对待,绝不偏谁落谁,速度之快,它们根本没有闪避之力,眨眼功夫,五只恶鬼全部被封,符又老老实实飞回孔千羽手中。 司昊天对此依旧茫然无知,孔千羽捏着符翻来覆去研究了几遍。 这五只鬼到底什么玩意?怎么会从司昊天的尸首中飞出来呢?而且时机抓得如此精准,司昊天前脚咽气,他们后脚就跑来分一杯羹。 她上前查看司昊天的尸身。后腰处,五张惟妙惟肖栩栩如生的鬼脸贴着皮肤蠕动,别提多恶心了。 这五张脸,与刚刚被孔千羽收了的五鬼,一模一样。 她的心微微一沉,居然是五鬼运财阵法的简化版,还能生生刻在人的血肉之中,伸出手触摸,冰凉至极的触感与尸身其他地方还保留着的余温形成鲜明对比。 还是以阴煞之气为引做的纹身!与邵一诺与张糖身上的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一个招财,一个招桃花,图形不同,原理一致。 当下孔千羽掏出手机拍了照片,又掏出一张封鬼符,连同司昊天的鬼魂一起打包带走,急匆匆赶回道观。 有句俗话说得好,当你在厨房看到一两只蟑螂时,暗地里一定还有无数的蟑螂。 这是孔千羽遇到的,已经有至少三个人受牵连,一人死亡了。那么她接触不到的,还会有多少?细思极恐。 正经的五鬼运财乃是风水学中一种吸纳四方财气的局势,使用的条件苛刻,需同时俱备天时、地利、人和三大因素,一旦阵成,大旺偏财、横财。 如此能给人带来财运的好办法谁不想用,毕竟没人嫌钱咬手,但是使用此局的人至少要德高望重,德才兼备,平时行善积德,扶危助困,才能化解此阵运化时带来的煞气。 像司家这种父母不修私德、家宅不宁、内息不和的人家,用这种阵,恐怕不但求不到财,还容易给自己招灾。 她步入正殿,将五鬼放出,主位三清像从慈眉善目变得瞪目圆瞪,仿佛下一秒就会一道天雷劈散小鬼。 五鬼被放出来时神智全无,本能地想要扑咬在场唯一的活人,根本无法交流,孔千羽施法将他们控制在一平方米的范围之内,抽除了大半他们身上的阴气。 几只小鬼半瘫似地行动迟缓下来,孔千羽很难不注意到他们与普通阴魂的不同。 五只小鬼,别看脸有多狰狞,脖子以下细如麻杆,被放出来这么一回,已经开始往一块勾连,下半身快要连在一起,变成一个整体了。 形象与司昊天腰上的纹身差不多了。 孔千羽完全放弃审问这些小鬼的念头,这些鬼三魂七魄不全,只会本能地被活物吸引,早就丧失了正常鬼魂的神智,根本无法交流,更像是被人为操纵,以阴煞之气强夺灵智,而驯化出来的怪物。 既然留着无用,她甩甩袖子,一道天雷下去,小鬼直接劈散,剩余的阴气正好用来温养司昊天。 “我怎么在这?”司昊天觉得浑身暖洋洋的,没有了之前深入骨髓的冷意,天知道他卧床挣扎的这四十来天是怎么过的。 “司昊天,你已经死了。”面前站着的美女可真好看,但是她樱桃小口一张一合说了什么? 死了? 司昊天苦笑,死就死吧,活着有什么意思。 “美女你好啊。” “你后腰上的纹身怎么来的?”跟个鬼魂有什么可废话的。 “纹身?”司昊天又笑了,他长得不错,浓眉大眼,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美女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就告诉你去哪纹身好不好?那家技术超赞的。” 是啊,要命的技术真赞,你小命都纹没了。 “少废话,赶紧回答问题,我送你回去见你姑姑。” 小少年一听还能见到姑姑,立马不贫嘴了:“是我工友介绍的,说是开在太阳城后街,叫小冯微雕室。” 果然又是这个地方! ------------ 第六章 枉死之人 “你的工友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他也纹身了吗?” “纹了啊,我们一块纹的,他叫刘传理,就住在洼里镇辛立庄。” “你知不知道,你纹的是什么?” “知道啊,不就是招财的嘛。”司昊天笑得满不在乎,他只是单纯地觉得纹身好玩,至于到底那纹身师说招财不过图个好彩头,以达到推销的目的罢了。 纹完了之后他还暗自赞叹,这么收费低廉手艺又好的店为什么没大火。 能将五只鬼脸纹得各有千秋,连胡子眉毛都具像化,得费多少功夫,结果他们俩一个小时完事,收费还特别便宜,才五十块钱。 现在这个时代,五十块钱纹身,还真是极其物美价廉啊。 孔千羽听着司昊天开心地夸赞那纹身师多么多么良心,愣是忍住了没告诉他真相,他已经死了,何必再破坏他这么一点点快乐呢,到了地府,等着他的还不知道是什么。 他的阳寿未尽,身体机能却破败得不可能再承载他的灵魂,现在的他,不是孟令泽那种生魂出窍,而是正正经经变成了鬼。 本来,他的鬼魂应该被纹在他身上的五鬼吞噬,不会留下任何证据,地府本也不应派鬼差来勾他的魂,阳间的亲人也只会以为他是病死。 如此一来,司昊天在地府的名册里暂时还活着,在人间已经正常死亡户口注销,神不知鬼不觉,被地府发现那也得二十年以后,他的鬼魂去向何处早就无从查起了。 别以为地府就不会有烂账。 所以现在司昊天的处境就很尴尬。他的时辰未到,就算孔千羽勉强送他入了地府,也得于忘川河畔等上二十年,等他的名字出现在鬼差名录里,才能坐上渡船入幽冥。 忘川河,可不是普通的河,内里流的也不是水,哪个好鬼在河边呆得久了,都容易受影响跳入河中,最后成为河的一部分。 没错,忘川河里流淌着的,是由无数阴魂被侵蚀融化后留下来的弱水,看似是水,实则是化为实质的阴气,管你是人是妖是鬼是魔,谁进去谁死。 可是留在人间界对鬼魂更加不利,孔千羽有些同情他,不知道能不能想出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让他能安全地留下,等时辰到了再入地府。 此事可以徐徐图之,且容她好好想想,当务之急,是去找司昊天的同事刘传理,如果她所料不错,这个人恐怕也快要死了。 洼里镇离得相当远,孔千羽一出道观门就看到了自己新买的车停在一旁,车身上全是落叶。 观门前栽种的树此时正值落叶期,金灿灿铺了一地,她也懒得打扫,竟意外还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景观,不少人专程跑来打卡。 “喂,这车是不是你的啊?”正在树下拍照的一对小姐妹看到孔千羽出来,急忙冲着她喊:“赶紧开走!”态度简直恶劣。 孔千羽冷笑,她还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什么阿猫阿狗都敢对她大小声。 懒得理这种没素质的人,准备目不斜视地径直离开,但姐妹花显然没想如此轻易放她走,直接拦住她的去路:“喂,跟你说话没听见吗?什么人啊,有没有素质,这照片还怎么拍?” 车不偏不倚,正好停在树下,一大片落叶都被挡住,本来挺有意境挺唯美的图就变成了新车个人秀,称得她们俩好像车模,偏还没有车模那身材,照片就有些难看了。 这怎么能忍?做为P图狂魔发圈达人,自然要不遗余力排除所有不利因素。 “我的道观,我的观门前空地,我的树。放我自己的车,有何不可?”孔千羽皮笑肉不笑地说。 “不是,你这人怎么这么自私呢?大家不过是看你这漂亮,过来打卡拍照,是给你这小破道观增加人气的,你耍什么大牌啊?” 郭梦婷有些嫌弃地看着外墙都有些掉色的道观,穷道士,开个便宜车,牛气什么。在她连五百块都没有的情况下,嫌二十万的车是破车,嫌别人的道观旧。 “你大可不必这么委屈自己,来我这小破道观拍照。”郭梦婷被孔千羽这句话整破防了,她是个刚刚起步的小博主,想立个旅拍的人设,偏手头拮据,才发现诗和远方都很贵,要钱的地方都去不起,这才想另辟蹊径,选些没人知道的小众景点发一发。 这里真的挺漂亮的,如果不看背后热闹的小吃街,道观这一隅天地真有几分超然的禅道,静静地站一会儿,都会令人身心放松。 她自然想拍得好一些,还指望着这一次吸引点粉丝,来个开门红呢。 谁承想碰到个牛气冲天的道姑,油盐不进。 “算了,要不咱们换个地方吧。”做为朋友,李清晨拉了拉郭梦婷。 “凭啥啊?赶紧把车开走!不然那就让网友们替我们讨个公道!”她毫不示弱地举起手机,对准孔千羽的脸。 这个女人长得这么好看,正好来给自己引流一波。她的眼底有一闪而逝的嫉妒,凭什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女孩子,她就是嫉妒,就是借题发挥,又怎样。 网络上捕风捉影断章取义的多了,不都大红大紫,火得一塌糊涂嘛,自己也不过是有样学样。 孔千羽面对着郭梦婷的摄像头,只是微微勾起嘴角,似笑非笑:“多行不义必自毙,姑娘,如果你一直如此行事,不出半月,死劫将至。别怪我没提醒你。” 说完,她袖子一卷,满地金黄的落叶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得四下纷飞,乱七八糟,美景再不复存在。 李清晨张大了嘴,我的天,她看到了什么,这是巧合还是人为?她抬起头看着孔千羽离去的背影,心中升起几分敬畏。 郭梦婷则开心地又看了一遍刚才拍到的素材,不错不错,这道姑说的话都收录得清清楚楚,看吧看吧,道观里的人不但蛮横不讲理,还咒她出事,心肠黑得透透的,这就是传说中的蛇蝎美人! 至于孔千羽的警告,呵呵,她是无神论者,一切牛鬼蛇神就应该被打倒! ------------ 第七章 夺命噬魂 董利波在人群中看到孔千羽时,瞳孔收缩了一下,连忙放下手里的工作,迎了过去。 “大师,你怎么来了?”这一个多月他忙得天昏地暗,早就将自己遇到的非自然事情抛之脑后了,孔千羽却又出现了。 难不成,他咽了咽唾沫,由衷地希望大师这一次只是路过。 “我想看看死者的尸身。” 还是来晚了。 刘传理家早已经被闻讯赶来的村民围个水泄不通,居然还有人握着把瓜子与身旁亲友有说有笑。 一个人的生老病死,也只会是别人的谈资与一场热闹。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这”董利波有些为难,咬了咬牙:“你稍微等一会儿啊。” 他再次挤入人群,与周国强耳语几句,对方朝着自己所在方向看了看,这才点点头。 “大师,这刘传理之死,法医已经检验过了,身上确实没有外伤,也没有中毒迹象,法医送检了血液样本,暂时定的是死因不明。” 要不是刘传理的大姐刘欣萍报警,非得说她弟弟是被人害死的,他们根本不会出现在这里。村里人还有很多沿用着的老习惯,家里人快咽气的时候都会想办法先接回来,不然客死他乡,头七找不到回家的路,鬼魂就不能往生了。 因此他们这边在家病死的多了去了,一般都是直接给殡仪馆打电话,送冰棺过来,操办丧事,三天后火化,没有报警的。 刘传理的死状与司昊天一模一样,整个人瘦脱了相,皮包着骨头,比饿死鬼还瘦。 刘欣萍坐在地上,头发凌乱,眼神涣散,她在董利波路过时,一把抓住他不松手:“警察同志,你们再好好验验,我弟一定是被人害死的,有人给他下毒啊!” 她举起手机,亮着的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看起来高高大大,很年轻的胖子,保守估计体重在两百斤左右。 “我弟弟1米87,体重220斤!又高又壮的大小伙子,怎么可能短短一个多月时间瘦成一把骨头?不是中毒又是什么?” “你先别着急,咱们不是正勘查呢吗?如果真有人害他,我们一定会抓住凶手的。”董利波好言相劝。 孔千羽动手将尸身翻起来,观察后腰,那里本应该有个五鬼运财阵的纹身,可是此时什么也没有,即使动手摸,也感觉不出来这里曾经有纹身。 再结合她进来后压根没看到刘传理的魂魄,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来得太晚了,被五鬼抢先得手,在刘传理死亡瞬间、魂魄出窍时,将其吞噬,而后五鬼离开。 她将司昊天的鬼魂放出来,刘传理刚死不久,一屋子死气与阴气交织,让他这种新鬼浑身上下都舒适,他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魂体又凝实了一分。 然后,他睁开眼睛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刘传理的尸身。 虽然已经做了鬼,但是司昊天看到死人还是吓得尖叫出声:“啊!死人了!” “别鬼叫!看看这是谁?” 司昊天撇撇嘴,他认识的人里可没有瘦麻杆,但是刘欣萍的手机亮着屏呢,他很难不注意到。 “这是?传理哥?”司昊天瞪大眼睛,看看手机,再看看床上的死人,如此反复十来次,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怎么可能!” 刘传理比他大一倍都还有多,刚进厂时他被人欺负,还是刘传理帮他出头,就那虎背熊腰往自己跟前一站,安全感爆棚有木有! 可是床上的死人虽然面目全非,眉眼间依然有几分熟悉,确实是刘传理。 “他、他、他,他怎么死的?”司昊天耷拉着脑袋:“不会也是被纹身害死的吧?”除了邪法,还有什么原因会让个大活人生生瘦成一把骷髅呢。 其实刘传理也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瘦下来,他只是自身的生气被五鬼不停吞噬,精气化血肉,生气不足,血肉自然也就快速被消耗了,等到他生气断绝之时,自然只剩下皮与骨。 这诡异纹身已经出现在四个人身上了,死亡两人,会不会还有,她不知道的受害者呢? 小冯微雕室背后,究竟是何人?养出鬼物吞人灵魂到底意欲何为? 她低声对董利波说:“他的血液检验不会有任何问题。这是鬼物所为,你们还是不要管了,以病亡结案吧。至于怎么跟死者家属解释,你们可以好好想想。” 董利波暗道,还不如是被人害了呢,至少人他还能抓到,鬼这玩意看不见摸不着,多特么吓人。 “我给你的符,你还带着呢吗?”孔千羽话风一转,又问出了这个问题。 “带着呢带着呢。”他最近红峪山的尸骨坑刚挖完,天天两点一线,连家都没回,就住在单位宿舍,两套警服换洗,根本没时间不带符。 他掏出上衣口袋里的两张符给孔千羽看,以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孔千羽狠狠皱了皱眉,拎起平安符。 符上原本鲜艳的血红褪得七七八八,这张符已经在报废边缘。 “你最近小心点吧。”好在护身符还完好无损,看来问题不大,她手头没有妖血了,暂时画不成新符。 董利波横死的面相依然如故,这一劫看得出来不太好过,平安符帮他挡了灾,可能推迟了劫难发生的时间,如果他不小心,还是很容易挂掉。 好好一个人民警察,退役军人,刚猛硬汉,变成个瓷娃娃,整得董利波都有些提心吊胆了,他想不信,可是是人就有求生本能,谁不想好好活着。 这日子啥时间是个头哦? “能帮我个忙吗?我想要最近全市非正常死亡的人里,死相跟刘传理类似的案例。”自己一个个去碰运气太慢了,还是让蜀黍开个外挂吧。 董利波点点头:“可以是可以,但是也不是每个家属都会报案。刘欣萍也说,自一个多月前,她弟弟就病了,一直没精打采地低烧,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如果不是她弟弟瘦得太不正常,她肯定也不会报警。所以不排除其他家属当成因病死亡的可能。 “有多少算多少。”孔千羽觉得人数应该不会太多,如此有干天和之事,做得多了,老天爷还不得一个雷劈死背后作妖的家伙。 ------------ 第八章 不修口德 董利波在两天后给孔千羽回了个电话:“大师,对不起,我没能找到类似的报警信息。” 看起来是她想得简单了。要么有阴煞纹身的人死亡时家人没报警,要么就是人还没有死。 从阴煞之气入体,到自身生气被完全消耗殆尽,时间长达七七四十九天,时辰未到,这些活死人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一个小小的纹身,就能要他们的命。 “砰砰砰”敲门声又起,孔千羽不胜心烦,外面肯定又是哪个跟风来打卡的人。 这些凡人有的还真是讨厌! 自从那天赶走了一对小姐妹之后,她的道观就出名了。 多数人脑子正常,三观很正。 有赞叹的:啊,好美好美的小姐姐啊~告诉我道观在哪里,我要去近距离欣赏~ 有批判博主不讲理的:笑话,人家在自家门口停车,关你什么事?真是头一回见到拍视频网爆自己的! 有些喜欢搞雌竞的女人与满脑子黄颜色的男人就开始在评论区里嘴里不干不净。 至于都说了什么,呵呵,孔千羽扒拉着手机翻了几条,眼中的冷意便藏也藏不住。 不吃点教训,没脑子的人就真不管天高地厚,也不知道什么样的环境里能养出如此不懂事的人形动物! 她在评论区打出一句话:不修口德,祸从心起,因果业缘,报应不爽。小小地施了个真言咒,谁再胡乱说话,就让他们现个原形,内心的龌龊全表现出来。 不再理会网上的纷争,反正这些人马上就会领教到嘴不干净的后果了。 郑若松就是其中之一。 人到中年,家庭岌岌可危,事业不见起色,种种压力没有化为他的动力,现实生活中他是个老好人,跟邻居亲切打招呼,跟老板点头哈腰,对同事有求必应,买早餐也会说声谢谢。 就是这样一个所有人口中的好人,在网络上化身喷子,似乎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是正义化身,其他人的言论都臭不可闻,那真是逮谁喷谁,大杀四方,威武异常。 他昨夜照例随意发泄着心中不满,正巧刷到郭梦婷发的视频,视频中的女道士长得完美无缺又冷若冰霜,像仙子一样高不可攀,正是郑若松最讨厌的女性形象,跟他公司上司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凭什么老子有才华有能力,在单位还得受你这个臭女表的管束?要不是你卖了出去,能骑在老子头上? 他打下一条评论:披着道姑的外皮,内里说不定干着什么卖肉的勾当,说吧,多少钱一晚,老子包你一个月! 一个晚上,他发了数十条负面评论,一直到妻子再三催促,才不情不愿地放下手机睡觉。 老子天天在单位被个臭婆娘管,回家还得挨黄脸婆管,擦! 内心无比厌恶老婆,自生了孩子后身材变得臃肿,经常蓬头垢面,最恶心的是天天的找自己要钱,还管东管西,这日子早就过够了! 早上五点多,他被两岁女儿的哭声吵醒,哭哭哭,就知道哭!小讨债鬼,年纪这么小就是个磨人精,长大了还得了! 翻身装听不见,任由妻子起来伺候女儿,一直在床上躺到七点,他才缓缓起身,照例抱怨了两句妻子早上又不给他提前准备早餐,浑然不觉得妻子已经哄孩子一个多小时,抱着女儿困得连眼皮子都快粘上了。 做家务带孩子,不是女人们应当做的事吗?只字不提妻子与他一样,也要上班挣钱养家。 似乎是今天温度太低,冻得他有些失神,又似乎是早上买的早餐味道不如以前好,吃得食不下咽,还似乎是旁边的同事说话声音太大,影响了他的工作效率。 总之一个上午,他都在无比烦躁中度过,胸口一股无名之火,渐渐地以他的洪荒之力,都压不住了。 中午休息,他点的外卖迟到了两分钟,外卖员是个看着一脸疲惫的中年妇女,背上还背了个孩子,一进门,找到他时,便开始鞠躬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刚才在路上没注意,摔了一跤。”声音颤抖,态度卑微。 他午饭点的红烧肉盖浇饭,菜里不多的汤汁已经被米饭吸收,从外观来看,塑料袋有点脏污,包装完好,但是打开餐盒后,内里的饭与菜多多少少洒了些出来,基本不影响食用,却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心情。 尤其是这个女人还一个劲地强调她不是故意的,故意不故意重要吗?重点不是应该赔他一份新的外卖吗?这都摔散了,肉和菜搅在一起乱七八糟,看着就没胃口好不好? 放在平时,他肯定会说一句没关系,让外卖员走,可是今天不一样,他无名之火当然得发泄出去才行。 “别跟我道歉了,赔一份新的就行了,这份不能吃了。”说完,直接将外卖扔进了垃圾桶。 一份不影响口感、未被污染的外卖彻底变得不能食用,外卖员还有些呆滞:“你不要了我给你重新买一份可以,可是这份应该还给我啊,这还能吃呢。”她看着脏了的饭,略微不满,小声嘟囔。 她带着孩子手脚慢,本身就不可能接太多单,收入微薄,这么一份二十多元的午饭,赔得起,却浪费不起,她有些心疼,女儿已经好几天没吃过肉了。 “我花钱买的饭,还不能扔了?手脚这么慢,做什么外卖员?还带着孩子送!孩子是我亲生的?我必须得同情你?必须得原谅你?你算个什么东西?” 郑若松说话声音越来越大,整间办公室没有人听不见,他们纷纷抬头,看向他的神情里充满震惊。 如此侮辱人格的话,怎么能轻易说得出来的?郑若松原来是这样的人吗? 人家外卖员没有说不赔,更没有跟他吵架,也没有用带着孩子这样的借口来博取同情,他把好好的一份能吃的饭扔掉,还倒打一耙? 从来要求退餐换餐,都得把原来那份还给外卖员,人家或吃或扔,自行处理,这就相当于外卖员认赔,自己花钱买下来的。 上司也从办公桌后面探出头来,可能是觉得在办公室里闹成这样不太好看,便想出面打圆场:“好了好了,人家也怪不容易的,先让她走吧,今天中午,姐请你,想吃什么?还要红烧肉盖饭吗?” “要你来做好人啊?你又是什么东西?跟老板不清不楚,靠身体上位的,有什么资格看不起我?” ------------ 第九章 妻离子散 陆遥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刚刚她这个下属都说了什么污言秽语? 自己兢兢业业,坐到主管这个位置上靠的是自己的能力,多少个加班的夜晚,多少个学习的周末,给公司谈成一个又一个客户,就被下属诬蔑至此,尤其这个下属自己还是个平庸无能的货色! “把你刚才的话,有本事再说一遍。”陆遥语气平静,淡淡地道,她直视着这个一无所长的中年男人,只觉得好笑。 自己没本事,还瞧不起女人,认为自己怀才不遇,这样的人她见得多了,多开除一个也无所谓。 郑若松梗着脖子:“老子就说了怎么样?你个学历还不如我的女人,凭什么爬那么快?那也就是领导层里没有女的,不然我也能给自己标个价卖喽!”他觉得自己此刻的形象一定无比光辉,没看其他同事都仰着头高看自己一眼了吗? 明明其他同事是被震惊到了还没反应过来 “行,你等着。”陆遥的动作很快,到下午两点一上班,HR就来找郑若松谈了。 “业绩连续三次倒排第一,迟到早退次数达到上限,传播谣言带来恶劣影响,你被开除了,公司本着人道主义原则,会多给你一个月的工资做为补偿,现在请你收拾东西,跟我去办离职手续。” 郑若松不屑地笑了:“办就办,谁怕谁?那老女人是你相好吧?要不然你怎么能这么快就过来了?” HR懒得理这种疯狗,干脆利落地把人轰走。 他业绩不行,工资不高,入职这家公司三年,拿到的赔偿才不到五千,抱着东西回家路上,气鼓鼓地为自己鸣不平,这个社会太黑暗了,处处都是裙带关系,根本不给他这么正直的人留活路。 回到家里,妻子还没下班,女儿在托儿班,家里到处乱糟糟的,沙发上堆着换下来的脏衣服,冰箱里有的菜都放烂了,水池里还有碗筷没洗。 真是全天下都找不出这么懒的老婆,他在外面累死累活,回到家都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他当初怎么就瞎了眼看上她! 越呆越烦,中午饭还没吃,饿得半死。 他气冲冲地离开让他窒息的家,随便找了家还营业的小饭馆,要了两个菜一瓶酒,低头吃饭。 饭馆是夫妻店,此时正值半下午,没有别的客人,饭店夫妻的小孩子大概四五岁,骑着个小小的儿童三轮车在一旁玩得开心。 他喝了一杯白酒,有点上头,对今天发生的事越想越气愤,好好的工作丢了,还不知道晚上回来,那碎嘴婆娘要怎么唠叨,真是烦死了! 烦死了!烦死了! 那小孩正好此时骑车到了他旁边,车轱辘从他的脚面上碾压过去,有点疼,更多的是讨厌,孩子真的很讨厌很讨厌。 他本就心烦意乱,直接抬起脚将车连带小孩一起踢翻! “哇~~~”孩子哭出声来,引来大人。 老板娘第一时间扶起孩子,看看哪也没有受伤,只是被吓到了,缩在她怀里一抽一抽地哭。 “怎么了?怎么摔了?”一开始老板娘没想过是被客人推倒的,孩子玩乐嘛,自己摔的也有可能。 “叔叔撞我车。”小孩子骑得不快,而且三轮本就稳当,轻易不会摔,孩子是亲眼看到郑若松伸脚踹车的。 老板娘一听这话,脸就沉了下去,怕小孩子看错,避免冤枉好人,特意先去看了监控,证据确凿之下,把正在后面收拾菜的老板叫来,两个人低声说了几句话,老板就气势汹汹杀到郑若松跟前。 自己孩子被人无端欺负,任哪个做家长的也不可能善罢甘休! “你踹我儿子车着?” “踹了,怎么着?”喝了点酒正上头的郑若松一脸无所谓,不过是个孩子,欺负了就欺负了,怎么着?你们两个臭外地的,开个店了不起啊? 怎么着?老板一把揪起郑若松的前襟,抡起拳头就想砸,还是老板娘拦了下来,一旦动手,有理也变没理了。 “给我儿子道歉!”这要求不过分,但是奈何今天郑若松解放天性,根本就不想做个人,耍起了无赖:“你儿子又没伤筋动骨,不好端端的嘛,道什么歉?滚开,老子酒还没喝完。” 老板娘果断抱着孩子,直接打了报警电话。 蜀黍来得很快,看了监控,查看了孩子的情况,责令郑若松赔礼道歉,这犟驴就是不听,还将没吃完的剩菜泼了蜀黍一身,嘴里不干不净地指着蜀黍叫骂:“黑狗子皮穿着就想咬人了呗?你算哪根葱,敢命令老子?” 二话不说被蜀黍铐上带走了,本来能好声好气赔个礼再赔点钱解决的小纠纷,现在好了,几天管吃管住。 直到五天后,郑若松被从拘留所里放出来,回想那天发生的事,还有些如坠云雾,他究竟是怎么了,居然会那么暴躁,不计后果地辱骂他人,仿佛不骂人就不会说话一样。 可以说,他完全是把自己从来都说不出口的心里话说出来了,难道真是压抑得太久了? 他晃晃悠悠地回了家,洗个澡,躺在沙发上玩手机,骂了一通人,终于把这几天积攒的怨气撒了出去,觉得神清气爽。 然后,等到他老婆下班回家,看到躺着的他没打招呼,连饭也不做,就买了点外卖回来,他立即气不打一处来:“你这日子还想不想过了?饭饭不做,家家不管!我蹲了几天号子回来,你连问都不问一句!” 说得好像他被拘留很光荣很委屈一样,还不是自己作出来的?饭店老板娘可把监控视频都发出来了,自己单位同事都看到了,小区里很多邻居也知道了。 他们家的脸都丢光了,自己出去会被指指点点,这个窝囊的男人就知道跟他横吗? 妻子气不过跟他吵了起来,越来越高声,郑若松再一次感受到了怒火中烧无法压抑,抬手就照着妻子脸扇,用尽全力,咬牙切齿,仿佛打的不是自己同床共枕的妻子,而是仇敌。 警灯闪过,他理智回归时,已经在警车上了。 妻子被打得脑震荡,面部多数软组织挫伤,小臂骨折,一个轻伤跑不了。 妻离子散,锒铛入狱,这辈子算是毁了。 进了监控服刑的他悔不当初,然而他依然想不通,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 第十章 玄门大比 薛无为在自闭了一段时间后,胡子拉碴地来了玄清观,见到孔千羽时,二话不说先来了个大礼。 “你这又是何必呢?”孔千羽叹了口气,微微抬手,将薛无为从地上扶起:“说到底,我也有责任。” 如果当时没有逼着群妖认主,妖怪们各自为政,湫渊哪有为了抓妖疗伤而大闹紫霄观的机会。 他杀了门下诸多弟子,这笔血债,不是自己手刃了他就能清偿的。 “是我们紫霄观无能,与人无怨。”他们又不是市井泼皮无赖,得了妖仆占了便宜窃喜,出了事反过来怪怨。 师父他老人家在做了往生道场后,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发狠了操练剩余弟子,尤其是他这样的中流砥柱。 他老人家心里的苦,薛无为都知道,朝夕相处的师兄弟变成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饶是他再有道心,也做不到超然洒脱。 所谓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那是圣人。他承认自己道行不够。 两人相顾无言,半晌,薛无为突然问道:“师父让我问问你,可愿意参加玄门大比,报名的事包在他身上。” 这种热闹,孔千羽没兴趣,得了第一又能如何,她胜之不武。 似乎是明白她心中所想,薛无为接着解释:“师父他老人家的意思,是请你帮个忙,打压打压新一代精英弟子的锐气。” 如果说这一次紫霄观能从血的教训里吸取点什么,那就是实力不足永远都是最大的短板,而不思进取,一味敝帚自珍,故步自封,玄门根本不会有未来! 他们都太自负了,理所当然地认为全华国的玄门发展水平已经世界领先,最近几十年的原地踏步也是人与妖全部都在原地踏步,是大环境不好,是灵气过于稀薄不利于修炼。 总而言之一句话,都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不关他们的事。 但是现实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打脸打的如此之快之疼! 停滞不前的只有新一代弟子,他们碰到的对手大多实力一般,又因为天资出众被师门娇生惯养,以至于当了许久的井底之蛙,天真的以为看到的井口就是全部。 现在他们最需要的,就是认清现实,纠正岌岌可危的道心。 “所以还请你认真考虑,不吝赐教。” “可是,也许有些人就想醉生梦死呢?强制把他们打回现实世界,没什么好处吧?”一个不好就会被记恨,玻璃心的人可有的是。 “此事师父定会先与各门各派商议好,绝不会让你难做。” 孔千羽本事卓绝,但是籍籍无名,肯定会有质疑之声。紫霄观绝对不会把大佬一个人推出去抵挡风雨。 “而且,听说这一次玄门大比,拔得头筹的奖励,是高阶大妖的妖血。” 这句话算是说到孔千羽心坎上了,她苦于找不到好的材料,打架的时候还得浪费时间以灵力画符,也就是碰到的对手都太菜,才一直平安无事。 参加个把比试也不是不可以,大不了她手下留情一点,别把他们打的太难堪。 “那就麻烦你师父,替玄清观争取一个参赛名额吧” 薛无为高高兴兴回师门复命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孔千羽几乎是守在小冯微雕室外,但是一无所获。 没有人,也没有鬼再出现过。 “喂,别走!请等一下!”就在她放弃蹲守,准备回去的时候,突然有人从身后快速跑来,甚至伸出手想要抓她。 对方的手停在一尺开外,不得寸进,孔千羽缓缓转身,想看看是谁这么不要命,上一个胆敢这么做的家伙,一只手整整齐齐断了。 居然是他! 面相像罩了一层面纱,让她看不清楚的,只此一位,孟与安的男朋友,苏赫。 他找自己干嘛? 而且明明一个世家公子,怎么如此失魂落魄?出了什么事吗? “你是安安的姐姐,孟家的真千金是不是?” “我叫孔千羽。”什么孟家真千金,真正的孟令颜早就死了,这时候,怕是已经轮回转世了吧。 “不管你叫什么,你都是安安的姐姐,你告诉我,你们把安安送到哪去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 孟与安去哪了与她何干? “再敢伸爪子,就别要了!”见苏赫作势又要扑她,她抬起头,直视对方。 清冷得不带一丝情绪的双眸,真好看啊~苏赫情不自禁地想,很快摇了摇头,孟与安下落不明这么久了,他哪还有心情管别的女人长得好不好看。 “自从孟伯父被抓,孟家倒了,安安就不见了。”苏赫不得不好好解释:“我之前与她有矛盾,冷战了好些天,她打电话发消息我一直都没回复。” “可是在知道孟家出事后,我第一时间去找她了。” 他还是去迟了,孟家已经人去楼空,别墅所有的门上都贴了封条,他再打电话,就一直关机,直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孟与安似乎人间蒸发一样,下落不明。 “她没回学校,谭姨那我也问过了,说没见着,她一个女孩子,还能去哪?” “所以呢?”孟与安去了哪,跟谁都可能有关系,唯独与她无关。 她不会跟个被娇养长大的小女孩子置气。但是,前有孟令颜孤零零一个人病故在道观,后有红峪山找人欲行不轨之事。 孟与安绝非良善无辜小白莲,指望着自己同情她爱护她? 做梦可能会容易点。 “所以,是你对不对?是你对她下了黑手?你害了她!” 什么鬼逻辑!孔千羽本就清冷的眸子又冷了几分, 苏赫居然又一次想扯她的衣袖!这个男人有什么毛病?初见时还挺彬彬有礼贵公子形象,现在怎么变得如此拎不清。 自己愿意做个恋爱脑,为了爱人要死要活有的是办法,海边挺近,市里高楼大厦挺多,再不济满大街都是车,想死就去呗,非要来恶心她? 她一点没惯着,苏赫右手的三根手指被剑气齐根斩断。 他居然连眉毛都没皱一下,兀自疯癫地扯住孔千羽的袖子:“你把安安还给我好不好?” 受伤的手指,一滴血都没有流出来! ------------ 第十一章 双生之殇 孔千羽盯着苏赫掉在地上的断指看了半天,突然想起什么,又盯着他的脸仔细打量。 怪不得! 怪不得她看不清他的面相,怪不得两次见面,苏赫判若两人! 呵呵,根本就是两个既相同又不同的灵魂! 眼前的这个苏赫,不是人。 “苏赫,苏赫,你在哪啊?”焦急的女声突然在不远处响起,孔千羽无奈地摇摇头,来的可真快啊! 怕什么?她虽然是玄门中人,却也不会什么闲事都管,虽然不知道苏家是从哪学的这等术法,只要并非有干天和,关她屁事。 来人正是苏赫的母亲,她一脸紧张地将儿子护在身后,赔着笑脸跟孔千羽打招呼:“孟小姐啊,对不起,我儿子他受了点刺激,这几天脑子有点不太正常,您多担待点,别跟他一般见识,我给您赔不是了。” “只是这几天不太正常吗?”前倨后恭,最是无趣,不过既然碰上了,就是缘分,孔千羽还是忍不住提点两句:“强扭的瓜不甜,苏夫人还是应该学会放弃才是,不然对你对他,都没有半分好处。” “你什么意思?” “苏夫人何必紧张,我只是随便说说。”孔千羽无所谓地耸耸肩,看着母子俩匆匆离去的背影,轻笑:“这世人啊,总是在努力得到不可得,努力抓住已失去,永远不会珍惜自己拥有的,但愿你不要后悔。” 孔千羽刚才给苏赫的母亲相了个面,便清楚了很多事。 王玥在二十多年前,生下的孩子,应该不止一个苏赫。她命中两子,其一生而夭折。 换句话说,苏赫有个孪生兄弟,却不知何故,没有活下来。 每个母亲最大的噩梦,可能就是丧子之痛了。王玥受不了,舍不得,放不下。 所以才有了这个拉着她哭着喊着找孟与安的苏赫,行为举止极其幼稚,不符合世家子弟从小接受的教育。 因为……孔千羽眼神下移,落到地上的三根断指上,伸出脚扒拉了一下。 做的惟妙惟肖的手指瞬间变成了三根稻草。 这个苏赫是假的,空有灵魂,肉体却依附在稻草人的身上,用了术法让他在外人的眼里看起来像个活人。 可是终究是不一样的,稻草人没有痛觉,不会流血,长久被强留在人间界的鬼魂最终下场很大可能会灰飞烟灭。 为了一世短暂的母子情缘,毁了生生世世转世轮回的可能,值得吗? 这具稻草人的气息干净,不像邪法炼制,孔千羽愿意睁只眼闭只眼,就是不知为了给死去的儿子整个能动能用的身子,王玥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苏赫知道不知道,他有个半死不活的兄弟呢?上一次在酒会上遇到他时,他身上还有人类特有的生气,除了面相看不出来,与普通人区别不大。 而刚才的苏赫,他们俩离得近了,她没有感受到任何属于人类的情绪波动,哭的情难自制,伤痛欲绝,却连一丝一毫的人类情绪都没有散发出来。 真是可怜。 哦,还有,孟与安到底是与谁在谈恋爱,是死了的,还是活着的?孔千羽蓦地想起,七月半刚认识时,孟与安身上带着的阴气,她脚踝处出现的鬼手印,不会是苏赫抓的吧? 一路边走边想,等到了道观门前,孔千羽接到个电话:“你好,明天上午七点到驾校集合,统一参加科目一考试。” 这倒是新鲜事,第二天一大早,孔千羽兴冲冲地来到集合地点,临考试前五分钟将习题集翻了一遍,轻轻松松一百分到手,顺利开始学习倒车入库。 一点就通的她在一众菜鸟中的表现十分突出,任谁刚开始学车把把稳准狠成功入库,也不免让人侧目。 “美女,你不会是吊销驾照来重考的吧?”在得到否定回答后,众人羡慕嫉妒恨,这也太打击自尊心了,他们勉勉强强磕磕绊绊歪歪斜斜,对比鲜明而惨烈。 在发现学车没难度后,孔千羽难免无聊,必须熬够学习时长才能参加后续考试,只能每天过来打卡发呆,教练需要她做示范才动一把车。 就在她已经无聊到开始思考,要不要剪个纸人,代替自己来驾校当背景板的时候,送上门的乐子来了。 他们一个教练带的学员有四个,除了孔千羽之外,两男一女。 年纪最大的是个四十多岁一脸阴沉的瘦高个男子,名叫董大旺,一副全天下都欠他钱的模样,平时沉默寡言,不跟别人说话,更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找他搭话。 一个胖些的男人陈国辉是个好脾气的,整天笑眯眯像个弥勒佛,跟谁说话都斯文得紧,待人接物彬彬有礼。 另外一个女子许荷跟孔千羽差不多年纪,打扮的精致漂亮,一身名牌连续几天不带重样,一头栗红色长卷发,做着精致的美甲,最重要的是谈吐不俗,一看就受过良好的教育,她为人随和,总能跟人打成一片。 孔千羽是个闷骚性子,表面看上去很高冷很不好相处,能让人望而生畏,绝不敢越雷池一步。 所以他们四个人便自然而然分成两组,董大旺与孔千羽一个站一个坐,一个低头数蚂蚁,一个抬头望天,多数时候都不说话。 陈国辉与许荷则受欢迎的多,两个人每每聊的火热,还能吸引别的组的学员也过来聚群,场地内随时响起一片欢声笑语。 人多的地方,是非自然而然来了。女人长的漂亮有的时候是优势,有的时候则会遭到嫉妒与贬低。 这不,因着孔千羽不太合群,有人搭讪时常三两句将对方打发,不愿多谈,风言风语渐渐就传了出来。 “看到了没?旁边那个组的总穿道袍的女的,听说是个三儿。” “啊?真的假的?现在出家人也玩的这么花啊?” “什么出家人,估计是金主有啥特殊癖好,装的!听说她傍上的是个又老又丑的男人,也总穿着道袍,装什么不好,非得糟蹋咱们老祖宗留下的文化!” 孔千羽淡定地从他们身边走过,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 “坏了坏了,她肯定听见了!” “听见就听见呗,自己敢做,还怕别人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都不懂吗?” 最后一句话是提高了音量,冲着孔千羽说的。 她不能再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了,不然人家当她心虚。 她站定,转身,打量了对方几眼,悠悠开口。 ------------ 第十二章 被小三了 “欠别人的钱赶紧还了。不然你不还,总有人要还的。哦,对了,学车的费用也是你哥们出的吧?”孔千羽意味深长地笑笑。 “你瞎说什么!”传闲话的男人是隔壁组的,头发梳的溜光水滑,大金链子小金表,一只高档打火机不离手,展示自己有钱的虚荣派头。 被人说穿自己借钱度日的真面目,男人面子挂不住:“你敢说昨天没在门口见你相好?咱们又不是瞎子,随便打听打听,很多人都亲眼所见!” “你这种女人,仗着长得漂亮,挣男人的钱,也不怕人家大房找上门来,最后人财两空?” 欺负一个女人最有效的手段,造她的黄谣,这一招屡试不爽,毕竟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你骂他叫恼羞成怒,你不理他叫自知理亏,根本辩无可辩。 对付这种人,孔千羽有个好办法,她会看相啊,看的还挺准,一个人是好是坏,面相可不会骗人。 她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哎呀,原来你家就靠着嫂夫人这么挣钱养家啊,难怪你知道的如此详细,不过你还真能忍,属乌龟的吗?” 男人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只听孔千羽继续说:“天天在背后嚼别人的舌根,自己头上顶着青青草原。你以为别人为啥要借给你钱,还从来不催你还?有些人吧,龌龊事做了,还得里子面子全都要,这么能你咋不上天?” “别再逼我说的再详细点了,会脏了自己的嘴!” 周围一群人都放弃练车,聚拢过来想要吃瓜,男人的嘴张张合合,愣是没敢再说一句话。 孔千羽知道,像他这样好吃懒做的男人,欺软怕硬是本能,不然也不会让自己的老婆出去挣不正当的钱了。 故意找挣了些皮肉钱的失足妇女做老婆,自己不想努力工作还想吃香喝辣,对老婆婚后重操旧业的举动视若无睹,整天没什么炫耀什么的虚荣男,孔千羽一点没客气,扒了他一个底掉。 经此一役,众人无论心里有什么小九九,都不敢明目张胆传她黄谣了,就怕下一个被扒的是自己。 许荷却一反常态地热络了起来。 “千羽,我叫你千羽可以吗?” 名字只是一个称呼,孔千羽耸耸肩。 “你真的是道姑吗?他们都说你昨天大杀四方,可惜我昨天有事没来,没看到。” “我不是道姑,我是道士。”道姑这个称呼,也不知道是怎么传出来的,反正稍微懂点常识的都不会这么叫。 “哦哦,那你真的会看相吗?算卦会吗?” “都会一点吧。” “那,你能不能帮我算算,我给钱的。”许荷有些许急切,直接掏出手机就想给孔千羽转账。 孔千羽正闲得无聊,有人送钱上门,她也没什么理由拒绝。 “你想算什么?” “我、我算算姻缘。”许荷面上微红,一脸娇羞。 这还需要算吗?许荷红光满面,稍微懂点玄学的人都能看出来,她此时正处于热恋之中。但是:“你桃花正旺,不过却来势汹汹,隐隐有成煞之势。” 许荷一愣:“能说得明白一点吗?” “你与他相识时间不长,我猜最多不超过四个月。”孔千羽让许荷报了自己的生辰八字,掐指算了算,表情多了几分严肃。 “你家庭条件不好,父亲收入微薄,母亲身体不好,常年吃药。” “你今年大四,在认识他之前,你还是学校里的贫困生,每个月生活费不超过五百元。”现在这个时代,五百块钱在大学生活一个月是什么概念,荒野求生。任何社交都不能有,不做点兼职挣些钱贴补大概率会饿死。 “他经济条件良好,自认识你后,便全力追求,你的吃穿用度,他都为你选了最贵最好的,毫不吝啬。” “因此你很快答应与他在一起,搬离了学校宿舍,与他同居。” “你现在身怀有孕,让我算算,快两个月了,是也不是?” 许荷脸上更红了,点头称是,真是神了,算得好准,她清楚地知道自己以前绝对不认识也没见过孔千羽。 “那,我们什么时候能结婚?”最好是出了大学校园就能穿上婚纱,直接晋级一家三口,多幸福、多温馨。 “他已经结婚了。” “什么?”许荷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脸上因为想到爱人而绽放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回去。 “我说,他已经结婚了。” “这不可能!”她被小三了?一个人那么浓烈的爱意会是假的? “不可能的。”许荷喃喃重复道。他们耳鬓厮磨时,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话,他们浪漫出游时,他脸上明晃晃的宠溺,她根本没想过要买,他非得送的各种昂贵礼物。种种爱的表现,难道都是她的错觉? 没道理啊。怎么会有一个人如此割裂,抱着你说爱你的时候,其实家里还有另一个女人在等他回家吗? 许荷生理性反胃地干呕起来。 “我知道他的生辰八字。”就在几天前,他们还在一起吃了蛋糕吹了蜡烛,她告知了对方自己怀孕的消息,做为生日礼物,送给他。 明明当时他的惊讶与欢欣都那么真实,甚至抱着她原地转了好几圈,发了两万的红包过来,叮嘱她要吃好喝好休息好,这都是假的? 孔千羽再次掐算了一遍:“没错,确实已婚,而且,结婚已经八年了。”也就是说,这个男人,二十二岁,刚满法定结婚年龄,就已经英年早婚了。 他出身良好,家境富足,大学毕业后与青梅竹马的女友直接结了婚。从命理上来看,他极重感情,一生平顺,命里应有一子。 如此看来,许荷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那命中的一子了。 孔千羽有些怜悯地看着许荷。 如果这个男人不是花心大萝卜,专骗女人感情的大骗子,那么他在有了爱重的发妻后还要出来寻个清纯没见过世面的学生妹,理由只有一个:他的妻子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生育,而他不想离婚,却迫于家庭压力不得不有个孩子。 所以,许荷是被选中借腹生子的代孕妈妈。 “是不是自从知道你怀孕了,他就不再像以前一样,频繁来找你了?” ------------ 第十三章 恩爱夫妻 听了孔千羽的话,许荷捂着肚子,只觉得浑身冰凉。 她确实像孔千羽说的那样,家境不好,从小到大,内心都是有些自卑的,自己空有美貌,其他别无所长。 她一直都知道,自己只是一只丑小鸭,也没做变成天鹅的美梦。 是他来招惹自己的,从打零工的咖啡店追到学校,高调示爱,情意绵绵,他不仅给了她很多昂贵的礼物,说了很多甜言蜜语,还让她感觉到了尊重。 她以为,这就是真爱,却原来真相如此可笑吗? “我不相信。明明他说过的,这是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宝贝,他希望我生下来,他会做个合格的父亲的。”她自然不愿意信,她宁肯孔千羽就是个骗子,而不是自己才是那个遇到骗子的人! “这是事实。”自欺欺人没好处,他确实会做个合格的父亲,只可惜,孩子不会知道生母是你而已。 但孔千羽只是告之许荷真相,至于她愿意怎么处理,那是她自己的事。 “我想眼见为实,他老婆是谁?我想亲眼看一看!” “这又何必?” 许荷一言不合就转账,三万块买一个眼见为实。 “你不要后悔。” 下午四点,两人从驾校离开,打了辆出租车直奔孔千羽事先说的地点。 本市的一间私人会所,她们二人自然进不去,只能坐在对面的奶茶店里等。 孔千羽很爱这种甜得腻人的饮品,一连喝了三大杯,店员小姐姐都害怕她会喝出毛病,不敢卖了,她只能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 许荷捧着奶茶,目不转睛,直到六点过,会所门前停下了一辆豪车,车上下来的一对男女让许荷差点起身冲出去。 那个男人她很熟悉,正是不久前还发了语音讯息过来,声音无比温柔地劝她学车的事不急,一定要注意身体的男友。 而副驾驶上下来的女人,乍一看,还与许荷有五分相似。 贺久章扶着骆嫣然的胳膊,低下头凑到她耳边轻轻说着什么,逗得骆嫣然掩着嘴笑了起来,她可真好看啊,一举一动都很有大家闺秀的气质,一颦一笑都那么赏心悦目。 相比之下,自己像个廉价的仿品。 贺久章的声音仿佛还回荡在许荷耳边:“你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再笑一个好不好?”他望着她的笑颜眼神迷离,她以为是沉醉,他其实是透过她,在看另外一个女人,他的妻子,他的合法配偶。 那么自己到底算什么?许荷心痛到无法呼吸,原来豪门里的狗血剧情有一天真会在她身上上演,而她,甚至连冲上前去质问他的勇气都没有。 第一次去爱人,却爱得如此狼狈。她早该明白的,灰姑娘午夜十二点的钟声,迟早都会敲响,他们其实真的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会所里有人迎了出来,孔千羽定睛一看,我去!还是个熟人!她掏出手机翻出个号码拨了过去:“你在XX会所这干什么?” 孟令泽接到二姐打来的电话时,警惕地向四下张望,没看到人:“哎哟喂,姐啊,才月余未见,你这卜算技术越来越高了啊,都能算出来我现在在什么地方了。” 算你妹,亲眼所见好不好。 “你怎么不好好在学校上课,跑回A市干嘛?谭阿姨知道吗?” “今儿我约个朋友,就是要解决回A市上学的事儿,嘿嘿,你先别告诉我妈,她知道了肯定又说我瞎胡闹。” “我才懒得管你,散场了给我打电话,我有事找你。” “得嘞。” 贺久章在一旁听了一耳朵:“二姐?就是你们孟家认回来的真千金?你跟她感情倒是不错啊。” “那是,我二姐真有本事,要不是她,你今儿就见不着我了。”三人边走边聊,一直到落了座,骆嫣然对孔千羽表现得极有兴趣。 贺久章是圈内出名的宠妻狂魔,点了几个老婆爱吃的菜,这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孟令泽说:“我知道你小子找我干嘛,当初就劝你出国留学,不然就留在本市上学的,你哪个都不听,去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现在又想回来,告诉你,没那么容易!” “章哥,你敢不答应,我就告诉嫂子你小的时候跟我们一块玩时出的糗事。嫂子,你是不知道,章哥七八岁的时候还总认为自己是女孩子,他还穿过……” “哎哎哎,你瞎说八道什么!赶紧闭嘴!” “怎么样啊章哥,我想调回来的事儿,你给办了不吧?”孟令泽一抬下巴,脸上威胁意味十足。 “办办办!必须办!不过你那个二姐,有空请出来坐坐呗。”贺久章目光落在老婆身上,眼神中全是宠溺。 他这个老婆什么都好,就是心思太重,太相信所谓的命理,经常听各种佛道讲座,也迷信算命卜卦这一套。 说到底,也是因为病得太久,对未来生活过于迷茫。 他除了心疼,还是心疼。 “这我可做不了主,得我二姐同意才行。”孟令泽话里尽显回护之意,倒叫贺久章高看了孔千羽一眼。 孟令泽是什么脾气的人,贺久章最清楚不过,他们之间虽然差着年岁,但是孟家与贺家上一代有生意上的来往,那时候孟家还没搬去锦澜公馆,两家离得也近,十来岁的贺久章没少带着五六岁的孟令泽到处疯玩。 做为养尊处优长大的小少爷,孟令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骨子里是个很执拗的人,看得上的人,他倾心以待,看不上的,他半眼珠子都不会多瞧一眼,管你家什么地位都没用。 贺久章挺喜欢这样的孟令泽,脾气相投就能做朋友,而不是他们圈子里虚伪的应酬式交友。 孟家真千金被公开承认没多久,孟家就败了,孟令泽还能这么维护她,必定有她的过人之处。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贺久章扶着骆嫣然起身:“行了,回去听信。你滚吧,别打扰我们二人世界!” “这爱情的酸臭味,真熏人。”孟令泽挥挥手,出了会所门,第一时间给孔千羽打电话。 “姐。” “来对面的奶茶店。” 孟令泽:“……”不是算出来的啊?完了,姐姐万能的光环掉了。 ------------ 第十四章 不离不弃 “说吧,偷跑回来干嘛?”堂堂名门公子,一朝落魄,孔千羽真的有点担心他会自暴自弃,好歹现在有个大学上,能拿个本科学历,以后打工的选择面也能多些。 谭弈手里有点小钱,但是想让孟令泽像以前一样吃喝玩乐过一辈子,怕是不能够。 “刚刚我在对面跟朋友吃饭,那个朋友的母亲,是A大的副校长,我想转学籍回来读。”他现在有点后悔当初没听爸的话,直接出国留学。 自从家里出了事后,原本一直围在他身边的狐朋狗友一瞬间消失不见,甚至还有原先他帮过的同学反过来踩他,孟令泽心里难受,可他是个男人,不可能想哭就哭。 母亲只有他一个儿子,以后养老还得指着他,所以他连堕落都不敢,与其被人背后指指点点,还不如换个新环境重新开始。 A大里圈内好友不多,他们一般都选择了出国,所以他思虑再三,决定回家。 “章哥从小看着我长大的,我求他,这事儿肯定能成。”孟令泽趁机问:“姐,章嫂想见见你,你看行吗?” “唉,他们俩也是情路坎坷,能走到现在实在不容易,章嫂身子不好,心事又重,姐,求你了,你开导开导她行不行?” 啪嗒,许荷手里捧着的奶茶掉在了地上。 孟令泽不认识坐在孔千羽对面的年轻女子,只觉得她脸色不太好:“你没事吧?” “她没事,说说吧,你这个章哥是什么人?” “哦,贺久章,贺家独子。贺家你知道吧?咱们这周边十几个城市,基本上所有的建筑材料都是他们家批发出来的,曾经也是孟家多年的合作伙伴。” “他老婆叫骆嫣然,家在东北有个矿。诶,你跟章嫂长得还挺像呢,头发颜色一模一样,穿着打扮的风格也差不多,站在一块儿别人绝对以为你们是姐妹。” 孔千羽在桌子下狠狠踩了孟令泽一脚,后者还投来了个干嘛踩我的眼神,她一阵无语,这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臭毛病你还真是无师自通,没看到许荷脸都要白得像个死人了吗? 一点眼力件儿都没有的家伙! “你刚才说骆嫣然身子不好?她怎么了?”孔千羽问出了许荷最想问的问题。 “哦,她有先天性心脏病,打娘胎里带出来的,好像是叫什么法洛四联症,挺严重的,而且经过两次手术也只是修正,没有办法完全根治,只能养着。” 贺久章做为贺家唯一的继承人,怎么可以娶一个注定早亡,完全不可以生育的妻子呢?诺大家业后继无人,如何能行?贺家三代单传,家人极力反对。 然而贺久章是个痴情种子,非骆嫣然不娶,更是在毕业典礼后便直接拉着骆嫣然领了证,玩了一招先斩后奏。贺家老爷子气个半死,连老宅都不让他们回,来个眼不见为净,这都七年了,骆嫣然依然得不到贺家的承认。 “贺家可是放出话来了,什么时候骆嫣然抱着孙子回去,什么时候贺家认她做儿媳妇,你说说,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唉,章哥也是不容易。” 打发走了孟令泽,许荷久久地盯着对面发呆,突然问道:“我该怎么办?” 孔千羽没有回答,每个人的人生都需要自己做主,她给不了任何人建议。 自那天后,孔千羽再也没有见过许荷,她既没有联系过自己,也没有再来过驾校,问教练,教练也不知道。 他们剩下的三个人继续练车,十天之后过了科二,开始准备科三。 开车的感觉不错,满满的操纵感,可惜孔千羽只开了两圈车就被教练无情地赶下了车。别问,问就是她开得太快,教练的小心脏不够坚强,你见过哪个考生一上来就油门踩到底,百公里加速0.7秒。当他的教练车是超跑啊? “喂,孔小姐,许荷是不是被你吓跑了?”中午吃完饭没事做,他们一组的都缩在车里取暖,干坐着也尴尬,便由性格最好一开口就带笑的陈国辉起了个头闲聊。 “我有那么吓人吗?” “你真的会算命吗?” “会啊,真的会。要不要给你算算?”孔千羽懒洋洋地窝在副驾驶,打了个呵欠:“正好我很无聊。” “不用,不用。我这人命好,啥都不缺,没啥想算的。” 董大旺冷哼一声:“都是糊弄人的,你还真信她会算啊?” “要不你来试试真假。”陈国辉也不生气,笑眯眯地说。 “咱们老祖宗留下的东西都是真的,学得精的有点真材实学,可这丫头才多大,能学到个皮毛顶天了。算就算,丫头,给你董大哥算算,先说好了,算不准我可不给钱。” “你确定要我给你算命?”孔千羽转过头去,直勾勾地盯着他。 “算!来来来,你算!”董大旺不甘示弱地顶回去。 “好,那我就随便说说。” “你今年四十有五,单身,没有女友,家资不菲。去年父亲因病过世,家里还有个老母亲。” 董大旺没往心里去,这些资料很好获取,说对了也没什么了不起。 “你年轻时坐过牢,被相信的人出卖,判刑六年半,因此你出狱后不相信任何人,也没有真心实意的朋友,喜欢独来独往。让我看看,你因为什么进去的。” “你命格与水犯冲,近海必带来祸端,想必当初犯事就是从海上被抓获的。” 说到此处,孔千羽摇了摇头:“奉劝你一句,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否则牢狱之灾又不远矣。” “至于你现在做的这个营生……”孔千羽打量着董大旺的面相,故意拖了个长音。 “诶,教练出来了,咱们还是练车吧,别算了。”陈同辉打断了他们的话,拉开车门过去找教练。 车上仅剩孔千羽与董大旺两个人,后者恶狠狠地说:“小丫头学艺不精,就别乱说话了!” “你怕了?” 董大旺瞪她:“既然知道我不是什么好人,你还敢招惹?” “也没有吧,就是想见义勇为,为人民服务一下。” “你什么意思?”董大旺冷声问道。 ------------ 第十五章 见义勇为 “陈警官,你还不抓他吗?”陈国辉刚回到车上,就听到孔千羽这么一句话,吓得呼吸一滞,然后条件反射地想把董大旺按在后座上。 但是董大旺更快!他自己干着违法的勾当,一根弦随时随地都绷得紧紧的。刚才孔千羽说的意思,他听得清清楚楚,在陈国辉还没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随时暴起逃窜! 右手握着的刀从不离身,每每如臂使指,无往不利,想抓他,就先问问他手里的刀同不同意! 干他们这种刀头上舔血的买卖,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他无所畏惧。 陈国辉还主动扑上来了,呵呵,董大旺手里的刀子照着腹部就捅。 距离太近,动作太快,车里可移动空间又小,饶是陈国辉是有丰富经验的老警察,也还是无力躲闪,眼见着就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他只能奋力扭动,至少避开要害位置。 然而,孔千羽适时开口:“真当我跟你说见义勇为是开玩笑吗?” 董大旺已经杀红了眼,哪里还管孔千羽说什么,只想着迅速解决了陈国辉,区区一个小丫头片子,没有威胁。 他得意的笑,稳了。 确实是稳了,用尽了力气刺出的刀,在贴近陈国辉衣服时,被一张薄薄的黄纸挡住了锋芒,不得寸进。 下一秒,刀柄滚烫,仿佛他握住的不是一把刀,而是一滩铁水。 “啊!”一声惨叫,刀子落地。 “抓啊,你的三等功。”陈国辉只惊讶了一瞬,迅速动作,将董大旺控制住,掏出手铐拷上。 等真正安全了,他才有时间后怕,他还从未如此接近过死亡。 大冬天浑身湿透,陈国辉喘了几口粗气,怒视着孔千羽:“你添什么乱?!” 好好的计划都被打乱了!他们已经盯了董大旺三个多月,压根没找到他接头对象,更不知道他藏货地点,光抓一个人有什么用?他们要是能抓,早就抓了! 做为被打击处理过的老油条,董大旺对警方的一套流程都很熟悉,十分明白什么叫坦白交代牢底坐穿,负隅顽抗回家过年,他的嘴只会比蚌壳还紧。 他们轮流24小时不间断盯梢了三个月啊!可是董大旺似乎知道自己被怀疑了,每天作息要多规律有多规律,他们抓不到他的狐狸尾巴。 近百天的苦守,功亏一篑,陈国辉怎么能不生气! “他的仓库就在他家楼下的地下车库,他的同党,此时应该在……”孔千羽掐指一算:“公海!需要坐标吗?” 陈国辉狐疑道:“姑娘,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报假警什么罪名,提供错误情报可比那个还重。” “真的假的,你自己去看看就是了。” 陈国辉十分听劝,迅速拨出几个电话,静静等待结果。 “臭丫头,等老子出来,老子捅死你!”董大旺阴恻恻地盯着孔千羽。 “你得先能出来才行。”这种程度的威胁,糊弄小孩子呢? 二进宫,大规模走私,杀人,这种穷凶极恶的犯人,不死刑孔千羽跟他姓。 “陈警官,他身上有两条人命,你们一定要好好审啊,他家的下水道,你们好好勘察勘察。” 董大旺的脸彻底白了,他哆哆嗦嗦地问:“你怎么知道的?”他可以很肯定,在他家里处理尸体时,天知地知,绝无旁人。 “我还知道,你杀的不是籍籍无名的小人物,那个人有个过命的兄弟,你猜他兄弟要是知道你的所作所为,会怎么对你?嗯?” 董大旺瘫倒在后座上,忍不住害怕。 “警察同志,我说,我都说,我争取宽大,我想立功,求你,别把我关进省监狱!”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 陈国辉彻底明白,他知道自己今天是遇到高人了,等同事开车进来带走董大旺,他希望留个联系方式,之后再表达感谢。 “我都说了是见义勇为,不用谢我。” 陈国辉今日本有一劫,虽无性命之忧,但是伤得颇重,怕是要落下残疾,她助人为乐,不想看到好人受伤,不是什么大事。 短短两天时间,孔千羽这一组四个练车的,就剩下她一个,硕果仅存。 其他组纷纷侧目,尤其是背后说孔千羽坏话的软饭男,更是躲着她走。 教练紧皱着眉头,最后叹息一声:“以后你不用来了,等通知直接去考试吧。” 孔千羽乐得清闲,道玄真人已经来找自己两回了,他打扮得十分清贵,让人看见,才有了她傍大款的流言。 她告诉薛无为自己有空后,这俩货居然比自己还早到玄清观。 道玄真人真的是很着急,玄门大比的日子一日比一日近,可是孔千羽似乎没当回事,一点也不上心。 他可是好说歹说,最后还是拿出了孔千羽给薛无为的神行符,才说服了这帮老古董同意给玄清观一个名额。 表面上什么也不显的老狐狸!道玄真人暗骂,明明一个个眼馋他徒儿的符箓眼馋得不行,哼,让你们装!小心被雷劈。 他已经开始憧憬孔千羽打他们脸的美好画面了,故步自封的老顽固们! “孔小友,这是参赛凭证,劣徒无为也会同往,还请小友照看一二。”道玄真人稽首行礼,很是客气,虽然称呼孔千羽小友,实际上已经将她当成一观之主了,言语间十分客气。 “好说。”谁照看谁还不一定呢,这次大比在青城山举行,据说要坐飞机去。 人类的智慧还真是了得,腾不得云驾不得雾,却能发明出来能在空中飞的铁鸟。 三天后,万里无云,是个好天气,孔千羽出现在机场,薛无为去办理托运手续了,她略带好奇四下打量,不错,挺气派。 “嗨,美女,真的是你!”孔千羽转身,就看到了一张油光水滑的脸,居然是高铁上死乞白赖要搭讪她的男人。 这一次,他的背后干干净净,没有了被烧的黑乎乎的妻子儿女三只鬼,整个人看起来都阳光了几分。 孔千羽微微沉下脸,不对劲。那三只鬼怨气深重,离化为厉鬼只有一线之隔,不可能轻而易举被超度,更不可能自己想开了去投胎,去哪了呢? ------------ 第十六章 分组比试 孔千羽懒得理他,等薛无为回来,两个人直接安检去了贵宾休息室,原本以为能躲开这烦人的家伙,没想到,过了不到二十分钟,他也进来了,冲着孔千羽笑的一脸猥琐。 是可忍孰不可忍,她终于忍不住动了点手脚,让他直接一秒入睡,至于几点的飞机,能不能醒过来,随缘吧,反正花着老婆孩子的卖命钱也不心疼。 没了烦人的苍蝇在耳边,这一趟飞行很是平稳,两个多小时后落地山城,青城派的人已经在到达口等待他们了。 年轻一代里,薛无为小有名气,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参加玄门大比,本来应该他们师兄弟四人一起来的,结果就只剩下他了。 “薛师兄!这里!”接待他的也是熟人,青城派的青霖,之前他们曾经一起在西北捉过僵尸,生死之间互相配合,革命友谊深厚。 “青霖师弟!好久不见!”大家都忙,上次他送潘云香进监狱,还是跟青霖联系的,只可惜时间紧,匆匆见面说了几句话,就又各奔天涯了。 “师兄,这一回终于有机会可以好好聚聚,走,中午我做东,咱们不醉不归!哈哈!” “那是自然!师弟,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玄清观,孔千羽孔道友,也是这一次来参加大比的选手。” 自从接到客人,青霖的眼睛一直不住地瞥向孔千羽,玄门坤道数量本来就少,年轻一代资质卓绝的几位道友他都认识,这位陌生面孔自然引起了他的兴趣。 “原来是孔道友,失敬失敬!”他听师父特意强调过,玄清观这位孔道友画符一道可谓一绝,上品符箓都能成功,绝对不可轻视。 “不敢,叨扰贵派了。”孔千羽鞠躬还礼,对她客气的人,她一向十分给面子,用三师兄的话说,典型的顺毛驴。 “孔道友,赏光一起吃个午饭?” 孔千羽从善如流。 三个人高高兴兴地选了间雅致的餐厅,点了几个招牌菜,便开始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 多数时候,孔千羽都很安静地吃菜,她比较缺乏这个世界的玄门常识,如此好的机会,自然要多听一点。 薛无为知道她对玄门大比几乎一无所知,此时便将话题引到比试上,青城派做为此次的主办方,有沿用旧制,也有创新亮点,便由他介绍: 玄门大比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淘汰制,俗称一局定胜负,以前多流行两两对打,点到为止。 但是青城派这一次另辟蹊径,打算采取分组的方式,五人一组,闯他们设下的阵法,参赛门派三十余,人数共七十余,约十五只队伍,取用时最短的十只进第二阶段,剩余淘汰。 第二阶段是学科考核,山地命相卜,每个人五项均需参加,采取评委打分制,这一次将淘汰一半人,最后剩下二十五人进入最后的决赛。 决赛考的是实战能力,他们玄门存在的目的,当然是降妖除魔,惩恶扬善,因此在全国范围内会筛选出一时半会不能解决的灵异事件,当做本次考试的考题,具体在什么地方,还得由主办方最后揭秘,再带参赛选手前往。 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掉灵异事件的,谁消灭幕后黑手,理清前因后果,谁是当之无愧的冠军,如果都没能解决,便由选手们的贡献度来决定名次。 “孔道友,你要小心啊,每次玄门大比都有意外陨落的道友,万一事不可为,一定要保全自己,还有你,薛师兄。听说第一关是由元齐师叔亲自布的。”青霖小脸发白,心有戚戚。 “什么?”青城派的元齐师叔是个修炼狂人,平时不是在闭关就是在打架,他认为能力与见识只能通过实战培养,自己曾多次徘徊在生死边缘,藉此悟道。 可以想见,第一关的阵法里,能被他加上什么要命的机关。 薛无为艰难地吞了吞口水,与青霖对视一眼,再也没了饮酒作乐的心思,草草了了饭局,回去临阵磨枪去。 第二天半下午,在隆重(废话连篇)的开幕仪式后,迎来了第一阶段比赛环节。 场地上留下的都是参赛选手,有趾高气昂与身边朋友高谈阔论的,也有紧张到不停给自己念安神咒的。 “安静。”主席台上站起个瘦高个老者,眼神扫过所有人,他老菊花般的脸露出几分笑意:“在场的诸位都是咱们玄门未来的希望,今天就让老朽看看各位小友的本事吧。” “想必第一阶段的比试规则,大家都知道了吧?十五分钟准备时间,五人一组。” “请众位小友先自由结组,准备时间到后还没有队伍的,就由老朽随机匹配。” 场上人迅速行动起来,薛无为一直与孔千羽站在一起,青霖则与他的三位同门一组,在寻找着最后一位同伴。 “孔道友,我叫两个相熟的朋友可好?” “反正我谁都不认识,薛道友尽可自便。”反正人多人少,对方实力如何,孔千羽都不在意。 薛无为叫了五方观的拾方、拾圆两位道友,这最后一位的人选,就有点不好找了。 像薛无为和孔千羽这样,门派只来了一个人的太少了,五方观这次派来的足足有七个人,肯定不能分配在一组,拾方跟薛无为有些旧交情,自然愿意找个熟人。 “薛道友,这位是?” “容我介绍,这位是玄清观的孔千羽孔道友,这两位是五方观的拾方、拾圆两位道友,他们五方观于抓鬼一道十分擅长。”孔千羽施了一礼:“见过两位道友。” 拾方是个容长脸的青年男子,年纪似乎是在场众位选手中最大的,身为五方观的掌门弟子,自有傲气,他微微皱眉,有些不满。 薛无为的实力他知道,年轻一代中不可多得的人才,自己跟他组队心甘情愿,可是这个玄清观是哪个犄角旮旯出来的?以前听都没听说过,师父告诉过他这个名字,听说于符箓一道上有些造诣,但那又如何? 符箓终究是外物,且需花费大把时间钻研,精通也就意味着真正的玄门正宗功法修为必不会太高,如此一个人,岂不是拖累? 他们五方观可是奔着拿奖来的,如何能冒着第一阶段就被淘汰出局的风险,带着个废物! ------------ 第十七章 散装队伍 “薛道友,你的能力我是认可的,但是美貌不能当饭吃,我劝你还是甩了这个拖油瓶的好。”拾方自大惯了,当即手指孔千羽,提出了反对意见。 别怪他以貌取人,玄门向来实力为尊。玄清观?一个已经落魄几乎断了传承,被玄门名录除名的道观,能培养出什么能力出众的接班人。 正在积极寻找最后一名同伴的薛无为听到拾方的话,冷汗都差点冒出来,心道你是真瞎啊,师父说的井底之蛙真是一点都没骂错。 他连忙看向孔千羽,生怕这位大佬脸上有什么不高兴的神情。 孔千羽对此兴趣缺缺,她正拿着主办方发的资料研究。 第一阶段的比试居然是所有队伍一齐出发,进入阵法内部,至于阵法内都有什么,资料上是一句也没提。 什么样的大型阵法可以容纳七十余人的试炼?玄清观留下的那些记录里没有,紫霄观应该也没有,昨天薛无为还跟她说也不知道分组和闯阵是不是都得抽签。 看来这个世界的玄学发展水平被她低估了,一个阵法的开启、运转和维护,都需要极多的灵气,如果不能从环境中汲取,便得用上灵石。 曾经宗门最小的试炼法阵,开启一次也得用上九颗上品灵石,这才只是最基础的,至于护派大阵,每一个时辰就能烧掉八十一颗极品灵石,除非敌袭受损严重,谁也不敢轻易启动。 青城派居然有如此实力,孔千羽突然有些好奇这次的玄门大比了,她觉得自己才有点井底之蛙。 薛无为在确定孔千羽没什么反应后,自己站了出来:“两位道友,道不同不相为谋,两位道友请自便。”这就是很明确拒绝组队的意思了。 拾方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薛无为脑袋被驴踢了吧?他们师兄弟名声在外,虽年纪大些,但是实战经验与见识眼界都不是年轻人能匹敌的,他们居然会被拒绝? “呵呵,你可不要后悔。”第一阶段是淘汰赛,完不成规定任务就无缘后面的比试了,薛无为做为紫霄观唯一的参赛选手,居然一点也不为门派考虑,这样的人,也不足以深交。 拾方冷笑一声,带着师弟头也不回地走了。 十五分钟时间很快过去。薛无为与孔千羽这一组没再能组到合适人选,任凭主办方匹配了三个队友。 两名队友是散修。玄门也不是人人都有门派,有些人性喜无拘无束,也有些人是家学渊源,还有些人是得了些机缘踏上修行之路,这些人统一归到散修联盟管辖。 他们想要参加玄门大比,只能通过散修联盟推荐报名,至于到底是真材实学还是用了点不光彩的贿赂手段进来,就无从得知了。反正到了比试的时候是骡子是马拉出来一遛便知,实力不行的自己愿意出来丢人,权当给大家多点乐子。 因为良莠不齐,散修自来都不是正宗门派弟子喜欢的人,组队不可能被优先考虑,剩下也实属正常。 这一男一女两位道士打扮的是一对兄妹,长得有七八分相似,相貌平平,态度冷淡,进了队只简单通报了自己的名字:“祝晓东,祝晓楠,请多指教。”便不再说话。 最后一位则来自大名鼎鼎的茅山宗,却不是出名的人物。 “各位道友,贫道司马酌,这厢有礼了。”一张圆圆的娃娃脸,说话都还有些娃娃音,如果不是她自己说自己已经十八岁了,活脱脱一个未成年。 小丫头自己还没长开,浑身上下都是稚气,再加上没像大多数选手那样身着道袍,而是穿了一身火红色的运动装,满满的都是跑错片场的即视感。 怪不得顶着茅山宗的金字招牌能被剩下,她就差在脸上刻着仨字“不靠谱”了。茅山宗是个大派,这一次来的弟子最多,足有九人,带上她组两只队伍绰绰有余,她会落单,在场的众人除了孔千羽不了解人员分布,都露出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司马酌倒是心大,并没有觉得大家的态度有什么奇怪,她凑到孔千羽身旁:“啊,你真的是孔道友吗?那个会画上品符箓的孔道友?姐姐你好厉害啊!” 一张上品神行符不算什么,玄门虽然凋敝,会画的人也在十数之间,但是道玄真人曾经信誓旦旦地说过,孔千羽上品符箓的成品率极高,几乎从不曾失败,这就叫大家好奇不已了。 她的名姓便如此在玄门世家中流传开来,有人信,有人不信,司马酌属于相信的那一拨。 刚刚互相通报名姓时听说这位就是久仰大名的符箓大师,还有些小激动,呀呀,孔姐姐不光会画符,长得也很漂漂哦。 谁对上这么一张天真无邪的脸也清冷不起来,孔千羽微微笑笑:“真的呢。喏,姐姐给你个见面礼。”说罢,掏出一张平安符递给她。 “谢谢姐姐!”司马酌甜甜地笑,接过符箓,比他们宗门里卖的大路货要好上不少,确实是上品,虽然平安符不贵,但真正有用的上品还是很少见的。 “姐姐,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她拿出一块品相不错的暖玉,虽然是边角料,大小倒也足够做个玉符了,算得上价值相当,孔千羽没有拒绝,心道这孩子看着单纯,倒是很懂人情世故。 一队人也算认识了。 元齐自主席台上再度站起:“我宣布,本次玄门大比,第一阶段的比试现在正式开始!”场内灯光黯淡下去,只余了入口处的一盏灯。 “本次比试,考验的是诸位的耐心与恒心,最先闯出阵的五十人即为通过。诸位小友入阵前,请领取符纸一张,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激活符纸,阵法会自动将小友送出,同时视为淘汰。” “各位,进阵吧!” 其他人争先恐后地入内,生怕浪费了时间,闲庭信步的孔千羽一组便有些抢眼了。 坐在主席台上的青城派掌门元樾笑眯眯地问旁边茅山宗的司马宗主:“走在最后一组的,可是令爱?” “呵呵,小女顽劣,元掌门见笑了。”这小丫头果然没跟同门在一起,希望她不要玩火才好。 ------------ 第十八章 四阶妖兽 接过符纸,他们一行五人最后一组踏入阵法,身后幽蓝色光芒一暗,与外界的联系彻底中断。 四周一片雾蒙蒙的,什么也看不清,在他们之前进入的队伍都没了踪影。 孔千羽眯起眼睛盯着符纸看了半天,这一笔一画勾勒出来的是个什么鬼?完全没见过。 画符其实挺简单的,本质上就是字体的变形与排列组合,所以三师兄才能自创出一大堆没什么用处的破玩意,但是这个符文,真的就像随便画上去的,毫无规律可言。 她有些质疑这符到底是不是真的管用,不过反正她也没打算用,装进储物袋里便是。 四周弥漫着的薄雾随着他们的走动在不断地移动,甚至还有越来越厚重的趋势,他们仅仅走出了三十来米,能见度已经从十几米急速下降到了不足一米。 “大家跟紧,掉队就麻烦了。”按照入阵前的商议,薛无为担当起了临时小队长,此时他手持法剑,头前开路,众人朝着一个方向缓缓向前移动。 这到底是个什么阵法,主办方未多做解释,只说是试练用的,危险会有,希望大家小心。 神TM的希望大家小心。情况不明,贸然闯入,这是连菜鸟都不会干的事。 浓雾除了让大家行动受限外,并没有什么危险,在前进了大约半刻钟后,众人不由加快了脚步,神情也越发放松。只有孔千羽一直神识外放,她总隐隐有种不好的感觉。 修炼到一定境界,修士的直觉会很准确,尤其是她,第六感从小就强,这阵法让她有些熟悉,似乎以前见过,却又怎么也想不起来。 浓雾越来越厚,他们走得却越来越快,天知道雾的面积有多大,他们现在可是在比试,出去晚了要被淘汰的。 又过了半刻钟,四周依然死一般寂静,没有声响,他们也没有碰到其他队伍,甚至连他们自己的脚步声都几乎听不到。 “大家停下。”孔千羽突然顿住脚步,声音里带着几分惊恐。 祝家兄妹有些看不起她,这女修忒也胆小了。 只有薛无为瞬间汗毛直竖,卧靠,能让大佬害怕的会是什么事?他停下脚步,警戒拉满,望向四周围。 “别看周围了,是脚下。”孔千羽一边说,一边灵气化剑,朝着脚底下狠狠刺去。 脚下?众人低头,努力向下看。普通的土路的触感,普通土路的暗黄色,能有什么问题? 下一秒,一声低沉的兽吼传来,他们的脚下传来剧烈颤抖,司马酌第一个腾空而起。 没想到脚下的怪兽居然在受了一击后还有余力偷袭,一根与浓雾颜色极近的触角悄无声息地将她卷起,瞬间布满她全身,她连求救都没机会,就被彻底缠住。 看在众人眼里,就是她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了。 “趴下!”孔千羽这下算是明白他们的处境了,冷冷地喝了一声,第二只灵剑再度狠狠刺下。 薛无为听话地趴下了,祝晓东给妹妹使了个眼色,依然努力维持着平衡,站在原地没有动。 怪兽挣扎得更厉害了,背上根本站不住人,祝晓楠一个不稳,摔倒了,头摔出了怪兽的背,被第二根触角卷住。 这一次,离得够近,祝晓东很清楚地看到了妹妹消失的全过程,那哪是什么消失,明显是被这怪兽抓住了! “小妹!”他怒吼着冲着小妹消失的地方抓去,能清晰感觉到妹妹刚才摔倒的位置结了个硬硬的茧,只不过颜色接近,视觉上看不出来那个地方有东西。 “别碰!”可惜,孔千羽正忙着杀妖兽,等她注意到祝晓楠也被卷起来时已经晚了,此时出言提醒,也只能看看能不能拦住祝晓东。 兄妹情深,哪怕听到了孔千羽的提醒,祝晓东也不可能放任不管妹妹,他抽出自己的铜钱剑,对着茧就砍。 没有用的,全力一击拍下去,却连在茧壳上留下一道划痕都做不到。祝晓东脸色大变,他三十年只练一剑,力道有多大,毫不夸张地说,钻石都能劈成粉末。 这茧壳比钻石还硬不成?祝晓东不信邪,第二剑用上了功法,火焰剑带着摧枯拉朽之力再度劈下。 当啷!铜钱剑被重重地弹了回去,连带着祝晓东都摔倒在地,吐了一口血后,再也没有力气折腾。 “晓楠!”祝晓东目眦欲裂,心痛无比,怎么会?一个普通的比试,进来才不到一个时辰,他妹妹就这么去了! “她们没事,别哭。”清冷的声音再次响起。 此时祝晓东才发现,脚下的怪兽似乎不再动了,而孔千羽也停止了攻击,缓缓向前走了几步,突然就矮了一大截。 “你们也下来吧。” 薛无为扶着祝晓东沿着孔千羽走的方向,这才发现这怪兽并不大,宽度也就三四米而已,几步就能从其背上下来。 “这到底是什么玩意?”浓雾很快散去,怪兽露出真面目。 土黄色,八条腿,像极了巨无霸版的瓢虫。 “这是土行虫。”孔千羽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一只,有四阶修为。” 四阶?薛无为惊骇不已。 妖兽的四阶,相当于人修的元婴期!孔千羽三招就灭了个元婴期修为的妖兽,而且自己毫发无伤,连头发都没乱!!! “不用那么惊讶,土行虫防御力惊人,却几乎没有攻击性。”不然以她的修为,也不敢说能如此轻松。 这玩意就是个移动的堡垒,甲壳是炼器的好材料,地火之下都不能使之熔化,移动速度极快,配得上四阶。 顾不得惊讶这从未见过的虫子,祝晓东围着挂在土行虫身侧的大茧抓耳挠腮,不得不向孔千羽求助:“孔道友,不知您可有办法救救我妹妹?” “放心,你妹妹没有大碍。稍安勿躁。土行虫本身没有捕食能力,它活着都得依靠与它共生的捕蝇草。这个茧就是捕蝇草的触角异化而得的。” 开茧不能用蛮力,那多累啊,孔千羽围着大茧绕了一圈,找到捕蝇草的本体所在,直接一剑结果了,大茧失去控制,自动松开。 祝晓楠跌倒在地,孔千羽继续如法炮制救出了司马酌。 她们除了受了些惊吓外,身上并没有伤。时间太短,捕蝇草根本没有时间消化吸收猎物。 “孔姐姐,我们出不去。”司马酌小脸上挂着泪痕。 (本章完) ------------ 第十九章 危险重重 司马酌颤颤巍巍掏出刚才被她激发过的符箓。 符箓已经毁了,鲜红的符文变得黢黑,却没有起到本该起的作用。 只听她带着哭腔说:“被卷走后,我动弹不得,几次努力想要破茧而出都没成功,脚下却突然开始出现刺鼻液体,沾到鞋底,竟直接被腐蚀了。” 众人的目光不由地落在她的鞋上。一双崭新的运动鞋,没了底。 “我吓得不行,又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情急之下,便掏出符箓,想着放弃出去,以求自保。可是、可是.”小姑娘哭得花容失色。 危机关头,本来以为的保命绝招却一点都不管用,脚底下的腐蚀液体越积越多,她是真的绝望,以为自己早晚会一点点化成血水,死于全尸。 到底是个孩子,又一直被家里保护得很好,这一次软磨硬泡地求着爹爹同意她来参加比试,就是好奇而已,谁好端端的为着个虚名玩命啊。 “咱们怎么办啊?”这鬼地方她真是一分钟都不想再呆下去。 薛无为此时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孔道友,这土行虫到底是什么东西?我等闻所未闻。”刚进阵法,就遇到了四阶妖兽,开什么玩笑,他们连只区区成精两百年的妖都不一定打得过。 与其说是比试,送命还差不多,现在居然连主办方给的符箓都出了问题,根本出不去,里面还不知道有什么更要命的东西等着呢! 祝家兄妹靠在一起,一言不发,只略带恐惧地盯着远方。 土行虫被诛杀,由它散发出来的浓雾四散飘去,周围依然死寂一片,只是他们的视线不再有局限,能看得远了。 远方,大地一直延伸到地平线,两箭之地开始,出现了一小片池塘,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没有人,没有生物,什么都没有。 孔千羽也只是一时间呆呆望着远方,没有回答。 她实在不知该如何回答,因为他们现在身处的,根本不是什么阵法之内,而是一件法宝内部。 而这件法宝她以前就见过,甚至还被带进来过,怪不得从一进来她就觉得很熟悉呢。 三师兄的灵宠苑,里面会有什么玩意,又岂是能闹着玩的。 灵宠苑是一只葫芦形的法宝,也不知三师兄从哪个上古遗迹之中获得的,其内有山海日月,星辰大海与时间流逝,法宝上绘制的阵法精妙,几成一个小世界,根本不用从外界吸纳灵气。 当时她看到也是艳羡不已,被三师兄邀请前往,自然忙不迭地答应。 可惜那段记忆并不美好,以三师兄可怜的幽默感,才会觉得被几只四阶妖兽追得疲于奔命很有乐趣。 当时在葫芦里的大部分时间都被用来逃命了,她是在三师兄的大笑声中跑出去的,能记得这里有点眼熟实属不易。 至于现在要怎么出去,怎么跟队友解释,容她再想想。 三师兄啊三师兄,你可真是阴魂不散啊,怎么走到哪都有你的身影呢?但愿不要被你坑死。 虽然法宝名为灵宠苑,但实际上内部全都是被三师兄随手抓来的妖兽,各种等级,各种类型,只要是他们那个世界里有的,三师兄几乎都要搞到一只放进来。 法宝内与外界的时间流速不同,有了无尽的时间,这里边生存的妖兽几乎可以向着顶点进化,一条小小的锦鲤都极有可能会化为金龙。 就像刚刚那只土行虫,孔千羽以前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能修炼到四阶的,炼器的好材料,又几乎没有攻击力,与它共生的捕蝇草虽然能主动攻击,但攻击范围十分有限,实在是太好抓了。 因此土行虫没被杀灭绝还是人工饲养的结果,就别提能修炼到四阶了。 “此处处处危机,说九死一生都不为过,咱们要小心再小心了。”孔千羽略略叹息:“我没有把握护你们周全。” 这话别人听着没感觉,薛无为的脸可是彻底白了。能让大佬如此凝重,他们还能活着出去吗? 青城派怎么搞的?玩点新花样无所谓,但是用人命来玩? 能来参加比试的,都是精英弟子,如果都死在了这里,青城派就不怕各大派集体围攻吗? “我们走吧。”站在一具尸体旁边呆着不是明智之举,气息万一引来其他更厉害的,他们小命难保。 反正也没有明确的方向与出去的办法,往哪走都一样,他们便朝着池塘进发。 因本身是进来比试的,谁也没想到闯个阵能闯得如此离谱,身上带的干粮不多,水更是一点没带,要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去,找些水源补给必不可少。 他们这一组队伍里,唯有孔千羽能长久辟谷,其他人都是要进食的。 此时正值夕阳西下,池塘面积不小,远远看去竟也有了波光粼粼的美感,他们警惕地走到附近,才发现池塘边上竟然还有另外一只队伍,却只有四人。 “青霖师弟!”居然是青城派的弟子!里面还有熟人。 “薛师兄!”他们互相倚靠着,青霖勉强抬起头:“快走!这儿不安全!”他脸色青紫,浑身无力,似乎是中了毒。不但他,就连他的几个同门都是一样。 孔千羽微眯着眼,神识穿透水面,直达池塘淤泥深处。 正在淤泥里抱着什么东西啃得正欢的金蟾蜍感受到了神识打量,停住嘴,叫了一声:“呱~~” 果然是这老货! 想当初实力不济的孔千羽就是被它追得到处窜,有几次它喷出的毒雾擦着自己的头发丝过去,好不狼狈! 新仇旧恨一起算吧!孔千羽祭起灵剑,飞身遁入水中,直逼金蟾蜍藏身之地而去,这一剑快准狠。 然而金蟾蜍也不是吃素的,它后腿微微用力,跳出一丈远,错过这一剑,顺便还将没吃完的食物扔向孔千羽,以阻对方攻势。 孔千羽轻松闪避,却在与它的食物错身时认出了这是什么,一个没忍住,直接蹦出池塘,偏过头,吐了。 尼玛这金蟾蜍太不讲究了,人家别的妖兽吃人,都是直接一口,连人带魂一块吞了,哪像它啊,咬得麻麻癞癞,恶心至极! 连她这么个修行多年,杀人无数,见多识广的老油条都没忍住! (本章完) ------------ 第二十章 契约灵宠 “孔道友,你没事吧?”队伍里其他人惊呼出声,金蟾蜍从水面上冒出头,似乎在咧嘴笑。 被个畜生鄙视了,孔千羽道了声无妨,便又下水与之战在一起,痛痛快快地连过了五十招,金蟾蜍显然后继乏力,连毒雾都吐不出来了,被孔千羽穿胸而过,高高挑起,扔上了岸。它受的伤不重,但是眼前这个面熟的女人下手真狠啊,招招都往它的头上招呼,险些将它打成猪头,它本来长得就丑,不得母蛤蟆喜欢,再被打得更丑,这辈子也找不到媳妇怎么办? 人类真可恶啊! “喂,金子,别装傻,你认得我,对不对?”孔千羽抬脚踩在金蟾蜍头上,疼得它又咧了咧嘴,这才不情不愿地口吐人言:“小师妹。” 啪!它被踹飞出去。 “你叫谁小师妹呢?”孔千羽阴恻恻地问,语气满满都是威胁。 入宗门时间最晚,是师父的关门弟子一事,是孔千羽平生最痛,明明三师兄还比自己小两个月。 金蟾蜍有些智商,但不高,开口又是:“主人都叫你小师妹,你就是小师妹。” 小师妹个毛!在一连又挨了几脚后,金蟾蜍终于改了称呼:“女王饶命。” 早这么说不就结了,也省得皮肉受苦。 “给他们几个解毒。”孔千羽将蟾蜍踹到青霖等人的身旁,他们蟾酥入体,中毒颇深,即便解了毒能保住命,以后于修行上恐怕也很不利。 但此时光景,能活着就不错了,没看他们队少的那位同门已经被这死蛤蟆啃得不成人形。 这只金蟾蜍是三师兄抓进灵宠苑的第一只妖兽,其实就是从他们宗门的后山上随便逮的,没想到啊,短短几百年时间,已经达到四阶了。 要知道这货的血脉不纯,往上数八百代都是普通的蛤蟆,一点先祖血脉都没继承下来,而妖兽进阶,一看机缘,二看血缘,没有那个命,便是炼到死,都只能是只普通的妖兽。 由此可见灵宠苑对这些妖兽的好处,上古时期先辈出手,绝非凡品。 金蟾蜍不情不愿地吐了点唾沫出来,分别涂到几人身上,似乎累得狠了,整只蟾都萎靡下去。 空气中飘来淡淡口臭味,青霖他们终于褪去脸上的青紫,变回血色,一个个恢复行动能力后,先齐齐向孔千羽行大礼拜谢救命之恩,然后争先恐后跳进池塘洗澡。 几百上千年没刷过牙的威力实在太大。 “别反抗,让我看看你的标记。”这只蟾蜍与三师兄是签了主仆契约的。虽然孔千羽不理解为何三师兄会签下一只普通的长得巨丑的蛤蟆当灵宠,但是她尊重别人任何变态的嗜好。 她以手覆盖在金蟾蜍的额头,神识缓缓探入它的识海。 内里一道亮绿色的契约标记依然稳稳呆在识海里,没受一点影响。 她就知道!收回神识,孔千羽咬牙切齿,在看到这只蟾蜍还活着的瞬间,孔千羽便确定了三师兄一定还活着。 主仆契约的霸道之处,便在于签了契的灵宠,主人一旦身故,灵宠亦会随之死亡,她探入识海查看,只是为了杜绝三师兄解除契约那点微乎其微的可能。 如果今天有命从此绝地出去,她什么也不干了,什么功德之光,都不如找出三师兄,将他吊起来打一顿重要。 “你主子在哪?”孔千羽恶狠狠地问,灵宠对主人会有大致的感应。 金蟾蜍四肢一软,趴下装死,任凭孔千羽如何威逼利诱,敲打讨好,都不为所动,坚持一言不发。 见实在问不出什么,她抬起脚将这碍眼的东西直直踹回池塘:“你再敢伤人性命,下次就别怪我取你狗命了,看你还怎么找母蛤蟆。” 不给它找母蛤蟆,是三师兄以前经常挂在嘴边的话。金蟾蜍又抖了抖,很怂地潜回水里,假装自己从不曾存在。 “孔道友,它杀了我师兄!”青城派一个不认识的弟子满脸不赞同。 “所以呢?” “所以,所以应该杀了它,为师兄报仇!此等凶兽,如何能留?”好一个正气凛然的名门子弟。 “它不就在池塘里呆着呢吗?你想杀便去杀喽。”孔千羽懒得理他。青城派是把他们全部引入危险之地的罪魁祸首,她也是看在这群弟子也是不知内情的倒霉蛋的面子上,没有迁怒。 如果再不知好歹,就别怪她无差别攻击了。 而且她认识这金蟾蜍多少年了,知它不是弑杀之辈,如果没人惹它,生性最是懒惰,恐怕这些人在见到了金蟾蜍时,是主动出手攻击的那一拨吧。 自己技不如人,现在反过来还想借刀杀妖,想得美! “你!”后面的话还没说出来,就被眼疾手快的青霖捂住了嘴,他低低跟师兄弟们说了些什么,安抚住了,这才又郑重一礼:“多谢孔道友救命之恩。” “不必,你们青城派这次玩得真大,说说吧,你们师叔有没有私下里告诉你们,要如何才能出去?” 青霖下意识地低下头,眼神一暗:“确实不曾,不然我等也不会在此地痛失同门了。” 孔千羽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挥挥手:“你们走吧。” 青霖说的是真是假都不重要,反正只要别在她跟前碍眼就行了。 “孔道友。”他吱吱唔唔地又施一礼:“我等身上有伤,人员不全,不知可否跟着孔道友一起?您放心,我们只远远缀着。” “随便你。” 日升日落,夜晚来临,居然夜幕上还有数不清的星星,众人见孔千羽没有再走的意思,纷纷开始准备晚饭。 一堆篝火升起,没了太阳带来的温度,小风一吹,冷入骨髓,便也顾不得野外用火可能会引来其他妖兽的危险了,不生火他们可能都熬不到第二天早上。 每个人都将身上的食物拿出来,也不过两袋泡面,几袋饼干并一包火腿肠。 水是一点没有。 守着个池塘,可是池塘里不但有一身疙瘩的癞蛤蟆,还泡过死人,在场的人就算再渴,也没想过去池塘取水,每个人勉强咽了块饼干。 “你们休息会儿吧,我守夜。”孔千羽修为高,不吃不喝对她丝毫没有影响,她坐在篝火旁,神识外放,希望这一夜能平安无事。 (本章完) ------------ 第二十一章 疾风之狼 然而这一夜注定不能太平。 先是有只貘兽想借着夜色的掩盖偷袭,被孔千羽一脚踹飞后很没骨气地遁了,之后子夜时分又摸过来两只鸵鼠,这俩二货以为自己会远距离滑翔,能无声无息地接近,孔千羽直接一袖子掀起阵异风将它们两丈宽的身子吹飞。 因不知还有多少妖兽潜伏在黑暗里,她的原则就是你不犯我,我也不想赶尽杀绝,一招退敌,对方知趣滚蛋,她才不会去追,保存体力以备不时之需才是王道。 看吧,临近黎明,人最困倦疲惫之时,真正的威胁出现了。 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群光点,绿荧荧的,以极快的速度向他们的位置奔来,孔千羽这一次直接叫醒了众人:“都起来,做好战斗准备!” 这是一群疾风狼,速度之快,同阶内没有对手!它们在撵着一大群人狂奔,似乎都没有尽全力,只等着前面渺小的人类体力不支,坚持不住,自动掉下队来,它们再扑上前去将其撕扯下肚。 这是一场并非势均力敌的消耗战,疾风狼无论是速度还是实力,都明显高于这些进入比试的弟子,眼看着同门同袍一一命丧狼口,这些人自知今日无论如何都跑不掉,与其在狼狈逃窜中耗干灵气,殁于狼口,不如背水一战,死也要拉两头垫背! 他们停下脚步,不再跑了,疾风狼将他们团团围住,亮出獠牙,只等狼王一声令下,便可美美饱餐一顿。 十几个人沉着脸,握紧武器,脸上全是决一死战的悲壮,纷纷掏出压箱底的宝贝,大战一触即发。 他们停下来的位置与孔千羽等人呆的池塘还有十来里的距离,这个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跑过去还得十几分钟,等到了估计黄花菜都凉了,甚至可能去了就是给狼群送外卖。 但是不去,眼睁睁看着同袍惨死,他们于心何忍。 “你们在这呆着,保护好自己。”孔千羽走到池塘边,将正睡得香的蛤蟆踹出来:“帮我守着点,这些人要是死一个,我就扒了你的蛤蟆皮。” 金蟾蜍委屈地“呱呱”叫了两声,又挨了她一脚:“小点声,没见到那边来了群狼吗?你这地盘不想要了是吧?” 说完她转身就走,消失在众人眼前,下一秒,直接出现在十里开外的狼王头顶上。在场的这么多人瞪大了眼珠子,勉强能看清一只狼头上突然多了个人形阴影。 她怎么能飞得这么快?十里地啊,他们即使用上神行符,也得跑五分钟!她直接瞬移?还是人类吗? 咳,瞬移夸张了,她只不过是小小地全力飞了一下下而已。 狼王头上一沉,下一秒它怒了,什么阿猫阿狗都敢往它头上站,看它不咬死来人! 它拼命地甩头,连带着各种走位站立扑咬,竟连孔千羽的衣角都没咬到,气得它嗷呜一嗓子,群狼放过到嘴边的肉,集中到狼王身边,准备先咬死这个胆敢冒犯它们大王的不速之客。 孔千羽闲庭信步一般在群狼的头上跳来跳去,冲着死里逃生的众人说:“向那边的池塘,快跑!” “那道友怎么办?”有人迟疑着问道,他们是不想死,但也不想让别人替他们去送死。 “走吧走吧,我再跟这群狼玩一会儿。” 玩?他们被追得丧家之犬似的,人家耍狼玩。 众人看着在狼头上蹦迪的孔千羽,默了默,然后开始全力朝池塘方向跑。自己这三脚猫的功夫,还是别留下来影响人家发挥了。 见其他人都安全了,孔千羽也不再恋战,直接一弯腰将狼王拎了起来。 两百多斤重的狼王:.就挺突然的。 “叫你的小弟别乱动。”妖兽到了一定修为便能口吐人言,化形为人,交流不存在问题。 要不是这灵宠苑是个法宝,内里再有日出月落,都是假的,代替不了真正的天劫,说不得这里面随便走几步就能碰到人形的妖。 妖兽化形,必有天劫,不挨雷劈,怎么做人。 狼王嗷呜一声,群狼止步,只眼神不善地盯着孔千羽。 “咱们井水不犯河水,我放了你,你带着你的小弟离开,以后见到我,就绕道走,听明白了吗?”狼王龇牙咧嘴地点了点头。 孔千羽手中有电光闪过,噼里啪啦地烧了狼王背上几撮白毛:“你答应得太快了。”疾风狼生性残忍狡诈,便是狼王也性喜出尔反尔,不打服它是不行的。 狼王露出凶狠的眼神:“有本事放我下来,咱们光明正大地打一架,你玩阴的,我不服!” “你服不服关我屁事,老娘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孔千羽一个大逼兜扇在狼王脸上,打得它眼冒金星。 “滚不滚?不滚我继续打!”她手起狼落,掉落的狼王在空中翻了个身,狼腰一挺,就是一个旱地拔葱,张着血盆大口咬向孔千羽的脖颈。 “想法挺美,下次不要想了。”她轻飘飘一挥衣袖,从储物袋内掏出一物,狼王感觉自己的牙都要磕断了,尼码人修真是讨厌,土行虫长那么结实的壳也不是给你挡我用的! 在看到壳上有两处锋利的剑伤后,狼王还没重新聚起来的凶气顿时萎了,它终于意识到这女修它惹不起,人家就没真想杀它。 它小心地后退,嗷叫两声,群狼如潮水般跟着它离去,转眼消失在地平线。 危险解除,劫后余生的众人上前道谢,看着孔千羽的眼神全是敬畏。 “苍梧派灵均、灵城多谢道友仗义出手相救,贫道没齿难忘!” “元君观征平、征止.” “青城派” 青城派的人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灵均一把扯住衣领,重重掼在地上:“青城派!好个青城派!”虽然知道能进来的人都是被牵连的,但是他们道友的死,这笔账只能记在青城派头上,不可能不迁怒。 他们人手一张废掉的符箓,说什么保命措施,打不过可安全退出比试,全是谎言! 青城派的弟子都低下头,不敢惹众怒,内心也憋屈得要死,他们自己的同门也死了,他们也是牺牲品好不好! ------------ 第二十二章 谋求出路 一行人分成两拨,剑拔弩张准备打架,孔千羽懒洋洋打个呵欠,她昨夜可是一直没阖眼,精神上不免有些疲惫:“要打滚远点打,别妨碍我休息。”见众人有要移步的架势,又凉凉加了一句:“蛤蟆,出了池塘范围,他们的生死不用你管。” 在这里,连最常见的苍蝇蚊子都能长到三尺长,他们一个都惹不起,要不是有金蟾蜍时不时伸长舌头捕猎,他们现在已经被蚊子大军包围,吸干净身上最后一滴血了。 赤裸裸的威胁,相当管用。 两方人马都乖乖收起了兵器,只依然泾渭分明地坐着,青城派的几名弟子围在一起,目光警惕。 青霖远远地对着薛无为露出个苦笑,他的师父是青城派的掌门,做为杰出一代的弟子,元齐师叔最开始一直在阻止他们参加比试,甚至不惜抛出个上古遗迹做为诱饵,哄骗很多资质佳,修为高深的二代弟子前去。 青霖当时被师父派出去公干,等到回来时,其他的同门已经出发去往上古遗迹七八日有余,算算脚程,应该已经进了遗迹了,他便没有再去凑热闹,只安心准备门派大比。 怪不得元齐师叔当时看到他也报名时脸色都不对了,而且这一次青城派来的弟子中,除了他以外,剩下的都不算优秀,甚至还有几个入门不过三五年的外门弟子也来浑水摸鱼。 他此时方才明白元齐师叔的用意,只可惜已经太晚了。 但师叔又是为什么?青城派在华国的玄门中已经算得上是领先地位,与茅山全真三分天下,占据蜀中无数优质资源,门下弟子众多,发展形式一片大好。 如果此番他们来参加比试的弟子都殁于灵宠苑,纵然很多门派会损失惨重,青黄不接,但另外两大派肯定不会伤筋动骨。 哪个参赛的弟子没个师承,背地里都会有人撑腰,打了小的来了老的再正常不过,如果真犯了众怒,群起而攻之,青城派真的能以一己之力,硬刚各大派吗? 师叔啊师叔,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被所有参赛弟子暗骂的元齐正躲在自己的房中,捧着宝葫芦嘴里念念有词:“不对啊,我送进去这么多人,为何这宝贝里的灵气没见恢复呢?” 难道是他的用法不对?到底该怎么做呢? 元齐痴迷地盯着葫芦身上发暗的阵法开始研究,神情之专注,达到了浑然忘我的地步,压根没注意到,他周身气息翻涌,已有几分黑气透了出来。 各大门派前来出席开幕式和观礼的也都已经离开,空旷的场地上还没有一位弟子被淘汰出来,众人边走边聊:“看来这一届弟子实力都不错啊,三个时辰都没人淘汰出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样比试,观赏性太差,什么也看不到。” “无妨的,只要弟子有进步,比咱们这帮老骨头长进了,旁的都不重要。” “真人说的极是,看来青城派的底蕴真深厚啊,连这么庞大繁杂的阵法都能拿来随便历练,真是财大气粗。” “是啊是啊,大型阵法消耗灵石啊,那可是上古时期才有的宝贝,现在便是翻遍整个华国,都找不出来一枚灵石,咱们现在交易都用什么?红票子,唉!世风日下!” 人群三三两两散去,青城派的掌门元峰望着众人离去的方向,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愤怒。 刚刚他没好意思当着别的门派的人教训自家师弟,元齐自告奋勇地将比试一应事物安排包揽,原来是在这等着他呢! 他还奇怪呢,一向两耳不闻窗外事,心里只有大道的师弟怎么会主动要干俗务。 呵呵,他还没羽化呢,青城派当家作主的还轮到旁人!本来第一轮比试就是中规中矩的,现在师弟整个王炸出来。 什么阵法?哪的阵法?为什么他这个当掌门的压根不知道呢? 而且他们青城派这一次派出去参赛的都什么阿猫阿狗,东道主第一轮都被淘汰出局的话,还有脸面对其他各门各派吗? 元峰很内伤,他打不过自家师弟那个修炼狂,好在师弟对掌门之位没有企图,他这么多年都很放心,但是现在,他不放心了。 青城派到底谁说了算? 灵宠苑里。 老在池塘边呆着也不是个事,这方天地太广袤,正经的出路只能由法宝主人自己提供,但这法宝是三师兄的,三师兄还活着,却不知所踪。 看来要想其它办法了。 说到底,无论宝葫芦是哪一个等级的法宝,都会具有一般法宝的特性,那就是内里维持其运转的归根结底也是法阵,既然是法阵,没有办法好好解阵的话,寻到阵眼毁了,法阵也能不攻自破。 于阵法的研究上,孔千羽只学了皮毛,如果是这个世界上那些幼稚得像小朋友玩过家家似的阵法,她还能参一参,换成这只宝葫芦,还是暴力破阵吧。 既然是阵眼,那肯定得是灵力最足之处,她指间聚灵,开始在空中缓慢画起了符,寻物符怎么画来着?嗯,这里改改,不寻实物,找灵力来源。 七改八画,一张怪模怪样的灵符自空中凸显,无火自燃。 等整张符都烧完,空中多了一根手臂粗的箭头,正上下欢蹦着,仿佛在说:跟上我! “这里交给你,有金蟾蜍在此,你们的安全不会有问题,等我回来吧。”孔千羽小声跟薛无为交代:“尤其记得要安抚好他们,别闹出太大动静,不知道附近还有没有强大的妖兽。” 薛无为郑重地点点头:“我们会的,你也要多加小心,如果实在事不可为,记得要保护好自己,能跑就跑。我要是回不去了,我师父他老人家还请替我看顾一二。” “瞎说什么话?你自己的师父自己管,还啥都想我替你干,好大一张脸!”看不得薛无为如此交代遗言的说话方式,孔千羽麻利打断:“记住了,这些人,能帮一把帮一把,帮不了了,自己保命,这是三张天雷符和一张护身符,你拿去用。” 薛无为接过东西,望着孔千羽远去的背影,除了担心,什么也做不了。 再转头看看青霖,他离得近,修为高,似乎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却什么也没说,只眼神中流露出了几丝对未知与死亡的恐惧。 ------------ 第二十三章 兔子师兄 “慢一点!”箭头跟打了鸡血一般,卯足了劲往一个方向使劲窜,孔千羽以最快的遁速跟得依然十分吃力。 这一方天地之大,甚至超过了蓝星的总面积,她遁了三天三夜,甚至连个边都没摸着。 灵力消耗越来越快,已经远远比不过补充速度,再这么飞下去,阵眼没找到,她能先累吐血。 箭头可没有智商,听不懂慢一点是什么意思,只是在空中拐了个漂亮的弯,继续向前飞去,不知疲倦,没有终点。 就在孔千羽觉得自己真要累死了的时候,箭头终于一改平飞的风格,俯冲着向着地面而去,与地面相撞后,消失不见了。 嗯?找到了?这就是阵眼? 平平无奇的一小片草地,除了比别处更绿一些外,无甚稀奇啊。 孔千羽来回溜达了几圈,没发现任何异常,心道不会是她的符画错了吧。 可此地的灵气确实很浓郁,呼吸间都让她觉得四肢百骸的疲惫感减轻不少。等到打坐五个周天,灵力回满后,她抬手变出把特别大的铲子,开始干活。 灵力铲一下一下十分卖力,转眼间土层没了,露出个黑乎乎的坑洞,深不见底,呼呼冒着冷风。 有门! 在大大的草原上挖啊挖啊挖!用大大的铲子挖小小的坑。 “别挖了,别挖了,我的洞府啊!”洞里有只灰色炸毛兔子蹦了出来,后腿站起,叉着腰:“喂!你是什么人,干嘛拆我洞府?” 兔子足有半人高,没有一点软萌可爱的感觉,满满的全是腱子肉,反而有点像澳国特产大袋鼠。 “你又是什么东西?” “我不是东西!不对,我是东西,啊呸!大爷我是兔子精,看不出来啊?”兔子向前走了两步,用粗短的前腿指指脑袋上顶着的两只长耳朵:“看清了吗?” “哦,兔子精,我来问你,你住在此处多久了?可知这附近有什么阵法吗?” “阵法是什么?好吃吗?” “阵法就是、就是灵气充沛,自成一体,你进不去的地方。” “哦,我家就是,你进不去。” 孔千羽侧头打量着兔子精,总觉得哪里不对啊。 “你是说,你挖通了阵法?” “什么阵法?没听说过。” 一人一妖鸡同鸭讲了几句,孔千羽无语地闭了嘴,指望只兔子精知道些什么,还是她太天真了。 “你走吧,你的洞穴我征用了。” 毕竟是引路符带着她来的地儿,而且她已经探查过了,这方圆近千里都没有比此地灵气更浓郁的地方了,所以这洞非挖不可。 “你!你欺妖太甚!咱们打一架,输了我就走,赢了你走!” 眼前的兔子精只要没化形,就过不了四阶,孔千羽倒是不怕打架,只是…… 一人一妖战到一处,这兔子好快好强!刚一交手,她用了七成力的一击就被兔子精轻轻松松顶了回来,下一招用了全力,依然破不开兔子精的防御。 三招落空,孔千羽严肃起来,铲子被她收回,灵剑再次显形,开始认真地与兔子精比试。 她每每用尽全力,可兔子精似乎游刃有余,只格挡,不反击。 奇怪,兔子精的实力都不怎么强,便是在他们的世界里,兔子擅长的也多是魅惑与速度,而不是防守。 再打,兔子漫不经心地一挥爪,攻其下三路,兔子凌空一跃,速度一般,踹它屁股,兔子一蹬腿,让她像踢到铁板上一样疼得龇牙咧嘴。 与其说在打架,不如说是兔子逗她玩,对方明显没用全力。 孔千羽收招,似笑非笑地盯着兔子上下打量。 透过兔子的皮囊,灵魂里印刻着的,是三分熟悉与五分玩世不恭,剩下两分苟延残喘。 它的魂魄不稳,像是破碎过又被匆匆忙忙拼起,所以哪怕控制着一具极简单的妖兽身躯,也会有不协调与违和。 果真应了句俗语: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只是…… 孔千羽咬了咬唇,轻声呼唤:“三师兄。” 兔子精原本还吊儿郎当地侧卧在地上,冲着孔千羽挑衅地笑,听到这三个字,如遭雷劈:“卧槽!老子都变成这副鸟样子了,你怎么还认得出来?” 玄倾的兔子爪太小,遮不住他整张大胖脸,半晌,还是放下了爪子,正色问:“你怎么认出来的?” “兔子可没你这么贱,上赶着让我踹。”当然是灵魂里的熟悉感了,可是孔千羽不想说,怕三师兄太臭屁。 他怎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 “喂喂喂!老子不要你同情怜悯,收回你那恶心的表情!”兔子又炸毛了,他可以被人打被人骂,甚至被杀,都没话说,唯独不能被人同情! 想当初,他是宗门赫赫有名的第十三代弟子中第一人,是全修仙界都承认的第一美男子,是公认的天才。 他必须得是风风光光高高在上的! “少废话!放我们出去!”孔千羽气结,就知道这货嘴是真贱,不说话时迷死万千女修,一说话,所有人都得对他喊打喊杀。 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角色。 “我特么都变成这副鬼样子了,出去干嘛?当只会说话的兔子被送去凡人的动物园表演吗?”玄倾闷闷不乐,他之所以躲在法宝里,一是为了疗伤,二来嘛,就是接受不了自己变成只兔子的事实。 “放心吧,肯定不会送去动物园表演的。”孔千羽凉凉地道:“动物园里可容不下会说话的兔子,你大概率会被华国的研究机构抓走去切片研究。” 比送去动物园还惨,玄倾绝倒,就知道小师妹最没良心!见到他一定会兴灾乐祸,落井下石! “哼!所以我不要出去,你也留下来陪我吧!”兔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既然知道兔子精是自家师兄,孔千羽也就不客气了,直接拽着耳朵将整只胖兔子拎起来:“这可由不得你。” 反正她有底气,三师兄是不会真的伤她的,既然如此,她还怕个屁哦。 一来一回六天时间,池塘边依然风平浪静,没有妖兽再前来偷袭,他们得以片刻喘息,但也仅仅是片刻。 没了来自妖兽的危机,食物就变得格外重要了,哪怕再省着吃用,他们也已经饿了三天,有修为低下的弟子,连站都站不起来。 孔千羽拎着兔子从天而降时,他们几乎都趴在草地上节约体力,还把她吓个不轻,以为自己不在时,他们全军覆没了。 ------------ 第二十四 逃出生天 “看看你造的孽!”孔千羽神识一扫,发现所有人都还活着,放下心来,将自家兔子师兄扔在地上,踹了一脚。 “关我屁事!是你们不知死活闯进我休养之所,又是实力不济的小菜鸟,出不去怪我喽?”玄倾不想出去被抓走切片,灵宠苑里的灵气浓郁,对他只有好处。 “没让你出去,你放了我们总行了吧。”把这么个大大的麻烦带在身边,孔千羽又不傻,她肯定不会放任三师兄不管,但他到底是继续当兔子,还是出去以妖兽重新化回人形,都是他自己的选择。 孔千羽也在暗想,万一他一出去就碰上老天爷酝酿多时却迟迟找不到正主儿的天劫,会不会直接被劈得渣都不剩?那她的任务算不算完成? 师父他老人家可没说一定要活捉了这货,想来灰飞烟灭死得彻底也算。 玄倾只觉得后背一冷,毛都竖起来了,他狐疑地望着小师妹,她肚子里又憋什么坏水了吧?看她压都压不住的嘴角就知道。 这些人肯定是要扔出去的,不然留着饿死了脏了他的地盘吗?灵宠苑是仙乡福地,又不是墓地。 但是问题就在于怎么扔出去。 他的法宝,他进出没有问题,可如果携这么多人一起出去,他的真身必须现世,以他现在的修为,怕不是一出去就得遭天劫。 妖修化形雷劫与人修的飞升雷劫可不一样。 凡人修仙,水到渠成,从踏上修行道路那一天起,就获得了优势,再加上祖师爷在上面盯着,雷劈的时候总有两分面子情,能轻点就轻点。 妖却是纯纯反面BUFF加到满,逆天得不能再逆天了,任谁也不想自己的天宫成了妖的天下,数万年前那只毛脸雷公脸的猴子可让众人吃了大苦头的,自那以后,得道成仙的妖屈指可数。 因此化形这一生死关于妖修来说,雷劫是要历满九九八十一道,且绝不可能会有上界刑官大发慈悲下手轻点的。 他的肉身早已被毁,现下寄居在兔子精体内也是迫不得已,他一直在试图巩固修复破损的神魂,对肉身的掌控便没有那么灵便了。 一个雷下去,这身兔子皮便能化为乌有,说到底,当初他寄居时,这兔子也不过才二阶,还是个吃一口草就得换一个地方的懵懂小妖。 但谁让他当时情况紧急,神魂危在旦夕,根本没得选呢。 如果第一个雷就劈没了肉身,剩下的八十道用神魂硬扛,饶是头铁如他,也扛不住。 孔千羽实在看不惯玉树临风的三师兄一会儿蹬蹬后腿,一会儿撸撸脑袋顶上的毛,还时不时拔一缕草扔嘴里嚼嚼,滴溜圆的眼睛一眨不眨,红得好像被人欺负了一般的模样。 “喂!咱们去抓土行虫吧。”想来那玩意繁殖能力够强,四阶的数量应该也不少。 “嗯?”兔子精还沉浸在如何保肉身的两难选择中,一时间没明白孔千羽什么意思。 “你这肉身是个废柴,不若用土行虫的壳来顶一顶。” 接下来的一天时间就看到一只大兔子在草原上四处撒欢,打了一个又一个洞,挖出一个又一个土行虫,小的放了,大的撬壳,一时间,无壳的土行虫欲哭无泪,羞愤欲死,却又无可奈何。 所有的妖兽出奇地乖,都躲在自己的洞穴里,祈祷上苍千万别让这疯兔子来祸害它们。 幸好这疯兔子没几天就销声匿迹,再没出现过,众妖纷纷感慨劫后余生,尤其是土行虫,对着天空不停作揖,也难为它们那小短腿了。 “你准备好了吗?”孔千羽回望身后摇摇晃晃脚步虚浮,犹如丧尸大军的众多道友,再看着顶着一人高厚厚的土行虫壳的兔子精三师兄,莫名有点想笑。 准备好挨雷劈?不,他没准备好,这辈子都准备不好。 但事已至此,箭在弦上,已经由不得他了。 一闭眼一咬牙,眨眼功夫,众人出了灵宠苑,回到现实世界,就是吧……这出来的地方窄了些。 元齐目瞪口呆地望着突然出现的这些人,怎么会?他的宝贝葫芦,这么多年来只吃不吐的啊,今天这是怎么了?他们怎么出来的? 他这几日日夜抱着宝葫芦不离身,此时正值深夜,他在思过崖的洞府里打坐修炼。 一间小小的洞府,三五个人都嫌挤,更别提这么几十号人,站得那叫一个前胸贴后背,简直都要变成沙丁鱼罐头了。 “喂,老头,法宝还我!”肯定就这个老货,近百年来一直往他的灵宠苑里扔垃圾,害得他不得不每隔几个月就撑着兔子腿蹦来蹦去打扫卫生,根本不能好好休息。 大兔子毫不腿软地蹬了元齐几脚,把法宝抢回到自己手里。 “所以,这次比试的内容,到底是你们青城派暗改的,还是你自己的个人行为?”打发走了饿得快要死的众道友,孔千羽拦住想浑水摸鱼逃跑的元齐。 开玩笑!要不是她运气好,找到了三师兄,恐怕现在还在灵宠苑里苦逼兮兮地翻地挖阵眼呢!没有灭了青城派就算她还有理智,万万不可能会让一开始就居心不良的元齐如此轻易跑掉。 思过崖的动静很快惊动了守崖巡夜的弟子,元峰来得极快,当他大致听说发生了什么事后,心里已经止不住骂娘。 比他来得更快的,是各门各派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多数各自带着自己已经快要饿死、此时抱着食物狼吞虎咽的弟子,而有的倒霉蛋,弟子全部殒落,自己孤身一人前来兴师问罪的,脸已经黑得不能看! 元峰的头瞬间几倍大,居然还有折损的!元齐的篓子这回可捅大发了!要如何是好?他自诩是八面玲珑,情商够用的人,此时也恨不得能装死躲个清净。 要不是有孔千羽拦着,元齐此时已经被人打成猪头,他甚至还不觉得自己有错,高声叫嚣着:“你们每次就假模假样地打两三下比划比划,花拳绣腿一般,还好意思称自己是玄门高徒?外面街边卖艺耍把式的都比你们打得有劲!” 反正被抓包了,今天这事儿肯定不能善了,元齐无所顾忌,自然露出真面目。 他身上的灵气从紊乱到暴躁,再到黑化,只用了不到一柱香的功夫,等到众人还没跟他吵出个结果来,就看到了新一代魔君的诞生。 元齐堕魔了。 ------------ 第二十五章 心魔无解 阴郁的魔气在元齐周身盘旋,将他原本英俊的脸衬托得扭曲变形。 “啧啧啧,青城派好本事呀!”众人如临大敌,魔君的实力可比同阶的道修要强太多了,他们还只是从自家老祖宗的口耳相传之中,听说过魔君的存在,亲眼所见,这是破天荒头一回。 魔君居然会出现在青城派,而且还是青城派中威望很高,修为不俗的长老。 孔千羽见怪不怪,修为高有什么用?修身不修心,迟早会生出心魔的! 元齐现在的情况,就是心魔入体,已经彻底没得救了,成魔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要耗尽一个人身上所有的人性,理论上来讲,眼前这个人已经不是元齐,从第一缕魔气出现时,元齐早就死去了。 “师弟!”到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元峰再怎么怵这个师弟,此时看他变成这样,打心底里难过的同时,也狠狠松了口气。 对不住了,今天师兄灭了你,也算是给各门各派一个交代,你别怪师兄心狠! 他一出手便是杀招,元齐的实力不容小觑,堕魔后只会更强,元峰没得选。 然而即便是他的最强招数,也被元齐直接卷回来,他收力太迟,硬生生承了反击,嘴一偏,吐了口血。 元齐仰头哈哈大笑:“一群废物,又奈我何?”今日他必将屠尽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玄门正派人士,如果不能飞升成仙,那他宁愿堕落成魔,至少魔还有魔界可去,仙却根本没有路能通天! 他修行百年,日日不辍,为的是什么?是得道,是成仙,是脱离凡俗,是永生不灭。 但是他修的正道没有给他机会。蓝星的通天路从未通过,他踏遍了这方土地,找到的只是一本又一本字里行间透着绝望的前人传记。 那些比他修为更高,资源更好的前辈牛人,穷极一生,都被困于蓝星,不得寸进,眼睁睁看着自己熬完寿数,无奈进入轮回,空有一身本事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得不了长生! 仙缘难求,这一世未果,下一世,可能连修道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当个庸庸碌碌的凡人,浑浑噩噩百十年,尘归了尘,土归了土。 他元齐不甘心! 宝葫芦是他最后的机会,以他的修为,能感应到内里蕴含着的巨大能量,与它一起被找到的,还有很多零散记录,似乎是某一位大拿偶然发现从天而降的流星,在流星坠落地点找到的这只宝葫芦,疑似天外来客。 这么多年,他每每抱着宝葫芦时,周围灵力聚集速度加快,头脑灵活,学什么都很快,在百般试探用法而不可得之后,他偶然发现宝葫芦会吞噬一切有灵气的物品,这才常年累月开始了他的投喂之路。 然而宝物并没有因他的投喂而带来更多反哺,满怀希望却又失望的后果,便是他心魔铸就,再也放不下,消不掉,过不去。 他要长生,他要力量。 魔可以给他,他便屈从于魔。这个世界本就弱肉强食,胜者为王,那么他修正道还是修魔道,是对是错,是非功过,又怎么轮到区区玄门来评说! “你们一起上吧!”新生的力量强悍,元齐欣喜自己没有选错,这些看不到更宏伟蓝图的井底之蛙,不如死去吧。 魔气化刀,一片又一片盘旋着向所有人头颅挥去,速度之快,似一道黑光闪过。 眼见着离得近的要人头落地,小命呜呼,竟有人伸手将自己的弟子从身后扯过挡刀。 血溅当场什么的太脏了,无论是孔千羽还是玄倾都喜欢干净,两人不约而同打了个呵欠,挥挥手(爪)。 一阵丁零当啷的声响过后,魔气化的刀没了踪影,在场所有人毫发未伤。 “你、你是什么人?怎么能挡得住我的魔刃?”削铁如泥,杀人如切瓜砍菜的魔刃,就被轻而易举地挡下了?元齐甚至没有看到他们有拿武器的动作,只周围灵气一凝,他的魔刃便变了向,落于地上,又化为魔气,被彻底中和。 他熟读各门各派典籍,魔气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蛊惑人心与腐蚀人体,魔气入体,就离堕魔不远了。 为何他的魔气到了他们手里,连小孩子过家家都不如? 孔千羽能告诉他道家正统的灵气才不怕你劳什子魔气吗?自然不会,她还急着与三师兄叙旧呢,哪有功夫等他们打架,当即踹了脚兔子精:“喂,玩够了没有?玩够了干活,你还有雷劫呢!” 天空中的雷劫已经等得十分不耐,低低地压下来,再低点就可以直接落在青城山上了,劫云漆黑如墨,内中电闪雷鸣,好不热闹。 如果兔子精再不出去,恐怕雷云没那么好的耐心,有一个算一个,直接全劈了,孔千羽才不想陪绑。 “哦。”兔子精情绪不高,他不舍地将宝葫芦递给孔千羽,然后伸手将元齐抓住,拎着他直接推窗而出,一道遁光,两人的身形便在五十里开外了。 这是一处空旷无人的山头,连动物都被劫云吓得早早跑开,很适合渡劫之用。 元齐被只半人高的大兔子拎着,着实有些狼狈,但偏偏他还挣脱不开。 第一道雷落得极快,但兔子精的动作更快,直接将元齐举过头顶,拿他当了挡雷的盾牌。 相比较妖修化形,可能天劫更讨厌的是魔修,因此这第一道天雷还细得像根针呢,第二道就直接变成了碗口粗。 孔千羽落在十里开外雷劫不可能误伤的地方,见到碗口粗的闪电劈下,抽了抽嘴角,谁说减肥要瘦成一道闪电的?尼码这闪电起码五米宽! 元齐第一次被电的时候还能痛快叫两声呢:“唉哟,快放我下来,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第二次劈下来的时候,他直接化成渣渣,连带着浑身魔气都被天地间的浩然正气劈中和了。 神魂俱灭,是一个魔修该有的下场。 兔子精的手上空空荡荡,他忙不迭地抛出土行虫的壳顶上。 这几天在灵宠苑没白忙活,天劫的第三道又恢复正常,前十道连两张壳都没劈开。 见确实没危险,兔子精老神在在,甚至从兜里掏出根胡萝卜啃了起来,心道还有这么多壳呢,七十几道很快就能劈完。 唉呀呀,不知道化形之后,能不能由他自己选择人身的长相呢,他以前,真的长得不错来着。 ------------ 第二十六章 一只豆丁 最后一道天雷落地,居然只有尺把宽,孔千羽疑惑地抬头,诶?老天爷放水了? “贼老天!你二大爷!”突然对面山头上传出来一声中气十足的呐喊,原本已经渐渐散去的乌云里,突然又蹿出一条小闪电,不偏不倚,打在了声音的来源处。 对面立刻没了声响,孔千羽踮脚飞过去,就看到一片废墟里,躺着个外焦里嫩的小孩? 小孩? 孔千羽不死心地再在附近又找了找,没有其他人形,恐怕这就是三师兄重新化为人的造型了。 小孩?哈哈哈哈哈哈哈~孔千羽只想仰天大笑,老天爷有眼啊! 她坏心眼地变出一股清泉,冲掉小孩身上黑乎乎的炭灰,露出内里藏着的真容。 这一看,又憋不住笑出了声。 妖兽化形,绝大多数都会保留一丁点原形的影子,随着术法修为更进一步后,会逐步消除,不知道三师兄这只兔子精皮原本的修为太低,还是老天爷有意戏耍,三师兄化的这个人形嘛~ 两只耳朵有点尖,但不仔细看不算明显,嘴倒是正常人类的嘴,没有兔子的三瓣,只是一双眼睛红通通的,十足是个兔子眼。再加上小小的身量,跟以前当兔子时一般高。 好可爱,又好滑稽,怪不得三师兄炸毛到口不择言,又被老天爷多劈一道雷,该,这都是你以前嘴贱兮兮的惩罚,果然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 啊哈哈哈哈哈! 孔千羽不错眼珠地盯着三师兄,想看看他能装死到几时。她原本就离得不远,看得很清楚,前八十道天雷全劈在比他还高的土行虫壳上了,这最后一道会劈到他身体上,还是因为不挨一下化不了形。 所以理论上,这货压根没受多重的伤,不至于会昏迷不醒大半天,这一点,从他刚刚骂老天爷的底气中就能听出来。 嘿嘿,盯着看三师兄的囧样,她乐此不疲,才不会觉得腻呢,毕竟这么好的机会可不多。 玄倾终于忍不住睁开了眼睛,悲哀地盯着自己的小手小脚,这具身体外观,看上去最多不会超过十岁,身高不足一米,比他当兔子也没好了多少。 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得罪了老天爷了,要他化个这么难看的人形! 要知道妖兽不是人类,成长速度可没有人类那么快,人类小孩可能五六年就能长高,他怕不得五六百年。 他闭上眼,再睁开,再闭上,孔千羽的笑脸都在旁边一成不变,累了,毁灭吧,重开吧。 青城派的事留给元峰掌门自己去收拾烂摊子,反正元凶首恶已经死了,赔偿之事问题不大,谁让青城派财大气粗呢,至于因此带来的影响,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薛无为有些好奇地打量着不足一米的小豆丁,小小的孩童表情酷酷的,总是戴着一副墨镜,在飞机机舱里,着实有些奇怪。 “他是谁啊?”孔千羽那天追着劫云出去,没多久居然带回来个孩子,问她她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越是不说,薛无为就越好奇,这家伙一身妖气,明显就不是人,但是孔千羽又似乎对他很照顾,联想到他们自从法宝空间里出来后,那只上蹿下跳的兔子精就不见了,这货不会是兔子精变的吧? 但一只小妖而已,为何孔千羽如此紧张在意呢? “你就住这儿?”打发走了薛无为,孔千羽领着三师兄回到了玄清观。 玄倾一脸嫌弃。 虽然已经被孟令泽在能力范围内修复了不少,但是玄清观里都是数百年老建筑,年久失修的破败气一时半会儿散不了。 想当初他们宗门可是全修真界的七大宗门之一,占着几座仙山的山头、亭台楼阁无数,精美华丽。 玄清观与之相比,太寒酸。更重要的是,居然与他名字重复,更让他不能忍。 “有的住就不错了!”孔千羽指了指空着的偏殿:“你老人家先凑合凑合吧,如果不想住,您随意,爱住哪住哪,外面五星级酒店多了去了。” 反正这货身无分文,真跑出去了寸步难行,她才不怕他跑呢。 小小孩童耷拉着脑袋,灰溜溜钻进偏殿,紧闭房门以表不满。 “姐、姐!”呦呵,今儿小道观人气挺旺啊,孟令泽居然也回来了,还一进门就咋咋呼呼的。 孔千羽整个飞行过程都被三师兄缠着问东问西,叽叽喳喳得头疼,现在再听孟令泽喊她,恨不得一个头变成两个大:“叫魂呢啊?闭嘴!” “姐,出事了,出大事了!”孟令泽一张俊脸煞白,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 “你慢慢说,到底出什么事了?”孔千羽随手画了张安神符,贴到孟令泽身上,见他呼吸平顺,脸也恢复了血色,这才放下心来。 “姐!贺大哥,还有大嫂,他们、他们都死了!”孟令泽现在回想着自己满心欢喜地推开门进去,看到的地狱般的场景,都还想吐。 他扭过头,按下这份恶心,这才接着说:“贺大哥上周六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转学的事儿办好了,我周一就能来A大报道。” “我周末就回来了,忙了两天入学的事,忙得差不多了,想着今儿正好能得空,昨天就约好了找贺大哥喝酒,感谢他的帮忙。” “结果今天中午他失约了,给他打电话一直没人接,我想着他家离得也不远,上家里拜访也好,便开车过来。” “当时我到他们家门口时,看到房门虚掩着,就直接推门进去了。哪承想”孟令泽实在说不下去。 贺久章因为娶妻的事跟家里闹得很僵,一直是夫妻俩住在间一百五十平的小复式里的,安保完善,交通便利,最重要的是离医院很近,小区里住户很多,但从来没有出过恶性刑事案子。 孟令泽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直接走进凶案现场,而且凶手肯定是疯了,才能把两个好端端的大活人当成猪肉剁得稀巴烂。 那满地满墙满天花板的碎肉与血迹横飞的现场,谁看了都得吐。 呕~~~~ “你报警了吗?” “没有啊,我这不又害怕又恶心,就跑来找你了。” “你是不是傻?”进出了案发现场,留下指纹跟脚印,又不报案,这不是给警方添乱,给自己添堵嘛! 孔千羽照着他后脑勺来了一下,掏出手机报了警。 ------------ 第二十七章 杀人凶手 整个现场确实像孟令泽形容的那样,到处都是血迹。 还好报了警后他们回来得快,免去被各种盘问为何离开现场的麻烦,将为什么来找贺久章以及如何发现尸体的全过程复述一遍,他们就被放走了。 孟令泽白着一张脸,小声地贴在孔千羽耳边问:“姐,你见着他们的鬼魂了吗?” 警察蜀黍找凶手得看证据,调查社会关系,可是孔千羽不用啊,只要抓来受害者的鬼魂问个明白,谁害的人不就知道了嘛,多简单多省事。 孔千羽微微皱眉,摇了摇头。 真是奇怪了,死得如此惨烈的两个人,魂魄却没有停留在现场,她甚至悄眯眯地将房间上上下下都转过了,附近的几幢楼都用神识扫了一遍,没有发现。 这不太符合常理。 一般人正常死亡,魂魄几乎都在尸体左近,意外死亡的,死者可能一时半会儿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的事实,魂魄有时会飘出很远。 但是凶杀的,魂魄几乎都会在刚刚孔千羽扫过的范围之内,处于惊惧失觉状态,整个鬼魂都焦躁不安,三魂七魄不全,需要花费比正常死亡更多的时间才能恢复理智。 如果凶手是熟人,甚至多次往返案发现场,那么鬼魂受困果影响,更容易缠着凶手变成怨鬼,如果被陌生人杀害,在案件侦破、找到凶手全了因果之前,这类型的鬼很难送入地府,会变成地缚灵。 现在贺久章与骆嫣然的魂魄都不见了,孔千羽不认为这是巧合,必须得想办法尽快找到他们。 她掏出线香点燃,嘴里念念有词,配合着凌空画符,这是最基础的追踪术法,以两名死者的肉身为引,寻找灵魂的去向。 然而如此基础简单的术法却失效了。 线香燃得倒是很旺,只形成的烟气在空中盘旋乱飞,始终聚不成形,尸体肉身在此,追踪不到灵魂。 孔千羽的心猛得一沉:凶手不但要了这两个人的命,甚至还毁了他们的魂魄,下手也未免太狠辣了! 她冷静地思考了一会儿,换了根线香重新点燃,这一次,她不再寻灵魂,而是寻凶手。 风过留痕,一个大活人进了房间,是无论如何都会留下自己的气味、足迹的。这种追踪方式简单来说,就相当于警犬的作用,却比警犬要好用多了。 线香飘出来的烟这一次很快指向了西方,孔千羽叮嘱孟令泽先回玄清观,自己飞身追上。 一路飘飘荡荡的烟最终停在了太阳城。 夜晚的太阳城与白天又不大一样。 商场营业到八点半闭店,四周围小的休闲娱乐场所依然灯火通明,做为主体的商场一片沉寂,连保安都不知躲到哪里偷懒去了。 空无一人的商场里,孔千羽静悄悄地撬开门锁溜了进去,烟气一路指向这里,她只得想办法进来。 “啧啧,这门锁撬得不错。” 刚小心地关上门的孔千羽听到身后传来的说话声,条件反射就是一道灵气甩过去。 “哎呦,你要谋杀师兄啊?杀同门罪很重的!”玄倾跳着脚从阴影里出来,幸好他个矮,但凡再高十厘米,就要被削成两半了! 小师妹怎么越来越暴躁了,难不成更年期到了? “哼,杀师门叛徒不但无过,反而有功,不然你以为我千辛万苦追你到这儿是干什么的?” “呵呵,呵呵,今晚的月亮真圆啊!”玄倾四十五度望天,很果断地转移了话题。 “今儿是初一,朔月,圆你个大头鬼哦!”天上那丁丁点的小月牙还挂着呢,你是瞎了吗? “呵呵,我好像闻到鬼的气息了。走走走,抓鬼去!好多年没活动过胳膊腿了。” 孔千羽盯着玄倾远遁的背影,眼眸暗了暗,他们之间的问题,一直回避也不是办法,到底要不要现在就完成宗门交办的任务,杀了三师兄再想办法回去复命。 她心乱如麻,往日里被他照顾的各种片断一齐涌上心头。 她犯错,他顶缸,她偷懒,他放风,她做坏事,他善后。 她有那么多师兄,唯有三师兄是真的拿她当了亲妹妹看待,凡事都让着她、想着她。 这么好的师兄,她必须得承认,她下不去手。 用力甩甩头,把心底翻涌起来的思绪努力压下,她不需要现在便做决定,天高皇帝远,宗门现在可管不着她。 她轻叹一口气,也跟了上去。 这一次玄倾没有再说大话,他确实发现了鬼的踪迹。 一具四肢僵硬,行动迟缓的人形在空无一人的商场二楼游荡,她披头散发,时不时咧嘴嘿嘿一笑,声音四处回荡,说不出的恐怖怪异。 玄倾一脚踹在这女人的小腿上,对方本就四肢极不协调,噗通一声摔倒在地。 “嗬!嗬~” 孔千羽找到三师兄时,正好听到女人粗重的喘气声,她只觉得这个女人很熟悉,再凑到近前一看. 嚯~~这不是许荷吗? 怎么才短短几天没见,弄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说她是个人吧,身上阴气浓郁,眼白突出,浑身青紫,一点人气没有。 说她是个鬼吧,这副肉身实心得不能再实心了,如假包换。 孔千羽的目光向下滑,扫过她的小腹。 原本充满生气的小小一团,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死水一潭,再无生命迹象。 许荷的孩子没了,她这副鬼样子,明显是被鬼上身后,还没恢复过来。 “许荷,醒醒,醒醒!”孔千羽以灵气祛除多余的阴气,想唤醒许荷的神智。 “小师妹,你看。”玄倾指了指许荷的左手。 黑暗中,孔千羽刚刚没有注意到,许荷的左手握着一把已经豁了牙的切肉刀,其上遍布血迹,就连许荷身上穿着的红色连衣裙,也有一半颜色变深发黑。 那是被血迹浸染,时间长些后,氧化造成的。 贺久章欺骗了许荷的感情,然后贺久章与妻子两人就被人砍死于家中,孔千羽追着烟气而来,发现的却是手持刀具、浑身是血的许荷。 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会明白,杀害贺久章与骆嫣然的,就是她。 ------------ 第二十八章 我能帮你 在灵气的滋养下,许荷慢慢清醒过来。 商场里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楚,许荷惊恐之下,挥起手里的刀:“你们是谁?别过来,别碰我!”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没有时间仔细思考为何自己手里会有把刀,她只觉得惊悚,自己为何被面前这两个陌生人带到了陌生的地方。 她想要保护自己,保护肚子里的孩子,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这个孩子。 “许荷,你不记得我了?”孔千羽边说边打开手电筒,让许荷看清她的脸:“你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你先把刀放下。” 这个女人!许荷一愣,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见到这张脸了。 她一开始是怨恨的,孔千羽揭穿了她的老底,毁了她一直以为的所谓幸福,她这几天常常幻想,如果不知道该有多好,她可以傻乎乎的被爱,期盼孩子的降生,根本不会像现在这样,吃不下睡不着,每天像个游魂一样徘徊于人流如织的地方。 明明那么热闹的街道、商场,总有人与她擦肩而过,为什么她还会感觉如此孤独呢? 她好恨啊,不是真的恨孔千羽,而是恨那个给自己编织了美丽谎言的男人,自己在他眼里算什么?生育工具吗?他不但欺骗了她的感情,还想欺骗她的孩子! 她如何能不怨不恨? 刀是哪来了?回过神来的许荷开始疑惑手里的刀从何而来,为何用着还有几分顺手,她借着手电筒的光,好久才反应过来,这不是她的出租屋里,自己精挑细选出来的切肉刀吗? 自己出门的时候可曾带着?为何新买才不到半年,现在看起来就有了豁口。上面沾着的是什么?乌漆嘛黑,还有股怪味。 她凑到鼻子底下使劲嗅了嗅,这什么味啊? “当啷”一声,刀掉在了地上,血、血腥气!许荷难以置信地盯着自己的手,那上面已经干了的,不是血迹是什么! 她干了什么? “大师,我怎么了?”许荷惊恐地望着孔千羽,想从她嘴里得到答案。 “这却要问你自己了。你先说说,你都记得什么?”被鬼附身的人,会有长时间的记忆空白,除非那只鬼有足够的恶趣味,想让你知道发生了什么。 许荷开始努力回想。 今天与以往并无区别,她最近心情不愉,身体反应最直接,肚子里孩子一个劲闹腾,连累得她时常想吐,呆在四面墙的出租屋里她更不舒服,索性每日在外闲逛,至于学校,她真的无心上学。 太阳城离她的出租屋近,人又多,自然是她的第一选择,今天她吃过午饭,翻来覆去睡不着午觉,便直接过来想透透气。 她浑浑噩噩地,满脑子都在想怎么处置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估计不会属于自己,贺久章有钱有势,多的是办法把孩子抢走,可是打掉,她又实在舍不得。 恨自己无能,恨渣男欺骗感情,恨得想让他去死。 她想着想着,进了一家店。 这店好生奇怪,不卖服装,不卖珠宝,卖的全是她叫不上名字稀奇古怪的东西,而且店里阴森森的,明明外面那么亮,但是踏进店里,就像进了暗室似的,四周围突然就黑了。 店员也奇奇怪怪的,看不清脸,只能听声音辨别应该是个中年男子。 “你的烦心事,我们能帮你解决。” 她的烦心事,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奇怪店员又从何得知呢? “哦?我有什么事?你又能帮我怎么解决?”许荷以为这都是店里与众不同的揽客手段,压根没往心里去,随意附和着。 “你愿意我来帮你吗?可能需要付出点代价。” “你要多少钱?”切,说得高大上,不就是为了挣钱吗?正好她手里的钱都是贺久章给的,许荷嫌脏,花掉正合她意。 “我们不要钱。” 还有这好事?不要钱。 “好啊,那你帮帮我吧。”她随口附和。 许荷的记忆到此戛然而止,再次清醒过来,便看到了孔千羽,她紧张地四下张望,没错,就是这一排,她当时进的那家店肯定在这一排上。 她一家又一家寻找着店铺,想要证明自己说的都是真的,一排看过去,全是各式各样的品牌服装店,根本没有她之前进的那一家。 “你相信我,我没有说谎!”许荷焦急地解释,生怕孔千羽不信。 孔千羽信她,可是有什么用呢?警察蜀黍正在勘验贺久章夫妻被害现场,很快就会查明许荷是杀人凶手,这一身的血与凶器在手,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脱了干系。 你总不能在被抓了之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是鬼上了她的身,然后才去杀人的吧?这么蹩脚的辩解,哪怕是真实的,也不会有人相信。 孔千羽思来想去,先给薛无为打了电话:“你听说过被鬼上身,然后鬼利用人的躯体杀人的事吗?” “鬼想杀人,有的是办法吧,用不着上人身这么麻烦。”都已经成鬼了,还那么执着于物理伤害?这鬼有点笨。 “如果真有这样的事呢?那这个被上身的人怎么办?”明明自己什么也不记得,可是证据全部指向她。 “那就得拿出证据,或者抓到做坏事的鬼物,玄门的公关部门会跟进解决吧。”薛无为心里没底,他只是听说过,但却从来没有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过。 为了保险起见,他还跟师父确认了下。 孔千羽挂断电话,最重要的事,还得抓住那只鬼啊。 “许荷不能呆在这儿,还是先报警吧。” “啊?不要,我不要进监狱!我没杀人,不是我干的,求求你们了,不要抓我,我怀孕了,我是孕妇!” “你知道你杀了谁吗?”孔千羽突然问。 “谁?”许荷心道,鬼杀人啊,当然是碰到谁就杀谁了,难不成杀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 “是贺久章,还有他老婆。两个人都被砍得血肉模糊,血喷了一房顶。” 贺久章死了?许荷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还有,你的孩子死了。如果现在我们不报警,送你去医院检查,你肚子里的死胎很可能会要了你的命。” 已经没有灵魂的躯壳,就是一堆腐肉,呆在体内时间长了可对母体不利呢。 ------------ 第二十九章 执念成魔 孩子没了?许荷来来回回地摸自己的肚子。 她长得本就偏瘦,最近这几天吃不好睡不好,更瘦了好几斤,因此肚子一时很显,孩子有时会在她腹中来回翻身,闹个不停。 可是现在她手摸上去,确实小肚子依然硬邦邦的,但是好半天,她都没有感觉到过孩子在里面有动静。 死了吗? 不单男友死了,孩子也死了。 她一时间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后知后觉反应过来,那个奇怪的店员说能帮助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当时心烦意乱,一直在胡思乱想,她想过很多次,要怎么弄死贺久章,怎么不要肚子里的孩子,怎么报复他们。 但那些仅仅只是幻想啊!她从来没想过付诸行动。 那个店员说,愿意帮她解决烦心事,她随口同意了。 她同!意!了! 呵呵呵呵! 许荷仰天狂笑,眼角流下一串泪珠,这种疯癫的状态一直持续到警车呼啸地离开现场。 “真是可怜。”许荷简直就是悲剧,她原本只是个普通的清纯女大学生,被人欺骗陷入情网,她不该有这样的下场。 “同情她有个屁用,抓鬼啊!”玄倾小小的人绷着张脸,目送着警车离开。 孔千羽蓦地回头,定定地盯着他看。 “看我干什么?走啊!”玄倾冷着一张脸,瞪了孔千羽一眼。 自家师兄一直面冷心热,刀子嘴豆腐心,这么多年丝毫未变,哪怕他失了肉身,变成妖兽,魂魄不稳,都没有改变一颗赤子之心。 这么好的师兄,怎么就做了贼呢?而且偷什么不好,非得偷盗了宗门至宝,还是个极其无用的宗门至宝,偷就偷吧,还非得打伤师父,闹得人尽皆知。 桩桩件件,就好似当年三师兄被鬼上了身似的。 要不是他们的世界里,鬼物在他们修者眼里,都是不入流的小角色,她还真不得不怀疑。 眼下却不是谈话的好时机,孔千羽只得按捺下,快步跟上了师兄。 太阳城内的这家商场上上下下总共六层,地下两层,地上四层,他们是在第二层找到许荷的。 孔千羽神识外放,整座商场内弥漫着十分均匀的阴气,没有特别干净,或者特别厚重的地方。夜晚空旷无人之处,阴气少许,实属正常。 既然许荷没有看到曾经进去过的那家店,他们便用最笨的方法,一层一层寻吧。 地下二层是停车场,内里过夜的车辆不多,整个停车场十分空旷,人走进去都能听到脚步回音。 迷宫似的结构,转来转去都没有异常,半个小时后,他们回到初进来的位置,准备乘电梯上负一层。 “等等。这个位置,是不是少了一个铁壳子?”玄倾以前没有见过汽车,他指了指最靠近电梯的一个停车位。 刚刚这片区域停着三辆车,两辆黑色,一辆白色,现在白色的那一辆,不见了。 晚上停业期间,停车场出入口是封闭的,任何车辆都不可能进出。孔千羽朝着三师兄指过去的地方张望。 转角的隐蔽位置,表面上看没有异样。 “会不会你记错了?”孔千羽踱步到车位之上,静静感受,依然没有异样,甚至此地的阴气还比旁边要少一些。 从整体的风水来看,商场的负二层整体布局是个招财的风水局,而且招的还是正财,基本上不会出大问题。 负二层是有两个电梯井的,孔千羽带着三师兄又去了另外一处,这里一辆车都没有,空荡荡的,差别这么大,不存在记错的可能。 他们又回到了消失的白车车位处。 “刚刚你有没有在想些什么?”孔千羽问道。 白天商场里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为什么只有许荷撞了鬼,事后别人依然看不到那家所谓的店铺? 如果鬼物想要吸引人类,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为自己谋利益,那他们最想从人身上得到什么呢? 贺久章与骆嫣然的魂魄都不见了,许荷本质上是个人,而且还不是玄门中人,她既见不到鬼,又不能拿魂魄来修炼。 因此可不可以大胆假设,想要抓魂魄的,是上了她身的鬼,甚至就连许荷腹中胎儿的灵魂,都是被这鬼以帮助为由合理骗走的。 许荷不懂鬼的意思,鬼压根也不想解释清楚,一问要不要帮忙,一答好啊,你帮吧。本来对于普通人一头雾水,不知所谓的废话,便成了鬼怪与人达成交易的证据。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能走进鬼物的店铺,就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 或许许荷是因为心有执念,才会误入那间奇怪的店铺。 玄倾一张小脸皱成菊花,这要他怎么说,他一直默默吐槽想要砍死老天爷,算不算执念? 他的小短腿在需要走路时越发显得废了,孔千羽一步,他需要小跑两步,虽然不算累,但是很丢人啊,所以一路走来,他都在默默吐槽老天爷,为何要如此戏耍于他,给了他副儿童的躯体。 好歹那只兔子精也寿几百岁了,放在兔子界也不应该是未成年吧! 生怕说出声被不讲人情的贼老天听到,再降个雷来劈他,他只能默默在心中将老天爷满清十大酷刑伺候。 就这?就能找到鬼? 玄倾嗤笑,这鬼也未免太不自量力了吧?就凭一只鬼,想要灭了老天爷? 反正他乐得看笑话,不管真假,先试试便知。 于是两个人又开始在地下二层游走,玄倾都不需要假装,蹦蹦跳跳了一会儿后,开始真心实意地骂起了贼老天。 等到他们又一次回到电梯间,旁边原本空着的车位上,出现了一辆崭新的房车,内里还有灯光透出来,旁边居然还挂着个牌子,上书心想事成四个大字。 那怪模怪样的,又在凌晨的地下车场内,别提多惊悚了。 孔千羽与玄倾面面相觑,鬼里面也有智障吗?但凡有点正常人的脑子,看到这么奇怪的一辆车,都只想退避三舍,绝不会轻易靠近吧? 你到底是要招揽生意,还是要吓人啊? 他们两人深深地叹了口气,拉开车门就上去了。 车内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也不知道站在车边上看到的灯光是从哪透过去的。 “有人吗?”玄倾稚嫩的声音听起来没什么攻击力。 “你的烦心事,我能帮你解决。”阴影里,有人轻轻回话。 ------------ 第三十章 千年老鬼 孔千羽与玄倾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 师兄妹多年默契,很清楚明白地知道对方在笑什么。 眼前这只鬼,道行确实不浅,千年老鬼了,还这么没见识,没文化吗? 先不说他们俩一副抓鬼降妖的道士打扮,就说您老先生在空无一人的地下二层停车场角落里,半夜三更还是用房车挂个不伦不类的招牌,如果不是他们专门前来抓鬼,鬼才会上你的车! 这鬼是死了太久,所以欠缺生活常识吗? “我想砍死老天爷,能帮我吗?”玄倾低低地笑道。 鬼从阴影里缓缓飘出来,这是只男鬼,大概是眼神有点问题,一直到离得很近了,才看清进来的两个人身上的穿着打扮。 他惊了一下,后退一步就想跑。 “来都来了,别着急走嘛,进门是客,有没有待客之道?” 早在上车之前,四张锢魂符是玄倾手绘,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妖血,稳稳贴在了房车四周,别说区区一只千年老鬼,再加两千年道行,一样玩完。 男鬼从哪都突围不出去,脚下一软,噗通跪倒在地:“大师饶命。” 切!真没劲,打都没打呢。 “喂,你起来,咱们打一架呗。”好歹这货千年道行,用来练手再好不过,玄倾自化形后憋了一肚子邪火没地方撒。 可那只鬼跪倒在地抖若筛糠,翻来覆去就是一句“大师饶命。”再问便说“小老儿从来没有害过人。” “说说吧,你是如何会出现在此处?到底想要干什么?说得不好,小爷手里的刀也不是吃素的。” “小老儿、小老儿真没干过坏事!求大师明察!” 孔千羽围着房车内转了一圈,这辆车还真是名副其实的鬼车,外表瞧着像是真的,但是进来一看就知道,是白事铺子里纸扎的工艺,内里细节一塌糊涂,也不知这千年老鬼从哪弄来的。 “我来问你,你死了得有千余年了,确实未曾伤过人命?” “确实不曾,不敢瞒二位大师,您二位是小的自开业以来,第一单上门的”老鬼越说越没底气。 呵呵,态度确实很诚恳,要不是贺久章的尸身孔千羽见过,就差点要相信他了。 “你做的到底是什么生意?”玄倾抬手画了道照明符。 车内什么也没有,只有角落里摆着只不起眼的旧罐子,大概半人高,老鬼跪着的位置,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将这只罐子隐隐护住。 “小老儿没、没什么生意。”老鬼苦着一张脸:“求大师明察啊,小老儿原本住在黄泉路自家的宅子里,儿孙绕膝好不快活,虽然一直不想投胎转世,但像小老儿这样的钉子户,酆都城里多了去了。” “你说,你是从酆都城跑出来的?”孔千羽不禁严肃起来。 “不不不,非是小老儿自己想跑,实在是自家儿孙不争气,欠了高利贷还不清了,他们要拿了小老儿的孩儿们,小老儿如何能坐视不理?” “小老儿原本也是个秀才出身,自然懂得作奸犯科的事不能做的道理,然而子孙乃我骨肉,小老儿死了多年了,活着的时候享福,死后日子虽平淡但却热闹,再死一次也不算什么。” “可我那些子孙,生逢乱世,英年早逝,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小老儿便提出以身代之,这才被揪了出来,至今日方才一年有余。” 地府自有地府的规矩,管理之严,至少孔千羽没听说过有哪只鬼能随随便便跑出来的。如果死了还能跟活着的时候一样,没事就跑来阳间溜达溜达,还不全乱套。 要知道,这些鬼之中,只有表现良好的,才能在七月半时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回来游玩,但凡有一丁点负面记录,想出来?想都不要想。 至于非官方渠道出来的,那么祝你好运,从离开地府的那一刻开始,阴阳两界都在抓捕你,被抓到的话,呵呵呵.地府的刑罚可没有阳间那么仁慈,十八层地狱了解一下?受刑时间千年起步了解一下? “别扯没用的,你在这儿到底是想干嘛?难不成真能帮我把老天爷灭了。”玄倾的话音刚落,外面便传来隆隆低沉的雷鸣,吓得他一个激灵,赶紧双手合十:“开个玩笑,莫怪莫怪!” “大师说笑了。小老儿只是受鬼王严令,要抓鬼魂送与他,每年十个。然而小老儿这一年业绩为零,已然很是惹得鬼王不满了。” “小老儿无能,忝有千年鬼寿,却无一技傍身,根本不知如何害人,只得跟着其余同僚学习一二,与人交易得来这辆房车,佯装小店,等客上门,虽每日勤勉看守,可小店却始终无人前来。” “你有没有想过,可能是你这店的原因。”孔千羽摇摇头,傻得可爱的笨鬼,还真有点以前文人的迂腐气,一点都不知变通,也难道他没害过人。 “小老儿的店有什么问题吗?这是鬼王交代,不得直接害人性命,必要遮蔽隐藏好了,不能让人发现。其他同僚都是这么干的,需得诱骗得那人亲口同意,上了人身,再杀其仇家夺魂。” “这样一来,死者本身寿数未到,阳间有活的杀人犯可以追究,阴间见不到告状的鬼魂,还会等上几十年,才能等到枉死之人寿数到了,再派鬼差来寻魂。年深日久,彼时小老儿还清欠债,早就回到地府投胎去了,寻不到的鬼魂与小老儿何干?” “鬼王?何方鬼王?”好狡猾奸诈的鬼王啊!如此一来,这鬼王倒是很会钻两边政策上的空子。 孔千羽觉得这手法好生熟悉 “小老儿不知。”他只是鬼王手下众多被奴役的小鬼之一,压根都没见到过鬼王长什么样子,只是大家言语中有这么一号人物,被提及时众鬼皆是敬畏。 “鬼王手下,你见过多少鬼众?” “大约四十有余。”其中最菜的就是他了,已经被警告过两次,如果再有第三次,怕不是得落个灰飞烟灭的下场,但他不怕,死有什么好怕的,做鬼做了一千年,他早就做够了。 他期期艾艾苟了这么久,终于等到有人向他打听鬼王内部的事,他定会知无不言,万一真能把他们收拾了,自己岂不又白捡条鬼命。 (本章完) ------------ 第三十一章 互不信任 老鬼头脑还是灵光的,知道谁惹得起,谁惹不起。 “小老儿要举报,那鬼王有四十余位下属,分布在全国各地,光这一处就有三个,小老儿手里没沾血,他们却都是鬼王手下的红人,个个杀人不眨眼。” 鬼王鬼王的,地府里能被称为鬼王的人多了,到底是哪一尊佛不甘寂寞,跑来扰乱阳界秩序了?他们如此胆大妄为,真不怕东窗事发,万劫不复吗? 而且这老鬼怎么跟打了鸡血似的,他们师兄妹还没怎么问,他自己竹筒倒豆般都交代出来,好像一直等在此处专门卖队友一样。 越是如此轻易获取来的情报,越是不能完全相信,毕竟真阴沟里翻船,被鬼物拿捏,丢的是谁的脸? 孔千羽可以在任何人面前丢人,唯独不能当着三师兄,反之亦然。 “此处也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还是先回去吧。夜深了,我困了,师兄?” 两人自顾自地开门下车,没理会老鬼的喋喋不休,玄倾挥挥衣袖,将房车整个收进了乾坤袋里,那老鬼有四张锢魂符压着,自然也跑不了。 孔千羽一早就将他的东西归还了,当时玄倾还感慨呢,以为过了几百年,这些跟着他一起穿过来的宝贝早就不在了,没想到啊,居然兜兜转转,落进了师妹手里。 坐出租回道观的路上,玄倾似若有所思,一直没说话,直到各回各屋,他才忍不住过来敲门。 “小师妹。” “三师兄,可还有事?” “你当初寻到的所有我的东西,都在这儿了吗?”玄倾拍拍他的储物袋。 “这是自然。”连身份铭牌都放里边了。 “那,你有没有看到.”玄倾欲言又止。 “你想找的,是镇魂木?”孔千羽与三师兄相对而立,她微微低头,对上一双血红的兔子眼,表情凝重。 玄倾缓缓点头:“现在可在你手中?” 宗门至宝,三师兄叛出师门的主要原因,宗门上上下下数千人,谁都不知道这破木桩子到底有什么可宝贝的。 但是三师兄与自己今天出现在此地,都是因为它。 仿佛他们一个小时前还一起并肩作战是很遥远的事,现在师兄妹面对着面,心中已经升腾起警惕。 他们之间终是要有一战的,孔千羽心里很明白这一点,只要她提出抓他回宗门,以三师兄的性子,绝不可能束手就擒。 同室操戈,相煎何急?她不情也不愿,因此她一直以为,在没有找到正确的回归原世界的方法之前,她与三师兄可以在一个屋檐下和平共处。 这段共处的时间能有多长,按照现在孔千羽一个人赚功德的速度,少说也得三五十年。 为何一定要打破他们之间表面上的和平呢? 镇魂木是能提及的东西吗?漫说她当时在蛇妖湫渊的地盘上没有找到,即便是找到了,那鬼东西对三师兄就这么重要,以至于化形后连一天都等不得,非得大半夜他们忙乎了半天刚回家时,便急匆匆来寻吗? 孔千羽不理解,甚至完全不想理解。虽然她一向认为三师兄的脑回路异于常人,但至少是分得清是非,懂得师门情谊的智者,而不是个没脑子的蠢货。 一时间两人相顾无言,玄倾在等她回答,孔千羽完全懒得说话。 “小师妹!”数息后,终还是玄倾沉不住气,打断了这一室寂静。 “三师兄请回吧。”不谈宗门至宝你就还是我的好师兄。 “小师妹可否将镇魂木归还?” “我说东西不在我手里,也从来没有拿到过,三师兄可信?”孔千羽自认为自己是个很坦荡的人,虽然小事上时常偷懒耍滑,撒些无伤大雅的小谎,但是真正的大事上,从不开玩笑。 玄倾望着孔千羽清冷的眸子,清澈不带一丝情绪,直觉告诉他他该信。 “希望你不要骗我。”玄倾依然不放心地加了一句。 也是这最后一句话,惹怒了孔千羽,她挥出灵剑:“既然不信,那便战吧!”宗门规矩,有纠纷,比武台上解决。 玄倾苦笑:“你打不过我的,又何必呢?”自己在葫芦里呆了好久好久,时间长到他都快忘记时间流逝了,以前他们两个人不分伯仲,但是现在嘛。 孔千羽的身体不是自己的,神魂力量再强大,肉体凡胎也终会限制实力,再加上她没有本命法宝,自己比她多出来的这时间差,几百年的修炼,她没有机会胜的。 然而孔千羽战意已定,不由分说地出招了。 他们修习的都是同一本宗门心法,路数都熟,一来二去地打在一起,相当胶着,孔千羽招招尽全力,下死手,打得玄倾苦不堪言。 他的神魂到底伤到什么程度,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后继不足,不敢用力过猛,更不能下手太重,伤了小师妹,还得防着别被她看出来自己只是勉力支撑。 一个用心打,一个用心招架。 玄清观上空时而狂风暴雨时而润物无声,时而北风卷地时而雨雪交加,一道道明晃晃的剑气翻飞,好不刺激。 玄倾在一招遁地术堪堪躲开孔千羽的单法三星灭魔后,下一招水龙腾终究还是躲不过,身躯被灵雨高高抛起,重重落地。 他闷哼一声,吐出口血来,神魂不稳,再不敢多动用灵力。 居然是他略逊一筹,看来他离开宗门后,小师妹很勤勉啊。 是他单凭从前经验,判断失误了。 “三师兄,今日之事,玄芊记下了。” 玄倾苦笑,小师妹这是记恨了他,是因为自己刚才怀疑她在骗自己吗? 他望着小师妹离开的背影,嘴角的苦笑越发大了。 师父啊师父,您老人家算无遗策,可算到今天徒儿被压着打险些挂了? 他抬起头瞪了一眼天,躺在地上直喘气。 镇魂木他必须找到,这事没得商量,不然 他的耳边回荡着师父当年的嘱托:“咱们这一脉的七弟子,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少。老大不懂变通,老二又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师父能倚靠的,只有你。” 于是他听了师父的话,无论多难,他们七位师兄弟姐妹,一个都不能少! ------------ 第三十二章 交通事故 第二天一大早,孔千羽起床后,给正殿上了香,见余下的不多,只能撑一天,便想着一会儿先去买点。 偏殿的门此时也开了。这倒是稀奇,以往最不爱做早课,不是头疼就是屁股疼的偷懒大王,居然主动早起了,果然时间能改变一切。 两人对视一眼,又迅速错开,谁都没有开口说话,玄倾直接转身,回了偏殿,关上了门。 孔千羽不明白自己昨天怎么突然就邪火攻心,一定要与三师兄打上一架。 小小的一间道观,以后不会要如此长久地沉默下去了吧? 以前三师兄能说会道时,一张嘴真真能把活人气死,死人气诈尸。但与两人不说话相比,她宁愿他像以前一样聒噪。 唉,算了算了,她是小师妹,跟自己师兄服个软道个歉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她得说明白,镇魂木她真没看到过,她从蛇妖那得到的东西,都归还给三师兄了。 以前那玩意天天被供在宗门藏宝阁内的最高层,明明谁都知道是截没用的破木棍子,但却没有几名弟子得见其真容。就连自己身为师父的关门弟子,也只见过两次。 真的就是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木头桩子,如果不是被小心地封在玉盒之中,随便扔路边,根本不会有人相信这玩意是天材地宝。 她突然打了个冷颤,不会是蛇妖那厮不识货,劈了当柴烧了吧?话说镇魂木能被凡火和妖火点燃吗? 带着这个疑问,她出了道观。孟令泽之前买的香都是白事一条街的产品,他也不懂行,一律选最贵的买,倒也歪打正着,祖师爷一听这香的价格,眉目都舒展了。 很好,只选贵的没毛病。 她在路过停在门口的新车时,突然顿住了脚步,哎哟,昨天驾校通知她,今天考试来着,她从乾坤袋里掏出手机,盯着上面十余个未接来电,翻了个白眼。 都怪三师兄,谁让他不相信自己,昨天把她都气糊涂了,手机是能往储物袋里随便装的?信号有没有她不知道,但是电话信息一个也接不着。 她匆匆打车奔赴考场,路上回了教练的电话赔笑解释。 大概是她凭一己之力干翻整个组的战迹很是光辉,尤其是当大家听说许荷因为杀人被抓了之后,教练真心实意想要尽快送她走,电话那头没有别的言语,只催她尽量快一点。 到考场就轮到她上车考试,一圈下来考官都抓紧了扶手,满分成绩,孔千羽满意地下车,只等四天之后,科四考完,就能拿到心心念念的驾照了。 刚从考场出来,站在路边准备打车的她就看到一辆还没挂牌的新车直直冲着她撞过来,速度一点也不带减的。 孔千羽心念一动,瞬间闪到旁边安全的地方,新车径直撞向路边的行道树,砰得一声巨响,前机盖凹陷了好大一块。 啧啧,真狠啊,这可是豪车,车标孔千羽认识,跟以前孟令泽开的一样,立起来的马,好像叫什么利来着?车价几百万轻轻松松。 这车还没上牌,新得不能再新,这么一下下去,八成得报废,可惜啊。 车里的人似乎被撞晕了,过了好一会儿才从车上下来,是个长相很甜美的小姑娘,可能比孔千羽还小几岁。 她捂着头,脸上还有未褪下去的惊慌,小跑到孔千羽面前:“对不起,对不起,刚刚走神了,你没事吧?我没撞到你吧?” 她吓得直哭,但是孔千羽还能站着,身上没血没脏,应该问题不大吧。 “没有。” 听到这一句没有,她终于放下一半心,赔着笑脸:“人没事就好,我驾驶技术不佳,吓着你了,这点钱你拿着,买杯奶茶压压惊。”她一抹眼角的泪,从随身背的小包里掏出几张红票,塞进孔千羽手里。 手掌不可避免地与对方有了接触,十几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孩子,应该活力四射的年纪。上身穿着一件短款薄羽绒服,下身套着条修身牛仔裤,北方初冬时节的正常穿着。 既然穿的不少,这触手的寒意又从何来?不是凉,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寒。 孔千羽上下打量了这姑娘几眼,在她想去看看车的时候出声拦住了她:“等一下。” “还有事吗?是不是还很害怕?别急啊,我已经给我经.朋友打电话了,他一会儿就会过来,别怕,只要人没受伤就好。”姑娘顿了顿,像是想起来了什么,又道:“你别怕,我不会跑的,要是觉得这点赔偿不够,你等我朋友来,我身上没带那么多现金。” “你最近是不是经常出事故?我说的,不止交通事故。” “诶?你怎么知道的?”小姑娘神秘地眨了眨眼:“你认识我?是我的粉丝吗?只要你不把今天的事说出来,我可以给你签名照哦。” “我不认识你,但我是个道士,你刚才撞鬼了。”今天来考试,孔千羽是特意回去换了普通的衣服过来的。 她怕这姑娘不信,表演了一下当场换装,整个过程持续不超过两秒,一身道袍加上她清冷的气质,美得不像话。 “哇瑟,姐姐你是神仙吗?你长得这么好看,有没有考虑来演艺圈发展?”小姑娘满眼小星星地围着孔千羽转了两圈,这可比变脸和大变活人难度系数高多了。 “姐姐姐姐,你刚才说我撞鬼了,是真的吗?”小姑娘依然十分兴奋。 第一次有人听说自己撞鬼还这么开心的。 “你刚刚在开车时,是不是一直以为自己是顺着路开的?一点都不知道实际上马上就要撞到路沿石了?” “啊对对,我真的没看见。明明刚刚还是宽敞大马路呢,怎么您就突然出现在眼前,而且车立刻就撞上树了。”小姑娘也想不明白,她驾驶技术确实一般,平时开车机会不多,但是附近是效区,车少人少路还宽,她肯定不会菜到怼着马路牙子去。 “这就对了。你刚刚看到的都不是真的,是鬼迷了你的眼,故意想害你出事的。” 无论是撞到自己受伤还是撞死撞伤行人,反正都不可能让这小丫头讨得好去。 现在只是车出了问题,两个人都毫发无伤,只能说小姑娘运气好,碰到的是孔千羽,不然换成普通人,刚才绝不可能轻易躲开。 ------------ 第三十三章 福禄双全 小姑娘身体上的寒意,就是鬼溜走后,被她沾在身上的阴气。 阴气本就是至阴至寒之气,人体应阴阳平衡,多余的阴气长期停留于人体,对活人绝无好处。 右手结印,一道亮金色的光芒从指点飞出,不偏不倚,正好融入小姑娘的眉心。 小姑娘有一瞬间的茫然,浑身一抖。 刚刚还四肢僵硬冰冷的她仿佛整个身子都泡进了温水里,从里到外地舒服。 “姐姐,你真的会法术啊!” “那是当然,你要不要请我帮你捉鬼啊?”单凭这一手鬼遮眼,就肯定来者不善。 孔千羽自发现小姑娘身上阴气过盛后,已经不动声色地将附近几条街都用神识悄悄探查了一番。 哪怕今天天气不好,阴沉沉灰蒙蒙的,但到底是青天白日,鬼还是有些忌讳,不会随便在大街上游走,仅有的几只地缚灵也都躲在建筑物里,见孔千羽神识扫过来,讨好地笑笑。 这几只全是车祸鬼,大概是因为撞死他们的凶手还没抓到吧,一直徘徊在原地,丑得惊天地泣鬼神,她收回神识时只想好好洗洗眼睛。 既然不是因为小姑娘偶尔冲撞到了哪只暴躁的鬼,从而引发的意外,那就肯定是蓄意喽,小姑娘这么可爱,谁心黑手狠要害她啊? 上一次元齐堕魔,是在师兄手上被天雷劈死的,她眼馋好粗一束功德之光归了师兄,只有可怜兮兮一缕头发丝粗细落到自己头上。 现在三师兄找到了,攒功德就是头等大事。抓鬼救人可都是功德。 “要啊要啊!” “方方,你没事吧?”一辆大众车飞速冲来,到她们跟前一脚急刹,那声音听得孔千羽直起鸡皮疙瘩。 车将将停稳,一个黄毛鬼火青年就从车上跳了下来,鬼哭狼嚎地将小姑娘一把拉过去,前前后后看了三遍。 “唉呀,我没事,倒是这位姐姐,刚才差点撞到她,很不好意思呢。”小姑娘挡住鬼火青年还想检查她的魔爪。 鬼火青年这才注意到旁边站着的孔千羽,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哇,美女,有没有兴趣当明星啊?我们公司资源可好了,签了我们公司,我保你大火!”他一边说一边直接掏出张名片递过来。 就这么一张脸,再配合这一身气质,不火都天理难容。 呵呵,这也算经纪人的职业病之一吧?孔千羽瞄了一眼名片。 黄宗盛,鼎盛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这公司名有点耳熟,不就是程一诺签约的公司吗? “这么说,你也是明星了?” “啊?姐姐不认识我们方方啊?”黄宗盛表情特别夸张。 “这说明我还不够有名气啊。黄哥,以后我得多努力了。”方方笑得很甜,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她自来熟地挽着孔千羽的胳膊做起了自我介绍:“姐姐,我叫童有米,艺名方方,演过两部古装剧,以后我一定会在娱乐圈闯出名堂来的。” “嗯,我信。”孔千羽一向清冷,不喜与人亲近,但是这个小姑娘挽着她时,她讨厌不起来。 “我说的是真的,我一定会努力的。”也许是孔千羽回答得太快了,反而让方方不自信了。 “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了?你这面相,以后定会星途无量,大红大紫的。” 童有米,是个很不错的名字,小姑娘今年18岁,属鸡的,桶里一直有米吃,鸡怎么会过得不好。而且小姑娘天仓饱满,官禄宫明亮,福双全,一飞冲天的好面相。 “真的呀?那就借姐姐吉言了!盛哥,手机给我用用,我刚才买车把卡刷限额了,转不了账。” “姐,你帮我相个面呗。”一万块转了过来。 “你幼年丧父,母亲二嫁,继父待你客气周到,我来算算,是自十岁起,也就是你母亲二嫁后不久,继父家里开始豪富,因此他视你为福星,对你越来越好,几乎有求必应。确实,你命里带财,一辈子吃喝不愁。”名字与八字相合,家中风水安宁,是聚财又能守财的好命格。 孔千羽越说,童有米越开心:“姐,再多算点。”又是一万。 小姑娘真豪爽。孔千羽轻点她的额头:“你个贪心的丫头,是还想问你新出的作品反响会如何吗?” “放心吧,今年爆款,会让你知名度一夜之间飙升,不过小心警惕身边小人。” 今年是方方成年的岁数,也是她命中第一个流年,会有些小波折,容易遇小人。 “不过,有你爸帮你.” 方方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孔千羽的嘴,还偷眼看黄宗盛的反应,见对方一直在跟人打字聊天,这才竖起一根食指放到嘴边:“嘘,姐姐,公司里的人都不知道我家的事,我想靠自己。” 不知道吗?孔千羽望了一眼刚才还听得津津有味、下一秒就低头假装很忙的样子的黄宗盛。 果然娱乐圈里的都是人精啊,这经纪人的演技也不弱。 等到清障车来将事故车拖走,方方见孔千羽不想搭他们的车一起走,转而约定好明天下午去拍摄地探班事宜,这才依依不舍地先离开了。 听说方方现在在拍摄的是部小成本制作的恐怖片,拍摄地点还是A市一处有名的鬼村,早在几十年前就荒废无人居住了。方方在本剧里担纲女主角,大致演的就是各种误入见鬼的灵异事件。 好嘛,怕不是鬼就是片场里跟来的吧? 孔千羽当然没有拒绝,拦了辆出租车先回了道观。 道观门口居然很热闹,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 额~就是原身的师父在世,玄清观做免费道观时,观里也没见有过这许多人,她才出去三个小时,发生了什么事? 只听人群中有人议论纷纷:“小羽是咱们街坊看着长大的孩子,不像黑心骗人的假道士,怎么可能会治死人呢?” “唉,可能就是因为学艺不精吧,咱们都多久没从她这买过平安符了,不就是怕买了没用,白花钱嘛。” “这姑侄俩可真能折腾,哭了得有俩小时了吧,还这么中气十足,也不嫌累,我看八成是讹人的。” “谁知道呢,反正我没听说过小羽宣扬过会给谁治病。” “是啊是啊,小羽可是老实孩子。” 听到大多数人都是向着孔千羽的,没有一味地被人挑唆跟着一起说坏话,孔千羽倒有几分替原身感动的欣慰。 她拨开人群,走了进去。 ------------ 第三十四章 上门闹事 在玄清观门口闹事的,是三个人,两女一男,孔千羽定睛一看,哟,她还都认识。 老一点的一男一女,不是司家那对儿子都快死了,还各怀鬼胎的夫妻吗?年轻些的,正是前段时间他们观门前落叶正好时,非得让不会开车的她挪车的、连名儿都没听说过网络小主播。 他们仨怎么凑到一块儿了? 玄倾冷着一张脸站在观门口,挺有喜感。别看他一眼严肃,奈何就是个豆丁身材,小孩子相貌,再严肃都像装出来的。 不过他站的位置极好,堵死了他们想要闯进去的路,想来他们是看道观进不去,外面又被他们吸引来了不少看热闹的人,索性便直接坐地撒泼哭号了。 年轻女子一直举着手机在录视频,眼底的兴奋都不屑于伪装,毕竟没有话题哪来的流量,没有流量她怎么红,现场越乱越好,到时候她稍加剪辑,再配上个吸引人眼球的标题,哈哈,她想要的爆款这不就来了吗? 自从上一次她因为伸张正义小小的爆红了一把后,她就认准了未来自己的发展方向,既然网友们好这一口,那就满足他们! “玄清观草菅人命啊!我可怜的儿子!都是被这观里的假道士给治死的!你赔我儿子命来!”这是妈妈郭美兰,她选择的方式就是假装几度哭昏在年轻女子的怀里,看现场反应再时不时突然醒来再哭两鼻子。 相比她老公司光宗而言,她的行为已经文明许多了。 司光宗嘴里的污言秽语就没停下来过,真难为他肺活量这么好,连骂几分钟脏字都不带换气的。 人体器官外加祖宗十八代如此乱飞,骂得玄倾眼神是越来越暗,当司光宗骂他是孔千羽的私生子时,他彻底忍不了了。 “嘴这么脏,是没刷牙吗?小爷帮你洗洗!”话音刚落,司光宗嘴里开始不停地冒出泡沫,呛得他不得不半跪在地,低头呕吐,泡沫居然越吐越多,司光宗的脸也越来越绿,他不停呕吐,却怎么吐也吐不完。 “玄倾,别闹了。”当着人叫这么个小孩子师兄,孔千羽可不敢,围在这儿的人一多半都是附近的街坊,知道玄清观里只剩她一个光杆。 这不过是个小小的咒语,不会要了司光宗的命,但是人言可畏,那小网红还在怼脸拍视频呢,别让有心之人利用,越描越黑了才好。 玄倾撇了撇嘴,既然孔千羽回来,不需要他堵门了,他也懒得管闲事,天塌下来还有个高的顶着呢,于是挥挥衣袖,回去补觉。 司光宗的呕吐停止,满嘴说不上是什么怪味。他被小小地收拾了一下,刚才因为早上二两酒生出来的胆子全吓没了。 孔千羽一个眼神,就让他到嘴边的脏话憋了回去。 “再乱说话,我不介意也帮你刷刷牙。”清冷的女声传来,司光宗觉得嘴里更苦了。 像他这样从小被家里溺爱长大的男人,最是没有担当欺软怕硬,谁惹得起谁惹不起,心里明镜似的,他不敢跟孔千羽高声叫喊,转手甩了个清脆的耳光在自己老婆脸上。 “都是你个臭娘们,叫老子过来丢脸!”又不解气地踹了一脚,这才背着手,找了个台阶直接坐下抽起了烟,撒手不管了。 他们今天是来讹钱的。 儿子死的时候,他们没有陪在身边,等到饭点,冷锅冷灶没得吃,这夫妻俩才来找姑姐。彼时司来娣还握着司昊天的手,沉浸在悲伤之中缓不过神。 他们都知道儿子病成一把骨头,小命怕是保不住了,既然反正怎么都保不住,为什么还要花冤枉钱非得治呢?姑姐也是个蠢的,有这钱,买点好吃好喝的,让大侄子死前吃几顿好的不行吗? 就好像儿子不是他们亲生的骨肉,而是大马路上捡回来的,连花钱买点药,都认为是往无底洞里砸钱,纯属浪费。 不得不说,在无情无义狼心狗肺方面,这对夫妻一丘之貉,真是让人拍马都赶不上。 既然儿子死了,烧了就得了呗,真是的,他们养了儿子许多年,还没占着多少便宜呢,以后也指望不上他赡养,居然就这么死了,也太不孝顺了。 家里催着遗体火化,还是在司来娣的强烈要求下,才办了个简单的葬礼,零零星星来了司来娣和司昊天的几个工友,上的礼都被郭美兰要到了手。 算来算去,收的钱也就勉强够支撑葬礼费用,他们家还搭进去了火化钱,夫妻俩心情都很不美丽,完全没有丧子的悲伤,满心满眼算计的都是钱。 司来娣跟这么对不做人的东西掰扯不清,她虽然包子了一辈子,被弟弟弟妹占尽便宜,却不是傻子,实在气不过,直接住到了单位宿舍去。 没了心甘情愿给他们当带薪保姆的姑姐,司家夫妻俩的日子更艰难了,郭美兰唉声叹气地在司光宗的拳脚下开始洗衣做饭生涯,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熬了半个月,她就有点熬不住了,正好她的侄女郭梦婷来看她,听完郭美兰的抱怨,眼珠子一转,帮她想出了这么个讹人的主意。 反正她那表哥早就一把火烧成灰了,这叫死无对证,黑的白的还不是任凭二姑一张嘴,说什么就是什么。 在郭梦婷的印象里,道士多数都是招摇撞骗的主儿,华国本来也不提倡这些封建迷信,只要到时候哭两嗓子,引得人围观,再发到网上扩大影响,那道士为了图耳根清静,也要破财免灾。 自己得了热度,二姑得了钱财,皆大欢喜的好事。 于是三个人一拍即合,杀将过来。 奈何孔千羽不吃这一套,人家真有本事,而且最关键的证据,他们的好儿子,鬼魂还在她手里呢。 枉死的冤魂能进枉死城的是极少数一部分,大多数都得在忘川河畔徘徊等待时机,鬼生艰难,所以孔千羽一时半会儿还没想好要如何处置,现在存放着司昊天鬼魂的封魂符还好好躺在她的储物袋里呢。 “你们夫妻且先回去,晚上我会送你儿子去找你们,有什么恩怨,让你儿子当面跟你们解决。” 司光宗与郭美兰谁也不敢看孔千羽的眼睛,他们心里有愧啊,儿子怎么死的,他们再清楚不过了。 郭梦婷却有出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一个小小的道观,连香火都没有几支,里面住的能是什么高人? ------------ 第三十五章 大难临头 “吓唬人算什么真本事?都3202年了,还有人信你那套?”郭梦婷斜着一双眼睛,下巴一抬,自以为正义地出头,硬怼孔千羽。 “哪来的苍蝇,好吵!”孔千羽不禁有点想笑,眼前这个女人,年纪不大胆子不小,印堂一片漆黑,眼看就要大祸临头而不自知。 “你说谁是苍蝇?大家好好看看这假道士的丑恶嘴脸,骗了我二姑,害死我表弟,不知道赚了多少昧心钱!”郭梦婷想要煽动围观群众,一起同仇敌忾。 围观群众:.姑娘你真当我们傻吗? 玄清观年久失修,孟令泽小范围的维护从外观上根本看不出来,就在郭梦婷话音刚落之时,墙角又有一块墙皮打着转飘落下来。 就这?真坑到了钱还不赶紧买两桶油漆刷刷墙。 没得到想象中的反响,郭梦婷不甘心地继续控诉孔千羽的所谓罪行:“我表弟本来只是普通的感冒发烧,身子骨病得弱了些,却没听说过这区区小病也能要人命,为何这假道士去看过了后,她前脚走,我表弟后脚就咽了气?” “可怜我表弟年纪轻轻就去了,留下我二姑姑夫痛失独子,以后还能指望谁?这日子没法过了!”郭美兰在旁边配合着哭得嘶心裂肺,比在葬礼上真情实意多了,就是到底掉了几滴泪,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她心道,侄女真有本事,能说会道,不知能讹多少钱来,一万两万不嫌少,十万八万不嫌多,她儿子可不能白死。 孔千羽笑了,现在这种情况,与他们争论对峙毫无意义。无凭无据,双方各执一词,时间长了反而会落了下乘。 她含笑望着郭梦婷:“你表弟早已沉疴入体,救不得了。信与不信,都随你。不过相见是缘,我给你算算命。让大家伙都看看,我算得准不准。如果我算得不准,便算我学艺不精,赔给你家也合情合理,要是我算得准了” “你是算得准,我们即刻就走,绝不多话!”郭梦婷自信满满接过话头。哼,开玩笑呢,到时候这假道士算出来的,是真是假还不是她一句话的事,只要她说算得不准,那便是不准! 反正她家又不在这附近,周围围观的人里,可没有认识她的! “好,一言为定!”孔千羽盯着郭梦婷,直接开口:“你今年二十有四,高中肄业。” “家中父母双全,兄弟姐妹五人,自小被经常性忽视,缺乏关爱,养成了你自卑又自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性子。” “自六年前步入社会,几经辗转,拈轻怕重,每份工作都干不长,现在嘛,算是个小网红。哦,顺便说一句,你下周便要爆红了,却不是因我与你二姑家之事。” “等你爆红后,便是死期将至!所以本座奉劝你,放弃你想干的缺德事,正正经经找份工作,不然有性命之忧。” “你”本来就想一口咬定孔千羽算得都不准的,此时一听对方诅咒自己死,更是涨红着一张脸,张嘴便要骂人。 “哦,对了。郭美兰,你三年前好不容易存下的一万现金,是你的私房钱,小心藏着却不见了,你以为是司光宗偷着拿走的,其实不是,是你这个好侄女偷了。” “你以为她是真心想帮你啊?真是笑话,她连自己亲妈都不疼,会心疼你想帮你?” 郭美兰一开始还在装哭,不想听孔千羽的话,在听到对方说出自己的私房钱时,第一反应就是去看司光宗,紧接着,震惊地盯着侄女。 “你敢偷着藏私房钱?”司光宗怒吼。他连买酒的钱都掏不出来,这臭婆娘居然能有五位数的私房钱,真是胆肥了,有钱敢不给他花! “是你,你偷的?”郭美兰惊怒交加,她没有妨着娘家亲人,这个侄女最是嘴甜会哄人,哄得她说出了自己有私房钱的事,当时她钱丢了,又怒又急,又不敢声张,却从来没有怀疑过郭梦婷。 真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自己拿她当亲人,她拿自己当傻子。算她瞎了眼! 一个被窝里睡不出两种人,他们此时步调极为一致地吼叫出声。 郭梦婷脸上的神色一变再变,权衡利弊之下,三十六计走为上,转身从人群中挤出去,一溜烟跑了。 只看她逃跑的速度,就知道孔千羽算得肯定是准的。 郭美兰也想跑,却被司光宗抓住了,脸上被抽了两巴掌,瞬间红肿,却也不敢反抗,唯唯诺诺地一路挨打着离去。 正主离开,围观群众热情却起来了。 没想到啊,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有这么号能人,与孔千羽是旧相识的纷纷上前热情地打招呼,孔千羽好脾气地应酬,现场画了几张平安符送了出去,宾主尽欢。 人群散尽,玄清观恢复平静,玄倾静静地看着从正门回来的孔千羽,内心颇为感慨。 小师妹最是个惫懒性子,应该是他们师兄弟七个都是一脉相承,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有点社恐,凡事能不出头便不出头,有师父和师兄呢。 以前连领宗门任务都不敢与人交谈的小师妹,现在也能如鱼得水地与人应酬了。 如果孔千羽知道自家师兄现在在想什么,肯定会翻个大大的白眼:有没有可能,她以前不是不会,就是纯粹的懒呢? “师兄,要不要一起出去转转?”身子变小了,玄倾很多衣服都不合身。就比如他身上这件,就是把衣袖与下摆裁掉后,勉强披在身上的,不像衣服,倒像块破布,都卷边出毛刺了。他倒是穿得很欢快。 “也好。”玄清观太小,整天呆着确实憋闷。想当初,他可是下得西海抓龙鱼,上得昆仑擒雪雕,日行千里,夜飞八百的选手,最讨厌的事就是在一个地方呆太久。 先去买香烛吧,祖师爷像前的香炉连余温都没了。 孟令泽在时,祖师爷像前总是烟气袅袅,孔千羽才懒得每天从早到晚点香呢,一天能上两柱就算她孝顺了。 她有些心虚地抬头看天,生怕阴沉沉的天空下一秒就劈下个雷来。 ------------ 第三十六章 外门杂役 玄倾换了新衣服,左看右看都觉得别扭,这道袍太素了,既没有玄金贴边,又没有软甲内衬,不能防水,没有防御能力,就只剩下一个干净整洁了。 啧啧,一点也不符合他的身份地位,他小小的人儿,满脸不高兴:“我才不要这些破烂。” 破烂?三千块一件真金白银买的,孔千羽知道自家师兄的脾气,还特意选了最贵的,上好丝绸制成,出了名的中看不中用,但谁让师兄的审美与师父如出一辙,只选贵的不买对的呢。 自己都还只穿着三百块的普通棉布袍。 一个爆栗扣在师兄头顶,嘿嘿,自家师兄变成个矮豆丁,可以敲他头这件事,孔千羽一直乐此不疲:“三千块还我,或者衣服还我、你光着,选吧。” 这个世界居然干什么都要些印的花花绿绿的纸票,自己身体这么丁点大,想站在路边给人算卦都没人理。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算了,这衣服能穿,他勉强接受。 “记得以后每天给正殿供香,师父那的也别忘了。”办完杂事,将买回来的香烛安置好,孔千羽麻溜地给师兄布置了任务。 “你把我当个外门杂役弟子使吗?” “那你交伙食费。” 玄倾萎了,谁让他现在一穷二白呢,话说这个世界的食物还是不错的,他做还不行嘛! 像条被打了七寸的蛇,玄倾老老实实地点了香,恭恭敬敬地供上,然后回过头:“我饿了。” 孔千羽倒也没为难他,点了外卖,半个小时后,小小的人儿一连吞了两个大汉堡,吃得直打饱嗝。 对于从来没有吃过现代工业文明加工食品的人来说,西式快餐里的炸货有种无法抵御的魅力,吃饱喝足的他回屋睡觉之前,觉得干点杂事就有吃有喝,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第二天下午,按照约定,孔千羽订了下午茶,还专门从花店买了束花,打车去探班了。 方方今天一下午都有拍摄任务,比较忙,还是联系的黄宗盛来接她。 她抱着东西等在路边,这荒山野岭的,出租车司机生怕把她一个人扔在这儿会有危险,还是发复确认了三次来的地方没问题,才最终调头离开的。 一辆老头乐突然自树林中窜出,停在了大路旁,黄宗盛开门下车:“嗨,美女别介意啊,咱们要去的地方有点偏,走大路得绕过前面的山,开车得一个半小时,从小路进去快,十分钟就能到,劳烦您委屈一下。” 四轮小车穿梭在树林中,林子越走越密,路越走越窄,终于当路已经几乎看不见时,前面出现了两顶帐篷。 这是剧组专门用来堆放道具等杂物的地方。黄宗盛停稳车,跟遇到的工作人员打招呼,领着孔千羽绕村而过:“现在村里已经布好景正在拍摄,咱们得从旁边走。” 这村子不大,东西向三四百米,零零散散四五排平顶小平房,有的破烂得开了天窗,有的院子里草一人高,确实是荒废了许久的模样。 等绕出来,孔千羽才发现,这村子外正经的道路还是土路,蜿蜒向外,还算宽敞,怪不得剧组的车辆与演员的房车都能停进来。 黄宗盛打开最靠里的一辆明显比别人大一圈的房车:“方方还得一个小时才能拍完,你先进去休息会吧。” 孔千羽有些好奇拍电影是怎么回事,连忙问道:“我能去看看拍摄现场吗?” “也行,但是你可不能笑出声啊。不然导演得把咱们轰出来,他脾气可不太好。” 于是两个人又抱着东西往村口走,今天拍的都是露天戏,正好天气阴得厉害,合适拍恐怖片,不然晴天白日的,看得人都不自觉敞亮了,还怎么搞。 “救命啊!鬼啊!”刚入村,就听到片场里传出两声凄厉的叫声,黄宗盛一听就乐了:“今儿小妮子可真敬业,以前总被导演骂演得不像,喊叫跟小猫似的没力气。这不练出来了,根本不像演的。” 孔千羽扯扯嘴角,确实不是演的,前面一大片一大片的阴气都快浓得要滴出水来了,里面的人是真见鬼了。 阴气过重的地方会影响地磁场,人习惯的常规辨别方向的方法都会失效,常常会被困于一片区域,也就是传说中的鬼打墙。 这鬼有些道行啊,阴天也能出来作妖。 “站这别动。”孔千羽十分贴心地拽住还准备继续前进的黄宗盛:“你小心进去出不来,退后。” “那方方怎么办?”倒是个敬业负责的好经纪人。 “有我呢。”她抬腿迈进了阴气笼罩的范围。 神识覆盖后,孔千羽忍不住来了句好家伙~ 方圆两平方公里的小村,足足三千只鬼,这是一整个村的人死后都被圈在村里,上百年都一个能投胎的也没有吧? 不然按照村里八横四竖的格局,百余间房算,整个村子的人口,不会超过五百人,哪来的三千只鬼! 你看那一堆堆的鬼,耄耋老人恭敬地执子侄礼,站在正值壮年的男子身后,许多家在脚边爬的婴灵多数都是女童,更多的鬼分门别户地站得笔直,警惕地盯着新闯进来的自己。 剧组的人被七八只年轻男鬼围着,吓得哭爹喊娘,但是这些鬼并没有多余的动作,暂时他们也没有生命危险。 这么多鬼啊,要抓也得抓很久,孔千羽不想不明不白地抓走他们。一两只鬼滞留可能是个人原因,但是这么一大堆,明显不太正常,还是问问清楚再想办法处理的好。 她掏出一把香烛纸钱点燃,众鬼脸上露出渴望,他们已经许久没有收到过供奉了,纷纷小步向前挪,聚到她面前,贪婪地吸着烟气,争抢着纸钱。 看着供品烧得差不多,她又添了把新的,这才扬声说道:“请管事的出来一叙。” 众鬼纷纷侧身,硬生生地分开一条通途给最后面的鬼。 二十三四岁的青年男鬼,整个鬼的状态比其他鬼好上不少,他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不知大师可是来收我们的?” 他不怕自己,这是孔千羽对他的第一印象。 ------------ 第三十七章 鬼村见鬼 “鄙姓庄,草字博书,不知仙师如何称呼?”庄博书行了个很标准的古礼。 “贫道孔千羽,误入贵宝地,不知此地是何处啊?” “此地乃小生家乡,庄家村,这些人都是村里的族亲。” “听先生言谈,似是有功名在身?” “仙师谬赞,不过是略读过两本书,有些功名在身,也是蒙族亲抬爱。” 一番话说得孔千羽后槽牙都要酸掉了,这个庄博书穿着打扮还是清晚期生人的模样,阴阳头,脑后一根长长的辫子,棉制长袍彰显出读书人的身份。 “我观先生衣着,离开人世应已两百年有余,为何迟迟不愿离去,还有您的众位乡亲,可是都有心愿未了?不若先生代他们都一一说明,贫道能力所及,愿送他们入地府轮回。” 一听到入地府这三个字,刚才还一脸陶醉吃香烛的众鬼闪得那就一个快,呼啦啦没了影,孔千羽甚至觉得自己身边浓浓的阴气都消失不见了。 庄博书面露难色:“仙师慷慨,但我的族人生前感情极好,不想投胎后记忆全无,行同陌路,因此才徘徊留于人间,就不劳仙师费心了。” 居然真有鬼愿意,一直被困在一个小村子里,无人供奉,断了自己生生世世的轮回路。 孔千羽不理解,但是好像也没听说过这庄家村闹鬼闹出人命来过,她也不是非得抓鬼,救人才是最重要的。 “那不知墙角的这些人,如何冲撞了各位?我替他们供上香烛,聊表歉意,还请各位高抬贵手,放他们平安离去,先生意下如何?” “这个……”庄博书笑笑:“在下也有一不情之请,还请仙师做主。” “先生但讲无妨,贫道能力所及,不敢懈怠。” “庄家村地处偏僻,人烟罕至,我们村里的人也清静惯了,不喜见生人,不知仙师可否从中斡旋,让他们离开此处,自此井水不泛河水?” 孔千羽没有立时回话,望向一群人中年纪最大、头发最少的中年男子,那位似乎就是导演。 贾庆点头如捣蒜,答应他们,什么都答应他们! 不是没有人劝过他,说庄家村是出了名的闹鬼圣地,很多驴友都见过,空无一人的村里夜半时分飘来飘去的鬼影,是他猎奇心太重,觉得自己既然是拍恐怖片,那就得找块真有恐怖传说的地儿。 上赶着找死就是他这样式的,就在一小时前,他还叫嚣着说自己这辈子都没见过鬼,如果这一次有机会见见,也不失为新奇的人生经历。 现在嘛,两三只鬼在他身旁站着,就已经阴风阵阵,寒意入骨了,再多看一眼他们青白的脸,以及不沾地的脚,他都得一个不小心,心脏病发嘎过去。 他瑟瑟发抖,生怕孔千羽GET不到他的意思,只能拼命多点几下头。 “他们答应了,马上就撤离。烦请先生的族人也行个方便,各自忙去吧,莫再吓他们了,贫道这厢有礼了。”孔千羽礼貌地施了一礼。 “仙师客气。”庄博书很好说话,转过身对着重新聚焦回到周围的族亲们挥挥手:“大家都散了吧。” 阴气渐渐变淡,众鬼在演职员们惊恐的目光中一个个隐去。 庄博书也再拱手一揖:“仙师保重,小生告辞。” 孔千羽看着这些鬼回到屋里,模仿着生火做饭、砍柴种地、读书习字、绣花聊天的种种生前为人时的行为习惯,无奈地摇摇头。 地府又不是什么可怕去处,他们为何视投胎如洪水猛兽呢? “千羽姐!”方方还是个刚成年的孩子,哪见过这阵仗,当时明明好端端的,她正投入地演着推开破旧的木门后,在屋里发现角落里有个老年女鬼拉风箱的戏份,心里还做了无数遍建设,鬼是很吓人的,一会儿一定要尖叫出来。 没想到啊,她推开门后确实见到了鬼,还是一屋子鬼,而且她清楚地看见,这些鬼都脚不沾地,飘着走路! 他们拍摄现场除了吊起来的威亚,哪个好人也不会飘! 于是才有了孔千羽听到的那一声吼,当真如黄宗盛所说,不像演的,真实得不能再真实,吓得她当场就跌倒在地,拼命往后退。 导演还夸她演得好来着,说她终于悟出来恐怖片要怎么演了,结果下一秒,人均演技王者。 “好了好了,别怕。只要你们不再继续在村里拍片,他们不会伤害你们的。” “不拍了不拍了,打死也不拍了!”贾庆颤颤巍巍一边抹头顶上的白毛汗,一边忙不迭地招呼人赶紧跑,还是在孔千羽的再三要求下,才勉强花些时间,将设备道具都搬走,恢复庄家村地容地貌。 等全部忙完,已经深更半夜,谁也不想再多停留一秒钟,孔千羽将储物袋中的存货全点了,放在村口,这才跟着剧组一道离开。 黄宗盛坐在房车里,心里像有七八只小猫在挠,哎呀呀,他也想看看鬼长什么样子,听孔千羽的形容,这一个村的鬼都挺讲道理的,也不伤人,就是显显形吓唬吓唬,自己没跟着进去,实在是太遗憾了。 当然了,这些内心活动他一个字都不敢吐口,不然方方还不得用小拳拳砸死他。 “你们的剧还要换个地方继续拍吗?”见方方还在背台词,孔千羽不禁有些好奇。 “嗯,还是得拍的,投资了几百万了,虽然不多,但也不能都打水漂。所以还得拍,不过导演说了,我们自己回去搭棚,不找什么劳什子古村了。”方方觉得接下来自己肯定能演好,只要回想一下当初见鬼时的感受就够了,哦不对,得收着点演,别再把观众吓个好歹。 两个小时后,车队回到市区,灯火辉煌给了这些惊魂甫定的可怜虫们几分温暖,大家也不想各自回去休息,索性找了家KTV通宵唱K,人多,至少比一个人呆着要胆子大些。 孔千羽在众人的极力挽留中,不得不跟着一块儿去,她无奈地收下贾庆转过来的十万红包,唉,这也是甜蜜的烦恼吧。 郭梦婷这几天躲着二姑,连自己家都不敢回,只能在网吧暂时栖身。 上了一天网,实在太累,在通宵之前,她出来活动活动身子,溜达溜达。 街角的灯光昏黄,一个大人拽着个半大小子,嘴里不停咒骂,走到灯下时,郭梦婷看到那个高个男人另外一只手里,居然握着只血淋淋的猫。 ------------ 第三十八章 网红爆款 哇擦!遇到虐猫的神经病了这是! 郭梦婷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兴奋地叫嚣,对于想红想得发疯的人来说,她早已熟练掌握每一种流量密码。 在一阵打狗打猫的风潮过后,虐待动物这一行为必将遭到全网鄙视,尤其是虐猫。 人类为何会喜欢猫咪,特别是幼崽,就是因为小猫与人类婴儿有相似之处,泛起的是人类深埋于基因内对后代的爱意。 所以郭梦婷知道,这一次她发达的机会来了! 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机,默默调大倍数对准灯光下的这对父子,她悄悄地开始录制视频。 “你小小年纪不学好!逃课抽烟上网,我都能忍,可你现在到底想干什么?”年长男子两巴掌抡圆了,清脆的声响在夜晚的小巷里格外清楚。 年轻男子头都没抬,一副逆来顺手的可怜模样。 “别跟老子摆出这副死样子!”年长男子将手中血淋淋的死猫砸在年轻男子的胸前。 暗红色的血液因为低温早已凝固,没能在年轻男子身上留下过多痕迹,它小小的尸身落到地上,又被年长男子跺了几脚。 骂声依然在继续:“你能不能学点好?能不能?老子辛辛苦苦供你吃供你穿,就供出你这么个不知感恩的狗东西吗?” “今天死的是猫,明天死的说不定是什么!你到底回不回去念书?” 年轻男子依然一言不发,仿佛这场小小的打骂是他的生活常态,在年长男子失态的暴躁中,他唯有如此,无力反抗。 当他们俩的身影消失在远方,郭梦婷连忙一路小跑回网吧。 至于那只小小的、已经凉透了的小猫尸身,就那么无助地躺在地上,两只圆圆的眼睛一直睁着,阴沟里正觅食的老鼠闻着味钻了出来,扑向曾经吓得它们瑟瑟发抖的捕食者,毫不留情地撕咬着它身上的肉,嗯,真香! 第二天,某手上的一则短视频噌噌噌地窜至了热搜榜第一的位置,全华国的网民都义愤填膺地声讨这个男人。 “打孩子、虐猫,谁有这男人的家庭住址,老子要会会他!” “打自家孩子这种粗暴的教育方式都过时落伍了,这个男人就是暴力狂!” “猫猫这么可爱,为什么要伤害猫猫?” “别让我知道他住哪,不然我不介意让他尝尝猫受的苦!” “人肉他,必须人肉!” 一石激起千层浪,郭梦婷原本可怜的三十几个粉丝的小账号一夜之间百万关注,后台私信更是爆满,全是找她要地址的。 她兴奋之余,又开始后悔这么好的新闻素材,自己当时怎么就没在他们离开时悄悄跟上去呢,要是能拍到他们住在哪,岂不是下一条的好素材。 某餐馆后厨。他们小餐馆不做早餐,上午九点半,几个帮厨围在一起,边收拾菜边聊天。 李阿姨手脚麻利,刮土豆皮那叫一个利索,比她手更利索的,是她的嘴皮子,想起昨天刷到的视频,气得她半晚上没睡着觉。 “今天早上你们刷没刷到个虐猫的视频?哎呀,差点没气死我,居然还是同城的!”她有只养了十六年的老猫,前段时间得病死了,一直没缓过来,最看不得有人欺负动物了。 “看到了,而且,你们不觉得视频里的那个男人有点眼熟吗?”另一位正在切芹菜的周大嫂停下手里的活计,神神秘秘地探头向前厅瞅了瞅:“我瞧着像孙大哥。” 孙立仁,是他们店的大厨,平时不太爱说话,总皱着眉头,好像谁都欠他八百块钱似的,后厨活不多的时候,大家都愿意凑到一块,边干活边聊天,打发打发单调无聊的工作时间。 只有孙立仁比较另类,从来不往一块凑。 “你这么一说,我瞅着也有点像。”李阿姨土豆也不削了,擦擦手上的水,站起身来就想去找孙立仁算账。 “我的亲姐姐啊,我就说有点像,但不确定是不是他啊,咱们可不能随便给人乱扣帽子。”周大嫂有些后悔自己多嘴,李阿姨性格冲动,办事不过脑子,得罪人都不自知的主儿。 “不用你管。”李阿姨一把推开周大嫂。 孙立仁正忙着卸车,这种活一般都有小工干,轮不到他一个大厨干,但是今天小工高烧来不了,老板便让他多干点。 “我来帮你吧。”李阿姨主动过来搬菜,孙立仁受宠若惊。 “听说你儿子上高中了,学习怎么样?”一提起儿子,孙立仁苦笑地摇摇头:“唉,没考上高中,不是块学习的料。” 自家儿子明明有个聪明的脑袋,却不好好学习,气得他打也打过,骂也骂过,依然不管用。 “那咋办?上个中专,也学烹饪,以后接你的班,也不错。” “咱们这行又苦又累,他懒啊,就喜欢玩网络游戏,天天恨不得住在网吧里,你说那玩意有啥好玩的。”孙立仁也是憋得狠了,见李阿姨今天态度和蔼,还主动帮他的忙,也起了聊天的兴致。 “不会昨天又逃课了吧?” “可不,还是我跟老板请了假过去抓回来的。” 李阿姨蓦得想起,昨天正值晚高峰的饭点,前面客人都坐满了,孙立仁突然说什么也要请个假出去一趟,老板不让就帽子一甩要辞职。 原来就是那个时候!!!!! 李阿姨怒向胆边生,将菜往地上一扔,伸手把孙立仁抓了个满脸花! “就是你,你这个虐猫虐孩子的恶人,我呸!” 孙立仁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好好的怎么挨了个嘴巴子,挨了两句骂后,他黑着张脸问:“你瞎说什么?” “我瞎说?你都被人发到网上去了,一手拽着打孩子,一手拿着满身是血的小猫,你敢说这人不是你?” 孙立仁瞪着李阿姨怼到他脸上的手机,将整个视频看完,只觉得全身上下的血都凉了。 “不是,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你还敢说这男的不是你?”因为离得有些距离,两个人身处的又是没什么亮光的小巷,确实整个视频清晰度一般,但是年长男人动手打人和扔猫时,灯光可是很清晰地照出了他的脸。 别的人认不出,跟他一块工作了几年的,又怎么会认不出? “敢做不敢当,你个垃圾!” ------------ 第三十九章 辩无可辩 李阿姨咬牙切齿地左右开弓,誓要为被虐打的弱小讨个公道,孙立仁本身就不是个好脾气的,见有人对自己动手,怎么可能乖乖站得挨打。他抬手挡了几下,李阿姨便顺势坐到地上哭嚎:“大家快来看啊,这个丧良心的人渣,虐待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虐猫杀狗啊,真是缺了大德啊!” 虽然饭店里没有客人,但是因为搬动菜品需要,正门大开,送菜的小哥还没走呢,动静一大,迅速围了一群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很快,众人就搞清楚了事情原委,昨天半夜三更还没睡着的夜猫子们基本都刷到了视频,自然更生气。 变态就在他们身边,他们可得主持正义。 声讨从四面八方传来,孙立仁本身就是个内向嘴笨的人,他涨红一张胖脸,想解释却不知从何说起,最终躲进后厨,再不敢出来。 可是门口的群众却不想放过他,有好事人拍了视频发到网上,店名拍得十分清晰,正心情激动却找不到正主儿的人这下好了,同城没上班有时间的一涌而至,将个小小的饭店挤得水泄不通,纷纷要求老板将人请出来! 眼见着事态很难控制,怕出事的老板报了警,不然孙立仁今天能不能活着走出店门,很难说。 人群四散,可是影响深远,第二天一大早来开门的老板都傻了,自家店门口被人喷得一片血红,臭鸡蛋烂菜叶堆了得有十公分高。 开门做生意,人倒是来得不少,座无虚席,奈何真正吃饭的一个没有,从开门坐到打烊,一人一盘土豆丝,就抱着手机怼着后厨入口拍,期待孙立仁现身,好让网友撒气。 第三天老板就撑不住了,转了一个月工资给孙立仁,告诉他不用干了。 孙立仁急了,他还有儿子要养,有房贷要还,失去收入,他手里的存款根本撑不了多久。 “要怪就怪你自己,哪个好人会杀猫?你还是赶紧走吧,我家庙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老板赔着笑脸开了门,跟前来声讨的网友好一顿解释,这么变态的大厨他们才不会用,已经开除了。 这还没完,李阿姨有自己的情报网,拐弯抹角从老板那要来了当时孙立仁入职时的身份证复印件,给爆了出去。 至于曝光他人隐私犯法?那也得有人告才行。 而孙立仁自顾不暇,哪有时间查是谁泄露了他的住址。 自家门口一夜之间出现了一排大大小小的猫尸,死状各异,惨不忍睹,都是各网友在大街小巷里发现的死猫,即使是寒冬里也难掩恶臭,邻居们用异样的目光盯着孙立仁,背地里聚在一起不知道说些什么。 他默默处理了家门口的狼藉,满满的糟心事里,唯一的安慰就是儿子被他送回学校,并不在家住。 年底并不是找工作的好时节,但他还是想试一试。 三天后,终于接到面试通知的他,顾不上外面飘着鹅毛大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出了门。 外面行人极少,A市许多年都没下过这么大的雪了,他深吸一口气,肺里进去的冷空气针扎般疼。 好不容易走出小区,大马路上的雪已经被连夜加班的清雪车扫得差不多了,只剩薄薄一层,他扫了辆单车,准备骑着去面试。 一辆电动自行车不远不近地跟着他,在一个四下无人的转弯处,那辆车突然加速,对着孙立仁的后车轱辘就是一脚。 雪天本就路滑,蓦得失去平衡,自行车毫无悬念地跌倒在地,连带着正骑车的他。 好死不死的,他倒下去的地方,有个消防栓,正中太阳穴。 雪还在下,覆盖在他的尸身上,从最初的消融,到后来堆积,渐渐的,连人形都看不出来。 他被人发现,已经是三个小时以后的事了,负责打扫的环卫工冷不丁扫出个死人,吓得嗷一嗓子:“死人了!” 剧组在闹腾了一夜后,人困马乏,纷纷四散回去补觉,童有米在送孔千羽回去的路上,正开心地不知和谁聊着天,笑得十分花痴。 她印堂一片桃红,红得妖艳,哎呀呀,一夜之间,这小朋友怎么就给自己招了个烂桃花啊。 “跟谁聊天呢?” 明明什么事都乐于跟孔千羽分享的童有米却一反常态,捂住手机:“没、没谁。”一副不想多聊的样子。 小孩子嘛,谈个把恋爱吃吃亏也不是大事,孔千羽耸耸肩:“不想说算了,不过那人不是你的正缘,劝你别白费力气,到时候小心人财两空。” 这小姑娘见了鬼,最近一段时间肯定要走背字,孔千羽随手算了算,大约得失一笔小财,不过也没关系,这小丫头有钱的紧,花钱买个教训无妨。 回了道观,她给黄宗盛发了个消息,让他看着点,别被大灰狼叼走自家的小绵羊,连骨头带肉都被人生嚼了可不是好事。 黄宗盛虽然觉得不太可能,童有米还小,根本就没开窍,认识的这点圈内男性都当自己亲哥,谈哪门子男朋友,但还是礼貌地表示收到。 “方方啊,接下来的两天都没有行程,贾导让咱们等着,摄影棚最多三天,就能用了,所有场景后期再加,你先好好休息,哥跟你请个假,回趟老家。” 做经纪人其实挺苦逼,不是在带艺人就是在选艺人,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工作时间,想休个假谈何容易,正好这两天行程不多,自己已经七八个月没回过家了,再不回去,老娘要不认他了。 “没问题。”童有米连头都没抬,目光不离手机,她有些焦躁,对话框里最后一条信息是她发出来的,但那已经是五分钟之前的事。 为什么不理她了呢?她说错什么话了吗?童有米有点想哭,好委屈有木有。 进了家门,依然没有新消息,她睡意全无,一直直勾勾盯着手机,最终实在忍不住,一条接一条发着消息:“哥哥,怎么不理我?” “哥哥,你说话啊。” “你干嘛去了?” “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一间出租屋内,长相帅气却表情阴郁的青年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新来的几条消息,嘴角微微上扬,起作用了! ------------ 第四十章 死于非命 郭梦婷这几日每每盯着自己的关注数以及视频点赞数,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这泼天的富贵不就来了嘛。 可是自从前天开始,她便每天晚上开始做噩梦。梦境太过真实了,真实得让她醒来后都忍不住后怕。 梦中,她走在一条长长的、看不清起点、前方似乎没有出路的小巷中,昏黄的灯光似曾相识,高跟皮鞋踩着地面,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在寂静的小巷里都能折射出回声。 在她的身后,有个男人一遍又一遍叫她的名字,她很想回头看看是谁在叫她,但她不敢,就好像只要她一回头,就会有可怕的事发生。 醒来后回想,那个男人的声音有点熟悉,却听不真切。她把自己这几天做的梦跟李清晨说了,李清晨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告诫她千万别回头。 梦里边听见有人叫你,只要回头,魂都能被鬼直接喊走,李清晨如是说,这种流传下来的禁忌只要稍微查查就知道,华国各地都有。 比如做梦的时候,如果梦到自己跳楼跳悬崖,在落地之前醒不过来,现实中也会死去。 再比如碰到有陌生人在身后叫你名字,你答应了,一回头,看清那人的长相,肯定会死。 似乎这些方式都是鬼差在勾魂,阳寿已尽,魂归地府。 李清晨说得煞有介事,而且她还提醒郭梦婷:“还记得咱们拍过一个道观门口的秋景吗?” 郭梦婷怎么可能不记得,那个臭道姑,不是一次,而是两次坏了她的好事,现在连唯一对她还算温和的姑姑都跟她翻脸了。 两次都咒自己大祸临头,快要死了的人,郭梦婷恨得牙痒痒,却也知道自己惹不起,躲着还不行吗? “当时她不是说你半个月就会有横祸上身吗?现在可是已经过了半个月了。”李清晨忍不住问道:“你真的没事吧?” “没事啊,一个神棍的话你也信,是不是太好骗了?”郭梦婷满不在乎:“姐姐我现在不止没出什么横祸,甚至还走了桃花运。嘿嘿。” 她聊了一个小奶狗,刚刚才17岁,软萌可爱,长得正合她的审美,小奶狗好啊,听话懂事会撒娇,这一只甚至都没跟她要过钱,简直不要太完美。 “不跟你说了,老娘要去老牛吃小嫩草喽~”郭梦婷坐在梳妆台前,特意给自己画了个显年轻的妆,又换上一身朝气蓬勃的衣服,开开心心去赴约了。 这里是哪? 怎么周围全都黑了呢? 已经很晚了吗?为什么街上一个人都没有,死气沉沉的? 慌不择路的郭梦婷什么都不记得,只记得自己要赶紧跑,跑得更快一些才好。 那个一直在梦里喊她名字的变态又出来在街角,他说:“别跑了,他伤害不到你了。” 鬼才会信!郭梦婷咬牙提起一口气,继续疯了一样地跑,她这辈子都没跑这么快过,转眼到了街角,一转弯消失在男人的视野里。 “唉,造孽啊!”神情有些萎靡的男人靠坐在墙角,一脸茫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她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仿佛浑身上下都有使不完的力气,可以参加个马拉松了。然而这到底是哪啊?她为什么一点都不认识。 在周围阴沉沉黑乎乎的环境中,一盏明灯的出现就显得特别突兀了。 前方似乎有座古建筑,门前挂着个灯笼,郭梦婷不由自主被吸引过去,刚来得及看清建筑上的招牌:玄清观,就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束缚住。 她觉得自己浑身疼,似乎整个身子被人架到了火架上烤,难受得快死掉了。 “呵呵,这道观奇了,吸引鬼怪还能消灭鬼怪,也不知道玄清观的初代观主是何方神圣。”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郭梦婷勉强睁开眼睛:“救、救命。” “身染血债的鬼,有什么资格求救?”反正入了地府,也是要进十八层地狱受苦,永世不得超生的,还不如此时一了百了。玄倾兴趣缺缺,准备关门回去睡觉。 “师兄,救她进来。”孔千羽的声音一出现,郭梦婷猛烈挣扎起来:“是你!你为什么要害我?” “蠢不可及!”玄倾懒懒地抬手,将她从道观门上撕下来,扔进院中:“这么笨的鬼,你救她干什么?她可不会领情。”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罢了。与她牵连因果的,不是我。”孔千羽从卧房中踱步出来,查看了下郭梦婷的情况,嗯,一时半会儿没有魂飞魄散的风险。 “你要干什么?我会报警的。” “你都死了,还怎么报警?要报也是我们报。” 死了?怎么可能,自己不是好端端在这呢吗?还能说话,还能喘气。 “出来吧。”孔千羽拿出张封鬼符,仿佛大变活人一般,身旁突然多出一个男人。 “是你!”郭梦婷怎么可能不认得,自己就是拍了他虐猫虐儿子的视频传上网,才爆火的。 “你离我远点,别过来,原来你们都是一伙的!”她害怕地向后退了几步,双手拼命挥舞。 “我一直想提醒你,想救你的。唉,可惜你不听我说话。我的力量又没有那么强大。”孙立仁无奈地摇摇头。 他只是个新鬼,没有怨气,没有法力,能勉强入郭梦婷的梦已经很不容易了,可每次他想提醒郭梦婷的时候,她都不听,连头都不回地赶紧跑了。 一次两次,除了消耗自己的灵魂力量外,孙立仁什么也没有做到,只能眼睁睁看着惨剧发生。 “大师,求求您了,别再让我儿子作孽了,是我没教育好他,给社会添麻烦了。”孙立仁老泪纵横,他老实本份了一辈子,不会教育孩子,只希望他好好读书,别受他受过的苦,走他走过的老路。 他初中毕业出来闯社会,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才能在这座城市立足,不就是因为没文化,找不到更好的工作吗? 没想到啊,他的严厉会让儿子走上歪路。 在他发现儿子心理不健康的时候,已经迟了。 虐猫的不是他,是他才17岁、外表温良无害,对谁都彬彬有礼的儿子。 ------------ 第四十一章 劫掠鬼口 他死得很突然,即使变成鬼,也不知道是谁杀了他。 虽然雪天路很滑,他骑得也确实晃晃悠悠,但是自行车后轮不正常的力量才是他摔倒后撞伤头部,不幸死亡的主要原因。 他迷迷糊糊地看着一个背影远离,是个年轻小伙子,没见过,也不认识。 然后他跟着自己的尸身,看见儿子在见到他时,脸色阴沉,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 自己老婆是个可怜人,生孩子大出血没了,儿子是他一个人拉扯大的,所以看见儿子的眼色不对,他几乎立刻明白儿子会做什么。 他很讨厌自己这个父亲,但是现阶段,他还在上学,年纪还小,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有人为他的衣食住行买单,自己的死,打乱了他的生活。 孙强一言不发地回到家,他不想为父亲操办丧事,合衣胡乱睡下,等他再次醒来,自己饿得煮包面,差点把厨房烧了。 他气急之下连锅一起丢进垃圾桶,再翻翻家里的钱,老家伙天天累得像狗一样,怎么才几万块钱?他现在一个月生活费都得两千,这个房子想继续住,还得每月三千二的房贷。 生活被搅得一团糟,想刷会儿手机,还铺天盖地都是他爸被骂的短视频。 一股无名火自胸口腾起,熊熊燃烧,哼,打搅了他的生活,还能混得风生水起,是可忍孰不可忍。 孙立仁一直跟在儿子身旁,亲眼看着他是怎么一点点把郭梦婷挖出来,假装自己是爱慕者,一边说着蜜语甜言,一步步引诱对方线下见面,一边准备着利器,眼神中的杀气越来越明显。 他急得没办法,可是身为一个新鬼,儿子根本看不见他,想阻止无从谈起,他也试图入梦劝阻,但是孙强是个防御心极强的人,他连进都进不去。 直到今天,一切都已经太晚了,孙立仁不得不承认,自己抚养长大的儿子,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 从最开始发现他对比他弱小的人与动物根本没有爱心时,他就心存怀疑了,现在亲眼见了孙强的所作所为,他已经没有任何理由能继续欺骗自己了。 站在郭梦婷的尸体旁狞笑,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的儿子,让孙立仁感到害怕。他是怎么做到一边微笑,一边十几刀捅进人体,刀刀见血的呢? “所以,我死了是吗?”郭梦婷摸摸自己的身体,有触感,没温度,这就是做鬼的感觉吗?她甚至慢慢回想起了自己死亡的全过程:“你儿子是要为你报仇吗?” “不,你错了,我的儿子,从来没有爱过我,甚至他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他要杀你,是因为你打乱了他的人生,他还没想好以后要干什么,就要直面社会的压力了而已。” “说白了,杀你只是他发泄不满的一种方式。”孔千羽算算时辰:“你是命该有此死劫,寿数已尽,跟着鬼差离开吧。” 郭梦婷慌了:“可我、我才二十岁啊!”人生应该刚刚开始,怎么就结束了呢?她还有好几个广告在谈,马上就能挣大钱过好日子了,凭什么她要死啊? “黄泉路上无老少,郭梦婷,上路吧!”孔千羽挥挥衣袖,将她卷出道观,门口,两名鬼差正恭敬地立着,等待自己需拘拿的魂魄到位。 “跟我们走吧!”见她被送了出来,鬼差可就没那么恭敬了,厚重的锁链一套,郭梦婷立刻像变了个人似的,低着头,无意识地挪动腿,亦步亦趋在后面跟着。 “还得等一会儿,孔道长说一共两个,还有一个没出来。” 孙立仁不想走,他害怕孙强无人约束,以后还会伤害更多人。 “你留下无益,还是走吧。你儿子还有三十年阳寿,你就算是跟在他身边,也改变不了他是个反社会人格的人这一事实。放心吧,他会在牢里待很久的,以后都不会害人了。” 夜深人静,道长也很困好嘛,阴阳两界各有秩序,哪是你想如何便能如何的。她同样一袖子,将孙立仁也送出门,收工,睡觉。至于孙立仁求的帮着善后,没让郭梦婷胡乱跑丢,当个孤魂野鬼,已经够意思了。 鬼差拘到最后一个鬼,带着长长一串今日收获回转地府,黄泉路就在脚下,郭梦婷不想踩,却拗不过锁链的牵拉之力,不情不愿地抬起腿。 一道破空声传来,两名鬼差不察之下,锁魂链被尽数打断,一个转身的功夫,他们带回的十几个鬼魂居然瞬间不见了踪影。 他们青白的脸色更青了,谁这么胆大包天,敢在阴阳界处劫掠魂魄,当他们地府吃干饭的吗? 鬼哭声从四面八方传来,瞬间整个A市的鬼差全部聚集到一处。 “出了什么事?”众鬼差身后都牵着一溜鬼,只有他们俩身后光秃秃的:“老大,我们带回来的鬼,被抢了!” 鬼差甲一举起断口整齐的锁魂链给队长甲冥看。 锁魂链是地府特产,玄阴精铁所炼,坚硬无比,整个地府包括十殿阎罗在内,也没有几个鬼将有实力将其一击即断。 甲冥将锁链收好,对众鬼差言道:“此事不可声张,我自会与上峰说明,尔等拘魂时需多加小心,莫让贼人再得逞,丢失鬼口,事关重大。” “小的们明白。” “都散了吧。” 见鬼差们都走远了,甲冥这才拎着锁链回了酆都,他直奔城隍殿:“大人,不好了,劫鬼事件又发生了!” 城隍大人踱着方步,从后堂走了出来,他摸摸胡子:“算算时间,也该到日子了。” 自他继任城隍百余年,每年的冬季,都会上演一次劫掠鬼口的事件,再联系到他盘点的鬼口名单与生死薄上的死亡名单,其间缺口庞大到令他心惊的地步。 他心里很清楚,这是一颗定时炸弹,什么时候爆雷出来,什么时候能将整个地府炸得鬼仰马翻。 百余年下来,数万鬼口,自失踪后便连个鬼影子都寻不到,到底被拿去干什么用了,他早有猜测。 鬼魂最直接的作用是什么?能量。吞了这些鬼魂,足以让小小的一名鬼差都直接突破成鬼王。如果吞噬他们的,本身就是鬼王呢? 他抬起头,望了望酆都内城,十殿阎罗坐落其间。 亲爱的各位读者,周日外出,停更一天,周一见哦~~ (本章完) ------------ 第四十二章 多灾多难 摄影棚搭好的当天,贾庆便开始摇人回来开工,要不是电影已经拍了大半,此时他说不拍,投资方能掐死他,这剧说不得就弃了。 他特意想请孔千羽来摆案请香,顺便做场法事。孔千羽麻溜地将业务打包送给了薛无为,她又不是正经道家出身,这些东西可不会。 今天是考科四的日子,再次临时抱佛脚翻完一本书,毫无压力地拿到新鲜出炉的驾照后,她跃跃欲试,第一时间发动了停在门口好久的新车。 “走,带你兜风去。”不由分说地将玄倾塞到后座,油门踩到底,哈,开车嘛,一点难度都没有! “为什么我不能坐前面?那不还空着一个座位呢吗?”玄倾指着副驾驶一脸怒容,小师妹以前乘飞行法器什么德行他可没忘!全宗门从方舟上下来脸都是绿的,要不是辟谷的人占大多数,胃里空荡荡的没东西可吐,他们早就不顾形象地趴地下了! 越靠后越晃就是当年被小师妹支配时产生的认知,他才不要坐后排呢,早上刚吃下去两屉小笼包,肚子现在还鼓鼓的,一会儿还不得丢大人!玄倾想手脚并用往前爬。 “华国道路交通法规定,12周岁以下的孩子,不允许坐在副驾驶,违者扣三分罚两百,你是能帮我扣分呢?还是能替我交罚款?” 他顿了顿,死咬着后槽牙,乖乖坐回后排。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他无言以对!心里暗暗发狠:不就是钱嘛,老子肯定会想办法的!到时候看你还怎么牛! 等到孔千羽开车爬了几座山,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开得心满意足,一脚刹车闷住,拉手刹,挂驻车挡,解安全带,开门下车一气呵成,呼吸新鲜空气时,玄倾在离心力地心引力和惯性的作用下,只能无力扒在窗边吐酸水,小小的肚子早已经瘪下去。 他发誓,一会儿就是爬回玄清观,也绝不再坐这个疯女人的车!居然比开飞舟更不稳当! 薛无为适时打来电话:“大佬,这剧组又遇到麻烦了。您认识方方吧?她被人动了手脚。” 本来再次开机前要拜神请香,都是很简单走过场的事,贾庆本就是为了图个心里安慰,希望这一次能顺顺利利的,孔千羽在婉拒和推荐了人选时,他便从善如流地应下了,紫霄观的大名他听过。 薛无为是正经道家弟子,活计干得十分漂亮像样,然而等正式开工时,薛无为还没来得及走,就又被贾庆叫回去了。 方方不对劲。 黄宗盛从今天早上接她来上工,就觉得她有些不对,但是一个上午都忙忙碌碌,方方又一直安安静静跟着,他也没顾上。 结果这一拍戏,就出问题了。 今天他们开拍的第一场,就是方方推开老旧的木门,进屋后发现有鬼的一幕,拍摄现场除了一扇门和临时搭的灶台是真的,其他都由后期做,方方只需要调整好表情,控制好语气,就行了。 可是这么简单的一条,NG了不下七次,到最后贾庆失了耐心,吼着先拍其他演员的戏份,没得浪费人力物力在个状态不佳的演员身上。 黄宗盛冲过来,给她披件衣服,拉着她边走边唠叨:“哎哟,我的小祖宗,你这又耍什么小性子啊?” “放手!放开我,别碰我!”方方刚才还很安静呢,现在突然剧烈挣扎大喊大叫,一下子吸引了在场所有演职员的注意。 黄宗盛尴尬地松开了手,老天爷,他可什么都没干啊!这小祖宗背景实力很强的,他在带人之前就被公司高层点过,他一直尽心尽力当个老妈子,可不敢得罪。 方方在黄宗盛放了手后,又诡异地安静下来,低着头,长长的头发盖住整张脸,站着一动不动。 黄宗盛叫了两声:“方方,祖宗,咱们走呗?”见方方还是没反应,便大胆地又去拉她,想带她离开。 “放开我,臭男人,别碰我!”这回又踢又咬,状若癫狂。 薛无为是专业人士,在被叫回来后,仔细检查,很快就从方方的手机链上发现了不对。 非金非玉非石,看不出什么材质,小小的一只狐狸画得惟妙惟肖,似是活物一般,第一眼看去,很讨人喜欢。 直到薛无为触碰到它时,一股魅惑之气直冲天灵盖,险此让他都瞬间失神,此物绝对有大问题! 但他认不出,只能劳驾孔千羽了。 这是???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好奇妙,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她都认不出来。孔千羽拎着这条小小的手机链,只能确定这玩意确实是个符咒,但她于符咒一道,不算精通。 “喂,你走到哪了?”自己不认得不要紧,三师兄可是行家。 “要你管?”玄倾死都不要坐车,此时正靠两条小短腿往山下挪。他神魂受损,这个世界灵气稀薄,不利于伤势恢复,所以能不动用灵气时,他也舍不得动用。 “有事相求。奖金一千。”孔千羽转着手中的链子:“我回去接你。” 玄倾到了嘴边的拒绝又咽了回去,看吧,他活得多悲催,以前极品灵石都多到用不完,现在居然为了区区一千块就折腰了。 “随我去玄清观吧。”孔千羽领着一行人离开片场,贾庆担忧地一路亲自送到场外,心中深深怀疑,这部剧还有必要拍下去嘛,先是闹鬼,现在女主角又出了问题。 黄宗盛自己开着车跟在孔千羽车后,眼睁睁看着对方连续三次在黄灯最后一秒冲过了路口后,往郊外开去,无奈地掏出手机,给大BOSS打电话:“高总,您的女儿出了点事您放心,人没事,就是用的东西被动过手脚,已经请了人来看了,嗯,我现在跟着他们在去玄清观的路上好好,到了给您发定位。” 开启导航,直到进了老城区,在闹市区看到了座破破烂烂的小道观,他反复确认了两三次位置,整个A市只有这一家叫玄清观的,才敢给老板发定位信息。 孔千羽与高长松一前一后几乎同时到达,他一眼就看见了人群中的女儿,三步并做两步地跑上前来:“闺女。” ------------ 第四十三章 夺魂恶咒 “别碰她!”所有刚才从孔千羽车上下来的人,都瞪着高长松绝望地大叫。 然而说晚了。 “放开我,臭流氓!”方方尖细的惨叫声如魔音穿脑,持续不断又连绵不绝,别提多刺耳了! 刚才他们回来的路上可是领教了一路,只要有人碰到她,叫声都能掀开车顶盖。偏车内空间有限,方方本身又是受害者,不能暴力解决。 玄倾一脸生无可恋地伸出手:“割吧。”谁让在场的只有他一只妖呢。 孔千羽二话不说,一道剑气闪过,掏出瓶子毫不客气地接了满满一瓶,哇咔咔,够用一阵了。 一张镇魂符拍在童有米头上,整个世界都清静了,众人不约而同地擦擦自己额间的冷汗。 饶是从小宠到大的孩子,高长松刚才也想掐死她,只求她别再尖叫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身为鼎盛娱乐老总,他什么场面没见过,以前手下还有养小鬼的明星呢,他都见怪不怪,但是今天这不让人碰的闺女,是沾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 他眼刀子飞向黄宗盛,这小子是怎么照顾人的? 黄宗盛赶紧喊冤:“高总,有问题的手机链,不是我给方方的,她说,是朋友送的。”他名为助理,其实与方方的保姆也差不多了,除了没有同住外,几乎时时刻刻都在一起。方方的一应衣食住行,都是由他一手安排,大到衣物穿搭,小到喝水的杯子。 三天前她送方方回家时,就发现了她的手机上多了条链子,因为这小链子漂亮精致,他还特意夸了两句,方方回了句朋友送的,脸还有些泛红。 之后的路途中,方方只顾抱着手机傻笑,他以为她在刷搞笑视频,没多在意。 现在回想,当时她的状态就很有些不对。 “哪个朋友?谁送的?查,给我查出来,我倒要看看,是谁要害我女儿!”这是他的小福星,小摇钱树,乖巧懂事,虽然他不是亲爹,但这么多年真心实意相处下来,胜似亲生! 敢动他闺女,活得不耐烦了! 黄宗盛带着任务离开,高长松的注意力转到道士打扮的三人身上,最小的玄倾最快被忽略,刚才出手贴符的孔千羽是他的第一目标:“这位道长,您救救我女儿,钱不是问题。” “你女儿是中了夺魂咒了。”孔千羽煞有介事地掏出小狐狸链子:“这东西,是用成精的狐狸头盖骨烧制而成,天然的咒符容器,内里的黄表纸能看清吧?那上面刻的,就是夺魂咒的咒符。” 成精的狐狸,咒符之类,高长松没听懂,但他接受得很快,知道这肯定是害人的玩意,冷声问道:“你的意思是这玩意是有人故意送到方方手里的?” 她一个在国外长大,才回国没几年的小姑娘,能惹着谁?高长松开始在心里盘算着最有可能的坏蛋人选。 “那得抓到人才能知道,不过这个咒要解不难,难的是,现在方方失了三魄,如果找不回来,她一辈子都会像现在这样,对外界的感知有限。” 孔千羽没有明说的是,童有米丢失的那三魄,其中有比较重要的伏矢,七魄之主,如果找不回来,大概率会影响寿数。 这就是夺魂咒的霸道之处,中此咒者,整个灵魂会被强行撕裂,一点点将生魂蚕食殆尽,人表现为疯癫狂躁,最后会力竭而亡,像极了吃了过量的兴奋剂的症状。 方方中咒时间尚短,只有几日光景,缺失的魂魄还少,找回来还是有希望的。 “事不宜迟,我们这就起阵做法,为方方招魂。” 高长松不懂行,自然帮不上忙,只能束手束脚在一旁站着,看着三位道长一会儿搬块品像不咋的的玉石放在地上,一会儿又画几张鬼画符贴在方方身上。 就连那个看起来不过六七岁大的孩子,都能搬动比他还高的香炉,他不禁咂舌,小小道观其貌不扬,还挺藏龙卧虎,也不知道黄宗盛从哪找来的这些道士,看着挺像那么回事儿。 黄宗盛还不知道老总高看了他一眼,孔千羽不是他找来的,而是方方自己从路边撞来的。 他一路风驰电掣,第一个寻的人就是贾庆。他很肯定,这只手机链,肯定是在古村拍戏时,到方方手上的。 他们当初选了位置偏远的古村拍戏,周围还山高林密,人迹罕至,贾庆也怕出事,细皮嫩肉的小明星,哪个都是宝贝。所以在古村四周,连同他们整个剧组放房车的地方,都布了监控,保证360无死角。 黄宗盛瞪着眼珠子从头到尾看起了监控视频。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个用心险恶的人终于露出狐狸尾巴。 是男二号霍宇。 视频清晰地拍到,霍宇红着脸敲开方方的房车门,因为没有音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是霍宇离开之前,递过去的小东西,是那只有问题的手机链无疑。 黄宗盛冷哼一声,霍宇还真是处心积虑啊,选的小东西都是方方会喜欢的,小巧可爱,又是方方最爱的狐狸。 他用手机录了像,直接杀回片场,与霍宇对质。 霍宇出道七年,今年都二十六了,整个人除了有张精致点的脸外,没有任何特点,所以在圈子里一直不温不火。 这一次也不知道他背后站着谁,贾庆曾经说漏过嘴,他是被投资的人塞进来的。 反正不管是谁,在A市这一亩三分地上,都得给高长松几分薄面,自己只需要押着人过去就行了。 贾庆见黄宗盛脸色不善又杀了回来,忙凑上前去问:“怎么又回来了?高总刚才给我打电话,让我全力配合你。”看不出来啊,新出道没多久的方方居然会得到高总的特别关注,以前倒是小看她了。 “我来找霍宇,他在吗?” “在在在。” 霍宇被叫来时,心里其实已经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他低着头,脸颊上泛起红晕:“我跟方方是真心的,还请高总成全我们吧。” 成全你个大头鬼啊?方方之前被带走的样子,你是瞎了看不到吗?黄宗盛懒得理这傻X,直接带着他回玄清观。 今儿能让你全须全尾地出来,我跟你姓!黄宗盛恶狠狠地将霍宇推到高长松跟前。 ------------ 第四十四章 送上门来 “高总,就是这孙子害的!人给您带过来了!” 霍宇脸上堆着笑,他不是鼎盛的艺人,却也久闻高长松的大名,一直无缘得见,今天终于有机会了。 他调整好了自认为的最帅气的微笑,轻轻拉起童有米的手,带到高长松跟前,躬身一礼:“高叔叔,我与小米是真心相爱的,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我绝不会让您失望的。” 被其他人碰到大喊大叫的人,到了霍宇手中,安静得像只小猫,她此时终于抬起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霍宇,神态亲昵,姿势依赖。 高长松有种自家好白菜被头大黑猪给拱了的感觉,他想现在就一脚踹倒这孙子,来一顿左勾拳右勾拳招呼,但是他不敢。 女儿的情况不正常,他求救地望着孔千羽,后者冲他微微摇头,示意他先别轻举妄动。 孔千羽站得离霍宇很近,连一米距离都没有,神识往他身上一扫,呵呵,真是,早来嘛。 他们刚才忙忙活活的,摆了一院子的法阵,还浪费了几滴三师兄的妖血,好不容易摆成的招魂大阵,这下没用了。 他们把招魂阵摆得这么大,这么严谨,是因为不知道童有米缺失的魂魄是否还存在,又飘散何方,生怕离得远了招不回来。 霍宇到底是聪明还是傻,居然就敢直接将童有米丢失的三魄带在身上,大大咧咧找上门。真以为自己用的邪法,就没有人能看出来吗? 一张定身符拍在霍宇头顶,他眨到一半的眼睛看起来特别滑稽,像极了苦情蛙。 孔千羽这才从霍宇的上衣口袋里掏出手机,上面挂着一条与童有米一模一样的手机链,也是只小小的中空狐狸,只不过内里没有黄表纸,而是一枚晶莹剔透的玉石,成色俱佳,上好的封魂之物。 她毫不留情地将其捏成粉末,童有米离体的三魄出现,在空中徘徊不动,似找不到回家的路。 “荡荡游魂,何处留存?三魂早降,七魄来临!童有米,醒来,醒来!” 三点白光随着孔千羽的咒语开始晃动,瞬间闪进童有米的身体里。 “爸,你怎么来了?”她明明刚才才回了公寓休息,他们不是去外地参加什么庆功会不在家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不过他们父女感情是真的好,小小少女没有多想,刚准备搂住爸爸的胳膊撒撒娇,却发现自己的手居然抓着别的男人。 “咦?霍大哥,你怎么也在?” 童有米后知后觉发现不对,这不是自己家,她扫了一圈周围的人:“发生了什么事?” “我的姑奶奶哟,你被这孙子害了,他给你下了咒,差点害死你!”黄宗盛是最沉不住气的,跑上前嘘寒问暖:“你觉得怎么样?没有哪不舒服吧?” 高长松脱了外套,解开衬衣扣子:“道长,您发发慈悲,解了这符可好?”不知道被定住不动,挨打是不是不知道疼,他可一点也不想便宜这小畜生。 孔千羽十分配合,这是金主,一会儿得给钱的。虽然大阵没用上,但是已经布置完成,费用自然不能少,她现在不是孤家寡人一个,有师兄要养。 定身符被废,霍宇发现自己又能动了的时候,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高长松一拳正中他唯一拿得出手的脸蛋。 接下来就是暴风骤雨的一阵输出,直到霍宇被打得鼻青脸肿,跪地求饶。如果脸上这些伤留了疤,他以后还怎么吃娱乐圈这碗饭,虽然一直不温不火,但是他挣得可也比别的工资多得多啊。 高长松出了一口恶气,这才停手,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喂,帮我爆霍宇的黑料,我要他这辈子都翻不了身!” 完了!完了!霍宇捂着脸,浑身都在发抖:“高总,高总,我错了,我错了,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滚,老子弄不死你不姓高!” “小米,小米,我是真的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对不对?你帮帮我,帮帮我!” 童有米厌恶地向后退了两步,想扑上前求情的霍宇被黄宗盛踩到手背上,又发出一声惨叫。 她刚刚已经看过自己手机里跟霍宇的聊天记录,明明为了这部剧才刚加不久的微信,在她被算计之前,聊天记录就没超过五条,现在可好,她刚才黑着脸翻了半天,才翻了百余条,已经足够让她恶心得三天不想吃饭了。 那些肉麻到极致的话一定不是自己说的,霍宇还老不要脸地想跟她生米煮成熟饭,呸,她就是做一辈子老姑娘,都不会看上他! “闺女,我们走。”高长松将外套披在童有米身上,看也不看像烂泥似的霍宇一眼。 “喂,说说吧,这咒符你从弄哪来的?”霍宇不是玄门中人,自己可没本事画出来如此精确的夺魂咒,便是薛无为在看了符文之后,都一阵头晕目眩,理解不了。 “别人送的,送的。” “谁送的?” “是我的金主,叫李启明。”也是他,给了剧组一笔钱当赞助费,将他塞了进来。 不过现下全完了,霍宇耷拉着脑袋,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眼下的局面,该如何解决。 也不用他多想。当天晚上,霍宇的丑闻就爆光了一条又一条。像他这样挣扎求生的几流小明星,怎么可能没有黑料,高长松显然是气急了,放话要按死霍宇。 各路狗仔嗅觉灵敏,知道这一次霍宇算是完了,他背后本来就没有什么能人,无非是有些钱的小暴发户,狗仔们才不怕得罪呢,一次性将以前收集到的黑料全部爆出来。 第某博那叫一个热闹,这可能是霍宇入圈出道后最火的一次,可惜也是最后一次。 等童有米收拾好心情再回剧组后,霍宇已经消失不见,他的戏份本就不多,去掉无所谓,剧组里大多数人都侧面打听出了她的身份,态度恭敬得不得了。 以前不想利用家里的资源优势得到照顾,靠自己闯荡还被人暗算,孔姐姐已经告诉她了,霍宇就是无意中听到她与黄宗盛说话,才查出来她是高长松的女儿,这才觊觎于她,用了下作手段想逼他就范。 如果霍宇当时用的不是霸道的夺魂咒,而是其他温和些的手段,说不定时日长了,童有米真能掉进他织的网中,这一次也算不幸中有万幸了。 孔千羽在刷短视频时,看到其中一条爆料,霍宇与李启明出双入对时的照片,嚯~这个李启明是个男人也就罢了,居然还是个见过两次面,让她无比膈应的“熟人”! ------------ 第四十五章 刀下留鬼 分别两次在高铁与机场对自己有骚扰行为的下头男,他身后三只快要成型的厉鬼消失不见,还是让孔千羽格外地记忆深刻的。 高长松事后十分痛快地转了一百万过来,在玄倾渴望的眼神中,孔千羽给了他一只小天才儿童手表。 玄倾:什么玩意??? 孔千羽:你一个未成年小屁孩,给你手机给你一堆红票票,是想出去被抢或者被警察蜀黍送回来吗?既然有个孩子的身体,就表现得像个孩子呗! 反正手表可以打电话也可以付账,额度不限,我的就是你的,看看你小师妹对你多大方。 拍拍师兄的头,孔千羽心情大好。 玄倾四十五度望天:贼老天! 咔嚓一个雷劈在两步外的地砖上,玄倾明智地选择了闭麦。 然而雷声却没有停止,一声声闷雷滚动,刚才还晴空万里呢,转眼间阴云密布。 已经回了房的孔千羽听到动静再次出来,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盯着这不同寻常的云。 还别说,当天上落下来的雷不是劈自己的时候,远远看着还挺有趣。 “师兄,这雷劫似乎有些不对啊。”不像自然的力量,更似人为,比真正的天劫威力小不说,更不见天劫应有的浩然正气。 “当然不对了,这就不是雷劫。”小师妹以前历练得少,没见过很正常,这招他以前就见过,虽然可以模拟天雷,但是主要还是由阴气形成,威力大与小,得看针对的对象是谁。这一招,鬼修用得特别多。 “走吧,我们过去看看。”玄倾到底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哪怕因为神魂有伤比以前消停了些,也没有见到热闹不看的道理。说完,率先起飞,被孔千羽一把拉下,在他身上贴了张隐身符。 玩呢,外面老城区人也不少,光天化日之下飞起来,是嫌头条不够热闹吗? 师兄妹的动作不慢,赶到近前时,雷声还未停歇,铺天盖地的阴气遮天蔽日,幸好这一带是山区,本就人迹罕至,才没有引起轰动。 不知是何方人士在此斗法,如此不讲规矩。玄门大隐于市,本身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其中一条,便是不得打扰普通人的生活。 一个道士打扮的清瘦男子正在雷云下勉力支撑,他身边除了一柄拂尘,并无其他法器,每次被雷劈上一下,他的身体都微微晃动一次,缩小一点,魂体都要开始消散了。 与他对战的另外一方则看似悠闲得多,他身着清制官服,靠坐在一棵老树旁,神情倨傲,手上捻着一串朝珠,每拨动一下,就会有一道雷落下。 孔千羽的视线落在了老道身上,他太眼熟了,每天早起后去上香都能见到。 “救老道!”她身形一动,已然落入雷爆中心,阴气太过浓郁,以致于她下意识地屏住呼吸,替老道生抗下一道阴雷后,拎着他的后脖颈,将人带离到安全地带。 玄倾一脸懵逼,他只是来近距离看个热闹,什么时候变成营救任务了?救人也就罢了,现在连鬼都得救了吗? 这两个正在打架的,都是鬼,还是实力不俗,至少有鬼将修为的鬼! 奈何孔千羽动作太快,玄倾来不及阻止,而那清朝官员鬼的下一击便落了空,他青白着一张脸:“何方宵小,敢坏爷的好事?” “你是谁的爷?”鬼是个什么东西?哪怕道行高深的鬼修,以前玄倾都不放在眼里,更何况这小小一只鬼将! 只有他自称爷的,没有别人敢当他的爷。 一道纯正的天雷从天而降,劈散阴气过多带来的低气压,耳边一直隐约的鬼哭狼嚎没有了。 清朝官员鬼错愕地盯着被撕裂的一道口子,一脸凝重,沉声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何胆敢公然与地府为敌,救走地府叛徒?” 地府叛徒?孔千羽与玄倾面面相觑。玄倾很无语地盯着小师妹,千余年不见,小师妹出息了。 孔千羽更郁闷,这老道分明就是出身玄清观的正统道士啊,可能还是原身的师祖,谁知道他死了怎么还变成地府叛徒的。 刚刚这清朝鬼下的可都是死手,招招要鬼命的打法,她想着一个正统的道修,怎么着也不会是坏人才对。 “他、他、他才是叛徒!”老道挺着最后一口气,挣扎着说出这么一句,头一歪,晕过去了。 真的假的啊,鬼还会晕倒?喂,您倒是先把话说清楚啊! “哼,本将乃地府日游巡,奉秦广王之命,捉拿地府叛徒,无关人士回避!”阴风阵阵,刚刚裂开的口子合拢,清朝鬼闪身到孔千羽面前:“将他交与本将,念尔等不知原委,恕尔无罪。” 说完便想上手抢鬼。孔千羽动作比他更快,站到了师兄身后:“什么时候地府里的鬼王大人这么好说话了?”日游巡,是十大鬼王之一,主管阴阳两界间的秩序,由他抓叛徒,倒也合理,但是孔千羽就是觉得有些不对劲。 刚刚他们来时可都看到了,这位并没有想把所谓的叛徒带回去的想法,如果刚才孔千羽没有出手救鬼,再被这阴气满满的雷劈几下,老道可就要魂飞魄散,消失在天地间了。 与其说是抓叛徒,更像是杀鬼灭口。 “鬼王大人稍安勿燥,等这老鬼清醒过来,你二鬼对峙一番,如若真如你所说,他是叛徒,自当交还给鬼王大人,并且我二人,也任由鬼王大人处置,如何?” “你是什么东西,敢与我谈条件?不知死活!”见孔千羽虽一身道士打扮,但是年齿尚轻,刚才进阵只是防御,并未出手,因此他打心底里就有些轻视,要不是刚刚玄倾那一手震住了他,早就直接抢了。 “哼,废话少说,你答应不答应,都得给我等着!”对付不讲理的,当然也不必礼貌了。孔千羽见日游巡不老实,还想悄咪咪放阴雷出来劈他们,一张符激射而出,打在他的朝珠之上。 带着浓烈纯阳之气的天罡符沾身瞬间,朝珠腾地着起赤火,将其焚为灰烬。 日游巡的冷汗都落下来了,我的乖乖,这符要是打了自己身上,不死也得扒层皮! ------------ 第四十六章 惊天密闻 他暗自咽了咽口水,腿步不自觉地后撤。世间真有如此道法高绝的玄门传承,为何他一丁点消息都没得到。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孔千羽与玄倾一左一右护在老道身边,不可能留下任何空子,让对面正抓耳挠腮想办法的鬼将钻。 最心爱的法器被毁,日游巡本身也不敢造次,拖得时间越长,于他越不利,鬼都不知道那老道苏醒之后会不会乱说话,他眼珠子一转:“既然两位道长不相信本将说辞,不若一起到地府走一趟,到了秦广王面前,分说一二,孰是孰非自然揭晓。” 对大活人来说,地府可不是什么好去处,他料想这两位本领再高,也不可能行走于阴阳两界毫无压力,只要他们胆敢迟疑,呵呵. “好,那就有劳了,请前方带路。”玄倾连眼皮子都没多抬一下,懒洋洋地打个呵欠:“还请快一点,我困了。”孔千羽更是连话都没说,直接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日游巡再次震惊,他们到底何方神圣,是真的有通天本事,还是无知无畏? 不过没关系,他是货真价实的鬼将,只要进了地府,阴气大盛,他的术法施用起来事半功倍,还怕收拾不了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子。 他借用还未散去的阴气,在周围环境中阴阳壁垒最薄弱之处,开了通道,率先走了进去。 地上的老道却在此刻猛地睁开了眼睛,对准黑黝黝的入口就是一击,洞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关闭,只来得及传出一声怒吼:“凌风子!你耍诈!” “快跑啊!还等着他回来抓咱们吗?”凌风子见洞口合拢,一路追得自己仓皇逃命的家伙被关回地府,知道困住他的时间不会太长,此地不宜久留。 “他要抓的是你,我们跑什么?”听到老道的名字,孔千羽此时已经确定,他就是玄清观前前前任观主,死了得有百余年了,居然一直都没有转世投胎吗? “难道他说的都是真的,他们来抓你,是因为你背叛了地府?” 凌风子跳脚吼道:“放屁!老子是敕封的本地城隍,巡视阴阳,赏善罚恶,百年来兢兢业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说我背叛地府?哼!刚才还觉得你这女娃娃聪明呢,原来是老夫看走眼了!” “那你跑什么?” “我说地府里有叛徒,想要搞内乱,图谋五方鬼帝之位,你可相信?”凌风子苦着一张老脸,他自己都觉得离谱,不然也不可能没鬼信他,他被追得疲于奔命。 “信啊。你们地府自己的事儿,犯不着骗我们人吧?” “人?呵呵。你们一个是妖怪,一个借尸还魂,怎么也不能算人吧?”凌风子索性也揭了他们老底:“都说了此地不安全,咱们换个地方说话,前方不远,有个道观,住的是我的徒子徒孙,应该还算安全。” 要不然他也不会往这个方向逃跑。 凌风子在头前带路,越走越迷茫。百余年时光飞逝,这附近变化太大,他又久居城隍庙,只依稀有个大概的印象。 最后不出所料地迷了路,在附近兜起了圈子,最后一次又转错后,孔千羽在身后好心指路:“这边。” 转过一道弯,古朴的小道观出现在他们眼前,青砖外墙斑驳,早已不复百年前的气势,凌风子围着绕了一圈又一圈,才确定他们没有走错。 他不免唏嘘:“想当年,我与师弟二人,守着这间小观,香火鼎盛,来客络绎不绝,哪像现在这么门庭凋敝。” 不对啊,他们俩怎么像回了自己家一样?给三清上香的动作如此熟练! “你们!你们!你们好大的胆子!”玄倾熟门熟路地回屋拿了包猪肉脯出来吃,凌风子终于变了脸色。 好好的一家玄门正统,居然被个不知来历的孤魂野鬼和妖怪占据,如何能让凌风子不怒发冲冠? 他双手结印,准备使出城隍爷专属的招式,收拾收拾这俩胆大包天、鸠占鹊巢的异类,玄倾拎起片肉脯扔进嘴里,挥挥袖,劲风扫过,城隍爷发现自己不能动了。 “最讨厌你们这些老是喜欢打打杀杀的,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地府十八层地狱玄倾去过,没意思的紧,血呼呼,恶心巴拉的。他可还饿着呢,别放大招来倒他胃口。 “喂,你是瞎吗?看不出我占的这具身体,她是寿终正寝的?你们玄清观传承自己断了,与我何干?” “再敢乱动手打架,我也不介意送你回地府。”孔千羽一抬手,凌风子眼前突然多出来一个洞口,内里阴风阵阵,通向哪,不言而喻。 他如果被送回去,大概率会魂飞魄散,他一只鬼的生死不重要,但是如果坏鬼的阴谋自此无人得知,真到铸成大错的那一日,阴阳两界的秩序崩塌,生灵涂炭,却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不然,他便睁只眼闭只眼又如何,左不过是个小小的城隍官而已。 相比之下,眼前小事,不足挂齿。想明白这一点,他率先示好:“是贫道有眼无珠,错怪好人,还望二位海涵。”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地府叛乱,可真是闻所未闻之事。事关六道轮回,如果地府出了大乱子,会影响整个六界。 “唉,贫道却不知从何说起。两位道友是否了解地府的官员配置?五方鬼帝,十殿阎罗,十大鬼王,下属小官更不计其数。” “自是知晓一二,但说无妨。” “贫道之前碰到的,其实不是真正的日游巡。” “日游巡在民间威名赫赫,地府内威望亦是极高,能力卓绝,如若当时贫道碰上的是十大鬼王之一的日游巡,也根本不可能能逃得出来。” “那鬼便是想要夺得一方鬼帝的阎王手下名不见经传的一只小卒。” 这其实才是最恐怖之处,他们都小看了城隍官,以为可以随便派个小卒,无声无息地像捏死只蚂蚁一般除掉他,却没想到,凌风子近百年来苦修不辍,能与鬼将战成平手,逃亡路上又杀出两个程咬金。 原本不应被人知晓的周密计划,终出纰漏。 ------------ 第四十七章 所谓公平 城隍爷在老百姓心目中地位很高,但在地府,也仅仅是中下层官吏中极不起眼的一个。 一般的城隍爷都是地方先贤死后荣封,如果干得时间长了,见惯了两界疾苦,不想干了,也可以选择去投胎当个普通人,替换得相对来说就很频繁了。 孟婆在奈何桥边,都不知送走了多少想要投胎的城隍,凌风子当此小官,也不过刚百年时光,连人家鬼王的零头都不够。 所以,他的那点微末道行放在人间可以呼风唤雨,造福一方黎民,得些功德,但是放在地府,远了不说,任何一个真正的鬼王拉出来,他走不了十招,必定惨败,说不定败得不光彩些,连人家一片衣角都摸不到。 哪里还能一路从地府打打杀杀地逃到阳界,还能侥幸被孔千羽救下。 “地府的规矩这么松散,连日游巡都有冒牌货了吗?”那鬼在与他们做自我介绍时可是一点也不心虚,正牌日游巡也不过如此了吧? “如果说有朝一日,他们叛乱成功,首领真的当上一方鬼帝了呢?” 任何地方,无论人界、仙界、鬼界,其实都遵循着同样的原始丛林法则。上位的过程可能见不得光,上位的手段更是阴险狠毒,但是对于鬼界而言,只要不妨碍六道轮回的正常秩序,哪个大佬也不愿意出头管区区争地盘的小事。 说不得,私下里的争斗,还是上面的大佬们愿意看到的呢,底下人费尽心机地打打杀杀,既不妨碍他们的日常,又能消除潜在的隐患,何乐而不为呢?他们自然可以冷眼旁观。 “我明白了。”正统修仙界厮杀出来的,玄倾很快想清楚其间不能说的阴私,地府的各方大佬也是仙,鬼仙虽然修行困难,但架不住他们有的是时间,这时间一长,鬼仙也能升仙的。 仙界的地方有限,各界飞升人数不少,几乎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不是天河里十万天马日日操练辛苦,还得时不时打仗有折损,便是让得道者以马身居于天宫,他们也是愿意的。 三十六天仙满为患,从自家师傅喜欢供奉,求信仰之力就可见一斑。如果真成了无欲无求的仙了,每天大把时光度日,四海八荒尽可去得,他们还有什么可争可夺的。 无非还是飞升只是成仙的第一步,当个小小的仙官实在没地位的紧,众仙也得往上爬,神仙能长生不老?呵呵,飞升之后你才会发现,这纯纯伪命题,延缓衰老而已,想要躺平绝对不能够。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神仙也自危,怕有别的仙觊觎自己屁股底下的位置。地府当然是被重点关注对象,毕竟地府修行环境恶劣,谁也不愿意永远困在不见天日的地方,还得与鬼打交道。 他们自己乱一乱,上面就能松松气。打吧打吧,别翻了天的前提下,你们随意,成功了是你自己有本事,失败了则是气数已尽。总而言之一句话,天意不可违,生死都是命。 小小的城隍凌风子如何不知这些道理?他初当上城隍爷时还很是骄傲了一阵子。城隍爷是什么官?非本地先贤不可当,那绝对是对一个人生前所作所为最大的肯定。 但当得时日越长,他心中不安越甚。 他为人时正直惯了,最喜济世救人,为鬼时又是巡视一方土地,有赏善罚恶之权的督官,自然希望为百姓做些实事。 然而一次又一次的现实告诉他,鬼界与人界并无二致,欺压良善,草菅人命之事,不过是权贵的游戏,活着死了,都是弱势的百姓受苦。 但让他睁只眼闭只眼视而不见,他又做不到,内心煎熬之下,他才痛定思痛,决定哪怕粉身碎骨、魂飞魄散,也要做出点改变。 螳臂挡车的螳螂难道不知道自己挡不住车吗?只不过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罢了,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但求俯仰无愧于心。 凌风子站直了身子,觉得自己此时此刻的形象一定特别高大。 “然后出师未捷身先死吗?”玄倾翘着二郎腿,不屑地笑笑:“如果不是碰到我师妹,她还是个心善的,你现在早碎成渣渣了。” 没有实力,再有心,也是徒劳。玄倾是典型的现实主义,理解不了凌风子的想法。 “重点是这个吗?难道不应该是你们听说了地府的审判机制没有想象中清廉公正,觉得很碎三观吗?” “公平永远是相对的,对普通人和鬼,能有个伸冤的地方,能得到相对公平,已经足够了。”至少明面上,地府还是很公平的,杀人偿命这是铁律,十八层地狱里关着的,没几个冤枉的,这就够了。 孔千羽将越来越歪的话题拽回来:“地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小小的鬼卒,都能有冒充日游巡的实力?” 凌风子沉下脸:“地府丢鬼口严重,近百年,已有万余鬼魂不见踪影,这还仅仅是明面上的,私下里丢的,不知凡几。” “鬼魂能干什么用?相信你们都不用我再赘述了吧?” “哦,所以你是来阳界调查的?”城隍爷一般不会亲自现身人间,哪怕他算个小小的官,也依然摆脱不了鬼的身份,别的不说,就连这间小小的道观,不是孔千羽护着,进门就被他不知道多少代老祖宗给收拾了。 凌风子摇摇头。他是被逼无奈,地府现在对他来说已经不安全了。 没想到啊,选来选去,他选了个自认为最可靠的,居然一头撞进了人家的网中。 要不是他身边没有能完全信任的鬼差,自己向上出首告状之事无鬼知晓,他都得怀疑自己身边有叛徒。 “我的顶头上司秦广王,也参与其中,这是我没想到的。”凌风子以为的最刚正不阿的顶头上司,早就不是他当初认识的鬼王了。 “那你现在想怎么办?”地府的事,孔千羽懒得管,更加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管,无非是权利争夺,平息了就好,现在就看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了。 “还能怎么办,反正都来人间了,能查到点什么,回去寻一方鬼帝通风报信呗。”前提是必须得有确凿的证据才行。 ------------ 第四十八章 你不老实 找证据?那还不简单。 凌风子还在思考在从何处入手时,孔千羽已经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了。 她最近遇到的事儿驳杂纷乱,什么怪事都有,但是仔细想想都有什么共性,倒也很简单能分析出来:全部都与灵魂有关。 无论是腰间的夺命纹身,还是被鬼附身杀人,最终的结果,都是还未尽的阳寿,以及消失的鬼魂。 她是亲眼目睹纹身是如何活化成鬼怪,想要吞噬新魂的,也是亲历了贺久章夫妇被杀案后,寻不到他们的灵魂的。 此时此刻,在他们手上,还有无处可去的司昊天,以及地下停车场里永远等不到生意的老鬼。 这些虽然不能直接拿来当证据,但至少也都是线索。 凌风子脸上露出狂喜,他还以为自己得像没头苍蝇似的在阳间徘徊呢,没想到啊,这一趟上来可赚大发了。 “乖徒孙,快把老鬼放出来,容我也审上一审。”在地府百年,他这城隍也不是白当的,什么样的鬼魂没遇到过,再刺头到他的一亩三分地也得对他陪着笑脸,如若不然,他也有些阴私手段让这些鬼魂吃苦头。 现官不如现管,落到他手上的,绝对不能骑到他头上去,谁说情也不好使。 老鬼一直被封在房车里,既感觉不到周围的时间流逝,也跑不出去,被放出来时都不知道自己被关了多久,他就是一个老秀才,有点学问,却没什么脑子。 “小老儿知道的都说了,大师不若给个痛快吧。”无论当人还是当鬼,他早就当够了。 “老东西,可认得我?”凌风子一看这货,不由嘿嘿笑了。 居然还是老熟人。 酆都城里的住家都曾在城隍作过登记,这老鬼是个三棍子打不出屁的老实鬼,但他那儿子可不是。 十足十的讨债鬼一只,自从死了到现在得有三百多年了吧,整日游手好闲,不思转生投胎,更不想赚钱养家。 地府的通货膨胀一直以来很严重,像他们这种在阳间断了传承,后世无人祭拜的老鬼,生活过不下去后,都选择投胎了,虽然当人也很辛苦,但好歹有手有脚能挣,饿不死啊。 鬼同样也饿不死,但是没有祭品吃的话,可是会有饥饿的感觉的,很饿又没得吃,还不能饿死一了百了,比做人可惨多了。 拜现在的低生育率所赐,地府鬼口爆满,各级衙门都在想尽一切办法忽悠鬼口投胎,当人的机率小,但是当老鼠苍蝇,要多少有多少,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鬼,都不愿意去。 包片责任制下,凌风子无奈接手这一家老小三十余鬼口,开出各种诱人条件,老鬼均不为所动。 嘴皮子磨破,人家就是不去。还是后来有鬼看不下去,告诉他,倒也不是老鬼不想,而是他那个逆子不准。 一家老小之所以混到现在,还没被饿出毛病,都是因为老鬼以前做人时教过的一个学生,古时的尊师重道可不是说说玩的,死了几百年,官至正三品又如何,到了地府见到启蒙恩师,那也得敬着。 这个大官的后世一直没断传承,生活过得很如意,就他从指头缝里漏出来点,也够接济恩师了。 他儿子自然不愿放了摇钱树,如果老爹投胎了,以后谁养他? 做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混不吝,他活着的时候因被管束得太严厉,没机会沾染的黄赌毒,自死了之后无所顾忌,玩得那叫一个666,还是新手保护期阶段,就能被骗得背上了高利贷,也是没谁了。 不过后来凌风就没空管他们家的事了,因为这老鬼突然某一天失踪了,自己再三跟孟婆确认过,老鬼确实没有悄悄去投胎,而且自己的任务数也的确没有减少。 自那之后,他儿子一天被追债的砍八回,终于某天也同样消失不见了,四邻都传,他肯定是被砍得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了。 家里断了收入,没了拿主意的人,剩下的便都乖乖去投胎,也叫凌风子的业绩猛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挨顶头上司骂。 却原来这老小子偷溜到了人间。 “哟,城隍爷啊,今儿您怎么也有空到人间来了?好久不见,您老一向可好?” “老爷我好着呢,不过你跑出来自己挺潇洒,留下家里人在酆都受罪,你倒是心大的。” “为人父母也好,为鬼父母也罢,不过都是为子孙计,出来讨讨生活,老爷您看在我一片慈父心肠上,从轻发落吧。” 读书人的那点傲气,早在几百年为鬼的生涯中被消耗殒尽,他现在油滑得很,想着如果能被关回地府也不是什么坏事,顶多受点罚,还不用天天担心被别的鬼吃掉。 “从轻发落?你何罪之有啊?” “小老儿私离地府,给城隍爷添麻烦了,小老儿认罚。”刀山火海疼是疼点,但每天还有三顿香火可用呢,比他以前的日子都不知道好多少。 “哼,私离地府?到底是谁带你出来,你又是如何离开的?还不详细说与本老爷听?” “这个……”他哪敢说啊,他要是什么都说了,一旦被发现,自己儿子小命不保。儿子再不成器,那也是亲生的。 “非是小老儿不愿意说,实在是如果小老儿说了,小老儿的儿子会被他们害死,城隍爷能不能给小老儿个保障,小老儿愿意带着一家老小全部去投胎。” 他又不是傻子,正相反,他精明着呢,知道地府要乱,不是个养老的好地方,还不如投胎出去,当个鸟兽都行啊。 “你的家人都已经投胎走了,算算时间,应该快出生了。不过……”凌风子话音一转:“你知道你的好大儿已经失踪多时,大概率魂飞魄散了吗?” 老鬼脸色骤变! 他们被威胁来与人类做交易,抓灵魂,到底干嘛用的,就算一开始老鬼不知,这么久了,该看的不该看的,他都看到了。 以前不愿意说,是因为怕儿子在下面随时能被他们给害了,现下魂体不见踪迹,他都不用另作他想! “儿啊,你、你怎么忍心让我这白发人,送你黑发人啊!”老鬼嚎啕大哭。 鬼哭着实不太好听,玄倾掏掏耳朵,忍不住踢了一脚:“别哭了,都一样是鬼,哪来的父父子子!”亲缘关系,都是有今生没来世的,像他这么重情重义的爹,还挺不好找。 ------------ 第四十九章 红莲业火 “小师妹,这老鬼前后言行不一,看来咱们还是太仁慈了。”玄倾一个响指,紫红色的火焰自他的掌心升腾,小小一簇,仿佛随时都会熄灭。 哪怕本就离得很远,老鬼与凌风子在见到此火时,都齐唰唰地向后退了一大步,脸上的恐惧丝毫不作假。 “哦,看来还是两个识货的。”玄倾有些戏谑地伸出手,挑眉道:“凌风子你站到一边去,不然沾染了业火,别怪我救不了你。” 凌风子迅速闪远了,只留下老鬼一个鬼孤零零站在院中,转着眼珠子还想做最后的挣扎。 “所以,你到底是谁?在人间又做了多少坏事,还不从实招来吗?”手里的火苗忽大忽小,老鬼的神色忽明忽暗,他突然笑了:“哈哈哈~~~不知老朽到底哪里漏了破绽,竟让你看出来了?” 他一改刚才的谦卑之态,整个鬼的精神面貌立刻大不相同,直起身子的那一瞬,他哪像个古代封建王朝科举制度下的牺牲品,活脱脱就一个宰辅派头,捋着胡须,笑眯眯地望着玄倾。 “你演得太过了。”玄倾淡淡地道。虽然酆都城他没去过,但是常识还是懂的。 人类自诞生之初,及至延续到现在,一直以来都是血肉来源父母,灵魂却是在六道内不断轮回转世的。生前亲缘,死后便一刀两断。 走了黄泉路,过了判官殿,拜过城隍庙,人间的一切种种还与死人有何相关?三代以内的亲属来投,便打点一二,让其能安身立命在酆都生活,至于后世子孙,连面都没见过,能有多少帮扶之意? “城隍爷,在酆都城内,像他家这种,几代数十人都不投胎的,多吗?” 要知道以前可没有现在人口出生率下降,地府鬼满为患的危机,人们对于再世为人还是抱着很大的兴趣的,即便是中原地区饿死无数、华国大半个国家都处于战乱中的1942年,出生人口都有800多万。 居然能有一家钉了千年,不觉得可疑吗? 这老鬼以为是之间他说错话才被怀疑,殊不知他身上千年老鬼的气息早就将他暴露了。 千年时光,哪怕是一只普通的山魅,朝生夕死,都有可能修炼成人,更何况鬼了。 地府的工作,除了投胎和坏人管得严些,其实各级官吏也很消极怠工,眼皮子底下玩玩灯下黑,根本不是事儿。 “据我所知,还真就这么一户。”凌风子仔细想想,确实好像再没有像老鬼这么多鬼一大家子了,那个给他们送钱送物的所谓学生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的,都没人知道。 酆都有多大?它其实并不是一座城市,像北上广深那样,仅只是人口稠密,而是整个华国不想投胎也无罪孽在身的普通鬼魂的落脚之处,范围之广,超出想象。 酆都不是真正意义上在土地之上建造的城镇,不能用常理来推断,管理上之混乱,同样不能用常理来判断。 地府与人间之间的通道都被严格看管起来,至于内里他们愿意狗咬狗,还是和平共处,全凭自愿。 “呵呵,所以,你现在愿意跟我们说说实话了吗?”玄倾手中的火苗未熄,威慑力十足。 凌风子控制不住想要顶礼膜拜那小小火苗的冲动,他整只鬼魂都在颤抖,是发自内心的恐惧,区区一束火苗都有如此威力,除却源自地狱第八层的红莲业火,他想不出其他。 红莲业火是个什么东西,那玩意至阴至阳,可焚尽天地间产生的一切事物,无论生死。 一只妖兽,居然能驾驭红莲业火,这完全颠覆了凌风子的认知。 倒是孔千羽见怪不怪。别看现在三师兄好不威风,指间的业火乖巧听话得紧,指哪打哪,逼得老鬼都不敢乱说话。 当年他如何得到这异火的,她可记得清清楚楚呢. 他们的世界里有一活火山群,危险无比,在西北妖族生活的群峰之间,约摸五百年会周期性活动一次。 三师兄有段时间入了炼器的坑,而宗门炼器室里提供的都是最原始凡火,连一些刚度高的材料都炼化不了,能炼出什么好玩意,远远满足不了这个完美主义者的需要。 他便打上了活火山的主意,火源意味着内里能孕育出灵火,天火他就不考虑了,能拿到个地火也勉强能用。 因此他离开宗门去寻灵火,谁知道五年后,他竟从后山悄悄摸回了自己的洞府,愣是没敢惊动任何人。 孔千羽当时正在修炼一门微心法,神识锻炼的比较强悍,正巧感应到了,便来串门。 结果一推开门,就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她最爱美最爱惜自己外貌的三师兄,像个黑煤球一样,浑身上下烧得乌漆嘛黑,只有一双眼睛瞪着她,能勉强让人认出来,确实是自家师兄无疑。 红莲业火何等霸道,如此灵火又如何甘心为人所用,一人一火在火山口里足足较量了三年,三师兄才终于以微弱优势降服住它,自己也付出不小的代价。 这身烧伤还是师父用了本门圣药才治好的,三师兄愣是闭了足足十年的关,等伤完全好了,头发也都长回来,才出的门。 在此期间,没少被孔千羽笑话,以至于每一次看到三师兄将红莲业火请出来用,她就忍不住笑。 最让她遗憾的是,他们的世界没有照相机啊,不然. 咳咳,扯远了,老鬼微微一笑:“你们发现得太晚了,再说了,地府里的事,与你们活人有何干系?” “老朽好言相劝,两位不要多管闲事。” “我这个人呢,平生没别的爱好,最喜欢管闲事了。说吧,你的主子,到底是谁?你之前说的鬼王现在何方?” “老朽不过无名小卒尔,生死又有何紧要。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竟真的一副大义凛然,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模样。 玄倾也不废话:“那好啊,我就成全你!” 红莲业火顷刻间闪耀出紫色光芒,向老鬼席卷而去,老鬼连惊呼都来不及,瞬间被火吞没。 地面上连个渣都不剩。 凌风子全程旁观,想要阻止却已经来不及了,他下意识地惊呼出声,脚最忠实地向后退却,忍不住离玄倾远了点。 小火苗吃了灵魂,心情大好,在玄倾掌间扭了扭小身子,这才没入其丹田睡觉去了。 ------------ 第五十章 审讯恶鬼 “师兄,他是我们现在唯一的线索,你就这么把他灭了,现在我们还怎么查?” “简单啊,再去抓几只鬼不就行了。”玄倾懒洋洋地拍拍手:“头前带路。” 既然他们之前已经试过,知道太阳城里的鬼店铺是由人类的执念开启的,那还不好办,有多少抓多少不就得了,抓个小的最好,千年老鬼什么的,太狡猾,做鬼的时候太长,已经不会说人话了。 鬼话连篇,他才懒得动脑筋判断真假,索性多抓几个,不老实就一把火烧了,当着别的鬼的面烧,总有胆小的怂包会主动交代的。 之后的事实证明,这种简单粗暴的审问方式十分有效。天色将晚,打工狗和夜猫子齐聚,太阳城里最热闹的时段,正是抓鬼好时节。 三家店铺里抓住三只小鬼,其中一个被抓时,手里还抓着个婴灵正时不时撕咬一口,那婴灵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三魂七魄去了一半,眼看着没救了。 不用说,这只鬼就是上了许荷身,杀了贺久章夫妻的那位。 一脸横肉相的中年男鬼,恐怕活着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好人,身上还带着在十八层地狱里受罪的伤痕,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是被冻出来的,手臂上还冒血的伤都是刀山留下来的。 真难为他狼狈成这样,还不忘作恶。 三只鬼被带回道观时,一点恐惧都没有,哪怕旁边站着城隍爷,他们也视而不见,满脸倨傲,不过很可惜,他们的倨傲同样持续到玄倾祭出红莲业火为止,尤其是满脸横肉的男鬼。 他从地狱里爬出来,可太清楚红莲业火的威力了。第八层地狱里,每每填进去的鬼就没有能活着出来的,全喂了业火。他就是不想不明不白被烧成灰,才拼死爬出来的。 人间的日子多舒服,以他的本事,完全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是如果救他出来的鬼本身就对他有所图呢? 不准随意杀人,不准随意吞噬其他的鬼,不准故意吓人,不准 他自从上来之后,好日子一天没过过,天天看守着个破店,嘴里都要淡出鸟来了,好不容易碰上个孕妇的买卖,偷偷拿她的孩子来尝尝鲜,还没吃完呢。 去特么的自由身,去特么的好日子。 其他两只鬼比他年轻,没他的眼界,无知者无畏,梗着脖子什么也不说,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模样,结果都被烧得连灰都不剩,轮到他时,他满脸堆笑:“您问,小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他的处事之道,况且他知道得真的不多,说就说呗,鬼王不是很牛吗?不是一直骑在他们这些小鬼头上作威作福吗?呵呵,那就让他们两帮去斗呗,老子只想吃人。 抱着这样的心思,他交代得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甚至还有几分期待:“小的是被鬼王大人派遣,专门来A市收集鬼魂的。我们的任务是每月十只,不许动本就死了的鬼魂,要的就是阳寿未尽的健康灵魂。” 人类本身的贪欲,让他的工作变得十分容易,就是天天坐着看店属实无聊,他每每超额完成任务,不为其他,就想能多出去转几趟。 “你等收集的鬼魂,送往何处?谁人与你交接的?” “送回地府,每次都是一个小白脸接收。”鬼王忒也小气,完成任务才给几捆香烛,那玩意嚼之无味,难吃至极。 “你的意思是,你能自由出入地府?”孔千羽忍不住出声,什么时候地府变成筛子了,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想进就进,想出就出了? “小的身上有这个。”他掏出一只黑乎乎的令牌递过来,凌风子接过看了看,脸色不由地变了变:“是鬼差手中的通关令。” 居然还是走正经路子,而不是偷渡。这说明对方手底下已经笼络了不少真正的鬼差了吧,不然怎么连一只小小的拘魂鬼都能拿着令牌。 “你们所有鬼收魂,都是同一路子吗?有没有听说过,小冯微雕室?”孔千羽问道。 “哪来的上不得台面的小鬼?”横肉鬼不屑地撇撇嘴:“鬼王大人只喜欢我们送的灵魂,其他的路数,听都没听说过。” “你们说的这个鬼王,究竟是谁?” “我哪知道啊,给他卖了一百多年命,只见过十次,每次出现,就要带我们喊口号,跳拍手舞,最后再带我们换个地方继续。”横肉鬼内心吐槽,这货生前怕不是干传销的,洗脑一把好手。尼玛光让下属卖命,也不知道多发点福利,手底下的弟兄日子多苦逼你看不见啊? 但是他也只能内心吐槽,鬼王的力量日渐强大,他连脸上都不敢露出不满,那位可不是和蔼可亲的上司,他喜怒无常,据说每天不杀两只鬼,就浑身不舒服,当然了小道消息,谁知道真假。 他们这些当小鬼的真可怜,简直就是免费劳动力,还是不用吃饭喝水上厕所,能保持二十四小时在线的,完全彻底的社畜,毫无鬼权。 老子在地狱都过得没这么累。 问完想问的,横肉鬼还以为他们最多押他回地府,交由判官重新定罪,再扔进地狱里受个几百年的刑,反正他皮糙肉厚,一点也不怕。 但是玄倾人狠话不多,直接红莲业火招呼,横肉鬼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呼,就步了他同伙的后尘了。 他们这些鬼手里沾了不知多少人命,死有余辜。最重要的是,他们现阶段的任何行动都必须以保密为第一要务,在没有摸清对方的底细前走漏风声,是怕自己死得不够快吗? “所以我们现在知道,这些鬼的背后,都目标一致地指向了某位鬼王。我相信他们指的鬼王,应该都是同一个。” “现在太阳城被我们抄了,想来这鬼王会很快得到消息,只是一时半会不能确定是谁动的手,以他百余年才抓了万余鬼的胆小性子,现在肯定最是老实。” 一山不容二虎,两个实力相当的鬼王至少也得是同行相轻的,结盟去干掉一个鬼帝的可能微乎其微。 至于他们要干掉两个鬼帝的可能,呵呵,就凭失踪的上万鬼魂?再加十倍都不一定够。 玄倾说完,目光灼灼地望着孔千羽。 “师兄,你不会是想.” ------------ 第五十一章 潜入地府 黄泉路到底有多长呢? 反正孔千羽走过一回后,修仙得道的心立刻变得十分坚定,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走第二趟了。 弯弯曲曲没有实质,看不清前方,看不清来路,无数男女老少神情呆滞,被鬼差们驱赶着,生生把一条阴森恐怖的黄泉路,走成了菜市场的拥挤程度。 除了没有声音。 真正的鬼脚不会沾地,无论在阳间还是在阴间,看上去都像踮着脚走路,数以万计的魂魄堆在一起,没有说话声,没有脚步声,就挺令人毛骨悚然的。 一个接一个往前飘,在孔千羽忍不住快要爆发后,终于走到路尽头,迎来了一条河。 大名鼎鼎的忘川。满河弱水,她亲眼看到一个被挤下去的鬼挣扎几次后,再也没有浮上来,永远地变成了忘川的一部分。 虽然已经竭尽全力让自己变得像一只鬼,但是归根结底,她也不是,如果上了忘川的渡船,与鬼魂截然不同的重量,她很可能会露馅。 想入酆都,必过忘川,想过忘川,只有渡船。当然啦,只要你能游过去,地府也是不管的。 这一关到底如何过? 趁着众鬼都往船上涌,鬼差的注意力都在他们身上时,孔千羽努力缩着头,从鬼群中挤了出去,悄悄蹲在了茂密的彼岸花丛中,等待这一拨鬼魂被送走,忘川河畔重新恢复平静。 地府的官吏实行严格的八小时工作制度,无论十殿阎罗还是忘川船工,八小时之外都不工作,唯一没有鬼权的,只有鬼差一职了,但是他们加班费高,自然也有鬼愿意干。 羡煞一众打工狗的制度就是孔千羽钻空子的办法。 时间拨回一天前。 玄倾嘿嘿一笑,甩甩袖子坐在石凳上,上上下下来来回回地打量着自家小师妹。 出于对三师兄劣根性的深刻理解,孔千羽一看他的笑,就知道有多不怀好意,这家伙不知又憋了什么坏水。 “小师妹,师兄送你地府十日游可好?” 好个屁!地府里的小鬼倒没什么,千千万万也是给她送菜的,随手灭一群不难,但问题是地府里不全是小鬼啊,遍地大拿,比她师傅都狠,被他们发现自己在地府搞小动作,那不得小命不保啊? 更何况你刚刚是聋了吗?没听那几只鬼都从侧面证明了凌风子的话,有鬼王不安分,想要搞事情,地府不安分啊,自己万一点背挂里面了怎么办? 她自然千万个不愿意去。 但是三师兄是什么人,论逼人同意的一百种方法,他是祖宗。 只听他叹息一声:“既如此,小师妹不愿,师兄也不好勉强,左不过我自己走一趟。” 哼,死道友不死贫道,孔千羽才不搭理他。 想去地府,别说他们两个还未得成正果的,便是大罗金仙来了,也不可能肉身入内,必须魂魄出窍才行。 生魂与鬼魂一眼就能分辨出来。生魂散发着的都是生气,普通人的生魂在鬼的眼里白到发光,而鬼魂则是由阴气构成,只要鬼差眼不瞎,都不可能直接勾了生魂走的。 孔千羽倒想看看,三师兄如何将自己金光灿灿,耀眼得像太阳一样的神魂伪装成鬼。 结果 额~~~三师兄啊,你的神魂还能再碎点吗?这、这、这都快成渣了。还是赶紧回到肉身里去吧,不然再在外面呆着,她都怕他当场碎一地。 怪不得一向最重外表的三师兄甘于栖身兔子精体内,别说兔子了,就是当初碰到的是屎壳郎,他也别无选择。 凌风子那张脸,认识他的鬼太多,所以最终孔千羽还是不情不愿地元神出窍,被师兄一掌拍向额间,金光闪闪的亮度褪去,变成个灰扑扑的鬼。 至于身份嘛,则由凌风子友情提供,他们抓了个与孔千羽年齿相当的新鬼,塞进封鬼符,由她带在身上,只要过了河,让新鬼去走流程,她就可以安安全全地黑在地府,慢慢查访了。 “用在你身上的不过是个敛息术,一个月之内,你必须返回,否则法术失效,我等可没能力进去救你。”换句话说,老子管杀不管埋,查没查出来有用的线索,你都必须想办法自己出来。 玄倾很不负责任地将她扔到新鬼死亡地点附近,当天就被鬼差当成七天前死去的新鬼带走了。 孔千羽竟是连画个圈圈诅咒他的时间都没有,马不停蹄地来到了忘川之畔。 此时正是好时节,一千年不落叶的彼岸花丛里,她无聊地打着呵欠,等候船工下班。 计划到此一切顺利,直到下班时间到了。 乌泱泱的鬼魂突然堆住不再前行,有几只老鬼还被挤了出来,脚丫子踩到花丛中,离孔千羽只有一尺之隔。 船确实停了,船工确实走了,但是没有人告诉过她,河边居然还能聚集这么多鬼啊! 要她怎么偷偷溜过去把船偷偷开走?这些鬼又不瞎! 船是肯定没指望了,她小心地溜出码头,沿着花海往上,企图再寻其他方法。 弱水之所以称为弱水,是因为它浮力极低,曲曲折折长三万里,是整个地府的天然护城河,没有任何一个魂魄能安然度过。 现在忘川上的渡船所用材料,都是上古时期才有,早已绝迹千万年的建木,她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仿得出来的。 百无聊赖地翻翻储物袋,也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能用得上的东西。 最多的就是各种符箓,有了妖血来源,她呆在观里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喊:三师兄,过来放点血画符。 玄倾自然不愿,妖兽身体的血对他们来说很宝贵,每一滴都由无数妖力精华生成,代谢极慢,像孔千羽这么跟放自来水差不多的用法,妖神都顶不住。 “哦,那不画符,师兄,我带你出去开车兜风吧。”她笑得一脸天真,说实话,她还真的很爱风驰电掣的感觉,最好是连前面的风挡都没有,才叫爽呢。 每每此时,玄倾都会一脸绝望地伸胳膊,任她为所欲为。放血可能不会死,坐她的车回来,那绝对要死。 现在的她,坐在河边,捧着一把保温符、照明符抓狂。 她当时要是知道,用了三师兄的血的代价,就是被送进暗无天日的地府,对着条毒河干着急没办法,她是打死都不会欺负他的! 要不出去?她拿出横肉鬼留下的鬼差通关令,有些踌躇。 ------------ 第五十二章 横渡弱水 无论是杀人放火,还是打家劫舍,门都进不去的话,还搞个屁哦! 但是就这么灰溜溜回去,少说也得被师兄笑话两百年,她实在不甘心。 百无聊赖的她将其中一张符向水面扔去,果然不出所料,陷入弱水内的一切都会自动下沉。她默念口诀,激发这张照明符,想要看看水底下都有什么。 除了还没被彻底吞噬的残魂,弱水里有什么,没人告诉过她。 照明符亮了起来,弱水却一点都没被照亮,只有符纸本身发着微弱的光芒,沉得越来越深。 突然,平静的河面上泛起无数涟漪,有数不尽的残魂被符纸内蕴含的能量吸引,争先恐后地扑向那一点点光源。 目之所及,竟全是残魂,连水面都看不见了。 孔千羽若有所思,她试探性地又激活张符扔下去,这张符受她控制,正好落到一个残魂的身上。 有门! 符纸稳稳落下,没有像前一张似的,很快下沉,只在残魂的争夺下被彻底撕碎,星星点点的灵气引得没有理智的残魂们更加疯狂。 很好,三师兄你的血没有白流! 孔千羽将手中一大把没有攻击性的生活类符纸全部激活,手腕翻飞,符纸落点都很有技巧。 残魂们可没有理智,哪有灵气便自动被本能地吸引过去。 趁着它们聚集得最多时,孔千羽轻身功夫使出,踩一脚换一个地方,为了保险起见,边跳边扔符纸,七八个起落后,稳稳站上河对岸。 呼~ 身后的残魂吸收完了灵气,开始互相厮杀,渐渐地沉入水底,好险! 因怕被巡游的鬼差发现,她选择的渡河地点已经很是偏远了,再向南多走二里地,就得到十八层地狱的入口。 怪不得这一片很少看见巡游,十八层地狱里能跑出来的鬼都不是善茬,鬼差也精明着呢,才不想上赶着找死。 核对一下凌风子提供的地府全览图,她辨别好方向,朝着酆都城进发。 过了忘川的鬼魂们第一站要去判官殿评判生平,看看是下地狱,还是入内城。 孔千羽在左近放出那只新鬼,见她浑浑噩噩地飘进了判官殿,自己则找准时机,直入内城。 她手里有城隍官签发的居住证,又伪装得与其他鬼魂一般无二,城门吏懒洋洋地瞥她一眼,直接放行。 内城看起来很平静,街市上热闹非凡,摆摊贩货的吆喝声不绝于耳,不看他们卖的物品的话,其实与阳间的街市很类似。 毕竟鬼都是人变的,延续着活着时候的习惯,不足为奇。 能来地府走一遭,对他们修仙之人可谓新奇得紧。 自踏上仙途开始,哪怕不能抵达长生彼岸,他们也已经超脱于六道之外,再不会有投胎转世的机会了。 修仙者一旦陨落,多数神魂与肉体俱灭,是真真正正的死亡。若侥幸肉体被灭,神魂仍存,多数选择夺舍重修,比如三师兄变成个大兔子精,极少数的,有大机缘,能转为鬼修,重登仙途。 所以修行之人都很惜命,像孔千羽这么作死来地府浪的,挺少见。 她蹲在一处小摊前,有些懵逼地看着摊上卖的东西。 像水果糕点等各类祭品都弱爆了,最新款的水果15,别墅,童男童女,最新款跑车,应有尽有。 这还仅仅是个小摊。 只见旁边飘过来一只鬼,指着角落里的白饭问:“老板,这个多少钱?” “一亿。” 那只鬼掏出一张天地银行的纸钱,买走了白饭,过了一会儿,又扭头回来问:“香呢?没香我怎么吃?” “香两亿。” 那鬼骂骂咧咧地道:“你要是奸商里称第二,没人敢当第一,区区三根香,比一碗白饭都贵喽。” “怪我喽?上面的人一烧烧好几千亿,地府能不通货膨胀吗?今天买两亿,过几天说不得又涨了。” 那鬼又甩出两亿,接过摊主给的三根香,香插到白饭上自动燃烧,然后. 孔千羽无语地看着那鬼将其中两根香拔下来,动作极其娴熟地当成筷子,开始扒拉饭,最多不超过五秒,一碗饭空了。 他扔掉饭碗,将三根香塞进嘴里,嘎吱嘎吱嚼个一干二净,这才拍拍肚皮:“唉,吃一顿过一顿吧。哪天饭都吃不上,我也去投胎。” “酆都城里像你这样想法的不知道有多少,但是投胎也不是你想投就投的。当个苍蝇蚊子你去吗?”小摊老板与那鬼很熟,说话便也不用那么客气。 “嗨,谁说不是呢,我活着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蚊子,哪怕当只青蛙也好。” “青蛙?野生的都快被农药干灭绝了,你当个牛蛙还差不多,不过当牛蛙挺好啊,过不了几个月又回来了。” “唉,到时候你的白饭说不定就卖到十个亿喽。兜里的这点钱,都不如废纸值钱。” 孔千羽一直没说话,静静地蹲着听他们聊天。摊主突然转向她:“丫头,新来的吧?” “啊?哦。新来的,新来的。”可不是新来的嘛,才到没一个时辰。在酆都根本感觉不到时间流逝,孔千羽也是猜的,本着多说多错,少说少错的态度,先了解了解这里的生活习惯,毕竟还得呆一段时间呢不是。 “哟,小姑娘年纪轻轻的,可惜了,怎么死的?” “病死的。” “来来来,尝尝咱们这的饭,虽然不好吃,但是吃饱了,不想家啊。”摊主很卖力地推销着,最近一段时间物价飞涨,消费降级,他这摆的奢侈品都卖不动了。 孔千羽腼腆一笑:“谢谢大哥了,不过我没有钱,就不吃了。”她默默吐槽,鬼才想吃你们这的饭呢,我可不是真的鬼。 “哎?丫头,你爹娘都不给你烧钱下来的吗?” 我爹娘早一千年前就挂了,这话题没营养,孔千羽笑眯眯地转移了话题:“大哥,咱们这有信号吗?还能用手机?” “能啊,咱们华国那么多老专家都下来了,现在上面有的,下面都有,网络还好得很呢,就是套餐太贵,尤其可以阳间漫游的,一分钟就得一千个亿。” 白米饭才一亿一碗。有钱人死了会变成有钱鬼,打工狗下来也是打工鬼,对比鲜明而惨烈。 ------------ 第五十三章 偶遇熟人 孔千羽朝自己储物袋里变成板砖的手机瞄了一眼,有种捧着金饭碗要饭的赶脚。 阴阳两界之间的物品不可流通,除非阳间烧下来的,可以由鬼去天地银行领取,但她本质上是个黑户,不是鬼啊,就算三师兄在上面把蓝星都一把火烧给她,她也收不着。 食物她不需要,没了肉身的束缚,修炼到她的层次上,神魂又不会饥饿,她才刚来,还是先了解了解风土人情,以免出笑话的好。 一路走一路逛,这些鬼摆摊卖的东西种类之全、范围之广,她已经不知道用什么来形容了,暗暗感叹阳间白事铺的老板真本事,什么都能做出来。 你看到过会喷鬼火的加特林吗?看到过单手捧起999朵玫瑰毫不费力的姑娘吗?还有大街的角落里突然响起的熟悉音乐声:爸爸的爸爸叫什么?爸爸的爸爸叫爷爷 “李姐,今儿生意挺好吧?”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自街尾传来,孔千羽连忙抬头去看。 “嗨,勉强混口饭吃,言言今儿来点什么?”中年女鬼很是热情,忙不迭地将新鲜有趣的小玩意都拿出来。 这位主儿可是个有钱的,每每来都不会空手回去,可得照顾好了,现在生意难做啊。 她的摊上卖的都是些手工做的小饰品,很得年轻女鬼的喜欢,因为原料都是就地取材,不算难得,物美价廉,卖的比白米饭还便宜。 “这些都是什么做的啊?”孔千羽笑眯眯地上前询问。摊主以为来了新主顾,正准备介绍,没想到小姑娘抢先一步惊叫:“大师,你怎么也.” 简言捂住了自己的嘴,眼睛却瞪得老大,孔千羽当时抓大妖犹如切瓜砍菜的操作,给她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她是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仅仅过了几个月,她们居然能在地府相遇! 来到这里的都是什么?简言心里没来由地难过。如果再有其他小姐妹像她似的,被骗被杀,能替她们伸冤报仇的大师又少了一个。 见孔千羽微微摇头,似是不愿多谈,简言只得按捺住心底的惋惜,强颜欢笑地拉着她的手:“姐姐,我叫你姐姐吧,看看有什么喜欢的,咱们买来戴戴。” 摊位上花花绿绿大红大紫的珠串,仔细看有几个居然还是人骨所制,这审美实在有点强人所难,孔千羽笑着摆摆手:“初来乍到,手无余钱,还是算了吧。” “姐姐说哪里话,自然是小妹买了送你。”简言不由分说地选了两条手链,将其中一条戴到孔千羽胳膊上。 不偏不倚,正是那串人骨手链,透过皮肤,孔千羽都能感觉到人骨里透出来的不甘与悲痛,显然不是个寿终正寝的人骨,她有些不适甩甩胳膊。 “姐姐,你有住的地方了吗?要不要去我家玩几天?你来酆都多长时间了?” “今天刚到。还没找住的地方。” “哎呀,那你怎么这个点了还在街上逛啊?到了时辰要是还到处游荡,是要被抓起来的!” 地府不比阳间,依然还有宵禁令,巳时初至未时末必须居家,不得外出,不然一旦被巡游守备抓住,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此时巳初三刻,离宵禁仅有半个时辰多。 “姐姐啊,酆都城的巡游很厉害的,你再有本事也是新鬼,打不过他们的,况且在酆都闹事,会被丢进十八层地狱受苦的。”简言拉着孔千羽就往自己家走:“城隍庙里给你发居住证的官大哥没告诉你吗?” 孔千羽正磨牙盘算回去怎么收拾那不靠谱的凌风子呢,正在偏殿里欢快吃香烛的后者没来由地觉得后背一凉,他摸了摸脖子,奇怪,当鬼当了一百多年了,还怕风了不成? 其实真不怪凌风子,他都死了一百多年了,百余年来,很多地府的规矩早已习惯成自然,对他来说再自然不过的事,怎么可能还会特意拿出来说呢? 况且他死的时候,蓝星上几十个国家打成一锅粥,谁也没能独善其身,白天夜里大街上都没几个人,有没有宵禁完全没区别,所以真不怪他啊。 简言的父母真的很爱她,三幢小别墅拔地而起,内里应有尽有,光童男童女就有十几对,他们都抹着夸张的腮红,除了不会说话,其他方面看起来与鬼也差不多。 “姐姐,以后你就放心住在我这儿。” 孔千羽不想告诉简言自己为何会出现在地府,更不想一直住在她家,万一以后出了意外,连累她就不好了。 因此两人的聊天大都是简言在说,孔千羽认真地听,酆都城里鬼众的生活还是相对自由的,除了规定时间不能出去以外,其他与活着的时候无异,只是简言的祖先们都投胎转世去了,父母尚在人世,她在这儿没几个认识人,难免无聊。 “姐姐,你说我要不要去投胎啊?我这全部身家加起来,买不了熊猫胎,可我不想当人了,唉!” “投什么胎还能买吗?”说好的活人修来世,这辈子受罪都是上辈子作孽,这辈子积德下辈子首富呢? “以前是不能的,但是现在酆都鬼太多,地府鼓励投胎嘛,推出的优惠之一就是可以花钱选择投胎物种,不过也不是选什么都可以,要看生平功过,还要送礼呢,挺麻烦。” “鬼差办案,开门开门!”突然有鬼大力砸门,别墅看着挺结实的大门摇摇欲坠。 简言脸色有点白,她真是个奉公守法的好鬼,自来了酆都后就没被鬼差找上门来过,而且看这砸门的动静,必定来者不善。 孔千羽朝着简言眉间一指,一点白光没入其间,简言的目光从茫然变到清明,与此同时,孔千羽在自己身上拍了张隐身符,简言清醒过来时,孔千羽正好在她面前消失不见。 大门终于在鬼差的暴力打砸中轰然倒塌,简言结结巴巴地问道:“几位差爷,不知来舍下有何贵干?” “搜!”鬼差核对了简言的身份,发现没有问题后,四散开来,在别墅里四处搜查。 自然是一无所获。三师兄的敛息术配合自己的隐身符,再能被这帮小鬼发现,她也别混了。 “你带回来的鬼呢?”领头的巡游听完手下鬼差来报,没有发现,眉头皱了皱,开始审问简言。 ------------ 第五十四章 地府见闻 “什么人?小女子一人独居啊。” “少装糊涂,多少鬼都看到你拉着个女子一同归来了,那女子是个逃犯,窝藏逃犯什么罪名,不用我重复吧?” “小女子真没带回来人啊。”简言的记忆被孔千羽篡改过,她并不记得刚才发生的事,因此只瑟瑟发抖地解释,并不心虚。 一来没搜到人,二来这女人不承认,巡游鬼差黑着一张脸,却也拿她无可奈何。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啥也没有,他们还得赔人家的大门修理贵。 地府的物价涨了几千倍,他们的工资却一分没涨,赔个门可不便宜。 哗啦,楼上传来一声响,是某个鬼差不小心将座钟带倒,摔了个稀巴烂。西洋钟什么价格?只要想想,巡游鬼差的脸不禁更黑了。 “走!”此地不宜久留,再呆下去要破产! 孔千羽趁机悄悄跟上,她很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盯上。 她一直很谨慎,很小心,什么出格的事都还没来得及做呢,咋就能这么快招来鬼差? 一行鬼飘得挺快,一路上没鬼说话,气压很低。 “大人,人没有抓到。”进了一处府衙后,巡游遣散鬼差,自己兜兜转转,从角门偷偷溜出去,敲了敲另外一间平房的门。 门开了,孔千羽恍然。 内里露出的青白鬼脸,正是当时与凌风子打得不可开交、自称为日游神的家伙。 “废物,这么点小事也办不好!”假日游神一脸怒意:“我不是让你一直跟着她的吗?” “小的一路都跟着的,亲眼看到她进了一户人家,可是等我带齐兄弟们再杀回去时,那娘们居然跑了!” “我不是说了吗?得知她的落脚点一定要通知我,你缘何自作主张?”为何他手底下都是这么自认为聪明、实则愚蠢无比的废物?假日游神深深地觉得无力。 巡游讷讷不敢言,他当然是想图个好表现,挣点外快贴补家用,没承想赔了夫人又折兵。 “小的这就派鬼差盯着那家!” 没用的,既然已经惊动了人还没抓住,再守株待兔没有任何意义。 假日游神摇摇头:“此事你不必再管。”说完直接关上了门。 当时与凌风一战没有讨到便宜,日游神始终放心不下,凌风子是什么性子,或者说能当上城隍的都是什么性子,他们可太清楚了。 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软硬不吃、油盐不进。所以当时他们这一片的官吏多数倒向他们时,也不是没有人想过要收买凌风子,无一不被其拒绝。 果然他的担心没有错,凌风子鬼都不在城隍庙了,现在城隍的工作由他们的人暗地里接手,好好的新鬼名单里,莫名其妙多了一个居住证,不是凌风子搞的鬼是什么。 因此从孔千羽拿着居住证进入城门那一刻起,背后就多了双眼睛盯着她。她再低调再老实,也不会想到有问题的,是她手里拿着的货真价实的居住证。 不过她到底是怎么渡过忘川河的呢? 生魂离体与新亡鬼魂,重量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一艘船能载五十个亡魂,却只能载两个生魂。如此巨大的差异,那些船工瞎了才会看不出来。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进来了,就别再想出去。地府可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假日游神不知道的是,孔千羽此时正在优哉游哉地参观着这幢房子。 没道理一个才死几个月的新鬼都住大别墅,有权有势的日游神蜗居在间茅草屋里。 屋里一点生活气息都没有,连必备的桌椅床具也一个没摆,显然不是个正经的屋子。 自这一天起,孔千羽每隔两个时辰便换一张隐身符,一路跟着他。 凌风子确实没有撒谎,这货哪是什么日游神啊,他好像也没什么正当工作,多数时间在判官殿当一名小吏,每日负责的具体工作,就是将有作奸犯科记录的新鬼按照判罚带去地狱受刑赎罪,顶了天了,算个巡游。 孔千羽曾经远远地见到过真正的日游神一次。 身高一丈有余,与其他鬼相比,明显鹤立鸡群。 毫不夸张得说,自家师父与他比,都是渣渣。 她离得太近,五十米距离,靠墙站着,连大气都不敢喘,目游神似乎察觉到附近有异,目光从她身上划过时停顿了一秒。 直到远远地遁了,她才狠松了口气,毕竟是地府的十大鬼王之一,鬼仙级别,自家师父得道也不过得个散仙的名头,两人仙阶半斤八两,单看谁的修为高了。 这才仅仅是普通的鬼王,鬼帝该有多厉害,是一般鬼能肖想的吗?孔千羽立马把自己想看遍地府牛人的傻缺念想拍出脑海,还是好好活着比较重要。 这一天,假日游神又领着一批新鬼踏上了去地狱的路,孔千羽百无聊赖地跟在其身后,却不想那假日游神不老实,偏离了以往的既定路线,往旁边一个隐蔽的小山丘走去。 众新鬼茫然无知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命运。 山丘后面,有只鬼正在等待,在他身后,也跟了一串用链条锁起来的鬼。 鬼与鬼是不一样的。 假日游神带来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有几只身上红光初现,马上就要化为厉鬼了,这样的鬼生前作恶多端,就连灵魂力量也比正常的普通鬼要足。 而等着的这只鬼带着的,怎么看都不太对劲,他们空有鬼的样子,实则东拼西凑,三魂七魄都不完整,与其说是鬼,不如说是在阳间呆得久了,快要消亡的游魂。 其中之一,孔千羽还认识。 但是这不可能啊! 锁在最后面的一只游魂,还是前不久孔千羽亲自吩咐鬼差等上一等,了却了他心愿的孙立仁。 如果她不是在地府呆得发傻的话,孙立仁才死了不超过十天,而且是被鬼差直接带走的,与他一起的,还有郭梦婷。 他既已被送到鬼差手里,肯定会马上入了地府,怎么会变成游魂呢? 就算是他因为放心不下唯一的儿子,偷偷跑掉,然后每天顶着大太阳在阳间溜达,拼命作死,也不可能短时间内把自己作成这副鬼样子! 孔千羽再三确认,孙立仁的主魂还在,有交流的可能,悄悄摸过去,掏了只傀儡符出来,从路边随便揪了片彼岸花叶,替代了孙立仁,自己则迅速将真的孙立仁收入封鬼符。 ------------ 第五十五章 偷渡鬼魂 两名正在交谈的鬼并没有发现队尾的异样,很快,新鬼就被带走了,假日游神则领着一群游魂入了地狱。 孔千羽跟在新鬼身后,想看看他们都会被带到哪去。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在忘川河畔一处没有什么标记物的荒滩之上,领头的鬼差停下脚步,拿出一块黑乎乎的令牌,埋入地下。 很快,平整的地面一阵震动,居然生生变出一道门来,高六尺,宽三尺。 大门缓缓打开,领头的鬼差带头走了进去。 孔千羽站着没动。 那道门开了以后,许久不见的阳光不偏不倚,正好洒在门边,照亮了永夜一般的地府一角,属于人间的特有生气也争先恐后地涌入。 由此可见,门的那一侧,是人间界。孔千羽跟着他们出去很容易,但再想混进来,可就难上加难了。 她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被盯上的,也不敢赌再进来一次还能顺利过了忘川河。 新鬼自然有不愿意出去的,人间是不错,但是他们已经死了,游荡在人间下场有多凄惨,他们不是不知道。 与其出去受苦,还不如呆在地府赎罪,几百年后还有投胎的机会。他们都是应该下地狱的,但凡头脑正常一点的鬼都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凭什么会有好心鬼默默救他们? 肯定有企图,他们孑然一身,满是罪孽,还有什么能让人觊觎的?无非就是这一条魂罢了。 但是由不得他们。 那门似乎不单只是传送所用,在一定范围内的魂魄根本抵抗不了它突如其来的吸引力,一点点被拉扯回人间,就连孔千羽,都是用足了全身的灵力,才勉强稳住身形,没有被吸出去。 一道白光闪过,传送门消失不见,众鬼也没了踪影,只剩下她一个人,狼狈间露出身形,竟是连隐身符使用时的区区灵力她都供给不了了! 好霸道的术法!如果传送门持续时间再长一些,如果当时她没有躲得远点,而是紧紧跟在那些鬼的身后,又会如何? 她原地打坐,用了些时间恢复,以求自保,在新贴上一枚隐身符后,脑子似乎才开始重新运转。 刚才她惊鸿一瞥,看到了传送门那头是个古村落,破破烂烂的房屋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他们费尽周折将押往地狱的新鬼送出去,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地面早已恢复如初,令牌消失不见了。 什么样的令牌可以直通地府? 要知道,忘川护城河的名字不是白叫的,一般的官吏能拿到的通行令牌,只能到黄泉,忘川河渡船是必由之路。 就像她这次偷偷潜入地府,已经有现任城隍给开后门了,依然得自己想办法过河,不可能大摇大摆直接将入口开到酆都城墙根下。 地府虽然大,但是每块地都被分配得明明白白的,五方鬼帝统领下,没有一处是无主之地,如果任何一个小鬼都能随便进出,那跟直接进人家客厅里边拉屎有什么区别? 此番亲眼得见地府阴帅鬼差堂而皇之地偷渡鬼魂,轻松得像过家家似的,更印证了凌风子的话,这里面必定得有至少阎罗一级的人物参与其中。 单靠个把小鬼,掀不起什么风浪。 那个假日游神与凌风子比斗时,曾经说过是秦广王派他来的。但既然连他都是个假的,他说的话,又有几分可信度?哪个小弟会蠢到自报家门,卖了主子,还是在性命没有威胁之下随意说出的。 如果能溜进地狱里面查一查就好了。 孔千羽开始认真思索这一可能。 十八层地狱分管于十殿阎罗之手,每一层都有专门的审判殿。每一个从判官殿被送来的恶鬼,都要入对应的审判殿,论其刑罚,没入地狱。 也就是说,判官司的四位判官只定论黑白,评判新鬼家世清白正常进入酆都等待投胎,还是罪大恶极需入地狱赎罪,至于该去哪一层,受罚年限,都得阎罗说了算。 刚才带进去的那些游魂魂魄不全,有的主魂都不再了,连交流都不可能,还能上孽镜台前照出生平过往吗? 如果照不出来,不是立刻就能发现这些鬼有问题吗?地狱里大小官员加在一起,林林总总数千之众,难道瞒得了一鬼,能瞒得了所有鬼差吗? 所以这第一关肯定就有问题!而第一关的掌权官,正是秦广王。 隐身符的功效到底能不能在进入地狱后依然保持作用,孔千羽没有把握,那地方可不是能用常理推论的。 但她有些跃跃欲试。 以前师父就说过,别看她平时老老实实的,像个乖孩子,其实骨子里最是淘气,不是三师兄把她带坏了,而是她本性如此,这也是他们师兄妹玩得最好的原因之一吧。 整理了一下自己手里现有的符箓,她不由眼前一亮,怎么把这玩意给忘了! 这还是在邵一诺家帮她抓坏蛋时,她现学现画的窃听符,在她的随手改良之下,不但可以听到声音,还能传输实时影像,就是不知道她已经变成板砖的手机还能不能看视频。 她抬头四下打量,嗯,不错不错,那鬼差选的地方够荒凉,目之所及的范围之内,没有鬼影子。 好在符箓被激活后,手机上同步传出了图像,她试了试,以她的修为,十里以内信号清晰,收音效果良好,只是嘛,有一个小问题 窃听符不像其他符箓那般燃烧后才起作用,它一张黄表纸浮在空中飘来飘去,鬼差们得多瞎才能视而不见。 好在现在作奸犯科之辈不少,地狱生意兴隆,孔千羽找准机会,将两张叠得毫不起眼的窃听符分别放在一只恶鬼与一个鬼差身上。 接下来她只需要找个安全的角落,让他们俩的眼睛替自己看看地狱里到底什么样,咳咳,她是为了调查取证,可不是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哦~ 第一殿内。被带来的恶鬼之一谭智,神态还有些倨傲,他生前生意做得挺大,手里头有钱,社会上有地位,一辈子舒舒服服的,活到七十三岁寿终正寝。 刚被罚来地狱,他还是很不服气的。虽然他不认为自己是大善人,但也没有做过大奸大恶之事,凭什么是他来地狱啊?他不服,此番定要争辩一二才是。 ------------ 第五十六章 作个大死 第一殿很快到了。 躲在彼岸花丛中的孔千羽手机里两个分屏,看得津津有味。 孽镜台原来是长这个样子的。 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光滑曲面,哪怕地狱里光线幽暗,也挡不住它的光芒,小鬼随便看一眼,都有闪瞎狗眼的功效。 谭智犹自以为这里是能讲理的地方,妄想拿着阳间的行事法则套到地狱来用,在孽镜台走个过场,之后会有地方给他申诉。 一个穿着清朝官服的鬼差念完了他的生卒年,验明正身后,孽镜台显示出,他要入第十二层舂臼地狱,为期一月。 一个月,还好。虽然刑期不长,但是这可是地狱啊,谭智自然不愿去受苦,在小鬼准备拖他走时便嚷嚷起来:“我没有罪,你们凭什么罚我?” 平时哪有鬼敢在地狱的审判台上闹事,来此公干的小鬼警惕性也低,谭智挣扎得很厉害,愣是两个鬼差没抓住他。 “大胆!敢在地狱造次,来啊,送他先去油锅里清醒清醒!”正在一边记录的鬼差头都没抬,四面八方自有小鬼上前,七手八脚将谭智抬了起来,扔向旁边汩汩冒泡的油锅里。 “啊!”孔千羽最后听到了他的一声惨叫,屏幕一半黑了下去。她的窃听符防水防风,可是毕竟只是普通的黄表纸,不可能防得了地狱里传承了不知多少岁月的油锅。 啧啧,真惨,听动静应该外焦里嫩了吧。她可真聪明,当时为防意外,放了两张符。另一半的信号还在继续传输。 这鬼差站在一旁看戏,视角无敌清晰。 在三起三落,六个开锅后,谭智被只长叉捞了出来,浑身上下已经看不出个鬼样,整个五官都模糊不清,但他似乎还有力气挣扎。 “不听训诫,无故扰乱地狱正常办公秩序,加罚一日。” 不就多一天吗?谭智满不在乎地挥舞焦黄的胳膊。 “你还不服?”书记鬼终于停下笔,拿起个平板翻了翻,开始照着念:“*年*月*日午时,与亲朋四人聚餐,靡费三千七百六十五元,点菜十六道,剩余饭菜弃置,席间骂人三次” 洋洋洒洒地念得孔千羽都差点听着了。最后书记鬼抬头问了一句:“这些你可还记得?钱是你的,你尽可以随便花,但是浪费粮食,进食其间说脏话,嘿嘿,小子,这在阳间不算事,但在我们这儿,十二层您好好住着!” “哦,刚才忘了告诉你,地狱的时间流速与上面可大不一样。一日等于人间三千七百五十年。慢慢享受你的刑期,很快就会过去了。” 谭智再也不敢挣扎,任由鬼差叉着他往第十二层地狱深处而去,一天就等于三千七百多年?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哦,不对,他已经死了,这下可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要烂在地狱里千千万万年了。 送走一个闹事的,后面的鬼都异常乖巧听话懂事,判多少认多少,送到哪就是哪,绝不敢多说一句话。 好家伙,闹一场多关三千多年,谁吃饱了撑的还敢闹。 很快新一批恶鬼都各有去处,愁眉苦脸被押去受苦。孽镜台前的鬼差都剩不下几个了,只是从始至终,都没见到秦广王的身影,一律是几名鬼吏打理。 押解鬼差趁机坐到办公桌后偷懒,拎了根香烛来吃,边吃还边吧唧嘴,惹得旁边负责记录的鬼差一阵不满。 “我说陈力,你能不能讲究点?每回来一趟,都得划拉我点东西,知不知道现在一只香烛能卖多少钱?” “哎呀,不要这么小气嘛。”陈力一嘴的香烛沫喷出来,掉到了平板电脑上,书记鬼脸都绿了。 陈力赔着笑,伸手擦了擦屏幕。 “弄坏了,把你卖了都不够赔的。”平板电脑虽然不是新鲜货,但是地狱里才通网不足两年,以前一应资料都存在这平板里,还没能完全联网实现无纸化。 用他们顶头上司的话来说,地狱是监狱,保密级别必须得高,非必要不联网。 所以如果这平板坏了,没有备份的数据,他们想找原始资料,就得去判官司里现扒拉,难度系数不比下油锅全须全尾出来低。 “嗨,我说你小子就是胆小,守着这么大摊子,搞不到冥钞,日子过得苦哈哈,不然也不会连只香烛都当宝贝。你呀,当人的时候怎么来钱全忘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地狱就得吃鬼!” “这里面可都是钱啊我的兄弟!这些受罪的鬼也是有亲朋在世的,他们烧下来的钱放在天地银行里也是发霉,你只要开个口,想要多少有多少,懂不懂,兄弟?” 陈力与这书记鬼张帆是同乡,活着的时候就都在衙门口里讨生活,张帆是个木讷的读书人,陈力则是衙役。两人年纪轻轻,都死于瘟疫,做了短命鬼。 不曾想地府彼时缺人手,像他们这把年纪,履历还算干净的,便很顺利地留用当了鬼差,比轮回当人去受苦强多了。 就是俸禄太低,他们发的那点福利,吃白米饭都不够,陈力脑子活络,手头宽裕,张帆却是个死脑筋,胆子又小,一直苦哈哈的,不然也不能被扔来干最累的活。 不像别的岗位要么八小时,要么加班费高,他这个位置需要随叫随到不说,加班费也少得可怜。 张帆有些心动,最近看上司谈恋爱谈得火热,自己也眼馋,如果手里有了钱,就能找个心宜的鬼新娘,在酆都安个家,也算是鬼生圆满了。 陈力听了张帆的话,指着他脑袋笑骂:“你们一殿真的是,从上到下都变恋爱脑了吗?上司追着活人到处跑,你们肖想鬼新娘,一路货色!” 在两个鬼差的聊天之中,孔千羽居然吃到了秦广王的瓜! 我滴个乖乖啊,连地府里的大拿都逃不过真香定律吗? 秦广王啊喂,霸道总裁的终极人设有木有,现在正在经历追妻火葬场阶段。 啊啊啊啊!孔千羽对着屏幕内心咆哮,再多八卦点,她好想近距离围观有木有! 不知道哪位勇士如此“幸运”(倒了八辈子血霉),入了秦广王的眼。 扯远了,既然秦广王去追妻去了,那么打着他旗号行事的这群鬼,到底是谁的手下? 是秦广王故布疑阵,设计脱身谋划造反去了,还是他真的只是被人利用,以备失败了顶锅之用。 此事还得从长计议。 ------------ 第五十七章 又被跟踪 意犹未尽地吃完瓜,孔千羽晃晃悠悠地准备进城。 许是听得太开心,忘了时辰,她的隐身符不知道什么时候失效了。刚想大摇大摆地走进去的她被城门吏拦住了去路。 “居住证出示一下!”几出几进无比畅快的她都快忘了这码事了,不过她手里有证件,心里一点也不慌,掏出来递过去。 那城门吏多打量了几眼,心里暗惊,这不是上头让找的那个女鬼吗?上头还一再强调如果遇见了不要打草惊蛇。 居然还是个新鬼,到底犯了什么事,或者惹了哪个当官的,才一来就被盯上,啧啧,可惜了她那张好看的脸,自求多福吧。 孔千羽入城时还有些奇怪呢,为什么城门吏看她的眼神颇为奇怪,难道是她一张脸太年轻,小小年纪做了鬼觉得惋惜? 不应该啊,守城看门的老鬼,见得多了,还有没生下来就死了的婴灵满地爬呢,黄泉路上无老少的道理,他肯定懂啊。 进了城后,街道上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两边小摊贩卖力叫喊。只有在这里,孔千羽能感觉到几分属于人世的热闹。 奇怪,明明她也不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人,以前闭关清修,一闭就是几十年,也没觉得如何清冷,来了地府后,居然会怀念人间的一切。 她抬头看看永远灰蒙蒙的天空,大概是没有太阳的缘故吧,幸好她还可以回去。 小摊上的白米饭短短几天时间居然又翻一倍,2亿一碗了。路过坐落于主街上天地银行时,那长队属实惊到她了。 队尾的两只鬼正在聊天,抱怨鬼生艰难。 “没想到我生前是个穷人,死后变成穷鬼了。唉,也不知道这一次家里给烧了多少花用。” “谁说不是呢,我家在农村,还算好,偷着烧能给送点来,你看旁边那大叔,脸都绿得不成样儿了,八成是饿的。” 他们旁边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一看就不太正常的鬼,小脸凹陷,还绿汪汪的,显见是冻得难受,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特证,身上衣服不错,面前摆着一堆又一堆的鲜花,有的还带着露水,新鲜得紧。 “嗨,那是家里人新思想接受得太多,人傻。你说不烧钱,光送些中看不中用的花干嘛?在咱们这,哪怕物价再飞涨,冥纸再贬值,钱就是钱,天地银行不倒,就永远有的花。” “就是就是。花可以送,钱也得该给给啊,不然让老祖宗花用什么。” 孔千羽摇了摇头,她也同样身无分文,没资格可怜别的鬼。 她还沉浸在大拿的爱情故事里,进城后只是在闲逛,东走走,西转转,拐了几条街又走了一段回头路,然后她停下了脚步。 她被跟踪了。 如果说一开始两只鬼跟她同路还是巧合,那么经过她不合理地绕路兜圈子后,还缀在她屁股后面的,肯定是故意为之。 上一次在简言家里被突然袭击,这一次一进城又被鬼跟踪,明明之前她用了隐身符后一直相安无事的啊。 两种可能,一是她得罪了哪个位高权重的鬼,专门蹲守她,二来她身上有什么东西,一旦拿出来便能引来官差。 为了验证心中猜测,孔千羽在第三次转入小巷后立刻贴上了隐身符,然后贴着墙,等他们过来。 跟踪而来的小鬼发现她不见了之后,有些惊慌:“是咱哥俩被发现了吗?” “不能吧,咱们离得挺远的。这下怎么办?” “怕什么,咱们收钱办事,没办好大不了钱不要了,他李东还能吃了咱们不成?” 四下找她无果后,两只小鬼掏出手机打电话,报告这边他们跟丢人的事。 “一群废物!”被骂了一顿后,两只小鬼垂头丧气地准备离开。 孔千羽自然不会放他们如此轻易离开,她扯下隐身符,跟他们打个招呼:“哈喽~听说你们在找我。” 两只小鬼齐齐色变,她怎么会凭空出现?酆都城内,一应小鬼都跟活人差不多,可没有自动隐身的本事! “没有啊,我们找你干嘛,你是谁啊?我们就是路过,路过。”他们还想狡辩,转身想跑。 一个束缚咒绑住两鬼的腿,她笑眯眯地踱到他们跟前:“说吧,是谁派你们来的?或者我直接搜魂?” 搜魂很好用的哦,搜完了之后,三魂能废俩,鬼生到此结束。 “我说,我说。”终于明白自己惹不起,两小鬼连钱都没收到,更不可能会搭上自己的命。 “我们是城门吏,一早就被李东打过招呼,你的居住证明一亮出来,我们就开始跟着你了。” “我这玩意是假的?”孔千羽拎出来凌风子给自己办的居住证左看右看,也没看出哪与别的鬼有所不同。 “证是真的,但是在系统里被标记过了。”他们城门看守系统早就升级联网成功了,以前的居住证是阴沉木做的,成本高,还容易被假冒,现在多省事,听说跟上面用的身份证差不多,薄薄一张塑料卡片,自带芯片,往机器上一贴就能扫描出来信息,也不容易造假。 原来如此。 “李东又是谁?”这个名字她以前没听过,应该不认识啊。 “是宋帝王身旁的功曹。” 问出来想问的,孔千羽抹除他们的记忆,隐身闪人。她倒要看看,这个李东是何方神圣,如此防着自己的目的究竟为何。 宋帝王除了在地狱里有间自己的办公室外,在酆都城内的阎罗殿也有办公区域,多数给手下的书吏功曹使用,要找李东,必要到那里去。 隐身符再好用,毕竟只是别的鬼看不见她,不能抹除灵体存在的客观事实,所以一进入地府的核心办公区之一后,她连溜墙根都害怕碰到别的鬼。 鬼差实在太多太多了。这还是推行无纸化办公后裁了一批鬼的结果。 她苦逼地一路蹭一路小心,也不敢腾空而起,万一有大拿看透她的隐身符,那不是自投罗网吗,跑都没办法跑。 宋帝王是三殿阎罗,也就意味着至少还得穿过两间正殿,才能到达。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 “你是谁?为何闯入本王的寝殿?” 糟糕,被发现了! ------------ 第五十八章 原来是他 路上鬼差实在太多,孔千羽哪怕紧紧贴着墙根走都会不小心碰到一两个,好在多数鬼只以为自己是碰到了墙,没有深究。 但是正前方的道路上突然来了个抱着高高一叠材料的鬼差怎么办?他的速度还很快,其他鬼差一一给他让路,像流水般丝滑。 她旁边的鬼差是朝着她的方向避让的,她前面的鬼差是朝着她可能的闪避路线前进的。地面上已经没有了她发挥的余地,完美锁死她的所有通路。 飘起来是不得不做的选择,她的灵体腾空而起,一时却再没有落脚之地,正想大着胆子趁机飞到三殿呢,突然身后响起了声音,吓得她差点从空中掉下去。 她下意识地低下头,看胸前贴的隐身符,符纸仍然发着微弱的光,没有失效。 她慢慢扭头去看身后多出来的鬼。看穿着打扮,还是个品秩不低的。再听他自称为王,十殿阎罗之一没跑了。 这不废了吗?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她怎么就这么倒霉,刚飞起来,就撞到了枪口上。 能看透她的隐身符的,不用说实力在她之上,如果是在阳间遇见,主场优势,她拼命的话不一定会怵他,但这里是酆都城,鬼仙们自家的道场,她能打得过,大概可以直接原地飞升了。 既然打不过,那就求个好态度呗。 “呵呵,我说我不小心飘起来的,这就下去,您能当没看见我吗?”说到最后,她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只得挤出个笑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真诚一点。 只见对方明显有点嫌弃,甚至还向后飘了一截,离自己远了些:“你们现在这些年轻女鬼,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真当十殿阎罗都跟蒋歆一样,恋爱脑癌晚期吗?” 蒋歆是秦广王的名讳,结合之前听的八卦,孔千羽眼珠子一转,满脑子都是看过的霸总与小娇妻男女主见面时的经典名场面。 看得出来,这一位阎罗是个端方的老古董,怕是受不了女生火辣辣主动,她要现学现用一下下,吓走他才是。 对不住了这位爷。孔千羽清清嗓子,特地拈了个兰花指,张嘴便是一句:“你悄悄站到我背后,是怕我摔下去吗?咯咯,男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语气要多嗲有多嗲,边说还边向他身边靠,一副柔弱不能自理的模样。 余懃脚一滑,他自己差点摔下去!死了一千多年了,哪里见过这阵仗,果然现在的女鬼都不太正常! 他落慌而逃,一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孔千羽趁机飘落进三殿里,她得抓紧时间,万一一会儿这位阎罗缓过神来,再杀个回马枪,她可就没那么容易蒙混过关了。 三殿里同样一片繁忙景象,正当她不知道哪个是李东时,一位熟鬼拿着平板走了进来,她差一点就要撞进他怀里,连忙全速后退躲开,还是让他察觉出了不对,停下脚步。 一人一鬼相距不远,这是孔千羽第三次见到他了,第一次见面就打起来,第二次派鬼差来抓她。 原来他叫李东,是三殿阎罗的功曹。 功曹这个职位,相当于老板的秘书,林林总总的杂事,上传下达,都是靠他们来实现的,哪怕地府的网络通上了,他们的工作量也不少,因为与人间、与三十六重天的沟通,都是他们的工作。 所以也难怪需要这许多鬼手。 李东就是假日游神,当日追杀凌风子的那位,严格来说,功曹属于小官,而日游神属于从神,一个是地府自封的,一个已经有了仙籍品阶,不可同日而语。 小吏冒充大拿,他的狗胆还真不小,这么显而易见、容易拆穿的谎言,真以为地府的事阳间不知道,随便他说呗? 他为什么要派鬼盯着自己?自己来地府走这一遭还是三师兄临时起意,不在计划之内。按照常理来推测,这个世界的玄门水平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正常人不会想到用灵魂出窍之法伪装鬼魂,冒这么大的风险来查他的底吧? 他究竟为什么这么害怕呢? 孔千羽想不明白,因此在他身上安放了窃听符。 她看着他处理手头不多的工作,然后借机跑出阎罗殿,串连一大票鬼,从普通小鬼到各殿小使,巡游鬼差,送香烛,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拉帮结派,好不忙活。 其间还抽空又偷了几批新到的恶鬼,悄悄换成半死不活的游魂送入地府,这一次,孔千羽实时看到了全过程。 只见他熟练地将游魂送到相熟的鬼差手里,压根没过孽镜台,至于恶鬼记录,反正判官司送来的恶鬼都有名有姓,按照其上的内容照着填,入了地狱的恶鬼,受苦万万年,谁闲得没事才会把他们拎出来查查真假呢。 反正进去就出不来,那有鬼顶包、鬼数不错,就行了呗。 由不得孔千羽不心惊啊。 明面上,阳间各种手段隐蔽偷取灵魂的操作,失踪数百年间不过万计,实是少得可怜,靠着这么点灵魂力量提升修为,简直痴心妄想,想造反差不多就跟地狱里的恶鬼出狱的机率一样高,少说也得万万年。 说句不好听的,那时候蓝星还在不在,全人类还在不在,都不一定。如若他们再不小心露出马脚,哪一方大佬出面,都能一个指头按死他们。 因此孔千羽一直是抱着帮帮忙,捞点功德的心在管闲事。毕竟这些不常出面的大佬们只是懒,又不是死了,还轮不到她一个仙籍都没有的小卡拉米出头。 但现在情况却不一样了。 她来地府满打满算才七日,这七日内,李东已经偷了四批恶鬼出去,每一批,都有百数之多。 按照这一比例算下来,百年来丢的鬼到底有多少,她连想都不敢想! 完蛋,这下要出大事了! 这些鬼的去向,必须要查清! 李东又带着一批鬼来到了地狱后无鬼的荒凉之地,没有发觉被人跟踪,兀自跟朋友有说有笑地交接。 那一批鬼身上被孔千羽放了不下五张窃听符,她不敢肯定这些鬼被送回阳间后,自己还能不能收到窃听符的信号,但是只要稍微有个方向,等她回去再查也不迟。 查出点头绪后,也是时候离开地府了。 ------------ 第五十九章 神魂归位 孔千羽躲在暗处,紧紧盯着屏幕。 恶鬼们正被一个接一个地从传送门吸走,果然不出所料,在通过传送门后,恶鬼身上的窃听符直接失效了,最后传出来的画面与她上次看到的没有区别。 同样的古村,同样的破旧,似乎荒废很久。 一连盯了五次,她以为没指望的时候,最后一只恶鬼给她带来了惊喜。 那只恶鬼似想要努力逃回来,身子剧烈扭动之下,连带着屏幕都晃得很厉害,哪怕他的挣扎只持续了很短的一瞬,也足够孔千羽看到不一样的地方了。 她突然反应过来了这是哪里。 童有米拍灵异电影出事的那个满是鬼的庄家村。 画面定格在地上露出一角的黑色物品上。 那是一只收音话筒的头,当时剧组撤离时,魂都快飞了,所有人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像摄像机之类很贵重的东西不得不带走,不然赔不起,其他小物件散落下的不在少数。 她一瞬间便想到了庄博书。第一印象仍然记得,他不怕她。 一只鬼,还是滞留人间久久不离开的鬼,一没有丧失神智,二不怕抓鬼天师,三不是厉鬼恶鬼。 这三点加在一起,便很奈人寻味。 她必须得回去了! 忘川河就在前方不远处,孔千羽本打算像来时那样,费些灵符,吸引残魂为她铺路渡河,只要过了河,她手中便有直接打开通道,回归肉身的通行令。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激活灵符,后方便出现了大量鬼差,飘移速度极快,转眼间便来到她面前。 带头的正是李东,他狞笑着:“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来闯,真不知道你到底是胆大包天,还是无知无畏!来啊,把她给我拿下!” 在鬼差们的眼里,孔千羽身后不远便是忘川,弱水三千,生灵沉溺之所,没有退路,她以一己的生魂之力,如何能对抗上百鬼差,如此局面,插翅难逃。 这些鬼差虽然鬼数众多,实力也就那样,除了李东需要特别小心对付之外,其他鬼都是凑数的,孔千羽根本不放在眼里。 但同样的,她也不可能放开了手真打,这些都是鬼差,在地府虽是不入流的小吏,但是杀伤他们,打的是地府的脸面,大拿们知道了会不高兴。 因此她出手相对保守,只求退敌,并不伤其元神,且打且退,终于到了忘川河边。 “住手。”李东喊停众鬼差,自信满满地踱到最前方:“那可是弱水,掉下去神魂俱灭。别挣扎了,跟我走吧。”上面的吩咐,是将她困在地府。 这群傻子,他们以为是她穷途末路,殊不知她的背后就是生路。 孔千羽也笑笑:“如果我不同意呢?” “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这里是地府,你充其量也就是个生魂,真当我们拿你没办法?” “本姑奶奶向来不吃酒,好意心领了。”说完,孔千羽腾空而起,落点却是在弱水之上。 “不要!”李东一脸惊诧,这女的是疯子吗?这么想死?却也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即将落入弱水之中。 弱水化魂是极残忍的,落入其中的魂魄会先被残魂撕碎,再被弱水腐蚀,画面一点都不好看。 “李功曹!她、她她她,她渡过去了!” 李东不忍亲见弱水噬魂的一幕,微微扭过脸去,却不想旁边的鬼差发出几声惊叹,等他转回头,就看到孔千羽正活生生地站在河对岸冲他们摆手,然后施施然打开一条通道,回阳间去了。 这怎么可能?她到底何方神圣,居然能横渡弱水不沉溺其中?在他的认知里,便是他的主子,都没有这一本事!忘川之宽,非真仙不可飞渡! “她当时向水里扔了什么东西,吸引了残魂,她是踩着残魂到对岸的。”有一直盯着的鬼差回话。 他们一齐低头向弱水里张望,符箓所化星星点点的灵气被争先恐后的残魂吞没,水中密度之高,只一眼,就让他们头皮发麻。 还能这样过河吗?李东眼里闪过一丝茫然,她究竟是什么人? 玄清观内。 今儿是难得的冬日暖阳,玄倾躺洋洋地缩在正殿的蒲团之上,手里还捏着个供果在吃。吃饭对他来说确实可有可无,但是架不住这些没有灵气的食物味道是真好啊,既然很轻易地就能买到,他傻了才会选择辟谷。 掰起手指算了算,小师妹元神出窍已经十五日有余,还没有回转的迹像,凌风子每天就把自己关在空房间里,他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真是烦死了,想出去转转吧,每次都能被好心的市民当成走失儿童缠住问东问西,偶尔还有人贩子盯着他,妄想把他卖掉。 好人他便笑脸相待,伺机脱身,坏人的话,嗯,路口左转前行二百米,蜀黍会重新教你做人,一张真言符,也算为民除害了。 好无聊,玄倾在懒得出门后,开始怀念有师妹陪着斗嘴的日子了。 突然,他像感觉到了什么,从蒲团上蹦起来,向师妹的屋子跑去,跑到一半,就看到门开了,孔千羽走了出来。 他围着转了一圈,嗯,神魂毫发未伤,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因是白天,凌风子不好直接出来,开着个门缝向外张望:“怎么样?查到什么了?” 孔千羽将自己在地府这十多天的行踪简单说了说。 “你的意思是,你一入地府,就被他们发觉?秦广王此时正在人间谈恋爱?当初与凌风子打架的是宋帝王的手下?他还带着一群鬼差来堵你,想要抓你回去?地府这么多年一直在丢恶鬼,丢的鬼全被送到了人间界,你上次去过的城外庄家村?” “宋帝王?十殿阎罗里,就属三殿的脾气最好,也是最与世无争的淡泊性子,这事不能跟他有关吧?” “这不是重点,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地府这些年,到底丢了多少鬼。短短半月时间,恶鬼被偷换出去的,就有数百之众。” 长年累月下来,这个数字会大到什么程度,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 孔千羽与玄倾对视一眼,彼此的神色都多了几分凝重。 ------------ 第六十章 厉鬼屠村 事不宜迟,他们还是应该尽快赶往庄家村一探究竟。白天凌风子不便随行,自然留下看家。 许久没有摸车,孔千羽飙起来的速度还是那么可怕,玄倾忍了又忍,还是把刚吃下去的苹果吐得干干净净。 淦!这还是自己出去买供品时,店老板看自己可爱,多送自己的那只,可惜了! 刚到山脚下,他们就齐齐抬起头。 半山腰上,庄家村所在位置,冲天而起的阴气遮天蔽日,哪怕是阳光正好的午间时分,都能很清楚地听到鬼哭。 出了什么事?他们不敢耽搁,齐齐以最快速度遁向村内。 浓浓的阴气如有实质,附在身上,仅一个照面,就能让人想起心底最深处的恐惧,孔千羽还好,护体灵光瞬间发挥作用,驱散了她内心的阴霾。 但是玄倾有些不对劲。 直到上次他元神出窍,孔千羽才知道三师兄现在还能活着与自己斗嘴,有多不容易。 像他这么严重的破碎程度,实力保留他巅峰状态的五成已经很难,更容易受到负面情绪的影响,这样的环境里,于他很不利。 他一双红红的兔子眼此刻更是红得几乎要滴出血来,双手紧握,青筋暴露,直勾勾地盯着离他最近的一对鬼母子。 穿着清朝汉族女子服饰的女鬼紧紧将八九岁的小儿子抱在怀里,躲在石碾下瑟瑟发抖,空出一只手死死捂住儿子的嘴,防止他哭出声惊动正在村里四处作恶的厉鬼。 玄倾举起了手中的灵剑,就想往这对鬼母子的头上劈去。还是孔千羽一直觉得师兄的状态有些不对,盯着他,才及时拦下。 “三师兄,你醒醒!”凌空画的安神符闪着金光没入玄倾体内,驱散了盘聚在他心头的负面情绪,见他的双眼又恢复到往日清明,这才放下心来。 怎么回事?他皱了皱眉,明明刚才小师妹在石碾边蹲着对他笑,手里还拿着他一直想要寻找的镇魂木,他很生气,抬手就想攻击师妹。 可是一转眼,师妹在眼前,鬼母子蹲在石碾边,他被迷惑了? 不可能,这点雕虫小技,他从来也没放在眼里过。 “师兄,快来帮忙!” 村内鬼哭声不绝于耳,时不时就有厉鬼逮到猎物,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一口吞下。 虽然鬼不会流血,但是所有的鬼都曾经是生灵,物伤其类,那场景还是会令人生理性不适。 孔千羽火力全开,每出一剑便会秒掉一只厉鬼,不一会儿,刚刚还在村内横行的厉鬼已经被她杀得七七八八,手起剑落,切瓜砍菜般。 杀到兴头,又吃鬼吃得正嗨的厉鬼们才不会考虑这些天师是不是来抓他们的,前仆后继好不勇猛,一个个杀红了眼,想要再多吃一个,再吃一个! 孔千羽到底是人不是神,厉鬼们能力不足,可是数量却能补偿这种不足,她在村子一头杀得起劲,剩余的厉鬼们便调换方向吃得欢快。 “师兄!”玄倾一直站着没动,孔千羽一扭头就看到一只厉鬼扑上去将那对鬼母子给吞了,阴气大涨想要对他下手。 条件反射地挥出一剑将厉鬼劈成两半,他终于加入战局。 两人组的效率要提升不少,但他们来得本就已经晚了,再加上这些厉鬼毫无理智,只有杀戮与吞噬的本能,等到收拾掉最后一只厉鬼,全村原有的三千余鬼,只剩十几只。 形容狼狈、劫后余生的十几只鬼哆哆嗦嗦地从村里各个角落探出头来,孔千羽眼尖,看到了庄博书。 他哪里还有上一次见面时的书生模样,青白的脸上全是惊恐,身后护着个女鬼,即便如此,依然不忘礼数,远远地朝着孔千羽就是一揖。 “多谢天师救命之恩。” “这里究竟发生何事?”厉鬼形成的条件也很苛刻,平时一只两只都很难遇,这一次,庄家村他们师兄妹灭掉的,足有百数,光是天道降下的功德之光都有一指粗细了。 庄博书也一脸菜色:“在下不知,可能这些厉鬼闻到我等的气味,前来觅食也说不定。”普通鬼魂于厉鬼而言就是食物,庄家村有鬼众三千,妥妥一顿大餐。 “他们是何时突袭你们村的?” “大约两个时辰以前。” 孔千羽点点头,两个时辰前,正是自己亲眼目睹一批恶鬼被传送回阳间的时间。 奇怪的是,被送走的恶鬼只是平常作奸犯科之鬼,按地府律法应入十八层地狱,但是实际上他们活着的时候,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重罪,毕竟不触犯人间的法律。 她很清楚地记得,其内有堕胎的女子,大腹便便的贪官,都是很普通的新鬼,被送进传送门时,理智尚存,还知道挣扎反抗呢。 为何短时间内就变成了厉鬼了呢?而且仅只两个时辰,庄家村里的鬼就被灭掉了小三千。 鬼魂是能量不错,可纯纯的能量吸收起来也不是无上限的。 打个比方,厉鬼就像只气球,而他们吃掉的鬼魂就像空气,每吃一只,就相当于气球充了一点气,气充得太满,气球会爆炸。 三千只鬼,百余厉鬼,平均每只厉鬼得吃掉三十只,他们来时,这些厉鬼依然不知疲倦,疯狂吃鬼。 可能吗?孔千羽不知道,她目光微沉,扫过地上鬼被消灭后留下的残迹。 厉鬼魂飞魄散,死无对证。 “我送你们入地府吧,人间不是久留之地。你们鬼数不如以前多了,庄家村不适合你们继续留下。” 以前这里鬼多,阴气浓,灵压高,他们滞留还能保有神智,现在就剩这么几只的话,再留下去,早早晚晚去变成游魂,直至消亡。 “求之不得,博书代乡梓多谢天师大义,无以为报,请受我等一拜。”庄博书带着众鬼又是一揖。 孔千羽掏出凌风子给他的令牌,开好通道,目送他们十几只鬼进入地府,庄博书走在最后,还不忘回头颔首道谢。 送走众鬼,他们没有着急离开,而是围着村子转了一圈,查查有没有漏网之鱼。 “师兄,你怎么看?” 坐回车上,孔千羽忍不住问。 ------------ 第六十一章 我要纹身 送走庄家村的鬼后,整个村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腐朽,一连塌了好几间房,鉴于处处都有厉鬼留下的痕迹,阴气百年内都不会完全消散到正常水平,以防有不知情的人误入伤身,玄倾干脆再次放出红莲业火,将此处焚成一片赤地。 等他们看着火熄灭,离开村子,刚坐回车里,还没等两人交流几句,孔千羽的手机一下子进来十几条消息,七八个未接电话,都是邵一诺发来的。 孔千羽随手点开一条语音,就听到邵一诺扯着嗓子嚷:“大师,给你打不通电话呀!快快快,小冯微雕室开门营业了!我们这就过去拖一拖时间,大师你收到消息赶紧来啊!” “我们到了,确实开门了,好多人呢!” “怎么办?怎么办?我拦不住岳琳琳,她非得要纹一个,大师,你在哪啊?快回我电话。” 邵一诺带着哭腔,急得在门外团团转。 她知道纹身师不是人是鬼,还是跟上一次不同的鬼,但她不敢声张,表露得太明显,这些鬼万一直接伤害她们怎么办? 两个年轻姑娘,要说面对的是变态的人,拼命反抗可能还有胜算,但是对面是鬼啊,她们要怎么办? 都怪她,都怪她,为什么没能劝住岳琳琳呢? 今天是一周中最忙的一天,排了从早到晚的实验,岳琳琳在又一次失败后,心态有点崩。 按理来说,实验失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有些学姐学长就因为实验有问题,论文没办法写,都延毕了,岳琳琳应该习以为常才对。 但谁让她最近倒霉事太多,先是她母亲查出来癌症,住院治疗了,再是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劈腿隔壁大学的小学妹被她抓到,最后,今天早上也不知道导师是气不顺还是怎么的,抓住点错处把她骂了一顿。 是个人的承受能力都有限,因此岳琳琳在两次失败后,终于没了耐心,大喊一声烦死了,就要离开实验室。 邵一诺见她情况不大对,放心不下,中止做了一半的实验,跟着一块儿走了。 岳琳琳回宿舍哭一场顺顺气,断断续续地讲述最近一段时间的烦心事,非但没有好转,还有越来越丧的趋势,最后居然说出还不如死了算了的话,可把邵一诺吓了一大跳。 要知道,岳琳琳曾经是多么乐观开朗的好姑娘,邵一诺不能再让她自闭下去,好说歹说把她拉出来逛街,还承诺一定会帮忙找最好的医生给阿姨看病,如果钱不够,她是有力后盾。 岳琳琳望着邵一诺关切的眼睛,突然觉得生活也没有那么糟糕了,她的承诺无论真假,此时此刻都给了自己很大的安慰,而渣男友毕竟不是老公,婚前发现总比结婚后满地鸡毛好多了。 一个小时后,她们欢欢喜喜出现在了太阳城。 商场的衣服不便宜,岳琳琳不想多花钱给家里增添负担,转了一圈一件没买,每人捧着杯奶茶,有说有笑,倒也开心。 她们是从商场的后门离开的,比主街明显冷清的街道上行人不多,她们几乎都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因此熙熙攘攘的微雕室就很惹眼了,她们不由自主地望了过去。 邵一诺惊讶地合不拢嘴,孔大师转了几次都大门紧闭,她忙不迭地掏出手机给孔千羽打电话。 彼时孔千羽正在庄家村里灭厉鬼灭得手疼,鬼太多的地方灵压异常,会影响通讯,因此邵一诺无论打多少次、发多少条信息,她都接收不到。 可不能让这些鬼再次跑了!邵一诺把心一横,推了一把岳琳琳:“琳琳,你先回学校,我上去看看。” “啊?一起吧,我也不是很想回去。”岳琳琳不想走,她不想一个人回去面对四面墙。 邵一诺没办法解释,一般人在没碰到邪门事前,对这些东西信任度有限,反正她只是想进去看着点,等孔千羽回话,因此只得咬牙点点头:“行,不过咱们可不能纹身,你不是想要考公呢吗?纹身不能录用的。” “嗯嗯,我就是看看。”岳琳琳一直是乖乖女,对这些东西没有好奇心。 于是两个人携手进来了。 本以为还是上次那个男鬼,年轻、高,还有点小帅,但是进来一看,居然是个胖胖的中年男人,见有新人来,还抬起头冲她们笑了笑。 这一笑,又多了几分猥琐气质,邵一诺转头去看其他人。 上次孔千羽分析过,这些所谓的来纹身的客人,大概率都不是活人,应该是鬼找来的托,营造出来的假像。 邵一诺仔细观察,发现这些客人的脚几乎都不沾地,外面大太阳投到室内的一块地十分空旷,一只鬼都没站在那儿,虽然他们三三两两为伍,似乎彼此并不认识,但是都偷偷地打量着她俩。 邵一诺咽了口口水,退到室外,再次给孔千羽发消息催她赶紧过来。 不得不说面对一屋子鬼,她很没骨气地怂了,随身戴着的平安符正有越来越烫的趋势,仿佛在警告她致命危险。 她几乎每分钟要看三次手机,发出去的消息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一打电话都是忙音,万一孔千羽有事出了远门,来不及赶来怎么办? 她心中不安,觉得自己太不自量力,想带着岳琳琳先离开。 但是岳琳琳抱着店家给的纹身图册就移不开眼了,都好漂亮好精致,好适合她这个年纪的女生,为此她还特意查了查,只要面积不过大,不在特别显眼的地方,有个小小的纹身不妨事的。 她想纹一个,价钱还不贵,才一百多。 邵一诺见她有此打算,脸色很不好,捂着肚子就想拉她走。 “怎么这么着急走呢?如果你们赶时间,可以先给你们纹。”店家开口留人,岳琳琳发现,这个纹身师虽然长得有些猥琐难看,但是声音却出奇得好听。 她是个声控,当时就挪不动脚步了,好言相劝邵一诺再等她一会儿,便挑了个好看的图形,欢欢喜喜地准备去纹了。 邵一诺拉不住她,心里已经要急死了,面上却一点不敢显露。 大师啊,救命啊,快来啊,鬼又出来害人了,你到底在哪啊? 刺耳的刹车声响起,转眼间两个人迅速闪到她身前。 “我来了,莫慌。”孔千羽的声音犹如天籁,解救邵一诺于水火。 ------------ 第六十二章 身份暴露 “大师,我拦不住琳琳,她在里面纹身呢,你快救救她吧!”都怪她,要不是她想逞能,她们现在早已经安全回到学校了。 她情不自禁地抚上后腰原来有纹身的位置,这个纹身给她造成了很深的心理阴影,无它,洗下去的时候真的是太特么疼了! 孔千羽再度踏入这间纹身室时,室内刚才还熙熙攘攘叽叽喳喳的鬼物们全都噤了声,瑟缩着往纹身师身边聚拢。 岳琳琳依然开心地侧躺着刷手机,这纹身师手艺不错,一点都不疼。感觉到对方停了手,她问:“这么快就纹完了吗?” 才刚二十多分钟呢,她选的是个人物像,药神华佗,保佑母亲平安的。线条复杂,并不好纹。 孔千羽不想伤及无辜,自然进屋后的关注点直接落在岳琳琳身上。她一甩袖,岳琳琳的身子便直接腾空而起,差一点点就能平稳落到邵一诺身边了。 “啧啧,抢我生意可一可再不可三,你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岳琳琳突然在空中顿住,被两股力量在空中拉扯,忍不住惨叫一声。 纹身师好整以暇地拨开众鬼,露出真容。 “是你?”孔千羽惊呼出声:“这不可能!” 这张脸她见过三次,其中两次的经历都称不上愉快。高铁想要硬性搭讪,机场偶遇后不断纠缠,霍宇被曝光出来的幕后金主,李启明。 可他明明白白是个人啊,实心到不能再实心的,上一次孔千羽观他面相,他还有二十多年阳寿呢。 如今他为何跟一群鬼混在一起?他身边那群,如假包换的鬼啊,阴气浓得连普通人都能看见他们。 不对,这副皮囊是李启明的没错,可是内里的灵魂却不是了。 她看不透他!神识被挡,她只能看出来占据着他身体的鬼,实力相当不俗! 师兄妹俩灵剑同时现形,做好攻击准备。 “我不想杀你们,看得出来,你二人身负功德,不是作奸犯科之辈,今天我心情好,留下这个女人,你们三个都可以活着离开。”李启明笑眯眯地一指半空中的岳琳琳。 岳琳琳脸都绿了,到底发生什么事啊,她怎么能飘在空中呢?这不科学,而且她只是个普通的小老百姓啊,没做过坏事,还轮不到她被五马分尸吧? 两股牵扯的力量一个集中在左臂,一个集中在右腿,疼得她一直不停流泪:“救命,救救我。” “莫怕,你暂时不会有事的,我还需要你的灵魂。”李启明笑着安慰,岳琳琳听完救命声叫得更响了。 “如果我们一定要带她走呢。”孔千羽灵剑一挥。 “那也简单,把她还给我也行。看吧,我多好说话。”李启明笑眯眯地又指向邵一诺:“她本来就应该是我的,是你们坏了我的好事,现在物归原主,没毛病吧?” 有大毛病!邵一诺一个活生生的人,又不是物件,轮得到他在这谈论归属? “那就没的谈了,动手吧。”孔千羽冷冷地道,直接驱动灵剑开始攻击。一旁全神贯注的玄倾自然力挺小师妹,也同时动了手。 你来我往了十几招,孔千羽与玄倾二对一,没吃亏,却也没占到便宜,反倒是屋里无处可躲的几十只鬼沦为了两方交战的牺牲品,被秒得渣都不剩。 李启明浑不在意这些鬼的死活,招招狠辣,阴气阵阵,鬼气森森,渐渐的,玄倾有些支撑不住。 他的伤实在太重,安稳养着无碍,过量使用灵气,会导致他本就脆弱的神魂再次受伤。又一剑挥得迟缓了一秒,被李启明抓住空子,当胸中了狠狠一击,他闷哼一声,吐出口血来。 “师兄,后退!”孔千羽连忙拦住了李启明气势汹汹的第二击,玄倾趁机后退,掏出一把灵符扔过去。 已经画好的符箓激活时耗费的灵力很少,他开始一把接一把不要钱似地扔灵符,什么驱鬼符、降妖符、照明符,只要手里有的,闭着眼睛扔就是了。 漫天飞雪似的符箓落到李启明身上,效果出奇地好,一来他是鬼物,本就怕这些代表着光明的符箓,二来李启明的肉身只是凡胎,与孔千羽占据的这具半斤八两,发挥不出全部实力。 如此一来,撑得久了,两人竟也能战至平手,消耗渐大。 “不打了,不打了,真是的,你们是什么怪胎?符箓不要钱吗?”李启明率先停手,他是知道人间界的情况的,玄门早已没落,便是不世出的老头子们,也不会是现在他的对手。 这俩人有点意思,哦不对,是一人一妖有点意思。 他饶有兴趣地打量着玄倾:“喂,小兔子,你怎么还活着?”灵魂粉碎,身体还能活蹦乱跳,弄明白这一点,说不得他就不用再偷灵魂用了。 玄倾连正眼都没看他,他现在粘连灵魂的方法,是宗门不传之秘,哪怕现在宗门不认他,他也绝不会出卖宗门的秘密。 “咱们做个交易,只要你告诉我,我就放了你们,如何?” 玄倾依然没有说话,只是又掏出一大把符箓,作势要扔。 “我靠,你到底还有多少符。别扔别扔,我不问了还不行吗?” 斗法很费灵气,不但孔千羽费,李启明也费。他瘫坐在椅子上,一不小心露出破绽,澎湃的威压有瞬间泄露。 孔千羽一个不稳,差点摔倒。 刚刚李启明无意中透出的威压,孔千羽只在一只鬼身上感受过:三殿宋帝王! 十殿阎罗现如今可有一位,在阳间追妻火葬场呢! 次哦,他居然会是秦广王!这回可惹到大人物了!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与秦广王战至平手,是不是说明只要她能回归原世界,立即就可以得道飞升了。 当时她穿来时,修为已是元婴后期,正准备闭关冲击化神。而秦广王是已经有仙籍的鬼仙。 “不知秦广王大人驾到,有失迎迓,还请恕罪。“孔千羽微微施了一礼:“不知大人私离汛地,鬼帝他老人可知晓?” 威胁,这是赤裸裸的威胁!秦广王在听到自己被叫破身份时就暗道一声不好,果然,这小妮子下一句就奔着他的软肋去了。 ------------ 第六十三章 其乐融融 十殿阎罗,在人间大名鼎鼎,被人们堂而皇之地以为整个地府他们可以横着走。 横着走是没错,但不代表他们上面没人,中央鬼帝嵇康,就是他们的顶头上司。 鬼仙的本质虽然已经超脱轮回,但本质上依然还是鬼,地府内通行无阻,无故闯入人间,就是重罪,哪怕身为阎罗,依然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秦广王蒋歆,殁年才二十出头,历史记载其长相英俊,风流倜傥,是三国时期的一位骁勇小将。 这么好看的本体他不用,偏偏用了李启明的肉身。李启明是什么货色?靠着老婆吃软饭,却想着软饭硬吃,到处沾花惹草不说,还胆大包天杀妻灭子,丧尽天良。 这样的人,半点长处皆无,孔千羽相信秦广王之所以选择他,背后必然有不得不如此的理由,赌他不会轻易抛下这副皮囊,自然威胁起来毫不手软。 “哎呀,有话好好说嘛。”李启明哈哈一笑:“本王刚才就是跟你们开个玩笑,人你们带走吧,本王有事,也先走一步了。” “大人别急着走嘛,我等有一事不明,还请大人如实相告。”想跑?门都没有!孔千羽手中一张符纸晃了晃。 很简单的拜帖,上可达天听,下可传地府,只需简单引燃,送到鬼帝面前分分钟的事。 李启明有些无奈:“说来听听。”他可不保证一定会回答。 “大人来人间多久了?” “两个半月。” “听说您是来人间追妻的?” “地府那点子八卦,都传到人间界了吗?是不是哪个鬼差嘴不老实?”李启明眼睛一瞪,已经想好了把嘴不严的鬼差都扔进地狱受罪的十八种借口。 “并不是鬼差们上来勾魂时说的,而是最近无聊,跑到地府转了一圈,您猜我发现了什么?” 李启明听闻这话,有些紧张,他在上面干的勾当,低调地干了,屁股擦得干净一些,民不举官不究,无所谓,但是如果一旦被告发,闹得满城风雨,逼得鬼帝不得不出手,那可有他受的。 “你发现了什么?” 孔千羽直直地盯着他,通过刚才的打斗,她已经基本可以确定,秦广王不是此次大批丢鬼事件的主使,不然有那么多灵魂力量加成,哪怕用的是具废物肉身,孔千羽也肯定打不过他。 她想要知道的是,为什么这些位高权重的地府大拿,都选择了几乎相同的路数,神不知鬼不觉地来人间组团偷灵魂,他们有这么渴望力量吗?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轻快的两只老虎的音乐铃声便从李启明的身上传出,只见他抬手示意他们噤声,然后掏出手机,脸上堆满了和蔼的笑意,接通了视频。 手机里立刻传出两个小奶娃的童声:“爸爸、爸爸!你啥时候回家啊?” “哎,乖,爸爸一会儿就回去了。”这声音,这语气,打死孔千羽都没想到,会出现在一个高高在上的阎罗身上,甜得简直要滴出水来! “妈妈在家做好吃的呢,今天有蟹黄面吃呢。” “刚才妈妈带我们去买了十只大闸蟹呢,好多好多黄。” “爸爸你可要早点回来啊,宝宝饿了。” “宝宝们,别打扰爸爸了,快来尝尝妈妈做的面好不好吃。” “快去吧,要听妈妈话,做乖宝宝哦。” 李启明说得特别顺嘴,听得几个旁人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实在太特么肉麻了! 挂了视频,哪怕他再摆出威严的模样,师兄妹也不买他的账了。 刚刚那两个孩子的声音孔千羽没听出来,可是最后的女声,她是有些耳熟的。 原来如此! 她勾勾嘴角:“以鬼仙之能,私自复活已死之人,大人真的是好本事!” 生死人肉白骨之类的本事,非仙家不能为,哪怕是人类的巅峰,也无法与最低级的仙相抗衡的。 但是此等法术,哪怕施用一次,也是代价巨大。 秦广王好大的手笔!这母子三人,不是别人,正是真正的李启明那可怜的被害死的一妻一子一女。 可是他们死了之后,明明白白记得他们是被谁所害,甚至一度为了报仇,差点化为厉鬼,怎么可能活过来后,还能夫妻和睦,父慈子孝?要知道当初那俩小鬼崽子可没少啃他爹后脖颈子。 “你知道得太多了。”李启明明显有些不喜,他小心翼翼地守护着自己的秘密,地府里哪怕都知道他毫无理智地跑来人间,追着个活人跑,也肯定无人知晓,他们是被自己用禁术复活的鬼魂! “大人不觉得多此一举吗?” 他是鬼王,追个鬼妻不是更容易一些吗?人鬼殊途,终不是长久之道。 “你以为我不想吗?”秦广王像是憋得狠了,竟突然起了诉苦之心。 “冯凝,这才是她真正的名字。无论她这一世叫什么,她对我来说,永远都只是冯凝。” 蒋歆还只是蒋歆之时,爱慕上了邻家姑娘,十四五的小家碧玉,正是花样年华。 奈何三国时期,群雄割踞,战乱频仍,乱世之下,人命如草芥,普通人想要活着都很不容易。 蒋歆深知大丈夫需建功立业,才能庇佑家人的道理,他们匆匆定了亲,他便投了军。这一走,便是三年。 乱世的三年,可以改变很多事, 等他好不容易积功升任个不大不小的校官之后,蒋歆准备回乡迎娶佳人,何曾想过等他回去,却已经没有了他心爱的姑娘。 原本数百人口的村子变成一片焦土,哪里还有人的影子。 一帮游匪,抢了村寨,烧了房屋,杀了所有人,他来得太迟了。 自此后蒋歆变身花花公子,史书上对他的评价,多了好色两字,然而无人知晓,他只想从千万个姑娘的身上,再找到心爱之人的影子,却终其一生不可得。 深情至此,最似薄情。从此后,金戈铁马,梦中相见。 又过了几年,他战死沙场,魂归地府,可是冯凝早已转世。他成为十殿阎罗之一,冯凝再次轮回之时,却早已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灵魂脱离了肉体后,便不再是她。 这个道理秦广王懂,然而他心有不甘,他偷看过生死薄,他们明明应有一世情缘。 ------------ 第六十四章 不过蝼蚁 说起来好笑,算算时间,过了两千余年,冯凝到底长什么样子,他似乎早就忘了,可还是在第一眼看到她时,便认了出来。 那应该就是他想像中三十岁时,她的模样。 他放在心尖尖上,连拉拉手都怕亵渎的女神,怎么到了别人那,就如此不值得珍惜了呢? 不过是为了钱,区区粪土之物,便能断送枕边人,与骨肉血亲的性命。 秦广王遇到冯凝的转世时,已经太迟了。 犹记得那日他照例四处转转,却被忘川河畔浓烈的怨气吸引。 如此怨气,必是厉鬼无疑,厉鬼入地府,过不得忘川河,一般也不会有鬼差费力抓厉鬼回来,一不小心容易自己受伤。厉鬼,都是人间抓鬼天师的责任,他们对付不了的,还有夜游神。 他觉得好奇,便过去看了看。 只一眼,他便再也移不开眼了。 冯凝还好,只是死得太惨,入了地府还是死时的模样,被烧得不成人形,但是她怀里两个小小的孩童魂魄,都散发着浓浓的红光,这是厉鬼的特征。 小孩子没有大人那么理智,他们只知道,是他们的亲生父亲烧死了他们,他们很疼,很难受,他们恨! 冯凝黑乎乎的脸上都透着绝望,她活着的时候救不了两个孩子,死了之后救不了两个孩子的灵魂,眼睁睁看着他们变成厉鬼,她什么也做不了。 如此甚好,母子三人便在这忘川河里结束痛苦好了。 她带着两个孩子准备纵身一越,想像中的痛苦没有来临,他们落到了一个男人的怀里。 男人看起来很年轻,气势十足,自己很肯定没有见过他。 怀中的孩子开始挣扎,厉鬼的本能让他们想要吞噬周围的一切,即使是亲妈,也不认得! 冯凝哭得不能自已,魂魄都已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如果连魂魄都毁了,那么从此之后,天大地大,也再没有她了。 秦广王心底泛起不忍,他想与冯凝续一世情缘,一世便好,缘尽,他绝不纠缠。 为了保住这母子三人,秦广王使用了禁术,修复了他们受损严重的肉身,让他们得以起死回生。 还得谢谢李启明根本毫不在意,连身后世都没来得及办,三具烧得焦黑的尸体一直保存在冷库里。 他灭了李启明的魂魄,占了他的肉身,以他的身份留在了冯凝身边。 而他们母子三人的记忆,停留在夫妻感情还没有严重恶化之前,那些太痛苦的过往,为了他们灵魂安全,都被他抹除了。 “所以,你收这些无辜人的魂魄干什么?”既然秦广王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人,一家四口温馨生活着,他还跑出来害人? “起死回生,说得轻巧,之所以被称为禁术,是因为人死后,想要复生,绝不是将灵魂塞回肉身那么简单。” 做为承载灵魂的容器,在灵魂离体的瞬间,肉身内的细胞永久地停止了繁殖,腐化变质不可避免,秦广王能施法一次,却没有机会再第二次、第三次对腐朽的肉身进行修复。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冯凝他们死得时间太久,肉身的损伤不可逆,如果像孔千羽当时在原身死亡的时间节点附身,肉身的损伤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再加上孔千羽神魂强大,反哺身体,肉身能够正常使用。 冯凝一来就是个普通人,二来死了太久,秦广王再牛,也对抗不了天地法则。 每一分每一秒,他心爱的女人都在腐烂,唯一能无限延缓这一过程的,唯有生魂。 新鲜出炉、热气腾腾、能量满满的生魂。 要怎样获得生魂呢?秦广王想了很多办法,最终还是决定选用最不起眼的一种:伪造成正常死亡,然后收魂。 他成功了几次,看着冯凝身上堆积的死气被纯净的灵魂力量温和驱除,他笑了。 “可是,你杀的那些人,他们也有父母爱人,也有自己的生活,原本他们可以好好地活下去的!你不觉得你这样做很自私吗?”用别人的性命铺路,三个人活着,代价是什么?三十条冤魂?或者更多? 冯凝死的时候三十出头,按照现代人的平均寿命,她还能活四十多年,秦广王才来人间两个多月,便已多次下手,四十年,会有多少受害者? “那又如何?”他面无表情地说:“我有这个能力,为何要管蝼蚁的死活?” 世间有八十亿人口,地府更有百亿计的鬼口,区区平凡普通的人,在上位者眼里,都只是可以利用的资源而已。 谁会为了不小心踩死几只蚂蚁而愧疚? 孔千羽突然顿悟了。 地府里那些失踪的恶鬼,人间被骗走的灵魂,于他们是了不起的大事,可是于这些久居高位之人,算得了什么。 或许,其实自酆都大帝开始,各级鬼仙鬼王都心照不宣的潜规矩,便是鬼魂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只要不闹出大事,所有鬼都睁只眼闭只眼。 她怎么会单纯地认为,地府是有法律与秩序之所?人间不曾做到的事,地府里的鬼,十之八九都是人变的,与人一脉相承! 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才是永恒不变的。 再查下去有意义吗?即使知道谁偷了鬼魂又如何?真的会有上一级强者出面维护公平正义,为这些枉死的冤魂申冤吗? 是她把这个世界想象得太美好了! 见孔千羽低着头不说话,李启明挥挥衣袖,没事人似的,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微雕室。 “喂,下次别再坏了本王的好事,本王耐心有限。”他晃晃悠悠哼着小曲离开了。 岳琳琳平安落地,花容失色地被邵一诺扶走,连哭都不敢哭。 孔千羽则白着张脸,满腹心事地回了道观。 接下来的几天,她反常地安静如鸡,天天躲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不说话。 不得不说,哪怕以前是高高在上的修仙者,同样也不把没有灵根、不能修炼的凡人放在眼里,但她从来都没想过会去虐杀他们,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道理她都懂,说出来全是矫情,所以索性不说不想不看,就让她躺平吧,什么时候说服自己,想得通了,什么时候再说。 (本章完) ------------ 第六十五章 死刑裁定 凌风子每夜能在道观里转八百圈,时不时敲敲玄倾的门,想要问问孔千羽这是怎么了。 偏玄倾属狗的性子,认准的人会维护到底,看不入眼的,多一句都懒得说话,俗称无条件护犊子。 凌风子不在他的维护范围之内,他自然理都不理。一张静音符贴上,外面凌风子就是把门拆了,他也听不见。 孟令泽消沉了半个月,过着两点一线从宿舍到教室的生活,好友的惨死对他打击很大,本来家中忽逢变故,自己又来了新环境上学,跟同学都不熟,心中就压抑得厉害。 老妈重新找了份工作,不如以前挣得多,却比以往更忙碌,常常周六日加班到看不见人影。 他只得所有的苦闷都憋在心里,实在撑不住了,就来道观找二姐。 这段时间他不断地在反思,是不是自己做人太失败。 家道中落,平时的狐朋狗友一瞬间不见了踪影,他以为关系还不错的朋友在背后说他坏话,甚至几个平时玩得来的圈内二代建的群也把他踢了。 除了仅剩的几个从小玩到大的至交好友,其他认识的人都在看他的笑话。 爸爸还在看守所关着,至于最终会被判多少年,律师模棱两可的意思是大概率这辈子出来无望,妈妈为了他整日操劳,肉眼可见地苍老了。 大姐孟与安不知所踪。哪怕不是孟家亲生女儿,孟家也养育了她二十余年,一朝落魄,她居然连面都不露,有几次孟令泽忍不住想联系她,哪怕说说话也好,却永远都是机械声响起:“您拨打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此时能令他心安之所,竟然只有玄清观一处去处,能坦诚以待的,只有这个认识不过几个月的亲姐姐。 到底是血脉亲人啊! 他拖着沉重的步子,想来求安慰,结果发现一向无所不能的姐姐居然也自闭了。 什么情况? 他在外面狂砸门:“姐,姐,是我啊,令泽,你开开门啊,有什么想不开的,跟弟弟说啊,弟弟给你撑腰。” 他眼神不善地盯着懒洋洋靠一边看戏的玄倾:“是不是这个熊孩子惹你生气了?” 话音刚落,屋檐上一块早就破了的瓦便不偏不倚砸在他头上。 “哎哟。”孟令泽捂着脑袋。 “你姐心情不好,没有重要的事你就先走吧,别烦她。”看在小师妹占了孟家人的肉身的份上,他便费心解释一句。 “有事啊,杀害贺大哥的凶手抓住了,今天判决都下来了,死刑立即执行。我都不知道,原来贺大哥这么夫妻情深的人,都会在外面养小三,那小三就是凶手,气不过欺骗,就把他们夫妻都砍死了,当庭认罪,表示不上诉了。” 门咣当一声突然打开,正靠着门的孟令泽没反应过来,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哎哟!”他又揉着屁股哀嚎:“我今天是不是出门没看黄历?”不然怎么不是挨砸就是挨摔。 孔千羽认真地盯着孟令泽的脸看了两秒钟:“确实,你最近走背字,运势低迷,要格外小心别受伤,不然容易有血光之灾。” “.”姐啊,我是过来求安慰,不是找虐的,就不能说点好听话吗? 一直躲在屋里不敢顶着大太阳出去的凌风子,看着他们仨耍宝的模样后,暗暗松了口气,又缩回阴影里,闭目养神去了。 “你刚刚说,贺久章的案子,判了?”这么快的吗?她虽然没有认真学过这个世界的法律常识,但是多多少少也读到过一些。 刑事案件,尤其人命关天的大案,三个月能开庭就算快的,基本上一审二审结束,少说也得一年半载。 贺久章案从事发到现在,满打满算才两个月,而且许荷被抓时,表现出来的求生欲很强,一审结束都不上诉吗? “嗯,判了。”孟令泽声音闷闷的,好友死得那么惨,他当时是恨死了凶手的,觉得那么幸福的一对夫妻,不应该有如此凄惨的下场。 可是旁听了庭审之后,他才知道,许荷被小三,被当成生育机器,她确实是有资格愤怒的。 这场三个人的争端,两人死亡,一人死刑,没有赢家。 孔千羽有种强烈的冲动,她想去看看许荷,她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她连上诉都放弃了。 贺家失了唯一的儿子,对这起案子关注得紧,不知背后出了多少力,才在最短时间内将许荷的罪名敲定死,恨不得判了之后,立即枪毙了这个恶毒的女人。 因此孔千羽想要见许荷颇费了些气力,正规渠道都被贺家堵死,不得以用了点玄门的手段。 当她出现在许荷的监室里时,着实吓了人一跳。 好在死刑犯都是单独关押的,倒也没被其他人看见。 “你怎么进来的?” “你为什么不上诉?” 两人异口同声地问对方。 许荷苦笑:“我还有什么脸可上诉的?”自己收了贺久章的钱与他在外同居是事实,母亲生病住院贺久章还专门联系了市里最好的医院是事实,自己在知道真相后,想让他们死更是事实。 虽然杀人的时候,她被鬼附身,可是说句心里话,她得知贺久章死了之后,除了害怕,也有几分快意。 手中刀、刀上血,这些物证就足够把她钉死,再加上贺家也递了话进来,如果她老实认罪,贺久章给她的钱,贺家不再追究,如若不然,他们不单会追回钱财,还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她家背上几辈子都还不完的债。 她的父母年事已高,自己这个女儿又不争气,以后怕是没机会在膝下尽孝,不若直接认了,还能给他们留点养老钱。 反正她确实不冤。 孔千羽没再多说话,直接离开了。 狂奔向西数千里,荒无一人的沙漠深处,剑光四溢,雷声阵阵,她发泄着心中无可言说的郁闷,第一次如此急切地渴望着力量与权势。 入宗门千余年,她一向淡薄,哪怕被师父责骂太过惫懒,也只是厚着脸皮笑笑,修炼这种事,水到渠成便可,反正她天赋好,勤勉不勤勉的,慢慢修炼,大道彼岸总有她一席之地。 但是现在她恨,恨自己为何不是仙。 ------------ 第六十六章 红鸾星动 等到她耗尽所有灵力,累得站都站不住,躺倒在地时,周围数十里的小沙丘已经全被夷为平地。动静之大,玄倾想找不到她都难。 “你到底在闹什么?”一直都乐天派的孩子叛逆起来还真让人招架不住,搞出这么大动静,真当天空中的卫星都是吃素的吗? 孔千羽这几天的不正常他看在眼里,却想不明白,她是生的哪门子气? 打不过秦广王吗?多正常的事儿啊,人间界内我无敌,地府鬼仙扎堆的地方,你还想一换一不成? 他们区区千年修行,怎么能敌得过那群老妖怪?如果真的随随便便就打过了,他们不得找块豆腐撞撞,问问自己这么多年修了个寂寞。 “师兄,我想渡劫成仙。”孔千羽双眼无神地盯着天空发呆,好半晌才吐出这么句话。 玄倾沉默了。 他张了张嘴,无数次想说些什么劝劝师妹,却不知从何说起。 耳边回响起师父叮嘱过他的话:“不要在你师妹面前露出哪怕一丁点的口风,不然以她的性子,必不会答应。切记切记!” 是啊,牺牲别人来成全自己,这个道理师妹永远永远都无法理解,她就是那种,宁肯牺牲了自己,也要拯救苍生的人啊。 悲天悯人,是她的天赋技能,虽未成仙,圣心已俱。 他索性也躺了下来,师兄妹俩安安静静地望着湛蓝的天空一起发呆。直到神识感应到远远驶来了七八辆大车,才拽着师妹闪人,留下科学家们困惑,这片沙漠地形改变明显,沙子已被高温灼热玻璃化,到底是什么奇怪的天气现象。 始作俑者正化悲愤为食欲,在某自助餐厅里猛吃,一个人干掉二十盘肉后,顶着一众食客敬佩的眼神,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孟令泽结账时心有戚戚,幸亏吃的是自助,一个人138封顶,不然以孔千羽吃下的量,他今天荷包大出血,非得蹲后厨刷几天盘子不可。 “姐,你没事了吧?” “没事,姐这么有本事,能有什么事?” “那,你刚刚说,我最近有血光之灾,是不是真的?”他可怜巴巴地问。 “安啦,放心,死不了。” 更担心了有木有。 “欧呦,你这血光之灾隐隐透着粉红,因为女人引起,看来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啊。”孔千羽挑挑眉,掐指一算,干脆利落地赶人:“走走走,现在回学校正合适,下次来记得带着女朋友给我过过目。” 一头雾水的孟令泽就这样被轰走了,喂,回学校咱们顺路,就不能让我也拼个出租车坐坐啊? 可惜他的亲姐已经上车走远,连尾灯都看不见了。他只得查了查路线,认命去坐公交。 正值晚高峰,车上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样,突然一个女生大声质问:“你干什么呢?”在她旁边,有个不到三十的白领男人,穿着一身西服。 “啊?我怎么了?”他一脸茫然地问。 女生涨红着脸,斥责道:“你摸我干嘛?耍流氓吗?” “不是,我没有啊,人这么多,车又晃,可能不小心碰到你了,对不起啊。”男人态度极诚恳,女生脸更红了,以为自己真错怪了人家,喃喃道歉:“对不起啊。” “没事。”白领男人好脾气地笑笑。 微不足道的一件小风波,乘车的其他人员都没有在意,只有孟令泽发现,这个男人嘴角勾了勾,眼神里意味不明。 他多了个心眼,往前挤了挤,掏出手机打开录像模式,垂下手对准了女生站的位置。 不一会儿,女生还是没忍住又叫了出来:“就是你故意摸我吧?”她回头怒视着男人。 “你还有完没完?自己神经过敏吧?”男人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住回怼:“这么多人,碰到一下也很正常,又不是故意摸你的。” “什么叫不是故意的?我都往前躲了,你还摸!能不是故意的?”刚刚这个男人可是实打实地捏了她,绝对不是她太敏感! 但是周围人都不相信,因为这个男人穿着得体,一看就是收入不菲的白领,而且刚才人家态度很好,说得有理有据。 “好了好了,肯定是你看错了,要不咱俩换换。”一位中年妇女想替他解围。 “切,现在的小姑娘真的是,碰不得挨不得,这么能耐坐什么晚高峰的公交啊?”这是旁边的小青年。 女生百口莫辩,想着算了,却怎么都不甘心,这个男人不是好东西,如果自己就这么算了,以后他肯定会如法炮制,还不知道有多少女生会遭遇咸猪手。 她鼓起勇气:“无意接触还是故意捏,你自己心里清楚,要不要我现在报警?” “你报啊,随便你。”男人根本不在意,反正他很肯定,周围挤成这样,自己私下里的小动作不会有人留意,因此还不忘讽刺一句:“也不看看你长的那样子,我摸你?躲你都来不及呢。” 女生未施粉黛,素面朝天,勉强称得上一句清秀。 周围的人发出轻笑,其中所含讥讽意味满满,女生又气又急,却不知如何是好,就像这个不要脸的男人说的那样,她没有证据。 “好啊,那就报警。”孟令泽举起手机,播放了自己刚刚录制的视频。角度很好,拍得十分清晰,男人的手,有目的地摸上了女生的臀,还捏了两下。 女生抬手就给了男人一巴掌:“流氓!”然后干脆利落地掏出手机准备报警。 男人慌了,先是狠狠瞪了一眼孟令泽,然后开始低声下气地求饶:“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刚是一时糊涂,求求你了,别报警,我可以赔钱,你要多少说个数,只要别报警。” 女生只想他得到应有的惩罚,以后都不敢再这么对其他人,还是报了警。 正好此时公交到站,男人见劝阻无果,准备走为上计,动作极快地挤到后门,跳下去就跑。 孟令泽想都没想就追了出去,站台上等车的人不少,男人没跑远,被孟令泽扑个正着,两人齐齐摔倒在地。 “做了坏事就想跑,没门!小爷我今天见义勇为!” “你没事吧?”匆匆跑下来的女生一眼就看到了孟令泽脚裸似是磕碰到了哪里,破了一小块皮,正在流血,她连忙掏出纸巾捂住伤口。 “没事没事。”哈哈,这就是血光之灾吗?我二姐果然是神仙! ------------ 第六十七章 图穷匕现 自在沙漠里大闹一场,留下几个让科学家头疼的巨坑后,孔千羽颇有点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超脱模样,每日在观门前摆个摊,给邻里街坊算个命,过得别提多自在了。 “赵大娘,你家女儿的婚事,我看你还是别再催了。”赵今苦着一张脸,坐在摊前不想走,她就这么一个女儿,劝女儿结婚又不是让她去死,至于天天跟她干架吗? 她想替女儿算算姻缘,虽然一百的收费不便宜,她咬咬牙还是坐到了这里。 玄清观是他们这儿上了年头的老观,年轻人或许不知道,上了岁数的多数认识之前的老道,这孩子还是他们百家饭养起来的呢。 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女娃娃,原来也学了一身本事,算得挺准,就是收费太贵,规矩又多,一天只算五卦。 其实孔千羽是故意定得高些,以为不会有人来,权当打发时间,省得她闲得发慌,净想跟师兄斗嘴。 没想到现代人就吃饥饿营销这一套,越是约不着排长队,越认为是有真本事的,搞得现在玄清观外门庭若市,两人忙得苦不堪言。 玄倾累是真的累,但是看着儿童手表里的额度与日俱增,钱财带来的安全感,让他哪怕累死也甘之如饴,吃尽了没钱被师妹拿捏的苦的小少年伤不起。 赵今有些不满,她一个月退休金才两千出头,A市物价并不便宜,每天都得精打细算才勉强不给女儿添麻烦。 一百块是她一周的菜钱,排了半天队,到跟前她还没说什么呢,孔千羽一句话就把她打发了?这钱未免挣得也太容易了。 她觉得自己很吃亏,浑然不觉她还没开口说要算什么,就被猜中了心事,有多了不起。 孔千羽叹了口气,罢了,都是街坊,原身小的时候还吃过人家的饭,权当还恩情了,就多说几句吧。 “赵大娘,你中午丧夫,一个人拉扯着女儿长大,其中辛酸不用我再多说了吧?” 赵今就是自己吃尽了家里没有男人撑着的苦,才特别想让女儿早点结婚的,因此点了点头:“是啊,我就是被欺负过来的,怎么能让女儿走我的老路?” 她那个年代,家里没个顶梁柱,可不是被邻居欺负到死,对门的鞋架摆到了自己家门口,整天一开门就臭气熏天,她找上门去,被人骂绝户婆,骂克夫丧门星之类的事例不胜枚举。 女儿不理解她,觉得她烦,三十岁了不谈恋爱不结婚,她说得多了,人家直接搬出去住,连家都不回。 自己可是亲妈,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女儿好! “可是你是不是忘了,你丈夫活着的时候,酗酒赌钱,不事生产,不但要靠你养家,还对你动辄打骂。” 赵今几次想反驳,几次都不知道说什么。 “你是不是习以为常,认为全天下男人都这样?可是你的女儿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对婚姻没有期待,不愿意结婚,再正常不过。” “可是、可是她可以找个好的,不打老婆的。”是她爹不好,又不是全天下男人都不好。 孔千羽摇摇头:“我观你女儿的生辰八字,于姻缘不利。头婚夫妻缘浅,丈夫能力颇强但脾气暴躁,长相厮守定会夫妻离散,二婚子女不孝,晚年破财,不得善终。” “如若不要姻缘,是个事业运旺,命中有贵人相助,能小有成就的命格。晚景逢贵,富足终老。” “我说得再直白一点,她要是结婚的话,年轻的时候被丈夫打,老了被子女打,比你的生活还不如。明白了吗?” “凡事顺其自然,强扭的瓜不甜啊赵姨。” 赵今听完,失魂落魂地走了,后面排队的人一阵唏嘘。 今日五卦算满了,孔千羽干脆利落地把玄倾推出来:“想预约时间的找他登记。”然后麻利闪人。 薛无为被门口的热闹吸引,伸头看了一会儿,这才进了观里。 “你终于来了。这趟出门一切都还顺利吧?” “嗨,挺好的,有惊无险,而且我查了查,一共两只鬼,不算好对付,它跑回来了。”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天,薛无为连饭都没留下用,就走了。 “老子累死累活的,就挣这么点窝囊费,你是地主老财吗?”玄倾终于被繁琐的杂役工作整崩溃了。 “爱干干,不爱干滚!”孔千羽正在看书,看都没看闯进来的师兄一眼,直接怼了回去。 玄倾哪里受过这种委屈,一脸怒容指着孔千羽的鼻子骂道:“老子就是在外面饿死,也不会回来受你的气!” 寄人篱下什么的,去特喵的吧! 说走就走,玄倾连偏殿都没回,什么也没带,直接赌气走了。 一旁听到动静的凌风子赶紧好言相劝:“师兄妹有什么隔夜仇?快快劝劝他吧。他还是个小孩子。” “你愿意去你去,我早就受够了,身子变成个小孩子,难不成心智也跟着一块儿变了?还得我天天捧着哄着?” “玄清观是老娘的地盘,他不走难道我走?你别逼逼,不然你也滚!” 凌风子缩了缩脑袋,他背后还背着明晃晃的靶子呢,走了再碰到追杀他的鬼怎么办?于是乎灰溜溜地躲出去了。 惹不起惹不起,玄倾兄你自求多福吧。 一连三天,玄倾都没有再露面,就连门口排队算卦的都开始问了:“你们观那个小弟子怎么好几天不见了?” “不听教训,被我逐出师门了。”这话没毛病,玄倾本身早就被如此处罚过了。 “哎呀,小孩子哪有不调皮捣蛋的,好好教就是了。” 孔千羽一概不理,麻溜地算完卦,大门一关,躺回屋里睡大觉去了。 直到第五日夜里,凌风子来敲门。 “我累了,没事别来烦我。” “不巧,不才有些许小事,想请孔仙师移驾。”凌风子站得笔直,脸上也不见了往日温和的笑意,冷着脸,静等孔千羽开门。 孔千羽换了身新袍,打开了门,静静看着凌风子。 他与殿内墙上挂着的肖像依然一模一样,却又多了不同。 “头前带路。”孔千羽甩甩袖子,殿内凌风子的肖像画猛地起火,不过须臾就化为了灰烬,落地一团浅浅的灰堆。 ------------ 第六十八章 前因后果 “不想知道我要带你去哪吗?”凌风子略有些惊讶,居然连问都不问? “不想。”孔千羽无聊地打个呵欠:“走是不走?不走我回去睡觉了。” 凌风子没再废话,直接开了通道,入了地府。 走鬼道比人道要快多了,凌风子没有带着孔千羽走黄泉路,反而向着相反方向,踏入了彼岸花丛中一条不起眼的小路里。 走了片刻,从另一个黑洞洞的出口出来,再次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凌风子才示意孔千羽停下脚步:“我们到了。” 说完,他躬身退后,只留下孔千羽一人,站在无尽的黑暗之中。 这是什么地方,孔千羽已经有了大致的猜测,此地阴气浓郁,她的神识受限,只能感受到周围百米的范围,那里隐隐站着一个人,哦,不对,准确说,是站着一个鬼仙。 但也足够用了。 “楚江王殿下,不出来示人吗?或者,我应该叫你一声庄先生?” 鬼影离得近些了,朦胧的月光此时也能穿透黑暗,映照在这片大地上。 孔千羽抬起头看了看,不错,正值满月时分,今天是个好日子。 一个熟悉的声音此时响起:“刚才凌风子与我说,你似乎并不惊讶,大约是早就猜测会有今天,我还不信,如今看来,倒是我小瞧你了。” “你是如何猜出,本王是楚江的呢?又是如何知道,庄博书就是本王呢?”月光下,楚江王长身玉立,不再是清朝打扮,一身宽袍大袖,飘逸长发挽于头顶,十足魏晋风流之姿。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孔千羽默默在心底赞了一下,果然老祖宗的眼睛是雪亮的,诗词歌赋都是写实派。 楚江王生得极好,以前的庄博书也是俊美书生,但是与真正的楚江王相比,气质上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雕虫小技,让大人见笑了。” “呵呵。你可好奇,我今日引你前来,是何用意?” “这副皮囊想必大人看不上,那就是为了内里的神魂了。” 楚江王赞许地点点头:“不错,倒是个真聪明的。” “可是大人想要,我便必须得给吗?”神魂没了,她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我想你没有选择的权利,知道为什么吗?” “你抓了我师兄。”孔千羽淡定得回答。 楚江王又笑了:“所以你应该知道,你别无选择。” “那大人可愿意听我说说,我是如何知道您的身份,又是如何猜到,您的企图的呢?” 楚江王也抬头看了看月亮,点点头:“你说来听听。”反正夜色尚早,他们还有不少时间,对于这么新奇有趣的小家伙,他不介意多纵容纵容。 “不知可否先让我见一见师兄?他还活着吧?” 楚江王点点头:“还活着,活得很好。”他朝后挥挥手。 凌风子拖着个小小身影从黑暗中走出,将人放在地上,又乖巧地退了回去。 “你还好吧?”孔千羽低头询问。 “暂时死不了。”玄倾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安稳地坐在地上,甚至还朝孔千羽笑了笑。 “大人您一直以来做得都很好,唯一的破绽,可能就出在凌风子的身上。” 孔千羽从一开始就觉得凌风子的出现特别蹊跷,尤其是她深入地府,盯着李东的所做所为后,更觉得困惑。 李东的实力不俗,但也仅仅是鬼差中的个中翘楚,按理来说,凌风子坐上城隍爷的宝座百余年,生前修为不低,死后又得了敕封,不至于连个鬼差都打不过。 可他偏偏打不过,甚至还特意将战场选在了玄清观附近,那么明显的异常天象,除非他们又聋又瞎,不然不可能赶不到现场。 而且凌风子出现的时间太巧了,就在庄博书与孔千羽遭遇后两三天。 庄家村不对劲,任何一个玄门中人都能看出来。 当时孔千羽之所以会答应童有米,要去她拍戏的地方探她的班,是因为她从小姑娘的面相上看出不对。 无论是她,还是经纪人黄宗盛,当时都是突逢大难,死于非命的大凶之相。但明明按照生辰八字来算,小姑娘还有数十年阳寿,是个不错的福双全的好命格。 所以当时孔千羽越算越心惊,这才答应小姑娘去探班,以期能救她一命。 庄家村鬼气森森,是楚江王真的想要他们的命! 如果那天孔千羽没有及时赶到,他们当时在场的人都会死。 或许准确的说,不是孔千羽救了他们,而是她的到来,让楚江王改变了主意。 他想要她的神魂。那么与众不同,散发着无与伦比诱人香气的神魂,他根本无法抗拒。 眼前的女子修为深不可测,楚江王没有十足把握可以一着制敌,玄门中人多宁死不屈之辈,万一情况紧急,被逼无奈,宁可自毁神魂也不会愿意沦为鬼怪食物。 楚江王害怕竹篮打水一场空,本也没有想过要硬来。 因此当时孔千羽根本不知道,短短十几分钟的遭遇,她差点命丧当场,被楚江王当成补药吞了。 后来,凌风子以被追杀无处容身的可怜身份,顺利入驻玄清观,充当了楚江王的眼线,时时刻刻盯着孔千羽的动向。 “我现在只想问你,你是什么时候沦为走狗的呢?”孔千羽面无表情地转向凌风子。 一代宗师,也曾为抗战救国出过力,也曾为平民百姓解过忧,怎么会沦落至此?对得起玄清观里的列祖列宗吗? 凌风子隐在黑暗之中,没有说话,也看不清他的表情。不过孔千羽没有过多纠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只是希望他们选择了,就不要后悔才好。 她在继续讲述。 楚江王则好脾气地倾听。 “李东本就是你的鬼,也是你身边,唯二知道真相的鬼之一。”那些在阎罗殿里看到的假象,都是他们得知她前去,刻意伪造的。 宋帝王很少管手下鬼差,某个惫懒的哪天没来,他也浑不在意,李东再做个顺水人情,主动提出帮忙,惫懒鬼差感激不尽,他可不就成功混入三殿了吗? 凌风子通风报信在前,给了她有特殊标记的令牌在后,无论她在哪里,都能被楚江王的人发现,他们要的,就是迷惑她,欺骗她。 不得不说,他们的计划,在一开始很成功,孔千羽最初怀疑是宋帝王,后来又觉得秦广王更有可能。 没想到,却是二殿楚江王。 ------------ 第六十九章 天网恢恢 “所以,你是从什么时候知道,背后主使是我呢?” “那还得从被我救下的一个残魂开始说起。”孔千羽微微叹气:“你伪装得确实很好,但是有句话,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孙立仁是楚江王的第一个破绽。她在地狱门口偷偷救鬼时,可能也没想到,会成为勘破整个阴谋最关键的一环。 还剩下主魂、能够简单交流,是不幸中的万幸。 带孙立仁回地府的鬼差半路被劫,其实是凌风子动的手,能不声不响地造假,隐瞒鬼魂大量缺失,城隍这一关必不可少。 被劫走偷走的鬼都去了哪呢?当然是给带到大本营,为楚江王所用了。 孙立仁被带去的地方,与孔千羽在地府中发现的那扇鬼门通往的地方,都是庄家村。 原本孙立仁根本不会知道他被带去了哪,因为从始至终,他和一众鬼魂都被装在个封得死死的坛子里,出不去,看不见。 他们被一个一个带走,从来没有鬼返回,直到孙立仁自己也被带了出来,他悄悄打量这破败的村子,感受阳光落在身上的疼痛,十分肯定这里是真真正正的人间。 然后他被推到了楚江王面前。 不要以为鬼怪互相吞噬是直接一口完事,整个过程有多痛苦,只有真正经历过的鬼才知道。楚江王不是厉鬼,他吸收的是鬼魂纯粹的能量,越是心思纯净的人灵魂能量越淳厚,杂质越少。 灵魂被撕裂被灼烧被消融的痛让他忍不住惨叫,叫到最后,他发现痛苦仿佛永无止境,根本不会终止,直到意识都已渐渐涣散,灵魂深处的疼痛依然没有停止。 谁能救救他?这是一个残魂最卑微又最不可得的愿望。他口不能言,腿不能行,只能任人摆布。 孙立仁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四十来年,就像木头渣子一样难吃,剩下的自然多些,残魂依然有利用价值,这才又被当成新鬼押入地狱,用以偷换正常鬼魂。 还好他碰到了孔千羽。 被救出来后的很长时间,孔千羽从他嘴里什么也问不出,哪怕供给了大量阴气令其恢复,丢掉的魂魄也不可能补充回来,只能减轻他的痛苦。 无法交流始终是个难题。 直到孔千羽再返庄家村。 在地府里的她意识到地狱偷出来的鬼被送到庄家村后,灵魂归位的第一件事,就是想过去看看,那些鬼还在不在。 凌风子及时通风报信,楚江王知道后,选了最笨的一条路。 其实他大可以一推六二五,装作一无所知,让孔千羽看到与上一次剧组在时相同的画面,或者干脆利落地离开,鬼去村空,让孔千羽无从查起。 前者唯一的破绽就是,当初孔千羽看到的那些鬼,是否会记住其中几个的容貌,毕竟成为盘中餐了的他们很难复刻,假的就是假的。 后者最大的益处就是,不会被怀疑到自己头上,大概率会以为这处原本的鬼村被坏鬼占据。 但是楚江王想要取得孔千羽的信任,选了他认为最容易脱身之策:假借恶鬼作祟。 用点手段催化厉鬼什么的,对本就是鬼仙的他来说根本不算事,等孔千羽驱车赶来,村子里阴气四溢、焦土遍地,当然了,最后楚江王伪装出来的庄博书一定会没事,顺利等到救援。 如果不是在她送走一众鬼后,发现封鬼符里的孙立仁有异样,还真能被他骗过去。 回到自己灵魂深处最恐惧的地方,近距离感觉到伤害自己的鬼的气息,孙立仁整个残魂都在不住颤抖,甚至有了分崩离析的危险。 避过了凌风子,避过了所有可能的眼线,孔千羽找上薛无为入地府一趟。她想亲眼看看,庄博书到底是不是普通鬼魂。 普通鬼魂入地府的流程大致相似,无论是鬼差领来的,还是各种原因汇聚到忘川河边的,只要想过河,都能过去。 庄博书表面上看就是普通鬼魂。 薛无为到得很快,孔千羽特意将通道开在了离忘川很近的位置,还专程用回溯之法,让薛无为记下了他们送走的所有鬼的样貌,给他准备好了保命之物。 然后,她装作若无其事回了玄清观,又因为遇到了秦广王,表现出很颓废很受打击,什么也不想查的样子。 凌风子暗暗松了口气,他现在在这里的唯一工作,是想着怎么把这师兄妹分开,因为他们如果一直在一起,对楚江王想要抓人的计划十分不利。 薛无为回魂之后,证实了孔千羽的猜测。 到了忘川边过河的,只有跟着他的几只鬼,薛无为亲耳听见往来鬼差都恭敬地向庄博书行礼,喊他二殿大人,又看着那些小鬼过了河,庄博书原地消失不见。 知道了庄博书的身份,再把前因后果串起来想一想,孔千羽便明白了很多事。 因此接下来,他们就满足凌风子的愿望,师兄妹大吵一架,师兄离家出走,被一直蠢蠢欲动的楚江王抓获,最终才现身,引了孔千羽过来。 “哦?你既如此算无遗策,又为何现在落入彀中呢?”楚江王觉得有些好笑,孔千羽这莫不是死鸭子嘴硬吧? “因为我还有一事不明,想要问清楚。” “你说。” “我们在太阳城地下,抓的那只千年老鬼,一举一动都不太正常,不知他到底在你的队伍里充当什么角色,直到现在,我亦百思不得其解,不知可否为我解惑呢?” “他啊。你不说我都忘了。”楚江王无所谓地指了指一直站在旁边的凌风子:“你来说。” “他是厉氏宗族的族长,大人的后代。” 楚江王,生前是义阳候厉温。 似是明白孔千羽的不解,凌风子接着说道:“古代宗族势力的庞大,靠的就是忠与义,家族子弟对宗族的归属感,是你想象不到的。” 这个答案孔千羽属实是没有想到,原来就这么简单吗?是她小瞧了这帮文人老顽固的固执。 “如此,你满意了吗?” “还行。”孔千羽撇了撇嘴,她还以为背后有什么大阴谋呢,就这? “那你现在愿意贡献自己的灵魂,换取师兄的命吗?”楚江王笑着问,有种志在必得的笃定。 “自然不愿。” ------------ 第七十章 来而不往 楚江王一直挂着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他皱了皱眉:“你不管他的死活了?” 孔千羽突然望向凌风子笑了:“看来你这个间谍不合格啊,这么重要的事都没想着跟你主子汇报汇报吗?” 凌风子:??? “他是我宗门叛徒,我入世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他。” “当我三岁孩子?想要杀他,为何还会平安无事地住在同一屋檐下?”楚江王脸上的笑意彻底不见了。 “唉,那不是因为好歹在宗门多年,有些感情,一时下不去手嘛。不过他偷盗宗门至宝被除名是事实,如果你能帮忙杀了他,不用我自己脏了手,那我谢谢您了。” 楚江王一时摸不准孔千羽到底是以退为进,还是陈述了事实。 但这些都不重要,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心眼手段都是徒劳。 “既如此,便由我代劳吧!”这个小子的神魂原本也很不错,只可惜碎成了渣。从凌风子传来的画面中不难看出,他曾经身受重伤,真的很难想象他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 这样的神魂没有利用价值,于他而言,毁掉也不心疼。 楚江王动了动手指,脚边一团小小的人影逐渐显形,玄倾闭着眼,小小的身子蜷缩着,脸上一丝血色都没有。 楚江王笑笑:“刚才你离得远些,可能没有听清楚你的好师妹说过什么。本王心善,为你复述一二,你且听仔细了。” “你的师妹说了,你是宗门叛徒,本来就是人人得而诛之的,所以她绝不会用她自己的性命来换你的。” 玄倾缓缓睁开眼,目光从楚江王身上划过,落在几米开外的孔千羽身上,他突然笑了:“所以你一直以来打的都是这个主意对吗?自己下不了手,想借别人的手杀了我?” 孔千羽耸耸肩:“你怎么想就怎么是。” 楚江王手中青光凝聚,其内蕴含着磅礴力量,他依然长身玉立,笑得温和:“所以,你做了亡魂,莫怪本王。” 玄倾的身子被光芒笼罩,逐渐消散,星星点点的灵魂碎片在空中几次重聚,都未能成形,最终消散在天地之间。 “看,你师兄没了。”楚江王一直紧紧盯着孔千羽的表情,只要她有任何细微的变化,他都可以察觉,自信绝逃不过他的眼睛。 然而孔千羽自始至终从表情到动作都在告诉他,她是真的不在乎师兄的死活。 唯一能拿捏她的把柄没有了,他们两人之间的战斗无可避免,楚江王对孔千羽的神魂志在必得。 那便战吧! 一柄长矛在楚江王手中显形,这是他生前最爱的武器,多年温养,早已与他融为一体,心随意动,矛尖直指孔千羽。 本命法宝没有随着她的神魂来到这个异世界,孔千羽手中唯有灵剑可以用,她并不惧这武力值高强的对手,十二柄灵剑现身,在她的身前结成剑阵,蓄势待发。 楚江王动了,好快的身影,须臾之间,长矛已然攻到眼前,离她仅十公分才堪堪被拦下,矛尖冷冽的寒光削掉了她几缕头发。 来而不往非礼也,孔千羽分出四柄灵剑全方位围剿楚江王的长矛,一时半会儿,楚江王撤回武器无望,而孔千羽的八柄灵剑以五行八卦排布,死门已俱,以摧枯拉朽之力进攻,磅礴的灵气冲天而起,楚江王只肖沾上点滴,都能直接化为齏粉。 哪怕贵为鬼仙,这一击他也不敢托大硬扛,只得放弃撤回长矛的打算,转身防御。大量阴气集结,如有实质,鬼哭声再现,孔千羽及时封闭自己的听觉,以免被魔音攻击。 “轰~” 孔千羽的剑阵与楚江王的阴气盾相撞,没有想象中的地动山摇,剑阵化为点点灵光,只腐蚀了阴气盾表面上的小一块,于楚江王根本无甚影响,多余的阴气自动修复。 楚江王的脸黑了,他被骗了! 再抬头,果然自己的长矛不见踪影,任凭他如何召唤,都未曾重现。 孔千羽刚才虚晃一枪,那八柄长剑看似用尽了她的全力,其实金玉其外,灵光全部浮于剑身,剑内空空如野,后劲不足,只是个架子货,她要的,就是楚江王全力防御,放弃他的趁手武器,同时,也为证明一件事。 “二殿大人,还要继续打吗?”孔千羽再次挥出八柄灵剑,这么点灵气化剑的消耗,别说八柄,八千柄亦不是难事。 实打实的灵剑上灵气逼人,到底是花架子还是真货,只有孔千羽一人得知。 所谓兵不厌诈,就看楚江王敢不敢赌了。 她赌他不敢! 失了神兵,又被戏耍,楚江王高高在上习惯了,面子上如何挂得住?他不由分说地再次出手。 阴火漫天,闪着幽蓝色的光,所过之处万物皆焚,刚才还站在附近看热闹的凌风子很明智地提前闪到了安全地带,任由漫天火光向孔千羽蔓延。 眼看着阴火就要烧到脚边,孔千羽丝毫不惧,饶有兴致地盯着这阴火细瞧。 与自己焚杀千年蛇妖的焚魂离火不同,楚江王的阴火乃是经多年阴气洗礼,自他的丹田内生出的鬼仙特有的阴火,蓝色越耀眼,杀伤性越强。 眼前的小火苗还未扑到她身上,所带来的寒意已全方位无死角地进攻了,九幽之界,不愧为地府深渊,冷是真的冷,孔千羽狠狠打了个寒颤,不高兴地嚷嚷了一句:“还不赶紧把火收了,想冻死我啊!” 她现在穿的都是从紫霄观的法物流通处买的普通货色,不像以前宗门弟子服那样,还有保温隔热功效,很怕冷好不好。 一簇小小的紫红色火苗出现在阴火的中央,小小阴火刚才还肆虐着,现在拼命四散,向着四面八方溃败逃跑。 如果火焰有思想,就跟人类溃不成军时一毛一样。 阴火被吸个一干二净,任它再生四条腿,也不是红莲业火的对手,毕竟天生地养的灵火,与后天所生的火相比,自然前者更胜一筹。 很不幸,在火的世界里,实力是绝对的王道。 红莲业火似乎没有吃饱,它不满地四处游走,靠近楚江王时,徘徊在他身边不肯离开。 “好了,别玩了,他你可不能吃。” 灵火有智商,虽然不会说话,却也能交流一二,它扭了扭细小的身子,表达了几分不满,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被收了回去。 “怎么会?”楚江王在地府里摸爬滚打数千年,如何能不认识这本就产自地狱深处的灵火,焚尽世间一切,霸道无比。 这难以驯服的灵火,曾经也是他梦寐以求之物。 ------------ 第七十一章 天人五衰 楚江王脸色越来越难看,刚刚的佯攻,夺走自己的武器却并未真的伤他,难不成,他们真的什么都知道,真的同自己在演戏? 他心里惊天骇浪,面上不动声色,偷偷感知了一下凌风子的位置,刚才害怕被阴火波及,离得正远。 他这才盯着孔千羽轻轻道:“你的师兄,没有死对不对?从一开始你们就是商量好做的局。” 合着刚刚她说的话,楚江王都当放屁来着? 孔千羽都被他气乐了:“不然呢?你以为我傻到自投罗网,给你送菜吗?” “那被我们抓走的,到底是谁?”他更想知道的是,他们到底是如何骗过自己的眼睛的。 对牛弹琴的事,第一次对牛做,那是牛的无知,第二次继续,便是人的愚蠢了。 孔千羽翻了个白眼,没有解释,十二柄灵剑自她身前缓缓升起,这一次,光华内敛,朴实无华,却让楚江王清楚地感受到了来自灵魂的战栗。 “别动手!我认输!你的神魂我不要了。”数千年来头一次,他不战而降。 如果再打下去,后果会如何,他已经无法预测了,而他最讨厌的事,就是事情超出他的掌控,这种无力感,比失败更让他难受。 不要了?你说要就要,说不要就不要,拿我当猴耍吗? 孔千羽的动作没有停止,她正大幅度地向剑内输入灵力,整个剑阵嗡嗡作响,蓄势待发。 剑阵已成,杀招必出! 楚江王急速后退,但是已经晚了,剑阵像有了眼睛一样,如跗骨之蛆,急速飞掠,从四面八方封死他的求生路线。 剑阵碰上楚江王的护身阴气,后者几乎立时溃散,处于剑阵之中的他能感觉到体内本源之力的不断流逝,他的脸色越来越白,表情越来越绝望。 “住手吧。“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孔千羽默默改变了剑阵的进攻方向,十二柄灵剑轰平了不远处的两个山头。 “多谢大人救命之恩。”楚江王单膝跪地。 “你可知罪?”中央鬼帝的身影自空气中浮现,他身高九尺,伟岸异常,这是位天生的帝王。 “小王知错,愿受惩罚。”楚江王知道自己已经无力挣扎,他所有的努力最终只会是徒劳。鬼帝挥挥手,楚江王便不见了踪影,凌风子还想逃命,又哪里能逃掉,被鬼帝直直扯了回来。 他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便同样跟着楚江王一起,消失不见。 “你很好,本帝记住你了。”中央鬼帝在上方瞥了孔千羽一眼,缓缓道。 孔千羽同样毫不畏惧地回视了回去,哪怕上面这位大人物带给人的压迫感极强也毫不示弱:“还请鬼帝管好下属,人间的秩序不是他想破坏便能破坏的。” “呵呵。”鬼帝没再说话,身形隐去,周围的压力瞬间消失,孔千羽毫无形象地一屁股坐倒在地。 妈耶~~~可吓死她了!不过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赌赢了! 玄倾自空中飞身下来,不些不满:“为什么要放过楚江王?”他真的很该死,居然把主意打到了他们师兄妹身上! 从他们分析出幕后主使是楚江王开始,他们就一直在争论,此事到底如何了结。 大名鼎鼎的地府十殿阎罗之一,可不是他们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的。 他们不是没想过联系五方鬼帝,毕竟十殿阎罗是他们的直接下属,同为鬼仙,别人没法儿他们,五方鬼帝是有直接领导权的。 联系是联系上了,但是他们收到的回信只轻飘飘的一句话,一切顺其自然。 顺个毛的自然哦! 玄倾咬牙切齿地踢翻了供桌,这帮高高在上的神仙,人间疾苦与他们何干?看看秦广王,再看看楚江王,他们干的事几乎一模一样,都不把人命放在心上,唯一的区别只不过在数量上罢了! 知一斑而窥全豹,一丘之貉互相包庇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有惩罚。 只要这些下属没有威胁到他们的利益,他们自然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人类于他们,不过是蝼蚁般的存在。 楚江王吞噬这么多灵魂,不是为了自己晋级鬼帝,推翻上司搏上位,而是纯纯为了续命。 对自己的统治地位没有威胁,下属悄眯眯地谋求一些福利,哪个上司会多管闲事?鬼帝的视而不见才是正理。 “你说楚江王还有多少时日?”孔千羽问玄倾。 “我哪知道,与他交手的是你,他现在实力如何?” “不怎么样。”孔千羽出的是实实在在的杀招,一旦剑阵将其锁定,同阶之下无对手。楚江王逃不开,说明他现在的实力与孔千羽差不多。 鬼仙不可能这么菜,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楚江王的身体修为都出了问题。 人会死,神仙也会,所谓天人五衰。 楚江王的生命已经走到了终点,他的仙阶升不上去,却又不甘心就此死去,吞噬灵魂续命便是他的选择。可是吞噬再多,身体机能受到的损伤都不可能恢复,他只能被动地延缓这一死亡过程,却没有能力改变分毫。 孔千羽当然不是真的要杀楚江王,她是在逼着鬼帝现身。 地府阎罗之一,被个凡人斩杀,道理还在凡人这边,地府丢不起这个脸,所以鬼帝不得不出面,带走楚江王。 屠仙的因果太大了,孔千羽也惊了一身冷汗,生怕她万一哪一步计划错了,最后真杀了楚江王,恐怕终其一生在这片异世界打工挣功德,都洗刷不清屠仙造的孽债。 吓死她了,还好一切有惊无险。 “你没事吧?”自家师兄为了骗过楚江王,找的那具兔子精的身体里,真的放了自己的一片灵魂碎片。 “还行吧。”玄倾满不在乎,他的灵魂已经这么碎了,撕下一片什么感觉都没有。 这是很不正常的,人类的灵魂必须是一个整体,少了任何一小片都够人喝一壶,可是偏偏玄倾什么感觉都没有,撕出来一小片灵魂,容易得就像剪掉衣服上的线头。 不过小师妹不需要知道。 尤其是当楚江王之前问小师妹的话,虽然他心里明知道是演戏作假,但是小师妹说的话,至少有一半是真的。 她对他有同门之谊下不了手是真的,她在等他自然消亡不用动手也是真的。 本章完。 ------------ 第一章 救人一命 五个月后。 许荷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一套连衣裙,浑不顾现在的A市外面零下十几度的天气。她化了个淡妆,嫣然一笑,看起来青春靓丽。 在门口等着送餐的民警也不禁在心底暗叹一声,可惜了,听说还是个大学生,是被渣男骗了,一时想不开才动手杀人的。 不过杀人就是杀人,再有正当的理由,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自己当判官,决定别人的生死,如果都执行私刑,还要法律干什么。 午饭时间到,食物尤其丰富,还都是她爱吃的,一份糖醋小排,不如学校食堂炖得软烂,一份西红柿炒鸡蛋,也没有妈妈做出来的味道,米饭还不错,不软不硬,口感适中。 曾几何时,这是她每个月才能吃一次的美味,后来在几个月的纸醉金迷里,她吃过好东西无数,却临了临了,依然只想念这一口。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今天是她执行死刑的日子,看守所外早已等候多时的许家父母在得到允许后,连忙围了上来,他们带来了孩子最爱吃的饭,可惜按照规定,只能见面,不能送吃食,防止发生意外。 许荷一脸平静,甚至还多了几分笑意:“爸,妈,你们别哭,好好保重,我是杀人犯,我认罪,我伏法,我对不起你们,你们以后,就当没我这个女儿吧。”她努力控制着,始终没让眼泪掉下来。 欠下的养育之恩,且由她来生再还。她突然跪倒在地,还是被法警拽起来,押着往囚车上走。 没有回头,没有落泪,她只是微笑着,准备迎接生命的终点。 验明正身,枪声响起,她倒在地上。 再睁眼时,对上孔千羽的脸,许荷愣怔了许久,发生什么事了?她不是应该死了吗?为何还会见到自己认识的人? “喂,醒醒,还认得我是谁吗?”也不知道玄倾新做出来的药有没有问题,别是把许荷吃傻了吧,都盯着自己看了五分钟了,连眼睛也没眨一下。 “我怎么没死?”许荷悄悄掐了自己一下,有痛感,这才哑着嗓子问道。 自然是不想让无辜之人枉死。 亲自动手杀人,与有想杀人的念头是两码事,无论许荷内心如何想要贺久章死,她到底没有动手,只是个被恶鬼利用的可怜人。 玄门联盟还记得孔千羽在大比上的救助之义,尽力在此事上帮了她。 除了许荷被认定为无辜之外,全国范围内一查,还有不少类似情况,该放的都放了,就比如之前的刘传伟。 只有许荷最麻烦。贺家人十分关注,还有钱有势,想要说服几乎不可能,总不能将鬼怪幽冥之事放到光天化日之下去说吧? 所以假死脱身便是最终两全齐美的做法,唯一遗憾的是,许荷以后便不再是许荷,她会有一个干净的新身份,从此之后,终其一生,都不能再踏入以前的生活圈子。 既不能回去上学,也不能联系父母,更不可能继续呆在A市。 原来比死别更惨的,是生离。许荷越听心情越低落,丝毫没有被救的兴奋。 干巴巴说了声谢谢,她动身离开,自此无人再见过她,至于她有没有再去联系父母,只要贺家人不去深究,其他人更不会管。 薛无为找上门时,师兄妹俩乐得无事做,躲在道观里喝酒,一人抱着一只烧鸡啃得正欢。 “祖宗喂,你吃归吃,玩归玩,接个电话行不行?” 孔千羽脚边堆着的酒瓶少说也得二十几个,薛无为拎起一只看了看,嚯~ 好家伙,大草原特产闷倒驴,七十来度!他喝一瓶就得爬不起来,这俩货完全当水喝,还未见几分醉意! “你来干嘛?”岁月静好的日子太舒服了,孔千羽不想想任何糟心事,薛无为肯定无事不登三宝殿,没憋好屁! 果然,下一秒那位小心地将空酒瓶放下,笑得一脸谄媚:“孔道友,咱们国的西北可漂亮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你不想去看看吗?” “不想。”他们那个世界,她见到的美景多了,光是站在宗门的最高峰,云海在身侧,就不知能秒杀这个世界几百回。 舒服不如躺着,只要他们师兄妹一日摆烂,回家的事就一日不用提上日程。玄倾显然也是这么想的,一个师傅是教不出两种徒弟的。 “有钱赚哦大佬。”薛无为打量了一下最近施工进度还不错的道观,漏雨的顶彻底补上了,连外墙都刷完新漆,红墙绿瓦好不漂亮。 只是内里却丝毫未动,薛无为了解孔千羽,知道她不是个半途而废的性子,八成是兜里没银子了。 孔千羽正喝酒的动作顿了顿,就连玄倾啃鸡翅膀的声音都小了些许,似乎在等他的下文。 “西北的F市,五年前我去过一趟,碰到几个不成器的僵尸,顺手捉了,这一次却是元君观的——哦,上次大比的时候你碰着他们着,还救了他们的小命。” “说重点。”孔千羽又扔下一个空瓶子。 “他们师兄弟二人接了个护法任务,陪考古工作者下古墓,结果进去不久就失联了,从最后传回来的视频分析,很可能是古墓里有成了器的僵尸,所以派遣了人员的考古研究所想再召集玄门精英前去营救,救回来一个给一百万。” 听到这价码,孔千羽心动了。 鬼知道这破破烂烂的道观是个正经的百年古建筑,而且原来修个古建筑这么死贵啊!她手里全部的钱砸下去,连个水花都没溅出来,就花没了。 现在他们俩靠着每天五卦活着,好不悲惨。 “什么时候出发?”孔千羽拍拍手,站起身,一身酒气熏得薛无为差点没背过气去,但看大佬双眼清明,浑不像喝醉的样子,不由在心底赞一句:大佬不愧是大佬,真海量! “自然越快越好。” “那走吧。”孔千羽对着正殿打个招呼:“我出个差,家里教给你看着了,别忘了给祖师爷上香。” 正殿内空无一人,薛无为望过去时,只有祖师爷的圣像眉眼慈悲地立着。 “你在跟谁说话?”他转头又看看已经跟上孔千羽步伐,正跟鸡大腿较劲的玄倾,貌似他知道的,玄清观只有他们俩吧。 正殿墙上,原本应该挂着历代观主像的位置,有一处空了下来,换上张黄表纸,黄表纸微微晃了晃,像是在回应孔千羽。 (本章完) ------------ 第二章 西北之行 入夜,凌风子从黄表纸中探出身子,恭恭敬敬地给祖师爷点香,在案前长跪不起,直至天明。 他想长生想得痴了,一错再错,跟着楚江王造下过多杀孽,罪无可恕,原是应下十八层地狱领罪的。 但是严惩了他,楚江王犯的事便再难瞒住,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他被褫夺了城隍位份,赶出酆都自生自灭。 以他现在的灵魂衰减速度,要不了几年,便会灰飞烟灭。凌风子无处可去之时,第一时间想起的,居然是玄清观。 那是他生活过数十年的地方,依稀记得,在战火纷飞时,他当过地下联络员,安顿过伤员,掩护过百姓,是周围群众口耳相传的大善人。 那些赞叹与信仰,可不是区区几柱香的功德可比,他死时心满意足,觉得今生圆满,是个心怀天下的得道之人。 故地重游,却连祖师爷都容不下他,在几乎被雷火劈飞之际,孔千羽出现了。 她留下了一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便不再管他,任由他在道观里栖身,墙上贴的黄表纸可以容他白日不被阳气侵扰,夜晚,他便长跪于案前请罪。 他在最终的最终,幡然醒悟了。 救人如救火,自然动作要快,五个小时后,飞机落地西北某机场,一辆SUV载着他们往沙漠深处急驶而去,开车的司机叫王青顺,是个退伍兵,身手了得,也是研究所请来的支援人员之一,因他不是专业人士,不负责下墓,只提供后勤保障。 这辆车上只坐了他们三个人,薛无为递了只烟过去,开始与王青顺攀谈。 “王哥,咱们现在离古墓还有多远?” “顺利的话得两个多小时车程,天黑之前够呛了。”西北天长,太阳落山晚,现在已经七点多了,一轮红日依然高高挂在天幕上。 “那咱们今天晚上住哪?”天黑下墓地是纯粹找死的行为,本来粽子夜晚实力就强。 “就在古墓边上临时搭了几个帐篷,咱们这条件有限,几位多担待。”王青顺十分客气,从后视镜里望了望睡得正香的玄倾,到底没忍住。 “不是我多嘴,你们还带着孩子呢,干嘛蹚这浑水?”钱可没有命重要,王青顺跑一趟车有五百收入,他已经觉得很满意了,压根不会羡慕这些前赴后继来挣大钱的傻子。 做为西北的原住民,那片黄沙之下有什么,当地有各种各样的传说,无一不惊悚恐怖。 薛无为没有过多解释,转了话题:“我们是第几批到的?他们前头的人是回去了还是没上来?” 这话可不好回,王青顺吱吱唔唔了半天,反问:“你们是真想挣这个钱吗?” 薛无为趁机塞了几百块过去:“我们有朋友进去了没出来,此番无论如何都会下去救人,大哥你这片儿地头熟,跟我们说说情况吧,也好早做准备。” 王青顺点了点头,收了钱,又重新点上只烟,慢慢打开了话匣子。 一路向西前进,太阳的余晖终于渐渐沉没消失,与它一同消失的,还有薛无为身上的热血。 据王青顺所说,他们这一带是古丝绸之路的一部分,曾经也有过绚丽灿烂的古国文明,名曰拘弥。 拘弥古国与丝绸之路上其它盛极一时的诸侯国一样,出现与消失都极其神秘,最终它所创造出来的文明全被掩埋在黄沙之下,没有留下多少文字记载。 拘弥古国不大,人数也不多,所以有关它的一切,连考古学家知道得也很有限,因此发现的这处古墓才显得犹为重要,通过对它的发掘与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千余年前这个神秘古国的冰山一角。 王青顺说到这儿,狠吸了一口烟,开开窗户将烟屁股扔出去,显得十分烦燥:“我们这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莫下拘弥人的墓地,不然会有不吉利的事儿发生。” “那里面,有旱魃娘娘。” 薛无为听到这,脸都绿了。他扭过头去看后座上的孔千羽。 自上车后便无聊刷手机的她此时终于抬起了头,便是一直假寐的玄倾都睁开了眼,开始认真听王青顺说话。 没从他们脸上看到惊恐的神情,薛无为还是有些不安:“孔道友,你知道旱魃是什么吧?” “这里也有这玩意吗?”如果是真的,那确实有点麻烦。孔千羽转头望向窗外,飞速掠过的沙漠无边无际,偶尔几颗半死不活的耐旱植物,倒是挺像旱魃的领地的。一样干旱无雨,一样人迹罕至。 “我们村每年都会有祭祀活动,说是祭祖,可是就连岁数最大的老阿嚒,也说不清楚这祭祀的到底是谁的祖。” “他们研究所想要发掘古墓时,周围的老百姓都是不同意的,说会惊扰了娘娘,要酿出大祸来。但是人家怎么会听我们的,没两天就找到了墓道入口,甚至还发现了几个盗洞。” “可惜这进去的第一批人,一个都没上来,小半个月过去,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我们村的老阿嚒说这是给旱魃娘娘当祭品吃掉了。” “谁知道他们还会派第二批人来,你们已经算是第三批了。” “那第二批人都出来了吗?”薛无为只知道他的朋友是第一批进去的,在来之前,没有听说过第二批人的任何事。 王青顺顿了顿:“我们村就有一个第二批下去的,已经超过三天没出来,阿嚒说肯定死了,他爸妈在家眼睛都要哭瞎了。” 与王青顺想趁机挣点小钱不同,很多附近村子里的壮劳力都被高额的奖金迷花了眼。 说是附近村子,其实哪个离古墓都不下一天的路程,甚至真正的古墓入口附近,根本没有路,需要徒步才能进去。 王亚坤跟王青顺差不多年岁,在外面打了几年工,体会到了什么叫钱难挣屎难吃,便返回了村落里摆烂,每年跟着出去采两趟药材蘑菇等山货过活。 这一次,是他父亲病重,巨额医药费家里掏不出来,他急得火上墙,正巧碰上研究所高价招人,便去了,结果钱挣没挣到不说,人肯定是没了影子,也不知道以后让老两口怎么活下去。 (本章完) ------------ 第三章 大凶之兆 剩下的路途便在薛无为与王青顺的聊天之中度过,中心意思就是拘弥古国神秘莫测,他们的墓葬里有很多超自然现象,任何试图惊扰他们安息的生灵,都将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当车终于停下时,孔千羽迫不及待地下来呼吸新鲜空气,车里的烟味都快把她呛死了。 远离了现代化光污染,沙漠的夜间星河璀璨,美不胜收,她不由地多看了几眼。 “紫微出宫,贪狼闪烁,白虎东移,此乃大凶之兆。”玄倾淡淡的声音从孔千羽身后传来,她回头就看到师兄也同样抬起头看天。 ?星相学魔怔了吧?这么美的星星你不好好看,居然盯出来个大凶之兆? “师妹,咱们这一趟,怕是会有点危险。” 自家师兄什么德行,孔千羽门儿清,杂学上颇费了功夫钻研,他说是凶兆,那必定真有凶兆。 难不成荒凉至此的地方,底下还真埋了旱魃不成? 王青顺跟他们挥手告别,开着车离开,换成研究所的工作人员接待他们。 姜思己两只眼睛都布满了血丝,匆匆与薛无为等人核对了身份信息,又分了一顶帐篷给他们后,什么也说,只让他们先休息。 整个营地条件十分简陋,一共只有四顶帐篷,两盏昏黄的灯全连在移动电源上,夜色中一片死寂。 孔千羽神识一扫,才发现整个营地只有他们四个人,那几顶帐篷都是空的,姜思己拿着台对讲机,坐在营地边上,不停地呼叫着谁,然而对方始终没有应答,他很焦躁,狠狠地踢了旁边的几只纸箱一脚,满腹怒火无处发泄。 即使心情很糟糕,他也没忘记自己该干的工作,不一会儿送来了些方便食品:“咱们这条件有限,只有这些泡面和罐头,你们凑合先吃点吧。” 想想他们三个人要同住一间帐篷,薛无为觉得很过意不去,便开口询问:“我们这儿有女同志,住在一起实在不太方便,不知还有没有空帐篷?” 姜思己脸色一沉,拒绝得很干脆:“对不住,没有了。几位都是方外人士,想来没那么多繁文缛节,就将就一晚吧。”说完,直接转身走了。 “这研究所怎么回事?”薛无为嘟囔了几句,明明是国内排得上号的国有单位,办事一股小家子气。 薛无为本来还想着自己睡在门口,把行军床让给孔千羽师兄妹,刚走没两步,从缝隙里透进来的刺骨寒意就让他忍不住抖了抖。 该死的鬼地方,明明白天还热得冒汗,夜晚却冷到如此地步,他裹紧身上的棉袄,转头一看,人家师兄妹已经一左一右盘膝打坐,将中间最好的位置留给他了。 再谦让显得矫情,薛无为脱了外衣,舒服地躺进睡袋里,心想被大佬照顾的感觉真好啊。 帐篷里响起薛无为的鼾声,姜思己依然坐在营地边缘跟对讲机较劲,一夜没有合眼。 第二天天大亮时,姜思己的眼睛已经几乎能跟玄倾媲美了,好一对新鲜出炉的兔子眼。 他并不算高大的身形,背后背了个一米多高的大背包,几乎要压弯他的脊梁,见他们起了,也不废话:“咱们走吧。” 营地离古墓的真正入口还有三十几里路,需要完全靠两条腿走过去,如果运气好,明天天亮前应该能到。 薛无为一夜好眠,神清气爽,他伸了个懒腰,问道:“营地里就没有全地型车吗?咱们开车多方便。”研究所应该没有那么穷啊,救人都舍得花一百万,不至于连辆小车都买不起。 “现在没有了。”姜思己顿了顿,还是耐着性子多解释了一句:“营地原本有四辆全地型车,已经全被人开进去了,但是他们都没有回来,所以现在只能靠咱们自己的腿。” “研究所不送补给吗?” 姜思己定定地望着薛无为,他目光平静,语气淡定:“我们是最后一批进去救援的人,如果我们也回不来,这座古墓会被封闭起来。” 意思很明确,研究所已经认定原先没能出来的人没有生还可能,之前的救援行动全部失败,他们是最后一次尝试,如果还不行,就没必要继续浪费人力物力了。 壮士断臂,也不失为自救之法,如果他们不是即将被断的那只臂的话。 “里面到底有什么?”薛无为愕然,回头看看孔千羽:“咱们确定要去吗?” “不是你邀请我们来的吗?”孔千羽现在倒是真有了几分兴趣,玄倾更不用说了,血液里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儿,日子太平淡了,他反而觉得无聊。 得~又忘了这两位大佬全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他这个小炮灰可得紧跟着大佬的脚步,别把小命搭进去。 元君观的两位道友,你们自求多福吧~ “所以你们到底去不去?”姜思己背的东西太多,站着比走着还累,他又是个常年坐办公室的文职,体力不行,此时已经有些摇摇欲坠。 “走吧。不过你确定要背这么多东西走三十几里沙漠?”那可是黄沙!现在他们所处的营地还是经过处理的地面,在一处地方站得久了都能陷进去半只脚,真正的沙地只会比这儿还夸张。 “这里面有咱们五天的吃食和十天的水源,以及必要的防寒保暖工具,还有照明设备,都是必需品。”他也不想背,可是想要活下去,这些东西必不可少。 “给我吧。”玄倾手拍在背包上,下一秒便消失不见,孔千羽有样学样,将营地里剩余的食物和水大部分收进储物袋,甚至连帐篷都装了两顶。剩下的少量让薛无为带着,还额外拿了只小包装了些递给姜思己。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万一进了古墓他们不小心分开了,得保证他们不被饿死,所以必须每个人手上都有点物资。 薛无为对此见怪不怪,要不是他的储物袋不够大,他想连移动电源都一起带走。姜思己则有些许呆滞,前两批玄门中人也是他接待的,也没像他们这么能装啊。 是不是这一次他等来了真正的高人,之前进去的人,是不是要有救了? 姜思己激动得全身都在发抖! 凌清,等我,我来救你了! ------------ 第四章 深不见底 呼呼呼~~ 姜思己喘着粗气,整条腿像被人割去灌满铅又安了回来,每抬一步都要消耗大量体力。 这才堪堪走出五里路!姜思己已经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浑身上下没一处干地方,他带的水,已经全部被他喝完了! 如此下去,恐怕天黑都走不到,他高估了自己的实力! 关键时刻掉链子,姜思己恨不得大巴掌抽死自己,可恨他平时是个懒的,凌清叫他一起锻炼的时候,他能躲就躲,现在这小身板,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无用至极! 再看看其他人,薛无为额头见汗,孔千羽甚至还有心情欣赏风景,最小的那个孩子更绝,左手薯片右手可乐吃得正欢! 姜思己像逃难的,他们像度假的。 奇怪,这沙漠里的灵气,竟比别的地方都要更浓些,如此万物生灵罕见之所,能蕴养出天地灵气,也是不容易。孔千羽沉浸其间,边赶路边吐纳,还不忘从师兄手里搜刮些吃食。 泡面什么的,她真的无爱,还是无骨鸡爪吃得爽。反正以师兄仓鼠本性,储物袋里肯定多的是,她就不客气了。 咕咚一声,姜思己两眼一翻,华丽丽晕倒了。 啧啧,真废。 研究所是没人了吗?派了这么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来看守营地。 孔千羽悠闲地吃完了自己手上的零食,接着十分自然地抢过师兄手里的:“喏,他交给你,这点吃食我就勉为其难帮你消灭吧。” 他刚拆开还一片没吃着的鱼片啊!眼见都进了孔千羽的嘴,玄倾黑着一张脸现画了个漂浮咒,姜思己如同在水里一般,跟在玄倾后面上下起伏,有几次薛无为都看到他的脑袋明显挨在了黄沙之上。 嘶~ 地表接近五十度,烫一下也够受了,他搓搓自己的脸,仰头喝水。 没了最废的拖油瓶,他们的速度比预计要快得多,经过一天的艰难跋涉,终于等到残阳如血时,他们到了目的地。 此时一直为他们指路的指南针已经完全失去了作用,指针疯狂乱转,黑黝黝的洞口附近被简单围挡,周围的沙子颜色偏深一些。 神识被挡在了古墓之外是孔千羽没有想到的,此处没有不好的气息,正相反,洞口吹出的阵阵凉风夹杂着浓浓的灵气,别说他们这些修行之人,就是普通人吸上一口,都能感觉出不同来。 你看,姜思己这不就醒过来了吗? 他懵了一瞬,然后发现他们居然到了目的地,顿时觉得疲惫全消,想直冲洞口,被眼疾手快的薛无为拦住。 “找死吗?”情况不明,直接往里闯,这货到底有多缺乏常识?前面几拨失踪人员还不能够让他警惕吗? “放开我!让我进去!”姜思己的小身板被薛无为扣得死死的,他望着洞口,身子不断挣扎:“凌清在里面,她还活着,在等我救她!我要去救她,我一定要去救她!” 凌清是他的青梅竹马,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大学时自然而然地相恋,研究生毕业后进了同一家研究所,凌清专攻西域古国方面的研究,姜思己是学古董修复的,一个常年出差,一个常年呆在研究所里闷头补古籍。 因此哪怕双方家长再怎么催促,他们结婚的事都迟迟没有提上日程,反正他们是真心相爱的,也不差一张结婚证,两人谁也不着急。 直到两个月前,凌清怀孕了,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姜思己,两人顺利地领了证,只等明年开春,选个好日子举行婚礼。 结婚很繁琐,怀孕很辛苦,凌清性格发生了些许变化,常常与姜思己吵架,他在忍了几次后忍无可忍,两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甚至当时还脱口而出这婚不结也罢,孩子也不用要了,他们一拍两散。 凌清是哭着从他家跑出去的,第二天便报名参加了此次拘弥国古墓的科考项目,所领导不知道她怀孕,姜思己又请假跑出去散心,等到他回了所里,才知道凌清已经跟着科考小组一起出发了。 他气得又一个电话拨过去跟她吵架,埋怨她不知道为孩子考虑,自私自利,凌清没有多说什么,自此后再也不接他的电话。 直到,她的电话再也打不通,永远都变成了冰冷的机械女声: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如果凌清真的死了,他相信他一辈子也无法原谅自己,在最后一次跟她通话时,居然都是指责与埋怨。 所以他来了,这么个没有人愿意接的烫手山芋,所领导自然乐意有人主动承担。 他怀着微末的希望,送了一批又一批人进来,从太阳初升等到黄昏日暮,从冷风刺骨呆到热浪滚滚,都没能等回来哪怕一个活人。 对讲机诡异的沉默着,连同他的希望一起。 这一次,是他最后的机会。即使死在这里,也比回去一个人面对孤独而漫长的人生要强。他已经习惯有凌清的生活,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玄倾掏出一把照明符,大方地分给了众人,然后一马当先进了墓。 说实话,这里真的一点也不像古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地处沙漠腹地,环境干燥,长长的墓道里没有不好闻的气息,也没有稀奇古怪的陪葬,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一张照明符在他们头顶洒下微黄的光芒,四周安静得只能听到他们一行人的脚步声,墓道倾斜向下,仿佛没有尽头。 耐着性子走了大约半个小时,依然没有到底,照明符燃尽,玄倾连忙续上第二张。 第三张、第四张。 两个时辰后,长长的墓道依然深不见底!按照他们前进的速度,这墓地总不至于深入地下一千余米吧! “不大对劲,先停下。师妹,你先跟他们等在这,我去前面探探路。” 未容得孔千羽阻止,玄倾的身形一闪,便消失在他们眼前了。 真的是消失,似乎一瞬间,玄倾就不见了,不然怎么可能距离如此之近,只踏出一步,既听不到脚步声,也看不到光亮呢? “三师兄!”孔千羽喊出声,回应她的只有一声比一声弱的回响,哪里有三师兄的半点身影。 ------------ 第五章 被困古墓 在墓道里,神识被限制得厉害,孔千羽用尽全力,仅能感知到周身方圆一米,也不知墓道里的砖石是何方神圣所制,她看不透! 她早已习惯依赖神识,如今似被砍了手脚般,浑身上下都很不舒适。 “我保护不了你们的安全,你们还是先出去吧。”孔千羽转头对薛无为说。 薛无为也就罢了,姜思己可是个地地道道的普通人。 “那怎么行?是我带你们来的,现在有危险了我先跑,传出去我以后就不用在玄门混了!”薛无为直接掏出了攻击法器表明自己的态度:“我虽不才,却也不是临阵脱逃,贪生怕死之辈。” 姜思己的反应则要强烈得多:“不找回凌清,我是不会走的,死就死吧,生死相随,老子豁出去了!” “那我丑话说在前头,如果遇到危险,能救的我自然会救,如果救不了发生意外,生死无怨。” 薛无为点了点头,心下一沉,连大佬都没把握吗?这么个小小的古国墓葬,究竟是什么龙潭虎穴?他不由地握紧了手中的碎星剑。 “我们走吧。”这墓道无休无止,却也没有危险,只是无论怎么走都走不到底,四周永远漆黑如墨,让人心情也跟着越来越烦躁。 如此走走停停,近两天时间,算算路程,他们岂不是一路要走到地心去了? 不对劲,很不对劲。 古代的墓葬,哪怕经过千余年的黄沙洗礼,也断没有埋得如此深的道理,几十米到数百米顶天了。 他们走出的距离,如果按照常理来算,已经大约有三十多里地了。 孔千羽停下脚步,开始从储物袋里掏东西,手电筒、充电宝、食物、水,还有各种攻击防御的符箓。 “收好这些东西,我去前面探探路。”她顿了顿:“如果两天之后我还没回来,你们就出去吧,别进来送死了。” 她仁至义尽,至于他们会不会听话,她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重新点亮一张照明符,她一个人迈步向前走。 几乎是一瞬间,身后的薛无为与姜思己便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间曾经很繁华,现在很斑驳的墓室,墓室上方,还有盗洞留下的痕迹。 显然这处才被科学界发现的古老墓葬早已被老祖宗光顾过了,墓室里被翻得乱七八糟,陪葬品中值钱易带的金银铜器一概无踪,各种曾经精美漂亮的瓷器也在岁月的摧残下变得破烂不堪。 最可怜的,是墓主人的尸骨还被从棺中脱出,随意抛弃在一旁,棺椁中的陪葬品也未能幸免。 啧啧,这位墓主人当时活着的时候算过命吗?有没有想过她几百岁的时候还有一道劫难? 孔千羽苦中作乐,胡思乱想着,她对墓主人的同情有限,盗墓贼是可恶,但是这些自己死了还要人陪葬的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墓室的地面上,布满了累累白骨,宽不过九米,长也才十五米的空间,两侧靠墙的位置整整齐齐码放着足有五十来具骸骨。 拘弥古国怕不是还在奴隶制度下未开化呢吧,这墓葬无论看规制,还是看陪葬品等级,都不像是诸侯墓,可能只是个普通贵族,却有如此多奴仆陪葬,真是残忍。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她没想明白,为何她只是迈出了一小步,就能直接从墓道进入墓室的,而且为何这墓室之中,连个门都没有,她是从哪进来的,又要如何出去。 孔千羽十分仔细地在墓室里左瞧瞧右敲敲的,很肯定每一块砖都无比实心,而且同墓道里的砖石材质一样,她看不透。 再次绕回起点,她开始对着一堵墙发呆,认真思考要不要直接暴力开出条通道来。墓室如果塌了,她被埋在里面死不了,可是外面墓道里还有普通人呢。 她开始尝试小范围内爆破两块砖。 反正墓室里同样灵气充沛,她直接放弃黄表纸,改用灵气为引,一张小小的爆破符迅速成形,被激活后瞬间没入砖里。 闷响传来,砖石碎成了渣渣,有冷气吹进墓室,然而还没容得孔千羽高兴,认为此法有门,被炸碎的砖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了。 她抬手摸了摸,与其他没有被炸过的砖石一模一样的触感。 这地方真是见了鬼了! 当下孔千羽不再收敛,一边不停吐纳吸收灵气,一边疯狂画符,在墓室的四面墙附近一口气画了十几张爆破符,刚才仅是试探,威力不大,现在画的,火力全开,不信炸不通了! 轰隆隆的爆炸声不绝于耳,孔千羽十分开心地看着整间墓室开始不断坍塌,墙壁上出现一个又一个深坑。 新鲜空气涌了进来,竟然还夹杂着雨后青草的气味,她没有犹豫,直接从离她最近的一个洞里钻了出来。 落地瞬间,孔千羽一眼就看出来了,她回到了墓道里,四周并没有其他人的影子,她尝试着呼唤,没有回应。 怪了。 下一秒,她再次迈出脚。 场景瞬间变幻,她竟然又回到了之前的墓室里! 被多张爆破符轰击过的痕迹彻底消失,只除了几具掉下来的尸骨没被复原,整间墓室根本看不出被炸过。 到底是多逆天的术法,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将断瓦残垣恢复如初??? 她敢保证,自己从离开到再被送回来,满打满算也就几秒钟! 墓道内,薛无为和姜思己眼睁睁看着孔千羽也消失不见,就像之前玄倾那样,说不害怕是假的。 但是薛无为本就是方外之人,想得很开,生死由命,姜思己更加不在乎自己的死活,两人索性直接坐下,困了就睡,饿了就吃,孔千羽留下了大量的食物,省着点吃他们能等十来天。 姜思己心情不佳,多数时间沉默寡言,只拿着手机一遍又一遍看之前与凌清的聊天记录,看着看着,他仿佛听到有人呼唤他,那声音,分明就是凌清! “凌清,是你吗?你在哪?”姜思己匆忙站起身,顺着声音的方向追了出去。 “别动!”薛无为厉声呵斥,然而已经晚了。 姜思己的身影没入黑暗之中,下一瞬,他也消失不见了。 整个墓道里,现在只剩下薛无为一个人! 他咬咬牙,拎起碎星剑,挑了些必要的生活物资,也坚定地向前走去。 墓道在他们离开后,又恢复了以往的寂静. ------------ 第六章 白毛僵尸 孔千羽不信邪,又再炸一次。 五秒钟后,她再次站在恢复如初的墓室里。 没有感受到灵气波动,这墓室的自动修复能力之强,远超她的认知。 拘弥古国到底是什么鬼地方?早知道刚才先跟姜思己多问问啊,千年前昙花一现的西域小国,竟有如此高深的术法吗? 既然知道妄图炸墙出去是徒劳,孔千羽很是想得开地掏出盒自热米饭,先吃饱再说。 墓室之中并不憋闷,肯定有通风孔,大不了一会儿她跃上墓顶,看看老祖宗留下的盗洞还能不能用。 一个恢复能力如此恐怖的墓室里,留有一个盗洞口,本身就是很不合理的事。 三师兄的品味的还是一如既往的一言难尽,选米饭都选香菇鸡肉味的,本来味道这么重的东西,鸡肉寡淡,就盖不住,再一加热,满墓室都飘荡着香菇销魂的味道,孔千羽已经没有吃的欲望了。 米饭放在棺椁边缘,她保持着抬眼望天的状态在研究盗洞。 足够一个娇小些的成年人通过,只可惜离得太远,照明符达不到那高度,看不清是否还能重新复通。 不过这已经是她当下最好的选择了。 说干就干,她刚准备旱地拔葱,背后突然传来啪嗒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地上了。 墓室里没有其他人在,她很肯定。 慢慢转过头去,孔千羽瞪大了眼睛! 之前被抛出棺椁之外,趴在地上的墓主人,全身上下裹满白布,连性别都看不出来,此时眼睛的位置闪着幽幽的绿光,一只手还悬在半空,在其身侧,是孔千羽刚刚没有吃的自热米饭。 看看其手的位置,再看看饭掉落的地点,很难不跟眼前突然动了的木乃伊联系起来。 她发誓,她绝对是从这具连脸都看不见的木乃伊身上,看到了个大写的尴尬。 木乃伊头低下了,似乎目光落在倒扣的饭上,有些遗憾它不能吃了。 墓室地面有层不算薄的千年老土。 木乃伊缩回手,爬回去俯卧,继续装死,仿佛在说,你看不见我。 孔千羽抽了抽嘴角,这木乃伊莫不是死的时间太久,脑子整个风干掉了?她没好气地过去,踹了它一脚:“喂,起来,别装死。” 木乃伊纹丝不动,无论孔千羽补了多少脚,都像具合格的死尸一样。如果不是米饭还扣在地上,她都要以为自己刚刚产生了幻觉。 想了想,从储物袋里又掏出盒米饭热上,她将饭放在木乃伊身前:“喂,起来吃饭了。” 袅袅香气缓缓上升,又是熟悉的香菇炖鸡,她刚才是随便拿的,此时又翻了翻储物袋,发现自己从师兄那抢来的,居然全是一个口味的,淦! 地下装死的木乃伊动了动,缓缓爬起来,竟然开始一圈接一圈解自己身上缠着的绷带。 等绷带全被解开,孔千羽已经想好杀她的十八种方式了。 无它,这哪是什么木乃伊,分明就是个僵尸,还是道行不低的毛僵! 僵尸的体表一旦开始长毛,修行就会进入一个全新的境界,略有智商,却还不能轻松如常地像人一样说话走路,四肢关节依然僵硬,但是浑身上下没有破绽,一身铜皮铁骨,寻常兵器奈何不了。 这还是只女性毛僵,脸上的毛相对短些,还能看出生前的容色,也是个不俗的。 她没注意孔千羽戒备的动作,只开心地捧起饭往嘴里倒,转眼间就吃完了一整盒,然后眼巴巴地望着孔千羽,流露出几分还想吃的情绪。 孔千羽好笑地摇摇头,索性又热了两盒,但是却没有递给这小僵尸:“我问你答,答得好了,有饭吃,答不好”她挥了挥手中的天雷符,这玩意至纯至阳,正好克僵尸。 小毛僵歪了歪头,一脸呆滞,不知道有没有听懂。毛僵本质上还是低级僵尸,不能对他们的智商有太高期待。 孔千羽试探性地问:“这里怎么出去?”她一字一顿,说得极慢,边说还边比划。 小僵尸头摇得像拨浪鼓,伸手想抓米饭盒,被孔千羽躲过,她气急,锋利的爪子直接破空抓下。 靠,老娘问问题你不好好回答,还想白吃老娘的米饭,没门! 孔千羽没闪没避,直接抓住了对方的爪子,小僵尸的眼睛都瞪圆了,还是不能挣脱出来,被孔千羽抓得死死的。 开玩笑,一只小小的毛僵都对付不了,她还混个屁哦。 她手上微微用力,将小毛僵千年没剪的指甲一个个全修平了:“啧啧,亏你还是个女孩子,这么不讲究。”指甲那么长,里面还黑乎乎的,不知道藏了多少泥。 小毛僵本就僵硬的身体明显更僵硬了些,拼命想把手缩回来。但是孔千羽一点没惯着,掰得一个不剩了,才嫌弃地松了手。 离得近了,才看出来这小僵尸死的时候岁数应该不大,容貌看起来也就十多岁,真是造孽。 刚才着急寻找出口,目光一直都在墓室墙上打转,没有注意摆在最中间的棺椁,此时再看,孔千羽才发现,这奇怪的墓室里,其他地方灵气充沛,没有死气堆积,唯独棺椁盖上刻了个完完整整的养尸法阵。 这小僵尸是被困在此地,专门饲养的,如果没猜错的话,满屋的尸体也不是给她陪葬,而是做为储备食物的存在。 僵尸在进化初期,需要吸收死气,进食人的血肉,以巩固其凶性。 食物还没吃完就能进化成毛僵,也挺不容易的。 孔千羽打了小毛僵一巴掌,还得再给个甜枣,她把饭推了过去。 小毛僵犹豫了一下,就端起饭吃干净了,目光瞥向第三盒。 什么样的僵尸放着一屋子血食不吃,改吃盒饭了?孔千羽嘟囔着,还是将最后一盒也给了她。 虽意犹未尽,但是小毛僵没有再流露出还想吃的神情,反而半眯着眼,朝孔千羽招了招手,又指指她的棺椁。 “你想回去睡觉?”养尸阵对僵尸本身是有好处的,灵气充沛的地方,她反而会不舒服。 小毛僵认真听了,然后摇了摇头,又指指孔千羽。 “你的意思,是让我进去?” 这回,小毛僵点头如捣蒜。 ------------ 第七章 山重水复 喂喂喂,不带这么恩将仇报的吧?好歹对你有三碗饭之恩,你想让我也变僵尸? 孔千羽抬手就给了小毛僵一个暴栗,打不过她想同化她,想都不要想! 小毛僵十分人性化地想捂住头,奈何关节依旧僵硬,这动作她可做不来,两只手在半空中挥舞,滑稽可笑。 反正是个攻击性不高的小毛僵,孔千羽也没兴趣非灭了她,自己在墓室里呆着,哪怕照明符再亮,做为人类的本能,也是十分忌讳坟墓的,有个非人类生物陪着都比自己孤零零一个人强。 她抬头估计了下盗洞与她之间的高度差,微微下蹲,双腿用力,将将好让自己抓牢了壁顶。 她暗骂一声某种绿色植物,远远从下方看是个盗洞口没错,上来才发现,这是墓室的通风口,吸附了千把年的僵尸尸气,看上去黑乎乎毛绒绒的,离得近了,还能闻到臭味,十分恶心。 尼码哪个死人墓穴还专门修通风孔的?是为了照顾要来盗墓的贼吗? 她愤愤然跳下来,气不过又敲了几下小毛僵的头。 小毛僵委屈得都快哭出来了,要不是僵尸本身没有泪水,又不太会说话,现在墓室里一定充满了她的哭声。 她不断挥手,指指孔千羽,又指指棺椁,最后多了个像是推什么东西的动作。看起来也不像是想让孔千羽变成同类留下陪她。 难不成是这棺椁里另有猫腻?孔千羽略一思索,还真有这种可能。墓室的墙和地面她都检查过了,就连墙边摆放的陪葬物品和尸骸都没落下,甚至刚刚还探了屋顶,唯独剩下这副棺椁没动。 墓室里有棺椁,是所有人认知里非常自然的事,没有棺材还叫什么墓室。 但是这间墓室显然不是主人墓,古代传说里的僵尸可不是什么良善的物种,智商还低,达官显贵可能会盼自己长生不老,死后不腐,却没有谁丧心病狂想变成僵尸。 正相反,很多的墓葬习俗恰恰是防止出现尸体僵化的有效措施。 所以孔千羽猜,这小僵尸八成是有人故意养成,用来看护墓穴的。她的棺椁可不是必需品,法阵刻在哪都可以,不一定非有棺材。 轻身跳入棺椁,没急着落地,孔千羽踩在了两块棺材板上,掀开快被尸气腐蚀殆尽的被褥,敲了敲底板。 听声音分辨,底下确实像是空的,她发现了一块颜色有异的突起,用力一按,底板打开了。 没有急着离开,孔千羽将储物袋里所有的香菇炖鸡米饭都打开加热,排成一排放在小毛僵的面前:“谢谢你啦,这些请你吃。” 说完,挥挥手跳进洞里。 孔千羽有种自己变成了大老鼠的感觉,自出了墓室,她便进入了地洞,径直下落大约一分钟后停止,当脚重新踩上坚硬的地面时,她才发现面前依然是个洞,矮小得得成年人手脚并用才能钻过去。 可是不钻又没有别的出路,她咬着牙开始爬,爬呀爬呀爬呀爬,甚至已经开始怀念墓室里至少行动自由的宽敞。 洞似乎越来越小,四周无处不在的泥土渐渐的已经能蹭到她脸上,确定不是一条死路吗?她会不会被挤死在这?简直能逼死幽闭恐惧症患者! 渐渐的,就在孔千羽都要绝望放弃,原路返回之时,前方道路突然就一片开阔,她爬出来了!远远的,似乎还能听到流水的声音!有出口! 她连忙朝着声音方向奔去,就在转了两道弯后,前方突然放亮,透进了光,这代表着,她终于走出来了! 不管到了什么鬼地方,都比被活埋在地下要好,她忙不迭地窜了出去. 这是? 孔千羽目瞪口呆地盯着面前广袤的森林,一时间回不过神来,她不是在西北的沙漠腹地吗?哪来的森林? 不对,明明她能感觉到,自己一路都是向下在走呢,这难道是地下的森林?什么花草树木能在地下生长了? 她站在高高的悬崖之上,抬头望了望高高挂在天空的三颗太阳,以及时不时掠过的巨大鸟类。 麻了,累了,无所谓了。 她又望了望身后不起眼的入口,伸手掐了掐自己的胳膊,痛觉明显,不是做梦。 自踏入这片丛林,孔千羽发觉一直以来被禁锢的神识不再受限,她认真地感受着这片怪异的土地,走兽、飞禽、植被、流水、昆虫,似乎没什么特别。 如果不是她感知到西北方向五十里外有一窝正在说话的兔子的话。 一定是因为脑袋顶上有三个太阳,把她热迷糊了的缘故,不然怎么会听到兔子说话,又不是每一只兔子都是她三师兄。 不知道这些兔子能不能交流,问问情况也是好的。 五十里不远,全力飞行只需要一分钟,还没等她落地,就闻到了股烤肉香气。 做为一种很招人待见的料理方式,孔千羽吃了不知道多少顿,但是她还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勾魂的香味。简直就像如有实质般,从她的鼻子钻进去,在她空荡荡的胃里翻搅。 她改变方向,冲着香气来源飞去。 “今天吃的东西真的太难吃了,太难吃了!”其中一个人一边不停地从简陋的木架上拿下已经烤好的肉,不停向嘴里塞着。 离得足够近,孔千羽发现正在烤肉的是三个人,两男一女,穿着打扮居然意外地跟她很相似,东亚人的长相,说普通话。 嗨,说不定还是老乡呢!孔千羽连忙上前打招呼。 三人目光中带着警惕,女人刚咽下嘴里的食物,忙问:“你是谁?” 孔千羽也望向她,以及她微微隆起的小腹,那里有个新的幼小生命正在被孕育,小小的一团白光,柔和平静。 她突然想到了一个人,连忙问道:“凌清?你是凌清对不对?” “不是。”女人说完就立刻捂住了嘴:“啊,我的意思是我不是。”她急得脸都红了,不再说话,拼命点头。 到底是还是不是? 孔千羽有些迷糊:“你们都是从古墓的通道过来了吗?考古队的?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他们身上的衣服都还没脏呢,两位男士的头发还挺有型,想来到这儿的时间不长。 “不是,不是,我知道。”其中一个男的回答,说完,他也捂住了嘴,面露惊恐。 (本章完) ------------ 第八章 山海世界 一个两个的,说话颠三倒四,让人听不明白。 孔千羽将目光转向最后一个男人:“他们怎么了。” 只见他摇了摇头:“他们有事。”话音刚落,他也震惊地瞪大了眼睛。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不认识你。”其中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 “我不知道拘弥古墓是什么地方,没听过,不清楚,我也不会考古,什么是古墓?”怀孕的女人一边对着孔千羽说话,一边不断地摇头,几乎要哭出声来了。 孔千羽的目光转向了他们烤架上放着的兔形肉块上,又看了看他们脚边一只新鲜未来得及剥皮的兔形生物,突然间恍然大悟。 尼码这三个傻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只讹兽啊! 《神异经》中有载:西南荒中出讹兽,其状若菟,人面能言,常欺人,言东而西,言恶而善。其肉美,食之,言不真矣。 大致意思是说,在西南方向的荒漠当中有一种讹兽,其面容姣好,身体是兔子的模样,仪态优美,举手投足间灵气四散,还会说人话,人和动物都爱聚在它身旁,这种灵气充满善意的妖兽,其肉鲜美,但吃了它之后就再也无法说真话了。 孔千羽无力抚额,这里,难不成就是传说中山海经曾描述的异兽聚居地?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山海经原本是老神仙们的菜谱流落凡间的啊!他们记载的异兽,都只会出现在一个地方:他们的食物散养区! 她到底来了什么鬼地方? “你们吃的,是讹兽,吃了讹兽的肉,再也没有办法说真话了。” “.”三人一齐在心里咆哮:开什么玩笑!脱口而出的却是:“我相信你。” 这下子他们真的崩不住了,恨不得抱头痛哭。 孔千羽耸耸肩,她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毕竟是连神仙吃了都会说谎的异兽,只得留下一张传讯符:“你们最好别乱走,我去找人,等找到人了,带你们回家。” 三人接过传讯符,老老实实地点头致谢,同时闭紧了嘴巴。 既然他们三个没有一点法力的普通人都能活着来到这片森林,相信她神通广大的三师兄更不会有事了,当务之急,找到他的同时,顺便搜搜有没有其他流落至此的人,一并带回去。 她开始向山下走去,想先看一眼活着的讹兽,这小玩意很亲切,几乎没有什么攻击力,三五只成群,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它们旁边还围着一群长得奇形怪状的小动物。 走吧。这玩意虽然味道很鲜美,但是吃了之后的副作用实在太大。 不过刚刚的那股香味确实勾得她肚子里的馋虫都闹了,别的东西不吃也就不吃了,这可是神仙老爷们的菜园子,不吃白不吃! 打定了主意要每天尝一种不同的新鲜食材,孔千羽将这第一天的目标,就锁定在小河沟里的鱼身上。 牛头鱼身,叫声跟猪哼哼似的鳙鳙鱼,自从在水中见到了它,她也大致确定了自己当前位置:日樕山,位于东方。 鳙鳙鱼是种味道鲜美的鱼类,最重要的是,这种鱼很懒,天性嗜睡,一天有半天以上的时间都在睡觉中度过,没有攻击性,个头也够大,以她的食量,一天三顿饭,能吃掉一条鱼就不错了。 她动作麻利地从河里抓了条鳙鳙鱼,内心有些感慨,是不是只要是在水里生活的物种,都得叫个鱼才能表明其身份,不然这跟鱼完全不搭边的玩意,名字是如何取出来的? 鳙鳙鱼实在长得很不像鱼,说它牛首鱼身并是准确,明明就应该是个会游泳的牛。 架上火架,用了内丹灵火点燃,再把已经开膛破肚的鳙鳙鱼挂上去,一股从未闻过的浓香便四散开去,孔千羽深吸了一口,觉得腹中饥饿更甚。 这些神仙还真是会享受,如此并未在山海经中占据多大篇幅,寥寥几笔匆匆带过的普通食材,就足够让她垂涎三尺,不知道顶级食物会有多美味。 鱼肉很容易烤熟,血红色的鱼肉开始泛白,她便将鱼摘了下来,迫不及待地放入嘴里。 入口即化、鲜甜无比,每吃一口,孔千羽都忍不住晃晃脑袋,本以为够吃一天的整条鱼,就这么不知不觉一餐全被她吞下了肚。 好奇怪,竟然也不觉得撑,甚至还能再吃两条。 她生生忍住还想吃的欲望,走到河边,又捉了五只正在睡觉的鳙鳙鱼,这才心满意足地继续向山下走去。 按山海经原书里所载,这片大陆也不全都是森林,这片大概没有强大的异兽,所以无论是小动物还是花草树木,都长得极为茂密,林中几乎没有落脚之处,一株小小的不起眼的草都有可能极具攻击力。 孔千羽刚才就小小地吃了一回亏。 她正抬头感慨这光溜溜的树怎么能长这么高,连树冠都看不清,不得有数百米的时候,脚上突然传来刺痛,很快她便觉得有些眩晕,险些摔倒。 脚边一株开着红色小花的不起眼植物正趴在她脚背上贪婪吸血,而且速度极快,孔千羽之所以觉得晕,就是短时间内大量失血导致的。 灵气激发,小花被她齐根斩断,瞬间喷涌出大量的鲜血,小小一朵花也迅速变白,栽倒在一旁,大概是死掉了。 孔千羽不敢休息,只得忍着头晕跃到一棵树的树杈上,再三确认这树不会也吸她的血,才敢坐下来打坐休息。 头顶上三颗太阳的运行轨迹毫无规律可言,就像现在,只剩下一颗悬挂在头顶,另外两颗已经金乌西坠,气温降下来不少,很是凉爽,等孔千羽完全缓过来,终于迎来了她到这里后的第一个夜晚。 夜晚的森林会有多危险,稍微有点常识都知道,她没有急着从树杈上跳下去继续赶路,准备在这儿凑合一夜。 结果 夜晚未免也太短暂了吧,还未容得她睡着,几乎是才闭上眼没五分钟,新一轮红日已经跃出地平线,一只有三只脚的大鸟从上空飞过,投下巨大的阴影。 大名鼎鼎的三足金乌,正朝着远处最高的一棵树飞去。 ------------ 第九章 好山好水 传说中三足金乌是太阳的坐骑,刚才那只鸟飞得很低,可孔千羽却并没有看到它背上驮着太阳,不然如此近的距离,至少应该也能体会到一把什么叫炎热。 《山海经》中有载: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孽摇頵羝。上有扶木,柱三百里,其叶如芥。有谷曰温源谷、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 大意就是两个太阳轮流在扶桑木上上班,都是三足金乌驮着他们去的。 看来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古人诚不欺我,神仙也是会骗人的。 既然睡不着,那便继续前行吧,她在刚刚休息过的树上留下传讯符,希望三师兄能看到。 由此向南六百里,植被逐渐稀疏,高大的树木被低矮的草丛替代,地表逐渐荒漠化,偶尔能看到些六条腿的狗四散而逃。 这是从从,栒状山的特产,没啥特殊本事,味道很一般,据说不太好吃,孔千羽选择无视,专注寻找另外一种异兽鼠。 虽然被叫做鼠,但这货实际上跟耗子没有并点亲缘关系,而是一种鸟类,长得跟野鸡差不多,只不过有着老鼠的皮毛以及一根长长的老鼠尾巴。 栒状山本应也是绿荫满山的森林地貌,如今变成这副半死不活的鬼样子,八成就是鼠的功劳,毕竟这货一出,三年不下雨都是轻的。 没有了树,想要抓一只会飞的鸟就容易多了,孔千羽神识一扫,就看到两只长着鼠毛的鸡在山后面的草甸子里啄草籽吃,肯定就是鼠了。 身随心动,在两只鸟反应过来之前,一举擒获,孔千羽拎着这两只小东西看了看,五斤左右的份量,两只大眼睛眨巴眨巴的,还挺可爱。 她可没有老鼠很恶心不能吃的心理障碍,扒了皮、砍掉尾巴之后,跟鸡一样,生火开烤。 嗯?烤了半天,肉已经变色,应该是熟透了,怎么一点香味都没有? 撕下块肉尝了尝,呸呸呸! 这哪里是肉味,简直跟生嚼碎木渣子没有两样啊!狠狠灌了几口水漱口,孔千羽将烤架踹翻在地,又打起了旁边河沟里鱼的主意。 箴鱼以其医用价值出名,食用之后,不容易得疫病,因嘴长似针而得名,至于好不好吃,还得吃了再说。 小玩意体态轻盈,在河里尤其灵活,孔千羽很是费了番功夫才抓了十几条,每条不过泥鳅大小,凑合凑合勉强能煮一锅汤。 可是问题来了,她木有锅啊,用啥煮汤? 只得先收好,饿着肚子继续向前。 她选的方向都是正南,如此七八天的功夫,行程五千余里,今儿她悠闲地坐在河边,掏出手机开始记今日菜谱。 这七八天里,她还真找到了不少好吃好玩有用的东西,储物袋都要装满了。 比如泰山出产的狪狪,与猪长相类似,肉味也跟猪类似,但是体内出产的宝珠可真是相当漂亮,五光十色晶莹剔透,孔千羽一个没忍住,杀了七八头给自己串了个手串。 比如竹山的周围的几个水系,产出金玉水晶,其间蕴含的能量都是上好的炼器之材,孔千羽也装了不少,打算带回去慢慢用,其中一条河里,盛产紫色的螺蛳,个个都有拳头大小,肉质鲜美,越嚼越香,她一口气能吃十只。 比如空桑山遇到的水怪,长着老虎斑纹的一头牛,它一叫就下大雨,一叫就下大雨,差点没把孔千羽从山顶冲到山下去,她气不过之下直接灭了丫的,果然就没再下过大雨,这只大约就是軨軨了,能引起水患的异兽。 不过味道倒是出奇的好,烤熟了有种海蛎子的鲜味,不像牛肉那么厚重,好吃。 最后就是离她最近的那座曹夕山了。到处长满了构树,环境适宜,风景优美,其间飞禽走兽无数,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水,她在山上打了只长得有点像鳄鱼的爬行动物,搬着来到西南方向四百里的峄皋山的小河边,准备当今天的晚餐。 这个世界很美,也很好玩,但是吧,呆得久了,孔千羽还是很怀念她的小破道观,虽然冬冷夏热,破屋烂顶,也好歹是能被称为家的地方。 不像现在,完完全全好似在外流浪一般,居无定所,寻常一根树杈,或者一处异兽的洞穴,就是她的栖身之所。 想用什么都得靠自己想办法,没有现代化的文明,就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 现在她分外怀念曾经觉得聒噪的三师兄,即使是吃了讹兽的那三个陌生人驴唇不对马嘴的交谈,此时回想都格外有趣。 以往她在宗门苦修,也有一闭关就几十年的经历,但是只要她想,找个说话解闷的人不成问题。 可现在,她走了五千余里,连个会说话的兽都没再遇见过,整日与她作伴的,不是哞哞叫的虎斑牛,就是会向你喷水箭的河蚌。 好山好水好无聊啊! 孔千羽发出一声叹息,连脚连的鳄鱼都不想吃了,这里吃的东西大多数都很美味,但是再美味的食物,只能吃烤肉味的,时间长了,神仙也扛不住。 她什么时候能有一个锅啊,她想煮汤,想涮火锅,重点是,她再也不想吃烤肉了啊啊啊啊! 可是不吃还是会饿啊,对着水面发了一通牢骚,她认命地开始剥皮烤肉。 香味飘出来的时候,她身后突然传来了脚步声,嘎吱作响踩在峄皋山遍布的金玉之上,离她越来越近。 孔千羽一回头,就对上了一双好看的虎眼,它伸展着双翼,龇着一口大白牙,想要偷袭来着。 大约是被人发现,这兽还有点不好意思,抬起前掌摩挲了一把脸,突然间口吐人言:“喂,我想吃肉。” 孔千羽在看到它的一瞬间手中就多出了一把灵剑,后背吓出一片白毛汗! 西北有兽焉,状似虎,有翼能飞。 这货莫不是大名鼎鼎的四凶兽之一的穷奇?不过它的活动范围不是应该在西北的大荒深处吗?怎么跑到东山附近来溜达了? 而且还好死不死地,撞上了自己。 这货性情有多恶劣,从记载之中可见一斑:“西北有兽焉,状似虎,有翼能飞,便剿食人,知人言语。闻人斗,辄食直者;闻人忠信,辄食其鼻;闻人恶逆不善,辄杀兽往馈之。名曰穷奇。亦食诸禽兽也。” ------------ 第十章 凶兽穷奇 这段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这货长得跟个老虎大小,可是丫会飞,飞的速度还不慢,最爱吃的食物,是人。 虽然不知道山海之间,何处有很多人让它吃,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据记载,这货喜欢吃好人啊! 如果它碰到两方人打架,它会只吃有理的一方,听说某人忠诚老实,它就要去把那人的鼻子咬掉,听说某人作恶多端,反而要捕杀野兽馈赠。是个实打实凶名在外的恶兽。 简单来说,不是个好玩意! 而且,憋屈的是,这货战斗力杠杠的,背景也不容小觑,乃少昊之子,少昊何许人也?黄帝的长子,正正经经国人的老祖宗之一。 孔千羽自认为总体来说,自己算个好人。 如若打不过这凶兽,容易被它嘎吱嘎吱生吃入腹,如若打得过但是打得太过,打得太疼,又容易打了小的来了老了,少昊早就有仙籍了,自己绝对打不过。 所以两难之地是什么意思,现在她算是体会到了。 这货开口就要吃肉,孔千羽哪敢随便乱说话,您老先生先说清楚,想吃谁的肉?是她,还是鳄鱼肉? 听说这凶兽是个变态来着,吃人最喜欢从头开始吃 只要想想,自己身首分离,头被它嚼在嘴里跟吃糖豆一样嘎嘣脆,身子还倒在一旁不停抽搐,就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暗暗咽了几口口水,与它庞大的身躯相比,自己手里的灵剑仿佛一支烧火棍。 “喂,我想吃肉,把肉给我。”没吃到想吃的东西,穷奇显得有些焦躁,大大的前掌一下一下砸向地面,不一会儿就砸出个深坑。 孔千羽试探性将鳄鱼肉递过去,穷奇一口叼住,不一会儿,三十几斤肉就被它吞吃入腹,又继续眼冒绿光盯着她。 “没、没肉了。”她侧移一小步,将光秃秃的烤架指给穷奇看。 穷奇歪着脑袋想了想,突然张开翅膀飞走了。 遇到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凶兽,还好走了。孔千羽急忙收拾起刚才摆出来的东西,想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 是她大意了,在得知自己所处位置为东山附近后,过于大胆,总认为自己是安全的,因为凶兽嘛,肯定都生长在穷山恶水的荒原深山。 却忘了这些兽人家有腿,有翅膀,天地之间,哪里去不得?本就是山海经里顶尖的存在,没有天敌,可不是所有的地盘都在它们脚下,所有的动物都是它们的食谱,包括自己。 天空中有什么东西急速掠过,只听啪嗒啪嗒几声,孔千羽的身侧就下起了鳄鱼雨。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五只六只,落到地上进气少出气多,还新鲜的大鳄鱼铺满一地,然后穷奇也落了下来,抬爪一指:“吃肉。” 只要不吃我就行,孔千羽觉得今天她走背字,给凶兽当丫鬟,认命地蹲在河边一张一张剥着鳄鱼皮,幻想手里的不是鳄鱼而是穷奇,勉强找找心理平衡。 直到地上的鳄鱼一只接一只消失,她好不容易从上万种植物中寻找到的类似胡椒与辣椒味道的调味品用得一干二净,这位爷似乎终于吃饱,连动都没多动一步,歪在地上倒头就睡,不一会儿还打起了小呼噜。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不然明日醒了,再被要求剥鳄鱼怎么办?她现在手上还都是血腥味呢! 也顾不得还会不会有别的危险了,最大的危险近在眼前,孔千羽全力遁逃,十分钟后,出现在东山极东,西北的群山之内,离穷奇休息之所,相隔万里之遥。 真TNND憋屈,最近她怎么这么点背,不是被地府的大拿压着不敢造次,就是碰到有实力有背景的上古凶兽,就不能让她酣畅淋漓地欺负欺负弱小吗? 胸中一口闷气闷得她难受,左看右看,嘿,这山不错,鸟兽众多,且容她辣手摧花,发泄一二。 状似牛羊的动物,性情也像牛羊般温顺,随便杀了几头后,孔千羽便开始不忍起来,无辜被迁怒什么的,简直不要太冤。 于是她多飞了二三百里,看到一只罗罗鸟。 此鸟似鹰非鹰,凶猛无比,皮坚肉厚,这鸟最凶残之处,便在于它体型硕大,会吃人! 罗罗鸟也发现了孔千羽,从桃花林里激飞而出,不像一般弱小的鸟兽那样本能想要逃跑,而是第一时间大嘴一张,吐出一道细长的明火。 这火看似温度不高,连附近的桃花都没受其影响,但在孔千羽心中却瞬间警铃大作。 罗罗鸟的内丹之中生出的弱焰可不是凡火,而是与三师兄收服的红莲业火有异曲同工之效的奇火,弱焰能腐蚀人的法宝,令法宝的攻击力和防御降低,若是沾上一星半点,即会入侵丹田,损人真元,使人的修为大减,简直就是修仙之人的克星! 这一只,已经进入成熟期,弱焰的威力不俗。 不过孔千羽可一点也不怕它,以前与三师兄相互喂招的日子,也让她摸索出了几分对付此等灵火的方法,尤其罗罗鸟智商不高,只会蛮干,喷射的火焰都只能走直线,半点不懂变通。 罗罗鸟飞得快,孔千羽遁速更快,闪避都快出残影,可怜罗罗鸟喷火焰喷得嗓子都干了,也没挨着孔千羽一根毫毛,最后还被一剑斩断鸟头,死不瞑目。 杀这种吃人的坏鸟,她可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如法炮制,一共灭了十来只罗罗鸟,要不是担心再杀下去灭了种,危害生态平衡,她一只都不想放过。 杀得爽了,孔千羽收回灵剑,拎起只鸟尸开始处理,罗罗鸟的鸟嘴坚硬无比,是炼器的好材料,三师兄肯定喜欢,内丹回去也可以炼药,三师兄用得着,鸟羽挺漂亮,回去做个装饰品,一会儿再尝尝鸟肉的味道。 她架起烤架,愉快地开始烤鸟肉。刚刚的鳄鱼一口没吃到,希望这次一切顺利。 特意在周围布置了个简单的防御阵法,阻止香气外溢,她一边烤一边唱:“红烧鸡翅膀我喜欢吃”显然心情极为不错。 “鸡是什么东西,这不是罗罗鸟吗?”熟悉的声音再度传来,孔千羽绝望地一扭头,发现穷奇像个好奇宝宝一样,蹲在她身后,不知道有多久了! ------------ 第十一章 阶下之囚 不是,大哥,你干嘛还跟着我啊???? 孔千羽眼泪汪汪地将刚烤好的鸟翅递过去,认命地将所有斩杀的罗罗鸟全部处理好,放上烤架。 “嗯,味道不错,比人的肉好吃多了。”穷奇咂吧咂吧嘴。 人?孔千羽添柴的手抖了抖,还是没忍住问了出来:“这哪里有人?”除了自己以外。 “北山后面原来是有人的,不过后来被我吃光了。听说海外也有,我飞过去一次,什么都没找到,还差点掉海里淹死。”穷奇嚼着最后一只鸟翅,满不在乎地说:“我以前也吃过不少罗罗鸟,为何都没这么好吃呢?” 生肉跟熟肉的味道当然不能比了,但是我又不是你的仆从,不可能留在这儿天天给你烤肉,可不能让这货吃上瘾,黏住自己不放。 穷奇的食量与它的体型相比,不算很大,最后居然还破天荒留了半只罗罗鸟给孔千羽吃。 孔千羽低头看看被撕扯得乱七八糟的肉,又抬头瞅瞅正一脸看我对你好吧模样的虎脸,内心十分纠结。 “我不饿。”话音未落,她的肚子居然叛变,发出响亮的一声轰鸣。 好在穷奇对人的了解,仅限于味道不错,不明白这叫声来源何处,既然这个人类说她不饿,那就是不饿,它毫不客气地将剩余食物吃个一干二净。 然后一双虎眼转向她上下打量:“你是个好人。” 这句话放在自己的世界都不一定是句好话,放在穷奇身上,跟我想吃你也没什么区别了。 这货不是吃饱了吗?怎么会还想吃人? 孔千羽二话没说,飞身远遁,一万里不够,这回来个两万里! 她根本没时间转头去看穷奇有没有跟上来,为了彻底甩开这憨货,她闷着头一路向前跑,遁光都要微微变色了,那是速度突破极限的征兆。 从群山的边缘跑进了深海之中,她才停下来喘口气,穷奇是陆生生物,不会游泳,她来到的这片海海水都深得发黑了,足可见底下不浅,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似乎海里没有太强大的异兽,这才安心潜了进去。 修仙者本身并不能在没有氧气的地方长久生存,那是神仙才能做到的事,因此她潜得不深,实在憋得难受就出来透透气。 海底的美景足以弥补任何不足,孔千羽一时看得痴了。 各式各样的海鱼来回游弋,相互追逐捕食,在海面上往下看漆黑一片,可是内里各式夜明珠发出的光芒堪称璀璨,孔千羽爱不释手地左摸右看,最终选了个大小合适的准备带走。 海里的植物就更多了,舞姿婀娜的海带,五光十色的珊瑚,还有更多的是她叫不上名字的远古生物,此时此刻,她只恨自己少生了两只眼,泡在海里有什么痛苦?痛苦美景欣赏不过来吗? 在又一次浮上海面透气的时候,孔千羽的视野里,出现了一座小岛,远远望去,似乎有木制房屋,还有袅袅炊烟燃起。 种种迹像表明,那座岛似乎有人居住,她没来由有些兴奋,人类是社会的动物,许久没见过人,她还有些怪想得慌呢。 等到孔千羽登岛,收拾了下自己,烤干湿衣,便打算前去人家拜会。 也幸亏她近乡情怯,花了点时间,更庆幸她特意选了处遮蔽视线的丛林。 还没容得她登门拜访,其中一间木屋的主人便自己出来了,走在前的人手里拎着的东西似乎是食物,血呼呼的流了一地。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人形生物到底是什么玩意? 近两米的身高,腰间围着草裙,从上半身的特征能看出来似乎是一男一女,他们长着人类的身材,人类的脸,人类的腿,可是手臂却不是手臂,而是一对禽鸟的爪子,孔千羽能明显看清楚。 她就知道!山海世界里的动物都奇形怪状的不太正常,怎么又能奢求人类都长得像正常人类呢? 她的视线划过他们手中的食物,此时已经彻底打消了拜访的念头。 这两个“人”此时正在往只石制的大锅里添加食材,刚刚他们拎过来的所谓“食物”,如果孔千羽没瞎的话,那只鸟爪子,与他们自己的上肢简直一毛一样。 试问连自己的同类都在食谱之列的野蛮生物,还有交流的必要吗?她又不想下锅洗开水澡! 对不起打扰了,还是先溜为妙吧。虽然这些野蛮人可能攻击力并不高,但是杀他们又实在没必要,惹不起闪了。 孔千羽悄悄后退,正准备离开之时,另外一间一直没开门的木屋里,突然传来中气十足的骂声:“有本事放了你爷爷我,咱们光明正大打一架,背后偷袭,算什么英雄好汉?” 这声音很耳熟啊,她的脚步顿时定住。 两个野蛮人正在炖汤,似乎还交谈了几句,但是离得太远,她听不清,于是她绕得远些,到了木屋后面,扒着窗缝往里看。 两个被五花大绑的男人一个坐一个躺,躺下的那个脸色不太好,坐着的正是刚才破口大骂的人。 ?不是让他们等在原地吗?怎么一个两个都不听话,也进来这山海世界了? 别看这些野蛮人长得不矮,房子修得可不高,孔千羽推开窗轻松一跳,便出现在了薛无为眼前。 “大佬!”薛无为被吓了一跳,再定睛一看,居然是许久不曾见过的孔千羽:“你没死啊?” 孔千羽没好气地在他脑袋上重重一拍:“怎么说话呢,你都还活蹦乱跳的,我怎么会死!”说罢,一剑斩断薛无为和姜思己身上的绳子:“他怎么了?” “饿的,没啥大问题。”薛无为还有些感慨:“虽然那两个野蛮人做的东西实在太难吃,但是不吃就只能饿死,忍着点吃了就吃了,看我吃了不少,不也什么事没有吗?偏他娇惯,宁愿饿死也不吃。” 薛无为还在絮叨:“挑食也得分分场合不是?难吃又不会要命,但是饿着真会死啊。” 姜思己已经被孔千羽唤醒,给了他点从外面带进来的面包和水。 他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东西,一边一言难尽地望着薛无为,与孔千羽对视之后,明智地选择了什么都不说。 他们俩此时不约而同地在感慨,明明看着挺精明的人,怎么净做糊涂事?野蛮人提供的食物是能吃的吗?那么大一只爪子,是个有脑子的都能看出来,从什么地方得来的吧? 亏他还吃得下,并且将其当成了自己吃苦耐劳的功劳在吹嘘。 他们真是善良,都舍不得拆穿真相。 如果薛无为知道,自己吃的都是什么,会不会把肠子都吐出来? ------------ 第十二章 另一通路 重获自由的第一件事,薛无为操起家伙就把两个野蛮人全部干翻了,一边打还一边说:“让你偷袭,让你绑着老子!” 他是很气不过的,被个普通的人形生物抓了,简直奇耻大辱! 等他的气撒得差不多,他们在岛的另一面一屁股坐下来,这才有时间一叙。 “你们是怎么进来的?” 薛无为捡起两块碎玉石,无聊地扔向海面,瞪了一眼姜思己:“还不是他坑的!” 也不知道这货当时在墓道之中看见了什么,非得追着跑出去,他手无缚鸡之力,叫人怎么能放心,不得已只能追着来了。 “那你们是怎么流落到这座小岛上的?”附近都是茫茫大海,目之所及没有陆地,孔千羽还是在海上飘了很多天才见到的这么小块陆地。 而且她修为高深,泡在水里没啥大碍,但姜思己也能行? “我们从古墓里出来,就到了这岛上,你看山顶。”小岛的至高点是中间的一座山,四周光秃秃的,薛无为指着距离山顶不远的一处洞穴说:“我们是从那个洞里钻出来的,一出来就被野人给抓了。” 当时姜思己先一步从墓道里消失,薛无为还担心自己找不到他,没想到他们俩会同时跌进同一间墓室,又在墓室里发现了个盗洞,由盗洞出来,就到了半山腰的山上,可以说相当顺利。 只是出来的时候他们都被震惊了。姜思己学的是考古相关专业,虽然不算古生物学的专家,但是眼前的植物每一株都应该是上万年前早就灭绝的物种,他还是很肯定的。 还没容得他们想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两人就一前一后被野蛮人给敲晕了带回家,他们连比划带嚷嚷,也跟这俩野蛮人无法勾通,但是野蛮人似乎也没有伤害他们的意思。 所以刚才薛无为也没有下死手,那两个野蛮人无甚大碍。 “我好像见到凌清了。”孔千羽说道。 “啊?真的吗?太好了,她在哪?你能带我去找她吗?” “咱们得先回去试试看,这古墓别只进不出,那咱们可就惨了。” “咱们现在到底在哪?”薛无为觉得这里的空气好,环境好,就是人太少而且还没办法交流。 “山海世界。” “嗯?”山海世界是什么世界?薛无为没听明白。 “山海经都看过吧?”孔千羽无奈地耸耸肩。 “不是吧?”山海经里的各种奇葩异兽,可不都是长相怪异、有些特殊能力而已啊,有些可是特别喜欢吃人的! 看来他们还算运气好,进来时没到凶兽的窝边上,否则可不是被抓住喂几天难吃的汤的事了,能不能有命活到现在都两说。 毕竟山海经里的怪兽,哪个都不是好相与的! “走走走。”薛无为忙不迭地前方带路。 通道就留在半山腰,没有消失。 孔千羽自进了洞后就有些郁闷,凭什么人家进来的通道都很正常,能容成年人通过,只有她进来的通道像个狗洞一样,越爬越窄 走到底,他们进入了一间与孔千羽之前进来的完全不一样的墓室,这间墓室就相当干净了,没有陪葬,没有墓主人,只有一个空空如野的棺椁孤零零摆着。 同样没有出路,他们进来的通道确实像是盗洞,但是孔千羽又爆了一次墙后,发现这间墓室与她曾经进去的类似,砖石极强的修复能力依然存在。 她默默地转头看了眼盗洞,想不通得是什么样的人物,能在此地开出通道来。 不过好在只要爆破的洞足够大,修复依然需要短暂的时间,已经足够孔千羽来回试验几次了,从墓室回墓道后,原路返回,就能再次看见他们最初进来时的漫天黄沙堆积的入口,那就好办了。 姜思己一开始听见炸墙声还小心肝扑扑跳得厉害,现在已经可以一边淡定啃面包,一边脚下不停跟着进进出出寻找不同的墓室了。 薛无为则无比眼馋孔千羽使用符箓的大气劲,仿佛这些符不要钱似的,一出手就是三十几张。 虽然激活一张符箓需要的灵力不多,但是架不住这位同时激发啊,无论是控制力还是灵力,都是不小的考验。 不过话说回来,人家的符确实不要钱 陷入同样是人,差异怎么这么大的纠结中,他也加入了姜思己的行列,吃饭吃饭,这个他擅长。 当熟悉的小毛僵又出现在眼前时,孔千羽微笑地抬手跟她打招呼:“嗨,又见面了。”小毛僵从面无表情变成了一脸热切,围着孔千羽开始打转,仿佛又看到了无数香菇在向它招手。 “额”孔千羽有些尴尬,她没有存货补充,哪来的香菇,试探性拿出了几样零食,小毛僵都不感兴趣,脸上渐渐露出失望之色。 到最后,孔千羽拿出一条烤好的鳄鱼,小毛僵吸吸鼻子,眼神都亮了几分,在孔千羽的胳膊上蹭了蹭,一副好想吃快给我的表情。 薛无为抬手将自己快要掉了的下巴托回去,不就是只毛僵吗?不就是毛僵还吃肉吗?不就是毛僵还会撒娇吗?只要放在大佬身上,什么怪异的事都是合理的。 反正他们之前还见过人身鸟爪的野蛮人呢,都不是事儿! 想当年他们对战一只小小的红僵,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四人合围之下都险些不敌,一只红僵与一只毛僵相比,给后者提鞋都不配。 小毛僵美滋滋地吃起了肉,孔千羽拍拍她的头,带着两人开始爬狗洞。 这种越来越逼仄的狗洞真的很折磨人,孔千羽还是第二次爬,心里很清楚有多远,忍了一次又一次直接炸开的冲动,好不容易又爬到了出口。 循着记忆,他们很快找到了凌清等三人,只是 姜思己抱着爱人诉说着自己有多么思念她,多么后悔跟她吵架,不断道歉,凌清却一句实话都说不出来。 “我不爱你。” “我不想见到你。” “我不想跟你和好。” “我不会原谅你。” 这就是讹兽的力量吗?都多久了居然一直没有恢复正常吗? 姜思己无助地望向孔千羽:“大师,有办法能解了这副作用吗?” 孔千羽摇摇头,至少据她所知,吃了讹兽的副作用,是连神仙都无法幸免的,但是好像神仙只会说一段时间的谎话,从几年到几十年不等。 至于普通人会说多久,没人知道,哪个普通人会有机会吃到讹兽啊。 但是讹兽是真香啊,那天他们烤熟肉的香气飘出去那么远,馋得她都差点没忍住。 不过命保住了,就是最重要的,大不了以后少说话,多打字,手机交流。 ------------ 第十三章 进阶遇险 护送研究所的几名工作人员出古墓后,孔千羽带着薛无为返回继续寻找其他失踪人口。 本来她是不想带着薛无为的,虽然山海世界里像穷奇那样的凶兽无论在数量与种类上都不多,但是真碰到了也只能认倒霉。 薛无为却不愿走,并充分展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自他跟在自己身边开始,一应杂事就没再用孔千羽动过手,甚至他的厨艺还不错,终于让她不用顿顿吃烧烤了。 捧着石碗喝着鱼汤,孔千羽心里大概盘算了一下:“我们已经搜过东西南北的四山,海外从古墓无法到达,就只剩下大荒与海内了。” 他们进进出出一直在九间墓室内打转,再没有别的惊喜,九条出路,分别通往东西南北四山和海内与大荒的不同位置。 让孔千羽无数次怀疑自己人品的是,其他任何一条出路都比自己进来的那条狗洞要好走得多,甚至还有一条,推开门就是无边无尽的大海,连走都不用走。 大荒危险无比,几乎所有实力强大的异兽都住在大荒这种生存条件恶劣之所,或者换句话说,只有生存条件太过恶劣,才可能会培养出强大的异兽,毕竟每天如果都能吃饱穿暖,还争斗强大个毛线。 海内对孔千羽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带着薛无为,排查起来就有些困难。 从他们接了任务来到西北荒漠为止,一共历时十六天,他们一共解救出了五名研究人员,两名同道,现在只剩下自家那爱玩的三师兄,以及元君观的两位道友下落不明了。 只要想想,自己曾在一天的时间内遁了万里之遥,她就有点头痛,她会的三师兄都会,一天一万里的话,累死她也找不到人。 在九间墓室里扒拉来扒拉去,孔千羽卜了一卦,一切交由天意。 只是这卦象说好不好,说坏不坏,竟是个好坏五五分,风险与机遇并存的结果。 如果所求为找人,那人是定能找到的,就是找到之后会有麻烦,恐怕遇到强大的对手。 行吧,那就这间了。强大对手也比没头苍蝇乱窜要好。 这一处墓室的出口位于西山的群山腹地,此山流水湍湍,金玉遍地,却没有多少鸟兽之踪,孔千羽再掷卦,得出结论,他们还需继续西行。 掐指算了算,今天自己的西方可是大凶之列,如若能不去,尽量不要去。她挑挑眉,第一次诚心诚意地希望自己卜卦不要太准。 四百里路自己溜溜达达,可把薛无为累了个半死,不过孔千羽给他的神行符管够,他一直拼尽全力急速前行,四个时辰下来,竟隐隐感觉已经停滞不前的灵气有打破壁垒的可能。 此地灵气浓郁,不是蓝星上任何一处能媲美的,当孔千羽决定停下休息后,他以最快的速度做好了晚餐,色香味俱全的炖嬴鱼,然后抓紧时间开始打坐调息。 孔千羽吃饱喝足,百无聊赖,在道观时此时正是她的游戏时间,也不知道人类的小脑袋瓜是怎么长的,一只小小的手机,能有那么多好玩的东西,让她沉浸其间无法自拔,都有些变网瘾少年了。 可是这里没有网络,手机虽然有电,但是里面自带的小游戏早就玩腻了,她躺在粗壮的树干上,昏昏欲睡,没多久就真睡着了。 树下盘膝而坐的薛无为此时看不到他自己的状态,但能感觉到,他浑身都烫,跟刚刚他扔下锅熬成汤的嬴鱼似的。 小小的丹田内仿佛有一团火在烧,而这团火,正往不受控制的方向发展,他无论如何努力,都阻止不了! 如果此时他能睁开眼睛,就能看到空气中的火元素与金元素正围在他身旁,争先恐后地钻进他的身体,根本不管他能不能承受如此大量的能量侵袭。 薛无为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他仿佛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因不合群天天被小伙伴欺负,连师父都觉得他无用,看到了一院子死去的师兄弟,他一个也救不了时,师父失望的脸。 最终的最终,他看到了孔千羽,她朱唇微启,说他是她的拖累,连只小妖都对付不了。 当他的身体里翻滚的灵气隐隐有崩溃的迹象,浓得几乎发黑之时,孔千羽终于感觉到了不对。 她刚刚的沉睡本就不合常理,薛无为离她那么近,周围的灵力变化再微小都不可能逃得过她的感知,更何况他明显就快要走火入魔了! 这傻孩子,怎么能在没有辅助之下,便如此轻易进阶呢?山海世界里的异兽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对灵气极敏感的主儿,也不怕真蹿出来个山大王把你一口吞了! 孔千羽腹诽归腹诽,手下动作一点不慢,先随手扔出几块碎玉,布了个隐匿防御阵法,然后指间灵气没入薛无为眉心,喝道:“意守丹田,邪灵退散!破!” 薛无为吸收的多余灵气被孔千羽指引着,在其体内游走,不断冲刷着他的筋脉,治愈着已经轻微破损的地方,那一丝丝还未成形的魔气被打散开来,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正路。 最终,孔千羽收回手的瞬间,薛无为睁开了眼睛,还没容得感谢大佬救命之恩,就被狠狠敲了个爆栗:“你虎啊?筑基不设结界,没有筑基丹,你随随便便找个野地就能行的?真不怕死啊?” 孔千羽刚才也以为他只是晋一个小境界,直到看到了他丹田的情况,才知道这货居然无知无觉地一举冲破了练气大圆满,就地筑基了。 自筑基起,才算真的半只脚踏入修真界,练气期纯纯新手,越是弱小,等级提升越是凶险,他可真心大! 薛无为心里无限委屈,他真不是故意的,甚至不知道为何一旦开始吸收灵气就怎么也停不下来了。 “好了,先修养一二吧,最近不要着急筑基,一切还得出了古墓后从长计议。”孔千羽生生打断了薛无为的危险举动,幸好筑基不成功也不会对修行有影响,多多打磨,只会对他今后有好处。 薛无为像个乖宝宝般点了点头,他浑身都疼,再三感谢了孔千羽的救命之恩后,这才找了个树杈休息去了。 留下孔千羽站在原地,不知在想些什么。 这座山植被很少,只有稀稀拉拉的三五棵树,剩下的几乎都被玉石覆盖。 像这种灵气饱满几乎可以媲美灵石的玉石,一开始孔千羽还惊为天人,后来捡得多了就见怪不怪,懒得要了。 因为玉石的存在,周围的灵气来源多样,确实很驳杂,难以判断具体走向,孔千羽闭上眼睛,仔细感受。 刚刚薛无为的状态,不是他一不小心,没控制住,险些出事那么简单。 ------------ 第十四章 一触即发 一只嘎嘎乱叫的青鸟被孔千羽从玉石堆中抓出来时,它还愣愣的不敢相信自己如此轻易就被发现了。 “刚刚是不是你在捣乱?别给老娘装无辜!”半天没得到回答,孔千羽一个大逼兜呼在青鸟脸上:“装什么傻?” 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开什么玩笑,整个山海世界的青鸟就只有一种,个头高大,体态威猛,色泽艳丽,这货可是凤凰的老祖宗,她绝不会认错。 西王母座下的三只青鸟,乃是山海世界里独一无二的存在。西王母不好惹,并不是说她底下的任何一只阿猫阿狗她都惹不起。 主动前来挑衅,意图杀人,孔千羽不相信这只青鸟是得了西王母命令特意来的,八成就是看到了薛无为在此地晋级,想要捡个便宜。 看青鸟这么大个头,吃个把人不成问题,更何况是个浑身上下充满灵气的修者呢。 既然抱着想吃人的念头来,被抓也是它自己活该,反正这货似乎不会说话,打一顿出出气,西王母能如何。 将青鸟劈头盖脸地削了一顿后,孔千羽这才松开手,放它离去。 原本的优雅美丽荡然无存,青鸟呼扇着受了伤的翅膀,夹着尾巴逃跑了,路上还发出几声哀鸣,引来另外一只同类,它们在空中不断交流,另一个健康的青鸟想要冲过来报仇,被受伤的拉走了。 小家伙还挺记仇,那又如何,反正她没打算与西王母打交道,不怕得罪她的坐骑。 不过此地不宜久留。薛无为周身气息平和,孔千羽叫醒他,准备先离开。 青鸟在此,说明他们离玉山不远了,那里是传说中西王母的道场,一会儿还需小心避开。 再往西百余里,玉山近在眼前。 高耸入云,哪怕现在是大晴天,都几乎看不到半山腰朝上的位置,云雾缭绕的仙乡所在,让人忍不住生出顶礼膜拜之心。 一伙长着狮子尾巴的人形生物叽叽喳喳地端着东西往玉山方向前进,孔千羽亲眼看到他们的托盘上放着的,都是各类金石玉器,鲜肉整鱼,甚至还有几个活物。 再仔细一看,孔千羽无声地咧着嘴乐了。 三师兄,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她传音入密,与玄倾打了个招呼,却没有得到回应,可那身形,那长相,分明就是自己的师兄无疑啊,为何他似乎听不到自己说话,甚至还有些好奇地东打量西张望的,丝毫不觉得危险与害怕。 孔千羽飞到半空,与玄倾目光对视,对方却像根本不认识她一样,只略微惊讶,似乎不像是遇到了故旧,而是单纯地没想到有人会飞似的。 卧槽,三师兄你别闹啊,开玩笑也得分场合,这些人形生物一看就是来送贡品的,你都要当成贡品被送给西王母了,还闹得出来吗? 进了玉山能不能出来都两说,那位可是真神,道教鼻祖之一,咱们的师父来了都得给人家磕两个,叫一声老祖宗,更何况咱们两个小卡拉米! 惹不起咱们别惹,躲着走行不行? 眼看着这群人形生物身形没入玉山,孔千羽急了,她也顾不得那许多,遁向入口,跟着进了西王母的地盘。 如果今天我挂在这儿,一定一定会先把你灭了!孔千羽咬牙切齿。 薄雾散开,天空初霁,碧空如洗,更称得山顶上的大殿金碧辉煌,无数鸾鸟列队飞进飞出,上山的廊道都雕梁画栋,美不胜收! 好一派仙家气派!好一座西王母宫! 孔千羽眼神暗了暗,她一直在盯着玄倾的反应,自进了玉山,他居然反常地安静下来了,只默默低头走路,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 孔千羽倒是一路欣赏,这里完全符合她对仙乡福地的所有幻想,仙界就应该是这样的,美轮美奂,仙气飘飘。 啧啧,神仙们还真是会享受啊,也不知道自己以后成仙了,能不能有这么一座宫殿。 直到她看见了西王母身边站着的两排小仙女,打扮素净,穿的都是统一的制服,似乎是经过严格的培训,站姿极规整,个个眼观鼻鼻观心,大气都不敢出。 额……她才不要当个没有自由,还得伺候人的小仙蛾,太惨了吧。 至于坐在宝座中间的西王母,她此时发出一声啸叫,懒洋洋卧在宝座上,气势倒是很足,就是长相实在不能恭维。 她的形貌与人并无二致,只是有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像豹子,牙齿尖利似老虎,还长着一头蓬松的头发,是主管上天灾厉与五刑残杀之气的神灵,因此面容也有些狰狞。 离得有些远,感受不到顶级天神的威压,孔千羽便有些放肆起来,想要趁人不注意,带走玄倾。 她这一动,就让西王母的视线落到她身上了:“你是何人?” 大约是山海世界里没有正常人吧,就像站在她旁边准备献祭品的都长着一张鹰脸,自己的普通长相分外惹眼。 “小女仰慕西王母威名,今日特来拜会。”孔千羽赶紧行了个大礼,从储物袋里顺手抓出几只近几日猎得的动物呈上。 估计是每日来送礼的太多,西王母未觉有异,刚想挥挥手让孔千羽在一旁等候,一只青鸟突然从旁边蹿出,站在西王母身侧一顿鸟语,西王母听着听着,看自己的眼神逐渐变了。 锐利的目光似乎要刺穿她一般:“是你打伤我的坐骑吗?” “小女并非有意,实是……” 还未容得她说完,西王母一挥手:“不必说了,欺负我的坐骑,那便留下命来吧!”竟是如此霸道! 罡风拂面,孔千羽呼吸困难,坐以待毙不是她的风格,打不打得过,也要打了再说! 她毫无保留,一百二十八柄灵剑同时出现在她身前:“结阵!” 以她的实力,能驱使一百二十八柄剑便是极限了,剑阵既成,风驰电掣般飞向峰顶,孔千羽全神贯注地以剑气抵御西王母的杀伐之气,这一击居然没有落入下乘! 她心中暗喜,西王母从宝座上站了起来,青鸟载着她飞在半空,剑阵没有停歇,三只青鸟已经被她列为攻击目标。 他们处的位置太高,不想办法让他们降下来,自己就是活靶子! ------------ 第十五章 堪破幻境 西王母似乎没有孔千羽想象得那么不可战胜,至少此时西王母的反应,与传闻中的实力是严重不匹配的。 孔千羽的攻击来得极快,带着闪电般摧枯拉朽的力量,不偏不倚砸在之前被她打伤了的倒霉青鸟身上。 嘎嘎两声惨叫,这只青鸟竟然直接断了气,从空中直直坠落,重重砸在地面上,砸出来好大一个坑。 原本需要三只青鸟才能拉动的庞大车驾,此时少了一只苦力,登时便出现了倾斜,西王母坐不住,索性放弃坐骑,凌空而立。 可是西王母脚下为何会有一朵祥云聚拢?渐渐在其脚下化成了某些电视剧里常见的筋斗云的样子。 西王母就站在筋斗云上出手了,速度甚至还不如孔千羽之前的杀招剑阵,一人一仙大战几百回合,孔千羽愈战愈勇,西王母更不露疲态,居然堪堪平手! 一个好好的神仙洞府被打得七零八落,宫殿的四个角都被孔千羽手中的灵剑削掉,西王母气急败坏地不断发出啸叫声,却始终不肯从筋斗云上下来,只一个接一个扔着法术。 传说中的西王母,近战可是无敌的存在,别看她外表大多数更像是人,其实身体内有狮与虎的基因,爪牙锋利,铜皮铁骨。 以她的速度与身体素质,如果西王母真的气急想要杀她,根本不需要与她法术对战,直接闪到自己身边,两巴掌下去,怕是会将她拍成肉泥。 为什么放着自己明明最擅长的技能不用,跟自己在这儿比拼耐力呢?孔千羽不理解。 她更不理解的是,一人一仙战了这么久了,这一方天地里跟拆家似的,天上劈里啪啦掉砖石瓦片,对于不会术法的凡人来说,危险至极。 可是来送祭品的凡人却能站在一旁吃瓜看戏,丝毫不理会那些贴着他们头发丝掉到地上的石块。 就连不认识她了的玄倾都一脸享受地站在不远处,也不知是不是孔千羽的错觉,似乎师兄好像长了点个子 玄倾的身高长相一直是他的死穴,龙之逆鳞般的存在,触之必怒,明明他应该不超一米二,按孔千羽以前的话说,带去哪玩都免票的儿童一只。 现在的他,明显比之前高了不少,她分神扔了两把灵剑过去,一把剑长七十公分,两把灵剑叠起来,玄倾还能冒出一点。 不正常,十分不正常! 孔千羽一边打,还得一边分神关注着玄倾的变化,居然依然能跟西王母打个平手。 这怕不是个西贝货吧?道教传说中的无上老祖,法力无边,跟名不见经传,压根还没成仙的她打成平手? 国际玩笑都没这么好笑! 她继续放水,西王母也继续与她战成平手,高高在上的神仙,状似生气,真正的手段全在放水。 这架还怎么打?偏她想通之后,停手示弱,西王母的攻击却没有停止,原地挨打孔千羽肯定不愿,只得继续陪着演戏。 从三日临空到金乌西坠,从朝霞满天到飞鸟群群,似乎除了西王母与她在打一场像过家家似的仗外,其余的风景与人物都置身事外。 与此同时,玄倾又长高了几公分,两把剑上头,都能看到他的眼睛了。 他居然在一旁拍手叫好,仿佛在看场酣畅淋漓的折子戏。 诡异增加的身高,根本不认识自己。 此时孔千羽才最终确定,眼前与自己三师兄在外形上一模一样的家伙,是个冒牌货,不,不仅仅是简单的冒牌货那么简单! 她感受着自身经脉里流动着的、仿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灵力,再呼吸一口周遭无比浓郁的灵气。 “结阵!”她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一百二十八柄灵剑再次出现。 她突然笑了:“好样的,真是厉害啊!” 剑阵疯狂转动,突然凌风高飞,在空中合并,数量极速减少,并成一把巨剑,狠狠地刺向了假玄倾! 说时迟那是快,玄倾哪里会想到孔千羽攻击的目标突然变成了他,巨剑斩下之时,他已无路可逃,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劈中。 没有血溅当场,没有粉身碎骨,没有误伤同门,有的,只是一道淡粉色的轻烟升起,周围的场景开始迅速变幻。 西王母、进贡的凡人、亭台楼阁、仙乡福地,全部化为了轻烟,在空中四散盘旋,最终,所有的美景都不复存在,孔千羽一个人,漂浮在了虚无的空间之中。 薛无为不见了,玄倾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小小的娃娃,扎着两只冲天辫,挂着只鲜艳的肚兜,粉嫩可爱。 只是她接下来说的话,一点都不可爱:“姐姐真讨厌,为什么会发现我了呢?” 这是个什么玩意?非人非鬼非仙,孔千羽能感觉到她周身有着充沛的灵气,似乎对人没有恶意,但是刚才她所做的种种,又真真实实是想要害自己。 孔千羽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被这小娃娃坑了的,也不知道此时自己身处何方,但是她很清楚地知道,刚才的幻境,如果自己没有看透本质,破了她的真身,是真的会死在里面。 幻化出来的西王母与自己不断对战,消耗的只有她自己的灵魂之力,如果她一直参不破看不透,透支到最后,她便也会永远成为那个幻境的一部分。 自己越战越勇,小娃娃吸收的力量就会越来越多。 她拼尽全力能召唤出来的灵剑数量远远不止一百二十八柄,小娃娃被她一开始的杀招局限了,以为那便是她的极限,她才因此判断出来,周围都是假的,包括那个弱到无法直视的西王母。 说实话,砍一剑没能解恨,他们道法的源头,高高在上的神仙老祖,不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娃娃有能力模仿的,简直丢老祖宗的脸! 孔千羽对着个奶娃娃,下手并不留情,六张天雷符迎风飞起,盘旋在小娃娃头顶,符箓微微发光,显然已经被激活了。 只消顷刻,这小娃娃无论是个什么玩意,都得被劈成焦炭。 然而屡试不爽的符箓光芒却瞬间暗淡,掉落于地上,被小娃娃一股脑打成碎片,纷飞自燃。 “姐姐,这是我的世界,我说的算哦~” ------------ 第十六章 万物有灵 这里是异空间! 眼前的小娃娃是异空间的灵! 只有如此,才能解释为何她会不知不觉陷入幻境而不自知,为何自己百试百灵的天雷符不好用! 小娃娃说得没错,在异空间里,她就是主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为所欲为! 前提是,别让孔千羽捅破了天! 异空间有很多种,多数是物品开启灵智后自带的,功能与大小,单看器灵修为高深。 就是不知道这小娃娃的异空间依附的物品,原型是什么。 孔千羽眼神微暗,轻声问道:“小娃娃,你如何称呼?” 物品修出器灵,必须得有名字!这是它们出生的第一要素! “.你想干什么?”器灵很警惕,名字是她初生时获得的第一份祝福,自带法力,被人知道名字,尤其还是像孔千羽这种有些修为的懂行之人,能做很多文章,她才不会傻到随便告诉别人自己的名字呢。 “我没有别的意思,总不能一直叫你小娃娃吧?” “放心吧,你能见到我的时候不多。”小娃娃很不耐烦,要不是她有些过于自大,想要尽量吸收孔千羽的能量,自己主动现身,还不一定这么简单就被孔千羽发现破绽,从山海世界里跑出来。 下一次她会长记性,不要再如此冲动了,细水长流,她有接近永恒的生命。 小奶娃娃还挺警惕,不是说一般的灵都挺单纯,甚至有点傻乎乎的呢吗?就像师父临飞升前才将将养出来的器灵,全宗门上下宝贝得不得了,却只有两三岁孩子的智商,可好骗了。 自己以前没少从它手里骗到极品灵石,可不怪她眼馋啊,明明就是师父小气,也不说多给几个大家分一分,小毛孩子知道怎么用吗? 当然啦,她又不是什么占便宜没够的坏师姐,毕竟当了最小的小师妹千把年,终于有个小豆丁追着她喊师姐了,她就必须得拿出师姐的样子。 主峰掌门师伯座下的大师姐是什么样的?关爱同门,面带微笑,对谁都彬彬有礼,孔千羽总觉得她太假,成日端着累得慌。 因此学了个不伦不类,整日笑眯眯地陪着小豆丁玩,好吃好喝的尽量招呼,却怎么也装不出高高在上的师姐范。 可是小豆丁对她也喜欢得紧,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同样都是小娃娃,这一只与自家小豆丁比,真是一点都不可爱。 也不知道自己离了宗门,师父又飞升走了,还有没有人给他带好吃的,小豆丁的原型是一把折扇,师父历练时从某个上古大能的洞府里获得的,当时就发现,这把神兵已经快要蕴养出器灵了。 因早就有了本命法宝,这把折扇便没有认主,只日常被师父真当把扇子使用,平时装装高人的样子,热的时候还像那么回事,山峰飘雪还扇,不忍直视~~ 师父飞升,折扇便留在了宗门内,自然小豆丁也得一并留下。 还怪想念他们的嘞~ 又扯远了。 孔千羽不想承认,被困在没有安全感的异空间,她本能地想家了。也不知道三师兄和薛无为怎么样了。 哦,不对,她应该问的是,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陷入异空间的?三师兄与薛无为是真的与她一齐中了招,还是从头到尾,自己经历的都是幻象。 回溯一下记忆,孔千羽发现了越来越多的破绽,之前种种的不合理之处,似乎都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连自己的同类都不放过,却抓了薛无为不吃的人形生物。 号称最爱吃人,却对自己不感兴趣,只喜欢吃熟食的穷奇。 还有最大的破绽就是筛子一样的古墓,谁家正经古墓,会有无数个通道连通山海经啊? 而且里面还有个贪吃的小毛僵,如此凶残嗜杀的物种,以人血为主食的僵尸,会喜欢香菇炖鸡米饭,她是傻了才会信这一切是真实发生的。 亏她还狂奔数万里,只为摆脱穷奇的追踪。 这小娃娃还挺有创意。 “姐姐,再见了。”小娃娃的身影此时又变为一缕轻烟,漆黑的空间里,一切都在瞬间重组、再生。 几秒钟之后,孔千羽站在一条昏暗的小巷子里,周围雾蒙蒙的。 小巷子两旁的房屋清一色二层小楼,很是破旧,用来建房的石块似乎是就地取材且未经打磨,显得粗犷低廉。临街的门板都上得很紧,同样石板铺就的小路一直延伸。 破旧的小巷子,没有行人,怎么看怎么像鬼片里的场景。 那小娃娃这次把自己扔到哪来了? 无所谓,只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找出不合理之处,击碎了不就得了,反正假的就是假的,天然存在的盲点不可避免,就像阵法一样,一定会有一个阵眼存在。 “哒哒哒。”孔千羽的身后突然响起脚步声,是位衣着有些暴露的西方女士,以东方人的审美来看,她长得过于丰满,满脸雀斑,并不算很好看。 见到孔千羽居然是个女人,西方女士满脸沮丧,她刚刚听到动静,以为今天有生意可做,谁知道居然是个来抢生意的。 “喂,这里是我的地盘,你走远一些!”西方女士的嘴里,吐出来正宗的伦敦音,孔千羽懵逼了一刻,她什么时候学会外语了? 对方又说:“别来跟我抢生意!”说完,还挺了挺丰满的胸部。 孔千羽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这位女士的职业,并对她认为自己是她同行的事感到气愤,她只是淡淡地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今天是哪年哪月?告诉我,我就离开。” 虽然觉得孔千羽奇奇怪怪,但是东方人神秘兮兮的,奇怪也正常,失足女士还是回答了:“1888年8月,这里是白教堂街区。好了,你可以走了。” 生怕孔千羽说话不算数,失足女士死死地盯着她。 孔千羽不动声色地离开,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失足女士几眼,心中早已掀起惊涛。 尼码那小娃娃给她扔进著名的一百多年前的雾都伦敦了,而且白教堂因为什么最出名? 因为它即将成为历史上最著名的连环杀人狂的狩猎场,短短三个月时间,将有五名失足妇女在此遇害,而凶手本人,直到一百多年后,都没能确定他的身份! ------------ 第十七章 周而复始 孔千羽百无聊赖地坐在教堂顶上,打着呵欠静等凶案现场被人发现。 刚刚离开那名失足女士后,她在路边发现了一张废报纸,看新旧程度,应该就在一两日内,那上面显示的日期,是1888年8月5日。 也就是说,第一起开膛手杰克系列谋杀案,即将拉开序幕。 不知道是不是得找到凶手,灭了他,才能离开这片幻境空间,总之教堂顶是个好位置,无人打扰,视野清晰。 刺耳的警哨声突然自下方街区响起,有几个快速移动的人影从四面八方向一个位置集中。 来了! 孔千羽没有着急下去。 一百多年前的伦敦,哪怕普及了煤油路灯,也不可能安装在贫民聚集的白教堂附近,空气中又弥漫着刺鼻的气味与浓厚的雾气,哪怕她的视力比凡人强不少,刚刚也没有看到凶手的作案经过。 现在下去,案发现场她百分百进不去,何苦去挤? 人群聚了又散,东方露出鱼肚白后,死者的遗体很快被抬离了现场,就连留下的血迹也被清扫人员快速用水冲洗。 贫民,尤其还是特殊职业的贫民,死就死呗,她们从事这项工作的第一天起,就应该会想到,夜半三更出没的,能有什么正经人。 不过是夜路走多了,碰到了个把变态,下辈子注意点吧。 没有人会真正在意一个失足女的生死,哪怕她死得再惨,也不值得警方花费力气去查。 要知道现在的警察可都是出身不错的人,什么生而平等、一视同仁,听听得了。 孔千羽慢慢踱到了案发地。 地上还残留着冲洗的水渍,来来往往的人就已经不关心这里是不是死过人了。 活着原比死了更难,他们家无隔夜之粮,今天不努力工作,明天饿死的就是自己,哪里还有闲心关心别人呢? 因此贫民窟里每个人都神态焦急,形色匆匆,他们衣衫褴褛,身上臭不可闻,孔千羽在第N次被狐臭和劣制香水荼毒后,毫不犹豫地封闭了嗅觉。 他们可真脏啊,以前的欧洲大陆,人们信奉洗澡会生病,居然还有皇帝从生到死只洗三回澡,身上跳蚤都要成精了,黑死病一死一大片,简直奇葩。 这里没有死者的灵魂徘徊,孔千羽本想扩大一些搜寻范围,如果找不到当事鬼,其他路过看到事发经过的鬼也可以。 想来贫民窟死的人数应该不少,找个鬼不难吧。 然而她转了整整五条街巷,一个鬼都没看见,她若有所思地抬头望了望教堂的白色塔尖,这种西方神学她不懂,但是想来原理与佛道差不多,没理由离得这么远,就对鬼魂有震慑驱赶作用吧? “华生,这个案子你怎么看?”正宗英式英语的发音还是很好听的,不过吸引孔千羽的不是声音,而是 “福尔摩斯先生,凶手手段残忍,胆子很大,相当没有人性。” 这称呼! 孔千羽抬头向声音来源方向张望,一个戴着礼帽的高大身影出现在街角。 她张大了嘴,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这小娃娃的幻境并非凭空捏造,都是出自一本本书籍! 像之前的山海世界,一切风景与生物的原型均出自《山海经》,而这一次的原型,则出自《神探福尔摩斯》。(并无此书,写作需要杜撰的,考据党绕行。) 尤其是这段对话,是开膛手杰克与福尔摩斯对决那段的开篇,她曾经看过! 怪不得她在街区里找不到鬼! 既然是根据书本具象化的幻境,理应是书本里有什么,幻境里才会有什么,这是一本纯悬疑推理类的,怎么可能会有不符合逻辑的鬼存在呢? 当然了,不排除小书灵自己的发明创造,想想它在山海世界里,创造出来个不按常理出牌的穷奇,以及随着她法力调整而调整的西王母. 孔千羽暗叫一声不好,意念微动,这才发现自己全身的灵力仿若迟滞,与正常状态相比,仅能发挥出百分之一的实力,变成只实打实的小弱鸡了! 尼码熊孩子坑爹呢。 但是除了骂几句之外,她还能做什么呢?在人家的地盘上,人家说了算。 到底要怎样离开这里呢?那小娃娃也不知藏到哪去了,只有抓住了小娃娃,把她打败收服,自己才能脱身,总陷在一处幻境里不是办法。 每天夜里漫无目的地游走在白教堂附近的小巷子里,孔千羽觉得自己已经伪装得够像的了,却一直没有等来开膛手杰克现身。 甚至最近的一次,她还成为了第一发现人,拐过一条小巷,就看到朦胧的月光下,一具女尸仰卧于地。 警察越来越重视此案,在凶手又一次行凶、并向警方寄送了信件后,开膛手杰克的大名如雷贯耳,贫民窟里靠出卖自己维持生计的失足女数量锐减,至少饿死是个很漫长的过程。 “请问是千羽小姐吗?”这是孔千羽第一次与福尔摩斯正式交谈,他长得很英伦绅士范,彬彬有礼,目光如炬。 如果孔千羽没有看清跟着他的华生的长相的话,她确实可以很淡定地配合着将戏演下去。 灵剑已经完全幻化不出来,符箓就变得很珍贵。 孔千羽直接掏出储物袋里的桃木剑,就冲华生劈过去。 然后 “哎哟!痛痛痛!大佬你干嘛砍我啊?”华生——不,薛无为哭丧着张脸,捂着头眼泪汪汪。 他明明之前还很高兴,碰到了熟人呢,结果老乡见老乡,先给两巴掌,他委屈! “你认识我?”还以为眼前的薛无为是小娃娃假扮的呢,孔千羽刚刚可一点余地都没有,桃木剑幸亏没开刃,不然现在薛无为说不得就头破血流了。 “大佬你怎么了?我,无为啊!” “那你说,我们第一次见面发生了什么?” “大佬救了我的命,帮我捉了只狐狸精。”薛无为有些不解,但还是照实回答。 “你怎么这么弱鸡?”孔千羽收回桃木剑,有些嫌弃地望着薛无为。自己现在的修为绝对达不到练气大圆满,都已经弱得不能再弱了,敲他头上,他都不知道躲开。 薛无为欲哭无泪,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已经陷在开膛手杰克系列谋杀案里,度过了几个春秋了,每过三个月,都会被拉回开头,陪着福尔摩斯说些没营养的台词。 他不是不知道这不正常,可他也不知道要如何打破周而复始的轮回。 ------------ 第十八章 毫无头绪 福尔摩斯是个NPC,因此见自己的助手与东方姑娘混到一起,被打了也不敢还手,还有些纳闷到底发生了什么,想要过去解救。 薛无为重重地叹了口气,上前三言两语把他打发了。 “大佬,你听我说话,说的是国语还是鸟语?” “正宗伦敦鸟语,你学得不错啊!” “毛线啊!”薛无为都气乐了:“从小到大,我除了认识26个字母以后,鸟语仅限谢谢你对不起没关系。” 他是自小入了道门的,启蒙都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再大些便开始学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让他背道可道,非常道他门清,但是鸟语,那真是一窍也不通。 成为华生后,居然还有这福利,可不是活见鬼了吗? 但他楞是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怎么了,浑身上下的灵力用不出分毫,完完全全变成个普通人。 “大佬,我一直以为是我在做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陷入白教堂系列案的循环的呢?” “嗯?不是大佬你说,有个案子,让我帮着抓抓鬼吗?” “我?” “是啊~”薛无为摸摸下巴,开始回忆:“我本来是想帮着同门师弟预约一个算卦名额的,可是给你打电话,一直也打不通,只能过来找你了。” 玄清观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门前排了好长的队,不过算命的却不是孔千羽,换了玄倾,最近几个月,周围居民早就慢慢接受了玄清观这个长得可爱却总崩着一张脸的小大人儿。 孔千羽乐得清闲,将工作一股脑丢给师兄,每天喝喝茶,画画符,好不清闲,就连有人找上门送钱,都懒得去挣。 正好薛无为此时上门,这门生意便被孔千羽推给了他,那金发碧眼的美女笑起来特别好看,薛无为当时脑子发热,就答应下来,五天后签证办好,便坐上了飞往大陆另一端的飞机。 谁能想到,降落之后,只一个晚上,等他醒来,周围的一切变得那么复古,不单建筑,还有往来行人的穿着,街面上跑的小车,以及呛人的空气,都在提醒着他不对劲。 他来到了1888年,变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直到遇到孔千羽之前,他都以为自己是被鬼打墙了,可能外国鬼跟本国鬼不是一个路数,他一个外来的和尚,被欺负了。 孔千羽蹲在薛无为旁边,仔细回想了半天。 她是个惫懒的,算命这种事没什么长性,早就不想干了,无奈邻里过于热情,几次三番停业无果,这是真的。 但为何她不记得有金发美女来找她抓鬼,在她的记忆里,是薛无为主动找上门,要带她去西北下古墓救人,报酬不低,一个人头一百万。 而彼时她似乎因维修道观钱不凑手而暂时停工了,对金钱有些渴望。 现在再回想,似乎渴望没有那么强烈了,她确实有修缮道观的意思,但似乎还没来得及动工,至少手头不应该缺钱。 看来自他们俩的记忆出现偏差之时,就已经不知不觉中招而不自知了。 还别说,那小娃娃挺厉害啊,引人入局时,还会结合实际,因人而异,循序渐进,兵法大概没少读。 孔千羽转头盯着薛无为:“你喜欢金发碧眼的外国妹?” “啊?没有没有,就是、就是觉得她们好白,好好看。” 不得不说,外国人很多长在了本国人的审美上,皮肤白晳,五官立体,但是吧 这里是著名的贫民窟,他们俩蹲在街角的这么十几分钟,从他们面前路过的有一个算一个,顶风臭十里,已经臭到没有时间去关心他们长得好不好看的地步了。 即便是绅士风度如福尔摩斯,也是自带狐臭,华生久跟在他身边,可能已经麻木了,现在换了新的臭味来源,也同样一脸苦逼地捂紧了嘴。 孔千羽的嗅觉早就被她封闭了,因此笑眯眯地准备继续恶心他:“你知道中世纪的时候,那些王公贵族为什么都有好多城堡吗?” “因为他们的城堡里,都没有厕所,三急的时候,走到哪算哪,就地解决,等一座宫殿没地方下脚了,就自己换个新的,留下仆从收拾烂摊子。” “还有啊,高跟鞋也是他们发明的哦,为了不在路上踩到排泄物。” “呕~~”薛无为终于忍不住,小跑着去吐了。 回来时他一脸菜色:“大佬,求你了,饶了小的。” 在这样的环境里,再联想刚刚的描述 孔千羽只是想逗逗他,并没有什么坏心思,要怪就怪她记忆力太好,以前看过的书,全记在了脑子里,欧洲的历史看完后,她很想把脑细胞拎出来清洗一下。 所以,不能她一个人恶心。 “行了,跟我说说吧,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无视薛无为幽怨的小眼神,孔千羽开始干正事。 “接下来没什么特别,我一直跟着福尔摩斯先生在这一片查案,最后一桩命案发生后,一切就会回归起点。” “这其间,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吗?” “没有啊,每一次都几乎一模一样,直到遇见你。”这是薛无为第一次偏离剧情成功。 前几次,他拼命地想要带着福尔摩斯去往案发地,现场阻止凶手行凶,每一次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逼着他不得不按部就班地走剧情。 “你的意思是,直到现在,你都不知道真正的凶手到底是谁?” “是的,不知道。” 不对啊,孔千羽记得,她看过的《神探福尔摩斯》里,最终是抓住了凶手的,那位凶手还是位将要死的贵族,福尔摩斯碍于其后代的恳求,并且也知道凶手肯定不会继续作案,才没有声张的。 为何剧情不一直走下去,偏偏每次都停在所有受害者死亡就会重置呢? “大佬,咱们到底在什么地方?为什么我会变成普通人呢?”薛无为见孔千羽凝神发呆,久久不语,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一直想问的问题。 他学艺不精,认栽也就罢了,大佬居然也被困了进来,由不得他不多想,到底还能不能出去。 “如果我猜的没错,是在一本书里。” “一本书?” “应该也不够准确,是一堆书里。” ------------ 第十九章 老书成精 一堆书? 书怎么困人? 成精了吗? 薛无为有些困惑。 “我曾经见到过困住我们的灵。你知道灵是什么吧?” 薛无为点了点头:“万物有灵。” 确实是万物有灵,不单生灵,便是死物,天长日久,也能修出意识。 动植物修出来的意识,就是妖和怪,而无生命的,则是灵。 最出名的一个灵,现在在佛祖座下,成了众佛之祖,想当年他初生灵智,破石而出,着实给三界添了不少的麻烦,谁能想到,有朝一日,也能入住灵山。 但他有先天之气加成,毕竟他的本体,乃是女娲娘娘补天时留下的一块五彩石,可不是路边随处可见的普通石头。 普通物件能成灵的,少之又少,师父说有些门派可能会有法宝灵性十足,但是薛无为从来未曾听说过,谁的法宝真能成精,幻化出人形。 器灵最最难成,也最难遇的,一旦形成,他们天然具有强大的法力,很难对付。 所以他们是遇到一堆书成精了吗?薛无为双眼一圈蚊香,谁家书这么牛X?成精都论堆的? 孔千羽见薛无为明显是误会了,哭笑不得地摇摇头:“灵形成不易,有一只还不够咱们受的,我觉得,这个灵很可能原型是书,却又不是一本书,但是不大确定。” 书?书灵? 也对,如果这么个末法时代,还有什么物件能真的形成灵,也就只有书有可能了。 融合了人类文明创造出来的文字,自带灵力,再加上故事本身的可塑性,书籍这种东西,一出现便比其他死物多了几分成灵的可能。 可是书灵抓他们干什么? “咱们没惹过书灵吧?它抓咱们干嘛?” 灵这种生物,一般新生时都是很单纯的,没有善恶之分,对人类,尤其是修仙之人,不可能有太大恶意。 “大概是想吃了咱们吧。你知道我之前在哪一本书里吗?”孔千羽觉得有些牙疼。 “哪一本?总不能比连环杀手出没的白教堂还糟糕吧?” “山海经。” 山海经?薛无为有些想笑,压根没有憋着的意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可是大名鼎鼎的古代神话传说啊,各式各样的异兽满天飞的世界,看孔千羽便秘似的表情,想来肯定不好过吧? 没能近距离围观大佬吃瘪,好遗憾! “你其实也在,还被个异人抓住,准备煮来吃掉。”孔千羽翻了个白眼。 “哈哈哈哈,那都是假的了,我没离开过1888年的伦敦。”薛无为龇着一嘴牙,心情瞬间多云转晴。 连环杀手再变态,也只是一个人,相比之下,还是这里安全。 “那大佬,你是怎么离开山海经的?” “我跟西王母打了一架,发现居然势均力敌,而我家师兄还越长越高,然后我就把他砍了。” “然后呢?” “没然后了,然后幻境就突然消失了,我见到了那只灵,她又给我送到这儿来了。” “你没找机会灭了她?”不符合大佬的风格啊。 “我倒是想。但是灵的空间里,她是主宰,这方世界里,她就是天。”人怎么与天斗? “那我们还能出去吗?”薛无为脸都要绿了,他当华生的日子要说有什么是他完全无法忍受的,就是一天三顿清水煮土豆和烤鱼了。 白人饭是真的难吃,难吃到他想家乡美食想得直哭! “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这只灵对他们不怀好意,她想吸收自身的灵力,所以呆得越久,于自己越不利,这一点孔千羽心知肚明,她必须得好好想一想,该怎么对付这只灵。 “如果那只灵真的是一本书成精,那我们只有找到她的本体,才能抓住她。”抓住灵,出去就不算难事了。 “所以当务之急,应该还是从这里出去。”一只土生土长的灵,不至于本体会是本外文书籍,而且以她能不知不觉困住孔千羽来看,她的道行不低,那本书应该很古老很古老。 福尔摩斯这个人物被创造出来才仅百年,所以不可能是这本书。 既然薛无为经历的剧情就是整个凶杀案发生的时间,那么找到凶手应该有可能会打破轮回。 “你现在跟我走还是回到福尔摩斯身边?”孔千羽抬头望了望不远处,神探先生正在拿放大镜仔细查找线索。 “我跟着你。”薛无为有点没底气,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跟着,毕竟之前试了那么多次改变剧情都没有成功。 福尔摩斯冲华生打招呼,薛无为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孔千羽觉得好笑,那他岂不是半个NPC?这小娃娃还真是会玩。 好在一段长长的话剧表演过后,薛无为回来了,他惊喜地说道:“走,咱们去隔壁那条街!” 隔壁那条街就是第三起案发地点,时间就在今天夜晚! 这是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薛无为忍不住掐了掐自己胳膊。 “疼吗?” “不疼。” 本来就不是真的,怎么会疼。 夜幕很快降临,街上三三两两站着讨生活的女人,每隔一段时间还有警察巡逻。 白教堂的夜晚不安全,有个疯子在杀失足女的消息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如果不是实在活不下去的,都选择了暂避风头。 薛无为带着孔千羽一路急行,他们两个东方面孔在此可以算得上十分显眼。 “就是这里了。”他们一口气爬到三层阁楼,第三名死者,安妮·查普曼,会在不久后被杀于她的家中,也就是这间阁楼。 薛无为敲响了门,接连三次后,才传来一声应答:“门外是谁?” “找你有些事,安妮小姐,请开门吧。”薛无为无缝转成鸟语。 “你是谁?”安妮发现站在外面的两个人她都不认识,不由警惕。 薛无为也没废话,他掏出一张纸币递了过去:“买你今晚。” 安妮看了看钱,脸上有一闪而过的兴奋。这位客人出手太阔绰了,她以前工作五晚才能挣到呢。 她连忙打开大门,兴奋地邀请薛无为进去,不过在看到居然还有一个女人时,有些不解。 “先生,我提供的是正规服务。”她小脸一板。 孔千羽捂着嘴笑,薛无为则有些尴尬:“我们来找你,是有事想问你,就单纯聊聊天。” 安妮笑了,找个失足女聊天?有钱人很闲? (本章完) ------------ 第二十章 杀人凶手 安妮干这行时间长了,自认为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过,但今天来的这俩人,着实让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呢。 两人确实是找她来聊天的,从她的出生年月日一直问到今天的行程安排,事无巨细,又毫无逻辑。 她耸耸肩,点燃一只劣制香烟,反正人家花钱了,就是自己的上帝,她很有职业道德地有问必答。 “那么请问安妮小姐,如果今天我们没有来找你的话,你晚上有什么打算呢?” “没有特别的安排,最近我身体不太舒服,所以晚上本想早些休息的。” 薛无为在问话,孔千羽帮不上忙,便开始围着小小的阁楼转转。 这屋子真的很小,一张床就占据了不少地方,留给人能活动的面积十分有限,四面开窗,视野倒是十分辽阔。 贫民窟大多数老旧建筑都只有两层,因此这间阁楼有些显眼,但除此之外,也没别的优点。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谁也不知道开膛手杰克会在几点钟进来杀人,但是安妮的遇害时间,绝对就在今晚。 薛无为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安妮聊着天,从天气聊到食物,从政治聊到历史,对话堪称没营养之典范,安妮对多数话题接不上言,只能保持着略显尴尬的微笑,越发不明白,这两个东方人想干什么。 薛无为心底哀嚎,从没有像现在这般,如此渴望一个杀人凶手的出现。 煤油很贵,当天色彻底暗沉下来后,阁楼里黑漆漆一片,既然客人没要求,她能省一点是一点。 直到四周围完全安静下来,乌云散开,圆月高挂,给室内洒下几缕清辉时,屋顶传来动静。 似有人快步在其上行走,由远及近,最后在阁楼上方停止。 粗重的呼吸声传来,一只长满了毛的爪子悄悄攀上窗户的边缘,再然后,整张毛绒绒的脸朝室内张望。 安妮正因为无聊而昏昏欲睡地托着下巴,月光不偏不倚地映照着怪物的脸,她看清楚的瞬间,就想发出尖叫。 薛无为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她的嘴,向后退了退,两人一同挤在离怪物最远的门边,将战场交给了孔千羽。 这什么玩意?狼吗? 伸进室内的像人又像狼的生物此时仰起头,对着月亮发出长长一声嚎叫,纵身跳进了阁楼。 两米来高的庞然大物,让本就狭小的室内更是拥挤得转不开身,安妮浑身发软,已经瘫坐在地上了。 孔千羽打量着半人半狼的怪物,对比他的体型与自己手中像烧火棍一样的桃木剑,心底也有些没底。 这是什么玩意?以前没见过。 “狼人!狼人!救命啊!救命啊!”安妮小小的身子居然能发出如此刺耳的动静,薛无为离得最近,感觉耳膜都要穿孔了。 四邻却像没有人居住一样,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没人过来救人,甚至连匆忙逃离的都没有。 开玩笑,狼人是什么?无论移动速度还是嗅觉,都比人类灵敏一万倍,碰到了敢跑或是敢来围观,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吗?还是老老实实窝在家里装死,祈祷它吃完一个人饱了,就会自行离开吧。 至于死的人是谁?当然谁倒霉轮到谁了。 狼人? 孔千羽微微一愣,尼码这玩意不是西方神话传说里杜撰出来的物种吗?而且她是看过《神探福尔摩斯》这本书的人,通篇都是推理断案,一丁点与玄幻牵扯的地方都没有。 如此正经的一本书,现在您告诉我,杀害这些失足女的凶手,是个狼人?这书灵的脑洞未免太大了点吧? 到底是谁这么不正经,给小小的灵看乱七八糟的书? 听说狼人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正常人,只有在月圆之夜会变身成狼,理智全无,嗜血残暴,以咬死和咬伤更多的人来传播病毒为己任。 没错,传说中狼人基本不是天生的,后天被抓伤咬伤后感染变异而成。 他们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会在每个月有几个夜里,彻头彻底地蜕变成一只纯正的狼,只保留狼的本性,无法沟通交流。 此时眼前这个狼人就是,双眼没有聚焦,微微歪着头,一步步向安妮所在的位置走去,而后者,哪怕被薛无为捂着嘴,依然掩盖不住抽泣声。 孔千羽略移了移脚步,让出空间给狼人通行,那么大个狼头,又大又硬,她的小烧火棍可砍不动,狼的弱点在腰部,她看准时机,狠狠捅了一剑。 “嗷呜~~”吃痛后,狼人怒嚎一声,恶狠狠地转过头想看看是谁胆敢伤了他。 一击见血后孔千羽没闲着,唰唰唰又是三剑出手,将这只狼捅成马蜂窝,腹部有鲜血汨汨涌出,呼吸声越来越急促,脚步都开始踉跄,眼见出气多进气少,要活不成了。 趁他病要他命!正打算再刺几剑结果了他时,窗口又有个庞然大物露头,又一个狼人! 这只比第一只明显要小上一圈,勉强挤进了阁楼后,狼眼在受伤的狼人肚子上划过,竟然闪过一丝心疼,然后恶狠狠地瞪向始作俑者。 孔千羽倒是不惧,心里已经不怎么把这两头狼放在眼里了,他们速度比不上自己,手里的桃木剑又能伤害到他们,那还有什么好怕的。 在西方传说中如此难缠的怪物不过如此,那些长着翅膀的鸟人也没什么了不起。 血腥味刺激着两个狼人的凶性,受伤的那只退了几步,将战场让给新来的同伴,他则抓紧时间养伤。 大的都不怕,还怕你这小一圈的?孔千羽直接脚尖点地,高高跃起,踩在狼头上,对着脖颈就是一剑。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技巧不重要。 新来的狼轰然倒下时,压根没想到,一向以杀人为乐的他,今天居然会栽在一个人类的手里。 他死不瞑目。 受伤的狼见同伴忽然倒地身亡,扑将上来想要替同伴报仇。 动物就是动物,他这一举动,直接将最柔软易攻击的腹部暴露在孔千羽的面前,她挽了个剑花,掷出手中桃木剑,力道之大,剑身整个没入狼人肚子,将他钉在墙面之上。 挣扎着吐出最后一口气后,他也不甘地步了同伴后尘,狼头无力地垂向一边。 狼人死后,狼形不会一直保持,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他们身上,他们在众人眼皮子底下,褪变回了人形。 是两个白人男性,大的一个三十出头,年轻的也就二十来岁,长相还挺英伦范,薛无为不认识,安妮也没见过他们。 时间来到1888年的9月8日。 安妮还活着,凶手已伏诛,原书剧情出现了偏差。 孔千羽与薛无为都在等,等这片幻境破碎。 (本章完) ------------ 第二十一章 安妮之死 事实证明,他们想多了,天光大亮,四邻开始活动,其中胆大的,已经来敲安妮的门了。 “亲爱的,安妮,你起了吗?我是你隔壁的佩妮,你还好吧?” 安妮不知该如何处理,她要怎么开门解释,自己家的地板上突然多出两具陌生男尸的事。 孔千羽他们压根没想到过善后事宜,不是应该杀了凶手,然后他们就能离开了,反正都是假的,善什么后? 现在被堵在屋里就很尴尬。 安妮只能装自己不在家,坐在床榻上发呆。 没想到,敲了许久都没听到回应,热心的佩妮还以为安妮出了事,大呼小叫地吸引了更多邻居,最终还是叫来了警察。 警察来了,就算不开门一会儿也得破门了。安妮白着一张脸去开门,不知道狼人突袭,死了又变回人的故事有没有人信。 反正如果不是她亲眼所见,打死她她都不信。 放了门外的人进来,刚想解释,一回头,那两个东方人都不见了,再一低头,尸体也不见了! 至于血迹,散在深色的地板上还真不显眼。 安妮松了一口气,尽量像平常一样,假装自己刚起床:“哦,亲爱的邻居们,警察先生,发生了什么事了?” “你是刚起来吗?” “是的,昨天睡得太晚了,半夜还听到了打架的动静,一直没休息好,我真的太困了,你们有事吗?” “没事没事。”大活人站着呢,邻居还有些赧然,白白叫警察先生跑了一趟,他们可不是专门给贫民服务的,肯定会生气的。 于是又陪着笑脸将警察先生送走,回了自己家,还笑自己神经过敏,被两起杀人案给吓到了。 贫民窟哪天不死人,他们穷人的命可没那么珍贵。 安妮关上门,小声呼唤着:“先生,女士,你们去哪了?”没有回应。 算了,她一夜没合眼,困死了,连衣服都没脱,倒在床上就进入了梦乡 孔千羽有些嫌弃地将两具尸体从储物袋里丢出去,咦哦,狼人的血,好腥好臭,完了,里面装的吃的也不能吃了,哪怕她多次告诫自己,这一切都是假的,现实根本没发生过,她的储物袋是无辜的,也无济于事。 “现在怎么办?”他们刚才从房顶溜走,来了河边,看着两具尸体顺河漂走,一时没了主意。 剧情变了,他们却没能脱身,这说明什么? 难道是孔千羽最初的判断出了问题,那小娃娃根本不是书灵,他们陷入的异空间其实压根没有脱身之法? 不可能! 一定是他们遗漏了什么关键的线索。 书灵抓他们绝对有目的,而且孔千羽之前与假西王母对战时,就有种隐隐的感觉,那只灵,在吸收她的某种能量。 小娃娃幻化成玄倾的样子,在短短时间内猛长的个头,就是能量吸收过剩的外在表现。 如果当时她没发觉异常,因为西王母的强大实力而不敢分心,一直高强度作战的话,结果会如何? 她相信,自己会成为书灵的养分,永远地留在这片异空间之中,现实中的孔千羽,从此不复存在。 对于器灵的修炼之法,孔千羽以前也听师父念叨过一些。 正常的器灵,会通过强化法宝原型来提升自己的修为,法宝越强大,器灵同样也会越强大。 但是法宝形成之后,其属性想要更改,是十分困难的事,非极品进阶材料与高阶炼器大师不可为,因此器灵想要变强大,困难重重,需要极其漫长的时间堆积,短则万年,长则数百万年。 哪怕对于神仙而言,这个时间都太漫长,更何况普通的修者与凡人。 这还是法宝,无论是天生天养的天材地宝还是后天人为锻造的绝世神兵,都已高出凡品不知多少品阶。 如果换成一只普通的小书灵呢? 能得大机缘脱胎化灵,已是绝无仅有的个例,堪称夺天地之大造化的奇迹,再想进阶,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种灵多数生得无声无息,湮灭得悄无声息,甚至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其存在。 比如一种特殊的言灵。 文字成灵,由执念而生,由众人传阅而发展壮大,自文字而终,被人遗忘,便会自然消亡。 他们一般没什么力量,甚至连显形都做不到长久。 但是这一次,孔千羽遇到的书灵不同。 山海世界破碎后短暂的交手让她明白两件事:一是这只灵诞生时间不长,心性却有些偏颇,二是其对异空间的掌控力非同一般。 初生的灵对人类没有恶念,也不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不排除背后有人故意教坏灵的可能。 孔千羽坐在河边,绞尽脑汁地想,自己到底遗漏了什么。 远处白教堂的钟声响起,今天周末,教徒们要做礼拜了。 反正闲来无事,过去寻寻线索也好。 教堂不大,满满当当的挤满了人,薛无为的鼻子可是遭了老罪了,不情不愿地站在角落,一步都不想往里走。 “安妮真是可怜人,我早上才刚见过她,谁能想到会出这样的事,哦,我的天啊。” “凶手已经猖狂到白天行凶的地步了,我们到底要如何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再停业下去,一家人都要饿死了,我们也是没办法啊。” “对不起打扰了,你们刚刚说谁被害了?是住在三层阁楼里的安妮吗?” 安妮是个很普通的西方女孩名字,在街上叫一声安妮,怕不是得有四五个回头的。 可是第一个说话的声音很耳熟,很像今天早上敲安妮门的邻居。 “是啊。”佩妮眼眶微红地问:“你们认识安妮吗?” “哦,是的,我们认识她,一个很不错的姑娘。她出了什么事了?” “她今天下午被人发现死在家中,发现的时候,尸体都已经僵硬了呢。” 所以这才是他们没有离开幻境的原因吗? 他们杀了两只狼人,却没能改变安妮被害的原剧情,在他们离开后,不知是谁,还是害死了安妮。 那两只狼人不是开膛手杰克吗? 明明被人发现的死者,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身上被捅刺无数刀,甚至腹部被切割,脏器丢失,这不正符合凶残的狼人杀人的特征吗? (本章完) ------------ 第二十二章 引蛇出洞 薛无为突然很用力地拍了下自己的头:“哎呀,我怎么这么笨呢!” “之前几次循环中,福尔摩斯先生曾经拿到过几名死者的尸检报告,那上面说,受害者身上的伤,都是利器切割造成的。” 狼人变身后没有理智,杀人全凭本能,用利器切割?哪如自己又尖又利的爪子好使! “所以你的意思是,昨天那两只狼人,根本就是巧合?”孔千羽也明白过来了,这是他们身为玄门中人,抓鬼降妖做得多了,遇到了超自然现象,第一时间将狼人当成了凶手才导致的误会。 “不,狼人的出现绝非偶然,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巧合,所有的巧合,说白了,背后都离不开人为的痕迹。”薛无为轻轻摇了摇头。 “那你的意思是,就在咱们收拾了狼人,带着他们的尸体离开现场后,又有人潜了过去,寻找这两个狼人的下落未果,泄愤杀了安妮?” “也有这个可能,不过我觉得安妮告诉了凶手咱们在其中起的作用,然后凶手才杀人灭口的可能更大。”薛无为朝河的方向使了个眼神:“关于狼人的传说很多,可是真正亲眼见到的又有几个?” “你小子这脑子,不去当个警察蜀黍可惜了。” 得到新的线索,他们便没有必要还继续在这儿闻着腌入味的臭气,没想到一出门,就碰上福尔摩斯。 “哦,亲爱的华生,你原来在这里,我找了你许久了。” “福尔摩斯先生,不知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那可恶的凶手又行凶了,我们得赶紧抓到他才行,不然他不会收手的。” “我们也是刚刚听说,又死了一个的可怜女孩,之前我们还找过她了解情况,没想到她居然也被害了。” “找她了解什么情况?她曾经见到过凶手吗?” “我们找了很多晚上在街上活动的人,就是想询问他们之中有没有人见过凶手,不过很可惜,安妮小姐说她什么也没看见,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被凶手杀害,难不成她真的知道什么而不自知?” 一来一去的鸟语,听着繁琐费劲,孔千羽表面微笑,内心宽面条泪,深刻有种想把世界地图给迷人的老祖宗送去的冲动。 就在她想偷偷溜走时,薛无为冲她招了招手:“福尔摩斯先生,这位是我的同乡,孔小姐。” “哦,美丽的东方女士,很荣幸见到你。” “我也很荣幸认识您,福尔摩斯先生。” “福尔摩斯先生要带我们去看医生出具的尸检报告,请跟我们走吧。” 孔千羽点点头,也好,光明正大去,还省得她费劲偷溜进去了。 此时可没有后世完备的法医部,检查尸体的工作还得医生来做,至于这些医生的水平如何,单看放血放死了多少贵族就知道了。 所以在没有看到尸体之前,孔千羽对他们得出的结论,持否定怀疑态度。 受温带海洋性气候影响,伦敦一年到头都不算太热太冷,因此8、9月份的天气哪怕不利于保存尸体,也没道理腐烂得如此迅速吧? 一直延伸向下的地下室里,越来越闷热的感觉与越来越窒息的臭气,哪怕早就让他们有了心理准备,真看到尸体那一刻,孔千羽还是觉得自己的嗓子眼有点痒。 负责尸检的是个胖胖的连脖子都快看不见的中年男人,他身上的白大褂都脏兮兮的,还未开口,酒气就已扑面而来,混合上尸臭,那味道简直绝了。 “哦,福尔摩斯先生,我已经知道你要来的消息了,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这一次的死者,与之前的两位,是同一个凶手干的。你看。”他随手掀开盖尸体的床单,指着几处伤痕说道。 孔千羽也凑上前去看,在看到伤痕后,眼中闪过一丝了然。 她见惯了各种伤痕,利器伤什么样心知肚明,说这些人是医生,简直玷污了白衣天使的荣耀。 安妮新死不久,身上的伤痕最好辨认,边缘确实是利器割伤,但是内脏上的损伤,可不是利器造成的。 说明白点,安妮是先被什么东西伤了,再之后有人将伤口边缘皮肤用利器割除。 这伤痕深可见骨,连内脏都被抓破,伤口支离破碎,岂是割掉点皮肤能遮掩的,这医生是瞎吗? 她对狼人不熟,没想过狼人一般是族群聚集的特点,一窝狼不可能只有两只这么简单的道理,也是在看到伤痕之后,才明白过来的。 虽然不明白这一只为何能在狼性与人性之间反复切换,不过这不重要,找到他们,灭了他们,看看能不能破除幻境才是最重要的。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白教堂区风平浪静,没有再发生一起凶案,就连按上级要求,每晚在指定区域巡逻的蜀黍都开始懈怠时,薛无为蹲在安妮遇害后就空出来的阁楼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不远处的一个身影。 小小的街巷,只站在巷口就能一眼望到底,实在不是藏人的好地方,而今天晚上,9月30日,凶手经过半个月的蛰伏,将在这一天无情夺走两条人命! 错过就得再等十天,这如何能忍?孔千羽化妆成失足女,无精打采地倚靠着虚掩的门,静等,门内,真正的受害者伊丽莎白已经被他们弄晕了。 用力提了提有些露的旧裙子,街巷里终于有了动静。 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巷子口,他的脚步声告诉大家,这是位男士,半夜三更到以失足女聚集出名的街巷,还能是干什么? 真正的失足女都开始搔首弄姿,只有孔千羽紧绷着身子,靠在门上一动不动。 脚步声不出意外地在她面前站定,孔千羽这才微微站直身子,脸上化着夸张的妆容,笑了笑问道:“需要服务吗?” 男子没有说话,抓住孔千羽的胳膊,将她往屋里推,颇有些迫不及待。 “哦,先生,请不要急。我们先谈谈价钱的问题.”周围人见客人被带走,失望之余只能羡慕嫉妒恨了。 她们不知道的是,进了屋,那个性急的所谓客人就变了个样子,已经长满毛的爪子朝着孔千羽细嫩的脖颈抓来,只需几秒钟,他就能喝到新鲜的血液了! 然而,孔千羽等的就是他! 不闪不避,烧火棍直接砍掉了他伸过来的利爪。 还不错,不比银器造成的伤害小,孔千羽很满意地看着自己出招后的成果。 (本章完) ------------ 第二十三章 接二连三 “啊!”男人一声惨叫,居然还是人类的声音。 就在此时,笼罩在城市上空一天的乌云慢慢消散,露出挂着的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 然后孔千羽一直以来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她全程近距离围观了一个人是怎么变成一头狼的全过程,啧啧,不得不说,这种特殊的变身过程,也亏他们能忍下来。 全身骨骼噼啪作响,一个人的头骨非正常变形,整个下颌骨被拉长,好好一张人的脸就变成了狼,上肢爪化,下肢延长,听着都让孔千羽觉得牙疼。 又粗又灰的硬毛在身体的所有皮肤上疯狂生长,转眼间覆盖全身,眼睛中做为人的理智与智慧逐渐消散,兽性占据了主导位置。 它张着流哈喇子的嘴冲向自己时,孔千羽努力回想,狂犬疫苗到底是什么时候才发明的呢?自己要是被这疯狗咬了怎么办? 一交上手,她便知道自己多虑了,这一只,还比不上安妮家的那只小的,三招过后,他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激起灰尘无数,也惊醒了晕倒的伊丽莎白。 她看到自家地板上躺着个还喘着粗气、一双绿眼睛瞪着她的怪物,都没容得发出一声尖叫,又华丽丽地晕过去了。 等到狼人断气,他庞大的身躯都没有缩小的意思,孔千羽也不着急,靠在床头,静等天亮。 至于今天晚上的另一名死者,便由薛无为盯梢,以防万一这群狼数量不少,胃口太大。 一夜安静,等到远处传来几声鸡叫,天渐渐亮了,原本应该昨晚被害的凯瑟琳打着呵欠,拎着木桶出来打水。 薛无为松了口气,拿着刀的手都快没知觉了,他害怕修为尽失变成普通人的自己,打不过狼人,好在最坏的可能没有发生,他第一时间跑去与孔千羽汇合。 看到地上已经挂了的狼人,再看看连头发丝都没乱的大佬,薛无为默默叹了口气:果然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狼人见了阳光后,尸体逐渐褪回人形,这一过程比变狼要和谐多了,他们之前已经见过,无甚稀奇,也没那么血腥暴力。 接下来他们能做的,就是等,等这狼人背后的同伙前来寻他。 想来一夜未归,之前又发生过同类失踪事件,他的同伙应该不会让他们等太久。 果然,太阳高挂,这条常做夜间生意的街巷反倒沉寂下来,脚步声又由远及近的响起,最终停在了他们门外。 狼的听觉应该很敏锐,因此除了伊丽莎白无知无觉地自顾自打着小呼噜,屋里另外两个喘气的,都尽量屏住呼吸,降低了存在感。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胖乎乎的男人未见身影,肚子倒先进来了。 他看不到角落里静等着他自投罗网的人,第一眼能看到的,只有倒在地上的同伴尸体。 “莱恩,你怎么了?”血迹在阳光的映照下分外刺眼,他心里已经知道不妙,却还是在碰到了同伴已经冷掉的尸体时,才不得不承认,莱恩已经死了的事实。 “是谁?到底是谁?”胖男人低声咆哮,声音似人非人,似狼非狼,吓得被惊醒的伊丽莎白的舌头都要打结了:“你、你是谁?” “谁杀了我的同伴?”男人已经开始出现部分兽化现象,嘴巴略突出,手上有黑毛长出。 “是我杀的。”孔千羽出声道:“很高兴又见到你了,医生先生。” 盛怒之下,胖医生并没有发现屋子的角落里还有人,他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莱恩身上,此时孔千羽突然说话,反倒吓了他一跳。 “是你们?”他既惊且怒,惊的是会碰上认识他的人,怒的是这已经是半个月内,他们损失的第三名同伴了。 “不错。” “汉斯和埃维也是你们杀的吗?” “如果你指的是,9月8日,到安妮家中行凶的那两只狼人的话,没错,是我们杀的。”孔千羽笑得极灿烂,一点都没把杀了他同伴的事放在心上,这让胖医生分外愤怒。 “你会为你所作所为负出代价的。”胖医生心里像有把火在烧,他只有一个念头,想要把眼前这三个人全部咬死,给自己的同伴复仇! 在伦敦,还没有谁敢挑衅狼人的威严!如果有,那必须要用生命来道歉! 胖医生的兽化过程就比之前的狼人要丝滑多了,几乎一眨眼的功夫,他就变成了一只身高足有三米的狼,脑袋挨着房顶,都有些站不直身子。 孔千羽心想,这一只八成是狼人小团体的领头狼,说不定其余的狼人就是他咬伤感染变成的。 根据传说,狼人是可以结婚生子的,后代便不会像父母那样羸弱,变身都痛苦万分,他们更像真正的狼,人形与狼形无缝切换,可以无视月圆不圆,天亮不亮,只要愿意,都能变身, 并且在变身之后,还能保持理智。 “医生先生,请先不要冲动,请回答我一个问题。” “少废话,受死吧!” 反正孔千羽的目的也不是让他真的回答什么问题,她只需要知道,这只狼是不是还有理智就够了。 虽然发音含糊不清,但是从狼嘴里吐出来的,绝对是鸟语没错。 因此孔千羽并不想杀他,如果能生擒最好了。 狼人浑身都带着病毒,被挠上一爪子,就能光荣加入狼人部落了,孔千羽不知道那小娃娃打造的幻境里,能变态到什么地步,自然不敢让薛无为涉险。 命令薛无为带着伊丽莎白先行离开,孔千羽提着桃木剑就拦住了想扑将过去的狼人。 “吼!”狼人不满地嚎叫,没把孔千羽放在眼里,在他的认知里,女人都是弱鸡,连带着女狼人力量上都是弱者。 他马上就会发现自己错了,每每被对方手中两尺多长的小木棍戳到,他就痛不欲生,从一开始,他完全被压着打,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身上的伤越多,他就越害怕,最后两只爪子再也挥舞不起来,很没骨气地跪下唱起了征服。 他又不傻,当然看出来对方猫戏老鼠一般,并不想杀他。 实力不匹配,他打也打不过,跑又跑不了,除了投降,还能如何? (本章完) ------------ 第二十四章 真正目的 “老实交代吧,你为什么要杀这些人?” 底层没钱没势,辛辛苦苦讨生活的小市民,到底做了什么事,能让狼人对她们穷追猛打,不死不休呢? 胖医生低着头,以掩饰眼中浓浓的恨意,一言不发。 孔千羽不想在这个破破烂烂臭烘烘的世界里多呆哪怕一分钟,她试着催动一枚真言符。 攻击性符箓不能用,还可能是因为书灵能力有限,模仿不出来真实的攻击效果,辅助类的,总不能也不让用吧? 胖医生的神情开始迷离,孔千羽心下暗喜,有门。 “你叫什么名字?” “杰克。” 得,开膛手杰克这名字还真没白叫,应景。 “所以,白教堂街区的这三起血案,都是你们狼人做的?” “是的。” “为什么要杀人?”孔千羽知道他们不是为了食物,更不是为了制造更多狼人,这根本是有计划地杀人。 这一次,杰克沉默了许久,终究还是反抗不过真言符的效力:“为了不久后到来的,与吸血鬼的资源争夺战。” 尼码,这本书里居然还有吸血鬼吗?西方传说中的两大主流妖怪都聚齐了,接下来出场的还有谁?红衣主教吗? “你的意思是,这几名受害者,是吸血鬼?” “不是。” “解释清楚,别藏着掖着的。”孔千羽挥挥手中的桃木剑,作势要捅,吓得杰克一个哆嗦,这玩意打在身上,可比银器疼多了。 他连忙说道:“是因为她们都怀了吸血鬼的孩子!” 话音刚落,肩膀上就多了一个血窟窿:“是你傻还是我傻?吸血鬼想要繁衍后代,直接喂点他们自己的血不就够了?还用找母体生育这么麻烦?” 看来自己法力被限制,连真言符都不大好使了。 “不,我没有骗你。你听我解释。”杰克不敢再说半截话:“吸血鬼用血造出来的后代,实力会越来越差,用你们东方的人话说,就是黄鼠狼下崽子,一窝不如一窝。” 初代吸血鬼可以上天入地,第二代拥有各式各样的超能力,瞬移、读心、等等等等。 在那个时代,狼人的力量是无法与吸血鬼抗衡的,甚至一度被他们当成奴隶使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狼人的力量每一代都差不多,吸血鬼却一直在走下坡路。 杰克的对手,也仅仅是群会飞的傻鸟,他们除了能变成只丑陋的蝙蝠外,没有任何长处。 吸血鬼的血液继续如此这般地稀释,他们的下一代,恐怕连变成蝙蝠都要不会了。 狼人则不然,他们依然强大,肉体力量已达人类极限,与吸血鬼的战斗中,近百年未尝一败,每每都是吸血鬼家族被打死打残。 如果不是吸血鬼人数众多,可能还真要被狼人彻底消灭了。 面对种族的生死存亡,有些吸血鬼便选择了不走寻常路。 吸血鬼理论上来说,就是活死人,他们的血液不能流动再生,自然其中的女性也无法孕育生命,但他们还有另外一条路:男性吸血鬼可以与人类结合,生下半人半吸血鬼的新型怪物。 这种新型吸血鬼有机率拥有强大能力,只要他们制造出一个来,就能带领吸血鬼家族走出困境。 因此他们便秘密在人类里展开试验,广泛撒网。 终于,他们成功了,虽然效果并不显著,可是试验前景是光明的。 十几年前,其中一名半人半吸血鬼的孩子,出生后仅用了两个月时间,就长至了成年状态,她会催眠术,读心术,智力超群,曾三次带领吸血鬼家族在与狼人的战斗中全身而退,挽救了吸血鬼被灭族的命运。 从此之后,吸血鬼制造后代的主流就变成了生育,而不是初拥。 狼人自然不愿意看着吸血鬼越来越强大,他们的祖先过得有多悲惨,至今还在部族里流传。 所以他们一直不遗余力地在杀死未出生的吸血鬼。 “你是医生,难道没有比杀人更好的选择了吗?”孔千羽还是不信这货的说辞。 “吸血鬼的血脉再稀疏,也比人类的要霸道得多,你以为这些普通的人类女性,在经历过漫长的胎儿寄生,还能顺利地活下来?” “她们生产之日,就是她们殒命之时!我们杀的,只是未来马上就要死的人,而且还顺带除了一个怪胎!我们有什么错?” 怪不得开膛手杰克的受害者多数腹部有损,原来真实的动机,是冲着她们腹中胎儿去的。 这个时代的外科医学落后,怀孕后不想要七成都会死,生下来才是更好的选择。而且产妇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生孩子没了,谁也不会怀疑到孩子身上去。 果然是好毒的手段啊。 了解了事实真相,孔千羽觉得自己还真没有立场骂狼人草菅人命,毕竟站在自己种族的立场上,他这么做也没有错。 反正这一片空间都是假的,杀个把狼人想来也不会让他们有机会破开空间,索性放长线掉大鱼,揪出来所有的吸血鬼与狼人,来个一网打尽。 玩的就是心跳。 当孔千羽与薛无为商量放了杰克时,薛无为简直要给大佬跪了,您老先生还真是看热闹不怕事大! 伊丽莎白和凯瑟琳这两名受害者,孔千羽说什么也没让杰克动手,甚至严厉地警告他,不许再虐杀任何人,不然她手里拿的,可不是烧火棍子。 杰克憋屈地同意了。 既然知道了吸血鬼的存在,孔千羽便扩大了自己在伦敦的活动范围,她与薛无为都跟着福尔摩斯一道,想要亲眼看看,这种西方传说中优雅强大神秘的种族,到底长什么样。 事实证明,很多时候,还是想象中的事物更美好一点,现实只会给你一次又一次打击。 眼前尖嘴猴腮,吱吱乱叫的蝙蝠,就是大名鼎鼎的吸血鬼了。 因为之前孔千羽亲眼看到,一位晚归的绅士被它袭击,脖子上留下两只尖利的牙印,失血过多倒地不起,眼看就要没救了。 这小东西想跑,被她掷出的桃木剑正中翅膀,啪叽从空中掉落在地,龇着一口牙冲她叫嚣。 不好意思,听不懂真鸟语。 ------------ 第二十五章 群魔乱舞 孔千羽仔细端详了一下这货的样貌:“长得还真是丑啊。” “咱们国为啥没有这玩意?”东西方在古代又不是全无交流,再加之这玩意会飞啊,一条小小的山脉或者国界线,可挡不住他们扩张的脚步。 “哼,他们也得敢。” 《山海经海内西经》有载:西岭有鬼焉,形同人,目赤而生獠牙,昼伏夜出好食人血,食之延年益寿。 看看咱们老祖宗,吸血鬼对咱们来说是什么玩意?大补的食材!只有餐桌上有他们一席之地! 蚂蚱都不敢三个以上聚集的地方,哪个还敢来?是嫌外卖送得不够快吗? 她念动咒语,暂时禁锢了它的飞行能力,这才放心地扔到地上,一脸嫌弃地赶紧洗手。 “喂,别装死了,赶紧变成人形,不然就拆了你的翅膀。”薛无为大着胆子踢了小蝙蝠两脚,后者扑腾半天发现飞不起来,这才不情不愿变成了人。 还真是个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的大帅哥,要不是浑身上下都透着股邪气,孔千羽还能夸他一句好看。 “这种东西哪里好看了?西方女性都瞎了不成?” 人之血肉对妖兽来说确实是绝佳的补品,吃了能补充能量,但是吸血鬼再怎么能变蝙蝠,从母体中生下来时,都是个人形。 也就是说,他还勉强能够属于人类的范畴,如果非要给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他们的血液里携带某种病毒,阻止了其正常的新陈代谢,才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只能依靠吸血而生。 既然脱离不了人类身体的桎梏,那么长期吸血带来的后遗症之一,就是畏光了。 他们不能长期生活在阳光下,不像狼人,白天会变回正常人,他们只能躲在黑暗的地下,默默等待黑夜的来临,再加上吸血鬼本来就是白人,不见阳光,自然白上加白,白得极不健康。 “你是什么人?竟敢与伟大的血族作对?” “你又是什么东西?竟敢跟大佬大呼小叫?” 薛无为与吸血鬼互相瞪视着,谁也不服谁。 孔千羽有心试试这小吸血鬼的本事,慢悠悠拔出桃木剑:“来吧,我们打一架,打得赢我就放了你。” 论打架,吸血鬼可能怕狼人,可能会怕牧师,却绝不会怕一个普通人,尤其这普通人还是很少见的东方人。 东方那个神秘的大国,在他们当时的普遍印象中,就是人傻钱多,你有粮,我有枪,你家就是我粮仓,几百亿白银的赔款拉回来时,他们举国欢庆。 因此区区两个东方面孔的年轻人,对吸血鬼来说,就是食物! 他动了,吸血鬼本就是以速度见长的生物,他快出残影,将目标选在孔千羽身上,毕竟女性从体力上就不如男性,先杀弱的准没错。 可惜啊,他忘了自己刚刚在逃跑时是被谁一把抓住,又是谁施法禁锢了自己的飞行能力的了。 孔千羽看着接近自己的吸血鬼,烧火棍都懒得用了。 这速度还能再慢一点吗?还没薛无为快呢,她一把掐住了吸血鬼的脖子,桃木剑一挥,对方刚长出来的尖牙被齐根削断。 吸血鬼发出一声惊恐的啸叫,向附近同伴求救。 他甚至没能看清孔千羽是如何出手的,自己就已经被对方制住,不得寸进了! 不可能!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比他们速度还快的生物? 如果孔千羽此时知道他在想什么,一定会嘲笑他井底之蛙做得相当快乐啊。外面的世界那么大,他就非得守在一个小小的井底,见抬头的一小片天。 吸血鬼同样也是群居生物,但他们没有狼人团结,内部矛盾重重,几乎都是以家族形式小范围聚集,他们这一群数量不多,只有五只。 另外四只赶来的速度是挺快,前后也就两分钟吧,但是孔千羽抓蝙蝠的速度更快,他们甚至都没来得及化出人形,就已经被死死拿捏了。 五只蝙蝠挤在一个小小的铁笼子里,笼子上贴着张黄表纸,无论他们如何挣扎,笼子纹丝不动。 再笨的蝙蝠此时也明白,他们是真遇到对手了,一个个都耷拉着小脑袋,垂头丧气趴在笼子里。 高傲的血族终于低下了高贵的头。 自此,二人组一会儿没闲着,将潜伏着的吸血鬼全部抓获,关了足足有二十只笼子,这才终于碰到传说中吸血鬼一族的希望。 一名女子从黑暗中款款走出,在见到她的第一眼时,孔千羽就笑了。 最近这些恶心的丑蝙蝠真没白抓啊,此时出现的大BOSS,长得与小娃娃极度相似,不是她还能有谁? 书灵到底不是人类,思维也比人类要简单得多。 孔千羽挥了挥手中的烧火棍:“找你还真挺不容易的。” 憋了一肚子的火,她终于找到地方撒出去了。 相比较其他的吸血鬼,这一只确实与众不同,她总能提前预判孔千羽的下一击攻击,然后从容躲开。 几次攻击落空,孔千羽的脸上划过一丝兴奋,比起一把抓一堆的小蝙蝠,还是这样的更有挑战性。 修行之人,打架斗殴是看家本事,已经比吃饭喝水还要不可或缺,根本不需要额外思考,她意沉丹田,掂了掂手中的桃木剑。 小娃娃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困惑,孔千羽明明还站在对面,可是她却抓不到她的思绪了,就好像,对方突然消失了一样。 身上的伤痕从第一剑刺中开始,越来越多,失去一点血液对吸血鬼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失得太多,还补充不回来的话,哪怕她有一半人类的基因,该死也同样会死。 失去了一直以来的倚仗,她被孔千羽虐得相当惨。 “我想知道,如果你在幻境中死了,是不是一切就都结束了?”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什么幻境?”小娃娃皱着眉。 “还特么跟我装?”孔千羽直接一剑将她刺了个对穿。 吸血鬼死了。 但是幻境并没有结束。 甚至当天边泛起鱼肚白时,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孔千羽初时以为,是他们的努力起了作用,幻境被破。 然而. ------------ 第二十六章 如何离开 孔千羽站在一条灰蒙蒙的街巷上,望着两旁破旧的石制建筑,眼中闪过一丝茫然。 她这是到了哪里?薛无为哪去了? 明明刚刚他们还在河边,与几只菜鸟吸血鬼打架,她自以为抓到了书灵幻化的吸血鬼首领,将其斩杀。 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新的一天开始,幻境也发生了变化。 她以为她打破了幻境,能再一次回到异空间见到始作俑者,正准备想办法对付呢,怎么? 吱呀一声,身旁的门开了,出来的女人穿着暴露,神情疲惫,抬眼看了几乎堵住门的孔千羽,微微皱眉:“请让一下。” 她几乎是下意识地抓住了女人的胳膊,对方吃痛轻呼一声:“哎呀,你干什么?” “你叫安妮?今天是几号?” 女人愣了愣,她不认识眼前的东方女人,她怎么能叫出自己的名字,早被生活磨平了棱角的她,深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道理,连忙回答:“今天是1888年8月7日,你能放开我吗?挺疼的。” “对不起。”孔千羽松了手。 她居然又陷入循环,回到连环杀人案开始了! 靠!她被那狡猾的书灵骗了,她就说嘛,读了那么多书,精心设计的幻境,怎么能有那么明显的破绽,明明之前在山海世界里,这书灵假扮的玄倾,她一开始可没看出是假的来。 不能说一模一样,亦可当一句惟妙惟肖。是她小看那书灵了。 既然重新来过,孔千羽就不浪费时间了,她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修为比上一次压制得还要厉害,如果再循环几次,岂不是要跟薛无为似的,沦为普通人? 能打得过的时候都出不去,打不过之后呢?怕不是得一直留在这异空间里给个小崽子当养料? 那书灵把他们引入异空间,肯定不怀好意,虽然现在还不知道它究竟想要干什么,反正抓起来拍死就对了。 两天时间,抓了狼人,灭了吸血鬼,那小娃娃虽然不是真的书灵,只要她顶着那张脸,孔千羽就觉得打起来很舒爽。 行啦,这一回,五名受害者一个没死,开膛手杰克的传说完全不存在,剧情已经崩得不能再崩了吧? 为什么三个月后,孔千羽又回到了1888年的8月7日?剧情的开头? 看来救受害者,不是破开幻境的关键,既然如此,不若顺着剧情走完看看?她试了试自己的修为,以每次循环的衰减程度来看,再来个五六次问题不大,她有试错的机会。 说干就干,既然原著是围绕着福尔摩斯探案来写的,那么她就引导着主角找到凶手,反正华生是自己人,容易得很。 薛无为很高兴再次见到孔千羽,他还抱怨为什么不早来找他,在听了孔千羽的计划后,他很高兴地为她引见了福尔摩斯。 三人小组的推理断案过程,有孔千羽这个“先知”的存在,丝滑得不能再丝滑了,第五名受害者死亡的翌日,凶手就被找到了。 胖医生杰克的出身很不错,当医生只是他的业余爱好,人家家里可是有贵族头衔的,名下还有大片的庄园和城堡。 虽然孔千羽很怀疑那里边从家属到仆从都是狼人,不过这些不重要,她已经试过了,灭了他们都没办法离开这处幻境,何必费力。 杰克受了很重的伤,当福尔摩斯在孔千羽不动声色的剧透中找到他时,他已经时日无多,躺在病床上等死了。 脸上透着不正常的灰白,杰克两只眼睛是身体唯一能动的地方,他的儿子在轻声祈求福尔摩斯,不要将他父亲是凶手的事透露出去。 贵族要脸,名声比命都重要,哪怕杰克一家子都不是凡人,可是生活在凡人世间,就得遵守凡人的游戏法则。 此事一旦传扬出去,他们便得背井离乡,颠沛流离,哪如留下享福舒服。 孔千羽站在不远处听两名英国绅士的小声理论,觉得挺有趣。 福尔摩斯是个真正的绅士,他一直坚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理论,想要揭穿杰克的真实身份,他手里掌握的都是真凭实据,杰克无从抵赖。 杰克的儿子表面上是在与福尔摩斯商量,但是一只手默默地化了狼爪子算怎么回事? 打算谈判不成,杀人灭口吗? 孔千羽笑眯眯地迎了上去,将福尔摩斯不动声色地劝开,然后面带微笑地握住了那只狼爪子,惨叫声传来,刚刚还眼中暗含杀气的年轻狼人,此时满脸都是惊骇。 他的三根爪子全断了!他肯定自己刚才听到了骨头断裂时的声音! 这个女人好厉害!自己的狼爪能多锋利坚硬,他很清楚,可是看这个东方女人的样子,似乎都没出气,就轻飘飘一下,自己差点没疼死! 他很没骨气地怂了,这回是真心实意地祈求,他们以后绝不会再杀人,开膛手杰克,可以随着老杰克的死亡,同样消失不见。 福尔摩斯还想拒绝,孔千羽想着原书里,最终他是答应了保守这个秘密的,因此与薛无为两人也加入了劝说的行列。 最终的妥协方案就是,他们一直等在杰克的床头,亲眼看着重伤的人咽下最后一口气才离开。 好了,那么接下来,他们可以离开了吗? 东方的太阳再次升起,又是新的一…… 天字还卡在孔千羽的嗓子眼里没说出口,四周的环境再次重组,她重新站回了破旧的街巷口! “草!”没忍住甩出一句国骂,不用说,循环继续,找到凶手,破解迷案,也不能让她离开幻境! 到底要如何呢?孔千羽坚信,无论幻境再怎么真实,书灵再怎么想要困死她,都不可能没有破绽,所谓上天有好生之德,所以,破绽到底是什么?她究竟要怎么做,才能离开这儿呢? 第四次,孔千羽提前杀了所有受害者,没有用。 第五次,孔千羽灭了福尔摩斯,还是没有用。 第六次,孔千羽想方设法让吸血鬼与狼人坐到了谈判桌的两端,让他们“自愿”达成和解,以后绝不会无故伤害平民,依然没有用。 第七次,这一次,大概是她最后的机会了。勉强打开储物袋,取出桃木剑的她,第一时间跑去找了薛无为。 ------------ 第二十七章 离奇死亡 “咱们认识这么久,还没一起喝过酒吧?”两人选了个不起眼的街边小酒馆,其间卖的酒水味道比猫尿好不了多少,价格却一点也不便宜。 孔千羽感叹了几句日不落帝国的平民老百姓生活也不怎么样,便开始跟薛无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天。 “听你以前说,你是你师父捡回来的?没想过找找家人?”薛无为的面相可以看出,他亲生父母俱全。 “扔都扔了,还找什么,我的亲人只有我师父。”薛无为想得很开。 “如此算来,你修道时日可不短,得有个二十多年了吧?” “是啊,也曾勤学苦练,日日不辍,但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天赋很重要。”薛无为仰头把杯中酒一口闷了,笑着问:“看你年岁比我还小,你就是传说中的天才吧?” 二十出头,玄门无人能出其右,远的不说,就派他去地府走了一趟,轻松得跟旅游似的,当今玄门就没一个人能做到的。 谁不是老老实实地沐浴更衣,开坛做法,三跪九叩,还得拼一拼人品,成功机率有限。大佬却跟逛自家后花园似的,随手一挥,通道就出现了。 差距一星半点时,后进之人动力十足想要你追我赶,但是中间隔着条马里亚纳海沟,谁还想不开要去填平? 所以薛无为一直以来很服气,当然也由不得他不服气。 孔千羽神秘一笑:“我已经一千岁了。” 薛无为放声大笑,吸引了酒馆里不少人的目光:“你在开玩笑吧?” “你知道,我没有。” 薛无为点点头,继续喝酒。 “你师父修道多少年了?他俗家名姓叫什么?” 薛无为茫然摇头:“师父没说过。” “那你们紫霄观,创观祖师是谁?” 薛无为还是一脸茫然,没有说话。 孔千羽抽出桃木剑,将薛无为刺了个对穿,他的脸上还挂着恰到好处的茫然无措,似乎在怨怪孔千羽翻脸不认人。 浅粉色的烟雾从他身上飘出来时,孔千羽松了一口气,她终于确定自己没有找错人。 面前的酒杯与圆桌最先消失不见,小酒馆不见了,整个伦敦都不见了。 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小娃娃有些不服气地坐在地上,瞪着孔千羽:“你怎么又能猜到呢?你们玄门中人,不是最讲究同气连枝的吗?怎么能对自己人下得去手?你就不怕,万一你猜错了,误伤好友吗?” “在我的世界里伤了真人,他可真的会死哦~” 孔千羽笑了:“你还太小,不会懂的。” 脱离了书本,孔千羽的实力全部恢复,桃木剑自然不用用了,灵剑握在手里,熠熠生辉,心随意动,脱手腾飞,冲着书灵直直劈下。 小书灵手指都没抬一下,劈到她身上的灵剑就不见了:“姐姐,别一上来就喊打喊杀的好不好? “如果我猜得没错,你能读取我的记忆,我知道的事,你都能模仿出来,对不对?”所以她不知道、薛无为却应该知道的事,假的自然答不上来。 至于她从什么地方发现纰漏,看出来薛无为是假的,这是个秘密,还不能说。 “姐姐你很聪明啊。” “别叫我姐姐,你不配。”孔千羽微笑着,说出的话却相当绝情。 叫她姐姐的,只有一个。 师父的扇子器灵。 那么多的同门,小器灵最喜欢她,常常能趴在她的怀里,一睡就是一天,无论她怎么捉弄都不生气,羡煞一众同门。 要知道,他们哪怕想摸一把,器灵小师妹都要哭给他们看的,单论能哭这一点,这货哪像个扇子成精啊,分明应该是水桶精,眼泪像不要钱似的。 书灵收起了脸上甜甜的笑容:“所以,你一定要如此不听话吗?姐姐,我们才应该是同类,为何你要抗拒我呢?” “难不成你想要我的命,我还得配合你才是?”这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我并不想要姐姐的命。”小书灵笑笑,只是下面的话还没说出来,就又被孔千羽打断了。 “你想要我的寿命,我猜的可对?”她第二次破开幻境后,就开始有所察觉了。 她原来以为这小书灵是想要她的修为,但是在山海幻境中,自己打了半天,灭了这货的幻化后,法力自然而然恢复如初。 后来她以为小书灵想要的是灵魂,毕竟她的神魂是连成了仙的鬼都觊觎的。但是同样,离了幻境,她的灵魂力量并没有被消耗,甚至神识还隐隐有增强的趋势。 那她还能有什么被灵惦记的呢?答案只剩最后一个:寿命。 这玩意其实一般人都不会知道,就连他们给人算命看相,也只能算出个大概,除非是真正大限将至,明天快死了,今天还算命,能顺利推出死亡的时辰而已。 所以很多时候寿命也是人本身的一种能量这件事,就会被忽略过去。 孔千羽福至灵心地想起几天前她收到的几条信息,来源是久未联系过的倒霉小警察董利波。 在他的辖区内,遇到了一件怪事。 他们辖区有个智力有缺陷的少年,大约十六七岁,是先天性的智力障碍,他父母原本对他还算可以,吃得饱穿得暖,直到三年前。 三年前,这对父母怕他们死后,儿子没人管,又生了个二胎,二胎一落地,父母的态度明显变了,渐渐的对大儿子不管不顾,大冬天的,他脚上还穿着凉鞋,每天都在附近几个村子里流浪。 几个相关单位都约谈过家长,可他们就一句,家里困难,养不起他,谁愿意养谁接走,最后有关部门想了个解决的办法,残疾的大儿子可以领低保,直接送去了养老院住着,钱也归养老院支出,与他家没关系。 虽然占不到钱财的便宜,但是帮小儿子摆脱了以后一个大麻烦,他们觉得挺划算,竟是真的狠心到连一眼都不多看的地步。 大儿子入住养老院三年,一直挺不错的,有吃有喝,老人们对他也挺好。 可是不久前的一天,这孩子离奇死了。 ------------ 第二十八章 末世副本 这个孩子有个很有爱的名字,叫家宝。 家宝的死,经法医鉴定,完完全全是自然死亡,全身多器官衰竭。 如果不是他在十六七岁的年纪,死时外表像耄耋老人的话。 照例是养老院吃早餐的日子,家宝特别喜欢吃饭,大约是以前饿得狠了,他来养老院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让别人叫吃饭的时候,都是早早坐在餐桌边等开饭。 然而今天,所有老人都被安顿好了,家宝依然没有出现。院长派人去叫他,还笑骂一句这小子今天怎么转性了,再不来不给他留了。 谁也没想到,家宝的房间里,家宝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床上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他身形瘦削,鸡皮鹤发,神态安详,早已停止了呼吸。 这个老人是谁?家宝又去了哪里?惊慌中,养老院报了警。 警方一开始没当回事,养老院里有老人过世,多正常的事儿啊,结果来了之后一验DNA,所有人都傻了。 十六七岁的小伙子,昨天还好好的,今天就像老了几十岁一样,死了。法医鉴定的结果,用通俗点的话说就是,家宝是自然衰老死亡,实际年龄相当于八十多岁的老人。 至于为何一夜之间一个青壮年老了至少七十年,没人能解答。 所以董利波听说之后,一下子便想到了鬼神上去了,任何邪门的,不能用科学来解释的事儿,都归结于玄门准没错。 他特意给孔千羽发了个信息,说了说这事儿,还问她有没有见过类似的。 还别说,她以前还真见过,不过是在他们原来的世界里。 三师兄从东海风尘仆仆地回了宗门,跟师父请了安,第一时间找到她,献宝似地拿出一只小山那么高的蛤蜊给她看。 额~~孔千羽满脸黑线,她刚刚种的碧血草啊!全都压死了!放个妖兽出来放哪不好,偏偏要放到她的药田里去。 要知道碧血草有多难养,别看名字平平无奇,却是所有可种植的草药中,最娇气的一种,哪一日水肥不合意,一死一大片。 气血涌上心头,哪还管得上个大得出奇的蛤蜊,孔千羽操起药锄就把师兄一顿削,两人你来我往打了百招,蛤蜊想跑,才让他们住了手。 这是只两千年道行的老妖了,海里妖兽普遍长寿,修行也慢,两千年不足为奇。奇就奇在,这只蛤蜊不是普通的蛤蜊精,而是极稀少的蜃。 这货会吞吐云雾,形成海市蜃楼,极吸引人,只要有人类进入其内,不老死不得出。这种妖兽最擅长的,就是吸取人的寿命,供自己修炼之用。 好在深海本就人迹罕至,蜃得手的机会不多,三师兄还是在一座失事的货船舱底抓住的它,当时他就觉得很奇怪,哪个正常跑船人会是一群白发苍苍的老者,一个年轻人都没有。 后来才知道,是这只蜃在捣鬼。 海市蜃楼里挺好玩的,孔千羽有一阵十分迷恋这种虚幻的美景,她是个懒得出门到处云游,又喜欢一切美好事物的宅女,蜃的幻境很好地满足了她的要求。 至于被偷寿命这种可能,emmmmm,打一顿不行的话,就多打几顿,打到蜃害怕了,自然不敢动手脚。就算是一时不察,被它得手,拍死了也能还回来,不要紧。 这个异世界里,海洋都快被污染完了,今天塑料垃圾明天核污染水的,能进化出来个哥斯拉她都不觉得奇怪,个把蜃妖上了陆地自然不在话下。 因此当时她还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让董利波联系薛无为去处理,搞不定了再来找她。她默认后来没人再说此事,是妖兽被收拾了。 但是如果从一开始就不是妖兽而是一只灵呢?如果也就是那时候,薛无为不知不觉被这书灵坑了呢? “猜对了又如何?哼!既然来了,就别想活着出去!敬酒不吃你吃罚酒!”小娃娃圆圆的小脸上终于没了虚伪的笑容,她隐去了身形,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在书的世界里,没有人能走出去,你们注定,要化为我的养分~~~哈哈哈哈~~” 孔千羽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童音笑起来还真是恐怖啊。 这么不乖的小屁孩,一定要抓出来打一顿才行。 淡粉色的烟雾又起,有了前两次的经历,孔千羽倒是不慌,寿命这玩意,她有的是,不出意外的话,这具身体在她神魂的养护下,再活一千年都没问题。 不知道这异空间与现实世界的流速会差多少,反正她现在还是个活蹦乱跳的青春少女,想来一时半会儿还顶得住。 那便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吼吼吼~”嘶吼声从身后传来,孔千羽出现在一处破破烂烂的建筑物前,身边全是肠穿肚烂、腐臭不堪的丧尸。 她也没客气,小小烧火棍拿在手里,火龙激射而出,将离得最近的几只丧尸烧得灰都不剩。 奈何会动的尸体并没有智慧,自然不知道害怕为何物,同类被消失也阻止不了他们想要吃活人的欲望,前仆后继地涌了上来,迅速填补刚才被孔千羽清扫出的空间。 再次灭了十来只丧尸后,她决定不再恋战。 出现的地点绝佳啊,前面的破旧建筑物上明晃晃地挂着XX省第一人民医院的牌子,内里还有源源不断的丧尸被她这打斗的声音吸引,正步履蹒跚地奔过来。 一群又一群,孔千羽就是长了八只手,短时间内也杀不完,还是先走为妙。 她轻身飞上天台,唯一的门紧锁着,这里没有丧尸,还算安全。 她环视一周后,挑了几块砖头,不停向楼下扔去,眼见吸引的丧尸已经多到开始凭本能叠罗汉往楼上爬时,她毫不吝啬,扔了几张烈火符下去。 感谢书灵还没变态到家,她的修为没有受到抑制。 熊熊火光冲天而起,人体内大量的油脂是天然的可燃物,几个小时过去,当最后一丝火苗熄灭之后,街道上暂时看不到丧尸了。 她施施然落地,离开了这片区域。 看来自己是进入某本末世里了,孔千羽向来对这样的题材无爱,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瞎想世界毁灭干嘛? 按照末世文的设定,她应该尽量远离城市中心这种曾经的人口稠密地带,找到人类幸存者基地才是。 ------------ 第二十九章 死亡城市 离开了人类文明,剩下的城市游荡着的都是活死人时,其恶心程度都够活人喝一壶了。 此时正值炎夏,火红的太阳依然孜孜不倦地释放着热量,丧尸们不知冷热,但是他们的身体知道。 再牛X的病毒也无法阻止尸体的腐烂,高温加速了这一过程,孔千羽亲眼看到一具已经烂得快要没有肉的骨架,顶着半张脸的脑袋,依然还想冲过来咬她。 写文的作者要不要写得这么详细,视觉冲击效果满满,任何人看了都会生理性反胃。 一路走一路寻找人类活动的痕迹,孔千羽也顺手把附近的丧尸灭掉一部分。这些玩意看着有碍观瞻,但是战斗力并不高,跟刚刚形成的最低等僵尸差不多,移动速度慢,攻击手段单一。 唯一占优势的地方,就是数量实在多。 当穿过大半个城市后,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她略微估算了下城市规模与丧尸数量,这座城市,九成以上的人口都丧尸化了,也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不是与之类似。 看来人类的处境不妙啊。 效外就好多了,飞了许久,既没丧尸,也没活人,她进了几间路边的商铺民宅,发现东西都有翻动的痕迹,食物基本都不见了,看来附近应该就有活人了。 果然不出所料,半个小时后,她久违地见到了活着的、能交流的人类。 “站住,再往前我就开枪了。”一辆改装过的重型装甲车缓缓行驶在公路之上,孔千羽没有避开,自然很快被对方发现。 粗犷的男声响起,她很自觉地配合。 车里下来了三个荷枪实弹的男人,看年纪三十左右,身形瘦削,脸有菜色,显然长期没有吃过饱饭了。 “这位女士,你是要去城郊的希望基地吗?”为首的男人警惕地问。 “是。”孔千羽言简意赅。 “就你一个人?没有行李?你从哪来的?有没有受伤?” 末世时代,这么两手空空的人还真是少见,没有食物和水,更没有抵抗丧尸的武器,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活着走出城市? 他们都是末世爆发后,九死一生从B市逃出来的幸存者,后来为了搜寻物资也曾回到过B市,自然不会不知道,此时的城市内,早就一片尸山血海,变成丧尸的乐园了,根本不可能会有活人。 末世初期,他们也知道B市有几个高层建筑里可能还有几个幸存的,加起来不过百十号,物资充足,苟着还能坚持,可是距离末世已经一年时间了,他们都陆陆续续失去联系,结果可想而知 “我是从B市出来的,行李在逃命过程中都丢了,你们放心,我没受伤。”孔千羽不知道,自己这一番说辞,竟让对方举起了枪。 说是逃命而来,身上却干净整洁,一丝尘土也无,哪个逃命能逃得这般悠闲?最主要的是,她唇红齿白,虽未施粉黛,却天生丽质,十足十的美人胚子,这样的女人,在末世里一人游荡,怎么想怎么可疑。 但是她又实在没有理由说谎,人类与丧尸根本是两个物种,不存在有间谍的可能性,所以他们现在怕的,这是个人身上带伤,万一变异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现代化的热武器,在孔千羽眼里还比不上她手里的烧火棍,不过强龙不压地头蛇,她并没有制服他们的打算,只静静站着,问道:“所以,你们的意思是?” 三个男人面面相觑,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许久,领头的说:“你就站着别动,过一天一夜,你要是没事,我们就带你回基地。” 孔千羽也不反驳,只多问了一句:“你确定?” 不知道是不是B市的丧尸损失了太多的同伴有些上火,还是城市里没吃的,他们饿得受不了了,此时已经有原本在城市边缘游荡的,正大批集结,向着他们这个方向前进。 正常情况下,大约四五个小时,就能到达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数量约有七八百,算得上小型丧尸潮了。 防御力高的基地可能不怕,但是他们只有三个人,虽然装甲车武装到了牙齿,也架不住几百个丧尸围攻吧? 反正只要孔千羽在,他们不会有生命危险,吓他们一吓也好,不然总拿自己当坏人看也不好玩。 她找了路边一处空屋子,开始闭目养神,外面的太阳实在太大,她确实有些累,不知不觉间,竟真的睡着了。 直到被丧尸的脚步声惊醒时,天已经黑透,依然不够凉爽。 那三个男人居然也躲回车里睡觉去了,竟然心大的连个放哨的都没留,孔千羽无语地砸了两下车门:“喂,丧尸来了,你们赶紧走吧!” 现在走还来得及,再耽误下去,他们一个也跑不掉,全得留下当口粮。 车里的男人还算警惕,很快打开门冒个头出来:“深更半夜的,吵什么吵?” 丧尸离得还远,他们听不到动静很正常,因此孔千羽耐着性子解释了一句:“再过二十分钟,会来一个小型的尸潮,大约七八百个,你们再不走,一会儿别怪我不救你们,死了也与人无怨。” 一听有尸潮,男人很快严肃起来:“你说真的?”为什么他什么都听不见? “你怎么听到的?”另外两个人也被吵醒了,此时出言询问。 “你们烦不烦啊?爱信不信!”一而再再而三被人当犯人一般审讯,孔千羽耐心用尽,转头就走。 丧尸的臭味越来越浓,脚步声依稀可闻,一直等着没动的三个男人此时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 “大哥,咱们快回基地吧。”装甲车可挡不住尸潮。 他们经常遇到大大小小的尸潮,要么仗着速度够快甩掉,要么就得回到防御力高的基地共同抵抗,在野外遭遇,不跑等着送死吗? “那个女的怎么办?要不要带着她?” “带上吧,到底是一条人命,她一个女人,咱们三个大男人,就算变异了,一枪打死也就是了,她还能把咱们三个都撂倒不成?” “喂,快上车,咱们赶紧跑!” 哟呵?想通了?孔千羽也不废话,直接上了车。 这玩意改装之后,速度虽然不快,但是后面的丧尸也追不上,他们一路前行,三十几公里外,就是希望基地,按现在的速度,二十分钟就能到。 只要到了基地,后面那些丧尸就不是问题。 然而,咚得一声,什么东西落在了他们车顶上,开始一下下砸着天窗 ------------ 第三十章 与众不同 这下三个男人都有点慌,丧尸的力量有多大,只有真跟他们肉搏过的人,才有资格评价。 改装过的装甲车虽然很结实,但是在这只丧尸有节奏的敲击下,车顶还是不可避免地凹陷了。随着凹陷越来越大,车里的气氛也越来越凝重。 负责驾驶的男子脸绷得紧紧的,恨不得将油门踩进油箱里。可是这改装过的车,负载太重,马力就那么大,速度始终都在五六十徘徊。 身后的尸潮暂时不会构成威胁,可是车顶上这一只,再不解决,他们根本撑不回基地! TMD!领头的男人忍不住咒骂一声,丧尸什么时候这么聪明,知道车顶防御最薄弱了?而且明明那么远的距离,这只丧尸究竟是怎么追上他们的? 今天净遇到怪事了,先是纤尘不染的神秘女子,再是速度明显异于其他、似乎还有些智商的丧尸。男人忍不住瞥了孔千羽一眼,这一看,顿时有种喘不上气来的感觉。 他们满头大汗想着如何逃命,一不小心可能就被丧尸掏了老巢,这个女人居然睡着了!到底是心太大,还是有恃无恐啊? “老陆,停车!”领头男人抬头盯着车顶,突然大吼一声。 一声叫人牙酸的刹车声响起,钢铁巨兽停下了前进的脚步,车顶上促不及防的丧尸被毫无疑问地被甩下了去。 这回不用领头人吩咐,老陆又是一脚油门踩到底,冲着这只给他们添了不少麻烦的丧尸碾轧过去。 按照以往他们对付丧尸的经验,这么重的装甲车,能把这些嗜血的怪物碾得渣都不剩,它们没有智商,根本不懂得要如何躲避,是活靶子一般的存在。 然而,车动了,这只丧尸也动了,甚至动作相当敏捷,比车后面远远缀着的同类高级得多,它纵身一跃,闪到路旁,甚至趁着车从它身边开过之际,居然又跃上了车顶。 继续传来的敲击声与岌岌可危的车顶都在提醒领头男人,他刚刚的作法是徒劳的。 “五哥,现在怎么办?”老陆黑着脸,这次可不敢再停车了,刚刚停下这么一会儿,后面的丧尸大军可没闲着。 五哥拿起枪:“老子上去会会它!”这车车顶板很厚,冲锋枪子弹不一定能打穿,贸然开枪,打到丧尸的机率小,误伤自己人的概率可一点都不小。 唯今之计,只能出去会会它了! “刚子,开门!”早已等在门边的男子迅速拉开了车门,热风扑面而来,五哥探出身去,对着车顶就是三枪。 砰砰的枪声没有打中丧尸,反倒更激起了它的凶性,放弃久攻不下的车顶,它瞪着一双灰白色的死鱼眼,低下身,避开子弹,一点点接近车门。 五哥很快发现这只丧尸的动作,背后惊出一层白毛汗,它位于自己的射击死角里,有车身掩护,自己根本打不着它!而它只要伸出爪子,自己极可能受伤。 被丧尸抓伤,就意味着变异成丧尸! 子弹很宝贵,末世后,很多现代工业产品都不能继续制造,枪支弹药就是其中之一,打一发少一发。 缩回头的王哥心有不甘地关上门,准备等车顶被破开的瞬间,丧尸进了车里,再想办法消灭它。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车顶的凹陷越来越大,眼见就要顶不住了。 “五哥,咱们快要到基地了。”老陆突然说道。 路两旁出现了一圈圈铁丝网,网上还挂着几个不停挣扎的丧尸,这是基地最外层的警戒线。 他们绝不能把一个如此与众不同的丧尸带回去,基地里可有着许多手无寸铁的普通百姓,这么巨大的威胁,万一守卫干不掉它,让它伤了人,他们难辞其咎。 “停车吧!”五哥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车后依然紧追不舍的尸潮。 “老陆,一会儿停车之后,你第一时间先向基地电台发报,让他们派人增援,消灭尸潮。刚子,你去想办法把警戒线合拢,车顶上的丧尸交给我。” 分派好工作后,五哥临开门之前,看了孔千羽一眼,她其实一直也没睡着,只是知道这些人不信任她,因此没有主动说过话。 现在她坐直身子,看着五哥。 “你一会儿你自求多福,下车之后,沿着路往里边跑,再有十公里,就到基地入口了,这里边的区域被清理过,应该还算安全。”他能做的只有指路与提醒了,说完便直接拉开了门,准备下车。 他们此时都有些紧张,没有注意到,丧尸砸车顶的动作早已停止。 五哥跳下车门,迅速举起枪,准备向车顶方向射击,刚子则迅速蹿下车,朝着铁丝网的开口处跑去。 一卷卷的铁丝网就放在缺口不远处,本就是基地以防万一有需要,截断通路用的,他赶紧抻起来两根,迅速向另一头跑去,心里暗暗着急。 不缠个七八圈,对后面的丧尸根本无效,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五哥小心翼翼地接近车身,踩在踏板上仰头张望,车顶空空如野,那只丧尸没在! 他急忙围着车身转了一圈,想知道这只狡猾的家伙跑到哪去了,这一转,令他目眦欲裂,忍不住惊呼出声:“刚子,趴下!” 三人一直以来的默契,让刚子在听到王哥的命令后,条件反射地躺倒在地,就地两个驴打滚,这才堪堪躲过丧尸的利爪和尖牙。 到手的鸭子飞了,丧尸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它一个闪身躲到车后,闪过了五哥飞向它脑袋的子弹,悄眯眯地又摸回车顶,一动不动地趴着,任五哥围着车转圈想要打中它而不可得。 它似乎知道老实趴着很安全,再没有多余的动作。 “五哥,来不及了!”尸潮前仆后继,终于到了近前,而刚子刚才躲丧尸耽误了时间,铁丝网只缠了三圈! “先上车!”五哥见原定计划没有成功,想先进车里,拖延点时间,等候救援。 老陆已经与基地取得了联系,他们马上派人出发,还需至少二十分钟,才能赶到。 这二十分钟,就需要他们自己想办法扛过去了! 车顶上打砸声又起,身后的尸潮已经近在咫尺。 ------------ 第三十一章 野外鏖战 “拼了!”五哥咬着后槽牙,眼中闪过一丝决绝。 装甲车原地掉头,两侧的重机枪射击孔伸出,车身全部的钢刺都竖了出来,此时远远看去,装甲车就像只大号刺猬。 五哥与刚子一人看守一架重机枪,车顶上那位不老实的,就只能交给老陆盯着了,只要车顶被攻陷,只能依靠他一个人与丧尸搏斗了。 “稳住、稳住!”五哥死死盯着外面的尸潮,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二十米、十米,最佳射击距离,他果断下令:“开火,老子不过了,给老子往死里打!” 枪声响起,最前排的丧尸扑通扑通地倒下,可是后面的同类压根不会害怕,它们踩着尸体,继续飞奔着向装甲车扑来。 丧尸越来越近,两挺机枪的扫射下,依然还有许多漏网之鱼扑到了铁丝网前,被倒刺挂住。 随着铁丝网上挂着的丧尸越来越多,后面脚步不停的同类挤压之下,铁丝网不堪重负,终于还是被丧尸踩倒。 装甲车淹没在丧尸潮里,重机枪的作用不大了,打不到这些丧尸的头,就是单纯浪费子弹。 五哥与刚子紧紧握着手枪,盯着车顶。老陆的注意力则全在四周围的车身上。 这些普通丧尸的爪子,挠在车身上与挠痒痒的效果差不多,老陆操纵着车辆左支右突,试图用尖刺杀伤更多丧尸,很快,车身上就挂了好几串丧尸糖葫芦,地上被碾爆头的更不知凡几。 一切似乎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现在只能祈祷上苍,车顶能坚持到援兵到来之时。 可惜今天五哥出门,肯定没看黄历。 车顶上出现了一丝裂缝,很快被一只腐烂得只剩骨架的手扒得越来越大,厚厚的钢板被撕开时,就连孔千羽都惊了。 这个世界的牛顿等物理大拿都没出生过吗?为何会有如此不科学的事出现?那是五厘米的钢板啊喂,不是豆腐皮好嘛,手撕?这丧尸吃了大力丸吗? 五哥率先开了枪,朝着丧尸的手部射击,但是已经变异了的怪物,无知无觉,不痛不痒,至于手被打断几根指头影响美观? 丧尸:???要不要听听你在想什么?老子命都没了,拖着一身腐肉,还要什么美观?又不需要找母丧尸! 洞口越来越大,终于可容得丧尸跳进车里,突然间,它的动作停止了。 一只丧尸突然从上面掉下来,嘶吼着冲向活人,鲜美的人肉味儿刺激着它的凶性。 五哥率先开枪,看得出来这个男人枪法不错,准确地一枪爆头,丧尸瞬间倒地。 他刚想松一口气,车顶上居然又掉下来一只丧尸! 这回是刚子,连开了两枪送它去往生。 “五哥,这两只都不是刚才砸车顶的丧尸。”刚子注意到这两只丧尸尸体完整,两只手的十个手指头都在,而且明显有一个长头发的女人,根本不是之前想要偷袭的他的那只。 五哥黑着一张脸,指了指副驾驶位车窗方向:“你看。” 刚子凑过去,就看到砸车顶的丧尸,正趴在车顶边缘,一只接一只地往车顶上拽同类,然后还推着它们往洞里跳。 好嘛,明知道有危险,车里的人类不好对付,它倒是聪明,自己先不下来,挑了别的同类做垫背。 他们的子弹数量是有限的,每个人也就剩那么十几发了,只要他们打光了手里的子弹,这只丧尸再跳进来,安全系数几何倍上升。 难不成,它真的有智慧? 五哥与刚子对视一眼,如此近的距离,都看清了对方眼中的恐惧。 人类在体力方面,已经被丧尸甩了不知道多少条街了,唯一能有点胜算的地方,就是丧尸没有智慧,攻击只凭本能,对声音和气味敏感,如今再加上智慧,这群怪物还能战胜吗? 车里堆满了丧尸尸体后,五哥与刚子手里的枪也彻底没了子弹,他们把枪一扔,拎起了切肉刀。 冷兵器与热武器杀伤力差距有多大,无需多说,他们看了看表,这才仅仅过去十分钟,车里都快没有下脚之处了。 车顶上那只有了智慧的丧尸,想来也快下来了。 在又一次合力砍掉一只普通丧尸的头后,车顶安静下来,透过车窗可以看见,那只丧尸没有再从下面拎同类上来,看样子是打算自己出面了。 也是,如此美味的大餐,怎么可能便宜了别的小角色。 五哥现在已经完全肯定,这只丧尸绝对有智慧,而且智商还不低,这可是个重大发现,他们便是悉数都死在这儿,也要把消息传送出去。 “老陆,给基地发电报,就说我们发现了一只具有智慧的丧尸,它极其狡猾,增援人员一定要小心。” 老陆依言去发报,车顶的智慧丧尸终于动了。 它先是扔下最后两只普通同类,随后自己也钻进车厢。 车厢里原本就堆满了丧尸尸体,再加上这三只人高马大的,几乎连动都动不了。 五哥和刚子的行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眼前的三只丧尸攻击已经到了近前,都能看到他们腐烂的口腔了。 一寸短一寸险,想要抵挡丧尸的同时,再有效杀伤它们,难度不小,不把它们的头打烂,就是捅它们一百刀,人家依然活蹦乱跳。 五哥手中的武器率先被震飞,哪怕他砍掉了面前普通丧尸的两只手,它依然锲而不舍地将头凑过来,张嘴欲咬。 刚子这儿就更险了,那只智慧丧尸显然是认定了他是好拿捏的那只包子,伙同一只普通丧尸左右夹击,他顾头不顾腚,根本招架不住,稍微一不小心,可能就要带伤。 被这玩意抓伤或者咬伤,根本无药可医,就算立即将伤处砍断,最多四十八小时依然会变成他们的同类,还不如自我了结的痛快。 刚子红了眼,冲着五哥喊:“五哥,如果你能有命回去,我老娘就交给你了,替我尽孝!”说完,就准备扑上去,一命换一命。 然后他就被一股大力甩飞了,孔千羽笑眯眯地站在他刚才的位置上,手无寸铁。 开什么玩笑?这女人找死吗?刚子费劲地想从死人堆里挣扎着站起来,就看到了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幕。 ------------ 第三十二章 他受伤了 那只给他们制造了无数麻烦、离要他们小命仅只毫厘之间的智慧丧尸,此时却以一个极诡异的姿势跪趴在地下,十分人性化的双手抱头嘶吼。 刚子心里升起一丝疑问,这些非生非死的怪物,难道也会怕疼吗?现在它这副样子,像极了人类疼痛难忍时的模样。 孔千羽一个响指,只听咔嚓一声响,小丧尸的脑袋瞬间旋转360度,栽倒在地,死得不能再死了。 不光眼前这一只,车四周围,上一秒还嘶吼着恨不得分食了他们美餐一顿的丧尸,几乎是同一时间,全部被扭断了脖子,倒地不起。 发生了什么事? 刚子惊恐地望着孔千羽,老陆和五哥还一头雾水呢,增援队伍终于姗姗来迟,进入视野范围之内。 一地的丧尸尸体,四个安然无恙的人,救援队的领队叫阎从烨,见人还活着,大大咧咧过来拍他的肩膀:“老五,你出息了,这些都是你们三个杀的?” 五哥不动声色地与阎从烨拉开距离,他们是敌非友。 也是倒霉,领头的居然会是他,冤家路窄啊。 阎从烨也看见了孔千羽,虽然惊叹于她的美貌,以及末世里不多见的干净清爽,身体健康,却并没有将她当回事儿。 这样的花瓶以往还能有闲心欣赏欣赏,现在活着都难,哪还有花花心思,他又不是基地里的那些种马。 阎从烨与五哥以前多有龃龉,对方什么实力他心知肚明。最重要的是,五哥是个很高傲很好面子的人,如非必要,不会向基地三连发求救电报。 而且他们不久前刚刚收到基地转发的最新消息,五哥他们此番遭遇的,不是普通的低等丧尸,而是已经进化后的新一代丧尸,其中有一只,疑似拥有智慧,懂得变通,很难对付。 阎从烨相信五哥这个三人小团队,没有击杀数百丧尸的实力,所以他们是如何做到,死里逃生的呢? 孔千羽并不想暴露自己,她一向低调惯了,尤其还是个不知名的末世幻境里,枪打出头鸟。 要不是刚才刚子实在危险,他们三个都死在这儿的话,自己一个活着,等来救援队后太过可疑,她根本不想出手。 她已经十分收敛了,没想到还是过于惊世骇俗。 真的不能怪她,她哪知道都末世了,丧尸都知道进化,这些人类还是一如既往的菜呢。 听说末世文里最不缺的,不就是各种异能吗?像空间异能能收纳物资,五行异能在对战中杀伤力巨大,甚至还有精神系异能,种类繁多,实力强横。 这小书灵天天看的都是什么不入流的杂书,让她编个末世都不敢放开手脚给人类开个挂。 无趣得紧。 五哥自己还懵逼呢,好端端的,这些丧尸难道还会自杀不成?他心有戚戚,刚刚对面的丧尸已经扑到他身上了,死前还给他来了一道口子。 这也是末世一年来,他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刚子微低下头,他心中很清楚,这些丧尸的死,都是孔千羽干的,这位不是普通人,但既然人家自己没有站出来揽功劳,他更没道理恩将仇报,毕竟是她救了自己一命。 没有人回答自己的问题,阎从烨心中有些不快,沉下脸来:“老五,你懂规矩,在回到基地、经过检验、确定你们没有被感染之前,还得委屈你们一下。” 反正他们就是接到命令来救人的,人救回去就行了呗,至于其他小队的秘密,他们不愿意说,自己也没兴趣探究。 不过他得重新审视五哥这个人了,以前当他大度豪爽,原来也是深藏不露,扮猪吃虎啊。果然末世能活下来的,都不是简单角色。 终于要回基地了,可是五哥心里没有一丝一毫兴趣,反而随着基地的正门越来越近,脸色越来越难看。 他受伤了!在缠斗中被丧尸划破了手臂! 所有人都知道的一个常识,那便是被丧尸伤到,尸毒入体,最慢四十八小时,就会变成怪物,无一幸免。 人类文明两千多年的发展,在灭顶之灾面前,就像个笑话,几乎是一夜之间,人类就丧失了七成同类,蓝星变成了丧尸的家园。 疲于奔命之下,什么秩序,什么研究,都被生存挤压,以致于一年后的今天,疫苗的研究连起步都做不到。 五哥知道自己被判了死刑,他不敢回基地,不想在不久后变成丧尸,再被一枪爆头,死在小小的隔离观察室里。 他更怕的是,失去了人类的本性后,会攻击他亲如兄弟的两个伙伴! 基地地方不大,隔离室也没有那么多,做不到一人一间。 怎么办?如果自己现在找借口离开,以阎从烨的性子,肯定会猜到自己受了伤,他会直接杀了自己,甚至于两个伙伴,还有半路搭车的孔千羽,都难逃一死。 宁错杀不放过,是人类在与丧尸的斗争中,用血的教训学会的。 他一点也不怕死,但是怎么样才能保全另外三个人呢?五哥绞尽脑汁,才发现自己什么办法也没有。 他的焦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幸好他们被临时安排坐在了一辆越野车的后座上,这辆车改装过,前后排之间被钢板封死,前排的人看不到他们。 “五哥,你怎么了?”老陆低声询问。 五哥不动声色地卷起了自己的袖子。 并不算长的一小道伤口,甚至几乎没有出血,但是伤口周围已经开始发黑,顺着血管向全身蔓延。 “五哥!”刚子惊叫一声,随即捂住了自己的嘴。 三人没有人再说话,老陆和刚子分别握住了五哥的一只手,表明了他们的立场。 三兄弟共进退,同生共死,绝不仅仅是一句空话! 他们不约而同地望向孔千羽,眼中有浓浓的歉意。如果不是遇到他们,只凭她的身手,完全可以一个人平安到达基地,可是现在,被他们连累,能不能活着从隔离室出来都成问题。 “老陆,以后我儿子就交给你了。”五哥像是下定了决心似的。 “五哥!你不能!”老陆也是个聪明人,立刻就明白了五哥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是想牺牲自己,来救他们三个人的命! “老陆,你还有老婆要养,刚子还有个老娘,你们不能死在这儿!”基地里并不是世外桃源,普通人生活极艰难,像他们有点本事的尚且能出来讨口饭吃,没这本事的,只能做各种建筑类、种植类的重活,来换取可怜的生存物资。 如果失去了他们,他们的亲人要么累死,要么饿死,就这么简单。 所以五哥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在隔离室里自己自杀,才是最好的选择。 只要四十八小时之后,剩下的人没变异,想来基地也不至于赶尽杀绝,人对于基地来说,也是一种资源。 ------------ 第三十三章 险些变异 车后排的几人度日如年,孔千羽又有些昏昏欲睡了,已经开始思考如果被丧尸咬上一口,能不能离开这儿的事了。 末世真不是什么好地方,与现在她身处的幻境相比,她原来世界里的邪修都能算善良的天使。 法制时代,流行的一句话,叫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游荡的都是野兽,那么换成现在的末世时代,就应该说兽性才是种族生存繁衍的基本属性。 她知道,基地里面是什么样 得益于强大的神识,几公里之外,她便看清了内里发生的事,因此才觉得恶心,才不想进基地了。 寻找人类文明?前提得是寻到的是文明,而不是一种称为人类的兽类集中营。 希望基地占地很广,有拥挤的贫民窟,有宽敞的小别墅,有戒备森严的库房,还有绿意盎然、茁壮成长的大片大片作物,甚至还有个小型的地下研究所。 研究所深入地下,研究人员数量不多,仅有七八人,而他们研究的对象,正是外面横行的丧尸。 孔千羽可还记得,阎从烨接管了五哥他们的车,其他丧尸都被清了出去,那具疑似具有智慧的,却跟着他们车被带回了基地,想来它的最终去处,就是这个暗不见天日的研究所吧。 人类啊,还真是不屈不挠的生物,种群数量岌岌可危,依然想办法自救,但愿他们能成功吧。 她记得她看的末世里,十个有八个,人类都会反攻成功,重建家园的。 也许是她想得太悲观了。 但是 基地的一角,唐小婉紧紧抱着怀里的包裹,内里有两斤糙米,是她用她自己的身体换来的。 十六七岁的女孩子,营养不良,平日里养尊处优,骤逢巨变,丧父失母,只能与小两岁的妹妹相依为命。 犹记得那个末日降临的清晨,父亲瞪着血红的眼睛,往日的慈爱全无,张着血盆大口向她们姐妹扑来,是妈妈以身拦着,拼尽最后的力气将父亲托回卧室,反锁上门,凄厉的惨叫夹杂着嘶吼。 唐小婉只记住了妈妈最后说的一句话:带着你妹妹,快跑,要好好活下去。 可是活着好难啊,就像现在,她感觉自己要死了,没有死在丧尸口中,而是被几个比她大些的半大男孩打死。 拳手砸在身上很疼,她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是她怀中紧紧搂着的两斤米,但是她不能给,给了,她与妹妹就要饿死。 本以为进了基地,没了丧尸的威胁,她们就安全了,可是没想到,危险只是换了一种方式。 人,也是会吃人的。 意识的最后,她喃喃道,妹妹,以后家里只剩下你一个人了,要好好活下去啊。 “坏了,她被咱们打死了。” “嘘,你小点声!没人看见,死就死呗。”领头的小子看起来十八九的年纪,浑不在意自己刚刚打死了人,拽出唐小婉身下压着的包裹,掂了掂。 “MD,费半天劲才这么点东西!兄弟们,咱们走!”嘴上说着嫌弃,动作却一点也不慢,他将米藏好,迅速离开了现场。 直到傍晚,才有人发现已经僵硬的唐小婉,她的妹妹唐小宁哭得肝肠寸断,围观的人甚至连个表情都没有。 死人而已,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基地的贫民窟,哪天不死人? 人群三三两两散去,只余唐小宁一人,搂着姐姐渐渐冰凉的尸体,眼中尽是对未来的迷茫。 贫民窟里一对姐妹花死了一个,只是基地里微不足道的小事,孔千羽因神识扫到,多关注了几分罢了。 也因此,让她对基地里的生存法则,多了一分了解。 进了大门,一行人一个不少,三三两两分派进了不同的隔离室。大门紧闭,无论发生什么,都得四十八小时后才会开门,在此期间,里面的人自求多福吧。 阎从烨带去的人手都心情愉悦,原本以为会是场苦战,结果任务出奇的顺利,根本没用他们出手,就平安归来了,该给的任务积分不会少,又没有危险,如此好事,他们怎能不高兴? 因此带足了吃喝,甚至还有人打起了扑克。 只有最靠大门的一间隔离室内,愁云惨淡。 老陆手里有一把枪。他们三人都是退伍兵,对枪械并不陌生,然而这一次,老陆只觉得小小一把枪,意外地,很重,很烫手。 “五哥,你.”刚子哽咽地说不下去话,病毒蔓延得很快,被关进来时还看不出来,此时才过半个小时,五哥的半张脸的血管,也爬满了灰黑色。 “是兄弟,就按照之前我说的做!”他知道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甚至希望现在就杀了他, 毫无希望等死的滋味并不好受。 但他也很清楚,不到最后一刻,他的兄弟绝不会对他开枪。 与其他热闹的隔离室相比,他们安静如鸡,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五哥身上已经爬满黑纹,就连眼睛都渐渐血红。 这是人即将丧尸化的先兆,最初的丧尸,眼睛就是血红色的,随着时间推移,眼球腐化,就会变成灰白色。 老陆的手都抖了,五哥老老实实缩在角落里,抬头望向昔日好兄弟,眼里透着几丝恳求,他的意思很明显。 疼,原来变成丧尸的过程这么疼,四肢百骸,每一块肉,每一滴血都在身体里咆哮,疼得他想原地打滚,想大声吼叫,但他声声忍住了。 绝不能吸引守卫过来,不然不但他要死,剩下的三个人也都要死。 那个女人似乎一直安安静静坐在床上观察自己,从她的脸上,看不到一丁点害怕。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她到底是怎么在末世活下来的? “放下枪。”孔千羽突然开口道。 老陆怔怔地盯着五哥,看着他身上逐渐出现丧尸的特征,终于还是端起了枪,此时一直安静的女人,居然出声阻止了他。 只见她走到五哥身前,伸出一只手覆盖在了他的头顶上,柔和的白光亮起,五哥整个人都被罩住,连粗重的喘息声都听不见了。 “你要干什么?”老陆想冲上前去,被刚子一把拉住:“别冲动,她不是普通人。” (本章完) ------------ 第三十四章 残疾病毒 老陆想想也是,五哥明显都要变丧尸了,这个女人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比现在的结果更坏,他有什么可担心的。 “你说她不是普通人,是什么意思?”这个世界上,除了丧尸和人类,还有啥?连蛇虫鼠蚁、飞禽走兽都灭绝了。 “咱们之前被丧尸围攻,有多凶险你忘了?”刚子踹了老陆一脚。 那哪能忘?他差点就想留遗言炸车了。 为了保证自己死了之后不会变成那些恶心的怪物,他们三个早就有过约定,在车里也放了足量的炸药,如果事不可为,玉石俱焚。 老陆一直到现在,都没想明白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丧尸一瞬间全部倒地身亡了呢?他是个头脑简单的,想不明白的事就不想。 “所以你的意思是,那些丧尸,都是这个女人杀的?”老陆惊讶得合不拢嘴,不能够吧?她可从始至终,都躲在车尾来着。 怎么可能,他们三个大男人都差点挂了,一个体态娇小的女人,有如此神力吗? 老陆望着女人手中的白光,默默不语,心里已经隐隐有些期待了,五哥是不是能逃过此劫? 白光收回,孔千羽心下了然。 她就知道,那小书灵定是被谁教坏了,所以创造出来的异空间才会如此不正常。 什么丧尸病毒,席卷全人类,这根本就是把个半成品弄了出来,想要强制帮助全人类进化。 人类的身体,有很多缺陷,对食物、水和空气的依赖过甚,学习知识速度太慢,传递信息居然还依靠最原始的声带,而且寿数还短,对病毒的抵抗力很弱。 总而言之,总有科学狂人,认为人类就像上帝不小心造出来的残次品,一直积极想要改善人类体能落后、智商不高的困境。 修仙是最温和的一种方式,但是必要灵根,凡人身有灵根者,万中无一; 机械改造是最科学的一种方式,但无论再怎么改造,人类的大脑结构精密,又过于易碎,能延长的寿命很有限; 至于电子生命,根本无稽之谈,与编译出来的程序有何两样?机器人说到底,也不是人; 剩下的疯子则认为,肉体的本能被抑制后,人类就能摆脱以上种种弊端。 于是丧尸病毒被创造初期,有个极美好的愿意,就叫做进化。 半成品之所以为半成品,就在于这种病毒想像得挺美好,能挤压出人类极限,从而获得超能力。 但是进化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肉体能承受。 显然,这个半成品的病毒,是人类不能承受之重,现今蓝星上,所有人类没有一个能成功进化,获得异能,被丧尸们疯狂碾压的原因就在于此。 看看吧,进化成了什么鬼世界?满蓝星的骷髅架子横行,脏臭得简直要熏死人,不知道那位放出病毒的始作俑者,是不是很满意现在的一切。 她一直没有作声,就是想要看看,病毒与人类相互作用时,会产生什么后果,现在她看过了,也明白症结所在,便顺手帮了五哥一把,毕竟这三个男人,本性不坏。 温和的治愈力量收回,五哥缓缓睁开眼,他身上一点也不疼了,整个人舒服得仿佛泡在浴缸里。 “我没死?”对上两张熟悉的脸,五哥有些不解。 据他所知,被丧尸病毒感染的,没有人能活下来。 发生了什么事? 老陆和刚子齐齐转头看向孔千羽,后者却像累了,和衣躺在床上睡觉去了,压根没准备跟他们解释,刚才自己做了什么。 他们三人也只能按捺下一肚子的问题,庆祝死里逃生。 吃吃喝喝,四十八小时过得也快,在这期间,孔千羽几乎要成他们的座上宾了。 隔离结束,活着出来的五哥恍如隔世,他问孔千羽:“要不要先到我们家里住下?” 这姑娘孑然一身,虽然五哥私以为肯定没人能欺负得了她,但是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避免些的好。 基地里,尤其是贫民窟,可不是什么好去处。 见孔千羽面露不解,显然不懂基地里的运行规则,他便耐心解释道:“初来者,要向基地按人头上交三十斤粮食,才能进城。” “这还只是进外城,也就是传说中的贫民窟。”五哥一指不远处五颜六色的破帐篷,那里人口稠密,秩序混乱,是整个基地最底层人生活的地方。 “要想进内城生活,如果无人担保,就得再交五十斤粮,而且基地不养闲人,想要活着,就得挣积分,用积分换取生存资源。” “想挣积分,除了像我们这样,出城寻找物资外,就是基地发布的种植和建筑任务,任务重,奖励低,也只能勉强让人饿不死。” 五哥他们还能有改装精良的车,能有不少武器配备,已经算是基地里生活得相当不错的普通人了。 “我们兄弟三人包括家属都住在一起,一间三室的楼房,所以你还是跟我们走吧,别在外城呆着了,这里,不安全。” 他们三个虽然脱下绿装,但是心底还是有纪律与底线的,可是有些人 孔千羽长得很漂亮,与其他长期吃不饱面有菜色的女人相比,她是既健康,又漂亮,这样的女人如果落脚外城,很快就像香肉一样,引来无数苍蝇。 她就是再有本事,也没办法制止有的男人下半身思考的龌龊本性,何必以身犯险呢? “也好,那就打扰了。”孔千羽又不傻,很快明白五哥没说完的话是什么意思。 回了基地,车就不能再往里开了,一来油很金贵,二来基地外城道路太窄,开车容易出事,甚至还有故意碰瓷,以求能得些米粮的。 他们一路走,一路给孔千羽介绍基地的大致分布,倒也不无聊,半个小时后,四人站在一座三层小楼前。 小楼外观很粗糙,水泥原色裸露,窗户连玻璃都没有,就像烂尾楼一样,但是其内的生活气息能看出来,这里住满了人。 “爸爸!”一楼的窗口伸出来个小脑袋,兴奋地冲着五哥挥手,小腿一登,就想翻出来。 “哎哟,凯儿小心!”五哥心下一紧,这一楼窗台可不低,足有两米多,儿子才三岁,头朝下,摔到可不得了。 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五哥就将儿子抱在了怀里。而刚刚他站的位置,距离窗口少说也有十米远! (本章完) ------------ 第三十五章 锦衣夜行 怎么可能?五哥回过神来,转过头去,就看到自己的两个兄弟都是一副惊掉下巴的模样,只有孔千羽依然云淡风轻,好像刚才自己只不过是做了一个父亲该做的事。 确实该做,然而突然人类生理极限,比飞人还飞人,绝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他们不禁抬头看了看,幸好幸好,基地里发电设备懂的人不多,电力供应紧张,他们头顶上没有监控。 终于进了屋,打发走了一众见他们回来很高兴的家人,四人终于有机会拥有一间安静的卧室,可以安心坐下说会儿话了。 “我到底是怎么了?”五哥喃喃地问道,眼底有汹涌的狂热。 这是异能啊,传说中末世里,会有一部分人因为各种原因,会觉醒的异能吧?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解释。 五哥心里很清楚,他虽然身体素质好,枪械全能,但是跑步从来都是战五渣水平,既没耐力,又没爆发力。 这一切,应该就是昨天他感染病毒,侥幸得孔千羽救治后,才出现的奇迹。 “不错。”孔千羽没想过要隐瞒:“你们所谓的丧尸病毒,其实是一种人类神经元刺激素,能开发人类潜能的。” “可是,末世已经整整一年了。”从去年的六月十七,到今天的七月二十,一年有余。 人类一开始也是寄希望于能产生一大堆奇人异士,带领他们打败丧尸,重建家园的。 然而一天天过去,丧尸的队伍愈发壮大,人类越来越苟延残喘,他们的小基地一个个毁掉,就连人性,也随之湮灭。 所有人都知道,人类,要没救了。 现在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女人,她不但救活了已经被判死刑的五哥,还让他的身上,出现了异能。 现在更是亲口承认,丧尸病毒,原来是神经元刺激素,本应激发人类的潜能,提高人类身体素质的。 “你到底是谁?”这个消息,无论真假,都不应该是他们三个无名小卒能参与进来的! 五哥打断了孔千羽的话,他不敢再听下去。 “我是谁很重要吗?”名字是个代号,来历可以捏造,谁还指望末世里有完整的户籍系统。 她本也无意卷进人类社会的纷争,哪怕都要到了灭绝边缘,倾轧与权利斗争也一刻未曾停歇。 她只是,想要离开这个沉闷的幻境,回去胖揍小书灵一顿而已。 无论眼前的这些人多么真实,多么有血有肉,他们都是假的,孔千羽知道,小书灵是想让她陷入一个又一个幻境中,渐渐沉迷其中,慢慢消耗寿数。 等到她老了,余寿不多,要死在这幻境世界中后,尸身才能离开。 她怎么会如小书灵的愿呢?所以剧情是什么,不重要,这些假货的人生会如何,她也不在意。 现实世界不能随心所欲,但是幻境可以啊,她不需要为这些人负责,只管搅风搅雨,游戏人间。 五哥全身的血液都凉了。最初获得异能的兴奋褪却后,留下的只有深深的恐惧! 如果现今异能者众多,已在各大基地里大放异彩,那么多他一个,他只会高兴,因为他有了更多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家人兄弟,大家会有更高的几率活下去。 但是据他所知,各大基地只规模大小差别,作战人员的身体素质都在同一起跑线上,没有听说过,哪一个有了异能! 如果真只有他一个,再被基地的高层知晓,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命运? 不是被奉为座上宾,以后获得更好的待遇,而是会神秘失踪,被关进某个暗不见天日的研究所,被当成一只小白鼠,研究会何他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以期能制造出疫苗,使更多的人能获得特殊能力。 就连理由都可以很冠冕堂皇:为了全人类的未来,牺牲一个无名小卒,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小人物的悲哀就在于此,生死都不算重要,怎样发挥最大的价值才重要! 所以由不得五哥不害怕! “既然、既然是刺激素,为什么所有感染的人会变成丧尸?”刚子问完这个问题,就觉得自己实在太笨,答案不是很明显吗? 果然,孔千羽回道:“因为这个病毒,还是半成品。”因为其内蕴含的能量太霸道,又没有中和折衷之法,人类的身体受不住,最终导致死亡。 大脑死了,但是神经系统还受病毒影响,便成了外面游荡的活死人。 “其实假以时日,等外面那些烂完了,人类还有机会。”仅仅一年,都臭气熏天了,想来烂完不难,十年八年足够。 “那我现在,要怎么办?”五哥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体内澎湃的力量,困于体内,不能使用,得有多煎熬,他不敢想。 “该干什么干什么。”孔千羽歪了歪头:“你总不至于没事就跑出去宣扬宣扬自己会异能吧?” “可是.”五哥还是害怕。 “要不然,我现在也可以杀了你。”孔千羽手中白光又起,十分认真地问:“你是觉得你应该变成丧尸死去吗?我可以成全你。”她从不强人所难,特别乐于助人,真的。 谁能好好活着会愿意去死?五哥赶紧闭紧嘴,生怕惹孔千羽不高兴,他现在能隐约感觉到,这个女人很强,与他们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的那种强。 “那个,你也是异能者吗?所以在警戒线上,是你救了我们,谢谢你。”刚子感激地笑了,露出不算洁白的牙齿。 他是三个人中年纪最小的,也是最心思敏锐的一个。 孔千羽挑挑眉,没有回答,她的本事不算异能,解释起来太麻烦。 可她的举动,看在三个男人眼中,就是默认,五哥刚松了半口气又提了起来,以后他们可得打好掩护,绝不能让基地发现他们的异样,尤其是阎从烨! 他们两个可是死对头,之前就有过小摩擦,万一让他知道了,自己恐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出来吃饭吧。”老陆的老婆方琳忍不住过来敲门,基地里的粮食储备不够多,像他们一家人一天还能吃上两餐饭的,已经很少了。 他们住在一楼,窗户还没玻璃,做好的饭最好尽快吃掉,不然味道飘出来了,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人有的时候,比丧尸还可怕。 ------------ 第三十六章 希望之火 桌上摆着七碗糙米饭,两小碟咸菜,一盘切好的午餐肉,别无他物。 简陋到寒酸的一餐饭,可是三岁的孩子在看到午餐肉时,眼睛都亮了,他很高兴地叫道:“爸爸、爸爸、今天有肉吃!” “嘘!小声一点,爸爸怎么教你的?”五哥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小凯声音降了下来:“要听方阿姨的话,不能调皮,不乱说话。” 小小孩童的眼神一直没有离开过午餐肉,可以看出他真的很想吃,可那一盘肉,相当少,大约就是一盒的量。 他们七个人,一个老人一个孩子,剩下五个,都是成年人,这么一丁点,任何一个人都能消灭。 方琳开始给大家分肉,每人一片,盘子就见底了,多出的最后一片,放进了小凯的碗里。 糙米有些硬,没有高压锅蒸得软烂,是孔千羽从未吃过的东西。她以前连灵米都嫌难吃,此刻满满一碗糙米饭,吃了两口后,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 可是桌上除了她,其他人都吃得很香甜,刚子的老母亲甚至还想偷偷把肉塞进儿子碗里,刚子躲来躲去,让老人家无法如愿。 小凯夹着午餐肉小口小口吃着,一脸陶醉,像许久未曾尝过美味,五哥将自己碗中的肉让给了儿子,就着咸菜吃得津津有味。 孔千羽也将肉放进了小凯的碗里,笑笑,没有解释。 三个大男人吃完碗里的饭,都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可是孔千羽知道,这巴掌大的碗,便是再来三碗,他们也吃得下,于是一碗没怎么动过的饭摆在了体格最大的老陆面前,示意他们分着吃了。 末世里的粮食弥足珍贵,挨过饿的人不会浪费一粒粮,他们三人在确认孔千羽确实不想吃之后,一碗饭小心分成三份,都吃得干干净净。 “爸爸,我们可以天天都吃午餐肉吗?”小凯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肉真香啊。 五哥眼底闪过一丝心痛,自己的儿子,出生在了这个时代,连鲜肉味都没怎么尝过。 孔千羽闻一闻就知道,这午餐肉已经过期了,连个过期的肉罐头,想吃一顿都如此费劲,却能有改装好的装甲车,也是奇了。 因着骨子里的待客礼仪,方琳见孔千羽没吃几口,三个男人对她又都极客气,心里有些愧疚,忙收拾碗筷的同时,歉意地解释道:“咱们基地最北边有储油罐,但是地处偏僻,土地条件一般,一年只能一熟,今年的新粮还没下来。” “嗨,就算下来也没用。”刚子娘手脚麻利地将用完的桌椅堆放好,他们住的并不宽敞,没有单独的餐厅,就在客厅将就。 “咱们这儿啊,以前都是荒地,现在没肥没种子,能收两三斗就很了不起了,还指望那点粮养全基地的人,难哪!”老人家末世前就是土里刨食的,对种地的事儿门清,现在也领着个种植的活计,农田里产量多少,她能大体估算出来。 基地产出少,人口多,还有些不事生产、整天只想享乐的高层,恐怕他们这些普通人的日子要难了。 所以今年开始,家里挣的所有积分都换成了糙米,虽然难吃点,但是量大啊,这么一大家子六张嘴要吃饭,不精打细算哪行。 连有三个壮劳力的人家都要吃不起饭了,那么比他们还不如的,该如何是好? 孔千羽也知道,那么大一片麦田,远看绿油油一片长势喜人,其实后劲不足,是中看不中用的架子货。 人们已经渐渐发现,离开了现代工业文明,他们什么也不会,连最基本的农具都造不出来,连饮用水源都无法净化,就连卫生纸都变成稀缺资源,汽柴油不可再生,枪弹更是用一发就少一发。 看似一切运转正常的基地,就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一样,已开始带出几分暮气,静等死亡那一刻的到来。 只是纸醉灯迷之下,又有几人能看清呢?或者说醉生梦死,也不过是为了逃避现实。 “所以,你们想要一直在希望基地里住下去吗?”希望基地里没有希望,有的只是短暂的安逸带来的错觉。 三个男人交换了一下眼神,五哥无奈道:“外面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根本不适宜生存,不呆在基地里,可能连一天都活不下去。” 留下会死,离开死得更快,似乎根本没有出路。 希望基地秘密研究所。 全副武装的研究人员正小心翼翼地从手术台的丧尸脑袋中取出什么东西,小小的、白色透明晶体。 他们有些兴奋,这是以前没有过的! 自末世开始,研究所秘密成立以来,他们在此解剖过的丧尸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从来没有发现过,头脑中含有结晶体的案例。 用人命换回来的质谱分析仪正忙碌地工作着,在众人望眼欲穿中,终于吐出了一张分析报告。 “纯能量体!病毒载量不足以感染人体,却能改变人类的DNA结构,从而获得特殊能力!” 这这这、这就是人类一直等待的救赎之光啊!老研究员虔诚地捧着那颗花生米大小的晶体,热泪盈眶! 他叫魏无极,现今已经七十多岁了,整个希望基地,就是他主持修建的,基地的高层都是他的亲人故旧,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基地的现状了,最好的状态下,能再撑两三年,如果出任何意外,可能连一年都难。 还是他大意了,以为希望基地占地够广了,会一帆风顺。 不过现在好了,只要人类能进化,能变得强大,区区丧尸又算得了什么? 他已经开始畅想重建家园的美好未来了。 “传我的命令,从今天开始,大量发布击杀丧尸的任务,基地回收丧尸头颅以供研究之用。至于奖励嘛,多加两成。”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是,基地长大人。” 五哥第二天一大早是被砸门声吵醒的:“五哥,快起来,基地发布新任务了,奖励丰厚!” 刚子像往常一样出去溜达,这是当兵的时候养成的习惯,早起跑步,因为吃得不够多,身上没劲,跑不动,但是不出去转两圈,他浑身难受。 因此他出门不久,就发现了布告栏前人满为患。好不容易挤进去,看清上面写了些什么,忙不迭地跑回来叫醒五哥。 好任务可不等人,不就是杀丧尸嘛,他们以前就是个中好手,如今更是如虎添翼。 亲爱的们,元旦要出趟远门,30、31日就先不更了,我们2024年再见!祝大家元旦快乐!一切苦难终将过去,一切美好值得奔赴。 ------------ 第三十七章 为所欲为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以前基地对清理丧尸这件事并不热衷,也仅仅是维持基地最外层防线以内没有怪物游荡罢了。 至于周边城市里的大批丧尸,他们既不关心,也没有能力清除。 所以发布的最多的任务,都是收集各种物资,越稀缺积分越高,附近村镇已经不知道被扫荡多少遍,物资越来越难找,至于深入城市,也只能悄悄地进去,尽量不惊动成群结队的丧尸。 现在好了,周围零星的丧尸很快被清理干净,源源不断的任务与丰厚奖励,让人们开始蠢蠢欲动。 虽然不知道基地要那么多丧尸的头颅干什么,但是积分是个好东西,没有人会嫌多。 五哥急不可耐地带着兄弟们接了任务出发,至于孔千羽,对那些恶心巴拉的东西没兴趣,便暂时留在了家里。 老陆临出发前特意交代妻子,绝不能怠慢了贵客,一定好吃好喝供着,五哥见孔千羽吃不惯糙米,还兑了几斤粳米。 对方的好意,孔千羽只好心领,尽量照顾着老人孩子,她吃不吃饭都不会觉得饿。 三五成群外出猎杀丧尸的人很多,基地明显空了下来。 孔千羽没事时会在基地随便转转,她不知道这一次,要如何脱离幻境,要杀完丧尸拯救人类?她一个人的力量永远是有限的,难不成要多制造些异能者,早日重建新秩序? 也不失为一个选择,孔千羽心想,这异能者的人选得好好考虑考虑,有些人,力量越大,越想帮助更多的人,而有些人,心里怕不是有个称王称霸的美梦,力量大了反而是件坏事。 她对基地里隐藏在地下的秘密研究所很有兴趣,这是她身为玄门中人的一种直觉,觉得那里不太对劲,很可能会是她离开的关键。 她曾经旁敲侧击过几次,五哥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地下研究所的存在,如此保密的机构,到底在研究什么? 基地突然大量发布杀丧尸的任务,很可能与研究所有关,甚至直接与他们从外面带回来的智慧丧尸有关。 那只丧尸,与普通丧尸有很大区别,别人看不出来,孔千羽却一眼就看出来了。 它的头部有团白色的光芒,闪着柔和的光,让它与普通丧尸相比,头脑保留着几分智慧,速度与力量都有所增长。 “放开我!求求你了,让我回去吧。” 走着走着,便走到了偏僻的角落里,孔千羽一直在思考,没有注意,此时听到有人说话,才回过神来。 一路神识外放,她当然知道转角的小路上正有四男一女,那个女的还是之前关注过的唐小宁,正被四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围住,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他们想干什么。 人类面临着灭顶危机,这些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就不能干点正经事吗?就连贫民窟里十来岁的孩子都知道跟着大人出去杀丧尸挣口饭吃,他们连孩子都不如! 因天气炎热,唐小宁穿得本就单薄,脏得看不出本色的T裇,破破烂烂的一条长裤,稍微一动都有走光之嫌。 四个血气方刚的小伙看得眼冒绿光,恨不得当场把唐小宁办了! 唐小宁的手里,攥着把小小的匕首,没有对准这四头狼,而是对准了自己的脖子。 姐姐已经死了,她活着反正也没意思,是宁可一死也不想受到欺辱的。 “小美人儿,跟着我们明哥,以后就可以吃香喝辣了,明哥是个会疼人的,你放下刀,别伤着自己,不然明哥得多心疼。” 身为一个合格的狗腿子,曹建很清楚这小美人儿是魏明早就看上的,前段时间被家里管得严,没机会下手,现在好不容易堵住人,当然不能放过。 每每基地来了新的美女,魏明都会想方设法弄上手,唐小婉与唐小宁这对姐妹花,他一个也不想放过。 可惜啊,他才刚尝到唐小婉的滋味,人就被打死了,不过唐小宁还活着,他也不挑。 唐小宁早就从姐姐嘴里听说过魏明的大名。 基地长的孙子,可以说整个希望基地都是魏家的,他自然可以在基地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为所欲为。 听说他是个花花公子,换女人比换衣服都勤,听说他出手阔绰,总有人主动送上门去。听说他不学无术,希望基地前景堪忧。 这些都不重要,唐小宁只知道,姐姐就是为了她,才去找魏明的,为了她能活下去,死在了小巷中。 她本来也想好好活下去的,可如果好好活下去,就意味着成为这个男人的玩物,还不如死了算了。 身后的两个狗腿子一拥而上,握住了唐小宁手中的匕首,她一个许久没吃过饱饭的弱质女流,如何是膀大腰圆的四个男人的对手,不一会儿,魏明就捏着她的脸说:“小美人儿,跟着爷享福,别哭丧着脸啊!” 唐小宁张嘴就咬,魏明以前的女人别提多主动了,此时压根没有提防,被咬得手都出了血。 “敬酒不吃吃罚酒!你找死!”魏明吃痛,另一只手抡圆了给了唐小宁一巴掌,示意狗腿子们让她吃点苦头。 几人轮番打了唐小宁,好好一张漂亮脸蛋青一片紫一片,嘴角还破了在流血,好不狼狈。 “晦气!”魏明讨厌长得丑的女人,不管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他捂着受伤的手心有不甘:“曹建,把那东西拿来!” 曹建心下一凛,有些同情地望着唐小宁,转身走了。 不多时,开了辆皮卡车过来,做为基地长的孙子,魏明的车也是少数能开进来的之一,且没有人敢检查。 他胆大包天地在车上修了铁箱,箱子里,关着只活蹦乱跳的丧尸。 “把她也关进去。”魏明冷冷地道。这就是要把唐小宁也变成丧尸的意思。 唐小宁脸都绿了,她可以死,但是变成怪物,无知无觉地活着,可是生不如死! 但是她无力阻止,曹建已经打开了铁箱子的门,另外两个狗腿子抓着她,就往车上扔。 铁箱里,还有个笼子,丧尸就被关在笼子里,似乎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正拼命伸直了手臂嘶吼着,想要美餐一顿。 (本章完) ------------ 第三十八章 路见不平 无论唐小宁如何挣扎,还是被几个人匆匆塞进了铁箱,关上了门。 狭小的空间内,她避无可避,丧尸伸长的手轻而易举划伤了她,翻飞的伤处,没有鲜血涌出,而是瞬间变黑,这是病毒感染的征兆,她死定了。 “魏明,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她凄厉的叫声在铁箱内回荡,魏明坐进副驾驶位听到了,却不以为意,回头把人杀了,还能送去给爷爷当研究材料,也算他为家族做了贡献吧。 至于鬼?呵呵,这么个鬼世界里能活下来的人,还会怕鬼?鬼能有丧尸恐怖吗? 孔千羽原本不想管这些破事,基地里每天都上演的一幕,不过是弱肉强食,她今天救了一个唐小宁,明天还会有李小宁邓小宁,救得过来吗? 但是把人活生生推进关着丧尸的箱子里这么丧心病狂的举动,她不可能视而不见。 所有人都以为很安全的基地内部,居然除了研究所外,还有别的活的丧尸,也太危险了。 就连五哥他们,在家都是不带武器了,更别说其他非战斗人员,这几个人还真是不知死活。 孔千羽决定救一救唐小宁。听着她一声声的咒骂,看来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还有的救。 她出现在车头处,让刚刚起步的皮卡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驾驶室探出来个脑袋:“干嘛呢?找死啊?” “对美人儿怎么能这么暴躁呢?”副驾上的魏明骂了手下人两句,然后赶紧下车,跑到孔千羽身边嘘寒问暖:“美女,没吓到你吧?” 他贪婪地盯着孔千羽的脸,真美啊,像天上的仙女儿下凡似的,白里透红的健康皮肤,匀称的身材,每一样都那么完美。 什么时候他们基地来了极品了?他居然没听说。 比起末世后吃都吃不饱的黄脸美人,孔千羽的杀伤力有多大,恐怕只有对比过才知道。魏明恨不得现在就把人拖上床,心里暗叹他今天运气真好。 “放了她。” “嗯?谁?” “你车后面的女人。放了她,我饶你们一命。” “饶我一命?”哈哈哈哈~不单魏明,连带着车上没下来的三人都放声大笑,在希望基地里,魏明就是土皇帝,想要他的命?做梦呢吧? “她马上就要变丧尸了,又臭又烂有什么好的?小美人儿,跟我回家吧,以后吃穿不愁。”魏明说着话就想上手摸。 “啊!”一声惨叫响起,巨痛让他忍不住叫出声,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腕已经被齐根削断,而孔千羽站着压根连动都没动。 “是你,一定是你!你是妖怪!”魏明养尊处优惯了,无论末世前还是末世后,他都过得很好,他此时语无伦次:“你等着,我一定要叫我爸杀了你!” 曹建暗道完了! 魏明就是个没脑子被宠坏了的富二代,以前家里有点小权,现在整个基地都是他家的,便很不知天高地厚。 现在这个陌生女子连动都没动,魏明就失了一只手,可以想见这个女人,他们惹不起,服个软认个怂,先保全性命,只要这个女人不离开基地,他们总有办法报复回来。 可是魏明自报家门了。 知道自己惹上了麻烦,这女人还肯放他们这些活口回去报信,而找她报仇吗? 斩草要除根,多简单的道理。 果然,孔千羽微眯了眼睛:“那就,你先去死吧。” 他们都是幻境里虚构的人物,都是假的,所以孔千羽杀起来毫无压力,四个人都被她堆在后坐,皮卡车倒是个好东西,只可惜打着魏明的标签,她开着太扎眼。 将车停到无人的角落,唐小宁断断续续的抽泣声仍在,孔千羽打开了铁箱门。 原本以为会是魏明来看她的惨样,结果是个不认识的女人,唐小宁脸色变得煞白,她已经能感觉到自己的理智在逐步消散,对血肉的渴望浮出水面。 “你快走,把门关上,我、我被感染了。”她挥手,想要赶走孔千羽。 还是个善良的孩子呢,孔千羽笑笑,救这样心底怀有善念的人,她很乐意。 唐小宁呆呆地望着眼前的女人,她为什么听说自己被感染了,不害怕,不逃跑,不叫人,还朝自己走过来了呢? 一片柔和的白光闪过,她身上的疼痛消失不见,暖洋洋的,好舒服。 “姐姐,你是神仙吗?”她身上难看的黑纹没有了,就连丧尸划破的伤口都愈合结痂,她不用变丧尸了! 这是怎么回事?所有人都知道,感染了病毒就会死,还没听说过有解药呢,而且就算有,也不是她这样的底层人能肖想的。 孔千羽收回手,她还没成仙的,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当成神仙,嗯,借你们吉言了,她一定会成仙的。 “你恐怕暂时得呆在我身边了。”孔千羽不敢放唐小宁走,还不知道她的身体被自己调整过,去掉了病毒自带的霸道,能得个什么异能呢。 总之放她一个人在贫民窟呆着,太危险,万一暴露牵连自己,自己就得离开希望基地,在没有搞清楚那个研究所的作用前,孔千羽不想走。 所以把唐小宁带在身边才是最稳妥的做法。 “我暂时不希望有太多人知道,丧尸病毒可以治疗这件事。”怕唐小宁误会自己想软禁她,孔千羽便解释了一句。 自己也没什么能被人算计的,唐小宁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我什么都没有,没有吃的,也没有衣服,恐怕会拖了姐姐后腿呢。” “没事,我给你介绍几个大哥,他们人都很好,以后你就跟着他们。” 唐小宁的脸白了白,还是要依附于男人过活吗? “你以后,会是他们的伙伴,战友,明白吗?” 可是自己手无缚鸡之力,唐小宁盯着自己的小细胳膊,第一次为自己体重不过百而忧伤。 被领回去时,她还有些惴惴,能住在楼房里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自己身无长物,又不擅战斗,哪来的脸吃白饭? 到了家里,发现连洗衣做饭等杂活都用不着她,唐小宁的脸更白了,她抢过方琳抱着的装有脏衣服的盆:“嫂子,还是我来吧,你歇一歇。” 方琳抿了抿嘴,没有反对,心下却对孔千羽多了几分不满。 一个人白吃白喝也就罢了,据老陆说她救过他们的命,其中真假她不想判断,听自家男人的得了。 可是带回来一个女人还不够,这个女人居然还往家里领了一个。 看上去,新来的明显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肯定又是个白吃饭的! 家里粮食不够,养活六口人都得老陆他们出去拼命,现在再多两口,她不禁为他们担心。 ------------ 第三十九章 给你脸了 方琳在末世前的日子就过得紧紧巴巴的。 老陆是个木讷老实的,退伍后干过零活,挣得不多,她要拉扯孩子,还要照顾身体不好的公婆,根本没法上班。 每个月就那么四千块钱,能勉强活着就让她用尽了全力,节俭早已深深刻进了她的骨血之内。 末世之后,公公婆婆一夜间全变成了怪物,还咬了最疼爱的孙子,是老陆不顾一切地带着她逃出生天,饥一顿饱一顿狼狈地逃窜,直到遇上了五哥和刚子。 他们是一个连队的战友,又是老乡,感情自然更深一些,为了更好地活下去,他们三家抱团取暖,直到进了希望基地,暂时稳定下来。 养着刚子娘与小凯,她无怨无悔,在最难的时候,是五哥和刚子接纳了他们,平时三人外出搜集物资,也是冒着生命危险,这个家里,有他们一份,自然就有他们的家人一份。 但是孔千羽与这个不知道哪蹦出来的唐小宁又算什么东西? 方琳盯着孔千羽过份精致漂亮的脸,脸色阴沉。 救命之恩?见色起意还差不多。 就是不知道是刚子还是五哥看上她了。不管是谁,都会打破他们这个小团体的平衡。 安稳的日子来得有多不容易,只有经历过末世,每每在生死边缘徘徊的人,才更有体会。 所以方琳害怕了,害怕再颠沛流离,这种害怕,正逐渐转化为对外来人的不满。 五哥他们去执行任务,三五天回不来都是常事,方琳一开始态度不好,孔千羽当她是挂念丈夫,还曾好言劝慰过几次,后来才发现,她的不满,是冲着自己来的。 甚至已经到了毫不掩饰的地步,在饭桌上就开始阴阳怪气,别说特意换的粳米孔千羽捞不着吃,还听了一肚子的闲话。 今日的餐桌上同样也是,两人的面前,摆着半碗糙米饭,上面盖着可怜巴巴的两根蔫巴小咸菜。 再看另外三个人的饭,虽然依然是糙米饭并小咸菜,份量上却要足上不少,就连最小的小凯面前的饭,都比给孔千羽的多。 这些许小事,还是幻境假象,本来她是不想计较的,等她探明地下研究所究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无论此处幻境能否堪破,她大概率都不可能继续留在五哥家里。 但是方琳的做法实在过份,孔千羽什么时候受过窝囊气。即使是现实世界里,这么打她的脸,她都不可能放过,更何况是幻境。 方琳被掀翻在地时,大脑几乎一片空白。 孔千羽依然坐着,只挥了挥衣袖,自己就瞬间腾空而起,重重摔在地上! “你、你是人是鬼?”万万没想到,这个精致漂亮的女人,竟有如此本事。 她蓦地想起老陆之前跟她嘱咐的话,千万不可怠慢贵客,原来都是真的! 方琳浑身都哆嗦了,刚子娘连忙将她扶起来:“这是怎么了?坐板凳你还能摔跤。”背对着孔千羽的地方,老太太拼命给方琳使眼色,示意她服个软,别再钻牛角尖了。 借她个熊心豹子胆,她也不敢了! 哆哆嗦嗦地重新蒸了粳米饭来,孔千羽老神在在地坐在餐桌边等,其他人看气氛不对,早早吃完避开了,方琳咬了咬嘴唇,轻轻将饭放在孔千羽面前,站在旁边大气都不敢出。 饭吃不吃不重要,反正她也饿不死,只是孔千羽这个性子,吃软不吃硬,最受不得气。 门外传来熟悉的爽朗笑声,是五哥他们回来了。 这一次收获颇丰,五哥的方脸上压抑不住神采飞扬,他们三个人手上都拎着不少东西,竟还有块品质不错的腊肉! 早在末世之初,动物变异后几乎灭绝,剩下的不是丧尸化了,就是藏于深山难以捕捉,现在整个基地里,便是高层都吃不到新鲜的肉,能有一块腊肉,已经是过去土豪的水平了。 他们一进门,就感觉到了低气压,刚子娘特意等在门边,小声跟儿子说了方琳之前的所作所为,希望他从中斡旋,调停一二。 刚子听完,脸都绿了,他看向老陆,一言难尽。 之前他们就发现了,方琳操持家务是一把好手,家里老的小的由她照顾着,他们很放心,所以哪怕知道她有些小家子气,很喜欢斤斤计较,埋怨自己吃亏,他们也不计较,还想方设法地给他们夫妻俩找补点。 明明他们走之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孔千羽是个能人,又救过他们的命,再怎么供着都不过份。 怎么他们才走了几天,方琳就得罪了他们的恩人了呢?天天眼睛就盯着那么点吃食,眼皮子未免也太浅了。 老陆没有听清刚子娘都说了什么,进了屋后,看到方琳小心地站在孔千羽面前,一副陪小心的样子,他是有些心疼的。 自己没啥能耐,让老婆跟着吃苦受罪,没过过好日子,这次天灾面前,他们又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只剩下彼此相依为命,说不心疼是假的。 因此他放下手里的东西,握住了方琳的手:“老婆,你怎么了?” 方琳嗫嚅了半晌,还是没敢说自己都干了什么,讪讪地笑笑。 孔千羽一言不发,饭也不吃,嘴角挂着抹讥讽的笑。 她不是吃白饭的人,要不是他们盛情相邀,自己又是个惫懒嫌麻烦的,绝不会跟着来。 现在他们得了她的好处,跳出来个阿猫阿狗都能对她指桑骂槐,孔千羽都怀疑,是不是最近她长得比较像包子,谁都想咬上一口? “孔姐姐,我、我、我,你、你看!”唐小宁浑忘了屋里奇怪的气氛,她实在是太兴奋了! 在来的路上,孔千羽就告诉过她,她的身体会发生一些变化,产生异能,具体种类是什么,就得靠她自己摸索发掘了。 这都过了一天了,她依然没感觉身体有异常,很怕自己就是个废柴,根本不可能会有异能。 结果刚刚洗碗的时候,她还没去接水,心里刚一想,她需要水,盆里的水居然慢慢增多了! 她会制造水!她有异能了!唐小宁兴奋得整个人都在颤抖,第一时间跑来找孔千羽报喜。 ------------ 第四十章 被发现了 孔千羽笑了。 屋里尴尬压抑的感觉也一扫而空。 “过来,让我检查一下。”孔千羽冲着唐小宁招手。后者乖巧地跑到孔千羽面前。 柔和的白光笼罩着唐小宁,孔千羽闭眼感受了一下。 “不错,果然是水系异能。” 末世之后,所有的地表水都被污染了,希望基地最大的能源消耗,都用在了净化饮用水上,他们现在每用一立方水,需要花费三十点积分,而基地任务,杀一只丧尸才仅只一点积分而已。 水系异能相当之珍贵。 唐小宁兴奋地对着家里的空桶开始释放异能,十几分钟注满了整整一桶水,感觉到精神有些疲惫才停下手。 “这位是?”五哥借机问道,他朝老陆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带着方琳赶紧回屋。 当面教子,背后教妻,他也是怕方琳面子上挂不住,到底是一直照顾他们生活的人,总不能让她太难堪。 “这是我昨天出去溜达时,救回来的小妹,你们互相认识认识吧。” 四个人互相通报了姓名,唐小宁一一叫了几声哥,她的本事刚才他们已经领教了,接纳得十分自然。 尤其是五哥,他自己觉醒了速度异能,这次出去杀丧尸,可是帮了他们大忙,三天时间,他们在远处的小镇上,杀了大约得有数千丧尸,直到砍刀卷了刃,才依依不舍回来了。 那些行动迟缓的丧尸根本近不了他的身,被他当成靶子一样,一刀一颗丧尸头。 三天!数千积分,放在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他们要是节约一点花,足够在基地生活两年之久! “你说你,杀了多少丧尸?”孔千羽皱了皱眉。 “三千七百六十一只。”五哥咧着嘴笑,身后是眼热的老陆和刚子,他们在回来路上就商量好了,希望孔千羽也帮他们进化,获得异能。 “你们太招摇了。”孔千羽冷声道。 基地发布的击杀丧尸任务是有要求的,需要获得丧尸头颅做为击杀凭证,并且保证头颅完整性。 也就是说,热武器爆头是不行的,必须得用冷兵器慢慢砍杀。 三天三千多,实在太多了。 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们进基地时肯定第一时间先交了任务,不然基地不可能让他们带着一堆丧尸头来居民区,他们也没有多余的积分换这么多物资。 低调两个字,他们是不知道怎么写吗? 这个数字报上去,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该有人找上门来了。 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进研究所里看个究竟。 “小宁,你先离开这儿吧。记住,千万别告诉任何人,你会异能的事,不然性命不保,听明白了吗?” 别人都没有能力,你有了,不是现成的小白鼠是什么? 孔千羽以为五哥会明白这个道理,他一开始也有些害怕着,怎么出去一趟,便忘乎所以了呢? 魏无极望着这一大堆丧尸头,眼底闪过一丝兴奋:“确定是三人小组上交的?他们平时表现如何?” “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有些本事,但是算不上一流团队。”人数方面就是硬伤,人太少,实力也就看得过去。 但是这一次他们的战迹太牛了,三千多完完整整的头颅,没有枪伤的痕迹,真拎刀砍出来的。 魏无极挥挥手,让手下退下,叫来了他的三个儿子。 “你们的弟弟有救了!”魏无极迫不及待地说。 魏家一共四个儿子,其他三个都长大成材了,只有老四,基因问题导致先天残疾,体弱多病,不良于行,自四岁起与轮椅为伴,直到现在,已经有三十年了。 魏无极是生物专家,一直致力于寻找解决方法,治好小儿子的病。 这不是他第一次如此笃定,几个儿子互相交换了个眼神,有些不忍心地提醒老父亲:“爸,常乐的病,治不好的。” 上一次老父亲说他的研究成果差不多要成功了,还是在末世前。 虽然他们当时不明白为什么父亲要举全家之力,建个无用的堡垒,可是马上就到了末世,他们一家提前避祸,全家幸存,甚至在希望基地里说一不二,都是老爷子的功劳。 他眼光独到,很有前瞻性,除了在小儿子的病这一问题上,其他时候堪称睿智。 “我说治得好就一定治得好!老大,去把这三个人抓来。”魏无极将写有五哥他们名字的纸条递给长子魏常平。 魏常平以前是大公司的保安队长,现在管着整个基地的安保工作。 唐小宁眼泪汪汪:“孔姐姐,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惹你生气了,我改,我一定改,求你别赶我走。” 她本身就是胆小的性子,以前有姐姐遮风挡雨,后来姐姐死了,生死关头又遇上孔千羽,心底自然十分依赖。 “与你无关,是他们要出事了,再待下去,恐怕会牵连到你,你赶紧走吧,最好离开希望基地。” 见孔千羽态度坚决,唐小宁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她前脚刚走,后脚魏常平带的人就来了,不过态度还算客气,毕竟周围住的人不少,他们也没有正当理由,基地长说抓就抓,说出去可不好听。 “宋五,你们小队上交的丧尸数量最多,基地想要表彰你们,跟我们去一趟吧。” 五哥他们欢天喜地去了,临走还吩咐方琳把腊肉收拾好,晚上回来吃顿好的。 孔千羽制止了方琳想做大餐的动作:“还是煮点糙米粥吧,不用带他们三个的份。” 魏常平带来的人虽然不多,而且也没进屋,可是他们神情紧张,十分戒备,手都放在腰侧——他们带着武器来的。 这一次被带走,五哥恐怕很难平安回来了,孔千羽在等,等着他们多久熬不住刑,会主动把她交代出去。 所谓的净化病毒的异能,其实是个小法术。 所谓的丧尸病毒,基因片断里到处都是人为干预的痕迹,拆分出会攻击人体的部分不难。 她抬头望天,今天着实是个好天气,天空中飘着朵朵白云,虽然依然闷热,却不暴晒。 外面有不少人在走动,她望着他们匆匆行来走去的背影,看着他们面如菜色的脸,与褴褛的衣衫,很好奇,如果他们知道真相,会如何。 这场天灾,其实是人祸来着。 ------------ 第四十一章 你是希望 如是天灾,人类的力量在自然面前,很渺小,一场地震,一次洪水,都是人类不能承受之重。 我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可以安慰受灾的同胞,人最重要,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可以评论一句愿逝世安息,生者坚强。 但如果是人祸呢? 为一己之私,制造出足以毁灭人类的病毒,席卷全球,人类落到现如今生不如死的地步,都是拜某个人所赐呢? 来了基地这几天,孔千羽日常就是出去闲逛,说是闲逛,也听了不少关于基地,准确说,是关于基地的领导,魏家的事。 希望基地不是末世后仓促建起来的,而是在末世还没到来之前,这一块地已经被魏家买下,开始兴建农家乐。 地处城郊、周围穷山恶水,建农家乐? 背后的山是荒山,一层低矮的草,采石过后留下一个个深坑,面前的河是臭水沟,经常性断流不说,里面流的最多的,也是上游化工厂排的污水,一到夏天,恶臭难闻。 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跑这儿来旅游吃饭,魏家人当时的行径,与拿钱扔水里打水漂差不多,所有人都暗地里说,他们脑子有病。 就在所有人都等着看笑话时,末世爆发了,人迹罕至的这个农家乐便成为了希望基地,基地如其名,确实给了人们活下去的希望。 这里很安全,高高的围墙,电网林立,四道防止丧尸入侵的警戒线,完备的粮食储备,净水系统,甚至还有大片平整好的土地。 最幸运的是,离希望基地不远,就是本市最大的露天油罐库,能源问题暂时得到解决。 渐渐的,人们也明白过味来,魏家估计很早就得到风声,他们一家在这些灾难中全身而退,家里亲朋好友一个没少,全部幸存了下来。 末世之后,通讯全部中断,所以孔千羽也不知道其他基地是不是也提前得到了什么信息,早早兴建,但种种迹象都表明,这其中,有人为干预的痕迹。 病毒是人为,这一点毋庸置疑。 仔细分析这病毒的成分,想来还是研究得不到家,本想进化,搞拉稀了。 孔千羽的兴趣,现在全在希望基地神秘的地下研究所里,如果不出她的意料,过了不太久,她就会被“邀请”前去做客了。 五哥不是个坏人,他只是有了点力量之后,膨胀了,认为自己可以在基地里横着走了。 这样的人,他会对兄弟有情,对儿子有爱,但对于自己这个才认识没多久的陌生人,哪怕有救命之恩在里面,也不会坚持太久。 就算他能多挺几天,他的两个兄弟也不一定。他们又没得到好处,怎么可能会一直扛着不说。 无关什么仁义礼智信,只是人性如此。 这一天没让孔千羽等得太久。 五哥进了基地好几个月,可以算是老人了,可是眼前一路向下的通道,他听都没听说过。 曾经以为基地就是避难所,现在进入了地下,才发现其内另有乾坤。 是他孤陋寡闻了,以为末世之后,研究所之类的早就不复存在。 入目四间四级防护的生物实验室,里面忙碌的工作人员众多,正摆弄着瓶瓶罐罐。 魏无极穿着白大褂,站在控制中心的仪器前,五哥被带进来后,有些受宠若惊。 他是认识魏无极的,毕竟这是基地内所有幸存者的神,是他给了他们一片安身之地。 “宋先生。”魏无极姿态放得极低,握着五哥的手,笑得十分和蔼,就像对待自家小辈一般。 “基地长大人。” “宋先生太见外了,什么基地长,我只是个普通的研究人员而已。” “怎么样?我们的研究所建得还不错吧?”确实不错,单看人数,末世之前,大约也就这规模了吧。现在饭都吃不饱,还能搞研究,太了不起了。 他心里默默地有些肃然起敬。 “丧尸病毒是全人类的灾难,我们,只不过是抱着微弱的希望,以期能阻止这场浩劫。”魏无极叹息一声,有些无奈:“然而我们的进展太慢,力量太小了。” 五哥听说过魏无极的事迹,他是位已经退休、又被返聘的老科学家,一辈子贡献给科研事业了。 没想到啊,希望基地自身发展本就艰难,粮食危机像是悬在每一个人头上的利剑,魏无极本来可以自己过得很好,但是他依然不放弃研究,此等胸怀气度,实在让他们这些只想活着的普通人汗颜。 此时五哥不由地有些感动,由衷地说道:“基地长忧国忧民,心怀大善,是值得我们尊敬学习的楷模。” “哈哈,不要给我戴高帽子,这世界终将恢复原样,我们必须要有信心!”魏无极拍了拍五哥的胳膊,他转身间不小心将水杯碰落。 五哥条件反射般接住了水杯,甚至里面装的水都没有洒出来一滴,然后轻轻将水杯放回原处。 魏无极眼里有精光闪过,就连看着控制中心监控的魏常安都忍不住站起身来。 父子俩眼神交流,脸上都流露出了几丝兴奋。 果然他们的猜测是正确的,而且居然第一个小小的试探就收到了回应,也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别的本事。 本就是抱着宁错杀不放过的念头,把人带来了研究所,五哥不知道的是,从他进了研究所的大门开始,就不可能再活着出去了。 直到被人电晕,绑上了实验台,五哥都有点难以置信。 “放开我,你们想干什么!”他只是速度快了些,可没到刀枪不入、力大无穷的地步,四肢上手臂粗的铁链到底是防谁呢? 挣扎无果,魏无极依然脸上挂着笑,慢慢踱到五哥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年青人,为了科学进步,总得有点牺牲,你运气好,说不定会成为全人类的希望。” 见鬼的全人类的希望!五哥想要破口大骂,但是他们给他注射了麻醉药品,他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 他只是个小人物,只想好好活着而已,怎么就沦为实验品了呢? 小白鼠又岂是好当的? ------------ 第四十二章 没有抗体 “爸爸,他们三个人的血液标本已经检测过了,只有宋五体内有抗体,另外两个,就是正常人类。” 魏常安手中拿着一根试管,试管中的试剂发着淡淡的红光:“爸爸,你看。” 魏无极瞥了一眼试管,没有接过来,宋五身上有异常,不代表从他体内提取的抗体就可以医治好自己的儿子。 他可不想当什么救世主,他只是个想治好儿子的科研疯子罢了,末世有什么不好,只有外面不安全,里面的人才能老实听话,他的家人才能好好活下去。 他就是这么护短。 “提取出来的抗体,具体作用是什么?”能达到修复人体、激发潜能的地步吗?” 魏常安脸上的兴奋之情迅速平静:“还不能,抗体浓度太低,而且咱们实验室里复制不出来。” 只能提取,无法制造,他们要走的路,还有很长。 “查清楚了吗?他是怎么拥有异能,产生抗体的?” 普通人不知外界情况,他身为基地长怎么可能不知道。 希望基地与其他大基地之间,还有联系,他很清楚,别的基地的处境,与他们差不多,都在苟延残喘罢了。 异能者,是所有人希望出现,却一直也没出现过的。 外国不说,就本国内的,人口十多亿,现在剩下的人加起来,都不够五百万,变成怪物的那么多,变成异能者的,一个都没有。 所以为何宋五这么特殊? “他们死咬着说不知道。爸爸,要不要用点手段?”他们的实验室里,各种药剂还是很多的,不说?可由不得他们!药物带来的影响,不是意志能战胜的。 “先别对宋五用药,这是好不容易得来的实验品,可不能弄坏了。”鬼知道那些药物会不会对抗体产生影响,任何可能救治小儿子的机会,他绝不能毁掉。 至于另外两个没用的废物,发挥发挥余热还是可以的。 没多久,他们便听说了一个名字:孔千羽。 至于这个女人的来历,无论怎么问都没有结果,在他们的印象中,孔千羽就是个他们半路捡到、有本事、长得很漂亮的神秘女人。 被丧尸病毒感染,非但没有丧尸化,还能变成异能者,这些话从老陆和刚子嘴里说出来,让魏无极更加激动。 他们研究了许久,才发现丧尸病毒感染人体的方式过于霸道,但本意却并非杀人这么简单,而是人体过于脆弱,承受不了进化带来的冲击。 此时从一个无名小卒嘴里听到如此机密的消息,他们已经确认了,孔千羽,就是他们破解丧尸病毒的关键所在! “快,把她抓来!”魏无极吩咐大儿子魏常平。 “爸爸,你快来,常乐不行了!”一直负责看护小弟的三儿子魏常喜突然打来内部电话。 父子俩连忙坐电梯下了一层楼。 这里是研究所的禁地,除了魏家人之外,谁也进不来。 魏常乐此时安安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身旁站着穿了隔离防护服的三哥,他的胸部起伏几乎都要感受不到,只有连接着的仪器发出些声响,才能证明他还活着。 “爸爸,常乐的心律已经低到极危的程度,恐怕坚持不了多久了。” 心衰,哪怕是在医疗条件很好的末世前,都没有好办法治疗,更别提末世后了。 就算人员设备齐具,魏常乐的身体也不可能扛得住一次心脏移植手术,况且,他还不能接触任何细菌病毒。 身体里没有任何免疫能力的他,自小便生活在完全无菌的环境下,即使是亲人,也只能隔着巨大的空气泡泡与他说话,眼睁睁看着他从不良于行,一点点发展到起不来床。 魏无极的心都碎了!他与爱妻携手十五载,育有四子,这第四个儿子更是老妻拼了自己的命,才换来的宝贝。 他如何舍得放弃?用尽毕生所学,倾举家之力,亦可搏个万分之一的可能! 现在可能近在眼前,魏无极只能祈祷上苍,让小儿子坚持一会儿,只要再坚持一会儿,他便可以恢复如初了! 孔千羽安安静静地坐等人来接她,她确实也没等多久。 方琳准备的晚饭刚摆上桌,魏常平就带人来了,还是跟上次一样,彬彬有礼却不容拒绝。 孔千羽微微一笑,起身跟着走了,留下一屋人,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见到孔千羽也被抓了,五哥本就难看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他用尽所有的力气挣扎着:“放开她,有什么事冲我来,你们对个女人动手,算什么本事?” 居然,不是他说的吗? 孔千羽微微动容,她以为自己熟知人性,什么社会阴暗面都见过,自己被供出来,纯粹是他们为了自保的无奈之举。 现在看来,还是她浅薄了,不了解掌握了科技的狂人,有的时候根本不算人。 她的神识感知到了隔壁病房关着的老陆和刚子两人,他们神智不清,精神亢奋。 时间不等人,他们立刻把孔千羽绑上了实验台,毫不留情地抽了一大管血用于研究。 “怎么可能?”魏常安盯着显微镜看了又看,提纯出来的试剂就在旁边的试管里放着,可是那只试管,却没有任何光彩,呈现的是试剂本身的透明色。 这就意味着,孔千羽的体内,并没有抗体,她不是解药。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魏无极不信邪,自己过来反复确认,还想再抽一管血的时候,才发现孔千羽已经站在了他们身后。 “你怎么出来的?”实验台上束缚带可不是摆设。 “所以,是你对吗?”孔千羽一双美目,定在了魏无极身上。 “什么是不是我?我问你怎么出来的?来人啊!” “别麻烦了。”孔千羽抬抬手,除了魏家父子,其他工作人员无声无息地晕倒在地。 魏常安瞪大了眼睛:“你是什么人?不对,你到底是不是人?” “我是人,可你的父亲,不一定是。” 人,首先得有人性,没有人性的,空长个人类的外表,与禽兽何异? 孔千羽继续定定地望着魏无极,她相信,她的话,魏无极听得懂。 ------------ 第四十三章 始作俑者 饶是魏无极活了七十多岁的年纪,早就炼就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也差点忍不住破防。 她知道了什么?她怎么知道的? 自认为自己做的一切都天衣无缝的魏无极,一整颗心里七上八下。 “魏常安,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吗?”孔千羽微微一笑,突然问了魏常安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哪个正常人会喜欢末世的生活?每天的活动范围仅仅是方圆几公里的基地,空气不干净,水也不干净,食物简陋得可怜。 魏常安是喜欢享受的人,工作之余天南海北旅游,玩得不亦乐乎,他既有钱又有闲,日子别提多逍遥。 虽然末世后有了权,魏家在希望基地说一不二,他也没受什么罪,平平安安活了下来,但是吃的差穿的差,就连洗澡都被限制,基地跟个大监狱似的,他哪哪都过得不开心。 因此孔千羽问完,他下意识就摇了摇头。 “所以如果我告诉你,这次末世,是人祸而非天灾,你知道始作俑者是谁的话,会放过他吗?” 放过?怎么可能?不单是他,每一个在末世后过得凄惨无比、痛失家人的人,都不会放过吧,这还需要问? 魏常安没有直说,但他的表情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魏无极的脸比刚才还白,完全没有了血色,但人还是站得笔直:“你到底想怎么样?希望基地不是你能撒野的地方。”魏无极的手,轻轻落在控制中心的一颗醒目的红色按键上。 那是希望基地自毁的控制器。早在基地建立之初,魏无极就想过,如果哪一天事态不可控,他要如何收场。 埋于基地各个角落里的炸药,就是他的谢幕方式。 “怎么?不想救你小儿子的命了?” 楼下靠着呼吸机保住最后一口气的那个年轻人,与魏无极之间有深深的血缘羁绊,她又不傻,自然能分析出为什么魏无极会如此丧心病狂。 “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什么人。” 整座地下研究所,到底隐藏着多少罪恶,恐怕只有魏无极一个人清楚,这里有最原始的丧尸病毒,有整个研发记录,与人体实验的影象资料。 可笑的是,那一段段被精心编辑过的基因病毒,诞生初期确实不是为了毁灭人类,而是拯救自己重症垂危的儿子。 只是以人类的力量,无法改变病毒产生的副作用,致病性与致死率在魏无极用尽了方法都无法消除后,他选择了最丧心病狂的方式:扩大样本范围。 仅凭魏家自己的力量,他的实验对象只能是黑市上买来的人口,不但数量有限,质量也参差不齐,几百个人,花销不菲,收益甚微,投入产出严重不成正比。 一次都没有成功,所有人全部在四十八小时内丧尸化,而魏无极不愿意承认,自己失败了。 他始终认为,是实验对象不够多,不够好,所以他开始酝酿,开始行动。 希望基地因此兴建,人类的灭顶之灾也因此开始。 魏无极兴建了希望基地,以供魏家人平安渡过病毒的爆发期,只要找到他理想的样本,丧尸不足为惧。 精美的包裹,漂洋过海,送到一个个不知名的人手中,他们以为他们是幸运的,得以收到贵重的物品,殊不知,那是死神之吻。 魏无极算准了一切,唯独没想过,他的病毒自诞生以来就自带缺陷,人类的身躯无一例外,根本承受不住。 死了几十亿人,到头来不过一场空。 哪怕铁一般的事实摆在眼前,他魏无极就是害死全人类的罪人,他也不愿意承认自己失败。 因为那意味着,他将面对良心的谴责,亲友的怒火,普通民众的唾骂,以及,多年心血毫无用处的事实。 每一样,都能让骄傲不服输的他,一败涂地。 “所以,你真的是为了你的儿子吗?还是根本为了你自己?” 魏无极张了张嘴,想要理直气壮地说,当然是为了儿子,可他发不出声。 对上孔千羽洞察一切的眼神,他连骗自己都做不到。 要救儿子,这一借口他用了半辈子,科研心血全扑在了其上,他是一心想要改造人类脆弱的身体的啊,他的初衷,他的行动,都是好的。 怎么就这样了呢?事情早已经脱离他的掌控,但他不死心,如果放弃,他的一生,都会是一个笑话。 其他人根本不懂他,他是生物科学家!年纪轻轻就取得了重大的科研成果!怎么可能越老,越碌碌无为呢? 从三十几岁到七十几岁,他看过研究所同事的白眼,看过退休时领导的如释重负,看过儿子们长大后对他不再言听计从,他只是想要重新掌握住一切,高高在上地做一个神明,为什么就不可以呢? “因为,你是个自私自利的自大狂!”孔千羽似是明白魏无极的心中所想,张嘴毫不客气地骂道:“为了一己之私,毁灭人类,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杰出的生物学家?专家可没有你这样缺德冒烟,丧心病狂的!” 魏常安此时也听懂了孔千羽与自家老父亲之前对话的意思。 “爸,这一切,都是你做的?” 魏无极身子晃了晃,因为儿子看他的眼神中,没有了崇拜与恭顺,剩下的,只有嫌恶和恐惧。 众叛亲离,这是他的梦魇! 什么为了儿子,为了人类,归根结底,他只是为了他自己,自私到让全世界陪葬的老家伙,孔千羽也不想跟他废话,直接抓着人,送到了丧尸嘴边。 “不、你不能杀我,我找到疫苗了,我能救这个世界!”腐臭味近在咫尺,魏无极吓得尿湿了裤子,连忙求饶。 他可不想变成怪物,他是要当救世主的人! 孔千羽连看都懒得多看他一眼,直接将人丢进了丧尸堆里,老头变成丧尸站起来的时候,整个幻境都塌了。 小书灵再次出现在黑暗幽深的异空间内时,脸都绿了:“姐姐,平平安安在书里过一生不好吗?别人都可以,为什么每次你都要给我找麻烦呢?” 她小脸一绷,有些气急败坏。 ------------ 第四十四章 变假千金 虽然没想到为何这次的幻境如此轻易就被破了,她都没有看出任何破绽,单纯就是对自私自利的自大狂不感冒,想弄死魏无极解解恨。 但是这并不妨碍孔千羽反应迅速,将一只还会咬人的丧尸头扔到了小书灵身上。为了带出这么个宝贝,她可是牺牲了储物袋里的一只玉盒。 两万多买的品质不算上乘的和田玉,装过活死人头的东西,再贵也不能要了,孔千羽很肉疼。 她只是想试一试,想知道幻境的东西她能不能完好无损地带出来,自己的武器与法术落到小书灵身上,对它无效,那么幻境本身自带的东西呢? 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孔千羽如是想,便也如是做了。 “啊!这什么东西!”丧尸头张嘴便咬,也不管眼前的小东西到底是不是人,啃咬只是一种本能。 清晰的大牙印出现在小书灵的胳膊上,虽然没有像幻境中被感染的人一样,从伤口处开始一路变黑,但是疼是真的疼,小书灵挤了两滴透明眼泪,试图将丧尸头从自己身上扒拉下去。 几次未果后,索性一掌拍碎,丧尸头化为齑粉,但是小书灵身上的牙印却没有消除。 孔千羽若有所思,浑不在意身边的幻境正在快速重组中。 这里是? 场景再次稳定下来后,孔千羽发现自己似乎回到了孟家那幢早已被查封的别墅里。 煊赫一时的孟家不是已经倒了吗?可是为什么现在家里的摆设,比之前她见到的还奢华几分。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摆在博古架最下排不起眼的角落里的一只花瓶,应该是元青花真品,价值连城。 就这么随意摆在角落里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的摆件,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比元青花更值钱。 这里绝对不是孟家! 与真正世代积累的豪门望族相比,孟家充其量就算个暴发户,收藏这么多古董?他们才不会闲得没事干。 “三小姐,您回来了,老爷在书房等你。”身后突然有个佣人出现,躬身与孔千羽说话,只是神情间未带多少恭敬,反而语气轻慢。 “知道了,带路吧。”佣人愣了愣,居然还敢指使她,真当自己是千金大小姐吗?自己只不过是旧称呼叫惯了而已。 还带路?带你大爷。 佣人转身就走,像没听到孔千羽的话似的。 书房?书房在哪里?孔千羽一头雾水,这家里的佣人都什么教养? “还不赶紧上来,在门口丢人现眼!”二楼突然传来一声怒喝,立时便有几个脑袋从不起眼的地方探出来,都是一副看好戏的神情。 孔千羽面不改色,抬腿上楼,走到男人面前。 四十来岁中年男人,年轻时应该长得不错,现在发福了,肚子上游泳圈围了两层,让他看起来有些蠢笨。 “渺渺,你还是离开周家吧。”中年男人带着孔千羽进了书房,把门一关,捏了捏皱着的眉头,扔下这么一句话。 孔千羽没有开口,她的脑海中骤然涌入不属于她的记忆,纷纷杂杂地直接塞进来,她忍着不适,先消化这些零乱的记忆。 还真是倒霉,她这一次身处的世界,居然是一本古早的霸总名篇,自己的身份,是恶毒女配周渺渺,周家的假千金。 也不知道是不是书里的世界,每一个豪门快要生产的贵妇都会抱错孩子,全都在上演真假千金的戏码,反正剧情毫无新意。 真正的周家千金周甜甜被接回来后,周渺渺就跟傻子似的,一次次陷害她,还每一次都能被人抓个正着。 周甜甜必须是个心善的圣母,全家所有人都喜欢得不得了,未婚夫也对她一见钟情,总之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足以弥补她幼时的苦难。 反观女配,一定要恶毒,一定要卑鄙,一定要做女主的参照物。 所谓智商不高,强行尬推剧情,大抵如此。 孔千羽接收完剧情信息后,只想一晕了事,累了,玩不动了,小书灵还真坑她。 用三师兄的话说,她就是个榆木脑袋,根本没开窍,情情爱爱是什么?好吃吗?好玩吗?有那闲工夫,不如多打坐一二,早日成仙的好。 因着她的身份地位,修为相貌,宗门里不乏暗恋明恋之人,每每都碰一鼻子灰回去,也算他们一峰奇景,众位师兄吃瓜吃得毫无压力。 凡人啊,本就短命,还能如此得闲,也是醉了。 正与自己说话的男人,是周渺渺的养父,周家家主,周博渊,只听他继续说:“甜甜已经够可怜了,代替你在那个家吃了二十年的苦,好不容易回了家,你又处处针对她。” “没想到,我一手养大的姑娘,是个自私自利,心肠歹毒的人!” “我会给你一处房产,一笔存款,就当了断我们这么多年的父女之情,以后,你好自为之吧。”说完,周博渊不看周渺渺的反应,径自推来了一个红本本和一张银行卡。 “你收拾收拾,今天就搬过去吧。”竟是连一晚上都等不急了。 孔千羽抬头望了望天色,繁星点点,月上中天,大约十一点了。 她浑没有被扫地出门的不安,也好,远离剧情,远离这些整天没正事干的恋爱脑,才能好好思考这一次,要如何离开。 她似乎摸到了小书灵创造幻境的一点门道,解决的方法可能不相同,但原理应该是共通的。 见这个叛逆的养女居然没哭没闹,接过东西直接走了,周博渊眼底闪过一丝诧异。 周大公子周聿林在走廊上碰到孔千羽时,脸黑如墨,死死握住了她的手:“你还有脸回来,快去给甜甜道歉!” 周甜甜被周渺渺推下楼才三天,导致她小腿骨裂住了两天院,今天刚回来,正躺在床上养伤。 她一张巴掌大的脸上没有血色,因生病导致的虚弱,更显得楚楚可怜,就连孔千羽第一眼看到时,都忍不住心疼。 可惜,也只是第一眼心疼罢了。 她的身后,站着两个浑身漆黑的鬼,双眼直勾勾盯着周甜甜,仿佛下一秒就要把她吞吃入腹。 害命之仇,自然不共戴天。 啧啧,原本以为是朵纯洁小白花,却原来是不动声色的食人花。 ------------ 第四十五章 校门偶遇 “大哥,三姐”周甜甜可怜巴巴地打着招呼,微低着头,还时不时偷偷打量孔千羽的脸色,仿佛是害怕再被伤害。 真的够茶的,偏偏周聿林十分吃这一套,推了孔千羽一下,干巴巴地道:“给甜甜道歉!不然你休想平平安安离开周家!” 听到周聿林说离开周家,周甜甜的眼中闪过一丝欣喜,嘴里说的却是:“什么?要让三姐姐离开周家?这怎么可以?” “我、我不该回来的,这也是三姐姐的家啊,毕竟她在家里生活了二十年了。外面的生活有多清苦,我最清楚了。大哥,你去跟爸爸好好说说,就说是我求的,让三姐姐留下吧。” 周甜甜咬着的下嘴唇都没了血色,急得眼睛里流出泪花,要多楚楚可怜,有多楚楚可怜,实在是把茶艺拿捏到了极致。 如果不是孔千羽一直盯着她,恐怕也看不到她刚刚的窃喜与怨恨。 这么能装,属塑料袋的吗? 不过孔千羽什么也没说,她虽然不知道要怎么以茶治茶,但是现在的情景,不说话才是上策,不然只要开口,无论说什么,都可能被曲解被埋怨。 毕竟一家人讲的不是理,是心,人家的心不在你这边,道理自然也不在。 “甜甜.”听了这番话,周聿林不禁想起了,当初他们去那家里,把甜甜接出来时的场景。 小小的一间屋子,七八十平,甜甜住的还是次卧,又窄又潮,小姑娘怯生生的问,他们是不是他的亲人,是不是来接她的,迫不及待要跟他们走的模样,显见是受了委屈! 相比之下,周渺渺自小就有自己专属的佣人,带衣帽间与卫浴的卧室,车接车送,衣服首饰,享受着大小姐的生活,鸠占鹊巢。 周聿林只要想想,心都碎了。 孔千羽只想无奈地摇摇头,这滤镜可是够厚的。当初接周甜甜回来的时候,周渺渺也跟着去的,哪里有周聿林想的那么惨。 不过是普通人的生活罢了,在寸土寸金的京市,有一套七十多平的位于三环的房子,已经是小康人家,那对普通却善良的老人家,给了周甜甜他们力所能及最好的一切。 从小吃得饱穿得暖,学得一手好钢琴,考上理想的大学,家里生活费也足够过普通的生活。 如果这样还叫惨,那全国至少有八亿人,比这惨多了。 周渺渺不理解的是,周甜甜想找亲生父母,无可厚非,发现亲生父母家境优渥,落差太大,心有怨怼,也实属正常,但是她为什么要害死辛苦养大她的那对老人家,同时也是周渺渺的亲生父母。 以至于现在让周渺渺无处可去,周家一开始并不想送她离开,毕竟养了二十年,周渺渺本身也很无辜。 可周甜甜表面说着以后就多了一个哥哥两个姐姐疼她爱她,背地里极尽恶毒之能是,让周渺渺有苦说不出,让周家人以为周渺渺是自私自利的坏人。 众叛亲离,不外如是。 小聪明都没用在正道上,孔千羽是极看不起这种人的。 她没有多说话,直接转身走了。 那对鬼父母跟着,周甜甜早晚会出事,与其等着她到时候又拉自己下水,说自己害她,还不如早日远离定时炸弹来得安全。 “你、谁让你走的?周渺渺,你以前学的礼仪规矩,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吗?”周聿林还想拉住孔千羽,被后者冷冷的一眼吓到,愣在当场。 这还是她那个开朗乐观的三妹吗?怎么会有如此凌厉的眼神? 周渺渺自己手里有余钱,能够她舒舒服服上完大学的,因此她直接搬回寝室居住,周家的东西,除了几套换洗衣服,她都没拿,房本和银行卡,也放在了客厅里。 室友还不知道周渺渺家里发生的事,好在她原也不是个大小姐脾气的人,在学校十分低调,以前就曾长住寝室,因此没人知道她的家世背景,现在回来,自然也没引起大家的注意。 于是孔千羽像其他普通的大学生一样,每天早八晚六,很是当了回好学生,虽然教授们讲的东西,她大多听不懂。 今天是周末,她得去买点生活必需品了,出了校门,一时间还有些茫然,身边的人来去匆匆,她站在校门口,不知该往哪走。 “同学,借过。”身后传来了声音,孔千羽这才发现,她堵住了去路,有些不好意思地向旁边让了让,在男人擦肩而过时,一把抓住了对方。 “有事?”男人转过头来,孔千羽再次仔细看了看对方的面相,皱起了眉头。 可是男人却已经很不耐烦了。他是傅鸣鸿,京市顶级豪门的嫡长孙,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要长相有长相,要家世有家世,经常会遇到女同学送情书当众表白等等一系列或明或暗的示好。 但是公然在校门口拉拉扯扯的,还是第一次。他好看的眉眼不带一丝笑意,仿佛腊月的天气一般冻人,但是孔千羽没有松手。 他认识这个女孩,周家的三小姐,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真假千金的主角之一。 就凭这么点手段?想要攀附他?呵呵~ “放手。”久居上位,傅鸣鸿气势十足,原本以为震慑这样的小姑娘毫无压力,没想到,她松手是松手了,说出来的话,却一点含情脉脉的意思都没有。 只听她朱唇微启:“你爸爸的身体没事,来接你的车,你最好不要上。不然,有血光之灾,易死于非命。” 这个男人的脸上,死气已经浓得化不开了,这是一个人的将死之兆,他本应是荣华一生,寿终正寝的命格。 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听自己的话,原主可是认识他的,有权有势的校草,平时总带着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傲。 这种性格的人,不太能听得进去别人的建议,尤其还是像孔千羽这种,多少带着点玄幻的。 正常人会当她是个疯子,何况傅鸣鸿这样身份的人。 罢了,自己不过是心怀不忍,遇到即是有缘,好言相劝一二,至于结果如何,听天由命。 (本章完) ------------ 第四十六章 小白莲花 果然,傅鸣鸿露出几分“你有神经病吗”的表情,有些厌恶地甩开了自己的手,大步流星地向着早已等待在路边的宾利走去。 这不是他近期惯用的车,他一向对代步工具无感,这车是狗屎黄色,他最讨厌的颜色。 拉开车门,向驾驶位望了望,居然是个陌生面孔,没听说家里的五个司机最近辞职换人啊。 如果放在平时,他才不会管这些微末小事,坐什么车,什么人开车,只要把他送到目的地就行。 可是刚刚听了那么一席原本以为没头没脑的疯话,现在就碰上换了车换了司机,由不得傅鸣鸿不多想。 豪门望族,也意味着人多事多,太有钱,同样更意味着争产的血腥与残酷,他不是被家里保护得不知人间疾苦的纨绔,该有的警惕性都有。 因此迈出去的腿不知不觉间收回,他关了车门,开始往回走。 车上的司机急了:“大少爷,你要去哪?老爷还等着你呢。” “老爷身体不好赶紧先送医院啊,等我回去干嘛?我又不是医生!”傅鸣鸿头也不回。 他跑到孔千羽身旁,后者正拿着手机查导航,他低头扫了一眼,去往最近的超市,他没记错的话,周渺渺比他小一岁,已经大三了吧,还不知道学校附近的商超怎么走,也真是不识人间疾苦的典范了。 “我如果上了那辆车,真的会死吗?”傅鸣鸿已经瞥见司机下车,冲着他来了。高高壮壮、身材结实,不像司机,倒像保镖。 他抬手打了个电话,叫些信得过的自己人。 “真的,轻则断腿,重则丢命。”命定之外的劫数,一般都有人为的手笔,自然不会让他多好过。 孔千羽看好了方向,头也不抬,就准备离开。 傅鸣鸿深深看了孔千羽一眼,然后迎上去与司机虚以委蛇,直到自己的人到来,将对方抓起来,拖到附近的修车厂一检查,他才白了脸色。 刹车管被剪断,他如果坐上去了,为了尽快赶回老宅,速度必然不会低,回家的路上,多弯道下坡,后果如何,已经不用多说了。 死里逃生的傅鸣鸿记住了周渺渺的名字,先回家处理些蹦跶得太高的傻子,救命之恩,容后再报! 孔千羽买完东西回来,就发现寝室里一直空着的床上,有人在收拾整理,是个有些眼熟的中年妇女。 她铺好床单,起身准备拿被子时,看到孔千羽,有些不情不愿地问了声好:“三小姐。” 竟是周家的佣人吗?她怎么会来到自己的寝室? 这个问题马上就有了答案:周聿林扶着行动还有些不便的周甜甜进来,嘴里还不停地劝说:“我的祖宗,为什么要住寝室啊?又小又不方便,还是住在家里吧,每天让王伯接送就行了,你腿还没完全好呢。” “没事的,大哥,都请了一个月假了,我不想落下太多功课。”周甜甜笑得很腼腆,直到她看到了孔千羽。 不着痕迹地收回了被周聿林搀扶的手,她有些局促地打了招呼:“三姐姐,你回来了。” 孔千羽心下了然,看来周甜甜是冲着自己来的,不然为什么看到自己,一点惊讶都没有,她肯定早就知道自己的寝室号。 大学里转学转专业不是容易的事,而且自己学习一直不错,考的大学也是京市名牌,相比之下,周甜甜的的本科就有点不够看了,想来把她弄进来,周家费了不少力气吧。 但是为什么呢?彼此之间不再联系,当成陌生人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凑到跟前?孔千羽才不会觉得,是周甜甜对她有亲情,想要多亲近。 恐怕没憋好屁啊。 现在正是盛夏,寝室里老式空调噪音大制冷差,正好来了两只鬼降温,倒也不算坏事,孔千羽冷淡地点点头,不想多说,爬回床上,拉上帘子。 “什么态度?”周聿林想上前骂两句,被周甜甜拉住:“大哥,三姐姐想来是心情不好,你别怪她。” “跟我回家住吧,别住寝室了,这里条件太差。” “比我以前的学校好多了,看看这四人间多宽敞,我们以前,住六人间,还没有独立卫生间,洗澡要去公共浴室。” 周甜甜越说以前过得有多惨,现在有多知足,周聿林就越愧疚,偏他就吃这一套,反手就一个大额转账给了妹妹:“千万别委屈自己,住不惯,随时回家。” 见佣人收拾好床铺,摆放好生活用品,周聿林终于离开了,周甜甜想跟另外两个室友打招呼,却发现她们都脸色微沉,抱着本书学习,没人注意她。 周甜甜大约没想到,刚才周聿林关心妹妹的话,落在别人耳朵里,有点看不起外加嘲讽的意味。 凭什么好好的寝室,大家都住得,就你一个千金大小姐住不得? 茶艺再好,也得有人吃这一套才行。 一夜无话,同寝的两个姑娘,都是本市人,许言希出身许家,也是京市十三豪门之一,李子涵父母均是大学教授,清贵着呢。 因此两个姑娘都有点介意昨天周聿林的话,周甜甜早起与她们打招呼时,也仅是点头回应,以全礼数。 倒是见周渺渺醒了,李子涵笑着说:“刚入伏,夜里倒还凉爽,昨天没开空调,都睡得很舒服。” 孔千羽也笑着点头道是,心里却嘀咕着,能不凉快吗?两只鬼昨天一晚上可不停地放着冷气呢。 她跳下床去,洗漱完毕后,趁着大家不注意,在两位姑娘的床下,都塞了张护身符。 凉快是挺舒服,但是阴气接触多了,于个人身体与运势,都不利,还是躲着点好。 周甜甜去上课了,孔千羽今天一上午都没课,慢悠悠地吃了早饭,准备出去转转。 既然一时半会儿离不开这幻境,总得寻些事来做,免得时日久了,她看家本事都丢了。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豪门真假千金文里,会有鬼怪存在,不过既然有,那就好说了,抓鬼降妖,本来就是她的老本行。 (本章完) ------------ 第四十七章 掐指一算 京市著名的文化古街,街头一溜摆着的算卦地摊中,孔千羽堪称独树一帜。 周围一群大爷大娘,她以一己之力拉底了他们的平均年龄,别人看到潜在客人都很卖力地显示自己的本事,她则闭着双眼,对来来往往的行人爱搭不理。 直到 一名年轻女孩子拿着新买到的礼物,笑得一脸甜蜜幸福,今天是男朋友妈妈的生日,也是她第一次见家长,紧张中还有些许期待。 听说阿姨喜欢古董首饰,她才专门来古文化街淘换了一个,清朝的老物件,一对翡翠耳坠。 本来买完礼物就想回家去,京市今天太热了,可是路过算卦摊时,她鬼使神差地想要算上一卦。 她跟男朋友已经谈恋爱两年了,结婚的事正式提上日程,不如请人帮忙算个好日子吧。 她开开心心地想要在一众大师中间寻找一个,看了一圈,孔千羽当然引起了她的注意。 年轻、漂亮,还闭着眼睛在休息,与这里格格不入,怎么看怎么不靠谱。 本想略过的,但是孔千羽却突然睁开了眼睛,直直对上她的视线,做了个请的手势,她居然就这么走了过去,在对面坐下。 “这是我跟我男朋友的生辰八字,想算个结婚的好日子。” 孔千羽随意地扫了一眼女孩递过来的手机屏幕上的两行字,淡淡地道:“不用算,对你们两个人来说,没有好日子。” 这话听着实在晦气,女孩脸色一白,继而转红,要不是她涵养好,恐怕现在早就张嘴开骂了。 哪个算命的不是嘴上抹了蜜一般,说尽好话,区区一个结婚日子,从老黄历上找个宜婚嫁、少雨水的日子,但凡是个认字的都会。 哪有像孔千羽这样,一开口就把客人得罪死的。 女孩气得发抖,准备起身离开。 “你若嫁他,死无全尸。”孔千羽继续说。 “你、你、你!”怎么说话呢?一句比一句惊悚,女孩又气又怕,一时间竟不知是该走还是该留。 “从你的生辰八字上来看,你命中注定该有此劫,如若平安度过,往后一生顺遂,如果度不过,享年二十七。” “什么劫?” “因情而起的死劫。” 任谁听说自己可能会死,都会有所触动,她将信将疑地问:“可是我男朋友对我很好,他不会害我的。” “你男朋友是不会害你。”孔千羽的话说到一半,看着对面女孩松了一口气的表情后,忍不住摇了摇头:“害你的,是你老公。” 什么? “我不信,你在说谎!” “既然不信我说的,那你就自己查查呗。我说一个地址,你去自己看一看,听一听,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回来,让我救你。” “承惠100块,之后的救命钱,另算。”孔千羽白皙的小手一摊。 100块不算便宜,毕竟旁边的摊子上明晃晃写着,算命二十。但是女孩还是掏了,她想花钱买个安心,更想证明,眼前这个女人,看错了她男友。 收了钱,孔千羽掐指一算,让女孩记下一个地址:建国西路1102号。 目送着女孩离开,孔千羽伸了个懒腰,准备回学校,今天没有她的有缘人了,何必枯坐白等。 “哟,小姑娘年纪不大,骗人的手段还挺高明,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便进账不少啊。”旁边一位目睹了全过程的大娘有些不服。 做他们这一行的,真本事的少,混口饭吃的人多,尤其他们这种摆野摊的,就靠着一张巧嘴,挣几个辛苦钱。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他们一直都秉承着的原则,绝不随便吓唬人,砸自己的饭碗,他们可不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骗一个是一个的游方神棍。 大娘听得很清楚,人家小姑娘是想算个结婚的好日子的,多简单多无害的一门生意,愣是被唬得不轻。 现在好了,人家小姑娘白着一张脸走了,这位新来的年轻女孩也收摊走了,万一小姑娘反应过来自己被骗,想回来出气怎么办? 正主儿走了,难道要让他们这些正经摆地摊的,都摊上个坑蒙拐骗的罪名不成?所以绝不能轻易放她走! 孔千羽笑笑,知道自己刚才的表现放在他们眼里,跟个骗子没两样,她没多做解释,明天自有分晓。 老大娘见孔千羽油盐不进,脸皮比城墙还厚,刚想鼓动大家一起拦住她,只听小姑娘又开口了:“大娘,与其在这儿跟人闲聊,不如赶紧回家吧。” “你的儿媳妇身怀六甲,摔一跤可不得了,你再不回去救她,要一尸两命了。” 大娘脸色变了变,孔千羽绝对是生面孔,第一天来,她肯定自己今天没有说过,她大儿媳妇快要生了的事,难不成这位真有点本事? 老大媳妇这一胎怀得挺顺利,肚子渐大后连工作都辞了,安心在家养胎,等闲都不出门的,怎么会摔跤? 话虽这么说,她听了后,依然有些心慌,有些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她连摊都没顾上收,一溜小跑就回家去了。 孔千羽微微一笑,掐指算了算,嗯,母女平安,没有大问题,这才溜溜达达地走了。 吃完午饭回寝室休息,许言希就神秘兮兮地凑上前来:“看不出来啊,你居然还是周家的三小姐,够低调的嘛。”同寝室三年,她们在社交场合也没碰到过,她一点都不知道自己身边还有同一个圈子里的人。 “你既然知道了前半段,想必后半段也没落下吧?”孔千羽抬手指了指还空着的新床铺:“那一位,才是周家真正的三小姐,我嘛,不过是鸠占鹊巢的那只鸠。” 许言希抿了抿嘴,刚转学第一天,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这位新来的,还挺能折腾。 相比之下,还是不言不语的周渺渺更得她的喜爱。 身边的流言,孔千羽反正是不介意的,她对周甜甜就一个方式,冷处理,当不存在,不发生任何冲突,惹不起躲得起。 总之,任何能让周家人找她麻烦的事,她都不去做,每日早出晚归,尽量不与周甜甜同框,实在避不开的场合,也绝不与她多说一句话。 第二天等她上完早八,都快十一点了,才来到文化街,摊还没摆呢,昨天的大娘就窜了出来:“哎哟,好姑娘,昨天多亏你了!” ------------ 第四十八章 赌海无边 大娘只要想想,昨天开门进家看到的一幕,自家儿媳妇晕倒在地,身下一片殷红血迹,现在还觉得后背直冒冷汗,就连医生都说,再晚点送来,大人孩子都有生命危险。 她掏出一个红包,内里装了十张毛爷爷,礼太薄,她红着脸塞给孔千羽:“姑娘,别嫌少,大娘日子委实不宽裕。” 孔千羽微微一笑:“嗯,我知道。大娘以后,是个能享孙女福的有福之人。”这话说到大娘心坎里去了,一张老脸笑成菊花。 正巧,昨日匆匆离去的姑娘,今日又匆匆来了。只是与昨天的明艳动人相比,今天却挂着大大的黑眼圈,脸色苍白,双眼通红,显见是哭过。 “大师,求你,救救我。” 昨天她是赌气,想证明自己是遇到了个骗子的,可结果如何呢?她打了自己的脸,而且是啪啪作响的那种。 孔千羽给她的地址,是一家民间借贷公司,一开始她还不明白,她到这儿能看见什么,毕竟无论是她家,还是她男朋友家,都家境殷实,他们两家,称得上一句门当户对。 她自己家经营着两家汽车装具店,收入尚可,男朋友家有家私人加油站,挣得也不少,他们俩结婚,是经人介绍认识,也算知根知底。 她自己在外企当个小职员,朝九晚五,男朋友还在读研,马上毕业,据说工作也找得差不多了,正是一切都步入正轨,见家长结婚的好时候。 她自嘲地笑笑,本来想离开的,就当自己的一百块打了水漂了。 然后,她就看到了让她挪不动腿的一幕:她的男朋友,被几个人从公司里拎了出来,真的是像拎小鸡子似地拎出来,跟在后面的高壮男人,还时不时踢他一脚。 平时表现得特别高冷的一个人,此时在别人面前做小伏低,装得孙子得不能再孙子了。 只听将他扔出来的高壮男人指着他的鼻子喝道:“孙德茂,限你十天之内,还上利息,不然.听说你家里是开加油站的?正好兄弟们车不少,到时候照顾照顾你家生意。” “熊哥,熊哥,容我一段时间,我肯定会把钱还上的,您通融通融!” “通融个屁,你不还钱,是想让老子一帮兄弟都喝西北风啊?已经给你一个月了,结果呢?听说你又在王小六那,借了五百万?” “两边加起来,利滚利,小一千万,你还不起,哥哥我可能只是上你家去要债,但是王小六,会动手动脚的。”高壮男人盯着孙德茂的手脚,脸上闪过意味不明的笑。 “哥,你放心,最多一个月,一个月我就能还清,你信我一次啊熊哥!” “滚!” 女孩站在街角,看着自己男朋友毫无形象地摇尾乞怜,狼狈不堪,心在一点一点地冷掉。 她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先找了介绍人,旁敲侧击询问男朋友家里的情况,想知道是不是孙家的产业经营困难,一千万不是小数目,但是两家一起凑凑,也能解决。 介绍人还让她放心,说男方家里婚房彩礼早就准备好了,前两天还跟亲朋们说,儿子毕业了就准备结婚事宜,彩礼88万,三金全凭女方喜欢,诚意十足。怎么看也不像家里有事的样子。 那就是孔德茂自己的问题了。 可为什么他说一个月就能还清呢? 孙家的家底不算薄,但是要拿出这么多钱,不可能不伤筋动骨,恐怕加油站都得不保。看他的样子,似乎还很怕家里人知道,那就说明,他拿了这么大一笔钱,肯定不是为了家里。 那他能花到哪去呢?又有什么底气,说一定一个月内还清呢? 蓦得,她想起了一件事。 也因此才一夜没睡好,来的路上还忍不住掉了眼泪。 在她看来,两人自相识以来,感情很好,孙德茂体贴入微,洁身自好,是很不错的结婚对象,可如果这一切都是伪装呢?她根本不敢细想。 “大师,他到底.” 孔千羽的眼中闪过一丝怜悯,被人骗财骗色的姑娘已经够惨了,她这样的,被人骗命的,简直惨上加惨,惨绝人寰。 “他一开始的目的,就是奔着要你的命来的。你从两年前签下那张意外保险单开始,生命就变成了他眼中的金钱了。” 孔千羽的话,打破了她最后一丝幻想,她现在连哭都哭不出来了,满腔怨恨让她恨不得现在就把孙德茂抓来打死。 “他是个赌狗,你不会指望赌狗有良知吧?” 孙德茂一开始小玩小闹,捅出来的窟窿还能以各种理由骗父母的生活费圆过去,随着他的胃口越来越大,输得越来越多,一旦东窗事发,他将万劫不复。 所以,眼前的姑娘,就是他的保险,他的兜底方案。 “大师,我该怎么办?”短暂的崩溃心碎后,她冷静下来。 “既然你已经知道真相,远离即可,他会很快向你求婚,别答应,争取到父母的支持,带着他们一起躲出去,三个月内别回京市,你的死劫就过去了。还有,去保险公司作废你的保单。” 现在对方还什么都没有做,报警都没有用,最好的办法,就是远远的避开。 “记住,这期间千万不要单独见他,以免狗急跳墙。” 女孩点头,一一记下,孔千羽收了一万元的费用,便又施施然回了学校。 半个月后,李子涵满头大汗地跑回寝室,咕咚咚灌下一大瓶矿泉水,愤愤地踢了一脚桌子。 “这是怎么了?”孔千羽合上书,抬头关心道。 “唉,我之前暗恋过的研三师兄,塌房了,塌得那叫一个彻底。”李子涵有些忧伤:“明明有颜值有文化,偏偏不学好。” “你说的是孙师兄吗?”许言希在床上翻了个身:“听说他在外面欠了一千多万的赌债,被催贷的打断了一条腿,家里已经来给他办了退学了。” “就是他,我还听说他还想骗女朋友结婚,用嫁妆给他填窟窿,也亏得那姐妹儿运气好,婚没结成,不然不得哭死。” “是啊,赌狗最烂了,根本别想他们浪子回头,赶紧远离才能保平安。” 孔千羽没有再搭话,女孩在微信里跟她说的感谢的话,她也没回,颇有种深藏功与名的大师风范。 ------------ 第四十九章 登门求救 “唉,我前两天还说咱们寝室天赋异秉,冬暖夏凉呢,这么快就被啪啪打脸。”暑伏天气果然名不虚传,一大清早,李子涵就耐不住热,将空调打开了。 哪怕关着窗,沉闷的声响也清晰地传入大家的耳朵。孔千羽望着自铺好后没睡过几次的空床,心道还是热点好,不然总看到两只鬼在寝室晃来晃去,还保持着生前死亡的模样,实在让她于心不忍。 那两位老人,是她现在身份的亲生父母。 周甜甜简直丧心病狂! 原本周家发现当年孩子抱错了这件事以后,是想着养女有感情,亲女有血缘,两个孩子以后就多了一对父母疼爱,两家常来常往的。 不知道中间哪个环节出错,便传成了不想接亲女回来,结果没过几天,两位老人家在家煮汤忘了关火,煤气中毒全部丧生了。 周甜甜一夜之间痛失父母,周家人心疼坏了,忙不迭地接了回来,就连那两位老人的身后事,都是社区帮忙料理的,周甜甜甚至都没去看过一眼,却找机会将二老的房子过户到了自己名下。 她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周家无人知晓,但孔千羽是什么人,掐指一算,无所遁形。 这么一个心狠又手辣的食人花,回来没几天,就让周渺渺落得个被扫地出门的结局,孔千羽接手了烂摊子,心态很平稳,反正都是假的,别来惹她,相安无事,惹到她头上,就让他们见识见识玄门中人杀人不见血的本事。 “周渺渺,楼下有人找。”成日坐在值班室里织毛衣的宿管阿姨突然敲了敲她们寝室门。奇怪,这年代还有直接在楼下找人的。 孔千羽慢吞吞地穿衣下楼,见到傅鸣鸿时脸上一点意外的神色都没有:“傅大少是来付上次的救命钱的?还是另有所求?” “你知道我会来?” 孔千羽翻了个白眼,看不起谁? 傅鸣鸿问完就意识到自己缺心眼了,也不矫情:“加个微信吧,上次的钱我先转你。” 万恶的有钱人,看着新添加的微信号发来的转账信息,那一串零真的惊到她了,为毛现实里她没有遇到这种真正有钱的,苦哈哈打了半天工,都不够修道观的。 如果这个幻境里的钱是真的该有多好啊~ 痛快地点了收款,她头都没抬:“说吧,这次找我什么事。”以傅家的实力,问个自己的电话号码不成问题,根本不用专门等在宿舍楼下,所以傅鸣鸿找她,铁定有别的事。 想害他的人已经见不到今天的太阳了,傅鸣鸿可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他的面相红润,天庭饱满,一身紫气浓到闪瞎人的狗眼,最近应该顺风顺水才是。 “我想请你,帮我救一个人。”傅鸣鸿脸色晦暗了几分。 “你妹妹?” 无论孔千羽说出什么外人不知道的事,傅鸣鸿都觉得是应该的,他点点头。 这就有点棘手了。 “我需要见到本人,才能确定能不能救。” “那我们,现在去,可以吗?” 傅家位于京郊的别院,很幽静的地方,只有两个佣人打理,院子里的草,都得半人高了,很有几分破败。 正房的卧室里,躺着一位睡美人,全身都连着先进的医疗设备,心电监护仪有节奏的蜂鸣声算是唯一证明美人还活着的证据。 她也算是傅家的污点了,所以才被发配到鸟不拉屎的地方雪藏,傅家上下,真心实意希望她醒来的,可能只有傅鸣鸿一个人。 她叫李元君,是傅家长房的私生女,傅鸣鸿同父异母的妹妹,三岁上被扔在傅家门口,身上还带着一份与傅家长子的亲子鉴定报告。 至于她的生母是谁,傅家长子、傅鸣鸿的父亲,当时刚刚因车祸去世,傅母还沉浸在哀痛之中,便被这么个爆雷劈得外焦里嫩。 原本以为他们是少有的豪门联姻夫妻里,能恩爱有加的,没想到啊,丈夫在外早已出轨,连私生女都搞出来了。 但是傅家老爷子发话,李元君便被留下了傅家,傅母的感受也不能不顾及,最后李元君没改姓,傅家也没有哪个人当她是正经小姐,连排行都没有,佣人们都叫她李小姐,时时刻刻都在提醒她,她跟傅家嫡系的区别。 如果不是李元君为了救傅鸣鸿,才被车撞成植物人,傅鸣鸿对这个便宜妹妹也没多少感情。 他希望李元君能苏醒,能好转,一来因为他心怀愧疚,更重要的,则是希望得知当年车祸的真相。 两次对他动手的人,他抓了一堆小喽啰,却对幕后黑手产生了疑惑。种种线索指向的,都是一个最不可能的人,由不得他不谨慎。 这是 躺在病床上的人,虽然脸色苍白,身形瘦削,可是她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张脸啊. 她真没想到,在书灵的虚幻空间里,还能看到一张熟面孔,虽然自孟家出事后,便再没见过。 孟与安,孟家养女。 她没太大毛病,身体机能一切正常,醒不过来的主要原因,是魂魄被封印在了身体里,似乎并非外力所致的被动封闭,更像是受到伤害后的自我保护。 没有正确引导,不知外界已经安全,她只会日复一日陷在回忆里。 倒不是大问题,进入她的精神世界,将人唤醒即可。 “能治,需要你配合,跟我一起。” 自己是个生面孔,孔千羽可不认为这个女人长着一张孟与安的脸,就会是孟与安本人,假的世界里,哪有什么真人啊。之前的玄倾还有薛无为,不都是假的。 以灵气为引,孔千羽牵着傅鸣鸿的手,外人看不到,两人同时灵魂出窍,钻入了孟与安的脑海之中。 绿瓦白墙的小平房内传来激烈争吵,年幼的孩子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紧紧抱着怀里脏得不成样子的兔子玩偶。 “你知道这是哪吗?”记忆不会造假,搞清楚了他们所处的时间段,才便于他们寻找能将李元君的灵魂带出去的方法。 “这是我家后花园里的花房。”傅鸣鸿四下打量了一会儿:“不过十几年前就拆除了。”还是母亲让拆的。 原本爱花如命的母亲最喜欢的地方,父亲在世时亲手打造的。 曾经有多恩爱,后来就有多可笑。 (本章完) ------------ 第五十章 故人相逢 孔千羽拉着傅鸣鸿的手,带着他穿行在李元君杂乱无章的记忆中,最终终于找到一年前,出事时的记忆。 雷电交加、大雨倾盆的夜晚,傅家不受人待见的私生女缩在学校楼梯间的角落里,在回寝室看书和继续等出租车之间,选择了后者。 她今天被导师一顿臭骂,不想上楼去看同学们同情的眼神。 拿不拿伞,这样的暴雨天其实没多大区别,傅家连车和司机都没给她配,更不会关心她会不会淋雨了。 在要不要蹭哥哥的车这件事上,她踌躇了一下,大约是觉得他们兄妹之间,可能只有那么一丁点的血缘牵绊,除此之外,没有一点亲情的成分。 也是,名门公子与见不得光的私生女,天然敌对关系。 她顶着大雨向校门跑去,学校太大了,跑了一半,她就看见哥哥的车长驱直入,带起无数水雾,停在不远处的一幢教学楼前。 门口太远,她现在已经像只落汤鸡了。咬了咬嘴唇,她转身向教学楼跑去,算了,被无视也总好过不试试吧,万一哥哥善心大发呢。 今天是爷爷生日,傅家上下都得回家,自己虽然不受待见,但是傅家没缺她吃穿,所以今天她必须得想办法回去。 哥哥应该还没下课,整幢教学楼里都静悄悄的,她站在门口避雨的地方,想等那个高不可攀的身影出现。 她突然注意到,暴雨中,司机居然开门下车,趁着周围没人的时候,钻进车底下,过了二十几分钟才出来,还特意上车换掉了湿衣服。 很反常的行为,尤其是放在傅家被精心保养过的豪车上。 她原本就白的脸色褪去了最后一丝血色,捂住嘴努力不让自己发出尖叫声,她想到一种可能! 场景开始变幻,夜深人静,似乎是傅家老宅,在后门靠近厨房的位置,饿得不行的李元君想去找点吃的,就听见走廊下有说话声。 对方似乎故意压低声音,她听得不算清晰,但也勉强能得知大概意思,对方想要傅鸣鸿死。 那个声音,平时听起来很慈祥,对小辈向来友善,此时语气中的森森寒意,令人不寒而栗。 是爷爷的声音! 胆小的她一直没敢再动,直到秘谋的人散了,她才溜回了自己房间。 瓢泼大雨似乎更大了,她身上冷,心里更冷,整个人摇摇晃晃,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做才好。 一边是对自己和蔼可亲的爷爷,一边是同一个屋檐下长大、虽不亲近,却从来没有欺负过她的哥哥。 她不想看到最亲近的血缘亲人之间自相残杀。 更重要的是,她不知道自己贸然跑到傅鸣鸿面前去说爷爷想害他,会不会被当做失心疯不予理睬。 毕竟疏不间亲。 她想了想,突然拔腿向校门口跑去。 下课铃声响起,傅鸣鸿坐上车离开,一路顺畅地出了校门,在转弯处,撞上了人。 当时因为才刚驶离学校,车速不快,只有40KM/H,哪怕下雨路滑,想停下也并非难事。 可是诡异的是,车子非但没有减速,更是加速撞向了路边的行道树,坐在后排的傅鸣鸿当时没有系安全带,头部狠狠磕了一下,瞬间眼冒金星。 出了交通事故,司机毫发未伤,却坐在车里一动不动,既不关心傅鸣鸿怎么样,也不下车查看伤者情况,直到傅鸣鸿推了他一下,才发现他居然死了! 孔千羽看着车轮从李元君的身上碾过,看着傅鸣鸿挣扎着下车,踉踉跄跄将人抱在怀里,看着120接走三个人送去医院,经过抢救,送入病房。 她走到李元君身边,轻轻呼唤着她:“李元君,你看,你哥哥来看你了,你的事,他都知道了,别怕,他会保护你的。” 捅了捅身边的人,示意他说些安慰的话。 傅鸣鸿想了想,半天憋出来一句:“哥哥谢谢你救命之恩。你快醒过来吧,别害怕,一切有哥哥在。” “哥哥、哥哥,是你吗?” “你不讨厌我了吗?” “哥哥从来没有讨厌过你。”只是不喜欢,而且无足轻重而已,不伤害,不在意。当然这些她没必要知道。 李元君猛地睁开眼睛。 孔千羽趁机抓住傅鸣鸿的手,将两人安全带回肉身。 陷入别的记忆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但凡对方对他们有一丝恶意,想出来都得费些功夫,好在李元君初醒,思绪意识一片混乱。 她缓缓睁开眼睛,看见傅鸣鸿时,没有刚才的激动之色,更多的则是茫然,直到她转过头,看见了孔千羽。 孔千羽自己的脸,配合上她原本的神情,可不是一般人能复制出来的。 “这是哪?你对我做了什么?”眼神中,有毫不掩饰的嫌恶。 这语气,这神态,这表情。 啧啧~~~ 怪不得她从孟家倒台便不见踪影了,其间孟令泽还曾找过孔千羽,希望能卜算一下她的下落,毕竟是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别再被人坑骗了去。 结果当时孔千羽算不出来,六爻之法,无论扔多少次,都算不出来,她以为是自己学艺不精,且孟与安有自己有些渊源,影响结果,才会算不出来。 闹了半天,是因为这位当时已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了啊。 不过没道理啊,刚才看到的记忆,从李元君还是个孩童之时起,就很完整了啊,她一直都是孟与安?还是醒的瞬间,被孟与安附了身? 傅鸣鸿还以为妹妹是病得时间久,刚醒,脑子还有些糊涂,凑上去温和地说:“小君,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他已经打电话叫家庭医生赶过来了。 “我有些头疼,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你是谁?” 装失忆,看来孟与安是刚刚才附身的。 那么之前她在哪?从她离开孟家下落不明,到孔千羽被书灵暗算陷入幻境空间,少说也得半年了。 两人难得意见目的都一致,哄了傅鸣鸿出去张罗吃食,等到房间里只剩下她们两个人,孟与安才不耐烦地问:“孔千羽,你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我会这儿?” “你之前去哪了?为什么令泽怎么找你都找不到?” 令泽?叫得这么亲热了吗?孟与安偏过头去,不想跟孔千羽说话。 ------------ 第五十一章 承惠十块 孟与安借口累了,闭上眼睛,一言不发。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她心情不好,傅鸣鸿到底与她不熟,没多说什么,安排好起居住行,不会让她受委屈。 至于照顾她的情绪,好言相劝,呵呵,高高在上惯了的人,才不会如此感性呢。他想救她,不是因为她是他血缘上的妹妹,而是为了一个人证。 这一次的报酬没有上次多,傅鸣鸿大概是觉得自己的命要更值钱一些,两人回了学校就分开了,谁都没注意,身后周甜甜用手机偷偷地录了他们下车的视频,隐在阴影里,一双眼睛像淬了毒一样。 今天他们一天的课,寝室里空无一人,看看时间,孔千羽不打算再去教室点卯,琢磨着中午想吃点什么。 隔壁寝室突然发出一声尖叫,随即又戛然而止。 阴气!大白天胆敢闹鬼,真不把她这个天师放在眼里。 一脚踹开门,隔壁寝室只有一个女生在,她缩在床角,两眼翻白,瑟瑟发抖,脖子被只尖嘴猴腮的男鬼死死掐住,眼见着连魂魄都要飘出来了。 一把桃木剑将男鬼钉进墙里,他痛得龇牙咧嘴,伤处灼热难耐,整个鬼更加暴躁:“哪来的小鬼,别管老子闲事!” 哟呵,自来到这个世界,她也算抓鬼无数,甚至地府都玩了一圈,也没遇到这么头铁的鬼,已经被自己一剑钉进墙里,还敢对天师叫嚣。 真是无知鬼无畏。 她看了一眼床上的女生,嗯,还有呼吸,死不了,这才漫不经心地抬抬手,桃木剑随之横向移动,男鬼发出一阵惨叫。 “我来带我媳妇走,关你什么事啊?她卖给我了,就是我的!你杀了我,她也得死!” 孔千羽停下手,仔细观察了女生与男鬼之间并没有月老牵的红绳,冷笑道:“骗人也打打草稿,你们之间,根本没有姻缘,即便是有,你既已死,前程往事亦当一笔勾销。” “她是家里给我定的鬼妻,她若不死,怎么当我的媳妇?我有婚书!”男鬼身上的剑又动了,痛得他恨不得原地再死一次,连忙从兜里掏出一张红纸,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这还真是一张秉了天地、过了阴阳两界明路的婚书,生卒年俱全,杀了男鬼,确实不是解决之法。 孔千羽最讨厌这样的破事,死都死了,还担心死人是不是在底下孤单寂寞冷,非得凑个对,不是有病是什么? 换成别的天师,想要解了这婚契,救女生一命,得正经寻找到当事人双方父母,参照订婚的全套流程,反过来正正经经解除婚约,退还礼金才算数。 能把女儿卖给死人的,多半就是为了钱财,不把女儿当人看的极端重男轻女的人家,钱都到手了,怎么可能愿意将到嘴的肥肉吐出去,少不得牵扯很多麻烦。 但是孔千羽是谁,她直接开了鬼门,拖着男鬼走了一趟城隍庙。 这男鬼身上背负血债,她根据婚书上载明的生辰八字测算了一下,呦呵,抢劫杀人的悍匪啊,做案后逃离现场的时候,被车撞死,东躲西藏没被鬼差抓住,留在了人间兴风作浪。 家里人还给找了个鬼新娘,真是熊孩子背后必有熊家长,儿子是这样货色,父母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 地府正愁抓不到他呢,当即验明正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自然那纸婚书跟着一起下了油锅,被毁时连烟都没飘出来一丝。 孔千羽拍拍手,又重新回到人间。 女生其实在男鬼被钉在墙上时就醒过来了,她是认识周渺渺的,了解不多,只知道是个好学生,乖乖女,可是她刚刚都看到了什么? 她叫杨招娣,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家里都是什么货色。 她是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从大山深处,走到高等学府的,这一路帮了她的人很多,有老师,有爱心企业,唯独没有家庭! 他们拼命想拖她的后腿,小的时候想让她分担家务,大些了,则盯上她能换的彩礼钱,与其说他们在养一个女儿,不如直说,他们是为了成百上千倍的回报。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没有退路,唯有知识才能改变她的命运。 她是幸运的,她成功了,逃离了,她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再也不想回家。 可没想到,哪怕如此,也还是被父母算计了。 这个恶心的男鬼她是认识的,是村子里最东头陈家的小儿子陈宝根,他上面,有七个姐姐。在她的印象中,他的每个姐姐都跟自己一样,穿得脏兮兮的,天天都有干不完的农活。 她们初中毕业早早被撵出去打工贴补家里,十七八岁,就被高价卖给了十里八乡娶不起老婆的光棍汉。 如果杨招娣的学习成绩不好,没有碰上改变她命运的好老师,她也会重复这些姐姐的命运。 陈宝根被家里惯得没样,明明小的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却偏要养出个寒门贵公子,穿戴都是名牌,一双鞋据说几千块。 大山的村里,几千块是什么概念?是家里种地一年的收入,是省吃俭用两年才可以存下的数目,是炎炎夏日,血汗滴在地上,砸成八瓣的痛苦。 好吃懒做,脾气暴躁,是杨招娣对陈宝根的所有印象。 他们原本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人,一个拼命读书想要逃离深山,一个游手好闲享受姐姐们的供养。 可是为什么,他会突然出现在自己身边,形影不离地跟着自己,好几次,都想把她推入滚滚车流撞死呢? 杨招娣惊恐地发现,除了自己,别人似乎都看不见他,无论她逃到哪里,背后的陈宝根都如附骨之蛆。 她瞬间明白了怎么回事,深山里的陋习,她比谁都清楚,自己被父母卖了。 她以为她死定了。 孔千羽再次出现时,陈宝根并没有跟着一起出现,她瞪大眼睛,满脸的不敢相信,不敢相信自己运气如此之好,能逃过一劫。 “没事了,以后,好好生活,家里就别联系了吧。” “谢谢你,你真厉害!”能抓鬼的女生超帅的有木有,她嗫嚅了半晌,还是不好意思地问了出来:“那,他们、他们还会不会?” 孔千羽想了想,掏出张符纸,大笔一挥,递了过去:“随身带着,以后他们便不能用你的生辰八字做坏事了,千万收好,别丢了。” “多少钱?我给你。”她听说过,玄学大师收费都挺贵的,可是她每个月只有助学补贴外加勤工俭学的钱,加起来才将将一千,勉强够生活费。 以后得多打两份工,杨招娣紧张地等孔千羽开口说出价钱。 “十块钱,承惠。” ------------ 第五十二章 移病换命 许言希最近家里有事,请了几天假回去,返校上课,就发现孔千羽多了个小尾巴。 “杨招娣那个闷葫芦,怎么总黏着你?”还给孔千羽买早饭补课,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吧? 谁不知道那位穷得都没有隔夜之粮,家里不是个好的,管生不管养,她大好年华除了学习就是打工,根本没时间社交。 这是杨招娣表示感谢的方式,孔千羽怕伤她自尊,没有拒绝,却也明确表示,最多再买一周,以后不会再收了。 “帮了她一个小忙而已。你怎么回家这么久?伯母身体好些了吗?”从许言希的面相上看,母亲身体有恙。 “嗯?你怎么知道的?”许言希不是个喜欢把家里事满世界张扬的人,除了自家人,几乎没人知道,周渺渺消息这么灵通的吗? “我能掐会算,你信不信?” “你可拉倒吧,你能掐会算,我还会飞呢!”同寝快三年了,许言希才不信。 “我说真的。不若明天,我同你一起,去看看伯母吧。”观她面相,许家伯母怕是不大好,有亡故的可能,还是劝她多陪陪家人的好。 许言希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点头:“你有心了,多谢,明天我带你去。” 京市南城私立医院,许伯母情况还算稳定,只是整个人有些恹恹的,不大精神,见女儿又来看她,还带着同学,不禁嗔道:“你这孩子,不是都说了,妈没啥事,你怎么又逃课跑了来?还拉着同学一道。” “伯母,是我听说您住院了,想来看看您,不是言希拉着我来的。” “好孩子,谢谢你。我的女儿我了解,你不用替她说好话。” “妈~~人家这不是担心你嘛。”许言希窝在许母身边,扭得像面条似的撒娇。 孔千羽静静地盯着许母看了许久,久到沉浸在天伦之乐中的许母都有所察觉,对上孔千羽清亮的眼睛,她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伯母您脸上没有脏东西,是身边有脏东西。” 许言希闻言愣了愣,她总感觉今天的周渺渺与她记忆中的,很不一样,她不禁想起寝室楼里流传的八卦,说她抓了个鬼,救了杨招娣一命。 万一八卦是真的呢?不然如何解释杨招娣对周渺渺如此恭敬。 “你什么意思?”她有些害怕,却还是问了出来。 “伯母是不是一直身体健康,每年按时体检,一直没有不妥,这一次的癌症却来势汹汹,几乎是刚发现就已经是末期了?” “癌症?”许言希默默地重复了一遍,突然笑了:“周渺渺,你跑来装神棍,差点真吓到我了!我妈得的可不是癌症,是急性肠炎!” 她笑盈盈地转头:“是吧妈?” 许母笑得有些勉强,女儿都不知情,眼前的小姑娘却知道得一清二楚。 “妈!”许言希又不傻,看着母亲的反应,立刻明白怎么回事了:“妈,这么大的事,你怎么能瞒着我呢?” “妈就是不想让你伤心难过。”许母抱着许言希,热泪盈眶。 “渺渺,你能救我妈,对不对?”如果不能,当初怎么会执意要来探望。 “你妈本来就没病,她这一身病痛,都是别人嫁祸给她的。” 许母的命格被人动过,原本大富大贵,健康长寿的她现在变得生命垂危,此等改变命理的邪术,达成条件十分苛刻,非近亲之人不能为。 只有血缘相近、命格相似、感情深厚之人,才能隐瞒天道,逆天改命。 “伯母,你在得病之前,有没有收到亲人送的比较特别的东西?现在还佩戴着的,珠宝首饰、或者平安符之类的?” 许母从脖子上拽出一尊玉佛来:“这是我妈前不久送给我的,说是大嫂出去旅游时请回来的,在庙里开过光,能保平安,让我好好戴着,不要摘下来。” 孔千羽将玉佛拿到手中,盛夏之际,玉佛入手冰凉,却不是因为材质特殊,而是被人施了邪法。 玉佛内蕴含着另外一个人的精血,写着另外一个人的生辰八字,只要戴上一段时间,那个人得的病,自然转到许母身上,对方立刻痊愈出院了。 很简单有效的术法,只需要亲人狠得下心。 为什么这种术法并不常见?大约是因为真感情深厚的,不会对亲人下这样的狠手。 “这个玉佛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大了。”孔千羽微微用力,完好无缺的玉佛断为两截,掉出来张被鲜血浸透的黄表纸来,小小的一张,卷在一起。 “这是怎么回事?”外表看来白白净净的玉佛里,怎么还有如此污秽之物? “庚辰年乙卯月丁丑日辰时三刻。”孔千羽念出黄表纸上的生辰八字,又掐指算了算:“你的双生姐妹?”真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了。 她一把火将这些污秽之物烧得干干净净,连灰都没留下。 许母在火焰熄灭的瞬间觉得身上都轻松了,最近一段时间的疲惫一扫而空,不由愣了愣。 她确实有个双胞胎妹妹,比她只小一个多小时,但是她们姐妹关系一向很好,父母对他们三个孩子,一直都是一碗水端得很平的,怎么会如此害她? 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问个清楚。 许言希更关心的,则是要如何救自己的母亲:“渺渺,求你帮帮我妈,别让坏人得逞。” 那倒不难,毁掉玉佛,就已经将邪术化解个七七八八,再调理调理身子,半个月之内,许母就能恢复如初。 问题是,亲情如何修复。 但那些不关孔千羽的事,她来的目的已经达到,又给许母留了两道安神符,便离开了。 回去的路上,她接到了孟与安的电话。 躺了一年,躺得孟与安四肢都快退化了,现在每天忙于康复,让身体重新记忆怎么走路,孔千羽过来时,她正满头大汗地被搀扶着练习。 “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快点好起来?”孟与安干巴巴地说:“傅家有钱,你要多少,我都给。” 孔千羽没想到孟与安叫她来,只是为了治病,她掏出张符纸:“立竿见影的效果不可能,也就能让你没那么疼罢了。”玄学又不是仙法。 孟与安接过符纸,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觉得全身酸痛的感觉轻了几分。 “你真的是孟与安吗?” “我是。” “所以,看在这张符的份上,愿意跟我说说,你是怎么被那小书灵关进来的吗?” ------------ 第五十三章 孙女丢了 孟与安没有回答,而是坐在沙发上,直勾勾盯着孔千羽的脸,一时间思绪万千。 满脑子只有三个字:凭什么? 凭什么每一次都是自己寄人篱下,那些亲人都不爱她,一次又一次,她都是可以牺牲与无视的小可怜? 她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不完美,不优秀,为什么就不能快快乐乐地过好一生呢? 凭什么她总被亲生父母抛弃,总在习惯了豪门生活后,被打回原形? 这一切都不是她主动要求来的,可是所有的恶果,都得她自己来承担? 她拿什么跟对方比?自己长相平凡,哪怕养尊处优二十年,也比不过对方的天生丽质,自己不会那些玄而又玄的手段,离了家庭倚仗也能过得风生水起。 所以孔千羽一出现,自己的生活就瞬间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除了被动接受,她别无选择。 见孟与安半晌不语,孔千羽却不想等下去了,她今天还要去文化街转一转,她有种预感,今天去那,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既然你不愿意说,我也不勉强,下次再找我,我可要收费了。”自己又不欠她的,不可能每次随叫随到。 孟与安到底是真人还是又一个NPC,她现在都还没确定呢。 再说了,就她那别扭性子,自己是真相处不来。 文化街上今天人格外得多,每逢初一十五,是请香摆供的日子,来采买的多些,也是算卦摊生意最好的两天。 上次孔千羽帮过的大娘离得老远就认出她来,连忙招呼:“姑娘,你怎么才来?老罗,你往那边挪挪,咱们挤出个地儿来。” 竟是硬生生在人满为患的地摊上空出一小块地方,让给了孔千羽。 她承了大娘的好意,顺便对另外一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老罗大爷说:“大爷,今天回家,您老别走小道,顺着大路走走,也绕不了多远。” 老罗点点头:“都听姑娘你的。”大娘家里的事已经被她宣扬得人人皆知了,孔千羽在一众没多少本事的算命师傅里,现在可是大师级别的存在,她说这话,必有用意,老罗人如其貌,是个真老实的,暗暗将这话记在心里。 孔千羽前脚刚坐下,后脚就有个胖女人急匆匆从街尾跑过来,热得满头大汗,对着这一众地摊就作了个揖:“大师救命!” 她眼神逡巡一圈,最终定格在孔千羽脸上:“求求你,救救我孙女吧!” 孔千羽笑了,原来是这么个有缘人! 其他人羡慕她的好运,才刚来就有了生意,觉得这个女人是个识货的,知道谁真有本事。 “那就走吧。不知伯母如何称呼?” “我姓佟,我孙女丢了,今天中午把她从幼儿园接回来,我就去准备午饭,结果饭做好了,人却不见了!求求大师,一定要帮我们找回孙女啊,如果人找不回来,我也不活了!”佟大妈边说边哭,情真意切。 “有没有报警?” 儿童失踪,最初的六小时是救援的黄金时期,之后生存的几率与失踪时间呈反比。 “没、没报警。家里那么多人都出去找的,只需要大师给个具体方向,我们好仔细找找,肯定能把人找到的。” 孔千羽挑了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佟大妈:“咱们得先说好,我收费可不便宜。找到你孙女了,一万块!” “那万一找不到呢?” “哦?您似乎很希望我找不到?” 老话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在算命这一行当里,大多数人都会先入为主,认为岁数越大,越有仙风道骨模样,算得越准。 刚刚文化街这一大堆摆地摊的算命先生中,自己最小,看起来是最不靠谱的,这位佟大娘又是生面孔,没道理知道自己前不久露的一手。 所以她在一群人里选了个看起来最不靠谱最年轻的,难道是为了更快找到她孙女吗? 这其中必有猫腻。 “这话说的,我亲孙女,我能不着急吗?这不是怕你骗我钱吗?一万块可不是小数目。”她家境一般,在寸土寸金的京市,一大家子过得并不宽裕。 佟大妈家住得不远不近,公交两站地,她们边走边聊,速度倒是不慢。 又窄又乱的胡同里,其中一间大杂院的三间房,就是佟大妈的家。 自从进了胡同,一路行来,每家每户都极尽所能地利用着空间,东西摆放得,那真是耗子看了都要迷路的程度。 胡同深处,正哭天抢地大吵大闹的那一家,想必就是佟大妈的家了。 果然,她领着孔千羽大步推门进院,就看到三个成年人站着吵得不可开交。 “你个败家娘们,要是找不回闺女,老子非得打死你不可!” “那是我亲闺女,丢了我能不着急吗?闺女又不是我弄丢的,到底谁跟谁急,还不一定呢!问问你那个好妈,她把我女儿弄哪去了?” “我妈都多大岁数的人了,你天天让她接送孩子,于心何忍啊你个毒妇?” “姓佟的,你也算个男人?要不是你挣的那俩子儿不够养家的,我用得着放下才四岁的孩子,跑出去挣钱补贴家用吗?” “大哥大嫂,你们别吵了,还是先找到孩子要紧,她还那么小,现在不知道得多害怕呢!” “要你跳出来做好人啊?我问你,妈在做饭,小英刚下班回来,你可一直在家呢,这么大个人了,为什么连个孩子都看不住?三十岁了,天天在家吃白饭!你丢不丢人?” 佟保友骂起弟弟来中气十足,三个大人并没有像佟大妈说的那样,四散开来找孩子。 孔千羽嘴角挂着几丝凉薄的笑意,目光从孩子的父母脸上划过。 “都别吵了!孩子丢了,你们居然还有闲心吵架?快快快,我请了大师来,小英你去,拿件孩子穿过的衣服给大师。” 现下流行的找人方法,都得用到要寻之人的贴身之物,衣服、指甲、头发、血液之类的。 “妈!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找个骗子回来干嘛?要我说直接报警得了!”佟保友知道自己妈什么德行,她平时信些怪力乱神的事无所谓,但是现在是什么时候? 绝不能耽误了找孩子。 “警察局你家开的?天天就知道报警报警的,等警察来找,黄花菜都凉了!”佟大妈急忙拦着:“小英你还不快去!” ------------ 第五十四章 一本童话 佟大妈希冀地望着孔千羽,看在钱的份上,想来这位大师也不可能不站在她这一边。 “还是报警吧。”孔千羽眼皮都没抬,接过孩子母亲递过来的衣服,点燃一根香:“报警抓他。” 纤纤玉指,指向的正是其中的弟弟,佟保庆。 “你什么意思?”佟保庆黑着脸问:“妈,你看你,找来的都是什么人?满嘴胡言乱语!” “不是你把你侄女藏了起来吗?” “什么?”佟保友抓着弟弟的衣襟:“我闺女在哪?她要出什么事,我弄死你!” “哥,你听一个外人的话,都不信你弟吗?是,我是没出息点,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但是佳佳也是我看着长大的,我怎么可能把她藏起来,让家里人跟着着急?” “你没车没房没工作,文凭只是普通本科,所以没有女朋友。”孔千羽见这群人光顾着吵架,便自己打了110. “不能报警,不能报警啊!保友,他可是你亲弟弟,你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他蹲大狱啊?”佟大妈想要抢孔千羽的手机,语气里已经带了哭腔。 佟保友此时若还看不出来自己亲妈瞒着自己干了什么事,他就是个傻子! “妈!佳佳是你自小一手带大的,她从小小的一团就跟着你,你、你是她的亲奶奶啊!”他有些说不下去。 “我闺女在哪?在哪?你说话啊!”小英疯了似的扑到佟大妈身上,又打又骂:“你还我闺女!” “她没事,她好好的,保友媳妇,你别打了,别打了!”佟大妈抱着头,躲着儿媳妇的殴打。 “说吧,到底怎么回事?”佟保友最先镇定下来,在知道闺女的下落老妈知情后,他还松了口气,被自家人藏起来,总好过被人贩子抱走吧,只要人没丢,其他的都好说。 “如果你们再在这儿闹下去,小姑娘可就要没命了。”孔千羽凉凉地道。 “不可能,佳佳不会有危险的。” “闭上你的臭嘴!今天这事儿没完!”小英身为母亲,一听到自己孩子有危险,哪还有空管这一家子的烂事,冲到孔千羽跟前:“大师,只要能平安找回我闺女,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小英!”佟保友不想把事情闹大,家庭内部矛盾,没必要闹得家宅不宁,毕竟是他亲妈啊。 小英反手就是一记响亮的巴掌,呼到了丈夫脸上,头也不回跟着孔千羽走了。 燃香起烟,这烟正正经经地向一个方向飘去,孔千羽跟着一路走,走到了胡同口的一户人家门口。 这家人小英认识,白天几乎没人在家,老街坊邻里关系都好,他们也没有锁院子门的习惯,孔千羽推开门,站在一堆杂物跟前,停下了脚步。 “进去翻吧。” 小英刚落下的心陡得又悬了起来,这些旧门板破纸壳堆得满满当当,份量可不轻啊,自家闺女才四岁,扔里面能有个好吗? 她手忙脚乱地开始搬动这些破烂,一连掀翻三块挺重的木板,才看到底下粉红色公主裙的一角。 她自然认得,那是她今天早上刚给闺女穿上的一件新衣服!她急得直哭,只能加快手上的动作。 小小的身影,被压在重重门板之下,被挖出来时,连呼吸都极其微弱,她疯了似地抱着闺女出来时,正好碰上警察,及时送去了医院。 好险,小姑娘被重物挤压,几乎要停止呼吸了,好在抢救及时,捡回一条小命。 “警察同志,就是他们把我闺女藏起来的,抓他们,我要告他们谋杀!” 闺女无碍了。 结果一转身就看到了佟家母子三人,她这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 居然还有脸来! “小英,都是误会,是妈跟佳佳闹着玩呢,你别在警察同志面前乱说话啊!” “我乱说话?佳佳差点就没命了!四张门板,压在一个小孩子身上,不是谋杀是什么?” 现场警察已经看过了,确实不可能是孩子自己爬进去的。 “抓我,抓我,都是我的错。”老太太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妈,你糊涂啊!”佟保友抱着头蹲下,一边是自己闺女,一边是自己亲妈,他也很为难。 “别着急,这事儿跟你妈没关系,她顶多是知情不报,事后想要遮掩,包庇罪顶天了。” “真正害了你闺女的,是你的好弟弟。” 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到佟保庆身上,他青白着一张脸,连分辩都不敢分辩。 到底是从小看大的亲侄女,而且如果他不认,那就是自己的亲妈要替他受过,他是不成器,却不是个丧尽天良的人。 “是,都是我。是我的错。” “为什么啊?佳佳一向黏你,她一个孩子,怎么招惹你了,你要这么害她?” 这叫他怎么启齿? 说他偷看嫂子换衣服被侄女发现,小姑娘想要告诉妈妈,他怎么也说服不了,才一气之下将她藏起来的。 如果他知道后果会如此严重,他绝对不会这么做。明明,当时他是留了根木头支撑着门板的,怎么会倒了呢? 他是无心的,他真没想害人,警察蜀黍会相信他吗? 这时,躺在床上的小女孩醒过来了,她应该是受了不小的惊吓,醒过来后便趴在妈妈的怀里哭,特别抗拒其他人的接触。 小英用了很多办法,都没能让佳佳平静下来,来自家人的伤害摧毁了她的安全感,佟保庆被警方带走做进一步调查,看佳佳的样子,一时半会儿口供肯定是录不了了。 孔千羽留下一张安神符就想离开,但是小姑娘的手抓住了她,大大的眼睛里蓄满泪水,可怜巴巴望着她。 饶是对孩子并不感冒,也扛不住这小表情小眼神,只好留下来多陪一会儿。 “妈妈给你讲故事好不好?讲你最喜欢的格林童话。”小英匆匆回家,收拾了换洗衣物和生活用品,又买了吃食,连忙赶回病床旁。 她对丈夫一家极度不信任,不希望他们任何一个人出现在医院。 这本书. 有点眼熟,孔千羽很肯定,自己曾经在哪见到过一本,一模一样的。 外皮半新不旧,封面右下角卷了边,写着两个小小的英文字母,SH。 “这两个字母,是什么意思啊?”孔千羽问小英。 “啊?你说这个?我也不知道,书是我老公买回来的二手货,可能是之前的主人的签名吧。” ------------ 第五十五章 真心喂狗 等孔千羽神思不属地回到寝室,许言希早就等得不耐烦了。 她围着孔千羽转了几圈:“好你个小妮子,这几年都被你骗过去了?没想到原来你是隐藏大佬!”她拿出一张支票,后面零的个数不少。 “我爸妈让我给你的,你不收就是不拿我当朋友。”许言希将支票塞进孔千羽手里,迫不及待与她八卦后续 当天下午,许母又换了家医院,做了详细的全身检查,奇怪的是,原本清晰可见的病灶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了,血液指标也回归正常,没有发现癌细胞的踪迹,只有些最近几天吃不好睡不好导致的血压偏高。 许母最后一丝疑虑也随着癌症阴影的散去而烟消云散。她是看过检验报告的,片子上的阴影,都不需要她有医学背景,长个眼睛都能看出来,现在同样的位置,只有健康器官。 “我真是有个好娘家!哼!”被信任的娘家背刺,换谁都受不了,尤其是许母一直都跟娘家人感情很好。 他们兄弟姐妹三人,上面一个哥哥,下面一个双胞胎妹妹,父亲在她小时候因工伤去世,母亲拉扯他们三人长大,其中艰辛,不足为外人道也。 也因此,她一直认为,他们手足之间的关系,比普通家庭还要好一些,哪怕后来她嫁进不介意门第的许家,也一直想办法帮补娘家人。 母亲脑子有些封建,一直都偏向大哥些,但大哥是个好的,向来很爱护妹妹,还时常劝着母亲,小妹就更是嘴甜人美,人见人爱了。 本来多么幸福的一家子人啊,结果就这? 许母办完出院手续,直接让司机拉着回了娘家,远远就看到有120停在家门口。 母亲哭得声泪俱下,跟着上了急救车,有认识许母的邻居忙上前:“你妹妹突然昏倒了,你回来得还真是快呢,快去搭把手吧!” 许母站着没动,只见家里的大哥也出来了,脸色很阴沉,望着急救车呼啸离开的背影,转身时,看到了站在人群里看热闹的许母,他狠狠皱了皱眉,一言不发地回了家。 门没关,看来是给她留的。 许母这一趟来,是想问个清楚,害她是母亲的意思,还是小妹自作主张。她的身边,还跟着司机。 看吧,现在连回娘家,都得考虑安全问题了,多讽刺。 “你都知道了?”大哥盯着进来的许母,许久不语,家里没有其他人,他也不想再装作兄友妹恭了,累得慌。 许母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但她还是忍不住问出一直盘旋在心口的疑问:“为什么?” 手足至亲,一母同胞,何至于此? 大哥烦躁地挥挥手:“为什么死的不是你,要是小妹?” 他似是隐忍许久,不吐不快,又似是知道小妹命不久矣,自己却没别的办法救她,破罐子破摔。 “小妹这么好,为什么要过得这么苦?你养尊处优这么多年,样样都比我们强,凭什么?” “你逢年过节,拿东西拿钱回来,还满世界炫耀,生怕四邻街坊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手指缝里漏点钱,就要我们对你感恩戴德吗?你知不知道,在别人眼里,我们都是什么样的人?” “你只是我们的姐妹,不是上帝!我们想要的,只是亲情,不是高高在上的贵妃娘娘!” 所以,她帮扶还帮扶出错来了? 不是他们想买房买车,钱不凑手,主动过来借,却从来不还的时候了? 不是一家人出去游玩,谁都不买单,等着她结账的时候了? 人不能又当又立,里子面子都想要吧? 她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为什么要养着白眼狼? 许母摇摇欲坠:“所以,这也是妈的意思?” 大哥没有回答。 这其实是全家人的意思,相比较贴心、这些年过得都不如意的小妹,大妹已经舒舒服服生活这么多年了,少活几年有什么关系? 如果必须要做个选择,他们都想要小妹活着。 被家人放弃,自己一颗心被拿来权衡利弊,许母怒哼一声,怒极反笑:“好好好!你们好得很!” 她不是跋扈的人,与人为善,也要分对谁,以前是她瞎了眼,自此之后,她,没有娘家! “你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买的,写的也是我的名字。所以,限你们三天之内搬走!还有这些年,我借给你们的钱,会让律师收集证据,有根有据的,一分不少都给我还回来,没有证据的,权当喂了狗!” 许母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身后的大哥,略有些不知所措,他哪有钱还啊,这些年钱来得太容易,大手大脚早习惯了,知道用完了跟大妹说一说就能有钱花,谁还会节俭啊? 断亲就断亲,怎么还要钱呢? 许言希笑得前仰后合,自己亲妈没事,还能甩掉极品亲戚,她能不高兴吗? “我一直都觉得我妈是个扶家魔,对我姥姥一家简直好得不像话,也亏得我爸家大世大,经得住她霍霍,不然我们这个小家早就散了。” “哼,以前我表哥表妹抢我衣服首饰玩具零食,我妈都视而不见,她不知道以小见大的道理吗?肯定是我那个没良心的舅舅和小姨教育得有问题!” 这一天在许言希各种吐槽受姥娘家孩子欺负的旧事里谢幕,第二天一大早,敲门声起时,孔千羽才睡着不过三个小时。 “谁啊?大清早的,有没有公德?”许言希看看表,差五分六点,她上高中都没有起过这么早好不好?瞬间起床气上头,见敲门声没有停下的意思,骂骂咧咧地下床开门。 门外站着的,是周甜甜,可她却一点也不像周甜甜,许言希还想再骂几句,就被周甜甜鬼一般的模样给吓到一声尖叫。 “你有病啊?不会自己带钥匙吗?”气呼呼回了床,许言希蒙住头准备睡回笼觉。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三伏天的清晨,以往开着空调都有些黏腻的灼热感,可是自从周甜甜进了寝室,她突然感觉很阴冷。 是那种裹紧了自己的夏凉被,还觉得四处透风、身处寒冬中的冷,想瑟瑟发抖有木有! ------------ 第五十六章 全都是鬼 孔千羽从床上坐起来,越过周甜甜,看向她身后的那对老夫妻。 周甜甜这鬼养得挺快嘛,才多久功夫,已经初具厉鬼之势,距离她被鬼吞噬,只剩下最后一点点契机。 想来她已经许久未曾好睡,陷入自己杀人的恐惧中无法自拔了吧?也真是便宜她了,听说煤气中毒而死的人,没什么痛苦,很平静地一睡不醒。 在周家睡不好,回寝室更加睡不好。 因为寝室里,有孔千羽在,将两名厉鬼紧紧地禁锢在周甜甜周围,毕竟阴气过多可不是好事,她还有两名身娇肉嫩的无辜室友呢。 很快,全校都知道,新来的转校生是个倒霉蛋,平地走路会摔倒、天空中飞只鸟会拉她一头,路过运动场一定被球砸,总之,衰神附体妥妥的。 “渺渺,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许言希之前还以为周甜甜是故意的,毕竟现在全校师生都认识她了,知名度杠杠的。 但是近距离一个寝室生活,她亲眼看到对方拎着的新水壶空中解体,开水烫到皮肉迅速起泡,一洗澡准碰上学校临时停水,顶着一身沐浴露等上两个小时,等等一系列日常倒霉事宜后,终于信了,这货真的是倒霉到家啊。 “你真想知道?”孔千羽给了许言希一个一言难尽的表情。 “说说看嘛。”她是个八卦的重度爱好者,对于不知道的事,有无尽的求知欲。 “身上背着两个厉鬼,被阴气影响了运势,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哦,是运势太低导致的啊。 不对,什么? “鬼、鬼、鬼?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 “当然,你要不要看看?这两个鬼虽是被人害死,但是死相都挺好看的,不吓人。” 卧槽!这么刺激的吗?只要想想,她这几天是与鬼共处一室的,就既刺激又好玩,尤其是那鬼不是缠着自己的。 吃瓜群众为有瓜吃而兴奋无比,做了个让她后悔许久的决定:“要看要看,我要看。” “开一次阴阳眼,可以持续二十四小时,你要做好准备,不单单咱们寝室有鬼,学校里游荡的也不少,你在阴阳眼失效之前,最好少出门。” “放心吧,每一只鬼,都是别人朝思暮想的人,有什么好怕的。”许言希豪气干云。 孔千羽伸出左手,在许言希眼前晃了晃,她只觉得两眼一凉,便再没有异常了。 “就这么简单?也没什么.” 区别两个字没有说出口,因为许言希一转头,就看到了周甜甜身边,两位跟左右门神一样,把她紧紧夹在中间的鬼。 确实除了虚幻了点、阴森了点、面无表情了点之外,与常人也没什么区别。 不吓人、不吓人,只是. 她与周甜甜的床铺在同一侧,只要想想睡觉的时候,旁边还坐着两只鬼,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寝室真是一分钟都呆不下去了,随便抓了两本书,她头也不回地冲出了门,丝毫没听到孔千羽的呼唤:“喂,你要去哪?” 不是刚说的,不要出门吗? 孔千羽自回到学校的那天就发现,他们学校的鬼,还真挺多的。 后来了解到,学校的前身,是战乱年代的乱葬岗,再加上建校多年,遗留下来的师兄师姐. 啧啧,许言希一定会终身难忘的。 他们住的寝室楼一共有五层,因为是最老式的,建成至今未通过电梯,许言希一心想要远离寝室里的两只鬼,走得速度快了些,迎面差点撞上个低头似乎在看书的师姐。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看路。”许言希赶紧道歉,可是师姐却并未立刻应声,而是缓缓转过身:“你能看到我?”似乎非常惊喜。 转过身来的正面,依然长发掩面,看不到脸,许言希一低头,就看到了师姐的脚,浮在地面上两寸高的位置。 鬼啊~~~~ 她慌忙跑出寝室楼,此时天光大亮,总算应该安全了吧?鬼肯定是怕阳光的,肯定的! 她跑去食堂,那里人多,安全。 可是,为什么打饭的师傅旁边都徘徊着鬼啊?还是衣衫褴褛,脖子细细,身材消瘦的饿死鬼啊? 喂喂,第二个窗口那个,你的哈喇子都滴到汤里了,这还怎么吃啊? 随便买了个面包填饱肚子,许言希坐进了最破的一教,这里老得都要拆了,因线路问题,连空调都没敢装,人少,安静。 一连走了四间教室,在阳光洒不到的角落里,坐着的都是好学到超越生死的师兄师姐,只要想想,自己以前上课时,跟他们共处一室,许言希默默开始后悔。 难捱的白天过去,晚上更加难捱,她知道她应该躲回寝室的,但是实在又想知道,学校里到底都哪里有鬼,因此晚上,她跑去了操场作死。 “哇,那个女生是哪个班的?体育特长生吗?跑得好快啊!”惊呼声四起,旁边正准备训练的真体育特长生们:??? 许言希这辈子都没这么累过,谁能想到好好的学校操场上,鬼比人还多啊啊啊! 他们似乎知道自己能看到他们,都聚在她身边,想要点吃的,面对一个个伸向自己的手,她除了跑别无选择。 冲回寝室,孔千羽坐在桌前,嘴角压得很辛苦。 “想笑就笑吧。”她有气无力。 “不是说了,不让你出去吗?” “你天天都能看到这么多.” “是啊,他们也很可怜,有的执念未消,送都送不走,有的阴差阳错,没有投胎机会,放心吧,厉鬼我都除了,现在剩下的,不害人。” 顶多就是有些恶趣味,喜欢吓唬人罢了,你看,这不就有一只,跟着回来了。 刚刚追着许言希满操场乱窜的罪魁祸首正在寝室门外探头探脑,他有些顾忌孔千羽在门上画的符,金光灿灿的,一般的小鬼见了都会避让,但是像他这种有些道行的,则出入无碍。 孔千羽轻轻一弹,门外哎哟一声,捣蛋鬼麻溜跑了。 “咱们学校以前有个校园传说来着,午夜十二点进入医学系的实验楼,都会从顶楼跳下,死于非命。” “嗯,是个厉鬼,自己生前为人所害,尸体被做成大体老师,放进了地下室的福尔马林池里,最后被学生教学过程中给大卸八块了,怨气太重。” “别担心,已经被我收了。” ------------ 第五十七章 子涵失踪 连逃了几节课,苟在寝室里的许言希终于盼到了再也看不到鬼的美好时光,床头只坐着一个像鬼的周甜甜已经够受了,再来两个真鬼,哪怕神经粗得像擀面杖的她,也有点支撑不住。 然而,看不见并不代表这些鬼就不存在了,无知者可以无畏,问题是她已经知道了啊啊啊啊! 每次下楼梯时,她都会小声念着借过借过,生怕一不小心穿过早逝学姐的鬼体,食堂的饭必须敬而远之,谁知道有没有饿死鬼的口水,坐在教室里上自习时都得拉着孔千羽一道,让她确认一下,自己绝对没有坐在哪个学长的怀里。 至于操场她不去了还不行嘛。 现在的她,就是后悔,非常后悔。无知多快乐啊,好过现在疑神疑鬼。 打定了主意做孔千羽小跟班的她,对李子涵一无所知的欢乐模样十分羡慕,什么叫有苦说不出,就是她这样,偏这苦还是她自找的。 周甜甜的状态一天比一天不好,终于忍不住哭着给家里打了电话。 虽然没有明说,但是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姐姐不照顾她,还总欺负她呗。 无辜躺枪的孔千羽不屑于小手段,她向来一力降十会。 这下可不得了了,周家人一个小时后便气冲冲地杀来了寝室,老老少少来了少说也得七八个,以周家的人口来说,算得上倾巢出动了。 周聿林眼睛微眯,在周甜甜蜡黄的脸色与孔千羽细皮嫩肉之间几度徘徊,终于还是没忍住,第一个跳出来指责:“周渺渺,你对甜甜做了什么?” 孔千羽翻了个白眼,她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我今天才知道,原来你最擅长的,是乱给人扣屎盆子啊,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对她做什么了?” “她好好一个人,住进寝室才几天,就变成这副鬼样子,不是你干的还能是谁?周渺渺,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恶毒!” “可是你无端迁怒于我就是你的不对了,我又不是包子,谁都能咬上一口。” 周聿林瞬间变脸:“你瞎说八道什么?” “你敢说,你在周甜甜被认回来之前,从来不曾认识她?不曾在她的学校当众表白过?周聿林,监控很完备,要不要我帮你找出来?” 周家其他人都一脸震惊,他们是真不知道,都拿狐疑的眼光在周聿林与周甜甜之间来回逡巡。 周聿林再没空怪罪孔千羽,千方百计将家人都哄走,这才回来好好安慰周甜甜。 已经许久不曾安稳入睡的周甜甜委屈地哭了许久,哭到周聿林都有些头疼,留下一大笔生活费,头也不回落慌而逃。 孔千羽靠在床头冷笑,她身后的两只厉鬼已经足够强大了,自食恶果什么的,自己最喜欢看了。 至于救人?不好意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她又不是圣母,该死之人,为何要救? 临近期末,大家都忙,一两个不太熟的同学生病,根本不会有人关注,周甜甜被周家接走时,周聿林连个屁都没敢放,麻溜地打包走人。 黑色考试周开始,从早到晚考完三门课的人,都有气无力地回了寝室,只要一想到明天上午居然要考两门专业课,整个人都不好了。 许言希瘫在床上,李子涵则收拾了书本要出门。 “这都九点了,你要去哪?图书馆通宵自习吗?”他们学校一般的教室都是十点熄灯关门,只有图书馆通宵开放。 “嗯。”李子涵苦着张脸:“这学期玩得太嗨,两本专业书一丁点没看,我就试试临时抱佛脚吧。” “渺渺,你考得怎么样?”许言希又转头问孔千羽。 “还行吧。”选择题她的掐算应该挺准,主观题就根据书文上照搬,论死记硬背,谁也没她一个小时记住一本书更牛的了。 说着说着话,寝室安静下来,两人都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睡得舒服,天光大亮,被闹钟吵醒,她们才着急着洗漱去考试,差点迟到。 还以为她们到的已经够迟了,没想到李子涵还没来,打电话居然显示无法接通。 这孩子搞什么鬼?莫不是在图书馆半夜困得睡着了? 不应该啊,李子涵可是好学生,每年奖学金拿到手软的主,别说考试前突击看书,就是连续三天不睡觉,都没可能缺考。 一上午时间过得飞快,两场考试,李子涵都不见踪影,这下做为舍友的她们再也无法淡定,一遍遍打着她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好不容易熬到考试结束,她们便结伴杀向图书馆找人。 其实她们心里清楚,值班的管理员是很负责任的,通宵读书睡着的大有人在,他们上班后都会把学生叫醒,回去休息或者接着上课就看学生自己,不存在睡一上午还没人管的事。 果然,图书馆里人不少,可是五层楼转过来,她们愣是没找到李子涵,期间许言希还专门回了寝室,也没找到人。 一整天时间,李子涵都没回来,许言希跟辅导员报备,准备再过一天人还找不见,就直接报警。李子涵不是不负责任的人,不至于一言不发地玩失踪。 辅导员联系了李子涵的家人,家人也说她没有回家,也联系不上,正急得火上房。 孔千羽开始搜李子涵的个人物品,想要知道她到底能去哪。 学校几个大门的监控,都没有拍到她离开校园的身影,而且有监控视频作证,她昨天的确在九点过五分进了图书馆,之后上了三楼的自习区,再然后,她就仿佛凭空消失一样,哪都没再捕捉到她的身影。 所以孔千羽有理由相信,她还在图书馆。 他们学校的图书馆,可真是大名鼎鼎的校园鬼故事传说地之一。 建校到现在百年有余,图书馆三次原址复建,总共有记录可以查到的, 以前可能科技不够发达,监控覆盖度低,这学生到底是在学校里丢了,还是出去被拐走害了,言论不一,可是这一次,李子涵绝对没有主动离开图书馆,从这一点看,孔千羽更倾向于相信校园传说。 ------------ 第五十八章 校园传说 孔千羽通过辅导员,拿到了李子涵的资料,在看到出生年月日那一栏时,目光微凝。 她之前还真没注意,李子涵的生辰八字这么特殊,居然是罕见的纯阴之体。 许言希是八卦大家,学校里那点子事她如数家珍,很快就找出了流传已久的校园传说详细记录,居然精确到了每个人的生卒年月,附带照片。 看着许言希兴奋的样子,孔千羽心中微微叹息,这可是未来娱记的好苗子,奈何人家有上亿家产要继承。 她算了算这些人的八字,果然均是男子纯阳之体,女子纯阴之体,怪不得十年才失踪一个人,有这样体质的人能活到成年,还无病无灾考上大学的,本就少之又少。 到底是什么妖魔鬼怪,需要如此特殊之人呢? 想不起来,她对这个异世界了解有限,更无法预测在小书灵的幻境空间里,能碰到什么怪物。 当天傍晚,从没来过图书馆上自习的她,第一次踏入其间。 夜半时分,自习的人走得七七八八,孔千羽趁机用了障眼法,遮去了自己的身形,直奔五楼。 五楼晚上是不开放的区域,三间电子资料室,本应铁将军把门,内里一片漆黑才对。 可是孔千羽看到的,却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的五楼。 资料室里点着几盏煤油灯,十来个学生打扮的男男女女学习得正投入,根本没注意到有新人到来。 这些人,恐怕就是以前失踪的学长学姐吧,他们有的穿着老式的校服,有的还是上世纪的穿着打扮,甚至还有一个,留着阴阳头与长辫子。 准确地说,他们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孔千羽掏出一张封鬼符,想要将他们带出去,找机会超度了。 “你在干什么?这里是图书馆!” 角落里突然一扇门被推开,进来个头发花白的老大爷,他穿着一身老式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里,还拿着一本竹简。 这个老大爷,孔千羽认识。 许言希收集的资料里曾经记载过的,第一位在图书馆失踪的人,文学院的一位老教授,司慕先。 据说老先生是位学痴,学富五车都不足以形容他的渊博,而且求知欲极旺盛,每每获得了一本未曾看过的新书,不看完,那必是什么事都不干,一门心思埋首书案的。 他在得到一本先秦古籍后,便失踪了。 现在看来,他当年就已经死了,而且是死在图书馆之内,只是当年风雨飘摇,炮火连天,压根没人知道,他到底死在何方,说不定尸体都还在某处存着,才让他不知自己已死,甚至好学之情成为执念,依然在影响着别的学生。 这么些年来,这些失踪的人,除了生辰八字特殊之外,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全是好学生,常年泡在图书馆。 李子涵同样也是他们班上成绩数一数二的人。孔千羽已经看过,她不在这里,要么,不是老教授带走了她,要么,她还没死,没资格出现在这间自习室。 “司教授。”孔千羽躬身行礼。 “你认得我?是我们文学院的学生?” “不是的,只是下课时间到了,我来叫同学们出去休息一会。”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学习,得能吃苦才行。他们这本书没看完之前,不许吃饭。” 他自己怕不就是看书看得忘我饿死的吧? 好说歹说,嘴皮子磨破,老教授油盐不进,孔千羽耐心告罄,亮出了家伙。 光彩熠熠的灵剑出鞘,连一直埋首于书的众鬼都忍不住抬头,之后又被灵气所伤,瑟瑟发抖地挤到角落,就这,还不忘拿着自己的书。 “诶,君子动口不动手,你一个女娃娃,怎么能拿剑伤人呢?” 老教授没什么本事,全凭一股执念困人,被孔千羽三剑打得抱头鼠窜,还不忘抱怨两句有辱斯文。 “你最后一个带过来的学生呢?” “她在后面。”老教授跑得气喘吁吁,颤抖着手,指了指刚才他进来的暗门。 推开门,仿佛时光倒流,回到了百年前,一床一桌,剩下满满的全是实木书柜,书柜里的藏书,少说也得上千本。 李子涵正被迫坐在书桌前学习,她看的正是今天上午要考的那本专业课书籍,一边看,一边连哭都不敢哭。 嗯,人还活着,没什么事。孔千羽松了口气,拍拍她的肩膀。 “啊!渺渺,你也被那个老变态抓来了吗?这可怎么办?我学不会,他就不让我走,呜呜呜呜。” 这间房子诡异得很,她打开门不会通向外面,反而是一个个一模一样的办公室连在一起,想跑都跑不出去。 “放心,没事了,我带你出去。” 小小的鬼域伎俩,可困不住她。挥剑破门,她带着李子涵回到五楼。 资料室内,老教授与学长鬼都消失不见了。 她望着眼前的门,若有所思。 整幢图书馆都是新建不足五年的,科技感十足,可是这间资料室,后面的暗门,居然用的是复古材质,眼前的门,放在一百年前,也不会觉得突兀。 她伸手摸了上去,一丝若有若无的阴气指引着她,发现了门板下端略深的颜色。 这是血。 老教授的血。 这块门板,竟是真的一百年前老教授办公室用过的门。 地缚灵要留在世间,总得有些寄托,图书馆翻修重建那么多次,能留下的,可能也就只有这扇门了,怪不得。 她抬手,温润的火苗彻底净化着这抹血迹,老教授,愿你早日去投胎吧。师兄师姐,一路走好。 门板完好无损,孔千羽收回火苗,转身一看,李子涵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半夜三更,寝室肯定是回不去了,她也找了个舒服的地方,闭目养神,就等着天亮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昨天没考的三门课,岂不是都要不及格了!” 李子涵有点无法接受考试周她竟然缺席一天的事实。 果然不愧是好学生,关注点永远很学究! 许言希则缠着孔千羽,非要她讲一讲抓鬼的全过程。 “那以后,他们还会继续游荡在图书馆吗?” 又是一个夜晚,五楼的资料室里,老教授不在了,可是那些爱好学习的师兄师姐,已经习惯于拿出本书,安静地坐着学习了. ------------ 第五十九章 执迷不悟 终于熬过考试周,临近放假,许言希与李子涵都直接回家了,只留下周甜甜与孔千羽还在寝室。 孔千羽是压根没地方去,签了留宿登记,周甜甜是回了周家完全无法休息。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在寝室里的时候,至少还能小憩一会儿,回周家,只要一闭上眼睛,她已经死去的父母就出现在眼前。 她的感觉没有错,因为孔千羽在寝室,两只鬼顾忌着她,有所收敛。 这一天,睡到半夜,又被噩梦惊醒,周甜甜顶着大大的熊猫眼,怨毒地望着对面拉着帘子的床铺。 都怪你,这一切都是因为你! 如果不是你,周家怎么会在最开始知道两人抱错后,犹豫着要不要接自己回家。自己才是富家千金,理应锦衣玉食! 现在自己被恶鬼缠身,烧香拜佛都不得安宁,整夜整夜睡不着,凭什么你可以高枕无忧。 如果目光能杀人,现在孔千羽早就被她凌迟了。 床帘突然拉开,孔千羽戏谑的目光对上了周甜甜扭曲的表情。 她挑挑眉,冷笑道:“自作孽,不可活。有些人啊,自己犯的错,总觉得全世界都对不起她!” 无聊至极的真假千金剧情,她才懒得陪着一起上演,怼就完了。 “你”周甜甜想起了学校里的传言,周渺渺有些本事,能抓鬼、会算命,听说还救过几个人,隔壁寝室的那个招娣就是她的忠实拥趸。 周甜甜越想越觉得不对。 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被恶鬼纠缠的呢? 不是她杀人之后,而是回了周家才开始的! 她瞪大眼睛,颤抖着抬起了手,尖叫道:“是你!是你害我!” 孔千羽很佩服这些脑残里人物的脑回路,凡事只要从别人身上找原因就对了,反正他们自身是绝对不会有错的。 简直三观不正到惨绝人寰的地步。 跟这样的人讲理,不是他们有病,而是自己有病,孔千羽摇摇头:“你自己杀的人,自己作的孽,冤死鬼不跟在你身边,难道要跟着我?” “就是你让鬼来害我的,你、你好狠的心!” “冤有头,债有主,这两个鬼若跟你无冤无仇,他们怎么会找上你?如果是我做的,你早就死了,根本活不到现在!” 懒得跟周甜甜继续废话,她今天睡觉之前忘了换静音符了,不然哪会半夜三更被鬼叫吵醒,换好新符,才懒得管外面周甜甜的死活。 两只厉鬼已成气候,接下来的报复,只会更精彩。 周甜甜又一夜未眠,天亮了,孔千羽一下床,就看到她跟个游魂似地站在桌前,双眼呆滞。 长期睡眠不足,会让人易怒外加神经衰弱,而且现在的她阴气十足,差不多以后无论白天黑夜,睡觉与否,都能看到她的一对被她亲手害死的养父母,时刻阴魂不散地盯着她,不带她走,誓不罢休。 如此过了三天,周甜甜跪倒在孔千羽面前,声泪俱下,求她救命。 “这是你自己做的孽,便是告到地府,道理也是在他们这边,他们想报仇,地府都不拦着,何况小小一个我。” “不过看在周家的面子上,我给你指一条明路。”周甜甜一脸希冀地抬起头。 “投案自首。你受到惩罚了,他们的仇便报了,自然不会再缠着你。” 投案自首,故意杀人罪很重的,两条人命,她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在一所高墙电网遍布的建筑里了却余生,失去自由。 那怎么行?她才刚刚拿回富家女的身份,父母哥哥都对她怜惜有加,衣食住行,面面俱到。她如何能放弃? 如果自首了,她最初所做的一切努力,不都白费了吗?人不也白杀了吗? “不行,我不能自首的。” 孔千羽耸耸肩:“随你。”明路她指了,奈何有些人必得一条道走到黑,那她只能成全、祝福。 这几天还是别回寝室住了,不然有自己这个玄门中人在,到时候厉鬼都不能放开手脚杀人。 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临走时还不忘撤掉自己布置的小玩意。 本来阳光明媚的寝室,在孔千羽踏出去的瞬间,变得一片漆黑,阴气浓得都要滴出水来,她微笑着关上门,在门上画了个小法术,保证阴气不会泄露出去,影响其他女孩子。 开了个酒店住下,孔千羽便接到了许言希的电话:“你在哪呢?” “反正没在学校。” “听说,咱们寝室里闹鬼了,是周甜甜的背后灵吗?” “不然还有谁。” “我还以为你会救她呢,幸亏你不圣母。”许言希是听孔千羽说过的,周甜甜养父母的死,与她有直接关系,因为做得够隐蔽,警方找不到证据,拿她没办法而已。 “那你现在住哪?要不来我家吧。我妈一直念叨你。” “不用了,我在XX酒店。” “啊?那里啊,那里.” “这酒店怎么了?” 许言希刚想说,我说了你可别害怕,后来又一想,该害怕的应该是鬼才对,孔千羽一个抓鬼的,有什么可怕的。 “那家酒店闹鬼,总有1314的客人晚上睡得好好的,白天莫名其妙在走廊里醒来,监控拍到的,他们居然是自己飘出来的,要多吓人有多吓人。” 孔千羽打开了房门,瞥了一眼自己的房间号:1314. 怪不得开房时,前台小姐姐面相有异,看来是自己定的这低价房有问题啊。 “我就在1314,要不要来围观抓鬼?” “要要要要!等我!”许言希匆匆挂断电话,一路都催促司机快点开,不到三十分钟,出现在了孔千羽面前。 “鬼呢,鬼在哪?”许言希左顾右盼。 “要不要看?”孔千羽挑眉,这位还真有点记吃不记打的属性。 “要!”酒店里的鬼,总不至于比学校还多吧。 “那你做好心理准备吧,这座酒店.” 许言希脸色一白,她想起了十几年前的一桩旧事!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孔千羽照旧还是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双眼微凉,一个全新的世界又打开了。 她哭丧着脸关紧了房门! 她怎么就忘了呢,这座酒店十几年前起过大火,当时烧死了大约二十几名客人! 刚刚她可都看到了,楼道里游荡着的,都是黑乎乎被烧焦了的人形,还有他们痛苦的呻吟声,关了门都能听见! 妈妈呀,我想回家~ ------------ 第六十章 白毛老鼠 “是因为这些鬼做乱吗?”所以这家酒店才会频繁曝光灵异事件。 “不是他们。”这些鬼死得时间很长了,三魂不全,已经变成最低等的游魂,大概再过不了多少年,就会自然消亡。 送入地府也不能轮回,对人基本没有威胁,只是这层楼可能冬天会更冷一点,不碍事的。 “那还有别的鬼?” “不是鬼。” “嗯?”许言希有些转不过弯来,她不是来看抓鬼的吗?还咬牙开了阴阳眼。 “这层楼,妖气很重,十有八九是个捣乱的小妖。是不是这间房的客人,除了被无知无觉地抬出去之外,都没人受过伤?” “是啊。” 那就对了,鬼很多时候,不会这么无聊,或者不会这么平和。 只有小妖才最喜欢恶作剧。 两人吃了晚饭,又在许言希的强烈要求下,跑一楼泳池边上花痴了一会儿美男,十点钟,准时回屋休息。 她们开始装睡,十一点刚过,紧闭的卫生间门吱呀一声开了,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 孔千羽心下了然,果然是妖,这妖气熏得她都快不能呼吸了,当个妖也得讲究个人卫生不是?一会儿抓住了,得好好教育教育。 小妖不止一只,两妖蹑手蹑脚地凑到床边,一只对另一只说:“哎呀,这两个人都好漂亮,尤其是左边这个,咱们要不要问问她们,我也想变成这么好看的人。” “你傻啊,咱们这点修为,变成人有什么用?还不是给大佬当牛做马,哪有现在的日子好,吃得好住得好。” “也对,那咱们把他们扔出去吧,真是的,为什么要睡咱们的床,窝都要被他们压塌了!” “动手动手!” 当然还没容得他们动手,孔千羽一翻身,一手一个,把两只小妖拎了起来。 “哎呀哎呀,你是谁啊?干嘛拎我们?”两只小妖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嘴里一点没闲着,甚是聒噪。 定睛一看,却是两只白毛老鼠精,每只都有半人高,他们甚至还未化形,只是不再四腿着地走路,人模人样地站起了身子,顶着个毛绒绒的耗子脸。 这酒店里的日子想必相当滋润,不然也养不出这么大只耗子,孔千羽只拎了这么一会,就觉得胳膊发酸。 符纸一贴,两小妖都被定住,孔千羽一把掀开床垫 好嘛~内里蛀空也就罢了,还存着一堆闪闪发光的财物,甚至还有些新鲜食物,似乎与自己晚饭吃的都差不多。 孔千羽觉得胃里有什么东西开始往上返。 这两小妖伤害性不大,恶心度极高。 只要一想想,它们在酒店许久,都不曾被工作人员发现,这些食物肯定来源自酒店的厨房。 耗子进厨房,还是半人高的大耗子,呕~~ 她瞥了一眼旁边真睡着了的许言希,不由感慨,傻人有傻福。 既然抓住了,自然不可能让它们继续留下祸害别人,当然这种小妖又没作恶,她也不屑于杀,批评教育外加威胁恐吓,押着它们收拾东西搬了家,这觉却是再也没法睡了。 第二天,许言希一夜好梦,清晨的阳光照在脸上时,她才清醒过来。 “嗯?”她居然睡着了?而且醒来时还在床上! 隔壁床空了! “你醒了?下楼吃早饭吧。”孔千羽从卫生间出来,头发还在滴水,她昨天拎了两只耗子,不洗洗澡浑身都痒痒。 “啊?妖抓到了吗?” “嗯,抓到了,已经赶走了。” 许言希刚想说什么,只听孔千羽又道:“两只白毛老鼠精,你确定你想看?” 老鼠~~ Emmmmmmm,不想,她不想。 妖就应该是既漂亮又温柔的,像多情的桃花妖,或者美艳的狐狸精才对,老鼠这玩意. 孔千羽没有选择酒店含的早餐,而是出门寻了家早点店,一笼小笼包,再配一碗绿豆粥,管饱还解暑。 饭刚吃到一半,门口居然有人争执起来。 一个满脸憔悴的女人,抱着个同样神情恹恹的孩子,孩子年纪不大,她是来买早点的,店老板刚给她装好,还没递过去,背后突然窜出一个男人拉住了她的胳膊。 “小环,我找你找得好苦啊。”男人穿着打扮都很普通,眼圈微红:“你跟我生气,想要离婚,咱们也得好说好商量,你不能一声不吭,就带着儿子跑了啊,你知道这些天,我为了找你,去过多少地方吗?” “你是谁啊?放手,我不认识你啊!放开我!”女人被突如其来的男人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挣开男人的手,然后紧紧抱着孩子,连早饭也不要了,转身想走。 “小环,别闹了好吗?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你不是想买金项链吗?咱们现在就去买,跟我回家吧,好不好?” “你神经病啊,我都说了不认识你了!放开我!”女人第二次甩开男人的手。 但男人不放她离开,却也并未伤她,只是一直挡着路,用身体堵着她:“求求你了,我真的很想你,很想儿子,咱们找个地方,坐下好好谈谈可以吗?” 早高峰正是人多的时候,这一对夫妻周围很快就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女人似乎受了不小的惊吓,只重复着说她不认识他,想抱着孩子离开,人群中开始有人劝说,让他们夫妻之间有事解决事,别牵连无辜的孩子。 这个女人明显带着孩子过得并不好,何必为了一时的面子,让孩子跟着吃苦受罪呢?人群中有当了父母的,看不得这个。 男人一直条理清晰,小心翼翼,对比女人越来越大的骂声与哭声,高下立判,人群中劝说她回家的人越来越多。 “孩子我来抱吧,你看看你,最近肯定吃不好穿不暖的,把孩子给我,你别累着。”男人伸手,想要把孩子抱过来。 女人死死抱着不松手,哪怕孩子因为她抱得太紧开始哭闹,也不松手。 她哭着喊着:“我不认识他!他不是我丈夫!”可是周围的人,没有人相信她。 都这时候了,她都不说报警,周围人觉得这就是场家庭纠纷。 因为她的丈夫,正无奈地冲着路人们摇摇头,连连说着“对不起,耽误大家时间了。”一边一脸心疼地护着她,既没有暴力拉扯,又没有强制带走,只是拥着她往路边走,想要带她回家而已。 “住手!我已经报警了!”孔千羽拨开人群,亮了亮手机,与110的通话依然在继续。 (本章完) ------------ 第六十一章 软饭硬吃 “你这姑娘,长得挺好看,心怎么这么毒呢?”那男人脸上闪过一丝慌乱,放开了抓着女人的手,就想冲出人群离开。 事情败露,围观群众之中不乏有刚才被他一番说辞欺骗的,纷纷阻拦。 “快快快,抓住他,他是人贩子吧?” “肯定是了,不然怎么一听到报警就想跑,绝不能放走他!” 陷入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他插翅也难逃。 等警察到来将被打个半死的人贩子抓走后,才发现报警人和受害者都不见了。 许言希有些不解:“咱们不是应该等着做个笔录之类的吗?就这么走了,不太好吧?”她不明白,为什么孔千羽这么着急走。 孔千羽并没有回答她,而是跑得更快了,转到一条背街的小巷子里,小跑几步,拦住了刚才的受害者。 女人显然是刚才被吓得有些懵,脚下跑得飞快,被孔千羽拦下时,还一副要吃人的狰狞模样,见是帮忙报警的好心人,这才松了口气。 “是你啊,对不起,我被吓坏了,刚才没有来得及跟你道谢,谢谢你啊,姑娘。”女人神情疲惫,说得有气无力。 “你跑这么快干嘛?警察同志在找你呢,走吧,咱们一块去派出所,还得做个笔录不是。”孔千羽笑眯眯的说。 “我身体不太舒服,派出所就不去了,等我好了,我再过去。谢谢你了姑娘,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她紧紧地抱着孩子,就想走。 孔千羽踏出一步,堵在她身前:“别这么着急嘛,小孩子真可爱,他几岁了?”孔千羽想看看她怀里的孩子,不料女人却想挤开她逃跑。 要让个体弱的女人从手底下跑了,她以后可以不用混了。 许言希没有看清楚孔千羽是怎么出手的,只觉得眼前一花,那个女人的手腕就被孔千羽牢牢扣住,背过身子动弹不得,孩子已经稳稳落到孔千羽手里。 “这是怎么回事?” “哼,她也不是个好人,这个孩子与她之间,根本没有半点亲缘线!” 血缘亲人之间有联系,玄门中人是能看出来的。因此她早在闹剧刚起时就看出来了,这个孩子,无论是与眼前的病弱女人,还是之前演戏的男人,都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言希,报警!” 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派出所齐聚,孩子是昨天傍晚丢的,家长已经报警了,正在家中互相埋怨、以泪洗面时,就接到了孩子找回来的电话。 至于这前后被抓的一男一女,本身并没有联系,纯粹就是一场凑巧。 孩子的母亲强烈要求谢谢帮他们找回孩子的好心人,警方在争取了孔千羽的同意后,特意安排孩子父母和她在派出所见面。 没想到,一个照面,孔千羽抬手一指孩子的父亲:“警察同志,麻烦把他也一并抓起来吧,孩子就是他花钱找人偷走的。” 卧槽,还是个大瓜?许言希在旁边八卦的小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你胡言乱语什么?”张震怒目而视,心里却把老婆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非得拉着自己一块儿来,感谢人家,有什么可谢的? 旁边的警察同志也懵:“这是孩子的父亲。他找人偷自己孩子干什么?” “如果孩子不是他的,而且他还给孩子买了巨额人身保险呢?”孔千羽直直盯着孩子父亲道。 “我给你算一卦吧。” 她根本不理会男人是拒绝还是接受,自顾自接着说:“你自小家境贫寒,家中兄弟姐妹七个,你是最小的。初中毕业后没钱读书,被迫出来打工,什么苦都吃过,最后二十四岁上,到了你老婆父亲开的公司上班,做销售。” “你长得不错,整个人看上去阳光帅气,嘴又甜,被岳家看中,想让你跟他女儿结婚。” “你在结婚之前就知道,你老婆是怀了三个月身孕的,为此她家里已经明确告诉了你,如果你同意,彩礼不要,陪嫁房车现金,只图你能好好对待这个孩子。” “得了各种好处,却在你老婆怀上你的亲生孩子后,容不下他了。” “你少说些没用的,我没做过,就是没做过。“ “呵呵,警察同志,你们抓到的女人,是不是还没交代?”孔千羽问道。 “是啊,她一言不发,也没带身份证件,户籍信息里人脸也比对不出来。” “如果可以,验个DNA吧,她与这个男人,是血缘至亲,亲姐弟那种。” 张震这回真的慌了,没想到被个才见到一次面的人,抖露出他这么多见不得光的隐私! 张震的老婆彭荔直接放下孩子,一巴掌扇在张震脸上:“你干的好事!咱们离婚!” “离就离呗,不过财产我要分一半!”张震破罐子破摔,眼见着事情败露,也不想装二十四孝好男人了,他现在看到那个小杂种,就恨不得掐死他! 有眼睛的外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小杂种长得一点也不像他,他高鼻梁大眼睛,这小杂种塌鼻梁小眼睛,长得要多丑有多丑,也就岳家这些瞎的,把个丑货当成宝! “张震,跟我们走一趟吧。”被警察同志一左一右架住时,张震有点不理解:“孩子不是找回来了吗?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指使的?为什么抓我?” 他很有自信,自己与姐姐的联系,都是通过网络游戏的聊天界面进行的,事后也删干净了,警察根本不可能找得到,而且他们之间即使有金钱转账,也可以解释为是借给亲戚应急的。 “少废话,先跟我们走一趟!” 彭荔望着张震的背影,眼底一片晦涩,心中很不是滋味,就在两天前,她还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呢,丈夫对儿子视若己出,对自己关怀备至,几次产检,忙前忙后。 原来这一切都是装出来的吗? “你肚子里的,是你一直想要的女儿,别打掉她。”孔千羽劝道:“你自己有钱,养得起,没必要为了这个人渣伤害孩子。” 彭荔命运坎坷,除了财运一直不错外,其他方面诸多不顺,就连她的这个儿子,也是被人害了才怀上的,那个男人至今还在监狱服刑。 至于第二个女儿,如果不能顺利出生,流产容易大出血,致她后半生缠绵病榻,所以孔千羽好意提醒几句,如何抉择,还得看彭荔自己。 今天做了不少好事,救了三条人命,可惜了,幻境空间没有功德拿。 ------------ 第六十二章 送上门来 “你太飒了!”许言希今天已经对着孔千羽吹了两个小时的彩虹屁了,搞得孔千羽恨不得一道符粘她头顶上让她闭嘴! 偏当事人还无知无觉,问个不停:“你之前说的,都是真的吗?真的能通过一个人的面相,看出一生吗?这么神奇吗?” “那你帮我再算算呗,我毕业之后会不会去K市工作?以后能不能年薪百万,当CEO?” 孔千羽翻了个白眼:“不想知道以后的白马王子是谁吗?” “好好搞钱不香吗?为毛要找男人?等姐们有了钱,小奶狗要多少有多少!” 嗯,这小妮子的财帛宫紫红一片,一辈子富贵已极。 没几天,孔千羽得知了绑架事件的后续:姐弟之情比不上真金白银,张震的姐姐为了钱,把弟弟卖了,甚至还提供了截图证据,直接将渣男钉死。 从聊天记录上看,张震是想让姐姐带走孩子并直接弄死,抛尸河里的,但是女人最终还是心软了,没舍得把孩子杀了,想着带回他们深山老林里,可以卖个好价钱。 彭荔直接找了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张震还想要钱,最终发现,家里所有的财产都是彭荔的嫁妆,婚前财产,与他没有一毛钱关系,甚至就连他可怜巴巴的十几万存款,也得分一半给彭荔。 可能此时他的肠子都悔青了,却不是因为发觉自己行为触犯了法律,大错特错,而是没占到便宜,偷鸡不成还蚀了把米。 半个月后,彭荔辗转又找到孔千羽,她有些讨好地笑问:“您是玄门大师吧?家里有些事,想求您帮帮忙。”她推过来张二十万的支票。 “先说说看。” “我有个表弟,今年二十五了。从小就与众不同,脑子有点毛病,去医院检查很多回,都说没问题,可他时好时坏,好的时候跟正常人一样,坏的时候,就像个几岁的孩子。” “听家里的老人说,也请过别的大师给看过,说是走丢了魂,招不回来。他们家一直不死心,听说了我的事,就想请您掌掌眼。” 孔千羽站在了苏家门口,看向正站在旁边等她的一对面熟夫妻,心思有短暂的恍惚。 直到看见了彭荔的表弟,以及表弟怀里抱着的洋娃娃。 她现在拔剑把他们全都砍死,会不会吓到缠着她跟着一块来的许言希? 苏家! 无论在现实世界里,还是幻境世界里,都是一模一样的外表和姓名,唯一可以称得上不同的,就是原本眼睛长在头顶上,把自己当成破落户防着的苏妈妈,现在点头哈腰,态度十分谦卑恭敬。 眼前的这个男人,不知道是苏郝还是苏赫,确实神魂有损,智力低下。 “他发病有规律吗?多长时间会变正常?” “他这么大了,一共也只有三四次正常的时候,会认得爸妈,说话也不像小孩子,其他时候,都是现在这个样子,唉!” 他大概率是之前孔千羽碰到的稻草人苏郝,可是他怎么会在幻境里?手里还抱着个小书灵洋娃娃? “这洋娃娃是你们给他买的吗?” “不是的,我也不知道他从哪得来的,特意喜欢,这么多年了,时时刻刻都要抱着,一拿走他就哭闹不停。” 这么多年了,还雪白崭新的洋娃娃,说没猫腻,她孔千羽的名字倒过来写! 苏郝退后了几步,眼神警惕:“你是坏人,离我远点!” 哟呵,还挺敏感,对不起了,这洋娃娃她抢定了! “你来这里干什么?不许你欺负苏郝哥哥!”旁边突然蹿出个人影,重重撞在孔千羽身上,毫无防备之下,撞得她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孟与安闯进来了,看起来她还是个常客,根本不需要按门铃,直接开门,就能登堂入室。而且苏家人看到她来,一点意外都没有。 苏妈妈扶了孔千羽一把:“安安,不得无礼,这是阿姨找来给阿郝看病的大师。” “阿姨,你别被她骗了,她才不是大师,她会害了阿郝的!阿姨,你快把她赶走!”孟与安急得都要哭了。 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从她进来那一天,她就知道! 孔千羽口中那些危险重重的幻境,对孟与安来说,只不过是一个又一个能与阿郝一块玩乐的沉浸式体验副本罢了! 小书灵有什么错?苏郝有什么错?孔千羽为什么就这么恶毒,一定要毁掉原本美好的一切呢? 她将苏郝挡在身后:“算我求你,孟家的事我很抱歉,以后我再也不跟你作对了,求求你了,放过我们吧!” 如果放在真实世界里,孟与安喜欢哪个,愿意与哪个在一起,都与孔千羽没有关系,尤其是孟家已经倒了,她也不是真正的孟家人,才懒得管闲事呢。 可是这幻境谁想呆着谁呆着,放她出去,皆大欢喜,她绝不多事,如若不然,小书灵她打定了! “当时我被卷入幻境,与你可有关系?”孔千羽可没惹过小书灵,这位对自己哪来的兴趣? 如今看来,她在幻境中统共遇到的熟人,只有孟与安一个,之前的薛无为与三师兄都是假的。 所以答案不言而喻。 “你们把我关进幻境里,是想让我老老实实变成小书灵的养分吗?这么恶毒的主意,你现在求我饶了它?你好大的脸!” 现在她不但想拍死小书灵,便是连带着孟与安,也不想轻饶! “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这句是实打实的大实话,想当初孟与安对孔千羽的了解不多,只知道她会些玄之又玄的本事,把孟家都搞跨了。 小书灵能量不足,几乎不能再放苏郝出去,孟与安急了,这才让小书灵坑了孔千羽。 没想到她这么难缠,进来之后一连破了好几个幻境,要知道被破坏掉的幻境就不能恢复了,小书灵在幻境里投入的能量全部损失殆尽,已经到了维持不住的地步。 现在又被孔千羽再一次找到,孟与安怎么能不急。 “滚开,趁我现在心情好,不想杀人。”咬牙切齿的孔千羽亮出了手中的兵器,不再是闪闪发光的灵剑,而是平平无奇的一截黑木头,却让一直装洋娃娃的小书灵变了脸色! 她怎么能拿到这东西的? ------------ 第六十三章 岁月静好 “你装啊,怎么不继续装了?”孔千羽挥了挥手中乌漆嘛黑的烧火棍,挑衅地看着小书灵。 小书灵自然是再也装不下去了,小小的透明身子逐渐从洋娃娃体内飘荡而出。 “你怎么知道的?”它的脸色,比之前任何一次,孔千羽破除幻境都要难看。 “这便是你这么多年无法无天的倚仗吧?”孔千羽笑着摇摇头:“你能利用它,是你的缘法,本无过错,但是你利用它害人,便容不得你了。” 杀伤人命,有干天和,不知是非,教化无用。 这小书灵是不能留了,孔千羽心下有些惋惜,灵,夺天地之造化,万万年不世出的稀罕物啊。 “大言不惭!你别忘了,这方天地,我是主宰!”小书灵咆哮着:“你既然在我的掌控之下,生死由我不由天!” “小小年纪,不知天高地厚,我便替你的主人教训教训你!” 烧火棍被孔千羽舞得虎虎生风,似乎对小书灵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无论它如何挣扎,最终被会被它所伤。 几乎每挥动一下,都会在小书灵身上留下一道伤痕,再不复从前,自己无论什么攻击落到对方身上,都被化解一般无用。 嗯,带着十几道血印子的小书灵看起来就顺眼多了,小孩子嘛,不听话自然要打,打一顿不行那就多打几顿,古话讲棍棒底下出孝子果然没错,没看到小书灵都要跪下叫爸爸了嘛。 不过可别,她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姑娘,可没有这样的好大儿! 孟与安抱着失了洋娃娃哭得鼻涕眼泪一块流的苏郝向后退,惊恐地望着孔千羽,竟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她怎么会这么强?她怎么能这么强? 小书灵被拿捏了命脉,自然实力压制得厉害,处境倒转,很快被孔千羽打得哭爹喊娘,哪还有之前威风凛凛的模样,可怜兮兮地小小一团透明色,越打越小,终于连人形都维持不住了。 烧火棍最后一击,小书灵烟消云散,变成一本有些破旧的书,安安静静躺在地上。 孔千羽俯身看了看,果然是它,外皮半新不旧、封面右下角卷了边、写着两个英文字母SH的《格林童话》。 小书灵的原型,是一本童话故事书,孔千羽拎在手里,认真感受了一下。 其内原本蕴含的灵性已经归为虚无,小书灵不在了,这就是一本陈旧普通的书罢了。 一左一右,将吓傻了的孟与安与苏郝拽住,《格林童话》应声破碎,连带着幻境彻底碎了,再睁眼,孔千羽回到了自己的小道观里,三师兄晃晃悠悠地从卧房走出来,手里还拿着个超大号的冰淇淋吃得津津有味。 见到小师妹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他第一反应,是把冰淇淋藏起来,第二反应,则有些不舍地举起递给她:“呐,只准吃两口啊,跑一趟出去买,挺不容易的。” 总被当成走失儿童的矮个宝宝伤不起。 “你又不听话了。”虽是个修仙之体,但是三师兄也不知道怎么的,一吃这个世界冰的东西就会拉肚子,在茅房蹲得腿都软了的时候,又哭又闹地问孔千羽为何还不装个坐便,好了之后,嘴馋继续吃。 周而复始,乐此不疲,纯纯找虐行为,因此每次看到,她定是要追着他打一顿的。 反正现在三师兄身受重伤,也打不过她,小小少年又长了一张快来欺负我的脸,rua他头发可谓一大享受,她还拍了许多照片,准备带回去慢慢回味。 于是乎孔千羽一点没客气,抓住玄倾,两个脑瓜嘣弹下去:“你又偷嘴!冰淇淋没收!”说完,夺过边吃边走。 “喂,这俩是谁?” 孟与安正准备带着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苏郝离开,被玄倾一语道破,身子僵在原地,有些害怕地望望孔千羽,后者随意挥挥手:“让他们走吧,两个认识的人而已。” 自己与孟与安的关系,只限认识,离姐妹八竿子也打不到。 孟与安咬了咬嘴唇,只想快速离开。 “姐!姐!”这熟悉的声音! 她惊喜地抬起了头,果然没听错,是令泽!他肯定是看到了许久不见的自己,才这么高兴的。 可是孟令泽大踏步从她身边快速通过,一路长驱直入,跑到孔千羽身边,笑得一脸狗腿。 在他身边,还带着个很耐看的姑娘。 孟与安心头一痛,自己的家没了,自己的亲人不再是亲人,就连一向姐长姐短叫个不停的小弟,也这么快就背叛了她。 她想不通,自己差在哪,果然没了血缘,就什么都不是了。 还好,她还有阿郝。 她以前迷恋苏赫的颜值家世,但结果如何?自己没了显贵的身份后,苏赫对她的态度也急转直下,冷情冷心,最后更是狠心与自己分了手。 在她最不开心的那段日子,整日以泪洗面,饿极了随便吃口饭,冷了没得衣服添,她已经活得快像只阴沟里的老鼠了,没有人关心在意她。 除了苏郝。 同样的脸,但是这张脸背后的关心与温暖,是连苏赫都没有给过的。她那时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爱一个人。 哪怕他智力不全,他也在拼命地讨好着她,爱护着她,她一定不会让他输! “走吧,阿郝,我们回家。” “哦哦哦,回家喽。”苏郝孩子心性,高高兴兴地拍拍手,跳得老高,浑忘了失去书灵的痛苦,他们两个人的身影,在夕阳下拉长了影子,竟意外地和谐。 “姐,你看我带了谁来?”孟令泽一脸小骄傲,他有女朋友了! 孔千羽看了看女孩子的面相,不错,是孟令泽的正缘,他们会相伴一生,白头到老。 于是拿出两张护身符做见面礼:“以后令泽要是敢欺负你,你就来找我,看我不打得他满地找牙。” 自家姐姐实力强悍,自己未来堪忧啊。 看着女友与姐姐相谈甚欢,嘻嘻哈哈聊得开心,孟令泽突然有些后悔,他为什么要带女友来找姐姐啊? 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悲惨生活. 他坐在道观的门槛上,笑看天边云卷云舒,一切都是那么的岁月静好 本章完。 (本章完) ------------ 第一章 宗门至宝 翌日。 隆冬季节难得的晴天,却因是雪后,温度更低,配合上似乎永不停歇的西北风,让孔千羽在踏出温暖的室内时,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今天她得外出一趟,隔壁小区李嫂家的小女儿不知为何,整夜啼哭不止,药食无效,家里人跟着着急上火,没办法之下,便找上了道观的门。 这委托是玄倾接的,却悉数推给了孔千羽,原因就是他的小身板,这么冷的天不宜出门。 好蹩脚的理由,孔千羽嘴角抽搐。 你管零下二十度叫冷?以往极北之原趴雪堆里呆了三天三夜,只为抓极北狐做皮裘的不是你了?极北之原,最暖和的地方也得零下四十来度。 不过委托人已经上门来接了,三师兄死赖着不起来,她又有什么办法?自己师兄自己宠着呗。 很简单的一趟差事,小姑娘是因为八字太弱,夜里被家人带出去海边跨年,撞到了脏东西,吓着了。 孔千羽提供了一张安神符,小姑娘立刻睡着了,她叮嘱家长:“最近几个月,半夜最好别带她出门,先稳稳魂,不然再被脏东西冲撞,就没这么简单了。”一而再,再而三,于寿数有碍。 家长千恩万谢,孔千羽象征性收了一百,便回了道观。 三师兄已经起来了,连带着把早餐也准备好了,师兄妹相对落坐,吃完饭后,孔千羽叫住了玄倾。 “三师兄。” “嗯?小师妹还有事吗?” “师兄且看。”她将烧火棍放在了收拾干净的桌子上。 哗啦一声响,玄倾手里刚刚还托得好好的盆子碗筷掉了一地。 乌漆嘛黑,没有特色的长长一根黑木头,谁能想到呢,清虚派的镇派之宝,长得如此嗯,朴素。 这便是镇魂木了,玄倾九死一生穿过来时,携带的宗门至宝,后来不知遗失在何处。 “你从哪找回来的?”玄倾脸色泛白,走回到桌边时已经有几分摇摇欲坠了。 孔千羽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敲了敲桌子:“你上一次见到我,是什么时候?” “昨天下午啊,不是你带了两个人过来吗?”玄倾摸摸孔千羽的额头,没发烧啊。 “再前一次呢?” “昨天早上啊,咱们还在一块吃饭来着。”小师妹傻了吧? 却原来她被困在书灵的幻境中,一个接一个的渡劫时,外界时间几乎没有流动,自己一进一出,长约数载,在现实世界里,不过几个小时。 她又想起了养老院里一夜白发的少年,这小书灵是有点道行在身上的。 “我被一只书灵困住,距离上一次见到你,已经有几年时光了。这镇魂木,就是从书灵的空间中,找到的。” 他们一直以为毫无用处的镇派之宝,居然能催化灵。 第一次见到童话书出现,是在山海世界的那些研究员身边。他们生火烤着讹兽,用来引火的,就是一本被撕了封皮的《格林童话》。 当时她只瞥了一眼,便被讹兽的副作用吸引,憋笑憋得很辛苦。 第二次见到童话书出现,是在将死的老杰克的床头,他的小孙子抱着书,站在床边低低哭泣,求着他再为自己讲个故事。 她不知道这本童话书出版的具体时间,没办法判断出现在1888年的背景中合不合适。 第三次见到童话书出现,则是在从城市的丧尸大军中逃出生天,路边小镇临时用来休息的空屋内,薄薄一层灰下,破旧的书一点也不显眼。她连书带灰一并扫落在地,靠着休息。 第四次见到童话书出现,便是被压在木板下的小女孩的所有物,她妈妈带到病床前为她讲故事。直到近距离观察,她才确定了一件事。 自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童话故事书出现,孔千羽在见到三次后,突然就醒过神来。 小书灵构建一个幻境世界,必然会有载体,哪个载体能比它的本体更好用呢? 这本每次都会出现的童话书肯定有猫腻。 破除幻境,一种方法,破坏原剧情到一定程度,让小书灵没有足够能量修缮,另一种方法,抓住它的本体。 所以孔千羽成功出来了,耽误了些时间,只是因为小书灵的原型与她原本的推测相去甚远。 她以为,有如此深厚灵力、能拿捏住她的灵,至少也得几百年修为,原型必是本老得不能再老的老书,比如道家的经典著作,成书时间三千年起步的那种。 而不是个才现世不足二十年的小鬼头。 这很不玄学! 哪怕认出了小书灵,哪怕注意到这个幻境的与众不同(它本身不属于任何一本书,甚至似乎还有些写实的意味。)不然苏家人与孟与安怎么解释?总不至于小书灵饥不择食,收人都一家子一家子的收吧? 直到她发现了镇魂木! 废材一样的至宝,正发出丝丝缕缕的能量,向小书灵体内源源不断地注入,镇魂木似乎都瘦了那么一丢丢丢丢丢。 原来这玩意对于修仙之人半点作用都没有,但是对灵来说,却是上好的补品,有了它的辅助,别说几十年的灵了,即便是新生的,都不容小觑。 凡事相生相克,乃天道平衡之法。 镇魂木是帮助小书灵成长的关键,也是克制它的法宝。 一进苏家的门,孔千羽就被不同寻常所吸引,原本平平无奇的镇魂木在那一刻是如此的显眼——任哪个正常人家,也不会把截黢黑的木头棍子端端正正摆在客厅C位,她想看不见都难。 她第一次将宗门至宝拿在手上时,便有种很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它比自己的本命法宝都好用,如臂使指,浑然一体,简直就像她身体的一部分一样,无比自然,无比亲切。 咳咳,她以后再也不说这玩意就是个没用的废物了。当年要是知道,她可能会比三师兄偷得还早。 “那你现在想怎么办?”玄倾的脸已经彻底白了。 孔千羽是带着两个任务穿越过来的,第一抓获宗门叛徒玄倾,死生不论,第二带回宗门至宝镇魂木。 这就注定了,他们之间,再也回不去兄友妹恭的美好时光了。 现在镇魂木找到了。 她与玄倾和平共处的基础已经消失不见。 孔千羽慢慢站起身,她身量不低,玄倾变成了个孩子,此消彼长之下,气势十足,玄倾捏了捏他的储物袋,那里有几件还算趁手的武器。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孔千羽垂下头,微眯着眼,说话了:“不若.” (本章完) ------------ 第二章 房倒屋塌 道观内,师兄妹剑拔弩张,孔千羽刚开口说了两个字,只听外面传来建筑物轰然倒塌发出的巨响,然后便是肉眼可见的滚滚烟尘,以及一个清亮的声音不断发出的:“呸呸呸!” 靠! 玄倾住的偏殿塌得都快成渣了,废墟里,一个娇小的身影正努力将口鼻中的土吐干净。 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身高不过一米四,哪怕浑身脏兮兮的,一张脸也称得上一句倾国倾城了,可惜无论是孔千羽还是玄倾,都没什么怜香惜玉的念头。 这小姑娘背后的九条狐狸尾巴高高飘扬,可不是什么善类。 玄倾二话不说,一顿狂风暴雨地揍下去,直把人家小姑娘揍得都现出原型了才停手。 “赔钱!”身为妖怪,跑到道观里兴风作浪,莫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玄倾才没有怜香惜玉的想法,甭管变幻的人形有多好看,也掩盖不住一身的狐狸味。 他们道观很穷的,房子旧得都要塌了也修不起,这下好了,有碰瓷的地方,新建的钱有着落了。 小狐狸低低叫了几声,大头朝下被人拎着,她又气又急,却也无能为力。这个小孩身上也有妖气,理应算她的同族,为什么对她下手丝毫不留情呢? 他旁边的那个人类更过分,还一副看好戏的神情。 不是说这个世界里,玄学没落吗?怎么她刚打通个通道跑过来,就被KO了呢? 简直没脸回家见姐妹,唉! “你是涂山的狐狸?跑到这个世界来干什么?”孔千羽在见到这小妖时,甚至有一瞬间怀疑自己还在小书灵的幻境里。 涂山可不是这个世界的地盘,这只白狐虽同样身有九尾,却与青丘的大不同,她以往虽然未曾见过,看见了却也异常好认。 按理来说,涂山氏一门狐狸是早早得成正果,有仙籍在身的,那可是从上到下都不太好惹的存在,怎么这一只这么弱。 孔千羽如是想,便如是问了出来。 小狐狸被人道明出身来历,本就羞臊得紧,这问题她是一丁点也不想回答,无它,丢狐狸脸罢了。 涂山氏一门的前辈有多强悍,后辈就有多拉胯,仙籍是什么玩意?从她祖祖祖奶奶那一辈,就玩丢了。虽然仗着狐多势众,涂山氏的整体战斗力依然不容小觑,但是像她这样的小辈,实力并不出众。 不然也不能一个照面,就被人制服,大头朝下,全无反抗之力。 “我没钱。”她小声委屈道。涂山氏繁衍太多,无穷尽的子子孙孙,养着都费钱,早就把家底吃穷了,她浑身上下,都掏不出一个铜板。 一听她没钱,玄倾怒了,他阴恻恻地拎着小狐狸上下打量:“嗯,这身狐狸皮还不错,勉强能卖点钱,不知道妖血与妖丹现在的价格行情怎么样,小师妹你帮我打听打听。” 小狐狸忍不住抖了抖,一身雪白的狐狸毛都炸起来了。 啊妈妈我要回家,谁说这个世界一点也不危险的?骗子,大骗子! “我不值钱的,真的。” “我上次抓的那只小狐狸精,不过两百多年的道行,内丹卖了二十万,皮和血加起来也得十来万。”孔千羽麻溜地掏出手机:“我帮你跟紫霄观问问,他们似乎很喜欢妖的零件。” “嗯,问吧,这一只看修为,怎么也得一千两百年,二十万可不能卖。咱们这个殿,修起来也得上百万,不能亏本。”玄倾掂了掂手中的小妖说道。 “别,别杀我,我说,我什么都说,两位上仙饶命!” “那你说吧,来这个世界干嘛?” 穿越空间壁垒需要的能量有多庞大,身为穿越人士的孔千羽与玄倾二人最清楚了。他们过来时,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玄倾九死一生,变成妖兽,孔千羽舍弃肉身,神魂穿越。 这小妖刚过来时油光水滑,身上除了脏了点,没有任何伤痕,背后必定有家族长辈助力,肯定不是偷跑出来的贪玩小妖。 “来找我家小妹。”小白狐狸蔫头耷脑:“她生性贪玩,偷了家族至宝月光宝盒,偷偷跑到这个世界来了。” 涂山氏与一般的家族不同,沿袭的是族内通婚制,她家小妹,是未来涂山氏的王后,家族不可能放弃不管。 “那派你这么个弱鸡来,你家里的长辈也放心?” “有仙籍的不能来,剩下的,就属我实力最强了。”小妖也很郁闷的,这个世界是小妹特意挑了又挑的,一个纯凡人的世界,那点子玄门的微末道行入不得眼。 怎么她运气这么差,在人家手底下一个照面都没扛住。到底是她人品问题,还是原本的情报有误? 那小妹,会不会有危险? 小妖突然有些紧张起来。如果小妹死在这个世界,她回去要怎么交差。 “我真的没钱,你们能放了我吗?我还得着急去找妹妹呢。”小狐狸可怜巴巴的一张狐狸脸都要哭出来了,可惜她碰到了两个铁石心肠的人。 “赔完了钱就放你走,至于怎么挣钱,自己想办法去!”玄倾只要想想今天晚上大概率他得住正殿打地铺,整个人都不好了。 离祖师爷辣么近,他有不满都不敢发,生怕一个雷下来劈死他。 他随手下了个禁制,无论这小狐狸跑到天涯海角,只要他想,都能让她生不如死,这才随手一扔:“先把这片废墟清理干净,不许偷懒。” 小狐狸欲哭无泪,幻化回人形,认命去干活了。 穿起来的地点又不是她能控制和选择的,有本事找她祖祖祖奶奶去啊,欺负她算什么本事?这么大间房,怎么能如此不结实呢? 孔千羽刚回到屋里,就接到了阮志方的电话,她挑了挑眉,她才发出去的消息,对方几乎是秒回,看来自己想办的事,有门。 “孔大师,你说的都是真的吗?”阮志方握着手机,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 他在不久前心结解开,重新申请调回了刑警队,做了二组组长。 本市治安还算不错,可是档案室里的悬案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了,最长的一桩案,都能追溯到刚建国,想来凶手就算没死也得掉光了牙了。 对于警察来说,什么样的案子最头疼?那必须是经年的悬案,时间越长,抓到凶手的概率越低。 很多时候,破案不但要胆大心细,更重要的,得有点运气。 所以当孔千羽发消息过来,说要帮他们破破积案的时候,他直接一个电话拨了回去。 ------------ 第三章 为了功德 孔千羽轻笑:“于国于民,破积案都是好事,你有什么不相信的?” 倒也不是不相信,阮志方挠了挠头,他以前也认识不少玄门大师,自视甚高的不少,主动帮忙却什么都不求的一个没有。 毕竟人家也要挣钱生活,总不能一直用爱发电吧? 所以他小心地道:“我们经费有限,可能没办法付太高的费用,不知孔大师你” “谈钱就俗了。”孔千羽想要挣钱,那简直不要太容易,随便找几个豪门露一手,名声打出去,要多少钱有多少钱,但是这样的钱,她还挺懒得挣。 哪个豪门都是外表看起来很风光,内里污秽不堪,她怕看多了,闪瞎她的狗眼。 她现在,是师兄也找到了,镇魂木也找到了,只缺一样东西,就能离开这个世界,那就是功德。 破案救人好啊,功德不要太多,她在选择与警察合作还是去找些冤鬼之中,选择前者。毕竟送上门的案子和追着到处寻找冤鬼相比,还是前者省时省力。 她需要的功德太多,不好搞。 拿起钥匙准备出门,玄倾就从旁边的石桌边冷冷出声:“你想去干什么?” 她刚刚在屋里打电话并没有想避开谁,声音不小,玄倾不用刻意偷听都能听个七七八八,自然脸色不太好看。 竟是想立即就去收功德,连多一天都不想等。 就这么容不下他? 孔千羽笑笑:“之前咱们的聊天被那只小狐狸打断了,我的意思是,先攒够功德,再考虑以后的事。” 玄倾没再说话,只目光沉沉地盯着孔千羽。孔千羽耸耸肩,径直离开。 当天下午,孔千羽就开车来了刑警队,在门口就看到了脖子伸得像只鹅的阮志方。 “孔大师里面请!”已经请示过上级领导的阮组长一张老脸笑成菊花,他只要低调一点,不外传自己请的外援到底是干什么的,领导只要破案率,别的大手一挥,放权! 里面已经安排人手在整理档案室里的积案卷宗了。 好家伙~ 刚迈入办公室,孔千羽就被满屋的尘土和烟味的混合味道熏得脑瓜子嗡嗡的,大力一挥手,三扇窗豁然敞开,屋内的浊气一股脑涌了出去。 阮志方瞪了旁边还叼着烟的下位下属一眼:“还不赶紧把烟掐了!”敢得罪了大师,看他怎么收拾这帮兔崽子! 本来对玄学无感,觉得阮志方老糊涂了的马国富瞥了一眼四敞八开的窗户,默默把烟掐灭,身后新分配来实习的钱邵阳有样学样。 只有年纪最大、现任副组长、本应提为二组组长、却被阮志方空降阻了升迁路的高长征像没听见一样,施施然又吸了一口烟,还弹了弹烟灰,有些不屑:“哪条法律规定不能在办公室抽烟的?” 他睥了孔千羽一眼,长相漂亮精致,又年轻,最多也就二十出头,能有什么真本事? 真当警察破案是过家家啊?随便看看卷宗,掐指一算,就能抓到凶手? 如果真这么简单,还要他们这些人做什么? 不过他也没拦着阮志方折腾,如果孔千羽什么忙也帮不上,组长自己打自己脸才好,这样他还有机会。 做为二组唯一的女警,苗梨端来几杯茶水,打了圆场:“征哥,我这有套卷宗放乱了,你能跟我去整理整理吗?” 苗梨的眼神中有一丝祈求,高长征乐意给她面子,这才抬腿离开。 孔千羽有些好笑。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刑警队里也免不了各有各的小算盘,人事倾轧也跟某些公司企业差不多。 她不想理这些人之间的纷争,她是来帮忙的,不是来受气的,如果真有人不长眼惹到她头上,那么别怪她谁的面子也不给。 她安稳地坐在专门给她留出来的办公桌前,从高高的档案里,随意抽出一份,翻开阅读。 这是一份货真价实的悬案,悬得不能再悬,发案日期,已经是近五十年前。 1974年的中秋夜,一家八口灭门案。 江家上下,无论是正值壮年的两对夫妻,还是八十岁的耄耋老人与八个月的襁褓婴儿,外加两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无一例外都遭了毒手。 凶手作案时丧心病狂,一家人是被乱刀砍死的,屋内门窗紧闭,外面大门紧锁,直到过了十数日,臭气熏天,才被邻居发现。 彼时天气依然还有几分热意,尸体又是在密闭的空间里,被发现时都高度腐败,连容貌都辨别不得了。 这种大案,自然惊动了省里,各种刑侦痕检和法医专家派了不知凡几,却没有找到一丝一毫的线索,历时一年,案子终于还是悬了起来。 碍于当年的破案手段落后,像什么DNA啊,监控啦,一无所有,全靠警察们的走访和摸排。 那时候人口流动不大,案发地所在村子和镇子上的每一个人,十五岁朝上,无论男女,都被狠狠摸了个遍,小偷小摸抓了不少,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杀人的作案嫌疑。 自此后,江家灭门案的物证,几乎是稍微有点刑侦手段进步,就会被翻出来重新勘验一次,时至今日,他们最接近的一条线索,就来自于刚刚引进DNA鉴定技术的那一年。 他们从物证中找到一条带血的毛巾,上面沾染的血迹,与其他死者鉴定后,不存在血缘关系,很可能来源于凶手。 但是后面的摸排,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无从考证了。 孔千羽认真地看完卷宗,又拿出现场图翻来覆去地比对,末了,她抬起头:“这个案子的凶手,就在本市。” 阮志方两眼放光:“大师能算出来他的具体住址吗?” 孔千羽摇了摇头:“我可以告诉你,他的名字。” 有名字那就更好找了。阮志方只听孔千羽朱唇微启,说出个名字来:“江昊。” 阮志方脸色一僵。 这个名字他很耳熟啊,伸头看看卷宗,受害者一栏里,第五个,赫然就是江昊。 “是与受害者同名同姓的人?”他怎么不记得这个案子的调查记录里,涉及到附近镇村排查时,有同名同姓的人呢? 孔千羽又摇了摇头:“不,就是江家的大孙子,江昊,他就是凶手,而不是受害者。” 怎么可能?江家八口人,八具尸体,这种事,当年办案的警察绝不会搞错! ------------ 第四章 改名换姓 孔千羽手里拿着一张黑白照,是江家被害当年几个月前,过年时拍的全家福。 任何一个合格的玄门中人,只要一看到照片,就能发现端倪。 江家除了江昊之外,其他人都是大祸临头,命定劫难将至的倒霉相,只有江昊,满脸杀伐之气,寿数不短。 他还活着,这一点毋庸置疑,至于当年他的替死鬼到底是谁,他又为何要隐姓埋名地活着,等抓到人了,问他自己去。 “阮组长有没有兴趣跟我走一趟?”孔千羽对自己的掐算有信心,江昊此时就在本市,早已改名换姓、娶妻生子,几年前退休回来落叶归根,过着含饴弄孙的晚年生活。 至于他的具体地址,仅凭手头的资料推断,还会存在误差,不可能一下子精确到门牌号码。 这是她来之后的第一把火,必须要保证烧得旺,烧得漂亮,却不能连累到自己。 走就走呗。阮志方带上马国富和钱邵阳,按照孔千羽的指引,一路开着车,七拐八扭,进了老城区。 “里面不好开车,咱们下来走走吧。”阮志方停下车,这种开放式的老小区四通八达,交通还算方便,只是年深日久,私搭乱建的多些,道路狭窄。 孔千羽一下车,视线便落在了旁边在玩乐的几个孩子身上。 七八岁的五六个小男孩,在街巷里踢着足球,叽叽喳喳得十分欢乐,突然,其中一个个子最高的孩子用力过猛,足球被踢出去很远,玩得正开心的孩子们自然去追。 孔千羽突然窜了过去,将跑在最前面的小胖子一把拽回,刺耳的刹车声响起瞬间,小胖子安全了。 他先是呆了呆,之后哇一声哭出声,外卖小哥也心有余悸,就差那么一个车轱辘的距离,他就撞到人了,能不后怕吗? “你没事吧?”小哥赶紧从电动车上下来,看到孩子只是因为被拽得摔了一跤,穿得厚,并没有受伤,心下长舒一口气,他要是真有钱就不来送外卖了,碰伤别人家的宝贝儿子,他可能几个月白干。 “刚才谢谢你啊。”要不是这位漂亮姑娘反应快,后果不堪设想。 孔千羽点点头,算是应承了这句谢。 不一会儿,闻讯而来的家长赶到,头发花白的老爷子精神矍铄,因为着急,从四楼跑下来,额头上已经见了汗。 他先是仔细检查了一下乖孙子,见确实没受伤,这才把横冲直撞的外卖小哥骂了一顿,小哥瑟缩地听了,一句话不敢多嘴,虽然心里有些不服气,刚刚明明是小孩子不看路,突然冲出来,但他是骑车一方,无论如何都有责任。 赔了两百块钱,外卖小哥一溜烟跑了,老爷子这才拽着金孙准备回家。 旁边伸出来一只胳膊,拦住了他的去路。 这姑娘似乎是刚才救了自己孙子的人,敲门来叫他的邻居也大体跟他说了事发经过。 他板着的脸柔和了下来,真诚地说:“姑娘啊,老头子谢谢你了。快,小诚,跟姐姐说谢谢。” “谢谢姐姐。” “不客气。”孔千羽也笑笑,但是胳膊却没有丝毫拿开的意思。 阮志方不知道孔千羽是什么意思,因此站在旁边没有动,他们三个人今天出来都穿的便服,但往那一站的气势本就与常人不同。 老爷子将刚拿到的赔偿款递了过来:“姑娘,一点心意。” 孔千羽依然但笑不语。 “你什么意思?”老爷子有些恼了,嫌少? “江昊,你是江昊对吗?” 老爷子愣了一下,很快又矢口否认:“姑娘认错人了吧?我叫李卫国,不是什么江昊。”他扒拉开孔千羽的手就想走。 “江先生,作孽不是改个名字,就能一笔勾销的,你的一家七口一直跟在你身后,就等着看你家破人亡,不得善终呢,不然,你以为你妻子离婚,两个儿子早逝,唯一的孙子生来体弱,七灾八难是因为什么?” 老爷子眉头微动,却还是不承认:“都说了你这姑娘认错人了,我老李在这儿住了好几年了,周围街坊邻里都认识我,要不要我拿身份证出来给你看看。” “那倒也不必,你是江昊还是李卫国,跟我们回去,一查便知。”阮志方掏出证件给他看清楚,将孩子交给了早就等在楼下的小儿媳,不容质疑地说道:“请吧。” 坐在审讯室里的老人脊背依旧挺得直直的,哪怕明知道DNA鉴定结果出来,就是他的死期,也丝毫无惧。 五十年了,他早就活够本了。 整个二组鸦雀无声,直到苗梨拿着鉴定报告飞奔进来,喘着粗气说:“比对上了,比对上了!” 检材,是当年凶案现场的被褥衣物,以及老爷子的一管血。 “亲缘关系99.99%,他是江昊!” 阮志方的眉头舒展开了,早就应该死了的人现在还活着,这不很说明问题吗? “提审他!”两名警察正襟危坐,江昊突然开口问:“能给我来根烟吗?” 江昊坐在审讯室里,思绪飘回了近五十年前的那个雨夜。 1974年的中秋佳节,本是合家团圆的日子,奈何天公不作美,月亮没看见,反而下起了倾盆大雨。 北方的秋天很少会下这么大雨,江昊躺在屋里,浑身都疼,连饭都不想起来吃。 他那年,刚满十七岁。 初中毕业后,再也不想上学了,他便跟着二叔下了矿井,成为一名光荣的煤矿工人。 劳动最光荣,当时他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读书还苦的事了,可是现实狠狠打了他的脸,下苦力比读书,累多了。 每次一个班熬下来,他都觉得自己要散架子了,鼻子里永远也洗不干净的煤灰,暗无天日的工作环境,随时可能面临的死亡,将会是他以后的生活。 不甘心又如何?那个年代国营单位效益江河日下,他能被塞进去当个工人,还是二叔求爷爷告奶奶送礼,好不容易得来的。 如此过了两个月,他却一分工资都没领到,每每到了发工资的日子,他去领的时候,都被告之已经有人帮他领走了。 是二叔,一个月三十七块五毛,对江昊来说是笔巨款了,他也没想着能全留下,但好歹得给他五块八块的零花吧? 他去找二叔要钱,二叔喝得醉熏熏的,一巴掌抽在他脸上:“你个小兔崽子哪来的钱?钱都是家里的,以前是家里养你,现在你能挣钱了,你得养家!” 竟是一毛都不想拔。 然而口口声声说要他养家不给零用的二叔,桌上摆的酒是供销社里的瓶装货,花生米油光锃亮,甚至还有两小块卤肉,这些东西可都不便宜,怎么也得八毛钱,他凭什么就吃得心安理得呢? ------------ 第五章 李代桃僵 小小的十七岁少年,正是愤世嫉俗,离经判道的年纪,尤其是与他一起下苦力的同龄人中,他混得最惨。 跟二叔说不通,他先后又找上了爹娘与爷爷。 可是家里没有一个人支持他要零花钱的举动。三份工资,养活一家八口,在那个年代,是可以过上好日子的,尤其是他们住在农村的人,自家的自留地里,蔬菜管够,根本不用花钱。 孩子不听话怎么办?那就揍呗,小树不修不直溜,棍棒底下出孝子,打一顿不行就打两顿。 于是江昊过上了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的日子,哪怕他阴沉个脸不说话,也能招来一顿打。 在日复一日的虐待中,江昊的心态彻底崩了。 家里没有人重视他的感受,哪怕工作了,马上就要成人了,可以结婚的年纪,他依然一点自主权都没有,这样的家人,有还不如没有! 阴暗的种子一旦埋下,总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他听着外面热闹着吃吃喝喝的一家人,两手握拳,青筋暴起,他就那么静静地躺着,一直到夜深人静。 外面的暴雨依然没有停歇,月黑风高杀人夜,他溜进厨房,拿了家里平时杀猪用的长刀,前天才刚磨过,锋利无比。 事实证明,杀人与杀猪没什么区别,他先杀最恨的二叔,温润的血溅到脸上时,他的内心毫无波澜,二叔二婶与襁褓中的小弟被他一刀刀砍死在炕上。 然后是爹娘,爹到死都不知道是谁杀的,但是一向浅眠的娘被惊醒,还叫了一声,昊儿,可惜,已经杀红眼的江昊没有放过她,三刀送她下了黄泉。 最后,便是爷爷奶奶,两个老不死的偏心小儿子小孙子,什么都不会向着他,江昊砍完他们的时候,刀都卷刃了。 杀完人,十分冷静地洗干净手,开始翻箱倒柜找钱,从三间卧室里搜出来三千多块钱。 哼,有这么多钱,却一分都不想给自己花,他们死有余辜! 以后,他就亡命天涯了! 杀人后,冲动消退,留下的只有无尽的后怕,他想着的是,要尽可能多躲一段时间,把这三千块巨款都花掉,每天吃香喝辣,就是死也值了。 等他换下血衣,简单收拾了两件衣服准备跑路时,一出家门,却等来了他这一生最大的贵人! 李卫国冒着大雨飞奔,与刚准备出门的江昊撞了个满怀,双双跌坐在泥坑里,好不狼狈。 这李卫国是何许人也? 他跟自己年纪相仿,都是十六七岁,但是李卫国命苦,七年前,他一家六口半夜烧炉子取暖时,房里缝隙塞得太严,一家老小除了他,全煤气中毒死了。 他被熏着后,脑子变得有些不太正常,那几年几乎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到了十六七,就开始在附近县里转悠,打打零工,挣顿饱饭,饥一顿饱一顿勉强过活,常年不知所踪的一个人。 江昊脑子转得极快,几乎一瞬间,就想到了个可以假死脱身的妙计。 他骗李卫国说家里今天剩菜剩饭里有肉,将毫无防备的人骗进家门,杀害在院内,然后将自己的衣服给他换上,任雨水冲走他身上的脏污,又拖回堂屋,锁上门,这才悄悄逃走。 这么一出临时起意的李代桃僵,在刑侦技术手段落后的当年,居然有惊无险地成功了,从此之后,江昊死了,李卫国在外流浪,赶上好时候,八九十年代南下打工,挣了些钱,娶妻生子,过得好不快活。 五十岁上,大儿子新婚当年死于车祸,连个孩子都没留下,又过了几年,妻子死活要跟他离婚,等小儿子好不容易娶妻生子,他也退休了,思念故乡,便回了本市定居,没想到小儿子孩子刚两岁,就因意外去世了。 两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江昊内心悲痛,将小孙子与小儿媳接来A市,专心教养孙子。 他以为,曾经作为江昊的时光,早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被埋进了深深的档案之中,再不可能有被翻出来的一天。 谁能想到,这一天居然还是来了。 他吸完一根烟,交代了当年的作案经过,仿佛一瞬间老了十岁。 阮志方红光满面地走出审讯室,孔千羽则站在窗前,享受着功德之光沐浴全身的舒适。 江昊身边还跟着一群鬼,也得处理处理。 一家七口沉冤得雪,怨气消弭,倒是很好送走。 李卫国一直没能入轮回,大约是因为江昊占着他的身份,地府的记档上他就还活着,想入无门吧。 这么些年真正的李卫国一直跟在江昊身边,怨恨都要红透天际了。 身后一群鬼,必然影响运势,妻离子散,老无所依都是他应得的报应。 这也是孔千羽见到江昊第一面时,就确定他是当年的凶手的主要原因。 趁着江昊还在审讯室,没被押走,孔千羽用了张封鬼符,将八只鬼带走,晚上下班后,拒绝了全组聚餐的邀请,回了道观,先送走小鬼,再看兔子与狐狸斗嘴,这一天天的可真充实。 小狐狸的工作效率不高,玄倾但凡错个眼睛看不着,她就想方设法偷懒,甚至还总想溜走。 玄倾也一点没惯着这小狐狸,孔千羽回来的时候,小狐狸已经开始翻白眼了,显然被玄倾种下的禁制虐得不轻。 涂山狐狸没有那么脆弱,死不了,孔千羽懒得管,看见也当没看见了。 “小师妹,晚上跟我去捉妖吧。”没了住的地方,玄倾营业挣钱的劲头都足了,今天一天就在门前算了二十卦,还揽下了一单生意。 “捉妖?什么妖?” “应该是草木精怪,大概脑子不好使,不好好修炼,跑出来勾引人。”那男人要不是今天路过道观,被满满当当的人吸引,恐怕也活不了几天了。 “听说现在直播很挣钱哦,咱们要不要也开个玄学直播,给人算算卦平平事儿什么的?”不然凭着门口那么低廉的价格,他什么时候才能住进新屋子啊? 玄倾营业劲头十足,孔千羽也不想给他泼冷水:“随便你折腾。” 吃过晚饭,让凌风子出来把小狐狸看好,别让它跑了,孔千羽这才带着玄倾,一路根据定位找到了上午的委托人的家。 这鸟不拉屎的荒郊野岭里,盖个独门小院,幽深是幽深了些,可是安静却一点也不安静。 真不知道是胆子大还是无知者无畏。 玄倾下门,稳了稳心神,感觉自己的魂终于追上来了,这才上前扣门。 敲了两下,便有人迫不及待地打开门,一见到玄倾,比见自己亲爹都亲,忙不迭地请人进屋:“大师,救命啊!那女妖又来了!” ------------ 第六章 是妖是鬼 屋内,正有一女子沐浴在月光下,她浑身散发着淡粉色的光芒,还真有几分仙子的飘飘之姿,见又有人来了,还挥动着轻纱遮面。 “相公,为何引得外人前来?如此良辰美景,怎能辜负呢?” 满屋的桃花香,但凡长个鼻子的都能闻到,孔千羽的五感敏锐,闻着着实难受,二话不说,打算直接捆了这桃花精,早完事早睡觉。 奇怪了,他们一路过来,没看到附近有桃树啊,而且正值隆冬,精怪虽然化形,也会保留着几分动植物本体的本能,植物妖大冬天他们睡觉都睡不够,十之八九都窝在深山老林里冬眠呢,这一只还蹦跶得挺欢。 然后,孔千羽扔出去的捆妖绳去势汹汹,在空中围着桃花精转了一圈后,又晃晃悠悠飘回到她身边,压根一点想要捆妖的意思都没有。 捆妖绳虽然算不上什么高明的法宝,却是出自玄倾的储物袋,从他们原本的世界带过来的东西,稳定性还是有保证的,自锻造成功以来,未尝败迹,那真是一捆一个准,怎么突然就失灵了呢? 好看的眼睛眯起,孔千羽仔细观察这女妖,这才发现,一开始是他们先入为主了,这货哪里是什么妖啊,虽然她浑身上下都透着妖气,还沾染了桃花香,可却实实在在的是只鬼。 哪怕她刻意小心,藏好了自身的阴气,在真正有实力的天师面前,依然无所遁形。 还是只死了起码得有二十年以上的老鬼。啧啧,这女鬼,看不出来啊,还是个喜欢老牛吃嫩草的。 既然是鬼,那就更好办了,一张封鬼符,女鬼直接被收了。那男人感激涕零,忙不迭地掏手机付账。 “你为什么要选择住在山里?”虽然是个背山面水的好格局,但是这么大个宅子,只他一个人住,以他的普通命格根本压不住,今天能进来个女鬼,以后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呢。 治本的方法就是搬家,搬回市区有人气的地方,能保平安。 孔千羽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多问了两句。 “哈哈,这是祖宅,住惯了,我又喜欢清静,再说了,这山里可不止我们一家,看到前面那条大马路了吗?领导给修的村村通,转过弯去,我们村就在那边,这一路上有好多家呢。” 除了离上班的地方远点,他还真挺喜欢住这儿的,夏天那叫一个凉快,自己种菜干净卫生,停车方便,又没有各种物业乱收费,比城里强多了。 “这山上有个温泉,冬天温度也不低,附近景色还好,你们既然来了,要不上山看看?”男人解决了家里的问题,话自然也多了一些:“沿着路往前走个五十米,就有一条上山的小路,绝对不会让你们后悔的。” 玄倾对此不太感兴趣,孔千羽却想看一看,她很好奇,一个女鬼,大冬天的,是从哪沾染了一身的桃花气息,既然附近有温泉,那么极大可能,就是温泉附近温度较高,才引起的异常。 “那温泉周围,可有桃树?”她问道。 “有啊,大师听说过我们这地儿吧?那里的温泉是公家地界,桃树可是有主儿的,您明年四月份来,别的地儿桃花刚开,我们这儿温泉边的桃子都熟了,甜是挺甜,就是近几年卖得太贵,一颗就得几百块。”男人乐呵呵地介绍着。 “那现在开花了吗?” “没呢,得过年前后,现在连花骨朵都没长出来。” “多谢,我们一会儿去看看。” 上山的路并不难走,孔千羽见四下无人,把刚才收的女鬼放了出来,下了禁制防止她逃跑,便开始悠闲爬山。 冬天的山景乏味得很,光秃秃的没什么看着,原本她是有些失望的,没想到爬到山顶,却真的看到一片生机盎然。 地上的草就不必说了,连几株不高不矮的桃树也枝繁叶茂,要不是旁边山头还残留着的雪,真让人以为一秒开春了。 温泉水很干净,是个好地方,就是泉水出口太小,摸起来暖乎乎的,稍微流远一些,温度下降,就是普通的泉水了,怪不得没有被资本盯上开发呢。 倒是那一片桃林,引起了孔千羽的注意。 两人站在最粗壮的一棵桃树前,齐齐看向地面,五分钟后,孔千羽拨打了阮志方的电话,叫他带齐人手过来。 “你们是干什么的?”一个个子矮小,一脸老实相的男人气喘吁吁地从另外一条小路跑出来:“这是我家的果园,谁让你们进来的?快出去!”矮个男人瞧了眼自己扎的篱笆,还完好无损。 “我在门上写着呢,私家果园,非请莫入!”他阴着脸也带着几分窝囊,说的话却相当不客气:“你怎么当家长的?给孩子不能做点好榜样?快点出去!” 孔千羽不想与他发生争执,与玄倾两人乖乖退出果园,回到温泉边等人。 玄倾随便找了块石头坐下,逗弄着女鬼:“你刚刚在山上不是挺能耐吗?还勾引精壮男人,采阳补阴,怎么这会儿怂了?” 刚刚还在桃树下来回徘徊,等矮个男人一出现,她跑得倒快,此时正躲在石头后面瑟瑟发抖,像见到了什么妖魔鬼怪。 阮志方虽然不明白孔千羽为何要叫她来个荒山头,但是速度却一点都不慢,半个小时,五六个人齐聚山顶,还按照要求,带了两个铲子。 孔千羽抬手一指:“看见那棵长得最高的桃树了吗?挖吧。” “你是说,那底下?” “嗯,有具尸骨,二十年前的旧案了。”她刚才通过村子的名字,在网络上查了查,二十年前,这个小山村,发生过一起失踪案。 村民郭四喜的老婆方翠翠嫌老公家穷,半夜偷偷跑了,自此音讯全无,当时郭四喜报警,最终此事不了了之。 原来方翠翠二十年前就已经香消玉殒了。 “你们是什么人?这是我的果园,你们出去!出去!”老实男人一看这么多人,拎着锄头就冲了出来,被阮志方怼到眼前的警官证制止:“警方办案!” (本章完) ------------ 第七章 无知少年 直到向下挖了十几米,都要挖出水来,一具尸骨终于完整地呈现在大家面前,众人的目光一致落到郭四喜身上。 那个矮小的老实男人一脸茫然,一屁股跌坐在地,不断后退,边退还边吓得哇哇叫:“我的桃园里有死人,死人!” “行了,别装了。”玄倾的声音很冷,一点没有因为自己是个小孩子的外表,而显得幼稚,反而带上了几分阴森。 “今儿小爷心情好,让你们夫妻俩再见见。” 郭四喜连假哭都忘了,他当年干了什么他可是心知肚明的,这桃树坑里的,就是失踪了二十年的方翠翠,人都死了,尸体都变成白骨了,还怎么见? 玄倾掏出一张黄表纸,随意一晃,符纸无火自燃,化为飞灰,打着旋的落到了女鬼身上。 桃园里的所有人只觉得四周围突然变冷了,然后,他们就看到了原本空无一人的石头上,多出来个女人。 不,她肯定不是人,哪个人能飘在石头上面一米高的位置。 “啊!”发出惨叫的,是郭四喜,方翠翠对他依然本能地畏惧,她飘到玄倾边上,想努力躲在他身后,因玄倾身量过小而失败。 玄倾: 失算了,鬼里面也有怂的,这一只简直丢鬼脸。 方翠翠实在是被打怕了。 从她嫁给郭四喜开始,就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 别看郭四喜长着一张老实人的脸,对着无论亲朋还是好友都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在家里,他就是恶魔。 吃醉了酒要打人,饭不合口要打人,自己被外人欺负了,回来还是要打人。 家暴男打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他只是想向地位与体力更不如他的人撒气。 方翠翠的娘家没人管她,跑回去求救无果,被赶回来后打得更惨,之后她也不再跑了,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她以为只要熬到生个孩子,一切都会好的。 然而她没等到那一天,二十年前的一天,也不知道郭四喜在外面又受了什么气,一回来就劈头盖脸地打她,她没有防备,直接后脑勺磕到了锅台边,一命呜呼了。 郭四喜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婆娘这么不禁打,他思来想去,趁着半夜没人,将方翠翠的尸体偷偷运到山顶,挖了个深坑埋了起来。 他是个脑子里有点鬼主意的,一同深埋的,还有老婆的几套衣服和身份证。 第二天,他坐在门口哭诉,说自己的老婆嫌弃他穷,半夜偷偷跑了,还偷了家里仅有的活命钱。 村里人信了,警察信了,丈母娘家信了,甚至到最后,连他自己都信了。 他后来承包了山顶的地,种了桃树,神不知鬼不觉,二十年过去。 方翠翠也是在前几年才吸收了些桃树的力量,得以从坟墓里脱身,她不敢找郭四喜报仇,只得下山寻找其他目标,以求获取些能量,不会随着时间流逝,灰飞烟灭。 郭四喜被警察带走,他的桃林里挖出了二十年前被认为卷钱跑了的老婆的尸骨! 这一消息在村子里流传,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娘的,老子还吃过他送的桃!谁知道是不是死人树结的!呕~~~” 老实人到底是真老实还是装老实,得看他最亲近的人如何评价。 女鬼沉冤得雪,被送走了,可怜巴巴的几丝功德之光落在身上时,孔千羽有些悲愤地抬头看着贼老天,照这速度,岂不是要到海枯石烂也回不了宗门! 她还想得道成仙呢! 一瞬间天地变色,乌云突然聚集,孔千羽很怂地缩回了道观里。 玄倾睁开眼望天,皱了皱眉,又看了看摆在主殿的镇魂木,若有所思。 孔千羽一夜好眠,第二天再到刑警队时,看到的就是个个挂着黑眼圈的二组五个人,似乎他们的眼神中含着敬畏,包括昨天桀骜不驯的高长征。 她有些狐疑,对上高长征的视线,后者立马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埋首于案几之上。 苗梨打着呵欠,送了杯浓茶到孔千羽手边,站在她桌前昏昏欲睡。 “怎么困成这样?你们昨天晚上偷地雷去了?” 偷地雷可没这么累,苗梨有些幽怨:“还不都是因为你。” 因为你效率太高了呀。 孔千羽指出谁是凶手就一句话的事,剩下的审讯、笔录、整理档案都得他们来干,而且写出来的案件记录还不能太离谱。 问:案件侦破线索如何而来? 答:请了玄学大师算出来的。 能行吗? 如实描述肯定不行,艺术加工自然费脑细胞,他们一群大老粗熬了通宵,才算勉强能自圆其说。 今天一天到下班为止,孔千羽面前摊开的三份卷宗,又明确指出了凶手所在: 第一份在悬案里,算很新鲜的了,去年发案。 死者是一名七岁男童,这个男孩子乖巧懂事,聪明伶俐,刚上一年级,就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喜爱。 这么可爱的孩子,居然被人塞进了村里空房的旱厕里,被找到时早就溺死了。 男童尸检结果表明,他在生前与人有过缠斗,案发现场提取到了两枚模糊鞋印,只有三十六七码。 因此当时警方的侦查方向,一直都在男童的女性长辈之中,警察以为是因为死者表现得太优秀、太完美,才让亲戚起了嫉妒之心,从而痛下杀手。 毕竟这样的例子以前有过。 但是所有的嫌疑人后来一一都被排除了,案子悬了起来。 现在孔千羽给出的凶手,却是才年满14岁的孩子。 那么一年前,他才仅有13岁。 男童的隔壁邻居兼堂兄黄懋轩。 时隔一年,警灯又闪烁半个村子,黄懋轩在被父母带出来时,哭得像个泪人。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这一年里,他无时无刻不在后悔,他想要告诉父母,想去自首,但是他不敢,就连在街上碰到警车听到警笛,都能吓得他哭出来。 他只不过是与堂弟一块玩闹罢了,可是堂弟不想跟他玩。 “你是坏孩子,学习不好,又不听话,我妈不让我跟你一块玩。”小堂弟说出来的话很是让他觉得没面子,自己在学校里可是大哥大的存在,怎么能连小堂弟都搞不定呢? 他逃课、他不好好学习,他爱打架又如何? 既然不听他的,那就揍一顿,揍到听话为止。 可是无论他怎么打,小堂弟就是咬死了,他是坏孩子,不跟他玩。 他一气之下,就把小堂弟塞进茅坑了,浑然不想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 直到小堂弟的尸体被打捞上来,他才回过神来,自己都干了什么。 没有人会主动怀疑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一直都没进入过警方的侦查视线,平平安安地躲了一年。 直到现在。 (本章完) ------------ 第八章 被迫营业 这就有点棘手了。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哪怕最近几年这条法律有所松动,已经降至十二岁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哪个真正低于十四岁的被逮捕过。 尤其是黄懋轩一直反复强调,自己当时真的是想跟受害者一起玩,后来一时生气才失手误杀的。 不 等酒坛起封,酒液徐徐而出,远远就能闻到一股特殊的带着果子甜味的酒香。 曹汉锡傻愣愣的站在原地,凝望着车子,这会才反应过来,向厨房跑去。 约莫半盏茶的时间过去,周言便跟着刑擎戈的身后来到了一座,甚至就连院门都稍稍有些掉漆的简朴宅院前方,这里便是凌重霄的生活居住之地。 但他们三人看了老半天,那天空依旧是蓝色的,上面还飘着三两朵悄悄改变着形态的白云;在当空散发着热量的太阳也是金黄色的,看的时间长了他们的眼睛还有些不适。 而赏金猎人的死更是激怒了莱纳·卢瑟,但短时间内他也没有办法说服工人,只能让警察查,警察查不了让fbi查,一定要调查清楚,把诅咒这种荒谬的流言破除干净。 深夜里的安和寺路又恢复了几天前的平静,除了几盏昏暗的路灯吸引了一些昆虫之外,这里幽静极了。 随即,周言便连忙解开了系在那卷轴之上的丝绢,缓缓地将那幅枯黄色的卷轴敞开了起来。 “太容易暴露了,还是去森林吧,走。”万磁王带着一批变种人步行消失在森林里。 “儒术?诸子百家中的儒家?”万圣公主有所感应,这片天地的大道规则,与西牛贺洲不同,气机中有股浩然之意,使她颇为难受。 谢兰对她自然是一心一意的,如今也是四十多的人,几乎天天守在她身边不休息。可也正是因为她把谢婉凝放得太重,就会出现刚才那一般情景。 完了,本以为勾引考核官追自己是最后取胜的机会,现在他掉头而去,自己又离着大家万丈千里,他们五人真就只能各凭本事了。 将来,等李隆基登基了,我的身份,地位,权力,会进一步地登上人生的巅峰,岂是没穿越前一个富豪能比的。 “……”喂都喂了一口两口也没啥区别了,殷茵又举起杯子,足足喂完了大半杯,才见男人嗞了白牙对她笑。 “你这家伙,在看了这一场考核以后居然还有此自信?”青珑冷着脸有些憋不住了,扭过头来直视着常青的面容。 “去吧,那几个调查之人一定也在等你。”亚瑟点了点头,盯着威尔逊的背影,他摩挲了片刻剑锋之后,将剑收起,逆着威尔许的方向走远。 陆云没有说话,他低头看了眼脚边的幽羽,深邃的眼光之中透着踯躅,他并没有完全的信任面前的死灵战士,如果有一丝的逃生可能,他都不会坐以待毙,跟着对方走。 “你要我们怎么带去?”苏杭有些面无表情的问着还在傻乐的杜松。 待一行人停下来已经是下半夜,大部分学员都累的趴在了地上,他们从来都没一次性走过如此漫长的路。 幸好,当时那穿云锥上除了破灵锥的炼制方法之外,还给了一个地址,上面便是通往灵界的传送阵。只不过那传送阵早已经失去了效果,只有配合着破灵锥才有用。 ------------ 第九章 人设翻车 “你确定?” “姐姐你不会是怕了吧?”对面的小姑娘笑着问。 “好,我算命,需要你配合,私信我生辰八字,或者关了美颜。面相或者八字,总得有一个准的才行。”孔千羽意有所指,她相信这个女人听得懂,而她,哪个都不敢给。 直播间里本就寥寥无几的观众见这两人大眼瞪小眼不说话,都觉得有些无聊,而另一边的直播间里,则一面倒地骂孔千羽装神弄鬼,他们最爱的女王陛下本身就长得甜美可爱,还需要开美颜? 甜美小女生的网名就叫女王陛下,她长得一张可爱的娃娃脸,说话轻声细语的,唱歌也挺好听,是个人气很高的网红。 刚刚她直播间里有人说起孔千羽这个新主播,长得跟她有点像,她觉得被个新人冒犯,这才抱着砸场子的心态过来连麦。 居然算一卦只要一百块,啧啧,听这收费价格就知道没什么真才实学,她倒要看看怎么打对方的脸。 敢蹭她的热度,门都没有!是不是自己的粉丝瞎啊,自己跟这个新人,到底哪里像? “姐姐只会这两种算命方法吗?真的是学艺不精啊,我能不能只测个字?” “测字只是小打小闹,不准的,而且也算不了长期运势,你刚才不是说想算今年的财运吗?” “那我就算今天的运势,你帮我算算,我今天能冲到人气第一吗?” 女王陛下在这个平台一直徘徊在前十左右的位置,很少进前五,更从来没有得过一次人气榜首。 “好,说字吧。” “玄清观孔千羽?那就测个玄字吧。”小女生目光在孔千羽的网名上逡巡了一圈,随便敷衍着说了个字。 “你选的这个字,不算好。”孔千羽微微一笑,摇了摇头:“玄字古义表临界,乃虚与实之间,这就意味着,今天这场直播,对你来说,是最后的狂欢。” 女王陛下脸上的笑意都淡了几分,孔千羽这话着实不算好听。 却听她继续道:“你今天所求,会得尝所愿,然而,事情很快会急转直下,一蹶不振,由盛转衰,仅只一息之间。”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你会冲上榜一的位置。还有别的想算的吗?” 女王陛下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如果不是现在她的直播间里有几千人,她恐怕会直接对着孔千羽破口大骂,什么鬼,这不是咒她吗? 她不能骂人,但是她的粉丝可以啊,尤其是几个平时特别迷她的舔狗,每每直播就占据她榜一榜二位置的几个大哥,开始纷纷买水军冲进孔千羽的直播间骂人,骂完就走,根本不给网管踢人的机会。 虽然被骂几句不痛不痒,但是第一次直播就这样,任是谁都不开心,孔千羽手指微动,几个小法术钻进手机屏幕,弹幕里一直滚动的脏话瞬间就少了大半。 正抱着手机打字的某些收了钱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出了些小状况。 有的被父母发现,不好好学习,居然偷偷上网,罚了零用钱,没收了手机; 有的年久失修的吊扇直接跌落,被砸个正着,脑袋上起了个大包; 有的接到了女友的分手电话,无论怎么挽回都无效,伤心之下,哪还有空骂人; 有的边走边打字,一不小心跌进了路边的排水沟,一身脏臭不说,手机还泡水报废了。 女王陛下的连麦挂断之后,孔千羽的直播间里人就更少了,她也无所谓,拎过只毛笔,铺平一张黄表纸,开始画符。 美人安静写字的样子还是很耐看的,因此观看人数在十几人之间浮动,直到. 一个小时后,一大群人开始不断地涌入直播间,各种礼物刷得她眼花缭乱,连麦申请接都接不过来! 她放下笔,吹干刚画好的天雷符,随手点了个连麦申请。 “大师,你真是神了!” 十五分钟前。 女王陛下像以往一样跟粉丝继续闲聊,刚刚的小插曲让她涨了点粉,评论区都是踩孔千羽抬她的舔狗,她笑得得体而矜持。 就在此时,不知道是平台程序出了问题还是她手机卡顿,全套美颜瘦脸突然失效了。 只见屏幕里迅速上演了大变活人,娇小可爱的邻家小妹秒变菜场大妈。 女王陛下是个三十多岁的家庭主妇,早就已婚已育,不过她的脸确实长得要小一些,看起来比较显年轻,再在美颜的加持下,可以在网络里装装假美女。 但是三十多岁、家境一般的女人,保养不得当,脸上长斑长细纹都无法避免的问题,尤其是她皮肤还偏黄。 她本人对此一无所知,还故作娇羞地低着头笑,那模样,谁看谁迷糊! 直播间里的榜一大哥留下一句“卧槽”,果断删号走人,剩下的人将其骂上热搜,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她的直播间,一睹真容。 女王陛下后知后觉,再打开美颜已经晚了,她的原本长相已经被人截图录屏,传疯了。 粉了许久的美女变大妈,造成的影响深远,不甘心的粉丝纷纷举报,女王陛下被平台封了号,从此消失在直播界。 在她被封号前五分钟,她的人气冲上了榜首位置,如昙花一现般,消失不见。 刚才看了她与孔千羽连麦的人都疯了! 这这这、这不就是算准了吗?女王陛下今天果然到了人气榜第一的位置,然后急转直下,连翻身都翻不了。 于是便有了一大群人过来算命的一幕。 “你想算什么?”孔千羽才没空跟他们寒暄,现在已经快晚上十点了,她有点累,想下播,再让他们把礼物刷下去,算都算不过来。 她关闭了打赏功能,一个接一个算过来,速度还不错,算命的人也都挺满意,反正他们问的都是小事,不算泄露天机,孔千羽说得很详细,准确度100%。 等到十点半时,关注她的人就已经过万了,这速度在新人里相当不错。 这是最后一个连麦了,她很想快点解决,好困啊~ “你好,想算什么?”简单的开场语后,一个十七八岁的阳光大男孩出现在屏幕右边:“嗨,主播你好,我想算算我爸啥时候回来。” 孔千羽原本还漫不经心的目光一凝,仔细看了看他的脸,心微微有些沉。 这个孩子,今天晚上有血光之灾,大限将至! ------------ 第十章 烈士遗孤 人各有命,并不是谁都能救的。 孔千羽能看得出来,这个孩子即将遭遇的,是命定的死劫,原是气数已尽,死期将至,天意如此。 逆天改命,谁碰谁就要付出代价,轻易修仙之人不会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 她张了张嘴,也没问对方的生辰八字,说道:“我把打赏的钱退给你,你的卦,我不能算。” 他们这一行的规矩,将死之人的钱,是绝不能收的。 阳光大男孩有些懵,挠了挠头:“不用退了姐姐,我就是心里很难受,想找个人说说话,你陪我说两句话就行。”他笑了起来,帅气俊朗,孔千羽暗道一声可惜了。 “看你这样子,还在外面吧?快回家吧,晚上不安全哦,男孩子也一样。”回不回家,这男孩今天都是必死无疑,她到底于心不忍:“回去跟你妈妈吃顿晚饭吧。” “小姐姐你怎么知道我还没吃饭?原来你真的会算命啊?”他的脸突然凑近摄像头,声音也低沉下来:“我真的很想知道我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妈妈身体不好,快要坚持不住了。” 他脸上的笑意淡去,满脸都只剩下疲惫。他才十七岁,还是上高中的年纪,帮不了家里什么,父亲常年不在家,母亲又查出病重,虽然他们都瞒着他,但他又不傻。 今天是他妈妈四十四岁生日,他却不敢早回家,理由都是现成的,高三学业繁重,下了晚自习就快十点了。 回家的脚步无比沉重,路上无聊,他随便刷刷小视频,无意间点进孔千羽的直播间,这个直播间人气还挺高,小姐姐会算命?真的假的? 随手打赏一百,等了许久才联线到他,再晚五分钟,他就走到家了。 这副落寞样子,又引得直播间里从始至终都在坚持的颜粉一阵尖叫。 孔千羽想直接掐断直播。 从面相上来看,这个男孩子的爸爸已经不在了,应该新死不久,而他的妈妈,寿数不久,今天,也是她的死期。 一家三口,以后要在地底下团聚了,如此残忍的真相,她怎么说? “小凯,是你回来了吗?”刚进小区,离自家楼还有段距离,吕逸凯就听到了妈妈叫他的声音。 寒风刺骨的冷,妈妈还病着,身子弱,怎么能跑到门口来接他? “妈!你怎么出来了?冷不冷?”他连忙小跑上前,脱下自己身上的羽绒服往妈妈身上套,又摸了摸她的手,感觉还算热乎后,松了口气。 “这不是看你回来晚了,我怕有什么事。”这是自己的眼珠子,与丈夫聚少离多的日子里,她时常与儿子相依为命。 “妈,我们快回去吧。”他搀着母亲往家走去。 手机被他揣在兜里,摄像头还露在外面,只是屏幕晃动得厉害,孔千羽想关掉连麦时,视频的一角出现个血肉模糊的影子。 那是一只新鬼,似乎还有些浑浑噩噩,并非完全清醒,他冲着那对互相依偎的母子大声喊叫着。 可惜,这一幕只有孔千羽一个人能听见。 下一秒,连麦断了,她匆匆说了句再见,直接下播,出了门。 四下无人,阴沉的天空乌云遍布,似是警告般的,打了两声雷。 有晚归的下班族奇怪地抬头看天:“寒冬腊月打雷,真是见鬼了。” 孔千羽甩甩袖子,飞身离开,大约两秒钟后,出现在某个小区。 那只鬼依然不屈不挠地冲着那对母子大吼,这次离得近了,他的声音更清晰了。 他说:“快跑啊!躲起来,他们来杀你们了!” 然而没用的,活人听不到也看不到,他们依然往前走,越走,脸上的死相越重。 楼道口近在眼前,孔千羽终于现身,拦住了他们:“别上去,你家里来了不速之客。”如果不是这位母亲放心不下儿子,出来找人,她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嗯?小姐姐?”突然被拦住,还是大半夜,他们先是紧张了一会儿,又发现眼前的女生年轻漂亮,四肢纤细,怎么看都不像会对他们产生威胁的人,放下警惕,吕逸凯才认出来,这不是刚才与他连麦的女主播吗? 她怎么会知道自己住在哪?他想到一种可能,脸色变了变,将母亲护在身后:“你到底是什么人?” “别怕,我不是坏人,想害你们的人,现在在你家。” “你如果不是坏人,怎么知道坏人想干什么。” “当然是你爸告诉我的。” “我爸?你跟我爸有联系?”小小少年的眼神中全是提防与不信任。 “别信她!”身后的母亲紧紧拉住他的胳膊,亮屏的手机上显示正在通话,110三个数字很醒目。 “报警没问题,但是你们得在这儿等着警察来。不能回家。”孔千羽神情不变,并没有害怕的意思。 警察来得很快,也很低调,没有开警车,甚至连车都没有开进小区,几十个人悄无声息地聚集到了楼前,又迅速地摸上楼去,甚至在临上楼之前,还跟孔千羽点头示意。 对上母子俩疑惑的目光,孔千羽道:“我早就打过报警电话了,他们是来抓坏人的。” 坏人?哪来的坏人?她突然想到一种可能。 母亲惊恐地扑过来:“焕民是不是牺牲了?” “是。”她转头,看着旁边的鬼:“你想见见他吗?他就在这儿。” “焕民,你在哪?”这个羸弱的女人看向四周,什么也没有。 吕焕民悲伤地摇着头:“我这副样子,还是别吓到他们了,只要他们平安就好。” 孔千羽抬了抬手,吕焕民身上的伤与血都不见了,变成了一个很正常的鬼,出现在这对母子面前。 “爸!”吕逸凯有大概一年时间没见过父亲了,他知道父亲是个警察,而且还是最危险的警种,从小他就知道,外面人多时,不能喊他爸爸,要装成不认识的陌生人。 没想到,父子再见时,已阴阳两隔。 “焕民。”乔晓梦的泪划下来,眼神里有无尽的哀伤。 “晓梦,对不起,这食言了。”他曾经说过,这次卧底工作结束,以后就换个岗,不再长期出差了,可惜,没有以后了。 夫妻俩相顾无言,直到楼道口的脚步声重新响起。 三名摸上门来的坏人被警察一窝端了,临走时还恶狠狠地说,今天算他们走运,姓吕的给他们带来的巨大的损失,以后不死不休! 母子俩站得笔直,像两棵青松,脸上一丝惧意都没有。 “爸,妈,我以后,想考警校!” 吕焕民怔住,他偷偷地看了看妻子,乔晓梦握住儿子的手,用尽全力,虽然担心害怕,却没有说出反对的话。 “爸爸妈妈为你骄傲。” ------------ 第十一章 被雷劈了 吕焕民因公牺牲,做了一辈子警察,为人正直,下辈子会投个好胎的,送走了他,孔千羽急急忙忙向郊外跑,连吕逸凯的呼唤都没时间回应。 开玩笑,没看见天上的雷都要落下来了吗?在居民区里,万一误伤他人,这笔账可是要算在自己头上的。 她跑得再快,也没天道降下的惩罚快,本市天气的局部有雷电可真是够局部的,孔千羽被劈得外焦里嫩,她身边仅半米之隔的枯草毫发未伤。 “哎哟~”真是要了老命了,这肉身不是她原本的那具,法抗不够高,她全身上下黑乎乎的,除了眼睛能动,哪都不能动。 真疼啊!贼老天! 又挨了一记细雷后,她明智地选择了躺尸,缓到天蒙蒙亮,才拖着浑身青紫的身子回了道观,被三师兄无情嘲笑。 她关了门,有些闷闷不乐,损失的功德让她两天的工作白搭,明明自己是救人呢,而且救的还是英雄的后代,老天爷你就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吗? 吕逸凯的命格已改,他会有精彩的一生,不就是一点功德吗?值了! 幸好第二天是周六,她这一副被虐的模样,还是别出去丢人的好,便没有去刑警队继续看卷宗,而是跟着三师兄画符,这些生活符箓难度不高,几乎十几秒就能画一张。 玄倾买回来的黄表纸堆得正殿都要没地方下脚,小狐狸都是飘在空中过去给祖师爷上的香,忙完了杂事,她期期艾艾地问:“那个,我能出去,找找我妹妹吗?” 找到人就能逃跑了,她可是高贵的涂山氏公主,在个名不见经传的道观当杂役,岂不丢狐狸脸。 玄倾头都没抬:“去吧。”倒也不怕这小狐狸跑了,自己下的禁制她解不了,随时随地能让她心甘情愿回来。 结果,才两个小时不到,他们符才画了一半,小狐狸就被人拎着找上门来了。 “是这里吗?”还穿着围裙的男青年问小狐狸,小狐狸点头如捣蒜。 “有人在吗?我是来收饭钱的。”男青年高声问,屋内正画符的两个人,只得停下笔走出来看看。 小狐狸幻化的人形还不到一米五,脸庞带着稚气,看上去就是个未成年少女,一张脸既纯又欲,男女通杀。 此时她正委委屈屈地盯着男青年:“不是你说请我吃的吗?”那小模样,是个人看了都会心软。 男青年也不例外,只是他憋红着一张脸:“美女,不是我说话不算数,实在是你太能吃了啊!” 他在街尾开了家炸鸡店,因味道不错,价格便宜,挺受欢迎,但是价格低房租贵,也确实挣不了几个钱。 看在美女颜值爆表,十分养眼的份上,他送两份炸鸡免费吃,他很乐意。 问题是. 眼前这位怎么看也不超过十六岁的美少女太能吃了! 他炸一份,她吃一份,他再炸一份,她再吃一份,一连吃了三十几份,连骨头都不带吐的,就这,她还说自己没吃饱,还想再吃。 本小利薄啊!他不得不承认请不起,在小美女吃完了他今天的全部货源后,拦着不让走了。 “前两份算我送的,后面你吃了五十二份,你得付钱,我也不多要,你给个成本价吧。”男青年心在滴血,一千两百多块钱,等于四天白干。 小狐狸自己还欠着玄倾一间偏殿的债务呢,兜比脸都干净,哪里出的起,只得被拎着回来要钱了。 玄倾似笑非笑:“吃了一千多?” “是啊,你要不信,我那有监控。”虽然他也很难相信,眼前的小美女如此能吃,她此时小腹平平,真不知道那么多东西吃到哪去了。 拿钱送走了男青年,孔千羽不解地问:“你们涂山的狐狸,都这么接地气吗?” 这个世界的食物味道确实很不错,她又没成仙,吃些没什么,但是涂山是在山海仙乡的,这些狐狸生来就是半仙之体,怎么也贪恋没有灵气的凡人食物? “家里天天餐风饮露,吸食月华,我饿啊。”小狐狸委屈巴巴:“不然你以为我妹妹为啥会偷跑出来?” 两个吃货,还真不愧是姐妹。 “所以你妹妹动用了家族至宝,就是为了过来吃鸡吗?” “她”小狐狸眼珠子骨碌碌转,却怎么也不肯说。 “你还要出去吗?” “去。”欠的钱更多了,她更想跑路了有木有。 “记得别吃人家的鸡了,再吃我可不付账,就让你去后厨刷盘子。”孔千羽威胁道。 小插曲过后,孔千羽借口困了去睡觉,玄倾只得甩甩发酸的手腕,自己一个人当苦力,这些普通的黄表纸在他眼里,那都是百元大钞。 下午道观门前又排了队,他把昨天的预订卖完,剩下的就想晚上直播挂上。 ????他没看错吧?昨天才新注册的号上,怎么有一万多关注了?发生了什么事? 孔千羽这觉还没睡成,就接到了薛无为的电话。 对于薛无为来说,可能上一次他们联系还是几天前,但是对于孔千羽仿佛过了好几年,她都有点想不起他来了。 “大佬大佬,救命!”薛无为在电话那头很是慌乱:“咱们这儿有僵尸!” “你手里没符了?”小小僵尸,何足挂齿?自己的天雷符专刻此等邪物,薛无为那存货可不少。 “不是不是,是一个同门被咬了,大佬你能不能救救他?” 僵尸毒不是什么高级玩意,无非是毒性强点、传染性强点,被毒死和变僵尸之间,总得选一个罢了。 倒也不是不能救治,一张符的事。 “带过来吧。速度要快。”治疗越快,后遗症越小。 某富豪云集的别墅区里,薛无为满头大汗地伙同没受伤的同伴将被僵尸咬到的两个人搬上车后座,然后开启了狂飙模式。 他没想到这次的委托会这么麻烦,有钱人的家里居然会有人变僵尸,来源还一直追不到,你说奇怪不奇怪。 “大佬大佬!”一连闯了几个红灯,薛无为终于看到了希望,一个飘移把车停下,然后赶紧摇人。 后坐上的同伴已经全身发青,双眼外凸,眼见着就要变僵尸了! ------------ 第十二章 出师不利 孔千羽闻讯赶来,手里拿着两张驱邪符。 但还是迟了一步。 他们身上最后一口生气断绝,转变为死气,两个人彻底变成了僵尸,僵硬着双腿并拢,想从车上下来。 小小的轿车,空间有限,不够他们蹦下来,因此只能像没头苍蝇一样,在车里挣扎。 很可笑的一幕,但是现场没人能笑得出来。 薛无为拉住想扑上去救人的征平,怒吼道:“你冷静一点,他已经没救了!”低级僵尸只有杀戮的本能,根本无法保有属于人类时的记忆,他的师弟征止不复存在了! 明明就差一点点的,就差一点点的,怎么就差这一点点呢? 他用力砸在车顶上,两只僵尸听到动静,闻到人的气味,在车里更加焦躁不安,渐渐的,区区破铁皮可限制不住他们。 两张符纸凌空飞过,不偏不倚地粘在僵尸头上,他们立刻静止不动。 “没救了,消灭吧。”两只新鲜出炉的小僵尸还用不着孔千羽出手,薛无为自能处理,他又带着征平,开着车离开了,两个小时后再回来,后座干干净净。 “到底怎么回事?”孔千羽早已等得有些不耐烦。 A市地处北方沿海地区,无论是地理环境还是气候条件,都不易形成僵尸,建国后至今,都没有僵尸伤人的记录。 “我也不知道。”薛无为叹了口气,征平跟师门联系过后,也踱步进了玄清观。 “这是元君观的征平,刚才其中一个僵尸,则是他的师弟征止。” “都处理干净了?” 僵尸不比一般的妖魔鬼怪,全身上下都有毒,他们这些玄门中人尚且扛不住,普通人就更别提了,所以尸体一定要焚烧彻底,就连火化后的灰烬都得做法驱邪后深埋。 “嗯。僵尸不止这两个,还有一个之前被我们消灭了,刚才一起烧掉,所以浪费了些时间。” “说说吧,这些僵尸,从何而来?” 这才是奇怪之处,薛无为接到委托时,根本不知道此事涉及到僵尸,还以为又是个淘气的小鬼呢。 窦以深是个富二代,父母常年在国外到处飞,他从小吃好的用好的,物质生活丰富,但是精神世界,比留守儿童还不如。 逢年过节、病卧在床,陪在他身边的永远是保姆佣人,今年二十多岁,见过父母的次数,加起来,不过三十次。 他知道父母之间没有爱情,完全商业联姻,这么多年都是在外面各玩各的,自己这个为完成任务而不得不存在的儿子,自然无人关心。 于是他自己天天各种作死,这一次,终于成功将自己作死了。 薛无为的委托人,就是窦以深的管家,年近半百的他一直把窦以深当成自己的孩子在疼爱着,自然第一时间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五天前,是窦以深二十二岁生日,自那之后,他就变得很奇怪,原先一向饮食清淡的他开始抱怨食物没有味道,拒绝一切蔬菜水果,抱着半生不熟还带着血丝的牛排啃得欢快。 要知道,以前这些东西他碰都不碰,顶多会吃些鱼肉,还得做成全熟。 然后他开始畏光,开始昼伏夜出,白天把自己关在别墅里,所有的窗帘都换成了最厚的,一整个白天一丁点光都不能透进屋里,甚至所有人,都不能开灯活动,必须保持绝对黑暗才行。 他把自己锁在房里,砰砰打砸声不绝于耳,每天都得换一批新的摆件进去。 管家知道自家少爷不正常,而且还不是简单的精神出了问题的不正常。 因此他求到了紫霄观来。 这些症状听着像被鬼上了身,薛无为便接下了委托,准备前去解决。 他是半路上遇到元君观的两位同道的,没想到目的地还是一处,请他们来的,是远在漂亮国潇洒的窦以深的亲妈。 既然是偶遇,他们彼此又认识,拿的还是不同主顾的钱,不存在利益冲突,便很快选择了合作。 趁着中午阳气最盛之时,他们操起法器,冲进了窦以深的主卧,准备驱鬼。 你能想象,一推开门时,看到个青面獠牙,双腿蹦着向他们扑来的僵尸的感受吗? 他们对战僵尸的经验不多,根本没有准备,一时间手忙脚乱,三打一居然陷入被动,导致征止被其抓伤。 直到薛无为翻出了压箱底的天雷符,才总算捡回一条命。 虽然不如孔千羽召唤出来的那么有压迫感,但是天雷就是天雷,僵尸沾身,非死即伤。 到底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管家在旁边心疼不已,原本以为只是少爷不小心沾上了脏东西,驱走便是,可是这天雷来者不善,少爷被劈死了可怎么办? 他想上前阻止,然而他的少爷早已经不算人类范畴了,毫不留情地咬住了他的脖子,还是被天雷劈个正着,才依依不舍放掉到嘴的美食。 最后僵尸被消灭,两个受伤的人病情进展极快,他飞车而来,也没能挽救。 “再怎么对战经验少,没有准备,也不至于一个新生的小僵尸,你都奈何不了吧?还能让他伤了两个人?”孔千羽有些恨铁不成钢,说好的玄门新生代中坚力量呢,就这? “这个僵尸,有点不对劲。” 僵尸从低到高,一般分为紫僵、白僵、黑僵、绿僵、毛僵、飞僵,不化骨等。 毛僵以上的僵尸就已经具有智商了,如果修到不化骨一级,与人类并无两样,至于更高级别的旱魃,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不死不灭。 窦以深怎么变成僵尸的,没人知道,A市在他之前,没听说过有僵尸出没,在他之后,也没有别的化僵的报道。 紫霄观的消息还是很灵通的。 而窦以深的实力,比薛无为在西北遇到的那只白僵,还要更高深一些,具体表现在,他不怕自己的法器。 碎星剑虽然不是什么顶尖的神兵利器,也被供在三清祖师像前十数年,法力不凡,结果扎在僵尸身上,只留下浅浅一道痕迹,连血都没掉。 而且窦以深行动迅速,并不怕人,只在薛无为不小心拉开窗帘后,表现出明显的畏光性。 这就说明,窦以深当时,至少有绿僵的实力。 但是,当时的窦以深,尸体表面并没有发绿,甚至连尸气都没多浓郁,这才让他误判,以致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本章完) ------------ 第十三章 渣无下限 孔千羽抬手就是一个暴栗:“知道有问题,你烧得还挺快呗?”现在僵尸都变成灰了,有什么问题也无从查证了,薛无为是不是傻? “得了,你先回去吧,关注着点A市的情况。”僵尸的尸毒传播得太快,不得不防。 当你在家里发现一只蟑螂时,极有可能暗地里藏着的都多到数不清了。 晚上照例开了直播,因昨天打了个不错的基础,算过的人都知道很准,一传十十传百,今天一开播,在线人数就从两位数直线上升到了四位数,竟连服务器都出现了短暂的卡顿。 “主播长得真好看,后面那个写字的是你弟弟吗?也是个好看的小正太。” 听到被人称为弟弟,玄倾心如止水,他已经接受自己是个小豆丁的事实,现在出门不被人当走失儿童,他就很满意了。 孔千羽对弹幕里的问话一律不回,开了打赏后,就认真地开始算命。 “对不住,你父亲寿数将至,这一次病很难好转,做好心理准备吧,老爷子八十九,也算高寿了。” “以你二人的生辰八字来看,这段姻缘小有波折,四十岁后恩爱有加,但你二人三十岁前会子嗣艰难,切记一切顺其自然,莫操之过急。” “小朋友,学习没有捷径可走,你找我算了结果,如果你自己不努力,这个结果却并一定必然出现,所以别问我了,好好去刷题吧。” “你的手机没有丢,被你遗忘在同事车里了,对,就是你三天前出差的那个同事的车里,手机是没电了才关机的,等他回来,你过去拿吧。” 如此算了七八个人,再一次连麦到的,是个神情怯怯的男人,年纪在五、六十之间,似乎还有几分不好意思,开口小心地问:“我想找我的亲生女儿,大师,求您帮帮忙。” “你有五个亲生女儿,想找哪一个呢?” 评论区里一片“哇塞~~这么能生”的感叹。现在养娃成本飙升,自己都快养不起了,谁还敢生那么多。 “我想找我的四女和幺女。大师能不能帮我算一算?” “找来干嘛?留在身边的三个女儿还不够你吸血养儿子的?又把主意打到遗弃的孩子身上去了?”孔千羽冷笑一声。 “什么?遗弃孩子?不会是重男轻女吧?” “哟,今天算是开了眼了,见到皇帝长什么样了。” “就这?还皇帝?皇位肯定没有,锅碗瓢盆都是残次品还差不多。” 这个男人所在的背景,像是黑乎乎的平房,身后的墙皮都掉了,肉眼可见生活条件不好。 “我也不想的,当初家里实在是穷得揭不开锅了,不把她们送人,跟着我会饿死的,是我这个当爹的没本事,现在我病了,也没几年活头,就想在临死之前,再见见我两个女儿,只要知道她们过得好就行。” 他对着镜头,流下两滴眼泪,说得情真意切,也有不少网友开始同情他。 “唉,养不活送人,总比直接扔了喂狼要强点。” “那个年代都穷,生得还多,也是没办法的事。” 孔千羽扫了一眼这些评论,脸上划过一丝嘲讽:“所以你的送出去,就是把她们扔到河边或者山里,寒冬腊月,只包了一床单被吗?” 送与扔可不一样。 送,是找好下家,或者选择人流密集的场所放下孩子,孩子本身没有生命危险,扔,那么荒凉偏僻的地方,小孩子挨饿受冻,能活着等到被人捡到,是她自己命大,与无情无义的生父没任何关系! 他的这两个孩子,可没那么好运。 小的扔在河边,被钓鱼佬捡到时,连哭声都微弱得像小猫似的,大的扔在深山,被发现时已经被动物咬死了,小身体冻得青紫,五个手指头都被老鼠啃了。 等孔千羽详细说明了当时他扔孩子的全过程,这个老男人被网友骂得体无完肤,但他还是坚持想要找找活下来的那个孩子:“是我对不起她们,我不是人,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求求大师,发发慈悲吧。” 不到黄河不死心啊! 孔千书笑意不达眼底:“你真的身患绝症,命不久矣?” “真的,真的。” “你撒谎!命不久矣的,是你家的宝贝儿子,才二十多岁的年纪,因为不懂事,卖了自己的一颗肾买了水果手机,现在尿毒症晚期,躺在医院里等救命。” “家里所有人做配型,只有你一个人配上了,但是你自私自利,哪怕快要死了的,是你的亲生儿子,你也不想捐一颗肾给他,所以才想把扔掉的女儿找回来,让她们来捐肾!” “你发了筹款链接,还会做小视频卖惨,短短两个月,用一个好父亲形象为自己敛财几十万,那些好心人知道你有五个女儿吗?知道其中两个被你扔了吗?知道剩下的三个被你当成保姆使唤,又要了高价彩礼卖出去了吗?” “人渣啊这是!” “有没有哪位网友@他一下,我想看看,他能做得多没下限。” “刚才已经去看过了,那么多视频里,从来没见过他女儿们的身影,瞒得真好!” “这不就是报应吗?” “还想骗玄学大师?踢到铁板上了吧?哈哈,苍天饶过谁,大师你可千万不能告诉他他女儿在哪,快让小姑娘远离渣爹,好好生活吧!” 被曝光后,男人终于没脸再装,挂断连麦,但是已经晚了,网友们顺着网线把他搜了出来,账号被举报了不下千次,终于连号都被封了。 他气得踹翻了桌子,还有好几万块钱没提现呢,损失大了! 下一个连麦被接进来,女人是想问问,自己的老公是不是出轨了。 底下网友的回复很热闹:“一般你怀疑的时候,就说明是真的。” “男人为什么总会因为女人疑神疑鬼而生气,是因为她们都猜得太准了。” “猫哪有不偷腥的?” 女人看着这些弹幕,脸色也越来越阴沉。她怎么也不愿意相信,感情一向很好的丈夫,也会有一天背叛他们的婚姻。 “他没出轨。”孔千羽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过我相信,听完我的话,你会宁可他出轨了。” 女人长舒了一口气:“我们谈了五年恋爱,感情很好,只要不是出轨,其他事,都不算事。”越是在意,越是不能接受哪怕一丁点瑕疵,她有感情洁癖。 “别那么自信。你母亲,是不是四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的?” (本章完) ------------ 第十四章 如此骗局 想起母亲的突然死亡,女人脸上也带出了几分难过:“是的,当时事发突然,我还在外地旅游,连妈妈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她是家中独女,跟父母关系很好,痛失亲人,就连精神都有些恍惚。 谁能想到一个才四十多岁、无病无痛的人,会以如此惨烈的方式离开人间,她连夜坐飞机赶回去时,曾经漂亮温柔的妈妈已经躺在冰棺里,面目全非了。 就这,还是殡仪馆整理收拾后的结果。她哭得肝肠寸断,几欲昏厥,要不是当时还是男朋友的老公一直陪着她,她真的很想跟着妈妈一起去了。 也是因为当时他的表现,在妈妈死后一年,他们就结婚了。 听着像个好男人,网友们纷纷在评论区里打起了羡慕。 这个社会太浮躁,爱情不多了,很多人自己没有遇到,所以看到别人的爱情,还是很乐意干了这碗狗粮的。 “先别急着羡慕,她妈就是被她婆婆撞死的。这样的爱情,给你你要不要?” “什么?”女人瞪大了眼睛,她婆婆?那个老实木讷,一心只为孩子好的婆婆? 这主播瞎说八道呢吧? 当时出事的地点,在母亲上班的单位附近,那边是偏僻的郊区,监控覆盖度很低,肇事车辆逃逸,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找到。 伤害母亲的人依然逍遥法外,这是一根扎在她心里的刺,现在有人告诉她,凶手就在她身边。 “那大家猜一猜,为什么她婆婆要害她母亲?” 刚才忙着吃狗粮的网友们沉默了。 婆婆与儿媳妇唯一的联系,只有老公了。 肯定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呗。 “你母亲当年,反对你跟你老公结婚,反对得很厉害吧?”一位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 二十多岁,大学毕业,工作渐渐稳定,人生大事之一,便是恋爱结婚,为什么感情那么好,也谈了几年恋爱,还是在母亲去世后一年才结的婚? 不得不说,这位网友真相了。 女人结结巴巴地解释:“我老公家,公公早年抛妻弃子,跟小三跑了,我妈觉得他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怕我受苦,所以才反对的。” 很老套的故事,两家门不当户不对,她觉得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但是父母是过来人,很明白养猪看圈的道理。 谁不想自己家孩子以后能过得轻松一些,这是为人父母的慈心,无论男女,肯定都不愿意自家孩子以后找的对象负担过重。 女人坐在沙发上,浑身发冷,止不住颤抖,她想到母亲过世前后,她因为要与男友分手一事,心情很不愉快,这才决定出去旅游散散心的。 当时她确实是被父母说动,真心想跟男友分手的,因为她顺着父母的话去做了几件事,确实发现婆婆有些恋子情结,而男友有些妈宝。 然后母亲出事,是男友陪伴她、安慰她,甚至父亲悲痛过度生病住院,都是他跑前跑后照顾的,婆婆也表现得非常大气,天天给她父亲送饭,给她做好吃的。 点点滴滴,她很感动。 现在知道这些都是装的,要她如何接受。 “如果你能想办法把你婆婆的手机拿到手,就可以报警了。她当年录下了害死你母亲的全过程,现在以此威胁你老公,每天要花更多的时间陪她。” 恋子情结可不是说好就能好的,这么多年,母子俩相依为命,她不可能对儿子放手的。 变态的控制欲只会让她变本加厉,而撞死一个人成全儿子也不是她的本意,她的本意,是抓一个把柄在手里,让儿子不得不顺从。 做不到告发亲生母亲,他便一辈子只能受母亲的威胁,花费更多的时间安抚母亲,还不敢让妻子知道。 同时在知道真相后,面对老婆,他没办法不愧疚,想要弥补的心态,与出轨后的渣男十分类似,这才让女人误会了。 女人完全懵了,她匆匆挂断了连麦,哭都哭不出来,喃喃自语:“大师果然说得没错,还不如真就是渣男出轨呢。” 听到开门声,她擦掉了腮边的泪水,打起精神挤出笑脸:“你回来了。” 现在还不是翻脸的时候,她必须要拿到证据! 两天后。 婆婆可能做梦也没想到,当年警方查来查去都抓不到她,才让她有些得意忘形,无论对儿子还是儿媳,都没有防备心理。 手机密码十分简单,123456,分分钟就被解开,女人找到了视频,报了警。 婆婆被抓,一个故意杀人罪跑不了,老公还怪她心太狠,她妈已经死了,这下也要害得自己没妈。 女人两巴掌扇在以前爱得要死要活的男人脸上,扔下一句离婚,转身离开。 今天是周一,孔千羽按时出现在刑警队,阮志方脸上的胡茬都有一厘米了,他黑着脸从审讯室里出来。 看到孔千羽时,对着她招了招手:“千羽啊,有没有什么能让人交代犯罪事实的符啊?里面这个简直跟茅坑里的石头似的,又臭又硬。” “还没找到尸体?” 那天她指出凶手的三件案子里,最后一起案子是很明显的抢劫杀人案,抓人就完了,证据足够,零口供都能定罪。 剩下的那个案子有点意思,其实只能算是失踪案,因为受害者一直都没有找到。 一对新婚不久的夫妻,女人突然失踪,丈夫当之无愧的第一怀疑对象,但是警方调查了个底朝天,都没有找到任何一丁点他杀妻的证据。 然后孔千羽说,凶手确实不是他,而是他们的隔壁邻居。 年龄相近的一对年轻夫妻,但是谁能想到,自己的邻居是变态呢? 阮志方撬不开他们的嘴,找不到受害者尸体,这案子就没办法进行下去。 孔千羽摸出来两张黄表纸,大笔一挥:“拿去。” 没多久,二组的人便押着他们去找尸体去了,临走时,所有人都对孔千羽投来了敬畏的目光,这俩人蚌壳一样的嘴,符纸贴上去后,连小的时候偷别人地瓜的事都交代出来了。 玄门中人,竟恐怖如斯,而这么大个大杀器,站在他们这一边了。 二组的破案率一骑绝尘,直冲天际,无人能出其右! “孔大师,喝奶茶,全糖,加了芋泥与椰果。”苗梨将奶茶放在孔千羽的办公桌上,后者抬起头:“嗯?” (本章完) ------------ 第十五章 功德难赚 “无事献殷勤,是想算命了?”孔千羽拿着奶茶喝了一口,这种甜丝丝奶香十足的饮料真的是她的心头爱,怎么喝也喝不腻。 “不是不是,想听故事。”苗梨嘿嘿一笑:“涂山氏的小狐狸到底长什么样啊?” 光怪陆离的神话世界,只要听听,就能让人心潮澎湃,试问哪个人心里没有一个仙侠梦,她只听了一次,就再也无法自拔了。 “涂山狐狸长什么样啊?”孔千羽掏出手机扒拉了几下:“喏,就长这样。” 照片是前几天小狐狸可怜兮兮地举着个比她还沉的房梁,她觉得好笑时顺手拍的。 哪怕一身洁白的狐狸毛变得灰一块儿黑一块儿,也难掩她的天生丽质。 与孔千羽高岭之花般清冷的仙子气质不同,小狐狸的美艳丽极了,多一分嫌俗,少一分寡淡,苗梨内心土拨鼠尖叫,比赵灵儿还好看啊,这才是真仙啊啊啊啊啊啊! “哇!千羽姐姐,你这照片能发给我吗?从哪个网站上找的?谁画的啊?太厉害了吧!” 孔千羽抬手指了指右下角的水印,时间地点俱全:“你确定你是警察?”真实拍摄的照片和PS出来的动漫图都认不出来了吗? 这是真图?真有人能长成这样?天哪!为毛民间隐藏着真美女无人知,屏幕上却有一堆人造美女让人傻傻分不清? 什么世道啊?颜控的苗梨忍不住呻吟:“姐啊,我能去你们道观参拜参拜吗?” 这么绝色的盛世美颜,不看一眼她真白活了。 “去了你也看不到。”小狐狸外出寻妹妹去了。 苗梨回去工作的时候,整个人都萎靡了。 就在孔千羽准备继续看卷宗时,阮志方黑着脸进来,身后还跟着一块牛皮糖。 “阮组长,别这么小气嘛,我们一组这儿的,都是重案大案,上面逼得紧,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我也不会来麻烦你。”高个男子正是一组组长王国亮,他当刑警二十多年,精明强干,一身功德金光比孔千羽身上的还厚。 啧啧,她什么时候也能有这么多功德啊,眼馋。 “阮组长,帮帮忙。” 阮志方没理王国亮,而是转过头去看孔千羽,后者正颇感兴趣地打量王国亮,他便丢下一句:“人家又不是警察,不归我管,能不能帮你,你自己去求。” 王国亮一进办公室就发现了孔千羽,没办法,刑警队一向是和尚庙,女警都少,他全认识,可没有这么漂亮苗条的。 他大踏步走过来,还有些拘谨,生怕自己太过莽撞,惹小姑娘不喜。 “大师,那个……” 孔千羽也不矫情,手一摊:“拿来吧。”王国亮手里的卷宗都带过来了。她也很好奇,本市的重案大案如果破获的话,给的功德会不会多一些。 还真算大案,还新鲜热乎着呢。 A市经济还算繁荣,出关必由之地,又有海港,交通发达,人员流动频繁,犯罪分子总觉得自己可以浑水摸鱼,胆子不小。 这不,连抢劫金店的事都敢干。 三名包裹到牙齿的不法分子连续抢了六间金店,涉案金额上千万,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一时间人心惶惶,上级要求限期破案。 王国亮带领队员夜以继日,排查蹲守,方法用尽,犯罪分子似乎是抢够了,觉得危险了,竟连续半个月没再出手。 他们作案手法很老练,每次行动时间都不超过五分钟,一击即中,只扫走离自己最近的财物,无论收获多少,时间一到便走,绝不恋战。 监控能帮他们的很少,他们每次作案时使用的车辆都是偷来的,所有人或出差去了外地,或住院不需用车,直到警察找上门,才知道自己的车丢了,完全不能提供有用的线索。 大约从体型上,能看出来他们是两男一女组合。 他们作案时,手中有两只自制猎枪,一直还没有开过枪。 这伙人如果不抓住,早早晚晚,还会继续作案,根本不用指望他们会收手。 孔千羽随意翻了翻,对上几张监控截图仔细辨认了下,掐指一算,然后说话了:“作案的三人都是本市人,你们往东南方向的高档小区去找,尤其是新建成入住率不高的。” “两个男人是兄弟关系,女人是其中一个人的女朋友。他们没有住在一起,兄弟两人住,女朋友一个人住,在同一栋楼的不同楼层。” “女人是主谋,她家境良好,不差钱,这么做纯属报复社会。” 孔千羽又看了看王国亮的脸,印堂发黑,这是要有血光之灾的征兆,大约此次抓捕可能不会太顺利。 她掏出六张黄表纸开始画:“你就带五个人化装侦察就够了,他们手里的枪可不是烧火棍,人多,容易出意外。这符,一人一张,放在上衣口袋里,切记性命攸关,别不当回事!” 王国亮接过符箓,千恩万谢地去了。 当天晚上,孔千羽正直播给人算命时,弹出了一条本地新闻:龙港新城发生枪战,现场共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无人受伤。 王国亮随后不久,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大师,多亏了你,不然今天可就危险了。” 谁知道这帮疯子打开门就直接开枪了,要不是有孔千羽给的符,他们其中一名同志就交代了。 “嗯,没事就好。好好审审那对兄弟,他们身上还有别的案子。” 女人是主谋没错,她只提供了抢金店的思路,研究了撤退路线,那一对兄弟可是真正的悍匪,什么都敢干。 “哇~~新主播的意思,刚刚电话那头,是警察蜀黍吗?大师也帮警察破案了吗?真厉害!” “谁知道真假呢,现在的主播啊,真是什么人设都敢立,也不怕哪天牛皮吹大了。” 评论区里质疑孔千羽碰瓷的人比相信的人要多得多,孔千羽也懒得解释,她也没有利用这一点帮自己提高知名度的意思,无非是应三师兄的要求挣点钱,不用表现得那么高尚。 当然了,如果能意外收获些功德的话,就更好了。 玄倾画了几天符,然而附近居民手里几近饱和,毕竟符箓又不能真当饭吃,谁能照着一天三顿买,而网上的销量别提多惨淡了,自挂上小黄车后,只卖出去三张。 他发的快递都还没到呢,已经开始发愁如何打开销路了。 酒香也怕巷子深,可是符箓这东西,又没办法使劲推广,特别容易被人当骗子。 挣钱真是愁人,比让他与无妄平原的七阶猛兽对战三百个回合还让人头疼! 谁能想到啊,有一天他还会为钱发愁。 (本章完) ------------ 第十六章 负隅顽抗 审讯室里灯火通明,一夜未熄。 王国亮是老刑警了,审讯手段炉火纯青,但是眼前的悍匪,却着实是块硬骨头。 这三名劫匪中,那个女人名叫何棣哲,是个富二代,有点小聪明,家里又有钱,宠坏了,纯属好日子过得太多,想找点刺激玩乐。 对于她来说,抢劫只是调剂生活的方式,至于后果会有多严重,她压根没想过,直到被抓之后。 没有人能进了审讯室还继续装傻的,她哭得声泪俱下,尤其是听到多起、持枪抢劫的,起刑十年,死刑封顶时,哭着喊着要交代,要举报,要坦白,只求从轻发落,少坐几年牢。 她完完整整交代了自己与张皓晨、张梓轩两兄弟认识的经过,如何一拍即合,制定犯罪计划。 但是他们两兄弟以前的事,她一无所知。 深夜永远是不甘于平庸的灵魂骚动的最佳时机。 何棣哲早就习惯了昼伏夜出的生活模式,而夜晚的酒吧、网吧则是年轻人的最爱。 她讨厌酒精的味道,在它无法再给自己带来新奇刺激之后,果断舍弃。网吧里,开黑开到兴头,却突然停电,那一刻,她扫兴得甩出一句国骂。 张梓轩就是那时来搭讪她的,套路十分老旧。一个长得还不错,家中有点钱的女孩子,到了二十多岁的年纪,遇到这样的人的次数,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她原本不想搭理,不过张梓轩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身高180以上,充满着男性荷尔蒙,她便没有拒绝,两人相谈甚欢,来电之后,还相约游戏,竟意外地默契。 殊不知,这场致命的相遇,会把她的命都搭进去。 像所有刚开始热恋的小情侣一样,他们逛街吃饭看电影,泡吧唱K开房,密室逃脱急速过山车,如此半个月下来,何棣哲有点腻歪了。 毫无新意,是终结一段感情最快的方式。最刺激的游戏都没办法调动她的积极性。 张梓轩自然看出来了,但他舍不得丢掉这棵摇钱树。 没跟何棣哲在一起之前,他们住网吧,吃快餐,一块钱的水都舍不得多喝,现在呢?高档小区,进出保安都得对他们点头哈腰的。 过上了好日子,自然不能再忍受没钱的贫穷。 他开始勾着柯棣哲做一些违法乱纪,却很能让人肾上腺素飙升的事,比如在人流如织的商场里偷手机,顺商品,再比如深更半夜砸两个商铺的店门。 一次又一次小打小闹没有被抓,柯棣哲感觉面前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她提出了抢金店的想法。张家兄弟自然附和,甚至还拿出了两把自制的猎枪,柯棣哲更兴奋了,直到不能回头。 此时她还不知道,张家兄弟将她卖了。他们应该是早就对好了口供,将所有罪责往何棣哲身上推,他们只是从犯罢了。 先不说王国亮得了孔千羽的提点,知道这对兄弟身上还有别的案子,听孔千羽的语气,还不是小事,就凭他从警多年的直觉,这俩人就不是善茬。 结果一审上,果然如此。 抢劫案,这两位竹筒倒豆,交代得那叫一个利索,毕竟赃物是从他们家里搜出来的,抓捕时抗拒的也是他们,无从抵赖。 但是这兄弟俩之前做过什么,他们绝口不提,只说自己是从某省来A市找工作的,之前一直在老家务农。 协查通报收到的回信也是如此,他们在老家并未被通缉。 鏖战一夜,无功而返,反而让王国亮更兴奋,他从来不怕难啃的骨头,难啃,就意味着他们想要隐藏的真相,是比抢劫金店还要惊悚的存在。 警察换下去休息,审讯却不能停止,这是一种心理战术,人在精神疲惫时,会更容易被突破心理防线。 张家两兄弟开始变得暴躁易怒,他们的咆哮声整幢楼都能听到:“啊!把灯关掉!关掉!”挣扎的力量之大,甚至直接连带着审讯椅都掀开了。 “老实点!”三名刑警上前想要控制住张梓轩,王国亮正好也听到动静赶来,想要钳制他时,被他转头咬在了胳膊上,力道之大,就连穿着棉衣,都被咬出了血。 张梓轩死咬着不松口,一双眼睛因充血而变得杀气腾腾,好不容易他的力气耗尽,王国亮才脱身。 脱下衣服袖子检查,两个牙印深可见骨,正往外冒着血,王国亮脸都绿了,他还是第一次在自己的地盘上吃这么大的亏,扔下一句把他绑结实点,便去寻医生帮他止血消毒。 不但张梓轩暴躁易怒,力大无穷,很难控制,便是被关进看守所的何棣哲都有些不正常。 她最讨厌白天,哪怕一丁点光亮与噪音,对她来说都是严重的刺激,也因此仅仅关进来才两天,就跟同监室的室友打了一架又一架,每一次都不见血不罢休。 最终管教只得关了她的禁闭,她反而在黑乎乎的小房间里适应良好,沉沉睡去。 一连五天,一组的全部精力都扑在了这两块硬骨头上,抢劫案结案报告一改再改,王国亮始终无法说服自己交个半成品上去。 也不知是不是最近加班太多的缘故,他最近总觉得头晕眼花,饥饿难奈,疯狂地想吃东西,可是饭店买回来的外卖和以前加班最爱的泡面摆在面前时,他又一口都吃不下。 是不是身体出什么毛病了?等这个案子结束,他可得抽时间去医院体检了。 “王组长,不好了,出事了!”看守所的管教打来电话:“何棣哲昏过倒了,被发现时脸都青了,连呼吸都没了,刚刚送去医院抢救!” 在押犯无故死亡,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 王国亮挂断电话就想摇人去医院,还没出门,就碰上了他的属下:“头儿,张梓轩死了!” 卧了个大槽,一个没气送医院抢救,另外一个也死了,今儿真邪门!他急得满脑袋汗,就算有监控能证明他们的清白,谁也没打犯罪嫌疑人,但是一连死俩,他不下岗谁下岗! “走走走,快去看看!” 一个下属正在审讯室给张梓轩做急救,躺在地上的人却无知无觉,心跳停止,双眼大瞪,脸色铁青。 “医院的急救车怎么还不来?”王国亮急了,直接抱起张梓轩:“赶紧送去医院。” 话音未落,张梓轩突然睁开了眼睛! (本章完) ------------ 第十七章 两个僵尸 王国亮还没来得及庆幸,张梓轩就以极灵敏的身手从他怀里翻身落地,双腿并拢,伸直双手,上半身弯曲,张开血盆大口,就想照着他的脖子咬下去。 那么尖那么长的牙,隔着衣服都能咬出两个血窟窿,更别提露在外面的脖子了,这要被咬上,肯定非死即伤! 好在王国亮也不是吃素的,这么多年养成的本能反应,让他侧身回旋,一脚结结实实踢在张梓轩的腰侧。 没有骨头保护,内脏密集的部位,是人体最容易受伤的位置之一,然而. 他就像一脚踢在了铁板上一般,剧痛袭来,让他忍不住痛呼出声,脚骨至少断了三根。 “张梓轩,别再负隅顽抗,不然我们就要开枪了!” 张梓轩侧头,扑向了声音来源处。 一声枪响。 王国亮皱起了眉头,开枪的是他手下身手最好的队员,特种兵转业,这么近的距离,例无虚发,他很清楚地看到了子弹命中张梓轩,还是胸口位置。 换成普通人死定了,可是张梓轩竟连一滴血都没流,仅仅是被命中的瞬间行动稍微迟缓了一下,然后龙精虎猛地继续想要伤人。 不间断的枪声响起,张梓轩不闪不避,生龙活虎。 这还是人吗?哪个人类被枪打中,不流血不喊疼的? 那青白色的皮肤,蹦跳的姿势,口中伸出的獠牙,是个国人都能联想到某种恐怖片里才会出现的生物。 不可能吧? 青天白日,郎朗乾坤,最存人间正气的地方,闹僵尸? 先别管科学不科学了,王国亮带领着众人退守进办公室,连忙给孔千羽打电话求救。 僵尸,又见僵尸! 接到王国亮电话,孔千羽不敢耽搁,以最快的速度赶来。 张梓轩哐哐撞大门,眼看就要突破进来了,手里的枪比烧火棍还无用,众人拆了桌子腿和铁皮柜门准备拼了,外面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敲门声传来,这特么更吓人了,僵尸也会敲门了。 “是我,都出来吧。”孔千羽在外面开口说话,王国亮看看手机,他电话都没挂断好嘛?从通话开始到现在,一分十五秒,她怎么能来得这么快? 肯定是僵尸伪装的! “大家别上当,小心点,支援马上就来了!”王国亮大声喊道。 门外安静了一小会儿,然后摇摇欲坠的门就被一脚踹开了,孔千羽好整以暇地站在门口,好看的眉毛上挑:“你们把僵尸想得也太聪明了吧?” 在她身后,刚刚张牙舞爪的僵尸此时安静如鸡,一张黄表纸贴在脸上,只剩两只眼睛能动,还不怀好意地乱转。 刀枪不入的僵尸就这么被制服了,一组众人看向孔千羽的眼神与二组如出一辙,敬畏! “刑警队里闹僵尸?嗯?” 僵尸是至阴至邪之物,乱葬岗里出几个不新鲜,刑警队里也能出,她还真没见过。 尤其这一只实力还不错,差不多绿尸以上了,已经不畏光,想伤人,行动迅速。 似乎与薛无为之前描述得有些像。打个电话叫他来看看吧。 大家四散开来收拾现场,王国亮却脸色大变:“大师,去医院,快去医院!”他怎么忘了,之前看守所告诉他,何棣哲也出了问题,被送去医院急救了。 如果张梓轩变成僵尸了,何棣哲肯定也会变! 医院那么多人,要完! 等他拉着孔千羽火急火燎地赶到医院,这边已经乱套了,何棣哲袭击了抢救她的医护,袭击了急诊室的其他病人。 此时正准备咬人的她被一巴掌呼在脸上,什么东西黄黄的一条挡着视线,让她不能动弹。 “快把她扛走!”王国亮接到命令,二话不说扛着人就跑,孔千羽又拿出一张符箓,引燃后扔进旁边的水箱里,将被僵尸咬伤的人都带到水箱前冲洗伤口。 一股难闻的味道在走廊里弥漫,等到这些人泛黑的伤口全部流出鲜血后,孔千羽松了口气,又引燃一张符,忽悠大家每人又喝了几口水。 僵尸什么的,还是别让大众知道他们的存在比较好,所以第二张符的主要作用,就是让他们短暂地失忆,忘记刚才发生了什么,至于伤口怎么解释,你都来医院看病了还问我为啥来? 于是医院的急诊外科人数猛增,全都是咬伤,嗯,大约外面有条疯狗乱窜吧。 王国亮扛着僵尸回到车上,只觉得天旋地转,气都要喘不匀了,他扯开领口,牵动了胳膊上的旧伤。 嘶~好疼,张梓轩还真是属狗的 尼码!他之前也被咬过! 孔千羽回来时,他伸出胳膊:“我也被咬了,怎么办?” “什么时候的事?”他的伤口似乎只黑了一点,化僵的程度很低。 “他还没变僵尸之前,有问题吗?” 孔千羽只得再拿出一张符,微微晃动引燃,在王国亮一脸惊讶的表情中,将符灰按在了伤口处。 嗷呜!真TM疼啊! 一场可能的弥天大祸被硬生生制止,孔千羽跟随王国亮的车回刑警队的途中,整个人都舒舒服服地窝在副驾驶里昏昏欲睡,没办法,功德之光不断降到她身上,这谁顶得住。 张皓晨还一脸懵逼地坐在审讯室里,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呢。 原本审讯他的警察都匆匆跑了出去,然后他就听到了激烈的枪声,等安静下来,还是没人理他。 他乐得自在,趁机打了个盹,天知道这帮孙子有多狠,连续三十多个小时没合眼,他几乎是秒睡。 “喂,醒醒,别睡了!”娘的,催命啊,他才刚睡着!真是一群活爹啊! “求求你们了,让我睡会,等睡醒了,你想知道什么,我都说,行吧?我交代!”至于真睡醒了说还是不说,呵呵~~ 张皓里算盘打得挺好,直到他听见一句话:“你弟死了!” 王国亮刚停下车,孔千羽就让人把张梓轩抬下来,连同何棣哲一起给烧成了灰,让他收集好灰烬,回头找地方深埋。 至于被烧时他们有没有感觉 “什么?” “死了?” 王国亮拿着手机放了段监控,正是张梓轩力大无穷,无惧子弹,把一众警察逼进办公室的精彩表现。 监控拍得很清晰,放大后,连人脸上的汗毛都能看到,自然张梓轩的异样也被张皓晨看在眼里。 “我弟弟这是怎么了?” “那就要问你了。为什么你弟还有他女朋友都变成了怪物,你现在还能清醒理智地站在这儿。” (本章完) ------------ 第十八章 累累血案 谁死了?张皓晨觉得一定是自己最近缺少睡眠,幻听了。 自己的弟弟,一米八壮小伙,怎么可能会死? 至于监控视频里这个长得与弟弟酷似的家伙,青白獠牙,明显都不是正常人,怎么可能是他弟弟。 他绝不承认! “行啦,你之前犯的事,我们也都清楚了,没必要藏着掖着,说说你弟弟到底怎么回事吧?”孔千羽冷着脸敲敲桌面。 事有再一再二,便会出现再三再四。 僵尸这种东西,皮糙肉厚,原本仗着新生的僵尸行动迟缓,大多数玄门弟子能应付一二,再不济,也能拖住摇人叫救援。 但是她碰上的这两个可不是最低级的紫僵可比的,行动迅猛,攻击性强,一时不查,便是薛无为那样实力的子弟都要吃亏。 她可不是每一次都能及时赶到救人,尸毒比新冠那不入流的小病毒牛皮成百上千倍,短时间内感染人数一多,难以控制,行尸走肉就从电影走向现实了。 她还是挺喜欢现在的生活的,不想再进末世副本。 张皓晨心中不屑,自己兄弟俩做过的事说出来能吓死你,抢劫没伤人判不了死刑,但是说出以前的事,可就没活路了,孰轻孰重他分得很清。 于是他选择继续沉默。 “你们在X市杀了两个人,一对夫妻,女的死的时候,肚子里还有三个月大的孩子,你们威胁他们,只要好好配合就会放他们一条生路,结果呢?” 恶事他们都做了,女人没逃过被伤害,男人全身的骨头都不知道断了多少根,他们以为,他们只要再坚持坚持,就能活下来。 留下一条命就好,别的都不重要。这么强烈的求生欲换来什么? 换来的是被虐待被凌辱,被像狗一样杀死,两尸三命,残忍至极。 谁能想到,这么一起丧尽天良的杀人案,竟是当时才刚刚成年的一对兄弟做的,而他们杀人害命,不图钱,没有仇,纯粹是因为邪恶。 逍遥法外三年,够久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当时做得很干净,那对夫妻是新婚,正是休婚假的时候,原本计划外出旅游,所以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单位同事,联系不上他们都不会觉得奇怪,年轻小两口,玩得开心,不想被人打扰,都是很正常的。 谁能想到他们连家门都没出呢?被发现时,第一发现人都吓傻了,屋子里到处都是早已干涸的血迹,两具肿胀的尸体倒在血泊中。 平时两兄弟最喜欢看破案片,他们知道该如何消除自己的痕迹,家里所有可能出现指纹的地方,全都擦干净了,所有他们用过的东西,都用84消毒液冲洗,以免留下DNA,然后打包带走了床上用品和拖鞋衣物,找个旷野烧掉。 神不知鬼不觉,三年了,他们还没有被抓出来,张皓晨知道,只要他咬死不说,警方不可能会联系到这起案子。 此时被一语道破,他如何能不慌乱。 “你们没有证据!”他冷静下来,反倒不慌了,呵呵笑着,他不敢说懂法,只算略知一二,没有证据,疑罪从无。 “那你相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啊?”孔千羽望着他背后空无一物的地方,也笑了:“阳间做恶,最多吃颗花生米,但是阴间嘛~~十八层地狱是真的哦。” “鬼长什么样子?没影的事,为什么要怕?老子长这么大,就没怕过啥!” “那,就让你见见被你害死的人吧。” 一直跟在张皓晨背后的鬼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要不是他们死得过于惨烈,对他有本能畏惧,他根本活不到现在。 开个阴阳眼见鬼什么的太麻烦,时效又短,孔千羽索性照着张皓晨的左右肩各拍一下。 人身上有三盏阳火,分别位于头顶和两肩,三盏俱灭,人也就差不多嘎了,她很贴心地帮他拍灭了肩上两盏。 人体内本身阴阳平衡,此时阳火一弱,阴气便上来了,阴气重的人,自然容易见鬼。而且阳火被外力熄灭,不可能重新自燃,时效要长得多。 张皓晨只觉得审讯室里瞬间变得冷飕飕的,突然有人将一只冰凉的手搭在了他肩膀上。 “谁啊?莫挨老子!”他恼怒地回过头…… 被自己杀死的人站在自己身后,眼里流出血泪,直勾勾盯着自己是什么感觉? 张皓晨吓得尿了裤子,女鬼身后还趴着只小鬼,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常出生后死亡的婴孩,他才只有拳头那么大,移动速度倒是很快,手脚并用,十分利索地爬上自己身。 “啊啊啊啊啊啊!”张皓晨跳起来拼命扒拉:“你不要过来啊!走开!走开!”小婴灵虽然没牙,但一咬一个血印,凶悍异常。 投胎转世不易,以现在的出生率,能排到的鬼都等了百来年了,还未出生便同母体一起死去,这下连再世为人的机会都没有了,其怨气可想而知。 鬼咬人,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但那种痛,啧啧~~ “我说,我说,你想知道什么,我都说!救救我!”张皓晨哪还记得刚才的毫言壮志,痛得恨不得立刻死了才好。 “说吧,你弟弟和他那女朋友怎么回事?”孔千羽挥挥手,一道柔和的光芒闪过,暂时将三只鬼与他隔绝开来。 身上的疼痛瞬间停止,他拉开衣襟,身上没有外伤,只有几个小小的青印子,再仔细一看,他冷汗都冒出来了,这不正好是刚才那小鬼咬出来的吗? “大师,我错了,求求你,帮我驱鬼,我有钱,我给你钱。” “少废话!说你弟弟呢!”同吃同住的兄弟俩,一个变僵尸一个没变,尸毒的传播渠道可是很霸道的,皮肤接触、共同饮食、深入交流、被咬伤划伤,都可以。 这么说吧,只要跟僵尸共处一室,还没被传染的,几乎不可能。 所以从张皓晨身上,如果能推出时间线,说不定能查出来僵尸尸毒的来源,这东西可是祸害,玄门正道人士,人人得而诛之。 张皓晨想了想:“我这几天都没跟我弟一块住,人家新交的女朋友,早就乐不思蜀了。” 他们住在何棣哲的房子里,物业管得严,登记信息时是以兄弟两个租房为借口,但是实际上,张梓轩一直与何棣哲在一起,亲哥哥早被他抛在脑后了。 (本章完) ------------ 第十九章 掉钱眼里 如此算下来,他大概得有六七天没有见过他小弟了,他是个典型的宅男,只要手机满电、WIFI速度够快,外卖小哥按时配送,他能在家宅到地老天荒。 尤其是干了几票大的,条子肯定全城搜捕的时候,他更得低调一些。 至于他小弟去过哪,他就一无所知了,左不过是约会小情侣爱去的地方呗。 “王组长,请你们仔细查查张梓轩的行动轨迹。实不相瞒,僵尸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有人想在A市搅风搅雨。” 王国亮答应下来,开始为结案报告怎么写而头疼。三个主犯死了两个,还是尸骨无存的那种。 他今天受到的刺激太大了,先是与僵尸打了架,被收拾得体无完肤,再是听说原来鬼是真实存在的。 这世界怎么突然玄幻了呢?麻了~ 无论是医院里还是看守所,都再没有异常,孔千羽暗暗松了口气,回去的路上就给薛无为挂去了电话。 “僵尸又出现了,这一次,是两个。” “所以医院里制服了僵尸的,是大佬你啊!”薛无为赶紧跑去告诉师父,不用再派人手下山了。 “我回到观里,就跟师父汇报了,玄门上下应该都在密切关注,刚刚得到消息,说医院里有人拍下了僵尸袭击人的视频传上网了,虽然很快被删除下架,但是那家医院我认识。” “那个姓窦的都去过什么地方,你查得怎么样了?” “他爹妈都不知道,只回来出面办了个葬礼,最了解他的管家也死了,剩下的佣人一问三不知,没得查。” “大佬,你那有没有什么追踪符之类的,专门能抓僵尸的?” “你当我是哆啦A梦啊,想要什么就能变出什么来。” “哆啦A梦哪有你牛啊,它又不会抓鬼。” “行了行了,我问问师兄吧。” 画符自己是个半调子,师兄可是行家啊。 “找僵尸?” “嗯,估计是飞尸以上的实力,制造的新僵尸,都行动迅速。” “那玩意顶风臭十里,方圆八百里都能闻到的玩意,会找不到?”僵尸浑身带毒,尸气浓郁,是普通人都能闻到臭味的异类。 在人类城市里,他们应该很显眼才对,毕竟就连流浪汉的肮脏程度与僵尸比,都是小巫见大巫。 “暂时没有发现,说不得飞尸以上,人家不臭呢。”僵尸除了旱魃以外,别的都算不得什么,在他们的世界里,是只有凡人才会害怕的东西,他们修仙之人自然关注不多,不够了解。 至于这个世界里,僵尸也很少见,偶尔有那么一两个。 没办法,要想变僵尸,首先你得有尸体,现在死了的人大多都一把火烧成灰了,总不能一捧灰在空中蹦蹦跳跳吧。 玄倾想了想,画了两张符:“你先试试。” 孔千羽拎起来看了看,符文挺复杂,她只能大体看出来是追踪符的一种变形,具体追踪条件是什么,肯定是她看错了,怎么能是臭味呢? 她让薛无为过来一趟,将两张符交给他,告诫发现异动不要靠近,立刻通知她,这才安安稳稳地一起吃个晚饭,然后准备直播。 薛无为看到了:“大佬最近很缺钱?” 孔千羽都懒得理他,那么大座偏殿没了看不着?小狐狸虽然把断瓦残石都清出去了,但是翻开的地基又没平。 “大佬,你想卖符,卖给我们啊!”普通人能买几个,而且他们识货的少,他只是随手翻了翻小黄车里挂的符箓的价格,心都在滴血。 大佬出品的符箓,虽然大多是生活用符,但是一百的价格,也太低了些吧,尤其是外面千金难求的护身符与防御符,居然也只要两百一张。 这不是捧着金饭碗要饭吗?薛无为无语问苍天。 “行了,你以后只管画符,这些俗事,就由我代劳吧!”大佬居然也很穷,薛无为临走时瞥了眼偏殿,塌得真彻底,再看看正殿漏雨的碎瓦,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帮大佬卖个好价钱。 玄倾此时浑然不知,他把笔杆子抡冒烟的时代即将来临,还在撺掇着孔千羽赶紧直播挣钱。 昨天夜里,他已经被雷劈了两次,没想到啊没想到,师傅会如此阴险。 偏殿倒塌的时候,师父的神像被砸成两半,他便随便找了根木头简单雕了一个,放进正殿一同供奉。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 正殿里的三清祖师高大威猛,眉眼逼真,虽然外漆并非纯金,好歹也是新镀过的,而师父呢,粗糙的半成品,勉强称得上一句有鼻子有眼是个人形。 高下对比,师父炸锅了。 当天夜里就托梦,让他务必先买一个成品应急,不能比原先的差。 那玩意非金非玉,泥塑之身,要价三千,玄倾骂了一句抢钱啊,捂着钱包逃回来了。 自那以后,每天夜里师父都暗搓搓地放两个雷来劈他,动静不大,但是威力可一点也不小啊! 他捂着屁股都躲三清像后面去了,才勉强逃过一劫。 最后实在遭不住,不得不大出血请了一尊像回来,就这,师父还是嫌弃难看,嫌他不够诚心,竟是劈他劈上瘾了! 玄倾磨着后槽牙,发狠了挣钱,孔千羽想偷懒?门都没有! “师兄,你懂不懂什么叫饥饿营销啊?天天总播,怎么显出咱们金贵啊?要吊着大家胃口才行。” “那你住正殿,或者你出钱给师父镀金身!” 开什么玩笑!之前挣的钱是不少,但是修道观扔进去连个水响都听不着,她哪还有钱给师父镀金身啊? “或者把师父搬你那屋去供奉?” 男女有别,师傅也不行!孔千羽头摇得拨浪鼓一样。 “要不我跟师父告告状,说你有钱不给他镀金身,让他晚上去劈你也行。” 很好,我三师兄是个狼人。 孔千羽低下了高傲的头:“我播,我播还不行吗?” 直播第三天,想摆烂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算了几个无聊的卦,没什么新意,直到又一次连麦接通,孔千羽看到对面人的长相时,狠狠皱了皱眉。 对面不算是个正常人,从表现就能看出,心智不够健全。 镜头向后拉了拉,一个疲惫的男人扶着身旁的傻女人,对着镜头打了招呼:“大师你好,我想给我妻子寻找家人。” (本章完) ------------ 第二十章 痴男怨女 孔千羽还没来得及说话,网友先坐不住了。 “哇靠,什么帮老婆找家人,结婚的时候都没见过老丈人吗?” “一个傻子你也能下得去手?不会是占人家便宜吧?” “肯定是老家在山沟沟里,买来的媳妇!快报警,抓人贩子!” “怎么好意思来的?还假惺惺地摆出个深情的人设,恶心~” 一瞬间,评论区里的各种谩骂声齐俱,男人手足无措,几次想关掉连麦,最终在看向痴傻的妻子后,都忍住了。 “南海省D市.”孔千羽突然报出一长串地址,精确到了门牌号码:“你现在带她赶回去,还来得及见她母亲最后一面,不要耽误时间,快去吧!” 男人歪歪斜斜地抄下地址,连声道谢,挂断了连麦。 “主播,你为什么要帮一个买卖人口的坏人?”正义的网友又坐不住了,开始讨伐孔千羽。 “就是就是,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买卖同罪,他也有罪!” “你们哪只眼睛看到他收容被拐卖人口了?听风就是雨,拿起键盘就自诩正义。”她好笑地摇摇头:“你们须谨记,你们口出的恶言,都会是你们自己的业报。道家讲究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所以,众位慎言。” 至于这些人听不听得进去,就不关她的事了。 “让我们来讲个故事吧。”顺手关闭打赏通道,她娓娓道来。 “十几年前,有一个姑娘,年芳十九,长得清纯可爱,刚刚考上大学,大一下半学期,她以为遇到了人生中的白马王子。” “大她两届的学长是个温柔多情的人,追了她整整一百天,每天变着花样的小惊喜,让她心动不已。” “正是憧憬爱情的年纪,她很快坠入情网,与心上人出双入对,甚至幻想着毕业之后就结婚。” “然而,多情之人,自然很难专情,他是著名的时间管理大师,女朋友多到一只手都数不过来,她只不过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个。” “海王养得鱼太多,最终炸塘了。” “所有人以为平时出手阔绰的他是个富二代,上万的奢侈品眼都不眨就买下,礼物大几千说送就送。” “结果呢,他在校外做了专门吃软饭的小白脸,每个月从富婆手里得到的高额生活费,都花在了养鱼上。” “富婆忍无可忍,便来找他报复,但是看着他那张帅气的俊脸,以及软语相求,又舍不得,便将矛头对准了池塘里毫不知情的鱼。” “首当其冲的,就是大一的单纯学妹。当着全校许多师生的面,她的尊严被彻底踩在脚下,她成了所有人口中勾引别人的小三,这件事闹得很大,她被退学,家里面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那个男生,把自己打造成受害者,只得一个警告处分。” “女孩在这之后,突然失踪了。没有人能找到她,哪怕父母哭得肝肠寸断,报警寻人,都无济于事。” “事情闹大,男生其他的鱼也纷纷醒悟,站出来指证男生不是个好东西,最终他身败名裂,同样落得个开除的下场。” “但为时已晚,再也没人见到过女孩。母亲因思念成疾,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熬到现在,已是油尽灯枯,大限已至。” 孔千羽的故事讲完了。她的语气很平淡,但是却让听的人都下意识地闭了嘴。 这是个很老套的故事,也许曾经发生过很多次,也许未来依然会发生,女生可能会是每个人身边的姐妹、晚辈。 不像豪门恩怨或娱乐圈爱恨情仇那么高高在上,而是真实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边的事。正因如此,才更让人沉默。 “所以,刚刚的女人,就是这个女孩子吗?她好可怜啊。” “那她十几年一直在流浪吗?她是怎么活下来的?我听说女流浪汉之所以少,就是因为她们容易被侵犯,不停地生孩子。” “那我岂不是错怪了刚刚那个大哥了?唉呀,都怪我这臭嘴,还骂人家。” “可是正常人,谁会找一个傻子,他还是有所求的。” “你们想不想知道,那个男人有什么下场?” “是不是一事无成,跌入社会底层?然后穷困潦倒?” “同样被别人抛弃,永失吾爱?” 评论区里猜的都是这个男人如何如何惨,大约人们都是喜欢现世报的,你做错了事,就会受到惩罚,这叫公平。 “让你们失望了。” “那个男人。现在过得很好,他在被学校开除后,依然呆在富婆身边,成功转正,然后在富婆的扶持下,事业有成,翅膀硬了之后,与富婆离婚,娶了小十几岁的妻子,还生了个漂亮的女儿。” “老天爷是眼瞎了吗?让这种人过得这么好?” “我靠,我也想当渣男!”苦哈哈的打工狗破防了。 孔千羽继续微笑:“别急啊,我还没说完呢。” “他后生的这个小女儿,不是他亲生的,他早在很多年前,就被富婆下了药,根本不能生育,可怜他还不知道。而且现在他的事业看似风光无限,早就是强弩之末,两年之内,必跌下神坛。” “所以,主播是在教育我们,做人还是别太缺德的好吗?” “你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故事啊?”一个玄学主播,到底是立的人设还是确实很神,他们依然半信半疑。 “那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说完这句话,孔千羽下播了。 千里之外的某市。 工作很顺利,提前一天回来,正好赶上自己生日,他在开门的瞬间还想着,是不是老婆在家给自己准备了什么惊喜,今天一天联系时,她都心不在焉的。 客厅静悄悄的,保姆不在家,女儿也不见人影,只有卧室的门紧闭着。 他坐了三个小时飞机,有点困,刚倒了一杯水喝,卧室里突然传出了些暧昧的动静,夹杂着压抑的叫声。 他微讶,急急推门进去,毫不意外自己看到的一幕。 头顶了一片青青草原的他怒火上涌,却打不过对方年轻力壮,头磕在柜门上,让他眼前发黑。 “既然你都看到了,我们离婚吧。”妻子冷冷地说。 “离可以,孩子归我。”女儿自小就贴心,他可不会给这个坏女人。 “呵呵,她又不是你亲生的,想都别想!” 他这回真地晕过去了。 D市。 疯傻的女人再次见到熟悉的亲人,表情渐渐生动起来,颤抖着喊出了一声妈,压抑不住内心的悲伤,嚎啕大哭,病床上瘦脱了相的母亲终于再次见到了女儿,她握着女儿的手,缓缓闭上了眼睛。 孔千羽出了屋,站在院中,星星点点洒下的功德,让她叹息一声,这世间痴男怨女啊~ (本章完) ------------ 第二十一章 纸人小妹 深更半夜,万籁俱寂。 孔千羽刷着手机看电影,正看得伤感,为男主牺牲而难过的时候,突然电话响了。 不认识的本地号码。 她毫不犹豫地点了拒接。 现实告诫她,没事别随便接电话,那些推销无孔不入,太可怕了。 等到同样号码在一分钟后第二次打来,她掐指一算,居然是生意上门。 “喂,你好。” “孔大师,冒昧打扰,很对不起,但我真的有很紧急的事,不知道您现在方不方便。”对面的女生声音压得很低,语气中都带着紧张。 “我去找你,你先藏好,我马上到。” 张糖还没反应过来,孔千羽就直接挂了电话。 嗯?她还没说自己是谁,现住哪里呢,孔大师到哪来找她?再拨回去,就一直无人接听了,她想发个短信,写清地址,外面却突然传来脚步声,她吓得立刻熄屏,大气都不敢出。 她好后悔,为什么要跟父亲吵架,离家出走,以致于现在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外面游荡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是她妹妹,亲妹妹! 近了,更近了。 自己藏身的这个酒柜很要命啊,它有四块透明玻璃,既不隔音也不保密,只要妹妹头稍微歪一歪,都能看到她啊。 空旷的走廊上没有别的能藏人的地方了,她也是情急之下别无选择,后来再想换地方,已经来不及了。 大师救命啊!!!!! 敲门声蓦地响起,在寂静的夜里,在安静的别墅里,不停回荡。 脚步声同时停止了,之后渐渐远离。 张糖狠狠松了口气,又很快提起,天哪,无论敲门的人是谁,现在肯定很危险啊! 她不认为是大师来救她了,毕竟一来从她打出电话到现在,连一分钟都不到,二来她还没来得及发地址。 家里人都没几个知道她在哪的,与自己并不熟悉的孔千羽又如何得知。 说起来她与大师才只有过一次交集,她下意识地摸摸后腰,曾经,那里纹着朵艳丽的桃花,洗下去的痛苦足以让她铭记一辈子。 脚步声又回来了。张糖刚刚打开酒柜的门,又迫不及待地关上。 然后,她就听到有人走到了酒柜前,停下脚步。 来人抬手敲敲柜门:“出来吧。”声音清冷悦耳,不是孔千羽又是哪个。 卧槽,得救了? 她手脚并用地爬出来,对上孔千羽的眼睛,这才确认不是假的。 “哇~~大师,大师,你救救我妹妹,救救我妹妹啊!” “你妹妹怎么了?” “她”张糖止住眼泪,心想坏了,刚才小妹没被大师直接打死吧? “刚才是你敲的门吗?” “是啊。” “那给你开门的人呢?” “你说它啊?打回原形了。” 打回原形?是她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她还没来得及哭呢,就看到孔千羽摊开手,掌心里躺着个小纸人,头颈分离。 纸人?张糖仔细看了看,还是个剪得很粗糙,只勉强能被称之为人形的纸片,就这,脸上还化着浓浓的胭脂。 什么殡葬美学。 “哪来的纸人啊?” “用来吓唬你的呗,你看到它的样子,是你的至亲?” “嗯,我以为是我妹妹呢。” “那就对了,没事了,已经被我消灭了。话说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海滨的度假别墅,夏天避暑胜地,冬天清净冻人,方圆十里只有一个门卫外加一条狗会喘气。 她吱吱唔唔,不好意思说是因为她爸太过偏心,对她不好,妈妈又只会拉偏架,才一赌气跑这儿呆两天的。 这里是小妹未婚夫家的产业,她夏天也来过两次,跟小妹打了招呼,便借住了进来。今天晚上,小妹没打招呼,突然跑来看她,自进家门就直勾勾地盯着她,也不说话,径直走向厨房,拎了把刀出来,就照着她砍过来。 小妹这是疯了吗?张糖边跑边骂,正准备报警时,看到了小妹的脚,足不沾地,灯光之下没有影子。 鬼啊~ 她在三层别墅里与鬼小妹玩捉迷藏,实在扛不住时,想起了孔千羽,幸亏以前留了联系方式,也顾不得现在是凌晨,直接打了电话。 “所以,我小妹怎么了?” 知道砍自己的不是真正的妹妹,她狠松了一口气。 虽然家里三个孩子中,她排行第二,爸爸疼长子,妈妈爱小妹,她爹不疼娘不爱的可怜虫一个,兄弟姐妹感情也就那样,但是跟小妹也远到不了你死我活的地步,到底一母同胞。 “你小妹的生辰八字给我。”单凭一个小纸人哪能知道,她又不是神仙。 张糖报了串数字。 这个八字 “你小妹,是不是最近要结婚了?”孔千羽神情逐渐严肃。 “是啊,今天三月份。” “明天,你约她出来一趟吧。”孔千羽打了个呵欠,好困,她得回去睡觉了。 张糖自是连连答应,在别墅里枯坐到天明,给小妹打电话,定了一起吃午饭,又给孔千羽发了个消息,告诉她定的时间地点,再转个大红包以表心意。 总不能让人家半夜三更白忙活。 那小纸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大师没说,张糖便自己瞎琢磨,不会是因为这一片人烟稀少,闹鬼吧? 不对不对,大师说是有人吓唬她呢。 问题是吓唬她干嘛?小妹长得比她好,性格比她好,学习比她好,就连找对象的眼光都比她好,她想嫉妒也嫉妒不起来,并没有做出什么事欺负小妹啊。 真是奇怪。 想不通就不想了,但是这别墅她一分钟也呆不下去,连忙去定好的饭店附近开个房先住下,强迫自己勉强睡一会儿。 “小妹,这里。”张糖神情很憔悴,三个小时的睡眠反而让她更疲倦,这副模样倒让小妹张蜜有些心疼。 “姐呀,你跟爸爸服个软吧,总这么针尖对麦芒有什么用,他又不会改变什么。实在不喜欢他,就把自己也嫁了得了。” 张家两个女儿,都几乎没被父亲放在眼里过,家里一针一线,都是儿子的,与她们姐妹无关。 看得多了,心就一点点凉了。 “你让我上哪能找个像子豪这么好的老公去?” 张蜜的未婚夫梁子豪,家境优渥,事业有成,留学归来后接手家族企业,洁身自好,不爱沾花惹草,对女士彬彬有礼,却从不当中央空调,满心满眼,只有张蜜一个人。 (本章完) ------------ 第二十二章 不容于世 张蜜不好意思地笑了。 他们两家门当户对,天作之合,她只觉得童年受到的所有不公平待遇,在此时都能释怀,似乎她历尽辛苦,就是为了与他相遇,王子与灰姑娘童话的现实版。 孔千羽装作偶遇的样子,晚到了十几分钟,顺势与她们姐妹合坐一桌。 张糖有些紧张,生怕下一句孔千羽说出的话再一次拉低她对世界认知的底限。 她的紧张也感染到了张蜜,她狐疑地目光在对面这个漂亮得不像真人的女生身上扫来扫去,又看向姐姐。 感觉这俩人怎么像是约好了一样呢。 “冒昧问一句,张小姐最近睡眠如何?”孔千羽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面,轻轻的扣击声仿佛敲在张糖心里。 她只觉得一颗心砰砰地似要蹦出来,昨天她们已经沟通好了,如果她妹妹没有不妥,他们就随便聊两句,然后孔千羽自行离开。 既然没走,就说明妹妹有不妥,她可就这么一个妹妹,年纪相差两岁,从小一齐长大,会半夜悄悄将母亲给的零食偷偷塞给自己的亲妹妹! 她紧张地直接握住了张蜜的手。 “姐,你这是怎么了?手怎么这么凉,还出这么多汗?” “姐没事,你最近睡得好吗?”她仔细打量着妹妹的脸色,并没有明显的憔悴,甚至比在家时还水嫩了几分,只画着淡妆,看起来比自己年轻何止两岁,眼见是过得很好。 “挺好的啊,吃得好睡得好,姐姐真不用担心我,子豪待我,真的极好。”好到她有的时候都怀疑,她何德何能,得此佳偶。 “你是不是平日在别处,喜欢熬夜,常常凌晨时分游戏都玩得正欢,却只要一在梁家过夜,每每十点必定倒头就睡?” “你怎么知道?”张蜜有些惊讶,她可以肯定这个女人她从未见过,且自己在梁家早睡之时,她谁也没说过,包括自己的亲姐姐。 明明就是普通地未婚妻在男方家里留宿,自己一个人住在客房,会被人往不好的方面联想,虽然很多人觉得婚前玩闹没什么,但是张家的家教不允许。 他们两家在当地都有点名望,还是要脸面的。 “自然是你身上的气息告诉我的。” 气息?她出门喷了香水,是她常用的味道而已。 “小妹,这位是玄学造诣极高的孔大师,昨天夜里,我在你家的海滨别墅里小住,碰上你拿刀来砍我.” “怎么可能?我昨天十点就睡着了!”都没顾上跟梁子豪说晚安,困意袭来,她倒头就着,一晚上都睡得香甜,连梦都没做一个。 “我知道那不是你,可当时我的处境十分危险,情急之下求助孔大师,若非她及时赶到,今天你怕是要给我收尸了。” “孔大师收了那作孽的东西,居然是个纸人。我怕你有危险,这才求着孔大师来帮你看看。” “姐,你是不是发烧了?”纸人?什么样的纸人能变做她的模样,还想杀她姐姐? “姐姐只问你一句话,你相不相信姐姐?”张糖一脸严肃地问道。 “当然信了,姐姐不会害我的。” “那就对了。你好好回答孔大师的问题,要仔细想,任何小事都不能漏掉。” “你身上,有妖气,而且还不淡。”并不是在外与妖同乘交通工具、同一间餐厅吃饭那种短暂的相遇,沾染上的一丢丢气息,而是常年累月相处才能浸出来的。 奇怪。 妖与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物种,好妖只想入世历练,增长阅历,以求得些机缘,修为寸进,在与人交往时会十分注意分寸,不会干涉凡人命运,以免沾染因果的。 坏妖吃人血肉精气灵魂,往往直接吃干抹净,然后逃之夭夭,绝不会选择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能与食物有这么深的羁绊。 跟人类养小动物一个道理,养得久了,倾注心血,猫猫狗狗变成家里的一分子,早就脱离了宠物的狭隘定义,怎么还忍心吃呢? “你最近可是常住梁家?”在得到肯定回答后:“把你未婚夫的照片拿给我看看。” 两人的合影里,小女生笑得一脸甜蜜,两人相拥时的姿势也能看得出来,感情极好。 可孔千羽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皱紧了眉头。 “大师,子豪有什么不对劲吗?” 那可太不对劲了,怪不得小丫头身上的妖气十足,孔千羽刚进餐厅时,还以为有妖在此用餐呢,熏得她头疼! “有没有梁家的全家福?” 张蜜摇了摇头:“他父母都不爱照相,尤其伯母,公众场合很少露面。”她拿回手机扒拉了半天,也只找到一张梁伯父参加会议的侧脸照。 孔千羽接过看了看:“不是他爸,那就肯定是他妈了。” “走吧,去梁家。” 梁家人每天晚上雷打不动,八点过整整齐齐坐在地下一层的休息室里看电视,一家三口有说有笑,其乐融融。 见张蜜带着姐姐还有一个陌生人回来,梁子豪刚才还笑得开心的脸微微有些沉。 “蜜蜜,我们不是说好的吗?家是很私密的地方,最好不要带不相关的人来。”梁家就连佣人都请的钟点工,晚饭后收拾干净,他们会全部离开梁家,没有一个住家保姆。 无论是梁爸爸还是梁子豪,都不会在晚上带陌生人回来,张蜜一直是很听话的孩子,今天怎么公然犯了忌讳呢? “怎么?怕带了陌生人回来,发现你们家,窝藏着一只妖,还生了个半妖吗?”孔千羽一袖子将张家姐妹移至门外,直接亮出灵剑,冷冷地道。 人妖相恋,世所不容,半妖更是绝不允许出现在人间! 孔千羽并非古板的卫道士,实是半妖乃悖逆乱世的存在,他们既有妖的强大实力,又有人类血脉的无限可能,一旦养虎为患,便会在人间掀起腥风血雨。 如此祸害,不趁年幼将其除掉,以后不知道会惹出多少麻烦事来。她不禁暗骂玄门联盟干什么吃的,在眼皮子底下,任由一只半妖毫发无伤地度过二十七年,甚至还能安安稳稳地留学归来,继承家业。 梁家三人齐齐色变,梁父作为唯一的人类被儿子推到沙发后,他乖觉地藏好,另外一妖一半妖则迎着孔千羽飞扑上前。 “我们母子低调生活,未曾伤害任何人,你们玄门中人为何非要赶尽杀绝呢?”梁母微微一晃,现出原型,会客厅里出现一株粗壮的柳树,枝条横飞,向着孔千羽抽来。 雕虫小技,也敢班门弄斧,她懒懒地提剑轻砍,小孩胳膊粗的柳枝瞬间断裂,墨绿色的汁水喷出,梁母的身子都颤了颤。 (本章完) ------------ 第二十三章 手下留情 “妈!”梁子豪见母亲受伤,有些着急,他的外形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孔千羽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半妖果然是反人类的产物,就这丑样,便能不战而驱人之兵了,容她吐一吐先~呕~ 梁子豪原本的一张俊脸上布满了灰黑色的纹路,褶皱渐深,像极了老树皮,四肢逐渐化为柳枝。 一团柳树条中,长着人的脑袋和躯干,每向前走一步,就会滴落漆黑如墨的汁水,将光滑的木地板腐蚀出一个个破洞。 果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母亲就是个正常的柳树妖,没有毒性,攻击手段很平常,挥来挥去的柳枝被孔千羽的灵剑越砍越少,都快变光杆司令了。 梁子豪冲出来想拦下孔千羽,自己顶上。他对自己的毒素很有信心,一般的法宝都不是他的对手,本来还兴致高昂地准备看孔千羽吃瘪。 然后,他的毒柳条就步了母亲的后尘,自空中掉落。 痛啊~~~每一只柳枝都是他的血肉之躯幻化,砍断一根,他的身体就断一根指头。 一整张脸皱成老菊,他不信邪地继续甩出柳条,这回打算在数量上取胜,五根,分别从不同方位进攻,速度之快,像道闪电一般。 孔千羽这么年轻,又只一人一剑,能拦得住自己全方位的攻击? 他仿佛看到胜利在向他招手,然后,在他的注视下,孔千羽从他的包围中,突然消失不见了! “你还是回去再练几年吧,乳臭未干!”这点小把戏真不够看的。 很好,等她收回灵剑,面前站着的,就只剩两个木头桩子了,枝枝桠桠全部落在地上,被一把火烧了。 草木之妖,畏火是本能,她用的火又不是普通凡火,沾之即焚,烧尽一切牛鬼蛇神。 “啧啧,原本我还有些下不去手,半妖到底也是生灵,现在看,你们两个还真是死有余辜。” “求大师手下留情,饶我儿一条性命吧!他这就返回深山,终其一生,绝不会再入人间!求大师开恩啊!” 可怜天下父母心,明明自己也死到临头,柳树妖却只希望孔千羽能放她儿子一条生路。 “你的本体没了?”孔千羽打量着高一些的木头桩子,她能感觉得到,这只柳树妖生机正在迅速流失,却不是因为自己砍了她的枝桠,而是本体受损,精怪将不覆存在的前兆。 “不敢欺瞒大师,确实如此。” 她本是长在大山深处的一棵柳树,千年前东方有巨大的流星坠落在她附近山脉,裹挟着大量灵气,她因此受益,得开灵智,又于五百年前沐浴月华,侥幸得了一口帝流浆,脱胎换骨,化形成功,正式踏上妖修之路。 三十年前,修为大精的她信心满满入了世,想尝一尝七情六欲,修一修妖心。 这一入,便出不去了。 她遇到了想相伴一生的良人,哪怕明知道自己是妖,对方依然矢志不渝,她动摇了,哪怕知道人妖相恋不会有好结果,也顾不得了。 如此一错再错,直到她有孕,冒着风险生下半妖,一家人深知其中厉害,全都守口如瓶,深居简出,多年竟也相安无事。 她本以为,他们将有漫长而幸福的一生,可是她深山中的本体,却突然被毁了。 人迹罕至的地方,她那强悍的本体没有天敌,怎么可能突然被毁? 吐了三口精血,整只妖都萎顿下去的她不顾身体,连夜奔回,这才发现不但她的本体毁了,方圆几十里的动植物都被摧残得一干二净,似是被烈火焚过一般,片甲不留。 草木之妖,只有到了凡间顶级,将要升仙,才能移动本体,她的道行还远远不够。此番失了本体,生命也进入倒计时了。 原本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因为她的爱人,短短三十年已经从壮年步入老年,寿数有限,最多再过三十几年,大限便至,到那时,生老病死,哪怕她是妖,也无法干涉。注定要亲人离散的。 如此她只要保养得宜,还能再陪伴爱人十数年,黄泉路上做对鬼鸳鸯,她心甘情愿。 可她的儿子不愿意。 “娘,你舍得丢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吗?” 半妖之体,妖力强劲,却终其一生被困于人身之内,强大的力量与孱弱的身体结合在一起,就注定每个月圆之夜,实力增长的同时,痛苦不堪。 他没办法保证一个人也能清醒地度过每一次劫数,万一黑化伤人,玄门容不得他。 他需要母亲的陪伴! 于是留学归来的梁子豪找了个女朋友,这个女友的生辰八字与梁母最贴合,是上好的容器,只要渐渐削弱她的灵魂力量,悄无声息地封印了,这具身体,就可以给母亲夺舍使用,那样母亲便能活够正常人类的寿命,怎么也得几十年。 张蜜在门外听着梁子豪的话,眼中有清泪划过,她就知道,这样的幸福太假了,她何德何能,原来真的是假的,他从头到尾,想要的只是她的命而已。 亏她还以为,他一直对自己十分尊重,没有越轨举动,是接受的教育使然。 孔千羽越听柳树妖讲述前因后果,越觉得有些熟悉。 “等等,你的本体,不会就在A市外围的山里吧?” “是的,我不敢离得太远,怕万一有事,不能及时归来。”本体不灭,她的化形被打散都不怕。 额~~~~ 这是她做的孽啊~~~~ 怪不得刚进门时,她能看到自己与这柳树妖身上,有淡淡的因果线。 孔千羽抚额。 当时焚化巨蟒时,她没注意,让离火连带着上面的山头一齐烧了,等她出来看到,已经回天乏术了。 怪不得当时她杀了作恶多端的蛇妖,得到的功德点没有想象中的多,原来害了个千年柳树妖。 算了算了,这柳树妖不能杀了,天道正愁没机会劈她呢。 她拿起手机给薛无为打电话,想将这一妖一半妖抓进监狱关着。 留他们一命,也算偿还吧。 薛无为整个人眼神呆滞,浑身破烂,散发着浓浓的臭味,引得道观内的师弟们纷纷掩鼻遁逃。 “站住!”师父站在上风处,命令小道童当着他的面,砰一声将观门紧紧关上。 “乖徒儿,你先出去呆几天,散散味吧。”生化武器级别的臭,谁爱闻谁闻,别来祸害道观。 可怜的薛无为欲哭无泪,谁能想到大佬也这么不靠谱啊,这几天,他过得简直不是人的日子! (本章完) ------------ 第二十四章 臭不可闻 薛无为已经被熏得脑子都不转了,谁说的久居鲍肆不闻其臭,纯属放屁,碰到更臭的你试试。 这什么符箓啊!他真的想哭,又怕哭出来的眼泪都臭,受罪的还是自己,只得委委屈屈地蹲在紫霄观门口。 听到里面师父吩咐弟子拿净水洗地的声音,他终是忍不住落了泪。 然后孔千羽的电话就打进来了。 冤有头债有主,自己顶风臭十里、无家可归,都是拜玄倾所赐,符是玄倾画的,孔千羽给的,这师兄妹一个也逃不过。 他磨得后槽牙嘎吱作响,直接杀来了梁家。 浪费一张神行符,薛无为面无表情地推开了梁家大门。 门外的张家姐妹已经熏晕了,门内的两只妖怪血统的家伙面临死亡威胁,只是露出个想吐的表情,梁父吐着吐着也晕倒了,只剩下孔千羽还站得笔直,捏了捏鼻子。 “你掉垃圾堆里了?”盛夏的垃圾场都没有现在的薛无为臭。 还好意思说!!!薛无为悲愤地拿出已经使用过的符箓质问:“大佬,你给我的到底是寻什么的符?” 寻物寻人的符不都大差不差吗?孔千羽对玄倾的实力很有信心,一个小小的寻物符,他还不至于画错吧? “它它它!它一个劲地把我往臭得要死的地方带!” 天知道短短两天时间,他已经走遍了整个A市的所有垃圾场,甚至连养殖场都没放过,哪有鸡粪猪粪堆,这张符就往哪指路。 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最过分的是,它竟然还带进了山,找到窝开了灵智的黄鼬,一家子三十几口挤在个大洞里睡觉。 他进去后不小心踩到了其中一只的尾巴,尖叫声将洞里所有的大小黄鼬都吵醒了。 他这一身经久不散的臭味,就是这一窝黄鼠狼的杰作。 孔千羽突然想起,当时她是看了那符的,有一部分的符文她也觉得匪夷所思,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莫不是真有问题?她连忙给玄倾打了个电话:“师兄,你画的寻踪符,寻找的依据是什么?” “不是说寻僵尸吗?当然是哪臭去哪了。” 哪臭去哪 这么草率的吗? 孔千羽挠挠头发,很有些不好意思。 “好臭!”薛无为才不想风餐露宿,他现在这身气味,哪家酒店旅馆都不让进,只能死皮赖脸跟着孔千羽回了玄清观。 刚一进门,就被玄倾嫌弃了。 “他这几天跟着你住主殿打地铺!”你自己惹出来的麻烦,自己收拾!她根本不容师兄反驳,开着车麻溜地跑了,一路上不知道废了多少张净化符,才将车里的味驱逐干净。 为了安抚师兄,她将张糖给的劳务费都打给了他,后者黑着脸关闭了自己的五感,抱出一大堆符箓:“喏,你说帮我卖的。” 他眼巴巴等了好几天,每天都不知道要查多少次手机,生怕漏接了电话,薛无为却一直没动静,太不讲信誉了。 果然是师兄妹 薛无为默默吐槽一句,磨着玄倾给他现画几张净化符,勉强没那么熏人了,这才认命地开始联系同道卖符。 至于寻僵尸这份苦差,谁爱去谁去吧! 第二天清早,道观里的臭味散得七七八八,薛无为睡了一晚上地板,腰酸背痛,不由越发想家。 二组今天居然一个守办公室的都没有,连实习的钱邵阳和苗梨都被带出去了。孔千羽发信息过去询问,才知道今天A市出了大事。 苏荔大厦整幢楼分布着不下二十家大中小企业,还有几间底商,全部加起来,有员工近一千人。 今天早上九点钟,大家正埋首忙于工作时,突然诡异地全员晕倒了,还是外出办事回来的公司领导发现不对,在怎么都叫不醒人的情况下,报了警。 救护车排成串,员工全部被送去了附近医院,哪怕再怎么保密,有眼睛的人也都看到了呼啸不停的救护车与围满了的警车。 一时间,苏荔大厦出事的消息就上了热搜,网络上各种猜测均有,什么新型毒药,生化武器之类的。 让医生一筹莫展的是,这些被送进来的人身体并没有明显异常,就是普通睡眠不足的打工狗罢了,除了他们昏迷不醒。 更准确的说,他们只是睡着了而已。 能让一千多人同时睡着还叫不醒,甚至连医学仪器都检测不出异样,才更让人担心了有木有。 正巧此时孔千羽发信息询问他们二组的人都去了哪,阮志方连忙回复,将情况说了一遍,希望她能过来看看。 自从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阮志方发现,他遇到不合常理的事的概率直线飙升,或者是每每有解释不了的事,他都宁愿相信这些是非人类所为。 医院其实算得上孔千羽最不喜欢来的地方之一了。 生老病死之所,就意味着阴阳秩序混乱,刚死的糊涂鬼多,等着投胎的懵懂鬼也多,气息驳杂,呆久了不舒服。 尤其是碰到有冤屈的,或者放不下家人,一心想要再见一面的鬼,帮吧,帮不过来,不帮吧,又着实可怜,等着地府那些消极怠工的鬼差为他们完成心愿,猴年马月都是快的。 此时医院里很安静,因为怕这些人传染,其他病人具备转院条件的已经全部转走,不能转院的,基本上都不方便出来溜达,因此走廊里一个人也没有。 在孔千羽眼里,医院的整个住院部的七层走廊里确实没有人,满满当当的都是生魂。 他们有很多似乎还相互认识,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全都三三两两寻相熟的人,聚在一起聊天,有胆子小一些的,则小声抽泣。 生魂虽然不是鬼,但是与鬼也差不多,正常人看不到他们,他们也触碰不到实物,因为还没有死,连鬼能碰到的东西都碰不到。 阮志方在医生办公室坐着打电话,应该是上级来询问情况的,他小心回答,依然免不了一顿训,由此可见,A市上上下下的领导压力都很大。 孔千羽推门进来,也不卖关子:“生魂离体,问题不大,但是这么大规模的生魂离体,肯定有原因的,我想去苏荔大厦看看。” “好好好,我这就送你过去。” 不是什么新型武器,阮志方就放下一大半的心,既然孔千羽说问题不大,他还怕什么,当即开着警车拉着人狂奔回苏荔大厦。 “这是?”一下车,空气中就有熟悉的气味弥漫。 (本章完) ------------ 第二十五章 狐狸斗法 她早该想到,能有实力震出千余人生魂的,还敢不顾玄门规矩,在凡人聚集的闹市区,大白天打架的,除了涂山那不省事的狐狸外,还能有谁! 苏荔大厦外表看起来完整无缺,内里的气息却很紊乱,是经历过一场斗法后的标准模样。 空气中最浓的两股气息,同宗同源,其一便是她熟悉的涂山小狐狸,另一种,与她有亲近的血缘关系。 想来是小狐狸找到了她的妹妹,想要带回去却没有成功。 大厦有七层地下停车场,孔千羽指挥着阮志方一层层向下开,直到到了地下六层,才开口道:“停车。” 这层地下楼车场残留的狐狸味最浓。 她们在打斗时设了防御阵,不然现在孔千羽看到的,就是一片废墟了。 孔千羽迈下车,甚至感受到了还残存的杀意,凌乱的剑气分割了停留在此的汽车,还弄断了一根承重梁,在东南角落里,滴下了浅红色的血迹。 从现场遗留的痕迹看,小狐狸受伤了,这对姐妹的比斗还真是下了死手,小妹对姐姐,比自己对三师兄还狠,分明不死不休。 呵呵,八成是那小狐狸撒谎,没有说清她妹妹来到这个世界的真正原因。 “派人来鉴定一下,这幢大厦还能不能留了吧。”别的问题没有,那两只狐狸早跑了,她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那些生魂送回去。 上好的补品食物,还手无寸铁,是会有很多物种对他们垂涎三尺的,留在外面,无异于往猫窝里扔咸鱼。 她回来得还算是时候,有不长眼的小鬼想吞个生魂,被孔千羽一袖子抽飞出去老远,她点燃三根魂香,默念祝词,引导生魂归位。 刚刚还有说有笑的生魂们在魂香点燃之际变得浑浑噩噩,老老实实地往各自身体所在的病房走去,不一会儿,病房里便传来说话声。 “醒了醒了,这些晕倒的病人全都醒了。”小护士激动地边喊其他人过来,边检查离她最近的一名病人。 完全没有异样,他们醒来后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格子间到医院的,明明上一秒还对着方案奋笔疾书呢。 善后事宜就不关孔千羽的事了,她驾车回了道观,脸色不大好看。 有一件事她没有跟阮志方说,这些人生魂离体,与打斗过于激烈有点关系,但不是直接关系。 之所以整幢大厦里的所有人都晕了过去,是因为那两只狐狸在打斗的过程中,其中之一使用了邪术,逼出凡人生魂,并非无意为之,而是想要借助他们的灵魂力量,转为攻击手段。 这些晕过去的人,每个人都失了十天的寿命,对他们影响不大,但却是实打实的损失,他们的灵魂会虚弱一段时间。 也幸亏大厦里人多,但凡换个人少点的地方,再用此邪术,抽取的寿命过多,肯定会有人员伤亡。 如此作为,有干天和,孔千羽如何能不生气。 她拼命地做好事,才得那么一丢丢功德,异界的狐狸来了就放大招,怎么也没见老天爷降个雷劈她们?真不公平。 “师兄,把那小狐狸弄回来!”也不知道她受伤重不重,玄倾下的禁制,能让千里之外的狐狸都感应到,敢不回来,就等着活活疼死吧! 这一等,就等到了凌晨,小狐狸回来的时候一身都是血,是变回本体,从墙边溜进来的,一进来,大约是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才顾得上趴在地上吐了几口血。 从打完架到现在,至少二十四小时过去了,她身上的伤居然还在流血,涂山狐狸身体素质一流,恢复能力强悍,如此狼狈可不多见。 “喂,还没死吧?没死就起来把这颗药吃了。”玄倾掏出一颗恢复类的丹药,递到小狐狸嘴边。 小狐狸低低叫了一声,张嘴把药吃下去了。 嗯,入口即化,顺着嗓子流进去,暖暖的,感觉浑身都舒服了,这是什么灵丹妙药啊,涂山都没有这么 “咕噜噜~~”肚子里突然传来雷鸣般的声响,小狐狸菊花一紧,疼得满地打滚,急急忙忙四肢并用,爬向厕所。 一阵噼里啪啦后,又缓缓爬了出来,神情萎靡,不过身上的伤肉眼可见愈合了不少,不再流血了。 还没爬回玄倾身边,她小脸一黑,又冲回了厕所。 如是再三,小狐狸仅剩的半条命也差点被折腾没了,拉到最后,整只狐狸肚子都瘪了。 “你给她吃的什么药?”连孔千羽都惊了,哪怕这只小狐狸没有仙籍,生来也是半仙之体,什么神药能让她拉到虚脱。 “小还丹。” “嗯?”宗门内的疗伤药?他哪来的? 孔千羽想起最初她在蛇妖的洞府里发现那只储物袋时,里面的丹药不少,那只蛇妖不识货,这些东西它大概率不认识,自然不敢乱吃。 “嗯?”怪不得他好心给小狐狸喂药! “师兄啊,你也太狗了吧?”拿小狐狸当实验品啊,检验那些药被不适当存放了千年,到底还能不能吃。 “唔,你看,她的伤好得七七八八了,不是吗?” 是啊,从外伤失血过多死亡,变成拉得太多脱水死亡,总而言之逃不开一个死字,是吧? “这些药看来还是好用的。”至于小小的副作用,他就选择性无视吧。 可怜的小狐狸听到这对无良的师兄妹对话,缓缓爬向厕所,她肚子又疼了。 拉无可拉时,天都亮了,她的一圈狐狸毛都沾着屎味,被发配去与薛无为作伴,两只都那么臭,谁也别嫌弃谁。 “说说吧,你那妹妹,究竟为什么要跑到这个世界?你又为何一定要抓她回去?苏荔大厦里的邪术,是你们姐妹俩谁用的?” 小狐狸低头想了想,一脸为难:“我可以不说吗?”这是涂山氏的丑闻,传出去了,丢死个狐狸脸。 “你觉得呢?”玄倾指尖晃动,小狐狸体内的禁制蠢蠢欲动。 她有气无力地趴着:“我说,我说还不行吗?不过你们不得外传,不然涂山氏一族,绝不会放过你们。” 哦,好怕怕哦!你以为天道是吃白饭的,什么物种都能穿越,当时空壁垒是筛子吗? (本章完) ------------ 第二十六章 弥天大祸 山海仙乡,千年前,涂山狐狸洞。 整个狐狸洞都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今天是个上天降下祥瑞的好日子,他们涂山氏下一代的王后出生了!且看满天红霞,凤鸣涂山,飞鸟群群,走兽贺喜,实打实是他们的王后没跑了! 与一般的家族不同,涂山氏是女子掌权,王虽尊贵,实际作用就是个吉祥物,一应家国大小事务,都是王后说了算的。 涂山每一代的王后,只会有一个名字,叫做涂山雪,其余的小狐狸,都是由着家长随便起一个,比如她,就叫涂山若白,因为她出生时,毛色不纯,白里夹杂着点点灰。 若白围在母亲的榻边,着急跳脚想看看新生的小妹长得好不好看,但她人小脚短,哪怕化为原型,都跳不上去。 家里人都忙着恭喜新王后的出生,竟没有理她,若白伤心之余,跑出去撒气了。 狐狸洞附近有结界,内里十分安全,小狐狸原本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但她太大意了,竟一时气愤之下,咬破了结界,跑了出去。 七块灵气满满的天河玉髓做为防御阵的阵石,也只有有涂山血脉的狐狸才有能力咬碎,他们本就生为半仙之体,仙家宝物于他们不过寻常。 她跑出去玩得倒是畅快,可是回来之后,才知道闯了大祸,涂山的天都差点翻了。 旱魃闯入了涂山的地盘,甚至还杀了母亲,咬伤了小妹! 她脸都绿了,旱魃虽然是山海世界里无敌的存在,但与涂山氏向来井水不犯河水,并无新仇旧恨,为何会突然下此毒手呢? 脸被打了,自然不能这么算了,没有人在意旱魃为何会来,他们忙着纠结人手报仇。 等到两败俱伤,涂山氏死伤过半,旱魃也重伤陷入昏迷开始沉睡后,她才被揪了出来。 到底是小孩顽劣,并非故意,最终她被关在禁地里二百年,静思己过。 等到她被放出来时,才知当年之事的真相。 旱魃本是来贺喜的,但众人皆知,旱魃本身亦正亦邪,乃天下僵尸之祖,一旦现身,周围必赤地千里,寸草不生,因此多数时间被视为妖邪。 传言旱魃喜怒无常,最喜生啖小儿以滋补,闻小儿啼哭便会止不住嗜血之欲。 这个传言几分真,几分假。 旱魃是个很温柔的大姐姐,原是炎帝之女,为救天下苍生才被上天诅咒,千万年来,沦海桑田,她始终孑然一身。 这诅咒劲道太大,身为仙身,亦不能完全压制,每每发作,便会失去理智,所作所为都不受控制。 这一次,很不巧,已经过了近万年平稳日子的旱魃刚走到涂山的地界附近,便失了神智,沦为杀人机器,所过之处,百兽喋血,最终,她浑浑噩噩从结界破口处闯入,殃及了无辜。 自那之后,她家小妹体弱多病,经年不能见人,必得进涂山密境的太虚湖畔静养。 若白听闻此事,只觉得当年祖祖祖奶奶只关她二百年禁闭,罚得太轻太轻了。 她想要去看看可怜的小妹,可是无论她怎么解释,都没能得到许可。 如此过了千年,她与小妹俱都成年了,便是连王的候选人都已红了两根狐狸毛(他们涂山的狐狸,只有上了岁数才会长红毛,年老时便会变成火狐狸。) 这一年,涂山受了灾,洪水漫天,生灵涂炭,族中长辈均去参加祈福大典,没人管得了她,她才终于得了机会,溜进了太虚湖。 狐狸是陆上的走兽,控水能力一般,她游了许久,久到都快淹死了,才终于看到湖边一座简陋的茅草屋,屋门前,坐着个我见犹怜的女子。 血脉上天然的感应,让她情不自禁地加快了速度,而屋门前静坐的女子也茫然地抬起了头。 四目相对,若白很高兴,小雪很害怕,她长到千岁,见过的人都有数,除了日日伺候的小婢女,以及几个族中长辈外,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同龄人。 害怕之余,更多的是好奇,于是两个小姐妹一聊一下午,最后若白塞给小雪一个传讯符以便联系,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渡水游走了。 两个小狐狸就这样背着长辈,暗自联系,小雪第一次有了朋友,喜不自禁,什么事都愿意分享给她,性格也日渐活泼,让若白以往对她的愧疚都少了不少。 然而,开心快乐于一般的小孩是件好事,于小雪却是致命的。 她被旱魃咬伤后为何长居太虚湖畔,不与族人接触呢?并不是她身体真的有多羸弱,而是因为她被咬后,感染了这世间最霸道的毒素,那是连神仙都无法可想的原始尸毒。 如若她静心宁神,清心寡欲,还能像正常人一样多活两年,如若她情绪起伏太大,身体内本就多的毒素会更加占了上峰。 小雪本是半仙之体,不会完全变成僵尸,但是她亦绝非常人,是个半狐狸半僵尸的存在,浑身上下都带毒,长此以往,连最基本的接触,对别人来说都是致命的。 那天,小雪正与若白聊得欢快,小婢女送来了新鲜瓜果时,她等不及果盘放下便伸手去拿,不小心碰到了小婢女的手。 这本是最平常不过的一件小事,但是四个时辰后,小婢女变成了僵尸,嘶吼着跑出禁地,被守门卫士击杀。 老祖们聚在一起开了三天三夜的会,最后还是老王后疲惫地捏了捏眉头:“放弃吧,咱们涂山一族,若得天庇佑,在我有生之年再降下新的王后继承人,是我族之幸,反之,则是气数已尽。” “做得利落些,别让小雪受苦。”老王后声音苍凉。 若白紧紧捂住嘴,不让自己惊叫出声,她刚才听到什么了?老祖们要处死小雪? 她一直躲在地洞里,直到所有人都离开屋子,才钻出来。议室厅她还是第一次进,挖个通道挖得她十个爪子都疼,一身狐狸毛脏兮兮的。 但现在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样救小雪,她才一千岁,还是个宝宝,怎么能被杀死呢? 死了,就像阿娘一样,再也见不到了,如何使得。 小小的狐狸这一次一定要救自己的朋友! 要跑,但是要怎么跑? 涂山很大,与之交好的家族很多,小雪不能去任何一个家族的封地,以免被长辈接回来。 要去哪呢? (本章完) ------------ 第二十七章 屡次作死 她想到了一件东西。 族中至宝,月光宝盒! 那是女娲娘娘补天后剩下的最后一块五彩石所制,有穿梭时空之能,逃到别的世界,小妹才安全! 她说干就干。 若白别的技能学得都不怎么样,但是一手挖土绝活无人能出其右,躲过守卫的视线,她悄悄潜进了宝库,将月光宝盒偷到手,匆匆渡水,想给小雪送去。 一向安静的太虚湖畔,喊杀声冲天,小雪已经不是她记忆中熟悉的模样,洁白高贵得像月宫里的嫦娥姑姑,而是一身血色,白发冲天,上肢化爪,猛扑向祖祖祖奶奶! “不要!”她惊叫出声,两边都是至亲,她不想看到任何一方受害。 地上已经躺着的几位长辈一动不动,仔细看才发现他们身首分离,早已气绝多时,若白觉得自己全身的血都凝固了。 骨肉相残从来都是最残酷的。 小雪神智全无,现在的她,与僵尸无异,一双眼睛泛着血红,转过身想要攻击她。 若白无比后悔,她是家族罪人,当下也顾不得许多,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抱着小雪,坠入太虚湖中。 太虚湖之所以为族中禁地,便是因这一湖池水不是凡品。 虽无弱水之毒,却有弱水之效,浮力极低,坠入湖中的生灵,修为越高,法力流失得越快,最终都逃不过淹死的命运。 若白之所以能安全往返,盖因她是个懒的,修为平平,又纯靠体力游湖,湖水奈何不了她。 但小雪不一样,她坠入湖中后,身上开始飘散出乌黑的僵尸毒,离得最近的若白因着月光宝盒的保护不受侵扰。 不知过了多久,小雪罕见地安静了下来,缓缓闭上眼睛。 又不知过了多久,久到若白以为自己会被淹死在湖底,小雪突然醒了,醒来后,双眼已经恢复成湛蓝色,她猛地将自己推上岸,抢过月光宝盒。 一阵天摇地动,电闪雷鸣后,小雪不见了,只留下若白面对祖祖祖奶奶的怒火。 可是祖祖祖奶奶并没有发怒,她只是很悲凉地望着自己,咬牙切齿地问:“涂山一族哪里对不起你,你竟要致家族于死地?” 她只不过想要救自己的姐妹兼好友,如何害到涂山氏了? 望着她懵懂无知的双眼,祖祖祖奶奶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果然是天要亡涂山吗?子孙后代一个比一个蠢,一个比一个不成器,好不容易有了继承人,居然如此失去了,还连带着损失了族中至宝! “你以为涂山一族的地位为何在山海世界如此超然?你以为是单凭区区几个仙籍就能得到的吗?蠢货!蠢货!” 月光宝盒,不但能穿梭时空,还是稳定这个世界的宝物啊! 当年石猴顽劣,拔除了定海神针,如今又丢了月光宝盒,山海世界危矣! 唉! 祖祖祖奶奶枯坐于太虚湖旁,思索了一天一夜,最终才想出办法,她燃烧自己的修为寿命,送若白来这个世界找小雪,哪怕最后小雪找不回去,月光宝盒都必须带回去才行! 不然,她罪过可就大了! “所以,你放任一个实力堪比旱魃的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却在我们再三询问你时,闭口不谈?” 孔千羽的语气前所未有的冷淡,甚至有点想直接弄死这只可恶的小狐狸。 之前小狐狸还说,是自家妹妹因为贪玩贪吃才偷偷跑出来的,为了安全选择凡人的世界,现在看来,全是谎言。 前前后后,因为她妹妹,就已经造成至少五人死亡了,这些人何辜? 要不是孔千羽处置得快,何止五人!五百、五千、五万都可能挡不住! A市连二线城市都算不上,却拥有数百万人口!她怎么敢!!! 手中灵剑瞬间现形,轻轻搭在小狐狸的脖颈处:“给我一个不现在杀了你的理由。” 这么个没脑子能惹祸的家伙,杀了更干净,先灭了她,再找到她那祸害妹妹。 “你不能杀我,我是涂山的公主!我是半仙之体!” 层层威压之下,若白终于知道怕了,眼前这一对师兄妹自己哪个也打不过,一过来就被抓的阴影很难挥去。 哼!神仙他们杀不得,半仙还杀不得吗?在地府的那堆鬼仙处受的气可还一直憋在心里呢,现在杀个没有靠山的半仙,孔千羽毫无压力! 灵剑削掉了一堆雪白的狐狸毛,小狐狸秃了一片,差点吓尿。 她又不是真的傻,不像自家长辈失望为主、吓唬为辅,孔千羽是动了真格的!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能救他!”小狐狸爪子一伸,指向玄倾。 孔千羽的剑顿住:“救他?他为何需要救?” “我能感受到,他的灵魂出了问题,活不了多久了,我能修补!我能救他!” 活不了多久? 孔千羽狐疑地望向自家师兄,后者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似乎小狐狸说的命不久矣的人,与他无关一样。 “放心,陪你到攒够功德,回归宗门,还是没问题的。”几十年之内,他不会有事,宗门秘法足够他保命,至于再以后的事,他回不回去都是死,有什么差别。 他这么满不在乎的态度,倒让孔千羽有几分相信小狐狸。 自家师兄是什么性子,打落了牙齿也得和血吞,绝不会在外人面前露怯。 “你说的是真的?”这句是问小狐狸的,小狐狸点头都快出残影了:“真的,比真金还真!” “那你说来听听,如何修补。” “拿我的内丹!每日蕴养在他身体里,只要一千天,就能让他破碎的灵魂恢复原样。”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哦,那我为什么不直接杀了你,取了你的内丹呢?”孔千羽的灵剑再度挥过去。 “那不行,这内丹需得每日在他身体里停留三个时辰,再由我蕴养三个时辰,才能有效!如果你杀了我,那我的内丹就没有用了!” 灵剑瞬间消失,孔千羽在空中快速结印,一套比之前玄倾下的要复杂得多的禁制冲进小狐狸体内,直接印刻在其灵魂上。 小狐狸发出一声惨叫,四肢着地,无力地喘着粗气。 “暂且留你一命,如若你再乱跑,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玄倾轻笑:“所以师妹是打算救活我,再带回宗门处置吗?” (本章完) ------------ 第二十八章 不欢而散 “三师兄,我们从来都不是敌对关系。”孔千羽叹了口气:“所以你大可不必,把全身的刺都竖起来。” 孔千羽也没想好,或者说,她强迫自己不去想,自己与三师兄到底该何去何从。 她并不想伤害他,这一点很清楚,曾经近千年的师兄妹情谊,各位师兄对她的好,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三师兄是其中对自己最好,性格最跳脱,同时也是天赋最高的一个。 尤记得师父曾经说过,三师兄的天赋,远在师父之上,极大可能会是他们之中,最先得道之人。 可世事无常,其余的师兄都与师父在天庭团聚,只余她一个鲁钝的,外加三师兄一个脑子进了弱水的。 她实在是忍无可忍,终于还是问了出来一直压在心底的问题:“三师兄,你告诉我,当初你偷宗门至宝,叛出师门,究竟所为何事?” 那么一个无甚作用的破烧火棍——额,也不是全无作用,她用起来还挺得心应手的,但是吧,再好用也不过一件法器,他们想要,磨磨师父,更好的要多少有多少,何况三师兄自己还会造。 得不偿失,但凡还有点残存的脑子都干不出来的缺心眼事,偏偏三师兄就干了! 她想了近两百年也想不通。 更想不通的是,为何师父一定要让自己来捉三师兄回去,明明宗门对寻他一事不甚上心,说不得在背地里,掌门人还得关起门来大笑三声,终于不用拿个废物当宗门至宝,惹其他门派嘲笑了。 所以,三师兄跑就跑了,师父你如此执着是干什么啊?还告诫她不止一次,找不回三师兄,她修不了正果,成不了仙。 他们之前到底有什么孽缘?上辈子自己挖了三师兄的祖坟?还是三师兄杀了自己全家?非得要闹到不死不休的地步? 大可不必吧! 她曾经也想置之不理,反正师父都跑到天上去了,想要回来是不可能的,这个世界的灵气根本支撑不了真仙下界,会直接崩溃。 一门心思地闭关修行,想要感悟天道,水到渠成,位列仙班。 然而她枯坐十年,修为无甚寸进,或者更准确说,是从三师兄叛出师门开始,她便觉得修行极为艰难,卡在元婴后期多年,连体内的经脉都多了几分迟滞。 思来想去,她才追随三师兄的脚步,来了这个凡人世界。 幸也不幸,她找到了他,在知道他穿越时空壁垒付出了什么代价后,她肯定自己相当心疼他。 青虚派一代天骄,失了肉身,险些陨落,以妖兽身份生存下来,其间多少心酸,单看现在三师兄的性子左到什么程度,就可见一斑。 以前多洒脱多豁达的一个人,现在但凡自己有点风吹草动,他都怀疑自己要杀他。 近千年的情谊,难道自己在他心里,就是个冷血冷情的人吗?她也是有心的,她也懂好赖的。 她就是不理解,为什么三师兄要作死,陷入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地步? 玄倾沉默了。 这份沉默让孔千羽的心也跟着沉了沉。 她苦笑道:“咱们师兄妹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吗?”既然已经开口,今天不问个答案出来,她无论如何都不甘心。 玄倾继续沉默,事实终究如何,自己说出来,于现在的小师妹不利,她有她的使命,可是现在的她,心智足够成熟吗? “你说话啊!”孔千羽最讨厌的就是这样,无论是他,还是那群上了天的,对待她时,都好像她一捏就会碎一般,小心翼翼,什么事都想要瞒着她,替她扛。 她是个成年人,修为不俗,身手了得,她也可以,为师兄们撑起一片天,为何他们就是不信她呢? “现在还不是时候,等需要你知道的时候,我自会一字不落的告诉你。” 玄倾原本以为他有几十年的时间慢慢跟小师妹说清楚,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能活着回去。 这具身体外表看来还好,内里早已千疮百孔,以他的修为,也只能再维持百年。 百年之后,想来小师妹也快要赚够功德飞升了。 到那时再告之于她,想必会更容易接受吧。 师父给他的重担,他也算完成了,他们这一支,一个都不能少。 除了他自己。 他自下定决心那日,便没想过再活着回去。 师父啊~你还真是给了徒儿一个大大的重担啊! 玄倾抬头望天,只见原本晴朗的天空有白云聚拢,其上隐隐透出几分光晕,内有人影若隐若现。 哈哈,现在你可打不着我喽~ 正殿里,未塑金身的木头像眼睛里突然流出两条血泪,玄倾看到后吓了一跳,转头看向小师妹,后者正因得不到回答,又不忍与他兵戎相见,对着桌椅板凳撒气。 只见半尺厚的石板像豆腐一样被切成无数个长条。 砍得好,这玩意冬天坐上,比宗门的极北冰棺还凉,都快把他冻出痔疮来了。 趁着小师妹不注意,玄倾闪身擦干木头像的血泪,又出来抬头看天,眼神中充满警告。 聚拢的白云四散开来,转瞬消失不见。 孔千羽撒了气,又有些心疼被砍碎的桌椅,虽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也是花了真金白银买回来的。 算了算了,给令泽打个电话,让他再买一套送来吧。 孟(大冤种)令泽接到电话后哭笑不得,什么时候石头桌椅都变成消耗品了,二姐好生恐怖。 他挂了电话后,又打开微信看了看,要不要告诉二姐呢? 他前两天收到了孟与安的消息,说她要结婚了,结婚对象是苏郝,苏家的小儿子。 苏家?是他认识的那个苏家吗?苏家不是一直都只有一个儿子吗? 而且孟与安不是一直与苏赫在交往吗?怎么又冒出来个苏郝?苏家什么时候多了个小儿子了呢?没听说过啊! 他怕大姐被人骗,苏家有钱有地位,怎么可能会愿意要一个跟自己大儿子谈过恋爱的女孩子,嫁给自己家另外一个儿子。 这其中会不会有猫腻? 虽然他很讨厌孟与安在孔千羽回来后的所作所为,到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姐,他也不想她吃亏。 还是告诉二姐一声吧,她那么聪明,一定有办法的。 (本章完) ------------ 第二十九章 好自为之 “苏郝?”自己毁了那小书灵的幻境,自己出来的同时,小书灵曾经吸收进去的活人一块被扔了出来,其中就包括孟与安与苏郝。 但问题是,过了这么久了,苏郝居然还活着,这有点超乎她的预料了。 苏郝本早该在生下来时就死了的,是苏母王玥的执念让他变成婴灵留下了她身边,不能轮回转世。 一般像这样的婴灵,注定没有下一世,他们的力量会随着停留在人间的时间越来越长,越来越被父母遗忘,而变得越来越虚弱,直至灵魂自然消亡,从此天地之间,再无迹可循。 所以苏郝还能有个稻草身体,还能活到现在,小书灵功不可没。 她蓦地想起,自己之前是见过苏郝的。 那个在小巷子里拉着自己要找孟与安、被自己削掉了两根指头的傻小子,在小书灵死后居然还能活着,他的那具稻草身体到底怎么撑这么久的? 想去看看。 “日子定在哪一天了?” “就下周四。” 孔千羽皱了皱眉,今年已经没有适合结婚的好日子了,她掐指一算,那一天是个除了迁坟外诸事不宜的日子。 哪户正经人家会选这么个日子结婚啊?路边十块钱一次的骗子也能从万年历上翻出个宜婚嫁的好日子。 孟与安到底想干什么? “到时候如果你去了,有什么异常,及时通知我。”她虽有好奇,却不想当圣母,救不相干的人。 孟令泽答应下来,然后站在孔千羽身边,欲言又止。 “有话就说。不过你想让我去监狱里看那老头,我可不去。” 那他还说个屁啊~ “可是,我上次去看他时,他的脸色真的很不好,说在里边吃不下睡不着的,人整个瘦了好几圈,头发都白了。” 自己亲爹入狱才半年,像老了几十岁,他真的心疼。 “自作孽,不可活,他现在的下场,都是他应得的。实话告诉你,孟家的因果反噬,现在全在他一个人身上,他活不了多久了,你做好心理准备吧。” 孟令泽垂下了头,孔千羽以前就告诉过他,但他不愿意相信,现在亲眼看到了,不信也得信。 “到底是亲生父亲。” “是你父亲,可不是我的。”她亲爹早千年前就死了,现在都不一定轮回转世多少次了。这个挂名的爹开始对自己可是不安好心的,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我妈最近心情不太好,就连精神都大不如前,还得一直加班,唉,为什么我还要两年才能大学毕业?全家最没用的就是我了。” 这半年来发生的事太多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哪怕他已经尽力开解自己,时不时还是会觉得郁闷。 孔千羽盯着孟令泽看了一会儿,他的父母宫自孟家破产后,便有些晦暗,隐隐有塌陷之兆,她自是知道,主要因为孟尚歧快死了。 今天再看,却是塌得太厉害,隐有失双亲之相。 “走吧,带我去见见你妈。” “嗯?”二姐想去看妈自己,可把孟令泽吓了一跳,他知道孔千羽的性子,不熟的人,理都懒得理。 难道是妈妈有什么不妥?失去父亲他是有心理准备的,但是连母亲一块都失去了,他可怎么办? 他忙不迭地给谭弈打电话,得知今天晚上依然要加班,不用等她回来吃饭后,孔千羽也不在意:“那我晚点去,十点吧。” 孟令泽回去时的步伐无比沉重,坐在客厅里寝食难安,度秒如年。 等到钥匙声响起,谭弈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家门,半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时,他才算回了神,时不时打量着母亲。 记忆中总是精明强干的母亲,眼角早已爬满细纹,原先购买的大牌衣物包包大多数都卖掉变现了,现在的她神情疲惫,衣着朴素,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不过是条没卖出去的项链。 他突然有些恨父亲,毁了这个家,更恨自己,这么些年都把自己惯坏了,一事无成,二十好几的岁数,还躲在母亲的翅膀下,没有直面社会风雨的实力。 他轻手轻脚倒来杯温水:“妈,喝口水吧?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谭弈摆摆手:“水就不喝了,有什么吃的给我拿点,真的饿了。” 马上到年底,快要过年了。 有句话叫,会计与年猪一样,最怕过年,他们年终各种报表对账核算,已经整整半个月,没在十点前进过家门了。 许久不曾给人打工,猛得如此高强度,她有些身心俱疲,累得根本休息不过来。 孟令泽手忙脚乱地煮好了一碗泡面,还特意放了鸡蛋和西红柿,谭弈很欣慰,自己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儿子,也能在她疲惫的时候照顾她了,孟令泽却对这样的表扬很脸红,发誓要好好学学厨艺,家常菜总是要学会的。 门铃突然响了,孟令泽抬头一看,十点整,是二姐来了。 谭弈狼吞虎咽地吃着面呢,抬头就看到了前闺蜜的闺女,她是很有几分不好意思的,因着对她们母女的愧疚,她不是很想见到孔千羽。 “千羽来了?快坐。”她笑得有些局促。 孔千羽没有接话,只是打量着谭弈,心道自己这一趟还真没白来。 谭弈周身的气息很混乱,阴气过多,细看之下就会发现,最近被人算计,遇了鬼想要她的命,长此以往,恐怕活不了多久。 “你是不是最近感觉特别累,还特别怕冷?” “是不是令泽这孩子跟你说的?阿姨没事,就是最近工作太累,我岁数也不小了,有些不适应。”谭弈笑笑,泡面的香气一直往她鼻子里钻,她没忍住,捧起碗把汤一滴不剩全都喝了。 孟令泽张了张嘴。 谭弈以前最不爱吃的就是泡面。 他们刚搬出来时,手头比较紧,谭弈还没找到工作,他又要交学费,剩下可以支配的生活费就少得可怜了,泡面便宜,味道还可以,便是那段时间他们的主食。 但是谭弈真的不爱吃,最多吃半包顶天了,可现在,这是他们两个人的量,孟令泽想偷懒少刷个碗,就拿了个汤盆一起端过来了。 现在被谭弈吃得干干净净,连个干菜片都没剩下。 他慢慢转过头看向孔千羽,无声地询问:我妈这是怎么了? “问题不大,有人养了小鬼,想吸她的寿命。” 这还问题不大?! (本章完) ------------ 第三十章 不可貌相 “姐,求求你,救救我妈吧!”孟令泽经历的事太少,又事关至亲,便有些急了。 孔千羽面无表情地扫了他一眼,深深觉得孟家的基因有些问题,不然她怎么会有这么个名义上的傻弟弟。 她主动来看谭弈,不就是为了救人的吗?不然她还能来干嘛?跟谭弈亲亲热热地吃晚饭?开玩笑,她们不熟! 孟令泽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亲姐姐鄙视出天际了,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就想抓谭弈的手,被亲妈也无情嫌弃。 “我手里钱不够,可不可以分期?”谭弈有点小紧张,她小声问道。 “没事,让你儿子以后慢慢还,母债子偿,天经地义。”孔千羽大手一挥,就决定了孟令泽以后打工狗的命运。 她掏出张符箓:“这是护身符,你最好贴身戴着它。明天该上班上班,什么时候符箓发烫了,什么时候记下接近你的人是谁,发消息告诉我。” 谭弈这一夜都没怎么睡好觉,每隔半个小时都会被惊醒,然后伸手摸摸胸口的符箓还完好无缺,才松了口气。 她自知道有人打起她的主意后,才后知后觉发现,自进了这家公司后,她时常感觉疲惫寒冷,哪怕是刚入职时,秋高气爽,站在太阳底下能把人晒晕,别人穿短袖配卫衣,她也得穿着薄款大衣,身上一丝汗意都没有。 恐怕她一入职就已经被人盯上了,至于为什么会盯上她,可能只能等找到那个人,才能问个明白了。 第二天,她顶着大大的熊猫眼进了公司,神情比昨天下班还憔悴几分,好在财务室里的其他同事与她大同小异,每个人都一副怨气比鬼重的模样。 忙忙碌碌的工作让谭弈暂时忘记了自己的糟心事,直到快下班时,胸口的灼热烫得她差点跳起来。 已经晚上快十点了,整间公司里,加班的人寥寥无几,就连他们年底最忙的财务室里,也只剩下她与另外一名同事。 这名同事与她隔了一个工位,在一起呆着的时间超过十个小时,符箓一直安安静静没反应,现在突然这么滚烫,肯定不是因为同事。 谭弈的目光转向刚刚推门进来的男人,心底早已掀起惊涛骇浪,面上却一点不显,还堆起了职业微笑与来人打招呼:“马总,还没下班啊?” 马总,名叫马乘风,是这间公司的老板,谭弈仅在当初入职时见过一次,平常在公司里,也几乎没有打过交道。 所以怎么可能是他? “年底了,你们辛苦了。”马总笑得很温和,他走到谭弈的工位旁,将手中端着的两杯奶茶放到桌上:“感谢两位美女的辛勤劳动,等年底给你们包大红包!喝杯奶茶吧。” 两人都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纷纷谢过马乘风,后者又与他们寒暄两句,这才离开,还不忘叮嘱她们早些回去休息,注意身体。 “都说马总体贴下属,待人温和,以前没打过交道,光是听说,现在看来,果然是个好领导!” 做为一个打工狗,最大的期盼可能就是领导都是正常人,别有意为难,故意折腾,该给发的工资都发了吧。 课弈抱着奶茶,一口也喝不下去,胸口的滚烫已经随着马乘风的离开而平息,她勉强说道:“我头有点疼,就先回去了。” 这公司真是一分钟都呆不下去了,和蔼可亲的老板居然是洪水猛兽,她边往电梯口走,边给孔千羽打去了电话。 “现在我该怎么办?”出了财务办公室,整个公司静悄悄的,只有几台未关机的显示器发出点荧光,由不得她不胆寒! “放心吧,一般养小鬼的人,现实生活中都是胆小鬼,有贼心没贼胆,他不敢光明正大地跳出来害人的。电话不要挂,你直接来道观找我吧。” 谭弈定了定神,遵从孔千羽的吩咐,虽然一直觉得有什么东西跟着她,但她只听孔千羽的声音指引,一路还算有惊无险地到达了玄清观。 孔千羽站在门口等她,两盏大红灯笼带给她的温暖,足以冲淡一路以来的紧张。 她发誓,刚刚在过最后一个路口的时候,她肯定看到的是绿灯,周围一辆车都没有,听筒里却传来孔千羽的提示:“停车。” 本能地,她脚踩刹车,时速六十的车辆在发出刺耳的刹车声后,勉强停了下来,她再眨眼,车前头就蓦地多了个骑车过斑马线的学生,交通信号灯也变成了红灯。 学生隔着窗户骂了一句什么,她听不清,心底涌上一阵后怕,庆幸自己的身体反应胜过大脑的速度,没有酿成惨剧。 “小鬼遮了你的眼,别怕,继续开,就快到了。”听筒里的女声清冷,似乎没有多少感情,但当时听在谭弈耳朵里,仿若天籁,终于,她平安到达了玄清观。 孔千羽打量了谭弈一眼:“跟我进来吧。”那小鬼道行浅薄,应该是豢养不算得法,造的孽还不算多。 自己刚刚破了它的法术,小家伙应该是回到主人身边哭唧唧去了,少不得还得喝上主人的几口血,今天暂时是不敢出来作孽了。 马乘风正坐在餐厅里品尝一瓶上好的红酒,突然觉得胸口一阵钻心的痛,几秒钟后,疼痛消失,自己的小鬼却鬼哭狼嚎地冲了进来,围着他转,看得他都晕了。 这哪里是养了个为自己谋利的小鬼,分明是养了个祖宗啊!不对,他祖宗都没让他这么费心过,不过是三节两供,吃点香火,哪里折腾过他。 现在他肠子都悔青了,当初自己怎么能禁不住诱惑,请了它回来,打不得骂不得,还得自己割手腕放血养着,稍有不如意便在你耳边鬼哭。 婴儿的哭声就很烦人了,鬼婴烦人程度+10086! 他只得认命地伸出手腕,用刀划开一道小口,暗红色的血液涌出,小鬼瞬间不哭了,趴着贪婪地吮吸起来,直到马乘风的脸都白了几分,才心满意足地飘回了自己的小窝里睡觉,留下主人欲哭无泪。 所谓自作孽,不可活,大抵如是,谁来救救他,把这祖宗请走吧! 玄清观中,孔千羽将一张驱邪符烧了,化的灰放进茶里,示意谭弈喝下去,后者迟疑了一下,端起茶杯一饮而尽,连日来的不安与疲惫似乎都被温暖的茶水带走,她眼睛一亮,还想再喝一杯。 孔千羽轻轻摇了摇头。 (本章完) ------------ 第三十一章 找上门来 谭弈周身的气息重归平和,被小鬼影响的运势暂时得到了恢复,只是到底接触了几个月,被吸走的寿命很难回归了。 见她放下茶杯,孔千羽起身:“走吧。” “嗯?干什么去?” “有人给你送了这么份大礼,不回报一二可说不过去,带路吧。”谭弈给自己打电话,就说明已经碰上养小鬼的主人了,事不宜迟,这等阴损之物,还是早些去除才是。 主要孔千羽也不想一直做谭弈的保姆,她没那么闲。 “你说我们老板,虽然生意做得不大,但是公司效益不错啊,年入千万不是问题,净利润有三十多个点,相当顶尖的存在了,他养小鬼?”谭弈一直想不通,好好的日子不过,脑子进水了吗? “不然你以为,为什么大环境这么不好,经济下行的年代,他的公司能一枝独秀?” 他吸取别人的寿命,并非是为了自己,而是用于公司的风水阵。 今天在道观里闲着没事的时候,孔千羽要了谭弈的生辰八字算了一卦,总算明白了为何她会被小鬼盯上。 谭弈的命格其他方面都很一般,她这一生,早年和顺,中年显贵,晚年劳碌,能得善终。 其实说白了,普通人能得个这样的命格,就算过得不错了,人生有些波折,却也有些后福,至少她的儿子孝顺这一点上,没得说,已经强过大部分人。 再细细推衍之后,孔千羽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她的命格,有佐臣之运。 放在封建社会,用通俗点话说,如若她能为官,官做得越大,对帝星越有辅佐作用,能保短暂的国泰民安,实打实的佐臣。 但是现代社会,这些作用早已经被淡化得几乎不存在了,谭弈依然自带几分祥瑞之气,这么说吧,如果当初不是孟尚歧自己作死,就凭他后来娶了谭弈为妻,孟氏集团他只要用心经营,就不会倒,完全用不上那些乱七八糟的邪恶手段。 可惜,那点点的祥瑞,化解不了人命带来的因果。 现在这家公司,顺利得有些诡异,恐怕马乘风在其中动的手脚不少。 “你们公司,最近一年内,有没有死亡,或者伤残的员工?” 谭弈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有。” 不但有,还不止一个! 她做年终报表时,看得到全公司的财务数据,其中一项支出,就是伤残死亡员工的补偿,在往来账里都能查到。 公司五险一金交得很全,所以这些人都有社保打过来的一笔钱,公司不但将补偿金全额按时发放,马总还特意嘱咐,工资之外,要额外再给一笔补偿,算是公司对员工的关怀。 为此,马总在公司的口碑一向不错,毕竟员工之于资本家来说,不过是会喘气的生产资料罢了,不克扣工资已经对得起他们了。 几个月时间,已经足够谭弈东一耳朵西一嘴巴地听了不少八卦,也很清楚这些人要么是上下班途中出了各种意外,要么就是突发疾病死在了工作岗位上,与单位本身的干系不大,而且还在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之内,公司完全不需要多出额外的钱。 当时她还感叹自己老板有情有意,现在知道可能另有内情,三观碎了,滤镜也碎了。 谭弈在等孔千羽的下文,但是孔千羽似乎没有多说的意思,靠在副驾上,闭目养神。 车平稳地开到了某别墅区,她到了入口,发愁以什么理由混进去。 安保良好的富人区,深更半夜盘查得很严,没有正当理由,不经过业主同意,她想进去可不容易。 孔千羽连眼睛都没睁,挥了挥手,拦车杆居然自动抬起,谭弈毫不迟疑踩了油门,车子开进来了。 保安亭很快有人出来查看,嘴里嘟囔着:“没车你抬什么杆?是不是系统坏了?” 之后要怎么走呢?谭弈有些犹豫,她只来过马总家一次,还是跟着财务总监一块来找领导签字,她当时开车等在外面,连门都没进去过。现在四周只有低矮的路灯发出微弱的黄光,弯弯曲曲的小路看起来似乎都一样。 “往左开。直走到底。”左边的阴气更浓,那小鬼想来吃饱喝足,恢复实力了。 倒是便宜她了,养小鬼,其实就是拘禁了正常死亡的孩童鬼魂,鬼魂年岁越小,养成后威力越足,如果可以,与主人有血缘关系最佳,能心灵相通,如臂使指。 当然了,危险与机遇总是成正比的,小鬼就像小孩一样,喜怒无常,嫉妒心极强,万一哪一天小鬼变得越来越强大,不受控制,反噬其主,结果肯定主人小命不保。 所以此等阴邪之物一旦除去,她能获得的功德点不比救人少。 好不容易安抚好了小祖宗,自己也准备休息的马乘风再一次被小鬼吵醒,这一次不是哭唧唧,而是瑟瑟发抖地蜷进了自己怀里。 尼码,腊月天里,哪怕他家上下两层都开着地暖,温暖如春,也不代表他会想要抱着一坨冰啊! 这小鬼怕是一点也不知道它有多凉,一个机灵之下,马乘风条件反射一般,将小鬼扔了出去,根本没注意到小家伙在害怕。 至于小鬼害怕什么?如此有灵性的小东西,自然知道孔千羽的到来,而自己还不是她对手的这一事实了。 要不是碍于与主人之间的契约,它不能离开太远,此时早就跟一般鬼怪一样,逃之夭夭了,哪还会缩在角落里,瞪着惶恐的大眼睛。 “就是这家。”谭弈看到门前一对不伦不类的石狮子,上次她来时,还特意多看了几眼。无它,一间纯欧式风格的别墅前院,不养花不种草,光秃秃就摆了对石狮子,谁看了都会印象深刻的。 孔千羽下车后,一脚一个,两尊狮子轰然倒地,竟全部裂开了,露出里面小小的破布包裹。 包裹的一角缓缓划落,属于婴儿的小小指骨,在门灯的映照下,显得格外苍白。 谭弈捂住了嘴,满眼不可思议。 屋内的鬼哭声越发清晰了,还夹杂着马乘风的惨叫,孔千羽特意多等了五分钟,这才推门进去。 马乘风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他一直以来,精心豢养的小鬼正趴在他身上,毫不客气地撕扯着他的血肉。 (本章完) ------------ 第三十二章 招财害命 “救命!救命啊!”身上一道道被撕扯的伤口都在汩汩冒血,疼痛难忍,伤势看着吓人,一时半会儿,却死不了人。 孔千羽向来看不起这些用邪门歪道手段害人的,自然没什么悲天悯人的圣母心肠,谭弈倒是个心软的,但只要想想这货想害的人也包括自己,不去踹两脚就算厚道了。 那小鬼道行不咋的,咬了半天也累了,抬起头,怯生生地看着孔千羽,那小模样,活脱脱受害者形象。 本想直接灭了它,这下还怎么下得去手?它身上罪孽不多,受人指使做的坏事,大部分果报,都在马乘风自己身上。 自己就当日行一善吧。 “我可以送你入地府,但之后是受苦赎罪,还是转世投胎,都得看你自己的造化,我却是无能为力的。”鬼仙她都得罪了两个了,想要求情,不被使绊子都算好的。 小鬼侧头想了想,然后用力点点头,又在马乘风身上留下一道伤痕,这才进了孔千羽为它开的鬼门之中。 送走了小鬼,马乘风只觉得身上一轻,仿佛重新活过来一样。 “谢谢,谢谢你们。” “千万别,可不是为了救你。” 马乘风向来是自视甚高之人,他出身低微,幼时家中贫困,生活很是艰苦,打了好几份工,才勉强将大学读完。 在老家,他是山沟里出来的金凤凰,是全家乃至全村人的骄傲,二十世纪初的大学生还是很值钱很金贵的,被所有人仰视的感觉,他很喜欢。 但是这一切在离了象牙塔后,变了。 他不过是众多毕业生中的一员,没有背景,没有人脉,无人欣赏,找了个月入两千的工资,已经是他的极限。 被前辈支使,被上司喝骂,被客户拒绝,被原本不如他的人鄙夷,种种落差,他强烈地想要成功,想要发财,想要站在高处俯视他人。 他走了条捷径,凭借不错的外形与缜密的观察,他盯上了同公司的女同事。 本市户口,独生女,家里经营着买卖。 殷勤周到,甜言蜜语,对初出社会的小女生还是很有杀伤力的,他成功抱得美人归,并几年如一日对妻子好,以赢得岳家的喜爱。 孩子三岁时,见时机成熟,他提出创业的想法,得到了岳家的资金支持。 一百万启动资金,他眼光不错,赶上了好时候,公司开始起步,到后来平稳发展,年入数百万,也算不大不小的成功人士。 他站在了以前无法企及的高度,但还不够,他想要站得更高,笑得更好。 在此之前,他与妻子提出了离婚,彼时妻子还有些不敢相信,他们明明感情很好,生活越来越好了,为什么突然要离婚。 妻子问他是不是外面有人了,倒也不算,男人逢场作戏,走肾不走心怎么能算出轨呢?他只是,不想再见到岳家的任何一个人,因为他们,是他曾经出身卑微的见证人。 如今光鲜了,他不想再让任何人知道。 妻子分走一部分财产,带走了儿子,没关系,有了钱,有了地位,还会有更好的女人与他结婚生子,他的事业给了他自信。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他的公司主要做对外贸易,三年封闭,连生存下来都难,他的房车都卖了还债,才算勉力撑了下来。 没想到,开放后的日子远不如曾经好,收支平衡都是问题。 他不能失败,如果失败了,失了岳家的帮助,他已经没有机会再东山再起了。 所以最终的结果,是他听信了一个酒肉朋友的劝说,专门飞的邻国,请回来了个小鬼。 一年来,他用得得心应手,风生水起。 唯一需要付出的小小的代价,也不过是一点血而已。 招财之道,小财容易,摆个风水局,再天时地利人和,小钱自来,但是想招大财,光靠风水局是带不动的,需得命里带财才行。 因此他才选了个要用邪术的风水局,小鬼为他吸取人的寿命,以此为引,做为风水局的祭品与阵眼。 他们公司招进来的人的生辰八字,他都会拿给所谓的大师去测算,看看他们与公司是否相合,相合的留下,不相合的慢走不送。 满公司的的员工都不知道,他们当时签了合同来打工,其实是真正意义上的卖命。 顺风顺水了一年,早已经让他忘乎所以,不知这世界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作恶者,终有一天要自食恶果。 “呵呵,我做了什么?你们有证据吗?”马乘风不在乎地笑了,他艰难地掏出手机打了120:“你们能奈我何?” 眼前这个女人,弄走了自己的小鬼,他还得花费不少再去请一个回来,其间付出的时间与金钱成本,他怎么能不怨恨。 至于他认识的谭弈,开除了事,她要敢乱说话,呵呵,怕是她先会被别人当成疯子。 鬼神之说就这点好,真东窗事发了,完全可以一推六二五,死不承认,法律制裁不了他。 “你还真是无知啊。”薛无为带着青城山的同道进来时,正听到马乘风的狂妄言论,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了。 井底之蛙的现实版,对玄门知识一知半解,就敢胆大包天害人性命,当他们玄门联盟是死的吗? 第二天,谭弈姗姗来迟,同事们都没有忙于工作,而是聚在一起聊天,反正公司老总被抓了,他们这公司迟早要完,还工作什么,能把这个月工资要到就很不容易了。 “姐,你听说了吗?马总被抓了,说他在外面犯了事,杀人了。” 这是对外的说法,谭弈心道我知道的内情可比你们多得多,毕竟当时自己全程围观了马乘风从桀骜不驯到跪地求饶的全过程,玄门V5! 唯一让她有点郁闷的地方就是,她以为自己有真才实学,所以年龄不是问题,顺利入职,现在想想,人家看上的是她的命,其他正经公司,大概不太爱要她这么大的,又赶上年关,她再次求职成功的可能性直线下降。 唉,没钱的日子,难啊,要不把儿子卖给孔千羽打寒假工吧,以后自己就啃儿子好了。 这想法自从冒出来之后,比缸里的水瓢还难按。 早半个月孟令泽就放了寒假,天天在家窝着玩游戏,早上不起晚上不睡,自己早看他不顺眼了。 嗯,回去就打包送道观去。谭弈打定主意。 浑然不知自己美好生活就要终结的令泽同志拉过床被子,这两天降温了吧,怎么觉得有点冷呢。 (本章完) ------------ 第三十三章 一切向好 小狐狸倒是真没敢骗人,玄倾每日打坐,以涂山狐狸内丹之力为引,将自己破碎的神魂小心地一片片重新粘在一起。 这是一项既费心血又费时间的工作。 才将将两个时辰,他整个人已经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薛无为进门时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回事? 玄倾的表情太狰狞太痛苦了,他忍不住上前,担心出事。 “别碰他。”孔千羽出声阻止。 灵魂本身就应该是一个整体,任何方式导致的分裂都会引起严重后果,再想粘回去本就是闻所未闻的事。 此事想来就知,痛苦异常,偏除了自己之外,别人还一点忙也帮不上。 这几日,事情也算进展顺利,虽然每每玄倾都云淡风轻地说没关系,不困难,但是他连续三天水米未进,躺在铺盖上像条死狗一样大喘气,以及小狐狸收回内丹后萎靡不振的样子,孔千羽看在眼里,疼在心底。 “怎么得空过来了?是马乘风出什么问题了吗?” 薛无为摇摇头:“不是,我今天是送钱来了。”他上次拿走的符都已经卖了出去,玄倾没有能过得了明路的身份,孔千羽又懒得管钱,他便直接拿了现金过来。 五大捆红彤彤的票子放下,薛无为有些不好意思:“同道们让我问问大佬,能不能卖些攻击符箓,他们愿意出高价购买。” 孔千羽点头答应下来,最近三师兄想挣钱已经要走火入魔了,自己早日把偏殿盖好,也算帮忙了。 烈火符、神行符最抢手,寒冰符和驱邪符也供不应求,天雷符价格太高,一般人也买不起,只有门派大佬订了十几张。 孔千羽用了一上午时间挣了几百万,算算手里的存款,应该能够建两间偏殿了,便让薛无为介绍个靠谱的建筑队,争取过完年就能开工,自家师兄也不用瘫在正殿,让祖师爷的神像眉毛皱到飞起。 大量的优质符箓流入市场,带来的最直接后果,就是本来不太显的玄门水平突然海啸似地拔高,反应不及、适应不良的作恶小鬼小妖被修理得哭爹喊娘。 某工厂里找了十几个替死鬼还不知足的厉鬼:就挺突然的,他盘踞数十年,见过的臭道士数十个,但是一个能打过他的都没有,甚至还有三两个学艺不精的,被他当成了下酒菜打了牙祭。 结果呢?他都没看清对面想收他的道士长什么样,还以为来的是与之前水平差不多的歪瓜劣枣,正准备凶性大发,让对方尝尝他的厉害,就被熊熊烈火包围了。 这火不知自何处而起,至阳至刚,不小心沾上一点,都让他痛苦地嚎啕大哭。 于是乖乖束手就擒,成了阶下之鬼。 “嘿嘿,这烈火符可真好用!才一万块一张,划算,赶明得求求无为那小子,再多买几张才好!” 好你个臭道士,居然不讲武德,好好地作法抓鬼,一人一鬼理应大战十八个回合,大家各凭本事,你倒好,偷偷请了外援!本鬼不服,放我出去,我们再来过! 某吸人精气修炼的小妖:咱就是说,咱虽然不是什么好妖,但却很懂分寸,不伤人性命,怎的偷点精气,就被雷劈了,55555555我的一身羽毛啊,乌漆麻黑的,丢死个鸟了! 妖魔鬼怪都在口耳相传,现在的道家修士不能惹,都得夹紧尾巴做人,一时间干坏事的都缩起了头扮鹌鹑,社会上别提多和谐多安详了。 源源不断的功德点飞向孔千羽,正在直播的她还微微愣了愣,原来卖符还有这作用?那她回头可得多卖点才行。 如此良性循环,符箓管够的情况下,众位同道放开了手脚,除恶扬善,励精图治,整个玄门一片欣欣向荣。 今天晚上照例开了直播,第一个连麦的人显然等得急了,一连砸了两座嘉年华,万把块的打赏很快让他升到了榜一位置,自然第一个连麦成功。 围观群众发出了一声惊呼:“好帅啊!” “哇,看他背景,家里一定很有钱吧?” “妈妈我出息了,见到活的高富帅了!” “这俩人放一块,好养眼好登对啊!爱了爱了,截图保存!” 屏幕上的两个人,男的帅,女的美,只不过女人清冷的面容上,刚刚还挂着的敷衍的笑意没有了,而男人十足惊恐。 “大师,你是真大师吧?求你救救我,我有钱,我给你钱。” 孔千羽凉凉开口:“现在的有钱人,胆子真大啊,什么东西都敢收藏。” 男人听了这话,眼睛一亮,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大师,救救我,我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啊!” 这个男人倒没做过缺德事,罪不致死,孔千羽跟直播间里的其他人解释了两句要去救人,无视了他们想要继续围观的请求,直接关掉直播,走了。 方知年缩在书房的椅子里,浑身冰冷,一颗心焦躁不安。 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那只鬼已经说了,过了今晚,便会取他的性命。 走廊里的时钟传来闷响,整整齐齐的十一下,每一下都敲在他的心上,像极了他人生最后一刻的丧钟。 别墅里诡异地暗了下来,明明天刚微黑,他便将所有的照明设备都打开了,可是现在,书桌近在咫尺,他能摸到,眼前却什么也看不到,只有无边无尽的黑暗。 一只冰冷的手拎着他,脚不沾地地来到盥洗室,他死死闭着眼睛,无论如何都不想看镜子里的自己。 刚刚被网友们夸长得帅,他听到后非但没有一丝一毫的窃喜,反而浑身汗毛倒竖! 他从小到大,都与帅之一字毫不沾边! 身高172,体型圆胖,大饼脸,小眼睛,塌鼻梁,还长了一脸青春痘,年纪轻轻,头顶上的头发稀少得可以在公交车上被让座。 他完全是挑了父母的缺点在长,是外人违心都不想夸的丑陋,就连亲生父母有时候也不免嫌弃。 以至于他家家底丰富,也母胎单身了三十年。用他母亲的原话说,真希望这个世界上拜金女再多一些,这样你就能娶个老婆了。 而每每相亲,那些女孩子无论什么条件,都看不上他,甚至还有人明说:我以为自己是个拜金的,但是见到你之后,我觉得钱对我没有那么重要。 你听听,你听听,这像话吗? (本章完) ------------ 第三十四章 恩怨纠葛 虽然说男人不用过于看重外表,但是别人第一眼看到你之后,并不想再看第二眼,也是无论如何都发现不了你的内在美的啊。 当你丑到惊天地泣鬼神时,就知道外表的重要了。 他时时刻刻都念着想要变美,甚至连整容都曾经尝试过,但是没用,他的丑已经超越了医学的极限。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变好看了呢? 大概是从他得了一块据说是什么古董玉佩开始的。 收藏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这些没有生命、满满全是历史的好东西不会嫌弃他,又一个比一个令他痴迷。 他认识不少的古董商,甚至还有见不得光的土夫子,明面上的、暗地里的,只要出得起价钱,这些人大多都能帮他搞来。 大约两个月前,他得了一枚玉佩。 古玉一类,他收藏过不少,但没有哪一枚,有如此玉质的。 玉本就是天然形成的矿石,被人开采出来,加工后,再有部分成为陪葬埋入地下,天长日久后,沁进去不同颜色都是常事。 以他多年玩古董的经验,第一眼看到这玉佩时,也有些挪不开眼。 所谓血玉到底是什么,他直到今天,见到实物,才算真正明白! 沁得如此均匀,如何能不让人爱不释手呢! 他几乎是倾尽了手头所有的钱,才将这玉佩收入囊中,日日佩戴,从不离身。 也是从戴上这玉佩开始,他一天比一天变得好看,身量没变,但五官却渐渐明媚起来,走在街上,再没有人避他如蛇蝎了。 他以为自己真的得了宝贝,却不想这是催命的利器! 一日接连一日,他变得起来越不像他,白日里还好,一等太阳落山,屋里漆黑之际,他便会陷入沉睡昏迷之境,做着冗长又醒不过来的噩梦。 在梦里,他昏庸暴虐,弑杀无度,本是天之骄子,站于朝代巅峰,却一朝被废,仓惶出逃,如丧家之犬,朝不保夕。 逃命的日子似乎不长,他终究还是不甘心,被人杀死在深山之中,连具棺椁都没混上,被草草掩埋,结束了短暂又作恶的一生。 这枚玉佩,便是他的随身之物。 一代帝王,落得个草席裹尸,身首异处的下场,他心中一口怨气不灭,竟以玉佩为依托,千年来徘徊于人间,伺机报仇。 每每醒来后,方知年只觉得仿似大梦一场,冷汗连连,那长期奔跑后的疲惫,刀剑砍在身上的疼痛,真实得就像自己刚刚经历过一般,一时间竟分不清自己是千年前的末代皇帝,还是今生的普通富二代。 如今,已是他得到玉佩的第八十天了。 耳边的声音,从最初仿若隔绝山海的朦胧,到如今亦已日渐清晰,他能听到那个声音一直以来的呼喊:“还我命来。” 自己何时曾欠过他一条命吗?他哆嗦着紧闭双眼,不敢看镜中的自己。 那张脸不是自己的,不是! 此时此刻,他无比清晰地认识到了,哪怕自己原先长得像只癞蛤蟆,也好过顶着一张别人的皮,连身体也越来越不受自己操控。 他的手,缓缓抬起,狠狠扒开了他的眼皮,镜中,一张粉面桃花,似笑非笑的脸。 “我找你找得,好辛苦啊。” 一千年了,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天知道他每一天有多难熬,从深山孤坟的度日如年,到世间飘荡的浮萍无根。有多少次,他都以为自己坚持不下去了。 玉乃灵物,才容得他栖身多年,然而千年依旧是太漫长的时间跨度,他的灵魂,也终究要消散了。 可他不甘心啊,他还没有找到杀他之人,他的仇,还没有报完! 但他无计可施,玉佩与他的羁绊之深,早已成为灵魂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他们之间,谁离了谁,都要共同湮灭在这冷酷的世间的。 罢罢罢!他闭眼等死,整块玉都灰扑扑的,放在鉴宝斋的高阁之内,无人问津,只等他消散,玉碎,世间再无此物。 也许是千年来凝结在玉佩上的怨气,就在他即将消散之时,一只纤纤玉手将其拿在手中,低声道:“倒是个执着的,相遇即是有缘,便救你一救吧。” 霸道的力量强势涌入,他的灵魂像被投入到了开水之中,迅速复苏,却也痛苦难耐,临别之际,他只来得及看一眼救命恩人,是个美若天仙的女子,个头小小,一脸寒霜。 没多久,玉佩便被方知年买回了家,灵魂深处散发出来的熟悉之气,让玉佩中还在休养的他瞬间探出头来。 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大抵如是! 这一次,定要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孔千羽来得很是时候。再晚一步,方知年就要清晰地看到自己整个人身嵌进玻璃是什么体验了。 他半边身子卡住,残存的理智正指挥着唯一能动的左手,搭在镜子边上,努力拖延被灭掉的时间。 孔千羽见到那只作怪的老鬼,身上竟然还有不小的龙气,也微微一惊。 大清亡了得有一百多年了,身上还有龙气的鬼来头恐怕小不了,至少也是哪一任上的皇帝。 这就有些奇了,皇帝死后,除极少数外,都好好地安葬在皇陵之中,自有钦天监组织安排人员作超度法事,宗正府三节两寿摆供品,不曾怠慢,养不出此等怨气深重的厉鬼。 “救、救我!”方知年余光看到有人进来,忙不迭地求救,孔千羽这才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这鬼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暂时阻止他行凶害人才是。 有龙气护身的鬼不好搞,能讲理还是要讲理的,不然一不小心,自己下手重了,打得他魂飞魄散,自己最近几天好不容易挣下的功德,怕是得被天道无情收回。 谁让贼老天是个小气巴拉的,所以现在孔千羽畏手畏尾,过得憋屈得不行。 尤其是这一人一鬼身上,还有一条若有似无的因果线,真.见了鬼了,这鬼看起来就年纪不小,身上怨气之重,已经能随便人前显形了,这个人,怎么看只是个普通人,不过双十年岁。 他如何得罪了一个千年前的老鬼? (本章完) ------------ 第三十五章 取而代之 孔千羽挥挥手,阻了老鬼的动作,却也没忙着将方知年从镜中拽出来,反正卡在那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死。 “你是谁?为何身上会有龙气?” 老鬼一愣,眼前这奶娃娃身上透着诡异,看着像人,又不像人,居然能一语道破自己身上有龙气护体,想来并非泛泛之辈。 但他千年来于茫茫人海之中,苦苦寻找仇人未果,如今终于得偿所愿,一刻都不愿再多等,是以懒得与小娃娃废话,一团浓郁的阴气卷过,想先困住这女娃娃,待解决了眼前的仇人再说。 可惜他卷出来的阴气,全都绕着孔千羽走,根本近不得她身,她有些好笑地看着老鬼,当了这么多年鬼,是当傻了吗? 这整座别墅都笼罩在浓浓的阴气之中,自己能毫发未伤的进来,他自当知道,这点小手段奈何不了她,何必再用出来丢人呢? 阴气太重的地方,于身体健康有碍,孔千羽打了个呵欠,她有些困了,自然没耐心听这一人一鬼的前尘往事,她并不是前来评判是非功过的,那是地府判官的工作,她对整个地府里的鬼仙都没好印象,才懒得给他们打白工。 今天她过来,是为了方知年,但却并非为了救他。 她懒懒得挥了挥手,浓得冲天的阴气瞬间退却,屋里开着的灯又重新亮了起来,这才看向脸色发沉的千年老鬼。 “我不管你是谁,更不会管你与他之间有什么恩怨情仇,要杀要剐是你的事。但有一点,你不能做。” 阴阳两隔,生死有命,死了就是死了,做了怨鬼就是做了怨鬼,一旦选择,买定离手,便不可亦不允,再后悔。 老鬼打的什么如意算盘,孔千羽心知肚明! 他根本不是想直接杀了方知年,而是准备将他封印进镜中,然后自己取而代之。 想得挺美,可惜他遇上了孔千羽。 老鬼终于变了脸色,开始正视这小娃娃。 “少管闲事,你嫌命长吗?”他色厉内荏地吼道。 夏虫不可语冰! 孔千羽摇了摇头,既然敬酒不吃,那就给他杯罚酒吧! 她抬起右手,掌心微微用力,作握拳状,对准老鬼。 他已经附身在方知年身上,整整八十天了,再差几分钟,午夜的钟声敲响,这具身体便会成为他的肉身,让他能重新活过来。 这丫头想要干什么?想强行将他从方知年的肉身里拽出去?想都别想!他的灵魂,早已经与方知年的灵魂融合了一部分,而这一部分,恰是命魂。 两人一体同命,要死一起死,哈哈哈哈! 老鬼还没笑出声,就觉得身上一轻,他惊恐地发现,自己与方知年的灵魂,都不受控制地被勾了出去,他细长的脖子,不偏不倚,正好落在孔千羽的手心里。 对方轻轻一捏,好似并未费多少气力,他就体会到了久违的窒息感,活像条离了水的鱼,四肢扭动,想要挣脱。 “现在你能好好说话,听懂人话了吗?”孔千羽淡淡地问道。 被捏住命运的咽喉的老鬼:“.” “哟,骨头倒挺硬。” 老鬼都快哭了,真不是他骨头硬,想他都死了一千年了,骨头早就化为泥土,哪还硬得起来,实是被掐得太紧,想说话说不出来,不带你这么草菅鬼命的 老鬼拼命眨眼,唯恐迟了葬送鬼命。 只有灵魂濒死之际,他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是想再体验一回做人的感觉,他怀念曾经的山珍海味,呼奴使婢,万人之人。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如果占了方知年的肉身,重活一世,才是既杀了仇人报仇,又圆了最后心愿的完美。 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自己完全不是对手。 “怪不得有恃无恐,打量我不敢杀你呢?”将老鬼掷到地上,孔千羽也注意到了两个灵魂之间的联系。 命魂是主魂之一,失了它,活人立死。 老鬼的命魂早就散逸在天地之间,无处可寻了,一人一鬼现在共享同一命魂,如果强行分开,老鬼可能没事,但是方知年必死无疑。 如果一个人死在自己手里,天道的雷还不再劈她个外焦里嫩才怪。 投鼠忌器,孔千羽内心深处一直在骂贼老天不做人,这么恶的恶鬼不直接劈死,非得等他做了孽,自己还得收拾烂摊子。 看了一眼两人之间依旧存在的因果线,她出手了。 繁复的手势正迅速结印,虽然老鬼不知道孔千羽到底要干什么,他本能地想要逃跑。 可惜,他曾经的救命稻草,现在却变成了牵制他的桎梏。 “哎哟~”刚飘起来的老鬼重重被拉回,惊恐地发现,他的整个鬼身都一点点缩小,最终,被封印进了方知年的生魂之内,连神智都无法保留,陷入沉睡之中。 方知年蓦地惊醒,他摸摸手、摸摸腿,又摸摸头,冲到镜子前,看到的就是以前让他无比厌烦,现在欢欣不已的丑脸! “变回来了,变回来了!”他喜极而泣,就差给孔千羽跪下了。 “你倒是说说,是怎么招惹上千年老鬼的?” 方知年将怀里的血玉掏出来,怔了一下,这哪还是什么血玉,洁白得比外面天上挂着的月亮还亮。 “就这块玉佩,自得了它,我天天晚上做噩梦,都变得不像自己了。”方知年哆哆嗦嗦将玉佩递给孔千羽,速度之快,活像扔了块烫手山芋。 玉中盘桓着一股奇迹的气息,并非玉佩本身自带,孔千羽摸索着,一时有些看不透,只得先将东西带回道观。 三师兄正在煮饭,他小小的身形还没灶台高,探头探脑向锅里瞧,空气中飘着肉香,别说,还挺好闻。 “回来了?准备吃饭吧。”玄倾的话音刚落,刚才还在正殿装死的小狐狸突然冲了出来,围着孔千羽乱转:“妹妹,你身上有妹妹的气息!你在外面遇到她了?” 小狐狸很焦急,道观里这两个太危险了,她想拿回族中至宝,早日归家,由不得她不着急。 “我连你妹妹是圆是扁都不知道,没见过。” “可你身上,分明有妹妹的气息!”她不可能闻错,狐狸的鼻子,可灵着呢! (本章完) ------------ 第三十六章 麻烦来了 小狐狸在孔千羽身边急得抓耳挠腮,却没胆子造次,这个又瘦又小的女人的手段,她可是吃过苦头的。 自己出门时这小狐狸还没觉出异样呢,孔千羽拎起那块玉佩:“这是你妹妹的东西?”不能够吧,千年老鬼可是如假包换的人类,还极大可能是古代帝皇,怎么可能是山海世界带过来的。 玉佩她确实不认得,但是其内的气息,却实实在在是她妹妹的没错。 听完这玉佩的来历,小狐狸捧着它翻来覆去地看,百思不得其解。 孔千羽此时有些后悔,自己出手太利落,怎么就将那老鬼封印进了方知年的生魂里呢,现在如果再以暴力手段唤醒,恐怕方知年遭不住。 可惜了,与一条线索失之交臂,不过没关系,此次有了对方的气息,再想寻人,总比之前容易多了吧,至少不会再有寻臭符这么奇葩的东西出现了。 一个外来的狐狸,不懂人类社会的生存法则,又浑身带毒,有一半的旱魃之威,偏无论是明面上的警察,还是暗地里的玄门,都找不到她。 就连A市过年期间也很风平浪静,没再出现化僵伤人事件。 小狐狸急得上蹿下跳想寻人,玄倾得了她的好处,画了不少寻人符给她用,只要每天乖乖回来,与他疗伤,旁的时候也不拘着她,随她折腾。 相比之下,孔千羽就消极怠工多了,寻人一点也不积极。 开玩笑,蕴养灵魂非一朝一夕之功,万一在此之前,小狐狸拿回了月光宝盒,悄无声息跑路怎么办,她的族中长辈可是仙,自己下的禁制,在人族中是顶天的存在,她有信心当世无人能解,可是在仙的眼里,也许并不算什么。 如果小狐狸跑了,她上哪找第二个半仙之体,心甘情愿帮三师兄疗伤去。 因此内心深处更多的是希望那只伪旱魃藏得严实点。 日子就在玄倾每日死去活来之中,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开年之后,孔千羽继续投入到挣功德的大业上,无论直播还是破案都成就斐然,稳稳打出了好名声,每日得到的功德十分稳定,照这水平下去,再过上几百年,就有机会回归宗门了。 汗~~~~ 她都没办法保证自己这具肉身能用这么多年,到时候骷髅架子上挂点烂肉,顶风臭十里可如何是好。 回去还不得被那些徒子徒孙当成妖魔鬼怪给打了。 打得过,丢的是自己的脸,打不过,丢的就是师父的脸了,无论如何,脸都得丢。 惆怅啊! 要不是自己修行多年,想成仙的念头已经融入骨血,留在此界,混个大佬的名头可能也不算坏事。 唉!她抬头看看天,自己不过是春困了些,惫懒了些,连着休息了几天,就夜夜梦到师父跳脚叫骂。 他身后亭台楼阁巧夺天工,仙家乐声绕梁袅袅,各路神仙觥筹交错,饮宴作乐别提多逍遥了。 想来当神仙大体是很闲的,以前用在修炼上的大把时间,此时没地儿消磨,可不得盯着下界的小徒弟打发打发嘛。 她挥挥衣袖,想将脑海中的这些画面赶出去,每天能连续不断骂她四个时辰不带重样的,师父成了仙后,怎么还比从前更别唠叨了,还不如降几个雷来劈她。 至少雷劈的时间短,三五下就完事,每天夜里睡觉就跟上刑似的,弄得她一个娇滴滴的小美人,都多了几分憔悴。 她去找三师兄诉苦,三师兄正疼得打滚,哪有空理她,去找小狐狸说话,小狐狸白了她一眼:“莫不是忘了,天上一日,地上一年。你感觉他骂了你四个时辰,于他可能才十几秒钟。” 十几秒钟用来骂人,能够就不错了。 她绝倒,这样的日子真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要怎样才能多挣些功德呢?她森森地忧桑了。 电话响起,薛无为再次来电。 孔千羽没放在心上,懒洋洋地按下接听键。玄清观现在在玄门名声大噪,远比上一次玄门大比后救了一众人性命时要受欢迎得多。 无它,他们发行的符箓,物美价廉,有求必应,使用方法甚至还包教包会,谁会不喜欢,做为总代理的薛无为几乎一天能打八个电话,不是催收款就是催发货。 然而这一次却不一样:“大佬!我做错事了!”薛无为火急火燎地吼声从听筒中传出,孔千羽皱着眉头把手机拿远一点。 “我还没耳聋眼瞎呢,说吧,怎么回事?”她打开免提。 “茅山出叛徒了。”薛无为悲愤地说。 “茅山的事,与你何干?”紫霄观与茅山,八竿子也打不着啊! “夭寿哦,那叛徒叛出师门之前,从我这买了一大堆符,现在全用在茅山抓捕他的道士身上,已经一死三重伤了!” 符箓这种东西,杀伤性巨大,孔千羽没来之前,玄门一直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之中。 会画符的人少,成功率更是低得吓人,所以历来价格居高不下,就算有那么一两个心术不正的,也没有巨大的财力购置大批符箓伤人。 然而玄清观横空出世,一下子将符箓价格打成粉碎性骨折了,比路边的大白菜还便宜,众同道纷纷购买。 谁让符箓这东西,便是再菜的菜鸟使用起来,也能发挥至少一半的实力呢。 薛无为抽成抽得手软,卖得开心,卖得愉悦,玄清观挣得盆满钵满,亮堂堂的偏殿建好了,漏雨的屋顶修葺了,供奉的雕像也鸟枪换炮,金漆更是厚厚地涂了几遍。 唯一可能不太高兴的就是三师兄,他除了打坐蕴养神魂,剩余时间全用来画符了,连毛笔都用秃了好几根。 “是你自己想要挣钱的,你不画谁画?”每每他觉得手疼,想要撂挑子不干时,都被孔千羽拿这话堵回来,不禁为自己以前的无知而悔恨。 如此形势一片大好,玄清观一枝独秀之际,自然有人看不顺眼,想挑其毛病许久了。 然后他们瞌睡遇上了枕头,茅山出事了! 现在的情况就是,真正派人去抓茅山派的叛徒的,也就茅山几个嫡系弟子,叫嚣着玄清观助纣为虐,想让他们拿出个说法的,却一呼百应。 呵呵,这是看他们一直低调发大财,觉得他们软弱可欺了? 孔千羽勾了勾嘴角,脸上划过一丝讽刺的笑意。 ------------ 第三十七章 乌合之众 孔千羽晃了晃脖子,刚好最近因着挨师父骂的事,心情颇不爽利,有人送上门来给她发泄,她就不客气了。 “慌什么?是我让茅山出的叛徒?还是我送了符给叛徒?” “哎呀,我师父拦不住,玄门联盟的人往玄清观去了,说不得再有两个小时就能到!”薛无为是怕孔千羽吃亏,他们才两个半人,(小狐狸勉强算半个),玄门联盟可是一口气出动了三十几个人,恐怕能将玄清观那不大的院子挤得满满当当。 “我这人,什么都爱吃,唯独不爱吃亏,这事儿你就别管了,该干嘛干嘛去。”她不想薛无为太难做,不跟着起哄架秧子就够了。 玄清观里静悄悄的,正午时分,一天之中阳气最足之际,三师兄当然正在疗伤,孔千羽站在院中,都能听到三师兄剧烈的心跳声,显然此时并不轻松。 小狐狸那屋则死一般的寂静,她失了内丹,哪怕是暂时的,也断不可能活蹦乱跳,只变回原形趴着装死。 孔千羽十只手指,上下翻飞,将整个偏殿严严实实包裹了起来,以免万一一会儿打起来,误伤了。 这可是她花了重金重建起来的,当时钱财如流水般淌出去,哪怕孔千羽身家不菲,也有些心疼,可不能再遭无妄之灾了。 至于其它的殿嘛,正想一并翻修,还没来得及呢,有冤大头送上门,她何乐而不为。 眼见一层流光覆在偏殿上,这是护山大阵的极简版,消耗不多,却效果奇佳,孔千羽一切准备就绪,回屋安坐,端起杯白茶呷着,等待不速之客上门。 她果然没等多久,三个小时后,整齐的刹车声在观门口响起,一、二、三、四至少七辆车,阵仗不小。 玄清观的大门白天都是打开的,这群人登堂入室,直接闯入了正殿,没看见人,又转头走向她住的地方,好没礼貌,连门都不敲,一脚踹了上来。 那两扇本就老旧的木门如何禁得起这么折腾,应声而断,门外人用力过猛,竟直接栽进屋中,跪倒在地,像是特意来给孔千羽磕头一般。 “不必客气,虽然是年节当头,我这也没有红包给你,这张符,拿去玩吧。”孔千羽略抬了抬眼皮,见跪倒的人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看穿着打扮应该是跟着自己师门一同前来的弟子,便扔了张最便宜的恒温符出去。 中年男子站直身子,气得浑身发抖,他是五方观最得脸的大弟子,因师父年迈,显少出来走动,平素在外行走的一直是他,同道之中哪个见了,不给他几分薄面。 但刚刚孔千羽的话,是将他定位成哪家小辈了,于他而言,与羞辱无异。 反正他们就是要修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娃娃的,他刚想亮明兵器,就被人阻止了:“拾黄,不得无理。” 孔千羽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这名字起的. 拾黄一张脸青白交加,竟不知先收拾谁比较好,他生平恨事之一,就是道号,偏长者赐不敢辞,在外行走,一向别人都叫他俗家名字,或者称为五方观大师兄的。 他恨恨看向刚才出声之人,对上对方阴狠的眼睛,突然怂了,这个人他惹不起。 “贫道这厢打扰了。”玄门联盟现任盟主罗璇玑笑眯眯地与孔千羽打招呼:“不请自来,叨扰贵主,万望恕罪。” “既然知道不请自来叨扰他人,你们这么多人还是闯了进来。是何道理?” “自然是事出紧急,不得不来,从权一些,也是有的。” “事出紧急?茅山的人可在?”孔千羽这才抬起头,一双美目在一众人的脸上划过,等了半晌,无人应答。 “茅山弟子都去擒拿叛徒去了,委托我等替他们讨个公道。” “公道?莫不是有人拿刀杀了人,你们便去抓卖刀的,有人用术法杀了人,你们便将老祖请出来问罪?” 罗璇玑说一句,孔千羽不紧不忙地驳一句,让身后一干人等心急如焚。 都火烧眉毛了,还讲个毛线的道理,他们今天来,根本不是来讲道理的,而是要收服这道观里的一对师姐弟,为我所用,以后财源滚滚,利益均分! 他们早就摸清楚了,玄清观早在多少年前,就没落得不像个样子,几乎沦为街边骗子,孔千羽这毛丫头,师父早早就死了,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小丫头片子,不知从哪学了一手画符绝技,钱财流水般淌进玄清观。 她那个师弟更是来路不明,怎么看都是个妖兽,与妖兽为伍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罗璇玑还想再说几句,为他们今日前来,寻个好看点的遮羞布,毕竟玄门联盟既想要里子,也想要面子,主打的就是又当又立。 但是他身后的人可不想再等下去。 “少废话,丫头,交出画符秘笈,便饶你一条性命,只抓了你那妖兽师弟,以清门风就够了,不然!哼哼!”第一个说狠话的,是个散修,一双小眼睛转个不停,贪婪之色溢于言表。 “不然,又如何?”孔千羽终于放下茶杯,站了起来,她身量不足,比不得这些人高马大的男人,本不应该对他们构成威胁。 然而,她那么定定站着,视线一一从他们脸上划过时,所有人都感到了几分惧意,那是发自内心深处的,身为玄门中人的直觉! 这个女人不好惹! 但自古财帛动人心,而且他们人多势众,这小姑娘最多二十出头,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他们纷纷亮出武器,更有人叫嚣:“不给,那便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孔千羽突然笑了:“就喜欢你们没脸没皮的样子,打起来不会觉得不好意思。” 她还真怕这些人中,有她曾经遇到过的熟人,比如青城派,或者元君观的。 也不知是这些人知道自己的本事,还是他们压根跟玄门联盟的这帮乌合之众不是一路货色,竟一个也不在,眼前站着的人,她全都不认识。 那她倒也不需要手下留情了。 “玄清观豢养妖兽,不正当竞争,我们一起上,拿下她!”师出必须有名,至于这名是真是假,只要他们成功了,谁会知道内情? 历史本来就是任人打扮的小表砸! ------------ 第三十八章 牛刀小试 之前说过,这些人里,一个孔千羽认识的玄门子弟都没有,想来也没什么太厉害的角色,一块上就一块上呗,省时省力。 她眼皮子一掀,一个起落,便不偏不倚,正好落入一群人当中。 众人心道,这小妮子莫不是个傻的,他们这么多人,双拳尚且难敌四手,他们这么些人,四十手都是有的。到时候乱拳打死老师傅,可别说他们以多欺少。 一阵兴奋,他们连忙结了阵,将孔千羽困在其中。 因是彼此间第一次合作,默契没有,阵结得乱七八糟,至于到底有没有效用,中间的孔千羽最有发言权。 她有意想要教训教训这些人,最好印象十分深刻,也算立个威。 真当她是好性吗?她对玄门联盟,无仇有恩,他们全然不惦记她的好也就罢了,现在恬不知耻地打上她的地盘,如果还让他们全须全尾地离开,她以后也不用混了。 孔千羽从来都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她只是有些时候懒得计较罢了。 想当初在宗门里,谁都知道他们这一峰的小师妹最不好惹,因为一旦惹了她,她不生气,自有师父师兄出面收拾人,她生气了,自己出手更是狠辣。 当年就有个水月教的弟子,来宗门交流学习期间不长眼睛,见到她一次后,百般纠缠,想要讨回去做老婆。 修仙之人,寿元漫长,一个人有时未免无聊,找个一路同行的,也是人之常情,本不算什么事。 但是情爱之事,得你情我愿方好,哪有剃头挑子一头热,被人三番两次明确拒绝后还死缠乱打的。 水月教也不是什么好去处,说好听点亦正亦邪,说难听话,那就是个旁门左道,双修之法偶尔用用是阴阳调和,沉迷此道,便与仙界无缘了。 孔千羽如何愿意,但这牛皮糖因天姿颇高,被教中上下惯坏了,以为全天底下之人皆他妈,都得惯着他呢。 因到底不是本门弟子,长辈不好出面,师兄们小惩大诫后严防死守,终还是被这浪荡子钻了空子,居然还用上了下三滥的药。 孔千羽真的恼了,九九八十一柄灵剑剑剑避开要害,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关键的一命,废了他修炼的途径,那浪荡子的惨叫不绝于耳,整整被钉在崖上七天七夜,才被匆匆赶来的师门带回。 因孔千羽占着理,师门护着,最终赔了百十块上品灵石做医药费,于她当时的身家相比,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不疼不痒。 至此,修仙界流传着她辣手断根的传说,千百年下来,再没有第二个追求者出现。 所以,你看,得罪她的人,一般都没什么好下场。 眼前这十几个人,高矮胖瘦不同,神情却是如出一辄的贪婪,她便替他们的祖宗教训一二吧! “听说你们,想要钱?想要秘笈??” 孔千羽剑花一挽,众人便看到头顶开始下起了钱雨,真正的毛爷爷,红彤彤地不停掉落。 有几个贪心最重的已经开始伸手去抓了,甚至开始推搡其他人:“都是我的,不许抢!” 他们拿到手的轻飘飘一张纸币,见风就涨,面积增大的同时,重量也呈几何倍数增加,原本几克重的纸币转眼间变成了几百斤。 最眼皮子浅的四个人被压倒在地,连呻吟都有气无力。 “你动了什么手脚!”在其他人眼里,这几个人抢了几张钱,立刻便躺地上不动了,似是被什么东西捆住了手脚——他们看不到压在这些人身上的纸币。 不过是个小小的术法,天上下的可不是钱,而是重力符。 当然孔千羽可没心情给对手解释,又一招龙卷用出,他们宗门的大范围攻击法术施展起来都很漂亮,借着室外透进来的一抹阳光,屋里居然出现了彩虹。 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呢,攻击便到了,滔天巨浪之中,人显得分外渺小,沉沉浮浮,上上下下,好不可怜。 等巨浪褪去,这些人形容狼狈,浑身是伤,冻得直打冷颤。 孔千羽又动了,疾风刮过,本就浑身湿透的人几乎秒变冰雕。 要不是怕把人玩死挨雷劈,她才不会只用几招过家家的入门招式。 三招过后,站着的人十不存一,屋内摆设毫发未伤。 “还要继续吗?” 自有不服气的,他们可还一招没出呢,孔千羽不过是占了个先机,不讲武德,现在换他们来! 一名仙风道骨的老道拔出铜钱剑就向她刺来,端得是快准狠,另一只未拿武器的手里,暗戳戳扣着张天雷符,近身之后,将符拍在了孔千羽身上。 成了!老道喜行于色,众人也同样没口子夸老道老当益壮,一出手便知不一般!这小丫头片子躲都躲不开。 且看天雷将她劈个半死之后,她的嘴是不是还能这么硬。 他们简单收拾了下自己,准备看好戏。 可是左等右等,已经过了五分钟了,天雷连个影子都没有,外面的太阳依然老大个,像冰箱里的灯似的高高挂起。 “怎么会这样?” 孔千羽淡定地撕下已经被激活的符箓,黑乎乎一片,显然失效了。 “拿我画的符,想要阴我?”刚刚这老道的小动作如何瞒得过她,她在符箓上不动声色地小小添了一笔,整张符就这么报废了。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HELLOKITTY!” 为了避免把他们全都劈死,孔千羽只画了个最简单的引雷符。 雷与雷是不一样的,天雷专劈邪祟,浩然正气无穷,挨过了,于己身有益无害,她一点也不想便宜这帮杂碎,普通的雷已经足够教训他们了! 暗天霹雳,在场的十余人有七八个被雷劈中,两下足以撂倒,吭都没吭一声直接晕过去了。 她美眸一扫剩余还勉强站着的,那些人如惊弓之鸟,夹着尾巴就想跑。 雷还没落完,她以灵气为引画的引雷符,怎么可能就引这点雷算完事。 跑出去被雷劈中的几率更大,他们便老老实实站在屋内,生受了。 劈完之后,众人面如金纸,有修为低微的,嘴角鲜血吞都吞不完,露了怯了。 再反观孔千羽,对比鲜明而惨烈。 偷难不成蚀把米。有人肠子都悔青了,今天这身伤可不轻,得用些好药将养,又是笔不小的支出。 ------------ 第三十九章 心生警惕 这些人不过是群乌合之众,别说这么点,就是再多上十倍,孔千羽都不会多眨一下眼。 可见这个世界的玄门没落到何等地步,孔千羽才堪堪出了三招,这群人一个不落,都趴在地上哎呀唬叫,瑟瑟发抖。 领头的犹自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说她欺师灭祖,令师门蒙羞。 这话孔千羽可真不爱听,她是最尊师重道的人,当即一剑抹了他脖子,血线飙飞,吓得后面经事少些,胆子小的,直接尿了裤子。 也是她顾忌着功德,没真下狠手杀人,这些人贪欲满满,心黑手狠,却罪不至死,至少不应该死于她手。 罗璇玑在剑光划过时,还以为自己今天死定了,巨痛过后,他陡然睁眼,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死,只嗓子疼得难受,张了张嘴,再想说点难听的话来羞辱孔千羽却是不能够了。 原来这一剑,划破了他的声带! “滚!”懒得理这些利欲熏心的家伙,孔千羽只想赶走人了事:“以后见到我玄清观的人,退避三舍,否则,当如此门!” 两扇本就被踹得摇摇欲坠的门再被孔千羽轻飘飘一掌打上,晃了两晃,再无反应。 众人心想:就这?吓唬两岁孩子呢? 离得最近的人抬手想要推门,指间刚触碰到,两扇门转眼间化为齑粉,整齐落于地下,细看就会发现,还保持着门的样子。 实力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他们技不如人,多数逃得比兔子还快,一转眼,站在孔千羽面前的,就只剩下三个人。 罗璇玑受了伤,以后还能不能养回来且两说,拾黄想溜,却被一张定身符绊住,这最后一个,却是气定神闲地特意留下的。 直觉告诉孔千羽,这个人身上,有种危险的气息,却并不是因他实力如何出众,倒像是身负宝物,有恃无恐。 他同样一身伤,几处见血,也难为他还能站的这么直溜。 “不知这位同道,如何称呼?”孔千羽开口问道,顺便仔细打量着他。 四五十岁的年纪,笑得高神莫测,看起来却实力平平,只一双眼睛里藏着太多情绪,不是个好相与的。 活了上千年,孔千羽又不是真的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论玩聊斋,偏殿里装死的那位都没有发言权,更何况是眼前这个如假包换的人类。 实力平平,却以为自己牛X轰轰,她在心底里暗暗叹息,以往在他们修仙界,不以外貌论实力是人所共识,到了这个世界,她这张倾国倾城的脸真的很误事,每次都被人当成花瓶,非得她出手打打他们的脸才行。 看在打脸很爽的份上,她原谅他们了。 “区区不才,道号震元。” 呵~ 孔千羽有些无语的望着他。 这个世界玄门没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都不曾有人飞升上界,位列仙班,其实是自己作的吧? 他们对诸天仙佛可有敬畏? 大名鼎鼎的镇元子是何等人物?地仙之祖,他跺跺脚,三界都得抖三抖。 要不然,那皮猴子辛辛苦苦护送什么唐僧,取什么真经,满地妖怪为何都想分一口唐僧肉吃? 想长生不老多容易啊,直接上五庄观抢俩人参果去得了。 哦,忘了说了,那位真正的镇元子老祖宗,可是连孔悟空都能抓了,连牛魔王去都得耕两亩地的狠角色。 天上地下,本应只此一份,后辈小子,愿登大道,多半会避讳开。 这位偏反其道而行之,孔千羽抬头望望,她的屋顶是修好了的,看不着天,心中不免腹诽,平时劈我不劈得挺痛快的嘛,怎么轮到别人就装死了? 这么个没大没小不知死活的东西,不劈死了,留着恶心谁呢? 见孔千羽翻着白眼不理自己,震元倒也没恼,还表明了身份:“小老儿忝为散修盟主,今儿想说句公道话。” 一般来讲,当某个人在处理某件事时,对你说,TA想说句公道话,就代表着一颗心其实早就偏得没边儿了,而你,不是TA偏的对象。 “玄清观垄断市场,断了他人生路,实是不智之举,我等也不是非要赶尽杀绝的恶人,更不想欺你一弱女子,今天只要交了秘笈,玄清观上下,不会有人动你们一根毫毛,如何?” 孔千羽想不通,他们为何会认定玄清观有秘笈的,她也懒得想,有些人的脑回路天生就不一样,你越解释,他们越认为你在掩饰,既然嘴皮子不好使唤,那就动拳头好了。 有些不讲理的人就如同小孩子一样,不听话?打一顿就好了,一顿不行,就多打几顿。 “刚才的打没挨够吗?”灵剑蓦地出现。 “小老儿一向以理服人。”震元脸上并无惧意。 散修一向是玄门中比较低等的存在,他们没有师承,有些是家学渊源,有些是半路出家,如无天大的机缘,这辈子拍马也赶不上玄门正统的各门各派子弟。 他们之中,基本都是独行侠,敝帚自珍,成立了个联盟,也跟闹着玩差不多,对盟主更无多少敬意,毕竟一不给发工资,二不给修炼资源,挂名的玩意,谁会真心服从。 玄门联盟其实与散修联盟的性质差不多,唯一好一点的是,玄门联盟有执法权,所以相对有点威慑,但是杂务颇多,因此盟主之位,却是各门各派优秀弟子都不愿意当的,最终被推出来,都不是什么出太色的人物。 因此孔千羽从心底里,就有些轻视眼前这三个人。 她懒得理震元,将目光转向拾黄:“把门钱赔来,便滚吧。”定身符无火自燃,拾黄觉得自己的腿又软了,就刚才孔千羽露的几手,足够吓破他的胆。忙扫了正门口的码,转过去一万块钱,头也不回地跑了。 “这么说,你是油盐不进,目中无人到底了?” “怎么?还想再打一架吗?”与他们对打,还不如自己的徒孙,实是让人提不起兴致来。 震元却摇了摇头:“你道法造诣不低,我承认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小丫头,人外有人,天外有人,你便是术法再厉害,说到底也是人,不是神,且接我一招!” 他从怀中小心掏出一物,是只古朴的玉瓶,瓶身上花纹简洁,看起来还有些斑驳。 但是无端的,让孔千羽心底升出几分惧意! ------------ 第四十章 魔兵现世 这里面,装的是什么?竟能让她都觉得心惊肉跳。 明明眼前这个叫震元的散修实力平平,衣角还有被雷劈过的焦黑印迹! 不能让他打开玉瓶! 孔千羽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她出手的速度极快,灵剑直冲震元的咽喉而去,这是死穴,人的本能就是自保,她这招,实属攻敌所必救。 她料定了震元没有实力硬扛她这一剑,必定会侧身躲避,然后她就有足够的时间,抢夺玉瓶了。 她的计划很完美,如果不是漏算了一个小小的前提条件的话。 灵剑眼见就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突然震元身上红光一闪,铿铿两声细微动静,剑尖被阻,去势减弱,虽最终依然成功捅到了震元,造成的伤害却与预计偏差极大,并没有让他喋血当场。 从他背上,飘下来两堆灰烬,有大些的残片,晃晃悠悠地坠地,还能看出原本的模样。 竟是从玄清观卖出去的金刚护身符,不是出自自己手,便是三师兄的杰作。 她只觉得气血翻涌,想给自己一拳,被自己出品的符箓坑了是什么感觉? 然而现在说什么也晚了,就这么两秒时间,震元不闪不避,已经揭开玉瓶上的盖了。 一股冲天的冷意自玉瓶中升起,离得最近的震元首当其冲,他脸上得意的笑意转眼间就被惊恐所取代,因那团看似无生命,却又像有智慧的灰气先将他围了个严实。 “我是你的主人,主人,你不能伤害我!”他怎么也没预料到,从上古大能的洞府遗迹里寻到的这只玉瓶,明明时时都在拍他马屁,一口一个主人叫得欢快,出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想噬主。 怎么可以?他惊怒交加中,看着自己的血肉灵魂一点不剩,都进了这怪物的口,竟是连渣都没留下来! 可怜他一腔抱负,机关算尽,好不容易换来的出头机会,现在统统都被毁了,连命都搭了进去! 这灰不拉唧的一团雾气在吞食掉震元后,方显出一点形态来,饶是孔千羽见多识广,一时也没认出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直到对方吸收掉了她随意甩出的两张符箓,又进一步像个人样了,她才惊呼出声:“魔兵!” 眼前的人形虽然依然模糊,但头生双角,肋生双翅的模样却已初俱,不是臭名昭著的魔兵又是哪个? 孔千羽有些腿软。 仙魔大战对于他们那个世界,是很惨痛的回忆。 五千年前,作为大战战场的人间界,生灵涂炭,凡人几乎死绝,各大宗门弟子但凡出色些的都被魔兵屠杀殆尽,只为切断仙界的一切兵源供给! 魔族兵士,都是自魔域深处的魔窟里诞生的,稍加培养,兵力便可源源不断,虽然实力不济,但到底蚁多咬死象,能拖死一个仙兵是一个。 仙兵却没有如此便利,仙的来源只有两条,一是仙族结婚繁衍,另一个便是下界修士飞升。 仙族再能生,哪怕一胎两百个,也需至少百年才能成年,如何来得及?下界飞升的修士便前所未有地重要起来。 仙族能想到的,魔族怎么可能想不到?于是在凡人界内,能呼风唤雨的高阶修士,到了魔兵手里,连反抗之力都生不出来,金丹之上,十不存一! 最终,仙族以八十位战神全部殒落的代价换来个惨胜。仙族回了仙界休养生息,魔族被封回魔域暗无天日。 唯有人间界的战场,早已千疮百孔,数千年都没能缓过神来。 她虽不是那场大战的亲历者,却依然从字里行间内,感同身受! 此时看见魔兵,第一反应自是赶紧消灭。 好在这魔兵不知何故被封于玉瓶之内,想来时间不短,他现在出来后,只能维持吸收能量的本能,却不是完胜时期的本体。 当然了,如果一出来就是全胜的本体,孔千羽哪还有闲心想这些有的没的,早夹紧尾巴逃命去了! 那可是实力堪比神仙的魔兵!她如何打得过! 所以必须趁他病要他命,孔千羽放出焚魂离火。幽蓝的光芒裹挟着冷意,单看它与魔兵相比,哪一个更冷。 焚魂离火不是人界之物,孔千羽能收为己用也是机缘巧合,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吸食一切能量壮大己身,不会给魔兵吞噬它的机会,可以算得上魔族的克星之一了。 离火与魔兵在屋内极限拉扯,破旧的房舍晃了三晃,在孔千羽跳出去的瞬间被夷为平地。 一口老血憋在嗓子眼,她望着浮于地面依然拼个你死我活的两股能量,悲愤不已。 今年才刚开年呢,她是走了盖房运吗?偏殿刚盖好,她的后殿又塌了,接下来,是不是连主殿也一并拆了算了! 魔兵到底被关得时间太久,几乎要消散了,打不过摩拳擦掌的焚魂离火,渐渐落于下峰,眼看就要被一口吞了。 然而它到底曾经是实力接近仙兵的魔,怎么可能束手就擒,甘心等死,最终大喝一声,兵解于眼前。 魔兵由魔域之内诞生,似生灵而非生灵,此时兵解,回归了魔的本质属性,人形不再,灰黑色的团状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铺陈开来,所触之物,尽数被毁! 孔千羽反应够快,遁出几百米,结印化出结界,想将这魔息困住,至于离得最近的正殿,只得放弃。 她不禁想抽自己的乌鸦嘴! 魔息可不是什么健康的好东西,可不能让它们飘出去害人,不然她又要挨雷劈了,搞不好还要扣功德。 那可不行,天大地大,功德最大! 手指舞出残影,结界初成,魔息没能逃出去,孔千羽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心里直骂娘!来到个凡人世界,居然先碰到鬼仙,再遇到魔兵! 哪一个她都不敢轻易招惹,也太憋屈了,等她成了仙,一定要一笔一笔地讨回来才是! 魔息见哪也散不出去,在结界内开始聚拢,集中到正殿的残骸之中,孔千羽一时间搞不懂它想干什么,这玩意都兵解了,总不能还有智慧吧?那可太可怕了。 突然,她觉得胸口一痛,终是忍不住吐出一口血来,眼前一黑,从空中直直掉下. ------------ 第四十一章 奇怪梦境 这一觉睡得极沉极舒服,浑身上下都似沐浴在阳光下一般,外界一点杂音都没有,四周安安静静,只有微风拂面的舒爽,再加上太阳晒得暖洋洋的,令她不想睁眼。 反正也没人叫起,她很快重新陷入梦乡。 也不知睡了多久,好热啊,越来越热,她终于忍不住醒了过来,一睁眼,就看到漫天遍野的冲天火光。 她被烫得直抽抽,想起身离去,却无论怎么努力,都动弹不得。 可恶,连做梦都欺负她吗?孔千羽心中愤恨,暗骂为何这梦境如此真实,火舌舔舐上她身子时,痛得她恨不得能晕过去。 这是要活生生把她给炼了吗?怎么还不醒过来! 她明明之前还在玄清观,遇到了个被不知天高地厚的蠢货放出来的魔兵,然后眼看那魔兵要被烧死之际,被它兵解成功,毁了自己的道观,然后发生了什么? 她只记得自己胸口一窒,痛彻心扉,似乎是晕过去了,然后便做了这个梦。 她微微低头,看到的不是她的手脚,而是枝繁叶茂的一棵高大树木,与普通树直立生长不同,这棵树,似乎是躺着长的,而自己像是树的一部分。 她想动动腿,手臂粗的枝桠晃了晃,她想抬抬手,顶端的叶子摇了摇,她想转转头,不好意思,树不会这个动作,转不了。 火势渐大,青草与绿叶坚持不了两息,纷纷化为飞灰,飘散于这一方天地间。 孔千羽忍着疼痛,她只希望梦快点醒来,还有兴趣四处打量。 在她有限的视野里,此间只有一棵大树,无限绵延,看不到尽头,漫天火光中,大树渐渐显出伤痕。 生命力顽强的大树还是抵不过烈火,孔千羽觉得自己快要烧化的时候,周身虽烫,却也并非很难忍受,反而在巨大的苦楚过后,暖意涌上心头。 这场火,足足烧了九九八十一年,还是天降甘霖,才最终熄灭的。 然而为时已晚,树木已经完全炭化,生机不复。 只听咔嚓一声响,孔千羽有了强烈的失重感,竟是一路下落,速度越来越快,落地之后,她被震得晕了过去,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等她再次睁眼,看到的就是三师兄的脸。 向来对外物万事不上心的玄倾,此时满脸焦急,憔悴的小狐狸一只手抵在孔千羽的背心处,源源不断地向她输送着灵力,蕴养着她经脉寸断的身体。 咳咳,她吐出一口血,很难理解,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居然还能喘气,简直可以称之为奇迹了。 更让她难以理解的是,她到底是如何受伤的。 “那魔息呢?”孔千羽边说话边吐血,想想就知道自己的模样有多狼狈,玄倾双目赤红:“被我用红莲业火烧干净了。” 他在屋内打坐,一开始并没有急着出去。 来的人是群实力不济的小杂鱼,以孔千羽的实力,以一敌百都算谦虚,很是用不着别的帮手,他刚刚融合了一小片灵魂,浑身都疼,就不去凑热闹了。 谁知道事情发展居然急转直下,魔气出现的瞬间,他就想冲出去的。 但是孔千羽一开始布下的防御结界是双向的,不但防了外面人伤里面人,同时也防着里面人出来,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没能顺利突破,直到后来,结界突然消失。 他心猛地一沉,这种防御结界,未用外物而成的,会突然消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设下结界之人自行收回,二便是施法之人处境不佳,已没有外力继续维系。 他放出红莲业火,烧掉了做恶的魔息,却在道观外不远处发现了无声无息的小师妹重伤濒死! 他飞扑过去,浑身的血都要凉了。 幸好!幸好小师妹有一息尚存,他忙不迭地将所有疗伤药都一股脑地给她喂下去,以灵力极艰难地修补着她受损的经脉。 久久,久到他的灵力枯竭,刚刚补好的灵魂又开始碎裂,她才转醒。 失而复得后会是什么心情? 玄倾觉得此事他最有发言权,将孔千羽安顿在偏殿休养已经是三个时辰之后的事了,他站在变为废墟的道观之中,胸中有股难以言语的无名之火。 拖不得了! 有些事,必须要告诉小师妹了!他攥紧拳头,转身出门,在此之前,这笔账必是要收回来的! 小狐狸轻手轻脚地坐在偏殿看守孔千羽,大大的眼睛里充满着疑惑,为何上一次,自己吃了一颗丹药,拉得差点没了小命,孔千羽被喂了一把,怎么没有闹肚子的迹象? 玄门联盟今天气压有点低,如若有人前来办事,就会发现平时最活跃的那帮人一个都不在,办事效率因此都提高了不少。 一个矮小的身影闯了进来,没走多远就被拦住了:“小朋友,这里可不是玩乐的地方,别乱走,去找你家大人来带你。”守门的大爷一个不查,居然让个小鬼头跑了进来。 那还得了,这里面可是关着不少新近犯事被抓,还未定罪的妖怪呢,他们都长得奇形怪状的,吓到小朋友可怎么办。 玄倾冷着脸:“叫你们管事的出来!”欺负他们玄清观,欺负他小师妹!今天不掀了玄门联盟的房顶,他的名字倒着写! “小鬼头,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快走快走!”守门大爷想要拉着他离开,被一股大力推搡,重重撞到门上。 声音之大,上下三层都有人探出头来,这一看,不得了了,有人来闹事了,兄弟们操家伙吧! 被围着的玄倾脸色都没变一下,他没时间跟他们墨迹,师妹可还躺在床上呢,就让他们也尝尝经脉断裂的痛苦吧! 别跟他说这些人无辜!玄门联盟既然没本事约束手下人,便也用不着存在了,爪子伸那么长,这只是给他们一个警告! 快如残影,众人只觉眼前一花,手臂巨痛,全都单膝跪地,抱臂呼痛。 他们的左臂,经脉寸断,已经废了。 再抬头,刚刚以一挑了他们几十号的小鬼已经不见,留下一句:“三天之内,自行清理门户,不然下一次,我取的就不仅仅是一条手臂了。” ------------ 第四十二章 动弹不得 玄门联盟发生的事很快惊动了各门各派,直到这些门派有头有脸的人聚到一起,联盟负责人居然还想颠倒是非黑白。 罗璇玑将所有责任都推到玄清观头上,说他们恃才傲物,随意打杀玄门同道,目无法纪。 反正震元不见了,他最后一次出现,就是在玄清观,之后,既没出来,也没了踪迹,肯定是被孔千羽毁尸灭迹了。 如此正好坐实玄清观的罪名! 然而他想得挺美,却不知在场众人都听到过孔千羽的大名,很多人还直接或间接地得益于她的帮助,无论是当年玄门大比她带着逃出生天的弟子,还是卖出来的符箓救了一条小命。 总而言之,最终这帮有头有脸的门派实权人物的处理结果就是,罗璇玑下岗,剩下谁去过玄清观找麻烦,自行前去领罪,其他受了池鱼之殃的,想讨公道,自去便是,他们绝不拦着。 也不会帮忙就是了。 那帮心术不正的家伙萎了,本来以为是个软柿子,没想到踢到了铁板,有怂一些的悄悄跑去负荆请罪,被玄倾黑着脸打个半死,仍然抱有侥幸心理的,想躲起来避避风头,结果更惨。 玄倾下手可一点都不留余地,这些人被找出来后,经脉尽废,像条鼻涕虫一样瘫倒在地,这辈子都别想再站起来。 孔千羽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大概二十三个半小时都在昏睡,只余大约半个小时时间会清醒过来。 其实昏过去反倒比清醒要好过一些。 经脉寸断有多疼,那真是咬碎一口银牙都扛不住的,她怀疑自己每次昏睡其实都是疼得狠了,身体见她扛不住的自发保护机制。 躺在床上当个废人也有好处,那就是师兄妹之间的那点龃龉不值一提,每每她醒来,都能看到玄倾在身侧忙前忙后,悉心照料,时不时就拿出颗成色相当好的妖兽内丹给她服下。 要不是每一次都能看到小狐狸的身影,她都怀疑三师兄杀了它来喂自己呢。 “我这伤,吃内丹有什么用?”在连着吃了五六颗后,孔千羽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妖兽内丹入药的效果确实还不错,但与她现在的症状而言,有些不对症吧。 杀生太多,尤其是开了灵智、修行多年的妖兽,实在有干天和,无论对玄倾还是对自己,都不大好,她真心不想吃。 “叫你吃你就吃,哪那么多废话!”玄倾蛮横地将内丹一把塞进她嘴里:“这是最后一颗了,我需要出趟门,短则数日,长则数年,你安心养伤!” “师兄要去哪?”数日到数年不等的归期,孔千羽唯一能动的眼睛转了转。 “放心吧,我不会跑的,就算跑,你现在的状态,也拦不住我。” 她有些气结,谁问你这个了! 但玄倾显然没有解释的意思,等孔千羽再次醒来后,只有小狐狸一个忙前忙后。 她勉强喝点水,又昏睡过去。 又做梦了。 她在梦里依然还是不能动弹,躺在地上。 这一次,没有冲天的火光,没有人声,她就那么静静躺在地上,仰望着天空,日升月落,物换星移,日子无聊且漫长。 有时会有些许小动物经过,她动弹不得,也不能抬头张望,到底是什么动物在身旁,只能听着它们的脚步声大小,来简单判断会是大型猛兽,还是小型昆虫。 那窸窸窣窣鬼鬼崇崇的,大约应该是啮齿动物,老鼠之类的,总是走两步便得停下四处张望,得了些吃食忙不迭地塞入口中,咀嚼声都断断续续。 走过时震得地面也跟着晃三晃的应该是大象吧,长长的鼻子都快甩到她脸上了。 三五成群速度极快的大约是兔子,啃两口地上的草就跑。 好饿,她也想吃东西了。 这里无论是阳光还是月光,照在身上都暖融融的,天上下来的雨或雪,覆盖在身上亦能缓解口渴。 哦,对哦,她在梦里,是一棵被火烧后,留下的木桩子,黑不溜啾,毫不起眼。 今天晚上的月亮似乎格外圆格外近,近得让她有些错觉,似乎只要一抬手,都能够到似的。 她一定是睡得太多,连梦都稀奇古怪的,恍惚间,她好像看到有两个小人,骑着把剑,围着月亮飞来飞去。 还没容得她仔细瞧上一瞧,她蓦地睁眼,外面天光大亮,孔千羽一时有些回不过神来,奇怪了,做梦还有连续剧的吗,之前断断续续做的梦,仿佛前后都有关联一样。 小狐狸有好几次一直欲言又止,孔千羽现在懒得猜测她的心思:“有话便说。” “他好几天没回来了,疗伤的事却不能停,再不回来,恐怕之前的努力,前功尽弃,他本就不稳的灵魂会重新碎裂,到时候,你可不能怪我。”小狐狸嘟囔着:“我不可能在这个世界耽误太久的,他若治不好,不关我的事。” 纯粹自己作出来的,不过这话她没胆子说。就在几天前,她见玄倾一去不返,床上躺着的这个又动弹不得,觉得是逃跑的好机会,便大着胆子跑了。 结果,孔千羽醒了,一个念头让她生不如死,浑身的血液像烧开的沸水一般,差点变成只内外全熟的烤狐狸,不得不乖乖滚回来。 既然跑不掉,对方哪怕不能动都能轻易拿捏自己,她便想将话说清楚,到时候玄倾治不好的话,不能怪罪于她。 “他应该,快回来了。”孔千羽淡淡地说,小狐狸还想问一句你怎么知道的,见她已经又闭上眼睛沉沉睡去,抿了抿嘴,心不甘情不愿地回去休息了。 唉,整个道观破败得不像样子,除了新建的偏殿,其余地方塌成一片废墟,玄倾暂时用障眼法糊弄过去了,不然闹市区里,一夜之间房倒屋塌,不好解释。 薛无为来过几次,都没赶上孔千羽清醒的时间,只得留下礼品先行离开,发狠一定要让挑事儿的人赔得当裤子不可。 但同时他也想不明白,大佬恐怖如斯,抬抬手就能灭掉他拼了老命都打不过的妖怪,甩甩袖子将人扇飞出去跟玩似的,究竟是怎么伤成这副样子的? ------------ 第四十三章 身世之谜 别说他想不通的,躺在床上的孔千羽更想不通。 她不认为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人或物是能无声无息地伤到她的。 虽然当时她正全心全意对抗魔息,想将其先困住再封印,没多留心周围环境,但是护身的灵气也不吃素的。 她记得很清楚,自己当时没有感到丝毫异样,正殿被魔息弄塌的瞬间,自己就倒栽葱摔倒在地,全身经脉尽断了。 绝不可能是被人偷袭导致,离自己距离足够近的人中,便是连师兄都做不到,其他小乐色就更不够看了。 所以,到底是什么,能将她伤得这么彻底。 梦境里,她躺过了不知多少个岁月,周边的环境变迁,她总计被海水涨潮打湿过七次,被大漠黄沙掩埋过五次,被蚂蚁筑巢掏空过两次。 直到 孔千羽缓缓睁开了眼睛,这一次,她身边不再只有一只不情不愿的小狐狸了,而是多了个模糊的身影。 “师兄!你这是怎么了?” 他的一身兔子皮皮开肉绽,显然是受伤不轻。 “无妨,你有没有好点?”玄倾浑不在意。 奇迹! 孔千羽试探性地调动头发丝细的灵气,潜进身体内探查。内视之下,经脉上的伤,正在极速恢复着,不过须臾之间,竟变回原先毫发无伤的模样! 她急忙收回视线,动了动手脚。 连续躺了数月,几乎水米未进,她却精神头很好地直接坐了起来,下地溜达一圈,能跑能跳,行动全无障碍。 她抬手凝结了个火球,又招出水流将其浇灭,摸出张引雷符甩出,晴天霹雳声不绝于耳,心念一转,一百二十八柄灵剑出现在周围。 仿佛如废人般躺于床榻之上这几个月,是场春秋大梦! 她并没有多少欣喜,脸色反而更黑了:“你到底做了什么?” 一行清泪,自脸上划落,孔千羽哭了。 自己何德何能,能让三师兄牺牲至此! “哭什么,反正我总归都是要死的,有什么好哭的。”玄倾从小到大,最怕的就是小师妹哭,每每一见她落泪,便是再有理也只能乖乖认错,事事让着。 他叹了口气:“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你只要记住,师父和几位师兄,都是真心实意为你好的。” 伸手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珠:“莫哭,以后师兄不在了,你要照顾好自己,我的小师妹,哪里那么容易就被别人欺负了去。” “是是是,别人欺负不得,只有你能欺负我!”他们是真的将自己很好地护在羽翼之下了,孔千羽想起之前在宗门的时光,惹不住又落下几滴泪来。 “在你挣够功德之前,便在这个世界好好生活,回去时,一定要记得把镇魂木带回去,好歹也是咱们宗门的宝贝。” 玄倾像交代遗言似的,絮絮叨叨说了许久,说来说去的宗旨只有一个,让她在这个世界好好生活,一定要保证镇魂木的安全。 “三师兄,你觉得,我能成仙吗?”孔千羽轻轻问道。 “当然能啦,我们家小师妹这么聪明,假以时日,一定会成仙的。”玄倾笑得很和蔼。 “真的吗?” “当然.” “三师兄,我们相识,已经有一千年了吧?” “是啊。”不知不觉,已经一千年了。 孔千羽突然笑了:“那师兄你知道自己有个习惯吗?” “嗯?什么习惯?” “每次你撒谎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搓袍子边,卷起个角捏在手里。” “是吗?”玄倾低下头,看向自己的左手,他已经搓出来不止一个褶皱了。 孔千羽的目光一直落在其上:“所以,师兄,你打算骗我到什么时候?” “我是没有仙缘,成不了仙的,对也不对?” 玄倾放开可怜的衣角,想伸手摸摸她的头,却因为高度差巨大,不得不放弃:“你这又是何必呢?有什么事,自有师兄们为你想办法。” 他难得温和地谆谆善诱:“修行本就是逆天而行,有与没有,都不妨碍你千年以来,闻鸡起舞,悬梁刺股,习得了这一身本事。” “忘了师父的教诲了吗?我命由我不由天!” 玄倾想起,他们峰上养的鸡,都是西荒大泽出品的水晶五爪鸡,最是懒惰,飞都飞不动,每天不睡到日上三竿,是绝对不会起来打鸣的,小师妹确实是闻鸡起舞了,不由揶揄地笑了。 “所以,师兄偷了宗门最没用的至宝,跑来这个世界,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孔千羽悲伤地望着师兄。 玄倾定定地看着她,最终叹息一声:“原来小师妹如此聪慧,什么都瞒不住你。” “不,师兄你瞒得很好,师父以及其他师兄都瞒得很好,我从未怀疑过。” “只是,我想起来了。” 那些梦里变成树的岁月,并不是单纯的梦,是她早已遗忘的记忆。 她没有仙缘,无缘成仙,是因为,她本非人类,人类修士的路,她自然走不通! 这有什么可瞒着的,孔千羽不理解,她想起来的记忆也零零碎碎的,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认为自己是普通人类了呢?这其间,又发生了什么。 她成不成仙,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需要用三师兄的命来换? 她无法理解,更不能接受。 “师兄!” “既然你都知道了,唉~~”他深深地叹息一声:“你知道你是什么吗?” “一棵树。”还是被烧成炭的树。 “你不止是棵普通的树,你是建木啊。” 建木神树?天地初开时,勾连着三界六道七十二天的桥梁? 不能够吧? “卧槽!”如果她是天地间的第一棵树,活了亿亿万万年,那她这一千多年来叫的师兄,岂不是亏大发了? 这些人,都是她的重重重重重重重重重重重重重重重孙辈啊! 让个老祖宗叫师兄,真不怕挨雷劈吗? 玄倾爬上床,站直身子,抬起手,在孔千羽脑袋上狠狠敲了个暴栗。 多严肃多煽情的时刻,她就想到个这?果然榆木脑袋没错了! “那块没用的宗门至宝” “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玄倾白了她一眼,毫不客气地说。 镇魂木,便是建木被天火焚毁后,侥幸保存下来的唯一一块,正是孔千羽的本体。 ------------ 第四十四章 她不是人 原来自己不是人,还是一根一直以来被修仙界所有修者共同认为是废柴的烧火棍! 其中还包括她自己。 孔千羽艰难地低下头。 她就说嘛,为什么每一次提起宗门至宝,自己埋怨老祖宗不长眼睛,把个破木头当宝贝时,为何师父的眼神那么奇怪。 自己骂自己而不自知,能不可笑嘛! 当时师父一定憋笑憋得很辛苦吧? 还有众位师兄! 这脸可丢到姥姥家了。 她悲愤交加:“为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记得?为什么我会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人?我有童年记忆啊,我知道爹是谁娘叫啥啊!我怎么可能是妖怪呢?” “你们都知道,单瞒着我一个,看我笑话吗?”她忍不住磨牙。 “只有掌门师伯与师父两人知道,我也是在师父飞升前才知道真相的。”玄倾翻了个白眼:“不过准确来说,你不是妖怪,而是灵。我还想问你呢,你居然能心大到以为自己是个人!” 妖、灵与人有本质不同,她难道就没发现吗?这神经得粗到什么程度! 离开宗门越远,她的修为越低,对谁都爱搭不理的器灵,最喜缩在她怀里睡觉,各种各样的与众不同,她居然一直没发现。 不光是她自己,他们这些同门的师兄们,同样都没发现,如果不是师父告之自己时,表情十分严肃,他都以为是师父在开玩笑! “所以,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吗?” 孔千羽垂眸细思,她真的一点也没发现。 从她有记忆开始,她就是尘世中的世家子,还是最不起眼的一个。 在一个修仙大界,修者是人上人的存在,俗世生活里的凡人都被影响,拼了命地想要挤入那个能飞天遁地的强者乐园。 她的姨娘也不例外。 做为一个末流的修仙世家的庶出女,她自小连亲爹的面都没见过几回。 当你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时,繁衍后代对于世家来说,就只是为了更好地筛选有灵根的后代,以期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罢了。 她的母亲是婢女出身,自然不可能身具灵根,她的父亲是个五灵根的废柴,靠着家学里那本残缺的半部功法,勉强修到练气七层,再难寸进。 偏僻的好处便是,练气七层已是当地不可多得的强者,坏处自然就是时间久了,变成只井底的癞蛤蟆,开始狂妄自大,忘了井外还有广阔的天地。 她有资质颇为不错的嫡兄嫡姐,自然不被重视,一直默默无闻,直到十二岁。 那一年,天地异相,附近的一座山林突然出现七彩光芒,映透了半边天,吸引了无数能人异士,那些可以御剑飞行的仙人,多到几乎遮蔽了太阳的地步。 他们这样,仙人能一根手指捻死的臭虫之家,变成了馆驿,变成了酒楼,变成了别人的附庸,爹爹反驳了几句,变成了一具尸体,姨娘哭喊了两声,被烤成了焦碳。 全族被灭,只她一人躲在狗洞里,勉强躲过一劫,然后故事就很老套了,她遇到了过来凑热闹寻宝的师父,被他一眼看中,带回宗门。 彼时连字都不认识的她,是大师兄抱在膝头教的写字,二师兄一招一式教的练剑,三师兄. 三师兄啥也没教,光会欺负人,往她身上扔虫子! 所以现在你告诉我,这些记忆都是假的? 怎么可能! “其实也不算是假的。只不过那些记忆,本来也不是你的。”玄倾靠在床沿,暗暗将一口血咽下去,这才说道: “我七岁拜入宗门,跟随师父修行,那时候的宗门至宝,有三件。” “镇魂木、摄魄钟、九黎塔。”师兄妹异口同声。这三件物品,除了镇魂木以外,其他两件威力无穷,是仿制上古十大神器的东皇钟与昊天塔制成。 “但你不知,镇魂木在当时,虽然也无甚用处,却是个活的法宝。” “它能跑能跳,最是顽皮捣蛋,在宗门内,很多弟子都看到过镇魂木溜溜达达到处乱窜,时不时出来吓人,都觉得甚是好玩。” “可是某一天,宗门内天色大变,阴云密布,须臾便降下了雷劫。” “哪怕见多识广的长老们都未曾见到过如此厉害的雷劫,足足劈了八十一道,每一根都有五尺厚,哪怕站在几千里外的山顶,都能感受到劫云里蕴含着的澎湃力量。” “问题是,这劫云来得甚是蹊跷,便是渡劫飞升,也没有如此滂沱的,似生生要将人劈死,哪怕八十一道劈完,久久都不愿散去。” “一众长老何其担心,好不容易等到云销雨霁后,纷纷遁回宗门,却见好几个山峰生生被削平了十数米,一片狼藉。” “劫云刚出现时,所有宗门弟子被长老悉数带走,过后查点了几遍人数,除了在外云游的,所有弟子俱全,未曾少过一个人,所以到底是何人引来的劫云呢?” “众位长老百思不得其解,久久难以释怀,直到一个小弟子指出,镇魂木许久没有出来溜达了,怎么这么乖巧,众人才惊讶地发现,他们的宗门至宝,真的变成了个根烧火棍,灵性全无了!” “不久后,就传出了摩罗国东南的山上,有七彩祥云出世的消息。摩罗国,便是师父捡到你的地方。” “师父本是受师门所托,前去争抢资源的。祥瑞现世,必有异宝出现,几乎是所有的修仙门派世家都汇聚了过去。” “但奇怪的是,还没容得这帮人安顿好,进山查看,那七彩光芒蓦得消失了。” “后来师父对我说,光芒消失的同一时间,附近的一家小修仙家族被高阶修士尽数消灭,师父赶到时,只有你还活着。” “在你身下,有一大滩血迹,几乎相当于一个十来岁孩童全身的血量,你身上穿的两层锦衣也有多处利器划破的损伤。” “但你身上,毫发无伤,连个印子都没有,只沾上了不少血,看起来有点吓人。” “所以,你现在明白,为何你会有童年记忆了吧?” 孔千羽当然明白了。 意思是,当年的自己,与穿越过来附在孔千羽身上一样,也是借尸还魂的。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摩罗国一个小世家的遗孤,她甚至都不是人。 ------------ 第四十五章 仙魔大战 额,是不是人也没那么重要啦,现在三师兄都变兔子了,淡定淡定。 “所以为什么你要偷了镇魂木跑到这个世界里来呢?”孔千羽腹诽,怪不得当时她不想来找三师兄,曾在洞府枯坐十余年,每日勤学不辍,修为却难有寸进。 尼码本体都让人偷走了,她能两百年来还保持人形,也不容易! “这个嘛” 玄倾觑着小师妹的脸色,耳边回荡着的,都是师父的殷殷嘱托,到底说还是不说? 说了,不知道小师妹会做何选择,不说,自己时日无多,选择权终归不在自己手上。 也罢,师父也说过,紧急关头,切不可欺瞒小师妹。 “你还记得,师父与掌门师伯闹翻的那回吧?” 这怎么可能会不记得! 自家师父最是个恬淡性子,一门心思只想着成仙和教徒,于其他事都不算上心,常常是掌门师兄让干啥,师父就干啥,师兄弟一向配合默契,别提多和睦了。 偏偏在两百年前大吵一架后,几乎绝了来往,自己这一峰的弟子,像被遗忘了似的,自生自灭。 师父人前不显,背后却经常长长叹气,她问师父为何,师父却总是微笑不语。 没多久,三师兄突然偷了镇魂木叛出师门不知所踪。 直到师父飞升上界,一直都未再与掌门师伯见面,真真老死不相往来了。 “当时师父与掌门师伯,就是为着你,才闹翻的。” “师父将你带回宗门之时,心底已经有些疑惑,直到领你拜见掌门师伯时,藏宝阁异动,老实了三个月的烧火棍又重新开始活跃,师兄弟对视一眼,默默无语,之后师父将你收为关门弟子,悉心照料。” “师父向来不收女弟子的,因我们这一脉修习的功法不适宜女子修练。” 如此这般,孔千羽得了道号玄芊,在众位师兄的呵护下,平安长大。师父不求她多上进,却特别注重其心境培养,几乎每隔几日,便会准备一箩筐的大道理,听得她昏昏欲睡。 “后来,掌门师伯将师父叫去,与他商量了一件事,这原本是师父收你为弟子时便决定了的事,可师父却改了主意。” “他与掌门师伯翻脸,与我将你的事和盘托出,耗费心血盘算,终是为你,在众多绝路之中,寻到了一线生机!” “你乃建木化灵,自出世便背负着天道重任,那九九八十一道天雷既是考验又是洗礼,从你顺利化灵那一刻起,便有不得不完成的使命。” “你可知,当年的建木,因天上地下仅此一位的万佛之祖甫出世,不服教化,踹翻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这才将三味真火漏下三十六天,降于人世间。 此等天火,区区凡间如何撑得住?生灵涂炭,眼见着倾覆即在眼前,但天界大乱,无暇顾及,魔界巴不得人间被毁,好扩大地盘,而人间生灵,唯有叩首以祈上天垂怜。 最终,是已经颇有灵性的建木,以一己之力阻了火势,暂解人间之困。” “不对啊,我要有这本事,阻得了漫天大火,又怎么会自己变成根烧火棍啊?”她梦到的过去不多,但是也知道建木是传说中勾连三界的桥梁,有多高有多长,恐怕三界内无人知晓。 如此神树,被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火就毁了?那玩意连石头猴子都烧不化! “你知你这一次,为何突然伤重吗?” 玄倾将镇魂木取来,递给孔千羽,示意她握住,认真感受一下。 她以前觉得,这玩意真好用,比她使过的任何法宝,都更有亲和力,简直跟她多长了一条胳膊一样,毫无违和感。 这次再握住,感受又有不同,因知这其实本就是自己的本体,真真切切的身体一部分,她分出一丝灵力,探入其内。 在烧火棍黑乎乎的外表下,是澎湃的仙气正在对抗腐朽的魔气! 这场战斗不知持续了多少年,两种属性相斥的能量在其内维持着微妙的平衡,谁也奈何不了谁。 “这是?” 孔千羽收回灵力,瞬间明白之前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了。 是那缕被不知所谓的震元放出来的魔气搞的鬼! 原本内里能量平衡,外界环境中又没有仙魔二气以供吸收壮大自己,亿亿万万年的纠缠下来,外界忽多了一缕魔气,终于让它寻到出头的机会,得了势。 玄倾来得晚了一步,红莲业火没有来得及将多余的魔气烧干净,那一丝一缕,在同源气息的感召下,钻入了镇魂木里。 建木,本质上还是神树,仙家产物,与魔气格格不入,因此魔气稍胜之时,牵连了其所化的灵。 经脉寸断已经算轻的了,她没有当场堕魔,已经是千余年来,师父的教养之功,内心没有丝毫杂念邪想,魔气侵不入识海,只能拿肉身开刀了。 不幸中的万幸,也因此给了玄倾救治她的机会。 想要救孔千羽,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只要让镇魂木内魔气被镇压下去即可,但问题是,能压制住魔气的,只有仙气。 这个世界,本就是不入流的凡人界,修者都几乎没有摸到大道的边,连御剑都做不到,又上哪寻仙气去呢? 玄倾思来想去,唯有一条路可以走。 他先将玄门联盟挑了个鸡飞狗跳,又寻了些平常做恶多端的玄门弟子,有一个算一个,杀个片甲不留,最后,找了个没人的偏僻地界。 他本非此界之人,又是妖身,杀人便是大罪,天道无情,不会看你杀的人是好是坏,只要他们阳寿未尽,错的便是他! 天雷下来之前,他舍了肉身,破碎的神魂摇摇欲坠,在第一道雷劈到身上时,气沉丹田,逼出自己毕生修为 他成功了! 九死一生后,在天雷的洗礼下,被他极限压缩的灵气,终于转化为了一丝仙气! 事不宜迟,他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了,将仙气注入镇魂木,原本已经寸寸皲裂的神木又恢复了之前其貌不扬的样子,孔千羽身上的伤,自然也跟着复原。 至于自己嘛,不重要。 玄倾微笑着,再也忍不住胸口的钝痛,吐出一口血来。 ------------ 第四十六章 命中注定 “师兄!”孔千惊呼出声,将他安顿在床榻之上,握住他冰冷的手,一丝灵气缓缓侵入了他的经脉之中。 身体无恙,并无损伤,她带着疑惑,继续检查。 好空旷的丹田! 内里一丝灵气也无,干涸得仿佛撒哈拉沙漠! 她不信邪地在师兄全身游走。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有人轻轻拽了她的衣角,她脸色十分难看地收回灵力,转头看向小狐狸,露出个你最好是有很重要的事才打扰我、否则我弄死你的表情。 小狐狸抖了几抖,颤声道:“他的魂魄,比以前更碎了……”已经到了以涂山狐狸内丹都修不了的地步了,估计活不了多久。 这货到底出去的几个月都干了什么?小狐狸摇了摇头,真够能作死的,魂魄破碎,迟早消弭于天地之间,是生生断了自己生生世世的轮回路。 孔千羽觉得全身的血都要凉了,她小心地抽出了师兄的魂魄,只一眼,泪水唰地流了出来! 此时如果还不知这二货到底干了什么,她就是个棒槌! 他耗尽了自己的毕生修为,换了她一命,而他自己,已经沦为一个凡人了。 若他本身神魂无损,凡人也还能活到寿终正寝,几十年时间,再慢慢想办法,重踏仙途也未必没有希望。 然而他受创不轻,神魂碎到粘起来都费劲的地步,孔千羽在这个缺医少药,自己又不精治疗法术的情况下,还能做什么! 她最后一丝希望,也随着小狐狸缓缓摇摇头而熄灭。 三师兄要死了。 怎么办怎么办?该怎么办? 脑海里一片混乱,她努力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刚才三师兄偷偷转移了话题,最终也没有说明,当时为何师父与掌门师伯争执乃至绝交。 如果她猜得没错,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三师兄叛出师门远走此方世界的原因。 她可以肯定,师父与三师兄,是为了救她。叛出师门还不够,非得离开原本的世界不可。 那便不是需要她换取宗门利益。掌门师伯这个人,她了解,是个端方的君子,从来不会牺牲弟子为宗门谋利,他最常说的一句话,便是宗门是大家的家,一家人,不屑于利用伤害。 能让他选择牺牲了自己,背后的牵扯肯定太大了,大到他不得不如此做。大到,如果不做,会对整个修仙世界,甚至凡人都有重大影响。 她突然想到一种可能,惊讶地盯着还被她握在手里的烧火棍,心念一动,镇魂木迅速缩小,融入她骨血之中。 海量早被遗忘的记忆涌来,她头痛欲裂,晕死在榻前。 天火早已熄灭,她被烧得灰扑扑的,掉落在了大地之上。 这一段她曾梦到过,现下只不过更加连贯,身边花谢花开,最终定格在仙人下降的那一刻。 距离炼丹炉被踢翻少说也有数万年,安静了许久的天庭终于养得膘肥体壮,兵强马足,有底气跟魔界一绝生死了。 仙也好,魔也罢,正与邪本就是个伪命题,不过是给抢地盘、扩大影响力,披上层说得过去的外衣罢了。 仙魔两界自不会把自己的地盘不主战场,对方地盘的气息,不会令自己感到愉快,此消彼涨之下,异地作战,必死无疑。 所以他们盯上了位于正中的人间界,人间界可不像三十六天或七十二魔域那么少,大大小小算起来,足有百万数,哪怕毁了一两个,于他们也不要紧。 选来选去,打来打去,主战场一片焦土,凡人十不存一。仙魔两界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最终鸣金收兵,拍拍屁股走了。 这方天地,本就是仙界的地盘,魔气浸染得不多,他们走时,没留下啰嗦。 但是魔族没占到便宜就等于吃亏,怎么肯安静离开,他们耗费了一个魔将,暗戳戳留了后门,假以时日,以魔气之霸道,这一方天地早晚要转投了他们! 等仙族发现时,魔族留下的小缝已经变成一道大门,周围被魔气侵蚀,堵也不是,不堵更不是。 于是还身为烧火棍的她被仙族请了出来,当了镇守魔域缺口,阻挡魔气的工具,又在其上兴建修仙门派,以全体弟子的功德与灵气压制魔气泄露作崇。 可以想见,原本一切都好好的,突然镇魔的阵眼化了形,修出个灵来,还跑得不知所踪,当时青虚派知情人得多慌。 几千年下来,镇魂木早已经被魔气浸染,没有人知道,这修出来的灵,是来救世,还是来灭世的。 仙人们无所不能,自早就想到过各种可能,器物化灵在人间可能极少出现,但是在仙界,便是器灵修成了上神都不算新鲜。 他们的备用方案早就有,不然为何放眼全世界,只青虚派的镇派之宝个个牛X轰轰,来头极大,却从未被使用过,只精心供在藏宝阁的最高端,每逢宗门大典,才拿出来谒拜一二。 失了镇魂木之初,众长老心惊肉跳,枕戈待旦,及至后来,发现屁事没有,又该吃吃该喝喝去了。 孔千羽被带回宗门后,他们花费了很多方法,才最终确定,她就是镇魂木化身,却不知为何她有了个人类身子,用起来还毫无违和感,便也丢手不管。 一开始他们商量好的就是,孔千羽留在宗门,不会拘着她回到镇魂木里去,继续做阵眼,只消别跑得太远,万一有异动,就不好玩了。 如此相当无事近千年,魔界暗自开始动手了,丝丝魔气还是泄露了出来,而且并非从青虚派的镇压法阵中。 狡兔尚有三窟,何况是狡诈的魔族,他们一明一暗,竟是留了两个缺口,一个被发现了堵上了,另外一个,却成功潜伏,引诱无数高阶修士堕魔。 掌门师伯得了仙界上谕,需分出一个阵眼去,将新发现的魔窟堵住,孔千羽就成了唯一选择。 师父自然不肯。 新的镇压法阵,可不是简单地过去当个阵眼,只要不远离即可,那得需要大量的能量投入其中,灵石都不算什么,大阵即成,需要祭品。 而这个祭品,最好的选择就是孔千羽,她以身入阵,她即阵,阵即她,可保万全。 如此一来,孔千羽必死。 ------------ 第四十七章 一线生机 “上次仙魔大战时,人间界生灵近乎覆灭,仙族可曾为此收手?或者护佑帮扶?”师父怒目而视,语气森冷。 他们都没有! 所以别总说仙族是为了人间界好,他们不过怕麻烦,既不想让魔族占去便宜,又不想出手帮助,占着所谓的大义,道德绑架! 说到底,人间界生灵的性命,只有修士自己关注在意罢了。 牺牲一只灵,换取所有人的安全,这在掌门看来,是十分值得的。 但是凭什么? 如果是孔千羽自己选择牺牲也就罢了,可是自诩正道的修士,脸不红心不跳,大嘴一张,以天下大义的名义,命令她,要求她,脸怎么这么大? 师父与掌门师伯不欢而散,他知道自己师兄是绝对不会放弃的,不得已之下,他找了自己最心腹、与小师妹关系最好的弟子,让他带着她离开。 这也是他不惜以自己的寿元为引,卜算出来的唯一生机!不试试怎么甘心! 无缘无故,孔千羽不明真相时,绝对不会直接跟着玄倾走,她对宗门是很有归属感的。所以玄倾选择先带镇魂木离开。 穿越过来之后,九死一生,之后便是漫长的等待。 回忆的最后,是师父端坐在主位,玄倾立于他身侧。 “等到该让小芊知道的时候,便告诉她吧,由她自己选择,我绝无二话。”这是师徒一场,他能为她做的,最后的事了。 这些记忆不是自己的。 孔千羽缓缓睁开眼睛,盯着镇魂木思索良久。 如果说内里的魔气来源于魔界,那么仙气又是从何而来?三师兄舍了一身修为救她,又将自己知道的关于当初叛逃宗门的真相的记忆藏进了镇魂木里,究竟想要干什么? 她做为人生活了千余年,人类该有的情感她都有,此时再回想当初师父的一片拳拳慈爱之心,孔千羽怎么可能不动容。 便是与整个世界为敌又如何,我只想护住我的徒弟! 半个月后。 “姐,我来了!”孟令泽垂头丧气地搬着行李来了玄清观,被满地狼藉吓了一跳,见孔千羽还悠闲地会着吃苹果,才算松了口气:“姐,你这咋了?遭贼了?” “反正都旧了,重建还得拆了,塌了正好。”孔千羽满不在乎地挥挥手。 玄门联盟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三番两次上门赔礼道歉,拍着胸脯表示道观的一应重建费用都由联盟承担,当初打上门来的那帮乌合之众都被师兄收拾了,她还有什么好生气的。 “你师兄呢?”左转右转,道观里一个人都没有,漂亮的小狐狸和严肃的小正太都不在家? 孔千羽的眼神暗了暗:“他受伤了。” 三师兄的神魂散得太厉害,哪怕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小狐狸拼得内丹受损,收效也很微小,已是无力回天。 第二天,他便停止了呼吸,到得十天上,连尸体都臭了,孔千羽才迟疑着放了把火,就地火化。 将小狐狸赶出去找人,她便极有规律地每天都奋战在挣功德的第一线,忙得团团转,绝不给自己一丁点的空闲时间,全国大地上为非作歹的妖魔鬼怪都哭爹喊娘,暗叹生不逢时,碰到了女魔头。 功德点积少成多,她如此勤奋,想要回去,应该用不了几百年了,百余年便可。 时间如流水一般,在日复一日的忙碌中过得飞快。 孟与安结婚后,三年便失了丈夫,哭得眼睛都肿了,之后远走他乡,再没有回来过。 孟令泽大学毕业,找了份工作,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与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生子,奉养母亲,在此期间,孟尚歧在监狱里一病不起,没多久便离世了,他去领了骨灰回来安葬。 薛无为越发沉稳,修为缓慢进步,但这个世界灵气稀薄,他终其一生,也没能摸到长生的门槛,七十七岁上,无疾而终。 孔千羽依然安安静静地守着玄清观,她的容颜从未改变过,直播了十年后,便不敢再出镜,于是便连国外的牛鬼蛇神也遭了池鱼之殃,被虐得毫无还手之力。 百年时光悠悠,这一日,她收到了小狐狸的消息,让其上穷碧落下黄泉努力寻找的妹妹,终于被她堵住了。 “若白,你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小雪惊声尖叫,她在发现只要她碰到任何人后,都会把好好的人变成僵尸后,便时常长衣长裤,戴着手套,不再祸害任何人。 她不是个坏狐狸,她只是想要安安静静活下去,近五十年,她都没有在人间行走过,一个人住在荒凉无人的小岛上,难道这还不够,必将她赶尽杀绝吗? 归根结底,她到底做错了什么?一个又一个无心之失,别的狐狸都能全身而退,她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公平吗? “我只要月光宝盒。至于你,愿意呆在此处,我不会管。”若白对小雪,始终有些愧疚,她只想要族中至宝。 也不知这对小姐妹怎么交涉的,等孔千羽赶到时,小雪已经走了,若白拿着月光宝盒,戒备地看着孔千羽,有些后悔,早知道不用打架,她还不如不摇人来。 “送我回去,可好?”孔千羽望着小狐狸手里的宝物,若有所思。 百年时光,不长不短,足够她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了。 她到底是青虚派培养出来的弟子,济世救人、悲天悯人早已融入了骨血之中,她想了一百年,也想清楚了,她愿意回去。 师父,感谢你护我爱我,给了我选择的权利,但是徒弟有自己的使命。 如果当年的一场天火之中,我幸存下来的目的,便是为了解今日之危,那么弟子,无怨无悔! 她拿出镇魂木,黑乎乎的烧火棍顶端,长出了一颗小小的树芽,迎风摆动,脆弱又坚强。 是新生,亦是希望! 小狐狸将她送回,头都不抬地再次启动了月光宝盒,一溜烟跑了,生怕孔千羽反悔,扣下她不放。 两个世界流速不同,此地才过去不到二十年,甚至都没有人注意到她的离去,洞府内积了不少灰的肉身忽然动了,孔千羽——哦,不,玄芊用了个净身咒,轻轻站了起来。 山峰上空无一人,众位师兄都先后飞升,无人打理的花草疯长,一片春意盎然。 她甚至不知,凡人世界的百年,到底是她做了一场大梦,还是真实发生过。 她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迎着猎猎风声,她拜别宗门,转而向魔域裂缝遁去。 以身化阵,烧火棍寸寸断裂,她的灵体也随之化为乌有。 晴朗的天空突然大雨倾盆,似有似无的哭声在耳边响起,她缓缓闭上眼. 数万年时光荏苒,青虚派早已不复存在,另一大宗门的御剑阁的后山禁地,两名垂髫小儿正嬉戏打闹。 “玄倾,站住别跑!”敢趁她打坐,揪她头发!哼哼! “芊芊师妹,你跑得太慢了,抓不着,抓不着!啦啦啦!” 小师妹跑累了,就地躺倒,她看着晴朗的天空,闻着芬芳的鲜花,感慨终于活过来了。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 师父为她争取的一线生机,原来是这样。 她积攒的浑厚功德,没有用在打破时空壁垒上,占了涂山小狐狸的便宜,得以保留。 设阵之时,海量功德保住了她的主魂,烧火棍嫩芽中师兄的魂魄也毫发无伤,剩下的,便交给时间。 虽然万年太漫长,但是她还是与师兄一起,重生了! 师父,等着我们! 全文完。 历时五个月,本书终于迎来结局,感谢大家的一路陪伴,祝大家新年快乐,龙行龘龘,我们有缘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