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卷:默认 ------------ 第01章 松花江畔 (看小说不需要带脑子,大脑寄存处) 春日的暖阳,洒在松花江上。 波光粼粼,风光美不胜收。 远处是连绵不绝的长白山山脉,苍茫的林海,一望无际。 徐清风头上裹着纱布,找了块大石头,坐在松花江畔,静静的看着河水流淌。 听着哗啦啦的水声,他的心仿佛也得到了洗涤。 “清风,听哥一句劝,长白山太危险了,你别为了一口吃的,把命给搭上,不值得,咱们老徐家祖祖辈辈都是在地里刨食的农民,不是山上打猎的猎户...我知道,家里揭不开锅了,但...开春了,去地里挖野菜,也能填饱肚子...” 耳边的声音,把徐清风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徐清风回头,红着眼眶,看着自己的大哥徐秋生。 “哥,能看到你,真的是太好了。” 男人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徐秋生被弟弟给抱住,叹息一声,用宽厚的手掌,轻轻拍了拍徐清风。 徐秋生不知道的是,此时徐清风的身体里,住着的是几十年后的灵魂。 准确来说,徐清风重生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老年穷... 刚跟楼下的老奶奶对完线,回到家里的徐清风,越想越气,自己一辈子,也算是吃苦耐劳,勤勤恳恳,怎么就过成了这个鸟样。 然而睡了一觉,醒来,他发现自己回到了1979年。 今年,他23岁。 去年冬天,家里为他说了一门亲事。 准备开春了就结婚的。 1979年,虽然没后世的天价彩礼,但三十六条腿,三转一响还是要的。 为了给他结婚,家里掏空了积蓄。 正愁不知道怎么办席呢。 总要买一些肉,用好吃好喝的,来宴请宾客吧。 二十三岁的徐清风,把主意打到了山里的野猪身上。 瞒着家人,偷偷上了山。 幸运的是,第一次进山就遇到了野猪。 不幸的是,他没有打过... 逃跑的路上,他摔下了山腰。 万幸的是,他被路过的村民给救了回来,不然此时怕是坟头都长草了。 春风起,万物生。 “办席的事情,我去想办法,你嫂子还有一些压箱底的钱,我寻思先拿来用下。”徐秋生对徐清风说道。 “哥,你可千万别打这个主意。”徐清风听到他哥的话,连忙惊醒。 前世,也是因为他哥这么做,然后嫂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嫂子的娘家,在江对面的杨树屯。 回娘家得坐船,船翻了。 嫂子带着五岁的侄女,永远的埋在了这松花江里,尸骨都没有捞上来。 大哥经此一事,疯了。 徐清风也没有结成婚,老婆听说徐家发生的事情,连夜退了婚。 徐清风那个时候,一头乱麻,也没有了结婚的心思,便答应了。 改革春风吹满地,但还未吹到东北。 在这黎明之前,徐家散了。 而后几十年,徐清风都过的浑浑噩噩。 但没想到上天居然再次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 徐清风想到这里,抓住了大哥的手:“大哥,答应我,别动嫂子的钱,我发誓,你要是动嫂子的钱,我就从这松花江跳下去,死在这江水里。” 徐秋生整个人都傻了。 “弟弟,你不会脑子摔坏了吧,呸呸呸,你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信不信,我特么抽你大嘴巴子。”徐秋生听到徐清风的话,有些生气。 什么跳下松花江,死在江里。 这种誓言也是能随便发的。 他却不知道,前世因为这些不算多的钱,松花江多了两条冤魂。 徐清风一辈子都没有原谅自己。 而今人生重来,他必须把这件事给扼杀在苗头里。 “哥,我说到做到,这个婚结不起,大不了不结了,反正不能动嫂子压箱底的钱,这是底线,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我比你更明白,这钱是什么,这钱是命根。”徐清风很认真的看着大哥徐秋生。 徐秋生叹息一声,点了点头:“不动,我听你的,这钱我另外想办法。” 听到大哥的话,徐清风仿佛跟过往的自己和解了,轻轻吐出了一口呼吸。 望着松花江,他笑了,笑的很轻松。 七八十年代,农村人,对于许愿发誓还是深信不疑的。 徐清风之所以以死明志,这是绝了他哥动嫂子压箱底钱的心思。 这样老徐家,才不会走前世的老路。 至于这劳什子的誓言,还是来自某真香大佬的真香定律呢。 就是一句屁话。 “哎,你自己好好清醒清醒,我先回去了,别犯浑。”徐秋生拍了拍徐清风的肩膀,往他口袋里塞了一个白面馒头。 徐清风看着哥离去的背影,泪水模糊了眼眶。 拿出白面馒头,啃了一口,心中满满的幸福感。 春日料峭,还有些许的寒意。 徐清风又在河边坐了会,便也打算回家了。 头上的伤口还有些痛。 然而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到松花江里,有一块石头在发光。 难道是金子? 徐清风揉了揉眼,手探入冰冷的河水里,抓住了那块石头。 下一秒,石头却突然钻入了他掌心,让他整个人毛骨悚然。 怎么回事?这是什么玩意。 徐清风吓了一跳。 但摸了摸身上,却没有发现有什么异样。 不对,伤口不痛了。 刚才他浑身还难受着呢,尤其是头,更是头痛欲裂。 但此时,这些伤势仿佛全部好了一般。 “这是什么石头?”徐清风惊喜异常。 难道说是重生者的福利? 但自打醒来,却没有听到脑海里叮叮叮的声音。 别说是系统了,就是重生标配的空间,都没有一个。 不过吧,徐清风也没有什么奢求。 能重生,已经是得到上天垂青的幸运儿了,哪能要求那么多。 但这个世界,的确是有很多玄奇。 就好比刚才的石头,居然能治愈自己的伤势。 这种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活生生出现在了他眼前,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回到了自己家,徐清风看着土胚、泥瓦房,一阵怅然。 这个时代,大部分的家庭,都是泥瓦房或者木头房。 砖头房虽然已经有了,但那是有钱人才能住得起的。 粗木横梁,四横八纵的木头,搭建的房顶,小阁楼。 周围的土墙,刷了一层白灰。 这还是因为他要娶媳妇的缘故,刚刷上去的。 之前就是黄泥墙面。 看到家里的情况,徐清风忍不住心生感慨。 他年轻的时候,家里是真的穷。 日子过的苦哈哈的。 后世的乞丐,过的都比现在好。 全新的整套家具,大火炕,大红色棉被,这些已经是父母能给予自己的全部了。 虽然算不上有钱,但比家徒四壁要好的多。 ... 别家儿子娶媳妇,家里还置办不起这些家具呢。 更别说三转一响。 对于掏空家里和大哥的积蓄,徐清风还是有些愧疚的。 不过这些都是小钱,只要家还在,迟早都能赚回来。 他可不想,为了结个婚,把家给弄没了。 ------------ 第02章 野菜 对着镜子,徐清风拆开了头上的纱布。 发现伤口已经结痂。 这石头究竟是什么宝物?效果居然这么好。 要知道,徐清风昨天上药的时候,这伤口还在流血呢。 冬天伤口好的慢。 伤筋动骨一百天,前世,他养伤,足足养了几个月。 但这石头,一个小时就让自己伤口结疤了。 只是不知道石头去哪了? 不会变成他身体里的结石吧? 然而就在这时,徐清风仿佛看到了他自己的脑子。 在脑海里,有一颗金光闪闪的石头。 它怎么跑到自己脑子里来了? 徐清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一幕。 然而就在这时,他的一缕意识被石头给吸了进去。 空间!虽迟但到。 狗作者诚不我欺。 不过这空间有些寒碜,只有一亩地大小,倒像是徐清风前世玩过的那个空间小游戏,企鹅农场。 徐清风的意识很快便退出了空间。 因为里面啥都没,有啥好看的。 直到徐清风退出这个空间,也没有让人心情愉悦的叮叮叮声音。 看样子统统是真的没有。 但有一个空间,已经让徐清风喜出望外了。 去找一些蔬菜种进去。 徐清风激动不已的走出屋子。 因为要结婚,所以他这个时候,搬到隔壁的小院住了。 这一套房子是他爷爷奶奶以前住的。 小三居,两个房间,一个客厅。 院子很敞亮,栽种着一棵枣树。 里里外外都被收拾的很干净,是他妈妈跟姐姐过来拾辍的。 徐清风找了一个小篮子,便朝着不远处的田地里走去。 这个时代,大棚种植还没普及,所以大部分村民吃的都是应季的蔬菜瓜果,或者是腌制的各种蔬菜。 这会刚开春,地里还没有种菜。 所以徐清风的目标放在了他哥之前说过的野菜上。 刚开春,其实还没有到挖野菜的季节,但地里已经有各式各样的野菜,从土里冒出了芽。 还没有2-3公分呢,就遭了徐清风的毒手。 但徐清风也不是什么野菜都要的。 他摸索了一下空间的使用。 有些野菜,意念一动,便可收入空间。 进入空间之后,便种在了空间的空地上。 还有一些野菜,进入空间,不能栽种,这种就被徐清风给放弃了。 不一会,拔了几百棵野菜,把空间给种满了,徐清风这才起身,伸了个懒腰。 除了种在空间的这些,徐清风还挑选了一些长的比较大一些,准备带回去,煮野菜粥吃。 “清风,你怎么在这里?我找了你好一会,家里饭好了,爸妈让我过来喊你回去吃饭。” 徐秋生在野菜地里找到了徐清风。 “哥,不是你说的吗,春天了,到地里去挖野菜也能吃...听人劝吃饱饭,看,我挖了不少呢,带回去可以煮一锅野菜粥吃了。”徐清风笑着说道。 看到徐清风篮子里的野菜,徐秋生也笑了。 不过他还是略带责备的对徐清风说了一句:“你身子还没有好,还是尽量少出来走动,多卧床休息,有利于身体的康复。” 徐清风当然是无比同意。 他这次是为了把空间的地塞满。 空间有一亩地的野菜,徐清风当然不会去地里挖野菜了。 一亩地,至少能种出几百斤的野菜吧,只是不知道空间的流速跟现实有啥区别。 现如今还没法验证,徐清风也就没有想了。 两兄弟,有说有笑的回到了家。 七十年代末尾,城里已经开始了经济改革,但农村里还没包产到户。 开放之初,百废待兴...全国各地,物资依然十分匮乏。 东北这边好一些。 因为黑土地,土壤肥沃,是有名的粮仓。 所以饭是能吃饱。 但也仅仅是能吃饱,想要吃的跟后世那么好,是不存在的。 至于钱...那每家每户都一样,给徐清风置办完结婚所需的这些东西,家里已经是穷得叮当响。 徐清风印象里,80年代初期,这段时间,是家里最困难的时期。 不过站在重生的视角来看,这却又是一个草莽崛起的黄金时代。 敢为天下先,第一批下海经商的人,只要敢闯敢拼,都快速积累到了第一桶金。 不像后世,留给年轻人的机会已经不错了。 基本上每一个行业,都卷的离谱。 想要在社会上出人头地,不能说完全做不到,但相较于八九十年代,已经难度大了很多。 徐清风跟着徐秋生,进了家门。 农村的宅基地很大,六间房一字排开。 父母住的房子局中,大哥在最左边,徐清风在右边。 成家之后,用篱笆稍微隔断一下,便可以分出一个小院子。 当然,如果媳妇跟公婆相处还算愉快,就不用隔断。 徐秋生的老婆,徐清风的大嫂李如月,是一个性情如火的东北女子。 脾气虽然不怎么好,容易跟人急,但平日里对公婆没的说。 对徐清风也挺好的。 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务,里里外外都拾辍的干净。 挑不出毛病来。 当得上一个贤妻良母。 脾气这是天生带来的,有些人一辈子都无法改。 吱呀一声,木门被从外面推开,徐清风也看到了屋内坐着的家人。 老父亲徐和平,话不多,但对两个儿子,都是极好。 在附近的林场当伐木工,旱涝保收,一个月收入50块,家里的顶梁柱。 这个时代,林场还是很吃香的。 一个月大概有6天假。 这次因为徐清风受伤,所以跟人调了班,赶回来看儿子。 过两天,便要回林场了。 穿着花布棉袄的中年妇女,是徐清风的母亲何春花。 夫妻两的名字,都很具有时代特色。 男的叫建国,和平,八一或者是荣华富贵组合。 女的则是各种花的名字。 搭配春夏秋冬。 十分的接地气。 原因很简单,那个时代的人,大部分没有多少文化水平,让他们取名字,着实是难为他们了。 没有叫狗蛋,二蛋,大丫,二丫,都已经是很不错了。 嫂子李如月和侄女徐佳佳坐在角落。 徐佳佳是一个小虎妞,看到徐清风头上裹着纱布,好奇的睁大着眼睛,似乎在说着,叔叔的头上好奇怪。 ------------ 第03章 家人 徐清风对小侄女微微一笑。 却把徐佳佳给吓得躲进了妈妈的怀抱。 “怎么,不认识叔叔了?”徐清风乐了。 “叔叔,你的头痛吗?”徐佳佳关心的询问道。 徐清风伸出手,揉了揉小家伙的头发:“不痛了,过几天,我又是一条好汉。” 看到这些至亲之人,依然还是年轻时候的样子。 徐清风忍不住鼻子一酸,家人在身边的感觉真好。 “哼。”徐和平筷子往桌子上一拍:“好汉,你马上也是要娶媳妇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你可知道,因为你一次莽撞的举动,咱们家日子更难过了。” 老爹发火了,徐清风只得恭敬的听着。 谁让他这次真的闯了不小的祸呢。 不仅自己差点折在山里,家里也受到了不小的波及。 原本家里因为给他娶媳妇就已经借了饥荒,现在更是雪上加霜了。 “爹,你说的对,我这次准备不够充分,就贸然进山,给家里添麻烦了,下次不会了。”徐清风开口道。 “还敢有下次?你要是再敢犯浑,我打断你的腿,一劳永逸,收收心,好好养伤,实在不行,我跟林场那边朋友借一些钱,办酒席就有钱了,有你老子我在呢,不用你操心钱的事...就这样,我下午就回林场了,离婚期还有一个月,差不多也到我下次发工资了。”徐和平说完便放下了碗筷,打算离开。 然而这个时候,徐清风喊住了他爹。 徐和平正纳闷徐清风喊自己做什么,就被徐清风给抱住了。 父亲的肩膀,还是那么宽厚,有安全感。 “爹,儿子以后会好好孝顺你和娘的,以前让你们不省心了,对不起。”徐清风认真的说道。 徐和平身子一颤,被儿子这突然的煽情给整不会了。 但很快,他用自己的手,拍了拍徐清风的肩膀:“好儿子,看来这一摔,也不全是坏事,把你给摔懂事不少,哈哈,不过我现在年富力强的,也不需要你孝顺,你呀,少给我惹一些麻烦就行了,跟你哥一样,让我省点心。” 徐和平离开了之后,何春花看了看自己的小儿子,她怎么觉着小儿子哪里不一样了呢。 “妈,我脸上有花?!”徐清风笑问道。 何春花听到徐清风的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呀,就会惹我淘气,哎,其实我觉得吧,一家人和和气气的,平平安安的,不要生什么病痛,就可以了,能吃饱穿暖,就已经是全天下顶幸福的事情了,我也不要求你们有多大的出息,有大出息的,也留不在我身边。” 徐清风点了点头。 母亲看的通透啊。 很多例子证明,往往陪在父母身边的,是最不成器的儿子。 “...嗐,你看看我瞎说啥,快吃饭,儿子,这个是给你煮的,你这次受伤,而且是伤的头,赤脚郎中说了,要好好补补。” 说着,何春花从厨房的锅里,捞出了两个鸡蛋,放进徐清风的碗里。 “家里哪来的鸡蛋?”徐清风询问道。 这年头,鸡蛋可是紧俏的很。 五毛钱一斤,差不多五分钱一个。 “甭管咋来的,你受伤了,就吃吧。”徐秋生在旁边说了一声。 徐清风知道,家里把最后的好东西,全部都给了自己。 这份沉甸甸的爱,让他有些感动。 “佳佳,给你一个。”徐清风把碗里的鸡蛋,分给了侄女一半。 “叔叔,你吃,我不喜欢吃鸡蛋。”徐佳佳才五岁,便已经十分懂事。 “你受伤了,奶奶说,你需要补充营养。” “嗐,不缺这点营养,我吃一个就足够了。”徐清风把鸡蛋剥开了,再次放在了侄女的碗里。 徐佳佳看看父母和奶奶。 见到奶奶点头,这才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下一秒,眉眼展开,笑了起来:“鸡蛋真好吃,滑滑嫩嫩的,妈妈,你也吃一口...” 听着侄女的话,徐清风心中微微叹息一声。 七八十年代太难了。 90年代以后出生的小孩子,可能都很难想象,他们的上一代,会过的如此艰难。 一个鸡蛋,都恨不得掰开好几半吃。 大部分人都已经足够努力,却依然还是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日子。 若非如此,年轻时候的他,也不会把主意惦记到山里的野猪身上。 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上山打猎。 但他低估了野猪的战斗力,也高估了自己... 不过,看着侄女吃鸡蛋如此香,徐清风心中其实已经很知足了。 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一个人头上,便是一座山。 前世的徐清风,面对时代的浪潮,一步差,步步错... 到老了,一事无成,人生满是遗憾。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前世的自己,因为大哥一家发生意外,导致整个家散了,他也因此而备受打击,消沉了好几年... 这几年他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父母试图唤醒自己,但当时的自己,只想借酒消愁。 尊前慈母在,浪子不觉寒! 年少不知父母恩,半生糊涂半生人。 十几年后,林场关停。 父母断了收入,他没了依靠。 此后母亲罹患绝症,也去世了。 父亲拿着低微的退休金过日子。 时不时还贴补他一些。 往事历历在目,如同梦一般,浮现在徐清风眼前。 想到这里,他暗暗在心里发誓,一定不能让家人重蹈前世的覆辙,都要好好的活着。 上天垂怜自己,把自己重新送回到七十年代,便是让他自我救赎的。 徐清风看着眼前的家人,发自内心的笑了出来。 心中也对未来有了更多的思量。 未过门的媳妇?徐清风已经没有了印象。 但前世退婚,其实也不能怪她。 这种事情,摊在任何人身上,都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更何况,他们只是媒人做媒的,没任何的感情基础。 不过,徐清风此时也不想结婚了。 可能是心里过不去这个坎。 重活一世,他只想珍惜眼前的父母家人,再就是,努力赚钱,让家人都过上好日子。 这样才不枉他重生回来一趟。 穿新衣不能走老路。 ------------ 第04章 弹弓 这话他暂时没想好怎么跟家里讲。 所以暂时没有开口。 只是这婚是一定要退的。 徐清风打心底对结婚没有什么兴趣。 吃过饭,徐清风跟大哥说了一声,便出门了。 “清风,你去哪?”徐秋生询问道。 “去小军家一趟。”徐清风开口道。 大哥听到是去小军家,便没有再说什么。 小军,大名王小军。 是徐清风打小一起光屁股长大的小伙伴。 两人感情好的很。 王家跟徐家也是世交。 王小军的爹王德柱,也在林场上班,跟徐和平是好哥们。 这次他受伤,治病的钱,都还是他爹问王德柱借的呢。 前世,家道中落后,王小军也没有瞧不起徐清风,时常喊他去他家吃饭,偶尔也会给他一些钱粮。 可以说,王小军是徐清风除了家人外,唯一一个好兄弟。 这份兄弟情,是经受住岁月考验的,一直延续到老,也未变质。 如今徐清风重生了,手握往后几十年的风口,这泼天的富贵,他怎么能忘了好兄弟呢。 不一会,徐清风便来到了王小军家。 大门紧闭着,难道不在家? 不过来都来了,徐清风于是扣了扣门上的铁环。 以前的木头大门,不像现在有门把手,都是安一个铜环或者铁环的,往外一拉便开了。 有客人来了,也可以用铁环扣门,敲门。 “咚咚咚!” 铁环敲击木门,发出声音。 不一会,门里传来动静。 “谁呀?我这会没空,门没锁,带拢的,你推一下就进来了。” 徐清风推了推,门果然开了。 “军子,是我。”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下一秒,便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王小军走路带风,出现在了徐清风的面前。 “哈哈,风哥,你醒过来了啊?”王小军激动的问道。 “嗯,大难不死。”徐清风看到年轻时候的小伙伴,也是微微一笑。 军大衣,花裤衩,王小军这个年代的打扮,还真是符合当下审美。 咳咳... “哈哈,太好了,我正在制作一个弹弓呢,所以没有给你开门。”王小军手里拿着一根粗木头,正在削着。 “做弹弓做什么?”徐清风有些好奇的询问道。 “你这不是摔了头吗,我寻思着,家里也没有什么补品,所以打算做一把弹弓,去河边打两只野鸡野鸭什么的,给你送去呢。”王小军开口道。 徐清风想起来,前世也有这回事。 当时自己养伤的时候,便吃了好几只野鸭子。 现在想想,这都是王小军用弹弓打到的。 为此,王小军没有少费心思。 “好兄弟,给我也做一把,我跟你一起去打。”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相较于大西北,东北这边的生态环境要好的多。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 说的便是东北北大荒。 长白山这边,不比北大荒差。 山里的野生动物资源不要太丰富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住在这种地方,只要思想不滑坡,总能从山里,河边弄到吃的。 当然,想要吃上肉,还是需要一些本事的。 就好比弹弓打鸟,打野鸡、野鸭。 这得要弹弓打的准才行。 打的不准,建议还是面朝西北方向,喝点西北风填填肚子。 “哎,弹弓也是无奈之举,要是能弄到一把猎枪就好了...” 王小军把手里做好的弹弓,递给徐清风。 然后又开始制作起第二把弹弓来。 徐清风听到王小军的话,心中也是微微叹息。 虽然说,这年头的猎枪还未管制。 民间的枪支也有不少。 但也不是说每家每户都有的。 一把猎枪,值老鼻子钱了。 徐清风和王小军现在根本买不起。 “没事,有弹弓也是一样的。”徐清风安慰王小军道。 “嗯,风哥,你以前那把弹弓掉在山里了吗?”王小军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 制作弹弓,方法还是很简单的,用匕首将一截火琉璃树的树心,修成Y形。 再用钻头,手搓在Y形的两边,开一个孔槽。 弹弓的雏形便完成了。 当然,也可以用粗铁丝,用老虎钳,掰弯做成带手把的U型或者Y型架。 然后花上一毛两毛钱,购买一条或者两条大约一指宽的弹弓皮筋,再找一小块软化过的动物皮,或者人造皮。 把三样东西用细绳子按照程序绑牢,就组合成一把弹弓了。 王小军显然平日里没少做这些。 制作起弹弓来,轻车熟路。 徐清风拉了拉手里的弹弓,十分牢固,而且打出去的石子,力道很大,威力不小。 说起来,徐清风也有几十年没有摸过弹弓了,此时弹弓在手,一时兴起,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头,包裹在皮上,然后瞄准了院子里的歪脖子树。 “啪。”徐清风拉动弹弓,射出石子。 下一秒,石子便落在歪脖子树上,发出不小的声响。 王小军竖起了大拇指:“风哥,你弹弓打的真准。” “哈哈,我也就是瞎玩。”徐清风笑了笑。 大家可千万不要小看了弹弓的杀伤力。 大号的弹弓,在20米的距离内,要是力道大的话,能把玻璃瓶打的稀烂。 杀伤力还是非常可观! 打野鸡野鸭,树上的鸟没有任何的问题。 当然,想要打更大的猎物,就不行了。 很快,王小军又制作了一把弹弓。 跟徐清风两人,人手一把弹弓在手,走出了家门。 “风哥,这一袋石子给你。”王小军递过来一袋石子。 这些石子都是他在河边捡来的,个头大小均匀。 最适合弹弓使用。 “军子,听说林场那边已经开始不管小摊小贩了,城里都开始开放经济了,咱们可以多打一些野鸭野鸡,去林场那边卖钱。”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听了徐清风的话,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我说风哥,你哪里听来的消息,咱们可不敢那么做,那是投机倒把,隔壁村的强子,三年前因为卖老鼠药,被当做投机倒把抓了进去,现在还没有放出来呢,要我说,咱们就打几只自己吃就行,可千万不兴去卖啊。” ------------ 第05章 野鸭 事实上,这个年代绝大多数人的想法,都王小军一样。 包括徐清风的父母,哥哥也是一样。 计划经济已经实现了二十多年。 虽然说,去年,上面就已经放开了口子,提出要走有华夏特色的路子。 在南海边上圈了一块地,也就是后来的深城,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改开。 但内地绝大部分的人民还是对做生意畏之如虎。 投机倒把罪,这个时候,还没有废除呢。 徐清风想了想,也没有继续劝说王小军。 因为思想的转变,本就不是一朝一夕的。 不过他自己倒是可以走这条路子。 因为他知道,林场和城里已经放开了对小摊贩的管控,不再管做小生意的人了。 现在是做生意的最好时机。 徐清风和王小军来到了松花江畔的芦苇荡。 不一会,耳尖的徐清风,便好像听到了,芦苇荡的深处,传来了野鸭子的叫声。 “军子,快听,野鸭的叫声。”徐清风笑着说道。 王小军竖起了耳朵,听了起来,不一样,他脸上也露出了微笑。 “没错,我摸过去,风哥,你头上还有伤,在这里等着。”王小军钻进了芦苇荡。 徐清风很想说,他头上的伤已经没事了。 但看到王小军已经消失在眼前... 速度还真快。 不一会,空着手的王小军又钻出了芦苇荡。 很显然,叫那只野鸭给逃了。 野鸭是十分机警的动物... 长白山这边的野鸭种类也不少,有赤膀鸭、绿头鸭、斑嘴鸭、绿翅鸭、红头潜鸭、鹊鸭、普通秋沙鸭、赤麻鸭、鸳鸯等。 其中数量最多的是赤麻鸭,赤麻鸭也是徐清风和王小军这次的目标之一。 相较于别的种类野鸭,赤麻鸭的体型更大,肉更多。 所以也被村民更喜欢狩猎。 赤麻鸭,是雁形目鸭科麻鸭属的大型戏水鸭。 全身橙黄色,略带棕色,头和颈羽色浅,呈淡黄色或带灰色。 “风哥,可惜了,就差那么一点,我就打中了。”王小军用两根手指,比出一丢丢的距离,遗憾的和徐清风说道。 “没事,这片芦苇荡,野鸭子很多,机会有的是,我也没有指望说,百发百中,能够十中一,那收获都不得了了。”徐清风安慰军子道。 王小军很快也调整了心态。 风哥说的对。 “看,那里的水面,有好几只野鸭。”不一会,王小军有发现了目标。 野鸭是候鸟,秋冬季节会南飞过冬,等到春天会再次飞回北方。 体型比家鸭轻盈得多,性情活泼,两腿有力,善奔跑,游泳潜水灵活,翅膀较家鸭长,善飞翔。 此时正在水面嬉戏打闹,发出嘎嘎的声音。 雄野鸭叫声跟雌野鸭的叫声略微有些不一样。 前者叫声是嘎“gā”,而雌野鸭叫声是嘎“gá”。 “军子,你瞄准左边的,我瞄右边的,我数三二一,咱们一起打。”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两人同时打,瞄准不同的目标,命中的概率更大一些。 王小军点了点头:“风哥,我听你的,你让我打左边,我绝对不打右边。” “你小子...还开你哥的玩笑了啊。”徐清风笑骂道。 很快,在徐清风倒计时321声音下,几乎是同时,两人打出了弹弓里的石子。 啪! 左边的野鸭拍拍翅膀,惊起河里水花荡漾。 而右边的野鸭,直接被徐清风打的羽毛乱飞,倒在了水泊里。 挣扎了一下,便没有了动静。 “我的天,风哥,你打中了,太帅了。”王小军二话不说,跳入了水中,去把那只打中的野鸭给捞了上来。 徐清风身上头上都有伤,还没好全,不能下水。 所以,下水的活,自然就落在了王小军的头上。 都不需要言语,王小军便马上去捡野鸭了。 然而就在这时,不远处又传来了一声野鸭的惨叫。 看方向,像是刚才王小军没有打中,逃走的那只...这叫声十分急促,很尖锐,像是被什么给咬中了,徐清风听着,声音里似乎还夹杂着些许悲鸣。 “什么情况?军子,是不是被人给截胡了,走,我们去看看?”徐清风跟王小军对视一眼,下一秒便拿着弹弓,朝着声音的来源走去。 王小军连忙跟上去。 “风哥,我觉得,不一定是人截胡的,也有可能是动物,不少的动物,都会捕食野鸭,如果是什么猛兽,像是熊瞎子,老虎这类的话...咱们看一眼就好,咱们手里只有弹弓,不一定能打的过对方。”王小军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这他自然是知道的。 上次他连野猪都没有打过,虽然说这次是两个人,但对上野猪,黑熊这类的猛兽,仍然没有什么胜算。 这就是手里有猎枪和没有猎枪的区别了。 要是有猎枪...徐清风觉得,他上次不一定会落败。 很快,徐清风和王小军来到了距离声音发出很近的地方。 徐清风示意王小军停下,然后慢慢的用手里的匕首,把眼前的芦苇剥开一道口子,朝里面看去。 只见在河边,一条壮如牛犊的大灰狗,咬着野鸭,目露凶光。 “没事,是一条狗。”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看到这大灰狗,脸上却更惊恐了:“卧槽,是这凶狗,咱们快走。” 徐清风??? 他听王小军话的意思,这狗似乎很有名气。 但徐清风前世却没有听说过。 “这狗怎么了?” 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风哥,你不知道?”王小军咳嗽一声:“这狗是隔壁村的,他们村不是有一个老猎人吗?这条狗便是那猎人的猎犬,前些日子,老猎人死了,猎人的儿子想要把这条狗卖了,结果被这条狗给咬伤,狗也不知所踪...没想到跑到这里来了。” 徐清风听到王小军的话,好像也有了一些记忆。 因为年代太过久远了,徐清风遗忘了很多细节,依稀记得这狗确实很猛。 但它似乎除了那次逃走,都没有伤害过人类。 骨子里它依然是对人类十分忠心的。 猎人的儿子要把它卖给别人杀了吃肉,被咬也是活该不是。 ------------ 第06章 大灰 虽然徐清风不知道这狗的过去经历了什么。 但之后,这条大灰狗却是干了一件轰动整个长白山林场的事情。 那就是一条狗,单挑,咬死了一头黑熊。 当然,它也跟黑熊同归于尽了。 这战绩放在整个汪星,都是十分炸裂的存在。 虽然不知道这狗为啥跟那头黑熊结的仇,但徐清风觉得吧,这大灰狗是真的猛。 前世他活了几十年,就没有见过比这狗更猛的。 想到这里,徐清风看向眼前的灰狗,眼神都变得更热切了一些。 要是有一条这样的狗,哪怕没有猎枪,他也可以硬刚野猪了。 这是一条好狗啊,而且是猎犬出身。 “军子,那猎人的儿子,没有找这狗吗?”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他实在是想不起更多了。 王小军摇了摇头:“这狗太凶了,找到他也打不过啊,除非拿猎枪对付它,但这狗很滑头,一般看到人,马上就溜了,不会给人靠近的机会。” 谈话间,大灰狗已经咬死了口中的野鸭,打算离开。 徐清风就在这时,拔腿走了出去。 王小军看到这一幕,吓了一跳:“风哥,你做啥?我们两不一定打得过这狗。” 虽然他很不想承认,自己打不过一条狗的事实。 王小军内心是崩溃的。 “放心,它不会攻击我的。”徐清风把弹弓放入口袋,两手空空,展示在身前,对大灰狗释放着善意。 大灰狗看到芦苇丛里钻出两个人,下意识便要叼着野鸭往回跑。 前世的经验,告诉徐清风,这是一条训练有素的猎犬,哪怕看上去十分凶狠,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攻击人。 之所以攻击野鸭,不过是为了填饱肚子,不饿死。 王小军看到徐清风拦住了大灰狗的去路,但大灰狗却没有攻击徐清风,感觉脑子不够用了。 这什么情况? “不是,风哥,你拦住它做什么,它可凶,等会咬你一口,会得疯狗病的。” 王小军都快急哭了。 八十年代,还没有狂犬疫苗,被狗咬了之后,是很危险的。 只能赌这狗没有携带狂犬病毒。 要是得了狂犬病,那就等死吧。 所以在八十年代,曾经还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打狗运动。 就是为了从根源上杜绝狂犬病。 只是...这多少有些因噎废食。 徐清风示意王小军不要担心。 距离近了,徐清风发现大灰狗居然高到自己的腰间。 要知道他身高一米八,腰部距离地面也有差不多1.1米。 也就是说,这大灰狗身高有1.1米。 放在狗界,这都是很大型的了。 而且这狗看上去就是中华田园犬,而不是藏獒,二哈那些品种。 中华田园犬是我国的本土犬种,是由东亚灰狼驯服得来,外型上和狼非常相似,一般来说,身高大约在30-60Cm,体重约20-50公斤左右。 而这大灰狗体型这么大,真如野狼一般。 十分威猛。 站在它面前,说心里不慌,那是假的。 但徐清风还是没有退后半步。 遇到好猎犬,这种机会太难得了。 徐清风觉得值得一搏。 徐清风呼唤了一声大灰狗。 “乌鲁乌鲁...嘬嘬嘬...” 大灰狗听到徐清风的呼唤声,尾巴情不自禁的摇晃了一下。 这是田园犬的基因记忆。 没有一条狗能够抵挡住嘬嘬嘬... 这是因为很早的时候,大部分人在训狗时,都会用嘬嘬嘬来叫狗子吃饭。 长此以往就形成了条件反射。 还有一个原因,嘬嘬嘬这个声音和小狗吃奶的声音声音非常像。 当狗在听到这个声音时,就会想到小时候吃奶的美好时光。 所以哪怕是陌生人,嘴里发出嘬嘬嘬这种声音时,狗也会下意识的以为对方在呼唤自己。 就会好奇的跑过来,看看能不能蹭点吃的。 “放心,我不会伤害你的。”徐清风趁着大灰狗有点懵的时候,得寸进尺,快步走到了大灰狗面前,摸起了狗头。 (咳咳...这里建议广大盆友们,不要学主角,毕竟主角是有主角光环的) 大灰狗身子一颤,下意识的想要躲开,但徐清风手速更快。 王小军彻底傻眼了。 风哥这么猛的吗? 不是,这狗也这么乖,就真的让风哥摸啊? 被徐清风摸了狗头,大灰狗眼睛里居然多了一丝水雾,变得泪汪汪起来。 它这段时间在外漂泊,居无定所,吃的都是生肉,可想而知吃了多少苦。 而且时刻要躲避村民。 跟此前有编制的猎犬生活,简直没法比。 就在这时,徐清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窝窝头,这是他刚才在家里顺来的,打算下午当点心吃。 看到大灰狗这么乖,徐清风于是大方的把自己的窝窝头,省给狗吃了。 大灰狗尾巴这次是发自内心的咬了起来。 也没有了抵抗的心思。 呜咽一声,趴在地上啃起了窝窝头。 相比于生吃野鸭肉,它当然还是更喜欢吃熟食。 毕竟它是狗,不是狼。 一个窝窝头根本不够大灰狗炫的。 徐清风索性把剩下的窝窝头,都拿了出来,放在地上。 大灰狗狼吞虎咽起来。 风卷残云一般,把地上的窝窝头都给吃完了。 “这狗好听话啊,我能摸摸它吗?”王小军看到这狗居然这么温顺,也是惊呆了,走上前来。 但没想到大灰狗,抬起头对王小军龇牙咧嘴,凶了一下,吓得王小军连忙躲到了徐清风身后。 “我就说嘛,它还是凶狗。”王小军人都麻了。 “军子,你把弹弓给收了,大灰估计是看到弹弓了。”徐清风想了想,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听到徐清风说的,连忙把弹弓给收了。 果然,大灰顿时没有再凶王小军,只是还是很疏远,不如跟徐清风表现的那么亲近。 “他是好人。”徐清风对大灰狗说道。 大灰狗摇了摇尾巴,仍然不为所动。 算了,徐清风也懒得在说什么。 反正大灰对自己亲近就可以了。 “我不知道你以前叫什么,但以后你就叫大灰吧,跟我回家,我会好好待你的。”徐清风摸了摸狗头,温声说道。 然而大灰狗并未跟徐清风离开,而是留在了那只它咬死的野鸭,钻进了芦苇丛,消失在了河边。 ------------ 第07章 飞龙 “不是,这大灰狗它怎么走了。”王小军看到大灰狗钻进了芦苇丛,而徐清风并没有追上去,他想要去追,却被徐清风给拉住。 “算了,给它一点时间吧,强扭的瓜/狗不甜。”徐清风不着急,这大灰狗已经对他有了好感,多来几次,给它送点吃的,不难拿下。 他以前听人说,被人抛弃过一次的流浪狗,想要再次对人打开心扉,是需要一个时间的。 这也可以理解。 狗子在所有动物里,智商都是很高的。 而且对人十分忠诚。 徐清风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等着吧。 徐清风看着大灰离去的方向,露出了微笑。 好狗啊,总有一天,要收为己有。 “风哥,你为什么突然想要养狗啊?”王小军有些不解:“而且还是这么凶的猎犬...” 这个年代,家里养狗的人还是少的。 原因很简单,大部分人家里的粮食人都不够吃,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去养狗呀。 更别说是体型这么大的猎犬了。 这大灰狗,一看饭量就不小,没准吃的伙食比一个人都要多呢。 徐清风捡起地上的野鸭:“你也知道,这是猎犬,看到了吗?这鸭子,少说4-5斤,大灰咬死的,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就打一块钱一斤吧,也有四五块钱了,养狗...也是要看狗去的,如果是这种猎犬,它非但不会浪费粮食,还能给家里赚钱。” 王小军听到徐清风的话,眼前一亮,对啊。 那这么说,养一条猎犬,还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只是他并不看好,徐清风能够把大灰给驯服。 “这大灰狗从猎户家里逃出来,所以对人还是有很大的敌意的,风哥,你要是养猎犬的话,可以去村里的猎户家里买一条养呗,这大灰狗,我总觉得不靠谱,你刚才也看到了,这狗茹毛饮血的,生吃野鸭,那是见了血的,要是带回家,不是瘆得慌,谁知道它啥时候会嗜血。”王小军越想越觉得,徐清风刚才的念头和想法要不得。 于是开口跟徐清风陈述利弊,劝说道。 “再说吧,现在谈这些,你不觉得为时过早吗?就算是我想要带大灰回家,也要它肯啊。”徐清风耸了耸肩,收回了视线,缓缓开口说道。 小插曲过后,徐清风和王小军,再次寻找起野鸭来。 “风哥,没想到咱们运气这么好,这会功夫,就已经打了两只野鸭了。”王小军心情十分不错。 他原本以为一下午的时间,能打到一只野鸭就已经是胜利了,但没想到...收获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 “嘘,那里有一只野鸡。”徐清风嘘了一声,指了指不远处的树上。 王小军看到飞龙,连忙蹲下身子,眼睛都变得亮了几分。 “飞龙!风哥,这是飞龙。” 在长白山地区,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宁吃飞龙一两,不吃走兽半斤”。 走兽就是野兽,东北的野兽有很多,什么马鹿、狍子、蜜獾、黑熊等等。 这些走兽的味道,要比我们平时吃的猪肉,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八十年代,能吃上山里的野味,那真是顶幸福的一件事情。 但在长白山山林里,所有的野味里,又有一个美味排序。 飞龙绝对是能排进前三的存在。 飞龙其实就是花尾榛鸡的外号,大东北地界,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野鸡,飞禽走兽之一。 虽然叫飞龙,但它却不怎么它善于飞翔,而是一只名副其实的走地鸡。 喜欢生活在植被茂盛,坚果丰富的针叶林带。 以各种野生植物的绿色部分、种子和果实为食。 徐清风和王小军自然对飞龙不陌生。 “风哥,你来,我打弹弓的准头太差了,等会叫这飞龙跑了,那可没地哭去。”王小军这次倒是有了一些自知之明。 “行,军子,我教你一招打弹弓的诀窍,想不想学?”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一听,当即拍着胸膛表示,他一百个一万个想学啊。 还有这种诀窍? “那就是不要瞄准,凭感觉打。”徐清风告诉王小军。 弹弓没有什么瞄准镜,所以跟打枪不一样,你瞄准呢,瞄准来瞄准去,最后准打不着,落空,倒不如直接不要瞄准。 王小军一脸问号,风哥,这就是你说的诀窍? 这不是跟闹着玩似的... “看好了。”徐清风微微一笑,眼睛盯着树上的飞龙,然后快速的从口袋里摸出了一颗石子,包裹住,真就瞄也没有瞄,直接拿出弹弓,啪的一下射出了石子。 下一秒,树上的飞龙一头栽倒,掉下了树。 王小军嘴巴张成了0字。 这样也行的吗? 好家伙。 “别愣着了,去捡回来,今天晚上去我家吃,我让我妈把这飞龙给炖了,小鸡炖蘑菇。”徐清风拍了拍王小军的肩膀。 王小军回过神来,连忙跑去把飞龙给捡了回来。 “风哥,你这也太神了,要不是亲眼所见,我都觉得你在跟我开玩笑,不瞄准,直接打...”王小军难掩心中的激动。 相比于小鸡炖蘑菇,当然还是这打弹弓的诀窍更加让王小军更感兴趣。 “下次换你来,你也试试看我这方法,就知道了。”徐清风开口道。 王小军连忙点头,他都有些迫不及待起来了。 很快,王小军的机会便等到了。 又一只飞龙!在树下溜达着,找着地上的食物,进食。 飞龙喜欢小群体生活,平时三五成群。 所以当你发现一只飞龙的时候,不远处肯定还有更多的飞龙存在。 只需要耐心寻找。 “这次你来,军子,记住我说的,出手要快,千万不要瞄准。”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下意识还是要瞄,但被徐清风给喝了一声。 于是,看着不远处的飞龙,王小军唰的一声,射出了石子。 啪的一声,飞龙直接被击中。 但王小军没有打中要害。 受伤的飞龙想要逃走,被徐清风给补了一发石子。 这次彻底不动弹了。 因为距离近,弹弓的威力还是很大的。 ------------ 第08章 凭感觉 “还好有风哥你补了一发弹弓,不然就叫这飞龙给跑了。”王小军连忙去把飞龙给捡了回来。 这飞龙作为走地鸡,速度是很快的。 往山林里一钻,就找寻不到了。 “怎么样刚才?是不是不瞄准,反而更准了。”徐清风摆了摆手,对这飞龙逃走似乎并不在意。 王小军猛地点了点头:“是啊,不过风哥,我实在是不明白,这是什么原理啊?” “一般来说,弹弓之所以打的准是,因为正确的瞄准方法,但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总会过于追求手法上的差异,但手法上的正确是关键,适合自己的手法更是关键!”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其实他们打小玩弹弓的,熟练度绝对是拉满了。 就是有的时候瞄来瞄去,反而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打不中。 而这种情况下,就不适合瞄来瞄去了。 拉弓瞄准并不局限于刻板扭捏的姿势,瞄准往往在与感觉的契合,并非死板的闭上一只眼瞄很久,往往在瞄准的一瞬间,感觉袭来,即使是一个几十米外小黄点也能轻松命中。 “军子,我的这凭感觉,也不适用于所有人,只适合咱们这样玩弹弓的老手。” 弹弓没有准度,打的是一个角度估值,所以基本功尤为重要。 所有的盲打,感觉都是来自于肌肉记忆和反应能力。 王小军听了徐清风的话,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道理。 就跟卖油翁一样,唯手熟尔。 “我明白了,风哥,你真是神了,居然知道这么多。”王小军激动不已,很快他又找到了一只飞龙,按照徐清风教他的方法,不瞄准便打。 准头果然提高了不少。 原本他十中一都算是不错了,但现在能够把准头提升到十中三。 徐清风就更牛了,基本上弹无虚发。 50米之内,指哪到哪。 徐清风自己也有些意外。 虽然他以前打弹弓也厉害,但厉害不到这种地步。 难道是脑子里的那块石头? 徐清风自顾自想道。 想到这,他试了试跳了个远,发现居然跳的比以前要远多了。 看来他的身体素质,强化了不少。 没想到那颗石头还有这妙用。 很快,徐清风便借口跟王小军分开搜寻打猎。 这样收获更大。 王小军也点了点头,他现在自信心爆棚,觉得他一个人也能行了。 徐清风其实是为了将打到的猎物收入空间,神不知鬼不觉。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当然是要猎个尽兴。 要是打的太多了,会吓到小伙伴。 接下来,这片芦苇荡的野鸭和野鸡遭了殃。 约莫两个小时后,徐清风空间里多出了5只野鸭和5只野鸡,而且是活的。 徐清风发现空间居然能收纳活物,但仅限于家禽和牲畜。 于是便不打要害,改打翅膀和脚。 不然的话,徐清风的收获会更多。 这些野鸡和野鸭都是他个人猎到的,打算饲养在空间,以后看能不能繁衍生息的。 野鸭不全是赤麻鸭,还有一只秋沙鸭。 野鸡也不全是飞龙,也还有其他种类的野鸡。 扫荡了一圈,芦苇荡周围已经看不到野鸭和野鸡的身影了。 徐清风也就收手了。 就在他打算离开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株灵芝。 这可是个好东西。 灵芝在华夏,自古以来,便是灵草。 跟人参齐名。 灵芝的出现,最早是在《神农本草经》。 神农本草经里,便已经将灵芝列为“上上药”,极其珍贵。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灵芝作为药材,是完全没有副作用的。 长期服用,不仅能治病,而且还能改善体质。 灵芝的生长很广泛,南北皆有,但在所有的灵芝里。 药用价值最高、有效成分最丰富的灵芝,当属还是长白山的灵芝。 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使得长白山所产的灵芝,其内含的有效成分,比别的地方普通灵芝要高不少。 所以价格也是十分昂贵。 好东西,徐清风当然不会错过,当即收入了空间。 收了灵芝,徐清风折返回去,跟王小军汇合,两人便回家了。 王小军跟徐清风分别之后,又打到了一只野鸭,一只野鸡。 加上此前他们一起收获的两只野鸭,两只野鸡。 徐清风也从空间拿出了三只野鸭凑数。 一共是九只,三只野鸡,六只野鸭。 这收获,直接让王小军笑的合不拢嘴了。 好家伙,他这辈子的收获也没有这么大啊。 “老规矩,五五分,因为飞龙比较贵,所以要是谁拿两只飞龙就少拿一只野鸭。”徐清风跟王小军分配起战利品来。 王小军点了点头:“风哥,那我拿两只飞龙。” 于是王小军飞到了两只飞龙,两只野鸭,徐清风得到了一只飞龙,四只野鸭。 但分配完了之后,王小军又把其中一只飞龙递给了徐清风:“风哥,这只飞龙拿去给大妈炖了,小鸡炖蘑菇,我晚上来吃。” 徐清风看着王小军,这小子,感情在这里留了一手。 他说,王小军这小子,怎么刚才说要飞龙。 这等于是变相让徐清风多拿了两只野鸭。 因为那只飞龙,王小军也没有得,而是转头拿出来给大家伙加餐了。 徐清风有些感动。 很多亲兄弟都做不到这样,还明算账呢,军子这小子,能处。 “军子,以后有我一口吃的,便不会少了你的。”徐清风也不是那么矫情的人,当即对王小军说道。 “我打算去林场那边,把这些野鸭和野鸡给卖了,所以这飞龙你还是拿给我妈吧,但千万别说我去卖野鸡和野鸭了。”徐清风没有立马回家,而是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连忙叮嘱徐清风千万要小心。 要是遇到戴着红袖章的人,赶紧跑。 徐清风哭笑不得,如何才能跟小伙伴解释,现在林场已经不抓小摊贩了呢? 思维固化太可怕了。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头上的辫子剪了,心中的辫子依然还在。 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既视感。 算了,徐清风懒得说太多。 时间会证明一切。 当然,等到所有人都敢于出门做生意了,基本上各行各业都已经有人了。 赚第一桶金的机会便也失去了。 所谓风口,便是如此。 徐清风家里有一辆自行车,是他爹骑的,如今被他爹骑走了,所以徐清风去林场那边,只能靠双腿。 交通靠走,通讯靠吼... 当然,去林场还可以坐班车,票价一毛五。 徐清风摸了摸口袋,有两毛,嘿,那感情好,不用腿着去了。 约莫半个小时,徐清风来到了林场。 如今的国营林场,放眼整个长白山林区,那都是独一档的存在,没有之一。 待遇甚至比城里的那些公家单位还要好不少。 有自己的学校,医院,交通公司,电影院,巅峰时期的员工超过三千人。 整个长白山地区,靠着林场养活的人超过两万人。 ------------ 第09章 大采购 不确定老徐下午有没有来林场,所以徐清风下了公交,便直接朝着黑市去了。 之所以没有去林场的国营饭店和菜市场,是因为那边都有固定的供货渠道。 他过去两眼一抹黑,谁也不认识。 别人凭啥收他的野鸡和野鸭。 所以啊,只能去黑市那边做买卖。 不过徐清风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卖不出去。 林场小几千人规模,加上家属,那对物资的需求海了去了。 一两万人每天的吃喝拉撒,是一个天文数字。 前世也就是这几年的时间,林场那边鼓捣出了一个特大的商业城。 附近村子的村民,都不赶集了,去商业城买东西,种类多,价格实惠,品质还有保证。 不过,林场也就这几年的辉煌了,等到90年之后,效益便急转直下,开始走下坡了,最后在千禧年前后彻底关停。 徐清风扛着麻袋,站在脏乱差的黑市门口,嘴角浮现出微笑。 林场的死活他才懒得管呢。 如今79年,距离90年林场效益变差还有整整十一年的时间,难道十一年的时间,还不能让他财富自由? 那他混的也太不行了。 找了个位置,徐清风把野鸡野鸭拿了出来,摆放在脚下。 这边的人流量还是不错的,林场这边的工人,对经济的察觉,比农村那边要好上很多。 “哟,小哥,你这是树鸡吧?”不一会,一个老头看到了飞龙,眼前一亮,蹲下身子,跟徐清风搭话。 “这位老先生,您眼力真好,可不就是树鸡。”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夸了一句。 飞龙,也有很多人管它叫树鸡,因为飞龙平常的时候,喜欢在地上溜达觅食,一遇到危险,就飞到树枝上,这也是为什么管它叫树鸡的原因。 “没错,我可是好一阵子没有看到树鸡了,你说个价,多少钱,我要了。”老头打量了一下飞龙的脚爪,确定了这就是飞龙。 别的家禽的爪子都是前边都是三个爪趾,而花尾榛鸡是爪子前边却有四个爪趾。 这和传说中的龙的爪子是一样的,也是区别飞龙跟家鸡的一个因素。 徐清风也是知道飞龙的价格的。 因为飞龙肉质极为细嫩,不管是红烧还是炖汤,味道极其的鲜美,而且还具有大补的功效。 所以很多有钱人都好这一口,飞龙不是论斤称的,而是论只,一只十块。 差不多相当于林场工人一个星期的工资。 这是一个很离谱的价格。 要知道,八十年代,猪肉的价格才8-9毛。 一只飞龙能买近十来斤猪肉。 “价格还算是公道,我要了。”老头没有还价,直接拿出了十块钱,买走了飞龙。 徐清风给老头装好,询问他贵姓什么。 “贵姓不敢当,小老儿姓李,木子李,林场的厂长是我儿子。”老头笑呵呵说道。 徐清风直呼好家伙,感情是厂长老爹,难怪见识和出手都是不凡。 十块钱的飞龙,说买就买了。 这也就难怪了。 “我住家属区一号楼,你以后要是抓到了飞龙,给我送去,我都收。”临走的时候,老李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受宠若惊,连忙说他还有一只飞龙,而且是活的,问李老要不要? 这真是出门遇贵人。 感情收获了一张长期饭票。 李老眼前一亮,说当然要了。 死掉的这只,拿回去炖蘑菇晚上吃,活着的可以养几天再吃,完美。 徐清风悄默默的从空间里,弄了一只飞龙在麻袋里,然后拿出来卖给了李老。 再次入账10块。 剩下的飞龙徐清风不打算卖了,得留着空间做种。 要不是实在缺钱,徐清风都只打算卖一只的。 但空间有三只飞龙,加上缺钱,所以徐清风便匀出了一只来卖钱。 “小伙子,你知道花尾榛鸡为什么叫天上飞龙吗?”老李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其实是知道的,这有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听老李这么说,还是迷糊的摇了摇头。 这是人情世故,让老李卖弄一下学识,他开心,徐清风何乐而不为。 老李跟徐清风说了起来,这天上飞龙,是来自于清朝的乾隆皇帝,乾隆皇帝很喜欢吃飞龙,于是给花尾榛鸡赐名“天上飞龙”。 徐清风夸了一句李老学识渊博。 徐清风想起那株灵芝,整个林场,能买得起灵芝的人,怕是屈指可数,眼前的李老,就是其中一位。 于是他拿了出来,询问李老,要不要买。 李老看到灵芝,眼前一亮,这玩意可是好东西。 他也是懂一些药材的。 “怎么卖?”李老询问徐清风。 八十年代初的物价徐清风知道一些,灵芝一斤大概是50元。 这株灵芝差不多3斤,也就是150元。 李老身上没有带那么多钱,让徐清风在这里等他会,他回去取钱。不一会李老便拿了150元回来。 卖了灵芝之后,徐清风那叫一个激动。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这灵芝也算得上是一笔横财了。 李老买下灵芝也是十分开心,笑着离去了。 徐清风看着李老离去的背影,笑着嘀咕了一句,感情乾隆皇帝除了喜欢大明湖畔的夏雨荷,还很喜欢吃花尾榛鸡。 李老头走后,徐清风很快便又忙碌了起来,因为野鸭、野鸡确实紧俏,所以不缺买主。 而且黑市不需要用票证,所以很多厂区的员工家属都喜欢到这里来。 这次有一位大姐看中了一只野鸭。 徐清风没有称,所以都是按只卖。 野鸭徐清风卖5块钱一只。 每只鸭子差不多5斤,相当于1块钱一斤。 跟猪肉差不多,略贵一些。 买的人还是很多的。 不一会,徐清风带来的那些都已经卖完了。 四只野鸭,两只飞龙,灵芝,一共收获近两百块。 这钱来的太轻松了。 怀揣着这笔‘巨款’,徐清风在黑市也开始采购物资。 不仅不需要票,而且比供销社还要便宜一些。 这年头的物价很低,大米,面粉都是一毛八。 蔬菜五毛,猪肉八毛。 鱼差不多也是八毛一条。 鸡蛋5毛钱一斤。 ... 徐清风还买了一斤大白兔奶糖,此外,在烟贩子那里拿了几条烟,哈德门,大前门,白山,华子。 一样一条,好些烟,后世想抽都抽不着了,因为停产了。 徐清风想念这些烟的味道,于是买了好几种,打算来回换着抽。 徐清风数了数家里多少人,买了六条洗脸巾。 如今家里就两条洗脸巾,大哥一家用一条,他跟父母用一条。 极不卫生。 徐清风现在有钱了,当然要改善一下家里的经济条件。 除了洗脸巾,他还买了几个脸盆。 现在家里的脸盆都是几个人共用的。 00后的小盆友估计很难想象... 因为后世这些日用品早已经普及,价格也十分低了。 一个人可能都有好几个脸盆。 洗脸的,洗脚的,洗p股的... 而在八十年代,一个人拥有一个脸盆就很幸福了。 这些生活用品,都是极其珍贵的。 ... 徐清风买了一麻袋的生活用品,然后又买了一根鱼竿... 他所有想买的,黑市基本上都有,这让徐清风有些惊喜。 不用跑别的地方。 一站式购齐,多省心。 (此前写的时候,没有查物价,然后飞龙价格有些离谱,改了一下,价格由80降到了10块,然后添了一个卖灵芝的情节上去,这样主角的钱就没有变少了) ------------ 第10章 一地鸡毛 除了这些,徐清风还从一个票贩子手上,买了不少的票。 粮票,油票,澡票,工业票,自行车票等等。 这些票可以说是时代的印记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票,是因为物资稀缺,所以才会凭票供应。 等到工业体系逐渐完善,物资不再缺乏了,票证逐渐也就废除了。 不过八十年代,很多东西,依然还是要凭票购买的。 徐清风最感兴趣的,还是三张酒票。 这酒票是可以拿到国营饭店或者去供销社买茅台的。 就是现在的茅台,普通人还是喝不起的。 大部分工资40-50块,而一瓶茅台就要10块,有些小贵。 当然,作为重生人士的徐清风,却表示太便宜了。 后世的茅台可是两千多一瓶。 而当时的工资水平,普通人也就四五千。 按照工资对比,似乎是现在更划算一些。 无所不能的黑市居然没有茅台买,于是徐清风拿着三张酒票去了供销社一趟。 花了30块,到手三瓶茅台。 前标上有“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字样。 除了这,倒是没有什么防伪标,不过这年头,市面上没有什么假酒,不像后世造假那么猖獗,可以放心的买。 购买好全部东西,才花了一百块出头。 不得不说,真他娘的便宜。 这还是徐清风放了一大部分进空间,不然他一个人肯定拿不完的。 这么多东西,他也没有打算一次性拿回家。 以免吓到父母和大哥大嫂。 先挑拣一些急需用到的东西带回去,然后剩下的过两天一点一点的拿出来。 潜移默化,就不会显得多了。 傍晚时分,搭乘最后一班班车,徐清风回到了村子。 特意没有在村子下车,而是快到的时候,徐清风就下了车。 下车的时候,他还是两手空空,但到荒无人烟的小树林逛了逛,出来的时候,便已经扛着麻袋,一只手还拎着几个桶和脸盆。 徐秋生看到弟弟这大包小包,连忙跑过去帮他提东西:“我说弟弟,你这是去打劫了供销社吗?” 徐秋生哭笑不得的问道。 “哪能啊,我不是跟军子拿弹弓打了几只野鸭野鸡吗?然后拿到林场那边的黑市,跟人换的。”徐清风对大哥眨了眨眼睛。 徐秋生点了点头,刚才王小军都跟他说了。 他刚才还在他娘说,弟弟这一趟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 没想到正说着话呢,弟弟就满载而归了。 而且看这肩扛手提,许是卖了个好价钱。 这才有钱买这些东西啊。 大嫂跟妈正在院子里拔鸡毛。 王小军在旁边逗着徐佳佳。 看到徐清风回来,军子连忙站起来:‘风哥,你回来了?’ 徐清风把麻袋里的烟拿出来,扔了一条大前门给王小军。 把军子给乐的,嘴都差点没笑歪,直呼风哥够意思。 “就一条烟,至于开心成这样吗?”徐清风哭笑不得。 徐清风自然也不会忘记他爹跟大哥。 两条华子便是给他们的。 重生回来,赚了钱,阔绰一把,他觉得很有必要。 七八十年代,家里过的太苦了,苦的他几十年后,午夜梦回,都心里发酸。 这种感觉,可能后世的人,都无法亲身体会,自然也不会明白。 ... 穷人乍富,为啥会疯狂消费,是因为穷怕了。 农村地区拔鸡毛,烧一锅滚烫的开水,浇在野鸡身上,然后趁热,开始拔毛。 院子里热气腾腾的。 徐清风想要帮忙,但被何春花给赶走了。 一只鸡,还需要那么多人拔毛啊,别说的埋汰了。 于是徐清风往老妈嘴里塞了一颗大白兔奶糖。 让老妈甜到了心里。 何春花嘴里说着,她不喜欢吃糖。 但其实是想让徐清风把糖省着,给孙女佳佳吃。 “妈,我买了一斤呢,佳佳哪能吃那么多。”徐清风笑着说道。 当然少不了侄女的。 “佳佳,张嘴。”徐清风剥开了一颗大白兔奶糖,投喂到侄女的嘴里。 侄女舍不得大口吃,又吐出来,小手拿着,舔一口,甜丝丝的。 “真好吃,叔叔,我最喜欢吃的就是大白兔奶糖了。”徐佳佳脸上乐开了花。 小嘴巴也十分甜。 左一句叔叔好,右一句叔叔帅...让徐清风觉得,这一斤大白兔奶糖买的正值。 何春花看到徐清风带回来这么多东西,也是有些震惊。 连忙问徐清风花了多少钱。 徐清风告诉他们,没有多少钱。 但没有说数字,只说就几只飞龙的价格。 他这倒也没有说谎。 只是家人不知道飞龙的价格,所以也不觉得贵了。 只说,下次别买这么多东西了,浪费钱。 “妈,这怎么能叫浪费钱呢,我买的都是必需品。”徐清风微微一笑。 “弟弟,没想到你弹弓打的这么好,下次喊我一起去,办席不一定需要猪肉,咱们多打几只野鸡野鸭,就可以了。”徐秋生还是对弟弟结婚的酒席念念不忘。 徐清风点了一根烟,默默抽了起来。 “哥,我不想结婚了,这是我想了很久才做出的决定。” “你先别说话,让我说,就说我受伤这些天,我那未过门的媳妇,可曾到我们家探望过一次,哪怕看一眼?” ... 徐秋生沉默了,弟弟说的也是事实。 “我进山还不是为了办席,虽然说鲁莽了一些,但...也没有做错吧,我看啊,对方心里没有你弟弟,所以啊,哪怕是能办的起这席,我也不想结这门亲了。” 徐清风这话也是说给他妈妈听的。 何春花放下了手里的野鸡,留下一盆子的鸡毛,走了过来:“儿子,没准是亲家家里也有事呢。” “怎么能说这样的话,马上好事就要临近了。” 徐清风心中冷笑,前世听说徐家出事了,对方连夜就上门退婚了,这是家里有事? 其实对方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对徐清风的受伤装作不知道呢。 当然,怀着什么心思,就不知道了。 但作为亲家,如此作为,实在是让人不齿。 这一世,没有发生的事情,徐清风也不想多说。 “妈,你儿子帅不帅?”徐清风摸了摸自己的脸。 “帅啊,我生的儿子,都是继承了我的美貌,帅气。”何春花微微一笑。 “那不就得了,你儿子这么帅,还愁娶不到老婆?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其实男的何尝又不怕娶错媳妇,娶妻求贤,要是娶的老婆不好,那是会祸害整个家的。”徐清风开口道。 “儿子,虽然你说的也有一些道理,但还是要慎重,你先考虑几天,我托媒人去隔壁村问问吧。”何春花点了点头。 ------------ 第11章 东北菜 “甭管怎么说吧,反正咱也只是订了婚约,反悔啥的也好办,真要是撤了结婚证,礼成了不合适,那也不好不是。”徐清风抽完了一根烟,在石头上摁灭了烟头,开口说道。 本来他是不想这么早跟大哥和妈妈聊这些的。 但回来的时候,他总觉得事情就摆在眼前,不是不去想,这事情就可以过去的。 既然迟早要面对,倒不如直接一些。 事情说开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连生死都看淡了,还能在乎什么名声不是? “弟弟,我还是觉得你要慎重考虑一下,我觉得那个姑娘,是抹不开面子...”徐秋生还想说什么。 徐清风微微一笑,看向一旁的嫂子:“嫂子,要是你跟我哥处对象,还没有结婚那会,我哥受伤了,你会怎么样?” 李如月闻言,想了想:“那肯定不会当做没这回事啊,怎么也得过来看望一下吧,不说照顾...” 徐清风一拍手:“哥,你看看嫂子,我对另外一半的要求也不高,知冷知热,心地善良,对父母孝顺就行了。” “你这要求还叫不高?”王小军咳嗽一声。 “这要求哪里高了,我都没有要求美若天仙...”徐清风笑着说道。 其余人一听也跟着乐了起来。 把事情说开了,徐清风的心情也变得轻松了不少。 “你们先聊着,我回房间猫会,晚上等爸回来了,我们喝点小酒。”徐清风看了看天色。 离晚饭时间还有一会。 于是对大哥说道。 徐秋生点了点头:“弟弟,你快去歇着,你是得好好歇会,你说你头上的伤还没有好利索呢,今天还去林场...真不让人省心。” 徐清风回到房间,往身上搭一件衣服,往床上一躺,合上了眼,打起盹来。 他是真的有些困了。 昨天晚上本就没有休息好,加上今天做了不少的事情,说不累那是假的。 迷迷糊糊,睡了两个小时,徐清风被饭香味给唤醒了过来。 “就说这招管用吧,哈哈。”徐清风睁开眼,看到王小军端着一碗鸡肉。 香味便是从他手中的碗里传出来的。 “风哥,吃饭了。”王小军看到徐清风醒了,连忙说道。 徐清风哭笑不得。 这唤醒方式还真是特别。 但别说,就是这种办法最行之有效了。 饿了一下午,谁能抵挡得住香喷喷的小鸡炖蘑菇香味。 徐清风起床洗了把脸,便上桌吃饭了。 “小鸡炖蘑菇刚炖好,风哥你没有醒,所以大家伙都没有动筷子。”王小军开口道。 徐清风告诉家人,下次不用等他,给他留一碗就行。 他要是睡的很死,那岂不是大家都跟着一起挨饿,这不好。 “那不能这样说,这飞龙可是风哥你打到的。”王小军摇了摇头。 “你不是也打了一只?”徐清风微微一笑。 很快,所有人便开始大快朵颐了起来。 徐清风拿出了从林场买来的茅台,拧开盖子,给几个男的倒了一杯。 “哟,今儿个还真是有口福,不仅有小鸡炖蘑菇,还有茅台,这酒我可是馋了好久了。”王小军看到茅台眼睛都亮了几分。 “儿子,这茅台不是很贵吗?而且好像还要酒票?你从哪来的?”徐和平看到茅台,都不敢下嘴。 这一瓶,差不多他1/5工资了。 这哪里是喝酒啊,分明是喝钱。 “爸,你们知道这飞龙多少钱一只吗?”徐清风微微一笑,示意大家猜猜看。 “5块?不能再多了...就这一只野鸡,还能卖多少啊。” “8块我都嫌多了。” “我往高猜,10,风哥今天买了那么多东西,肯定不便宜。” ... 众人七嘴八舌的踩了起来。 徐清风说,飞龙的确是十块钱一只,但他还找到了一株灵芝,灵芝可就值钱了。 徐清风用两个手指:“说出来,怕吓到你们,灵芝加上飞龙野鸭这些,一共卖了两百。” 饭桌上所有人都沉默了,目瞪口呆的看着徐清风。 灵芝他们的确是没有想到。 好家伙,这可是79年的两百块。 “我的老天爷,咋能卖那么多?” “两百块,快抵上我半年工资了,疯了。” “好家伙,风哥,我说你怎么买那么多东西,原来你还找到了一株灵芝啊,不过这飞龙能卖10块,我也是没想到的。那么贵...” ... 何春花拍着大腿,后悔不已,早知道这飞龙十块一只,说什么她晚上也不炖了。 哪怕把自家下蛋的老母鸡给炖了,也不炖飞龙啊。 “来,尝尝这十块钱一只的飞龙,别愣着啊,你们要是不吃,我一个人可吃完了,别说,这一块肉可能就值好几毛钱呢。”徐清风美滋滋吃了起来。 众人被徐清风这一逗乐,也跟着落起筷子来。 “放心,我没有宰客,飞龙这种野鸡不一般,才卖的起高价,要知道,这可是乾隆皇帝吃了都说好的,价格能不贵吗?当然,你们也不用心疼,十块钱一只飞龙,也不是谁都能吃得起的,我也是运气好,遇到林场李厂长他爹,才卖出去,不然的话,估计整个林场谁买得起。”徐清风跟众人解释起来。 买得起也不舍得啊。 “那灵芝也是卖给了厂长他爹?”徐和平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可不是...” 众人恍然。 原来是这样。 “灵芝没人买,就是一个大蘑菇,飞龙要是没有人买,就是一只野鸡。”徐清风笑着说道。 不一会,一大锅小鸡炖蘑菇,便被众人吃光了,连汤都给喝了干干净净。 想到十块,所有人都吃的很得劲。 就连徐佳佳也吃的满嘴流油,她刚才可是把两个鸡腿都给消灭了。 “吃多一些,长的高高的。”徐清风摸了摸侄女的头发,一脸宠溺的说道。 吃过了饭,众人聊起了小鸡炖蘑菇这道菜。 进而聊起了东北菜。 说来遗憾,东北菜并不属于八大菜系。 八大菜系,分别是川菜、粤菜、闽菜、湘菜、鲁菜、苏菜、浙菜、徽菜这八个地方性的菜系。 虽然在徐清风的心目中,东北菜系的美味,绝不逊色于这八大菜系的任何之一,而且因为量大管饱,更接地气一些。 “叔叔,这八大菜系都是谁排的啊,为啥没有把我们东北菜排进去,太气人了。”徐佳佳哼哼一声,叉着小腰。 “哈哈,佳佳,我觉得排名不重要,在不在八大菜系也不重要,只要大家喜欢吃就可以了。”徐清风刮了刮侄女的小鼻子。 ------------ 第12章 98k 而且,因为东北地大物博,山珍野味多,所以最纯正的东北菜,尤以山珍野味多。 后世,这些山珍野味都变成了保护动物,哪里还能上餐桌。 吃一个试试,试试就逝世... 动辄就是二年起步。 徐清风前世有一段时间,还专门去学习过东北菜的烹饪。 结果大部分的菜肴,都因为没有食材,而只能找别的替代,就好比小鸡炖蘑菇,飞龙炖出来的跟农家的笨鸡炖出来的味道那能一样吗? 更何况,后世连小笨鸡都难寻了,只能找饲养的鸡来充数。 徐清风吃过几次,跟今天晚上吃到的小鸡炖蘑菇,滋味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没法比。 “儿子,这飞龙那么值钱,你明天带上我一起去抓,十块钱要是卖不出去,咱们卖八块,五块也行,也比我在林场累死累活,辛苦一个月才能赚五十块要来的轻松。”徐和平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却摇了摇头:“爸,这飞龙现在可不多了,我跟军子,今天是运气好,发现了一群,你问问军子,我们去过那么多次河边,以前有没有见过飞龙?” 这个王小军最有发言权,他打小便在河边厮混长大的。 “风哥说的对,徐伯,这飞龙数量确实少,运气好才能遇到。” 物以稀为贵,要是飞龙数量很多的话,也就不值十块钱了不是。 “感情是一锤子买卖,哎,可惜了,本来以为可以打飞龙发家致富来着。” “爸,要说发家致富,打猎这条路是行不通的,说不定过几年,山里的动物全部都保护起来了呢,别说打猎了,还要去保护它们呢,不过我倒是有一个路子,那就是做生意,我看林场那边的黑市已经初见规模了,很多人都在里面摆摊,上面也已经放开了,回头我们在林场那边租个店,不说日进斗金,但比打工是要强的多。”徐清风跟家人们说起了自己的打算。 当然,这一番超前的言论,一说出来,便遭到了家里所有人的反对。 “做生意?这个不成...你去一次黑市,我们在家里就已经提心吊胆了,还能在那里开店?哪天因为投机倒把进去了,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何春花连忙说道。 “做生意还是太过于冒进了一些,而且做生意要本钱啊,咱们哪里来的钱?” “小弟,开春了,马上便要播种,农忙的时候,咱们两兄弟,把家里的自留地拾辍一下,勤快一些,也能吃饱饭,就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公社那边还要交公粮,你收收心吧,别想那些有的没的。”徐秋生开口道。 徐清风耸了耸肩,不想说话了。 不就是做个小生意,至于这样畏首畏尾吗? 如今这个时代,还真是...瞻前顾后,不敢尝试。 但前世的徐清风跟父母家人的想法,也没有什么不一样。 只是说,他现在开了上帝视角,所以才会胆子大。 吃过饭,徐清风跟王小军出门散步。 徐清风询问王小军哪里能弄来猎枪不? 他此前不敢想,是因为没钱。 现在手里有钱了,当然还是想弄一把猎枪来的。 猎枪可比手里的弹弓要好的多的多了。 “啥玩意?风哥,你正打算买枪啊?那可太帅了,别说,我还真知道谁手里有枪,就是不知道符不符合风哥你的要求。”王小军听到徐清风的话,当即十分激动的带着徐清风去找卖家了。 徐清风跟着王小军来到了村头的一户人家里。 对方听到徐清风要买枪,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徐家的小儿子,你买枪不会还要去找野猪火拼吧?” 说完哈哈笑了起来。 徐清风一头黑线。 好家伙,他现在在村子里都这么有名气了吗? 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但看到对方拿出来的枪后,徐清风顿时眼前一亮。 这玩意不是长筒猎枪,居然是一把98K。 “这不是猎枪,而是一把步枪,你要不要?要的话,150块我卖给你,还送你一盒子弹,150发。”对方开口道。 徐清风摸了摸兜,他想到枪可能有点小贵,但没想到这么贵。 当然,买卖嘛,都是要讨价还价的。 不能对方说多少就是多少啊。 “我得看看枪。”徐清风也没有立马还价。 这东西嘛,得拿到手,才好挑对方的毛病不是。 很快,一把98k到了徐清风手里。 没有装弹,所以可以随便瞧,徐清风直接拿过枪,上手咔咔试了试。 98k,全名Kar98k步枪。 Kar98k步枪是一款很出名的枪械。 后世因为吃鸡又再度爆火,家喻户晓程度不比ak47低。 最早服役,是在二战时期的德国。 当时是德军装备的制式步枪。 从1935年开始服役,直到二战结束前都是德军的制式步枪。 Kar98k步枪作为德军战争期间使用最广泛的步枪,因其性能稳定,可靠而精准而著称。 也被认为是二战中最好的旋转后拉式枪机步枪之一,是二战期间产量最多的轻武器之一。 这玩意一上手,徐清风便感觉就它了。 男人的梦想。 当然,这枪放在现在,也是老古董了,二战到现在,也有四十年的时间了。 虽然这枪保存的很好,还能正常使用。 “这枪都老古董了,我说,价格是不是有点高了,五十块,我要了。”徐清风没有表现出多想要,甚至脸上还流露出一丝嫌弃的神色。 嗯哼,这演技,也是被他拿捏的妥妥的。 “五十块?请你走!我留下来当烧火棍,也不卖。”那人一听,顿时要赶人。 徐清风对王小军使了个眼色,王小军连忙跳出来唱红脸:“叔,别急啊,买卖不成仁义在,再说了,价格好商量不是,五十是有点低,但一百也太多了不是,我看折中,七十块怎么样?” “七十块,这还差不多。”那人听到王小军的话,嘀咕了一句。 徐清风又磨了磨价格,对方死咬着七十块,徐清风也就松了口。 七十块,徐清风身上刚好有,于是直接掏了出来,付了钱。 这98k,便属于徐清风所有了。 徐清风拿着枪回到家,忍不住乐了起来。 总算是有一个趁手的武器了。 而且这把98k,还加装了瞄准镜。 可以当狙击枪来用。 98k是单发步枪,使用的弹药是7.62毫米毛瑟步枪弹。 全枪长1.1米,枪管长60厘米,重3.9千克。 最大的射程是800米,弹匣供弹,一个弹匣容纳5发子弹。 徐清风把枪拿在手里,瞄准了远方,帅。 ------------ 第13章 窝窝头 “风哥,这枪很好吗?”王小军看到徐清风乐不可支的样子,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告诉王小军,步枪跟长筒猎枪比,各有优劣吧。 他之所以对98k感兴趣,更多还是来自后世的吃鸡。 就好像一个小孩子,心心念念的玩具,有朝一日,终于买到了的那种兴奋。 王小军对于这种心情,自然是无法理解的。 但他对枪也十分感兴趣。 虽然70-80年代,民间是可以持有猎枪的,但也不是每一个人都买得起猎枪的。 所以王小军当然羡慕。 “军子,你那里不是还有一只飞龙,你要是不舍得吃的画,也可以把你那只飞龙拿去卖了。”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果然意动了。 在他看来,一只飞龙吃了只能满足于一时的口腹之欲,卖了换十块钱,绝对是划算的很。 “风哥,那我这飞龙也给你,你只要给我五块钱就行,我没有路子去卖飞龙。”王小军脑筋转的很快,当即回家去把那飞龙给拿了过来。 “那你岂不是很吃亏?自己去卖的话,可多五块钱呢。”徐清风微微一笑。 “嗐,咱们兄弟有什么吃亏不吃亏的,风哥,我不是做生意的料,也不眼红你赚这些钱,这是你的本事,我连黑市都不敢去。”王小军摇了摇头。 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徐清风想了想,接过了飞龙:“行吧,下次我去黑市,给你卖了,咱们改天再去山里看看有没有飞龙,多打几只,到时候卖了钱,你也可以换上抢了,黑市那边偶尔会有卖枪的,我到时候,看看能不能弄把猎枪给你。” 步枪不好搞,猎枪还是比较好弄的。 八十年代,长白山这块可是猎人之乡,十里八乡,有猎枪的猎户不少。 这些猎枪,以双筒猎枪居多。 因为距离战争年代近,所以这个年代的人们,动手能力那不是一般的强。 大部分村民,农忙时种田,农闲的时候,进行民兵训练。 可以说是全民皆兵也不为过。 鼓捣猎枪,自然不在话下。 甚至连猎枪用的子弹,都是自己动手制作的。 所谓的双筒猎枪,其实是一种散弹枪,子弹是圆柱形,里面要装填火药和散弹。 这种散弹一般都是铅粒。 徐清风的爷爷以前便有一把猎枪,徐清风小的时候,还看过爷爷制作子弹。 用玉米面熬一大锅糊糊粥,把融化的铅水倒入粥里,铅水就变成细小的铅粒,凝固后落入底部,这样就可以获得铅粒。 再把火药和铅珠按一定的配比和方法装入弹壳,封装后就获得了猎枪子弹。 这放在后世来看,是十分炸裂的。 把玩了许久,徐清风才把98k放好。 有了这东西,他便可以进山打猎了,哪怕再遇到野猪,也能够应付。 kar98K步枪,不仅射程远,而且威力十分大,击杀一头野猪,自然不在话下。 而且还有瞄准镜,这就更加奈斯了。 就是现实里的98k最高只能装到4倍镜,什么8倍镜那是游戏里的。 不过这射程也已经够远了,使用4倍瞄准镜,可以精确的狙杀400米开外的目标。 至于更远距离,就不保证精准度了。 理论上是可以击杀八百米开外的猎物。 ... 可能是买到了心仪的98k,长夜漫漫,徐清风失眠了。 既然睡不着,徐清风索性便进入了空间,研究起空间的用途来。 空间昨天上午的时候,被徐清风种了几百株野菜在里面。 进入空间,徐清风发现,这些野菜居然长大了不少。 跟早上见到的样子,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看来这空间的流速,是比外界要快上许多的,可以加快农作物的成熟。 想到这里,徐清风做了个小实验,那就是现实里和空间,同时点燃一根烟,然后对比两个空间的时间流速。 虽然不太精确,但大致还是能算出一些的。 很快,空间的烟便燃烧殆尽了,而现实里的烟,居然没有怎么燃烧。 徐清风又多点了几根烟。 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差不多是15倍速。 这还是很令徐清风惊喜的。 像很多蔬菜,在外界,是需要2-3个月生长期才能成熟的。 但在空间,只需要5-6天就可以收获了。 野菜的生长期就更短了,徐清风估计2天左右就能成熟。 以后家里不会再缺蔬菜吃了。 不对,这么多蔬菜,完全可以拿去卖啊,徐清风眼前一亮。 一条比上山打猎,更快致富的捷径,不就摆在了自己面前? 就是现在的空间面积有点小,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升级。 探索摸清楚了一些空间的使用规则,徐清风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徐清风便起床了。 八十年代没有什么娱乐方式,所以大部分人都是早睡早起,有一个很好的生活作息。 早上吃的是地瓜粥。 地瓜便是红薯...之所以粥里面放地瓜,是因为米很珍贵。 不舍得多放米,又想要吃饱那怎么办? 自然就会放各种粗粮了,什么地瓜,玉米糊糊,野菜,南瓜等等。 这些蔬菜瓜果,得来比米要更容易一些。 除了地瓜粥,还有玉米窝窝头。 不过这个时候的窝窝头,跟后世的窝窝头可不太一样。 后世的窝窝头,那都是五谷杂粮制作的,松软香甜,口感软糯有嚼劲,而且放凉了也不会变硬。 而七八十年代的窝窝头,可不是用纯细粮制作的。 而是会往玉米面里面,掺入一些米糠,然后制作。 米糠就是去谷物磨了,留下来的残渣,几十年后,米糠还有,但是作为动物的饲料,喂鸡鸭的。 为什么要放米糠,很简单,为了节省成本。 这样做出来的窝窝头,口感可想而知了,吃起来味如嚼蜡,而且喇喉咙。 不过徐清风已经几十年没有吃这玩意了,此时倒也吃的津津有味。 这就是这个时代啊。 父母,哥哥嫂嫂和侄女吃得,他自然也不会矫情。 吃着吃着,徐清风心中便十分难过。 他们家,在七八十年代的日子实在是太难了。 前世的时候,这样的苦日子,一直持续到千禧年前后。 而今,徐清风自然不会让家人吃糠咽菜一直到千禧年了。 改善伙食,迫在眉睫。 ------------ 第14章 地笼和钓竿 吃过早餐,徐清风便出门了。 先去了一趟军子家里,把军子给喊上。 王小军听到徐清风喊他,连忙从家里跑了出来,因为跑的太急,鞋子都给跑掉了,又回头去穿鞋。 徐清风扒拉着门边,笑着小伙伴的糗态。 “那么急做什么,我既然是来喊你的,自然不会不等你。” “嗐,风哥,我这不是有点小激动嘛,是不是打算带我干点大事?”王小军挠了挠头,笑着问道。 “那你可猜错了,去,把你家的砍柴刀带上,我今天带你去制作一些工具。”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诶,好嘞。”王小军二话不说,去柴房里拿刀去了。 也不问徐清风要带他做什么。 他只知道,风哥本事大。 跟着他准没错。 “风哥,今天不去打野鸭野鸡吗?”王小军对昨天打野鸡野鸭还念念不忘呢。 “再打都绝种了,再说了,今天再去,收获也不会有昨天那么大了。”徐清风摇了摇头。 芦苇荡就那么大,野鸡野鸭的数量是固定的。 而且短时间内,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 昨天那是第一次去,所以收获大。 “那我们去做什么啊?”王小军跟在徐清风身后。 徐清风看着不远处的松花江:“你看这松花江,大不大,里面的鱼肥不肥?要是能把里面的鱼弄上来,嘿,那可是一笔不小的钱,而且这相比于打猎来说,是一个稳定且长久的赚钱路子。” 王小军眼前一亮,那可太行了。 不过很快他又摇了摇头:“可是,风哥,咱们总不可能空手下河去抓鱼啊。” “想什么呢,我让你带柴刀,不就是制作捕鱼工具了,谁让你空手去抓了。”徐清风拍了拍王小军的肩膀,让他快点跟上。 王小军待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徐清风喊上他,一来有个伴,二来,免费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 他还得跟徐清风说谢谢呢。 “风哥,谢谢啊,你有赚钱的事情,总是会想着我。” 徐清风看着他:“咱们关系谁跟谁啊,不带你带谁。” 不一会,徐清风带着王小军来到了河边。 告诉王小军,他需要用到的工具,比如说细长又直的小树,芦苇杆,柳条和紫穗槐条。 “行,交给我了,我带了刀,这些没问题。”王小军拍了拍胸膛保证道。 很快,两人便分头找寻了起来。 这些徐清风要找寻的材料,还是很常见的。 不一会,两人便已经找到了不少,捆成团,然后扛回了王小军家。 王小军他爹他娘,都在林场那边上班,平日里王小军一个人在家,清静没有人打扰。 也是徐清风和王小军的秘密基地。 做这些事情,再合适不过了。 王小军回到家,看着一地的材料,仍然一头雾水,不知道徐清风找这些东西做啥。 于是忍不住询问了一声。 徐清风倒也没有瞒着他,直接告诉他是要制作钓鱼竿和地笼。 制作土鱼竿,本来使用竹子是最好的材料,但由于长白山地区纬度高,气候寒冷,所以这边是没有竹子的,徐清风只好用小树代替了。 手指粗细的小树,而且要又长又直,这种小树可不好找。 但徐清风和王小军运气不错,还是叫他们给找到了两根。 “这棍子用来制作鱼竿,不比竹子差,不过需要打磨一下...” 因为自然生长的树,哪怕再直,都会有弯曲的地方,需要校直。 徐清风在院子里生了一盆火,用火烤的方法,将弯曲的地方搞直。 鱼线和鱼钩这些徐清风制作不出,需要到村里的小店去购买。 鱼漂好办,芦苇的杆子或者鸭毛鹅毛都可以。 徐清风用的是昨天打到的野鸭毛。 “风哥,为啥不用野鸡毛啊,野鸡毛更漂亮。”王小军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拿起一根野鸡毛和野鸭毛,同时扔进水里,让王小军观察变化。 很快,王小军就发现,鸡毛一下水,过了不久,便湿透了,而且沉入了水里。 鸭毛则是一直都漂浮在水面,哪怕他用手按,也按不下去。 这也是奇了怪了。 “这就是原因了。”徐清风微微一笑,这就是一个科学小实验。 “为什么啊?风哥。”王小军百思不得其解。 “很简单,因为鸡毛和鸭毛的构造是不一样的,鸡毛没有隔水层,不防水,且没有浮力,鸭毛则有这样的效果。” “这也是你很少看到鸡下水游泳,淋了雨会变成落汤鸡,而鸭子成天泡在水里,也不会沉下去的缘故。” 徐清风耸了耸肩。 跟王小军聊天的时候,他已经校直好了手中的棍子。 到时候只需要绑上鱼线和鱼钩,便可以充当钓鱼竿使用了。 虽然简陋是简陋了一些,但也没办法。 这个时代摆在这里。 等下次去县城的百货商店,看看有没有专业的钓鱼竿卖吧。 暂且先用着。 徐清风给了王小军一块钱,去村里的小卖部,买鱼线和鱼钩。 等王小军回来,徐清风已经在编地笼了。 “风哥,你也太牛了,怎么什么都会啊,你还会编筐?”王小军惊呼一声,开口说道。 “会一点,但算不上精通,编个地笼又不难。徐清风脚踩着底框,手拿白藤条,正在编织筐身,,” 白藤条柔韧性十分不错,也很耐用。 徐清风打算这次多编织一些,回头晾晒一下,刷一层清漆,以后就不用为了地笼而发愁了。 可以长时间使用。 “风哥,我能帮忙吗?”王小军跃跃欲试。 徐清风于是教他怎么制作。 先把底部和大致的框架给定好位,然后就没啥技术难度了。 把白藤条从最左边开始交叉穿织到右边,纵向和横向互相交织。 也不需要弄的太密集,这样编织出来的地笼,就不会绝户笼了。 所谓的绝户网,绝户笼,是指小鱼进去都无法逃脱。 这样的渔网和地笼,会把整个水域的大小鱼一网打尽。 徐清风当然不会这么做。 甚至巴掌大小以下的鱼,他都看不上。 一上午的时间,徐清风和王小军两个人都累得够呛。 不过战果还是很可喜的。 ------------ 第15章 猪板油 院子里有十个地笼,三根鱼竿。 接下来钓鱼大业,能不能成功,全赖院子里的这些家伙什了。 不过问题不大,前世徐清风落魄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做,经常坐在这江边垂钓。 起初的时候,徐清风空军那是家常便饭。 但后面钓着钓着,还真让他给入门了。 总结出了不少的经验。 不过他那个时候钓鱼,从不带回家,在哪里钓的,回家的时候,又给放回了江水里。 现在回想当初,徐清风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应该是患了抑郁症。 但...当时的自己和家人,哪里知道这些。 八十年代,国内也没有抑郁症的概念啊。 后面直到父母都去世了,浑浑噩噩的徐清风这才醒悟过来。 但那个时候,他发现活着才是最痛苦的事情。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 “风哥,忙活了一早上,肯定饿了吧,我给你下碗面条。”王小军拾辍着,打算亲自下厨,给徐清风下面吃。 徐清风连忙摆手拒绝。 他可是知道王小军厨艺的。 他也就适合烧开水泡面。 这货进厨房,准成灾难现场。 平日里军子他娘都是早上做好早餐,再去林场的。 而饭菜都是头天晚上做好,王小军中午热一下就行。 所以徐清风经常带着王小军去自己家里蹭饭。 这也是王小军跟徐清风关系为啥那么好的缘故。 “小军,家里有没有剩饭鸡蛋啥的?”徐清风询问王小军。 王小军连忙点头,这个自然是有的。 “有那就好,咱们中午炒蛋炒饭吃。”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风哥,你还会炒蛋炒饭?”跟徐清风一样,王小军对徐清风的厨艺也是不大信任。 因为他们两打小一起长大,彼此实在是太熟悉了。 徐清风啥时候学的蛋炒饭,王小军是一无所知啊。 “那是当然,你还别不信,等会你就知道了。”徐清风微微一笑。 其实不仅是蛋炒饭,像东北这边的四大炖,杀猪菜,农家小炒他也都是会一些的。 前世父母去世之后,他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 然后也因为没有人给他做饭,所以他自然也学着开始做饭。 基本上样式的东北菜,他都会一些。 今天要不是只有他跟王小军两个人吃的话,他高低得露一两手,震惊一下小伙伴。 两个人吃饭,炒菜太麻烦,烧个蛋炒饭简单一些。 “军子,你去地里拔一些葱来,等会炒蛋炒饭也用的到,记住,不要大葱,四季葱就可以。” 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好嘞,得令。”王小军朝自家的自留菜地走去。 蛋炒饭其实很简单。 鸡蛋+饭+炒。 这不是有手就行。 就是吧,得掌握好火候。 只要不糊锅,能吃就算成功了。 当然,想要炒的好吃,那还是需要一些技巧的。 徐清风很快从厨房里,找到了昨天晚上的剩饭,还有两个鸡蛋。 不是徐清风不想多放鸡蛋,而是放多了,王小军他娘回来看到会心疼。 好在有两个也够了。 王小军掐了一把四季葱回来,又被徐清风委以重任!添柴烧锅。 八十年代没有液化气,煤气罐啥的,甚至连煤炭炉都少见。 大部分农村人,都是用的土灶。 黄土加石块或青砖,砌成的土灶。 大铁锅旁有一口月牙形状的月锅,月锅里装满水,等炒完菜,月锅里的水也烧热了,可以刚好用来洗锅,很方便。 灶上竖着一根长长的烟囱,把柴火燃烧的烟排放到屋顶。 每当生活做饭的时候,烟囱里便冒出袅袅的炊烟。 在地里干活的人,看到这烟,就知道饭点到了,可以回家干饭了。 王小军很快,找来了一把茅草,然后用火柴点燃了,放入灶里。 这是火引子,当然,不用茅草,用松明子也可以。 等到茅草燃着了之后,火势大起来,便可以找一两根木柴放在上面。 等木柴燃烧起来,火也就生起来了。 不久后,土灶里,便被火光映的红彤彤。 柴火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声。 徐清风先把锅洗干净,然后用勺子在白色的搪瓷罐里,挖出一勺猪油。 七八十年代,农村地区很多人家里都是吃的猪板油。 猪油相信也是很多80-90后,小时候的记忆。 那个时候,基本上家里都吃的不是买的植物油,食用油,大豆调和油,而是猪油,或者是农家菜籽油。 不仅美味,而且还很经济实惠。 徐清风都有好些年没有吃过猪油了,因为后世专家乱带节奏说,猪油的脂肪含量高,吃多了容易肥胖,还有的人说猪油的热量高,不如植物油的健康等。 乍一听好像是有点道理。 所以导致很多人都对猪油产生了误解,认为它的热量高,吃了容易肥胖。 但后世被拔出来,这些专家便是那些食用油公司花钱请的。 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放弃猪油,转而购买市场上的各种植物油。 这节奏带的也是没谁了。 资本的力量无孔不入,但事实上猪油的主要成分也是多种脂肪酸,其中饱和脂肪酸和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相当,几乎平分秋色。 而且它还有很丰富的营养成分,在人体的消化吸收率较高,可达95%以上,这些甚至要比多数的植物油更有优势。 所以吃猪油不会让人肥胖,而且热量也并不高。 当然,猪油缺点也是有的,猪油一般都是自己需要去猪肉摊位上,购买猪板油,然后拿回去自己熬油炼制,比较麻烦不说,而且容易弄的一身都是油烟味。 几十年后,农村养猪的人少,猪板油也越发的少,很难买到,成本也不低。 这样一来,性价比就不如超市里的桶装油了。 这也是很多人放弃猪油的原因之一。 但在八十年代,猪油却是当下的最优选。 这个年代的一日三餐,没啥油水。 所以搭配猪油,是最合适的。 有很多人,都喜欢用猪油拌米饭吃,那叫一个香。 用猪油炒青菜,炒出来的青菜味道也是一绝。 ------------ 第16章 蛋炒饭 “好香啊,这猪油就是香,闻着就饿了。”王小军咽了咽口水,深呼吸一口气。 徐清风也觉得很香。 猪油跟植物油最大的区别,就是猪油是用猪板油或者肥肉熬出来的,它是猪身上的油脂,猪油本身便是具有一种独特的肉香味。 而且经由高温加热之后,散发出来,就十分浓郁。 闻起来也就格外的香了。 而且吃起来的口感,也更为柔滑。 刚才徐清风看到军子家里有不少的大白菜,等炒完了蛋炒饭,打算用猪油炒一盘白菜吃。 青菜+猪油是绝配。 跟西红柿+鸡蛋一样。 青菜本身十分清淡,没有任何的油水。 所以很多人觉得青菜不好吃。 可如果用猪油炒青菜的话,就可以完美化解这一问题。 猪油不仅可以保持青菜的新鲜营养,而且还可以散发出浓郁的肉香,香味十足,而且营养丰富。 猪油不是倒的,勺子跟锅接触,感受到锅的热后,猪油便自动滑入了锅内,十分的解压。 等猪油热后,徐清风把刚才敲在碗里,已经搅拌均匀的鸡蛋倒入锅里。 鸡蛋的香味伴随着猪肉的香味,二者融合在一起,更加让人垂涎三尺了。 王小军眼睛都看直了。 连添柴都没有什么心思了,跑来围观徐清风蛋炒饭。 加入一块木头,可以燃烧很久,倒也不需要时时照看着。 “怎么样?现在相信你哥我的厨艺了吧?”徐清风看到军子脸上写满了想吃,微微一笑开口道。 王小军连忙点头。 相信了,一百万个相信。 鸡蛋炒好了之后,徐清风直接把剩饭倒入其中。 炒蛋炒饭,隔天的剩饭最合适。 之所以不用新鲜的米饭,是因为新鲜米饭水分比较多,质地过于湿软,在炒饭过程中就不易吸收酱汁和其他食材的味道,还会容易成块成团不易散开,炒出来的蛋炒饭口感不怎么好。 而隔天的剩饭,经过一段时间的放置,饭粒会充分吸收水汽而变得膨胀饱满,此时的米饭内部柔软,外部硬实疏松,水分比较少。 这样的米饭,更容易吸收酱汁及其他配料的香味。 还有一个原因,隔天的剩饭,其内的淀粉质,经过隔夜后还会发酵出微量的淀粉糖和多糖,在遇热的时候这些多糖会产生出甜甜的清香,令米饭格外的可口。 这样炒出来的蛋炒饭,颗粒饱满并且粒粒分明。 味道自然更好。 土灶火力十分旺盛,所以徐清风炒蛋炒饭的速度很快。 把米饭倒入锅里,翻炒几下,把那些成团的米饭用锅铲压散开,然后往里面添加入酱油、盐、味精。 等蛋炒饭快炒熟的时候,再撒入一把葱花,增添色彩和香味。 不一会,两人的午餐-蛋炒饭,就出锅了。 “我就添了一把柴,还没有烧完呢?这就炒好了?”王小军傻眼了。 “不然呢?等会,别熄火,我再炒个白菜,我用了不少猪油,回头王婶回来不会说我吧?”徐清风对王小军笑着问道。 “不会,风哥你可以放心,我妈知道你用的,只会说,用的好。”王小军连忙说道。 徐清风哭笑不得。 不一会,一盘白菜也炒好了。 徐清风这才让柱子把灶火给熄了。 “妈耶,风哥,我都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品尝了,这也太香了,我感觉味道肯定不错...”王小军忍不住扒了一口蛋炒饭,这下彻底满足了。 “慢点吃啊,刚出锅的蛋炒饭,还是很烫的。”徐清风端着白菜,也坐了下来,品尝起自己的蛋炒饭来。 看到王小军大口吞咽着,他吃饭也格外的香。 “好吃,太好吃了,风哥,你这手艺都可以去国营饭店当大厨了。”王小军赞不绝口。 蛋炒饭冒着热气,饭粒色泽金黄,颗颗饱满,光是看这卖相,就可以打满分了。 “你吃这么快,也能品尝出好吃不好吃?”徐清风看到王小军风卷残云一般,把干饭人三个字诠释的很完美。 所谓囫囵吞枣,大概就是他现在这样吧。 “风哥,正是因为好吃,所以我才吃的这么快啊。”王小军嘿嘿一笑,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两碗蛋炒饭,一大盘白菜,被两人消灭的干干净净。 吃饱喝足后,下午时分,徐清风便带着王小军去放地笼了。 徐清风让王小军推来了家里的板车,把地笼和鱼竿往车上一放,两人便朝着河边走去。 王小军推着车,看着风哥嘴里叼着一根华子,那气质,简直就跟古代的世家公子哥一样。 这种气质,是他羡慕不来的。 他想着,怎么风哥受伤醒来之后,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变化这么大。 弹弓百发百中,会制作鱼竿和地笼,还有蛋炒饭... 不过,很快他便不想了。 只要风哥还是那个风哥,愿意带着他赚钱,他哪管那么多呢。 徐清风带着王小军,来到了松花江边。 王小军把地笼拿下来,就想要往水里扔,徐清风连忙喊住了他:“军子你做啥呢?” “风哥,不是要放地笼吗?”王小军迷迷糊糊的问道。 徐清风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你憨啊,不放饵料?就想要抓鱼?谁家的鱼跟你那么傻...以为是姜太公钓鱼吗?” “啊,你早说啊,这下去哪里寻找饵料。”王小军一拍大腿,焦急的说道。 “饵料就在河边啊,给,这个布袋子给你,你去挖一些蚯蚓,放在里面。”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挖蚯蚓,王小军眼前一亮,这个用来当饵料不错,而且松花江边上的土里,蚯蚓又大又肥,一挖一大堆。 “好,我这就去挖。”王小军看到板车上的小锄头,感情风哥早就知道了,工具这都带来了。 他刚才还疑惑要带锄头来做什么呢。 王小军去挖蚯蚓,徐清风也没有闲着,沿着河边走了走,看到浅水区有不少的螺蛳,挽起裤腿,脱了鞋子,下河摸了不少的螺蛳上来。 螺蛳和蚯蚓,便是他们下午要用来放在地笼里的饵料了。 ------------ 第17章 放地笼,打窝 八十年代的长白山地区,虽然没有棒打狍子瓢舀鱼那么夸张。 但也差不到哪去。 不一会,挖蚯蚓和摸螺蛳的二人组,便再次汇合了。 徐清风把从军子家带来的破布,扯成了一条条。 然后让军子把蚯蚓,分别用这些破布包裹住,然后捆好。 “风哥,这样做是为什么啊?”王小军有些不理解。 “蚯蚓是钓鱼的万能饵,这个我就不用多说了,所以放在地笼里诱鱼,之所以用破布包裹,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怕蚯蚓从地笼的缝隙里钻出去。”徐清风跟王小军解释道。 这么一说,王小军顿时恍然大悟。 搞定了蚯蚓,徐清风又跟王小军一起,把螺蛳给敲碎了,然后把这二者一起扔进地笼里。 徐清风还留了一些蚯蚓,等会用来钓鱼。 搞定了饵料,王小军并没有看到徐清风立马就放地笼。 而是把地笼放在车子上,继续推着往前去。 “风哥,地笼的饵料已经有了,为啥还不放啊?”王小军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告诉王小军,这放地笼呢,也是要放在合适的地方的,而不是随便找个水边,就放下去,那样也不会有什么收获。 这些都是他前世钓鱼总结出来的经验。 钓鱼佬钓鱼还要打窝呢,这江河里的鱼,也会聚窝。 很多地方都是没有鱼的,放了也白瞎。 真正会钓鱼的老手,都是会挑选合适的钓位的。 放地笼也一样,在合适下地笼的地点,下地笼,事半功倍。 王小军挠了挠头,风哥这话对他来说,有些太过于深奥了。 现在的他,好像还有些不太理解。 在他看来,早点把地笼放下去,然后去钓鱼,才是王道。 不就是放个地笼嘛,位置至于还挑来选去。 在哪里放不都一样嘛。 走了十几分钟后,王小军看到徐清风还没有停下,整个人都麻了。 但想了想,他觉得风哥这样做,还是有他的道理的,所以他也就跟在后面,没有说话。 徐清风倒是跟王小军聊了不少,关于如何放地笼,钓鱼的技巧和诀窍。 这也是一条发财的路子,要是掌握对方法的话,以后钓鱼,用地笼抓鱼去林场买,也能赚钱。 前世便有不少的渔民,靠这个盖起了砖头房,甚至成为了万元户。 当然,那是需要一点脑子的。 徐清风前世跟那些钓鱼佬聊天,便知道他们隔壁村有一个人,起初也是钓鱼,后面赚了钱,就买渔网撒网捞鱼,捞鱼赚到钱,又买了渔船,鱼越捞越多,钱也越赚越多。 最后都混成了松花江渔王了。 千禧年后,松花江禁渔,众人料想他肯定没戏了吧,结果让人开起了远洋渔船,出海捕捞去了。 徐清风前世只是当故事听的。 但这故事却是真实发生在松花江畔的。 徐清风也把这个故事说给了王小军听。 王小军若有所思。 又过了十分钟,走到一处水草丰美的芦苇丛边,徐清风这才停了下来,他告诉王小军,合适放地笼的位置到了。 这里距离村子不远,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要是有个驴车的话,来往就更方便了。 不用来回都推车,多麻烦。 “风哥,这里跟刚才那些地方有什么不一样吗?”王小军好奇的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当然不一样了,你要知道,地笼的进口就这么大,所以地笼能够抓到的鱼,个头也不会太大,用地笼抓鱼,跟垂钓,撒网捕鱼也不太一样。” 目标鱼群不同,所以选择放地笼的位置也不一样。 小鱼、泥鳅、黄鳝、小龙虾、螃蟹等,是地笼的目标鱼群。 所以,地笼放置地点,最好是在水草丰茂、深浅适宜的静水或缓流水中。 这种地方往往有大量的小鱼、虾、螃蟹,收获最大。 王小军恍然,原来是这样,他好像懂了一些。 没想到放地笼,这里面还有这么多门道。 很快,徐清风和王小军,把十个地笼,间隔二三十米,依次放了下去,放地笼的位置,做好标记,等会好收。 把地笼全部放到了水里,徐清风便带着王小军出发前往钓鱼。 徐清风这次倒是没有走多远,这片芦苇荡不仅是下地笼的好地方,也是一处风平浪静的鱼窝。 最容易形成鱼窝。 不过吧,也还是需要对比找出最适合钓鱼的钓位的。 徐清风对此早已经轻车熟路,不一会便挑选了两个钓位,间隔不远。 一个给王小军,一个给自己。 三根鱼竿,他用两根,王小军因为钓鱼技术烂,所以只配用一根。 王小军打量着徐清风为他挑选的钓位,觉得这里视野开阔,风景很美。 他忍不住即兴吟诗一首,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徐清风差点没有裂开。 好家伙。 “记住这样的地形,以后钓鱼选这种地方,准没错。”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吟诗完毕,记下这地方的特征。 视野开阔,水流平稳。 “好了,咱们就在这里钓鱼吧,钓到傍晚的时候,刚好把地笼给收了,看看收获怎么样。”徐清风看到不远处有几块大石头,跟王小军去搬了两块过来,当做是凳子。 钓位旁边的一些刚冒出头的小杂草,也被徐清风和军子用带来的小刀给割了。 割了也不浪费,徐清风直接往水面一扔。 这些是草鱼喜欢吃的鱼草,可以吸引来一些食草的鱼。 王小军看到徐清风又拿出了一些玉米糊糊。 这些是徐清风在他家提前制作的窝料,还倒了一些酒糟在里面,用来打窝再合适不过了。 制作窝料的时候,王小军也帮忙了。 虽然他觉得吧,钓鱼没有必要打窝。 因为要是钓不上来,岂不是浪费了这些玉米糊糊。 这些玉米糊糊,虽然不值几个钱,但也是粮食啊。 这年头,粮食还是很珍贵的。 徐清风只和王小军说了一句话,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窝料,钓不上鱼。 把窝料撒入水中,等个半个小时左右。 就可以钓鱼了。 ------------ 第18章 中鱼 “啊,不能直接钓啊?还要等半个小时?”王小军听到徐清风的话,有些郁闷。 徐清风告诉他,要是直接钓也是可以的,不过吧,这半个小时收获可能不大。 因为刚打窝,还没有形成聚鱼效应。 王小军恍然,那他还是听风哥的吧。 半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两人都闲不住,各自找起了事情做。 王小军担心等会蚯蚓可能会不够,于是又拿着锄头,去旁边挖了起来。 打算多挖一些蚯蚓,放在一边备用。 蚯蚓可是钓鱼界的万能饵,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将来,都有很多人用。 当然,蚯蚓的种类也是很多种。 东北地区常见的也有黑蚯蚓和红蚯蚓,这二者都还算不错。 “军子,我上边上的芦苇荡去看看,有没有野鸡野鸭蛋什么的。”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好的,风哥,你注意安全啊,这芦苇丛里,有很多水坑,一不小心踩进去挺麻烦的。”王小军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不一会,徐清风手里拿着一根棍子,到旁边的芦苇荡里去寻找起来。 找野鸭蛋第一步,找到野鸭的窝。 野鸭子的窝,也是有迹可循的。 比如说河流沿岸的杂草垛、或蒲苇滩的旱地、堤岸附近的洞穴。 还有大树的树叉间以及倒木下的凹陷处。 大部分的野鸭窝,都在这四种地方。 不一会,徐清风便找到了一个杂草垛,没想到找到的第一个杂草垛就看到了野鸭窝。 里面还有两个野鸭蛋。 徐清风眼前一亮,当即把这两个蛋收入空间。 可能是徐清风运气好吧。 不一会,他又陆续找到了四五个野鸭窝,其中,还有还遇到了两只野鸭。 其中一只倒霉催的野鸭,看到徐清风,想要逃走,结果被徐清风扔出的棍子,一棍子给砸趴了。 徐清风本来只是想找一些野鸭蛋,结果还抓到了一只野鸭,这让他有些惊喜。 意外收获属于是。 估摸着快到半小时,徐清风便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徐清风数了数,一共找到了13颗野鸭蛋,野鸡蛋有6枚。 野鸡一般都在山林里,河边虽然有,但是数量少,不如野鸡。 回到钓点,军子已经开始在钓了。 “风哥,还真的跟你说的一样,没有到半小时,连一条鱼都没有钓上来。”王小军看到徐清风,连忙吐槽道。 “不着急,到傍晚,还有很长时间,钓鱼嘛,很有可能几个小时不开张,开张之后,连杆中十几条。”徐清风开口道。 从一个极端,到另外一个极端。 所以说,钓鱼没有耐心是不行的。 “风哥,你这半个小时都没有找到野鸭蛋吗?”王小军询问徐清风。 鸡蛋鸭蛋都是易碎的,不宜拿在手里。 所以徐清风索性全放进空间了,收获都在空间呢,徐清风回来的时候是空手而归。 徐清风笑而不语。 很快,徐清风坐在了军子的旁边,把带来的鱼竿拿来,掐断了蚯蚓,一截挂在鱼钩上,然后把鱼钩甩入了松花江里。 “风哥,咱们什么时候才能钓上来...鱼鱼鱼鱼。”王小军话还没有说完呢,就看到徐清风刚扔下去的鱼竿,浮漂猛地往水里拉拽了一下。 徐清风听到王小军的声音,心道王小军也没有口吃啊。 下一秒,他看向水面,才明白王小军的鱼鱼鱼鱼,是因为看到他中鱼了。 浮漂在水中浮浮沉沉,然后猛地被拽入水中,沉了下去。 徐清风连忙抓紧了手中的鱼竿,感受到鱼竿上传来的拉力。 “风哥,我钓了半个小时都没有开张,你才扔下去就中鱼了,什么情况?这鱼难道还看脸不成?”王小军有些破防。 心态崩了啊。 徐清风此时没有心思跟王小军聊天,而是专注于手中的鱼竿。 根据力道可以判断,这次钓中的鱼,体型肯定不小。 不过他也是老钓鱼佬,所以激动之余,心中其实也不慌。 “军子,你把桶装点水在里面。”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连忙提着桶去打水。 “风哥,需不需要我帮忙?我力气大,说不定一下就把鱼给拽上来了。”王小军打了水回来,看到徐清风还在跟水中的鱼角力,于是问道。 徐清风哭笑不得,你小子钓鱼用蛮力啊。 “军子,猛力拉拽的话,非但钓不上来鱼,而且鱼线还容易拽断,这玩意得用巧劲,鱼退我进,鱼进我退,跟鱼周旋知道吗?” 徐清风一边操控着手中的鱼竿,跟王小军传授起一些溜鱼的经验来。 鱼儿已经咬钩,现在正是慌的时候。 就跟拔河一样。 钓鱼人不应该急于把鱼给弄上来。 而是应该凭借着丰富的经验,溜的水里的鱼怀疑鱼生,放弃抵抗,放弃挣扎。 溜鱼是个技术活,也是一个慢活。 越是钓上了大的鱼,越是要消磨许多时间,耗时耗力。 如果跟军子一样,太过于着急把鱼钓上来,用蛮力,跟鱼拉拽,结果反而不美。 很大概率,可能是鱼竿折了,然后鱼跑了。 “风哥,我以前跟你一起玩,怎么不知道,你钓鱼的经验这么丰富,厉害了我的哥。”王小军有些崇拜的看着徐清风,开口说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笑而不语。 他前世流离半生,曾经有一段时间,比较痴迷钓鱼。 什么鱼没有钓过,江河湖泊,溪流大海,不同地点,不同类型的鱼,钓鱼的方法也都是不一样的。 对于这些他自然门儿清。 前世,徐清风也不是没有钓过几十斤的大鱼。 这种体型的鱼,往往得论持久战,溜个小半天,才能顺利上岸。 方法不对,想要拿捏住水里的大鱼,太难了。 “越是这个时候,越是要沉住气。”徐清风不慌不忙,看着鱼线在水中绷直,而他则是沿着河边,跟水里的鱼,互相拉扯。 大鱼在水中,力气很猛。 经常可以看到钓鱼人,中了大鱼,结果被鱼给拖下水,站在河中拉扯的情况。 “得亏风哥你这根鱼竿,用的是大号的鱼钩和鱼线,钓竿也是火烤过的,韧性十足,不然这鱼早就逃了,我的乖乖,鱼线都被拉直了,这鱼的力气真不小啊,至少20斤得有。”王小军在旁边,眼睛直勾勾盯着水面。 原本他手里正拿着一根烟,此时烟都顾不上抽了,直到烟烫到了手,才连忙扔了。 他有心想要帮忙,但又怕给徐清风添乱,所以只能在旁边干着急。 然而就在这时,徐清风感觉到手上的力气一松。 然后鱼竿收了回来,努力了这么久,还是叫这鱼给跑了。 应该不是正口,只是挂到了。 正口的话,不会这么容易挣脱。 “可惜了,我们跟这个鱼没有缘分。”徐清风耸了耸肩。 他心态倒是不错。 然而下一秒,从旁边的芦苇丛里,钻出了一只大灰狗,噗通一声跳入了水中,朝着江水中央游去。 “风哥,你快看,大灰狗,它想要做什么?该不会是想要去抓鱼吧。”王小军顿时大声的喊了一句。 ------------ 第19章 垂钓松花江 徐清风在脑子里设想过跟大灰相遇的100个场景。 但这种场面,却是他始料未及的。 而且貌似大灰很早就在了。 徐清风不知道大灰是什么时候来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狗子的反侦察能力太牛了。 他跟军子两个人,刚才居然都没有发现大灰在附近。 要不是他的鱼跑了,这大灰估计都不露头。 不过,这大灰难道还会抓鱼? 徐清风在心里打了一个问号。 “风哥,这大灰怎么会游泳啊。”王小军惊呼一声,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少见多怪,狗本来就会游泳好吧,没听过狗刨式吗?”徐清风笑着说道,把视线看向水中的大灰。 只见大灰速度飞快,一个猛子扎入了水中。 不一会,它再次浮出了水面,不过嘴里已经叼着了一条鱼。 徐清风和军子看到这一幕,也全部都目瞪口呆。 还真叫大灰给抓住了。 不一会,大灰狗刨上了岸。 把嘴里的鱼吐在了徐清风的脚下。 然后甩了甩身上的水,那叫一个轻松写意。 徐清风从这条狗的身上,居然看到了潇洒不羁... “大灰,你是这个。”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 大灰甩了甩水,看向了徐清风的口袋。 徐清风一拍脑袋,想起了昨天喂大灰的窝窝头。 幸好他早有准备,早上出门的时候,揣了几个在兜里。 这个时候拿了出来。 大灰看到了窝窝头,果然摇起了尾巴。 它还是喜欢吃人类的食物,不喜欢吃生肉。 “我这还有个馒头,都给你。”军子也从兜里摸出了一个馒头,放在了大灰面前。 大灰来者不拒,狼吞虎咽起来。 不一会便消灭了干净。 而徐清风和王小军则是打量起大灰抓上来的这条鱼来。 “还真是风哥你刚才钓中的那条,你看这条鱼的背鳍,还有鱼钩拉伤的痕迹。”王小军惊呼一声。 “这条鱼得有10斤,虽然说鱼不值钱,但也要三四毛钱一斤,这条鱼能值个三四块呢。”徐清风看了看大灰,笑纳了。 东北地区河流众多,鱼虾很多,也正因为数量多,所以价格不如肉。 大灰吃了窝窝头,也没有急着离开,而是趴在不远处晒着太阳。 徐清风朝大灰走去,大灰眯着眼,也没有逃避。 “明天给你带个鸡腿来,今天我也没想到能够在这撞见你。”徐清风对大灰说道。 猎犬很聪明,是能够听懂人说的一些话的。 今天大黄的表现,也让徐清风惊喜。 没想到这狗不仅能上山打猎,还能下河抓鱼。 一狗两用,真是神了。 那猎户的儿子也真的是脑子有坑,才会想要把这么好的猎犬给卖了。 不过这也便宜了徐清风。 要不是这样,徐清风也不会遇到大灰。 “风哥,我的鱼竿也有动静了。”军子这个时候突然喊道。 徐清风让他自己看着办。 王小军点了点头,拽住了鱼竿,跟水中的鱼博弈起来。 这次的鱼不大,王小军很快就钓了上来,是一尾一斤多点的板鲫。 板鲫这鱼,长不到多大。 野生的板鲫,一斤多已经算是很大的了。 看到军子还有些郁闷的表情,徐清风咳嗽一声,告诉他,有些鱼就是这么大的。 不像鲢鳙,能长到一百斤。 鲫鱼肉质鲜美,而且能“下奶”。 所以会有一些家里有刚生完小孩的人,专门求购野生的鲫鱼。 别看这板鲫也就一斤多点,说不定价格比刚才钓上来的鲢鱼还要贵一些。 军子听到徐清风的话,顿时不郁闷了。 “风哥,你懂的真多。” 八十年代的松花江,大鱼还是有不少的。 徐清风他们挑选的这个钓位也不错。 很快,打窝的效果也显现出来了。 徐清风和军子两人,隔上不久,便有鱼咬钩。 王小军这才明白了,刚才风哥打窝有多明智。 要是不打窝的话,一下午能钓三五条就算是很不错的战绩了。 可现在半个小时不到,便已经钓了五条了。 孰优孰劣,高下立判。 他刚才还在心里想着浪费粮食呢,但结果,真香! 徐清风垂钓技术自然没话说,除了第一条没有正口的那条鱼逃脱外,其余哪怕跟刚才那条鱼那么大的鱼,都被徐清风给成功溜上了岸。 王小军没有中鱼的时候,便过来观摩徐清风的垂钓技术。 他还是很好学的,尤其是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徐清风倒也不会对发小藏私,把他运用到的一些钓鱼技巧,都告诉了军子。 “想要钓鱼爆护,没有好的技术,那是肯定做不到的,因为技术不济的话,哪怕钓中大鱼也是白瞎,钓不上来,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徐清风对军子说道。 就像那句话说的,打铁还需自身硬。 如果技术不行,那只能看运气。 而运气这玩意,太玄学了。 王小军点了点头。 这说着话呢,徐清风这边又钓上来一条大草鱼。 这条草鱼,得有40-50Cm,差不多7-8斤。 跟后世养殖的草鱼不同,这可是松花江里,纯天然的野生草鱼,个头和身上的色泽花纹都很漂亮。 “这草鱼应该有两年多了。”徐清风打量着眼前的草鱼,对军子说道。 草鱼的年龄这也能看出来? 王小军有些惊讶。 徐清风告诉王小军,那是自然。 很多鱼的重量,都是逐年递增的。 不排除有极个别的鱼,不符合生长规律,但大部分的鱼都一样。 就拿草鱼来说,通常一冬龄的草鱼体重约1.5斤,二冬龄的体重约3.5公斤。 一冬龄,便是过了一个冬天,一年份。 王小军恍然,原来是这么回事。 没想到钓鱼这门学问,还挺高深。 里面的知识还不少。 “你现在就一钓鱼小白,以后钓着钓着,这些便都会知道了。”徐清风告诉王小军。 “风哥,你看大灰。”王小军这时候,看到正在晒太阳的大灰,突然起身,朝着芦苇丛钻去。 “不用管它,现在它是自由的。”徐清风淡定的说道。 毕竟不是自己狗。 想让大灰跟随自己,估计还需要几天。 现在大灰算是给自己打工的狗。 抓鱼,抓野鸭换窝窝头。 ------------ 第20章 收地笼,卖鱼 大灰离开后,芦苇丛恢复了平静。 徐清风和军子,继续垂钓着。 随着时间的推移,桶里的鱼渐渐多了起来。 王小军钓上来的鱼,也不少。 就是个头不如徐清风钓上来的大。 徐清风有两根杆子,其中一根鱼竿是用的大号的鱼线和鱼钩,专钓大鱼的。 这根杆子中的鱼,个头至少都是五斤起步。 不过这是王小军羡慕不来的。 他现在的技术还不允许他使用这大杆。 “桶快装满了,风哥。”王小军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皱了皱眉,这次他们来的匆忙,没有准备鱼护。 这倒是一个问题。 不过也好解决。 那就是,去放地笼的地方,取一个地笼来。 “军子,你去收一个地笼来,” 王小军眼前一亮,这个主意好,他当即去取地笼去了。 没有鱼护,地笼也可以充当临时的备胎。 野外垂钓,鱼护还是挺重要的。 徐清风在河边找了个位置,清理了附近的杂草,把军子带回来的地笼,放在水中,进鱼口露在外面。 “风哥,我以前钓鱼都不讲究这些,死鱼带回去不一样能吃。”王小军看徐清风这么在意钓上来鱼的死活,也是有些不解。 “你也说了,以前钓鱼是为了自己吃,而这些大鱼,我是打算带到林场去卖的,那能一样吗?”徐清风微微一笑。 活鱼和死鱼,价格差距悬殊。 只有活鱼才能卖出高价,要是鱼死了,价格是会大打折扣的。 “刚才的地笼,收获怎么样?”徐清风询问王小军。 王小军拿过一个小桶:“喏,都在里面了,大概有个三五斤的小鱼小虾。” 换做是以前,有这些收获的话,王小军肯定会笑的合不拢嘴了,但如今钓了这么多大鱼,他看到这些小鱼虾,就不怎么激动了。 这就是对比带来的反差。 “十个地笼,也有差不多四五十斤了,再钓一会,咱们就回去吧。”徐清风看了看天色,现在回去,差不多林场那边下班,还能赶上卖。 “风哥,我总感觉这样做的风险太大了,要是被红袖章给抓了怎么办?” 虽然徐清风昨天凯旋而归,而且还赚了一笔大钱。 但王小军,仍然有些提心吊胆的,总觉得这钱来路不正。 “行了,军子,我告诉你一句话,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你要是跟我一起去林场,卖出去的钱,咱们五五分,要是不去的话,那我只能给你两成,你自己思考。”徐清风也没有说,非要王小军跟着他去林场。 王小军摇了摇头:“风哥,不用两成,我就是出了点力,你看着给我一些就行,我哪能分钱。” 徐清风给了王小军两条路,一个是合伙人,一个是打工人。 但王小军选择了后者。 “那就一天十块钱。”徐清风想了想,说道。 等于王小军给他打工。 不是徐清风抠搜啊,而是十块钱,在八十年代已经是天价了。 他们的父辈在林场,也就四五十块一个月。 王小军都被徐清风开出的这个价格吓到了。 他却不知道,徐清风赚的更多。 “十块钱,也太多了...五块钱吧。”王小军听到十块钱,仍然觉得多,于是又自己砍了一刀。 “你呀...让我不知道怎么说好了,你嫌自己钱多?飞龙的价格我也没有瞒着你,十块钱一天,其实是你吃亏了。”徐清风哭笑不得的说道。 “咱们兄弟间,还说什么吃不吃亏的,其实我没有多大出息,我就想赚点钱,孝敬我的父母,还有就是娶个媳妇。”王小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他只比徐清风小了两岁,过了年也有21了,是个大小伙子了。 “军子,你再去挖一些蚯蚓,等会收了地笼后,咱们再下一些饵料,晚上接着下,明天早上再过来收。”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挥舞着锄头,去挖蚯蚓去了。 约莫半个小时后,徐清风收了鱼竿。 此时,带来的桶里已经装满了,再加上地笼的鱼虾,总净重怕是超过一百斤。 徐清风感叹,八十年代,长白山的生态环境真的是不要太好了。 随便弄弄,都能有这么大的收获。 换做是后世,能有这一半,都算是十分不错了。 不一会,收了地笼后,徐清风便跟王小军分道扬镳了,一个回家,一个去林场。 其实没有王小军跟着,徐清风反而轻松,行到无人处,把推车连同鱼虾一起收入了空间,然后轻装上阵,出发前往林场。 不过,得赚了钱,徐清风还是打算买一辆驴车代步。 或者弄一辆二八大杠的自行车骑着。 去林场来回坐班车,实在是有些麻烦,这个年代的班车,都不是准点的,一般要等坐满了人,才会发车。 所以经常会等一个小时才能等到。 徐清风也懒得在车站等车,一般都是先腿着去林场,中途遇到了车子,便招手让车子停下,再上车。 今天徐清风没有在林场下,而是在林场附近的村子下了车,然后把推车从空间弄出来,直接推到了黑市,直接售卖了起来。 正是下班的点,林场的工人蜂拥而出,不少人都会去黑市逛街,看看有没有什么买的,来往的工人络绎不绝,如今黑市的人气还是十分高的。 徐清风很快便开张了。 因为没有称,所以徐清风都是估重。 三五斤的鱼,卖一块,七斤以上的大鱼 ,卖三块。 大鱼价格更贵一些。 小鱼小虾,拿一个勺子,舀满一勺约莫三斤,卖一块钱。 半勺五毛钱。 这个价格还是很实惠的,加上这些鱼虾十分新鲜,所以买的人很多。 很快,林毅带来的一百斤鱼虾,便卖的差不多了。 剩下一些死掉的鱼虾没人买,徐清风便直接送给了看管黑市的林场管理人员。 徐清风打算长期在这里摆摊,还是要跟他们打好关系的。 都说阎王易躲,小鬼难缠,这些管理人员,有的时候,打好关系,能省去不少的事情。 “这个位置,明天我给你留着,别人来了我便说有人了。” 徐清风送出去的鱼虾很快就得到了回报。 林场的管理人员,直接把徐清风摆摊的这个地方,圈了起来,以后只给他使用。 这让徐清风有些惊喜,又给管理塞了两包烟。 一时间,双方都是眉开眼笑,这叫做共赢。 ------------ 第21章 半月之约 卖鱼的收获,自然是不如飞龙的。 一百斤左右的鱼,也就换了四五十块钱。 这还是有不少大鱼,能卖的起价。 不然的话,收益会更低。 但徐清风已经十分知足了。 他爹一个月工资也才这点。 这可是八十年代的五十块。 放在几十年后,能抵一两千。 不过...这却是一个可以长期做的生意。 松花江里的鱼,数量可要比野鸡野鸭要多的多了。 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 光是松花江流域的一个湖泊,查干湖,一年便能打捞几百万斤的鱼。 几十年后,松花江禁渔,休养生息,查干湖的冬捕依然存在,当然,每年也都会放几十万斤的鱼苗下去。 这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渔猎之道。 卖完了鱼,赶上最后一班车,徐清风便回家了。 这两天日子过的很充实。 徐清风也从刚重生时候的茫然,不知所措,逐渐在这个时代,找到了一些节奏。 适应了当下的生活。 生活似乎正在朝着好的一面慢慢前进。 坐在座位上,徐清风眺望着窗外的世界。 夕阳无限美好,倾斜洒下在无边的林海。 林场的黄昏,美绝。 回到家,徐清风把昨天买的那些物资,又悄悄拿出了一些。 “你这孩子,又买那么多东西,今天又去林场了?”何春花看到徐清风又带回来这么多东西,忍不住埋怨道。 这孩子赚了点钱,存不住。 徐清风微微一笑,老母亲这个表现就对了。 八十年代,绝大部分人依然还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哪怕是在东北,也有很多穷人。 徐清风这两天花的钱,都比他爹一个月工资要多了。 父母能接受那就怪了。 徐清风拿出了今天卖鱼的钱:“妈,今天我跟军子去钓鱼了,这是今天赚的钱,你看。” 何春花看到这老些钱,有些震撼。 怎么钓鱼这么赚钱的吗? “妈,这些钱给你,你儿子以后赚的钱,会越来越多的,别给我省钱,花不完,根本花不完...”徐清风把钱拿出一半,约莫二十多块,放入了何春花的手里。 又从自己里面的那份里,抽出了五毛钱,给了侄女徐佳佳:“佳佳,给你去买糖吃。” “谢谢叔叔,叔叔你真厉害。”徐佳佳笑的合不拢嘴,还有她的份啊。 何春花本来不想拿,但想到徐清风这两天往家里买的东西,觉得还是收了这钱吧,不然儿子肯定几天就造完了。 “我给你存着,以后娶媳妇拿出来给你办酒。”何春花说道。 徐清风哭笑不得。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父母永远都是操心子女。 “妈,以后如果要结婚的话,我这里还有钱,我又没有全部给你,所以这钱,你留着每天开销,不必操心以后的事情。” 徐清风开口道。 “行吧,我看着办。”何春花松了口。 晚上,徐清风的爹徐和平没有在家,听他妈说,是白天的时候回林场上班了。 看到徐清风伤好的差不多,活蹦乱跳了,徐和平也就放心了,可以安心的回去上班。 “哥,明天跟我一起去钓鱼呗,我带你一个,你我军子三个人钓鱼,赚的更多。”徐清风对大哥徐秋生说道。 徐秋生看到徐清风这两天赚的钱,说不羡慕那是假话。 此时听到弟弟说要带着他一起,心中也是有些感动。 “快答应啊,你这榆木疙瘩,弟弟,我替你哥答应了。”嫂子李如月见到徐秋生迟钝,连忙笑着替徐秋生应下了。 刚开春,东北还没有到播种的时候。 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 收拾自留地,何春花和李如月两个女的便能料理妥当。 所以当然是要让家里的壮劳力去赚钱了。 徐秋生这才点了点头。 “哥,你是给我去林场做买卖,还是跟军子一样,替我钓鱼放地笼?”徐清风对徐秋生说道。 徐清风依然是给他哥两个选择。 前者分钱多,后者拿死工资。 “做生意真的没有风险吗?”徐秋生对徐清风问道。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风险,哥,我不会骗你。” “不过,你要相信你弟弟我,这个时代大有可为,我有90%的概率,能够成功,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你看你弟弟我这两次不是好好的吗?而且林场那边的黑市,都有林场的管理人员,来管理秩序了,以后说不定还会收摊位费,这些都是很正规的,时代已经变了。”徐清风开口道。 其实他有百分百的把握赚钱,但如果说百分百,家人反而会觉得不切实际。 90%的概率,其实在他们听来,反而会安心。 “弟弟,你希望我去林场,还是留在村里?”徐秋生没有立马回答,而是转而询问徐清风。 “那当然是去林场了,你想啊,我要在村里和林场两边跑,肯定无法兼顾,所以你在林场那边帮我守着摊子,这样最好了。”徐清风看着亲哥,开口道。 “那行,我跟你去林场做买卖,就是...你也知道,我没有做过买卖,要是帮不上什么忙,可别怨我啊。”徐清风挠了挠头。 他心里还是有些七上八下的。 “哥,谁打娘胎出生就会做生意了,这都是后天学习的,我觉得你跟嫂子两个人,会很快适应做生意的。”徐清风开口道。 “还有你嫂子的事情?”徐秋生呃了一声。 “当然,哥你都去林场了,嫂子当然也要跟着去,还有佳佳,马上就要上小学了,正好去林场那边,咱爹就在林场呢,你们也有个照应,要是妈想去,也可以去,家里这些自留地,回头找人帮着打理一下就行。”徐清风开口道。 这便是他的设想和打算。 逐步让全家都去林场。 在村里实在是没有多大的发展前景。 虽然说现在的林场也没有几年辉煌的光景了,但抓住这尾巴,赚个几年钱,足够了。 “行,回头我在林场那边租一个店铺,然后你带着嫂子侄女,去那边帮我守着,佳佳过了年,也到年龄了,可以去林场那边的职工学校上小学了,你们住在那里也方便。”徐清风微微一笑。 其实他早就规划好了。 “我怎么感觉中了弟弟你的圈套了。”徐秋生嘀咕了一句。 两兄弟对视一笑。 “等等,那个,弟弟,不是嫂子做事瞻前顾后啊,而是你这生意才起了个头,就把咱们都弄过去,要是以后生意不好做了,岂不是?”李如月也有些担忧。 “不是离开学还有半个月吗?咱们就以半月为期限,这半个月,相信也能看出很多事了。”徐清风笑着开口道。 李如月点了点头:“秋生,我觉得弟弟的办法可行。” 嫂嫂点头,大哥自然也没了顾虑。 ------------ 第22章 清晨的收获 一个好汉三个帮,无论是做生意,还是打猎,都要对子手。 徐清风重生归来,本就没有打算独来独往。 如果重生不是为了改变家人命运,让身边的人过上好日子,那有什么意义? 把父母家人,兄弟朋友带飞,才是重生的正确打开方式。 当然,也要对方值得交付真心才行。 哥哥不用说,前世为了自己,那是掏心掏肺。 他跟军子的友谊也是经受过几十年考验的。 而且两人都有本事,也有能力。 “咱们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徐清风伸出手,跟徐秋生重重的握在了一起。 “嗯,弟弟,我觉得你这次受伤好了之后,整个人都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具体哪里不一样,我又说不上来,就好像突然开窍了。”徐秋生嘿嘿一笑。 当然,这种变化是好的转变。 “哈哈,不管我怎么变,我都是你弟弟,咱们都是一家人。”徐清风微微一笑。 全家人眼睛里都有晶莹。 亲情的美好,大抵如此吧。 这个世界上,最割舍不断的便是亲情了,打断骨头连着筋。 “哥,早点睡吧,明天早上,我去村长家借一辆驴车,手推车去林场太慢了,驴车方便一些,借了驴车,我们便去收地笼。”徐清风对徐秋生说道。 徐秋生点了点头。 闲聊了一会,几人便各自回房间休息了。 八十年代,不仅物资匮乏,娱乐也是极其匮乏的。 虽然已经有了电视和电影,但那都是极其稀罕的。 别说是在广大的农村了,哪怕是城里,晚上基本上也是七八点钟就关门闭户了,不怎么出门了。 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舞厅,迪厅,台球室,溜冰场这些都要等到几年以后,才会逐渐兴起。 当下社会风气还是十分保守的。 村里也就每个月,镇上的电影放映员,下乡放电影的时候,夜里才会格外热闹。 但一个月不见得能放一场电影。 其余时候,不到八点便上床睡觉了。 早睡早起身体好。 而且,大部分村民家里,都没有通电。 如今徐清风他们村,只有村长家,还有村部是通了电灯的。 除此外,其余家里都是点的煤油灯。 还有一些人家,连煤油都买不起,只能去山里找一些松明子,夜里用来照明。 徐清风记得,前世直到90年代,他们家才通上了电。 不过这一世,倒是可以把这个时间提前一些。 徐清风在心里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在一个月内,给家里通上电。 春天其实还好,有没有电都没差,毕竟这年头也没有手机,通电只是为了照明罢了。 看电视的话,拢共也没有几个台,徐清风对七八十年代的老电视剧电影也不怎么感兴趣。 不过夏天的时候,需要用到风扇,所以通上电还是很有必要的。 东北的夏天,也挺热的。 徐清风睡不着,披上衣服,爬上了楼顶,端条凳子,看星星看月亮。 虽然说东北是老工业基地,但八十年代的空气能见度还是挺高的,加上徐清风所在的村子是在长白山脚下,所以空气质量,生态环境哪怕在东北也是绝佳。 看着璀璨的星河,徐清风心生无限感慨。 这个时代,纯真而美好。 小村落,约莫八九十户人家,但此时已经漆黑一片。 就连村长家也熄了灯,上床休息了。 徐清风感慨,也难怪他们的父辈祖辈那会,会人口大爆炸了。 什么都没有,晚上除了睡觉,就是睡觉。 徐清风这一辈,徐清风的父母算是生的少的了,只生了他们兄弟两个男娃,徐清风上面还有两个姐姐,都嫁出去了,平日里不回来,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娘家。 没错,四个小孩的家庭,已经算少了。 像村里很多家庭,都有六七个小孩。 这个年代,孩子多,分到的田地也多,加上人就是生产力,养儿防老这些思想叠加在一起,所以大家伙都拼命生,哪怕后世做计划了,不让生了,偷偷摸摸躲着也要生。 超生游击队,后世还搬上了春晚,反应的便是这一社会现象。 这个年代的人,可能很难想象,几十年后,他们的后一辈,别说是生娃,就连结婚都没有什么想法了。 后世娱乐大爆炸,内卷严重,年轻一代,已经很多人开始不婚不育,躺平。 第二天一大早,徐秋生便醒了,他先去村长家里借来了驴车,这样就省的弟弟等会还要去借车了。 徐清风起床的时候,看到院子里的驴车,他哥坐在驴车上啃着窝窝头。 今天早上的事情不少,徐清风对徐秋生点了点头。 然后便洗漱去吃早餐。 吃完早餐,两人喊上军子,坐着驴车去收地笼。 昨天徐清风和军子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达放地笼的地方,如今赶着驴车,十分钟就到了。 “有车子真好,等我有钱了,高低得整一辆驴车。”王小军对这驴车代步,羡慕的紧。 “驴车已经快要淘汰了,要买就买东风牌大卡车,这里到林场都才半小时。”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八十年代,已经有卡车了,只是很少,一般只有拉货拉砖用得到。 开车拉货的司机,地位都很高,拽的二五八万似的。 这好比会下金蛋的金鸡。 “大卡车...拉木头那种吗?风哥,我做梦都不敢想啊。”王小军连忙摇头。 “瞧你那出息。”徐清风哭笑不得。 不一会,三人合力,把地笼给收了上来。 经过一晚上的放置,收获可比昨天下午要大的多,前面弄上来五个地笼,每一个地笼都有十来斤收获。 “我的天,每个地笼都有这么多,那把全部十个地笼收完,那岂不是有一百多斤?”王小军激动的说道。 “一百多斤,3毛钱一斤,也才四五十块,这有啥。”徐清风摇了摇头。 “风哥,你看这是什么?我怎么好像看到一只王八。” 收到第六个地笼的时候,王小军看到一团黑黝黝的东西,倒了出来,四仰八叉的躺在桶里,挣扎着。 ------------ 第23章 甲鱼 “还真是王八,好家伙,原来地笼不止能逮鱼虾,还能抓王八,让我瞅瞅看。”王小军蹲下身子,打量着地笼里的这只王八来。 这只王八个头不大,也就一两斤。 还不能算是“老鳖”,年数不长。 徐清风看到这王八也乐了。 因为这王八比鱼的价格可贵的多。 就这一两斤的甲鱼,便能卖个十块八块的。 价格是鱼的数倍。 “风哥,这玩意值钱吗?”王小军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王八可不仅仅是一句骂人的话,它还可以吃呢,滋补佳品,自古便价值不菲。” 王八,老鳖其实是一些地方对于甲鱼的方言说法。 甲鱼还有很多叫法,比如说团鱼、水鱼、脚鱼等。 “弟弟,你这倒是提醒了我,我还真知道一个地方有甲鱼,而且数量不少,既然这玩意这么值钱,那我们抓几只去卖,不是比钓鱼香?”徐秋生在旁边一拍手,仿佛想起了什么。 “秋生哥,风哥说了,要谋求长远,野鸡野鸭数量有限,打几次就没有了,甲鱼也是一样的,而钓鱼不同,钓鱼年年有,是一门长远的生意。”王小军对徐秋生说道。 这也是徐清风昨儿个跟他说的,没想到他照猫画虎告诉了徐秋生。 徐清风在旁边听的一乐。 自己这小老弟,悟性挺高啊。 理就是这么个理。 不过甲鱼还是得抓。 “哥,你说的那个地方在哪?这地笼咱们先不收了,抓甲鱼去。”徐清风对徐秋生说道。 徐清风把收上来的鱼,又重新倒入了地笼里,然后放回了河里。 等抓了甲鱼,再收上来,一起去林场卖。 虽然可能鱼虾会有些损耗,但相比于二者的价值,哪怕抓两只甲鱼,就比这些全部的鱼虾加起来价格更贵了。 两相比较,这点损耗就不算什么了。 于是几人放下了地笼,跟着徐秋生,去抓甲鱼去。 “哥,你说的那个地方在什么地方啊?”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就在村后山的那池塘里,我在地里干活的时候瞧见的,别看那池塘小啊,但王八可真不少,有的时候,还能看到王八爬到岸边的石头上晒太阳呢。” 徐清风抓着手里的鳖,鳖性情凶猛,不像乌龟被人抓住就缩头装死。 鳖会想尽办法伸长了头,去咬抓它人的手。 当然,这自然是徒劳,徐清风还能被一只王八给咬到? 不过,打量久了,徐清风发现手中这鳖,跟市面上的常见的甲鱼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这应该是东北地区,一种从中华鳖里分出来的隐藏种,叫东北鳖。 在东北,有一句骂人的话,“王八犊子”,说的不是王八,而是特指的东北鳖,它们比中华鳖要小。 “王八犊子”也是东北鳖最响亮的俗名。 “哥,你看这鳖像不像是王八犊子?” 徐清风对徐秋生说道。 “王八和王八犊子不一样?” 王小军傻眼了。 他还真不知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告诉军子和他哥,东北鳖和中华鳖的确是两个亚种,形态上的区别在于最后一对肋板较窄,后缘平截,与背盘后缘间距较大。 简而言之,就是后边的裙边较大。 “那这东北鳖更值钱,还是王八更值钱?”徐秋生关心的是这个问题。 “价格相差不大吧,就是这种东北鳖,数量要少一些。”徐清风开口道。 后世基本上已经找不到野生的了。 隔壁的毛熊和高丽地区或许还有。 当然,这东北鳖的消失,也不一定是人类造成的,很有可能是两种鳖之间竞争,最后中华鳖淘汰了东北鳖。 不一会,徐清风他们便抵达了后山的小池塘。 徐清风回家把98k给拿上了。 因为后山这片山地,靠近大山,时常会有野兽窜到地里,祸害庄稼。 所以,徐清风觉得,带把枪在身上,更安全一些。 “就是这里了,我当时就是在这里看到王八的,弟弟,咱们开始找甲鱼吧。”徐秋生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对他哥说不着急。 在抓甲鱼之前,他有几句话要说。 首先,要注意安全,甲鱼性情凶猛,在东北的民间,流传有一句话,如果被甲鱼咬住了,就要等到打雷了它才会松口。 这句话虽然有点夸张,但是,也说明了,甲鱼确实性格凶猛,也较喜欢咬人,一般咬住就不会松口。 所以需要注意,伸手去抓的时候,不要被其咬到手。 其次,如何寻找甲鱼,也是要讲求方法的,不是说盲目去寻找。 那样的话,找半天可能都找不到。 徐清风前世钓鱼的时候,听过一个资深的抓甲鱼高手,透露过一些寻找野生甲鱼的方法和诀窍。 此时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军子和大哥。 在野外,想要寻找野生甲鱼,得寻找到甲鱼窝。 甲鱼窝一般在地面较为光滑,且石头较多的地方。 甲鱼是变温动物,水陆两栖,喜净怕惊,喜阳怕风、喜洁怕脏,对周围环境很灵敏,只要周围稍有动静,甲鱼就会迅速潜入水底淤泥中。 就在这时,徐清风看到了岸边有一块光滑的地面,而且周围有不少石头。 “这里大概率有甲鱼活动,咱们便以这里为半径,开始搜寻吧。”徐清风对大哥和军子说道。 几人分散开来,这样搜索范围大一些,找到甲鱼的概率也大。 徐清风运气不错,很快在池塘边上,看到了一个圆圆的小孔,于是他把大哥和军子喊了过来。 “这么快就找到甲鱼了吗?风哥真有你的。” “弟弟,这小孔底下,就是甲鱼吗?” 两人都十分好奇。 徐清风点了点头。 要是他没有猜错的话,这下面就藏着一只甲鱼。 “这个孔,便是甲鱼留在外面呼吸的。”徐清风用棍子一挑。 很快,一个藏身在沙子底下的甲鱼,被徐清风翻了个底朝天,在地上挣扎了起来。 “还真是,我的天,这甲鱼个头不小,至少有三斤。” “开门红,太好了。” 所有人都有些惊喜。 ------------ 第24章 叫卖 很快,徐清风便知道他哥说的这里甲鱼很多是什么概念了。 他一人十分钟抓了三。 徐秋生和军子,也每人抓了一只。 “不抓了,抓太多了,不好卖,留着吧,等过几天再来抓,还有,记住,这件事谁也别告诉,不然这鳖就是别人的了。”徐清风对军子和他哥说道。 两人都点头。 “就是,弟弟,咱们不告诉别人,但刚才来的路上,也有村民看到我们朝这边来了,他们要是稍微推测一下,还是会知道的。”徐秋生也有些担忧。 就在这时,徐清风脑海里的空间,弹出了一则信息。 “集齐10种水生动物,解锁小池塘板块。” 昨天钓的鱼,地笼抓的鱼,加上两种甲鱼,超过了10种,很轻松。 但让徐清风没想到的是,空间居然还有这隐藏的功能。 还能解锁别的板块。 那集齐10种不同的农作物,10种不同的动物,岂不是也会有隐藏的板块解锁? 想到这里,徐清风眼前一亮。 那可太妙了。 “哥,我觉得你的担心很有道理,那咱们再找找看吧,多抓一些带回去。”徐清风对徐秋生微微一笑。 徐秋生和军子??? 不过他们还是寻找了起来。 “风哥,你说这里的甲鱼为什么这么多啊?”王小军好奇的问道。 “很简单,甲鱼有一个生活习性,那就是它在每次翻塘翻坝时,都是朝着向上的方向前进,所以越是在山坡上的池塘中,往往甲鱼的数量也会越多。”徐清风开口道。 这口池塘,应该是村子附近,地势最高的了,同时,这池塘的底部有泥沙却没有污染,又安静。 简直就是甲鱼心目中不二的栖息地。 当然,甲鱼的数量也会越来越多。 军子恍然:“那这样的话,等于是咱们村子的甲鱼,最后都会汇聚到这里来了,难怪。” 徐清风点点头,便是这样的道理。 接下来,徐清风几乎翻遍了整个池塘的周围沙滩。 不过大部分的甲鱼,都被他转移到了空间里。 表面上,他只抓了2只。 而军子和徐秋生也每人收获了两只。 徐清风的空间里,有32只甲鱼。 大大小小,可谓是十分热闹。 池塘里没有别的鱼,只有甲鱼开大会。 “加上地笼抓的那只甲鱼,咱们今天一共抓了12只甲鱼,我的天,这得多少钱啊?”徐秋生感慨,这打猎捕鱼,确实比种田要来钱快啊。 当然,也得有这本事才行。 换做是别人,没有徐清风的经验,想要抓到这么多甲鱼,那是痴人说梦。 “这些甲鱼也不是说,今天就能全部卖掉的,价格高,能买得起的人也不多。”徐清风开口道。 能卖出去的是钱,不能变现的,还是甲鱼。 不过徐清风也不担心,林场这边职工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 几人重新回到了放地笼的位置,把地笼给收了。 “风哥,今天要是大灰来了怎么办?”军子突然想起了什么,对徐清风说道。 “我早就备着呢,给,这些窝窝头,要是大灰来了,就给它吃。”徐清风从驴车上摸出了一个小布袋,里面装着5个窝头。 “大灰是什么?”徐秋生听的一头雾水。 “大灰是一条猎犬,可神了,不仅能抓野鸭,而且还能抓鱼,不过它只对风哥亲近,别人靠近,一准呲牙。”军子解释道。 “猎犬?”徐秋生眼前一亮。 徐清风跟他哥说了一些有关大灰的事情。 徐秋生这才恍然。 “那条狗我也听说过,弟弟,你确定能收服?这狗噬主呢。”徐秋生开口道。 “秋生哥,大灰的主人已经死了,它可没有认第二个主人,猎户的儿子想要卖掉大灰,大灰才会攻击他的,事出有因。” 王小军连忙纠正了徐秋生的说法。 徐秋生便也不多说,只是说让徐清风小心一些。 徐清风点了点头。 把地笼的鱼倒出,放入桶里,装车,重新给地笼装上饵料,又给下到了江里。 约莫一个小时后,徐清风和徐秋生出发前往林场。 徐秋生驾驶着驴车,徐清风坐在旁边。 军子则是留在河边钓鱼,跟他们挥手道别。 “军子,能钓多少就多少,可不要为了钓鱼,中午饭都不吃,那样下次我就不带你玩了,还有,这把刀给你防身。”徐清风叮嘱军子。 “昨天在黑市没有看到猎枪,下次看到了,给你带。” 河边还是偶尔会有野兽过来喝水的,拿一把刀在身边还是很有必要的。 没有遇上野兽最好,遇到野兽也可以防身。 “风哥,谢谢。”军子十分感动。 约莫一个小时后,徐清风和徐秋生两兄弟来到了黑市。 徐秋生看到这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也是大为惊奇。 原来,做生意真的可以大大方方的进行了。 他还以为跟以前一样,要偷偷摸摸呢。 “哥,这是我的摊位,咱们把东西卸下来吧。”徐清风来到了管理给他留的摊位前,开始摆摊。 今天都是地笼里的鱼,所以没有多少大鱼,不过这十几只甲鱼,一出现,便在黑市引起了轰动。 “走过路过莫错过,新鲜抓到的甲鱼啦,数量有限,手快有,手慢无啊。”徐清风扯着嗓子吆喝了起来。 这年头大家伙都是刚做生意,哪里有徐清风这么放的开。 顿时徐清风的叫卖声,便引来了不少人围观。 “真是甲鱼,这甲鱼真漂亮啊。” “听说甲鱼吃了大补,我家老头子病刚好,我买一只回去给他炖汤喝,小伙子,这甲鱼怎么卖啊?” 很快,便有人询问起了价格。 徐清风告诉她,论只卖。 一两斤重的甲鱼,统一卖十块。 三斤以上的甲鱼,卖二十。 至于小鱼虾的价格,还是跟昨天一样,一勺一块,半勺五毛。 如今是卖方市场,僧多粥少。 徐秋生很快便感受到了顾客的热情。 “大哥,你收钱,我来装鱼。”徐清风对他哥说道。 “哦,好的。”徐秋生回过神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做生意,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不过,很快他也适应了下来。 倒是也不难。 而且基本上也不需要找零。 就是人多的时候,需要眼睛亮一些,别被谁浑水摸鱼逃单了。其他也没有啥。 ------------ 第25章 傻狍子 “甲鱼便宜一些吧,太贵了,我一个月工资也才四五十,一只甲鱼都去了一半了。” 一个林场的工人,跟徐清风还起价来。 “这个真不贵,大哥,你要知道,咱们东北这旮旯,因为气候寒冷,所以甲鱼生长缓慢,这可是纯野生的甲鱼,一般一年只长2两。” 徐清风跟那工人解释起来。 别小看这三四斤的甲鱼,想要长到这么大,没得十几年的时间是办不到的。 那人点了点头,徐清风说的也是实话。 他显然也是知道甲鱼的生长特性的。 “你这话说的,好像哪里有养殖的甲鱼似的。” 旁边一个大姐笑着说道。 也是,七十年代,这年头各行各业都还不兴养殖。 南方地区可能有,但东北养殖甲鱼,应该是不存在。 “还价就还了,我要是给你便宜,那刚才买了甲鱼的大哥大姐们,也挺吃亏不是,这样,你要是有粮票什么的,可以拿来抵。”徐清风对那人说道。 这年头,各种票证都还在流通。 林场的工人们,手头都有不少票。 这年头票也是可以换钱的。 听到徐清风说,可以用粮票抵钱,那人顿时眼前一亮:“这感情好,你给我留一只啊,我这就回去拿。” 对于其他人,徐清风也是一视同仁。 这些票,可以去供销社买东西,私底下在黑市,也是可以流通的。 票贩子哪个时代都有。 徐清风和徐秋生还是低估了林场这些工人的购买力。 没想到半天功夫,带来的十二只甲鱼,便全部卖完了。 鱼剩了一些,徐清风送了黑市的管理人员两三斤,剩下的打算带回去,给空间的甲鱼当食物。 空间的小池塘里,有三十多只甲鱼,这些甲鱼每天都是需要喂食的,这些剩下的鱼虾正好可以当做它们的食物。 “弟弟,这也太疯狂了,林场的工人真有钱啊。”回去的时候,徐秋生激动不已。 第一次做生意,虽然他只是在旁边打酱油,但依然难掩心中的激动。 这就跟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般。 “哥,我带你几天,以后你慢慢熟悉了之后,就要你自己摆摊了,怎么样?有没有信心?”徐清风询问徐秋生。 徐秋生虽然心里还是有些慌,但他还是坚定的说有信心。 就跟弟弟昨天说的一样,没有谁是生来就会做生意,这也不难。 只需要练习胆量,胆子大了,他也敢吆喝叫卖。 ... 回去的时候,是徐清风赶驴车,两兄弟有说有笑,倒也不觉得路远。 然而快回到村子的时候,徐清风却突然停了车。 “弟弟,还没到家呢?”徐秋生有些纳闷。 下一秒他看到徐清风把手指比在了嘴边,嘘了一声。 “嘘,你快看,那是啥。” 徐秋生顺着徐清风手指的位置看去,发现居然是一只傻狍子。 “我的天,一只傻狍子。” 徐秋生眼前一亮,这不是行走的大餐吗? 狍子是长白山林区较为常见的野生动物之一,也是是后世网络上流传甚广的东北四大“神兽”之一。 傻狍子排名第一,除了傻狍子,还有猫驴子,扯犊子和滚犊子。 其中后两个神兽,不是动物,而是东北人的口头禅。 猫驴子便是徐清风和徐秋生刚才赶的驴。 驴在这年头,可是农村家庭重要的劳动力。 跟农民生活息息相关。 出门的时候,是驴拉车,在家的时候,驴也可以拉磨。 但不是说每个人家里都买的起驴的。 只有富裕的家庭,才能买得起驴。 徐清风家便没有。 一头驴,少说也要四五百块,抵徐清风他爹一年的工资。 如果是牛的话,那就更贵了。 “哥,想不想吃狍子肉包水饺?”徐清风对徐秋生说道。 “想,当然想了,老想了。”徐秋生笑着说道。 想到狍子肉的鲜美,很难不让人垂涎三尺。 “妥,看你弟我的。”徐清风从驴车上,把98k拿了下来。 今天徐清风他们去后山抓甲鱼的时候,徐清风回家把98k带上了。 后面鬼使神差又给带去了林场,没想到此刻还真派上了用场。 “弟弟,有把握没?”徐秋生没有见识过徐清风打枪,所以还是有些担心弟弟的枪法和实力的。 “哥,你就等着吃狍子肉水饺吧。”徐清风自信的说道。 下一秒,他扣动了扳机。 五十米开外,狍子身上多了一个血洞。 98k的威力比什么猎枪可要大的多了。 猎枪是散弹枪,覆盖面大,但威力略显不够。 “打中了。”徐秋生握了握拳,重重的一挥,然后跑过去捡猎物去了。 弟弟枪法不赖嘛,一枪命中。 其实徐清风很想说,这么近,要是打不中,那枪法也太瞎了。 更别说98k还有瞄准镜。 这瞄准镜应该只有两倍,只能看清楚200-300米。 要是有四倍镜,那就更爽了。 不过四倍镜,那基本上得军用了。 现实里很难找到。 徐清风赶着驴车来到了哥哥身边。 徐秋生把狍子扔上驴车,那叫一个高兴。 狍子肉比猪肉还要香,价格也要更贵。 这一头狍子,四十斤左右,能卖50块钱。 “走,咱们回家喝酒吃肉。”徐清风笑着说道。 不一会,兄弟两便回到了村里。 刚才他们猎狍子的地点,离村子还是很近的。 有不少村民都听见了枪声,此时都走出了家门,看到是徐清风兄弟两,于是朝两人的驴车走来。 “是徐家的两个小子,他们哪来的枪?” “听说徐家的二儿子,抓了几只飞龙卖给了厂长的爹,赚了一笔钱。” “徐家的二儿子受伤之后,好像不一样了,难道是开窍了?” ... 村民议论纷纷。 当看到驴车上的狍子后,人群顿时沸腾了。 “我的天,是矮鹿。” “刚才你们便是开枪,打这傻狍子吧?你们这运气也太好了。” “真不错,这狍子肉卖吗?要是卖的话,我买几斤来吃。” ... 村民有喊傻狍子矮鹿的,也有叫它野羊。 狍子的名字有很多。 徐清风告诉村民,这肉也卖,不过得回去先处理了,然后再卖。 他们家哪里吃得完这么多狍子肉。 村民顿时朝着徐家走去。 ------------ 第26章 围观 “徐家小儿子看来还真有打猎的天赋,上次去山里,可能是运气不好,加上没有武器,小瞧了野猪,要是再去的话,不一定是谁赢谁输呢。” “这也不一定啊,傻狍子还是很好狩猎的,棒打狍子谁不知道,但野猪就不一样了,那可是山林里的野兽,尤其是咱们东北地界的野猪,四五百斤都很常见,哪怕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想要狩猎野猪,都必须喊上三两个同伴一起,这单挑野猪,怎么可能做到。” “要不怎么说初生牛犊不怕虎呢,清风这小子也就是选错了对手。” “哈哈,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我相信,他能够在十里八乡闯出名头来。” ... 徐清风听着村民们对他的评价,也是有些脸红。 一个村子的都是沾亲带故的。 有很多还是徐清风的长辈。 都是看着徐清风长大的。 对徐清风也是关爱有加。 就说徐清风这次受伤,便是村民看到了,然后来村里喊人。 大半个村子的老少爷们都出动了,才把徐清风从山里给抬回来。 这份恩情,其实徐清风也挺感激的。 前世是因为家庭变故,导致他整个人都颓废了,连人生都觉得没有意义了。 如今,他的人生重见阳光。 这份恩情,他当然会念着,以后看能不能从山里弄一头猪,然后给村民分了吧。 当做是报答村民把自己从山里抬回来的答谢。 当然, 这些只是放在心里,没有做到的事情,徐清风觉得,还是别说出来。 村民们听了只会觉得自己说大话,不会相信的。 何春花和李如月在厨房做饭,突然听到外面院子乱糟糟的,然后徐佳佳便跑了进来:“奶奶,妈妈,我爹和叔叔回来了,还有很多人...” 两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于是把手放在围裙上擦了擦,出门看看怎么回事。 “哟,的确是很多人,咋回事啊,秋生、清风?”何春花看到这么多人,吓了一跳。 还以为发生了什么。 “妈,我跟弟弟回来,在村口的时候,看到了一头狍子,然后打了,这不,就在这驴车上呢,我们寻思这狍子肉,咱们一家也吃不了,刚好有村里的叔叔要,于是打算分一些肉卖给他们,这不,大家伙都是来看热闹的。”徐秋生解释道。 其实买肉的人不多,大部分村民都是来看热闹的。 “还真是狍子,你们两今儿个运气也太好了吧。”李如月看到驴车上的狍子肉,也是十分惊喜。 前阵子才过年,连过年都没有吃上狍子肉。 “妈,起锅烧水,我打算给这狍子处理了。”徐清风对何春花说道。 何春花连忙又回厨房烧水去了。 “弟弟,你会杀狍子吗?要是不会的话,可以去村里喊郑屠户来。”徐秋生对徐清风说道。 “哥,我会一点,能处理,你放心吧。”徐清风微微一笑。 前世父母去世后,他幡然悔悟,但错过了太多机遇,年事已高的他,为了谋生,从事过很多职业。 其中有几年,便是跟着一个杀猪的屠户身边打下手。 那几年,他钱没有赚几个,倒是学了一身屠宰的本事。 此时刚好可以派上用场。 其实噶狍子,跟噶羊倒是差不多。 二者的体型也相似。 徐清风伸手在狍子的喉咙处,摸了一下,确定气管所在的位置,割开一道口子,开始放血。 之所以不刚才就放血,是因为这狍子的血也是好东西,可以吃的。 就跟鸡血鸭血一样,可不能浪费。 刚才打中的时候,狍子还是活的,一息尚存,不过这会到家的时候,已经噶了,不是活的。 死掉的狍子,鲜血会凝固。 得尽快放血了。 放完血后,厨房的开水也烧好了,徐清风跟哥哥一起,把滚烫的开水从狍子身上过一遍,然后用刮毛的刀,开始刮毛。 这刮毛的手法干净利落。 周围围观的村民都不住点头。 看来徐家的二小子没有说大话,他是真的会宰狍子。 等毛刮干净了,徐清风找了个布条,堵住了子弹留下的口子,然后在狍子头上的角处,剥开一个口充气,使狍子皮肉分离。 ...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看的一众村民拍手叫好。 “徐家小子,你有屠宰的天赋啊, 要不你拜我为师?我教你如何杀猪。”村里的郑屠户竟然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围观的人群里,此时看到徐清风这娴熟的手法,顿时起了爱才之心。 村民见到这一幕,全部都羡慕起来。 这年头杀猪可是一个很吃香的职业。 十分有油水。 多少人想拜郑屠户为师,郑屠户都不答应呢。 不过徐清风想也没想便委婉拒绝了郑屠户。 开什么国际玩笑,他重生回来去杀猪? 虽然说360行,行行出状元,倒不是说徐清风歧视杀猪这个职业。 其实杀猪无论是在现在,还是未来,都是一份高收入的行业。 比打工吃香多了。 徐清风如今,知道未来40年,大大小小的风口,满手都是王炸,根本不需要靠杀猪来赚钱。 现在囤一些茅台酒,等到几十年后,也财富自由了。 80年的茅台,放在后世,可是价值十几二十万一瓶的。 如今就十块钱一瓶。 也就是需要酒票,不然徐清风每天的收入,可以买十几瓶。 对了,80年代,还有一个巨赚钱的机会,那就是80年的猴票。 不过如今是79年,还要到明年才会发售,这玩意刚出来的时候,一枚8分钱,后世能卖到好几万。 如果是成套的,那就更值钱了,一套80枚,后世价值一百多万。 猴票刚出来的时候,压根就没有人买,有很多都是邮局内部的人自购的。 买个几十套,一百套放在那里,几十年后,直接躺平好了吧。 ... 徐清风留了约莫十斤肉,剩下的20多斤肉,都卖给村里的村民了。 一共卖了三十多块钱,徐清风直接便给了老妈。 钱是穷人胆。 三十多块钱,对徐清风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家里来说,没有经过后世洗礼的他们,看到这些钱,还是挺激动的。 尤其这狍子,还跟捡来的差不多。 这狍子,平日里在山里转悠,不会轻易来村子附近,这次也是徐清风他们运气好。 ------------ 第27章 好玩不过包饺子 村民散去后,徐清风告诉妈妈和嫂子,他跟哥哥说好了,中午用狍子肉包水饺吃。 “不过年过节的,吃啥饺子...” 八十年代,大部分人手头都不宽裕。 所以吃饺子也是一种很奢侈的事情。 一个月不见得能吃上一次。 面粉,那是精细粮。 所以包饺子,会舍不得。 吃糠野菜,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 “不过年过节,也可以吃饺子啊,想吃就吃。”徐清风对妈妈微微一笑。 何春花也就是嘴上说一声,听到儿子想吃水饺,她的身体还是诚实的,当即便从厨房里,拎出了一袋10斤装的面粉。 这面粉是前天,徐清风在供销社买的。 不然家里可没有这么多的白面。 “儿子想吃水饺,行,娘给你包。”何春花微微一笑。 “多包一点,咱们家人多,这几天我都会去林场那边,到时候可以给咱爹送一些去。”徐清风对何春花说道。 何春花点了点头:“行,难得你还想着你爹,没想到摔了一跤,懂事了。” 徐清风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他前世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好像是不怎么体谅家人。 跟父母关系处的都不怎么好。 尤其喜欢跟父母顶着干。 但只有不是的子女,少有不是的父母。 渣爹渣妈那是极少数。 大部分的父母,对自己的孩子,那都是很疼爱的。 可惜,前世他懂的太晚了。 如今,可不得好好的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何春花和李如月把面粉拿出来,倒入一些水,开始和面。 而徐清风跟徐秋生两兄弟,则是负责做体力活,剁肉! 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绞肉机,都是手工剁。 但别说,哪怕是后世有绞肉机了,徐清风仍然觉得,饺子唯有手工剁的馅料,才对味儿。 “弟弟,就这点肉,都用不着你,我一个人包圆剁了。” 徐秋生把预留下的十斤肉,切成了两块,拿起一块狍子肉,约莫三四斤的样子。 这么多,应该够了。 也不全是包肉,还要加各种馅料的,所以三四斤的狍子肉便足以。 “是吗?那我可不就跟你争了啊。”徐清风乐得清闲。 剁肉对于他们来说,本就是很轻松的事情。 谁来都可以。 徐秋生微微一笑,:“咱就是说,这剁肉对我来说,真没有什么难的,相比于地里干活,这太轻松了。” 这年头,大部分的农村人都是壮劳力,干的都是体力活。 剁点肉,实在是轻松。 徐清风只见他哥,拿着菜刀,手起刀落,在菜板上疯狂的剁起了肉来。 这手速,让人眼花缭乱。 徐清风也没有闲着,去厨房里找了一些蔬菜,比如说白菜,萝卜,玉米,酸菜,这些都是可以搭配肉馅,一起包饺子的。 除了肉馅,徐清风还打算包一些菜馅的。 比如说韭菜鸡蛋馅。 徐清风又去拔了一些四季葱来。 这些蔬菜也是要剁的,徐清风又从厨房找了一把备用的菜刀,开始剁了起来。 两兄弟,剁肉不亦乐乎。 为了吃上这顿饺子,可谓是全家人都在行动。 就连小侄女徐佳佳,也跟着奶奶和妈妈,在那里揉面。 面没有揉几下,倒把脸上给沾上了面粉,逗的家人舒心一笑。 这种家庭氛围,让徐清风格外感觉到温馨。 几十年都没有体验过家的温暖了。 就这样,简单的日常,便几乎让徐清风热泪盈眶。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只有失去后,失而复得,才知道这有多么的珍贵。 不一会,徐清风和徐秋生的菜和肉便都剁好了。 这个时候,李如月差遣来了小助手‘徐佳佳’,端着几个盘子。 不同的蔬菜放在不同的盘子里,然后分别往里面添加入剁好的狍子肉,搅拌好了,便得到了一种馅。 人多干活快,分工合作下,饺子很快便包好了。 什么韭菜鸡蛋馅,萝卜丝肉馅,白菜肉馅,酸菜肉馅等等... 种类还挺多。 不同的种类,分门别类的归置。 “是不是包的有点多了?其实包酸菜馅一种就可以了。”何春花看到这么多种水饺,也是哭笑不得。 等会选择困难症都出来了,吃什么馅,这可真是一个难题。 “奶奶,我觉得,可以都吃一个啊,然后看喜欢什么馅,就吃什么。”徐佳佳眨了眨眼睛,嘿嘿一笑。 徐清风为小侄女点了个赞:“佳佳说的对,选择多才好,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众口难调,只包一种馅的话,可能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吃。” “叔叔,狍子肉好吃吗?我好像还没有吃过狍子肉诶。”徐佳佳好奇的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当然好吃了,没看它的价格,是猪肉的近两倍吗?要是不好吃的话,可卖不了那么贵。” 徐佳佳咽了咽口水,比猪肉还好吃哇,那她可更期待了。 “虽然狍子肉味道更鲜美,但我还是更喜欢吃猪肉。”何春花在旁边微微一笑。 徐佳佳有些不解:“奶奶,为什么啊?” 何春花告诉孙女,因为猪肉更肥。 这可不是开玩笑。 七八十年代的人,就喜欢吃肥肉。 买肉,都是更钟爱肥膘多的。 瘦肉,排骨,价格便宜,但没人要。 因为这个时代的油水太少了。 所以大家伙都格外喜欢吃肥肉。 而何春花不喜欢狍子肉,而喜欢猪肉的原因,也是这了。 猪肉有肥膘,可以熬油,至于狍子肉...基本上全部都是瘦肉,没有什么肥的。 徐清风刚才割肉的时候,还是挑肥的地方割了,但十斤狍子肉,也没有两斤肥肉。 “奶奶,你这么一说,还真是,为啥狍子肉都是瘦肉啊?而猪肉那么多肥肉。”徐佳佳惊呼一声,仿佛发现了什么盲点一般。 “佳佳,这个我来告诉你吧。”徐清风微微一笑,开口跟侄女解释起来。 屠宰场的猪,大部分都是养殖的,这些猪,成天关在猪圈了,睡了吃,吃了睡,又不运动,身上当然肥膘多了。 而狍子截然不同,它是野生的,长期生活在野外的山林里。 狍子处在食物链低端,有很多天敌,所以它们为了躲避天敌捕食,会不停的跑动。 所以,狍子肉的口感非常紧实,有弹性,而且肉质细嫩鲜美,几乎没有什么肥肉。 也正因为这样,所以狍子肉也被称为瘦肉之王。 ------------ 第28章 吃辣的小插曲 徐佳佳恍然,原来是这样啊。 那就难怪了。 “现在的人喜欢吃肥肉,那是因为油水少,我觉得,以后等佳佳长大了,大家伙生活条件变好了,到时候,就跟现在反着来了,瘦肉反而吃香,排骨卖的比肉还要贵。”徐清风开口道。 何春花他们听了徐清风的话,都笑了。 怎么可能... 排骨还卖的比肉贵呢? 徐清风只是笑笑,不说话。 若非站在上帝视角,他也不会相信。 未来几十年,华夏的变化会如此大,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 虽然贫富差距也在拉大,但底层人民的生活也变得好了。 至少徐清风重生之前那会,乞丐已经变成了一种职业。 放眼上下五千年,几十年后的华夏,都可以称得上是盛世。 虽然,还是会有很多不足。 但经历过贫穷,从艰难岁月走来的人,都知道,这有多么的不容易。 毕竟我们从来都不是生活在和平的时代,而只是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 而这和平,都是无数先辈用鲜血所换来的。 聊着天,包着饺子,不知不觉,便已经包了一半。 何春花看到包饺子的人多,为了包完能快点吃到饺子,于是她便没有包了,而是起身去厨房重新烧了一锅水,用来煮饺子。 这样等饺子包好了,刚好可以下锅。 “爸爸,你包的饺子最难看了。”徐佳佳在旁边吐槽起徐秋生来。 徐秋生(⊙O⊙)… 他左右看了一圈,发现还真是如同女儿说的。 他包的最难看。 李如月不用说,她本身就是心灵手巧。 但令徐秋生没想到的是,弟弟徐清风包的饺子居然是所有人里,包的最好的。 比他媳妇还有老妈都要包的好。 不仅包的漂亮,而且包的速度也十分快。 于是徐秋生便请教起徐清风如何包饺子来。 徐清风对于哥哥的请教,当然也是知无不言。 没啥好藏着掖着的。 徐清风不仅把包饺子包的又快又好的秘诀告诉了他哥,而且还跟他科普了包饺子的好几种方法。 想要包的好,需要掌握对办法。 再就是多练习了。 熟能生巧,没有别的路子可以走。 徐秋生学着徐清风,拿一张饺子皮放在他的掌心。 然后另外一只手,用筷子夹一些盘子里的馅料,把馅料放在饺子皮的中央。 快速的把周围的饺子皮,往中间对折,合在一起。 用筷子在边缘压出几道辙子,一个饺子便包好了。 之所以压辙子,是担心煮水饺的时候,水饺在锅里会散开。 这样压一下的话,就很牢固了,煮出来也不会破碎。 今天的午餐,便是他们现在包的饺子了。 因为吃饺子,所以何春花和李如月都没有烧菜。 包好了饺子,徐清风把其中一部分的饺子端进厨房,正好这个时候,锅里的水也开了。 所以,徐清风直接便把饺子下到了锅里。 煮水饺,也是很简单的,饺子下锅之后,锅中沸腾了,浇一碗冷水,再沸腾再浇,浇三次,饺子便熟了。 水饺的汤是另外用开水冲泡的。 一勺猪油,一些葱花,盐,味精,酱油,就完成了。 也就是时间不够,不然用骨头熬汤,味道更佳。 徐清风吃饺子不怎么喜欢放汤,他更喜欢捞上来,直接蘸醋吃,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饺子配醋,长长久久。 一勺老陈醋,一碗水饺,徐清风吃的那叫一个欢实。 徐清风看到厨房有些辣椒末,大蒜头切碎,弄了些滚烫的热油,往蒜头和辣椒末上一浇,顿时香气扑鼻。 这种吃法,目前东北还挺少见的。 有些类似川蜀那边的火锅蘸料。 老妈和大哥大嫂,侄女,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徐清风,似乎有些不解,这是弄啥嘞? “尝尝看?这样更好吃。”徐清风对众人微微一笑。 “还是不要了,看上去都辣。”何春花连忙摇头。 虽然东北地区也吃辣,但这种吃法,除了徐清风,其余人都见所未见。 当然看着都不敢下筷子了。 “哥,你试试,你是要吃辣的,我知道。”徐清风对徐秋生说道。 提起吃辣,可能很多人第一个会想到川渝湘赣这几个省份。 但其实,东北人也挺能吃辣的。 辣椒也经常会出现在徐清风家的餐桌上。 就比如酸菜汆白肉,地道的吃法,酸菜是要蘸辣椒油的。 后世的东北,无论是家常菜,生吃、蘸酱吃,还是烧烤,辣椒都是主角之一。 东北人的饭桌上,一桌菜总是少不了出现辣椒的身影。 但东北人吃辣跟南方人还是不一样。 南方人吃辣是把辣椒当做是配菜和调料,来增添一种味道,吃的是辣味。 而东北人则是把辣椒当成了一种蔬菜来吃。 没错,在东北人的眼中,辣椒就是一种蔬菜,而不是调料。 “那我尝一口。”徐秋生听到弟弟这么说,夹了一个水饺,放在辣椒油里蘸了一下,然后放入了口中。 下一秒,他整个人都傻眼了。 好辣... 只是尝了一口,徐秋生便已经受不了,需要去喝水来止辣了。 这一幕,倒把徐清风给逗乐了。 要不要这么夸张? 他吃着没有任何的感觉啊。 “弟弟,这也太辣了,我是吃不消。”徐秋生呼哧呼哧的用手往嘴里扇风。 其实吃辣这种事情,还是要多练习。 起初的时候,徐清风也跟他哥一样,不怎么能吃辣。 后面川渝火锅火了,开遍了全国,东北这边也不少。 徐清风去川渝火锅店里,吃火锅的次数多了,便也能吃辣了。 对这些辣椒油也不像刚开始那么抗拒和排斥了。 甚至吃着吃着,反而还喜欢上了这种辣度。 这一碟辣椒油,看来今天是只有徐秋生一人能消受了。 徐秋生也不强求。 吃辣这种事情,还真的要量力而行。 不然吃着也难受。 徐秋生喝了一口水,算是缓过来劲了。 “弟弟,你也不要吃的那么辣,胃会受不了的。”徐秋生开口道。 徐秋生点了点头:“哥,我知道的。” 抛开吃辣椒的小插曲,这顿狍子肉水饺,满足了家里人对水饺所有的幻想。 ------------ 第29章 新的开始 第一锅饺子,只下了大概60来个,肯定是不够吃的。 所以出锅了之后,何春花都没有吃,紧接着又下了第二锅。 徐清风看到妈妈没吃,于是端着碗,去喂了她几个。 把何春花给乐的哟。 这种感觉还是挺幸福的。 “你们先吃,我还不饿,等...”何春花剩下的话,还没有说完,便再也说不下去了,因为嘴里塞了一个饺子。 咀嚼了几下,何春花顿时眼前一亮,这狍子肉水饺的味道还真是鲜美。 难怪能卖的比猪肉贵。 要说,瘦肉也有瘦肉的好。 要是肥肉包饺子的话,吃几个,可能就腻了。 但狍子肉水饺,你能吃到肚子撑,都不会腻。 “妈,你每次都这么说,你们先吃,我还不饿,但其实呢,你只是为了这个家,而做出的牺牲。”徐清风微微一笑,开口说道。 徐秋生在一旁点头:“妈,这次换我来下水饺,你上桌去吃。” 说着两兄弟把何春花给推出了厨房,然后接管了锅灶。 何春花鼻子一酸。 两个儿子,都长大了,知道心疼老妈了,真好。 可能生儿育女,最大的幸福便莫过于此了吧。 “你们会下水饺吗?还是我来吧。”嫂子李如月走进了厨房,又把两兄弟给赶了出去。 第二锅水饺很快也好了,这次大家伙全部都坐在了桌子上,品尝起水饺来。 正如徐清风此前说的,众口难调。 不同馅料的水饺,在众人口中,也收获了不一样的评价。 何春花最喜欢吃酸菜肉馅。 而徐清风喜欢吃葱肉馅的。 徐佳佳喜欢吃玉米肉馅的,可能是因为玉米甜甜的缘故。 小家伙今天也算是敞开了肚皮吃。 “太好吃了。”徐佳佳觉得,这是她吃过最好吃的一顿水饺了。 当然,也跟量大管饱有关。 此前吃水饺的话,哪怕是过年,也都是限量的。 一个人能分到5个就不错了。 老是吃不过瘾。 哪里像今天,只要你能吃下,无论多少都可以。 当然,吃的过多也不好。 吃东西,还是要适可而止。 徐清风吃了二十个水饺,觉得再吃就撑了,便放下了筷子。 水饺虽然好吃,却也不能吃的过量,不然难受的是自己。 “秋生,清风,这狍子肉的确是美味,早知道我们刚才就不把狍子肉给卖了,留着咱们自家慢慢吃,一只狍子总共也就三十多斤肉,又不多。”何春花开口道。 也就是小儿子的婚事告吹了,不然这狍子肉用来办酒席,招待宾客,就好了。 昨天,何春花让徐秋生走了一趟隔壁村子。 女方那边倒也好说话,徐秋生当面锣对面鼓的跟女方开诚布公的聊了聊,对方自知理亏,把徐家下的聘礼给退了回来。 其实徐清风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偏房的那些聘礼。 不过他妈和哥哥没有提,他也就当做没有看到。 这件事情,也就过去了。 徐清风也算是解决了一个烦心事。 徐秋生喝了点小酒,话便说开了。 “弟弟,你又会赚钱,还会包饺子,厨艺也不错,以后娶媳妇不用愁,那女的,不嫁给你,是她的损失。”徐秋生搂着徐清风的肩膀,开口说道。 李如月连忙在她老公的腰间掐了一下:“饺子都堵不住你的嘴,少说两句吧。” “嘶...我有说错吗?”徐秋生一咧嘴。 这虎娘们,手劲还真大。 李如月翻了个白眼,这是错不错的问题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 谁也不知道徐清风的心思。 徐清风微微一笑:“个人有个人的缘法,缘分没到罢了,没啥好纠结的,都过去了,咱们一切都要向钱看不是。” “对对对,向前看最好了。” 何春花总结了一句。 她不知道的是,自己儿子说的是向钱看。 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 无论是在八十年代,还是在未来,赚钱都是主流。 大家吃饱喝足后,还剩下一些,徐清风全部都打包了,打算带去给军子打打牙祭。 当然,徐清风多带了一些,是给大灰预留的。 至于给他爹的,因为要明天再去林场,所以自然是明天再煮了带去。 剩下还有不少没有煮的水饺。 春寒料峭,温度不高,放一天,问题不大。 要是夏天那就不行了。 何春花把这些水饺放在了家里最凉快的阴凉地,还用东西盖住了。 家里是有老鼠光顾的,要是不盖的话,明天就进了老鼠的肚子。 因为徐清风要出门,所以去村长家归还驴车的任务就交给他了。 驴车不是白借的,这年头不兴收钱,都是三斤苞谷面。 何春花早在徐清风他们回来的时候,就准备好了,担心忘了,直接放在了驴车上。 还把驴车里里外外都给擦了一遍,驴又给喂了食。 在何春花看来,借了人驴车,便是承了对方人情,这些细节当然要兼顾到。 哪能不料理干净就还回去,那样她丢不起人。 “妈,你是不是想要一头毛驴?”徐清风看到何春花对毛驴这么好,询问了一声。 没想到却遭到了母亲的白眼。 “你就是从邻居家借了一个盘子,我也得洗干净再还给人家啊,这跟想不想要有什么关系,这是人情世故,别人家的好东西多了去了,哪能想的完,快还回去吧。”何春花笑着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老妈说的有道理。 这毛驴要是自家的就好了。 现在每天往返林场,没个代步的车子不方便。 要是一个人的话,骑自行车倒也行,但带着鱼,骑自行车就没法了。 赶着驴车,徐清风在心里默默想道。 但还是那句话,驴车挺贵,他现在买不起。 所以这几天只能想想。 等到几天后,嘿,买它一辆驴车就是了,不用想了。 现在每天抓鱼,打猎,来钱还是挺快的。 钱放在手里只能是钱,但花出去,置办东西,以后就可以赚更多的钱。 这笔账,徐清风还是会算的。 到了村长家,徐清风归还了驴车,又给村长家的孙女塞了几颗大白兔奶糖,笼络一下小家伙的感情。 小家伙正是换牙期,缺了一门牙,说话漏风:“歇歇鼠鼠的堂堂。” “好家伙,你还会说叠词呢。”徐清风哭笑不得。 ------------ 第30章 灰爷挺讲究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徐清风临走的时候,又约好了明天再来借驴车。 村长想了想便答应了。 今天那头狍子肉,村长也是买了的,徐清风给他多割了一两斤,没有算钱。 村长心知肚明,暗道这小子会来事。 以后说不定能有大出息。 跟他搞好一些关系,准没错。 如今又不是什么农忙,也不需要驴拉磨。 所以借驴车,没啥问题。 徐清风离开了村长家,便直奔小河边,去找军子了。 也不知道军子今天钓鱼收获如何。 一个人垂钓,收获应该不如昨天,不过徐清风早上去林场的时候,已经把窝子打好了。 所以想来也不会太差才是。 不一会,徐清风便带着水饺,来到了河边。 王小军看到徐清风,那叫一个高兴:“风哥,你咋来了?我还以为你要到傍晚才会回村子呢。” 徐清风把饺子给他:“还是热乎着的,狍子肉水饺,快趁热吃。” “哇,居然有水饺。”王小军看到水饺,眼睛都亮了。 “风哥,你给我从林场带回来的吗?” 徐清风摇了摇头,告诉他是回来的时候,在村口附近用他的98k打的。 其实徐清风自己都没想到,林场的人购买力会恐怖如斯,他今天早上都打算这些甲鱼卖两天,但没想到半天不到,就卖完了。 而且还有不少人没有买到,跟徐清风预订了明天的甲鱼。 甲鱼卖完了,他跟徐秋生自然也就回来了呗。 王小军一边吃着水饺,一边听着徐清风说着早上的事情。 徐清风把他今天的十块钱工资也给他了。 “我的天,没想到风哥你早上这么精彩,我还真是错过了许多啊。” 信息量太多,王小军消化了好一阵。 徐清风瞅了瞅用来当鱼护的地笼,嗯,看来早上军子收获也不小。 这估摸着得有七八条大的鱼,每一条都在3斤以上。 这钓鱼的战绩也算是很不错了。 “对了,风哥,大灰没有来。”王小军想起了什么,对徐清风说道。 然而话音刚落,就看到不远处的芦苇荡里,钻出了一条大灰狗,摇头摆尾的朝这边跑来。 “我靠,我刚说完啊,你这狗,一点面子都不给我留啊。”王小军顿时破防了。 徐清风在旁边笑了。 “大灰,过来,我也给你带了水饺。”徐清风拿出了给大灰带的那份。 大灰可能也是被军子吃狍子肉水饺的香味给诱惑到了,这才忍不住跑了出来。 毕竟,哪一条狗子,能抵挡住这美味的诱惑。 军子和大灰,一人一狗,在河边大快朵颐了起来。 大灰后吃,但居然先军子吃完了。 吃完了狍子肉水饺,大灰噗通一声跳入了水里。 “咋回事啊,吃了水饺,为啥要跳水?难道是这水饺太好吃?”军子看到这一幕,傻眼了。 “好吃的跳河对吧,哈哈,你这逻辑真强大,不过我想是大黄要抓鱼来抵饭钱吧。”徐清风猜测道。 果然,不一会大灰叼着一条鱼,从水里游了上来,然后把鱼放在了徐清风的脚边。 然后昂着头,汪汪叫了一声,好像在说,你给我吃水饺,作为交换,我给你一条鱼,很合理吧。 “这狗真讲究。”军子竖起了大拇指。 不过这一条鱼,确实能抵的上一顿狍子肉水饺了,还有的多。 大灰抓的这条鱼,居然是鳙鱼,鲢鱼的兄弟。 鲢鳙不分家,在东北,大部分人也把鳙鱼叫做胖头。 关于胖头鱼,还有一道东北名菜,铁锅炖大鱼,用的便是鳙鱼。 胖头鱼肉质细腻、鲜香可口,虽然跟鲢鱼是兄弟,但鳙鱼的味道,要好吃不少。 也是平日里家里来客人的时候,用来招待客人的硬菜。 “大灰,不,灰爷,你怎么做到的啊,下水抓鱼,每次都不空嘴而归啊。”王小军蹲在地上,跟大灰唠起嗑来。 还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窝窝头。 不过刚吃完饺子的大灰,对窝窝头不怎么感冒。 用狗眼鄙夷的看了军子一眼,然后朝军子打了个喷嚏,甩了甩身上的水。 军子连忙跳开,以免被水溅到身上。 徐清风看到两个活宝,忍俊不禁:“军子,怎么的,你还想拜师学艺啊?” 军子挠了挠头,嘿嘿一笑。 鳙鱼在岸上,仍然不安分,噗通乱跳着。 想要重新蹦回旁边的河里。 徐清风见状,连忙用脚踩住,让其安静下来。 等鱼不乱蹦了,他这才把鱼给放入了地笼。 嗯,收获大头鱼一条。 等会晚上可以回去,铁锅炖大鱼吃。 “风哥,既然甲鱼那么好卖,那我们下午是不是继续后山抓甲鱼去?”军子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摇了摇头。 后山池塘里的甲鱼,剩下的大部分都到他的空间去了。 再去抓,也不会有什么收获。 当然,这没法给军子说,空间是徐清风最大的秘密,甚至连父母都不会告诉。 “军子,你要是想要去抓甲鱼,可以去碰碰运气,但我下午还是在这里钓鱼吧。”徐清风对军子说道。 军子看到徐清风都不去抓甲鱼,顿时也熄了想法,还是留下来跟风哥混吧。 反正他一个是拿工资的。 老板怎么说,他怎么做。 主打就是一个听话。 “风哥,你说,这些人为什么那么喜欢吃甲鱼啊?”军子好奇的问道。 甲鱼那么贵,都是谁买去的。 换做是他,可舍不得花十块,二十块买一只甲鱼。 徐清风微微一笑,告诉军子,这年头,吃的营养品,补品太少了。 最多就是老母鸡,然后就是山珍野味,靠进食来补身体。 而甲鱼便是食补里的滋补佳品。 当然需求很大。 在中医上,甲鱼具有滋阴补肾、益气养血、润肺止咳、清热解毒等功效。 对于身体虚弱、肾虚、肺热、咳嗽等症状有一定的缓解作用。 林场那边,工人手里还是有一些闲钱。 遇到有甲鱼,还是会购买。 当然,甲鱼的客户群体,也是有限的。 今天买了甲鱼的人,在短时间内,估计便不会二次回购了。 ------------ 第31章 进山!进山! 今天天气不错,下午的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徐清风钓着鱼,晒着太阳,都不愿意挪窝了。 没有中鱼的时候,徐清风便三心二意,分出了一丝意念,进入空间,研究起这空间来。 空间跟前两天不同的是,如今解锁了一个小池塘。 早上的时候,徐清风也没有仔细查看。 如今,觉得空间还是有些变化的,甚至旁边耕地,似乎都变大了不少。 之前只有一亩地多点,如今已经扩大了一倍,变成了二亩地。 但空间的流速,似乎没有发生变化。 徐清风是意识进入空间,所以空间的流速对他没有什么作用,只能作用于空间的动植物。 而且前几天种下去的野菜,此时已经可以吃了。 野菜不用等到成熟再吃,野菜只有嫩的时候,才是口感最好的。 要是等它成熟了之后,反而不好吃了。 于是徐清风把空间的野菜全部都收了。 一键收获,还是很方便的。 不一会,仓库里,多出了500斤的野菜。 让徐清风惊喜的是,收完了野菜之后,仓库多出了一个种子的图标。 上面显示着,之前收获的那些野菜。 而且,收获野菜之后,获得了100积分。 种子,便可以用这些积分兑换。 颇有种玩农场游戏的既视感。 也多亏,网络时代,徐清风也玩了一阵子开心农场,所以此时倒也得心应手。 不一会,徐清风便用积分兑换了好几包种子,种在了空间。 做完这些,徐清风查看起空间的野菜来。 这些野菜,种类也不少,都是东北地区最常见的野菜,像什么荠菜,薤白,婆婆丁,马齿苋,黄花菜,猫爪子等等。 其中,尤以猫爪子居多。 猫爪子是一种长的像猫爪子的野菜,别名猫爪子菜、展枝唐松草。 这种野菜,别的地方看不到,是长白山特有的珍稀山野菜之一。 也是徐清风的心头好,基本上每年,徐清风都能吃几十斤。 处理起来,也十分简单,采摘回家后,用开水焯一下,然后炒食或沾酱即可。 气味浓郁、带有一丝清香,口感极好。 在野菜里,味道都算是不错的。 当然,味道好,卖的价格也就不便宜。 这也是徐清风为什么选择猫爪子的缘故。 普通的野菜不值钱,毕竟田间地头到处都是。 普通野菜,哪怕采摘回家,洗干净挑拣摘择好,在林场那边,也最多就卖两三毛钱一斤。 但猫爪子能卖四五毛。 猫爪子不仅味道好,而且富含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极具保健功效。 同时它也是一位中药材,具有清热解毒、健胃治酸、抗癌等诸多药用功能。 五百斤野菜,大概也能卖一百来块钱。 而且,如今空间菜地的规模扩大了,变成了两亩,几天后,每次便可以收获一千斤野菜。 如此数量,规模庞大的野菜,也会是徐清风的一个生财手段。 就是卖不起价格。 徐清风也就是打算趁现在田间地头的野菜还未长大,卖个两次。 等到地里有野菜采摘了,估计就没有多少人花钱买了。 就算有,那卖的人也多,竞争大,就不值钱了。 就两亩地,思来想去,徐清风觉得,赚了这一波快钱之后,还是种些值钱的东西吧,比如说药材这些。 提起长白山,相信大部分人第一印象便是老山参。 说到滋补佳品,很多人都会想到人参。 人参为五加科,人参属植物,通常所说的人参是指其干燥根。 长白山地区特产的人参,以其形美、质坚硬,断面皮部显裂隙,形成层明显,气微香,味微苦且甘被誉为人参中珍品。 本草纲目记载,人参具有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除邪气、止惊悸,明目开心益志,久服轻身延年”的神奇功效。 千百年来,便被无数人誉为百草之王,稀世珍宝。 长白山民间,公认人参为长白山上三宝之首。 除了人参外,长白山地区也是一个药材宝库。 据不完全统计,长白山地区的中药资源有2000多种,其中植物类1600种左右,动物类300多种,矿物类50多种。 其中包括人参、黄柏、桔梗、牛蒡子...刺五加、地榆、五味子、秦皮、蛤蟆油等等。 光是把这些药材的名字列举出来,都得让人口干舌燥。 而且这些药材也有不少,都是一年生的,徐清风完全可以靠种植这些药材来赚钱。 可比什么种粮食来钱快。 而且,要是卖粮的话,那是有风险的。 数量多,来路不明的粮食,很容易查。 但药材就不一样了。 长白山里,数之不尽。 问从哪里来,那就是山里。 而且,还不用担心销量。 往后几十年,这里的药材,身价倍增,但却依旧供不应求。 价格唯一打下来的,可能只有种植的人参吧。 园参的价格,八十年代最贵,往后随着种植技术的成熟,价格会越来越低。 但老山参的价格,依然是让人瞠目结舌。 尤其是上了50年份的老山参,基本上想要见到,都得是拍卖会。 如果是千年人参,价格那都是小目标起步的。 曾经,港岛半株千年人参,便拍出了2亿。 徐清风思绪万千,脑海里的想法,也逐渐变得成熟了起来。 还是得进山! 但这次他却是有了更大的把握。 “大灰,跟我进山怎么样?”徐清风看着蹲在他旁边的狗子,眼神飘向不远处的长白山。 大灰似乎听懂了徐清风的话,点了点狗头。 “答应的这么爽快?”徐清风愣了一下,然后伸出手,摸了摸狗头。 不过很快,徐清风也明白了。 大灰是猎犬出生,狩猎的本能已经刻进了它的骨子里,血液里。 只有进山,才是大灰的归宿。 可以说,大灰进山的动力和念头才是最强烈的。 “那就进山。”徐清风喊上大灰,站起身来。 “那我呢?风哥,你别落下我啊。”看到徐清风和大灰要走,王小军顿时急了,连忙问道。 “你当然是接着钓鱼啊,我十块钱一天雇的你,钱我都付了,你可别偷懒啊。”徐清风咳嗽一声,对军子说道。 军子... 大灰咧着狗嘴笑了起来,嘲讽拉满了。 ------------ 第32章 大灰开挂了 “风哥,大灰是在笑我吗?”军子看到这一幕绷不住了啊。 徐清风回头,看到大灰狗脸面无表情。 “没有啊,你看错了吧?”徐清风开口道。 然而等徐清风转过头,大灰又咧着狗嘴,乐呵的笑了起来。 “你看,你看,这狗变脸的速度太快了,它就是在笑,狗子成精了啊。”王小军吐槽道。 徐清风再转过头,大灰呜咽一声,仿佛很委屈一般。 好像在说,我没笑,没笑,笑... 好家伙,军子觉得自己跳进松花江也没法解释了。 “军子,钓鱼一样是很重要的,你想啊,我跟大灰进山打猎,不是说百分百有收获的,要是我跟大灰白跑一趟,那明天早上卖啥?所以,还得钓鱼。”徐清风跟军子解释道。 王小军一想也是啊。 他瞬间觉得自己钓鱼变得十分有意义起来。 “行,风哥,你跟大灰进山去吧,千万注意安全,还有就是只在山的外围活动,可不敢进深处,听说有熊瞎子呢。”王小军对徐清风说道。 “放心吧,我会注意的。”徐清风点了点头。 老林子里,有熊瞎子不假。 熊瞎子,也叫黑瞎子,是东北人对黑熊(狗熊)的称呼。 这个称呼的来历,有两种说法。 一种说法是,亚洲黑熊天生近视,百米之外看不清东西,视力很差,所以人们称它“黑瞎子”。 还有一种说法,黑熊是黑颜色的,眼睛也是黑颜色的。 从远处看就好像没有眼睛一样,人们就把它叫黑瞎子。 黑熊身宽体胖,四肢粗短,脖子也短,眼睛又小,给人一种笨拙的感觉。 但其实它的动作相当灵活,能游泳,会爬树,在森林里跑得也不慢。 黑熊的力气特别大,但生性胆小,平时的时候不轻易招惹人。 可话虽这么说,但每年林场都会有人被黑熊所伤。 这是因为,东北老林子里,黑熊的数量还是有不少的。 数量多,总会有意外的情况发生,比如说,黑熊以为你入侵了它的领地,会攻击你。 亦或者是带娃的黑熊,脾气那就更暴躁了,一点就着,见人便会攻击。 黑熊力大无穷,狂暴起来,一巴掌就可以拍死一头牛。 徐清风当然是不希望进山遇到黑熊了。 跟黑熊相比,徐清风宁愿遇到野猪。 因为野猪不会爬树,遇到野猪,只要不选择正面刚,爬树便可以逃过一劫。 上次徐清风受伤,便是托大了,想要给野猪开瓢,结果...大家已经知道了。 他自己慌不择路,摔下山,给自己开了瓢。 这次徐清风多少也有些想要找回场子的意思。 要是遇到野猪,说不得给干它一下子。 很快,徐清风便带着大灰离开了江边,一头扎进了不远处的林子里。 这片林子,离村子最近,所以倒也不是很危险。 山脚下的江边,还有村里开垦的田地呢。 一般来说,老虎黑熊撞见的概率低。 顶多遇到落单的野猪。 虽然东北老话说,一猪二熊三老虎,这指的是,野生动物对人类威胁程度最大的三种动物,野猪排在第一。 但前者的战斗力可是远不如后二者的。 相同体型,都不受伤的情况下,在山里遭遇,单挑,黑熊和东北虎都能杀死野猪。 当然,野猪的战斗力相较于人来说,还是很强的。 进入林子之后,大灰便表现的跟在江边,完全不同。 徐清风可以感受到,它整个狗的状态都不一样了。 十分警觉,不断的在地上嗅着。 这是作为一条猎犬的本能。 好狗!徐清风在心里暗自感慨。 猎犬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功能犬,术业有专攻,就跟警犬,缉毒犬,雪橇犬一样。 大山,便是它的狩猎场。 徐清风没有管大灰,只是跟在大灰后面。 在如今茂密的山林里,显然,寻找猎物,大灰比他更在行。 常年生活在长白山山脚下,徐清风对于猎犬,自然也不会陌生。 没有拥有过,但平日里听到关于猎犬的故事还是很多的。 其中便有一些老猎人,跟他分享的关于猎犬的知识。 比如说,有经验的猎犬,进入山林里,有它自己一套独特的办法,去寻找到隐藏在山林里的猎物。 这种办法,猎人可学不会,因为没有猎犬那狗鼻子。 猎犬在山里搜寻猎物,离不开它的鼻子。 猎犬拥有着比一般犬种,更加灵敏的嗅觉。 动物世界很神奇,比如说猫科动物的夜视功能,犬科动物灵敏的鼻子。 猎犬的鼻子是最灵敏的,能完美区分,它闻到的上千种不同物品的气味。 当然,这需要日积月累的经验积累。 而大灰显然是个中老手。 徐清风跟在大灰的身后,一边也留心观察着四周的动静。 大灰也会时不时停下,辨别方向。 “大灰,你能找药材吗?”徐清风跟大灰聊天。 徐清风这几天跟大灰接触,发现大灰的智商是十分高的。 而且基本上能听懂人讲话。 就是它无法说话,跟徐清风无法用语言交流罢了。 不过,狗子的肢体语言也是很丰富的。 有的时候,从它的面部表情,还有一些肢体语言,徐清风也会收到反馈。 此时,大灰听到徐清风的话,汪汪叫了一声,然后带着徐清风在山林里穿梭起来。 不一会,它停了下来。 徐清风顺着大灰眼睛看的方向,居然看到了一颗野生的猴头菇。 这让徐清风又惊又喜。 长白山地区的野生猴头,历来便是极其珍贵的菌子。 猴头,也叫猴头菇,猴蘑,猴头,猴菇,猴头菌。 因为外形酷似猴头,而得名。 是华夏四大名菜之一,自古以来,便是一道传统的名贵菜肴,尤以肉嫩、味香、鲜美可口而著称。 四大名菜是指,猴头、熊掌、燕窝、鱼翅。 山珍猴头、海味鱼翅。 而且,哪怕是在七八十年代,猴头也值不少钱。 “大灰,你真是...太给力了,猴头也能找到的吗?”徐清风蹲下身子,激动的把大灰给搂抱在了一起。 大灰狗脸上写满了嫌弃,但还是逆来顺受了。 心道,瞧你这出息,就一颗猴头,就对狗爷我投怀送抱了? ------------ 第33章 野生猴头 能不能淡定一些... 不过这也不能怪徐清风。 他倒不是因为这猴头而激动。 一颗猴头再值钱,又能值多少。 也就他爹一个月工资罢了。 他激动是大灰不仅能狩猎,还能寻找药材,这就太珍贵了。 简直就是一条宝藏狗。 有大灰在身边,以后寻找药材,势必会如虎添翼。 这可比一颗猴头要珍贵的多。 野生猴头菇,哪怕在长白山,也是很罕见的,因为它生长的地方很特殊。 一般猴头是悬挂生长于枯干或活树的枯死部分。 大多数出现在深山老林中。 当然,也有例外。 就好比这颗猴头,它就出现在大山的外围。 长白山野生猴头,是一种名贵食药两用菌。 同时也是东北地区知名的名菜之一,其质嫩味鲜,营养价值高。 而且,作为药食同源的它,除了味道鲜美外,也有治病养生保健的功效。 据医书记载,食用猴头菇,具有养胃和中的功效,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力、抗肿瘤、抗衰老、降血脂等作用。 这颗猴头是大灰发现的,所以徐清风给大灰记一功,回去给它加鸡腿。 至于要不要奖励狗窝一个,狗盆一个,还要看大灰愿不愿意跟他回家。 也真是难为它了。 因为据军子说,这只狗去年年前,大雪天就离家出走了。 这一个漫长的冬季,也不知道它一条狗在野外咋过的。 要知道,冬天对于流浪猫狗来说,那都是极其致命的。 尤其是大东北这地界,动辄零下二三十度。 想到这里,徐清风觉得,为了大灰的狗命着想,说不得也要把它给忽悠回家,收编了。 因为没有外人,所以徐清风直接把猴头收入了空间。 大灰看着树上消失的猴头菌,瞪大了狗眼,仿佛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伸出前爪,指了指树上,然后捂住了狗眼,下一秒,睁开狗眼,没有眼花啊。 真的消失啦。 “汪汪。”大灰摇着尾巴,表达着内心的震惊。 “不必惊讶,在这呢。”徐清风手一张开,猴头便出现在了他手掌心。 而且全须全尾,没有任何的损坏。 猴头菇的子实体,新鲜时是白色的,由许多粗短分枝组成,但分枝极度肥厚而短缩,互相融合,呈花椰菜状,仅中间有一小空隙。 全体成一大肉块,基部狭窄,上部膨大,布满针状肉刺。 徐清风把猴头菇拿在手中打量着,这猴头菌的外形,还真是酷似猴头。 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 新鲜的猴头菇表面,有一层比较细小的毛毛,姑且叫这猴毛吧。 徐清风给狗子看了一眼后,又收入了空间。 这新鲜的猴头菌,是不能直接就烹饪食用的。 需要晾晒之后,变成了干货,才能作为食材或药材来使用。 大灰发现的这颗猴头,在猴头菇里都算是大的,应该可以卖个十几二十块。 大灰看到徐清风变戏法似的,又把猴头变没了,整个狗都懵了。 空间能收纳甲鱼,自然也能收纳活物,徐清风看到大灰这么好奇,把大灰收进了空间。 大灰... “汪汪汪...” 大灰崩溃了,主人,你知道大变活狗,对一条狗子的内心伤害有多大吗? “大灰,我可只带了你进来,也只有你知道我空间的秘密,这份殊荣,别人还无法享受呢。”徐清风笑摸着狗头,开口说道。 大灰很快便也淡定了下来。 心里对徐清风更加认可了。 狗都是慕强的。 其实它这几天相处,已经认徐清风为下一任的主人了。 不然它也不会对徐清风释放出善意了。 很快,徐清风又带着大灰回到了现实中。 大灰摇了摇尾巴,觉得很好玩。 不是徐清风不想让大灰在空间多待,而是空间的流速对大灰也是有效的。 在空间一天,大灰寿命便会减少一个礼拜。 所以还是少待的好。 收了猴头,带大灰见识了一下空间,徐清风感觉跟大灰关系更亲近了一些。 “走,我们也该继续前进了。”徐清风跟大灰已经初步建立了默契。 大灰摇了摇尾巴,开始继续探索起山林来。 徐清风也在这过程中,对大灰的能力有了更多认知。 不一会,徐清风收获了一株灵芝。 长白山是有灵芝生长的。 而且数量和种类都很多,包括平盖灵芝、无柄赤芝、木蹄层孔菌、桑黄、云芝、白灵芝、松杉灵芝...等等。 灵芝和人参不同,虽然也有多年生的灵芝,但极少数。 大部分的灵芝,都是一年生的,并非是年份越久越珍贵。 那些生长在野外的灵芝,没有及时采摘的话。 会风干成躯壳,药效也就没了。 吹百年灵芝,千年灵芝药效多神奇的,都是被影视剧给误解了,那种灵芝只能作为艺术品,可以拿回去收藏,当药吃还是算了吧。 跟直接啃木头没啥区别。 “我的天,大灰,你连灵芝都能嗅出来,你这鼻子也太厉害了。”徐清风笑纳了这颗灵芝,对大灰竖起了大拇指。 大灰得意的抬起狗头,心道,我会的可多着呢,主人,你以后会见识到的。 徐清风前世也在一份科普杂志上,看过有科学家,研究犬类鼻子的实验数据,之所以狗鼻子这么厉害,是因为它的内部有一种特殊的东西。 这种东西叫作犁鼻管,也叫作锄鼻管,它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嗅觉系统。 这种鼻管,便是狗鼻子灵敏的关键所在。 它可以让狗的鼻子闻到无形的气味,分辨许多不同的气味,包括人无法察觉的气味。 此外,狗鼻子内部的黏膜和呼吸道与口腔分离,可以在嗅气和呼气过程中将气味分离开,使嗅觉受体得到更纯净的气味信号,大大提高了狗的嗅觉灵敏度。 所以,狗的鼻子才会如此灵敏。 也因为狗鼻子灵敏,所以后世会分化出很多特殊犬。 比如说缉毒犬,军犬,警犬等等。 它们在各自的领域大放异彩,帮助人们,抓捕罪犯,也是小小的治安官呢。 ------------ 第34章 大山猎人 猎犬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特殊犬。 经过猎人们训练的猎犬,它们能够在大山里,各种气味里,分析出猎物的各种信息。 进而判断出猎物所在的位置,带领猎人寻找到猎物,并协助猎人对猎物进行抓捕。 当然,不是每一条狗子,都能够成为猎犬。 得要具备成为猎犬的潜质才是。 首先,猎人挑选猎犬,也是要经过选拔的。 就跟伯乐寻找千里马一样。 经验丰富的猎人,能够从万千狗里,找到具备成为猎犬潜质的狗,然后带回去,进行训练。 具备猎犬潜质,也不见得最后就能成为猎犬。 就算最后成为了猎犬,也是有高下之分的。 不是每一头猎犬,都能跟大灰一样。 哪怕脱离了人,也可以在长白山单独打猎。 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 换做是别的狗,说不定就冻毙于长白山冬季的暴风雪了。 你看,大灰不仅活下来了,而且还很滋润,今天抓野鸭,明天抓鱼,都长膘了。 这种猎犬,放眼整个猎犬界,都算是十分顶级了。 前世,大灰要不是一换一,去硬刚那头熊瞎子,也不会死。 可能有很多人会质疑了,觉得中华田园犬不如国外的犬种。 那就大错特错了。 要知道警犬为啥不用中华田园犬,不是因为田园犬不好,而是因为田园犬太聪明了。 警犬要的是服从命令的犬,有的时候是会跟歹徒和罪犯拼命的。 如果是田园犬,不好意思,遇到危险,它肯定不会拼命。 再比如猎犬,中华田园犬,自古以来,便是极其优秀的猎犬。 很多人的固定思维,可能会以为,田园犬只是领地意识强,所以适合看家护院,当一个看门狗。 但你要这么想田园犬,就大错特错。 秦始皇东巡的时候,身边便有田园犬护卫。 苏东坡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时候,左牵黄,右擎苍,这里的黄,便是田园犬大黄。 哪怕在现在,八十年代的长白山,徐清风所知道的十里八乡猎人,但凡有猎犬的,大部分的猎犬队伍无一例外,都是由田园犬组成的。 一个猎犬队伍,可能会有一些国外的犬种作为补充,但队伍里的头狗,全部都是本土的中华田园犬。 不过,可悲的是,几十年后,咱们本土的田园犬却被国外的宠物狗,挤压的快灭绝了。 徐清风以前跟他们村子里的老猎人聊天,那猎人告诉过他,猎犬的几种类型。 通常一个猎人,会拥有好几只猎犬,这几只猎犬会形成一个小团队。 分工合作,打猎的时候,协同狩猎,能收获一加一大于2的效果。 在某种意义上,跟狼群差不多。 当然,这年月,没有猎人能养的起那么多猎犬。 几十年前,他们长白山这块,倒是出了一个大山猎人。 所谓大山猎人,是敢于进长白山深处,并且能全身而退。 哪怕遇到东北虎,黑瞎子,都能硬刚,不落下风。 这种猎人,也被称为猎人王。 而猎人王,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猎人当时心里那叫一个震撼。 原来猎人也是有等级的。 普通的猎人,只能在长白山外围,打一些野鸡野鸭,兔子狍子等猎物。 而大山猎人,是能够进深山如同进后花园一般。 对于大山的各种野兽,哪怕是黑瞎子和东北虎,东北豹,猞猁与狼都如同探囊取物一般。 当时,徐清风便对大山猎人十分崇拜,渴望以后能成为这样的存在。 只是,徐清风高估了自己,以他的能耐,尚且不能对抗普通的野猪,更别说大山深处那些光是名字就能治小儿夜啼的猛兽了。 不过吧,现如今动物保护法,已经在起草的阶段了。 距离具体实施,只有十来年不到的时间。 等到90年代后,呵呵,基本上野生的动物,都是属于保护行列。 除了一二级保护动物,还有三有保护动物。 还打猎?兄嘚,时代变了。 抓三只麻雀,就得进去喝茶。 数量多,就去踩缝纫机了。 猎人这个职业,在千禧年后,就已经快要绝迹了。 大部分猎人都转行了,猎枪也要上缴,私藏猎枪那是违法的。 打猎这项持续了千百年的活动,在华夏,已经没有多少年荣光了。 徐清风印象里,似乎等林场关停之后,这片山林便很少有人进了。 长白山林场,也成为了历史。 不过,等到那个时候,徐清风觉得自己,也已经可以不用依靠着大山赚钱了。 这几年赚的钱,难道还不足让他财富自由? 赚了第一桶金,便有太多生财之道了。 猴票只是其一,古董这年头也挺多的,可以买一些。 回报率低的就算了,比如说买黄金什么的,八十年代的黄金,差不多70-80元一g,后世到2023年,也就五百左右。 这玩意只能抗通胀,但走长线来说,肯定是亏的。 还不如等茅台上市了,直接买茅台的原始股。 亦或者是投资大小马... 不过吧,那些离现在还太远了。 徐清风如今一心只想着,如何才能从长白山挖到第一桶金。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长白山和牡丹江,便是巨大的宝藏。 等赚够了钱,到时候,他估计也不会留在东北,而是会带着家人去北上广深定居生活。 不是东北不好,而是一线城市更有性价比。 未来这几座城市,将成为华夏的地标城市。 买一栋房子,当个包租公他不香吗? 当然,东北这边也是要把房子建起来的。 这里毕竟是自己的老家,逢年过节还是要回来看看的。 父母估计也割舍不下这边的亲情关系。 接下来,徐清风又在大灰的带领下,找到了十几种药材。 直接把空间的药园都给解锁了 。 这让徐清风喜不自胜,这趟进山可太值了。 意念进入空间,徐清风看到小池塘旁边,出现了一块药园。 药园最为适合种植药材,土壤什么的,都比耕地要肥沃。 徐清风当即往药园里,输送起长白山的药材来。 ------------ 第35章 驼鹿 不过1级的药园,能够容纳的药材还是数量有限。 跟野菜生长可以密集分布不同,这些药材种植下去,那都是有间距的。 在徐清风输入了二十株药材后,便看到了药园的进度条,容量已经用了1/5。 看样子,只能种植100株的药材。 所以徐清风当然是紧着最值钱的药材了。 其余的药材,则是直接收入仓库,回头卖钱。 在幅员辽阔,资源丰富的长白山,徐清风最不担心的便是药材了。 千百年来,无数采药人踏足这片深山老林,按理说应该把这片山里的药材给采摘完了吧。 但春去秋来,几千年过去,昔日的采药人已经不在了,但如今的山里却依然是数之不尽的药材。 只有那种千年人参,因为生长的年份太久,所以才罕见,如今哪怕是深山老林也难寻。 因为哪怕是三十年的老山参,价值也很高了,足够采药人几年吃喝不愁。 他们又怎么会留与后人呢,看到自然就先下手为强了。 但普通的药材,对于长白山而言,是采摘不尽的。 就在这时,大灰停了下来。 似乎有所发现,但这次不是药材,因为大灰摆出了攻击的姿势。 而且大灰没有叫。 优秀的猎犬,在发现猎物的时候,是不会发出声音的,因为这样会惊动猎物,可能会导致猎物逃走。 正确的打开方式,是隐秘的接近对方,然后快速的发起攻击。 徐清风找了个隐蔽的位置,拿出了98k。 二百米开外,有一头野兔正在草丛里觅食。 生性警觉的野兔,哪怕在进食的时候,它的耳朵都是竖起来的,听着四周的风吹草动。 稍微感知到不对劲,可能会有危险的话,便会马上撒丫狂奔。 不过徐清风和大灰,离野兔很远,所以野兔暂时还未察觉。 “大灰,别过去,回来,看我的,一路上都是你在表现,现在轮到我了。” 徐清风发现是野兔之后,把大灰给喊住了。 大灰虽然有些不解,这区区的野兔,它一条狗就可以轻松拿捏,都不需要主人出手啊。 但它还是听了徐清风的话,老实的回到了徐清风身边,一双眼睛,则是死死盯着远处的野兔。 徐清风扣动扳机,下一秒,兔子还没有反应过来,便一头栽倒在地。 98k威力毋庸置疑,别说是一只野兔了,就是一头野猪,也能放倒。 都不用过去,徐清风只需要看到命中,便已经知道,这野兔命丧黄泉了。 大灰仿佛也明白了,主人这是想要自己出手啊。 对于枪这种玩意,猎犬自然是不陌生的。 普通的狗听到枪声,可能会吓尿,但大灰可是在枪林弹雨中长大的,自然不一般。 听到枪声,一点反应都没有,很平常。 不一会,大灰跑去,把野兔给叼了过来。 看着兔子身上的血窟窿,徐清风直呼好家伙,98k这威力。 幸亏打的是头,所以只损失一个兔头。 要是打中身体的话,嘿,那就只剩下一个兔头了。 虽然麻辣兔头很美味,但这年头,还是兔肉更有性价比。 而且,兔子的皮毛,也是可以卖钱的。 把兔子收入空间,徐清风收起了98k,带着大灰继续狩猎。 相较于上次进山的惨痛经历,徐清风这一次可谓是酣畅淋漓。 痛痛快快的在山林里,爽了一把。 枪在手,猎犬开路,这不正是他无数次梦中的情形吗? 简直就是爽文开局啊。 不一会,大灰又停下了。 还是猎物,而且,这次大灰似乎有了上次的经验,直接便回到了徐清风的身边。 “聪明。”徐清风笑摸狗头,看向远处的山林。 这次出现在他眼前的,居然是一个大家伙! 驼鹿! 这玩意也叫四不像。 四不像并非是特指姜子牙的坐骑麋鹿,其实有很多动物都可以称为四不像。 四不像的定义是,脸部像马,蹄子像牛,尾巴像驴,而角像鹿。 而符合这个特征的,别说,还有不少动物呢。 比如说麋鹿,驯鹿,驼鹿,还有中华鬣羚。 这些动物都可以称之为四不像,而且在很多人眼中,都是傻傻分不清楚的。 觉得它们长的都差不多。 但其实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徐清风这还是第一次在山里看到野生的驼鹿,不过对于驼鹿的大名,却早有耳闻了。 林区的村落,大部分人都称驼鹿为“犴”,也叫犴达罕(满语)。 犴鼻子跟熊掌一样,都是极其珍贵的食材。 而且,在很多人心目中,犴鼻子比熊掌更为好吃。 价格同样不低。 驼鹿肩高于臀,与骆驼相似,这也是它的名字由来。 驼鹿也是一个大家族,在全世界很多地方都有分布。 其中在我国,主要是分布在东北大小兴安岭,以及长白山一带。 虽然它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食草动物,但其身躯却异常庞大,成年驼鹿的体重重达400-600kg,公驼鹿加上鹿角能高达3米,堪称庞然大物。 也因为如此庞大的身躯,所以在自然界甚少有天敌,被称为森林之王。 可能也只有东北虎这种,才能够猎杀驼鹿了。 但东北虎面对大个子,也需要经历一番苦战,甚至会受伤。 所以一般二者哪怕是在山林里,遇到了,东北虎也不会轻易出手。 “好家伙,这么大的驼鹿,要是带回去拉车,那该多拉风啊。”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没错,他第一想法,居然是想把驼鹿给弄回去,这玩意可比毛驴要香太多了。 而且这是有先例的。 驯鹿和驼鹿都能够当坐骑。 后世,网络上还有不少人争论圣诞老人的坐骑,到底是驯鹿和驼鹿呢? 亦或者是圣诞老人起初用的是驼鹿,后面换成了驯鹿。 这些说法都有。 驼鹿,早在千年以前,就已经被驯养了。 经过训练后,驼鹿是完全可以胜任拉雪橇的工作的。 甚至在冷兵器时代,驼鹿还客串过一段时间的坐骑, 没错,那就是鹿骑士。 奇幻小说里,中世纪的精灵王,不就是骑着一头鹿。 ------------ 第36章 第一桶金 不过很快,徐清风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他加上大灰,想要毫发无损的抓住驼鹿,还真挺难的。 别看驼鹿身躯高大,看上去显得笨拙,但实际上,驼鹿非但不笨重,相反它很灵活。 在积雪60厘米深的雪地里,都能够自由活动。 而且奔跑速度快,持久。 可以以55公里的时速,一口气接连跑上几个小时,所以想要活捉它可太难了。 徐清风想要抓住这头驼鹿,只能先发制人,在远处用98k,将其重创,丧失逃跑能力。 最好是命中要害,或者是打它的腿。 只是这样的话,就没法带回去拉车了。 不过,这么大的驼鹿,想要驾驭的难度也是很大的,驯养驼鹿,最好是从小培养感情,这么大了,野性难驯。 罢了,以后如果遇到幼年的驼鹿,再活捉吧,这头驼鹿,还是猎杀了。 电光火石间,徐清风便转换了好几个念头。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徐清风瞄准了远处的驼鹿,扣动了手中的扳机。 啪,一发子弹破空而出。 驼鹿应声倒地,隔着很远,徐清风都感到了地面震动。 这庞然大物! 徐清风刚才那枪,直接命中了驼鹿的脖子部位。 打头的话,恐不能致命。 脖子就不一样了。 绝对的软肋。 “汪汪。”大灰在徐清风开枪后的第一时间,便朝着驼鹿冲去。 补刀啥的,它所爱也。 徐清风没有收起枪,而是拿在手里,朝着驼鹿走去。 这片林子里,还是有不少潜在的威胁的。 虽然说枪声能够吓走大部分的动物,但也有一些动物,是不怕枪的。 相反,它们听到枪声会以为有人入侵了它们的领地,还会对进犯的人发动攻击。 大灰到了驼鹿身边,看到驼鹿还未咽气,一口咬在了驼鹿的脖子处,然后撕扯了起来。 驼鹿哀鸣一声,憋屈的死了。 大灰这小体格,还没有驼鹿大腿粗呢,二者同框,别说,还挺有反差萌的。 幸亏有空间,不然徐清风都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这么大的驼鹿运出森林。 如今,只需要意念一动,便可收入空间。 这空间真的是出门狩猎必备神器啊。 跟中午徐清风打到的狍子相比,这驼鹿体型要大了二十倍不止, 当然,能够卖出的价格也要远超狍子。 徐清风心中那叫一个高兴,其实他重生来,虽然每天都往返林场做生意,卖飞龙卖甲鱼,但手里的钱真不多。 刨除开支,如今身上只有两百多块,三百块都没有。 这点钱,哪怕在七八十年代,也太少了一些。 不过有了这头驼鹿,他的资产将迎来一个飞涨。 应该能突破四位数。 把驼鹿收入空间,徐清风看了看天色,便也打算回了。 他本就是下午进的山,所以感觉时间没有过多久,就要天黑了。 看来下次还是要早上进山,这样在山里待的时间更长,所获取的猎物也会更多。 当然,今天徐清风的收获也已经十分丰硕。 除了这头驼鹿,还有一些野兔,野鸡的进账。 其实徐清风还发现了不少的鸟,不过没有浪费子弹。 98k打鸟,还不爆成一团血雾了,估计只能得到几撮毛。 可不就是浪费子弹,这赔本的买卖,徐清风可不做。 下次把弹弓带上,就可以打鸟了。 除了这些猎物,空间里还多出了几十株药材,其中不乏有灵芝这种珍贵的药材。 可以说,这一趟进山,能抵得上在林场上班两三年赚的工资了。 这就是打猎的魅力啊。 分分钟超越寻常人,财富自由指日可待。 当然,这也要有本事,能够从山里狩猎。 不然的话,每年死在大山里的猎人和采药人,可也不在少数。 古往今来,长白山就是附近的猎人的坟场。 这是大部分在长白山打猎人的共识。 空间的仓库是静止的状态,可以无限期存放肉类和食物。 所以徐清风不用担心这驼鹿会变坏啥的。 甚至隔个几年拿出来,一样十分新鲜。 就是没有屠宰功能,还是让徐清风有些蛋疼的。 要是能屠宰的话,哪怕消耗一些积分,那徐清风也可以接受。 毕竟这么大一驼鹿,想要将其屠宰,难度还是不小的。 ... 赶在太阳下山前,徐清风回到了河边。 此时夕阳只剩下最后一点余晖,把松花江照映的波光粼粼。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看来明天又是一个好天气,军子,想不想去林场转悠一下?”徐清风询问王小军。 王小军听到徐清风的话,眼前一亮。 去林场谁不想去。 但想了想,他还是摇了摇头:“风哥,我不能去林场啊,我去林场,谁放地笼,还有钓鱼呢?” “你还挺有责任感,不错不错,不过明天我有更重要的任务交给你。”徐清风开口道。 那就是跟他哥哥一起,去卖菜。 而他则是去给驼鹿找买家。 这玩意,林场能吃下的地方,怕只有厂里的食堂了。 这可让徐清风有些伤脑筋。 他爹跟王小军的爹,都只是林场的普通工人,也不认识食堂的负责人啊。 对了,徐清风想起了李老。 厂长他爹,也就是从徐清风手里买了两只飞龙的那个老人。 明天徐清风打算去找一趟李老。 看看能不能从他身上想想办法。 徐清风让王小军把今天钓的鱼先弄回去,他没有回,而是悄悄把地笼里的鱼给收入了空间。 今天的收获,相较于前两天,少了一些。 这里的鱼也是有限的,哪怕是鱼窝,放几天地笼,差不多也该换地方了。 不过松花江这么长,这种聚鱼的鱼窝子不要太多了。 等过个把月,这里重新聚集了鱼之后,又可以到这里来继续放地笼。 第二天一大早,徐清风便喊上全家所有人,一起去后山挖‘野菜’了。 “妈,我昨天下午不是进山了吗?然后就在松花江旁边一个山谷里,发现了一处野菜窝子,那里的野菜居然生长的比外面还要茂盛,而且已经可以采摘了。”徐清风提前编好了话术。 ------------ 第37章 牵线 “真的假的?我怎么觉得不太可能。” 起初何春花还有些不相信。 但徐秋生觉得,真或假,去看一眼不就行了。 “弟弟,那里大概有多少野菜?”大嫂背着侄女,对徐清风开口道。 “不清楚,成熟的那些,应该有四五百斤吧,嘘...嫂子,这地方,可不能被别人知道,头茬野菜是可以卖钱的。”徐清风对大嫂说道。 众人全部都四下看了看,发现没人后,这才松了口气。 徐清风看到家人那小心翼翼的样子,也是露出了微笑。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些野菜,都是徐清风从空间弄出来的。 等采摘完这一批,就没了。 不一会,众人抵达了徐清风精心布置的山谷。 “我的天,真的有这么多的野菜,而且都可以采摘了。” “儿子,你这是走了狗屎运了。” “老天保佑,这就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 “太好了,大家都别愣着了,快挖野菜,趁着别人不知道,这些野菜挖了可以拿去卖钱。” ... 人多力量大,在全家出动的情况下,五百斤野菜,不到两个小时便挖好了。 而且心灵手巧的母亲和大嫂,还给捆成了把。 每一把约一斤。 徐清风留了一些,让妈和大嫂带回去。 剩下的,全部装上了大哥早上借来的驴车上,然后去河边把地笼给收了。 “风哥,不重新把地笼放下去吗?”军子看到徐清风把地笼也给放上了驴车,连忙询问道。 “这个地方,已经放了好几天,鱼也抓的差不多了,得重新找地放地笼。”徐清风对军子解释道。 王小军恍然。 今天徐清风带着大哥,军子两人一起去林场。 考虑到驴车拉了不少的东西,所以由大哥赶着驴车去林场,而徐清风和军子则是坐班车。 给毛驴减减负。 回头在黑市那边汇合。 前两天徐清风在黑市惯了好几遍,确认没有人在卖野菜。 他们这属于蝎子拉屎,独一份,所以不愁卖。 至于甲鱼,驴车上也有几只,徐清风在收地笼的时候,放了几只进去。 这些是昨天林场那边有人付了定金的,除了预订的,徐清风并没有拿出更多。 如今空间的甲鱼,得留着繁衍生息。 包括那些野鸡和野鸭也一样。 徐清风暂时不会动空间的那些家禽和鱼。 昨天晚上,吃过饭之后,睡前,徐清风还在空间折腾了几个小时,把小池塘一分为二,变成了鱼池和甲鱼池。 二者中间用一堵厚厚的土墙相隔。 确保甲鱼不会爬到隔壁去吃鱼。 一夜过去,昨天傍晚收的地笼鱼,在空间已经长大了不少。 如今的空间欣欣向荣,跟此前的光景大不相同。 到了林场之后,徐清风带着军子,便直奔他在黑市的摊位。 不一会,徐秋生也赶着驴车来到。 三人在黑市叫卖起来。 军子对什么都好奇。 原来黑市长这样,原来红袖章已经不抓小摊小贩了。 原来风哥说的都是真的...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下你相信了吧。”徐清风拍了拍小伙伴的肩膀。 军子重重点头:“风哥,没想到这里这么有意思,嘿嘿...” 看到徐清风他们摊子上的野菜,逛黑市的那些林场职工家属,全部都眼前一亮。 “这野菜不错啊,怎么卖的?” “不科学啊,我昨天刚到地里看,地里的野菜刚冒头,你这里的野菜怎么都这么大了。” ... 这些人心中也有些困惑。 徐清风微笑着跟围观的人群解释:“运气好,碰到一个地热的山谷,所以野菜的成熟期提前了,但山谷里的野菜数量有限,只有这些,先来先得。” 听到徐清风的话,众人恍然。 长白山是休眠火山,有地热很正常。 这也是长白山地区为什么动植物资源如此丰富的原因之一。 “这猫爪子怎么卖的?我来一把。” “居然有蕨菜,这可是好东西,我就好这一口。” ... 很快,徐清风他们便开张了。 什么生意最好做,独门生意。 如今黑市,售卖野菜的就徐清风一家,生意能不好吗? 好在徐清风带了哥哥和军子两个帮手,不然一个人还真忙不过来。 徐清风算钱,徐秋生收钱找零,军子帮忙看摊子,给顾客牵袋子。 三个人有条不紊的卖着菜。 不一会,五百斤的野菜,变成了零零散散的票子和钱。 鱼也卖出了不少。 不过如今卖鱼的不是徐清风一个了。 而是出现了好几个竞争的对手。 松花江那么大,也不只有徐清风一个人会钓鱼,看到徐清风前两天卖鱼赚了钱,这些人当然会跟风。 对此徐秋生颇为无语。 但徐清风劝他心态要放平。 生意又不是一个人的,有竞争才正常。 “弟弟,还是你想的开。”徐秋生感慨道。 看野菜卖了大半,所剩无几,徐清风便把剩下的交给哥哥和军子卖,他则是拎着一只甲鱼,去找李老去了。 厂长住的地方还是很好找的。 徐清风听他爹说过,职工大院,1号楼就是了。 到了1号楼,徐清风本来打算找个人问李老住在第几层的,但进入院子后,徐清风便乐了。 因为李老就在院子里跟一个老头下象棋呢。 这下都不用问了。 “李老,还记得我吗?”徐清风走上前,笑着挥了挥手。 李老抬起头,看到徐清风顿时乐了:“当然记得,这才几天,你的飞龙很美味,我吃了飞龙之后,这几天睡觉都更踏实了。” 飞龙同样是很营养的。 “这不是您跟我说,有什么好东西,第一时间给您老送来吗?看,这大甲鱼,新不新鲜,还活蹦乱跳着呢。”徐清风拎高了手中的甲鱼。 下一秒,李老眼前一亮:“甲鱼可是好东西,难得你这小伙子有心了,来,老陈你帮我下这残局,我跟小伙子回家一趟。” 旁边一个老头,连忙坐上了棋桌,接力下了起来。 李老回家是给徐清风拿钱去了。 这甲鱼这么大,算得上是老鳖了,值钱的很。 他可不能白拿小伙子的甲鱼不给钱。 “李老,不用给钱,我说实话吧,其实我有一件事情,想要你帮忙,就是想请你出面,帮我引荐一下食堂的主任。”徐清风跟李老来到了家里,把甲鱼放下,然后开门见山的说道。 “你这小伙子对我脾气,这小忙,我捎带手的事情就做了,但甲鱼的钱还是要给的,你可不能让我老了还犯错误。”李老严肃的把钱放在了徐清风手中。 “三十块,够不够?”李老问道。 “二十就够了,我在黑市也是卖二十,你不能犯错误,我也不能卖二价呀。”徐清风把十块钱又重新还给了李老。 李老这才笑着接了去:“这还差不多,说吧,让我引荐食堂主任,是不是还有好东西?” “还真瞒不过李老您,就是,我昨天不是进山打猎嘛?然后打到了一头驼鹿,足足八百斤,这么大的驼鹿,可让我犯了难,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不,我临时抱佛脚,想到了您,看看您有没有办法...”徐清风坦言道。 “好家伙,一头驼鹿,八百斤,难怪你会这么发愁了,这玩意能吃下的地方可不多。”李老听了徐清风的话,也算是明白了他上门求助的原因。 “这个忙我帮了,不过我不是白帮忙的,猂鼻子得卖给我,我早就馋这一口了,不过很久都没有吃着了。”李老笑着说道。 徐清风松了一口气,自然满口答应。 一个猂鼻子而已,能达成目的,徐清风觉得值。 ------------ 第38章 供销社 跟吃货打交道还是挺简单的。 没有什么勾心斗角,算计来去。 只要能给李老好吃的,他还是很乐意帮忙的。 “这一把猫爪子和刺嫩芽,李老,你务必要收下,算是我给你的一点心意,可不许给钱啊,都是我自个在地里挖的,不值钱。”徐清风下楼后,出了院子,不一会又折返回来,手里却多了两把野菜。 李老这次笑着收下了。 野菜的确不贵,礼轻情意重。 “清风你有心了。”李老对徐清风的称呼都变了。 刚才说的是小伙子,现在变成了清风,这种称呼就让人觉得彼此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不少。 很快,李老便带着徐清风前往食堂。 徐清风如愿以偿,见到了食堂主任孙为民。 得知徐清风手上有一头驼鹿后,他也是有些惊喜。 “太好了,实不相瞒,我们食堂一直都想要改善林场职工的伙食,但你也知道,现在想要获取肉太难了,每天都是限量供应,食堂的厨师,那是空有一身厨艺,而没有用武之地啊,有了这头驼鹿,我想接下来一段时间,职工的伙食水平会得到显著的提升。”孙为民激动的说道。 他这可不是因为李老,而是说的真的。 这年头,其实食堂的工作也难做,尤其是国营大厂的食堂。 工人的吃喝,关系到林场的生产。 吃得好,干活的动力也更加高涨。 “孙主任说的对,吃的好,干活才会更卖力,说起来,我真应该替林场的工人,谢谢清风你呢。”李老笑着说道。 三人又聊了一会,徐清风留下了一个地址,是他家的老宅。 以前他爷爷奶奶住的,如今已经荒废了,无人居住。 徐清风昨天从母亲那里要来了钥匙,爷爷奶奶家有一个很大的粮仓,刚好可以作为徐清风的临时仓库。 以后跟林场这边交易,都可以放在那里进行。 而且,徐清风爷爷奶奶家,独门独户,靠近大山脚下,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喜欢清静,所以选了这处宅基地。 以前便鲜少有人去,如今更是没人光顾了。 所以用来交易这些东西,再合适不过了。 徐清风还询问孙为民,要不要野菜,他可以大量供应。 “清风的确是有野菜,刚才还给了我两把呢,很鲜嫩,品质不错。”李老这个时候提了一嘴。 孙为民听到李老这么说,当即表示,这半个月可以收。 “孙主任太感谢了。”徐清风激动的说道。 “喊什么主任,生分了啊,你就喊我孙叔就行,你爹徐和平我还认识呢。”孙为民对徐清风说道。 于是徐清风喊了一句孙叔,让孙为民给乐呵的。 但半个月后,地里的野菜便也可以挖了,到时候,野菜就不稀罕了,再说了,连续吃了半个月,大家伙对野菜也就不感兴趣了。 不过这已经让徐清风十分惊喜了,野菜无需等到成熟便能采摘,差不多三天就可以收获一批。 也就是说,跟食堂可以交易五次。 一次一千斤,这可就是五千斤的野菜。 哪怕是按照2毛钱一斤批发给食堂,那也价值一千块。 79年的一千块啊。 太香了。 林场工人两年的工资。 孙为民知道徐清风还卖鱼后,也表示,林场也需要大量的鱼。 这让徐清风有种被幸运女神眷顾的既视感。 野菜只是半个月的生意,但鱼虾这些是常年都需要的。 “孙叔,我今天就在黑市那边卖野菜和鱼,回头我送一些过来,给食堂打打样,你到时候看看品质。”徐清风开口道。 这样也好,孙为民点了点头。 他虽然说是食堂主任,有采购蔬菜和肉的权限,但底下还有好几个副主任呢,食堂也不是他的一言堂。 有样品在,要是品质过硬,其余人也就没话说了。 徐清风很快便离开了食堂,去了一趟黑市。 看到还剩下约莫30来斤的野菜,徐清风让哥和军子别卖了,直接送去食堂,连同剩下没有卖掉的那些鱼。 “这些可也不少钱呢,弟弟,真送出去啊?”徐秋生有些肉疼的说道。 “哥,你要知道,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你想啊,我们在黑市零卖,一斤一斤卖出去,是不是很累,而且还得搭进去好几个人在那里,但卖给食堂就不一样了,一次性可以交易几百斤一千斤,哪怕价格低一些,至少省时省力啊,有那时间,咱们也可以腾出手来,去找些别的路子赚钱。”徐清风跟徐秋生还有军子说起了做生意的一些诀窍。 他们初次接触这个行业,自然不知道批发和零售的水浅水深。 走量的话,绝对胜过零售。 徐清风这么一说,他们两顿时明白了。 好像还真是这样。 其实,这两天他们的鱼,也不是每天都卖完的。 卖到最后,都会多一些。 而多出的这些鱼,卖到最后也不新鲜了,虽然可以喂空间里的甲鱼,但松花江里那么多鱼,能卖掉的话,根本无需用这些鱼来喂甲鱼。 如今空间也可以养鱼了,以后徐清风根本无需为甲鱼的食物而烦恼。 不一会,徐清风又去了一趟食堂。 看到这些野菜和鱼,孙为民也彻底放心了,这品质的确是十分不错。 相信可以堵住食堂其余人的嘴了。 从食堂出来,徐清风带着徐秋生和军子,去供销社逛了逛。 “今天你们两全场消费,我买单,哥,军子,你们看到啥想要的,只管说。”徐清风对徐秋生和军子说道。 徐秋生和军子眼前一亮:“真的吗?我想要那个大彩电,你也给买?” 徐清风... “哥,你还真会挑,那个电视我现在还买不起...”徐清风哭笑不得的说道。 徐秋生哈哈笑了起来:“弟弟,我跟你开玩笑呢,咱们家都没有通电,买电视机做啥,难不成摆在那里看。” 徐清风嘿嘿一笑,,他哥这提醒了他。 赚了钱,的确是应该给家里添置一些东西。 这个年代,有钱人家里结婚,都会添置四大件。 不过那是有钱人,普通人家里,能买得起两大件都不错了。 他哥结婚的时候,父母给他哥置办了收音机和缝纫机。 去年冬天的时候,给徐清风置办了自行车和手表。 对两个儿子也算是一碗水端平了。 不过,为徐清风置办这两样东西,也掏空了家里的积蓄。 所以等徐清风受伤,抬回家的时候,父母哪里还有钱给徐清风治病,没办法,只得把这两样东西给卖了,这才凑齐了动手术的钱。 也正因为如此,徐清风这会才两手空空。 当然,做出这种决定是很正确的。 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当然是救命更为重要了。 70年代,四大件是指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 80年代,四大件变成了电视、冰箱、洗衣机、录音机。 如今是79年,已经有电视机了,冰箱和洗衣机,录音机有些超前。 徐清风打算,等手头有钱了,可以给家里买台电视机。 这年头的黑白电视机还是挺便宜的,几百块就可以买一台。 如果是彩电的话,得要一千多。 徐清风觉得没有必要买彩电,因为这年头没啥电视看。 经过后世的影视剧洗礼,徐清风对如今的电视并不感兴趣。 之所以打算买电视机,只是为了给家人看的。 等到90年代的vCd和dvd出来之后,那个时候影视剧也大爆发,徐清风才会考虑弄一台大彩电,看那些比较经典的电影。 80-90年代,已经有很多影视剧佳作诞生。 重温经典,也挺不错的。 三人进入了供销社。 徐清风带着两人,直奔供销社的二楼,因为徐清风记忆里,供销社的二楼有渔具卖。 毕竟是在松花江边上,加上林场的工人手里有些闲钱,平日里休息的时候,有不少工人都有钓鱼的兴趣爱好,所以供销社自然不会错过这些人的生意。 徐秋生和军子起初还不知道徐清风要把他们带到哪去,直到到了地方,才眼前一亮,这里居然有钓鱼竿卖。 除了鱼竿外,还有不少钓鱼需要用到的渔具用品的。 “军子,看,这个鱼钩怎么样,给不给力,是不是比村里买的要大的多?”徐清风对王小军说道。 王小军看到徐清风手里的大号鱼钩,惊讶的合不拢嘴,这怕是钓几十斤大鱼的吧? 厉害了! ------------ 第39章 升级钓鱼装备 “听说松花江里有鳇鱼王,重量在百斤以上,咱们整一个这鱼钩吧,兴许能整一条上来。”军子激动的说道。 他前几天对钓鱼还不感兴趣呢,家里连鱼竿都没有一根。 但在徐清风带着钓了两天鱼之后,嘿,现在逐渐也喜欢上了钓鱼。 与天斗,与地斗,与水里的鱼斗,其乐无穷。 现在居然还把主意打到了松花江里的鱼王身上。 “行,买了,这个你拿着,回头咱们一起去结账。”徐清风挑选了一整套的大鱼钩和粗钓线。 的确,他也有钓鱼王的想法。 不过不是百斤的鳇鱼,军子说错了,鳇鱼这种鱼,一百斤太普通了。 松花江里的鳇鱼王,不是百斤,也不是几百斤!而是一千斤! 没错,就是一千斤! 鳇鱼,学名为达氏鳇,俗称东亚鳇鱼、牛鱼(古名),是鲟鱼的一种。 东北水系密布,生长有两种鲟鱼:施氏鲟和达氏鳇鱼。 长白山地区的渔民为了好认,将两种鱼统称为鲟鳇鱼。 鳇鱼是一种大型的不洄游入海的鱼类,也是我国淡水鱼类中,个体最大的鱼类。 达氏鳇身躯庞大,哪怕是普通的鳇鱼,体重都能轻松达到100-200斤。 最大的鱼王,能够长到1000公斤。 是一种大型的食肉性鱼类。 其鱼肉鲜味美,骨脆而香,全身几乎没有废料,胃、唇、骨、鳔、籽都是烹制名菜的上等原料。 在满清的时候,这种鱼是贡鱼,民间是不能捕捞的。 如今自然是没有了这个限制。 不过,想要捕捞这种鱼王,说实话,没有一艘渔船,很难。 但徐清风把目标放在一百斤两百斤的鳇鱼上,钓也是有可能的。 当然,想要钓大鱼,就得把他们现有的钓鱼装备升级一下。 他们自制的那鱼竿,钓个二十来斤的鱼,便已经十分费劲了。 稍有不慎,还会让鱼给跑了。 “这种鱼竿,也来一根。”徐清风看到了一根巨物鱼竿。 想要钓大鱼,家里的那几根用小树制作的鱼竿就不够看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徐清风看到供销社有巨物鱼竿,当然选择入手一根。 这种为了钓大鱼而专门打造的巨物鱼竿,能够更好地承受大鱼的拉力。 全程都是徐清风他们自己在挑选。 没有一个售货员过来问一声。 这年头,供销社的售货员,架子大的很。 都是吃公家饭的,鼻子朝天,不把顾客放在眼里。 这跟后世的服务业,形成天壤之别。 有几个,还扎堆,跑到二楼的阳台去晒太阳去了。 看到徐清风他们挑选鱼竿,都爱答不理的,只是提醒了一句,不买的话,别乱碰东西,碰坏了,是要赔钱的。 徐清风三人哭笑不得。 当然,他们都是有素质的人,不会跟一个售货员计较这些。 东西质量好就行。 七八十年代的物件,质量都是十分过关的。 甚至可以用个十几年,不坏。 不像后世的那些商品,哪怕是品牌的,买回去用没几天就坏了。 “风哥,这鱼竿好贵啊,要二十块。”军子看了看鱼竿的标价,顿时惊呼一声。 “二十块其实还好,不贵。”徐清风微微一笑,告诉军子。 也就半个月工资,而这已经是供销社所有鱼竿里最贵的了。 相比之下,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而且徐清风觉得这鱼竿的材质什么的,都值这个价格。 像后世的那些鱼竿,好一些的,无不是很贵。 入门级的鱼竿,都要大几千上万,好一些的甚至几十万都有。 这个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徐清风不会过分去追求太好的鱼竿,什么镀金啦,镶钻啦,名牌啦。 这些都是割富人的韭菜。 他觉得吧,一根好的鱼竿,不是说它值多少钱,多贵。 而在于,它能不能钓上来鱼,这才是关键。 能钓上来鱼,哪怕是他们此前制作的土钓竿,那也是好鱼竿。 要是钓不上来鱼,几十万,一样是垃圾。 当然,能不能钓上来鱼,还跟钓鱼者的水平有关。 徐清风是要靠钓鱼来赚钱的,当然是务实了。 有了鱼竿,徐清风又挑选起配件来。 “还要买?”军子整个人都麻了。 那这根鱼竿,最后得要花多少钱啊。 徐清风十分淡定的告诉军子,这好鱼竿呢,自然是需要配备足够强度的鱼线、鱼钩和鱼轮等配件的。 不然的话,有好鱼竿也没有用。 依然钓不上来一百斤的大鱼。 这倒也是,徐清风这么一说,他哥和军子都点了点头。 最后,徐清风花了35块钱,给自己弄了一个高配鱼竿。 这鱼竿当然归他使用了。 家里那三根鱼竿,则是交给军子和他哥了。 以后他只负责钓大物。 说真的,有了好的钓鱼装备,徐清风都有些手痒了,迫不及待想要去挥上一杆,但他还是忍住了,下午还得交易那头驼鹿呢。 这是关系他口袋里钞票的大事。 王小军在旁边咂舌不已,风哥这花钱的速度,真是...叫他叹为观止啊。 赚得多,花的也不少。 他爹也就40出头一个月啊。 一根钓鱼竿,花了差不多他爹一个月的工资。 徐清风还看到了有渔网出售,这让他有些惊喜。 这玩意在松花江里,可比地笼要更好使。 七十年代的渔网,大部分都是手工编织的。 一张渔网从底部到外圈,网格有疏有密,要裁网、织网、接网才算完成。 手工织网,一格一网全要靠织,就像织毛衣一样。 这在后世基本上已经见不到了。 因为那个时候,已经有了机器织网。 手工自然也就淘汰了。 但不是说手工编织的渔网质量差,只是说耗时耗力,比较麻烦。 徐清风又买了几个手抛网。 他们的钓鱼装备,也算是升级换代了。 颇有种鸟枪换炮的既视感。 逛完了渔具,几人又在供销社买了不少其它的东西。 虽然说徐清风跟两人说,全场消费他买单。 但徐秋生和军子,拢共才买了几块钱的东西,这让徐清风有些无语。 换做是后世,老板跟员工说,全场消费自己买单,那员工还不兴奋的一蹦三尺高,全挑最贵的拿啊。 ------------ 第40章 国营饭店 “风哥,咱们快点回去钓鱼吧,不然明天不够卖的,地笼还没有放呢。” 军子对徐清风说道。 走出供销社,他便有些迫不及待了。 徐清风点了点头。 逛完了供销社,也宣告着他们这一趟林场之行,进入了尾声。 徐秋生回到驴车上,才想起,他们还给各自的爹带了狍子肉水饺呢。 这饺子都带来了,总不可能又给带回去吧。 于是他和军子又去林场的工作地方,找徐和平和军子他爹。 徐清风看差不多到饭点了,也不急着回去,让两人等会送完饺子,把徐和平和军子爹都带去林场的国营饭店,中午便在那里吃饭,总要吃饱饭再回去啊。 现在回去,也不见得家里会给他们留饭。 “国营饭店?我从未在那里吃过,听说可贵...风哥,还是不要了吧,咱们一天就赚这些钱,等会不够吃的。”军子有些忐忑。 “其实国营饭店价格还挺实惠的,咱们不点贵的,吃不了多少钱,把心放回肚子里,再说了,你哥我有钱,请你们吃一顿饭,还是够的。”徐清风拍了拍军子的肩膀,笑着说道。 徐秋生跟军子去送狍子肉水饺,徐清风便直接去林场的国营饭店点菜。 林场的国营饭店,徐清风前世也来吃过。 国营饭店,也是年代感很浓的一个词了。 七十年代没有私人饭店,都是国营饭店。 最低也是街道集体饭店。 吃饭都是要粮票的。 吃一碗面,三两粮票外加一毛六分钱,有肉丝和青菜,量大管饱。 而且都是真材实料。 徐清风身上还有不少的粮票,所以心中丝毫不慌。 进入饭店,徐清风四处打量着,这里的装修比大食堂那边还是要高大上不少的。 林场这边职工水平不错,居然有不少人下馆子。 看着国营饭店的墙上,白底红字写着的标语,不得无故殴打顾客,徐清风也是有些忍俊不禁。 跟供销社一样,国营饭店的厨师,服务员…也是铁碗饭。 放在这个时代,那都是牛掰哄哄的。 相当于后世的公务员,当下的女孩子找对象,第一选择便是想找饭店的服务员,商店的营业员。 可以说,在这里上班的人,便有了优先择偶权。 不过,国营饭店,再过十年,就不如现在吃香了。 到那个时候,私营饭店已经出现,国营饭店便有了竞争对手。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八十年代的时候,国营饭店在私营饭店出现的初期,仍然依托着良好的口碑和体制内优势,占据着大部分的市场。 直到九十年代后,经济体制改革深化之后,国营饭店的竞争力才丧失,逐渐走向了没落。 等供销社,国营饭店,还有各类国营的企业退出了历史舞台,也宣告着一个国营的时代,画上了句号。 千禧年后,已经基本上看不到国营饭店的身影了。 徐清风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桌子上摆放着筷子筒,筷子筒旁边,是桌子的号牌。 这个倒是跟后世的饭店差不多。 除了这些,还有一张菜单。 徐清风看了看上面菜品的价格,还是很实惠的。 大部分都是一两块。 就连炒肉,鸡腿这些荤菜,都也是1.5-2块一盘。 谁说贵了。 相比于一件牛仔裤几十块,一件的确良一百多,上饭店吃饭,简直就是性价比最高的了。 不过这也跟咱们国家七八十年代的轻工业不发达有关。 徐清风知道他爹跟他哥来了,也是不舍得点菜的,估计只会点几个大馒头,外加一些土豆丝。 于是他直接便点菜了。 荤素搭配,一共点了6个菜。 东北这边的国营饭店菜,经济实惠,而且量大管饱。 6个菜,他们吃绝对足够了。 而这些菜,加米饭,全部合计才12块钱。 徐清风又点了两瓶北大仓酒。 这酒在东北的名气,堪比茅台。 本来徐清风是想要点茅台的,但想了想,许久没有喝北大仓了,于是便把茅台换成了北大仓。 一瓶茅台,可以买十瓶北大仓了。 这酒味道也不错。 不然也不会流传那么久了。 北大仓的酒厂,成立于1912年。 当时的名称还不叫北大仓,而是叫做“聚源永烧锅”。 在东北,流传有一句话,爷爷的爷爷喝北大仓,孙子的孙子还喝北大仓,北大仓酒那是一代代人都喝的北大仓。 这句话还真不假。 虽然这酒出了东北地界,就没有多少人知道了。 但哪怕到2023年,北大仓,在东北依然有一大票死忠粉。 点了菜之后,徐清风喊来了服务员拿走菜单。 付了钱之后,服务员给徐清风开具了一张购饭菜的票证,并写上桌号。 这样以方便等会上菜。 等服务员走后,徐清风又看起了菜单。 他今天点的都是经济实惠的饭菜,那些价格昂贵的菜,国营饭店也是有的。 林场这边的国营饭店,尤以山野珍味出名。 在七八十年代,甚至还能在这里吃到飞龙,熊掌等后世被列入保护名单的菜肴。 当然,这些菜肴的价格,也是十分的哈人。 一盘熊掌,200元。 飞龙的价格也超过120元。 不过也可以理解,飞龙徐清风卖给李老,都80一只,饭店当然也要赚钱。 就在徐清风看菜单的时候,他爹徐和平和哥徐秋生也来了。 还有军子父子两。 “爹,王叔。”徐清风起身打了个招呼。 众人入座了之后,菜也开始上了。 “你怎么点了菜了?好家伙,还点了那么多菜,这些菜可不便宜吧。”王叔惊呼一声。 四荤两素,加两瓶北大仓。 “不贵不贵,爸,王叔,咱们好不容易在一起吃顿饭,不说钱的事情,吃的尽兴就行。”徐清风打开一瓶北大仓,给几人倒上。 徐和平苦笑一声,摇了摇头。 来的路上,他也听老大说了,小风这两天在黑市做生意,昨天还打了一头狍子,刚才他们拿到的狍子肉水饺,便是。 听到这些消息,他自然是十分惊喜。 徐和平前天就回林场了,所以这两天家里发生的事情他并不知道。 王叔听说徐家两个小子,打了一头狍子,也直夸好运气。 对于徐清风在黑市做生意,徐和平和王叔其实也有所耳闻。 但并不当一回事。 在他们看来,做生意不是长久计。 哪怕现在很赚钱,谁知道什么时候,风向又变了,不让做生意了。 所以他们觉得,这就是一个快钱。 投机倒把罪,现在可还没有废除呢。 ------------ 第41章 酒米 不过在听说徐清风已经跟厂里的食堂打好了关系,以后作为食堂的供应商,每天给食堂送鱼送菜之后。 徐和平跟王叔那态度就不一样了。 好家伙,这事情,他们此前想都不敢想啊。 “儿子,你怎么做到的?我可是知道食堂此前都是有固定的供货商的啊。”徐和平有些感觉到不可思议。 “是,但我能供应时下没有的野菜,他们能吗?我能从山里猎取最新鲜的猎物,甲鱼...这些都是我有别无的优势。”徐清风微微一笑。 相比之下,食堂当然也就不介意多一个供货商了。 众人恍然。 这个没毛病。 聊天的时候,众人也开始吃菜喝酒。 对于北大仓,徐和平和王叔也是心头好,不过因为下午还要工作,所以徐清风也就给了他们一杯的量。 多的就没了。 这让两人都有些难受。 “怎么还限量啊,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爹我的酒量。”徐和平嘟嘟囔囔的说道。 “行,你喝啊,回头我跟妈说。”徐清风开口道。 徐和平顿时就怂了。 “别,我不喝了还不成吗?”徐和平连忙摆了摆手。 家有虎娘们,要是知道他贪杯,下次回家,说不定他连炕都上不去。 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徐清风跟他爹说了,这段时间要用爷爷奶奶的老宅当仓库。 徐和平点了点头,这个没啥问题。 老宅如今都荒废了。 因为位置有点偏,所以他另外起了宅基地。 钥匙是由何春花保管着。 徐清风得回去拿。 吃过饭之后,几人便跟各自的爹告别。 军子他爹,让军子跟徐清风好好干。 军子拍着胸膛保证,那必须的。 风哥可是给他十块钱一天,一个月算下来,三百块。 他爹一个月挣40块。 现在军子可得意了,当然,工资他暂时还是保密着。 不敢让他爹知道。 要是他爹知道,说不定会让他上交9块,只留一块给他花。 虽然一块钱对以前的他来说,也已经够花了。 但见识过供销社和黑市那些琳琅满目的好东西,军子显然对钱的渴望也更大了。 他打算攒一些钱,按照徐清风给他的设想,钓鱼,然后买渔船,做松花江上的捕鱼大王。 快到村子的时候,徐清风没有急着去归还驴车,而是赶着驴车在松花江边转悠了圈。 最后寻找到了另外一处鱼窝子,适合垂钓和放地笼的地方。 “接下来几天,我们便在这里放地笼。”徐清风告诉徐秋生和军子。 两人记下了地点,回去拿地笼和钓竿过来垂钓。 都已经下午一点了,得抓点紧。 徐清风告诉他们不用担心。 虽然今天只有半天时间捕鱼,但别忘了,他们的装备是升级过的。 还有手抛网呢。 几人来到了军子家。 到家以后,徐清风先是把在酒店里剩下的半瓶北大仓酒给拿了下来。 然后让军子去弄一些小米来。 玉米粒也行。 这是用来制作窝料的。 军子看到徐清风打算用北大仓来做窝料,那叫一个肉疼。 “风哥,你用粮食,我就已经很心疼了,能不用这北大仓吗?我可以留着晚上喝...多好的酒啊。”军子抱着半瓶北大仓,不肯撒手。 徐清风看到军子这憨态,也是微微一笑:“你喜欢喝北大仓,回头我送你一箱,让你喝个够,但是打窝呢,是为了多钓鱼不是?” 半瓶北大仓,也就值个几毛钱,要是用来打窝的话,多钓上来一条大鱼,就不止这个钱了,所以这笔买卖很划算。 听到徐清风的话,军子一想,好像也是这个道理啊。 当即,他便不心疼了,屁颠屁颠的去拿起了小米和玉米粒。 徐清风前几天教军子钓鱼,只是带他入门,如今军子已经初步掌握了钓鱼的一些基础功,可以教他更多了,比如说制作窝料。 无论是现在现代,还是在后世,打窝最常用且效果最好的窝料,当属酒米了。 所谓酒米,是指将小米作为最主要的原料,然后将它们泡在适量的酒中,这就是最简单的窝料了。 酒米带有酒的味道,而酒的味道在水中散发非常快,作为窝料非常合适。 除了酒米之外,也可以用酒浸泡其他东西,比如说玉米粒。 效果同样是十分不错。 另外,比较好用的窝料还有各种饼类,比如花生饼、豆饼、菜籽饼等等。 这年头没有什么海克斯科技饵料,普普通通的打窝,便能收获不错的奇效了。 除了小米、玉米粒外,徐清风还加入了一些米糠。 浸泡个一个小时,便可以拿去打窝了。 当然,如果想要效果更好的话,放置个一两天,也是可以的。 但徐清风等不了那么久,效果差一些就差一些吧。 “军子,看到我刚才怎么操作的吗?以后就这么制作酒米,用来打窝,效果比我们之前做的那些窝料要更好一些。”徐清风对军子说道。 以后制作窝料的工作就交给军子了。 军子点了点头。 制作好窝料,几人便出发前往刚才寻找到的钓点了。 “风哥,我们换地方钓鱼了,那大灰怎么办?”路上,军子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大灰...它我已经安置好了。”徐清风微微一笑。 经过昨天默契的进山狩猎,徐清风也已经把大灰给彻底收编了。 不过没有带回家,而是安置在了爷爷奶奶的老宅。 那里僻静,适合大灰居住。 把他们送到钓点,徐清风便离开了。 今天下午徐清风不钓鱼,他还得跟食堂的人交易呢。 之所以没有归还驴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徐清风路过村子的时候,弯了一脚路,到了山脚下的一间木屋门口。 “大憨二憨,在家吗?”徐清风敲了敲门。 不一会,便出来了一个傻大个,是大憨,大憨隔着木门,看到敲门的徐清风,露出了憨憨一笑。 这两兄弟是村里的守村人。 所谓守村人,指的是在农村里那些心不坏,有点傻,甚至有点疯癫,村中大小事都知道,村里红白喜事会主动去帮忙,只要给口吃的就行,但不会被当作正常人的群体。 其实就是可怜人。 以前徐清风见他们生活过的艰难,经常会给他们一些吃的,所以一来二去也熟悉了。 ------------ 第42章 守村人 大憨二憨他们两兄弟,在村里不受待见。 平日里,多被村民嬉笑。 哪怕是小孩子,也都对他们看不起。 经常跟在两兄弟身后,变着法子嘲笑对方。 甚至还编成了歌。 两兄弟听了也不恼,都只是憨憨的笑着。 他们其实就是智力有缺陷,但不是不分好歹。 但谁对他好,谁对他坏,他们心里也明白。 这种情况等到大憨二憨长大后,发生了一些改变。 因为两兄弟哪怕缺衣少食,但依靠着好心人的接济,个子却长成了身材魁梧,五大三粗的壮汉,身高190,体重也是190。 而且两兄弟,面相也有些凶神恶煞的。 那些平日里嘲笑他们的村民,便也不敢当面嘲笑他们了。 不过他们在村里也待不下去了,被村里的人,联合排挤让其搬出了村。 这座位于大山脚下的木头房子,也就成了他们两兄弟的居所。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距离徐清风爷爷奶奶居住的地方不远。 所以大憨二憨也算是徐清风爷爷奶奶的邻居。 徐清风的爷爷奶奶是个善良的人,见他们两兄弟没吃的,经常接济他们,而且徐清风爷爷还教会了两兄弟种地,种田。 徐清风当时还小,经常会来爷爷奶奶家玩,一来二去,徐清风也跟他们熟络了起来。 知道两兄弟干活是一把好手,而且心地善良,浑然不似长相那么恶。 爷爷奶奶去世后,徐清风也经常给他们送一些吃的来。 其实两兄弟住在这里也挺好的,若是在村里,面对着村民的愚弄嘲笑,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应对。 这里清静,而且两兄弟干活利索,无论是种田,还是种地,亦或者是上山砍柴,打猎都是一把好手。 没错,他们是会打猎的,这本领不是徐清风爷爷教的,倒像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领一般。 当初,徐清风爷爷还在世的时候,两兄弟也经常会送一些猎物给爷爷。 徐清风也吃过几次兄弟两打的猎物。 不过爷爷奶奶过世后,徐清风跟他们的接触也有限。 前世徐清风家里遭逢变故之后,跟两兄弟的关系就更淡了。 后面徐清风搬走了,再次听到两兄弟消息的时候,是98年,松花江全系爆发百年不遇的山洪。 村子因为毗邻松花江,也遭了殃。 一天夜里,松花江绝了堤,不少人还在睡梦中,就被洪水给冲走了。 两兄弟从洪水里救回来38口人,但也因为力气耗尽,被卷入了洪水里,尸体都没有找回来。 村长给两兄弟立了衣冠冢,出葬的时候,全村老少送行,那些被大憨二憨救上来的村民,有不少还是曾经笑过他们的。 大憨二憨是村里当之无愧的英雄。 ... 徐清风看着大憨,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谁能想到,恶魔的面容下,会有一颗天使般的心。 因为徐清风爷爷的缘故,也因为徐清风并未歧视过他们,还给过他们温暖,所以两兄弟看到徐清风,都是笑脸相迎。 徐清风从驴车上,拿出了一只烧鹅,一瓶酒,几份小菜,这些都是从空间弄出来的。 前些日子的存货。 “大憨,你弟弟呢?我给你们带了好吃的。”徐清风对大憨微微一笑。 大憨看到徐清风手中的烧鹅,眼里更加高兴,连忙朝着后面喊了一声,弟。 不一会,二憨从屋里钻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把开山斧:“哥,怎么了?呀,是疯子来了,快请进,我用开山斧给你拍个核桃。” 徐清风闻言,也是乐了。 开山斧拍核桃,好主意。 很快,徐清风说明了来意,跟大憨两兄弟没有必要虚头巴脑的。 “不要叫我疯子,叫我风哥。”说起来,徐清风还比两兄弟大两岁呢。 “风哥,烧鹅是给我们吃的吗?”大憨咽了咽口水,询问徐清风。 “当然,不然我带来做什么,给,吃完,帮我做个事情,怎么样?东西不是白给你们吃的。”徐清风把手里的烧鹅和酒,小菜什么的,全部都递给了大憨。 大憨二憨直接就在地上铺开,席地而坐,吃了起来。 一边吃,一边问徐清风什么事。 “小事,我等会要跟林场的人做买卖,你们帮着我打下手怎么样?”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嗐,我当什么呢,这你说一声就行,都不用买烧鹅。” 大憨喝了一口酒,拍了拍大腿。 “哥,风哥要是不买烧鹅,咱们吃啥。”二憨连忙打断了大憨的话。 大憨摸了摸头,嘿嘿笑了一声,也是。 “你们不用赶时间,等会吃完过来我爷爷家里就可以了。”徐清风对两人说道,说完便赶着驴车离开了。 回家找他妈拿钥匙。 来到了阔别已久的爷爷奶奶家,徐清风也是一阵唏嘘。 这里是他童年快乐的源泉。 推开院门,院子里居然很干净。 大憨手里拿着烧鹅腿,啃的满嘴流油:“那个,风哥,院子是我跟我弟弟打扫的,放心,我们没有撬锁,都是翻墙进去的。” 徐清风(⊙O⊙)… 好吧,破案了。 不过两兄弟也是有心了。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他们这里,并不是说着玩玩的。 徐清风爷爷对他们的恩情,他们能用一辈子记住。 “谢谢你们,你们有心了。”徐清风心中有些感动。 “大憨,我昨天在山里打了一头驼鹿,就放在这仓库里,等会便是交易这头驼鹿。”徐清风对大憨说道。 大憨挠了挠头,这话有些烧脑。 驼鹿这玩意,他也是知道一些的,可谓是庞然大物,少说也有千斤。 风哥一个人打到的?而且不声不响的运到了仓库里,这... “哥,我感觉脑子不够使了,咋办。”二憨说了一声。 “不是不够使,是不好使,咱们兄弟什么时候有脑子了。”大憨拍了拍弟弟的肩膀,重重的说道。 徐清风听着兄弟两的对话,有些炸裂。 很快,大憨二憨打开了仓库的大门,看到里面可不躺着一头驼鹿。 两人都被这驼鹿给惊呆了。 看向徐清风的眼神里也充满了崇拜。 “风哥,我的哥,你太牛掰了。”二憨激动的说道。 ------------ 第43章 交易 大憨二憨从不相信,再到震惊,再到崇拜。 这三种神态,转化只用了几秒钟。 虽然他们不理解,这驼鹿风哥是怎么运到这里来的。 索性就不去想了。 牛掰就完了。 就在这时,门外也传来了卡车的声音。 东风牌卡车,整个长白山地区,只有林场才有。 七八十年代,卡车有两大品牌:解放、东风。 卡车司机,比铁碗饭还香。 能买一辆卡车,跑运输,基本上都是有钱人。 哪怕是给林场开车的司机,这份工作也是十分吃香。 徐清风带着大憨二憨出门。 不一会,便看到了孙主任。 孙主任跳下卡车,摸了摸屁股,这一路颠簸哟,差点没闪了他的老腰。 屁股也被卡车的座椅,硌的生疼。 看到徐清风,他不由得吐槽起来,这个地方虽然好找,但路着实不好开。 七八十年代的乡下道路,别说是柏油路了,连水泥路都是没有的,全是泥巴路,而且还坑坑洼洼的。 遇到坑坑洼洼的路段,那坐车真叫一个折磨。 能把你中午饭都给颠出来。 “这是?”孙主任看到大憨二憨吓了一跳,好一对壮汉。 堪称是古之恶来啊。 “我朋友,来帮忙的。”徐清风跟孙主任介绍了大憨二憨。 孙主任点了点头,很快,他便看到了那驼鹿。 “太好了,有了这驼鹿,接下来半个月,林场便不愁没有肉吃了。” 孙主任感慨道。 这年头的肉比较紧俏,都是限量供应的。 哪怕是林场,一天也就供应一两头。 分摊到三千多员工头上,真不够分的。 一人能吃到两三块,那都是很不错的伙食了。 要是加上这一千斤的驼鹿,想必可以改善一下工人的伙食。 这么大的驼鹿,是没有办法抬上车的,于是便就地屠宰。 昨天徐清风便把驼鹿的血给放了。 此时装在一个盆子里,等会若是孙主任要的话,便一并卖了。 食堂那边也来了几个大师傅,带了一些屠宰的刀具来,此时加上徐清风和憨憨两兄弟,几人合力,做事倒也快。 不一会,驼鹿便骨肉分离,过了称,装车带走。 孙主任给徐清风开了票,他这一趟是没有带现钱的,需要徐清风拿了票,明天去财务那边结账。 徐清风也明白,现在公家单位都这样。 不过有票在手也不怕。 林场的信誉还是很靠谱的。 送走了食堂一行人,徐清风也关上了仓库的门。 大憨二憨也回家了。 徐清风跟他们约好了,下次还找他们来帮忙。 作为报酬,帮忙一次给1块钱。 这报酬已经不低了。 “是两个人一块钱,还是一个人一块钱?”大憨问了一声。 “一个人一块钱。”徐清风拿出了两块钱,分别交在了他们手里。 “中,下次有这样的好事,再喊我。”大憨眉开眼笑。 笑的很开心。 一块钱对他们兄弟来说,已经是巨款了。 “还管饭。”徐清风开口道。 爷爷奶奶家有锅灶,回头,徐清风打算把自己收拾一下。 既然以后要把这里作为交易点,那自然是要在这里也置办一些东西的。 “那可太好了,风哥,你真好。”二憨给徐清风发了一张好人卡。 就在这时,徐清风看到大灰嘴里叼着一只野兔,朝着这边走来。 大憨和二憨,看到大灰,立马便举起了手里的开山斧:“风哥,这狗我们打过交道,你快躲到我们身后来,我们保护你。” 徐清风看到这一幕,连忙拉住了两兄弟:“大憨二憨,这是我的狗,已经被我收服了。” 说着,徐清风走上前,摸了摸大灰的狗头。 大憨二憨看到这一幕,比刚才发现驼鹿还要惊讶。 好家伙,这狗可是桀骜不驯的很,他们两兄弟以前遇到过一次,合力都没有抓住,二憨反而被咬了一口。 没想到也被风哥给收服了。 “大憨二憨,我还有事,回头再来看你们。”徐清风临走的时候,给两兄弟又留下了一些野菜,还有米面啥的。 肉不用给,两兄弟会自己去山上打猎。 看他们这大高个,身高体壮,就知道肯定不缺肉吃了。 大憨看到徐清风要离开,连忙让他等等。 随即,他跑回了家里,不一会,从家里走出来,手里多了一个布袋子。 “风哥,这个给你。”大憨打开了布袋子,徐清风凑近一看,下一秒,他直接惊呆了。 里面居然躺着几个猴头,而且已经晒干了。 “猴头,给我?”徐清风看着大憨。 大憨猛地点头:“对,风哥,你跟爷爷都对我和弟弟好,我们这里知道。” 说着大憨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我跟弟弟虽然笨,却也知道,要报恩。” 徐清风跟大憨握了握手:“谁说你们笨了,在我看来,你们是有一颗赤子之心,这不是笨,而是大智若愚,这猴头我收下了,但我不白拿,回头我给你们把房子重新修缮一下。” 徐清风不会占两兄弟便宜,但猴头留在两兄弟手里,的确也没啥用。 倒不如他卖了换钱,然后用这钱,改善一下两兄弟的生活。 直接给他们钱,也是没有用的。 他们其实生活里用钱的地方很少。 而且也不善于跟人打交道。 “不...不用,我跟弟弟住在这里,已经很好了,这给你就是了。”大憨说完立马跑了。 “小心门。”徐清风提醒了一声。 下一秒,大憨便撞在了门上,把门给撞倒了。 二憨看到这一幕,一拍脑袋:“哥,这门得罪你了吗?” 两兄弟修起门来。 ... 徐清风赶着驴车,来到了松花江边。 他哥跟军子,已经钓了有十条鱼了。 “风哥,咱就是说,打了窝,就是不一样啊,我们还是过了半个小时,才开始钓的,这一会儿咔咔上鱼。”军子激动的跟徐清风分享着喜悦之情。 “这边打了窝吗?”徐清风看到旁边有一根鱼竿,无人看管,对军子说道。 军子点了点头:“风哥,那里也是有打窝的,哪边有鱼,我便去哪边。” ------------ 第44章 手抛网 徐清风微微一笑,军子学的倒快。 现在还会玩双竿了啊。 “不错啊,钓鱼技术大有长进。”徐清风笑着说道。 王小军不挠了挠头:“哪有,风哥你别笑话我了,我刚才也跑了好几条鱼...” 被徐清风夸了一句,王小军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行了,就几天功夫,能入门就已经很不错了,以后继续努力,兴许咱们村在松花江上,买第一艘渔船的就是你。”徐清风开口道。 这话让王小军的眼里有了光亮。 他会朝着这个目标而前进,努力奋斗的。 军子现在的钓鱼技术,玩双竿的确是有些难度。 徐清风今天也不想钓鱼,直接便把鱼竿给收了。 看到徐清风把鱼竿收了,军子和徐秋生都有些纳闷。 “弟弟,怎么收了鱼竿?”徐秋生连忙询问道。 徐清风努了努嘴:“我们中午在供销社买的新装备,你们就打算放在地上看?钓鱼哪有撒网捞鱼快。” 徐秋生和军子对视一笑,都露出了难为情的笑容。 他们刚才不是没有尝试啊,拿到渔网,他们就想要撒网来着,结果自然是失败了。 他们压根就不会撒网。 可不就只能放在一旁干看着。 徐清风很快也明白了,手抛网相对于钓鱼来说,的确是有些难度。 “我教你们如何撒网。”徐清风微微一笑开口道。 在江河里使用的渔网,大部分都是手抛网。 这种渔网,易携带,而且只需一个人便可以轻松使用。 深得广大渔民的喜爱。 徐清风把地上的手抛网拿了起来,看了看刚才鱼竿在水中落点的位置。 打窝基本上也就在那个地方。 朝着那位置撒上一网,兴许会有不小的收获。 想到这里,徐清风再不犹豫,整理起手中的手抛网来。 刚才徐秋生和军子尝试了一番,收回来的时候,把渔网给弄乱了,得重新理顺来,不然撒网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一边整理渔网,徐清风也一边跟他哥和军子说着钓鱼跟撒网的区别和不同之处。 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捕鱼方式。 虽然出发点和目的,都是抓鱼。 撒网又名抡网、旋网、手抛网,是一种用于浅水地区,例如江河湖泊,小型圆锥形网具。 也是内地江河的渔民,经常用的一种捕鱼方式。 相比于钓鱼,一次最多中两,撒网,理论上可以一次性收获一百条。 当然,也不是网中的鱼越多越好。 要是鱼太多的话,也挺考验撒网人的技术的。 鱼多,想要收网的难度也会更大。 徐清风看向松花江的江面,调整好呼吸。 撒网,是个技术活儿,没有经验没有技术的,往往撒成一团,而技术高超者,则可抛出完美“圆罩”! 用手撒出去,使网口向下,利用坠子将网体快速带入水中,并用与网缘相连的绳索缓慢收回来,使鱼进入网兜中并拉出水面。 传统撒网方法也分好多种,有一把网,两把网和三把网,这要根据个人情况运用,徐清风买的这个是一把网。 扑水效果好,能最大限度把网打开,面积大,能打远,不过需要的技巧多。 传统撒网重在七分理网三分撒,网捡不好就不会撒好。 王小军和徐秋生,这会看到徐清风打算撒网捕鱼,哪里还有心思钓鱼,连忙走过来瞧热闹。 也想要学习一下如何撒网。 虽然徐秋生也纳闷,弟弟啥时候会这些的,他一点都不知道啊。 难道是爷爷教他的? 徐秋生在内心嘀咕道。 小的时候,那会村里要挣工分,他和他娘,都是家里的壮劳力。 所以徐清风便是交给爷爷奶奶帮忙带。 ... 就在徐秋生思绪纷飞的时候,徐清风也开始撒网了。 随着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手抛网在空中完美的展开,然后坠入江水里。 落点恰好刚覆盖了打窝的位置。 徐秋生和军子看到这一幕,全部都鼓起了掌。 “风哥,我的天,你这臂力,真是绝了,而且,刚好就落在刚才的窝点。”军子惊呼一声。 他们刚才也是试着撒了两网的,所以知道,这难度有多大。 撒网跟甩钩不一样。 钩子轻,能甩到河中央,不费劲。 准度不够,收回来多调整几次就是了。 但这一个渔网,少说得十来斤。 想要甩出去,还是很困难的。 更别说,甩出八九米远,而且还完美命中。 这是怎么做到的? 想要在岸边把渔网抛撒到那么远,那么准,简直就是超人。 徐清风此前买了不止一个手抛网,军子看到剩下的手抛网,也学着徐清风刚才的动作,想要再次尝试撒网。 徐清风对王小军当然不会藏私,直接便把技巧跟他说了。 然后抛网的姿势,一定要准确。 王小军连忙点头,虚心学习起来。 徐清风告诉军子,跟打弹弓一样,不能说去瞄准远近。 而是凭感觉目测。 从这里到窝点,差不多8-9米。 看个大概的同时,一边手上的动作也没别闲着,把网理好,手绳一圈一圈盘在左手手臂。 圈的大小,根据要抛撒多远,视情况而定。 手绳理好后,然后把撒网的网衣上部,也一圈圈盘在左手里,最后抓的位置,大概与肩同高。 这便是撒网前的准备工作。 等这些准备工作做的差不多了,便果断出手,别犹豫。 “就是现在,快,把网抛出去。”徐清风突然大喝一声。 王小军连忙把手里缠绕的渔网,甩了出去。 看着军子手中的渔网脱手而出,在半空中画出一个圆,徐秋生也是有些惊讶。 好家伙,还真是名师出高徒。 刚才军子抛网的技术还跟他差不多呢,结果转瞬间,就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这显然是徐清风的教导功劳。 军子奋力一抛,手中的渔网,飞出,然后落在了四五米处。 虽然只扔出了徐清风一半的距离,但已经让军子很高兴了。 他不是没有力气扔出那么远,而是经验不足。 只要姿势对,保持这样,等以后多练习,扔到徐清风那么远指日可待,问题不大。 ------------ 第45章 爆网了 “风哥,要过多久,就可以收网了?”军子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让军子数十个数,就可以收网了。 依着渔网下坠的速度,十个数,差不多也见底了。 撒网跟钓鱼不一样,钓鱼需要等待,而撒网则是一发入魂,要是撒下去的时候没有收获,那就不会有收获了。 军子心里默数了十个数,开始收网。 军子撒出去的渔网落点太近,位置也不对,很快便收回来了,里面只有几条小鱼。 但这已经让王小军十分开心。 “风哥,我会撒网了。” 徐清风微微一笑,这小子,解锁了新的技能,这么开心吗? 与此同时,徐清风也开始收网。 很快,他便感觉到不对劲。 拉不动,渔网太沉了。 “快来帮帮我,好像爆网了。”徐清风连忙对大哥和军子说道。 “爆网是什么意思?很多鱼?”军子激动的询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可不是。 都拉不动了,鱼至少也得上百斤吧。 鱼在水里的力气还是挺大的。 “我喊口号,大家一起用力,一二拉,一二拉...”徐清风吆喝着。 三人齐心合力,慢慢的把渔网往岸边拖。 人多力量大,不一会,渔网有一小截浮出了水面,露出了里面活蹦乱跳的鱼。 “我的天,这一网鱼也太多了,我跟大哥一天也钓不上来这么多啊。”军子惊呼一声,激动不已。 撒网这么给力的吗? “这次也是运气好,加上这里打了窝,以前没有人撒过网,所以收获才大,这要是多撒几次,肯定就没有这么多鱼了。”徐清风跟两人解释道。 不得不提一嘴,七八十年代的生态是真的顶。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丝毫都不夸张。 不一会,三人把渔网给拉回了岸边,一起提了上来。 离开了水,里面的鱼,也慌乱的乱蹦起来。 “好家伙,这一网,足够明天卖了。”徐清风也有些惊喜。 他也没想到,一网的收获这么大。 徐秋生数了数渔网里的鱼,一共是50多条。 大的得有七八斤,小的也有一斤多。 重量估摸着,两百斤上下。 难怪刚才三个人拖拽,都挺吃力。 手抛网的魅力,就在这里了。 网抛的好,覆盖面广,对钓鱼而言,简直就是降维打击啊。 这么多鱼,他们三,今天下午在松花江钓一下午,也不见得能钓上来。 “哈哈,风哥,我们今天运气也太好了。”王小军看到河边的草地上,那仍然还在扑腾个不停的鱼,笑容满面。 “咱们把这些鱼,全部都抓起来吧。”徐清风开口道。 五十多条鱼,三人抓进桶里,也挺费劲。 不过大家伙的积极性都很高。 “风哥,你看这里还有一只甲鱼呢。”军子居然发现了一条甲鱼。 这只甲鱼还不老实,居然张嘴在咬渔网。 但很快,就被军子给扔进了桶里。 还想跑?门都没有,快到桶里来! 有了这一网的成功,徐秋生和军子连忙把他们刚才垂钓位置的鱼竿也收了,让徐清风到他们那里再去撒一网。 收获肯定也会不错。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主意不错。 很快,徐清风又撒了两网。 收获跟刚才差不多,但徐清风觉得鱼太多了,反而不好,鱼太多了,反而愁卖。 而且价格也卖不到高。 于是还没有收网的时候,便收了一部分鱼进空间。 后面两网,加起来一共才第一网那么多。 军子和徐秋生也没有感到很失望。 今天的收获,已经是前两天的好几倍了。 撒了三网,后面几天卖的鱼都有了。 徐清风于是跟哥哥还有军子说,今天就不钓鱼了,有更重要的事情做,那就是回家在后院挖一个池塘,以后要是钓的鱼或者网的鱼,数量太多的话,可以养在鱼塘里。 这样哪怕卖不完,也可以放很多天。 徐秋生和军子听到徐清风的话,全部都点头。 这个主意不错。 如果没有这池塘的话,这些鱼的保存时间太短了。 而死鱼的价格,会大打折扣。 损失很多小钱钱。 地笼可以明天来收。 徐清风摸了摸放下去的地笼,把里面先给清空了。 赶着驴车回去的途中,大灰没有跟着徐清风回去,而是朝着爷爷奶奶的房子走去。 显然,在它看来,那里才是它的家。 不跟徐清风回现在的家,是它最后的倔强。 徐清风也由着它。 反正那边,他以后基本上每天都会去。 而且, 有大憨二憨在,徐清风也不用担心大灰的前主人寻过来。 在那里,大灰还是很安全的。 如果跟着徐清风进村,说不定会被村民给瞧见,然后把这个消息给泄露出去。 徐清风此前在爷爷奶奶家,便已经喂狗了。 “大灰这是去哪啊?”军子好奇的问道。 “你跟上去看看呗。”徐清风打趣道。 军子连忙摆手。 他可没有这个兴趣爱好去跟踪一条狗。 回到家,徐清风找来了各种工具,在院子里挖起池塘来。 挖好了之后,周围用木头做了一个栅栏,将池塘给圈了起来,以免徐佳佳不小心掉到水里去。 那可就不好了。 “军子,明天还是你跟我哥去黑市摆摊,我去食堂送货。”徐清风跟军子说道。 军子点了点头:“风哥,我都听你的,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徐清风明天得去把卖驼鹿的钱给拿回来,到时候,便可以缓解囊中羞涩的事情了。 捎带着,徐清风想把他此前卖掉的那个自行车给买回来。 买车的也是村里人,而且他买回去不骑,就是放在家里看着,当一个摆设。 人类迷惑行为...别说,这种奇葩真有。 无论是当下,还是后世,还不少呢。 现在是自行车,以后四个轮子了,买了不开,放在家里看的也大有人在,徐清风记得他们村就一个。 后世车子挺普遍了,看到村里其他家很多都买了小车,那货也上台表演了。 驾照都没有考,就去买了一辆小车,停在家门口。 美其名曰,我可以不会开,但别人家都有车了,我要是没辆车,那该多没面子。 要是有钱的话,这样做,其实也没啥。 但要是没钱,家里条件也不好,那就是打肿脸充胖子了。 ------------ 第46章 东北四大炖 侄女徐佳佳看到院子多出一个小池塘,可开心了。 “叔叔,这些鱼好漂亮啊,不过你们为什么要把池塘用木栅栏围起来啊?”徐佳佳不解的问道。 “因为...这池塘挺深的,一米左右呢,要是掉下去的话,就会很危险,所以加一个围栏,更安全啊。”徐清风微微一笑,对侄女说道。 他其实很想说,就是防你的呀。 但考虑到小孩子也是有自尊心滴,于是徐清风也就没有说明。 徐佳佳噢了一声,有道理。 不小心掉下去是挺危险的哈。 这年头没有水泵给鱼打氧,徐清风找了几个小管子,在高处放了一个木水桶,然后用管子滴水到池塘里,哗哗啦啦的,这样一个简易的打氧装置便弄好了。 放鱼的时候,徐清风又悄悄收了一些鱼到空间去。 空间的鱼,似乎不用考虑氧气的问题。 因为还未出现过死鱼,或者野鸡野鸭死掉的情况。 甚至那些受伤的,过一天去看,居然伤都好了,变得活蹦乱跳起来。 空间的确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 徐清风伤势好的那么快,跟空间也有脱不开的关系。 “妈,今天晚上吃什么?”徐清风看到何春花从菜园子回来,好奇的询问了一声。 “清风,饿了吧,我马上就去给你做饭,至于吃什么...我也没想好呢,要不用野菜打个汤,再炖个豆角吃?”何春花提议道。 “都是素的啊,前两天的狍子肉不是还没有吃完吗?可以拿来炖豆角吃,再烧一条鱼吧。”徐清风把目光放在了池塘里,不一会,一条鲶鱼便进入了徐清风的视线里。 “就你了。”徐清风拿来了抄网,往水里一捞。 那条鲶鱼,顿时被徐清风给捞了上来。 看到徐清风手里的鲶鱼,何春花也瞬间明白了,小儿子这是想要吃鲶鱼炖茄子了呀。 安排! 鲶鱼炖茄子,也是东北四大炖之一。 另外三大炖,分别是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排骨炖豆角。 除了这四大炖,还有铁锅炖大鹅比较出名。 东北人对炖菜的喜爱,可谓是情有独钟、深入骨髓。 当然,这跟大东北的气候条件离不开干系。 天冷的时候,炒菜可能还没有端上桌子,就冷了。 炖菜就不会了,甚至可以在炕上架一个锅炉,边吃边加热,有些类似于吃火锅。 所以炖菜才是东北菜系打开的正确方式。 鲶鱼炖茄子便是东北众多炖菜里,深得广大食客喜欢喝好评的一道菜。 在东北有一句俗语:“鲶鱼炖茄子,撑死老爷子”。 便是对这道菜的赞誉了。 七八十年代,交通运输不如后世发达,大棚种植技术也不够成熟。 如今才开春,东北地区没有什么新鲜的蔬菜。 都是去年秋天储存的。 若是在东北生活过的人,想必对于冬天囤菜会记忆深刻。 哪怕是后世,交通方便了,在冬天都可以买到南方运来的新鲜蔬菜,依然还是会有很多东北人囤菜。 这已经变成了东北人骨子里的一种习惯。 鲶鱼炖茄子,便是地道的吉菜。 尤以长白山地区的鲶鱼炖茄子,味道最为正宗。 说真的,徐清风都有些馋了。 “没想到过年都没有吃上鱼,这不年不节的,居然不仅吃上了狍子肉,还吃上了鱼,这真的是...”何春花望着手里的鲶鱼,笑出了声。 这几天的生活,跟做梦一样,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她好担心,梦醒了,她们家还是那个穷困潦倒的样子。 徐清风对于他妈妈的厨艺,那是半点都不担心的。 可以说,他妈妈的厨艺,不输那些小饭馆的厨师。 平日里,村子里要是有红白喜事,都是请何春花去掌勺的。 何春花倒也乐意,因为掌勺的厨师,是可以得到主家的红包的。 红包的钱还不少呢。 何乐而不为。 徐清风看着他妈,拿着菜刀,敲了敲鲶鱼的头,然后把鲶鱼给解刨了。 这菜刀敲鱼头,可是有说法的。 鱼大脑神经比较多,敲击会使鱼大脑震荡,从而晕过去。 这样的话,就不会挣扎了。 基本上杀鱼都会有这个步骤。 清理了鱼内脏,何春花把鲶鱼,放进了开水里,稍微烫了一下。 然后捞出来,用水清洗一遍。 这个步骤,是为了去除鲶鱼身上的黏液。 吃过鲶鱼的朋友,想必都知道。 鲶鱼是少数没有鱼鳞的鱼类之一。 大部分鱼类,身体表面都会覆盖鱼鳞,这些鱼鳞可以起到保护鱼身体的作用。 而鲶鱼由于自身原因,进化的过程中,用黏液来代替鱼鳞所起的作用。 所以它的身体表面,有很多分泌腺,能够分泌出黏液。 这些黏液除了能保护鲶鱼的身体外,还能它们在游泳的时候帮助减少水的阻力。 想要把鲶鱼烧的美味,这黏液就得去除掉。 很多人不会这样做,所以最后烧出来鲶鱼味道很难吃,腥味很重。 于是对鲶鱼的观感不好,觉得这鱼黏糊糊的,味道又不好吃,久而久之,便对鲶鱼十分嫌弃。 但其实,是方法没有用对罢了。 何春花经手的鲶鱼炖茄子,不计其数,处理起鲶鱼来,自然得心应手。 在何春花处理鲶鱼的时候,大嫂李如月也从厨房拿出了茄子干。 春天,茄子苗都还没有种下去呢,用的自然也是去年夏天晒的茄子干。 茄子也是东北人十分喜欢吃的蔬菜之一,只是,新鲜的茄子不像白菜,土豆,萝卜这些蔬菜,那么容易保存。 要是保存不当的话,茄子是很容易烂掉的。 所以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把茄子切成块或者条,然后晒干备用。 茄子晒干之后,便可以保存很久了,而且茄子干的烹饪方式也是多种多样。 经由炖煮后,吸饱了汤汁后的茄子干膨胀,口感重新变柔软,比新鲜茄子还能吸汤汁,味道也是十分鲜美,甚至比新鲜的茄子还要好吃一些。 就是说,可能茄子干炖煮之后,色泽不如新鲜茄子那么好看。 但徐清风觉得,他可以不在乎茄子的外表,只要好吃就行。 ------------ 第47章 松明子 “军子,别急着走,留下来吃晚饭,你回去也没事。”徐清风看到王小军挖好了鱼池,等活全部干完了,打算离开,连忙喊住了他。 “军子,你是不是觉得大娘烧的菜不好吃?”何春花听到军子要走,顿时开口道。 军子??? “大娘,哪能啊,这不是刚才挖池子,出了不少汗,我寻思回去换个衣服。”王小军哭笑不得的解释道。 “这样啊,那快去快回。”何春花这才微微一笑。 “诶,得嘞,话说开春了还没有下过澡堂子呢,风哥,咱们改天去林场搓搓澡?”军子对徐清风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个可以有。 七八十年代,没有热水器,没有暖气,在家里洗澡太冷了,很容易冻感冒。 所以东北人冬天洗澡,都喜欢上澡堂子。 这年头洗个澡,也是需要澡票的。 两毛钱一张。 在林场上班的职工,每个月会发一张,也算是职工福利。 在徐清风小的时候,徐父一年下来,能积攒个12张,然后到年底了,带着一家老小,全家出动,去澡堂洗一次澡。 洗完澡,逛逛供销社,这就是徐清风的童年记忆。 那个时候,能去洗一次澡,可开心了。 看着从身上搓下来的泥,仿佛都是幸福的。 东北的澡堂文化一直以来,都是十分浓厚的。 后世更是衍生出Spa,桑拿,搓澡等多种服务。 聊着天的功夫,何春花已经开始烹饪。 厨房里飘来了一阵阵的香味,可把院子里的众人给馋坏了。 “叔叔,为什么鲶鱼炖茄子,这么香啊?”小馋猫徐佳佳也咽了咽口水,开口问了一声。 这个嘛...问就是野生的鱼真的很香。 鲶鱼炖茄子,倒是不需要跟小鸡炖蘑菇,铁锅炖大鹅那么耗时耗力,不到半个小时,便端上了锅。 还有一道狍子肉炖粉条。 家里没有猪肉,于是用狍子肉炖,美味也是不输猪肉。 “这两道菜绝了,妈,能够吃到你烧的菜,儿子觉得很幸福。”徐清风深呼吸一口,空气中都弥漫着菜香味。 米饭也是香喷喷的。 “少来啊,你今天嘴巴是抹了蜜吗?这么会说话...”何春花被徐清风的话给逗乐了。 “我说的是真的。”徐清风开口道。 前世的他,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 很多时候,都羞于表达自己的情感。 但直到亲人一个个离去,他才后悔莫及。 后悔没有对父母好一些,后悔没有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只是那个时候,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以前他看不起那些甜言蜜语的人,觉得空口白话,说到做不到,只会哄人开心。 可他呢?连哄父母开心都没有做到。 前世的人生太过于惨淡了,能够重回一世,徐清风理所应当的改变了,也应该这样做。 其实吧,父母要求并不高。 ... 饭菜可口不可口,看最后是不是光盘就行了。 何春花的烧菜水平还是在线的,连汤汁都被军子给包圆了。 彻底的光盘。 徐佳佳吃的打了个饱嗝,然后连忙用小手捂住了嘴巴:“你们什么都没有听到。” 众人全部都笑出了声:“对对对,我们什么都没有听到。” “刚才的嗝啊,是小狗打的。” ... 徐佳佳起初还很高兴,但不久后,她便反应过来,他们这是在说自己是小狗啊,哼哼。 太坏了,大人。 吃过饭,天也黑了。 徐清风从柴房的一角,找出了几颗松明子,用来照明。 虽然说,七八十年代,大部分的东北家庭,已经使用煤油灯来照明。 电灯也已经有小部分的家庭开始使用。 但松明子,依然是很多穷人家庭,照明用的。 几十年后,基本上已经看不到人使用松明子来照明了,取而代之的是松明子的手串。 可在当下,还是有很多使用的。 所谓松明子,是指松树腐烂后,其树内的油脂,渗入树干。 经过千百年的衍化,最后形成的一种独特的物质。 松明子并非只有长白山地区才有,只要用松树的地方,便有。 但松明子的品质也是不一样的。 长白山地区的松明子,质量在全国,都可以排在前列。 后世的松明子手串,也是长白山松明子价格最贵。 就是长白山的松明子,也有高低之分,这里的高低是指的海拔。 海拔高的地方,所产出的松明子,不仅色泽明亮,而且里面的油脂含量高,是照明的最好选择。 除了照明外,村民还会用松明子来取火。 这年头,松明子的应用,还是很广泛的。 所以也十分抢手,基本上家家户户都需要。 秋天的时候,何春花便会带着徐清风两兄弟,进山找松明子。 还必须争分夺秒呢,去晚了,就被别人给挖了。 挖回的松明子,也不是立马就能照明和取火的。 需要经过晾晒,然后劈成小块,削成木条。 方才可以使用。 松明子内,含有大量的油脂,一根松明子木条点燃后,可以燃烧长达2小时。 唯一的缺点是,这松明子燃烧会产生一些黑烟,而且味道也不怎么好闻。 但跟免费相比,这点缺钱算啥? 不舍得点煤油灯的家庭,大有人在。 这松明子用来照明还是很香的。 徐清风点燃了松明子,放在院子里照亮。 夜幕低垂,灯光温暖着众人。 唠了会嗑,军子便回家了。 徐清风他们便也各自回房间了。 白天干了一天的事情,早就累了。 七八十年代,大部分家庭都睡的很早。 没啥娱乐活动。 徐清风看着再次黑下去的院子,心生嘀咕,看来得早点给家里通上电,不然晚上黑灯瞎火的,实在是无趣的很。 明天去食堂结完账,他身上就有一千多块钱了。 这笔钱,在这个年代,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不过家里缺的东西还很多,要拉电,买电视机,买自行车... 好家伙,这么一想,徐清风觉得一千块顿时不够了。 还是得赚钱,徐清风微微一笑。 不想那么多了,睡觉。 睡前,徐清风又进了一趟空间,查看了一下空间有没有什么变化。 做完这一切,徐清风倒头就睡。 别说,白天劳累了一天之后,这几天,徐清风的睡眠质量十分好,基本上几秒钟入眠,而且很少做梦,一觉睡到大天亮,连梦都没有做。 ------------ 第48章 焉知非福 第二天一大早,依然是徐清风带着众人,去山里挖野菜。 不过挖野菜的人变了。 因为野菜毕竟是在山里,徐清风觉得拖家带口不是很安全。 尤其是他妈和大嫂,徐佳佳三人。 开春了,山里的动物也开始变得活跃起来,还是有一定的危险的。 于是他没有让妈妈和大嫂一起去,而是弯了一脚路,去喊了两个人,那就是大憨和二憨。 大憨和二憨听到徐清风找自己去帮忙,当即拎着开山斧便冲出来了。 吓了军子和徐秋生一跳。 徐清风哭笑不得,连忙让他们把斧头给收好。 这阵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上山打老虎呢。 “大憨二憨,给我干活,管吃,今天中午,我带你去林场吃大餐。”徐清风对两兄弟说道。 “管饱不?”大憨问了一声。 “管。”徐清风一句话,让两兄弟当即乐的找不到北了。 能吃饱饭,便是最大的幸福。 他们两都是大胃王,管饱可得不少钱。 “那个,风哥,我跟我弟弟饭量都比较大,所以只吃馒头就可以了,吃十个馒头,然后喝几碗水,馒头遇到水,会发胀,容易饱。”大憨还会给徐清风省钱呢。 徐清风闻言也是哭笑不得。 这样吃是极其不健康的。 以前便有吃馒头噎着了,然后大量喝水,结果噶了的例子。 一次性吃太多馒头,加上喝大量的水,馒头遇水发胀,会加重胃肠道的负担,从而引起消化不良,甚至会肚子胀而死。 这是对自己的身体极其不负责任。 当然,大憨二憨的智力本就有缺陷,所以不知道也很正常。 徐清风听了大憨的话,只觉得,他们两兄弟过的太苦了。 可能他们这辈子,只是在他爷爷奶奶,还有他这里,获得过短暂的温暖还有平等的对待。 “大憨,不吃馒头,吃米饭,我说的,管饱。”徐清风看着大憨,似乎下定了决心,微微一笑,认真的说道。 大憨重重的点头,眼睛便不由得变红了起来。 这个承诺,让兄弟两心中感激莫名。 不一会,他们便到了昨天的山谷。 自然是徐清风先行一步,去山谷里查探了一番。 然后剩下的人,才赶着驴车姗姗来迟。 一天过去,山谷里又‘长出了’不少的野菜。 这让徐秋生和军子,都大为惊奇。 激动之余,几人也开始采摘起野菜来。 徐清风起初还觉得大憨二憨两兄弟采摘野菜,动作会十分的粗暴。 但不久后,他便知道是自己多余担心了。 大憨二憨别看粗枝大叶的,但手下干活却细着呢。 动作一点也不拖泥带水,挖野菜,甩土,然后用稻草捆成把,十分标准。 徐清风看了一会,便也放心了。 五个人挖野菜,速度也是很快的。 不一会,便挖了一百斤。 徐清风估摸着数量够了,便装车,出发前往林场。 依然是徐秋生赶着驴车去林场,而徐清风带着其余几人坐班车。 没想到坐车的时候,还发生了个小插曲。 七八十年代,治安不如后世,小偷很多,班车上便有很多扒手。 这些扒手,都是有小团伙的。 寻常人丢了东西,只能自认倒霉。 可这扒手今天点有点背,偷到徐清风身上了。 当场就被徐清风给逮住了。 徐清风当然不会跟他客气。 “你手揣我口袋里做什么?”徐清风抓住那人的手腕。 那人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便想要刺向徐清风。 徐清风往旁边一躲。 回头大憨沙包大的拳头,就直接挥了过来,把那扒手直接给干懵了。 车子上,扒手的团伙其余人,也纷纷掏出了武器,甚至还有一个人带了三棱军刺。 大憨二憨非但没有害怕,眼里甚至还有些兴奋。 不到三分钟,这些扒手全部都被干趴了。 “兄弟,我错了,我认栽,你大人有大量,放我们一马吧。”扒手团伙的小头目人都吓哭了。 悔不该,选错了对象。 天知道最后一排,坐在角落里的两个大汉,跟徐清风是一伙的。 要是知道的话,他们肯定不会动徐清风。 这两个大高个,虎背熊腰,一拳能把人打的脑震荡。 岂是他们能够招惹的。 “错了?道个歉就有用的话,那还要法律做啥,去林场派出所,自个交待吧。”徐清风冷笑一声。 今天要不是临时起意,带上大憨二憨,他跟军子两个人,遇到这些人,虽然说也能对付,但少不得要挂个彩。 所以说,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吧。 大憨二憨把几个扒手,直接捆了起来,徐清风让司机直接把车子开到了派出所门口。 其余乘客,在徐清风他们下车的时候,全部都大声叫好,鼓起掌来。 就应该这么治治他们这群坏东西。 “你们都是好小伙,见义勇为。” “这体格,放在古代,至少也是个百夫长啊。” ... 因为要报案,所以徐清风让军子先去黑市那边,跟他哥汇合。 以免他哥担心。 约莫半个小时后,徐清风和大憨二憨出了派出所。 “刚才的事情,谢谢你们了。”徐清风对两兄弟道谢。 “风哥,你这是说的啥话,他们这群小人,居然敢偷你的东西,我刚才都打轻了,应该打断他们的手。”大憨憨憨一笑。 “就是,风哥,不需要对我们兄弟这么客气,太见外了,有什么事情,我和哥,会保护你的。”二憨开口道。 “好兄弟。”徐清风拍了拍两人的肩膀。 虽然他也有一米八,但在大憨两兄弟面前,仿佛小个子一样。 “走,我带你们去黑市。”徐清风带着两人前往黑市。 徐秋生和军子已经在做生意了。 当然,给食堂送的货,预留在驴车上,没有搬下来。 “弟弟,怎么样?没有受伤吧?”徐秋生看到徐清风,连忙走过来,担心的问道。 遇到扒手还是很危险的。 “受伤的是那些人,你是没有看到,大憨二憨刚才多勇。”徐清风微微一笑,云淡风轻的带了过去。 “那就好,大憨二憨,你们没事吧?”徐秋生感激的看着他们。 “秋生哥,我们好着呢,那群人三脚猫的功夫,哪里伤的了我们。”大憨拍着胸膛说道。 ------------ 第49章 李老入伙 徐秋生看向两兄弟的目光都变了。 此前吧,总觉得他们两有些瘆得慌。 这么大个子,脑子还不好使,谁见了不发怵啊。 但今天这短暂的接触,他发现,这两兄弟,智力有缺陷是有缺陷,看上去憨傻憨傻的,但却也没有那么傻。 智力不如成年人,但也有七八岁小孩子的智商的。 知道报恩,也会干活。 而且对自己弟弟特别好。 这种好,是旁人可以看的出来的。 “大憨二憨,饿了吧,我给你们去买包子吃。”徐清风看到旁边有一个包子摊,走过去买了二十个肉包子过来。 大肉包子,一毛钱一个。 拿在手里,有手掌那么大。 皮薄馅多,味道十分不错。 徐清风在黑市,这几天早餐都是吃包子。 有包子,怎么能少的了豆浆,徐清风又给两兄弟一人买了两杯豆浆。 “风哥,这多不好意思。”大憨搓了搓手,似乎有些紧张。 “给你就拿着,要是不吃的话,那就是不把我当好朋友。”徐清风不由分说,把包子塞在了大憨的手中。 大憨听到徐清风这么说,急了,连忙拿过来,一口一个:“我吃,我把风哥当好朋友,好兄弟...” 二憨也不甘示弱,两兄弟风卷残云一般,不到两分钟就干完了二十个大肉包子。 看的周围的人目瞪口呆。 这吃相,是饿了几天吗? 一大杯的豆浆,一口嘬没了。 吃完了,两兄弟似乎还有些没吃饱。 “我滴妈也,这包子难道有那么好吃?” “看他们吃的那么香,也给我来几个...” ... 让徐清风等人没想到的是,大憨二憨这一通操作,变相为包子摊打了一个广告。 接下来,包子卖的飞起,那老板笑的嘴都合不拢了。 还有这好事? 往日,他的包子都是要卖到下午,林场下班才卖完的。 但今天,半上午就卖完了。 他也知道,自己包子畅销是因为两兄弟的无意间带动,于是投桃报李,在徐清风摊位上买了两斤野菜,一条鱼当做是报答。 互惠互利嘛。 徐清风今儿个没有吃到包子,转而在隔壁的摊位上,买了两个煎饼充饥。 其实他早上是吃了早餐来的,就是挖野菜,加上时间过去这么久,又有点饿了。 这年头的包子和煎饼,货真价实,大肉馅,吃一口,那叫一个满足。 吃饱了,徐清风便赶着驴车,去食堂送货了。 驴车上,100斤鱼,50斤野菜。 快到食堂的时候,徐清风手扶着驴车,下一秒,神不知鬼不觉,被稻草遮盖的驴车下,凭空多出了200斤的野菜。 毛驴差点没被压的前脚一弯,吓的叫了起来:啊——呃——啊——呃。 这叫声,都不用想,肯定含ma量极高。 徐清风看到毛驴不走了,倒也懂它的心思,拿出了一把野菜,放到毛驴的嘴里,堵住了它的嘴。 这下毛驴才重新起步。 价格徐清风给食堂的话,比零卖的价格稍微低个一成。 走量嘛,优惠一些很正常。 以后每天都是这个量,还是挺爽的。 这钱来的可比摆摊,风里来雨里去来的轻松多了。 菜送到,拿了票,便可以去财务领钱。 约莫半个小时后,徐清风从食堂出来,兜里多了一千一百块。 他的心情是欢快的。 钱是穷人胆,有钱了,他感觉自己的心情也不同了。 当然,这点钱他可还不满足,这只是一个开始。 接下来,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成为村子第一个万元户。 79年的万元户,含金量无异于后世的千万富翁。 但后世想要成为千万富翁的难度,却比如今提升了无数倍。 七八十年代,大家都是同一起跑线,各行各业都是蓝海,想要赚钱,还是有很多路子的。 但几十年后,想要跃升阶层的话,对普通人太不友好了。 没有急着回黑市,徐清风去了一趟李老家里,说好的猂鼻子,可不能忘了。 现在李老相当于他的后台。 有李老,他在林场这边才能过的风生水起。 而且,很多高端的食材,还得卖给他呢。 别的人,可没有李老那资本。 李老看到猂鼻子,也是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小风,你有心了,我可是很久都没有看到过猂鼻子了。” “李老,不知道你收不收猴头,我这里有几个。”徐清风拿出了大憨给他的那几颗猴头。 李老眼前一亮:“收,当然收了,只要是好吃的,我全部都来者不拒,只是,这样一来,我就真穷了。” 这些日子,李老在徐清风手里买了不少东西,还都是价格很贵的。 哪怕他的儿子是厂长,他的资金也有些捉襟见肘起来。 “嗐,什么钱不钱的,李老你喜欢吃,留着便是,几颗猴头也不值多少钱。”徐清风满不在乎的说道。 其实徐清风是故意这么说的。 李老不像是会赖账的人。 人品还是很可靠的。 果然,李老听到徐清风的话,当即就急了:“小风,你不要钱的话,那我也肯定是不要的,我有办法了,我有好几个老哥们,他们也都是吃货,这猴头你要是信得过我的话,就暂且放我这里,回头我给你卖了,我也赚点差价,这样我吃猴头就不用花钱了,我真是个天才...” 李老越琢磨,越觉得自己的主意妙不可言。 “这个可以啊,回头我有好东西,还送过来,李老你帮我卖,无论卖出多少,我都给你10%怎么样?”徐清风其实也是打的这个主意。 羊毛怎么能逮住一头羊使劲薅呢,这还不得薅秃噜皮了。 李老此前也是身居高位,认识的人,自然非富即贵,这群小老头都是有钱人,购买力都是十分惊人的。 “10%是不是有点多了,我就是帮你联系一下,哪能要那么多。”李老摆了摆手:“我对钱也不感兴趣,要不把这钱折算成食材?” 徐清风想了想,这个也行。 反正都是10%。 两人又聊了一会,徐清风留下猴头和猂鼻子,离开了李老家。 赶着驴车回到了黑市,徐清风发现,大哥他们居然快把摊位上的鱼和野菜卖完了。 ------------ 第50章 二憨的武器库 倒也不是说今天生意比往日好,而是由于食堂那边分了一半的鱼和野菜缘故,东西少,所以今天卖的也挺快。 卖到最后,还剩下一些,徐清风半卖半送,处理了。 徐秋生和军子不理解,虽然剩下的菜,挑挑拣拣过,不是很漂亮,但也没有必要贱卖啊。 徐清风告诉他们,与其在这里磋磨时间,倒不如早点收摊,回去钓鱼。 钓一条鱼,便不止这些钱了。 有的时候,不能贪小失大。 徐秋生和军子恍然,他们这才理解徐清风的良苦用心。 “风哥,你说的对,是我刚才误解你了。” “的确,剩下这些都是挑拣过的,买的人也少。” ... 收完摊,徐清风看了看时间,也差不多到饭点了,于是带着他们去国营饭店吃饭。 “风哥,又下馆子啊,这多不好意思。”军子嘿嘿一笑。 “今天不点菜,吃面条。”徐清风对军子说道。 林场国营饭店的大肉面不错,吃过的都说好。 徐清风前世也吃过几次,可以说后世大街小巷的那些面馆,都不如八十年代的这大肉面。 无他,手擀的面条,吃起来就是比机器轧的香。 吃起来特别筋道,十分有嚼劲。 这大肉也是从天没亮,就一直煮到现在,烂熟在国内,味道鲜美,汤汁也是十分鲜,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炖的非常的入味。 不一会,几人面前便多出了几碗面条。 一碗面条,五毛钱,按照八十年代的物价,有点小贵,但几乎满到溢出来的肉块,又给人一种物超所值的感觉。 几十年后,别说是五块钱,就是十五块,二十块,也顶多给你三五块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多煮几碗,我这两个哥们饭量大。”徐清风对煮面条的师傅说道。 大憨二憨就像是一个干饭机器一般,风卷残云般,一人吃了四碗面条。 几人心满意足的走出了国营饭店。 其实吃一顿面,不比炒菜便宜。 就是徐清风嘴馋了。 下午,徐秋生和军子依然是去放地笼,钓鱼。 徐清风没有跟他们一起,而是打算带着大憨二憨,大灰进山转转。 想要来钱快,还得是进山打猎。 一头驼鹿,就抵得上他们放地笼、钓鱼好几天的收获了。 如今,有两兄弟的加入,徐清风觉得,他进山还是十分安全的。 哪怕遇到野猪,黑熊,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 当然,也就敢了。 在村口的时候,一行人便分道扬镳了。 “弟弟,注意安全。”徐秋生叮嘱徐清风。 “放心吧,哥,我会平平安安归来的。”徐清风微微一笑。 徐清风和大憨两兄弟,先回了一趟他们家,拿武器。 二憨把开山斧背在了身后,又拿了一把弩。 徐清风看到二憨手里的弩,也是眼前一亮,两兄弟还有这等大杀器? 难怪村里人说他们打猎很厉害了。 虽然没有猎枪,但他们手中的弩也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冷兵器。 “这弩哪来的?你们自己制作的吗?”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二憨连忙摇头:“风哥,我们倒是想自己制作,但没这本事,这是我跟哥哥在山里一个山洞中捡到的,除了这弩,还有一把刀呢,在这里。” 说着,二憨又跑到杂物间,从里面拿出了一把绣春刀。 好家伙,徐清风彻底石了。 长白山里,还真是遍地是宝啊。 这两样东西,都是明代锦衣卫的标配。 那个山洞,几百年前,说不定有一群锦衣卫去过,这武器便是他们掉落在那里的。 虽然不清楚几百年前发生了什么,但徐清风也是为两人的好运气而惊讶。 “那山洞在哪?能带我去看看吗?”徐清风好奇的询问道。 这两样东西,放在后世都是古董级别的宝贝了。 价值至少八位数起。 “当然可以,就是风哥你得做好心理准备,山洞里可有死人头。”二憨开口道。 徐清风摆了摆手,死人头有什么好怕的。 尽管带路。 “这弩风哥要是喜欢的话,就给你吧,我老是打不准,还是开山斧适合我。”二憨把弩扔给了徐清风。 徐清风倒也没有客气,接了过来。 这玩意,他哪怕不用,收藏起来,过个几十年,换几套房子,也是挺香的。 要是留在二憨手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毁了。 至于绣春刀...二憨也给了徐清风。 在他看来,只要是风哥想要的,他都可以给。 谁让风哥对自己好呢。 “大憨二憨,以后有我一口吃的,便不会让你饿着,我知道,给钱你们你们也不会花,这样,你们以后就跟着我干活,包吃包住,我回头给你们这房子,推到重做了,如果有合适的女孩子,再给你们娶一房媳妇。” 徐清风对两兄弟保证道。 大憨二憨听到娶媳妇,那叫一个乐呵。 笑的脸都红了,像是害羞。 大憨的武器就简单了,一把开过锋的大刀,这玩意也是山洞捡的。 同样是古董。 他们两不喜欢绣春刀,觉得太娘们唧唧了,不如斧头和大刀,用的爽快。 “这些冷兵器,还是不如枪的威力大,回头我看能不能给你们弄几把猎枪来。”徐清风很快便带着两人,喊上大灰,出发进入了长白山。 路上,徐清风把玩着手中的弩。 “风哥,我们捡到这把弩的时候,其实旁边还有一个箭筒的,里面有不少箭矢,不过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一碰,那箭矢就化成了灰,嗐,这箭是我跟弟弟自己做的,你就凑合着用吧。”大憨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箭矢大部分都是木头制作的,几百年风蚀了也很正常。 这弩能保存下来,都已经很不错了,一把弩,其构造主要有四个部分:弩臂、弩弓、弓弦和发射装置。 弩臂是弩的支架,能够起到稳定弩的作用。 弩弓则是用来发射箭矢的核心部件。 弓弦连接弩弓和发射装置,用以传递力量。 这小小的弩,可是古人智慧的结晶。 早在汉朝的时候,华夏便以强弩而闻名于世。 ------------ 第51章 再次进山(加更) 发射装置包括弩机和扳机,弩机是控制箭矢发射的机关,扳机则用于触发弩机。 其实这就相当于升级版本的传统弓。 明代的弩已经可以做到连发了,这种弩也叫做诸葛连弩,诸葛弩。 弩的使用方法还是很简单的。 取一根箭矢放在弩槽内,然后拉紧弓弦,对准目标,最后扣动扳机,即可将箭矢发射出去。 弩的射程和威力,取决于弩弓的材质、弓弦的紧绷程度以及箭矢的质量。 徐清风见猎心喜,试验了一下。 只见他把弩装在了手臂上,然后装上了一根箭矢,对准了几十米开外的歪脖子树。 大憨和二憨看到徐清风打算射弩,连忙停下了脚步,饶有期待的看着徐清风。 “大哥,我觉得风哥的箭法肯定不错。” “那是必须的,等会风哥把箭射出,咱们就大声鼓掌。” “好,这个行...” ... 两人小声的嘀咕着。 随着咻的一声...箭矢射出。 大憨二憨在旁边连忙叫好,并且热烈的鼓起掌来。 然而,箭矢却射偏了。 “好...尴尬。”二憨人麻了。 大哥出的啥馊主意,还鼓掌,这下可好,马屁没拍到,拍到了马腿上。 “我还是不适合用这个,我还是用枪吧。”徐清风把诸葛连弩放在了身后的背篓里。 实则悄悄转移到了空间里,占用了一个仓库的格子。 如今的仓库还没满,格子有的多,存一把绣春刀和诸葛弩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枪,好帅啊,风哥,能给我玩玩吗?”大憨看到枪,那叫一个惊喜和羡慕。 只要是男的,大部分都抵挡不住枪的魅力。 哪怕是大憨和二憨。 他们以前没有玩过枪,因为没有这个条件。 徐清风大方的把98k递给了他们。 绣春刀和诸葛弩的价值,能抵得上一万把98k,甚至不止。 所以给他们玩一下怎么了。 等回头遇到了好的武器,徐清风也会购买几把,给他们装备上。 还有军子的猎枪,还欠着呢。 这几天在黑市,徐清风都没有遇到有卖枪的,所以也没办法。 “太帅了,这枪。”大憨拿着98k,依然是对准了那棵歪脖子树。 徐清风教他如何正确的拿枪,然后瞄准。 大憨开了一枪,没想到一枪命中歪脖子树,把歪脖子树的树身都给打掉了好大一块。 “你这枪感不错啊,很多人第一次玩枪,连枪都端不好,更别说命中了。”徐清风有些惊喜。 看来大憨有玩枪的天赋。 “啊这...风哥,我不是故意的,你刚才没有射中,我也不应该打中。”大憨却是有些惶恐不已。 “你这是说的啥啊,打中就是打中,没有打中就是没有打中,这个做不了假,也没有必要谦让,打中了那就是实力强。”徐清风哭笑不得的说道。 大憨对98k有些爱不释手,又打了一枪,这次依然命中。 要不是二憨急着要玩,他肯定要多玩一会。 徐清风告诉他们一些正确玩枪的方法,比如说一定不能拿着枪对着人。 这玩意要是走火了,可不是什么好玩的。 除了进山打猎,平时的时候,也尽量不要玩。 二憨的枪感没有大憨那么强,两枪只命中了一次。 但这已经让他十分高兴。 “风哥,这枪还是给你用吧,山里还是有些危险,我跟弟弟都有武器,你拿枪最合适。”大憨试玩了一会,又把98k还了回来。 就在他们聊天的功夫,大灰突然蹿了出去。 大灰跑出的同时,远处的草里,有一只野兔惊慌失措的想要逃走。 “风哥,看,野兔。”大憨连忙也拔腿追去。 但不一会,他就觉得自己追上去都多余。 因为大灰已经扑倒了兔子,几个回合撕咬下来,将野兔给叼了回来。 “大灰好强。”大憨激动的说道。 他们兄弟两,跟大灰相处还是挺愉快的。 大灰很聪明,知道这两兄弟心地不坏。 透过现象看本质。 徐清风摸了摸大灰的头,以示鼓励。 “我算是明白,风哥为啥要养大灰了,好家伙,这大灰天生就是猎犬。”二憨开口道。 他们不知道的是,大灰除了抓捕猎物,还可以找药材呢。 简直就是一条宝藏狗狗。 很快,徐清风又沉浸在采药的快乐中,无法自拔起来。 期间遇到的那些小猎物,根本都用不着徐清风出手。 把98k给大憨两兄弟,让他们玩去。 捎带着练练枪法。 子弹不值几个钱。 大灰是最忙碌的。 找猎物,找药材。 “风哥,你快来看这松树。” 徐清风刚找到一株天麻,收入空间,就听到了大憨的呼喊。 徐清风走过去一看,发现这松树的表面,被什么东西给蹭掉了好大一块。 “野猪,这肯定是野猪蹭掉的,野猪有蹭树的习惯,尤其是松树。”大憨激动的说道。 “没错,这是野猪留下的蹭树痕迹。”徐清风点了点头。 “风哥,我们要不要干它。”大憨兴奋的开口道。 干大野猪,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挑战啊。 “风哥,听说你之前进山遇到野猪受伤了,我们兄弟帮你报仇。”二憨补充道。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究竟是谁走漏的风声。”徐清风闻言也是乐了。 还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怕是整个林场都知道,他被野猪给拱下山了。 大憨眨了眨眼睛:“打死我也不说是军子告诉我们的。” 徐清风一头黑线???真有你的,大憨。 “让我想想。”徐清风沉吟起来。 对付野猪,可不像是对付野鸡野兔,这么轻松就可以搞定。 甚至比上次对付驼鹿还要凶险的多。 虽然说98k威力大,但野猪皮糙肉厚的,除非说一枪命中其要害部位,不然的话,三两枪不见得能打死。 因为长白山这边的野猪,体型十分庞大,在南方地区,可能三四百斤的野猪,就已经算是很大了。 但在东北,三四百斤的野猪,那都是等闲。 体型最庞大的野猪王,体重达到五六百斤的,都很常见。 这种野猪王,战斗力十分彪悍。 堪称是山林一霸。 哪怕遇到东北虎,都能抵抗一二。 (首秀了,数据很重要,求点催更和小礼物,ThankS♪(・ω・)ノ) ------------ 第52章 挖陷阱 看着给他报仇心切的憨憨两兄弟。 徐清风决定,干了。 今时不同往日。 他上次进山猎猪的时候,手里只有弹弓。 今天他没有弹弓,但有猎犬,有两个猛人帮手,有枪,遇到野猪,胜算还是挺大的。 最重要的是,野猪值钱啊。 一头野猪四五百斤,按照出肉率70%来算。 差不多三百斤猪肉。 如今的野猪肉,八毛钱一斤。 一头野猪能卖240块。 两头野猪,抵他爹在林场一年的工资。 这是一笔非常划算的生意。 也难怪,明知道打猎有风险,长白山地区还是有那么多猎户存在了。 有本事的话,这座大山,就是印钞机。 里面的动植物,都是行走的钞票,只等你去取。 听到徐清风说要干,憨憨两兄弟,顿时摩拳擦掌,有些激动不已。 “风哥,我这就去找野猪,都不用你出手,我跟我弟两个人,单挑野猪。”大憨拍着胸膛保证道。 二憨挠了挠头:“那个,哥,我们两个人,怎么能叫单挑呢?” 大憨回头拍了二憨一巴掌:“你这憨玩意,跟你哥这里秀智商吗?” 二憨好生委屈,分明是哥你说错了话,我给你指出错误,你还打人?没天理了哇。 “大憨,二憨,对付野猪得智取,找它硬碰硬不理智。”徐清风打断了他们两兄弟的谈话。 大憨二憨也不争执了,围了过来。 对于徐清风的话,他们还是言听计从的。 活脱脱两个小老弟。 “大憨,野猪很少有单独行动的,通常都是成群结队,你们两兄弟对付一头野猪可能能赢,要是对方是三五头,甚至十几头野猪呢?”徐清风正色对大憨说道。 他们两兄弟的实力毋庸置疑,身体素质摆在这里。 但对付皮糙肉厚的野猪,还是有些不够看的。 “风哥,你说的对,我都听你的。”大憨也不傻,听徐清风这么一说,顿时明白了。 还是要围绕着这棵树做文章。 徐清风看着眼前的松树。 “为啥?”大憨有些不太明白。 “因为野猪很聪明,生性狡诈的它们,同样很在意自身的安全,所以野猪蹭痒的地方,都是精挑细选的,而且地点也十分固定,就那几棵树...”徐清风说着在松树的表面摸了一把:“这树也是遭了老罪了,你看都快被野猪蹭去一半了。” 根据掉在地上的松树屑,还有一些野猪毛,徐清风判断,肯定不止一只野猪过来蹭。 这是一个野猪家族。 所以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守株待野猪! “老大,你懂的真多。”大憨听了徐清风的话,连忙竖起了大拇指。 “哥,你怎么不喊风哥,喊老大了,你改称呼也不通知我。”二憨有些不开森。 不过,老大这个称呼好像更适合。 “称呼什么随便了,大憨,二憨,你们在这里挖一个陷阱,不用太深,挖个2米左右就可以了。”徐清风跑到旁边的树后,不一会,从树后拿出了两把军工铲。 “老大,这铲子...”大憨和二憨看到徐清风手中的铲子,瞪大了眼睛,感觉脑子又不太灵光了起来。 啊这...脑子不够用了。 “只许你们在山里捡到大刀和弓弩,不许我捡到铲子啊,别愣着了,快干活。”徐清风咳嗽一声,说谎一点也不脸红。 当然,这种操作,徐清风只有在大憨二憨面前才会这样。 哄骗小孩,还是很容易的。 而且也不怕他们往外嚷嚷,谁会相信两个傻子说的话。 大憨和二憨猛地点头。 然后转头在空地上挖了起来。 陷阱挖了2米深,徐清风便喊停了。 对付野猪,这个深度已经够了。 宽度倒是挺宽,挖了两三米宽。 只要野猪过来蹭痒,这里都是必经之路。 肯定会掉进去。 “可以了,辛苦你们两兄弟了,吃点东西吧。”徐清风给了他们一些水和包子。 “包子还是热的。”大憨拿着包子,惊喜的说道。 两兄弟有包子吃,大灰自然也少不了。 只见大灰一口一个肉包子,尾巴摇的那叫一个欢。 有编制的日子就是好啊,前段时间风餐露宿,茹毛饮血的日子,大灰可是惨兮兮的。 “大灰,吃茶叶蛋吗?给。”徐清风还贴心的给大灰剥了一个茶叶蛋,塞到了大灰嘴里。 大灰呜咽一声,感动不已。 狗子何德何能,能让主人剥蛋。 徐清风也吃了一些东西,补充好体力。 几人又把陷阱附近的土给清理了,然后在表面盖上一些树枝和草。 伪装好陷阱,他们便离开了。 守株待野猪,不是说,就在这里蹲着。 因为不知道野猪什么时候会来蹭痒。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倒不如在附近的山林里转悠一下,看看有没有其他的收获。 “老大,我已经做好了标记。”大憨在附近的树上刻下了记号,等会他们就不会找不到这里了。 “好,我们走。”徐清风点了点头。 接下来,因为附近可能会有野猪出没,所以徐清风他们的行动也更小心了一些。 不像刚进山的时候,横行无忌。 “汪汪...”大灰依然在前面,充当先锋。 不一会,林子里传来了大灰的叫声。 这种便是发现了猎物,但是大灰能够应付,它自个上了。 发出叫声,让徐清风他们赶过去。 要是遇到大灰解决不了的猎物,它不会发出声音,而是会退回到徐清风身边,带着徐清风一起去狩猎。 这就是顶级猎犬的魅力了。 进可攻,退可守,十分的省心。 “老大,我看别的猎人都养好几条猎犬,你也可以多养几条,这样猎犬可以配合狩猎,更厉害。”大憨对徐清风说道。 “你还知道这些?可以啊。”徐清风看向大憨,竖起了大拇指。 大憨说的不错。 通常一个猎人,麾下会有好几只猎犬,这些猎犬是可以打配合的。 而且猎犬之间,也是有分工合作的。 不过,好的猎犬也难找。 尤其是大灰这种。 徐清风倒是想要给大灰找几个小弟,减轻一下大灰的工作量。 “老大,你想要猎犬吗?想要猎犬的话,我知道哪里有。”大憨嘿嘿一笑,看向徐清风:“你要是想要猎犬的话,说一声,我跟弟弟晚上去偷...” ------------ 第53章 请鹿入瓮 (前一章陷阱挖浅了,修改了一下,1米深的陷阱改成了2米,不影响阅读,跟各位彦祖说一下) “偷?你们虎啊,怎么能偷东西,等会被人抓住。”徐清风拍了拍大憨的头:“你老大我有钱,哪里有猎犬,你告诉我,我去买就可以了,记住,以后跟着我身边,这种小偷小摸就不要了,咱们要遵纪守法,做个好人。” 大憨二憨被徐清风数落了一通,也不恼,点头称是。 大憨把哪里有猎犬告诉了徐清风。 就是村里的一个老猎人家里。 以前老猎人进山打猎的时候,从大憨二憨门前过,大憨看到的。 不过这两年猎人老了,没有进山了。 所以大憨也不确定,猎犬还在不在。 “我知道了,回头我去找找看。”徐清风点了点头。 村里猎人不多,只有七八户,养猎犬的就两三户,根据大憨描述,是个老头,很快徐清风便知道是谁了。 他手里是有几条好猎犬,而是这个猎人年事已高,打猎那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说不定还真的能从他手里,把猎犬给买来。 “大憨,这个消息对我很有用,谢谢了。”徐清风对大憨开口道。 大憨也为自己能帮到老大而高兴。 谈话间,他们来到了大灰的身边。 大灰嘴里多了一只飞龙。 这只飞龙居然还活着。 不过大灰似乎有些受伤,徐清风把飞龙收好,给大灰检查伤势。 应该是刚才追飞龙的时候,摔了一跤,崴了前脚,问题不大。 休息个一两天就能够好。 “下次要是追不上,就不要硬追,我一枪的事情。”徐清风拍了拍大灰的头,开口道。 算了,跟狗说,它也听不懂啊。 徐清风把飞龙收入了空间,留着育种。 长白山八十年代,飞龙的数量也不多了,但徐清风有空间,以空间的流速,繁殖飞龙再合适不过了,而且空间还没有冬天,相信不到一个月,空间的那些野鸡野鸭野兔,数量便会迎来一个大爆发。 但,也只能养养这些小动物,还有鱼。 大型的猛兽,还是没法饲养。 包括野猪,徐清风发现空间解锁的那些可养殖的动物,数量和种类,还是有局限性的。 但也足够了,靠着这些,足够让徐清风以后再不为钱财发愁,财富自由。 当上八十年代的万元户,甚至十万元户,百万元户。 “还能走吗?”徐清风示意大灰走两步。 大灰弓着前脚,三只脚走了几步。 有些滑稽。 “行了,接下来别追猎物了,回去休息两天。”徐清风不厚道的笑出了声。 用枪打飞龙,还是不好,98k威力太大了,这也是一个弊端。 容易把飞龙打烂。 徐清风觉得,回去还是得练练弩。 把准度提上去,以后遇到野鸡野鸭,野兔这些,用弩箭就挺合适的。 而且还可以连发,杀伤力不俗。 “老大,你看,那是什么?好像是驼鹿啊,不过这驼鹿个头有点小,不如昨天老大你卖的那头。” 就在这时,二憨跑过来,他发现了一个好东西。 “不是驼鹿,而是马鹿。”徐清风跟着二憨,来到了他发现马鹿的位置,看了一眼,开口道。 “管它是驼鹿和马鹿,看我去生擒了它。”大憨拿着大刀,跃跃欲试,想要冲过去。 徐清风也正有此意,不过不能像大憨这么莽撞就冲出去。 长白山地区的野生马鹿,是所有马鹿亚种里,体型最健壮、最珍贵的一支。 东北三宝之一的鹿茸,并非只有梅花鹿的鹿角,才能产出。 跟梅花鹿一样,马鹿同样也拥有高品质的鹿茸。 徐清风喊住了大憨:“大憨,二憨,我想要一头鹿来拉车,所以,咱们活捉它,绕过去,把这头鹿往刚才挖的陷阱处赶。” 大憨和二憨当即点了点头:“行,活捉它,二憨你往东,我往西,老大你局中策应。” 本来大灰能够派上大用场的,但折了脚,徐清风也就没让它上。 大灰的重要性,可比一头马鹿要大的多。 今天进山,不说抓的那些野兔和飞龙,就是药材,也带着徐清风找了十几株。 其中还有一株灵芝。 “大灰,你跟着我。”徐清风叮嘱大灰。 大灰呜咽一声,点了点头。 大憨二憨悄悄从旁边绕远了一些距离,接近了马鹿。 徐清风手里拿着一个望远镜,观察着马鹿的动向。 马鹿也是一种神兽。 说神兽,是指它的长相十分奇怪。 如果是驼鹿是四不像的话,那马鹿便是马+鹿的结合。 马鹿的头上,长着硕大的鹿角,但它的身体,却宛如一匹骏马。 赵高当年,要是指着这玩意,说这是马。 估计那些文武百官也会迷糊。 因为它除了头上长角,其余跟马也没有什么区别。 马鹿,是世界上体型第二大的鹿科动物。 仅次于驼鹿。 身躯庞大,体格健壮,拉车那是绰绰有余了。 甚至比驼鹿更适合。 因为驼鹿难以掌控,而马鹿则刚好。 这头马鹿低头在地上吃着草,它做梦都不会想到,此时此刻,在这深山老林里,会有一群老六,把它给包围了。 并且谋划着,要把它带回去拉大车。 大憨和二憨就位了之后,对徐清风比了个手势。 徐清风示意行动开始。 大憨二憨突然冲出了山林,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朝着马鹿跑去。 正在吃草的马鹿,吓得跳了起来。 哟哟叫了一声,马鹿朝着四周看了一眼,发现两个彪形大汉,凶神恶煞朝着自己跑来,马鹿整个鹿都傻了,连忙撒腿就跑。 大憨二憨一东一西,徐清风在后。 三面合围,马鹿只剩下了前面这一条路可走。 大憨用刀拍打着手中的铁,发出阵阵怒吼。 马鹿惊慌失措下,朝着前面夺路而逃。 而他们此前挖的陷阱,刚好派上了用场。 徐清风眼看着马鹿掉进了陷阱。 “完美。”几人赶到了陷阱旁边。 马鹿的弹跳力还是很厉害的,想要从陷阱里跳上来,被大憨一棍子又给砸了下去。 “哥,别太用力,还要马鹿拉车呢。”二憨看到马鹿被敲了一棒子,那叫一个心疼哟。 ------------ 第54章 马鹿 “你懂个锤子,就是要把它打服,野生的动物,跟家里养的不一样,野性难驯。”大憨开口道。 “不信的话,你问老大。” 二憨听到他哥这么说,也迷糊了,难道真的是这样。 徐清风微微一笑,让二憨不要担心,这马鹿皮糙肉厚着呢,打几下打不坏。 二憨这才放下心来。 马鹿虽然是食草动物,生性胆小,但也不是什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乖宝宝。 此时挨了大憨的打,当即想要用角来顶大憨。 “还敢反抗。”大憨扔掉手里的棍子,两只手抓住了马鹿。 力大如牛的他,跟马鹿角力,也丝毫不落下风。 不一会,马鹿的角被大憨给掰折了。 二憨更是跳上了马鹿的背上,用沙包大的拳头锤。 两兄弟这野蛮和彪悍,让徐清风有些傻眼。 好家伙,他真担心马鹿被他们给玩坏了。 不一会,马鹿便放弃了挣扎。 看样子是屈服了。 “不服,打一顿就服了,弟弟,看我这办法怎么样。”大憨给马鹿的脖子上套上了绳子。 鹿车上路,指日可待。 本来徐清风还打算跟村长说说,能不能把驴车买下来的,但现在有了这马鹿,自然就没有必要买驴了。 驴这玩意,太过惫懒,俗话说,懒驴上磨屎尿多,脾气还倔。 打着不走还倒退。 相比之下,如果能把这马鹿驯服成拉车的坐骑,那可太香了。 关键是不花钱,免费得来的。 “一头够不够?老大,我回头要是碰见马鹿,再给你多抓一头来。”大憨对徐清风说道。 “够了,不用再抓了,其实我们也是凑巧,在这里遇到了马鹿,又凑巧提前挖了陷阱,刚好派上了用场,如果没有这陷阱,想要抓住这马鹿还是挺难的。”徐清风对大憨说道。 大憨点了点头:“是啊,没想到这陷阱没有抓住野猪,反而抓住了马鹿,嘿嘿。” 这就叫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不过相比于野猪,徐清风显然更中意这马鹿。 刚才大憨掰折的鹿角也不能浪费,徐清风捡了起来,收好。 马鹿的鹿茸虽然不如梅花鹿的值钱,却也价值不菲。 野生的鹿茸,都是论克卖的,一克2毛钱。 这两只鹿角,差不多有2-3斤。 按1000g来算,那就是200块。 徐清风眼前一亮,这真是意外之财。 “抓了马鹿,飞龙,这一趟进山,已经收获很大了,我们把陷阱复原,然后就回去吧。”徐清风对大憨二憨两兄弟说道。 这马鹿也没法牵着满山逛,加上大灰又崴了脚,徐清风当然也就见好就收了。 打猎来日方长。 大憨点了点头,他看了看这陷阱,总觉得还有什么不足。 “老大,你要活捉野猪吗?”大憨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摇了摇头,活捉野猪做啥? 他又不需要野猪拉车,当然是噶了去卖肉啊。 活的野猪,还难杀呢。 “那我们为什么不在陷阱里,布置一些尖刺的木头呢?这样野猪掉下去,就被扎穿了,如果什么都不布置,野猪没准掉进去又能逃出来呢。”大憨这会居然智商上线了。 说出了一番让徐清风都有些震撼的话。 “大憨,你说的很对,我这就去弄几根木头来,削尖了,插在陷阱里,不过既然弄了陷阱,那还是在附近多做标记,以免有猎人误入陷阱受伤。”徐清风开口道。 不一会,升级版的陷阱便弄好了。 三人这才带着马鹿下山。 回到了家里,徐清风把爷爷家的后院,重新拾辍了一下,清理出一个房间,用来关马鹿。 徐清风从空间弄了一些野菜出来,喂马鹿。 “大憨二憨,你们搬过来住吧。”徐清风看着爷爷家的空房子,对大憨说道。 他本来是想要把大憨家里修葺一下的,但他们的房子实在是太破了,修葺等于是重做。 还不如他爷爷家呢。 所以徐清风想了想,还不如让大憨和二憨两兄弟搬到爷爷家里来住。 反正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印象里,这房子还挺牢固的,要不是98年涨水,这屋子都不会倒。 空着也着实可惜。 “这可以吗?”大憨连忙摆手:“我们会把爷爷的房子弄脏的,还是不要了。” “我以前问过爷爷,爷爷说,你们都是好孩子,他的房子愿意给好孩子住,再说了,弄脏了,你们不是会打扫吗?我看这院子就收拾的挺干净啊。”徐清风开口道。 “这...”大憨和二憨对视一眼,眼里都多了一丝渴望。 很快,他们便答应了。 “住在爷爷家,得帮我照顾大灰和马鹿,他们吃的东西,我会留一些,一日三餐按时按点喂就可以了。”徐清风对两兄弟说道。 大憨呃了一声:“狗也要一日三餐?我跟弟弟以前一日三餐都没有吃饱过啊。” 大灰似乎听懂了大憨的话,汪汪叫了起来,骂骂咧咧的。 狗怎么就不能一日三餐了。 “大灰不一样,它是我们的朋友,另外,以后你们也是一日三餐,管饱。”徐清风把空间的那些粮食,米面粮油都拿了出来。 这些够两兄弟吃很久了。 不够了,回头去黑市买就是。 徐清风赶着驴车,去帮大憨二憨搬家。 “老大,你对我们太好了,我们都不知道怎么报答你,以后你有需要到我们的,我跟弟弟刀山火海,眉头都不皱一下。”大憨感慨的对徐清风说道。 “行了,你们就安顿在这里吧,我先回去了,明天早上过来接你们。”徐清风跟两兄弟告别,去松花江边上,看看下午他哥和军子有没有钓上来鱼。 军子看到徐清风,便拉着徐清风去看水桶。 徐清风瞅着军子那得瑟的劲,便知道,今天下午,可能收获不会少。 “风哥,你快夸夸我,我今天撒网,捞了至少有一百斤的鱼,怎么样?是不是进步神速。”军子激动的说道。 “可以啊,军子,厉害。”徐清风看到水桶里的鱼,也有些惊讶。 看来军子钓鱼是真的有天赋。 ------------ 第55章 自行车 解锁了撒网技能的军子,已经有了松花江渔王的潜力。 徐清风觉得给他十块钱一天,有些少了。 于是跟军子商量了一下,把十块钱工资,换成了跟他哥一样的按照比例抽成。 虽然说兄弟之间不必算的那么清楚。 但徐清风也不想太占军子便宜。 钓鱼捕鱼,放地笼,徐清风打算逐步把这件事情,交给哥哥和军子来做。 而他则是打算把重心放在长白山。 无论是山里的动物还是药材,来钱都比抓鱼来的快。 所以在鱼的分成上,徐清风便打算给他哥还有军子多一些。 其实十块钱一天,军子他都已经很满足了。 谁能想到,抓鱼能这么赚钱。 “风哥,你下午进山有什么收获吗?”军子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当然,抓了一头马鹿,回头说不定咱们去林场就是赶鹿车去了,而不是这驴车。’ 听到徐清风的话,军子和徐秋生全部都惊讶不已。 好家伙,这马鹿都能抓到? 夕阳西下,徐清风几人带着下午的收获,回到了家里。 鱼全部都倒入小池塘。 差不多也到饭点了。 这几天,自从徐清风赚了钱后,家里的伙食明显好了不少。 按军子的话来说,就是堪比国营饭店的标准,而大娘的厨艺还要更甚国营饭店厨师一头。 可把何春花给乐的。 直夸军子这小子情商高,会说话。 以后娶媳妇肯定不愁。 徐清风听到这里,顿感不妙,连忙夹了菜,去院子里吃。 果然,下一秒,他妈便说起了给他做媒的事情。 徐清风一头黑线:“妈,这个真不急,我还没有走出上一段感情失败的阴影呢。” “你有屁个阴影,这次是你大伯母保媒,说的是她家里的外甥女,姑娘长的水灵着呢,还有正式的工作单位,这个真不错,是镇上纺织厂的女工,据说在他们厂里还是厂花,我已经跟你大伯母说好了啊,后天,你去你大伯家串个门,你大伯母会把女孩子喊过来吃个晚饭,见个面...” 徐清风虽然已经夹了菜,但还是没有躲掉。 “我一个无业游民,哪里配得上有单位的,妈,这没戏的。”徐清风摊摊手。 “成不成暂且先不提吧,你去吃个饭,见个面再说。”何春花瞪了徐清风一眼。 徐清风举手投降:“行吧,那我先说好,就吃个饭,就回来了,你儿子我现在一心只想赚钱,不想谈感情。” “成家立业,成家还在立业前,你妈我是过来人,不会骗你。”何春花开口道。 军子在旁边憋着笑。 还好他年龄比风哥小两岁,所以他爹倒也不急着给他说媳妇。 不然的话,估计他也会跟风哥一样。 吃饭的时候,徐清风把让大憨二憨住爷爷房子的事情,告诉了他妈。 “反正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他们两兄弟也着实可怜,所以我就让他们住了,当然,那房子不是我们一家的,还有大伯和二伯的份,所以我打算,给大伯和二伯一些钱,就当做是我把老房子买下来了...妈,你看怎么样?”徐清风跟何春花商量道。 何春花听了徐清风的话,点了点头:“这样也好,我听你哥讲了,今天去林场的时候,你遇到了扒手,还是他们出手帮助的他,我觉得他们心地其实也不坏,你做的很对。” 征得何春花的同意,徐清风按照七十年代的物价,拿出了三百块钱。 乡下老房子不值钱,加上爷爷奶奶那房子位置太偏,差不多也就值个450块。 三兄弟分,150元一人。 何春花只拿了150过去:“你大伯的钱,你后天自己给他送去。” 徐清风... 不是,妈,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吗? 看来这顿饭是躲不掉了。 何春花微微一笑:“那女孩子真的不错,你回头见了,肯定喜欢。” ... 吃过饭,徐清风跟军子出门了。 他是去买自行车的。 军子跟徐清风一起来到了买他家自行车的徐富贵家里,。 徐清风还拿了一些礼物上门。 伸手不打笑脸人。 “叔,在家呢?”徐清风敲了门,不一会,门便开了。 徐富贵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农家汉。 看到徐清风上门,露出了微笑:“是和平家的二小子啊,快进来坐,孩子她妈,快倒水,吃过饭没,没吃饭的话,在家里吃点?” 徐清风连忙表示吃过了,不用。 不一会,徐清风便看到了他的那辆自行车,说实话,跟这车,他没有什么感情。 前世今生,两世都没有骑过一回。 但他又有不得不赎回去的理由。 “叔,我有一个不情之请啊,就是我之前不是受伤,家里缺钱,把这车卖给了你,但如今我赚了一些钱,想要买回去,在你先前买车的基础上,我多给你十块钱,你看怎么样?”徐清风开口道。 徐富贵跟他媳妇合计了一下,觉得这车买回来,他也不骑,放在那里当摆设,加上徐清风这么有诚意,倒也不好拒绝。 于是徐清风付了150块钱后,把这辆永久牌自行车又给赎了回去。 这年头的自行车,二八大杠,质量杠杠的。 骑个十年不成问题。 “风哥,给我骑会,好吗?求你了。”军子对自行车也是十分感兴趣。 他早就想要一辆自行车了,他家有一辆自行车,但是他爹骑的,没他骑的份。 徐清风大方的把车给了军子:“想骑就拿去骑吧。” 军子感慨徐清风的大方:“风哥,你比我亲哥还要亲啊,这可是自行车,村里拢共也没有几辆,有些人骑完了之后,连上面的灰都会抹干净,宝贝什么一样。” “你也说了,那是别人,在我眼里,就是一个铁疙瘩。”徐清风开口道。 他前世虽然混的不咋地,但也摸过小车。 对自行车,真的没啥感觉。 放在后世,这玩意就是共享的命。 军子骑上车,在村里溜达起来,那叫一个高兴。 徐清风呼吸着79年的新鲜空气,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 第56章 七十年代的快乐 看着满村蹬自行车,笑容满面的军子。 徐清风不由感慨,这年头的笑容是真的纯真啊。 而且很容易满足。 七十年代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骑个自行车,都能美得没边了。 后世,这种笑容越发的少见了。 社会内卷,房贷车贷彩礼三座大山,压的年轻人喘不过气来。 吃的食品也被屡屡爆出安全问题,各种病层出不穷。 压力大,活的累。 哪像现在,别看科技不如后世发达,生活不如后世便利,吃的不如后世丰富,大部分人也没啥钱。 但除了这些物质条件外,七十年代的精神世界,却又比后世要富裕的多。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活节奏慢,才能静下心来,看周围的风景,跟身边的人交流谈心。 不一会,军子兜了一圈,回到了徐清风身边,把自行车全须全尾的还到了徐清风手里。 “村里道路不平,风哥,你平时骑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尽量绕着坑,不然磕了震了,车子容易坏。”军子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拍了拍车后座,让军子坐上来,他骑车送军子回家。 “我就不坐了,这里离我家就几步路,我走回去。”军子摆了摆手。 “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还得去林场。”徐清风对军子说道。 跟军子分别后,徐清风骑车回家,路上遇到一些村民,看到徐清风骑着自行车,纷纷停下脚步,跟徐清风打招呼。 “呀,这不是和平家的二小子吗?这几天听说你赚钱了啊,在林场那边做买卖?真的不抓了?” “好家伙,自行车都骑上了,看来是真的赚了不少钱。” ... 村民也都知道徐家因为此前徐清风受伤,把家里置办的两大件都卖了的事情,此时徐清风又骑上了自行车,说明是赚了钱又给买回来了,这在没啥新鲜事的村子里,也算是头条了。 此时村子里大部分家庭,已经吃过了晚饭,趁着天还没完全黑,出来溜达。 有几个小孩子,手里拎着自制的松明子灯笼,满大街跑来跑去。 徐清风于是停下来,跟他们说了会话。 这年头除了极个别的极品邻居,大部分的邻里关系,还是比较和睦的。 “对,李婶,现在上面放开了,还支持做小生意了,不抓了。” “赚了点钱,但不多,毕竟刚起步嘛。” “有辆代步的车子,出行方便一些。” ... 也有人询问徐清风是做什么生意,徐清风倒也没有瞒着他们。 因为去林场看一眼,就知道的事情,能瞒的住吗? “就松花江里捞点鱼去卖,起初只有我一个人卖鱼,现在好几家了,生意不好做啊...”徐清风感慨道。 这倒是真的,跟风很正常的,林场一代,大部分的村子,都是依山傍水的,这松花江地域广袤,里面的鱼,又是无主之物,你能捞,别人自然也能抓。 钓鱼也没啥技术含量。 三岁小孩,用棍子做根钓竿,没准都能钓上两三斤的鱼。 村里人听了徐清风的话,也纷纷点头。 是这个道理。 不过话又说回来,钓几条鱼回家吃,这不难。 但想要抓几百斤的鱼去卖,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不是吃这碗饭的人,压根就做不到。 “大爷大娘,想要赚钱的话,还有很多路子呢,你们家里有没有什么山货,干蘑,药材啥的,可以卖给我,我都收,干蘑五毛钱一斤,药材的话,要看品质定价。”徐清风趁机给自己打了个小广告。 虽然徐清风自个进山采药,空间种植,但数量太多的话,怕是也说不太过去,所以他早就想好了,等有点钱了,就可以跟村民收购,这样的话,手里的药材,来路就正了。 “真的可以吗?” 在场那些村民,听了徐清风的话,纷纷激动起来。 “当然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们还不相信啊。”徐清风微微一笑。 ... 看着这些村民激动的神色,徐清风目的已达到,便也没有多逗留,又聊了几句,就回家了。 而大半个村子,却因为徐清风的这话,而半宿没有睡好。 第二天一大早,何春花起床看到屋子外站着十几个村民,吓了一跳。 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 可看这些人手里都拿着不少的山货,笑呵呵的,她又迷茫了。 “这是咋了,你们大早上不睡觉,上俺们家门口做啥?”何春花询问了一声。 “清风他妈,清风昨天夜里,不是说要收山货吗?我家里正好还有一些存货,想要拿过来,给他看看,能不能卖钱,价格少一些也没啥,反正都是不怎么值钱的玩意。”村民解释道。 过了会,何春花这才明白了这些人的来意。 “我去喊清风,你们在这里稍等。”何春花来到了徐清风的房间门口,大力拍起了门。 这孩子,怎么闹出这么大的事情,还睡得着。 何春花都被吓的完全清醒了。 徐清风迷迷糊糊的,被拍门声给吵醒了,披上衣服,打开门,便看到老妈那面无表情的样子。 “你小子,真是不让人省心,是你放出话,要收山货的?你哪来的那么多钱?要知道整个村子的山货,可不是一笔小数字。”何春花担忧的看着小儿子。 还有这么多山货,销路怎么办? 要是卖不出去,砸手里,那可太闹心了。 徐清风打了个哈欠:“妈,我当是什么事呢,就这啊,放心吧,我有办法卖出去。” 如今,市场改革后,全国药材市场复苏,接下来,全国各地的药商,都会蜂拥而至长白山地区。 这些山货和药材,过不久,价格便会翻好几倍。 当然,这些话,跟何春花说,她肯定是不会相信的。 “你就折腾吧,赚点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何春花看到言之凿凿的儿子,摇了摇头。 “妈,有人来卖山货了?”徐清风询问道。 何春花点了点头:“还不少呢。” 徐清风连忙把身后的几张硬纸板拿了出来,这些都是他昨天晚上连夜写的。 苍术,3毛一斤。 天麻,5毛一斤。 田七,6毛一斤。 茯苓,3毛一斤。 ...等等。 各种常见的药材,价格都已经标注好了。 除了药材,还有各种山货,干蘑、猴头、雪蛤、松茸、元蘑等的价格。 ------------ 第57章 收山货 “这写的啥啊,我也不认识字。” 何春花大字不认识几个,只认识上面的345... 义务教育是在86年才开始普及。 在此之前,虽然也有开展普及扫盲班,扫盲运动。 但很多农村地区的人,文化程度依然很低。 不只是何春花,他们这个年纪往上的人,基本上都没有上过学。 徐清风他们这一辈,大部分都上过几年学,认识字的就多了。 不过这年代,上学是需要钱的,五块钱一个学期,别小看这五块钱,很多人便是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回家放牛了。 徐清风他们家条件还可以,所以徐清风,徐秋生都上了高中毕业。 要不是当初上学的时候,还没有恢复高考,徐秋生和徐清风估计也会考个大学。 “哥,你来给大家伙说说这个价格。”徐清风喊来了徐秋生。 他则是去房间拿来了手杆称。 既然打算长期做生意,手杆称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前几年的时候,不允许做生意,所以称还挺少见的。 徐清风也是运气好,前天才在黑市淘到了一杆。 杆秤,这玩意早就有了。 据说是春秋时期的首富,范蠡发明的。 后面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推及全国。 这手杆秤,便是利用杠杆原理,来称货物重量的简易衡器。 手杆称有三个组成部分,秤杆、秤砣、秤盘。 电子秤没有普及的时代,做生意便全靠这个。 还是比较简单,易携带的。 小摊贩,带上一杆杆秤,走街串巷,有人买东西的时候,便拿出来,一握秤杆,挂好秤砣,栓好秤盘,便可以进行买卖了。 不用的时候,将秤砣放在筐子里,杆秤则是别在腰间。 十分形象。 除了这个,还有算盘,都是后世很难看到的物件了。 但在七八十年代,经济刚复苏的时候,却是做生意人必不可缺的两个东西。 徐秋生知道弟弟要收药材和山货后,也来打帮手。 “这上面是药材的名字和对应的价格,苍术,3毛...”徐秋生跟村民解释起来。 不一会,大家伙也都知道了不同药材对应的价格。 军子也来了。 徐秋生,大嫂李如月,徐清风加上军子四人,根据相应的价格,称重,算钱。 不一会,便付出去一百多块钱。 何春花在旁边看的那叫一个心疼。 在她看来,这山货和药材,这么多,要卖掉,得卖到什么猴年马月去。 不过吧,当着外人面,她也没有多说什么。 虽然徐清风是她儿子,却也是老爷们。 东北的老少爷们,都是好面子的。 她哪怕再不开心,也不会当着村里人的面,说徐清风的不是。 相反,还会给徐清风牵袋子。 收购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徐清风总共收了300块钱的山货和药材。 “弟弟,你收这些做什么?”徐秋生有些好奇的询问徐清风。 在黑市,虽然也有卖这些的,但生意不咋地。 还不如他们卖鱼和野菜呢。 “哥,我自然大有用处,不过现在先卖个关子,商业机密。”徐清风微微一笑。 “行吧,那我就不问了,你心里有数就行。”徐秋生点了点头,跟军子去池塘里捞鱼去了。 因为收购药材,耽搁了一些时间,所以徐清风他们今天顾不上在家里吃早餐,拿了一些馒头和窝窝头,带到路上去吃。 徐清风告诉大嫂,如果白天有人来卖药材的话,就先收下。 他留了一些钱,放在大嫂身上。 如果这些钱不够的话,就先打条子,等他回来再付。 “放心吧,弟弟,你嫂子准给你弄的妥妥的。”李如月开口道。 “妈也会帮衬的。”何春花也说道:“就是,清风,这收药材收到多少才是个头啊?” “先收着,反正啊,到最后肯定不愁卖的,你就放心吧。”徐清风笑着说道。 他可是知道,那群来自南方的药材收购商有多么的疯狂。 这几天,徐秋生在林场跟着徐清风帮忙,虽然才两三天,但已经赚了六七十块钱了,这些钱,让大哥大嫂的感情都变得如胶似漆了起来。 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有钱,能够减少很多家庭矛盾。 出门,弯了一脚路,喊上大憨两兄弟,挖野菜,去林场。 这也是未来一段时间,徐清风他们生活的节奏。 除了刮风下雨。 刮风下雨的话,徐清风便会休息一天。 钱是赚不完的。 到了黑市后,徐清风把摊位先支棱开,然后去食堂送货。 依然是50斤鱼,300斤野菜。 孙主任心情不错,亲自接待了徐清风,昨天驼鹿肉大受欢迎,食堂也在职工大会上受到了厂长表扬。 他询问徐清风,能不能再弄一些山珍野味来。 徐清风眼前一亮,当即告诉孙主任,他尽力而为。 ... 出了食堂,徐清风去供销社转了转,购买了一些东西,然后再去黑市,跟他哥和军子几人汇合。 不到中午,野菜和鱼卖的七七八八了。 徐清风依然选择把剩下的半卖半送,清完了之后,带着几人在国营饭店吃了饭。 回到村子,徐清风去了村里的木匠家里一趟,托木匠打一个架子车,大小和尺寸,参考牛车。 这个时候,农村已经淘汰了老式的木头轮子架子车。 而是使用的橡胶充气轮胎。 车身长约2.5米、宽1.5米,为铁木结构,厚实坚硬的辕木,穿过厚实的车身板底部,打造的车身十分结实、牢固。 徐清风小的时候,这种新式牛车便已经出现,还可供人乘坐。 那个时候,还没有班车,去林场都是坐这个。 是当时的重要交通工具。 价格倒是不贵,20块就可以搞定,还是牲口值钱。 不过吧,徐清风是山里抓的马鹿,所以一分钱没花,这还是很爽的。 等马鹿上岗后,就不用去村长家里借驴车了,虽然村长没有说啥,但长期借,难免会让人心里不舒服。 徐清风也是可以理解的。 就好比你家的东西,邻居老是来借,哪怕会给一些报酬,你也会烦。 ------------ 第58章 追击受伤的野猪 搞定了架子车的事情,约定好第二天交货。 徐清风便离开了。 今天又要重新挑选放地笼的地点了。 这次徐清风没有帮忙,而是让他哥和军子自己挑选地点。 寻找天然鱼窝的方法和诀窍,他都已经教给了军子和他哥。 所以,这个时候,也该让他们自己去尝试着寻找鱼窝。 如果找的位置不对的话,徐清风则会加以指点。 找个一两次,以后就不用徐清风帮忙看了。 “风哥,你啥时候,跟我们钓鱼啊。”军子对徐清风问道。 这两天,徐清风老是往山里跑,已经好几天没有钓鱼了。 “钓鱼有你们不就好了,我昨天在山里挖了个陷阱,寻思着能不能抓一头野猪,回头让你们实现猪肉自由。”徐清风开口道。 钓鱼不需要那么多人。 而且,如今有渔网了,更是解放了生产力。 其实他们都不需要钓鱼,家里的鱼便可以卖好几天了。 徐清风空间的鱼也逐渐形成了规模。 这些天,空间的那些野菜,有很大一部分,都喂鱼和饲养野鸡野鸭野兔了。 如今地里的野菜,也差不多可以采摘了,到时候,食堂也就不收野菜了,这些野菜作为家禽和鱼的饲料,徐清风觉得这还挺好的。 可以充分利用上。 除了野菜,徐清风也在黑市买了一些粮食种子,在空间种植了一些大米,玉米和小麦,这些都是可以作为饲料的。 “猪肉自由?那感情好,风哥,我这些天吃鱼都吃腻了,要是有猪肉可太香了。”军子咽了咽口水,开口道。 “弟弟,野猪性情凶猛,野性难驯,你可千万要小心,不要重蹈上次的覆辙。”徐秋生叮嘱徐清风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放心吧,哥,我这次不跟野猪正面刚,挖陷阱,用智慧。’ 徐秋生微微一笑,也不再说啥。 不一会,徐秋生和军子找到了一处鱼窝。 两人还知道听听对方的意见,最后才做出了决定。 徐清风看了看这里,的确是个不错的钓位,看来他们已经不需要自己指点了。 他也就放下心来,带着大憨二憨进山了。 “老大,我昨天做梦,有好几头野猪掉到我们的陷阱里去了。”大憨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听到大憨的话,顿时乐了:“是吗?这是一个好兆头啊。” 二憨给他哥泼了一盆冷水:“哥,陷阱就那么大,掉一头野猪进去,都快塞满了,还掉好几头,叠罗汉呀...” “会不会说话,你这虎孩子。”大憨顿时怒了,用降弟十八掌招呼。 三人很快抵达了昨天挖陷阱的地点。 看到陷阱已经被破坏了,陷阱里面还有一些血迹。 “什么情况?这是有野猪掉进去,然后逃走了?”大憨看到这一幕,顿时整不会了。 徐清风沿着陷阱的边缘,跳下了陷阱,检查了一下地面的血迹,还有一些野猪的鬃毛,基本上可以确定,大憨说的是真的。 “这血已经凝固了,说明时间不短,很有可能早上野猪就掉进陷阱了,不过这野猪受伤不轻,肯定跑不远,走,咱们沿着血迹追看看。”徐清风伸出手,大憨把徐清风从陷阱拉上来。 “老大,哥,血迹朝着这边去的。”二憨看到附近的草丛,有血迹。 歪歪扭扭,朝着远处而去。 “走,跟上去看看,大灰,你腿好了吗?没有好的话,就跟在我身边。”徐清风摸了摸大灰的狗头,关心的问了一声。 大灰跳了几下,示意自己没事了。 狗子的恢复能力还是很强的。 看到大灰没事,徐清风还是很高兴的。 一行人跟随着森林里的血迹,来到了一个小河边。 “山高林密,大家注意警戒。”徐清风提醒大憨两兄弟。 他也握紧了手里的98k。 “这野猪血迹到这里便消失了,我想是过河了。”徐清风猜测道。 “不对,老大,你想啊,野猪过了河,要是上岸的话,对面肯定也会留下血迹啊,怎么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呢?”大憨有些不解。 “我说这野猪的血可真够多的,流了一路,换做是人的话,早就血流干了。”二憨嘀咕了一句。 “大灰,你去对面的草丛里闻闻。”徐清风对大灰说道。 眼下地上的血迹是消失了,可他们还有大灰的狗鼻子。 大灰趟过河流,去对面嗅了嗅,然后摇了摇狗头,示意野猪没有过河。 徐清风看到这河流不深,大概只没到脚脖子,便跟大憨二憨分开,沿着河流上下,找寻起来。 不一会,往下游大概走了一两分钟,徐清风便有了发现。 血迹重新出现了,野猪大概是涉水到此处,才上的岸。 徐清风于是让大灰去上游,把大憨和二憨喊了回来。 等了一会,大憨二憨便来到了徐清风身边。 “老大,你看这是啥?”大憨手里抓着一条鱼,兴奋的跟徐清风展示。 此去上游,他们虽然没有发现野猪的踪影,但却逮了一条鱼。 “徒手抓鱼,可以的。”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 虽然他现在对鱼已经不感冒了,家里最不缺的便是鱼了,但大憨二憨抓了鱼,徐清风觉得,还是应该予以鼓励的。 很快,几人把目光放在河边重新的血迹上。 “这野猪未免也太聪明了吧,它还知道用水掩盖自己的踪迹。”徐清风有些惊讶。 难怪有人说,猪是很聪明的动物。 野猪的智慧不容小觑。 不过流了这么多血,这野猪想必也是强弩之末了。 从河边继续接着追踪,约莫五分钟后,大灰首先发出了预警,叫了起来。 徐清风很快便看到了前方的空地上,一头野猪,倒在地上。 “老大,这肯定是那头野猪,你看,它腹部还有伤口呢。” “它生命力可真够顽强的,肚子都被扎穿了,还能走这么远。” “可让我们一顿好找。” ... 大憨二憨拿着大刀和开山斧,便朝着野猪走去。 徐清风让他们注意安全,这野猪虽然倒地不起,但未必就死了,小心临死反扑。 ------------ 第59章 杀猪匠 “老大,你放心,这野猪流了那么多血,哪怕没死,也估计重伤垂死了,哪能攻击人,就算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我手里的开山斧可也不是玩具。”二憨满不在乎的说道。 不一会,两兄弟便走到了野猪的旁边。 为了免除后患,二憨先发制人,一开山斧砸在了野猪的头上。 “这下它没死也死了。” 徐清风哭笑不得,这操作可以的。 然而就在这时,旁边的树林里,钻出了另外一头野猪。 这野猪应该跟地上的野猪是一起的。 野猪的突然出现,吓了徐清风几人一跳。 这野猪其实也被徐清风他们吓了一跳。 不过,野猪和他们的反应都很快。 野猪哼哼唧唧的,当即便朝大憨和二憨冲来。 “让我来。”二憨直接不退反进,回身一斧头劈在了冲来的野猪头上。 徐清风还没来得及劝他,就看到二憨这势大力沉的一斧头,直接把突进的野猪给劈的倒退好几米。 徐清风举枪瞄准,顺势一枪,将这头野猪给爆了头。 “弟弟,好斧头。”大憨夸赞道。 “嘿嘿。”二憨颇为高兴。 “老大,好枪法。”大憨又喊道。 徐清风有些忍俊不禁,大憨你真是一个合格的夸夸党。 徐清风看了看地上的两头野猪,又看了看大憨两兄弟,想到上次自己遇到野猪的窘态,人和人的差距这也太大了。 不过在某种意义上,上天还是公平的,收了他们智力,却给了他们无与伦比的武力。 两头野猪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但现在问题来了,如何才能把两头野猪给弄回去。 对此大憨和二憨给出了一个十分彪悍的建议。 “老大,我跟弟弟一人扛一头就可以,都不用你帮忙。” 说完,在二憨的帮助下,大憨直接把三百多斤的野猪,扛了起来。 而且似乎很轻松。 徐清风帮两兄弟拿着刀斧。 捎带着负责安全警戒。 一路上,大概走一公里左右,大憨二憨便会短暂休息,补充体力。 休息的时候,徐清风也试了一下,三百斤的野猪他短时间是抬的起,但长时间就不行了。 若是想做到大憨二憨这么举重若轻,他估计还得练习。 期间,大灰也跟徐清风发现了一些药材。 这些药材,对徐清风来说,多多益善。 回头不愁销路。 有了这两头野猪,徐清风他们今天也不需要费心思,去猎杀别的动物了。 能把两头野猪带回去,已经是最大的收获。 折腾了两个小时,徐清风他们才回到了爷爷家里。 大憨和二憨也累的够呛。 他们虽然力大无穷,可也不是铁人,还是会感觉到累的。 中途徐清风看到他们力有不逮,砍了一颗拳头大小的杉木,作为棍子,跟他们分担了一些重量。 这也就是空间不能暴露,不然都不用吃这些苦。 凭空变出东西,还可以说是山里捡的。 可野猪凭空消失,徐清风都没法自圆其说。 回到了爷爷家里,徐清风打开了仓库大门,把两头野猪放了进去。 如今春天,山里还是有不少的冰块的。 徐清风推来了板车,去山里运了一些冰回来。 有这些冰块,能够保证野猪肉放个几天不会坏。 “大憨二憨,你们先烧水,我去请村里的杀猪匠来。”徐清风对大憨说道。 七八十年代,基本上每个村子,都会有一个或几个杀猪匠。 杀猪匠也是一个香饽饽的职业。 村民家里,养了猪,需要杀的时候,便会去请村里的杀猪匠。 因为杀猪是一项技术活,普通人还真的玩不转。 而杀猪匠,常年从事这个职业,具有丰富的经验,手法技巧娴熟。 所以,在七十年代,杀猪匠可是十分吃香的,杀一头猪能够获得不菲的收入报酬。 除了收入外,还可以拿走一部分的猪肉。 长白山这边的话,大概是2-3斤的猪肉,还有猪小肠、猪蹄筋这些,都是归杀猪匠的。 林林总总,加起来,杀一头猪,收入差不多在4-5块钱。 可别小看了这收入。 因为家家户户,到了过年的时候,都会杀年猪。 想要杀猪的话,还得提前几天预约呢。 不预约的话,根本就找不到人来杀猪。 徐清风来到了村里的杀猪匠家中。 过了年,杀猪的人便少了。 所以徐清风很顺利,就请来了杀猪匠。 弯了一脚路,徐清风也回家,把他妈和大嫂喊了过去。 杀了猪,自然是要宴请杀猪匠,好吃好喝招待的,这是乡下传统的规矩。 杀猪饭,徐清风不会做,但他妈可是十分娴熟。 “什么!你说你跟大憨二憨,从山里弄了两头三百斤的大野猪回来?”何春花听到徐清风的话,那叫一个震撼。 “是的,不过这猪肉,我已经许了林场的食堂了,所以咱们只能留个几十斤吧。”徐清风对他妈说道。 “几十斤也已经够吃很久了。”何春花那叫一个高兴。 不年不节的,吃上猪肉,那顶幸福了。 “可要留一些肥膘多的,有油水。”大嫂补充道。 徐清风... 他其实很想说,他不爱吃肥肉,肥肉哪有瘦肉好吃。 不过吧,倒也没有必要说,因为要不要留,留多少肉还不是他说了算。 猪蹄,排骨这些,其实这年头都不怎么吃香,但对徐清风来说,却是比肥肉好吃百倍的好东西。 “我的老天爷,儿子,你还是每天都给我带来一些惊喜,还不重样。” 何春花打算收拾了一些东西,过去做杀猪饭。 徐清风告诉她,不用收拾,那边都有。 食材,调料什么的,徐清风都置办了。 杀猪匠到了之后,很快,便开始了他的工作。 院子里有一棵大树,杀猪匠直接往树上挂一截木梯,把野猪吊在木梯上,然后开始刮毛,解刨。 大憨和二憨在旁边帮忙。 徐清风倒是闲了下来,在旁边乐呵的看着。 爷爷家偏僻了一些,所以围观的村民不多,倒也清静。 徐清风觉得,低调一些也好。 虽然说八十年代,大部分村民都是淳朴的。 但是其实妒忌心,从古至今都是存在的。 徐清风也跟杀猪匠说了,回头多给他两包烟,请他不要对别人说这件事。 杀猪匠拿了好处,满口答应。 这一趟杀猪,他能赚保底十块钱以上,笑的都快合不拢嘴了。 让以后有杀猪这种事,尽管去喊他,他会优先给徐清风杀猪,其他村民排后边。 ------------ 第60章 杀猪饭 大憨和二憨连忙把徐清风拉到了房间里,徐清风还有些纳闷他们为啥要这么做。 不一会,他便明白了。 “老大,我跟弟弟刚才帮着打下手,觉得杀猪也不难啊,以后这活我们兄弟就能干,不用请人,请人还花钱...”大憨小声的说道。 徐清风看了看大憨和二憨,两兄弟还是十分认真的。 “你们要是真能学会杀猪,也算是一门傍身的手艺了,我自然是没有话说的。”徐清风笑着说道。 这话给两兄弟吃了一颗定心丸。 “哈哈,老大,那可说定了,我跟弟弟肯定好好学。”大憨开口道。 当然,这算是偷师学艺了。 但杀猪其实也没有多少技术含量。 唯一就是需要一膀子力气。 没有力气,可驾驭不住几百斤的猪。 不过大憨二憨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了。 所以他们没准真的能行。 不一会,两头野猪,便骨肉分离。 何春花和李如月也开始着手处理猪肉,酸菜,血肠这些食材。 打算烹饪杀猪饭。 “幸亏没有听你的,还说这里什么蔬菜和调料。”何春花切好了酸菜,还不忘吐槽一句徐清风。 徐清风嘿嘿一笑,他还真的忘了酸菜这茬。 杀猪饭,一个极具时代特色的词汇。 从古至今,源远流长,而且,基本上全国各地都有杀猪饭。 只是有些地方叫法跟东北不一样。 简单来说,杀年猪,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所以会请亲朋好友来帮忙,然后设宴款待。 而食材,当然是就地取材,从猪身上拿了。 通常的时候,都是过年前,像现在开春了,还挺少见的。 徐清风没啥事,便出门去喊他哥和军子回来吃饭。 他们还不知道晚饭在爷爷家里吃呢。 这个点,差不多徐秋生和军子也该回来了。 徐清风便没有去江边,而是骑着自行车,到村口等着。 果然,没过几分钟,便看到他哥和军子,赶着驴车满载而归。 “风哥,你怎么在这等我们?”军子看到徐清风,连忙走上前来,询问道。 徐清风把晚上去爷爷家那边吃杀猪饭的事情,告诉了两人。 听到有杀猪饭吃,两人都是眼前一亮。 尤其是军子,那叫一个开心。 “我的天,风哥,你们下午真的打到野猪了啊?”王小军惊讶不已。 虽然徐清风下午离开的时候,跟他提了一嘴,说挖了陷阱,进山猎猪。 但说归说,真的做到了,那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这也太强了。 杀猪饭,在这年代,那都是堪比年夜饭的丰盛了。 因为肉可以敞开了吃。 量大管饱。 徐清风哥俩,小的时候,便最喜欢去爷爷家吃杀猪饭。 爷爷奶奶每次还会在煮肉的时候,往里面放两个鸡蛋进去。 一口鸡蛋,一口肉,吃起来,那叫一个回味无穷。 这对于后世来说,可能不算啥,因为吃肉已经很稀松平常。 但在七八十年代,可能一年才能吃到这一回。 长白山这边的杀猪饭,一般是五道菜,凉拌菜,血肠烩酸菜,红烧肉,猪肝,猪下水。 光是想象,徐清风便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其中这五道菜里,他最喜欢吃的当属是血肠烩酸菜。 很多地方,也管这叫烩菜,大杂烩。 里面的食材十分丰富。 白菜酸菜、血肠、猪五花,土豆,粉条等等。 也有只前三样组成的。 加后两样的话,就不用放那么多肉,而看上去更加的丰富。 烩菜里的土豆,沾染了猪肉的汤汁,都是很香的。 徐清风和徐秋生,军子先把驴车上的鱼,倒入了家里的小池塘,便迫不及待的去吃杀猪饭了。 还没有走到爷爷家,隔着很远,几人便已经闻到了肉香味。 脚步不由加快了一些。 “大娘烧的杀猪饭,真是绝了,太香了。”军子开口道。 几人赶到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摆了好几道菜。 其中刚端上桌子的便是徐清风心心念念的烩菜。 荤素搭配,肉炖的烂熟,闻上去特别香。 “回来了?马上就可以开饭了。”李如月对几人笑了笑。 徐佳佳站在桌子旁边,还没有桌子高,踮着脚尖,眼巴巴看着桌子上的肉。 脸上写满了想吃两个字。 不过大人都还没有上桌,所以自然是没有小家伙的份的。 徐佳佳虽然很想吃,可也是极懂规矩的。 徐清风找了个小碗,夹了两块肉,然后把徐佳佳拉到了屋外,给她开了个小灶。 “叔叔,这样不好吧。”徐佳佳摆摆小手,不敢吃。 “没事,你悄悄吃完,谁也不知道,我会为你保密的。”徐清风微微一笑。 徐佳佳悄悄看了看四周,连忙吃了一块肉,剩下一块肉,说什么都不肯吃了,非要徐清风吃。 徐清风于是把剩下的那块肉吃了。 “真乖。”徐清风开口道。 两人偷吃了肉,回到了院子里。 默契的对视一笑。 “弟弟,你就惯着她吧。”徐秋生小声的说道。 “穷养儿,富养女,我觉得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女孩子,就得娇惯一些,这样以后长大了,才不会被男孩子的三瓜两枣给忽悠走。”徐清风开口道。 徐秋生哑口无言。 还有这说法? 不过想想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当然了,这指的是在物质条件上,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是要树立的。 不一会,另外两道菜也上桌,便可以开饭了。 因为装菜的盘子都很大,所以虽然只有五道菜,却几乎把整张桌子给摆满了。 徐清风把杀猪匠请到上座。 这是待客之道。 徐秋生陪着他喝了两杯。 徐佳佳专注干饭。 当然,干饭更狠的还数大憨二憨两兄弟。 他们哪里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 平日里,他们吃的都是自己烧的菜,那味道,仅仅只是能吃而已。 这几天,跟着徐清风,也算是吃香喝辣了。 两兄弟都觉得自己遇到贵人了,对徐清风都十分感激。 觉得这份恩情太大了,无以为报。 但其实,他们是绝对有资格吃这碗饭的。 ------------ 第61章 万元户? 何春花和大嫂吃过饭,带着徐佳佳先回家了。 剩下的人,喝酒吃肉,好不惬意。 一顿饭从天还没黑,吃到了夜幕低垂。 徐清风看着哥哥徐秋生那意气风发,畅谈着未来捕鱼大业...发自内心的笑了。 哥哥没疯,嫂子还在,家也还在,真好。 徐清风今天晚上心情不错,也多喝了两杯。 不过他一点醉意都没有。 这几天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素质,相较以前,都有了明显的提升。 虽然还不如大憨和二憨,但也已经强过普通人数倍。 “风哥,我敬你一杯,要不是你的话,我现在仍然浑浑噩噩度日呢,是你让我知道了,原来人生如此精彩。”军子举起了手里的酒杯,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起身,跟军子碰了一个:“军子,你是我交心的朋友,咱们就不见外了,反正只要你不干违背我原则的事情,我保你一世繁华,吃喝不愁,钱用不完,还有你们,大憨,二憨,哥你就更不用说了,咱们是亲兄弟...” 徐清风四顾说道。 “那我呢?”杀猪匠也喝的醉醺醺,听到徐清风把在场的人点了一遍,唯独没有说他。 “你谁呀?”徐清风笑骂一声,哪都有你是吧。 “以后有猪还请你来杀。”徐秋生开口道。 杀猪匠这才乐呵的笑了起来。 吃过了饭,徐清风把猪肉,全部都搬到了小仓库里,明天打算带去林场。 剩下还有差不多500斤肉,按照8毛一斤,这里便是400块钱。 差不多他爹一年的工资。 这来钱也太快了。 第二天一大早,徐清风多借了一辆驴车。 跟大憨二憨把野猪肉装好,便出发了,憨憨两兄弟留在家里,没有一起跟去林场。 今天不坐班车,腿着去,路途有点远。 人太多的话,对驴来说,又有些残忍。 所以他们两,便被徐清风留在了家。 对此,他们两兄弟倒是没有什么怨言。 对于徐清风的话,他们都是言听计从的。 徐清风给了他们两兄弟一些钱。 不多,但也足够他们开销了。 大憨二憨起初还不肯要。 徐清风给他们住,又给他们吃的,他们觉得已经足够了,哪还能要钱。 但徐清风还是给了。 本来想给更多的,但徐清风觉得,两兄弟的确不适合管钱,所以只给了他们一些零花。 下次去林场的时候,他们看到自己想买的东西,想吃的食物,也可以自己购买了。 钱是一个好东西。 来到林场,徐清风直接带着野猪肉,去了食堂。 快到食堂的时候,徐清风又在驴车上,变出了不少的鱼和野菜,野鸡野鸭野兔,还有两篮鸡蛋,鸭蛋。 驴车被塞的满满当当。 孙主任看到驴车上的东西,那叫一个惊喜。 没想到徐清风还真有本事,昨天他只是提了一嘴,但没想到徐清风真的弄来了,而且数量还这么多。 “会不会有点多?”徐清风对孙主任微微一笑,开口问道。 “不会,要知道林场可是三千多员工,这点量还不够一天造的呢。” 孙主任开口道。 不过像野兔,野鸡,野鸭这些,肯定是不会流向员工食堂的。 林场除了员工的大食堂,还有一个小食堂的,是专门烧领导饭菜的。 这些山珍野味,很多都会流到小食堂去。 卸了货,批单子,拿钱。 徐清风腰包再次鼓了起来。 从食堂出来,孙主任告诉徐清风,李老昨天过来托人带话,让徐清风去他家里一趟。 徐清风眼前一亮,李老这么说,肯定是上次说的事情,已经有眉目了。 于是便去了一趟。 李老看到徐清风,拿出了一张单子。 这是他那些玩的好的哥们,需要购买的一些东西清单。 暂时没有付钱,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徐清风看了看单子上的东西,都是诸如甲鱼,灵芝,鹿茸,飞龙,猴头,野兔这些山珍野味。 这些东西,徐清风大部分都有。 价格李老也都列出来。 做成这笔生意,徐清风至少能进账一千块,还是很爽的。 “李老,你帮我这么大的忙,我回头给你一只飞龙,一株小灵芝,一颗猴头怎么样?”徐清风对李老说道。 给钱李老又不要,但一只飞龙加灵芝,还有一颗猴头,也差不多相当于交易额的10%了。 而且李老也会更乐意。 “那可太好了,我就好这一口。”李老笑着说道。 徐清风跟李老说,他需要三天时间,才能凑齐这上面的东西。 大后天来林场的时候,把清单上的这些东西给他带来。 李老点了点头,说不着急。 这上面的东西,的确是有些难寻,要耗费一些时间也是很正常。 其实三天的时间,是徐清风故意这么说的。 总不可能说,这些东西,他明天就能带来,那样的话,李老他们肯定会不相信,也会起疑心。 三天的时间刚好。 如今空间的飞龙已经繁衍了两窝,所以大的飞龙,可以出了。 小的留着继续繁衍。 甲鱼和野兔,空间也有现成的,猴头是憨憨两兄弟给的。 “对了,清风,你能找到野山参不?我有一个朋友急需,他出一万块一株,年份要30年左右的。”李老突然想起了什么,对徐清风开口问道。 徐清风听到一万块,有些惊讶。 这什么家庭啊,79年,就能拿出一万块? 想必身份是极其尊贵的。 “这我不敢打包票,只能说尽力而为。”徐清风想了想,慎重的说道。 “只有7天的时间,过了7天,可能就用不着了。”李老叹息一声。 徐清风也大致猜到了,这是需要人参吊命。 应该是有老者重病垂危了,而亲人又在国外,赶不回来,所以便想要寻求一株老山参,吊住老者的命几天。 人参并非神药,能够起死回生,但却有续命的疗效,能吊住人几天,见相见的人最后一面。 从李老家里出来,徐清风心情不错。 因为野山参,他前天进山的时候,便在大灰的带领下,寻到了一株,如今种在空间。 三天后,一并给李老,一万块就到手了。 没想到万元户达成的这么轻松。 他原本以为需要一个月之后,才能成为万元户的。 ------------ 第62章 记忆里的凶案 忙活完自己的事情。 徐清风回到了黑市。 他本以为,过去这么久,他哥和军子的鱼已经卖的差不多了。 但没想到,还剩下大半。 “今天生意不好吗?”徐清风询问军子。 不太可能啊,林场这边光是职工就有三千多,加上家属什么的,妥妥过万人。 哪怕有职工食堂,也依然有不少的人会选择自己做饭。 按理说,鱼的销量不会差。 黑市也没有见多出什么卖鱼的摊位,也不存在是竞争问题。 “风哥,你不觉得今天黑市的人少了很多吗?”军子说了一声。 徐清风听军子这么一说,四下一看,还真是。 平日里快到饭点的时候,黑市基本上是人挤人,跟赶集一样。 而今天,少了大概3-4成的人得有。 “发生什么了?黑市今天的人这么少?”徐清风一头雾水。 他印象里,前世,黑市一直火爆到85年后,林场建了商业街才慢慢消停下去。 至于现在...怎么可能过气的这么快。 不过,徐清风很快便发现了不对劲,哪怕是逛黑市的人,似乎都步伐匆匆,脸上似乎都有些担心。 “风哥,我刚才打听了,据说是昨天林场发生了命案,一个18岁的女孩子遇害了,现在人心惶惶的,很多人都不敢出门了。”军子小声的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咯噔一下,该死的回忆,又开始攻击他的大脑了。 印象里,好像林场的确是发生过这档子事情。 不过前世,徐清风因为家庭变故,所以压根都没有关注。 所以对这件事情,知道的信息也有限。 还是十年后,这凶手才落网。 凶手被抓的时候,态度那叫一个嚣张。 “女孩...十八岁,遇害?凶手,林场...”徐清风绞尽脑汁,开始思考着这件事情,试图把有限的信息串联起来。 “弟弟,咱们也早点回去吧,林场出了这档子事,生意怕是不好做了。”徐秋生开口道:“你看,根本都没有多少人愿意出门的。” 就算出门,也都是小心翼翼的。 “秋生哥,我可是听说,林场这边发布了悬赏呢,抓住凶手,赏金五千,你说,要是咱们抓住了凶手,那岂不是发达了。”军子对这悬赏还挺心动的。 “你小子...想钱想疯了吧,那是杀人犯,你以为这五千块那么容易赚?”徐秋生哭笑不得。 徐清风没有说话,他想起了一些细节。 这些犯罪细节和作案动机,还是他之后翻看林场的旧报纸,才发现的。 这场轰动林场的杀人案,还是连环的。 一共有5个女孩子遇害。 其中还有镇上的女高中生,然后林场的播音员...第二个遇害的女孩子,赫然是厂长的女儿。 凶手貌似就是林场的工人,因为日常工作被工友排挤,所以心理扭曲,才会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藏的很深。 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低调的很,谁能想到他是杀人狂魔。 “军子,你跟我哥,先回去,我还有点事。”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说完,徐清风便离开了。 他是去找李老的。 李老是他的合作伙伴,他既然知道了即将发生的事情,那就不能坐视不理。 至少应该给李老提个醒。 “清风,你怎么又回来了?”李老看到去而复返的徐清风,微微一笑。 “李老,我刚才听我朋友说,林场昨天有人遇害了?”徐清风询问道。 李老脸上笑容瞬间没了,轻声叹息一声:“是啊,林场派出所那边已经介入了,保卫科也在抓捕凶手,咱们林场可是好久没有发生这种恶劣事件了,不过你放心,我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凶手迟早会被逮捕归案,还受害人一个公道的。” 徐清风心中微微摇头。 诚然,凶手最后是被抓住了,但那是十年后。 而且,凶手仍将作案四起,下一个遇害人,便是你的孙女。 只是这些话,徐清风也不知道怎么跟眼前的老人提及。 说了,他又会相信吗? 凶手的第一起作案,只是临时起意。 后面,才是有目的的杀人。 “李老,不知道你知道猎犬不?顶级的猎犬,可以通过闻气味,鉴别出猎物,说不定也可以追踪罪犯。”徐清风想了想,开口道。 李老听了徐清风的话点了点头:“有所耳闻,只是,猎犬是追踪猎物吧,你说的那是警犬...” “听说林场悬赏五千块,抓凶手,是真的吗?”徐清风很快便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接悬赏,这样就不会突兀了。 “是的,清风,你想要抓凶手?”李老惊讶的看着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我刚好养了一头猎犬,说不定可以派上用场,那个,李老,我想拜托你...” 徐清风提出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让猎犬闻一闻凶手在犯罪现场留下的物品。 “你小子,还真是有想法,我答应了,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可能,给你一个机会,也给你的猎犬一个机会。”李老笑着说道。 徐清风这是找他走后门来了。 李老不知道的是,他给的这个机会,也是给他的孙女,给他自己的。 前世,徐清风没有插手这件事,李老的孙女这次遭到歹徒的毒手,而他也因为这件事情,而郁郁寡欢,没过两年就死了。 如果不发生这件事的话,想必他可以多活几年。 这件事情对他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李老,我还需要一个住的地方...”徐清风开口道。 “你呀...林场现在可不好安排宿舍,我也不好让我儿子给你走后门,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住我家,正好,我家里空房间多。”李老笑着说道。 “这好吗?”徐清风询问道。 “没有什么不好的,我儿子另外有房子,这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就我老头子一个人住,你要是住过来,我还高兴呢,不然的话,平日里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李老叹息一声说道。 徐清风皱了皱眉头,看来李老没有跟他儿子住在一起,这他倒是想岔了。 “那就叨扰了。”徐清风还是决定住下。 以李老家里为落脚点,也方便他抓凶手。 ------------ 第63章 ‘护花使者’ “靠左边这两个房间,你可以挑选一个,右边这个不行,是我孙女的,她偶尔会过来陪我这个老头子一两天。” 李老指着一个右边上锁的房间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客厅挂着一张全家福。 徐清风打量着上面的女孩子,年纪约莫在二十岁,扎着马尾辫,笑容灿烂,有浅浅的小酒窝。 是十分标准的鹅蛋脸,圆圆脸盘,小家碧玉,纯天然,颜值很高,也有着这个年代的女孩子,自信大方。 不施粉黛,素颜都很漂亮。 可惜,前世的她,在花季的时候,生命就画上了句点。 徐清风这次选择帮李老,倒不是为了她。 一来,是为了悬赏的五千块。 二来,是为了李老。 为了那一万块,还有李老已经铺设好的山珍野味的销路。 试想一下,要是李老家里遭逢变故,这对他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那么,徐清风事先的设想,怕是会顷刻间化为一团泡沫。 想要再重新构建销售渠道,又不知何年何月了。 所以,徐清风绝对不能让这种可能变成现实。 “李老,我先回去了,下午我把猎犬带来。”徐清风很快又离开了。 李老看着徐清风离去的背影,微微一笑,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年轻小伙子。 热血青年。 跟他年轻的时候一样。 他仿佛在徐清风身上,看到了他的影子。 徐清风赶着驴车,回到了家。 先是跟他妈,还有哥哥打了声招呼,这两天让他哥和军子,先不要去钓鱼,反正家里还有不少鱼,生意也不好,索性就休息两天。 愿意去林场卖鱼也行,在家里休息也可以。 “风哥,那你呢?”军子好奇的问道。 “我上林场住两天,就住在厂长他爹家里。”徐清风开口道。 “风哥,那可是厂长他爹,大人物,你真住他家?”军子有些震惊。 “什么大人物不大人物的,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和蔼可亲的长辈,仅此而已。”徐清风哭笑不得。 “你好端端去林场住做什么,弟弟,你该不会真的想要去抓凶手吧?”徐秋生很快便猜出了徐清风的想法。 “什么抓凶手,去林场住?你们在打什么哑谜。”何春花在旁边听的一头雾水。 徐秋生于是把今天在林场的见闻告诉了他妈和他媳妇。 这下何春花炸锅了:“不行,我不准你去,那可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你让我跟你爸怎么活。” 徐清风早就想好了说辞:“妈,实不相瞒,我看上了厂长的女儿,厂长女儿今年二十年,长的可漂亮了,跟邓丽君似的,我住到李老家里,便是去保护她,你也不想让你未来儿媳妇受到伤害吧?” 徐清风的话,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真的假的?” “你没有骗我们吧?” “厂长的女儿能看上你,你吹牛吧。” ... 所有人都不相信。 “你儿子我会很差吗?再说了,这不是在追求吗?这次我可得好好表现,咳咳...”徐清风谎话一套一套的,他知道,这些话,对希望他早点成家娶媳妇的何春花,杀伤也有多大。 “放心,我只是保护厂长女儿,不是说去抓凶手...” 听到徐清风这么说,何春花也就没有再反对。 “什么时候带回来给我看看?你爹在林场,你可以让你爹先给你把把关。”何春花思维有些跳跃,此时她似乎已经忘记了林场的危险,而一心惦记着厂长闺女的长相。 “妈,你放心吧,你儿子我眼光高着呢,准没错。”徐清风微微一笑。 看到何春花松口,他也松了一口气。 虽然现在,徐清风连厂长女儿叫啥名字都不知道。 嗯哼...先忽悠几天,回头就说厂长女儿没看上自己,便可以完美掩饰过去,他真是个天才。 离开家后,徐清风去了村里木匠家里一趟,昨天托他打的架子车已经好了,徐清风拉着架子车,来到了爷爷家里。 马鹿这几天,驯服了不少,再过个两天,应该可以尝试着让它上岗了。 到时候就不用借驴车了。 带上大灰,徐清风骑自行车,前往林场。 车在前面跑,大灰在后面追。 来到了林场,徐清风先到李老家里,请李老陪他去了一趟派出所。 对于徐清风,派出所的民警自然不会陌生。 前天,徐清风和大憨二憨,还帮他们抓了一整个扒手团队呢。 此时听到徐清风想要拿林场的缉凶悬赏,还带来了猎犬,他们也没有多惊讶。 “小伙子,我看好你,要是每个人都跟你这样,有正义感,热心,我想这个世界会变得更和谐,美好的。”队长赞赏的对徐清风说道。 不一会,一个装着证物的袋子,被拿了过来。 “只能在这里闻,一分钟的时间,应该够了吧?要不是李老的面子,我们真不会答应你这无理的要求...”法医哭笑不得的说道。 “猎犬怎么能跟警犬相比呢?” ... 徐清风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微笑以对。 很快,大灰闻了气味。 徐清风便带着大灰离开了派出所。 缉凶不着急,徐清风,先去供销社买了一些日常用品,什么床单被褥,洗漱用品,还有一些水果和零食,麦乳精啥的。 前者是他自己用的,后者是送给李老的。 既然是住在李老家里,那自然不能白住。 这不是徐清风的处事风格。 给钱李老不要,那就送一些礼物吧。 做好了这一切,徐清风便跟大灰出门了。 李老给了徐清风一个钥匙。 “李老,我跟大灰可能会很晚回来,你不用等我们。”徐清风对李老说道。 出了院子后,大灰到处嗅了嗅,然后朝着一个方向而去。 徐清风连忙跟上。 不一会,大灰来到了班车停靠的站台。 下午,林场班车的班次还挺多的,车来车往,人上人下,络绎不绝。 “大灰,气味便是在这里消失的吗?”徐清风询问大灰。 大灰点了点狗头。 凶手可能坐班车离开了,徐清风推测。 不过前世,这两天,他便会再次犯案,那肯定还会回来林场。 所以,在这里等准没错。 徐清风寻了个视角好的位置,打量着来往的人群。 如果凶手出现在他面前,他应该能认出。 因为凶手的特征还是比较明显的。 ------------ 第64章 初见,李秋雨 大灰蹲在徐清风身边。 其实它有点社恐的。 平日里跟人也很少接触,也不喜欢跟人打交道。 所以,此时它都是比较黏徐清风的。 徐清风也看出了大灰有些拘束,摸了摸它的头,喂它吃了几个肉包子。 “汪汪。” 就在这时,又一辆班车停靠进了站台。 徐清风看到了李老的孙女。 跟照片上长的还是很像的,甚至还要漂亮几分。 当然,徐清风认识她,对方可不认识徐清风。 所以他并没有上前打招呼。 贸然打招呼,只怕会被当成耍流氓。 “小伙子,你对厂长的女儿有意思吗?”就在这时,旁边一个大爷突然开口说了一声。 徐清风...回头一看,好家伙,居然是上次跟李老下棋的那个大爷。 好像叫什么老周来着。 “大爷,你可不要瞎说,没有的事。”徐清风连忙咳嗽一声。 “你可骗不过大爷我这一双火眼金睛,从厂长女儿下车开始,你的目光至少停留在对方身上十几秒了,我是过来人,知道的。”老周揶揄的一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要不要我帮你跟老李说说好话呀?” 徐清风哭笑不得:“周大爷,真不用,对了,能问你个事吗?” “什么事,但说无妨,我知道的,肯定跟李家这姑娘有关对吗?”周大爷意味深长的笑着说道。 别说,周大爷还真猜对了。 他本来是想打听一下的,但听到这话,徐清风转身就走,直接不问了。 跳进松花江都洗不清了,再问下去。 “大灰,走,咱们回家。”徐清风对大灰说道。 正主已经出现,徐清风想了想,转变了思路,打算守株待兔。 既然李厂长的女儿,是歹徒的第二个目标。 那么他只要跟在厂长女儿身边,便可以以不变应万变。 就怕他的出现,会让歹徒转移目标,不过应该不太可能。 他又没有暴露。 敌在暗,他也在暗。 徐清风没有马上回李老家,而是弯了一脚路,去黑市一趟,买了一些木头勺子。 八十年代的女孩子很单纯,也很好相处,前提是要投其所好。 徐清风觉得,李老是个吃货,那他的孙女,想必也是一个小吃货。 那么就好办了。 徐清风虽然前世混的不咋地,但几十年后,互联网时代,交通发达,各地的美食,也都流入了东北。 其中有些美食,放在八十年代,就是降维打击。 徐清风觉得,随便拿一两样出来,便可以俘获李老他们的胃了。 今天也是徐清风第一次在李老家做客。 所以徐清风于情于理,也应该拿出一两道压箱底的菜。 正巧,他空间前几天不是放了一批鱼进去嘛。 几天时间过去,这些鱼都成熟了。 其中居然有一条鲟鱼。 徐清风收获了之后,居然得到了一些鱼子酱。 这玩意,在八十年代,可不多见。 虽然不多见,但李老他们想必也是有所耳闻的。 身为一个吃货,要是不知道鱼子酱,那就说不过去了。 虽然这玩意是国外的美食。 但在很早的时候就流入华夏了,只是说,普通人家里吃不起,都是有钱人,非富即贵的人吃的。 所以,徐清风弄了一些鱼子酱,带回去。 除了鱼子酱,他还另外买了一些菜。 “大灰,晚上委屈你睡在过道了。”徐清风没有让大灰进门,这毕竟是别人家,所以就委屈大灰这两天,睡在门外了。 大灰摇了摇尾巴,十分善解人意的趴在了过道,眨了眨眼睛,看着徐清风。 好像听懂了他的话。 徐清风看到大灰这么听话懂事,也是有些心疼。 多好的狗子啊,真不知道那个猎人的儿子,怎么舍得卖的。 这种狗,是来报恩的。 等徐清风推开门,回到家里,便看到李老跟一个女孩子,在客厅有说有笑的。 “李老,我回来了。”徐清风对李老打了招呼。 李老连忙起身,把自己孙女跟徐清风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这是我孙女,李秋雨,这是徐清风,他是一个很有热心,很有本事的年轻人。” 李秋雨偷偷的看了徐清风一眼,然后伸出了手:“你好,我是李秋雨。” 徐清风伸出手,跟她轻轻握了握,不到两秒钟,李秋雨便害羞的抽回了手,脸也红润的像是一个苹果。 握个手,都这么的羞涩吗? 现在的女孩子,还真是不像后世。 “爷爷很少夸人,他说你很有本事,那么,你想必很厉害吧。”李秋雨对徐清风微微一笑。 “没有,我就是一个普通人,谈不上有本事。”徐清风连忙摆手,谦虚的说道。 “对了,我买了一些菜回来,晚上我下厨,炒几个菜,咱们吃一顿便饭呗。”徐清风举了举手里的菜。 有肉有鱼有蔬菜,食材还是挺丰盛的。 李秋雨看到这么多菜,也是眼前一亮。 “真的吗?那我晚上可有口福了,我来给你打下手。” 八十年代,哪怕是富贵人家的女儿,大部分也都是会做一些家务的,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贵小姐,还是很少的。 当然,也看家庭去。 有些父母,从小便会让子女体验生活,而不是长在温室里。 “不用,我一个人搞得定。”徐清风开口道。 “小叶,你太客气了,家里什么都不缺,你说你买什么菜呀,不过,你还是让秋雨去帮忙吧,这孩子,烧菜也是一个好手。”李老在一旁笑看着两人。 徐清风于是点了点头。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厨房。 徐清风跟李秋雨也聊了起来。 不一会,徐清风也知道了李秋雨的一些基本信息。 他也没有多问,第一次认识,问太多的话,会有一些突兀。 不过徐清风也旁敲侧击,告诉了他,最近林场不安全,昨天便有一个女孩子遇害了,她这个节骨眼,回林场的话,一定要注意安全。 “谢谢你告知我这些,我会注意安全的。”李秋雨点了点头,脸色有些凝重。 谈话间,徐清风也得知了她回来的原因。 ------------ 第65章 鱼子酱 “风哥,听说南方那边已经改革,如火如荼了,我觉得,咱们林场也不能落在后面,我这次回来,便是想要整合林场的资源,无论是山货,还是药材,动物皮子,这些都是咱们山里独有的,如果借此打造一个药材集市,说不定能够让林场的集市,能够成为附近几个村镇,甚至县市的中转站...”李秋雨这一番言论,让徐清风有些惊讶。 这妮子,想法挺超前啊。 如果不是重生,徐清风觉得,他在这个时候,是绝对不会看到那么多的。 好家伙,前世她要是没有英年早逝的话,没准还真被她给做成了。 这也是林场的一个机遇。 可惜的是,前世她遇害了,这件事也就胎死腹中了。 记得后世隔壁镇的药材市场弄的有声有色的,但林场这边一直都没有形成规模。 失了先机,便步步落后了。 “我觉得,你的想法很好啊,咱们白山的药材,一直都是全国知名的,要是弄一个集散中心,肯定能成。”徐清风一边洗菜,然后切菜,跟李秋雨聊天。 李秋雨看到徐清风手起刀落,各种蔬菜和肉,变成了段,片,块... 而他还有心思跟自己聊天。 “风哥,我觉得切菜的时候,还是要专心一些,不然会容易切到手,受伤就不好了。”李秋雨担心的看着徐清风。 徐清风微微一笑:“没事,我有把握,切菜久了吧,闭着眼睛切,也不会切到手。” 都已经形成一种手感了。 李秋雨眨了眨眼睛,她可做不到徐清风这么举重若轻,所以还是挺佩服徐清风的。 不一会,徐清风切好了菜,炒菜的工作便交给李秋雨了。 其实徐清风炒菜也还行,但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 他洗菜切菜,烧菜自然就换李秋雨来了。 不然小妮子还不高兴呢。 于是,徐清风去添柴烧火,然后李秋雨掌勺。 约莫半个小时后,几道菜便出炉了。 “这个不用烧。”徐清风把鱼子酱端上了桌子。 还用盖子盖着,让李秋雨有些好奇,里面到底装了什么,那么神秘。 徐清风只是微笑不语,只说等会吃的时候就知道了。 李秋雨的性格还挺好的,不像是高干子弟的女儿。 傍晚时分,三人坐在了桌子前。 李老拿出了一瓶茅台,给徐清风倒了一杯。 李秋雨也想要尝点。 李老微微一笑:“行吧,那就给你一小杯。” “谢谢爷爷。”李秋雨那叫一个开心。 徐清风这个时候,才打开了鱼子酱的盖子。 李老和李秋雨爷孙两,看到了鱼子酱,全部都眼前一亮。 “我的天,清风,这难道是鱼子酱?” “哪来的?这玩意不是国外才有吗?” ... 徐清风就知道瞒不住他们两个吃货。 果然,他们一下子就猜到了这是鱼子酱。 只是心中依然震撼莫名。 八十年代的鱼子酱,可以说是极其高端的食材。 就连李老,也只吃过一两次,而且还是限量的。 李秋雨就更不用提了,只是看过,没有吃过。 “这不是国外的,而是咱们本地的,土生土长的长白山鲟鱼,其实这鱼子酱,就是鲟鱼的鱼籽,国外的鱼子酱就是国外的鲟鱼鱼籽,没啥高端的。”徐清风告诉两人。 所谓的高端,只是因为神秘,所以鲜少人知道罢了。 要知道,几十年后,咱们国家的鱼子酱出口占世界鱼子酱的1/3。 国产鱼子酱,已经走出了国门,成为了世界上畅销的鱼子酱。 而且口碑不错。 谁能想到,西方自古以来,被誉为餐桌三大珍味的鱼子酱。 会被咱们国家给垄断了。 当然,这也跟咱们国家人民勤劳智慧,爱钻研离不开关系。 从进口,到自产,再到出口,形成规模,逐渐成为世界上鱼子酱最大的生产和出口国。 这些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太不容易。 不过,正宗的鲟鱼鱼子酱,价格一直都是居高不下,售价十分昂贵的。 哪怕是几十年后,国产的鲟鱼鱼子酱,售价也超过一万元/斤。 “这真的是咱们国家的鲟鱼鱼子酱?”李老惊呼一声。 他着实没想到。 怎么,这玩意,咱们自己国家也有啊。 徐清风点了点头:“对的,李老,你想啊,我连长白山都没有走出去过,哪里能弄到外国的鱼子酱,我也是看了一本书籍,上面说鱼子酱就是鲟鱼的鱼子酱,于是我就想啊,这鲟鱼咱们国家不是也有吗?于是就弄了一些,但味道是不是正宗,我就不知道了。” 鱼子酱并非是把鱼籽从鲟鱼身上取出,就直接食用,而是需要进行一些简单的制作。 倒也不是很难。 徐清风前世听朋友说过,只是将洗净的鱼籽,添加入一定比例的细盐,然后放在低温的环境,腌制就可以了。 这一步骤,可以使鱼子变得松散湿润。 盐分也能刺激鱼子中蛋白分解酶,产生更多带来鲜味的游离氨基酸。 同时,还可以引发另一种酶的作用,使鱼子表面的膜变硬。 腌制是画龙点睛的一笔,可以让鱼子的内部发生变化,最终成为颗颗分明,色泽饱满的鱼子酱。 当然,盐放的多少,都是有讲究的。 多了的话会破坏口感,少了的话,则难以保存。 徐清风他也是第一次弄,也不知道效果如何。 “我算是知道你买木勺子回来的目的了,哈哈,原来是吃鱼子酱啊。”李老微微一笑,拿过一个木勺,用木筷子,挑了一些鱼子酱在其中,然后品味了起来。 “爷爷,为什么要用木勺子啊?”李秋雨不解的问道。 李老告诉孙女,品尝鱼子酱呢,也是有一些讲究的。 正确的打开方式,便是使用木勺子,贝壳勺子,象牙勺子等等。 总之,不能使用金属的勺子。 这是因为鱼子酱被腌制过,所以有盐的成分。 使用金属勺子的话,就会导致鱼子酱本身的鲜味被破坏,甚至吃起来会有一种奇怪的味道。 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李老果然见多识广。 几十年后,依然有很多小白,不懂这个。 吃了一次鱼子酱,便说这玩意难吃,吃起来有淡淡的金属味道,十分恶心。 但其实,只是食用的方法不对罢了。 ------------ 第66章 递言 “李老,味道怎么样?跟你之前吃的鱼子酱相比如何?”徐清风询问李老。 至于李秋雨,她此前都没有吃过鱼子酱,徐清风当然也就不会问她味道对比了。 不过倒是可以问问她口感如何,味道如何。 李老细细品味着嘴里的鱼子酱:“我觉得,有过之而无不及,太好吃了,之前我吃过的那些鱼子酱,都是国外进口的,保存和运输到我们国家,可能时间都已经过去很久了,不及你这个新鲜,品尝起来,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作为一个老吃货,李老给出了十分高的评价。 这个评价还挺中肯的。 李秋雨也竖起了大拇指:“虽然我以前没有吃过鱼子酱,但我觉得,这鱼子酱就是我心目中的三大珍味,真难以想象,咱们国家的鲟鱼,也能产出这么正宗的鱼子酱,那个,风哥,你说,这鱼子酱能量产吗?” 不愧是在79年就打算布局药材市场,整合林场资源的商业天才,只是品尝了一下这鱼子酱,她肯定已经在内心思考着,如何能通过这鱼子酱,赚外汇了。 八十年代,鲟鱼鱼子酱,价格便已经是天价。 一斤换一个万元户不成问题。 国际上,售价高达几千美金。 因为有价无市。 鱼子酱这玩意,说白了,就是鲟鱼的子孙。 一勺子鱼子酱,等于吃掉了鲟鱼的千千万万的子孙。 长此以往,野生的鲟鱼都快要灭绝了,鲟鱼鱼子酱当然也就数量稀少了。 如果不是徐清风空间可以养鱼,野生的鲟鱼鱼子酱,徐清风估计也下不去嘴。 当然,这个季节,也没法吃到鱼子酱。 因为鲟鱼产卵,是在夏天。 “如果是搞养殖的话,也不是没可能。”徐清风想了想对李秋雨说道。 前世经过几十年的摸索,国产的鱼子酱,已经占据了全球鱼子酱的半壁江山,甚至米其林三星的鱼子酱,大部分都是国产的。 不是国外的鱼子酱吃不起,而是国产的更有性价比。 “太好了,那我回头向上面递一个报告,到时候如果真的做成了,这件事也有你的一份功劳。”李秋雨眼里满是喜色。 她也没想到,这次回林场,还能有这惊喜。 “咳咳,那个,清风,秋雨的叔叔是咱们白山的二把手,如果鱼子酱真的可以为国家创造外汇,我们不会亏待你的。”李老开口道。 徐清风连忙摆了摆手:“我不是为了什么功劳,这怎么说呢,要想做成这件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的,需要一代人,甚至好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才可以,我做这些微不足道。” 秋雨的叔叔,那不就是李老的二儿子?? 徐清风也没想到李家的能量居然这么大。 李老可真是教子有方,大儿子是白山林场的厂长,二儿子从政居然也身居高位。 也不知道李老还有没有其他的子女,但就这两个,便已经很强了。 “不居功,不骄傲,清风,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么有意思的年轻人了,你想不想到林场来谋一份事业?要是想的话,我可以为你引荐。”李老看着徐清风,也心生了几分爱才之心。 “感谢李老厚爱,不过我吧,这个人闲云野鹤惯了,受不得约束...” 徐清风要是想要进林场发展,的确,李老一句话的事情。 但徐清风稍微考虑了一下,便拒绝了。 铁碗饭虽然香,但做生意更香。 重生在改开之初,是上天给了他一次救赎的机会,接下来80-90年代,堪称是华夏的黄金时代。 遍地黄金。 在这么多王炸bUff加成下,徐清风要是选择铁饭碗,那真的是吃了猪油蒙了心。 白瞎重生这一遭了。 “也罢,做生意也挺好。”李老微微一笑。 已经进入古稀之年,他看问题,看世界的眼光,其实已经升华到了一个高度。 如今上面已经开了一道口子,那么未来势必是计划和经济两手抓。 这个时候,入局做生意,正当时。 他很看好眼前的年轻人。 “世界终究是属于你们年轻人的,我是已经老了,看不到以后的盛世了。”李老叹息一声。 的确是盛世,徐清风回望未来几十年,华夏的经济可以用奇迹来形容。 79年,咱们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GDP)只有4062.6亿元。 而2022年,咱们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GDP)是32万亿元。 人均收入也从79年的200块,到22年的3万7。 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明显是后世远超如今的。 虽然说,很多人都缅怀七八十年代,但其实怀念的不过是,这个年代舒缓的生活,没有什么压力,精神富足。 不像后世那么卷。 十几亿人口,绝大部分人,都可以吃饱穿暖,这就挺不容易了。 虽然仍然有各种分配不均,不足之处。 但放眼华夏上下五千年,都可以称得上是nO.1的盛世。 “李老,你一定可以长命百岁的,长白山里,天材地宝,人参灵芝多的是,以后我给你找两株...”徐清风对李老说道。 “我可没钱,我就是一个穷老头,你给我找了,我也买不起啊。”李老笑呵呵的看着徐清风:“我看你跟秋雨这小妮子岁数相当,要不你们两处处?要是你娶了我这孙女,我肯定就笑纳了。” “爷爷,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人参和灵芝,我可以给你买,我现在一门心思想要做一番事业,无心谈恋爱,你呀,就不用给我介绍对象了。”李秋雨无奈的摊了摊手。 徐清风也被李老这虎狼之词给震了一下。 好家伙,我跟你是合作关系,你居然想让我娶你孙女? 不过从他们爷孙女两对话可以知道,李秋雨的确是经常被家里催婚的那种。 只是说,她志不在此,所以家里催也没有用。 “咳咳,我爸妈也是经常催我结婚,看来咱们两个同病相怜啊。” 徐清风看到他们爷孙女似乎因为这个问题起了争执,连忙插了一句嘴。 ------------ 第67章 追凶 李秋雨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风哥,你家里也会催婚吗?” “可不,我都23了,村里结婚早的男孩子,像我这么大的,儿子都会打酱油了,其实,本来已经说了一门亲事了,后面我不是进山然后受伤了,所以这门婚事便吹了。”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对不起啊,我不知道这些。”李秋雨也没想到,期间的故事会这么曲折,以为揭了徐清风的伤疤。 徐清风摆了摆手:“我早已经跟过去和解了,这些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不去想了,重要的是将来,不是吗?” “没看出来,小友这么豁达,这不像是你这个年纪说出来的话,仿佛历经了沧桑...才领悟的人生真谛。”李老感慨道。 不过吧,自古以来,老一辈和小辈在结婚的事情上,便是达不成一致的。 传宗接代,对于老一辈来说,是有执念的。 吃过了饭,李老询问两人要不要出去散步,消消食。 李秋雨眨了眨眼睛:“爷爷,你去散步吧,我散步也不跟你一起去,不然的话,那群爷爷奶奶,肯定又会想着给我说媒的。” 李老哈哈笑了一声,便出门遛弯了。 还未到楼下,便已经聚集了好几个老头老太太。 徐清风看到这一幕,也对李秋雨的机智点了个赞。 “风哥,咱们也出去转悠一下吧,我都好久没有回林场了,也不知道林场的变化大不大。”李秋雨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两人很快也出门了。 “这是我养的狗,大灰。”徐清风跟李秋雨介绍了大灰。 大灰摇了摇尾巴。咧着狗嘴笑了一下。 倒把李秋雨吓得躲在了徐清风身后。 大灰这体格,这长相,确实有点霸气。 “它只是长的有些吓人,其实它真的很聪明,而且善良,很听话,不信我让它给你表演一下。”徐清风让大灰趴下起来。 大灰全部都照做不误。 李秋雨眼前一亮,好聪明的狗子啊。 ... 两人带着大灰出门去。 大灰出门之后,又开始到处嗅了起来。 李秋雨遛弯的时候,询问了徐清风对于结婚的看法。 是不是嫁了人,家里人就不会成天叨叨了。 徐清风摇了摇头:“以为结婚就完了?不被念叨了?那你可想多了...结婚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还要生孩子,要是生了女儿,还会让你生儿子,生一个还不够,还要添丁...” 李秋雨听了徐清风的话,连忙打了个寒颤,太吓人了。 不对,太真实了,简直一语中的。 “哎,有的时候,我挺羡慕狗的,它就没这些烦恼。”李秋雨的视线停留在大灰身上。 徐清风被她的话给逗乐了。 “你也不用太过悲观,人生苦短,其实等你过个几十年后,你就会发现,什么都是浮云,越是在意的,失去就会越伤感,但人生不就是一个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的过程吗?”徐清风开口道。 “等你千帆过尽,再回首时,你会发现,此时的自己,会充满了各种遗憾,三千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人生便是把握当下,尽量做到不留遗憾吧。” 李秋雨听的痴了。 这是一种心境,她现在是无法企及的。 “我其实并不排斥结婚,只是觉得,宁缺毋滥,要是能够遇到一个有趣的灵魂,志同道合的另一半,我想,没有人会不想结婚的。”徐清风吐露心声。 李秋雨连忙点头:“我也是。” 她不知道后世有一个嘴替的名词。 不然,肯定会大喊,徐清风,你简直就是我的嘴替,这字字句句,太戳她心窝子了。 “我还担心,我的这些想法,和抱负,如果结婚了,可能就无法实现了。”李秋雨看着眼前的林场,吐出一口呼吸。 徐清风看了看李秋雨,没有说啥。 前世她的生命,今天便画上了句点,那些抱负和理想,也没了后续。 这大概就是人生的遗憾吧。 就像那句话说的,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会先来。 “咱们不聊这个话题了,顺其自然就行,不用太多想。”徐清风开口道。 李秋雨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大灰突然竖起了耳朵,眼睛死死盯着不远处的一个小巷。 徐清风看到一个黑影快速的钻入了巷子里。 大灰立马追了过去。 徐清风拉住了李秋雨。 “怎么了?风哥?”李秋雨有些不解。 “你还记得烧饭的时候,我跟你说过的那件事吧?”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 李秋雨点了点头。 “距离这里,三百米就是派出所,你马上跑去派出所,就说发现凶手了。” 说完,徐清风便朝着巷子跑去。 李秋雨连忙朝派出所跑去。 巷子四通八达,连接着职工家属区和黑市。 这里住了大概得有一千户人家。 一个人从这里进去,左弯右绕,很快便会miSS。 不过大灰可不轻易能甩掉。 它的鼻子此时发挥了作用。 不一会,大灰便追上了凶手,一个恶狗扑食,朝对方扑去。 凶手看到大灰,明显也慌了。 这么大的狗,战斗力可不弱。 “该死,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既然你找死,我成全你。”凶手掏出了匕首,想要捅大灰。 就在这时,徐清风也已经赶到,一脚飞踹,把凶手踹飞两三米远。 大灰连忙咬住了凶手的手。 “啊,快放开我,你们是谁。”凶手吃疼,大叫起来。 徐清风打量着眼前的男子,跟后世抓住的凶手,对上了。 就是他,没跑了。 行走的五千块。 过了几分钟,李秋雨也带着派出所的民警,还有林场的保卫科赶到了。 “风哥,你没事吧?”李秋雨担忧的看着徐清风。 “我当然没事,就他,还想伤我啊,连大灰都打不过。”徐清风微微一笑,云淡风轻的说道。 “他就是凶手吗?”李秋雨看向眼前的男子。 眉宇之间,充满了阴戾,眼神也十分凶狠。 “我认识他,是车间的一个工人,先带回去,审问。”保卫科的科长说道。 “你们凭什么抓我,我没有做过任何事。”凶手被抓之后,自然是不承认的。 “昨天案发现场不是有一个烟头吗?烟头上有指纹,带回去对比一下就知道了。”民警开口道。 ------------ 第68章 谢宴 “你们没有证据,不能抓我。” 男子脸色大变。 “昨天晚上你在哪?配合调查,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带回去...这个人肯定有鬼。”民警也是经验丰富的老干警,一眼就看出这男子眼里的慌乱。 “这把匕首也是他的。”徐清风指了指不远处掉落在地上的匕首。 “谢了,这位小同志。”民警带人离开的时候,对徐清风笑着说道。 “帮助警方破案,是我们应该做的,对了,要是验明了正身,是不是我就可以得到那五千块了。”徐清风咳嗽一声,询问道。 这可是五千块啊,不是五块钱,对于徐清风来说,也是一笔不菲的钱了。 “是的,你留个地址,如果查明了真相,我们会去找你。”民警开口道。 这个钱,不是他们出的,而是林场出的。 徐清风把地址告诉了民警。 出了这档子事,家属区不少住户都被惊动了,纷纷出来看热闹。 当看到被抓住的男子的时候,有不少的工人,还有些惊讶。 这人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在林场上班的时候, 平日里也不怎么跟工友打交道,但谁能想到,这种人居然随身带刀,而且成了头号嫌疑犯,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徐清风跟李秋雨也很快离去了。 “太可怕了,谁能想到,那人就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这次多亏了有大灰。”李秋雨有些后怕的说道。 “你每次散步都是这条路线吗?”徐清风好奇的询问李秋雨。 李秋雨点了点头:“是的,怎么了?” “你不觉得,这凶手出现在这里,很有可能不是巧合...”徐清风开口道。 这妮子,还不知道,凶手在那里是蹲她的。 李秋雨眨了眨眼睛,有些茫然:“你的意思是,这凶手是冲我而来的?可是,为什么呀?我也不是每天都在林场的,而且...我又不认识他,他为啥要害我?” “凶手的脑回路,谁知道,不过吧,今天晚上平安无事,也就行了。”徐清风打了个哈欠,回到李老家里,便进房间,打算睡觉了。 审讯应该今天晚上便会出结果。 今天晚上,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不眠夜。 但徐清风却睡的挺香的。 心中的大石头落了地,扫除了他赚钱路上的一大障碍,而且还刷了一波李老的好感度。 以后想必在林场做生意,会更加如鱼得水。 只要过个两三年,他便可以财富自由了。 嗯...应该没啥问题,空间的那些药材,便是他的底气。 而且,徐清风救下了李秋雨,如果她真的把林场打造成附近十里八乡的药材市场,那对徐清风来说,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以后徐清风的卖药之路,将会更加顺利。 当然,短视一些来看,那五千块,也是很香的。 第二天上午,林场那边便贴出了大字报。 审讯结果出来了,昨天晚上抓住的,便是杀人凶犯。 一时间,整个林场都沸腾了。 所有人都十分高兴,凶手抓住了,也就不用提心吊胆着了。 而且还审讯出了一个细思极恐的事情,昨天那凶手,的确是冲着厂长女儿去的,这让派出所民警和林场保卫科的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要是昨天晚上,没有徐清风的话,真就危险了。 徐清风打算赶着毛驴回家的时候,被保卫科的人给拦住了。 看着对方又是点头哈腰,又是递烟,徐清风估摸着是有好事。 果不其然,对方说厂长要见他。 徐清风也就没有回成家。 午饭,是在小食堂吃的。 算是答谢徐清风的谢宴,吃饭的人不多,李家祖孙三代,厂长老婆,徐清风,加上徐和平。 徐和平坐在徐清风身边,还是有些拘束的。 看到自己儿子跟厂长谈笑风生,他甚至开始怀疑人生了。 大部分普通人,都是这样谨小慎微,老实巴交的。 厂长对徐清风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 看了看徐清风,又看了看自己闺女,好像明白了啥。 这...小子,该不是看上自己闺女了吧? 不过徐清风全程跟李秋雨都没有过多的交流,只是偶尔对视的时候,会笑一笑。 “秋雨,这次清风可是救了你,你敬清风一杯,以表谢意。”厂长夫人陈茹云对女儿说道。 李秋雨点了点头,起身,举起了酒杯,向徐清风道谢。 昨天要不是徐清风,她就危险了。 “小事一桩,我也得到了回报不是,不用这么客气的。”徐清风微微一笑。 “清风,听说你在黑市摆摊?每天的收入可还行?要是收入不怎么好的话,就不用摆了,到林场来上班,有我在,保你三年提干,以后当个主任也不是不可能。”厂长私下里,对徐清风小声的说道。 徐清风谢过了厂长,但表示目前他对他的生活现状,很满意,不想要改变。 厂长也就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徐清风倒是对李秋雨的药材市场很感兴趣,打算等药材市场建好了之后,在市场上买几个商铺。 做生意,短时间摆地摊还行,如果是当做长期的事业来经营,还是要有自己的店铺的。 林场还有十几年的红火期,如今开上一个店,绝对是稳赚不亏的。 两人在饭桌上窃窃私语着。 “我家的大白菜,是不是要被拱了?”厂长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李老却是喜闻乐见:“这不是正合你意,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私下里,不是发愁秋雨的婚事吗?” ... 吃饱喝足后,徐清风和徐和平先行告退。 徐和平今天整个人都是飘的。 厂长接见,跟厂长一家同桌吃饭,这对他来说,是最大的荣耀了。 而这些都是他儿子带来的。 “清风,我支持你,追厂长女儿。”徐和平中午也喝了两杯。 厂长给徐和平放了两天假,所以下午,徐和平跟徐清风一起回家。 听到他爹的话,徐清风差点没脚下一个趔趄:“爸,你喝多了吧?这都什么啊。” “虽然有难度,但我相信你,一定行的,我儿子也不差,你看多帅,而且有本事。”徐和平笑着说道。 ------------ 第69章 钓鱼...迷惑行为 “八字还没一撇呢,咳咳,爸,你以后可不能胡咧咧,要是被人听了,准笑话。”徐清风小声的对徐和平说道。 徐和平想了想,儿子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于是点了点头:“我知道了,等你追成功了,我再说。” 徐清风人麻了。 什么,他就要去追了? 他可没有说过要追李秋雨啊。 从这两次的接触下来,徐清风知道,李秋雨是一个事业心很重的女孩子,对结婚生子,骨子里挺排斥的。 这种人,比什么高冷校花还要难追。 “不说这个了,我现在只想赚钱。”徐清风岔开了话题。 “赚钱,哪有个头,而且,你不是刚拿了悬赏的五千块吗?”徐和平有些纳闷。 这都抵得上他十年工资了,还不够多吗? “那钱我想拿来买几个商铺,另外,收山货和药材。”徐清风告诉了徐和平,自己以后的打算。 徐和平没多说什么,这钱是儿子赚的,他只要不去吃喝嫖赌,花在正当的事业上,他都是无条件支持的。 “爸,回头摊子铺开了,你就知道,钱生钱的道理了,要是这钱放在家里,那就是纸。”徐清风告诉徐和平。 “行吧,反正是你赚的钱,怎么用,我不干涉。”徐和平开口道。 两人回到了村里。 何春花看到老公和儿子一起回来,有些纳闷。 “你怎么跟儿子一起回来了?不用上班吗?”何春花询问徐和平。 徐和平微微一笑:“上班,还上个锤子的班,厂长亲自给我放了两天假。” “你这大白天怎么说胡话了,滚犊子,你该不会是让厂长给开了吧?”何春花笑骂道。 “没有,不信你问儿子啊,我们中午还跟厂长在一起吃饭呢。”徐和平嘿嘿一笑。 徐清风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了何春花。 何春花拉着徐清风,检查了一下,发现没有少胳膊少腿,这才松了一口气。 “你这孩子,不是说只保护厂长女儿吗,跟歹徒搏斗做什么,显得你能吗?歹徒都跑了,你就不该追上去,太危险了。”何春花最关心的不是,徐清风拿到了五千块。 而是关心他有没有受伤。 如果真的伤到了哪里,哪怕得了五千块,她依然是不开心的。 “清风,你别听你妈的,我觉得,作为一个老爷们,见义勇为,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路见不平拔刀相救,也是一桩美谈。”徐和平开口道。 何春花白了徐和平一眼:“你我没有说见义勇为不好,我只是担心儿子的安危。” “爸妈,不用吵了,其实,我也是在有把握的情况下,才会出手的。”说到这里,徐清风吹了一声口哨。 大灰摇晃着尾巴,从门外走了出来。 “我的天,哪来的这么大狗,吓死人。”何春花连忙躲到了徐和平身后。 徐和平刚才都是跟大灰一起回来的,自然知道这狗是徐清风养的,所以自然不会怕。 徐秋生跟军子两个人在家里闲不住,一大早就出去钓鱼了。 他们今天没有去林场,打算多钓一些鱼。 反正家里有池子,可以养着。 “这是清风养的狗,你没看它对你摇尾巴吗?不用怕。”徐和平安慰着何春花。 何春花这才放下心来,看向大灰。 “这狗说起来,身世还挺可怜的,前主人死的,于是主人的儿子便打算把它给卖了出肉,大灰便逃了出来...”徐清风简单跟父母说了,他跟这狗相识的经过。 何春花听了,对大灰的遭遇也挺同情的。 当即也不觉得大灰有多可怕了。 “那你这么说,那个猎人的儿子,岂不是一直都在找大灰?”徐和平开口道:“要不,我去一趟那人家里,花点钱,把大灰买下来,不然的话,大灰这也不名正言顺的。” “爸,别去,我觉得,大灰自从逃出那个家后,便是自由狗了,为啥还要给那种人钱,哪怕一毛钱,我也不会给。”徐清风开口道。 “行吧,那听你的。”徐和平想了想说道。 徐清风在家里待了一会,便有几个村民过来卖山货。 徐清风询问大嫂,收购山货的钱还有多少,得知不多了之后,他当即又拿出了一千块,交给大嫂。 李如月递给徐清风一个账本:“弟弟,你看看,这是这两天收的山货账目。” 徐清风随手翻了翻,从这两天的表现来看,大嫂还是很有当会计的天赋的,适合管账。 看来以后不用专门请财会了。 大嫂的学历有高中,在这个年代,算是很高的学历了。 徐清风让大嫂回头去县里的新华书店,买一些会计的书籍,自学一下。 大嫂点了点头,她对足不出门,就可以为家里做贡献,还是很满意的。 而且,当会计,她觉得自己也很喜欢。 徐清风很快又出门了,骑着自行车,去找他哥和军子去。 没想到徐清风刚到,就看到军子跳河。 “军子,你做啥呢?跳松花江做什么。”徐清风连忙扔下自行车,朝河边跑去。 不一会, 军子钻出了水面,手里抓着一条鱼,高举过头顶:“风哥,我不是跳河,我还没有活够呢,怎么会寻死,我是下来抓鱼来了。” 徐清风看到这一幕,也是哭笑不得。 钓个鱼,还要下水捞鱼? 钓鱼佬日常迷惑行为。 很快,军子便抱着鱼上了岸。 上岸后,仍然不放心,担心到手的鱼又跑了,直到小心翼翼的放入篓子里,军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找了个石头,把篓子给压住。 “风哥,我刚才钓上来这条鱼怎么样,少说也有十五斤,我钓鱼水平见长吧?”军子十分得意的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 确实是牛掰。 军子接触钓鱼,没有几天。 也没有系统的学过,就是他随手指点了一下。 能够钓上来这么大的鱼,足以证明他在钓鱼这一行的天赋很厉害。 虽然吧,就是过程有些...让人费解。 怎么还要下水去捞。 “我刚才溜鱼,把抄网给弄坏了,所以没办法...”军子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 第70章 巨物杆 抄网坏了,小鱼还可以直接钓上来。 上了十斤的鱼,便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了。 军子和徐秋生用的都是普通的钓竿。 那根巨物杆,他们可舍不得用。 对此,徐清风也有些无奈。 这鱼竿买了不用,真是暴殄天物啊。 所以,今天,他便打算用这巨物杆试试水,看能不能在松花江上大货。 对于军子来说,只要跳一次水,就能够抓一条鱼。 这买卖也太划算了。 他可以从早上跳到晚。 打小在松花江边长大,军子和徐清风的水性都不错。 “对了,弟弟,林场那边今天怎么样了?我们都没有去,也不知道逛黑市的人多了没有,要是多了的话,我们打算明天就去摆摊。”闲聊几句,徐秋生突然想起了什么,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闻言微微一笑:“哥,这才休息一天,就闲不住了啊?多玩几天呗,摆摊不急。” 徐清风觉得吧,劳逸结合才是王道。 但徐秋生和军子可不这么想。 “风哥,我也闲不住,我今天都想去林场的,能卖一条是一条不是?蚊子再小也是肉啊。”军子开口道。 “明天确实可以出摊了,因为那个杀人犯已经被抓住了。”徐清风告诉两人。 军子和徐秋生听到徐清风的话,全部都眼前一亮,围了过来。 “是谁抓住的?” “这么说,五千块被人拿了?” “啊,我错过了五千块。” 军子痛心疾首的说道。 徐秋生乐了:“军子,你说这话不会脸红吗?你要是能抓凶手,昨天就不会回来了,这可是重大的案件,那些民警都束手无策呢,也不知道是哪个猛人,把这案子给破了。” 说完,徐秋生还有些感慨。 徐清风用手指了指自己:“哥,你看我猛不猛?” 徐秋生?? 军子?? 两人很快反应了过来。 “不是吧,风哥,那五千块是你赚的?” “弟弟,你没有受伤吧,那可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你怎么...太莽撞了。” 徐清风对两人微微一笑:“你看我这像受伤的样子吗?虽然说我就一个人,但别忘了,我去林场的时候,可是把大灰给带去了的。” 大灰有多猛,他们自然是知道的。 “这倒也是,那凶手长什么样啊?是不是凶神恶煞,脸上还有刀疤?”军子好奇的问道。 在绝大部分人普通人的印象里,坏人都长这样。 但其实不然,就像大憨二憨,面相凶,但却心地善良。 而很多人,看似道貌岸然,却是衣冠禽兽。 就好比林场的这个凶手,平日里老实巴交的,但谁能想到,他竟然跟一件凶杀案有关。 可见,相由心生,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今天下午,徐清风没有进山,而是钓鱼。 他也有好几天没有钓鱼了,有些手痒。 徐清风去军子家里拿来了巨物杆,在他哥和军子旁边,选择了一个钓位,垂钓起来。 “风哥,这巨物杆,是不是钓不上来小鱼?”军子看着上面的鱼钩,比一些小鱼的嘴巴还要大了。 徐清风点了点头,那是当然。 专钓大货,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徐清风的运气不错,才坐下没有多久,浮漂便被一股巨力给拖拽下去了。 “来鱼了。”徐清风眼前一亮,连忙握住了鱼竿。 钓大鱼,就怕一个不留神,鱼竿被鱼给拖走了。 这种事情,在钓鱼圈子里屡见不鲜。 “巨物杆,上大货了,我的天,这么快就中鱼了?”军子惊呼一声。 “看这浮漂下去就没有上来,这么久了,咬钩的鱼,这不得30斤往上啊。”徐秋生开口道。 徐清风倒是很淡定。 这种情况,他前世也经历了不少。 大风大浪,啥场面没有见过。 如果是钓到了几百斤,乃至上千斤的鳇鱼,可能徐清风才会很激动。 “哥,军子,来搭把手。”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大鱼的力气很大,刚开始的时候,都是会拼命挣扎,不肯认命的。 这个时候,就要钓鱼佬和大鱼斗智斗勇了。 徐清风果断喊援军。 指挥着两人如何用力,如何溜鱼。 约莫十分钟后,一条白鲢浮出了水面。 “啊这,怎么是鲢子,这种鱼不值钱。”军子看到水面的鱼,吐槽了一句。 鲢子,东北话,也就是白鲢鱼。 跟上次他们钓到的花鲢,区分开来。 二者同属是鲢鱼,但花鲢头大,也叫鳙鱼,胖头鱼。 虽然目测,这鱼的个头绝对超过30斤,但军子和徐秋生都高兴不起来。 因为鲢鱼的价格,在所有的鱼里都是算低的。 个头大也没有用,别的鱼能卖四毛,这种鱼就只能卖个两毛,两毛五。 徐清风倒是很高兴,能钓上来鱼,不空军那就好了,还能规定钓什么鱼呀? 那也不实际。 而且,哪怕是鲢鱼,但这个头,也能卖个七八块了,还是很香的不是吗? 鲢鱼有很多名字,白鲢,鲢子、边鱼等。 是鲤形目、鲤科、鲢属鱼类,同时也是我国淡水鱼里四大家鱼之一。 鲢鱼在我国的四大家鱼中,历史地位还挺高的,而且长的也非常有辨识度。 鲢鱼可以长到很大,几十斤,乃至上百斤的白鲢,都很常见。 这种鱼的个头大,身体侧扁,腹部偏扁薄。 而且它的口宽大,吻短而钝圆,无须,眼较小,位于头侧中轴的下方。 另外,白鲢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鲢鱼的鱼鳞很小,并且基本都是银白色的,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 在八十年代,鲢鱼也因为价格便宜,所以买的人很多。 是大部分家庭,想要吃鱼的时候,首选的。 徐清风印象里,他小的时候,家里也是经常吃鲢鱼的。 无他,价格便宜。 俗话说得好,一个便宜三个要。 这个年代,追求的是性价比,而不是口感。 不过几十年后,鲢鱼便没有多少人吃了,甚至菜市场都很少见到。 不像现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人们买鱼,首选都是鲢鱼。 就连冬天腌制的腊鱼,也是首选鲢鱼。 “可惜了,怎么是鲢鱼啊,嗐,这么大的个头,要是别的鱼,妥妥能卖十几块了,而鲢鱼的话,要少上不少。”徐秋生感慨道。 ------------ 第71章 黑瞎子出没 “哥,话不能这样说,虽然鲢鱼卖的价格不高,但它重啊,这么一条鱼,三十斤,哪怕价格对半,也比十斤的鱼价格贵了不是。”徐清风开口道。 军子和徐秋生听到徐清风这么说,好像也是。 四大家鱼里,鲢鱼的个头应该是最大的了。 等徐清风把这条白鲢给弄上来之后,却眼前一亮。 在水中看的不够真切,弄上来,徐清风才发现,这鲢鱼貌似比他想象的要更重一些,重量应该有五十斤左右。 这在鲢鱼里,也算是大货了。 “这鲢鱼挺漂亮的,要不咱们留着自己吃吧,反正家里人也多,卖了的话,多少有些不划算。”徐清风对他哥和军子说道。 徐秋生呃了一声:“弟弟,这一条鱼,能卖十块钱往上了,还不划算?” 军子猛地点头,仿佛在附和着徐秋生的话。 “当然不划算,因为我有信心,能够让这道白鲢,成为餐桌上的美味。” 徐清风微微一笑,告诉两人。 鲢鱼为啥卖的便宜,因为鲢鱼的肉不怎么好吃,肉质很柴,吃起来口感不咋地,而且这种鱼多刺,吃起来比较麻烦,还有很浓的腥味,综上所述,当然也就不怎么受欢迎了。 但其实,这是对鲢鱼的误解。 这个年代,烹饪的时候,就连油,那都是要定量的,更别说别的调料了,能烧出好吃的鱼,那都有鬼。 所以烧出来的鱼不好吃,真的不应该归咎到鱼身上。 没有下水道的食材,只有水平低,技术菜的厨师。 鲢鱼肉难吃吗?那是没有用对方法,要是用对了方法,那就是一道美味。 花鲢头,白鲢肚,那都是有说法的。 农村有句老话:鳙鱼头、草鱼尾,鲢鱼肚皮、鲤鱼嘴。 白鲢肚,柔软滑嫩,十分美味。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白鲢虽然刺多,但鱼肚的部位却基本上没刺。 把白鲢掐头去尾,只留下鱼肚的精华,这是顶级吃货的做法。 当然,白鲢的头和尾巴,也是不能浪费的,可以用来炖汤,把鱼汤炖的浓浓的,往里下豆腐,下白菜,简直绝了。 隔壁小孩都馋哭了。 还有一个做法也不错,那就是把白鲢切段,盐腌,干炸,用来早餐配粥吃,味道也不错,和马哈鱼差不多。 徐清风跟徐秋生和军子开口道。 两人都傻眼了,好家伙,白鲢还能这样烧的吗? “回头我露一手,你们就知道白鲢的美味了。”徐清风微笑道。 而且,这白鲢可是野生的,味道比养殖的要强不少。 野生的鱼,营养健康,而且肉质细腻,鲜嫩可口。 “啊这,风哥,你啥时候学会的炒菜?” “是啊,弟弟,平日里不都是咱妈烧菜吗?” 军子和徐秋生都有些纳闷。 可你要是说徐清风不会烧菜的话,那他刚才怎么说的头头是道。 这么熟知一道菜,如果不知道的话,怎么可能。 “那说明你们对我了解还不够。”徐清风随口搪塞了一句,堵住了两人的嘴。 继续垂钓。 期间,徐清风也跟两人聊了一些林场那边发生的事情。 比如说他打算拿这五千块,去折腾药材,买林场的店铺。 “回头我弄一个店面给你们卖鱼卖菜,咱们也不用每天摆地摊了。”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军子十分激动:“那可太好了,我正愁,要是下雨,咱们怎么出摊呢,还有寒冬腊月,长白山零下几十度摆地摊,真的会冻死个人的。” 有了店铺,那就好多了。 “对了,风哥,我差点忘记一件事,跟大灰有关的,大灰以前待的那户人家,昨儿个出事了。”军子对徐清风说道。 “怎么了?”徐清风听到军子的话,好奇的问道。 “应该是被一头黑瞎子,趁黑摸进了家里,然后遭了殃,死了两人,猎人的妻子跟儿子都死了。”军子告诉徐清风。 他也是早上去吃早餐的时候,无意间听到小卖部买烟的人闲聊才知道的。 这个消息还挺让军子震惊的。 之所以告诉徐清风,是因为以后就不用担心大灰的事情了。 对方家里都这样了,当然也就不会去找大灰了。 “那这人家还挺惨的,猎人去世半年不到,家里又遇到这种事情,可谓是雪上加霜,一整个家都散了。” 徐秋生感慨道。 如今他们家里,只剩下了一个媳妇带着娃。 日子根本没法过下去,这媳妇以后说不定会改嫁。 那猎人家,在整个世界上,等于就消散了。 可能十年后,还会有人提及这件事,作为茶前饭后的谈资,替他们惋惜一声,但也仅此而已。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挑苦命人,还真是这样。”徐清风开口道。 野兽下山,袭击村民,这种事情,太多见了。 因为这里是长白山。 前世的徐清风,跟大灰没有交集,所以对这些一概不知。 当然,要是猎人的儿子,不选择把大灰卖了,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呢? 因为前世的大灰,可是跟一只熊瞎子一换一的。 有它在,那只黑瞎子,肯定就无法那么放肆了。 说不定都不会死人。 不对,徐清风突然想起那个问题,就是大灰跟黑瞎子什么仇什么怨,一条狗为啥要去猎杀黑瞎子? 这不就对上了。 甚至很有可能,猎人此前狩猎,打伤过黑瞎子,所以这黑熊才会选择去报复猎人家人。 这些推测,都是有一定的概率的。 “这段时间,还是要小心一些,家里已经囤了不少的鱼,可以歇两天了,隔壁村距离我们村子还是挺近的,那熊瞎子又没有抓住,很有可能会摸到咱们村来。”徐清风告诉他哥和军子。 军子点了点头:“风哥,你说的对,这黑瞎子可是真的猛,要是咱们三个人遇到了,就麻烦了。” 虽然说黑熊是昼伏夜出的动物,但白天的时候,也是会经常出来的。 几人又钓了约莫一个小时的鱼,便回家了。 徐清风带上两条鱼,去了爷爷家里一趟,给大憨二憨晚上加个菜。 捎带着试驾一下鹿车,看看鹿车能不能上路了。 ------------ 第72章 大宝贝 徐清风来到爷爷家,正看见大憨二憨驾驶着鹿车,在道路上狂奔。 看来不用试了。 大憨二憨已经成为了合格的鹿骑士。 看来昨天和今天,大憨他们虽然没有去打猎,但在家里也没有闲着啊。 这几天,马鹿已经适应了被投喂的生活。 偶有反抗,也被大憨的大棒教育的服服帖帖的。 徐清风全程都没有参与,十分省心。 “老大,你来了。”大憨和二憨看到徐清风,连忙赶着马鹿走了过来。 “不错啊,这都练上了,以后赶车的活,可以交给你们了。”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太好了,我刚才就跟弟弟说,这马鹿性情暴躁,不怎么听话,还担心老大你以后会驾驭不住,我们两赶车那最合适,敢不听话,一顿削就完事了。”大憨说着还演示了一下他的降鹿十八掌。 马鹿哟哟叫了起来,似乎十分委屈。 “不要这么暴力嘛,等会打坏了。”徐清风咳嗽一声。 大憨挠了挠头,认错的态度很诚恳。 徐清风告诉他们,明天去打猎。 大憨和二憨顿时眼前一亮。 这他们可太喜欢了。 现在他们每天吃好的,喝好的,这种生活,以前他们做梦都不敢想啊。 所以两兄弟都想着,如何才能报答徐清风的恩情。 他们也没有什么本事,就会打猎种地。 这两天休息,可把他们给憋坏了,总觉得这样对不住徐清风。 听到明天进山,可不就乐坏了。 “老大,我都想今天就进山,但我弟弟怂,他说大灰跟老大不在,担心遇到危险。”大憨开口道。 这一句话,把二憨是卖了个彻底。 二憨顿时急了。 两兄弟差点没掐起来。 徐清风哭笑不得,连忙劝了几句,这才让他们和好。 “其实吧,你们进山,我担心的不是你们,而是山里的动物,就是山太大了,要是迷路也不好。”徐清风笑着说道。 大憨和二憨点头。 闲聊了几句,大憨告诉徐清风,他昨天发现一个大宝贝。 “什么大宝贝?”徐清风顿时就来了兴趣。 “老大,上车,我这就带你去看。”大憨拍了拍鹿车。 徐清风表示不用,他骑自行车就行。 大灰倒是可以蹭车子坐,直接跳了上去,趴下,一气呵成。 不过很快,大灰就被颠簸的在鹿车上跳起了舞。 不一会,大灰便汪汪叫了起来,似乎在抗议大憨的车技。 你这是想要谋害狗爷。 不过抗议无效,大憨还是驾驶着鹿车,在乡村的泥泞道路上演着速度与激情。 徐清风庆幸自己做出的决定。 爷爷家这边的路,年久失修,别说是鹿车了,就是后八轮过来一样跳舞。 徐清风想着,回头拉几车石子,把路稍微填平一些。 浇水泥路就算了,钱太多,他暂时还没有富裕到那个程度。 用石子稍微填一下,修修补补,堪用就行。 等以后财富自由了,倒是可以浇水泥路,甚至铺柏油路也不是不行。 白山黑水是他的根。 生他养他的地方。 无论他以后是否选择在家发展,但家里的房子,路还是要修的。 逢年过节,还是要回来小住几天的。 再说了,他爹和他娘,肯定是不舍得离开老家的。 故土难离,这里承载着他们太多的回忆。 “老大,你快看,前面就到了,那树上挂着的,是不是大宝贝?” 不一会大憨便指着远处的一棵树,激动的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顺着大憨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直径足有两三米的马蜂窝,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 大宝贝...马蜂窝! 好家伙,大憨,你这虎啊。 这玩意,要是一个月前发现,的确是宝贝。 因为马蜂在冬天都是会冬眠的,冬天摘马蜂窝,是危险系数最小的。 马蜂窝,也可以卖钱。 因为是一种药材。 七八十年代,大概能卖个3毛钱一斤。 这么大的马蜂窝,能值个十五到二十块钱。 但如今是春天啊...马蜂已经结束了冬眠,开始活动了,想要摘马蜂窝,那就要冒着生命危险了,马蜂的毒性是十分强的。 要是被十只以上的马蜂蛰了,就会有生命危险,保不齐就全村吃饭了。 “老大,这是不是蜂窝?我离近了,就听到嗡嗡嗡的声音,这么大的蜂窝,得多少蜂蜜啊,老大,说到蜂蜜,我都忍不住要流口水了。”大憨咽了咽口水。 那叫一个馋嘴。 的确,这个年代,物资匮乏,白糖都是限量特供的。 大憨二憨,一年都吃不上几回。 蜂蜜更是死贵。 大部分家庭,都吃不起。 所以他们眼馋,就可以理解了。 “那个,大憨啊,不是所有的蜂窝,都会有蜂蜜的,只有蜜蜂才会产出蜂蜜,这显然不是蜜蜂窝,而是另外一只马蜂窝,马蜂窝没有蜂蜜。”徐清风给大憨泼了一盆冷水。 大憨顿时有些泄气。 “嗐,我还以为这么大的蜂窝有蜂蜜呢,结果竟然没有,啥也不是,我呸,中看不中用。”大憨说着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便想要去砸树上的蜂窝。 徐清风连忙拉住了他:“大憨,这个可不敢用石头砸啊,等会里面马蜂出来就不好玩了。” 大憨和二憨不知道马蜂的危险。 徐清风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后世,互联网发达,每年全国各地,都会有因为被马蜂蛰伤蛰死的例子。 有些是悲剧,而有些纯粹就是作死。 比如大憨现在的行为。 那就是不知者不畏。 当然,也不能怪他们。 “老大,这马蜂窝不能扔吗?”大憨有些不理解。 “当然不能扔了,马蜂是一种攻击性很强的昆虫,你要是没扔中还好,要是扔中了,那里面的马蜂会一窝蜂飞出来,攻击你,到时候啊,咱们骑自行车和坐鹿车,真不见得能逃走,毕竟它们可是飞。”徐清风跟大憨解释道。 以马蜂的速度,几百米也就几秒钟的时间,眨眼就到。 “啊这,我险些闯祸,还好老大你懂的多。”大憨连忙后怕的说道。 徐清风庆幸的是,这两兄弟昨天发现了马蜂窝,没有擅自去弄,而是等自己回来,不然可真就寄了。 ------------ 第73章 马蜂窝 “不过大憨你有一句话说的不错,这马蜂窝的确是大宝贝,就这么一个马蜂窝弄下来,至少得值十几块钱。”徐清风看着树上的马蜂窝,说不心动那是假的。 这玩意可谓说浑身是宝。 “老大,你这话让我有些迷糊了,里面不是没有蜂蜜吗?那咋还大宝贝啊?老大,你该不会是笑我吧。”大憨哭笑不得。 “你眼里难道就只有蜂蜜吗?告诉你,马蜂窝里,虽然没有蜂蜜,可是有蜂蛹啊,如今是春天,也是摘马蜂窝的季节,虽然有危险,但也值得去尝试,就是吧,得讲究方法和策略。”徐清风告诉两人。 大憨二憨听到徐清风的话,顿时来了兴趣。 “老大,你告诉我们,怎么弄。”大憨开口道。 徐清风看了看毛毛躁躁的两人,还是算了吧。 让他们去摘马蜂窝,那就是去给马蜂送人头的。 “这个马蜂窝太大了,别说是你们了,就连我也不敢弄,还是得让专业的人来。”徐清风开口道。 他记得村里有一个养蜂人,叫徐二喜。 这种事情,找专业的人就对了。 不过掏马蜂窝前,得跟他说好价钱。 这年头,马蜂的价值,大部分人都不知道。 蜂蛹,马蜂窝,甚至马蜂,在后世都是宝贝。 但在如今,大部分眼里,马蜂就是一个祸害。 尤其是在养蜂人的眼里,更是憎恨,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徐清风记下了这里位置,然后跟大憨两兄弟回村里请援军去了。 “老大,你说这玩意是宝贝,要是二喜眼红咋办?”大憨对于徐清风要请养蜂人掏蜂窝,有些不太理解。 徐清风也无需他理解这些。 “大憨,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你不可能每件事情都做,什么都懂,人啊,得学会让别人帮你。”徐清风开口道。 连刘邦,朱元璋创业都需要帮忙呢。 一个人再牛掰,也抵不过别人一个团队。 这又不是玄幻世界,什么武帝镇压苍穹,一人饮酒醉,啊呸,不对,一人便足以毁天灭地... 徐清风也知道,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 无非是重生之后,身体素质比以前强了点,然后知道未来几十年会发生的一些事情。 仅此而已。 不一会,他们便到了二喜的家里。 养蜂人住的地方也挺偏僻的,毗邻大山。 因为蜂箱这些,都是要放在深山老林子里的。 如今,二喜正在家里发愁呢。 所以徐清风他们到来,二喜脸上也没有多少笑容,但毕竟是同村的,他还是对徐清风善意的微笑,询问徐清风他们来做什么。 “二喜叔,是这样,我发现了一个马蜂窝,想问问,你会掏这玩意不?要是会掏的话...”徐清风开门见山,对二喜开口道。 谁知二喜直接就站了起来:“马蜂,在哪呢?这群瘪犊子玩意,成天来祸祸我家的蜜蜂,我恨不得马上一把火给它们全部烧死。” “啊这?” 徐清风也没想到,二喜发愁的就是这个事情呢。 简单的沟通后,两人一拍即合。 二喜甚至不要钱,只要徐清风告诉他,马蜂窝在哪里,他可以免费帮徐清风弄下来,分文不收。 但他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把里面的马蜂全部弄死。 免得这些马蜂继续嚯嚯自己养的蜜蜂。 徐清风觉得不给钱,多少有些不厚道,还是允诺,会给二喜五块钱的报酬。 正如徐清风刚才所想的,现在大部分人,包括养蜂人,都不知道马蜂的经济价值。 马蜂窝,蜂窝里面的蜂蛹,甚至连马蜂自身,都是中医范畴里的一味药材,应用很广泛。 后世的养蜂人,除了蜂蜜的收入,还有很大一部分的收益,便是来自于掏马蜂窝。 甚至还有专业养马蜂的。 就是养殖马蜂还是蛮危险的,相较于养蜜蜂来说。 二喜的烦恼,也是大部分养蜂人的烦恼。 因为,马蜂是小蜜蜂的天敌。 马蜂的食谱,就有蜜蜂。 而且马蜂对于蜜蜂来说,是降维打击。 一只马蜂,便可以进入蜜蜂的蜂窝,如入无人之境,轻松吃掉蜂王。 所以养蜂人跟马蜂,也就极其不对付了。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 二喜对马蜂的恨,也就理所当然了。 春天,长白山冰雪消融,马上便要迎来了花季。 可以说,养蜂人,就是靠这段时间,赚钱的。 但这些马蜂,却神出鬼没,袭击正在采花的蜜蜂。 二喜很快便带上了工具,放在了鹿车上,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去解决马蜂窝了。 但徐清风却让他别急。 还没到晚上呢,马蜂这个时候,都没有回巢。 摘马蜂窝,不是都要等到晚上的吗? 二喜一拍脑袋:“我都被这些马蜂弄的焦头烂额了,所以忘了这茬。” 换做是平时,他肯定是智商在线的。 但看他的黑眼圈,便知道这几天没有休息好。 可见这些马蜂,给他带来了不少的困扰。 “二喜叔,你现在去睡一个午觉,吃过晚饭,我们再出发不迟,到时候我们来找你。”徐清风对二喜说道。 二喜暗道徐清风这小子说话做事,都极为靠谱。 难怪村里人,这几天都夸他。 看来盛名之下无虚士,徐家这二小子去年冬天进山受伤,真的开窍了。 很快,徐清风跟大憨二憨离开了。 不过他们没有回家,而是转道去村里的猎户家里。 徐清风还惦记着此前大憨说过的,村里的猎人岁数大了,不能进山了,所以打算卖掉猎犬。 大憨二憨本来想偷的,还被徐清风给骂了一顿。 猎犬也不贵,何必要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呢。 徐清风几人还未到猎人家里,便已经听到了院子里传来的狗叫声。 汪汪汪~ 听这叫声,狗的数量还不少,因为声音便可以听出来,至少得有四五条以上的狗在叫。 “老大,我没有骗你吧,这人家里真的有不少猎犬。”大憨开口道。 停好了鹿车,徐清风上前敲门。 不一会,一个老头,打开了门,看到了徐清风,面露疑惑。 “大爷,听说你家里有不少的猎犬,打算出售,我们特意来看看。” 徐清风微微一笑,表露了来意。 ------------ 第74章 大灰挑小弟 “是这样啊,那你们进来吧。”大爷打开了门,让徐清风几人进入了院子。 大灰从鹿车上跳了下来。 直接就朝着狗圈(iUan)的方向去了。 大爷看到大灰,也是眼前一亮。 刚才他开门的时候,还没有注意到在鹿车上的大灰。 此时大灰跳下来,大爷看到这么大的狗,脸上笑容都更加灿烂了。 “这是狗王啊,好家伙,徐家的二小子,你从哪里弄来的这么俊的猎犬。” 大爷跟猎犬打了一辈子的交道,自然能够看出来,大灰是一条猎犬。 徐清风长话短说,跟大爷说了大灰的来历。 “遭到背叛的猎犬,第二次很难认主,跟狗相处,都是以真心换真心,看来,你也是一个爱狗之人,我这些狗卖给你,我也放心。”大爷微微一笑,开口道。 其实这些天,也有很多人来想要卖猎犬。 但大爷一双眼睛慧眼如炬。 那些打着歪心思,想要买狗回去杀了吃肉的人,他看一眼就门儿清。 这种人,他自然不会卖。 这些猎犬,都是跟他出生入死的老伙计。 每一条,他都是付诸了真心的。 不给它们找好下家,大爷不会出手。 “老大,这里好几条猎犬,咱们买几条?” 几人来到了狗圈附近。 “这个我想,让大灰自己挑选吧,毕竟买回去也是给它当小弟,当然要它自己选。”徐清风微微一笑。 大憨几人都傻眼了。 好家伙,老大你这话是认真的吗? 让一条狗选? 不过仔细一想,倒也有几分道理。 大灰显然比他们更懂狗啊。 而且这些猎犬以后都是要跟着大灰的。 他挑选显然更合适。 大灰出现后,狗圈里的那些猎犬,全部都不叫唤了。 而是盯着大灰。 大灰摇了摇尾巴,对里面的狗子叫唤了一声。 那些狗也纷纷摇起了尾巴。 徐清风蹲下来,拍了拍大灰的脑袋,示意它进去选狗。 大爷打开了狗圈的门。 大灰走进了狗圈,在每条狗身上都嗅了嗅。 此时,徐清风他们也跟大灰一样,打量着里面的几条猎犬。 这些猎犬虽然不如大灰,但也都算是不错的猎犬,称得上一条好狗。 无论是狗的个头,还是身上的体毛,都算是田园犬里的佼佼者。 显得很精神。 “要不是因为我老了,打不动猎了,这些狗,我真舍不得卖。”大爷感慨道。 他培养这些狗,花了不少的心思。 而且吃的都是极好的。 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普通人能吃饱就不错了,也就是猎人家里,有特殊用途的狗子,才能获得优待。 当然,这也是基于猎犬能够帮助猎人狩猎的基础上。 不然没有人会舍得养狗,尤其还养这么多。 要知道,一条成年的狗子,哪怕每天吃一顿,饭量也不小。 更何况,还有这么多狗。 大爷也真的是爱狗,看这些狗,都没有饿着。 一个个精气神十足的,叫声都听得出来。 那种饿久了的狗,叫声都是有气无力的。 不一会,大灰领着几条狗子,走了出来。 大灰挑选的狗小弟,一共有四条。 “我去,大灰还真的会挑小弟。”大憨惊呼道。 而且看大灰挑选的这几条狗,在这些狗里,都是数一数二的。 甚至把大爷养的头狗都挑了。 当然,这也是大灰自信能够压住对方。 “就这几只吧,大爷,你算下多少钱。”徐清风对大爷说道。 “我也不给你开高价,20块钱一条,这些猎犬,我培养出来,花了都不止这些钱了,而且这几条也是身强力壮的年纪,至少还能进山5年,当然,我也有一个要求,就是你一定要对它们好。”大爷开口道。 这个价格说实话不高。 因为这是猎犬。 而且还是配合默契的狗子。 运气好的话,进山一天就可以回本。 “放心吧,大爷,既然我决定要买这些狗,那便是把它们当成了朋友,兄弟来处的,别的不说,保证它们每天都吃饱喝足。”徐清风保证道。 大爷点了点头:“如此,我也就放心了。” 除了这四条狗,狗圈里还有两只老狗。 这两条老狗,虽然打猎的经验丰富,但年老体迈,跟大爷一样,都属于被时间给淘汰了,不能进山。 所以大灰并未选。 付了钱,徐清风便带着这四只狗离开了。 有大灰在,倒也不怕这些狗会临时逃走。 回到了爷爷家,徐清风在马鹿居住的房间旁边,弄了一个房间,作为这四条狗的住所。 至于大灰,住的地方更好。 跟大憨二憨两兄弟住在一起。 这还是大憨要求的。 他觉得,大灰这么厉害,跟他们住一起,完全够格。 大憨两兄弟跟大灰本狗都没有意见,徐清风当然也就没啥意见了。 傍晚,徐清风下厨给两兄弟做了顿饭。 改善了一下他们的伙食。 饭快做好的时候,让大憨驾驶着驴车去了一趟他家,把一家人都给接了过来。 家人看到和鹿车,都十分高兴。 好家伙,没想到山里的马鹿还能拉车,这想法也是绝了。 这年头的市场价,一辆驴车,哪怕最便宜的,也要大几百了。 牛车更是要过千。 所以鹿车的性价比就拉满了。 出发前,徐清风特意叮嘱大憨驾车,要慢一些,尽量做到不颠簸。 所以何春花他们的乘坐鹿车体验还是十分不错的,对这玩意赞不绝口。 “我说清风,这鹿车真是太绝了,回头你要是能多弄几头,弄一个车队,往来村子和林场,相信还可以靠这个赚钱呢。”徐秋生开口道。 班车只能拉人,带不了多少货。 而这一辆鹿车,是可以承载上千斤的货的。 无论是拉粮食,还是拉山货,都是十分不错的。 “哥,你就不能脑洞大一点,马鹿难道只能用来拉货吗?要是能驯服一批马鹿,我直接卖鹿不就好了,一头鹿,卖个几百块,来钱多块。”徐清风哭笑不得。 不过这也怨不得他哥,大部分人,在这个时代,都是小农思想,对于赚钱的套路和思路,都了解不多。 ------------ 第75章 月夜掏马蜂窝 弄几辆鹿车拉货,一天能赚几块钱? 对普通人来说,当然是够了,毕竟这玩意,马鹿是山里抓的,然后就出一点打造车子的成本。 几天就可以赚回来了。 但...对于徐清风来说,却是鸡肋。 这点钱,他还不如直接杀了马鹿,卖肉来的快。 或者说,养殖马鹿,每年割点鹿茸来卖。 而不是靠马鹿拉车来赚钱。 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的。 而且,随着时代的推移,很快拉货的车子便会多起来。 现如今,东风卡车很少,但到90年代,村里便会出现好几辆,拉沙子拉砖块,土方,给人建房子。 闲聊间,徐清风已经烧好了晚饭。 这顿晚饭,还是让何春花有些震惊的。 没看出来,小儿子还有这手艺? 臭小子,究竟还有多少事情瞒着自己。 她可是听徐和平说了,厂长的闺女长的如花似玉的。 这把她撩拨的,都迫不及待想要去林场见上一面了,但想了想,又觉得不合适。 得让徐清风先处好了,然后带回来见面,这才行。 不然,要是徐清风没有拿下厂长闺女,她这一去,可不就是帮倒忙了,反而不美。 虽然她就一个农村妇女,却也知道里面的水深水浅。 “尝尝看我的手艺怎么样,我虽然很少做饭,但也是做过几次的。”徐清风微微一笑,对众人说道。 很快,所有人便品尝了起来。 “嗯,味道不错,有你妈八分的水准。”徐和平吃了一口,顿时说道。 “不错啊,弟弟,这菜的味道,比我烧的都要好。”大嫂李如月微微一笑开口道。 何春花觉得,这手艺,拿下厂长闺女,不在话下。 大憨二憨和柱子,只会说:舞草,好吃、牛掰,绝了。 要是几十年后,说不定还会来上一句666。 就无了... 奈何本人无文化,一句舞草走天下。 大憨二憨就两活宝,两杯白酒下肚,就要上才艺。 今天表演的是,胸口碎大石。 把徐清风他们都给整不会了,但别说,节目效果杠杠的,一顿饭还是吃的挺开心的。 他们兄弟两也是彻底玩嗨了。 当然,也是此前没有人愿意跟他们玩,所以他们格外珍惜如今拥有的一切。 自然愿意卖力一些,哪怕出点糗,让大家伙开心一些。 徐清风从他们憨态可掬的笑容里,读到的是卑微。 他们不是讨好型人格,却愿意这样做。 “好了,大憨二憨,在自家人面前,无需这样,咱们平等相处。”徐清风把大憨二憨喊了回来。 吃过了饭,徐清风把等会要去摘马蜂窝的事情,告诉了大家伙。 “你这孩子,没事捅马蜂窝做啥?那玩意太危险了。”何春花顿时埋怨的说道。 “你妈说的没错,马蜂窝在树上好好的,跟村子也距离很远,咱们不去招惹它们不就完了。” 徐和平开口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话不能这样说,动物还在山上呢,也没有招惹我们,但猎人不就是靠打猎为生?马蜂也是一样,这玩意是可以赚钱的,你们呀,就等着看吧,保不齐这马蜂窝能值我爹一个月工资呢。” 光是马蜂窝,是没有那么多的,但别忘了,马蜂的蜂蛹和马蜂本身都是可以卖钱的。 蜂蛹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而马蜂可以用来泡酒。 虽然这年头很少人知道,哪怕是在后世,东北也没多少人吃这玩意。 倒是蚕蛹,吃的比较多。 但徐清风却深知,蜂蛹的美味。 这马蜂窝里如果有几斤蜂蛹,那可就太香了。 无论是自己吃,还是拿去卖,都有不小的市场。 当然,要是卖的话,还得徐清风亲自烹饪,才够味道,不然的话,换做是别人,肯定都不知道从何下手。 吃过饭,徐清风打算让大憨去把二喜给接来。 但没想到,二喜已经到了。 于是徐清风他们,坐上鹿车,朝着马蜂窝所在的地方而去。 人有点多,鹿车坐不下,所以只有徐清风,大憨二憨两兄弟,二喜,加上徐秋生几个人去。 其余人都留在家里等待。 等他们抵达马蜂窝所在的位置,天已经差不多完全黑了。 但今天晚上的月亮还是很大很圆的。 所以,众人可以清楚的看到不远处树上挂着的马蜂窝。 “好家伙,这马蜂窝真不小,怕是好多年了,我说我家的蜜蜂,怎么每年都莫名其妙少一些,感情这里有一个马蜂窝。”二喜吐槽了一声。 马蜂真该死啊。 他全指望着养蜂赚点钱,结果都让马蜂给祸祸了。 “这个点,马蜂应该已经回巢了,咱们可以摘马蜂窝了。”二喜对徐清风几人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清风,那我可就上了,你们在旁边看着就行,今天晚上月亮很亮,不用你们给我们照明。”二喜说着往自己身上绑了一根绳子,然后开始爬树。 “二喜叔,你不穿件保护罩,罩住自己的头吗?这样直接上,也太危险了吧。”徐清风连忙说道。 “不用,我身上抹了药粉,马蜂闻到了,不会叮我,就是叮了,也问题不大,这药粉能够解蜂毒。”二喜笑着说道。 他也不是什么憨憨,当然是有备而来的了。 徐清风眼前一亮,还有这种好东西,当即问二喜要了一些,然后给自己也给抹了点。 “这玩意真的管用吗?”大憨嘀咕了一句。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快抹上吧,就算没用,咱们也没有损失啥啊。”徐清风开口道。 这倒也是,很快,大憨他们也抹上了。 二喜又拿出了一根香。 这是他秘制的药香,专门对付马蜂的。 徐清风也见过这种药香。 后世仍然有不少的养蜂人,用它来对付马蜂。 能够杀死马蜂,却对人没有毒。 二喜借着月色,开始爬树,这棵树高大挺拔。 马蜂窝处在约莫十几米的位置。 还是很高的。 所以二喜也格外的小心。 这种高度,可不能有什么闪失,摔下去不是闹着玩的。 虽然说身上系了绳子。 徐清风手里拿着望远镜,看着二喜一点一点接近了马蜂窝。 ------------ 第76章 到手 别说,他都有些紧张起来了。 要知道,这可是马蜂窝啊。 虽然说,夜里马蜂不怎么活动,但那是没有惊动的前提下。 要是惊动了,一样会有一些马蜂会跑出来。 “老大,这马蜂蜇人真的很痛吗?就那么小一只,我手都能捏死,至于这么担心...”大憨吐槽道。 “痛都是其次,毒性大才是真的。”徐清风耸了耸肩,对大憨解释道。 这小子真虎啊。 要不是徐清风拦着,他是真的敢去捅马蜂窝。 他们两兄弟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一旁的徐秋生说实话,有些不太理解,为啥大憨两兄弟这么听他弟弟的话。 不过吧,这几天接触下来,他对两兄弟的印象,也大为改观。 并不排斥他们了。 反而觉得憨憨的挺可爱。 智力不高,也就意味着,只要有人把他们往正确的方向引导,他们便会心地良善。 此时,树下的几人,都眼巴巴的看着树上的动静。 “我怎么觉得站的有点靠前了,弟弟,我们往后面站一些。”徐秋生心里还是有些怕怕的。 这可是马蜂。 看着二喜一点一点接近马蜂窝,他们的心也跟着七上八下的。 徐清风倒是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要说危险,树上的二喜叔才是最危险的。 他们这里已经距离够远的了。 而且现在天黑,马蜂的视线也不好,所以没啥太大的问题。 再说了,他们现在退了,多少有些不地道。 二喜叔肯定会觉得他们不够意思。 徐清风看着二喜接近了马蜂窝,然后双脚缠绕在树身上,然后拿出了一团草纸。 何为草纸,就是用稻草、芦苇、秸秆,杂草等一些植物的秸秆为原料,制作而成的纸。 这种纸,质地十分粗糙,很早就出现了,多用来做一些包装用纸或祭奠用品。 在卫生纸还未出现的年代,也客串过一段时间的卫生用纸来使用。 后世的卫生纸已经十分细腻,丝滑了,而且价格也很便宜。 所以人们也就弃用了草纸来当卫生纸用。 后世常见于清明或者过年,用于祭祖时候焚烧用纸,有的地方也叫烧纸。 七十年代,还没有卫生纸,所以大家上厕所都是用的这玩意。 当然,很多人连这草纸都用不起,而是用树叶,竹片,瓦片石子这些来替代。 后世的人可能会很难想象。 二喜随身带着草纸,便是为了塞住马蜂窝的入口。 把马蜂给堵在里面。 马蜂窝的形状也是不尽相同的,有荷花状和球状两个形状。 荷花状的马蜂窝,是半开放式,跟露天的球场一样,这种马蜂窝更加棘手。 而对付球状马蜂窝,就简单多了。 因为球状的马蜂窝构造大同小异,都只有一个出入口。 只需要堵住这个口子,就妥了。 二喜把手中的草纸,堵住了马蜂窝的入口, 还往里面使劲推了推。 确保这纸不会掉。 马蜂飞不出来,接下来他点燃了手里的那根香,插入了马蜂窝里。 静等这药把里面的马蜂给熏死。 然后就可以了。 看上去,不要太轻松,仿佛有手就行。 但其实不然,首先你要克服心理的恐惧,还要爬这么高,更关键的是,还要保证所有环节都不出错。 稍微哪个环节出了岔子,嘿,就等着马蜂蛰你一头包吧。 所以,这件事情,还是不要轻易的尝试。 “二喜叔,搞定了吗?”徐清风在树下询问二喜道。 二喜回头,对徐清风比了个Ok的手势。 不过这会还不能马上摘马蜂窝,因为药效发作还需要几分钟。 二喜也就没有下树,而是在找了个树杈,坐了会,抽了根烟。 这防火意识...树下的徐清风麻了。 刚才点香的时候,徐清风便有些提心吊胆,但因为点香是对付马蜂,必有的手段,所以就没说啥。 抽烟确实有些过分了啊。 “二喜叔,把烟给掐了,抽烟不急在这一时,这可是在老林子里,要是把林子点了,村长还不把你给拉去公审啊。”徐清风喊了一声。 二喜听到公审两个字,手里烟差点没吓掉,连忙把烟给掐了。 剩下半支烟,也不舍得扔,又给放回了口袋。 这年头,烟头都是宝贝。 约莫过了五分钟,时间差不多了,二喜便开始着手,把马蜂窝给割了下来。 他手艺不错,割的还是挺完整的,装进了一个麻袋里。 不一会,装有马蜂窝的麻袋,便到了徐清风的手中。 二喜也获得了今晚的报酬,五块钱,笑的他合不拢嘴了。 “清风,以后还有这种好事,尽管喊我,我随叫随到。”二喜开口道。 徐清风把麻袋放在了鹿车上,然后驾驶着鹿车回到了家里。 大憨二憨把鹿车给赶回了爷爷家。 七八点钟,不算晚,但村里已经关门闭户,基本上没有灯亮了。 这年头睡的是真早。 不过徐清风家里,何春花给徐清风他们留了灯。 “儿子,怎么样?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吧?”何春花听到院子里的动静,立马打开了房间的门。 显然徐清风两兄弟没有回来,她肯定是没法睡的。 老一辈人就是这样。 “妈,没事,其实你真不用担心的,又不是我爬树去摘马蜂窝不是?这有专业的人在,你儿子,还是知道分寸的。”徐清风微微一笑。 “这倒也是,咱就是说,这马蜂窝有劳什子用,你大晚上的不睡觉,跑去弄这个。”何春花吐槽了一句。 徐清风打开了麻袋,担心这些马蜂没有死绝,又烧了一壶开水,把马蜂窝给泡了一下。 这下可以肯定,没有漏网之马蜂了。 “妈,谁说马蜂窝没有用的,这些可值不少钱呢。”徐清风开口道。 “那个,清风啊,我有一个疑问。”徐秋生在旁边清了清嗓子,询问徐清风,这马蜂可是被香给药死的,会不会有毒? 真的能用吗? 可别回头,把大家给毒到了。 徐清风告诉哥哥,这大可放心,这种药,只对马蜂有用,对人体是无害的。 他下午的时候,就已经询问过二喜叔了。 徐清风自个也是吃货,当然是要把马蜂窝里的蜂蛹,拿来享用的。 徐秋生点了点头,那就没啥问题了。 ------------ 第77章 黑熊出现 “爸睡了吗?没有睡的话,我弄点好吃的,咱们爷三个喝点酒。”徐清风询问何春花。 “晚上不是喝了酒吗?还喝?你这孩子,给我回房间睡觉,别让我抽你。”何春花眼睛一瞪。 徐清风顿时怂了,母亲大人发威了,他还是很怕的。 这就是来自血脉的压制力。 “那个,我就是说着玩的,妈,你消消气。”徐清风把马蜂窝重新装好,带回了房间。 何春花把煤油灯留在了徐清风房间,告诉他,不需要了,一定要及时给吹了,不然耗油。 煤油也是需要用钱买滴。 在院子里照明,可以用松明子。 但在房间里,还是点煤油灯的好。 松明子的味道太大了。 徐清风望着煤油灯,摇曳的灯火,思考着,得先把家里的电给拉起来。 电视机不电视机的都无所谓,反正这年头的电视节目也就那些。 对徐清风来说,没有多大的吸引力。 但没有电的日子,是真的难过。 尤其是到了晚上,到处都是乌漆嘛黑的。 家人们,这种感觉谁懂啊。 无聊的晚上,还有空间可以打发下时间。 没事就折腾空间的那些地。 徐清风觉得,这种收获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而且还是独属于他的小金库。 空间的药材已经收了一批,存放在小仓库里。 回头,要是林场那边的药材市场弄起来了,这些药材就可以变现了。 药材的变现,还是比粮食变现要快,也更不引起人注意。 ... 约莫一个小时后,徐清风意念便退出了空间,打了个哈欠,沉沉睡去。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徐清风起床的时候,听到村里的大喇叭正在播放着一则消息。 大喇叭是这个时代的村头条。 “隔壁村,出现黑熊咬死人的事情,相信大家伙也都知道了,这头黑熊昨天又出现了,而且就在我们村的后山,这两天,大家尽量待在家里,不要外出走动,更不要靠近后山,我们村已经组织了民兵,进山猎熊,特此通知,望各位村民奔走相告,谨记谨记!” 然后是重复的播报。 徐清风听了一遍,也明白了。 还真跟他昨天预测的一样,这黑熊居然到他们村来了。 前世好像也有这么一回事。 只是那个时候,徐清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压根就没有关注。 反正他也不出门。 只是如今,他却不能坐视不理了。 徐清风搜刮了一下前世不多的关于这件事记忆。 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些线索。 前世,村里的民兵把后山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有找到那黑熊。 因为黑熊摸到了村头的一个孤寡老人家,把老人给害了。 因为那老人无儿无女,平日里也深居简出,所以大家伙都没有发现。 还是黑熊过了几天,从老人家里溜达出来,被人看到。 这才破案了。 据说,那个老人死的很惨。 家里也被黑熊翻的七零八落的。 跟强拆了没啥两样。 这件事情,年轻的时候,徐清风并不知道,还是后面,人到中年,有一次回村的时候,跟军子喝酒聊天的时候,听军子唠嗑才知道的。 当时徐清风听了还挺震惊的。 这黑熊的智商,有点高啊。 “妈,我留两条猎犬在家里,你们也听到大喇叭的内容吧,这两天就不要出门了,家里吃的用的都用,关好门。”徐清风对何春花说道。 回头让军子也过来住两天。 徐清风也不知道这一世跟上一世,事情的走向会不会发生改变。 但于情于理,对于家里的安全,他都应该重视。 “那你呢?”何春花看着徐清风。 徐清风这么说,他肯定是不会待在家里的。 想到这里何春花叹息一声,小儿子的脾气和性格,她是越发捉摸不透了。 “我去找大憨二憨,加入村里的巡逻队,搜寻黑熊,看看能不能把这黑熊给找出来,你也知道,这黑熊是咬死过人的,见了血,就不一样了,如果找不出来,就相当于咱们村的定时炸弹,所有人都要提心吊胆过日子。”徐清风开口道。 “你逞什么能,去找黑熊,你忘记上次受伤了吗?”何春花心里咯噔一下,果然,儿子要去找黑熊。 徐清风微微一笑:“妈,此一时彼一时,你儿子已经跟那时候不一样了。” “让他去吧,咱们徐家的二郎,都不是温室的花朵,没有一个孬种,不过,清风,你去归去,遇到事情,多动脑筋,别莽撞行事。”徐和平抽着华子,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连忙点头。 何春花是感性的,而徐和平则是理性的。 村里基本上家家户户都出了一个男的,参加巡逻队。 虽然说大喇叭没有提及组建巡逻队的事情,但这是村里的传统。 自古以来,约定俗成的。 遇到事情,村里的老少爷们,都会把力量拧成一股绳。 所有力气往一处使。 徐清风先去找了大憨两兄弟,然后让大憨带两条猎犬去他家。 大憨和二憨也听到了广播的内容,两兄弟似乎格外的兴奋。 “老大,这黑熊来的可真及时。” “哈哈,原本需要进山才有猎物,没想到这黑熊如此懂事,居然自己送上门来,我们都不需要进山了。” “还等什么,我们赶紧出发吧,把这黑熊给弄死。” ... 徐清风闻言一愣,好家伙,你们两是片刻都等不了啊。 “先去村部,参加个巡逻队。”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几人到了村部,发现村部已经聚集了不少人,都是村里的青壮劳力。 此外还有一些猎人。 昨天徐清风买狗的那个老猎人也在。 “这头黑熊,跟以前一样,谁猎杀的便归谁。” 村长开口道:“如果是好几个人合作,才打死,那就按照出力多少平分,怎么样?” 所有人都点了点头,是这个理。 不过其余人也不会白跑一趟,村里会给参加这次行动的人,每人20斤大米。 这在79年,也是不小的报酬了。 当即所有人的斗志都变得高涨起来。 迫切想要去后山,找黑熊一较高下了。 ------------ 第78章 搜寻 “大爷,怎么这次你也出动了?”徐清风抽空跟昨天卖狗的老猎人说了几句话。 老猎人对徐清风微微一笑。 “我只是不能进山,但这黑熊都闯到咱们村子里来了,我当然不能坐视不理。”大爷拍了拍自己身上背着的猎枪。 “对付黑熊,我还是有一些经验的,以前我也猎过一头熊,但那是二十年前了...” 大爷娓娓道来。 这在村里,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 村长这次把大爷喊来,也是抱着这个想法。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大爷对付黑熊的经验,能够让他们少走不少的歪路。 但徐清风却并不这样认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黑熊,也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大部分的黑熊,还是胆小鬼呢。 后世的互联网,广泛流传有一个黑熊的视频。 视频里,一只黑熊翻进了一户农民家里的猪圈,可能是想要去猪圈里袭击猪。 结果,翻进猪圈的时候,被猪给发现了,哇哇叫了起来。 叫声惊动了另外一头黑猪,黑猪顿时对黑熊发起了进攻。 黑熊吓得又连忙翻跃猪圈,灰溜溜地逃走了。 可见,黑熊和黑熊,也是不一样的。 如今流窜在村子的这头黑熊,显然不是善茬。 聪明,狡猾,凶残... 依着以往的经验,去寻找黑熊,只怕会吃大亏。 当然,徐清风并没有多说啥。 说了,他们也是不会听的。 徐清风跟大爷聊了会天,便带着大憨和二憨,离开了大部队,去独自搜寻起来。 因为刚才村长说了,这黑熊的归属,是谁杀死就归谁,所以大部分的巡逻队,也都是各自组队,三五成群,而不是一窝蜂去后山。 那样真找到了,把黑熊打死,也分不了多少钱。 倒不如各自搜寻,要是找到了黑熊,觉得自己队伍对付不了,也可以就近喊一个队伍过来,两个队伍,十个人如果能杀死黑熊,那报酬也不小。 一只黑熊,在这个年代,含金量还是很高的。 熊油可以用来泡酒。 黑熊的熊皮可以卖钱。 要说黑熊身上最值钱的部位,那当属是熊胆了。 自古以来,熊胆便是一味十分珍贵的药材。 在八十年代,一只熊胆可以价值一千元以上。 杂七杂八的钱,加起来,一只黑熊的价值,保守在两千元左右。 这对大部分村民来说,都是一笔巨款了。 也难怪,他们的积极性会如此高。 哪怕是几个人合伙猎杀了黑熊,也能分到好几百一人。 这挺香的。 “老大,我们去哪啊?不是说黑熊在后山吗?我们这也不是去后山的路啊。”大憨看到徐清风带着他们进朝着村子的另一个方向而去,有些纳闷的问道。 “大憨,我感觉,那黑熊不在后山,去后山找黑熊,大概率会扑个空,所以我没有带你们去后山,以我打猎的经验来看,那黑熊很有可能就在那里。”徐清风手指着不远处的半山腰,一栋孤零零的老房子。 “老大,这是为什么啊?”大憨感觉自己脑子不够用了。 徐清风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让大憨相信自己就是了。 大憨和二憨连忙点头:“老大,我们相信你。” 三人这次出门,也是全副武装。 二憨坐在鹿车上,手里拿着开山斧,目光看着远处的老房子,流露出一丝杀意。 “只要是那黑熊,出现了,我就一斧头过去。” ... 鹿车很快抵达了半山腰。 徐清风让他们不要太靠近。 按照前世的时间线,那黑熊很有可能已经出现在了这附近,不知道那老人家,有没有遇害。 要是没有遇害的话,徐清风便打算出手相救。 这老人也是可怜。 三人下了鹿车,把鹿车栓在了一棵树上,然后朝着老房子走去。 徐清风上前敲了敲门。 很快,便传来了声音,谁呀? 徐清风松了一口气,他记忆里的惨案并未发生。 说明那黑熊还未作恶。 也对,黑熊大部分都是昼伏夜出的。 很有可能今天晚上,黑熊就会摸进老人家中,行凶害人。 “老人家,我们是村里巡逻队的,最近村子不太平,有黑熊出没,我们是想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徐清风说明了来意。 老人对徐清风几人微微一笑:“是这样啊,你们这些后生仔都是好样的,敢于搜寻黑熊,要知道黑熊可都是十分凶横的,不过我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就一个孤单单的老头,行将就木的人,还有什么...” “可不能这么说,老人家,你住的地方太过偏僻,这种地方,很容易被黑熊给摸上门来,隔壁村的猎户,便是独自居住在偏僻的村尾,才遭了殃,要不,你去村里住几天,这样我们也好放心...”徐清风开口道。 “不用那么麻烦了,还是谢谢你们的好意。”老人叹息一声。 大部分人的心思都是十分朴素的,不想麻烦别人。 “那行吧,我们在附近的山林里,搜寻一下黑熊,回头再来看你。”徐清风也没有多说啥。 “千万要注意安全啊。”老人目送徐清风他们离开。 不一会,徐清风带着大憨二憨,来到了附近的一片林子。 “这附近,只有这片林子,最适合藏身了,我想那黑熊,很有可能就躲在这里面,走,进去看看。”徐清风挥了挥手,大灰顿时带着两只猎犬小弟,冲了出去。 搜寻起这片山林来。 留了两条猎犬在家里,徐清风身边有三条猎犬,也足够用了。 关键时候,还是要看大灰的。 别的猎犬只能打打辅助。 “这片老林子,咋这么阴冷。”大憨进入了林子里,感觉到有些汗毛倒竖。 “哥,你看你的手,咋炸毛了。”二憨惊呼了一声。 就在这时,大灰突然对着一个方向狂吠起来。 他们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头庞然大物。 黑熊直立着,站在丛林深处,一双眼睛,盯着徐清风他们三。 “我靠,黑熊。”大憨声音都变了。 徐清风直接举起了手中的98k。 下一秒,扳机扣动,子弹射出。 ------------ 第79章 趁热取胆 徐清风他们此时所在的位置,距离黑熊还是挺远的。 所以这突然的遭遇,徐清风倒也不怎么慌。 大憨二憨,在身边,安全感十足。 以黑熊的速度,加上林地的限制,黑熊全力奔跑,差不多跑到徐清风他们这,也要十秒钟左右。 所以徐清风想也没想,直接开枪了。 黑熊攻击不到他们,但却在98k的射程之内。 趁着黑熊没有反应过来,先来上一枪。 这叫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噗,子弹直接命中了黑熊。 黑熊发出一声惨叫,转身朝着后面逃去。 一枪还不足以致命。 “快追。”大憨和二憨,激动的拎着大刀和开山斧,便朝黑熊追去。 大灰也带着两个猎犬小弟,冲了上去。 于是山林里上演了一场追击战。 黑熊在前面跑,几人在后面追。 徐清风时不时还停下来,打上一枪。 不过因为黑熊在跑动,所以命中率下降了不少。 五枪居然只中了二。 但好在,其中一枪命中了黑熊的腿部。 所以黑熊的行动迟缓了下来。 加上流血过多,黑熊的速度也变得慢了不少。 不一会,便被大灰带着两条猎犬给撵上了。 这几条猎犬,丝毫不怵,直接便对黑熊发起了攻击。 但黑熊的战斗力还是十分彪悍的。 哪怕受伤了,猎犬也不是对手。 一条猎犬,被黑熊拍了一掌,飞出去两三米远,眼看不行了。 这让大灰怒火中烧。 这可是它新收的小弟,你这蠢熊,怎么敢的! “汪汪...”大灰怒了。 不一会,大憨二憨也赶到了。 因为中途徐清风开了几枪,所以他抵达的速度自然是不如猎犬和大憨他们的。 二憨抡起手里的斧头,朝着黑熊劈砍而去。 黑熊奋力抵抗,但被这势大力沉的一记,给劈倒在地。 大憨补上了一刀。 还没等徐清风赶到,这黑熊便奄奄一息了。 看着如此生猛的两兄弟,徐清风一时间无语凝噎。 太猛了我的哥。 大灰趁着黑熊倒地不起的时候,一口咬在了黑熊的脖子处。 也算是亲手为小弟报了仇。 徐清风赶到,第一时间检查了那条猎犬的伤势。 “老大,这狗还有救吗?”大憨询问道。 徐清风摇了摇头:“五脏六腑都移位了,估计是无了。” 大憨两人都觉得十分可惜,这狗昨天才买来,没想到今天就折了。 但它也算是有功劳。 所以徐清风让大憨挖了个坑,把死掉的猎犬给埋了。 虽然狗肉也能吃,但在徐清风心里,猎犬不行。 猎犬是猎人忠实的伙伴和朋友。 它在徐清风心目中的地位,跟别的狗不一样。 所以,徐清风是不会吃猎犬的。 这一趟还是十分顺利的,顺利的徐清风都不敢相信。 没想到一进林子,就跟黑熊来了个遭遇战。 也算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省去了他不少的功夫。 “我们把这只黑熊抬出去吧。”徐清风开口道。 大憨表示不用,把手中的大刀递给二憨,然后直接抓着黑熊,一把扛到了肩上,跟上次扛野猪一样。 二憨对此还有些不乐意。 他刚才就慢了一步,不然哪里轮的到他哥扛黑熊。 徐清风... 好吧,身边有两个大力士,倒是没有他什么事了。 几人出了林子,路过老房子的时候。 那老人家居然在门口等着。 “年轻人,等等。”老人家喊住了徐清风。 徐清风有些不解,但还是让大憨停下了脚步。 “那个,可不能再继续走了,不然的话,熊胆就没了。”老人家开口道。 “熊胆是要趁热取胆的,这个你们可能不知道。” 老人说的没错,徐清风的确是不知道。 他都不算是正儿八经的猎人,半路出家,也不是什么中医。 自然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回事。 交谈中,老人告诉徐清风,他是一个赤脚医生,知道一些中医,所以懂一些药理。 这取熊胆可是有讲究的。 等他们把黑熊弄回家,熊胆的药性已经大打折扣了,那就太可惜了。 “老先生,太感谢你了,不然我们真不知道这个。”徐清风开口道。 “不值一提,倒是你们,救了我一命,我真没想到,这黑熊就在我家附近,要是你们不来,趁黑被它摸到我家里,我就完了。”老人也是一阵后怕。 虽然吧,他已经年事已高,没有几年好活了,可谁希望自己是被一只黑熊给啃了。 黑熊可是杂食动物。 所以,老人也很感激徐清风他们,他提出愿意帮徐清风他们取胆。 徐清风他们把黑熊抬到了老人家的院子里。 老人拿出了一把刀,开始操作起来。 一边,他也跟徐清风介绍着何为熊胆。 中医里的熊胆,指的是干燥后的熊胆汁。 自古以来,流传的取熊胆方法,是古法取出黑熊的胆囊。 然后,等其阴干,剥开熊胆的胆囊皮,取其中粉末。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熊胆。 所谓的熊胆,并不是一整个胆囊,而是熊胆汁粉。 熊胆的使用,在我国可谓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最早使用熊胆入药,可以追溯到唐代,在唐朝的时候,熊胆已经开始被用于治疗各种疾病,被称为“药中黄金”。 不过因为熊胆来源于熊身上,需要猎杀熊才能得到。 所以熊胆的产量一直都十分稀少。 价格比黄金可要贵的多了。 稀缺而昂贵。 谈话间,老人已经取出了熊的胆囊,并做了简单的处理,然后交给徐清风,把如何保存,阴干熊胆的方法,也一并告诉了徐清风。 徐清风十分受用,连连感谢老人。 这就叫做好人有好报吧。 如果不是刚才徐清风的好言相劝,多半也得不到这完整的熊胆。 那这头黑熊的价值也就大打折扣了。 可见,做好事还是有收获的。 这边的枪声,也惊动了村里人。 不一会,村长便带着一些巡逻队的人,赶了过来。 当看到鹿车上的黑熊尸体后,所有人都傻眼了。 黑熊这么快,就被徐清风他们给猎杀了? “清风,刚才的枪声,是你们跟黑熊交战吗?”村长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没错,村长,这黑熊可真难杀。” ------------ 第80章 药材市场动工 村长... 我信你个鬼,就这么会功夫。 他们脚还没走热呢。 你这边就已经把黑熊给干死了? 这叫难杀? 你怕是对难这个词有什么误解吧。 当然,表面上,村长还是笑容满面的,首先便祝贺了徐清风他们。 这一头黑熊,可值不少的钱。 当然,有大憨二憨在,没有人敢有非分之想。 这两兄弟傻的,傻子杀人都不犯法。 关键,他真的敢这么做。 “恭喜恭喜。” “后生可畏啊,清风,有你在,我们村子以后如果遇到野兽下山就再也不用担心了,只是,如果村子有需要的话,还希望你要出手相助一二,不要推辞才是。”村长对徐清风开口道。 徐清风表示没问题。 这年头,邻里之间关系其实处的很铁,尤其是东北这块。 比如说徐清风跟村长借驴车,一借便是这么多天,但村长都是十分爽快的,从未说过什么。 这放在别的地方,基本上不存在的。 聊着天,徐清风也让大憨二憨,驾着驴车回家。 围观的人很多,所以大大的限制了驴车的速度。 村民都争相围观这黑熊。 看到这黑熊凶神恶煞,面目狰狞的样子,不少人都吓得不轻。 “这黑熊咋这么大,而且看上去便很凶恶。” “也只有大憨两兄弟能对付它了,我刚才观察了这黑熊身上的伤势,除了枪伤外,头上还挨了几斧头,肯定是二憨劈的。” 皮糙肉厚的黑熊,愣是被斧头给开了瓢。 这看上去,还是很猛的。 徐清风跟村长他们聊着天,回到了村里。 村子早就沸腾了。 军子和徐秋生在家里,听到说徐清风击杀了黑熊,连忙也出门朝这边走来。 不一会,徐家便围满了村民。 村长询问徐清风这黑熊打算处理,要是想要卖的话,他可以帮忙联系供销社。 供销社那边,是有收购这些的。 徐清风谢过了村长,表示不必了。 他已经有销路了。 供销社那边出的价格,难道会比李老他们高? 那是不可能的。 这黑熊浑身是宝,卖给供销社,就太亏了。 除了熊胆外,熊掌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村民那叫一个羡慕。 他们虽然不知道这黑熊具体能卖出多少钱,但用脚指头想,也超过一千了。 不眼红,那是不存在的。 当然,这也是徐清风他们的本事。 没有两把刷子,想要猎杀黑熊,那是痴人说梦。 绝大部分人,都只有看热闹的份。 真让他们去硬拼黑熊,那就是送人头。 所以他们也只是眼馋一二。 村里的猎人,那才叫心痛,仿佛错亿。 要是遇到这黑熊的是他们,他们也是可以击杀黑熊的。 几个猎人合伙,对付一头黑熊,还是没啥问题的。 就是做不到徐清风他们这样无伤罢了。 但在他们看来,付出一些代价,能赚个一两千块钱,也是值得的。 只是,他们没有徐清风的先知,黑熊在哪,谁也不知道。 所以说,跟这财富就无缘了。 “发财,尤其是横财,是要看命的,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走喽,回家。”老猎人背着手,十分潇洒的离去。 离去的时候,大爷对徐清风点了点头,表示肯定。 村里的猎人大部分都老了,如今出了徐清风这个小辈,也算是后继有人。 他其实很高兴看到这个局面。 当然,他并不知道,打猎这项活动,未来十几二十年,就将被禁止。 成为历史。 他们这一批猎人,已经是最后一批了。 这个行业没有未来的。 他要是知道,估计会很伤感吧。 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一个人身上,便是一座大山。 大部分围观的村民,很快便离去了。 徐清风不知道怎么处理黑熊,便打算把这黑熊直接拉去林场那边。 看看能不能打包卖给李老。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吃货来处理吧。 他负责收钱就行了。 然后在李老他们处理黑熊的时候,在旁边负责喊666。 大憨和二憨不放心徐清风一个人去林场,也跟着去。 “老大,刚才不少人看到这黑熊,眼睛都直了,这玩意肯定很值钱,说不定就会有人动歪心思,我跟弟弟保护你去林场,就不会有人敢动了。”大憨给出的理由十分充分。 徐清风点了点头。 他说的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大憨二憨在,可以少不少的麻烦。 约莫一个小时后,徐清风他们来到了林场。 李老这两天也挺忙。 主要是为了李秋雨的事情奔波着。 小丫头想要支棱起一个药材市场,经验和资历都太浅了,虽然说是厂长的女儿,但也仍然站不住脚,不能服众。 所以他只好出山,帮忙稳一下军心。 到时候挂个名就行。 李秋雨对于爷爷这种做法,也是十分感激。 这真的是亲孙女的待遇。 隔代亲不一样。 厂长都无法把李老搬出山。 徐清风来到了林场,直奔黑市。 新规划的药材市场位置, 就在黑市的旁边。 李老这个点,应该也在那边。 果然,徐清风到了工地,便看到了李老和李秋雨爷孙两。 他让大憨二憨把鹿车停靠在工地外,然后朝着两人走去。 林场这边的速度还是很快的。 前天还是设想,今天便开始动工了。 当然,如今的药材市场,规模跟后世是没法比的。 李秋雨只打算试水,后续如果效果好的话,再扩建。 如今的市场经济只是起步,大家伙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清风哥,你怎么来了?”李秋雨看到徐清风,甜甜的一笑。 声音有些夹,让徐清风都有些不太适应。 刚认识那会,可不这样啊。 自从李秋雨知道是徐清风救了自己之后,态度便发生了180°的变化。 虽然徐清风解释,那只是误打误撞。 但李秋雨觉得,这就是救命之恩啊。 要不是徐清风的话,她散步路经那里,只怕现如今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清风,你怎么没有在家里多休息几天。”李老对徐清风笑着问道。 “李老,本来我是想在家里多玩几天的,但突发情况,弄到了一些好东西,所以特地跑一趟,想看看你有没有想法。”徐清风卖了个关子,没有直接告诉李老他手里有一头黑熊。 ------------ 第81章 赶巧了 “你小子,跟我这里还卖关子是吧。”李老胃口被徐清风给吊了起来。 但问徐清风是啥好东西,徐清风却没有告诉他。 小老头顿时急了。 “李老,是什么东西,你得亲自去看。”徐清风笑着说道。 李秋雨在旁边面带微笑,觉得很有意思。 三人出了工地。 鹿车就停靠在路边。 工地这边没有修路,所以鹿车不能进去。 李老一眼就看到了路边的鹿车,当即眼前一亮:“马鹿,这是马鹿吧,你从哪里弄了这么个宝贝来拉车,你这真的是...说的宝贝就是它吧?” “我的天,鹿车,看上去好帅啊。”李秋雨也惊讶不已。 徐清风却摇了摇头:‘鹿车没啥稀奇的,我说的好东西,就在鹿车上,咱们走过去就可以看到了。’ “还有好东西?”李老更加激动了。 他都有些迫不及待起来。 很快,他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鹿车旁边,看到鹿车上的一头黑熊,彻底傻眼。 他算是明白,为啥徐清风要卖关子了。 原来是一整头黑熊,这给人的视觉震撼还是挺大的。 “我的天,清风,你居然猎到了一头黑熊,怎么做到的,这可是黑瞎子啊。” 李老内心十分震撼。 黑瞎子,对于东北人,自然是不陌生的,尤其是长白山附近的村民。 自古以来,便有很多关于黑瞎子的传说,大部分都是凶残的代名词。 什么舔一口,半边脸就没了的说法。 三岁小孩听了都哇哇哭。 但除了这些凶名外,黑熊也全身是宝。 如果能猎到一头黑熊,那就发了。 能抵在林场上班,好几年的工资。 熊胆、熊掌的珍贵毋庸置疑,大家也都知道。 除了这两种,熊身上的肉,包括骨头,皮毛,都是宝贝。 “怎么样?这个惊喜如何?”徐清风对李老微微一笑。 李老满脸都是震惊:“清风,这黑熊该不会是你...。” 徐清风点了点头:“就上午的事情,一个多小时前。” 徐清风倒也坦诚,直接就告诉了李老,这黑熊好是好,也不愁卖,供销社肯定收,就是价格吧,会压一些,所以他便拿过来了。 李老微微一笑:“你小子鬼头的很,确实,这玩意,只有在识货的人眼里,才值钱,供销社就是个二道贩子,他们收上去,也是卖给别人的,转手赚点差钱,给你的也就少了。” 道理就是这个道理。 徐清风这是想要自己跳过中间商,卖给买家。 别说,李老还真的能帮到他。 “你今天来的正好,秋雨这小妮子不是说弄药材市场吗?我喊了县里几个药材商,今天下午到,打算在这里踩个点,下午我帮你联系一下,兴许熊胆能卖个让你满意的价格。”李老想了想说道。 徐清风眼前一亮,那可太好了。 要知道,一头黑熊,熊胆是最值钱的。 能占70%以上。 只要熊胆能卖出高价,其余的卖不卖,都无所谓了,甚至熊掌徐清风都打算自个留着品尝。 看看自古以来,便是四大山珍的熊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滋味。 李秋雨看了看黑熊身上的伤口,好奇的打量着徐清风和大憨两兄弟。 “这黑熊是你们三打死的?”李秋雨询问道。 大憨点了点头:“是的,老大开枪,我们补刀...” 二憨在旁边不乐意了:“哥,还有斧头呢,你不能光说你呀。” 李秋雨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两兄弟还真逗。 “咳咳,那个,都有功劳。”徐清风终止了两兄弟的争功。 李老对大憨点了点头:“听说上次班车上见义勇为,抓了一伙扒手的两兄弟,就是你们吧?” 大憨连忙点头:“不值一提,那伙人竟然敢偷我老大的钱,看我不削他们。” 李老看出来他们的智商有缺陷。 也不知道为啥,会对徐清风言听计从。 当然,这也好。 跟着徐清风混,以徐清风的性格,是不会亏待他们的。 大憨和二憨已经好几天没有来黑市了,如今好不容易来了一趟林场,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去逛黑市了。 于是大憨对徐清风说,他饿了,想要去林场买点吃的。 徐清风问他们有没有钱。 大憨连忙点头:“老大,你上次给我们的钱,我们还没有来得及用呢,有钱...” 一边说着,两人居然还跑了起来。 “哥,你等等我。”二憨在后面追。 大憨两兄弟去黑市溜达了。 徐清风则是跟李老和李秋雨,琢磨着应该如何处理黑熊。 “熊胆当然是用来卖钱,但熊掌,要不留着自己吃?”徐清风开口道。 李秋雨在旁边咽了咽口水:“清风哥,这熊掌可值不少钱,你真的打算自己吃?” 嗯哼,小丫头动心了啊。 看来也是小吃货一枚,实锤了。 徐清风点了点头:“我不差钱,熊掌单卖的话,也就四五十一只,四只熊掌,才能卖个一两百块,说实话,我也没有吃过熊掌啥滋味,正好趁这个机会尝尝看。” 拿了悬赏的五千块,徐清风不差钱。 一两百,对于别人来说,是一笔巨款,但对徐清风来说,真不算啥。 更何况,他还有空间那囤积的药材呢。 这些等到药材市场成型后,都是可以马上变现的优良资产。 徐清风保守估计了一下,至少价值三万。 而且,徐清风把李老上次的清单给凑齐了后,又可以入账一万多。 “清风,我带你先去卖熊胆吧,这熊送到食堂去,我让小孙找人,帮忙处理了。”李老开口道。 李秋雨自然是留在食堂,看着这个熊了。 对此,李秋雨也只能无奈的耸耸肩。 李老带着徐清风来到了林场的招待所。 那群城里来的药材收购商,都在这里。 李老到来之后,所有人都起身相迎。 李老示意大家坐下,不用这样。 “这是清风,我的一个后辈,他手里有一个熊胆,想请诸位过过目,看看如何。”李老让徐清风把熊胆拿出来。 所有人听到熊胆两个字,都是眼前一亮。 熊胆在他们的眼里自然是不陌生的。 他们都是做这一行的,对熊胆门儿清。 熊胆位居我国四大名贵珍稀动物药材之首,素有“药中黄金”之美誉。 (熊胆、麝香、虎骨、牛黄) ------------ 第82章 熊胆 “这熊胆好新鲜,上面的血都还没干呢,不会是今天刚宰杀的吧?” “小兄弟,你这处理熊胆的手法十分标准啊,想必有高人指点吧。” 当徐清风把熊胆拿出来之后,都不用李老多说什么了。 在场都是懂熊胆的人。 嗯,至少比徐清风要懂。 在徐清风看来,这熊胆能卖个千八百就撑死了。 但他却不知道,这熊胆跟熊胆也是有区别的。 在场的那些药材商,看到这种等级和大小的熊胆,全部都呼吸急促起来。 “我出一千块。” “一千块?这熊胆挺大的,我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熊胆,你才给一千块,是不是有些欺负小兄弟不懂行啊,我多加二百块,一千二。” “冒昧问下,这熊胆是怎么来的?” ... 徐清风也被他们的热情给惊讶到了。 很快他被众人给团团围住,七嘴八舌的询问起来。 李老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悠闲的喝起了茶。 这人老了啊,看到凳子,就想要坐。 加上他今天早上走了很多路,所以就更累了。 听着徐清风跟这些药材商的讨价还价,李老也觉得有趣的很。 “熊胆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所以那只好价高者得了。”徐清风开口道。 打感情牌没有用,卖惨也不行。 徐清风跟他们都是第一次见面,也没有什么交情,所以谁贵给谁就完了。 不一会,价格便加到了1500元。 但也已经见顶了。 这些药材商都是人精,价钱再高的话,他们就没有多少利润空间了。 那还不如不要。 这个数字,还是让徐清风有些意外的。 他本来以为能卖到一千出头,到一千二左右的价格。 没想到多卖了三百块。 至于原因,刚才也有药材商说了,这熊胆比普通的熊胆要大不少。 熊胆的大小,跟熊体型大小也是息息相关的。 没准是一头黑熊王的熊胆。 这种熊胆,体积大,价格也要比普通的熊胆贵一些。 很快,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徐清风把熊胆给了买下的那人。 熊胆到手,那人也是十分高兴。 “小兄弟,我是白山药房的掌柜刘庆崧,你手里要是有什么好药材的话,随时可以来找我,我们药房以后会在林场这边开设分店,说不定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呢。”刘庆崧笑着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表示有好东西的话,会拿给他过目的。 只要掌柜的出价要是合适,他当然不会藏着掖着不卖。 事毕,徐清风和李老回到了食堂。 李秋雨听说徐清风一个熊胆卖了一千五,那叫一个惊讶。 “我的天,熊胆咋这么贵...”李秋雨惊呼着说道。 “看大小的去的,不同的黑熊,身体里的胆大小也是不一样的,清风打死的这头黑熊,胆可真肥。”李老解释道。 徐清风看着黑熊在食堂屠宰师傅的手下,骨肉分离。 心道,胆的确是很肥,不然敢下山,进入人类村子连续作案? 普通的小一些熊胆,也就七八百块钱,顶多了。 稍微大点的,价格能过千。 极品的熊胆,价格还要更多。 李秋雨恍然:“我明白了,爷爷,就像老山参一样,五年份,十年份,三十年份,价格会差距悬殊。” 她此前以为熊胆都是一样的价格,但忽略了熊胆的大小,所以才会闹出这误会。 不过解释明白了,也就知道了。 李老点了点头。 熊胆作为一种药材使用,历史悠久。 早在1300多年前,就被当做一种极其珍贵的药材来使用了。 李时珍《本草纲目》中,也有关于熊胆的记载。 上面写着,熊胆为百病主治药。 一克黄金,一克熊胆粉。 这句自古流传的话,便是佐证。 徐清风刚才卖掉的熊胆,阴干了之后,又岂止二两粉,所以,那些药材商也是能赚不少的。 这才会哄抢。 听到熊胆这么贵,李秋雨不由咂舌。 这年头一个林场工人,一个月四十块,而一个熊胆能抵得上工人好几年的工资。 也难怪那么多人会选择当猎户。 虽然打猎有风险,但收获也是真的大。 “清风哥,你还会打猎啊?”李秋雨好奇的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 “那是自然,除了打猎,我还会钓鱼,找药材呢。”徐清风笑着说道。 李秋雨竖起了大拇指:“真厉害,我这可不是违心的话,风哥你是真的有本事。” “有本事不敢当,混碗饭吃。”徐清风摆了摆手。 谈话间,黑熊的皮毛,骨肉都已经分离了。 这年头的林场食堂,屠宰师傅技术还是十分过硬的。 因为是林区,所以会有很多的野生动物,供这些师傅日常练手,技术想不好都难。 作为报答,徐清风分了一些肉给他们。 就跟杀猪一样,猪下水和一些肉,都是会作为相应的报酬给对方的。 这是规矩。 林场的屠宰师傅也不客气,笑纳了。 直夸徐清风好本事,这么大一头黑熊,也能狩猎到。 “李老,这一个熊掌给你,其余三我带回去。”徐清风给李老分了一个熊掌,还有一些熊肉。 李老觉得这熊掌太贵重了,他不能白要,熊肉倒是无所谓,于是让李秋雨付了一些钱给徐清风。 徐清风想了想,也接受了。 于是皆大欢喜。 “剩下还有这些熊肉,清风,你打算怎么处理?”孙主任期待的看着徐清风。 徐清风哪里不明白孙主任的意思。 这是想要买一些熊肉回去。 当然,熊肉的价格也是十分昂贵的,比猪肉要贵上一倍。 差不多两块钱一斤。 一头熊,差不多能出个200斤左右的肉。 光是卖肉,也能有400块的进账。 当然,相比于熊掌和熊胆,这些收益就不算多了。 徐清风想了想,决定卖150斤给食堂,那些熊骨头,徐清风也半卖白送,给了食堂一些。 剩下还有一些肉和骨头,徐清风打算带回去,给家人打打牙祭。 总不能打了一头黑熊,结果家人还没有尝到味道吧。 其实孙主任最想要的还是熊掌。 但徐清风没有想卖,他也就默契的没有提。 ------------ 第83章 满载而归 跟聪明人打交道就是省心。 会少很多没有必要的争论。 等徐清风搞定了所有事情,打算回村的时候。 大憨二憨也逛完了黑市,朝着食堂这边走来,几人恰好在半路上遇到。 也省得徐清风去黑市找他们。 “老大,你看,我们买了好多东西。”大憨二憨满载而归。 每个人手里都拎着一个麻袋。 也不知道买了啥。 反正看着量是挺大的。 把麻袋放在鹿车上,两人还打开让徐清风看了一眼。 里面是一些马铃薯,红薯。 “我当是什么宝贝呢,原来是这个啊,我家的地窖里有不少,你这都不用买,回头吃完了,上我家去拿就是了。”徐清风哭笑不得。 大憨挠了挠头:“老大,这个是用来做种的,开春了,可以弄一些,埋在地里,等发芽了,然后拿去育种。” 徐清风恍然,感情是自己误会了。 差点忘了,他们两也是种田小能手。 爷爷当年在家附近开垦的菜地,山地,因为地太偏僻了,而且都很贫瘠,所以徐清风家没有种,现在都是他们在种。 每年收成了,大憨二憨会给徐家一些菜和粮食,当做是租金一样。 “你们怎么不买几件衣服啥的,走,我带你们去买。”徐清风看着两兄弟身上穿的破破烂烂的,当即驾着车,再次去黑市一趟。 如今大憨二憨也算是自己的小弟了,怎么能穿成这样子。 这年头的衣服裤子还是挺贵的。 因为轻工业不发达,全国各地物资匮乏,所以导致有些东西的价格奇高。 普通一件衣服,都能卖到二十三十块。 所以大部分人都是扯了布,拿回家自己做衣服。 可以省不少钱。 这年头,哪怕是有钱人,也都是自己裁布,回家做衣服。 家里生活水平好一些的,缝纫机是标配。 如果没有缝纫机的话,也可以花一些钱,让别人帮忙做。 裁缝,在这年代,也是十分吃香的职业。 手脚快的裁缝,养家糊口不成问题。 “老大,不用,我们不需要衣服,别浪费钱了。”大憨连忙说道。 “这怎么是浪费钱,你们现在也算是我手下的员工了,帮我做事,形象还是很重要的,不然的话,我带着你们来林场,别人会说,这个老板太小气了,只给手下的人穿破衣服。”徐清风半带开玩笑的说道。 谁知大憨却急了:‘老大,谁要是敢这么说,我肯定撕烂他的嘴。’ “对,老大,你对我们已经很好了,我们都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不仅包吃包住,而且还给他们钱花。 这种日子,他们以前做梦也不敢想啊。 现如今,他们已经把徐清风当做是了自己至亲的人。 徐清风人麻了,连忙跟兄弟两解释,这就是打个比方。 不过听了徐清风这么说,大憨二憨对买衣服也没有什么排斥的了。 他们自己不怕丢人,而是怕给徐清风丢人。 很快,几人来到了黑市的衣服店。 大憨二憨的体格,直接照着最大码买就是了。 最大码要是穿不下,那就真的穿不下了。 “这个军大衣,还有花棉袄,花裤子...每样的最大码,来个四五套。” 徐清风对老板说道。 这年头,男装没有多少款式,都是花花绿绿的衣服。 再不就是黑色的,灰色的。 不如后世那些衣服,五花八门的。 男装,白色的衣服也少见,因为不耐脏,所以没有多少人穿。 给两兄弟置办了一身行头。 大憨二憨穿着崭新的军大衣,那叫一个开心。 过年也没有新衣服穿啊,没想到老大对自己这么好。 “哥,我怎么有些想哭,老大比我们的父母都好。”二憨哽咽道。 “憋回去,不许哭,多大出息。”大憨对弟弟说道。 但他却用手擦了擦眼角。 “怎么下雨了。” ... 买了衣服,自然也少不了买鞋子。 这年头的鞋,大部分都是乌拉草编的。 还有就是解放鞋。 这二者相比较,大部分的东北人,还是会选择乌拉草鞋。 所谓的乌拉草,是穷人眼中的三宝之一。 关东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 后面因为乌拉草太廉价,才被替换成鹿茸。 乌拉草,徐清风自然是不陌生的,这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 在东北地区,可谓是家喻户晓。 深受广大人民的喜爱。 因为东北,冬天漫长且寒冷。 这年头还没有后世那么五花八门的取暖设备。 大家冬天穿的鞋,大部分都是乌拉草制作的。 乌拉草鞋子,也叫做靰鞡鞋,价格便宜,而且极容易制作。 是长白山地区,大部分人日常出行的生活用品。 用乌拉草制作的鞋子,冬天不会冻脚,夏天也不会太热,冬暖夏凉,十分舒适。 不仅具有保暖防寒的作用,而且还能够透气防潮。 哪怕在后世,依然也还有不少人喜欢穿这种鞋子。 买好了这些,徐清风看了看时间,便回村了。 换做是平时,徐清风肯定不急着回去,在林场吃午饭就是了,但今天不行。 眼馋车子上的这些熊肉,徐清风想赶回去,打打牙祭呢。 中午便想吃。 回到家,何春花已经在厨房炒菜了。 徐清风拎着熊肉,便走进了厨房。 “妈,我留了一些熊肉,咱们中午打打牙祭呗。”徐清风开口道。 他已经记不清上次吃熊肉是什么时候了。 大部分人,可能吃都没有吃过。 “熊胆卖了?”何春花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把去林场卖熊胆的事情,跟母亲说了。 何春花听到卖了这么多钱,也是不由咂舌。 “嘘,财不露白,咱们知道就行,可别跟村里说,回头就说卖了几百块。”何春花连忙嘘声,示意徐清风保密。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个是自然。 他一向都不喜欢炫耀。 低调赚钱,低调做人就是了。 “熊掌,你咋不一起卖了,这玩意,老贵了。”何春花看到肉旁边还有三个熊掌,顿时开口道。 “妈,我都没有吃过,卖了做啥,黑熊可不常见,下次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狩猎到,这不花钱的熊掌,吃起来不心疼,要是去国营饭店吃熊掌,那才叫心疼呢。”徐清风笑着解释道。 ------------ 第84章 家宴 “你还想去国营饭店吃熊掌...千万别,有钱也不能这么造,你老娘我烧的不比外面好吃,你就等着吧。”何春花连忙把三只熊掌给拿出来,处理了起来。 “妈,对你的厨艺,我自然是放心的,那我可就等着吃了。”徐清风微微一笑。 “这会都饭点了,也来不及处理熊掌,熊掌只能晚上吃了,今天中午随便对付一点吧。”何春花开口道。 熊掌烹饪,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时间不够的话,味道会大打折扣。 对于这么高级的食材,何春花当然不会为了追求速成,而牺牲一些口感。 “中午加个菜吧,就把这些熊肉爆炒一盘就行。”徐清风对他妈说道。 何春花看着一旁的徐清风,笑着点头。 “好好好,儿子想吃熊肉,那我就炒一盘。” 徐清风带回来的熊肉,足足有几十斤呢。 够家里吃很久了。 前些天的野猪肉,驼鹿徐清风也是都留了一些的。 此时家里可谓是大鱼大肉,食材不要太丰富。 何春花倒是有些幸福的发愁起来。 吃不完,根本就吃不完。 更别说院子里的鱼了。 换做是从前,她想也不敢想啊。 什么家庭啊...这么造。 哪怕是过年过节,都没有这么阔绰过。 家里有钱了,父母脸上的笑容也变得多了起来。 虽然,如今他们比之前更累了。 包括母亲和大嫂,都在家里收起了山货。 但日子有了奔头之后,累一点都是高兴的。 “行吧,等着,我这就切一些,用辣椒爆炒。”何春花开口道。 东北也是有小炒的。 东北的菜系,也不全是炖菜来着。 其中烹饪方法也是五花八门的。 除了炖菜出名外,东北的小炒也是十分美味的。 其中便是以地三鲜和溜肉段为代表。 今天何春花便烧了一道地三鲜。 地三鲜其实在全国的知名度都十分高,这说明这道菜的认可度和影响力不错。 所谓的地三鲜,我指将茄子、土豆、青椒,切块后放在一起进行炒制。 当然,虽然听上去简简单单的。 但越简单的菜肴,越是考验厨师的水平。 同样一道地三鲜,一百个人烧出来,便有一百种味道。 徐清风很快便离开了厨房。 因为何春花嫌弃某人站在那里碍事,把他给赶了出去。 这让徐清风哭笑不得。 回到院子里,徐和平正在剁熊骨,打算用这些熊骨来泡酒。 熊骨和虎骨一样,都是可以用来泡酒的,有强筋健骨,祛风湿的作用。 徐清风把熊皮也带了回来。 熊皮回头可以做一件皮毛一体的大衣。 熊皮大衣,想想都带劲。 这是可以传代的好东西。 后世的熊都成保护动物了,熊皮也是不能买卖了。 不过这年头还是可以的。 刚才便有药材商想要买,但徐清风想了想,没有卖。 这皮子,他打算送给他爹,留作纪念。 “对了,弟弟,刚才有个老人家来过,他给你留了一个小盒子。”徐秋生想起什么,去到房间里,拿出了一个盒子。 “就是住在半山腰那户老人家。” 徐清风点了点头,从哥手里接过了箱子,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一只阴干的虎爪。 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虎爪相赠,望勿嫌弃... “真是有趣的老人。”徐清风微微一笑,收下了。 “这是虎爪吧?可值不少钱,至少大几百,这份礼也太厚了,弟弟。”徐秋生惊呼道。 “这么贵,那赶紧给人还回去。”正在砍熊骨的徐父连忙说了一声。 徐清风倒是很淡定:“爸,人为什么趁我不在家送过来,而不是刚才我在他家的时候,给我,就是为了杜绝我不收的情况...算了,收下吧,爸,等你泡了熊骨酒,回头给他送一些熊骨酒过去,那老人家是老中医,肯定喜欢这个。” 徐和平一想也是,也就没有继续唠叨。 转头继续剁起了骨头来。 不一会,便开饭了。 今天大憨二憨也在家里吃。 他们两这还是第一次在徐家吃饭,所以有些拘束。 刚才不知道做什么,跑到后院劈柴去了。 仿佛不干点活,便浑身不自在。 徐秋生拦都拦不住。 问了弟弟,徐清风说让他,也就没有管了。 此时饭好了,徐秋生去后院把他们也给喊了过来。 众人围坐在一张桌子,都有些坐不下。 不过吧,家常便饭,倒也不用那么守规矩。 坐的坐,站的站,能夹到菜就行。 今天中午的主菜是爆炒熊肉,满满一大盘。 看上去非常诱人,熊肉十分新鲜,色泽鲜红,而且很紧实,而且香气十足。 “今天沾了清风的光,咱们吃炒熊肉,来,尝尝看。”徐和平夹了一筷子,品尝起来。 吃了一口后,他顿时眼前一亮,这鲜嫩,简直甩猪肉一大截。 甚至比狍子肉还要美味的多。 嚼劲十足。 “味道还行吧,我刚才生怕炒毁了,浪费这好食材。” 何春花开口道。 “妈,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徐清风夸了一句。 何春花笑的合不拢嘴:“就你嘴甜,对了,昨天拿回来的那马蜂窝呢,你可别忘了处理。” 徐清风一拍脑袋,他差点真给忘记了。 今天事情太多,一起床就出门了,饭点才回来,当然没有来得及处理蜂窝。 “吃了饭,便去处理。”徐清风扒拉着碗里的饭。 “那个不急,我问你啊,你今天去林场,见到了厂长女儿吗?”何春花八卦的问了起来。 “见了啊。”徐清风点了点头。 “你们发展到什么地步了,什么时候带回来,让我也给见见,我给她烧几个菜,她尝过我的手艺没准就成了。”何春花连忙说道。 徐清风扒拉饭的速度顿时慢了下来。 啊这... “下次吧,下次。”徐清风随口说道。 “你这孩子,人生大事不急啥事急,打铁要趁热,好女孩更要主动出击。”何春花那叫一个心急。 看到自家小儿子这慢腾腾,慢悠悠的样子,她都恨不得自己上了。 “孩子他娘,你这就不懂了,好事不怕磨,你也不看看人什么家庭,厂长女儿,我可听说了,厂长就一个女儿,这是金凤凰啊,哪能那么快...”徐和平喝了一口小酒,美滋滋的说道。 ------------ 第85章 偷得浮生半日闲 “话虽然这么说,但我这不是有些着急吗?清风过了年都24了,就不跟别人比,秋生24岁,都生二娃了...”何春花吐槽起来。 徐清风... “妈,我才23周岁呢。”徐清风纠正道。 “屁,在村里,谁跟你论周岁。”何春花笑骂道。 “儿孙自有儿孙福,不用操心那么多,我现在觉得吧,强求的得来不一定是幸福,他们平平安安的就好。”徐和平感慨了一声。 徐清风上次受伤,给他挺大的感触。 心态也随之改变了不少。 当时是家里没钱,所以徐清风才会私自下山,想要去打猎...结果。 徐和平事后也在思考,是不是自己行事太操之过急了。 要是等几个月...事情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至少手头宽裕一些,也不会说,会铤而走险了。 这段时间,看着徐清风的转变,以及家里的条件逐渐好转,他是打心里高兴。 所以觉得,只要子女过的开心就好,倒不那么执着于要孩子成家立业了。 再说了,这不还是要看缘分吗? 缘分不到,强求也不好使。 谈话间,餐桌上的菜肴,也被一扫而光。 有大憨二憨在,压根不用担心饭菜剩余的问题。 再多的饭菜,他们也能干完。 “大娘,太好吃了。”大憨呵呵笑道。 “哈哈,看到你们喜欢,我就开心了,我还怕饭菜不合你们的胃口呢。”何春花开口道。 这几天,对于徐清风身边的两个小老弟,何春花也是十分满意。 他们能帮徐清风不少忙。 包括进山打猎,都是出了大力的。 所以她对大憨二憨的态度也是极好的。 也不知道儿子是怎么收服这两个憨大个的。 吃过了饭,大憨二憨便回家了。 他们对此还有些闷闷不乐。 不是说好今天进山的吗? 怎么早上猎杀了一只黑熊,就不进山了。 当然,对于徐清风的决定,他们还是言听计从的。 既然徐清风说了不进山,那他们也只好遵从。 徐清风觉得吧,生活是需要劳逸结合的,不能一直都紧绷着。 这几天他连轴转,也有些疲惫。 正好趁着今天下午,休息一下。 下午无事,倒是可以去河边钓会鱼。 没想到侄女徐佳佳也想要去钓鱼,缠着她爹,说着好话,求求了,好不好嘛。 这话倒不像东北粗粮,而像是南方细糠。 “不行,我们那是去钓鱼,你跟去做啥,我们也没有空照料你。”徐秋生不为之动。 他可不是什么女儿奴。 这个年代的带娃理念,跟后世截然不同。 不会说惯着小孩。 当然,散养模式,也有一些弊端,那就是很多小孩会中途夭折。 徐秋生第二个孩子,到周岁的时候,便意外夭折了。 这件事对徐家来说,也挺难过的。 要是没有夭折的话,现在也有三岁了。 不过嫂子这会貌似又怀上了。 “哥,让侄女去吧,我下午不想钓鱼,带着她玩一会。”徐清风对徐秋生开口道。 徐秋生听到弟弟这么说,于是点了点头:“那行吧。” “太好了,谢谢叔叔。”徐佳佳那叫一个开心。 有鹿车出行,方便了不少。 而且这是自家的车子,不用借还。 徐秋生没事的时候,就去喂马鹿。 对马鹿那叫一个好。 但马鹿却对徐秋生不感冒。 反而在大憨二憨两兄弟面前,乖顺的像是一只鹌鹑。 看来对它好没啥用,还得大棒加身,才听话。 “钓鱼很无聊的,佳佳,我下午带你去抓野鸭子吧。” 徐清风想了想,对徐佳佳说道。 徐佳佳眼前一亮:“真的吗?叔叔,那可太好了,我们赶紧出发吧。” “不着急,你去拿个小篮子出来,没准在芦苇丛里能捡到野鸭蛋,带篮子去,有备无患。”徐清风开口道。 徐佳佳连忙去找了一个小篮子,还贴心的铺上了一些稻草,这样等会鸭蛋就不会磕碰而碎了。 “注意安全啊。”何春花叮嘱徐清风,一定要照顾好徐佳佳。 “放心吧,妈,我今天其实也不怎么想钓鱼,就想做一些轻松的事情。”徐清风开口道。 几人准备好了,便朝着河边而去。 徐秋生和军子去钓鱼,徐清风则是带着侄女,扫荡起附近的芦苇丛来。 徐佳佳那叫一个认真。 手里拿着一根棍子,剥开芦苇丛,小心打量着四周。 徐清风告诉了她一些寻找野鸭窝的诀窍。 野鸭子的窝,经常会出现在杂草堆、或芦苇荡旁边的旱地。 又或者是河流堤岸附近的穴洞。 再就是河边的树林里,树叉中间以及倒木下的凹陷处,这些地方都是野鸭经常筑巢的地方。 野鸭虽然叫鸭子,但其实是一种鸟类。 不一会,徐清风便在草丛中发现了一个野鸭窝,喊徐佳佳去看。 徐佳佳好奇的打量起这个野鸭窝来,附近有芦苇草遮挡住,不仔细看,还真的就忽视过去了。 这野鸭还挺滑头。 野鸭窝里,有着一些干枯的草和树叶,还有一些鸭毛。 “这窝是空的,没有鸭蛋,走,我们再去别地找,但你要记住了,野鸭窝长这样。”徐清风开口道。 徐佳佳连忙点头:“叔叔,我记住了。” 小丫头悟性还是挺高的,不一会,她便独自找到了一个野鸭窝,里面还有几枚鸭蛋,这让徐清风有些惊讶。 侄女这运气不错啊。 先他一步,就开张了。 “叔叔,这就是野鸭蛋吗?我的天,还挺大个的。” 徐佳佳那叫一个高兴。 这年头,无论是鸡蛋还是鸭蛋,那都是十足的好东西。 她平日里,很少吃到。 所以嘴馋的很。 今天争取多找一些野鸭蛋,实现鸭蛋自由! 徐佳佳发现,这野鸭蛋的颜色,好像跟家里的鸭子,下的蛋,有些不同。 家里的鸭子,下的鸭蛋,大部分都是白色的。 而这些野鸭蛋,外壳居然是灰绿色的。 当然,也有白色的,只是很少。 “这些绿色的鸭蛋,该不会有毒吧,能吃吗?”徐佳佳眨了眨眼睛,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哭笑不得,当然能吃了。 野鸭蛋一般有两种颜色,灰绿色、纯白色略带肉色,这两种颜色都是可以吃的。 ------------ 第86章 学野鸭叫 “怎么会有毒呢,野鸭蛋的颜色跟家里的鸭子下的蛋,颜色有出入是很正常的,就跟鸽子蛋,鹌鹑蛋一样,是有颜色的。”徐清风跟侄女解释起来。 还有很多鸟蛋,都是有颜色的。 徐佳佳这才恍然。 很快,她找到的这一窝野鸭蛋,全部都到了篮子里。 “哈哈,晚上回去之后,可以吃鸭蛋了。”徐佳佳那叫一个开心。 提着小篮子,兴高采烈的。 叔侄两,扫荡起了芦苇荡。 徐清风很快也找到了一窝野鸭蛋。 这窝野鸭蛋,跟刚才徐佳佳找到的那窝,似乎有些不太一样。 这让徐佳佳有些纳闷,同样是野鸭蛋,为啥还会不一样。 徐清风告诉徐佳佳,野鸭的种类也是有很多的。 不同的野鸭,下的野鸭蛋,当然也有所区别。 徐佳佳点了点头,有道理。 这一窝野鸭蛋的数量比刚才找到的那窝多一些,有7-8枚。 “叔叔,这么会功夫,我们就捡了十多枚野鸭蛋了,这也太幸运了吧。” 虽然徐佳佳年纪小,但也知道,这捡野鸭蛋是要看运气的。 不然,村里人还不每天往芦苇荡跑啊。 要知道野鸭蛋,野鸡蛋的营养成分,比家鸡家鸭蛋还要高。 也是可以卖钱的。 黑市那边,一颗野鸭蛋能卖一毛到一毛五。 而家鸭蛋,才五毛钱一斤。 差不多6-7分钱的样子,价格相差一倍。 不过可能是乐极生悲吧,也可能是墨菲定律。 自打徐佳佳说自己运气好之后,接下来他们很久就没有找到野鸭蛋了。 刚才还兴高采烈的小丫头,顿时变成了霜打的茄子。 小孩子的不开心都写在脸上。 徐清风告诉侄女,人生就是这样的。 不可能每时每刻都会运气好。 有巅峰的时候,也会有低谷的时候,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放平心态,不要因为这些而坏了自己的好心情。 “如果我刚才不说带你出来玩,你这会应该还在家里呢,所以应该知足。” 徐佳佳听完了徐清风的话,顿时不郁闷了。 心情也重新变好起来。 “ 是啊叔叔,刚才我爸都不肯我来的,嘿嘿,这会我应该知足,就像奶奶经常说的,知足常乐。”徐佳佳微微一笑。 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对,就是这个道理。” 想要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物我两忘的境界太难。 大部分人,都只能够做到知足常乐。 不抱那么大的希望,就不会太失望了不是。 调整了心态之后,好运气似乎又回来了。 不一会,徐清风和徐佳佳,再次找到了一窝野鸭蛋。 而且这窝野鸭蛋,距离徐秋生和军子的钓位很近。 徐佳佳朝那边挥手,双手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小喇叭,大声的呼唤起来:“爸爸,你们钓到鱼了吗?” 徐秋生和军子听到这边的呼喊,于是过来玩了一会。 “钓到了几条,但个头不怎么大,最大也就三四斤。”军子开口道。 徐秋生看到弟弟和女儿篮子里的野鸭蛋,呵了一声。 收获不小啊。 徐佳佳指了指脚下的这窝野鸭蛋:“不止哦,这窝我们还没有放进篮子里呢。” “我们晚上回去可以实现野鸭蛋自由了。”徐清风笑着说道。 众人听着徐清风奇奇怪怪的话,也不觉得突兀,还是很好理解的。 “哥,军子,考考你们,这两枚鸭蛋,有什么不同?” 徐清风对徐秋生和军子说道。 军子看了看徐清风手里的两枚鸭蛋,个头大小和颜色,似乎都有些不太一样。 但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来。 “风哥,这难道还是不同的野鸭下的?”军子猜测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没错,的确是不同野鸭下的,这枚是绿头野鸭下的,而旁边那枚是斑嘴野鸭的蛋。”徐清风开口道。 不同的野鸭,下的蛋,也是有所区别的。 当然,也没有必要跟他们过多解释。 就是随口那么一提,为无聊的生活,增添一些调味料罢了。 无论是哪种野鸭下的蛋,都是野鸭蛋,带回去也是一样吃。 没有别的区别。 “野鸭蛋捡了不少,也够了,佳佳,我带你去抓野鸭怎么样?”徐清风提议道。 徐佳佳眼前一亮,连忙点头:“叔叔,太好了,我们去抓野鸭吧。” 一直找野鸭蛋的话,嗯哼,也不好,小丫头很快就会乏味的。 徐秋生哭笑不得,看着玩成一片,越玩越嗨的叔侄两人,他也有些无奈。 军子听说要抓野鸭子,当即也不钓鱼了,跟着两人跑了。 只留下徐秋生一人,守着两根钓竿。 “抓野鸭怎么抓?叔叔。”徐佳佳好奇的询问徐清风。 军子也有些困惑,他今天出门可没有带弹弓。 徐清风也没有带猎枪,弓弩啥的。 难不成徒手去抓? 徐清风从河边捡了几个鹅卵石:“喏,这不是现成的武器吗?” 军子傻眼了:“风哥,你跟我开玩笑的吧?鹅卵石也能打野鸭,谁家野鸭那么傻乎乎的,站在那里不动,等你用石头扔啊。” 而且扔出的速度,力道都不够... 徐佳佳倒是有些期待。 如果是别人,她肯定不信。 但她叔叔,一向都是奇迹创造者,所以,说不定真的可以。 “军子,我需要你的配合。”徐清风对军子微微一笑。 军子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念头:“风哥,你想让我做什么?” “学野鸭叫。”徐清风话音刚落,军子便连忙摆手。 “这不行啊,风哥,你还是饶了我吧,这传出去,我还不得在村里被人笑死啊。” 军子内心是抗拒的。 “我不说,你不说,佳佳不说,谁知道?赶紧的,想不想晚上吃烤鸭。”徐清风咳嗽一声。 徐佳佳连忙举起了小手:“军子叔叔,我肯定不告诉别人。” 军子... 话虽如此,可他还是有些难为情。 “不是,风哥,这学野鸭叫,真的能引来野鸭?要是野鸭不来的话,我不是白叫了吗?”军子嘀咕道。 “放心吧,只要你学的像,那就肯定能成。”徐清风开口道。 ------------ 第87章 投石 八十年代,这种办法很少人用。 但再过十几二十年后,可有不少人用。 徐清风便亲眼见过。 用一个录音机,录制一些野鸭的叫声,然后放在田间地头。 然后弄一些夹子什么的,第二天去,便有不少的野鸭落网。 这种方法,屡试不爽。 后面直到野鸭被保护了,才没有人用了。 看到王小军还有些犹豫。 于是徐清风给他讲了一个故事。 嗯哼,故事当然是他编的了。 军子询问徐清风,为啥是他学野鸭叫,而不是风哥学。 徐清风问军子,他学可以啊,你用石头能打到野鸭吗? 军子摇了摇头,这个他真不行。 “所以啊,这就是为啥是你学野鸭叫。”徐清风微微一笑。 军子酝酿了两分钟,最后还是烤鸭的诱惑力够。 徐清风带着徐佳佳在不远处的芦苇丛埋伏了起来。 然后军子躲在树后,学起了野鸭叫。 两人处在同一水平线上。 如果有野鸭被叫声吸引过来,踏足这片芦苇荡,会和他们形成倒三角的口袋阵。 徐清风这个位置,是绝佳的投石地点。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叔叔,野鸭子真的会上当吗?”徐佳佳压低了声音,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当然了,等会你就瞧好了。” 别说,王小军学野鸭叫,还学的挺像的。 乍一听,徐清风都差点被他给骗了。 不一会,江边便出现了一只野鸭,朝着这边游过来。 野鸭子会飞,能游,十分的灵活,尤其是在水里,游的飞快。 眨眼就可以游到对岸。 除非手中有弹弓,猎枪,想要抓住它们,基本没可能。 王小军其实对学野鸭叫,能引来野鸭不抱太大希望。 但既然风哥这么说了,他也只好姑且一试吧。 然而过去不久后,岸边真的出现了一只野鸭,这让军子有些惊喜。 我套,真的有用啊? 于是他叫的更起劲了。 野鸭一向神出鬼没,其实他除了那次跟徐清风在松花江边猎取到了不少野鸭,便再也没有抓过几次野鸭了。 野鸭还是很滑头的。 但也正是如此,所以野鸭仍然能在松花江活的很滋润。 毕竟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保护野鸭的说法,要是野鸭好抓,那村里人分分钟就把野鸭给抓完了。 抓多了也不打紧,吃不完,也会养在家里。 剪去羽毛,养个几个月,便跟家鸭差不多了。 家里的鸡鸭,也就是这么驯养来的。 但军子很快发现,这野鸭也有些鬼头。 出现了之后,居然没有上岸,而是在水里盘桓着。 叫了一会,王小军急性子,便等不住了,想要主动出击。 徐清风连忙对军子使了个眼色,让他淡定。 不要急。 打猎其实也是猎人和猎物的博弈。 这谁先忍不住,谁就输了。 军子看到徐清风的手势,于是按耐住了内心的东西,继续学着鸭子叫。 徐清风悄悄摸到军子身边,叮嘱了他几声。 这么快,就有野鸭过来了,说明周围很有可能还有别的野鸭。 耐心一些,收获就更大了。 现在出去,打草惊鸭,就前功尽弃了。 既然已经看到了野鸭的身影,那就不慌了。 军子想了想,也点了点头,风哥说的对。 徐清风让他注意节奏,也不需要一直叫。 隔一会叫几声就行。 一直叫的话,嗓子也受不了。 听到徐清风关心自己,军子还挺感动的。 “风哥,你放心吧,我没问题,这才多会功夫啊,我还能叫一天一夜不停歇呢。”军子皮了一句。 徐清风哭笑不得,你丫就吹吧。 不吹会死啊。 很快,徐清风便回到了徐佳佳的身边。 这会,水面上,居然又出现了一只鸭子。 这也验证了徐清风刚才的说法。 兴许附近还有不少的野鸭子。 此时,听到野鸭叫声,都露面了。 军子那叫一个激动。 而且,最开始的那只野鸭,已经靠近了岸边,朝着军子这边走来。 进入了徐清风的投石范围内。 看着野鸭大摇大摆的走路。 徐佳佳小手也紧握着。 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那叫一个紧张。 就在这时,徐清风手中的石头扔出。 不远处的野鸭,噗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一发命中! 就是这么的精准。 “太好了。”徐佳佳那叫一个开心。 徐清风嘘了一声,示意她不要发出声音。 附近还有别的野鸭呢,要是发出动静,兴许这些剩下的野鸭就不会上当了。 徐佳佳连忙捂住了小嘴。 军子看到徐清风这么给力,精准命中野鸭。 也是更加卖力的学起了鸭子叫。 徐清风则是悄悄把那只被石头打晕的野鸭给弄到了身边。 徐佳佳此时的注意力也十分集中,密切的注意着四周的草丛。 过了不久,又有一只野鸭忍耐不住了,游上了岸。 就在徐清风打算出手的时候,不远处的草丛里,突然也传来了一声嘎嘎声。 不是一只,而是两只! 王小军眼前一亮,我的天。 这学野鸭叫,这么给力吗? 短时间,居然有三只野鸭回应了! 嗯...这也算是回应吧。 虽然军子也不知道,这野鸭叫的具体含义。 也不需要知道。 只要能抓鸭子,那就行了。 风哥这一招真是绝了。 要是早告诉他,他能一天抓几十只。 同时出现的两只鸭子,让军子也有些担忧起来。 他觉得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一只一只出现,然后风哥收割。 这突然出现两只,而且在不同的方位,风哥一次只能打一只,被剩下的那只逃走都事小,要是惊动了别的野鸭,就不那么好抓了。 然而,徐清风接下来的做法,让军子和徐佳佳都叹为观止。 只见徐清风手拿两颗石子,几乎是同时扔出。 噗噗...两声闷响,野鸭连惨叫都没有发出,就头一歪,倒地不起了。 “风哥,你这也太强了。”军子震撼的竖起了大拇指。 这就是风哥的实力吗? 果然,风哥以前是藏拙了。 “叔叔,你也太神了,能教我吗?”徐佳佳崇拜的看着徐清风。 “教你打猎?打猎有啥好的,你好好读书,以后考个大学,才有出息呢。”徐清风宠溺的看着小丫头。 ------------ 第88章 微山缺一,网开一面 “可是,叔叔,你为啥打猎啊?而不是去读大学呢。”徐佳佳好奇的询问道。 “那也要能读才行。”徐清风叹息一声。 66年,高考便停止了,一直到77年,才恢复。 期间十年,大学也是存在的,不过是推荐制。 他们这一代人的青春,是跟高考无缘的。 当然了,恢复高考,没有年龄限制,只要想考,那都是可以考的。 徐清风和军子,前世也不是没想过去参加高考。 但他们都不是读书的料,加上许久不上学,那点知识,全部都还给了老师,所以名落孙山,也就不抱什么希望了。 重生归来,这几天,徐清风也在想,要不要去考个大学。 因为前世的他,并未把太多的心思放在考大学上。 都是抱着去试试的心态,能考上就有鬼了。 他也不是说很有读书天赋的。 但重生回来,他可是知道,读书在这个年代,有多么的重要。 往后几十年,大学生都是香饽饽。 直到千禧年后,大学扩招,大学生三个字的含金量这才跌落神坛,泯然众人。 不过,后面徐清风还是放弃了。 至少这一两年不会去考虑。 重生当然还是搞钱最重要。 帮着家里改善生活,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而且,有空间的他,貌似读个大学镀金,也没有说那么重要。 ... 一瞬间,徐清风思绪万千。 徐佳佳的眼神停留在松花江里,哗啦啦的江水,她仿佛看到了前世今生。 徐清风,看着眼前的侄女。 前世的悲剧历历在目,他发誓,绝不会容许再次上演。 属于侄女的,不是冰冷的江水,而是无限灿烂的未来。 “叔叔,上大学对我来说?是不是有些太早了,我都还没有上小学呢。”徐佳佳吐了吐舌头,俏皮的说道。 几岁的小孩子,吐舌头还是很可爱的。 徐清风忍不住微微一笑,也对,现在说这些太早了。 “不想这个了,佳佳,我跟你爸妈都说好了,让你去林场的子弟学校上学,到时候,你爸妈也会去林场那边,咱们一家都在林场生活。” 徐佳佳听到上学,兴致有些不高,只是淡淡点了点头。 她其实不喜欢上学。 上学就有了约束,哪有现在好。 无拘无束的,想去哪里玩,想玩什么都可以... 徐清风告诉徐佳佳,只有上学,才能学知识。 如果不想跟爷爷奶奶一样,成为文盲的话。 以前是没有得选。 现在可以改变自己命运了,那就是读书。 没错,八九十年代,上学是普通人逆天改命的最好机会。 虽然说不读书不代表没有出息,但普通人哪有那么多路子。 如果不是徐清风有个空间,他都想去念个大学。 八十年代的大学生,那都是天之骄子,地位很高。 含金量比后世不要强太多。 正聊天呢,又有一只鸭子上当了,大摇大摆的走上了岸。 徐清风这次没有立即出手。 因为他瞥到了一抹灰色的影子。 大灰来了。 这边军子看到徐清风迟迟没有动手,却有些着急了。 他不知道大灰已经悄悄埋伏在不远处。 “风哥,鸭子要跑啦。” 军子用唇语跟徐清风说道。 要不是他石头扔的不准,不然他都打算自己扔了。 然而就在这时,大灰扑了上去。 野鸭被大灰吓了一跳,拍打着翅膀,想要飞走。 但还是被大灰给扑落在了地上。 军子看到大灰,这才明白,徐清风刚才为啥不出手。 原来是帮手到了啊。 大灰今天早上没有跟徐清风去林场,而是待在村里。 但也没有在家。 徐清风中午吃饭的时候,没有看到大灰。 但也没有太过担心。 大灰独自生活了好几个月,寒冬腊月也没有冻死,反而膘肥体壮的。 它完全有自保的能力。 大灰抓住野鸭,叼到了徐清风身边。 野鸭还没有死,慌得一比,嘎嘎叫了起来。 军子连忙想要去捂鸭嘴:“这鸭子肯定在说,大家不要来,这里有陷阱...” 徐清风拦住了军子:“行了,抓了四只也可以了,收手吧,不抓了。” “军子,没想到你还懂鸭语?”徐清风开口道。 军子嘿嘿一笑:‘风哥,你别笑我了,我哪会这些。’ “风哥,这么会就抓了四只,就不抓了?”军子看到徐清风说收手,有些不解。 这个办法太好使了,他还想着一下午在这里大展拳脚,抓它个十几二十只,回头拿到黑市去卖呢。 他已经跟徐秋生哥说了,明天便去黑市继续摆摊。 这两天在家里也休息够了。 “不多玩几天?”徐清风询问军子。 “风哥,要不是今天早上被大喇叭打乱了计划和节奏,我都打算今天去黑市的。”军子开口道:“我还想着买渔船呢,当然不能休息。” “有志气。”徐清风笑着说道。 对于为啥这么快就收手。 “军子,再教你一道理,那就是不要涸泽而渔,焚林而猎,这是老祖宗很早就教会后人的道理。”徐清风如是说。 诚然,他们是可以用这个办法,把附近的野鸭给抓个干干净净,但没有那个必要啊。 这不利于野鸭的繁衍生息。 “风哥,我明白了,这是不是村里老人说的,微山缺一,网开一面,传说猎人进山打猎,那都是要守规矩的,比如说怀孕的野兽,都会放一马...优先打那种老弱病残的猎物,这样不会影响物种的繁衍生息。” 军子恍然大悟。 徐清风点了点头,老一辈的人,都是很有智慧的。 虽然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但其实二者是一个意思。 几人很快回到了钓鱼点。 军子又回去钓鱼了。 而徐清风则是带着小侄女和大灰回家。 “大灰,中午去哪了?”徐清风询问道。 大灰摇了摇尾巴,眼睛看了看不远处的半山腰。 徐清风顿时懂了,是去看那只死去的小弟了。 大灰虽然跟它的这几只猎犬小弟,只有一两天相处时间。 但它还是十分重感情的。 回到了家里。 还未进家门,徐清风便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味。 是熊掌! 炖了小半天,已经烂熟,香味那叫一个浓郁。 ------------ 第89章 郎中的托付 “妈,这熊掌也太香了吧,可以吃了吗?”徐清风回到了家,便直奔厨房。 徐佳佳也扒拉在门口。 但她没有徐清风那么胆大。 奶奶可是真的会揍她。 虽然不常,但也是有过挨打的经历的。 “还没好呢,再过个半个钟头,就可以吃了,别说你了,就连我也馋的不要不要的,这道红扒熊掌,是不是名不虚传?“何春花微微一笑,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那必须的,老妈出手,什么菜都烧的倍儿香。” 何春花被徐清风的话逗的乐开了怀。 “就你嘴甜。”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徐清风左右无事,便询问他娘,什么是红扒熊掌? “咋地,你问这个,想要学烧菜吗?”何春花问道。 “那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嘛。”徐清风咳嗽一声。 其实他还真的想学一学。 “这熊掌,带回来只有三只,让我猜一猜啊,剩下的那只,是不是在厂长女儿那...”何春花一句话,让旁边正在喝水的徐清风,一口水喷出来。 然后呛了几下。 不得不说,他妈的第六感是真的很绝。 “行了,你小子总算是开窍了一回,我告诉你啊,这红扒熊掌怎么做。”何春花更高兴了。 熊掌不能直接煮,而是要先用开水浸泡一会,然后裹上一些草朩灰,稍微放置个十分钟, 这个步骤,必不可少。 这么做,是为了去毛。 熊掌是否美味,无论是外观,还是口感,都很重要。 要是毛去的不干净,那吃起来,会影响人的心情。 腌渍一会儿,褪尽黑毛并刮洗干净。 何春花娓娓道来... 徐清风点了点头,一一记在心里。 没想到一道菜,都有这么多的细节和诀窍。 烧菜看似简单,但想要精通,就不容易了。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还真不错。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后,熊掌便出锅了。 虽然只有三个熊掌,但量可真不少。 足足一大盆。 熊掌还是很大的。 一只熊掌好几斤。 当然,这么多熊掌,因为家里吃饭的人多,所以肯定是不能管够的。 徐清风打算先把这些熊掌,按照人头分成好几份。 这样所有人都可以品尝到了。 而且不用争抢。 “别忘了半山腰的徐郎中。”何春花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这个他自然不会忘记。 虎骨可比熊掌要珍贵的多。 徐清风自然也不会小气这一份红扒熊掌。 不一会,他便分好了。 “妈,我先去送,记得给我留一份啊。”徐清风对何春花说道。 说完,便端着一份熊掌,放在饭盒里,朝着半山腰走去。 这熊掌看上去卖相十分不错,色泽红艳,香气馥郁。 刚才多了一块,徐清风提前品尝了一下,那味道简直绝了,软糯筋道,味道鲜美。 就连大灰,吃了这熊掌的骨头,也狗眼一亮,尾巴摇的更欢实了。 不一会,徐清风便来到了半山腰,敲了敲门。 徐郎中很快便过来开了门,看到是徐清风,有些意外。 “清风,你如果是想要来归还虎骨的,那你就白跑一趟了,我送出去的东西,是不会收回来的...而且。” 徐郎中的话还未说完,便戛然而止。 因为徐清风打开了饭盒,一股浓郁的熊掌香气飘散了出来。 “大爷,我不是来还虎骨的,而是家里做了好吃的,给你带一些过来尝尝鲜。”徐清风笑着说道。 徐郎中顿时眉开眼笑:“那就好,那就好,这是什么啊,那么香?” 徐清风直接告诉了他,取材自早上的黑熊,正是熊掌!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大爷连忙去厨房拿来了碗筷。 邀请徐清风一起品尝。 徐清风连忙摆手:“大爷,我家里还有不少呢,这是给你的,我可不能一起品尝,等会被我吃光了怎么办呀。” 徐郎中被徐清风的话给逗乐了。 两人相视一笑。 关系也在言语之间,拉近来了不少。 徐清风把东西送到,便打算离开。 但这个时候,徐郎中喊住了徐清风:“清风,等等,我有个东西,想要给你看看。” 徐清风有些不解,但还是收回了脚。 重新回到了大爷的家里。 大爷进入了房间,翻箱倒柜,不一会抱着一个小箱子走了出来。 “清风,你也知道,我是一个郎中,而且是祖传的,虽然这年头中医已经...如今我老了,越发的力不从心了,又没有后代,加上又经历了早上的事情,所以我很担心...担心一旦我发生一些意外,我这祖传的医书,也会消失在这天地间,那我可真是对不住祖先,哎,能不能拜托你帮我一个忙...”说到这里,大爷想要对徐清风屈膝。 徐清风看到这一幕,连忙搀扶住了大爷:“千万使不得啊,大爷,你都是我爷爷辈的,怎么能...这会让我折寿的。” “我看你是个好孩子,为人忠厚,待人真诚,所以能不能请你帮我保管这些医书,你可以随意翻看,要是想要学习的话,有不懂的,随时可以问我...只要我还活着。”徐郎中开口道。 “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能把这些医书给卖了,如今世道,也不知道啥时候,中医才能重铸辉煌,我也不敢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几十年了,要不是我感觉到时日无多了,我也不会拿出来,要是以后不像现在这样了,恳请你把这些东西,捐给中医协会,这是我的最大心愿。” 徐清风听完了徐郎中的托付,对这老人,也是肃然起敬。 他时日无多了,所以想要保留这一份传承。 世界上还是有不少这种人存在的。 也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文化,传承才得以生生不息。 “大爷,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保管的,谨遵你的吩咐。”徐清风郑重的说道。 “好,我相信你。”徐郎中微微一笑,彻底放心了。 徐清风打开了箱子,发现里面除了几本医书,还有一些袁大头,金银玉器。 “医书我留下了,但这些古董,大爷,我不能要。”徐清风连忙说道。 他替大爷保存这医书,又不是为了赚钱。 ------------ 第90章 袁大头 “往前推几年,这些东西,都不敢让人看见,这两年年程好一些,不像过去那么了,听说林场都可以做生意了,村里这些天也有卖货郎来了...但我也老了,留着这些身外之物做什么...” 徐郎中叹息一声:“我半截身体都入土了,清风,这些东西,放在我这里,守不住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点东西,遭人惦记着呢...” 徐清风听明白了大爷话里的意思。 大爷这活的还真是通透。 有些人是做不到这么洒脱的。 到死了还惦记着自己的那点钱。 不舍得撒手。 不过大爷说的也是实话。 就这一箱子,价值不菲。 医书就不用说了,古籍,放在后世,不论其文化和对中医的价值,就是这古籍,也妥妥的价值百万以上。 还有这袁大头和金银珠宝。 无论在哪个时候,都是价值很高的。 前世...徐清风好像没有听说大爷被黑熊袭击之后,家里还有什么贵重东西。 想必是被人给昧了。 这家里没有兄弟姐妹和后辈的人家,死了也就等于是销户了。 被吃绝户都没话说。 想到这里,徐清风也有些可怜大爷前世的遭遇。 “行吧,大爷,这箱子我替你收下了。”徐清风回到了门外的鹿车上,然后把空间的那些存货,全部都拿了出来,提到了大爷家里。 “大爷,一点心意,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也请你不要拒绝。”徐清风开口道。 徐郎中... 这礼尚往来,没完了啊。 两人对视都笑了出来。 “大爷,你住在这里,有些太过偏僻了,要不,我给你另外找个住的地方怎么样?”徐清风询问道。 “不用,我住在这里习惯了,偏僻也好,清静,没人打扰。”大爷开口道。 徐清风也就没有再提。 “清风,我听村里人说,你在家里还收山货和药材?要是需要帮忙的话,可以跟我说,我这一辈子都在跟药材打交道,别的事情我不敢说,但涉及到药材,我还是知道一些的。”徐郎中开口道。 “大爷,还是那句话,这里太偏僻了,要你帮忙,我也不放心你来回走这山路,如果你真想要帮忙,那就听从我的建议,住到村里去,我还有一个住处,就是早上跟我来的那两个大高个,他们住的地方,你要是不嫌弃,可以跟他们搭个伙,他们两兄弟憨厚老实,心地都是十分善良的。”徐清风微微一笑,提了一句。 “我知道,他们两人都是面相丑陋,但心地善良,你让我考虑一下吧。”大爷点点头。 徐清风把东西放下,便跟大爷告别,回家吃熊掌去了。 等徐清风回到家,大憨二憨和他哥,军子都回到了家里。 一人一份熊掌,吃的正香着呢。 因为提前已经分好了份,所以倒是无需等徐清风回来再吃。 “东西送到了吗?怎么耽搁了这么久?”何春花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把刚才的事情说了。 何春花下一秒,打开了徐清风带回来的箱子:“你这孩子,咋能收这么贵重的东西,我马上给人送回去。” 徐清风耸了耸肩:“妈,你没有听懂徐郎中的话的意思,这一箱子东西,放在他那里,已经烫手了,所以他才会给我。” 徐和平在旁边一直保持沉默,此时却突然点了点头:“儿子说的对,徐郎中活了一辈子,他知道,想必是有人惦记他这点东西了,就是...儿子,你拿了这些,对方的目标怕是会转移到你身上,这不是什么好事啊。” “我本来也没有打算在村里长期发展,以后就去林场了,林场那边治安要好不少,而且,我倒是想看看,有谁在打这东西的主意。”徐清风并不在意。 他在林场都敢独自面对凶徒。 还怕几个小蟊贼不成。 再说了,他身边也不是没人。 大灰一直都在,还有大憨二憨,军子他们。 个顶个都是孔武有力的壮汉。 自然不怕事。 “你心里有数就行,其实这也是好事,徐郎中已经老了,把这东西给了你,他接下来就可以过几天安生日子了。”徐和平沉吟了一声。 “你们自个琢磨吧,我管不着了。”何春花嘀咕了一句,端着碗筷去厨房了。 三个熊掌,没过多久,便已经进了大家伙的肚子。 大憨二憨没有吃过瘾,囔囔着要去山里再多打一只熊,实现熊掌自由。 徐清风哭笑不得,连忙喊住了他们。 咋这么虎呢。 黑熊岂是那么好对付的。 而且山林那么大,除了黑熊,还是有不小的危险的。 “弟弟,这里不少袁大头啊,我此前听过别人说,这玩意值不少钱。”徐秋生看着箱子里的袁大头,开口问道。 “风哥,这袁大头,我家也有一些,大概十几枚吧,能值多少钱一枚啊?能换一艘渔船吗?”军子好奇的问道。 “你想啥呢,别说十几枚,就是几百枚,也换不了一艘船啊。”徐清风咳嗽一声。 这又不是后世。 这年头的古董不值几个钱。 时代比较特殊。 古董交易,在前些年,那都是见不得光的,需要偷偷进行的。 价格当然也就压的很低。 除非说是那种唐宋时期的珍贵宝贝,才值点钱。 袁大头因为距离太近了,所以不值什么钱。 一枚大概也就十来块钱的样子。 军子听到才这么点,也有些气馁:“就这么点啊,嗐,白期待了。” “军子,这玩意别卖,以后会值钱的,相信我,过个三十年,四十年,就值一艘渔船了。”徐清风开口道。 “那也太久了。”军子傻眼了。 前世的时候,八十年代,便有城里收破烂的人,到村子里来收这些古董,老物件。 当时,农村的人不懂这些,很多低价就卖了。 后面追悔莫及。 军子便是其中之一。 千禧年后,古董价值飙升,军子有一次跟徐清风喝酒的时候,在酒桌上,那叫一个后悔。 但事情已经发生,后悔也没有用了。 这也是徐清风为啥会提醒军子一声的原因。 ------------ 第91章 早餐 吃过了晚饭,徐清风去了一趟村长家里。 趁着天还没黑,他跟村长提了一嘴,给他家里拉电的事情。 并给了村长一包烟,让他费一些心思。 村长收了烟,眉开眼笑,连说他会放在心上的。 县官不如现管。 可别小看了这年头的村长,其实能管的事情还挺多的。 敲定了拉电的事情,徐清风便回家了。 村长有些感慨,如今徐家的光景,那是一天一变。 这才多会功夫,又是在林场抓了通缉犯,又是猎杀了黑熊。 眼看日子是越来越红火了。 单这两笔收入,就快达成万元户了。 可不有钱咋地。 拉个电,还不是轻轻松松。 就是明天从供销社把大彩电抱回来,村长觉得也不稀奇。 当然,村长不知道的是,徐清风对彩电的兴趣没有那么大。 等通电了之后,他也没有打算买彩电。 而是打算买一台黑白电视机,给家人过过电视瘾。 也好让两老,在村里人面前能够长点面子。 徐清风对面子看的不重。 但徐和平和何春花还是很在乎的。 回到家,看着在院子里点松明子聊天的家人。 徐清风感慨,等通电了之后,就可以结束这乌漆嘛黑的时代了。 应该等的时间不会长。 徐和平很少在家,但也觉得没有电不方便。 跟林场夜晚灯火通明相比,还是差点意思。 不过这话他可不敢当着何春花的面说,不然准挨怼。 说些林场那么好,你别回来啊...之类的话。 他们两口子,经常拌嘴。 徐清风都听的耳朵起茧子了。 但他们老夫妻两这拌嘴,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 就是没事找事,喜欢对着干罢了。 所以徐清风两兄弟早就习以为常。 “对了,弟弟,我觉得,家里的鱼有点多了,这么多鱼,黑市和林场的食堂,也需要好几天才能吃下,我担心,这些鱼回头会死。” 徐秋生跟徐清风说道。 “数量的确是有些多。”徐清风用手电筒照了照水池。 这几天,军子和徐秋生没有摆摊,但鱼还是照钓,一来二去,鱼可不就囤积多了。 不过徐秋生这担心却有些多余。 徐清风每天都会调换一些水池里的鱼。 把空间里更具活力的一些鱼放一些出来。 那些失去活力的鱼,到了空间的鱼塘里,顿时就会变得活蹦乱跳起来。 空间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农作物和家禽、鱼,全部都不会死。 零损耗。 不过吧,徐秋生说的,的确也有几分道理。 鱼太多,包括空间的野菜,都积压了不少。 这些野菜,更亟待出手。 因为再过几天,地里的野菜大量成熟了,那就不值钱了。 徐清风如今已经不种野菜了,把之前种野菜的二亩地,也全部都种上了药材。 但这些野菜,还是要想办法出手。 总不能一直留在空间的仓库占格子吧。 家里吃了几顿野菜糊糊,也吃腻了。 “这样,哥,你跟军子明天依然是去黑市卖菜,我带着大憨二憨去县城跑一趟。”徐清风想了想,对徐秋生说道。 “去县城?弟弟你是说,把这些鱼,拉到县城去出手?”徐秋生眼前一亮,这倒是一个好主意。 徐清风点了点头:“没错,县城人多,而且辐射周围的乡镇,十里八乡,肯定也有很多人买菜买鱼。” “县城人的确是比林场多,弟弟,你明天去县城趟趟,要是好卖的话,那咱们这些鱼就不用发愁了。”徐秋生开口道。 “叔叔,我也想去县城玩。”徐佳佳凑过小脑袋,说了一句。 但很快,被大嫂李如月给拉回去,对徐清风微微一笑。 “小孩子不懂事。” 拉走了女儿,李如月叮嘱徐佳佳:“你叔叔不是去县城玩的,怎么能带你呢,而且,县城保不齐有卖小孩的,等会给你卖了。” 徐佳佳顿时不敢去了,连忙摇头:“我不去了,妈妈,好可怕。” 徐清风听着母女两的对话,也是有些忍俊不禁。 “佳佳,等以后我有空了,再带你去县城玩好不好?这次是真的不行。”徐清风说道。 主要没有功夫照看小孩。 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天性活泼好动,喜欢这里跑,那里钻。 一眨眼的功夫,就看不到。 人多的地方,还是不要带徐佳佳去。 徐秋生哭笑不得:“弟弟,你就宠着她吧,一个姑娘家,这是要上天啊。” “哥,生男生女都是一样的,男女平等,而且你以后就知道女儿的好了。”徐清风微微一笑。 两兄弟又商量了一些关于明天的卖鱼大计,便各自回房间睡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何春花便早早的做好了早餐。 红薯稀饭,不过这红薯稀饭,跟平日里大家伙吃的不太一样。 普通人家里,红薯稀饭,就是红薯+稀饭。 农村的土灶,是捞饭煮粥。 米饭煮到五六成熟,便会捞上来大部分。 这捞出来的夹生饭,中午的时候,放在锅里蒸熟,倍儿香。 而捞了饭,剩下的一些,便是早餐吃的稀饭(粥)了。 因为米有点少,所以七八十年代,大部分都会往粥里添加一些辅食,比如说南瓜啦,玉米糊糊啦,或者是红薯等等。 大部分人,都是把红薯简单切块,然后倒入锅里,跟稀饭一起煮熟就可以了。 十分的简单,而且可以节省很多事。 煮出来的红薯烂熟,稀饭带点红薯的香甜,二者结合,yydS。 但何春花出手,怎么会甘心制作简单的红薯稀饭呢。 她煮的红薯粥,是升级版本。 徐秋生和徐清风自然是不会陌生的。 这红薯粥,何春花也是经常煮给他们吃的。 百吃不腻。 徐清风也曾经问过他妈,红薯粥的做法。 何春花告诉徐清风,那就是,比普通的红薯稀饭多加一步。 先把红薯煮熟了,红薯煮熟后,剥去红薯外皮,捣烂成泥,再加入锅里,跟锅里的稀饭,一起煮。 看似只多了一步,但这一步却是化腐朽为神奇的点睛之笔。 徐清风知道了原理之后,觉得他妈也太有当厨师的天赋了。 不去开饭店真是浪费人才。 ------------ 第92章 上县城 如果前世的时候,父母去经营一家小饭店,他们家的日子肯定会过的不错。 可那个时候,家庭变故,也磨去了他们的斗志。 还有就是徐和平,也不会舍得林场的铁饭碗。 嗯...至少现在看来,是铁的不能再铁的饭碗。 要知道,这年头的国营林场,职位是可以继承的,顶岗,而且永不失业。 经常是父亲退休了,让儿子继续顶上。 算是一个香饽饽。 要是子女多的家庭,为了一个岗位,兄弟反目成仇的事情都很多。 徐和平以前便经常念叨着,等他干不动了,让徐秋生和徐清风两兄弟抓阄,公平。 谁抽到了谁就去顶岗,这样谁都不会有什么怨言。 他还是希望一家人和和气气的。 不过让徐和平没想到的是,还没等他退休呢,林场便黄了。 他还是第一批下岗的职工。 也不止是林场。 下岗潮波及全国,数以千万计的职工下岗。 成为一个时代的缩影。 这下岗潮的规模之大,放眼全世界,上下几千年,都是十分惊人。 不过好在,经济改革初具成效,阵痛过后,大部分的下岗职工都再就业成为了各行各业的从业者。 八九十年代,这一部分抓住时代机遇的人,也都成为了第一波改革的获利者。 当然,也有跟不上时代,消失在了浪潮中,依然是普罗大众。 吃过了早餐,徐清风先带着大家伙,去把前几天的那个‘山谷’新长出来的野菜收割了一波。 这次是全家出动。 鹿车能装载的货物量,比驴车可要大的多。 徐清风当初定制这辆车的框架,是按照牛车的规格来打造的。 马鹿的耐力和力气,比驴可要强太多。 今天挖了足足一千斤的野菜。 何春花他们虽然累,但都笑的合不拢嘴。 不过想到只有这几天的光景了,如今已经有人开始去地里挖野菜吃了。 就是量还不大。 所以这钱也赚到头了。 “爸妈,什么时候,我们全家一起去县城一趟呗,我听说县城有照相馆,去拍个全家福,以后等过个十几二十年,看肯定很有纪念意义。”徐清风对爸妈说道。 这个想法, 得到了所有人的赞成。 “那个,风哥,我也要照相,我跟你照兄弟福。”军子在旁边说了一声。 把所有人逗笑了。 “去去去,滚犊子,哪有兄弟福的。” 徐清风笑骂道。 不过徐清风想了想还是对军子,还有大憨二憨说,回头都去照一张。 照相嘛,虽然对普通人来说,有点小贵,但对徐清风来说,就是小钱了。 能花几个钱。 一时间,所有人都有些惊喜。 不过今天是肯定不行的。 黑市那边好几天没有摆摊,生意肯定好。 徐秋生和军子不可能丢下生意不做去照相。 只能等下次休息的时候了。 挖了野菜,从家里拉上鱼,鹿车缓缓启程。 东西有点多,所以徐秋生和军子,二憨坐班车。 徐清风和大憨则是坐着鹿车去黑市。 徐清风到黑市,跟大憨两人先把货给卸了下来。 等军子他们到达黑市,徐清风和大憨已经卖了一会了。 今天的生意正如徐清风料想的,十分火爆。 徐清风和大憨都没有停过。 大憨负责卖野菜,一把一斤,好算一点。 徐清风一个人卖鱼,倒也可以应付。 等徐秋生和军子来了之后,徐清风便带着大憨离开了。 二憨则是留在黑市照映一二。 对此二憨还有些小郁闷,他也想跟老大去县城啊。 县城肯定很好玩。 “弟弟,老大不是说了,下次照相的时候,带我们一起去,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去县城有机会的。”大憨对二憨说道。 二憨也只好点了点头。 在去县城之前,徐清风把食堂的货给送了。 “清风,这几天食堂的肉也快消耗完了,回头你看能不能再给供应点...”临走的时候,食堂的孙主任开口道。 徐清风表示没问题,等他忙完了这几天,就去山里转悠一下。 山里的野猪,狍子还是很多的。 孙主任也就放心了。 从食堂出来,徐清风拿着一个布包,去了李老家里一趟。 布包里是上次李老列的清单上面的东西,包括一株30年的老山参。 李老看到这人参,眼前一亮。 他其实上次只是跟徐清风提了一嘴,没有想到,徐清风还真把这人参给找到了。 “太好了,一万块的支票,我已经准备好了,加上这些药材的钱。”李老拿出了一张支票,给徐清风。 支票,再过几十年,基本上已经看不到了。 可这年头,还挺常见的。 无论是寄钱,还是汇款,都流行支票。 盖上公章,随时随地都能去银行兑出来。 徐清风把支票收好,另外又给了李老一些报酬。 这是辛苦费,应该的。 “下次如果有灵芝,人参这种宝贝,只管拿来,我的朋友对这种极品药材,渴望的很。”李老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算是答复。 看来回头还得多进山。 因为这人参,他此前只找到了一株上年份的,如今卖了,就没有存货了。 剩下倒是还有几株三五年的,但这种年份的人参,到处都是,不算是什么宝贝,也不值几个钱,顶多值个百来块。 徐清风没有打算卖。 而是放在空间种植,依着空间的流速,养个几年,又是30年份+的老山参了,多香。 林场的事情解决完了,徐清风这才和二憨,朝着县城而去。 到了县城,差不多十点钟。 虽然挖野菜,在林场耽搁了一些时间,但他们出门早啊。 这年头,出门都是紧早不紧晚的。 到了县城外,徐清风便跟大憨调换了位置,换他来驾驶鹿车。 因为大憨对县城两眼一抹黑,啥地方也不知道。 而徐清风对县城还是挺熟悉的。 如今的白山县城,面积不大。 只有三四条街。 徐清风前世也来过几次。 知道县城做小买卖的地方在什么地方。 “老大,人好多啊,比林场可要大多了。”大憨看到这么多人,有些紧张兮兮的。 徐清风拍了拍大憨的肩膀:“没想到你还是个社恐。” ------------ 第93章 白山城 大憨呃了一声,啥是社恐? 不过这几天,他也见怪不怪了。 老大嘴里老是蹦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词汇。 起初他跟弟弟还问老大啥意思。 后面都懒得问了。 因为老大解释,他们还是一头雾水的。 “没错,老大,我就是社恐。”大憨傻笑一声,回了一句。 徐清风微微一笑。 鹿车缓缓朝着县城而去。 这年头,街上就连自行车都很少见。 跟后世车水马龙的情形,没法比。 徐清风和大憨驾驶着鹿车,出现在街头,顿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这是鹿吧?它的角呢?” “小伙子,你们居然抓了一头鹿来拉车,真厉害啊。” ... 所有人都流露出羡慕的眼神。 “妈妈,我也想要有一辆鹿车。”一个小男孩指着鹿车,对他妈妈说道。 他妈妈连忙把小男孩给拉走了。 “你妈我连自行车都买不起,你还想鹿车,回家做梦实际一些。” ... 林场虽然大,但只是一个厂,还是没法跟县城相提并论的。 虽然说,如今的林场是白山县的明星企业。 但明星不止一个。 除了林场外,县城还有几个国营大厂,规模都不比林场小。 一个是白山酒厂,还有一个是制药厂。 除了这两个,还有一个电影厂。 是长春电影厂的分厂。 长春电影厂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从建国以来,出产了众多脍炙人口的电影。 所以白山县的经济水平还是不错的,生活水平不错,人们兜里有钱,购买力自然也够强。 村里和林场都难得一见的砖头房,在县城比比皆是。 道路两排的砖头房,刷着白漆,高都有三层。 都可以称得上小洋楼了。 沿街已经出现了不少店铺,卖着各种各样的商品。 衣服,饰品,鞋子,还有零食百货。 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道路上,偶尔也是可以看到几辆自行车骑过去的,伴随着叮铃铃的铃声。 大憨看的都痴了。 “我的乖乖,这要是住在县城,还不幸福死啊。大憨嘀咕了一句。 徐清风看了看大憨,他跟二憨两兄弟,前世日子过的太苦了。 这样的生活,是他们渴望而不可及的。 如今的生活,都已经让他们十分珍惜了。 “大憨,过几年,我们都搬到城里来住,你,还有二憨。”徐清风对大憨说道。 这也是他的规划和打算。 现阶段立足林场,先积累财富,而后等有钱了,便带着家人进城。 大憨,二憨当然是跟着他。 这两兄弟,也帮了自己不少忙。 进山打猎,真少不了他们。 “老大,真的可以吗?我跟弟弟不会给你拖后腿吧,我...”大憨声音有些哽咽。 “怎么会呢,我觉得,你们也是有自己的优势和长处的。”徐清风笑着说道。 在武力方面,徐清风都自愧不如。 这要是在乱世,他们也是程咬金一类的猛将。 手拿开山斧,万军中取敌将首级,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就在徐清风琢磨着,去哪里卖菜的时候,没想到,鹿车就已经被围住了。 过路的人,发现了鹿车上的鱼和野菜,顿时询问起了价格。 徐清风于是找了个空旷的地方,不影响到交通的地方,原地摆起了摊。 “这野菜好新鲜啊,给我来两把,不,五把,我带一些回去,送人。” “我想要这条鱼,给我称下,多少钱...” ... 徐清风和大憨很快忙碌了起来。 带到县城的野菜,是两斤一捆。 一捆卖五毛钱,还是很划算的,而且也好找零。 大部分人都是买一把,都不需要找钱。 如果遇到买多的话,大憨便会问徐清风。 徐清风负责称鱼卖鱼。 如果有几分钱的零头他都是不算的。 从车子停下来,他跟大憨就没有停下来过。 一直到鹿车上的野菜和鱼都给清空了,这才松了一口气。 大憨看着空空如也的鹿车,都傻眼了。 好家伙,这是买菜还是打抢啊? 就跟不要钱一样。 徐清风带来的装钱的布袋,都满出来了。 这还是徐清风把十块钱,五块钱的大票都收了起来的情况。 这些零钱,也有一两百。 大部分都是几毛的零票。 “大憨,幸亏带你来,不然我一个人还真忙不过来。”徐清风笑着说道。 如今东西是卖完了,但已经过了饭点。 徐清风便带着大憨去买吃的。 县城卖吃的店还是有不少的。 是林场的好几倍。 哪怕过了饭点,也不用担心会饿着。 只要兜里有钱。 徐清风和大憨,把鹿车停在路边,然后找了一家面馆解决午餐。 面馆也不仅仅只卖面,还有馄饨,饺子这些。 徐清风询问大憨想吃什么。 大憨说都可以。 他不挑食。 “行,那来两碗水饺,两碗面条,都要大份的,不够再点。”徐清风对老板说道。 老板看了看徐清风和大憨的体格,点了点头。 他们这人高马大,吃的自然也多。 换做是普通人,吃一碗都撑了。 不一会,饺子和面条,便端上了桌。 外面吃的饺子,基本上都是酸菜肉馅的。 东北的酸菜馅大饺子,从古至今,都是十分具有特色的。 也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自家大缸腌制的酸菜,然后再用猪肉和馅,咬一口,馅料十足。 可以制作汤水,也可以直接用大锅蒸,然后蘸点蘸料吃。 “老大,我还是觉得大娘包的饺子好吃。”大憨悄悄对徐清风说道。 “哈哈,那是当然,我妈的厨艺,开饭馆是绰绰有余。”徐清风微微一笑。 但开饭店也是十分累人的。 如今徐清风才不会他妈去开饭店呢。 生意好的店,从早上一直就要忙活到夜里。 开餐馆赚的都是辛苦钱。 尤其是夏天的时候,那么高的气温,还要对着锅灶,用汗如雨下来形容也不为过。 两碗饺子和两碗面条吃完,大憨仍然没有饱,于是徐清风又给他点了一碗面条。 三碗面条吃完,大憨才心满意足,直呼过瘾。 “老大,我们回去吧。”吃饱喝足,大憨便想回村了。 但徐清风告诉他,不急着回去。 ------------ 第94章 奇怪的摊位 “老大,我们的事情不都做完了,为啥不回去啊?”大憨有些不解。 其实不仅是大憨。 这年头的人,大部分都没有什么享受的概念。 他们的生活都是很枯燥的,两点一线,按部就班的过着日子。 早上起来,去上班,下班回家,亦或者是早上起来,下地干活,然后回家... 娱乐方法十分的匮乏。 不过大家都这样,所以也就习惯了。 “难得来县城一趟,当然是要逛逛街了。” 大憨赶着鹿车,跟在徐清风身边。 徐清风看着这陌生而又熟悉的街道,也是有一种特殊的情感。 时代感太强烈了。 其实,后世的人对7-80年代,都是有回忆滤镜加成的。 真正身处这个年代,并不会觉得有多好。 无论是从经济水平,还是人们的生活各方面,都远不如后世。 就好比后世的我国跟隔壁的阿三贫民窟对比。 没有人想要过这样的生活。 肉眼可见的贫困。 但除了开了上帝视角,知道未来的徐清风。 所有人又觉得很正常。 当然,现在相比于更之前,又要好上不少。 经济复苏,给所有人带来生活上的便利,也是初步展现了出来。 “老大,你看那个厂好大啊,不比林场规模小,这边十几排房子,都是家属生活区呢。”大憨很快发现了新世界。 “要是咱们把生意摊子弄到这里来,肯定赚钱。” 徐清风没想到大憨还有这经济头脑,夸了他几句。 不错不错。 “你说的很对,但谁来卖菜?这是一个问题。”徐清风开口道。 等林场那边店铺租下来,大嫂过去,倒是可以跟大哥两个人看林场的摊子。 这样的话,军子就不用在林场摆摊了。 不过,徐清风的往后工作重心,还是要放在林场那边的药材市场。 而不是进城。 赚了钱,也不会在白山发展。 东三省是老大哥,在建国初,的确是风光一时无二。 但未来几十年,都是南方的,是沿海的。 当然,哪怕是去南方发展,家也还是要的。 逢年过节,还是要回来不是。 他们的根在这白山黑水。 “大憨,会赚钱,也要会花钱,知道吗?不然赚钱干什么?”徐清风对大憨微微一笑。 大憨挠挠头,不解其意。 “我跟弟弟昨天在黑市已经买了很多东西了,那也算是花钱吧?”大憨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的确,是花了一些钱。 但买种子,和买别的东西消费,还是有一些不同的。 “大憨,除了买那些,你还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比如说吃的,穿的,或者买个大卡车,大房子。”徐清风觉得大憨的思想转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到的。 但他得慢慢引导。 包括他父母和哥哥嫂嫂的消费观念,其实都很保守。 徐清风带着大憨,来到了县城的街道,让他随便挑选,下午的消费,他买单。 大憨连忙摆手:“老大,我知道你是对我好,但我真没有什么需要的。” 徐清风给大憨买了一些小吃,都是大憨二憨以前从未吃过的,什么桂花糕之类的。 大憨虽然说不吃不吃,但徐清风买了之后,却又吃的津津有味。 徐清风对他的好,大憨内心十分感动。 吃着桂花糕,他有些哽咽,他在心里暗暗发誓,如果老大遇到什么危险 的话,他甚至愿意为老大去死。 徐清风是不知道大憨的想法,要是知道的话,肯定会抽他一顿。 这个世界上,人人平等。 为他人付出生命,是极其愚蠢的事情。 任何时候,都要保护好自己。 “大憨,带一份回去给你弟弟吃吧。”徐清风看到大憨吃桂花糕吃的这么香,开口道。 大憨这次点了点头。 “好,二憨以前没有吃过桂花糕,肯定会喜欢的。” 徐清风于是又买了几份。 还有麻花,冻米糕等小吃。 “大憨,你要是有什么喜欢吃的,买就可以了,这些东西都是很便宜的,不值几个钱,别想给你老大我省钱,你老大我有钱的很。”徐清风开口道。 不过虽然徐清风这么说了,但大憨似乎还是有些放不开。 徐清风也就懒得再说了。 他看到什么好东西,买了就是了。 就当带了一个拎东西的小厮在身边。 拎东西,大憨是十分在行的。 不过他倒是有些担心鹿车。 逛街的时候,徐清风把鹿车停在了一个店门口,给了店老板两毛钱,让他帮忙看一下。 大憨觉得有些不太放心。 但徐清风告诉他,没事。 白山城就这么大,一头鹿难道还有人敢偷不成? 这年头,小偷小摸可能有,但一头鹿,还是没有多少人敢打主意的。 想吃枪子了差不多。 不一会,徐清风和大憨来到了县城的黑市。 县城也是有黑市的,还有一个名字,叫做白山集市。 规模可比林场那边的黑市要大的多,当然等林场的药材市场建成了,林场那边的规模也不会小。 “走,逛逛县城的黑市,看看跟林场相比,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徐清风对大憨说道。 大憨打量着四周,觉得这个地方摆摊准没错。 他们早上要是没有摆路边摊,到这里来,野菜和鱼也会很快卖完的。 两人边走边聊,倒也惬意。 大憨也不急着回去了,他现在觉得,县城好像也很有意思。 到处走走逛逛,简直乐不思蜀。 不一会,徐清风来到了一处转角的摊位,这个摊位有些奇怪,他卖的居然是一整头牛! 牛绳就拴在附近的一棵树上。 这个摊位的位置还是有些偏僻的,都快到了集市的边缘了。 “居然有卖牛的,稀罕。”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要知道,这年头的一头牛,可是金贵的很。 是村民家里的资产。 可以帮家里干不少的活,谁会舍得卖啊。 不过徐清风很快发现了一些端倪,这牛的气色不太对劲。 像是生病了。 “老大,这牛看上去有些...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精神头不大对。”大憨也看出了一些。 ------------ 第95章 买牛 “走,我们过去看看。” 事出反常必有妖,徐清风和大憨反正也没事,都逛到这里了,就去看看呗。 此时也有不少的人,在围观。 大部分都是跟徐清风一样,抱着看热闹的心思。 “这位老人家,你为啥要卖牛啊?这么一头牛,怕是有几百斤,谁吃的下这么多肉。” “牛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你看打扮像是农村来的,牛不是可以帮家里干农活吗?为啥要卖了。” “是啊,这实在是让人想不通。” 一群人议论纷纷。 卖牛的摊主,是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他闻言也是叹息一声:“小老儿也不想卖啊,实在是这牛吃不下饭,又干不了活,生了怪病,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把它拉来卖的。” 众人恍然,这就说的过去了。 不过也有人说,这牛得了怪病,谁会买啊。 “你都说这牛得了怪病,要是不能吃怎么办?那买回去不是砸手里。” “你这老人家没安好心。” 老人听到这些话,顿时急了。 “这牛的肉当然可以吃了,我...” 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有些着急。 这样一来,围观的人更多了。 所有人都知道了这头牛得了怪病。 七八十年代,只要是肉,价格都不低。 尤其是牛肉。 因为牛肉很少见。 因为机械化水平低,所以农村地区的牛,都是劳动力。 是很珍贵的。 当然没有人舍得吃牛肉。 不像后世,养殖牛的农场很多,所以牛肉也寻常可见了。 “你们不买的话,还请嘴下留情,不要再议论了。”老头都急的快哭了。 众人看到老人这样,也都没有再说。 徐清风和大憨问了老者这牛打算卖多少钱。 老者比出了一根手指,一千块。 他本来是打算卖一千五的。 但现在也自己砍了一刀。 一千块倒是不贵,因为一头驴子都能卖四五百。 一头牛,健康的话,少说能抵两千。 也就是这牛生病,而且是得了怪病,才会如此便宜。 但现在大家伙都知道牛得了病,也没有多少人愿意买下。 “如果我是兽医,能看出牛得什么病,并且能治好,那我就买了。”一个围观的人开口道。 周围的人听到这话,全部都大笑起来。 “你小子,就属你机灵。” “哈哈,我要是兽医,我也买啊,治好了这牛,就等于是捡了一个大漏,转头便能赚一倍。” “可惜你不是兽医,现在学兽医也来不及了。” 刚才老人可是说了,这牛干不了活,连草都不吃了。 谁知道还能活多久。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饭店。 如果是后世,想必还是有饭店愿意入手的。 因为卖肉也能赚。 但现如今,除了几个大厂,真没有人能吃下这头牛,几百斤的肉。 可那些大厂也不见得会买。 因为这牛肉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啊。 要是厂里的工人,知道食堂给他们吃病牛肉,还不闹翻天啊。 徐清风有些心动。 因为他能治这牛的病。 那就是把牛给收入空间。 此前那些打猎到的野鸡野鸭啥的,无论是奄奄一息的,还是打断翅膀打断腿的,收入空间之后,都变好了。 空间就好像是有魔力一般。 “老人家,这牛卖给我吧,我要了。”徐清风想到这里,也不犹豫,直接对老者开口道。 老人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看着徐清风:“这位小伙子,你是说的真的?不是开我玩笑?” 徐清风微微一笑,直接拿出了一沓十块钱。 “我这个人,不喜欢开玩笑,一向是一口唾沫一口钉,来,直接给你钱。”徐清风点了一百张十块钱。 让老者数一下。 老者那叫一个激动,都想给徐清风磕一个了。 徐清风哭笑不得,连忙搀扶住老人。 怎么上了年纪的都有这个毛病啊,遇到人就磕。 他可受不起。 这老人的年纪,比他爹都大。 老人叹息一声,告诉徐清风,他原本家里生活条件还可以的。 也是他们屯子有钱人。 但因为给这牛治病,把家里的钱花了不少,现在都快揭不开锅了。 他不是说,薄情寡义,觉得牛生病了,就卖了换钱...那不是戳他心窝子吗? 其实,他已经治了,还花了很多钱,可是没有治好,钱又花了,现在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实在是没有办法。 他便上县城来,想要把牛卖了换钱,贴补家用。 “那你刚才怎么不说啊,你要是这么说了,我们大家肯定不笑你了。”周围围观的人得知了缘由,很多人都脸红起来。 刚才他们可是一个劲数落老人来着。 如今剧情居然反转了。 也是让所有人啼笑皆非。 “你们那么多张嘴,我哪里说的赢,哎,其实卖牛,终究是我做的不对,所以,挨骂我也认的。”老人叹息一声。 “我觉得你做的没错,任何事情,尽力就行,不用太在意,这牛得了病,或许也是命中注定。”徐清风安慰老人。 老人收了钱,对林毅鞠了一躬,然后落寞的走了。 徐清风和大憨收获了一头病牛。 周围的人没有热闹看,很快也散去了。 牵着牛,徐清风跟大憨走出了集市。 大憨着急回到鹿车停放的地方,看到鹿还在,松了一口气。 “大憨,你先赶着鹿车回村,我牵着牛回去。”徐清风对大憨说道。 “老大,还是你坐鹿车吧,我来牵牛。”大憨连忙摇头。 县城到村子,路程可不远。 大憨虽然傻,但这点还是知道的。 他怎么能让老大走路,他坐鹿车呢。 “让你赶车回去就回去,别叽叽歪歪的。”徐清风对付大憨也有办法,那就是佯怒。 大憨果然怂了,乖乖赶着鹿车回去了。 等大憨走了,四下无人的时候,徐清风把牛收入了空间。 神不知鬼不觉。 牛进入空间之后,徐清风查看了一下空间的变化。 不一会,还真被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牛的身上,居然闪烁着黄光,像是体内有宝贝一般。 而且这居然是可以提取的。 徐清风下意识提取了一下。 下一秒,空间仓库的小格子,便多出了一样东西 。 “牛黄+1。” ------------ 第96章 天然牛黄 牛黄,徐清风没想到这病牛居然爆金币了。 这让他有些惊喜交加。 这就对上了,病牛,精神萎靡,吃不进去东西,这不正是得了胆结石嘛。 所谓牛黄,其实就是牛身上的结石。 徐清风再看向空间里的牛。 没了体内结石的困扰,这牛已经恢复了健康,哼哧哼哧在空间的草地上吃着草呢。 徐清风也不着急把它弄出来,等快到村子的时候,再弄出来吧,让它在空间里多呆一会。 “哞...”牛恢复健康之后,食欲大增,吃的那叫一个香。 看到徐清风,眼眸里也流露出感激的神色。 牛也是很聪明的。 尤其是老牛,跟人打交道久了。 曾经徐清风在网络上看过一个视频,老牛知道自己要被主人卖了之后,双膝跪地,恳求主人不要卖自己。 围观的人无不动容。 得到了牛黄,徐清风心情也变得十分不错,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看来好人还是有好报的。 一千块买了牛,嘿,转头治好了牛的结石。 如今这牛,便值两千块了,白捡一千块。 当然,更赚钱的还不是这牛。 而是牛黄! 牛黄,但凡知道一些中医知识的人,都对它不陌生。 牛黄还有不少的称呼,比如西黄、丑宝、犀黄等。 它被当做一种名贵药材来使用,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最早发现牛黄的,相传是三国时期的神医华佗。 徐清风前世今生,对牛黄都很熟悉。 但后世的牛黄,都是人工牛黄,价格也不贵。 这看到天然牛黄,他两世为人,也是头一遭。 无他,因为天然的牛黄,实在是太罕见,且稀有了。 原因也简单,这年代的牛数量本就少,得结石的牛就更少了。 牛得了结石,也还需要伯乐,能够看出来。 不然都是白瞎,就像刚才卖牛的老农,他还为了这牛的病,奔走了很多时日,找了应该不止一个兽医。 结果这漏,还是等到徐清风来捡。 可见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当然,要不是有空间的话,徐清风估计也会错过。 所以啊,一切只能说是缘分使然。 快到村子的时候,徐清风把牛给放了回来,赶回了家。 大憨早就到家了,正在门口等着。 看到徐清风回来,他连忙跑过来:“老大,你可算是回来了,我等的花儿都快谢了。” “等我做啥,你有事的话,就忙去。”徐清风对大憨笑着说道。 “我能有什么事情,嘿嘿,等老大,便是我最大的事情了。”大憨嘿嘿一笑。 此时徐清风身后跟了不少的村民。 自打进村那一刻,看到徐清风赶着一头牛回来,村里便引起了小轰动。 “我的天,徐家真是一天一变样啊,鹿车才几天,又赶回来一头牛,了不起啊,徐家的二小子。” “可不是,这头牛,少说也值个两千块。” “清风,这牛是你买的吗?真有本事。” “这牛虽然瘦是瘦了点,但看着精神还不错,以前的主人怎么不喂食啊。” ... 村民议论纷纷。 大憨觉得自己有发言权,征得了徐清风同意后,于是把在县城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大家。 村民们这才恍然。 原来徐清风赶回来这牛是病牛。 这就难怪会瘦了。 也不是前主人虐待这牛,不喂食的缘故。 “不过,这牛看着不太像生病啊,生病哪有这么精神的。”也有村民嘀咕了一声。 大憨仔细一瞧,还真是。 跟他在县城时候,看的好像有些不太一样了。 对此徐清风表示,可能从县城走到村里,走着走着就好了。 其余人全部都乐了。 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但他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只能羡慕,徐清风又捡了一个漏。 时间有些晚,村民没有待多久,便离开了。 大憨也赶着鹿车回家了。 至于这牛,徐清风家里有一个空置的牛棚,倒正派上用场。 何春花和徐和平那叫一个高兴。 直夸这一趟县城去的值当。 这才多久光景,没想到家里居然大变样了。 徐清风从县城腿着回到村里,也有些疲累,吃过晚饭,洗漱完便回房睡觉了。 第二天,徐清风坐鹿车去了一趟林场。 打算把牛黄给出手了。 牛黄的价格很透明。 自古以来,便有一两牛黄,二两黄金的说法。 大差不差。 所以徐清风也没有打算握在手里。 之所以不在县城出手,是因为不认识什么熟人。 而且白山的药材收购商,现在都在林场呢。 他轻车熟路,找到了李老。 李老看到徐清风手中,足足有两斤多的天然牛黄,也是惊讶不已。 “清风,你真的是福星啊,手里的好东西咋那么多。”李老感慨道。 还真是上天眷顾的少年郎。 不一会,徐清风又见到了上次那几个药材商。 对于这天然牛黄,他们也都十分感兴趣。 这一趟林场之行,徐清风没有带大憨他们,而是一个人来的。 不然难解释牛黄从何而来。 这年头取牛黄,那是要杀牛的。 不然没法取。 后世的那些技术条件,如今还不够成熟。 李秋雨这次也跟了过来。 她也十分好奇牛黄长什么样子。 当听到药材商给的价格之后,她直接傻眼了。 这牛黄价格如此昂贵的吗? “爷爷,什么是牛黄啊?”李秋雨拉了拉李老的袖子,小声的问道。 李老对于孙女的困惑,也是耐心的解释起来。 所谓的牛黄,其实是牛的结石,动物和人一样,吃五谷杂粮,都会生病。 一般牛黄,是指水牛或黄牛,胆囊或胆管部位的结石。 “啊,结石也可以这么值钱的吗?那别的动物身上的结石,也是药吗?”李秋雨有些震撼。 这个李老也不太清楚。 不过一个药材商,代为解答了。 其实不光是牛的结石是药,像猪的结石,狗的结石,也都是可以入药的。 这二者也叫猪宝,狗宝。 它们都是有一定的药用价值的,只是没有牛黄高罢了。 牛黄是所有动物结石类药材里,价值最昂贵的。 所有人都恍然,原来如此。 ------------ 第97章 一两牛黄二两金 1980年的金价,是32元一克。 真便宜。 几十年后,都突破500元大关了。 一两牛黄二两黄金,二两黄金也就是100g,3200元。 一两牛黄,3200元。 而徐清风手中有两斤牛黄,20两,总计64000元! (哭死,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改了好几遍,这次应该没问题了) 两头牛,外加六个万元户! 这么多牛黄,一个药材商吃不下,好几家才分完。 徐清风咂舌,这真的算是捡到大漏了,一夜暴富有木有。 这白捡的钱,还是挺香的。 如果让徐和平知道,估计会目瞪口呆。 他辛辛苦苦做一年半,工资也才六百块,不吃不喝工作一百年?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这句话便如是。 徐清风跟药材商交易牛黄的时候,最感兴趣的当属在旁边围观的李秋雨了。 她如愿以偿,看到了牛黄。 不过,看到之后,却觉得牛黄长的丑丑的。 众人都哭笑不得。 牛黄啊,牛的结石,你难不成还要求牛的结石长的很漂亮不成? “别看它长的丑,却是一味良药。”药材商郑重的收好了牛黄。 牛黄最早记载于《神农本草经》,将其列为上品,曰:牛黄,味苦,平。 主惊痫寒热,热盛狂,除邪,逐鬼,生平泽。 明代医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释名》中说:“丑属牛,故隐其名”。 又因其结石呈黄色而得名——丑宝。 这些解读,专业性太强,所以徐清风他们听不太懂。 但只要知道,牛黄最大的功效就可以了,那就是解毒! 牛黄解毒片,可谓是家喻户晓。 “我觉得牛黄最神奇的是,虽然它出自牛身上,是牛身上的一种病,但作用在人体上,却没有任何的副作用。” 李老说道。 他也是知道一些牛黄的药性的,也服用过一些。 药材商点了点头:“没错,所以老少皆宜,应用广泛,很多时候,都拿牛黄当药引呢。” 卖了牛黄,徐清风收好了钱,打算回家。 没想到李秋雨喊住了他。 “清风哥,有没有空,我去县城有点事,但现如今治安不太好,所以我想要请你陪我去一趟,拜托了。”李秋雨恳求道。 上次的事情,对她还是有些阴影的。 徐清风想了想,也答应了。 不过他告诉李秋雨,去县城可以,他得回家一趟。 弄一些鱼去卖,不走空。 李秋雨(⊙O⊙)… 清风哥还真是,不错过每一个赚钱的机会啊。 当然,她还是很欣赏徐清风的这个做法的。 凭自己的本事赚钱,不丢人。 “嗯,好,我还是第一次坐自行车呢。”李秋雨坐上了自行车后座,由徐清风带着,回村了。 徐清风走到半路,才觉出一些不妙来。 “要不还是算了,我今天不卖鱼了,我们直接去县城吧。”徐清风咳嗽一声说道。 前些日子,他跟何春花扯的那个谎,他还没想好怎么圆。 这要是把李秋雨带回去,嘿,那不麻了嘛。 所以,徐清风当即调转了车头,出发前往县城。 李秋雨不明所以,只是抓着徐清风的衣角,轻轻嗯了一声。 28大杠,质量还是很好的。 带一个人,骑着也是稳稳当当。 路上,徐清风询问李秋雨去县城做啥。 “清风哥,我去酒厂一趟,我有个同学在酒厂上班,她找我有点事情。”李秋雨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从林场去县城的酒厂,骑自行车大概1个小时左右。 道路倒是挺平坦的,两人一路说说笑笑,聊天,时间倒也过的很快。 约莫一个小时后,徐清风把李秋雨送到了酒厂。 李秋雨的闺蜜,是酒厂老板女儿。 果然,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厂长女儿交的朋友,也都是厂长女儿。 李秋雨进去进厂之后,让徐清风在门口等着,她大概半个小时就出来。 徐清风让李秋雨尽管去忙,不用在意时间,他在附近逛逛。 酒厂外面跟林场一样,也规划了一条街,用来做各种生意。 还有一个名字,酒厂一条街。 李秋雨看到徐清风去逛街,还有些愧疚。 让清风哥等那么久。 只是,她找闺蜜是女孩之间的私密事情,不好带着徐清风。 徐清风不知道李秋雨的想法,如果知道,肯定会觉得她心思太敏感。 朋友之间帮忙不是很正常。 徐清风很快在酒厂一条街溜达起来。 这里摆摊的人也不少。 看来改革的春风已经吹遍了白山城的大大小小厂区。 林场那边倒是有些落后了,不过等药材市场开起来,也不太晚。 相比于前世还是要好不少的。 前世的林场,根本就没有搞活经济。 虽然有短暂的辉煌,但那只是暂时的泡沫。 徐清风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的。 他以后打算在林场那边开店,其实也有很多可以跟这里的店取经的地方。 他前世没做过生意,所以如今也是从头开始。 很快,徐清风便进入了一家店内,打量着店内的布置,还有一些商品的摆放啥的。 跟后世还是有些不太一样的。 因为背靠酒厂,这里是摆摊的黄金地段。 客流量很大,但大部分都是看看,逛逛,不买的。 所以店老板的热情不怎么高。 徐清风倒也无所谓。 因为他也是逛街不买的人其中之一。 徐清风很快,便看到了一个让他感兴趣的地方。 那就是维修店,做这一行的,都是头脑比较灵活的。 要知道,这可是八十年代。 修理行业,不要太暴利了。 如果不是他有空间,有来钱更快的办法,他也是想过,当一个修理工的。 无论是修理收音机,还是电视机,都是很赚钱的。 这年头,电视机,收音机都是四大件之一,很贵。 普通人买不起,买得起的家庭,坏了也舍不得扔。 而这年头的收音机,电视机,大家见得少,也不太会用。 稍微一个不注意,很容易出毛病。 坏了怎么办? 自然是找人修了。 修理店的生意十分火爆,修电视机的少,修收音机的多。 徐清风想着能不能在这里淘一个二手的收音机回家听听。 甚至他都想买一台二手的电视机。 因为实惠啊。 虽然这年头的电视节目太少,他不感兴趣,但等家里接了电之后,有个电视机,打发时间还是不错的。 抱着这些念头,徐清风走进了修理店。 “这位小兄弟,你是什么东西坏了要修吗?”戴着金丝眼镜的老板,看到有人进门,连忙问了一声。 看到徐清风两手空空,他又茫然了起来。 ------------ 第98章 二手收音机 两手空空,难道是要上门修? 上门的话,可得加钱啊。 “老板,你这里有没有二手的收音机还是电视机卖?”徐清风询问道。 老板这才恍然,脸上露出了几分微笑:“这位大哥,你算是来对地方了,我这里都有,整个白山城,数我这里东西最齐整了。”老板吹嘘道。 当然,这种话,听听就得了。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遇到要买收音机的大主顾,老板还是十分热情的,刚好这会店里也没有人,他便带着徐清风去后院放收音机的地方挑选起来。 大部分人,这些贵重的东西,坏了,会选择修。 但还有一些人,不差钱,电视机,收音机坏了,直接换新的。 或者买了彩电,就不要黑白电视了,折价卖给老板。 老板这里的二手收音机和电视机便是这么来的。 “老板,你这里的东西,来路正不正?”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老板顿时变了脸色:‘当然正了,你放心,我这正儿八经,开店做买卖的,那种来路不正的东西,绝不会收。’ 徐清风点了点头。 其实这个时代,开店的人路子都很野。 比如说卖二手自行车的,很多都是来路不正的。 有买了二手自行车,骑在路上,被失主给拦住了的。 当然,电视机和收音机,倒是没有这个顾虑,带回家之后,别人哪能瞧见。 “这台收音机,9成新,是我前不久收来的,那个人不懂收音机,就坏了一个零件,居然当破烂卖,我只花了一半的钱就拿下了,嘿嘿,你要是看的上,给个70块,就可以带走。”老板指着一个收音机说道。 这个收音机的品牌,徐清风居然还认识。 因为前世他家里用的收音机就是这个牌子的。 红灯牌711-3型2波段六灯收音机,尚海无线电二厂制造,后面带磁性天线,要听的时候,就把天线竖起来,接收信号。 “我能打开试听一下吗?”徐清风对老板说道。 不试听,他也不知道能不能用。 “当然可以了。”老板打开了收音机。 滋滋...随着一阵忙音,很快收音机便传来了声音。 收音的效果还是挺不错的,老板又切换了几个频道。 整体来说,这个收音机的声音十分洪亮,而且各波段都正常。 “70块钱,还能便宜吗?”徐清风开口道。 不能老板说多少就多少啊,还价试试。 “你少拿两块,68吧。”老板开口道。 “60块得了。”徐清风继续还价。 “行,成交!”老板一拍手。 轮到徐清风傻眼了,感情他还砍少了。 “你赚大发了,市面上同款的收音机,至少得一百块。”老板开口道。 徐清风只笑笑不说话。 市面上同款的收音机,你也不说,人家那是全新的,二手的怎么跟别人比。 当然,徐清风也没有多说啥。 付了钱,这收音机便是他的了。 至于电视机,徐清风看了一圈,并没有看到很合适的。 也就没有买。 隔壁有卖钟表的店铺,徐清风又去买了几块手表。 这年头没有手机,看时间全靠表。 他跟他哥,都有一块手表。 大憨他们还没。 这手表,徐清风便是买给他们的。 教会他们看手表后,以后两人的时间观念也会更强一些。 在街上溜达了一圈,徐清风甚至还看到了一个废品收购站。 这些店铺,林场可没有。 当然,不是说林场没有酒厂效益好啊。 而是有些店,就得开在县城,人流量大的地方。 如果开在林场,生意肯定不咋地。 八十年代,除了维修电器外,捡破烂也是一个暴利的行业。 有很多人,都是因此发家的。 因为下乡收破烂,可不仅仅是收破铜烂铁。 有些农民不认识,把家里的古董都当破烂卖,大有人在。 要是收到一个古董那就赚大发了。 前世徐清风便听说过不少类似的事情。 不少下乡收破烂的人,因此而暴富。 不过,收破烂这一行,徐清风倒是没有想过。 捡漏那也是需要一点水平的。 普通人哪里认识什么古董。 ... 兜兜转转,徐清风又回到了酒厂的门口。 这年头,没有后世那么多的高楼大厦。 也没有什么车子,大部分人都是骑着自行车上下班。 不过,行走在大街上的人,都带着笑容,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的精神还是十分富足的。 徐清风觉得,某种意义上,这个年代又是最好的时代,最后的纯真年代。 天很蓝,水很清,人们生活有希望。 这时候,李秋雨也走了出来。 “清风哥,久等了。”李秋雨还给徐清风带了一个小礼物。 一箱酒。 “嗐,你还给我买酒做什么,我都没法带回去。”徐清风哭笑不得。 “我坐在后面抱着没事的。”李秋雨开口道。 “那行吧。”徐清风点了点头,也只好这样了。 于是李秋雨左手抱着酒,右手抱着收音机,幸福的坐在了后座。 “酒厂积压了一批酒,我同学便是求我,看看林场那边能不能帮着分销一些,我...想着帮我同学分担一些吧,其实,我买了有几百箱来着...” 回去的路上,李秋雨和徐清风聊起了一些事。 徐清风恍然,他好像明白了李秋雨去酒厂做啥了。 “几百箱,算是林场采购还是你个人?”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如果是林场采购,那就不算啥了。 以酒厂的体量,还是能轻松吃下的。 “怎么可能算林场呢...是我个人。”李秋雨摇了摇头。 “那没看出来,你还是个小富婆。”徐清风打趣道。 “哎,清风哥你就别笑我了,我现在正头疼该怎么处理这些酒呢。” 李秋雨微微叹息。 “酒厂积压不止这么点吧?”徐清风突然问了一声。 “可不是,得有一万箱...成本都十万块,酒厂那边原本是跟南边的一个企业说好了的 ,没想到对方临时变卦,不要了...你说这都叫什么事情啊,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样的。”李秋雨娓娓道来。 “这种事情多了去了,要不怎么说,商场如战场呢...”徐清风以后世的角度跟李秋雨分析起来。 ------------ 第99章 才女 “假如,我是说假如啊,那个南方的企业,是故意为之呢?”徐清风开口道。 李秋雨有些不解:“故意为之?这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吗?对方可是付了几千块定金的,毁约的话,这钱就打水漂了。” “当然,你看酒厂积压了十万块的货,这还是成本,对方却只是损失了几千块...谁更着急?要是这个时候,对方换一个人过来,是不是可以以十万块的成本,就拿下这批货...我想酒厂为了能周转,捏着鼻子也是会认的。”徐清风简单说了一下。 虽然酒厂也是国营的。 但策略失误,导致货品积压,发不出工人工资,也是很恐怖 的事情。 李秋雨大受震撼。 还可以这么玩的吗? 而且细思极恐,真的有可能就是这样的。 “清风哥,我要去告诉我同学。”李秋雨连忙让徐清风停车。 “其实他们也知道了,但这就是明谋,哪怕他们知道了,也一样无解。”徐清风开口道。 几千块,换来几万,甚至超过十万块的收益,这一招绝了。 李秋雨咽了咽口水,她觉得,自己以后要是跟南方的人做生意,肯定要多留一个心眼。 这样才不会被骗。 “你应该发愁,你手里的几百箱酒,怎么出手。”徐清风回头看了看一脸认真的小妮子。 “这应该是你的全副身家了吧...” 没想到李秋雨却摇了摇头:“嘿嘿,这只是一部分。” 好家伙,几百箱酒,哪怕按10块钱一箱,也有几千块了。 居然还只是李秋雨的一部分。 小妮子这么有钱的吗? “忘了告诉你,清风哥,我在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兼职当了几年翻译,大学的时候,帮着翻译了不少的教材,所以...也赚了不少呢。”李秋雨嘿嘿一笑。 这就难怪了。 没想到还是一个小才女! 生财有道啊。 这年头翻译是真的吃香。 属于国家的稀缺性人才。 “虽然我现在回林场了,但也有一些翻译任务,就是没有那么重罢了,一个月的薪水,大概在130块左右。”李秋雨眨了眨眼睛。 所以几百箱酒,她也没有当一回事。 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厉害。” 不过,虽然她有钱,但想到几百箱酒,还是会有些头疼的。 “想不想把这些钱换成钱?”徐清风询问李秋雨。 “当然想,只是,太难了。”李秋雨叹息一声。 “我有办法。”徐清风开口道。 “什么办法?”李秋雨眼前一亮:“清风哥,你真的愿意帮我吗?” 想到这里,李秋雨激动不已。 “先说好啊,我只是给你出谋划策,并不参与,具体的实施呢,你还得找别人。”徐清风最不缺乏的就是点子。 如今他跟李秋雨也算是朋友了,看在她和李老也替自己赚了不少钱的份上,出个点子,不算啥。 “嗯嗯,只要能帮我把本钱赚回来就行,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李秋雨连忙点头。 把李秋雨送回了家,徐清风留在李家吃了个晚餐。 期间,也把点子告诉了李秋雨。 那就是套圈。 七八十年代,套圈还没流行,很新鲜。 “这能行吗?”李秋雨简直闻所未闻。 “想要支棱起套圈的摊位呢,一个人是不行的,你可以从保卫科那边借调几个人,维持秩序,这酒批发价也就两块,你大可以卖1块钱10个圈...套中的人还是很少的,稳赚不赔。”徐清风把套圈的一些原理和套路,告诉了李秋雨。 李秋雨听完之后,对这种模式也是极为感兴趣。 徐清风也是为了帮李秋雨卖酒,才出此下策。 当然他还另外一套方案 。 那就是,圈子卖贵一些,5块钱10个圈,套五块钱不中的话,送一瓶同款的酒。 这酒在市面上,正是卖5块。 相信喜欢喝酒的人,看到这种套圈,都会去试试运气。 套不中有保底。 要是多套中一瓶,那就是血赚。 套中两拼的话,李秋雨还是赚的。 套中三瓶,李秋雨亏一丢丢,但也不大。 套中四瓶,徐清风觉得概率不大。 不是人人都跟他一样厉害。 两个方案交给了李秋雨,徐清风也回家了。 “要不,晚上就别回去了,在这里睡吧...”李秋雨红着脸对徐清风说道。 “那不行,我出来的时候,没有跟我妈说在林场睡,她会担心的。”徐清风摇了摇头。 这年头也没有电话,要是有电话,打个电话回去报平安就没事了。 “那行吧。”李秋雨帮着徐清风把酒绑在了自行车的后座,连同收音机一起。 两人相视一笑,气氛有些暧昧起来。 “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行,我知道了。”徐清风其实看出了,李秋雨对自己好像有点意思。 自打上次救了她,她总是有意无意的会离自己近一些,没有机会,也要创造机会,跟自己相处。 像今天去酒厂,其实她大可以坐班车去。 ... 顺其自然吧。 回去的路上,徐清风哼起了小曲。 但如果说,真要娶媳妇的话,李秋雨的条件,颜值,的确是整个林场,都找不出来第二位。 配他那都是绰绰有余的。 回到家里,徐清风把酒和收音机端进了家里。 “清风,下午去哪了?”何春花问了一声。 怎么早上出门,现在才回来。 天都黑了。 徐清风告诉他妈,下午跟厂长女儿去了一趟酒厂,这酒便是李秋雨送的。 “啊这,快说说,什么情况?”何春花起初脸上还有些不开心,但听到徐清风下午跟李秋雨在一起之后,脸上顿时喜笑颜开起来。 好事要临近了啊。 这都一起出去了。 “妈,不是你想的那样,就是李秋雨的一个小闺蜜遇到一点麻烦,然后找她,我送她去,仅此而已。”徐清风开口道。 李秋雨和他,只是相互有些许的好感,成不成的,还早着呢。 “你这小子,可得主动一点,错过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何春花颇为恨铁不成钢。 自家小儿子追女孩这方面,怎么没有随到徐和平。 徐和平当初追她,那叫一个死缠烂打。 ------------ 第100章 再次进山 “儿孙自有儿孙福,我觉得,还是得顺其自然。”徐和平在旁边帮着徐清风解了一下围。 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老爸,觉悟就是高,妈,你就别操心了,我觉得把握还是挺大的,毕竟你儿子这么优秀对吧。” 何春花被徐清风的话给逗乐了。 “哪优秀了?”何春花哭笑不得。 哪有自己说自己优秀的。 “哪哪都优秀,我回房睡觉了。”徐清风遁入了房间,结束了这一次家庭谈话。 点上煤油灯,徐清风拿出了十几张汇票。 每张汇票都是五千块。 这是好几个药材商给他的。 卖牛黄的钱。 他们身上自然不会带那么多的钱,四千现金,还有这些汇票,汇票的面额是六万块。 随时都可以去县里的银行兑换。 徐清风打算抽个日子,去兑了。 这钱以后药材生意的启动资金。 本来徐清风是打算先积累一些资金,然后滚雪球,慢慢发展的。 但没想到这牛黄的出现,直接就把他的启动资金给解决了。 如今,他倒是可以大刀阔斧的进行药材收购了。 形成规模化,打响了名头,争取做第一个吃到螃蟹的。 不过,高端的药材,还是要进山。 徐清风这几天在村里收购了一些药材,但都是很普通的。 像灵芝,人参这种,都很少见。 猴头倒是收了不少。 慢慢来吧,不急。 如今他的起步,已经秒杀很多人了。 几乎走在了99%前面。 手握七万多现金,哪怕放眼整个白山地区,也不多,真.屈指可数。 想着想着,徐清风便睡着了。 第二天,徐清风打算带着大憨二憨进山一趟。 鹿车便留给了军子和他哥。 如今不卖野菜了,只是卖鱼,所以并不需要徐清风帮忙。 这几天,大嫂李如月也都跟着一起去黑市帮衬。 等哥哥嫂嫂熟络了之后,军子便可以抽身出来了。 徐清风打算等药材市场盘活了之后,归拢了一些资金,便打算买一艘小船,让军子雇佣几个船员,在松花江上捕鱼。 药材,捕鱼,两条线同时进行。 都是来钱快,而且可以长期经营的生意。 至于打猎...还是那句话,只有十年的光景了。 等动物保护法出台,嘿,哪怕是鄂伦春,也照样不能打猎了。 更遑论他们这些普通人,到时候,这98k都得上交。 不过,现如今还是可以赚一笔的。 所以徐清风也不打算放弃。 要说来钱快,那还是打猎。 他跟大憨二憨,三人反正也没啥事。 今天进山前,徐清风带着大憨二憨去了一趟买猎犬的老人家中,把老猎人的猎枪也给买了下来。 价格跟他的98k差不多。 因为都是年数很久了,所以价格不贵。 “老大,我还是觉得我的开山斧更好使。”二憨觉得用猎枪总觉得不太得劲。 “你憨啊,有枪,为啥要跟野兽肉搏?哪怕你们生来便是天生神力,异于常人,也不能每次都这么莽撞。”徐清风哭笑不得,跟两兄弟解释道。 “老大,我们本来就憨啊。”二憨挠了挠头。 好家伙,这句话把徐清风给干沉默了。 徐清风倒也有办法对付他。 就是命令他以后必须用枪,而且还要尽快把枪法给练好来。 “老弟,我觉得老大说的对。”大憨开口道。 自从跟老大走了一趟县城后,大憨的眼界都变得开阔了不少。 他觉得,他们以前这种活法,似乎有些不好。 应该改变一些。 村里人经常说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树挪死,人挪活。 如今跟着老大混,他们不能还跟以前一样。 徐清风又去村里另外一户猎人家里,买了一把猎枪。 这下三个人都全副武装起来。 “远了用枪,近了用斧头大刀。”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不是说用了枪,就不能用冷兵器了。 他也把弓弩拿了出来。 98k威力太大了,对付大一些野兽好使,但对付野鸡野鸭野兔这些,还是用弓弩。 “老大,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还以为不能用开山斧了。”二憨顿时嘿嘿一笑。 徐清风... 原来他刚才担心这个。 装备有了。 几人也不耽搁,带着大灰,便钻入了山林里。 这一次,他们没有去上次去过的地方。 而是另外寻了一片林子。 徐清风主要还是想以寻找药材为主。 上次去过的地方,药材都被徐清风给搜刮了一遍,就算有什么遗漏,也不多了,当然要换山头。 长白山山脉幅员辽阔,山头众多,所以也不用担心药材会被找完。 此时,大灰一狗当先,一头扎进了山林里,这里嗅嗅,那里闻闻,寻找起药材来。 徐清风跟着大灰。 大憨二憨则是距离徐清风远一些。 几人早已经有了默契。 进山之后,那都是有队列的。 相互配合... “这片山林,我们以前也没有来过,所以不知道危险...老大,你可得注意一些。”大憨对这边喊道。 长白山太大了,所有的猎人,哪怕猎人王,都不敢说,把整个长白山走遍了。 “好的,你们也一样。”徐清风回了一句。 很快,大灰便有了发现。 是一株灵芝。 长白山的灵芝,品质还是十分不错的 。 收入空间,徐清风也是内心一喜。 这一趟进山,已经有了保底。 哪怕只收获这一株灵芝,也所行不虚。 爬山还是有些累的。 约莫半个小时后,徐清风他们便进行了短暂的休整。 大憨和二憨那边,打到了一只野兔。 他们的枪法,还是太差。 收获自然不如徐清风。 徐清风虽然弓弩的准头,不如用枪,但练习了几次之后,熟练度便上来了。 他的收获,是两只野鸡,还有一头狍子。 狍子被徐清风给收入了空间。 大憨二憨并没有看到。 但两只野鸡,也已经让他们对徐清风十分佩服。 “老大不愧是老大,一个人都比我们强。”大憨感慨道。 “这片林子,不如我们家那边的林子啊。”二憨嗐了一声,吐槽道。 他们这一路,没有遇到什么野生动物。 不然收获,肯定不止这么点。 ------------ 第101章 紫貂 “这才哪到哪啊,我们才进山半个小时,这片林子大着呢,我可是听说了,翻过这座山,便有一个叫野人沟的地方,那里相传有很多好东西,天材地宝,还有熊瞎子的传说。”徐清风告诉大憨二憨两兄弟。 两兄弟听到徐清风的话,顿时来了兴趣。 “老大,你说的是真的吗?该不会是哄我们开心吧?”大憨激动不已。 “不是,别人听到野人山都是很害怕的,怎么到你们这里,这么激动?”徐清风咳嗽一声。 大憨二憨对视一眼,都笑了。 他们两兄弟,不知道怕怎么写。 “老大,上次的熊掌,我们还没有吃过瘾呢,所以这次当然兴奋了。”二憨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去找头黑熊单挑了。 “只是听说有黑熊,也不见得就能碰上。” 休息片刻后,徐清风带着两兄弟,继续前进。 接下来,他们倒也没有因为野人山的存在,而加快步伐啥的。 因为今天徐清风已经预留了不少的时间了。 早上便进山了。 足够他们在山里浪一整天,所以当然也就不着急。 而且,他出门的时候,也跟父母打了招呼,要是傍晚没有回来,那他跟大憨二憨,很有可能会在山里过夜。 打猎嘛,在山里过夜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最好还是回去。 因为有很多野兽,作息跟人相反,都是昼伏夜出。 夜里的长白山,比白天更危险。 “老大,这里好像有一株药材,我记得你上次找到过。”大憨对徐清风喊了一声。 徐清风走过去一看,顿时眼前一亮。 大憨发现的这株药材,是天麻。 野生的天麻,还是挺贵的。 说起天麻,如果对中药材有一点了解的人,想必都不会陌生。 因为这种药材,还是挺常见的,而且可以药食两用。 很多食补的药膳中,也常常能看到天麻的身影,比如什么天麻炖乳鸽、天麻蒸鸡等等。 天麻是一种奇特的药用植物,它没有根须和绿叶,只有一个长圆形的块茎在土里生长。 每当春夏时节,就从头部长出一根箭杆样的黄赤色独苗。 大憨便是根据这个特征找到天麻的。 徐清风蹲下来,把天麻给挖了出来。 天麻的名字也有不少,又名赤箭、离母、神草、定风草、白龙皮等。 “老大,这个是啥玩意啊?怎么跟土豆长的那么像?”二憨有些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于是跟他解释了一下。 两兄弟顿时恍然。 “大憨,不错啊,没想到这些药材,你看几遍就记住了。”徐清风收了这株天麻,对大憨提出了表扬。 大憨嘿嘿一笑,脸红了起来:“老大,其实我也就认识一些,只是天麻比较好认,所以记忆深刻。” 几人继续往前搜索。 深山老林里,人迹罕至,陌生的山林,其实徐清风他们也不敢走的太快,太急。 因为不熟悉。 不过有大灰在,如果真有危险的话,大灰会第一时间感知到。 “汪汪...”就在这时,大灰似乎嗅到了什么,连忙叫了起来。 徐清风等人,朝着大灰发出的声音赶去。 不一会,便看到大灰在追一个猎物。 远远看去,像是一只貂。 体型有些像。 不过就不知道是水貂还是紫貂了。 “老大,是貂,我过去帮大灰。”大憨连忙加速度,朝着大灰冲去。 二憨举起了猎枪,但又放下了。 虽然在射程里,但猎枪是散弹枪,覆盖范围太大,容易连大灰也给一起打了。 两兄弟对大灰也宝贝着呢,当然不舍得。 哪怕让这貂给跑了,他们也不会冒险开枪。 徐清风倒是可以用弓弩。 但这貂皮太珍贵,他想了想,还是觉得相信大灰一次。 大灰应该能追上吧? 不一会,大憨抄近道,堵在了大灰和貂的前方。 貂惊慌失措下,被大灰给扑倒了。 “抓住了。”徐清风和二憨也很快赶到。 大灰咬着貂,尾巴摆动着,有些得意,挂在脸上。 似乎在说,主人,你看我厉害吧? “好家伙,这还是紫貂。”徐清风有些惊讶,更多的还是欣喜。 众所周知,貂皮也分两种,水貂皮和紫貂皮。 后者的价值比前者可要高多了。 紫貂,挺罕见的,数量很少,貂皮也比水貂皮更漂亮。 东北地界,也把紫貂叫做黑貂、林貂。 长白山这旮沓,猎人都管紫貂叫“大叶子”。 紫貂属于食肉目,鼬科,皮毛呈棕褐色,有些像是紫色,也因此而得名。 徐清风也没想到,这次进山,居然能发现,并抓到一只紫貂。 这可太难得了,要知道紫貂生性胆小,而且是个社恐,比较孤僻、很难抓到的。 属于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那种。 “老大,这貂很值钱吗?”大憨看到徐清风这么高兴,好奇的问了一声。 徐清风点了点头, 当然,关东三宝,人参鹿茸貂皮。 貂皮自古以来便十分珍贵,价值不菲。 尤其是紫貂。 徐清风打量着眼前的小家伙。 徐清风已经把它从大灰的口中解救了出来,还是活蹦乱跳的,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不比熊掌便宜。”徐清风告诉大憨。 紫貂的皮毛多为褐色,毛绒丰厚,色泽光润。 徐清风摸了一把,还是很舒服的,不亏有“裘中之王”的美称。 自古以来,紫貂皮便是达官贵人的奢侈品。 某种意义上,等价黄金,是财富的象征。 关于紫貂皮的价格,徐清风倒也知道一些。 七八十年代,经济复苏,这些奢侈品皮子,价格也会水涨船高起来。 一张水貂皮价格都能过百。 紫貂的话,一张皮子,还得再翻上一倍,200块一张。 “我的天,200块...这也太贵了。”大憨惊呼一声。 他能猜到紫貂这么贵,但没想到会这么贵。 不过徐清风没有打算把这紫貂噶了去卖皮,那是杀鸡取卵。 不理智。 有空间,当然是养在空间,繁衍生息了,等紫貂数量多了,那便可以收获源源不断的紫貂皮了。 这玩意,后世那叫一个稀罕。 短时间的利益和长远利益,徐清风还是知道怎么选的。 ------------ 第102章 野人沟 把紫貂皮给放入了身后的背篓里,悄悄的转入了空间。 徐清风继续跟大憨二憨一起,搜寻起山林里的猎物来。 “老大,要是这紫貂,这么值钱的话,那我们专门去夹皮子怎么样?那还不发大财?”大憨琢磨了片刻,很认真的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听到大憨这么一说,也是乐了。 “大憨,要是夹皮子这么赚钱,那岂不是每个人都进山夹皮子了,还种地做啥?种地一年,也不见得能赚这一张皮子呢。”徐清风开口道。 “老大,那他们为啥不进山夹皮子啊?”二憨听到徐清风的话,有些不解。 “因为紫貂数量太少了,有时候,你找遍整座山,也不见得能发现一只,咱们今儿个只是运气好罢了。”徐清风解释道。 大憨恍然:“老大,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这样,我进山的次数不可谓不多了,但也就遇到过两次紫貂,其中一次还是今天。” 徐清风听到大憨的话,眼前一亮:“大憨,你还说你遇到了一次,是在哪?” “在山那边的野人沟啊。”大憨脱口而出。 “我那次跟村里人打赌,去野人沟睡了一晚,赚了十块钱呢。” 大憨和二憨以前,没少做这种事情。 其实都是村里人戏弄他们。 让他们去以身犯险。 当然,只要价格给的合适,大憨二憨来者不拒。 他们两兄弟,这体格,这战斗力,真就是遇到了东北虎,也敢去撸几根老虎胡须下来。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那你们遇到野人了吗?”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对于大憨二憨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徐清风也没有说啥。 以后他不会让兄弟两再鲁莽行事,不顾安全就是了。 “野人是没有看到,但看到了鬼火,可吓人...”二憨眼里流露出一些惊骇来。 可见他们也是会怕这些离奇的事情的。 胆子大,跟怕不怕是两回事。 “鬼火没啥可怕的,你们只要弄清楚鬼火出现的原因就不会怕了。”徐清风跟两兄弟解释了一下。 所谓的鬼火就是“磷火。 后世也经常戏称鬼火为骨灵冷火。 通常是在乱坟岗,或者是荒郊野外出现。 因为以前都是土葬的,人埋在土里,随着推移,过了几百年,坟头没了,但还有一些骨头残余,人的骨头里含有磷元素,尸体腐烂后经过变化,会生成磷化氢,磷化氢的燃点很低,可以自燃。 这就是鬼火的原理了。 动物的骨骼也是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大憨二憨听完徐清风的解释,也是恍然大悟,原来鬼火是这么来的。 徐清风告诉他们,以后这些所谓的灵异现象,都是可以用科学来解释的。 当然,也还有很多,由于科学不够发达,所以还无法解释。 “老大,有没有这种可能,这紫貂,便是从野人沟那边跑过来的?因为我们便是打算去野人沟,这里离那边已经很近了。”大憨提出了一个猜想。 徐清风点了点头,要是能够在野人沟抓到更多的紫貂,那可太好了。 两张紫貂皮子。便可以抵得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了,很香。 “风吹皮毛毛更暖,雪落皮毛雪自消,雨落皮毛毛不湿。” 徐清风轻声嘀咕着。 大憨二憨听的云里雾里,他们不知道这句话。 但听上去,还挺押韵的说。 徐清风告诉他们,这是前人用来形容貂皮的。 “老大,你说,长白山真的有野人吗?我听村里人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但谁都没有真的见过,只是听说。”大憨想了想,对徐清风问道。 “这个嘛,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谁也不清楚,姑且相信吧。”徐清风开口道。 对于一些神秘现象,他起初也是不相信的。 毕竟前世的徐清风也是一个唯物主义者。 结果呢,重生就发生在他身上。 让他不由得不相信,世界上的确有离奇的事情发生。 再者,还有空间。 他重生的时候,可是没有空间的,后面因为在松花江里摸到了一块绿色的石头,结果就出现了。 现在的徐清风,觉得一切皆有可能。 但是吧,还是要眼见为实。 所以,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小心取证。 “老大,要是遇到野人的话,咱们怎么做,把它给抓回去吗?”二憨更加猛了。 徐清风哭笑不得。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野人要是不招惹我们,我们抓它做什么?”徐清风清了清嗓子说道。 野人跟野兽还是有区别的。 徐清风可以接受吃野兽的肉,哪怕是熊肉,老虎肉,只要能够猎取到,他都可以吃。 但野人不行。 哪怕是茹毛饮血,没有文明开化的野人,徐清风觉得,他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是人了。 这个真接受不了。 几人聊天的时候,已经登上了这片山林的最高峰。 俯瞰着远处巍峨的长白山。 徐清风心情还是十分复杂的。 这片山川,自古以来便是东北人心目中的圣地。 乃至于全国,让无数人心驰神往。 自带着浓厚的神秘色彩。 千百年来,没有人能够探索完全。 哪怕是后世,有无人机,直升机的辅助,也做不到。 长白山的神秘,毋庸置疑。 生活在这片山脚下的人,更是深有体会。 “长白山好大啊,那边的主峰,不知道是怎么样的,我们村还没有人登上去过呢。”大憨感慨道。 “天池,就在那里吧。”徐清风眺望着远处更高的山峰,开口道。 “以后我们去看看。” 如今交通不便,想要登上长白山之巅,看一眼天池,是很困难的。 也是很危险的,大部分人都不会这样做。 对于天池,国人想必是不会陌生的,五大连池,天池水怪赋予了长白山另外一种神秘。 当然,徐清风他们这次即将要去探索的野人沟,也是长白山十分神秘的地带。 长白山野人,跟神农架野人一样,都是咱们国家的未解之谜。 这个年代,便已经有很多人慕名而来,探险。 每个时代,都不缺乏探险家的身影。 某种意义上,他们也是值得人钦佩的存在。 ------------ 第103章 山洞 如果不是他们的探险精神,世界也不会这么快融合。 全球化的进程也不会这么快。 历史上最著名的一次探险活动,便是大航海。 直接推进了世界各地的交流和融合。 当然,资本的积累是充满了罪恶的。 全球化同样是一把双刃剑。 印第安人的血泪史,至今仍然让人难以释怀。 赶路的同时,徐清风也把遇到的药材全部都收入了囊中。 由于进入了深山,这里人迹罕至。 所以徐清风的收获也是巨大的。 相较于外围的那些药材,这里的药材品质要更高一个档次。 徐清风又收入了两支灵芝,还有几个野生的猴头。 这次进山,他可谓赚的盆满钵满。 就是上年头的老山参还没有找到。 只找到了几株三五年的人参,徐清风同样没有放过,把它们移栽到空间里,种植了起来。 “老大,前面就是野人沟了,那里有一个山洞,我们之前就是在那个山洞过夜的,走,我带你去。”大憨在前面带路。 他们两兄弟因为来过这里,所以对地形比较熟悉。 大灰跟在徐清风身边,它一路上帮着徐清风寻找药材,对于体力的消耗也挺大。 中途的时候,徐清风给它吃了一个鸡腿。 当然,大憨二憨的鸡腿,也自然是不会落下的。 “野人沟,野人洞?这里难道以前真的有野人的活动不成?”徐清风很快也来到了大憨说的野人洞。 徐清风看着山洞,的确是有一些开凿的痕迹,而且这些痕迹,不像是人做出来的。 还有石凳,石桌子... “老大,这野人会不会身上长满了毛?”大憨倒是不怕什么野人,还有心思调侃。 徐清风微微一笑,别说,还真有这个可能性。 子不语怪力乱神。 所谓的野人,按照科学的结石,不就是还未文明开化的狒狒猩猩,学会了制作工具,刀耕火种啥的。 咱们人类也是这么进化来的。 但如果出现了第二支进化的野人,还是会引起全球轰动的。 所以自古以来,对于野人的传说,也有官方的介入,探索。 只是...这些传说,都还只是传说,并没有得到证实。 包括长白山周围广泛流传的那些关于野人的传说。 徐清风前世,闲着无聊的时候,还买过一些类似的科学杂志,什么世界上十大未解之谜,野人探索日志等等。 其中便有关于对长白山的各种野人传说总结。 有些荒诞不经,禁不起推敲,但也有一些传说,是真的很真实。 其中杂志上,提到了有一本叫做《长白山江岗治略》的晚清书籍。 上面便详细记载了五次长白山野人出现,并且被人看到的资料。 其中,便有一次,是在野人沟发现的。 而且距离现在很近。 说晚晴时期,有一个猎人,进山打猎,无意间在野人沟,看到了一个野巨人,高丈余,遍身皆毛,面目不能辩。 徐清风当时都是当志怪故事来看,打发时间。 如今身处在野人洞,看着里面的大号石凳,石桌子,徐清风觉得有一种传说照进了现实的既视感。 当然,那本书籍记载的年代,虽然是晚清,也已经很久了。 哪怕是人,都活不过百年。 现如今,七八十岁都算是高龄了。 更遑论野人。 野人某种意义上,是野兽的另外一种形态,能活三四十年,撑死了。 哪怕以前有野人,也肯定死了。 说不定大憨二憨上次遇到的那个鬼火,便是野人尸骸。 当然,这些野人的传说,说的也不是同一批野人。 因为类似的故事,徐清风听说过很多。 每次的野人描绘的都不一样的。 徐清风他们现在居住的村子,也有一个近代的野人传说。 当然,经历者,已经死了。 现在是老人嘴里描绘的版本。 故事发生的地点,也在他们身处的野人沟...嗯哼。 这次进山,徐清风并没有告诉何春花,他们是来野人沟,而只是说进山。 不然何春花肯定是不会同意的。 因为这个野人传闻,有鼻子有眼的。 也就是大憨他们两兄弟,天不怕地不怕,还敢打赌到这里来。 其余村民,全部都是很害怕的。 赶路大半天,徐清风几人也有些累,于是刚好在山洞休息。 徐清风询问大憨二憨,知不知道村里那个野人的事情。 大憨摇了摇头,他们只知道有这么回事,但具体发生了啥,这个真不知道。 因为根本没有村民,愿意跟他们多待。 每次都是嬉笑调侃。 说起来,徐清风还是他们交的第一个同龄人朋友呢。 徐清风于是跟两兄弟说起了那个故事。 反正在山洞里也不知道做啥,闲着也是闲着。 这个故事,以前何春花跟徐清风说过不止一遍,所以徐清风记忆还是很深的,就是说,几十年前,村里有一个村民,家里的老母亲生病了,他十分孝顺,便进山采药,给老母亲治病。 没想到这一去,好几天没有回来,音讯全无。 老母亲的病更重了,加上思念儿子,没多久就死了。 大憨二憨听到这里,全部都十分无语。 世界上还有这么悲剧的事发生吗? 孝顺的儿子进山采药,一去不回,老母亲在家里思念儿子死了。 徐清风告诉他们,现实里比这更惨的事情都还有。 瓦罐不离井边破,厄运专挑苦命人。 有的时候,是真的让人听了都会深夜emO。 咳咳扯远了,言归正传。 徐清风说起故事的后续。 时间来到了几年后,村里来了一个人... 正是几年前进山采药的那个人。 时隔几年后,他居然回来了。 当时村里人,都十分震惊。 村里所有人,都以为他死在山里了。 没想到他竟然还活着。 于是又村民问他这几年在什么地方,那人说,他被山里的野人抓去了。 回到村里之后,他得知自己母亲在自己进山不久后便死了,情绪失控,彻底变的疯疯癫癫。 见人就胡言乱语的,说什么要不是他被野人抓了,他母亲肯定不会死之类的话。 虽然大家伙都很同情他的遭遇,但这种事情听多了,就麻木了,也不同情他了。 后面,他便消失了。 大抵是真的死了吧。 ------------ 第104章 夹皮沟 “这人也太惨了吧,比我们两兄弟都要惨。” 大憨感慨道。 “这就是一个故事,你们听听就得了,可别带入自己。”徐清风对大憨二憨说道。 “没准就是小作文。” 大憨呃了一声:“老大,啥是小作文?” 徐清风拍了拍额头,七八十年代,还没有小作文一说呢。 “就是瞎说的意思。”徐清风解释道。 大憨恍然大悟,点了点头。 在山洞里稍作休整,徐清风也把山洞简单收拾了一下,今天要是不回去的话,这个山洞会是很好的落脚点。 收拾好了山洞,大憨和二憨又去附近找了一些柴火回来。 晚上可能用到着。 两兄弟还在山洞附近弄了一些陷阱。 以防晚上有野兽摸到山洞里,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在山里,多小心都不为过。 野人沟,范围也挺大。 徐清风带着大灰出去溜达了一圈,发现附近还真有几个妙地。 大憨也给徐清风指了指,上次他跟弟弟发现紫貂的位置所在。 徐清风找到了那个地方,脑海里浮现出三个字来,夹皮沟! 夹皮沟,不是特指某个地方。 这玩意就跟人名一样,叫徐清风的,全国没有十万,也有八万。 同样,在东北这旮旯,叫夹皮沟的地名,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光是整个林场附近,都得有大几十。 凭啥判断这里是夹皮沟,主要是依据地形。 在山里,有一种地形,叫做两山夹一沟。 这种地形是有说法的。 据说在这样的地方,极其容易狩猎到各种动物。 而动物身上,便少不了各种皮子。 这也是夹皮沟名字的由来。 此外,夹皮沟还有一个含义,那就是会有老鹰出没。 因为在满洲语里,夹皮沟是指“鹞鹰”的含义。 也就是说,这附近很有可能会有老鹰出没。 想到这里,徐清风激动了起来。 对于老鹰,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徐清风都是十分向往的。 前世是没有机会,也没有那个本事,能够驯服性子烈的老鹰。 但重生之后,徐清风觉得自己还是有几分把握驯服老鹰的。 驯服老鹰,最常见的办法,便是熬鹰。 所谓的熬鹰,古已有之。 就是人和鹰都几天几夜不睡觉,看谁能够坚持到最后。 这也是收服,训练猎鹰的一种常见方式。 可能听上去很奇葩,但老鹰生性桀骜不驯,不会甘心屈居人下。 只有这样,才能让老鹰服软。 徐清风前世可不行这么说,要是几天几夜不睡觉,他估计,老鹰还没有熬到驯服,他便把自己给先送走了。 但现在徐清风有空间啊。 空间的流速用来驯鹰在合适不过了。 想到这里,徐清风也变得热切了起来,这次要是能抓住一头老鹰的话,那这一趟进山,可太值了。 要知道,老鹰跟猎犬一样,都是猎人忠实的伙伴和好帮手。 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老鹰比猎犬可要强太多了。 猎犬只能在地面搜寻猎物,而老鹰能够翱翔于天际,视野开阔的它们,能够看到千米之外的猎物。 而且老鹰的战斗力,也是十分彪悍的。 一对利爪,堪称是所向披靡般的存在。 从高空锁定了猎物之后,老鹰便可以俯冲而下,用锋利的爪子,抓住猎物,带上天空。 老鹰的爪子不仅锋利,而且抓合力十分巨大,一旦被它们抓住,猎物便很难挣脱。 哪怕是一头狍子,也能被老鹰给秒杀。 对付东北虎,黑熊这些大型的猛兽,老鹰可能不好使。 但对付中小型的野兽,老鹰便是无敌的存在。 这边陷阱搞定了之后,徐清风便带上众人和大灰迫不及待的朝着夹皮沟出发了。 听说了徐清风关于抓老鹰的计划,两兄弟显得有些格外的激动。 “老大,能不能多抓两只,我们也想要一只老鹰。” “带出去肯定拉风。” 徐清风闻言,也是哭笑不得。 “等会如果遇到有几只再说吧,不过老鹰这种猛禽,都是有领地的,除非说老鹰幼崽,才会在一个区域里出现很多只,不然都是一公一母。”徐清风开口道。 遇到老鹰幼崽的话,那可遇不可求。 谈话间,几人也来到了夹皮沟。 依然是大灰带路。 几条猎犬,狩猎配合也已经十分默契。 像野兔野鸡这些小的猎物,都不用徐清风他们出手,大灰几条猎犬便可以轻松搞定。 大灰还要帮徐清风搜寻药材,这一趟进山,它也是十分忙碌的。 工作量不比徐清风和大憨他们少。 用实力诠释着,能力越大,干的越多这句话。 当然,对大灰来说,它是很乐意去做这些的。 也是体现它价值的一种方式。 从颠沛流离的流浪狗,到如今的生活,它格外珍惜。 徐清风看向周围的悬崖峭壁。 地面有大灰他们,不需要徐清风担心。 他把重点目标,放在了悬崖峭壁上。 因为老鹰的巢穴,大部分都在峭壁上。 不一会,徐清风还真有了收获。 “大憨,你看,那里像不像是一个巨大的鸟巢。”徐清风指着一处峭壁,对大憨问道。 大憨看了一眼:“老大,好像真是。” “我爬上去看看就知道了。”二憨开口道。 徐清风连忙喊住了他。 “老鹰是会飞的,你爬上去做啥?” “那咱们怎么抓老鹰?”二憨挠了挠头。 “用陷阱...”徐清风开口道。 只要确定附近有老鹰,便可以设置陷阱了。 爬悬崖掏老鹰窝,那太冒险了。 而且一般是老鹰巢穴里有幼崽,才会这么做。 如果没有幼崽的话,那爬上去有啥用? 汪汪汪...不远处,大灰突然叫了起来。 徐清风来到了大灰身边,看到地上有一些紫貂活动过的痕迹。 于是喊来了大憨二憨,放夹子。 不是每次都可以跟大灰上次抓紫貂一样,那么轻松,容易。 很多的时候,还是要守株待兔。 放夹子,挖陷阱... 这也是打猎的一种方式。 不一会,大憨便放好了夹子。 他们这次进山,带来了很多夹子。 “老大,我们可以回去了。” 放好了夹子,不需要在旁边守着,过一段时间过来收就行。 ------------ 第105章 遭遇战 “希望能多夹几只紫貂。”大憨放完了夹子,双手合十,祈祷起来。 “大憨你向谁祈祷?”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大憨嘿嘿一笑。 反正祈祷就完了。 徐清风(⊙O⊙)… 好吧,其实都是心理作用。 徐清风等人在夹皮沟搜寻了一会,便打道回府了,打算回山洞,朝着另外一个方向搜寻。 徐清风的空间里,不知不觉间,又多了几十株药材,其中不乏有珍稀的药材。 长白山物产太富饶了。 这还只是山脉的一隅。 “老大,你快看,这里好像有野猪活动的痕迹。”就在这时,大憨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朝着大憨走去,不一会,看到了一棵松树。 这松树被蹭去了大半的树皮。 而大憨也正是依据着这树皮,还有地上的野猪鬃毛,判断这里有野猪活动的痕迹。 “跟上次一样,在这附近挖陷阱。”徐清风对大憨二憨说道。 这种事情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做了。 上次的收获还是十分丰富的,两头皮糙肉厚的大野猪。 赚了好几百。 这次肯定也不会差。 “好,老大,我跟弟弟就可以搞定,你在旁边休息一会。”大憨开口道。 他们兄弟两,使不完的力气。 然而就在大憨挖陷阱的时候,森林的上方,半空中,突然传来了一声十分嘹亮的叫声,声音洪亮且尖锐。 正在挖陷阱的两兄弟,听到这声音,也停下了手中的活,朝着天空望去。 这陡然的一句叫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就连大灰也面朝天空,摆出了攻击的姿势。 它感受到了半空传来的威胁。 徐清风听到这声音,露出了微笑。 都不用想,这肯定是老鹰的叫声啊。 他们此前没在夹皮沟发现的老鹰,出现了。 刚才想必是出去捕猎了吧。 徐清风拿来了望远镜,搜索着天空的老鹰。 循着声音的来源看去,只见天空,翱翔着一道庞大的黑影。 别看老鹰站在地上小小一只,体重也不过10-20斤。 但它双翼展开,却有一两米。 看上去,还是十分具有威慑力的。 此时老鹰并未发现徐清风他们,一双鹰眼,扫视着山林,仿佛山林的王,在巡视自己的领地一般。 “老大,这老鹰离我们很近,在98k的射程内,要不干它一下?”大憨看到老鹰飞的离地面很近,于是提议道。 徐清风估了一下,这老鹰大概离地也就80-90米左右。 的确是在射程内。 但他哪里舍得开枪。 他还是想要活捉,毫发无伤的抓住老鹰。 大憨二憨很快也明白了老大的用意。 这老鹰的确是神俊,难怪老大会想要驯服其。 就是很难罢了。 不一会,老鹰便离开了。 在天空,盘旋了约莫几分钟,便朝着夹皮沟的方向飞去。 应该是回家了。 飞走的时候,还在天空留下一声声鸣叫。 余音绕耳。 声音清脆雄浑。 大憨和二憨继续挖起陷阱来。 一边挖陷阱,大憨也在跟徐清风聊着天。 “老大,我有点好奇,你说,老鹰更厉害,还是野猪更厉害啊?"大憨不解的问道。 “那还有问啊,肯定是老鹰更厉害啊,因为野猪不会飞,老鹰会飞”二憨不假思索的说道。 大憨白了他弟弟一眼:“老鹰会飞是不错,但它也就一只鸟,如何能打的过野猪,就说咱们上次抓的那两头野猪,也有三四百斤的个头了,老鹰肯定打不过。” “哥,你不是有答案了吗?那还问个锤子。”二憨哭笑不得。 “我只是好奇。”大憨嘿嘿一笑。 徐清风告诉大憨,这二者,一个是飞禽,一个是走兽,二者的战斗力其实不好比较。 然而就在这时,大灰突然竖起了耳朵。 远处传来了动静。 “是野猪来了,别挖陷阱了。”徐清风也是麻了。 没想到野猪这个时候突然出现,来的这么快。 大憨二憨的陷阱都没有挖好。 根本就没有给他们反应的时间。 大憨也傻了。 “这野猪来的真不是时候。” “老大,我们怎么办?”二憨问道。 “还能怎么办,爬树,幸亏是野猪,要是遇到黑熊那就头痛了,黑熊也是会爬树的。”徐清风招呼大憨二憨爬上了附近的树。 “野猪来了其实也不打紧,我们也有猎枪。”大憨拍了拍手中的猎枪。 既然陷阱赶不上用,那就不用陷阱,跟野猪硬碰硬。 二憨点了点头。 “等会我从树上跳下来,一斧头劈都可以劈死野猪。”二憨拍着胸膛说道。 三人很快爬上了附近的树。 没有爬同一棵,而是爬上了不同的树。 这样等会也好互相照应。 过了一会,果然,树林里窜出了几头大野猪。 数量还不少。 “大灰怎么办?”大憨这才发现大灰还留在不远处。 “没事,大灰应该能应付。”其实大灰刚才想跑的话,它早就跑了。 之所以没有跑,是大灰故意的。 大灰此时跟猎犬小弟,并没有发出声音,而是趴伏在不远处。 密切观察着眼前的的一切。 野猪很快发现它蹭树的地方,多出了一个大坑。 这让野猪十分恼火。 哼哼唧唧的拱着大憨二憨刚才挖上来的泥土,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徐清风数了数,一共有三头野猪,两大一小。 “大憨,我对付那头最大的,你对付那头稍微小一点的,二憨,你对付最后那头。”徐清风很快便下达了命令。 因为他们在树上,所以没有必要顾忌啥。 野猪也不会爬树。 不一会,徐清风和大憨二憨同时开枪。 三头野猪纷纷倒地。 徐清风手中的98k威力最大,那头大野猪,倒地之后,挣扎了几下便没有动静了。 大憨他们的猎枪威力一般,加上野猪皮糙肉厚的,虽然也都分别打中了野猪,但野猪居然还能逃走。 徐清风眼疾手快,有补了一发子弹,把其中一头逃走的野猪也给撂倒了。 大灰和猎犬小弟,则趁势出动,把最后一头野猪给截住了。 大憨连忙爬下树,去帮助大灰。 没成想,二憨更快,直接从几米高的树上,往下一跳。 ------------ 第106章 座山雕 二憨这操作,把徐清风看傻了都。 兄弟,你这要不要这么猛。 两三层楼高的树,你直接往下跳啊? 真就仗着自己年轻,体格棒,不把身体当一回事呗。 其实这种做法是很错误的。 哪怕身体素质再好,也不能这么玩。 当然,徐清风现在没有说啥。 等回去,找二憨谈谈心。 告诉他,欲速则不达。 有的时候,不能这么莽撞行事。 长此以往,会吃大亏。 大憨看了看弟弟,抽出了带来的大刀,朝着野猪的方向冲去。 徐清风爬下树,大憨二憨已经解决了大灰缠住的那头受伤的野猪。 大灰和另外三头猎犬小弟,还是很给力的。 别说是受伤的野猪,就是这野猪没有受伤,它们也可以缠住野猪,虽然拿不下,但能够拖到徐清风他们来。 这就是顶级猎犬的魅力所在。 它们配合起来,能够狩猎山里大部分的小型野兽。 “老大, 咱们还挖陷阱吗?”大憨和二憨一起,把这些野猪给拖到了一旁。 徐清风摇了摇头:“这群野猪,虽然很有可能不止这三头,但既然有野猪在这里遇到了袭击,剩下的野猪,大概率也不会来了,所以不用挖陷阱了。” 不过,他们收获了3头野猪,也已经十分不错了。 圆满完成了这次进山的任务。 一人扛着一头野猪,回到了山洞,山洞最里面,温度比外面要低不少,徐清风和大憨两兄弟把野猪放了进去。 “这次进山的收获太大了。”大憨激动不已。 “老大,要我说,收山货哪有打猎赚钱,咱们每天来山里转悠一圈,不出一个月,咱们都发了。”二憨开口道。 “就你懂,老大这么做,自然有老大的用意,他看的肯定比我们远。”大憨白了弟弟一眼。 徐清风站在山洞的洞口,眺望着这片山林:“二憨,你哥说的很对,看问题,要长远...现在是可以打猎,但几年后呢?突然不允许打猎了,怎么办?” 二憨挠了挠头,这个问题对他而言,就超纲了。 “怎么会突然不让打猎...” 二憨难以理解。 “你要知道,咱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同时也是这些小动物的,如果一味的猎杀这些动物,迟早有一天,这些动物会灭绝,为了生态平衡,打猎被禁止,是迟早的事情,最迟十年后,便不被允许了。”徐清风对二憨说道。 二憨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下午去了夹皮沟,又狩猎了三头野猪,此时天也差不多黑了。 徐清风和大憨两人,于是没有继续出门,而是在山洞生起了火堆。 为了安全,大憨还从附近找了几根木头,挡住山洞的入口,做了一个简单的护栏门。 附近有陷阱,山洞有门,还有大灰等猎犬。 等于有三道防护。 基本上山林里的那些动物,都过不了这三关。 如果真的有野兽能够突破三道防线,那等待它的还有徐清风和大憨二憨手中的枪。 “晚上,轮流值夜,你们兄弟两上半夜,我下半夜。”徐清风对大憨两人说道。 虽然表面看,已经十分安全了,但徐清风觉得,这里毕竟是地处深山。 还是要予以尊重一些的。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老大,我上半夜,我弟弟下半夜,你睡觉。”大憨开口道。 “对,老大,你怎么能值夜呢,我们兄弟就可以搞定。”二憨在旁边点头。 “我怎么就不能值夜了,就这么定了。”徐清风对两人笑着说道。 生了火,徐清风把带来的铁锅,往上面架着,往里面倒入一些水,开始煮沸。 晚上随便对付一些就可以。 条件简陋。 徐清风下了一些面条,放了一些盐和味精,再就是一些野菜。 不过大憨二憨已经吃的很香了。 徐清风还从山洞里的野猪身上,割了一些肉进去,不香才怪呢。 这倒不是他们装出来的。 相比于没有徐清风接济之前,他们的生活,能吃上这面条,都是十分幸福的事情了。 何况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徐清风的厨艺,要比他们强太多。 “老大,这面条太好吃了。”二憨吃完了面,又把剩下的面汤给喝完了。 “要是没有吃饱的话,去把野猪肉弄一些出来,放在火上烤烤,也可以吃。”徐清风提议道。 大憨眼前一亮,烤肉这个好啊。 于是两兄弟去割了几斤肉过来。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进山的第一天晚餐,三人都十分满意。 吃饱喝足后,大憨询问徐清风,明天是不是去抓老鹰了? “老大,那老鹰要怎么抓啊,抓野猪我们在行,但抓老鹰,我们是真的无从下手了。”二憨挠挠头。 “当然要用计谋。”徐清风拿出了一个渔网。 手抛的渔网,上次去供销社,徐清风又买了几个。 后面忘了拿出来,一直放在空间,没想到这次居然派上了用场。 大憨二憨看到徐清风拿出了渔网,也是眼前一亮。 “老大,你进山还带了这个?” 有渔网,那抓老鹰的确是可以。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明天在地上放一只野兔或者野鸡,引诱老鹰过来。 然后设下渔网陷阱! ... 徐清风把想法告诉了大憨两兄弟。 他们全部都有些迫不及待,要不是天黑了,他们想现在就去实施计划。 “大憨,你知道白天看到的老鹰是啥品种吗?”徐清风询问大憨。 大憨哪里知道这些,摇头。 “老大,我不认识老鹰的品种。” 徐清风自然是知道的,他刚好前世看过类似的科普书籍,所以知道一些。 全世界老鹰的种类,也是有很多种的。 当然,你要是不知道,统称为老鹰也是可以的。 老鹰这个词,是大众对鸟类,飞禽类鹰属猛禽的泛称。 包括各种老鹰科的鹰,还有隼科隼属的鸟类。 这二者都是老鹰。 他们今天遇到的这只老鹰,是东北地区常见的座山雕。 也是后世网络上被网友玩梗,戏称的沙雕。 座山雕,也是名副其实的猛禽。 凶猛异常。 由小说改编的影视剧,东北人家喻户晓的林海雪原,里面大反派,便养了一只座山雕当做宠物。 所以他的外号,也叫座山雕。 ------------ 第107章 暗夜精灵,猞猁 “座山雕?电影那个吗?我说呢,这老鹰咋看上去这么眼熟,原来是座山雕。”大憨听了徐清风的话,更激动了。 对于座山雕,东北人都是有情怀的。 听到大名鼎鼎的座山雕,出现在身边,真有一种电影照进了现实的既视感。 不由得他们两兄弟,这么激动了。 徐清风倒是平常心看待。 其实座山雕,学名秃鹫,是鹰形目,鹰科,秃鹫属的一种。 “我先去睡会,你们守着,等下半夜喊我起来。”徐清风看了看手表,对两人说道。 “老大,你快去睡觉吧。”大憨虽然还很想了解秃鹫的一些知识,但看到徐清风要睡觉,还是忍住了。 徐清风看出了他们对秃鹫很感兴趣,于是也跟他们多聊了一些。 秃鹫的体型,在老鹰科还算是比较大的,一只秃鹫,站在地上,都有一米高,飞翔的时候,两翼长而宽,有平行的翼缘,后缘明显内凹,翼尖的七枚翼指散开呈深叉形。 至于生活习性,秃鹫是比较喜欢吃腐肉的,这也是大部分人都不喜欢它的缘故。 也因为这个爱好,所以秃鹫头部和颈部的羽毛十分稀少。 秃鹫秃鹫,不秃,怎么叫这个名呢? 大憨二憨两人也是哭笑不得。 好吧,原来秃鹫的秃是这么来的。 “那老大,我们如果真的抓了座山雕,带回去养,会不会有人说闲话啊?毕竟这秃鹫在村里人看来,可能会视为不详。”大憨开口道。 “放在你们住的那里不就可以了,这还不简单。”徐清风开口道。 又聊了一会,徐清风这次是真的去休息了。 约莫五六个小时后,徐清风醒了过来,接班大憨二憨两兄弟。 大憨二憨已经哈欠连天了,他们两很少熬夜。 这也是徐清风为啥让他们上半夜的缘故。 他的体质经过系统的改善,几天几夜不睡觉,一点问题都没有。 当然,徐清风也不会说会去熬夜。 该睡还是要睡的。 这是生活习惯。 就怕把作息给搞紊乱了,后面难调整回来。 下半夜的时候,温度有些低,徐清风坐在篝火旁,还往身上披了一件薄毯子,目光透过山洞的洞口,看向外面。 月光下的长白山,静谧而唯美。 但这种安静下,其实潜藏着不少的危机。 很多昼伏夜出的动物,在这黑暗的伪装下,上演着一出出血腥和杀戮。 大灰坐在洞口,闭上眼睛睡觉。 但一旦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它的耳朵便会不由自主的动两下。 这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如果有东西靠近山洞的话,它会第一时间醒过来。 徐清风拿着望远镜,看向远处。 夜里的视线确实很差,但借着月光,还是能看清楚一些的。 原本徐清风只是无聊,想要打发一些时间,但很快,他居然真的看到了一个黑夜的潜行者。 生活在长白山的暗夜精灵,极少露面的一种动物,猞猁。 猞猁,也叫猞。 别名猞猁狲、马猞猁,猫科的一种动物,体型十分像猫,但猞猁的体型可要比猫大的多了。 身体粗壮,尾巴不长。 只见丛林里,一只猞猁,迈动矫健的四肢,出现在了徐清风他们白天挖陷阱伏击野猪的地方。 月光下,徐清风清楚的看见,猞猁耳尖有黑色的耸立簇毛。 这也是它的最大特征了。 猞猁是森林里,一种中型的猛兽。 别看它长相有些可爱,可它却是不折不扣的食物链高端选手。 甚至能搏杀比它体型大十几倍的驯鹿和马鹿。 徐清风知道猞猁,还是从影视剧里,华夏古代有一些达官贵人,喜欢圈养一些稀奇古怪的动物。 猞猁便是其中之一。 甚至有人把猞猁训练成了“猎犬”。 没错,猞猁也是可以当做猎犬来使用的。 它高超的狩猎本领,可以说是与生俱来。 如果能驯服一只,那可太香了。 只是这种情况还是少。 因为猞猁太罕见了。 徐清风前世今生,也是今天看到了这一次。 然而让徐清风没想到的是,这猞猁居然掉进了大憨和二憨白天挖的陷阱里。 徐清风当即拍醒了大灰。 天赐良机。 大灰虽然已经有了三只猎犬小弟。 但说实话,这三只猎犬,只能当小弟。 而猞猁在某种意义上,是可以跟大灰搭档,当左右手的。 猞猁的捕猎本领出色而全面。 无论是跳跃、爬树、疾走奔跑、潜行、追踪、游泳,它都十分擅长。 可谓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大灰醒来之后,看到徐清风,眼神有些茫然。 不过看到徐清风往外走去,它还是跟了上去。 其余三只猎犬,徐清风没有让它们跟上,因为大憨二憨还在山洞睡觉呢。 这些猎犬守在洞口安全一些。 “大灰,走,我带你去找一个小伙伴。”徐清风对大灰激动的说道。 大灰似乎也嗅到了一些不对劲来。 猞猁虽然天生机警,但它走过的地方,还是会残留一些气味,被大灰给嗅到了。 不一会,徐清风和大灰便来到了陷阱旁。 这半成品的陷阱,也有两三米深。 猞猁擅长跳跃,一时半会也跳不上来。 徐清风朝着陷阱里看去,发现这猞猁摔下陷阱的时候,腿部似乎还受了点伤。 此时被徐清风的手电筒灯光照到,猞猁顿时朝着徐清风凶叫了一声。 “大灰,留活的,你去打服它。”徐清风拍了拍大灰,大灰早就按耐不住了,跳下了陷阱,欺负起猞猁来。 猫科和犬科的动物,似乎天生就不对付。 当然,也有可以和平共处的。 那就是一方要认怂。 徐清风这是想要让猞猁给大灰当小弟。 大灰也明白了徐清风的意思。 它其实压根就没有把猞猁放在眼里。 跳下去之后,便开始欺负猞猁。 猞猁起初还反抗一二,结果,被大灰按在地上锤。 没多久,便彻底认输了。 没办法,打又打不过,也只好认怂。 不然真要被大灰给咬死。 大灰叼着猞猁,一跃跳到了陷阱外。 徐清风对大灰还是十分满意的,这狗子自从跟了自己之后,似乎体质也有了质的飞跃。 ------------ 第108章 螳螂捕蝉,谁是黄雀? 这猞猁被大灰欺负的有点惨。 徐清风把它给收入了空间,进行救治。 只要还有一息尚存,空间都能够让它重新变得活蹦乱跳起来。 这也是空间的一个小bUg。 “走,我们回去吧。” 拿下猞猁之后,徐清风这次出来的目的也已经达成,没有必要在山里逗留。 昼伏夜出的野兽很多。 虽然徐清风不怕,但也没有必要留在这里。 不一会,徐清风和大灰重新回到了山洞。 接下来,倒是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平稳的过渡到了天色发白。 大憨醒了过来,换徐清风回去补了个觉。 徐清风又睡了两个小时。 大憨和二憨不知道徐清风昨天晚上抓了一只猞猁。 他们还以为昨天晚上,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呢。 “走,咱们出去抓秃鹫。” 吃过早饭,徐清风喊上大憨他们和大灰,出发前往夹皮沟。 山洞里还有野猪肉,所以徐清风走之前,把山洞给堵住了。 以免有什么老六动物,趁他们不在,把野猪肉给霍霍了。 不一会,他们来到了夹皮沟,徐清风让大憨他们去抓只野鸡或野兔,一定要活的。 他则是独自去查看了昨天放在这里的夹子。 没想到居然收获了3只紫貂,还有5只水貂。 其中2只紫貂和3只水貂都是活的。 徐清风把活的全部收进了空间,另外一只死掉的紫貂和2只水貂则是拎着走了回来。 这边,大憨也成功逮住了一只野兔,看到徐清风手中的紫貂和水貂,激动不已。 “老大,抓了三只啊,这可太好了。” 这一趟进山,收获太大了。 “夹子我给收了,今天无论抓住秃鹫与否,咱们都要回村,山洞里的野猪肉放不住。”徐清风告诉大憨。 大憨点了点头。 这三头大肥猪要是坏了,那的确是可惜。 “老大,这野兔怎么办?”大憨指着手中时不时还蹦跶的野兔,询问道。 徐清风四处看了看,找了个空旷的地带,往野兔的腿上绑上一个石头,然后把石头埋在地底,用枯枝落叶掩盖起来。 “就这样,咱们再在四周,布置好陷阱,然后埋伏在周围,只等秃鹫过来...”徐清风跟大憨说道。 接下来,自然不用徐清风细说了。 “哈哈,老大这一招太妙了,我去布置渔网陷阱。”二憨拿着渔网去布置。 陷阱采用触发式。 人在远方操控。 只等秃鹫飞身下来抓野兔,然后立马触发。 “万事俱备,只等秃鹫来了。”徐清风开口道。 几人埋伏好。 没想到秃鹫没等来,倒是有一只豺,看到了野兔,并慢慢接近。 徐清风看了看四周,豺和狼一样,都是群居的动物。 长白山这地界的确是有豺群生活,跟狼群一样。 但平日里见到还是挺少的。 豺跟猞猁一样,都属于那种十分神秘的动物。 但没想到,这一次进山,徐清风都看见了。 “老大,我靠,这什么玩意?”大憨也看到了豺。 “大哥,你连狗都不认识?这玩意,不就是山上的野狗。”二憨咳嗽一声,压低了声音说道。 豺,有的时候也叫豺狗,犬科的一种,乍一看,体型看上去,的确是跟狗有些相似。 大憨也迷糊了,山里哪来的野狗? “老大之前不是说了,大灰有一段时间也当过野狗,没准这狗跟大灰一样,都是被猎人遗弃的。”二憨补充了一句。 大憨被二憨给说的一愣一愣的,下意识点头。 没毛病。 的确是有这个可能性。 徐清风在一旁哭笑不得,告诉二憨,这可不是野狗,而是豺! 豺狼虎豹的豺! “豺狼?那怎么办,我们的兔子可是给座山雕准备的,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一只豺狼,真的是。”大憨对此也是十分无语。 “老大,要不将错就错吧,把这豺给抓了,再来讲道理。”二憨提议道。 徐清风看着陷阱的四周:“豺狼生活习性很像,都是群居动物,当你看到一头豺的时候,你已经被豺群给包围了,大憨二憨,我不确定这只豺有没有发现我们,做好战斗准备吧。” 大憨二憨听到豺群,并没有害怕,反而更加兴奋了。 “一群豺,那比秃鹫还要香啊,咱们三人把这群豺给一网打尽了。”大憨激动的说道。 徐清风倒没有他那么乐观。 豺群的战斗力十分强悍。 如果掉以轻心,那是要吃大亏的。 “等等看吧,要是这豺没有发现我们,那我们暂时就按兵不动,但要是被发现了,也只能跟它们干上一架。”徐清风开口道。 同时,徐清风也跟大憨两兄弟说了豺的一些事情。 豺群体型不大,介于狐狸和狼之间。 要说单打独斗的话,肯定不是大灰的对手。 大灰甚至可以单挑4-5只豺。 但豺群出动,一般都在十只以上。 所以徐清风并没有让大灰出击。 豺群配合,是可以搏杀老虎的。 曾经就有一个豺群,跟一头孟加拉虎,因为领地之争,而爆发了激战。 最后以半数豺狗死亡为代价,击杀了这头孟加拉虎。 这也算是豺群战斗力的明证。 要知道,孟加拉虎虽然体型不如东北虎,可也是正儿八经的老虎,战斗力还是很强的。 谈话间,那只露面的豺,接近了野兔。 然而就在这时,天空传来了一声嘹亮的尖锐叫声。 徐清风看向天空。 秃鹫居然在这个节骨眼上出现了,那他就更不好出手了。 豺狼也看到了天空盘旋的秃鹫,对着秃鹫呲牙咧嘴,好像再说,这野兔是我先看到的,你跟我奏凯。 秃鹫没有把豺放在眼里,盘旋,突然俯冲而下,想要去抓野兔。 豺狼顿时怒了。 很快,周围出现了更多的豺狼,虎视眈眈看着秃鹫,摆出了攻击的姿势,仿佛随时会扑上去,跟秃鹫决一死战。 秃鹫被这突然出现的几只豺狼吓了一跳,又拍着翅膀飞了。 一只豺,它是不放在眼里。 但多几只,它就不敢太嚣张了。 对方也不是什么善茬。 “座山雕,怎么走了。”大憨看到秃鹫快飞到地面,又拉升飞高了,也是大无语了。 ------------ 第109章 激战豺狼 “可惜了。” 徐清风看着一飞冲天,消失于天际的座山雕,也是有些惋惜。 看样子今天是跟座山雕无缘了。 不过也因祸得福,这座山雕刚才的俯冲,也已经把四周的豺给逼迫的现身。 “一二三四五...”徐清风数了数这些豺的数量。 并不太多,只有12头。 要知道,狼群的数量,一般都有7-14只了。 豺群的数量,可以多达几十只,最少的豺群也有10只。 12只的豺群,已经是最小的那种了。 但也就这种规模的豺群,徐清风才有把握能够拿下。 要是真40只以上的豺群,徐清风觉得他肯定就捏着鼻子,等这些豺离开了。 惹不起,真的惹不起。 虽然他可以跟大憨二憨上树,然后用手中的猎枪,把这些豺耗死。 但大灰和猎犬呢?肯定会出现伤亡的。 这种伤亡是徐清风不愿意看到的。 “大憨,二憨,拉!” 只是十几头的豺群,徐清风就放心了。 当即决定干它一票。 大憨早就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了,触动了机关。 刷刷刷...布置在四周的渔网,弹射飞出,离野兔最近的那几只豺,顿时被笼罩其中,被渔网给套了个结结实实。 剩下的豺惊慌失措,下意识想要逃走。 就在这时,大憨二憨和徐清风开枪了。 徐清风此时觉得,进山之前,把大憨二憨的装备换了这个决定十分正确。 如今已经不是冷兵器时代了。 枪太实用了,对付山里的野兽,那叫一个降维打击。 而且发出的响声,就可以极大的震撼野兽的心灵。 让它们心生惧怕,不战而胆怯。 “砰砰砰...” 枪声大作。 为首的几头豺,直接倒地。 剩下的豺群回过神来,朝着徐清风扑来。 这些豺的确是凶狠异常。 回过神的它们,居然没有逃走,而是朝着这边冲了过来。 还不等徐清风开口,大灰便带着猎犬冲了上去,跟剩下的豺群撕咬在了一起。 战斗一触即发。 仿佛被分割成了好几个战场。 徐清风点射,把剩下的豺一一解决。 大憨二憨则是把渔网罩住的豺给解决了。 丛林的激战,并没有持续多久。 大灰咬死了最后一只豺,回到了徐清风身边。 猎犬小弟这次没有折损,大灰还是很高兴的。 “老大,这些豺我们也要带回去吗?”大憨看着徐清风把豺狼的尸体拖到一块,询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当然。 豺狼的皮毛也是可以用来做衣服的,而且价格不便宜。 这些皮毛,大部分都是完整的。 “大憨,你去做一个木筏,咱们借助松花江,把这些猎物给运回去,不然的话,扛回去也太累了。”徐清风想了想,对大憨说道。 “这个简单,包在我身上。”大憨带上二憨去伐木了。 徐清风看了看天空,刚才的枪声想必把座山雕吓的不轻,今天它应该是不会出来了。 附近的野兽估计都是如此。 徐清风带着大灰,把附近的药材收割了一波。 “大灰,别动。” 就在大灰找到了一株药材,汪汪喊徐清风过来的时候。 徐清风看到大灰身旁的树上,盘踞着一条蛇,连忙伸出手,示意大灰别动。 大灰跟徐清风这些天,也能读懂徐清风的一些手势,于是待在原地不动。 徐清风一发子弹,爆头了树上的蛇。 大灰看到树上掉下的蛇,汪汪叫了起来。 这蛇不讲武德,居然想要偷袭它。 幸亏主人发现及时,不然它狗命要不保了。 很多人可能以为东北的蛇很少,或者没有。 但这大错特错了。 东北地区纬度高,冬季漫长且寒冷。 而蛇又是冷血动物,不能靠自身来调节体温,只能通过嗮太阳,或者周围环境改变自身体温。 在气候寒冷的地方,看似很难生存。 但长白山是休眠火山,有很多地热资源。 所以蛇类在长白山,也是可以生存的。 徐清风村子里,便经常出现蛇的身影。 要不蛇怎么是东北五仙之一呢。 长白山一带,蛇的种类尤其多。 其中包括乌苏里蝮蛇、黑眉蝮蛇、西伯利亚蝮蛇、虎斑颈槽蛇等等。 这些蛇,同样也是山林的杀手。 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进山打猎的猎人和进山采药的采药人,就丧命在这些蛇的口中。 “这蛇也不能浪费,带走。”徐清风把蛇扔进了空间。 这是一条白眉蝮蛇。 白眉蝮蛇也是长白山最常见的一种毒蛇。 分布很广,而且密度不小。 大灰有些不明白,主人为啥要把这蛇给带走。 它自然是不知道,蛇也是可以吃的,而且十分美味。 经此一事,大灰变得更加警惕起来。 这也是好事。 以前大灰总是横行无忌的,仿佛在山里,可以为所欲为。 但这条蛇告诉大灰一个道理,危险无处不在。 徐清风解决了隐患之后,来到了大灰刚才找到药材的地方。 这个药材是一株茯苓。 林地里,药材不好寻找。 因为有层层的落叶遮挡,很多的药材都不是很明显。 也就是大灰可以用鼻子闻,所以效率才这么高。 徐清风经常训练大灰,让它闻一些常见的药材,大灰现在对于找药材,可比刚开始要更熟练了。 茯苓,属于多孔菌目茯苓属菌类,多寄生在松树根部,形如甘薯,也被称为玉灵、万灵桂、茯菟。 这株茯苓,块头不小,徐清风收入空间之后,种下。 茯苓可是个好东西,中医把茯苓称为四时神药,在中药里被誉为“百草之长”。 本草纲目记载,茯苓具有利水消肿、健脾益胃、安神止痛等多种功效。 因此,茯苓在中草药市场中,价格不低。 尤其是长白山的茯苓。 因为常年气候寒冷,所以长白山茯苓的品质,放眼全国也都是优质的。 卖的起价格。 这么一株茯苓,价值好几块钱。 蚊子再小也是肉。 徐清风看到了自然不会错过。 他以后要做药材生意,多备一些准没错。 “走,大灰,我们继续。”把这株茯苓给收了,徐清风带着大灰,继续朝前面搜寻。 ------------ 第110章 人参花 大憨和二憨两人制作木筏需要大半天的时间。 这段时间,徐清风可不能浪费。 这里已经可以算是长白山深处。 平日里,徐清风很少进入长白山深处,因为要考虑在一天时间来回。 而这次不一样,他们是打算在山里过夜的,所以可以走远一点。 深山的环境,跟长白山外围地带,还是有一些不一样的。 药材的密度,数量,都要多上不少。 好在徐清风有空间,可以装得下。 不然的话,他还要为能不能带走而发愁。 到了宝山,只能挑选几样,那太难受了。 踏着落叶前行,徐清风收割着山林的药材。 就在这时,徐清风突然闻到了一股奇异的药香。 春暖花开,春天的长白山,还是挺香的。 到处充斥着鸟语花香,气温合适,宛如一个人间仙境,世外桃源一般。 “这是什么香味?”徐清风嗅了嗅,感觉这香气有些特殊,便带着大灰,朝着香味的来源走去。 不一会,徐清风循着香味,找到了一株人参。 他登时眼前一亮,好家伙,这居然是...人参花的香味。 奇怪,徐清风以前不是没有见过人参花。 但人参花是没有那么浓郁香气的,比较小清新。 是那种,清清新新,淡淡的清香,闻上去有些让人心旷神怡,十分的舒服。 但...就是香味不那么浓郁。 所以这株人参,开出的花,徐清风隔着很远都闻到了,便让徐清风觉得有些意外,和十分奇特。 徐清风甚至有些怀疑,这是不是人参了。 因为五加科也有很多药材,有些药材长的很像。 徐清风走到地处,摘了一小片叶子,放入口中品尝起来。 大灰汪汪叫了一声,似乎在说,主人,你真虎啊,这花要是有毒咋办? 大灰不知道的是,徐清风的身体素质,经由系统强化后,变得百毒不侵。 这花就是有毒,也没啥。 不一会,徐清风细细品味着这花的味道,得出了一个结论,这的确是人参花。 因为人参花的味道和人参很像。 入口会有一些苦,但苦中又带着一点甜,口感比较清爽可口。 那句话怎么形容来着...苦味回甜! 类似人参的辛甜味。 徐清风把含在口中的人参花吐出。 这玩意不好吃,所以鉴别一下就可以了,。 “大灰,这是人参。”徐清风摸了摸狗头,跟大灰分享着内心的喜悦之情。 他的这份欣喜,也只能跟大灰分享了。 因为周围也没有别人啊。 奇怪了,人参大部分都是在夏天开花,这春天就开花的也比较少见。 当然,只是少见,有还是有的。 不同的人参,开花的季节也是不一样的。 人参一年只开一次花。 徐清风手触碰这株人参,把人参收入了空间。 下一秒,空间弹出一个提示,可收获。 百年老山参。 看到这个提示,徐清风直接震撼的无以复加。 瓦丢,百年!!!老山参。 旋而,徐清风狂喜。 这...三十年的老山参都可以卖出1万块的高价。 百年的老山参,那价值... 千年人参数量稀少,几乎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曾经有半株千年人参,拍卖出了1.2亿的天价。 这百年老山参,已经是人参里的极品。 哪怕在八十年代,少说也价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这次是真的捡了大漏了。 叫徐清风如何不开心。 一波直接暴富了有木有。 花了几分钟,徐清风平复了一下心情。 这次进山来的太值了。 收了这株人参,还没高兴多久,下一秒,大灰突然一个飞扑,按倒了徐清风。 徐清风回头,看到一条白眉蝮蛇,从他头顶飞过,落在地上。 靠,好险。 幸亏大灰眼疾手快,看到了,不然徐清风这被咬上一口...不对,徐清风很快回过神来,他百毒不侵啊,怕个锤子的白眉蝮蛇,又不是大灰。 当然,大灰忠心护主的举动,还是值得肯定的。 刚才徐清风救了大灰,大灰转头又救了徐清风。 徐清风回过神来,手中弓弩射出一支箭矢,把白眉蝮蛇给钉死在了地上。 大灰一爪子把其拍扁,死的不能再死了。 人参必有大蛇护,古人诚不我欺。 就在这时,大憨和二憨寻了过来,听到这边的动静,连忙赶来:“老大,怎么了?” “没事,有一条蛇,想要偷袭我,被大灰给发现了。”徐清风长话短说,解释道。 百年老山参,徐清风没有告诉他们。 这东西,哪怕如今放在徐清风手里,也是压箱底的宝贝。 这玩意就像是一张底牌,除非说到了万不得已,徐清风不会告诉别人。 “靠,就你这只长虫,也敢偷袭我老大,我把你大卸八块。”大憨气坏了。 “带回去,可以煲个蛇羹,别。”徐清风喊住了他。 “吃蛇?”大憨惊呆了。 这玩意,他是真的没有吃过。 “老大,蛇也可以吃吗?这玩意有没有毒啊?我可是听说白眉蝮蛇有毒的,要是吃了,中毒咋办?”大憨挠了挠头,一脸的不解。 二憨在旁边疯狂点头:“老大,我知道你恨这蛇,但白眉蝮蛇可不兴吃啊,你要是吃了这蛇,我怕...” “呸呸呸,别说不吉利的话。”大憨连忙打断了弟弟的话。 徐清风哭笑不得。 两兄弟也是关心他,才会这么说。 不过吧,想想也是,能接受吃蛇的东北人,还是少数。 不像两广地区,吃蛇那都是很习以为常的。 “你们呀,就是不懂,大部分的蛇毒呢,煮熟了之后,蛇毒都会变成蛋白质,没有毒了。” 而且这蛇毒,还会增加蛇羹的味美。 徐清风跟两人解释道。 说着,他把地上的白眉蝮蛇也放进了背篓里。 已经有两条蛇了。 等回家之后,便可以煲一锅蛇汤,尝尝鲜。 两兄弟麻了。 “对了,你们不是在伐木吗?过来做啥?”徐清风好奇的询问两兄弟。 “老大,我们在那边发现了一架飞机,上面还有膏药旗,所以过来告诉你。”大憨一拍脑袋:“刚才光顾着看蛇了,差点忘了正事。” ------------ 第111章 树上的飞机 大憨的这句话信息量很大啊。 膏药旗,飞机? 徐清风瞬间就来了兴趣。 “大憨,快带我去看看,没准是几十年前,小日子留下的。” 徐清风对大憨说道。 大憨点了点头:“老大,我也是这么想的,长白山里好东西很多,我跟弟弟上次发现的大刀和诸葛弩,还有这次的飞机,都是好玩意。” 长白山好东西是多,除了天材地宝,还有一些历朝历代因为各种各样原因,陨落在山林里的寻宝人,探险人携带的东西。 古往今来,几千年的悠长历史,让长白山变成了寻宝者的天堂。 但想要在茫茫大山里,寻找到这些宝贝。 也需要一定的运气。 而大憨和二憨的运气,便十分不错。 不得不说,傻人有傻福。 “大憨,飞机保存的怎么样?完整吗?” 徐清风询问大憨。 “不知道啊,那个飞机不在地面,而是在树上,我也没有爬上去看看。”大憨开口道。 不一会,徐清风便跟着两兄弟来到了他们发现飞机的地点。 大灰对着半空叫了起来。 徐清风顺着大灰的视线,也看到了那架斜插在几棵大树中间,被密密麻麻藤蔓缠绕住的一架二战时期的运输机。 徐清风后世也研究过一些二战时候的飞机。 一眼便看出来,这是一架XXX运输机,是小日子陆军在二战中,使用最多,也最重要的运输机。 几乎整个二战期间都在使用。 “好家伙,这?”徐清风看了一眼,感觉这种事情实在是太过于匪夷所思了。 战争时期,一架运输机也是十分珍贵的战斗资源。 怎么会诡异的出现在这大山里? 难道是小日子跟前苏联的飞机群在长白山上空大战,然后坠落在这里? 亦或者是到这里执行什么特殊任务,意外坠落? 什么可能都有。 徐清风脑海里闪过很多猜测。 不过这些或许在探索飞机之后,会得到解答。 “老大,别去,我...我们回去吧...” 就在徐清风打算爬树,去看看运输机的时候,突然被大憨给拉住了。 大憨声音有些颤抖。 拼命的对徐清风使眼色。 “大憨怎么了?”徐清风连忙问道。 大憨一向胆子大,天不怕地不怕的。 能把他吓到的玩意真不多。 “老大,你快看...蛇蜕。”大憨咽了咽口水,指着不远处的一张蛇皮说道。 徐清风很快也看到了大憨恐惧的东西,一张跟水桶般粗细的蛇蜕,映入眼帘。 的确是让人有些头皮发麻。 “这么大的蛇...都已经成蛇仙了,蛇仙莫怪,我们是无意间闯入这里的,马上就离开。” 大憨连忙双手合十,对着四面八方念念叨叨起来。 “大憨,二憨,你们说的对,咱们走。”徐清风也没有多说啥。 大憨二憨退缩了更好,他有最简单的办法,把飞机收入空间。 等大憨二憨离开之后,徐清风手触碰到身边的树,然后下一秒,树上的飞机凭空消失了。 藤蔓依然在,只是飞机消失,所以并未造成什么异样。 大憨二憨自然也就不会察觉。 几人离开后不久,大憨突然踩到了什么东西,发出咯吱的响声。 二憨低头一看,连忙大叫了一声:“哥,你踩到一个死人头了。” 大憨连忙把脚上的东西甩出去。 一个骷髅头飞到了几米远,恰好落在了大灰的面前。 大灰冲着大憨叫了起来,不用说,这叫声里,肯定含ma量极高。 大憨退到了徐清风身边。 徐清风拍了拍大憨的肩膀:“就一个死人,有什么好怕的,这可不像是平常的你啊。” 看着大憨脸上流露出一丝惊恐的表情,徐清风对他安慰了一声。 “老大,我不是怕死人,一个骷髅头有啥好怕的,我是觉得,这人没准是蛇仙吃掉的,蛇仙肯定对闯入它领地里的人...大开杀戒。”大憨脑补道。 徐清风不由笑了一声:“你呀,就是太紧张了,世界上哪有什么蛇仙,无非是一条大一点的蛇罢了,不必大惊小怪的。” 二憨在旁边也点了点头:“老大说的对,哥,你从小就怕蛇,我觉得,你应该克服一下你的恐惧,有弱点是不好的。” 大憨摸了摸头:“好吧,你们说的,我会努力克服的。” 二憨蹲下身子,看了看这个骷髅头。 不一会,二憨从地上拿起了一个背包,还有一把生锈的枪。 “老大,你来看这些。” 二憨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从二憨手里接过了背包,翻了翻里面的东西。 “老大,里面有什么好东西?”大憨询问道。 徐清风摇了摇头。 就是一些很寻常的小玩意,什么钢笔,本子,还有压缩饼干和罐头。 不值几个钱。 “不过从这制式的背包,可以判断,这个死掉的人,就是飞机上的驾驶员。” 徐清风开口道。 “死得好,活该,呵忒。”大憨一脚把这骷髅给踹的散了架。 让你到我们国家来烧杀掠夺。 死在这里都便宜他了。 应该被野兽分食才对。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是被蛇仙给杀死的?蛇仙威武。”大憨激动起来。 “不无这种可能。”徐清风研究起二憨手中的枪来。 大憨也凑过来,看着徐清风手中的枪,好奇的询问徐清风,这是什么枪。 “你们周围找找,还有没有枪啥的,这把枪不能用了,枪管锈坏了。”徐清风把手中的枪扔了,告诉大憨,这是一把38大盖。 三八大盖,大憨二憨自然不会陌生。 这枪可太有名了。 你要说别的枪,他们一时半会都反应不过来,可你要是说38大盖,大憨二憨很快就会说,原来就这玩意叫38大盖啊。 38大盖,小日子在二战时期,陆军的标配。 也叫做三八式步枪。 抗日神剧里,经常会出现它的身影。 出镜率很高。 “老大,这38大盖跟你手中的98k,哪个厉害?”大憨好奇的询问徐清风。 “那不用问,肯定是98k。”徐清风不假思索的说道。 毕竟日耳曼出品。 日耳曼的军工业可是以做工精细而闻名世界的 ------------ 第112章 凯旋而归 这可不是徐清风对38大盖有什么偏见。 而是通过各种数据对比,测评得出的结论。 98K,无论是在射程、口径、枪弹威力等方面,都全面的压过了38大盖。 当然,也不是说38大盖就没有优点。 相比于98k,38大盖枪更长,这有利于白刃格斗。 这也算是二者比较下,38大盖唯一的优势了。 “老大,这里有一把。”不一会,二憨又从不远处的地上捡回来一把38大盖。 这把38大盖,还上了刺刀。 不过刺刀也已经生锈了。 “老大, 这里还有一个鬼子尸体。”二憨把枪拿起来的时候,也把地上鬼子兵骷髅的手给带了上来。 他用开山斧把骷髅胳膊给敲碎了。 “还不止一个小鬼子。”大憨嘀咕了一句。 徐清风告诉大憨,运输机,一般是运送物资的,会有一个小队的士兵押送,大概十几个人吧。 可能是突发状况,运输机坠落在山林里,这个小队的士兵出来搜寻的时候,遇到了什么...然后全部都死在了这里。 当然,徐清风只是推测。 毕竟时间过去了太久,谁也不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 “这把38大盖,居然还可以用。”徐清风拉了拉枪栓,咔哒一声,枪发出响声。 “老大,那带回去,多少也能换点钱。”大憨激动不已。 他们已经有了猎枪,自然不会用这38大盖。 只能带回去换钱了。 徐清风点了点头。 这年头,38大盖也能卖出去。 再过些年,就不行了。 没准徐清风手中的98k和大憨他们手里的猎枪都要上交。 几人又在附近搜索了一会。 大憨二憨找到了一共7-8具骷髅,还有一些物资。 大部分的物资都不能用了。 还有三把38大盖勉强可以使用。 那些刺刀也都被徐清风收集了起来。 回去打磨一下,当成匕首用还不错。 “我们该回去了。”徐清风对大憨二憨说道。 在这边也逗留了挺长时间。 虽然暂时没有发现什么危险,但那张蛇蜕,还是给了他一些心理压力。 “这片林子,还是太邪了,以后不来了。”徐清风跟大憨二憨一起,制作好了木筏,把三头大野猪,还有十几只豺,全部都弄上了木筏,然后乘坐木筏顺着松花江而下。 遇到湍急的地方,徐清风三个人好一阵手忙脚乱。 总算是有惊无险的来到了村里。 把木筏靠岸之后,大憨回去赶来了鹿车。 一趟拉不完,分两趟把这些东西全部都运回到了爷爷家里的谷仓里。 大憨和二憨连木筏都舍不得浪费,又拆卸下来,扛回家,打算劈成柴火用来烧。 这么勤俭节约,也是让徐清风哭笑不得。 不过吧,倒也没有问题。 过去的时候,农村地区,家家户户都是烧土灶。 柴火可是十分紧俏的资源。 也就是他们村子比邻长白山,所以不缺柴火。 别的村子,有的时候,为了一根木头,还会大打出手呢。 老郎中已经搬到了爷爷家,跟大憨二憨住在了一起。 大憨二憨对待他,也是极好的。 这让老郎中心里十分感动。 他这一辈子,命运都十分坎坷,年轻的时候,居无定所,颠沛流离。 中年的时候,日子过的清苦不说,时不时还会被当做反面教材来宣传。 老了,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 一个人默默无闻的消逝在家里。 但没想到,却收获了久违的温暖亲情。 所以老郎中无比珍惜现在的生活。 他打算把自己的毕生医术,倾囊相授,教给大憨和二憨两兄弟。 本来徐清风是最佳人选的。 但徐清风跟老先生说了,他不想学。 所以老郎中退而求次之,选择了大憨二憨。 起初,老郎中觉得他们两兄弟的领悟能力有限,恐怕只能学到皮毛。 但很快,他就不这样认为了,因为大憨二憨虽然脑子不太灵光,却有一片赤子之心,加上认真的学习。 现在他是真的看到了一些曙光。 徐清风也为大憨二憨找到一个好师傅而感到开心。 这次进山回来,徐清风他们带回来了不少的药材。 老郎中一一分好类,然后晾晒。 刚采摘回来的药材,大部分都是不能使用的,而是需要经过处理,或晾晒,或烘干,才能最终成为药材。 这些老郎中门儿清,徐清风让大憨二憨给他打帮手。 他则是去了一趟林场,从山里带回来的野猪肉,得尽快出手。 已经放置了一晚上了。 也就是春天长白山的气温还很低,要是在夏天的时候,这会估计都已经有味了。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冷库。 傍晚的时候,林场的车子便开来了。 看到这三头大野猪,孙主任那叫一个高兴。 接下来一个礼拜,都不用为肉而犯愁了。 徐清风也是按照猪肉的价格卖给他的。 这个价格十分公道,林场那边也有不小的利润。 “这豺的肉,好不好吃?”孙主任把主意打到了那十几只豺的身上。 没想到徐清风却摇了摇头。 他起初也是以为可以吃的,但回来之后询问了老郎中,得知豺的肉有毒,是不能吃的。 李时珍本草纲目记载:豺,肉性味酸、热,有毒,食之,损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 徐清风听了也是直呼好家伙,幸亏在山里没有试毒。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句话太正确了。 老郎中一生行医,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情。 “不能吃啊,那可惜了。”孙主任有些遗憾。 徐清风告诉他,虽然豺狼的肉不能吃,但豺狼的皮毛还是很香的。 豺是不能吃,但徐清风他们这次进山,还有别的一些猎物,比如说狍子,野鸡,野鸭,野兔之类的。 孙主任都挑花了眼,好东西太多。 这次量有点大,孙主任没有带够钱,所以只是开了票,回头徐清风去食堂结账就是。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徐清风早就轻车熟路。 徐清风送走了食堂孙主任他们的车,便拎着剩下的一些猎物回家了。 出门两天,想必家人都担心坏了。 ------------ 第113章 飞机上的宝藏 其实徐清风回来的消息,何春花他们早就知道了。 不过猎物太多,所以需要处理,回家肯定是没有那么快的。 刚才食堂车子来的时候,徐秋生和军子便过来帮忙一些称重啥的。 忙活完了,才离开。 何春花知道徐清风回来的消息,一颗心也放进了肚子里。 “进山就进山,还在山里过夜,太不稳妥了。” 徐和平倒是老神在在:“我就说了嘛,能有什么事情,再说了,有大憨二憨,大灰它们,进山除非说遇到东北虎,不然都没啥威胁。” 在山里过夜,是为了去更远处的地方。 如果只是在近处的话,那自然没有必要在山里过夜。 徐清风带着猎物回到家里,正好听到老徐夫妇两的对话。 清了清嗓子,喊了声爹娘。 何春花和徐和平连忙结束了对话,脸上带着笑容,迎了出来。 “快,累了吧,进屋歇歇,我饭菜都烧好了,就等你回来。” “大憨他们呢?”徐和平看到大憨二憨他们没有来,询问了一声。 徐清风告诉父母,大憨二憨他们晚上不过来吃饭,因为家里还有一个老郎中。 所以就在那边吃了。 何春花想了想,装了一大盆的红烧肉,还有猪肉炖粉条,让徐秋生给送过去。 “好嘞。”徐秋生很快出发了。 徐清风坐在桌子上吃了起来。 进山两天,吃的那肯定是没有家里好的。 可把他给馋坏了。 一边吃饭,徐清风也跟家人简单说了说这次进山遇到的事情。 长话短说,危险不提。 这一趟进山,收获比得上在外围几个月。 唯一可惜的就是没有抓到那座山雕。 不过何春花却说没有抓到才好,这座山雕是吃腐肉的,想想都膈应,养在家里不吉利。 老鹰的种类也很多。 回头抓一只金雕或者苍鹰,海东青啥的,不挺好。 徐和平在旁边喝酒,听到这话,差点没呛到。 “你知道海东青啥鸟吗?抓海东青,你可真敢想。”徐和平咳嗽一声开口道 。 徐清风告诉何春花,海东青已经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存在。 比东北虎还要难见。 东北虎虽然稀罕,但野外还是有几百只,上千只存在的。 而海东青,寥寥无几。 何春花还真不知道海东青数量这么稀少。 “就说你头发长见识少吧,谁不知道海东青极品,可也要有海东青才是。”徐和平开口道。 东北地界,关于海东青的传说太多,数不胜数。 在所有鹰科的猛禽中,海东青绝对是古往今来,地位,排名第一的存在。 海东青它已经不是一只老鹰,而是成为了一个图腾,一种精神和文化。 所以有那么一句话。 羽虫三百又六十,神俊最数海东青。 《本草纲目》里也有对海东青的描述,青雕出辽东,最俊者谓之海东青。 徐清风倒是没有那么大的野望,抓海东青。 吃饱喝足后,天也黑了,徐清风才发现家里已经通上了电。 他此前留了不少钱给何春花,通电的钱,何春花直接给就是了。 何春花告诉徐清风,是昨天下午的时候,镇上的供电所来人,给接上的电。 看到久违的灯泡,散发着昏暗的黄光,徐清风的心情十分不错。 “对了,爸,我之前买回来那个收音机怎么样?”徐清风询问道。 “我们都不会使,等你回来再用呢。”徐和平说道。 二手的收音机,没有使用说明书,他们也不敢尝试,担心给弄坏了。 徐清风拿出了收音机,插上插头,教他们如何使用。 不一会,便收到了信号。 一家人大感新鲜,围着收音机听了起来。 军子听了都不想回家了。 徐清风告诉军子,这玩意又不值几个钱,他回头去修理店给他买一个。 他跟那修理店的老板说好了,过一段时间还要去一趟,买二手的电视机。 “风哥,你为啥不买新的啊。”军子有些不理解。 “对我来说,新的旧的都一样,能用就行。”徐清风耸了耸肩。 不是新的买不起,而是旧的更有性价比。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徐清风对这玩意不感兴趣。 后世的娱乐大爆炸,他啥电视没有看过。 自然对7-80年代的电视机就兴趣缺缺了。 可惜,还要再过十几二十年,娱乐才会进入大爆炸的时代。 现在也只能暂时这样先凑合了。 听了会收音机,徐清风便回房间了,他迫切想要知道,那架运输机里有啥。 意念进入空间。 徐清风没有去看那只猞猁,而是直接查看起运输机来。 在树上,看的不够真切。 此时徐清风用上帝视角,才发觉这运输机十分大。 Ki-57运输机 ,还有一个名字,三菱100式运输机。 是1939年,小日子在97式轰炸机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 上面搭载的动力装置和框架,跟97式轰炸机完全相同。 不同的只有武器系统。 徐清风看着满满当当的机舱,一部分装着武器,手雷,甚至还有掷弹筒,榴弹炮。 这让徐清风有些惊讶。 可惜,这些东西都过时了,如今也没地使用啊,倒是可以卖给中东那边,但徐清风也没有途径...暂时是一堆废铁。 很快,徐清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十几个箱子。 这些箱子的摆放有些随意。 但都用了一些固定措施。 徐清风随手打开了其中一个箱子,下一秒,箱子出现了一些各式各样的古董。 瓷器花瓶,字画,金银珠宝。 徐清风眼前一亮,这些都是古董啊。 他把剩下的箱子全部打开了,有几个箱子装的是黄金。 这次真的赚大发了。 徐清风也是有些惊讶。 没想到这架运输机给他这么大的惊喜。 还真是不可貌相。 不过这也多亏了他的空间,不然他可弄不回这飞机。 然而就在这时,徐清风感受到了一股威胁。 从飞机的驾驶室传来。 徐清风意念一动,驾驶室的门打开。 一头巨大的青蟒窜出,吓了他一跳。 徐清风身影消失在原地,青蟒扑了个空。 青蟒巨大的眼睛里,看着空空如也的机舱,有几分的迷茫。 ------------ 第114章 青蟒 蛇...蛇仙? 不对,蛇仙怎么可能...应该就是一头巨大的蟒蛇,大长虫! 徐清风意念退出了空间,被突然出现的这蛇,吓出了一身冷汗。 难怪在山里只见蛇蜕,却没有看到大蛇的影子。 徐清风哭笑不得,感情这蛇是躲在了飞机里,然后...阴差阳错的,被他无意间给弄进了空间。 徐清风现在回头想想,其实心里也是有些后怕的。 要是他没有把飞机收入空间,跟这大蛇,在山里是不是就遭遇了? 哪怕他加上憨憨两兄弟,大灰,几只猎犬小弟,估计对上这青蟒也够呛。 这青蟒刚才徐清风乍一看,绝对有水桶般粗的蛇身,长度也超过了十米。 都可以称得上是蛟了。 蛟便是头上长角的蛇。 腾蛟乱龙,难道不是传说? 徐清风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几口压压惊。 看来重生者,还是被好运眷顾的。 这青蟒...盘踞在长白山,都可以称为山林里的霸主级别了。 东北虎不出,谁能与之争锋。 但如今,却被徐清风给巧合的收入了空间。 这到了空间之后,徐清风便有一百种办法,嫩死它。 无他,他是空间的主人,可以掌控空间里所有生物的生杀予夺大权。 在他的地盘,还能叫一条长虫给欺负了不成? 想到这里,徐清风再次意念进入了空间,去找青蟒友好交流起来。 这段时间,徐清风在赚钱,打猎的同时,也在探索空间的规则。 没有统哥帮忙,他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 不过他也算是摸索出了一些。 甚至知道了空间升级的秘诀。 那就是收集。 长白山的各种生物,都可以触发空间升级。 尤其是珍稀的动植物,可以让空间扩容。 上次猎杀驼鹿,黑熊,后面搜寻到野山参,都让空间的面积扩大了不少。 从最开始的一亩地,到如今的百亩左右。 徐清风觉得,这空间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除了空间面积增加,徐清风也更熟悉了操控法则。 很快,徐清风再次出现在了空间里的飞机上。 不过青蟒这会已经不在了,消失无踪。 徐清风意念扫视着空间,百亩面积不大,很快他就找到了青蟒。 这青蟒正在空间大肆搞破坏。 徐清风此前养在空间的那些野鸡野鸭和野兔遭了殃。 紫貂倒是机灵,知道提前躲进洞里。 但看着外面的青蟒,也是瑟瑟发抖。 就连暗夜精灵猞猁,此时也是不敢跟青蟒正面交锋。 它还是知道自己的几斤几两的。 对付体型小的野兽,它是顶级杀手。 但面对这么大的青蟒,它这小体格就不够看了。 “窝趣,我这么多天的心血,长虫,你真该死啊。”徐清风有些生气的看着眼前一幕。 “吼...”青蟒看到徐清风,猩红的双目,满是仇恨。 只见它一口吞下野兔,然后朝着徐清风这边窜来。 它心中也生气,在飞机里睡的好好的,谁知道一觉醒来,被弄到了眼前的地方。 肯定是眼前的人搞的鬼。 然后下一秒,在猞猁震惊的眼神中,它看到青蟒冲到徐清风身边的时候,被徐清风直接掀翻在地,按在地上摩擦起来。 一拳把它的牙齿给打掉了几颗。 青蟒整条蛇都懵了。 它想要反抗,但发现自己根本使不上劲。 只能看着眼前的人类,一拳一拳,打在自己身上。 这种无力感,它从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一次。 猞猁连忙夹紧了自己的短尾巴,闭上眼睛,不敢去看,太残暴了。 好家伙,这个人不能招惹。 比上次那条狗还要狠! “你真该死啊,吃了我那么多野鸡野鸭,拿命来填吧。”徐清风看着青蟒,是真的动了杀心。 然而就在这时,被爆锤了一顿的青蟒,哀鸣一声,居然求饶了。 它也看出来了,再不服软,是真的要被当场打死。 这条青蟒,从出生,长大到现在,也有几十年的时间,它的智慧还是很高的。 同样也很怕死。 就在这时,它从嘴里吐出了一个红色的小丸。 “内丹?”徐清风有些惊讶。 看来动物内丹是真的。 不是小说里虚构的。 都说那种年数很久的老蛇,蜈蚣体内会有内丹。 “你想要臣服我?”徐清风看着青蟒。 青蟒忙不迭点头,点头哈腰的,用蛇头蹭了蹭徐清风的脚面。 这修炼多年的内丹都吐了出来,难道还不能说明诚意吗? 徐清风看向眼前的内丹。 与此同时,空间弹出了一个提示,可提取,蟒蛇内丹。 使用说明:滴血在其上,可以掌控青蟒。 徐清风眼前一亮。 有这玩意,倒是可以收服青蟒为小弟,而不用担心,无法掌控。 当即,徐清风滴血在这内丹上。 下一秒,内丹便进入了徐清风脑海里。 徐清风也跟青蟒,建立了一个很玄妙的关系。 他可以感受到蟒蛇的喜怒哀乐,各种情绪。 现在青蟒的情绪,是忐忑不安,加有一点恐惧。 刚才被徐清风给锤怕了。 “你能跟我交流吗?”徐清风看向眼前的青蟒。 青蟒点了点头,吐了吐信子。 它虽然还不会说人话,但跟徐清风建立主仆关系之后,可以进行一些简单的意念沟通,传达自己的想法。 只是还需要多加练习,才会更熟练。 徐清风很快便跟青蟒交流了一会。 得知青蟒如今已经活了80年了。 普通的蟒蛇,寿命只有30-40年。 不过,蛇类的寿命不是固定的。 会受到所在地,生存环境的影响。 如果生存环境较适宜的话,蛇存活的时间就会延长, 这条青蟒,生活在长白山,而且打小就聪明,喜欢吃人参,灵芝这些药材。 所以寿命突破了极限也不足为奇。 “你把我这里弄的这么乱七八糟...算了,就留你一命,替我看守这里吧,以后你还是生活在这里,不过没有我的吩咐,不准去嚯嚯那些野鸡野鸭啥的...还有那些药材。”徐清风吩咐青蟒。 青蟒连忙有些急了...情绪有些波动,释放出了一个信息,饿..饿。 ------------ 第115章 五间店铺 “还能饿着你?不浪费的情况下,还是可以适当的捕猎的,这也是你的福利,但药园那边别嚯嚯。”徐清风一头黑线。 猞猁这个时候,夹着尾巴走了过来,对徐清风态度那叫一个恭敬。 就差跟狗一样,摇尾巴了。 它前天夜里被扔进来,按照空间的流速,已经过去了十天半个月,也吃了不少的野鸡野鸭。 所以它怕被徐清风锤啊。 刚才徐清风拳打青蟒,把它给吓惨了。 差点就尿了。 “差点忘了你了。”徐清风把目光看向猞猁。 这猞猁前天晚上,被大灰欺负了一顿,这会看它挺乖顺的,倒是可以回头放出去,让它去跟大灰做个伴。 至于逃走? 徐清风丝毫不担心这个问题,有大灰在,猞猁准备收拾的服服帖帖的。 虽然青蟒刚才嚯嚯了不少的家禽。 但空间里的这些家禽,如今数量十分的可观。 这些动物,一旦繁衍开来,那数量是会成几何倍增的。 徐清风特地种了几亩地的粮食,为它们提供饲料。 如今有了青蟒这个空间小管家在,徐清风就更加高枕无忧了。 除非是万不得已,徐清风觉得,他在家的时候,还是让青蟒待在空间吧。 这么大的空间,也足够它生活了。 以后如果进山的话,可以把青蟒放出来。 有这么个小老弟在,长白山腹地,徐清风都敢去一探究竟了。 “主...主人,这水有灵气,喝了对我...好。”青蟒跟徐清风交流道。 徐清风也发现了。 虽然他不知道什么是灵气。 不过空间的空气还有土壤,水啥的,都比外面要好上不少,喝了之后,他可以感觉到体质增加。 所以,他这段时间,都会有意的弄一些空间的水出去,给家人,还有大灰它们喝。 长此以往,相信效果会显著。 把青蟒刚才嚯嚯的空间收拾好,徐清风这才离开。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心情不错的徐清风,早起跟着大哥一起去收地笼。 说起来,收地笼他都很多天没有去了。 这个甩手掌柜当的倒是十分的得心应手。 不过有徐秋生和军子两人在,徐清风也是十分的放心。 “哥,嫂子娘家那边是不是有两个兄弟,你回头跟他们说一声,让他们过来帮忙,你跟嫂子呢,就坐镇林场那边的店铺,跟军子一样,军子负责药材店,你负责鱼摊。”徐清风对徐秋生说道。 “弟弟,你说的对,一个人的力量有限,我正寻思着,要不要请两个人呢,没想到咱们想一块去了。”徐秋生微微一笑。 “风哥,我还是想要守着鱼摊子,要不我跟秋生哥换换?嫂子弄山货药材生意,也更有经验。”军子在旁边弱弱的说了一声。 他可是立志要成为松花江捕鱼大王的男人。 “也行,你们商量着办,对了,回头可以去看看渔船了,我这里有钱,可以买一艘渔船了。”徐清风对军子笑着说道。 军子眼前一亮。 高兴的都快蹦起来了。 “风哥,你是说真的?而不是拿我开心?”军子激动不已。 “当然是真的,上次我不是买了一头牛吗?现在还在家里那头,那头牛身上有牛黄,卖了六万多,不过我谁也没有告诉,这钱我便想着弄艘渔船。” 小渔船的价格也是五花八门的,得看配置和船的大小,有很多影响价格的因素。 不过最便宜的,也要一千起步,配置稍微好点的,要大几千,豪华的渔船,价格贵,要几万,十几万不等。 不过徐清风他们这渔船,只是打算在松花江上捕鱼,所以不需要那么豪华。 几万块就已经十分不错了。 “那我更不去林场看店了。” 有了渔船,他们可谓是鸟枪换炮,可以在松花江上大干一番捕鱼事业了。 “弟弟,既然军子对捕鱼这么感兴趣,还是让他继续捕鱼吧,我去林场。”徐清风开口道。 “行吧,军子,那回头买了渔船,这艘渔船,我可就交给你了,你得好好保管。”徐清风看着军子。 他们三,如今的关系十分铁。 徐清风打算回头去县城,注册一家公司。 这年头开公司,还是有各种扶持的。 甚至还有免税的政策。 几人谈笑间便收了地笼,去林场卖。 阔别几天后,徐清风来到了林场。 不过他没有去找李秋雨,因为他知道,李秋雨和李老估计都不在家。 而是去药材市场那边的工地。 果然,徐清风去工地转悠了一圈,便看到了李秋雨,不过没有看到李老。 一问才知道,上次托徐清风买人参吊命的老者去世了。 李老去为老友吊唁去了。 徐清风一阵唏嘘,却也没有多说啥。 时间是公平的,穷人是24小时,富人也是24小时。 哪怕你有钱有势,腰缠万贯,也不过几十载的光阴。 药材市场,这边的工程进度还是挺快的,又不是建什么高楼大厦,二三层的小平楼。 而且因为是林场这边重点扶持的项目,钱和材料都管够。 起的还是很快的。 加上天气好,如今已经快要二楼封顶了。 “清风哥,你上次不是说要在这里买店铺吗?现在可以预定了,你要几间,我给你留着。”李秋雨对徐清风开口道。 朝里有人好办事。 药材市场这边,规模是已经定下的,总共100个店铺。 一个萝卜一个坑,有很多店铺,都已经被那些药材商提前预定了。 徐清风想了想:“四五间最好,要是没有那么多,三间也可以。” “没有你,便没有这药材市场,清风哥,我给你留五间。”李秋雨笑着说道。 这多不好...徐清风马上就付了钱。 拿下了五间店铺,徐清风心情更好了。 前世林场的发展不尽如人意,这一世,风水轮流转。 可想而知,以后这药材市场的含金量会有多高。 说是会下金蛋的母鸡也不为过。 五间店铺,就算徐清风以后啥也不做,也可以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我可是为了这药材市场,备了不少的货。”徐清风开口道:“就等它开张了。” 两人对视一眼,眼里都有着希冀。 ------------ 第116章 后山 “清风哥,你觉得,药材市场能够做起来吗?”李秋雨询问徐清风。 “当然,要是对你没有信心,对这个药材市场有信心吗?我还买五间店铺吗?不是砸手里了。”徐清风笑着说道。 其实林场的位置还可以。 附近还有一个火车站。 是运输木材出山的。 加上比邻大山,附近的村子,有很多采药人,挖参人,只要这边药材市场开起来,山里的药材肯定不缺。 药材不缺,那些远近的药材商,自然会闻风而来。 到时候还可以打一个广告,就说是整个长白山地区,第一个药材市场。 到时候,关注度和热度肯定不会低。 再上几个报纸,可以自己花钱去买头条头版。 这些都是营销的手段。 徐清风稍微跟李秋雨聊了一下,没想到李秋雨拿出了小本本,记录下来。 “你怎么拿笔记?”徐清风看到这一幕也是乐了。 “嘿嘿,我觉得你说的这些想法和观点都很新颖,而且都是切实可行的,对了,上次我不是在酒厂弄了几百箱酒吗?我回头按照你的办法,去做了,结果没两天就卖完了,还赚了不少呢。”李秋雨想起一件事情,对徐清风开口道。 “挺好的。”徐清风开口道。 小丫头没想到还是个行动派。 花了4千块钱,买了五间连着的店铺。 以后徐清风在林场这边也是有房一族了,而且是商铺,如今的商铺是真的可以一铺传三代的那种。 哪怕林场黄了,这药材市场,也会一直红火下去。 因为随着时间推移,长白山的药材市场,前景十分的广阔。 虽然李老不在,但徐清风依然从李秋雨那里拿到了新的订单。 “怎么又有人要人参?”徐清风看到了清单上一个人参。 “不需要年份很久的老山参,五到十年份的就可以。”李秋雨点了点头:“有一个伯伯,受了点伤,所以想要买人参回去补补,但他只要野生的,不要种植的。” “那你放心,我这里都是老山参。”徐清风开口道。 拿了清单,徐清风便回村了。 这上面的药材,空间都有,但要过个两三天,再去交易。 回村后,徐清风去了爷爷家一趟,快到的时候,把猞猁放了出来,然后给大灰带了过去。 大灰是见过猞猁的。 但大憨他们可是第一次见。 看到猞猁的那一刻,他们都有些震惊。 老大怎么从山里抓了一只凶猛的野兽来当宠物? 不过在看到猞猁十分乖巧可爱后,他们也接受了。 大灰也有了一个不错的搭档,以后如果出门狩猎的话,想必会轻松不少。 昨天才从山里回来,所以徐清风这几天没有啥进山狩猎的想法。 要劳逸结合才是。 大憨二憨倒是闲不住,囔囔着要去后山溜达一圈。 徐清风表示,只要不进深山,那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还可以带着猞猁去试试水。 见识一下,猞猁的捕猎的本领有多高超。 于是乎,一场临时起意的狩猎活动,便很快展开了。 当然,如今已经是饭点,所以他们打算吃了饭,再去。 吃过午饭后,稍作休息,徐清风带着大憨二憨和大灰他们,进山了。 猞猁跟在大灰身后,这个小弟当的还是十分合格的。 村子后山这边有几个小山头。 因为在大山脚下,所以也有不少的小动物。 没有黑熊,东北虎这些大型的猛兽。 所以村里人也经常到这里来打猎。 在缺衣少食的年代,总会想一些办法改善家里的伙食。 哪怕打不到山里的野鸡,运气好的时候,捡几个野鸡蛋回家,也是十分不错的。 大憨二憨以前便经常到这里来碰运气,所以他们兄弟两对这里门儿清。 徐清风倒是很少来。 大灰和猞猁在前面带路。 几人很快沿着小路来到了后山。 后山的树木,大部分都是松树还有柏树这两种常青树,当然也有一些桦树。 都是一些很耐寒的树种,而且很实用。 这些树,都是建国后,村里在山上栽种的经济林。 为村里的经济建设,也做了不少的贡献。 砍伐了多少,回头又会去补种上。 没几年,又郁郁葱葱了。 村里的耕地还是很充足的,所以也没有出现什么山林开荒的事情。 徐清风看着这后山,也是唏嘘不已。 如今的生态可太好了。 后世,这片后山也遭了殃,记得千禧年后,村里几个熊孩子在山里放炮仗,把这片林子点了。 那场火烧了好几天。 而后,这里就变成了荒山。 徐清风觉得,还挺可惜的,老几辈人的心血付出和努力,就那么的付之一炬了。 不过现在离千禧年还早着呢,放火的熊孩子,现在都还没投胎。 徐清风很快也就没想了。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人生哪里会那么称心如意。 “老大,你看,这白桦树,笔直的,要是砍几根回去,用来做房梁,那可太好了。”大憨拍了拍身边的白桦树,对徐清风开口道。 桦树成长快,结实耐用,而且价格便宜。 过去经常会用桦树来建房。 桦树皮还可以用来做窝棚。 “你们在我爷爷家里住的不好吗?还想着做房子?”徐清风有些不解的问道。 “没,老大,我们在爷爷家里住的很好,我就是那么一说嘛,嘿嘿,我以前经常跟我弟弟说做房子来着。”大憨挠了挠头。 二憨在旁边点了点头, 算是对他哥说的话肯定。 “我在林场买了五个店铺,上下两层,下面是店铺,楼上小二层可以住人,回头我家,你们几个,都可以搬去林场住。”徐清风早就给他们几个人打算好了。 “老大,你是说我跟弟弟,也可以搬去林场住?”大憨有些惊喜交加:“不过还是不要了吧,回头去林场,打猎就不方便了。” “有什么不方便的,林场到村里就一个小时不到,打猎的时候,回来不就好了?你要知道,以后林场才会是我们的舞台,而村子,可能过个二十年后,也就这样吧,我们得向前看,不能停留在这里。”徐清风开口道。 ------------ 第117章 猞猁小试牛刀 徐清风因为前几天在野人山那边,尽情的打猎过了,所以今天热情不高。 就当做是出来郊游一般。 就连98k都没有拿。 只是带了把弓弩在身上。 不对,空间里有不少的武器弹药,甚至还有机枪大炮。 但这些玩意,暂时还不能拿出来。 得保密。 不然说不清楚来源的。 大憨二憨倒是兴致勃勃,带着大灰和猞猁,抓着野鸡。 “这野鸡肥,回去可以炖个蘑菇,倍儿香。”大憨不一会便有了收获。 几人围绕着后山,寻找着猎物。 而就在这时,徐清风的视线里,出现了一株枯死的白桦树。 下意识的,徐清风朝着树上看去,没想到,下一秒他眼前一亮。 居然有白桦茸存在。 “大憨,二憨过来。”徐清风连忙喊来了前面的两兄弟。 大憨二憨虽然有些不解,老大喊自己做啥。 但还是很快走了过来。 “老大怎么了?”大憨询问道。 徐清风指了指不远处的白桦树上:“看到那玩意了吗?那可是好东西。” “看到了,老大,那么大一坨,是什么东西啊,鸟窝?马蜂窝,还是蚂蚁窝?”大憨有些困惑。 “哥,真亏你想得出来,蚂蚁窝怎么会在那么高的树上,蚂蚁窝的话,顶多两三米的树上...”二憨哭笑不得的说道。 鸟窝看这形状也不怎么像。 马蜂窝?倒是有可能,大憨和二憨顿时有些激动起来。 上次的马蜂蜂蛹,徐清风第二天便油炸了一盘,大家伙分吧分吧吃了。 一个人才分到一小碟,吃的都不过瘾。 大憨二憨起初是不敢尝试的,但在徐清风的安利下,才尝试着吃了一个,没想到顿时爱上了这味道,惊为天人。 所以这会提到马蜂窝,他们才会这么的高兴。 不过徐清风告诉他们,这玩意可不是马蜂窝,而是桦树茸。 你可以把它当做是一种长在树上的真菌,同时,也是一种药材。 “真菌?那不就是蘑菇?长在这么高的蘑菇,我还是第一次见,老大,这蘑菇好吃吗?”大憨吧唧嘴。 “老大说是好东西,那肯定好吃,等着,看我爬树去摘。”二憨摩拳擦掌,打算爬树。 说着,二憨便撸起了袖子,打算去爬树。 徐清风对此也是有些哭笑不得,连忙拉住了二憨。 “你憨啊,没看见这树都已经干枯了,爬枯树是很危险的,要是树承受不住你的重量,掉下树来,那不就危险了。”徐清风解释道。 “听老大的,老大说的肯定没错。”大憨点了点头。 换做是别的树,没有枯死的树,二憨想怎么爬就怎么爬,谁都不会干涉。 枯树攀爬起来,的确是有些难度。 尤其是白桦树。 众所周知,桦树的树身十分高大,而且笔直挺拔,直冲云霄。 因为其生长的纬度很高,所以很多人也把它叫做冰雪卫士。 别说是枯树了,就是没有枯,爬起来也很难。 徐清风告诉二憨,现在不是逞能的时候,桦树茸不值几个钱,犯不着冒这个险。 要是爬到中途,树倒了,从那个高度摔下来,还是够呛的。 “老大,那我们把这树给砍了?砍倒了之后,树上的那啥...真菌,不就掉下来了。”大憨提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个的确是一个办法。 其实,他也就是见猎心喜,觉得好玩。 桦树茸,这个年代,不值几个钱。 它的价值要到后世,才会被挖掘出来。 桦树茸的出圈,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在此之前,只是西伯利亚那边,有一个村子喜欢吃这玩意。 而奇怪的是,这个村子几百年来都没有人得癌症,而且是远近闻名的长寿村。 一个作家发现了这个秘密,然后他深入村子调查发现,村子里的人,都喜欢吃白桦茸。 作家把这一个故事,写入他的小说里,然后白桦茸就被所有人知道了。 后面科学家对白桦茸的物质成分和药用价值都进行了研究。 得出的结论,它真的能够预防和抵抗癌症。 是一种很珍贵的药材。 当然,这玩意对徐清风来说,并没有啥用。 因为徐清风空间的那些水,也有这方面的作用和功效,而且比桦树茸肯定更有用。 所以,徐清风对桦树茸其实也没有多在意。 只是说,看到了好东西,觉得不弄回去有点可惜。 “好像不用砍树。”徐清风目光看向不远处的猞猁。 猞猁爬树可是一个好手。 就跟豹子一样,身手十分的矫健。 “老大,你不会要让猞猁去爬树吧?”大憨很快也领会了徐清风的意思。 徐清风点了点头:“没错,我们几个人,都有150斤+的体重,爬树肯定不行,但猞猁也就30斤左右,它怕这树肯定很稳,而且就算猞猁爬树的时候,树真的承受不住重量,它也可以跳树逃生。” 猫科动物从几层楼高度跳下来,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就是大灰跟猞猁的区别所在了。 寸有所短,尺有所长。 大灰战斗力是挺猛,但爬高不是它的强项。 猞猁很快便窜到了树上,快速的朝着树上爬去。 这动作之迅速,让徐清风和大憨二憨都是看的一愣。 “老大,你这次捡到一个宝贝了啊。”大憨激动的说道。 “猞猁还有很多本领,以后你们就会知道,它是宝藏了。”徐清风开口道。 在众人的视线里,猞猁逐渐接近了桦树茸。 来到了桦树茸附近,猞猁一爪子拍在了桦树茸上,将其拍断,然后用嘴叼着,快速的返回树下。 徐清风拿着桦树茸,赞赏的看了一眼猞猁。 然后接过桦树茸,把桦树茸放入身后的背篓里。 得来全不费工夫。 “老大,猞猁真的绝了啊,那么高的地方,都能爬上去摘桦树茸。”大憨对猞猁也是刮目相看。 猞猁似乎听懂了大憨的话,有些得意的昂起头,好像在说,这算啥,我还有更绝的呢。 大灰打了一个响鼻,颇为不屑。 再厉害又有啥? 还不是乖乖的给它当小弟? “汪汪汪...”大灰突然嗅到了一股危险临近的气息,连忙狂吠了起来。 ------------ 第118章 金钱豹 然后徐清风和大憨,便看着大灰和猞猁,朝着前方冲了过去。 约莫半分钟后,山林里响起了打斗声和撕咬声。 “老大,打起来了,听上去像是野猪的声音,哼哼唧唧的。”大憨眼前一亮。 “什么情况?”徐清风觉得有些意外。 “哼哼唧唧也不定是野猪,走,去看看是什么动物。”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徐清风和大憨二憨,也加快了步伐,朝前面狂奔 。 这里都已经是村子附近了,按理说是没有野猪的。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此前村子也出现过野猪进村的情况。 当然,这只进村的野猪,当天晚上,就成为了村民餐桌上的一道加菜。 这年头野村进村,就跟行走的外卖没啥区别。 “不用担心,大灰和猞猁出马,对付野猪应该没啥问题,除非说遇到野猪群。”徐清风赶路的时候,悄悄落在了大憨两人身后,说话的同时,他也快速从空间拿出了一把38大盖。 对付野猪的话,大憨二憨手里的猎枪,估计不够致命。 野猪这玩意还是很猛的。 尤其是东北这地界的野猪,都能够威胁到大灰它们的生命安全。 不一会,徐清风便看到了不远处的战场。 林地的灌木丛,草里里,大灰跟猞猁缠住了一头...豹子?? 不远处的确是有一头野猪,但已经奄奄一息。 刚才大憨他们听到的哼哼唧唧,倒也没有错,是野猪发出的。 徐清风不负责任的猜测,应该是这东北豹狩猎了一头野猪,正准备开饭呢,结果被大灰和猞猁发现了。 然后就出现了徐清风他们现在看到的一幕。 东北豹,也被称为远东豹,东北地界,猫科动物里,仅次于东北虎的存在。 头小尾长,四肢短健,因其身上的毛是黄色,而满布黑色环斑,加上头部的斑点小而密,背部的斑点密而较大。 而且身上的斑点呈圆形或椭圆形的梅花状图案,颇似古代的铜钱,所以也被大家称为“金钱豹”。 还是很漂亮的。 颜值很高。 同样,远东豹也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处在食物链上端。 也就逊色于东北虎,还有成群结队的狼。 面对熊瞎子和野猪都不落下风,能够捕食各种有蹄类动物,也捕食体型中等的野猪、野兔等等。 “我糙,这是豹子吧?大灰这么猛吗?它居然敢朝豹子发动攻击。” 大憨和二憨人都麻了。 而且,大灰和猞猁,不仅是发动了进攻,而且联手下,居然压住了远东豹,处在上风。 真就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吼。”远东豹怒了。 它心想自己也没有招谁惹谁啊,就是正常出来吃个饭。 结果就被突然冲出来的大灰和猞猁给围殴。 豹豹心里苦...说不出。 大憨二憨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去抓豹子。 “都说吃了熊心豹子胆...我还没吃过豹子胆呢,这次可要好好尝尝看,是什么味道。”大憨挥着手中的大刀,朝着远东豹劈去。 远东豹连忙躲避。 但没想到,刚好逃到了二憨的身边,被二憨一斧头给抡飞了出去。 大灰和猞猁连忙扑上去。 一头远东豹,哪里是大憨二憨和大灰猞猁的对手。 都不用徐清风出手,战斗便已经结束了。 一石二鸟,解决了豹子,野猪自然也归了徐清风他们。 “我的天,咱们这运气也太好了吧,在村子附近都能有这么大的收获。” 不知不觉,徐清风他们发现,这临时起意来后山一趟的收获,居然跟他们前几次进山差不多。 仅次于野人山那次。 就离谱。 而且还收获了一头豹子。 “咱们回去吧。”徐清风也有些惊喜。 这就叫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想发财,挡也挡不住。 更绝的是,他们都打算回去了。 往回走的时候,大灰和猞猁突然又蹿了出去。 不用想,肯定是又有猎物了。 这小小的后山,居然还整出了卧虎藏龙的感觉。 徐清风连忙又跟大憨追上去。 二憨扛着一头野猪,麻了。 “你们等等我啊。” 他扛着野猪,实在是走不快。 很快,徐清风看到大灰和猞猁,正扑倒了一只黄羊。 正在撕咬。 黄羊连有效的反抗都做不到。 在它们默契的配合下,很快闭上了眼睛。 这就是顶级猎犬的魅力了。 1+1的效果,绝对大于2。 “居然是黄羊,这玩意可好吃了,羊肉绝绝子啊。”徐清风把黄羊给捡了回来。 黄羊后世已经不多见了,不过在七八十年代的时候,野生的数量还是很多的。 村子里打冬围的时候,经常会打到。 这些黄羊,不仅是人类的猎物,也是山里那些食肉动物的猎物。 像东北虎,豹子,猞猁,狼群,都是会狩猎黄羊的。 “老大,你快看,那里还有不少的黄羊群。”大憨突然发现,远处有一群黄羊,正在朝着远处狂奔。 应该是被大灰和猞猁吓跑的。 “这么多黄羊,大憨,你等会去看看它们逃到什么地方去。”徐清风派出了大憨。 “老大,我懂,这些黄羊我会摸清楚它们的落脚点,回头将它们一网打尽的。”大憨嘿嘿一笑。 他们三人太少了,肯定吃不下这数百头的羊群。 得寻求村里人的帮助。 平日里打冬围,抓黄羊,那都是村里的青壮年一起上阵。 “好几年没有看到黄羊群了,这次可以酣畅淋漓的大猎一场了。”徐清风开口道。 傍晚时分,徐清风和大憨二憨回到了村里。 徐清风跟父母说了黄羊群的事情。 徐和平和何春花都是眼前一亮。 几百头羊,那家家户户哪怕平分,也能分好几头一家。 这对村里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当即徐和平便去找了村长。 村长也十分重视。 立马询问了徐清风和大憨,黄羊群的一些细节和走向。 “村长,我亲眼看到那群黄羊进了山谷才回来的,那山谷里面积不小,外窄内宽,别有洞天。”大憨开口道。 “行,我这就去广播,明天咱们村子里组织人手,去走这一遭。”村长笑呵呵的说道。 ------------ 第119章 涮羊肉 “确定真有几百头黄羊?那可不是小群了。”徐和平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个是自然。 “爸,要是十几只,我还用回来跟你们说啊,直接就上了。”徐清风开口道。 也就是数量太多,他吃不下,所以才会回来喊帮手。 这倒是。 徐和平点了点头,眼里还是有些惊喜的。 “妈,今天晚上吃涮羊肉。”徐清风对何春花说道。 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刚才大灰和猞猁,可是猎杀了一头黄羊来着。 今天晚上加餐。 大家伙听到晚上涮羊肉,都十分开心。 “我去把刚才带回来的黄羊处理了。”徐秋生和军子把徐清风刚才带回来的黄羊,拿到了院子里处理起来。 他们噶羊的技术还是...堪忧的。 毕竟徐清风家里也没有养过羊。 所以徐清风担心他们把羊给弄毁了,还是他亲自来吧。 徐清风让他哥帮忙去厨房烧水,军子在旁边给他打下手,等水烧好了,拎过来,徐清风也开始着手准备噶羊。 八分钟噶一只羊,徐清风做不到。 他可没有那么溜的技术。 不过十八分钟噶一只羊,他还是可以做到的。 只见一把剔骨尖刀,在徐清风的手中,快速的挥舞着。 手起刀落间,羊已经被大卸八块,扒皮抽骨,骨肉分离。 骨头,徐清风剁碎了,直接拿去喂大灰和猞猁了。 抓住这只黄羊,它们才是绝对的功臣。 所以当然要犒赏一下。 等会涮羊肉,也有它们的一份。 自古以来,咱们国家便是美食的国度。 五千年悠久历史,衍生出了无数种美食文化。 其中,光是一种羊肉的做法,便足以让国外人傻眼。 因为烹饪的方法,多到可能报菜名都要报个十几分钟。 羊肉汤,白萝卜炖羊肉,红焖羊肉,红烧羊肉,清炖羊肉,孜然羊肉,葱爆羊肉,羊肉汤锅,羊肉火锅,羊肉饺子等等。 数不胜数,尤其是在北方人的心目中,羊肉那是有情怀的。 吃羊肉的历史,已经有千年之久。 涮羊肉便是一种深受广大食客喜爱,并且推崇的吃法。 不过涮羊肉,用的羊肉也是有讲究的。 不是说羊身上的部位,都适合用来涮羊肉。 徐清风切下了一些羊肉,等会用来涮羊肉。 剩下的地方,可以用来做烤羊。 徐秋生和军子于是在院子里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炉子,用来烤羊用。 “叔叔,为啥这些地方不能用来涮羊肉啊?”徐佳佳在一旁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告诉徐佳佳,涮羊肉也是有讲究的。 其中,羊身上最适合用来做涮羊肉的部位是羊里脊肉。 这是因为羊里脊,肉质嫩滑,不仅口感鲜美,而且也没有太多的脂肪和筋膜,所以非常适合用来涮。 此外,还有一些部位,例如说羊身上的后腿肉和前腿肉。 这两个部位,也是比较适合用来涮羊肉的。 羊后腿,瘦肉比较多,肉质比较嫩,适合喜欢口感嫩滑的人。 羊前腿,则因为有一部分肥肉,可以让口感更加丰富。 挑这三个部位准没错。 这也是很多食客前辈总结出的经验。 徐佳佳恍然。 没想到吃个涮羊肉,还有这么多的学问和奥妙在其中,也是厉害了。 涮羊肉,也叫羊肉火锅。 说到火锅,大家可能第一个想到的是川蜀的火锅。 但其实,早在三国时期,火锅就已经出现了。 而川蜀火锅的发展,不过百年。 只不过,后面成为了火锅的代表。 其实北方火锅发展的历史,时间更早,历史也更长。 烹煮鼎食,便是火锅的最原始版本。 当然,现在更新迭代已经变了模样。 涮羊肉的吃法,最早是因为北方地区,游牧民族,生活的地方冬季漫长且寒冷,而他们所处的草原,牛羊多而蔬菜少。 于是饮食文化,也以吃羊肉牛肉为主,又因为气候条件,习惯一边开锅烹煮,一边进食。 这是气候和美食,文化交流结合的结果。 涮羊肉也就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了。 后来,传到了更多地方。 尤其是老北平的涮羊肉,更是融合了各地的涮羊肉风格,成为了其中的佼佼者。 在北平,提起“涮羊肉”,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吃法简便、味道鲜美,深受广大老百姓欢迎。 又因老北平人喜欢用铜锅烹饪羊肉,所以大家伙也把涮羊肉称为“吃锅子”“涮大羊”。 东北这边也是有涮羊肉存在的,但跟北平那边的吃法,又有一些区别。 当然,在七八十年代,大部分家庭,能吃上涮羊肉的次数,屈指可数。 如果不是因为徐清风这次恰好打到了黄羊,相信何春花和徐和平也是不舍得吃涮羊肉呢。 “妈,你也不用心疼,明天咱们去把那几百只黄羊给抓了,到时候,连续吃上半个月刷羊肉都够了。”徐清风安慰何春花。 何春花听了这话,也是哭笑不得 ,却也被徐清风给逗笑了。 “能抓到再说吧,虽然说黄羊有几百只,但黄羊跑起来可快,能抓住一半都算是不错了。”徐和平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而且不是所有的黄羊都要抓的,怀孕的母羊,小羊,这些我们都不会抓,网开一面。” 大部分猎人都是这么做的。 咱们老祖宗很早的时候,就知道给子孙后代留一线。 而不是一网打尽。 打猎的时候,也是尽量打那些年老体衰的黄羊,跑不动的黄羊。 这些黄羊也到了被羊群淘汰的年纪。 更新换代,损失了对羊群来说,也没啥。 炕上,已经放上了何春花提前准备好的锅。 调配好汤汁,锅一热,便可以开始涮了。 羊肉是大嫂切的。 所有人为了这次涮羊肉,都出了自己的一份力。 很快,所有人齐聚一堂,大快朵颐了起来。 大憨二憨,徐郎中也被徐清风给请了过来。 东北涮羊肉,跟老北平的吃法不同之处,便是突出一个“涮”字。 用筷子夹起切的薄如纸片的羊肉,放入沸腾的汤料里面,稍微过水焯一下即可食用。 鲜嫩可口,肉香诱人。 ------------ 第120章 赚钱大计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这样涮出来的肉,哪怕煮个一两个小时,肉质都不会变老。 吃起来的口感仍然跟刚放下去一样。 在这个年代,大家都过的不富裕的背景下,不是过年过节,能够吃上一筷子热气腾腾的涮羊肉,那可算是顶级的享受。 “太好吃了,老大,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涮羊肉了。”大憨大快朵颐,对这涮羊肉的滋味那叫一个赞不绝口。 “哥,说的好像以前我们吃过涮羊肉一样,我们以前吃的那是啥。”二憨在旁边咳嗽一声,开口道。 大憨... 人艰不拆啊,弟弟! 你这样说,让哥哥很难受。 众人都乐了。 一对活宝兄弟。 大憨和二憨,这段时间,肉眼可见的长肉了。 以前两兄弟虽然长的高大,却干瘦干瘦的,那过的叫啥日子。 现如今每天都大鱼大肉吃着,能不长肉吗? 都会开玩笑了。 心态变化也是挺大的。 当然,他们也知道,这改变因何而来,所以都拍着胸膛向徐清风保证,以后会更加努力,进山打猎,赚更多的钱。 徐清风拍了拍大憨的肩膀说道:“钱哪能赚够,够花就行,进山的话,也不用操之过急,一周去一次就行。” 借着这个话题,徐清风也跟他妈还有大嫂说了雇佣更多人手的事情。 这段时间,徐清风铺设的摊子,也逐渐形成了,一共分为三个板块。 他跟大憨二憨山里狩猎,寻找药材。 军子跟他哥负责的鱼摊子,放地笼钓鱼,以后还会购入渔船,继续做大做强。 还有就是他父母现在负责的收山货。 徐和平上次回来之后,本来是想休息几天,继续去林场上班的。 但被何春花给说通了,打算辞工,帮着家里。 这几天,徐和平还不仅仅是在村里收购山货,范围往外辐射到了周边的几个村子。 李秋雨也帮了一些忙,那些林场的药材商,对徐和平收购的药材山货,来者不拒。 如今收购山货这一块,也可以用日进斗金来形容。 见识到来钱快,徐和平也感慨,思想的重要性。 如果按部就班在林场上班,一天也就40-50块的死工资。 一年满打满算,500-600块? 这点钱,在这个时代,虽然已经十分不错了。 远超95%的家庭收入。 但凡事就怕有对比。 这钱,放在如今家里,无论是哪个赚钱的路子,赚的钱都比这多的多了。 所以老徐同志,在经过一两天的思想挣扎后,便果断放弃了林场的铁碗饭。 这让他其实还是有些感慨的。 以前觉得铁碗饭好,有了这个,任凭政策如何变,时代如何变,他便像是吃了定心丸一样。 可现在他觉得,铁饭碗也就那样吧。 如今经济已经撕开了一个口子。 他一年甚至可以赚铁碗饭一辈子赚的钱,当然也就觉得铁碗饭不香了。 而且,这段时间,家里的变化还是肉眼可见的。 村里人无不羡慕。 其实大部分村里人,看到徐家日子过的红火,也有一些嫉妒。 这种心理是很正常的。 古往今来,人的劣根性,似乎从未变过。 后世有一句话总结的很对,怕兄弟过的苦,又怕兄弟开路虎。 大家都是一个起跑线,突然某个人变得很有钱了,其余人当然会心里不平衡。 为啥徐和平会去外村收山货,其实很大原因,就是村里人不卖给他了。 觉得他们卖山货是赚,但徐家赚的更多,两下一合计,他们这不亏大了。 喝了点小酒,徐和平也说起了这回事。 村里人对他们家态度的改变,明眼人都看的出来。 徐清风觉得吧,这种情况基本无解,他也无法改变。 这也是为何大部分人赚了钱,就不回村了。 不是这个人薄情寡义,是一部分人,嫉妒心理,借钱甚至在背后造谣等等。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搬到林场去,远离。 他们在林场做生意,卖鱼卖山货,亦或者是打猎,其实去林场也是最好的选择。 “也只能这样了。”何春花点了点头。 当然,家里还是要的。 逢年过节回来看下就行。 “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看法,咱们自个过的幸福就行。”徐清风开口道。 他两世为人,也更加通透了。 人生在世不过匆匆数十载,开心是一天,难过也是一天,那为啥不让自己过的更开心一点。 如今他在意的家还在,还有了更多的朋友,这让他已经十分满意了 至于前世的种种,他早就不在意了。 那些心怀善意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他不介意帮一把,让他们的日子也变得更好一些。 所以徐清风提出的招人手 ,很多也都是打算在身边招。 比如说大嫂的亲戚,徐家的亲戚,还有就是父母平日里关系好的那些人。 当然,举贤不避亲,也要看人品去。 那种人品不好的还是算了吧。 不仅帮不上忙,还可能拖后腿。 “那我回去一趟,跟家里人说一声吧。” 大嫂李如月突然说了一声:“正好我也很久没有回娘家了,可以带着佳佳回去看下。” 正在喝酒的徐清风突然呛了一声。 他想起了前世发生的不好的事情。 “怎么了?喝个酒都能呛到。”何春花关心的问道。 “我没事...大哥,你也跟大嫂一起回,正好鱼摊子这边,也该休息一两天了,哪能让大嫂一个人带佳佳回娘家。”徐清风对徐秋生说道。 “弟弟,就回一趟娘家,不用你哥跟着去,卖鱼的生意还是不能停,我们已经有很多老客户了,要是关门的话,多不好。”李如月连忙说道。 “大嫂,就这样决定吧,过江要坐船,大哥不跟着我不放心,还有,这一趟回去,可不能再拎一些粘豆包,干蘑就回了,我给你们备一些礼物。”徐清风微微一笑。 大嫂的家人也都是很好说话的。 知道李如月嫁过来,徐家过的不好,明里暗里都贴补了不少。 “那行吧。”徐秋生听到弟弟这么说,也答应了走这一趟。 ------------ 第121章 狩猎时刻 徐清风松了一口气。 等吃过饭,他去自己房间,拿了不少的东西,茅台,华子啥的。 都是他这段时间,偶尔去供销社扫货,然后囤的一些。 也有不少是李老给的。 逢年过节,李老总是能收到很多。 然后他现在的身体,肯定是不能抽太多烟,喝太多酒。 于是徐清风便毫不客气的把他家里的烟酒拿了一部分过来。 咳咳...就当做好人好事了。 这让李老都有些哭笑不得,你这小子,得了便宜还卖乖是吧? 当然,徐清风不跟他客气,反而让李老对徐清风更加赏识了。 甚至有意撮合他和孙女的好事。 当然,这还要看徐清风和李秋雨两个年轻人的意思。 看着这些烟酒,大哥大嫂也是有些哭笑不得。 “弟弟,这可使不得,还是换一些吧,茅台一瓶10块钱呢,太贵了,还有华子...”大哥连忙说道。 “就这样吧,大哥,那可是你的老丈人,你现在有钱了,不孝敬孝敬?”徐清风拍了拍大哥的肩膀。 徐秋生想了想,也点头了。 茅台和华子,也是这几天他们家的标配了。 如果赚钱不是为了享受,那将毫无意义。 徐清风在获得了飞机上的十箱金银珠宝之后,更加的不用为金钱发愁了。 只是这些财富,如今还不能马上变现。 或者说,得需要一个合理的出现理由。 做生意是最直接的途径。 一夜无话。 第二天,徐秋生和李如月便带着闺女徐佳佳,踏上了回老丈人家的船。 而徐清风和徐和平,则是跟随村里的人,对山谷里的黄羊群,展开了抓捕行动。 这次的行动,由村长牵头,徐清风和村里的几个猎人制定计划。 村里大部分壮劳力都参与。 一时间,徐清风在村里的声望也到了最高。 这可是几百只黄羊。 换做是别人,肯定不会拿出来分享。 所以明面上,大家都对徐清风捧的很高。 徐清风只是笑笑,对这些不在意。 哪怕是钱,也不是所有人都爱的。 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到所有人都夸。 所以肯定有一部分人,嘴上说着好,其实心里指不定在骂他呢。 人间清醒的徐清风,跟他爹和村长说了一声。 便悄悄走到了人群的后方,带着大憨和二憨,从侧边上了山谷的一个高坡,拿着望远镜,观察着山谷的走势。 大灰和猎犬跟着军子和徐和平,参与大部队行动。 而猞猁则是跟着徐清风和大憨他们。 这让大灰有些郁闷。 不过很快,它在看到了几百头黄羊之后,些许的郁闷就烟消云散了。 今天注定是一个让它酣畅淋漓的狩猎时刻。 “我的天,这么大的黄羊群,我还是第一次见。” “哈哈,这次我们发达了,一只黄羊,至少能值个30块,这么多...每家每户都能分10头以上,那得是多少钱啊。” ... 所有人都十分激动。 村长让大家先别激动。 “咳咳,还是先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等先抓住了这些黄羊再说吧。” 而且怀孕的母羊和小羊羔,都不在他们这次狩猎的范围内,哪怕抓了,也要放归野外。 “老大,我们为啥不跟随大部队行动啊。”山坡上,紧随着徐清风穿梭在山林里的大憨不解的问道。 “因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徐清风笑着说道。 大憨和二憨更迷糊了。 他们两大字不认识几个,对诗词更是九窍通了八窍,还有一窍不通。 “回头都给我去上扫盲班去。”徐清风回头对两人说道。 大憨二憨顿时叫苦不迭。 跟上扫盲班相比,他们宁愿去山里找野猪打一架。 “老大,那个字认识我,我不认识它啊,你可千万别让我去上扫盲班。”大憨连忙说道。 “这可由不得你,你要是认我这个老大,回头就去。”徐清风不是跟他们商量。 大憨二憨也只好苦笑着点头。 “你看,如果我们在队伍里,能看到的只有前面那些黄羊,中间后面的那些黄羊,你能看见吗?跳出这个圈子里,咱们就像是开了一个上帝视角。”徐清风对两兄弟说道。 大憨二憨这么一听,顿时明白了。 “老大,我们是不是去抄那些黄羊的后路?”大憨激动的说道。 “是,也不全是,把这些黄羊筛选一遍,剩下的才是我们的猎物。”徐清风拍了拍身边的猞猁:“去,让这些黄羊有些紧迫感。” 猞猁如同离弦的箭一般,冲着山谷里的黄羊便走了。 这段山谷两头都有出口。 村民堵住了一边,所有的黄羊顿时往另外一个出口赶。 几百只黄羊,群体还是挺大的。 很快,黄羊也发现了被包围的事实,于是开始不安的逃跑。 那些怀孕的母羊和小羊羔数量不多,被黄羊保护在羊群中央。 剩下一些老羊,跑不动的在最后。 分工还是很明确的。 所有的物种,在灾难来临的时候,似乎都会把生的希望留给妇幼。 猞猁放走了前面的那些母羊和羊羔,截住了约莫还有一半的黄羊。 这些黄羊,便是徐清风他们的目标羊群了。 当然,这些黄羊毕竟是野生的,哪怕是兔子急了还会咬人的,所以黄羊当然也不会束手待毙。 它们也是有着羊角的。 很快,在一只健壮黄羊带领下,这些黄羊朝着村民,发动了冲撞攻击。 “开枪。”村长从容的指挥。 猎人和村里的巡逻队,民兵,手中的枪纷纷开火。 跑在最前面的黄羊,应声而倒。 徐清风和大憨二憨,也没有闲着,此时也堵住了另一端。 并且设计炸塌了一面的山谷。 碎石落下,便是天然的屏障。 不少的黄羊朝这边 冲过来,想要夺路而逃。 但看到被堵住的山谷,顿时咩咩的叫起来,有些绝望。 “这就是我们的作用。”徐清风开口道。 截断后路,此时正好瓮中捉羊。 “太好了,是清风他们拦住了黄羊。” “母羊和羊羔大部分都跑出去了,这些黄羊,大家可以尽情的猎杀。”村长开口道。 ------------ 第122章 全村吃羊 截断了后路,可以说这些黄羊便插翅难飞了。 剩下被全部抓住,也就是时间问题。 这次村子出动了一百多人。 基本上不用徐清风和大憨他们怎么出手。 总得给村里人,一些表现的空间吧。 “清风已经把黄羊的退路给断了,接下来轮到我们了。” “开枪。” 村长一声令下,手拿猎枪的猎人和民兵,纷纷开火。 黄羊相继倒地。 剩下想要从山坡上逃走的黄羊,也被大憨二憨居高临下,用石头给砸了回去。 他们占据着制高点,遍地的石头可不就是最好的武器。 这玩意可比猎枪好使。 猎枪打完了还要换子弹。 可石头,扔完直接抱就是了。 而且杀伤力也大。 从高处往下砸。 一砸一个准。 那些往山上跑的黄羊,顿时被砸的人仰马翻,咩咩叫又到了山谷。 “大憨二憨,你们在这里继续,我跟猞猁有点事情。”徐清风很快便把这个工作交给了大憨二憨两兄弟,而他则是继续去追黄羊了。 “老大你去做啥?”二憨连忙问了一声。 大憨拍了拍弟弟:“老大行事,需要跟你说吗?他自然有他的道理,咱们只需要在这里砸黄羊就可以了,快。黄羊又上来了。” 二憨一想也是,还是哥哥说的对。 徐清风带着猞猁,这是去抓母羊和小羊去了。 空间在手,不养一些黄羊,简直暴殄天物。 当然,这个不能当着村里人面抓。 所以徐清风选择这个时候出手。 由于山谷地形限制,加上母羊和小羊跑不快。 所以徐清风很快便找到了几只落单的小羊和母羊。 “大部队都走了,你们这留下来,也会便宜了别的野兽,倒不如...”徐清风派出了猞猁,把它们给赶了过来。 然后手触碰其,一只只羊便进了空间。 一共十只。 至于剩下的黄羊,徐清风也不惦记了。 繁衍生息,有这些羊便够了。 黄羊虽然叫羊,但其实它并不是羊亚科的,黄羊的学名是普氏原羚,是羚羊亚科、原羚属下的一种动物。 之所以叫黄羊,是因为它身上的毛是黄色,所以得名。 猞猁今天的表现不错,可圈可点。 尤其是在山地地形,猞猁可比大灰要有用的,基本上可以做到无视地形,快速的奔跑。 而大灰可做不到。 当然,大灰也有长处,那就是寻找药材。 这也是大灰最具有价值的一点。 徐清风拍了拍猞猁,带着猞猁凯旋而归。 等徐清风返回山谷,这边的战斗也已经到了尾声。 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这次的收获太大了。 足足两百多只黄羊。 以前他们村子,哪里打过这么富裕的仗。 “老大,你回来了?”大憨二憨看到徐清风和猞猁空手而归,都有些意外。 徐清风对他们微微一笑,也没有过多解释。 统计了战果,然后便是运回村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 “清风,这次你的功劳最大,所以这次羊肉的分配,你也应该占大头,给你30头羊,你觉得这怎么样?” 村长开口道。 其余的羊,则是按照出力多少来分配。 徐清风点了点头:“村长,其实我都无所谓,你决定了就行。” “好孩子,居功不自傲。”村长满意的看着徐清风。 回到了村里。 大家伙也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 尤其是村里的老人和女子,看到了这么多羊,更是惊讶不已。 这收获,几十年难得一见啊。 村长表示,今天晚上村里大摆筵席,全羊宴! 一时间,所有人都欢欣鼓舞起来。 这次福泽全村的黄羊,徐清风功劳最大,村里人对他,也变得热情了起来。 就连对大憨二憨,都十分客气起来,还有不少人想要跟徐清风做媒呢。 何春花和徐和平两个人,被七大姑八大姨围着,介绍女孩子。 他们两脸上都哭笑不得。 要是没有厂长女儿,他们肯定是乐意之至的,但现在,谁也不敢做徐清风的主啊。 所以只是笑笑,说孩子有自己的缘分,长大了也有自己的想法,听徐清风的。 徐清风躲在一旁嗑瓜子的时候,被拉了出来。 他也是麻了。 这就是钱的魅力啊。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一个月前,徐家的待遇跟现在可是天壤之别。 记得他受伤的时候,村里的人,可没有少说自己的闲话。 当然,都过去了,徐清风也不是什么斤斤计较的人。 如今的徐清风,可是十里八乡最具有潜力的棒小伙了。 甚至有林场的女孩子,都想要请人说媒嫁给徐清风呢。 这要是嫁进了徐家,不就等于过上了好日子,而且还是那种顶好的日子。 此前跟徐清风订婚的隔壁村女孩家里都悔死了。 前不久,还托人过来问呢。 不过被何春花一口回绝。 好马不吃回头草。 想啥呢,当时徐清风受伤的时候,过问都不过问一下,现在看到徐家发财了,又反悔了,做人不是这样做的。 “那个,大妈,我已经有对象了,所以可千万别给我说媒。” “真不骗你,我爸妈都知道的。” “是啊,可惜了,但也没有办法的事情。” “只能说有缘无分吧。” ... 徐清风一一跟人解释。 村里人也感觉有些遗憾,不过既然徐清风有对象了,那说媒的事情,自然也就行不通了。 70-80年代,民风还是偏保守的,对于乱搞关系,大家都是十分鄙夷的。 不像后世,年轻人对结婚都不感兴趣了。 婚前那啥,更是比比皆是。 晚上的大锅饭,还是十分丰盛的。 比大部分村民的过年年夜饭都要好很多。 徐清风也吃的很满足。 马上就要搬到林场去了,以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全村一起吃饭,这种宴席,还是很值得怀念的。 后世的话,虽然农村也会大摆酒席,但没有这年头的气氛。 都是为了收份子钱而办的酒席。 吃起来徐清风总觉得少了啥。 没有那么高兴。 “来,大家一起举起杯,咱们干一个。”村长提议道。 所有人都举起了杯子,干了一杯。 ------------ 第123章 偶遇 徐清风看着喧闹的庭院,也是露出了微笑。 虽然吧,农村生活也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但却也是很多人心里的白月光了。 酒过三巡,小孩子便都吃饱下桌了。 满院子溜达起来。 十分的热闹。 徐清风找了个僻静的角落,跟大憨二憨两人聊天。 大憨二憨其实有点社恐。 当然,这年头还没有社恐这个词。 但徐清风看得出来一些。 对于太热闹的环境,他们其实是有些慌张的。 所以,他们更喜欢去山里打猎,而不是去黑市卖鱼。 做生意也不适合他们。 徐清风跟他们聊了会,看到徐郎中吃饱了,便让他们带着徐郎中回去休息了。 大憨二憨如蒙大赦。 鹿车离去,徐清风又跑去跟军子划拳。 吃饭前,徐清风给军子放了天假。 反正他哥哥嫂嫂都回娘家了,明天不摆摊也没啥。 听到明天不用去林场卖鱼,所以军子今天晚上也是敞开了喝。 “老大,你太有能耐了,这些黄羊,要不是你,能抓住一百只都算是烧高香了。”军子开口道。 这可不是他夸大其词。 而是黄羊的速度太快了。 他们推进的速度,完全赶不上黄羊逃窜的速度,加上这些黄羊又是有意思的留下了一些羊来断后,想要抓住更多的难度不小。 也就是徐清风设计炸塌了山谷的一截,这才有这么大的收获。 “行了,别喝了,喝酒这玩意,适量就好,喝多了伤身。”徐清风跟军子又喝了一杯,便让军子不要再喝了。 军子点了点头。 他喝酒,除了徐清风劝,别人劝都不好使。 第二天,徐家所有人都休息一天。 徐和平本来想去外村收山货的,但被徐清风给拦住了。 “爸,劳逸结合,你每天往外跑,也不知道在家里陪陪我妈。”徐清风开口道。 何春花在旁边白了儿子一眼:“我才不要他陪。” 徐和平嘿嘿一笑。 徐清风询问他们要不要去林场或者县城转一圈。 两人都拒绝了。 徐清风在家里待不住,看到他们不出门,于是独自去县城,打算找一个金店,给他妈打一些金首饰。 什么金手镯啊,金项链,金戒指什么的。 这个年代,结婚还不流行什么三金。 因为大部分人都买不起。 何春花跟徐和平结婚的时候,是50年代,比80年代还要更简单。 几斤猪肉,两瓶酒,一床大红色的被子就娶了回来。 没有彩礼,也没有嫁妆,只是双方的家人在一起吃了一顿饭,请左邻右舍吃了一些奶糖就算是成了。 只要是情投意合,看对眼了。 那就成了。 父母的爱情是十分纯粹的。 也是徐清风最羡慕的。 虽然吧,他们偶尔也拌嘴,吵几句。 但上下牙齿还磕碰呢,完全不吵架不可能。 拌几句嘴,不记仇都没啥。 徐清风蹬着自行车,朝着县城而去。 没想到半路碰到了一个熟人,李秋雨。 班车坏在了半路,打不着火,一群人都在路边推车。 徐清风于是停下了自行车,过去搭了把手。 但还是没有用。 “还是没有办法,那只能等县里修车的人过来修了。”司机无奈的对大家伙说道。 说完,把大家的车票都给退了。 愿意等的继续等,不愿意等的人可以腿着去。 反正这年头的人,一双腿走天下。 乡下去县城,腿着去的情况很普遍。 李秋雨当然是有顺风车坐了,她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 坐在自行车后座的她,嘴角不由莞尔。 “秋雨,你去县城有事吗?”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是啊,市场还有一些文件批复下来了,我得去拿,幸亏遇到了你,不然我今天都要走路去县城了。”李秋雨感慨道。 “林场的车子,约莫两个小时一班,你也可以等下一班车子。”徐清风开口道。 要是实在不愿意走路的话,也只有这种情况了。 但是呢,因为是半路上车,所以没有座位是很正常的,有可能还会很挤。 当然没有坐自行车来的舒服了。 “对了,上次的药材我已经准备好了,明天我去林场,给你。”徐清风想起了什么,对李秋雨说道。 李秋雨嗯了一声。 徐清风想起这短时间跟李秋雨的相处,也是有些怦然心动。 八十年代,还是有很多好女孩的。 不过他们都没啥感情经验,所以都是很朦胧的相处。 知道彼此有好感,却不知道如何更进一步。 ... 聊了几句之后,便哑火了。 半晌后,两人几乎是同时说出了一句话。 “要不我请你去看电影吧。” “要不我们去看电影吧。” 说完了之后,两人都笑了。 好家伙,这默契的不像话啊。 “行啊。”徐清风自行车蹬的更加卖力了。 李秋雨手指轻轻拽着徐清风的衣服角,哼起了歌。 居然是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 这首歌实在是太经典了,杀伤力不要太大。 其实《月亮代表我的心》并不是邓丽君的原创。 而是由陈芬兰在1973年发行的。 只是知名度不够高,4年后,也就是1977年,这首歌经邓丽君重新演绎后,顿时红遍了东南亚。 成为了一代金曲。 此后还有很多的歌手翻唱,但最经典的版本,莫过于一代歌后邓丽君的演唱版本。 “你很喜欢邓丽君的歌?”徐清风好奇的询问李秋雨。 其实这年头的社会风气并不开放,邓丽君的歌曲,一度是被抵制的。 说什么情啊爱的,都是靡靡之音,不正之风。 尤其是在长辈的眼中,更是畏之如蛇蝎。 哪怕到90年代,依然有很多老人抵制这种歌曲。 当然,人的悲喜不相同,喜欢与否,是自己的权利。 “是的,我很喜欢听啊,我还喜欢何日君再来,又见炊烟,都是邓丽君去年发行的歌曲,太好听了。”李秋雨说到这些便眉飞色舞起来。 “是挺不错的,我相信这些歌曲,再过几十年,依然是经典。”徐清风开口道。 当然,内地的歌坛,这个年代,也开始逐渐涌现出了无数的经典歌曲。 八九十年代,是娱乐行业蓬勃发展的时代。 ------------ 第124章 打金手镯 徐清风其实也不是没有想过,等赚了第一桶金,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后,到时候,也可以入局娱乐行业。 不说别的,就是当个文抄公,把后世的那些爆火的歌曲搬到现在,也能赚的盆满钵满了。 这也是来钱最快的方式之一。 想到这里,徐清风咨询了一下李秋雨,现在想要办一个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李秋雨有些意外:“清风哥,你想要创办什么公司啊?” “前期就是经营药材和山货,还有渔业这些,后面等 发展壮大,再涉及别的领域。”徐清风开口道。 “这还挺不错的,如今不需要什么资质,上面是大力支持个人成立公司的。”李秋雨对徐清风说道。 “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认识人不少,可能能帮上一些忙。” 于是徐清风把李秋雨送到了地方之后,等李秋雨拿了文件后,两人又去了一趟办事大楼。 半天的时间,搞定了公司注册。 不过还需要审核,不是一天可以搞定的。 “秋雨妹子,这是你对象?”不少人看着李秋雨和徐清风亲密的样子,都意味深长的笑了。 李秋雨垂下眸子,有些淡淡的羞涩。 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办完了事情,徐清风和李秋雨来到了城里的一家黄金饰品店。 如今的黄金,可没有什么品牌,周大生小生,金五福六福,老庙新庙的... 都是私人作坊。 可以进行黄金回收,加工,也有成品卖。 “小伙子,你这是给女朋友打金器吗?”店老板笑着询问徐清风和李秋雨。 李秋雨连忙摇头:“老板,不是的,我们还不是...” “对,我是给我妈打金器。”徐清风连忙解释道。 他跟李秋雨如今的关系,不适合赠送这么贵重的东西。 等以后若是真的确定了关系之后,那还差不多。 徐清风对自己的老婆,也不会吝啬。 “难得你有这份孝心,你若是自带金的话,加工费是1毛钱/g,你看能不能接受?”老板开口道。 这个价格还算是公道。 老板也是有不小的利润的。 手镯,金戒指,金项链,加起来一百多克。 老板也能赚十几块的工钱。 徐清风拿出了提前准备好的金坷垃。 飞机上的金块和金砖还是算了,拿出来不要吓到老板。 这些都是林毅在飞机里的箱子中找的一些边角料。 但饶是这些,已经足够让老板惊讶不已。 称重了之后,一共是205g。 老板烧融了金坷垃,便开始加工了。 徐清风和李秋雨则是在一旁翻着册子,挑选需要打造的样式。 “这个镯子的样式不错,花纹和造型很简单,而且看上去很美观。”李秋雨看到了一个,给徐清风建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把这个当做了备选,看还有没有更好的。 不一会,他们便选好了。 三金加起来,一共200g。 剩下还有5g,徐清风打了个戒指,送给了李秋雨。 李秋雨连忙拒绝。 太贵重了。 “今天要不是你帮忙,我要办个公司,估计要跑断腿,这个戒指只有5g,你就收下吧。” 徐清风开口道。 “那我也送你一个礼物。”李秋雨看到有一个手串,挺漂亮的,而且是貔貅的,招财。 价格也在300-400。 于是她便掏钱买下了,回赠给徐清风。 打完了金器,两人去看了个电影。 79年,上映了一部现象级的电影。 保密局的枪声。 这电影还是长春电影制片厂出品的,在当时创下了1.8亿票房的奇迹。 要知道,电影票才3毛钱一张。 等于将近有5亿多人的观影人次。 其实80年代的电影票房,都很夸张。 比如说少林寺,牧马人都是1亿多的票房。 无他,这个年代没有啥娱乐方式,电影的数量又少。 而且电影票便宜,每个人都看的起,只要是质量过硬,就很容易创造票房奇迹。 看完电影,徐清风请李秋雨在县城的国营饭店吃了顿饭。 快天黑了,这才把李秋雨给送回林场。 “清风哥,咱们这算是约会吗?”李秋雨微笑着问道。 “算...是吧。”徐清风开口道。 ... 然后小丫头,便迈着欢快的步伐跑回家了。 徐清风回到家,把给何春花的礼物拿出来。 何春花嘴上埋怨着徐清风乱花钱,但嘴上的笑容就没有停下来过。 “爸,这块手表是给你的,五百多呢,不比妈的金手镯便宜。”徐清风又拿出了一块手笔。 “友谊商店的,儿子,能退不?我戴这么贵的手表做啥,我就是一个粗人。”徐和平第一反应居然是想要把手表给退了。 “退啥退,爸,你下乡收山货,要是没有块表,不知道时间那还能行?所以这块表也挺适合你的。”徐清风开口道。 徐和平想了想,也就接受了。 休息的一天,徐清风去县城一趟,给父母送了礼物,捎带着把公司给注册了,还陪李秋雨看了场电影。 挺充实的一天。 看着手上带着的貔貅手串,徐清风也露出了微笑。 厂长闺女啊,换做是前世,他估计想都不敢想。 而今,却是那么的真实,离自己也很近。 第二天,徐清风带着军子到县城的港口,买了一艘渔船。 没想到没有新渔船,倒是有几艘二手的,徐清风询问了军子的意见后,入手了一艘。 因为是二手,所以价格倒是比徐清风想象的要少不少。 只花了1万5就拿下了。 都没有动用徐清风的小金库和卖牛黄的钱。 军子有了船,招募了几个有经验的船员,便兴致冲冲去松花江撒网捕鱼了。 徐清风没有参与,而是去了一趟林场,把几天前清单上的药材,给了李秋雨。 这一次的清单里没有老山参,所以到手的钱只有5000出头。 但徐清风已经十分满足了。 “秋雨妹子,你爷爷还没有回来吗?”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还没有呢,对了,清风哥,我带你去看看你的那个几个店铺吧。”李秋雨想起了什么。 时常的那边,施工期已经到了尾声。 ------------ 第125章 鹰抓兔 因为只有两层 ,加上资金和人手都够,所以工程的进度还是很快的。 不过吧,只是完成了个粗胚,后续还要装修。 从药材市场到林场那边的路也要扩宽过才行。 徐清风的这五间店铺,无论是位置,还是地段,都是整个市场最好的。 处在最显眼的十字路口。 李秋雨还是很够意思的。 把黄金铺位都给了自己。 “你不怕别人说你滥用私权啊?”徐清风笑着问道。 “这还够不着,现在市场的入驻率,低的很,所有的铺位,只卖出去3成,所以,好地段本就是任挑任选的。”李秋雨耸了耸肩。 “都还没有建成,就已经卖出3成了,你管这个叫做入驻率低?”徐清风也是哭笑不得。 一个新事物,刚出现的时候,接受都是有一个过程的。 “我能换几个铺位吗?”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 “清风哥,为什么?”李秋雨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告诉李秋雨,不是这几个铺位不够好。 而是太高调了。 他不想成为大家热议的存在。 “这边角落的这几个铺位就不错,交通也挺方便的。”徐清风走到了一个拐角处。 而且处在通往林场的必经路上。 “清风哥,既然你不想出风头,那我就给你换了。”李秋雨很快也明白了徐清风的所想。 不得不说,徐清风考虑的比她多多了。 她只是想把最好的给徐清风,但忽视了这点。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她此刻也觉出了一些不妙来。 枪打出头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她也是知道的。 “不过还是谢谢你。”徐清风对李秋雨笑了笑。 两人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两人行走到了店铺的尽头。 正打算往回走的时候,就在这时,前方的草地里,突然出现了一只野兔。 “清风哥,你快看,兔子,好可爱。” 林场在大山脚下,也是毗邻长白山的,所以有一些小动物闯入林场的范围,很正常。 除了野兔,还有野鸡野鸭,斑鸠狍子这些等等。 大部分都是一些小动物。 像东北虎,黑熊,野猪这些凶猛的野兽也有。 不过发现了,保卫科都会派人过来予以击退或者击毙。 “我给你抓来好不好?”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 “还是不要了,抓它做什么...就这样看着挺好的。”李秋雨摇了摇头。 “兔兔那么可爱,当然是要抓回家红烧了。”徐清风想起后世的一个梗。 倒是把李秋雨给整不会了。 李秋雨愣了一下,旋而莞尔笑了出来:“有道理,兔肉的确是很美味。” “对了,我以前养过兔子,小的时候,我妈跟我一起养的,那个时候,养兔子是响应林场的号召,基本上林场所有的职工家里都养的,我也吃过几次,味道好像确实还可以,但我吃的是熏兔肉。”李秋雨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徐清风点了点头,当时的确有这一回事。 几年前,基本上农村家家户户也养兔子,但就养几只,不过不是为了吃肉,而是为了响应公社的号召 等兔子长大了,成熟之后,又会把兔子卖给供销社的。 当时徐清风还小,不知道为啥要养兔子,后面长大了才知道,原来他们家里养的这种兔子是长毛兔,而在当时,兔毛是一种纺织的原材料,价格不便宜,农村养兔子,其实是给国家做贡献。 还有就是兔毛的经济效益比较高,养兔子赚钱,所以大家都跟风养。 不过后面纺织厂的原材料不再局限于兔毛,而是选择了价格更为低廉的棉花作为原材料,养殖长毛兔的风口就过去了。 没有之前那么赚钱,自然也就没有人养兔子了。 虽然养兔子也可以吃肉,但其实,长毛兔并不是肉兔,长毛兔的肉不怎么好吃。 这个年代,对吃的不讲究。 也没有后世那么多五花八门的兔子烹饪方法,兔子肉的做法很单一,而且不舍得放调料。 很多人印象里会觉得兔子不好吃,肉有一种土腥味。 像李秋雨吃的熏兔肉,味道还是十分不错的。 但大部分人吃的兔肉,都不会熏制,而是直接煮,方法不对,兔肉当然不好吃了。 不过,东北农村,还有一种吃法,那就是把兔肉和鸡肉鸡肉一起炖,借点鸡味就好吃多了。 聊天的时候,徐清风突然看到半空中出现了一个黑点。 黑点快速的放大,然后一个张大着翅膀的老楞,朝着草地上的野兔飞扑而去。 “遭了,有老楞,这野兔完了。”徐清风连忙喊道。 “老楞是什么?”李秋雨呃了一声。 咳咳...徐清风忘记这个时代没有后世的那些梗了。 瓦蓝蓝的天上飞老楞。 老楞便是老鹰。 “喏,就是那玩意。”徐清风朝着天空努努嘴。 李秋雨很快也看到了老鹰,顿时捂住了小嘴:“是老鹰,我的天,兔兔,快跑啊。” “跑已经迟了,被老鹰盯上,它还能逃走吗?”徐清风摇了摇头。 眨眼间,野兔也发现了不对劲,连忙撒腿就跑。 野兔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几秒钟便跑出了二十米开外。 但还是被老鹰给逮住。 老鹰抓住了兔子,快速的拔地而起,想要离开。 这个时候,从地面飞来了一个石头,一石头击中了老鹰的翅膀。 老鹰惨叫一声,从半空中坠落下来。 没错,出手的自然是徐清风了。 “兔兔这么可爱,你也抓?”徐清风跑过去,把老鹰给逮住了。 当然,这只不过是找借口罢了。 他的目标从头至尾,都是这老鹰。 上次被座山雕给逃走了,他觉得有些可惜。 但没想到这么快,就在林场又遇到了一只老鹰,但这老鹰不是座山雕,而是另外一个品种,金雕。 “清风哥,你怎么打老鹰...”李秋雨看到这一幕,也惊呆了。 “我这不是为了救兔子嘛。”徐清风解释道。 兔子瑟瑟发抖。 它还活着,不过脚受伤了。 “这只兔子,你带回去养吧,这只老鹰我带回去。”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 “只能这样了。”李秋雨看到这兔子惨兮兮的样子,也有些心生怜悯。 ------------ 第126章 买兔子 “一只兔子,太少了,走,我带你去黑市,看看有没有卖兔子的,给你凑个对。”徐清风带着李秋雨去黑市了。 药材市场的工地,离黑市很近,几步路就到了。 这只野兔,可能刚才被老鹰吓的不轻,所以有些乖巧,缩在李秋雨的怀中,一动不敢动的。 徐清风抓着的老鹰,倒是时不时还会挣扎一下。 “给我老实一点。”徐清风在老鹰的头上敲了一下。 老鹰顿时叫了一声。 “清风哥,你是想要养老鹰吗?”李秋雨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跟李秋雨说了上次想要抓座山雕,结果被豺群给扰了的事情。 李秋雨不禁有些捧腹:“就是上次拉到林场的那些豺吗?你们也太厉害了,居然能够猎杀这么多的豺。” “这算啥...”徐清风摇了摇头。 也就是青蟒不能轻易露面。 不然徐清风会让李秋雨知道,什么是长白山里的凶兽。 在徐清风的心目中,凶兽的等级,比猛兽还要高出一个档次。 只有东北虎,才能跟青蟒相提并论。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李秋雨看着徐清风手中的金雕,在她心目中,金雕可要比座山雕可好多了。 座山雕是秃鹫,吃腐肉的,而且秃顶,颜值一言难尽,哪有金雕漂亮。 徐清风看着手中的金雕。 腿上披有羽毛,爪子三趾向前,一趾朝后,趾黄色,爪黑色。 趾上长着又粗又长的角质利爪,内趾和后趾上的爪更为锐利。 看上去便十分威武霸气。 的确要比上次看到的座山雕要更漂亮一些。 正好军子在黑市快要收摊了。 徐清风去拿了个有盖子的竹篓过来,把金雕给放了进去。 军子看到金雕的那一刻,眼睛都亮了。 “老大,你从哪里抓到的金雕,这也太帅了。”军子激动不已。 徐清风告诉了军子刚才发生的事情。 军子不由竖起了大拇指。 二十米开外,一个石头就打了下来,这听起来咋那么玄乎。 不过却又是真实发生的。 “太厉害了,这金雕带回去,要是能驯服,那就帅呆了。”军子跟徐清风一样,从小便渴望着能够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猎鹰。 结果自然只是想想而已。 老鹰本就难寻觅,想要驯服就更难了。 难上加难,别说是东北地界了,就是放眼整个北方,乃至于全世界,也没有多少人能够达成这个成就的。 “这就是那只从老鹰爪子下解救出来的兔子吗?它可真是幸运,要不是遇到你们,这会已经成了死兔子。” 军子也看到了被李秋雨抱着的兔子。 徐清风和李秋雨站在一起,还是很吸引人注意的。 颇有种男才女貌的感觉。 徐清风询问军子,今天市场上有没有卖兔子的? 军子指了指不远处:“老大,你们来的正好,那老头今天抓了好几只兔子,都很漂亮。” 不一会,徐清风和李秋雨来到了老头的摊位前。 果然有几只小兔子。 “你们想要买兔子吗?这几只小兔子带回去养,再合适不过了。”老头也是认识徐清风,当即对徐清风点头一笑。 李秋雨看到笼子里的几只小野兔,眼前一亮,被这些小兔子萌翻了,抱起一只,逗弄了起来,不一会,便被这些小兔子给乐的合不拢嘴。 刚才清风哥说黑市可能有兔子,她还半信半疑呢,没想到还真有惊喜。 也是运气好,老头告诉两人,也就是这几只兔子太小了,没有多少肉,所以才没有卖掉。 不然这个点,早就卖完了。 这小兔子,肉少不好吃,所以大部分人都不喜欢。 要知道,兔子的饭量可是很大的。 一只兔子,一天可以吃不少。 而这又不是长毛兔,养来做啥。 只能养大了吃肉,可兔肉在这会也没有多流行,自然就无人问津了。 老人说直接给徐清风和李秋雨,不要钱。 他还挺有眼力见的,知道李秋雨的身份。 但徐清风怎么会买东西不付钱呢,扔下了五块钱,便带着这些小兔子回家了。 带着几只兔子来到了李秋雨家里,徐清风跟李秋雨在阳台清理出了一个角落,用东西格挡上,然后把兔子给放了进去。 几只小兔子很活跃。 大的兔子倒是有些安静,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加上身上有伤,能活跃就有怪了。 “我怕养不好,照顾不好这些小兔子。”李秋雨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让她不用担心这些,兔子相较于其他的动物,还是很好养的。 吃的东西也很杂,什么野菜野草,还有菜叶都吃。 要是李秋雨很忙,没有时间去给小兔子拔草,这不是还有他吗? 他偶尔到林场来,给小兔子弄一些吃的草料过来就行了。 干草可以多备一些,一次性可以吃很久。 “别看现在这兔子这么小,它们长的很快,不出两个月,就会跟这只大兔子一样大了,而且到时候,这些兔子说不定变成了十几只,二十只...”徐清风告诉李秋雨,兔子的繁殖能力很恐怖。 基本上一两个月就会生一窝。 李秋雨... “到时候那么多兔子,咋办?”李秋雨想想便觉得有些恐怖的说。 “送人,拿去黑市卖了,或者自己吃都是可以的。”徐清风开口道。 这是野兔,味道还是十分不错的。 “我才不吃呢,如果是买的兔子,我觉得可以接受吃,但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兔子,吃了我会很难受的。”李秋雨开口道。 “咳咳,似乎现在想这些有些过早了,等真的繁衍了很多再说吧。”徐清风笑着说道。 李秋雨点了点头。 徐清风看到李老还没有回来,于是问了一声。 “对了,你爷爷呢,李老怎么还没有回来?” 徐清风突然想起一件事情,这段时间都没有看到李老。 距离他好像看到李老已经过去了很久。 似乎从他上次跟李老交易了人参还有那些货物之后,李老便离开了林场。 上次李秋雨说李老是去吊唁朋友了。 不过如今,距离他上次来林场这边,又过去几天,也应该回来了才是。。 ------------ 第127章 驯鹰 不会出啥事情吧。 要知道前世,因为李秋雨的事情,李老便没有撑多久,也撒手人寰了。 对于李老,徐清风还是有些感情的。 这个善良的老人,给予过徐清风很多的帮助。 让徐清风少走了不少的弯路。 “清风哥,我爷爷吊唁完朋友,去林场旁边的牧场散散心了,那牧场也是我们林场的下属产业。”李秋雨开口道。 徐清风恍然,这样啊,那就没啥了。 如今,徐清风卖药材的大部分事宜,跟李秋雨接洽也可以。 不需要李老插手。 “清风哥,我爷爷昨天还打了电话过来,也问了你的事情呢,你们倒是心有灵犀。”李秋雨笑着说道。 徐清风也露出了微笑。 李老也算是徐清风人生路上的一个引路人了,两人都可以算是忘年交了。 要是没有李老,徐清风感觉自己想要在林场这边打开局面,要多花不少的时间和精力。 所以他觉得日常的关心问候还是需要一些的。 “我爷爷说,吊唁完那个战友之后,还是有些难以释怀,意难平,所以打算出去多散心一段时间,让我们不必挂怀。” “牧场离这里远吗?”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不远,一个小时就可以到,就是路有些难走,因为比林场还要更靠近大山,山路十八弯,你懂的。”李秋雨开口道。 那可真是一块宝地了。 聊了会天,给几只小兔子喂了食,徐清风便也告辞了。 他还要回去弄金雕呢。 回去的路上,徐清风便把金雕收入了空间,叮嘱青蟒好好照顾一下这位新来的朋友。 这倒不是说徐清风对金雕有啥偏见。 而是金雕桀骜不驯,不这样,打掉它的自尊,让它低头,便无法驯服它。 这也是驯鹰的一个必经过程。 想要驯服金雕,不是一时半会儿的功夫。 很多人熬鹰把自己送走都有。 徐清风有空间,自然不会把自己送走。 但也要夜深人静进行。 白天还是算了。 回去的路上追上了军子。 “老大,你跟厂长女儿是不是处对象了?”军子也有些八卦。 徐清风笑笑不说话。 算是默认了。 这两天,他跟李秋雨的进展还是有点快的。 不过吧,感情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干柴烈火。 拖拖拉拉的,也没有意思。 如果没有看对眼,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擦出火花。 “老大,你这也太厉害了,那可是厂长的女儿。”军子那叫一个激动。 “你老大我很差吗?我才不管是什么厂长不厂长的女儿呢。”徐清风开口道。 这也是实话。 “老大,你的金雕呢?怎么没见了。”军子看到徐清风没有把金雕带回来。 徐清风随口说了一句,飞了。 军子也就没有多说啥,只是觉得有些可惜。 “没准过几天,又飞回来了呢?”徐清风卖了个关子。 军子自然是不相信的。 飞走的金雕,咋个可能再回来。 回到了家里,徐清风发现哥哥嫂嫂已经回来了。 今天晚上的晚饭有点丰盛,因为李如月的两个哥哥在。 家里来且了,可不得好好招待一下。 铁锅炖大鹅,猪肉炖粉条,鲶鱼炖豆腐,小鸡炖蘑菇。 除了这些经典的炖菜,何春花还用鲫鱼打了个汤。 八十年代的时候,鲫鱼挺不受待见的。 相较于别的鱼来说,鲫鱼的个头比较小,小不说,而且刺还贼多。 所以,地笼里每次有鲫鱼,最后肯定是剩下带回来的。 换做是别人,可能直接就给家里的鸡鸭鹅吃了。 也不算是浪费。 但在何春花的眼里,却例外。 “鲫鱼有啥好吃的,刺那么多。”起初,徐和平有些不理解。 但何春花告诉徐和平,只有厨艺不精的人,没有垃圾食材。 不会烧的人,你给他熊掌,他也能烧出黑暗料理。 用她的话说,她可以把不受待见的鲫鱼,变成餐桌上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 当然,何春花也做到了。 如今鲫鱼汤,出现在徐家的餐桌上频率还挺高的,而且很受欢迎。 鲫鱼的肉出奇细腻,味道十分纯粹,所以很适合红烧和炖汤。 古代便有一句诗词来形容鲫鱼汤的鲜美,今朝尝得君家味,一勺清汤胜万钱。 端上桌之后,这碗鲫鱼汤,可谓色香味俱全。 李如月的两个哥哥,都是憨厚老实本分的庄稼人。 徐清风跟他们聊了一会,觉得他们还有些拘束,过几天应该就不会了。 明天便可以让他们跟着去林场那边,帮着徐秋生夫妇两打下手了。 军子也可以抽出身,去招募船员,开始捕鱼大业。 一切都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徐清风告诉大哥,半个月的期限已过,所以他们可以放心的去林场那边单干了,虽然他买了店铺,但还未交付和装修,所以徐秋生可以先在林场租个房子住。 以后等店铺装修好了,再搬到新店铺的二楼去住。 徐秋生点了点头。 吃饱喝足后,徐清风便回房间,迫不及待的去空间找老鹰谈人生和理想去了。 此时,金雕已经被青蟒收拾的服服帖帖。 其实大部分的蛇,都是老鹰的盘中餐。 但青蟒太大了,大到可以一口吞掉金雕。 所以反客为主,让金雕有些瑟瑟发抖起来。 蛇之大...一锅炖不下。 看来没有所谓的天敌,还是要因情况而异的,徐清风嘀咕道。 接下来,他开始了漫长的熬鹰之旅。 空间的流速下,金雕慢慢支撑不住了。 后半夜的时候,金雕终于服软,认输。 徐清风麾下,再添一员猛将。 不过他暂时不打算让金雕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而是跟青蟒一样,作为自己的一张底牌,这样最好。 进山的时候,再让它们出现。 一夜无睡,徐清风第二天直接赖床,睡到了午饭时分。 何春花听着房间里传来的鼾声,也没有叫徐清风起床。 这孩子这段时间是有点累。 如今倒是可以偷下懒了。 她自然不会去打扰。 在家里玩了一天,第二天,徐清风闲不住了,又喊上大憨二憨,打算再次进山。 大憨二憨也正有此意。 ------------ 第128章 孤个子猪 “老大,我正打算去找你呢,没想到我们想一块去了。”大憨对徐清风开口道。 没想到大憨二憨都已经准备好了。 这让徐清风有些懵,怎么回事? 他们这默契有点强啊。 “大憨二憨,清风,你们...真要去山里打野猪吗?我看那野猪的个头不小,要不,还是算了吧,庄稼被吃了一点就吃了...”徐郎中开口道。 这信息量有点大啊。 “徐爷爷,你放心吧,没事的,我们连黑熊都打死了,还怕野猪不成?”大憨拍着胸膛说道。 徐郎中听到大憨这么说,也没有再多说啥。 的确,大憨二憨就是人形暴兽,该担心的应该是野猪才是。 “等等,大憨,你们种的菜被野猪给吃了?”徐清风通过大憨跟徐郎中的对话,好像猜出了一些。 大憨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颇有些气愤。 “可不是!我前段时间,趁着打猎回来休息那几天,栽了一些菜苗下去,然后没想到昨天去看的时候,发现被野猪给拱了。” 想到这里,大憨便觉得很气。 这野猪也是太岁头上动土。 活得不耐烦了。 这不,两兄弟打算进山找罪魁祸猪,用猎枪和斧头,跟它好好理论一下。 刚才如果徐清风不来的话,两兄弟也是打算去徐清风家里找他的。 “哈哈,这还真是想一块去了,既然这野猪吃了你们的菜苗,那肯定是不能坐视不理的,走,咱们去打野猪。”徐清风喊上两兄弟。 他只是打算去打猎,不论打什么。 如今有了目标,那还是不一样的。 “大灰,靠你了,找到那只祸害菜地的野猪。”徐清风对大灰说道。 大灰汪汪叫一声,好像在说包在它身上了。 很快,徐清风跟大憨二憨,来到了菜地,查看了一下被野猪破坏的情况。 他好像也明白刚才徐郎中的担心了。 这担心并非是多余的。 从地上的脚印大小和深浅,可以推测出一些。 这野猪的个头的确有点大。 大灰嗅了嗅地上的一些气味。 很快,便朝着一个方向追踪而去。 徐清风跟大憨二憨说了一些他的猜测。 打猎是跟野兽搏命,所以不能掉以轻心。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老大,这野猪不会是孤个子猪吧?” 大憨咽了咽唾沫,开口道。 生活在长白山脚下,不会打猎,也都知道一些野兽的知识。 因为你不进山,野兽也是会下山,到村里来打秋风的。 每年都会这种情况发生。 不知道这些知识,是不行的。 如今,在长白山地带,猛兽如云。 猫科动物里,有东北虎,东北豹和猞猁。 犬科有豺,狼,狐狸。 这些都是丛林杀手。 而在猫科犬科之外,那就当属野猪最为勇猛了。 很多人都对野猪的战斗力有错误的评估,认为野猪不就是野外的猪,能厉害到哪去。 但其实这大错特错了。 野猪的战斗力,可比家猪要猛上很多倍。 “大憨,你怕孤个子猪?”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大憨连忙摇头:“怎么可能,我怎么会怕孤个子猪。” “孤个子猪,比黑熊还要难对付。”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这可不是徐清风瞎说的。 长白山一带,一直流传着一句话,一猪二熊三老虎。 当然,也有很多人不认可这个排行,觉得野猪怎么可能排在黑熊还有老虎前面。 但那是他们没有看到过东北的野猪王,实力有多么的恐怖。 甚至还有从北边西伯利亚流窜过来的大野猪,在这种体重超过一吨的野猪面前,黑熊,东北虎都是弟弟。 成年东北虎,最多也就600斤。 两个东北虎,都没有一头西伯利亚大野猪大。 野猪战斗力排名第一,不是没有道理的。 长白山的孤个子猪,虽然没有那么大,但战斗力同样十分彪悍。 很快,大灰便在山林里,找寻到了野猪的脚印。 从始至终,都只有一头野猪。 徐清风觉得,这八成就是孤个子猪了。 不过吧,以他们三的战斗力,加上有猎枪什么的,还有大灰和猞猁帮忙。 对付这孤个子猪,应该也没有太大的问题。 “老大, 野猪的脚印到前面便消失了,不远处有一个山洞,你说,野猪会不会躲在山洞里?”大憨分析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走,咱们先上树,然后让大灰去把孤个子猪引出来。” 这也是最为稳妥的办法。 野猪不会爬树,他们三先天便处于不败之地。 至于大灰,以它现在的实力,野猪可追不上它。 所以徐清风他们丝毫不用担心大灰的安全。 很快,徐清风和大憨二憨各自找了一棵大树爬了上去。 长白山,就是树多。 而且高大挺拔。 他们挑选的都是那种需要两个人合抱才能抱住的参天大树。 这种树,哪怕是野猪王也撞不倒。 OK了之后,徐清风对大灰发号施令。 大灰很快来到了野猪洞口,抬起了腿,在洞口撒了一泡尿。 撒尿完毕,大灰对着洞口狂吠起来。 这嘲讽属性拉满了。 徐清风在树上差点没笑出了声。 犬科动物,撒尿是标记领地的行为。 而对着洞里叫,则是赶人,哦不,赶猪。 大致意思是,野猪你小子这洞不错啊,狗爷我看上了,识相的话,赶紧滚,不然别怪狗爷我不客气。 洞里的野猪傻了,什么情况? 被一头狗欺负上门了? 不是,这狗是疯了吗?它怎么敢的。 野猪也是个暴脾气,当即冲出了山洞,哼哼唧唧的。 大灰当着野猪的面,又撒了一泡尿。 这可把野猪给气炸了。 好好好,还敢当面挑衅?今天就要你变成死狗。 ... 徐清风和大憨二憨也看到了洞口的大野猪。 这体型,是比寻常的野猪要大上不少。 妥妥500-600斤+了。 堪比东北虎。 “是孤个子猪,准备战斗,等大灰跑了之后,咱们便火力压制。”徐清风吩咐道。 野猪猪狠话不多,朝着大灰便发起了冲锋。 大灰撒腿就跑。 野猪更气了,你这狗,刚才不是很嚣张?现在怎么跑了。 吼吼... 野猪猪蹄猛力踩在了洞口一块石头上,把石头给飙飞了出去好几米。 ------------ 第129章 破甲 “大灰这也太牛了,哈哈,没想到这野猪这么快就上钩了。”大憨压低了声音说道。 “嘘,别说话了,会暴露目标。”徐清风连忙嘘了一声。 无论什么时候,攻其不备,出其不意的效果都是最好的。 大憨连忙捂住了嘴。 但脸上依然还是十分激动。 如果没有大灰刚才的一系列骚操作,他们想要强攻野猪所在的山洞,还是会有一些棘手的。 这是在深山,也没法放火,逼迫野猪出来。 到处都是枯枝烂叶,要是放火的话,很有可能会引发山火。 那就不好了。 如果他们距离洞口太近,以身做诱饵的话,又太危险了。 他们可没有大灰那奔跑速度。 大灰在前面狂奔。 野猪在后面追。 很快,便来到了徐清风他们埋伏的几棵树前面。 徐清风把大灰放了回去,然后举起了手中的98k,瞄准了野猪硕大的猪头。 砰的一声,子弹飞出,落在野猪的猪头上。 野猪奔跑的身形一歪,往旁边倒下去。 不过徐清风这枪虽然命中了野猪的头部,但却只是擦着耳朵边,打掉了野猪的一边耳朵。 并没有造成致命伤。 奔跑中的野猪,本就难瞄准,能打中就已经很不错了,更别说打中头部了。 大憨二憨刚才都没有开枪,他们还是对自己的枪法有点自知之明的。 刚才他们跟徐清风商量好,徐清风打中了,他们再开枪。 这样的话,命中的概率更高一点。 他们手中的猎枪是散弹枪,覆盖面还是很大的。 说时迟,那时快,很快,大憨二憨手中的猎枪也开火了。 但下一秒,大憨二憨都目瞪口呆。 因为他们虽然命中了孤个子猪,但居然没有破了孤个子猪的防御。 就离谱。 要知道这可是猎枪啊。 猎枪虽然威力小,但也是枪啊。 怎么可能! 徐清风刚才拿枪,让野猪有些懵,但野猪很快也反应过来,遭到埋伏了。 它立马想要往回跑。 想要逃回山洞。 猪的智慧是很高的,尤其是野猪。 能够在动物界排在前五。 它甚至都不关心子弹是从哪来的,但它只知道一点,要是现在不逃的话,那肯定就要死在这里了。 巨大的死亡恐怖,笼罩了它的猪脑。 徐清风下一秒,打的是野猪的前蹄。 砰,野猪腿部中枪,脚下一个趔趄,抛飞出去。 与此同时,大灰也折返回来,撕咬住了野猪的后腿。 野猪后腿乱蹬着。 大灰连忙跳开,躲避野猪的飞踢。 “大灰,快走开,你不走开,我们都不敢开枪。”大憨和二憨麻了。 猎枪覆盖面这么大,他们打中野猪,大灰肯定也会收到波及。 不过徐清风就没有这个顾虑了。 他很快开了第三枪。 这次依然瞄准的是猪头。 砰,野猪发出惨叫。 很快,便不动弹了。 “老大,你打中要害了,太好了。”大憨和二憨连忙下树,端着猎枪,朝着野猪走去。 “先别过去,我再补一枪,野猪很狡猾,可能在装死。”徐清风喊住了两人。 没有必要冒这风险。 因为以前就出现过这种情况,但不是面对野猪,而是面对狐狸,还有狼这些野兽。 还是他们村发生的事情。 血的经验和教训。 何春花和徐和平小的时候,跟徐清风当故事讲来听的。 说他们村里上一辈有一个猎人,经验丰富,然后每次也都小心谨慎,但唯独有一次,在狩猎一头狼的时候,一枪打中后,疏忽了,没有查看狼是不是真的死了,于是便上前,结果被垂死的狼,反咬一口,咬在了脖子上。 一人一狼同归于尽了。 徐清风小的时候,还挺不理解的。 一个小心谨慎了一辈子的猎人,一次疏忽就死了。 这是不是故事? 但徐和平说,千真万确。 有的时候吧,就是这样。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往往不起眼的一件小事,便能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所以,小心驶得万年船。 大憨二憨虽然觉得老大有些小题大做了,但听到老大这么说,还是乖乖的站在了原地,没有再动。 徐清风也下了树,拿着枪,走到了距离野猪十米开外,然后补了一枪。 下一秒,野猪居然真的动弹了一下,然后彻底没有了动静。 “好家伙,这野猪还真是在装死啊。” “它刚才又动了。” “老大,你真是神了,你怎么猜到的?” 大憨二憨看到眼前的一幕,对徐清风越发的崇拜起来。 “我没有猜到,只是觉得,应该怎么做,稳妥一点。”徐清风告诉两人。 前人的经验,总没有错。 “现在可以过去了,这野猪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徐清风告诉两人。 “我们的猎枪,居然不能破防这野猪,只有老大的98k才可以。”大憨看到野猪身上的伤势,都是98k打出来的,猎枪是真的没有一点伤害。 对此,他也麻了。 “都说在山林里生活多年的老野猪会挂甲,我以前还以为是假的,但今日一见,名不虚传。”徐清风看着野猪身上油光发亮的鬃毛和皮肤,感慨道。 “老大,什么是野猪挂甲啊?”二憨有些不解的问道。 “以前我听我爷爷说过,山里的野猪,会用自己那又长又粗的獠牙,找到一棵大松树,戳破松树皮,然后去蹭树,这样的话,松树的松脂就会流淌到它们的身上。”徐清风跟二憨解释道。 野猪身上涂抹了一层松脂,变得皮糙肉厚了。 这还不算完。 这只是第一层甲,有的野猪还有第二层甲。 涂抹了松脂之后,有些野猪会再跑到沙粒地上去打滚。 浑身沾满了松脂,加上沙粒。 这便是野猪的二层甲。 长年累月的这样操作,野猪的身体,便会沾满了厚厚的松脂和泥土。 坚硬无比,仿佛挂着一层厚厚的铠甲,这就是所谓的 的“野猪挂甲”。 野猪挂甲,虎狼难伤。 东北虎看到这种挂甲的野猪,都会绕路走,因为很难干死。 如果真要拼的话,还有可能被野猪给一换一,那就太亏了。 大憨二憨恍然,好家伙。 这野猪挂甲,也太牛了。 ------------ 第130章 牧场 “再牛,还不是被老大给打死了。”大憨嘿嘿一笑。 几人看着地上的野猪,也是面露轻松。 “我们把这猪给弄回去吧。”大憨二憨就地取材,砍了一根碗口粗细的木头,打算把这野猪给合力扛回去。 这孤个子猪太重了,如果是普通的野猪,他们直接放在肩膀上扛回去就是。 但这猪足足有寻常猪两倍大小,所以需要花一些心思,才能弄回去。 回到家,徐郎中看到他们抬回来的孤猪,那叫一个惊讶。 好家伙,这孤猪还真叫他们给弄回来了。 “你们怎么做到的,这可是挂甲的孤猪啊。”徐郎中心中震撼不已。 大憨和二憨把狩猎孤猪的全过程告诉了徐郎中。。 猎枪的确是难以破防孤猪。 但再厚的防御,也抵挡不住改装过的98k。 这玩意可是狙击枪。 穿透力和杀伤力,比猎枪要大上不少。 所以才能把孤猪给弄死了。 徐郎中恍然。 第二天,徐清风把孤猪给拉到了林场去卖了。 卖了孤猪,徐清风去李秋雨家里查看了几只小兔子,状态还是很不错的,那只受伤的大兔子也恢复了一些。 看完了兔子,徐清风和李秋雨聊了会天。 聊天的内容,基本上也是围绕着事业方面。 听说徐清风打算在药材市场,长足发展,李秋雨也比较支持,这长白山的药材市场,未来是一个蓝海。 “清风哥,你打算开药材店?这挺不错的,不过药材生意,竞争还是比较大的,如今也有很多人从事这个行业。”李秋雨担心的是,供货的问题。 徐清风让李秋雨不用担心这,他可以进山采药啊。 咳咳...当然,进山采药只是幌子,真正让徐清风立于不败之地的便是空间的存在,以空间的流速,可以量产很多药材。 只是这药材不可能凭空出现,所以徐清风也想好了,回头得弄一块地,承包用来种植药材。 当徐清风把这个想法说了之后,没想到李秋雨还真给了一个很好的建议。 “对了,清风哥你如果想要买一块地种植药材?那我爷爷现在在的那个牧场位置就挺不错的,而且是我们林场下属的,你如果想要的话,稍微运作一下,林场这边没啥问题,其实牧场这些年都在亏损...林场早就想要转换经营模式了,但只有承包权,因为现在市场经济也是在试行,咱们也只是摸着石头过河。”李秋雨突然想到什么,对徐清风开口道。 徐清风听了这话眼前一亮。 这可以啊。 他上次就觉得李老所在的那个牧场环境好。 靠近大山,最适合用来种植药材。 说着李秋雨拿来了地图,在地图上圈了一个位置:“这就是牧场所在的地方。” 说着,李秋雨来到了家里,用家里的座机电话,给在牧场的李老打了个电话。 牧场那边也是有座机的。 各种硬件设施,都十分齐全。 嘟嘟...电话过了好一会,才有人过来接通。 是牧场那边的电话员。 李秋雨跟报话员说要找他爷爷。 对方知道了之后,让李秋雨别挂电话,他马上去喊李老过来接听电话。 约莫一分钟后,李老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不过这声音听起来,有些憔悴。 似乎情绪有些不高。 但听到孙女给他打电话,李老还是很高兴的,询问李秋雨打电话做啥,是不是想他了。 李秋雨寒暄了几句,关心着爷爷的身体,然后跟他说了徐清风打算租一块地,用来种植药材,牧场那边好像很适合。 李老爽朗的笑声从电话那头传来:“我就知道,宝贝孙女打电话,肯定是有事求我这个糟老头子,八成是为了情郎...” 李秋雨连忙捂住了听筒,左右看了一眼,确认徐清风没有听到之后,这才松了一口气,羞红着脸:“爷爷,不要瞎说,没有的事。” “好好好,没有的事,你把电话给清风,我亲自跟他谈吧。”李老开口道。 不一会,徐清风也来到了电话前。 “李老,好久不见啊,近来可好?”徐清风问候了一声。 “哈哈,一切都好,能吃能喝的,就是我这一把老骨头啊,怕是也没有多少日子了,以前的朋友兄弟,一个个都抛下我走了,哎,想起这些,心里便不是滋味。”李老叹息一声,开口道。 徐清风让李老节哀。 人生老病死,都是不受人控制的。 李老的声音的确相较十天前,有些略显憔悴。 “刚才我听秋雨说了,你想要种药材?牧场这边倒是不错,环境清幽,就是太靠近大山了,经常会有山上的动物到这里来,林场有保卫科,好几个保安在这边守着呢,你如果打算要在这里种植药材,那也要注意这一点。”李老还是十分为徐清风着想的。 换做是别人买下了林场,他才不会多说什么呢。 管他的死活。 “李老,安全问题你不用担心,你忘了我的身份了吗?”徐清风笑着说道。 李老拍了拍脑袋也笑了:“哈哈,倒是忘了,你是一个猎人了,山里的野兽,那不都是你的菜吗?” 徐清风嘿嘿一笑。 可不咋地,要是山里的野兽,下山到牧场来,还免去他上山狩猎了呢。 直接在牧场就可以狩猎。 “那我就没有顾虑了,你上次捡漏牛黄和卖人参的钱也够承包这牧场了,要是不够的话,也可以打欠条,反正是林场的产业,我这点面子还是有的。”李老霸气的说道。 徐清风哭笑不得,谢过了李老。 很快,李老便邀请徐清风去牧场一趟。 因为牧场这几天还真遇到了一点麻烦。 当然,对牧场来说是麻烦,对徐清风可能就不算麻烦了。 徐清风对此也有些不解。 很快,他便知道了李老话的含义。 原来是牧场那边,这两天被一个狼群袭击了。 这狼群的数量大概在30头左右。 徐清风跟李老聊完了,把电话又给了李秋雨。 李秋雨也从刚才徐清风和李老聊天的片段,得知了牧场被狼群袭击的事情。 ------------ 第131章 援手 知道了这情况,李秋雨顿时关切的询问她爷爷:“爷爷,你怎么不告诉林场这边啊,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昨天晚上...爷爷,你没受伤吧?不行,我要过来,我怎么听你声音,有点不太对劲。” 李老刚才说话的时候,期间会夹带一声咳嗽。 “你这小妮子,放心吧,爷爷我没有受伤,咳嗽声...就是前几天晚上没有盖被子睡,可能感染了一些风寒,我这边有感冒药,我等会就去吃药...放心吧,嗯,没事...睡一觉就没事了。” 牧场这边,李老应付着孙女的各种问答。 ... 不过李老还是低估了李秋雨的决心。 约莫一个小时后,徐清风和李秋雨便从林场乘坐鹿车,出发前往牧场所在。 徐清风其实也不想带李秋雨去的。 但小丫头,听到爷爷生病了,那叫一个着急。 还从林场的医院拿了不少的药品。 “我小的时候,便是爷爷奶奶带大的,我爸妈永远都是工作工作工作...所以我跟爷爷奶奶的关系比跟我爸妈亲...奶奶去世后,我就只剩下爷爷了,清风哥,你能理解我吗?”李秋雨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父母在,家就在,父母不在,人生便只剩下了归途...” 这句话便可以概括所有儿女对于父母长辈的心情。 “清风哥,你概括的真好。”李秋雨乐了。 “放心,李老肯定会长命百岁的。”徐清风开口道。 前提是李秋雨不出事。 因为前世的时候,李秋雨遭逢意外,很快李老便郁郁寡欢去世了。 李秋雨去过牧场,所以一路上便是她指路。 从林场此去牧场,大概1个小时。 倒不是说距离有多远,而是山路难走。 牧场的位置更偏僻。 不过这山路,对马鹿来说,倒是不成问题。 下午的时候,他们便来到了牧场。 徐清风也见到了李老。 李老看上去的精神状态,比十天之前,更加的萎靡。 脸上看上去也没有多少精神。 可能是这两天没有休息好,加上感冒的缘故。 “爷爷,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李秋雨心疼的看着爷爷。 爷爷比她想象的气色还要更差一点。 “没事,你要知道,狼群都是昼伏夜出的,它夜里来袭击牧场,那我能坐视不理吗?”李老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对众人笑了笑。 李秋雨白了爷爷一眼:“你现在的黑眼圈,都比得上咱们国家的国宝大熊猫了。” “哈哈。”李老也乐了。 爷孙两对话还是很欢乐的。 李秋雨询问他爷爷吃了什么感冒药。 得知牧场并无感冒药之后,她也是无语的摇了摇头,于是把带来的药,给李老吃了。 剩下的药,则补充给牧场这边。 爷孙两叙旧完,徐清风也跟李老打了招呼。 “我真的没事,清风。”李老看着徐清风和大憨二憨,有他们的加入,牧场这边的安全问题,他也不用担心了。 “李老,不管有事没事,你现在最重要的是去休息,确保睡够6个小时。”徐清风开口道。 如今李老的身体已经不是年轻时候了。 还能那么折腾。 “我老了,不服老不行啊,想我年轻的时候,在侦查科,出任务的时候,最长的记录是3天3夜没有睡觉。”李老开口道。 徐清风也没想到李老年轻的时候,居然还是个侦察兵,顿时对李老肃然起敬。 上过战场的老兵,都是这个时代最可爱的人。 李老去睡觉前,把林场这边负责安保的保卫科林队长和徐清风相互引荐了一下。 得知徐清风打算承包牧场之后,林队长更加热情了。 牧场承包之后,他们便可以解脱了。 在牧场这边,相比于在林场保卫科,二者的差距还挺大的。 谁都想要在林场那边。 工作清闲,而且安全。 而在牧场这边,是要时刻神情紧绷着的,随时都会跟山里的野兽打交道。 所以,要是牧场被承包的话,他们也算是解脱了,能不对徐清风热情吗? 不过此时徐清风还未接手牧场,所以他们还是要站好这最后一班岗的。 “林队长,还有各位保卫科的干事们,刚才李老爷子也介绍了我的名字,但对我我职业,你们估计还有些陌生,实不相瞒,我还有我的两个兄弟,我们都是猎人,所以这次来,我也是来帮你们铲除那些袭击牧场的狼群的。” 徐清风开口道。 “当然,我们兄弟初来乍到,对牧场这边的情况两眼一抹黑,还需要你们协助,毕竟你们在这里待的久了,对牧场更为熟悉一些。” 对方表示这些都是小问题。 如今牧场还未易主,守卫牧场是他们的职责。 所以徐清风他们的到来,也是帮他们其实。 “哈哈,清风老弟,我本来也是打算今天让你参与猎狼行动的。” 林队长爽快的说道。 李老在之前便跟他们说过了徐清风的战绩。 所以他们也都十分期待徐清风他们的到来。 此时看到徐清风还有大憨二憨两个壮汉,他们也是心中大定。 就大憨二憨这身板,天生便是当猎人的料。 徐清风几人的加入,让牧场的这些保安,仿佛吃了定心丸一般,有徐清风他们在,便是牧场的主心骨。 别说,还真有这种感觉。 尤其徐清风马上便要接手牧场,所以此时俨然是牧场的半个主人。 “林队长,跟我说说狼群的情况吧。”徐清风询问道。 林队长点了点头,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全部都说明白了。 他们人手不够,基本上处于防御的状态。 狼群大概有30+。 具体有多少,他们真的不太清楚,因为狼群是夜间侵袭,保不齐黑暗中还有狼没有现身。 最初是前天夜里,一个牧场的工作人员发现的。 牧场除了他们几个保卫科的干事外,也有不少的员工。 这个牧场虽然是林场下属,但面积还挺大的,足足有一千亩的范围。 一半是山林,一半是草场,还有几十亩的耕地。 但这么大的范围,牧场养殖的动物却很少。 只有100+的羊,20+的牛,还有十匹马。 猪也有二十头。 简直少的可怜。 ------------ 第132章 设伏 后世哪怕一个养猪场的规模,都比他大不少了。 当然,不是规模这么小的话,徐清风想要几万块钱拿下来,也不可能。 就这么多土地的承包价格,便很贵了。 70年承包价格,打包几万块,相较于后世来说,简直白菜价。 哪怕换算成这年头的钱,其实也挺便宜了。 一个牛黄换来的牧场。 嗯哼... 徐清风很快也摸清楚了牧场的大致情况,基本上每年都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此前徐清风以为只有冬天,大雪覆盖山林,动物找不到吃的会这样。 但没想到,春天也有这种情况发生。 其实很简单,山里的野兽为啥下山,便是因为山里找不到食物,填饱肚子,为了果腹,当然就会下山,来牧场偷羊吃。 也不仅仅是牧场会这样。 靠近大山的村子都会有类似的情况。 而且这种情况在大雪的灾年,尤为常见。 李老告诉徐清风,因为太靠近大山,所以这牧场每年都会因此而损失不少。 这也是为什么,牧场的规模无法扩大的原因之一。 因为无法解决这个隐患。 如果养殖很多动物的话,那岂不是给那些野兽做好? 一来二去,牧场这边的负责人也懒得上心了。 做的好,没有实质性的奖励,顶多口头夸奖几句。 但要是做的不好,保不齐就丢了饭碗。 这种情况下,谁还愿意去折腾呢? 这也是体制内的一个弊端。 偏保守,也可以说是不思进取。 很多地方都是一样的。 只想图安稳,不会为牧场以后考虑。 如果徐清风以后打算接手牧场,这个问题,也会转移到徐清风的身上。 徐清风对此,也有了心理准备。 当然,对于牧场众人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徐清风这边,似乎不算什么。 因为他可是有青蟒小弟在的。 还有金雕,大灰,猞猁。 徐清风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居然有了一群如此给力的动物小弟。 当然,只是对付狼群的话,都不需要青蟒和金雕出马。 大灰和猞猁就可以。 “徐哥,既然你来了,那我们要怎么对付这狼群,都听你的。”林队长表了个态。 徐清风跟李老,李秋雨爷孙两的关系,这段时间,林场的人都看在眼里。 尤其是李秋雨,这可是厂长的闺女。 以后林场那边新建的市场,也都是她掌管的。 可以说是位高权重。 现在明眼人都知道,李秋雨和徐清风的关系暧昧。 没准过不久就成两口子了。 所以大家伙都把徐清风当成林场的女婿来看待。 妥妥的大腿。 “昨天晚上,狼群袭击了羊圈,并且发生战斗...走,带我去羊圈看看。”徐清风对林队长开口道。 “徐哥,这边。”林队长在前面带路。 几人朝着羊圈走去。 一路上,林队长也跟徐清风说了一些他们跟狼群交战的细节。 徐清风听了个大概,不过有用的信息不是很多。 原因还是他们是处于防守的一方,只是打退了狼群的进攻而已,并没有追击。 所以得到的狼群信息也少的可怜。 “狼有啥好怕的,30头狼,你们保卫干事也有6人,还有林场的员工,这么多人,还有枪,居然只是防守...”大憨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林队长几人哭笑不得。 不是每个人能力都那么突出的。 徐清风清了清嗓子,让大憨不要说了。 他们都是拿工资的,犯不着跟狼拼命。 “保全自己,保护牧场的资产,就可以了,他们的责任是护卫牧场,而不是猎杀狼群。”徐清风开口道。 林队长等人全部都感激的看了徐清风一眼,还是徐哥懂他们啊。 杀狼不是功劳。 保住了牧场的这些羊,才是功劳。 当然,这些大憨和二憨不明白。 徐清风也没有多说啥。 “徐哥,昨天晚上我们打死了好几只狼!”林队长让牧场的工作人员,把羊圈一脚,打死的狼给抬到了外面的地上。 狼身上,都有好几个子弹孔。 大灰和猞猁看到这狼的尸体,全部都凑了上去,闻了闻味道。 “这狼好瘦啊,还不如大灰壮。”大憨看了看地上的狼,又看了看大灰。 “现在开春,经过漫长的冬天,狼不瘦才怪呢,冬天山里的猎物可不好抓。”徐清风开口道。 他看了看这些狼,林队长他们就这么扔在一旁,难道他们不知道狼肉是可以吃的? 狼皮也是可以卖钱的? “牧场呢,有什么损失?”徐清风好奇的询问林队长。 “死了三头羊,狼的数量有些多,难免会有伤亡。”林队长开口道。 “这三头羊,回头可以解刨了,肉用来吃,至于这狼,狼皮也是可以卖钱的,多少可以填补一些损失。”徐清风对林队长说道。 “好的,徐哥,既然你这么吩咐,那我马上安排人去做。” 林队长当然知道狼可以卖钱,但他没有这个权力去操作。 李老觉得没有彻底解决这狼的隐患,所以也没有处理这死掉的狼。 徐清风蹲下来,查看了一下野狼。 长白山这边,如今还挺常见的。 典型的东亚灰狼。 也是中华田园犬的老祖宗。 从某些特征上,还是能看出二者的一些联系的。 就是这狼,看上去有些凶神恶煞,哪怕死掉了也一样。 不像田园犬,温顺可爱。 牧场的员工很快把羊还有狼的尸体拖去处理了。 而徐清风则是把所有的保卫科干事和大憨二憨喊了过来,围成一个圈,开会。 部署一下,今天晚上的战斗事宜。 “狼昼伏夜出,白天基本上不会来,所以今天晚上,才是重中之重。” 徐清风分析道。 “老大,我有一个问题啊,你怎么断定,狼群还会来?它们前天和昨天失败了,还被打死了几头狼,很有可能知难而退了也说不定。”大憨问了一声。 “大憨,可以啊,现在会思考问题了。”徐清风听到大憨的话,有些高兴的说道。 这两兄弟变化还挺大的。 如今已经不像是此前那么头脑简单了。 ------------ 第133章 人狼大战一触即发 “正是因为狼群在牧场吃了亏,才会想要在这里找回场子,这也是狼的一个天性,眦睚必报,不肯吃亏,我断定,今天晚上的战斗可能规模比昨天还要大。”徐清风开口道。 李秋雨在一旁听,听了徐清风的话,也有些紧张起来。 “风哥,要不我们把狼群和牛转移了?去林场暂避风头?”李秋雨提议道。 “不战而退,那怎么可以,我还打算全歼这些狼群呢。”徐清风摇了摇头。 “我支持徐哥,这些狼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前天,昨天我们都把它们打退了,多来一次,又有何惧?。”林队长表了个态。 其余人也纷纷附和。 这个年代的男的,都是血气方刚的。 与天斗与地斗,与野兽斗,其乐无穷。 “没错,队长,徐哥,我们昨天晚上,已经打死了好几头狼,剩下的那些狼,仓皇逃走,再来也是一样的。” “要不是队长拦着我,昨天晚上我都打算冲出去,跟狼群大战三百回合了。” “哈哈,你就吹吧,今天晚上看你怎么圆。” “吹啥吹,我说的都是真的。” ... 被几个保卫科的干事搅和了一下,气氛倒没有刚才那么紧张了。 林队长也露出了微笑,不过吧,他的眼里,也有些担心。 “徐哥,擒贼先擒王,其实破狼群的办法也简单,那就是找出狼王,我昨天晚上想要找狼王,但没有找到,如果你有办法,能找到狼群里的狼王,这狼群的威胁就少了一大半了。”林队长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林队长,你的建议很好,这也是我想的,咱们两,倒是有些不谋而合呃了。” 狼是一种很记仇的动物,狼群的智慧和大脑,便是狼王。 可以说,狼王不退,狼群便会一直袭扰。 “我来分配一下任务,刚才我观察了一下牧场的地形,羊圈在这,牛棚在这,我们的住处在这...”徐清风用一根木炭在地上画了几个圈。 “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倒三角,这种地形是十分适合布置火力的。” ... “所以,咱们只要在这几个点位上,埋伏好人,先把狼群放进包围圈,然后出击,嘿嘿,狼群不就被包饺子了?” 徐清风说完之后,所有人都是眼前一亮。 对啊,这么一来,只要狼群敢进来,还不被包饺子? “人手方面,你们保卫科的人,三三一组,负责两个点位,不需要你们出击,你们只需要抵挡住这些狼群的冲击罢了,要是狼群的冲锋太猛,突破了你们的防线,你们就转移阵地,到这里,继续抵抗,且战且退...”徐清风对林队长说道。 击退狼群重要,但也不能蛮干。 狼群是野兽,可不会打不过就投降,也不会逃走。 狼王不死,剩下的狼崽子可都是悍不畏死的。 所以一顿冲击下来,如果硬要抵抗,很有可能会出现人员伤亡,这也是徐清风不想看到的。 “这一招妙啊。”林队长听完了徐清风的计划,惊为天人。 按照徐清风的设想,他们只需要移动一百米,便可以实现变阵。 从第一套三角阵,变成一个口袋阵。 虽然还是三点火力覆盖。 但变阵之后,侧重似乎就不一样了。 前者是诱敌深入,后者是断敌后路。 也就是人手不够,也只能简单的玩一下阵法了。 如果人手够,他还用玩这?直接带着人进山围猎狼群就是。 “牧场不是有牧羊犬的吗?我怎么没有看到牧羊犬?”徐清风想到这里,问了一声。 林队长咳嗽一声:“那个,羊太少了,所以就没有牧羊犬...” 徐清风一头黑线,这也是服了。 回头他接手了牧场,那三头猎犬,倒是可以训练成牧羊犬来守家。 他进山的话,带大灰和猞猁去就行了。 保卫科众人都分配到了任务。 徐清风和大憨二憨,不用说,便是剩下的口子位置守卫者。 他们三个的任务也是最重的。 大憨二憨负责火力压制,徐清风手拿98k负责搜寻狼王。 击毙了狼王,可以提前结束战斗。 “任务布置完了,你们大家伙都回去吃饱饭,然后睡个觉,休养好精神,好应对今天晚上的恶战。”徐清风对林队长几人说道。 刚才开会的时候,他们几个队员,都打了不少个哈欠。 显然,他们昨天晚上也是一夜没睡。 “徐哥,我们这就去睡觉。”几人很快离去了。 徐清风和大憨闲来无事,在牧场挖起了陷阱,布置捕兽夹。 这些也是大憨二憨的看家本事。 挖了陷阱,徐清风告诉牧场的员工,这几天不要随意走动。 虽然他在陷阱旁边,也做了标记,但就怕有一个疏忽大意。 徐清风带着李秋雨,巡视了一圈牧场,李秋雨询问徐清风对牧场的看法。 徐清风觉得,还是十分符合他心目中的理想牧场的。 等回去之后,便可以签合同了。 他都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承包下来牧场,在牧场大干一场了。 李秋雨闻言,也是忍俊不禁,这么心急的吗? “这里离长白山,还是很近的,就在大山脚下,你看,那里便进山了。” 徐清风指着不远处的山谷,对李秋雨问道。 距离牧场不到二里地。 徐清风分析,狼群就是从那片山谷进入牧场的。 因为附近的地面,还有一些狼的粪便,还有毛发。 这些都是狼群留下的痕迹。 大憨手里拿着望远镜,看着远处的大山。 “老大,我跟我弟弟以后可以住在牧场吗?这里太好了,简直就是我们的心仪之地。”大憨二憨显然是不喜欢住在林场的。 觉得不自在,哪有在山里,来的舒服。 这牧场,以后也需要人看守不是? 他现在都已经开始脑补,住在这里,闲来无事,便跟弟弟,带上大灰和猞猁,去山里打猎的场景了。 “你呀,行吧,我也会经常过来的。”对此,徐清风也是有些无奈。 不过牧场这边的确也是他的摇钱树。 的确是需要得力干将过来镇守。 ------------ 第134章 巴祖卡 空间的那些东西,都需要一个合理的途径拿出来。 徐清风,也用望远镜观察着山林里的情形来。 虽然吧,中午徐清风已经布置好了晚上的战斗部署和安排。 但这部署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的。 而且,徐清风也想一劳永逸的解决牧场的隐患。 以后这牧场便是他承包的地盘了。 哪能天天让山里的野兽下山来打秋风。 徐清风心里闪过几个方案。 最好的办法,便是让青蟒进山。 有青蟒坐镇,嘿,这片山林,稳如泰山。 其次是靠近大山的这一侧牧场范围内,修建围墙和铁丝网。 不需要修建多高,有个3-5米左右,便可以挡住绝大部分的野兽。 当然,也要防止野兽挖地道过来。 山里有不少的动物,都会打洞。 兜兜转转,绕着牧场一圈,徐清风几人又回到了住所这边。 徐清风对这个牧场还是十分满意的。 有这个牧场,他空间养殖的动物,都可以逐步的消化。 而且不会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约莫傍晚的时候,李老和保安科的那些人也醒了。 李老状态恢复了不少。 这让李秋雨心里稍微安心了一些。 “爷爷,你现在已经不是年轻的时候了,以后遇到有这种事情,交给手下的人处理就是,不用你亲自上,还熬夜。”李秋雨略带责备的开口道。 “好好好,宝贝孙女说的对,我以后保证听话。”李老笑着说道。 吃过了晚饭,众人正打算去埋伏。 外面突然进来一个工作人员,告诉徐清风和李老,狼群来了! “这都还没天黑,狼群就来了?”李老有些惊讶。 前两天,狼群那都是后半夜,趁牧场的人睡死了,才会过来偷袭。 今天怎么这么早? “是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狼群已经来了。”工作人员开口道。 众人连忙走出了房间。 徐清风让保卫科的人,按照早上的排兵布阵,进入伏击圈。 至于李老和李秋雨他们,则是找了个地方躲起来。 李老其实很想跟徐清风他们一起战斗,可看到李秋雨那冷若冰霜的脸,还是悻悻然,打消了念头。 牧场的保卫科,配备的火力还是很顶的,步枪,手榴弹,甚至还有一个巴祖卡。 就是保卫科几个人都不会用。 “以前有一个大个,会用巴祖卡,但他后面调回林场了...现在这玩意就是摆设。” 徐清风看到还有这好东西,顿时眼前一亮。 当即把这巴祖卡给带上了。 炮弹不多,只有三发。 “徐哥,你会用?”林队长好奇的询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吗? 这玩意可是单兵神器。 巴祖卡,也叫巴祖卡火箭筒。 是二战后期的一大杀器。 当然,国内的二战时期没有,主要是美国大兵配备的。 后面在抗美援朝的时候,咱们也曾经缴获过这东西,用来打老美的坦克,贼好使。 巴祖卡火箭筒,全称M1反坦克火箭筒。 徐清风摸索了一会,对照说明书,很快便知道怎么使用了,在火箭发动机前端安装聚能装药战斗部,用细长的发射筒发射。 “老大,用这玩意打狼?岂不是大炮打蚊子?我觉得,都能用来打天上的飞机了。”大憨也想要玩。 但徐清风可不敢给他。 这玩意杀伤力太大了,要谨慎使用。 给牧场炸出一个大坑,还要去填呢。 所有人进入了伏击位。 徐清风拿着望远镜,看向远处的大山。 果然,有不少的狼,站在山岗上,嚎叫着。 “嗷呜...” 树林里,不少狼露出了身子。 这些狼,并不是说一露头,就马上朝着牧场发动冲锋。 而是先在森林边缘啸聚。 站在山岗上的那个仰天长啸的狼,肯定就是狼王。 可惜,那狼王站的位置太远了,徐清风在望远镜里都只能看个大概,远远超出了98k的射程。 不然徐清风直接一枪崩了这狼王,估计狼群也就只能远遁深山,再不敢袭扰牧场了。 徐清风努力想要记住狼王的特征。 趴伏在徐清风身边的大灰和猞猁,听着远处的狼嚎,也有些激动。 徐清风让它们淡定一些,这会可别露出什么破绽。 大灰和猞猁早就蠢蠢欲动了。 它们怕狼是不存在的。 猞猁在山林里,本就是狩猎狼的。 “这狼还真有点排兵布阵的意思啊。”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大憨嘿嘿一笑:“老大,我觉得你太高估这些狼了,等会狼崽子们陷入包围圈,你等着看好戏吧。” 很快,丛林里的狼,尽出山林。 那狼王也不知去向。 “狼王该不会这次行动没有来吧?”李老的声音从步话机来传来。 牧场这边有四个步话机。 如今徐清风他们伏击的三个小队,加上李老李秋雨,算是四个小队。 四台步话机刚好派上用场。 李老和李秋雨虽然没有参与伏击,但也在一旁住所的窗户边上,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这种时候,不让他们看好戏,他们也按耐不住啊。 “李老,狼群的大规模行动,狼王肯定会随行的,只是狼王擅长伪装,藏在狼群里,我们分辨不出罢了。”林队长的声音在步话机里传来。 他这几年在牧场这边,跟狼群打交道久了,也知道狼群的一些习性。 徐清风点了点头,如何找出狼王,这是一个难题。 当然,解决了这个难题,狼群的威胁也就不复存在了。 东亚灰狼的个头不大,跟田园犬差不多。 从外观上来看,有些像是宠物狗二哈。 当然,二哈跟野外的狼,只是长的像,但仔细观察,还是能够发现出一些不同之处的。 比如最明显的,二哈的眼神清澈而愚蠢。 而狼的眼神很凶,很犀利。 只要看上一眼,便会让人汗毛倒竖的那种,凶狠溢于言表。 还有就是狼的尾巴,几乎不会摆动,垂直向下,哪怕是奔跑的时候,也是如此。 这是因为狼群的尾巴是用来掌握身体平衡的,奔袭的时候,也会保持不动。 ------------ 第135章 进入圈套 而狗的尾巴不同,狗的尾巴已经进化成了向主人示好的工具。 狼群浩浩荡荡,很快便到了近前。 它们行进的速度还是很快的,而且还有阵型。 像是训练有素的队伍。 徐清风看了也觉得很神奇。 难怪几百年前,铁木真能从狼群身上学到排兵布阵,并且借此训练出了举世无敌的蒙古铁骑。 这狼群的确是有一套自己的东西在里面。 “老大,等会巴祖卡给我玩玩吧,我给这些狼来上一发,叫它们哭爹喊娘。有来无回。”大憨心心念念还是巴祖卡。 “不行,这东西威力太大了,你把握不住,还是你老大我来把握吧。”徐清风嘿嘿一笑。 随着狼群离牧场越来越近,徐清风也嘘了一声,示意大憨不要再说话了。 狼群听觉还是很灵敏的。 步话机里,也没有了声音。 刚才大家还聊天打趣呢,此时只剩下呼吸声,气氛有些紧张。 徐清风隔着望远镜,看着这些狼分从好几个方向,进入了伏击圈,这些狼的眼神,动作,龇牙咧嘴的神态,给予了徐清风不少压迫感。 数量跟林队长说的差不多,一共三十多头,其中有十头打头阵,其余的狼都离的远一些。 没有一起上。 这个情况让徐清风有些始料未及,皱了皱眉。 “狼群快到预设好的伏击点了,徐哥,动手吗?”林队长询问道。 徐清风让林队长再等等。 这狼群分成了两部分。 先头部队进入伏击圈,但后面的狼,可还有不少在牧场的房子外观望呢。 现在动手,后面的狼估计会逃走。 这不是徐清风设想的结局。 当然,需要早做决定。 不然这些狼,都进羊圈了。 “舍不得羊,套不住狼,让前面的狼进!”徐清风咬了咬牙,对林队长说道。 林队长听到徐清风的决定,答应了一声,是。 这些狼未免也太聪明了吧,居然还知道分兵,也是离谱。 羊圈里可没有人手,把狼放进去...这些羊估计会损失惨重。 当然,就像徐清风说的,舍不得羊,就无法把这些狼群给全歼。 被一些狼逃出去之后,任务也算是失败。 所以两相取舍,也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很快,狼群的先头部队进了羊圈。 羊圈里传来了声声惨叫。 听声音,有不少的羊已经遭了毒手。 牧场的工作人员握紧了双拳,都有些快忍不住了。 想要冲上去跟狼战斗。 但...现在时机还未到。 不过也快了。 前面的狼得手之后,后面的狼群大部队,也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不一会,这些狼终于按耐不住了。 一一钻进了包围圈。 还真是不容易。 东北狼是亚洲灰狼的一个分支,跟隔壁的蒙古狼是血缘上的近亲。 自古以来,狼便以狡猾而著称。 就拿狼走路来说,如果细心观察,你会发现有些动物走路很有意思,猫科动物,还有狼,猞猁,无论步行还是小跑,右后脚总是踩在左前脚的脚印上。 这也是它们的一种狩猎习惯。 可以迷惑猎物。 哪怕在大规模的行动时候,也一样。 徐清风刚才还特意观察了一下,他发现,这些狼的脚印痕迹,从大山脚下一直到牧场,几乎都是一条断点直线! 可见这些狼都是上了年纪的老狼。 训练有素,这些走路,几乎已经成了他们的肌肉记忆,也就是如此不是冬天,地上不是积雪,所以看的不是很明显。 如果是冬天的话,你会发现,狼走出的痕迹,非常的讲究,就是一条近乎笔直的直线。 千百年来,不知道跟人打了多少交道,尤其是东北和蒙古这边。 长白山一带,森林茂密,地广人稀,狼群数量不少。 住在附近的村民,也都饱受狼的侵扰,不厌其烦。 尤其是以前,面对着狼群的袭击,所有人都无可奈何,无计可施。 如今有了枪,还好一些。 但人手少的情况下,面对狼群依然是处于劣势的。 “打!”徐清风看到狼群全部进入包围圈之后,于是下令。 一瞬间,所有人开火。 前面走着的几头狼,突然脚下一个趔趄,歪倒在地。 走在前面的几头狼,应声倒地。 整个牧场,也亮起了探照灯。 这突然的攻击,打的狼群有些措手不及。 哪怕是训练有素,此时也被打蒙了。 加上被探照灯一照,这些狼顿时全部都乱窜起来。 这也正中了徐清风的下怀。 他下午的时候可是跟大憨二憨挖了不少的陷阱,还有夹子阵。 双重打击下,很快便有十头狼丧失了战斗力。 “狼崽子们,你大憨爷爷爱你们。”大憨觉得不过瘾,直接跳了出来,也不埋伏了,手里端着牧场的ak,哒哒哒扫射着狼群。 狼群前后夹击,很快又倒下了一批。 今天他可太过瘾了。 猎枪还是不如ak猛。 枪声大作,此起彼伏,就没有停歇过。 徐清风手中的98k,也是死神收割机。 一声枪响,便有一头狼死。 很快,后面的那20多头狼,尽数倒在了地上。 最后一只狼,离羊圈只有几米的距离。 “现在就只剩下里面的十只了。”徐清风设想的第二阶段战斗,还是有些不同的。 狼群没有冲破包围圈。 主要是他们的火力覆盖太猛了。 这二十头狼,不可谓不猛。 但在人类的枪林弹雨面前,仍然不够看。 “老大,这里面有狼王吗?”大憨用脚踢了一下地上的狼。 徐清风逐一查看了地上的狼。 发现地上的狼,并没有山岗上仰天长啸的那头。 “没有在这里面。”徐清风开口道。 “这就有点奇怪了,狼王不是喜欢指挥的吗?它怎么不在这些狼里。”林队长嘀咕了一句。 “我想那狼王肯定在先头部队里。”虽然徐清风也想不通,这狼王不坐镇指挥,反而当起了先头部队。 但也没有必要多想。 进去,把剩下的狼群一网打尽就行了。 大灰和猞猁在院子里补刀。 刚才有不少踩到夹子和掉入陷阱的狼,都被大灰和猞猁给补刀咬死了。 ------------ 第136章 伏诛狼群 在这方面,它们是专业的。 很快,所有人把羊圈围了起来。 李老和李秋雨也走出了门,远远的看着这边的动静。 “能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就看下面了,林队长,你带几个人冲进去,剩下的人,分站两旁,如果有漏网之狼,务必击杀。”徐清风开口道。 “里面就十头狼,咱们一人一头,都能对付了。”一个保卫科的干事开口道。 今天晚上,一雪前耻! 这就是指挥的高明之处了。 前两天,他们都只能被动的防御。 虽然李老和林队长也都是老兵。 但他们并未组织起什么有限的抵抗手段。 而徐清风一来,却是截然不同。 “清风这小子,真有一套,秋雨啊,你是怎么看的?”李老笑看着孙女。 “爷爷,什么我怎么看的。”李秋雨微微一笑。 “你就揣着明白装糊涂吧,这么好的人,你要是不抓住的话,回头娶了别人,你就等着后悔吧。”李老开口道。 “可,这种事情不是应该男的主动吗?我一个女孩子...”李秋雨嗯哼一声。 “行了,我心里有数了,你不反对那就可以,回头我找徐清风他爹聊聊。”李老爽朗的笑了起来。 这边,大灰和猞猁,已经冲进了羊圈。 十头狼,全部都躲在门后,很快双方便撕咬起来。 大灰以一敌三,丝毫不落下风。 徐清风几发点射,干掉了几头狼。 剩下的狼见状不妙,连忙夺路而逃。 但等待它们的是守在外面的保安科众人,还有大憨二憨。 十头狼,很快也伏诛。 截至目前,狼群已经尽数被灭。 没有一只漏网。 这战果还是很丰硕的。 “果然在这里。”徐清风看到了猞猁咬死的那头狼,正是之前在山岗上啸聚的狼王。 “恭喜徐哥,打死了狼王。”林队长等人纷纷祝贺道。 猞猁咬死的,约等于徐清风打死的。 解决了这狼群,接下来牧场就少了不少的麻烦,对徐清风接手牧场,也是一大利好消息。 牧场的工作人员对这些狼也是深恶痛绝的。 要不是这些狼群,他们的牧场也不至于连多一点动物都不敢养。 以后倒是可以扩大养殖规模了。 “大家辛苦了,回去休息吧,这些狼的尸体明天再来处理。”徐清风对林队长他们说道。 “我们还不累,睡了一下午,正好现在处理了吧。”林队长等人纷纷表示。 “是啊,我们根本就不累,现在只有兴奋。” “哈哈,跟这些狼群作战了好几年,总算是把他们给歼灭了,我也睡不着,我要连夜把这些狼给处理了。” “睡了一下午,现在正好干活。” 看到大家伙都这么说,徐清风也懒得再劝。 于是大家伙一起,把所有的狼,都拖到了一处。 这些狼的狼肉也是可以吃的,不能浪费。 很多人对狼肉比较陌生,认为狼肉不能吃。 但其实,狗不就是从狼驯化而来。 狗肉可以吃,狼肉也是一样,可以用来吃。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狼肉不仅可以吃,还是一种中药材,功效主要是补益五脏,厚肠胃,填精髓,但需要注意的是,腹有冷积者宜食之。 徐清风直接让大憨在院子里架起了锅灶,吃了起来。 牧场这边的厨房,调料自然是足够的。 起初大家伙都觉得狼肉不好吃,可尝了一块之后,居然出乎意料的好吃。 狼肉跟狗肉的味道差不多,就是腥膻味会比狗肉要大一些。 所以比较吃调料。 只要是料足,能盖住膻味,就不难吃。 而且因为狼生活在野外,经常狩猎,所以运动量大,因此它的肉质十分的紧,有嚼劲,且很鲜美。 徐清风给李老盛了一碗。 现在李老身体亏空,加上熬夜,所以吃点狼肉也是好处的,可以调养身体的五脏,补充身体的血气。 狼皮自然不用说,现在价格还挺贵的,能卖到50元一张以上。 这么多狼皮,能值个一千多块钱。 当然,牧场的损失也不小。 刚才十头狼,冲进羊圈零元购,造成了羊死伤惨重。 在吃狼肉的同时,牧场的工作人员,也已经统计出了羊群的伤亡。 一共死了10头羊,还有7-8头重伤。 剩下的羊,也吓得够呛。 “这些羊,还有前两天死掉的羊,算起来这次牧场一共死伤20头以上的羊,虽然伏诛了狼群,但也算是惨胜。”李老感慨道。 “爷爷,虽然这么说,但如今这些狼群伏诛了之后,牧场便可以再不用担心被狼群袭击,可以扩大规模养殖了,当然,这还要看清风哥的意思。”李秋雨说道。 “等着吧,这个牧场交给我,不出三年,我会让牧场的羊群数量突破一千头,到时候牛羊成群,把这个牧场,打造成一个世外桃源。”徐清风也是踌躇满志。 当然,他这可不是说大话,而是真的有信心做到。 “那可太好了。”李秋雨也有些憧憬起来。 第二天,李老给林场那边去了个电话,叫了一辆东风大卡车过来,把昨天晚上死伤的羊,还有狼都给拉走了。 肉当然是送到食堂去解决。 皮毛的话,也不愁卖。 徐清风暂未接手牧场,所以现在仍然是牧场的资产。 当然,李老表示,这些狼群的伏诛,徐清风出力不少,居功至伟,所以卖了狼皮的钱,会给徐清风一半。 徐清风对这个倒是无所谓。 总共也没有多少。 徐清风和李秋雨,李老三人随车,一起回林场。 鹿车有大憨二憨驾着,大灰带路,所以也不用徐清风操心。 来到了林场之后,李老带着徐清风去办理牧场转让的手续。 徐清风付了钱,牧场也算是易主了。 牧场此前的老员工,不愿意留下的,可以回林场这边。 要是愿意留下的,徐清风当然也会妥善安排。 这年头,想要招募一些有养殖经验的员工,可太难了。 搞定了牧场这边的事宜,徐清风打算回家一趟。 把这件事给父母说一下,毕竟承包牧场是大事。 ------------ 第137章 搜山 他已经算是先斩后奏了,但家里的知情权还是要的。 何春花和徐和平听到徐清风把牧场下属的牧场承包过来了,也有些惊讶。 “就那个鸟不拉屎的牧场?你承包牧场做什么?”徐和平在林场上过班,所以是知道牧场的。 “种植药材啊,而且那里环境不错,以后说不定还能搞旅游呢。”徐清风对徐和平说道。 “儿子,钱是你赚的,所以怎么花,我们也无法干涉,算了承包就承包了吧,那一大片地,怎么也亏不到哪去,几千亩地呢,实在不行改成耕地,种水稻和玉米都很划算。”徐和平开口道。 “种药材才是最划算的,爹,粮食这玩意,再过几十年,也是这个价。”徐清风开口道。 靠种地是发不了财的。 也不对,如果要是大规模的机械化种植,也可以赚钱。 当然,有药材珠玉在前,徐清风当然不会舍本逐末。 就在他们聊天正起劲的时候,这个时候村长突然到访了。 “不好了,清风,你回来了,正好,村里出大事了。”村长气喘吁吁的说道。 “怎么了?村长,你慢慢说,喝口水。”何春花连忙给村长倒了一碗水。 村长喝了水,喘息了一口气:“村里几个毛头小子,偷了村部的猎枪,说要进山打猎,如今应该已经进山了。” 何春花和徐和平听到这里,心里也是咯噔一下,暗道坏事了。 小孩子不知道天高地厚。 “走,我们一起去山里找找。”徐和平当即带着徐清风出门。 前些天,大哥徐秋生和大嫂,带着徐佳佳已经去林场租房生活。 捎带着照看着黑市那边的店铺。 因为徐佳佳在林场的职工小学上学,上下学方便一点。 店铺没有装修,便先在林场那边租了个房子。 所以这次就徐和平和徐清风两人出门寻找。 徐清风喊上了大憨二憨,还有军子。 村里有很多事情,都不需要言语。 这个时代,邻里之间还是很团结的。 遇到事情了,一招呼,整个村子都出动。 就好比徐清风年前也是进山打猎,也是整个村子出动,一起来寻找徐清风。 这都是约定俗成的。 “60岁以上,15岁以下的,都回去吧,这是去进山,又不是去赶集,不是人越多越好的。”村长看到有不少老人小孩,顿时喊了一声。 其余人分成了两拨,沿着山路寻找,一边喊着那几个小孩子的名字。 徐清风也知道了这几个小孩的名字。 为首的是一个光头,叫强子。 这特征,这名字,让徐清风不由想起了后世一个很有名的动漫角色。 当然,应该只是重名罢了。 “都想暴富啊。”徐和平感慨道。 想到这里,他还拍了徐清风一下。 徐清风哭笑不得,这真是躺枪了。 “老大,我刚才故意走慢了一些,听到了一些闲话,村里有不少人,都说强子是受了你的影响,看到进山打猎这么赚钱,所以...”军子追了上来,对徐清风说道。 打探情报,他还是很专业的。 徐清风点了点头,拍了拍军子的肩膀:“我看八成是这样。” 人都是慕强的。 他们可不知道徐清风的收入大头来自什么地方。 只知道徐清风这短短时间,赚了很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财富。 他们看在眼里的就是徐清风和大憨二憨时常进山,再就是军子和徐清风的哥哥徐秋生经常在松花江捕鱼。 所以也给他们造成了一种错觉,那就是打猎和捕鱼很赚钱。 自然而然,也有一部分人选择了跟风。 但...其实他们都错了,或者说考虑的不够全面。 捕鱼一天才赚几个钱,当然,比打工是要强很多。 细水流长也能造富。 打猎的话,的确是来钱快,但也是要有大憨二憨那体格,力气,还有徐清风的本事才行。 不是说他们上就行的。 当然,这些话,哪怕徐清风告诉他们,那些人也不会相信。 反正他们就觉得,徐清风打猎能够发家致富,他们也一样可以。 结果自然是残酷的。 想到这里,徐清风也觉得,他要尽快搬离这里。 不然的话,以后说不定会出现更离谱的事情。 人的嫉妒心会让人丧失理智。 如今已经有这个倾向了。 “强子,你们在哪里啊?快回家吧,山里太危险了。” 村民大声的喊道。 “老大,我们上次也是这么喊你的。”军子在旁边揶揄的笑了一声。 这黑历史...是绕不过去了。 徐清风也是麻了。 “不用太过深入去寻找,因为就他们这几人的实力,根本走不远。”村长提醒众人。 村长对此也有些无奈。 这几个毛小子,可真会给他添麻烦。 这要是找到了,肯定要好好教训他们一番。 回家之后,一顿棍子炒肉是避免不了了。 “这边。” 徐清风这次进山只带了大灰,猞猁在循味追踪的方面,不如大灰。 毕竟一个是猫科,一个是犬科。 犬科的嗅觉方面,还是要胜过猫科不少的。 大灰还有几头猎犬,此时都参与了搜寻行动。 那些进山孩子的家属,对徐清风也只有感激之情。 虽然说他们孩子受了徐清风的影响,才会进山,但这跟徐清风并没有什么关系。 徐清风还把自己的猎犬都拉出来一起巡山,也是仁至义尽了。 “谢谢你的猎犬,清风,这次猎犬可帮了我们大忙了。”村长对徐清风说道。 “村长叔,不客气,我那个时候借驴车,一借都是那么多天,你不也没说啥吗?现在不过是几条猎犬,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徐清风微微一笑。 不一会,大灰便找到了一处有人类活动的痕迹。 “是强子他们,你看,这里还有一个烟头,白山烟,烟头还很新鲜,这几个小子是真的没有安全意识啊,这里都是长白山原始森林了,还在这里抽烟。”村长嘀咕了一句。 众人也是一头黑线。 不作死就不会死。 这几个人压根就不懂什么叫做安全。 ------------ 第138章 天坑 “村长,再往前,可就是老林子了,我建议不要再继续深入了,因为谁也不清楚,下一秒我们会遇到什么野兽,这里的村民,大部分都是没有打猎经验的,哪怕是遇到了一头野猪,都有可能会出现伤亡情况。”徐清风对村长开口道。 “可是,我们还没有找到强子他们啊,怎么能半途而废。” “是啊,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可是,再往前就是深山了...” 村民也起了争执,不少人都产生了分歧。 支持继续往前,亦或者是支持回去的人都有。 村长询问徐清风的意见。 “我刚才话说了一半,被打断了,其实这个很简单,民兵,猎人留下,继续往深山搜寻,其余村民回家。”徐清风开口道。 村长听了徐清风的话,点了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当即他便让没有任何打猎经验的村民回去了。 剩下的人,哪怕进深山,也有一定的把握。 徐和平也跟着众人回去了。 没办法,徐清风可不想让他爹进老林子。 还是有一定的危险的,就说这白眉蝮蛇,被咬了也够呛的。 哪怕有蛇毒血清,但也要去医院注射不是? 这里可是山里。 从这里去医院,路上耽搁一下,也是会有生命危险的。 留下的约莫还有20人。 这些人也不能分散,3-5成群,组成小队的形式,进入搜索最好。 村里的这些猎人,大部分都是半桶水猎人,有很多都没有进入过老林子,都只是在长白山的外围打打猎。 对于长白山的纵深腹地,他们一样陌生。 于是徐清风把大憨二憨也分了。 “那老大你呢?”大憨二憨询问道。 “我当然是一个人了,放心吧,我没事。”徐清风对他们微微一笑。 单人进山有风险,可收益也是巨大的。 不说别的,往空间里塞几株药材,就血赚不亏了。 至于安全问题,有青蟒和猎鹰在,徐清风感觉自己可以在长白山横着走。 “那行吧,老大注意安全。” “天黑之前,无论找到与否,都必须要返回,不能因为找人,而忽视自己的安全。”村长叮嘱大家。 很快,所有人便各自分开,化整为零,消失在山林里。 徐清风离开之后,放飞了猎鹰。 让金雕在高空俯视,用上帝视角,帮助寻找。 而他则是查看起沿途有没有药材来。 进山一趟,可不能空手而归。 当然,找人为主,采药为辅,这个主次还是要分清的。 他刚才沿路便看到了一些药材,不过不是很值钱,所以也没有挖。 此时进入深山范围内,好东西也变得越发的多了起来。 很快,徐清风也斩获了一株地黄。 因为有空间的摄取功能,所以徐清风采药还是很简单的,基本上不用花什么时间。 手指轻轻一碰,便进入空间了。 对于采药,徐清风并没有什么抵触心理。 毕竟他无论是捕鱼,亦或者打猎,采药,目的都是一样的。 那就是赚钱。 而且,采药的钱来的比前二者还要快,也要稳的多。 徐清风收入大头,如今已经变成了药材。 包括牛黄,人参,灵芝,都可以为他赚大把的钱。 就在徐清风找寻人的时候,步话机里传来了大憨的声音。 “老大,我看到老鹰了,要不要抓?” 大憨激动的说道。 徐清风一头黑线,听到大憨的话。 “咳咳,有没有可能,这老鹰就是我驯服的,你可别瞎搞。”徐清风连忙提醒大憨。 大憨都惊呆了。 好家伙,老大不声不响,弄了一只老鹰? 这让他有点不会了啊。 正聊着天,徐清风看到远处有一只傻狍子,在射程外。 徐清风便没有继续跟大憨聊天,而是举起了猎枪,朝着狍子悄悄摸上去 。 然后就在这时,狍子看到了天空的猎鹰,还没有等徐清风接近,便撒丫狂奔。 然后,跑了没两步,消失在地面。 徐清风一头疑惑,这狍子怎么会无缘无故消失? 他小心翼翼的朝着狍子消失的地方走去,不一会,他算是明白了狍子去哪了。 原来是掉进了坑里。 长白山的山林里,有很多坑洞。 谁也不知道,这些坑和洞是怎么形成的。 有些坑还很深,当地人管这些坑叫天坑。 防不胜防。 除了进山的老猎人,大部分没有进山经验的人,很有可能走着走着,便掉进去了。 古往今来,有很多人都在这里吃过亏。 徐清风往里面看了看,这个坑还挺深的,足足有十几米。 刚才掉进去的狍子,被摔的七荤八素的,想要爬起来,却怎么也爬不起来,应该是摔断了腿。 现在问题来了,要不要下去? 狍子发出痛苦的惨叫,哟哟... 它的叫声还很洪亮,说明下面的空气还是很充足的。 不会说出现缺氧的情况。 有很多山洞,坑里,因为空间密闭,所以会没有空气,亦或者是有各种有毒气体。 在大山里不能随便探洞,一般的话,会抓一只麻雀或者一只老鼠,让它下去探探路。 这也是为什么过街老鼠,在矿洞里,反而会成为矿工的团宠。 因为有老鼠在,就证明这里没有危险。 一只狍子几十块钱,徐清风倒是不需要直接下去,而是可以让老鹰飞进去,把狍子抓出来。 但是,徐清风余光一撇,好像看到坑里有几株药材。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下去看看。 当然,保险起见,让猎鹰先下去探探路。 很快,老鹰便下到了洞底。 洞底不可能会有大型的野兽,顶多就是有蛇虫鼠蚁这些。 而老鹰天克所有这些动物。 老鹰扫荡了一圈洞底,徐清风也在附近的树上,绑了一根绳子在腰间,然后小心的往下攀爬。 下到洞底之后,徐清风先把受伤的狍子给收入了空间,然后查看起刚才在上面发现的那几株药材来。 第一株便让徐清风眼前一亮,居然是一株松杉灵芝。 松杉灵芝,顾名思义,长在松树或者杉树上的灵芝。 又名铁杉灵芝,是非褶菌目灵芝科灵芝属真菌。 是一种主要生长在长白山地区的灵芝。 极其珍贵。 ------------ 第139章 采药人 好东西,能值个几百块。 徐清风把灵芝收入了空间。 不一会,他又看到了一株松杉灵芝。 好家伙,这是捅了灵芝的老窝了吗? 徐清风有些惊喜,把第二株灵芝收入空间。 有这两株灵芝,徐清风觉得自己下来这一趟太值了。 把坑底的药材搜刮了一遍,徐清风打算上去。 然而就在这时,老鹰突然飞到了坑底的角落地上,然后用爪子在地上抓了一下。 然后徐清风看到老鹰的爪子,从地上的泥土里,抓起了一个布袋。 布袋被一只骷髅大手抓着。 老鹰的力气还是很大的,直接把骷髅大手给扯断了。 徐清风直接看傻了。 好家伙,他都以为是在演恐怖片了。 “你这鸟,整这死出,吓死个人。”徐清风看到老鹰抓着骷髅手和布袋,朝着自己飞来。 他直接拍了一下老鹰。 老鹰有些委屈,叫了一声,然后丢下了布袋。 好像在对徐清风说,这布袋里有好东西。 徐清风打开了布袋,发现里面居然有一株药材,而且是老山参,年份不低,徐清风估摸着,至少30年打底! 这个骷髅?难道是采药人? 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长白山千百年来,便是华夏有名的药材宝库。 山里的各种名贵药材,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踏足。 光是一个老山参,便足以让所有采药人疯狂。 一株百年老山参,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要是千年人参,恭喜你,将获得几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 后世,半株千年人参,拍卖出了一亿五千万的天价。 要是整株,妥妥的3亿+,甚至还有可能更贵。 只要不瞎搞,一辈子都可以衣食无忧了。 也正是老山参价格如此昂贵,所以才会让这么多人趋之若鹜。 徐清风把这株老山参收入了空间。 想看看空间能不能给出鉴定,就像上次的牛黄一样。 果不其然,把老山参收入空间后,很快,徐清风也看到了空间给出的鉴定。 60年老山参。 这让徐清风有些喜不自胜。 上次30年份的老山参,都价值1万了。 2斤牛黄都能值个6万,这60年份的老山参,应该不会比牛黄低。 当然,具体价值多少,徐清风也并不清楚,需要给那些药材商做个价格评估才行。 不过徐清风觉得,60年份的老山参,想必价值超过10万+。 “哈哈,老鹰,刚才我错怪你了,原来你是真的知道有好东西。”徐清风心情十分不错,对老鹰的态度也是来了个180°的大转变。 老鹰... 它背过身去,似乎生气了。 “好了,不要生气嘛,大不了我给你吃肉。”徐清风从空间拿出了一只兔子,作为奖励。 老鹰看到兔子,顿时不生气了。 有兔子吃,,谁还顾得上生气啊。 你拿这个来考验一只老鹰?哪只老鹰经得起这样的考验! “还没给你取个名字呢,叫老鹰老鹰有些不太好。”徐清风嘀咕了一句:“你会飞,所以叫大飞吧。” 老鹰叫了一声,拍了拍翅膀。 不一会,徐清风从老鹰刚才带出布袋的地方,挖出了一具骷髅。 除了这个布袋,骷髅身上还有一枚玉佩,其余就没有了。 玉佩的样式,还有图纹风格,像是明代的。 徐清风也确定了这是一个明代的采药人。 徐清风本来觉得吧,自己受了这采药人的恩惠,如果可以的话,本来想确认下采药人的身份,要是有后人的话,也可以给他们一些帮助。 但因为年代太过久远,这个想法也就彻底熄了。 不过倒是可以让他入土为安。 徐清风在坑底给骷髅立了一个坟。 这样的话,以后就不会被手欠的老鹰给抓着骷髅手飞起来,落个尸体不全的下场。 徐清风还给采药人树了个碑,上面写采药人无名氏之墓。 点燃了三根香烟当香,做完这一切,徐清风觉得心安了不少。 约莫半个小时后,徐清风回到了地面。 用步话机联系了一下大憨,徐清风询问他们有没有找到人。 大憨说没有找到。 要是再过一个小时,还是没有收获的话,他们便要返回了。 长白山幅员辽阔,想要找到几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白天捞针,倒还可以。 可一到晚上,山里的危险指数将成倍上升。 大家伙也不可能会冒着生命危险寻找。 “奇怪了,他们这是去哪了?”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对方都是没有什么进山经验的新人,按理说,应该走不到太远才是。 类似的情况,村里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比如徐清风几个月前进山的那次。 但大部分人都是在山的外围。 像这样找寻了大半天,仍然渺无踪迹的,还是少数。 徐清风找了个山坡,拿着望远镜,瞩目四望。 不一会,他好像看了几个人影。 但这些人影很快又一闪而过消失了。 徐清风揉了揉眼睛,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那个地方,已经接近大山最深的地方。 比野人沟还要远。 如果说那几个人真的走到了那么远,徐清风觉得,也不用去找寻了。 对方本事大的很哩。 找他们那纯属是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大飞,去那里看看。”徐清风没有继续往前,而是让大飞代替自己,飞到远处去看看什么情况。 不一会,老鹰朝着长白山深处飞去。 有制空权,就是牛。 省时省力省心。 徐清风可能要走大半天的路,大飞只需要飞几分钟就能够抵达。 在山里搜寻目标,再合适不过了。 大飞飞到了徐清风刚才看到人影的地方,也才花了几分钟。 事实证明,徐清风没有看错。 大飞不久后,叼回来光头的一块衣服碎片。 上面还有不少的血迹。 徐清风看到这一幕,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好。 他们几个肯定是遇害了。 想到这里,徐清风把自己发现的情况,告诉了村长,还有其余的村民。 听到徐清风的话,众人纷纷朝那边赶去。 徐清风是最早赶到的。 强子几人的确是遇害了。 这片山林里,到处都弥漫着血腥味。 ------------ 第140章 六人小队 “这里好浓的血腥味啊,光头他们究竟是被什么野兽给袭击了?” “这也太恐怖了,就现场的这些打斗痕迹,还有地上的血迹,强子他们八成是遇害了。” “我们也快出去吧,我腿都软了。” 饶是村里那些经常经常进山打猎的猎人,此时也都不免心慌腿软。 这也是人之常情,都不知道对方是什么野兽,凶兽。 “强子他们一行人,一共好几个人,手里还有猎枪,哪怕遇到什么野兽,也有抵抗的能力啊?怎么会这样。”村长有些懵。 这件事情大发了。 之前公社是不允许进山打猎的。 大山都是国家和集体资产,如今放开了一道口子,鼓励村民进山采药,打猎,赚点生活费。 但没想到,就出了这档子事。 村长内心那叫一个无语凝噎。 死了人,那便是顶天的大事。 他这次是难逃问责了。 不过根据现场的打斗痕迹,也无法断定,强子他们就百分百遇害了。 “咱们所有人都到齐了,开个会,是继续找,还是回村。”村长把所有人都集合在了一起,开了个简单的会。 “强子他们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咱们就这么回去了,是不是...有点不妥。” 一个跟强子素来交好的猎人,开口说道。 他们家跟强子家是亲戚关系。 其余人则有不同的看法。 “你们是亲戚,我们又跟强子不是亲戚,这明摆着遇到了野兽,没准是狼群和豺群之类的存在,你让我们继续去搜寻,这不是让我们去送死吗?” “对,要我说,他们这是为私自进山付出了代价。” “接下来,出了事谁负责?我家里还有八十岁的老母亲和几岁小孩,可不能跟你们一起继续下去了。” “就是,村长,你说句话。” ... 众人把决定权交给了村长。 这让村长有些难以抉择。 继续的话,可能会面临着未知的野兽。 可要是不继续的话,就像刚才那个猎人说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要是什么都没有找到,就这么退回去的话,也没法跟强子的家人交待。 就在村长犹豫的时候,徐清风从远处折返回来。 在村长他们开会的时候,徐清风没有参与,而是往前面找了一会。 看到徐清风回来,村长仿佛看到了救星一般:“清风,你可算是回来了。” 徐清风看到村长满面愁容,微微一笑:“村长,这是怎么了?” 村长把刚才开会,加上队伍里出现两种不同声音的事情,告诉了徐清风。 徐清风嗐了一声,他当是啥事,原来就这? 徐清风回来了,所有人都把目光看向他。 这里也是徐清风第一时间发现的,一路上,村民们对徐清风的实力也有了更清楚的认知。 所以都想听听他的想法和建议。 “我刚才往那边走了一段路,血迹到不远处的地方便消失了。”徐清风告诉大家伙。 “有什么收获吗?可找到了强子他们?”村子连忙询问道。 徐清风摇了摇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强子他们应该是遇害了,因为我发现了这个...” 徐清风拿出了一件带血的衣服,还有猎枪。 猎枪的子弹被打光了。 想必刚才应该发生过一场恶战。 “清风,你觉得强子他们遇到的什么是东西?”村长看到这染血的破衣服,心里也是发憷。 这也太骇人听闻了。 不过吧,这里地处深山,出现什么动物都不例外。 “能够制造出这么血腥的现场,而且战斗力这么强悍的野兽并不多,就那么几种,我觉得应该是群体性的动物,比如说狼群和豺群。”徐清风开口道。 大憨二憨听到徐清风的话,顿时不怕了。 上次他们在野人沟,就遇到了豺群,还把豺群给团灭了,所以这玩意又有什么好怕的。 “真要是这二者,我觉得,以我们的人数加武器,不用担心,就怕遇到的是东北虎。”村长不无担忧的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的确,除了豺群和狼群,东北虎也可以造成这种大规模的血腥场景。 但,相比于豺群和狼群,无疑东北虎要更难对付一些。 对方可是顶级的猎食者。 无论是追踪和反追踪的能力都很强。 在山林里,跟东北虎火拼,诚然他们可以杀死东北虎,却也有可能被对方给换掉好几个人。 这就得不偿失了。 听到东北虎,其余人都更加害怕了。 “这样,我跟大憨二憨留下,你们再选两个本事过硬的人,组成五六人的小队,其余人都回去吧。”徐清风想了想,对村长开口道。 这种方法最好。 无论是对付狼群,还是对付东北虎,五人小队,配合默契都足够了。 人相比于野兽,天然便有优势。 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战术配合上。 “这样也好,就我和猎户陈二喜,还有民兵队长三人吧。”村长几人商议了一下,最后确定了人选。 陈二喜便是强子的那个亲戚。 队伍再次精简,除了六人小队外,其余人全部都沿着来路返回。 “马上天黑了,你们返回村子,告诉村里人一声,我们今天晚上便在山里过夜,明天无论找到人与否,我们都会出山。”村长对回去的人说道。 其余人都点头:“村长,清风,你们千万要注意安全啊。” “是啊,找人虽然重要,但你们的安全更重要。” “如果是东北虎,那还是算了吧,这玩意太彪悍了。” ... 东北虎是虎科动物里体型最大的,当之无愧的山林之王。 战斗力比狮子可要强太多了。 曾经一只狮子跟爪哇虎还是印度虎打了一架,不分伯仲。 可爪哇虎在东北虎面前,就是弟弟。 无论是身形,还是战斗力,都要弱上好几个档次。 哪怕是最强大的狮王,在东北虎面前,都不够看。 除了现在拥有枪的人类,在北方山林里,东北虎便是近乎无敌的存在。 “前面有一个山谷,那里适合扎营,我们去那边先扎营,晚上就在那里过夜。”徐清风对众人说道。 ------------ 第141章 东北虎的脚印 众人跟着徐清风来到了他说的山谷。 “这个位置的确很不错,只需要在入口设置一个岗哨,就不用担心会被野兽袭击了。”村长看到山谷里的地形,暗暗点头。 “就怕遇到狼群这种,到时候,别把我们给堵在里面出不来。”村里的民兵队长根叔开口道。 “根叔,你担心的有点多余,狼群大部分都只有七到十几头的规模,还敢围我们?”村长微微一笑,不予置否。 根叔一想也是,也就没有多说啥了。 安营扎寨好了之后,徐清风和大憨二憨又到旁边的树林里,捡拾了不少的枯枝,连枯树都拖了一根过来。 晚上用来生火。 “老大,你快来看,这个脚印好像有点不同,我以前从没有见过。” 大憨在捡柴火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脚印,连忙喊徐清风过来。 徐清风过来看了一眼,顿时心里咯噔了一下。 好家伙,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脚印赫然是东北虎的脚印。 梅花印! 这可不正是老虎的脚印形状。 老虎l的虎掌,在地上留下的足迹,看上去,跟家养的猫差不多。 只有脚掌的足迹,而很少在地面看到残留的爪子痕迹,这是因为老虎和猫的爪子,都是可伸缩的同款。 徐清风蹲下来查看起来这个足迹。 “老大,你在做什么?”大憨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告诉大憨,通过这个脚印,可以分析出很多信息。 这门技术和学问,也叫做动物追踪术。 这门学问,几乎伴随着人类的出现。 古早的山顶洞人,便学会了狩猎和捕鱼的本事。 狩猎几乎是所有动物与生俱来的最古老的生存技能。 千百年来,这门学问不断延伸发展,到如今,依然还在猎人的圈子里流传着。 “老大,那你看出来什么了吗?”二憨也学着徐清风,蹲在地上,观察老虎的脚印。 但看半天,都没看出来什么所以然来,于是纳闷的问道。 “能看出一些,但不多,比如说说脚印的深浅,是可以判断出东北虎的体重,有没有受伤啥的。” 徐清风告诉大憨二憨。 “有没有受伤,也能看出来,这也太神了?”大憨惊呼一声。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是自然,健康的东北虎和受伤的东北虎,在地上留下脚印的深浅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某条腿受伤的话,就更明显了。 很快,徐清风喊来了村长他们。 听说徐清风找到了东北虎的脚印,所有人都赶了过来。 他们很快也得出了跟徐清风一样的结论。 这的确是东北虎的脚印。 而且可以根据地上留下的脚印,得出这只东北虎的一些特征。 徐清风觉得,可以基本上断定,强子他们此前就是遇到了东北虎。 至于他们现在有没有活着,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活着的可能性不大。 在野外遇到东北虎,生存概率还是很低的。 不像遇到野猪啥的,往树上一爬,或者躺在地上装死,就可以活下来。 老虎是爬树高手。 躲在树上只会死的更快。 “老大,他们得出的结论,跟你刚才说的一样诶。”大憨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说明他最近做的功课还是很有用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成长,他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猎人。 “村长,现在问题来了...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只东北虎?”所有人都感觉到很头疼。 问题重新给到了村长。 村长也有些难办。 “这东北虎的脚印深浅不一,地上,这边的草上,都有一些血迹,不像是人血,所以我猜测,这东北虎也应该在刚才的战斗里受了一些伤...” 徐清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如果是健康的东北虎,我觉得,我们应该马上离开这里,各回各家。” 可现在这东北虎受伤了,倒是给了他们一些抓住东北虎的机会。 “清风分析的很对,受伤的东北虎,对我们构不成什么威胁,不过这里距离刚才的山林,有些路程,这东北虎受伤之后,就逃到了这里,所以强子他们如果死了,肯定没有被老虎吃完,我们继续在这里寻找一二,要是能找到一些...也好回村跟所有人交待不是。”村长想了想说道。 众人纷纷点头,现在也只好这样了。 很快,众人重新回到了营地。 大憨生起了一堆篝火,开始煮晚餐。 篝火上搭一个简易的木架,上面悬挂一个锅,往里面倒一些水,煮沸了,无论是下面条,还是煮粥,都十分合适。 村长给众人分配了晚上值岗的顺序,抓阄确定上半夜还是下半夜,所以很公平。 徐清风抽到的是上半夜。 “老大,老虎值钱吗?要是值钱的话,咱们明天把那东北虎给噶了,然后拖回去。”大憨信誓旦旦的说道。 “老虎站那不动让你噶啊?早点睡吧,虽然说老虎受伤了,但也不是好对付的,咱们啊,还是尽量能避免就避免跟它交手。”徐清风开口道。 “再说了,就算真的把这老虎打死了,你以为咱们就能收为己有吗?要知道,这老虎可是咬死了好几个人...” 就是不提咬死人这茬,东北虎也不是说打就打的。 因为从建国来,东北虎便是受到保护的。 这一点倒是跟华南虎不一样。 同样是老虎,但二者的地位可是天差地别。 主要是东北虎生活在广袤的东北原始森林,跟人类活动的交集不大,所以才会去保护对方。 而华南虎则不一样,它生活的华南地区,人口众多,活动范围基本上重叠。 所以人虎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在50-60年代,南方地区拉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虎行动,主角便是华南虎。 野生的华南虎,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便基本上灭绝了。 只有生活在动物园的华南虎才能幸免。 跟华南虎相比,东北虎无疑是幸运的。 不仅没有被猎杀,而且还上了保护名单。 而东北人也挺喜欢东北虎的。 如果不是因为这东北虎犯了事,徐清风他们对打老虎这件事情,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 第142章 小老虎 吃过了晚饭。 村长找到了徐清风,询问他对于今天还有明天行动的看法。 徐清风也就顺着这个话题,跟村长聊了会。 其实对于东北虎,所有东北人心里都是有很浓厚感情的。 能不伤害的情况下,当然不会去伤害。 除非发生了今天这种恶性事件。 “老虎伤人,只有一次和无数次,如果事出有因,那还可以原谅,要是主动伤人的话,我的建议是击毙。”村子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徐清风点了点头。 虽然老虎是保护动物,但人命大过天。 既然伤了人,断然没有让它继续逍遥法外的道理。 当然,也要能找到这老虎才是。 不然谈何报仇。 茫茫长白山,只要老虎不主动露头,想要找到它,谈何容易。 聊了会,众人便先去睡觉了。 徐清风最先值岗,是没得睡的。 他找了个视线好的位置,拿着枪,观察着山谷外的情况。 月光下,约约绰绰,能看清楚山林里的一些场景。 大灰趴在徐清风的脚下,闭上眼睛打盹。 可它的耳朵时不时还动一下。 说明它的睡眠很浅。 一旦周围有什么风吹草动,它第一时间就会醒来。 看家护院,它是专业的。 夜阑人静,旷野也是一片寂静。 只有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动。 如果是一个人的话,在这种环境下,还是有些恐怖的。 就在这时,徐清风听到了细微的嗷呜声音。 这声音很小,要不是因为夜里的缘故,白天估计都听不到。 嗷呜?这么微弱的声音,难道说是小老虎? 徐清风突然一个激灵,彻底坐了起来。 与此同时,大灰也竖起了耳朵,睁开眼睛,盯着不远处。 不过没有叫唤。 大灰很少叫唤,够狠话不多。 “你也听到了 ?好像是小老虎的叫声。”徐清风摸了摸狗头。 他悄悄摸回了营地,拍了拍大憨。 大憨立马醒了过来,看到是徐清风,连忙问徐清风怎么了? 徐清风嘘了一声,示意他悄悄起身,不要惊扰别人,拿上枪,跟他走。 大憨眼前一亮,老大肯定是有行动。 只叫他一人,这是对他的信任啊。 这份信任,让大憨有些动容。 “老大,等等我。” 徐清风很快离开,大憨随即跟了上来。 “你在这里替我守着,我出去一趟。” 然而让大憨傻眼的是,徐清风只是让他替自己站岗而已。 夜里山里潜伏的危险不少,所以徐清风不敢擅离职守,才把大憨给喊起床,仅此而已。 至于带大憨一起去寻找小老虎,还是算了吧。 夜里徐清风自己出去,还可以自保。 带个人,他自认为本事还不够。 当然,要是让青蟒出来,哪怕碰一下东北虎,都够格。 只是徐清风没有这么做。 大憨接替了徐清风的位置,看着徐清风带着大灰钻入了黑暗中,那叫一个心痒难耐。 可是老大临走前三令五申,让他守在这里,不能擅离职守,大憨也不敢违背。 所以只好待在那里烤火了。 “老大也不说去做什么,哎。”大憨还是有些担心徐清风的安危的。 ... 徐清风带着大灰离开了山谷,来到了东边的一片老林子里。 徐清风担心它的叫声引来大的东北虎,于是打算速战速决 。 不然这叫声引来了大老虎,也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大灰听声辨位的本领还是很高的,不一会,便带着徐清风找到了一连串的小脚印。 看着地上的梅花脚印,徐清风也可以肯定,刚才发出嗷呜声音的,的确是小老虎无疑。 而且,这脚印还很新鲜,就是几分钟前刚留下的。 “大灰,追。”徐清风吩咐道。 大灰很快飞奔出去,寻找起东北虎来。 沿着小老虎的脚印,徐清风和大灰,一路向前追踪。 地上的脚印,一共有两行。 不一会,嗷呜的声音消失了。 地上的脚印也没了。 小老虎跟徐清风玩起了躲猫猫的小游戏。 这是被发现了啊,徐清风嘀咕了一句,脸上露出了微笑。 有意思,没想到连小老虎的反侦察意识都这么强。 不过这也难不倒大灰。 因为大灰还有一个本事,那就是闻气息。 小老虎可以隐藏行踪,躲起来,但却无法隐藏自身的气息。 很快,大灰冲着一棵树叫了起来。 徐清风抬头一看,三四米高的树上,赫然趴着一只小脑虎。 小老虎见到被发现了,冲着徐清风一龇牙咧嘴。 奶凶奶凶的。 仿佛在警告徐清风,不要打它的主意,它可不是好惹的。 “你还敢凶我?”徐清风哭笑不得。 大灰不会爬树,徐清风只好自己上了。 就在徐清风爬到一米高的时候,小老虎突然从树上跳下,想要逃走,但下一秒,便被大灰给扑倒了。 它还太小了,压根不是大灰的对手。 “嗷呜,嗷呜。”小老虎顿时急了,叫了起来。 声音有些尖锐。 徐清风大手一摸,把它给收入了空间。 可不敢让它嗷呜嗷呜的瞎叫,等会引来大老虎就不好玩了。 所以还是弄到空间去好一点。 做完这一切,徐清风和大灰也没有逗留,直接返回了山谷。 他出去,前后不超过半个小时。 大憨看到徐清风回来,松了一口气:“老大,你可算是回来了,你要是再不回来,我都想去找你了。” “这不是没事吗?”徐清风让大憨回去睡觉了。 “老大,你刚才出去做啥?我好像听到了野兽的叫声,嗷呜嗷呜的。”大憨挠了挠头。 “我就是去抓这野兽去了。”徐清风咳嗽一声:“不过没有抓到,被它给逃了。” “那太可惜了,老大,你应该带我去的,人多力量大,没准就抓到了呢。”大憨开口道。 徐清风值岗三个小时候,下一个接班的人过来,他也回帐篷休息了。 睡前意念进入空间,看了一眼小老虎。 没想到这小老虎居然在空间过的很好。 居然跟青蟒玩到了一块去。 看到徐清风,小老虎还是有些怕怕的,连忙躲在了青蟒的身后。 青蟒吐了吐信子,跟小老虎交流起来,告诉小老虎,这是它主人。 ------------ 第143章 死因 徐清风没想到青蟒跟小老虎也有自己的一套交流方法。 这倒是省去了他不少的麻烦。 不然还得给东北虎哄娃。 “小青,你先帮我带它,明天我便把它给弄出去。”徐清风吩咐青蟒道。 青蟒巨大的蛇头点了点头。 第二天一大早,徐清风便醒了过来。 众人简单吃过了早餐,便出发去寻找强子他们了。 “这几个人,简直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你说在家里好好呆着不好吗?非要进山,进山也要有本事出去才是...不然的话,只会连累别人。” 队伍里的几人,对此也是抱怨不已。 其余人纷纷点头,可不是咋地。 “清风和大憨两兄弟,天生就是猎人的料,他们三个进山,那是有把握全身而退的,别人的话,真够呛。” “村长,无规矩不成方圆,回去之后,还是得告诫村里的人,不要轻易进山,不然后果自负,我们进山也是有危险的,不可能冒着风险进山搭救。”根叔提醒村长说道。 村长点了点头:“好,我回去就广播。” 其实要是村里出工资,他们的怨言也会少一点。 可是没有,这年头全是凭着一股子的正义感。 都是义务帮忙的。 徐清风年前那次也是一样,就是村里人把他救回去之后,徐和平和何春花请进山的人吃了一顿饭,每人塞了一包烟,算是答谢。 徐清风这次进山,也是还人情。 他跟大憨倒是还好,进山配合这么多次,已经十分默契,哪怕是遇到东北虎,也有把握可以斗上一斗,所以对这次进山没有多说啥。 哪怕没有发生这件事,他们隔几天也是会进山的。 这次进山,徐清风 也是有收获的。 而且还不小。 有空间就是这点好了。 要是这些人看到徐清风昨天采摘的那些药,肯定会心里不平衡。 不患寡而患不均。 大家一起进山,他独自发财,,,也不太合适。 徐清风悄摸把小老虎弄出了空间,放在了不远处的树上。 然后装作无意间发现,喊村长他们过来。 村长他们很快也看到了树上的小老虎,全部都惊呆了。 “是老虎,小东北虎。” “这小老虎怎么爬到树上去了?” “什么情况...” 村长等人连忙警戒起来,担心周围会出现成年东北虎。 众所周知,小老虎跟虎妈是寸步不离的。 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跟虎妈走丢了。 徐清风通过跟青蟒的意念沟通,得知了昨天小老虎被几个人抓走了,然后虎妈才出手攻击了那几个人。 至于后面发生了什么,小老虎也不是很清楚。 因为它逃走了,没有看到后面的战斗。 徐清风恍然,破案了。 想不到真相是这样。 村长几人解救了树上的小老虎。 并把小老虎带到了营地。 “这小老虎跟虎妈走丢了应该。” “留下一个人看着小老虎,其余人继续寻找。” ... 徐清风找到了村长,以猜测的方式,简单描述了一下昨天的战斗。 “强子几人抓了小老虎,母老虎所以攻击他们?”村长听完了徐清风的话,陷入了思考。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性。 “母鸡为了鸡崽子都敢直面老鹰,跟老鹰战斗,母老虎为了护崽,攻击人也是合情合理。” 村长开口道。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约莫中午时分,徐清风他们在一个山洞,找到了强子他们的尸体。 大灰立了大功。 这山洞挺隐蔽,居然在一个山坡下面,还有草木遮掩。 如果不是大灰嗅到了气味,他们肯定是不会下坡查看的。 下去的是陈二喜,看到山洞里的场景,他差点没吓傻,连忙颤声朝上面喊:“村长,这边,快下来。” 很快,强子几人的尸体被搬出了山洞。 伤口的确是被老虎撕咬而导致。 不过死因却并非是被老虎咬死的,而是因为流血过多而死。 进山的几个人都在这里。 村长看到这一幕,脸色也变得十分难看。 他最不想看到的画面,还是出现了。 这让他有些无力感。 “这让我怎么跟他们的家人交待。”村长叹息一声。 徐清风耸了耸肩:“村长,你跟他们家长交待什么,都是成年人了,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是我年前进山,死在了野猪口中,那也是命中注定,怨不得人。” 其余人都点了点头。 他们冒着风险,在山里找到他们的尸体,并且带回去,都是对他们家人莫大的恩情了。 村长叹息一声。 既然人找到了,那他们也就不打算继续在山里呆着了,砍伐树木制作了几个简易的担架,打算把强子他们给运回村。 “小老虎怎么办?”众人看着奶凶奶凶的小老虎,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 “放了吧,这件事情虽然可能是因它而起,但它其实是无辜的。”村长开口道。 如果带回去,强子他们的家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说不定会杀了这老虎泄愤。 但行凶的也不是小老虎,而是虎妈。 就算要寻仇的话,也要冤有头债有主才是。 徐清风赞成村长的看法。 东北虎数量已经十分稀少,每损失一只,都会对东北虎群,造成莫大的损失。 八十年代,整个长白山,也就只剩下30多只东北虎而已。 徐清风把小老虎放归了山林。 小老虎会爬树,会游泳,这两个生存技能,足以让它在森林里活下去。 当然,这点本事,在面对人的时候,就不够看了。 返回的途中,众人依然小心翼翼。 大憨二憨开路,徐清风断后,等抬担架的人累了,再交替交换。 一行人逐渐出了山林的范围。 回到村子后,村长松了一口气。 他真怕途中再出现什么意外,好在没有。 很快,村民便知道了村长等人回村的消息。 村头顿时围满了村民。 看着地上的尸体,所有人心情都有些沉重。 “村长,他们是怎么死的?”有村民问道。 “老虎咬死的,我们村子好久都没有老虎的踪迹了,没想到这次出现了老虎,所以接下来这段时间,大家都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千万别进山。”村长开口道。 ------------ 第144章 突然造访的小家伙 “我的儿呀...” “强子,没有你,可让我怎么活。” “天杀的东北虎,怎么不降下一道雷,把东北虎给劈死。” “呜呜...” 村口顿时哭声大作起来。 这也是人之常情。 陡然间,身边最亲近的人离世了,对于家里剩下的人来说,是一种残酷的打击。 徐清风见不得这场景,于是独自离开了人群,回家了。 “幸好小东北虎放了,不然就那些家属,还不得把东北虎给生吃了。”大憨感慨道。 村长这一举措,还是做的很恰当的。 虽然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小老虎,但从始至终,小老虎也挺无辜的。 回到了家里,徐和平和何春花询问徐清风进山发生了什么。 徐清风把这两天发生的事情,简单跟父母说了一遍。 包括一些基于事实的推理和猜测。 毕竟,他们也没有亲眼见到这些事情的发生。 所以徐清风也打了个问号。 一切都大差不差吧。 何春花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也是一阵唏嘘。 “清风啊,你以后还是少进山吧,山里有东北虎,还是很恐怖的,强子他们几个人也是身强体壮,而且好几个人,都带了枪在身上,却仍然死了,这也太惨了。” “你妈说的对,如今咱们家也有钱了,不用说还要打猎去赚钱,收山货也可以...儿子,在这件事情上,我赞成你妈的观点。” ... 徐清风只是笑笑,并不表态。 如果他没有金手指的话,那自然就点到为止,不会冒险再进山了。 可他身怀空间,不进山就太可惜了。 他也不想欺骗父母,哪怕是善意的谎言。 但谎言终究还是谎言。 “爸妈,你们这就叫因噎废食,那难道东北虎是这几天才出现的吗?山里其实一直都有东北虎,但大部分人都遇不到。”徐清风开口道。 强子他们遇上了,只能说是运气不行。 当然,话又说回来,很大程度上,也是他们咎由自取。 抓东北虎幼崽本就不对,八十年代,东北虎也是受到保护的,是不能私自抓的。 他们这种行为,要是被发现了,也是要被抓去踩缝纫机的。 可惜,他们抓东北虎幼崽这件事,被虎妈给发现了,踩缝纫机的机会都没有了。 “你们把东北虎放了是对的,不然东北虎幼崽,很有可能会把虎妈给引到村里来。”徐和平开口道。 他的出发点,倒不是为了小东北虎的安全。 而是出于对村里的安全考虑。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更别说是东北虎了。 要是村子附近有东北虎出没的时候,估计村民连出门都会提心吊胆的。 然而就在这时,一声嗷呜在院子里响了起来。 徐清风几人听到这声音,心里都咯噔了一下,不会吧。 下一秒,徐清风推开门,看到院子里大灰正在跟小老虎玩耍。 刚才的嗷呜声音,便是小老虎发出的。 “你怎么来了。”徐清风傻眼了。 大灰倒是跟小老虎相处的不错。 正在院子里玩的不亦乐乎。 小东北看到徐清风,嗷呜着走了过来,显得十分亲昵。 徐清风连忙把小东北虎给拉进了房间,可不敢被人给发现了。 尤其是村里那些家里死了人的家属。 这要是被他们发现了,小东北虎就危险了。 以他们目前的状态,是真的有可能会把小东北虎给噶了的。 徐和平和何春花也傻眼了。 “儿子,这什么情况?” “不是,这小东北虎留在家里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啊。” ... “我们刚才出山的时候,走的很慢,估计这小东北虎尾随着我们回村了。”徐清风猜测道。 他也麻了。 这叫什么事... 小东北虎的突然出现,也给他带来了不小的烦恼。 当然,徐清风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那就是把东北虎给收入空间,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现在怎么办?把它放回山林,它会不会重新回来?” “这东北虎也太聪明了,智商都快跟人一样了。” 何春花嘀咕道。 徐清风让父母不用担心,交给他处理就好。 说完,他便带着小东北虎出门了。 找了个无人的地带,把小东北虎给收入了空间。 大灰在地上发现了一些脚印,可不正是刚才小东北虎一路而来的梅花掌印。 这些脚印不能留。 徐清风沿着道路,把脚印给清理了,等到全部的事情都做完了,他这才回到了家。 “儿子,东北虎去哪了?” 徐和平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告诉他爹,已经安全送走,放归山林了。 “希望这小东北虎不要再来了。”徐和平开口道。 “村里这段时间,还真是多事之秋,我们还是趁早搬到林场去吧,那边马上便可以开始装修了,等装修好了,就不用住在村里了。”徐清风开口道。 何春花和徐和平,其实不怎么想离开家。 但他们也知道,这或许是最好的办法。 村里人如今看他们家,眼神似乎已经变了味。 不患寡,而患不均。 虽然如今上面都号召,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后富。 但大部分人其实都是仇富的。 这些人就是见不得人好。 当然,大部分的人,都不会这么做。 但不排除有一些人,会各种使坏下绊子,农村这地界,类似的情况可不少。 第二天,徐清风去了一趟林场,已经好几天没有去林场了,如今林场的事业,有他的大哥大嫂,还有军子他们帮忙照应,徐清风倒是乐的当甩手掌柜。 他这次是去找李老的,看看上次牧场的承包合同有没有谈妥。 捎带着,去看了看李秋雨养在家里的兔子。 让徐清风没想到的是,李秋雨还真有养兔子的天赋。 这几只兔子都长大了不少,已经肉眼可见的长肉了。 “清风哥,我爷爷想请你爸来吃餐饭。”李秋雨对徐清风说道。 “行,回头我跟我爸说,不过还是我请你和你家人吃吧。”徐清风当然知道这顿饭的意义是什么。 要不是前几天事发突然,他进山两天,他早就请客吃饭了。 ------------ 第145章 饭局 “行,我去跟爷爷,还有我爸说。” 李秋雨抱着小兔子,迫不及待去找李老了。 徐清风则是继续留在原地,喂兔子。 李老听到李秋雨的话,心里那叫一个高兴。 自家孙女,眼光挑剔,这么大岁数都没有谈过恋爱,在亲戚和朋友圈里,都出名了。 八十年代的风气,跟几十年后的风气不太一样。 几十年后,不结婚的人很多。 只要能抗住家里的压力,还是不觉得突兀的。 但现在你要是敢说不结婚,嘿,首先,父母和长辈就第一个不答应。 在他们看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自古而来的定律。 不容别人置喙。 “好好好,好事将近,不过吧,我觉得,这种设宴,还是应该在家里的好,这样,我们去黑市逛一圈买点菜什么的,就今天晚上吧,在家里设宴款待一下清风的父母和哥哥嫂嫂,也算是咱们两家人见个面。”李老开口道。 李老和李秋雨找到了徐清风,说明了心中的想法。 徐清风想了想,也答应了下来。 中午的时候,让大哥回家一趟,接来父母就Ok了。 正好他们打算去黑市买菜,刚好可以给大哥带句话。 徐清风和李秋雨对视一眼,李秋雨连忙慌乱的移开了视线。 小妮子还害羞了。 虽然她十足的女强人,但在徐清风面前,偶尔还是会流露出一些小女儿的心态的。 一时间,徐家和李家都忙碌了起来。 徐清风跟李老爷孙两去黑市买菜。 到了黑市,徐清风先去找他哥,跟他哥说了两家人吃饭的事情。 大哥徐秋生听了,当即鱼也不卖了,让李如月跟大舅子看店,他直接赶着鹿车便要回家。 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灿烂。 这可是大事。 卖鱼每天都可以卖,显然弟弟的人生大事,才是最重要的。 “大哥,不用着急,是吃晚饭,又不是吃午饭。”徐清风哭笑不得的喊住了他。 徐秋生表示,得把这份喜悦之情,赶紧告诉父母。 何春花早就心心念念想要见见李秋雨了。 如今总算是得偿所愿,相信知道之后,肯定会很高兴。 传完了话,徐清风便跟李秋雨去逛黑市了。 徐清风此前来黑市,都是卖鱼,卖各种山货。 正儿八经的买菜买东西,逛黑市这还是第一次。 这二者的心态变化还是挺大的。 “如今野菜也大量上市了,我们买一些荠菜回去吧。”李秋雨提议道。 荠菜的分布还是很广泛的,不仅我们国家有,全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 很多国家都会使用荠菜。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采集野生荠菜食用的传统。 这一个习惯,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 荠菜的耐寒力和生命力很强,所以东北地界也是可以看到荠菜的身影的。 此前徐清风便卖过荠菜。 不过现在 徐清风早已经跟野菜生意断舍离了。 因为野菜大量上市之后,这玩意便不值钱了,刚开始还能卖个三四毛钱一样。 因为绿菜稀罕。 但现在李秋雨询问了一下摊贩,就一毛钱。 这利润已经很低了。 当然,是对徐清风而言利润和性价比低。 对那些缺乏谋生手段的人来说,还是挺香的。 毕竟这玩意又不需要种,漫山遍野都是。 只要花点时间,采摘一下,一天采摘个50斤,要是能全部卖了的话,也能赚五块钱不是? 当然,大部分人一天都卖不了二十斤。 只能赚个块儿八毛的。 “行吧,荠菜可是好东西。”徐清风微微一笑,对李秋雨开口道。 他这段时间也恶补了一下各种药材的知识。 上次去县城,路过新华书店的时候,他还买了不少的书籍,其中便有千金方,本草纲目这些古代的书籍。 闲着没事,翻看一二,收获倒也不小。 现在徐清风认识的药材已经不少了。 就拿眼前的荠菜来说,以前徐清风哪里知道它。 现在却可以说出荠菜的基本信息。 荠菜古称“护生草”,在中医里,是一种中草药,有很多疗效,价值很高。 食用了之后,能够清肝调脾,和血利水,不仅如此,还有降压明目的功效。 尤其适合消化不良和体质虚弱的中老年人食用。 东北这地界,在所有的野菜里,荠菜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而且烹饪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最常见的荠菜烧法,是用来包饺子。 荠菜饺子,味道简直绝了。 除了做饺子馅、还可以用荠菜煮粥、煲汤都是不错的选择。 不仅味美可口,而且营养丰富。 几十年后,荠菜依然大受欢迎。 徐清风在家里也是经常吃荠菜的。 何春花能够变着花样把荠菜变成一道道美味可口的佳肴。 所以徐清风和徐秋生兄弟两,打小就不挑食。 买了荠菜,徐清风又割了几斤肉,打算带回去做一道猪肉炖粉条。 要是猪肉还有多的话,也可以弄一道辣椒炒肉或者红烧肉。 “秋雨,你会烧不?”徐清风询问李秋雨。 要是李秋雨不会的话,他也可以亲自下厨。 李秋雨白了一眼徐清风:“清风哥,你忘记了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晚上不就是我烧的菜,你可不要小看我,虽然吧,我不经常烧菜,但我烧的菜,味道也还是十分不错的。” 这个李老可以证明。 李老没有跟着他们两出来买菜。 因为他知道,在两个小年轻面前,他这个糟老头子还是别秀存在感了。 当灯泡可不好。 所以他乐得清闲,去院子里找人下棋了。 “大灰呢?”徐清风和李秋雨走着走着,发现狗子不见了。 “大灰。”徐清风喊了一声。 不一会,远处传来了大灰的叫声。 徐清风循着声音找到了大灰。 没想到大灰居然在一个摊位前,眼睛停留在眼前的石头上。 “汪汪...” 大灰回到徐清风的身边,蹭了蹭徐清风的裤腿,然后又跑到了摊位前那颗石头前。 仿佛在说,让徐清风买下这颗石头。 “你喜欢这个石头,要买回去?”徐清风一头黑线。 大灰居然还摇摇尾巴,点了点头。 好家伙。 ------------ 第146章 奇怪的石头 周围的人看到这一幕,全部都乐了。 这狗可真奇怪,居然不喜欢骨头,喜欢石头。 “哈哈,兄弟,你这狗该不会是饿了好几天,出现幻觉,把石头当成骨头了吧?” “是有这个可能...” “这是什么石头,怪丑嘞。” ... 徐清风的视线,也停留在了大灰看中的这颗石头上。 至于其余人的嘲笑,他全当没有听见。 “你这狗能不能离我远点,这块石头是我放在家里压咸菜的,非卖品。”摊主也是一头黑线。 被这么多人围观,他的压力也很大的好吧。 “汪汪...” 大灰冲着徐清风摇尾巴。 徐清风摸了摸大灰的狗头:“这位摊主,这块石头既然我的狗喜欢,要不,你割爱,出个价,我买了,回去给我的狗当枕头晚上睡觉。” 看到大灰这表现,徐清风也似乎明白了,这石头说不定是什么宝贝。 毕竟大灰可不是一般的狗,山里的那些药材,它都认识,简直就是宝藏狗。 它认定的石头,能是一般的吗? 所以,徐清风打算入手看看,试试水。 “不是,狗子疯了,你也疯了?买块石头?回家做啥?” “噗,狗喜欢吃屎,难不成你还买一坨...咳咳,回家给狗吃?” “兄弟,家里还缺狗不?” ... 徐清风看向说话的那人:‘咋地,你要给我当狗啊?’ “噗...” 众人都乐了。 摊主想了想,左右一块石头,不值钱的玩意,他直接送给了徐清风。 徐清风看到摊主这么爽快,把他的咸菜都给买了,足足几百斤咸菜。 付钱的时候,还多给了几块钱。 把摊主给乐的合不拢嘴。 还有这等好事? 李秋雨在一旁,看的一头雾水。 不明白徐清风为啥会这么做。 但是吧,她也米有多说啥。 清风哥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看到徐清风买了几百斤咸菜,周围的人彻底傻眼。 这是打算吃咸菜当饭啊? “兄弟,你真是性情中人,为了一条狗,为了一块石头,买了几百斤石头。” “看看我摊位,我这里也有一块石头。” ... 徐清风让摊主把咸菜送到林场的食堂,这些咸菜,就以他的名义,给林场的工人加个餐吧。 反正都是添头。 逛完黑市,买了不少菜,徐清风和李秋雨也回到了家。 那颗石头,被徐清风随手提着。 没想到李老看到这石头,居然愣住了:“清风,这石头是哪里来的?” 李老询问的语气有些急切。 他好像认识这石头。 “爷爷,你认识这玩意?刚才在黑市的时候,大灰看到这颗石头,顿时走不动路了,所以清风哥把这石头给买了下来,为此还买了几百斤的咸菜,花了不少钱呢。”李秋雨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了李老。 没想到李老听了之后,却是笑了。 “秋雨,你是不是觉得清风亏了?”李老询问李秋雨。 李秋雨点了点头:“可不是,要说这石头是奇形怪状的奇石,多少还有点收藏价值,可这石头平平无奇,甚至还有些丑...我觉得不值。” 李老捋了捋胡须,露出了微笑:“秋雨,你只知道其一,不知道其二,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块石头,价值最少过万。” 李秋雨听到爷爷的话,顿时愣住了:“爷爷你认真的?真的不是在安慰清风哥?” “我没有那份闲情逸致安慰人,我只会说实话,你信不信,我一个电话,不出半个小时,林场那几个药材商,都会蜂拥而至。”李老笃定的说道。 “爷爷,你就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这玩意是什么吧,我都快急死了。”李秋雨连忙说道。 徐清风在一旁也有些好奇。 这石头,他还真不知道是啥。 李老微微颔首,跟两人说道了起来:“这石头,是太岁。” 所谓太岁,就是太岁头上动土的那个太岁。 世人对这句话都不会陌生,早在几千年前,就出现了,但很多人都知道这句话,却很少有人知道“太岁”是何物。 因为太岁实在是太稀罕了。 徐清风和李秋雨听到李老的话,全部都瞪大了眼睛。 不是吧? 大灰真是他的福将啊。 徐清风知道这玩意是太岁之后,也有些恍然。 看来大灰没有失手。 “爷爷,太岁是啥?是不是不祥之物,那我们还是快些扔掉吧。”李秋雨开口道。 “哈哈,那是人们对太岁的偏见,其实太岁并非不详,相反,太岁可是十足的好东西。”李老跟两人解释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他既然知道这是太岁了。 就不陌生了。 后世关于“太岁”的科普也有很多。 太岁,又名“肉灵芝”。 是自然界一种十分奇特的生物,非植物、非动物和非菌类的第四种生命体。 是真菌类的原质体生物,生命的原始状态 。 其实,也可以把它看做成是,一种自然界非常稀有的大型复合粘菌体。 李老讲述了太岁的一些知识,早在4000多年前,古书便有关于太岁的记载。 不过因为这玩意太稀少了,加上生命特征也非常神奇,所以被大家给各种魔化了。 有说吃了太岁可以长生不老的。 有说太岁是一种不详,出现必然带来灾祸。 等等,诸如此类的传说不尽其数。 但其实,后世的科学家,已经得出了结论 ,认为太岁是和大熊猫一样的古生物活化石,最古老的生物活体标本。 太岁一共有三种形态,水,土,石太岁。 大灰发现的这块正是石太岁,也是三种太岁里,最为珍贵的。 李老看着眼前的石太岁,那叫一个稀罕。 这玩意,太罕见了。 徐清风也明白了李老刚才话的意思。 要是那些药材商知道了太岁,的确是会趋之若鹜。 因为太岁也是一种中药材,而且十分珍贵。 石太岁的生长条件太苛刻了。 通常出现在高海拔的深山,地底深处的岩石内部。 可想而知,有多么难获取到。 但没想到大灰居然找到了一颗。 当然,这也是大灰的本事。 一百个人都路过了那个摊位,但只有大灰发现了端倪。 ------------ 第147章 太岁 “爷爷,这太岁真的会不死不灭吗?割了它一块,第二天就会长出肉来?”李秋雨好奇的询问道。 这也是大部分世人,对于太岁的认知。 李老点了点头:“的确是这样,太岁的活性很强,再生能力也很强。” 从古至今,太岁这玩意,都是话题性拉满的。 所以也有很多古代的书籍记载了太岁,其中本草纲目也有收录。 《本草纲目》记载了太岁的一些资料。 比如说肉芝状如肉。 附于大石,头尾具有,乃生物也。 赤者如珊瑚,白者如脂肪,黑者如泽漆,青者如翠羽,黄者如紫金,皆光明洞彻如坚冰也。 这里面囊括了多种太岁的形态。 值得一提的是,李时珍把太岁收入了“菜”部“芝”类,这意味着太岁是可食用的、也可以入药。 徐清风... 李秋雨... 这玩意还真有人吃! 大灰到家里之后,倒是对太岁失去了兴趣。 看来它只是喜欢寻找宝物,而不是想把宝物占为己有。 徐清风对大灰这个表现,还是很满意的。 守规矩,知道进退,简直不像是一条狗,这也太聪慧了。 徐清风补充了一些李老遗漏的细节。 三人看着这块石头,研究起太岁起来。 “爷爷,秋雨,你们知道为什么会有太岁头上动土的说法吗?”徐清风询问道。 李老自然是知道的,但李秋雨哪里知道这些,当即摇了摇头。 徐清风告诉李秋雨,以前有一种说法,信服的人还是挺多,那就是太岁是古人假定的一个天体,它和岁星(木星)运动速度相同,而方向相反,太岁到了哪个区域,相应的在哪个方位的地下有一块肉状的东西。 这便是太岁的化身,在这个地方动土就会惊动太岁。 这就是“太岁头上动土会有灾祸”的由来。 李秋雨恍然,原来如此。 “爷爷,你留着吃吧。”徐清风对李老说道。 “哈哈,还是清风你对我好。”李老那叫一个高兴。 “应该的,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了,不说两家话。”徐清风微微一笑。 李老端详着手中的石太岁,发现它的材质,还真跟别的石头不太一样。 普通的石头,硬度都是很大的。 鸡蛋碰石头,秒碎。 但太岁不会,太岁的表现是很软和的。 手指稍微用点力,都能从上面挖出一个洞。活着掰下来一块来。 “哈哈,清风,你去接点水来,我以前听人说过,往太岁上倒点水,太岁就会变得柔软...试试看,这种是不是真的。”李老让徐清风去端了一小碗的水来,然后往太岁的表面倒上了一点水。 徐清风伸出手,触碰了一下,发现,这次手感摸起来,比刚才更加柔软一些。 这种手感,怎么形容呢,倒像是...QQ弹弹的qq糖?? 当然,这个时代,QQ糖还没有出现。 所以徐清风也没有说出这超前的词汇,不然李秋雨和李老肯定会懵。 “爷爷, 清风哥,这太岁值多少钱啊?” 李秋雨有些期待的问道。 “至少也值一万,不过具体多少的话,我也不太清楚,物以稀为贵,如果是水太岁和土太岁,不值什么钱,石太岁太稀罕了,连30年份的老山参都值一万,这太岁的价值比老山参可要贵重的多了。”李老想了想,说道。 “清风,你的心意是收下了,但我是不会收下这太岁的,太贵重了,我一口唾沫一口钉,说出去的话,便不会更改。” 徐清风听到李老这么说,也是哭笑不得。 他爷爷奶奶去世的早,哪怕没有李秋雨,他也是把李老当成了爷爷来看待。 当然,如今徐清风跟李秋雨的关系,过上不久,可能李老就真的成为了徐清风的爷爷。 “石太岁值多钱,我不关心,我觉得,物尽其用,好东西,留着吃还是不错的。”徐清风告诉李老。 这块石太岁,他是不会卖的。 一万块虽然多,但他还不缺。 空间,还有不少的老山参呢。 这些都是钱啊。 两人商议了一番,最后徐清风把太岁一分为三,一份李老留下,他只能接受1/3。 徐清风也只好答应了下来。 剩下的太岁,被徐清风给弄到了空间。 不久后,太岁的表面,还真的又重新长出了一些嫩肉。 这还是很让徐清风感觉稀奇的。 有种传说照进了现实的感觉。 青蟒起初是守着那株百年老山参的,当太岁出现了之后,青蟒居然抛弃了老山参,来到了太岁身边,似乎打算挪窝了。 “你这货,也知道这是好东西啊。”徐清风对此也是哭笑不得。 难怪说,山里的天材地宝,都有灵兽守候。 原来都是真的。 上了年头的动物,智慧都是很高的。 它们也知道什么是好东西。 这些东西,对它们的诱惑不小。 对它们也是有不小的好处的,所以它们才会守在这些天材地宝身边,等待它们的成熟。 时间兜兜转转来到了晚上。 徐秋生,何春花,徐和平,还有大嫂和徐佳佳,都来到了李老的家里。 李秋雨的父亲和爷爷也都在家里招待客人。 “这就是儿子处的对象吗?还是厂长女儿,我的天,长的好漂亮,跟天仙一样...”何春花对徐和平小声的说道。 徐和平对此也是微微一笑:“这些话,回去再说,咳咳,你也不嫌尴尬。” “这有啥尴尬的,我这是夸对方呢,你懂个锤子。”何春花掐了徐和平一把,埋怨道。 “行行行,我东哥锤子。”徐和平认怂。 双方家人坐在一起聊天,其乐融融。 徐清风和李秋雨见不得这场面,于是躲进了厨房,忙碌晚餐。 “我家小儿子在家里也经常烧饭的。”徐和平微笑着对李老说道。 “哈哈,这个我知道,上次清风还小露了一手,那味道,绝了,比国营饭店的厨师烧的都好吃。”李老对徐清风的厨艺也是赞不绝口。 “这就有些夸张了。”徐和平连忙摆手。 双方都问了不少的问题。 “我怎么没有看到秋雨的妈妈?”何春花看到李家只有李老和厂长两人,有些不解的问道。 ------------ 第148章 三媒六聘 “生秋雨的时候,难产走了...” 李老叹息一声。 八十年代的医疗水平远不及后世。 往前推二十年,就更是如此了,那个年代虽然说林场有医院,但每年因为难产离世的人还是不少。 生孩子犹如是鬼门关前走一遭。 经常会面临保大保小的抉择。 如果是大出血,很有可能一尸两命。 “对不起,我不知道...”何春花也有些惊讶。 “没事,反正咱们两家都要结成亲家了,这也是迟早要面对的一个问题...秋雨这孩子,打小便命苦,别人都只看到她是我的孙女,是林场厂长的女儿,以为她锦衣玉食,享尽荣华,但其实不然...她从小就是一个没妈的孩子,别人吃过的苦...没有吃过的苦,她都吃过。”李老长叹一声。 “别看她平日里嘻嘻哈哈的,其实都是装出来的。” “这丫头心思细腻,极其重感情,这次我在牧场感冒了,她便马上带了药,跟清风去看我...” 李老对徐清风这个孙女婿也是十分满意。 能够在百年之前,看到孙女喜结良缘,他死也瞑目了。 徐和平很快岔开了话题,不聊这些了,聊点高兴的事情。 何春花聊起了徐清风小时候的一些糗事,逗的众人捧腹不已。 家宴的氛围渐浓。 徐清风和李秋雨这边,也已经把烧好的菜肴端上了桌。 十分的丰盛。 五六道荤菜,还有好几个蔬菜,摆满了桌子。 大部分的菜肴,都是出自李秋雨的手。 只有李秋雨没有把握的几道,才是由徐清风操刀完成。 “够了够了,你们两个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烧这么多菜。”何春花不由埋怨道。 “妈,这些钱,如果是在国营饭店点的话,价格只怕好几百了,就这道熊胆,便不止三位数,我这也是为了省钱,所以在家烧了。”徐清风开口道。 有很多食材,都是徐清风给李老,李老还没来得及吃的,今天刚好拿来招待何春花他们。 何春花听了顿时不说破费了。 相比于下馆子,那肯定是在家里性价比更高的。 一顿饭吃了两个小时,吃过了饭,双方的家人,说起了徐清风和李秋雨的事情。 把双方的八字放在一块,打算拿去找人看看。 虽然吧,往前几十年,算命这一行业命途多舛,但也还有不少人相信。 只要去寻,总还能找到一些的。 不找人批一下八字,挑选良辰吉日,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徐清风和李秋雨对此也是没有什么意见。 就按照家人的意思来办吧。 挑选了良辰吉时,便要请媒人上门,然后三媒六聘。 这才是最纯正的中式婚礼。 在这一点上,徐清风跟李秋雨倒是不谋而合。 八十年代,其实已有不少人推崇西式的婚礼,穿西装和婚纱,还流行拍婚纱照。 只是徐清风觉得,这中西合璧的婚礼仪式,洋不洋土不土的,怪膈应。 倒不如复古一些。 这样以后回忆起来,也是一种美好的回忆。 往后几日里,徐清风没有进山,而是被筹备婚礼给弄的头大了。 各种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这年头,结婚是需要请媒人的。 因为徐清风和李秋雨是自己认识的,所以倒是不用请村里的那些媒婆,而是从双方的亲戚里,选了两个熟悉这些仪式的人,帮衬一二。 媒人知道结婚需要的东西,还有一些必要的礼节。 徐清风收到了一份媒人开具的采买单。 上面琳琅满目,写满了各种礼单。 徐和平也从算命先生那里,弄来了八字契合的消息,除了这些,黄道吉日,也已经敲定了,就定在下月的初八。 时间敲定了,便可以写请柬,邀请亲朋好友来参加婚礼了。 至于彩礼方面,徐清风也是给足了李家的面子。 一切都按照当时的最高规格整。 有钱,自然不会寒碜。 什么四大件,36条腿,新房,全都是新买的。 新房便是徐清风买的哪几间店铺了,到下月初八,应该也已经装修完毕了。 到时候正好用来拜堂。 这些日子,何春花和徐和平两夫妻,那叫一个开心。 好事多磨,他们起初还担心儿子年初的时候,辞了隔壁村的姑娘,以后难娶亲呢,但没想到一转眼的功夫,儿子便成为了林场厂长女婿。 这身份转变的太快,让何春花都感觉晕乎乎的,不太真实。 除了这些,这几天,徐清风几乎天天都跟李秋雨跑县城,跑供销社,跑商店,采买各种婚礼所需的东西。 像是喜糖喜烟这些,自然是不用说。 除了这些,还要装扮新房的各种喜字,还有一些酒水啥的。 因为是在林场办,厂长嫁女儿,可想而知流水席的规模有多大。 想到这些,李秋雨便头大。 好在一切有徐清风操持,所以还算是有条不紊。 一切都井然有序的进行着。 忙碌了几天后,所有的事项都已经完成。 新房也已经装修好,家具也已经加班加点的打好了。 就等着吉日到来了。 “清风,要是我们结婚了,你还肯我出去工作吗?”李秋雨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那是当然,你有本事,尽管飞的高,我都会无条件支持你。” “嗯,你真好。”李秋雨那叫一个高兴。 人生能得遇到一个灵魂契合的伴侣,她很幸运。 徐清风都想好了,这种相处的方式才是最好的。 而不是要一方牺牲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情。 这个药材市场,是李秋雨筹划了许久的,如果结婚了,她便要退出,她也不会开心的。 所以...没有必要。 很多传统的人,可能以为女孩子结婚了,就不需要抛头露面,而是专心在家里,当一个家庭主妇。 但接受过后世新思想的徐清风,可不想这样。 听闻徐清风要结婚了,大憨和二憨,这几天也是高兴不已。 “老大要结婚了,我们应该给老大一个惊喜。”大憨二憨高兴之余,居然突发奇想,把主意打到了东北虎身上。 ------------ 第149章 大憨兄弟进山猎虎 这几天,那头受伤的东北虎,再也没有露过面。所以很多人都忘记了,还有这么一回事。 村里关于东北虎的讨论,还有紧张的气氛,也淡了不少。 村民此时也都热议起徐清风的婚礼来。 因为这实在是太具有话题性和震撼性了。 徐清风居然不声不响跟林场的厂长女儿谈起了恋爱。 村里人此前对此可是一无所知,除了军子,徐秋生,大憨二憨这些跟徐清风经常在一起待着的人,其余人都不知道。 “徐清风这小子,打小我就看出,他以后肯定会有大出息,这不,你看,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现在居然已经要娶厂长女儿了。” “别人少走二十年的弯路,他是一步登天了啊。” “厂长的女儿..徐清风这小子,该不会是要吃软饭吧?” ... 这几天诸如此类的讨论,多不胜数。 徐清风都听到了一些,不过他没有说啥,只是一笑置之。 嘴长在别人的身上,他不可能不让别人说吧。 再者,他跟李秋雨,在所有人看来,是很不般配的。 身份差距有些悬殊。 这悬殊,可是用钱无法弥补的。 虽然大家伙都知道这段时间徐清风赚了钱,赚了很多的钱。 但林场厂长是谁! 那是整个林场的nO.1。 十里八乡,身份和地位最高的。 而且,他在林场深耕了二十多年,几乎已经跟林场划上了等号。 徐清风娶了他的女儿,顿时成为了所有人羡慕嫉妒的对象。 当然,这也是他们羡慕不来的。 缘分两个字,本就妙不可言。 更别说,徐清风曾经救了李秋雨的命了。 这本身就是一种缘分。 如果不是徐清风的话,前世这个时候,李秋雨的坟头都已经长草了。 “清风哥,我们出去走走吧,散散心。”这天,李秋雨找到了徐清风。 她这段时间,一直都待在林场,感觉有些闷。 忙碌了好一阵子,想要出去透透气。 徐清风点了点头,询问李秋雨想去哪里玩。 李秋雨思考了片刻,说想去牧场那边玩。 她记得小的时候,跟她爷爷在牧场玩过几次,然后有一次进山,在山里发现了一个温泉,她打算故地重游,去泡泡温泉。 听到泡温泉,而且是跟着李秋雨一起去,徐清风顿时就来了兴趣。 你要说这个,他可就不困了啊。 “咳咳,清风哥,你可别想歪了,我们还没结婚呢,是不能那个的。”李秋雨红着脸的说道。 她骨子里,还是十分传统的女孩子。 徐清风... “那个,我没有说那啥啊,只是说,我也想泡温泉了,放心,你泡完了温泉,我再去泡,咱们错开时间。”徐清风解释道。 听到这,李秋雨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那你可不能偷看哟。” “放心,我人品杠杠的。”徐清风眨了眨眼睛。 于是两人的温泉之旅,便在三言两语里,敲定了。 这几天的时间,牧场此时也已经易主了,大憨二憨搬到了牧场。 牧场那边,员工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动。 因为徐清风给他们的待遇,只会比之前更好。 这些员工当然也就不走了。 在哪里干不是干。 无非是换了一个顶头上司罢了。 只要给钱多,那当然是选择留下了。 徐清风这段时间忙着筹备婚礼,没有怎么过问牧场那边的事情,只是给了林场那边一份需要采购的物资清单,比如说牛羊的幼崽,还有一些药材的种子之类的。 如今已经开春,草长莺飞,正是大刀阔斧,扩大林场规模的好时机。 很快,一场说走就走的牧场之行,便落在了实处。 鹿车另有用途,徐清风和李秋雨是骑自行车去牧场的。 遇到上坡很陡的地段,徐清风则是推车。 下坡的时候,那叫一个风驰电挚。 李秋雨紧紧抓着徐清风的衣角,吓得花容失色。 “胆子这么小可不行。”徐清风微微一笑。 上次来的时候,李秋雨也是如此。 这年头的路,修的都很潦草。 周围也没有什么护栏。 路的旁边,便是万丈悬崖,也不怪李秋雨会怕。 每次走这条路,她都提心吊胆的。 但是吧,其实小心一些,问题还是不大的。 到了牧场之后,徐清风没有看到大憨二憨,一问保安队的林队长,才得知两人都已经进山两天了,还把林场的巴祖卡给带走了。 徐清风顿时皱眉起来。 大憨二憨这是去做什么?还要带上巴祖卡? 徐清风拿来了地图,询问林队长,大憨走的是那条路。 林队长今天早上,便带着人去找过大憨他们,不过足迹进山之后,很快就消失了。 林场的人手不够,他们还要负责林场的安保,所以没有继续进山,正想给徐清风打电话,没想到徐清风和李秋雨就来了。 这真是巧了。 “以前他们兄弟也进过山,但都是当天进山,当天回,所以...昨天他们进山,我并没有当一回事,哎,我的错。”林队长自责道。 “这跟你没关系。”徐清风安稳林队长。 换做是他,也不会当一回事。 “这样,要是今天他们还不回来,明天我再组织人进山寻找一下吧。”想了想,徐清风开口道。 “清风哥,要不我们还是不要去泡温泉了,找大憨二憨要紧。”李秋雨感觉事情有点不妙,这是女人的第六感。 徐清风看了看地图,发现这片山林,再往前一些,居然快到野人山了。 长白山虽然很大,但林场的范围有限。只是在林场这边的山林里转悠,很容易就转悠到以前去过的地方。 野人山...牧场,村子... 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下一秒,他一拍地图:“我大概猜出大憨二憨进山是做什么了。” “清风哥,是做什么?”李秋雨不解的问道。 林队长也看着徐清风,一脸期待。 “应该是想要找此前受伤的那只东北虎,想要狩猎回来,给我当礼物。”徐清风想到这里,抬起头看向远处的大山,心情也变得有些复杂起来。 复杂且有些担忧。 ------------ 第150章 地热 “不是,徐老大,你怎么这么笃定,大憨二憨进山是去找东北虎了?而不是去找黑瞎子和野猪?”林队长有些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这你就不懂大憨二憨了,要是野猪,黑瞎子,他们压根就不会带巴祖卡,毕竟一把开山斧能解决的事情,他们怎么会浪费这么贵重的炮弹呢...” 上次得知林场有巴祖卡的时候,大憨二憨两兄弟也是十分高兴,心心念念的想要玩。 结果知道这炮弹数量不多之后,便不想了。 因为他们觉得,这么珍贵的炮弹可不能浪费了。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这次他们进山的时候,居然把巴祖卡带上了。 说明,他们所图不小。 综合以上可以判断出,他们的目标,正是那头受伤的东北虎。 “不用担心他们,这两兄弟胆大心细,应该问题不大,况且林子这么大,撞见东北虎的概率也低,要是没有碰到东北虎的话,兴许他们就回来了,今天要是他们没有回来的话,明天我们再进山去找寻一下吧。”徐清风告诉几人。 众人点头,也只好如此了。 看了看时间,徐清风和李秋雨也打算进山了。 现在进山的话,按照李秋雨描述的温泉地点,是可以在晚上太阳下山前赶回来的。 所以,他们也就不打算明天再出发了。 这次进山是泡温泉,所以需要带上一些换洗的衣服。 徐清风还带上了大灰和猞猁。 这一对黄金搭档,如今也算是配合默契。 基本上进山狩猎,除了黑熊和挂甲的孤猪不能对付外,别的猎物都是手到擒来,都不需要徐清风出马。 青蟒也被徐清风放到了这片山林里。 就在牧场周围,守卫着牧场的安全。 有它坐镇,方圆十里之内,基本上都可以说是安全无忧。 “秋雨,你还认识路吗?” 徐清风询问李秋雨。 进入山林之后,辨识度便不那么清了。 加上这里是原始森林,大部分地方都长的差不多。 辨识度还是很低的。 “我记得一点,应该是往这边走的。”李秋雨指示了一个方向。 徐清风点了点头。 一边指示着猎鹰和青蟒,在空中和地面搜寻着附近有无温泉。 以免走了冤枉路。 不一会,猎鹰便看到了温泉。 并且飞回来,跟徐清风汇报情况。 “这边。”徐清风纠正了一点方位。 不一会,他们便抵达了山林里的温泉所在。 “清风哥,就是这里,哈哈,还是有老鹰好使啊,节省了我们不少时间。”李秋雨开口道。 如果不是老鹰提供了提示和帮助,他们想要找到这温泉,的确是需要更多的时间。 “这里地形还不错,离牧场也近,要是修条路,在这里弄一个温泉山庄什么的,不要太合适了。”徐清风找了个高处,看了看周围的地形,顿时开口道。 李秋雨蹲在地上,用手摸了摸一下地面。 “清风哥,这里有地热哦,不信你摸一下这里的地面,是温热的。” 李秋雨对徐清风笑着说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有温泉的地方,有地热不是正常? 毕竟温泉就是地热的一种表现形式啊。 从打踏足了这片山林之后,徐清风就感觉到了。 脚下的这片土地,比刚才他们过来的那些地方,都要更热一些。 尤其是从脚上传来的感觉,更是直接。 徐清风告诉李秋雨,长白山,是一座休眠火山,几百年前,曾经喷发过。 造成了不小的灾难。 虽然已经几百年没有喷发过了,但这火山还是存在的,而且随时都会有喷发的可能。 所以在长白山一带,有很多地方,都有地热。 此前他所在的村子附近,山脚下,就有一处地热。 还往外喷地火呢,可以用来煮水煮鸡蛋。 徐清风便吃过。 “什么是地热啊,我对这个不太清楚?”李秋雨好奇的询问道。 她虽然上了学,但对这方面的知识,不是很了解。 徐清风告诉李秋雨,所谓地热,其实是一种地质学上出现的现象。 这种现象还是很常见的。 而且表现形式也很多。 温泉只是其中一种,还有徐清风刚才说的地火。 说白了,就是地底深处,蕴含的大量热量,通过火山,地裂这种特殊的地理环境,而得以渗透到地球表面,一种地理现象。 徐清风倒是知道一些关于这些科普知识,告诉李秋雨,地球表面看上去海洋面积占据了79%,但其实它的内部,地核部位,却是一座巨大的热库。 地核的温度,能够达到骇人听闻的3700℃~4500℃。 这还不是极值,地心深处的温度,甚至能够高达5500℃。 此前有人假设地心深处有世界,那都是扯犊子。 在如此的高温下,别说是人了,任何动物都无法生存。 地心的这些热量,从最内里,逐次往外面递减。 有一些热能,会渗透到地表,这就是地热的形成了。 李秋雨恍然,原来如此。 想不到地热的这么来的。 “太阳是不是也在发光发热?”李秋雨好奇的询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太阳散发的热量,就更为恐怖了。 太阳表面温度大约5500摄氏度左右,而太阳核心的温度高达1600万摄氏度。 地球到太阳的距离是1.5亿千米。 隔着这么遥远的距离,我们站在地球上,都能感受到太阳的温度,可想而知了。 “其实这种热量,无论是地热,还是太阳能,都是一种热能,是可以转化为我们人类所用的。”徐清风告诉李秋雨。 一个很简单的小常识,没有太阳光的话,这个世界的生物,至少会灭亡90%以上。 大部分动植物,都是需要依靠太阳光生存的。 这些能量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随着科学发展,各种太阳能,地热能都相继被开发了出来。 这是一个蓝海。 徐清风刚才说的开温泉山庄,便是开发的一种形式。 再过几十年,旅游盛行,冰雪经济也是长白山当地的一大经济来源。 天南地北的游客,在皑皑白雪覆盖的冬季,都会到这里来领略一下北国风光,看看天池,体验挖人参,乘坐雪橇,滑冰滑雪等等。 ------------ 第151章 温泉 当然,徐清风也就是开了上帝视角,所以才知道这么多。 换做是别人,哪怕是思想超前的李秋雨都是难以接受的。 要是徐清风跟她说,以后几十年,我们国家大部分人都吃肉吃腻了,还有闲钱出去旅游,东北到南海,都只要几个小时。 在东北吃早餐,中午可以在深城吃粤菜。 李秋雨肯定会觉得徐清风在胡言乱语。 这便是时代的局限性了。 一切都要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就像徐清风现在也不可能会在山里建什么劳什子的温泉山庄。 一来,咱们国家的基建水平还远不如后世,这么规模宏大的工程,现在完全的难度不小,而且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就说要修白山县城到这里的路,所需要的钱便是天文数字了。 更别说,还要在山里修建温泉山庄了,光是把各种建筑材料,运到这里来便不容易。 还有能源转化的问题。 在地热附近建房子,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建房那么简单。 所需要考虑的问题和因素很多。 不过徐清风也不急于一时。 这里依然处于牧场的范围内,他承包了牧场70年,再过二三十年,等各种条件都成熟了,再来修建温泉山庄不迟。 至于70年后的事情...70年后再说吧。 他那个时候,都90多了,还想的到那么多... 能够重活一次,他已经十分知足。 哪能奢望更多。 更何况,他的商业版图,可不仅仅只是打算局限在长白山一隅。 等到药材市场打开南方的销路后,那里广阔的天地,才是最让徐清风心驰神往的。 到时候,他会凭借着改革的东风,成为万众瞩目的商业天才。 这绝不是一句玩笑话。 这年头,还没有保健品,他可是知道脑白金这玩意,是如何爆火。 现在有了他,就没有史小柱啥事了。 而且,他能确保,他研发的脑白金,药效绝对比前世那洗脑广告轰炸全国的药强很多。 李秋雨很快,便带着徐清风,来到了一个温泉池子的旁边。 这里有不少的池子,而且这些池子有大有小,也并不在一起。 倒是不用分开洗了。 不一会,两人便相继找到了一个池子,悠闲的泡起了温泉。 相隔有些远,而且中间有一个山体格挡,谁也看不到彼此。 这还挺好的。 让徐清风没想到的是,大灰和猞猁,居然也跳到了一个池子里,泡起了温泉。 就连狗子都知道享受。 大灰狗刨式,钻入了水底,不一会,居然叼着一块金灿灿的东西,浮出了水面,然后游到了徐清风身边,把嘴里的东西放在徐清风身边。 徐清风随手拿起,看了一眼,下一秒他突然站了起来。 好家伙,狗头金! “大灰,这玩意你是在哪里找到的?”徐清风惊呼一声。 狗头金,是自然形成的金坷垃,金块。 因为其形状长的像狗头,所以也被叫做狗头金。 当然,也有长的像马蹄的,被叫做马蹄金。 这两者是一种东西。 大部分的都被称为狗头金。 天工开物记载:“大者名狗头金,中者名麸麦金、糠金”。 “平地掘井得者,名面砂金,大者名豆粒金”。 狗头金这玩意,十分罕见。 所以价值很昂贵。 徐清风万万没想到,大灰泡个温泉,居然能从温泉里,找到一块狗头金,这也真是绝了。 寻宝狗,实至名归啊。 “汪汪...”大灰摇着尾巴,又来到了它刚才找到狗头金的温泉,然后一头扎入了温泉里。 猞猁也跟着大灰,钻入了水中。 不一会,猞猁和大灰浮出水面,口中都叼着一块狗头金。 还有!!! 徐清风彻底傻眼了。 能找寻到一块狗头金,都已经十分幸运了,但没想到它们居然接二连三找到了狗头金,这简直不可思议。 虽然吧,这几块狗头金个头都比较小,只有几十克。 但在徐清风看来,这玩意已经十分难得。 “秋雨?你洗好了吗?洗好了的话,过来一下。”徐清风也顾不上泡温泉了,询问李秋雨。 不一会,李秋雨的声音从隔壁传来。 “清风哥,怎么了?”李秋雨询问道。 徐清风把大灰找到狗头金的消息,告诉了李秋雨。 李秋雨很快便赶了过来,她对狗头金也十分感兴趣。 见识过上次大灰的识宝辨宝能力,李秋雨现在也觉得大灰真是狗不可貌相。 没想到它居然这么神奇。 三块狗头金,就摆放在徐清风面前。 “我的天,真的是狗头金。”李秋雨心里那叫一个惊讶。 没想到泡个温泉,还能有这收获? “我们发财了,这么多金子,要是融了之后,都可以打一个金手镯了。”李秋雨心情雀跃不已。 “秋雨,你可能不知道,狗头金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所以啊,这玩意可不能融掉,最好的办法是带回去收藏起来 。”徐清风告诉李秋雨。 给李秋雨泼了一盆冷水。 “啊?狗头金不是金子吗?咋跟文物一样,要收藏?”李秋雨有些不解。 狗头金具有收藏价值,但又并非是文物。 因为文物的定义是,与历史上的人类活动有关,而狗头金作为自然产物,与人类活动无关,因此它不属于文物。 你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种重要的和稀奇罕见的矿产品。 财帛动人心,徐清风告诉李秋雨,关于这三个狗头金的事情一定要保密。 虽然吧,徐清风有空间,完全可以不告诉李秋雨,神不知鬼不觉,把这三块狗头金收了。 但徐清风觉得没有必要。 一来,这三块狗头金价值不大,总共加起来,可能也就一百克的样子。 能值个三千多块钱。 不过,话虽如此,但要是融了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而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点。 徐清风看着李秋雨:“当然,秋雨,你可知道,狗头金一般都是金矿的伴生物,所以,这里附近很有可能会有金矿的存在,我们必须把这个消息,告诉林场,说不定,林场能够凭借这个消息,而重新繁荣几十年呢。” 徐清风微微一笑。 这不是他骗李秋雨,而是真的。 狗头金一般产于冲积型砂金矿中,大部分的狗头金都在近地表的次生富集带中。 跟这区区价值几千块钱的狗头金相比,金矿的这个消息便要超出它十倍,价值万金。 ------------ 第152章 金矿 跟一个金矿相比,这几块狗头金就不算啥了。 哪怕是只有几吨储量的小金矿。 价值都是十分可观的。 当然,这玩意跟狗头金不一样,金矿这玩意,个人就不要想着去染指了。 徐清风也别想着去开采,因为没有这个权利。 哪怕是几十年后,这种矿产资源,都是国有的。 私人开采,属于非法的。 徐清风觉得,倒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把这个功劳,送给他的未来便宜岳父,李秋雨他爹李厂长。 私人不能开采,林场可以啊。 老丈人说不定,还会因为发现这金矿,而更上一层楼。 那就更好了。 狗头金跟金矿,跟林场的未来,跟老丈人的晋升之路相比,就微不足道了。 除非说是那种重达几十斤,几百斤的狗头金,那就另当别论了。 世界上排名前十的狗头金,无不是国家收藏。 这种级别的宝贝,已经超脱了这东西本身的价值。 泡完了温泉,两人便带着狗头金返回了牧场。 在牧场并未耽搁,徐清风便和李秋雨回林场,找李老父子商量起这山里可能有金矿存在。 得知消息,李老和李厂长也十分重视。 在看到徐清风带回来的狗头金之后,两人都有种被从天而降喜悦砸中的既视感。 “我的天,这真的是狗头金!” “狗头金”自古以来,便是人们寻找金矿的重要依据和线索,有狗头金的地方,大概率便有金矿。 这已经成为了所有人的共识。 当然,金矿具体在什么地方,还需要让专业的勘探队去勘测。 只凭这狗头金,还是无法判断出金矿的具体方位的。 “清风,没想到你的运气这么好,居然去山里泡温泉,,,捡到了狗头金,等等,你跟秋雨去山里泡温泉??”李厂长起初脸上还带着笑意,突然脸上的笑容不见了。 他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徐清风... “爸,你想哪去了,我跟清风哥是清白的,山里的温泉池子很多...又不是只有一个。”李秋雨跺了跺脚,娇羞的说道。 李厂长顿时放心了,又乐呵了起来。 看到女儿生气,连忙去哄。 李老不由高看了这个准孙女婿一眼。 “清风,你是怎么知道狗头金附近有金矿的?”李老询问道。 徐清风跟李老解释起来。 李厂长和李老从地图上找到了温泉所在的位置。 这一块都是牧场的区域。 如今牧场已经承包给徐清风了,这让他们很尴尬。 徐清风告诉李老两人,金矿这玩意,不是他能够玩转和拿捏的,所以要是找到了金矿的话,他肯定不会干涉。 林场该怎么开采就怎么开采。 看到徐清风觉悟这么高,李老和李厂长全部都眼前一亮。 这就好办了,回头草拟一份合同,一切便都不是问题,当然李厂长也给徐清风争取到了一点福利。 那就是后续开采,会分徐清风2%的分红。 别小看这2%, 一吨黄金,就是20kg。 这是一笔绝大部分 人目瞪口呆的财富。 "清风的觉悟一直都很高好吧,不然我也不会把孙女嫁给他,我的这一双眼睛,几十年来,识人无数,是人是鬼,从我眼前走一遭,我就能看出来。”李老自负的说道。 “哈哈,倒也是,老爷子,你这看人的眼光毒辣,我拍马不及。”李厂长开口道。 徐清风夜里是在李老家里过夜的。 时间太晚了,李老不放人,硬是拉着又小酌了几杯。 李厂长则是把几块狗头金带走了,这是需要展示的证据,申请金矿的开采权,组建勘探队,都是需要这玩意作为敲门砖的。 李厂长承诺,等事情妥了之后,会把狗头金还给徐清风。 要是真的发现了金矿,好处也不会少了徐清风的。 毕竟是自家人,还能亏待了不成。 徐清风告诉李厂长,这几块狗头金,到时候没用了,给李秋雨就行。 他本来也就打算,把这几块狗头金作为订婚礼物,送给李秋雨的。 这让李秋雨有些受宠若惊。 这可是一大笔钱啊。 而且真按照徐清风此前说的,这玩意有收藏价值,那以后价格只会上涨,不会下跌。 还是很香的。 夜里跟李秋雨两人,一起喂了兔子,徐清风便回房睡觉了。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个年代的风气还是挺保守的。 不像后世,先上车后买票,带娃结婚,都是等闲。 这年头,不到洞房花烛夜,都不能得手。 当然,徐清风还是喜欢现在的这风气。 第二天一大早,徐清风便再次出发前往牧场了,这次没有带着李秋雨去,因为可能要进山寻找大憨两兄弟。 带着李秋雨的话,是个拖累。 李秋雨也知道,自己进山不够看,会成为队伍的拖油瓶,所以也没有跟去,只是叮嘱徐清风,进山之后,一定要万事小心。 “放心吧,你老公我本事大着呢,进山那就是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徐清风很少说大话,也不喜欢说这些。 不过在李秋雨面前,那又不一样了。 可以贫下嘴,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果然,李秋雨被逗乐了。 先是四处看了看,然后白了徐清风一眼。 “你要死啊,我们还没有订婚呢,可不能老公老婆的叫,被人听见了,还不笑话死啊。”李秋雨红着脸颊,小声的说道。 说话的时候,还在徐清风的胳膊上轻轻掐了掐,不过不舍得用力,跟蚊子咬差不多。 倒是这幅娇羞的样子,把徐清风撩.拨的不要不要的。 “总之,请放心,最晚明天我就回来。”徐清风去牧场之前,还在黑市买了不少的东西,一并带去。 来到牧场,徐清风第一时间找到了林队长,得知大憨二憨两兄弟到如今仍然没有回牧场后。 他当即组织了人手,一行五人,打算进山去找找看。 “大灰,又到你出马的时候了。”徐清风拍了拍大灰的背。 现在是春天,很多时候,林子里的足迹不是很明显。 不过这也难不倒大灰。 它是闻气味的。 ------------ 第153章 发现 大灰对大憨二憨的气息自然是无比熟悉的。 毕竟后面收编了大灰之后,大灰便是跟大憨二憨两兄弟住在一起的。 进入山林之后,众人跟随着大灰,往大山深处而去。 约莫几个小时后,他们找到了大憨二憨休息的痕迹。 这验证了大灰的方向不错。 “这狗子真绝了,大憨他们进山也有好几天了,它居然能够找到几天前的痕迹?”林队长对此那叫一个震撼。 这简直是所有猎人梦寐以求的神犬啊。 徐清风告诉林队长,就这,此前大灰还差点被卖掉呢。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我们也在这里休息片刻吧。”徐清风提议道。 大憨他们走了两三天,他们短时间想要追上,也不实际。 “大憨他们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吧?”林队长有些担忧的看着远处的密林。 “他们这次把巴祖卡都带上了,问题不大,之所以三天没回去,大概率是没有找到那东北虎,有些不甘心罢了。”徐清风分析道。 这也是最有可能的猜测。 至于担心大憨二憨的安全,徐清风觉得他更担心山里的那些动物。 依着这两兄弟的武力,东北虎不出,谁能与之争锋? 不过,这次大憨二憨私自进山,等回来之后,徐清风还是打算训斥二人一番。 他结婚,送什么东北虎。 这不是胡闹吗? 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他们似乎有些高估自己的实力了。 半天后,徐清风再次找到了大憨留下的记号。 深入山林里之后,很容易迷路,所以经常进山的猎人,都会在树上做个记号。 要是迷路的话,便会发现端倪,而不是一直在山里转圈而不自知。 这种事情,发生过很多次。 老人管这叫鬼打墙。 但其实,就是进入了一个思维误区。 加上这些参天大树,长的都一样,环境的相似,很容易让人在此间迷失。 “他们应该把大灰给带上的,要是带上大灰,都不需要做记号。”徐清风嘀咕道。 当然,想要带上大灰,还得大灰自己同意。 大憨二憨可指挥不了大灰。 很多时候,大灰是只听从徐清风的。 “从这边...”徐清风几人跋山涉水,来到了一处峡谷地带。 然而就在这时,大灰突然朝着不远处跑去。 “汪汪汪...” 大灰的叫声响起不久后,从林子里走出来两个人,可不正是大憨二憨。 这几天,两兄弟在林子里风餐露宿,身上那叫一个惨兮兮。 胡子拉碴的,不修边幅。 跟野人没啥两样。 要不是大家都很熟悉了,加上大憨二憨的身高很有辨识度,徐清风还真不敢相认。 “老大,你怎么来了?” “大灰,想死我了。” 大憨二憨看到众人那叫一个激动。 大灰看到二憨展开了双臂,想要冲过来抱自己,连忙嫌弃的跑了。 “你们先去洗了澡,我带了刮胡刀,先把胡子给刮了。” 不远处便有一条溪流,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这个样子,别说大灰嫌弃,就是他也嫌弃。 不一会,大憨二憨洗漱完毕,刮了胡子,重新出现在了徐清风的面前。 “你们的翅膀硬了啊,居然不打招呼,就进山,真行。”徐清风笑看着两人。 大憨二憨闻言,暗道不好,老大这分明是秋后算账来了。 “老大,我们两进山也不是一两次了,自然是有把握,才会进山...” “对对对,我们就是觉得牧场无聊,所以进山玩两天,没啥大不了的。” ... 徐清风微微一笑,编,继续编。 “巴祖卡都带上了,还进山玩两天,幸好你们没事,罢了,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把巴祖卡给我,我们出山。”徐清风想了想,对两人说道。 大憨二憨面面相觑,最后咬了咬牙:“老大,不能啊,我们已经追踪到了那头受伤的东北虎,就在离这里不远处,所以,我们不能回去。” “是啊,如果现在回去的话,不是前功尽弃了吗?” “老大, 原本我们两兄弟还没有把握对付这东北虎,不过你们来了,那简直太好了,犹如神兵天降一般...” ... 大憨二憨居然还会用成语了。 这一番话,让徐清风忍俊不禁。 “你们确定,真的找到了东北虎?”徐清风问道。 大憨肯定的点点头:“老大,你跟我来。” 很快,徐清风来到了大憨二憨刚才所在的位置,地上有不少血迹。 地上还有一些很杂乱的脚印,再就是一些拖拽的痕迹。 应该是东北虎在这里狩猎了一头狍子,留下的痕迹。 “看,这上面的血迹都还没有干,说明东北虎肯定就在这附近,没有走远。”大憨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触碰了一下地面的血迹,点了点头:“这老虎居然还能狩猎,说明它此前受的伤,不是很重,要是遇到了,咱们还是不能掉以轻心的。” “老大,这东北虎在我们村子里犯下了那么多命案,断然没有放虎归山的道理,这片林子就这么大,如果等这老虎养好了伤势,它肯定还会卷土重来,到时候,林场周围怕是就没有宁日了,所以咱们也算是为民除害了。”大憨开口道。 “行吧,你们把我说服了,大灰,走,咱们去会会这东北虎。”徐清风摸了摸大灰。 大灰嗅了嗅地上的气息,然后朝着前面跑去。 其余人纷纷跟上。 从牧场到这里,大憨他们用了三天,而大灰带着众人,只花了半天不到的时间。 大憨二憨追踪了东北虎三天,才发现的线索,太不容易。 接下来,交给大灰就行。 不一会,大灰来到了一个山洞。 洞里有阵阵腥味散发出来。 甚至弥漫到了百米开外。 “这肯定是老虎洞了。”徐清风看着眼前的山洞。 老虎通常会住在山林里自然形成的岩里。 老虎洞,便是老虎的家。 所谓的龙潭虎穴,这洞也可以称为虎穴。 值得一提是是,只有母老虎才会住洞。 因为要带幼崽。 而单独的成年公老虎,大部分情况是不会居住在固定的山洞的。 它们往往会选择灌木丛或草丛休息,这种地方,易于它们隐蔽。 ------------ 第154章 引虎出洞 “不对劲啊,如果真是老虎洞的话,那我们离的这么近了,老虎不可能一点都没有察觉,可...老虎为啥没有反应呢?”大憨嘀咕了一句。 “大概率是不在家吧,可能出去捕猎了。”林队长猜测道。 “让大灰靠近一些,咱们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埋伏在周围,看看情况再说。”徐清风对众人说道。 虽然说,让大灰上,可能会有一些风险。 但这个风险是可控的。 大灰一条狗目标小一些,而且真要是老虎在洞里,他们也好营救大灰。 而不是老虎一出来,大家一窝蜂的逃走,那就被动许多。 “老大,我们要不要爬树?”大憨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摇了摇头:“老虎是会爬树的,所以咱们没有必要爬树,这没啥用,就在这守着。” “这老虎不是受伤了?还能爬树?”大憨不解道。 “谁也没有看到老虎受伤了,受伤有多重,这一切都是我们的猜测,如今咱们面对的是一只未知的老虎,所以,决不能掉以轻心。”徐清风开口道。 当然,他们这么多人,有全部都有武器在手,连巴祖卡都有。 所以自然是心中不慌的。 徐清风来了,那巴祖卡的使用权,自然也就归他了。 上次对付狼群,因为过程太过顺利,都没有用上这玩意。 不到万不得已,徐清风还是觉得没有必要用。 毕竟这玩意的威力太猛了。 一炮过去,东北虎不死也残。 要是有可能的话,徐清风还是想要活捉这东北虎,带回去。 实在不行的话,再使用巴祖卡不迟。 几人谈话间,大灰已经逐渐接近了老虎洞。 并且冲着老虎洞内,汪汪叫了起来,充满了挑衅。 徐清风手中拿着望远镜,观察着不远处的情况。 大灰还是有些慌的,看的出来一些。 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的大灰,今天居然炸毛了。 不过也可以理解,这毕竟是血脉压制。 就像以前的采药人 ,进山采药的时候,会随身携带一块虎骨,能够省去很多麻烦。 山林里的动物,嗅到了老虎的气息,都会避而远之。 “吼...” 就在这时,山洞里,传来了一声低沉的吼声。 大灰夹着尾巴,往徐清风这边跑回来。 老虎已经出洞了,飞快的朝着洞外扑来。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大灰也知道,自己肯定不会是老虎的对手。 “情报错误,这老虎屁的受伤了。”徐清风看着猛虎出洞,咽了咽唾沫,幸亏刚才没有贸然上前,不然肯定要遭了。 “这老虎没有受伤,开火。” 徐清风当机立断,对众人说道。 所有人早就准备好了,只等徐清风一声令下,便集体开枪。 大灰此时已经跑到了徐清风他们面前,所以开枪对它并没有什么影响。 “老虎没有受伤,不要紧,现在不就受伤了。”大憨手里拿着ak,疯狂扫射,哒哒哒... 老虎被突然的枪林弹雨给打蒙了。 如此密集的火力,瞬间便让它身上多了几个血洞。 噗噗噗... 老虎受伤之后,非但没有退后,反而激发了怒火,大吼一声,朝着徐清风继续冲锋。 眼看就要逼近了他们。 此时,徐清风手中的巴祖卡也已经开火。 冲到近前的老虎,被巴祖卡给炸飞了出去。 直接飞出十几米开外,倒地不起。 “我的天,这也太猛了。” “巴祖卡,真是牛掰。” ... 大憨二憨那叫一个激动。 “哈哈,有这神器在手,东北虎不足为惧。” 所有人都十分高兴。 徐清风放下肩膀上的巴祖卡,也是松了一口气。 “这老虎上次在村里杀了不少人,等带回去之后,卖了钱,还是要分一些给那些死者的家属。”徐清风告诉大憨二憨。 这是出于人道主义。 大憨点了点头。 这钱不会给太多,但还是有必要这么做的。 附近的村子,都是如此。 大憨举着枪,接近了地上的老虎,发现老虎依然没有动弹。 这伤势太重,已然是活不成了。 徐清风他们很快也来到了老虎近前。 很快,徐清风再次扛起了巴祖卡:“不对劲,这是公老虎,而上次是带娃的母老虎,咱们好像找错了对象了!” 大憨等人确认了一下,还真是如徐清风所说的。 这老虎真是公的。 “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徐老大,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洞里的老虎有两只,这只公老虎没有受伤,受伤的母老虎还在洞里?”林队长的分析还是有理有据的。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大灰,你进去看看,依旧小心行事,不要冒险。”徐清风喊来了大灰。 大灰点了点狗头。 徐清风手指洞内,大灰秒懂了他的意思。 很快,大灰便钻进了洞内。 不一会,大灰便折返回来。 没有什么危险。 不过大灰出来之后,一直都对着洞里叫,这说明,洞里还是有些情况的。 “难道里面真的还有老虎?”众人刚才放下的心,此时全部都再次提了起来。 “大概率是受伤的母老虎,不然大灰刚才进去,它早就攻击大灰了,没有攻击大灰,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老虎已经丧失了行动能力,咱们进去看看。”徐清风对众人说道。 “真要进去?要不用巴祖卡对里面来上一发?”大憨提议道。 他现在对巴祖卡可是太崇拜了。 “巴祖卡来上一发,山洞还不塌了,一头老虎,少说也值个几千块,山洞塌了,钱也没了。”林队长开口道。 大憨挠了挠头,这倒也是。 这可不是什么小钱。 富贵险中求。 很快,徐清风几人便朝着山洞里走去。 越靠近山洞,腥味便越浓。 徐清风撕了一块衣角,捂住了口鼻,充当口罩使用。 几人很快进入了山洞深处。 发现这山洞别有洞天。 从外面看,只是管中窥豹,只见一斑。 里面深着呢。 洞口的部位,到处都是野兽的骨头。 有不少还是药材。 徐清风打算下次来弄一些回去。 他要开药材店,这些都是很有用的药材。 ------------ 第155章 受伤的母老虎 动物药材,也是药材的一大分类。 很多动物的骸骨都是药材。 虎骨,熊骨等等。 “这老虎把猎物都给叼回来了吧,这么多骨头。”大憨看到山洞里的情形,也是忍不住咂舌。 这规模未免也太骇人听闻。 “这里应该只是一部分而已,两只老虎估计在这里生活了很久了,经年累月,所以才有这么大的规模。”徐清风开口道。 “前面有动静。” 就在他们快到山洞深处的时候,徐清风突然把手中的手电筒,往洞内照了一下。 果然,一只趴在窝里的老虎抬起了头。 不过伤势很重的它,只是对着众人吼了一声,这吼声,相较于刚才的老虎,可要有气无力的多了。 “现在怎么办?不会要把这老虎带回去医治吧?”林队长询问徐清风。 “先把它给弄出去,困兽犹斗,不敢直接上手,咱们先把它给用绳子绑起来,才好下一步操作。”徐清风吩咐众人道。 这老虎也不会甘心束手就擒。 不过它的反抗,没啥用。 大憨二憨身先士卒,把老虎五花大绑,然后抬出了山洞。 徐清风故意留下断后,最后一个离开山洞,把一些比较贵重的兽骨给收了。 剩下一些稀松平常的,就无所谓了。 这倒是省了他下次再来的功夫。 几人出了山洞,把老虎放在了地上。 徐清风给老虎简单查看了一下伤势,这伤势不轻。 距离上次强子他们进山,也过去了好几天。 而这也意味着老虎的伤势,也有好几天了。 “这伤口都化脓了,要是不救治的话,估计也只有在洞里等死。” 要是这公老虎没有死的话,它还可以外出捕猎,回来给它吃。 但...现在徐清风他们如果不带这老虎回村的话,那它就只有死路一条。 “先把它给弄回牧场吧。”徐清风想了想,对众人说道。 众人点了点头,这样也好。 很快,他们便踏上了返航的路程。 天黑时分,出了山林。 回到牧场,已经披星戴月。 这一天奔波 下来,众人也十分疲惫。 吃过了晚饭,徐清风给了今天进山的队员,每人20元的奖励。 起初林队长他们执意不肯要。 他们如今在牧场,已经涨了不少的工资,对这份工作也很满意,哪能要另外的钱。 但徐清风说,进山猎虎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一些奖励理所应当。 跟工作不相干。 最后,林队长他们只好收下了,不过对徐清风的忠诚度也提升了不少。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下次如果还需要进山的话,估计这些保安队的员工,会争着抢着一起去。 “林队长,可以考虑扩大一下队伍了。”徐清风对林队长说道。 牧场的规模,很快便会扩大,他打算大刀阔斧的债牧场进行各种改革,所以对人手的要求也是需要增多。 仅凭现在五六个保安,可无法应付。 林队长拍着胸膛保证,这些包在他身上。 如今以牧场的待遇,放出风声去,要招人的话,估计明天牧场的门槛便会被踏破。 当然,徐清风也告诉林队长,牧场的保安,必须要收精兵强将,那种滥竽充数的人可不要。 林队长点头,这是自然。 老虎暂时被关在牧场的一个房间里,徐清风找来了牧场的兽医,对老虎的伤势,简单的处理了一下。 兽医看到这老虎身上的伤势,都是止不住的摇头。 “这老虎,能活到现在,都算是奇迹了,徐老大,我可不保证,能够治好它,而且这是枪伤,子弹还留在体内呢。”兽医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自然是知道这伤势棘手的,只让兽医尽力而为。 牧场这边没有什么做手术的条件。 等兽医清理完伤口,徐清风便让它离开了。 然后悄无声息的把老虎收入了空间。 在空间内,至少可以确保老虎不会死。 那些此前徐清风狩猎打伤的动物,收入空间驯养,没有一个死的。 这说明,空间自有玄妙。 这东北虎也是一样。 不过,刚才兽医的话,也让徐清风有些难办,那就是老虎身上的子弹。 而且数量还不少。 这些子弹不取出来的话,终究是一个隐患。 母老虎被收入了空间,面对着这陌生的环境,有些不安。 不过很快它便镇定了下来,随即狂喜,因为它在这里见到了自己的孩子。 “嗷呜...”小老虎看到虎妈也很高兴,跑到了母老虎身边,用头蹭了蹭虎妈的虎头。 虎妈有些惊喜。 一大一小两头老虎交流起来。 徐清风没有打扰它们母子相聚。 “吼...” 虎妈对徐清风的态度也变好了不少。 虽然徐清风刚才才杀了它的老公。 但母老虎显然跟自己的崽更亲。 徐清风给虎妈和小老虎喂了水和食物,便离开了,先让它们在空间呆着。 对于母老虎的伤势,徐清风的心里也有了一些治疗的想法。 那就是用强磁磁铁,吸出来。 做手术的话,徐清风不是那块料。 当然,因为子弹打入体内,由于肌肉的阻力,所以不会是直线。 这势必会对老虎再次造成创伤。 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唯一可以兜底的便是,空间可以确保母老虎不会死。 而且宜早不宜迟。 晚上的时候,徐清风便对母老虎展开了治疗。 空间的流速作用下,虎妈的伤势已经稳定住了。 可以治疗了。 如果是那种很虚弱的情况下,徐清风都不敢动。 跟虎妈简单的交流了一下,徐清风看它情绪还算是稳定,于是开始吸子弹头。 “噗...”一颗颗子弹相继被徐清风给吸了出来。 虎妈发出痛苦的惨叫。 不过它也知道,徐清风这是在救它,所以没有对徐清风有什么动作。 再说了,它也不敢啊。 青蟒就在一旁。 给它的压力还是很大的。 哪怕是它没有受伤,也不是青蟒的对手。 如今的青蟒,可不是刚入空间的实力。 在空间呆了这么多天,它的实力也突飞猛进。 身躯比此前更加庞大,凝实了。 如此庞然大物,别说是东北虎,就是重达一吨重的西伯利亚大野猪,也不是它的对手。 ------------ 第156章 36条腿 经过这段时间的经营,徐清风体内的空间,再次升级了。 而且这次多出来一个任意门。 可以连接空间和外界。 但这个任意门是固定的。 徐清风把任意门设在了牧场附近的山林深处。 并且授权了青蟒,猞猁,大灰和猎鹰可以进出。 所以如今它们已然是自由身。 可以自由的出入空间和外界。 白天在外面狩猎,晚上进入空间休息。 这样也不会坐吃山空了。 如今徐清风手底下的猛兽不少,这些动物,每天的饭量可不小。 若不是徐清风有一个空间,而且流速比外界要快上不少。 不然的话,还真有可能被它们给吃穷了。 当然,它们的作用也是十分大的。 徐清风能够有今天的成就,也少不了它们的帮忙。 就说大灰,可以说是徐清风的左膀右臂,不可或缺。 虽然徐清风如今麾下猛兽如云,但对于大灰,依然是有着深厚感情的。 帮着虎妈处理完了伤势,徐清风意念退出了空间。 忙碌了一天,他也有些累了。 虽然这段时间,徐清风的身体素质相较于之前,增强了不少。 但毕竟也是肉身之躯,不是铁打的,奔波了一天,也会感觉到疲惫。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徐清风便起来了,把虎妈又给放回了昨天关押它的房间。 经过一夜,它在空间已经恢复了不少。 “吼...”虎妈感激的看着徐清风。 知道小老虎在徐清风手里,并且这段时间生活的很好,长大了不少。 虎妈也是十分喜悦,仿佛悬在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你且在这里呆着,会有人按时给你送饭的,至于小老虎,你放心,我会帮你好好照顾的。”徐清风对虎妈说道。 老虎似乎听懂了徐清风的话,点了点虎头。 徐清风做完这一切,便离开了。 今天,依然是忙碌的一天。 徐清风打算把昨天猎杀的那头老虎给出售了。 至于母老虎的话...徐清风打算留下来。 这可不是他心血来潮,一时做出的决定,而是经过昨天晚上的深思熟虑,才做出的决定。 经过跟虎妈的短暂相处,徐清风觉得它还是可控的。 除非说是触碰了它的逆鳞,也就是小老虎,不然虎妈整体来说,还算是温顺。 昨天已经杀了一头老虎,但那也是没有办法 的事情。 在老虎跟自己等人的安全相比,相信所有人都会做出这个决定。 不过,这头老虎要是再杀了,那对长白山的东北虎生存环境,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 所以综上考虑,徐清风觉得,应该留这虎妈一命。 实在不行的话,就送给动物园。 七八十年代,很多大城市也已经出现了动物园热潮。 这年代不流行出远门,去外地旅游,大部分都是同城游。 所以出现了不少的游乐场,动物园,博物馆等等。 动物园的动物是从哪里来的,很多都是各地的猎人提供的。 这里面有一条产业链。 当然,这个时候,是合法合规的。 其中老虎,黑熊,野狼等等这些猛兽的价格是最高的。 一只老虎,卖给动物园,能卖到一千块以上。 毕竟这玩意,都可以称得上是镇馆之宝了。 虎妈的去留,徐清风暂时还没有考虑,也不急。 他打算先把那头老虎给处理了。 这玩意收的人也不少。 他先是来到了林场这边,照例找到了那群药材商。 不少药材商都对徐清风带来的老虎十分感兴趣。 “清风,你总会给哥几个惊喜。” “这么大的东北虎,我的天...不会是此前村里吃了人的那头吧?” “那的确是应该打掉,这老虎吃人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 林场就这么大,村里发生的事情,早就传遍了整个林场。 所以大家伙对林场附近出现东北虎也并不陌生。 徐清风交易了这东北虎,拿出了一部分,给了他爹,让他爹回村一趟,把这钱给村里,当做是那些死掉村民的补偿。 “好的,清风,我这就回村。”徐和平很快便带着钱回村子了。 这几天因为徐清风和李秋雨的事情,徐和平都在林场这边。 “36条腿已经打好了,清风哥,我们要不要去看看?”李秋雨找到了徐清风,开口问道。 “打好了?这么快,走,我们去看看质量怎么样。”徐清风也有些惊讶。 这木匠的速度飞快啊。 这才多少天。 所谓的36条腿,便指的是一整套的家具。 其中包含了一张方桌,四把椅子,一张双人床,一个大衣柜,写字台,饭橱,这些东西,加起来,刚好可以凑成36条腿。 这是八十年代,结婚的标配了。 当然,穷人家,未必能做到。 徐清风年前的时候,家里也为他打了36条腿的。 不过后面没有结成婚,这家具因为给他治病,变卖了一些。 如今跟李秋雨订婚了,当然不好用家里的家具。 虽然李秋雨对这个不在意,但徐清风觉得,不能亏待了李秋雨,于是便托林场的木匠,重新打一套。 没想到完工的速度这么快,想来也是因为徐清风和李秋雨的身份缘故。 厂长的女儿嫁人,木匠都铆足了劲,想要表现一番,能不快吗? 其实徐清风觉得36条腿都少了的。 再过个几年,结婚的标准又变了,到时候的四大件,也就是三转一响,也就是四大件,会从缝纫机,收音机、自行车及手表,变成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 而36条腿,也会加成“56条腿”。 因为多了几件家具,中橱、沙发、茶几、床头柜。 徐清风和李秋雨雇佣的木匠,便是林场的,所以两人很快就倒了木匠的家里。 木匠家里的庭院,摆放着一套崭新的家具。 这便是徐清风和李秋雨预订的那一套了。 三开门的大立橱,下面带着小橱的方桌,装有镜子的五斗橱,还有写字台、饭橱、脸盆架、面板。 这些都是七八十年代流行上海家具式样。 也是时下最火的款式。 看到这些家具,李秋雨心中也是十分满意的。 ------------ 第157章 买酒 “两位,看看我这手艺,可还满意?要是有什么要求,尽管告诉我,现在还可以改动,要是等上了漆,可就不能变动了。”木匠看到李秋雨和徐清风到来,连忙迎了出来,对两人说道。 如今的家具已经打好了,但还没有上漆。 上漆是最后一步。 等上完了漆,风干几天除除味,便可以送到新房子里去了。 黑市那边的商铺,已经装修完成,如今正在通风。 这年头的家具,都是原木打造,没有用什么胶水,所以含甲醛量为0。 只需要稍微除一下漆的味道,就可以使用。 “辛苦了,这家具我很满意。”徐清风对木匠开口道。 “不辛苦,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能为厂长的闺女打结婚家具,是我的荣幸。”木匠连忙表示。 徐秋生也过来帮着弟弟参考一下家具的款式和做工。 很快,他对徐清风点了点头。 这木匠的活还是做的很漂亮的。 不仅木匠活精巧,而且家具上的雕花也是惟妙惟肖的。 龙飞凤舞,可圈可点。 而且他不禁感慨,这有钱就是好啊。 以前他结婚的时候,父母可没有给他打24条腿,只打了16条腿。 凳子是他自己买了两块木板,自己制作的。 年前徐清风的家具,是他们家里勒紧了裤腰带,才打的。 79年,虽然已经是票证时代的最后一班车,但各种物资依然短缺。 想要凑齐36条腿,对绝大部分家庭来说,都并非什么容易事。 打这些家具,不仅需要大量的木料,还有纤维板、油漆、水胶、铁钉等等。 足足十几种需要用到的物料。 可想而知,有多么不容易。 但对于李秋雨来说,就简单的多了。 林场多的是木材,其余所需要的东西,也都是应有尽有,予求予给。 几乎整个林场的各个部门,都在给她开绿灯,能不快吗? 徐清风和李秋雨看了36条腿之后,便去供销社买东西了。 筹备一个婚礼,所需要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李秋雨很多时候,都想要简单操办一下就行了。 不用那么麻烦。 但徐清风觉得,结婚,一辈子就结一次,可马虎不得。 过去那是时代局限,所以很多人都会简单一些。 如今改开了,倒也不需要太低调。 从供销社出来,两人手里提着大包小包。 又是丰收的一天。 所有人都十分羡慕看着两人。 男才女貌,天作之合。 “婚礼用什么酒?”徐清风询问李秋雨。 这可把李秋雨问倒了:“我也不喝酒啊,清风哥,你看着办吧。” 徐清风点了点头:“你不是有个闺蜜在酒厂吗?咱们到时候去酒厂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一点的酒。” 用来招待宾客的东西,可不能太次。 “好啊,我正好给她送请柬过去。”李秋雨开口道。 其实请柬也可以托人带给她闺蜜。 但李秋雨觉得,亲手把请柬送到对方的手里,这样更显得有诚意一些。 林场到酒厂,也不远。 “择日不如撞日,要不我们今天就去吧。”徐清风提议道。 他今天也没有事情。 虽然离李老和何春花挑选的黄道吉日,还有十天半个月,但事情还有很多,总得一件一件去处理了。 两人很快,赶着驴车,出发前往酒厂。 徐清风正好去拿上次跟修理店老板说的那个电视机。 捎带着,徐清风也想去县城的百货商店,买一台新的彩电。 林场的供销社,没有大彩电,只有黑白电视机。 徐清风不差钱,当然要买好的。 他对电视机不感兴趣,但结婚,总归是要有的。 摆放在家里,给宾客看看,解解闷。 不然待在一起,唠嗑也太无趣了。 这个年代,能看上电视,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清风哥,你上次的收音机,便是这里买的吗?”李秋雨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那个收音机,质量还是很可以的。 如今,放在家里,徐和平他们每天都会听一些新闻资讯和天气预报啥的。 “有了电视机,收音机便可以退休了。”徐清风开口道。 这次他有先见之明,拉来了鹿车,所以可以把所有需要的东西,一次性带回去。 买好了彩电和二手的电视机,徐清风跟李秋雨来到了酒厂。 李秋雨认识门卫,打了声招呼,便开了门。 徐清风给门卫扔了一包一毛的烟,门卫顿时乐的合不拢嘴。 把鹿车停放好,李秋雨便带着徐清风去找闺蜜了。 上次徐清风没有进入酒厂内部,此时看到这酒厂的规模,也是有些震撼。 虽然这酒厂跟后世的那些酒厂规模没法比,但放在这个时代,已经很不错了。 在白山这边,甚至在整个东北,都是排得上号的。 “秋雨...我听说你要结婚了,好突然啊,怎么会这么快...” 不一会,李秋雨跟她的闺蜜见了面。 李秋雨拉着闺蜜,跟徐清风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李秋雨的规模叫刘林娟,长的也还可以,性格大大方方的,是典型的东北妮子。 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饶有兴趣,盯着徐清风看。 “不会突然,我们其实已经认识很久了,得快一个月了吧。”李秋雨眨了眨眼睛,笑着说道:“上次跟我来酒厂的那人,就是清风哥啊。” “就是你?套圈卖酒的计策,便是你出的吗?还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太谢谢你了,你可是救了我们酒厂,今天晚上请务必赏光,我想请你吃一顿饭,作为答谢。”刘林娟连忙开口道。 徐清风摆了摆手:“那些都是小事,不值一提,吃饭就不必了。” “那不行,对你来说是小事,但对我们酒厂来说,是事关存亡的大事,你就赏个脸嘛。”刘林娟连忙吩咐身边的人,去食堂点餐。 规格按照最高的整。 酒厂也是有小食堂的。 “清风哥,你就留下来吃顿饭吧,林娟人很好相处的。” 李秋雨嘻嘻一笑。 徐清风想了想,也答应了。 一顿饭也没啥。 “对了, 我这次造访是想要买一些好酒,婚宴上招待宾客的。”徐清风没有忘记正事。 ------------ 第158章 猴儿酒 “我当是啥呢,这不就一句话的事情吗?你们想要什么价位的,我带你去挑选。” 刘林娟笑着说道。 上次徐清风可是帮了他们酒厂一个大忙,不然那些滞销的酒,酒厂都不知道怎么办。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字。 “对了,娟子,后面酒厂的酒怎么处理了的?”李秋雨好奇的问道。 刘林娟告诉李秋雨,就如徐清风分析的,这就是南方那些奸商的套路。 知道酒厂另辟蹊径,不愁销路之后,这些南方的商人,顿时急了。 最后酒厂还是把这批酒卖给了对方,但价格相较之前,提高了不少。 一来二去,不仅没有亏欠,还比预期赚了很多。 这也是绝了。 酒厂的刘厂长,早就想要见见徐清风了。 此时听说徐清风来酒厂买酒,那叫一个热情。 甚至表示,直接送徐清风几箱。 不要钱。 徐清风谢过了刘厂长的好意,但钱还是要给的。 如果不收钱的话,他也不要这酒。 一码归一码,这酒又不是大自然的搬运工,不可能是凭空掉下来的。 期间,经过了多道工序,有很多工人为这酒付出过辛勤劳动。 不给钱,那不合理。 刘厂长见徐清风这么说,也只好由送酒,变为了按照成本价收一些钱。 这一来做了人情,二来也不违规,皆大欢喜。 办酒席也不需要多少酒,一箱6瓶,十箱足够了。 但这十箱酒,也就是李秋雨在酒厂有关系,才会这么轻易的买到。 换做是别人的话,可要废不少的劲。 这年头,买酒也是需要酒票的。 而且供销社还都是限量供应。 当然,你也可以买私人酒坊的酒,如今黑市也有一家吊酒坊的出现。 就是刚开始吊酒,酒的味道,不如酒厂。 很快,由刘厂长和刘林娟带领着,徐清风看到了酒厂的主打牌子。 白山酒厂,生产的烧刀子远近闻名。 烧刀子,属于是粮食酒,吃着健康,安全,放心。 酒厂还有一种面向穷苦大众的酒,是那种用工业酒精兑的酒,徐清风才不要呢。 胜在价格便宜,所以是畅销款。 但那玩意,吃了太上头了。 很多人喝了都会头痛。 副作用大。 徐清风挑选了最贵的一款。 白山佳酿,内部的价格在5元一瓶。 市面上能卖到7-8块,比茅台便宜一些。 但已经是白山酒厂的镇厂之宝了。 “对了,清风贤侄,我可以这么叫吧?我跟秋雨他爹也是好朋友,你知道猴儿酒吗?” 刘厂长似乎想起了什么,一拍脑袋,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猴儿酒,他当然是知道的。 不过猴儿酒几乎没有人喝过,也没有人见过,只存在于传说中。 徐清风前世也曾经听说过猴儿酒。 但倒是没有亲眼见过。 所以听到刘老板的话,顿时大为感兴趣起来。 询问刘老板,难道这里有猴儿酒? 听到徐清风的话,刘老板乐了:“如果是猴子酿的酒,我这里肯定没有,普天之下,可能也找不出几个人喝过的,这玩意太罕见了,堪称稀世奇珍。” “猴子也会酿酒的吗?我这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也太让人惊讶了。”李秋雨在旁边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徐清风微笑告诉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不过吧,猴子倒是不会酿酒,所谓的猴儿酒出现,只是机缘巧合罢了。” 不过长白山是没有野生猴子的,所以这里不会有猴儿酒,只有南方的山林里,才会有猴儿酒的出现。 说着,徐清风跟李秋雨解释了一下,猴儿酒为何物。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 山里的各种野果,是猴子的最爱。 作为灵长类动物,猴子的智商也是很高的,知道储存食物过冬。 吃不完的野果怎办,找个树洞,把野果扔进去储存。 但猴子也有一个缺点, 那就是忘性大。 寓言故事里,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的主角便是猴子了。 猴子经常会忘记储存野果的地方,这样一来,寒暑易节,野果在树洞里发酵,会变成果酒。 这就是猴儿酒了。 所以猴儿酒,就是一种果酒。 “清风贤侄,没想到你居然知道这么多,可以的,不错,猴儿酒的由来便是如此。”刘厂长赞赏的看着徐清风,开口说道。 “刘叔,你刚才说的猴儿酒是?”徐清风有些好奇的询问道。 “是我们酒厂研发的新品,也就是果酒,说白了,就是用各种水果酿造的,不过,因为成本太大,这个项目已经被砍了,只有第一批猴儿酒...大概有个几百斤的样子,我也是刚才想起来,要是贤侄感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刘厂长解释道。 此前他们的确是想要打造猴儿酒这个品牌,作为白山酒厂的另外一大金字招牌。 为此,还砸了不少的钱,包括去南方地区的各大酒厂取经,通过对一些古籍中关于猴儿酒的记载里,提炼出一些信息。 然后整合出了一个果酒配方,后面刘厂长等人把这个酒命名为猴儿酒。 这就是白山酒厂,猴儿酒的由来了。 徐清风恍然,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为了节约成本,刘厂长他们使用的都是一些北方很常见的水果,比如说苹果,枣子,梨子这些。 “这种果酒,酿造其实挺简单的,过程也并不复杂。” 刘林娟也是参与过猴儿酒酿造的人员之一。 她跟李秋雨和徐清风也说起了一些酿造过程来。 只需将各种五花八门,不同种类的水果,扔进树洞里,让其自然发酵就可以了。” 这个发酵的时间越久,猴儿酒的风味便也越好。 “树洞?”李秋雨有些惊讶。 “没错,这不是为了还原猴儿酒最原始的滋味吗?所以咱们的酒厂师傅,专门挑选了几十根木材,打造了一百多个树洞来储存这些猴儿酒。”刘林娟开口解释道。 李秋雨一拍脑袋:“我记起来了,就是去年那一批木材吧?” 刘林娟点了点头:“没错,全靠林场的大力支持,如果没有林场的这些橡木,我们这些猴儿酒也生产不出来。” 很多人可能以为,我国没有橡木。 ------------ 第159章 接盘 橡木也称栎木,属于壳斗科、麻栎属,广泛分布于北半球,全世界各地,约有300多个品种。 橡木按照分类,又可以分为红橡和白橡木。 在价格方面,白橡木比红橡的价格,要更高一些。 二者的区别,并不在于它们的外表颜色,而是在于这两种木材的管孔,和林射线差异。 由于白橡木的管孔内有浸填体,所以,人们常常把白橡木用于制作葡萄酒桶。 像国外的那些葡萄酒庄园,都是用白橡木来制作酒桶的。 则红橡,通常是用来做各种家具,不能用来做酒桶。 橡木在我国也有分布,只是数量很少,大部分都是进口的,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另外,咱们国家的白橡木,颜色相较于别的国家和地区的橡木,颜色是深褐色,不是很好看,但它也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比别的地方白橡木,稳定性要更好一些。 这些橡木,便是林场处理过,再交付给酒厂的。 经过风干、烘干等多道程序后,这些树干,倒成了别出心裁的装酒用具,而且相比于酒桶外,具有更好的稳定性。 不一会,徐清风也看到了这些模拟的树洞,还是很让他惊讶的。 刘厂长这操作,无论是放在当下,还是后世,都是十分炸裂的存在。 进入了储存猴儿酒的房间,徐清风和李秋雨顿时闻到了一股浓郁的果香味。 这些猴儿酒,经过时间的沉淀,已然酒酿成熟,可以饮用了。 “好香啊,这些酒的味道肯定不错。”李秋雨感慨道。 “这就是橡木的魅力了,其实储存酒,除了橡木还有松木,紫檀木等等木材,为啥国外的葡萄酒,红酒都会用橡木酒桶来放置,这是因为橡木跟果酒会产生化学反应。”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 这边,刘林娟已经打开了一个树洞的塞子,倒出了一些猴儿酒,给徐清风和李秋雨品尝味道。 “这酒的味道,绝了。”徐清风喝了一口,顿时眼前一亮。 可以说,茅台的味道都远不如他手中的果酒。 酸酸甜甜的口感,酸甜度适中,品尝起来,既不会过于酸涩,也不会过于甜腻,给人一种清新而又恰到好处。 “这酿酒师傅的手艺不错啊。”李秋雨点了点头。 果酒,很多人在家里可能都尝试过制作。 但想要酿制的好吃,还是要看手艺的。 配方是一方面,酿酒的人也是关键。 “不才,我就是这个酿酒的师傅。”刘厂长被徐清风夸的有些不好意思,连忙咳嗽一声。 徐清风恍然,刘厂长亲自酿制啊,那难怪了。 要是酿酒水平,这个年代,可当不上酒厂的厂长。 后世可能还有什么管理型人才上位。 但现如今,大部分的厂领导,都是从基层选上去的,一步一步爬上去的。 “这猴儿酒味道这么好,为啥不做下去?”徐清风有些不理解。 “成本太高了,这白橡木,加上那么多水果,时间成本...算下来,光是成本都抵得上茅台了,卖什么价格?没法搞,我以前是天真了。”刘厂长看着这些橡木,叹息一声。 想要研发一个新品,哪那么容易。 “刘叔,你这里投入了多少钱?”徐清风好奇的询问道。 “得有一万块。”刘厂长开口道。 也就是现在酒厂的效益还行,所以还能折腾的起。 不过也因为这猴儿酒,他也遭受了不少的非议。 厂里高层的抵制,这项目被砍,也有其中的原因。 “转让给我吧,连同配方一起。” 徐清风对刘厂长说道。 刘厂长看着徐清风:“贤侄,你可别消遣我,你这么说,我可当真了啊。” “我这个人,一口唾沫一口钉,只要你肯把配方给我,一万块,我掏了。”徐清风微微一笑。 “算了,我不想坑你,你一万块买这个做啥?我刚才不是告诉你了,这个成本太高了,你有那钱,做点别的生意不香吗?”刘厂长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他可不想坑别人。 他自己已经踩了坑。 “刘叔,要是我有把握盈利呢?”徐清风开口道。 这样的好酒,如果就因为成本高,而被搁置了,那真的太可惜了。 前世徐清风没有听说猴儿酒,想必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导致酒厂荒废了这个项目。 殊不知,人们的收入水平,经济水平,再往后几十年,都是突飞猛进的。 现在大家普遍喝不起贵的酒,但以后高端的酒,比如说国外的82年拉菲,售价几十万一瓶,买单也大有人在。 这也是徐清风为什么要买下猴儿酒的配方缘故。 红酒也是果酒的一种,果酒只要保存得当的话,是可以保存几十年之久的。 现在没有人买没关系,这种酒,经得住岁月的考验,随着时间推移,将来会变得越来越香醇可口,价格也会随之水涨船高。 “秋雨,你劝劝你老公吧,可不能冲动,一万块,万元户啊!这么多钱...”刘林娟拉了拉李秋雨,小声的说道。 “清风哥挺有钱的,一万块对他来说不算啥,而且,他既然想要买下这猴儿酒,想必也是有自己的打算,我作为一个妻子,不好干涉,放心吧。”李秋雨对徐清风还是十分相信的。 看到徐清风不像是开玩笑,刘厂长父女两也高兴了起来。 那感情好,酒厂在这上面亏了不少,如今他厂长地位都被动摇了几分。 如今,有徐清风接盘的话,酒厂虽然损失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但至少不会亏钱。 这对酒厂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所以刘厂长当然也高兴了。 下午的时候,刘厂长便跟徐清风签订了合同。 猴儿酒的配方移交给了徐清风。 包括这一百个橡木树洞。 还有已经酿好的几百斤猴儿酒。 “其实,第一次我们是没有经验,摸着石头过河,所以只酿了几百斤的酒,如果放开手脚去酿制猴儿酒的话,一百根橡木树洞,一次性完全可以酿造两千斤以上的酒。”刘厂长对徐清风说道。 ------------ 第160章 勘探队的消息 理论上,一根树干,完全可以酿三十斤的酒。 刨除误差,还有一些浪费什么的,一次酿出20斤的酒,是十分合理的。 也就是一百根橡木树干,可以一次酿造2000斤的酒。 刘厂长的话,让徐清风眼前一亮。 相比于几百斤,这产量可翻了好几番。 “一瓶茅台10块钱...这猴儿酒就作价10块,一次酿造,便可以有2万的收益!”徐清风开口道。 当然,这是毛利润。 树干的成本忽略不计,因为可以重复多次利用。 橡木酒桶这玩意,甚至可以传代。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酿造酒次数的增加,这些树干是会升值的。 所以要考虑进去的,只有酿酒的果子。 如果只是用东北这边比较常见的果子,像是梨子,苹果这些,也花不了几个钱。 一次酿酒的成本,不会超过5000元。 酿制一次猴儿酒,理想的状态下,净利润能够达到一万五! 当然,这都是徐清风的推测。 但哪怕打个对折,这笔生意也是赚大发了好吧。 而且,陈年佳酿随着时间的推移,是会越来越值钱的。 “那个...清风贤侄,你是不是太过于乐观了,你是一点都不考虑亏本的情况啊。”刘厂长听到徐清风的话,也是哭笑不得。 他还是有些良心的卖家。 换做是别人,合同一签,钱已付,管你是亏本还是盈利。 是死是活都跟他无关了。 徐清风对刘厂长微微一笑:“刘叔,我还是有些把握的,酒香不怕巷子深,哪怕这几年猴儿酒打不出名头,但随着时间推移,迟早会有更多的人知道这款酒。” 品尝过猴儿酒的徐清风,还是十分自信的。 他前世也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 因为习惯于借酒消愁,所以更知道各种酒的滋味。 就这猴儿酒的口感和味道,不输国外的拉菲。 成为畅销款,只是时间的问题。 在此之前,徐清风可以酿造猴儿酒,然后存放在空间。 静等猴儿酒畅销的那一刻。 而且,他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空间,完全可以种植水果。 还有牧场,以后都可以种植各种耐寒的水果。 这些源源不断的水果,才是徐清风不虚的底气所在。 对于酒厂难以维持的成本,在徐清风手里,却几乎是免费。 想不赚钱都难。 跟酒厂这边签订了协议,到时候,酒厂会安排车子,把这些橡木,送到牧场去。 徐清风和李秋雨,既然有了这么好的猴儿酒,所以也就不考虑别的酒了。 几百斤的猴儿酒,用来举办宴席,完全够用了。 回到林场,徐清风便跟李秋雨道别。 两人都有些依依不舍。 不过吧,也不急在这一时。 还未结婚,就住在一起,会惹人说闲话。 虽然他们是不在乎,但双方的家人,难免会有一些影响。 “明天...林场这边,有勘探队过来,勘探金矿的位置,所以我要去牧场,到时候,我来找你玩。”李秋雨对徐清风眨了眨眼睛,微微一笑开口道。 “好啊,就是咱们泡温泉的秘密基地,经此一事,曝光了,以后就没得温泉泡了。”徐清风耸了耸肩。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过吧,长白山这么大,说不定,以后我们又会找到新的温泉呢。”李秋雨倒是心态乐观。 徐清风没有回村,而是回牧场过夜。 如今牧场那边刚接手,各种事务都不太熟悉,所以徐清风打算接下来,只要得空,就会过去住。 牧场可是他的秘密基地兼大本营。 以后在他的事业版图里,所占比重,也不小。 所以还是要多花一些心思在这上面的。 回到牧场,徐清风去看了东北虎。 一天的时间,东北虎伤势恢复的让牧场众人惊讶。 只有徐清风不意外。 因为这东北虎昨天夜里可是在空间过的夜,外面一夜,里面已经度过了好几天。 加上空间对动物的治愈功能,好的快一些也就很正常了。 探望了东北虎之后,徐清风先让那些牧场的员工离开,然后把东北虎又给弄到了空间。 空间再次上演了东北虎母子团聚的一幕。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徐清风又把东北虎给弄了出来。 如今东北虎的情绪已经稳定了不少。 不像之前那么惶恐了。 在这里吃得好住得好,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总比风餐露宿,还要自己去狩猎香。 所以,它已经躺平了。 虽然徐清风杀了她的老公虎,但也救了自己的命啊。 还有她的虎儿子。 所以母老虎对徐清风,也没有多恨。 徐清风告诉了牧场的员工,等会会有勘探队过来,接下来几天,勘探队可能会在牧场住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牧场需要负责他们的一日三餐,提供住所。 当然,这些都是算钱的。 毕竟牧场如今是徐清风的产业。 跟林场那边脱钩了。 这些人过来吃住,当然要算钱了。 林队长点了点头。 或许服务还不止这些,因为勘探队的人,对这山里不熟悉,到时候,或许还会雇佣他们作为向导,不然他们进山还不摸瞎。 到时候怎么收费,徐清风让林队长看着办。 早上的时候,酒厂也把橡木给送了过来,还有几百斤已经装瓶的猴儿酒。 徐清风直接给了牧场所有员工一人一瓶,当做是福利。 “徐老大,这酒好香啊,价格不便宜吧,就这么给我们了?” “跟着徐哥,喝酒吃肉!” “徐大哥你这出手也太阔绰了。” ... 牧场的人那叫一个激动。 徐清风找了个空旷的仓库,把这些橡木树干,全部放置好,以后这里可以改造成一个酿酒的仓库。 “大憨二憨,以后你们便负责酿酒吧。”徐清风找来了大憨二憨。 “老大,你放心吧,不就是酿酒,我们...不会啊,老大,你是不是说错了?”大憨原本想要打包票,拍着胸膛保证完成任务,可话到嘴边,觉出了味来,他们哪里会酿酒。 “只是让你们负责,不是让你们酿酒,当领导,不需要事必躬亲,帮我监管,看着就可以了。”徐清风解释道。 ------------ 第161章 山野菜 如果凡事事必躬亲的话,那多累啊。 也不实际。 包括徐清风自己也是,很多事情,他都是交给别人去做。 而他则是掌控大的方向就是了。 一个好的领导,得学会御下。 大憨二憨,是最早跟徐清风的一批人,虽然人不太聪明,但胜在忠心,可靠,而且对徐清风掏心掏肺,那是没的说。 所以徐清风赚了钱,发迹了,自然也会带着他们。 两兄弟如今成长也是可见的。 “徐爷爷,过几天也会过来牧场这边,到时候,你们依然可以跟着爷爷学中医。”徐清风告诉两兄弟。 “老大,贪多嚼不烂,我们两兄弟本事不大,其实能吃饱饭,就已经足够了,要不,酿酒还是交给别人吧,我们怕耽误事。”大憨对徐清风说道。 “行不行的,总得去做一次,才知道,再说了,我身边信任的人就那么几个,我哥和军子在林场那边,牧场这边还需要你们帮衬一二,当然,你们放心,具体的事情我都会安排妥当。”徐清风解释道。 大憨二憨顿时觉得压力山大。 不过却也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勘探队在酒厂的人走后,不久后也来到了牧场。 他们带来了几卡车的勘探设备,这些设备的价值很高。 其实一个勘探队,最贵的便是各种设备了。 普通人,真的买不起。 动辄几万,十几万起步的各种机器。 要知道,这还是在七八十年代。 李秋雨在人群里,对着徐清风挤眉弄眼的。 眼里满是爱意。 为这些勘探队的专家接风洗尘后,徐清风便让林队长负责跟他们接洽。 而他则是找到了李秋雨。 “这样会不会不好?”李秋雨虽然很喜欢跟徐清风在一起独处的时光,但也要分场合才是。 “没啥好不好的,我也不懂勘探啊,跟他们在一起,啥也帮不上,只能提供一些后勤保障,而这些工作的话,交给林队长他们就可以了。”徐清风的话让李秋雨乐开了怀。 说的也是。 温泉的位置,在地图上标注了,牧场这边安排人带着勘探队去。 徐清风和李秋雨,当然是去过二人世界了。 春天的牧场,气温回升,下过几场雨后,遍地都是野菜。 当然,徐清风对于野菜是不感冒的。 他此前便用空间,打了个时间差,弄了不少的野菜,卖给黑市和食堂,赚了不少的钱。 现在过了时节,野菜大量上市,就没有搞了,所以...徐清风看到野菜真的无感。 今天只是说,李秋雨想要体验挖野菜,所以徐清风才会带着李秋雨去挖野菜。 长白山物种丰富,其中便有很多的野菜。 对于这些种类繁多的野菜,还有一个细分类。 那就是生长在山林里的叫做山菜,生在地里的叫野菜。 长白山地区的人,把野菜看做是山菜和野菜的总称。 每到春夏季节,田间地里,山林里,总少不了挖野菜的村民。 这些野菜,都是极其营养、也是一种纯绿色食品。 李秋雨虽然打小在林场长大,但挖野菜的经历,基本上没有。 小的时候,跟爷爷倒是挖过几次山野菜,但时间过于久远。 记忆已经模糊了。 所以现在对于野菜,那是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 于是徐清风跟她解释了起来,长白山这边,野菜的种类和数量都极为丰富,尤其是以蕨菜、薇菜最多。 当然,还有像黄花菜、山芹菜、水芹菜、刺嫩芽、猴腿等等 。 如果细数下来,这些野菜至少有几十种。 徐清风很快便找到了一株蕨菜,他告诉李秋雨,这便是蕨菜了,蕨菜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别名“如意菜”、“狼萁”,也是一种很好吃的野菜。 通常人们吃的是其幼叶。 在很多地方,蕨菜也被称为“山菜之王”。 “清风哥,你此前卖的那些野菜,里面有蕨菜吗?”李秋雨好奇的询问道。 “没有,我之前卖的野菜,种类只有几种,没有蕨菜。”徐清风开口道。 蕨菜也有两种,分为绿杆和紫杆。 徐清风和李秋雨分头行动,采摘了不少的蕨菜,打算带回去,中午加个餐。 蕨菜的烹饪方法有很多,这可难不倒徐清风。 在家的时候,何春花烧菜好吃,所以徐清风没有展露过多少厨艺。 但这并不代表,徐清风不会烧菜。 他的厨艺还是可圈可点的。 “清风哥,你只需要告诉我怎么烧就可以了,我烧给你吃。” 就中午谁烧菜,徐清风和李秋雨也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权。 不过最后胜出的依然是徐清风。 不一会,徐清风有发现了另外一种长白山地区极为常见的野菜,薇菜! 薇菜也叫做“紫萁”、“牛毛广”。 不仅营养丰富,含多种维生素,而且口感也十分不错,也是长白山各种山菜中的珍品。 徐清风带着李秋雨穿梭在牧场的林子里,寻找着各种野菜。 要是遇到了新鲜的,李秋雨没有见过的野菜,徐清风也会科普。 这别开生面的挖野菜之旅,让李秋雨十分新鲜。 不一会,两人带来的背篓都快被塞满了。 “清风哥,这株野菜我认识,不用你介绍,嘿嘿,这叫做刺嫩芽对吗?”李秋雨看到一种很熟悉的野菜,连忙说道。 徐清风点点头:“没错,这就是刺嫩芽,也叫做茈老芽。” 刺嫩芽,严格意义上说,并非是一种菜,而是一种野生的灌木。 人们吃的便是,它在春天时,长出的嫩芽。 很多人都很喜欢吃。 受众很广,所以知名度也挺高。 李秋雨都认识,也吃过。 刺嫩芽的烹饪方法多种多样,不仅可以用来凉拌、还可以用来煎炒、油炸等。 味道带着一些清香,而且营养丰富,是一种中药材,具有补气安神,健胃利水,祛风湿,活血止痛之功效。 几个小时间,徐清风和李秋雨采摘了不少的野菜,回到了牧场。 徐清风看了看时间,也差不多到了饭点,于是打算就地取材,用早上采摘回来的野菜,做一桌子野菜宴,给众人解解馋。 ------------ 第162章 千年人参,藏宝图 大憨二憨,起初对野菜是不怎么感兴趣的,但听说是徐清风烧的,所以倒也捧场。 不过再品尝了味道之后,两人顿时惊为天人。 好家伙,原来野菜也能烧的这么好吃? 野菜的数量很多,徐清风还用荠菜包了饺子。 量大管够。 酒足饭饱之后,下午勘探队的人便进山了。 徐清风和李秋雨没有参与这次行动。 他们都不是专业的人士,在这方面,也帮不上啥忙。 不过他们也没有闲着,李秋雨给徐清风带来了一个订单。 有一个伯伯过生日。 然后,他的女儿,也就是李秋雨的小闺蜜,想要给他送一份贺礼。 这个闺蜜是南方那边的,家里有钱。 普通的东西很难入他们的眼。 这东西,必须是稀世奇珍。 徐清风?? “秋雨,你怎么知道我有一张完整的虎皮...”徐清风咳嗽一声。 老虎的肉和各个部位,包括身上的虎骨,都是药材,昨天徐清风在林场那边,已经出手了一部分。 几个药材商,瓜分了不少。 剩下的,徐清风打算自己留着,他的药材商,马上结婚之后,便要开办起来了,不能没有一点好东西镇店。 至于虎皮,徐清风觉得,遇到合适的买主,出手换个合适的价格,倒也不是不可以。 他对这个没啥兴趣。 以后,这玩意可是严禁买卖的,所以也别想着放在手里等升值,结果只可能是一个,那就是砸手里。 但现在还没有什么限制。 “虎皮,那这可太好了,我给她打个电话。”李秋雨眼前一亮。 这玩意肯定合她闺蜜的心意。 牧场便有电话,很快,李秋雨便跟她的小姐妹连线了。 通话三分钟,双方也敲定了买卖的事宜。 牧场这边路难走,所以交易地点,选在了林场。 徐清风带上虎皮,跟李秋雨返回了林场一趟。 约莫几个小时,买主到了,地道的南方妹子,韩如梦。 徐清风有些纳闷,李秋雨出生在北方,韩如梦出生在南方,她们两怎么玩到一块去的。 询问下才知道,李老跟韩如梦的爷爷是战友,此前,双方都去过对方的家里做客,一来二去,也就熟络了。 “秋雨,好久不见,这就是你的男朋友吧?果然是一表人才。”韩如梦坐着红旗车子,抵达了林场,下车之后,跟李秋雨来了个拥抱。 姐妹情深,絮叨起来。 “你这也太突然了吧,怎么突然要嫁人了?我还以为,你要孤独终老呢。” “去去去,我以前并不是不想嫁人,而是没有遇见合适的罢了。”李秋雨红着脸说道。 “真羡慕,我还不知道我的有缘人在哪呢。”韩如梦也是一个大龄剩女。 这年头,女孩子二十多岁没有嫁人,便是大龄剩女了。 不像后世,三十岁不结婚的一大把。 徐清风把虎皮给了对方。 看到这虎皮,韩如梦也是眼前一亮:“我说姐夫,你也太有本事了,这东北虎,也能打到。” “这老虎吃了人,不然不会打它。”徐清风告诉韩如梦。 东北虎在七八十年代,也是受到保护的,若非是出了事,徐清风也不会去动它。 对于吃了人的猛兽,那就不在保护行列了。 所有人都可以猎杀。 再说了,徐清风也拿出了一部分钱,给受害者的家属,还是合情合理的。 交易完了虎皮,韩如梦又向徐清风订购了不少的药材。 打听才知道,原来韩如梦的家族,在南方便是做的药材生意,而且规模不小。 这次她来长白山的目的,除了求购一些稀罕物件给她爹拜寿外,其实也是肩负着采购各种药材的任务。 不要以为二代都是不学无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草包。 也有很多二代,是智商在线的。 比如李秋雨她们身边的很多都是。 富不过三代只是一个筛选的门槛。 这个世界上,有的是百年世家,千年世家。 这些世家大族不在其列。 “这次我也是有备而来的,其实我还打算进一次山。”韩如梦告诉徐清风:“去寻找那千年人参。” “你这目标有点大啊。”徐清风咳嗽一声:‘那就祝你好运了。’ “那个,我没有合适的向导,你这几天有没有空,我出一千块雇你进山。”韩如梦看到徐清风打算离开,连忙喊道。 “一千块...你这可是下血本了啊,就不怕找不到,亏钱?”徐清风微微一笑。 虽然徐清风现在小有资产,但一千块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小数字。 对于别人来说,就更是不菲了。 林场工人小两年的工资。 “我既然打算进山,就自然是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了。”韩如梦自信满满。 “你是不是有什么小道消息,活着藏宝图之类的?”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藏宝图,地图啥的这玩意,古往今来都有很多。 绝大多数,都是假的。 但也有一些是真的。 长白山数千年浩瀚的历史里,有的是传说。 “你猜对了,是关于千年人参的资料。”韩如梦点了点头。 “所以,我诚邀你的加入。” 见识了徐清风的本事,韩如梦也心动了。 毕竟长白山猛兽如云,山林里危险不计其数。 所以他们当然想要寻求一位实力强大的猎人相助。 而徐清风便是其中的佼佼者,连老虎都能猎杀。 “三千块。”徐清风开口道。 “三千?这有些超出我的预计了。”韩如梦听到徐清风的话,皱起了眉头。 “我还有两个兄弟,一人一千,你放心,见识了我兄弟的实力,你就知道,绝对物超所值。”徐清风对韩如梦微微一笑。 “这样啊,那我同意了。”韩如梦眨了眨眼睛。 如果是一个人三千,那她会有些接受不了。 三个人三千的话,就可以。 “半个月之后,是我订婚的日子,所以无论寻找到人参与否,半个月后,我都会退出,你能答应的话,那就签协议。”徐清风补充道。 “半个月时间也够了,要是运气好的话,7天足够。”韩如梦草拟了一份协议书。 把各种细节注明了。 白纸黑字写清楚,就不会有什么纠纷了。 ------------ 第163章 药谷秘辛 “我只是帮你寻找千年人参,负责保护你们的安全,期间狩猎所得,或者发现了什么药材的话,仍然是归我所有,这没有意见吧?”徐清风询问韩如梦。 这一点上,如果有分歧的话,那也没有必要再谈了。 虽然他们是雇佣关系。 但徐清风其实不缺这一千块。 他自个进山,多少个一千块都赚的到。 没有必要只拿死工资,那对他来说,太没有意思。 韩如梦带来的人听到这话,却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不是,一千块都能抵大部分人两年的收入了,你还有这要求那要求,信不信我们在林场这边放出消息,马上便有无数人过来想要上赶着去。” 韩如梦连忙呵斥那人闭嘴。 不会说话,就当哑巴。 果然,下一秒,徐清风直接告诉韩如梦,让她另请高明吧。 这不是他恃才傲物,端架子,而是一个队伍里,不能出现两种声音。 前世那些好莱坞电影里,最让人恶心且无语的便是主角团身边的猪队友了。 他们这进山可不是拍电影,所以徐清风不可能会迁就对方。 “你被开除了, 现在给我滚。”韩如梦倒也直接,直接将那个人给开除出了队伍。 剩下还有几个人,全部都面面相觑。 经此一事,他们也明白了,他们这些人都是可替代品,而徐清风则是必需品。 能够狩猎东北虎的人,岂是泛泛之辈。 刚才那人以为可以拿捏住徐清风,结果证明,他啥也不是。 不一会,徐清风把李秋雨送回了家。 进山,不适合李秋雨。 李秋雨对此也是无可奈何。 她明白,这种事情上,她帮不上忙,去了反而添乱,还是乖乖待在家吧。 “我会尽快回来的,快则7天,慢则半月,赶在订婚之前。”徐清风对李秋雨许诺。 李秋雨点头:“清风哥,安全第一,你千万要小心啊。” 简单道了个别,徐清风便带着韩如梦一行人回牧场了。 进山的话,把据点选在牧场,再合适不过了。 韩如梦跟徐清风介绍了队伍里的几人。 其中有他们家族药店的掌柜,林丰。 还有跟徐清风一样,外聘的高手,其中有精通风水的胡师傅,长白山采药人爷孙,还有几个雇佣兵。 这个队伍不可谓不豪华。 看来韩如梦这次是真的有备而来,大有不找到人参不罢休的架势。 徐清风也跟韩如梦介绍了大憨二憨两兄弟。 “这两千块花得值。”韩如梦看到大憨二憨这体格,也是笑着点头。 韩如梦在人员到齐之后,拿出了一份羊皮,上面画着一张地图。 “张仲景,大家想必不会陌生吧,他的儿子...”韩如梦跟大家伙娓娓道来,讲述了这个地图的故事。 徐清风正在喝水,差点没有一口水喷出来。 张仲景,咱们国家的人对于他肯定是不陌生的。 古时候的名医之一,被誉为医圣。 饺子便是出自他的手笔。 不过,张仲景的儿子,就没有几个人知道的。 跟张仲景相比。 所以韩如梦这反转,让众人都有些措手不及。 史料记载,张仲景的家族,世代行医,到了张仲景这一代,彻底把祖上的医术融会贯通,终成一代医圣。 张仲景的祖籍在古时候的涅阳,也就是如今的中原省邓州市。 其父姓名不详,但曾在东汉担任御医,后来,因为某件事,得罪了权贵,而导致被流放贬为庶民。 “张仲景一共有两个儿子。”韩如梦告诉徐清风。 徐清风(⊙O⊙)…。 “等等,张仲景医圣,不是只有一个儿子吗?”徐清风打断了韩如梦的话。 这是正史上的记载。 相传东汉年间,张仲景在长沙任太守时,遇见了一位会种菜的姑娘,把她 娶回了家。 次年,生下了一个儿子,名叫张怿。 “可以啊,姐夫,你居然对张仲景知道这么多,不过你也说了,那是正史,还有野史呢,野史里,张仲景医圣还有一个儿子,叫做张泽。” 韩如梦拿出的这份地图,便是张泽留下的。 “如果这个故事可信的话,那张泽生活的年代,距今已经过去了一千八百年,倘若真的有什么药园啥的留存下来,里面的确是可能有千年人参...”徐清风觉得吧,姑且信之。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如果连自己等人都不相信的话,那还谈什么去山里寻找药谷。 “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药谷一千多年间,都没有被人发现。” 长白山自古以来,便不缺乏冒险家。 无数赶山人,打猎的猎人亦或者是采药人,几乎把整个长白山给走遍了。 除非说,这药谷所在的位置很隐蔽,不然肯定早就被人踏足了。 什么摸金校尉,掘土夫子,发丘天官,这些盗墓贼,都有可能光顾。 无他,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只要有利可图,这些人就像是嗅见腥味的猫一样,不请自来。 “这你放心,我可以肯定,没有人进入过里面。”韩如梦对这还是十分有信心的。 “你怎么这么肯定?”徐清风有些纳闷。 “因为我妈妈便是张仲景的后人,这药谷的地图,乃是我妈家传下来的传家宝,此前一直藏在一个盒子里,我收拾我妈的遗物时候,不小心把这盒子给打破,才发现盒子空中,内有玄机,所以我敢肯定,这地图我们是第一批见证到的。”韩如梦开口道。 徐清风恍然,跨越千年的藏宝图,一个可能是张仲景儿子培育的药园。 那就比较让人期待了。 里面说不定真的有千年人参也说不定。 “前几年,香江那边一个拍卖会,拍卖了小半株千年人参,成交价一个亿!一个亿啊,你知道这是什么概念吗?” 这也是韩如梦下决心要找寻千年人参的原因。 半株人参,价值一亿。 比她韩家所有的财富加起来还要多。 哪个人见了不迷糊。 当然,千年人参想要找到可不容易。 茫茫长白山,寻找一株人参,无疑是大海捞针。 ------------ 第164章 胡师傅 “事在人为,我相信,咱们有这么多的高手在,还是有一些把握的。”韩如梦微微一笑。 有了徐清风和大憨两兄弟加入,她更加有信心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你们就这点武器,进山可不够看,你要是预算够的话,我可以给你弄一些更厉害的武器。”徐清风看到韩如梦团队的武器摇了摇头。 基本上都是猎枪,还有两把步枪。 这玩意,进山打打野兔野鸡还差不多。 遇到野猪,都够呛。 “那就太好了,我按比市场价高30%的价格跟你买。”韩如梦当然是求之不得。 武器关系到他们进山的收益,所以马虎不得。 当徐清风带着他们来到了牧场的武器库后,所有人都惊呆了。 什么叫做刘姥姥进大观园。 “我的天,这还有手榴弹!” “手榴弹?这歪把子,不会是二战时候留下来的吧?” “还有掷弹筒,牛掰了我的哥。” “这是什么?火箭筒!巴祖卡,妈耶...” ... 韩如梦斥资大几万,给众人换了一茬装备。 最开心的莫过于徐清风了。 这牧场的武器库里,有不少都是他从飞机上弄出来的。 比如说那些歪把子,掷弹筒等等。 这些武器,变现比较难。 遇到冤大头,可不得高低宰她一次。 当然,这也是各取所需。 徐清风没啥心理负担。 看,韩如梦买了这么多武器,还很高兴呢,笑的都合不拢嘴了。 巴祖卡徐清风没有卖,这玩意牧场也就一个。 所以是租借给韩如梦使用的,炮弹论颗卖。 “我怎么觉得我亏了,租个巴祖卡,结果还是你们使用。”韩如梦看着徐清风背着巴祖卡,跟在队伍后面。眨了眨眼睛。 “那不一样,如果你不租的话,我肯定不带这玩意进山,你知道这炮弹有多么的珍贵吗?”徐清风摇了摇头。 装备齐全的众人,在牧场稍作休整,次日一大早,便携带好进山所需的物资,进山了。 队伍里有精通风水的胡师傅,所以不需要徐清风操心怎么走。 他跟大憨二憨的职责,就是处理那些路上遇到的野兽啥的,保护队伍的安全。 “胡师傅的风水造诣,还是很不错的,他是地道的北平人,祖上曾经是钦天监的。” 韩如梦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不由对胡师傅高看了一眼。 钦天监这三个字,相信看过影视剧小说的人,肯定不会陌生。 所谓的钦天监,是古代的一个部门,相当于现如今的国家天文台。 在古代的时候,主要负责的是,观察天象、颁布历法的重任。 当然,除了这两个任务外,钦天监还会占卜吉凶、识人断命、解释异象等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钦天监做不到的。 由于钦天监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跟玄学打交道,几乎可以画等号,所以,在所有人眼里,显得尤为神秘。 当然,如今的钦天监,早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胡师傅因为这个身份,也曾经饱受苦难。 后面不得已,跑到了香江去避难。 如今改开了,才得以返回故乡。 当然,如果不是去南方避难的话,他也不会跟韩家相识了。 除了胡师傅外,队伍里另外几个采药人,那也是行业内的翘楚。 就是长白山本地人。 徐清风此前还听说过他们的名号。 能够在长白山闯出名号的人,无不是有点本事在身上的。 至少徐清风现如今都还没有什么名号。 走了约莫三个小时,中途停下来休息的时候,徐清风跟胡师傅聊了一会天。 “胡兄弟,可以啊,这一路上,我看你寻风觅水,这肯定是懂行的,精通风水玄术。”徐清风其实对风水也挺感兴趣。 虽然吧,现在他对风水找到藏宝药谷还有一些疑问。 胡师傅谦虚的笑了笑,摆了摆手:“风水玄学,博大精深,我只是粗略学得了一些小道罢了,不敢说精通,些许微末道行,不值一提。” 提及风水,胡师傅还是挺骄傲的,祖上曾经阔过。 他的祖父,曾经是清廷钦天监,负责风水堪舆的相师,只可惜,后来家道中落,到如今居然要依靠打工为生了。 当然,这也怨不得他祖父。 实在是战乱年代,各种势力洗牌,在长达几十上百年的动荡岁月,没有人能够幸免的。 别说是他们胡家了,就是那些传承上千年的家族,也有很多湮灭的。 时代的一粒沙,落在一个家族,一个人身上,便是一座巨大的山。 聊到兴起的时候,胡师傅也跟众人多说了一些风水学知识。 风水堪舆,在古代,其实可以归类于五术之一。 山医命相卜,这是古代的五术,也叫做方术。 而风水,则隶属于五术其中的相术。 徐清风和众人听的津津有味,不过还是有些不太理解。 相术,跟风水,二者看似风马牛不相及,怎么能够联系到一起去的。 “胡师傅,你细说下,我听不太明白。”韩如梦眨了眨眼睛。 “不急着赶路吗?”胡师傅询问她。 韩如梦摇了摇头:“其实吧,这地图标示的地点,不在长白山的深处,就是比较难寻找,我觉得,只有有缘人,才能找到,要是没有缘的话,哪怕把长白山翻个遍,在眼皮子底下,都找不到。” 所以啊,倒也不急着去赶路。 “也行,那我就多说一些。”胡师傅点了点头。 “这相术,又分为三种,相天相地相人...所谓天地人三相。” 相天相地,其中又可以细分出风水玄术。 相人的话,倒是不用赘述,那就是算命了。 众人恍然,虽然胡师傅只是简单的阐述了一下,但还是很清晰明了的。 徐清风也听懂了大概,这种理论,还是很新颖的。 前世的时候,徐清风闲来无事,也喜欢看那些网络小说。 其中有不少都是风水相师的小说,在小说里,也有类似胡师傅说的这些。 不过那些作者都是胡编乱造,肯定不如胡师傅知道这方面的知识更多。 “原来风水是这样来的。”韩如梦嘀咕了一句。 ------------ 第165章 风水玄术 “风水术,在古代,是帝王术,大部分都是为王公贵族服务的,所以很少人知道。”胡师傅开口道。 徐清风点头,这也是为什么后世,为啥越有钱的人越相信风水。 穷人,饭都吃不上,谁还管风水的好坏啊。 而且信仰这个,是要耗费大量的金钱的。 “有点意思,不过我觉得吧,人定胜天,这玩意,还是不要过于的崇拜和着迷,相信。”徐清风开口道。 他是当做故事来听的。 “姐夫,那啥,你不相信风水术可以找到宝藏吗?”韩如梦询问道。 “我可没有这么说啊,这是两回事,对于风水术找到药谷,我觉得还是很靠谱的。”徐清风微微一笑。 “这又是为啥?”韩如梦被徐清风的话给弄迷糊了。 “这样啊,你想,古人相信风水吗?”徐清风跟众人说了一下原理,所有人顿时恍然。 古人相信风水,依照着风水去建造陵墓,去建造建筑,这药谷也不例外。 千百年过去,世界可能沧海桑田,发生变化,但天上的天象是不会发生变化的,这也是为啥摸金校尉,可以通过观察天象,山脉走势,找寻到古墓的所在了。 术业有专攻。 “我明白了,我们这某种意义上,也是跟古人博弈啊,找到隐藏在这其中的风水密码,就可以找到药谷。”韩如梦一拍手,激动的说道。 “没错。” 歇息了片刻,众人继续踏上寻找药谷的旅程。 赶路的途中,徐清风他们也不是没有收获。 韩如梦家里世代从医,她自然是对各种药材不陌生的。 此时进山之后,也是发挥了她的本事。 找到了不少的药材。 遇到有比较珍稀的药材,她自然不会错过。 虽然挖药材,有的时候会耽搁一些时间,不过由于韩如梦是老板,所以大家伙当然是没有意见的。 谁让她给大家伙开工资呢。 大憨二憨跟在徐清风的身边,有些纳闷:“老大,我怎么感觉这小娘们是来旅游的啊,这些药材才几个钱,还不够付我们哥俩工资的呢。” “对对对,我早就想这么说了。” “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 徐清风听到大憨二憨的话,也是有些哭笑不得。 但大憨二憨的话,倒也没毛病。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是真有钱,所以不在乎这点小钱?”徐清风开口道。 穷人的思维,和有钱人的思维是不一样的。 在旁人看来,一千块已经是巨款了。 七八十年代,95%的家庭可能存款都没有一千块。 但对韩如梦来说,这点钱,真不算啥。 她买那些武器,都花了大几万。 所以说白了,有钱任性罢了。 “把心放在肚子里,有琢磨这个功夫,不如带着大灰去旁边转悠一下,没准能抓几只野鸡,晚上用来打打牙祭呢。”徐清风把两兄弟给赶走了。 他也没有闲着,他跟韩如梦签了协议,只帮她找千年人参,保护她的安全。 其余找到的东西,各凭本事。 不像队伍另外几个采药人,他们是真的打工人。 而徐清风更像是合伙人。 当然,徐清风有空间,所以能够很隐蔽的行事。 低调发财。 这会功夫,徐清风已经采摘了不少的药材,悄悄转移进了空间,神不知鬼不觉。 就在这时,丛林深处,传来了一声鸟叫。 徐清风听到这鸟叫,有些陌生,他以前没有听过类似的鸟叫声。 当然,他也没有当做一回事,因为长白山的物种丰富,足足几千种的动植物,他不可能每一种动物都知道。 但队伍里的几个采药人,听到这鸟叫声,却格外的激动起来。 “这好像是棒槌鸟的叫声啊。”一个年迈的采药人,激动的说道。 其余人呃了一声。 “棒槌鸟是甚鸟,我从未听过。” “不是,还有鸟叫棒槌的?” “噗,抱歉,我是觉得真的很搞笑。” ... 这些笑的人,大部分都是南方人。 而队伍里的采药人,还有徐清风,大憨二憨几人,都是长白山地区土生土长的,所以听到棒槌二字,并没有笑。 因为棒槌在长白山地区,除了本意外,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人参! 采药人,还有挖参客,对于棒槌,那都是情有独钟的。 这涉及到一些行话,所以非本地区的人,会觉得莫名其妙。 采药人也不恼,微笑着跟众人解释起来。 “这棒槌鸟啊,还有一个名字,叫做人参鸟,传说中,这种鸟是吃人参种子的,所以只要听到这种鸟叫声,就可以找到人参...” 这是一种吉祥鸟,指路给采药人,跟着这鸟便可以挖到人参。 其余人恍然,原来是这样啊。 “抱歉,我刚才不知道,还笑,现在想想,我才是棒槌。” “咳咳...原来是人参鸟啊。” “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要找到人参了?” 韩如梦几人都有些惊喜。 采药人点了点头,告诉他们不错。 人参鸟的附近很有可能有人参。 不过挖人参,并不是随随便便,看到就挖的,而是很具有仪式感。 其中,还有一套专门用于挖人参的办法。 采药人这次进山,也带了不少的工具。 要是找到人参的话,这些东西便可以派上用场了。 “把索罗棍拿出来,准备干活。”年迈的采药人吩咐身后的两个徒弟。 不一会,其中一个徒弟,便从随身携带的布包里,拿出了一根长约1-1.5米的木棍。 这便是索罗棍了,是用长白山地区,一种特殊树木的树枝,制作而成的,握在手里,大小刚刚合适。 索罗棍,也叫做索宝棍。 虽然,不同的采药人手中,索罗棍的形状,大小长短可能会不一样,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棍子的一端,会系上一根长约20厘米的丝带。 并且在丝带上,栓几枚古代的铜钱钱币。 徐清风看到采药人手中的索罗棍,不由多看了几眼,这玩意还挺喜庆,居然系着红绳和铜钱。 采药人告诉徐清风,这可不是为了喜庆,而是为了辟邪。 在采药人的眼中,这索罗棍,是能够驱除深山老林中的不祥之物的物件。 ------------ 第166章 林深见鸟 不过,辟邪这些都是假的。 子不语怪力乱神,以前的人之所以相信这些,是因为科学不发达。 现在随着科技进步,很多玄学,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 但如今的科学依然不够发达,所以还是会有很多玄学存在,无法用科学解释。 徐清风以前是个无神论者,但重生之后,心里的念头也动摇了不少。 “声音在那边,我们过去看看。”韩如梦对众人说道。 她这一趟进山所为的不就是人参。 虽然这肯定不可能是她想要找寻的千年人参,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如果找不到千年人参的话,这人参也能给她回点血不是? 毕竟这次进山,她付出了许多。 要是进山没找到药谷,如果不在路上找补一些药材,那她这趟可亏不少。 徐清风对此表示理解 。 换做是他,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也会做出一样的决定。 本质上,他也是一个务实主义的人。 “前提是人参鸟真的可以找到人参,不然我们这一趟就徒劳无功了。”胡师傅开口道。 这个,采药人也不敢百分百保证。 甚至对于人参鸟,他们也都是抱着怀疑的态度。 因为没有人见过人参鸟。 听到采药人的话,其余人都傻眼了。 “不是,你们刚才不是说听到了人参鸟的叫声?现在居然又说没有见过人参鸟,这是怎么回事...”徐清风咳嗽一声询问道。 “那个...我们只知道棒槌鸟的叫声,这是从采药人前辈,很多老人口口相传得知而来,人参鸟的叫声,是“王刚哥”和“丽姑”...听到这种声音,便知道是人参鸟,至于见到,这个我们还真没有见过。”年纪很大的采药人齐师傅开口道。 他的两个小徒弟也忙不迭的点头。 “对,棒槌鸟发出的叫声,就是这样,你听,王刚哥哥,丽姑...这肯定就是人参鸟。” “这也是我们采药人找人参的一个依据,我以前就听到过人参鸟的叫声,然后找到了一株30年份的老山参。” ... 两人信誓旦旦的说道。 其余人恍然。 “我还是有点不太明白,为啥,你们都听到那么多次人参鸟的叫声,却没有见过呢?”韩如梦有些纳闷。 人参鸟的存在是很多人佐证过的。 要说没有见过,的确是有些离谱。 但天底下离谱的事情多了去了。 99%的人,还真就没有见过人参鸟,以至于很多人都认为,人参鸟是采药人和挖参人杜撰出来的一种吉祥物,就和华夏的图腾龙和麒麟、貔貅之类的一样。 “徐老弟,你觉得人参鸟存在吗?”胡师傅好奇的询问徐清风。 刚才徐清风一直都保持沉默,没有参与讨论关于人参鸟的话题。 徐清风也是长白山本地人,所以胡师傅对于徐清风的答案也有些期待。 “我倒是觉得存在,虽然很少见。”徐清风开口道。 他打小也听过不少关于人参鸟的传说。 村里老人,对于各种传说故事,那是信手拈来。 而且故事情节,基本都不一样。 如果是同一个故事,那反而可信度不高。 不同的故事,那说明有很多人听到过人参鸟的叫声,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可信的。 齐师傅听到徐清风的话,微微颔首,笑着说道:“这位小兄弟说的话,倒是很符合小老儿的胃口。” 年轻人,很多时候,都年轻气盛。 对于老一辈那一套,不怎么相信。 认为自己学识渊博,天老大,他老二,对于古老的一套知识,全盘否定,这其实很不对。 鲁迅先生说过,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古老的一套寻找老山参办法,是经过千百年的论证和检验的。 能够流传至今,就说明它的确有它的可取之处。 可能听起来有些玄乎。 就像是中医治病一样。 在西医看来,它就是不科学的。 但人家的确用他那一套,几千年来,活人无数。 所以现代医学,并不是单纯的中医和西医,而是把中西医辩证的结合在一起。 不管是白猫还是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这句话便可以完美诠释。 “当你听到人参鸟的叫声,便说明,你已经进入了老林子。” 齐师傅告诉大家。 人参鸟,之所以在现实里不怎么被人看到,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这种鸟,它只生活在老林子里。 很少会出现在山林的外围。 所以大家很少知道。 其余人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那人参鸟神龙见首不见尾,就很正常了。 “这鸟可以找到人参,那你们这些采药人还费劲巴拉找人参作甚,去抓几只这种鸟来,天天都能找到老山参。” 胡师傅有些不解。 几个采药人闻言,都有些无语。 还真是隔行如隔山。 不过这个跟他解释了,估计他也不会明白。 “哈哈,这位小友真会开玩笑,人参鸟极其罕见,普通人想要见一面都难,抓几只...那得逆天的运气才行。”齐师傅摇了摇头,苦笑一声。 谈话间,几人也在赶路。 不一会,他们来到了一处僻静的幽谷。 人参鸟的叫声便是从这里传出的。 徐清风循着声音望去,看到一只其貌不扬的黑鸟,站在树梢,放声高歌。 刚才的声音可不正是它发出的,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人参鸟? “看,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参鸟,是那只吗?”徐清风询问齐师傅。 齐师傅激动不已:“对对对,那肯定就是,我的天,我进山采药几十年,这还是第一次看到人参鸟!” “长的也不咋地啊,有些像是野鸡...但羽毛不像。”众人也对这人参鸟十分感兴趣。 主要是刚才齐师傅把这鸟夸的人间少有,所以大家的好奇心都被提了起来。 却没想到,对方居然长的土土的。 身上的羽毛,大部分都是黑色。 不过人参鸟的羽毛,也并非只有黑色,在它翅膀和尾巴的末端,会有一抹白色。 这倒是很像村里经常见到的八哥。 看到被人围观,人参鸟似乎有些害羞,拍拍翅膀飞走了。 ------------ 第167章 棒槌! “飞走了,快抓住它。” 几个采药人都有些着急。 这人参鸟对别人来说,就是其貌不扬,抓来吃还嫌肉少的一只普通鸟,但在采药人的眼中,那就是宝贝,稀世奇珍,摇钱树一类的存在。 也难怪他们会这么在乎了。 不过吧,他们采药在行,抓人参鸟就不一定了。 尽管他们很想抓住人参鸟,但还是眼睁睁看着它飞走了。 最后只能遗憾的回到队伍里。 期间徐清风也没有出手帮助他们。 这些采药人也没有求徐清风出手啊。 所以没有必要。 帮他们抓住了人参鸟,对方也不会感激的。 现实里有很多类似的情况。 再者,徐清风跟他们的关系只是萍水相逢,连雇佣关系都算不上,当然也就不会过于热情了。 这些采药人不知道的是,人参鸟飞走后,过了不久,便被蹲在一旁的老鹰给抓住了。 老鹰抓着人参鸟,直接飞回了空间在现实里的那个据点。 将人参鸟给扔了进去。 这段时间,老鹰的智商也突飞猛进。 而且还会察言观色,审时度势。 刚才徐清风等人对人参鸟品头论足,加上几个采药人那想要抓住人参鸟的样子,都被老鹰给看在了眼里。 所以老鹰才会如此笃定,这鸟肯定是主人需要的。 于是便有了刚才那一幕。 做完这一切,老鹰骄傲的抬起了头,下一秒,直冲天际,发出一声嘹亮的叫声。 仿佛在邀功一般。 不过对于此事,徐清风一无所知。 就算知道,估计也不会太激动。 寻找人参这玩意,又不是人参鸟的专属。 大灰才是这方面的高手好吧。 他此前听村里的老人说,人参鸟之所以能找到人参,是因为这鸟是以人参的种子为食物的。 所以通过它可以找到人参。 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人参的传播,离不开人参鸟的帮助。 人参这种药材,它的落地生根,再到成熟,其实挺不容易的。 其中有一道工序便是需要人参鸟从中协助。 那就是,需要人参鸟将人参籽吃进肚里,然后经过体内消化,再通过排泄的方式,落地才能生长出人参。 少了这个步骤的话,人参是不能发芽的。 为啥古代没有多少人种植人参,便是这个原因。 不是参农不够努力,而是没有发现其中的奥妙。 后面,知道了这个秘密后,园参的发展,便推及全国,几十年后,人参从高奢品,变成了白菜价。 只有那种上了年份的老山参,依旧身价不菲。 普通的人参,高丽参已经不值几个钱。 ... 话又说回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大灰寻找到人参的概率可比人参鸟要靠谱的多了。 所以徐清风并不稀罕人参鸟。 有大灰在,只要山里有人参,大概率都能够被他发现。 就是这么的自信。 大灰可是通过嗅觉,寻味追踪。 比什么玄学靠谱的多了。 找寻了一会,还是没有人参的踪影。 韩如梦等人都有些气馁起来。 倒也没有不耐烦,因为大家都知道,人参这玩意本就难寻。 不然的话,野山参也不会价格如此高昂了。 “我就知道,人参鸟还是不靠谱。” “怎么能寄希望在一只鸟身上呢?” “我们还是别寻找人参了,继续寻找药谷吧。” ... 众人都纷纷打起了退堂鼓。 然而就在这时,齐师傅突然大喊了一句:“棒槌。” 这一嗓子,直接把众人都给喊不会了。 “啥情况?齐师傅,你怎么了?突然来一句棒槌是几个意思。” 大憨二憨直接笑出了声。 齐师傅一本正经的喊棒槌,太让人可乐了。 齐师傅两个徒弟,听到师傅的话,没笑,脸上则是流露出了激动的表情。 他也跟着其余人解释起来:“刚才已经说过了,棒槌是人参的意思,之所以我师傅喊棒槌,是因为发现了人参。” “是的,在我们这一行,发现了人参,必须要大喊一声棒槌。” ...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众人更加迷糊了。 这发现人参就发现呗,为啥要喊棒槌。 齐师傅师徒几人倒是没有功夫继续解释。 而是开始了一系列的操作。 徐清风是知道这个规矩的。 长白山附近,很多人都是靠山吃山,猎人和采药人,挖参人便是其中之一。 山里规矩多的很。 尤其是挖人参这一块,更是规矩重。 自古以来,人们对于人参,便有各种各样的说法。 什么人参是地精,年数久了,便会偷听人说话,所以挖人参的时候,不能说话,一说话,地底下的人参就溜了。 喊棒槌,便是其中一道程序。 因为棒槌是人参的小名,所以你喊一句棒槌,人参就不跑了,犹如施展了孙猴子的定身术一般,神奇。 徐清风看到齐师傅他们着手打算挖人参,于是代为科普起来。 长白山一带的各种传说,志怪故事,这些他知道不少。 其余人听到徐清风的话,更乐了。 这说法,也是让他们哭笑不得。 徐清风觉得吧,这些说法,不管他们信不信,反正采药人是对此深信不疑的。 在他们看来,这就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承,不管对不对,反正都是这么做的。 所以也就姑且信之。 除了喊棒槌外,挖人参的时候,还有很多繁琐的规矩。 这些规矩,可能也只能在老一辈的采药人身上才能看到了。 后面的那些挖参人,都是野路子。 哪里会这些。 包括徐清风,徐清风这些日子,在山里也挖了不少人参,但他就更简单了。 压根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直接往空间里一收就完事。 再看看齐师傅他们,那叫一个严阵以待。 “这是多少年份的人参啊?”韩如梦询问齐师傅。 人参还未挖出来,她所以不清楚。 如果人参已经挖出来的话,那她倒是门儿清。 因为她平日里见到的,那都是人参的根部。 齐师傅摇了摇头:“韩小姐,现在人参还未挖出来,所以我也并不清楚这人参是多少年份的。” 虽然吧,鉴定人参的年份,有两种办法。 其中一种便是看人参的茎、叶和果实,但用这种办法来鉴定参龄,会有很大的误差,所以很少人用。 ------------ 第168章 蛇群 “小心。” 就在众人注意力全部放在地上的人参的时候,徐清风手中的枪开火了。 大憨二憨听到枪声,连忙举起了手中的大刀。 他们的反应速度没有徐清风快。 下一秒,从树上掉下来几条蛇。 大部分都被徐清风给击毙了。 还有几条没有立马死绝,被大憨补刀给杀死。 “啊...是蛇,我最怕这玩意了。” 韩如梦吓的不轻,连忙躲到了徐清风的身后。 “胆子这么小,还进山?要知道,长白山一带,有那么一句话,人参必有大蛇护,你要找人参,那就90%的概率会跟各种蛇,长的短的,小的大的打交道,甚至还有水桶般粗细的大蛇。”徐清风告诉韩如梦。 韩如梦俏脸顿时变得白了几分。 在她看来,她宁愿面对黑熊和东北虎,也不愿意面对蛇。 不过这可不由她。 如果真有千年人参的话,那大概率也是有大蛇守护在旁边的。 就像徐清风上次找到的那株百年人参,便有青蟒在。 不过青蟒误打误撞,被徐清风给收入了空间,所以阴差阳错,避免了一场恶战。 又在他的绝对领域,降服了青蟒。 收为己用。 “这边还有蛇。” 徐清风刚才杀死的蛇,显然不是全部。 这些蛇,虽然体型不大,却是群蛇。 所以应对起来,也比较的棘手。 很快,那群雇佣兵,胡师傅,还有两个采药人徒弟,也加入了人蛇大战的队伍中。 齐师傅依然没有停下手中的挖参工作。 这得需要极强的大心脏。 在这种场合,换做是徐清风,早就扔下人参了。 不解决这些蛇,也别想挖人参。 再者,这些白眉蝮蛇,毒性都挺大的,安全第一。 不过老一辈的采药人,他们规矩甚严,最忌半途而废。 认为一旦动了人参之后,中途放弃了,人参就会跑了。 但其实这一点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在挖人参的时候,挖参人会在人参根部系一根红绳,绑了红绳之后,人参便不会跑了。 这二者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齐师傅,你不要命啦,快放下人参。” 蛇的数量实在是太多。 已经有人中招,被蛇咬了。 韩如梦果断下令,让所有人撤退。 既然要撤退,那自然不会留下齐师傅。 这个时候留下,可真就凉凉了。 “可是我现在走了,这人参怎么办?”齐师傅咬了咬牙。 他还是不舍得这人参。 “迂腐,老祖宗早就说过,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你是要命还是要人参?如果不走的话,大概率是人参挖不到,命也没有了。”徐清风没忍住,骂了一句。 齐师傅叹息一声,撤! 众人且战且退。 不一会,蛇群便没有继续追了。 他们得以短暂的休整。 “一共有三个人被蛇咬伤,已经敷好了蛇药。” 队伍里随行有郎中,为咬伤的人,做了救治。 也就是他们这么多人,准备充分,不然遭遇了这么大的蛇群,肯定要减员了。 “哪来这么多蛇,我平日里见到蛇,顶多就百条的规模。”齐师傅惊魂未定。 刚才一瞬间涌出来的蛇,他们看到的,数量便超过了千条。 要不是徐清风用巴祖卡断后,他们都不一定能摆脱战斗。 这些蛇悍不畏死,速度又快,的确是让人难以招架。 “这钱花得值吧?”徐清风倒是没有多害怕。 他还有很多底牌没有用呢。 还有心思跟韩如梦开玩笑。 韩如梦哭笑不得,不过被徐清风这么一打趣,她也没有刚才那么紧张了。 “你说的对,这巴祖卡是好使,就是太贵了,一发炮弹,我都心疼。” “钱没了还可以再赚,但人没了,就啥也没有了,是这个道理不?”徐清风开口道。 这一句话同样也是对齐师傅说的。 齐师傅重重点头。 “老一辈人,把规矩看的很重,我知道这不好,但一辈子了,习惯了,也改正不过来。” “你们在这里稍微休息一下,我去看看蛇。”徐清风对几人说了一声,便沿着来路返回。 众人都纷纷劝说起来。 “清风,不能啊...那么多蛇,肯定没有走掉。” “是啊,现在回去,不是自投罗网吗?” “你刚才还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怎么自己...” “别糊涂啊。” ... 齐师傅也傻眼了,反过来劝说起徐清风来。 “我跟你们不一样,我是艺高人胆大。”徐清风谢过了众人的好意,杀了回去。 蛇群被巴祖卡炸死了大半,剩下还有一些,也都逃之夭夭了。 徐清风返回到了刚才采摘人参的地方,手一探,人参便到了他的手里。 这人参的年份,只有十几年份。 让他有些失望。 白瞎他跑这一趟了。 他还以为蛇群守护的人参,会给他一个惊喜呢。 来去匆匆,没有耽搁多少时间。 徐清风拿着人参回到了众人休息的地点,把人参给了韩如梦。 “你...怎么做到的?那么多蛇,你不仅毫发无损,还把人参给挖了回来。”韩如梦看到徐清风手中的人参,那叫一个震撼。 这个时候,人参的价值都不重要了。 她也看出来了,这人参的年份不高。 不值几个钱。 让她惊喜的是徐清风的实力。 有这实力,深入长白山腹地,探囊取物。 她这次找到千年人参的把握更加大了。 “得加钱啊。”徐清风看着韩如梦,微微一笑。 韩如梦也乐了。 “这人参十五年份,差不多值五千块,等出山之后,我给六 千。”韩如梦加了一千块,算是回答。 徐清风独自带回来的人参,自然是他所有。 这一点,其余人都没有什么异议。 因为徐清风跟韩如梦签订的协议就是这么说的。 其实徐清风大可以不把这人参拿出来。 如今拿出来,都是韩如梦赚了。 其余人不知道的是,这种人参,徐清风空间还有好几株,三十年,五十年份的人参,也有几株。 一百年人参,只有一株。 在徐清风的眼中,只有百年人参,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稀世奇珍。 这十几年份的人参,对他而言,真没有多贵重。 ------------ 第169章 无名湖 当然,那是徐清风眼界高。 对其余人来说,这人参已经足以让他们心动了。 大几千块啊。 “难怪采药人这么有钱,好家伙,一株人参,就比我身家还要高了。”胡师傅承认,他心态有点小崩。 不过吧,这钱是徐清风赚,他服气。 刚才那密密麻麻的蛇,数以千计,想想都会浑身起鸡皮疙瘩。 他肯定做不到杀回去。 这应该就是艺高人大胆吧。 “我说我刚才回去,没有遇到几条蛇,你们相信吗?” 徐清风微微一笑。 所有人包括大憨二憨,都摇了摇头。 这糊弄鬼呢。 那么多蛇,时间也没有过去多久,肯定还有不少蛇留在原地的。 既然他们不相信,徐清风也懒得多说啥。 他刚才回来的时候,挑了几条还算是保存完整的蛇,,就地取材,晚上加个餐,煲个蛇羹吃很合理吧。 正好快到天黑了,他们索性就就地扎营。 天黑了,还是不能在山里晃荡。 这个地方,作为扎营点还是不错的,远处有一条小溪,取水方便。 而且地形很好,进可攻退可守。 夜里也不怕有野兽来袭营。 队伍里有负责做饭的厨师,是韩如梦从南方带来的,徐清风询问他会不会煲蛇羹。 对方表示这都是小菜一碟。 他玩粤菜的,要是不会煲蛇羹,说出去估计都能被同行给笑死。 韩如梦听到晚上吃蛇羹,顿时眼前一亮。 “你那么怕蛇,怎么还敢吃?”徐清风有些纳闷。 “怕蛇跟吃蛇羹是两码事。”韩如梦咳嗽一声,解释道。 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 徐清风对此也是哭笑不得,不过也没有多说啥。 蛇羹需要煮很长的时间。 有人操持,徐清风当然省心。 找了个高地,查看起周围的地形来。 明天的行进路线图,已然浮现在了他的脑海中。 没错,徐清风的脑海里真的浮现出了一张地图。 这让徐清风有些诧异。 他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啊。 此前从未踏足过这片山林。 怎会有一种格外的熟悉感。 就好像是...这片山林在欢迎他一般。 这种感觉还挺奇妙的。 在高处站了一会,徐清风便回到了队伍里。 巧的是,胡师傅他们也正在商量着明天的前进路线。 但这份前进路线,却恰好跟徐清风刚才脑海里的前进路线,背道而驰了。 这让徐清风有些麻了。 理智告诉他,脑海里的这一份线路图,肯定有点东西。 说不定能指引他,寻找到一些宝物。 也有可能是一份机缘。 是不是药谷这不好说。 古往今来,长白山地底深处,蕴含的宝物恒河沙数。 很快,他便做出了选择。 那就是明天花半天的时间去验证一下。 等队伍开完了会,徐清风便找到了韩如梦,告诉了她自己的决定。 韩如梦对此当然也是很费解。 不过想了想,她还是答应了下来。 徐清风跟她是合作关系。 不像那些雇佣兵。 她也无权干涉徐清风的行踪。 “那个,山里多危险,你千万要小心啊,还有就是,此去一别,你还能在山林里找到我们吗?” 韩如梦还是有些担心这个的。 毕竟徐清风现如今可是队伍里不折不扣的大腿。 少了徐清风,韩如梦都觉得队伍的安全要下降一个档次。 幸好大憨二憨两人还在。 对此大憨二憨还有些怨言,他们也想跟着徐清风去玩啊。 谁愿意留下。 “听话,毕竟是收了钱,咱们还是要多少出点力的,我一个人去就行,放心,快则半天,慢的话,晚上我就会回到队伍。”徐清风昨天旁听了他们今天的路线,再拿上一份地图。 回头,找到队伍,一点问题都没有。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众人起床的时候,便没有看到徐清风的身影。 显然,他早已经离开了营地。 很快,韩如梦等人,也收拾好了行李物品,出发了。 徐清风此时已经来到了一处湖泊附近。 天还没亮的时候,他便已经出发了。 按照脑海里的路线,走了三个多小时,抵达了这里。 姑且叫这湖泊为无名湖吧。 看着烟波浩渺的湖泊,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这里便是路线图的终点了,暂时徐清风是没有看出这里有什么玄妙之处。 难道说宝贝和好东西,都在水底下? 很有这个可能。 徐清风没有打算下水,而是让小青进去看看什么情况。 不一会,青蟒钻入了湖水里,搅动着湖水泛起了波澜。 动静还挺大的,幸亏周围没有人看到这一幕,不然肯定会吓坏。 猞猁在湖边跃跃欲试,也想要下水,它也是会游泳的,而且还是游泳健将。 但徐清风没有让猞猁也下水。 这不是添乱吗?青蟒一条蛇下水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没有必要。 不一会,青蟒钻出了水面,游回到了徐清风的身边,它的嘴里似乎还有什么东西,等青蟒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徐清风赫然发现,青蟒嘴里的东西居然是一个金饼。 这个金饼还挺大的,徐清风把金饼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约莫有个20斤左右。 徐清风内心那叫一个激动。 按照当前物价来计算,1g黄金32元,10kg,也就是32万! 这一块金饼,就价值32万。 想到这里,徐清风不由咽了咽口水,好家伙,这一波暴富。 青蟒很快又钻入了水中。 徐清风秒懂了青蟒的意思。 底下还有东西。 不一会,青蟒又浮出了水面,这次它带上来的是一块发光的石头。 一如徐清风那次在松花江看到的那颗。 便是那颗石头,赋予了徐清风脑海里的空间。 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金手指吧。 徐清风此后便再也未见过这石头。 但他觉得,这玩意肯定不止一颗。 如今,青蟒从湖底弄出来的这颗,也刚好印证了徐清风的猜想。 石头入手之后,徐清风发现空间的面积开始扩张... 许久之后,扩张完成,他惊喜的发现,空间的面积比刚才翻了两三倍不止。 这可太好了。 论价值的话,这空间多出来的面积,可要远超过刚才的金饼。 ------------ 第170章 湖底 空间才是徐清风的立身之本。 哪怕他现在一贫如洗了,只要有空间在,他的基本盘就在。 所以空间面积扩大,徐清风可比发现什么劳什子的金饼要更加高兴。 他不缺钱,飞机上那些金银珠宝,虽然现如今变现困难,但过个几十年,就老鼻子值钱了。 长白山首富,妥妥的。 融合了石头后,徐清风消化完,看到青蟒并未上岸,他不由眼前一亮。 难道说... “底下还有好东西吗?”徐清风询问小青。 青蟒点了点头,但没有继续下水,而是在水里游了一圈,然后抬起蛇头,看着徐清风。 好像在说,要徐清风自己下水,底下的东西它拿不上来。 徐清风听到青蟒这么说,也来了兴趣。 空间的飞机上,有不少的潜水设备,还有护目镜。 虽然过去了几十年,这些都是被淘汰的设备了,但还可以凑合用。 而且是崭新的,徐清风试了试,发现氧气瓶和面罩,依然可以正常使用。 徐清风挑选了一套看上去保存最完整的,佩戴好,然后跳下了湖,一头扎进了水底。 青蟒在前面带路。 这可把在岸上的猞猁急坏了。 主人怎么也下去了?那它是下去还是不下去? 不一会,猞猁也下水了。 徐清风适应了水底的水流 和光线后,打量着四周。 很快,他看到了青蟒钻入了一个洞口。 思考了几秒钟,徐清风也跟了进去。 如果没有青蟒的话,徐清风肯定不会贸然进去。 里面说不定有什么危险呢。 这种环境下,出现什么都正常的。 不过有青蟒在前面探路,就没问题了。 放眼整个长白山地区,青蟒在所有猛兽里,都是佼佼者。 这种实力和地位,庇护徐清风,还是轻而易举的。 钻入了洞,徐清风继续游了一分钟,前面居然出现了光亮。 与此同时,青蟒也停了下来。 徐清风发现这湖底深处,居然还有一个中空的山洞石室。 宛如倒扣在水底一般。 上面的部分,居然是没有水的。 甚至还有流通的空气。 这构造也真是神奇,不知道是天然形成的还是人为建造的。 如果是后者,那未免也太牛了。 青蟒刚才的金饼和神秘石头,估计都是从这石室里拿出去的。 徐清风浮出水面,进入了石室里,但第一时间没有摘下面罩。 谁知道这空气有没有毒,可别中招了。 没想到徐清风上岸之后,猞猁这个时候,也游到了徐清风身边。 徐清风... 这傻孩子,是来试毒的吗? 徐清风看了看猞猁,发现它吸入了这里的空气,并没有什么异样。 这说明洞里的空气没问题,徐清风也就摘下来面罩。 石室不大。 所以青蟒都是在水面,露出半个身子,不能上岸。 有很多窄的地方,都不能去。 这也是为什么青蟒要徐清风下水的缘故了。 徐清风看到石室的深处,有几个箱子,杂乱的摆放在地上。 他随机挑选了一个箱子,打开看了看,发现里面居然是一箱子书籍。 大部分都是记录各种药材的书籍,还有一些志怪演义小说。 都有章回小说了,而且数量不少,那么这石室的主人,应该元 朝之后的人。 活字印刷术是宋代才发明的。 此前,造纸术和印刷术落后,纸张 都是富贵人家才能用的。 到了明代,各种演义小说,才成为流行。 不过就算是明代的书籍,也妥妥的文物级别了,这样一本书,不会比什么明代的花瓶瓷器便宜。 收了。 徐清风美滋滋的收入空间。 这就是有空间的好处了。 换做是别人到了这里,想要把这些东西带出去,也挺不容易。 所以很多摸金校尉,都是只挑选贵重的物品带走。 品质一般的古董明器,对他们来说就是鸡肋。 但对徐清风而言,那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 不一会,徐清风把洞里的东西,全部都转移到了空间内。 光是箱子便有七八口。 还有一些瓶瓶罐罐,也不知道装的是啥。 也就是徐清风刚才空间扩大了不少。 这么多东西,倒也能容纳。 徐清风甚至想把这个石室都弄到空间去,只可惜空间没有反应,那证明这还是不能够做到。 他也就放弃了。 徐清风收了石室的宝贝后,变折返回地面了。 没有打开逐一检查,等回去之后,再查看今天的收获吧。 他总觉得,在湖底太过压抑。 一刻也不想多待。 “小青,做的不错,这次给你记首功。”到了地面,徐清风把青蟒也收入了空间。 猞猁在一旁有点不开森。 它这次啥忙也没有帮上。 “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回头给你加鸡腿。”徐清风摸了摸猞猁的头。 猞猁这才咧着嘴,笑了起来。 东西到手,徐清风打算离开。 然而就在这时,湖里有动静传出。 一条大鱼,冲出了水面,朝着徐清风扑去。 徐清风看着这大鱼,直接开启了空间。 下一秒,大鱼消失在了半空中。 这大鱼应该就是石室的守护兽了。 天材地宝会让山里的动物变异。 开启灵智之后,这些动物虽然智商不高,却也知道这玩意是好东西,而且对它们有好处,也就会守在这里。 刚才是有青蟒的存在,所以这大鱼惹不起,就躲在了湖底。 直到徐清风把青蟒给收了,它又觉得自己行了,于是对徐清风和猞猁发起了攻击。 猞猁龇牙咧嘴,想要反击,但徐清风的速度更快。 大鱼被徐清风收入了空间,顿时懵了。 它是谁,它在哪?发生了什么... 徐清风意念进入了空间,看着眼前的大鱼。 离开了水之后,它也没有了能耐,只能等死。 “满口牙,是吃肉的,不过吃肉者,也被人吃,这么大的体型,够全村人吃一顿了。”徐清风围绕着大鱼转悠了一圈,口中念念有词。 也不知道这鱼的味道如何。 不过想来应该不差。 按照一般的规律来说,肉食鱼的味道和口感,都还可以。 大吉大利,中午吃鱼。 徐清风没想到都要走了,这鱼还送到嘴里来,不吃它,都有些过意不去了。 ------------ 第171章 风水找矿 别的动物,徐清风觉得能养就养。 哪怕是东北虎,也不是不可以养。 但鱼就算了,那种养在家里的观赏鱼除外。 这么大的鱼,也没法养。 村里的池塘,还不够它转个身的呢。 所以这鱼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善伙食。 空间自带的一键收获功能,可以秒处理这鱼。 弄完这一切,徐清风把猞猁也收入了空间,便赶路去追队伍了。 从离开,到湖边,再折返回去,事情做了不少。 但时间还是花的比较少的,半天都不到。 徐清风赶路还是挺快的。 午饭时分,便已经追上了大憨他们。 韩如梦一行人的行进速度,并不快。 应该是有意为之,为了等徐清风,而放慢了速度。 “老大回来了。”大憨二憨看到徐清风那叫一个高兴。 “不就是半天功夫没见吗?至于这么激动,还要给我弄个回归仪式?”看到队伍站成两排,夹道欢迎自己,徐清风也是哭笑不得。 很快,大家都散了。 “就地休息,吃午饭。”韩如梦对众人说道。 队伍里负责做饭的粤菜师傅顿时忙碌了起来。 想要烧这么多人 饭菜,还是有点难度 。 所以队伍里其余人也会帮衬一二。 每天的食物搭配,还是挺不错的。 大部分的菜,都是就地取材。 正值春天,虽然已经是春末,但山里的野菜依然众多。 除了野菜外,还有各种山里的野味。 都不用徐清风出手,大憨二憨小露一手,就承包了这几天的荤菜。 什么野鸡,野兔,变着花样吃。 徐清风跟韩如梦聊了会天。 “姐夫,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韩如梦看到徐清风回来的时候,两手空空,有些好奇的问道。 “嗐,跑了个空,可不就回来了。”徐清风拍了拍手说道。 大憨二憨听到徐清风这么说,还当真了。 以为自己老大,真的空手而归了 ,纷纷安慰他起来。 徐清风拍了拍大憨的肩膀,对他使了使眼色。 大憨顿时恍然。 “别说我了,你们早上有什么收获吗?”徐清风转移了话题。 再说下去,他都编不出来了。 “几颗猴头算不算?”韩如梦打开了布袋子,里面赫然是几颗新鲜的猴头蘑。 野生的猴头蘑,当然也算是收获了。 虽然价格不如灵芝和人参,但也算得上是价格不菲。 很快,便开饭了。 众人一边吃着热乎美味的饭菜,一边谈天说地,好不惬意。 尤其是队伍里的几个年龄大的师傅。 胡师傅和齐师傅,学识渊博,见多识广,跟大家伙科普着一些常识。 趣味性很足。 因为往往这些科普,都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小故事。 长白山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奇闻轶事了,深山老林子,听着这些玄乎的故事,还是挺有感觉的。 聊着天,吃着饭,不知不觉,饭菜被一扫而光,一顿饭吃了一个小时,众人看了看时间,都傻眼了。 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 徐清风告诉他们,快乐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的。 其实时间的流速还是一样的,就是人的感觉不同。 这还有一种说法呢。 当我们的大脑感觉到快乐的时候,注意力便会不在时间上了。 所以就会觉得时光匆匆。 从科学来讲,快乐的时候,人体的体内多巴胺分泌会增加。 这会使人体的生物钟,对外界时间的流逝,感知变得模糊。 从而也就觉得时间过的快了。 徐清风跟大家伙简单解释了一下其中奥妙,所有人都恍然。 原来是这样啊。 快乐的时候,一日三秋,不开心的时候,度日如年就是这样的道理。 吃过饭,歇息了一会,众人便打算继续开拔。 然而就在这时,迎面走来了一群人。 看到来人,徐清风乐了。 居然是林场组织的勘探队那些人。 勘探队先徐清风几人一两天进山。 看到徐清风,他们也十分高兴,几人笑着打起了招呼。 “这在山里遇到是缘分啊,你们寻找金矿的线索怎么样了?”徐清风好奇的询问道。 “一言难尽,其实按照我们探测的数据,长白山压根就不可能会有金矿存在,但...既然已经发现了狗头金,还是要寻找一二的,希望会有奇迹出现吧。”负责的勘探专家对徐清风说道。 “我觉得,长白山地区,还是有可能会有金矿存在的。”胡师傅在旁边插了一句嘴。 “这位兄弟,有什么高见?”勘探队长许如龙听到胡师傅的话,连忙问道。 “高见谈不上,我就是从风水的角度来看的,其实想要找到金矿所在,也简单,那就是寻找到长白山的龙脉...。” 胡师傅娓娓道来。 不是所有的龙脉都有金矿,但金矿一定长在龙脉上。 勘探队众人听的傻眼了。 他们都是唯物论者,当然不相信什么风水学说。 听到这种论点,也是呵呵一声,不予置否。 也没有聊几句,看到他们不感兴趣,胡师傅也就懒得多说。 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很快,双方短暂会面结束,再次分道扬镳。 徐清风对金矿不感兴趣,空间的黄金储备已经很高了。 足可以让他财富自由。 所以自然也就不感兴趣了。 后世,老马曾经说过逼格满满的一句话,他对钱不感兴趣。 对他而言,只怕真的是这样。 钱多到花不完了,自然也就失去兴趣了。 “风水找矿,真的可以吗?”徐清风跟胡师傅走在队伍的前面,聊了起来。 “当然可以,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有迹可循的,乍一听,风水学说,的确像是玄学,但其实蕴含了古人的智慧在其中,这些学说,都是千百年来,那些风水师通过实践,总结得出的经验。”胡师傅说到这里眉飞色舞起来。 用撼龙经里一段很经典的话来举例... 寻龙千万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 关门若有千重锁,定有王侯居此间。 真龙过峡占中央,假龙闪侧被风伤; 蜂腰鹤膝皆如此,名师到此细参详。 ... 这些话,字字珠玑。 几千年过去,在现代,依然具有实用性。 甚至后世的盗墓贼,还用这些知识,去寻龙点穴呢。 ------------ 第172章 磁场 听着听着,徐清风越发觉得不对劲啊。 老胡祖上该不会有一本十六字风水秘术吧? 不过很快,这个想法便被徐清风给否定了。 虽然说艺术来源于现实,但小说的虚构成分太大了。 只能说小说的作者,同样借鉴了撼龙经里的风水学说罢了。 纯属巧合。 当然,胡师傅在风水学上的造诣还是很高的。 并非是浪得虚名。 “徐老弟,对风水学好像很感兴趣?”胡师傅好奇的询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技多不压身。 他从事的工作,无论是打猎,还是进山采药。 都必不可少的会跟这些打交道。 所以知道一些,对他而言,没有什么坏处。 “不对劲。” 行进到一处峡谷地带的时候,胡师傅喊住了大家。 队伍停了下来。 “怎么了,为什么不继续往前走了?”韩如梦走到了徐清风和胡师傅面前,不解的问道。 “地图上标识着这里有一条路,但路不见了。”徐清风开口道。 胡师傅点了点头:“徐老弟说的没错,路不见了,所以我们得改道。” “可是路怎么会消失呢?”韩如梦等人听到这话,都有些茫然。 “这地图是一千多年前的古物,一千年间,沧海桑田,以前有路,现在没了,也很正常吧。”徐清风开口道。 韩如梦一想也是。 世事变化无常。 “这条路走不通了,所以前进的路线,需要重新规划。” 这本来是胡师傅的工作,但他想到刚才徐清风的表现,把他也给喊上了。 要说对老林子熟悉程度,徐清风可比他要常来。 两人找了个高处,登高远眺。 “这山谷应该此前发生过塌方,所以把路给压住了,堵塞无法通行,最简单的办法,便是翻过去。”徐清风看着巍峨的山,开口道。 这也是最省时省力的做法。 如果要绕路的话,望山跑死马,一来一去,少说耽搁几天的时间。 这还没有摸到药谷的边呢,要是绕个路,就多花几天,那...接下来徐清风不用说,大家也知道了。 徒劳无功,白跑一趟。 “那就翻过去。”韩如梦表示。 “我先上去。”徐清风身上背着根绳索,爬上了山顶,然后把绳子固定好,放了下来。 让众人可以通过绳索攀爬上山。 “姐夫,你这身手也太牛了吧。”韩如梦惊讶于徐清风的攀爬能力。 猴子也做不到这么快速,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啊。 “遇山开路,遇水架桥,这本是大山里猎人和采药人的必备技能 ,但可惜的是,现在已经很多人生疏了,遗忘了,学不会,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也是有一些能人存在的。”齐师傅感慨道。 眼前的徐清风,虽然年轻,但天赋高的出奇。 齐师傅很少服人,徐清风算一个。 众人翻山越岭,穿过了峡谷。 前方的断路也接续上了。 虽然中途耽搁了一些时间,但已经是能做到的极限了。 这还多亏了徐清风在前面带路。 “这一千块花得值。”韩如梦小声的嘀咕道。 有徐清风在,队伍少走了不少的弯路。 “徐老弟,你来看看,我这罗盘好像失灵了。” 还没等大家高兴多久,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胡师傅一路上都依赖的家传罗盘,到了这里之后,居然罕见的失灵了。 不停的转着圈。 罗盘对于风水师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可以说,他就是风水师的眼睛。 离开了罗盘,风水师就瞎了。 “怎么回事?胡师傅,会不会是这罗盘年数太久,不好使了。” “不就是一个罗盘,用我的。” “我这里有指南针...能不能替代一二。” 众人纷纷开口道。 胡师傅哭笑不得,摇了摇头:“这罗盘可是我们胡家传宗接代的物件,怎么会不好使,我都用了几十年了。” 至于说用指南针替代的,那更是不可能。 这罗盘乃是指南针的进阶版。 上面除了看方位外,还可以观察山川走势,判断风水、运势、吉凶等等功能。 “等等,我的手表,好像也停了。”徐清风本来在吃瓜,但没想到吃到了自己身上。 其余人也纷纷查看起手表,还有指南针来。 很快,所有人赫然发现,各种仪器都失灵了。 这说明,罗盘的失灵,不是罗盘坏了,而是这里的地界有古怪。 胡师傅松了一口气,罗盘没坏那就行。 他端详着掌心的罗盘,一个猜测浮上心头。 “刚才一路上,我的罗盘,都是正常可以使用的,唯独穿过了峡谷,来到了这里,便突然失灵了,这说明,这里的地下,很有可能有磁场,我猜测,是磁场干扰了罗盘还有手表,指南针这些仪器。” 胡师傅说出了心里的猜测。 大家伙纷纷点头。 这应该是最接近真相的猜测了。 “ 附件有磁场,干涉了仪器,那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韩如梦询问道。 “磁区,在山里也很普遍,长白山自古就有类似的传说,什么阴兵借道,下雨天听到山谷传来战场的厮杀声,其实都是磁场,把特殊的地形,变成了一个留声机,电影胶卷,在特定的时刻,比如说下雨天,便会播放。”徐清风告诉众人。 这种说法,在现在,还是很超前的。 众人都听的云里雾里。 “我也有一个大胆的假设,你们说,会不会,林场所要找寻的金矿,就在这里!”齐师傅突然在旁边插了一句话。 这可不是他瞎说的啊,他的祖上是闯关东来到了这片土地上,以前他爷爷在龙江那边的金矿上过班。 他小的时候,听他爷爷提了一嘴。 以前他在金矿上班的时候,佩戴的怀表经常会失灵。 等到回家之后,又好了。 一来二去,当时金矿的人,都当成茶前饭后的谈资了,觉得很是神奇。 后面,听一个出国留学归来的高材生道出了玄机,那就是金矿附近有磁场。 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他们现在遇到的这种,可不就类似于当年。 所以齐师傅猜测,这里有金矿的可能。 不过具体有没有,他就不知道了。 徐清风等人也都眼前一亮。 ------------ 第173章 山崖 “要是这里真的有金矿的话,那咱们是不是发达了?”在场的人都激动起来。 这可是金矿啊。 稍微漏点出来,就可以让他们财富自由。 不过徐清风和韩如梦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 “想啥呢,就算有金矿,就咱们这几个人,也没法开采啊,开采金矿是需要各种设备的。” “是啊,那些设备,可不便宜,只有林场这种国营大厂才能负担的起。” “不过吧,奖励还是有的,几百块到一千块不等。” ... 所有人都嘁了一声。 就这? 其实一千块的奖励也不少了,但落差太大,所以他们并没有感觉到很高兴。 韩如梦雇佣他们的钱 ,都不止这么多。 谁能想找到金矿的奖励会这么低啊。 看到大家的性质不高,徐清风也表示可以理解。 不过,这金矿的确不是个人能够染指的。 胡师傅也说了这里很有可能会有金矿的存在。 只是他们手里没有任何的设备,也没法论证。 很快,他们便放弃了寻找。 没有专业的设备,想要勘探,怎么可能。 “我们现在也没有勘探的条件,这样,我回去追一下勘探队,你们先走。”徐清风觉得,既然有这个发现,那他自然是不会坐视不理的。 林场的厂长是他老丈人,就这一层关系,他也要帮这个忙。 “老大,我跟你去。”大憨目光看着徐清风。 徐清风摇了摇头:“我一个人速去速回,耽搁不了多少时间。” 这要是多个人的话,他就不敢保证了。 “可是老大,你知道勘探队他们往哪边走了吗?”二憨挠了挠头。 这啥也不知道,容易跑空。 “大致的方向,我知道就可以了,行了,我要是找不到对方的话,会尽快赶回来追你们的。”徐清风也不啰嗦,拿着地图,再次折返回去。 “我现在有点羡慕秋雨那个小妮子了。”韩如梦炸了眨眼睛,看着徐清风离去的方向。 这样的男子,特别有魅力。 不仅有魅力,还有实力。 来去如风。 徐清风离开之后,便喊来了老鹰小弟,在高空巡视,寻找着勘探队。 很快,老鹰便找到了对方。 因为要做各种科研工作,勘探队的行进速度是很慢的,一天顶多能搜索二三十里地。 这倒省去了徐清风不少的时间和功夫。 约莫一个小时后,徐清风跟勘探队的人再次见面。 勘探队的人看到徐清风,都傻眼了。 徐清风把来意告诉了他们。 勘探队顿时沸腾起来。 “清风老弟,你说的可是真的吗?” “那可太好了,金矿有很多伴生矿,的确是有可能会有磁场出现的,我们反正也没有什么收获,就去你说的那里看看吧,如果那里真的有金矿的话,清风你当居首功。”勘探队的队长十分激动的说道。 徐清风把几人带到了磁场附近。 对方很快开始了勘探。 徐清风没有在这里逗留,他还得去追韩如梦他们。 “金矿也没有很快就可以出结果,还要反复验证呢。”队长开口道。 不过队长也说,这里的可能性很大。 比他之前勘探的那些地方,可能都要大的多。 徐清风这一天都在奔波。 回到队伍之后,可要好好休息一下。 不然饶是他强化过的身体,都有些吃不消了。 赶路的时候,徐清风闻到了一股香气。 有点像是他上次在野人沟遇到的那百年人参的香味。 人参的气味一般是淡淡的。 只有百年以上的老山参,才会有更浓郁一些的香气。 这香气若不是徐清风上次闻过,估计都会直接忽略了。 难道又有际遇?徐清风眼前一亮。 循着香味,徐清风不一会,来到了一处瀑布断崖。 这地形,还真是得天独厚。 若非是他有金手指,遇到这种地形,那还是敬而远之吧。 宝贝虽然重要,但小命更重要。 当然,不排除有很多人会冒险。 所谓富贵险中求,不就说的这种情况。 一株老山参长在悬崖峭壁之上,悬崖旁边,便是飞流直下的瀑布。 这难度直接拉满了。 而且山崖的壁上,还长着青苔。 这环境恶劣的,徐清风看了都摇头。 也难怪,这人参能留存到现在。 以现如今的登山设备,是做不到爬悬崖去采摘人参的。 正是如此,这片山崖便成了各种药材野蛮生长的福地。 除了那株人参外,徐清风也看到了不少别的药材,有不少都是十分珍惜,罕见的。 他当即手触碰山壁,把整个悬崖上的药材,全部都收入了空间。 很快,悬崖上,植被便稀疏了不少。 药材出现在了徐清风的空间。 这收获,直接让他乐的合不拢嘴。 又是一株百年老山参,这玩意再多,徐清风都不会嫌多。 没想到还未到药谷,徐清风便已经收获颇丰。 傍晚时分,徐清风这才追上了队伍。 “老大,你可回来了,你不回来的话,我都要去找你了。”大憨还是很担心徐清风的安危的。 “你还不相信你老大的实力?这长白山就是我的后花园,想去哪就去哪。”徐清风开了句玩笑。 众人都被逗乐了。 别说,徐清风还真有说这话的资格。 连东北虎都能狩猎的猛人,可不就是大山猎人。 今天晚上依然是吃蛇羹。 昨天的蛇肉还剩下不少。 “今天跟昨天一样,过来抓阄,想同数字的为一组,轮流值夜。” 韩如梦对众人说道。 在山里,再小心都不为过。 夜里还是需要值守的。 以免被野兽摸进了营地,这种事情以前就发生过。 徐清风分到了上半夜,这还挺好的,上半夜总比下半夜好。 基本上不需要怎么熬夜,过了凌晨便可以休息了。 而守下半夜的话,上半夜可能还睡不着。 后世,熬夜党习惯了。 当然,这是指的徐清风,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睡的还是很早的。 夜里也没有什么娱乐设施,所以早睡早起。 其实沿海那边,舞厅都已经开起来了。 不过改革的春风还没吹到东北这边。 还需要等个几年,南方的那些新鲜玩意,才会逐渐推及全国。 徐清风刚开始重生的时候,多少有些不习惯,此时已经逐渐融入了这个时代。 ------------ 第174章 流星雨 “咱们这么多人,有猎犬,有枪还有巴祖卡,如果真有野兽来袭营,那纯属是送菜,明天午餐的肉又有着落了。”大憨开玩笑说道。 众人闻言都乐了。 不过大憨说的倒也是事实。 就他们这阵容,可以说在山林里横着走。 除非说遇到青蟒还有西伯利亚大野猪,重达一两吨的庞然大物。 吃过晚饭,很快,人群便散去了,各自回帐篷睡觉。 徐清风看着韩如梦:“我一个人值岗就行,要不你回去休息一下吧。” 没错,徐清风跟韩如梦抽到了相同的数字,所以他们一起值岗。 “姐夫,你可不要小看我,我也是学过射击的,枪法还不错,并不是什么弱女子。”韩如梦摇了摇头。 “我不是那个意思,行吧,既然你愿意留下来值岗,那我欢迎。”徐清风耸了耸肩。 上半夜还好,每个班次3个小时,按照现在算,差不多10点钟,便可以回去休息了。 也不算晚。 山里天黑的快。 两人坐在篝火旁,一边烤火,一边聊天。 大憨二憨也没有睡,这个点他们还睡不着,索性留在这里陪徐清风聊天。 大灰趴在一旁,耷拉着脑袋,闭上眼,但耳朵却是竖起来的。 “别看它眼睛闭上了,但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第一时间它就能察觉。”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韩如梦点了点头,她对此很相信。 这两天,她也见识了大灰的本事。 她都有点心动了,如果是别人的狗,她肯定会出钱买下。 钱不是问题。 哪怕出一万,她觉得也不吃亏。 一条可以寻找药材的猎犬,千金不换。 不过这狗是徐清风的,她就没戏了。 因为她知道,姐夫是不会卖狗的,所以都不用开口。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大憨二憨也相继回去休息了。 韩如梦打了个哈欠,就在她打算去洗把脸,清醒一下的时候,突然徐清风喊了一声她。 “看,好像有流星。”徐清风刚才无意间,好像看到天边有一抹流光,擦着天边出现。 但转瞬就消失了。 “哪呢?”韩如梦连忙抬头看星空。 星河璀璨,明月高悬,长白山的夜空还是很美的。 不过并未有流星的身影。 “已经过去了。”徐清风开口道。 流星跟昙花差不多,存在的时间很短暂,稍纵即逝。 “姐夫,那太可惜了。”韩如梦感慨道。 “没事,等会如果我再看到了,再喊你。”徐清风微微一笑。 “等你再喊我,估计又跟刚才一样,来不及了。”韩如梦眨了眨眼睛,索性不去洗脸了。 而是睁大了黑溜溜的眼睛,看着天边的繁星。 下一秒,天边,居然又出现了一颗流星。 仿佛一抹流光,擦着天际,无声无息的浮现在两人的眼前。 “流星,啊,是流星,太美了。”韩如梦连忙兴奋的喊道。 果然,她不去洗脸是明智的。 徐清风对流星倒是没有什么好激动的。 不过,连续出现的流星,还是让他有些意外。 难道说今天晚上有流星雨? 如果有流星雨的话,那还是挺稀罕的。 可惜这是在山里,如果跟李秋雨在一起看流星雨,肯定特有氛围。 大灰此时也抬起了狗头,安静的看着天空划过的流星。 虽然不知道天上的星星为啥掉下来了,但它觉得还挺好看的。 “汪汪...” 大灰叫了一声。 徐清风摸了摸狗头:“别瞎叫,等会把其他人给吵醒。” 大灰于是闭嘴了。 山里不比村里,狗叫那是意味着有动物接近,营地有危险。 所以还是不能瞎叫的。 “好家伙,今天晚上居然有流星。”胡师傅本来都打算睡觉了,听到狗叫声,于是出来看了一眼,没想到下一秒眼前一亮、 “不仅仅是流星,还是流星雨。”徐清风告诉胡师傅。 胡师傅对天文学,风水知识也有涉猎。 流星自然也是不陌生的。 古代也有很多关于流星的描述。 有些描述,还是很中肯的。 比如说天外陨石。 “什么是流星雨啊?”韩如梦好奇的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望着遥远夜空,此起彼伏,亦或者是同时出现的那一道道流光。 “单个的流星叫流星,数量多,像现在这样,就是流星雨了,你看,这些流星像不像是下雨?” 韩如梦恍然。 别说,还真有些相似。 这流星雨,便是很多的流星组成的了。 虽然流星的出现悄无声息,却美的让人心悸。 “能够在这里遇到流星雨,我们何其幸运。”胡师傅内心激动不已。 现在天文学还不如后世发达,信息传达也不及时。 所以能看到流星雨,那都是很幸运的一件事。 不像后世,天文台都可以观测到流星雨在XX地,XX时间会出现。 所以大家可以提前落位观看。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未来,作为天外来客的流星,都是十分受到人们喜爱的。 很多人把看到流星,当做是一种很幸运的事情。 八九十年代,一部流星花园,火爆两岸三地,开启了偶像剧的时代。 徐清风想到这里,不由得心头火热起来。 如今,偶像剧这把火还未燃烧起来。 他倒是可以抢占先机。 这玩意可是低投资,高回报的典范了。 流星雨的出现,很突然,消失的也很迅速。 都说昙花一现,但流星却比昙花还要更为短暂。 不到几分钟,就已经消散在了夜空中。 “可惜,我没有带相机,不然定能记录下这唯美的一幕。”韩如梦在大饱眼福的同时,也有些遗憾。 “有没有一种可能,哪怕有相机,也无法拍摄到很清晰的画面,如果是电影的摄像机,倒是可以。”徐清风开口道。 韩如梦微微一笑,这倒也是。 这年头的相机像素不咋地。 拍拍照片还凑合,但想要拍摄夜空,就不够看了。 流星消失之后,胡师傅也回去睡觉了。 夜里无聊,徐清风跟韩如梦聊起了港岛那边的影视发展。 马上80年,港台的电影行业,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高速发展阶段,双周一成暂露头角,各种类型片百花齐放,可谓是精彩纷呈。 ... ------------ 第175章 误入的驯鹿 “姐夫,你也喜欢看电影?”韩如梦有些惊讶,徐清风出身北地,还有这种见识? “你以前去过南方吗?” 徐清风摇了摇头:‘我只是喜欢看各种杂志和报纸,所以知道一些。’ 韩如梦恍然。 “姐夫,你要是想要拍电影的话,我认识有几个导演,这一行的水还是比较深的,从业人员太多,鱼龙混杂。”韩如梦也知道一些内幕。 这些内幕,是徐清风所不知道的。 两人越聊越起劲,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去港岛那边一趟,到时候说不定还得叨扰一番。”徐清风开口道。 打猎不长久,药材生意太过单一。 他身上有太多的秘密,就说那十几箱子的珠宝,想要合理的拿出来,那必须要多条路线发展。 如果可以的话,投资影视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而且有名气,收益也可以。 重要的是,往后还有几十年的红利期。 90年代后,港台影视行业没落,大陆这边又兴起了。 当然,这只是徐清风的初步打算,具体实施起来,还需要再斟酌一下。 这一行的水的确是深。 现在那边各种社团,帮派林立,想要横插一脚,不是那么容易的。 不过有韩如梦,韩家在那边站台,倒是可以去试试水。 徐清风今天跟韩如梦聊了这么多,也收获不小。 以后等这边的药材生意业务稳定,便可以带李秋雨去南方度个蜜月,捎带着考察一下市场了。 意犹未尽,回到帐篷里的徐清风,拉开了帐篷的一角,看着繁星点点。 不一会,他便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徐清风醒来,听到营地众人在聊昨天的流星雨。 对于流星,胡师傅说的那叫一个唾沫横飞,眉飞色舞。 众人也听的津津有味。 “清风,你醒了?来,你说说,昨天是不是有流星雨,他们还不相信么。”胡师傅看到徐清风,连忙把徐清风拉了过去。 大部分人对流星都是很敬畏的。 子不语怪力乱神。 不知道的,都是神秘。 徐清风也跟大家聊了一些。 主要是科普。 胡师傅说这是天火,但其实,流星说白了,就是石头。 只不过是宇宙里的石头。 “不对啊,石头怎么会发光发热?”有人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解释道,流星是太阳系中无数小微粒之一,当它高速运转的时候,会跟地球产生一些交集,坠落地球,在大气层的时候,由于会受到阻力,所以会引起暂时的灼热。 如果是在白天,肉眼是看不到的,只有在夜晚出现的流星,才会被人观察到。 人之所以能够看到流星的光芒,是因为流星跟地球大气层摩擦,正在燃烧解体。 个头小的流星,直接就消耗殆尽了。 可是如果体型很大的流星,会坠落在地面,这就是天外陨石了。 科普完了,徐清风也不管他们能不能消化这些,去刷牙洗脸吃早餐。 美好的一天,从吃早餐开始。 吃过早餐,徐清风等人把营地给拆了。 继续上路。 “昨天后半夜,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吧?”徐清风询问大憨。 大憨连忙摇头:“老大,我跟二憨便是守下半夜,一点风吹草动都没有。” 徐清风闻言点了点头,没有事情发生,那就是最好的。 队伍开拔。 不一会,大灰突然兴奋了起来,朝着这边跑去。 徐清风连忙示意大家停下。 大灰这个样子,就意味着,有猎物出现。 “嘘,大家不要发出声音,今天中午是吃剩饭剩菜,还是喝酒吃肉,就看接下来大家的表现了。”徐清风从身后摸出了98k,跟了上去。 所有人都很听话。 马上便趴在了地上,不发出丝毫生意。 他们当然是想要喝酒吃肉了。 “大灰这是发现了什么?”韩如梦好奇的问道。 不远处,大灰也停了下来。 不过它没有立马发起攻击,而是蹲伏在一个灌木从中,看着远处。 徐清风听到韩如梦的话,摇了摇头。 现在他也不知道发现了什么。 不过吧,很快就见分晓了。 “远处好像有动静传来了,老大,你快听。”就在徐清风跟韩如梦聊天的时候,大憨连忙激动的开口道。 徐清风静下心来,听了一下,的确。 这动静还不小。 想必猎物的个头很大。 “老大,你快看,那是什么鹿,不是梅花鹿啊,也不是驼鹿和马鹿...把我给弄迷糊了。” 约莫一分钟后,几人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头长相有些奇奇怪怪的鹿科动物。 但很多人都不认识。 长白山地区生活着不少的鹿科动物,所以大憨他们认不全,也很正常。 毕竟,他们也不是什么老猎人。 韩如梦手里拿着望远镜,也看到了不远处的鹿。 她就更不知道了。 所有人都看向徐清风。 在场的人里,可能只有徐清风知道这玩意是何鹿了。 “又是一个四不像。”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四不像不是特制一种动物,很多羚科和鹿科的动物,都可以称之为四不像。 “这长的还是挺眼熟的。”徐清风觉得这鹿还真的挺眼熟。 不一会,他还真看出来这是什么鹿了。 “好家伙,这不是圣诞老人的驯鹿吗?” 徐清风一句话,让所有人都傻眼了。 驯鹿,他们自然也是听说过的。 “老大,不对啊,我们这里哪来的驯鹿?” “是啊,驯鹿不是生活在兴安岭那边吗?” “可能是迷路了...不过也没道理啊,兴安岭到长白山,可不近。” 众人议论纷纷起来。 徐清风又仔细观察了一下,确定这就是驯鹿! 驯鹿跟别的鹿,还是很好区分的,主要便是看皮毛的颜色。 驯鹿的皮毛会随季节变化而变化,但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灰白色。 而且,因为常年生活在寒冷的地带,所以驯鹿的皮毛非常厚实。 这还是很好区分的。 这头鹿,全身都长满着厚密的粗毛,头长而且很直。 特征很明显,粗嘴大眼,脖子粗短,大鼻孔,尾短,蹄子宽大。 就在徐清风等人打算行动,出击抓住这头驯鹿的时候,很快,众人视线尽头,又出现了几头。 徐清风连忙把大憨给按了回去。 好家伙,还是一群。 ------------ 第176章 埋伏,驯鹿 “还有驯鹿,我的天,后面还有。” “幸亏刚才没有出去,不然就错失良机了。” “好家伙,这是一群啊,最开始那只驯鹿,是探路的,大部队还在后面呢。” 众人小声的议论起来。 “这得有二三十只了,一头差不多能值个一千块,老大,我们发财了。”大憨二憨激动不已。 进山之前,徐清风和韩如梦签订过协定。 徐清风他们三,打猎获取的猎物,都是徐清风的。 当然,韩如梦他们打猎获得的猎物,不在其列。 简单来说,就是互不相干。 不过,要说打猎,韩如梦他们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如徐清风三人组的实力。 所以肯定是他们占优势的。 如今遇到了这么规模庞大的驯鹿群。 徐清风也有些心动。 “各凭本事吧。”徐清风对韩如梦几人说道。 驯鹿的数量太多,所以也没有必要分的太细。 能抓多少就多少。 很快,等这些驯鹿全部都进入了伏击圈之后。 徐清风一声令下,枪声大作。 大憨和二憨,直接搂着歪把子,站了起来。 哒哒哒... 猛烈的火力压制下,驯鹿瞬间被收割了一大批,倒在了血泊里。 剩下后面一群驯鹿,见势不妙,连忙撒丫子朝着来的方向跑去。 它们不知道的是,老鹰,猞猁和青蟒已经提前埋伏在了它们必经的后退之路上。 “太好了,今天中午的肉有了。” 一轮攻击下,地上躺了五六头驯鹿。 现如今,有了枪支之后,人类已经无敌。 以前枪支未出现的时候,冷兵器时代,打猎的负伤率挺高的。 这一行就是跟野兽拼命。 如今已经好了很多。 哪怕是东北虎,狼群,在枪面前,都没有了往日的威风。 时代在发展,徐清风感慨万千。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要保护动物的原因之一吧。 以前没有枪,打猎了几千年,这些动物都还未灭绝。 可一旦有了枪,打猎的效率翻了无数倍。 如果不加以保护的话,这些动物,真撑不了多久。 除非是西伯利亚和澳洲,那种地广人稀的地带。 “跑了一些驯鹿,老大,我们追吗?”大憨解决了一头受伤的驯鹿,回到了徐清风身边。 “不追了,咱们的收获已经够大了,总得给这些驯鹿留点后代吧。”徐清风摆了摆手。 实则,青蟒,猞猁,老鹰已经把剩下的驯鹿给包圆了,通过徐清风提前留下的空间进出口,把驯鹿神不知鬼不觉的弄进了空间。 这些驯鹿,倒是可以驯养一些,回头用来拉车。 相比于马鹿,驯鹿的性格更温顺一些。 是拉车的不错选择。 “这就是驯鹿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的,以前总听说,圣诞老人的坐骑是驯鹿。”韩如梦好奇打量着地上的驯鹿。 看上去颜值还是挺高的。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圣诞老人都是虚构的。 所以驯鹿不可能是圣诞老人的坐骑。 不过驯鹿拉车是真的可以。 作为鹿科驯鹿属,唯一的一种动物,驯鹿在全世界的分布还是很广泛的。 主要是分布在北极圈周围。 包括咱们国家的大小兴安岭,再就是西伯利亚,北欧和北美等地。 因为其在我们国家的分布和数量都很少,所以甚至有很多人,都以为驯鹿是外来物种。 但其实,鄂温克早在几千年前,就有驯化驯鹿拉车的历史了。 后世,冰雪旅游兴起的时候,驯鹿也跟着火了一把。 “这些驯鹿,怎么带回去是问题。” 虽然收获这么大,但众人也有幸福的烦恼。 那就是如何带回去。 他们就这几个人,吃肯定是吃不完的。 吃到下个月也吃不完啊。 而且,这玩意,吃一餐两餐是美味,连着吃几天,哪怕是山珍海味都会吐。 徐清风看了看地图,发现这里距离上次他跟大憨二憨过夜的野人沟不远,倒是可以把这些驯鹿,运过去,然后借助松花江,把驯鹿带回去。 这些他和大憨二憨就可以搞定。 也不会耽误韩如梦他们的进度。 “老大,你这样是不是太累了,要不我们还是等返程的时候,再来弄吧。”大憨对徐清风说道。 这两天徐清风来回奔波,哪怕人是铁打的,也吃不消啊。 “也可以。”徐清风点了点头。 很快,众人商定了计划。 今天夜里,他们就在野人沟这边安营扎寨。 徐清风和大憨二憨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而且这里有山洞,也适合过夜。 “今天晚上咱们包饺子吃吧。”徐清风提议道。 北方人吃饺子,跟南方人吃米饭一样,是不会腻的。 尤其是东北,三天两头就要吃一次。 百吃不厌。 鹿肉大饺子,味道自然不用说。 很快,徐清风的提议,全票通过。 他们这一趟进山,也带了几斤面粉,现在刚好派上了用场。 “人多就是好,这要是两三个人,还吃饺子,有热乎的汤喝都不错了。”齐师傅感慨道。 哪像现在,这哪是进山寻宝,分明是郊游踏青啊。 不过,有好吃的,他们当然也是高兴的。 吃饱喝足,干活的动力都更大一些。 徐清风跟大憨两兄弟处理驯鹿。 不一会,一头驯鹿便骨肉分离。 徐清风用的是前腿肉,腱子肉,有嚼劲,而且味道也是最鲜美的。 “老大,我吃过狍子肉,吃过驼鹿肉,这驯鹿还是第一次吃呢,等会可要好好品尝一下,看下这三种鹿肉,哪种的味道更好一些。”大憨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 “其实味道都差不多。”徐清风开口道。 能填饱肚子就行,管那么多... 等肉剁好了,这边的面也揉好了,然后便是擀饺子皮。 他们这一趟进山,没有带擀面杖,徐清风看到了酒瓶。 没有擀面杖,酒瓶也可以替代一二。 人多力量大。 很快,几百个饺子便包好了。 因为量有些多,所以分好几次下。 “饺子好香啊,这是纯正的东北大饺子吧。”韩如梦惊叹于徐清风包的饺子个头。 跟南方的饺子,差距还是挺大的。 足足有拳头那么大。 主打一个量大管饱,一吃一个不吱声。 ------------ 第177章 找到了? 这么大的饺子,她都不敢吃第二个。 吃不下,真的吃不下。 一个就饱了。 “感谢这些驯鹿,千里送肉啊,哈哈,能够在长白山吃到驯鹿肉,可真不容易。”齐师傅开口道。 “我现在还有些不相信,兴安岭到这边,隔着可不近,哪怕是坐火车,都要坐大半天,这些驯鹿咋来的?我的意思是,路上就没有遇到别的人吗?”韩如梦开口道。 “要是遇到了别人的话,那估计就到别人的锅里去了,咱们可就没有饺子吃了。”徐清风开口道。 这年头肉多稀罕,哪怕在东北,遇到了那定然没有放过的道理。 主打一个先到先得。 没有什么客气的。 “对了,那边的夹皮沟,住着一窝秃鹫,也就是座山雕,上次来这边,我还想着抓它,把它带回去驯服呢,不过后面抓到了一只金雕,也就没有打它的主意了。”徐清风说到这里,看向了众人:“你们要是想抓一只老鹰来养的话,可以去尝试一二。” “座山雕,那感情好,我去试试看。”胡师傅眼前一亮。 这个人情可不小。 他承了徐清风这个情,拱拱手,拿着工具去抓老鹰了。 齐师傅等人也跟过去凑热闹。 大憨二憨倒是兴趣缺缺。 他们听说座山雕吃腐肉之后,就避而远之了。 当然,对于别人来说,还是很香的。 “老大,我也去凑个热闹。”二憨吃完了饺子,也去看胡师傅他们抓老鹰了。 “你怎么不去?”徐清风好奇的看着韩如梦。 很快,篝火旁,就只剩下他们两了。 “现在傍晚,座山雕应该也回巢了,除了攀岩去掏鸟巢,我想不到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如果是攀岩的话,我是近视眼,去了也看不清,还是算了吧。”韩如梦耸了耸肩,她的心态倒是豁达。 “攀岩有难度,抓老鹰的办法有很多,并非要去掏鸟巢,也可以用食物,或者声音把它们给吸引过来。”徐清风告诉韩如梦。 如果是老鹰的幼崽,那掏鸟巢还挺好的,对于成年老鹰,那还是算了吧。 徐清风猜测的不错,胡师傅擅长口技,模仿苍鹰的叫声,把秃鹫给引了出来。 老鹰和东北虎一样,都是有自己的地盘和山头的。 卧榻之侧岂容它鹰酣眠。 座山雕这肯定不能忍啊。 拍拍翅膀,就朝着这边飞来。 如果是白天的话,座山雕估计还会谨慎一些。 但入夜之后,它只想速战速决,把闯入它地盘的不速之客给赶走。 这也给了胡师傅他们可乘之机。 不一会,埋伏在树林中的胡师傅,手中的网朝着座山雕撒去。 座山雕到了夜里视线不好,没有躲开,被盖了正着。 “哈哈,得来全不费工夫啊。”胡师傅那叫一个开心。 没想到进山还能有这收获。 众人看到胡师傅这么轻易就逮住了座山雕,也都十分羡慕,喊着让胡师傅回林场请客。 对此,胡师傅当然表示没问题。 这座山雕要是能驯服的话,别说是请客,就是给每人包个红包也可以啊。 图个喜庆,让大家伙沾点好运气。 韩如梦同样也恭喜了胡师傅。 “清风老弟,谢了。”胡师傅对徐清风拱了拱手。 “不用客气,我只是提供了一个信息而已,这算不上什么,就算知道这里有老鹰,也不见得所有人都可以抓到。”徐清风开口道。 其余人纷纷点头。 这倒是。 想要毫发无损的活捉老鹰,就更难了。 今天晚上没有抓阄值夜。 而是按照昨天的抓阄结果,徐清风和韩如梦依然是上半夜。 借着篝火,两人继续聊起了昨天没有说完的话题。 韩如梦被徐清风给说的心动了,打算回去便弄一个影视公司,试试水。 “姐夫,这公司,咱们两一人一半股份如何,就叫做如梦似水影视公司。” 韩如梦提议道。 “这个名字不好,叫秋梦吧。”徐清风想了想说道。 他打算以李秋雨的名义入股。 “也行。”韩如梦点头。 可能他们都不知道,日后名声大噪,响彻两岸三地的秋梦影视公司,就在他们闲聊中,三言两语给敲定了下来。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有徐清风在,这个公司,想要扑街都难。 今天夜里,依然没有什么状况。 次日一大早,徐清风他们路经了上次发现飞机的地点。 韩如梦他们也看到了树林里,小日子的尸骸。 “长白山还真是,千百年来,不知道多少人悄无声息的死在这里。”胡师傅感慨道。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老祖宗几千年前就总结了,如果没有贪念,就不会进山,不进山,就不会死了。”齐师傅开口道。 “那老齐,你进山做什么?难道也是贪念?”胡师傅不认可齐师傅的看法。 “以前是为了工作,这次自然也是贪心作祟。”齐师傅开口道。 他都可以金盆洗手了,但家里生活条件一般,如今改开了,可以赚钱了,他当然想要多赚点。 谁会觉得自己钱多呢。 “这些人死有余辜,活该。” 在场的人,纷纷朝地上的尸骸吐了口唾沫。 来都来了,吐口唾沫再走吧。 “前面有一个山谷,好像有点像地图上标识的位置。” 约莫中午时分,胡师傅那边传来了好消息。 所有人都十分振奋。 进山好几天,终于要接近目的地了吗? “先不要高兴的太早,我觉得,还是要实地确认一下,还有就是,这标识的地点,只是药谷的外围和入口,还要继续深入探索,才能抵达药谷。”胡师傅开口道。 不过饶是如此,也足够让大家开心很久了。 都到了外围和入口了,那离药谷还远吗? “人参必有大蛇护...虽然吧,希望就在前方,但大家还是不要掉以轻心,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徐清风看问题的角度,跟其余人不太一样。 安全第一。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找到药谷,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没错,就是这里了,你看这里的地面,居然是热的,地下怕是有地热嘞,这种地方,四季温暖如春,特别适合药材生长。”齐师傅挖了一锄头地面,感受着地面的温热。 ------------ 第178章 鹿骨签 “哪怕是在药谷的入口和外围,也是有很多极品的药材,干活了。”齐师傅招呼自己的两个徒弟,准备开工。 身为一个采药人,一生里最幸运的莫过于能够发现这种极品的药谷。 “这里的药材,好像是比别的地方要多上不少,你看,那里便有一株灵芝,哈哈,这次我们来对了。” 韩如梦那叫一个激动。 深入宝山,哪怕能带出去一点东西,也赚大发了。 徐清风让大憨二憨跟随队伍行动,而他则是单独行动。 这些药材,他一样渴望。 那可是张仲景儿子张泽的药谷。 老子英雄儿好汉,受到医圣熏陶,张泽的医学造诣肯定也不低。 不一会,徐清风便收获了几种很稀罕的药材。 直接纳入空间,神不知鬼不觉。 这里的药材,药性比外界的要强上不少,闻气味便能觉出来。 药香浓郁。 采摘药材的时候,徐清风也遇到了一点小状况。 比如说一条白眉蝮蛇,出来=捣乱。 结果自然是被徐清风一刀斩成了两段。 蛇头和蛇身分离,仍然噗通乱跳着。 徐清风一脚将蛇头给踹飞了。 他可不敢用手去拿。 以前便有疏忽大意的人,以为蛇死了,结果上手的时候,被咬了一口,血淋淋的例子。 一个冷知识,蛇哪怕断成两截了,短时间也是不会死的。 和人是不一样的,蛇的神经中枢是分布在全身。 所以哪怕是断成两截了,蛇身上部分神经和肌肉组织仍然保留了活动能力。 徐清风可不想因为疏忽,而中招。 踢走蛇头,蛇身被徐清风收了起来,带回去弄个蛇羹。 上次的蛇羹,因为吃的人太多,所以大家伙都没有吃过瘾。 还想着这几天,再弄一次尝尝呢。 粤菜师傅在烹饪蛇羹上面,还是有很多心得的。 至少徐清风自认为,哪怕他烹饪,也做不到这么美味。 没有走多远,徐清风便返回了队伍。 虽然他这一趟只离开了很短时间。 但徐清风的收获也不算小,一株年份不算高的老山参,两颗灵芝,还有猴头若干。 这片山谷,人迹罕至,好东西都是摆在明面上的。 回到山谷里,这边的众人,也都满面带笑,显然是收获不小。 “哈哈,这种上百年份的灵芝,虽然没有了药用价值,但极具收藏价值,宝贝啊,宝贝。”齐师傅找到了一个百年灵芝。 灵芝虽然有多年生,但这株不是。 不过因为这里得天独厚的环境,所以风化了之后,完美的保存了下来,就是他们眼前的这个大灵芝了。 “可是,师傅,这灵芝未免有些太大了吧,我们怎么带回去?”其余人想的却是如何把它给弄回去。 就算是有收藏价值,那也要运回去才是。 “我没有说要带回去啊,爱才之心,人皆有之,不一定要拥有,它是这片山谷的杰作,就让它留在这里吧。”齐师傅开口道。 喜欢不一定要占有不是吗? 这个格局顿时打开了,徐清风忍不住为齐师傅竖起了大拇指。 老先生就是活的通透。 “也行吧,就让这百年灵芝,留在这里。” 众人想了想,也开口道。 主要是这灵芝太大了,如果只有一个篮球大小,都可以带走,但这灵芝居然有两米多高,重也是几百斤。 想要从山里运回去,那难度都不小。 如果他们这次进山,没有带着寻找人参的任务,那再难运回去,也是要尝试一番的。 这百年灵芝,少说也值个千儿八百的。 如果是在后世,那就更值钱了,甚至可以值个几十万。 当然,他们这次进山,是为了寻千年人参,所以就没有必要舍本逐末了。 “姐夫,你回来了啊?那太好了。” 韩如梦那边似乎发现了什么好东西,火急火燎的过来找人。 “齐师傅,快来看看,我找到了一株人参。” 齐师傅听到韩如梦的话,顿时也顾不上这百年灵芝了,当即去挖人参去了。 挖人参这种细致活,还得是老师傅出马。 这也是韩如梦花高价,聘请齐师傅来的目的。 不是每个人都跟徐清风一样,手一触碰,就可以将人参收入空间的。 众所周知,人参的根须是很长很多的,稍有不甚,便会挖断。 全须全尾的人参跟挖断根须的人参,那价格可天差地别,海了去了。 很快,几人来到了人参附近。 “拿鹿骨签来。”齐师傅对徒弟说道。 鹿骨签是挖人参的时候需要用到的一种工具。 这是因为,如果有铁锹啥的挖人参,要是磕了碰了,人参会烂。 而用鹿骨签不会。 长白山的采药人,进山都是必备鹿骨签。 一根好的鹿骨签,在七八十年代,价值不菲,也算是宝贝。 齐师傅的鹿骨签,上次挖人参的时候,徐清风便见过了,应该是古物,传承了好几代。 “老大,为啥挖人参,要用这劳什子,也太费劲了,我觉得直接拔不就好了。”大憨有些费解。 “咳咳...这话当着我面前说说就行,可别去别的地方说,容易被笑话。”徐清风哭笑不得的说道。 就跟吃鱼子酱,要用贝壳勺一样,珍贵的药材,跟铁也是会产生化学反应的。 所以用鹿骨签或者别的动物骨头制作的工具,才可以挖。 这鹿骨签,质地坚硬,冬暖夏凉,使用多久了,会变得温润有光泽。 能够使用上百年。 “附近有没有蛇?”徐清风询问韩如梦。 韩如梦点了点头:“已经被杀死了,这次蛇的数量不多。” “那就好。”徐清风点了点头。 这株人参的年份并不高,只有几年。 所以很快便被齐师傅师徒三人给挖了出来。 地里的人参被挖出来之后,齐师傅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在附近做了一些记号。 之所以留下记号的原因,是给后来人看的。 这也是采药人约定俗成的一个规矩。 有好几层意思,一种是告诉后人,这里曾经生长过人参。 按照长白山的生态和环境,曾经生长过人参的地带,以后有可能还会长出人参。 因为人参每年开花结果,会掉落一些人参籽在地上。 ------------ 第179章 回本了 当然,再次生长出人参来,也是很多年以后了,所以这个标记,不是给采药人自己看的。 而是留给后人看的。 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薪火相传吧。 如果后人能够到这里,看到前辈刻下的记号,这份跨越时间的缘分,貌似还挺带感的。 徐清风看着几人忙碌着刻标记,嘀咕了一句。 他从不怀疑人性的恶,但人间也还是有些温情在的。 “做完了,我们继续往前走吧。”齐师傅把挖来的人参给了韩如梦。 韩如梦看着手中的人参,还是有些激动的。 这已经是这次进山的第二株人参了。 虽然跟千年人参没法比,但至少也是纯正的野生人参啊。 这就是进山采药的魅力所在了。 “小姐,我们刚才采摘的药材,已经把带来的箱子都装满了。” 就在这时,韩如梦手下的人,走过来小声的说道。 看来除了徐清风外,韩如梦他们的收获也不小。 这样也好,皆大欢喜。 这次进山本就是合作关系,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这还是在外围,箱子就装满了?那到药谷里,岂不是要赚大发了。”韩如梦嘀咕了一声。 “送到野人沟那边的山洞去吧,然后就地取材,编一些篓子,也可以装药材。”徐清风提议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哪怕编篓子费时费力,也是值得的。 “也只能这样了。”齐师傅开口道。 他们采药人,编筐也是基本功。 这对他们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很快,齐师傅便带着两个徒弟,就地取材,编织起篓子来。 编筐,不一定非要竹子,不少草根,还有藤蔓也是可以的。 人多力量大,徐清风和大憨二憨也在旁边帮忙,不一会,地上便多出了十几个筐子。 这可解了韩如梦他们的燃眉之急。 “哈哈,这次多亏了大家帮忙,回去之后,我每人给你们多一百块,当做是奖金。”韩如梦开口道。 一百块,除了徐清风外,所有人都眼前一亮。 “韩小姐仗义。” “谢谢韩小姐。” ... 徐清风面带微笑,没有多说啥。 “齐师傅,我一直都有一个疑问啊,张仲景是中原人,东汉末年的时候,担任过长沙太守...为啥他的儿子,会不远万里,跑到长白山来种植药材啊?”韩如梦说出了心中的疑惑。 这个的确是...有些舍近求远的感觉。 因为往近了说,云贵川也是重要的药材种植区。 而且就在长沙附近。 “这还不简单?南方可以生长各种药材不错,但南方有人参吗?”对此,齐师傅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唯有长白山的人参,才是享誉全国,千百年来,一直都是作为贡品。 在某种意义上,对于学医的人来说,来长白山,相当于是朝圣。 韩如梦恍然,齐师傅这么一解释,她顿时恍然大悟。 而且古代的郎中,都是会周游全国的,并非只在一个地方。 像扁鹊,华佗等名医,都是会行医天下的。 所以别说是张仲景的儿子,就是医圣生前来过长白山,也是很正常的。 徐清风看着眼前的山谷,画面渐渐模糊,仿佛一眼洞穿了千载的悠悠时光,看到了张仲景以及他的儿子。 在崇山峻岭,艰难的跋涉前行。 亲手种下一株株药材。 待到千年后,留与后人。 众人继续前行。 沿途遇到什么值钱的药材,全部都照单全收。 大憨二憨觉得亏大了。 这几个一千块也不止了啊。 如果没有韩如梦等人,那全部都是他们的。 他不知道的是,徐清风刚才已经溜达了一圈,收获很大。 早已经赚麻了。 所以这点,他根本就看不上。 而且不少珍稀的药材,徐清风都是移栽到空间的。 胡师傅从进入山谷,便一直没有怎么跟众人交流。 他似乎遇到了一点问题。 徐清风看出胡师傅不对劲,询问他怎么了。 “这只是外围和入口,但我找不到药谷的进口...”胡师傅挠了挠头。 他刚才把自己毕生所学都用了出来,又是听风辩位,又是观察山川地势,但都没有什么效果。 “只有等夜里了,我还有一招观星术。”胡师傅有些沮丧。 “我觉得吧,任何事情都讲缘法,缘分到了就可以进去,要是缘分不到的话,哪怕到了门口,也无法得见。” 徐清风安慰胡师傅。 韩如梦在旁边点头:“是的,姐夫说的没错,其实我们的运气已经很好了,这次哪怕真的进不去,标记好这里,等下次再来吧,我听说有些宝藏,都是会有机关的,比如说月圆时分才能进入...” 徐清风听到韩如梦的话,咳嗽一声。 这话怎么那么的熟悉。 难道这年头已经有小说了? 仔细一想,徐清风发现好像还真有! 港岛那边的武侠小说,正在连载如火如荼,以金古梁三巨头为代表,此外还有很多武侠作者。 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武侠小说里便有一个套路,那便是寻宝。 主角掉下悬崖,必不会死,反而会得到奇遇。 这种套路,大行其道。 所以韩如梦会说出这话,倒也没毛病。 只是...现实里哪有那么多机关。 这药谷,又不是什么帝王的陵墓。 这次如果真的找不到,那下次来,大概率还是空手而归的。 只有看晚上如何了。 当然,韩如梦也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外围的收获,已经让她不虚此行,把这些高品质的药材卖了,不仅可以值回雇佣的钱,还可以赚一笔。 所以她也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了。 就地扎营。 徐清风数着进山几天了。 这样一看,时间倒是也比较充足。 他们这一行,还是挺顺利的。 “老大,我好像发现了一株人参,嘘...跟我来,没人看到。”就在徐清风打算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时候,大憨神秘兮兮的找了过来。 “人参?走,带我去看看。”徐清风当即让大憨带路。 二憨和大灰,就在人参旁边守着。 不一会,徐清风和大憨也来到了一处背阴地。 很多药材,都是喜阴的,人参也不例外。 ------------ 第180章 观星术 “老大,你咋说的这么邪乎,人参还不喜欢晒太阳?”大憨听到徐清风的话,百思不得其解。 “就是这么一说,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有很多药材,都是如此,当然也有一些喜欢晒太阳的植物,比如说向日葵。” 徐清风解释道。 咱们平日里喜欢吃的零食葵瓜子,便是出自向日葵身上,是向日葵的种子。 炒瓜子虽然说上火,但其中的营养价值也同样很丰富。 其中不仅富含不饱和脂肪酸,而且还有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 常吃瓜子也是有好处的,能够预防多种疾病。 早在古代的时候,咱们国家便喜欢上了嗑瓜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瓜子的种类变得五花八门。 各种口味都有。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未来,瓜子都是大江南北,过年时候,用来待客的首选。 扯远了,徐清风支开了大憨二憨,让他们去看着来人。 而他则是看着地上的人参。 这株人参的守护兽,倒不是蛇,而是一只蚰蜒。 但已经被大灰给咬死了。 徐清风把地上的人参收入了空间,很快空间也给出了鉴定。 是一株20年份的老山参。 这个年份,算是不错了。 韩如梦手里的两株老山参,都不如徐清风手中的这株。 财不露白,徐清风收了人参,很快便带着大憨二憨离开了。 “老大,人参呢?”大憨看到徐清风两手空空。 而且时间也很快,没过去几分钟啊。 “已经妥善放好了,你们放心吧。”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大憨二憨点了点头,便不再问了。 三人一狗离开营地倒也没有用多少时间,所以没有几个人知道。 入夜之后,胡师傅找了个空旷的山坡,看起了星象。 众人也抬头看着夜空。 “也不知道观星术有没有用,要是没用的话,咱们明天就可以打道回府了。”韩如梦心里也有些忐忑。 不过回去之前,还是可以在附近扫荡一圈,把看到的珍贵药材全部都打包带走。 也算是不虚此行。 不一会,胡师傅便回到了营地,脸上带着激动:“找到了,北斗七星,指向的方位,恰好是五行金木水火土里的木位,而药材属木,所以我判断,药谷的进口在那。” 众人顺着胡师傅手指的方向看去,远处一座巍峨的山,挺立在黑暗中。 月光照耀下,显得深邃无比。 “太好了,大家今天夜里好好休息,明天我们便出发药谷。” 对此,韩如梦当然是欣喜万分。 徐清风也让大憨二憨去休息了。 值夜的时候,徐清风跟韩如梦聊了聊明天进入药谷的事情。 他总觉得,会在药谷里遇到些什么。 或者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当然,这是他的直觉,也可能他的直觉出错了。 但是吧,无论如何,都得做好准备。 徐清风说的是战斗准备。 韩如梦点了点头:“姐夫你说的对,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掉以轻心,尤其是这种千年都没人踏足的陌生地域。” “希望明天一行顺利吧。”徐清风微微一笑,看到火光快熄灭了,于是往里面扔了两块木头。 很快,火势便重新熊熊燃烧了起来。 火光映照着山谷。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众人吃过了早餐,便开拔了。 朝着昨天胡师傅说的那座山前进。 望山跑死马,远远看去,好像离的很近,但他们直到中午时分,才抵达山脚。 众人都累得够呛,于是就地休息。 “这次进山是吃糠咽菜,还是喝酒吃肉,就看今天了。” 韩如梦倒是兴奋不已。 如今她真可以算是一脚踏进了门里。 “千年过去,谁也不知道里面有啥,或许是天材地宝,或许是凶猛恶兽,所以...韩小姐,还是不要过早高兴的好。”胡师傅开口道。 “休息好了,我们这就进去一探究竟吧。”徐清风同样很期待。 这种神秘的地方,对他来说,吸引力同样很大。 当然,跟其余人不同的是,徐清风倒是有进去的底气在。 至少能够确保自己的安全。 在此基础上,便可以从容应对,处变不惊了。 “张仲景的儿子张泽也不是泛泛之辈啊,如果这药谷真是出自他手笔的话。” 徐清风打量着周围的山势,开口道。 周围山体居然还有人工开凿过的痕迹,而且看规模还不小,工程量很大。 “我倒是觉得张家有矿啊,是不是姓张的都有钱。”韩如梦啧啧称奇。 张也是大姓,一个冷知识,道教里供奉的玉皇大帝便姓张,还有龙虎山天师一脉。 创立道教的便是张道陵。 张仲景身为一方太守,自然也是有钱的。 而且手下有很多人。 长途跋涉,来到这里,建造药谷,少了哪一点都不行。 “医圣的儿子,那自然。”齐师傅感慨道:“你们看,这山谷,天然便是药谷的地形啊,坐南朝北,天然的背阴地。”齐师傅从医药学分析道。 胡师傅听到齐师傅的话,也点了点头:“齐师傅,你说的很对,没想到你对风水学还有这么高的造诣?实出乎我的意料。” 齐师傅咳嗽一声:“我就是采药多了,所以知道一些,比如说山谷和山坡,向阳和背阴...仅此而已。” “谈不上什么造诣。” 胡师傅很快从风水学上,阐述了一下这种地形。 其实也很好理解,背阴嘛,就是太阳晒不到或者晒的很少的地方。 这种地方,一般光照条件都相对较差。 有很多喜阴植物生长。 包括人参在内的很多药材,都喜欢生长在这环境下。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齐师傅开口道。 这是道德经里的一句话。 华夏自古以来,便是讲究阴阳调和的,包括中医的理论上,也是基于这个理论而诞生。 “别咬文嚼字了,快看,那里有几株长势很大的树,咱们过去看看。”徐清风打断了几人的谈话。 “老大,那几棵树是不是有什么说法?”大憨好奇的问道。 “能够在背阴地,长到这么大的树,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徐清风微微一笑。 ------------ 第181章 蟾蜍挡路 徐清风不这么说,大家还不觉得。 他点明了之后,众人都瞬间恍然大悟起来。 这么一说,这树的确是有些古怪。 大憨一听,立马朝着树的方向走去。 大部分的树木可是喜欢向阳生长的。 如果是生长在背阴地的树,跟正常生长的树相比,大部分都是比较瘦小,所以这几棵树有古怪。 “大家小心一点,子弹上膛,枪拿在手里,随时做好战斗准备,这里不比外界,进入了药谷范围内,什么情况都可能会发生,但切记,不要走火...”韩如梦提醒道。 越接近大树的时候,徐清风放慢了步伐。 这个时候,齐师傅突然哦了一声。 众人纷纷朝他看去:“齐师傅,你哦什么?” “你是不是想到什么了?” 齐师傅告诉众人。 在他们采药人的圈子里,除了人参必有大蛇护外,还有一句话,叫做人参必有大树护。 前一句话,流传很广,所以很多人都知道。 但后面一句话,只有圈内人才知晓。 像徐清风他们这些打猎的猎户,都是不清楚的。 徐清风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说法。 “细说一下。”韩如梦对齐师傅说道。 齐师傅点了点头,娓娓道来。 他也是听他师傅提过一次,说长白山深处,山高林密,背阴的山坡上,如果长有几棵参天大树,则附近必然有年份很高的人参。 “对上了,你师父说的可不就是咱们眼前的地形吗?只是...不知道你师父说的对不对啊。”胡师傅开口道。 长白山附近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人参生长的周围,寸草不生。 尤其是百年以上的老山参,那更是如此。 因为人参的生长需要大量的养分,所以把周围的土壤养分都给吸收完了之类的说法。 但这都是扯淡。 充其量是人参附近多少米,不可能有第二株人参。 至于别的植物,还是有不少的。 徐清风采摘了很多人参,也没有见寸草不生的情况。 村民以讹传讹,三人成虎,越说越离谱罢了。 人参周围不可能有人参是真的。 因为人参生长需要一种碱性物质,这种物质被吸收了之后,附近便不会出现第二株人参了。 直到这株人参死了或者被人挖了,才会生长出第二株人参。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不过听齐师傅这么提了一嘴,其余人都比较兴奋了起来。 至少有这个可能性嘛。 而且,这年份不低...的野山参,如果是百年打底的话,那可太香了。 “快到了,注意警戒,这里说不定会有一些凶兽藏身。”徐清风提醒大家。 他跟大灰走在前面。 大憨二憨则是护卫侧翼。 拿人工资,替人办事。 说了要保证众人的安全,那自然是要做到的。 靠近大树的时候,徐清风闻到了一股香味。 这香味有些熟悉,像是上次他在野人沟那边闻到的百年人参开花香味。 “这香味,难道说真的有人参?”不仅是徐清风,其余人也闻到了。 而齐师傅一辈子都在跟药材打交道,对于人参花的气息,当然十分敏感。 “老齐,你师傅没有骗你啊。”胡师傅开口道。 齐师傅翻了个白眼。 什么叫师傅骗他。 这是采药人的传承。 每一行,都会有各种各样的俚语。 虽然吧,绝大部分情况下,这些话可能都用不上。 但还是会传给后世的采药人。 以前齐师傅也不理解,为啥要记这些。 有很多话,可能都已经过时了。 今天倒是给他上了一课。 原来这些采药人约定俗成的俚语,没有过时。 反而是他,因为质疑祖师爷,而感到羞愧。 祖师爷传下的话,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不能没有用上,就否定其存在。 “小心。” 然而就在这时,树林里传来了几道破风声。 是一道道毒液。 好在徐清风提醒的及时,众人都躲开了。 毒液落在地面,发出一阵阵白烟,把地上的枯枝落叶都腐蚀了。 这腐蚀性挺高。 让大家伙都后怕不已。 “是什么玩意?”凶兽攻击完众人,没有露面。 但徐清风惊鸿一瞥,好像看到那玩意是跳走的。 “我也不知道啊。” “毒液攻击...这该不会是什么野人吧?” 众人猜测纷纷。 徐清风摇了摇头,他可以肯定不是野人。 刚才那跳跃的姿势,让他想起了一种动物,那就是蛙类。 不过他也不敢确认,因为刚才那玩意实在是太体型硕大。 “快看,那玩意又来了。” 不一会,对方卷土重来,徐清风他们也终于看清楚这东西的庐山真面目,居然是一只变异的蟾蜍。 舌头一卷,喷出一条带有剧毒,能够麻痹人神经的毒液。 刚才就是它以舌头当做武器,攻击了众人。 “好家伙,就是你这癞蛤蟆,居然敢袭击我们,活腻歪了。”韩如梦又好笑又好气。 众人也不客气,马上以子弹回击。 没想到蟾蜍的数量还不少。 又从树后面跳出来十几只,纷纷化身为喷射战士,朝众人喷射毒液。 这画面太辣眼睛。 毒液太密集,有一个人躲避不及,被喷到了身上,顿时溃烂了一片,发出惨叫。 “快走,癞蛤蟆的数量太多了。”徐清风连忙吩咐众人。 这癞蛤蟆是远程攻击,竟然比毒蛇还要棘手。 众人且战且退,回到了一处山腰,确认没有癞蛤蟆追上来,松了一口气。 “这哪来这么多癞蛤蟆。” 齐师傅替受伤的人处理了伤口,包扎好,皱眉道。 这可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没道理啊,癞蛤蟆的天敌便有蛇,人参必有大蛇护,为啥这里人参的守护兽不是蛇,而是蟾蜍。”韩如梦嘀咕了一句。 “事无绝对,凡事都有例外,在大部分情况下,蛇类以蛙类为食,但在特定的情况和环境下,也可以身份互换,没准这些变异蟾蜍还可以吃蛇呢。”徐清风开口道。 这种事情,在自然界,屡见不鲜。 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蟾蜍挡路,想要靠近都难,就算那里有人参,咱们也只能隔空相望,而拿不到手。”胡师傅看着近在迟尺的大树,发出一声感叹。 ------------ 第182章 天池 “活人还能被尿给憋死,不就是毒液吗?有没有防毒面罩,来上几个人,直接杀回去。”胡师傅提议道。 可问题是哪里有防毒面具。 他们这次进山可谓是装备齐全,但也不是所有东西都带了的。 徐清风倒是有,但也不能拿出来啊。 拿出来不就暴露空间了。 所以他宁愿不出这个风头。 再说了,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好处。 真解决了这个问题,好处也是韩如梦他们的。 所以啊,他也就没有吱声。 “要是有防毒面具,就不用愁了,问题是没有啊。”齐师傅耸了耸肩:“我倒是有个办法,就是去附近抓一些蛇来,蛇是蛙类的天敌,哪怕是变异的蟾蜍,也可以对抗一二。” 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徐清风也觉得这个办法比较靠谱。 驱虎吞狼,驱蛇吞蛙。 足够多的蛇,定能化解这局面。 可问题来了,抓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他们又不是专业的捕蛇人。 短时间肯定抓不到太多。 于是在执行上,出现了一点问题。 “那啥,这里范围大的很,没有必要死磕在这,我觉得,可以去别的地方看看,没准有更大的收获呢。”韩如梦觉得应该及时止损。 在没有更好的办法能够解决蟾蜍挡路,索性就调转方向,去别的地方看看。 众人点了点头,金主都发话了,他们自然认可。 很快,这边便被淡忘了。 因为众人陆续又在别的地方,有了丰厚的收获。 放在外界,几十年的药材,便是顶级了,但在这里比比皆是。 随处可见。 有一些药材,并非是多年生,居然也在这里能找到多年生的,完全不符合药理学。 徐清风很快跟大部队分开了。 他一个人搜寻,显然收获更大。 跟着大家伙,只会影响他寻找药材的速度。 大灰也被徐清风给带走了。 其余的猎犬,倒是留给了队伍的其余人。 有大憨二憨在,队伍的安全倒也无需要太过担心。 不一会,徐清风折返回了大树附近。 这次他戴上了防毒面具。 四下无人的时候,他倒是可以看看这大树附近究竟有什么宝贝。 其实徐清风也有更直接的办法,那就是放出青蟒,把这些蟾蜍都给吃了。 但那样的话,就得不到蟾蜍了。 要知道蟾蜍衣也是一味中药,而且价格挺贵的。 尤其是这种变异蟾蜍,更是价值不菲。 把蟾蜍给收入了空间,直接提取。 这叫物尽其用。 不一会,徐清风一路披荆斩棘,收尽了蟾蜍后,循着香味,来到了大树下,看到了那株百年人参。 百年人参+1。 徐清风心中那叫一个激动。 底牌的厚度再次增加了一大截。 千年人参,只存在于虚无缥缈间,徐清风也没有奢望能找到,百年人参才是他的目标。 当然,希望还是要抱一些的,没准真可以找到呢。 这几株古树,也都是百年的栋梁之材,也就是体型太过庞大,无法收入空间,不然徐清风都打算给收了。 收下了百年人参,徐清风也开启了疯狂的采药之旅。 跟其余人还要挑选珍贵药材不一样,徐清风那是照单全收。 空间扩大之后,容量早已经翻倍。 储存几万株药材不在话下,实在储存不下去,直接提取成药材,存放在仓库的背包就行。 大灰化身为了无情的寻药机器狗。 穿梭在山谷里。 遇到能够解决的守护兽,大灰直接就上了,遇到解决不了的,再呼唤主人。 徐清风召唤出青蟒和老鹰,一路横推不成问题。 几个小时后,终于在一条小河边,徐清风跟走另外一边的众人汇合了。 相比于徐清风的云淡风轻,其余人则显得有些狼狈的多。 还有几个人负伤了。 不过,他们的脸上都十分兴奋,显然收获很大。 大憨跟徐清风说了,路上韩如梦许诺这次带回去的药材,会按照市场价值,拿出20%来发给众人。 这也是众人为啥这么高兴的原因。 财帛动人心。 在重金的驱使下,所有人的斗志都十分高涨。 “老大,你这边收获怎么样?”大憨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拍了拍鼓鼓囊囊的背篓:“那还用问吗?都装满了。” 其实背篓里,还没有徐清风收获的1/50。 但用来迷惑众人,已经足够了。 “姐夫,还是你牛掰。”韩如梦开口道。 “这里的海拔已经很高了,怕是有两千多米,那边便是雪线,再往上走 ,就可以登顶了,想不想看看长白山的天池?” 徐清风询问众人。 他虽然生活在长白山附近,但也没有看过天池几次。 原因很简单,长白山的海拔高,上方云团流动频繁,导致山里的气候变化无常。 哪怕是登上了长白山顶,也不一定能够看到天池。 更有那句话,十次登上长白山,九次都看不到天池。 想要看到天池,是很难得的,也是十分幸运的。 听到徐清风的话,众人顿时都来了兴致。 这几天的天气不错,云淡风轻,没准真的可以一睹天池的风貌呢。 很快,大家伙便做出了决定,那就是一股作气,登顶长白山,见见那令人心驰神往的天池。 据《长白山江冈志略》记载:“天池在长白山巅的中心点,群峰环抱,离地高约20余里,故名为天池。” 徐清风跟众人介绍了一下,天池是什么。 天池的形成乃是宋代火山喷发的产物。 据此不过一千年。 宋代的时候,长白山经历过一次火山喷发,这次的火山爆发,喷射出大量熔岩,导致火山口处形成盆状。 时间一长,积水成湖,便成了天池。 这也是古籍记载的。 “那天池大吗?”韩如梦好奇的问道。 “别看这天池,在长白山山巅,但其最深处为373米,平均204米,水面面积9.82平方千米,周长13.1千米,不可谓不大,是咱们国家最深的湖泊,总蓄水量为20.4亿立方米。”徐清风告诉韩如梦。 众人全部都深深震撼。 还真是造物神奇。 谁能想到,长白山的山顶,还能有这么大面积的湖泊。 ------------ 第183章 会当凌绝顶 上到了雪线,便出了药谷。 快出药谷的时候,韩如梦突然腹部一痛,连忙让众人停下脚步。 她内急。 于是众人在旁边等了会。 这一行药谷之旅,并没有找到千年人参,还是让众人有些遗憾的。 哪怕收获了很多的名贵药材。 不过,意外很快发生了,韩如梦在内急的时候,居然找到了一株100年份的人参。 这人参说来也巧,居然是韩如梦找地方小解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 对此所有人也是傻眼了。 齐师傅哭笑不得的说,还真是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要不是韩如梦内急,说不定他们真就跟这个人参擦肩而过了。 徐清风对此也是摊手,表示无奈。 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不过吧,挖人参这一行,本就是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 齐师傅挖了很久,终于把这株人参给拿到了手。 韩如梦得了这人参后,虽然没有找到千年人参,但也心满意足。 理想和现实本来就是有差距的。 “哈哈,我还是有点气运在身上的嘛。”韩如梦那叫一个激动。 这根人参,在千年人参不出的情况,已经是稀世奇珍。 带回去,够韩家再上一个档次。 捡漏了这株人参,他们便出了药谷。 朝着山顶而去,想要看看天池。 这也是此行的最后一站。 都已经到了跟前,要是不去看上一眼,以后回忆起来,肯定会有遗憾。 为了不留遗憾,众人觉得,还是去一趟吧。 其实天池并非是长白山的特属,在我国,还有很多的天池。 因为天池的定义,便是地处高山之上的湖泊。 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是长白山的天池和天山天池。 其中,长白山是东北的圣山。 天池也是东北人心驰神往的圣地。 不过因为前朝封禁长白山多达几百年,所以导致,长白山开发程度很低。 一路上,徐清风还看到了前朝留下的一些封禁痕迹,那是一根根柳条编织而成的篱笆,因为由柳条构成,所以也被称为“柳条边”。 这柳条边在历史上很有名。 乃是1644年,清军入关之后,围绕着长白山修建的封禁圈,全长两千六百里。 放在现如今,都可以算的上是一个规模浩大的工程。 这便是当年的禁区。 不过封禁有好也有坏,好处是长白山丰富的物产,得以保存至今。 是迄今为止,保存最完整的自然保护区。 谈话间,几人也登上了长白山的山巅。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站在长白山的山顶,放眼四望,众人不免心中升起几分豪迈之情。 爬山的过程虽然崎岖坎坷,但看到如此壮丽的云海和景色,感觉刚才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这里也太美了吧。”韩如梦感慨道。 “如果能够在这里看日出和日落,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徐清风指着不远处的一座界碑,告诉众人,长白山在很多人印象里,是属于我国的。 但这句话,其实并不对。 长白山是我国和北高丽的边界线。 包括眼前的天池,都并不完全属于我国。 准确的说,在中朝两国的国境线上,长白山天池被一分为二,我国占有48%,北朝占有52%。 长白山主峰以北的部分归北朝所有,以南的部分归于我国。 众人听到徐清风的话,都傻眼了。 “不是吧,我一直以为,长白山就是我国的,怎么还分了一部分给北朝?” “是啊,北朝哪来的脸?” ... 徐清风告诉他们,历史并非是那么简单。 归根究底,还是前朝的封禁措施。 其实在之前,对于长白山的归属,大家都没有什么异议。 到后面,前朝逐渐腐朽,丧失了对边疆的管控,那个时候,北朝的人,有一部分跑到了长白山开荒种田,前朝也没有驱逐,而是默认了对方的作为。 后面大家也知道了,前朝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外东北,包括库列岛,海参崴在内的一大片土地,都被割让了出去。 长白山的边界划定,是在六几年,当时国内外的形式也比较紧张,一来二去,便成了现在这般。 不可否认的是,在长白山这件事上,咱们被北朝给背刺了一刀。 亏的当年掏心掏肺,帮他打跑了鹰酱。 结果真是...心塞,不提也罢。 当然,现在都是过去式了。 “不说这些糟心的事情了,来,咱们看看风景,今儿个运气不错,十次来九次都看不到天池,没想到今天咱们居然见到了。”徐清风转移了话题。 “是啊,不聊那些了,也不是我们能够左右的,现如今,我只想赚钱,赚大钱。”韩如梦双手放在嘴边,摆出了喇叭的形状,然后对着天池大喊了一声。 “你们有没有什么心愿,据说喊出来就会实现哦。”韩如梦喊完之后,对其余人说道。 其余人可没有韩如梦那么社牛,连忙摇头,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喊大叫的事情,他们可做不出来。 后世的时候,徐清风看过一篇长白山旅游攻略,其中有写,长白山最佳观看天池的角度是西坡。 因为角度是最正的。 可以直接站在山顶,俯瞰整个天池。 他们这次恰好便是在西坡,所以观赏效果直接拉满了。 蔚蓝的天空当背景,朵朵白云飘过,风云变化间,倒影在如同一面大镜子般的天池里。 给人一种天光云影共徘徊的既视感。 天池,整个给人一种仙气飘飘的既视感。 仿佛整个湖泊,都透露着神秘。 古往今来,关于天池的各种传说和神话故事,多不胜数。 徐清风听过的版本,便不下十个。 “你说天池真的有水怪吗?”韩如梦询问道。 天池的水怪传说,一直都被人津津乐道,甚至还入选了神秘现象,未解之谜,各种科普杂志。 跟它一起入选的,还有UfO事件,百慕大三角洲等等神秘事件。 这类书籍,在七八十年代,很是畅销,影响了一代人。 虽然后世已经被辟谣了,但如今依然有很多人深信不疑。 徐清风也懒得解释,信则有,不信则无。 水怪看你怎么理解了,如果青蟒出现在湖水里,那妥妥也是水怪。 ------------ 第184章 长白山雪莲 所有的未解之谜,皆因未解。 所以天然带有神秘的一层面纱。 后世经过调查之后,发现全然不是那回事。 包括各地传出的水怪,无非是大一点的鱼。 少见多怪罢了。 “你还信这个?”徐清风看向韩如梦。 韩如梦点了点头:“嗯啊,我觉得吧,世界上的确是有很多事情,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爱因斯坦和牛顿厉害吧,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科学家了,但晚年却抛弃科学,去相信神学了。” 这个徐清风反驳不了,也无需反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和想法。 “好了,天池见到了,咱们也可以返程了。”徐清风等人在天池边逗留了一会,便打算回去。 没有去天池边,只是远远看了一眼。 梦幻的天池就好像是披着一缕轻纱,云遮雾绕,美的不真实。 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徐清风是担心火山口地形多变,发生什么危险,所以没有允许众人接近。 很多危险,不是摆在明面上的。 安全第一。 不是说非要去掬一捧天池水,才算是来过这里的。 那未免也太俗了吧。 “等等,我刻个字,韩如梦到此一游。”韩如梦提议道。 徐清风一头黑线:“对对对,接下来几十年,每一个到这里的人,都会说一句,韩如梦是哪个傻X。” 韩如梦... 徐清风的话立马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种不正之风,徐清风觉得也是够够的了。 旅游刚兴起的时候,全国各地的旅游景区,无论什么角落里都能看到到此一游四个字。 甚至国外的一些景区也惨遭毒手。 这种极其没素质的事情,简直给国人的形象抹黑。 也不知道是谁带起的头。 当然,后世这种情况少了很少。 真想要留作纪念,可以花点钱,买个许愿牌或者同心锁,挂在树上,不也可以证明到过这里,而且还很文明。 “看,那里好像有东西。” 大憨无意间瞥见不远处的山崖,发现崖壁上生长着一朵雪莲。 “好像是雪莲。”韩如梦看到这种植物,顿时惊喜万分。 这东西,可比人参还要罕见。 “的确是雪莲,这东西也太罕见了,而且很美。”齐师傅赞叹不已。 望着远处的雪莲,众人都停下了脚步。 雪莲,也叫雪莲花,是菊科、风毛菊属植物。 之所以得名,是因为生长在雪山之上。 雪线之上,几乎没有什么植物能够生长,这种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却有一种花,悄然绽放着。 陪伴着一望无际的雪山。 可以说是生命的奇迹。 也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 雪莲的整体并不高,没有什么枝,露在地面的便是它的叶子。 根系发达,粗壮且深长而柔软。 深深的扎根在冰雪之下,迎风而立,仿佛雪域高山的美人。 “雪莲不是天山才有吗?怎么长白山也有?”韩如梦嘀咕了一句。 她对突然出现在众人视线里的雪莲,有些措手不及。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雪莲可不是天山才有,有很多地方的雪山都有,不过以天山的最出名罢了。” 徐清风开口道。 这种名气,还多亏了港台的那些武侠小说的艺术成分渲染。 在小说里,千年雪莲可是极品的疗伤圣药,不仅可以生死人肉白骨,还可以让人获得无上的精纯内力。 当然,这些都是瞎扯。 雪莲的确是一种昂贵的中药材,价比人参,但也没有那么强大的药效。 “这株雪莲,长在峭壁上,采摘的时候要小心一些。”徐清风看到齐师傅几人跃跃欲试,于是出言提醒道。 当然,对方都是经验丰富的采药人了,也自然明白其中的凶险。 齐师傅决定自己上,因为周围没有什么作为绳子的支撑点,所以他让两个徒弟把绳子系在身上,然后两个人拽着绳子,他过去采药。 两人合力拽着绳子,只要小心一些,还是很稳妥的。 其余人见这里有雪莲,也都心思活泛起来,四下寻找起来。 徐清风叮嘱他们,发出的声音和动静不要过大,这可是在雪山,要是动静过大的话,是会引起雪崩的。 这个很恐怖。 是会死人的。 “听我姐夫的,他更懂这个。”韩如梦点了点头。 众人分散开来,寻找雪莲。 雪莲的数量还是有不少的。 虽然说雪莲也是白的,但在冰天雪地,也还好找。 有些生长地方过于靠悬崖的,也有齐师傅刚才打了样,其余人有样学样。 不一会,徐清风也入手了好几株雪莲,其中不乏有上百年年份的。 这种雪莲药性更强,价值珍贵。 遗憾是没有找到千年雪莲。 “谁能想到,冰天雪地,还有这种奇特的生物,真是造物神奇。”众人采摘雪莲不亦乐乎。 齐师傅跟大家伙科普了一下雪莲为何物,为什么这么珍贵。 雪莲的种类也有很多,不同的雪莲药效也是不一样的,如果细分的话,又可分为水母、绵头、毛头雪莲,还有藏西雪莲等。 因为生在严寒的雪山之上,所以雪莲的生长也是极为缓慢。 从发芽到开花,需要耗费漫长的时间。 因为低温的缘故,一年雪莲实际的生长期,只有不到两个月。 需要经历五年的时间,才能开花。 而只有开花的雪莲,才能采摘。 中药雪莲指的便是枯萎的雪莲花。 有散寒除湿、强筋活血之奇效。 在药材界,雪莲素有“百草之王”、“药中极品”的美誉。 天山的雪莲,一般是七八月份才开花。 长白山这边的雪莲,可能因为品种不同,所以开花更早一些。 听完了齐师傅的话,众人也对雪莲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 徐清风倒是无所谓。 就算没有开花,他也可以种在空间。 这段时间他发现,无论是什么药材,在空间都能存活。 雪莲也不例外。 “老大,你看那个峭壁上,有一株大号的雪莲,可惜,都在半山腰了,根本无法采摘。”大憨发现了一株雪莲,生长的地方有些过于的陡峭。 “确实,这种地方,还是算了吧,稍有不慎就掉下悬崖了。” “那可能是千年雪莲。” 齐师傅看着远处的雪莲,惊呼一声。 ------------ 第185章 千年雪莲 “千年雪莲?” 原本大家都打算放弃的心思,因为齐师傅这句话,瞬间又活泛起来。 “千年雪莲,我的乖乖,真的假的?” “疯了疯了,那这玩意该不会价值一个亿吧?” “怎么可能,千年人参能值那么多钱,但雪莲还不至于,就跟千年何首乌,千年葛根一样,这类药材虽然罕见,但价值并没有那么离谱,撑死了值个一百万。” 众人议论纷纷起来。 不过就算是一百万,除了徐清风和韩如梦两人,对于在场的人来说,也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天文数字。 所以说不心动是不可能的。 “这株雪莲,想要摘到难度太大,所以我放弃了,你们如果采摘了,钱全归你们,要是信任我的话,我可以出100万收,不过这钱我手里没有,需要分好几次给。”韩如梦告诉众人。 一百万韩家有,但一百万的流动资金,想要拿出来,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毕竟韩家的企业,韩如梦也没有多少话语权。 二代之间,也有直系旁系,双方也在正面暗处过招。 对于这千年雪莲,韩如梦当然是无比渴望的获得。 这玩意能够提升她在家族的地位。 “我去,要是能获得一百万,我这辈子就吃喝不愁了。” “不仅这辈子,你儿子,孙子都不用愁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很快,便有一个雇佣兵站了出来,仗着身手好,朝着悬崖走去。 因为他们站在悬崖下,所以也无法效仿此前,让同伴绑着绳子,慢慢去试探采摘。 这注定是要攀岩的。 “小心啊,如果实在没把握,就下来,安全第一。” “对,命是第一位的,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你还年轻,多为家里的父母,老婆孩子想想。” 大家伙也都纷纷劝道。 不过这个时候,雇佣兵老吴也已经是铁了心想要去试试了。 很快,在所有人注视 下,老吴开始了攀登绝壁。 北风呼啸,别说是攀岩,就是站在山下,也冷的直打哆嗦,可以想象攀岩需要多大的毅力。 但老吴一想到那一百万,就跟打了鸡血一般,一步一步往上爬。 爬到三米高的时候,他只感觉自己的手脚开始不听使唤。 下一秒,往后倒去。 三米的高度,摔下来,身体倒也没有多大碍。 就是想要再次攀爬,肯定是没有体力,也没有底气了。 老吴的失败,也让大部分人都打消了心底的热情。 能够被韩如梦聘请的雇佣兵,那都是兵王级别,他们的身体素质,都只能在雪山的崖壁上爬三米高度,其余人更是别提了。 再者,千年雪莲所在的位置,至少在三十米高的位置。 老吴连1/10的高度都没有爬到,而往上,显然是越来越难的。 29米到30米高度,比1米到10米的高度,难度无疑要大很多。 “基本上不可能做到,除非用枪,把雪莲给击落。”胡师傅提议道。 这个提议很快便被众人给否定了。 雪山上开枪?这是老寿星上吊,嫌自己命长了。 必引发雪崩! “对对对,到时候大家一个也走不了,全部都死在这里。”徐清风一头黑线。 胡师傅有些脸红,不再说话了。 “还有谁要试试?不试的话,我们就走了。”韩如梦也已经彻底没了想法。 虽然她也眼馋这千年雪莲,但已经收获了百年人参,所以她倒也没有什么执念说,一定要把雪莲拿到手。 “我试试看吧。”齐师傅从背篓里拿出了一根带钩锁的绳子。 周围的人眼前一亮,登山索? 没想到齐师傅还带了这种好东西。 齐师傅看着千年雪莲,甩动着手中的绳索,然后猛地扔出。 绳索挂在了二十米高度的位置。 “高度不够啊,这...”齐师傅皱了皱眉。 但这已经是他使劲了全身力气,能扔出最高的位置了。 其余人也都摇了摇头。 岂止是不够,简直差得远。 哪怕能爬到二十米的高度,剩下的十米也犹如天堑鸿沟,难以逾越。 “我也没有辙了。” 齐师傅收了绳索。 有几个自诩力气大的,也尝试了一下,结果连20米都没扔到。 “大灰,你也要试试?” 就在众人打算离开的时候,徐清风发现大灰朝着崖壁走去。 他顿时有些乐了。 其实徐清风是打算等众人离开之后,悄悄留下青蟒,让青蟒去把雪莲采摘了的。 人采摘不到,青蟒采摘,不费吹灰之力。 徐清风可是见识过青蟒的腾空能力,平地而起,能一跃十几米高。 这等同于它的身长。 只需要两个身长不到,便可以一口将雪莲吞下。 虽然青蟒是冷血动物,在冰天雪地的环境下,身体会很快失温。 但十秒内完成,应该就没啥问题。 不过大灰既然想要试试,徐清风也当然不会阻拦。 他也想看看大灰的上限在什么地方。 这狗子越来越逆天了。 当然,只要大灰对徐清风的忠诚度不变,它的实力越强,对徐清风来说,也是好事一桩。 “走了走了,一条狗能采摘到雪莲?你还不如相信世界上有黄大仙。” “哈哈,不过我觉得这狗能爬到三米高度。” 一个雇佣兵打趣道。 老吴顿时急了。 “你直接说我是条狗吧。” “我可没有这么说...” 几个雇佣兵,看也没有看,直接说说笑笑离去了。 韩如梦想了想,也跟着离开了。 “山上太冷了,徐兄弟,我年龄大,先走一步。”齐师傅也对徐清风拱了拱手,离开。 胡师傅倒是罕见的留下了。 “清风老弟,我之前就觉得你的狗很厉害,没准真的能够创造奇迹呢。”胡师傅嘿嘿一笑。 徐清风对胡师傅点了点头,微微一笑,这个老胡能处。 大憨二憨不用说,肯定是站在徐清风身边的。 大灰到了崖壁旁边,一跃而起,攀附在了崖壁上。 虽然有些不稳,差点掉下来,但很快它稳住了。 “还真立住了,牛掰啊,大灰。”大憨激动的说道。 紧接着,在几人的视线里,大灰看似不稳,随时都会掉下来,但一点一点的在往上爬。 三米,五米,十米了! ------------ 第186章 各显神通 “我天,是我出现幻觉了吗?大灰居然爬了这么高。”胡师傅拼命的揉了揉眼睛,然后再张开,发现自己没有眼花。 “老胡,你刚才不是说很相信大灰的吗?”大憨有些不解的问道。 胡师傅咳嗽一声,那啥,看破不说破...还是可以做朋友滴。 他刚才其实就是随口那么一说的。 之所以留下来,最大的原因是为了结交徐清风这个朋友,而不是真的相信大灰能够采摘到雪莲。 当然,现在他依然不相信。 哪怕大灰已经爬到了10米的高度,但接下来还有2/3的高度呢。 “狗连爬树都做不到,怎么攀岩的?”大憨嘀咕了一句。 大灰今天的操作,也震惊了憨憨兄弟两。 “别说是狗了,就连狗的老祖宗狼也不会爬树啊。” 胡师傅咳嗽一声。 所以,从返祖的角度来说,也不存在这个可能。 “返祖不可能,那就是进化了。”徐清风开口道。 虽然他也很惊讶,不过大灰本就天赋异禀,进化也是很正常。 上次在牧场激战的狼群,哪怕是狼王,都远不如大灰勇猛。 这可见一斑。 随着高度的上升,大灰的前进速度也变缓下来。 没有刚才那么勇猛了。 也就是手头没有相机,不然徐清风都想记录下来这一幕。 这可以说是大灰狗生的高光时刻了。 快接近千年雪莲一半高度,15米左右的时候,大灰停了下来。 它已经到了极限,不能再往前了。 大灰可以感知到自身的极限所在。 如果再强行往上,只怕会掉下去,而这样的高度掉下去,它也很危险。 所以综合权衡下,它选择了放弃。 不一会,大灰小心翼翼的退了回来。 过了几分钟,大灰下到了地面。 徐清风抱了抱大灰,算是安慰。 “勇往直前是勇气,而知难而退是智慧,你已经做的很好了。”徐清风开口道。 大灰似乎听懂了徐清风的话,一瞬间泪目。 内心也充满了感动。 大灰都失败了,大家也很快离开。 徐清风借口尿急,慢走一步。 “不是,哥,老大这种环境也尿急?不怕滴水成冰...”二憨不解的对大憨问道。 “你懂个锤子,老大不一定是要尿急,就是一个借口而已,我想老大是想要自己尝试去采摘雪莲,但老大这个人,自尊心比较强,担心我们看到他失败,所以...把我们给支开,懂了吧。”大憨对弟弟说道。 二憨恍然,听哥这么一解释,他顿时明白了。 “这也是为啥,老大把大灰留下的原因,如果真发现什么危险,大灰会过来叫我们回去救他。”大憨再次脑补。 这下,整个计划天衣无缝了。 胡师傅都在一旁忍不住的点头。 没毛病,这样分析。 也就是徐清风不知道,他要是听到大憨这样脑补,肯定会忍不住翻白眼。 真能给自己加戏。 他才没有打算自己上呢。 为了一株千年雪莲,去冒险,不值得。 主要是,他上也注定失败啊。 没有专业的攀岩设备,去挑战雪山之巅的峭壁悬崖,太难了。 这种难,哪怕是专业的极限运动玩家,也做不到。 等四周无人之后,他放出了青蟒。 青蟒腾空而起,在峭壁上如履平地一般,窜到二十米高度之后,直接一跃朝着冰山雪莲而去。 下一秒,血盆大口张开,把千年雪莲吞入了口中。 它也朝着地面坠去。 只不过没有落地,而是直接被徐清风收入了空间。 砸在了空间的湖泊里。 如今的空间,随着面积扩张,此前的养鱼小池塘,已经变成了面积十余亩的湖泊。 这样的湖泊有好几处,分别养殖了不同种类的鱼。 而青蟒的居住栖息地,便是其中。 坠入湖泊后,青蟒很快浮出了水面,吐出了雪莲。 徐清风直接提取,获得了一株完整的千年雪莲。 千年雪莲到手,徐清风来不及细看,而是立马追上了大憨他们。 大憨他们并未走多远,因为担心徐清风出意外。 好及时赶回去救老大。 徐清风不到三分钟就回到了队伍里。 “老大,你这么快?”大憨愣了一下。 “什么这么快?走,赶紧追上前面的人。”徐清风也不解释,直接扯开了话题。 很快,他们追上了韩如梦等人。 胡师傅也告诉了众人,大灰失败的消息。 所有人都感到并不意外。 真要是成功了,那才是奇怪呢。 不过听到大灰爬到了十几米高,大家还是不相信呢。 认为胡师傅肯定在吹牛。 胡师傅想要让徐清风几人解释,但发现徐清风压根没打算解释。 “这是为何?”胡师傅有些纳闷。 “因为再多的解释,都不如让大灰亲自表演一下。” 到了山下,徐清风狼弟大灰秀了一段。 十米高的山坡,大灰不费吹灰之力便登顶了,看的一众人目瞪口呆。 还真行啊。 胡师傅也算是领教了徐清风的手段。 没错,解释是没有用的。 他人已经认定了的事情,你解释,别人会以为你在讲故事。 而只有摆出事实,才是最好的办法。 进山好几天了,众人不免都有些想家。 不过这里地处长白山深处,想要出山,也不是片刻就可以做到的。 返程,那就是按照最快的来了。 他们打算效仿徐清风上次在野人沟制作木筏,沿着松花江顺流而下,回林场。 这也是最快的办法。 而且他们此行的东西太多了,也只有这样,能够运出去,不然的话,就徐清风猎取的那几头野猪,都带不走。 大半天的时间,赶路回到野人沟,休息了一晚之后,众人便开始伐木,制作木筏。 人多力量大,但需要的木筏也多。 所以跟上次制作木筏所花费的时间也差不多。 又过了大半天,木筏终于制作完成,把这一趟的收获,全部都打包好,贵重一些的药材,还加多了一层,那就是捆上一些木头,以防掉入水中沉底,木头有浮力,哪怕木筏不小心冲散了,也可以捞回来。 “走,回家了。”徐清风撑着木筏,晃晃悠悠,带领着其余人返程。 ------------ 第187章 回家 “这次多谢了,如果不是你带路,我的收获,肯定不会这么大。”韩如梦回去的时候,跟徐清风乘坐的是同一艘木筏。 没办法,除了徐清风和大憨两兄弟,其余人都没有驾驶木筏的经验。 所以三人只好拆分开来,刚好这次是三艘木筏,所以一人负责一艘。 徐清风的木筏打头阵,大憨二憨其次。 以老带新,一路上倒也有惊无险。 沿途的风景还是很美的。 “不用感谢我,我也是拿工资的,咳咳。”徐清风微微一笑。 当然,也不全是为了钱。 这一趟徐清风反而是最大的赢家。 只是,不能说出来罢了。 回去的路上,众人唱起了歌。 这年头都是红歌。 挺鼓舞士气。 徐清风没有跟着唱,他有些放不开。 如果是在后世的ktv,那种环境,他又能开口。 这种氛围还是算了吧。 听着贼尴尬。 韩如梦也没有唱,她是不会。 打小在港岛长大,红歌的储备量不够多。 所以只有听的份。 徐清风没有直接回村子,而是先去了林场。 虽然归心似箭,但那两头猪不能等了。 本就放了几天,要是再不及时处理,肉都快不能吃了。 因为不够新鲜,所以徐清风打了个对折,半卖白送,给了食堂。 林场食堂那边,自然是乐意之至。 处理完这些,徐清风去了一趟李家,几天没见李秋雨。 听到开门的声音,正在厨房切菜的李秋雨,似乎感应到了什么,连忙跑出来。 两人就那么凝望着对方,脸上带着笑意。 “回来了?”李秋雨并没有那么激动的冲上来,扑到徐清风的怀中。 他们早已经过了那种小年轻的心情。 但眼里的爱意,并不比年轻人少。 “嗯,回来了。” “顺利吗?” “顺利。” “快,坐一会,我正在烧饭。” “不了,我就来看看你,还要回家...” 徐清风跟着李秋雨一起进入了厨房,帮着她烧好了晚饭。 “回家又不急在一时,先吃饭,我给你拿碗,我爷爷等会就回来。”李秋雨把徐清风留了下来。 行吧,反正多的时间都去了,也不差这一顿饭了。 吃过了饭,徐清风便骑着自行车离开了林场,回到了村里。 大憨二憨已经先一步回到了村里,把徐清风回来的消息,也带给了徐家。 所以徐清风回到村里的时候,看到村口等候许久的父母。 他连忙下车:“爸妈,你们怎么不在家等,这夜里怪冷的。” “没事,我们也是刚来不久,吃过饭,散步消消食。” 徐和平笑着说道。 三人有说有笑的回家了。 如今徐秋生一家三口,已经去林场。 所以村里只有老两口。 婚事临近,徐清风还要进山,这段时间,可没少被何春花数落和埋怨,连带着徐和平的日子也过的不自在。 不过吧,随着婚期的临近,徐家的喜庆气氛也越发的弄了。 院子里收拾一新,徐清风的房间也被贴了很多大红的喜字。 张灯结彩,红红火火。 “你再不回来,我都要进山去寻了。”何春花急啊。 这马上就到了婚期了。 “妈,这不是还有几天吗?我心里有数的,本来也就是打算这几天回来的。”徐清风笑着说道。 正是规划了时间,他才敢接这单生意。 “没有结婚,是拴不住脚的,老往外跑,等结了婚,生了娃,自然就顾家了。”徐和平开口道。 他年轻的时候也一样。 “这倒也是,以后结了婚,有媳妇管了,也不需要我这个当娘的操心了。”何春花感慨。 把两个儿子拉扯大,成了家,她也算是完成了任务。 这就是中国式家长。 大家长式,父母永远都有操不完的心。 儿女长大了,还要为对方成家,成了家生了娃,还要帮衬着带娃。 当然,这也是社会决定的。 小年轻,如果没有父母帮衬,成家的时间也会随之后推。 “妈,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希望你一直管着我呢。”徐清风笑着说道。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前世的他,懂的太晚了。 有父母管着,其实也是一种幸福。 小孩子年轻的时候,总想着脱离家长的掌控。 但其实,70岁,还有父母管着,那是真的幸福。 这二者并不冲突。 回到家第二天,韩如梦把约定的工资送了过来。 一共九千。 之前说的是徐清风和大憨二憨每人一千,后面不是加钱了嘛。 除了工资外,还有那支人参的钱,也一并送了过来。 一万五,都是十块钱一张。 79年的时候,市面上,压根就没有百元大钞。 因为,现如今流通的还是第三套人民币。 最大面值的,也就十元。 一万五,也就是一千五百张十块钱。 摆在桌子上,还是很震撼的。 “我的乖乖,快收起来。”何春花连忙把大门给关了起来。 徐清风对此哭笑不得。 “你写张汇票就可以了,还给现金做啥。”徐清风耸了耸肩。 他也不喜欢家里放这么多钱。 这年头物价水平比较低,这么多钱,得花很久才花的出去。 “你不是打算做药材生意,总要钱的,汇票不方便,我这可以预约了好几家银行,才取到的钱,听说你的店铺马上开张了,特意给你弄来的。”韩如梦那叫一个委屈。 “那我还得谢谢你了。”徐清风眨了眨眼睛。 “嗯哼,不错嘛,布置的新房,到时候我可是伴娘哦,你们这里不会有什么闹伴娘的陋习吧?”韩如梦担忧的问道。 “放心吧,没有那些幺蛾子,谁敢闹,我给轰出去。”徐清风开口道。 结婚是开心的事情,他可不想被某些恶心的事情,给扫了兴。 “结婚也要用钱,这钱给你们吧。”徐清风拿出了六千块,其余的都给了父母。 这六千是大憨二憨的。 徐清风把大憨二憨的钱,都给存银行了。 一人一本存折。 两人这些日子,跟着徐清风劳苦功高,分红也有不少。 虽然两兄弟表示,不要钱。 但徐清风岂能真不给。 只是换个法子,给他们存起来罢了。 以后大憨二憨若是要结婚,这钱便可以拿出来用。 ------------ 第188章 照相馆 距离婚期只有几天时间,当然不能出去浪了。 接下来,母上大人发话了,再进山给徐清风腿打断。 徐清风哭笑不得,要不说东北女人彪悍呢。 心疼徐和平三秒钟。 不过接下来这几天,徐清风的安排也是拉满的,没有时间去打猎了。 中午的时候,徐清风便来到了林场。 接上李秋雨,蹬着自行车便去县城了。 他今天带李秋雨是去照相馆的。 没错,他们打算去拍一张结婚照。 自打照相机发明以来,便迅速掀起了一股照相的热潮。 90年代拍摄的黄飞鸿系列电影里,里面有一个景点的桥段,海外归来的十三姨,随身便携带着一个西洋照相机。 黄飞鸿生活的时代是晚清,那个时候,已经有照相机了。 不过那个时候的照相机比较笨重,也很贵。 用照相机记录婚姻,古已有之。 后世还有专门的婚纱摄影公司,专业化团队,把拍婚纱照玩成了花。 也不局限于在摄影棚,而是流行天南地北的旅拍。 但这年代的相机可还做不到。 像素相比于后世无疑是落后了一个时代。 “要不要请人摄像?”去县城的路上,徐清风询问李秋雨。 这话把李秋雨问的一愣,啥是摄像? 徐清风一拍脑袋,这话超前了。 现如今还没有录像带呢。 虽然已经有了电影胶卷,但那都是极其昂贵的。 谁结婚还拍成电影,那太奢侈了。 要等到vCd的问世,才有刻录光盘的出现。 到那个时候,照相馆也会推出一个新的业务,那就是全程跟拍,摄像,然后刻录成光盘。 这也是80后一代人的珍贵记忆。 在vCd,dvd流行的年代里,很受欢迎。 “啊,我口误,我的意思是把照相馆的老板,婚礼那天请到家里去,多拍几张结婚时候的照片,这样肯定很有意义。”徐清风解释道。 “这样啊,那倒是不用,韩如梦说她有一个索尼相机,到时候她会拍的,而且想拍多少张就拍多少张。”李秋雨开口道。 婚纱照什么的,因为家里没有婚纱,所以只能去影楼拍。 李秋雨和徐清风打算举办中式婚礼,在家里是不穿婚纱的。 但这年头流行这个,所以打算去影楼拍一套。 徐清风听了李秋雨的话,恍然。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县城。 没想到照相馆排队的人还不少。 也不全是拍婚纱照的,还有照全家福,满月照的。 一共有两台照相机,忙的不亦乐乎。 这年头照相馆还是挺吃香的。 前台接待了徐清风,让两人稍坐片刻。 前面还有两组照片,拍完了就轮到他们了,在这个时间,可以先挑选一下要穿的婚纱还有西服。 徐清风和李秋雨便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去挑衣服。 其实也没有的挑,来来回回就两套衣服。 可没有后世那些五花八门的礼服挑选。 “讲究穿下吧。”徐清风耸了耸肩。 好在他们身高方面,都是十分匀称,也算是衣服搭子。 无论什么衣服,穿上都很得体。 “先生,女士,你们真是男才女貌,天作之合啊,穿上婚纱和西装,太合适了。”前台小妹不由夸赞道。 “哪有,妹妹你嘴真甜。”李秋雨都被夸的不好意思了。 约莫等了一个半小时,总算是轮到他们拍了。 在摄像小哥的指挥下,两人摆了几个pOSe。 面带笑容,喊了声茄子,拍照就结束了。 等候两小时,拍照五分钟。 徐清风觉得来都来了,索性就多拍几套吧。 除了婚纱外,照相馆也是有不少别的婚服的。 中式的秀禾,还有军装。 不同年代,人们喜欢的风格也不同。 拍照没问题,得加钱。 徐清风表示不差钱。 于是接下来,他们又拍了很多套。 回头徐清风问老板,什么时候能洗出来,装订成册,他好来拿。 这年头的照相机,胶卷都是要洗的,才能拓印到相片上。 不像后世,三秒钟就可以出片。 “一个礼拜吧。”老板给了个日期。 徐清风付了钱,跟李秋雨离开了照相馆。 “不知不觉,天都快黑了,我们得赶紧回家了。”李秋雨看了看天色。 徐清风想着,还是得县城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 这样,以后要是天晚了,就不用着急忙慌的赶回家。 在县城住上一晚,明天再回去不迟。 不过这年头的房子可不好买。 商品房的概念是去年提出的,如今刚实行。 东北这边,还没有商品房。 想要买房,只能买别人的住房。 这种房子,市面上流通的少。 披星戴月,把李秋雨送回了林场,然后徐清风又回了村里。 还未结婚,不好留宿在李家。 这年头的风气不像后世那么的开放,要是逾越了规矩,难免会遭人说闲话。 无论哪个时候,八卦都是人的本性。 回到家之后,饭菜还在锅里热着呢。 何春花是懂儿子的。 “今天照相怎么样?还顺利吗?”何春花询问徐清风。 “顺利,照相不就那样,你儿子我还算是上镜,等照片洗出来你就知道了,帅的很。”徐清风一边大口吃饭,一边回答着母上大人的话。 “就你贫,我咋没看出来你帅在哪里。”何春花哭笑不得。 “儿子,咱们村里好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白天的时候,我跟村长合计了一下,你说,请林场那边的电影院,过来放几场电影,怎么样?”徐和平提议道。 徐清风点点头,这个可以有。 印象里,公社的时候,经常会有电影下乡。 但这两年忙着搞经济改革,他们村已经很久没有放过电影了。 往后放电影的次数也会越来越少。 基本上几个月才能遇到一次。 所以倒是可以趁这个机会,在村里放几场电影热闹一下。 林场那边,倒也好办。 不用走后门,就按照场次来收费就行。 影院的设备都是现成的,场地也好解决。 村里的露天大广场,能够坐好几百人。 “明天我去林场那边说一下,应该问题不大。”徐清风吃过饭便回房休息了。 睡前,徐清风去空间走了一遭,把这次进山的收获理了理。 昨天回来太累了,徐清风就没整。 ------------ 第189章 榫卯结构 如今的空间可谓是药材济济。 而且大部分都是很名贵的药材。 等结婚之后,药材店开张,这些药材便可以派上用场了。 加上这段时间徐父也收购了大量的药材和山货,等药材市场盘活了之后,八方来客来到长白山,这些药材便是宝贝。 徐清风的财富也会随之水涨船高。 当然,徐清风并不在意这些小钱。 空间的那几箱金银珠宝不提,就是两株百年老山参,还有那株千年雪莲的价值,便远超这些。 只是,一个是可以摆在明面上,合法合理的钱。 而后者的话,得需要一些条件,才能摆在明面上。 时机不成熟的话,只能暂时放在空间。 把这些药材归置了,一些药材提取,保存在仓库。 青蟒和猞猁不在空间,应该是出去浪了。 如今在山林里设置了传送点之后,它们便经常不着家。 相比于在空间,它们显然更喜欢自由。 当然,浪够了,还是会回来的。 徐清风若是想要联系它们,也是可以的。 如今只需要意念一动,对方便可以感知。 这有些类似于主仆契约。 老鹰倒是在空间里,因为外界已经天黑了,而它是日行动物。 夜里当然回空间休息了。 看到徐清风进入空间,连忙飞过来表忠心。 在空间待了一会,徐清风便退出了空间,意识回归,睡觉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徐清风带着任务,前往林场。 捎带着去看看家具。 这两天,结婚用的36条腿,也已经差不多打好了。 不对,现在已经变成了48条腿,又加了三个大件。 工期有些紧,但老丈人和爷爷表示,在林场,就没有他们做不到的事情。 在这些木匠的加班加点下,也算是不负重托,圆满完成了任务。 徐清风先是来到了电影院,跟电影院那边的放映员打了招呼。 对方表示没问题。 如今有一台闲置的机器,到时候,他会派人去村里放电影。 可以赚外快,影院当然十分乐意。 “那就拜托了。”徐清风先付了定金。 双方约定好时间,徐清风便离开了。 听说要放电影,李秋雨也很开心。 “要放电影,那就要放这两年新上映的电影,可不能放那些老电影,翻来覆去看了那么多遍,早就腻了。”李秋雨提了一个要求。 虽然说老电影的质量很高,大家都喜欢看,但看的次数多,也都腻歪了。 就跟天天吃一样菜,再好吃也会吃腻的。 解决了电影的事情,两人来到了林场的闲置仓库。 如今,这里变成了临时的家具厂。 几个木匠正在为家具做着最后的处理工作。 看到徐清风和李秋雨两人,连忙打招呼。 粗胚已经打造了出来,也已经处理打磨抛光过了。 “这是什么?好香啊,是油漆吗?”李秋雨看到木匠正在往家具上刷着一层透明的东西。 整个仓库都是这种味道,还是很好闻的。 “哈哈,李小姐,这可不是油漆,只是木蜡油罢了,这种木蜡油刷一层,可以防虫加固,能够让家具使用更多年,木蜡油本身也是有淡淡的香味的,不难闻。” 木匠解释道。 跟后世流行刷各种油漆,让家具变成五颜六色不一样,这年头都流行原木色。 “这木头自身也会带着一些香味。”徐清风开口道。 有很多木材,都会夹带着一些香味。 看了这些样式,徐清风还是很满意的。 给几位木匠师傅散了烟,徐清风让他们休息一下。 “不用休息,我们也想早点做好。” “已经快好了。” 刷完了木蜡油之后,放置几天,便可以抬到新房去了。 不过这些木匠师傅,还是没有的休息。 因为徐清风还得拜托他们为自己的药材店,打造一些柜台呢。 对此,他们也表示没问题。 这是徐清风认可他们的手艺。 “风哥,什么是木蜡油啊?”李秋雨小声的询问徐清风。 她对这些不太了解。 徐清风告诉李秋雨,木蜡油就是一种用于家具上的漆。 你可以把它当做成是古代的油漆, 古代的家具,都是使用的大漆。 演化到现在,经过各种改良,变成了木蜡油。 它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只使用了最原始的材料,比如说树油、亚麻油、桐油等植物油。 再添加一些棕榈蜡,进行调制就得到了。 没有任何的化学成分。 所以不含苯,甲醛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健康环保,等风干了之后,便可以使用了。 李秋雨听的云里雾里,但也知道这东西比较健康。 在他们聊天的时候,木匠也没有停下手里的活。 徐清风看了看这些家具,发现一些家具居然没有使用钉子,连木钉都没有用,完全是榫卯结构,对这些木匠的手艺更加佩服。 后世的榫卯结构家具可不多见了,而且价格也贵的一比。 “这些木匠有点水平的,居然没有用钉子,而是用的榫卯结构。”徐清风赞赏的说了一声。 李秋雨眨了眨眼睛:“什么是榫卯结构?” “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徐清风咳嗽一声。 李秋雨连忙点头,她虽然在林场长大,但待在林场的时间有限,平日里都是在学校。 “这个榫卯结构,说白了,就是打家具的时候,不用钉子。”徐清风简单的解释道。 “不用钉子,怎么可能...”李秋雨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那怎么固定东西? 徐清风看到旁边有木匠剩下的一些木头,现场演示了一下。 稍微切割出一些形状,然后把两块木头合在一起,严丝合缝,而且拉扯不开,十分牢固。 “我的天,风哥,你什么时候会木匠活的?”李秋雨那叫一个震撼。 “我父亲在林场工作了二十年,从小耳濡目染,自然也就会了一些,不过我会的很少,算不得什么。”徐清风开口道。 榫卯结构,是咱们老祖宗的智慧结晶,也是自古以来,木匠这一行的看家本事。 从木匠的祖师爷鲁班,创立这个行业开始,就已经存在了。 传承了千年,到如今,衍生出了五花八门的各种精巧结构。 不过,七八十年代,已经是木匠的最后荣光了。 往后几十年,这个行业,会越发的落寞。 时代的发展,淘汰了很多手艺。 其中便有传统木匠。 ------------ 第190章 蝲蛄 其实传统木匠,随着科技进步,也已经逐渐落伍了。 试想一下,一套家具的价格是上下波动不大的,用榫卯结构和钉子,二者的效率天差地别。 可能你做一套家具,别人能够两套,甚至三套。 效率不是一个档次。 等到几十年后,用机器制作家具,那效率就更高了。 可想而知,木匠们会如何选择了。 用钉子,用机械,可以批量制作家具,赚的钱也更多。 所以后世很多木匠,都与时俱进,把老祖宗的那一套给扔了。 当然,榫卯结构虽然用的人不多,可还是有一些的。 这是一项非遗。 看完了家具,徐清风和李秋雨两人去黑市买了菜,然后回到小院烹饪。 今天徐清风买了不少的蝲蛄,李秋雨对此,有些不解。 “风哥,蝲蛄不是不能吃吗?都说这虾有寄生虫,什么肺吸虫来着。”李秋雨对于蝲蛄,是十分抗拒的。 七八十年代,卫生条件堪忧。 很多后世的美味,在现在看来,那都是洪水猛兽。 其中南方的小龙虾,东北的蝲蛄,还有遍地的河蚌,田螺,都属于其列。 但其实,这是人们对它们的误解。 诚然,这些食材,的确是有一些寄生虫,但那是没有烧熟罢了,煮熟了,寄生虫也就杀死了。 完全可以食用。 后世小龙虾和螺蛳,可是夜宵摊的爆款。 火爆大江南北,众多吃货眼中,yydS的存在。 “只要煮熟了,寄生虫就被杀死了,放心,我有把握,等会你就知道它的美味了。”徐清风开口道。 就在这时,隔墙有耳,听到美味二字,一个人便忍不住不请自来。 那就是韩如梦。 “雨姐,姐夫,什么美味啊,我有口福不?”韩如梦激动的说道。 韩如梦这几天都是住在李家的。 她跟李秋雨的关系还不错。 李秋雨微微一笑,看向桶里的蝲蛄。:“就是这个,吃了拉肚子可不要怪我。” 韩如梦看到蝲蛄之后,啊了一声。 “这不是小龙虾吗?臭水沟到处都是,姐夫,姐说的对,是不能吃的,吃了肯定会生病。”韩如梦看到蝲蛄,也是十分抗拒的说道。 徐清风... 在七八十年代,小龙虾还没有被国人开发端上餐桌。 作为入侵物种,它的存在,可是让国人十分头疼。 东北这边因为气候太寒冷了还比较少见,可在南方地区,小龙虾却已经泛滥成灾。 所以韩如梦把蝲蛄当做小龙虾,也是很正常。 正如韩如梦说的,小龙虾此时的标签,还是臭水沟,脏,寄生虫,不能吃。 “这不是小龙虾,而是咱们东北土生土长的一种虾,叫做蝲蛄。”徐清风告诉韩如梦。 二者长的的确是很像。 几十年后,还有把二者弄混淆的人。 说小龙虾脏,那的确,这年头还没有什么清水养殖的小龙虾,大部分的小龙虾,都生活在脏乱差的环境下。 但说蝲蛄脏,可不对,这是往蝲蛄身上泼脏水。 蝲蛄非但不脏,而且还是“水体污染的哨兵”,因为蝲蛄,只能生活在无污染溪流中,对水质很敏感。 这年头,环境好,所以野外到处都是蝲蛄。 这玩意还挺常见的,但后世随着环境污染严重,蝲蛄的数量便急剧下降了。 一度快到了濒临灭绝的程度。 所以,蝲蛄绝对不脏。 徐清风跟韩如梦介绍了一下,这种来自东北,且属于东北特有的本地‘小龙虾’。 韩如梦恍然。 感情是她认错了虾啊。 “哈哈,今天中午我们可有口福了,蝲蛄的味道可不赖。”就在这时,李老从外面回来,看到蝲蛄,顿时眼前一亮。 “爷爷,蝲蛄有寄生虫,真的可以吃吗?”李秋雨看向自己的爷爷。 “寄生虫有啥的,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咱们东北这地界,早在唐朝的时候,就有食用蝲蛄的记载了,吃了一千多年,也就是最近一二十年,才有什么不卫生的说法,我就奇了怪了,蝲蛄怎么就跟寄生虫绑定在一起了。”李老对此也是有些无语。 当然,讲卫生是好事,可也不能一杆子把所有否定才是。 只要烹饪的时候处理得当,那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嘛。 毕竟都已经吃了一千多年了,以前也不见出什么事情啊。 徐清风为爷爷点了个赞。 这才是人间清醒。 “好吧,那我们等会尝试一下。”李秋雨嘿嘿一笑。 看着桶里挥舞着钳子的东北蝲蛄。 徐清风挑选出了两只,把它们放在地上,看着两只虾打架。 倒也颇有趣味。 “你们不要打了啊...”李秋雨和韩如梦看到蝲蛄干架,连忙喊道。 不过蝲蛄可听不懂她们的话,直打的钳子都掉了。 小龙虾,无论是什么品种的,战斗力还是很彪悍的。 “好家伙,还挺激烈的。” 劝架不了,两女转而变成了观战党。 别说还挺好玩的。 “无不无聊,看蝲蛄打架。”李老哭笑不得。 不过他也懒得管这个,转头找别人下棋去了。 徐清风把战败的那只蝲蛄,给扔进了桶里,洗刷刷,然后去头,去虾线,备用,等会好烹饪。 然后又挑选了一只,继续去挑战刚才的蝲蛄胜虾。 刚才打掉的钳子,也不能浪费,洗干净,也是可以吃的。 做到一点都没有浪费。 “哈哈,这样也可以的吗?” “蝲蛄是什么虾啊?怎么跟河虾不太一样。”李秋雨有些不解。 徐清风告诉李秋雨,蝲蛄,别称大头虾、鳌虾、东北小龙虾等。 是一种水生甲壳动物,属于淡水龙虾,螯虾科(河虾科)蝲蛄属节肢动物。 蝲蛄这玩意,吃法也很多。 其中有一种,在东北地界最出名,叫做蝲蛄豆腐。 这也是东北地区的一道名菜。 “我怎么没有听过?我一定是假的东北人。”李秋雨眨巴眼睛。 “你都认为蝲蛄不能吃的,当然没有听说过了,姐夫,我们中午吃蝲蛄豆腐怎么样?好像没有买豆腐,我去黑市买豆腐。”韩如梦开口道。 提到吃的,她的积极性那叫一个高。 徐清风连忙喊住了她。 “蝲蛄豆腐,不是蝲蛄和豆腐放在一起炒,你听我说完。”徐清风有些哭笑不得。 ------------ 第191章 童心未泯 啊... 蝲蛄豆腐不是蝲蛄和豆腐?? 这可把韩如梦的大脑CpU给干烧了。 徐清风不由乐了。 李秋雨在一旁也额了一声。 她也不会了。 这也是她的知识盲区。 徐清风告诉两人,所谓的蝲蛄豆腐,不是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的,这道菜的做法,是将蝲蛄去头去壳后,剥出来的蝲蛄肉,用石磨或者手捣的方式,把其打烂成浆。 然后再将蝲蛄肉浆,倒入锅中煮熟。 煮熟了之后,蝲蛄便成了豆腐一般,滑滑嫩嫩的,这样...才叫蝲蛄豆腐。 也是东北久负盛名的一道美食。 虽然名气不如四大炖大,但美味的程度,却也俘获了一大批簇拥。 李老在旁边下棋,听到徐清风的话,不由竖起了大拇指:“不错,清风看来是真的懂美食,居然连蝲蛄豆腐都知道的这么冷门的菜肴。” 李秋雨觉得这菜奇奇怪怪的。 不过好奇心却是拉满了,想要尝尝看。 徐清风告诉她,想要吃蝲蛄豆腐的话,那就帮忙。 有道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烧菜也是一样。 这么多蝲蛄,大半桶,一个人想要处理,工作量还是有点大的。 李秋雨和韩如梦连忙帮着徐清风打下手。 一早上的时间,几人便忙着跟蝲蛄作战。 处理蝲蛄,可要小心。 蝲蛄的钳子可不是摆设,被它们的钳子夹一下,也是会流血的。 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蝲蛄变成了餐桌上的两道菜,啤酒蝲蛄,蝲蛄豆腐。 啤酒蝲蛄,是徐清风按照后世的网红做法,啤酒小龙虾烹饪的。 他本来想做麻辣小龙虾的,但没有那些佐料,只得作罢。 退而求次之,烧了一盘啤酒小龙虾。 “好香啊,没想到蝲蛄看上去丑丑的,但烧出来的味道这么香。” 还未吃,几人便已经被这香味诱惑的不要不要了。 “尝尝看,爷爷先动筷。”徐清风给李老递了一双筷子。 李老夹了一个蝲蛄,放入嘴里品尝,下一秒,他眼前一亮,这味道不错啊。 虽然他从未听过啤酒蝲蛄这种做法,但烧出来的味道却惊艳到了他。 李老又给自己舀了一勺蝲蛄豆腐,品尝之后,更是惊喜交加。 这两道菜的味道,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他想象的还要好吃。 “你们也吃啊,别看着我,这两道菜的味道,都可以上国宴了。”李老开口道。 李老这称赞,无疑是他给出评价的天花板了。 很快,李秋雨和韩如梦,也大快朵颐起来。 徐清风看到他们的吃相,便知道,自己这两道菜成功了。 中午几人都吃的有些撑。 “这顿饭是我这几天吃过最好吃的,没有之一。”韩如梦开口道。 她来的时候,还以为会吃不惯东北菜,所以带了两个粤菜的厨师来,但现在想想,着实有些多余。 东北菜还是可圈可点的。 无论是炖菜,还是小炒,亦或者是杀猪饭,她都很喜欢。 今天又解锁了一道小众的东北菜,也是不负期望。 “姐,你以后可有口福了,没想到姐夫这么会烧菜。”韩如梦羡慕的看着李秋雨。 李秋雨面带微笑:“有口福是不错,但你姐夫也不可能见天围着锅灶打转啊,男人应当以事业为重,偶尔烧一顿饭还可以,但平日里还是我烧的。” 还有一个她也挺犯愁,要是每天都吃这么多,她的体重肯定会肉眼所见的增长。 不出多久,就会变成了胖妞,这可不好。 “也是,姐夫的才华,不应该消耗和浪费在烧饭做菜上。”韩如梦无比赞同李秋雨的话。 “我有什么才华,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徐清风并不这么想。 “蝲蛄这么好吃,明天我们继续吃蝲蛄好吗?”李秋雨询问徐清风。 “这可不取决于我,而取决于明天能不能买到蝲蛄。”徐清风开口道。 黑市那边,不是每天都有蝲蛄的。 今天只是他们运气好,恰好有人在卖,被他们给赶上了。 “蝲蛄还不多,你们出门左拐,那边有一条小溪,里面多的是,没有人抓。”李老告诉几人。 “这个可以有,蝲蛄很好抓的。”徐清风点了点头。 甚至还可以垂钓。 徐清风小的时候,便经常去钓,但不是钓来吃,而是钓来喂家里的鸡鸭鹅。 这也是生长在这个时代,童年的乐趣之一。 没有手机,没有电视,没有ktv,这年头的小孩子,那都是跑到野外去浪的。 上树掏鸟窝,下水抓鱼都是等闲。 东北这地界,野外的资源不要太丰富了。 可以说徐清风打小就是这种模式长大的,所以对于抓蝲蛄,自然门儿清。 “今天下午倒是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去抓蝲蛄,肯定很有趣。”李秋雨听了徐清风的话,也是玩性大发。 于是徐清风带着李秋雨和韩如梦去制作了几根钓竿。 垂钓蝲蛄的钓竿很简单,一根棍子,系着一根白色的细绳,就算是完成了。 连鱼钩都不用。 “这也能钓上来?”韩如梦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简易钓竿,有些难以置信。 姜太公钓鱼??? “等会就知道了。”徐清风看到李秋雨家里有几块咸肉,切成小块,带了一些,打包带走。 “太奢侈了,其实我们小的时候,可没有咸肉,要是拿咸肉出去玩,肯定会被父母揍一顿。”徐清风开口道。 他们都是找个小河,摸点螺丝,用石头砸碎了,用螺蛳肉去钓蝲蛄的。 不过吧,用螺蛳肉的效果,不如咸肉的好。 咸肉的味道对蝲蛄的吸引力是致命的。 徐清风又找了两个桶,他一个,李秋雨和韩如梦两人一个。 带上装备,几人便直奔小溪而去。 不一会,三人便出现在了小溪边。 徐清风到溪边,看了看小溪里的情况,嗯...的确跟爷爷说的一样,这河里有很多蝲蛄。 不少蝲蛄都游到了岸边,看到有人靠近,连忙往后游到了深水区。 龙虾游泳,都是倒退。 “有蝲蛄,还不少。”徐清风拿出一块咸肉,系在了绳子上。 让李秋雨和韩如梦学自己。 “这样就可以了吗?”李秋雨系了一个蝴蝶结。 ------------ 第192章 打水漂 “蝴蝶结...”徐清风咳嗽一声:“系的很好,很漂亮,但并不实用,一下子就散了。” 说着徐清风解开了蝴蝶结,直接打了两个死结。 绳子和棍子都是一次性的,用完都可以扔了,又不值几个钱。 不对,压根就不值钱。 唯一值钱的便是咸肉了,但这些咸肉使用过之后,显然也不会再用了。 几人捆好了咸肉,徐清风把咸肉放入了小溪中,一手拿着钓竿。 很快,咸肉的咸味,在水中扩散了出去。 可以看到水中都出现了一些油脂。 这味道,对水中的蝲蛄诱惑力拉满了。 很快,便有几只蝲蛄出现了。 李秋雨和韩如梦眼前一亮,什么情况? 蝲蛄在几人的注视下,对咸肉伸出了钳子。 其中一只个头最大的蝲蛄,钳住了蝲蛄,想要往洞里拖拽,下一秒,徐清风直接猛地一提。 蝲蛄被猛烈的拉拽力道,给直接拉了起来,整个虾飞向了半空。 徐清风把手里的桶,往前面一伸,啪嗒一声,刚好接住下坠的蝲蛄。 “这样就钓上来了?”韩如梦揉了揉眼睛,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这也太简单了吧。 还真是姜太公钓鱼啊。 不过吧,还是没有逃脱那个法则,那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简单吧,有的时候,其实不用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这个办法,可以适用于很多动物,甚至也可以用来钓鱼。”徐清风告诉两人。 李秋雨和韩如梦很快效仿徐清风,开始垂钓起蝲蛄来。 她们的技术很生疏,不过很快,也有了进账。 “哈哈,我也钓上来一只了。” “这蝲蛄好笨啊,夹住了居然都不松开。” “可不咋地。” ... 两女那叫一个激动。 回头她们发现,徐清风已经钓了十几只了。 徐清风已经换了一个地方钓。 这条小溪,蝲蛄数量不要太多。 也就这年代,才有这么好的生态了。 几十年后,野外的河流里,几乎已经看不到蝲蛄的身影了,相对应的,蝲蛄的价格也变得十分离谱,150元一斤。 普通人还真吃不起。 徐清风钓了半桶之后,便回到了李秋雨和韩如梦身边。 已经吃过了一次,所以也没有必要钓太多。 这玩意尝尝鲜觉得好吃,可要吃几顿之后,就不觉得了。 “钓的不少啊。”徐清风看了看李秋雨身边的桶。 大概也有2-3斤的样子。 看来两个妹子没偷懒。 李秋雨和韩如梦,以前哪里有这种经历,今天下午彻底解放了天性,玩嗨了。 “钓蝲蛄太好玩了。”李秋雨嘿嘿一笑。 “你以前真的没有玩过?”徐清风纳闷。 李秋雨摇头。 “爷爷不让我靠近河边,觉得危险。” 徐清风恍然,这就难怪了。 不过吧,爷爷这种做法也没错。 每年小孩子玩水,溺水的案例不要太多了。 而且这种事情,压根就杜绝不了。 年年宣传都没有用。 总有一些人觉得自己本领高,抱着侥幸心理去玩,结果就... 哪怕网络发达的后世,也不例外。 “以后你要想钓蝲蛄,喊上我,我水性好,有我陪着,就没事了。”徐清风告诉李秋雨。 李秋雨点头,被人宠着的感觉真好。 韩如梦在旁边被喂了一嘴的狗粮,撇了撇嘴。 有些羡慕啊。 不过,她的眼光跟李秋雨一样高,很少有人能够入她的法眼,所以一来二去就单着了。 “差不多可以了,不用再钓了。”徐清风告诉两人。 “可是我们还没有玩够啊。”李秋雨撒娇的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于是让两人继续玩。 而他则是找了个地方坐着,随手从地上捡了几块扁扁的石头,用来打水漂。 所谓的打水漂,便是斜着把石头扔到水中,由于力道和角度原因,石头可以在水面跳跃好几下。 也是80-90后,小的时候无聊,打发时间的一种小游戏。 徐清风自然不陌生。 不过他也很久没有玩了。 试了几次,渐渐找回了手感,最多的一个石头,连续打了十几个水漂。 这一幕,也把在一旁钓蝲蛄的两女给惊呆了。 她们蝲蛄都不钓了,跑了过来围观徐清风打水漂。 徐清风??? “怎么?钓累了?”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累倒是没累,就是觉得钓蝲蛄没有这个有意思。”韩如梦指了指水花四溅的小溪。 “想学?”徐清风看着两人的脸上写满了想学两个字,问了一声。 她们忙不迭点头。 徐清风于是现场教学,教李秋雨和韩如梦如何玩。 首先便是挑选石头了,太圆太大的不要。 最好是扁平的长方形。 这种石头,横截面大,跟水面的接触也大,扔起来更有感觉。 挑选好了石头,徐清风又教她们,怎么扔,怎么发力,才可以打出更多,更漂亮的水漂。 “没想到,小小的打水漂,都有这么多技巧。” “我觉得很简单啊,看我的。” “这个我其实也玩过,很简单的,秋雨,你看我的。”韩如梦表示学会了。 让李秋雨看她怎么玩。 说着,韩如梦效仿徐清风,捏着一块小石头,放在手中。 然后学着刚才徐清风说的方法,扔出。 不一会,噗通一声,石头直直的落入了水中。 徐清风差点没忍住笑出声。 这就是很简单?以前玩过,咳咳... 好在他经过专业的训练,不会轻易的笑场。 看着直接没入水里的石头。 韩如梦有些脸红。 什么情况? 刚才徐清风分明说的很简单啊。 韩如梦的操作,直接把李秋雨笑翻了。 “哈哈,这就是你说的很简单...嗯???” “秋雨,你笑我...我不跟你玩了。”韩如梦扁起了嘴。 李秋雨更乐了。 “你来试试。”韩如梦让李秋雨尝试一下。 李秋雨也对打水漂有一些见解。 她觉得韩如梦刚才失败是因为角度的问题。 应该斜着把石头扔出。 想到这里,她也有些跃跃欲试起来。 不一会,李秋雨也扔出了手里的石头。 刷刷...石头在水中跳跃了三下,虽然次数不多,但也算是成功了。 ------------ 第193章 比赛 李秋雨那叫一个高兴。 “成功了,风哥,如梦,你们看到了吗?我的石头在水中跳跃了三下。” 徐清风和韩如梦都竖起了大拇指。 “看到了,你们都厉害。”韩如梦有些沮丧。 谁让三人里,就她失败了。 “如梦,你刚才的方法用的不对,应该跟我一样,斜着,你要是把握不好,可以把身体斜着,这样扔出去的石头,肯定有戏。”李秋雨告诉韩如梦。 徐清风看着她们,觉得也挺有意思的。 两个从未有过童年,或者童年生活并不精彩的女孩。 在这里找回童年?? 咳咳,他倒是无意间成为了两人的老师。 看到她们因为打水漂成功而激动,雀跃,欢呼,徐清风也不由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八十年代的生活,慢节奏,让人沉迷其中。 往后几十年,华夏经济发展,社会内卷严重。 年轻人可没有空,用一个下午,来钓蝲蛄和打水漂。 除非工资打水漂也不在乎? 想到这里,徐清风抬头看了看天空的蓝天和白云。 心中说不出的悠闲。 生活本来的样子,应该就是这样吧。 累了,乏了,停下脚步,休息休息。 他重生回来这段时间,也有些拼,这几天,正好收收心,不那么卷。 在徐清风发呆,思考人生的时候,韩如梦开始热第二次尝试。 这个来自南方的富家大小家,在这方面似乎天份低的嘞。 第二次尝试,也依然是失败而告终。 这把李秋雨给整无语了。 “啊呀,这么简单,你都学不会?妹妹,你有点笨哦。” 韩如梦跟打水漂较上了劲,她可不承认自己笨的事实。 又试了几次,她总算是学会了,也打出了三个水漂。 甚至下一次,破了自己的最高记录,打了5个。 反超了李秋雨两个。 李秋雨看到闺蜜学会了,也开始自己玩。 两人玩了一会,居然想要比赛。 于是让徐清风当裁判。 徐清风... 这跳跃有点大啊,才学会,就要比赛? 菜鸡互啄是吧。 不过吧,闲着也是闲着,反正一下午有大把的时间。 钓蝲蛄只花了两个小时,现在才两点多,离天黑还早着呢。 比赛就比赛吧。 “如梦,我们各自挑选三块石头,有三次机会,三次打水漂次数最高者获胜。”李秋雨居然在短时间还制定出了规则,对韩如梦和徐清风说道。 韩如梦点了点头,这个规则不错。 三次机会,这样公平一些。 因为一次机会的话,决定结果的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 徐清风做裁判。 看着两女在河边挑选起了石头。 挑选石头,其实也挺关键的。 如果是圆不溜秋的石头,徐清风估计也扔不出几次。 “要不加点赌注,玩的更尽兴?”徐清风提议道。 既然是比赛,如果加点赌注的话,肯定参与性和积极性都会更高。 毕竟这玩意,图的就是一个兴致。 韩如梦和李秋雨都点了点头。 “姐夫不是有猴儿酒吗?要是我赢了,给我一根树桩如何?”韩如梦早就想好了。 她这两天在李家住,跟着李老蹭了一顿酒喝,对猴儿酒惊为天人。 “猴儿酒就一百根树桩,这个不行。”李秋雨连忙摇头。 “猴儿酒可以给你十斤,但树桩不行,再说了,给你树桩你会酿酒吗?配方可在我们这里。”徐清风摇了摇头。 “那好吧,我要十斤猴儿酒,如果我输了的话,这个钻石给姐。”韩如梦拿出了一颗钻石。 这年头的钻石,并没有被国产钻石给弄的价值贬值。 依然是高奢名贵的代名词。 这个赌注不可谓不贵。 “你居然拿钻石来跟我赌?玩这么大?”李秋雨都惊呆了。 韩如梦摆了摆手,示意徐清风和李秋雨不必太在意。 她本来就是打算送李秋雨一份礼物的。 这次进山,徐清风帮了不少忙。 虽然她已经支付了徐清风报酬,但对李秋雨也是很感谢。 这颗钻石,只是恰好提出而已。 “我肯定会赢的。”当然,嘴上韩如梦自信满满。 李秋雨乐了:“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肯定的,等会输了,你就等着哭鼻子吧。” 韩如梦摇了摇头。 相比于钻石,她觉得,自己这几天玩的开心最重要。 钱财都是身外之物不是? “赌注还是挺诱人的,要不加我一个?”徐清风咳嗽一声,对两人说道。 徐清风话音刚落,没想到李秋雨跟韩如梦,两个人异口同声,都反对起来。 “不行。” “对,风哥,你如果跟我们比赛,那有点欺负人。” “是的,我们肯定不是你的对手啊。” “哼哼,那都不用比了,我直接把钻石给你吧。” 徐清风也就是说着玩的。 两女对视一眼,都默契的笑了。 开什么玩笑,徐清风打水漂的水平,她们刚才都见识过了,轻轻松松,便可以打出十几发。 跟她们比赛,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她们虽然都是小富婆,可还不想找虐。 很快,在徐清风的见证和仲裁下,李秋雨和韩如梦的比赛开始了。 小溪边,溪水哗啦啦的流淌着。 几人目视着前方。 徐清风还说了一声开始。 该有的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首先上场的选手,是来自东北的粗粮甜妹,李秋雨。 她自信满满的走到了水边,很快开始了她的表演。 一招鲜,吃遍天,她依然还是坚持自己的打法,压低身体的重心,稍微倾斜身体,把石头放在掌心,然后旋转着扔出。 手中扁平的石头,飞了出去。 嗖一下,跟水面来了一个接触。 pia~水花四溅! 韩如梦和徐清风,在旁边,默数着石头跟水面接触了多少下。 石头在水面跟溪水接触,飞出了十几米远,才沉入水底。 一二三四五.... 韩如梦看到这石头,跳跃了足足十几下。 她人直接傻了。 什么情况? 刚才李秋雨是不是藏拙了? 还是在演她! 好家伙,这不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这是直接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啊。 “不是,怎么可能...” 徐清风也有些惊讶。 李秋雨这可以啊,小宇宙爆发了。 “我的天,刚才真的是我打的吗?”李秋雨自己都有点不相信。 ------------ 第194章 猴儿酒的畅想 “姐,你是不是在演我,哼哼,刚才还跟我一个起跑线呢,转眼...我肯定输了啊。”韩如梦不由有些沮丧。 “真没啊,只是运气好而已。”李秋雨解释道。 人品爆发了。 很快,她也证明了自己。 第二发,第三发,方法技巧都跟第一次一样,但明显没有第一次那么运气好。 只打了4发和5发的成绩。 这也说明,第一次是意外。 超水平发挥了。 “所以,你是要放弃认输,还是决定试试看?”徐清风笑着询问韩如梦。 韩如梦不假思索,当然是要试试看了。 不比,就认输的话,不符合她的性格。 “姐,你的运气虽然好,但我我运气也不差。”韩如梦把手中的石头抛了抛,眼里迸发出一丝斗志。 很快,她也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或许是受到李秋雨刚才的激励,韩如梦这次的表现,也一样爆种了。 第一颗石块便扔出了十发。 这让她对超越李秋雨,更加有信心了。 不过接下来,她两块石头,分别只收获了7发和8发。 最后的胜者,仍然是李秋雨。 “愿赌服输,这钻石给你了。”韩如梦倒也洒脱。 “还是算了吧,我不喜欢钻石,还是黄金比较适合我。”李秋雨摇了摇头。 这玩意,又贵,又不实用。 在她看来,还是传统的金首饰更好一些。 徐清风没想到他未过门的媳妇,还有这超前的见解。 金银天然是货币,而钻石啥也不是,就是一个炒作出来的高奢品。 当然,现在还是挺值钱的。 毕竟谎言还没有被戳破。 “行吧,那我回头送你一个金镯子。”韩如梦笑着说道。 韩如梦这么够意思,徐清风当然也不会吝啬,回头猴儿酒送她几十斤,差不多也价值对等了。 猴儿酒这玩意,对徐清风来说,那是可以批量生产的。 凭借着空间的流速,不出一个月便可以得到几千斤。 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虽然现在市场很小,但完全可以留着,几十年后,就值老鼻子钱了。 “姐夫,猴儿酒每年可以生产多少?要是量大的话,完全可以扩大生产啊。”回去的路上,韩如梦跟徐清风聊起了猴儿酒来。 “生产那么多做什么?又没有多少人买。”李秋雨眨了眨眼睛,有些不解。 “怎么会没人买。”韩如梦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她喝了一次,便惊为天人。 这种果酒,市面上很少见,如此顶级的更是世间罕有。 这二者结合在一起,便代表着巨大的商机,而且压根就没有竞品。 李秋雨把她和徐清风拿下这猴儿酒的事情告诉了韩如梦。 “这样啊,我倒是有个主意,那就是把这猴儿酒交给我运营,卖到港岛那边去,那边现在经济发展迅速,居民消费也高,几十块一瓶的酒,也不是喝不起。”韩如梦一拍手,对两人说道。 “这个可以啊,如果真的打开销路了,甚至可以在港岛那边开设酒厂。”徐清风感慨韩如梦超前的经营理念。 这个方法,没准真的可以行得通。 如果这条路成功了,对于他们来说,收获无疑是巨大的。 而且猴儿酒的配方,在徐清风手中,这是一笔隐形财富。 回头可以去申请一个专利。 李秋雨也有些惊喜。 她的经济头脑也是可以的,不然不会在白山地区弄药材市场了。 要是猴儿酒真的可以闯出名头,也是好事一桩。 “就这么定了,等你们婚礼结束,我便赶回港岛,专门负责这件事情。”韩如梦开口道。 “到时候,卖了钱,咱们五五分。”徐清风开口道。 “那我说起来还占了便宜呢。”韩如梦嘻嘻一笑。 “怎么会,这些酒放在我这里,就是库存,你能卖出去,非但没有占我便宜,而且还帮了我的忙。”徐清风开口道。 “要是销路真的好的话,我回头再制作一些木桩,用来酿酒。”李秋雨开口道。 回到家,徐清风把下午钓来的蝲蛄,全部都处理了。 吃过晚饭,他打包了一份蝲蛄豆腐回家。 给父母尝尝鲜。 夜里,林场的电影放映员,已经带着机器,来到了村里,播放起了电影。 村里的广场可是极为热闹。 徐清风不由梦回小时候,那个时候,能看一场电影都是极为幸福的事情。 虽然小孩子看不懂电影演的啥,全程都是在跑来跑去,嬉戏打闹。 但就是觉得很好玩。 夜里闲着没事,徐清风也坐着,跟众人看了一场电影。 今夜播放的是林海雪原。 也是70-80年代,东北人最津津乐道的一部电影。 基本上每个人都能清楚的背出里面的一些经典台词。 座山雕,林子荣,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这些词,都深刻的烙印在大家的脑海里。 看电影的时候,徐清风思想开小差,把空间的日常事务,给处理了。 翌日,徐清风和徐和平两人赶着鹿车,去把林场的家具给弄到了店铺里。 家里的家具也添置了一些。 往后,徐清风还是打算长住林场那边的店铺的,所以家里的物件,不需要更新多少。 “电视机是必不可少的,结婚的东西,可不能买二手的,儿子。” 看了看林场徐清风的房间,徐和平开口道。 于是两人又去逛了一圈林场的供销社。 徐清风自个便有不少的票,什么缝纫机票,自行车票,电视机票。 都是这段时间,他收集的。 这还是他没有花多少心思在这上面,不然票只会更多。 “爸,等婚礼举行了之后,你跟我妈也搬到林场来住吧。”徐清风对徐和平说道。 “我们也是这么打算的,住在村里,确实不太方便,就说收山货和药材,如果是林场的话,都不用下乡收,只需要把招牌打出去,便有人上门送药材。”徐和平点了点头。 这年头的治安,并不好。 徐和平觉得下乡也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林场的采购员,下乡采购物资,就有失踪的。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徐和平前些日子,便被人给尾随跟踪了。 好在他随身带着一把枪,亮出来,才将那几个人给吓走。 ------------ 第195章 渔船 这件事情,徐和平谁也没有告诉。 他觉得,这种情况,只要下乡,就注定难以避免。 说出去,只会让家人担心,徒增烦恼。 而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以后多加注意就是了。 这一点倒是徐清风疏忽了,他回来之后,一切都太顺风顺水了,所以全然忘记了,这个时代的现状。 其实在奥运之前,国内的治安,都一言难尽。 40年的经济腾飞,其实问题也不少。 包括80-90年代的下岗潮。 这些矛盾,不能说不尖锐。 不过被经济腾飞给掩盖了。 “爸,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你以后下乡,可以多带几个帮手去,我这边店铺,打算招聘一些员工来干活。”徐清风开口道。 这段时间,不知不觉,徐清风手底下的人也不少了。 军子那边组建的船队,已经在松花江上,出航了几次,收获不小。 他哥这边的卖鱼生意,一步一个脚印,徐清风的事业线,也逐渐延展开来。 徐清风今天早上,也看到了军子。 这小子,这几天神龙见首不见尾,徐清风都见不到。 据说天不亮就出船了,直到天黑才回来。 看到徐清风,军子同样也很高兴。 “风哥,我昨天捞到一条一百多斤的大鱼,你举办婚礼,一条鱼就管够了。”军子告诉了徐清风一个好消息。 “可以啊,你现在都能抓到那么大的鱼了?”徐清风也感叹军子的成长。 假以时日,说不定军子真的可以成为松花江鱼王。 “不过,我都结婚了,你这岁数也不小了,可也得抓紧啊。”徐清风叮嘱军子。 “娶媳妇?不娶,娶媳妇只会影响我捕鱼的速度。”谁知军子摇了摇头,连忙说道。 徐清风... 不是,这话,怎么听着有些耳熟,不像是这个年代人口中说的啊,而像是几十年的年轻人的口头禅。 “捕鱼也要捕,跟娶媳妇也不冲突啊。”徐和平在旁边插了一句话。 “那行吧,遇到合适的,我就娶,不聊了,我要出船捕鱼了。”军子来去匆匆。 徐清风想着今天没事,于是跟军子一起出航,捕鱼玩。 正儿八经渔船捕鱼,徐清风这还是第一次。 “风哥,这是我的几个船员,大龙,二龙,小龙...” 来到了渔船上,军子介绍了他手下的三个船员。 这名字还挺好记。 三兄弟皮肤挺黑,一看就知道是风吹日晒惯了。 看到徐清风,几人脸上露出了憨笑。 他们也是村里的,自然知道徐清风。 也明白,这艘船实际所有人,便是徐清风,他们都是给徐清风打工的。 徐清风对三人点了点头,打了招呼。 很快,大龙放下了船帆,二龙收了船锚,小龙发动了船。 渔船驶出了林场的港口,进入了松花江的航道。 “我就是来玩的,你们忙你们的,不用管我,把我当空气就行。”徐清风不会渔船捕鱼,所以自然不会干涉他们。 外行指挥内行,这是大忌。 “风哥,你谦虚了,这渔船捕鱼,其实也挺简单的,手抛网,排网,挂网都可以。” 军子开口道。 手抛网徐清风不陌生,在岸边也可以玩。 不过江面上,撒网的感觉跟在岸边,有很大的区别。 “寻找鱼窝,还是风哥你教我的呢。” 渔船捕鱼,也是需要寻找鱼窝的。 松花江幅员辽阔,大大小小的鱼窝不计其数。 到了一处开阔地带,军子便让小龙把船停下。 这里是一处鱼窝所在。 军子拿来了手抛网,抛了一网,试试水。 徐清风看着军子收网,渔网露出水面的时候,里面的鱼顿时扑腾了起来。 有鱼,而且看动静,鱼还不少,至少有十条。 “我来帮你。”徐清风看到军子拉网有些吃力,过去帮着一起拉了上来。 “第一网,收获不错啊。”军子看到渔获,也有些惊喜。 起了个好头,接下来的一天,肯定幸运。 不一会,渔网被拖拽到了船上,众人把鱼给抓了,放入了船舱内的水箱。 “继续,趁热打铁。”军子又来了一网。 大龙二龙也没有闲着,把排网和挂网给放了下去。 顺着松花江的水流,这些渔网,在江水里,形成了三角阵。 但凡有鱼经过,肯定逃脱不了。 徐清风期间也尝试着撒了一网,收获了大大小小的鱼十几条。 这年头的松花江,捕鱼的人不多,所以他们也算是吃到了红利。 等到捕鱼的船只多起来,松花江的鱼就不那么好捕了。 再到后面,便是禁渔了。 想要捕鱼,只能出海。 中午的时候,几人就地取材,烧了一锅鱼汤,就着米饭,喷香。 这鱼汤不要太鲜美了,纯野生的鱼,味道就是好。 “军子,你每天这样,不觉得累吗?”徐清风好奇的询问军子。 军子摇了摇头:“怎么会无聊,我觉得太好玩了,每一网撒下去,结果都是未知的,有可能爆网,也有可能没有收获。” “得,你开心就好,回头我再给你买一艘渔船,做大做强。”徐清风开口道。 这渔船,虽然是徐清风出资,但军子也出了一些,他把前段时间赚的钱,都投了进去,所以是有股份的。 收益方面,徐清风自然不会亏待他。 军子听到徐清风还想再买一艘渔船,那叫一个激动。 “风哥,那可太好了,扩大规模之后,可以再招几个人,大龙过去负责一艘。”军子其实早就想好了。 “你决定就好,我就一点,凡事不必亲力亲为,那样太累,而且也不好,得学会管理,让手下人有发挥和施展空间。”徐清风跟军子开口道。 军子虽然有些听不太明白,但大致的意思他也明白。 就像徐清风现在的运营,刚开始,他是每一手都抓,现在逐渐跳出了这些圈子,只出钱,让手下独当一面。 他是这样,牧场和林场那边也是一样。 大憨二憨回来没两天,便又去牧场了。 他们去的时候,跟徐清风保证了,不进山,就在牧场好好呆着。 因为徐清风说了,要是进山的话,几天后的婚礼不邀请他们。 大憨二憨就怕这个,当即拍着胸膛保证,婚礼前,肯定不乱跑。 ------------ 第196章 水怪 可能是今天运气不错。 一上午的时间,军子他们的收获,便已经超出了往常每天的渔获。 所以吃过午饭,他们便打算提前回家。 这是徐清风建议的。 不然的话,军子他们还打算继续。 “你们是不是自打开渔船捕鱼来,都没有休息过?”徐清风询问军子。 军子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都不用回答,徐清风便知道自己猜到了。 “那今天下午就给自己放个假,劳逸结合,别太卷了,松花江这么大,鱼是抓不完的,钱也是赚不完的。”徐清风给军子上了一课。 军子听徐清风这么好,也点了点头。 于是渔船破天荒的,中午就打道回府了。 渔船停靠在林场港口,徐清风赶着鹿车,和军子回村。 说起来,他们也有好一阵子,没有一起回家了。 徐清风还挺怀念,创业初期,那种忙碌和充实的。 看着腰包里的钱多起来,内心那叫一个快乐。 当时赚一千块,就激动不已。 现在的徐清风,看到一万块,内心也还是很平静,古井无波。 此一时彼一时。 “风哥,你有没有听说,隔壁村出了个水怪。” 快到村里的时候,军子跟徐清风提了一嘴。 “没听说啊,我前不久不是进山一趟嘛,很多天都不在家,这两天回家也是忙的前后脚跟不着地,什么水怪,说来听听。”徐清风对这个还是很感兴趣的。 长白山一带,自古以来,便有各种各样的志怪传说。 有的时候,传说发生在身边,这种感觉还是很奇妙的。 “风哥,你居然不知道,就是咱们隔壁的村子,前山村,他们村不是有个集体大池塘吗?说是池塘,其实规模跟水库也差不多。” 军子娓娓道来,这集体池塘,是以前公社的时候,分家,分给前山村的。 当时,还有很多村争这个了。 徐清风他们村,也参与了。 结果,没有争过前山村。 徐清风也有点印象。 公社分家的时候,各村那叫一个热闹。 “水怪不会就在这水库吧?”徐清风问道。 “对了,这前山村前两年还得瑟呢,说分到了这个池塘,有吃不完的鱼,结果呢,去水库捞鱼的时候,发现里面的鱼少的可怜...其实去年就发现了,不过他们还没有当一回事。” 军子开口道。 当时,他们只是想着,从水库里捞点鱼,然后给村民过年分一下,改善一下伙食,没有捞到,也问题不大。 因为这年头,烧鱼费油,东北人,也不怎么吃鱼。 但今年看到徐清风和军子他们在林场卖鱼发了财,隔壁村的人便眼红了。 他们背靠着水库,也想要卖鱼赚钱。 结果几个村民,又去撒网捞鱼,依然没有收获。 离奇的事情,发生了。 前些天,他们在水库里,发现了水怪。 徐清风听完军子的话,一头黑线。 这什么劳什子的水怪。 子不语怪力乱神。 “保真吗?”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当然保真,隔壁村的人都请了县里的记者来,还抓拍到了水怪的照片,我这几天虽然也经常外出捕鱼,但这件事闹的沸沸扬扬的,所以也听闻了一些。”军子开口道。 那就有意思了,居然还拍到了照片。 不过吧,徐清风猜想,就是大一点的鱼,而且是食肉鱼,比如说黑鱼这种。 把整个水库的鱼给吃了,体型大,被当成水怪罢了。 他没有什么兴趣去一探究竟。 因为那水库,又不是他们村的。 何必去管闲事呢。 咸吃萝卜淡操心。 徐清风就当是故事,听听而已。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回到家,徐清风发现家里来了两个不速之客。 可不正是隔壁村的村长。 徐和平和何春花正在招待隔壁村的村长,不过脸上没啥笑容。 “我儿子马上都要结婚了,你还是找别人吧。” “十里八乡,会捕鱼的也不止我儿子一个。” ... 何春花对隔壁村的村长陈大强说道。 陈大强一脸的尴尬,但还是赔着笑脸:“大妹子,话可不能这样说啊,我这不是知道清风能耐吗?不然也不会腆着老脸上门求他出手了,人命关天啊。” “人命关天?”徐清风听到这四个字,也是一愣,难道事情又有了新的变故? “人命关天是什么意思?”徐和平和何春花也纳闷。 “本来我不想说的,哎,现在只好告诉你们了,实不相瞒,就在今天,我们村有几个娃娃,跑到了水库,结果失踪了,我们都猜测是被水怪给吃了,要是不除掉这水怪,我们村...我也是没有了主意,我知道,我们前山村当时不该争这水库...悔不该当初。”陈大强叹息一声。 本来想着,能靠着这水库发家致富的,但没想到,是个烫手山芋。 肉没吃上,反而惹得一身骚。 “什么时候失踪的?”徐清风询问陈大强。 既然事关人命,他也说不得过去看看。 本来他是真的不想插手的。 何春花闻言也是悻悻然。 她也不好阻拦了。 无论是这年代,还是后世,人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 “就是上午。” 陈大强说道。 “爸妈,我去隔壁村走一趟吧,说不定还能救人一命。”徐清风刚回来,还没待两分钟,便马不停蹄的带着陈大强,去隔壁村救人了。 “去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过儿子,我只有一点要求,那就是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蹭强,如果那水怪真的很猛的话,千万...要注意安全。”何春花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妈,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的。” 徐清风带上了98k。 这玩意杀伤力,对付一条鱼是足够了。 军子也没有回家,听到徐清风打算去会一会隔壁村的水怪,也跟了过去。 “我家里有锚和绳索,我去拿来,可能派得上用场。”军子开口道。 渔网什么的,徐清风也让军子带上了一份。 全副武装,众人便出发前往水库了。 如今水库已经改名为了前山水库。 “村长,不是有拍的水怪照片吗?给我瞅瞅。”路上徐清风询问陈大强。 ------------ 第197章 前山水库 “哦哦,我差点忘记了,在这里。”陈大强反应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彩色照片。 虽然是彩色照片,但像素很渣,看的不是很清晰。 只是模糊可以看到,水里有东西。 但是什么,却看不清楚。 军子对这水怪也很好奇。 “我的乖乖,个头的确是很大啊。”军子嘀咕了一句。 有旁边的山作为参照物,能看出一些大小和规模。 徐清风把照片还给了村长,还不如不看呢。 “除了我们,还有别人吗?船只什么的都准备好了吗?”徐清风开口道。 要是这些东西没有,他也没辙。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他总不可能自身下水,跟水怪大战三百回合吧。 “都已经准备好了,清风老弟,你放心,我就是差一个有丰富经验的猎手。”陈大强开口道。 其实他们村里也有渔民,陈大强请他们出手,结果没效果。 差点还被水怪给掀翻了船。 所以这才到隔壁村,去请徐清风出马。 徐清风回家前,他已经在徐家等了几个小时了,不可谓诚意不深。 很快,徐清风几人便到了隔壁村。 水库边上,已经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有前山村的,也有附近几个村子的。 听说这里出了水怪,在娱乐匮乏的年代,这消息可谓是轰动一时。 甚至还有走十几里山路过来凑热闹的。 “村长回来了,快让开一条路,别挡道。”前山村的村民看到陈大强,连忙在旁边指挥秩序,清理出来了一条道路。 徐清风直接把鹿车赶到了水库的大坝底下,然后让人把渔网和船锚拿了下来。 这船锚,可以用来钓大鱼。 风和日丽,微风习习。 徐清风站在了水库的边上。 眺望着远处的水光山色,他不由感慨,这前山水库的规模真是大。 要是能够承包下来,倒是一个养鱼的绝佳地方。 换做是以前,估计徐清风都不会动这个心思。 因为前山村肯定不会放手。 但出了水怪,徐清风觉得,倒是有了几分把握,可以承包下来。 当然,现在他只是有这个想法。 具体想要承包,也要等到这件事情过后。 “我们村的船都在这里了,不知道这船够不够?我们前山村也只能找到这么大的船了。”陈大强让村民划来了一艘小船。 徐清风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船上。 “够不够的,现在我也不知道,不过吧,可以去尝试一下,丑话说在前面,陈村长,要是我们抓不到水怪,可也别怪我们。”徐清风微微一笑,开口道。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尽力就好,我们感激还不及呢。”陈大强连忙说道。 徐清风能够过来帮忙,都已经很大的人情了。 他那里敢奢求过多。 船一共有三艘。 徐清风和军子两人组队。 其余两艘,也由人驾驶着。 共同组成一个船队,成三角的阵型,朝着水库深处划去。 在船上的人,都是水性很好的。 那种旱鸭子,这种行动,也不会参与。 “注意观察,要是发现了水怪,第一时间汇报。”徐清风叮嘱众人。 几艘船散开。 徐清风以带来的船锚当做是鱼钩,往船锚上挂了一些诱饵。 都是一些动物内脏,臭烘烘的。 这些东西,用来引诱水怪很适合。 “风哥,你快看前面。” 就在这时,军子看到了远处的湖面,泛起了涟漪。 动静还不小,像是水底下有东西。 “大家小心,水怪出现了。”陈大强咽了咽口水,叮嘱众人。 “其实不用怕,大概率就是大鱼。”徐清风告诉他们。 大鱼虽然难抓,但也不是没有可能抓住。 如果把它认为是水怪,反而心里天然就恐惧,那样就落入下乘了。 这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徐清风让几艘船后退了十余米。 然后停在了水库的湖面。 二十米开外,便是徐清风扔下船锚诱饵的位置。 从这个角度,刚好可以观察水怪。 “水怪会上钩吗?风哥。”军子询问徐清风。 “这个问题,谁也没有答案,不过吧,我觉得它会上钩。”徐清风说道。 船锚连接着一个空的大塑料桶。 徐清风深知大鱼在水中的力气,所以不会以身下的渔船来作饵。 那样大概率会被拖着满水库转悠,还是很容易出现危险的。 如今的话,倒是可以伺机而动。 不一会,水花离他们越来越近。 一切都如徐清风设想的那样。 所有人都不由握紧了拳头,有些紧张的看向水中。 包括岸上围观的村民,所有人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可是水怪啊,他们可真猛,居然敢硬刚水怪。” “水怪有啥,与天斗与地斗,与水怪斗,其乐无穷。” “早上失踪的娃娃,也不知道还活着吗?” 岸上的人议论纷纷。 听到这话,不少人都叹息一声,沉默了。 这么久了,几个小时都过去了,还没有找到,大概率是没了吧。 不过吧,他们也在期盼着会有奇迹出现。 徐清风握紧了手中的98k,瞄准了水底下。 随着那水怪距离越来越近,众人视线里,出现了一条庞然大物,足足两三米长的大鱼。 这鱼满身的鱼鳞,尖牙利齿,面目可憎。 徐清风看到这鱼的长相,居然莫名的熟悉。 这玩意,有点像是后世爆火网络的入侵物种,鳄雀鳝啊? 怎么...突然出现在了这里。 其实七八十年代,国内已经有了鳄雀鳝。 鳄雀鳝起初是作为观赏鱼,被一些人买入国内,当做宠物饲养的。 可有一些人,养着养着,不想养了,就拿到野外去放生,结果... 不得不说,这种行为是真的让人无语。 这条鳄雀鳝从何而来,徐清风不得而知。 但看到这么大个头,想必有些年头了。 也难怪了,整个水库的鱼都被霍霍了。 鳄雀鳝不仅会吃鱼,而且还会攻击人畜,妥妥的祸害。 很快,鳄雀鳝来到了诱饵处,它的智商并不高,直接一口把船锚吞入了口中。 上钩了! 徐清风手中的98k也开火。 其余人都有枪在手,也跟着徐清风一起,朝着鳄雀鳝射击。 子弹打在湖面上,水花四溅。 ------------ 第198章 湖心岛 “水怪死了吗?” “不知道,怎么没有动静了?” “什么情况?” ... 一阵枪声过后,水面逐渐平静下来。 好像一切都未发生过一般。 “快退。”徐清风大喊一声。 三艘船立马朝着后方快速的划去。 就在下一秒,一条体型硕大的鱼,跃出了水面。 众人只叹好险。 幸亏刚才徐清风让大家伙撤退。 刚才大鱼跃出水面的位置,正是其中一艘船所在的位置。 如果没有撤,在这大鱼巨大的撞击力道下,说不定会船毁人亡。 好在徐清风提醒及时,一切都有惊无险。 “我靠,差点翻车,不对翻船...这鱼真狡猾。” “这鱼居然还会偷袭。” “大而不死是为妖,这鱼还真邪门。” ... 此时大家伙也都看清楚了,这所谓的水怪,就是一条体型很大的鱼。 足足两三米长的鱼身,压迫感还是十分强的。 就在大鱼跃起的时候,徐清风也没闲着,直接补了一枪。 这叫礼尚往来。 这么近的距离,压根都不需要瞄准。 徐清风抬手便是一枪。 下一秒,鱼头爆出一团血雾。 一枪命中鱼头。 “死了吗?这么近,又命中了鱼头,应该能杀死吧。” 军子询问道。 徐清风摇了摇头。 “如果死了,那肯定浮出水面了,这鱼的鳞片比较厚,一枪杀不死。” 连续中枪,这鱼居然还能逃走,生命力也是强悍。 “你们先上岸。”徐清风对另外两艘船说道。 如今情况未明,太多船只留在水面上不安全。 接下来,十几分钟,这鱼再未露过面。 “风哥,你说这鱼是不是躲起来了?” 军子开口道。 就这么一直耗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随着时间推移,太阳马上下山。 到时候黑灯瞎火的,更危险。 “我们去那边的岛上看看。”徐清风对军子说道。 水库中央有一个湖心岛。 徐清风跟军子驾驶着小船,来到了湖心岛。 “风哥,你是觉得,那个小孩子会在这里?我感觉希望很渺茫,很有可能是遭了那条贼鱼的毒手了。”军子耸了耸肩。 也就是他们手里有枪,才有恃无恐。 手里没有家伙的时候,遇到这种鱼,也很难办。 “军子,不能放弃最后一点希望。” 水库周围,村民都已经搜寻了个遍,如今能够藏身的地方,也就只剩下了这座岛。 马上就天黑了,徐清风不走一趟,他觉得心里总少了些什么。 那毕竟是一条人命,祖国未来的花朵。 军子跳下了船,把小船固定在岸边的石头上。 湖心岛不大,徐清风跟军子喊起了那个小孩的名字,叫小雨。 “小雨,你在哪?听到吱一声,叔叔带你回家。” “小雨...” 军子扯着嗓子喊道。 徐清风留意着周围山林。 如果这有人经过的话,会留下一些痕迹,可以根据这些痕迹判断。 “看,这草木像是被人踩过...”很快,徐清风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 而且看痕迹,像是不久前留下的。 “难道那小孩真的在岛上?”军子眼前一亮。 不一会,他们找到了一个脚印。 这更加验证了徐清风的猜测。 “小雨,你在吗?”徐清风也喊了一声。 不久后,徐清风和军子发现了一个山洞。 一个小孩子,趴在山洞里面的石头上睡着了。 他的脚上,还有着伤口。 “是睡着了,还是昏迷了?”徐清风探了探小孩子的鼻息,发现还有呼吸,心中松了一口气。 不过受了伤,在这种环境下,肯定不能待太久。 “我背他回去。”军子把那个小孩子背在了背上,两人踏上了返程。 等他们来到了岸边,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下来。 在这种环境下,水底下有什么东西,都看不清楚。 不过对于徐清风来说,却是利好。 他悄悄把青蟒放入了水库里。 白天的时候,他可不敢把青蟒弄出来。 不然的话,估计会吓坏一群人。 现在倒是无所谓了。 让青蟒去湖水里跟鳄雀鳝斗上一斗。 回去的路上,还是比较顺利的。 看到徐清风把失踪的孩子找了回来,岸边等候的村民都沸腾了。 不少人都自发的鼓起掌来。 “清风,你可是我们村子的大恩人啊。” “真叫我们不知道说啥好,我给你磕一个吧。” 一个老大爷,应该是孩子的爷爷,居然双膝一屈,作势要下跪。 徐清风连忙搀扶住他:“大爷,使不得,你这不是折我寿吗?” “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徐清风此时俨然成了英雄。 既然人已经寻回,围观的村民自然也就散了。 至于水怪,天已经黑了,也没法去找,只好等明天。 他们不知道的是,此时的水底下,正在上演一场精彩纷呈的追逐战。 徐清风他们拿水底下的鳄雀鳝没办法,但青蟒很快就找到了鳄雀鳝。 二者正在水底下厮杀。 鳄雀鳝哪里是青蟒的对手,不久后就败下阵来,仓皇逃窜。 青蟒岂能放过它,二者在水底下追逐。 不一会,青蟒便缠绕住了鳄雀鳝,将其一口吞了。 解决了鳄雀鳝,青蟒又在湖底搜索,看看有没有漏网的鳄雀鳝。 确认没有了之后,它这才钻入了空间的裂缝,消失在了湖底。 徐清风本来打算直接回家,但陈大强硬要拉徐清风留下吃饭。 盛情难却,徐清风便只好在隔壁村吃了顿饭。 都是农家菜,但十分丰富,大鱼大肉。 “村长,这水库以后你们打算怎么处理?”吃饭的时候,徐清风询问村长。 村长闻言叹息一声:“还能怎么处理,有这怪鱼在里面,当然是封闭起来,不让村里人靠近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不然迟早是一个隐患。 “村长,我倒是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承包给我。”徐清风对村长说道:“这样你们村也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我不怕大鱼,等我把这大鱼给处理了,也可以养鱼赚钱。” 村长听了徐清风的话,眼前一亮。 不过他又担心这样会坑徐清风,那不是恩将仇报了吗? “清风,你真的有把握吗?”村长询问道。 ------------ 第199章 承包水库 如果是别人,村长当然是乐意之至。 二话不说,直接应承下来。 如今的水库,对于他们村来说,不是什么优质资产,宝贝疙瘩,而是烫手山芋。 但对于徐清风,村长反而犹豫起来。 徐清风刚帮着村里,找回了丢失的小孩,是村子的恩人。 而这年头,最重义气。 他不能做这种违背良心的事情。 “村长,你放心吧,我既然想要承包,自然是有办法可以解决水怪,你还不相信我的本事?” 徐清风笑着说道。 村长想了想:“行,清风老弟,这水库就给你承包,但不要钱,你拿去便是,我本来也是打算要封闭起来的。” 徐清风摇了摇头,那可不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 他回头要是凭借着水库养鱼赚了钱,如果村里一分钱不落,村里村民也眼红不是? 到时候连累村长,就不好了。 “70年承包权,一万块,怎么样?”徐清风询问村长。 这个价格,震惊到了陈大强。 也震到了桌上其余人。 “一万块!我的天爷,我长到这么大,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啊?” “我这些日子,总听说隔壁村的清风老弟赚了钱,但没想到你有这么多钱。” ... 徐清风摆了摆手:“我也就是运气好,在山里找到了几株老山参,赚了点钱。” 其余人恍然。 那就可以理解了。 这年头,老山参的确是价值不菲。 一万块承包70年的水库,对徐清风来说,不算什么。 这么大的水库,都可以算是湖泊了,水域面积超过1000亩,还有一个大的湖心岛,一年养鱼,至少可以超过十万斤,按照一斤鱼5毛钱计算,一年便可以回本。 所以对徐清风来说,这是稳赚不赔的。 趁热打铁,徐清风夜里便跟陈大强签订了承包合同。 往后这前山水库的经营权,便归徐清风了。 不过并没有挂靠在徐清风的名下,而是挂靠的公司名下。 前一阵子,徐清风去县城办的公司,已经审批通过。 药材公司,船,牧场,加上如今的水库,都被徐清风挂在了公司名下。 吃过了饭,徐清风和军子便打道回府了。 路上军子询问徐清风:“风哥,你为啥要承包这个水库啊?” “松花江里,大把的鱼,还不要钱,承包水库养鱼,花一万...这不是打水漂吗?” 其实他刚才在饭桌上就想吐槽了,但没有说出口,一来呢,徐清风有自己的想法,他这么做肯定有原因。 二来,他做兄弟的,只需要无条件支持徐清风就是了。 就算一万块打水漂了,他觉得,一年也能帮兄弟赚回来。 如今他手底下两艘船,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也不为过。 徐清风看着军子:“松花江鱼是很多,但有一天,不让你捕鱼了呢?” 就像是打猎一样。 不让...军子挠了挠头,他是想不到那么远的。 “这水库便是咱们的退路。” 徐清风开口道。 到时候,守着这水库,便是金山银山。 “我好像懂了。”军子笑了。 做人,得给自己留一些退路。 回到了家,父母还未睡觉。 应该是在等他回家。 徐清风跟他们汇报了下午的事情。 花一万块承包水库的事情没有说。 说出来,只会给他们添堵。 包括隔壁村那边,徐清风也让陈大强他们保守秘密,对外一致,只说是南方的神秘商人承包了水库。 军子自然也不会胡咧咧。 低调赚钱。 第二天一大早,徐清风睡梦中被外面的动静给吵醒了。 出门一看,原来是昨天救的小男孩家人上门来感谢。 何春花和徐和平也有些受宠若惊。 不过还是很自豪的。 “老哥,这些都是应该做的,真不用特意上门感谢。” “清风呢?怎么还没起床,你去喊他。” 徐和平对何春花说道。 何春花连忙到后院催徐清风起床。 徐清风已经在穿衣服了。 经这么一宣传,徐清风再次出名了。 “清风这孩子,打小就喜欢做好事,学雷锋嘛...” “徐家的家教一直都很好。” “我们都是看着他长大的,这小子不孬。” ... 徐清风听着村里人的夸赞,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哪有大家口中说的那么好。 吃过了早餐,何春花特意叮嘱徐清风不许出门,家里来了客人要好好招待。 徐清风只得点头。 对方带来了不少的山货,这已经是一个农家能够拿出最好的东西了。 徐清风替小雨检查了伤势。 他还有些拘束,不过看到救命恩人,还是挤出了一丝笑容。 “小雨,跟叔叔说一下,昨天你都遇到了啥?” 徐清风好奇的询问小雨。 小雨说起了昨天的事情。 他起初是跟小伙伴,去水库里游泳的,结果遇到了水怪,被水怪给袭击了。 差点没有交待在那里。 不过也是他命不该绝,抓住了一个石头,给了鳄雀鳝一下。 然后趁乱,逃到了湖心岛上。 至于小伙伴,走散了,就不知道了。 在岛上过于疲累的他,在山洞里睡着了,然后醒来,便已经到家了。 期间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 徐清风感慨小雨的命还是真大。 换做是别人,有好几个致命的地方。 湖心岛太小了,没有野兽。 如果有野兽的话,一个流血的小孩子,想必没有丧身鱼口,也会被野兽给吃了。 机缘巧合下,才捡回来小命一条。 中午的时候,徐清风留他们在家里吃了顿午饭。 然后让军子把他们给送回家。 小雨腿上还有伤,走路回家,说不定会伤上加伤。 小雨回到家之后,发现口袋里多了一百块钱。 不用说,也是徐清风偷偷塞给他的。 他连忙找到了爷爷,把钱交给了爷爷。 “这...” “我们不能要这钱,明天我给恩人送去。” “还是把这钱给村长吧,让村长代为转交。” ... 很快,他们找到了陈大强。 陈大强听说了这事,微微一笑,让他们收下。 徐清风不差这钱,既然给了,那断然不会收回。 如果硬要还回去,反而会惹的徐清风不快。 再者,他们家正需要这钱给小雨看病。 ------------ 第200章 大婚 小插曲过后,徐家的生活再次步入了正轨。 那就是全家都为了这个婚礼而努力。 大哥大嫂把林场那边的工作也交接给了嫂子大哥,让他代为管理几天。 而他们则是回来张罗婚礼的事宜。 最郁闷的可能是小侄女了。 她也想要回家玩啊。 不过因为还在上学,所以肯定是不行的。 只有等到婚礼那两天,才能回来。 刚好那两天是周末。 假都不用请。 徐秋生跟徐清风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徐清风都可以想到徐佳佳的嘴撇成什么样了。 这年头办酒席的气氛还是很浓的。 在乡下,格外的热闹。 不像后世,跟酒店里举办婚礼,就是一场流水席,吃完了就散场了。 女方那边在林场那边,是头天晚上的正餐。 第二天正中午也是正餐,吃过了午饭,从女方出发,坐花轿来徐家。 男方也是两餐,次日的中午还有晚上。 头天晚上,也有饭,不过是给村里相帮的人准备的。 农村的红白喜事,都会喊左邻右舍相帮。 烧饭做菜,端桌椅板凳。 会给一些红包和烟作为答谢。 结婚的规矩很重,都是从古流传至今的。 三媒六聘,大红花轿,明媒正娶。 后世基本上很难见到这么隆重且纯正的中式婚礼了。 往前几十年,大部分人,结婚也没有大操大办。 这算起来,还是村里举行的第一场隆重婚礼呢。 终于到了婚礼这天,徐清风从早上开始,便一直忙着招待客人,端茶递水,发烟。 半上午的时候,他便出发前往林场接亲了。 中午是在女方吃的。 吃完午饭,差不多两点钟,便返回。 沿途遇到有小孩子拦花轿,伴娘便会给一把糖。 虽然这个过程挺有意思,但全程走下来,累就一个字。 “哥,你当时结婚也这么累吗?”快到家的时候,徐清风都有些hOld不住了。 “没有啊,我娶你嫂子很简单的,就是去你嫂子娘家接回来,吃了顿饭就是了。”徐秋生咳嗽一声。 甚至路都没有怎么走。 哪像今天,全程都是走路。 最累的当属是那些抬轿的人了。 这种体力活,当然少不了大憨二憨。 他们两兄弟,今天也十分高兴。 军子抬着大箱。 一行人在前面走,后面跟着一辆卡车,上面放着的是李家的陪嫁。 “话又说回来,此一时彼一时啊,你娶的可是林场厂长的女儿,你看多少大人物都来道贺了,不一样。”徐秋生感慨道。 中午在林场的流水席,简直就是颠覆了他对于婚礼酒席的认知。 这倒也是,徐清风都没有想到,会来这么多人。 中午的时候,林场那边,大半个林场的职工,都悉数到场道贺。 整个林场那叫一个热闹。 不过李老没有收礼。 这些人来吃饭,已经是十分捧场了。 “人生就这一回,热热闹闹的才好,以后回忆起来,满满都是幸福,不像我,啥值得回忆的东西都没有。”嫂子开口道。 “大哥,大嫂,我觉得你们可以出去度个蜜月,反正现在佳佳也大了,不会那么粘着你们。”徐清风提议道。 徐秋生摇了摇头:“弟弟,我跟你嫂子,我们都老夫老妻了,哪有那么浪漫,也浪漫不起来啊,你跟弟妹倒是可以出去走走,我觉得你们才适合去度蜜月,那都是年轻人的一套。” “你们哪里老了,一点都不老。”徐清风开口道。 侄女徐佳佳今天也得偿所愿,当上了小花童。 由于路程实在是太远,所以她是坐鹿车的。 不然这来回十几里路,对她来说,太难了。 约莫四点钟的时候,队伍回到了村里。 远远看见这边接亲的队伍,留守在家里的人,顿时放起了鞭炮。 拜堂成亲的典礼是在祠堂举办的。 此时几乎大半个村子的人,都围在徐家宗祠,想要看看新娘子。 徐清风提前准备了一千多个红包。 包的是一毛两毛。 红包不大,但也是一份心意。 村里的小孩子,那叫一个开心。 “太烧钱了。” 看着徐清风被拦住门,大把撒红包,何春花那叫一个心疼。 也就是徐清风赚了很多钱,不然哪经得起这样造。 光是红包,都已经差不多去了两百块。 “我怎么感觉在做梦,几个月前,我们连办酒席的钱,都筹措不出来,到处借钱,但现在...”徐和平觉得人生还真是奇妙。 现在这种日子,他以前做梦也不敢想啊。 不过这也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礼成,在众人的起哄里,徐清风和李秋雨两人,被送入了洞房。 由于提前打过招呼,没有什么闹新娘新郎的。 大家伙也不敢闹,开玩笑,对方可是林场厂长的闺女。 十里八乡的人,都指望着林场讨生活。 李秋雨从早上到现在滴水未沾,到了新房,看到桌子上的食物,才得以填下肚子。 大憨二憨从牧场那边弄了几个烟花过来,是他们自个鼓捣出来的。 武德充沛的八十年代,烟花爆竹,有的时候,都是自个制作的。 在后世,这是严令禁止的。 因为太过危险了。 但现在,大家都觉得很正常。 随着夜幕降临,众人开始吃席。 大憨把烟花给点了,给大家伙助助兴。 看着绚丽的烟火在半空绽放,众人都眼前一亮。 别说,这烟花还挺好看的。 没想到大憨二憨还有这手艺。 就这一门手艺,在八九十年代,绝对是赚钱利器啊。 不过也不长久,过个一二十年,全国各地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当然,乡下地方,还是可以的。 徐清风和李秋雨两人,到外面给大家伙敬了酒。 徐清风今天喝了不少酒,高兴。 回到房间,已经有些微醺。 红烛哔啵哔啵的燃烧着。 在这暧昧的环境下,两人都有些意动。 不过徐清风觉得,还有事情没有做。 只见他起身,把屋外趴墙角的大憨二憨等人赶走了,这下彻底清静了。 “风哥,你怎么知道外面有人趴墙角?”李秋雨脸色红润。 她居然一点都没有察觉。 ------------ 第201章 药材市场开张 “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们这,趴墙角是老传统了,所以我出去看看,没想到真的逮到了。”徐清风开口道。 李秋雨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幸亏风哥警觉,不然他们就糗大了。 “今天晚上蜡烛不能吹,关灯吧。”徐清风熄了灯。 李秋雨心跳蓦地加速了起来。 她似乎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虽然她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真的到了这一刻,还是会有些莫名的紧张。 熄了灯之后,房间顿时变得昏暗了起来。 只有红烛的烛光在摇曳。 被翻红浪,一夜无话。 (此处省略2万字) 第二天,徐清风和李秋雨不出意外的起晚了。 起床之后,灶上还热着早餐。 吃过了早餐,何春花拿出了一些礼物,今天是要回娘家的。 新婚第二天,新女婿上门,需要带一些东西,主要是烟酒,还有就是水果一类的。 徐清风把东西拿上鹿车,带上李秋雨,回林场了。 这边,李家也早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午餐,用来招待徐清风。 李老和李厂长不怎么会烧菜,所以这饭菜,都是小食堂的大厨张罗的。 吃过了饭,徐清风在李家待了一会,又回家了。 天气好,倒不觉得有啥。 如果是天气不好的话,只为了吃一顿饭,跑来跑去,徐清风肯定会觉得很麻烦。 结了婚,李秋雨便可以名正言顺的待在徐清风身边了。 不过吧,也只有这几天,因为很快药材市场那边开张了,李秋雨也将忙碌起来。 到时候,他们都会搬过来,住在药材市场这边。 在村里住了几天,徐清风忙着播种。 但能不能成功,还要看概率学。 有的人一发入魂,而有的人,几年都怀不上,这都是可能的。 但只要两人都身体健康,没啥问题的话,这也是迟早的事情。 李秋雨本来是不想那么早生娃的,李老给她做了不少的思想工作,主打感情牌。 说什么,自个岁数大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看到李秋雨的孩子出生。 一来二去,李秋雨的想法也就动摇了。 徐清风其实对这个无所谓。 早生晚生,早晚要生。 结婚之后,一切生活又趋于平淡了。 徐清风跟李秋雨说了度蜜月的事情。 李秋雨也同意了,不过她把这个时间暂时往后推了一段时间。 总要等忙完了这阵子,药材市场这边安稳下来,不然她度蜜月也不会安心的。 徐清风点了点头。 在度蜜月的地点上,两人商量了一下,最后一致决定去海边玩。 白山省的遗憾是什么呢? 大概就是没有海吧。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白山省曾经是全国土地面积最大、海岸线最长、岛屿和群岛最多的省份。 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白山省,从昔日的沿海省份,变成了如今的内陆省份。 所有的海岸线都已经不复存在。 这一度成为了所有白山人的意难平。 要知道,白山最东端的珲春,距日本海最近的地方,仅15公里,距波谢特湾仅3公里。 就这么点距离,却可望不可即。 当然,历史已经造就,徐清风也无力改变。 “我们去什么地方的海边玩呢?”李秋雨还没有去过海边呢,所以对大海,也是心生向往。 梦寐以求,想要去海边玩一次。 “南海太远了,去旅大吧。” 旅大,也就是后世的大连。 建国初期,大连不叫大连,而叫旅大市。 这个称呼一直沿用到1981年2月。 后面才更名叫做大连。 大连的海也是很美的,不逊于南方那些海滨风光。 敲定了去哪里度蜜月,两人这段时间,也可以提前做一些准备。 白山有去旅大的火车,出行还是很方便的。 新婚燕尔,在家里待了几天,徐家也逐渐搬到了林场。 以后就基本上在林场这边定居了。 等过个几年,徐清风打算搬到北上广去。 如今的全国,改革之初,各个省份差距都不大。 甚至东三省,地位还是老大哥,经济发展也在前列。 不过很快,就不如北上广深,被南方超越。 搬到林场的第二天,徐清风的药材店,便开始了试营业。 大哥被徐清风给喊了回来,卖鱼啥的,有大嫂跟她的几个哥哥负责,就行了。 要说赚钱,药材店才是大头。 徐和平,徐秋生负责药材店这边,前期徐清风也会坐镇一二。 后面,他便会放手让他爹和大哥去做。 药材商店开业第一天,便签了一个大单。 是韩如梦的友情单。 徐清风倒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照单全收。 只要他的药材质量过硬,就没啥不好的。 这也是互惠互利。 韩如梦签了单,差不多也要返回南方了。 这一趟白山之行,她也是赚的盆满钵满。 “旅大有什么好的,你直接来港岛,我带你们去玩,见识见识国际化的大都市。” 听说徐清风和李秋雨要去旅大度蜜月,韩如梦表示不理解。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就是原生态才好玩啊。 港岛发达是发达,但说白了,就是钢筋混泥土,有啥好看的。 不过,港岛他迟早会去的,不是现在就是了。 “等我的好消息,你们这段时期也抓紧酿酒,到时候我打开了市场,要是没有货,那就糗大了。”韩如梦开口道。 “没有货也有没有货的卖法,饥饿营销...”徐清风跟韩如梦说了一下后世经典的饥饿营销策略。 韩如梦大为惊奇,好家伙,还能这么玩的吗? 听完徐清风的描述,她有种茅塞大开的既视感。 “你可真是个商业鬼才。”韩如梦哭笑不得。 “鬼才不敢当,我也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徐清风说了一句让韩如梦难以理解的话。 不过很快,她也不在意了。 他们是合伙人,合伙人优秀,对于她来说,是利好。 药材市场如约开业,除了徐清风的店,还有二十多家药材店。 这些药材商,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 开业第一天,成交金额,便超过了一万。 整个白山地区,都轰动了。 消息很快便见报了。 药材市场的成功,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 第202章 冒烟的洞 长白山幅员辽阔,自古以来便盛产各种名贵的中药材。 不过这几十年,一直没有很好的规划和发展。 如今药材市场的出现,也算是填补了这一空缺。 所以取得成功,也就水到渠成了。 村里的老郎中,被徐清风给挖来了坐堂。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话还真不错。 当然,徐清风也是征询了他的意见的。 大憨二憨如今一门心思都放在牧场那边,徐爷爷当然不可能跟到牧场去,他年事已高,不愿意离开家太远,来回奔波也累。 所以他便答应了徐清风,到林场来坐镇。 也算是发挥发挥余热。 在店里呆了几天后,他对这种生活状态,还是挺满意的。 以前的他没有的选。 现在他的毕生所学,总算是有了用武之地。 大憨二憨天赋有限,而且心思没有怎么放在学医上,他又把目光放在了徐秋生身上,打算收徐秋生为徒。 对此,徐清风当然是喜闻乐见。 他哥要是真能学会徐郎中的本事,那就真是烧了高香了。 也就是现在,换做是以前,学艺,那是要有各种规矩的。 而且也不见得能学到真本事,师傅都会留一手。 徐秋生想也没想,便答应了下来。 他觉得,掌握一门手艺,对他来说是好事。 前面几天,徐清风在店里帮衬了一下。 后面,便闲不住,去牧场那边玩了。 相比于待在家,他还是更喜欢进山。 刚到牧场,徐清风便收到了一个好消息,金矿找到了! 这金矿的找到,跟徐清风还有莫大的关系呢。 前阵子,徐清风不是带着勘探队,找到了有磁场的山谷吗? 结果,勘探队实地勘探,经过几天的研究,还真在这里发现了金矿。 消息传回林场,大家伙那叫一个开心。 徐清风松了一口气,前世的林场,因为效益的日益下降,十年后,会迎来一批下岗潮。 到时候,林场大部分的人都会失业。 而今,有了药材市场和金矿,想必不会出现前世那么大规模的下岗潮了。 别的地方还是一样。 徐清风能力有限,只能保证身边不出现下岗潮,至于别的地方,他也是爱莫能助。 金矿的出现,对牧场这边,也是利好。 作为进山的桥头堡和中转站,徐清风打算在这里打造一些店铺。 旅馆,小吃街。 金矿跟他无关,但他也是可以跟着喝点汤的。 随着金矿的开采,这里以后也会变得繁华起来。 说干就干,徐清风带着大憨二憨,在旁边规划起选址来。 不能离现在的牧场太远。 这样有利于管理。 经过几个小时的挑选,徐清风敲定了一块地皮。 大灰和猞猁在草原上狂奔。 大憨二憨牵着马,这几天他们瘦了一圈。 徐清风有些好奇,他们这是做了什么? 询问才知道,大憨二憨这几天事情也没有少做。 春天,正是万物复苏,播种的季节。 大憨二憨带着牧场的工作人员,开垦荒地,种药材,如火如荼。 “你们辛苦了。”徐清风对两人说道。 “不辛苦,老大,我们兄弟两,还挺享受现在的生活的,不像以前,都不知道人生的意义是啥,现在总算是知道一些了,没有那么迷茫。”大憨开口道。 “对,老大,你既然信任我们,把这么大的牧场交到我们手里,那我们也自当不辜负老大的信任。”二憨对现在也挺满意的。 牧场的工作的大娘,这几天都说要给他们兄弟介绍对象。 这可把大憨二憨给乐坏了。 他们以前做梦也不敢想,有朝一日能娶妻生子啊。 现在把握还挺大的。 有钱,有事业,得到老大赏识。 妥妥的事业有为,棒小伙。 给他们说媒的人还不少。 村里也有人给他们介绍。 就在他们闲聊的时候,大灰和猞猁突然好像发现了什么猎物,在草原上叫了起来。 “走,过去看看。”徐清风喊上大憨二憨两人,朝大灰所在的地方走去。 不一会,他们便看到了地上的洞。 “草原上有什么打洞的动物,难道是老鼠?”徐清风嘀咕道。 “不知道,不过我有办法把它给弄出来。”大憨嘿嘿一笑。 他找来一把干草过来,点燃了,不等烧起来,便塞入了洞里。 徐清风一头黑线。 兄弟,你是真不怕失火啊? 这大草原,到处都是草,要是燃起来,也是很恐怖的。 不过现在开春,倒也没有那么容易着。 徐清风把洞口周围的草稍微清理了一下。 这样安全系数更高了。 随着大憨把洞口堵住,很快洞里便灌入了大量的烟。 浓烟滚滚。 “哥,老大,你看,那边冒烟了。”二憨很快发现了不远处的地面,冒出了烟。 “二憨,快,用土把那边的洞给堵起来。”大憨连忙喊道。 徐清风也明白了大憨的用意。 别说,这种土办法,往往有的时候,挺奏效的。 很快,二憨堵上了冒烟的洞。 不是堵住一个,而是三个。 狡兔三窟,这东西,比兔子还多一个洞,更狡猾。 就只剩下了一个正在灌烟的进口。 大灰和猞猁在旁边严阵以待。 它们也知道,很快,里面的动物,便会被烟熏出来了。 兴许是被烟给熏的遭不住了,很快,洞里便传来了动静。 徐清风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也想知道,这洞里住的是什么动物。 没过多久,一只浑身长着硬毛,个头好似小野猪的动物,冲了出来。 这玩意脾气也是有些火爆。 被烟熏出来之后,第一时间居然没有选择逃走,而是直接朝着大灰发起了进攻。 但很快,就被大灰扑倒在了地上,战斗力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打不过,它挣扎了几下,便躺在地上碰瓷装死了。 大灰也傻眼了。 它还没用力呢,对方就倒下了? 难道真的死了? 徐清风在旁边差点没笑出声。 这小东西,真是滑稽,打不过还知道装死。 徐清风走到大灰身边,拍了拍大灰,大灰让开了。 徐清风抓住了地上的狗獾。 把它拎到了自己面前,下一秒,狗獾微微睁开眼睛,打量了一下徐清风。 然后马上又闭上了。 ------------ 第203章 狗獾 呵,这小家伙。 演技未免也太拙劣了。 一下子便被人看穿了。 大憨二憨在一旁没忍住,笑了出来。 他们自然也看出来这是狗獾。 八十年代,农村地区狗獾数量不少。 而且在大家伙眼中,这东西可是宝贝。 因为狗獾身上的脂肪,可以提炼成獾油。 獾油是一味应用很广泛的中药材,药效跟陈年的猪油差不多,都是可以治疗烧伤和烫伤的。 这年头,獾油很受欢迎,价格自然也不低。 这也是大憨二憨为啥那么高兴的原因之一。 虽然他们如今不缺钱了,但獾油这玩意,有的时候,有价无市,难买的很。 常备在家里,还是挺不错的。 徐清风把这只狗獾扔给大憨处理。 大憨直接磨刀霍霍向狗獾。 狗獾,后世可不常见了。 这玩意,是鼬科、狗獾属的一种。 跟黄鼠狼,平头哥是远房亲戚。 不同的地方,叫法也不尽相同。 鲁迅先生笔下,少年闰土刺的猹的原型,大概率便是狗獾。 在很多地方,也叫獾、獾八狗子。 “这狗獾个头不小啊。”大憨提溜着狗獾,开口道。 很快,装死的狗獾,在大憨的手中,变成了真死。 大憨可一点都不心慈手软。 徐清风点了点头,的确,狗獾的个头,放眼在整个鼬科家族里。 也是算中等便宜的,比黄鼠狼要大上不少。 黄鼠狼身材细长,而狗獾是五短身材,跟非洲大表哥平头哥差不多。 性格也跟平头哥很相似,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脾气十分火爆。 也就是遇到了大灰这种实力强悍的狗,才会装死。 换做是普通的狗,狗獾就不一样了。 就在这时,洞里有钻出来一只狗獾。 这次大灰没有抢过猞猁。 猞猁率先冲了上去,把这只狗獾给抓住了。 狗獾的反抗,只会让猞猁更加兴奋。 见到反抗无用,猞猁也只好放弃了抵抗。 这只狗獾没有刚才的狗獾大,但肥胖程度,倒是有的一比。 在徐清风看来,这种狗獾才是极品。 出油率高。 “交给我吧。”大憨从猞猁嘴里把狗獾解救了出来。 不过狗獾显然不知道的是,才出虎穴,又进狼窝。 “也不知道里面还有没有狗獾。”二憨嘀咕了一句。 狗獾是群居动物。 一个大家庭,通常有五六只狗獾。 “抓了两只就够了,不能把这一窝狗獾赶尽杀绝了。”徐清风开口道。 大憨二憨听到徐清风这么说,点了点头。 有这两只狗獾,至少能够炼出三大罐的油,够用好几年了。 如果是以前的话,他们肯定会多抓几只,拿去卖钱。 但现在没有那个必要。 因为不值当。 赚钱的方式有很多。 几人带着两只狗獾回到了牧场。 大憨去炼油了。 春天是狗獾最活跃的时候,身上的油脂和脂肪,经过一个冬天的冬眠,没有运动,也正是狗獾最肥的时候。 牧场的工作人员,看到徐清风他们逮回来两只狗獾,都有些羡慕起来。 獾油可是好东西,他们也是知道的。 约莫到傍晚的时候,獾油已经提炼出来了。 除了獾油外,狗獾的其他部位,也不能浪费。 咱们国家的劳动人民,主打就是一个物尽其用,狗獾,在懂行的人眼中,全身都是宝。 獾油就不用说了,狗獾的皮毛也是很值钱的。 狗獾的肉也可以拿来食用。 “这狗獾的獾毛不要扔了,浪费,可以用来制作刷子的,还可以用来做油画的画笔。” 徐清风看到大憨想要把獾毛给扔了,连忙说道。 大憨... 好家伙,这个他还真不知道。 处理完了狗獾,夜幕也降临了。 牧场依然灯火通明。 勘探队那边,今天会运送一批设备过来。 本来是下午抵达的,可路上耽搁了一些时间,所以要到晚上才能到。 徐清风晚饭是跟勘探队的队员在一起吃的。 对方对于徐清风,也是不胜感激。 如果不是徐清风的话,他们说不定现在还跟无头苍蝇一样,在山里寻找呢。 徐清风倒是觉得没啥。 帮他们就是帮他自己。 所以他当然义不容辞。 牧场的夜晚,并不冷清。 才开春,外面的草里,便有各种不知名的虫子,声嘶力竭的叫着。 声音此起彼伏,就像是在开演唱会一般。 但听起来,并不会让人感觉到心烦意乱。 倒是有点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的意思。 吃过了饭,徐清风点燃了一堆篝火,跟大家伙坐在谈天说地。 “大家想不想看电影,回头我去林场,喊电影院的人,过来放几场电影。”徐清风开口道。 牧场的那些员工顿时眼前一亮。 “那可太好了,我做梦都想看电影。” “牧场这边好是好,就是太过冷清了。” “徐老板,你可不许骗人。” “就是林场那边的电影院,会特意跑这么远来放一场电影吗?” ... 大家伙还是有些不相信的。 徐清风微微一笑,没有什么是钱解决不了的。 如果解决不了,那一定是钱不够。 有了上次在村里放电影的经历,徐清风跟影院那边的放映员也算是认识了。 相信只要跟他提一嘴,问题不大。 不过吧,放电影只能解一时之渴。 真想要让牧场的员工过上丰富的业余生活,还是得买上一台电视机。 晚上闲着没事的时候,可以看看电视,打发时间。 这对徐清风来说,也不难。 谈话间,那边设备运到了。 徐清风让牧场的人也过去帮忙卸车。 这些设备,只是先头部队。 一个金矿需要的设备不少。 其中不乏高精密的设备。 “这些设备,都是十分珍贵的,大家轻拿轻放。”徐清风叮嘱大家伙。 卸完了设备,夜也已经深了。 吃了个宵夜,大家伙各自回房睡觉。 徐清风在牧场呆了两天,便回林场了。 随行的还有大憨二憨。 牧场这边需要采购物资,他们所以打算去林场一趟。 到了林场,兄弟两看到药材市场的变化,有些瞠目结舌。 好家伙,他们才离开几天, 林场就变成他们不认识的样子了。 这让他们有些难以置信。 “牧场那边的变化同样也不小。”徐清风安慰他们。 没有什么事物是一成不变的。 ------------ 第204章 展览会 往后,药材市场的变化只会更大。 徐清风前世虽然没有参与其中,但也是了解了一些资料。 敢为天下先,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往往获利是最丰的。 当然,前提是要能守得住这份财,不能被人给摘了桃子。 这种事情,古往今来都不少见。 不过有林场作为靠山,徐清风倒也无需太担心。 林场如今依然是白山的香饽饽。 加上又发现了金矿。 这两张护身符足够护佑这个药材市场周全。 谁若是想要摘桃子的话,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 黑市那边,如今规模也扩大了不少。 起初,黑市那边的商贩,心里都十分忐忑,担心这药材市场开张,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意。 但几天之后,他们发现是自己多虑了。 影响是有影响,但都是好的方面。 林场的人流量多了数倍,黑市那边,也因此而获益不少。 那些小摊贩,全部都乐的合不拢嘴。 有些脑子灵活的,已经开始做起了药材生意。 “太离谱了,这价格涨的,清风,你当时盘下这店铺多少钱?”徐和平出门溜达了一趟,回来之后,拉着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三百,还是五百来着?我记不太清楚了。”徐清风想了想。 其实这个价格,是内部价。 李秋雨当时都不打算收徐清风钱的。 别人买可不止这么多钱。 至少八百起步。 “你猜猜现在多少?” 徐和平开口道。 “一千五?”徐清风猜测了一个数字。 徐和平摇了摇头:“再翻一倍,一间商铺,三千块,我的天,这才多少天?” “爸,这也正常,要知道,现在药材市场发展的如火如荼,就连别的省的药材商都想要过来分一杯羹了,僧多粥少,价格可不就涨上去了。”徐清风开口道。 这几天看到药材市场的火爆,徐清风晚上跟李秋雨也商量了一下,决定趁热打铁,在旁边开始建造二期的药材市场。 并且近期,举办一个白山药材集会。 这三板斧下去,将彻底奠定白山药材市场在这一片区域的龙头地位。 以后每年定期举办集会,说不定还会成为业界的标杆。 “正常吗?这才多久,刚才就有人问我店铺卖不卖。”徐和平嘀咕道。 要是现在转手,一间店铺,便可以赚两千多。 但他觉得太疯狂了,也不会答应。 他也不是没有商业头脑的,现在都这么疯狂了,以后只怕这些店铺的价格会更高。 守着这店铺,就是会下金蛋的母鸡啊。 “爸,你以前认识的人,有没有想要跳槽的,可以招一些过来,前提是必须要忠实可靠,人品过关。”徐清风对徐和平说道。 如今五间店铺,人手略显不够。 不懂药材这个行业不要紧,可以慢慢学习。 “我联系了几个朋友,他们已经跟林场那边递交了辞职信,过两天就可以过来上岗。”徐和平开口道。 薪资待遇和以后的福利方面,徐清风自然不会亏待他们。 林场的职位虽然现如今,还是铁饭碗,但也有一些人,不甘于现状,想要赚更多。 药材市场吸纳了不少人就业。 对于这些人,林场那边也是大开绿灯,予以支持。 毕竟药材市场,也是林场管理下的。 其实林场也一直有冗员的情况存在。 一部分人离开,对林场其实是好事。 当然,离开的人不多。 毕竟大部分人,都舍不得铁碗饭。 接下来一段时间,徐清风和李秋雨都忙着筹备第一届白山药材山货展览会。 既然要举办展览会,那自然要邀请远近几个县市,乃至更远一些地方的药材商参与。 徐清风为此,跟县里的公交公司也打好了招呼,承包了十几辆客车,用来负责接送客商。 只有这样,才会让那些药材商彻底打消顾虑。 交通改善了之后,还有治安。 林场的保卫科,这段时间,也扩充了不少的人马。 确保药材市场这边,来往的客商人身财产的安全。 想要搞活经济,跟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干系。 当所有人的劲头都朝着一处使的时候,事情想要成功就不难了。 经过紧锣密鼓的筹划,约莫半个月之后,药材展览会如期举行。 各方药材商,齐聚于此,堪称白山地区,药材市场的一大盛事。 这可比采买年货的大集还要热闹。 除了药材商,徐清风也弄了不少特色的小吃,在旁边弄了一个美食城。 在药材市场逛累了,刚好可以去隔壁吃美味可口的食物。 徐清风购买的店铺,虽然不是黄金地段,但这段时期,生意也十分火爆。 他空间囤积的药材,都倾销了不少出去。 汇拢了不少的钱,徐清风悄悄放了一部分进空间,剩下的,全部都存了起来。 此外,他又跟林场那边,预订了一千根椴木。 韩如梦在香江那边运作猴儿酒,也十分顺利。 其实她也没有怎么宣传。 只是用了一招,便事半功倍,将猴儿酒的名气打了出去,那就是在武侠小说,还有影视剧里植入猴儿酒的元素。 因为香江七十年代,正值武侠小说爆火,各种武侠的影视剧层出不穷。 也大受欢迎。 猴儿酒,恰好十分契合影视剧和小说。 韩如梦带去的几百瓶猴儿酒,很快便销售一空。 她连忙给远在东北的徐清风去电,让他再送一批猴儿酒过去。 徐清风也没想到韩如梦的经商头脑这么好使。 当即又走邮政的快递,发了一批猴儿酒过去。 这年头,快递只有邮政一个。 虽然可以发,但时效不能保证。 展览会一共持续了三天,徐清风也见识到了全国各地那些药材商的热情。 那钱就跟纸一样。 徐和平下乡收的那些药材,一天不到的时间,就全部预订了出去。 之所以是预订,是因为销售太火爆了,他们根本没法现场装车。 只得先签单,然后付一部分订钱,然后货到付款。 卖方市场的生意是真好做。 压根不愁卖。 “清风,我们出去走走吧。”李秋雨虽然忙的脚不着地,但每天还是会抽出一些时间,都会跟徐清风,出去转转,逛集市的同时,也可以看看,有什么不足之处,需要改善的。 ------------ 第205章 煎饼果子 结婚之后,徐清风觉得李秋雨每天风哥风哥的喊着,有些别扭。 于是跟她商量了一下,要么喊老公,要不直接喊清风。 这样显得亲昵一些。 李秋雨在人前的时候,喊老公实在是喊不出口。 关上门之后,倒是老公老公喊的挺甜的。 现在白天在外面的时候,都是喊的清风。 徐清风听到李秋雨的话,便跟她一起出门了。 虽然吧,这几天连轴转,没有休息过,有些累,但这每天出去转悠一下,还是很值得的。 发现了不少潜在的问题。 比如说卫生,治安,各方面的。 人多眼杂,难免会有一些做的不够好的地方。 勤则加勉,过则改之。 这样才能够让药材市场,火的时间更长。 如果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别人来了第一次,第二次不来了。 这几天保卫科抓了不少闹事的人,还有扒手。 徐清风对这些人,也绝不姑息。 良好的秩序,是建立药材市场的基础。 如果任由这些蛀虫,胡作非为,那样就是自己砸自己的招牌了。 “前面有卖煎饼果子的,我们去买一份来吃吧,听说他们家的煎饼果子味道不错。”徐清风对李秋雨开口道。 “好的,正好我也有些饿了。”听到徐清风的话,李秋雨忙不迭点头。 这段时间,饮食不规律是常有的事情。 无他,忙起来,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 一来二去,忘了吃饭也是常有的事情。 虽然她也知道这样不好,容易得胃病,但也没办法。 说到煎饼果子,其实这玩意不是东北的小吃。 煎饼果子是天津的特色小吃,因为受欢迎,所以逐渐出圈,走向了外地,最后变成了一道风靡大江南北的小吃。 尤其是北方地区,基本上每个村镇,都会有煎饼果子。 入乡随俗,煎饼果子的版本也在更新迭代。 东北这边的煎饼果子,味道也有改良,跟天津那边的煎饼果子,味道其实不太一样了。 要是天津人,品尝过东北的煎饼果子,肯定会说一句不正宗。 但在东北人口中,这味道,却是最适合他们的。 很快,徐清风和李秋雨便抵达了煎饼果子的摊位前。 看到摊位前排队排到了十几米开外,两人也傻眼了。 好家伙,这么受欢迎? “还吃吗?”徐清风咳嗽一声。 如果想吃的话,那肯定要排很长的队。 李秋雨摇了摇头:“不吃了,等的人这么多,我们还是回家自个做吧,我也会做煎饼果子的。” 徐清风十分赞成。 如果他们每天工作都比较清闲的话,倒是可以等个一两小时。 但每天都这么累的情况下,为了一个煎饼果子,等那么久,显然不合适。 而且吧,徐清风和李秋雨都是动手能力比较强的,自个回家也能做。 老板看到了徐清风和李秋雨,好像想吃,又不想排队,于是连忙走过来,小声的对徐清风说,表示可以为他们走个后门,不用排队。 徐清风义正言辞拒绝了老板。 走后门,对那些排队的人太不公平。 老板也只好作罢,对徐清风和李秋雨也更加敬佩。 他倒不是说想要巴结徐清风,而是这几天徐清风和李秋雨为了整个药材市场,还有美食街的努力,大家伙都看在眼里。 所有人都十分感激他们。 力所能及的,想要给他们一些福利。 不过徐清风和李秋雨,都不会接受。 就像徐清风此前开会的时候说的那句话,药材市场,只有三个规则,那就是公平,公平,最后一个还是™的公平。 他不会为了任何一个人打破这规则,哪怕是他自己。 逛了一圈,徐清风和李秋雨回到了家里。 李秋雨很快开始了摊煎饼。 徐清风在旁边帮忙。 何春花烧饭做菜在行,但对这些小吃,就比较陌生了。 她觉得这些玩意太上火,从来也是不怎么允许徐清风两兄弟吃的,所以当然也就不上心。 但其实,煎饼果子,并不怎么上火。 徐清风弄了不少的配料,既然打算制作,那就多做一些,让大家伙都尝尝看。 香肠,蔬菜,鸡蛋,土豆丝,肉。 除了这些,还有薄脆,葱花、香菜等。 可以随意添加。 等面饼摊好了之后,便可以往上面添加食材了,自由搭配。 徐清风第一个选,他当然是全放。 香肠这些配料,全部放好了之后,再在表面刷上一层调料。 一份顶配的东北煎饼果子,便新鲜出炉了。 徐清风拿着咬了一口,味道自然是十分到位。 很快,李秋雨又为自己摊了一个。 别说,自个亲自下厨,制作的煎饼果子,吃起来,居然比买的还要好吃。 可能是心里作用吧。 “大哥,你们要不要?”徐清风询问徐秋生。 “我也来一个吧。”看到徐清风和李秋雨吃的那么香,徐秋生内心自然也是想要吃的。 徐清风于是接过了李秋雨的班,开始摊煎饼果子。 “你也太实在了,弄这么多。”徐秋生看到徐清风把各种配料都装的满满的,也是哭笑不得。 “那是,咱们东北人,无论是做什么事情,都主打一个实在,必须给你安排满满的。”徐清风笑着说道。 不一会,煎饼果子便完成了。 刚摊好的煎饼果子,味道是最香的。 也是最好吃的,徐秋生趁热赶紧咬上一大口。 下一秒,他感觉心里美滋滋的,别提多满足了。 徐清风又制作了很多份,分给店里工作的员工。 员工吃着老板亲手摊的煎饼果子,心中也是十分感动。 有不少都是从林场那边跳槽过来的,其实刚来的时候,他们心里还是没有底。 但经过几天相处下来,他们也逐渐融入了这个大家庭。 徐清风给他们的待遇,自然也是十分不错的。 一来二去,他们也接受了现在的工作,并且又介绍了一些亲朋好友过来上班。 老板和员工的双向奔赴。 徐清风并不想当资本家,他觉得,家族式企业,应该有温情在。 这是一个民营企业家,应该有的情怀。 如果没有这些,他觉得,那就挺失败的。 ------------ 第206章 河豚 这么美味的煎饼果子,当然少不了侄女徐佳佳。 放学回家的她,刚进家门,就闻到了厨房传来的美味,连忙跑过来,守株待煎饼果子了。 因为快到饭点,所以徐清风给她做了一个小份的。 这样就不会因为吃了煎饼果子,而吃不下饭了。 “佳佳,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小礼物。”徐秋生对女儿说道。 徐佳佳眼前一亮:“爸爸,是什么礼物啊?” 徐秋生从房间里拎出了一个小桶。 “就是这个了,河豚。”徐秋生开口道。 周围的人听到河豚,都围了过来。 很多人可能以为只有南方地区才有河豚,其实不然,东北也是有的。 河豚名字里的这个豚,还是辽东渔民取的呢。 河豚,本来不叫这个,而是叫河魨,学名是东方红鳍魨。 但因为这个字晦涩难写,辽东渔民觉得太过麻烦,所以写成了豚。 后面...河豚却成为了河鲀的另外一个名字。 “哥,哪来的河豚啊?”徐清风眼前一亮。 这玩意在东北,也不多见。 “弟弟,你好像对河豚很感兴趣?” 徐秋生有些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河豚肉很美味啊。 身为一个吃货,对河豚感兴趣不是很正常。 周围的人听到徐清风的话,全部都傻眼了。 “清风,你认真的?河豚不是有剧毒?” “是啊,可不能吃,稍有不慎,那是要死人的。” 自古以来,河豚虽然被很多人赞誉,说是天下第一美食,但吃这玩意,噶了的人也不少。 所以爱的人很爱,哪怕明知有毒,也要飞蛾扑火去试毒,不爱的人,却畏之如蛇蝎,不敢碰一点。 徐清风微微一笑:“我既然敢这么说,那自然是有把握能够去除河豚毒素,怎么样,有没有想要尝尝看的?” 其余人纷纷摇头。 唯一支持徐清风的,便是李老。 “孙女婿,你只管大胆去烹饪,回头给我端一碗来,我也要吃。”李老站在了徐清风的这边。 李秋雨连忙劝爷爷。 怎么能跟她老公一起胡闹。 李老告诉李秋雨,他这可不是胡闹。 河豚在北方可能没有多少人试毒。 但在南方地区,河豚可是贵为长江三鲜,而且还是榜一大哥。 古代有两句民间谚语,可以概括河豚的鲜美滋味。 “不食河豚不知鱼味,食了河豚百鱼无味。” “一朝食得河豚鱼,终身不念天下鱼。” 这可不是吹出来的。 而是千百年来,众多文人诗人打卡河豚,得出的结论。 就连苏东坡和辛弃疾,也对河豚的美味赞不绝口。 不过吧,就是需要一点烹饪技巧,不是说,跟别的鱼一样处理。 那样的话,多少条命,也不够吃的。 烹饪河豚,是个技术活。 要是不得其法的话,还是不要尝试的好。 虽然河豚美味,但野生河豚体内的毒素太致命了。 一克,便足以致死。 “叔叔,这河豚真的很毒吗?”徐佳佳有些好奇的问道。 她看着桶里的几条河豚,第一感觉是有些怪丑的,但玩了一会又觉得很萌。 不过她小小的脑袋瓜子,可很难把桶里的河豚,跟致命毒鱼画上等号。 徐清风点了点头。 前世,他也对河豚了解不少。 后世各种信息大爆炸,所以,民智也随之大爆炸。 各种短视频,科普杂志,期刊书刊,都有关于对河豚毒素的描写。 其中一个研究很有意思,生动形象。 用一滴水作为计量单位的话,那么一滴水的1/40,这么多剂量河豚毒素,便可以毒死人。 如果还不够形象的话,也可以用剧毒化学物氰化物来对比,河豚毒素的毒性,是氰化物的1200倍。 徐清风的话,让小侄女张大了嘴巴,瞪大了眼睛,感觉到不可思议。 “那是不是吃了就真的没法救了?”徐佳佳顿时有些慌:“叔叔,我们还是不要吃了吧,太可怕了。” 徐清风摸了摸小侄女的头。 “只要及时催吐,那还是有救的,历史记载,吃河豚的时候,都会在旁边放上一勺米田共,要是出现中毒的现象,立马灌米田共,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李老在旁边笑着说道。 其余人... 虽然他们不太理解,但大受震撼。 好家伙,这玩意就那么好吃? 宁愿抱着吃米田共的代价,也要品尝。 徐清风点了点头,李老说的不错。 这也是古代唯一解毒的办法。 但有的时候,就算是灌米田共,也无法救回来。 这玩意实在是太致命了。 哪怕几十年后,医疗水平比古代发达那么多。 但依然没有研制出治疗河豚毒素的特效药。 这是因为河豚毒素,它不是一般的毒,而属于是一种化学毒物。 而且这种毒素,十分稳定。 寻常的毒,比如说蛇毒,通过烹饪的手段,会转化,分解,稀释。 所以吃毒蛇,不会中毒。 但河豚的毒,却是无论用什么手段,都无法破坏分解。 说着说着,徐清风把目光看向桶里的河豚。 “弟弟,你真的有把握?这是不是有些太过于冒险了?要不还是算了吧,要真的中毒就不好了。”徐秋生还是劝道。 “把握自然是有的,我可不会用自己的小命来开玩笑。”徐清风让大家伙放心。 河豚这玩意,他其实前世就吃过,也学过一种秘方,烧河豚。 那就是秧草烧河豚。 吃河豚的人,虽然小众,但千百年的累计下来,数量也不少了。 在这些前赴后继的食客开发下,别看就这么一条小小的河豚鱼,愣是衍生出了一百多道精美的佳肴。 河豚身上的鱼肝、鱼皮、鱼肉、鱼宝…这些部位,都有各自的做法。 而且烹饪之后,各有滋味,味道也不尽而同。 菜肴的花样也是百出,光是徐清风知道的,便有河豚刺身、白汁汤、河豚乳盅、红烧河豚等等做法。 除了这些,还有像椒盐河豚鱼排、滑炒西施肝等冷门的吃法。 后世又开发出了河豚三鲜煲、河豚火锅等网红吃法。 网络上曾经有一个段子,很有趣。 河豚表示,它为了不被人吃,都已经让自己变得剧毒了,而且皮肤上甚至还有刺突,让它们看起来不太好吃的样子。 但没想到依然还是没有躲过... ------------ 第207章 试毒 无他,虽然河豚长的丑,但它的肉是真的鲜啊。 所以哪怕再毒,也会有人吃。 徐清风征得了小侄女的同意,把这几条河豚给征用了,这毕竟是他哥送给徐佳佳的礼物。 所以,还是要经过徐佳佳的同意的。 徐清风给了徐佳佳十块钱零花钱,小丫头便欢天喜地的要去外面买糖葫芦吃。 如今美食街,什么都有。 而且有保卫科的人,日夜巡逻,倒也不用担心侄女的安全。 徐清风把桶里的几条河豚捞了上来,直接处理了起来。 该有的处理,还是要有的。 而且动作还必须标准,剔骨、放血... 然后把河豚用清水反复的冲洗、浸泡。 处理的再小心,都不为过。 李老看到徐清风解刨河豚行云流水,在旁边点了点头。 看这动作,就知道徐清风肯定以前处理过河豚。 他心中的担心也减淡了几分。 “儿子,你什么时候吃过河豚?怎么这么熟悉?”何春花看的一愣。 “妈,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徐清风解释不清,于是一句话搪塞过去。 还不等何春花追问,徐和平便出马,给儿子解围了。 “儿子说的对啊,你看他现在做的那么多事情,哪一件,你能看明白。”徐和平开口道。 何春花??? “这么一说,好像没毛病。” 徐清风把几条鱼全部都处理了。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杀河豚,解刨的时候。 他的好爹徐和平,去了一趟后院。 从家里的厕所里,用粪勺捞了一大勺大粪。 然后装好了,拿到了院子里。 “哪来的臭味?” “哕...真臭,是粪便的味道。” 很快,众人都闻到了大粪的味道。 “我捞的。”徐和平在一旁呵呵笑道:“这不是,刚才李老说,要是真的一个不小心,吃河豚中毒了,灌米田共有用吗?所以我提前备用。” 众人... “好家伙,这味道,够浓的,爹,你真牛掰。” 徐清风闻到味道,然后听到徐和平的话,直接傻眼了。 他就是那么提了一嘴,没想到他爹行动力有点强啊。 “爹,你这...没有什么必要吧?就算真的要这样做,等会再去不行吗?你直接整这一出,太臭了。”徐秋生人也麻了,哭笑不得的说道。 “我觉得很有必要,就是不应该放在院子里,而是应该盖一下,不然怪影响食欲的。”李老也深以为然的点头。 买糖葫芦归来的徐佳佳,闻到味,连忙捂住了嘴巴。 小丫头对气味挺敏感。 徐和平于是盖上了,这下味道顿时消散了不少,也可以接受了。 徐清风处理好了河豚食材,稍加腌制之后,便开始了烹饪。 烹饪河豚,慢工出细活。 约莫一个小时之后,外面天都黑了。 徐清风烹饪的这几道河豚菜肴,终于也到了出锅的时候。 李秋雨他们,在旁边全程围观,早已经被这香味给诱惑的不要不要的。 “我算是明白了,古人为啥明知道这河豚那么毒,还趋之若鹜了,这也太香了。”李老感慨道。 没有一个吃货,能够抵挡这绝美的香味。 如果说一道菜肴,用色香味来打分的话,这河豚的香味可以打个9.9分。 少0.1分是怕它骄傲。 徐清风一共烧了好几种河豚的做法。 等这些菜肴端上桌子。 晚餐便也开始了。 何春花晚上也烧了好几道菜,但此时在河豚的面前,有些黯然失色。 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桌子中央,C位的河豚上。 河豚的香味,实在是太绝了。 “这河豚,未免也太香了,而且,貌似看上去真的好好吃。” 李秋雨刚才本来是不打算吃的。 但看到烹饪好之后的河豚,卖相如此不错,香气也爆棚,于是她内心也动摇了起来。 要不,尝一口? 不过大家伙都默契的没有吃第一口。 “来,我先试个毒,尝尝这河豚的味道怎么样。”徐清风看到大家都没有动筷,于是打算第一个尝试。 谁知李老却按住了徐清风:“孙女婿,让我先吃,我一大把年纪,半个身子都入土了,就算中毒了也没啥,你等会再吃。” 李老当仁不让的开口道。 徐清风... “爷爷,可不敢这么说,还是我来吃,我有把握。” 徐清风夹了一筷子,吹了一下,然后放入了嘴里。 下一秒,他眼前一亮。 这河豚的味道很鲜美,而且十分嫩,没有烧毁。 河豚的鱼肉,相较于别的鱼脂肪更少一些,而且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肉质紧实鲜香。 不愧是菜肴之冠。 放眼天下那么多食材里,这鲜味都可以排进前十。 “怎么样?” “好吃吗?” 李老他们都期待的看着徐清风。 “好吃,不过你们还需要等会,等一分钟后,我没有什么事情,再吃吧。”徐清风点了点头。 “我等不住了,这不是折磨吗?”李老摆了摆手。 他3秒钟都不愿意等。 徐清风不怕死,他一个糟老头子,怕个球。 很快,李老也品尝起来。 “好吃,比猴头还要好吃,比熊掌还要鲜美。”李老尝了一口之后,顿时赞不绝口。 看到徐清风和李老品尝了河豚,都没有什么事情,大家伙再也按耐不住了。 纷纷落筷。 徐清风跟大家伙,介绍了一下河豚皮。 值得一提的是,河豚的皮也是一绝,味道不次于河豚的肉。 不仅味道鲜美,而且还饱含胶质,营养丰富。 徐清风此前便经过一番处理,所以这河豚皮也是很好吃的。 很多厨师不会处理河豚皮,因为上面有密密麻麻的小刺,所以导致河豚皮会很尴尬。 不少人都是把皮翻过来吞下去。 南方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吃的,虽然好吃,却也要看食客的喉咙够不够宽。 但徐清风知道有一种很冷门的吃法,那就是鱼皮去刺凉拌。 这样的话,就可以规避了刺,化腐朽为神奇。 这一步骤,堪称是点睛之笔。 “太好吃了,我差点错过美味。” “儿子,这汤也很鲜美,用来拌饭绝了。” “叔叔,好吃,我明天还能吃吗?” ... 全家都对这几道河豚赞不绝口。 ------------ 第208章 马戏 不一会,已经光盘了。 汤汁都一滴不剩。 众人都意犹未尽。 不过徐清风告诉他们,这河豚虽然好,却也不能多吃。 尝尝鲜就可以了。 要是每天吃的话,滋味就没有第一次那么惊艳了。 而且,烹饪的过程,因为不能出一点差错,所以必须格外的小心。 全神贯注,对精力的消耗也是巨大的。 偶尔烧一次还行,要是连续烧几次,对徐清风来说,也是折磨。 “这辈子值了,没想到临到老了,还能品味到如此鲜美的美味佳肴。”李老感慨不已。 这玩意对一个吃货的杀伤力太大了。 吃过了饭,徐清风询问大家,要不要出去走走。 这几天药材市场是有夜市的。 而且人流量还不低。 因为林场这边为了吸引游客,也开始了整活,各种招揽人的手段,比如说二人转,杂技还有放电影层出不穷。 自然,人流量就上去了。 这年头的娱乐方式本就少的可怜。 这些对普通人的吸引,是很大的。 所以,这几天,他们也都会出门玩。 反正不用担心安全啥的。 今天晚上,大家伙吃的都比较饱,出门散下步正好消食。 徐清风留下几个店员看店,带着一家老小出门遛弯了。 美食街那边没有必要去,虽然这些小吃琳琅满目,但他们已经吃不下,所以不予考虑。 他们直接便朝着表演节目的大舞台走去。 “人老多了,好热闹啊。”徐佳佳看着那么多人,小脸那叫一个激动。 大晚上,都这么热闹。 “他们跟我们一样,都是吃过了晚饭,出来玩的呀。”徐秋生摸了摸女儿的头发,笑着说道。 药材市场,距离林场就十分钟不到的路程。 修了路,全路段,都有路灯,还有保卫科的人沿途巡逻,所以大家伙都愿意出门。 吃过饭,过来玩一下。 “其实赚钱真的不难,你看,已经有人摆地摊了,卖的都是一些发光的小玩具,还有头绳,小饰品什么的。”徐清风对几人说道。 这年头,摆地摊可是一个暴利的行业。 因为没有电商,而且从南方运来的手工饰品,属于独一份。 价格翻个几倍,也还是有很多人慷慨解囊购买。 徐清风也跟风买了一些饰品,送给李秋雨。 李秋雨也不嫌弃这些便宜,戴在手上,欣赏起来,笑容满面。 “这些小饰品真漂亮啊,我以前都没有见过。”何春花开口道。 “应该是从南方那边淘来的。”徐清风解释道。 往后二十年,都是地摊经济发展火热的时候。 这些摆地摊大军,虽然苦一些,累一些,但比打工可要赚的多多了。 就是这年头各地的治安不是很好,常在外面跑的话,也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当然,如果胆子小的话,估计也吃不了这碗饭。 不一会,几人来到了大舞台周围。 “叔叔,今天是什么演出啊,这么多人?哇,你看那里,好像还有大笼子,里面有什么东西?”徐佳佳看到远处的盛况,那叫一个好奇。 “好像是马戏团。”李秋雨开口道。 每天的表演都是不一样的。 这些表演,全部都是林场买单,所有人都是免费观看。 他们今天来的似乎有些晚了。 赶到的时候,舞台周围已经挤满了人,人山人海的。 徐清风看到人这么多,也皱眉起来。 这么多人,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 他看到不远处有一个保卫科的人,把他给喊了过来。 “徐哥,李小姐。” 徐清风让他启用二号方案,也就是分两个舞台表演,朝旁边的备用舞台分流一些人。 这样的话,这边的压力就不会太大了。 很快,保卫科的人便启动了二号方案。 徐清风带着众人,前往备用的舞台。 这边还有不少的座位。 “我们就在这里看吧。”徐清风开口道。 随着消息传播出去,很快这边也涌入了大量的观众。 刚才还空荡荡的舞台周围,顿时变得人山人海起来。 徐清风他们... 短短几分钟,里三层外三层。 后面来的人,已经没有了位置。 徐佳佳吐了吐舌头,小丫头有些庆幸。 幸亏他们来的早,不然别说是座位了,就是站的位置都没有。 免费恐怖如斯... 徐清风觉得,要是收费的话,哪怕收1毛钱,人也会至少减少80%以上。 “佳佳,你就坐在这里,人这么多,千万别乱跑,等会走丢了,那就不好了。”何春花连忙对徐佳佳说道。 大人的话,倒是无需担忧,但小孩子,得多加留意。 七八十年代,拍婆子,拍花子还很猖獗。 无论是大江南北,都会有丢失小孩的存在。 因为没有监控,所以丢了,想要找回来,无疑是大海捞针。 有些踏上寻子路的父母,寻找了几十年,仍然一无所获。 很快,表演开始了。 徐清风他们坐的位置,观看的视角是最佳的。 这也算是一点小福利吧。 “哇,快看啊,叔叔,那个大胡子好厉害啊,他的嘴里居然会喷火!”徐佳佳坐在徐清风旁边,看到台上表演喷火的小把戏,连忙激动的说道。 周围也有不少的小孩子,看的目瞪口呆,眼神里充满了崇拜。 这也是杂技的一种。 看起来很危险,其实一点也不安全。 普通人可千万不要去尝试。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这不就是一手拿火把,嘴里含上一口酒喷出去吗? 但稍有不慎,是会烧到自己身上的。 以前便出现过这种情况。 耍杂技的这些人,都是经过数十年如一日的练习,才敢这么做。 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 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大胡子不断喷着火。 气氛一下子就燃起来了。 一道道火舌,喷吐而出,照亮了夜空。 七八十年代,大江南北,都有很多杂技团,马戏团走街串巷的表演。 而且很受欢迎,到一个地方,便会引来无数人的围观。 不过几十年后,几乎已经找寻不到了。 一来,娱乐方式多种多样,大家通过手机,电视机都可以看杂耍了,这些杂耍失去了很多的市场。 二来,这种杂耍良莠不齐,很多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看似杂耍,其实是卖药酒,狗皮膏药的。 被骗了几次,便没有人会上当了。 ------------ 第209章 赏心悦目 不过,这年头的杂技团和马戏团,还没有这些S操作。 而且大部分的杂技演员都是有一些功夫底子在的。 表演也都赏心悦目,看的人自然也多。 所以群众基础还在。 徐佳佳其实以前也看过几次杂技的。 不过因为太小,所以记忆不深,很快就忘记了。 所以每次看到杂技,都还是保持着十足的新鲜感。 仿佛第一次看杂耍一样。 在场的人里,就数小丫头看的最聚精会神了。 如果有比较刺激的画面,小丫头还会捂着眼睛,但指甲缝又会露出一些。 这种欲盖弥彰的行为,可爱拉满了。 “我们以后也生个女孩吧,太可爱了。”李秋雨看到徐佳佳这么可爱,都忍不住心生出生女孩的念头了。 徐清风咳嗽一声... 怎么话题突然转到生娃上了。 这是不是有些太过于突然。 何春花和徐和平对此当然是喜闻乐见,无比赞成。 第一胎,无论是生男还是生女,他们都是十分支持的。 徐清风倒是觉得无所谓。 他觉得男孩子和女孩子都行。 最好是多生几个。 “生那么多做什么,上面不让的。”李秋雨眨了眨眼睛。 “那还不简单,去港岛那边。”徐清风开口道。 别人或许无法破解,但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 这倒也是,李秋雨点了点头。 看了几个杂技之后,终于上马戏了。 有狮子钻火圈,猴子骑单车,蟒蛇等等项目。 还是很新颖的。 哪怕放在后世,这些项目也可以让很多人买单。 毕竟人们现实生活里,也见不到这么多动物啊。 像徐清风他们这些猎人,还是太少了。 而且大部分猎人,其实也都是打打野鸡野鸭,野猪对他们来说,都已经是高难度了。 平日里,其实所见的动物种类也不多。 “爸爸,大蟒蛇好可怕啊。”徐佳佳看到大蟒蛇之后,连忙躲进了徐秋生的怀里。 “哈哈,不用怕,不是有工作人员在吗?这些蟒蛇都是人工饲养的,你看它多乖啊,任由工作人员摆弄。”徐秋生安慰着徐佳佳。 徐佳佳眨了眨眼睛,点了点头。 这好像也是。 “那爸爸,为啥马戏团跟杂技团是一起的啊?”徐佳佳有些不解的问道。 在她的印象里,这二者应该不是一样的啊。 这个问题,倒把徐秋生给问住了。 他哪里知道这些。 徐清风在旁边微微一笑,帮着他哥解答起来。 徐清风前世看过一些科普的杂志。 上面有详细的解释。 其实吧,马戏和杂技,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归为一类。 那就是,二者都是杂耍表演。 只不过展示或者表演的方式有所区别罢了。 比如说杂技,这是人表演的。 马戏则是动物表演。 杂技其实很早就存在了。 咱们国家,早在几千年前,就诞生了杂技表演。 流传至今,还有很多门派和绝活呢。 常见的天桥卖艺,其实也是杂技的一种。 经常表演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舞刀弄棒,胸口碎大石,吞剑,喷火等等。 “我知道了,叔叔,谢谢你,你懂的可真多。”徐佳佳对着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 徐清风受到侄女的夸奖,也是露出了笑容。 别说,这比他赚一百块,还要来的开心。 “杂技我们国家很早就有了,那马戏团是不是国外的?”李秋雨也提出了一个疑问。 现如今最火的马戏团,应该是国外的。 而且国外的马戏团历史悠久。 如今有很多国内的马戏团,都是模仿国外的表演,比如说小丑啥的。 徐清风呃了一声,此言差矣。 他觉得有必要解释一番。 马戏表演,有两种含义,其中包括狭义的马戏和广义马戏。 二者其实是不太一样的。 因为国外的马戏团发展更为完善,所以导致如今国内很多人,都会出现跟李秋雨一样的疑惑。 认为马戏是近代从国外流传到国内的舶来品。 其实不然,马戏表演可不是近代才有的。 一个冷知识,马戏表演在我国,已经存在有数千年的历史了。 其存在的历史,不比杂技时间短。 早在汉唐的时候,由于经济发展,达官贵人,便衍生出了很多游戏。 其中便有一种,是专门的马戏。 一度还很风靡,深得当时的人喜欢。 不过吧,那个时候的马戏,就是真的马戏! 跟马有关,专指驯马和马上的技艺表演。 现如今,马戏团的发展已经,不再局限于骑马表演。 而是发展成为了,多种动物,狮子,大象,猴子等等驯兽表演。 李秋雨恍然,原来是这样。 不过近代的马戏,的确是发源于西方。 在某种意义上,马戏,也可以当做是杂技的一种。 “有没有观众,愿意上台跟我们互动一下,参与表演的朋友,可以获得一份小礼物哦。” 就在这时,台上表演的演员,对台下的观众说道。 徐清风他们坐的比较远,所以自然也就没有上台。 等会上台表演一下,座位被人抢了,那就哭了。 杂技表演持续了两个小时。 等到表演结束,几人也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了。 “哈哈,这几天真的太好玩了,要是以后每天都这样热闹,那就好了。”徐佳佳仍然觉得意犹未尽。 “你倒是会想,这是需要大量的钱的。”徐和平开口道。 林场为这次药材展览会付出了多少,内部的人都知道。 能够持续3-5天,便已经是顶住了不小的压力了。 天天这么整,林场也会坚持不住的。 当然,每年举行一次,还是可以做到的。 不过吧,每年的展览会形式也会稍作变化。 不能一成不变。 回到家,众人便各自回房间休息了。 徐清风和李秋雨新婚燕尔,如胶似漆。 “老公,等这次展览会结束之后,药材市场这边稳定了,我们便可以去度蜜月了,不过我不想去旅大,我想去深城和香江。”李秋雨对徐清风说道。 “为什么想去深城和香江?”徐清风有些纳闷。 “因为外面的世界发展太快了,快到我已经感觉有些跟不上节奏了,我很惶恐这种感觉,我想去南方看看。”李秋雨叹息一声。 ------------ 第210章 奇石 看来这次展览会,让李秋雨更快成长了。 前世的李秋雨,因为一场意外,生命终止,所以也无法见识到未来世界变化。 如今每一天对她来说,都是崭新的。 徐清风的重生,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或许当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的时候,很多事情,便不受掌控了。 既然李秋雨想要去南方看看,调研,那徐清风自然是赞成的。 人不能固步自封。 其实这个年代,东北还是绝对的老大哥。 无论是从农业方面,还是工业体系完善方面,都比南方要好的多。 尤其是重工业,更是傲视全国。 所以如今的东北人,还是很自豪的。 但熟知历史走向的徐清风知道,以后的时代,东北会从带头大哥的位置,逐渐没落。 颇有种风水轮流转的味道。 “行,那就去深城,然后去香江转一圈,看看外面的世界。”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 “谢谢你,清风,我本来还以为你不会同意的,本来说好去旅大的。”李秋雨那叫一个感动。 “怎么会,旅大就在隔壁省,想去什么时候去都可以,再说了,我本来也是打算去香江一趟的,迟早的事情,现在只不过是把这个日期提前罢了。”徐清风开口道。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我还是很感谢。”说着,李秋雨便化被动为主动,好好感谢了徐清风一把。 第二天起床,徐清风感觉有些腰酸。 好家伙,还真是只有累坏的牛,没有耕坏的田啊。 曰后可得悠着点了。 他可不想年纪轻轻就保温杯里泡枸杞。 展览会这几天,徐清风清空了不少空间的库存。 这些凭空多出来的钱,徐清风直接放进了空间,没有拿出来。 回头去香江的话,可以拿去投资。 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化了。 除了清库存,徐清风也采购了不少东西。 展览会来了不少南方的客人,这些客人也带来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玩意。 其中不乏有一些宝贝。 很多的时候,都是以物易物的。 所谓的展览会,其实也是交流会。 也不全是药材,还有很多古董。 这年头,还是可以淘到宝贝的,不像后世,古董造假的技术,足可以以假乱真了,市面上99%的东西,都是假的。 忙里偷闲的时候,徐清风便会出去转悠一下,看看摆地摊的,有没有出现什么新鲜的玩意。 李秋雨对这些也十分感兴趣。 不过她只是喜欢看,连一些古董的常识都认不识。 如果碰到喜欢的玩意,便会询问徐清风的意见。 “你就不怕我看走眼了,花钱买了假东西?”徐清风笑着问道。 李秋雨眨了眨眼:“买了就买了呗,反正钱不多,无所谓啊。” 得,小富婆,有底气说这话。 “老公,你看那边的摊位,好像是卖石头的,这还挺少见的,我们去看看吧。”李秋雨看到了一个卖石头的摊位,拉着徐清风要去逛逛。 徐清风点了点头。 摊位周围,围了不少人,不过都是看热闹的。 “好家伙,连石头都有人卖?” “你小子,挺有生意头脑啊,遍地都是石头,你卖这玩意?” “这不叫有生意头脑,这叫得了失心疯。” “兄弟,你是不是钻钱眼去了?” ... 不少人还出言嘲讽起来。 摆摊的摊主,倒也不恼,对着周围的人群拱了拱手。 “各位,我这石头不是一般的石头,乃是有价值的奇石,你们不懂这石头,权当没有看见我这摊位,何必出言讥讽呢?” 周围的人,听了摊主的话,更不屑了。 “奇石,不也是石头,你这玩意,从野外捡来,一分钱都不要,顶多花些力气,搬到这里来,也能卖钱?” “兄弟,话不是这么说的,你这不是做生意,这是坑人啊。” ... 摊主还想说话,但想了想,即使他说破了嘴皮子,这些人也不会相信的,索性懒得解释了。 他闭上了眼睛,权当没有听到这些人的议论。 很快,人群也散去了一些。 “老公,你过来看,这些石头,的确是看上去有些奇怪啊,奇形怪状的。” 李秋雨看着摊子上摆放的这些石头,饶有兴趣的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些石头,算不上是什么古董,文物。 但因为长的奇形怪状,所以摊主说的没错,的确是有些价值。 后世也有很多人收藏奇石来着。 不过这个时候,绝大部分人都还在温饱线徘徊,甚至连饭都吃不饱。 所以,摊主摆摊卖石头,才会被人嘲讽。 换做是后世,这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 哪个古玩市场,都可以看到。 “这块石头不错,怎么卖的?”徐清风在摊子上,发现了一块鹅卵石,长的有些像是他的激活空间的绿石。 不过这石头,是灰不溜秋的。 他也不确定是不是,现在也不好试验。 但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希望,他也不会放过。 空间升级,对他来说,好处太大了。 哪怕花个一万块,他也务必要拿下。 “徐小哥,李小姐,你们可千万别买石头啊,你真要是喜欢这种形状怪异的石头,回头我找几百块,送到你家去。” “是啊,你要是买了这石头,就成了冤大头了。” 围观的群众,认出了徐清风和李秋雨,于是连忙劝说道。 他们也是好意。 徐清风对他们微微一笑:“你们说的,我都知道,但我觉得摊主说的不错,奇石本身也是有价值的,只是识货的人很少罢了。” 摊主听到徐清风的话,眼前一亮,终于有一个人懂他了。 一时间他有些激动莫名。 有种把徐清风当成知己的冲动。 “对对对,这奇石就是有价值的,徐大哥,你说的太对了,这块石头不要钱,我送给你了。”摊主连忙说道。 徐清风摇了摇头:“白送的我可不要,还是要给钱的,既然你不说,那我就随意给了。” 徐清风付了十块钱,买下了那颗灰不溜秋的石头。 “十块钱太多了,要不了这么多,一块钱就可以了。”摊主摆了摆手。 “给你就收着,千金难买我愿意,喜欢的东西,花再多的钱,都是值的。”徐清风笑着开口道。 ------------ 第211章 小套路 摊主见徐清风是真的给了他十块钱,于是千恩万谢,感谢起徐清风来。 周围围观的那些人,也傻眼了。 不是,还真卖出去了? 而且还卖出了十块钱的高价! 如果不是徐清风买的,他们肯定会以为是有内幕,摊主找的托。 但徐清风是不可能当托的。 而徐清风的见识,显然,他也不会说无缘无故买这石头。 所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奇石真的值钱,只是他们不知道罢了。 这下,他们可不淡定了。 “阿这...石头真可以卖钱啊?” “今儿个,可算是让我大开眼界了,不说了,我这就去捡石头去。” “同去同去,我算是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穷了,因为我以前不知道石头可以卖钱。” 不少人都去找石头去了。 徐清风对此也是哭笑不得。 好家伙,这些人是从一个极端,到了另外一个极端啊。 捡奇石哪有那么容易啊。 而且绝大部分的石头,都是没有价值的。 奇形怪状是不错,可也要有象征意义,比如说他刚才买下的这块石头,灰不溜秋,长的有些像是一个蛇头。 蛇是小龙,所以还是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也就是没有两个角。 不然价值会更昂贵。 收下了这块石头,徐清风也不着急把它放入空间,而是放在了篮子里,看起摊位上其他石头来。 摊子上大部分的石头,都是鹅卵石。 “老公,你看这块石头怎么样?”李秋雨发现了一块圆不溜秋的鹅卵石,拿在手里看了一下,发现很重。 实心的石头,重量那自然不消说。 “圆是挺圆的,看上去也挺好看,你要是喜欢的话,就买走吧,这玩意也挺少见。”徐清风开口道。 圆石,大部分都是椭圆,很少有圆的这么周正的。 “老公,这也是鹅卵石吗?为啥鹅卵石跟鹅卵石长的那么截然不同。”李秋雨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他跟媳妇解释起何为鹅卵石来。 所谓鹅卵石,其实是一种自然形成的河滩石。 其内部的物质,主要是二氧化硅等矿物质。 之所以形状多变,是因为经过长时间的沉积和风化。 再加上因为被河水的冲击和侵蚀,所以,也就变成了我们看到的模样。 水滴石穿,流水,把鹅卵石雕琢,打磨成了平滑、圆润的形状。 大部分的鹅卵石,都是没有棱角的,而且各有其形状和造型,十分的独特。 奇石里,鹅卵石便是一大来源。 如果不想花钱的话,也可以自己去河边或者江边捡石头。 虽然吧,自个捡这些石头可能不那么奇特。 但不要钱啊,性价比高。 而且鹅卵石很少有丑的,稍微挑选一下,带回去,摆在家里,看上去都十分美观。 徐清风小的时候,也做过这种事情。 跟他哥,两个人,闲着没事,放学了就会去河边玩,捡石头带回家。 有的时候,会挨揍,因为父母不怎么允许他们去河边玩。 河边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 尤其是大江大河边上,每年溺水的小孩子,有不少。 “我还是不要了,回头我们也可以去捡。”李秋雨放下了手中的鹅卵石。 徐清风遵循了李秋雨的意见。 其实他们度蜜月的时候,也可以去海边捡一些贝壳,海螺之类的。 这些东西,虽然不值钱,但因为是亲手捡回来的,所以格外的有意义。 “徐大哥,这石头送给你们。”摊主看到徐清风要离开,抱了两颗石头,递给了徐清风。 徐清风想了想,也接受了摊主的好意。 “那就谢了。”徐清风对摊主说道。 “不用谢,我应该谢你才是,因为是你,我才结束了被人嘲笑。”摊主开口道。 离开了之后,徐清风跟李秋雨继续在市场上闲逛着。 没想到居然还有套圈的摊位了。 而且摆摊的还是徐清风和李秋雨的老朋友,李秋雨在酒厂的闺蜜刘林娟。 “林娟是你啊,你来林场怎么都不给我打声招呼,我好给你弄个更好的位置啊。”李秋雨拉着刘林娟聊了起来。 上次徐清风和李秋雨大婚的时候,刘林娟也是来喝了喜酒的,还送了一份厚礼呢。 “那还是算了吧,你知道我的,不喜欢走后门,我就是闲着无聊,才过来玩一下。”刘林娟嘿嘿一笑。 摆摊这玩意,对厂二代来说,的确是玩票性质的。 刘林娟可不指望着这赚钱。 “生意怎么样?”李秋雨询问道。 刘林娟摇了摇头:“一般般,我这次没有保底,所以玩的人比较少。” 徐清风看着冷冷清清的摊位,也早就看出来了。 “摆摊不是这么摆的,你得请一些托。”徐清风对刘林娟说道。 “啊?那不是弄虚作假吗?”刘林娟有些不理解。 “也不算吧,套圈又不是骗人,这玩意还是凭技术,套到了就可以带走。”徐清风开口道。 这跟弄虚作假是两个概念。 很快,他跟刘林娟解释起来,摊位需要的是什么,一个是地段,一个是人气。 这二者,这几天的药材市场自然是不缺的,哪怕是边边角角的位置,都有很多人关顾。 之所以冷清,是很多人不知道。 不知道怎么玩,也不知道这玩意好不好套。 请几个托,在这里套圈玩,套中了,旁边的气氛组再夸几句,一来二去,人气就高了。 刘林娟直呼好家伙,还能这么玩的吗? 还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很快,刘林娟便让几个酒厂一起来的小年轻,当起了托。 果然,有人套圈,很快便有人驻足停下来观看了。 套的次数多了,总有套中的,徐清风和李秋雨当起了气氛组。 不一会,便有围观的吃瓜群众,买圈套了起来。 套圈的人逐渐多了起来,酒厂的员工和气氛组便可以撤了。 因为已经有了好的开端,玩的人便会络绎不绝。 “这一招也太好使了吧,太感谢了,徐大哥,你真厉害。”刘林娟那叫一个惊喜。 “不过是一个小套路罢了,这算不得什么厉害的,我们再去逛逛。”徐清风带着李秋雨离开了。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 第212章 踏春 刚才徐清风和李秋雨也当了一会托。 免费的套圈,不玩白不玩。 李秋雨虽然平日里很理性,但偶尔在徐清风身边,也会表露出一些小女儿的心态。 “老公,我还以为你套圈技术很厉害呢,但没想到...”李秋雨嘻嘻一笑。 “没想到我一个都没有套中吧?”徐清风乐了。 李秋雨点了点头,她还以为这套圈的点子是徐清风提出来的,那徐清风的套圈技术肯定很牛,结果...并不是。 “我那是没有认真玩,毕竟你想啊,我要是套中了,那是拿走还是不拿呢?不拿的话,那不就摆明了是托,拿走的话,也不好,索性就瞎扔了呗。”徐清风解释道。 这可不是他狡辩啊,他枪法百发百中,放在套圈上也是一样的道理。 套圈的难度比枪法可要下降了好几个档次。 李秋雨恍然,原来是放水了啊,那就说的过去了。 逛了一大圈,他们便也打道回府了,手里还提着石头,李秋雨心疼徐清风。 不忍心多逛。 其实这点重量,对徐清风来说,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 这才多重。 但听到李秋雨这么说,他也就回去了。 药材市场就这么点大,其实逛了几天下来,也差不多逛腻了。 除了一些新鲜的摊位,徐清风和李秋雨都没有停留。 如今药材市场展览会,已经不需要他们时刻在。 步入正轨之后,大家按部就班的,也没有多少事情。 “今天我们出去踏青怎么样?”徐清风提议道。 不走远,在林场附近踏青春游,这样就算是药材市场这边有事情,他们也可以及时赶回来。 “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李秋雨虽然很想去,但她总觉得有些不妥。 还是放心不下这边。 “问题不大,一点小问题,都不用我们出面,其余人便可以处理了。”徐清风开口道。 李秋雨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如今已经是5月,放在南方的话,已经是春天的尾巴了。 但在东北,却还是百花盛开的时节。 东北纬度高,气温低,春天也比南方要来的晚一些。 小两口在家里收拾了一些东西,这次春游,没有别人,就他们二人世界。 徐清风跟父母说了一声,何春花和徐和平当然是举双手赞成的。 儿子儿媳妇新婚燕尔,出去玩一下,合理之至。 “药材市场这边不用担心,遇到问题了,我们也可以帮着处理。” 李老开口道。 他正好也在店里,于是说道。 “谢谢爷爷了。”李秋雨雀跃道。 这几天,她和徐清风忙着这个展览会,几乎倾注了全部的精力,其实也有些疲惫。 如今出去玩一下,散散心,也好舒缓一下心中的压力。 很快,他们便收拾好了东西,放在驴车上。 有了鹿车之后,驴车的使用次数便少了,但偶尔也会派上用场,所以徐清风把它也给带到了林场来。 总不能因为驴车使用次数少了,就卸磨杀驴吧? 那样不好。 就跟农村地区家里的猫狗一样,还有大黄牛,养久了,就有感情了。 徐清风觉得吧,这驴对他而言,意义还是不小的。 他也不打算杀了或者卖了。 没价值了,让其自然老去。 也算是报答它为这个家庭做出的贡献。 狩猎山林里的野兽,徐清风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虽然都是动物,但二者完全不一样。 “今天中午,在外面吃,就不回来了,郊游郊游,自然少不了野餐,秋雨,你打算吃什么?是带一些包子馒头还有家里的水果零食去,还是带一些食材去,在外面烹饪。” 徐清风询问李秋雨。 “我都可以啊,如果不嫌麻烦的话,那还是就地取材,烹饪这样最有意境了。”李秋雨开口道。 行,徐清风便打算中午在外面烹饪。 一些食材和调料,还是要带去的。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是没有调料,烧出来的东西可难吃。 影视剧里,打了野鸡野兔,直接架火烤,吃的那么香都是扯犊子。 没有调料,哪里好吃了。 很快,徐清风他们便赶着驴车,朝着林场外面而去。 林场周围的自然风景,还是很漂亮的。 看到遍地的野花野草,李秋雨心情仿佛都变好了不少。 而且他们还遇到了一些跟他们一样出来郊游的人。 这些天,林场成了四方的焦点,人群汇聚于此,也有不少人特意过来玩的。 不过吧,大家彼此都不认识,所以只是淡淡一笑,并没有过多的交流。 徐清风和李秋雨挑选了一处松花江边上,作为野炊的地点。 这里有水有树,视野绝佳。 尤其适合游玩。 微风吹过,不要太惬意。 “出来玩一下,好像心情都变好了。”李秋雨感慨道。 这几天,每天都要处理不少的琐事,虽然吧,心里有很大的成就感,但其实也挺郁闷的。 “踏青的魅力便是在此了。”徐清风开口道。 其实踏青自古就有了。 早在两千年前,咱们的老祖宗,就会选在春天的时候,出门郊游,踏青。 春和景明,春光明媚,出门走走。 以前踏青,多是在上巳节这天,还有很多的习俗,比如说用香草沐浴等等。 把驴找了个地方栓着,让驴在旁边的草地上吃着草。 徐清风也忙碌起来。 在地上收拾了一块空地,然后挖了一个坑,周围用木头,稍微搭出一个吊着的锅灶。 下方燃木柴,煮水做饭。 李秋雨到旁边去捡了一些木柴回来。 两人分工合作,不一会,便弄好了午餐时需要的东西。 “我刚才看到了不少的野菜,我去挖点来。”李秋雨拿着工具,又去了旁边的地里。 徐清风让大灰跟着。 春暖花开,草地里容易藏一些小动物,比如说蛇虫鼠蚁啥的。 有大灰跟着,就没啥问题了。 而徐清风则是生起了火,打算先烧一壶水,把米饭给焖了。 生好了火,也不需要时刻看着,他也就过去找李秋雨,一起挖野菜去。 重点不在挖野菜,而在一起劳作。 感情就在这点滴之间,逐渐的升温。 一切都那么的妙不可言。 ------------ 第213章 舌尖上 这片草地,面积还是挺大的。 不远处便是松花江,徐清风估计这里之所以有这一片广阔的草地,是因为松花江冲击,日积月累形成的。 类似的草地,还有很多。 更远处便是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 巍峨的长白山,孕育着这一方水土。 肥沃的黑土地上,生长着各式各样的植物。 随处可见的各种野菜,还有种类繁多的蘑菇,不知名的野花等等。 春天的野地里,物种还是很丰富的。 这个年代,挖野菜,其实是每个家庭的必修课。 哪怕是在东北,粮食够吃,但蔬菜,还是有些不够的。 地里的野菜,也是家里餐桌上常见的。 不过因为地域太广袤了,所以也不是所有的野菜都会有人挖。 他们如今所在的地方,野菜便没有人挖过。 生长的十分茂盛。 徐清风来到了李秋雨身边,李秋雨正埋头挖着地里的野菜,都没有发现徐清风来了。 徐清风也没有打扰她,只是默默的加入了。 小的时候,徐清风也没有少挖野菜。 不过那个时候挖野菜是回家吃的。 可不敢拿来卖。 “老公,你看,这里有很多蘑菇。”李秋雨刚才挖野菜的时候,也发现了不少的蘑菇。 长白山的蘑菇种类,也有不少。 很多人可能会以为北方的蘑菇种类会很少,但长白山绝对是个例外。 每年,雨季来临,长白山的原始森林里。 便会变成一个神秘的蘑菇王国。 在山林里,生长着各种各样的蘑菇。 这些蘑菇,宛如一朵朵小精灵一般,形状各异,有的像花,有的像伞,有的像耳朵,有的像猴头。 不过吧,也不是所有的蘑菇都能够食用的。 所以,李秋雨刚才只是采摘了她认识的榛蘑。 别的蘑菇,压根就不敢碰。 榛蘑她还是认识的。 “这种蘑菇也是可以吃的。”徐清风蹲下身子,把地上的蘑菇一一采摘了。 并且跟李秋雨科普起来。 李秋雨听的很认真。 记住了这种蘑菇的长相和名字,以后遇到了,她就可以采摘了。 “咦,我好像发现了一个宝贝。”徐清风采摘完蘑菇,正打算起身,却看到了地上有一种野菜。 能在东北看到这野菜,还是让他很惊喜的。 “宝贝,是什么?”李秋雨连忙凑过来,但下一秒,便哕了一声。 “这不是臭菜吗?怎么是宝贝了。” 她不由哭笑不得。 还以为是徐清风恶作剧。 “臭菜也是可以吃的,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徐清风开口道。 李秋雨嘴里的臭菜,便是折耳根的另外一个名字。 折耳根还有一个名字,叫做鱼腥草。 鱼腥草大名鼎鼎,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的,尤其是西南f4,在他们的眼里,折耳根那就是无上的美味。 当然,出了西南地区,别的地方的人,对于折耳根,便很难接受。 表现如李秋雨一样。 这是一种两极分化的野菜。 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连闻一下都会怀疑人生。 “谁吃这玩意,臭的很。”李秋雨看到徐清风挖折耳根,都后退了一步。 这让徐清风哭笑不得。 折耳根,的确是一种野菜,但也可以把它当做是一种草药。 有很多植物,都是药食同源的。 东北地区,也是有折耳根生长的。 徐清风把发现的折耳根都挖了,打算中午带回去,凉拌一盘。 至于李秋雨吃不吃,他无权干涉,他喜欢吃就好。 南方地区,一年四季都会有折耳根生长。 而东北地区,只有春天才会有折耳根。 春天的折耳根,也是最嫩的,不仅口感最好,也是最好吃的时候。 挖了约莫半个小时的野菜,徐清风和李秋雨便收手了。 不是挖完了,而是挖太多吃不完。 就这么会功夫,他们也已经挖了好几种野菜。 中午烧已经足够了。 加上从家里带来的食材,简直就可以用丰盛二字来形容。 徐清风去提了两桶水过来,洗菜摘菜。 李秋雨帮着一起。 很快,各种野菜便被分门别类的清洗好了。 其中便包括折耳根。 李秋雨洗到折耳根的时候,刚开始还觉得没啥,但洗着洗着,她发现哪怕是在水里,折耳根也有很浓郁的味道。 这让她都快受不了了。 所以后面都是徐清风接手,才把折耳根处理干净。 洗干净,将折耳根掐头去尾,然后折成几段,放在盘子里,就完成了。 在西南地区有一句话,只有手折的折耳根,才是有灵魂的。 如果用刀切的话,吃着会觉得不给劲。 “老公,这玩意真的能吃吗?”李秋雨人都麻了。 “当然可以吃了,幸亏今天带了不少的调料来,不然我还真拿这折耳根没有办法。”徐清风开口道。 折耳根的做法很多,五花八门的。 其中流传最广的便是凉拌了。 凉拌折耳根的做法,其实还挺简单的。 刚才去挖野菜之前,徐清风已经焖好了饭。 然后又烧好了一盆水。 此时放在旁边凉。 等水凉的差不多了,便可以开始凉拌折耳根了。 把刚才掐成段的折耳根,放入凉水里,浸差不多10分钟。 考虑到等会李秋雨也会试吃一下,所以徐清风多浸了几分钟。 这样可以更好的去味。 在徐清风处理折耳根的时候,李秋雨也没有闲着,在旁边用自制的简单锅灶,烹饪起了野菜。 烧菜的时候,她其实目光还会时不时的看向徐清风这边。 她对折耳根也很感兴趣。 不一会,她看到徐清风把折耳根沥干了水,然后装盘,往盘子里倒入了各式各样的调料,其中包括盐、醋、辣椒、花椒、姜、蒜等等。 几乎带来的这些调料,都加了个遍。 然后开始搅拌。 把调料拌匀了,便可以放在一旁,不用管它了,等个十几二十分钟,入味之后,便可以吃了。 “这就可以了吗?”李秋雨瞪大了眼睛,好简单啊,她只看一遍,也会了。 徐清风点了点头,那不然呢? 就像后世舌尖的那句名言,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折耳根虽然不怎么高端,但烹饪方式也很简单。 ------------ 第214章 折耳根 李秋雨有些纳闷。 徐清风跟她一样,都是正儿八经,土生土长的东北人。 是从哪里学会这凉拌折耳根的? 不过,她这想法只是放在心里。 管他呢。 谁还没有自己的小秘密了。 这些都是无伤大雅的事情。 徐清风的厨艺好,对她来说,也是好事啊。 偶尔会有一些小惊喜,品尝到美味,这种感觉还是很好的。 折耳根凉拌好了之后,徐清风帮着李秋雨一起,把剩下的菜都烧好了。 夫妻搭配,干活不累。 两人的动手能力都不弱。 不像后世的小夫妻,做顿饭,跟世界大战一样,手忙脚乱。 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做家务只是等闲。 哪怕是女孩子,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林黛玉那种人有,但极少数。 徐清风搬了几块石头过来,把各式菜肴摆放在石头上。 石桌石凳,摆放上饭菜,别说,氛围感满满的。 这个时候,折耳根也好了。 也就是这年代没有手机,不然徐清风高低得来个自拍。 他也有些明白,后世为啥有那么一句话了,遇到事情不要慌,拍照发个朋友圈先。 跟人分享的快乐,大抵是人的天性。 “生活还是要有一些仪式感的,来,咱们喝一杯。”徐清风给李秋雨倒了一杯酒。 “此情此景,太适合小酌了。” 李秋雨举起了杯子,跟徐清风的杯子轻轻碰了碰,笑靥如花。 “尝尝看,有没有失手。” 徐清风夹了一筷子菜,品尝起来。 荒郊野外的,条件这么简陋,跟家里肯定是没法比的。 哪怕烧出来的菜不合胃口,那也都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徐清风品尝完了,顿时眼前一亮。 这味道还可以啊。 并没有他想象中的失手。 尤其是这折耳根,简直就是他记忆里的味道。 “好吃吗?”李秋雨炸了眨眼睛,期待的看着徐清风。 “好吃,每一道菜,都没有失手,就连咸淡都恰好,看来,高手无论是什么环境,都可以发挥出他应有水平啊。” “真的吗?”李秋雨被徐清风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毕竟今天中午,大部分的菜肴,都是出自她手。 当然,获得徐清风的认可,她的心情还是十分不错的。 “当然是真的,不过最好吃的,还要数这个折耳根,要不要试试?”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 李秋雨忙不迭摇了摇头:“我才不要呢,会哕出来的,那么臭...” “那是你内心对折耳根的成见,放下成见,尝试着去接受它...你就会...。”徐清风循循善诱。 “就会怎么样?”李秋雨嘻嘻一笑。 “就会真的哕。”徐清风皮了一下。 李秋雨轻轻拍了拍徐清风:“嗯哼,不跟你玩了。” 两人在这松花江边上,打情骂俏,好不快活。 也就是没有人看见,不然的话,准被塞一嘴狗粮,追着喂。 看到徐清风大口吃着折耳根,李秋雨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难道说折耳根的味道,真的那么美味吗? 她都有些怀疑人生了。 不好吃,可装不出好吃。 那么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真的好吃。 “老公,这折耳根真的有那么好吃吗?”李秋雨困惑道。 徐清风嘿嘿一笑。 夹了一筷子,放在了李秋雨的碗里:“你尝尝不就知道了,我说的天花乱坠,都不如你亲自试吃一下,每个人的接受程度都不一样,我刚开始的时候,也觉得这折耳根就是黑暗料理,根本没法接受,但硬着头皮吃了一两次,居然喜欢上了。” 这个徐清风并没有说谎。 “凉拌过的折耳根,腥味没有那么浓了,不信你闻闻。” 听到徐清风的话,李秋雨闻了一下,发现还真是。 没有了鱼腥味的折耳根,李秋雨觉得,自己倒也不是不能尝试一下。 “那我就试试看。”李秋雨夹了一筷子折耳根,放入了嘴里。 第一口,差点没让她吐出来。 那种怪异的味道,直冲天灵盖。 但她还是强忍住没有吐。 咀嚼了几下,吞下去之后,李秋雨细细的回味了一下,好像也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吃哈。 “可以啊,第一次吃,居然没有吐,那说明,你还是能够接受的。” 李秋雨哭笑不得。 接下来,她又尝了一筷子。 别说,这玩意,越吃越上头。 春天,野地里的鲜嫩折耳根,脆脆的,经由各种调料的凉拌入味后,味道简直一绝。 咬上一口,嘴里顿时嘎吱嘎吱的。 鲜嫩生脆,口感爆炸。 而且十分开胃,吃了折耳根之后,饭都能多吃一碗。 吃过了午饭,两人沿着松花江走了走。 踏青踏青,便是散步。 溜达了一圈,徐清风手里多了两个花环。 都是不知名的野花,编织而成。 自然是出自心灵手巧的李秋雨之手了。 “我可不戴。”徐清风听到李秋雨要让他戴花环,内心是抗拒的。 成何体统。 “戴嘛戴嘛,我辛辛苦苦编的,你要是不戴的话,我会很难过的。” 卖萌可耻...不过还是很有效的。 很快,徐清风便戴上了。 阴谋得逞的李秋雨笑的可开心了。 回到了起点,两人坐在河边,捡一些石头,用来打水漂。 “无聊吗?”徐清风询问李秋雨。 “不无聊,跟你在一起,怎么会无聊,我都不知道多喜欢。”李秋雨微微一笑。 小妮子不会说情话,但偶尔说出一句,却能让徐清风怦然心动。 真诚永远是必杀技。 徐清风给李秋雨唱了一首歌。 是李秋雨从未听过的后世流行歌曲。 李秋雨听的不由痴了,这也太好听了吧。 后世的那些经典曲目,放在现如今,也是杀伤力很大。 经典永不过时。 就像这个年代的一些影视剧和歌曲,几十年后,也依然有不少的受众。 “想不想试试打猎?”徐清风看到不远处有一只野兔,见猎心起。 “还是不要了,我家已经有很多小兔子了,而且兔兔那么可爱,为啥要打它。”李秋雨连忙摇头。 “当然是因为好吃了,兔兔那么可爱,当然是要用来红烧了。”徐清风开口道。 不过既然李秋雨不想,那徐清风也就没有痛下杀手,而是选择了放小兔子一马。 ------------ 第215章 泡脚 “而且,咱们这次出来可没有带猎枪,想要抓住野兔,应该也做不到吧。”李秋雨耸耸肩。 徐清风手里拿着一块石头,指着二十米开外的树:“没有猎枪,石头也可以,看到那棵树了吗?” 说完,徐清风扔出了手中的石头。 下一秒,石头飞掷砸在了树身上,打的碗口粗的树摇晃起来。 李秋雨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 而且,紧接着,徐清风又扔了两次。 落点都在一个地方。 这...准头,这力道。 李秋雨相信了,徐清风刚才不是说笑。 他是真的可以凭借着石头,砸中野兔的。 又在松花江边上坐了会,两人便收拾东西,打道回府了。 他们这忙里偷闲,出去溜达了小半天,林场这边也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就说没有啥事情吧。”徐清风开口道。 李秋雨点了点头。 “有什么事情,他们也可以解决的,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众人拾柴火焰高,这偌大的药材市场,其实离开了谁都能转,咱们只是一个领路人,但接下来的路,还需要他们自个走。” 这也是徐清风有意说给李秋雨听的。 小丫头的思想,还是有些保守。 或者说这个时代的人,大部分都如此。 觉得做一件事,就要负责到底。 如果不负责任,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做。 但其实,有的时候,这种观点是OUt的,是不对的。 学会放权,对人对己都好。 李秋雨若有所思,思考着徐清风的话。 她本就是聪明人,很多事情,一点就通。 “清风说的对,不管什么时候,做事情还是要量力而行,我前一阵子,也是觉得事必躬亲的好,可结果发现,身体遭不住了,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为了赚钱,把身子熬坏了,那就太不值了。”徐和平在旁边开口说道。 “对的,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招那么多员工的原因了,高强度的工作,赚了钱,结果熬坏了身体,得不偿失。”徐清风点了点头。 话虽如此,但这几天,店里依然人满为患。 站在风口上,吃了第一波红利,bUff简直叠满了。 可想而知,这几天,他们家的店铺,有多红火了。 保守估计,每天的进账都在5位数。 要知道,这可是79年的一万块啊。 当然,药材展览会之后,市场的热度便会降温。 销售额自然也会回落。 不过也是一个下金蛋的母鸡。 徐清风来到了自家的药房,挑选了几种药材,然后逐一搭配,用纸张包好。 “清风,你这是在做啥?”徐和平有些纳闷。 “给大家发放一些小福利。”徐清风卖了个关子,没有告诉他爹这些药材是用来做啥的。 徐和平、何春花... “你这孩子,哪有送药做福利的。” “是药三分毒的道理,你难道不知道?药可不能乱吃。” 何春花埋怨徐清风道。 一来是药材不能随便吃,二来,这也是花冤枉钱呢。 这些药材,有很多都是紧俏的,分分钟卖出去。 虽然药材,长白山里到处都是。 但采摘回来,也是需要各种工序,才会变成药房里,可以直接使用的药材。 徐清风告诉他妈,这药材不是用来吃的。 不是用来吃的? 这倒是把众人都给整不会了。 不用来吃,那用来做啥? 徐清风的话,让徐郎中恍然。 他好像明白了一些什么。 徐秋生连忙询问师傅,这些药材是用来做什么的。 徐郎中微笑,抚着山羊须,告诉众人。 要是他没有猜错的话,这些药材都可以用来泡药浴。 徐清风对徐郎中竖起了大拇指,果然,还是瞒不过老先生啊。 他也告诉了大家伙,这些药材,的确是用来泡的,而且是用来足疗。 李秋雨等人傻眼。 足疗,对这年代来说,还是有些陌生的。 “简单来说,就是泡脚,一人三包啊,店里的员工都有,这几天大家都挺累了,回去之后,泡个脚再睡觉,安神去疲劳,明天准更精神。” 徐清风把这些药包发了下去。 虽然对徐清风刚才说的疗效,大家都半信半疑的,不过大家还是很感谢徐清风的。 这一个药包,不少的药材,也能值几毛钱。 “谢徐大哥。” “我们也有啊?那太感谢老板了。” ... 下班之后,员工便各自回家了。 何春花烧完晚饭后,把锅给洗干净了,然后烧了一大锅水。 徐清风找来了不少的盆,木盆,搪瓷盆,铁盆都有。 家里的洗脚盆,都被搬了出来。 在院子里,依次摆放好。 这阵势,让众人都有些哭笑不得。 泡个脚,怎么阵仗这么大。 等盆子了倒满了水,徐清风便把药材包扔进去。 稍微等个几分钟,等盆子里的水,变颜色了,徐清风便把家里人都喊了过来。 泡脚。 李老和徐清风老丈人李厂长,也被喊了过来。 “这泡脚,真的有用吗?” “别说,我这几天也真是累着了,而且晚上的睡眠质量也很差。” 李厂长开口道。 徐郎中代为科普起来,这药浴呢,是传统中医理疗的一种。 的确是一种医疗手段。 药物入水,药性经由热水激发出来之后,脚放入其中,能够吸收水里面的一部分药力,这便是药浴的原理了。 就算不用药物,哪怕是用热水来泡脚,也是有着很多好处的。 不仅可以缓解脚部肌肉的酸楚,还可以缓解疲劳,解乏,泡了热水脚,还可以帮助睡眠。 其余人... “我以前只知道泡热水脚,会很舒服,但还真不知道这内部的道理。” “徐郎中不愧是老先生啊,知道这么多。”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这就是专业的老中医啊。” 李秋雨等人,全部都点了点头。 很快,大家便开始了泡脚。 这泡脚呢,一定药趁热。 不一会,所有人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这水也太烫了。 “好家伙,我脚烫麻了,等会再泡。” 徐和平试探了一下水温,连忙又把脚缩了回去。 徐清风告诉他爹,这水虽然是有些烫,但效果也是最好的。 也没有那么夸张吧,这水温差不多就是60多度。 如果水凉了,泡脚的效果,便会大打折扣。 ------------ 第216章 睡前故事 徐郎中在一旁佐证了徐清风的话。 泡脚,尤其是药浴,的确是只有热水泡效果才最佳。 于是徐和平他们也不多说啥了。 一泡一个不吱声,不过适应了水温之后,众人也感受到了舒服。 这种舒服,是全身心的。 百病从寒起,而寒又是从脚起。 脚暖了,人的身体,也就暖了。 就连家里年龄最小的徐佳佳,此时也享受起来。 徐清风挑选的这些药材,全部都是温和无刺激的,具有保健功效,强身健体,所以适合全年龄段的人群。 “回头多给我一些,我带回去,每天泡个脚。”李老对徐清风说道。 “好的,爷爷。” 其实都不用李老说,徐清风早就准备好了另外一份。 并不是泡了这玩意,就不生病了,但还是可以做到延年益寿的。 尤其适合老人。 “清风,我咋听着,像是你在吹牛,这泡个脚,咋还能延年益寿。” 徐和平虽然现在也有些相信,药浴的确可以治病。 因为中药的药力渗透到水里,的确是有一部分会进入到人体内。 但...延年益寿就有些夸张了。 徐清风觉得吧,信者有不信则无。 所以也没有多加解释。 父母愿意接受这药浴,就可以了。 徐郎中这个时候,又站了出来,力挺徐清风。 他对徐清风点了点头,没想到徐清风的学医天赋这么高。 可惜了,要是徐清风愿意学医,那就好了。 虽然吧徐秋生学的也认真仔细。 但他的天赋有限,加上岁数大了,学起来比较吃力。 不过,他也没得选。 徐清风早就表露过,他对学医没有什么兴趣了。 所以,他也只好顺其自然。 眼下,便是跟徐秋生教学的好时机。 徐郎中跟徐秋生说起了足浴。 从足浴的起源,再到后面的发展,也是中医的传承和延续。 药浴,它隶属于传统中医疗法其中的外治法。 其原理刚才他也说了一些,不过概括的还不全面。 此时,徐郎中跟徐秋生说的更为详尽。 徐秋生听的十分认真,内容和信息量有点大,所以他有些吃力。 这个时候,他多么希望手里能有一个笔记本啊,把师傅的话,一字一句都记录下来,回头拿回家背熟。 但是泡着脚呢,也没法去拿本子。 徐清风他们也在旁边听着。 虽然徐郎中说的这些,对于普通人,有些晦涩难懂。 但仔细听,还是可以有一些收获的。 徐清风作为课代表,总结了一番。 所谓的中医药浴,就是说白了,就是利用热水的水温,激发中药材的药力。 进而,药材的药力,可以对脚底和脚部的皮肤、经络、穴位进行刺激。 药物药性透过人体的皮肤,被人体给吸收。 这种治疗手段,可以起到有病治病、无病养生的效果。 中医一道,源远流长,还是很值得去探究一番的。 哪怕只懂一些皮毛,也可以获益匪浅。 等盆子里的水凉了,这次泡脚也就宣告结束了。 徐和平等人起身,感受了一番,好像是有一些作用。 而且是立竿见影的。 经过几天的高强度工作,这几天,他们的脚都有些酸痛。 但泡了半个小时后,这种酸痛和疲劳,都消弭了不少。 十分的神奇。 “好像是有点用啊。” “既然这玩意这么好使,那我们完全也可以卖这个啊。”徐秋生还挺有商业头脑的,竟然能想到把这药包拿来出售。 徐清风点了点头,他哥说的不错。 这药方并不难,他手写下来,交给了徐郎中,让徐郎中以后配药出售。 虽然吧,这药浴比较小众,卖的数量不会太多,所以赚的钱,对徐清风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不在于赚钱。 只要是能够帮助别人就可以了。 除了今天徐清风调配用掉的药材,剩下的还有很多,足可以配置出几百副。 徐清风把这些药包,定价在5毛一副。 等这些药材用完了,收购上来的药材,刚好又可以补齐。 很快,众人便各自回房间休息。 泡了脚的李秋雨,似乎一点都没有睡意,便缠着徐清风温习功课。 徐清风辅导完李秋雨的功课。 两人都有些疲惫,不过还是睡不着。 熄了灯,徐清风在黑暗里,跟李秋雨说起了故事。 睡前故事,来自后世的网络小说,什么鬼灭灯,盗笔记,徐清风可是门儿清。 李秋雨听着听着便入了迷。 带入到了这故事里,尤其是晚上,氛围那叫一个浓厚。 “老公,这故事也太吓人了。”李秋雨抱紧了徐清风。 “吓人那就不要再说了。”徐清风开口道。 “不嘛,虽然吓人,但是很好听,我还想继续。”李秋雨又不肯结束。 呵,女人,口是心非的动物。 于是徐清风继续说起故事的后续来。 一直说了两个小时,讲完了进绝古城,徐清风才没有继续。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老公,你说的这个故事,真是绝了,跌宕起伏,环环相扣,太好听了,如果能出版成书籍,肯定会火遍大江南北的。”李秋雨激动的说道。 她说的不错,后世鬼灭灯的确是火遍了大江南北了,一度拯救了濒临倒闭的租书店。 光是盗版书都卖了几千万册。 后面翻拍成影视剧,也是红极一时。 就是作者没有赚多少,因为低价把版权卖了。 当然,后面靠运作这衍生的作品,也比普通人强的多。 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徐清风的确是可以把这故事写出来,提前赚米。 但想了想,他还是没有这么做,因为没有必要。 钱嘛,他已经不缺。 何必多此一举。 而且这年头的小说,其实没有多赚钱。 因为盗版也挺严重的。 吃力不太好属于是。 徐清风还是觉得,投资电影变现来的快。 甚至有了资本后,还可以去海外投资好莱坞。 这年头的好莱坞电影,还远不及后世那么发达,入局还是可以的。 而且海外的版权意识更浓。 这才是真的赚钱。 对了,徐清风突然想到,哈利波特还未写出来,这个系列,要是能写出来,那才叫吸金。 ------------ 第217章 大鹅 黑灯瞎火的,徐清风不由多想了一些。 虽然吧,这些事情,实践起来,可能不会那么简单。 但想想,还是可以的。 反正想也不需要钱。 李秋雨相拥着徐清风,不知不觉,已经睡着了。 睡着了的李秋雨,似乎想起了刚才的鬼故事,时不时还抱紧徐清风一下。 徐清风微微一笑。 逐渐的,他也睡着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徐清风一大早便起床了。 出门看到徐和平抓着两只鹅,应该是刚买回来的。 看到鹅,徐清风眼前一亮。 因为他联想到了一种东北很常见的美食,那就是铁锅炖大鹅。 难道今天有大鹅吃了? “爸,这鹅哪来的?”徐清风一边刷牙洗脸,一边跟徐和平聊着天。 “刚好碰到村里有人来卖鹅,想着帮他销一些,便买了两只。”徐和平解释道。 何春花在旁边忍不住数落起来:“你呀,就是同情心泛滥。” 如果是那种家里需要的东西,买了都没啥。 但大鹅明显不是必需品。 不过何春花也没有多说啥,因为现在家里的条件好了,买两只鹅,倒也无伤大雅。 无非是加个餐罢了。 “这不叫同情心泛滥,朋友之间互帮互助,不是很正常嘛?”徐和平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妈,我正好也想吃铁锅炖大鹅了。” 听到儿子的话,徐和平松了一口气。 知父莫若子,徐清风帮他解了围。 何春花听到徐清风想吃,当即起锅烧水去了。 今天周末,徐佳佳在家,没有上学。 听到院子里的鹅脚,她穿着睡衣,脚踩着毛线织的拖鞋,出门看鹅。 “大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徐佳佳在学校已经学过了骆宾王的鹅,所以对着鹅朗诵了起来。 倒把众人给逗乐了。 “佳佳,今天中午,我们杀一只大鹅来吃怎么样,铁锅炖大鹅,香的很。”徐和平笑着说道。 徐佳佳却摇了摇头:“爷爷,大鹅那么可爱,为啥要吃大鹅,我们不可以把它养在家里吗?” 李秋雨莞尔一笑,这话听来,让她有些莫名的熟悉啊。 她昨天好像说过类似的话。 兔兔那么可爱,为啥要吃兔兔... “可是,大鹅养来,不就是为了吃的?不吃大鹅,我买它做啥。”徐和平顿时无语道。 当然,对于宝贝孙女提出的问题,他还是要讲道理的。 不能直接就否定了。 这样不好。 “而且,大鹅哪里可爱了,它很凶的。”徐和平开口道。 对此,在场的人,都深有体会。 鹅小的时候,还是细细黄色绒毛,的确很可爱。 但长大了之后,就跟可爱半点不着边了。 非但不可爱,而且还很凶。 鹅,跟公鸡,黄狗,号称是农村三霸。 多少人的童年阴影之一。 徐佳佳,也就是没有在大鹅身上吃过亏,所以才会错觉,以为大鹅可爱。 徐清风看到徐佳佳朝着大鹅走去,连忙提醒她,不要太过靠近,大鹅会咬人的。 虽然这鹅,买回来,已经被捆住了脚和翅膀,但嘴并没有绑住,你靠近了,它还是会攻击你的。 “你叔叔说的对,佳佳,回来,不要靠近大鹅,它很凶的,会攻击你。”徐秋生笑着说道。 徐佳佳并不太相信。 这鹅真的会攻击她吗? 不过,很快徐佳佳就体会到了。 她稍微靠近了一些,大鹅便呃呃呃的叫了起来,竖着脖子。 朝前面一伸一伸的。 这倒是让徐佳佳有些怕怕的。 “大灰,过去试试。”徐清风让大灰过去。 大灰朝着大鹅叫了一声,大鹅顿时埋低了高傲的头,不叫唤了。 看来也是个欺软怕硬的主。 徐和平从厨房拿来了刀,打算给大鹅抹了脖子,放血。 宰杀家禽,这些都是基本功了。 别说徐和平,就是何春花也习以为常。 “佳佳,你以前好像还没有吃过铁锅炖大鹅吧?今天中午,你会就知道,铁锅炖大鹅有多么的美味了。” 徐和平一边抹了大鹅的脖子,一边对孙女说道。 以前徐家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 就连肉,都是逢年过节才能吃一顿。 铁锅炖大鹅,更是几年难得吃一次,上次吃大鹅,还是三年前。 而且,吃鹅也是有很多禁忌的,在中医里,鹅是发物,以前徐佳佳年纪小,所以大家不让吃。 “叔叔,什么是发物啊?”徐佳佳小脑袋瓜子,充满了疑惑。 徐清风告诉徐佳佳,所谓的发物,是中医学说里的概念,指一些有刺激性食物。 这些食物,吃了之后,可能会诱发疾病,或者加重病情。 一般小孩子和老人,都要谨慎食用。 但其实问题不大。 这些都是夸大其词了。 小孩子应该勇于尝试。 “我也觉得,等会我要尝一下大鹅是什么滋味。”徐佳佳吧唧嘴。 李秋雨对于中午吃铁锅炖大鹅,也是有些期待的。 别看她是厂长的女儿,其实她从小到大,也没有吃过几次铁锅炖大鹅。 可能是因为难得吃,所以大鹅的味道,她就格外的想念的紧。 鹅在家禽里,并不常见。 不如鸡鸭的数量更多。 也就是在东北,因为铁锅炖大鹅,所以比较受欢迎一些。 换做是在南方,很少见到吃鹅的。 是鹅难吃吗? 并不是,鹅肉的味道,其实不比鸡鸭肉差。 为啥吃鹅的人少,大概率还是因为鹅贵。 哪怕是同等的价格,大鹅也比鸡鸭要贵许多,买一只大鹅的钱,能够买好几只鸡了。 更别说,大鹅的单价,比鸡鸭要贵上不少。 价格贵,买的人自然就少了。 而且养殖一只大鹅,也很困难。 鸡鸭是比较好饲养的,而且一次性可以孵化很多。 大鹅就不一样了,不仅难孵,而且中途还极其容易夭折。 一来二去,卖的价格自然也就贵了。 烧好了水之后,徐清风把水打到桶里,拎到外面,倒入盆里,开始拔毛。 家里人多,徐清风让他爹把另外一只鹅也给杀了。 给店里的员工,也加个餐。 员工听到中午有铁锅炖大鹅吃,全部都有些感动。 老板没把自己当外人啊。 这伙食,让他们受宠若惊。 ------------ 第218章 树莓 智者不入爱河,铁锅只炖大鹅。 铁锅炖大鹅,作为东北地区的炖菜代表之一,在东北还是很受欢迎的。 就是吧,这年头,大家日子都过的紧张。 普通人哪里舍得吃。 所以徐清风请店里的员工吃铁锅炖大鹅,他们别提多开心了。 中午的时候,满满一锅大鹅,便炖好了。 炖大鹅,并不是只有大鹅。 这道菜,也还有一些其他的配菜。 比如说酸菜,土豆,豆角,粉条等等。 有很多炖菜,都类似大杂烩。 并不是说,肉少人多,因为不够分,所以才会添加这些配菜,其实在华夏的美食界,从来就不会有胡乱搭配。 就像是酸菜和鱼,西红柿和鸡蛋。 这些美食界的黄金搭档,搭配在一起的效果,是1+1大于2。 酸菜,土豆,粉条本身便是有各自的滋味和香气的。 跟大鹅放在一起炖,可以为这道菜增添不少的美味。 而且元素更多,让整道菜品尝起来,更加的丰富多样。 两只鹅,中午被大家消灭的干干净净,主打一个光盘行动。 今天也是药材展览会的最后一天。 所以一整天,徐清风他们都没有外出。 等傍晚的时候,还举办了一个晚会。 为这几天的展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展览会成功把白山地区的药材市场名头打响了。 相信来年,这展览会会越发的红火。 而且有了这次的经验,以后林场也会更加的得心应手。 都不需要徐清风他们站台了。 “总算是结束了,这几天真的,累趴了。”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不过累的同时,收获还是满满的。 所做的一切,都很值得。 展览会结束,徐清风和李秋雨也可以抽身出去度蜜月了。 扫尾的工作,不需要他们。 林场那边的人也是需要一些表现的空间的。 李厂长给李秋雨放了一个月的假。 李秋雨倒也没有急着去南方,而是跟徐清风一起去了牧场一趟。 一起去的还是林场这边的施工队。 牧场那边如今也在大刀阔斧的搞建设。 本来,徐清风打算是从林场这边的砖厂,运输砖块进去的。 但没想到那些勘探队,在牧场找到了一大片黏土地,于是,直接就地取材,建了两口砖窑,到砖厂那边高薪挖了几个师傅,过去就地烧砖。 不出半个月,便可以得到大批的砖了,这对于牧场那边的基建来说,是一大利好。 砖头房更牢固,有了更好的选择,那徐清风自然不会建木屋了。 到了牧场,徐清风跟李秋雨故地重游,去了一趟温泉所在地。 这次倒是不需要分开洗了。 泡完了温泉,两人返回牧场的途中,还找到了一处宝藏地,那就是好几株树莓。 树莓可不仅仅是南方特产,东北也是有的。 在他们这里,也被称为婆婆头、覆盆子。 算是长在山野的野果吧。 某种意义上,它也属于是水果的一种。 在徐清风他们这个年代,缺衣少食,这些树莓,便是很珍贵的小零食。 最关键是不要钱。 大部分树莓都是长在山林里,荒郊野外。 运气好,发现一株树莓,那都是极开心的事情。 当然,也有很多人,发现了树莓之后,便会想方设法的,把这些树莓挖到自家门口,种下去。 这样的话,来年,自己家里就有树莓吃了。 当然,前提是能够存活。 徐和平以前就做过这事情。 但野生的树莓,挖回去后,成活率很低,三株能够成活一株,那就已经很不错了。 徐和平移栽的那些树莓,都死了。 “这样树莓,要是能弄回去栽起来,那就好了。” 李秋雨也有些心动。 谁不想家里种几株树莓。 “这还不简单,交给我了。”徐清风在附近做了标记,打算回头带人过来挖。 此行,他们只是把树上的树莓都给摘了。 用随身带来的干净水洗了一下,徐清风和李秋雨品尝起来。 这些树莓,都已经成熟了,红彤彤的,口感十分香甜。 咬上一口,甜甜的汁水,便在嘴里氤氲开,不要太香。 当然,野生的树莓,哪怕再好吃,也还是有一些酸味的。 但这种酸度,可以接受。 好几株树莓,他们吃是肯定吃不完的。 全部采摘下来,得有十斤以上。 所以,徐清风和李秋雨,打算带一些回去。 给家人也分享一下。 不过这树莓不易保存,采摘了之后,就得立马带回去。 不然的话,明后天很有可能就受伤不能吃了。 跟草莓一样,十分的脆弱。 这年头的水果很稀少,很多南方的水果,因为交通不便,都到不了东北。 甚至到千禧年后,还有很多农村的小孩子,都没有吃过香蕉。 吃过最多的水果,便是本地有的苹果,梨,柿子和柚子。 这些水果,在丰收的季节,倒是可以实现水果自由的。 就是这年头的果树,都是家里自己种的,品种没得选,所以结出来的果子,甜度不一。 遇到好吃的,那是极少数。 大部分的果子,都十分的酸涩,难吃。 树莓在这些水果里,论好吃的程度,已经算是佼佼者了。 采摘了树莓,两人便打道回府了。 期间当然是没有遇到任何的野兽。 李秋雨觉得自个,还是很幸运的。 殊不知,这一路上,都有猞猁在暗中护航。 明里还有大灰。 二者默契配合一下,很多野兽还未靠近徐清风他们,便已经被解决了。 还是很让人省心的。 回到了牧场,两人给大憨二憨留了一些树莓,让大憨把剩下的树莓送回林场。 他们还没有在牧场玩够呢,所以自然是没有回林场。 “吃烤红薯吗?”徐清风带着李秋雨在牧场的仓库盘点,发现仓库里有不少的红薯和土豆,于是询问她。 李秋雨点了点头,但又摇了摇头。 “点头又摇头,那到底是吃还是不吃?”徐清风哭笑不得。 “想吃,但又怕上火。”李秋雨嘿嘿一笑,这种心情还挺纠结的。 “又不是烤好了马上吃,想要不上火的时候,放一会就没啥了。”徐清风开口道。 再要是怕上火的话,就没法了。 ------------ 第219章 烤红薯 既想又想,本来就是矛盾的。 世界上哪有鱼和熊掌兼得的美事。 徐清风挑选了一些红薯,用来晚上烤着吃。 之所以晚上烤,是因为有现成的篝火。 不用说,还要特意去生火烤红薯。 “这一堆都烤了吗?那得烤多久啊。”李秋雨看到徐清风挑选出了一堆红薯,惊讶的问道。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每个人烤自己的就行了,哪能都一个人烤啊。”徐清风开口道。 李秋雨恍然,那还好。 徐清风挑选的红薯,都是个头中等的,比较适合用来烤红薯。 太大或者太小,都不好。 不一会,徐清风喊来了牧场的工作人员,把这些红薯,全部都装好,抬到了外面的空地上。 今天晚上,吃自助烤红薯的消息,很快传遍了牧场。 包括旁边的勘探队,也加入了这次烤红薯的行列。 烤红薯,大家对这个肯定不陌生的。 可以说,大部分人都是吃红薯长大的。 不过,红薯因为其甜甜的口感,在所有的充饥食物里,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自愿参加啊,要是不喜欢吃红薯的,可以不参与这次活动。”徐清风告诉大家伙。 的确,有很多人,吃红薯都吃腻了。 但也还是有十几人报名。 夜里,吃过了晚饭,照例有篝火晚会。 不烤红薯的人,也是可以在篝火边烤火聊天的。 徐清风他们则是各自挑选了位置,把红薯放入篝火里,烤了起来。 不一会,火堆里,便传来了浓郁的香味。 烤红薯,可比煮红薯要香的多。 所有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尤其是那些没有参与的人,更是有些后悔起来。 徐清风告诉他们,红薯还有很多,等会第一批的人烤完了,如果他们也想吃的话,也可以烤呗。 “那多不好。” “哈哈,我之前草率了,没想到被馋到了。” “这烤红薯,的确是香。” 虽然他们都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认可了徐清风的说法。 等徐清风他们第一批人,烤好了红薯,很快,剩下的红薯,也被扔进了篝火里。 徐清风和李秋雨,一共烤了4条。 一条的话,要是吃完了,没有吃过瘾,就尴尬了。 一人两条的话,倒是刚好。 徐清风把这些红薯,放在了地上。 李秋雨闻到这味道,连忙找了个扇子,给烤红薯降温。 一阵烤红薯的香气,弥漫在牧场四周。 “我以前也吃过烤红薯,但...好像没有这么香啊。”大憨二憨有些不解的挠了挠头。 为啥牧场这边的红薯好香。 他们两,烤了足足十条。 没办法,谁让他们胃口大呢。 不过红薯这玩意,牧场多的是,红薯的亩产很高。 很快,第一批先烤红薯的人,已经吃上了。 徐清风试了试温度,把其中一个红薯,掰成了两半,然后递给李秋雨。 “还是有些烫,吃的时候,吹一下。”徐清风说道。 李秋雨点了点头。 接过红薯,吹了好几下,她这才放入嘴里,咬了一口,但没想到,还是超出了她的承受范围,顿时呼哧呼哧起来。 其余人也差不多。 因为抵制不住诱惑,想要快点吃上烤红薯,结果状况百出。 有的直接上手拿,因为太烫,结果左手扔给右手,右手扔给左手,但就是不往地上扔。 舍不得。 篝火旁,虽然众人糗态,憨态频出,却也是欢声笑语一片。 这种还挺有意思的。 以后如果想到今天晚上,肯定也是欢乐的记忆,回忆美好。 “要是手指头被烫的发热的话,可以放入水中,或者摸一下耳垂,这样就舒服了。” 有人分享着自己的小妙招。 “为啥摸耳垂就可以止烫啊?”李秋雨试着摸了摸耳垂,发现手指真的不那么烫了,效果立竿见影。 “很简单,因为...耳垂相对于手指来说,它更凉,摸耳垂,跟放入水里,原理是一样的。”徐清风告诉李秋雨。 吃过了红薯,有才艺的上才艺,大家载歌载舞,好不快乐。 李秋雨以前很少参与类似的活动,今天也算是放飞了自我一把,在徐清风的带领下,学了一段二人转。 她还是有一些天赋的,转手帕啥的,看一遍就会了。 徐清风打趣李秋雨,如果他从小就学二人转,没准现在就是剧团的一员呢。 李秋雨微微一笑。 也不是不可能。 她的形象,还是很好的。 就是吧,她还是喜欢干实事,而不是唱歌跳舞。 当然,不是说唱歌跳舞不好,每一个行业,都有他存在的必要。 二人转在农闲的时候,打发打发时间,给东北人带来了很多欢乐。 在牧场的几天,徐清风带着大憨二憨,拉上鹿车,进山,把那几株树莓给挖了回来,就种在牧场这边。 如果能养活的话,那以后每年都可以吃上树莓了,而不用靠运气去山里寻。 “老大,最近牧场的鼠患挺严重的,我们种下去的粮种,都被吃了不少。”大憨叹息一声。 “你们采取了什么措施没?”徐清风询问道。 “采取了,老鼠药,捕鼠夹,笼子都放了不少,结果...收益不大。”大憨为此也有些无奈。 “这样啊,让我来想想办法吧。”徐清风开口道。 第二天,徐清风便从林场那边,买来了十几只猫。 这些猫到牧场的第一天,便开始上岗了,当天夜里便抓了几十只老鼠。 大憨他们都傻眼了。 好家伙,他们早应该想到这个办法的。 解决鼠患的话,还是得让专业的上。 牧场虽好,却太过无聊了,徐清风一次最多在牧场这边待个三四天,然后就离开。 真难为了大憨二憨,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在这里呆的下去的。 对了,徐清风询问起大憨,做媒的事情进展如何了。 大憨听了徐清风的话,顿时红了脸:“老大,还算顺利吧,上次相亲的女孩子,已经邀请我去她家吃饭了,这是不是就是有戏?” 徐清风也为大憨感到高兴。 傻人有傻福啊。 没想到进展这么顺利。 于是徐清风把他为大憨存钱的存折给了他。 “二憨,你啥时候脱单啊。”徐清风询问二憨。 二憨挠了挠头:“老大,我不想娶媳妇。” ------------ 第220章 小溪 “这孩子,不会说话。”大憨想打人的心都有了。 “你怎么不娶媳妇,你想要上天吗?” 二憨挠了挠头:“我觉得娶媳妇太麻烦了,你看老大上次娶嫂子...” 话说出口,二憨察觉到了一点不对劲,连忙打了自己的嘴巴一下:“老大,我不是说你的不是啊,我是我自己觉得麻烦。” 徐清风乐了,感情二憨不想娶媳妇的根源,还在自己身上啊。 那他自然要好好开解一下他。 “那你觉得,我娶了你嫂子是好还是不好,是幸福还是不幸福?”徐清风询问二憨。 二憨连忙点头:“好,幸福,嫂子是全天下最好的女人。” “那不就得了,麻烦这玩意,谁都不喜欢,我也不喜欢麻烦,但是呢,麻烦是一时的,你要是娶了一个好老婆,那是一辈子的幸福不是?这孰轻孰重,你自个思考一下。”徐清风开口道。 二憨被绕进去了。 大憨在一旁忙不迭点头,老大这话,简直说到了他心坎里。 “弟弟,老大说的对,不能怕麻烦,麻烦之后,就是幸福。” 徐清风告诉二憨,娶老婆也不能太急。 这是一辈子的事情,是得慎重一些。 还是那句话,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但男的也怕娶错媳妇。 娶了好媳妇,能旺三代。 可要是遇人不淑的话,就是个搅家精,能让家里不睦。 “大憨,你以后成家了,有什么打算,是继续在牧场,还是回林场?”徐清风询问大憨。 单身的话,在哪都一样。 可有了家,以后生了娃,还是在林场那边发展更好一些。 无论是看病,还是教育,都更方便。 牧场这边太偏僻了,不适合居家过日子。 大憨有些割舍不下牧场:“老大, 我跟我那还没过门的女朋友之前也聊了几次,她说,愿意陪我在牧场。” 徐清风点了点头。 “行吧,守得住寂寞,以后等有了小孩,再考虑去林场不迟。”徐清风开口道。 徐清风和李秋雨次日便返回了林场。 这次离开,后面再来牧场可能就要一个多月以后了。 因为他们还要去度蜜月呢。 车票都已经买好了,先从长白山坐火车到长春,然后在长春飞机场,乘飞机直接去深城。 这也是最省时省心的路线。 不然坐火车的话,最少都得两天。 那路上太折腾了。 这个年代,飞深城的班次不是每天都有的,最快也要后台才能起飞。 所以徐清风和李秋雨也不急。 “就算是后天的飞机,你们明天也要出发,不然的话错过了这个航班,又要等几天了。”何春花早把徐清风的东西收拾好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 徐清风告诉何春花,他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了,这些他自然是知道的。 不过对于母亲的叮嘱,他还是很耐心的听着的。 现在嫌弃母亲唠叨,等到以后,随着父母年纪越来越大,想要听都听不着了。 子欲养而亲不待,那个时候,想要听都是奢望。 “妈,下次,我带你们一起去南方玩,我们这里冬天冷,去南方过冬,那边冬天还是二十多度,还穿短袖呢。”徐清风对何春花说道。 何春花连忙摇头:“我才不去呢,跑那么远去玩,闲得慌,在长白山呆习惯了,冬天也不觉得有多冷。” 习惯成自然。 徐清风耸了耸肩,以后带他们出去一趟,自然就知道香了。 人生嘛,就是要去不同的地方,见识不一样的风景,才算不枉来这世间走一遭。 要是一直在一个地方,呆个几十年,说实话,挺无趣的。 前世的徐清风,囊中羞涩,无法给家人更好的经济环境和条件,让他们走出这片大山,走出东北,看看世界。 但如今情况变了。 吃过了午饭,徐清风和李秋雨闲着无聊,加上李秋雨嘴馋想吃蝲蛄了。 于是徐清风便带着李秋雨,去上次垂钓蝲蛄的小河边,钓蝲蛄去。 依然是上次的配方。 棍子,细线,咸肉。 可能是因为上次钓了不少蝲蛄的缘故,这次再去,就没有那么多的资源了。 而且这次蝲蛄学乖了不少。 没有上次好钓。 “啊,我刚才都提上来了,结果又掉下去了。”李秋雨好几次,都失败了。 这让她有些无语。 徐清风乐了:“应该是上次的漏网之虾,变聪明了。” 不过吧,再聪明的虾,也不是徐清风的对手。 只见他直接在河边搬来了一些石头,隔离出一个小沟。 蝲蛄一般都是在岸边,所以直接被圈了不少在沟里。 “直接抓就好了。”徐清风挽起了裤腿,下水抓蝲蛄了。 李秋雨没想到还有这妙招,也跃跃欲试。 但很快,她就被龙虾的钳子夹了一下,顿时痛呼一声。 “还是我来抓吧,你在旁边看着就好。”徐清风告诉李秋雨。 “我是不是很没用?”李秋雨有些气馁。 连蝲蛄都欺负她。 “术业有专攻,不会抓鱼抓虾,这不叫没用,而是不擅长罢了。”徐清风安慰李秋雨。 李秋雨于是在旁边,替徐清风打下手。 徐清风扫荡着小沟里的蝲蛄。 不一会,便抓了不少。 效率可比刚才钓蝲蛄要高的多。 这边抓完了,徐清风便把石头给撤了,然后又去下游的地方,再次圈地。 周而复始,桶里便有了好几斤。 也算是大丰收。 李秋雨还在河里,发现了不少的奇石。 “这里的鹅软石好漂亮啊,我都已经找到了不少奇石,跟上次我们买的差不多,我太喜欢这里了。”李秋雨欢呼雀跃道。 溪水哗啦啦流淌着。 徐清风欣赏着四周绝美的自然风光。 也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那个是什么?老公,你快看,是河蚌好像?”李秋雨眼尖,看到徐清风脚下不远处的溪水里,有一个东西,连忙指着让徐清风去看看是啥。 徐清风看了一眼,然后低下身子,捡了起来,的确是一个河蚌。 “眼力不错啊,真的是河蚌。”徐清风把河蚌扔上了岸。 “河蚌里可能会有珍珠哦,要不要开来看看?”李秋雨说道。 ------------ 第221章 河蚌 这个河蚌还是活着的,李秋雨试了试,没有掰开。 它的闭合力还是很大的。 这让她有些挫败感。 居然连一个河蚌都掰不开。 于是她再次抓住了河蚌,使出了吃奶的力气。 结果...还是没有掰开。 “让我来吧。”徐清风开口道。 有的时候,用蛮力是没有用的。 “好吧。”李秋雨果断放弃。 女孩子的力气不如男的,也不丢人。 嗯哼,而且这里就她跟徐清风两人。 在徐清风面前,就没有啥端着的了。 徐清风找了一个小刀,沿着缝隙,插入其中,然后再开,就十分轻松的掰开了。 这个河蚌里面自然是没有珍珠的。 野生的河蚌里,虽然吧,有可能会有珍珠,但那是小概率事件。 千分之一的概率可能都没有。 哪能随便遇到一个河蚌,里面就有珍珠。 那徐清风的运气都可以去买彩票了。 “既然没有珍珠,那就扔了吧。”李秋雨耸了耸肩,打算把河蚌给扔入小溪里,只是撬开看了看,这河蚌,扔回河里,还是可以成活的。 “不带回去吃吗?”徐清风有些纳闷。 河蚌也是可以吃的。 “啊?河蚌不是不好吃吗?听说肉老,而且腥味重。”李秋雨眨了眨眼睛。 长白山地区虽然地处东北,但也算是水网密布,自然有很多河蚌。 而打小,李秋雨便听很多人说过,河蚌根本不好吃。 一般村里人捡回去,都是喂鸡鸭吃的。 所以听到徐清风说拿回去吃,她便十分困惑。 “咳咳,你听谁说不好吃的,那个,没有难吃的食材,只有不会烧的人,要是烹饪方法不对,烧出来的河蚌,当然就跟你说的难吃了。”徐清风解释道。 恰巧,他就是那个有自信把河蚌烧的很美味的人。 李秋雨听到徐清风的话,顿时十分高兴起来。 换做是别人说这话,她肯定不相信。 但徐清风,可是河豚都可以料理的很鲜美的人。 他说河蚌可以吃,并且很好吃,那自然是真的。 “不过吧,就是一个河蚌数量太少了,不够吃的。”徐清风提出了问题。 “我再找找,这小溪里,肯定还有其余河蚌的。”李秋雨连忙说道。 一个河蚌,就那么一丢丢肉。 炒好之后,还会缩水,可能就一筷子。 通常,二三十个河蚌才能堪堪炒一盘。 蝲蛄已经抓的差不多了,于是徐清风和李秋雨便把接下来的重心调整到了找河蚌上。 正如李秋雨所说,这条小溪里的河蚌数量的确是很多。 不一会,李秋雨便又找到了好几个。 不过徐清风找到的更多。 “阿这,老公,你怎么这么厉害,一下子就找了这么多。”李秋雨起初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这么一会便找到了好几个,但回头看了看徐清风,她直接心态崩了。 徐清风已经找了十几个河蚌。 他每找到一个,便仍在河边,如今已经在河里堆起了一个小小的山包。 “因为我刚才抓蝲蛄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不少啊,不过我当时没有捡罢了。”徐清风开口道。 李秋雨恍然,这也就难怪了。 河蚌捡的差不多了,徐清风和李秋雨也就停手了。 徐清风没有打算把河蚌带回去,而是直接就在河边开了起来。 “老公,直接在这里开了的话,带回去,肉会不会不新鲜了?” 李秋雨询问道。 “不会,回去差不多也可以烧了,耽搁的时间,不会太长。”徐清风开口道。 如果是现在剥了,明天再烧,那肯定是不行的。 李秋雨又挑选了几个河蚌,试了试能不能打开。 结果还是失败而告终。 徐清风告诉李秋雨,要是实在是想要开的话,也可以用石头砸。 反正这些河蚌也是要带回去吃的,不用考虑美观。 只要砸开了之后,把那些碎的蚌壳挑干净了就行。 李秋雨眼前一亮,对啊,她可以用石头砸。 徐清风一边开河蚌,一边也跟李秋雨聊着河蚌。 吃河蚌,在北方不怎么流行。 但在江南地区,自古以来,便是一道著名的河鲜。 烹饪方法正确的话,味道很不错,肉质可以用鲜嫩可口四个字来形容,而且还很有嚼劲。 “原来是南方的菜肴啊,难怪我们东北人不会烧了。”李秋雨嘀咕了一句。 “不过,老公,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徐清风咳嗽一声:“偷偷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做梦的时候,有个老神仙教我的。” 李秋雨翻了个白眼:“你觉得我是三岁小孩子嘛?” “哈哈。”徐清风乐了。 不过李秋雨也没有追问。 徐清风不告诉她,自然是不想说。 徐清风告诉李秋雨,河蚌的味道不仅美味,而且值得一提的是,河蚌肉的营养价值同样也不低。 也是一种药食同源的食材,经常食用河蚌肉的话,还可以美容养颜呢。 除了美容这个功效外,还具有滋阴,平肝,明目,防眼疾等功效。 剥了十几个河蚌,徐清风觉得这些河蚌可能还会有点少,又去捡了一些回来。 “这个时候的河蚌是最美味的,春天是吃河蚌的季节,古语有云,三月螺蛳四月蚌。”徐清风开口道。 虽然如今已经是五月,但东北这边开春晚,所以此时的河蚌味道绝佳。 “螺蛳我知道,春天的螺蛳炒着吃,肉多肥美,用辣椒炒一盘,嗦着吃,不要太好吃了。”李秋雨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就是这年头,大家也不怎么喜欢吃螺蛳。 还是那个原因,跟蝲蛄一样,普遍认为有寄生虫,吃了不健康。 这些生长在野外的螺蛳,河蚌,蝲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寄生虫。 但其实吧,只要煮熟了,就问题不大了。 除非是吃半生不熟的,那徐清风就无话可说了。 后世这些食材,可是夜宵街一大法宝。 一个个河蚌被徐清风给打开,取出肉,然后蚌壳扔一边。 别看这些河蚌,看上去个头那么大,但剥开了之后,里面的肉却少的可怜。 平均十斤的河蚌,才能挑出一斤的肉。 其余的都是壳还有水。 ------------ 第222章 家庭晚宴 李秋雨算是明白了,难怪徐清风刚才又去河里捡了一些河蚌。 原来这些河蚌的出肉率这么低。 其实也不只是河蚌,所有的贝壳类动物,都是这样的。 像什么花蛤,鲍鱼,还不是偌大一个,结果就一口肉。 这些东西还贼贵。 后世随便去个海鲜大排档,几百块钱,只能吃个半饱。 当然,现在不需要那么贵,但吃一顿也是需要几十块的。 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 在徐清风和李秋雨的努力下,刚才还堆积如同一座小山包的河蚌,逐个被消灭殆尽。 “原来开河蚌这么累的啊。”李秋雨感慨。 不过看着一地都是剥完了壳,她觉得,还是成就感满满的。 徐清风把河蚌先清洗了一遍,然后找了个大的芋头叶子,装好,把从钓蝲蛄棍子上的绳子解了下来,绑好。 这才跟李秋雨一起回去。 忙碌了一下午,两人也算是凯旋而归了。 “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开出珍珠。”李秋雨耸了耸肩。 “知足吧,哪有那么容易开出的珍珠,那人人还不都下河捞珍珠啊。”徐清风哭笑不得。 能够收获这么多河蚌,带回去炒一盘,已经是十分不错了。 回到家,刚好傍晚。 徐清风正好下厨烹饪他下午弄来的两道食材。 虽然何春花是一个家庭主妇,烧菜很好吃,但这两道菜,她不会。 徐清风也不放心交给她处理。 要是毁了的话,这点食材倒是不值几个钱,就是他和李秋雨两人一下午的心血就白费了。 这些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而且,徐清风也挺想吃这两道菜啊。 当徐清风告诉何春花,今天晚上他来掌厨的时候,其余人都激动了起来。 徐清风虽然不常烧菜,但偶尔他们还是尝的到一些滋味的,那叫一个绝。 “行吧,我也不太会烧这两种河鲜。”何春花开口道。 烹饪蝲蛄和河蚌,她都没有多大的把握。 这玩意可不想松花江里的鱼,她一年能烧几十次,熟能生巧。 不过吧,她也没有离开厨房,而是留下来给徐清风打下手。 捎带着看看儿子是怎么烹饪的,学上一手。 以后还有类似的情况,她就可以掌厨了。 而不是每次都要儿子烹饪。 在她看来,徐清风是做大事的人,怎么能老是烧饭呢。 就是徐清风情愿,也是不好的。 古语有云,君子远庖厨... 徐清风知道何春花想要学如何烹饪河蚌,也跟她聊起了一些烧这类荤腥重的河鲜小诀窍。 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不能省调料。 尤其是要多放油! 锅热了之后,徐清风便往锅里倒入了大量的油。 看的何春花那叫一个心疼哟。 这些油,都快赶上她烧三天菜的量了。 “这未免也太多了吧。”何春花傻眼了。 就这一手,她就是万万舍不得了。 所以说,这道菜,她可能还是学不会的。 除了油之外,各种佐料,也是需要很多的。 徐清风告诉何春花,河蚌这玩意不要钱,调料花一些钱,一来二去,不是扯平了。 如果是为了省油,而毁了这道菜,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烧呢。 而且也不是说,每天都这样,一年不见得能吃几次。 何春花点了点头,这倒也是。 “之所以我们这边的人烧出来的河蚌不好吃,很多时候,也跟不舍得离不开关系。”徐清风开口道。 油热了之后,徐清风放入了生姜大蒜,爆香,然后把洗干净的河蚌倒入其中。 不一会,锅里便传出了浓郁的香气。 大火猛炒,不一会,徐清风便把河蚌铲了上来。 炒河蚌的第二个诀窍,那就是大火猛炒,快熟。 千万不能炒的时间过长。 不然的话,肉质很容易变老,这样就失去灵魂了。 哪怕再鲜美,要是嚼不动的话,那就是败笔。 “不多炒一会?这熟了没有哦。”何春花质疑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当然熟了,你也不看火力有多大,这么大的火猛炒,菜很快就熟的,如果多耽搁一会,就会糊了。’ 很快,何春花把这道菜端上了桌。 家里其余人都围了过来,被香味给吸引过来的。 不一会,众人盯着桌子上,这道色香味俱全的炒河蚌,都咽了咽口水,好家伙,这菜好香啊。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是河蚌,谁敢相信,河蚌居然会如此诱人。 “这河蚌跟我以前吃的是一种吗?” “天,妈,你以前也烧过一次河蚌吃吧,好家伙,那次差点没磕了我老牙,嚼不动,根本嚼不动...” 徐秋生嘀嘀咕咕的,结果挨了何春花一拳头。 “有的你吃都不错了,还挑我。”何春花笑骂道。 不过,何春花也承认,她烧的河蚌,的确不如徐清风。 这道炒河蚌,简直绝了。 看着就好吃。 这种做法,她刚才学了七七八八,以后倒是可以如此尝试。 “我可以尝尝吗?”徐和平开口道。 这么一盘河蚌摆在眼前,你拿这个考验他? 哪个吃货经得起这样的考验。 “想得美,等儿子烧好了全部的菜,才可以动筷,谁都不能破例啊。”何春花定下了一个规矩。 其余人也只好点头。 “呜呜...真的好想吃...叔叔也太会烧吃的了。”小侄女徐佳佳吧唧嘴。 她觉得,要是徐清风每天做饭的话,她肯定是半点都不会挑食。 “你叔叔辛苦了一下午,才弄回来的,咱们要等他一起上桌,才能吃的。”徐秋生告诉女儿。 徐佳佳嗯了一声,她也知道。 李秋雨感慨,的确是不容易。 为了想要吃一顿河蚌,他们在河边又是捡河蚌,又是开。 废了老大的劲,才炒出来一盘。 不过看到这成品,她觉得还是很值得的。 一大家子人吃饭,只有一道菜,显然是不够的。 除了炒河蚌,还有蝲蛄。 徐清风已经开始红烧起来。 因为时间来不及,所以徐清风没有做上次的蝲蛄豆腐,而是直接打算用来红烧。 这红烧的做法,便是后世的啤酒小龙虾的做法了。 ------------ 第223章 苹果代表平安 依然是调料堆砌。 重油大火,而且还放了很多辣椒。 “妈,这蝲蛄以后就这么烧,肯定好吃。”徐清风告诉何春花。 何春花... 这么多调料,乖乖,要是不好吃那才怪呢。 “以后还是你烧吧,如果换做是我的话,我肯定会心疼死。”何春花彻底息了学烧这两道菜的打算。 他们这一辈人,把勤俭节约是刻在骨子里的。 徐清风微微一笑,也不勉强。 蝲蛄和河蚌都是只有特殊的季节才有的,一年也吃不了几次。 但是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想要吃上那么几次。 烧完了蝲蛄外,徐清风又多烧了两个小炒菜。 东北除了炖菜外,也是有各种小炒的。 其实做法跟南方地区的小炒也差不多。 就是夏天的时候常见,而冬天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炖菜。 原因自然是因为冬天气候寒冷,炒菜还没端上桌就已经冷了,没法吃。 不过夏天的时候,徐清风还是比较喜欢吃各类小炒。 无他,吃惯了炖菜,想要换换口味。 家里吃饭的人多,食材还是有很多备用的。 徐清风挑选了几种,又切了一些肉,放在里面。 不一会,何春花又端上了几道小炒家常菜。 什么香干肉丝,清炒榛蘑,还有炒白菜。 看上去让人便有食欲。 一共五个菜,加上中午吃剩下的那些菜,热了一下,摆满了整张桌子。 “可以开饭了。”徐清风开口道:‘等久了吧。’ 众人全部都点头。 “哈哈,我刚才都去看了会电视,不然哪里等得住。”徐和平开口道。 只有借电视,转移一下视线了。 虽然家里的人多,但晚餐的数量和质量,都是上乘。 李老和厂长,两个糙老爷们,在这里吃习惯了,也不愿意在家里烧饭了,只需要每天饭点过来蹭个饭,省时省力省心。 对徐清风他们来说,也就是添两双筷子罢了。 看到丰盛的晚餐,很快,众人便忍不住,大快朵颐了起来。 徐清风给李老,还有他老丈人,爹,哥,倒了一杯猴儿酒。 “这酒不是香江那边好卖吗?怎么还开来吃。”李老对徐清风说道。 虽然吧,他们也喜欢吃,但在他看来,还是先要紧着卖才是。 徐清风的看法则跟李老相反。 赚钱是为了啥? 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过的好,吃的好。 要是因为要拿去卖钱,自个便不能喝了,那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酒过三巡,大家也都吃饱喝足了。 河蚌和蝲蛄,已经见底。 剩下的一些,是给他们喝酒的人留着的。 徐清风他们还没有吃饭呢。 等会用来下饭。 李秋雨询问徐清风,这蝲蛄和河蚌,为啥会这么好吃。 这个问题嘛,徐清风觉得,有好几点的原因。 河蚌和蝲蛄,都是属于河鲜,而且是野生的,烹饪的时候,甚至不需要放味精,便已经很鲜美了。 其次,便是吃的少了。 尝鲜尝鲜,如果是吃的多了,便不会觉得很美味了。 “我觉得还有一点,那就是清风你的厨艺好,换做是别人来烧,哪怕是食堂的大厨,也绝对烧不出这味道。”厂长开口道。 老丈人的这个评价,还是很高的。 李秋雨微微一笑,她觉得这三点原因皆有。 在当下,大部分人都觉得,河蚌和蝲蛄,就是不好吃的,对它们有偏见,也根本不会去研究做法。 不过经由徐清风这么一烧,倒是改变了家里人对这两道食材的看法。 “还有,这河蚌肉很嫩,这跟我以前吃过的河蚌完全不同,一点都不柴,我以前吃过河蚌几次,那味道不能说好,是很难吃。”李老开口道。 以前,他有一段时间,是在南方,那边水网密布,靠水吃水,但遇到饥荒的年成,哪有什么吃的,连树皮都吃,这河蚌也是有人吃的,哪怕再难吃,也可以充饥不是。 就是味道实在一言难尽。 李老一度觉得河蚌就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但今天,他一改了对河蚌的看法。 “我刚才看了清风怎么炒河蚌,大火猛炒,时间用的很少,所以才会这么嫩。”何春花总结道。 其余人恍然,原来如此。 烧菜真的是需要天赋的,而且需要去研究。 华夏那么多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菜肴,都是前辈们一道一道试出来的。 徐清风他们如今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吃过了饭,徐清风和李秋雨收拾起了明天需要带的东西。 徐佳佳给徐清风送了一个苹果。 “哪来的苹果?”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是我上课表现认真,别人都回答不上的问题,我回答上了,老师奖励我的哦,叔叔,你明天要坐飞机,所以我送给你吃,奶奶说,苹果代表着平平安安。”徐佳佳小嘴叭叭叭的。 徐清风揉了揉小家伙的头发。 嘴角也是微微一笑。 这寓意不错啊,他就收下了吧。 “等我到香江那边了,给你带礼物回来,你想要什么?”徐清风询问道。 “我能要一个电子手表吗?这样我就可以看时间了。”徐佳佳开口道。 上次赶集的时候,徐佳佳老想要了。 但看到价格,就没有跟父母提。 她虽然年纪小,但还是很懂事的,那么贵的东西,她舍不得买。 不过听爷爷说,这东西都是从南方那边来的。 在南方的时候很便宜,只是到北方了,便涨价了。 所以徐佳佳就跟徐清风说,想要一个电子手表。 徐清风点了点头,答应了她。 “那是什么?”徐佳佳看着天空闪呀闪的红点,还以为是星星。 这个年代,交通远不及后世发达。 所以徐佳佳很少看到飞机。 徐清风告诉徐佳佳,那可不是星星,而是在天空飞行的飞机。 “飞机那么小吗?”徐佳佳眨了眨眼睛,不解的问道。 “咳咳,飞机可不小,能坐几十上百个人呢,不过是因为飞的太高了,所以看上去才会小。”徐清风解释道。 徐清风看向了天空,他在想,要是自个有一架飞机就好了。 可惜现在时间早了十年,等大毛解体了,买飞机就不是梦了。 当年罐头换飞机,听上去荒诞不经,但便是真实发生的。 十年后,徐清风应该也可以弄上一架。 到时候,便可以天南地北到处飞了。 而且大毛的军工质量过硬,值得信赖。 ------------ 第224章 流星雨不是雨 小丫头送完了苹果,便雀跃着回房间休息了。 徐清风和李秋雨把苹果放进了他们的行李里。 “佳佳这也太可爱了,我们以后也要生一个女儿。”李秋雨微微一笑。 “女儿就像是小棉袄一样,的确是很贴心,但也有例外的话,要是棉袄带刺,那就扎心了。” 徐清风想起后世那些网络上的段子。 当然,不孝顺的人,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亦或者是以后都是有的。 这个还是要靠父母去引导,教育。 小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就是一张白纸。 你怎么涂鸦,她长大了便会是什么样子。 徐家对子女的教育还是很看重的。 所以徐佳佳打小就乖巧伶俐。 “我有信心,我们以后的孩子会很听话。”李秋雨开口道。 “希望吧。” 就在徐清风和李秋雨打算早点卧床休息的时候。 徐清风不经意的一瞥,居然看到了天边好像有一颗流星划过。 这个跟刚才的飞机还是不一样的,很容易就看出区别。 飞机的速度是很缓慢的,一闪一闪很稳定。 而流星就不一样,仿佛一道流光,稍纵即逝。 徐清风揉了揉眼睛,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老公,怎么了?”李秋雨看到徐清风愣了愣,询问道。 徐清风指着外面的夜空:“我刚才好像看到流星了,但我也不是很肯定,因为也有可能是我眼花。” “这还不简单,我们就看看,接下来还有没有。”李秋雨开口道。 “流星这玩意,稍纵即逝,又不是大白菜,算了,我们还是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赶火车。”徐清风摇了摇头。 然而就在这时,李秋雨却惊呼一声。 流星!它又出现了。 徐清风也看到了。 璀璨的夜空中,靠近牵牛星的位置,有一抹流光,划过夜空,在他们的眼里闪烁。 “第二颗,这难道是流星雨?”徐清风心中那叫一个震撼。 他连忙把家里其余人给喊了出来。 听到有流星看,刚才回去的小侄女,连忙有踏着拖鞋来到了院子里。 “下雨了?那得收衣服啊。”何春花着急忙慌的赶出来。 其余人都乐了。 “妈,流星雨不是雨。”徐清风哭笑不得的说道。 “嗐,你看这事情整的,我还以为下雨呢,泡脚泡到一半,便出来了,结果不是。”何春花埋怨道。 “头发长见识短,流星雨都不知道。”徐和平咳嗽一声。 话音刚落,他就后悔了。 果不其然,下一秒,他腰上就挨了一拧。 “反了你了,跟我回去泡脚去,显得你能耐。”何春花把徐和平也给带走了。 “我不去,我要看流星...”徐和平抗议。 但抗议无效。 “妈,你真的不看流星?这流星一年可见不着几回。”徐清风开口道。 流星的出现,可遇不可求。 虽然每年都会有很多流星。 但有的不在这一片区域出现,或者说出现的时候,天气不好,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观看流星。 所以且看且珍惜。 徐佳佳昂着头:“流星在哪呢,叔叔。” 徐清风指了一个方向,让徐佳佳留意这片区域。 刚才已经连续出现两颗流星了,那说明,很有可能今天晚上他们遇到的是流星雨。 “哇,真的有流星。” 不一会,第三颗流星不期而遇。 也验证了徐清风的猜测。 徐佳佳那叫一个激动。 这还是她有生之年,第一次看到流星呢。 能不激动吗? “我们这边流星挺罕见的,没想到今天晚上居然有流星雨。”李秋雨开口道。 她同样也很开心。 “为什么天气预报,没有播报今天有流星雨啊?”徐佳佳不解的问道。 小丫头,还以为什么雨,天气预报都会播报呢。 徐清风告诉徐佳佳,流星雨呢,是不会报的。 因为这不属于天气现象,而是属于天文现象。 徐佳佳眨了眨眼睛,这对她来说有些过于深奥了。 别说是她了,就是徐秋生他们也不知道啊。 天气和天文这二者,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太过遥远。 而这年头,大部分的人,都只上过小学。 知识有限。 扫盲啥的,只是教一些日常需要用到的字,还有一些知识,不需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我来跟你们简单解释一下吧。”徐清风开口道。 他恰好知道一些关于这二者的消息。 天气呢,通常是指发生在大气层以内的,主要是对流层之内的,各种风霜雪雨等的现象。 而天文是地球大气层以外的空间,主要是各种星体(包括星系、恒星、行星、小行星、卫星等)的各种现象。 流星是属于后者。 众人恍然,原来是这样啊。 天气预报不会报流星。 不过后世网络发达之后,科学进步了,对流星的监测也更加的得心应手,所以一旦有百年未遇的天文现象,比如说狮子座流星雨这些,天文局也会发布新闻。 这样广大人民,知道了之后,就可以夜里蹲在山上,看流星雨了。 当然,前提是当天的天气很好,空气可见度高。 如果是阴雨天气,哪怕有流星雨也是看不到的。 “我以前听村里的老人说,每当天空有一颗流星划过,地上就会死一个人,是不是真的啊?”李秋雨望着天空。 这... 的确是有这种说法。 古往今来,关于流星的说法,数不胜数。 其中有什么帝王出生,也会有流星,将星陨落,也有流星。 反正,啥都可以跟流星扯上关系。 还有人把看到流星,当做是很幸运的事情,甚至对着流星许愿呢。 在这些数之不尽的传说故事里,徐清风觉得,还是幸运更好一些吧。 毕竟死人啥的,是不好的寓意。 “我也觉得,看到流星分明是很幸运的事情啊,怎么能跟死人挂钩呢。”徐秋生开口道。 于是几人开始对着流星雨许愿。 “佳佳,快许愿!愿望就会很快实现的。”徐清风对小侄女说道。 徐佳佳连忙双手合十,闭上了眼睛,许愿起来。 “我希望家人能永远幸福快乐,健健康康。” 小丫头还不会许愿,居然把许的愿望说出来了。 ... ------------ 第225章 火车飞机 众人都乐了。 徐佳佳许完了愿望,看到众人在笑,还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呢。 “那个,佳佳,许的愿望,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不灵了。”李秋雨笑着说道。 徐佳佳连忙俏皮的吐了吐舌头,她母鸡呀。 现在怎么办? 要不重新许一个? “重新许一个,反正流星还有很多。”徐清风开口道。 虽然,这玩意,也就骗骗小孩子了。 不过还是很有仪式感的。 而且,徐佳佳这个年纪,正是天真烂漫的时候。 徐清风也希望她可以快快乐乐的长大。 然后童年不至于一点回忆都没有。 前世的她,身世太过于凄惨了。 徐清风也合上了手掌,向上天祈祷起来。 惟愿身边的人,能够长命百岁,身体健康,他就心满意足了。 “叔叔,你也许愿了呀?”看到徐清风许愿,小丫头嘿嘿一笑。 “是的。”徐清风哈哈笑了起来。 看完了流星雨,这次是真的回房睡觉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徐清风一大早,便跟李秋雨出发去林场乘坐火车了。 林场这边有一个很小的火车站。 主要是货运,不过偶尔也是可以搭乘几个人的。 徐清风前世便坐过几次。 如今更是想坐就坐了。 搭火车到长春,然后去坐飞机。 望着越来越远的长白山,两人心情还是十分复杂的。 哪怕只是出去一段时间,很快就回来。 故土难离的情节,是打小就镌刻在每一位华夏人的心里的。 所以后世才会有那句话,如不是在家里混不下去,谁愿意背井离乡,外出打工。 其实打工人,都是很羡慕能够在小城市,活的很滋润的人的。 跟家人生活在一起,才叫舒服。 但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己。 这年头的火车,都是绿皮车,从长白山到长春,也要小半天。 不过徐清风在货车的车厢,整理出了两个座位,所以也不慌。 列车长也是林场的,整列车子,都是认识的人,所以在车子上,就跟在林场一样。 随着长白山被远处的山遮挡住,两人也收回了视线。 这个时候,乘务员过来询问两人要不要吃点东西? 虽然是货列。 但也是有早中晚三餐供应的。 加上徐清风和李秋雨的身份,自然是要好好招待的。 “谢谢,不过我们都是吃了早餐来的,所以不用了,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会来找你的。”徐清风谢过了乘务员。 “好的,我就在前面的车厢。”乘务员离开了。 “看看这是什么?”李秋雨从包里拿出了一小盒树莓。 这是她特意带来的。 路上无聊的时候,可以吃点东西,打发时间。 徐清风眼前一亮,还是老婆懂他啊。 坐火车的时候,他最喜欢吃零食了。 这年头也没有手机,不然还可以玩手机,打发时间。 “我这里有瓜子。”徐清风也拿出了瓜子和花生。 李秋雨乐了。 他们这还真是享受。 虽然吃过了早餐,但零食两人还是可以吃下不少的。 “秋雨,你怎么脸上有黑眼圈,都跟国宝大熊猫一样了,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吗?”徐清风对李秋雨好奇的问道。 李秋雨点了点头,她起床的时候就发现了。 “每次出远门,心里吧,总会有些忐忑,自然也就没有休息好了。”她耸了耸肩。 “虽然我也不知道担心啥。” 徐清风微微一笑:“这里到长春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你可以补个觉。” 当然,到飞机上,也是可以补觉的。 这就是两个人出行的好处了。 一个人可以休息。 另外一个人看着就行。 “我睡不着。”李秋雨摇了摇头。 偶尔熬夜,倒也没啥。 只要不是天天休息不够,那就行了。 几个小时后,两人下了火车,在火车站,搭乘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前往机场。 火车站到机场,路不远,但因为两人带了不少的行李,所以还是喊了一辆三轮车。 人力三轮自行车,也是80年代的特色交通工具。 后世早就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了。 而在如今,却是每个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这种三轮车,也叫做黄包车。 跟以前纯人力拉的黄包车不同,随着时间发展,已经变成了自行车,后面还会有摩托的三轮车拉客。 这种车,之所以叫黄包车,是因为很早的时候,人力车的车身都涂成黄色。 八十年代的黄包车,多为链条驱动,跟自行车差不多构造,三轮更具有稳定性,招手即停。 脚蹬风火轮,汗洗六月天。 这种钱,赚来很辛苦,是十足的苦力。 但多少家庭,就是靠着这一辆车子养活。 尤其是大下岗之后,更是有不少人,都从事着拉车的活计。 从某种意义来说,这也是时代的一个缩影。 到了地方,徐清风付了钱。 司机对徐清风点头致谢,然后风一般,又拉着车离开了。 买了票,徐清风和李秋雨进入了候机大厅。 这年头的机场,远不如后世豪华。 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机场里还有卖泡面,各种零食,吃的。 还有凭机票,可以购买一瓶茅台。 这是坐飞机的福利。 徐清风当然是买了一瓶,这玩意,多少都不嫌多。 后世,一瓶79年的茅台,不得大几万甚至十几万啊。 李秋雨买了几个茶叶蛋。 此时差不多也到了饭点,坐了几个小时火车,他们都有些饿了。 等了约莫两个小时,开始登机。 徐清风带着李秋雨,找到了自己的座位。 坐好了之后,徐清风帮李秋雨系好了安全带,然后又给自己系好了。 这服务还是很贴心的,让李秋雨十分暖心。 有空乘服务员过来,询问徐清风和李秋雨他们要喝点什么。 “我喝茶就可以。”徐清风开口道。 “给我来一杯白开水吧,谢谢。”李秋雨说道。 随着飞机起飞,李秋雨也有些紧张起来。 哪怕这不是她第一次坐飞机了,她依然会有些害怕。 因为飞机爬升的时候,会有一些颠簸。 所以这个时候,需要坐稳,系好安全带。 徐清风安抚着李秋雨的情绪。 等到飞机进入平流层之后,便稳定了下来。 这个时候,就不用系着安全带了,甚至可以站起来,活动活动。 ------------ 第226章 深城 不过吧,就算飞机已经稳定下来,也没有多少人会起身走动。 现如今,大部分的人,对坐飞机都还是十分畏惧的。 虽然,飞机理论上是出事概率最低的交通工具。 但一旦出事,嘿嘿...生存下来的概率也是最低的。 李秋雨拉着徐清风的手。 女孩子都是感性的。 她脑海里甚至已经幻想飞机失事,那她也要跟徐清风死在一起,永不分开。 但这些她只是放在心里。 徐清风可不知道,李秋雨的小脑袋瓜子里,会有这么多的奇怪想法。 只是,通过小妮子掌心的汗,徐清风还是能知道她其实很怕。 “不用太紧张,没事的。” 徐清风安慰道。 李秋雨点了点头。 临出发的时候,徐清风在机场,用公用电话,给深城的韩如梦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将会几点钟抵达深城,到时候韩如梦会派人过来接他。 韩如梦算是深城的第一批建设者,深城开发,他们第一时间,便从港岛那边便回国发展了。 爱国企业,获得的扶持也是很大的。 徐清风和李秋雨,过来深城,她当然是要尽地主之谊的。 不说她跟李秋雨的闺蜜关系,她跟徐清风合作的猴儿酒,如今也是韩家商业版图的重要一环。 韩如梦他爹,韩家的掌舵人,也想要见见徐清风。 从女儿的口中,他对徐清风十分好奇。 自家女儿眼高于顶,很少有被她夸的世间少有的人。 而自打东北一行回来之后,韩如梦对徐清风其人可谓是推崇备至。 他起初还以为韩如梦言过其实,但品尝过猴儿酒之后,又见识过徐清风隔空出招,以饥饿营销,彻底引爆港岛的市场后,他就不这么认为了。 能够想出这点子的人,绝对是商业奇才。 如今猴儿酒彻底成为了港岛上层社会的名酒。 徐清风这一趟,除了跟李秋雨度蜜月外,也会拓展他的商业版图。 为了方便,他们这几天会在深城,韩家的酒店留宿。 韩家的酒店,如今也是深城首屈一指的酒店。 如今深城刚发展两年,正是鱼龙混杂,野蛮生长的时代。 徐清风觉得,如果有关系的话,那还是用上的好。 下了飞机之后,徐清风看到了韩如梦,还有随行的保镖。 这丫头,无论是到哪里,都会有保镖随行。 安全意识还真是高。 这点,徐清风倒不觉得排场大,而是很有必要。 这个年代,有钱人的安全,也不是那么的保障。 90年代,港岛李家,就曾经出过惊天绑架案。 徐清风和李秋雨坐上了韩家的车子,前往酒店。 酒店就在距离深城机场不远的地方,十分钟的路程。 “这车子给你们在港岛代步,姐夫,你会开车不?如果不会开的话,我给你配一个司机。”韩如梦对徐清风询问道。 如今的深城不大,不过有一辆车子代步,还是很有必要的。 没有车子的话,想要游玩,全程都要靠脚走,就很累。 有了车子,那就方便的多了。 “我会开车。”徐清风开口道。 不用配司机。 “那太好了,这是钥匙。”韩如梦给了徐清风一把钥匙。 开了一间套房,韩如梦交代了酒店这边的负责人,徐清风和李秋雨是韩家的贵客,所有消费,都免单。 “这怎么行...”徐清风咳嗽一声,那也太不好意思了。 “怎么不行,你可是我们韩家的财神爷,回头,多给我们弄一些猴儿酒来就行了,现如今,猴儿酒供不应求,市场价已经翻了很多倍了。” “我们是不是可以把价格往上面提一些?”韩如梦询问徐清风。 “不可以,这个价格,利润已经很高了,没有必要砸自己的招牌和口碑,甚至那些黄牛倒卖,我们也要打击,这对我们的酒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要树立一个品牌,这也是必经的阶段。”徐清风给韩如梦泼了一盆冷水。 “我觉得也不能提价,你跟我的想法一致。”韩如梦微微一笑,刚才她只是试探徐清风。 因为如今,韩家内部,的确是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 不过她力排众议,没有采纳。 “坐飞机一定累了吧,早点休息。”韩如梦对两人说道。。 “还好吧,不是很累。”徐清风开口道。 乘坐飞机,从东北出发,抵达深城,只需要半天不到的时间。 这已经比坐火车要快的多了。 如果是坐火车的话,至少需要两三天的时间。 而且不仅耗时长,乘坐的体验也是极差的。 哪怕是坐软卧,也是很难受。 “累是不累,就是饿了,我们去吃点东西吧。”李秋雨提议道。 韩如梦听到他们这么说,于是毛遂自荐,当起了导游,带他们出去吃东西。 之所以不在酒店吃,是因为酒店这边的伙食不咋地。 毕竟不是专业搞餐饮的,只是附带的。 味道只能说还过得去吧。 不过肯定是不符合韩如梦的口味的。 徐清风和李秋雨远道而来,韩如梦也想把最好的一面,展示给他们。 她昨天晚上就想好了,要带两人去吃什么好吃的。 深城靠海,要说什么东西最好吃,那必然是海鲜了。 而且这是徐清风和韩如梦在东北无法品尝到的美味。 徐清风和李秋雨两人,对于韩如梦的提议,当然是赞成了。 徐清风开车,韩如梦指路。 车子穿梭在深城的大街小巷,李秋雨好奇的打量着这座全新的城市。 很难想象,前年的时候,这里才是一个小渔村。 但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座崭新的,现代化都市。 遍地都是工地,基本上两天一层楼。 十天半个月,便已经变得让人陌生。 这也是震惊全世界的深城速度。 “哇,深城还真是一个奇迹,而且,这里的城市街道,都很宽,建设的这也太漂亮了吧。” 已经建好的地方,无论是道路,还是四周的绿化,都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看上去便让人有些梦幻。 李秋雨感慨不已。 这跟东北那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以后怕是差距会越来越大。 ------------ 第227章 海鲜 李秋雨坐在后座,眼睛看向窗外,心驰神往。 她越发觉得,来这里是最正确的决定了。 不来这里一趟,她不知道,世界的变化如此快,如此大。 东北那边,已经逐渐落伍了。 “其实,我觉得,每个地方的定位都不一样,而且很多时候也不看经济,咱们长白山的风景,放眼全世界都是很不错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徐清风说道。 经济腾飞了之后,深城便开始疯狂内卷。 生活在这里的人,很累。 想要立足这里,太难了。 相比之下,徐清风觉得还是东北活的舒服。 虽然经济没有那么大的潜力,但胜在悠闲。 还有就是,深城都是人造景观,风景不如别的地方。 就说冬天,能看到雪,那都是奇迹。 不像北方,一到冬天,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春天的深城,是最舒服的季节,你们还好没有夏天来,哈哈,不然真的受不了,我虽然打小在这边长大,但都有些遭不住。” 韩如梦打开了车窗户,外面的风吹入了车里。 不一会,徐清风带着他们来到了一家海鲜饭店。 也是韩如梦品尝过,味道还可以的。 对李秋雨来说,吃海鲜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因为她的家庭,偶尔还是可以吃到的。 但对徐清风来说,还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有正儿八经的吃过什么海鲜大餐。 当然,花甲,小鲍鱼,鱿鱼这些,他还是吃过很多次的。 但这些,只不过是最便宜的海鲜罢了。 “来点这边的招牌海鲜吧,姐,姐夫,你们只管放开肚子吃,今天这顿,我买单。”韩如梦开口道。 不用徐清风和李秋雨点菜,韩如梦拿着菜单点了起来。 其实让徐清风点,他也不知道什么海鲜好吃啊。 所以听韩如梦的,准没错。 韩如梦等这一天也好久了。 以前她便邀请过李秋雨过来玩,不过李秋雨一直都没有空,加上也太远了。 所以她们姐妹也难得一聚。 此时的机会都挺难得的。 韩如梦点了有五六道菜,都是深城这边的招牌菜。 靠海吃海,深城以前便是小渔村,隶属于粤菜菜系,烹饪海鲜自古以来便是出了名的。 这两年,也有很多粤菜菜馆过来开店。 “这家店的海参不错,我每次来到这里,海参都是必不可少要点的。” 点完了菜,韩如梦跟两人也介绍了一下,点了哪些。 其实,北方的海参同样也很出名。 徐清风前世也了解了一些,他们本来没有来深城是打算去旅大的。 而旅大的海参也是很出名的。 就是不知道旅大的海参,跟深城的海参哪个更美味了。 韩如梦告诉徐清风,深城这边最出名的海参品种,莫过于是黄参了。 黄参的原产地就是深城,其形态较为圆润,所以海参的肉质十分厚、而且质脆、不仅味道鲜美、还营养丰富。 其内含有众多的蛋白质、多种氨基酸、钙、磷、铁、维生素等。 同时,黄参也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所以也被誉为宝贝海参。 ... “不错啊,看来你提前做了不少功课。”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 “嘿嘿,不过是临时抱佛脚罢了,我以前也不知道这些,还是上次来的时候,老板介绍的。”韩如梦都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 这个时候,老板也过来招待几人。 韩如梦是这里的常客,他自然是知道韩如梦的身份的。 “老板,你来说说海参。”韩如梦让老板接着介绍起来。 她知道的都已经说了,还不够全。 “了解一道食材的历史,吃起来的时候,会更加的美味。”老板开口道。 就像东坡肉,吃的时候,如果知道苏东坡当年是如何发明这道菜的时候,吃起来便会更香。 海鲜,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上了餐桌,成为了人们的一日三餐。 海参便是其中之一,而且自古以来,便是海鲜里的佼佼者,深受广大食客的喜爱,被誉为“海八珍”,而且位居首位。 徐清风听着老板的讲解,想到了后世因为国足给代言了一下,所以被黑的很惨的海参,也是有些忍俊不禁。 海参可能自己都很懵,几千年都是以高大上为著称,结果...因为这个梗而翻车了。 不一会,一盘海参便被端上了桌。 众人纷纷落筷。 徐清风品尝了一口,味道不错。 口感筋道,富有弹性。 但却又不会因为有韧性而不易咀嚼。 而且通常海参是具有一些海腥味的,但这道海参,巧妙的把腥味去除的很好。 看来厨师是有两把刷子的,并非是浪得虚名。 “这里的海鲜,都是优质海参,跟别的地方吃的是有一些区别。”韩如梦开口道。 可能徐清风平日里不经常吃海鲜,所以并未吃出有什么不一样。 但李秋雨能够尝出来,以前她吃过几次海参,味道的确有所不同。 好海参的口感更好一些。 品尝了海参之后,第二道菜也端了上来。 这道菜是鲍鱼。 也是深城这边有名的大鹏鲍鱼。 深城东部,有一个地方,叫做大鹏半岛。 大鹏半岛,以天然优良水质和众多礁林石缝而著称,所以自古以来,这里便盛产野生鲍鱼。 深城这边有一句民谚,大鹏鲍鱼沙井蚝,石岩沙梨南山桃,龙岗鸡、金龟橘,还有深圳云片糕。 这些都是深城的土特产。 而在众多特产里,又以大鹏鲍鱼最出名,也最珍贵。 名列深城各大土特产榜首。 早在几十年前,这里的鲍鱼便已经闻名于世。 如今因为深城开发,鲍鱼的销量也与日俱增。 如今价格也是水涨船高,徐清风看了看菜单,的确是很贵。 就这么一道鲍鱼,居然要八十八元。 价格堪比熊掌。 老板还直呼没有利润。 刨去成本,基本上不赚钱。 当然,徐清风觉得,这话听听就得了。 老板口中不赚钱,可能是没有对半赚。 鲍鱼,对于海边的人,自然不陌生。 但对徐清风他们来说,还是披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徐清风只知道,它是贝壳类的,来自大海。 然后很贵,很有营养,就没了。 ------------ 第228章 大餐 “这道菜,老板你别说,让我来,我对鲍鱼可是熟的很。”韩如梦让老板先下去。 “其实不用介绍,味道好就可以了。”徐清风开口道。 “有的时候,一道菜,吃的是文化底蕴,尤其是当地的特产名菜,只是闷头吃的话,会少很多趣味的。” 韩如梦摇了摇头。 她作为东道主,自然是要尽到地主之谊的。 岂能随便敷衍。 徐清风听到韩如梦这么说,也就由着她了。 “我小的时候,我爷爷经常带我去赶海,而且我家在大鹏湾那边,有地,所以对于这大鹏湾的鲍鱼,我可是门儿清,只要你们不嫌我啰嗦,那我就多说一些。”韩如梦开口道。 徐清风和李秋雨当然不会这样觉得。 “妹妹,你原来是大鹏湾的啊?那我们可以去那边玩吗?我想要看海,正不知道去哪里玩呢。”李秋雨眼前一亮。 “当然可以了,哈哈,正好我也好久没有回去了,可以带你们去玩一下,说真的,大鹏湾风景不错的,虽然没有长白山那么好,但跟长白山相比,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相信你会喜欢上的。”韩如梦求之不得。 “老公,你到时候想要做什么就去做,我在海边小渔村住一段时间。”李秋雨嘿嘿一笑。 “行吧,我其实也没有什么事情,忙完了,就会过来跟你在一起。”徐清风开口道。 他来深城主要是投资。 “深城也叫鹏城,这个鹏就是大鹏湾了。”韩如梦开口道。 大鹏湾的鲍鱼,是深城最著名的土特产。 当地对鲍鱼的称呼也有很多,比如说鲜鲍、鲍螺等。 也有叫鲍鱼海耳的。 “海尔??”徐清风还以为是那个海尔兄弟。 不过很快韩如梦解释了之后,他才知道是误会了。 也是,海尔现在都还没建立呢。 海尔集团是84年建立的,而海尔兄弟是九十年代的动画片,也是一代人的回忆。 “是耳朵的耳,你看这鲍鱼的外壳是椭圆形状的,像不像是一只耳朵?” 这也是为啥叫它海耳的原因了。 徐清风点了点头,有点道理。 “鲍鱼还有很多外号,比如说,外壳由顶至腹顺序而弧形排列九个便于呼吸、伸缩以及排泄之用的小孔,故名九孔螺,还有生长在石腹隙缝之中,自古有“石蝮”之称。” 当然,鲍鱼的孔数实际上,也不是固定的。 而是根据鲍鱼的大小,而不同。 小的鲍鱼,有7孔鲍。 大的甚至有13孔的。 只是不常见,市面上最常见的便是九孔的了。 “等到了大鹏湾,我带你们去赶海,那也是很好玩的事情,我小的时候,就喜欢去赶海,自己抓到的鱼,中午带回去喷人了,倍儿鲜。”韩如梦笑着说道。 这个的确,一个是免费,一个是体验感。 就像是自己烧的菜,哪怕味道不咋地,吃起来都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鲍鱼的烹饪方式有很多,可以煮食,也可以用来红烧,或者是煲汤。 无论哪种方式,都有名菜。 不仅味道鲜美,而且营养丰富,在粤菜中,鲍鱼是绕不过去的门槛。 也是一道美味珍馐。 海鲜素有“鲍、参、翅、肚”的说法。 分别指鲍鱼、大乌参、鱼翅、鱼肚。 这四种海鲜,也是价格最昂贵的。 在韩如梦的细心讲解下,徐清风和李秋雨这顿饭吃的还是趣味十足的。 不过吧,吃海鲜是有很多的说法和禁忌的。 比如说食材的搭配。 一般的话,去大饭店吃,都不用说,一些不合适的搭配,酒店也不会乱配。 可要是自己在家里烹饪海鲜的话,就要格外的注意了。 这些韩如梦也是门儿清。 徐清风差点踩坑,他在吃海鲜的时候,想要让服务员拿一瓶啤酒过来,结果被韩如梦当场制止了。 她告诉徐清风,吃海鲜可不能喝啤酒,这是大忌。 就像是生病了,去医院看医生,医生会告诉你吃药的时候,有很多忌口的一样。 海鲜也是一样,有很多讲究。 这些对于徐清风和李秋雨来说,因为很少接触,所以不太清楚。 但海边的人,可是门儿清,甚至还把这些禁忌事项,都编成了顺口溜。 就连三岁小孩子,都会背诵。 不过韩如梦没有背这顺口溜,因为太不吉利。 这反而勾起了徐清风和李秋雨的好奇心。 让韩如梦只管背,什么吉利不吉利的,他们不吃不就好了。 韩如梦只好背了一段:啤酒加海鲜,痛风到眼前,蛤蜊加啤酒 ,痛风跟着走。 类似的还有很多。 徐清风当即便打消了喝啤酒的想法。 除了不能搭配啤酒外,海鲜跟很多种水果也是不能一起吃的。 因为水果富含维生素C,吃海鲜的时候,吃水果。 二者会产生化学反应,形成剧毒的三阶砷,从而导致食物中毒。 每年都会有很多外地的游客,不知道这些禁忌,吃海鲜的时候,乱搭配,然后食物中毒进医院的。 这也正印了那句话,病从口入。 当然,除了这些禁忌外,海鲜也是有很多的黄金搭档。 比如说海鲜粥,这二者就很合适。 煮粥的时候,放一些海鲜进去,效果绝对是1+1大于2的。 而且对肠胃也是很好的。 除了粥外,海鲜还可以跟牛奶,豆浆等一起吃。 这些饮品,含蛋白质高。 可以搭配互补,补充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 “还真是活到老学到老啊,没想到简简单单吃个海鲜,都有这么多的知识和说法。”李秋雨感慨道。 韩如梦告诉李秋雨,其实吧,是他们没有生活在海边,所以不知道。 不同的地方,地方风俗,饮食习惯,还有风土人情也是不一样的。 徐清风点了点头。 所以不能一直待在一个地方,要多出去走走,这样的话,能够增加见识,开阔眼界。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古人早就总结过了。 除了海参和鲍鱼外,韩如梦还点了很多别的海鲜,什么帝王蟹,大龙虾,石斑鱼等等。 都是当地有名的海鲜。 这一顿,吃下来,怕是消费要超过500块了。 ------------ 第229章 玉盘珍羞直万钱 “这一顿得不少钱吧?”徐清风看着满满一桌子的海鲜珍馐。 不少东西,他前世都没有吃过。 现在吃不起,以后更吃不起了,比如说野生的中华锦绣龙虾,后世那都是保护动物。 “如果是以前,我肯定舍不得,嘿嘿,但现在我有钱了,那些猴儿酒便是这顿饭的底气啊。”韩如梦开口道。 这也是为什么,她要如此盛情款待徐清风的原因。 徐清风现在就像是他们韩家的摇钱树。 菜肴是边吃边上的。 来一道菜,韩如梦便会让徐清风和李秋雨品尝。 “中华锦绣龙虾,有活的没,我打算带一些回去。”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酒店应该有,等吃完了,我带你去池子里看看。”韩如梦开口道。 这种大酒店,都有供人挑选的鱼池,一些名贵的海鲜鱼类,养在池子里。 也可以看着池子里的鱼点菜。 现捞现杀,主打一个新鲜。 “这龙虾也太大了。”李秋雨看着眼前的大龙虾,惊呼一声。 她前不久在东北吃的蝲蛄,和眼前的大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产生了极其鲜明的视觉震撼。 徐清风扯下了一个虾钳子。 这种大龙虾,一只虾钳里面的肉也不少。 而且很好弄出来。 把两边的部位掰开,然后用筷子一通,白花花的虾肉便出来了。 “来,尝尝看,这大龙虾的虾肉跟我们家那边的蝲蛄有什么不一样的。”徐清风夹起虾肉,放在蘸料里,沾了一下汤汁,然后放到了李秋雨的碗里。 “谢谢。”李秋雨甜甜一笑。 被人宠着的滋味真好。 用筷子吃这些帝王蟹,大龙虾,还是不过瘾。 徐清风很快,入乡随俗,学着韩如梦,直接上起了手,手拿着掰,然后直接蘸料,啃。 “够吃吗?不够的话,我再点一只。”韩如梦开口道。 “够了够了,别再点了,回头浪费。”徐清风连忙劝住了韩如梦。 这么一大桌子吃,三个人吃,绝对有的多。 李秋雨也想上手,被徐清风给制止了。 “有我呢,我给你剥就行了,你的手就不会弄脏了。”徐清风柔声说道。 韩如梦在旁边,被喂了一嘴的狗粮。 “咳咳,我还在呢,你们注意点影响,呜呜,我这个单身的人,还要活。”韩如梦哼哼说道。 所有人都乐了。 徐清风和李秋雨才不管那么多呢。 “妹妹,你比我小不了两岁,我都结婚了,你也该抓点紧了。”李秋雨在线催婚。 韩如梦在这个年代,也算是大龄剩女了。 不过吧,她的择偶标准有点过高,而且自家的条件摆在那里,所以适合的人选也比较少。 当然,家族也是给她物色了不少青年才俊的。 只是韩如梦都没有看上罢了。 她觉得那些人,都没有什么真才实学,是靠家里的关系。 身为一个十八岁就在商海打拼的女强人,她看不上。 “你前不久还不是一样,还说我呢。”韩如梦略略。 两人在一起,颇有种小孩子过家家的既视感。 徐清风哭笑不得。 “吃东西,别聊那些有的没的,我觉得,是缘分未到,等缘分到了,也很快的。”徐清风开口道。 说着,他拿起一只帝王蟹,剥起了壳。 这只帝王蟹的个头,也是绝绝子,都快有盘子那么大了。 如果是一个人吃的话,还不得吃饱。 这肉至少也有三四斤。 徐清风伸出手掌,跟帝王蟹比了一下大小,嗯哼...他的手掌在帝王蟹面前,显得就有些小了。 剥去了螃蟹外壳,徐清风看到了里面满满都是蟹肉。 把这些肉一分为三,一人一份。 “谢谢,被人投喂的感觉真好啊。”韩如梦那叫一个开心。 她也享受了一把帝王级别的待遇。 这满满的蟹肉,沾上蘸料,放入口中,口感爆棚。 哪个吃货能抵挡住这极致的诱惑。 一桌子的美味海鲜,在三人的努力下,逐渐的被消灭。 贵是贵,不过好吃也是真的。 徐清风也算是奢侈了一把。 “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这一顿就没了。”李秋雨刚才也是看了一眼菜单上的价格。 感慨不已。 “钱赚来不就是花的,不必担心钱的事情。”徐清风倒是很坦然。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也不会这么奢侈。 “姐夫说的对,既然打算吃顿好的,就不用考虑钱,而且在我看来,这钱花的还是很值的,不是吗?”韩如梦开口道。 李秋雨点了点头。 这顿饭,让她大开眼界。 “其实,在长白山,如果吃的全部都是山珍野味的话,价格不会比这便宜。”徐清风开口道。 玉盘珍羞直万钱,什么人参汤,鹿茸熊掌,价格也不便宜。 当然,这种大餐,一年也吃不了几次。 尝尝鲜就可以了,每天吃的话,身体也会遭不住。 因为都是大补的补品。 吃多了,身体虚不受补就不好了。 就像人参,吃多了,那是会流鼻血的。 吃过了这些,韩如梦询问徐清风两人,是回酒店,还是在附近的海边走走。 这个饭店,就开在海边。 往前走三百米左右,便有一个风景很不错的沙滩。 “走走吧。”徐清风开口道,他们刚才吃的都有点多。 肚子有些撑,饭后散下步,有助于消化。 “我也想去看看海,吹吹海风。”李秋雨开口道。 于是便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走出了饭店,几人都有些意犹未尽。 “吃的是真过瘾,等我们要回去的时候,再来吃一顿吧。”徐清风开口道。 “NO prOblem。”韩如梦表示。 “什么?”李秋雨愣了一下。 这突然的一句英语把她给整不会了。 去年才刚恢复高考,而且英语也没有列为必考的科目,所以大部分人都不怎么会英语。 只有像韩如梦生活在港岛这边,才会会一些。 李秋雨的俄语挺好的。 “没问题的意思。”徐清风解释道。 李秋雨恍然,原来如此。 “哈哈,没想到姐夫你会英语啊。”韩如梦有些惊讶不已。 “会一些很基础的,也不是很懂。”徐清风开口道。 ------------ 第230章 大鹏湾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吃过饭,散下步是很不错的选择。”韩如梦开口道。 这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还是挺符合她身份的。 毕竟,她家里可是中医世家。 也正因为有这样一层身份在,所以韩家的猴儿酒才卖的格外好。 当然了,猴儿酒本身的质量才是最关键的。 这句老话,李秋雨也经常听到。 不过吧,从年轻人里嘴里听到,这还是第一次。 以前她都是听她爷爷这么念叨着。 有的时候晚饭过后,还会拉着李秋雨一起出去散步。 所以李秋雨从小便养成了散步的习惯。 徐清风听到李秋雨这么一说,挠了挠头。 这... 前世的李秋雨,也正是因为这个散步习惯,而丢了命... 世间的很多事,还真是...变化无常。 谁也不知道,意外跟明天谁先来。 在海边玩了会,几人便打道回府,不过徐清风和李秋雨决定了,不住酒店,而是直接去大鹏湾。 对此,韩如梦当然是欢迎之至。 “我家在大鹏湾,有好几套房子,你们随便挑选一栋去住就行。”韩如梦回公司一趟,拿来了一串钥匙。 土豪啊...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韩家几代人,看来都是经商的人才。 这个年代就深耕深城,以后想必会借着改开的东风,成为深城这边首屈一指的大家族。 前提是不要碰红线。 徐清风和李秋雨回酒店拿来了行李。 不一会,韩如梦带着两人来到了大鹏湾。 如今的大鹏湾还未开发成后世的景区。 还保存着很多原始的美。 徐清风和李秋雨,几乎是一到了这边,便爱上了这里。 直呼要在这里买房子,定居。 就连李秋雨,也觉得这里适合度假和过冬。 事实上,她的眼光不错。 后世这里的确成为了度假村和著名的旅游区。 大鹏湾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多个海滩,这些都是天然的旅游景点。 稍微开发一下,便可以成为后世的网红景区。 “咱们还真是英雄所见略同,你怎么知道我有这个打算,我正打算,以后把这里开发成旅游区,如今深城发展很快,经济腾飞的同时,也会造就很多有钱人,这些人有钱了之后,便会找地方玩,大鹏湾就是一个好去处。”韩如梦对徐清风两人说道。 不过吧,如今的大鹏湾,离建成旅游区还早着呢。 就说这道路,也太颠簸了。 想要富,先修路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而且,韩家如今也没有这么大的能耐,玩转整个大鹏湾。 这片海域面积十分巨大。 大鹏湾位于深城东部,涵盖了好几个区,甚至还包括了惠州的一部分。 当然了,韩如梦入局这里,也不需要开发整个大鹏湾,只需要拿下其中两个地方就可以了。 韩如梦眼光很毒辣,瞄准的是南澳半岛和杨梅坑。 这两个地方,开发前景是最大的。 这次,她带着徐清风和李秋雨来的地方便是南澳半岛。 岛上有一个小村落,仿佛世外桃源一般。 韩家有不少人都生活在这里。 可以说是韩家的地盘,安全问题自然无需担心。 徐清风和李秋雨挑选了一间海边的小屋,住了下来。 推门便可以看见大海,清澈见底的海水,细腻柔软的沙滩。 时不时有着海鸥翱翔于天际,发出声声啼叫。 “这些生活用品,要是不够的话,还可以去村里的小卖部拿,不用付钱,你们是我的客人。”韩如梦让人送来了一些生活用品,各式各样的都有。 “谢谢了,已经足够了。”徐清风开口道。 他们只是在这里度个蜜月。 虽然说是蜜月,但也待不了一个月,顶多十天半个月便会撤。 所以,东西太多也不好,浪费。 “大小姐,港岛那边有电话。”就在这时,一个人跑过来喊韩如梦。 韩如梦便先离开了。 不过临走的时候,她给徐清风他们安排了几个保镖。 虽然这里是韩家的地盘,但也有不少的外地人,甚至还有偷渡客,所以安全问题,也还是需要注重一些的。 徐清风拒绝了韩如梦的好意,他跟李秋雨二人世界,身后跟着一群保镖算什么事。 于是,韩如梦把这些人留在了村里,让他们跟徐清风保持一些距离。 徐清风这才点头。 他虽然身手好,但要保护李秋雨,难免做不到很周全。 有一些人在身边,随时听候差遣还是挺好的。 “你要是忙的话,就先去忙你的事情吧,得空了,晚上可以过来吃个晚饭,我亲自下厨。”徐清风对韩如梦开口道。 韩如梦点了点头:“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哈哈,你的厨艺我可是馋的很。” 在东北的时候,韩如梦吃了几次徐清风烧的饭菜,惊为天人。 回来之后,感觉吃什么都没有味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句话放在厨艺上,也是很合适的。 韩如梦接了个电话,马上又回来了。 “没有事,就是催猴儿酒的,让我打发了。”韩如梦开口道。 打开市场之后,天天都有催货的电话。 为此韩如梦也是颇为头疼。 “我这次也带了一些猴儿酒过来,应该快到了。”徐清风告诉韩如梦。 走的是邮政托运。 所以比他们要更慢一些。 “那可太好了,这批酒有多少斤?”韩如梦询问道。 “得有三千多斤吧。” 徐清风的话让韩如梦十分激动。 按照一斤一瓶装的话,可以装三千瓶,在饥饿营销的点子加持下,可以卖十天半个月不成问题,这可解了她燃眉之急。 “哈哈,今天不用离开,那我晚上是不是有口福,可以吃到姐夫烧的饭菜了?”韩如梦吧唧嘴。 “你这个小吃货,是不是成天脑子里想的都是吃的。”李秋雨点了点韩如梦的小脑袋瓜子。 “姐,谁让姐夫烧的饭菜那么好吃呢,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天天吃当然不觉得了。”韩如梦耸了耸肩。 不过她这可想错了,徐清风在家里烧饭的次数也是很少的。 所以李秋雨也就是偶尔才有口福。 ------------ 第231章 临时抱佛脚 “男的是做大事的,哪能天天围着厨房打转。”李秋雨摇了摇头。 不过偶尔能吃到一次,也足够让李秋雨十分开心。 “姐,你这好像长了不少肉啊,从我离开东北之后,你是不是吃了什么好的?”韩如梦好奇的询问道。 “没有啊,我胖了吗?┭┮﹏┭┮。”韩如梦的话让李秋雨十分桑心。 “别听她瞎说,哪里胖了,分明没有的事情。”徐清风咳嗽一声。 韩如梦突然眼前一亮:“该不会是怀上了吧?我听说怀孕也是会让人长胖的。” 李秋雨... 徐清风... “这更不可能了,怀孕显怀那都是几个月之后了,现在哪能看出来。”徐清风倒是想。 “姐,我给你把把脉。”韩如梦拉着李秋雨进了房间,把脉去了。 徐清风则是看起了家里有哪些食材来。 不一会,他有些头疼起来。 这些食材大部分都是海鲜啊。 他虽然精通厨艺,但对海鲜还是有些陌生的。 以前接触的也少。 不过这也难不倒徐清风。 他找到了左邻右舍,询问了这些海鲜怎么烧。 现学现用,主打一个好学。 韩如梦看到徐清风临时抱佛脚,也是乐了... “不是,姐夫,现在才学怎么烧海鲜是不是有些晚?要不我们晚上还是弄一些家常菜好了。”韩如梦开口道。 虽然大部分都是海鲜,但还是能找到几样家常菜的,比如说土豆,洋葱,豆角,茄子等等。 辣椒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家常菜自然也不会少的,说实话,中午吃海鲜,晚上再吃海鲜,我会觉得有些腻味。”徐清风开口道。 不过吧,他还是打算试试看烹饪海鲜。 无他,烧家常菜对他来说,太没有挑战性了。 人还是要挑战一些难度。 而且,总是要有第一次的。 徐清风刚才询问了几个大鹏湾的家庭主妇,也有了一些自个的想法。 其实很多菜系,都是互通的。 包括菜的做法,也可以触类旁通。 因为深城的天气十分炎热,所以这边的菜,都是以清淡为主。 包括大部分沿海地区也是如此。 很简单,天气热,人的食欲自然就小了,所以需要吃一些清淡的。 海鲜粥是这边的特色菜。 这对徐清风来说,没啥难度。 所以徐清风打算,晚上熬点清淡的海鲜粥。 “需不需要请帮手,我虽然厨艺一般般,不过,也还是知道一些的。”韩如梦毛遂自荐。 “想帮忙就过来吧,还需要请吗?”徐清风哭笑不得。 下一秒,韩如梦也披上了围裙。 李秋雨生火,韩如梦处理起海鲜来。 一边,也跟徐清风交流着如何烹饪海鲜。 她的说法,跟刚才徐清风听到的也有些出入。 因为韩如梦接触的都是那种比较高端的海鲜食材,所以做法自然不同。 徐清风点了点头,吸取了二者共同之处,开始了烧制晚餐。 一个小时后,三菜一汤,端上了桌。 除了这些菜肴,还有不少的水果。 这些水果,还被徐清风切成了块,制作成了沙拉。 韩如梦尝了一口水果沙拉,顿时激动不已,竖起了大拇指:“姐夫,你这水果沙拉,也太好吃了吧,比我在港岛那边吃过的都要好吃,我真怀疑,你以前来过港岛了。” “是吗?有那么夸张?”徐清风哭笑不得。 不过前世的沙拉做法,跟七八十年代的沙拉还是有些区别的。 所以韩如梦才会那么惊讶吧。 李秋雨也品尝了一块,眼前一亮。 “确实很好吃,这沙拉酱,我们回头带一些回家吧,送给亲朋好友。”李秋雨对这沙拉酱十分感兴趣。 不过徐清风告诉李秋雨,东北那边水果,无论是数量还是价格,品质,都不如南方地区。 所以水果沙拉,适用于南方。 他们自个吃就可以了,带回去送给亲朋好友,他们哪里有水果来做这个。 也不舍得。 水果在这个年代,可是奢侈品。 吃过了饭,韩如梦对徐清风烹饪的这几道海鲜,也是赞不绝口。 她没想到,徐清风第一次烧海鲜,味道便如此好。 “我可烧不到这么好吃,果然,烧菜是需要天赋的,我就是那个没有天赋的人。”韩如梦叹息一声。 亏她还是在小渔村长大的呢。 结果... 算了,不提也罢。 吃过了饭,徐清风和李秋雨打算出去海滩走走,夕阳西下,阳光洒在大海之上,波光粼粼的样子,不要太美。 “老公,我总算是见到了大海,完全就是我心中想象的那样,不对,应该说,比我想象的还要大,还要漂亮。” 李秋雨心中感慨万千。 大海一望无际的辽阔,仿佛无边无际。 没有见过的人,真的很难想象。 如果是后世的话,还可以通过视频观看,但现在这个年代,只是通过照片,所以一知半解,了解的不够真切。 李秋雨想要脱去鞋子,脚踩在沙滩上,但被徐清风给制止了。 不是所有的沙滩,都适合脱鞋的。 徐清风蹲在地上,看了看沙滩,发现沙子里有很多碎掉的小贝壳,这些贝壳有着棱角,很锋利,要是光着脚丫,很容易割破脚。 “姐,你看这是什么?”韩如梦找到了一个贝壳,递给李秋雨。 “这是贝壳吗?我这次来海边,也有一个心愿,那就是捡贝壳。”李秋雨把玩着韩如梦给她的贝壳,眼里流露出惊喜。 “这里贝壳有很多,捡贝壳都不需要去别的地方,在这里就有捡不完的贝壳。”韩如梦告诉李秋雨。 说着,她便带着李秋雨两个人去捡贝壳了。 徐清风看着她们拉着手,一起在沙滩捡贝壳,也是露出了微笑。 这样悠闲惬意的生活,实在是太好了。 也就是他没有带相机,不然肯定要记录下来。 风景美如画,每一帧都是至臻的留念。 如今的南澳半岛,未经开发,贝壳,海螺还是很多的。 偶尔,还能在沙滩上,捡到那种精品,很漂亮,个头也很大的海螺,贝壳。 不一会,李秋雨也开张了,她捡到了一个大海螺,拿过来跟徐清风分享。 ------------ 第232章 海边拾贝 “老公,你也来跟我们一起捡贝壳吧,这里的贝壳真的特别多,而且都很漂亮。”李秋雨邀请徐清风一起加入捡贝壳的行列。 徐清风点了点头。 “那咱们比比看,看谁捡的多,捡的好看。”徐清风开口道。 韩如梦嘿嘿一笑:“捡的多,这个好比,不过捡的好看,就不好比较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的人觉得奇形怪状的好看,有的人独爱圆圆的贝壳。 还有的人喜欢扇形的贝壳。 此外,贝壳的颜色,每个人的喜好也是不一样的。 “那就随意发挥吧,不比了。”徐清风想了想也是。 没有必要分个高下。 这样简简单单的幸福就挺好的。 几人很快在沙滩上忙碌起来。 徐清风也加入了捡贝壳的行列。 夕阳西下,注定他们捡不了多久,等到夜幕吞噬苍穹,他们就得回家了。 徐清风的视线,并没有完全放在沙滩上,而是欣赏着落日美景。 不同地方的落日很有意思。 长白山的冬天,落日雪景是一绝。 但这里,看着夕阳洒在无边无际大海之上,也是一绝。 “我有找到了一个很好看的贝壳,比我刚才找到的那些都要好看。”韩如梦也被激起了几分胜负欲。 明明,她从小捡贝壳,早已经对贝壳免疫了。 但今天,却觉得这些贝壳,好像变得更好看了一些。 也更有意思。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可惜,我们在这里待不了多久就要回去了。” 李秋雨觉得没有玩尽兴。 如果可以的话,她甚至可以在这里玩一整天,都不会觉得无聊。 捡贝壳累了,也可以找一些工具,挖沙子,堆城堡。 “明天又不是不天亮了,就怕你明天就会觉得捡贝壳幼稚了。”韩如梦微微一笑。 “怎么会幼稚呢,我可以一直捡,回头带回东北,送给亲朋好友。” 李秋雨眨了眨眼睛。 当然,送人的贝壳,不能随随便便,至少也要拿得出手。 哈哈,徐清风笑看着两人的对话。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是小孩子。 但话又说回来,从未来过海边,真的抵挡不住沙滩和贝壳。 第一次来玩,真的太有意思了。 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体验。 所以才会恋恋不舍。 多玩几天,新鲜感没有了,估计也就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徐清风虽然有些心不在焉的捡贝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收获了不少。 拿在手中,夕阳洒落在掌心的贝壳上,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芒,还是很好看的。 “捡的贝壳已经够多了,我们休息一会吧。”徐清风喊停了前方的两人。 明天还要天亮的。 “好的。” 几人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老公,我看看你捡的贝壳。”李秋雨跑了过来,检查起徐清风的战利品来。 徐清风捡的贝壳数量不多,但颜色和形状都很漂亮。 这让李秋雨那叫一个激动。 “哇,这个贝壳不错,都可以用来做吊坠了。” “太好看了。” “这个海螺,比我捡的还要大。” “老公你运气蛮不错的嘛。” 徐清风把这些贝壳,全部都给了李秋雨:“现在它们都是你的了。” “谢谢老公。”李秋雨雀跃不已。 徐清风看着兴高采烈的小妮子,心道,这么容易满足的吗? 几个不要钱的贝壳,就能承包李秋雨很久的开心了。 “那我呢,我也要。”韩如梦在旁边抗议起来。 “诺,这个最小的给你。”徐清风挑出了一个最小的贝壳,递给韩如梦。 韩如梦... 李秋雨... “不公平。”韩如梦哼了一声。 “当然不公平了,秋雨是我的老婆,你只是我的生意合作伙伴,孰轻孰重,我还是知道的,你想要公平的话,那是不可能的。”徐清风的话让李秋雨十分受用。 “对啊,妹妹,你也去找个老公宠你呗。”李秋雨嘿嘿一笑。 “你们就在我面前秀恩爱吧,也不考虑一下我这个单身女孩的感受。”韩如梦耸了耸肩。 几人在沙滩上坐了会,便回家了。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不过海边还是很亮堂的,今天是满月。 圆月高悬,星河璀璨。 这跟徐清风想象的月夜,完全一致。 “快些回去吧,要涨潮了。”韩如梦告诉两人。 然而就在这时,徐清风看到了海边有一个洞,刚才有什么东西,一晃而过,快速的钻了进去。 “你们刚才看到了吗?那是啥?我刚才好像看到有东西钻进去了。” “大概是螃蟹吧,这边的沙滩上有很多小螃蟹打洞的,现在天黑了,它们最喜欢出来活动。”韩如梦分析道。 “就是我们晚上吃的沙蟹粥里的沙蟹吗?”李秋雨问道。 “对的,沙蟹长不大,最多也就长到二两,没有几个肉,所以用来煮粥最合适。”韩如梦点了点头。 物尽其用嘛。 “天黑了,就让它吧。”徐清风开口道。 主要是没有工具,总不能徒手去刨沙坑吧。 虽然这样也能抓住沙蟹,但太废手了。 回去的时候,手指夹缝里,肯定全部都是沙子。 “对,明天我让人去找一些小铲子来,用铲子挖沙蟹,一挖一个不吭声。”韩如梦小的时候,最喜欢做这些事情。 如今也算是找回童年了。 “这里不是有洞吗?咱们只需要稍微挖一下,肯定就能找到沙蟹。”李秋雨不解的问道。 韩如梦摇了摇头。 “姐,你把问题想的太简单了,这下面是沙子,不是泥巴,如果是泥巴,的确是可以挖到,但海边的沙滩,地下都是水和沙子,而且这些沙子,你稍微挖一下,周围的沙子便会聚拢过来,把坑给掩埋了。” 说着韩如梦示范了一下,李秋雨很快发现,坑里都是水,啥也没有。 刚才的小螃蟹也不见了踪影。 “涨潮的时候,不赶海的,一般都是退潮的时候,赶海。”韩如梦开口道。 很简单,涨潮的时候,会把一些海里的贝壳,鱼虾蟹给带到沙滩上,然后退潮的时候,潮水退的太快,这些鱼虾还来不及反应,就搁浅在了沙滩上,滩涂里,水坑里。 ------------ 第233章 赶海 这个时候,去赶海,收获也是最大的。 “明天早上,就是退潮日,我们晚上可以早点睡觉,明天早点起床,去赶海。”韩如梦告诉徐清风和李秋雨。 徐清风和李秋雨眼前一亮,那可太好了。 今天一天,舟车劳顿,李秋雨洗漱完,很快便睡着了。 徐清风则是研究了一下他的空间。 这还是他第一次出长白山的地界。 空间居然也能正常使用。 而且也可以召唤青蟒等小弟出来。 徐清风尝试了一下,看看可不可以通过空间,快速的返回长白山,结果失败了。 他发现,留在长白山的那个空间入口,可能是因为相隔的距离太远,已经失效了。 如今他倒是可以把这个空间入口,放置在附近。 于是徐清风把空间入口,接入了远处的大海深处。 这样的话,只要有鱼群经过,便可以捕获。 简直爽歪歪。 徐清风意念探出了入口,感受着大海深处的深邃和压迫感。 青蟒跃跃欲试,直接冲出了空间,进入了大海。 仿佛蛟龙一般,在海底自由的穿梭着。 也就是这里是海底深处,没有人看到。 不然肯定会以为是海龙王现身了。 “你只能在海底深处玩,不能到海面,还有靠近海滩,以免吓到别人。”徐清风叮嘱小青。 青蟒如今已经可以跟徐清风意念交流,点了点硕大的蛇头。 自从徐清风将其收服了之后,青蟒的身躯越发的庞大,实力也变得更加深不可测起来。 也就是在空间里,徐清风可以掌控一切。 如果是在外界的话,徐清风可不是青蟒的对手。 当然,青蟒认主了之后,也不会对徐清风发起进攻。 反了它了还。 徐清风吸纳了一些海水,在空间打造了一个海水塘。 这样在空间也可以养殖海水鱼了。 海水里的鱼类,比陆地上可要多的多。 而且,这也是一大赚钱的途径。 搞定了这些,徐清风很快便也入睡了。 今天对他来说,消耗也挺大的。 第二天一大早,徐清风和李秋雨便醒了过来。 李秋雨来到了窗户边上,推开窗,便可以看出不远处的大海。 此时天色破晓,蔚蓝的天空,倒映在深蓝色的大海里,有些梦幻。 “这里的风景也太迷人了,我感觉自己好像在梦中的幻境一般,有些不真实。”李秋雨开口道。 “今天说好要去赶海的,走,我们快些起床,不然等会涨潮了就没有鱼抓了。” 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 有退潮,便会有涨潮。 此长彼消,二者是相生相克的。 就在他们洗漱完的时候,那边韩如梦也送来了早餐。 除了早餐,当然还有赶海的工具了。 小钳子,小铲子,一个装着盐的矿泉水瓶,水桶自然是必不可少的,除了这些,还有抄网。 可谓是装备齐全。 除了这些工具外,她还带来了三套衣服。 长筒靴,捕鱼的衣服,都是全新的,没有使用过。 有钞能力就是好。 不然的话,短时间内,可弄不到这些东西。 “天是蓝的,海也是蓝的,但这两种蓝色,好像不太一样。”李秋雨吃过了早餐,打算出发,这个时候,她心里突然蹦出了一个疑惑。 “秋雨你说的不错,天蓝色和海蓝色,的确是不一样,它们是两种蓝色。” 蓝色也是有很多细分的。 也不仅是蓝色,很多颜色,都是如此。 就像红色,有大红色,也有粉红。 海蓝色和天蓝色也是如此。 二者可以说是兄弟,但长的不一样。 徐清风告诉李秋雨二者的区别。 李秋雨顿时恍然,原来是这样。 她还真是灯下黑了,如此浅显的道理,她应该知道才是。 韩如梦在旁边点了点头。 “姐夫懂的很多嘛,居然连这些都知道。” 说着,她更为详细的解释了一下二者的区别。 天蓝比海蓝,色浅一些,天蓝色某种程度上,更像是粉蓝,蓝色里面透露着粉。 这也是跟构造息息相关的。 天空有白云,有阳光照耀,所以颜色比较浅。 而海蓝不同,海水深处是无尽的深渊,底下没有关照,所以颜色很深,倒有些像是幽蓝的感觉。 她以前学过一段时间的画画,所以对这二者的区别,门儿清。 红(品红)、黄、蓝(青),是颜料的三原色。 世界上已知的所有色彩,都可以用这三种颜色调配出来。 当这三种颜色同时相加的时候,则会形成黑色,黑白灰属于无色系。 所谓原色,便是指的颜色纯度最高,也最纯净,最鲜艳。 ... 徐清风点了点头。 不过吧,倒也无需解释的太过复杂,那样的话,反而会让人摸不着头脑。 只需要简单知道,哪个深,哪个浅就可以了。 聊天的时候,他们也拿着各自的工具,来到了沙滩上。 “这海水,昨天到我们这里的吧,现在居然退到了几十米外,我的天。” 徐清风感慨造物神奇。 “水火无情,等会如果涨潮了,咱们就得马上回来,哪怕看到了几十斤的大鱼,也不要贪恋逗留,因为潮水一旦涨上来,是很危险的。”韩如梦叮嘱他们道。 说这话的时候,韩如梦有些脸红。 因为以前这都是她爷爷叮嘱她的,她如今照搬过来,也是很合适的。 “好的。”徐清风点了点头。 大自然还是需要敬畏的。 就像他们打猎一样,都是有各种规律可循。 很快,赶海便宣告开始。 这片沙滩,搁浅了不少的鱼虾。 不一会,徐清风便进账了一条搁浅的鲳鱼。 海边的鲳鱼数量不少。 这种鱼的价格不贵。 “老公,你快过来,我找到了一条鱼,在水沟里,还活蹦乱跳的,我不敢抓。”李秋雨找到了一条鱼,不过她不敢下手,看着这鱼有些凶,于是请援军了。 徐清风听到李秋雨的话,朝着这边走来。 “是什么鱼啊?”不远处的韩如梦,也跑了过来。 很快,她便赶到了,也认出了这鱼。 “哦,是这鱼啊,我认识,咱们这里管这鱼叫石九公。” 韩如梦恍然。 徐清风也是认识这鱼的。 前世他也尝过几次,味道还不错。 也是海边比较常见的鱼类之一,石狗公学名为褐菖,褐色,长的有些像石斑鱼。 不过没有石斑鱼大。 ------------ 第234章 退大潮 韩如梦告诉徐清风和李秋雨。 海里的鱼,大部分背部都是有刺的,这个跟淡水鱼有很大区别。 所以如果没有把握的话,是不能直接上手抓的。 就算是生活在海边的渔民,通常也会戴手套。 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抓99次没事,只要一次不小心被扎到了,那都是挺麻烦的。 大部分的鱼,背脊的刺都有毒。 这石九公便是如此。 听到韩如梦的话,李秋雨连忙后退了几步。 徐清风手里拿着抄网,把这条石九公给捞到了水桶里。 石九公还是很凶的,到了桶里仍然不安分,扑通乱跳着。 徐清风刚才捡了一条鲳鱼,个头得有两三斤。 但石九公进入桶里之后,鲳鱼居然有些怕石九公。 “白长那么大个头了,居然还怕比你小的鱼。”徐清风看到这一幕,也是哭笑不得。 “石九公性情凶猛,别看它个头小,能打过比它大很多的鱼。”韩如梦开口道。 李秋雨,此时也注意到了,刚才韩如梦说的石九公背上的棘。 一排,密密麻麻,有些像是荆棘一般。 徐清风用棍子碰了一下,还很硬。 “走,我们继续去赶海。” 一条小小的石九公而已,不必太在意。 接下来,他们的收获,将更大。 “哈哈,这里有一只青蟹,今天运气不错嘛。”韩如梦收获了一只大青蟹,能值不少钱。 居住在小渔村的很多人,其实都是靠着赶海补贴家用的。 这边的土地,并不像东北那边那么肥沃。 能够养活那么多的人。 此前没有改开的时候,这里还是很贫穷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海边的人,自然就吃海了。 赶海的收获,自然是不如出海捕鱼的。 大海里也有数之不尽的财富。 当然,想要在大海里捕鱼,也是需要实力的。 就像是在长白山进山打猎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这一行的。 渔民也是一个职业。 普通人的话,就只能赶赶海了。 “青蟹很贵吗?”李秋雨对这些海鲜的价格不太熟悉。 “当然了,这么一只的话,得值个几块钱吧。”韩如梦点了点头,当然,她不差钱,也不是为这青蟹值多少钱而感到高兴。 赶海有收获本身就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收下。”韩如梦把青蟹收入了桶里。 徐清风这边很快又开张了。 依然是石九公,他似乎跟石九公有缘分,这次遇到的石九公,个头还不小。 “我的天,这石九公怎么这么大?”韩如梦惊呼一声。 “至于那么夸张吗?这条石九公也就几斤重吧,这种个头的鱼很多啊。”徐清风开口道。 韩如梦摇了摇头:“姐夫,你可能不清楚,石九公这种鱼,个头一般都很小的,就跟你之前抓的那条差不多大,这种个头已经是最大了。” “那这条怎么这么大?”徐清风有些纳闷。 难不成变异了。 “姐夫,你听我说完嘛,石九公分两种,一种是近海的,比较小,还有一种石九公,是生活在深海里的,这种石九公的个头能长到几斤重,就是你发现的这条了,这条石九公,价格也是十分昂贵的,市场上能卖到50块钱左右。”韩如梦微微一笑。 徐清风咂舌,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 确实是有点贵。 “这么说,赶海的确是可以发家致富啊。”徐清风开口道。 “前提是运气好,能够找到很多极品的鱼获,不然的话,白跑一趟也是常有的事情。”韩如梦开口道。 钱要那么好赚,也不切实际。 “那我们的运气是算好的吧?”李秋雨嘿嘿一笑。 三人对视一笑。 肯定啊。 这才多会功夫,他们就抓到了这么多鱼虾蟹。 虽然吧,他们没有打算把这些拿去卖了换钱。 但也是好运气的表现。 今天的沙滩,人还是不少的。 除了他们,还有一些附近渔村的渔民。 有不少人都拖家带口过来赶海。 “退大潮的人是最多的,很多人家里没啥钱,全靠着这补贴一下呢。”韩如梦开口道。 “我往更深处的海里去找找看,你们两不要分开太远,互相有个照应。”徐清风对韩如梦和李秋雨说道。 今天他们也带了不少的保镖过来。 不是为了保护他们,而是一起赶海,人多力量大。 “姐夫,那你要小心一点啊,要是看到涨潮了,就马上回来。”韩如梦开口道。 其实她也想去滩涂深处,找找有没有大货。 但想了想,还是作罢了。 因为去滩涂那边赶海,对她来说有些吃力。 光是在滩涂淤泥里行走,就不容易。 ... 很快,徐清风便独自行动了。 他有预感,前方的滩涂,有更多的海货。 果然,还不等走到滩涂,他便在地上,看到了一个洞。 这个洞,还很新鲜,应该没有多久。 里面肯定有东西。 徐清风拿着小铲子,斜插入地上的洞里,挖了一下。 下一秒,他的眼里出现了一个猫眼螺。 “是这玩意。”徐清风眼前一亮。 猫眼螺还是很好辨认的。 徐清风前世认识的为数不多海鲜之一。 徐清风用手把猫眼螺拿了起来,稍微一捏,猫眼螺顿时往外喷出大团的水。 他打量着眼前的猫眼螺。 猫眼螺,螺如其名,最大特征便是,石灰化的口盖圆凸为亮深绿色,看上去就像是猫眼一般。 十分显眼。 猫眼螺还有一个特征,那就是吸水。 无论是在南方还是北方,猫眼螺都是海边最为常见的螺类之一。 把猫眼螺收下,徐清风继续赶海。 不着急,此时离涨潮,应该还有几个小时。 远处,时不时会传来欢笑声,那肯定是有人收获了值钱的海鲜。 赶海这玩意,收获不确定,二分靠实力,八分看天意。 运气好,可以赚的盆满钵满,运气不好,就只能捡到一些稀松平常的蛤蜊,海瓜子,这些东西不值钱。 只能拿回去炒一盘当下酒菜。 不过徐清风觉得吧,这个年代,总比后世要好。 收获肯定是要更多的。 后世,因为海洋污染,过度捕捞等原因,近海已经没有多少鱼了。 ------------ 第235章 滩涂 这个年代,至少赶海还有这么多的收获。 徐清风停下来,打量着四周。 他决定换个找法。 茫茫海岸线,就是他脚下的这片滩涂,也有好几个足球场那么大。 这么大的范围,仅凭他一个人,想要找完,难度还是挺大的。 说不定到涨潮都没有找完。 所以不能跟刚才一样。 优哉游哉的慢慢寻找。 可惜了,这次没有把大灰给带来。 大灰没有进空间,留在了东北老家,看家护院,所以徐清风想把它给弄出来,也是不可能的。 徐清风分出了一丝心思,进入了空间,查看了一下昨天晚上在大海深处设置空间入口的收获。 下一秒,他眼前一亮。 好家伙,这收获让他惊喜无比。 足足有好几千斤鱼。 有不少大鱼,徐清风直接一键收获了。 剩下一些小的,便养在海水塘里。 果然还是要开挂啊。 不开挂的话,按部就班的,想要抓几千斤鱼,除非是出海捕捞,不然绝对做不到。 赶海这点收获,跟空间陷进捕鱼,悬殊差距很大。 青蟒已经回到了空间,正在空间休息。 昨天晚上,它也是浪够了。 一解它这几天,待在空间里的乏味枯燥。 滩涂上有不少跳跳鱼,徐清风本没有打算去捡跳跳鱼,这种小鱼数量很大,一看就知道不值钱。 不过让徐清风没想到的是,这些跳跳鱼,居然往他的桶里跳。 对于这种自投罗网的鱼,那徐清风也只能笑纳了。 约莫有个好几斤。 徐清风都怀疑这些鱼是不是智商不太行,吃了会不会变傻... 走着走着,徐清风发现了几个很大的螺。 这应该就是他前世刷视频,经常看到的椰子螺了。 他这还是第一次见到。 还是有些小惊喜的。 徐清风跑过去,把椰子螺给捡了起来。 好家伙,没想到还有点重,一个螺,差不多都有十几斤。 就算这螺有一半的水分,那也很重了。 不一会,他又发现了几个椰子螺。 这些椰子螺,自然是不能放在桶里的。 不然的话,他的桶都满了。 好在徐清风有空间,把这种体型很大的螺,全部都扔进了空间。 桶还是留给那些小鱼小虾吧。 在滩涂上,徐清风还找到了不少他不认识的鱼。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都是海鲜。 一并带回去,自然有人认识。 约莫两个小时后,徐清风满载而归。 此时海水也开始上涨了。 滩涂那边重新被海水所淹没。 “老公,有什么收获吗?”李秋雨凑了上来,看着徐清风的桶里。 很快,她便瞪大了眼睛。 原来是发现了椰子螺。 她还从未见过这么大的螺。 “好家伙,这是什么螺,比我的头还要大。”李秋雨惊呼一声。 “哈哈,这是椰子螺啦。”韩如梦跟李秋雨介绍起来。 李秋雨的这个比喻,还是很形象的。 徐清风举高了椰子螺,比了比,嗯,她说的没错。 椰子螺,全世界最大的螺类之一。 沿海地区的人,肯定是不陌生的,也有很多称呼。 比如说椰子涡螺、木瓜螺等等。 外壳是黄褐色的,形状有点相似木瓜,还是很好区别的。 表面光滑,上面有黑褐色的斑点。 最大的特征便是大,很大。 徐清风发现的这几个椰子螺,个头还是最大的。 “你们的收获怎么样?”徐清风看向李秋雨和韩如梦的收获。 “没有你那么多,只有一半。”韩如梦耸了耸肩,有些羡慕徐清风起来。 “滩涂那边,比这边要更靠近大海,而且,还有很多坑,收获比这边大肯定的。” 徐清风点了点头,韩如梦分析的不错。 这也正是他为啥要去那边赶海的原因。 不过吧,李秋雨第一次赶海,新鲜感满满,也还是很高兴的。 “走吧,现在太阳也有些大了,我们可以回去了。”韩如梦开口道。 “其实我还没有玩过瘾...”李秋雨觉得赶海还是很好玩的。 “那简单,半个月之后,还有退大潮,到时候,你还可以赶海。”韩如梦开口道。 他们这,潮汐规律,每个月都有两次退大潮。 “半个月后,我还不知道会不会在这里呢。”李秋雨摇了摇头,计划赶不上变化,谁也不知道以后的事情。 他们要去的地方还有很多。 “我家在香江那边有一个游艇,回头我让人开过来,带你们出海去玩一趟,在海里捕捞也可以。”韩如梦微微一笑。 这个倒是有,徐清风想起后世的游艇拍婚纱照。 到时候,也可以整一个。 “会不会太兴师动众了?”徐清风询问韩如梦。 “不会,你如今可是我们韩家的财神爷,我爷爷他们都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务必要招待好你们,回头猴儿酒多酿一些,就可以了。”韩如梦开口道。 徐清风运过来的猴儿酒是原浆,到了韩家这边,他们还需要再加工。 如今韩家供应的猴儿酒,包装成了好几种价位。 最贵的档位,188一瓶,供应的群体,非富即贵。 最低的也要68一瓶。 现如今,每天猴儿酒便可以为韩家赚取一两万的现金,堪比印钞机。 当然,徐清风的分成,已经除去了的。 徐清风点了点头。 就在他们打算回去的时候,韩如梦看到了一条搁浅的鳗鱼。 “哈哈,没想到都要回去了,还能发现鳗鱼。” 也是这鳗鱼运气不好吧。 本来,没有被人发现的话,再过一个小时,水涨到这边的话,鳗鱼便可以回归大海了。 “这是鳗鱼吗?它的身体好长啊,还有满口的牙齿,看上去好凶...” 李秋雨开口道。 “你可不要靠太近,鳗鱼很凶狠,会咬人的。” 韩如梦看到李秋雨离的近了一些,连忙出言提醒道。 “让我来吧。”徐清风戴上了手套。 刚才他都把手套取了下来,此时又给戴上了。 “用这个。”韩如梦递给徐清风一把钳子。 海鳗,在沿海的鱼类中,都是比较难对付的。 口大,舌附于口底,上颌牙十分锐利,攻击性强,哪怕是经验丰富的渔民,遇到了鳗鱼,都会小心翼翼。 ------------ 第236章 午睡 就连韩如梦都不敢去抓。 如果徐清风不在这的话,她肯定也是要请外援的。 “有钳子,怕啥?”徐清风不解道。 韩如梦摇了摇头:“你们是不知道,这电鳗身体很滑,而且力气很大,我以前试过一次,结果被它给溜了不说,还差点被咬,所以后面我都产生心理阴影了,现在不敢碰。” 韩如梦跟他们说了一段往事。 李秋雨和徐清风恍然,原来如此。 徐清风手拿着钳子,来到了水坑前。 这个水坑有些狭长,旁边还有不少的石头缝,鳗鱼便是躲在这石头的缝隙里。 徐清风站在水坑旁边,发现角度有些不好找。 想要出钳,夹住缝隙里的海鳗,难度还是不小的。 “这石头要是能搬走就好了。”韩如梦感慨道。 也就是这石头给抓捕这鳗鱼,增加了不少的难度。 本来一两分钟就可以搞定的事情,因为这块石头,而变得有些麻烦起来。 不过吧,徐清风倒也不担心这海鳗逃走,水坑就这么大。 可以说是瓮中捉鳖。 抓住是迟早的事情。 “有难度才有挑战嘛,要是都很轻松,过于简单也会无趣的。”徐清风开口道。 “你们都到这边来,咱们躲在石头后面。”徐清风想了个办法,让所有人都到了石头的另外一侧。 这样的话,会给鳗鱼造成一个错觉,那就是人离开了。 它或许会放松一些警惕。 “嘘,保持安静,不然这鳗鱼可能不会上当。”徐清风叮嘱其余人。 他砸碎了一个花甲,把肉抠出来,然后扔入眼前的水里。 鳗鱼嗅到了食物的味道,并未马上出洞,而是打量了一下四周,觉得安全之后,它这才快速的出击,眨眼间窜出,一口咬住花甲肉。 这速度简直可以用闪电般来形容。 徐清风甚至都没有看清楚它是怎么行动的。 不过,他的反应速度也很快。 看到残影的时候,手中的钳子立马落下。 下一秒,他感觉到钳子上传来了巨大的力道。 他也没有说要跟这鳗鱼比力气,抓鱼是要用脑子的。 只见徐清风借力使力,直接朝前甩了一下,鳗鱼直接嗖的一声,飞了出去... 落在沙滩上的鳗鱼顿时活蹦乱跳起来。 但不一会就消停了。 没有了水,它也没有了能耐。 徐清风轻松便拿捏了这一条鳗鱼。 “好家伙,还能这么玩的啊?” “姐夫,你真牛,不愧是猎人。” 打猎有的时候,跟赶海也是有异曲同工之处的。 徐清风把鳗鱼收入了桶里,看了看水坑,确认没有什么猎物后,这才带着众人回家。 随着时间的推移,气温逐渐升高,虽然如今是春天,但深城这边的天气已经变得炎热起来。 尤其是中午的时候,能够让人有烈日炎炎的感觉。 仿佛在炎热的夏天一般。 这个时候,再去赶海的话,就是一种折磨了。 “看,涨潮了,这次赶海结束了。”韩如梦指着不远处的海平线。 海水已经漫过了海岸线,恢复到了昨天的位置。 “刚好。”徐清风开口道。 这掌握了时间规律,赶海就有意思多了。 烈日高悬,气温高,渔村这边赶海的村民,也都相继回到了村里。 不少人看到韩如梦,都过来打招呼。 韩如梦在村里认识的人不少。 “如梦...” “韩小姐,要吃鱼吗?我今天抓了不少。” “我前天找到了一条极品的东星斑,养在家里,你要的话,我就给你送来。” 村民询问韩如梦。 “东星斑啊,那你送来吧,我回头按照市场价给你钱。”韩如梦一一回复。 送鱼给她就算了,收钱的话,如果遇到一些比较罕见的鱼,她还是会收下的。 当然,不是罕见的鱼,她也不会收。 今天他们赶海,同样收获满满。 这些鱼获,都够他们吃好几天了。 韩如梦和认识的村民聊了会,便回家了。 她带来的保镖,此时也都满载而归,所有人的脸上够挂着微笑。 “小姐,这退大潮,跟平时的退潮果然不一样啊,我今天的收获,至少是平时的好几倍,这赶海也太爽了。” “是啊,要是每天都能退大潮就好了。” “你想的倒是美,每天退大潮,那咱们还当个锤子保镖,天天赶海都可以成为万元户了。” ... 这是不切实际的。 韩如梦让管家清点了这些保镖的鱼获,回头给他们折算成钱,计入工资。 所有人都皆大欢喜。 这些鱼获,韩如梦和徐清风自然是吃不完的,所以韩如梦打算拿出一部分给韩家其余人。 中午的时候,徐清风就地取材,再次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厨艺。 这次徐清风没有按照粤菜清淡的方法,来烹饪,而是按照东北小炒的方式来烹饪的。 爆炒,煎煮。 韩如梦起初觉得这种做法,肯定不好吃。 但尝过之后,便不这样觉得了。 味道居然出乎意料的好。 而且是她从未吃过的风格。 就是有些辣,让她这个南方妹子有些遭不住。 “这还叫辣啊?你是没有吃过湘菜和川菜。”徐清风感慨道。 其实东北菜真的不辣。 吃过了午餐,太阳正是最毒辣的时候,所以大家都睡了个午觉。 李秋雨和徐清风,虽然在东北的时候,并没有睡午觉的习惯。 但到了这里,还是入乡随俗,睡了个午觉。 别说,早上累了一早上,睡觉的确是很舒服。 一觉睡醒,徐清风端了条凳子,坐在房子的屋檐下,吹着海风,看着远处的大海。 海浪声哗啦啦,不过并不觉得吵闹。 反而给人一种很静谧的感觉。 有节奏的拍打着岸边,仿佛安眠曲一般。 他刚才便是听着这海浪声睡着的。 李秋雨很快也醒了过来,揉着惺忪的睡眼,来到了徐清风身边。 “妹妹,你在做什么?”李秋雨发现,韩如梦似乎早就醒了过来,此时正在院子里,手里抓着一把包谷。 她身边围着不少的海鸥。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在喂海鸥了。”徐清风摸了摸李秋雨的头发:“你该不会是睡傻了吧。” ------------ 第237章 海鸥 “才没有呢,我不跟你玩了,哼哼,居然说我傻。”李秋雨撒娇道。 “妹妹,你想来喂海鸥吗?快来...”韩如梦对李秋雨挥了挥手。 李秋雨欣然前往,她也是很喜欢小动物的。 很快,她也加入了喂海鸥的行列。 徐清风对喂海鸥没啥兴趣,仍然坐在门口看海。 不过偶尔目光也会看向韩如梦和李秋雨两人。 这年头,海边的生态环境也是很好的。 所以有很多的海鸥和海燕,随处可见。 “姐,给你一些包谷。”韩如梦对李秋雨说道,递过来一个小袋子。 “我以前只是在课本上,知道海鸥,今儿个算是第一次看到,我怎么觉得,海鸥跟鸽子长的很像啊。”李秋雨一边投喂海鸥,一边跟韩如梦聊着天。 有吃的,附近的海鸥都飞了过来。 数量还是很多的,以群计。 这些海鸥,扑腾着翅膀,吃着地上的包谷。 韩如梦告诉李秋雨,海鸥和鸽子的确是很像,很容易搞混了。 “不过,住在海边的人,还是很轻松就可以分辨出二者的区别。”韩如梦嘿嘿一笑。 “姐夫,考考你,鸽子跟海鸥的区别是什么?” 韩如梦没有直接解答,居然考起了旁边的徐清风。 徐清风... “这可难不倒我。”徐清风朝着两人走去。 他前世看过类似的科普杂志。 把一些很容易混淆的动物,放在一起比较。 海鸥和鸽子,二者的外表和体型,虽然在很多人看来,相差不多。 但经不起细看的。 其中有很多区别,比如说,鸽子的颜色种类更丰富一些,有白色,还有蓝灰色和灰红色等等。 而海鸥,多是只有一种灰白色。” 除了颜色有区别外,鸽子和海鸥的鼻包,腿的长短,还有体型,也是有相差的。 鸽子更肥一些,能长到很大,而海鸥大部分都比较瘦。 韩如梦听到徐清风的话,竖起了大拇指:“姐夫,你知道的也太多了吧,连这些都知道。” 李秋雨激动的看着徐清风,自己老公还真是宝藏男孩,怎么什么都知道。 徐清风伸出手,一只海鸥飞到了他掌心。 不过它看到徐清风手中没有东西的时候,顿时叫了一声,飞走了。 “它是不是在骂我?”徐清风乐了。 李秋雨和韩如梦也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这也太损了。 “这些海鸥也太可爱了,我们可以带一些回东北养着吗?”李秋雨开口道。 徐清风摇了摇头:“海鸥生活在海边,你带回东北,当然是不可以了,你在东北的话,除非是生活在沿海,那边也有海鸥的存在,但长白山的话,只能养养鸽子。” “而且,海鸥可不可爱,它们在很多时候,还会攻击人呢。”徐清风开口道。 海鸥并非是人畜无害的鸽子。 它的脾气很暴躁,而且很狡猾,智商很高。 “攻击人?不太可能吧,你看,它分明很温顺啊...”李秋雨有些不解,这些地上的海鸥,看上去挺温柔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些海鸥很聪明,知道我们手里有吃的,所以自然就温顺了,可要是你不给他们吃的,嘿,他们就不会这么友善了。” 徐清风看过一个报道,一些海鸥甚至会去人类的厨房搞破坏,偷吃。 甚至于,去人类手里抢食物。 “姐夫说的对,所以,姐,你要是在别的地方遇到海鸥,可千万别主动去招惹,我们这边村里的海鸥,被人喂习惯了,所以性格好一些。”韩如梦开口道。 准确来说,是被她给喂习惯了。 别的家庭,可没有多余的食物,拿去投喂食物。 人自个都吃不饱。 “我知道了。”李秋雨点了点头。 徐清风和韩如梦都这么说,那自然是有道理的。 她主打就是一个听劝。 喂完了海鸥,李秋雨还趁机摸了一把海鸥。 包谷喂完了,这些海鸥也很快散去。 院子里恢复了安静。 “下午我们去做什么?”韩如梦询问两人。 “我也不知道,我刚睡醒,整个人都是呆呆的。”徐清风开口道。 而且他也不知道,这里还有什么好玩的项目。 所以需要韩如梦这个东道主介绍。 韩如梦看向李秋雨:“姐,你昨天不是说想要玩沙子吗?要不我们去挖沙子玩吧?” 李秋雨嘿嘿一笑。 这个... “我就是随口那么一提,我们都这么大了,哪能真的去玩沙子啊,回头还不被别人给笑死。”李秋雨红着脸解释道。 “怎么会被人笑呢,咱们这叫童心未泯,你要是担心被人笑的话,我去村里喊几个小孩子,一起玩,这样的话,就不会突兀了。”韩如梦想了想说道。 李秋雨眼前一亮,这个倒是好主意。 不久后,一行人抵达了不远处的沙滩。 李秋雨和韩如梦变成了孩子王,在沙滩上,带着一群小孩子,挥舞着手中的小铲子,在大大的沙滩上面挖呀挖... 挖出了很多沙堆,坑道,还有城堡。 徐清风在旁边晒太阳浴。 他不知道的是,李秋雨和韩如梦在不远处达成了协议,挖一条地道,直达徐清风躺在的地方下。 到时候,嘿嘿... 光是想想,她们就乐不可支了。 韩如梦指挥着众人,开挖。 很快,地道便被挖通了。 徐清风直接掉进了坑里。 所有人都笑的前俯后仰。 一脸懵逼的徐清风从坑里爬起来,看到周围的场景也乐了。 “老公,你也一起来玩呗,快来看看,我们刚才堆了不少的城堡,还有各种动物。”李秋雨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看了看沙滩上,的确是别处生面。 沙子被他们玩出了花。 变成了各种形状。 “行吧,我也堆一个。”徐清风也拿起了铲子,化身成为了沙画大师。 不一会,他堆了一条大灰。 “老公,我知道你堆的是啥,大灰,哈哈,好逼真啊。”李秋雨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转移阵地之后,他又堆了一只乌龟出来。 他发现,自己的画画天赋还是很强的。 这些堆砌出来的动物,惟妙惟肖的。 无论是近看还是远看,都又七八分相似。 真的很像。 ------------ 第238章 逃命的海龟 就在他们挖沙子的时候。 几个小朋友,突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转头朝着海边望去。 韩如梦有些纳闷,顺着他们眼睛的方向看去。 下一秒,她眼前一亮。 只见一只大海龟,居然缓慢的爬上了岸。 好家伙... 这不对劲啊。 海龟这个点,怎么上岸了? 李秋雨也注意到了不远处的沙滩。 一只大海龟,爬到了近处,抬起了头,望着他们。 远处的海面,好像有点不太一样。 徐清风猜测,这海龟应该是在躲避天敌。 所以这才爬上岸避难。 虽然说海龟是在春天产卵,但一般都是晚上才会上岸。 大白天的,而且是当着很多人的面,事出肯定有因,万物皆有灵性。 “我去那边的海边看看。”徐清风也对海里有什么产生了几分兴趣。 要知道海龟的防御还是很强的,他也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动物,能够把一只大海龟给吓的逃到了岸边躲避。 “我们也去看看。”李秋雨他们也都十分感兴趣。 徐清风叮嘱他们,只可以站在沙滩上,不能靠近海水。 以免发生什么意外。 众人接近了海龟。 海龟看到这么多人,有些慌。 不过它还是没有转身逃回大海,而是把头缩进了龟壳里,装死了。 “哈哈,海龟虽然很大,可胆子还是很小的。”李秋雨也被这海龟给逗乐了。 “为了安全起见,大家伙,还是远离这大家伙,尤其是小孩子,可千万别去试探,被咬上一口,就后悔莫及了。”韩如梦告诉众人。 海龟的嘴巴,咬合力也是很强的。 别看它现在人畜无害的,但曾经有渔民,被海龟给咬断了一截小拇指,还给吃了。 虽然海龟也为此付出了生命。 但那个渔民也落得个终生残疾。 这些经验和教训都是惨痛的。 徐清风此时已经到了海边。 他看到了海面上,有一道背鳍。 “是鲨鱼,海里有鲨鱼。” 徐清风连忙对韩如梦说道:“你马上派个人去村里通知村民,这片水域有鲨鱼,让大家伙千万别下水。” 鲨鱼是海里一种极其凶猛的鱼类,可以威胁到人的性命。 一片水域出现鲨鱼,是一种极其危险的信号。 韩如梦连忙喊来了一个保镖,让他们把孩子全部都带回去,捎带着通知村里人,不要下水。 “奇怪,这片海域以前都没有鲨鱼的。” 不一会,一群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村民赶到了海边。 “以前没有,现在有了,也是很正常的,大家快看,那只鲨鱼还没有离开。”韩如梦指着不远处的水面。 水中露出的背鳍,便是鲨鱼的一大特征 。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十分难看起来。 “那个,我有些不明白,为啥看到水中露出的背鳍,就是鲨鱼啊?”李秋雨有些纳闷。 “哈哈,我来解释吧,鲨鱼之所以露出背鳍,也是有很多原因的。” 韩如梦跟李秋雨解释起来。 鲨鱼背鳍,有很多的作用,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作用,便是帮助它们在水中游泳的时候保持平衡。 这一点倒是跟很多野兽一样。 比如说狼的尾巴,便是为了保持平衡的。 鲨鱼身体的构造跟很多鱼不太一样,它的前半身比后半身重。 因此,鲨鱼在游泳的时候,便需要把背鳍暴露在空气中,这样可以使四周水流的压力趋于一种平衡的状态。 鲨鱼也可以借此,更有效地游动,从而追赶猎物。 此外,还可以威慑四周的敌人。 了解了鲨鱼的习性,就不难理解了。 徐清风补充了一个原因,鲨鱼露出背鳍,也是一种长期进化的结果。 天生我材必有用,没有任何东西是无缘无故的。 鲨鱼觅食的时候,会贴近海面,而鲨鱼的背鳍,是坚硬的部位,无法收起来,因此背鳍就露在了水面上。 “还真是鲨鱼,现在怎么办?这鲨鱼必须得处理了,不然我们出海,都会受到威胁。” 所有村民全部都有些神色慌张。 不是每个村民家里都有大船的,还有很多村民家里都是那种比较小的渔船,只在靠近海边的地方,撒网捕鱼。 而鲨鱼巨大的力道,可以瞬间掀翻小船。 “很简单,把这鲨鱼处理了就可以。”韩如梦开口道。 最简单的方式,也最有效。 “如果是单独的鲨鱼,或许还处理,就怕是一群鲨鱼...” 大家伙纷纷商量起,如何对付海里的鲨鱼来。 徐清风不懂大海里如何捕鱼。 所以全程他都是在旁边吃瓜。 虽然他是猎人出身,但对出海不太了解,外行还是不要指挥内行了。 韩如梦家里有几艘大船,她可以借给村民们使用。 “这海龟怎么办?”李秋雨询问道。 “你想吃海龟的话,可以带回去。”韩如梦开口道。 八十年代,海龟也是可以吃的,并不是什么保护动物。 “让它在这里吧,我们这些天海鲜已经够吃了,而且海龟都是有灵性的,还是算了。”徐清风摇了摇头。 海龟的数量,在后世已经变得越发稀少。 一度到了快要濒临灭绝的地步。 换做是别的鱼,徐清风吃了没有啥心理负担,但对海龟,他是真的下不了嘴。 海龟可是海洋的活化石,生活在地球上的历史,比人类可要多的多。 可如今因为人类的活动,快要灭绝。 还有很多动物都是如此。 “如果有海龟蛋的话,我们倒是可以弄一些回去吃。” 海龟蛋的营养价值还是很高的。 而且每年海龟蛋的孵化成功率也不怎么高,陆地上有很多天敌。 “这个好办,市场上有很多海龟蛋,回头我弄一些。”韩如梦意味深长的看着徐清风。 徐清风??? 为啥这样的眼神。 很快,他回过神来,突然想起海龟蛋大补,而且是男人的加油站,咳咳... 韩如梦显然是想歪了。 “我只是单纯觉得味道可以。” 其余人都憋着笑。 解释就是掩饰... 好家伙,徐清风索性不解释了。 很快,这片海域变得热闹了起来。 两艘船驶来,众人对海中的鲨鱼也展开了猎捕。 ------------ 第239章 噬人鲨 “秋雨,你留在岸上,我跟去玩一下。”徐清风跃跃欲试。 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能少的了他呢。 “姐夫,你的水性好吗?要是水性不好的话,也不要去,等会也是有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的。”韩如梦提醒徐清风。 “那你大可放心,我可是东北游泳小王子。”徐清风笑着说道。 韩如梦眨了眨眼睛,真的假的。 很快,众人穿上了救生衣,带上了各种需要用到的武器和渔网,登上了船。 一行约莫二十人。 分别乘坐两艘船。 兵贵在精而不在多。 “看,在那边。”徐清风看到了背鳍再次出现,连忙吩咐掌舵的船长,朝着远处驶去。 “这鲨鱼要是刚才溜了,该多好,对大家都是一件大好事,可惜,它没有跑。”韩如梦感慨道。 既然如此,那他们也只好执行抓捕计划了。 “能够判断出这是什么鲨鱼吗?”徐清风询问经验丰富的船长。 “八成是大白鲨,也是最让人头疼的一种鲨鱼。”船长开口道。 他眼神有些凝重。 关于大白鲨,所有人都不陌生。 好莱坞75年,拍摄了一部恐怖灾难电影,大获成功,里面的主角便是大白鲨。 大白鲨也凭借着这部电影,在全世界变得家喻户晓起来,甚至可以止小儿夜啼。 当然,大白鲨在海中也并非是没有敌手。 虎鲸便可以捕杀大白鲨。 除了虎鲸外,咱们人类也是大白鲨的一大天敌。 “我靠,居然是大白鲨,我们要不还是算了吧,别去捕猎了。”不少村民听到了大白鲨,全部都吓的想要半途而退。 大白鲨的威名还是很响的。 大白鲨又称噬人鲨,是海洋里最大的食肉鱼类。 成年的大白鲨,身长甚至能够达到7米,体重超过3000公斤。 也就是六吨! “现在要退出也可以,但以后要是遇到鲨鱼的话,可别想我再帮忙。”韩如梦看着那几个胆怯的村民。 “你们知道,我只是过来玩几天,这里也不是我的家,我是可以去深城,去港岛,你们呢?难道每天都要活在恐惧里?不敢出海,你们拿什么养活家人孩子?” ... 村长瞪了那几人一眼:“怂货,还没有出发,就胆怯了,我平日里咋没看出来,你们是个软蛋,如梦小姐说的对,这大白鲨别人都可以不管不顾,但咱们村里能不管不顾,如今如梦小姐出船,又有这么多人帮忙,是我们最好的机会。” 其余人思考片刻,也点了点头。 “对不起,我们刚才不应该害怕的。” “你们都不怕,我也不怕了。” 很快,所有人都克服了恐惧。 徐清风高看了韩如梦一眼,没想到这小丫头,动员能力还不错嘛。 三句两句,便把队伍人心不齐的问题解决了。 也好,这种时候,的确是不能有两个声音。 对付大白鲨,所有人都必须齐心合力。 船长把船开到了大白鲨出没的这片水域。 不过,此时大白鲨的身影消失了。 看着四周平静的海面,徐清风皱起了眉头。 “奇怪,大白鲨哪里去了?” “ 是啊,刚才还在这里呢。” “我有一个主意,往水里扔一些带血的鱼,这样的话,能够引出大白鲨。” 有船员提议道。 这的确是一个好主意。 两个水手,找来了一个备用的大的船锚,往上面挂上饵料,然后扔入海水里,用来垂钓大白鲨。 徐清风手里拿着一把鱼枪,蓄势待发。 只等大白鲨出现,便给它一枪。 “等会如果大白鲨真的上钩了,船能够吃住这巨大的拖拽力道吧?”韩如梦对此还是有些担忧的。 船长信誓旦旦的告诉韩如梦:“小姐,你放心吧,哪怕是体型最大的大白鲨,也无法把我们的船只掀翻。” 那就好,韩如梦点了点头。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两艘船相隔不远,在这片海域,安静的等待着。 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总是让人格外的不安。 海面之下,徐清风也放出了青蟒,寻找着大白鲨。 不一会,挂着鱼饵的船锚,突然绷直了。 所有人顿时全部都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来了,上钩了。”徐清风连忙大喊一声。 很快,大白鲨出现在了所有人面前,面目狰狞,张大着血盆巨口。 但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大白鲨只是吃了鱼饵,却没有上钩。 徐清风瞅准时机,一枪射在了大白鲨身上。 大白鲨回落在大海里,掀起了几十米高的水柱。 船只剧烈的摇晃起来。 但跟船长说的一样,并未翻。 虽然摇晃,但还是很稳的。 徐清风的鱼枪命中了大白鲨,大白鲨吃痛,朝着远处游去。 徐清风身边的绳子,快速的刷刷刷飞出。 眨眼睛,便绷直了。 船也被大白鲨拖拽起来。 船长连忙掌控船舵。 虽然说这船很给力,却也是需要人操控的。 没有人操控,也会倾覆。 “再来一枪。”徐清风担心一根鱼枪不够,又发射了一枪。 “兄弟,好枪法啊。”所有人都惊讶不已。 能够在这么飞速的情况下,射中大海里的大白鲨,这简直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 “过奖了。”徐清风谦虚的说道。 “这可不是过奖,你是真的猛。” 很快,船追上了大白鲨。 几个船员撒下渔网,想要困住大白鲨。 却没想到,大白鲨撕扯下,渔网顷刻间就被撕烂了。 “好消息是这大白鲨不大,只有两吨的样子,坏消息是两吨的大白鲨,对我们来说,也同样很棘手。”韩如梦开口道。 “开枪。”船上的人,也没有闲着,对大白鲨开始了物理打击。 徐清风关注着大白鲨的状态。 寻找着它的弱点。 通常来说,是眼睛的位置。 一旦大白鲨的眼睛受到重创,对其是致命的。 不过大白鲨也不傻,徐清风几次想要寻找机会,都被对方躲过了。 青蟒也不好露面。 然而就在这时,周围又出现了一头大白鲨。 “我靠,还有一只大白鲨。” “现在怎么办?” 一条大白鲨都已经让他们手忙脚乱,这又来一条。 ------------ 第240章 迎风破浪 徐清风跟其他人的反应也差不多。 一条大白鲨,都够呛对付的,又来一条,事情越发变得棘手了。 局势也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岸边,那些手里拿着望远镜围观的村民,也全部都发现了不对劲。 “水里好像有两条鲨鱼。” “还真是,麻烦了,都是大白鲨。” “快让他们回来吧,这些鲨鱼兴许明后天就走了,不值得去冒险。” 更多的人开始退缩起来。 徐清风站在甲板的最前端,看着船只在大海里迎风破浪。 跟其余人唯一不同的是,他更加乐观一些。 韩如梦来到了徐清风身边,抓住围栏,询问徐清风的看法。 “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听哪个。”徐清风看着不远处的海面,视线并未收回到身边。 “好消息。”韩如梦不假思索的说道。 她本来是想要过来问徐清风要不要放弃抓捕计划。 结果被带到了徐清风的节奏里。 “好消息是有我在,不用慌。” 坏消息自然不用说了,两条大白鲨,而且是一伙的,想要狩猎的难度大大增加了。 韩如梦乐了,这算什么好消息。 “其实想要脱身很简单,只需要把这两根绳索给割了就可以了。”徐清风开口道。 “放弃很容易,但坚持很难,我的人生信条就是,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 韩如梦不知为何,听到徐清风的话,心中顿时生出了不少的豪迈之气。 是啊。 犹犹豫豫的肯定不行。 倒不如果断一些。 他们现在才是占据主动的一方。 “让我来指挥船只的方向。”徐清风来到了驾驶室。 如果不是他没有驾驶过这种大型的船,他都打算亲自掌舵,现在也只好临阵指挥了。 “真的可以吗?”船长看向徐清风。 “听他的,一切后果和责任,都有我来承担。”韩如梦对船长说道。 船长点了点头,大小姐发话了,他也不在多说什么。 很快,在徐清风的指挥下,船只停了下来。 经过刚才的拉拽,大海中的大白鲨,显然已经没有了刚才那么猛烈的力气。 倒是跟船只的速度相持。 二者相对静止下来。 就是现在。 徐清风回到了甲板,手拿鱼枪,扣动了扳机。 鱼枪飞出,直接爆了大白鲨的眼睛。 大白鲨受到了重创,开始垂死挣扎起来。 很快没有了动静。 一头大白鲨搞定。 “我的天,这也太猛了吧。” “太酷了。” “大小姐的朋友,绝非泛泛之辈啊。” 如此枪法,如此果决。 徐清风并未放松,而是看着海面之下。 可能是感受到这头大白鲨死去的消息,另外一只大白鲨不免有兔死狐悲的感伤,此时潜入了深海,似乎消失在了茫茫大海中。 “刚才那只大白鲨不见了,去哪了?” “是啊,我看八成是逃走了,被徐小哥给吓到了。” “没毛病,哪只大白鲨看到这种情况,不吓得仓皇逃窜啊。” ... 徐清风再次来到了驾驶室,让船长加速,把速度拉满,朝着前面驶去。 船长连忙照做。 就在船只驶出十几米开外的时候,一只大白鲨冲出水面,落点居然是刚才他们停船的位置。 “什么情况?这大白鲨居然没有跑,反而蛰伏在海中,想要攻击我们的船只。” “好家伙,这要是被攻击中,我们的船估计不沉也会遭受到重创。” 众人都十分庆幸,同时都感激的看向徐清风。 要不是徐清风,他们这次怕是要弃船逃生了。 “姐夫,你是怎么知道大白鲨会攻击我们的船只的?”韩如梦那叫一个崇拜徐清风。 不过徐清风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现在显然不是回答问题的时候。 徐清风在刚才大白鲨冲出水面的时候,手中的鱼枪速发了好几枪。 刷刷刷... 有一枪直接命中了大白鲨的眼睛,爆头了。 这只大白鲨运气不好,比刚才的那头还要更好杀。 解决了这两只大白鲨,徐清风这才让船上的水手,着手打捞。 因为小弟青蟒在水中传来了消息,水底下已经没有了大白鲨。 接下来,就不需要徐清风插手了。 很快,徐清风也回到了岸上。 等待他的,是英雄般凯旋的待遇。 对此,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真的不用这样热情,我其实也没有做什么。”徐清风开口道。 “大哥哥,等我长大了,也要跟你学习,去海里猎杀鲨鱼,保护村子。”一个奶里奶气的小男孩开口道。 徐清风在他心目中,俨然变成了超人。 “那你可要好好读书才行。”徐清风对小男孩笑着说道。 不过吧,等他长大了,鲨鱼也成了保护动物了,没法像现在这样,可以直接狩猎。 傍晚的时候,港岛通行证办下来了。 韩如梦派人送了过来。 而她则是拉着两头大白鲨去卖钱了。 没有亲自过来。 第二天,徐清风带着李秋雨,驱车前往深城,他们今天打算去港岛那边逛逛。 这也是李秋雨来这里的目的之一。 80年代的港岛,还未回归。 但这个时候,两岸已经开始接洽。 包括为啥选择在深城这个地方画个圈,无不是为了日后港岛的回归做铺垫的。 如今的深城,跟一江之隔的港岛,其实差距还挺大的。 港岛在七八十年代,乃是亚洲四小龙,经济十分繁华。 满大街都是豪车,高楼林立,人口众多。 如今还有很多人,选择偷渡过去。 当然,随着改开的进行,两岸的差距会逐渐缩小。 甚至几十年后,港岛的经济总量已经不如北上广深了。 韩如梦带着两人,穿过了口岸,乘船前往港岛。 那边也早已经准备好了车子接驾。 李秋雨一路上,都不住的惊叹。 本来她觉得深城已经够繁华了,相比于东北。 但没想到到了港岛这边,才知道深城也是乡下。 各式各样的商铺,琳琅满目,寸土寸金,各种招牌都密密麻麻挂在街边。 虽然看上去有些杂乱。 但繁华程度,让她有些瞠目结舌。 “这才哪到哪啊,我们韩家在港岛有别墅,晚上就在这里休息,我带你们逛夜市。”韩如梦开口道。 ------------ 第241章 铜锣湾 如今内地大部分地方,都没有什么夜生活。 过了夜里七八点,街上就没有什么人了。 店铺也是一样的。 哪怕是大城市也一样。 但香江不同,它本就是以繁华而著称的。 哪怕是到凌晨,街上的店铺依然开着,灯火通明。 “啊,晚上要在这里睡吗?我还以为要回小渔村呢。”李秋雨眨了眨眼睛。 “等到了晚上,夜景才叫好看呢。”韩如梦笑着开口道。 她其实常住是在港岛这边的。 渔村那边虽然好,住着也悠闲,但相较于这边,缺少了一些热闹。 对于爱热闹的人来说,当然是选择港岛了。 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如今的港岛,歌舞升平,好不繁华。 “现在的港岛房价如何?”徐清风询问韩如梦。 “怎么?姐夫,你想要买房吗?我家的别墅区那边的话,大概是7000港币一平米,像这边的筒子楼,价格要低上不少,大概在3000-4000港币左右就可以拿下。”韩如梦回答道。 “一平米?”李秋雨听的云里雾里。 现在内地还没有商品房的概念。 大部分地区都是分房的。 虽然说药材市场的房子也是对外出售,但都是按照一尺店面,整栋出售,价格也很低。 韩如梦跟李秋雨解释起来。 在港岛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房子也是可以自由买卖的。 ... 很快,李秋雨便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了解港岛的一些情况后,李秋雨觉得十分神奇。 这跟内地,仿佛两个世界。 1980年,这个年代,国内的钱,是要比港币更要值钱的。 因为这个时候,内地的货币,购买力很高。 差不多,一块钱能抵得上两块钱港币。 包括对美元的汇率,都是很高的,大约为一点四比一。 所以,七千港币的房价,换算成人民币,大概是3000-4000元。 这还是很划算的。 一栋别墅,两百万左右就可以拿下。 而在后世,一栋港岛的别墅,动辄都是几十亿起步的。 “回头你帮我看看,我想买一栋别墅。”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韩如梦眼前一亮,没看出来,姐夫这么有钱的吗? 不过想想也正常,以徐清风的实力,进入长白山如同探囊取物,有钱是肯定的。 一株长白山老山参都价值多少钱了。 想到这里,韩如梦还有些羡慕起徐清风来。 他们韩家几代经商,这才积累下了如今的身家。 而徐清风一个人,这么年轻,便拥有了跟他们抗衡的资格。 当然,话又说回来,这何尝不是长白山的底蕴。 说一千道一万,都是有能者居之。 徐清风可不知道韩如梦的内心戏如此丰富,他只是打算清一些空间库存罢了。 把关东军飞机上的古董和金银珠宝,消化了。 这次估计还无法消化完,得分好几次才行。 当然,徐清风也不急。 如今他依靠着猴儿酒,在港岛这边也算是打开了市场和局面,以后来这边的次数不会少。 “我们去逛街吧。”徐清风带着两女直奔铜锣湾。 八十年代的铜锣湾,已经是港岛的地标街区。 起初,这里是大量的不列颠企业和银行的聚集地。 港岛作为国际著名的金融中心,大量的社会财富,汇聚于此。 随着港岛经济的腾飞,铜锣湾也在不断发展,随着大量的百货公司陆续入驻,这里很快便发展成了整个亚洲最大的购物区。 在全世界都是十分有名气的。 可以跟纽约的第五大道媲美。 无论是在八十年代,还是后世的铜锣湾街道。 都是很多人来港岛,必定要来打卡的地标之一。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位于铜锣湾,最繁华的商业区。 看着路上络绎不绝的人流,李秋雨连忙挽住了徐清风的手臂,她怕走丢了。 “姐夫,你之前不是说要投资电影吗?看,那边好像就有一个剧组在拍戏呢。”韩如梦指着不远处说道。 港岛的文娱产业空前繁荣,八十年代已经开始初见端倪。 巅峰的时候,这里每天都会有几十个剧组同时开机拍摄。 大量的影视剧,成为了一个港岛时代的缩影,也是特色。 或许是经常有剧组过来取景,所以这里的行人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也不会在意会被拍摄进去,成为龙套。 “是有这个打算。”徐清风开口道。 不过这个不着急,先逛街。 他们这才来了几天,玩都还没有玩够。 韩如梦点了点头, 带着两人去购物。 这里的商品种类比内地不要太多。 而且还不限购。 路过金店的时候,徐清风去出了一点货,兑换了大量的港币,然后直接开启了买买买的模式,扫货。 韩如梦看到徐清风的举动,都傻眼了。 “姐夫,你这是要把百货大厦给买光吗?”韩如梦哭笑不得。 “没有那么夸张吧。”徐清风微微一笑。 一上午的时间,徐清风把需要的东西,都扫荡了一遍。 随行的几辆车被塞满了,这还是叫了好几辆车,先送了一些去韩家别墅的缘故。 这还是当着李秋雨和韩如梦的面,徐清风有所克制。 不然的话,买的只会更多。 ... 韩如梦的爷爷还有父亲,中午的时候,跟徐清风吃了一顿饭。 对徐清风,他们也是赞赏有加,让韩如梦这几天好好招待徐清风和李秋雨。 下午的时候,徐清风买了一栋别墅,就在韩家隔壁不远处,以后他们便是邻居了。 “如梦,跟你打听个事,附近有没有什么古董店。”傍晚的时候,徐清风找到了韩如梦。 “市区那边有,晚上我带你去。”韩如梦点了点头。 她猜测徐清风手里有古董,想要出手。 不过吧,她也没有细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那就谢谢了。”徐清风点了点头。 晚上的时候,徐清风没有让李秋雨出门。 李秋雨只是让徐清风晚上注意安全,然后早点回来。 如今的港岛,治安还是不如回归后的。 待在别墅,安全一些。 这边有保镖巡逻。 夜里,徐清风在韩如梦的带领下,来到了古董店。 ------------ 第242章 古玩街 “这里便是港岛最大的古玩街了。” 韩如梦跟徐清风介绍道。 这便是港岛最著名的古玩街,荷里活道。 港岛有好几条古玩街,其中以这里时间最早,也最有名气。 “姐夫,你是打算买还是卖?”韩如梦好奇的询问徐清风。 “难道不能二者兼有吗?”徐清风微微一笑。 韩如梦若有所思,露出了笑容。 很快,在‘导游’韩如梦的带领下,二人进入了位于港岛中环的荷里活道。 这条古玩街,位于港岛的太平山脚下,东起云成街,西至皇后大道西。 “这家店铺,我以前常来,它可是百年老店了。”韩如梦指着不远处一家古玩店,对徐清风说道。 这条古玩街,是港岛开埠以来最早辟建的街道。 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44年。 所以的确是有百年的历史。 也见证了港岛的百年沧桑。 徐清风其实前世就已经听说过了荷里活的大名。 很多人可能以为荷里活是好莱坞的谐音。 因为好莱坞的英文名,音译过来便是荷里活。 但其实不是,作为港岛开埠以来的第一条街,荷里活街道的历史可比好莱坞要久远。 好莱坞是1887年才成立的。 而荷里活街道,是1844年。 二者相差足足四十年。 但二者得名,都是因为冬青树。 冬青树的英文名字,也是荷里活(HOllyWOOd)。 徐清风进入了韩如梦推荐的这间古玩店。 这间店的规模还挺大的,从下至上,一共有三层,分区排列摆放着诸如瓷器、玉器、珠宝、书画、石像等古董。 别的店铺,都是单独的一个分类。 但它居然齐活了。 “别看这里的东西杂,多,但老板却是个能人,一双眼睛,能够看穿古今,就连港督都光临过这里呢。”韩如梦悄声告诉徐清风。 徐清风打量着店内的陈列和摆设,颇有古韵。 看的出来,老板是个讲究人。 “哟,韩小姐,今儿个怎么有雅兴,关顾寒舍,未曾远迎,有失礼数,还望见谅。”老板穿着中山装,看到徐清风和韩如梦进店,连忙迎出门来。 韩如梦把徐清风跟老板互相简单的介绍了一下。 “老板是京北人?”徐清风听着老板一口京片儿,也是十分亲切。 “是的,来港岛讨生活,已经好几十年了,这两年开放了,我还打算回京发展呢。”老板感慨道。 聊着天,几人看起了店内的古董。 徐清风对这些其实不太懂,但是否真假,他自有方法辨别。 那就是用手触碰一下,空间便可以给出准确的信息。 徐清风戴着手套,遇到心仪的古董,便会看看。 不得不说,这店里的东西是真贵。 动辄一万港币起。 除了古玩外,其实店里还有很多西洋的舶来品,比如说几十年前的电风扇、钟表、留声机、打火机、钢笔等。 “这些也有人要?”徐清风好奇的询问道。 “有啊,二手物品,有不少人喜欢收藏,价格比古物要便宜些,比如这个怀表,距今已经五十多年了,只卖100块港币。”老板开口道。 徐清风跟老板来到了二楼,拿出了几样小物件,让老板掌眼。 老板只看了一眼,眼睛顿时挪不开了。 “一百多年前的黄金烟鼻壶,好东西,这得是八旗的纨绔手里收来的吧?”老板爱不释手的把玩了几下。 徐清风出手了几个小物件,也买了几个看上去不错的现代工艺品。 不一会,徐清风和韩如梦出了古董店。 东西不能一次性全拿出来,徐清风也解释不清。 回头多来几次,或者直接请古董店老板去别墅,这里面的操作空间就很大了。 “今天晚上谢谢了。”徐清风给了韩如梦一个项链作为答谢,银质的项链不值几个钱。 “那我就不客气了哦。”韩如梦也十分喜欢这个礼物。 两人沿着古玩街溜达着。 不一会,韩如梦看到路边有摆摊的,停下来看了几眼。 “咦,这个银币有点眼熟。”韩如梦嘀咕了一句。 就是不知道真假。 “多少钱?”韩如梦询问摊主。 “50块钱一枚...”摊主开口道。 “这么便宜,肯定不是真的,算了。”韩如梦摇了摇头,打算离开。 摊主顿时不会了。 合着卖便宜,还有错了? “那我卖1000块?”摊主连忙说道。 “刚才50块,现在1000,你看我像是傻子吗?”韩如梦也乐了。 摊主... 徐清风蹲下来,把玩了一下手中的银币。 下一秒,他眼前一亮。 这玩意居然是真的。 空间显示,徐清风手中的这枚钱币,是卢比银币。 乃是1840年,英属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发行的女王钱币,面值为1卢比。 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材质为银币,含银量91.7%。 “这些我都要了。”徐清风不动声色的说道。 “真的?那太好了,全部都给你,你一共给10000港币就行了。”摊主把一大包钱币都给了徐清风。 徐清风拿出了一万港币。 把这人手上的银币买下来。 “姐夫,这钱币难道有什么不寻常?”韩如梦有些不解。 不过她也没有多说啥。 一万港币对他们来说也没有啥。 就算打水漂了,也影响不大。 可要是真的捡了漏,那就不是赚一点半点了。 “走,我们再回去刚才的古董店,请老板掌掌眼。”徐清风拉着韩如梦折返回刚才的古董店。 老板正打算关门睡觉,看到两人去而复返,有些纳闷。 徐清风把手中的银币给了老板。 这里面其实维多利亚女王钱币只有十几枚,其余还有很多铜钱之类的钱币,杂七杂八的。 因为是打包来的,所以徐清风也没有细看。 “这是女王钱币啊?而且是第一批,1840年发行的。”老板看到这女王钱币,顿时整个人都不淡定了。 此时,早就已经绝版了。 乃是收藏圈子里价值不菲的一种钱币。 “这是真的?”韩如梦听到老板的话,说话的声音也提高了几分贝,有些惊讶的不知所以。 ------------ 第243章 过山车 “百分之一百是真的,我过手过不少这种钱币,如假包换。”老板点了点头:“多少收的?” “五十。”徐清风开口道。 “五十?!”老板惊呼一声:“你少说了一个万吧?” “五十没有万,就五十,这么一大袋,就一万港币。”徐清风咳嗽一声,告诉老板。 老板彻底不淡定了。 “就刚才收的?”老板又问了一声。 “可不咋地,就出门不久后在路边摆摊遇到的,我先看到的,但老板说五十一枚,我觉得价格有些离谱,就没有...然后我姐夫打包买下来了。”韩如梦解释道。 说着,她也有些酸。 不过也没啥好说的,世界上从来不缺千里马,缺的是发现千里马的伯乐。 如果不是徐清风买下的话,她大概率也是会直接走人的。 也就是说,她跟这袋子银币没有缘分。 老板心中感慨万分:“这么一袋子,我给你一百万港币,怎么样?” 韩如梦告诉徐清风,女王钱币差不多也就这个价。 高也高不到哪去。 除非上拍卖行。 但一般人是没有机会把东西拿去拍卖的。 “行吧,可以。”徐清风点了点头。 既然这银币在如今也差不多就这价。 他也就懒得去折腾了,直接出手套现。 转眼功夫,翻了一百倍,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老板从抽屉了拿出了一个仿品女王钱币,跟徐清风还有韩如梦科普起来,二者有什么区别。 从做工,材质方面就可以看出一些出入。 ... “这个仿品给你们留作纪念吧。”老板把仿品给了徐清风。 如今他有了十几枚真品,当然也就不需要假的了。 “说起来,我还真得感谢你,哈哈,这种钱币是可遇不可求的,如今市面上流通的已经很少了。”老板感慨道。 寻找到一枚都需要很大的运气。 徐清风拿到了一百万港币的现金,直接坐韩如梦的车子回别墅了。 这么多钱,放在手里不安全。 还是回去吧。 “这钱可以拿来投资拍电影。”徐清风心中有了打算。 港币带回内地没啥用,港岛赚钱港岛花,才是王道。 一夜无话,第二天,徐清风和李秋雨依然是在港岛逛街,打卡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 来了一趟,那自然是要好好逛逛的,尝一下这边的美食,见识一下不同的风俗人情。 不过,李秋雨品尝了港岛这边的美食后,觉得还是不如徐清风烧的好吃。 “可能是没吃惯吧,每个地方的美食,差异还是不小的。”徐清风开口道。 “我也觉得姐夫烧的更好吃。”韩如梦嘿嘿一笑。 “那行吧,等回到了小渔村,我再烧给你们吃。”徐清风笑着说道。 “对了,姐夫,你收到了卖大白鲨的钱没?”韩如梦询问道。 这大白鲨几乎是徐清风一己之力击杀的,当然钱也归徐清风所有了。 其余人都没有什么异议。 当然,韩如梦也给了那些村民一些重在参与奖,一袋大米。 这足以让那些人感激了。 下午的时候,韩如梦带着两人去海洋公园玩了。 海洋公园之前,港岛是有一个动物园的。 不过因为海洋公园开了,被抢走了不少的生意,加上经营不善等诸多原因,如今的动物园已经游客寥寥。 徐清风印象里,后世的港岛已经没有了动物园的存在。 像海洋公园,还有几个公园里,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动物存在。 后世港岛寸土寸金,也没有再建成过大型的主题动物园。 迪士尼还没有,现如今港岛最好玩的地方,便是海洋公园了。 各种游乐设施,还有海洋馆,新奇的动物,都让李秋雨有大开眼界的感受。 80年代,内地的那些游乐场,跟这里简直没法比。 徐清风带着李秋雨去体验了一把,如今可以说是全国最刺激,最长的过山车。 这个项目,韩如梦表示太刺激,她不敢玩。 因为以前玩过一次,玩出心理阴影了。 所以这次,她直接表示不玩。 “那你就玩别的去吧。”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李秋雨心里有些忐忑,真有那么吓人吗? 不过,有徐清风坐在身边,她倒是安心了不少。 “请各位游客,上车之后,坐稳系好身上的安全带,安全第一,过山车马上就要出发了,欢迎大家体验本次云霄飞车之旅。”工作人员温馨提醒大家道。 徐清风检查了自己和李秋雨的安全带,确保系好了之后。 不久后,过山车缓缓启动,然后在路过第一个弯道的时候,直接加速,一飞冲天。 李秋雨起初觉得还好,但很快她就hOld不住了,抓住徐清风的手,大声的尖叫起来。 徐清风全程都很淡定,看着过山车在轨道上疾驰,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的绕圈。 这确实有点长,所以才刺激。 最刺激的还没到呢。 在前面的开胃菜过后,过山车攀升到了最高处。 然后!直接开始俯冲直下,以百米8-9秒的速度,开始飞速自由落体。 这一段路,直接让大部分的游客肾上腺素狂飙。 不少人都大喊大叫起来。 就连徐清风也感觉到了一丝刺激。 当然,这种刺激,其实也是可控的。 要说起刺激,徐清风觉得,还是在山里狩猎的更刺激。 那种是生与死的较量。 ... 等过山车转悠一圈,回到原点后,不少人都哕了起来。 李秋雨还算是好的,只是脸色惨白了一些。 “怎么样,刺激吧?”韩如梦在一旁连忙问道。 她可没有去别的地方,就为了在这里看他们下了过山车是什么表情。 李秋雨点了点头:“我刚才感觉整个人都快飞出去了,吓死...” “嘿嘿,我刚才就说了,很刺激的,要是有心脏病,千万别玩,说不定直接就嗝屁了。”韩如梦开口道。 落地之后,缓了几分钟,李秋雨这才感觉到自己好像活过来了。 徐清风问她还想再玩一次吗? 李秋雨连忙摇头。 她可不想再体验一把刚才的过山车了。 徐清风又玩了很多刺激的项目。 他的童年,也是没有这些游乐场的。 后面长大了之后,有钱有能力了,也不好意思去玩了。 ------------ 第244章 蜜月之行结束 海洋公园的确挺有意思的。 不说是放在八十年代的如今了,就是四十年后,这些游乐设施依然秒杀国内一二线城市大部分的游乐场。 如今玩起来,更是新奇。 就是很多时候,需要排队。 就连玩个摩天轮,也需要排队。 可见受欢迎程度了。 当然,港岛的人口密集程度,也是全世界前列。 这么多人,排队很正常。 徐清风带着李秋雨,从过山车出来,便过来摩天轮排队了。 约莫半个小时后,他们和韩如梦乘坐上了摩天轮。 这并非是后世的那个巨大摩天轮,而是简陋版本。 后世影视剧里常见的大摩天轮,是90年代以后才建好的。 不过吧,对于八十年代来说,这里已经是国内游乐场的天花板级别了。 也难怪动物园会被海洋公园给抢走那么多的客源。 海洋公园,虽然是以海洋馆和游乐场为主,但也有不少的动物。 徐清风几人,在这里玩了一整天,直到下午快闭园的时候,才回家。 这天夜里,徐清风几人出席了一个韩家组织的酒会。 会上,徐清风见到了不少港岛的名流,还有不少的明星艺人。 前世徐清风可没有这么丰富的经历。 “你不是想要投资电影吗?机会来了,你看,那边是嘉禾的几个电影人,许氏兄弟...” 韩如梦跟徐清风介绍道。 70-80年代,嘉禾如日中天,是唯一可以跟邵氏公司抗衡的电影公司。 徐清风还见到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不少有名的导演,不过现如今都还是名气很小的,比如说许克,杜峰等等。 韩家牵头,举办这次酒会,也有布局电影行业的想法。 听说韩家想要进军电影圈,不少电影人都闻风而动,想要拿到这张入场券。 得到韩家的青睐,那意味着拥有了无数的资源。 徐清风物色了一些后世鼎鼎大名的导演和演员,让韩如梦回头签下。 这些人都是有才华的,无需给他们什么启发和灵感,只需要掌控大致方向,比如说许克,鬼才导演,几乎没有什么短板,尤其擅长武侠片。 黄飞鸿系列,堪称是武侠片的天花板。 几天后,徐清风和韩家各自出资五百万,成立了新的环宇电影公司。 消息一经传出,便迅速登上了港岛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 可别小看了如今的一千万。 嘉禾七十年代刚成立的时候,只有两百万港币。 现如今,中等制作的一部电影,不过几十万港币。 一两百万港币的电影,已经是大制作了。 环宇电影一成立,便有人把他给邵氏和嘉禾相提并论。 徐清风倒是没有很在意这些。 在徐清风和韩如梦的大手一挥下,一千万很快便花了出去。 徐清风亲自操刀写了剧本。 很快,环宇的两部电影同时开拍。 分别是僵尸先生,英雄本色。 “要是后期制作没钱了,就从我猴儿酒的分红里扣。”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这两部电影,可不能在自己手里砸了招牌。 徐清风启用的班底,只会比历史上还要更豪华。 前世的僵尸先生投资不过五百万,英雄本色则是890万港币。 徐清风前期便砸了一千万进去。 后期如果不够的话,还会再追加投资,务必把这两部电影完美还原。 明星片酬方面,倒是没有什么大的支出,两部电影的主角,一个是人到中年郁郁不得志的九叔,一个是已经过气,被誉为票房毒药的小马哥。 倒是配角的片酬反而要更高一些。 韩如梦看到演员阵容,都为这两部电影捏了一把汗,真的能行吗? 不过徐清风告诉她,不是能行,而是百分之一百能行。 ... 在港岛逗留了一个多礼拜,白天的时候,徐清风带着李秋雨到处溜达,晚上则是参加各种活动,亦或是去古董店出货。 日子过的无比充实。 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空间的那些古董已经出的七七八八了,徐清风没有留太多。 这些钱,一部分用来买楼买地,投资电影,还有一部分直接兑换成了金条,存在了空间。 黄金永远都是硬通货,囤这玩意肯定没错。 结束了港岛之行,徐清风和李秋雨再次回到了小渔村,在小渔村这边又住了几天。 期间,也给家里打了不少电话。 离开了家这么久,别说,徐清风都有些想家了。 于是,他们便提前结束了蜜月之旅。 这次蜜月之行,大概20天左右。 “这么快就要回去了?”韩如梦对两人都有些依依不舍。 “不然呢?已经出来20天了,已经不短了,这还是我第一次在外面呆这么久。”李秋雨耸了耸肩。 “以后港岛也不算是外面了,咱们这里不是也有家了吗?”徐清风笑着说道。 东北呆腻了,随时可以坐飞机过来玩几天。 反之亦然。 不过吧,现阶段他和李秋雨的家人都在东北,所以肯定是在东北呆的时间更长一些的。 哪怕港岛的生活更加方便。 买好了飞机票,徐清风和李秋雨便踏上了回乡之旅。 这一趟,完美符合李秋雨的预期,她见识到了外面世界的绚烂多彩。 “老公,你说我们长白山要怎么发展,才能跟深城,乃至港岛一样啊?”李秋雨见识了二者的悬殊之后,心生无奈。 这差距犹如天堑鸿沟一般,让人不由绝望。 “为什么要跟深城和港岛一样?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地方,定位也是不一样的。”徐清风开口道。 就像现如今港岛的地理位置,全华夏也找不出第二个类似的地方。 “咱们无需改变家乡,也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我相信随着时间推移,会越来越好的,一切交给时间就行。”徐清风没有那么大的野望。 也自知改变不了千万人。 他重生之后,所做的也不过是让自己还有身边的人,过的更好一些。 李秋雨点了点头,听到徐清风的话,她好像也想通了。 是啊。 第二次坐飞机,李秋雨已经没有了第一次的紧张。 适应了之后,她甚至还敢把目光看向窗外的白云了。 ------------ 第245章 飞机上 看着飞机穿梭在云层之中,那近在咫只的白云朵朵,李秋雨眼里也闪烁着惊喜。 谁能想到,古人眼里的腾云驾雾,现如今已经变成了现实。 人们已经可以借助飞机,在云层自由的翱翔。 科技的进步,改变了太多。 就在这时,空姐过来询问两人是否需要什么饮料。 徐清风要了一杯啤酒。 李秋雨则是要了一瓶汽水。 “老公,打猎真的那么赚钱吗?”李秋雨好奇的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在港岛那边的大手笔,实在是有些惊人。 这些李秋雨觉得,她回去还是不要告诉家人好了。 谁能想到,枕边人,居然不动声色,能够买下两栋港岛别墅,还能有那么多钱去投资。 “打猎其实没有那么赚钱,真正赚钱是药材。”徐清风开口道。 百年老山参,乃至千年老山参这些极品的药材,才是真的价值千金。 李秋雨点了点头。 这倒是不错。 看来自家老公,在长白山里有奇遇。 不过这也很正常。 徐清风的实力,便是他可以赚这么多钱的底气所在。 换做是别人,进山那都是极度危险的,更别说在山里有什么收获了。 而徐清风,进长白山多少次了,每次都全身而退。 这就是差距。 不过李秋雨还是希望,徐清风能够少一些进山。 虽然知道徐清风厉害,但她难免还是会为徐清风担心。 李秋雨不知道的是,徐清风也已经不把打猎作为接下来进山的重心了。 而是打算以寻找奇珍异宝,百年乃至千年以上的药材为主。 说起来,这个想法,很大程度还是来自韩如梦和她的那一份藏宝图。 这次去港岛,徐清风也跟韩如梦聊了不少藏宝图的事情。 结果,他在古玩市场又找到了几份类似的地图。 都是可能存在千年人参的地图。 此时便在徐清风的身上。 他打算花一些时间去看看什么情况。 这次就不带闲杂人等进山了,不仅帮不上什么忙,而且还添乱。 连韩如梦想要去,都被徐清风给拒绝了,他只是承诺,要是真的找到了千年人参,可以交给韩家,代为出售。 毕竟韩家深耕药材,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渠道很广。 徐清风自个卖的话,可能会被坑。 得知徐清风回到东北又要进山,李秋雨撇了撇嘴。 “不用为我担心,也就这几年了,再过几年,估计就不能进山打猎了,到时候,我就是想要进山也不能了啊。”徐清风微微一笑,他哪里不知道老婆的担忧,于是开口安慰道。 “那好吧,不过你千万要小心,不要让我,还有肚子里的小宝宝,担心。”李秋雨叹息一声。 下一秒,徐清风愣住了。 “肚子里的小宝宝?”徐清风惊喜的问道。 “啊,我怎么说漏嘴了,本来打算到家了再给你惊喜的。”李秋雨连忙捂住了嘴,偷笑起来。 “什么时候有的?我怎么不知道。”徐清风那叫一个开心。 他就要升级当爸爸了。 这可是前世今生的头一遭啊。 “前几天,我总觉得恶心干呕,然后还嗜睡,看到你忙碌着投资电影公司,也就没有跟你说,只是让如梦陪着我去了一趟维多利亚医院,做了一个检查,然后...”李秋雨娓娓道来。 说着李秋雨拿出了一份检查报告。 日期就是前天。 她本来是想回到家,再把这个消息告诉徐清风的。 结果没想到没有藏住。 或者说,她本就不是擅长说谎的人吧。 “我的,不知道你怀孕了,还带你去游乐场,真是。”徐清风有些自责不已。 “不碍事的,医生说了,胎像很平稳,以前不知道嘛,所以不怪你,以后我会小心一些的。”李秋雨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既然怀孕了,那药材市场那边,也别去了,就安心在家里养胎。” 李秋雨这可不同意了。 “我只是怀孕了,又不是丧失工作和行动能力了,我奶奶怀我爸的时候,还上战场呢。” 徐清风... “那工作量减半,这个没问题吧,如果有比较严重的妊娠反应的话,就回家休息,如果你不答应,那我就让你去工作。” 两人各退一步,达成了协议。 回到了家,徐清风把李秋雨怀孕的消息,告诉了家人。 一时间,整个徐家和李家,都沸腾了。 “太好了,我们徐家又要添丁了。” “哈哈,秋雨,你以后就是我们家里最重要的了,可得保护好。” ... 所有人都态度一致。 接下来几个月,李秋雨都会受到格外的照顾。 徐清风看到她被照顾的很好,也就放心了。 因为是头胎,所以不在乎是男是女。 几天后,徐清风把大憨二憨从牧场喊了回来。 大憨二憨听到徐清风回来的消息,没有两个小时,就出现在了徐清风的面前。 这些日子,两兄弟更黑了。 不过身材还是一如既往的魁梧。 看到徐清风,两兄弟傻呵呵的笑着。 脸上充满了喜悦。 “怎么样?去女方家里了吗?”徐清风询问大憨。 “去了,然后掰了...”大憨嗐了一声。 “怎么回事,怎么会掰了?”徐清风听到大憨的话,有些意外。 之前不是都快成了吗? “没怎么,就是那个女孩子,要我入赘,我肯定不答应啊。”大憨开口道。 入赘之后,他便要跟弟弟分开。 弟弟在大憨心中的地位,是第一位的。 “哥,我都说了,不要在乎我,我还能饿死不成?”二憨在旁边嘀咕道。 他还是很支持哥哥入赘的。 “这样啊,那就算了,说明缘分还没到。”徐清风听完了两兄弟的描述,也没有多说啥。 如果没有二憨的话,大憨孑然一身,入赘也不是啥坏事,只要是遇到一个好家庭。 但无论大憨怎么选,徐清风都尊重他的决定。 以两兄弟现在的钱,的确是不用入赘。 仔细找找,还是有不少好姑娘的。 “林场哪个媒婆,给你做的媒啊,这么不靠谱,如果是招上门女婿,应该当面锣对面鼓的说出来,而不是等都谈成了临时才加条件,这媒人一看就是外行,哪有这么说媒的。”徐和平吐槽道。 ------------ 第246章 重新起航 “其实我也明白,无非是他们看不上我们兄弟的出身,觉得我们好拿捏罢了。”大憨叹息一声。 这些日子,他也想明白了。 不娶老婆就不娶,现在吃喝不愁,钱花不完,还有这么多好兄弟,好朋友。 他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不是非要说娶妻生子的。 “大憨,没有嫁给你,那是他们的损失。” 徐清风看着大憨,很认真的说道:“你是我的兄弟,我以后还会亏待了你们不成?所以啊,是那个女孩子没有福气...” 大憨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动。 “老大。”大憨眼眶微微红润。 “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以后有钱了,还怕没有媳妇不成?好了,不聊这个扫兴的话题了,我把你们叫回来是有计划的。”徐清风把大憨二憨带到了院子里,然后从房间拿出来一张地图。 看到徐清风手中的地图,大憨二憨纷纷眼前一亮。 这是长白山的区域图。 “老大,这是要进山啊?” “太好了,这些日子,我在牧场待着,都快发霉了,昨天我做梦都想进山打猎...” 大憨二憨那叫一个激动。 刚才些许的伤感,此时全部都抛出脑后。 没有什么能够跟进山相提并论。 “有这么夸张吗?在牧场待着还不好,不说别的,至少安全啊,进山多少都是有些危险的。”徐清风看到他们那激动的样子,也是哭笑不得。 而且大憨二憨在牧场那边,也不是说闲着,天天都下地干活,放牧,活的还是挺充实的。 “老大,你是不知道,牧场那边有多么无聊,我还是喜欢进山狩猎的刺激。” “对,有危险才好玩呢。” 大憨二憨异口同声的说道。 “这些藏宝的地点,是我梳理出来的。”徐清风把自己去港岛,然后找了一些古老的长白山藏宝图的事情告诉了大憨他们。 大憨他们都有些震惊,好家伙,这去港岛还有这种收获?? “老大,港岛好玩吗?”大憨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下次带你们去见识一下。” “还是不要了,太远了,来去得不少钱吧。”大憨连忙摇头。 “能花几个钱,你老大我带你出去玩,还会让你掏钱不成。”徐清风乐了。 这倒也是,大憨二憨点了点头。 “这些标注的地点,几乎遍布了整个长白山,所以咱们这一趟可能要去很久...而且想要走遍这些地点,走路太远了,我们得去买几匹马。”徐清风对两兄弟说道。 虽然吧,鹿也可以胜任。 但骑鹿多少有些...辣眼睛。 徐清风难以接受。 鹿车还差不多,但车子是不能进山的。 很多地方,单独的鹿和马可以过,但车子不能过。 “牧场那边有马,老大,我们等会便可以去骑。”二憨开口道。 徐清风却摇了摇头。 马和马也是有区别的,有些马是专门用来骑的,而有些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已经不适合骑乘。 牧场那边的几匹马,徐清风此前也专门调查过,用来骑的话,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一来,是杂种马,血统不纯,个子比较矮小。 二来,岁数很大了,耐力和持久力肯定不够。 所以要是选择骑牧场的马进山的话,说不定骑一半,老马就尥蹶子了。 到时候,说不定还会成为他们的绊脚石,拖累。 “我已经打听过了,十几里外,有一个马场,我们先去那边买几匹可以骑的马先。”徐清风对大憨二憨说道。 大憨二憨点了点头。 “老大,我们都听你的。” 买马对他们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不说这次出行用的上,就是回来了之后也可以拉到牧场那边去。 而牧场本身便也有购置马匹的需求。 “那我们就出发吧。”徐清风也不拖泥带水。 先去把马给买回来再说。 几人很快便乘坐鹿车朝着马场所在的地方而去。 “老大,你说,为什么现在没有多少人骑马了啊?”大憨有些不理解。 在古代的时候,马应该是所有牲口里,最实用,也最受欢迎的。 而如今,在牧场常见放牧的牲口里,当属牛羊最多,马虽然也有,但数量跟前二者没法比,存在感也是几种动物里最低的。 甚至还不如鸡鸭鹅这些。 徐清风告诉两人,这是因为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了,以前马主要是用作公路运输,尤其是长途。 这是牛车所没有的优势,自然受欢迎。 而如今谁还用马车运输啊。 不都是东风牌大卡车了。 马车的地位自然也就下降了,久而久之,边缘化也很正常。 而且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牛羊肉是很美味的,所以养殖它们,可以用来吃肉。 而马不同,马肉的味道和口感,据说很差,所以没有多少人吃。 ... 大憨二憨... “马肉我们好像还没有吃过呢,要不下次吃一下?”二憨挠了挠头。 可转头就被他哥给怼了回去:“弟弟,你是不是缺心眼,老大刚才才说了马肉不好吃,你还吃?真是...” 徐清风微微一笑:“其实我也没有吃过,就是听人这么一说,当然,这观点也有可能是错误的,你想啊,以前的马和牛,那都是家里的劳动力,金贵的很,谁舍得吃啊,所以,想要知道马肉究竟好不好吃,还是要亲口尝一下才行。” “老大,我觉得,你烧的肯定好吃。”二憨拍了一句马屁。 这也是他的真心话。 约莫一个小时后,徐清风和大憨二憨来到了马场。 这马场还是挺大的。 徐清风拿出了提前准备的批条,有林场那边的盖章。 很快,马场的厂长陈建设便来到了徐清风他们身边。 如今的马场也是国营的,私人买马需要很多流程。 但林场采购就不需要了。 能省去不少的功夫和事情。 何乐而不为。 陈厂长热情的把徐清风他们给迎了进去。 “哈哈,我跟你岳父是多年的好朋友了,对你的大名也是久有耳闻,药材展览会举办的很好,整个白山市都知道了,年轻有为啊。”厂长笑着说道。 “陈叔叔过奖了。”徐清风都被他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 ------------ 第247章 马场 “可惜啊,我没有生女儿,不然肯定让她跟李家的妮子争一争。”陈厂长开口道。 徐清风哭笑不得:‘陈叔,我又不是商场的商品,争来争去的,感情的事情,其实就是缘分。’ “这倒也是,我这个人喜欢开玩笑,不会唐突吧。”陈厂长嘿嘿一笑。 “不会,陈叔,我们还是先去看马吧。”徐清风连忙表示。 “好,正事要紧...” 几人随着厂长来到了马场的马厩里。 “好家伙,这得多少马啊。”大憨二憨看到一整排的马,都眼前一亮。 这数以百记的马匹,站在一起,排成队,还是很壮观的。 “老大,选哪匹?” “我觉得都可以啊。” ... 大憨二憨看了一会,觉得这些马就品质而言,肯定是要比他们牧场那些要好的。 “这个马厩养的都是纯种的马,蒙古马,适合骑乘,别的马,我也不会介绍给你啊,毕竟我跟你岳父多少年的关系了。”陈叔开口道。 马场的马,品种也有好几个,肉马,奶马,骑的马,不同的马是分别关在不同的马厩的。 还有就是老马,上了年纪的马,会单独关在一起。 这些马,属于淘汰的马。 并不会对外销售。 “还有肉马?不是说马肉不好吃吗?”大憨嘀咕了一句。 陈厂长闻言乐了:“谁说马肉不好吃,虽然吧,马肉不常见,但只要烹饪得当,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这一点,倒是跟徐清风之前说的一样。 大憨挠了挠头,嘿嘿一笑。 所以,任何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听信片面之词。 容易钻牛角尖。 而且很难绕出来。 谈话间,徐清风在厂长的介绍下,挑选了几匹还不错的马。 他不懂马,所以听厂长的准没错。 厂长在这里养了几十年的马,经验丰富。 “回头牧场那边的马厩要扩建了,既然来了,那就多买一些吧。”徐清风对大憨说道。 本来他们买三匹马就够了的。 但既然来了一趟,徐清风便打算多买一些。 买它个二十匹,十大十小。 “这么多马,我们可弄不回去,陈叔你得送货上门啊。”徐清风对厂长说道。 “这个是自然,我会按照放马的马倌,替你把这些马赶到牧场去的,你们牧场之前那几匹马,也是我这马场买的,地方我们知道在哪。”陈厂长开口道。 “听说牧场被你承包了,年轻人,有胆魄啊,换做是我,可不敢冒险,老了,胆子也小了。”陈厂长感慨道。 “陈叔说的哪里话,你正值年富力强呢,一点都不老。”徐清风开口道。 陈厂长被徐清风夸的心花怒放,也传授了徐清风一些养马的秘诀。 这话,别人来买马,他可不会透露半分。 “其实,养马很简单...” 大憨和二憨在一旁,仔细的听着。 回头这些马,都是归他们养的,徐清风顶多是偶尔过来骑着玩一下。 日常的照顾啥的,不都是他们的工作。 所以当然得好好听听。 这机会可不多得。 “别看马儿长的这么高大,但其实它们的胆子很小的。”陈厂长告诉几人。 稍微有什么风吹草动,都可能会吓到它们。 所以,平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像他们的马厩,四周的隔音一定要好。 “马的胆子小?”大憨觉得有些反差萌的说。 明明它们看上去,跟人差不多高。 平日里也多以高头大马来称呼它们。 “骑的时候,需要注意,不要受惊,不然的话,马前失蹄是很危险的。”陈厂长叮嘱几人。 不一会,十匹大马便已经挑选好了。 接下来是挑选十匹小马。 不同的马价格是不一样的。 刚才挑选的时候,陈厂长捎带着也给徐清风介绍了一下价格。 不过徐清风告诉厂长,不要便宜,只要适合。 多少钱,他都给的起。 “那我建议你们买温血马。”陈厂长开口道。 热血的马,一般性格比较烈,难以驯服,不听话。 但也有优点,那就是若是能驾驭的话,会是一个牧民的好帮手。 没有很好的马术,很难驯服。 不过古代的的卢马,赤兔马这些战马,多是热血马。 各有优缺点,看如何取舍了。 陈厂长他并不推荐徐清风他们买热血的马。 如果是温血马,性情会温顺许多,而且,并不是温血就不好,相反,它们也是很聪明的,很适合用来骑。 他们马场卖的最多的马,便是温血马。 价格也很实惠。 “陈叔,你们这里有热血吗?我想去看看。”徐清风却来了兴趣。 别说,陈厂长还真点了点头。 “有几匹,但性子都是很烈的,你确定要去看?我们马场的马术师傅,有的时候,都难以驾驭呢。”陈厂长开口道。 “走,去看看。”徐清风有些意动。 热血马,马如其名,端的是性烈如火,寻常人难以驾驭。 很快,几人来到了另外一个马厩。 这个马厩里,关着的马数量就少了。 只有寥寥十几匹。 跟刚才马厩形成鲜明对比。 “看,这里就是关着热血马的马厩。”陈厂长开口道。 大憨二憨几乎是一眼就看出了这些马的不俗之处。 “我觉得这马,比刚才的马要好一些,老大,我要热血马。” “我也想要热血马。” 两人不约而同的说道。 徐清风于是让马场的师傅,牵出了几匹热血马,让大憨二憨试试看,能不能驾驭。 要是能驾驭的话,再买不迟。 “这些马性子烈,真的确定要试?等会要是摔下来,受伤了,就不好玩了。”马场的师傅开口道。 “那只能说我们技不如人,怨不得马,师傅,你就大胆的牵出来吧。” 大憨满不在乎的说道。 “让他试试吧,放心,我这两个兄弟,身手都不错,该担心的应该是这马。”徐清风笑着说道。 不一会,徐清风的目光停留在马厩最深处,一匹单独呆在角落里的马身上。 直觉告诉他,这马是极品。 “清风,这马不行,它是野马,如果是别的马是性烈如火,那这马就是炸药桶,一点就炸,没有人能够降服。”陈厂长看到徐清风目光看向这匹马,久久没有收回来,连忙劝道。 ------------ 第248章 野马 “它挺孤独的,不合群,平日里就待在那里,不过别的马都怕它...” 陈厂长说起了这匹马的故事。 它本不是马场的马。 是一次放牧误入了马场,然后被马场的几个老师傅逮住了。 当初可费了好大的劲。 厂里的师傅之所以逮住这马,其实是为了改良牧场马匹的基因。 但没想到,这马软硬不吃,满马场的母马都入不了它的眼。 僵持了两三年,如今还是一样。 马场都打算年后把它给放归山林了。 徐清风听到厂长的话,也是乐了。 还有这么有个性的马? 他更感兴趣了有木有。 徐清风走到了野马的近前,仔细的观察起来。 与此同时,这野马也打了一个响鼻,一双大大的眼睛,也在观察着徐清风。 一人一马,隔着马厩的木栅栏对视着。 可以看出来,这马跟别的马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陈厂长心里咯噔一下,不是吧。 满马场,数以千级的马,不会徐清风单单就看上了眼前的野马吧? “陈叔,野马跟其余马,有什么不一样嘛?”徐清风对陈厂长说道。 “嗐,哪还用说,桀骜不驯呗,没有人能够驯服它,它天生是自由的。”陈厂长说道。 从外观来说,野马跟马场其余驯养的马,最大的不同是,野马的马鬃是立起来的,而其余马匹的鬃毛是耷拉下来的。 你想让那些马的鬃毛竖立,都做不到。 徐清风定睛一看,好像还真是。 “野马奔跑的时候,马鬃分向两侧,动作舒展,这样能够让它的行动更加飘逸。”陈厂长对这马也是很欣赏的。 不过吧,欣赏归欣赏。 他还是劝徐清风不要考虑。 别的马安全系数更高。 也更适合骑乘。 “过来。”徐清风对野马招了招手。 野马打了个响鼻,没有理会徐清风,好像再说,你让我过去我就过去,我野马不要面子的吗? “哈哈,还有小脾气。”徐清风乐了。 他抓了一把干草,朝着野马挥了挥。 野马依然不为所动。 “你不过来,我可进来了啊。”徐清风说着便要翻阅栅栏。 陈厂长连忙拉住了徐清风。 “可不敢进去,这马力气大的惊人,普通三两个人都摁不住。”陈厂长开口道。 一旦出现什么情况,那可就麻烦了。 不过他可低估了徐清风。 徐清风如今也可以说是力大如牛。 对付一匹野马,哪怕是在奔驰中的野马,都没啥问题。 然而就在这时,野马居然主动靠近了徐清风。 随着它迈步朝着徐清风走来。 两人的关系,仿佛在此刻拉近了不少。 “陈叔,看来,我跟这野马还是挺有缘分的。” 徐清风看着野马走到自个面前,吃起了干草,微微一笑。 陈厂长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丰富多彩。 “不是,这马跟所有人都不亲近,我还以为,它不会主动亲近人呢,没想到...” 徐清风拉住了马的缰绳:“想出去溜达溜达马?” 野马人性化的点了点头。 “那就走。”徐清风打开了马厩的栅栏。 把野马牵了出来。 “好马。”徐清风近距离的看着野马,越看心里便越喜欢。 这马简直就是他的梦中情马啊。 挑选马匹,其实也有很多说法。 甚至还有前辈总结出了一套顺口溜。 徐清风此前在牧场的时候,便听牧场的喂马师傅念叨起过: “远看那么嘛呀一张皮,近看那么嘛呀四肢蹄...” “前看马儿胸膛宽,后看马儿屁股齐...” ... 后面还有几句,徐清风就起不太清了。 好像还要掐一把,鼻子捋和挤什么的。 不过,仅凭着前面这两句,便可以判断出大部分马... 马的颜值高,外观俊,那多半差不到哪去。 “清风,你确定要骑这马?我们马场最好的师傅,曾经尝试过骑过一次,但下来之后,腿都是打摆子的,吓得不轻。”陈厂长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陈叔,你就让我试试吧,哪怕摔一跤,我也要骑。” 也行吧,陈厂长知道,今天如果不让徐清风尝试一下,他估计晚上都睡不着觉,于是让马场的师傅拿来了马鞍啥的。 平日里不骑的时候,马鞍和马镫都是取下来的。 给野马安上了马鞍,野马似乎有些不太高兴。 毕竟谁喜欢被束缚呢。 “伙计,淡定。”徐清风安抚这野马的情绪。 没想到野马还真的听懂了,安静了下来。 外面,大憨二憨两兄弟,已经各自骑着马,来回跑了几圈。 这骑马的技术,让马场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惊讶。 他们还真驾驭住了这些热血马! “不可思议,这热血马在两兄弟的手下,怎么这么乖?” 陈厂长惊讶道。 “我这两兄弟,都不是普通人,能够驾驭这马,也是很正常的。”徐清风对眼前的一幕,一点也不意外。 很快,徐清风便翻身上马,拽住了缰绳,身子贴近了马的耳边,说了一声:“兄弟,等会可要悠着点啊,我骑术不太好。” 陈厂长哭笑不得,骑术不好,还要挑战这马场难度最大的野马? 等会要是摔了的话,他都不知道怎么跟徐清风的岳父老李交代。 但很快,陈厂长便被惊呆了。 徐清风骑马冲出,在马场辽阔的草场策马狂奔起来,一人一马,配合十分默契。 野马奔跑起来的时候,鬃毛左右分披,舒展开来,却又显得冲劲十足,看上去十分飘逸。 徐清风心情十分不错。 心里也定下了,他的坐骑就是眼前的野马了。 “唏律律...”野马马嘶长鸣。 仿佛发泄着被关押的郁闷。 它天生便属于野外,岂能被人类束缚。 “走...”徐清风加快了速度,一挥马鞭。 野马也放飞了自我。 两人沿着偌大的马场,纵情疾驰。 大憨二憨看着他们两人身下的马被徐清风给超过,并且野马的速度一骑绝尘,都傻眼了。 “老大,你这马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不是,这难道是千里马?” 大憨二憨拍马想要追上徐清风,但很快就发现,压根追不上... 只能跟在野马的屁股后面吃灰。 ------------ 第249章 金元宝 “你们的马也不行啊。”徐清风吁了一声,停住了马,等大憨二憨追上来。 这要是赶路的话,还得他停下来等大憨二憨。 速度方面,完全下降了一个档次。 但也没办法,野马是唯一的。 这个档次的马,别说是马场了,可能跑遍整个长白山所有的马场,都找不出第二匹来。 “老大,这马也太帅了,能不能让我骑一下?”大憨期待的看着徐清风,开口说道。 徐清风拍了拍身下的马:“那你得跟它打商量,而不是跟我。” 大憨麻了,老大说的话,这是啥意思? 跟马打商量?? 不过很快大憨就懂了。 这马想必不同寻常,就跟大灰一样,它是有灵性的。 所以不能违背它的意愿。 接下来,徐清风便放慢了速度,三人骑马兜了一圈,回到了马厩所在的地方。 陈厂长看到他们平安归来,也是松了一口气。 看来,他们的确不是一般人。 连野马都能驯服的服服帖帖。 “这三匹马,我们要了。”徐清风开口道。 而且他打算就骑着野马回去。 因为这马只认它,估计换做马场其余的师傅来,也不好使。 至于鹿车的话,让大憨二人赶回去就行。 “这野马卖多少钱?”徐清风询问陈厂长。 陈厂长告诉徐清风,不收钱,这马本就是自由身,说起来,还是他们马场亏待了它。 平白无故关押了两三年。 不过他也有一个要求,如果这野马在牧场那边,生下了小马驹,回头能不能送一匹过来。 徐清风哭笑不得。 马场这是有什么执念吗? 对于这野马的后代。 徐清风想了想,也答应了。 大憨二憨也从其余工作人员嘴里打听清楚了野马的身份和来历。 对这马,也是十分的稀罕。 徐清风等人,很快便也返程,返回林场。 马场这边会在明天,把马送达牧场。 今天徐清风只把野马给带走了。 “老大,给这马取个名字吧。”回去的路上,大憨提议道。 “哥,既然这马是野马,那叫小野怎么样。”二憨在旁边一拍手。 大憨和徐清风... “弟弟,你这名字也太普通了吧。”大憨哭笑不得。 “普通吗?我觉得不普通啊,你想啊,大灰这个名字,还不是简简单单,普普通通。”二憨还会举一反三了。 徐清风还真无言以对。 他也是一个取名废。 “马作的卢飞快,要不就叫小飞吧。”徐清风开口道。 “叫闪电也可以,闪电都是很快的。”大憨想起了天边的闪电,下雨天那速度也是迅雷不及掩耳。 “闪电也不错。”徐清风点了点头,这两个名字可比二憨取的小野好太多。 不过吧,因为野马是徐清风的坐骑,所以徐清风也就选择了小飞,作为野马的新名字。 回到了林场,徐清风看到一家人都围在一起。 大憨二憨在院子里,给小飞搭建起马棚来。 这难不倒他们。 去林场那边弄了一些木材来,不一会便折腾好了。 “以后小飞便是咱们家的一员。”徐清风愉快的宣布。 “哇,这马也太高大了,比我还要高呢。”徐佳佳看到小飞,那叫一个震撼。 徐清风拿出了尺子,给小飞量了一下身高。 得有两米一二的高度。 这还不包括昂着的马头。 放在所有的马匹里,也是佼佼者了。 “以后小飞都会住在我们家吗?”徐佳佳对小飞也是十分喜欢。 徐清风摇了摇头:“这里太小了,它只是在这里稍微住几天,以后还是会去牧场那边的,那里有草场,有辽阔的山林,才是它应该呆的地方。” 甚至徐清风都不会用缰绳束缚它,而是打算等这次探索完长白山的藏宝之后,便把小飞马放长白山。 以后需要它的时候,再把它给喊回来。 对了,空间自然也少不了它的一席之地。 “儿子,我有个事情跟你说。”徐和平从房间里抱出来一个小罐子,然后倒了出来。 里面居然是一罐子的金元宝。 “爸,这是从哪里来的?”徐清风惊呼一声。 难道他们家,还是什么隐形富豪之家不成? 徐和平嗐了一声:“我上次路过松花江,看到一个人掉水里了,于是去把他给救了上来,没想到对方第二天,送了我一个罐子,只说是家里的腌菜,不值几个钱,我也就没有当一回事,放在了厨房的角落,今天中午的时候,家里的咸菜刚好吃完了,于是你妈说把这腌菜拿出来吃了,结果打开...” 接下来的事情,想必徐清风也猜到了。 这里面装的那事咸菜,分明是金元宝啊。 当然,并没有装满的那种。 而是有七八块。 “你说,我也不认识那老头,想要把这罐子还给人,也没办法啊。”徐和平哭笑不得的说道。 这叫什么事情。 “爸,我觉得吧,对方是为了感激你救了他一命,所以用这金元宝答谢你,没有必要还回去啊。”徐清风开口道。 “你这说的啥话,我做好事,又不是为了回报,再说了,这答谢也太珍贵了。”徐和平拿着觉得有些心里没底。 其实徐清风也理解他父亲的一些心理。 “我觉得吧,既然对方没有留下姓名什么的,就肯定是不想让我们找到他,林场这么大,想要找一个人,太难了!”李秋雨摇了摇头。 其实徐和平此前就找到她,希望她帮忙寻找对方。 但李秋雨也没办法。 漫漫人海,想要找到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 徐佳佳瞪大了小眼睛,看着桌子上的金疙瘩。 “爷爷,这些黄金是真的吗?能值多少钱啊?” “应该是真的,这颜色,摸起来的手感,还有重量,要是假的绝不可能,ε=(´ο`*)))唉,这人真是,给我出了一个大难题。” 徐和平苦笑。 换做是别人,可能早就乐开花。 但对徐家来说,却有些惶恐不已。 ... 徐清风倒是没有觉得有啥。 这得来的手段,光明正大,有啥的。 这可是救命之恩,无论怎么答谢,都不为过。 所以,在他的建议下,徐和平还是收下了这金元宝。 ------------ 第250章 出发 不偷不抢,得来的光明正大,为啥不要。 何况救命之恩大过天,别人也不会多说啥。 买来了马。 第二天,徐清风便跟大憨二憨去牧场了。 他们原定是在三天之后出发。 这两天没有别的事情,就是徐清风和大憨两兄弟,练习骑术。 大憨二憨和徐清风虽然说都会骑马,但也仅仅只是会骑马而已。 他们这次进山,不是一两天,所以徐清风觉得,还是很有必要集训两天的。 一来能够提高他们三个的骑术,二来,也可以熟悉他们的马。 做到人马合一。 这样的话,进山的把握更大。 大憨二憨对此,也是乐意之至。 他们骑马的新鲜劲还在。 甚至巴不得晚上就跟马在一起睡觉。 要不是徐清风喝止,没准大憨还真的打算这么做。 经过三天短暂的磨合,他们的马术都有了较大提升。 这天,徐清风几人吃过了早餐,便打算向着山里出发了。 这次他们的目的地是几十公里外的东关山。 出发前,徐清风做了不少的攻略,对这里掌握的也很详尽。 正所谓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老大,我觉得还是跟你在一起自在,哈哈,痛快。”大憨策马纵横,大笑着说道。 “有种江湖气...” 徐清风听着大憨二憨的恭维,也是哭笑不得:“你们还知道江湖?” “嗯啊,上次韩如梦那个小娘们,不是带了一些连环画来,我们在上面看了很多武侠的画,可好看了。”大憨开口道。 “那个不叫连环画,叫漫画。”徐清风听明白了。 “对对对,就那个什么画,可惜这画只有半本,看完就没有下文了,可难受。”大憨挠了挠头。 “这个简单,下次我让韩如梦给你们买。”徐清风开口道。 随着猴儿酒销路的打开,徐清风跟港岛那边的联系不会少,到时候带一些东西过来,还是很方便的。 “太好了,那就谢过老大了。”大憨有些激动。 徐清风经过这几天在牧场的休养,状态已经恢复到了最佳。 大憨二憨更是不用说,这段时间,他们都在养精蓄锐,早就快按耐不住了。 就连大灰也在跃跃欲试,想要进山。 本来徐清风是不打算带大灰去的,打算带猞猁去,但大灰不乐意了。 它这段时间,在牧场也待的腻了。 虽然它偶尔也会跟猞猁去山里玩,但它这么久没有跟徐清风一起出门打猎,也想念的紧。 徐清风想了想,最后还是把大灰也给带上了。 大灰有一个作用,是猞猁所没有的,那就是识别药材。 如今它越来的成精了。 认识的药材也越发多了起来。 而徐清风这次去山里,不就是找寻药材吗? 大憨偷摸着告诉徐清风。 牧场这边有好几只牧羊犬,都被大灰给祸祸了。 徐清风起初还不理解,但看到牧场几只牧羊犬都大着肚子,顿时哭笑不得起来。 感情是春天到了,大灰... 不过这个是好事啊。 大灰它的基因是很优秀的。 想必,这几只牧羊犬以后生下来大灰的后代,也会是一个合格的猎犬。 “老大,等大灰生了小狗,能不能送我一条,我也养条狗。”大憨询问道。 “当然没问题,就是全部送给你也可以。”徐清风开口道。 “太好了,到时候我便可以在牧场组建猎犬大军,到时候带出去打猎,肯定很拉风。”大憨激动的说道。 原来他打的是这个主意啊。 “那么多的猎犬,每天需要的食物,是十分庞大的,大憨,你可要想清楚了,别到时候养着养着,养不起了,又要送人。”徐清风开口道。 “不会,我最喜欢狗了,大不了把我的工资,全部拿去给狗买肉。”大憨嘿嘿一笑。 “跟你开玩笑的,牧场养狗,还要你掏钱不成,你只管养,一切开支从牧场里出,要是养的好,我还会奖励你。”徐清风打算逗一下大憨,没想到他还真的当真了。 徐清风是养不起狗的人吗? “哥,到时候你训练出了猎犬大军,借我耍耍威风。”二憨在旁边开口道。 三人骑马的时候,也在聊着天。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原本几十公里,需要一两天,甚至更长的时间,徐清风他们才能抵达。 但有了马之后,他们的速度便提升了一大截。 只花了半天的时间,他们便抵达了东关山。 中途还抽了十几分钟,吃了个午饭。 “老大,这骑马的速度就是不一样啊,我以前进山,觉得浪费了很多时间在赶路上,真正打猎的时间都没有多少,如今不一样了。”大憨心中那叫一个惊喜。 这以后,有了马之后,他们的打猎半径更大了。 甚至整个长白山是他们的猎场,都不是问题。 抵达了这里之后,徐清风和大憨二憨,便下了马,把马栓在了一旁的大树上,就地勘察起来地势。 徐清风上次跟建军兄弟学了一些浅显的风水皮毛知识,虽然不是很精通,但如今也可以派上一些用场。 “就在这里。” 约莫两个小时后,徐清风看着眼前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开口道。 大憨二憨眼前一亮:“老大,那我们还等什么,马上进去找宝贝吧。” 说着,大憨便有些跃跃欲试起来。 徐清风拉住了他:“不急在一时,你知道这里面有啥危险吗?就这么冒昧的进去。” 直觉告诉徐清风这片树林不简单。 “先找找看周围有什么动物吗?”徐清风对大憨二憨说道。 几人分散开来。 大憨二憨虽然有些不太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老大这么吩咐肯定有道理。 不一会,他们找到了一些小动物。 不过徐清风这边的收获就大了,他居然找到了十几只黄羊...咳咳,自然是空间弄出来的。 “老大,你从哪里发现的这么多黄羊。”大憨都惊呆了。 “老大,你也太厉害了。”二憨竖起了大拇指。 不过两兄弟不知道徐清风要用这黄羊做什么。 徐清风告诉两人,这黄羊是用来试探眼前的山林的。 ------------ 第251章 枯树 大憨二憨有些不理解,老大为啥要用黄羊去试探森林。 难道森林里有什么玄机不成? 徐清风其实也没有多大把握。 不过他还是把猜想告诉了大憨二憨。 他们眼前的这块森林,从植被和物种来看,压根不像是北方的针叶林。 而像是南方的阔叶林。 事出反常必有妖,所以徐清风判断,眼前的森林里,很有可能会瘴气。 这... 大憨二憨都有些傻眼了。 老大说的这么玄乎? 已经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总之呢,小心无大错,大不了就损失一些黄羊罢了。”徐清风开口道。 “老大,你说的对。”大憨点了点头。 很快,徐清风把黄羊全部放了出去。 这些黄羊很快便钻入了树林里。 “走,跟着这些黄羊,确定它们安全,我们再走。”徐清风让大憨二憨走这些黄羊走过的路。 几人小心翼翼的穿行在了森林里。 黄羊在前面探路。 这些黄羊走的也并不是一条路,而是分成了好几批,走不同的路线。 别说,不一会,便有一只黄羊倒在了地上。 “老大,你快看,那个黄羊死了。”大憨惊呼一声。 好家伙,还真有问题啊。 这里面潜藏的危险,杀人于无形,不对,是杀羊于无形。 二憨有些后怕:“幸亏老大有先见之明,不然的话,我们无头苍蝇一样乱钻,说不定就跟这黄羊一样了。” 徐清风也松了一口气。 有的时候,还是要小心为上啊。 不然很容易踩雷。 有了这些黄羊在前面带路,徐清风他们也有了更多的试错。 不一会,他们穿过了这片丛林。 徐清风也停了下来,让大憨二憨就地休息。 大灰嗅了嗅周围的气味,去找寻药材去了。 如果有收获的话,它便会叫一声,徐清风再去采摘。 “老大,你有没有发现,刚才那片山林里,气温很高,我身上的衣服都被汗给湿透了。”大憨刚才一个劲在擦汗。 虽然知道这里可能有地热,但这么热,大憨二憨在长白山还是第一次见。 “我跟你差不多,补点水吧,出汗太多。”徐清风让他们喝了点水,然后吃了一些咸肉干。 就在这时,不远处寻找药材的大灰,发出了汪汪叫。 徐清风和大憨二憨,连忙起身,朝着大灰的方向走去。 不一会,他们看到了大灰在一棵树下。 看到徐清风他们,大灰连忙摇了摇尾巴,昂着头,看着它身边的树上。 “老大,这树是死的。”大憨开口道。 别的树,郁郁葱葱,而这树只有枯枝黄叶。 “树上好像有东西,我的天,是猴头,新鲜的猴头。”二憨顺着大灰的视线看去,很快在树上发现了一个好东西。 好家伙,这棵枯树上面,居然有一个猴头。 而且,这猴头的个头十分硕大。 野生猴头,徐清风他们自然不陌生了。 大憨也不是第一次看到。 但是吧,每次看到还是会很惊喜。 好东西,谁会嫌弃自己多呢。 而且上次药材展销会的时候,他们店里的猴头销量是最好的。 无论是来自南方还是北方的客商,对猴头的需求都是很大的。 无他,猴头这玩意,放眼全国,都是很稀罕的食材/药材。 药食同源,所以需求量大。 也不全是药店稀罕,还有很多饭店都会采购。 就跟南方的海参,鱼翅一样。 这玩意,再多都不嫌多。 “老大,我去爬树。”大憨毛遂自荐。 徐清风让大憨小心一些。 这棵树是枯树,跟上次发现白桦茸的桦树一样。 都属于是那种很难爬的树。 “老大,你放心吧,我会小心的。”大憨点了点头。 “以前我们兄弟两去山里发现了猴头,也是我爬树去采摘的。” 这种事情,已经不是大憨第一次做了。 身为哥哥,他当然身先士卒,不会让二憨冒险。 作为一个哥哥,他还是很称职的。 就是有的时候,二憨会抗议。 他也想为哥哥分担一些压力。 所以两兄弟会为谁出力,而发生一些争执。 “老大,为啥野生猴头菇都长在枯树上啊。”二憨有些不解的问道。 “世界上很多事情,是没有为什么的,而且事无绝对,也有一些猴头是长着活树上,不过是活树的枯死部分。”徐清风开口道。 这是猴头的生长特性。 “哈哈,老大,我们发财了,这里居然有不止一个猴头,而是好几个。” 很快,大憨爬到了猴头所在的位置,看到猴头不止一个,他那叫一个激动。 还有两个猴头,从树下看,被最下方的猴头挡住了,所以只有爬上去,才可以看到。 徐清风也很高兴,没想到这猴头居然还这么调皮,由下往上,并排长。 “三胞胎猴头,这猴头肯定很贵。”大憨开口道。 可以卖个好价格。 不一会,大憨便采摘了猴头,又小心翼翼的爬下了树。 徐清风打量着这几个猴头。 它的子实体,在从树上刚采摘下来的时候,十分新鲜。 而且颜色跟晒干了截然不同。 这还是徐清风第一次,这么仔细的观察一个新鲜的猴头。 它的外观,是白色的。 上面由许多的粗短分枝组成。 而且表面的这些分枝,很肥厚,同时又有些短缩。 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猴子的脑袋。 还是很形象的。 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 “我觉得猴头很丑,你看,它整个就像是一个大肉块,恶心...上面还布满了像是针状一样的肉刺。” 二憨嘀咕了一句。 “哈哈,你管它丑还是漂亮,能卖钱不就好了。”徐清风开口道。 “你们以前吃过猴头吗?”徐清风询问大憨二憨。 大憨点了点头:“吃过一次,很难吃,然后就再也没有吃过了。” 后面大憨把他家里的猴头,都送给了徐清风。 徐清风??? 猴头怎么会难吃,肯定是两兄弟不懂烹饪方法,所以才会这么觉得吧。 “等回去的时候,我亲自下厨,给你们烹饪一次尝尝,猴头其实不难吃的。”徐清风打算给猴头正名。 ------------ 第252章 林间的骷髅 新鲜的猴头菇是不能直接吃的,需要晒干之后,再用来烹饪。 跟干蘑的吃法差不多。 做法也是有很多种。 可以将猴头用来直接炒肉,也可以用来红烧,当然,做好吃,也是受众最广的做法,是用猴头菇来煲汤。 不过吧,无论是什么烹饪方法,那肯定还要看厨艺如何。 大憨二憨,咳咳...虽然说烧出来的菜能吃。 但那也仅仅只是能吃。 跟好吃两个字,是不沾边的。 而且,他们也不知道猴头的正确做法,所以吃了一次才会觉得难吃。 如果被别人知道了,肯定会说一句暴殄天物。 这么珍贵的猴头,糟蹋了。 当然,对他们两兄弟来说,没有遇到徐清风之前,他们进山打猎,还有弄的一些山货,都是放在家里停灰。 他们压根就没想到拿出去卖。 也不存在什么浪费。 对他们来说,没有把这猴头拿去当柴烧,都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用。 世界上从来不缺宝物,缺的是一双发现宝物的眼睛。 采摘了猴头,几人继续前行。 大灰早已经出发去探路。 随行还有猞猁。 大灰在明,猞猁在暗,二者这段时间,徐清风不在长白山的时候,它们便经常彼此配合,一起进山玩。 如今已经十分默契了,也不再像之前那么抵触,遇到了还会凶一下彼此。 “猞猁是猫科动物,大灰是犬科动物,不是说猫科和犬科水火不相容吗?”徐清风看到两兽关系这么好,嘀咕了一句。 看来也是有例外的。 “老大,这里感觉不太对劲。” 到了一处幽谷密林,大憨二憨停下了脚步。 “我感觉快要接近藏宝地了,这里的风水感觉跟旁边还是有些不同的,连你们都感觉到了。”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同时,他的眼里也多了几分惊喜。 没想到那张藏宝图,还真有点东西。 就在这时,大灰那边似乎有找到了宝贝。 徐清风朝着大灰和猞猁所在的位置走去。 不一会,他看到了大灰,还有大灰脚下的一株赤灵芝。 看到灵芝,几人并没有多惊喜。 因为灵芝这玩意,长白山还是很多的。 而且上次徐清风跟他们科普过,多年生的灵芝很少,大部分都是一年生的灵芝,年数久了,反而失去了药效,只能挖回去当个摆件。 大憨二憨自然也就不怎么感兴趣了。 不过,既然发现了,那徐清风自然也会带走。 “我去采摘。”徐清风让大憨二憨他们先往前走,等会他会追上他们的。 大憨二憨点了点头。 等他们离开后,徐清风直接触碰灵芝。 下一秒,这株赤灵芝,连同它生在附近的黑土,全部都消失不见。 自然是转移到空间去了。 有空间,就是舒服。 连采摘的功夫都省去了。 把灵芝收入空间之后,林地间留下了一个坑,徐清风也懒得去管。 这种深山老林子里,多出一个坑,可能过不久就会被枯枝落叶给填满了。 就在这时,徐清风听到了大憨二憨两人喊自己。 “怎么了?大憨。”徐清风询问道。 “老大,有死人。”大憨说了一句。 “怎么又遇到死人了。”徐清风人都麻了。 他们进山,遇到死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上次的关东军飞机,整个关东军的小日子,都全军覆没。 用尸横遍野四个字来形容也不为过。 而这次,大憨他们又有发现。 很快,徐清风便看到了大憨眼中的死人。 也是一具骷髅。 “是大灰发现的。”大憨开口道。 徐清风有些哭笑不得的摸了摸大灰的脑袋:“下次遇到死人,别找出来,多膈应啊,我让你找药材,不是找骷髅...” “走吧,死人有啥好看的。”徐清风说着想要带着几人离开。 然而就在这时,大灰却摇了摇尾巴,用嘴巴拉扯了一下徐清风的裤腿,然后走到了骷髅旁边,用前爪在地上刨了起来。 大憨... “大灰,你还想要把这骷髅给刨出来,过分了啊。” 说着他想要去拉走大灰。 但徐清风却制止了他:“大憨,你说有没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骷髅随身携带着什么东西,是大灰觉得的宝贝,所以他才会...” 大憨眼前一亮:“老大,好像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性啊,弟弟,我们去挖一下看看。” 说着大憨二憨便拿着带来的铲子,去挖了起来。 很快,他们的确在骷髅旁边,发现了一个木头箱子。 箱子经过长时间的风吹日晒雨淋,已经变得腐朽不堪,铲子稍微触碰到, 便像是散了架。 不过这也让徐清风他们有些震惊起来,这腐烂的木箱子里面,似乎有什么宝贝。 “让我来。” 徐清风担心大憨二憨两人,粗手粗脚的,把木箱里的东西给弄坏了,打算亲自出马。 大憨点了点头,拿着铲子想要离开,却没想,铲子不小心碰到了骷髅头,骷髅头顺势滚到了不远处的坡下。 徐清风... “大憨二憨,你们去挖个坑,把这骷髅给安葬了吧,咱们毕竟拿了他的东西,理应给他埋了。”徐清风对大憨二憨说道。 大憨点了点头:“那老大,你检查箱子,我跟弟弟去挖坑。” 徐清风三人,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胆子大。 换做是一个胆子小的人,遇到这场面,说不定当初就会被吓出心脏病来。 尤其是这还是在深山老林里,凉飕飕的。 感觉挺阴森。 大灰趴在徐清风旁边的地上,啃起了鸡腿。 刚才它已经跑了很远,徐清风他们骑马的时候,大灰便是全程跑着跟上的。 大憨二憨当时都被惊呆了。 他们想过大灰很强,却没想到这么强。 居然能跟得上他们骑马的速度。 这放在整个狗界,都是炸裂的存在。 很快,徐清风清理了箱子周围的泥土,把整个箱子都露了出来。 幸亏没有让大憨二憨来,这箱子还挺大的,有小半截都埋在土里,如果用铲子的话,看不到地底下的情况,说不定一铲子下去,箱子里的东西就废了。 ------------ 第253章 金丝楠木 这箱子虽然露在表面的箱体大体腐烂的差不多了,但埋在地底下的部分,居然还保存的挺好。 徐清风把箱子小心翼翼的打开。 没想到,他还是高估了这箱子。 腐朽不堪的箱子,直接被徐清风给抓了一块木头下来。 徐清风乐了,扔掉手里的木头,他转而用掰的手段,清理表面的箱子。 不一会,徐清风便掰掉了箱子的盖。 其实这箱子,徐清风在看到大致的形状就知道这是一个药箱了。 而且不是中医坐诊的药箱,而是长白山地区采药人进山采药携带的药箱。 这种药箱,不常见。 因为大部分采药人,进山都是带的背筐和背篓。 这箱子怕是有些年头了。 徐清风根据这箱子腐朽的程度,判断,这箱子,至少得有一两百年的历史了。 也就是说,刚才那骷髅,是前朝甚至更早的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猎人和采药人,进山再也没有出去的事情,不要太多了。 这边,大憨二憨已经挖好了坑,把骷髅给安葬了。 大憨还从旁边捡了一些石头,给他堆了一个简易的坟包。 “兄弟,我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就在这坟前树一个无名的树碑了。”二憨找了一根树,用开山斧敲入地下。 两兄弟回到了徐清风身边,告诉徐清风,他们已经把这骷髅大兄弟给埋了。 徐清风此时也已经清理出了木箱里的东西。 东西还真不少。 但大部分的东西,都已经烂掉了,没有任何的价值。 “老大,这骷髅兄弟,以前是个读书人啊,这么多的羊皮卷?”大憨看到箱子里有不少的羊皮卷,上面密密麻麻刻着许多的文字。 “读书人,不好好在家念书,跑到这老林子里来作甚,我也是醉了。”二憨哭笑不得。 徐清风... 他被两兄弟那清奇的脑回路给整不会了。 于是他跟两人解释起来,这骷髅的身份,并非是读书人,而是一个采药人。 这所谓的羊皮卷,乃是他祖传下来的采药笔记。 本来还有一些纸张记载的书籍,但没有保存下来,被时间腐朽成灰了。 只有这羊皮卷,经过百年的沧海桑田,依然还保留着当时的面貌。 大憨恍然:“老大,你懂的这么多。” “原来,这死掉的骷髅,生前是采药人啊!?” “老大,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这采药人也是来寻宝的。” 徐清风点了点头。 这个可能性很大。 千百年来,长白山最不缺寻宝人。 遍地都是探险家。 其实徐清风他们何尝又不是这样。 谁都想,在山里找到宝贝,然后走上人生巅峰。 哪怕是在前朝封禁的那一两百年,也不乏偷摸着进入长白山寻药,寻宝的人。 “大憨,过个几年,打猎不被允许之后,我们便也不再进山了吧。” 徐清风开口道。 钱是赚不完的,有钱了应该享受生活才是。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虽然他们有实力,但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未解之谜和潜在的危险。 大自然是需要敬畏的。 徐清风把这个药箱里,还保存完好的东西,都给拿了出来。 除了羊皮卷外,药箱里还有一些锦盒装好的药材。 这些锦盒居然是金丝楠木的材质。 让徐清风有些惊讶。 好家伙,这采药人居然用金丝楠木的盒子来装药材? 里面的药材得多逆天,要知道金丝楠木,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在,都是极品木材。 号称是万木之王。 价值比黄金还要昂贵。 这么一个盒子,就价值不菲了。 “老大,这盒子怎么没有腐烂?”大憨看到这个盒子,有些意外。 别的木材都腐烂了,这盒子居然还完好如初。 徐清风告诉大憨,这玩意叫金丝楠木,金丝楠木,这种木材,别说是一百年,就是五百年,一千年,估计都不会烂。 它有一个特性,那就是水不浸、蚊不穴,不腐不蛀。 “怎么可能...还有木头能保存千年之久?”大憨傻眼了。 他还是第一次听说金丝楠木。 徐清风点了点头,他拿着金丝楠木,凑近了,呼吸里,有一股幽香袭来。 他更加坚信,这盒子的材质就是金丝楠木,因为这有楠木夹带的一丝香气。 盒子的表面色比较浅,有些黄灰,徐清风没有立马打开,而是打量起这金丝楠木来。 上面的木纹理,给人一种淡雅清新的既视感。 手触碰楠木,质地比较温润,柔和。 还带有一些光泽感,犹如绸缎一般。 “就这一个小盒子,便价值过万了。”徐清风告诉大憨二憨。 “我的天,这么贵?”二憨傻眼了。 这么小的玩意,价值一个万元户。 “没错,金丝楠木是世间木材里价值最昂贵的。” 徐清风开口比,甚至比黄花梨还要贵上不少。 金丝楠木,这玩意在古代,只有皇家才有资格使用。 普通人,要是使用楠木,那是要砍头的。 所以,金丝楠木多见于修建皇家宫殿、还有极少数的寺庙建筑和家具。 “相比于这金丝楠木,我其实更好奇,里面装的啥。”徐清风审视完楠木,这才小心翼翼的打开了里面。 下一秒,一股醉人的药香味,从楠木里飘散出来。 “极品...这是千年人参吧?”徐清风傻眼了。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心心念念许久,都没有找到的千年人参,就这么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人参,肯定非比寻常,老大,说不定真是千年人参。” “这骷髅真够意思,我去给他磕一个。”大憨哈哈笑了起来,说着他还真给骷髅磕了三个头。 “大灰,你这次可真是立功了。”徐清风感慨。 要不是大灰执意要挖这骷髅,他们说不定就跟这千年人参擦肩而过了。 谁能想到,一具长白山蔼蔼山林里,平平无奇的骷髅身上,还能有这等奇遇。 “难怪用金丝楠木来装。”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千年人参这地位,的确是担得起。 徐清风很快重新合上了盖,把金丝楠木锦盒收了起来。 ------------ 第254章 巨型蚰蜒 大憨二憨还是很可靠的。 无论是人品,还是对徐清风的忠诚度,亦或者是守口如瓶方面。 所以徐清风对二人也很放心。 哪怕是千年人参当他们面拿出来,也没有啥。 再说了,除了徐清风,大憨二憨也不太知道,这玩意的真实价值。 他们可能只是知道这玩意很贵,能值很多钱,仅此而已。 徐清风收好了金丝楠木锦盒,又查看起药箱里面的其余物品来。 “老大,我去旁边帮你把风。”大憨看到这么多好东西后,觉得不太保险,于是把二憨也给拉到一旁去把风去了。 徐清风告诉两兄弟,不用把风。 这里又不是村里,还会有人路过不成? “老大, 你不是说过,有些动物会被天材地宝所吸引,过来抢夺吗?”大憨开口道。 徐清风... 好家伙,他这才反应过来,大憨原来担心的不是人,而是山里的野兽。 “野兽就更不用担心了,还有大灰和猞猁呢,真要有什么风吹草动,它们不是比你更能早预知吗?”徐清风开口道。 这倒也是,大憨二憨也就没有去周围把风。 徐清风让他们找了个地方坐下,休息起来。 “老大,咱们还继续寻找藏宝吗?”大憨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当然,虽然我们此行意外获得了千年人参,但这并不是藏宝地的收获,而是来自同行...” 他已经可以肯定,这个采药人,肯定也是奔着宝藏来的。 说不定这千年人参便是从藏宝地带出来的。 徐清风心中有了一些猜测。 “老大,我总觉得,这采药人的死因有些蹊跷,你想啊,尸骨上没有野兽啃噬过的痕迹,所以他不可能是被什么野兽给袭击了?那他为啥会死在这里...”大憨在旁边暗自琢磨起这采药人的死因来,但半天都没有想出个明白。 于是他开口对徐清风问了一声。 徐清风觉得大憨开窍了啊。 换做是以前,他肯定想不到这个层面。 “不错,大憨,你居然也会开始慢慢思考问题了,值得表扬。”徐清风手里的活并未停下,跟大憨聊了起来。 “山里的危险有很多,不一定只有野兽才能杀死人,毒蛇,还有很多毒虫,也能咬死人,这些带毒的蛇、虫咬死了人,可留不下什么痕迹。”徐清风说着一棍子朝着地面戳了下去。 下一秒,一只蜈蚣被徐清风举了起来。 这只蜈蚣身躯异常大,足有手指粗细。 大憨二憨都变了脸色:“我的天,这么粗的蜈蚣,我还是第一次见。” “这采药人,难道是被蜈蚣给咬死的?” 徐清风觉得,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这蜈蚣怕是有几百年了,说不定采药人就是遭了它的袭击。” 就像大憨说的,这蜈蚣没准是守护千年人参的守护兽,然后采药人摘了人参,还没等离开大山,就被蜈蚣给追上干掉了。 就在徐清风和大憨二憨聊天的时候,突然旁边的大灰动了。 疯狂朝着树林的一个方向,冲去。 还没有等徐清风和大憨反应过来,不远处,大灰和猞猁,已经跟不知道什么东西交上了手。 不远处传来了一阵阵狗叫和兽吼,而且战斗十分激烈。 “快,我们去帮忙。”徐清风马上朝着大灰所在的地方冲去,同时,他也从身后抽出了98k。 大憨二憨两人也跟徐清风差不多。 其实从大灰冲出去,到现在,也就十几秒的时间。 不一会,他们便看到了一个足以震撼他们十几年的场景。 大灰和猞猁联手,在树林间,跟一只体型巨大的巨型蚰蜒,战斗在一起。 刚才战斗的声音,便是它们发出的。 蚰蜒穿梭在丛林间,依托着地形优势,跟大灰和猞猁激战,发出一道道破风声。 它的实力很强悍,居然能够以一敌二,短时间,跟大灰和猞猁打成平手。 “我的天,这什么玩意,超级大蜈蚣?” 大憨哪里认识巨型蚰蜒,蚰蜒的长相跟蜈蚣还是很像的。 都有很多足。 所以大憨把巨型蚰蜒,当成了蜈蚣。 巨型蚰蜒,是节足动物,属于是百足虫的其中一种。 特征像蜈蚣,体色黄褐,有十五对细长的脚,通常喜欢生活在阴湿地方。 长的的确是跟蜈蚣很像。 大部分的蚰蜒,都是很小的,比蜈蚣的体型还要小一些。 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巨型蚰蜒。 这种蚰蜒,就是小蚰蜒的放大版,能够长到一米多长,端的是庞然大物。 光是看着就让人心生骇然,望而生畏。 这种大的巨型蚰蜒,长相十分丑陋,可以用恶心,面目可憎来形容。 徐清风警惕的看着四周,蚰蜒这玩意是群居的。 出现了一只蚰蜒,并不代表只有一只蚰蜒,说不定周围的地底下,还有更多的蚰蜒存在。 “大憨二憨,小心,这蚰蜒很有可能不止一只。”徐清风给大憨提了个醒。 大憨被徐清风的话给吓了一跳。 好家伙啊,这一只蚰蜒,都能跟大灰和猞猁打成平手了,要是有很多,那可真麻烦了。 “老大,你快别乌鸦嘴了,我都快被吓死了,要是真有那么多蚰蜒,我们可能要交代在这里了。”大憨麻了啊。 徐清风倒是十分淡定,他告诉大憨,有一个好消息,还有一个坏消息,他想听哪个。 大憨?? 二憨??? “不是,老大,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让我们听消息,快去帮大灰吧。”大憨选择不猜,而是提着开山斧去帮大灰劈蚰蜒去了。 二憨看到自己开山斧被哥哥拿去用了,顿时(⊙O⊙)… “哥,那是我的武器啊,你拿去了,我用什么啊。” “二憨,小心。”就在这时,徐清风一把推开了二憨。 只见从二憨刚才站身的位置的地面,枯枝烂叶底下,窜出了一条巨型蚰蜒,朝着二憨扑去。 幸亏徐清风察觉,把二憨给推开了。 不然二憨这会就去见阎王爷了。 砰... 徐清风推开二憨之后,朝着这蚰蜒开了一枪。 这么近的距离,压根不用瞄准。 蚰蜒身体被打出了一个洞,汁液横飞。 ------------ 第255章 埋伏,防御战 这么近的距离。 相当于是贴脸开大,98k的杀伤力被无限放大。 蚰蜒的头被炸开一半,抛飞出去,掉在地上,已经死的不能再死。 不过二憨和徐清风身上都被一些蚰蜒身上的黏液给撒中。 “老大,这个有没有毒啊?”二憨抹了一把脸,他倒是不觉得恶心,就是怕这玩意有毒或者有腐蚀性。 徐清风扔给二憨一个水壶,让他清洗一下这些黏液。 “有毒是有毒,这玩意怎么可能没有毒,不过你也放心,应该没啥太大问题,不致命。”徐清风也清洗起身上的蚰蜒汁液来。 二憨顿时松了一口气。 徐清风告诉二憨,普通的蚰蜒,有微毒,但毒性不大。 被蚰蜒咬了一口,你可以当成被蚊子咬了一口。 因为蚰蜒的毒性跟蚊子的毒性,相差无几。 顶多就是身上起红疹,小包,然后有点痒。 但...徐清风后面半段话没有说,这只是普通蚰蜒。 巨型蚰蜒,他真的不知道啊,这涉及到了他的知识盲区。 不过吧,应该也问题不大。 因为他们并非是被蚰蜒给咬中,而是被它的体液给粘了。 所以毒性肯定没啥。 大憨那边一开山斧劈死了巨型蚰蜒,回头看到家被偷了,顿时傻了,连忙杀了回来。 不过等他回来,徐清风已经解决了问题。 大憨没有罢休,而是一斧头把地上的死蚰蜒,再次劈死... 死了再死。 “敢偷袭我弟弟,我要把你大卸八块。”大憨怒道。 徐清风喊住了他:“省点体力,可能还有蚰蜒。” 大憨听了徐清风的话,恢复了一些理智,拿着开山斧,警惕的看向四周。 他们两兄弟,如今才知道,徐清风刚才说的没错。 “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徐清风看了看四周,很快,他找到了一个石头很多的山谷,带着大憨二憨撤到了里面。 蚰蜒是会钻地的,但如果地面有很多石头的话,它钻地的难度也会提升。 所以徐清风选择在这个山谷打阻击,哪怕遭遇很多蚰蜒围攻,也会多一些胜算。 没有立马进入山谷,徐清风在山谷外围的树林里,埋下了不少的炸药。 够这些蚰蜒喝一壶的。 大憨二憨看到徐清风拿出了这么多炸药,也是惊呆了。 老大啥时候带了炸药进山? 不过他们只是在心里想着,没有说出口。 埋好了炸药,很快,他们便进入了山谷,找了几块很大的石头,组成了三角阵。 三角防御,从古至今,都是防御作战中,使用最多,也最行之有效的一种防御方式。 虽然普通,但却十分有效。 所谓的倒三角防御,通俗理解,便是两点在前,一点在后,而在后的一点,通常也是三人之中的指挥。 也是整个三角阵的支撑点。 这个阵法,有一个优点,就在于无论三个点,哪个点受到攻击。 其余两点,都能及时的给予有效支援。 而且这个阵法,不仅可以用于防御,也可以用在进攻上。 咱们国家在北高利,揍的十八国联军灰头土脸,狼狈逃窜,其中一个秘诀便是三三制的兵法。 众所周知,三角形是最牢固的。 三角阵,不仅有坚固的防御,而且各点之间,还可以互相呼应的配合。 大灰和猞猁并未入阵,而是被徐清风给放在了外围。 作为一个有生力量。 其实徐清风还有一个最大的底牌,此时还没有使用。 那就是来自天空的降维打击,老鹰。 老鹰这类飞禽,对地上的毒虫,无往而不利。 不过徐清风没有打算马上召唤老鹰参战,而是打算最关键的时候,再让老鹰出现。 “老大,你说蚰蜒真的会来吗?”等了一会,四周悄无动静,大憨顿时有些困惑起来。 要是蚰蜒不来的话,他们岂不是白白浪费感情。 而且在这里浪费时间。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离开。 就挺被动的。 徐清风老神在在,坐在石头上,吃起了牛肉干来,他告诉大憨,要是蚰蜒不来,他们晚上就在这个山谷扎营,休息一晚。 大憨二憨也点了点头,这个倒也可以。 因为他们今天一天也已经赶了不少的路。 此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也是时候寻找一个合适的扎营地点了。 而这个山谷便不错。 “今天晚上的天气不错,咱们生一堆篝火,说不定连帐篷都不用搭。”徐清风开口道。 就在几人聊天的时候,山谷外面的地面有了动静。 “嘘,来了。”徐清风心里咯噔一下,还真把这巨型蚰蜒给盼来了。 “等会尽量点射,不要扫射,因为四周都是石头,要是子弹射在石头上,打的乱石崩飞是会伤害到我们自己的。”徐清风告诉大憨二憨。 不过徐清风想了想,还是觉得,让大憨二憨他们不要用枪,他们的枪法一般,还不如用大刀和开山斧来的实在。 哪怕用石头砸,也可以。 “哥,蚰蜒没啥毒,不用太担心。”二憨安慰大憨。 他刚才沾染了蚰蜒的体液,用水洗干净之后,只是有点痒,其他倒是没有什么。 大憨白了他一眼:“体型这么大的巨型蚰蜒,哪怕是没有毒,但咬你一口,能把你的大腿给撕咬掉一块肉,所以...它有没有毒,这个重要吗?” 徐清风点了点头,大憨说的不错。 为啥热带雨林里的森蚺,会成为丛林第一杀手。 原因便是如此。 体型庞大的它们,哪怕没有毒,也能威胁到其他动物。 “来了。”蚰蜒进入了山谷。 发现山谷遍地都是石头,根本没法钻地,于是它们便撕下了伪装,直接钻出了地面,朝着徐清风他们这边,疯狂爬来。 哪怕是在遍地乱石的地形,它们也可以凭借着脚多的优势,快速的爬行。 “卧倒。”徐清风让大憨二憨躲在了巨石后面。 下一秒,蚰蜒触发了炸药,不远处发出了惊天动地般的巨大声响。 砰! 沙子,石头,草木皆被炸飞。 还有几只倒霉催的蚰蜒,直接被炸死。 破碎残肢乱飞,天空下起了血雨。 ------------ 第256章 山谷激战 “好家伙,这威力也太大了。”大憨二憨都傻眼了。 没想到这炸药,威力如此猛。 他们离得有些近。 虽然冲击波被眼前的巨石给挡住了绝大部分,但声音还是无法隔绝的。 大憨二憨已经捂住了耳朵,但还是觉得有些耳鸣。 几人等爆炸的余波过后便重新回到了石头上。 眼前的一切,可以用满目疮痍来形容,到处都是恶心的蚰蜒残骸,还有一些酸臭的液体,血液。 “哕...”徐清风差点没吐出来。 强忍住恶心,徐清风瞄准了远处一只巨型蚰蜒,扣动了扳机。 “还有很多的蚰蜒。”大憨二憨也各自提着武器,跟这些冲上来的蚰蜒,展开了激烈的战斗。 大灰和猞猁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分别逮住了一只蚰蜒,捉对厮杀起来。 几人相互配合,倒也稳得住局面。 由于蚰蜒的数量过多,所以难免会出现一些危险的情况。 不过好在徐清风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每次都可以帮助大憨他们解围。 就像刚才,有一只巨型蚰蜒,可能是老六,居然不按常理出牌,没有走正面,而是迂回到了大憨的身后,想要偷袭大憨! 而大憨的身后也没有长眼睛,自然就没有发现。 好在徐清风瞧见了,一枪给这只蚰蜒爆了头。 这才让大憨有惊无险。 大憨回头,看到身后死在地上的蚰蜒,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 这蚰蜒,可真阴险奸诈。 被徐清风他们杀死一只,这些蚰蜒便少一只。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蚰蜒数量逐渐的减少起来。 “老大,小心,有一只蚰蜒朝你去了。”大憨他们偶尔也会提醒徐清风。 徐清风很快也发现了这只蚰蜒。 “你这只巨型蚰蜒,不讲武德...居然搞偷袭,给我死。”徐清风回身一枪把蚰蜒给点杀了。 他的反应,今非昔比。 如果把正常人的反应速度,用10来替代,那徐清风感觉,他的反应速度,至少是30。 这种反应速度,十分恐怖。 变异巨型蚰蜒跟徐清风他们激战了约莫一个小时,徐清风他们这才肃清了整个蚰蜒家族。 “真难杀。”大憨感慨道。 这些蚰蜒彻底颠覆了他们对蚰蜒这种生物的认知。 “老大,这什么恶心虫子,数量好多。” “我都快累趴了。” ... 徐清风看了看山谷,心道,还是出去扎营吧。 这片山谷已经不适合居住了。 遍地都是蚰蜒的尸体,恶臭滔天。 他们很快离开了这里。 “这次解决了这蚰蜒,也是好事。”徐清风告诉大憨两人:‘这蚰蜒很有可能是人参的守护兽,如今把它们解决了,我们下次就省事了。’ 大憨挠了挠头:“老大,有没有可能,这蚰蜒守护的是刚才发现的千年人参,所以...” 阿这... “哈,那也没啥,早晚都是有这么一战的。”徐清风咳嗽一声。 一个是守护兽,是一个是采药人。 很多时候,二者天然便处于对立的局面,所以没得说,遇到了就是干。 徐清风他们出了山谷,寻找了另外一个合适的扎营地点。 支起了帐篷,生起了篝火。 虽然已经快到夏天,但山里的夜晚,还是有些寒意的。 大灰趴在篝火旁边烤火。 尾巴不小心扫到了火堆,着了。 徐清风闻到了一股糊味,嗅了嗅,发现味道是从大灰身上传来的,麻了,连忙用水把大灰身上的火浇灭了。 “不是,大灰,你尾巴着火了,你没有感觉吗?”徐清风哭笑不得的拍了拍大灰的狗头。 大灰... “汪汪汪。”大灰似乎也有些生气,冲着篝火喊了起来。 这可把徐清风他们给逗乐了。 “哈哈,没想到大灰还有这么可爱的时候。”大憨笑出了声。 这种场面,其实在汪星人和喵星人还挺常见的。 可能是它们对自身跟火堆的安全距离把握的不够。 不像人的皮肤,感觉那么的强烈。 经此一事,大灰也学乖了,去一旁找猞猁玩了。 猞猁还是更喜欢阴暗一些的角落,自个待着。 吃过了晚饭,徐清风打算早点休息。 因为是在山里,所以依然是要轮流值岗。 徐清风掐准了时间,一人4小时。 他先休息,值下半夜,凌晨3点到早上7点。 躺在帐篷里,徐清风意念进入空间。 在山里,也不能忘了清理空间。 自从多了一口海水塘之后,空间的物种也变得越发丰富了起来。 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饲养,海鲜也逐渐的可以捕捞。 马上就可以实现海鲜自由了。 不过李秋雨如今怀孕了,她还是适当要少吃点海鲜。 其余人的话,就随意了。 就是,如果要吃海鲜的话,那可能徐清风会累一些,无他,只有他一个人会烹饪... 把空间的几十亩地,意念打理了一遍。 徐清风打算睡觉的时候,听到帐篷外,想起了大憨二憨的声音。 似乎在喊他。 徐清风拉开了帐篷,询问他们怎么了。 大憨告诉徐清风,不远处的树林里,好像有几只兔子。 原来他们扎营的地点,离一个兔子洞很近。 最开始,还是大灰发现的。 “老大,要不要去抓了?”大憨询问徐清风。 长夜漫漫,大憨二憨两兄弟,觉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去逮几只兔子,回来烤着吃。 在他们的眼中,这兔子已经变成了烤兔肉! 撒上一些眼花和辣椒粉,倍儿香... “好啊,反正我这会也不怎么困。”徐清风微微一笑。 他倒是无所谓的,空间有很多的兔子,甚至不需要处理,一键处理了,拿出来便是可以烘烤的兔肉。 但总不能凭空变出来,所以他打算指挥着大憨二憨,去抓几只兔子,然后自个单独拿去处理,回头扔到空间,置换成已经处理好的兔肉就可以了。 很快,三人来到了兔子洞前,琢磨着,如何对这几只兔子下手。 “狡兔三窟,这兔子洞肯定还有另外的出入口,大憨,你在旁边寻找一下。”徐清风对大憨说道。 还没等大憨去找,大灰和猞猁便找到了。 ------------ 第257章 抓兔子 “大灰,猞猁,你们真给力,哈哈,等会抓住了这一窝兔子,让你们多吃一些。”徐清风开口道。 也不知道一窝兔子有几只。 要是只有一两只的话,估计连徐清风,大憨二憨都吃不饱,那估计大灰和猞猁,就只能啃一些骨头了。 还有兔头兔屁股这些部位。 当然,大灰和猞猁,平日里吃的也不差,所以对兔子肉的渴望并没有多大。 它们只是很享受捕猎的过程。 洞里的几只兔子,这个时候,还不知道它们已经被盯上了。 徐清风从篝火旁弄了一些火把过来,然后往上面浇了一些水。 水不用太多,可以浇灭上面的明火,却又不会彻底熄灭。 这种不完全燃烧的状态,会产生大量的白烟。 而这正是徐清风想要的。 这也是很多猎人抓兔子,还有老鼠这些喜欢打洞动物的办法之一。 大憨二憨手中各自拿着武器,守候在一旁的洞口。 三人分别镇守三个洞口。 猞猁和大灰,反而成为了替补,只能守在更远一些的地方。 要是他们没有逮住跑出去的兔子,再让大灰替补。 大灰和猞猁,其实也就是拿在洞里的兔子没办法,兔子要是出了洞,一百只也不够它抓的。 在抓兔子方面它们可都是行家里手。 此时,兔子洞深处,一只兔子,并未入睡,而是在进食,此时洞内有它储存的一些干草,它用肉嘟嘟的爪子,抱着一根干草,嚼吧嚼吧,在那里悠闲的啃着。 别看兔子的嘴巴很小,啃噬东西,也只有两颗大板牙作用很大,但它上下嘴巴翕动的频率很高,一根草很快就被它吃进了肚子里。 这么可爱的一幕,却是它的日常。 小嘴一翕一合间,窸窸窣窣的。 吃完了草,它正打算睡觉,此时突然从洞口的方向,有一股浓烟蔓延而来。 兔子顿时慌了。 森林着火了吗? 它分不清这火是人放的,还是森林起火了。 但它知道,再不跑的话,兔兔它呀就要窒息,死在这了。 于是它拖家带口,呼儿唤女,朝着洞外跑去。 方向自然是没有烟的那两个洞。 很快,便有两只兔子探出了头,跳了出来,却没想到,刚好被守在洞口的大憨二憨给飞扑逮住。 兔子自然不会认命,拼命的蹬着四只小短腿,想要逃走。 野生的兔子,力气还是很大的,而且野性十足。 甚至想要去咬大憨。 大憨一拳把兔子给打晕了,扔在了一旁:“就你还想要咬我?先睡一会吧,等我抓了其他的兔子,让你全家团聚。” 二憨更暴力,抓住了兔子直接往地上一扔,兔子顿时被摔的七荤八素,失去了抵抗能力。 不是二憨不想温柔,而是时间不等他。 这有了第一只兔子出洞,接下来,便会有更多兔子窜出。 他可不能因为一只兔子,而放弃更多的兔子。 果不其然,大憨二憨守着的兔子洞,很快便有钻出了几只兔子。 他们都抓不过来了,好在大灰和猞猁及时补上。 “六只!我的天,这兔子洞里居然有这么多兔子。” 现在只剩下徐清风没有开张了。 这个也很正常,他往他在的这个兔子洞放火把,制造浓烟,然后把这个洞口完全堵死了,兔子会从他这个洞钻出来,那才奇怪呢。 “老大,今天晚上,咱们有烤兔肉吃了。”大憨那叫一个激动。 看到已经抓了六只,徐清风也拔出了火把。 “不抓了,给这窝兔子留点种。”徐清风开口道。 赶尽杀绝不是他的作风。 凡事留一线。 除非说那种猛兽,能够威胁到他,或者说报复性很强的动物,他才会一网打尽。 对于兔子这种人畜无害的动物,徐清风还是会手下留情的。 就像此前去抓紫貂,徐清风都不会全部抓了。 而是会留下一些,繁衍生息。 “老大,不抓了?”大憨有些意外。 这洞里明显还有好几只兔子啊。 “对,不抓了。”徐清风带着他们离开了。 “好吧。”大憨也只好点头。 回到了营地,徐清风让大憨二憨留守,他去不远处的小河边 处理兔子。 实则是去把兔子置换了。 捎带着,还从空间拿出了一些准备好的调料。 烤兔子,没有调料怎么会好吃呢。 调料这玩意好解释,因为很小包,贴身带着也很合理吧。 约莫半个小时后,营地里弥漫起了一股浓郁的烤兔子香味。 此前徐清风在家里带着大家伙吃过好几次烧烤,所以他只需要处理好兔子肉,拷兔子这种活,大憨二憨便可以做。 在徐清风去处理兔子的时候,大憨二憨甚至还弄了一个简易的石头搭建的烧烤台。 还有几根棍子,把兔子串好,然后架在火上烤。 虽然看上去有些简陋的说,但这玩意,也不需要太豪华的设施,实用就可以了。 “老大,刚才的兔子,看着那么大一只,结果就这点肉?”大憨看着正在烤的几只兔子,傻眼了。 徐清风告诉大憨,兔子毛很蓬松,所以看着大,其实肉很少的,不过兔子有个好处,那就是基本上都是瘦肉。 没啥肥肉。 “我还是喜欢吃肥肉,有油水。”二憨嘀咕了一句。 徐清风... 好吧,今时不如后世,现在还是肥肉吃香。 去猪肉摊买肉,大部分的人都是要肥肉的。 肥肉多,拿回家可以熬猪油,多香。 “我算是明白,这年头为啥大家都不喜欢吃兔子了。”徐清风哭笑不得。 感情瘦肉多,还成缺点了。 别说,这还真是这年头为什么兔肉上不了台面的原因之一。 当然,兔肉还是有一些人喜欢吃的,只是在很小范围流传而已。 “你们啊,别看兔子的肉少,而且瘦肉多,但在吃货的眼里,它可比鸡鸭鹅猪肉要香的多了,而且...懂行的人便知道,兔肉这叫浓缩都是精华。”徐清风对两人开口道。 兔肉也被称为,荤中之素,因为兔肉具有高蛋白质、低脂肪、低胆固醇等特点。 狂吃不胖,美容养颜,而且不仅如此,营养丰富的同时,兔肉的肉质还很嫩,口感不错,味道也是十分鲜美。 这些都是它的优点。 ------------ 第258章 丛林虎踪 烤兔子的香味实在是太香了。 刚才烫到尾巴,远离火堆保狗命的大灰,此时去而复返,守在了火堆旁边,等了起来。 就连一向喜欢吃生肉的猞猁,也被馋的不要不要的,主动凑了过来。 徐清风看着麾下的两员‘大将’,也是乐了。 给它们吃,倒是不用烤的太熟,五成熟,便可以了。 不一会,大灰和猞猁便在旁边大快朵颐起来。 倒把大憨二憨给看饿了。 “这半生不熟的,它们吃了没事,我们可不能吃。”徐清风开口道。 约莫八九分熟,差不多就可以吃了。 一共六只兔子,分的过来,一人一只。 多出的一只,也被徐清风分成了五等分。 当然,大灰和猞猁吃的肯定是比他和大憨二憨要多的,因为他们只吃肉,而大灰和猞猁连骨头都吃! 吃着喷香的烤兔肉,喝一口猴儿酒,这样的日子,简直逍遥似神仙。 不过因为在山里,所以徐清风他们并未喝太多酒,不喝醉就可以。 吃饱喝足,徐清风便回去睡觉了。 凌晨三点,他准时醒了过来,接班二憨,值夜今晚的最后一岗。 大灰晚上似乎没有睡觉。 徐清风值夜的时候,它的一双眼睛咕噜噜转着。 不久后,它和猞猁都被徐清风扔进了空间,下线休息去了。 空间流速更慢,所以它们可以睡更长时间。 在山里,休养生息是很必要的。 明天说不定还有一场恶战。 谁也不知道,下面还有什么关卡和bOSS等着他们。 下半夜的时候,徐清风听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 像是兽群激战。 声音就在不远处的山林里。 离这边有些距离。 所以徐清风也没有太在意,只是把青蟒放了出来,有青蟒坐镇,足可以保护他们的安全。 至于不远处究竟发生了什么,等天亮了,再去看看就可以了。 早上的时候,大憨二憨醒了过来,徐清风跟他们说了这件事。 “还有这种怪事?那我们等会过去看看。”大憨二憨听了也很好奇。 “说不定可以捡漏一些东西。”徐清风点了点头。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徐清风此前便已经把猞猁和大灰放出来,至于青蟒,本来是想要收进空间的,但青蟒不想进空间,所以徐清风也就由着它了。 反正他和青蟒建立了意念交流,可以随时沟通。 这片山林面积很大,徐清风和大憨二憨想要探索完,其实有一定的难度,有青蟒去帮他搜寻一些地点,也可以给他省一些时间和精力。 把帐篷收了,篝火早就灭了,如今只有一缕烟。 但徐清风依然在上面泼了一盆水,彻底浇熄灭了这才离开。 很快,他们抵达了两三里外的树林。 根据地上的战斗痕迹,徐清风可以断定,这就是案发现场。 至于是什么动物,造成这么大的动静,也很快知道了。 “我的天,这是狼群吧,都死了?” 大憨看着一地的狼尸体? 直接傻眼了。 “奇怪,这里只有狼的尸体,狼是被什么给咬死的?” ... 很快,他们搜寻了四周,一共发现了11只狼。 狼群的数量,一般在7-14只不等。 徐清风虽然不知道这群狼有多少只。 有没有幸存狼存在。 但...狼群究竟是遇到了什么动物,为什么被咬死了这么多... 都可以算是团灭了。 而且对方,似乎没有一点损伤。 这就离谱... “好家伙,狼死了这么多,对方居然没有留下一具尸体?”大憨有些惊讶不已,这究竟是什么情况。 大灰和猞猁沿着四周开始搜寻。 徐清风则是带着大憨二憨把这些狼皮给刮了下来。 可不能浪费了。 反正这些狼死了也是浪费。 倒不如带回去换成钱。 把狼皮收好,徐清风等人也发现了一些新的痕迹。 疑是凶手留下的! 大憨二憨看到地上留下的一些脚印和毛发,都有些骇然。 “老大,我们还是快些离开吧,这好像是猫科动物...”大憨咽了咽唾沫。 大型的猫科动物,东北除了豹子,猞猁外,还有一种,堪称是百兽之王,那就是老虎! 徐清风看到这脚印,也是有些惊讶。 破案了,这些狼九成九,是被东北虎给杀死的。 这也就难怪了。 换做是别的动物,可做不到一口气杀死十只以上的狼。 但如果行凶的是东北虎,那就极有可能。 “大憨二憨,你看这地上的血迹,还有一些留下的老虎毛,我可以肯定,这老虎估计也受伤不浅。”徐清风分析道。 根据狼群和老虎激战,留下的痕迹,还是可以看出一些的。 有部分的血迹,明显不是狼血,而更像是老虎身上的。 大憨点了点头:“狼群也不是好相与的,东北虎杀死这些狼,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老大,哥,既然这东北虎受伤了,那我们要不要...”二憨有些意动。 如果是没有受伤的东北虎,他肯定不会想要去狩猎。 但既然老虎受伤了,那嘿嘿... 二憨觉得可以试试。 “我听老大的,老大说去找东北虎,咱们就去。”大憨把决定权交到了徐清风的手中。 徐清风想了想:“东北虎虽然受伤了,但战斗力也还是很猛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果我们要去寻找老虎的话,那也是有一定危险的。” 而且...八十年代,东北虎也是受到保护的,这是一个问题。 是不能像别的动物一样,随意就可以去猎杀的。 东北虎的待遇一直都很高,这是因为东北虎的数量,现如今也已经锐减到了一个濒临灭绝的地步。 而且,跟华南虎不一样,华南虎在建国初期,数量很多,但因为跟人居住的地方,太过重合了,所以导致频频出现华南虎伤人的事情发生,以至于50-60年代,出现了轰动一时的全国打虎运动。 野生的华南虎,也因为这个原因,而灭绝了。 如今只有一些华南虎生活在动物园。 而东北虎因为东北这边有广袤的原始森林,所以生存环境很好,跟人类的活动生产范围基本上不冲突。 ------------ 第259章 复盘战斗 所以,东北虎很好的被保护了下来。 从建国起,东北虎便一直都是受到保护的。 当然,偷猎的情况,偶有发生,但也都是受到严厉打击的。 对于二憨想去狩猎东北虎,徐清风当然是不同意了。 本身便是不被允许的,而且这东北虎也没有对他们造成什么威胁。 要是威胁到他们的话,徐清风也不会心慈手软。 对野兽的同情,便是对自己的残忍,这句话,他还是知道的。 所以,徐清风选择两不相干,就当做没有看到。 也不去寻找。 大憨二憨听完徐清风的话,也都明白了。 “弟弟,幸亏老大知道的多,不然我们就犯错误了。”大憨开口道。 二憨嘀咕了一句,他哪里想的到,东北虎居然还是被保护的。 “老大,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如果要去找东北虎的话,哪怕找到了,也不能狩猎,非但不能,而且还要帮它治疗?”大憨问了一声。 徐清风点了点头,正解。 “还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我们找到了东北虎时候,东北虎已经伤势过重死了,这样的话,我们倒是可以坐收渔翁之利。”徐清风想了想,补充了一点。 但这一点的可能性很小。 开玩笑,这东北虎如此猛,把一整个狼群都杀死了,就算受伤,也没有那么容易死的。 而且徐清风看地上的脚印,这东北虎残存的实力,依然是很猛的。 “话说回来,这东北虎也够意思啊,送了我们十一张狼皮,这也值不少钱了,要是遇到了的话,它没死,我还真有可能帮它治疗一下。”徐清风很快便带着大憨他们离开了。 大憨二憨听着徐清风的话,全部都深以为然的点头。 “老大说的没毛病,这些狼皮,的确是老虎送给我们的。” 如果是他们想要狩猎整个狼群,难度也是很大的。 毕竟,在这东北大地,长白山原始森林里,狼群的实力也是可以排在前几的存在。 除了东北虎,黑瞎子,孤猪外,也就狼最猛了。 而狼并非是以单打独斗见长,而是因群而闻名。 狼群协同作战,也就是遇到了东北虎,才惨遭此劫。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 不过吧,一般山林里实力相当的两种动物,遇到了,并不会死斗。 所以今天出现的这个情况,也让徐清风有些困惑不解。 这东北虎犯不着跟狼群死磕啊。 因为它也是会受伤的。 受伤的老虎,在野外,生存能力也是会急剧下降的,甚至会因此而丢掉虎命也说不定。 就在他们打算离开的时候,徐清风突然看到了地上有一撮毛。 “等等,大憨二憨你们来看。”徐清风连忙捡起这一撮毛,喊来了两兄弟。 “老虎毛?老大,我们刚才不是发现过了吗?没啥稀奇的啊。”大憨有些不解的开口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大憨,你看看这毛跟刚才的老虎毛有什么不一样。” 刚才的老虎毛,徐清风并没有扔掉,而是留在了身上。 此时他把不同的两撮毛分别放在掌心,对大憨说道。 大憨和二憨看向徐清风手中不同的老虎毛。 很快,他们也看出了不对劲。 “这个老虎毛好像要更坚硬,扎手,而这边的老虎毛,不怎么硬,柔软,手感还真不同,”大憨惊呼道。 “还有啊,这个老虎毛,好像还有绒毛。” 徐清风对他们点了点头:“我猜,还有一只小老虎的存在,这小老虎大概在6个月到1周岁左右。” “小老虎!” 大憨二憨全部都惊呆了。 大憨咽了咽口水:“老大,难道这群狼的死,另有隐情?” “现在可以复盘东北虎和狼群之间的战斗了,我猜,这小老虎是关键。”徐清风点了点头,缓缓开口道。 如果是狼群抓住或者咬死了小老虎,似乎...东北虎就有跟它们不死不休的理由了。 当然,这一切都是徐清风的推测。 或许还有另外别的隐情,这些也没法佐证,只能是猜测。 大憨点了点头,狼这种玩意,又狡猾,又凶残,别说是东北虎了,上次牧场它们都敢袭击。 所以,小老虎在野外遇到狼群的话,凶多吉少。 狼群可不会看在东北虎的面子上,放过小老虎。 “大灰,你闻闻看,要是能找到小老虎的话,我们或许还可以赚一笔。” 徐清风把那一撮小老虎的毛,放在了大灰的鼻子前。 大灰闻了一下,然后打了个喷嚏,嗅了嗅空气中残余的味道,分辨出小老虎的气息,很快,它对徐清风摇了摇尾巴,朝着一个方向跑去。 徐清风连忙跟了上去。 “老大,你不是说东北虎是保护动物?现在我们为啥还要去找小老虎啊?” 徐清风告诉大憨,此一时彼一时。 年幼的东北虎,离开了母老虎的保护,在这片森林里是活不下去的。 他们不管的话,就真死了。 所以他们去找小老虎,某种意义其实是去救小老虎。 “有道理啊,老大,那我们救了小老虎,怎么办?带回去养吗?”大憨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告诉大憨,私人可不能养,这玩意可以送动物园去。 八十年代,正是各地动物园都在蓬勃发展的时间。 这些动物园的动物,有很大一部分都来自各地的猎人。 东北虎也在其列。 所以要是能找到这小老虎,还有那受伤的老虎,也可以卖给动物园。 就是说,如何把这老虎给弄出去,也是一个问题。 不过,问题不大,因为徐清风有空间啊。 只需要跟大憨二憨分开行动,徐清风便可以操作。 一路往前,大灰的鼻子很灵。 约莫半个小时后,大灰停了下来。 “汪汪...”大灰叫了一声,似乎在告诉徐清风,气味到这里就断了。 这说明小老虎就在这附近。 “辛苦了。”徐清风摸了摸狗头,让大憨两人去周围找找看。 与此同时,徐清风自个也在寻找。 很快,猞猁似乎有了发现,它抬起头,朝着树上吼了一声。 徐清风下意识的抬头,发现其中一棵树的树叶动了一下。 ------------ 第260章 树上的小老虎 树上有动静,说明有动物在上面。 徐清风顿时停下了脚步,抬起头,观察起这株树。 大憨二憨看到徐清风这么做,也都纷纷围了过来。 查看起身边的这棵树来。 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大。 两个字,粗壮。 四个字,苍天大树。 “老大,是什么东西在上面?”大憨询问了一声徐清风。 徐清风让大憨换一个角度看。 大憨来到了徐清风身边,下一秒,他直接惊呆了,居然是一只小老虎,趴在树身的分枝上。 借助茂密的树叶,遮挡着自己的身形。 不仔细观察的话,还真难以发现。 “好家伙,这小老虎怎么跑到树上去了。” “老大,我上去把它给抓下来。” 说着大憨跃跃欲试,就要爬树去抓小老虎。 却被徐清风给拉住了:“上树,你怕不是它的对手,得想个办法,把它给弄下来。” 也就是大憨二憨在这边,不然的话,徐清风直接把小老虎收入空间,就省事了。 “老大,你说怎么办。”大憨点了点头。 徐清风打量着小老虎,小老虎似乎也察觉到被发现了,低头跟徐清风对视一眼。 发现徐清风也在看它,连忙又别过头去,只是身躯微微颤抖,还是暴露了它。 这小动作,直接让徐清风差点没笑出声来。 这小老虎也会掩耳盗铃啊?? 只要它不看下面,就不会被发现!!! 徐清风只想谁说四个字,卖萌可耻。 无论是什么幼崽,果然小的时候,都是很可爱的。 大憨二憨也都憨笑了起来。 “老大,这小老虎应该是发现我们了吧。” “树上的小老虎,你已经被发现了,快下来吧,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Ok?” 大憨二憨对着树上喊道。 小老虎当然是不会听了。 徐清风也没有打算继续等下去。 而是拿出了昨天晚上还剩下一些,大灰和猞猁没有吃完的烤兔骨头,放在了树下。 这散发着香味的骨头,对小老虎的吸引力是致命的。 “嗷呜...”小老虎本就饿了一两天了,此时饥肠辘辘,闻到了树下的香味,那叫一个抓狂。 这简直就打在了它的七寸。 你拿这个来考验一只小老虎? 哪只小老虎抵挡得住! 尤其还是一只饿虎。 不过吧,它也没有马上下树。 它还是有一些抵抗诱惑的能力的。 徐清风为了让 树上的小老虎放松警惕,带着大憨二憨走远了一些。 这下,应该可以让小老虎下来了。 “老大, 你说,小老虎真的会下来吗?” “奇了怪了,这老虎还会爬树的吗?我以前还真不知道...” 若不是事实就摆在眼前。 大憨二憨是绝对不会相信老虎会爬树的,还爬的那么高。 简直就颠覆了他们对于老虎的印象。 “老虎当然会爬树,不仅老虎,黑瞎子也是会爬树的,还有豹子,猞猁这些动物,只有犬科,比如说豺狼,狼,还有野猪这些动物不会爬树。”徐清风跟大憨二憨科普起来。 身为一个猎人,了解各种动物的一些习性是很重要的。 如果不知道这些,跟这些野兽遭遇,很有可能会吃大亏。 以前便有人付出了血淋淋的教训。 比如说遇到黑熊,装死或者爬树。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黑熊是会爬树的,而且是吃腐食的。 黑瞎子,前肢的力量十分强大。 同时它的身体还有很好的平衡感,也具备足够的灵活性。 所以黑瞎子,不仅会爬树,而且很擅长。 甚至可以在树干上移动和在树枝间跳跃。 爬树躲避黑熊,是很错误的一个做法。 而躺在地上装死,同样也是很错误的,很有可能就会变成真死。 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跑,有多远跑多远。 跑输了被黑瞎子追上...,跑赢了捡回小命一条。 当然,要是你实力足够强大的话,也可以直接硬刚黑熊。 大憨二憨听到徐清风的话,也都议论起来。 他们当然是选择后者,直接跟黑熊刚正面,胜算还挺大的。 如果逃的话,也不是他们的作风。 就在他们聊天的时候,树上的小老虎突然动了。 “老大,你看,小老虎好像要下树了。” 大憨顿时小声的喊道。 徐清风嘘了一声,示意他们保持安静,接下来不要说话。 老虎的听觉也是十分敏锐的。 在他们的注视下,小老虎一点一点的往下爬,它的爪子抓附力很强,下树的时候,也还是很稳的。 “老大,我往那边,迂回,去截断小老虎的退路。”大憨很小声嘀咕了一句。 徐清风比了个Ok的手势,这还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他也让大憨绕远点,不要惊动小老虎。 徐清风看这样眼前的小老虎,它已经初步具备在山林里生存的条件了。 不过离开了母老虎,还是举步维艰的。 任何一种稍大体型的动物都可能威胁到它的生命。 它的岁数还是太小了,大概只有几个月,还不满周年。 如果再过几个月,就没啥问题了。 1周岁之后,老虎也是会逐渐离开虎妈,独立门户的。 不过吧,这小老虎虽然小,却已经具备了所有老虎的生存技能,还有一些身体的特征。 比如说爬树,游泳,捕食技能。 它也拥有了锋利的爪子,强有力的四肢,发达的肌肉,这些都是虎妈教会它的生存技能。 徐清风一度,其实都想撤了。 他并不想让小老虎去动物园,这对它来说,真不是啥好的选择。 动物园的环境,大家懂的都懂。 那就是关在笼子里,取悦人的工具罢了。 身为丛林之王,老虎当然还是要虎啸山林。 自由自在的多好。 所以徐清风观察着这老虎,是否具备野外生存的能力。 如果具备,他不会出手。 只有不具备,他才会尝试捕捉。 捕捉了,他也不会拿去动物园卖钱。 而是以空间的流速,养一段时间,然后放回山林。 这才是它最好的归宿。 “二憨,你去帮你哥。”徐清风把二憨也支开了。 他们离去后,更加方便徐清风接下来的行动。 二憨很快也离开了。 徐清风悄悄把空间的隐蔽入口,设置在了树下。 这样老虎下树,第一时间便会被空间吸入进去。 神不知鬼不觉。 ------------ 第261章 千年何首乌 很快,小老虎便掉进了空间。 嗷呜... 出现在空间的小老虎,那叫一个惊恐。 吓死虎了。 徐清风意念进入空间,跟小老虎交流了一番,这才安抚好它的情绪,主要是有吃有喝的,小老虎也没有那么抵触了。 毕竟它已经饿了太久。 此时的空间,对它来说,无疑是天堂。 “不好了,小老虎跑了。”徐清风处理好了小老虎,这才对着大憨二憨的方向喊了起来。 大憨二憨听到徐清风的声音,连忙跑了过来。 “老大,小老虎往哪跑了?”大憨问道。 徐清风随手指了个方向:“这小老虎,还真是狡猾,我以为它下来会吃兔子骨头的,但没想到,它直接钻入了那边的草丛...不远处就是悬崖,估计是掉下去了。”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徐清风的话,大憨二憨还是很相信的。 “可惜了,本来以为可以抓住小老虎,赚一笔的。” “老大你没事就好。” ... 徐清风告诉他们,得之吾幸,失之我命。 也不必说可惜啥的。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大憨二憨?? “哈哈,我们去寻宝吧。” 被这里的事情耽搁了一些时间,徐清风他们再次踏上了寻宝的路。 不过这一早上的收获还是可以的。 也不算是虚度光阴。 “汪汪...”行至一片乱石堆,大灰叫唤了起来。 徐清风知道,大灰肯定是又发现了好东西,于是加快了脚步,朝着大灰所在的地方走去。 很快,他便看到了大灰脚下的药材,的确是稀罕物。 居然是一株何首乌。 其实何首乌在北方不常见,大部分的何首乌都生在南方。 但长白山也是有一些分布的,只是数量比较稀少。 没想到大灰居然在这乱石头堆里,找到了一株。 大憨二憨看到是药材,顿时不感兴趣了。 挖药材,他们也不擅长,徐清风一般不让他们上手,因为他们只会用蛮力,那就不会挖药材了,而是破坏药材。 容易好心办坏事。 “老大,这是什么药材啊?”大憨好奇的询问道。 大憨觉得眼前的药材有些陌生的说,似乎是他从未看过的。 徐清风跟大憨科普起来。 这玩意跟人参,雪莲,灵芝一样,都是有着神话故事包装的珍贵药材。 也是中医药宝库中的一味灵药。 其中最广为流传的何首乌传说,便是在八仙过海里,张果老之所以得道成仙,便是机缘巧合之下,偷吃了穿山甲炖的一株千年何首乌,然后原地飞升,成为了神仙。 之后,还被改编成了电视剧,东游记里便有这个桥段。 徐清风后世还看过,当时看的时候,觉得还挺爽的。 但后面只觉得三观炸裂。 里面很多故事,都挺离谱的。 就说张果老偷吃别人炖的何首乌,这真的合适吗? 简直就是教坏小孩子... 这种人品也能位列仙班,真是够了。 当然,神话传说都是虚构的。 但可以肯定的是,何首乌的珍贵。 这一点毋庸置疑。 何首乌,是蓼科植物夜交藤的干燥块根。 其实,何首乌最初不叫何首乌,而是发现这药材的人,名字为何首乌,所以后世改成了这个名字。 何首乌的茎、根皆具药用价值,自古以来,它便与人参、灵芝等名贵药材齐名,被誉为滋补佳品和良药。 现如今,何首乌还是鲜为人知,带着一层神秘面纱的。 不过,后世经过人工养殖,何首乌也已经不再神秘。 甚至许多洗发水中,都添加了何首乌的成分在其中。 然而,在中医领域,何首乌的功效和作用远不止生发而已,它还可以补肝肾、益精血、强筋骨。 野生的何首乌,效果尤其好。 而在这野生何首乌之中,又以人形的何首乌,最为珍贵。 价值不比人参低。 这种何首乌,因为跟人形很相似,所以自古以来都备受人们追捧喜爱,被视为能够延年益寿的名贵药材。 徐清风跟大憨二憨科普的同时,也在小心翼翼的挖掘着何首乌。 因为这四周都是石头,所以他挖的速度不是很快。 也快不起来啊。 过了好一会儿,地上的何首乌才露出了一个雏形。 不过徐清风在看到这何首乌的形状之后,却是狂喜。 他刚才还说,人形的何首乌最贵呢,结果,这株人参,恰恰就是人形的。 还真是人要发财,挡都挡不住。 “老大,这是不是人形的何首乌啊?”大憨也有些激动起来。 徐清风点了点头。 接下来,徐清风加快了一些速度。 等把这株何首乌挖出来后,他直接愣住了。 千年何首乌! 空间鉴定得出了一个结论。 徐清风嘶了一声,还真挖到宝了。 这一趟进山也太值了吧。 千年人参,千年何首乌。 各种宝贝,层出不穷。 让他如何不惊喜。 传说中,千年何首乌的名气不比人参低,被称为是真正的地精。 “大灰,你可真是我的福星。”徐清风抱住了大灰,激动不已。 大灰不明所以,甚至还有些抗拒。 汪汪... “老大,这何首乌很值钱吗?”大憨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很值钱,价值只比千年人参少一些,比百年人参要贵。” 这要是哪个脱发的富豪,知道有千年何首乌存在,还不疯狂啊,不惜挥毫千金购买。 在需要的人里,这种极品药材的价值是会提升很多的。 “老大,你快看,那里有一个山洞。”二憨刚才在徐清风挖何首乌的时候,无聊的他,在附近转悠了一下,还真有一个收获。 那就是不远处的山脚下,有一个黑黝黝的山洞。 二憨本来想去看看,一探究竟的,但稍微离的近了一些,便觉得身体有些不舒服。 于是他马上退了回来。 禀报徐清风。 徐清风收好了何首乌,听了二憨的话,当即带着众人,去二憨发现的山洞看看什么情况。 远远望去,这山洞犹如吃人的深渊巨口一般。 仿佛连光都能吞噬。 也难怪二憨不敢进了。 光是用眼睛看着,便觉得很难受了。 ------------ 第262章 伸手不见五指 “这山洞,看上去不一般啊。” 大憨看了一眼,下意识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现在还是白天,那里面居然如此深邃,黑的纯粹,老大,我们要不还是别进去了。”二憨也打起了退堂鼓了。 子不语怪力乱神。 这种情形,他们哪怕胆子再大,也不想去碰。 跟野人山的野人,还是有些不太一样的。 野人你可以把它当做是野兽对待。 而这种山洞,仿佛一切都可以吞噬一般。 “去找找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动物,兔子,狍子啥的,让这些小动物去探探看。”徐清风对大憨二憨说道。 大憨二憨点头,这是个好办法。 等大憨二憨带着大灰去抓动物的时候,徐清风倒是研究起如何探索这山洞来。 有种黑叫做伸手不见五指。 这说明里面没有任何的光源。 因为光线太暗的缘故,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其实徐清风也是有意把大憨二憨支开的。 他也没有多大的把握。 大憨二憨不想去冒险,徐清风何尝又愿意去。 不过他单独去的把握更大一些,就算没有收获,全身而退还是可以做到的。 很快,徐清风便从空间弄出了一些黄羊,这些黄羊身上都绑着探照灯和手电筒,在徐清风的驱赶下,进入了山洞。 也就是这年头没有无人机,不然的话,会更加省时。 黄羊很快进入了山洞里,徐清风并未发现什么异常。 徐清风这才让猞猁进入其中。 他压轴进入。 不一会,徐清风把这个山洞探索了一遍。 都是自己吓自己罢了。 其实就是很普通的一个山洞,因为太深,里面没有任何的光源,所以看上去才那么奇奇怪怪。 徐清风在山洞深处,发现了一些瓶瓶罐罐。 他打开了一个,发现里面装的居然是小黄鱼。 所谓的小黄鱼,便是金条。 徐清风有些惊喜。 好家伙,这还真是一个藏宝洞。 这么多瓶瓶罐罐,里面的金条,怕是得有好几百斤。 谁能想到,长白山深处,一个貌不起眼的山洞里,居然有这么多的金子。 还真是印证了那句话,人生处处有惊喜。 把这些瓶瓶罐罐全部收入了空间,徐清风心情十分不错。 检查完了,没有别的东西,徐清风便回到了山洞外。 大憨二憨还未回来,如此正好。 不一会,大灰和大憨他们,折返回来,还抓了几只野鸡。 “老大,这个可以吗?我们用绳子系在野鸡身上,然后把它给放进去,探路。”大憨询问徐清风道。 徐清风... 他其实很想说,山洞他已经进过了,里面的好东西也被他给拿走了,不需要再进去。 但想了想,徐清风觉得吧,还是让大憨二憨也去山洞里转悠一圈。 无他,锻炼一下胆量,丰富一下探险的经验。 不然下次遇到类似的情况,他们依然还是会打退堂鼓的。 人总要学着成长不是。 “大憨,这次你跟二憨两人打头阵,我断后。”徐清风开口道。 大憨顿时有些怂了,以往不都是老大当先锋吗? 他打头阵这没有什么经验啊。 “老大,我真的可以吗?”大憨有些忐忑。 “上次我不是教你探索过深坑吗?深坑和山洞是一样的情况,你尽管去,没啥大问题的。”徐清风开口道。 二憨倒是胆子很大,囔囔着要是他哥不敢的话,让他第一个。 大憨被弟弟这么一激将法,顿时急了。 “边去,我才不是怕呢。”大憨很快,开始了探索山洞之旅。 先把野鸡放进去,过了一会,看到野鸡安然无恙,这一招是徐清风教过他的,判断山洞里面有没有缺氧。 如今看来,一切都正常,没有什么危险,野鸡没事,那人也可以进。 大憨对徐清风和二憨,比了个Ok的手势。 然后,他开始制作起火把来。 探索山洞,使用火把,也是有说法的。 同样也是可以查验氧气。 如果火把熄灭,那就是氧气不够,进入的人必须马上撤离。 “老大,我刚才一直在想,你说,这神秘的山洞,会不会是什么古代的藏宝洞啊?”二憨询问徐清风道。 这可不是他瞎说八道,胡乱猜测啊。 他跟他哥,以前不就在山里发现过明代锦衣卫的山洞。 里面还有不少的宝贝呢。 山里的山洞,一切都有可能。 大憨制作火把的时候,也跟两人聊着天。 面对着两兄弟好奇的眼神和询问。 徐清风告诉他们,不要报什么希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咳咳...其实二憨猜的很对,只不过里面的宝贝,已经被徐清风给取走了。 所以...留给他们的可不就只有希望了。 其实徐清风他们生活在长白山脚下,长大的人,都听过很多大山的传说。 其中便有很多关于各种各样的宝藏的,除了宝藏,还有很多王公贵族的墓葬。 最神秘的莫过于阴兵过道和青铜门了。 几十年后,还有人根据这些传说故事,写了一本小说,很火。 现实里,长白山的确有很多古墓,数不胜数。 这号称是祖山。 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王公贵族,选择长眠在此。 徐清风听说过,便不止七八个。 其中有什么女真部落的首领,战败的将军...神秘的祭司,还有一些古代小国的皇帝等等。 什么身份的都有。 这种倒也不是瞎编的,历史上都是确有其人的。 但也不能完全相信,因为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这些都是没有被证实过的传说。 “老大,我其实小时候,就有一个梦想,进山找到一个藏有大量宝藏的山洞,然后就摇身一变成为了有钱人。”大憨捆好了火把,点燃了,招呼徐清风和二憨,进入山洞,一边开口说道。 徐清风其实跟大憨一样。 谁小的时候,都有过类似的梦想。 只是吧,大部分的时候,梦想就是梦和想。 并不可能付诸于实践。 如果不是他重生归来,有了空间,实力得到提升,他也不可能走上这样一条路。 普通人呢,还是要脚踏实地的好,做着发财梦,也没有任何用。 ------------ 第263章 野猪王 当然,有梦想是好事。 要是连做梦都不敢,那人生得多悲哀啊。 实现不实现的,那都是其次的。 等碰壁多了,自然而然的,也就不再有梦想了。 大憨举着火把,走在最前面。 他的身后,跟着大灰。 猞猁都没有进来,它刚才已经进去过了,里面啥都没有。 所以它自然就没有兴趣了。 猞猁还是很聪明的。 有大灰在,大憨二憨倒是也没有指望猞猁。 因为猞猁太聪明,所以很多时候,它是很懒的。 这也是华夏田园犬,为啥当不了警犬,军犬的原因。 很多时候,警犬军犬是要绝对服从命令,甚至让它们去死,它们也会在所不辞。 而田园犬,你让它送死? 它估计跑的比你还要快... 当然,绝对服从命令的狗子有,只是极少数。 大憨拿着火把,照亮着前面。 徐清风和二憨随后。 其实徐清风已经进过一次了,所以也没有啥好奇。 很快,他们便进入了山洞。 三人的身影,很快便被黑暗吞噬。 徐清风刚才查看了一下山洞的构造,这山洞还是很奇妙的。 它入口处的遮光效果很好。 所以才导致,整个山洞黑不溜秋的。 二憨和徐清风,拿着强光手电。 这个时候,反而比火把更实用一些。 这也是刚才大憨询问徐清风制作多少火把,徐清风告诉大憨,一把足矣。 古代是没有手电筒,所以没得选择,只能举着火把。 而今,当然是手电筒比火把香了。 所以一个火把用来探探路就够了,照明的话,显然是手电筒更合适。 而且很稳定,不用担心火会熄灭啥的。 只要手电筒有电池,便可以一直照亮。 而徐清风他们进山的时候,都是给手电筒更换过新电池的。 也是带了一些备用的电池在身上,所以不用担心电池没有电。 “还是手电筒好使,老大,这手电筒也太亮了吧。”二憨感慨道。 “那是自然,这可是牧场那边的强光手电筒,上次不是有一批军用物资吗?是林场那边特批申请用来寻找金矿的,里面便有这种军用的特制手电筒,我看好用,便拿了一些。”徐清风微微一笑。 大憨,二憨... “我说呢,这手电筒的光线怎么这么强,照的这么清楚。”二憨嘀咕道。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 军工的品质,比民用的好太多。 几人聊着天,一边看着山洞里的情况。 不知不觉,大灰已经走在了他们最前面。 大憨发现大灰居然不用借助他们的光,在这么漆黑的山洞里,也能看见,这就离谱。 “老大,大灰怎么不用灯,也可以看见?”大憨有些疑惑不解的问道。 “对啊老大,我也一直都有这个困惑,猫和狗,晚上都可以看清楚很远的东西,为啥我们人不行,夜里要是没月亮,没手电筒,就跟瞎子一样了。”二憨也点了点头,发出了一句灵魂提问。 面对着大憨二憨的问题,徐清风微微一笑。 别说,这个问题,他还真知道一些。 前世的时候,徐清风看过一些科普类的杂志,上面便有类似的研究。 当然,对后世而言,这些都是随时可以查阅到的,网络发达,信息大爆炸。 人人都可以开启民智。 但现如今,显然还没有达到那个地步。 前世的徐清风...也一样不知道这些。 “既然你们想知道的话,那我就简单说说吧。” 徐清风清了清嗓子,跟大憨二憨解释了起来。 “猫狗为啥夜里能看的见,这个问题,其实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可以从几个方向来解释。 比如说,猫狗是夜行/视动物,或者祖上是夜行/视动物,跟咱们人相反。 所谓夜行/视动物,就是昼伏夜出,生活习性和作息,跟人是截然相反的。 这些都是千万年来,进化而来的天赋本能。 昼伏夜出的动物,它们是具备夜视的技能的。 “我懂了,老大,你是说狗的夜视能力是天生的?”大憨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夜行动物的代表,有很多,比如说老虎、猫、狮子、猞猁,豹子,猫头鹰,还有狼等。 而咱们人类驯化的狗,它的祖先便是狼。 所以它天生便继承了狼族的夜视。 这种夜视能力,具体体现在,哪怕是夜晚,狗也能看清楚四周的环境。 这也是为什么,狗能在夜里看家护院的原因。 别的动物可不行,比如说家里的鸡鸭这些,到了夜里,基本上就是跟瞎子没啥区别。 白天的时候,鸡很灵活,很难抓到。 但到了晚上,基本上一抓一个不吭声。 聊天的时候,他们也把整个山洞逛了一个遍,啥也没有。 “嗐,没想到这山洞是空的,白高兴了一场。” “谁说不是呢。” 大憨二憨都有些无语。 当然,徐清风此前便跟他们说过,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所以两人倒也很快就释怀了。 哪能山里每一个山洞里面都有宝贝呢。 也不切实际。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进山寻宝的人,估计会多上几十上百倍。 几人没有找到什么,很快便出了山洞。 徐清风仍然继续跟大憨二憨科普着。 人的眼睛构造和动物有何不同。 尤其是夜行动物。 很快,他们也知道了。 纷纷表示,又get到了一个新的知识点。 只是,这貌似也没啥用处。 出了山洞,几人打算离开,然而就在这是,大灰却发出了低沉的吼声,汪汪叫了起来。 徐清风听出了不寻常。 很快啊,他便拉着大憨二憨重新进入了山洞。 大憨正纳闷呢,下一秒,猞猁也进来了。 不远处的山林里,突然窜出了一头体型堪称是庞大的野猪王,比他们上次看到的挂甲野猪,还要大的多。 “嘘。” 看到大憨要说话,徐清风连忙嘘了一声,示意他别说话。 大憨咽了咽口水,这野猪也太大了吧。 怕是超过了七八百斤,甚至更重。 这么大的野猪,他生平也是第一次见到。 东北这地界,怎么可能出现这么巨大的野猪。 要知道,超过五百斤,在长白山便可以称野猪王。 ------------ 第264章 原地发狂 “老大,这野猪该不会已经发现了我们了吧?”大憨还是有些心里发怵的。 五六百斤都是野猪王了,那八百斤往上的野猪,完全可以称为猪妖了。 这种野猪,哪怕是大憨二憨遇到了,两兄弟联手也没有多少胜算啊。 别看他们平时猛,那是有胜算的情况下。 他们也并不是无脑。 明知不敌,还会往上冲,那不是送死吗? “应该不可能。” 徐清风摇了摇头。 如果这野猪发现了他们,就不会如此悠闲的在林间漫步了。 野猪这种动物,跟老虎和黑瞎子都不太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它发现了人的话,会主动攻击。 老虎和黑瞎子,有的时候,发现了人,也不见得就会发动进攻。 过了会,徐清风他们发现,不远处的野猪王,居然不走了。 虽然相隔有个五六百米,但徐清风他们这也有些无语。 “你说,这野猪在这里瞎逛啥。”大憨嘀咕了一句。 确认野猪王没有发现他们,几人也可以小声的交流起来。 反正隔着这么远,野猪是听不见的。 而且山洞里隔绝光线,也不用担心暴露。 现在,是野猪在明,他们就暗。 主动权在他们手中。 “想办法搞它一下子。”徐清风本来是没有打算对这野猪下手的,毕竟体型太大了,他也不见得能拿下。 但这野猪王不走了,这让他有些难受。 此时离开,肯定会被野猪王发现。 他们也不可能就呆在这里不走吧。 虽然说,夜里可以在山洞歇息,但徐清风还是有些不爽。 既然他都这么难受了,那为啥要让这野猪好过。 大憨二憨听到徐清风的话, 都是眼前一亮:“老大,怎么弄?你说。” 徐清风让大憨二憨从山洞里搬一些石头出来,此前他们在山洞里发现了很多石头。 用这些石头,在洞口堆砌了一个简易的石碓。 然后徐清风趴在石头后面,拿出了98k。 五百米开外,哪怕是98k想要瞄准,也是有些难度的。 不过这也难不倒徐清风。 很快,徐清风瞄准了野猪的眼睛。 无论是多大体型的野猪,眼睛绝对都是它的弱点,而且是很致命的。 像这种体型的野猪,你打它的身体,没啥用。 它的身上,仿佛身披厚厚的铠甲一般。 隔着这么远,98k想要破防还是挺难的。 “这一枪下去,很有可能我们的位置会暴露,大憨二憨做好准备,看到那边的树了吗?”徐清风对大憨说道。 野猪不会爬树,五百米,足够他们爬上树了。 “老大,大灰和猞猁呢?”大憨对他们的安全,倒不担心,但他们担心大灰和猞猁。 “它们会逃走的,跑的比咱们可快多了。”徐清风微微一笑。 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后,很快,徐清风开枪了。 啪,一声枪响,响彻了山间。 不远处的野猪脸上,绽放出一团血花。 吼,野猪遭遇到了袭击之后,瞬间疯狂。 但幸运的是,它并没有发现徐清风他们。 而是原地发狂。 就挺离谱的。 “好猛,你看那一人多粗的大树,居然被野猪给撞的东倒西歪,仿佛纸糊的一样。” “好家伙,那我们上树也不保险啊。” ... 大憨二憨嘀咕道。 的确,徐清风点了点头,他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体型的野猪,所以以往的经验,貌似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太离谱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野猪。” 也就是他们三,恰好遇到了一个这样的山洞,才可以暂时躲避这种野猪王。 要是换做是别的环境,遭遇这种野猪,那也挺危险的。 这个野猪太超纲了。 “我倒是想起了,在西伯利亚,有一种野猪,能够长到1000斤往上,难道说这野猪便是西伯利亚那边过来的?”徐清风分析道。 想来想去,也只有这种可能性。 如果是西伯利亚那边的野猪,那就解释的通了。 那边地广人稀,天寒地冻的,有很多动物,都变异了。 “再来一枪。”徐清风看到这野猪歇斯底里,打算补枪。 听到徐清风的话,大憨二憨也捏了一把汗。 第一次出手没有被发现,第二次出现被发现了怎么办? 不过他们还是打算听徐清风的。 面对着这超乎寻常的野猪,他们同样在心里也升起了几分征服欲。 “老大,你只管补枪,等会要是真的被发现了,那没的说,我们听你的,跟它干。”大憨开口道。 “对,老大,你说咱们干,咱们就干,你说爬树,咱们就爬树。”二憨也点了点头道。 “不爬树了,爬树没啥用,你们去山洞里搬一些石头来,堵住洞口,让它进不来就可以了,咱们到时候躲进洞里。”徐清风没有马上出手,而是跟大憨二憨在洞口布置了石头阵来。 留下一个可供他们出去的口子,但野猪身躯庞大,可进不来。 “这洞里空间挺大的,咱们就算是在里面过一夜,也没啥。”而且越往里,越窄,只要他们进入了洞口深处,这野猪根本伤不了他们分毫。 做好了这一切,徐清风瞅准了时机,又开了一枪。 这次他瞄准的是野猪的腿部。 先断它一腿,就算做不到,也可以让它行动不便,成为瘸子。 吼,野猪更加疯魔。 事实证明,徐清风他们的担心并未是多余。 这野猪真的发现了他们,拖着伤腿和伤眼,朝着山洞这边奔跑而来。 徐清风让大憨他们先撤进山洞深处。 他淡定的再补了一枪。 这才从容的撤退。 第三枪,徐清风直接瞄准的是野猪的嘴巴。 野猪的脸上更加狰狞,却也愈加疯狂。 大灰似乎有些想上,但被徐叶给摁住了。 这狗子,真不让人省心。 很快,徐清风等人进入了山洞深处。 野猪也已经冲入了山洞,却被石头给卡住了。 半天没有动静。 徐清风看到这一幕顿时乐了。 他没想到这野猪,会被这些石头给卡的动弹不得。 不过这却是他们的绝佳机会。 很快,徐清风把这头野猪给结果了。 如何把这野猪给带回去,倒是一个难题。 徐清风跟大憨二憨说不带回去了。 与其纠结,不如放手。 ------------ 第265章 出山 当然,徐清风真的不要了? 那是不存在的,他在离开之前,已经把空间的入口悄悄放置在这里,等他们离开之后,这肉便会进入空间,神不知鬼不觉。 经历了这个年代,徐清风深知食物来之不易。 这可是一千斤+的野猪。 徐清风估摸着,这野猪差不多得有个1300+的斤数。 哪怕按照70%的出肉率,也差不多有一千斤的肉了。 按照这年代的物价,也是一笔不菲的钱了。 所以自然是不会浪费的。 徐清风带着大憨二憨离开后,约莫过了几分钟,山洞旁边的野猪突然凭空消失。 接下来两天,徐清风和大憨两兄弟,足迹几乎踏遍了这片山林。 地图也快被他们给看烂了。 但好运气似乎没有眷顾他们,他们仍然没有发现地图标注的藏宝地点。 “老大,会不会是这藏宝地点在地下。”大憨用脚跺了跺地面,开口道。 这两天,他们也已经想过了很多可能,然后逐一验证。 徐清风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 刚开始进山的时候,顺风顺水,虽然说没有找到宝藏,但也有其他的收获,比如说千年人参和何首乌。 但后面两天,他们的收获就太少了。 这不太对劲。 难道说运气花完了? “出山吧,这次寻宝之旅,到此结束。”徐清风对大憨微微一笑。 “其实两天之前就应该结束的,再找下去只是浪费时间罢了。” 大憨二憨都沉默了,许久,大憨叹息一声。 似乎有些不甘心。 “老大,我们都已经找了那么久了,就这么放弃?” “是啊,老大你不是一路都在让我们坚持吗?说坚持就是胜利...” 徐清风拍了拍两人的肩膀:“此一时彼一时,再教你们一个道理,那就是见好就收。” 有时候,跟宝藏无缘的话,擦肩而过也得不到。 而且,你想啊,这藏宝图都存在一千年得有了,都没有人找到,他们哪能那么轻易就找到。 “也是,老大,我们听你的。” 很快,他们做出了决定,结束这次寻宝之旅。 出山的路,就顺利多了。 他们也找到了栓在树林里的马。 这几天,徐清风给它们留了不少吃的,所以也没有饿着马。 此时马看到徐清风他们回来,都显得很兴奋。 出了山,徐清风找了个地方,清洗了一下身上。 进山几天,都没有打理自己,太埋汰了。 大憨二憨倒是无所谓,他们都已经习惯了。 半天后,他们抵达了林场。 大憨二憨回到林场,他们自个的房间之后,倒头便睡。 这几天,他们在山里压根没有休息好。 徐清风跟家里人聊了下这次进山的收获。 千年人参和何首乌,没有告诉他们。 这玩意实在是太贵重了。 说出来,怕是会吓到他们。 而且他们知道的太多也不好,是祸不是福,徒增烦恼罢了。 “对了,老公,港岛那边寄来了一封信,我没有拆开,上面写着必须你亲启。”李秋雨似乎想起了什么,在房间里找出了一封信件。 徐清风??? “这么神秘,有什么事情,打电话不就好了。”徐清风哭笑不得的接过来:“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你尽管拆开看看。” 徐清风还以为是韩如梦寄的信,但看到上面的署名后,发现不是。 这封信件来自荷里活街道,是跟他交易古董老板寄来的。 古董老板找他做什么? 徐清风拆开了信件。 里面是一份邀请函。 “香江古董拍卖行邀请函?”徐清风看到这邀请函的名称,顿时乐了。 “香江的拍卖行,除非说有特别吸引我的,不然我才懒得去呢。”徐清风看了起来。 邀请函上,的确是有一些这次参展物品的简介。 “老公,这老板邀请你参加拍卖会吗?”李秋雨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信件的内容很简单,大致就是,这次拍卖行规格很大,有很多好东西,要是老弟感兴趣的话,可以来参加。 落款XXX 拍卖行是古董老板家的。 所以才会邀请徐清风。 “你要是想去的话,不用管我的。”李秋雨开口道。 她现在怀孕了,需要在家里养胎。 “我再看看,反正这拍卖会也是下个月的,还有一些时间。”徐清风想了想说道。 如果就是这几天,徐清风肯定不去。 太远了,时间也太急促了。 要是下个月的话,他倒是可以提前准备一些。 上次他出货的时候,的确是跟老板说过,如果有类似的拍卖会,可以通知他。 可能是出于这个原因,老板才会联系他。 先不去管他,徐清风放下信件,和李秋雨温存了一会。 进山几天,李秋雨似乎胖了一些。 “还不是因为他,肚子里的小家伙。”李秋雨埋怨道。 现在她一天饭量大了不少。 可能是怀孕的缘故。 她也询问了一些人,怀孕了,是会变得饭量大的,于是她也有些烦恼起来。 而且,这些天她的伙食待遇也升级了不少。 肉眼可见的胖了。 “接下来几个月,估计还会更胖,不过我喜欢。”徐清风笑着说道。 “我不喜欢,呜呜。”李秋雨委屈。 “辛苦了,这几个月过去,等小孩子生下来,身材会恢复的。”徐清风安慰她。 李秋雨点了点头,只能是这样了。 接下来两天,徐清风也体会到了,李秋雨的伙食升级,有多么的恐怖。 他也跟着沾光了不少。 大憨二憨第三天,便回去了牧场那边。 他们离开牧场许久,也有些想念牧场那边。 在林场这边可待不住。 他哥,这段时期的医术进步了不少,跟着老郎中,还是可以学到很多医术的。 这也是徐秋生的幸运。 他学习的也很认真。 家里的药材和山货事业蒸蒸日上。 军子的捕鱼事业,也稳步上升着。 只剩下徐清风这个闲人。 这里看看,那边逛逛,乐呵着。 重生来,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心愿,前世的那些意难平和遗憾,弥补了大半。 “是得去港岛一趟。” 随着拍卖会的日期临近,徐清风也做了决定。 ------------ 第266章 掌眼 无他,这次他进山又找到了不少的小黄鱼和千年何首乌之类的极品药材。 可不就只有港岛才能消化吗? 于是徐清风跟李秋雨说了一下心里的想法。 李秋雨还是很赞成徐清风的。 她不懂这些,但只要是知道,这是徐清风想要做的就可以了。 “怎么又要出去?”何春花对儿子就不那么客气了。 刚回来没两天就进山了,然后又要回港岛。 不过听到李秋雨不去,何春花顿时就觉得可以接受了。 现在李秋雨才是全家最重要的人。 徐清风... 好吧。 这次徐清风是一个人走,所以更加简单。 连行李都不用带啥,一套换洗的衣服就可以了。 港岛那边,上次徐清风在百货商店大采购的时候,也留了不少的东西,放在别墅。 如今别墅也是雇佣了不少的佣人,日常打理的。 直接过去住就行。 本来徐清风打算带父母过去玩玩,但何春花和徐和平都很抗拒,徐清风便也没有坚持。 等以后大毛解体,买个飞机,就可以全家出行,不用来回奔波了。 这样舟车劳顿,其实也挺伤神的。 兜兜转转,一天后,徐清风出现在了港岛。 本来昨天晚上就可以上岛的,但韩如梦知道徐清风来了之后,在深城给他接风,吃了个饭。 徐清风表示真的不用这么麻烦。 他以后要是隔三差五来呢?接的完风吗? 韩如梦嘻嘻一笑:“姐夫,天天给你接风都行。” ... “我这次是来参加拍卖会的,你知道这次拍卖会吗?”徐清风拿出了邀请函,询问韩如梦。 韩如梦看了看这个拍卖会的邀请函:“姐夫,我居然没有邀请函,难过...” “少来啊,你要是想要参加这拍卖会,老板巴不得,连夜把邀请函送到你家去。”徐清风哭笑不得。 跟韩如梦接触久了,就知道,这妮子的性格,古灵精怪的很。 稍有不慎,便会着她的道。 “这倒也是,我对古董知之甚少,基本上你拿一个上周的古董,说是西周的,我都信。”韩如梦耸了耸肩。 不是这一行的,她也知道古董这一行水深。 所以对这玩意不感兴趣。 “不过,这个老板的口碑可以,所以拍卖会应该不错,是个可以增长见识的好地方。”韩如梦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距离拍卖会还有两天,他这两天打算在港岛这边稍稍休息一下。 第二天,韩如梦不知道从哪里也弄了一张拍卖会邀请函。 “姐夫,我也可以跟你一起去拍卖会长长见识了。”韩如梦摇晃了一下手中的邀请函。 徐清风咳嗽一声:“其实,这一张邀请函是可以带一个随行的人进去的,所以你不用邀请函,也可以跟我一起去玩。” 韩如梦... 不过韩如梦自个有邀请函也好,因为她可以代表韩家出席。 这段时间,韩家在经营猴儿酒的时候,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徐清风既然来了,当然不能坐视不理,捎带着帮他们解决了。 甚至还抽空去了一趟电影公司,在片场看了看。 三部电影,稳步拍摄进行中。 看了看剧本,跟前世的那些经典电影差不多。 有些不合理的地方,徐叶也斧正了。 基本上问题不大,只等拍好了,年底上映了。 电影上映是有档期的。 档期没有选对,票房会大打折扣。 一般港岛这边,是贺岁档最火。 所以很多电影,都是选在年底,扎堆上映。 “我们公司的三部电影,要不分开上映?”韩如梦觉得三部电影一起上映,会不会不保险。 哪有自己跟自己打擂台的,手心手背都是肉啊。 徐清风告诉她,不用分开上映,就这么干。 这三部电影,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第三天,徐清风带着韩如梦,来到了古董店,因为老板给徐清风打了个电话,想请他去店里一趟。 徐清风知道老板肯定是有事想要请教他,于是去了一趟。 “我这边新到了一批古董,但是我有些拿不准,所以想请清风老弟你,帮我掌掌眼,看看货。”老板看到徐清风,开门见山的说道。 藏着掖着的话,反而会惹得徐清风不快。 对于老板的直接,徐清风还是很欣赏的。 “鉴定费怎么说?”徐清风没有立马帮忙。 既然是帮忙,那自然不会是义务。 韩如梦在旁边忙不迭点头。 “一件五百港币,这是市场价,我给你双倍。”老板开口道。 “那就请带我去看东西吧。”徐清风点了点头。 这个价格很公允。 他只是动动嘴皮子,便能赚的钱,何乐而不为。 不过他也很好奇,老板认识那么多古董界的大拿,其中不乏有技术很精湛的鉴定师傅。 为啥要请他来掌眼。 掌眼是行话,就是鉴定古董。 老板听到徐清风的询问,也说出了他的心里话。 这一行怎么说呢,反而是在这一行太久了,才最容易灯下黑。 现如今的造价技术,已经很先进了。 他们这一群经验丰富的老人,近几年,都看走眼很多次了。 “原来是这样,那我可不敢保证,一定没问题。”徐清风听完之后,也是恍然。 “这是自然,你尽管鉴定,对错跟你无关。”老板开口道。 很快,两人来到了后院。 老板让手下的人,抬上来几个造型古朴,一看就有年代感的,古色古香箱子,走了进来。 这里面,应该就是老板刚才跟他说的那些古董了。 “开箱,请。”老板让手下打开了箱子。 徐清风走到了箱子的旁边,箱子打开,露出了里面的古董。 五花八门,数量不少,得有十多件。 也就是说徐清风全部鉴宝完了,可以得到一万块左右港币。 这还是很香的,知识就是金钱啊。 徐清风蹲下身子,拿起一个瓷器看了起来。 随着他触碰到瓷器,空间也给出了鉴定信息。 徐清风把鉴定出来的信息,告诉了老板。 老板眼前一亮,徐清风说的,跟他自个鉴定出来的,并没有太大的出入,但徐清风说的可比他知道的那些要详细的多了。 ------------ 第267章 拍品之一,蛇首 “这一套,是前朝乾隆年间的斗彩花卉纹葵口杯,好东西。”徐清风拿起了一个杯子。 外圈的口径6.5Cm,高大概在3.5Cm,造型小巧。 底部有着乾隆年制四个古文。 葵口弧腹,圈足,十分精美。 “清风老弟,你是这个。”老板竖起了大拇指:“我算是找对人了,哈哈,这五百块花的值。” 徐清风接着跟他科普起来。 咳咳,其实也就是照着空间给出的鉴定信息念一遍。 什么内外施白釉,内底和外壁以青花淡描缠枝莲纹轮廓,再以釉上彩填色... 这类专业的语言,徐清风哪里知道。 但在周围人看来,对徐清风那叫一个肃然起敬。 尤其是韩如梦,都快成为徐清风的小迷妹了。 “姐夫,你也太牛了吧,对古董居然知道这么多。” 徐清风呵呵笑了一声,不予置否。 很快, 箱子里的物品,被徐清风逐一给出了鉴定信息。 旁边有古董店的助手,帮忙记下这些信息。 等全部的古董鉴定完毕,徐清风也得到了报酬,八千港币。 “下次如果有这种好事,还可以喊我。”徐清风对老板说道。 老板当然也是求之不得。 两人都是各取所需。 徐清风虽然不差钱,但谁会嫌弃自己钱多呢。 这轻松钱,白赚谁不赚。 鉴定完了,徐清风便带着韩如梦去吃大餐了。 港岛赚钱,港岛花。 可惜的是,李秋雨怀孕了,不然徐清风肯定要带她来见识一下这拍卖会。 其实他也没有来过拍卖会。 但可以想到,肯定很有意思。 基本上都是上层的圈子。 随着拍卖会的临近,徐清风也得到了更多关于这次拍卖会的资料。 让他震惊的是,这次拍卖会居然有十二生肖的兽首。 没错,正是圆明园十二生肖的兽首。 自从圆明园被西方强盗掠夺焚烧之后,这十二兽首便流落海外。 一百多年过去了,仍然没有全部回归祖国怀抱。 虽然也有很多有志之士,爱国人士捐赠,但兽首几十年后,仍然有四尊下落不明。 想到这里,徐清风叹息一声。 既然遇到了,那他当然不能坐视不理。 这跟有钱没钱关系。 他也想着为国家做点事情。 而且这本身便是咱们华夏的东西。 徐清风第一时间找到了老板,询问他拍卖会为什么会出现十二兽首。 “如今港岛还没回归,但也有一些有志之士,想要为国家做点事,这十二兽首,我准备拍下来,送给祖国。”老板告诉徐清风。 本来拍卖会是没有兽首的,是他挑选展拍品的时候,发现了给加上去的。 这个拍卖行并非是他一个人的,还有日不落那边的人参股。 徐清风恍然。 这样来说,老板的确是用心良苦。 “算我一个,我们一起拍下。”徐清风开口道。 “不用,又不贵,这玩意,也就十几万港币。”老板开口道。 “未必,既然兽首露面了,肯定会有有心人炒作。”徐清风摇了摇头。 到时候,就不是十几万港币能拿下的。 只是徐清风记忆里,并没有这次拍卖会十二生肖兽首的印象。 前世,他记得也是八十年代,十二生肖兽首,首次拍卖,便拍出了十几万美元。 要知道,这可是八十年代的十几万美元。 相当于后世的千万级别。 单论这兽首的价值,这个价格肯定是虚高了很多的。 所以后世也有人说,这是消费爱国情怀,坑咱们国家。 但没办法,明知是套,不得不钻。 “姐夫,什么是十二生肖兽首啊?”听到徐清风和老板侃侃而谈,一旁的韩如梦有些懵逼。 她对古董和历史,都不是很了解,所以不清楚也就很正常了。 “说起这十二生肖兽首,那就不得不提圆明园了。”徐清风跟韩如梦科普起来。 提起圆明园,那都是泪。 当初的清朝,举全国之力,打造的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的皇家园林,号称万园之园。 结果被西方的强盗给闯入,大肆掠夺,烧杀抢掠。 ... 这段历史,简直不堪回首。 当然,如今华夏已经重新崛起了。 “十二生肖兽首铜像,是圆明园海晏堂外的喷泉的一部分。” 随着徐清风的叙述,韩如梦仿佛回到了那一段风雨飘摇的岁月... 乾隆二十四年,无数海内外的顶级工匠,齐聚圆明园,修建了海晏堂。 海晏二字,取自河清海晏,国泰民安的典故。 但讽刺的是,圆明园建好了没多久,便被强盗给洗劫了,无数国宝流落海外。 圆明园海晏堂,是一个建筑群。 其中这里面的集大成者,也可以说是精华,便是这十二生肖铜像。 当初建造的时候,便因为其以水报时的独特,而闻名世界。 所以十二兽首,才会被挖走。 据圆明园的史料记载,十二生肖兽首铜像,并非只有一个头,当初建造的时候,是有身躯的。 生肖铜像的身躯,不是铜铸,而是石雕。 雕像还刻着袍服的造型。 当然,身躯当初也已经被砸毁破坏了。 “我可以去看看吗?”徐清风询问老板,能否进入后台,看看这兽首。 老板有些为难。 但他想了想,还是答应了,他有这个权限。 最关键的是,这年头,兽首还没有被炒作起来,所以价格啥的并不贵,所以重视的程度也不高。 徐清风表示,他就是在旁边看看。 很快,老板带着徐清风来到了拍卖会场的后台。 跟看守这里的保安打了招呼。 徐清风也见到了这一尊兽首,正是后世仍然下落不明的兽首,蛇首。 十二生肖的兽首,都是清一色的写实风格造型,因其铸工精细而闻名于世。 当时是来自义大利的顶级工匠设计并铸造的。 最让人惊叹的是,兽首上的褶皱和绒毛等细微处,都清晰逼真。 如今都已经无法造出来了。 徐清风看着不远处的蛇首,它的外表色泽深沉、内蕴精光。 很难想象,百年前的工艺会如此精巧。 历经百年时光,这些红铜也没锈蚀,反而越发的深沉,美绝。 “这兽首,以现在的技术,已经造不出来了。” 老板感慨道。 因为战乱的缘故,很多工艺,都失传了。 现如今,很多古董,按照现在的技艺,根本无法复刻。 所以那些古董,才独一无二。 价值珍贵。 ------------ 第268章 替换拍品 徐清风此时的心里闪烁过很多念头和想法。 就仿佛他现在正站在一个很重要的历史关头。 前世蛇首为什么几十年后仍然下落不明。 按理说,如果八十年代出现在这拍卖会上,那应该会有记载才对。 难道中途出现了什么幺蛾子? 亦或者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一团迷雾,此时出现在了徐清风的心里。 让他思绪百转千回,有些惆怅。 到底发生了什么,真的只有天知道了。 但如果历史对的话,这蛇首明天的拍卖肯定不会那么顺利的。 想到这里,徐清风觉得他可以做点什么。 “老板,我想问一下,有没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临时更换展品,如果这样的话,需要什么条件?” 徐清风询问老板。 “咳咳...。”老板听到徐清风的话,咳嗽了一声。 他看到徐清风不像是说笑的,于是也告诉徐清风。 这样做,也不是不可以,此前也是有这样的先例的。 “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出现了比这兽首价值更贵重,更值钱的古董。”老板开口道。 “清风老弟,看来,你对这兽首是真的感兴趣。” 说完老板摇了摇头,在他看来,这兽首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件宝贝,但也不至于那么值得徐清风看重才是。 因为说白了,十二生肖兽首铜像,一个是年代并不远,铸造到现在才一百多年的历史。 还有就是,这兽首在当时,就是几个海晏堂喷泉的水龙头而已。 虽然说铸造的工艺很精细,但再精细,也是水龙头啊。 徐清风听完老板的话,也算是明白了一些。 这年头,没有炒作,没有消费爱国情怀,所以大家伙对这兽首都不够重视。 虽然老板刚才说,明天会出手拍下,大概率也是说说而已。 要是有人真的出价很贵,这个说法就值得商榷。 老板也不会当冤大头,花超出他心理预期的价格去拍了。 徐清风推测,也正是如此,蛇首估计会被一个陌生人拍下,然后带走。 此后再也未露过面。 这次拍卖会,因为规模不够大,所以资料也不全,后世鲜为人知。 当然,这些都是徐清风的猜测,并不保真。 “百年人参呢?”徐清风对老板开口道:“能替换这兽首吗?” “姐夫,你疯了,百年人参,价值都一百万港币起步了,替换这兽首?”韩如梦惊呆了,连忙制止徐清风。 她虽然也很喜欢国宝,想要拍下这兽首,但也是心里有一杆称的。 “老哥,一株百年人参,换这兽首,不知道这笔生意,你有没有什么想法?”徐叶示意韩如梦淡定,他心里有数。 徐清风对老板问道。 老板也有些震撼,随即猛的点头:“清风老弟,你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马上去找其他两个负责人,放心,百年人参,可遇不可求,论价值肯定是要在兽首之上的,应该替换问题不大。” 当然,只是替换拍品而已。 这百年人参,依然是会拍卖,到时候拍卖所得的价格,扣除拍卖行的抽成,会给徐清风的。 徐清风到时候拿了钱,也可以买下这兽首。 内部购买的话,还是很划算的。 徐清风很快也做出了决定,相遇即是缘,既然遇到了蛇首,那徐清风断然不会让它流落海外,下落未知。 自然是要出手,将其留在国内的。 不一定要捐赠给国家,等他拍下了,一样可以自己收藏。 ... “姐夫,百年人参,我们韩家也是需要的啊,你拿去拍卖,有点不够意思哦。”韩如梦哭笑不得:“其实,你大可以把百年人参卖给我们韩家,然后去拍卖兽首,要是身上的钱不够,我们韩家也是可以资助的。” 徐清风微微一笑。 韩如梦这句话,听在他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他悄悄凑近了韩如梦耳边:“百年人参不止一根,我这里还有,所以,你淡定一些,除了百年人参,我还有千年何首乌...” 韩如梦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 “姐夫,那这两样东西,你可一定要给我们韩家留着,我这就回去凑钱。” 韩如梦连忙说道。 徐清风拉住了她:“不着急回去,等会一起回。” 很快,老板便去找了拍卖行其余两个负责人商议。 约莫半个小时,给了徐清风答复。 可以。 徐清风听到老板的话,顿时放心了。 “姐夫,值得吗?这兽首是铜的,又不是金子做的。”韩如梦嘀咕了一句。 “从材质看,它的确是很便宜,甚至可能都不如明清的瓷器珍贵,但它是历史的见证,所以在一些人的心里,它同样也可以是价值连城。”徐清风开口说道。 老板在旁边点了点头:“是啊,韩小姐,历史是无价的,圆明园三个字,赋予这尊兽首的价值,已经超过了它本身。” 兽首替换下来,老板直接给了徐清风。 “这兽首的拍卖价格是5万美元,所以你支付5万美元就可以,如果没钱的话,也可以先不付,等百年人参拍卖了之后,再支付我们钱。” 这让徐清风有些惊喜,老板还是很可以的。 徐清风当然是带着兽首,直接就回了。 他也把一株百年人参和千年何首乌,给了韩如梦。 “你上次不是带了一株百年人参回来吗?”徐清风有些纳闷,韩如梦为啥还对百年人参这么的感兴趣。 韩如梦摇了摇头:“姐夫,你是不知道,这玩意有多么的紧俏,我那株百年人参,带回来,分分钟就卖出去了,简直就是跟打抢一样。” 徐清风... 要不要这么夸张? 港岛这边的有钱人这么多的吗? 买百年人参,跟买大白菜一样? “千年何首乌,姐夫,你的好东西这也太多了吧。”韩如梦感慨道。 “上次我不是在古董店买了一些藏宝地图吗?这千年何首乌,就是那里面找到的。”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韩如梦点了点头,上次打电话到东北,跟闺蜜李秋雨闲聊,她的确是知道了,徐清风回去东北不久后,便进山寻宝了。 ------------ 第269章 拍卖会 现在貌似对上了。 “真有宝藏啊?”韩如梦有些震惊:“找到了吗?” 徐清风摇了摇头:“地图上标识的藏宝地没有找到,这些是寻找藏宝地的时候,路上偶然发现的。” 韩如梦麻了。 正应了那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有的时候,便是如此的。 就像她上次去找千年人参,也是无果而归,不过路上找到了百年人参也算是不虚此行。 “哈哈,下次带上我,我也还想去山里转转。” 韩如梦听了徐清风的话,都有些跃跃欲试了。 徐清风连忙摆手:“千万别,山里那是好玩的地方吗?进山那是有生命危险的,我们这次遇到了巨型蚰蜒,差点没交代在那里。” 说着,徐清风简单说了一下进山的经历。 韩如梦听到巨型蚰蜒,也有些发憷。 看来她上次进山,还是运气不错啊。 没有遇到这些稀奇古怪的守护兽。 “还去吗?”徐清风询问韩如梦。 韩如梦连忙表示不去了,她天不怕地不怕,但唯独怕蜈蚣,蚰蜒这些多足动物。 那家伙,看上一眼,简直密集恐惧症都要犯了。 何首乌给了韩家,也是徐清风此前就想好的。 晚上的时候,韩如梦提着一箱子钱来了。 港币的面值很大,有1000元一张的。 如今港币兑换美元的汇率是5.13港币兑换1美元。 “这里有三千万港币,还有一张五千万的汇票,咱们说好的。”韩如梦给徐清风说道。 “本来是打算全部都换成港币现金的,但银行没有那么多,只好用汇票代替了,不过你放心,在拍卖行都是通用的。” 徐清风点了点头。 能短时间凑出这么多钱,已经是韩家的能耐了。 最贵的还是千年何首乌,百年人参酒价值300万港币,但何首乌价值7700万港币。 千年人参要是出现的话,怕是整个港岛都要轰动。 但徐清风没有拿出来。 这玩意,世界上可能就他手里这一株完整的。 独一无二,此前出现的都是半株的。 他才不拿出来卖呢。 一来稀缺,价值以后会越来越高。 现在卖了多亏。 二来,徐清风手里好东西太多,这些东西都没有卖了,最好的当然是自个留着了。 千年雪莲,也攥在徐清风手里呢。 要是缺钱的话,可以拿出来炒作一下。 现如今,那些武侠小说,正是大火的时候。 千山雪莲,本身卖不到那么高的价格,但只要是跟武侠小说里那种天材地宝画上等号,价值就水涨船高了。 “姐夫,有了这两个好东西,我们韩家也打算做东,举办一场药材的拍卖会,你要是不急着回东北,可以留在这里多玩几天。”韩如梦对徐清风说道。 “那我不是很亏?回头你们把我的东西拍出了天价,给我心里添堵,所以啊,我还是不留下来看了。”徐清风开口道。 韩如梦... “跟你开玩笑的,你还当真了?”徐清风看到小妮子傻了,连忙摸了摸她的头。 徐清风乐了。 “姐夫,你欺负人。”韩如梦叉腰,哼哼一声。 但是吧,徐清风说的也有几分道理。 所以她才会相信。 “不过你这么说,我倒是还有一个好东西,或许能上你们韩家的拍卖会。”徐清风把千年雪莲的事情告诉了韩如梦。 韩如梦眼前一亮:“我的天,姐夫,你该不会是骗我的吧?居然还有天山雪莲,这种极品?” “我骗你做啥,你就说要不要吧。”徐清风开口道。 “要,当然要,就是我们韩家没钱了,所有的流动资金都在这里了,所以可不可以打个商量,这千年雪莲,咱们合作一下,拍卖之后,钱归你,我们不要分毫,只要这名气。” 韩如梦请示了一下她爹,给出了一个方案。 这方案,看似他们韩家吃亏了,但其实他们要的是这千年雪莲带来的话题和名气。 可想而知,只要是千年雪莲四个字传出去,这次的药材拍卖会,将会是全港新闻的头版头条。 甚至比千年何首乌,还要更加的吸引人。 无他,现在武侠小说太火了。 不过吧,徐清风也没有太关注,因为这拍卖会肯定是半个月之后了。 不可能说,马上就可以举办的。 举办一个大型的拍卖会,肯定要造势,预热,宣传,登报甚至上电视台,找明星代言啥的。 有的折腾。 他还是先参加了今晚的拍卖会再说吧。 这次他来港岛的目的,其实已经达成了。 出手了那么多极品药材,还意外捡漏了蛇首,可以说是圆满完成了这趟港岛之旅。 接下来,他只需要好好享受一下,这几天的时光。 领略一下八十年代港岛的风采。 夜里,港贸大厦灯火通明。 金碧辉煌的大厅,此时,已经被各路达官贵人,各界名流所坐满。 徐清风和韩如梦没有坐在大厅,而是坐在二楼的vip包厢。 这倒是符合他一贯的低调作风。 老板今天没有过来招待徐清风,只是跟徐清风打了个招呼就匆匆离去。 徐清风也可以理解,毕竟这是老板的主场。 他忙是肯定的。 很快,在主持人的介绍下,拍卖会拉开了序幕。 韩如梦看的很认真,她是来取经的。 不久后,韩家也将举办药材拍卖会,所以她可不得好好学习一下。 而且她爷爷说了,这次的拍卖会将交给她全权负责。 这让韩如梦亚历山大。 她这辈子都没有这么方过。 “那个主持人不错,回头可以挖过去,支持...” “港贸大厦就算了,这里租金太贵了,可以放在港月龙庭...” 韩如梦做着笔记。 徐清风看了一眼,傻了,这玩意还写笔记? “我怕忘记了嘛。”韩如梦嘿嘿一笑。 很快,拍卖会开始了,刚开始的几件展品,徐清风和韩如梦都十分熟悉。 这不是前几天徐清风鉴定的那几件吗? 好家伙,徐清风对此也是哭笑不得。 而且主持人给出的资料啥的,也都是徐清风鉴定给出的。 ------------ 第270章 戒指和画 ‘这老板太不厚道,居然拿姐夫你当枪使。’韩如梦咬着小虎牙,为徐清风打抱不平。 “我倒是觉得很正常,我不是也收了钱吗?”徐清风觉得这没啥。 “不过以后在遇到这种事情,得加钱。” 吃一堑长一智。 一码归一码,帮朋友看看,不收钱都可以。 但商业鉴定就不一样了。 这老板估计也早就想好了,所以才会给徐清风钱。 这件事倒也不大,所以很快他也不去想了,而是专心看起了拍卖会来。 各类拍品展示了之后,便有人开始竞拍。 徐清风也是第一次看拍卖会,觉得还是很有意思的。 “姐夫,你怎么不拍啊?”韩如梦看到徐清风都只是看着,没有竞拍,好奇的询问道。 “没有看上的,拍那个作甚。”徐清风摇了摇头。 就这些明清时期的古董,虽然吧,拍下来,收藏也有一些价值,但升值空间不大。 对徐清风来说,犹如鸡肋。 而且,拍卖会的价格都是虚高的,甚至还不如去古董店里捡漏呢,还可以跟老板砍价。 所以,徐清风除非是遇到那种出价很低,可以捡漏的东西,才可能出手。 “接下来的拍品,大有来头,是来自日不落,上一任女王,伊丽莎白佩戴过的戒指,蓝宝石戒,起拍价格100万港币,每次加价不得低于1万港币,现在竞价开始...” 随着主持人话音落下,底下大厅议论纷纷起来。 很快,便有人给出了110万的价格。 蓝宝石戒指,很常见,但女王戴过的,就不常见了。 一句女王戴过的戒指,便可以让这戒指身价倍增。 就连韩如梦都有些心动,也喊了一次价格。 徐清风?? “不是,这戒指别人戴过的,你也喜欢?”徐清风哭笑不得的问道。 “那可是日不落女王啊,戴过的戒指怎么了。以后肯定老鼻子值钱了。” 去了一次东北,现在韩如梦偶尔也会飚一句东北那边的方言,听的徐清风一愣。 “行吧,你开心就好。”徐清风微微一笑。 他对这玩意不感兴趣。 虽然说,别人戴过的戒指,也可以是古董,但徐清风还是觉得,华夏古代的玉佩,手镯啥的,以后的价值更高一些。 而且这戒指,上一任女王? 离现在估计也就几十年。 跟古董完全不沾边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能卖出几百万,那妥妥的就是收割智商税了。 如果是女王头上的皇冠,那又不一样了。 徐清风说不定都会去拍。 当然,徐清风对这劳什子的戒指不感兴趣,但在场有的是人,对它感兴趣。 很快这个蓝宝石的价值,便被追加到了1000万港币。 也是截至目前,拍卖会价格最高的拍品了。 足可见有多么疯狂。 韩如梦在超过400万港币的时候,便理智的退出了喊价。 这是她的底线。 “好家伙,到底是谁在拍啊?这么疯狂,一千万港币,有些太过离谱了。”韩如梦觉得有些疯狂。 但徐清风觉得很正常,遇到喜欢的东西,刚好又有人跟你抢,这个时候,脑子一热,啥事情都做的出来。 理智的人,不会跟风。 约莫十分钟后,竞拍结束,这个戒指,被一个来自日不落的西方绅士拍下。 落锤的价格1680万港币。 周围的那些人,全部都致以热烈的掌声。 整个拍卖会,到了这里,也迎来了一波小髙潮。 “是我听错了,还是这个世界太疯狂了,我的天,1600万港币??就买一个戒指,真是...”韩如梦都感觉自己是乡下的土鳖了。 如此离谱的价格,要不是亲眼所见,她都估计以为是演电影了。 “接下来这个拍品,是一幅画,但落款不明,鉴定是明朝时期的,距今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起拍价100万。” 主持人倒是也不拖泥带水,直接让工作人员拿上来下一个拍品。 徐清风手里拿着望远镜,查看起这个拍品来。 二楼的包厢,清静是清静,无人打扰,但距离展台有点远,所以需要借助望远镜来观看。 下一秒,徐清风眼前一亮。 这个画,虽然没有落款,但画的风格,他却十分熟悉,有些像是唐伯虎的作品。 就不知道是不是真迹了。 此时,所有人都在打量着这画,暂时还没有人竞拍。 “没有落款,鬼知道是谁画的,也值一百万?” “谁会拍这个画。”韩如梦吐槽道。 但她没想到身边的徐清风,此时喊出了一个数字,一千万港币。 声音刚落,整个拍卖会顿时哗然。 “疯了吧,哪有从一百万,直接喊一千万的,这年轻人,不讲武德。” “不是,该不会是瞎喊的吧?” 以前也有类似的情况。 没有那么多钱,随意喊一个价格,结果无钱支付,导致拍品也流拍。 主持人愣了片刻,示意大家稍安勿躁。 他会让工作人员去验资。 不一会,工作人员返回展台,告诉主持人,徐清风是拍卖会的贵客。 资格毋庸置疑。 一千万的喊价有效。 这下,拍卖会更加沸腾了。 所有人都对徐清风的身份好奇起来。 相反的,大家伙对这画的兴趣,反而减淡了。 落款未知的画,一千万对他们来说有些离谱了。 所以就算是有人感兴趣,也都没有加价。 徐清风只喊了一次价。 便收入了一幅画。 当然,在所有人看来,徐清风这操作,是亏麻了。 包括韩如梦:“姐夫,你其实喊五百万,说不定就可以拿下,一千万...是不是有些。” “没啥,只要我喜欢就可以。”徐清风等工作人员把画送来之后,仔细的观察起来。 手触碰到画,空间也给出了鉴定信息。 真的是唐伯虎真迹! 哈哈,这次算是捡到宝了。 唐伯虎真迹,要知道,那都是按照尺寸算价格的。 一个小册子,便可以拍出千万的价格。 而徐清风手中这幅画,放在唐伯虎的字画里,都是算大的。 市场价怕是超过五千万港币。 不一会,老板都闻讯赶来了。 ------------ 第271章 唐伯虎真迹 “清风老弟,你这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一鸣惊人啊。”老板也没想到,徐清风真的花一千万,把这无名的画给拍下来了。 而且给的是现金。 “清风老弟,恕我冒昧问句,能告诉一下,你觉得这幅画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吗?”老板好奇的询问徐清风。 “当然,这画已经是你的了,你不告诉我也没关系的。” 徐清风觉得,告诉老板也无妨。 “这没有署名的画,很有可能是唐伯虎的。”徐清风开口道。 老板听完之后,整个人傻了。 随即他有些捶足顿胸起来:“我早该想到,我就说嘛,这画看上去跟唐伯虎的风格很像...” 不过要是徐清风不点破的话,他可能也不会悟到。 所以啊,这捡漏,真的是要靠实力的。 没有实力,压根就看不出这画的玄奥。 “不是,姐夫,你怎么看出来这是唐伯虎的画的?又没有署名,难道仅凭这画画的风格吗?可是,不是有很多人模仿唐伯虎的画吗?”韩如梦还是有些难以理解。 徐清风告诉她,直觉。 嗯...就是直觉。 这玄奥的事情,当然要用玄学来解释了。 “哈哈,其实古董这一行,就是这样的,韩小姐,每一次拍卖,那都是博弈,有几分赌的成分在其中的,赌对了,那就大赚特赚,要是赌输了,那也要认命。”老板开口道。 徐清风便是前者。 老板端详着桌子上的画,经由徐清风点破玄妙后,他现在几乎可以断定,这必然是唐伯虎的画作了。 而这幅画的价值,也远超1亿港币,没错,徐清风刚才的估价,还是保守了。 他不知道唐伯虎的画,究竟有多么的值钱。 佳士得以前拍卖过唐伯虎的画,最高的价格是36亿元! 哪怕是换算成美元,也有5亿多。 可以说,唐伯虎的画,已经是全世界书画界的天花板了,跟西方的梵高,毕加索画作其名。 “我出一亿港币,清风老弟,你能不能把这画割爱。”老板也有些心动了。 旁边坐着的韩如梦傻眼了。 不是,刚才一千万拍下,她已经觉得离谱,但如今老板却转头就要花一亿,要跟徐清风买下?? 这世界变得太快,她感觉自己已经不太适应了。 什么情况... “老板,我也是唐伯虎的粉丝,所以抱歉了,这画我想要自个留着。”徐清风想了想,还是拒绝了老板。 其实这个价格,老板已经给的很有诚意了,但徐清风没有卖。 老板叹息一声,真是可惜了。 他如果知道这是唐伯虎的画,他是绝对不会拿来拍卖的。 但千金难买早知道。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但还是很感激你坦诚告诉我,不然我也不会知道,这居然是唐伯虎的作品,其实我很奇怪,你为什么这么远,一眼就能够辨别出这是唐寅真迹的。”老板有些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告诉老板,因为这狂放不羁,潇洒肆意的笔锋。 放眼全天下,古往今来,怕是也只有唐伯虎才能勾勒的了。 换做是别人,肯定是不及万一的。 画人画虎难画骨,模仿是模仿不出来的。 “有意思,清风老弟,你的眼光,才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老板有些恋恋不舍的收起了画,还给了徐清风:“我会给你保密的,你放心,这件事只有我们三知道。” 徐清风不会说,韩如梦当然也值得信任。 老板还是很会做人的。 徐清风谢过了老板。 不一会,老板离开了包厢。 韩如梦拉着徐清风询问起来,唐伯虎的画为啥那么值钱? “你以前没有听过唐伯虎吗?” 徐清风询问道。 “听过啊,但只知道他是风流才子,点秋香嘛,但不知道他的画那么值钱,话说,我还以为字画这些古董,不太值钱的。”韩如梦嘿嘿一笑。 徐清风恍然,韩如梦对古玩的确是不太知道。 所以也就不知道唐伯虎的字画,在古玩界有多么的离谱了。 这还是唐伯虎有很多画作留存于世的缘故。 要是数量再少一些,估计拍卖的价格会更加离谱。 物以稀为贵。 “桃花山上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唐伯虎,何许人也。 明朝的解元,乡试第一。 相当于现在的省状元。 但进京会考的时候,因牵连徐经科场案下狱,后被罢黜为吏。 也算是殃及池鱼了。 跟影视剧里,春风得意,娶了八个婆娘的风流才子相比,现实里的唐伯虎,截然相反。 他的人生和命运,充满了坎坷和曲折。 虽然才高八斗,却也历经了人间的悲欢离合,生活方面也是一言难尽,可以用穷困潦倒来形容。 曾经一度卖画为生。 中年的时候,更是识人不明,被宁王牵连,因为造反案而锒铛入狱。 虽然没有被斩首,但也算是人生跌入了谷底。 徐清风和韩如梦说起了唐伯虎其人。 韩如梦听到这里,都懵了。 这是她印象里的唐伯虎? 怎么像是两个人? “唐伯虎死了之后,都是好友祝枝山出钱给他安葬了的,不然怕是要落得个暴尸街头。”徐清风开口道。 生活失意,但他的文学成就确实很高的,这是两个极端。 当然,唐伯虎的画,在他生前,是没有人欣赏的。 不然也不会生前穷困潦倒一辈子了。 谁能想到,几百年后,他的画,随随便便一幅都能卖出天价。 这真的是讽刺。 “唐伯虎也太可怜了吧。”韩如梦感慨道。 没想到真实的他居然是这样的。 徐清风觉得吧,其实都是咎由自取的,好好的文人,非要去掺和政治,这不被牵连了吧。 其实他要是不碰宁王,或许是另外一个结局。 再怎么落魄,也不至于说晚年会惨到那种地步的。 当然,或许也正是唐伯虎的这种大起大落的状态。 一生经历过春风得意,家财万贯,到家道中落,锒铛入狱... 要用什么词才能描绘出这一生的颠簸流离。 怕是也只有这样,才会成就了那个放浪形骸,风流不羁的唐伯虎。 如今,尘归尘土归土,能够青史留名,已经是成功了。 身前身后事,是非功过,都留与后人评说。 ------------ 第272章 游艇 捡漏拍下了唐伯虎真迹,徐清风接下来又咸鱼了起来。 主要是没有遇到让他心动的拍品。 他不是什么东西都要的。 如今他空间的古董也不少,买了一些,也留下了一些,比较看好的,以后升值空间大的。 没有必要全部都换成钱。 他身上的钱已经够多了。 鸡蛋还是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好。 虽然他知晓未来40年的很多经济走向,但很多风口,都还未出现。 也没法去投资。 而且,钱多了,就是一串数字而已。 他现在所拥有的财富,哪怕是今后躺平了,不奋斗了,也足够花上几辈子了。 韩如梦倒是喊了几次价。 拍下了一些小物件,都是女孩子比较喜欢的。 有一对手镯,拍下来之后,她还给了徐清风一个手镯,让徐清风带回去,转交给李秋雨。 徐清风想着礼尚往来,也给她拍了一块玉佩。 出了拍卖会,徐清风便直奔山顶别墅。 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别墅附近海钓。 抽空给家里去了个电话,告诉他们韩家过几天有一个药材拍卖会,所以他要在港岛多住几天,晚些回去。 李秋雨知道之后,让徐清风在这边好好玩,不用担心家里。 宝宝一切都安好。 她定时都有去林场那边的医院检查,胎儿发育的很好。 这天,徐清风心心念念的游艇终于到手了。 前两天,韩如梦获悉,有一个富豪,投资失败,所以打算出手他家里的游艇,于是韩如梦第一时间便找到了徐清风,询问他感不感兴趣。 徐清风当然是感兴趣了。 他如今手头有大把的现金,也有别墅,古董,就连小黄鱼都有大把,车子也买了几辆,但唯独还没有游艇。 私人飞机,现在还能拿下。 但游艇这玩意,在港岛找找还是有的。 “我真羡慕你的生活。”韩如梦来到了徐清风的别墅。 “你不是也一样?”徐清风看着她。 “我天生劳碌命,离开了两天,韩家上下便发疯似的找我,仿佛离开了我,韩家就不会转了,哎。”韩如梦耸了耸肩。 “这说明,你对韩家很重要,哈哈。”徐清风给她拿了一瓶可乐。 “走,我今天把呼机给关了,谁找我都不接,我们去游艇玩。”韩如梦早就想要出海玩一次了。 但自从上次在深城,陪着徐清风和李秋雨出海拍了一次婚纱照后,她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 如今可算是给她遇到了。 “正好,我钓海边的鱼,也钓腻了,正适合去游艇上,海钓。” 徐清风带上了他的钓竿。 这钓竿不是他买的,而是之前别墅主人留下的。 被徐清风废物利用,拿来 钓鱼。 徐清风对钓鱼竿要求不高。 这玩意能用就行。 他在东北,还用棍子钓鱼呢。 事实证明,能不能钓上来鱼,跟用啥钓竿没多大关系。 不过吧,海钓这玩意,得用大号的鱼线和鱼钩。 因为海里的大鱼多。 徐清风前两天还钓上来一条几十斤的大鱼。 把他给乐的。 这里堪称是钓鱼佬的天堂啊。 很快,他们便登上了游艇,开始了第一次航行。 “姐夫,坐别人的船,跟坐自己的船,感觉是不是不太一样?”韩如梦看到徐清风这么开心,于是好奇的问道。 “这个是自然的,别人的东西,总会担心磕了碰了,弄脏了,但自己的就不一样了,哪怕是把这游艇给拆了,旁边的人还会给你鼓掌,说拆的好。”徐清风开口道。 当然,这就是举个例子。 他又没有什么怪癖,好好的东西给拆了。 韩如梦点了点头,的确是这样。 “不过,韩家的东西,你可以当做自己的一样。”韩如梦眨了眨眼睛。 出海之后,韩如梦便化身成为了导游,跟徐清风介绍起这一片海域来。 她打小在这边长大,还是知道很多关于海洋的知识的。 “靠近海岸的叫做近海,浅海,底下的这些海底,叫做大陆架。” 大陆架又叫“陆棚”或“大陆浅滩”,是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是陆地的一部分。 大陆架延伸到12公里之外,便不再是我国的领海了。 可以称之公海,外海,海洋。 当然也可以称之为深海。 韩如梦对徐清风开口说道:“姐夫,游艇到了公海之后,我们就不能再往前了,必须要返航。” 如今的公海,是很危险的。 徐清风点了点头。 他还记得,在港岛的电影里,便有很经典的一幕。 在公海哪怕是杀人,都不犯法。 只有这艘船注册地的国家,才能制裁好像是。 反正呢,安全没有保障。 所以不用韩如梦提醒,徐清风也不会去公海兜风。 给自己找不痛快做啥。 七八十年代,港岛这边,江洋大盗,还是有很多的。 公海,便有海盗。 记得有一部电影,便是说的去剿匪,叫做A计划。 徐清风虽然不怕遇到什么海盗,但能避免还是避免的好。 如今,正是清晨的时候,游艇缓缓驶出维多利亚港,远离岸边的时候,几人注视着不远处的港岛。 岛上已经忙碌了起来,一片繁华。 “我本以为维多利亚港的夜景很美,但早上,这么个角度看起来,好像港岛,也还挺美的,是我以前不知道的美。”韩如梦趴在游艇上层的栏杆上,用掌心托着脑袋,看着远处的港岛,港口,形形色色的高楼大厦,在她眼前,逐渐的由大变小,最后变成了一个小点。 等到整个岛屿都变成了小点,海平面连成一条线,才收回了视线。 “我还以为你以前经常看。”徐清风在旁边吃起了早餐。 他早上出门没有吃,别墅有早餐,他没有吃。 想着游艇上也有厨房,所以特意想体验一下游艇上的早餐味道如何。 吃的是西式的早餐,面包牛奶啥的。 吃了几口,徐清风便有些后悔了。 这玩意,还是吃不过包子馒头。 可能是徐清风没有吃惯吧。 “姐夫,这就是你的钓竿吗?我等会能玩一下吗?看看我能不能钓上来鱼。”韩如梦把主意打到了徐清风的钓竿上。 ------------ 第273章 海钓 “当然可以了,一天时间长着呢,我钓几个小时,也会累,正好你可以帮我钓会。”徐清风开口道。 多大事儿。 早餐韩如梦也是在游艇上吃的。 他们早上吃的,还是鲨鱼肉。 不过不是徐清风上次在深城狩猎到的大白鲨。 上次的大白鲨,第二天便流入了各大餐馆,被分食殆尽。 但,只要你想吃,这个年代,还是能够吃到的。 海鲜如今又没有被保护。 远洋捕捞的那些渔船,每天都有很多海鲜流入市场。 各种稀奇古怪的鱼都有。 韩如梦也不是第一次吃鲨鱼肉。 她不知道的是,几十年后,大部分的鲨鱼,都成为了保护鱼类,是不能吃的。 想要吃鲨鱼,只能去养殖场里买那种小鲨鱼吃。 鲨鱼肉这玩意,需要一点烹饪技术,跟别的海鲜不太一样。 主要是它的鱼肉,有些怪味。 徐清风之前狩猎大白鲨的时候,就闻到了。 这主要是鲨鱼是一种很古老的鱼,很早就存在于世界上了。 它还保持着一些原始的特征和习性,,没有进化。 其中一个习性,便是鲨鱼是通过皮肤排出体内的尿液,所以这导致,鲨鱼的鱼肉一定是酸的。 鱼肉酸是因为尿酸含量高。 这是一个不算冷知识的知识,当然,只有韩如梦他们这些生活在海边的人才知道。 像徐清风,如果不是韩如梦说,他肯定是不知道的。 当时,他还带着疑问呢,这么酸的鱼肉,怎么烹饪? 这不是妥妥的下水道食材吗? 结果,让他惊讶的是,品尝过一次,他觉得,这鲨鱼的肉,在大厨的手中,居然化腐朽为神奇,异常的美味。 今天,徐清风还特地请教了一下船上的厨师。 厨师是粤菜大厨,他跟徐清风说了一些如何烹饪鲨鱼的技巧。 鲨鱼肉不管是用来红烧、焖还是煮汤,都是可以的。 不过每种做法,都不一样。 烹饪方式的不同,得出来的菜肴,口感和味道也会不一样。 但最开始,都有一个共同的步骤,那就是去皮。 这是因为鲨鱼与其他的鱼不一样,它是没有鱼鳞的。 鲨鱼的身体表面,是一层像砂纸一样的鱼皮。 这鱼皮不仅粗糙,还不能食用。 所以,这一层鱼皮必须去除,不然的话,吃起来的口感,那叫一个差。 ... 厨师介绍的很仔细,因为徐清风是船长。 买游艇的时候,徐清风可不仅仅是买的船,还有船上的这些船员,都是一并打包的。 为了方便以后的管理,徐清风把他们都给归到了电影公司。 这艘船,以后也可以用来拍摄电影。 反正电影公司也是他的。 公司的另外一个股东,便是眼前的韩如梦,她当然不会持反对意见,相反,她还觉得很好。 以后拍摄电影,如果有游艇戏份的话,都可以节省经费了,这算不算薅姐夫的羊毛?? 韩如梦今天早上吃鲨鱼肉,吃的那叫一个津津有味:“姐夫,这游艇上面的厨师,厨艺不错,这鲨鱼肉,放在所有的海鲜里,也算是比较难烹饪的了,没想到他可以处理的这么好。” “确实还可以。”徐清风点了点头。 吃过早餐,两人便来到了甲板,开始了今日份的海钓。 徐清风可是想着,中午吃他自个钓上来的鱼,所以任务紧,时间短。 此时的游艇,已经远离了海岸线。 大概在沿海10海里左右的位置。 船长,把船停了下来。 不能再朝着海洋深处驶去了,不然就到公海了。 这里已经远离了陆地,适合悠闲的垂钓。 韩如梦看着四周,放眼望去,皆是一片茫茫。 碧波汪洋,风景不要太美。 没有想到,这里居然还有着海鸥。 游艇不小,足够呆几十个人,举办派对不成问题。 但此时在甲板上的只有徐清风和韩如梦,还有两个服务生,一男一女。 今天的天气不错,头顶着艳阳,徐清风享受着海风的吹拂。 此时,他觉得,有钱还是很好的。 毕竟有些生活,你没有钱的话,是永远都享受不到。 就像是那句话,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海钓不用打窝,全凭运气。 徐清风甩了一杆,然后坐在甲板上,等待有缘鱼上钩。 不远处摆着一张小桌子,上面摆放着各式果盘,水果都是切好的。 除了水果,还有各种零食,啤酒饮料啥的。 “不行啊,咱们自家的猴儿酒,居然没有。”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猴儿酒也是果酒,不比这什么鸡尾酒要香? 而且味道和口感都是更好。 “姐夫,我的,我还以为你喝猴儿酒喝腻了,所以没有带过来。”韩如梦哭笑不得。 因为四周的景色太单调了,除了蓝天,就是蓝水。 远处的水天一色,是很好看,但看久了,也就那样吧。 就像是坐远洋轮船一样,哪怕是第一次坐,刚上船的时候,新鲜感十足,看什么都新鲜。 但过个几天,就不觉得了,只觉得好无聊,想要快点靠岸。 而且在船上呆久了,也是会没有安全感的。 徐清风拿了一个橘子,剥了起来:“我就是跟你开个玩笑,你可别当真啊。” “噢噢。”韩如梦嘿嘿一笑。 可能是今天运气一般,过了半个小时,居然还没有鱼上钩。 徐清风中途还把钓钩拉上来看了一眼,饵没掉。 所以是真的没有鱼。 不过徐清风也没有闲着,而是把空间入口放置在了海里,随缘捕捞起大海里的鱼来。 空间的鱼获,自然是比他垂钓要多很多的。 因为范围太大了。 而且可以主动出击。 青蟒也会驱赶周围的鱼,进入空间。 一旦进入空间的范围,这些鱼便成了囊中之物。 再也无法逃脱。 徐清风跟青蟒意念交流,让它驱赶一些鱼过来,好让自己钓。 不一会,徐清风钓上来一条带鱼。 浑身鳞片,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颜值还是很高的。 韩如梦那叫一个高兴。 “哈哈,姐夫,咱们总算是开张了。”韩如梦激动不已。 “一条鱼,看把你高兴的,赶海的时候,抓了那么多鱼,也没见你那么高兴啊。”徐清风哭笑不得。 ------------ 第274章 万万没想到 有一就有二。 接下来便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当然,奇迹的缔造者,就坐在甲板上。 在青蟒的助攻下,他们眼前的水桶里,很快便多了不少海鲜。 各式各样的鱼都有。 船长都直呼奇迹。 这里以前虽然说,也有鱼,但鱼的密度可没有这么大。 今儿个,他们的运气未免也太好了,有些反常。 “有啥反常的,少见多怪。”韩如梦不以为然。 有了这些鱼,他们中午吃的海鲜便有着落了。 徐清风让厨房的师傅,把这些鱼拿下去处理。 他跟韩如梦依然在上面钓着鱼。 韩如梦感慨,这鱼是犯了什么天条吗? 刚上岸就下锅... 就在他们优哉游哉,享受着这难得的浮生半日闲的时候,突然船长来到了甲板上,他告诉徐清风,通过瞭望台的望远镜,发现了一座冰山。 徐清风和韩如梦都一头雾水??? 这里可是港岛啊,哪来的冰山,这么玄幻的事情,也能够出现的吗? 港岛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北纬22°,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这个地方,怎么可能会出现冰山? 在大部分人的印象里,冰山这玩意,只有南北极才有。 这么大的冰山,该不会是从南极或者北极飘来的吧? 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别说,还真有这种可能。 只要冰山足够大,便可以漂洋过海--来看你。 当然这种情况,是极少数的。 “老板,这冰山还是有些大的,我们要过去看看吗?还是说,不要理会。 ”船长询问徐清风道。 徐清风觉得吧,可以去看看啥情况。 说不定能有意外的收获呢。 韩如梦也是一样的想法。 船长点了点头,回驾驶室开船去了。 这冰山也没有进入公海的范围,所以没啥。 随着船一点一点接近了冰山,徐清风和韩如梦还真发现,这冰山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不过看的不是很真切,得再靠近一些,才能够分辨出啥。 徐清风手里拿着望远镜,打量着冰山。 不久后,他觉得自己的大脑好像宕机了。 因为这冰山上,好像有一些企鹅。 没错,就是企鹅。 这未免也太离谱了吧。 就在这时,韩如梦也看清楚了远处的海面冰山一角,她跟徐清风一样,眼里都流露出不可思议。 怎么可能... 他们设想过冰山上可能会有动物,但企鹅这玩意,他们是万万没想到。 “姐夫,我眼睛好像出现了幻觉,我怎么好像看到了企鹅??”韩如梦揉了揉眼睛。 这太不对劲。 徐清风哭笑不得的告诉韩如梦,没有出现幻觉,就是企鹅。 虽然吧,挺离谱的,但事实就摆在他们的面前。 这些企鹅,是真实存在的。 “阿这,企鹅生活在南极,这里是港岛,相隔何止千里,难道这些企鹅是从南极漂洋过海到这里来的?”此时,因为企鹅的出现,甲板上顿时多了很多的水手和船员。 几乎所有人都出来看热闹了。 “姐夫,我们要不要把这些企鹅给抓了?”韩如梦回过神来,有些激动起来。 众人也有些跃跃欲试。 当然,最后的决定权,在徐清风的手里。 名义上船长是这艘船的指挥,但真正的掌舵人,实际是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指着不远处的冰山,让船长靠近后,再想个办法,把这些企鹅给逮了。 这年头,企鹅可不多见。 他没有想带回东北当宠物养,那不切实际。 而是打算卖给港岛的海洋公园。 他们肯定会给出一个让他满意的价格。 因为这玩意,太罕见了。 如果海洋公园出价不高,相信深城那边,也会给出徐清风一个好价格。 稀缺资源,不愁卖。 游艇接近了冰山,隔着十几米远,徐清风都感觉到了一股寒意。 这冰山如果真是从南极出发,那想必经过这长途跋涉,肯定融化了大部分。 剩下的这些,他们看到的,说不定只有1/100。 最让徐清风惊讶的是,这么大的冰山,在太平洋漂泊着,居然没有人或者船只发现。 不对,就算发现了,大部分人也拿这冰山没有办法啊,除非想个办法,把他给爆破了。 不然只能跟泰坦尼克号一样,如果不及时避开,撞到了,那就是世纪大悲剧了。 “这冰山还是有些大的,大家一定要小心一些。” 船长留在驾驶室操控船只,跟冰山保持匀速前进,这样的话,就可以跟冰山保持一个相对静止的状态,好让大家伙可以上去抓企鹅。 徐清风让韩如梦留在游艇上。 去冰山上抓企鹅,还是有一定的危险系数的。 这里不是说企鹅有攻击性,而是冰山很滑,全是冰块。 没有什么好的立足点。 他们跟企鹅不一样。 企鹅可以在冰山上行走,而人可做不到。 所以,得挑选一些身手好的人,上去。 韩如梦点了点头:“姐夫,我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抓企鹅我不行,等企鹅抓回来之后,我再好好玩一下。” 虽然这些企鹅看似憨厚,但行动还是很灵活的,察觉到徐清风他们打算抓自己之后,连忙在冰山上四处逃窜起来。 一时间,上到冰山的水手,顿时也跟着手忙脚乱了起来。 过了十分钟,第一只企鹅被逮住,送了回来。 徐清风也上去玩了一会,抓企鹅还是需要一些技巧的。 不过冰山就这么大,所以这些企鹅被抓住也是迟早的事情,不急。 如果这些企鹅往水里跳,那就更简单了。 直接撒网去捞就行。 约莫一个小时后,企鹅全部转移到了游艇上,徐清风还特意腾出了一个房间,用来关这些企鹅。 冰山,也被他凿了一块,放在房间里。 “有没有制冰机,弄一台来,放在这个房间,这样就不用担心冰融化的事情了。”徐清风对船长说道。 船长说船上没有制冰机,但他等船只靠岸了,便第一时间去买。 徐清风点了点头。 “姐夫,一共有十二只企鹅,哈哈,这些企鹅也太可爱了。”韩如梦清点了这些企鹅的数量,也是有些惊喜。 ------------ 第275章 企鹅 很快,徐清风刚才钓上来的一部分鱼,便进了这群企鹅的口。 有了这些鱼,企鹅们,顿时就不怕了。 争先恐后的吃了起来。 徐清风在旁边看着企鹅争抢着鱼的场景。 好家伙,这是饿了多久? 这些企鹅也是有捕鱼技能的。 不过可能是水土不服的缘故。 这些企鹅到了陌生的海域,抓鱼的数量自然没有在南极那么多。 而且由于气候不适,它们也会有些慌的。 如今被徐清风他们给抓上岸,这些企鹅反而觉得安心了起来。 反正有吃的,它们也就不想反抗了。 这房间有些狭小,它们摇摇晃晃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时不时发出哦哦哦的叫声。 好像在问徐清风他们,抓他们来做啥? 这里是哪里。 “哈哈,我上次去海洋公园,都没有看到企鹅,没想到在游艇上看到了,这真是...太神奇了。” 韩如梦有些激动。 这群企鹅,要是出现在港岛,估计会引起轰动。 大家伙,对于生活在南极的小企鹅,还是很好奇的。 就像海洋公园开园的时候,最大的卖点,不就是企鹅。 而且,现在看企鹅还要排队预约。 由于想看企鹅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园方,每次都是限人数进去的。 人太多的话,对企鹅也不好。 ‘海洋公园真的会买企鹅吗?”韩如梦嘀咕了一句:“要是不买的话,我就带回去养着好了,反正弄个企鹅场地啥的,好像也不是很贵。” 徐清风... 韩家的大小姐,的确是有说这话的资格。 但就为了养个宠物,花这么多钱,真的值当吗? 当然,徐清风养企鹅不用花钱,他刚才便收了海面底上的一些冰山,进入空间。 此外还有几只漏网,掉入海里的企鹅。 趁着大家伙不注意,徐清风把它们给弄到空间去了。 让徐清风有些惊讶的是,冰山进入了空间之后,似乎消融的状态便停止了,而且好像扩大了不少。 生活在空间的这些企鹅,似乎都有些困惑,它们怎么到这里来了? 不过,很快,它们也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不远处是海水池子里,还有很多鱼,可以让它们填饱肚子。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熊猫族永不为奴,除非包吃包住,这句话放在企鹅身上,也同样是通用的。 在企鹅的小房间,玩了会,徐清风他们便去游艇的餐厅上吃午饭了。 韩如梦对这几只企鹅太喜欢了,都有些不舍得卖了。 水手给企鹅洗了个澡,吃完饭,徐清风打算在遮阳伞下,睡个午觉的时候,这些企鹅居然跑了出来。 在甲板上哦哦哦叫着。 “怎么跑出来了,赶紧弄走,影响我午睡。”徐清风哭笑不得。 两个船员,连忙把企鹅给带走了。 短暂的相处,这些企鹅还是给他们带来了一些欢乐。 傍晚时分,徐清风他们便返程了。 晚饭时分,看着华灯初上,灯红酒绿的维多利亚港,徐清风心中感慨万千。 他这几天算是领略了一下,港岛这边纸醉金迷的生活。 不过他没有乐不思蜀,反而觉得,东北那边现如今朴实无华的生活状态,更适合他。 物质和精神二者,重生回来的徐清风,显然更喜欢后者多一些。 太喧闹,浮躁的生活,他偶尔体验一下,可能觉得还不错,但时间一长,就觉得索然无味了。 所以此间事了,他还是打算回东北,过些平淡日子。 当然,每年,可以过来这边待一段时间。 就像是粗茶淡饭和山珍海味之间,随意切换。 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姐夫,谢谢今天的款待,我玩的很愉快。”上岸后,韩如梦虽然有些不舍得,但还是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记得,让人去问一下海洋公园的人,收不收企鹅。”徐清风跟韩如梦说道。 “放心吧,姐夫,我办事你放心,要是他们不收,就给我养着。”韩如梦嘿嘿一笑。 看着古灵精怪的小丫头离去,徐清风也是露出了微笑。 别看她是女孩子,但能耐着实不小。 而且八面玲珑的,如今韩家全指望着她呢。 徐清风在这边很多事情,也是韩如梦包办的。 如果不是她的话,徐清风哪能这么清闲。 徐清风也把韩如梦当做了妹妹对待。 不然的话,他也不会把千年何首乌,千年雪莲这些稀世珍宝,给韩如梦拍卖了。 回到别墅,徐清风去空间溜达了一圈,把空间打理一番,这才悠然睡去。 这也是他如今每天晚上睡觉前,他的必修课。 如果哪一天忘记了,还会觉得有些不自在,心里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没有做完,空落落的。 这几天,他又把空间的海鲜给收割了一波。 这些海鲜,回头可以找一些酒店出手。 他在港岛这些日子,也没有闲着。 不能事事都指望韩如梦。 而且有些事情,也不方便她出面。 一些山珍野味,海鲜,徐清风都是自个出面消化的。 这里是港岛,市场巨大,消化可比东北要来的快,而且量大。 徐清风本以为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出完,但没想到,来了两次,库存就差不多空了。 这可是他几个月的积累啊。 当然,空了也不打紧。 以空间的流速,很快又会出现新的一批物资。 下次来港岛,又有不少的存货了。 第二天,徐清风想着离上次拍卖会也有几天了,于是打算去古董店溜达一圈。 捎带着看能不能捡捡漏什么的。 老板看到徐清风,也是很高兴:“徐老弟,你这几天怎么都没有来啊,老哥我可想念的紧了。” “老板,我不是靠古董吃饭的,只是说有一点感兴趣罢了,当然来的次数少了。”徐清风笑着说道。 “这倒也是,上次老弟捡漏了唐伯虎真迹,我可是羡慕的紧,你如果想要出手的话,一定要选老哥啊,价格方面你尽管开口,我都不带还价的。”老板压低了声音开口道。 “这个一定,不过吧,我也比较喜欢唐伯虎的画,所以大概率会自个留着,所以见谅啊。”徐清风就知道,老板肯定会对唐伯虎真迹念念不忘。 也是,好东西谁不喜欢。 ------------ 第276章 玉石大展 “那就可惜了,徐老弟,你今儿个不会还想来盘老哥吧?”老板笑着问道。 “古董的事情,这哪能叫盘,捡漏,捡漏...”徐清风咳嗽一声。 “一个意思,我说,老弟,你可不能可着老哥我一个人捡漏啊,对了,你懂玉石吗?今天刚好荷里活有一个玉石大展,我们可以去玩玩,没准能够捡漏一些帝王绿呢。”老板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 这个可以有。 反正对他来说,其实没差。 他哪里会鉴定这些,不都是靠空间。 所以,去见见世面也不错。 “什么是玉石大展啊?”徐清风询问老板。 “老弟,你连这个都不知道?”老板有些惊讶。 这些次徐清风的表现,让老板真以为他是圈内人了。 但其实,徐清风知道的很有限。 就这些有限的古董知识,还是他最近恶补的。 “那我跟你说说玉石吧。”老板只以为徐清风只懂书画,而不懂玉石。 其实这种情况,在古玩界也是很常见的。 全知全能的人还是少。 很多都是精通一两个领域的。 古玩这个行业,博大精深。 只需要精通一个领域,便也可以活的很滋润了。 很快,老板跟徐清风介绍起来。 深入浅出,说的还是很通俗的。 对于很多文物爱好者来说,其实他们对所谓的文物、古玩还有古董,这三者之间的区别,是分不太清楚的。 因为这三者有时候是互相兼而有之的,所以导致大部分对它们的印象很模糊,甚至有很多人,索性就不分别了,直接把它们混为一谈。 当然,这样也不无不可。 因为大部分人接触的都是古玩,而无法接触到文物。 对于老板来说,这是他的本行,所以当然门儿清。 “徐老弟,这所谓的古玩,其实就是指那些已经过时的东西,还有可以用来鉴赏、具有一定研究价值的古代器物。” 甚至还包括,现在市面上流传的,很多伪造出来的现代仿古器物,这些也都是可以笼统的称之为古玩的。 徐清风听到这里,有些傻眼。 好家伙,赝品也可以称之为古玩? 老板哈哈笑了一声:“没错,虽然听上去很离谱,但就是这样。” 老板用徐清风上次拍的唐伯虎真迹举了一个例子,唐伯虎的画出名了之后,整个明朝后期,还有清朝都有数之不尽的画家,模仿唐伯虎的画。 这些画,固然可以称之为赝品,假画。 但时过境迁,到了如今,这些假画也是有一定的文学和艺术价值的,经过时间的洗涤,甚至已经没有人在乎他们是不是假的了。 徐清风恍然,他好像明白了。 在当时是假的,但时间的推移,到如今,虽然他还是假的,但也是古董了。 这...找谁说理去。 “哈哈,就是这个道理。”老板开口道。 从真假的方面来看,只有文物,才会刻意去强调和区分是不是真品与赝品,对于古玩,其实并不存在,或者说大部分人都不介意它的真与赝。 人们只在意,这东西的艺术高与低。 你要是能模仿出唐伯虎画的七八分,那你的作品,也能成为古玩。 玉石也是古玩的一大类目。 古代的玉石,也可以称为古玩(古玩和文玩),古董。 现代的玉石,不是古董,但属于文玩。 在老板的介绍下,徐清风对玉石也有了一个初步和大概的认识。 “玉石这一行的水,同样也很深,等会,你要是真的不懂的话,还是不要出手的好,以免被坑。”老板对徐清风说道。 他现在有些后悔勾起徐清风的兴趣了。 谁能想到,徐清风真的不懂这一行啊。 这要是被坑了,他估计心里都会过意不去。 “老板,你放心,我知道的。”徐清风开口道。 很快,在老板的带领下,徐清风来到了荷里活街道的一个角落。 这边也叫玉石角。 在这里的店铺,大部分都是玉石店。 “我店里也有玉石,不过是其中一个小分类,而这里的玉石店,大部分都是只经营玉石。”老板开口道。 虽然只有一个分类,但也是有细分的,比如说古玉和现代玉器,这些都是不一样的。 甚至这次的玉石大展,还有玉石交易。 不然为啥要叫玉石大展。 所谓的玉石,便是从那些玉石矿里弄出来的玉石了。 这种石头,通常是没有开口,或者开了一个天窗小口,供人挑选,买回去切的。 徐清风?? 这个他熟悉啊,前世他也经常看的小说里,还有那些短视频,有很多从事这方面的。 不过后世行业近乎都透明了,大家伙刷视频也都经常刷到,所以也没有啥。 七八十年代,玉石这个行业还是很神秘的。 尤其是帝王绿,玻璃种这些啥专业名词,很多人可能听都没有听过。 大部分人,平日里也就只是接触一下金银珠宝这些。 玩玉的还是少。 带着疑惑和好奇心,徐清风跟老板,来到了玉石角。 这边似乎为了这次的玉石大展,准备了不少。 徐清风甚至看到了飞虎队出动。 在周围维持秩序。 “上次拍卖会也没有飞虎队啊,这次居然有飞虎队。”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哈哈,徐老弟,你这就有所不知了,我们上次最贵的拍品,也就是千万级别,谁能想到,你还可以捡漏到唐伯虎真迹,如果我们当时知道这玩意有,肯定也会喊上飞虎队。” 老板开口道。 价值上亿的东西,很容易引起那些江洋大盗的觊觎。 当然要请飞虎队出动了。 就算你不请,对方都有可能会过来维护治安。 徐清风恍然,原来如此。 “老哥你的意思是,这次的玉石大展,会有上亿级别的玉石出现?”徐清风回过神来,询问道。 老板点了点头:“没错,有价值一点五个亿的帝王绿手镯,这次为了举办玉石大展,这些商家也是下了血本了,很多国外的古董爱好者,都为了这帝王绿来到了港岛,你看,人这么多,相信有一半人,都是冲着这个来的。” ------------ 第277章 套路 “一亿多的帝王绿手镯,这...”徐清风算是明白,为啥要这么大的阵仗了,连飞虎队都出动。 “怎么样,徐老弟,有没有兴趣,有兴趣的话,我们也可以去看看,这所谓的帝王绿究竟长什么样子。”老板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摇了摇头。 他还是不凑这个热闹了。 他的兴趣是捡漏,这种本身价值已经很高的东西,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吸引力。 看了一眼,难道就能让人心情愉快了不成? 就在这时,也有很多人跟徐清风身边的老板打招呼。 “董老板,今天怎么有空过来转转?” “这位小兄弟是?” 还有不少人看到徐清风面生,于是询问老板。 董老板跟人介绍起徐清风来。 “能够入老董的眼,想必小兄弟也是很有实力的,这次对玉石感兴趣吗?” 很多人邀请徐清风去看玉石。 徐清风点了点头,他都到这里来了,当然是要去见识一下的。 不然岂不是白来一趟了。 “小兄弟,看看玉镯吗?我这里都是老坑的冰种,价格便宜...” 不少店铺的伙计都出来揽客了。 董老板皱了皱眉头,这些伙计应该是新招的,所以不认识他,居然还有向他推销玉镯的。 就在这时,居然有一个人,直接拿着玉朝着他们两走来。 “拿着看看,真的很好的...” 对方把玉镯假意要递给徐清风,然而,还不等徐清风接触到玉镯的时候,对方便松手了。 老板顿时脸色大变,倒不是怕,而是愤怒。 这些小伎俩,是做玉器这一行,经常使的,坑人手段。 没想到,居然坑到他头上来了。 他在荷里活街这么多年,算是白混了。 徐清风第一时间,已经起了几分戒心。 因为这人有些太过于热情了,事出反常必有妖,所以他便倍加提防和小心起来。 就在对方放手的地易损件,徐清风直接伸出了脚,玉镯掉落在他鞋面上,徐清风脚一用力,玉镯又飞了上来,被徐清风给拿在手里。 一时间,所有人都呆住了。 什么情况?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就是这么给人递镯子的?还是说,你故意的...”徐清风揶揄的看着对方, “分明是你没有拿好,跟我有什么关系。”对方脸皮倒是挺厚的,听了徐清风的话,还倒打一耙。 徐清风也是乐了。 这小伙子,真是够阴险。 换做是别人,没有这么好的身手,肯定就被坑了。 哪怕他已经足够小心,提高了警觉。 但依然差点着了这里面的道。 “你是哪家店的。”董老板怒道。 “这是碰瓷,你别以为我不懂行,你们这未免也太嚣张了,这还是玉石大展的时候,就敢做这种无耻和非法的勾当,真当这条街是你们的地盘不成?” 对方听到董老板的话,非但不收敛,反而大笑起来。 从周围又围过来几个人。 那个刚才对徐清风递手镯的人,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手镯,这次装都不装了,直接把手镯往地上一摔:“你们怎么这么不小心,摔了我手镯,这条手镯价值一百万港币...说吧,想怎么处理。” 董老板?? 徐清风??? “这...你好大的狗胆,居然碰瓷到我头上了。”董老板怒不可遏。 他带着徐清风出来溜达一圈,结果被这些人给碰瓷。 这让他面子往哪里搁。 他不要面子的吗? “你是谁呀,这么牛掰,一老头而已,还反了你了,今天要是不拿出一百万来,我看你能离开不。”对方把徐清风两人团团围住。 周围的人全部都避之不及。 生怕被这群人给盯上。 “老哥,这群人应该不是荷里活的,应该是看到最近这里热闹,所以过来打秋风罢了。”徐清风开口道。 不过吧,他们能够当着飞虎队的面,做这种事情,肯定是有后台,而且后台还不小。 “小子,你说的不错,那边的队长是我姐夫,识趣的,就认栽,不然你晚上怕是要在局子里过了。”为首的男子,凑近了徐清风的耳边,小声的威胁道。 谁知徐清风不按常理出牌,直接抓住了他的头发,然后一拽,对方直接摔了个狗吃屎,牙齿都掉了两颗。 “啊,我的牙齿,给我弄死他。”对方吃了大亏,如何肯善罢甘休。 但就在这时,徐清风直接三下五除二,把他们全部都撂倒了。 飞虎队看到这边有人打架,连忙赶过来。 那人看到姐夫,连忙喊了起来。 但队长却脸色难看,因为他肯定是认识董老板的。 董老板在港岛的古玩圈子,是一号大人物。 他万万没想到,他的小舅子,居然踢到了铁板。 “这些人公然碰瓷我,队长,你看怎么处理吧。”董老板怒视着飞虎队的队长。 队长连忙一头黑线:“把他们给抓起来,带走,快。” 董老板冷笑一声:“慢着,听说他是你的小舅子,你该不会徇私枉法吧?我看他碰瓷的手段这么娴熟,想必不是第一次了,如果你胆敢私放了他,回头我会找你的上司聊聊的。” 队长连忙保证,不会徇私枉法的。 周围那群围观的群众,自然是不相信的。 这一群人,近来,在这里坑了不少人。 用的都是同一套路。 这个套路,虽然简单粗暴,但有的时候还是很有用的。 被坑的人,百口莫辩,他们手里的玉也是真的,就是那种很垃圾的玉。 但玉镯的价值,可不能这么算。 就算是把这碎片拿去做鉴定,也没啥用。 说不定人家连鉴定所,都已经买通了。 离谱是真的离谱,这种套路,哪怕几十年后,也仍然是存在的。 而且手段更加的高明。 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去接,最好手放兜里,这样对方就是想要碰瓷你,也没有机会。 不然就挺恶心的。 经过了这件事情,董老板的脸上喜悦也淡了几分。 徐清风倒是还好。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话说回来,他们也没有吃亏啊。 反倒是对方挨了一顿打,如今又被带回去了,肯定还有别的处罚。 哪怕是从轻处理,也够他们脱成皮的了。 ------------ 第278章 玉石行 “董老哥,淡定一点,这种人,只要社会存在,就不会灭绝的。” 徐清风反倒安慰起董老板来了。 董老板其实是觉得,难得带徐清风出来玩一次,结果遇到了这事情,挺膈应。 并非是为了这社会现象。 替天行道,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情况,不能说没有,但还是相对很少的。 所以几十年前,鲁迅先生才会弃医从文了。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时候太多了。 徐清风两世为人,所以明白的更加透彻。 改变?他能改变的只有自己。 后世的一句话说的很对,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 这个世界,并非是离了谁就不转了。 所以啊,他的心态已经很好。 这次这群人,也是碰瓷到了他,他才会出手。 当然,也是董老板在身边,他才会无所顾忌。 “老弟倒是一个豁达的人,反而是我着相了。”看到徐清风的心情没有被这件事给影响了,董老板对徐清风也更加高看了一眼。 只觉得,徐清风以后的成就不可限量。 等他们离开之后,飞虎队的小队长,身边有两个人凑了过来:“队长,那个年轻人,要不要给他一点颜色瞧瞧?” 队长给了他们两个人一人一个耳刮子:“你们脑子里装的都是S吗?没看人家年纪轻轻,就跟董老板走的这么近,还想要给他一点颜色看看,如果你们觉得活腻歪了,就去吧,反正我肯定会第一时间跟你们撇清关系的。” 那两人知道马屁拍在了马腿上,全部都一头冷汗。 连忙道歉。 “阿俊以前我就跟他说过,出来混,就三个字,低调,低调,还是踏马的低调,他不停啊,这次遇到对方,只是掉了两个门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队长感慨道。 两个小弟,其中一个掰着手指头,数低调,低调,还是特码的低调...这也不止三个字啊。 当然,他也不敢说啊。 徐清风跟董老板进了一家玉石行。 玉石行,既有已经雕琢好的各式玉器,也有没有开的玉石。 主打一个全面。 “这家店是我一个朋友开的,他这个人怎么说呢,江湖气很重,所以在道上也有一定的实力,我等会介绍给你认识,或许你们能够成为好朋友。”董老板对徐清风说道。 一边,董老板也跟徐清风介绍着这家店的老板。 李大傻,名字有些独特。 不过董老板告诉徐清风,可别因为名字而小觑了他这个人。 真要把他当傻子,等着被坑吧。 徐清风看到店里也有很多人,正在挑选玉器。 刚才一路走来,当属这个店的生意最好了。 而且听店里的顾客说,都是冲着这个店的名声来的。 这说明李大傻,把店给经营的很好,是一号人物。 荷里活这里,做的都是品牌。 店铺的时间越长,名气越好,便是金字招牌。 “你们老板在吗?”董老板喊来了一个伙计。 “董老板来了啊,快里面请,我们老板现在正在二楼跟人谈生意,需要我去楼上喊他吗?”伙计问道。 董老板连忙摇了摇头:“不用,等他忙完了,再说,我可不做恶人,搅人美事,哈哈,我们就在店里转转,等他。” 说着,他便带着徐清风在店里转了起来。 徐清风看着玉石行的布局,摆设,貌似是有一点风水知识在里面的。 港岛这边,大部分做生意的都信这个。 “徐老弟,你还懂风水?”董老板听徐清风聊起了风水格局,顿时有些惊讶。 徐清风连忙摆手:‘我只是略知一二,以前有一个朋友,是这一行的,所以跟他聊天的时候知道一些。’ 董老板恍然。 “说起来,这个店已经存在有百年的历史了。”董老板娓娓道来。 李大傻是继承的他爷爷的祖业。 说起来,这还隔代继承了。 当时还闹出了一个笑话。 原因是李大傻的爷爷是个能人,但虎父偏偏就生了个犬子。 李大傻他爹,是个败家子,不学无术的憨憨。 从他给儿子取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一些。 他爷爷一看这样不行啊,家里的产业,要是交给他儿子,怕是没过两年就给败完了,那样他死不瞑目。 于是他便直接把产业绕过了他爹,交给了李大傻。 他爹顿时不干了,于是跟儿子争继承权... 说到这里,董老板整个人都是乐的。 这种事情,哪怕是在世家都不多见。 后面,李大傻赢了,他爹也认命了。 周围的那些伙计,自然也是知道这些内部消息的,就是没有敢议论的。 可能也只有董老板这种大佬,才能肆无忌惮的谈论吧。 不过,李大傻这人的确是三代里面,很有能力的继承者。 他接手了爷爷的玉石行之后,没有几年,便把这店铺给经营的风生水起,稳稳坐牢了荷里活玉石行的前三。 而后,更是前往面国,去那边打通了路子,然后在荷里活,做起了赌石的买卖,这一行可是暴利。 甚至比经营玉石行本身,还要赚的多的多。 如今他们家族的财富,也是水涨船高。 正聊着,从二楼走下来一行人。 李大傻叼着雪茄烟,穿着也是珠光宝气,看上去很嚣张。 他的确也有嚣张的资本。 “那就这么说定了,那块料子,以一千八百万的价格,我要了。”李大傻跟身后的一个老板聊着天。 不一会,把那人送走后,伙计上前说了一句话。 李大傻连忙朝着后面走去,直奔董老板而来,脸上带着笑意:“董叔,今儿个怎么大驾光临,我正说要去看看叔呢。” 他对董老板的姿态还是很低的,因为董老板对他有提携之恩。 当初李大傻跟他爹争家产的时候,董老板帮助他不少。 他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过来看看玉石大展,捎带着,带一个小友来逛逛,大傻,你现在生意是越做越大啊,一单生意,便是一千八百万,够唬人的。”董老板开口道。 “哪里哪里,我只是小打小闹,正好借着玉石行的一些风口,搞点投资罢了,不值一提。”李大傻开口道。 ------------ 第279章 赌石 “董叔,这位兄弟是?有些眼生啊。”李大傻把目光停留在徐清风身上。 “我的一个朋友,大陆来的,你可不要小看了他,他眼光一绝,是行家里手,在有些方面,我都不如他。”董老板开口道。 李大傻连忙伸出了手。 徐清风跟他握了手。 “兄弟,你来的正好,我是李大傻,这条街的玉石行,数我家最大,我刚好这两天,从面国又进了一批毛料,怎么样,对这个有没有感兴趣?刚兴趣的话,我送你几块玩玩。”李大傻热情的说道。 毛料就是没有开的翡翠原石,这个徐清风还是知道的。 前世的影视剧,还有小说里,对这个多有描写,那叫一个神乎其技。 尤其是男主角,必备的一个技能,就是黄金瞳啥的。 能够一眼看穿毛料,赌石无往不利。 一天赚几个小目标都是等闲。 那些个小说里,都是这么描写的。 “送就没有必要了,我的确是想要去见识一下,我还是有点钱的,可以自己买。”徐清风谢过了李大傻的好意,笑着说道。 主要是送的翡翠原石,开出好东西,李大傻该心里不舒服了。 如果是买的,那开出好东西,也不会有什么争议。 付了钱,那就是徐清风的东西。 哪怕一块石头赚一亿,李大傻也没有啥好说的。 “走走走,毛料都在后院,我带你们去瞧。”李大傻在前面带路。 董老板询问徐清风,对赌石知道多少。 徐清风摇了摇头,他知道的,都是皮毛,也可以说,就是知道字面上的赌石。 董老板... “那你等会还是小买吧,这玩意的水很深的。”董老板哭笑不得。 捎带着,他跟徐清风也说了一些赌石的基本知识。 大家都知道,翡翠是开采出来的。 面国有很多玉石矿,翡翠通常在开采的时候,外表会有一层风化皮。 这层风化皮,包裹住里面的翡翠。 开采出来的矿石,谁也无法看穿,哪怕是借助仪器,都无法探知内部,是否有翡翠。 所以才衍生出了一个行业,那就是赌石。 其实赌石早就存在了。 而且如今还形成了一个规模很大的产业。 世界各地都有。 “董叔说的不错,不过吧,徐兄弟,咱们投缘,今天你只管开,要是垮了算我的。” 李大傻对徐清风开口道。 既然是赌,那就有输有赢。 在翡翠原石这一行,赢了叫涨,输了叫垮。 “你过来,跟徐兄弟科普一下什么是切原石...”李大傻喊来了一个伙计。 对方连忙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徐清风。 徐清风也明白了,比如说开窗... 这些都是行话。 他手里也多了一个手电筒。 怼着手中的原石照一下,可以看到,有些石头内里透着绿。 这翡翠,便是看一抹绿。 要是绿越纯粹,就越值钱。 当然,仅凭绿,有的时候,也不好说。 就像董老板说的,水很深。 你看着很绿吧,然后切开,可能就表面一点,里面全是白的,这种情况还挺常见。 所以啊,这玩意,真的靠运气。 现实里,谁也不是小说主角。 “这块料子不错,兄弟,送你了。”李大傻挑了一块毛料,大方的赠送给了徐清风。 “李兄,我都说了,这玩意不能送,你可以卖便宜点,比如说打个折的,但送就别了。”徐清风开口道。 “那行吧,这一片毛料都是10万港币的,我就收你成本价,5万。”李大傻想了想说道。 徐清风付了5万,然后让伙计拿去切。 他刚才入手这块原石的时候,空间已经给出了鉴定信息,里面的确是有翡翠。 不过价值吧,只有25万港币。 算是中规中矩吧。 既然李大傻这么热情,徐清风也就笑纳了。 他其实看中的是另外一块原石。 石头,不像董老板店里的那些名贵古董,不能触碰,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这些翡翠原石,你可以随意摸,甚至拿在手里把玩,观看。 大部分人都是拿着手电筒,照啊照的。 虽然吧,也照不出来什么道道。 “涨了,涨了,老板,你看。”伙计不一会便捧着刚才那块原石激动的回来。 “可以啊,开门红,徐老弟,你看,这块原石一刀下去,价值便至少翻了三倍。” 李大傻也有些高兴。 他也不是差这点钱的人,再说了,他本钱已经赚回来了。 借花献佛属于是。 “的确是,就现在的切面来看,能值15万港币。”董老板也在旁边开口道。 诚然,这块玉石是值25万,但那是全部切出来的翡翠价值。 所以只切一刀的话,给出15万是比较公允的。 “还切吗?”李大傻询问徐清风。 “切吧,看看情况。”徐清风直接说道。 “很多时候呢,都是见好就收的,小伙子,你还不如直接卖了,刚才五万块,现在翻三倍,赚十万港币,已经不少了。”旁边的一个大爷,却是替徐清风担心起来了。 “是啊,小伙子,我见过很多人,都是贪心,结果第二刀切垮了,一文不值都有。” “要是我的话,就卖了,赚10万块不香吗?” 周围还有不少人,都是这种想法。 徐清风... 这些人,还真是唱衰不看好啊。 生活里也有很多类似的情况。 但理智的人,都会屏蔽这些声音。 也没有必要跟他们去解释。 他们就是这么觉得的,而且在他们看来,是为了你好。 就是这份好,徐清风真不太需要。 很快,伙计又拿去切了一刀。 “涨了,又涨了,老板,你快看。”不一会,伙计激动的声音再次传来。 这次不用他拿出来,因为徐清风他们也跟着一起到了机器前面。 “这块原石真漂亮,我出30万买下。” 一个围观的老头顿时喊道。 徐清风听到这声音,转头一看,好家伙,这老头居然是刚才劝他15万港币出手的那个?? 合着他是想要捡漏徐清风啊。 不过他现在又喊30万几个意思? 徐清风当然是选择成全他。 这石头鉴定才价值25万,有憨憨出价30万,他当然是卖。 ------------ 第280章 冰种 至于对方亏不亏的,就不在徐清风的考虑范围了。 刚才对方还想捡漏自己呢。 所以他坑起对方来,也是心安理得。 很快,徐清风到手30万港币。 这么短时间,就赚了25万港币,还真是应了那句话。 一刀穷一刀富,一刀穿锦衣,一刀穿麻布。 赌石也正是有这样的魅力,才会这么多人痴迷。 当然,若非徐清风有空间,可以鉴定出这些石头的价值,他也是不会碰的。 隔行如隔山。 那么多从事这个行业的人,都没有把握,他一个外行,想要在这上面赚钱,无疑是痴人说梦。 他可不相信什么运气之说。 “徐兄弟,你这运气真的没的说,这个。”李大傻竖起了大拇指。 周围的人,也都有些羡慕徐清风起来。 这里赚钱这里花,徐清风把30万港币,转头又买了3块翡翠原石。 一块巴掌大小,两块篮球大小。 价格都是一样的。 这次李大傻没有给徐清风打折。 “都切开吧。”徐清风对伙计说道。 很快,伙计便拿着几块原石去切割了。 “涨了,又涨了,这块石头是籽儿翠。” 不一会,伙计激动的声音再次传来。 “淡定一点,毛手毛脚的,不就是一块籽儿翠,至于大呼小叫的,等会给切毁了。”李大傻哭笑不得。 伙计连忙镇定下来,收敛心神。 周围那些围观的观众,此时全部都沸腾了。 “我的天,这位小兄弟,你是赌神的徒弟啊?买一块涨一块,这么牛。” “厉害了我的哥,能不能给我看一块。” “是啊,要是垮了,算我的,要是涨了,我们一人一半。” ... 有些人,居然对徐清风抛出了橄榄枝。 想要让徐清风帮他们赌石。 徐清风?? “各位,这一行怎么说呢,风险太大了,我也只是运气好,所以还是别把我捧得太高,等会摔着了。”徐清风对周围的人拱了拱手开口道。 李大傻清了清嗓子,让伙计把这些吃瓜的群众给弄走了。 顿时,周围就清净了下来。 “哈哈,老弟,说真的,你究竟有没有什么独家的方法,可以看出这石头内部有没有翡翠?”李大傻自个也有些好奇。 不过还没等徐清风回答,他便被董老板给打断了。 “大傻,你是真的傻,还是故意装傻?就算有独门秘方,难不成还告诉你不成?你这空手套白狼的手段,我都自叹不如啊。”董老板开口道。 李大傻呵呵一笑:“我就是问问,没有别的意思,真的。” 第二块翡翠原石,开出了籽儿翠,也是让所有人震撼不已。 这籽儿翠,属于是冰种, 在翡翠的各种种水里,冰种翡翠是属于第二个档次,也是品质极为不错的翡翠。 不一会,徐清风从伙计手里,接过了这块开了一个天窗的“籽儿翠”翡翠。 端详了一会,他其实不太明白这冰种翡翠是什么玩意。 跟别的翡翠又有什么区别。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空间给出了一个120万港币的价格。 比刚才小试牛刀的那一块翡翠原石,贵了数倍不止。 想必,也是有什么说法的。 他以前也经常听说冰种翡翠什么的。 “董老哥,你对翡翠有研究,这冰种能值多少钱?”徐清风故意询问董老板。 董老板从徐清风手中接过了这块翡翠原石,打量起来。 “老弟,这籽儿翠的外层光泽很好,从天窗,往下看,里面呈现半透明,有点亚透明的样子,品质还是十分不错的。” “只是根据这个天窗的话,这块石头可以涨到100万港币。”董老板给出了一个还算是公允的价格。 因为只是开了窗,并不知道接下来动刀,是涨还是垮。 所以给了一个100万港币。 但这已经足够让绝大部分人疯狂。 李大傻店里的原石,也因此而销量大涨。 刚才没有几个人入手,如今都出现了好几个人争抢一块原石了。 这让李大傻那叫一个高兴。 反正他都是稳赚不赔的。 没想到徐清风以一己之力,带动了他整个店里原石的销量。 “老哥,80万港币,你要是想要的话,就给你了。”徐清风没有选择继续切。 如果是给董老板,徐清风宁愿亏一些,也无所谓。 “哈哈,行,老弟,那老哥我就捡一点便宜了。”董老板笑着说道。 两人之间的交情,无需多说。 第三块原石,伙计也已经打算切。 而这边,董老板也跟徐清风聊起了冰种翡翠。 得了一些便宜,他所以话也多了起来。 他告诉徐清风,市面上真正的冰种翡翠数量,其实很少。 而且冰种翡翠之间,价格的悬殊也是很大的。 其中能值多少钱,全看里面翡翠的颜色。 颜色不同的话,翡翠的价值也会千差万别。 其中,价格由低到高的冰种翡翠,依次为无色、清青、蓝水、飘蓝花(含冰种淡绿、冰种黄(红)翡)、翠绿等等。 徐清风又涨了不少的见识。 他刚才开出的冰种,其实是在蓝水这个阶段,如果是开出无色的冰种,那价值就不止一百万了,甚至可以达到一千万港币。 “这么贵?”徐清风都有些震惊。 要知道,他这块石头,就巴掌大小,但没想到,冰种的翡翠,可以价值千万港币。 翡翠的世界,还真是疯狂啊。 李大傻在旁边补充了一些。 比如说在翡翠市场上,一则经常用到的顺口溜。 基本上会背这个顺口溜,对翡翠的价格也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豆种偏白不过百,糯种肉细可过千。” “糯化飘绿值中千,冰种色淡不过万。” “冰种飘花到小万,冰种水润值五万。” “冰种冰绿十万起,冰种满绿上百万。” 这些也是无数前辈总结得出的。 徐清风谢过了他们的告知。 当然,他不需要背这个,也一样知道翡翠的价格。 不过对方能够告诉他,已经是很难能可贵了。 第三块翡翠原石,依然是涨了。 伙计都已经麻了。 别人赌十块石头,能涨一块都已经十分不错了,但徐清风连续涨了三块,这是什么战绩! ------------ 第281章 帝王绿 “清风老弟,你这...”李大傻也有些目瞪口呆。 一而再,再而三,这难道还是运气? 运气这玩意,就是玄学。 但没有人敢保证,能够连续三次都中的。 他真的有些相信,徐清风能够看穿翡翠原石了。 不然怎么会这么离谱。 这一战都可以封神了。 徐清风看到周围人的眼神,也皱了皱眉,他似乎忘了藏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啊。 于是他收回了心神,又去选了几块垮的料。 这样的话,战绩就不会离谱了。 周围的人,看到徐清风连涨了三块之后,又垮了三块,似乎这才正常了。 “我就说嘛,他怎么可能每块都涨。” “就是运气比常人好一些罢了。” “哈哈,这才正常嘛。” 吃瓜群众看到徐清风神话破灭,似乎很开心。 在他们眼里,看到徐清风赚钱,似乎比他们亏钱还要难受。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很多人,会怀揣着这种心态。 常人可能无法理解他们的脑回路。 刚才第四块翡翠,徐清风没有切。 他也没有打算切。 因为这块翡翠原石,空间鉴定出的价格,太高了。 高的徐清风有些hOld不住。 他担心切开之后,会被人抢。 没错,他防的便是李大傻。 别看李大傻现在跟他称兄道弟,那是因为徐清风开的这翡翠,也就是百万级别的。 如果利益足够,你看他会不会撕破脸皮... 所以,徐清风也不打算当着李大傻的面开。 带回去,在董老板的店里开,或者不开,都可以。 “不买了,今天玩的也够了。”徐清风见好就收。 “老弟,还有一块篮球大小的原石没有开呢?怎么,不开了?”李大傻询问道。 他总觉得,徐清风有些神秘。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想多了。 “不开了,我第一次玩赌石,所以想要带一块回去,留作纪念,今天玩的挺高兴,下次再来找你玩。”徐清风笑着说道。 “也行吧,这个翡翠给你留作纪念。”李大傻还送了徐清风一块翡翠貔貅。 市场价也是10万+的。 当然,对行内人来说,不值什么钱。 徐清风笑纳了。 他和董老板离开了玉石行,徐清风手里抱着一块石头。 “徐老弟,这石头要不给我的手下拿着吧。”董老板因为刚才被碰瓷的事情,在李大傻店里的时候,让伙计去他店里带话,喊了几个人过来。 就是担心会出现刚才的幺蛾子。 虽然吧,这种事情少见,但遇到了是真的膈应人。 徐清风摇了摇头。 他选择自个提着。 用一个黑色的包。 其实暗地里已经转移到了空间,然后又从空间拿出了一块石头替换掉了。 这翡翠原石,价值3000万港币+。 对于徐清风来说,这都不算是一个小数字了,好东西,他当然会收好,小心翼翼一些。 两人离开了这里,便去了玉石大展的会展中心。 这次大展,展出的极品帝王绿,便在那里。 飞虎队,还有大部分的安保警力,8成都集中在哪里。 可以说,为了这块帝王绿,全港都倾注了很多心血。 徐清风还遇到了一个熟人,那就是韩如梦。 韩如梦看到徐清风那叫一个高兴,连忙跑了过来:“姐夫,你也来看展吗?怎么不告诉我,我刚才一个人逛展会,无聊的紧,都打算回去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徐清风也有些意外。 询问才知道,韩如梦是来推广韩家不久后的药材拍卖会的,还有就是宣传猴儿酒。 反正哪里热闹呢,他们便往哪里钻。 这种策略没毛病。 热闹代表着人气。 人气高的地方,宣传自然如鱼得水。 “这个给你吧。”徐清风把刚才得到的貔貅给了韩如梦。 韩如梦眼前一亮:“这翡翠不错啊,哪里来的?” “别人送的。”徐清风把刚才赌石的经过,简单告诉了韩如梦。 韩如梦... “我居然错过了这么多好戏,┭┮﹏┭┮。” “没事,你不是得了这块貔貅吗?”徐清风笑着说道。 这倒也是。 刚才明面上,徐清风赚了也就一百五十万港币。 其实也不多,主要是玩的这个,比较刺激。 “姐夫,走,我带你去看帝王绿。”韩如梦很快便平复了心情,拉着徐清风去看帝王绿了。 她其实刚才就参观过了。 现在只是带着徐清风再去参观一次罢了。 很快,通过了层层的关卡,检查,他们来到了一个透明的玻璃罩前。 这个玻璃罩,四周还有荷枪实弹的飞虎队看守。 那叫一个严密。 想要看帝王绿的人,只能站在两米开外。 但仍然有很多人,只为了目睹这一亿多的帝王绿。 徐清风很快,便看到了这帝王绿翡翠,的确是稀世奇珍。 虽然价值过亿,但其实就鸡蛋大小。 帝王绿翡翠! 徐清风看向不远处的玻璃罩,只见里面的这块翡翠,看上去十分璀璨。 外表冰莹水润、翠意盈盈,纯粹无比,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 简直就是造物的垂青。 “姐夫,这帝王绿是不是很漂亮?”韩如梦眼里也闪烁着一丝惊叹。 “韩小姐,你要是喜欢这帝王绿的话,跟我说啊,我可以把它送给你,当做是我们的定情信物。” 然而就在这时,不远处一个衣着华贵的公子哥,朝着这边走来。 韩如梦看到对方,有些厌恶不已:“别过来,我会吐。” 对方脸色微变,有些难看起来。 “我真的这么不堪吗?就连看一眼,都会污了你的眼睛?”对方冷笑一声。 “谁呀这是?”徐清风询问韩如梦。 “我的一个追求者,陈家的少主,陈少康,一直对我死缠烂打,恶心。”韩如梦耸了耸肩。 “这帝王绿便是他家的。” 徐清风恍然,原来是这样。 “这位朋友,你很面生啊,请问你跟如梦的关系是?”陈少康似乎没有把韩如梦的话,当做一回事,自顾自的朝着这边走来。 “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我老婆的闺蜜,也是我认的妹妹。”徐清风开口道。 这个头衔,韩如梦听了还是很开心的。 “刚才听如梦喊你姐夫,我也可以喊你姐夫吗?”陈少康的脸皮还是挺厚的。 ------------ 第282章 劫案 徐清风直接忽视了他。 这种没脸没皮的人,何必理会。 也难怪韩如梦看不上对方了。 “原来这帝王绿是你家的啊,那不看了,我们走吧。”徐叶耸了耸肩,转身离去。 “你什么意思?看不起我陈家?”陈少康皱眉。 “我可没有这么说,你少给我扣帽子,不过,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要说一句,我的确是看不起你这个人的,你不会以为你很幽默吧?”徐清风微微一笑。 韩如梦在徐清风身边,竖起了大拇指:“姐夫,你说的太好了,简直就是说出了我的心声。” “少爷,要不要教训他一顿。”周围有一些保镖,顿时走上前,想要表现一番。 “不用,我爹让我这几天安分一点,等过了这几天吧。”陈少康望着徐清风离去的方向,眼里有些阴险。 离去不久,韩如梦询问徐清风,要不要给他安排一些保镖。 “不需要。”徐清风摇了摇头。 说实话,就韩如梦手底下这些保镖,对于徐清风来说,也就跑跑腿合适。 要保护他的话?真不太行。 他一个人,能打十个,毫不夸张。 徐清风如今的身体素质,比他刚重生那会,已经提升了太多。 所以明刀明枪的话,他不需要保镖。 真要有人暗箭伤人的话,要保镖也没啥用。 “那行吧,不过你可要小心了,这个姓陈的,有些小肚鸡肠。”韩如梦开口道。 就在这时,不远处驶来了一辆车子,徐清风眉头一皱,拉过了韩如梦,车子直接擦着他们的衣服,快速的驶离。 “啊...”韩如梦吓傻了。 整个街道上,一片混乱。 刚才有不少人被撞。 “什么情况?” 董老板运气好一点,但也吓得不轻。 “小姐,你没事吧?” 几个保镖这才姗姗来迟,把韩如梦护住。 韩如梦!!! “你们是干什么吃的,要不是我姐夫,我今天就被车撞死了。”韩如梦罕见的发了雷霆大怒。 也是,刚才有两个保镖,离韩如梦比徐清风离她还要更近一些。 但危险来临的时候,他们居然自己躲了...没错,躲了。 这保镖当的也够不称职的。 挨骂都是轻的。 估计回去就工作不保。 但徐清风觉得这很合理。 韩家的保镖,工资待遇那都是顶级的。 拿人工资,替人消灾,你做不到,自然就会被炒鱿鱼。 “谢谢你,姐夫。”韩如梦有些汗颜。 她刚才还说要给徐清风派两个保镖,但没想到,转眼就出了这件事情。 简直就是啪啪在打她的脸。 这种保镖要来何用。 “这些人,怕是冲着陈家的帝王绿去的,不好。”董老板连忙拉着徐清风和韩如梦,快速的撤到了李大傻的店里。 李大傻连忙把店门给关了。 然后带着众人来到了顶楼,看戏吃瓜。 “好家伙,真有瓜啊?”徐清风捧着一块西瓜,啃了起来。 不吃白不吃。 “什么情况?这些人这么猛的吗?是谁的部将...当着飞虎队的面,就敢抢帝王绿。”韩如梦嘀咕了一句。 “韩家的小姑娘,你不在江湖,所以不知道,几百万可以让一个人为你卖命,去死。”李大傻开口道。 那里可是一个多亿...所以这些飞车党,当然无所顾忌。 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 徐清风还是挺感兴趣的,这种场面,他前世只在电影里看到过。 但没想到现实中上演了。 不远处,很快便发生了激烈的枪战。 歹徒不知道是运气使然,还是怎么的,居然劫持到了陈少康。 “不是,陈家的那个草包怎么被劫持了,哈哈,这下有意思了。” 估计飞虎队那群人都要骂娘了。 这不是给他们增加难度吗? “陈家...这小子,该不会是他在扮猪吃虎吧?”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性,那就是陈少康自导自演,想要把这帝王绿给抢了。 “应该不太可能,除非陈少康是个疯子。”李大傻嘀咕了一句。 “他还真就是一个疯子。”韩如梦开口道:“他脑子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就他平日里那个表现,不像是个正常人。 “不管他,反正我们不掺和。”徐清风开口道。 枪战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还真叫歹徒给逃走了。 徐清风他们跟李大傻在一起吃了个晚饭,这才回去。 回到别墅,都已经天黑了。 “今天一天玩的还真刺激。”徐清风感慨道。 不仅赌了石,而且还看了枪战。 这种体验,内地可没有。 第二天,韩如梦送来了一份报纸。 头条便是玉石大展,天价帝王绿被劫走...陈家悬赏一千万缉凶... “姐夫,这个给你。”韩如梦送了徐清风一个车钥匙。 “送我车做什么?”徐清风不解,他不是已经买了车。 “感谢你昨天救了我啊,要不是你的话,我可能现在已经死了。”韩如梦开口道:“你可千万不要推辞,要是不收下的话,就是看不起我这个妹妹。” 既然韩如梦都这么说了, 那徐清风也只好收下。 “劳斯莱斯,大手笔啊,这得千万港币以上吧。”看了看车钥匙,徐清风有些惊讶。 “嘿嘿,你妹妹我现在可是有钱人哦。”韩如梦笑着说道。 她们韩家借着猴儿酒的东风,旗下公司的股票,这几天涨的飞快,已经翻了好几倍。 韩如梦光是炒股赚的钱,便超过了一个亿。 的确是有钱。 徐清风听到他这么说,也就心安理得的笑纳了。 “姐夫,我给你一些股票怎么样?”韩如梦开口道。 她现在是真的想把自己有的,都给徐清风一份。 哪怕徐清风看不上。 看着眼前的小迷妹,徐清风也是哭笑不得。 她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危险啊。 这丫头,该不会是动了春心了吧? 那可不行,徐清风现在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 劈腿那是不对的。 “股票就算了,别看现在股票市场红红火火,但很有可能就不一样了。”很快,徐清风好像记起了什么。 82股灾! 没错,前世80年代初期的时候,香港的股市波动还是很大的。 原因自然是中英谈判。 ------------ 第283章 药材拍卖会 港岛股市发展比较早。 早在1891年2月3日,港岛证券交易市场便成立了。 截止到如今,已经发展了足足90年。 如今还算是比较成熟的。 基本上港岛这边的大家族,旗下都有上市公司。 70年代末到1981年,港岛的股市,恒生指数的确是出现了一波快速上涨。 在1981年的时候,恒生指数更是达到了最高点1810点。 一时间,整个港岛都陷入了炒股热中。 这一时期,还有很多影视剧,都有炒股的桥段。 比如说90年代最经典的大时代。 “如梦,你帮我去开一个账户吧。”徐清风也有些意动。 如今大盘上涨,基本上随便买。 甚至可以买指数。 也就是丁蟹的玩法,买恒生指数跌或者涨多少个点,便可以赚成倍的收益。 恒生指数跌四百个点,丁蟹赚了四个亿。 不过吧,徐清风想了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因为买指数,都是短期的,甚至是一天之内的。 他哪里知道具体每天的涨跌,这样玩,肯定是行不通的,没准会亏。 还不如买股票,大盘涨跟着涨就可以。 “姐夫,你真的要入股市?”韩如梦有些高兴:“我这就帮你去开户。” 普通人开户,需要本人去,但韩家出面,就不需要了。 不记名的账户都可以弄到。 徐清风往里面存了一千万港币,然后买了几支他印象里,前世涨势还不错的股票。 自然少不了韩家的那只股票。 然后就不管了。 明年这个时候,在高点抛售就可以了。 捎带着徐清风也提点了一下韩如梦:“现在股票市场红火,但明年这个时候,到了1800点之后,你一定要及时收手,因为大盘会震荡...” 韩如梦谨记着徐清风的话。 主打一个言听计从。 随着药材拍卖会的临近,韩如梦也越发的忙碌了起来。 徐清风倒还是清闲人一个。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就跟宿舍钓鱼,每天给东北老家打个电话,聊聊天。 其实他都有些想要回东北了。 但多的时间都等了,也不在乎这几天了。 闲着没事,徐清风又写了几个剧本。 回头可以给电影公司那边,明年拍。 今年的电影,已经拍的差不多了。 一个电影公司,一年上映三部电影,也差不多了,总得给别的电影公司喝点汤吧。 过犹不及的道理,徐清风还是知道的。 圈子就那么大。 太高调的话,容易被人针对。 董老板来过一次,是跟徐清风说发生在玉石大展上的那件劫案后续的。 帝王绿彻底丢了,陈少康也被陈家打入了冷宫,所以徐清风也不用担心对方了。 “真不是他自导自演?”徐清风有些错愕。 他还是高看了陈少康啊,原来他没有什么扮猪吃虎的本事。 “哈哈,对了,清风老弟,你那块翡翠原石切了吗?”董老板突然想起了什么,询问了一声。 徐清风拿回来便通过空间,剥离了原石,获得了帝王绿。 压根不用切。 不过吧,这玩意他没有打算拿出来,所以告诉董老板,这原石他没有切,打算留在家里玩。 董老板一听,也没有多说啥。 兜兜转转,来到了药材拍卖会。 这次药材拍卖会,因为有千年药材,所以规格还是很高的。 来的人也是五湖四海,海内外都有。 徐清风依然是坐在包厢的位置。 这次跟他坐在一起的,倒不是韩如梦了,而是董老板。 没办法,韩如梦要去迎接来宾。 来者是客,韩家作为东道主,韩如梦又是指定的下一任韩家接班人,所以这个场合她必须要出席。 “听韩家的小丫头说,这次拍卖会很多药材都是你提供的?清风老弟,你可不厚道啊,有这么多好东西居然不留给我,而是给韩家的小丫头。” 董老板有些吃味的说道。 “我也就是没有这般年纪的孙女,不然肯定对你施展美人计...” 徐清风哭笑不得:“老哥,可千万别这么说,我已经是有老婆,马上也要有孩子的人了,就算对我用美人计也没有用啊。” “这可不一定,那是你们大陆,咱们港岛,只要你有钱有本事,还是可以享齐人之福的,你看何赌王,还有那些个富豪,有钱人,不都是好几房。”说到这里,董老板小声的告诉徐清风,他在外面也有两个小的。 人嘛,有钱了,不就是想要多生孩子,然后继承家里的产业。 徐清风... 这个言论,好吧,只能说他不敢苟同。 或者说,现如今的他无法接受。 当然了,董老板说的也没有错。 这是两种思想观念的碰撞和交流。 很快,拍卖会开始了,他们也没有继续聊了。 刚开始的开胃菜,是几组药材,还有一个古代的药方。 看到药方,徐清风顿时想起几十年后,咱们国人不重视自家老祖宗的中医。 反倒是隔壁的小国,收藏了很多咱们国家的药方。 这种奇葩的现象,让人想想便觉得很生气。 看到这药方,徐清风叹息一声,加入了竞拍的行列。 他虽然不知道这药方是治疗什么病的,但既然能够上拍卖会,那说明它的药效是经过验证,行之有效的。 这就够了。 以后总有派上用场的时候。 于是徐清风花了30万港币,把这个古代的药方给拍了下来。 “老弟对这个感兴趣?早说啊,我可以给你弄个十张八张来的,而且确保真实有效。” 董老板开口道。 徐清风眼前一亮:“可以啊,你要是能弄来,我一样30万港币跟你收,无论多少,越多越好。” “有你这句话就行。”董老板点了点头。 接下来,拍卖会出现了一株百年人参。 这把气氛一下子就给炒热了。 大部分来这拍卖会的人,都是为高端药材而来。 百年人参已经可以入他们的眼了。 毕竟千年人参不出,市面上的百年人参已经是极品。 当然,一百年和九百年,都是喊百年人参,但价格也是差距悬殊的。 “老弟,这百年人参是出自你的手笔吧?”董老板眼观六路,眉开眼笑道。 ------------ 第284章 再遇劫匪 “你还真猜对了。”徐清风笑着说道。 “哈哈,其实都不用猜,韩家的小妮子,去了一趟东北,回来之后,高端的药材,便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说实话,我真有点羡慕嫉妒恨了。”董老板开口道。 以前的韩家,还不如他呢。 可现在,愣是风生水起,听说都结交上港督了。 股市,猴儿酒,高端药材,拍电影,如今还整个拍卖会。 基本上,每两天便可以在报纸上见到韩家的身影。 哪怕是他们这种级别的人,也有些羡慕麻了。 谁都知道,这样发展下去,意味着什么。 尤其是韩家跟北边还有投资,以后的路只怕是通天大道。 而他们只能龟缩在港岛,眼见日薄西山,却没有什么好的破局之策。 “徐老弟,你是有能耐的人,能不能给老哥我指点一下迷津,我已经老了,守成有余,开拓精神却丢了,我已经看不清楚未来了,仿佛眼前有一团迷雾一般。” 董老板唏嘘不已。 不服老不行啊,这些年,他家族的产业其实是缩水了很多的。 徐清风听到董老板的话,微微一笑:“老哥,我哪有什么能耐,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不过吧,我可以告诉你,港岛之所以现在这么红火,其实是背靠着大陆十亿人的市场,过去是,现在是,未来依然是,这个原则是不会变的,你只要跟着北边的步伐走,可保你40年的富贵。” 董老板躬身:“谢谢老弟指点迷津,董某人受教了。” 他打算回去之后,调整家族策略。 “上次的兽首,如果你还能找到的话,捐给国家,可以为你们家族,赢得一个好名声。”徐清风想了想,又对董老板说道。 前世,便有一个爱国企业家是这样做的。 而且获得的回报很不错。 如今是80年,兽首的价格还是很便宜的,白菜价。 只要耐心寻找,总有机会。 而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好,我记下了。”董老板若有所思。 他便是从事这一行的,所以徐清风说的这个,对他来说,并不难。 两人谈话间,第一株百年人参,已经落锤成交。 最后的成交价,850万港币。 还是很值钱的。 徐清风在港岛呆了这么多天,都有些麻了。 80年代的内地,大部分家庭的开支,一天可能就几毛钱,几块钱。 但港岛却已经如此繁华。 这也是徐清风最真切的感受。 接下来,徐清风也出手了几次,捡漏了一些药材。 有些药材是南方比较常见,而长白山没有的。 恰好徐清风需要。 所以就拍下来。 不一会,徐清风拍下的药方还有 药材便送到了徐清风的手中。 不过送药的伙计,并未收徐清风的钱。 徐清风?? “你怎么不收钱就走了。” “徐少,之前我们小姐便吩咐过,今晚您的一切消费,都由她来买单,小姐让我转告您,她今天晚上要招待客人,所以不能作陪,深感抱歉...”伙计说完便带上门,离开了。 徐清风算是明白了... “徐老弟,韩家小妮子对你有意思啊,你可要把握机会,这小妮子从未对谁这么上过心,我是过来人,看的明明白白。”董老板语重心长的说道。 徐清风沉默了。 他何尝看不出来,但感情这回事,真不能勉强。 很快,徐清风也不想了,因为千年何首乌,进入了拍卖环节。 有很多人,便是冲着这千年何首乌而来。 看到人形的何首乌之后,整个会场,都有些沸腾了起来。 会展上,镜头对准了眼前的何首乌。 只见它的根茎,的确实形似一个小人,而且这个小人,看上去由头有脸,有手有脚的,端的是非常奇妙。 “造物神奇,还真是人形的,我的天,这么大,都有我这么高了...我一米七。”主持人惊呼一声。 哪怕经过专业的培训,他也一样为眼前的人形何首乌给震撼到了。 “经过十几位国内外的名医,还有专业的设备检测,鉴定结果便在我手中,这株何首乌的年份是1100年,大家请放心,绝无造假,如果有假的话,我们韩家愿意赔偿三倍。 ”韩如梦手拿着一份鉴定报告,还有名医的签名,款款走上来展台。 “我们相信,隔着这么远,我们都已经闻到了药香。” “别墨迹了,赶紧开始吧,这株何首乌是我的。” “谁跟我抢,我跟谁急。” 不少人都有些迫不及待起来。 韩如梦微微一笑,随即宣布竞拍开始。 底价一千万。 很快,这个价格便被抬高到了五千万,而且似乎还远远没有见顶。 “疯了,不就是一株千年何首乌,至于这么疯狂吗?”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幸好他没有拿出千年人参,不然这些人,还不彻底疯狂。 “哈哈,徐老弟,你是低估了这千年两字的含金量,只要是上了一千年的药材,那就是极品,化腐朽为神奇,倒不是说它的药性能有多逆天,而是稀缺,独一无二!”董老板跟徐清风解释道。 说完,他也喊了一次价格,7000万。 徐清风... “你说的对。”徐清风笑而不语。 然而就在这时,大厅外面,冲进来一辆车子,门口的保安想要阻拦,直接被撞飞出好几米远。 几个头戴小丑面具的人,手持ak,对着天花板一阵扫射:“所有人都趴下,打劫。” 徐清风看到这车,好生眼熟。 好家伙,这不是上次在玉石大展打劫的那一群人吗? 没想到这才几天时间,面对着全港警方的天罗地网封锁和追捕,他们居然还敢明目张胆出现在这拍卖会上,过来打劫何首乌。 也真是胆儿太肥了。 董老板吓得趴在了地上,然而等他抬头,发现身边已经没有了徐清风的身影。 一楼大厅,韩如梦有些焦急,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徐清风找到了韩如梦,把她给带到了安全的地方。 “姐夫,完了,我们韩家为这次的拍卖会准备了这么久,现在全完了。”韩如梦叹息一声。 “还没有完。”徐清风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拿出了一把ak。 ------------ 第285章 惹谁不好 “姐夫,别去。” 虽然韩如梦不知道徐清风是从哪里掏出来一个ak47,但这不是关键。 她连忙拉住了徐清风:“对方人多势众,你...” “很多时候,不是人多就有用的,看着吧,这些人,天堂有路不走,非要到我这里来秀存在感。”徐清风还给自己点了一根烟,抽了一口,然后叼着烟,直接一个点射,把人群中央的劫匪头子给爆头了。 剩下那几个劫匪,一时半会都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一个叼着烟的风衣男,一路走来。 手中拿着ak,一边点射,一边快速的朝前走来。 子弹精准的收割着场内的劫匪。 “打死他。” 这些悍匪,都不是什么怕死的,纷纷拿起了手中的枪回击。 但他们打出的子弹,诡异的消失了。 无他,徐清风直接把空间的入口,放在了他身前。 当然,这在其余人看来,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相反,徐清风每一发子弹,便会带走一个劫匪。 不到一分钟,劫匪全部倒地,命丧当场。 徐清风烟都还没有抽完。 他把ak往旁边的地上一扔:“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来我的场子撒野,找死?” 周围的人都看傻了。 什么情况? 刚才不可一世的劫匪,此时全部都倒地不起。 显然已经死的不能再死。 而收割这些劫匪的人,此时正站在他们面前,一个杀神一般的男子。 “把这些人的尸体抬一边去,拍卖会继续。”徐清风对惊魂未定的韩如梦说道。 韩如梦噢噢了一声,连忙吩咐手下去做。 其实还有很多人被吓得不轻,打算离开。 徐清风开了一枪:“安静,我只说一句话。” “要走的请便,但请有秩序离开,胆子大一些的,不妨坐下来,接下来我将坐镇这里,我倒是要看看,有谁还敢来打劫。”徐清风说完,就在旁边端了一条凳子坐了下来。 听到徐清风这么一说,不少人还真就没有走。 开玩笑,徐清风往那里一坐,瞬间,他们的安全感爆棚。 刚才徐清风的战绩,已然说明了一切。 “哈哈,我不走了,好东西这么多,我走了岂不是便宜了别人。” “对,有这位猛男在,那些劫匪是赶着去投胎吧。” “好家伙,这人是谁?太强了吧,飞虎队的人,都做不到吧。” ... 飞虎队?? 他们此时正接到报警电话,往这边赶呢。 半路的时候,接到上司的电话,任务取消。 他们都傻眼了。 很快,他们便知道了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尤其这一伙劫匪,便是前几天玉石展会上,抢走帝王绿钻石的。 被一个神秘高手,解决。 疑似韩家的人出手... 诸如此类的消息,把他们给震惊的无以复加。 虽然难以置信,但却又是真实发生的。 这些江洋大盗,已经成为了衬托徐清风的背景板。 韩如梦坐在徐清风身边,也不去应酬了。 此时她的一双眼睛,已经长在了徐清风的身上。 “姐夫,你也太牛了吧,怎么做到的?” 韩如梦刚才已经检查过徐清风身上,确认没有伤势,就放下心来。 “说实话,几个小毛贼,还不如山里的野兽呢。”徐清风开口道。 这倒是真话。 遇到东北虎的时候,徐清风会十分小心,慎重。 但对付这几个小毛贼,咳咳,别人眼中的悍匪,其实他真的没有多担心。 也就是他们手里有枪,稍微有点威胁。 但不大。 韩如梦... 她已经无话可说。 不过徐清风刚才轻描淡写的解决了这些人,也证明他说的是真的。 他的确是有这么牛掰。 “姐夫,为啥你刚才要把我先救走,再去解决这些劫匪啊。”韩如梦心里还是有些感动的。 “因为怕你拖后腿啊,就像上次陈少康那个沙冰一样,被人劫持了当人质,不然飞虎队上次肯定已经解决了对方。”徐清风开口道。 韩如梦哭笑不得,原来是这样啊。 但徐清风的担忧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这些人肯定事先踩好了点,计划了袭击还有撤退的方案。 其中劫持韩家的人,让保安和飞虎队投鼠忌器,这一招,也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他们此前一次成功的案例就是这样操作的。 如果刚才他们劫持了人质,徐清风也不会如此轻松就搞定。 很快,拍卖会继续进行。 虽然中途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打断了一下,但大家伙热情未减。 主要是接下来都是重头戏。 千年何首乌继续被疯狂加价。 已经来到了一亿港币。 “一亿...全港岛也没有多少人能拿出啊。” “太疯狂了,我之前料想千年何首乌能够拍出天价,但没想到会是这么多。” “估计千年人参不出的情况下,这千年何首乌的价格,已经是极限了。” “疯了疯了,一亿买这何首乌,真的划算吗?” ... 台下议论纷纷。 韩如梦则是有些高兴。 这何首乌,如此受欢迎也是她始料未及的。 最后,千年何首乌,以1亿1千500万的价格成交。 创造了本次拍卖会的记录。 很快,千年雪莲,也被拿了出来。 顿时又引起了轰动。 其实吧,徐清风觉得,这些极品药材,真没有那么玄乎。 价格有些虚高。 韩如梦的观点跟之前董老板说的差不多,这些药材不单单是药效,还有收藏属性。 千年,独一无二。 花这么大的价格,买回去肯定是不亏的。 到了一定程度,这些家族的财富,就是一串数字而已。 这些极品的药材和宝贝,肯定是要比一串数字更保值的。 那些个大家族,也都是会理财的。 徐清风点了点头。 这倒也是。 千年雪莲的最终价格,还是不如何首乌,只拍出了5000万。 但对徐清风来说,已经是血赚。 这两株药材,他并没有卖给韩如梦,而是委托给韩家代为拍卖的。 所以除去拍卖的手续费,5%外,其余的钱都是徐清风的。 有了这些钱,徐清风似乎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了。 钱放在手里,没意思,徐清风有大把的投资手段,可以让这些钱,生出更多的钱。 ------------ 第286章 回东北 虽然拍卖会中途出了一点幺蛾子,但最后的结局是完美的。 由于徐清风出手果断,不到两分钟就稳住了局面,所以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相反韩家还因为这次的事情,而得到了不少的好处。 事情出圈很快,第二天,便登上了全港头条。 新闻报纸全部都是关于昨天拍卖会上发生的这个小插曲。 这玩意,可比拍卖会本身要炸裂的多。 由于韩家的出面,所以电视台和报纸都对徐清风打了码,只是说神秘高手出手,犹如神兵天降,弹指间覆灭了这些劫匪。 当然,后续的事情,跟徐清风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 他第二天便离开了港岛,直飞东北,归心似箭。 这说好来港岛来参加一次拍卖会,结果兜兜转转,在这边呆了半个月。 韩如梦留在港岛善后。 还有把这次拍卖会带来的一些好处给消化了。 如今的韩家在整个港岛,可以用炙手可热来形容。 不过,韩家的高层,重心仍然在一点点往深城倾斜。 这也是徐清风给他们支的招。 港岛虽然香,但未来的40年,大陆才是主角。 在大势方面,徐清风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面。 回到了东北,徐清风老老实实在家里呆了几天。 无他,母亲大人发话了。 他这段时间太不像话,一个人跑去港岛逍遥自在,留下怀孕的老婆在家,这说的过去吗? 于是说不过去的徐清风,便当起了好丈夫,好父亲... 李秋雨相比于半个月前,消瘦了不少。 倒不是说何春花的饭菜做的不好吃。 何春花的厨艺,还是不错的,而且为了给怀孕的李秋雨做好吃的,经常是变着花样来。 只是说,李秋雨如今有了一些妊娠反应,出现了孕吐,所以食欲不振。 什么都吃不下,自然就瘦了。 “我带你出去散散心吧。”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 李秋雨点了点头,如此最好。 她这些天,基本上没有出过家门,所以还是有些闷的。 徐清风带着李秋雨,来到了上次郊游的地方。 这一路还是比较平坦的,去别的地方就算了。 道路太颠簸,徐清风也不会冒险。 现在跟他们上次春游,这里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主要是体现在四周的杂草。 春天,草木疯涨,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之前才没脚跟,现在都长到半人高了。 不过今天徐清风他们不是两人来的,还喊来了两个劳力,大憨二憨。 所以除草的工作,便交给他们了。 大憨二憨这段时间在牧场也是过的很充实。 等清理出来空地后,他们两兄弟便去钓鱼了。 徐清风也有些手痒,过去挥了几杆。 钓鱼这玩意,还真是有瘾。 他在港岛分明也没有少钓鱼,但看到河,就想要钓鱼。 快到午餐的时候,徐清风也没有钓鱼了,而是回去制作午餐了。 李秋雨现在不能闻见荤腥味,所以中午的时候,自然是不能吃鱼的。 哪怕是钓上来鱼,也不能吃。 徐清风打算中午吃点清淡的,正好家里有食材什么的,所以他便在河边,煮起了粥。 煮的是八宝粥。 所谓的八宝,是指八种食材,八宝粥又名腊八粥,佛粥。 当然,八种食材只是最基础的版本,你要是觉得八种太少,也可以添加入更多的食材。 不过吧,大部分的八宝粥,都是以粳米、糯米或黑糯米为主料。 主料是固定的,添加的辅料那就多了,五花八门,比如像绿豆、赤豆、扁豆、莲子、桃仁、白扁豆、红枣、花生、桂圆等等。 这些还是比较常见的,也有添加松籽仁、山药、薏仁米、芡实、百合,枸杞等的。 把这些食材融合在一起,熬制成粥。 便是八宝粥了。 徐清风今天准备的食材有点多。 李秋雨看着徐清风煮粥,在一旁,也是微笑不语,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这种生活,正是她最想要的。 以前的她,以事业为重,但直到遇到了徐清风,她才知道,人生原来也可以过的如此多姿多彩,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每天都是工作,工作。 两点一线,整个人虽然精神有寄托,但那种状态,其实是不对的。 如今的她,才算是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嗯... “好香啊,为什么八宝粥会这么香啊?”李秋雨走到徐清风的面前,深呼吸一口。 “明明这些食材,都是很普通,也很常见的,但组合在一起,似乎就不一样了。” 徐清风微微一笑:“那是因为搭配的缘故啊。” 虽然八宝粥的各种食材,还有烹饪方式,都是朴实无华的,看上去有手就行。 但其实,这里面,正是华夏美食的博大精深处。 化腐朽为神奇。 不一会,徐清风烹饪的成品八宝粥便好了。 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在旁边钓鱼的大憨二憨,鱼都不钓了,闻到了香气,哪里还有心思钓鱼,连忙跑过来吃粥。 “老大,这粥也太香了吧,你放了什么进去?” “我从未闻过这么香的粥,今儿个算是沾了嫂子的光了,哈哈。” “嫂子,你先吃,我们等会再乘...” 他们两如今还懂一些人情世故,知道礼让了。 徐清风给他们两一人乘了一大碗,让他们快润。 临走的时候,还让他们加了一些白糖,不然不好吃。 当然,如果不喜欢吃白糖的话,也可以下菜。 徐清风也是带了不少的配菜来的。 李秋雨身边也多了一碗八宝粥,她低头看着碗里的八宝粥,色泽诱人,色香味俱全,光是闻着便十分不错。 肯定很好吃。 稍微凉了一下,她便迫不及待的品尝起来。 下一秒,她便眼前一亮,这八宝粥,是她吃过最好吃的了。 滑而不腻,软糯可口。 “老公,这八宝粥也太好吃了吧,太香了。”李秋雨惊呼一声。 这碗八宝粥,就连她这个孕吐严重,没有任何胃口的孕妇,都俘虏了。 “喜欢就好,哈哈,我以后经常煮给你吃。”徐清风当然是很开心。 “嘿嘿,那我肯定不会挑食,每天都吃很多。”李秋雨嘻嘻一笑。 ------------ 第287章 八宝粥 李秋雨其实一直也不挑食。 只是现在怀孕的缘故,所以不喜欢吃太荤腥的。 如果是菜里面的油多了一些,都会很敏感。 “你哪里挑食了,分明是你肚子里的宝宝挑食。”徐清风轻轻的摸了摸李秋雨的小肚子。 “你呀,不乖哦,要多吃一点,这样妈妈才会更健康。” 李秋雨顿时乐了。 “他还没有意识呢,你跟他说话,他也是听不见的。” 徐清风帮李秋雨又凉了一碗八宝粥,这样等会她吃完了手里的,这碗也可以吃了。 八宝粥煮的时间很长,所以各种食材,都煮的很烂。 这样的口感也是最好的。 李秋雨没有放白糖,而是就着一碟小菜,下粥。 一口一口吃着。 仿佛世间美味。 徐清风很快也品尝了起来。 味道的确是还可以,比后世那些牌子,什么娃娃哈,达利园的八宝粥好吃一百倍。 这种流水线的八宝粥,一度在90-00年代风靡大江南北。 因为方便,开盖就可以吃,所以经常拿来送老人。 但其实吧,味道也就那样。 肯定是不如自己在家烧的。 只是说,在家里烧八宝粥太麻烦了,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花这时间。 当然,这年头的娃娃哈都还没有成立呢。 徐清风眼前一亮,这八宝粥也是一种商机啊。 还有方便面。 如今内地市场,仍然是一片空白。 他刚好赚了一亿多港币,正愁没有地方花呢。 如果把这方便面和八宝粥弄出来,岂不是王炸? 设厂最好的位置,还是在深城那边,他刚回东北,自然不可能又马上去深城。 不过吧,现在暂时还不着急。 以后去深城的时候,可以运作一下。 品尝着质软香甜、入口即化的八宝粥,徐清风脑海里想着的却是如何商业化,规模化,赚钱。 看来重生之后,他的想法也是与时俱进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人都是会变的。 他刚重生那会,只是想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小富即安。 赚点钱,让身边的人过好日子,再就是挽回前世的悲剧,不让其发生,这就够了。 但如今的他,已经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人生轨迹也跟前世截然不同。 此一时彼一时。 吃完了八宝粥,徐清风带着李秋雨去钓鱼了。 李秋雨对钓鱼没啥天赋,此前徐清风也带着她玩过两次,一条鱼都没有钓上来。 她的这个技术,只能钓钓小龙虾,这种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生物。 不过吧,虽然菜,但李秋雨还是很喜欢钓鱼的。 主要是徐清风喜欢。 挥杆之后,徐清风把鱼竿给了李秋雨:“看到浮漂动了,那就是有鱼咬钩了,你便可以提杆了...” 李秋雨点了点头:“老公,这我自然是知道的,我就是怕钓上来的鱼太多,等会我钓不上来。” 徐清风?? 旁边的大憨二憨?? “咳咳,先钓上来再说吧。”徐清风乐了。 不过,今天的李秋雨,运气似乎十分不错。 一分钟不到,水里的浮漂便动了,猛地被拉入了水中。 徐清风连忙提醒李秋雨。 李秋雨正在发呆,没想到这么快,就有鱼咬钩了,一时间慌了神,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很快,鱼竿便传来了巨大的拉扯力。 李秋雨差点没被拖下水,幸好徐清风抓住了鱼竿,这才稳住。 “是大鱼,你没有经验,让我来吧。”徐清风对李秋雨笑着说道。 李秋雨很快便松开了手,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这鱼她没法对付。 还是让徐清风来处理更好一些。 不一会,一尾很漂亮的草鱼,便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 这草鱼足足有十几斤。 野钓里,几乎是天花板级别了。 后世饲养的草鱼,可以长到几十斤,但野河里,还是比较少见的。 “这鱼好漂亮啊。”李秋雨惊呼道。 野生的草鱼,的确是很漂亮,外表的鱼鳞,呈现出金黄色。 把这鱼溜到了岸边,大憨已经拿着抄网准备好了。 不久后,这条草鱼成功上岸。 徐清风挂好了鱼饵,把杆子还给了李秋雨:“还是你来吧。” 李秋雨摆了摆手:“老公,那啥,我钓鱼的技术太菜了,完全就是打酱油的,还是算了吧,等会要是钓上大鱼,肯定还得你出马,倒不如直接让你钓好了, 我在旁边看着也是很开心的。” 徐清风想了想,嗯了一声,的确是这样。 一下午的时间,他们都是在河边垂钓。 李秋雨怀孕了,也不宜走太多的路。 其实对她来说,能出来透透气,便已经是很满足了。 下午的收获还是很多的,徐清风让大憨直接送到店里去。 就不带回家了。 反正他们家这几个月是跟鱼无缘了,因为李秋雨看到餐桌上的鱼,便会yUe。 但奇怪的是,钓鱼的时候,她又还好,没有表现出很恶心。 “嫂子,我听牧场的人说,怀孕前期才会有这些反应,等过了4-5个月,就不会了,到时候还会胃口大开呢。”大憨开口道。 “对对对,所以嫂子你现在不用担心。”二憨补充道。 离开前,大憨二憨还拿出了很多礼物,都是准备好,给未来小侄子的。 什么木头制作的刀剑,枪什么的。 还是挺有心的。 就是他们怎么笃定,李秋雨肚子里的是男孩? 要是女孩子,这些男孩子的玩具不就白准备了吗? 很少有女孩子喜欢刀枪棍棒的。 “大憨,你先去牧场那边,准备一些进山的东西,我过一个礼拜,来找你们。”徐清风对大憨说道。 大憨二憨听到徐清风的话,那叫一个开心。 终于可以进山浪了。 他们这半个月,其实也私下里进过两次山,但没有徐清风在,他们都是小打小闹,收获也很少。 所以,还是跟着大哥有肉吃。 “太好了,大哥,我回去就准备。” “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半个月了。” 一个礼拜后,徐清风跟家里通了气,出发前往牧场。 这次所有人都没有在说啥。 何春花叹息一声,儿子太优秀了,也不好啊,注定无法留在身边的。 ------------ 第288章 徐清风的野望 当然,她也就是一时的纠结,最后还是能够转过弯来的。 她没有说啥,只是让徐清风不要太累了。 人不是机器,该休息的时候,还是要休息的。 徐清风心中感动。 前世的他,听过一句话。 别人只在乎你飞的高不高,只有父母才会关心你飞的累不累。 前世他懂的太晚了,子欲养而亲不待,树欲静而风不止。 今生,他当然不会走前世的老路。 他还是很在乎家人的。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又回到了跟家人聚少离多的状态,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他虽然已经财富自由了,但这个年纪就躺平,似乎有些早。 而且,如今他的实力增长的这么快,他觉得,这个世界或许还有更多的秘密,等着自己去探索。 就好比那块神秘的绿色石头,激活空间,此后又升级了几次。 还有长白山深处那些珍奇异宝,变异巨兽。 除非说,徐清风甘于平凡一辈子。 看着父母老去,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 不然的话,他肯定是想要尝试着改变。 空间升级之后,在里面种植的药材,药性都有了不小的提升,搭配一下古时的药方,或许能够实现长寿。 长生做不到,跟张三丰一样,活个200岁,或许可以。 现如今,徐清风便是奔着这个目的而去的。 的确也是有这个可能性。 这次,徐清风把上次队伍里的风水师老胡也给喊上了。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 上次,徐清风他们没有找到宝藏,可能是这方面的原因。 就差挖地三尺寻找了。 虽然吧,他们也收获了很多,但总归是一次失败的经历。 阔别多日,老胡似乎变得更加沧桑了,一问才知道,他跟他兄弟去了南方一趟,去做什么,徐清风也没有多问。 但此行肯定不简单。 他们这一行,寻龙点穴,虽然生活很精彩,但也很危险。 为了找到老胡,徐清风这几天也没有少费心思。 队伍集合完毕,接下来便是进山了。 徐清风这次打算去寻找千年人参。 当然,千年人参是终极目标,要是有百年人参,他也是很满足的。 寻找人参,徐清风打算换个找法,所依仗的便是人参鸟。 没错,上次进山的时候,他抓了一只人参鸟,如今在空间里养着呢。 这段时间,好吃好喝供着。 养//鸟千日,用在一时。 这不,今天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徐清风把人参鸟找了个笼子装着,拎到了众人眼前。 众人都有些好奇。 打量着徐清风带来的鸟。 “老大,这是什么鸟?你进山拎这个鸟笼做啥?” “是啊,以前也没有见老大有养鸟的爱好啊。” “老大,我看不懂了。” 大憨二憨挠了挠头,百思不得其解。 徐清风笑看着老胡:“老胡,你看看,认不认识这鸟的品种。” 老胡... 他听到徐清风这么一说,这鸟肯定有老头。 于是他更加仔细的打量了起来。 然而看了半天,得出的结论就是,这是一只灰色的小鸟。 大憨二憨差点没笑出声。 “看半天就这?” “说了句废话,哈哈,我也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鸟灰不溜秋的,一看就没二两肉。” “不好吃...” 徐清风对几人也是无语,索性也不藏着掖着了,直接告诉了他们三,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参鸟。 几人顿时愣住了。 人参鸟,他们的确是没有见过,但这鸟的鼎鼎大名,他们早就如雷贯耳了。 “我的天,这是人参鸟啊?” “好家伙,老大,你从哪里抓来的?” “这真的假的?我怎么觉得不像?” 三人都有些错愕。 徐清风微微一笑,他们有这么大的反应,其实他早就能够猜出来了。 开玩笑,当一个传说生物,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他也会很懵逼的。 当然,徐清风现在的承受力比他们要高上不少。 毕竟青蟒都成为他的小弟了,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大憨二憨,顿时就来了兴趣。 他们跟徐叶一样,都是长白山附近土生土长的原住民。 打小便听着村里的老人,说着山林里人参鸟的各种故事。 说不好奇,那是不可能的。 神秘的人参鸟,他们也是第一次看见。 “妈耶,原来小时候,从老人嘴里听说的人参鸟,就长这寒碜样啊,白瞎我期待了,我还以为它生长着七彩羽毛呢。”大憨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哥,我也觉得有些土不拉几的,不像人参鸟。”二憨也开口道,不过马上他又表示,这不是质疑老大。 只是他觉得而已。 既然老大说这是人参鸟,那肯定就是人参鸟。 徐清风?? “那个,你们不能以貌取鸟啊,别看这人参鸟,长的是有些灰不溜秋的,看上去十分朴素,但你们听听它的叫声就知道了。”徐清风开口道。 就在这时,徐清风逗了逗笼子里的人参鸟,让它叫了一声。 虽然吧,大部分人都没有看过人参鸟,但还是听过人参鸟的叫声的。 人参鸟,自古以来,便是只闻其声,不见其鸟。 大憨二憨和老胡三人,听到人参鸟发出的叫声,顿时全部都信了。 实锤了!! 他们此前在山里听到的人参鸟叫声,跟刚才笼子里的鸟,发出的叫声,一般无二。 它就是人参鸟! “我的天,还真是啊。” “老大,我很好奇,你是在哪里抓住它的?”大憨有些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找了个借口,就说逛黑市的时候,遇到一个老头,在卖,于是他就买了下来,也算是捡漏吧。 老胡感慨,徐清风的运气真的是绝了。 他怎么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要是有一只人参鸟,他就可以靠寻找人参发财了。 徐清风摇了摇头。 寻找人参哪是这么容易的。 人参鸟顶多是辅助罢了。 有了人参鸟,其余人对于这次进山寻找人参,更加的有信心了。 “老大,人参鸟寻找人参的原理是什么啊?”大憨询问道。 徐清风告诉大憨,很简单,因为人参的种子,是人参鸟的食物。 ------------ 第289章 比赛寻宝 人参的传播,其实也有人参鸟的一份功劳在。 因为只有人参鸟吃过的人参种子,消化不了,排泄出体外,落在地上才能生长出人参。 人工种植的人参,便是模拟人参鸟的消化功能,才能批量种植出大量的园参。 徐清风解释一番,大憨二憨顿时恍然大悟。 没想到人参还有这样一个隐秘的小知识。 很多,一行人便沿着牧场这边的山林,大灰,猞猁打头阵,徐清风放飞了人参鸟,进入了长白山山脉。 “徐兄弟,我有个疑惑啊,你就这么把人参鸟给放走了,要是人参鸟不帮你找人参,咱们岂不是...功亏一篑了。”老胡人都傻了。 徐清风微微一笑,看着老胡:“可是,我要是不放走人参鸟,它又怎么会找到人参呢?” 老胡(⊙O⊙)… 就挺无解的,不放走人参鸟,它困在笼子里,的确是找不到人参。 “放走人参鸟,人参鸟要是飞走了,也找不到人参...” “不放走...” 大憨二憨在旁边念念叨叨,感觉脑子再次不够用了。 徐清风打断了他们的念念有词:“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人参鸟,我已经养熟了。” 说完,徐清风吹了一声口哨,天空的人参鸟,居然飞回到了他的手中。 其余人都眼前一亮。 “太好了,没想到徐兄弟还有这一手,那我们此行可真是如虎添翼了。”老胡激动不已。 很快,人参鸟,便发挥了它的作用,带着几人找到了一株十几年份的人参。 这速度,这效率,也是没谁了。 大灰都惊呆了,在旁边嗷嗷叫了一声,似乎有些不服气。 想当年,它也是一条寻宝犬啊。 谁能想到,如今风头居然被一只鸟给抢了过去。 气不过的它,当即找到了一株灵芝。 虽然价值不如人参,但也十分不错了。 徐清风看到这一幕,也是乐了。 好家伙,大灰居然跟人参鸟卷了起来?? 这种争先恐后寻宝的行为,对于徐清风来说,当然是喜闻乐见的。 他这次港岛之行,已经把空间储备的药材都清空的差不多了。 所以这时候正好补充一波。 挖了人参挖灵芝,挖了灵芝,这边人参鸟又找到了新的人参,徐清风马不停蹄,赶赴人参所在地。 这么快,老胡和大憨二憨也是看傻了。 要知道,他们进山,不过两个小时的时间。 这都找到了第二株人参了。 而且第二次人参鸟找到的这人参,还是个小极品。 徐清风都有些惊喜。 因为从人参的叶子,还有外观的品相来看,这少说也有50年+的历史,没准就是一株百年人参。 一株百年人参,足够让徐清风惊喜了。 老胡有些羡慕不已,这是羡慕徐清风可以找到,捡漏并且驯服一只人参鸟。 有了这人参鸟,只要有实力,山里的人参,那还不是无所遁形。 这次进山之前,徐清风便跟老胡说好了,他进山是拿的死工资,找到的药材跟他无关。 要是找到的好东西多的话,可以给他加点钱。 大憨二憨就不用说了,自己人。 “我挖人参,你们可以去附近看看。”徐清风对几人说道。 “好的,老大,你小心一些,不要被守护在人参旁边的蛇给咬了。”大憨提醒了一声。 徐清风微微一笑。 这基本上不可能发生。 因为他身上有青蟒的气息。 蛇遇到了他,躲都来不及呢。 等他们离开之后,徐清风手触碰人参,人参便已经进入了空间。 百年人参+1。 徐清风心情还是很不错的,虽然不是他这次进山的目标千年人参。 但千年人参,这玩意真的可遇不可求。 千百年来,无数采药人,踏足山林。 哪怕是各个隐秘的角落,都有很多人已经去过了。 至于能不能活着回去,不清楚。 就像是他上次发现的那个死去的采药人一样。 所以百年人参,已经是长白山如今,能找出来的tOp人参了。 其实,徐清风觉得,他要是能找到800-900年份的人参,那也是可以利用空间的时间流速,转化成千年人参的。 别看只有这一两百年,但二者的价值却是天差地别,差距悬殊。 采摘人参一秒钟,但徐清风并没有马上出去,而是在这里待了一会,做做样子。 大灰带着小弟猞猁,就在徐清风的四周寻找药材,捎带着也负责警戒。 它们经过这些时日的磨合,已经配合默契。 猞猁也已经成为了一只训练有素的寻宝喵。 猫科动物嘛,喊喵也不是不可以。 大灰调教的小弟,如今已经有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趋势。 大憨二憨跟老胡,没有走多远,他们在附近的几棵树周围,看到了几只野兔,于是想着打猎,中午可以用来当午餐,也是很好的。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不一会,大憨开枪,远处的野兔应声倒地。 “打中了,太好了。” 二憨跑去捡了回来。 徐清风听到枪声,朝他们走去。 “老大,你看,我打到的兔子。”大憨嘿嘿一笑。 他如今的枪法,已经比之前好太多。 徐清风点了点头,予以肯定。 如今两兄弟都可以独当一面了。 “老大,人参挖完了吗?”二憨询问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告诉他们已经搞定了。 “这几棵树,有些不一样。” 就在这时,旁边的老胡突然说了一声。 刚才,他便觉得眼前的这几棵树有些蹊跷。 但又一直说不出来,哪里不正常。 “老胡,这不就是长白山最为常见的松树,有什么不一样的。”大憨嘀咕了一句。 “是你疑神疑鬼了吧,我看你才不正常。”二憨咳嗽一声。 老胡哭笑不得:“真的,你们不觉得,这里的阴气很重吗?” 什么是阴气? 常年照不见阳光的地方,便会给人一种很阴森的感觉。 在风水学说里,向阳背阴是一个很复杂的论述。 “你别说,还真有这种感觉,刚才我一路走来,到了这里,便觉得有些凉。”徐清风听老胡这么一说,还真觉得像这么一回事。 ------------ 第290章 大丰收 “这种地方,难道有什么说法??” 大憨听到徐清风和老胡都这么说,顿时觉得有些瘆得慌。 要不要那么玄乎。 不过,徐清风告诉他。 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风水上的一种说法。 非但不会有什么坏处,反而,这种阴气重的地方,还有很多珍贵的药材生长呢。 就像是人参,便是生长在山的背阴面,也就是阴气重的地方。 大憨恍然:“嗐,就这啊...” “感情还是好事,大灰,上,轮到你发挥的时候了。” 人参鸟只能找人参,而大灰就不一样了。 他认识的药材可多了去了。 很快,几人便在附近,寻找起药材来。 几人分成两组。 徐清风一个人一条路。 猞猁跟徐清风。 大憨二憨他们跟大灰组队探索。 不一会,徐清风便收获颇丰起来。 这块阴气重的地,的确是很多名贵的药材生长着。 而且年份都不低。 药材的密度,甚至堪比上次的药园。 就是年份没有那么离谱,大部分都是几十年,一百年的也有。 当然,对徐清风来说,都是宝贝,照单全收。 到了港岛,那都是钱啊。 不一会,他的空间药园里,便多出了不少的药材。 人参鸟在附近,也再次开单,贡献了一株30年份的人参。 这些药材,徐清风直接便收入了空间,也没有必要告诉大憨他们。 “老大,你快过来,大灰好像找到了一个好东西。”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大憨,喊徐清风过去。 徐清风回答了一声,马上过去。 很快,他便到了大憨所在的地方。 这个地方,跟周围似乎有些不太一样。 “徐兄弟,哈哈,你这狗子真是神了,我觉得,价值千金啊。”老胡在旁边感慨道。 上次他便心心念念想要买大灰。 不过吧,这也是不可能的。 大灰如今对于徐清风来说,不仅仅是一条狗,更是他的朋友,家人。 这些日子,对家里做出的贡献也是大家伙有目共睹的。 如此忠心耿耿,徐清风怎么会卖掉呢。 他也不傻。 “汪汪...”大灰摇着尾巴,目光不屑的看向天空。 似乎在寻找人参鸟的踪迹。 “看把你嘚瑟的,哈哈。”徐清风乐了。 这狗子,真是成精了。 还知道跟人参鸟比赛。 不一会,徐清风看到了大灰找到的‘宝贝’。 一株百年级别的老山参。 比刚才人参鸟找到的那株还要极品,年份大概在300年左右。 “哈哈,老大,怎么样,我就说,大灰找到了宝贝吧。” “这人参年份肯定不低,我们怕挖坏了,所以还是老大你来吧。” 其实刚才大憨他们也挖了不少的药材。 但药材也是分贵重的。 一般的药材,他们自个挖就行,都不用喊徐清风。 但百年人参这种级别的珍贵药材,他们就不敢碰了。 这要是挖断了,那多可惜。 他们也没有那么好的挖掘技术。 所以,喊徐清风过来,才是最好的。 徐清风来了之后,他们便去别的地方继续找寻药材起来。 徐清风低头假装挖了起来。 实则,把药材直接收入空间。 跟刚才一样,样子还是做做的。 徐清风挖了这人参,打量着四周,这地方,的确是生长人参的好地方。 此前,他也跟采药人交流过一些挖人参的经验。 东北这边采药人,口口相传有几句谚语,什么人参必有‘大蛇’/大树/灵兽护。 大树便是其中之一。 这个地方便是如此,人参附近有几株参天大树。 无论是从树的高度,还有树身的粗细,大小,都远超周围的其余树。 这一看不得了,徐清风发现树上还有好东西。 其中有一株,是白桦树,而且已经死了。 树上有一团极品的桦树茸。 于是他直接触碰树身,把树上的白桦茸给收了。 蚊子再小也是肉,虽然桦树茸这玩意,如今在国内,名声还不是很响。 但效果比灵芝要好的多。 长期服用,那是可以强身健体的。 打回去给父母吃也是好的。 做完这一切,徐清风这才出去寻找大憨他们。 大憨他们此时已经走到了几百米外。 “老大,这里还有一条河流,我们等会可以在这边抓鱼,午餐吃鱼怎么样? ”大憨询问徐清风的意见。 徐清风觉得,都可以。 正好差不多也到饭点了。 刚才他们还打了一只兔子。 找了个空旷的地方,几人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灶台。 把兔子简单处理了,便可以放在火上烤了。 徐清风带了一个小壶,打满了水,可以放在旁边烧。 这种军用的水壶,材质是不锈钢,直接用来烧水很合适。 在山里,条件不比在外面,简陋一些,能填饱肚子就好。 “我去抓鱼。”大憨二憨去小溪里抓鱼。 老胡也去凑热闹。 几人削尖了几根棍子,然后瞅准了水中的鱼,用棍子去扎。 试了几次,总有成功的。 不一会,他们便带着几条一斤多的鱼回来了。 徐清风处理了,就用棍子穿好,烤了起来。 “老大,这条鱼给你吃。” 第一条鱼烤好了,大憨递给徐清风。 徐清风也不客气,接过来,吹了一会,然后咬了一口,味道不错。 只是抹了一些盐,味道便十分鲜美。 这个年代,都是野生的鱼,味道还是很好的。 “有点淡淡的腥味,不过可以接受。”徐清风开口道。 “老大,有的吃,我就已经满足了。”大憨他们也是满不在乎。 简单吃了个午饭,几人休息了会,这才继续进山。 下午的运气没有上午好,老胡还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坑里。 徐清风把老胡拉上来,发现老胡的脸色不太对劲,询问他怎么了。 “徐兄弟...底下的坑里,有一个死人。”老胡哆哆嗦嗦的说道。 他掉下去的时候,跟骷髅头来了个亲密接触,他现在脸色能好就有鬼了。 “还有这等好事,我说老胡,你连骷髅都不放过啊。”大憨在旁边开玩笑说道。 众人都乐了。 “去你的。”老胡也被大憨的话给逗乐了。 “说真的,这骷髅身上好像有东西,我不敢去摸,要不,大憨这个机会给你?”老胡对大憨开口道。 ------------ 第291章 千人坑 “谢谢你看的起我,不过我对骷髅真不感兴趣,所以还是算了吧。”大憨连忙摆手。 老胡反将了一军。 大憨虽然憨,但也不傻。 谁也不想去找骷髅谈人生啊。 徐清风皱了皱眉,询问老胡,刚才说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上次从一个进山采药人的骷髅身上,摸出了千年人参。 所以,现在他对这种机会,向来是宁杀错不放过的。 没准就有极品呢。 “那个,我开玩笑的,徐兄弟,你不会真的要下去吧?”老胡嘀咕了一句:“说实话吧,我刚才掉下去,吓得腿都软了,哪里还有空关心骷髅身上有什么东西...” 徐清风微微一笑:“就算没有的话,我也下去看看吧,不留遗憾。” 说着,徐清风让大憨从身上解下来登山绳,然后系在腰间,附近没有什么树,就让大憨把另外一头系在他身上,然后他下去看看情况。 大憨和二憨抓着绳子,两个猛男给他保驾护航,所以徐清风还是很放心的。 这吨位,看上去便安全感十足。 很快,徐清风便顺着绳子,下到了洞底,把几个照明灯扔到了周围。 顿时坑底的情况,一目了然。 在上面的大憨二憨,还有老胡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就在这时,老胡看清楚坑里有什么,连忙让徐清风快上来。 “不就是一...些骷髅,怕什么。”徐清风也看清楚了身边有什么。 不是一具骷髅,而是一堆骷髅,密密麻麻都是。 千人坑?? 也难怪在上面的老虎还有大憨二憨脸上都流露出十分震惊,且惊恐的表情。 “老大,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死人?”大憨也咽了咽口水,眼里有些惊骇。 不过吧,他仍然坚守着阵地,抓紧了绳索。 只等徐清风发话,他便会马上把徐清风拉上去。 “不知道,我找找看有什么好东西。”徐清风四下寻找起来。 不一会,他找到了其中一个穿着盔甲的骷髅,他的这甲胄,似乎是金的。 千百年过去,居然没有坏。 金甲?? 古代的将军吗? 徐清风有些不解。 不过这玩意肯定是古董,能值很多钱。 徐清风笑纳了。 从这将军骷髅身上,他摸到了整套的甲胄,还有一块令牌样式的东西。 甚至还有一个锦盒。 都是好东西啊,这趟下来的不亏。 还真是富贵险中求,这要是胆子小的人,可拿不到这些。 收了将军骷髅的东西,徐清风又找了找,其余人身上都没有什么东西。 一些兵器,早就变成了废铁。 没有了任何价值。 确定没有什么好东西了,徐清风这才让大憨把自己拉上去。 不一会,他回到了地面。 “老大,你这胆子也太大了。” “找到什么东西吗?” 老胡和大憨他们问道。 徐清风拿出了几块玉佩:“这个,应该能值不少钱,一人一块。” 这些都是在那些士兵身上找到的。 算是比较值钱的。 见者有份,总要给他们一些好处。 至于其余的东西,他就不分了。 甚至徐清风都没有拿出来。 老胡得了玉佩,已经很高兴。 直言徐清风仗义。 “这里是你发现的嘛,自然也给你一些。”徐清风笑着说道。 看到他们那胆小的样子,徐清风也是哭笑不得。 “不就是一些骷髅,仅此而已,你们害怕什么。” “老大,你说的轻巧...一些骷髅!!!” “这都已经是千人坑了,我算是知道,附近为啥阴气那么重了。” “这里肯定很邪,我们快点离开吧。” 老胡他们还是有些胆怯的。 徐清风对此也是耸了耸肩,行吧。 反正东西已经到手了。 “这玩意,我还是不要了,沾染了太多的阴气,佩戴对人不好。”走出一段距离后,老胡把玉佩又还给了徐清风。 徐清风乐了:“你还打算留着啊?拿回去卖了不就可以了。” 老胡一拍脑袋:“那我还能拿回来吗?” 徐清风把玉佩重新扔给了他:“你呀,要是担心这玩意邪,就趁早出手,相信大把的人会要,路子我就不帮你介绍了,你应该知道很多。” 老胡点了点头。 “老大,这些人为什么会死在这里啊?”大憨百思不得其解。 都可以称得上是灵异事件了。 “我也不知道,历史上本来就很多谜团,这深山老林里,发生过太多事情,至今都是未解之谜。”徐清风摇了摇头。 华夏五千年历史,浩渺岁月,长白山这块土地上,从始至终,都是笼罩着神秘面纱的。 尤其是这种阴气重的地方,因为生长着天材地宝,会有很多采药人和寻宝人造访。 发生意外,也不稀奇。 徐清风并未多说。 他分出了一丝意念,进入了空间。 可以看到刚才收获的这些东西上,的确是笼罩着一丝丝黑气,但空间似乎能够抹除这些黑气。 这黑气是什么?难道是死气? 死人太多的地方,的确是会有各种各样的诡异。 很快,徐清风打开了锦盒,发现里面居然是一个圣旨。 明朝时候的圣旨。 这个将军的身份在圣旨上也有写,乃是锦衣卫的千户,奉命带麾下的锦衣卫镇守长白山附近的城池。 帮着皇帝收集长白山的各种珍奇异宝。 除了圣旨外,锦盒里还有这将军的一封信,上面写了他的生平。 后面,朝代更迭之后,他们被抛弃了。 将军誓死不降,带着手下进入了长白山... 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陨落在这里。 不过吧,徐清风很快也不去想了。 逝者已逝,过去也都尘埃落定。 如今,他的这些遗物,倒是成为了价值不菲的宝贝。 就这明朝的圣旨,拿去拍卖,至少也值个几百万,甚至还有可能拍出更高的价格。 便宜了徐清风。 既然可以抹去黑气,那徐清风自然也是帮着大憨他们把黑气去了。 如今的这玉佩,已经可以佩戴,对佩戴之人,没有任何的影响。 夜里,他们来到了一处山谷,安营扎寨。 山里的夜,并不寂静,各种不知名的小虫子,唱着奏鸣曲。 ------------ 第292章 风水笔记 “蝉噪林逾静, 鸟鸣山更幽...” 这种喧闹,并不会让人觉得很吵。 反而让徐清风他们很安心。 这要是周围一片死寂,他们反而不敢留宿。 因为没有生机,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 说不定周围就有啥野兽。 比如说老虎,黑熊这些野兽身上的气息很浓。 周围的小动物,要是闻到了老虎的味道,便不会待在这里。 真有这种情况。 所以很多猎人,以前都流行带一块虎骨在身上,进山可以免去很多的麻烦事。 今天晚上吃的比中午更丰盛一些。 徐清风悄悄从空间弄了一些食物出来,给他们加了个餐。 “老大,你太能藏了,还有泡面,这玩意,我还是上次你从港岛回来,吃了一次,简直绝了。” 大憨那叫一个激动。 方便面的确是很方便。 开水一泡,便可以享用。 进山打猎,不要太合适。 79年这会,东北大部分人都没有吃过,甚至还没有见过泡面长啥样。 泡面这会刚引进咱们国家。 还属于奢侈品,一包的价格老贵了。 普通人根本吃不起。 只有坐火车的人,饿了才会买上一碗泡面尝尝。 最初泡面,便是在绿皮火车上开疆拓土的。 最后辐射到全国大部分地区,在90年来,迎来了方便面的盛世。 当然,也有很多的质疑和抹黑,什么上火,没有营养等等。 哪怕几十年后,也有很多人这样说。 后世有一句很经典的段子,我都混的只能吃泡面了,你跟我说泡面没营养? 谁不想吃香的喝辣的,关键是...没钱啊。 上次去港岛的时候,徐清风带回来不少内地现如今没有的零食,其中便有泡面。 而不出意外的,泡面也赢得了所有人的一致好评。 就连李秋雨也很喜欢。 不愿烧饭做菜的时候,直接拿几包泡面,烧开水,倒入锅里,然后添加一些青菜,鸡蛋什么的,就已经很美味了。 吃过了晚饭,徐清风找了个大石头,坐着,看起了星空。 东北的星空,是徐清风见过最纯净,也是最梦幻的。 也就是现在不是冬天,不然都可以看到极光。 当然,看到极光的次数,少之又少。 徐清风前世只看过一次,当时惊为天人。 大自然的神秘梦幻,直叫人看一眼,便难以忘怀。 “老胡,你祖上看风水的,会不会看星象。”徐清风询问老胡。 “当然会了,这可是基本功,怎么样,徐兄弟,想学吗?想学的话,我可以免费教你。” 老胡倒是很大方。 徐清风都愣住了:“免费教我?真的假的,这玩意难道不是祖传的秘术?你教会我了,岂不是跟你抢饭碗。” 老胡耸了耸肩:“得了吧,我这辈子算是没有活明白,你看我都四十岁了,还没有结婚,没有后代...大概我这辈子就孤独终老了,我也不想我祖上的风水术失传啊,所以,要是徐兄弟你想学的话,我说真的,可以教你。” 徐清风微笑摇头:“以你的本事,现在结婚生子也来得及啊,你进山一趟赚的钱,足够了。” “那倒是,不过我并不想...你想啊,做我这一行的,成天全国各地跑,待在家里的时间太少了,除非说,我真的赚够钱了,金盆洗手了,我才会考虑成家,不然...我还是算了吧,不结婚挺好的,结婚那是不负责任。”老胡开口道。 大憨在旁边点了点头:“老胡,你这话,也是我的心里话。” 二憨傻笑一声:“你们还纠结,我纠结都不用纠结,我本来就没有打算结婚。” ... 徐清风看着三个单身贵族,也是一阵无语。 得,就他一人特殊。 “钱哪有赚够的时候,多少算够?这些都是歪理...你们现在啊,不结婚,以后等着后悔吧,这个年代的女孩子,已经是最后的白月光了。” 徐清风开口道。 哪像后世,很多地方,结婚首先面临的便是高价的彩礼,还有三金四金,乱七八糟的,买房买车... 结个婚,掏空一个家庭的家底。 一夜返贫。 如今真可以说是最好的时代了。 很多地方结婚就是领个证而已,办酒都不需要,看对眼了,两人便走到一起。 就算有彩礼,顶多也就是几十块,三大件而已。 这些东西虽然对大部分家庭不便宜,但一两年差不多也能够凑齐。 当然,事情也不是绝对的,这只是大部分人的情况。 瞎聊了会,徐清风便去帐篷睡觉了。 他下半夜值夜。 大憨二憨上半夜。 下半夜的时候,老胡给了徐清风一个泛黄的册子。 “给,这是我爹总结的风水学一些知识,你看看能学多少,我只给你看一晚上,明天就得还给我。”老胡开口道。 “你来真的啊?”徐清风乐了。 “当然,我老胡说话,一口唾沫一个钉。”老胡笑着说道。 这么说,徐清风也就不客气了。 他对这风水学还是很感兴趣的。 再说了,半夜也没有事。 正好翻翻书。 几个小时,徐清风都借着篝火的光,看着老胡他爹的笔记。 上面记载了很多风水学说,还有案例。 他爹还是很牛的。 民国时期,东北一带有名的风水大师。 本来徐清风以为自己一晚上顶多看几页。 但不知不觉,居然看完了。 而且,空间强化过他的记忆,这些内容,居然深深烙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一字不落。 这就有些尴尬了。 徐清风觉得占了老胡一个大便宜。 第二天的时候,把风水笔记还给老胡的时候,他给了老胡一千块钱。 “给钱就别了,我本来也不是为了钱,你这,整的多尴尬。”老胡起初不要。 但徐清风小露一手学会的风水术,让老胡看傻了。 他就是让徐清风尝试着学一下,没想徐清风真学会了...。 这悟性也太逆天了吧。 “所以你就收下吧,你要是不收下,我都不好意思了。”徐清风咳嗽一声。 “不是,就半夜的功夫,你怎么...”老胡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很快也想通了,这件事虽然有些离谱,却也是他主动提出的,所以没啥怨言的。 ------------ 第293章 巨蟒盘树 “我突然有些后悔了,怎么办。” 老胡人麻了。 “后悔也没有用,我知道,占了你一个大便宜,所以给你一点钱,一千块是有点少,再给你加一千好了。” 徐清风又给老胡加了一千。 老胡这才高兴的收下。 双方都皆大欢喜。 徐清风学到了很高深玄妙的风水术,老胡白捡两千块。 主要是,他也没有啥损失。 徐清风肯定不会去抢他的饭碗就是。 徐清风也跟老胡,开始以师兄弟称呼。 “胡师兄...” “徐师弟...” 有些别扭,喊了一声,两人还是叫回了原来的称呼。 只是名义上的师兄弟。 “我算是代父收徒,因为你这风水术是跟我爹学的,虽然只是观摩笔记...”老胡感慨道。 天色微亮的时候,徐清风煮起了泡面。 泡面煮熟了,大憨二憨也醒了过来。 徐清风还往里面加了一些肉。 吃起来倍儿香。 吃饱喝足后,第二天的寻找药材之旅,也拉开了帷幕。 今天的徐清风,更加的如鱼得水。 人参鸟,大灰,他自个,三点一线,互相配合。 半天时间不到,收获已经超过了昨天。 百年人参+2,五十年人参+4,灵芝这类名贵药材,也有入账。 其中有不少,都是他用风水术找到的。 他不禁有些纳闷,老胡他爹的笔记上,后半本的时候,记载了不少风水术找药材的方法,为啥他跟老胡合作了这么久,没有见老胡施展。 老胡也不像是故意不用的。 中午的时候,徐清风故意聊起了这个话题,然后问了问老胡。 得到的结果,让徐清风大跌眼镜。 老胡只学了前半本... 后半篇悟性不够,参不透。 这就难怪了。 “不是,徐兄弟,你难道学会后半篇了?”老胡彻底不淡定了。 徐清风点了点头,他倒也不藏私,直接就告诉给了老胡。 这本来就是他们胡家的东西。 老胡!! 他心态崩了啊。 难道说世界上真有天才这么一说? 不然怎么解释... 下午的时候,徐清风没有单走,而是众人一起行动,徐清风指点老胡如何用风水术寻找山里的药材。 在寻找药材的时候,他们如果遇到野兽啥的,也会狩猎。 狩猎和采药,从来都不冲突,可以随意切换。 就在他们穿梭在山林的时候。 突然徐清风示意大家停下来。 “怎么了,老大?” 大憨有些不解。 “我觉得前面那片林子,有问题。”徐清风开口道。 众人都流露出疑惑的眼神,没看出有什么异常啊。 徐清风其实自个也没有看出来,是体内的青蟒发出的预警。 而且显得很狂躁。 感知到青蟒的异常,徐清风跟它意念沟通了一下,得出了一个结果。 前面的这片林子里,有青蟒的同类,同样也是变异的巨蟒。 所以青蟒感知到对方的气息,才会变得如此狂躁。 想到这里,徐清风当即做出了决定,他们还是改道吧。 然而,他不去寻找麻烦,麻烦却追着他来了。 不远处的林子里,突然传出了沙沙的响声。 徐清风他们连忙严阵以待。 不远处,一棵苍天大树上。 树身约莫15米的高度,盘着一条巨大的蟒蛇,此时蛇目正死死的盯着他们。 徐清风暗道不好,顿时提醒其余人,小心应对。 可能是他身上有青蟒的气息,所以隔着这么远,便引起了巨蟒的注意。 很快,大憨他们也看到了树上的巨蛇,都吓傻了。 这蛇怎么会这么大。 简直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蛇,那是什么鬼?难道是蛇仙?!”老胡直接语无伦次了。 “跑。”突然,徐清风大喊一声。 老胡和大憨二憨,连忙往后撒腿就跑。 徐清风最后离开,余光一撇,看到树上的巨蟒,很快也飞下了树,朝着他们快速的窜来。 蛇的速度很快。 徐清风当然不会正面刚这巨蟒。 那纯属是想不开。 空间的巨蟒,早已经跃跃欲试,想要请战了。 为啥要跑,便是徐清风要给青蟒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 而且他把空间的入口,就放在他们刚才所处的位置。 不一会,巨蟒便钻入了空间。 消失在树林里。 青蟒立马便跟巨蟒交战起来。 场面堪称是毁天灭地。 也就是在空间,徐清风可以控制战场的范围,保护那些名贵的药材。 不然空间的那些药材,肯定要毁于一旦了。 跑出了二里地,徐清风这才停了下来。 大憨二憨他们都吓得够呛,此时脸色还有些发白。 “放心吧,那蛇应该没追来。”徐清风撒谎道。 众人全部都松了一口气。 觉得退到了这里还不保险,几人又转移到了一条小河的对岸。 这才原地休息。 徐清风此时意念已经分出了大部分,进入空间,帮助青蟒,收拾起这条巨蟒来。 原本徐清风是想要收服它,就像是收服青蟒的。 但没想到这巨蟒有些轴,就是不臣服。 徐清风失去了耐心,便把它给嘎了。 有青蟒帮忙,这并不难。 这么大的巨蟒,尸体都是一个宝藏。 徐清风打算留着。 回头搬到港岛那边去,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老大,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蛇?”大憨有些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早就见怪不怪了。 当然,对于其他人来说,还是很难以接受的。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以前跟朋友去探险,寻宝的时候,见过很多怪异的动物,这些动物,因为所处环境太过奇怪,所以产生了变异,我想这条蛇,也是如此。”老胡解释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算是认可老胡的话。 “这么说,刚才那里肯定有好东西?”大憨眼前一亮。 “行啊,这会挺聪明的,没错,那里肯定有好东西,就是吧,得要有命去拿才是。”老胡叹息一声:“蛇将军把门,我们去了就是送死啊。” 在这种变异的生物面前,人力太渺小。 哪怕有现代化的火器,也不顶用。 “不一定,如果能引蛇出洞,把蛇给引开,我们杀个回马枪,掏了对方的老巢,不就可以了。”徐清风开口道。 ------------ 第294章 七品叶 大憨二憨,老胡三人听到徐清风的话,直接愣住了,随即连忙劝说徐清风,不要这么做。 开玩笑,那可是水桶般粗细的巨蟒。 在众人的眼中,都可以当做是柳仙在世了。 已然成精。 就连大憨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此时都有些脸色惨白。 要知道,他看到野猪,可是嗷嗷叫往上冲的。 哪怕是看到东北虎,也不怕。 但看到这巨蟒,却首次露怯了。 “老大,山里的宝贝这么多,不缺那一个,我们去别的地方寻找吧。”大憨开口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我有把握,所以,你们也不用再劝我,我一个人去就行,你们先在这边休息一会,我去去就回。” 大憨二憨看到徐清风坚持,也要跟着一起回去。 但却被徐清风给制止了。 大憨二憨的行为,让徐清风感动,但是吧,他一个人才是最好的,来去自如,而且不用解释。 要是大憨二憨跟回去,看到巨蟒消失了,肯定会很困惑的。 所以...最后只有徐清风一个人折返回刚才的林子里,寻找药材。 把大灰也给带走了。 大憨他们带着猞猁往另外一个方向寻找。 他们随身携带有步话机,可以随时通话,保持联络。 “老大,我每隔两分钟,便跟你通一次话,确保你安全,要是你遇到了危险,第一时间喊我,我会马上过来救你的。”大憨开口道。 虽然他很怕巨蟒,但跟老大的安全相比,这点恐惧就算不得什么了。 “好的。”徐清风点了点头。 很快,他便回到了刚才遭遇蛇的地点。 空间入口仍然还在原地,这段时间,也有一些小蛇,通过这个入口,进入空间,最后成为了青蟒的食物。 蛇肉虽然可以吃,但是吧,除了徐清风外,其余人还是有些抵触和接受不了。 类似的还有很多肉。 为了不浪费,所以这些肉都变成了空间的养分,还有拿去喂养空间的那些动物和鱼去了。 总会找到一个合适的方式,去处理和消化。 回到了林子里,大灰不久后便找到了一株药材。 这里正如徐清风此前设想,有巨蟒在的地方,必然会有好东西。 “汪汪...”大灰化身成为了寻宝队员。 人参鸟也不甘示弱,找到了一株人参。 但它只能找人参,所以效率肯定是不如大灰的。 徐清风行走在丛林间,化身成为了无情的采药人。 速度很快的掠过。 地上的药材便已经消失了。 空间再次变的充盈起来。 不一会,徐清风来到了一处山涧。 人参鸟直接便一头扎了进去。 下一秒,发出了来古来古的叫声。 徐清风眼前一亮,人参鸟发出这样的叫声,说明底下有人参啊。 这说什么也得下去一趟。 不过徐清风没有立马下去,而是喊出了青蟒。 让青蟒下去探路。 等青蟒扫荡了一番,清除了底下的危险,他这才坐在青蟒的背上,俯冲直下,仿佛坐过山车一般,刺激。 大灰没有跟下来,而是被徐清风给留在了上面。 约莫一分钟后,徐清风抵达了山底。 这里生长着各种奇花异草,地上还有不少的血迹。 显然青蟒刚才在下面,有过一番血战。 徐清风的保守,还是挺对的。 徐清风并没有把青蟒收入空间,而是留在外面。 他俯拾药材,青蟒在旁边为他保驾护航。 很快,徐清风看到了人参鸟,还有一株七品叶的人参。 “七品叶!”徐清风激动不已。 哈哈,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一趟他算是回来对了。 没错,七品叶的人参,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千年人参。 也正是他这一趟进山的目标。 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徐清风把这株人参给收了。 如今他已经有两株千年人参。 而且这株还是活的。 人参入手之后,徐清风发现空间都发生了一些变化。 把山涧走遍,徐清风便和青蟒离开了。 期间,徐清风也有跟大憨联系。 知道大憨他们所在的方位。 对如今掌握了风水术的徐清风来说,找到他们并不难。 再说了,还有大灰在呢。 它的鼻子,在山林里也是一个宝贝。 这次进山的收获已经巨大,圆满完成了任务。 所以徐清风也没有打算继续在山里呆。 找到大憨他们之后,便打算出山。 “啊,就回去了?这才两天,师弟,你要不多呆几天?”最不好意思的反而是老胡。 他可是拿了徐清风的高薪的。 而且进山之前就已经给了。 “哈哈,你放心,不会找你退钱,这是我自个想结束这趟进山的。”徐清风开口道。 他千年人参都找到了,还差这点工钱? 看了看天色,几人打算今天还是在山里呆一晚。 夜里出山,不是什么明智的决定。 今天晚上,徐清风给他们做了一顿叫花鸡。 所谓的叫花鸡,便是煨鸡。 这道菜,是南方地区,苏常一带传统名菜,在东北这边并不多见。 相传是一个乞丐发明的,所以由此得名。 叫花鸡的做法,其实跟古代周朝的“八珍”之一的“炮豚”,有些相似。 豚便是乳猪,“炮豚”,这道菜,其实跟烤乳猪差不多,不过比烤乳猪多一道步骤,那就是先用土把乳猪包裹起来,然后再放入火堆烤。 叫花鸡也一样,用大的叶子包裹住,然后抹上黄泥土,然后再放入火里,烘烤。 等到熟了,就可以吃了。 徐清风这还是第一次尝试。 先打了几只野鸡,然后找了个清水小溪,处理干净后,便可以进行烹饪了。 他们这次进山带的调料,还是很充足的。 先给处理好的鸡,刷上一些调料,盐之类的,再用叶子、黄泥土,层层包裹好,最后丢进柴火堆中,凭借大火,烘烤煨熟。 “老大,怎么判断它有没有熟啊?”大憨光是看着徐清风这么处理,便已经有些垂涎起来。 “肯定很好吃,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二憨咽了咽口水。 这光是看着就是一种享受啊。 “如何判断它有没有熟,很简单,闻香味啊。”徐清风开口道。 ------------ 第295章 叫花鸡 这个... “老大,我觉得现在就挺香的了。” 大憨嗅了嗅,刚放下去不久后,大火猛烤下,这叫花鸡已经挺香的了。 “你是真饿了啊。”徐清风哭笑不得。 不过吧,这个香味可远远不够。 他把手表扔给了大憨:“你看着时间,过个20分钟差不多就熟了。” 这是火足够大,如果火不够大的话,得烤30-40分钟才能好。 老胡在旁边喝着小酒,这一趟进山对他来说,也是赚的盆满钵满。 原本,在山里是不让喝酒的。 但明天要出山了,就没有那么多要求了。 只要不喝醉就行。 “在山里条件比较艰苦,明天回去,咱们再好好吃一顿。”徐清风拿来了一碟豆子,也跟老胡坐一块,喝起了小酒。 不远处的大灰和猞猁,充当着保镖的角色。 随着时间的推移,火堆里的香味越发浓郁。 徐清风闻了闻,告诉大憨,可以弄出来了,已经可以吃了。 大憨听到徐清风的话,顿时找来了一根大棍子,把里面的几只叫花鸡,给拨了出来。 然后直接便上去掰开叫花鸡外面的土。 徐清风也是看麻了。 不烫的吗? 这刚扒拉出来,上面都还有火... 大憨呼哧呼哧的,把叫花鸡给弄了出来。 不过他也没有直接往嘴里塞。 剥土是剥土,吃是吃,这是两码事。 “老大,这玩意,肯定很好吃。”大憨看着眼前的叫花鸡,色泽枣红明亮,芳香扑鼻。 可能是饿了的缘故,闻着特别香。 徐清风找了一把刀,把一只鸡分成两半,这样的话,凉的快一些。 不一会,他们便品尝了起来。 这叫花鸡的确是绝绝子,烤的香酥肉嫩,入口那叫一个软烂肥嫩,好吃! 能够在山里吃到这么好吃的食物,还真是不一样的体验。 谁说山野间,就没有美食了。 会做饭的人,在哪里都可以吃上顶级的美味。 几只鸡,被他们很快吃光了,骨头自然是交给大灰和猞猁解决了。 吃过了饭,依然是大憨二憨守前半夜,徐清风和老胡先去帐篷里休息。 睡前,徐清风盘点了一下这一趟进山的收获。 虽然只有两天的时间,但收获远远超出了他的预计。 除了那支千年人参外,其余的收获,也比上次他跟大憨二憨,寻宝一个多星期的收获要多。 运气还是站在他这边的。 上次寻宝,其实大部分的收获,都是前几天,后面几天,纯属是浪费时间。 所以徐清风才会结束的如此果断。 要是跟上次一样,运气花完了怎么办? 倒不如见好就收,下次进山,才会依然有好运气。 盘点完收获,他便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下半夜的时候,徐清风觉得时间特别的快。 可能是归心似箭的缘故。 “老大,你是不是也被那巨蟒给吓到了,其实我也差不多。”大憨回去的时候,找徐清风聊天说道。 徐清风哭笑不得,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只好微笑代表默认。 “谁能想到,山里还有那么庞然大物的巨蟒啊,要我说,咱们以后都要少进山,虽然咱们的实力强,但这山里也有很多神秘的动物,保不齐那次就栽了。”老胡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有没有可能,过个几年,你们就是想要进山打猎,也不能了。’ 所以,且行且珍惜吧。 回去的路上,几人也没有闲着,路上如果遇到什么野鸡野鸭,野兔,狍子啥的,都照单全收。 前面两天,他们基本上除了午餐和晚餐的那些野鸡野兔啥的,都没有打过猎。 这次本来就是以采药为主的。 如今出山的时候,他们倒是可以捎带着弄一些回去。 哪怕不拿去卖,给家里改善一下伙食也是好的。 肉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都是紧俏的。 一路狩猎出山,到了牧场的时候,他们的手上,肩膀上,都扛着猎物,可谓是满载而归。 出山之后,徐清风请老胡在牧场吃了顿好的,有酒有肉。 老胡第二天便离开了。 徐清风没有急着回林场,而是在牧场这边逗留了几天。 他许久没有来牧场,这边也已经大变了样子。 金矿那边在牧场,建了一个采矿厂。 占地面积不大,但人不少。 徐清风过去找他们聊了会天,之前的勘探队,有不少人都留在这里继续开采金矿,所以他认识的人还是不少的。 储量方面已经探查清楚了,不是很大,只有三百吨。 徐清风听到他们说只有三百吨的时候,一头黑线。 三百吨!!!? 这还叫储量不大。 好家伙。 黄金这玩意都是论克的,这价值得多少啊。 林场这次算是捡到宝了。 当然,这对徐清风来说,也是利好。 谁让他的老丈人是林场厂长呢。 金矿这玩意,普通人也无法染指,但可以成为他老丈人以后晋升的资本。 这就足够了。 除了金矿,牧场本身的变化也挺大的。 徐清风去看了大憨二憨这两个月的成果。 主要是开垦出了一百多亩地,一半用来种植药材,一部分用来种植粮食。 如今种下去的粮食,都已经郁郁葱葱,看上去生机勃勃。 “大憨,你们做的不错,再接再厉。”徐清风还是很满意的。 牧场其实挺大的,要想兜一圈下来,不骑马不行。 走路的话,一天都无法来回。 “老大,其实还有进步的空间,我们总觉得做的不够好。”大憨开口道。 尤其是管理方面,大憨更是一窍不通。 他们本就不是什么聪明的人。 也就是徐清风信任他们,把这么重要的牧场交给他们。 当然,这牧场对徐清风来说,就是一个小产业罢了。 类似的,还有上次承包的水库。 如今军子已经搬过去,在那里搞起了养殖。 徐清风一次都没有去过,处于放养的阶段。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重生回来,徐清风也佛系了不少。 在牧场呆了两天,徐清风便回林场了。 当他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何春花看到徐清风,都有些意外。 “呀,清风,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都有些不太适应了...” ------------ 第296章 年糕 的确,这次徐清风只离开了四五天。 这还是算上在林场的三天。 正儿八经的进山,只有两天。 相较于之前徐清风进山或者是外出,时间已经短了很多。 所以这次何春花才会如此惊讶。 “艾玛,我不会是出现幻觉了吧?”何春花嘀咕了一句。 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几天时间徐清风就回来了,以往至少都要一个礼拜半个月的说。 听到母亲的话,徐清风也是有些哭笑不得 “那我走?再在外面待几天再回来?” 徐清风笑着打趣道。 何春花看到徐清风往回走,连忙一把上前,拉住了儿子的胳膊:“你走个试试,小兔崽子,你敢!还反了你了!” 说着何春花便把徐清风拖入了房间,还把外面的门给锁上了。 老妈的这举动,让家人都笑喷了。 “妈,快放手,你力气咋这么大,我就是开个玩笑罢了,既然我回来了,那肯定短时间就不会走,最近也没有什么事情,正好可以在家里多待一会儿,陪陪你们,还有老婆孩子。”徐清风连忙开口说道。 何春花这才微微一笑,松开了手:“我看你后面半句才是真的,以前总听别人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我还不相信,如今亲眼所见,我才信了。” 徐清风大喊冤枉。:“怎么会呢,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李秋雨在旁边乐不可支,看着母子两隔空斗法,也是忍俊不禁。 这种家庭氛围她还挺喜欢的。 不像有些家庭,沉闷的要死。 经常半天不说话,所有人都自顾自做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任何的交流。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开朗的人,都会变得沉默寡言,甚至是自闭起来。 “我还带了不少的东西回来呢,再不放开我,东西等会被人给拿走,可别怨我啊。”徐清风开口道。 何春花这才放开了徐清风。 “店里有伙计看着,谁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拿东西,还反了他了。”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大家伙还是赶紧去把几个蛇皮袋给拿了进来。 “你咋每次回来,都带这么多东西,这些东西不要钱啊。”何春花有些埋怨徐清风花钱大手大脚。 这在他们老一辈人的眼中,是很难以接受的。 哪怕如今他们家的生活条件已经变得很好,也有钱了,但很多人,依然保持着从前的生活习惯。 朴素的价值观,已经深入了他们的心里。 “妈,赚了钱,不就是用来花的吗?而且,我带的都是东北这边没有的,港岛那边寄过来的,打开看看,还有你们的礼物呢。”徐清风开口道。 其实这东西,他早就带回来了,只是没有一次拿出来。 就这,母亲大人都已经接受不了。 要是一次性拿出来,准备说的更惨。 “每个人都有,佳佳,这是你的。”徐清风给了侄女徐佳佳一个公仔。 大哥和父亲,是劳力士。 可把他们给激动坏了。 “这玩意,得不少钱吧,我听别人说,都是黄金做的。”徐和平开口道。 “那纯属是吹牛,不是黄金做的。”徐清风开口道。 但后面半句话,他没有说,那就是,虽然不是黄金做的,但这玩意,比黄金可要贵的多。 “妈,你这个是真的黄金做的。”徐清风送给何春花的是黄金手镯。 “瞎花钱。”何春花虽然嘴上说着,但心里乐开了怀。 黄金永不过时,在七八十年代的人眼里,杀伤力可比什么钻石乱七八糟的奢侈品要吃香的多。 “你爹当年娶我的时候,说给我一对金镯子,你们都这么大了,我都还不知道在哪呢,但儿子争气啊,给你爹补上了。”说完之后,何春花白了徐和平一眼。 徐和平连忙尴尬的笑笑。 好家伙,这真是躺着也中枪。 他都已经不说话了。 李秋雨的礼物是一对镯子。 就连还未出生的小宝宝,也收获了生肖的金吊坠。 “哈哈,还有你的呢,小宝宝,喜欢吗?看看你爹给你挑的礼物。”李秋雨笑着对肚子里的宝宝说道。 礼物送完了,还有一些土特产。 徐清风一一拿出来。 “这个是什么东西?”徐佳佳看到徐清风拿出了一些雪白的条状物,看上去很漂亮的样子。 她此前却从未见到过。 “这个啊,我要是说出它的名字来,你肯定就知道了。” 徐清风卖了个关子。 果然,徐佳佳更感兴趣了,连忙缠着徐清风,问这是什么东西。 徐清风也没有瞒着她,告诉她,这是年糕。 说话的时候,徐清风也从旁边的厨房,拿出了一个大号的水桶,倒入半桶水,然后把这些年糕,全部都放了进去。 清水里,白色的长条年糕,看上去颜值还是很高的。 “叔叔,你是欺负我没有读书吗?我还能不认识年糕吗?年糕不都是金黄色的吗?”徐佳佳眨了眨眼睛,有些不相信徐清风的话。 徐清风乐了。 谁说年糕就一定是金黄色的。 年糕也分南北,东北这边过年吃的年糕一般是金黄色的。 但南方的年糕,很多都是白色的。 所以,徐佳佳的话,虽然没错,但却不是全对。 “这个我知道,佳佳,我告诉你,年糕可不只是有黄色,还有白色的,形状和式样也有很多,不仅有圆的,还有方的,黄色和白色的年糕,还有一个很好的寓意呢,象征着黄金白银!”李秋雨跟徐佳佳解释道。 徐佳佳恍然,谢过了婶婶。 原来年糕还有两种啊。 徐清风也跟徐佳佳说了一些年糕的寓意,年糕又称“年年糕”,与“年年高”谐音。 从名字看来,便是带有喜庆寓意的。 所以年关将至,无论是富贵人家,还是贫穷的人家里,大部分都会准备一些年糕,用来祈福,祝愿年年岁岁幸福安康。 尤其是,希望来年,所有人生活一年更比一年高,一年比一年好。 “啊,原来年糕还有这个含义。”徐佳佳眨了眨眼睛。 “想不想尝尝南方地区的年糕?”徐清风询问众人。 ------------ 第297章 南北饮食的差异 所有人都点了点头。 “这种年糕我还没吃过呢,不知道跟我们过年时候吃的年糕有啥区别。” “叔叔,你知道怎么烧这种年糕吗?” 徐佳佳询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当然知道了,不然我买这年糕做啥。” “等着,我今天晚上给你们烧。” 徐清风留了几块年糕,在厨房切成小片。 这种年糕,无论是蒸来吃,或者煮,炒,都是可以的。 而且,味道也很不错。 在徐清风切年糕的时候,徐佳佳缠着爷爷奶奶,要听年糕的故事。 徐和平于是跟徐佳佳说了起来。 年糕的由来,其实跟年也有关系。 现在很多人,只知道过年很热闹,家家户户都团圆,却不知道,年的由来。 这里面,还有一个很古老的传说故事。 相传,在远古时期,天地间,有一种怪兽“年”! 每到冬天的时候,年便会下山,吃人。 徐佳佳瞪大了眼睛,好家伙,这跟她想象中的年,不太一样啊。 为什么年会是怪兽?? 而且,这怪兽还如此凶狠... “那后来呢?”徐佳佳心里有些怕,但还是忍不住会想听后续的故事。 徐清风告诉徐佳佳,后来,有个聪明的部落,高氏族。 知道年每年冬天的时候,就会下山吃人,于是他们便在冬天的时候,制作很多食物,糕点,把这些食物放在门外,而人躲在家里。 年兽下山,进入村里,但找不到人,饥肠辘辘的它们,于是饥不择食,把人们事先准备好好的糕点给吃了。 吃饱了肚子,它们便回山了,而村民也躲过了一劫。 久而久之,这种糕点,也就被称为了年糕。 跟年糕一样的,还有过年放鞭炮的习俗,也是为了吓走年兽,才会放鞭炮。 千百年来,过年的时候,吃年糕,已然成为了很多家庭的一种潜移默化的认知。 这种习俗,流传至今。 “年糕寓意稍云深,白色如银黄色金。 年岁盼高时时利,虔诚默祝望财临。” 徐清风想起了一首诗词。 关于年糕的诗词,还有很多。 他印象深刻的,只有这首。 何春花帮着徐清风一起,把准备好的年糕,切成了小块。 “这样便可以了吗?”何春花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 “奇怪了,我以前也吃过这种白色的年糕,但跟儿子你带回来的这个好像不一样,吃法也不同。”何春花嘀咕了一句。 “十里不同俗,更何况地跨南北西东,相隔何止千里,这年糕,是我在港岛吃过,觉得味道还不错,于是买了一些回来,给你们分享,尝尝鲜。”徐清风开口道。 他买的时候,也跟饭店的老板,聊了聊这种年糕,得知这种年糕还有由来呢。 他并非是用普通的糯米,也非用黏米制作而成,而是用一种徐清风此前都没有听说过的大禾米。 这种水稻产出的稻米制作而成。 这种大禾米,似乎只有江南水乡才有。 而且过程,也是十分的艰难。 “三蒸两百锤!” 这种独特工艺,徐清风此前也是闻所未闻。 所以他便多买了一些。 “会不会是那个老板,故意这么说的,想让你多买一些?”何春花嘀咕了一句。 在她看来,年糕不就是年糕,无论是用什么米制作而成。 徐清风微微一笑:“怎么可能,等会你尝尝看,就知道这种年糕,真的跟我们家里吃的不太一样。” 包括做法也是。 徐清风可是跟那老板学了几招的。 “好好好,我倒是很期待,这年糕会多么好吃。” 何春花乐了。 不过别说,这年糕的颜值,的确是很漂亮。 外表十分洁白,却又有些半透明似的,不像是年糕,倒像是艺术品。 “说真的,我看着这么漂亮的年糕,都不忍心去吃了。”何春花开口道。 “咳咳...既然是食物,那就是用来吃的,如果因为漂亮,而失去了本身的食物特性,那还不如弄丑点呢。”徐和平在旁边搭了一句嘴。 “有你什么事情,我的金镯子呢。”何春花叉腰,怒视着老公。 徐和平连忙认怂。 金镯子这个梗是过不去了吗? “哈哈,爸,咱们家里现在又不是没有钱了,你给妈去买一个,这是你当年的约定。”徐清风把徐和平拉到了一旁,小声的说道。 徐和平点了点头。 是得这么做。 不然接下来的日子,他肯定会疯的。 切好了年糕之后,徐清风询问大家伙,是想要吃煮年糕 ,还是炒年糕。 最后得到的结果,年轻人喜欢吃炒的,原因是味道更香。 但何春花和徐和平,则是觉得煮的好,不上火。 “得,我白问了,一半煮一半炒就行。” 爱吃哪个吃哪个,不必纠结。 很快,徐清风便开始了烹饪。 先是煮年糕,再炒。 约莫半个小时后,年糕端上了桌子。 众人围坐在一起,品尝了起来。 “好香啊,南方人挺会吃啊,居然把年糕这么吃。”李秋雨感慨道,而且这年糕,煮熟了之后,韧而不粘,柔软爽滑。 品尝了一下之后,她觉得味道也是十分不错。 看着李秋雨吃的津津有味。 何春花也是十分高兴。 李秋雨怀孕的时候,食欲不佳,如今喜欢吃年糕,那好办。 她以后可以经常烧给李秋雨吃,刚才徐清风烧年糕的时候,她也是在旁边全程围观的。 其实并不难。 跟一些小炒的做法,基本上类似。 “好好吃啊,这年糕,我还是喜欢吃炒的。”徐佳佳对这年糕,也是赞不绝口。 “喜欢吃就好,所以,我觉得吧,经常去不同的地方,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吃的东西,花样都更多一些,如果待在一个地方,吃的东西,一成不变,估计都腻味了。”徐清风开口道。 何春花和徐和平听到徐清风的话,呃了一声。 儿子这话意有所指啊。 “好家伙,你是不是在点我们呢?” 何春花嘀咕了一句。 她怎么越听越不对劲。 “没有,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啊,你们就当做耳边风,没有听到。”徐清风自然是不承认的。 其余人都笑了。 ------------ 第298章 窜天猴 “东北冬天天寒地冻的,实在是太不友好,南方温度四季都是二三十度,正好,可以过去过个冬啥的,候鸟都知道冬天往南飞,爸妈,你们觉得对是不对?” 徐清风开口道。 这个道理谁都知道。 不过吧,对他们老一辈的人来说,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几十年,从未出过远门。 陡然间,要去那么的地方,有些难以接受。 “我跟你爹,会考虑的,现在离冬天不是还早吗?所以不急...”何春花使出了拖字诀。 “大哥大嫂,还有佳佳,你们呢?”徐清风询问道。 他们的立场倒是没有那么难动摇。 主要是徐佳佳,听说了港岛有海洋公园,里面有数以千计的海洋鱼类,早就动心了。 缠着父母,要去玩。 而李秋雨,等肚子里的孩子稳定了,孕反也不是那么强烈,也是会去港岛那边的。 徐清风已经跟维多利亚医院那边打好了招呼。 秋雨分娩的时候,可以去港岛那边,那边的医疗水平,各方面也比东北这边要好的多... 他一直都有这个打算。 如今的内地,只能说很有前景。 而东北这边,随着时间推移,一直都是走下坡路的。 吃过了饭,华灯初上的时候,徐清风拿出了一个小箱子,喊大家伙去院子里。 “这是什么东西啊,叔叔,我刚才便想打开看看,结果你不让。”徐佳佳有些不解的问道。 “当然是好东西,而且是很神秘的,所以可不能提前告诉你。”徐清风神秘兮兮的告诉徐佳佳。 不仅是徐佳佳,徐清风谁也没有告诉。 所有人都看着徐清风缓缓打开箱子。 下一秒,他们的眼中出现了许多彩色的焰火棒。 徐佳佳直接雀跃的跳了起来:“哇,是烟花,太好了,叔叔,你好厉害,居然带了这么多的烟花回来。” 七八十年代,烟花还是很少见的。 但却是很多小孩子的童年记忆。 没有放过鞭炮和烟花的童年,是不完整的。 徐清风这次去港岛,刚好看到那边有不少的烟花,于是买了一些带回来。 种类和样式,比家这边要多上不少。 “你这孩子,就知道整这些危险的东西,你还记得不,你小时候,放鞭炮,炸到了手指头。” 何春花看到徐清风拿出的那些烟花,也是麻了。 如今还没有禁燃烟花爆竹,所以每年过年的时候,全国各地,被爆竹炸伤,发生的事故很多。 毫不夸张的说,基本上每年这个时候,医院里的外科都是最忙碌的。 人数跟后世的车祸有的一比,而且发生严重事故的也很多。 有很多威力强大的鞭炮,甚至能把人的手给炸没了。 徐清风小时候,比较调皮,经常做很多危险的事情,玩鞭炮的时候,喜欢跟同伴读秒,也就是比谁点燃引信后,把鞭炮放在手里最久,就赢。 这种傻缺的行为,徐清风现在回想,也是有些哭笑不得。 熊孩子,被鞭炮炸伤似乎就不足为奇了。 被炸了几次后,徐清风就不敢那样玩了。 痛的是自己不是。 当然,也有因为鞭炮质量问题被炸伤的人。 这年头,做鞭炮是一个很赚钱的手艺,暴利行业。 几乎每个村子,都有制作鞭炮的。 这些人制作的鞭炮,都是三无产品。 所以经常会发生事故。 比如说因为引信太短,点燃鞭炮后,瞬间在手里爆开,根本来不及扔出去。 这种案例也有很多。 “不就是一点烟花,有什么大不了的,有没有二踢脚,我要放几个玩。”徐和平开口道。 他看到这么多烟花,也有些兴起。 这年头二踢脚都是拿在手上放的。 谁要是放在地上,用香去点,肯定会被别人笑。 大人放二踢脚,雷光炮,还有各种威力大的花炮。 而小孩子,玩的就安全多了,什么擦炮,摔炮,还有一些手持的烟花,仙女棒啥的。 “爸,给你二踢脚,窜天猴要不要?”徐清风拿出了一盒二踢脚,递给徐和平。 “要,窜天猴,也是我的最爱。”徐和平连忙点头。 徐清风询问他哥,要不要也来点。 徐秋生当然是点头。 “你们玩归玩,就在这个院子里,别跑外面去。”何春花开口道。 徐清风父子三人玩二踢脚和窜天猴,剩下一些安全系数高的烟花,便归家里的那些女孩子了。 徐佳佳没有份,只有看的份。 她看着徐清风他们放窜天猴。 “哈哈,要是被别人知道,他们肯定以为过年了。”徐佳佳嘿嘿一笑。 的确,这年头,放烟花还是过年的时候,才会。 平时,谁会这么奢侈啊。 这些烟花还是很贵的。 徐清风手里拿着窜天猴儿,来到了院子的一角,然后插在地上。 所谓的窜天猴,原理其实很简单,就是一根棍子,上面绑着一截装有火药的塑料筒子。 然后插在地上,或者你胆子大的话,也可以手持着棍子的尾部,然后头部对着天空。 通常是倾斜45度的样子。 只要是不对着人就行。 “你看你那胆小的样,还插在地上,就不能拿在手里吗?”徐和平鄙视了徐清风。 然后示范了一次,点燃了引信后,只听“嗖”地一声,他手中的窜天猴,直接飞上了天空。 然后,抵达一定高度之后,发出啪的一声。 “爷爷好厉害。”徐佳佳连忙拍了拍小手掌,激动不已。 徐清风... “爸,你一次只能放一根,如果是插在地上的话,我可以同时点燃很多。”徐清风把一大把窜天猴插在土里,然后依次点燃。 很快,这些窜天猴几乎是同时,飞上了天,发出嗖嗖嗖的声音。 分从四面八方,然后一起爆开,这效果可比刚才徐和平一只窜天猴要好的多。 就是吧,这些窜天猴飞上天之后,它的轨迹并非是固定的,而是朝着四面八方而去。 有一只窜天猴,飞到了柴垛里,把柴火给点燃了。 何春花顿时带着几个伙计跑去救火。 带来的结果就是窜天猴被不允许放了。 “你看看你们做的好事。”何春花那叫一个生气。 ------------ 第299章 花火 这是想要把家里给点了吗? 何春花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窜天猴被禁止燃放之后,徐清风便跟着李秋雨他们去放儿童烟花了。 “叔叔,这是什么烟花?看上去好漂亮啊。” 刚才李秋雨点燃了一种名为孔雀开屏的烟花,这种烟花很漂亮。 是一种喷放类烟花。 “就是烟花...你可以把它归类于喷泉类的烟花。”徐清风开口道。 这种烟花的类型也有不少,名字也是五花八门,比如说火树银花,银色喷泉,孔雀开屏等等。 “还是这种烟花好,不会跟窜天猴那么吓人。”何春花开口道。 窜天猴乱飞,造成的事故不少。 以前便有窜天猴飞到了别人家里,结果把别人家里给烧了的。 “好好好,我们以后就玩这个。”徐和平开口道。 “爷爷,你这么大年纪了,还喜欢玩烟花呀?” 徐佳佳嘿嘿一笑。 “哈哈,男人至死仍少年,喜欢烟花,是不分年纪的。”徐和平开口道。 孔雀开屏的时间很短,半分钟就燃放完了。 众人都没有看过瘾,于是徐清风又拿了几个,摆放在一起,然后依次点燃引信后。 先是最左边的烟花,喷出火花,接着依次过去。 最后所有的烟花,同时绽放。 漆黑的夜空里,烟花绚丽的光芒,照亮了四周。 而且时不时的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哇,太漂亮了这也,比刚才单独一个,还要漂亮很多倍。”徐佳佳激动不已。 怎么说呢,很多烟花同时放,漂亮是漂亮,但简直就是烧钱。 “你这败家子,一下子就放完了。”何春花嘀咕了一句。 “妈,还有很多呢,没有了孔雀开屏,还有别的啊。”徐清风开口道。 有了徐和平和徐清风他们燃放烟花,李秋雨她们便走到了远处,观赏就行。 这还挺好的。 很快,徐清风他们燃放起了旋转类的烟花,响旋花,地老鼠和小蜜蜂。 这些烟花,虽然都是旋转类的,但燃放起来,还是有些区别。 比如响旋花,旋转的时候,同时会发出响声,哔哩吧啦的。 但地老鼠,则是在地面旋转而已,没有响声。 小蜜蜂的话,就厉害了,正如它的名字,蜜蜂是会飞的,所以小蜜蜂点燃了之后,最初是在地面旋转着,然后逐渐的升空绽放。 不同的烟花,带给众人的观看体验也是截然不同。 最开心的莫过于家里最小的侄女,徐佳佳了。 今天晚上,她感觉自己就像是过年一般。 “佳佳,这个你也可以玩。”徐清风拿出了一盒铁丝花,这大抵是最安全的烟花了。 也是大部分小孩子童年时候的欢乐记忆。 铁丝花,顾名思义,一根铁丝上,裹着一些硝石,点燃了之后,会绽放出火星,并且霹雳吧啦的响。 不过这种火星很小,不会对人造成伤害。 哪怕是三岁的小孩子,也敢玩。 徐清风给徐佳佳点燃了两根,然后让她分别用手拿着。 “这样,你看我。”徐清风用铁丝花,在夜空里,画着圆圈,火星子四溅,十分绚丽。 一根铁丝花,持续的时间很短暂,所以也叫小呲花。 “哇,这个好好玩。”徐佳佳总算是有了参与感,当然也很高兴了。 前面的时候,她光是看着徐清风他们玩了,自己是没有份的。 但没想到,居然有一种她可以放的烟花。 徐清风带了一箱子烟花回来,但也架不住这么多人一起玩啊。 不到一个小时,就见底了,不过大家伙也收获了一个快乐的夜晚。 “佳佳,晚上玩了烟花,可不要尿床哦。”徐清风刮了刮小家伙的鼻子。 徐佳佳吐了吐舌头,诙谐的笑了笑:“叔叔,我都上小学了,怎么还会尿床呢,我早就不尿床了。” “那可不一定,放了烟花的话,很有可能会尿床。”徐清风开口道。 虽然吧,他也不明白这其中的原理。 但大部分的小孩子,应该都有类似的经历。 明明已经过了尿床的年纪了,但夜里玩了火之后,准在床单上画地图。 这就挺无解的。 “叔叔,我现在对外面的世界也很好奇了。”徐佳佳嘿嘿一笑。 原因自然是徐清风每次到港岛,都会带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回来。 这是她从未有过的体验。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等你长大了,可以出去看看,多去一些地方,会是不一样的体验。”徐清风对徐佳佳说道。 “叔叔支持你,你叔叔我有的是钱。” “叔叔,你能跟我说说港岛那边的事情吗?”徐佳佳好奇的问道。 “这个就说来话长了,你想听什么方面的。”徐清风开口道。 “就说你在港岛的见闻吧。”徐佳佳想了想说道。 别的她也不想了解。 “那就说说那边的大海吧,我上次跟你婶婶,咱们就去赶海了,赶海可好玩了...”徐清风捡小孩子比较感兴趣的事情,跟她聊了起来。 徐佳佳果然听的津津有味,对赶海心驰神往起来。 “哇,那我去港岛,能去赶海吗?” “当然可以,别说是赶海了,就是乘船出海也是可以的。”徐清风点了点头。 他有这个条件。 “太好了,我现在都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徐佳佳憧憬起冬天来。 “你这孩子,你叔叔在外面累了一天,也该休息了,别缠着他问东问西的。”徐秋生把徐佳佳给喊走了。 “哥,没事的,我跟佳佳聊的很开心。”徐清风开口道。 一夜无话,第二天,徐清风去了一趟林吉城,这次他是去买房子的。 谁让只有林吉有机场呢。 来回港岛和东北,坐飞机的话,在这里有一套房子会更方便一些。 80年的林吉,放眼整个东三省,都是大城市。 各种配套设施,医院,教育,等等方面都是十分不错的。 论发展前景的话,比林场这边可要大的多了。 徐清风打算把他的药材收购公司,也开到林吉去。 林吉这边的药材市场的规模,也要比林场那边大的多。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对于徐清风做出的这个决定,所有人都是支持的。 ------------ 第300章 毒蘑菇 老林夫妇,虽然在老家长白山生活了几十年,但他们也想过有朝一日,飞黄腾达了,去大城市里生活。 如今也没有分田地,所以他们对农村也没有啥好留恋的。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徐清风去城里了。 这次徐清风出门,带上了大憨二憨。 其余人则是留在家里等候消息。 买个房子,也不需要全家出动。 乘坐绿皮火车,来到林吉。 因为徐清风此前已经来过两次,所以对这里也有了一些初步的认识。 他轻车熟路的带着两人,来到了城区。 不过转悠了一上午,也没有合适的房子。 基本上都是老破小。 而且这年头的老破小,大部分还不是砖头房,而是瓦房,甚至还有茅草屋的,这种房子显然已经不适合居住。 徐清风逛了一圈之后,觉得他想的太美好了。 现如今的内地,还是无法跟港岛比。 “老大,怎么办?这些房子还不如我们在村里的房子呢,说不定啥时候就倒塌了,可不能买啊。”大憨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他自然是知道的。 “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买来,然后推倒了重建。” “这个办法好。” 大憨他们听了徐清风的话也忍不住点头。 于是他们下午便换了一种寻找房屋的方式,那就是不管残破不残破,找占地面积大的,地理位置好的。 破没关系,反正他们只是要地皮而已。 回头都是会推倒重建的。 这思想转变了之后,果然,很快他们就物色好几个目标。 徐清风把这些地方都买下了。 以后林吉好歹也是二线城市,在这里买地皮,肯定是稳赚不赔的。 所以趁着现在便宜,囤一些地,还是很香的。 夜里,他们三没有回林场,而是在林场这边找了个招待所过夜。 这年头的招待所还是需要打证明的。 徐清风出门的时候,早就想到了,让他的老丈人,给批了条。 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买下了这些地皮,徐清风第二天联系了附近的几个泥瓦匠和石匠,组了一个工程队,然后动工建房。 自建房,耗时耗力,不是短时间能够搞定的。 徐清风第三天,便带着大憨二憨回林场了。 待在这边也没有多少事情,过个把月过来看看工程进度就行,不用守在这里。 得知徐清风买了地皮自建,家里人也是表示赞成。 别人建的房子,不能说不好,但肯定是不如自己把关建的。 每个人的喜好和风格都不一样。 有的时候,就连自己亲自设计的风格,过个几年,自己都会嫌弃。 还有就是偷工减料的问题。 这年头,很多人家里建房子,都是能省则省。 对此徐清风其实有些难以理解。 这房子建好了,还不是自己住,偷工减料坑的是自己啊。 这玩意,可不能抱着侥幸心理。 要是出了事,那就得不偿失了。 “叔叔,你看这是什么?”一天早上,徐佳佳跑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脏兮兮的纸,纸里似乎包了什么东西。 “这是纸啊。”徐清风故意说道。 小丫头连忙摇了摇头:“才不是纸呢,我打开给你看。” 说着徐佳佳打开了纸,露出了里面包裹着的蘑菇。 “叔叔,这蘑菇是我在家附近采摘的,嘿嘿,我厉不厉害。”徐佳佳沾沾自喜的说道。 “厉害,就是这种蘑菇可不兴吃啊,吃了会要了老命的。”徐清风看到徐佳佳带回来的蘑菇,吓了一跳。 这玩意,分明就是毒蘑菇啊。 当然,他也没有多说啥,因为徐佳佳岁数太小了,不认识蘑菇也是很正常的。 “啊,是毒蘑菇吗?”徐佳佳听到叔叔的话,连忙把蘑菇给扔了。 “哈哈,在哪里找到的蘑菇,带我去看看,没准毒蘑菇旁边,就有可以吃的蘑菇。”徐清风对侄女说道。 反正他也没有什么事情,索性陪她去采蘑菇。 “好的,叔叔,你跟我来。”徐佳佳前面带路。 徐清风从家里拿了个篮子。 还跟李秋雨打了个招呼,说跟徐佳佳去摘蘑菇。 李秋雨其实也很想去,但她现在最忌讳的便是弯腰这种动作,所以索性不去了。 只是让徐清风玩的开心点。 徐清风告诉李秋雨,也不见得就可以带回来蘑菇,只是去看看而已。 很快,他跟着徐佳佳,来到了河边的青草地。 遍地都是那种不知名的野花。 风景还是十分不错的。 徐清风采摘了一些很漂亮的花,编了一个花环,给徐佳佳戴上。 徐佳佳那叫一个高兴,忙不迭谢谢叔叔。 “喏,这里就是我刚才采蘑菇的地方了,叔叔。”徐佳佳朝着不远处努努嘴。 她也不知道,这种蘑菇有毒啊,要是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去采摘。 “这,这,这种,还有那边的,都是毒蘑菇,佳佳,刚才忘了跟你科普这种毒蘑菇叫什么名字了,想不想知道?”徐清风开口道。 如果佳佳想知道,那他便会说。 徐佳佳连忙点了点头,她当然是想要知道了。 “叔叔,这种毒蘑菇叫什么名字啊?”徐佳佳眨了眨眼睛。 徐清风跟徐佳佳科普起来。 毒蘑菇这玩意,的确是很有必要,跟她说一下。 当然,徐佳佳平日里还是很乖的,就算遇到不认识的蘑菇,也只是会询问徐清风他们,而不是自个去试毒。 徐清风告诉徐佳佳,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蘑菇都是可以食用的。 恰恰相反,大部分的蘑菇都是有毒的。 能够食用的蘑菇,占比很小。 蘑菇也可以分为几大类。 分别是可食用的蘑菇、可入药的蘑菇、再就是不能吃的毒蘑菇,还有木腐菌。 大致可以分为这四大类。 徐清风找了一根棍子,指着地上的蘑菇,跟徐佳佳一一说道了起来。 这种毒蘑菇叫啥名字,那种叫啥名字... “佳佳,你刚才带回去的这种蘑菇,叫做毒鹅膏菌,也属于是毒蘑菇家族的一哥成员。” 毒鹅膏菌在毒蘑菇界的名气还挺大的。 它不能吃,但应用挺广泛,在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 ------------ 第301章 鸡油菌 “很多毒蘑菇,外表极具伪装,看上去跟可食用的蘑菇长的差不多,但你要是疏忽大意,把它们混淆在一起,那可就遭老罪了。” 就好比这毒鹅膏菌,它的里面,含有很毒的环肽毒素。 这玩意,一旦误食了,后果很严重的。 要是人体内拥有这毒素,超过50g,那就会出现器官衰竭,严重的话,甚至会威胁到生命安全。 所以对于毒蘑菇,需要小心谨慎。 大部分人,对于不认识的蘑菇,都会谨慎对待,不会去碰。 除非说很有把握。 但还有一小部分人,明知道蘑菇有毒,还会去试毒。 尤其是彩云之南的人,每年的雨季,都会有很多人进山采蘑菇,他们对菌子是真爱。 经常会误食到毒蘑菇,见小人,对着空气说话,精神恍惚,甚至噶了的都有。 诸如这类的事情,几乎每年都会有。 哪怕到了几十年后,也是一样。 还因为互联网的普及,而被广为人知。 也是让不少外地的朋友,傻眼。 这蘑菇是不是非吃不可? 徐清风前世还真认识一个彩云之南的网友,当时问了他这个问题。 得到的回答是,是非吃不可! 这已经是刻在他们dna里的。 当然,扯远了。 言归正传,徐清风和徐佳佳说了这毒鹅膏菌的一些特征,比如说,菌盖的表面十分光滑,形状方面,通常是呈现出圆形或者钟形。 菌托相较于别的蘑菇,要较大一些,而且十分厚,有些像是花苞的样子。 菌托和菌环都是白色。 毒鹅膏菌的底部,略显膨大,呈现球形,内部的话,比较松软,空心。 外表的颜色是灰褐绿、烟灰褐,还有暗绿灰三种。 因为有参照物,所以徐佳佳还是很好理解的。 不同的蘑菇,形状大小可能不太一样,不过差别不大,还是可以轻易分别出的。 徐佳佳蹲在地上,好奇的看着眼前的毒鹅膏菌。 “叔叔,我采摘它,是因为它看上去很漂亮,却没想到它居然是有毒的,真是...十分...扫兴。” 徐佳佳词汇量不太够,作为一个小学生,能够思考片刻,说出扫兴两字,都算是不错了。 要是后世网络发达,那可以形容她现如今心情的词汇就多了,什么无语,醉了,麻了等等。 “这个你以后就知道了,越是漂亮的东西,便越危险。”徐清风告诉徐佳佳。 就像眼前那瑰丽多彩的毒蘑菇。 科普完了毒鹅膏菌,徐清风和徐佳佳一起把这些毒鹅膏菌给消灭了。 正如它名字,如果不清理的话,要是小动物,家里养的家禽吃了,也是会中招的。 所以啊,为了杜绝后患,最好还是予以人道毁灭。 “为什么蘑菇有毒啊?叔叔。”徐佳佳有些不理解。 如何定义这些毒蘑菇呢? “这个...问题有些无解,很多时候,也不需要去刨根问底,它从诞生就是有毒的,当然,这种毒是对咱们人来说的。”徐清风开口说道。 毕竟定义毒蘑菇的是人。 也有很多动物,它可能体质特殊,吃了这些毒蘑菇,并不会出现中毒的情况。 徐清风还教了侄女一首歌曲,就是后世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的红伞伞,白杆杆,吃完一起躺板板。 徐佳佳听了这歌,直接便笑出了声。 怎么会有这么鬼畜的歌曲。 当然,现在这个年代还没有鬼畜二字。 徐佳佳,只是觉得这歌有些奇怪。 “宁可不贪这嘴,也不要去品尝不认识的蘑菇。”徐清风开口道,尤其是那些看上去颜色十分鲜艳的菌类。 植物学家通过研究表现,颜色鲜艳的菌类,比那些外表普通的蘑菇,有毒的可能性更高。 因为大部分颜色鲜艳的蘑菇,都带有毒性。 “佳佳,你也可以把这个当做是,判断蘑菇是否有毒的一个依据。” 徐清风也是这样做的。 “叔叔,你怎么认识这么多蘑菇的?好厉害啊...”徐佳佳好奇的问道。 这片草地上的蘑菇,徐清风居然都认识,简直惊呆了小侄女。 徐清风听着徐佳佳的彩虹屁,还是十分受用的,他微微一笑:“这个,等你长大了,读的书多了,见识的多了,自然也就认识了。” “叔叔,你是不是认识天底下,所有的蘑菇?” 徐佳佳又问了一句。 这次徐清风直接石化。 “这个就...有点过了啊,没有人是全知全能的,哪怕是专家,也是某个方面的,不可能说知道所以的事情。” 徐清风开口道。 徐佳佳点了点头。 徐清风和徐佳佳,手里都拿着一根棍子。 这些毒蘑菇,科普完了,就被他们给摧毁了。 徐佳佳解决完了这些蘑菇,还是有些小失望的。 因为除了毒蘑菇,还是毒蘑菇,他们都已经发现了好几种毒蘑菇,但可食用的蘑菇,却没有发现一种。 “叔叔,这里的蘑菇都是毒蘑菇,哪里会有可以吃的蘑菇,我觉得,我们肯定要空手而归了。”徐佳佳耸了耸肩。 “那可不一定,你来看这种,它就是可以吃的。” 徐佳佳话音刚落,没想到,徐清风就有了发现。 看到眼前的蘑菇,徐清风也是眼前一亮,微微一笑起来。 “这是什么蘑菇,居然是蛋黄的颜色...好奇怪啊。” 徐佳佳嘀咕了一句。 她看着叔叔发现的这蛋黄色的蘑菇,眨了眨眼睛。 十分好奇。 这黄色的蘑菇,外形方面,倒有些像是...院子里的喇叭花。 徐清风告诉徐佳佳,这种蘑菇叫做鸡油菌。 并且说话的同时,他也把这几朵蘑菇给采摘了起来,放进带来的小篮子里。 “啊,叔叔,你不是说这是蘑菇,怎么叫鸡油菌??” 徐佳佳愣了愣。 徐清风乐了,告诉她:“像是蘑啊、菌啊、还有菇,这三种,都可以统称为蘑菇。” 很多地方把进山采蘑菇也叫做捡菌子。 “原来如此啊。”徐佳佳恍然大悟。 从徐清风脸上的喜悦表情,便可以知道,鸡油菌这种蘑菇肯定很美味了。 徐清风告诉侄女,鸡油菌可是世界上,著名的四大名菌之一。 不仅味道好,而且营养丰富,富含胡萝卜素、维C等。 他们今天算是捡到宝了。 带回去炒一盘,或者用来打汤,都是很不错的。 这鸡油菌,吃起来还很香。 ------------ 第302章 葛根 “那还等什么,赶紧采摘。”徐佳佳积极性很高,立马便采摘了起来。 刚才发现的都是毒蘑菇,她现在听到毒蘑菇三个字,都觉得有些头大。 所以听到这是可以吃的蘑菇,小丫头能不开心吗? 徐清风教了徐佳佳如何采摘蘑菇的一些技巧。 不能直接上手去拔。 蘑菇通常很脆弱,轻轻一碰就断了。 当然,自家吃的话,拔断了倒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如果是拿去卖的话,这样就不行了。 还是要注重卖相的。 零零散散的,都没有人要。 换做是徐清风去买菜,也不会挑选这种啊。 “棍子插入土里,这么轻轻的一撬,你看,蘑菇不就上来了,这个时候,你手拿住根部,轻轻那么一提,就很容易的采摘下来,甩甩土,基本上可以得到一个完整的蘑菇。”徐清风开口道。 还是很简单的。 徐佳佳学了两次,便学会了,兴致勃勃的去采蘑菇。 徐清风让大灰跟着她。 这样就不用担心从草里突然窜出来一条蛇还是啥的。 大灰所到之处,蛇出没,基本上都是它的食物。 不一会,鸡油菌被他们给全部采摘完毕。 “就这了吧,差不多也可以吃一餐了,不用继续去找了。”徐清风开口道。 采蘑菇这种事情,还是挺费时费力的。 而且还挺靠运气。 运气好,遍地都是可以吃的蘑菇。 运气不好,遍地都是毒蘑菇。 “好的,叔叔。” 徐佳佳点了点头。 正一蹦一跳,打算回去的时候,突然被绊倒了。 哇哇哭... 徐清风连忙上前扶起侄女。 看着她脏兮兮的样子,徐清风有些忍俊不禁。 但当着徐佳佳的面,他还是憋住没笑。 不然的话,小丫头哭的会更大声。 “地上是有什么把我绊倒了,还是长长的东西,不会是蛇吧,叔叔,我最怕蛇了。”徐佳佳开口道。 “怎么会...我看看啊。”徐清风朝地上看去。 蛇是不可能的,大灰就在旁边,要是有蛇它早就出手了。 很快,徐清风看清楚了罪魁祸首,居然是一根葛藤。 还是去年就已经枯萎的葛藤。 今年新长了一些叶子出来,但大部分的地方还是光秃秃的,跟地的颜色差不多。 乍一看,都不容易发现。 徐佳佳正常走路的话,估计不会被绊倒。 就是跑的太快了,这才遭殃。 “佳佳,你刚才哭的那么大声,是不是以为被蛇绊倒了,吓的。”徐清风询问侄女。 徐佳佳点了点头。 一半是摔的,一半是怕的。 “那你过来看,这玩意绊倒的你,不是蛇。”徐清风把地上的葛藤拎了起来,展示给徐佳佳看。 徐佳佳恍然,也放心了。 原来是这个啊。 “这是什么?”徐佳佳不认识这葛藤。 “这个啊,是葛藤,可以用来编筐子。”徐清风跟徐佳佳科普起来。 葛是豆科葛属的落叶藤本植物。 一株葛藤,蔓延开来,可以覆盖几十甚至上百米,就像刚才绊倒徐佳佳的这个葛根,别看这漫山遍野,可能底下就一株葛藤,漫山遍野都是它的藤蔓。 长白山,野生的葛还挺常见的,尤其是春暖花开,葛藤也长出了新叶。 “这里为什么会有葛藤啊。”徐佳佳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告诉徐佳佳,这些葛是野生的,但没有被挖,让他有些意外。 因为葛根是可以卖钱的。 很多村民在秋天的时候,都会进山挖葛根毛钱。 这玩意,也是一种中药材。 人们时常说,南葛本参,把葛跟人参相提并论,但其实吧,北方也有葛的存在。 葛的分布挺广泛的,长白山的野葛,几千年前就存在了。 而且药用价值也很高。 好山好水养好葛。 不过也因为葛这种药材,太多了,到处都是,所以卖不起价格。 药材商人基本上都是很便宜的价格收,所以在长白山这边,很少看到采药人专门去挖葛的。 性价比不高。 但是村民倒是经常去挖。 因为他们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 加上山里的野葛多,所以挖一些来,赚点钱,贴补家用还是很好的。 而且除了葛根可以卖钱外,葛这种植物,堪称是全身是宝。 葛根是一种良药,有解表退热、生津止渴、止泻的功效。 就连葛藤的纤维,也可以用来织布和造纸。 古代的时候,葛布便是一种很为常见的布料,可以用来制作成葛衣、葛巾。 丝绸,绫罗绸缎这些价格昂贵,粗布麻衣,才是平民服饰。 而葛布便是后者。 七八十年代,葛布也是有很多受众的。 徐清风小的时候,便穿过葛布制作的衣服。 除了葛布外,还有葛纸、葛绳等等。 都是日常生活里,实用性很高的。 此外,葛根可以洗粉,洗出来的葛粉也是好东西,是一种清凉的滋补用品,还可以用来解酒。 葛花也是可以用来入药解酒的。 就连生长在葛上面的虫子,都是一种可以食用,很是滋补的营养品。 可以说,葛上面,全部都是宝贝。 而且是普通老百姓,就可以吃得起的。 “那我们可以把这葛根给挖回去吗?”徐佳佳顿时来了兴趣。 “当然可以,等我找找看这葛藤的根在哪啊。”徐清风拿着棍子寻找起来。 不一会,他在一个山坡上,找到了这根葛藤的源头。 “好家伙,这葛根还不小。”徐清风看到葛藤的根部,也是有些惊讶。 还真是发现了宝贝。 原本他以为这葛根很小,打算挖,但这么大的话,他反而不想挖了。 挖来太费时间。 于是他把徐佳佳给忽悠走了,然后悄悄的把葛根给收入了空间。 “葛根又不值钱,挖了浪费时间,我带你去找葛根上面的好东西。”徐清风带着徐佳佳去找葛虫了。 “葛虫是啥?”徐佳佳听到抓葛虫,顿时把挖葛根这件事给抛到了九霄云外。 徐清风告诉徐佳佳如何找葛虫。 葛虫是寄生在葛藤上的一种小虫子。 要判断葛藤上面是否有葛虫,很简单,看看葛藤上面,有没有洞就可以了。 一般有洞,里面便有葛虫的存在。 ------------ 第303章 满载而归,葛虫 不过,想要抓葛虫的话,仅凭他和侄女两人,似乎有点人手不够。 因为一只葛虫,就指甲盖那么大,油炸一下还会缩水。 一百只葛虫,都不够他塞牙缝的。 于是,徐清风让大灰带着侄女回去喊人。 有大灰保驾护航,不用担心徐佳佳的安全。 徐佳佳和大灰很快出发了。 而徐清风则是在附近搜寻起来。 这一片葛藤还是有很多的。 葛虫,南方地区一般是夏季产卵,秋冬的时候收获。 来年春天,葛虫会蜕化成紫金甲虫。 长白山一带的葛藤,因为冬天天寒地冻的,所以葛虫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破茧而出。 所以春天,也是有葛虫可以抓的。 徐清风打量着眼前这漫山遍野枯萎已经长出新叶子的葛藤,光是用眼睛看,便可以看到不少的鼓包。 而且这些鼓包,还没有破口,意味着里面还有葛虫。 为了验证一下心中的猜想,徐清风用匕首割开了一个鼓包,里面果然涌现出一只白白胖胖的葛虫宝宝。 肉嘟嘟的。 虽然吧,颜值不敢恭维,但在徐清风眼里,却是至臻的美味。 很快,大灰和徐佳佳带来了援军。 也就是徐秋生和徐和平。 “你妈和你嫂子留在家里照顾秋雨。”徐和平开口道。 如果所有人都来的话,李秋雨估计心里也会很想要来玩的。 所以索性,男的抓葛虫,女的留在家里烧饭。 分工明确,就没有什么了。 “你们的眼光不错啊,居然发现了这么个宝藏的地方。”徐秋生打量了一下四周,看着遍地都是野生的葛藤,也是眼前一亮。 徐和平他们也带来了一些趁手的工具,还有装葛虫用的东西。 “可以先把这些鼓包割回去,然后在家里再弄葛虫出来。”徐清风对大哥还有他爹说道。 至于徐佳佳,他自动忽略了。 无他,小丫头就是来打酱油的。 她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你难道还指望她干活? 不过吧,徐佳佳今天的表现还是可以的。 因为这片地里的野葛,从来都没有被附近的村民挖过。 所以他们挖起来,还是很爽的。 不一会,几人的篓子里便多出了不少的葛藤鼓包。 “弟弟,你说,这葛藤的底下,会不会有那种极品的野生葛根。”徐秋生询问道。 他不知道的是,这一片的葛藤,只有一个根,而这个葛根,已经被徐清风给收入囊中了。 所以徐清风只是打了个哈哈,不予置否。 “好家伙,这里的葛虫也太多了,我都已经找了几十个鼓包了,里面保守估计,得有几十只。”徐和平那边也传来了捷报。 在父子三人齐心合力下,葛藤很快便被清了一个遍,鼓包全部都被他们给割了下来。 除了这些带有葛虫的葛藤外,他们也挖了不少的葛根。 虽然这片地,都是根除同源,那就是徐清风收入空间的那株最大的葛根,但除了这大葛根外,还有不少的根系。 都可以算是那个大葛根的子子孙孙了。 这些葛根,个头也都十分大。 让徐秋生和徐和平都高兴不已。 “葛根可是好东西,回头拿回去,洗成葛粉,清凉去火,常喝葛根茶,生病都会少很多。” 徐和平开口道。 “爸,其实我觉得,这一趟最大的收获,还是这么多的葛虫,等会带回去,稍微放在油里炸一下,倍儿香!”徐清风开口道。 这次总算是可以吃个过瘾了。 以前的话,总共就那么一小碟,几十个,都不够分的。 “爷爷,这葛虫真的很好吃吗?”徐佳佳刚才剥开了一个鼓包,看了一眼葛虫的长相,顿时便吓的大叫了一声。 这葛虫跟她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太吓人了也。 “葛虫葛虫,本来就是小虫子啊,当然长这样了,不过吧,你别看它长得丑,好吃着呢,油炸了之后,一口一个,放入嘴里嘎嘣脆,一口咬下去,那滋味,别提有多香了。”徐和平笑着说道。 “我可不敢吃。”徐佳佳咦了一声,听到嘎嘣脆三个字,她直接打了个寒颤。 难怪刚才奶奶不让自己来,要是知道葛虫长这样,她也肯定不来。 还有婶婶,看到这恶心的虫子,还不直接yUe出来啊。 “爸,这种葛,洗不出什么葛粉的。”徐清风也看到了他爹跟他哥挖的这些葛根。 “为什么?”徐和平有些不解。 徐清风告诉他爹,野生的葛根,也并非只有一种,而是有两种不同的葛。 一种叫柴葛,还有一种叫粉葛。 徐和平他们刚才挖的这种葛,是前者,柴葛。 柴葛这种葛根,它的淀粉含量较粉葛少一些。 它更加适用于医药方面。 因为柴葛内所含的葛根素,要高于粉葛不少。 葛根素在很多临床药用的方面,都是通过柴葛提取的。 七八十年代,咱们国家医疗水平还不怎么发达,所以应用的还不是很广泛。 但后世,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后世的葛,其内蕴含的价值也逐渐被发掘了出来,葛根素可是好东西,常用于治疗冠心病,糖尿病等多种疾病。 徐清风直接拿起一截葛根,用清水简单冲洗了一下,然后嚼了起来。 葛根也是可以直接吃的。 柴葛的口感还不错,甜甜的,吃起来的味道,有点像是甘草。 很快,他们便满载而归了。 何春花她们看到徐清风他们带回来的各种葛根,葛藤,都傻眼了。 “好家伙,弄这么多,你们可真牛。”何春花惊呼道。 徐清风等人,把这些葛根和葛藤全部都倒在了院子里。 何春花拿出了几个搪瓷的水杯,用来装葛虫。 很快,一群人在院子里抓起了葛虫。 徐佳佳也想去抓葛虫,但看到葛虫在水杯里蠕动的样子,又退缩了。 怕怕的。 “对了,我还弄了一些鸡油菌,今天中午可以炒上一盘。”徐清风开口道。 “这些鸡油菌,还有我的功劳哦。”小丫头邀功道。 “哈哈,佳佳得记首功,要不是她,我们中午也不会有这鸡油菌吃,还有这么多的葛虫,葛根。”徐清风开口道。 这话不假。 徐清风今天本来都没有打算出门的。 ------------ 第304章 紫茎甲虫 徐佳佳听到徐清风的话,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虽然她其实也明白,她全程都是打酱油的,但这话听着就舒服。 几人在院子里忙碌起来,剥着鼓包。 经过一个冬天的风霜侵蚀,这些鼓包都变得十分脆弱。 轻轻一掰就开了。 然后里面的白色小虫,便出现在了几人的眼中。 不过也不全是葛虫,有一些葛虫已经进化成为了甲虫。 徐清风便寻找一只,把它给抓了出来。 然后喊来了徐佳佳。 徐佳佳看到叔叔手里的甲虫,眼睛都直了。 “哇,哪里来的甲虫??这葛藤里面怎么还有两种虫子的吗?”徐佳佳惊呼道。 徐清风他们都被徐佳佳的话给逗乐了。 徐佳佳有些不解,为啥他们要笑? 李秋雨微微一笑,告诉徐佳佳,这甲虫就是葛虫啊。 徐佳佳更加迷糊了... 甲虫跟葛虫,长的完全不一样,怎么会是一种!! “哈哈,还是我来解释吧,葛虫呢,就是还没有长大的甲虫...” 甲虫也有很多种,而葛虫便是其中一种,这种甲虫的学名叫做紫茎甲虫。 它们小的时候,会寄生在葛藤上面,吸收葛藤上面的养分长大。 紫茎甲虫的幼年形态,就是葛虫。 这么一解释,徐佳佳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 “这甲虫还挺漂亮的,叔叔,能把它给我玩吗?” 听到侄女的话,徐清风直接石化了。 好家伙,玩?? 要是男孩子的话,徐清风或许不会奇怪。 男孩子调皮一些很正常。 别说是玩甲虫,就是玩蛇,都很正常... 咳咳,徐清风小的时候就这么玩过。 还带回家,想当成宠物来着,把何春花给吓的。 当天晚上,就给徐清风上了强度,男女混合双打之扫把枝炒肉。 从那以后,徐清风玩蛇就不敢往家里带了。 “佳佳,你甲虫都敢玩,为啥怕葛虫呢,甲虫还会咬人手,葛虫的话,人畜无害的,随便你怎么摆弄。”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徐佳佳连忙摇了摇头:“我也不是说怕葛虫,是觉得它有些恶心罢了,那个,叔叔,你不觉得它有点像是厕所的那个...啥啥啥吗?” 徐清风自然徐佳佳说的是啥。 不就是蛆... 别说,都是白白的,乍一看还挺像的。 葛虫就像是大号的... 但仔细看,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打住,别说了,你这孩子!?这么说,我们等会还敢吃吗?”徐秋生哭笑不得。 徐清风也是忍俊不禁,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其余人都笑了。 很快,徐清风把手里的甲虫给了徐佳佳。 徐佳佳直接放在掌心把玩着:“哇,叔叔,这甲虫真的是紫色的,它长的好漂亮啊,我太喜欢了。” 何春花听到孙女这么喜欢:“那行,等会咱们抓到了甲虫,都给你玩。” 徐家倒是没有什么重男轻女的想法。 主要是现在三代,也只有徐佳佳一人。 李秋雨肚子里的娃娃还没出生呢。 徐清风好像懂了一些,徐佳佳这是喜欢这甲虫的颜色。 所以也就不怕紫茎甲虫了。 紫茎甲虫外观是比较好看。 这个颜值,的确是很耐看。 放在整个甲虫世界,估计也是帅哥靓女的级别。 也难怪徐佳佳都被它的颜值给俘获了。 李秋雨从家里找了一个装罐头的玻璃瓶,带盖子的,然后让佳佳把甲虫给放进去。 她有些担心佳佳被甲虫给咬了。 这甲虫可不是啥善茬,它的脾气很暴躁,是会咬人的。 而且它也有翅膀,也是可能会飞走的。 听到婶婶这么说,佳佳连忙把紫茎甲虫,放入了瓶子里,然后盖好了盖子。 这样的话,就不用担心甲虫飞走了。 隔着玻璃瓶,徐佳佳看着里面的甲虫,那叫一个高兴。 不一会,徐清风又找到了几只,一并扔进了玻璃瓶里。 这下徐佳佳更开心了。 “好多紫茎甲虫,太好玩了。” 不过瓶子里的甲虫数量太多,而瓶子就这么大,里面的空气很快就不够分了。 徐佳佳连忙寻求叔叔的帮助。 徐清风... “行,我看看怎么办。” 家里人多,鼓包不够分了,倒也不缺徐清风。 所以他就去帮侄女安置这些甲虫去了。 空气不够分,倒也好办。 徐清风到厨房找了个刀,在瓶盖上,扎了一个小口,放了一点空气,这样的话,就不用担心紫茎甲会因为氧气不足而死掉了。 “佳佳,给,这样就可以了,不用担心紫茎甲虫会憋死了。”徐清风把玻璃瓶再次还给了佳佳。 佳佳满心欢喜。 “婶婶,我有些奇怪,为啥甲虫小的时候,长的这么丑啊?”佳佳张大着无辜的大眼睛,有些不解的开口问道。 她现在正是好奇宝宝的年龄。 什么都不懂,但求知欲又很足。 这个问题,还真把李秋雨给难住了。 于是李秋雨转而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用蝴蝶举例子。 蝴蝶小的时候,还是毛毛虫呢。 但也不妨碍它羽化成蝶之后的惊艳啊,同理,甲虫也是一样。 有了蝴蝶这个鲜明的例子,佳佳不由恍然大悟。 虽然徐清风也没有正面解答,但她似乎明白了。 “佳佳,把瓶子拿过来,爷爷我这里又找到了一只紫茎甲虫,看,还是个头最大的。”就在这时,徐和平那边又有了新甲虫的发现。 于是佳佳连忙又带着瓶子过去。 随着这些鼓包被一一敲开。 不一会,瓶子里紫茎甲的数量也越来越多。 当然,相较于葛虫的数量,这甲虫的数量还是有些少。 大概有个十几只。 而葛虫的数量,已经有200+。 满满一盘子,看上去还是十分喜感的。 像是一只只胖宝宝。 盘子里十分热闹,这些胖宝宝都在蠕动着身子。 要是有密集恐惧症的人,还是不建议观看。 “全部都弄完了,想吃一次这葛虫,可真不容易啊。” 徐和平他们起身,伸了个懒腰。 全部搞定了之后,何春花便把这些葛虫拿去清洗一番,等会稍微沥干了水份,便可以下锅里油炸了,滋味倍儿香。 ------------ 第305章 真香 “好几个筐子的鼓包,才抓了这一碗,想要吃的尽兴,这些葛虫,也还不够啊...都不够咱爷三中午下酒的。”徐和平觉得这葛虫有点少了。 不只是他,所有人都觉得有些少。 可差不多都到饭点了,眼下再去山里找葛虫,已经晚了。 “尝鲜尝鲜,少吃多滋味,就你事多,你要是觉得不够,可以不吃。”何春花怼了回去。 徐和平顿时不敢开口了。 “儿子,你看看你妈...”徐和平摊了摊手,表示无奈。 徐秋生和徐清风笑而不语。 其实吧,这种情况又不是第一次发生。 他们的妈妈,何春花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徐和平呢,又是个慢性子。 二人一急一缓,刚好契合。 “爸,我觉得吧,这些葛虫虽然是有点少,但其实,你要想想,如今都已经到了春天了,很多葛虫都变成了甲虫,咱们这收获,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相当不错了。” “对,也就是今天运气好,发现了一片从未被人挖过的野葛地,不然我们也找不到这么多葛虫。” 徐清风和徐秋生开口道。 “如果再进山,不见得会有这收获,我下次去看看吧...”徐清风其实暗地里把一些葛藤放入了空间。 回头看看能不能让这些葛虫在里面繁衍生息起来。 要是可以的话,不消两三个月,便可以实现葛虫自由了,还是很不错的。 “而且,从药理学上来说,这葛虫一次性不能吃太多的,一来呢,是油炸的东西,上火,二来,葛虫不容易消化。”徐清风跟众人科普道。 何春花在众人谈话间,已经把这些葛虫打来了水,稍微清洗了一遍。 倒也不需要多洗什么,因为这葛虫白白嫩嫩的,身上都很干净。 脏多半都是刚才徐清风他们剥鼓包的时候,沾染上去的。 此时洗干净了之后,又恢复了白白嫩嫩。 稍微等水沥干,何春花便开始起锅烧油了。 这葛虫第一个烧。 因为需要油炸,而这些油炸完了葛虫也还是很干净的,可以直接用来炒第二个菜。 所以排序方面,葛虫放在第一位。 “噌...” 葛虫倒入了锅里,顿时升腾起了一股白烟。 看上去还是十分解压的。 徐清风感慨道,这葛虫的烹饪还是很简单的。 就像是后世的舌尖上这个综艺节目,里面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那就是:最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简单的烹饪方式。 这葛虫便也如此。 放入锅里,油炸一下,就可以了。 打捞上来之后,往油炸好的葛虫上,撒上一些雪白的细盐。 嘿,一道菜就完成了。 堪称是有手就行。 但其实吧,也并没有看上去这么没有技术含量。 因为油炸,需要掌握好火候。 恰到好处,四个字,便可以难倒90%以上的厨师。 火候少一分,吃起来会很恶心。 但若是火候过了的话,吃起来更是难吃。 只有炸到恰到好处,才会酥香脆鲜,无论是色香味,都是俱全的。 堪称是至臻版的美味。 何春花对火候的把握还是很到位的,在看到葛虫变成金黄色的时候,便捞了上来。 外焦里嫩,看上去便让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想要吃上一颗。 葛虫被炸熟了之后,身子蜷缩在一起,看上去跟刚才下锅前的样子,俨然两种生物。 不像是潘宝宝,反而像是一粒花生米。 油炸之后,一盘葛虫,又缩水了不少,看上去更少了。 不过色泽已经变得金黄,佳佳看到葛虫油炸完的样子,也是眼前一亮。 刚才那白花花,蠕动的虫子,她看着就很膈应,恐怖,恶心,但油炸完了,似乎她也可以接受了。 “佳佳,怎么样,是不是现在看上去顺眼多了,想不想来几只?”徐清风询问侄女道。 徐佳佳虽然觉得,这葛虫看上去不那么讨厌,但也只是感官上的,一想到要吃,她还是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不不不,叔叔,我不吃。” 不仅是她,李秋雨也一样。 她其实以前是要吃的,这些稀奇古怪的食材,也是她的喜爱。 但自打怀孕了之后,她顿时接受不了了。 估计要等生了娃,才会恢复吧。 “叔叔,为啥咱们人连虫子都不放过?”徐佳佳嘿嘿一笑。 徐清风觉得吧,人的食谱虽然很广泛,但并非是所有的食材都可以接受的,虫子的话,也得分是什么虫子。 不是所有虫子,都可以吃的。 只有符合一些条件,才会进入人的食谱里。 比如说,味道好,亦或者是可以入药。 总要有一个优点。 徐佳佳恍然。 除了葛虫外,还有很多虫子,也都挺受欢迎,比如说马蜂的蜂蛹,五斗米虫,还有蚕蛹,知了猴等等。 这些虫子,虽然很冷门,但也有不少的受众。 这年头吃虫子的还是少。 大部分都是把这些虫子当成药材来使用。 但后世,这些虫子,都被搬上了餐桌,价格也是很昂贵。 普通人都吃不起。 徐清风他们打小就生活在长白山,这里堪称是动植物的王国,所以,他从小便跟山里的各种虫子打交道。 对这些可以吃的虫子,也没有说那么的排斥。 还是可以接受的。 葛虫最好的吃法,就是现炸现吃,可不能等放久了再去吃,那样的话,口感就会打个折扣。 稍微放个一两分钟,吹一下,便可以下筷子了。 这玩意,吃新鲜的,又酥又脆。 味道绝绝子。 “好家伙,你们是真不怕烫啊,也不知道,等会再吃。” 何春花看到父子三,直接上桌,喝起了小酒,也是麻了。 她还想等她烧好了菜,一起吃葛虫呢,但没想到他们已经提前开吃了。 “妈,你放心,我给你留了一些的。”徐清风开口道。 本就不多的葛虫,还要好几个人分。 每个人能吃到的数量自然少。 油炸了葛虫,剩下的油,何春花直接用来烧鸡油菌了。 鸡油菌这道菜,也是需要很多油的,不然的话不好吃。 “好香啊...” 鸡油菌下锅,顿时厨房里便飘散出了迷人的香味。 ------------ 第306章 空中激战 这顿饭众人还是吃的很满意的。 两道都是新鲜菜。 “现在我们是不是有些飘了?” 吃完之后,徐和平剔了剔牙。 他以前觉得,隔三差五,能吃上一顿肉,那就是顶好的生活了。 但如今,顿顿吃肉,他反而觉得肉太腻了,不好吃。 这些天,家里最受欢迎的反而是各种蔬菜。 再就是时令的新鲜食材。 比如说今天吃的这两种,偶尔吃一下,还是很不错的。 吃过饭,徐清风正打算跟李秋雨去睡个午觉。 如今怀孕了,还是要注意一些休息的。 不能太劳累。 然而就在这时,大灰突然跑了过来,冲着徐清风叫了起来,并且摇了摇尾巴,语气有些焦急。 众人听出了大灰的语气有些不对劲。 徐清风询问大灰怎么了。 大灰连忙朝外面跑去,让徐清风跟着它。 不一会,徐清风来到了院子外。 不远处的江边,出现了两只老鹰,似乎在缠斗。 徐清风好像也知道了,大灰为啥这么急。 其中那只老鹰,可不正是他驯服的那只! 而另外一只老鹰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看体型和秃顶,像是座山雕。 这两只老鹰,也不知道因为啥,而打了起来。 战斗还是很激烈的。 “汪汪汪...”大灰冲着天空大喊着。 看的出来,它很想帮助它的金雕朋友。 如今徐清风麾下的几员‘得力干将’,相处还是十分融洽的。 猞猁,大灰,青蟒,金雕,也经常一起配合进山狩猎。 关系很好。 不过吧,这老鹰之间的战斗,是发生在天空,属于是空战,大灰又不会飞,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大灰自然急。 这不,发现了金雕跟陌生的老鹰战斗,它第一时间就跑去喊帮手了。 帮手自然是徐清风。 徐清风吹了一声口哨,三短一长,十分急促。 这是他跟老鹰的暗号。 示意老鹰朝着他所在的方向,飞来。 远了,他跟大灰一样,也帮不上忙,98k也是有着射程的,射程外,他只能干看着。 金雕听到徐清风的口哨声,很快,便朝着这边飞来。 就在这时,天空的另外一只老鹰,也不甘示弱,朝着这边飞来。 徐秋生和李秋雨他们,此时也走到了徐清风身边。 看着天空,两只老鹰交战的场景,所有人都傻眼了。 什么情况?? 这老鹰,怎么打起来了。 他们并不认识金雕。 徐清风一直都把金雕藏的很好。 只有大憨二憨,直到徐清风还养了一只老鹰。 其余人都不知道。 对于这突然出现的两只老鹰,他们都有些好奇。 当然,更多的是觉得好玩。 看着天空两道黑影,互相缠斗,你追我赶,朝着这边飞来,由远及近,众人也是看的津津有味。 “好家伙,这老鹰打架还挺刺激的。” “大灰是喊我们来看热闹嘛?” “哈哈,刚吃饱饭,正好看老鹰打架,消遣一下。” 徐和平几人开口道。 徐清风心里有些哭笑不得。 如果这交战的双方,没有金雕的话,他也乐得看热闹。 但眼下,却是不能。 金雕虽然这些日子,在空间里过的很滋润,实力比徐清风收服它的时候,要增长了不少。 但它如今面对的这只座山雕,也不是什么善茬。 作为东北大地上,臭名昭著的座山雕。 它也是猛禽的代表。 而且这只座山雕,个头似乎比徐清风此前见过的那些老鹰都要大不少。 也难怪,金雕不是它的对手。 如果不是这段时间金雕各方面的素质都提升了,现在早就落败了。 哪还能跟这座山雕缠斗这么久。 徐清风不敢耽搁,折返回家里,拿来了98k。 这金雕跟座山雕,眨眼间就到了几人附近。 徐和平他们看到徐清风拿来了98k,都有些不解。 “清风,你做啥?” “两只老鹰打架,你也要插手?” 徐清风没法解释,只是微微一笑。 他不仅要插手,还要击毙座山雕,救下金雕。 谁让金雕是他小弟呢。 徐和平也回家拿来了望远镜,分给众人。 有了望远镜,他们可以更加清晰的观看天空中两只老鹰的战斗了。 金雕虽然已经往这边飞了,而且高度也相较刚才下降了不少,但这种高度,对他们来说,依然还是很高。 离地面得有一千米左右,刚才更是在两三千米的高空。 因为距离太远,肉眼肯定是看不太清楚的。 只能看到两个黑点,时而交缠在一起,时而飞快的离开。 有了望远镜,众人便可以看的十分清楚了。 徐清风不用望远镜。 因为他的98k,后面又改装了,装上了6倍镜。 这玩意,比望远镜可要清晰的多。 要是其余人看的不够真切,他还可以现场直播呢。 不过吧,他也没有这么做,因为他得专心瞄准天空的座山雕。 从地面射击空中的目标,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比如说风阻,地心引力等等。 更别说,这座山雕还是动的。 速度飞快。 所以,对徐清风来说,也是有一定难度的。 “那应该是座山雕吧?我认得。”徐和平他们也在聊天。 “爸,座山雕谁不认识,秃鹫,秃的!” “哈哈,这倒也是,特征太明显了,还有一只不知道是什么老鹰?” “好像是金雕...” ... 看着天空两只老鹰激烈的战斗,众人也是直呼过瘾。 “我以为人类打架已经很猛了,但没想到这老鹰干架,更加猛,你看,那只老鹰,几乎是冲着对方头部而去的,这是即决胜负,也分生死啊。” “动物之间打架本来就猛,别说是老鹰了,别的动物也是一样,我见过很多次。” “同类之间,为啥要不死不休啊,各退一步不好吗?”何春花心生怜悯的说道。 徐秋生在旁边哭笑不得。 “妈,你说的倒是轻巧,恩怨要是真这么容易化解,世界上也不会有那么的仇人了。”徐清风开口道。 不仅仅是动物,其实人也一样。 不过吧,就是人比动物要理智一些。 但饶是如此,也有化解不开的仇恨,不共戴天那种。 ------------ 第307章 出手 “我觉得是领地之争,老鹰都是有领地的,这跟东北虎差不多,古语有云,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老鹰应该也差不多,这一片天空,只能有一个老鹰存在,如果同时出现两只,二者便会不死不休,直到一方认输,退出这片天空...”徐清风跟众人分析道。 他分析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老公,那问题来了,这两只谁是原来就在这里的,而谁又是后来的?” 李秋雨问了一个比较烧脑的问题。 把除了徐清风外其余人都给难住了。 “这你得去问天上的老鹰。”徐清风微微一笑。 徐清风说完,也不再聊天,而是通过倍镜,观察天空的老鹰,判断它们有没有进入自己的射程。 这个距离,其实不好判断。 如果是平地的话,他分分钟便可以估算出来,大概多少米,因为地面是有参照物的。 但天空就不一样了,你总不可能以天空的太阳,还有白云作为参照物吧。 一切只能凭感觉。 再就是凭借徐清风对金雕的熟悉。 金雕的大小,徐清风是知道的,所以可以从视线里金雕的大小,估算出一些,它们如今所在的高度。 这两只老鹰之间的战斗,还挺激烈的。 战况也是十分的焦灼。 因为二者的实力也很接近。 除了徐清风他们一家人,药材市场附近的人也都留意到了天空的情形,加入了围观的行列。 好家伙,现如今可是七八十年代,正是娱乐十分匮乏的年代,都可以用贫瘠来形容。 虽然有电影和电视,但这年头大部分家庭,只能看看露天电影。 所以,现在有两只老鹰在天空打架,对他们来说,不亚于头条和新闻。 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河边便围满了吃瓜群众。 场面那叫一个热闹。 甚至还有商业头脑的,卖起了花生瓜子。 徐清风看到这场面,也是哭笑不得。 周围有很多小孩子,跑来跑去的,等他们长大了,说不定想起今天,还会觉得挺有趣的。 “瓦蓝蓝的天空飞老冷,爸爸,老冷怎么打起来了...” 一个小奶娃,普通话十分的不标准,正缠着他爹问东问西。 周围的人全部都忍俊不禁。 也有不少跟徐清风一样打算的,拿着武器,想要对天上的老鹰出手。 不过吧,他们的武器,还不如徐清风的,甚至有拿着石头想要去扔的。 那是痴人说梦。 虽然在金雕的刻意拉低高度下,它们此时已经比刚才越飞越低,但徐清风此时目测,金雕所在的飞行高度,仍然有五百米往上。 超出了大部分枪支的射程。 而这个高度,已经进入了徐清风98k的射程范围。 只是话说回来,射程内,高射和平射也是不一样的。 原因,刚才徐清风也分析了,就算忽略此时的风力,空气阻力,也要迈过万有引力这个光卡。 就像是,大部分人都可以把一块石头扔到十米开外,甚至扔到二十米外。 但你试着把同样大小和重量的一个石头扔上三层楼试试,大部分人都做不到。 想要扔到20米的高空,更是99%的人都做不到。 “啊,那金雕好像要输了,一直都在逃...” “座山雕这也太猛了吧,” “我觉得金雕肯定会输。” “除非奇迹出现...” 岸边几乎所有人都觉得金雕必败无疑。 也有一些人,为金雕加油。 大部分人都是天生同情弱者的。 现在明眼人都看出,金雕似乎已经落於下风了。 节节败退。 但也有一些人,觉得不对劲。 这金雕虽然不断的往低处飞,但好像也没有说,打不过座山雕,而像是故意为之的。 当然,这种猜测,他们只是放在心里,因为说出来,他们自己都不相信。 就在这时,座山雕突然卖了个破绽。 金雕似乎上钩了。 它看到座山雕的破绽,然后杀了回去。 显然,金雕有脑子,但脑子不够。 徐清风连忙吹口哨,示意金雕不要这样做。 座山雕也太狡猾了吧,居然还知道诱敌。 然而此时提醒已经迟了。 金雕飞扑,座山雕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爪子抓在了金雕的身上。 金雕的腹部,顿时出现了三道口子,鲜血在半空绽放,伴随还有很多羽毛。 金雕惨叫一声,连忙朝着下方飞来。 座山雕乘胜追击。 这天空突然发生的变故,也是看呆了一群人。 “我丢,这两只老鹰的战斗,居然还上演了一波跌宕起伏的剧情有意思,还真是不能小觑任何的动物啊。” “说不定,啥时候就给你一个惊喜。” “这座山雕也太聪明了吧,金雕智商明显被压制了,输了也是很正常。” “哈哈,这座山雕让我想起了林海雪原电影里的大反派,金雕哪里是这老银/*币的对手。” 座山雕此时已经仿佛胜券在握,十分不可一世,朝着下方的金雕扑去。 而且在半空中还加速起来。 然而就在这时,徐清风也瞅准了时机,扣动了手中的98k扳机。 啪的一声,枪口冒出白烟。 其实徐清风这一枪,留手了。 他明明可以瞄准座山雕的要害。 但他想着,这座山雕没准就是他此前进山遇到的那一只。 所以,他这一枪,只是想要瞄准座山雕的翅膀。 甚至,徐清风都不想打中座山雕,只是想要劝退它。 不让它继续追击金雕就行。 子弹并未射中座山雕。 擦着座山雕的身体,飞向了更高处。 然而徐清风没想到的是,枪声非但没有惊退这只座山雕,反而把仇恨拉到了他身上。 座山雕怒视着地面的徐清风,直接朝着徐清风飞过来,就连金雕都不管不顾了。 它很聪明,知道徐清风对它开枪,威胁更大。 其实它大可以拍拍翅膀,飞走。 但它选择了朝徐清风飞来。 徐清风对此,也只好痛下杀手了。 那就别怪他狠心了。 周围还有很多人,都是跟徐清风关系还不错的,看到这座山雕朝着徐清风飞来,纷纷开枪。 座山雕在飞到地面一百米左右的时候,被徐清风一枪爆头。 ------------ 第308章 去川蜀 给你脸了还。 徐清风摇了摇头。 他已经放水过一次了,但这座山雕没有见好就收,反而朝着他来。 那就别怪他下手不留情面了。 金雕这个时候,已经进入了河边的一片山林里。 而此时,大灰也已经赶到,把金雕给接应走了。 不一会,它们便从设在山里的空间入口,进入了空间。 徐清风这边也第一时间感应到了,松了一口气。 虽然吧,过程是有些曲折起伏,但金雕小弟,好歹是就回来了,这就行了。 座山雕的尸体掉入了江水里,被江水冲走。 有几个小伙子,想要去水里捞座山雕的尸体,但被周围的人给劝住了。 座山雕的肉又不好吃,也就是羽毛可能值点钱,但也不多。 没有必要冒险去水里捞。 回头遇到危险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这倒也是。 还有几个人,想去山林里捡金雕。 结果自然也是空手而归。 徐清风带着家人回到了家里。 就不凑那个热闹了。 对于早就知晓的结局,他自然是不感兴趣的。 不过吧,整个林场都知道了这老鹰大战的信息。 这年头,对于这种炸裂的消息,传播还是很快的。 可想而知,接下来估计好几天内,都是对于这金雕和座山雕的讨论。 当然,徐清风出手,打死座山雕,为这种双鹰之战,画上句号,最后的结局有些过于戏剧化,也是让所有人都些哭笑不得。 “别说,我觉得这老鹰大战,比电影可要好看的多了,太刺激了,一波三折。” “要我说,座山雕死的有些可惜了,但也是它咎由自取,它要是逃走,还是可以保住小命的。” 从它朝着人群飞的那一刻起,命运的齿轮才开转动。 徐清风在家里呆了几天,闲暇的时候,陪陪老婆孩子,然后在空间默默耕耘着。 虽然没有进山,但此时它空间的物种多样性,已经形成了一个生态。 几乎每天都有药材和各种山珍收获。 徐清风这么多次进山的成果也已经初步呈现。 除了这些药材和植物,还有很多动物,都已经繁衍生息开来。 这些动物,徐清风也放生了一部分。 算起来,他也为长白山物种的延续,做出了一些贡献。 也算是弥补了他此前进山狩猎带来的一些不利影响吧。 “叔叔,奶奶说你这些天很乖哦,都没有往外跑。”徐佳佳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其实他偶尔也是回去林吉那边,看看房子建造的如何了。 当然,大部分时候,都是当天去,当天回,所以呀,也不算是离开家。 毕竟就算是去林场上班,也是早上去,晚上回的。 徐清风也会跟他们说林吉那边的一些事情,家里人对那边都有些好奇。 相较于林场,林吉无疑要大上很多倍。 “爸妈,等那边的房子建好了之后,我们便搬过去吧,这边的店铺也可以留着,反正咱们现在手底下也有很多员工了,挑一个出来,当掌柜的,很多店都是这样经营的。”徐清风对何春花和徐和平说道。 “弟弟,要不我留在林场吧,我就不去林吉了。”徐秋生想了想,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听到徐秋生的话,当然是不同意的。 他理解大哥,对于未知事物的恐惧,说白了,徐秋生还是不想跳出这个舒适圈。 但是吧,这又是他必须要克服的。 “大哥,林场太小,你难道就不想去更宽广的天地里,施展抱负和拳脚吗?你就算是不为你自己想想,也要为佳佳想想啊,她在林场呆的越久,以后就越难走出去。”徐清风开口道。 徐秋生听到弟弟的话,也似乎想明白了,点了点头。 的确是这样。 “林场只是我们的起点,而并非终点,我们的未来,是走出东北,面向全国乃至世界。”徐清风想到这里,还是有些心怀激荡的。 这段时间,徐清风乐得在东北这边,过些舒心的小日子。 让徐清风没想到的是,在家里呆到快一个月的时候,有客人来访。 来的人,是韩如梦。 她似乎遇到了一些棘手的事情。 不然的话,她是不会主动登门的。 徐清风跟她打交道,这些次数,也摸清楚了韩如梦的一些性格。 她其实挺要强的。 “怎么了?如梦妹子。”徐清风询问道。 “我爷爷失踪了,姐夫。”韩如梦叹息一声:‘他是在川蜀失踪的,我们韩家已经派出了很多人,前往川蜀寻找,但一直都没有找到,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所以只能病急乱投医,来找徐清风想想办法。 虽然在韩如梦看来,徐清风也不一定有什么好的法子。 毕竟人失踪了,又不是去山里找人参。 长白山的人参就在那里,而且数量很多,每一株人参,都可以派上用场。 但想要在川蜀这么大的范围,找一个人难度可想而知,无疑是大海捞针一般。 “啊,老爷子多大了啊?” “你爷爷怎么会失踪...” “失踪多少时间了?” 徐清风他们也有些惊讶。 “失踪一个礼拜了,我第二天就去川蜀了,在那里呆了6天,但全然没有头绪,我知道,不能再这样无头苍蝇一般寻找下去了。”韩如梦把她知道的一些情况,全部都和盘托出,告诉了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 “先不要慌,也不要着急,这种事情,急也是没有用的,虽然我知道,我这么说,你可能会觉得,又不是我的爷爷失踪了,我当然不急,但我觉得,这个时候,更应该保持大脑的冷静,才可以。”徐清风安抚着韩如梦的情绪。 韩如梦听到徐清风的话,莫名的安下心来。 理智告诉她,徐清风说的很对。 紧绷的心弦,松了下来,韩如梦居然睡着了。 这几天她估计都没有好好休息。 于是徐清风让何春花和大嫂,带着韩如梦去客房休息。 而他则是抓紧时间,把刚才韩如梦罗列的一些信息,都用笔记录下来,然后给港岛那边的韩家去了一个电话,询问了两个小时,也算是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 第309章 青城 韩老爷子,今年七十好几。 身子骨还算是健朗,上次拍卖会的时候,徐清风还跟他聊过天呢。 老头子挺精明一个人,人老成精了都。 跟谁说话,都是慈祥和煦。 不过吧,老了的他,却喜欢上了旅游。 可能也是感觉时日无多,所以想要多走一些地方,见识一下不同的风景。 ... 徐清风把罗列出来的一些资料和信息,放在桌子上。 众人都在旁边帮忙分析。 “这老爷子是去川蜀旅游,然后失踪的吗?” “川蜀那么大,旅游的地方也有很多,这可太难找了。” “要我说,老爷子估计就是不想跟家里联系,想要过一些清净的日子,都没有必要去找。” “这年头,一个老头子,出门在外太危险了。” ... 不过分析了一遍之后,大家也跟韩如梦一样,没有任何的头绪。 徐佳佳在旁边听的一头雾水,好奇的询问徐清风,什么是旅游。 徐清风微微一笑,告诉小侄女,旅游就是从一个呆腻了的地方,去别人呆腻了的地方玩几天,这就是旅游。 简单来说,就是去别的地方游玩,散散心。 比如他去港岛那边度蜜月,也是旅游的一种方式。 很早的时候,便有旅游这种活动了。 “原来是这样啊。”徐佳佳恍然。 八十年代的时候,交通不便,很多地方,都要凭条去住宿,人员的流通其实不大。 各种各样的限制。 哪像后世的旅游业,那么兴旺发达,每年旅游的创收都是以万亿记的。 这年头的旅游,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很陌生的。 徐和平和何春花他们,甚至还会抵触出去旅游。 就像是去港岛一样,哪怕有条件,有时间,有钱,他们都不想去呢。 “我觉得,一个人的消失,不可能是无迹可寻的,韩老爷子我接触过几次,他其实这个人也有一些爱好,比如说喜欢奇石,是个虔诚的信徒,他去川蜀,说不定是去拜访一些名山古刹去了。”徐清风分析道。 以他对老爷子的接触,得出的这个可能性最大。 当然,这只是他的猜测,具体对错,还是需要去实地寻找才能验证。 “秋雨...”徐清风看着李秋雨。 李秋雨微微一笑:“去吧,我知道我这个妹妹,她实在是走投无路,才会找你,我从小便跟她关系不错,你又跟她一起合作猴儿酒,交情匪浅,这个忙还是要帮的。” 何春花这次主动帮徐清风收拾起了行李。 “韩老爷子岁数那么大,可不能耽搁,早一天找到,我们所有人才能放心。” “遇事情,希望你能跟你刚才说的那样,保持一个清醒,冷静的大脑,这很重要。”徐和平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他没有等韩如梦醒来,而是直接就出门,先去林吉,然后直飞川蜀。 那边有韩家的人接待。 韩家其实在川蜀那边也有分部。 因为川蜀也是华夏盛产药材的地方之一。 云贵川,跟长白山一样,物华天宝,动植物不尽其数。 其中最出名的动物当属大熊猫和金丝猴了。 树木方面,也有金丝楠木这种极品木材。 傍晚十分,倒了好几种交通工具的徐清风,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青城。 青城山,在华夏的名山大川里,虽然不如三山五岳那么出名,但也算是小有名气。 尤其是因为白蛇传,而家喻户晓。 那句歌词怎么唱来着,青城山下白素贞... “徐大哥,我是韩家的三代,韩晓宇,上次拍卖会我们还见过。”一个韩家的三代子弟安排徐清风在川蜀的衣食住行。 这已经规格很高了,要知道韩如梦也是三代。 韩晓宇在三代的男丁里,也是佼佼者。 跟韩如梦是堂姐弟的关系,关系还挺近的。 而他本人,也是韩如梦的迷弟。 所以跟徐清风的关系也是比较好。 徐清风见过韩晓宇,对他的能力还是很认可的。 两人也没有过多的话,徐清风这一路上,实在是太赶了,现在还有些不太适应。 来到了住宿的地方,徐清风问韩晓宇拿来了一些老爷子曾经用过的东西。 韩晓宇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徐清风要这些。 徐清风也没有多解释。 猞猁是他的奇兵。 大灰没法跟来,因为过不了飞机安检那一关,凭空出现,又有些匪夷所思,不过猞猁就不一样了。 作为大灰的平替,猞猁无论是哪里都可以跟着徐清风一起。 而且,川蜀也是有猞猁的。 所以徐清风可以把猞猁放到山里,这样的话,都不用解释来源。 跟猞猁一样的,还有金雕和青蟒。 四大帮手,来了三。 虽然这次问题有些棘手,但徐清风觉得,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休息了一晚,养好了精神,第二天徐清风打算进山。 但没想到,打开门的时候,居然看到了韩如梦。 徐清风揉了揉眼睛,有些不敢相信:“你怎么来了?” “姐夫,你真不够意思,丢下我一个人在东北。”韩如梦挥舞着秀拳,给徐清风来了一拳,但力道很轻,跟撒娇似的。 ‘那不是看你太累了吗?让你多睡一会。’徐清风解释道。 但没想到韩如梦这么快就醒来了。 “谢谢你,我没想到,你得知消息,马上就到川蜀来了。”韩如梦还是有些感激徐清风的。 “嗐,感谢的话就别说了,换位思考,要是我有事情,求你帮忙,你不也一样,马上就去办了。”徐清风开口道。 这倒也是,韩如梦点了点头。 “我们今天去青城山。”徐清风把他昨天得出的一些分析,告诉韩如梦。 韩如梦眼前一亮:“咱们想一块去了,来这里之前,我就把峨眉山给找了,不过吧,并没有找到,反而被一群猴子给抢了。” (⊙O⊙)… 徐清风有些惊讶,八十年代,峨眉山的猴子,便已经这样了吗? “猴子还敢抢人?那还不揍扁它们。”徐清风哭笑不得。 这年头,猴子也不是啥保护动物,随便你怎么打。 不像后世,它打你没事,你打它,嘿,你就犯法了。 ------------ 第310章 爬山 “揍过了,我还能惯着它们不成?” 韩如梦嘿嘿一笑。 她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啊。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也不是她的性格。 很快,几人便出发了,前往青城山。 青城山,在川蜀还是挺有名气的。 历史上,张天师张道陵曾经便在这里修道。 所以,这里自古以来便是道教的圣地。 尤以山景奇美、深涧幽谷,而闻名于世。 一路上,徐清风和韩如梦也遇到了不少爬青城山的登山客。 有上山的,也有下山的。 他们也跟这些人询问了一下,有没有见过一个老头,长相大概是什么样... 对方都摇了摇头。 “随缘吧,我找了这些天,其实也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韩如梦感慨道。 其实她爷爷,早就有这个想法。 想着老了之后,便效仿古人,做一个寄情山水之间的游客。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说着玩玩,但没想到,这次老头子居然来真的! ... “尽人事听天命,其实吧,一个人要是躲着,不想要被人找到,方法太多了。”徐清风开口道。 韩老爷子又没有老糊涂。 上次拍卖会的时候,徐清风跟他也聊了很久的天,还是一个很清醒且精明的老头。 韩如梦点了点头,她当然是想要见到爷爷的。 爷爷为了家里辛苦了一辈子,到老了,她怎么甘心让爷爷一个人在异地他乡,孤独终老。 这次跟他们进山的人,没有多少,川蜀地域太大,哪怕韩家有钞能力,雇了很多人,来寻找韩老爷子,分散到整个川蜀地区,人手也有些略显不够。 之前的话,韩如梦带了还挺多人的。 不过今天因为有徐清风在身边,倒是不需要那么多人。 徐清风的战斗力,上次她已经见识过了,那叫一个彪悍。 要是真遇到什么突发情况,估计也能够应对过来。 进入青城山的范围,徐清风看着四周林木青翠,风景还是十分不错的。 而且这边的气候环境,十分适宜,所以树木四季常青,自古以来,便享有“青城天下幽”的美誉。 群峰环绕起伏、林木葱茏幽翠。 也就是他们现在没有啥心思旅游,不然来这里玩几天,也是过神仙般的日子。 虽然现在不兴旅游,但历史上,经济发达的朝代,也是有旅游的。 比如说踏春,郊游,这些都是古代的旅游方式。 在某一天,约上三五好友,一起出去爬山赏花,游园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早在唐宋时期,青城山便已经是川蜀地区,有名的游览胜地。 也有很多传世的诗篇和文章留下。 这些诗篇,又吸引了更多的人过来。 “看,那里有一座寺庙,我们去看看。”徐清风发现了一座古寺庙。 “咦,姐夫,这青城山不是道教名山吗?为什么会有佛寺。”韩如梦呃了一声,有些不理解。 “哈哈,谁说道和佛不能共存了,虽然咱们本土的是道家,但佛在我们国家,也有几千年的历史了,早在唐代,便有玄奘取经的故事,后面衍生出来的西游记,更是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徐清风开口道。 不只是青城山,基本上全国各地的名山都有佛寺。 这些寺庙也是当地香客,烧香礼佛的场所。 韩如梦恍然。 两人一起进入了寺庙的大门。 这年头的寺庙,商业氛围基本上没有,还保留着最原始的宗教特色,本质上,仍然还是一个禅修的清净之地。 虽然寺庙年久失修,很多地方略显破旧,但步入其中,听着钟声,念经声,挺有感觉的。 徐清风看着寺庙的一些建筑,庄严肃穆。 充满着历史的沧桑感。 也有一些景观树,此时春暖花开,到处都是花香味,还是很幽静的。 虽然幽静,人少,但不失庄重。 外围倒是没有多少景观,很多地方都被关上了,不让人去。 徐清风询问了方丈,有没有遇到一个行为怪异的老头。 方丈摇了摇头:“施主,抱歉,我没有见到过这位您所描述的老者,如果遇到的话,我肯定会告诉你的,出家人不打诳语。” “好吧,谢谢你告知。”徐清风临走的时候,给寺庙添了一些香火钱。 韩如梦在寺里求了个签,上上签。 “女施主,你爷爷吉人只有天相,无需担心...” 出了寺庙,再往山上去,道路便有些难走了。 徐清风询问韩如梦还要继续吗? 韩如梦点了点头:“继续。” “那行,要是你爬不动了,就停下了休息一下,不急。” 徐清风体力还是很足的。 只是让他有些意外的是,在半山腰的老林子里,他和韩如梦居然遇到了一只野生的大熊猫,没错,真的是黑白团子。 他连忙拉住了韩如梦:“嘘...” “哇,居然是熊猫,我刚才在庙里求的签,真的很灵啊,哈哈。”韩如梦眼前一亮。 “大熊猫是熊,不是猫,你别看它长的那么憨态可掬,很可爱,其实猛的一比,尤其是野生的,几个你也打不过它,我们在这里等等它过去吧。”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嗯嗯。”韩如梦点了点头。 她看看就好,也没想到去摸大熊猫。 这要是被咬了,都没有地说理去。 这年头虽然没有什么保护动物的概念,但大熊猫,是咱们的国宝,有特权的。 “这只大熊猫,长的有些潦草啊。”徐清风打量着不远处的大熊猫,有些哭笑不得。 它正在林子里找东西吃。 山林里还是有很多适合它吃的东西。 大熊猫的主食是竹子,但不代表它只吃竹子。 其实大熊猫是杂食动物,什么都吃,有时候,还吃荤呢。 比如说竹鼠,还有山里的辣条,都是大熊猫最喜欢吃的小零食。 “好可爱,它在找什么东西吃呢?”韩如梦感觉心都要被萌化了。 “不知道,不过我觉得,它短时间是不会离开了,走,我们绕一下路吧。”徐清风不想继续等下去了。 而是打算带着韩如梦从边上绕过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路还是有很多的。 ------------ 第311章 团子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就在徐清风和韩如梦打算悄悄退后,走另外一条道路的时候。 前方的密林里,突然传来了一个动静。 只见一只肥头大脑的老鼠,从地上的老鼠洞里钻了出来。 这只老鼠,个头足足有五六斤,跟家猫差不多大了。 这老鼠刚好处在徐清风他们和大熊猫的中间。 一时间,三方都发现了彼此的存在。 气氛不免有些尴尬。 老鼠看看大熊猫,又看看徐清风和韩如梦,很快,它便做出了决定,朝着徐清风和韩如梦快速的跑来。 “啊,老鼠。”韩如梦哪里见过这么大的老鼠,吓了一跳。 大熊猫,也快速的朝着徐清风他们跑来。 这场面,让徐清风直接麻了。 什么情况?? 事情就是这么巧合。 “快爬树。”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徐清风当即让韩如梦爬上附近的树。 啊?韩如梦回过神来,听到徐清风的话,连忙爬上了树。 “那你呢?”韩如梦爬上了树,发现徐清风居然还在树下,没有爬树,连忙焦急的问道。 眼看那大熊猫都到了附近了。 这大熊猫的速度可真快。 不像动物园里的大熊猫,走路慢慢吞吞的。 跑起来,那叫一个雷厉风行,动如脱兔。 “没事,我就在这。”徐清风开口道。 不远处,猞猁已经蓄势待发。 他跟猞猁,一明一暗,对付熊猫,其实也没有那么困难。 “那可是熊啊。”韩如梦急切的说道。 “我知道,但我也有帮手。” 徐清风吹了个口哨,不远处,猞猁露出了身影。 恰好,老鼠逃到了猞猁的身边,被猞猁一爪子摁在了地上,咬死。 熊猫被突然杀出来的猞猁吓了一跳,它绿豆大小的眼睛,滴溜溜转了起来,似乎在思考,自己是不是干得过对方。 猞猁叼着老鼠,来到了熊猫的近前,把老鼠放在了地上,然后冲着熊猫吼了一声。 野兽的交流,其实很简单。 熊猫似乎听懂了猞猁的话,看了看地上的老鼠。 然后它走过去,把老鼠给叼走了。 一场风波化解于无形。 “好了,可以下来了。”徐清风松了一口气。 “这样就可以了吗?”韩如梦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大熊猫似乎不是冲着他们来的。 “这个大猫,怎么有些眼熟...” 此时,猞猁再次消失在山林里。 “什么大猫,那是一种野兽,猞猁,野狼杀手...战斗力不比大熊猫弱。”徐清风开口道。 “啊,原来是猞猁,它为什么要帮我们?”韩如梦有些奇怪。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可能心情好吧。”徐清风打了个哈哈:“不过吧,咱们不用绕路了。” 好事一桩。 要是绕路的话,登顶的时间,会长很多。 这年头的青城山,还没有修建后世的那些栈道,所以上一次山难度还是不小的。 “也是,不用绕路了,刚才的熊猫可真吓人。”韩如梦还有点后怕。 不过徐清风让她爬树,而自己在树下打算对付大熊猫的举动,还是让她很感动的。 不远处的团子,叼着老鼠回到了竹林里,开始享用起自己的美餐来。 韩如梦远远的看着大熊猫进食,觉得跟她想象中的大熊猫,还挺反差的。 不像是动物园的大熊猫,看上去那么温柔。 “这里是野外,如果大熊猫那么憨态可掬,是活不下去的。”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大自然的规则,很残酷。 其实人类社会也一样。 并不想眼睛看到的那么和谐。 明里暗里,有很多的阴谋算计。 人一辈子,能够平安到老,要经历很多的磨难和坎坷。 “这就是天师洞了,相传张天师曾经在这里修道。”中午时分,他们来到了青城山的天师洞。 这也是青城山上,游客必打卡的一个点。 “如果你爷爷真的来过青城山,那他肯定会到这里来。”徐清风开口道。 韩老爷子似乎是一个虔诚的道教徒。 对佛寺不感兴趣。 但如果有道观的话,他肯定回去朝拜。 “嗯,我们进去看看。”韩如梦点了点头。 很快,他们便进入了天师府。 “张天师,就是道教正一道的开派祖师,张道陵...” 徐清风跟韩如梦聊起了张天师其人。 提及道教,张天师便是一个永远都无法忽略的人,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 相传,他便是在青城山得道的。 而他当时在青城山的修炼地方,就是眼前的天师洞了。 千百年过去,如今这里已经成为了道教的圣地。 天师洞位于青城山的半山腰,环境幽静,洞内石壁陡峭,石上刻有古朴的浮雕。 步入其中,历史气息浓厚。 古朴而神秘。 “你看这是什么,港币!”徐清风看到了天师洞外的许愿池里,居然有不少港币的硬币。 这个发现,几乎让韩如梦兴奋的跳起来。 现如今,港岛那边的人,来内地的都很少。 又是在青城山,这港币看上去还很新。 所以几乎可以锁定,就是韩如梦的爷爷扔下的。 “我们去找道长。”徐清风让韩如梦先不要激动,淡定。 虽然可能性很大,但并非是百分之一百确定。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不一会,他们便找到了青城山的道长。 韩如梦说明了来意。 对方点了点头 “的确,是有这么一位老者,来过我们的天师洞,但他已于前日离去...” 道长开口道。 “啊,那他曾说过要去哪里吗?”韩如梦心中苦笑,果然不能高兴的太早啊。 “哈哈,这位女居士,其实那位居士也曾说过,过几日可能会有人过来找他,想必就是女居士了,他留有一封信,想请我代为转呈于你。”道长从道袍的袖子里,拿出了一封信,递给了韩如梦。 韩如梦连忙拆开信,在旁边看了起来。 徐清风没有去看信的内容,而是看起了道观的风景。 这座道观,历史悠久,早在唐朝的时候,就已经建立了。 虽然经过多次的修缮,但还可以看出一些,往日的岁月痕迹。 ------------ 第312章 成都 如梦:见字如面。 如梦啊!你一直都是个好孩子,将韩家的公司交托于你打理,老头子我非常放心…… 你无需担忧爷爷的状况,实际上此次不告而别,并不是我心血来潮之举,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下定决心离开的,并且为此做足了充分的准备。 如今的我感到十分愉悦,趁自己这副身子骨尚且硬朗,我计划好好游览一番祖国的壮丽山河…… 若是疲倦了,亦或是走不动了,也许我会返回港岛…… 不要再费力寻找我了,而且我也不会让你们轻易寻得踪迹的,权当是爷爷年事渐高后的一点儿小任性吧…… 看着熟悉的笔迹,韩如梦确定这封信出自韩老爷子之手。 她将信件递给身旁的徐清风一同阅览。 徐清风看完后无奈地耸了耸肩说道:“老爷子活得如此明白透彻,确实像他信里所说的那样,既然如此,我们就别再继续找寻了吧。即使真的找到了他老人家,难道还要强行将其带回吗?这样一来他怎么可能会快乐呢?” 韩如梦默默地点头回应道:“姐夫,只是辛苦你白跑一趟了,本来在东北待的好好的,现如今却被我喊来这川蜀之地……” 为此,韩如梦也有些愧疚。 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徐清风微微一笑,豁达地说道:“哈哈,这都是小事情啦!我最近在东北也待了挺长时间了,正好趁此机会出来散散心……” 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 再说了韩如梦也不是故意的,而是事出有因。 所以,当下顺应自然才是最重要的。 既来之则安之,徐清风觉得,借此机会,在川蜀玩一次也不错。 毕竟,他前世还从未到过川蜀呢。 对于这片自古以来就被誉为天府之国的土地,他充满了好奇与期待。 此次前来,虽然本意不是游玩,但现在韩老爷子不用找了。 他倒是可以抛去心理负担,在川蜀痛快的玩几天。 领略一下当地独特的风土人情,或许还能有一番别样的收获。 如今的川蜀地区,尚未成为后世那般热闹非凡的网红城市。 像川蜀的火锅、串串等美食,也还未走出四川,誉满全国。 而在遥远的东北,更是难以品尝到如此地道的川味佳肴。 想到这里,徐清风都有些嘴馋了,想要去吃吃火锅。 两人聊了一会,在天师洞捐了一些香火钱,便也离开了。 听到徐清风的解释,韩如梦内心的愧疚之情,也消弭了不少。 至于对徐清风说的火锅,她也不禁心生向往。 她也是吃货一枚,来到了这里,当然也要好好品味一下这些地方美味的。 “你要是不急着回去港岛的话,也可以在这里住几天,川蜀还是很不错的。” 青城山距离成都非常之近,当二人仔细查阅过韩老爷子的信件之后,心中已再无闲情逸致去攀登山峰。 于是果断选择掉头返回山下。 韩如梦对此深表认同,点头应道:“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与徐清风不谋而合的是,韩如梦也没有打算马上返回港岛。 既然来了川蜀,那么就在这里玩几天吧。 好在港岛那边,她的事务已经交接妥当,所以离开也没有什么问题。 七八十年代,并没有专业的导游服务,如果想要深入了解一座陌生的城市,最佳途径便是先购买一张详细的旅游地图。 有一份地图的话,对于整座城市的布局规划就能有个初步的印象和认知。 至少不会游览的时候,迷路。 这种旅游地图通常可以在街边的书报亭轻松买到。 徐清风花费一元钱买下了一份,不禁暗自感叹价格不菲。 然而转念一想,若想拥有一次愉悦的旅行体验,该花的钱还是不能吝啬节省的。 这时只听韩如梦欣喜地喊道:“姐夫你瞧,这上头还记载着不少有关成都的历史趣闻呢,这笔钱花得可真值!” 此刻得知爷爷的下落确切无疑后,她终于如释重负,先前心头积压许久的忧虑瞬间烟消云散。 不过话说回来,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实在是让她感到无比无奈。 然而,对方毕竟是她的爷爷,就算想讨个说法也无处可诉啊! 难道说人一旦上了年纪,真的会变得像个老顽童一般吗? 以前她对此可是半信半疑,但如今,她爷爷竟然直接玩起了离家出走的把戏,这着实令她不得不信服。 徐清风仔细端详着手中的地图,发现上面确实隐藏着许多鲜为人知的冷知识。 或许只有当地人才知晓其中奥妙。 对于那些初来乍到的外地人而言,这些新奇有趣的知识点无疑增添了不少乐趣。 比如关于“成都”这个名字的起源,就让徐清风有些好奇。 原来,这个名字不是现代取的,而是早在数千年前,成都这个名字便已存在于世。 它的得名源于古代的蜀国,确切地说是开明王朝时期。 那时,由于尚未修建都江堰,四川地区并未享有“天府之国”的美誉,反而长期遭受水患带来的重重灾难与无尽折磨。 甚至连古蜀国的帝王们,也因为需要逃避水灾而频繁迁都。 命运多舛的古蜀国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决定将都城建立在成都这块风水宝地上。 “成都”这个名字的由来,其实背后还隐藏着一段有趣的典故呢。 相传,这个称呼源自于周王迁徙至岐山时发生的故事。 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 成都,其历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两千四百多年前的建城时期。 不过,成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并非始终被称为“成都”,它曾经拥有许多别名,比如蜀王城、龟城、锦官城、芙蓉城、西京以及益州等等。 “姐夫,川蜀这边似乎也很不错的样子,感觉这里非常适宜居住。”韩如梦欣赏着四周独特的风土人情,同时也对这里宜人的气候赞不绝口。 相比起冬天寒冷刺骨的东北和夏天炎热难耐的香港岛来说,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天堂。 “是吗?这你可想错了,川蜀的冬天可能不那么冷,但夏天同样是酷暑难耐的,四大火炉跟你开玩笑的?” 川蜀地区是副热带高气压,夏天的时候,同样很热。 甚至比港岛有过之而不及。 ------------ 第313章 火锅 韩如梦…呃,关于这个问题嘛,她确实知之甚少。 不过呢,徐清风倒是略知一二,毕竟他前世曾经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 那时候正值盛夏,酷热难耐,简直快要把他热化了! 更糟糕的是,那里不仅仅只是炎热,空气中的湿度也极高,而且经常下雨。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气候环境,南方人才如此喜爱吃辣吧。 吃辣有助于排出体内的湿气。 随后,两人一同搭乘公交车,抵达了春熙路。 这条街道无论是在八十年代,亦或是在未来的时代,都始终是成都的标志性地点。 同时,它也是游客们来到成都必游之地。 如今的春熙路,繁华热闹,人声鼎沸,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回首改革开放初期,整个社会都在经历一场破旧立新的变革,每一个角落都散发着新奇和鲜活的气息。 那段岁月至今仍让人津津乐道,耐人寻味。 徐清风漫步于街头巷尾,目光扫过周围的建筑物以及行人们的面容和笑容,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动。 这里的街道犹如一座时空交错的舞台,既保留了些许古老的传统韵味,又融入了当代的时尚元素。 古朴与新潮这两股看似矛盾的力量相互交融,共同勾勒出一幅别具一格且引人入胜的画面。 这个时代之所以能成为许多人心中那轮皎洁无暇的白月光,自然有着它的缘由所在。 过去的日子如同镜花水月般遥不可及,仿佛是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刻舟求剑”一般,心向往之却始终无法企及。 正因如此,它才成为了那个充满浪漫情怀、使人刻骨铭心的美好时光。 “哇塞,这里的人可真是多啊,姐夫!”韩如梦满心欢喜地说道。 尽管与繁华的香港岛相比稍显逊色,但比起东北地区来说已经要好上许多了。 漫步于熙熙攘攘、人头攒动的春熙路街头,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活力和生气勃勃的世界之中! 目光所及之处,街道两侧矗立着琳琅满目的各色店铺,令人目不暇接。 而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那些散发着浓厚古典气息的茶馆和麻将馆了。 这些地方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备受当地人的喜爱。 关于川蜀地区对麻将的热爱程度,甚至流传着这样一则有趣的段子:当飞机飞越川蜀上空时,乘客们都能听到下方传来阵阵清脆的麻将声。 咳咳,这种说法或许略带夸张成分,但毋庸置疑的是,川蜀人民对于打麻将的确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他们热衷于此项活动,并将其视为生活中的一大乐趣。 诚然,亦有诸多民众对麻将心生厌恶之情。 然川蜀之地,其生活氛围颇为浓郁,即便是时过境迁至后世,亦未见内卷之象。 那些钟情于打麻将之人,所追求的乃是一种悠然自得的慢节奏生活方式。 彼时,徐清风漫步于街头巷尾之间,耳闻目睹着当地人或品茶闲谈,或相互较量牌艺,沉浸于这种闲适惬意的生活韵律之中。 正当二人谈笑风生之际,韩如梦蓦然瞥见前方有家火锅店,顿时兴奋不已,迫不及待地拽住徐清风一同前去探店打卡。 谈起成都,又怎能不提及火锅这种标志性的美食呢? 这堪称是地标性的美食。 早在八十年代初期,火锅已经悄然在成都的街头巷尾流行起来。 而且已经出现了很多的火锅品牌。 这些品牌的横空出世,也把火锅的热度推及更高。 如同一股旋风般席卷了整个城市,点燃了川蜀人对火锅的热爱。 然而,八十年代的时候,物资还相对匮乏。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火锅的价格可不是一般人能轻松负担得起的。 徐清风和韩如梦进入店内,看了看菜单,好家伙。 吃一顿火锅,这至少得花四五十块钱,川蜀和东北的物价水平差不多。 这一顿火锅的开销,对大多数普通家庭而言,都是无法承担的。 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吃不起! 难怪刚才不少人,路过火锅店的时候,那些人,都会羡慕的看着火锅店。 原来是价格太高了。 当然,对徐清风和韩如梦来说,这点钱算不得什么。 很快,他们便点起了食材。 “鸳鸯锅吧,我吃辣,你吃不辣的。”徐清风挑选了锅底。 “好的。”韩如梦以前没有吃过火锅,所以都是听徐清风的。 徐清风看到火锅店里居然没有蘸料,他于是询问老板,怎么没有蘸料。 蘸料可是吃火锅的灵魂啊。 这可把老板给问蒙了。 “我们店里,一直都没有蘸料的啊。”老板开口道。 徐清风??? 好吧,这个理念似乎有些超前了。 徐清风换了一种说法,询问老板,能不能让他去厨房,自己调配一下蘸料。 老板大方的同意了。 于是徐清风转身走进厨房,开始精心地调配蘸料。 厨房里,各种食材和调味料摆在眼前,种类还是十分齐全的。 老板站在旁边,他对徐清风的所作所为也是很感兴趣。 徐清风倒也没有让老板回避,这个其实很简单。 没有什么秘密可以隐藏。 首先,徐清风挑选了一些新鲜的辣椒,切成细碎的小段,那火红的颜色仿佛燃烧的火焰。 接着倒入适量的生抽,让深棕色的液体与辣椒相互交融,散发出醇厚的酱香。 然后加入细腻的蒜末,每一粒都带着辛辣的气息。 再来一把翠绿的葱苗,切碎后放入碗中,增添一抹清新的风味。 最后,撒入几粒花椒,独特的麻味瞬间弥漫开来。 当然,仅仅这些还不够,他又小心翼翼地加入少许食盐和味精等调料,按照一定的比例仔细调配,用筷子轻轻搅拌均匀。 看着碗中的蘸料逐渐变得浓稠且色泽鲜艳,他满意地点点头。 现在,只差最后一步——加入一勺芝麻油。 这里必须要强调一下,只能使用芝麻油,而不能用菜籽油或花生油代替。 芝麻油,又名麻油、香油,正如其名,它是由芝麻压榨而成,具有浓郁的香气,因此得名“香油”。 ------------ 第314章 柑和橘 “好香啊,这个蘸料。” 韩如梦呼吸了一下。 “我等会给你也弄一份吧。”徐清风开口道。 好在店家的各种调料,准备还是很齐全的。 虽然没法跟后世琳琅满目的那些酱料相比,但大致的也都有。 老板在旁边也看的眼前一亮。 “这位客人,这蘸料真有那么好吃吗?”他似乎发现了一些商机。 徐清风点了点头,告诉他,回头他也可以尝试一下。 这样吃火锅,滋味更佳。 很快,徐清风便调配好了两份蘸料。 韩如梦的那份,自然是没有辣椒的。 老板也尝试着搭配了一下。 不过吧,他只是稍微尝试,用的调料很少。 效果也依然惊艳到了他。 “没想到,还有这种吃法,今儿个,我算是见识到了。”老板感叹道。 “这位客人,感谢你把这种办法,无私告诉我,今天你这桌的火锅我请了。”老板笑着说道。 徐清风没想到老板居然这么大方,一桌火锅,少说也有40+的钱了。 “那就感谢了。”徐清风微微一笑。 “不用客气,不用客气,其实是我占了你的便宜的说。”老板开口道。 身为一个从业多年的商人,他自然知道这蘸料意味着什么。 整条街千篇一律的火锅,其实底料大差不差,味道也差不多。 可这蘸料一出,他觉得,至少短时间内,他们家的生意会比周围火锅店好上很多。 只是说,这些调料,不是什么秘密。 估计很快就会被其余的店给学过去。 “这火锅配上蘸料,好像真的变好吃了。”韩如梦品尝了没有放蘸料的火锅,再吃了加了蘸料的火锅,顿时惊呼一声。 “姐夫,这芝麻油,这么香,为什么平时的时候,烧菜不见放呢?”韩如梦有些不解的问道。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芝麻油既然是食用油,那自然也是可以用于烹饪菜肴的。 但大家伙为啥不用呢,自然也是有原因的。 但凡尝试过一次两次,就知道了。 人教人,死都不会,但事教人,一次就会了。 老板在旁边微微一笑,他自然是知道这其中的玄奥的,不过他并不开口。 因为会抢了客人的风头。 徐清风一边吃着火锅,一边也在跟韩如梦聊天,用香油炒菜,反而并不会像现在这么香,这是因为一旦香油倒入锅里,经受高温加热之后,其独特的香味就会消散殆尽。 这个也是冷知识。 如果不烧菜的人,估计都很难知道。 所以,很多使用过香油烧菜的人,用过一两次,也都放弃了。 不仅香味没了,而且使用了香油的菜肴,口感也不咋地。 香油在受热后不仅失去了原有的香,还可能破坏其中的营养成分,甚至产生对人体健康不利的物质。 “原来是这样啊,姐夫你知道的好多哦。”韩如梦恍然大悟,竖起了大拇指。 美食一道,博大精深。 千百年流传至今,有很多搭配,都是丝丝入扣,经过了很多尝试,才得出的。 对于美食的追求,不仅要讲究口味,更要注重健康与品质。 只有真正了解食材的特性,才能发挥它们最大的魅力,烹制出令人垂涎欲滴的佳肴。 每一种食材,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也是截然不同的。 就像芝麻油适合用于凉拌菜品之中,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展现出它独特的风味。 正因如此,芝麻油大多被用于凉拌菜的调制,例如凉拌木耳和凉拌海带丝等。 在凉拌菜中添加些许芝麻油,可以赋予其别具一格的香气,并且有效减轻蔬菜原有的生涩味道,口感将更为出众。 此外,在制作面食时适量加入一点芝麻油,将会使得面食变得愈发酥脆香浓,例如馒头和饼子等。 而在煮汤时滴入几滴芝麻油,则能让汤汁更加香醇可口。 芝麻油甚至还可充当火锅的调味料,令食物更具滋味。 “这位先生,很懂吃啊,难怪会发明出蘸料。”老板也在一旁侧耳倾听。 徐清风的话,也让他大为受用。 “哈哈,我也是知道一些浅显的知识。”徐清风摆了摆手。 一顿火锅,吃了一个小时。 韩如梦对火锅这种吃法,也觉得十分的新鲜。 “吃完火锅,我们出去走走吧。”她提议道。 “你不累吗?早上爬了那么久的山。”徐清风有些感慨韩如梦的体力。 “习惯了。”韩如梦微微一笑,她可不是什么弱女子。 “那就走着。”徐清风点了点头。 吃饱喝足了之后,正好散下步,消消食。 傍晚时分,路边也有不少摆摊的。 徐清风看到有人在卖柑,于是买了一些。 “这不是橘子吗?为什么叫柑啊?”韩如梦看着徐清风买的这些橘子,有些傻眼。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柑橘柑橘,本就是一家。 柑橘类水果,也是一个大家族,比如说大家常见的柑、橘、橙子。 这三种水果因为生长的地域不同,所以结出来的果实也不尽相同。 语文课本里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准确分辨出这三种水果的。 也有很多人,会犯和韩如梦一样的错误。 对柑、橘和橙子这三种水果,傻傻分不清楚。 徐清风也没个参照物,所以也没法跟韩如梦科普。 便也懒得解释过多。 糊涂一点也好,把柑橘当橘子吃又没啥。 毕竟二者长的跟软生兄弟似得。 吃起来味道和口感也相近。 “姐夫,我还是想知道橘子和柑的区别。”韩如梦吃了一个柑,觉得,她还是挺迷糊的。 于是她再次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告诉她:“想要区别这二者,其实也有一个小诀窍,那就是橘子的体型,总得来说,比柑要小很多。 而且,橘子的果皮也是比较薄的,很轻易就可以剥开。 而柑的话,果实皮厚,不如橘子好剥。 这是因为柑的由来,乃是桔与甜橙,还有一些别的柑橘类水果,杂交培育得来的。 现如今,水果的种类,远不如后世那么多。 ------------ 第315章 院子里的香椿 说着徐清风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个柑,剥开了外皮。 皮的确是很厚,但剥皮的时候,手里的柑散发出很浓郁的橘子香气,还是挺好闻的,小清新。 汁水四溢,把徐清风的手指都染上了一些颜色。 徐清风呼吸着柑橘的香气,尝了一口,下一秒,他便哕了出来,酸! 其实这才是年少时候的水果味道。 后世水果店里甜度那么高的水果,都是经过几代培育的,或者生长的时候,打了糖的,才会那么甜。 这年代的水果,都是家里土生土长,自然生长的果子,味道好的,还是比较少的。 有的吃都不错了。 还那么挑剔。 “好酸啊。”徐清风自认为,他对酸度的接受程度还是比较高的,都有些遭不住。 韩如梦噗呲一声笑了出来:“我觉得还可以啊。” 徐清风此前也在空间里种了不少的水果,这些果树很多都已经结了果子,此前他是用来酿制猴儿酒,所以没有拿出来吃,此时却觉得,可以弄一些平时的时候,招待客人或者自己吃。 味道肯定比这些水果要好。 “既然你喜欢的话,那都给你了,反正我是接受不了。”徐清风感觉自己牙齿都快酸掉了。 再也不想吃第二口。 春熙路不长,很快,他们便走到了尽头。 徐清风捎带着还买了个房。 有钱,买房的速度很快。 很快就搞定了,流程啥的,都是极简的。 比后世还要简单。 “姐夫,你为啥在这里买房啊?”韩如梦有些不解。 她这次来川蜀,都是住招待所,没有想过买房,又不在这里定居,买啥房子。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就是一时兴起。 他刚好就碰到有出售房屋的,于是就买了呗。 要是没有碰到,也不会说特意去找。 徐清风买的这个房子,地理位置挺不错的,就在春熙路,而且建造的时间也不长,是那种准新房。 也就是说建好了,还没有住过的房子。 前任的房东,装修好了之后,还没来得及住,就嘎了。 他儿子嗜赌如命,每天不是在麻将桌上,就是在去打麻将的路上,玩的还很大。 他爹在的时候,还能管管他,现在基本上放飞自我了。 一来二去,欠了不少债,只好卖房子抵债。 徐清风也不管他为啥要卖房子,只要价格合适,手续齐全,便可以入手。 所以一拍即合,一下午的时间就搞定了。 还有一些手续和流程,韩家的人在这里,倒是不用徐清风出面。 韩如梦便可以代为搞定。 “这位置不错,回头可以在这里开一家猴儿酒的店铺。”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这个可以有,我其实早就有这个想法,现在猴儿酒的名气已经打响了,港岛那边也注册了专利和商标,如今可以杀个回马枪,抢占内地的市场其实。”韩如梦开口道。 “不错,虽然说现在的内地,百废待兴,看上去市场不大,但它的潜力和前景却是无限的,越早布局,收益也会越大。”徐清风点了点头。 尤其是白酒的市场。 这可是后世万亿级别的市场。 有猴儿酒这张王牌,徐清风觉得,以后不说跟茅台并驾齐驱吧,但发展个几十年,少说也有几百亿的市值。 “你回招待所吧,我晚上就在这里睡了。”徐清风来到了买下店铺的后院。 附近便有很多家具店,各种家具,徐清风直接添置了起来。 送过来之后,布置了一下,看上去还是十分不错的,虽然说,没有港岛的别墅那么豪华,也没有东北小家那么温馨,但也可以住人了。 至少比住招待所强。 这年头的招待所,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尽如人意。 “那个,我可以住在这里吗?”韩如梦也有些意动。 她对招待所的环境,也并不喜欢。 “求求了,这里房间还有很多的。”韩如梦开口道。 “这不好吧...你是女孩子,跟我住一起,这传出去,不会对你的名声有影响吗?”徐清风呃了一声,有些迟疑道。 他倒是没啥。 “嗐,我当是啥呢,我才不管别人怎么说呢。”韩如梦眨了眨眼睛。 徐清风点了点头:“那就随你吧。” “这是什么味道,院子里为什么会有奇奇怪怪的味道。”韩如梦站在院子里嗅了嗅,捂住了鼻子。 徐清风寻找了一下味道的来源,很快便把目光锁定在了院子里的一排树木上。 “诺,罪魁祸首就是它们了,香椿。”徐清风眼前一亮。 看着眼前的香椿树,此时正值四五月份,正是香椿树抽芽的时候,看着嫩绿带着一些紫色的香椿嫩芽,徐清风那叫一个高兴。 香椿可是一种地地道道的野菜。 味道十分鲜美,同时它的营养价值也很高。 不过吧,在东北那边不常见。 因为东北实在是太寒冷了。 当然,也是有一些香椿树的。 长白山就有,徐清风此前也是吃过香椿嫩芽的,他妈会很多烹饪香椿的方法。 其中包括凉拌香椿、香椿蛋、香椿饼、炒香椿、香椿豆腐等做法。 美味开胃、营养丰富。 “这是香椿。”徐清风告诉韩如梦。 在很多地方,也叫做香椿子、山椿。 “我以前没有见过,这种树...”韩如梦开口道。 徐清风搬来了梯子,上树采摘香椿嫩芽。 韩如梦有些不解,采摘这玩意做啥。 “还能是做啥,当然是用来晚上炒来吃了,这玩意可是好东西。”徐清风微微一笑。 一边采摘着树上的香椿嫩芽,徐清风也跟韩如梦聊了起来。 香椿,被誉为“树上蔬菜”,是一种时令食材。 因为是树上生长,所以过了这个时节,就没有了。 而且也没有大规模种植的条件,就挺难得的。 极其稀少。 无论是现在,还是后世都卖的很贵。 小的时候,徐清风还经常看到村里人,因为争抢香椿嫩芽而干架呢。 因为香椿的嫩芽味道鲜美,营养丰富,这玩意不仅好吃,还可以卖钱。 徐清风也不是什么香椿嫩芽都要的。 他挑选的嫩芽,长度在10-20厘米。 这个长度的香椿嫩芽色泽鲜艳,口感鲜嫩。 ------------ 第316章 双黄蛋 韩如梦站在树下,抬头看着徐清风采摘椿树嫩芽,还是有些担心的。 院子里有好几株椿树,想来此前的房主,应该也是好这口的。 不过吧,把椿树栽在家里,也是很少见的。 这几株椿树,所有嫩芽采摘下来,也不过几盘,解解馋可以,但想要吃的尽兴,还是难以做到的。 此时,徐清风已经舍弃了梯子,直接爬上了树,采摘起来。 梯子只能上到树的分叉上,这几株椿树应该是修剪过枝丫的。 站在树杈处,便可以轻松采摘到枝头的那些椿树。 一些够不到的椿树枝丫,徐清风直接用刀砍了,让韩如梦在树下采摘。 不一会,徐清风也吓到了院子里。 此时,采摘的椿树嫩芽已经不少,够晚上吃一顿了。 “这玩意真的那么好吃吗?”韩如梦有些纳闷。 她觉得,椿树的味道太难闻了。 所以不是很相信,这玩意好吃。 “榴莲的味道也一样难闻,但也还不是那么多人喜欢吃。”徐清风开口道。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这倒也是。 韩如梦点了点头。 看着采摘好,几乎装满了小篮子的,嫩绿的椿树芽,别说,卖相还挺好看的。 脆嫩,看上去青翠盎然,生机勃勃,惹人喜爱。 就是这些嫩芽散发出的气味,让她有些不喜欢。 但徐清风觉得吧,对于喜欢吃椿树嫩芽的人来说,并不讨厌这味道。 反而会觉得这是一种清新的香味,呼吸间,让人陶醉。 “小伙子,你就是新搬来的住户吗?刚才是在采摘香椿嫩芽吗?” 就在这时,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大爷慢悠悠地走了过来,他也是徐清风的邻居。 看到隔壁有新的住户搬过来,所以过来打声招呼。 刚才,他自然也看到徐清风爬树采摘树上的椿树嫩芽。 徐清风点了点头,他手里拿着一把鲜嫩的香椿芽,听到老大爷的话,连忙起身打招呼,并询问老大爷吃不吃椿树嫩芽,要是吃的话,他分一些给他。 大爷连忙摆了摆手:“还是算了吧,这些椿树嫩芽又不多,分给我了,那你不够吃的。” 徐清风也就是客套一下,并不是真的要分。 “小伙子,你这么年轻,就买下了这房子,不简单啊。”老大爷打量着四周的庭院,停下了脚步,看着徐清风,眼中满是好奇之色。 “以前没有见过你,听你口音,应该是外地人吧。” 徐清风点了点头,跟大爷聊了起来。 老大爷慈眉善目的,很健谈,两人聊了一会,得知徐清风是东北人,微笑着点了点头:“我有一个朋友,也是东北人,那边的人,很豪爽的。” 徐清风微微一笑,表示回应。 老大爷好心的提醒徐清风:“这香椿嫩芽确实能吃,但可得处理好了,要不然啊,会有毒性的!” 说罢,老大爷向徐清风和一旁的韩如梦讲解起来。 徐清风自然是知道的。 但韩如梦还是第一次听说,吓了一跳,这玩意还有毒?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无需担心这些,那是烹饪不当,才会有毒。 要是处理好了,怎么会有毒呢。 就跟河豚一样,虽然有剧毒,但你要是处理好了,也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 韩如梦恍然,她听到徐清风这么说,也就放心了。 “对的,看来小友是懂吃的,倒是小老儿多言了。”老大爷开口道。 徐清风告诉大爷,大爷提醒的很对,出于好心,不是多言。 等老大爷离开后,徐清风也和韩如梦把椿树嫩芽稍微挑拣了一下,然后洗干净,备用。 “家里好像还没有调料,我出去买点。”韩如梦看到干干净净,啥也没有的厨房,一拍脑袋,去隔壁的百货商店买去了。 徐清风让她多买一些菜回来。 要买的东西有点多,所以韩如梦喊了两个小弟过去拎。 徐清风则是在家里收拾了一下。 不一会,空空荡荡的厨房,便被各种菜给塞满了。 “没有冰箱,不然我都想买一台冰箱回来。”韩如梦开口道。 在港岛那边,早就有冰箱了。 但内地现在,冰箱的存在,比彩电还要稀罕。 没有多少家庭有这玩意。 徐清风倒是无所谓。 他就打算在这里住几天而已,还买一台冰箱? 多浪费啊。 “拿几个鸡蛋,敲到碗里。”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好的。” 晚上徐清风烧菜,韩如梦给他打下手。 “知道鸡蛋是用来做啥的吗?”徐清风微微一笑。 韩如梦摇了摇头。 徐清风朝着一旁的香椿嫩芽努努嘴:“用来烧这玩意的。” 韩如梦恍然,这倒是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不过吧,她负责吃就可以了。 所以也没有多说啥。 韩如梦从刚才买来的菜里,找到了几枚鸡蛋,开始打蛋。 没想到,第一颗被敲开的蛋,倒入碗中竟然是罕见的双黄蛋! “姐夫,你快看啊,这鸡蛋居然是两个蛋黄,哈哈。”韩如梦那叫一个激动。 徐清风凑到碗旁边看了一眼,也有些惊喜。 “还真是。” 韩如梦嘿嘿一笑,有些惊讶:“哈哈,我以前便听人说过,有双黄蛋,但从未见过,没想到今天见识到了,姐夫,这是不是鸡里面的双胞胎?” 听到韩如梦的话,徐清风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 “这个嘛,可以这么说吧。双黄蛋相当于鸡的双胞胎。” 韩如梦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继续追问道:“姐夫,那这个鸡蛋它是不是,可以孵出来两只小鸡?” 这个问题让徐清风有些犯难了,他挠了挠头。 “呃…这个问题,我还真不知道。” 这涉及到他的盲区了。 徐清风也没见过一颗鸡蛋能孵出两只小鸡的情况啊。 “不知道的话,那就算了,我就是随口那么一问。”韩如梦眨了眨眼睛。 就在这时,没想到老大爷又来串门了,还给徐清风带来了一块烟熏的腊肉。 听到韩如梦和徐清风的对话,他倒是知道一些。 于是开口跟两人解释道:“理论上来说,是有可能孵出两只小鸡的。但只是理论上,实际上,一颗鸡蛋孵出两只小鸡,非常罕见,几乎不可能。” ------------ 第317章 焯水 这个情况,跟人怀孕双胞胎截然不同。 因为人体是母胎怀孕,可以通过母亲,补充身体的营养和小孩子需要吸收的养分。 所以双胞胎,乃至多胞胎,都可以。 你吃的多点,便能养大肚里的孩子。 鸡蛋遇到的情况截然不同,一颗鸡蛋,体内蕴含的营养是有限的,就是蛋壳里的蛋清。 这些仅有的养分,孵育一只小鸡的发育,已经够呛,消耗殆尽了。 所以无法提供给第二只小鸡足够的养分。 自然,也就无法做到,一颗鸡蛋两只小鸡了。 老大爷解释的还是很通俗易懂的。 徐清风和韩如梦很快便听懂了。 的确,鸡蛋就这么大。 当然,凡事无绝对,如果是那种个头比普通鸡蛋,要大出好几倍的鸡蛋,也是有可能孵出两只小鸡的。 “没错,不过大部分的情况,就是在孵育小鸡的过程中,其中一个蛋黄会被另一个吸收掉。” “大爷,这怎么好意思,我都没有去看你,你看你还给我送腊肉。”徐清风哭笑不得。 这邻居也太客气了。 老大爷摆了摆手,满不在意,接着说:“我家老太婆,去年熏的腊肉多了,我们也吃不完,这放在家里也是浪费,想着你们从那么远的地方,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自然要多照顾你们一些,你们就收下吧,不然我可不高兴。” 徐清风想了想,也收下了,他让韩如梦给大爷回赠了一些水果。 “礼尚往来,你要是不收水果,我们也不要腊肉。”韩如梦刚开始给大爷,大爷还不要,不过她还是有办法,让老大爷收下的。 接下来几个鸡蛋,都是比较正常的。 虽然双黄蛋比较难得,但是吧,还是一样吃。 没有啥区别。 “这香椿鸡蛋等会煎好了,也给大爷送一些去吧。”徐清风开口道。 这香椿嫩芽含有丰富的维生素 C、磷、铁以及各种矿物质等营养成分,营养价值丰富,无论是哪个年龄层,吃着都是很好的。 当然,任何食物,都需要适量,不能暴饮暴食,过犹不及。 适量的食用,有益于身体健康,增强免疫力。 徐清风刚才将香椿嫩芽洗净后,便整齐地摆放在一旁,稍微放置一会,沥干刚才洗菜的一些水分。 等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就绪了之后,徐清风也开始了烹饪。 起锅烧水,等水开后,把刚才沥干水分的香椿嫩芽,轻轻地放入锅中。 简单的焯一下水,很多蔬菜,都有这一步骤。 看着香椿嫩芽在沸腾的热水中翻滚。 韩如梦有些不解。 在她看来,蔬菜直接放入锅里炒不就好了, 还需要这样做? 徐清风似乎读到了韩如梦眼里的疑惑,他告诉韩如梦,这看似多余的一步。 却恰恰是烹饪的关键。 有道是细节决定成败。 有的时候,一个简单的细节,有和没有,效果天差地别。 香椿烹饪的时候,焯水是不可或缺的关键步骤。 别的食材,不焯水的话,可能只是口感稍微差一点,但香椿嫩芽不焯水,是会中毒的。 就跟老大爷刚才提醒的那样。 焯水煮了一两分钟。 徐清风这才把香椿嫩芽给捞上来。 韩如梦听闻徐清风所言,也是有些惊讶。 好家伙,原来香椿嫩芽有没有毒,取决于有没有焯水啊。 身边没有纸笔,她只好记在脑海里。 “姐夫,为什么香椿嫩芽不焯水的话,就会有毒呢?”韩如梦有些好奇地询问道。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嗯,很简单,因为香椿嫩芽里,有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成分。” 将香椿嫩芽焯水一到两分钟,可以有效去除其中所含的大部分亚硝酸盐。 这就是为什么要焯水了。 其实这个道理,还是很浅显易懂的,但是吧,要是徐清风不掉破的话,任凭韩如梦想破脑袋,估计也想不到。 隔行如隔山,美食一道也是如此。 除了除去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成分。 焯水还可以让香椿嫩芽变得更美味可口。 焯好了水,徐清风把香椿嫩芽捞出,放在一旁静置,等待自然晾凉。 这个时候,嫩芽的香气,相较于刚才,也愈发的浓烈醇厚起来,色泽也变得更加鲜艳诱人。 韩如梦觉得,卖相似乎更好了。 当嫩芽完全冷却后,徐清风把焯水过的香椿嫩芽,放在案板上,切了起来。 不切也可以,要是喜欢吃大一些的话。 当然,徐清风觉得,切成小段,吃起来的口感会更好。 切好了之后,这个时候,便可以添加鸡蛋液进入其中了,徐清风将二者倒入盘子里,然后用筷子充分搅拌均匀起来。 “搅拌好的香椿嫩芽,似乎不像刚才那样看上去那么难以接受了,而且,真的好香啊。”韩如梦在旁边惊喜的发现。 刚才其实她是不想尝试的。 但此时觉得,经过鸡蛋液搅拌香椿嫩芽,好像也没有那么像是黑暗料理。 而且这香椿嫩芽经过这么处理之后,味道也不想刚才那么浓郁了。 “本来也就不是黑暗料理,哈哈,韩如梦,等会要不要试下?真的还不错的,如果你不吃的话,那就便宜我了。” 徐清风诱惑道。 韩如梦点了点头:“姐夫,你烧的菜肴,味道哪怕再难闻,我也是会尝一下的。” 徐清风觉得吧,韩如梦品尝了之后,肯定会喜欢上香椿嫩芽这道菜的。 说不定以后还会主动去买来品尝了。 就像吃榴莲和香菜一样,很多人最初闻到这种气味,都会受不了,捂着鼻子,从旁边快速的跑过去。 你要是让他去吃一下,试毒,他能跟你急。 但是呢,一旦他尝试过了,说不定就喜欢上了。 下次吃的还很香呢。 很多人都是这样走来的。 徐清风也是如此。 等香椿嫩芽和鸡蛋液拌匀之后,徐清风看了看,二者已经完全融合在了一起。 这个时候,便可以起锅烧油了。 油热之后,把香椿嫩芽倒入锅里,煎一下。 一次性不能倒入太多,煎好了,捞上来,再下一些。 循环往复,直到全部煎完。 ------------ 第318章 超水平发挥 香椿嫩芽和鸡蛋都是比较吸油的。 所以烹饪这道菜,普通家庭,真舍不得。 徐清风也得亏他妈不在,不然准挨一顿训。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哪怕如今他们家富裕了,不差钱了,何春花过日子也是精打细算着。 像香椿嫩芽和鸡蛋这两种都是吸油的菜,在何春花看来,是不合适放在一起烧的。 “放了这么多油,不好吃也好吃了。” 旁边,韩如梦嘀咕了一句。 这年头的人,难得吃到油水足的菜,稍微多放一些油,便已经是人间美味了。 “你也喜欢吃油水足的食物?”徐清风有些纳闷。 按理说,南方尤其是两广地区的人,口味应该比较清淡一些才是。 “嗯哼,当然了。”韩如梦微微一笑。 看着热油滚烫,在锅中翻滚的时候,韩如梦心情似乎都会变得好一些。 此时看着锅里那诱人的香椿嫩芽和鸡蛋,香气扑鼻而来,也把她给馋坏了。 想吃的念头,如同一群小精灵,在她脑海里欢快地悦动着。 而且越来越强烈。 徐清风把最先铲上来的这些香椿煎鸡蛋交给了她,让她先吃。 而他自然是继续煎了。 刚才只是煎了一半,还剩下不少没有煎呢。 “稍微晾一下再吃,不然的话,太上火了。”徐清风叮嘱道。 等会口腔溃疡,那就乐极生悲了。 韩如梦小心翼翼地将盘子接过去,连忙点了点头:“好的,姐夫。” 徐清风看到锅里的油变少了,又添了一些进去。 然后把剩下那些搅拌均匀的香椿嫩芽与蛋液,全部都倒入锅中。 一起煎。 刹那间,锅里升腾起一股醉人的香气。 其中有鸡蛋本身的香味,也有鲜嫩的香椿嫩芽香味。 这二者的香味相互交融,还是很好闻的。 没过多久,这些香椿煎鸡蛋也好了。 徐清风看到量还不少,于是弄了一碗,让韩如梦给隔壁的老大爷送去。 华夏讲究礼尚往来。 老大爷给他送了腊肉,他回赠一些香椿煎蛋,也是很正常。 这腊肉看上去颜色还是十分不错的。 徐清风晚上便打算炒一盘来品尝一下。 看看川蜀地区的腊肉,跟他家那边的咸肉有什么区别。 切了一盘之后,徐清风看到下午韩如梦买来的蔬菜里有一些春笋,于是也切了一些,打算等会放进去。 来一盘春笋炒腊肉。 韩如梦送完了香椿煎蛋,回来的时候,徐清风已经在烧第二道菜了。 “好香啊,这是什么菜?”韩如梦嗅了嗅厨房的香味。 徐清风告诉她,是春笋炒腊肉。 大火猛炒,不断地来回翻炒,不一会,这道菜也出锅了。 转眼间,一道道美味,便端上了桌子,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欲滴, 韩如梦早已守候在一旁,给徐清风也发了筷子和碗,迫不及待想要吃晚饭了。 “我觉得,比中午的火锅要香多了。”韩如梦开口道。 这可不是她的恭维话,而是大实话。 “火锅偶尔吃一次还是不错的,而炒菜的话,每天吃,也就那样。”徐清风微微一笑。 不过吧,炒出来的菜,得到认可,他还是很高兴的。 “开动吧。” 虽然吃饭的只有两个人,但徐清风还是烧了三四道菜。 韩如梦刚才就已经咽了好几次口水,听到徐清风的话,哪里还能忍得住,挨个菜试了试味道。 “妈呀,这些菜也太好吃了吧!” “我在维多利亚大饭店,也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啊。” 徐清风??? “虽然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但听起来也有些太假了吧,哈哈,我的厨艺只能说一般般吧,还不如我妈呢。”徐清风笑着说道。 哪有那么夸张。 这说的,他都快要脸红了。 “姐夫,我是说真的,我觉得,你去看个饭店,生意没准爆满哦。”韩如梦嘿嘿一笑。 “就你嘴巴甜,我尝尝看。”徐清风很快也品尝起来。 下一秒,徐清风眼前一亮,味道确实还可以。 他今天晚上超水平发挥了。 也或许是食材的缘故。 这川蜀的腊肉,的确是不一般。 两人很快便不再聊天,大快朵颐起来。 面对如此美味的食物诱惑,试问有哪个吃货能够抵挡得住呢? 更何况是饥肠辘辘的吃货。 不过只有两个人,所以饭菜都没有吃完。 徐清风觉得不能浪费,便喊来了门外韩家的两个保镖,让他们把剩下的饭菜给解决了。 这让他们受宠若惊,对徐清风也有些感激起来。 吃完了饭,几人坐在院子里乘凉。 韩如梦觉得这香椿煎鸡蛋,真绝了。 她之前还很嫌弃呢,但吃过一次,顿时惊为天人。 对香椿的味道和气味也不排斥了。 反而觉得,吃完了之后,过了许久,还满口留香。 鸡蛋的鲜美,香椿的滋味,在舌尖蔓延开来。 想想就让人回味无穷。 “早点睡觉,明天再去看看都江堰,过几天就要回去了。”徐清风折腾了一天,稍微坐了会便回房间休息了。 既然来了一趟川蜀,自然是要去看看都江堰的。 川蜀之所以成为天府之国,跟都江堰是离不开关系的。 此前也说过了,都江堰建立之间,整个川蜀盆地,饱经洪水灾患。 那叫一个惨。 直到都江堰建立了之后,直接让川蜀成为了天府之国。 都江堰位于成都城西岷江干流上。 今天他们买的旅游地图上,上面便有很大的篇幅都是关于这座水利工程的介绍。 要知道,这座水利工程,建立距今已经有两千多年了。 乃是先秦的时候,由秦国蜀郡太守李冰及其子于西元前256年左右修建。 都江堰的修建,把汹涌的岷江分隔成外江和內江,外江排洪,內江引水灌溉,使川西平原成为了“天府之国”。 时至今日,仍然恩泽千万人,也是让人惊叹不已。 古人的智慧,未免也太高绝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徐清风和韩如梦很早就起床了。 徐清风没有煮早餐,而打算去春熙路上买一份。 出门的时候,看到老大爷正在他家的院子里练习五禽戏,不由停下了脚步,观看了一会。 ------------ 第319章 祖传的 “大爷,你这是五禽戏吧?刚才打的这个。”等大爷打完了一整套,徐清风忍不住好奇的询问道。 老大爷笑着点了点头。 其实徐清风刚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 对徐清风,他还是很欣赏的。 昨天的接触下来,这个温润如玉的小伙子,让他觉得看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不过吧,这个邻居,似乎只是过来住几天的。 而不是打算长期定居于此。 所以他也觉得有些遗憾。 玩要好伴,住要好邻。 “小伙子,你眼力见不错,居然看出这是五禽戏。”老大爷开口说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其实五禽戏,还是很好认的。 这是一门养生的古代健身功法。 跟太极拳一样,习练都可以强身健体。 “大爷,你这五禽戏,看上去挺正宗的。”徐清风开口道。 这也是他为什么看的很认真的缘故。 五禽戏,相传是古代的名医华佗所创。 距今已经有快两千年的历史。 源远流长。 不知道更迭了多少个版本。 后世大众流传的这个版本,其实都是阉割过的,没有多大作用了。 “这你都看出来了?不简单啊,小伙子,不错,我这五禽戏,得来也是机缘巧合...”老大爷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用毛巾擦汗,一边让徐清风坐在旁边。 徐清风也乐得听故事,于是把买来的早餐,分给了大爷一份。 还有豆浆啥的。 “你把早餐给我了,回去岂不是不能交差了?”大爷笑着说道。 “那个没事,我等会再去买就好了。”徐清风满不在乎的说道。 “我看咱们还挺有缘分的,行,我就跟你多说一些吧。”大爷开口道。 要说五禽戏,就不得不提中医。 华夏上下五千年,中医的地位毋庸置疑。 最早的中医,可以追溯到神农氏尝百草。 历经数千载岁月沧桑而不衰,代代相承,绵延不绝。 时至今日,中医这门学科,已经有十几个学科,几百个类目。 养生也是其中之一。 而五禽戏,便是属于养生的一个功法。 有病治病,无病强身。 就跟锻炼一样。 中医并非是跟西医一样,病了再去治。 而是可以通过多种手段预防的。 其中蕴含着诸多的养生理念,不仅能祛病除疾,亦可强健体魄、延年益寿。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个的确。 他也是采药人,所以了解一些中医,其中便有关于养生之道的一些知识。 养生,最早的记载,是《黄帝内经》一书。 老大爷说到这里,顿了顿。 “小伙子,你不要觉得老头子的话有些啰嗦啊,其实,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根源在哪里。” 如果不知道这些,能不能练五禽戏,当然也可以。 只是,没有知道这些,练习起来,更加的让人心怀敬仰。 徐清风连忙表示,不会。 他巴不得大爷多说一些呢。 活到老,学到老。 这些知识,徐清风并不知道。 所以听起来,还是津津乐道的。 “哈哈,那就好,我接着说。” 老大爷点了点头。 最早的养生之法,是黄帝内经里的导引之法。 也叫做导引术。 还是有很高深的门槛的,并非是所有人都能够学会,学到。 不过,三国时期,出了一个绝世神医,华佗。 历史上的名医,必定会有华佗的一席之地。 他在两千年前,就发明了麻沸散,尤其擅长开颅手术。 说实话,哪怕是现如今,开颅手术依然是大手术。 两千年前的那条件,不敢想象。 言归正传,五禽戏正是华佗汲取古人导引养生术之精髓,凭借其卓越的中医学识,并融合阴阳五行、脏腑脉象、经络气血等运行法则,悉心观察各类禽兽之动作形态后所创立的。 这套养生功法,也是华佗的另外一大成就。 虽然五禽戏名曰“五禽”,但并非只有虎、鹿、猿、熊、鸟五种动物。 当初华佗,创造五禽戏的时候,所观察研究的动物实则远超此数。 “得有几十种动物。”老大爷开口道。 不过因为虎、鹿、猿、熊、鸟之形象与特性更为鲜明突出,令人过目难忘,故以此命名为五禽戏。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个其实他也有耳闻。 五禽戏作为一种传统的健身功法,其目的在于增强体质、调养气血、提升人体免疫能力,并有助于延长寿命... “你可知道,我姓华。”老者看着徐清风,微微一笑。 徐清风倒吸一口凉气,对大爷肃然起敬。 原来如此。 他算是明白了,这五禽戏,乃是老先生祖传的。 “请受我一拜。”徐清风连忙起身,对大爷鞠了一躬。 “万万使不得,我就是一个凡夫俗子罢了,没有祖先那么超凡脱俗的医术。”老者开口道。 “其实我练习这五禽戏,也是被我爷爷逼着的,当初我可不喜欢练。”大爷开口道。 不过岁数大了之后,他越发明白,这套功法蕴含着的魅力,所以从抗拒到喜欢上了,要是一天不练,都会觉得浑身不舒坦。 “大爷,你今年贵庚了?”徐清风好奇的询问道。 老爷子鹤发童颜的,看上去精神还是十分不错的。 “八十了。”大爷开口道。 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真没看出来,我昨天还以为你六十多呢。’ “哈哈,可能是这五禽戏的缘故吧。”大爷微微一笑。 “聊了这么多,所以,你想要练习吗?我这功法,只传给有缘人...” 大爷说完看着徐清风。 其实他的意思,徐清风听明白了,那就是要拜师。 这倒是让徐清风有些犹豫起来。 “不勉强,你可以回去考虑一下,我也是看跟你有缘,才会说这些,换做是别人,想要学,我还不教呢。”大爷开口道。 这倒是,徐清风也不再矫情,直接就拜师了。 华佗嫡系所传之五禽戏,必然是最为原始且全面的版本! 如果拜师就可以学到,那属于是徐清风捡了一个大漏。 这师拜的不亏。 与如今市面上流传的那些残缺不全的五禽戏,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贵重程度不可同日而语。 ------------ 第320章 拜师 “好好好,哈哈,其实我觉得吧,人生在世,就是讲求一个缘字,缘这个字,妙不可言,这也就是古语有云,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华老激动的说道。 他骨子里也是一个传统的人,并非说,看到一个人就想要收徒。 之所以收徐清风为徒,其实正如他说的,合眼缘,合心缘,缘分到了,水到渠成。 “我也不讲究什么排场,拜师要流程什么的,一切从简吧,来,清风,我介绍我的家人给你认识。” 华老带着徐清风进入了家里。 华老家里,有他的妻子和孙女。 “我的老婆,沈涵,孙女华呦呦,小名柚子,平日里我们都喊她小柚子。”华老为徐清风介绍了家人。 得知华老收了徐清风当徒弟,他的老婆和孙女都挺惊讶的。 华老平日里虽然为人友善,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收徒的。 这说明,徐清风肯定哪里有可取之处。 “我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不过他们目前都没有在成都,而是在全国各地...” 华家也是世代从医,跟韩家一样,规模还挺大的。 无他,祖上曾经阔绰过。 哪怕是一点祖辈的余荫,也足够他们吃很久了。 徐清风脑海里不禁浮现出四个字,千年世家。 原来真的有这种传承和隐世家族。 徐清风担心韩如梦起床找不到人,于是隔着院子,喊了韩家的保镖,让他们代为转告韩如梦,自己就在隔壁老大爷家里做客。 这个时候,韩如梦已经起床了,听到徐清风在隔壁,连忙跑过来做客。 得知徐清风拜师华老,她也是傻眼了。 这什么情况? 他们认识这才一天不到吧。 但等韩如梦了解了华老的身份之后,又羡慕起徐清风来。 好家伙,华佗后人!!! 这身份,拜师不亏。 “那个,华老先生,我能拜个师吗?”韩如梦也心动了。 结果,当然是不可以。 华老可不是随随便便就收徒的。 这让韩如梦有些受伤,却又无可奈何。 不过吧,华老告诉韩如梦,她可以拜师徐清风。 徐清风?? “姐夫,那我拜你为师吧。”韩如梦转头看着徐清风。 徐清风直呼好家伙,还有他的事情? “你拜个锤子拜。”徐清风哭笑不得。 拜师又不是去庙里上香拜佛,看到庙都去拜一下。 不过因为拜师的缘故,徐清风和韩如梦今天去观赏都江堰的计划也搁置了。 推后到了明天。 他们对此也都无所谓。 事有轻重缓急。 拜师当然比旅游更重要了。 虽然说华老不喜欢排场,不喜欢走这些过场,但今天总要在家里吃一顿的。 “我下厨,给你们师徒两做顿好吃的。”沈奶奶笑着说道。 她也是喜欢热闹的人。 虽然她起初,有些不理解,但还是接受了。 他家老头子并非是心血来潮的人,虽然在今天,看上去有些像是... 但肯定也是事出有因。 韩如梦让保镖出去买了一大堆礼品,还有水果,牛奶啥的。 “你这孩子,这么客气做啥。”沈奶奶哭笑不得。 “奶奶,咱们华夏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讲究尊师重道,所以这些都是应该的,姐夫,你说对吗?”韩如梦对徐清风眨了眨眼睛。 徐清风连忙点头。 这个的确。 上午的时候,华老跟徐清风聊起了五禽戏,并把他祖传的五禽戏版本,跟徐清风详细的讲解了。 这种场合,自然只有徐清风一人在场。 这也是传承。 为啥要拜师,原因就在这里。 很多事情,都是不能让外人知道的。 不是说,敝帚自珍。 这玩意,应该有一个门槛。 泛滥的东西,不值钱。 “你能学几成,那是你的造化,要是能全部学会了,那我反而会更欣慰。”华老对徐清风笑着说道。 这观摩母本的机会,只有一次。 以后想要再看,也不可能了。 只能跟着师父练习,有道是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 徐清风点了点头。 他在川蜀也待不了多久,看一次也够了。 然而让徐清风没想到的是,看完之后,这五禽戏的图谱就好像烙印在了他脑海中一般,无比清晰。 过目不忘! 空间强化了他的五感。 这就奈斯了。 “师父,我看完了。”徐清风看完了之后,把母本还给了华老。 “这么快,不多看一会吗?以后想看可都没有机会了。”华老微微一笑。 “够了,我已经记下了。”徐清风笑着说道。 “那行吧,来,我们去院子里,我教你实操练习。”华老带着徐清风来到了院子里。 这次韩如梦倒是可以在旁边观摩了。 养生的功法,不比那些独门功夫,不怕人看。 韩如梦对华佗版本的五禽戏,还是很感兴趣的。 五禽戏鼎鼎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自从华佗创立之后,便一直声名远扬。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它的名号都是响当当的。 从年逾古稀的老人到年幼无知的孩童,可能不会打,但都听说过五禽戏的大名。 韩如梦自然也是知道的。 但她以前知道的只是残缺版本。 “女娃娃,你要是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在旁边看着。”华老开口道。 韩如梦感激不已。 有机会接触五禽戏,她自然乐意之至。 毕竟,修习此套五禽戏的确能够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比如说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没有丝毫犹豫,韩如梦便在旁边观摩了起来。 徐清风分出了一丝意识,进入空间,等于他一体分身,同时练习。 而且空间的他,因为时间流速的关系,可以练习更多遍,更有利于记下。 外面华老练习一遍之后,徐清风记下来步骤,然后对照刚才母本的那些讲解,在空间练习了起来。 一遍又一遍,过了许久,徐清风已经记不清楚自己练习了多少次。 但五禽戏的引导方法、修炼心诀以及各式动作,都已经融会贯通,悉数融入的他的脑海之中,无比深刻。 这让徐清风还是很惊喜的。 一天之内,他从对五禽戏一窍不通的情况下,摇身一变,成为了深谙此道的养生大师。 这成就也是没谁了。 ------------ 第321章 武林 这一趟川蜀之行,还是来的很值的。 当然,这都是事后诸葛亮。 因为没来之前,甚至今天之前,徐清风也不会知道,随便在春熙路买一套房,隔壁住着的是华佗的后代吧。 现在回想,是觉得爽。 练习了一遍后,华老又指导了徐清风练习了一遍,两人便歇息了。 虽然徐清风已经彻底会了,但他还是没有表露出来,卖了几个破绽。 必要时藏拙,是可以的。 他也不想被人当成妖孽。 “清风,你的悟性不错,招式基本上已经熟悉了,接下来只需要日积月累的练习,终有一天会跟我一样,驾轻就熟。” 华老开口道。 练武就是这样,很多都是刷熟练度。 华老也是经过长时间潜心钻研和反复演练,才能做到现在云淡风轻、融会贯通、运用自如。。 徐清风点了点头。 谈话间,已差不多到了饭店。 师娘也已经烧了好几道菜。 小柚子在旁边早就按耐不住,想要品尝了。 不过吧,她还是克制住了。 “小柚子,对吗?姐姐这里有好吃的,想要吗?”韩如梦看到小柚子这么可爱,连忙上前,拿出来大白兔奶糖。 小柚子哪里抵挡得住大白兔奶糖的诱惑,连忙嘴甜的喊起了姐姐。 “一天只能吃两个,小孩子吃太多糖对牙齿不好哦,剩下的,我等会让奶奶给你保管怎么样?”韩如梦只给了小柚子两颗。 “谢谢姐姐,姐姐你真好。”小柚子连忙点头。 徐清风看着韩如梦跟小柚子打成一片,也是微微一笑。 哄孩子,她是专业的。 很快便开饭了,徐清风第一感觉就是辣,第二感觉是麻辣。 这川蜀的饭菜,真有点遭不住。 不过味道还是很好的,徐清风吃了两大碗饭。 在吃饭的时候,徐清风也跟华老聊了很多有关于五禽戏的一些故事。 此过程中,他对于古代先贤们的智慧有了更为深刻的领悟。 这套古老的功法蕴含着无尽的奥秘,其深度与广度远远超出了当下人们对于养生之道的理解。 它不仅仅是一种锻炼身体的方式,更像是一部引领人们探索生命真谛的宝典。 徐清风受益匪浅。 不过他也有很多的疑惑,于是询问华老:“师父,那个,我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五禽戏都这么厉害,那古代那些神乎其技的古武,国术,还有传说中的武林,江湖是否真的存在呢?" 华老听到徐清风的话,微微颔首,露出了微笑:“这哪里是一个问题,分明是好几个问题,既然徒弟你问了,我就跟你解释一下吧。” 华老告诉徐清风,有人的地方,便是江湖。 而武林,就是习武强身这些人的小圈子。 这个是有的,华老对此予以了肯定。 而且他也是这个小圈子里的人。 不过谈及国术和古武的话,他觉得,并不是那么的神乎其技。 古武和国术,其实可以放在一起谈论。 曾经在历史上,大放异彩过。 有很多的武学流派组成。 可以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来形容。 只可惜…由于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这门技艺逐渐式微,到如今,已经面临着后继无人,最终只怕要沦落到失传的地步... 想到这里,华老也是唏嘘不已。 听到华的答复后,韩如梦有些不解。 既然这些国术那么厉害,为啥没有人学? “打打杀杀已经不再是主流了,现在是文明社会,而且...你不觉得,自打枪炮发明了之后,英雄变没有用武之地了吗?”华老微微一笑。 这是时代的发展,导致的。 徐清风点了点头,的确是如此。 他的心里其实也有些可惜。 “四大名著里面,那些武林高人,飞来飞去,是不是真的?是否世上真有那些身怀绝世武功的江湖豪杰呢?” 韩如梦也有些好奇。 说这话的时候,韩如梦其实看了徐清风一眼。 因为在她的心目中,徐清风也可以跟身怀绝世武功画等号。 上次进山寻人参,还有后面的拍卖会,她可是见识过徐清风的本事的。 用惊为天人来形容,也不为过。 似乎看穿了韩如梦心中所想,徐清风哭笑不得。 不过,华老替他解释了。 "那些不过是小说作者杜撰的,请你不要对武功还有国术,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华老开口道。 古武术虽然确实存在,但它的作用主要在于强健体魄、延年益寿、调养心神等方面,并无小说作品中所描绘的那般神奇—如飞檐走壁、拥有超乎常人的本领等等。 听了华老这番解释,韩如梦也点了点头。 不过,虽然武功不能飞檐走壁,但梯云纵啥的轻功,也是有的。 但让徐清风最感兴趣的是,这玩意真的可以延年益寿。 明代的时候,武当掌门人张三丰,便是其中的佼佼者,据说活了两百岁。 从元末活到了明末,那般延年益寿,这已经是武功的天花板了。 还是挺让人羡慕,和心驰神往的! 毕竟,又有谁不想活得更长久一些呢? 师父,世界上是否有那种精妙高深的武学,可以强身健骨、提升武力值,并具备以一当十的能力吗?”徐清风好奇的问道。 五禽戏习练了之后,对身体的灵活和敏捷也有提升,但在力量方面似乎还不够。 “这个嘛…自然是有的。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你说的那些高超玄妙的武学,的确是存在的。” 华老开口道。 接着,他还列举了好几种武学,比如太极拳、八极拳以及易筋经等等。 这些武功,练习了之后,若能运用得当,发挥出其中蕴含的战斗技巧,别说是以一敌十了,就算是以一敌二十,三十也是可以做到的。 国外,也有格斗术。 这些都是杀人技。 甚至还有专门锻炼身体的功法,可以淬炼筋骨,使人变得如铜墙铁壁般坚硬无比,刀枪不入! 比如说铁山靠和铁砂掌,硬气功。 华老缓缓说道。 “厉害了,武林还真是高深莫测。”徐清风感慨道。 有机会的话,他定要去感受一番。 见见世面,这些都是他上辈子无法接触到的层面。 ------------ 第322章 新的追求 这似乎也是徐清风财富自由之后,第一次遇到感兴趣的事情。 人就是这样。 得不到的总是会蠢蠢欲动。 刚重生的时候,徐清风一门心思就是想要赚钱。 连娶老婆,都不怎么感兴趣。 似乎万般皆下品,唯有赚钱高。 但后面有了钱,对钱的欲望似乎就不那么强烈了。 遇到合适的人,结个婚,然后过些悠闲的日子,这种生活一度也让徐清风感觉到舒服。 而如今,他已经有些不满足于现状。 遇到了古武,国术,当然也就想要去学。 想到这里,徐清风也不禁有些怀疑,难道人都是善变的? 还是说,一山望着一山高,不断的想要去攀登。 当然,现在的他,还没有找到答案。 或许人生的意义便在于此。 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的探索。 “清风,你要是真的对这个感兴趣,那还真有一个机会,不久后,在峨眉山,有一场武术交流会,我也拿到了一个邀请函,到时候,可以带你去见见世面。”华老开口道。 徐清风眼前一亮,这个可以有。 “师父,那太好了。” 韩如梦在一旁也想要去玩,跟徐清风一样,韩如梦似乎对这也很感兴趣。 华老告诉她,一张邀请函,只能带自个的徒弟,而且只一人。 这是圈内的交流会。 还是有一些门槛的。 以后如果有那些比较大众的交流会,倒是可以让她一起去。 既然华老都这么说了,韩如梦也只好有些遗憾。 打消了这个念头。 徐清风询问了华老时间,还有两天。 到时候可以去见识一下,或许真有可能在这次的交流会上,遇到更多像华老这样的世外高人。 找寻到另外一些机缘,这些是每个人的造化。 徐清风最感兴趣的是华老口中那些神奇的武功。 对别人来说,练武要从小开始,等长大了之后,根骨已经闭合,就没有了练武的可能性。 但对于徐清风来说,就不一样了。 有空间的时间流速,对于这些武学,徐清风有着独特的优势。 而且,现在他的体质,似乎也有了不小的提升。 加上拥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加速修炼进程。 如此一来,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适合练武了。 根本无需像传统方式那样,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历经几十年甚至更漫长岁月的磨练与苦修,才能成就一番宗师。 他可以迅速精通并融会贯通。 就像是今天的五禽戏一样,其实徐清风已经完全掌握了。 这种感觉简直不要太美妙! 有这样的机会,徐清风内心深处对于习武的想法,也是拉满了。 倒也不是想要当武林盟主,或者创立什么门派,那样就没有意思了。 他只希望能够通过习武,来强身健体,延长自己的寿命罢了。 一下午的时间,徐清风他们都在客厅交流。 傍晚的时候,沈奶奶过来询问徐清风他们晚上吃什么。 “简单一点吧,师娘,或者让我来烧也可以。”徐清风开口道。 中午让师娘烧这么多菜,他都十分过意不去了。 “简单一些,烧这么多人的菜,的确是很累。”华老也开口道。 “要不在家里吃火锅吧,这么多人,吃起来也挺香。”小柚子提议道。 吃火锅讲究一个氛围感,要是人少,吃起来没意思,人多的话,吃起来感觉会不一样。 不过小柚子的决定,很快被华老给否决了。 “吃什么火锅,太油腻了,我跟你奶奶都是养生的,要吃你们年轻人吃,我下点面条吃。”华老开口道。 徐清风和韩如梦昨天吃过了火锅,听了华老的话,自然也不会想要吃火锅。 全家就小柚子一个人想吃火锅,所以火锅自然也被否了。 看到小柚子不开森,徐清风告诉她,面条也不一定只有煮着吃,炒来吃也是十分不错的。 小柚子果然很感兴趣起来。 “清风哥哥,我要吃炒面。” 徐清风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这个没问题。 不就是炒个面,几分钟可以搞定。 小柚子是华老的孙女,也是他的小师妹。 “那就这么说定了,师娘,今天晚上让我来烧吧,我去下面条。”徐清风笑着说道。 “我们昨天不是买了挂面吗?我去家里拿一些过来。”韩如梦出门去隔壁拿面条。 如果要烧面条,那就不能只烧面条,还要猪油,青菜,肉丝,辣椒什么的。 不一会,韩如梦拿来了很多食材,琳琅满目,塞满了华老家的小厨房。 “那个,如梦姐姐,为什么咱们要管面条叫挂面啊?”小柚子在旁边看着韩如梦摆放各种食材,眨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满是疑惑地问道。 韩如梦... 这个问题,只能说,问到了她的盲区。 最后还是沈奶奶过来,帮韩如梦解了围。 她微微一笑,拉着乖孙女,耐心地解释了起来:“这就得说道一下挂面是怎么来的了。挂面挂面,字面意思是挂起来的面条,制作的时候...” 沈奶奶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笑着说了起来:“这其中啊,有一个关键步骤。那就是在制作挂面的过程中,需要用到一道独特的工艺,需要用重物将面条拉长,让它们自然风干。而在这个过程中,面条必须要悬挂起来,才能顺利完成干燥。所以呀,这种面条就被称为‘挂面’了!” 小柚子恍然。 原来挂面,还真是挂着的面条!! 徐清风点了点头,的确是这样。 农村地区,有很多自家做面条的,徐清风他妈妈,有的时候,也会制作。 方法很简单,用小麦粉加上盐、碱和水调制成面团,然后经过悬挂干燥后,切成一定长度的干面条。 然后像晒衣服一样,把面条挂起来晾干。 “那个,我有点好奇,为什么要挂着晒干啊,难道不可以放平,像是晒茄子干,地瓜干一样晒干吗?”韩如梦有些纳闷。 沈奶奶笑着补充道:“这个啊,因为刚做好的新鲜面条不容易长时间保存,因为它的水分含量比较高,如果平放着,很容易就会黏成一团。” ------------ 第323章 晚上吃面条 徐清风点了点头,因为看到过,所以对沈奶奶说的这个画面,还是很清晰的。 瞬间就脑补出了满院子,都是悬挂着的晾晒面条画面。 但韩如梦和小柚子,肯定是无法理解这个画面的。 “把面条像晾衣服那样挂起来晾干,噗呲。” 这个比喻实在是太贴切了,小柚子没忍住,笑了出来。 想象一下这个画面,的确是有些滑稽的说。 但也生动形象。 就是这样的。 经过沈奶奶这一解释,小柚子已经理解了挂面名字的由来。 “下次如果有人家里晾晒面条的话,我带你去看看,小柚子,你原来对这个还这么好奇啊。”沈奶奶宠溺的摸了摸小柚子的头发,开心的说道。 小柚子听到奶奶的话,也是拍手叫好。 小孩子的求知欲很强,这个时候,不应该打击她,而应该予以正确的引导。 “那么,除了挂面外,还有什么面条呢?”小柚子好奇的问道。 这时,沈奶奶可能刚才解释了一大堆,有些累。 于是徐清风主动接过了话茬,跟小柚子说了起来。 沈奶奶感激的看了一眼徐清风,这小伙子的确很有眼力见,难怪能得到她家老头子青睐,收为徒弟。 “小柚子,面条的种类,其实也是五花八门的,而且分地域,分种类,分菜系,除了挂面,林林总总算下来,还有数以千计的其他种类面条!”徐清风开口道。 小柚子听到了徐清风的话,惊讶地张大了小嘴巴,有些惊呆了。 “清风哥哥,你说的是真的吗?那都还有哪些面条呢?” 徐清风微微一笑,回答道:“最出名的比如说还有拉面、刀削面、炸酱面等等,这些面条都是不一样的,做法也不尽相同。” 就说拉面,也有很多种,每种拉面都有自己独特的风味和做法。 最出名的莫过于西域那边的拉面了。 华夏上下五千年,跟美食息息相关。 其中面食,是主食。 所以源远流长,种类繁多。 南方可能以米饭为主,但北方,大部分地方都是吃面。 就算是在南方,面食的受众也很广。 “米粉跟面条是不是一样的?” 小柚子好奇的询问道。 徐清风摇了摇头,虽然可能制作的过程差不多,但原材料就不一样。 米粉是大米制作而成,而面条是小麦。 一个是米粉,一个是面粉。 而且,就地域和受众来说,二者相比之下,面条的受欢迎程度可比粉条要高多了。 粉条只在东北还有南方的受欢迎程度要高一些。 而各式各样的面馆,几乎遍布全国各地。 介绍完了面条,小家伙似乎也消停了,但没消停一会,便又缠着徐清风,询问方便面是不是面条。 “你还知道方便面?”韩如梦有些意外。 “我当然知道了,我有的时候会坐火车,去看我的爸妈,然后在火车上,饿了的时候,爷爷就会买方便面给我吃,可好吃了。”小柚子吧唧嘴。 韩如梦恍然,原来是这样。 这就可以理解了。 方便面在内地的一大推手,便是绿皮火车。 哪怕几十年后,依然如此。 华夏地域辽阔,南北东西,相隔岂止千里。 等经济放开了之后,人员流通也会逐渐加快。 很多人都会选择坐火车。 而这年头的绿皮火车很慢。 经常坐好几天的火车,如何解决吃饭问题,成了旅客的难题。 方便面的出现,恰到好处。 这也是方便面为啥会这么火爆的原因之一。 当然,小柚子可不是为了贪图方便,小孩子嘴馋,是觉得方便面很好吃,美味。 对于小孩子来说,方便面无疑是他们最爱的零食之一。 聊天的时候,徐清风也没有闲着,虽然晚餐是吃面条,而面条不用烧菜那么麻烦,但也是需要备一些材料的,比如说葱,蔬菜,肉啥的。 阳春面很好吃不错,但徐清风觉得,放了很多材料的面条,同样是绝绝子。 韩如梦帮着徐清风打下手,很快,案板上便被各种各样的食材给摆满了。 “好家伙,这么多的食材,今天的面条也不简单啊。”华老感慨道。 “我来给你烧柴。”沈奶奶开口道。 “奶奶,不用,让我来吧。”韩如梦连忙说道。 “那也行吧。”沈奶奶点了点头。 不过很快,韩如梦便被呛的眼泪直流。 徐清风哭笑不得,这点小事情,居然都做不好。 当然,也不能怨她。 你能要求一个身家过亿的富家千金,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没有人是全知全能的。 “还是我来吧。”徐清风开口道,只见他熟练地拿起柴火,点燃后,塞入了灶内,很快灶里便燃起了熊熊火焰。 然后徐清风往锅里倒了一些水,烧水煮面。 “清风哥哥,我们不是要炒面吗?为什么你还要倒那么多水,你这分明是煮面!?” 一旁观看的小柚子满脸疑惑地问道。 这话问的,把围观的众人都给整不会了。 这时,沈奶奶噗呲一声笑了出来,笑着跟小柚子开口解释起来。 “傻孩子,无论是煮面,还是炒面,都得先把面条煮熟了。” 没有煮熟,这样干,硬,怎么炒呢? “没错,得煮软了才能拿去炒哦!” 韩如梦点了点头。 这个她倒是知道的。 这面条和粉条一样,除了那些鲜榨的湿粉,还有粉干。 大部分的家庭,其实都是一次性榨很多粉条,然后晒干放在家里备用。 这种粉干,得先用热水或泡或煮,等其软了,然后再烹饪的。 听完众人的解释,小柚子顿时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这么看来做炒面还挺费事的呢。 “煮面要比炒面快一些,很多人都是直接煮熟了,然后倒入一些调料就完事,很简单。” 但徐清风觉得这样煮出来的面条不好吃。 他一般也是先煮面条,再捞上来,然后调配汤水,分两步走。 说话间,锅里的水已经烧开了,冒着热腾腾的水汽。 徐清风赶紧将准备好的面条放进沸水中。 只见那一根根细长的面条,在滚水里不停翻滚着,很快便软了。 ------------ 第324章 炒面 水烧开之后,咕噜噜地翻滚着,看着面条在开水里面上上下下,还是挺有感觉的。 这时,无论是什么食材放入其中,不消片刻便能煮熟。 相比之下,面条算是比较容易熟透的食材,但若是换成粉干,则需要更多的时间去炖煮才能变软变糯。 徐清风站在炉灶前,仔细端详着锅中的面条,见其已至七八分熟,便点了点头,开口说道:“差不多可以捞起来了。” 说罢,他转身从橱柜里拿出一个干净的盆子,又舀了几瓢凉白开放进去。 接着,他拿起一旁的漏勺,小心翼翼地将锅里的面条尽数捞入盆中。 “这是要做什么呀?”小柚子眨着好奇的大眼睛,满脸疑惑地问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神秘兮兮地说了句:“待会儿你就知道啦。” “别问那么多,乖乖等着吃面就是咯。”华老轻咳一声,示意小柚子安静下来。 然而,沈奶奶却不赞同华老的做法,她认为孩子在这个年龄段好奇心旺盛、求知欲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大人不应打压她们提问的积极性。 两老在这方面起了一些争执,眼看要吵起来,徐清风连忙在中间斡旋。 “师父,您看小柚子聪明伶俐的,样子多讨人喜欢啊!咱们可不能扼杀了她爱思考的天性哟。”徐清风笑着对华老说道。 “哎,都怪我们平日里太宠她了,把她惯得没个消停的时候。”华老听到徐清风的话,无奈地摇摇头,眼中满是宠溺之色。 正说着话呢,徐清风已然用筷子从盆子里夹出一根面条,这个时候,面条已经不烫了,他放入嘴里,试着咬了一口。 嗯,恰到好处,面条大概有七分熟,口感刚刚好,既不会过于软烂,也不会硬得难以咀嚼。 他咬过的这根面条,直接扔到了地上。 不一会,一只咯咯咯的老母鸡过来,把面条给叨叨走了。 家里养了鸡鸭鹅的,食物基本上不会浪费。 吃不完的,都喂它们了。 就在这时,徐清风决定向小柚子揭示刚刚保守的那个秘密。 他熟练地把面条从凉白开里捞出来。 “正常情况下,煮熟的面条是很软的,一夹就断,而放在凉水里放置一下,它就不那么容易断了。” 这个也是厨房的小妙招。 而且,仅仅是经过如此简单的处理,每一根面条都变得清晰可见、彼此独立,绝无半点黏连之感。 再用来炒的话,效果比直接捞上来再炒,要好的多。 小柚子恍然,原来是这样啊。 “清风哥哥,你懂的真多。”小柚子竖起了大拇指,夸赞道。 很快,徐清风开始了炒面。 只见,他捞了两碗面,用盘子装好,放在一旁备用。 紧接着,他毫不犹豫地倒掉了锅里残留的热水,重新倒入适量食用油。 当油温逐渐攀升至适宜高度时,他将精心切碎的肉末与姜蒜一同投入热锅之中,瞬间爆发出一阵热烈而诱人的香气。 然后,徐清风又将切好的白菜丝放入锅内,再撒上一点盐来增添风味。 这样一来,白菜能够更好地吸收调料的滋味,愈发鲜美可口。 尽管此时面条还未下锅,但那股从锅里飘散出来的浓郁香气早已令沈奶奶和小柚子他们等候在一旁的人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小柚子终于忍不住了,情不自禁地吞咽了一下口水,由衷地赞叹道:“哇,这炒面好香啊,味道肯定很好,我简直是一个天才,吃炒面是我做出最美妙的决定!” 徐清风?? “面条还未下锅哦,小柚子。”韩如梦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不过吧,韩如梦也十分认可小柚子的话,这炒面肯定很好吃。 姐夫的厨艺绝绝子。 等白菜炒个一分钟,徐清风便把刚才的两碗面条倒入锅里。 这些面条条条分明、根根利落,一点也不纠缠,看上去卖相便十分好。 要知道,若是能够让面条根根分明、不粘不黏,那这碗炒面就已经算成功了一半! 紧接着,只见徐清风开始娴熟地翻炒起来。 然而,这看似简单的动作实际上却暗藏玄机。 力道必须拿捏得恰到好处才可以。 用力过猛可能会致使面条碎裂,从而影响其口感。 但如果翻炒速度太慢,则无法让每一根面条都受热均匀。 就在此时此刻,一直在旁默默关注的沈奶奶,留意到了徐清风那游刃有余且极富节奏感的颠勺动作,不禁暗自赞叹道:“这孩子还真有几分大厨的风采啊!” 韩如梦则静静地站立在一侧全神贯注地凝视着,满心期望能够从中学到些许烹调技法。 徐清风察觉到韩如梦的目光,知道她想要学习烧菜。 这小妮子,二十年了,从未下过厨房。 不过吧,现在学习烹饪,也不晚。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活到老学到老。 既然韩如梦对烹饪有着浓厚的兴致,徐清风自然也非常乐意将其中的诀窍传授于她。 于是他跟韩如梦解释起来,烧菜的时候,应该怎么做,怎么炒更好吃一些。 例如在颠勺的时候应当善用手腕发力,而绝非借助手肘之力等等。 韩如梦津津有味的听着。 天真无邪的小柚子眨动着那双宛如黑宝石般晶莹剔透的大圆眼睛,充满好奇地端详着自己白胖粉嫩的小手,心里暗自嘀咕:“哎呀呀,哪里是手腕,哪里是手肘??我都傻傻分不清楚呢!” 徐清风他们听到小柚子的话,也是有些忍俊不禁。 “姐姐,你是不是在学做炒面呀?我也要一起学!” 小柚子奶声奶气地喊道。 “什么都有你的份,人小鬼大,还没有灶台高呢,学个什么...”华老哭笑不得。 自家孙女,这古灵精怪,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你这个小鬼头,就爱瞎凑热闹,哪儿都少不了你!” 沈奶奶也笑着伸出手,轻轻地戳了一下小柚子的小脑袋瓜儿。 小柚子小嘴一撅,嘟囔着说:“等我长大了,也是要做饭菜给大家吃的呀!” 徐清风听了,嘴角微微上扬,心想小孩子还真是可爱。 ------------ 第325章 可爱的小柚子 想到他马上也要当爸爸了,徐清风还是很开心的。 他可不喜欢太内向的小孩子,最好李秋雨肚子里的孩子,跟小柚子一样。 成天像只小麻雀似的,叽叽喳喳的,这样才好。 不过就是不知道李秋雨肚子里的孩子是男还是女。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B超,彩超,还在肚子里便可以照出是男是女。 生男生女,全靠运气。 徐清风觉得,那句话说的很对,男孩子要穷养,女孩子要富养。 就是现如今大部分的家庭,也没有富养的条件。 艰难困苦的年代。 每个家庭都有好几个孩子,大人们每天忙着挣工分养家糊口,根本无暇顾及家中琐事,只能把年幼的孩子留在家里。 现如今虽然改开了,但父母又要忙着赚钱了。 穷苦人家的小孩子,为啥懂事早,都是被逼的。 哪怕是千禧年后,在偏远的山区,仍然还有类似的情况。 这也是无奈。 父母外出务工,跟着爷爷奶奶,爷爷奶奶岁数大了,反而需要他们牺牲很多时间去帮忙操持家务、上学之余,还要种田种地,煮饭烧菜。 这种小孩真的有。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 而对于那些孩子来说,能够吃饱穿暖,健健康康长大,已然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了。 胡思乱想间,徐清风也没有耽误炒面。 两三分钟,锅里的面条已经炒好。 用铲子将面条盛出,恰好分成了三碗。 华老和沈奶奶年纪大了,不喜欢吃上火的食物。 这三碗,是徐清风,韩如梦还有小柚子三人的。 其中小柚子的碗最小。 这让小丫头有些抗议起来。 “清风哥哥,我的饭量也很大的,这么多,我会吃不饱饿肚子的啦。”小柚子扁着小嘴说道。 “你就说你到底想吃还是不想吃,如果不想吃的话,那就只能等会儿再吃煮面条了。不过话说回来,炒面虽然美味可口,但可不能贪多哦,毕竟吃多了容易上火。” 华老语重心长地说道。 小柚子一听这话,急忙紧紧抱住自己面前的小碗,眨巴着大眼睛奶声奶气道:“爷爷,你该不会是想跟我抢面吃吧?” 华老顿时老脸一红,显然被小柚子一语道破天机。 众人见状,纷纷忍俊不禁。 不得不说,徐清风炒面的卖相实在是太好了,香气扑鼻,让人垂涎欲。 就连华老这样见多识广的老人都忍不住想要尝一口。 徐清风十分慷慨地将自己那一份炒面分给了华老一些,如此一来,他碗中的分量便变得最少了。 “清风,你这样会不会不够吃呀?”华老关切地问道。 徐清风微笑着摇了摇头,回答道:“没关系的,待会儿我还可以吃些煮面嘛。而且不管是什么样的食物,适量食用才能品出其中真味。” “对对对,少吃多滋味,哈哈,是这个道理。”华老又把自己的面,分给了沈奶奶一些。 这样,所有人都可以品尝到炒面。 徐清风对此也是哭笑不得,早知道他多炒两份了。 这样所有人都够吃。 说话间,炒面已经上桌,虽然分量稍显不足,但其卖相堪称绝佳,色泽金黄鲜亮,泛着诱人的油光。 韩如梦小心翼翼地将属于自己的那份炒面端到桌上,看到徐清风碗里那么少,也分了一些给他。 一旁的小柚子早就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嘴里还不时发出满足的吧唧声。 “太好吃了,清风哥哥,你的厨艺真棒。”小柚子不住的赞叹道。 小丫头嘴巴还挺甜的。 这种小孩子,很难不讨喜。 徐清风动作迅速,如狂风扫落叶般将炒面一扫而空,仍觉意犹未尽,但想到还有煮面便释怀了。 他快步走进厨房,准备一展身手。 徐清风煮面时偏爱先精心烹制汤底,待汤底完成后才将面条放入锅中。 如此一来,面条能充分吸收汤汁的鲜美,口感更佳。 煮好的面因有汤汁加持,看上去量足且诱人。 "没吃饱的快来呀!这次量很足,保证大家都能吃得饱饱的。" 徐清风热情地呼唤着众人。 小柚子的食量确实惊人,方才那碗炒面分量可不算少,此刻竟已被她吃得精光,甚至还对煮面条跃跃欲试。 只可惜,这小丫头或许刚刚学会使用筷子,用其扒饭或拨动面条尚无大碍,但若想夹住面条则颇具挑战性。 她反复尝试数次,好不容易将面条夹入碗中,却又"嗖"的一下滑落回盆内。 这一幕令小柚子目瞪口呆。 "这面条竟然敢戏弄我,呜呜呜…"小柚子无奈地嘟囔道,这可爱的小模样,让众人有些忍俊不禁。 "我来帮你吧。"徐清风见状,笑着说道。 徐清风小心翼翼地用公筷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夹到小柚子面前,然后又细心地为她盛了一些鲜美的汤。 小柚子满心欢喜地接过碗,开始津津有味地吃起了这碗煮面条。 那一根根劲道爽滑的面条仿佛在舌尖跳跃,每一口都充满了满足感。 不得不说,徐清风今天的厨艺还是在线的,就连简单的面条也能做得如此美味可口。 晚饭后,大家决定出去散步消食。 华老对周围环境相当了解,他热情地向徐清风介绍起春熙路的悠久历史,还有曾经在这里发生的一些趣事逸闻。 这些有趣的故事可是地图没有的! 华老简直就是一部行走的活地图! 当提到都江堰时,华老突然说道:“你们不是一直想去那儿看看吗?我这几天刚好有时间,可以陪你们一起去逛逛。” 听到这个消息,徐清风和韩如梦顿时眼睛一亮,兴奋地回答:“那真是太好了!有您老人家陪同,我们这次旅行一定会更加愉快、充实!” 有了华老一同前往,相信这次都江堰之行定会增添许多意想不到的乐趣与收获。 华老要去,小柚子自然也是要去的。 沈奶奶不喜欢热闹,便留在家里。 几人约好了,便各自回家休息了。 第二天一大早,韩如梦喊来了两辆车子,带上众人,前往都江堰游玩。 ------------ 第326章 都江堰 “太破费了吧?还叫两辆车,一辆车不就可以了,其实坐公交车过去就可以了,转个两趟,花不了多少钱,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华老一边摇着头,一边喃喃自语道。 要不是从春熙路到都江堰有好几十里路,实在太远了。 华老甚至都想徒步走过去。 他们那一辈的人,都是吃苦长大的。 别说,他们真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 而且要是下定决心这么做,那可是谁也拦不住的。 徐清风连忙劝说华老。 带着小孩子呢。 他们可以走到都江堰,但小柚子可走不了几十里路。 华老想了想,也作罢了想法。 这个年代交通不便,许多人一辈子都是靠着双腿走遍天下的。 几十里路,往往得走上一整天。 “师父,虽说坐公交车也能到达目的地,但来回倒车多麻烦呀!” 徐清风忍不住开口说道。 况且公交车与公交车之间还有不少步行路程呢,这样一来可太耽搁时间了。 如果能直接坐车过去,无疑是最佳选择。 “好吧,反正你们也不缺钱。” 华老无奈地笑着摇摇头。 他心里清楚,自己这个徒儿可绝非等闲之辈。 能在寸土寸金的春熙路买房,经济实力肯定不俗。 没过多久,一行人便踏上了前往都江堰的征程。 约莫两个小时后,众人抵达了都江堰。 如果是后世,速度还能快上不少。 因为后世的道路比现在要好太多。 “几位,需要向导吗?五块钱,一天,我可以带你领略都江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一个当地村民模样的人,看到徐清风他们,连忙凑上前来,搭话。 徐清风有些惊讶,这年头可没有什么导游职业,这小伙子可以啊。 居然能想出这样的赚钱点子。 不过,华老还是谢绝了,他一口标准的成都话,让村民顿时息了当向导的想法。 “你这个想法,还是很值得鼓励的,加油,我相信我们不需要,别人还是很需要的。”徐清风安慰了对方一声道。 他想起后世网络上的一个段子,很有可能,对方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然后才开口搭讪。 结果你一句话,让他自闭了。 看着眼前的小伙子,也不像是什么外向的,于是徐清风就多说了一句。 对方对徐清风点了点头,表露出了感激的神色:“好的,谢谢你们,也祝你们这次旅途愉快。” 华老其实来过不止一次都江堰,所以对这里门儿清。 他今天也做好了当向导的准备,自然是不想被人给截胡的。 都江堰,这座位于华夏大地的古老水利工程,堪称举世无双的奇迹! 它历经岁月沧桑,至今依然屹立不倒, 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且独一无二的无坝引水大型水利设施。 华老对这里也是充满了感情。 他虽然祖上华佗,不是川蜀人。 但他这一支后代,在一千年前,就迁徙到了川蜀定居。 所以对于都江堰的感情,也是十分浓厚。 对这里也是如数家珍。 “清风,你可知道,这都江堰是怎么修建而成的吗?”华老考了考徐清风。 徐清风昨天看了地图上的注释,所以也能对答一二。 不过,对于具体的就不太知道了。 “哈哈,你说的不错,但不够完全,一些细节,只有咱们本地人才了解。”华老开口道。 当年,蜀郡的郡守李冰,眼见着玉垒山挡住了上游水流,使得玉垒山两侧洪水肆虐,下游却干旱难耐。 面对如此困境,他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火烧水浇”。 就这样,经过漫长的八年努力,他带领着蜀郡的老百姓,硬生生地将玉垒山开凿成如今的“宝瓶口”模样。 不仅如此,李冰还巧妙地在岷江上游设置了“鱼嘴”,实现了四六分水、二八分沙的精妙设计。 如此一来,岷江被成功地一分为二,形成了左右两条支流。 外江用于分洪,内江则负责灌溉。 在外江与内江之间,还有一道名为“飞沙堰”的矮堰坝。 它宛如一道守护内江的坚盾,将大量泥沙拒之门外,并定期进行清理,防止泥沙淤积。 当内江水位过高时,多余的江水可以通过飞沙堰的溢洪道排出,从而有效避免洪灾的发生。 这样精巧绝伦的水利工程,无需修筑大坝即可实现引水功能,其构思之巧妙、工艺之精湛,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古人们的智慧结晶,经历了两千多年的风雨洗礼,依然福泽着后世子民。 这种伟大的创举,放眼整个世界的水利工程,都是首屈一指的。 徐清风听完了李老的话,也是为之动容。 “太神了。”韩如梦感叹道。 别说是两千年前了,就是现如今,想要完成这样的工程,难度也是不低。 这古人的智慧,当真深不可测。 几人从南桥正门踏入,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气势恢宏的离堆。 它宛如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稳稳地矗立于江边。 紧接着,一座古老而庄重的石桥横跨江面,引领人们走向彼岸。 过了桥,便是著名的飞沙堰。 这里波涛汹涌,水花四溅,仿佛在诉说着千年前古人治水的智慧与勇气。 继续前行约 20 分钟,终于来到了鱼嘴。 虽然这段路程有些遥远,但沿途的美景让人心生向往,疲惫感也渐渐消散。 一路上,华老也引经据典,每一个景点,都穿插了很多趣味的小故事。 这次旅游的体验还是很不错的。 小柚子似乎也是第一次来,对这里也是很感兴趣。 站在江水的对岸,遥望着秦堰楼。 “走,来了都江堰,不去秦堰楼,那就算是白来一趟了。”华老开口道,率先朝着秦堰楼走去。 “爷爷,慢一点。”小柚子叫苦不迭。 她年纪小,所以体力有限,走了这么远的路,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不过在听爷爷说登上楼顶能够俯瞰整个都江堰的壮丽景色,她还是打起了精神,想要跟上众人的步伐。 如此诱人的景致,即使再辛苦也要登顶一观不是。 小心翼翼地走过那摇晃不稳的安澜桥后,按照指示牌的指引,穿过二王庙,一路艰难跋涉,几人抵达了位于山顶的秦堰楼。 站在楼巅极目远眺,可以将伟大工程都江堰的全貌尽收眼底,令人感到心旷神怡! ------------ 第327章 河山大好 抵达秦堰楼,意味着都江堰之行已接近尾声。 从此处可以径直返程,不必原路折返,毕竟秦堰楼专门设置了出口,方便游客在此搭乘车辆回到南桥。 然而,他们并无乘车归去之意,反倒决定继续漫步前行。 毕竟时间尚早,小柚子此刻竟格外乖巧,静静地跟随在众人身旁,并未吵闹着要求坐车。 于是乎,一行人并未选择原路返回,而是顺着另一侧道路,悠然自得地边赏景边往回走。 途中偶遇售卖棉花糖的摊贩,徐清风毫不犹豫地买下一个棉花糖递给小柚子。 小家伙开心不已,喜笑颜开。 现今的都江堰周边,依然保留着些许茂密树林与幽深山谷。 也许是资金有限,未能像后世那般获得全面商业化开发。 但这丝毫无损于它天然去雕饰的美感。 归途中必经一段山路,众人沿着崎岖蜿蜒的小径缓缓前行。 也许是因为猎人的职业习惯使然,徐清风踏入山林后。 便警觉地观察起四周环境来,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锐利的双眼。 他仔细打量着周围的一草一木、一石一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此地游客如织,大概也不会有猛兽出没吧! 都江堰闻名遐迩,不仅仅在于其宏伟壮观的堰体工程,这里的山川景色同样堪称世间一绝。 只见山谷间溪流奔腾不息,清澈见底。 岸边树木繁茂葱茏,绿意盎然。 远处山峰高耸入云,形态各异,怪石嶙峋,美不胜收,宛如一幅令人陶醉的秀丽山水画长卷一般。 "爷爷,山里真的会有野兽吗?" 天真无邪的小柚子眨巴着大眼睛,满是好奇地向华老问道。 华老听后不禁开怀大笑道:"哈哈,傻孩子,大山里当然会有野兽啦!只不过咱们现在所处之地乃是山区边缘地带,撞见野兽的可能性相对较低罢了。然而,并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哦!" 仅在外围就能领略到这般迷人的美景,若是再往山林深处探寻一番,想必更会别有洞天! 只可惜,那些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之中暗藏无数危机与隐患。 不但到处肆虐着成群结队的毒蛇毒虫和老鼠蝼蚁等害虫恶物。 而且不时还会有凶残狂暴的野兽突然现身袭击。 所以他们自然是不会去涉险,给自己找不痛快的。 “河山大好,出门走走…咱们国家类似都江堰的宝藏旅游地方,简直数不胜数!” 徐清风面带微笑地对身旁的韩如梦说道。 一路走来,徐清风耳畔不时传来阵阵清脆悦耳的鸟鸣声,心情也变得十分不错。 韩如梦点了点头,出来散散心,也是十分不错的。 “这鸣叫的是什么鸟儿啊?”小柚子好奇的询问道。 但闻其声,不见其身影。 徐清风也不知道。 世界上鸟的种类太多了,而南方这边的鸟,跟东北那边也有很大不同。 此处山高林密、枝叶繁茂,只能闻声却无法觅得这些鸟儿的身影,自然也就无从知晓它们究竟属于何种鸟类。 然而,那婉转悠扬的啼鸣声着实令人陶醉其中。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如今我总算领悟到这句诗所蕴含的深邃意境了。” 韩如梦不禁心生感慨。 “游客不少,要是在这里开发一个旅游景区,肯定很赚钱。”徐清风开口道。 其余人??? “这里开发成旅游区?来赚钱,你可真敢想。”华老哭笑不得。 现在压根没有这个概念。 华老说,都江堰属于整个成都人民,川蜀人民,又不是属于个人的,怎么能搞这些呢。 他不知道的是,以后咱们祖国的大好河山,都是这么运营的。 资本的开发,有利有弊吧。 不过吧,如今的都江堰尚未被资本过度开垦,依然保留着原始的质朴与宁静,也是美如画卷。 宛如一片世外桃源。 这时,一旁的小柚子突然开口问道:“清风哥哥,都江堰有大熊猫吗?真希望我们能有幸遇见呢!” “别说,小柚子,上次我们去青城山的时候,就遇到了野生大熊猫,那个时候,差点没吓死我。”韩如梦跟小柚子开口道。 “哇,姐姐,你们运气也太好了吧,可是,熊猫那么可爱,你们为什么会吓到呢?”小柚子有些不解。 “我以前也是你这样认为的,但遇到了野生大熊猫之后,就不这样觉得了。”韩如梦耸了耸肩。 徐清风上次跟她科普了很多,所以韩如梦此时也可以跟小柚子解释。 小柚子,你有所不知,虽然大熊猫圆滚滚的模样惹人喜爱,因其呆萌可爱的形象而声名远扬。 然而,大熊猫,不是猫,而是“大猫熊”。 从生物学分类来看,熊猫隶属于熊科,并非猫科。 尽管大熊猫外表酷似猫咪般乖巧可人,但实际上它们可是名副其实的杂食性动物哦,并且具备一定的战斗实力呢。 徐清风听了韩如梦的话后,觉得有必要再强调一下。 于是他也跟小柚子说了一下,不遇到大熊猫才是最好的结果。 他实在不想碰到那些长相憨态可掬,看似可爱,却又有着凶猛无比战斗力的野生大熊猫。 毕竟,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虽说以他的实力,要赶走一只熊猫并非难事。 但问题在于,即使能打赢它,也绝对不能动手啊—因为那可是咱们国家的国宝级动物! 徐清风心里很清楚,如果自己胆敢对熊猫动手,恐怕就得面临制裁,去蹬缝纫机了。 他这次回来,可不是为了寻找刺激或者刷存在感,而是想好好地享受生活。 实际上,对于任何一个成年人来说,遭遇野生大熊猫都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要知道,成年后的大熊猫站直身子时,身高与人类相差无几。 其体重更是惊人,可达 80-120 公斤之重! 不仅如此,根据相关资料统计,熊猫的犬齿咬合力高达 1152N,在整个熊科家族中名列前茅。 足以与北极熊相媲美,甚至比棕熊的咬合力还要强大许多。 如此恐怖的咬合力,连坚硬的铁器都能够轻易咬破。 正因如此,大熊猫还有另一个别称:“食铁兽”。 这个名号可绝非虚传呐! ------------ 第328章 金丝猴 “食铁兽,呃呃呃,清风哥哥,大熊猫真的会吃铁吗?” 小柚子瞪圆了眼睛,满脸惊愕,嘴巴张得大大的,好奇地询问道。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疑惑和不解,仿佛对徐清风说的大熊猫的这个外号,感到难以置信。 这个问题让徐清风有些为难,他挠了挠头,无奈地摇了摇头。 毕竟,他自己也没有亲眼目睹过熊猫食铁的情景,自然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 正当两人陷入沉默时,一旁的华老开口打破了僵局。 他微笑着对小柚子解释道:“小柚子啊,大熊猫舔舐、啃咬金属器具,并不是真的把它们当成食物来吃。其实呢,它们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摄取到附着在上面的盐分而已啦。” 华老顿了顿,接着说:“所以呀,并不是它们真的要吃铁哟。” 事实上,在动物的世界里,还有许多其他动物也有着类似的行为呢。 比如说,岩羊会在水库大坝上方,舔舐那些在悬崖峭壁上的盐巴。 “原来如此啊,爷爷,我明白了。” 小柚子听完后,顿时恍然大悟,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就在他们愉快地交谈之时,前方的人群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 许多人纷纷朝着前面奔跑而去,仿佛前面出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吸引着他们。 “你好,大哥,前面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徐清风见状,也是有些好奇。 正好这个时候,身边有人也朝着那边走去,他连忙喊道。 “听人说,前面出现了一只金丝猴,那可是比大熊猫的数量还要稀少的金丝猴啊,哈哈,我也要去看看。”那人回答了一声,然后也快步朝着前面而去。 徐清风他们听到有金丝猴出没,也是有些惊喜。 金丝猴大家想必也不会陌生。 尤其是在川蜀地区,受欢迎程度,堪比大熊猫。 它也是国宝。 而且稀有程度,也是跟熊猫不遑多让。 “哈哈,虽然没有野生大熊猫出没,但有金丝猴,太好了,我们去看金丝猴吧。” 小柚子对动物十分感兴趣。 几人于是也跟着看热闹的这些人一起,朝着前面走去。 其实金丝猴也因为所在地方不同,而分有好几种。 有黔金丝猴、川金丝猴,滇金丝猴等等。 甚至国外也有分布。 不过现在此时此刻,出现在此处,只能是一种那就是川金丝猴。 徐清风几人也快步朝前面走去,想要看看川金丝猴。 “爷爷,为什么这里会有金丝猴啊?”小柚子好奇的询问道。 “因为这里本就是金丝猴的家啊。”华老开口道。 本来嘛,金丝猴就主要栖息于川蜀地区的岷山和邛崃山一带。 而都江堰恰好位于这个区域之中,所以在此地出现金丝猴的身影,实在再平常不过了。 几人恍然。 不一会,他们也来到了金丝猴附近。 此时,这里已经围满了人。 所有人都翘首以盼,朝林子里看去。 “金丝猴就在那,快看啊。” “真漂亮。” 有人手指着一处。 徐清风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只金丝猴,站在树上,吃着不知道哪个游客投喂的香蕉。 川金丝猴是现存五种金丝猴中最为耀眼夺目的一种,其毛色之艳丽堪称一绝,颜值更是傲视群猴。 金丝猴属哺乳纲、灵长目、猴科、仰鼻猴属,有狮子鼻猴、仰鼻猴等别名。 川金丝猴作为我国特有的物种,体型适中,四肢修长优美,尾巴细长且蓬松。 它们的头部圆润,脸部稍短并略显凸起,一双大眼清澈明亮。 其中最令人瞩目的当属那身金黄色的华丽皮毛,如丝般柔顺光滑,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此时,它站在树上,在阳光的映照下,浑身的毛发宛如披上了一层璀璨的金装,简直不要太梦幻。 更是印证了,它为啥叫"金丝猴"这个名字。 “哇,金丝猴好美啊。”小柚子嘀咕了一句。 此时,金丝猴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想必已经超过了熊猫。 小孩子就是这样,见异思迁。 金丝猴并不怕人,它们很聪明,有的还会下山到村子里去玩呢。 当然,人们对于金丝猴也是很喜欢。 要是遇到了,肯定会给它一些食物。 你看,现在不就是。 八十年代,大家伙生活都不宽裕。 这香蕉平日里,可能他们自己都不舍得吃,没想到这个时候,遇到了金丝猴,居然投喂了它们。 “小柚子,你不是带了水果吗?也可以给它吃。”华老提议道。 小柚子连忙也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苹果:“可是,金丝猴会吃苹果吗?” “当然,香蕉苹果,猴子都是很喜欢吃的。” 徐清风开口道。 “你看,金丝猴好像发现了你手里的苹果,要过来了。” 果然,小柚子看着树上,此时已经吃完了香蕉,把香蕉皮扔了的金丝猴,果然把目光看过来,停留在她手里的苹果上。 “金丝猴,过来,我有苹果哦,给你吃。”小柚子朝着金丝猴勾了勾手指,笑着说道。 金丝猴爬下了树,朝着这边跑来。 速度飞快。 不过快到了近处的时候,它却停了下来,有些观望起来。 它毕竟是野生动物,虽然很想吃小柚子手里的苹果,但还是有些害羞的,所以迟疑了。 “它可能不敢过来,把苹果扔到一旁的地上,它就敢去捡了。”徐清风对小柚子说道。 小柚子照做,把苹果扔到了地上。 果然,下一秒金丝猴就飞快的跑过来,把苹果给抓在了手里,然后又跑到了远处。 “哈哈,这金丝猴真可爱。” “什么家庭啊,居然拿苹果来喂猴。” “什么,是金丝猴,那没事了,金丝猴如果去我家住,它睡床,我睡地都行...” 周围的围观群众,说话也是有些水平的。 徐清风听的乐了。 金丝猴吃东西都很好看,姿势特别优雅。 “怎么就一只金丝猴啊。”小柚子张大了眼睛,朝着四周望去,想找找看,有没有别的金丝猴。 猴子属于群栖性动物,它们通常会聚集在一起,形成数量庞大的猴群。 有时甚至能达到几十只或几百只。 一般动物园都会有猴山。 野外的话,也都有类似的情况。 像峨眉山的猴子,便是如此。 华老微微一笑,告诉小柚子,别找了。 金丝猴虽然也是有小群体聚集的情况,但没有别的猴子那么多,往往只有 6-10 只金丝猴一起生活。 这么小的群体,出现落单的情况,就很正常了。 可能周围也没有别的金丝猴呢。 ------------ 第329章 野生鲤鱼 正如华老所说。 四周的确是没有别的金丝猴。 就他们眼前这一只。 “可惜了,没有带相机来,不然把这金丝猴拍进去,肯定很有意思。”韩如梦感慨道。 这一趟川蜀之行,来的充满,是为了寻爷爷,也没想到会在这里旅游。 所以她自然没有带相机。 如今,自然后悔不已。 上次在青城山遇到大熊猫,其实她就有些后悔。 不过那个时候,因为没有找到爷爷,所以倒也觉得没啥。 因为有主次。 现在,又看到了金丝猴,顿时感觉更后悔了。 当然,这后悔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很快便被她抛却脑后了。 “说的好像拍了照,你回去就会看一样。”徐清风哭笑不得。 人都是喜新厌旧的,这会觉得很好玩,但也就是一会儿的功夫。 其实对金丝猴,徐清风也没有啥想法。 要说有想法,那也是狩猎的想法。 如今的空间里,动物有不少种类,其中不乏有一些珍稀的。 比如说那只小老虎。 本来徐清风打算卖给动物园的,但后面忘记了。 于是一直养在空间。 养着养着,都养出来感情了,既然这样,徐清风也不想卖了。 之所以不放生,是因为现阶段它太小了,放生的话,在野外大概率活不下去,那样反而是害了它。 等它在空间里养大了一些,再放生不迟。 要是它不想离开,也可以。 现在徐清风养一只老虎,还是养的起的。 空间的仓库都快满出来了。 “小柚子,知道人们为什么喜欢金丝猴吗?”徐清风对小柚子说道。 “为什么?”小柚子不解的问道。 “因为它们懂礼貌,不会越界。”徐清风微微一笑。 猴子这种动物,其实挺讨厌的。 峨眉山猴子,可是臭名昭著。 但金丝猴不会,它基本上不会到人们手里去抢东西吃。 懂礼貌,颜值高,所以人们才会喜欢它啊。 也愿意给它一些食物。 华老在一旁点了点头:“没错,而且自古以来,金丝猴被誉为"灵性兽"、"孝兽"和"仁兽"。” 一直以来,金丝猴在人们口中的口碑都是很好的。 明代著名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曾对金丝猴有过一段描述。 果然,仁兽也,出西南诸山中。 居树上,状如猿,白面黑颊,多髯而毛彩斑斓,尾长于身,其未有歧,雨则以歧塞鼻孔也。 喜群行,老者前,少者后,食相让,居相爱,生相聚,死相赴。 柳子所谓仁让孝慈者,是也。 “金丝猴居然这么懂礼貌?还有孝心?”韩如梦惊呼一声。 她感觉到有些不可思议。 哪怕是人类社会里,也不见得所有人都做到孝顺啊。 但一只猴子就做到了。 而且几百年来,都没有翻车。 金丝猴具备极高的道德品质,这也是很多人喜欢它们的原因。 金丝猴尊重长辈和关爱幼小,因此被人们冠以孝兽的美誉。 在猴群中,年长的金丝猴会受到敬重。 年幼的猴子,都会遵循长幼有序的原则。 当食物出现时,老猴会首先享用,这体现了一种谦让和敬爱之心。 如果摘到了野果等美食,猴子们会先将其递送给蹲守在树梢的老猴品尝,然后其他成员才会分享剩余的部分。 吃过了苹果,这只金丝猴似乎吃饱了,哪怕周围有人喊它,给它食物吃,它也无动于衷。 不一会,它便像是山间的精灵一般,再次消失在山林里。 这片刻的停留,还是让不少人觉得温馨的。 “哈哈,好想在家里养一只金丝猴啊。” 小柚子感慨道。 “小柚子,距离产生美,你偶尔看到金丝猴,会觉得很好玩,有意思,可要是在家里养一只,时间长了,就不会这么觉得了。”徐清风对小柚子说道。 “没错,暂且别说金丝猴能不能养这个问题,就是能养,我也不会让你在家里养的,你忘记了吗?去年你买了一只小兔子当宠物,又不照顾,回头折腾我跟你奶奶...天天喂兔子,还要给它扫屎扫尿,别提多恶心了。” 华老吐槽道。 好在小柚子也就是三分钟热度。 兔子也没有生崽。 他们过年的时候,便把养大的兔子给宰了,美美吃了一顿。 小柚子吃的还挺香。 华老的吐槽,让众人忍俊不禁。 这种情况,别说,还挺常见的。 小孩子的兴趣爱好,不都是家长来买单。 一次两次就罢了,时间一长,次数多了,哪怕是亲生的父母,都会烦。 金丝猴离开后,人群也散去了。 徐清风他们也打算回家。 今天玩的还挺尽兴的。 看了都江堰,没想到金丝猴也来凑热闹。 回去的路上,徐清风看到许多人在江边垂钓。 由于现在并没有禁渔,所以长江边允许人们钓鱼娱乐。 没曾想在如今这个年代,竟会有如此多的人热衷于此项活动。 驻足围观者同样不在少数。时不时地便会有人从江水中钓起鱼儿,从而引发周遭人群阵阵艳羡惊叹之声。 "哇!这应该是条鲤鱼吧,野生的鲤鱼呢,真是太漂亮啦!" 恰在此时有人成功钓上一条体型硕大的鲤鱼。 "清风,晚上想吃鱼不?要是想吃的话,我们不妨买上一条带回去尝尝鲜。" 华老笑着说道。 毕竟他过去就时常从那些钓友手中购买新鲜的鱼儿。 "嗯,可以呀。"徐清风颔首应道。 毕竟现今这些鱼类皆属纯正野生品种,且刚从江中被钓获上岸,绝对绿色天然。 买上一条回家烹饪享用,定然美味异常。 徐清风也许久都没有看到过野生的鲤鱼了。 后世的菜市场,大部分都是人工养殖的鲤鱼。 野生的和人工养殖的鲤鱼,还是存在诸多差异的。 很容易就可以分辨出来。 最为直观的区别便是观察其体表的光泽以及颜色,因野生鲤鱼通常生长于自然河流之中,故大多身形较为狭长纤瘦。 刚才那钓友钓上来这条鲤鱼,可真是够大的! 足足有十斤重。 野生的鲤鱼,能长到这么大,已经是十分罕见了。 ------------ 第330章 长江三鲜 野生的鲤鱼,因为长期生活在野外的环境之中,其习性变得极为狡猾。 鲤鱼天生就胆小怯懦,警惕性极高,因此有些钓鱼佬甚至将鲤鱼称作"淡水之狐"。 它们的体表颜色相较于普通鲤鱼来说更为深沉艳丽。 若是仔细观察,便能发现其中夹杂着些许金黄或是桔红色调。 显得格外美丽动人,颜值颇高。 同时鳞片也完整而紧密,闪烁着明亮的光泽。 "鲤鱼又不好吃,你买这鲤鱼做啥?” 徐清风找到那钓友,想要买下这鲤鱼,但周围也有人不解的问道。 鲤鱼不好吃?? 徐清风乐了。 说这话的人,怕是对鲤鱼有什么误解吧。 不过徐清风也没有过多解释。 好吃不好吃,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 很快,徐清风便从钓友手里买下了这条鲤鱼。 花了三块钱,对徐清风来说,简直太便宜了。 不过对于那钓友来说,也是属于捡到了宝。 两人都是皆大欢喜。 “好家伙,这就赚了三块钱??还是一条鲤鱼。" “回去我就学钓鱼去,没想到钓鱼还真能赚钱啊。” 周围的那些围观的人们,纷纷露出羡慕的神情。 特别是当徐清风以高价买下这条鲤鱼之后,不少人更是心动了,想要去钓鱼。 毕竟既能够享受娱乐,又能够赚取钱财,何乐而不为呢? 徐清风带着鲤鱼回到了华老几人身边。 看着手中的野生鲤鱼,徐清风同样也很高兴。 其实他也很喜欢钓鱼,尤其是钓鲤鱼。 鲤鱼一直以来,都是众多钓友们极其喜爱垂钓的一种鱼类。 如果能够钓到一条十斤以上的大鲤鱼,那更是他们可以在其他钓友面前大肆炫耀的资本。 无需多言,凡是有过钓鲤鱼经验的钓友们应该都心知肚明,鲤鱼不仅力量强大,而且手感极佳。 “这鲤鱼好便宜啊,如果是海里石斑鱼的话,这么大的个头,肯定得大几十了。” 韩如梦啧啧惊叹着,一旁的华老则哭笑不得。 心想:这还便宜?听听她说的什么话! 当然,韩家有钱,他也知道。 韩如梦这么说,还真没啥问题。 “这条鲤鱼这么大,一次性恐怕都难以吃完,得分成两天来享用才行。” 徐清风开口说道。 见徐清风花钱如此爽快地买下一条大鱼,周围的许多钓鱼佬纷纷围拢过来。 询问徐清风是否还要买鱼,他们也钓了不少鱼,并表示可以便宜些卖给徐清风。 徐清风略加思索后,向他们询问道:“你们这里有刀鱼或者鲥鱼吗?如果有的话,价格稍贵一点我也愿意购买。至于其他种类的鱼,我就不需要了。” 要知道,刀鱼和鲥鱼可都是赫赫有名的长江三鲜之一。 另外一种则是河豚,徐清风之前已经品尝过了,并不感兴趣。 而对于刀鱼和鲥鱼,他只是有所耳闻,却从未亲自尝过味道。 所以这次他只是顺口一问而已,其实也是想让这些卖鱼的人知难而退。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竟然真有人能拿出刀鱼来。 没过多久,便有一个人拿着刀鱼走了过来。 紧接着,又有一个人带来了鲥鱼。 “买这么多鱼,咱们今天肯定吃不完啊。” 华老轻咳一声,缓缓开口说道。 “没关系,我之前没尝过,既然买了那就买了吧。” 徐清风果然没有食言,爽快地买下了这两条鱼。 “等今天过去,我就算把长江三鲜都品尝过了。” 徐清风嘴角微扬,露出一抹微笑。 “姐夫,啥是长江三鲜啊?” 韩如梦一脸疑惑地问道。 徐清风朝着手中的刀鱼和鲥鱼努了努嘴:“它们俩就是其中的两种,再加上河豚,便是三鲜啦。” 要知道,刀鱼可是三鲜之首呢。 长江刀鱼的外形十分独特,鱼身扁平细长如刀形,线条流畅自然,鱼身圆润光滑。 其通体洁白剔透,鳞片闪烁着银色的光泽,熠熠生辉。 猛一眼看去,它与带鱼略有相似之处,但相比之下,带鱼更为修长一些。 和河豚相同,刀鱼也是洄游性鱼类,每年春天它们会从入海口出发,沿着长江逆流而上,进入内陆的江河湖泊中产卵。 待产卵结束后,这些鱼儿又会重新游回大海。 自古以来,长江刀鱼一直备受人们的推崇。 是无数人心目中的鱼肉天花板。 鱼肉细嫩丰腴,脂肪多、味鲜美、所以,才能力压河豚,位列“长江三鲜”之首。 当然,徐清风觉得,吃还是河豚好吃,也就是河豚太毒了,很多人不敢尝试,所以刀鱼的受众要更广一些。 回到家,徐清风便去处理买来的鱼了。 烧鱼,他可是行家里手。 “爷爷,你也喜欢钓鱼,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钓上来鱼。”小柚子在旁边询问华老。 “哈哈,小柚子,钓鱼只是一种陶冶情操的活动,不一定要钓上来鱼,只要你在这个钓鱼的过程里,享受到快乐就可以了。”华老解释道。 小柚子呃了一声:“爷爷,钓上鱼了,肯定快乐,钓不上来鱼还快乐?” 阿这... 华老老脸一红,这孩子... 还小棉袄呢,带刺的吧? 很快,华老便打发小柚子去别的地方玩了。 但没想到小柚子在院子里玩着玩着,就哭了。 “这是什么?好多刺啊,不要过来,爷爷,清风哥哥,快来救我。”小柚子在院子里求救道。 徐清风正好把几条鱼给杀了,过去看了看怎么回事。 只见院子里,不知道从哪里钻来了一只刺猬,跟小柚子正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呢。 “是刺猬,小柚子,它不攻击人的,胆子很小,不信你看我去抓它。”韩如梦先于徐清风他们来到了小柚子旁边,她自然是认识刺猬的,于是跟小柚子科普起来,并且想要去抓刺猬。 正常情况下刺猬看到人是会很怕的,缩成一团。 但这只刺猬很勇,看到韩如梦朝它走来,顿时滚成了一个球,朝着韩如梦滚来。 韩如梦连忙躲开。 “如梦姐姐,快走开,它真的会戳你的。”小柚子连忙说道。 ------------ 第331章 进击的刺猬 “这刺猬怎么跑到家里来了?” “小柚子,别怕哈,爷爷这就把它给弄走。” 华老赶紧去找趁手的工具。 毕竟刺猬浑身上下都长满了刺儿呢,哪敢直接上手去抓! 万一不小心被扎到一下,也是很疼的。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小柚子旁边的草丛里,突然又钻出了好几只小家伙。 仔细一看,原来是小刺猬呀! 徐清风这下子好像终于明白了,刚才那只刺猬为什么表现得那么勇敢了。 要知道,刺猬虽然胆子很小,但是保护孩子可是每一个母亲的天性! 为了保护自己的宝宝们,刺猬妈妈自然会变得非常勇敢! 这几只小刺猬,发出那种微弱的声音,听起来仿佛是在恳请徐清风他们千万不要伤害自己似的。 徐清风看到它们那萌萌哒的可爱模样,整颗心都被融化了。 “放心吧,我绝对不会伤害你们的,只是想把你们送回到野外去而已。” 徐清风微微一笑,温柔地说道。 当然,不管是他跟刺猬之间,还是刺猬跟他之间,想要通过语言来沟通肯定是行不通的啦。 所以彼此肯定是不知道对方说的啥意思的。 徐清风看了看这些刺猬出现的位置,发现地上还残留着一些被啃噬过的红色小野果。 “师父,你说它们是不是进来偷吃这红色果子的?”徐清风开口道。 这些刺猬偷偷摸摸地潜入到华老家中,目标似乎很明确,就是直奔那颗挂满红色野果的树木而来的。 “哈哈,看来它们的确是来蹭吃的,看,地上还有它们没有吃完的那些野果呢!” 华老看了一眼后,也认同了徐清风的看法。 这棵果树是华老两年前从附近移植回来的羊奶果。 是春天西南地区一种常见的野果,在川蜀地区也有不少。 当然,不同的地方可能有不同的叫法,比如牛虱子果、羊山咪树或者羊奶头等等。 羊奶果的学名为密花胡颓子,属于胡颓子科植物。 它的成熟果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羊奶果,形状呈椭圆形,颜色鲜红如血,略大于鸽子蛋。 虽然羊奶果的个头不大,但结果量却非常多,整棵树上都挂满了硕果,给人一种沉甸甸的感觉。 不过,要说起它的口感,只能算是一般般,即使完全成熟后,仍会略带一些酸味。 在物资匮乏、缺衣少食的年代,农村的孩子们对这种野果肯定不会陌生。 在没有太多零食可供选择的情况下,路边或山里的野果也成了他们口中的美味。 羊奶果也是其中之一。 “我也喜欢吃羊奶果的。”小柚子顿时有些不开森。 家里的这棵羊奶果树,便是她的强烈建议下,爷爷才从别的地方移栽过来的。 羊奶果作为一种多年生常绿攀援植物,有时会攀附在其他树木上生长,存活还是很容易的。 移栽过来的头一年,这羊奶果就已经结果了。 今天这是第二年。 没想到,今年小柚子没吃上,就有‘小偷’刺猬关顾。 “小柚子,它们这些小家伙,也吃不了几个,你就大方一些,让它们吃点吧。”华老微微一笑,开口道。 小柚子想了想,也点头同意了。 于是华老也没有赶这些刺猬离开,而是对它们视而不见,让它们在这里吃羊奶果。 “姐夫,为啥这个时候,还有野果啊?” 韩如梦眨着一双大眼睛,满是疑惑地问道。 在她的认知当中,大部分的果子不都是秋天收获的吗? 现在可是春天,很多树都才开花,还没结果...更别说成熟了。 而她眼前的这羊奶果,分明就是已经成熟了。 怎么会呢? 徐清风笑了笑,耐心地跟她解释了起来。 “凡事总有例外嘛,就像这羊奶果树,它可跟其他的果树不一样。每年的八九月份才开花,等到来年的三四月份就结果啦。” 说着,他也来到了羊奶果树面前,轻轻摘下一颗羊奶果,洗干净放入了口中,品尝了一下,味道居然不错。 没有想象的那么苦涩。 甜中带酸。 “味道不错,你也可以尝尝。”徐清风又采摘了一些,递给韩如梦。 韩如梦仔细观察着手中的羊奶果,惊叹道:“哇,这羊奶果红彤彤的,颜值还挺高嘛,而且,它的生长似乎也真是与众不同的说。” 徐清风点点头,继续说道:“是啊。” 东北地区虽然没有羊奶果,但是他以前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对这种野果还是比较了解的。 春天的时候,正好是羊奶果成熟的季节。 它们成熟后,颜值也是相当高的! 就像他眼前的这株羊奶果树,攀附在院墙上,一眼望过去,果实众多,几乎每一个藤蔓和枝丫上,都挂满着红彤彤的果实。 红彤彤的,十分喜庆,一串串、一簇簇的。 看上去硕果累累。 “这也就是一株羊奶果,要是在山林里,羊奶果树很多的情况下,你站在远处望去,简直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华老开口道。 韩如梦听着华老的描述,不禁想象起那画面。 一大片森林,遍地都是羊奶果的样子,肯定很不错。 她的心中充满了向往。 “现在羊奶果大部分都是野果,很少有人在家里栽的,不过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把”把羊奶果当作盆栽植物养在家里,因为这种植物,颜值高,既好看又讨人喜欢,而且还可以吃。”徐清风补充道。 “最后一点很关键。”韩如梦咳嗽一声说道。 “港岛那边能种活吗?要是能种活的话,我弄几株回去。”韩如梦好奇的询问道。 她都心动了。 “气候条件不同,哪怕能种活,估计也结不出这样的果子,还是别折腾了,以后想吃了的话,你在这边不是要开猴儿酒的店铺吗?托人买一些回去就可以了。”徐清风开口道。 这样就简单多了。 而且,其实几十年后,交通条件便利了,羊奶果也走进了全国各地的水果店,在深城随时都可以买到吃。 也不需要花那么多精力和时间去种了。 ------------ 第332章 羊奶果 实际上,羊奶果这种野果在许多野生动物的食谱之中都占据一席之地。 比如猴子、刚才提到过的刺猬,甚至连国宝大熊猫都会食用它呢! 这些动物都对野果有着特别的喜好。 而羊奶果,自然也是它们喜爱的食物之一。 毕竟,生长于山间的野果,每一种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啊。 徐清风小心翼翼地摘下那些已经熟透的羊奶果,将它们放入一个小巧的盆子中。 接着,他走到压水机旁,压出一些清澈的水,仔细地将这些羊奶果冲洗干净。 随后,他把洗净的羊奶果摆在桌上,供大家随意取用。 韩如梦见状,立刻拿起一些羊奶果,迫不及待地尝了起来。 她直接用手摘下一颗羊奶果的果子,然后迅速咬下一口。 就在那一瞬间,果汁如喷泉般涌出。 紧接着,韩如梦的眉头紧紧皱起,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极度扭曲。 看起来,似乎是因为果子太过酸涩… 看到这一幕,徐清风忍不住笑出声来:“有必要这么夸张吗?真的有那么酸吗?” 他不禁有些犹豫,自己是否也要尝试一下。 毕竟,他已经好久没有品尝过羊奶果的滋味了。 “姐姐,这个果子真的有那么酸吗?”小柚子好奇地看着韩如梦,刚才韩如梦表露出来的表情,有些夸张的说。 小柚子睁大着眼睛,看向韩如梦,眼里充满了疑问和好奇。 韩如梦连忙摇头,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我不爱吃酸的东西,一点点都接受不了的那种!如果是特别喜欢吃酸的人,或许还能接受吧。反正我是再也不敢尝试了。” 她想起刚才尝过的那一口羊奶果,嘴里不禁泛起一阵酸味,让她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一旁的徐清风见状,不禁哭笑不得。 他想起刚刚韩如梦还信誓旦旦地说要移栽几株羊奶果到港岛去,没想到现在连一个果子都吃不下。 看来,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动行事,还是要深思熟虑才行啊。 不过,韩如梦说得也有道理,每个人对酸的接受程度确实不同。 有些人可能觉得这种果子非常美味,但对于像韩如梦这样不太能接受酸味的人来说,就难以入口了。 徐清风决定亲自品尝一下羊奶果的味道。 前世的时候,他吃过,觉得味道不错来着。 他小心翼翼地拿起一颗,放入口中轻轻咀嚼。 味道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酸,反而带着一丝清甜,口感也颇为独特。 徐清风点了点头,开口道:“嗯,不是很酸的,味道还不错嘛,至少我能够接受。” 小柚子也品尝起来,她是可以吃酸的。 “姐姐,我也觉得很好吃哦。”小柚子开口道。 这时,韩如梦注意到小柚子和徐清风他们吃了羊奶果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都可以接受。 眼中闪过一丝不好意思。 但这真不是她矫情啊。 品尝了羊奶果,徐清风便去厨房烹饪下午买来的鱼了。 有好几种鱼,今天晚上可以吃全鱼宴。 不同的鱼,适合烹饪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刀鱼,可以用来红烧。 而鲤鱼最适合的是清蒸。 华夏地大物博,不同的菜系、地域文化催生出各种各样的烹饪方式。 烹饪鱼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的。 比如隔壁湘省,湘菜里的剁椒鱼头便是一道经典的菜肴。 再比如川蜀地区的酸菜鱼,也是一绝。 还有后世闻名夜宵街的烤鱼,同样也是风靡大众。 仅仅是想象一下这些不同的鱼烹饪手法,徐清风便有些意动了,想要品尝。 华夏的美食,真是画面感满满,让人垂涎欲滴! 然而,由于食材,还有调料的欠缺,所以很多都能想想而已。 比如说烤鱼,徐清风也没法弄出来。 徐清风询问众人想要吃什么鱼,可以投票,票数高的,他可以优先烧。 其余人纷纷展开了头脑风暴,畅所欲言起来。 经过大家伙的投票,深思熟虑后,沈奶奶告诉了徐清风,最后得出的答案,是酸菜鱼。 酸菜鱼的难度并不大。 徐清风自然也是会的。 “好的,那晚上就吃酸菜鱼吧,就是不知道这鲤鱼烧出来的酸菜鱼味道如何。”徐清风唯一担心的是食材问题。 众所周知,烹饪酸菜鱼最好的鱼是黑鱼,还有草鱼。 鲤鱼可不在其列。 不过吧,酸菜鱼不挑鱼的。 除了那种很小的鲫鱼。 刺太多了无法烧,很多鱼都可以用来做酸菜鱼。 “我去拿酸菜。”沈奶奶从厨房角落里,拿出了一个酸菜坛子。 这是她自个制作的酸菜。 “酸菜鱼是什么鱼?”韩如梦还是第一次听说酸菜鱼,所以有些好奇。 徐清风告诉她,酸菜鱼如今在港岛那边还几乎没有。 它只是流传川蜀地区的一道菜,属于川渝菜系。 七八十年代,受限于交通不便,很多食物还有一些具有地域特色的小吃啥的,都是仅在局部地区流行。 等到千禧年后,华夏经济腾飞,这些小吃,才会随着交通的便捷,而遍地开花起来。 酸菜鱼也是如此,虽然名气不如火锅,但也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交通的便利化,这道佳肴逐步出川,并通过川蜀菜馆的传播,风靡了整个华夏大地。 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一道菜能够流传很广,最为关键的原因,还是在于它自身独特的风味和美妙的口感。 “姐夫,你说的这么好,我都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品尝了。” 韩如梦一边吞咽着口水,一边感慨地说道。 一天都在走路,她也早就饿了。 旁边的小柚子也忙不迭的点头:“清风哥哥,我也想吃。” “我已经好久好久,好好久久,没有吃到真正的、很地道的酸菜鱼啦。” 徐清风有些纳闷,酸菜鱼不是川蜀本地菜系吗? 韩如梦没有吃过可以理解,小柚子咋也很久没吃过了。 沈奶奶在一旁解释道,她虽然也会烹制酸菜鱼,但总觉得做出来的味道还差那么一点火候。 久而久之,她也就渐渐失去了制作酸菜鱼的兴趣。 所以平日里,在家里是吃不到这道菜的。 ------------ 第333章 酸菜鱼 这一切似乎都有了解释。 小柚子从小就在爷爷奶奶的呵护下成长,每年只有到春节时,她的父母才能回到家中。 这时,她的妈妈会精心烹制美味可口的酸菜鱼,让小柚子一饱口福。 回想起这些,小柚子心中不禁涌起一丝酸楚。 尽管家庭经济条件宽裕,给予她最好的物质生活,但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始终是她童年时期无法弥补的遗憾。 “你的父母只有你一个孩子吗?”徐清风好奇地问道。 若是如此,小柚子已经长大,完全可以跟随父母左右。 为何还要将她留在家乡,成为一名留守儿童呢? “谁晓得他们是怎么考虑的。” 小柚子无奈地耸了耸肩。 毕竟是他人的家务事,徐清风也不便过多评头论足。 闲聊片刻后,他便全神贯注地开始烹制酸菜鱼了。 徐清风对酸菜鱼情有独钟。 在众多鱼类料理中,他认为酸菜鱼能在自己心目中排名第三,特别是由他亲自烧制的酸菜鱼,那味道堪称一绝。 这可真不是他吹嘘啊! “这酸菜的颜色真是不错呢,师娘,这是您自己动手腌制的吗?” 徐清风一边片鱼,一边看着旁边盘子里的酸菜,好奇地问道。 沈奶奶微笑着点了点头,回答道:“是啊,我平时在家里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就想着做点酸菜来打发时间。” “而且,我每年都会制作很多酸菜,清风,等你要回东北的时候,可以带一些回去,给你父母他们品尝一下。” 沈奶奶也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 每到冬天的时候,她总会腌制大量的酸菜、榨菜以及萝卜条等等。 在厨房的一角,摆放着好几口巨大的水缸,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腌制品。 其中,最正宗的当属那老坛酸菜了。 沈奶奶亲手制作的腌菜不仅味道纯正、口感极佳,而且还非常注重卫生问题。 每年,如果这些腌菜吃不完,她都会拿出一部分送给亲朋好友们分享。 实际上,这些腌菜完全可以拿到市场上去售卖,毕竟现在摆地摊的人那么多,也允许做小生意了。 以沈奶奶的手艺,她的腌菜肯定会受到大家的热烈追捧,成为畅销品。 然而,沈奶奶并不缺钱,她对于赚钱这种事情并没有太多的兴趣。 因此,她宁愿将这些美味的腌菜送给别人,也不愿意花费心思去赚取这份额外的收入。 只见沈奶奶动作娴熟地洗净一把酸菜,然后将其切成均匀的小段,装入盘中备用。 那鲜嫩欲滴的酸菜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仿佛在诉说着沈奶奶精湛的厨艺和对生活的热爱之情。 “酸菜鱼,就是酸菜烹饪的鱼吗?这么一说,我就理解了。” 韩如梦在旁边嘀咕了一句。 徐清风咳嗽一声,表示认同,但又觉得这样的解释有些勉强。 不过,他想了想,对于外行的人来说,这种强行解释倒也是一种方法。 就像蛋炒饭一样,把鸡蛋和米饭一起炒一炒,似乎也能说得通。 小柚子听到这里,呃了一声,如梦姐姐,你这个解释跟没解释好像没什么区别啊。 她还是听得云里雾里的。 韩如梦跟她差不多,不过她是对酸菜完全没有概念。 于是,她好奇地询问徐清风道:“姐夫,酸菜,是啥菜啊?跟高丽那边的泡菜一样吗?” 对于酸菜,韩如梦确实不太了解。 徐清风见状,便详细地向她介绍起来。 他告诉韩如梦,人们口中常说的“酸菜”,通常是指,所有用青菜或白菜制作的各种酸菜的统称。 这些酸菜需要经过多道工序才能完成。 简单来说,首先要除去外部的死叶子,然后将其清洗干净,再泡入开水中,最后放入坛子内进行发酵。 大约一个星期后,酸菜就可以食用了。 酸菜是我国劳动人民通过长期的生活经验和不断摸索创造出来的。 后来,这种制作酸菜的方法在明代传入了朝鲜半岛,也就是现在高丽那边的泡菜。 泡菜其实就是从我国传过去的。 韩如梦恍然,原来是这样。 制作酸菜的初衷是为了应对特殊时期对蔬菜保存的需求。 在古代,由于技术限制,无法实现大规模的大棚养殖,导致新鲜蔬菜的保鲜期极短。 在漫长的秋季和冬季,如果没有足够的蔬菜摄入,人体将面临维生素匮乏的风险,从而更容易生病。 于是,酸菜应运而生,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酸菜的用途不再仅仅局限于延长蔬菜的保质期。 它逐渐演变成一种独特的调味品和美味的下饭菜。 对于这一点,小柚子深感认同。 她想起奶奶经常会炒制一些酸菜来搭配稀饭食用,那种味道令人难以忘怀。 除了常见的酸腌菜之外,还有酸豆角也是她的最爱之一,口感酥脆、清爽可口,非常下饭。 看到小柚子似乎也有问题想提问,华老赶紧咳嗽一声,示意她稍安勿躁:“咳咳,那个,小柚子啊,你不需要去了解什么是酸菜鱼,等会儿尝一尝就知道了。” 然而,徐清风却主动与小柚子和韩如梦聊起了酸菜鱼这道菜肴。 尽管酸菜鱼源自川蜀地区,但他对这道菜也略知一二。 当然,从表面上看,酸菜鱼的烹制过程相对简单,容易上手。 但实际上,它有着多种多样的不同做法,每种做法都能带来独特的风味。 最为正宗、地道的做法应当属于使用新鲜的鱼肉搭配泡制的青菜熬制成汤羹。 这便是最初“酸菜鱼”这个名称的由来,因为泡青菜具有独特的酸味。 徐清风向她们解释道。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酸菜鱼的做法,也有了很多的变化。 版本更新后,大部分的人,如今都选择用芥菜酸菜来搭配。 在谈论酸菜鱼的同时,徐清风也并未停歇,迅速地将所需的各种调味料和配料全部准备妥当。 烹饪佳肴可是一项精细活儿。 若想烹制出美味可口的菜肴,许多细节之处都必须做到位。 “清风哥哥,难道做酸菜鱼不就是只要有酸菜和鱼就够了吗?” 小柚子眼看着林毅不仅切好了大量的土豆、豆腐,还洗净了一小把豆芽,不禁疑惑地询问道。 “那自然不是啦,不过呢,如果是简单朴素的酸菜鱼版本,仅有这两样食材倒是也说得过去。” 徐清风回答说。 虽然低配版的酸菜鱼确实只需酸菜和鱼这两种材料即可,但徐清风并不打算这样操作。 毕竟是自家人享用,当然要多添加一些配料,让味道更胜一筹。 ------------ 第334章 高配版 普通版本的酸菜鱼与高级版本的酸菜鱼相比,口感差异非常明显。 在未来的外卖平台上,大多数提供的酸菜鱼都是低配置版的。 这些菜品通常只使用酸菜和少量的鱼肉,并加入几根豆芽作为点缀而已。 鱼肉的数量稀少得可怜,而酸菜却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 尽管如此,它们的价格仍然不菲。 徐清风过去曾经尝试过几次这种外卖的酸菜鱼,但每次都会直呼上当受骗。 从此以后,他再也不会在外卖平台上订购酸菜鱼了。 因为这种食物实在太难吃了,分量又少得可怜。 既然是在自己家里享用,那么他当然希望能够制作出高级版本的酸菜鱼来。 然而,由于今天时间仓促,许多调料和配菜都不够完备,所以只能勉强凑合着用了。 如果有更多的配料可供选择,那么最终烧制出来的酸菜鱼味道将会更加鲜美。 “小柚子呀,你是想吃只有酸菜和鱼的简单酸菜鱼呢,还是想品尝有这么多丰富配菜的美味酸菜鱼呢?” 徐叶向小柚子问道。 小柚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即使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也能分辨出哪种更好吃。 韩如梦在旁边微微一笑。 沈奶奶对于徐清风的做法,其实也有些惊讶。 不过吧,她很快也明白了。 华老面带笑容,语气和缓地向小柚子详细解释起来。 他说这种做菜方式有点类似于火锅。 小柚子听完之后,心中对于徐清风即将烹饪出的酸菜鱼愈发充满期待。 那味道一定非常美味。 “清风啊,真没想到你在烹饪方面竟然有如此之高的天赋。” 华老不禁感叹道。 “师父,也许只是因为我特别爱吃吧,哈哈哈。” 徐清风笑着自嘲道。 “其实,酸菜鱼做起来并不太难,如梦,你也可以试着学学。” 徐清风转头对韩如梦建议道。 如果觉得好吃,她以后也能自己动手尝试,操作难度不大。 韩如梦…… “姐夫,你是不是对我期望过高了?” 韩如梦一脸苦笑。 让她享受美食还行,但要论下厨做饭,那就…… “人又不是一生下来就会做菜的,只要你肯学,就不会觉得难。” 徐清风鼓励道。 韩如梦思考片刻,决定尝试一下。 毕竟姐夫已经把氛围都烘托到这里了,她可不想扫姐夫的兴。 徐清风跟韩如梦说了一些烹饪酸菜鱼的诀窍。 首先是选鱼,不过呢,制作酸菜鱼对鱼的品种倒是没有那么过高的要求。 基本上除了那些刺很多的鱼,其余的鱼,都能成为制作酸菜鱼这道菜的食材。 这一点上,可不像前面说过的湘菜(剁椒鱼头)那样挑剔。 剁椒鱼头,是需要用特定的雄鱼(花鲢)头,才能烹制出独特风味来。 别的鱼,烧出来的剁椒鱼头,味道都不如花鲢。 当然,今天是条件有限,所以只能选择鲤鱼。 其实徐清风心目中,烧酸菜鱼,最佳的鱼,还得要是草鱼和黑鱼。 其中非要论个高低,徐清风个人最偏爱的是黑鱼。 韩如梦??? 小柚子??? “姐夫,你不是说什么鱼都一样吗?为啥又说黑鱼最好,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韩如梦哭笑不得。 小柚子也忙不迭点头,对呀对呀。 徐清风告诉她们,酸菜鱼是不挑鱼,但每种鱼,它的特点也是有所不同的。 野生的黑鱼,肉质鲜嫩无比,口感更是绝佳。 用来烹饪酸菜鱼再合适不过了。 不仅如此,由于黑鱼是肉食性的鱼,所以鱼刺的话,相较于吃草的鱼,会较少。 对于食客而言,简直是一大福音。 对厨师来说,也是一大好事。 少了剔骨片鱼的很多麻烦。 “那我们下次去买黑鱼来烧酸菜鱼。”韩如梦打起了小算盘。 嘿嘿,这样就可以多吃一次了。 “下次你来烧。”徐清风微微一笑。 韩如梦顿时啊了一声,她不会啊。 “啊什么啊,你现在不是在学吗?下次就会了。”徐清风笑着说道。 华老等人都乐了。 徐清风本来是打算今天吃一半鲤鱼的,但想到酸菜鱼可能会比较开胃,于是他把剩下的鱼也给片了。 只见徐清风手起刀落间,鲤鱼便骨肉分离开来,他的动作十分迅速而精准。 转眼间,半条鲤鱼已被迅速剖解开来来。 野生的鲤鱼,鱼刺也不多。 韩如梦和小柚子几人站在一旁,目睹着徐清风手起刀落,熟练的片起鱼来。 都傻了。 好家伙,这片鱼的技艺,简直秀的他们头皮发麻。 韩如梦更是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声。 这... 刀工也是没有谁了啊。 徐清风的手法,简直犹如行云流水般,十分自然流畅,全程都是速度飞快,令人咋舌不已。 倒把小柚子给看的怕的捂住了眼睛。 在旁显得有些焦急起来,几乎要哭出来:“清风哥哥,师兄,你的刀这么快,会受伤的。” 小丫头生怕徐清风因为切鱼的动作过快,而导致切到手受伤。 "傻丫头,你清风师兄,既然敢这般操作,那必定是胸有成竹的,你不用担心。" 韩如梦也被小柚子给逗乐了。 她虽然也有些紧张,但毕竟年龄大一些,所以还可以接受。 她轻轻把小柚子搂紧怀里,伸出手,抚摸着小柚子的头发,试图安慰她。 但小柚子仍然撅着小嘴,心情依旧沉重。 沈奶奶与小柚子持相同立场:"清风啊,你这孩子怎么这么鲁莽呢!” “切那么快干嘛,又不赶时间,慢慢切不行吗?” “难道你不怕切到手?就算你自个有把握,但也是会吓到我们的,我跟你师父,岁数都大了,可经不住这刺激的画面。” 刚才看的都让她心跳加速了。 "咳咳,那好吧,师娘,我听你的,接下来,我切菜会放慢些速度。" 徐清风思考片刻后,也觉得自己切得太快了。 虽能炫耀一下自己精湛的厨艺,但的确是会让其余人担心。 所以还是应该听从大家的建议,速度慢一些,确保安全。 接下来,徐清风果然循规蹈矩了起来。 ------------ 第335章 刀功 这些关心,无一不是发自内心的情感表达。 徐清风深深地被触动着。 人活一世,如果只是孤家寡人的话,挺没意思。 得有家人,有亲朋好友,有知己,这样才活的痛快。 徐清风虽然跟华老小柚子他们,了解只有数日,但也都是交心的。 他们对徐清风的关心呵护,也是真心实意。 无需多言,尽在不言中。 这份关切之情,如同一股温暖的洪流涌上心头,让徐清风心中充满感动。 就这样,徐清风略微放慢了手中的动作。 尽管对于沈奶奶等人来说,他切菜的速度依旧快得超乎想象。 但与刚才那令人应接不暇、头晕目眩的快切炫技刀法相比,现在的速度已较为容易让人接受。 待到鱼儿被切成片状后。 韩如梦好奇的迈步上前,拾起其中一片鱼片,放在眼睛前方端详起来。 下一刻,她有些瞠目结舌,如同被施了定身咒般,呆立当场。 因为这鱼肉几近半透明,可想而知,有多么的薄了。 这真的是切出来的?? 她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但这一幕,却又是真实发生在她眼前,让她不得不相信。 华老也拿起了一片,他又发现了一个盲点,那就是眼前所见的鱼片,其薄厚程度竟是如此均匀一致。 这...有些过于离谱了。 “这刀功太秀了。”韩如梦竖起了大拇指。 佩服不已。 这鱼片,从各方面来看,丝毫看不出这是出自人手切割的成果,反而更像是经由精密仪器精确裁切而成的艺术品。 “果真是高手隐于市井之中啊!这般出神入化的刀工,堪称绝技!” 华老不禁失声赞叹道。 别说是现在的国宴大厨,就是那些昔日的御膳房的御厨也做不到啊。 这可不是什么天赋,刀功其实挺吃苦功的。 就像是卖油翁里说的,无他唯手熟尔。 此刻的徐清风,其实自己都有些意外。 他可完全没有练过这玩意。 怎么就突然将刀工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这应该是身体素质提升的缘故。 方方面面的实力都提升了。 徐清风觉得,他刚才还有所保守了。 要是没有人在旁边,他估计都想尝试一下,保持刚才速度的前提下,是否能够做到闭着眼睛切菜。 当然,这有些过于夸张。 把所有的鱼肉,切成鱼片后。 徐清风找来了一个大盆,将所有的鱼片,都放入了盆中。 “接下来,这一步是搓。”徐清风告诉韩如梦。 说着,他往盆里倒入了一些红薯粉,然后又往里面,倒入少量的细盐和酱油。 “姐夫,搓鱼这一步,我可以啊,让我来搓吧。” 韩如梦连忙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个也行。 搓鱼片没什么技术难度,无论是谁,哪怕是小柚子这么小的小孩子同样也是可以胜任的。 不过,还是又一些细节,需要叮嘱一下。 比如说,不能用猛力,而要用巧劲。 也就是现在没有一次性的无菌手套,不然徐清风肯定会戴上。 虽然他片鱼技术很好,但难免会有一些很小的刺没有片到,这些刺要是不小心扎手里,也挺麻烦。 所以需要注意些。 徐清风细心地教导韩如梦,如何搓洗鱼片。 韩如梦也有些惊讶,没想到搓鱼片,都有诀窍啊。 沈奶奶看的一愣,烧酸菜鱼有这么一步吗? 她怎么不知道。 实际上,八十年代的时候,大部分人在烹制酸菜鱼的时候,都不会这样做。 仿佛有些多此一举的说。 但这种处理鱼肉的方法,是后世之人所创。 徐清风只不过是提前了几十年,将它带到了这个时代。 所谓洗鱼片,其实非常简单,就是要反复搓洗鱼片… 嗯…在后世的许多菜肴烹饪前,人们通常会用生粉抓取一下食材,这样可以让烧煮出的菜品味道和口感都变得更好。 徐清风前世在制作水煮鱼片,或者炒肉的时候,也会采取类似的手法。 后来,他尝试将这种方法应用于酸菜鱼的烹饪上面。 未曾想,经过搓洗后的鱼片,竟烹制出了异常美味的酸菜鱼。 比不搓的口感要好不少。 所以他以后都这样为之了。 “小柚子,这个搓鱼看上去很简单,你也可以去帮忙哦。” 华老注意到一旁无所事事的小柚子,便主动开口道。 为她安排了一份‘工作’。 “哎呀,鱼肉那么腥,小柚子可别碰那个。” 沈奶奶立即瞪了一眼自己的丈夫,对小柚子说:“你这老头子,出的什么馊主意,我真是服了!” 然而,小柚子听到爷爷的话,顿时眼前一亮。 伸出了那胖乎乎的小手,去搓鱼了,并且态度很坚定地说:“奶奶,我也可以帮忙的哦,你以前不是说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不会烧菜,但搓鱼还是没问题的。” 说着,小柚子也加入了搓鱼的队伍里。 不过吧,她只是打酱油的。 搓鱼片的工作,大部分还是韩如梦完成的。 在徐清风的指导下,韩如梦起初还比较生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的熟练起来。 鱼片揉搓好了之后,徐清风看了看颜色,点了点头。 把搓洗好的鱼片洗干净,鱼肉呈现出近乎晶莹剔透的状态,微微透明的外观实在是美丽极了。 小柚子疑惑地抬起头问:“清风哥哥,为什么鱼片还需要搓揉这么久呢?” 徐清风微笑着回答:“这是因为,搓揉时间越长,可以使鱼肉更具弹性哦!这样吃起来口感就会更佳啦。” 当然,这个搓洗的过程,确实会让烹饪酸菜鱼的工序,变得稍微复杂一点。 如果觉得这个步骤比较麻烦,不喜欢,也可以略过。 并不是说必须的。 韩如梦搓洗鱼片时,徐清风可也没闲着。 他已经开始熬制酸菜鱼的汤底了。 虽然酸菜鱼这道菜,绝对的主角和C位是鱼。 但一锅美味的汤底,才决定了整道菜的品质上限。 鱼的鲜美与酸汤的酸辣开胃相得益彰。 只有二者完美融合,才能烹制出一道令人垂涎欲滴的美味酸菜鱼。 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烹饪自然就变得轻而易举了。 待汤沸腾,将鱼片和各种调味料依次放入锅中。 转眼间,厨房里弥漫着一股诱人的鱼香,夹杂着些许酸菜特有的香气,让人不禁垂涎三尺、食欲大增。 ------------ 第336章 丰盛的饭菜 不过这会,还没有好。 所以急不得。 “啥时候才好啊?清风哥哥。”小柚子已经有些迫不及待起来。 “小柚子,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不要急...心急吃不到热豆腐。”徐清风笑着说道。 谁都知道这个道理,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抵制住美食的诱惑的。 别说是小柚子了,就连华老都有些受不了了。 他于是借口出去抽烟,跑了。 等会等下去,肚子咕咕叫,多丢人。 徐清风告诉众人,再过个十分钟就可以吃了。 其余人纷纷点头。 随着时间的推移,锅里的酸菜鱼逐渐煮得熟透。 厨房弥漫的那股诱人的香气,也变得愈发浓烈起来。 “清风鸽鸽,这酸菜鱼的味道也太香了吧,我感觉自己都要被香晕过去啦!” 小柚子十分夸张地说道。 说完,小丫头咽了咽口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锅里。 这小馋猫,也是让其余人微笑起来。 这演技要不要那么浮夸。 你要去演电影啊? “快了。”徐清风其实也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尝上一口这酸菜鱼了。 算起来,徐清风也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品尝过美味的酸菜鱼了。 上次吃,还是在前世。 此刻闻到这熟悉的香味,他的心情其实还挺复杂的。 虽然说,回来圆梦了,填补了他人生的诸多遗憾。 但很多次午夜梦回,他总是会想起前世那个充满了遗憾的人生。 “今天晚上,咱们可都有口福了!” 韩如梦在一旁微笑着说道。 虽然她以前从未吃过酸菜鱼,但此时闻到了香味,便觉得这酸菜鱼,肯定会不负她的期待。 这酸味和鱼融合在一起,让人食指大动,瞬间饿了。 听到她们的话,徐清风也是有些开心的。 毕竟自己烧的菜,得到认可,也是对自己实力的一种认可。 当然,对这酸菜鱼的味道,他也是十分自信的。 华老在一旁,也露出笑容:“嘿嘿,小柚子,没想到你喜欢吃酸菜鱼啊,只要你喜欢吃,以后想吃酸菜鱼随时告诉我就行。爷爷我现在没有啥事,可以去钓鱼...” “保证让你吃个过瘾。” 沈奶奶听到华老的话,忍不住对他翻了个白眼:“就你那钓鱼水平,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回头不要钓不到鱼,又去菜市场去买。” “而且,就算是有鱼,我可也烧不到这么美味的酸菜鱼的。”沈奶奶对自己的烹饪水平,还是有些了解的。 普通的家常菜,她还可以烧。 但一些高难度,比如酸菜鱼这些,她是无法烧的很好吃的。 “你这老婆子,就会拆我台…谁说我钓不到鱼,我钓鱼技术很好的…不过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 华老哼了一声。 说完,他老脸一红,其实沈奶奶说的不错,他刚才的确是想要是钓不到鱼,实在不行去菜市场买鱼来着。” “哈哈,师父,你也可以去东北或者港岛玩啊,到时候我尽地主之谊,带你吃一下,我们东北那边的美食,四大炖,滋味也是很不错的。” 徐清风开口道。 韩如梦在一旁忙不迭的点头:“对对对,华老,你们可以去港岛玩,我带你们去吃煲仔饭。” 众人交谈说话间。 徐清风看酸菜鱼的火候到了,可以出锅了。 于是他拿来了盘子,小心翼翼地将煮好的酸菜鱼从锅中盛出来。 就连汤汁都一点没有浪费。 打好了之后,满满一大盆,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这么大盆,徐清风可不敢让别人端。 他自个,把酸菜鱼稳稳地端到了餐桌上。 刚出锅的酸菜鱼冒着热腾腾的白气,浓稠的汤汁在碗中翻滚,散发出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 等到热气稍稍散去一些,众人才终于看清了这道菜的全貌。 鱼肉鲜嫩洁白,酸菜金黄酸爽,再加上绿油油的香菜和红色的辣椒,还有那些食材和配菜点缀其中,可谓是色香味俱佳。 让人看了就忍不住食指大动。 “这卖相简直绝了啊!” 华老惊叹道。 的确,如此诱人的酸菜鱼,不仅是一道美食,更像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我本来都不打算出川蜀了,但看到你烹饪的菜肴如此好吃,我都想要去东北尝尝你家乡那边的美食了。”华老感慨道。 徐清风当然是欢迎之至的。 徐清风没想到,这一条鲤鱼,居然烧了如此超大一盆的酸菜鱼。 足够他们所有人吃饱喝足了。 好在他们所有人,都很喜欢吃酸菜鱼这道菜。 徐清风尝了尝这酸菜鱼的滋味,绝绝子。 不过,这才是第一道菜。 还没有到吃饭的时候呢。 “清风,其实不用再去麻烦烧其他菜了,这酸菜鱼里不是已经有很多配菜,比如说酸菜、豆芽、豆腐,土豆等等。” “这些酸菜鱼的配菜,都可以当菜吃的。” “对对对,这土豆太好吃了,比单独炒的都要好吃,捞出来直接就可以下饭吃。”众人开口道。 华老也让徐清风不要再烧菜了。 “是啊,这就像火锅一样,完全能让一家人吃得饱饱的。” 沈奶奶也跟着点头表示赞同。 然而,徐清风却不这么想。 他琢磨了一下,觉得晚上一大家子人,只吃一道菜似乎不太合适。 而且,他很多的食材都已经切配好了,只需要烧一下就可以,还是很快的。 “你们先吃着,我去炒几个菜也快的。” 于是,他转身回到厨房,又着手炒其余的几道菜。 韩如梦见状,也前去帮忙。 两人将今天买的刀鱼和鲥鱼精心烹制后端上了桌。 光吃鱼可不够,所以徐清风还烧制了两道蔬菜和一些肉类菜肴。 转眼间,一桌子美味佳肴便呈现在众人面前。 “师父,咱俩喝几杯怎么样?” 徐清风刚才做饭时,特意让韩家的保镖出去买了几瓶茅台酒回来。 “茅台啊,这酒不错哦!不过嘛,喝酒要适量,微微醺就好,可别喝醉了。” 华老提醒道。 毕竟,做任何事情都要懂得适可而止。 “师父提醒的对,咱们就喝半杯吧。”徐清风点了点头。 ------------ 第337章 华老的祖屋 因为刚才徐清风去烧别的菜了。 所以在场的人,也都没有先吃。 哪怕徐清风刚才跟他们说,可以先吃,不用等他。 但华老他们哪能真的不等呀。 小柚子也只能是先尝一块酸菜鱼。 多了就不行了。 华老觉得,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 更别说,这顿饭最劳苦功高的当属是徐清风了。 徐清风没有上桌,其余人都不会动筷子。 不过也没有多少时间。 众人便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好好吃,这些菜,都太好吃了吧。”小柚子总算是得偿所愿,吃起了饭。 很快,她便挨个品尝了一遍。 小丫头不挑食,还是很好养的,什么都吃。 徐清风烧的这几道菜,其实都是川蜀地区的传统名菜。 刚才那鲥鱼被徐清风烧成了水煮鱼片。 水煮鱼片跟酸菜鱼,都属于川蜀菜系,无论是地位还是难度,都是差不多。 所以经常一同拿来对比。 当然,都是一样的美味可口。 “还有水煮鱼片啊,哈哈,我最好这一口了。”华老品一口美酒,然后尝了一口鱼肉,顿时眼前一亮。 这水煮鱼片,味道也是美味至极。 “是这几道菜不合胃口吗?”徐清风看到韩如梦只是尝了一下,接下来没有怎么动筷,好奇的问道。 “怎么都是辣的,而且麻,我只是吃了一块就受不了了。”韩如梦虽然觉得很好吃,她也很想尝试,但看到菜上面漂浮的红油和辣椒,又有些迟疑了。 就挺纠结的。 而且,这些菜似乎有些太辣了。 对两广人太不友好。 “你可以放开水里洗一下再吃。”徐清风倒是忽略了她是港岛人了。 早知道刚才就给她弄一个不辣的版本了。 只需要在放辣椒之前,铲上来一些就行。 不过吧,徐清风觉得,韩如梦不是不能吃辣,她以前在东北那边,都是跟大家一起正常吃的。 然而,相较于东北菜,川蜀菜系的辣是麻辣。 可能是这个缘故吧,所以韩如梦有些受不了吧。 “啊,如梦姐姐不吃辣的吗?”小柚子眨了眨眼睛,有些好奇的问道。 韩如梦微微一笑:“是啊,我家那边喜欢吃清淡的。” 徐清风给她拿了个干净的碗,装上开水,让她吃的时候,放在开水里洗一下,去去辣味。 韩如梦尝试了一下,果然能接受了。 虽然对她来说还是有丢丢辣,但毕竟可以吃了。 刚才是辣的她怀疑人生了都。 徐清风询问众人,哪一道菜最好吃。 得出的答案,清一色都是酸菜鱼。 “姐夫,我觉得水煮鱼和酸菜鱼都很好吃,水煮鱼略带一些麻辣风味,而酸菜鱼的味道,更显独特,它把酸、爽、细滑的口感融合在了一起,如果是二选一的话,所以我还是更喜欢吃酸菜鱼。” “我也觉得,酸菜鱼更好吃,很开胃。” 酸菜鱼以细腻的味道和美妙的口感,征服了所有人。 徐清风其实也跟众人的感受差不多。 酸菜鱼那酸辣交融的滋味恰到好处,符合大多数人的味觉偏好,因此备受垂青。 所以后世,满大街都是酸菜鱼的店,可见其受欢迎程度之高,但却没有几家专门卖水煮鱼的。 “酸菜鱼不仅好吃,而且还很有营养呢。”徐清风告诉大家伙。 鱼肉富含优质蛋白质以及多种矿物质等微量元素,可以为身体补充所需营养。 而酸菜中的酸不仅有助于人体对铁质的吸收,还有助于提升食欲。 这二者搭配起来,美味的同时,也可以补充人体营养所需。 当食欲不振时,一碗鲜香四溢的酸菜鱼无疑是最佳选择。 鱼肉鲜嫩 Q 弹,酸菜爽脆可口,再加上那浓稠洁白、酸辣开胃的汤底。 只需尝上一口,就能立刻激活你的味蕾。 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徐清风他们把酸菜鱼都给吃完了。 战斗力还是很强的。 别的菜,倒是没有动多少。 徐清风让保镖拿去吃了,也没有浪费。 徐清风和华老因为喝酒,所以吃饭的时间比其余人长一些。 酒喝完了,徐清风直接盛了一碗饭,再来一勺酸菜鱼的汤汁拌饭。 他最喜欢这样吃。 米饭充分吸收了鲜美的汤汁,原本平凡无奇的米饭顿时变得格外美味,绝绝子。 用过晚餐后,时间尚早,众人便计划外出散步闲逛一番。 况且晚餐略微有些丰盛,此时散步恰到好处,可以帮助消化食物。 小柚子对春熙路相当熟悉,自然而然地走在前方引领大家。 现今的春熙路已兴建起众多现代化建筑。 然而,徐清风对七八十年代新建成的房屋并无太多兴致。 相较而言,他更钟情于那些充满古风古韵的古老建筑。 "小柚子,这附近是否有那种老旧的房屋呢?你还不如带我们去那里参观一下。" 徐清风向小柚子询问道。 尽管心中略感疑惑,小柚子仍颔首回应道:"清风鸽鸽,我爷爷昔日的祖宅便是如此,我可以带你们前去。" 言罢,小柚子带领着徐清风等人抵达了她爷爷的祖屋。 这座房屋位置清幽宁静,不知源自何处的溪流沿着屋子边缘曲折流淌,最后流向春熙路。 要想进入房屋,必须经过一座石桥。 房子跟春熙路似乎格格不入。 这座石桥,历经风雨,岁月悠悠,如今看来,宛如一件珍贵的文物。 而那座古老的房子,更是毫无疑问地成为了一件实打实的文物。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座老房子并没有得到足够的保护措施。 徐清风疑惑地向师父问道:“这里环境宜人,师父,你们为何不稍加修缮,居住在此呢?” 韩如梦踏上石桥,深深感受到这里弥漫着浓厚的氛围。 只可惜没带上相机,否则定会拍下几张美照留念。 “并非不想居住于此,实在是房屋过于破旧不堪。” 华老望着这老房子,缓缓解释道。 “这座房子承载着漫长的历史,自我幼时起便居于此处。据我爷爷所述,这座房子乃是由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一辈所建造完成。” 小柚子听得目瞪口呆,掰着手指算着爷爷刚才说了多少个爷爷。 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究竟是她的什么爷爷?? 太太太太爷爷??? 小柚子百思不得其解,于是询问徐清风他们。 “哈哈,小柚子,你不必纠结这些称呼,只要爷爷的父辈,喊他老爷爷或者老祖宗都是可以的。”徐清风苦笑不得的说道。 ------------ 第338章 奢华的祖宅 大夫第! 视线一闪而过,徐清风看到了悬挂在华老祖宅门口的那块很大的牌匾! “什么叫做大夫第啊?” 韩如梦眨巴着大眼睛,脸上满是疑惑之色,难道是医生住的地方?毕竟古代不都管医生叫做大夫吗? 徐清风听到韩如梦的话,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便有些哭笑不得了起来,这丫头,看来真是个历史小白啊。 “哈哈,韩如梦,你可真会想。不过呢,你只说对了一半。” 徐清风强忍着笑意,开口解释道。 “大夫这个词啊,在古代可不止医生这一个意思哦,它还有官职的意思。能够以大夫来命名的房子,应该是指那些有官职的人的住所。” 徐清风一边说着,一边看向华老,似乎是在寻求肯定,毕竟这是华老的祖宅,所以他肯定知道大夫第的由来。 “师父,我说得对吧?”徐清风笑着问道。 华老微微颔首,表示赞同,眼中闪过一丝赞赏:“没错,清风,你解释得很对。” 小柚子年纪还小,自然也跟韩如梦一样,不太明白“大夫第”这四个字的真正含义,听得也是云里雾里的。 华老见状,便借着徐清风的话,继续往下延展,跟几人科普起来:“小柚子,如梦啊,你们知道吗?大夫除了有医生的意思,在古代还是对一定品级文官的统称,而‘第’字呢,在古汉语中的意思就是住宅。所以啊,‘大夫第’就是指那些文官的住宅。” 华老顿了顿,接着说道:“这种以官职来命名居所的做法,其实也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一般来说,只有那些身居高位、德高望重的人才有资格这样做。” 听完华老的解释,韩如梦和小柚子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啊,我明白了。” 韩如梦轻点臻首,若有所思地说道,“那这么说来,华老,你的祖上曾经出过一个大官吗?” 毕竟以大夫第命名,这里以前住的肯定是个大官。 “师父祖上曾经阔过啊。”徐清风附和道。 不过想想也正常。 华佗后人,家里有祖辈余荫,出几个大官不是很正常。 不过他对这房子也越发感兴趣起来。 华老看到他们对这老房子感兴趣,于是从兜里拿出了一个钥匙,打开了大门,带着他们参观起来。 此时时间有些晚了,只能走马观花看个大概。 若是要仔细赏析,还得改天再来。 “这座祖宅,是我的曾祖父,留下来的,他是明朝人,官居四品。”华老告诉几人。 徐清风恍然,不过吧,现在乃至后世保留下来的古建筑,大多数都是明清时期,遗留下来的。 而且这建筑的风格,也是明清时候的。 像这样的府邸,哪怕是在七八十年代,也已经相当罕见了。 毕竟数百年来,期间王朝更迭,战乱纷纷。 能保留下来,留存至今,跨越百年风雨,已经很不容易了。 几人进入了华老的祖宅,在华老的带领下,参观起来。 内部还是保存得十分完好的。 令徐清风他们惊叹不已! 整座宅邸,到处都雕梁画栋、充满了古典美,而且看上去,十分大气磅礴,美轮美奂。 想必数百年前,当年在修建这房子的时候,华老的曾祖父,一定耗费了不少心血吧。 “太漂亮了,华老,你要是不住的话,卖给我吧。”韩如梦开口道。 华老咳嗽一声:“你想也不要想,这是我们华家的祖宅,出多少钱也是不卖的。” 他可不想当不肖子孙。 况且,他也不缺钱啊。 没有到变卖祖宅的地步。 徐清风在旁边哭笑不得,韩如梦你虽然很有钱,但华老家也不差钱啊。 而且,如此宏伟壮观的古代官员府邸,已然达到了文物级别的高度,其蕴含的历史及文化价值早已超越了建筑本身的意义。 基本上无法用钱买到的。 徐叶打量着整座“大夫第”,从建筑结构上来说,这座房子,主要由青砖、灰瓦以及马头墙共同组成。 门前有一对威风凛凛的石狮子,犹如守护神般镇守着门户。 而那房屋四周,五对高高翘起的翼角,则像是凤凰展翅高飞一般,直指向天际。 徐清风与韩如梦在华老的带领下,漫步于这座古老宅邸之中,尽情领略着它独特的格局设计以及巧夺天工的建筑工艺,心中不禁感叹起古代工匠们精湛绝伦的技艺。 房子有点大,哪怕他们只是一路走马观花式地参观。 走到了尽头,依然花费了整整十几分钟的时间。 足见这座房子规模之宏大。 徐清风细数了一下,整座建筑一共有五进之深,也就是五进五出。 从大门进入之后,内部镶嵌着五个联合在一起,却又相互独立的院落以及天井。 这些院落依次排列开来,造型工整,对称,蕴含着古代建筑的智慧。 华老告诉徐清风,这座房子,一整个五进院落,建造的时候,不含一颗钉子。 这完全依赖于川蜀老工匠们,卓越的匠心和精湛的技艺,才能锻造而成。 徐清风有些佩服不已。 谁说古代的建筑就一定差了。 这榫卯结构,简直就是神乎其技,而且后世基本上造不出来这种完美的木房子了。 这座府邸,采用的乃是木石构筑,雕梁画栋,卯榫结合,每一处细节都展现出令人惊叹的工艺水平。 高低错落的马头墙、小青瓦以及冬瓜梁交相辉映。 而那大厅的金柱蟠龙,则是整个府邸的点睛之笔。 置身其中,仿佛一秒钟,就可以将他们带回到几百年前的川蜀。 梁木上的斑驳痕迹与古老的砖雕相互映衬,透露出一种古朴的气息。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几百年,但整体保存还是很完好的。 没有丝毫新旧不协调的感觉。 屋檐上的五对翼角犹如自然生成一般,廊柱和飞檐上的雕塑栩栩如生、美轮美奂,令人叹为观止。 这不仅仅是一座普通的房子,而是一件充满历史底蕴和文化价值的艺术品。 然而,令徐清风感到有些奇怪的是,整个房子和庭院居然没有任何的摆件。 按照常理来说,这样的老房子周围理应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花瓶、瓷器、古玩和玉器等等。 也许是因为之前经历过一段动荡的岁月吧,想必华老就是在那个时期被迫离开此地的。 所谓房屋残破,恐怕只是一个托词而已。 ------------ 第339章 菜园子 当然,徐清风也没有拆穿他师父的谎言。 毕竟,在如今这个特殊的时代,保持低调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即便这里真的能够住人,华老也绝对不会选择住在这里。 过于招摇只会带来更多的麻烦。 从正前门进入后,经过一番曲折辗转,最终仍然从正门出来。 宅子内部深邃幽暗,冬暖夏凉,想必到了夏季,这里会成为一个绝佳的避暑胜地。 走出祖宅,前方就是一片广阔的菜园子。 华老家在此处也拥有着一大片菜地。 此时,东北地区刚刚种下蔬菜不久,然而在川蜀之地,竟然已经有一部分蔬菜开始成熟,可以进行收获了。 既然已经来到这里,华老便打算带领着众人去菜园走走,并打算采摘一些新鲜的蔬菜瓜果带回家。 "师父,你们就在这里稍等片刻吧,我去负责采摘就行。" 考虑到他们一个年事已高,一个年纪尚小,田埂相对较窄,行动起来可能不太方便。 徐清风对华老和小柚子说道。 “你不需要担心我,我身体好着呢,哈哈。”华老摆了摆手。 不过吧,小柚子的确是一个问题,她太小了,如今天色也有些晚。 “小柚子,我背你。”徐清风慢慢地蹲下身体,让小柚子爬到他背上,然后小心翼翼地起身。 徐清风背着她,华老和韩如梦跟在后面,一行人沿着狭窄的菜地间小道前行。 不一会,他们抵达了华老栽种的,此时郁郁葱葱的菜园子。 一进入菜园子,徐清风便把小柚子给放了下来。 小柚子此时的目光,已经被满园五颜六色、琳琅满目的蔬菜瓜果吸引住了。 她惊喜不已地喊道:“哇,爷爷,这些都是您亲手栽种的蔬菜吗?” “这么多,而且有些都已经成熟了,红彤彤的是西红柿,紫莹莹的是茄子,绿油油的是黄瓜,还有火红的辣椒!” 徐清风有些惊讶,现在虽然有五六月份了,但正常来说,这些蔬菜和瓜果,也没有到成熟的季节才是。 不远处便是别人家的菜园子,都还是幼苗。 看出了徐清风眼里的不解,华老跟他揭秘了。 华老微微一笑:“是啊,别家的蔬菜成熟的晚一些,我用了大棚的。” 徐清风恍然。 其实古代便有大棚种植了,七八十年代当然也有。 只是说,没有后世那么普及。 “明天想吃什么菜,这里有的,都可以采摘带回去,就不用明天去买了。”华老询问道。 几人采摘的时候,华老还是放心不下小柚子。 担心她会跑到菜园旁边那些杂草丛生的地方去。 如今春暖花开,蛇虫鼠蚁也开始活跃起来。 于是华老叮嘱小柚子,不要乱跑,菜地这边蛇虫鼠蚁还是有很多的。 小柚子最怕这些了,所以连忙保证,她不会跑到外面去,只在菜地里活动。 小柚子在这里,还是很开心的。 在菜地里转来转去,这里摘一个茄子,那边摘一个黄瓜。 还不忘跟徐清风他们聊着天。 “哈哈,清风哥哥,你们家那边有没有菜园呢?” 徐清风告诉她,自然是有的。 于是小柚子又问徐清风,他们家的菜园,跟爷爷的菜园相比,哪个菜园更好。 “那还是你爷爷的菜园更好,因为我家那边现在可没有这么多成熟的蔬菜。” 当然,这是跟所在的地方有关。 东北那边,所种植的蔬菜瓜果种类,自然不如南方。 小柚子摘下一根鲜嫩的黄瓜,简单地在衣服上蹭了几下,就迫不及待地大口啃了起来。 “小柚子,你怎么不洗就吃了,这可不好。” 徐清风微微一笑,对小柚子说道。 “是啊,如果施了肥或者打了药,吃了会闹肚子的。”韩如梦点了点头。 看着小柚子吃得津津有味,两人都有些哭笑不得。 小柚子呃了一声,她太小了,没有这个意识。 华老笑着告诉几人:“我从没有用过化肥和农药,所种植的这些蔬菜,都是纯正的绿色食品,所以小柚子,你尽可以放心大胆地吃吧,不过就是稍微施了些农家肥而已。” 听到这话,小柚子如释重负,对着韩如梦和徐清风笑着说道:“你们都听到了吧?我爷爷没有用农药,可以放心食用哦。” 说着小柚子还给徐清风摘了一根黄瓜,递给他:“清风哥哥,你也吃吧。” 这时,徐清风咳嗽了一声,看向小柚子:“那个...小柚子,你知道农家肥是什么意思吗?” 小柚子茫然的眨了眨眼睛,摇了摇头。 “噗,哈哈,小柚子,我告诉你,所谓的农家肥,就是指的鸡鸭鹅...的粪便?当然,也少不了人的。” 韩如梦笑得前俯后仰地说道。 “时不时有内味了。” “所以,你直接不洗就吃?我觉得很牛…” 徐清风耸了耸肩。 小柚子听到徐清风和韩如梦他们的话,手里的黄瓜顿时变得不香了,索然无味起来。 看着小柚子郁闷的样子,徐清风连忙安慰道:“放心吧,没事的,只是心里有点膈应而已,其他没什么影响啦。” “没事,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韩如梦也点头道。 其实徐清风他们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 “我小时候跟你也一样,基本上都是这样过来的,经常去邻居家里的菜园子里,偷一些果子和瓜吃。” 经常不洗就直接往嘴里塞了。 毕竟这个年代的人,大多都不太讲究卫生。 不过吧,现在你让徐清风这么做,他肯定不会。 但华老种的这些绿色无污染的蔬菜,吃起来肯定很香! 纯正的绿色食品,没有受到任何化学物质的污染,比起后世那些使用化肥、复合肥种植出来的蔬菜要美味多了。 没过多久,几个人就把菜摘好了,出来没有带篮子,于是就地取材,找了一些藤蔓和芋头叶子,制作成简易的篮子,往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蔬菜。 华老基本上每隔两天就会来这里采摘一次,每次的收获都相当可观。 由于家里有一个菜园子,所以蔬菜多得根本吃不完。 伴随着夕阳西下,几人带着刚刚采摘下来的新鲜蔬菜踏上了回家的路。 这美好的一天,就在欢声笑语中落下了帷幕。 徐清风不禁感叹道:“这种生活真是太舒适惬意了!” 用川蜀话来说,就是巴适得板。 ------------ 第340章 你们怎么成好朋友的 送华老和小柚子回家后,徐清风与韩如梦将采摘回来的蔬菜瓜果放置在厨房内,随后便准备返回隔壁家中。 而这时,徐清风和韩如梦也终于能够品尝刚才新鲜采摘回来的黄瓜了。 除了黄瓜,还有西红柿,这些都是可以直接吃的。 华老把晚上采摘回来的瓜果,分了一些给徐清风,让他带回去。 徐清风只是拿了一些黄瓜,没有拿菜。 “明天再过来吃就可以了,师父,不用带回去。”徐清风开口道。 韩如梦把这些黄瓜,在院子里打了水,洗干净后,递了一根给徐清风。 徐清风直接放入口中咀嚼,口感嘎嘣脆,味道清甜爽口。 很快,他们便出门打算回家。 正当徐清风津津有味,享受着手中黄瓜的美味时,走到了家门口不远处。 这时候,草丛中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这突如其来的动静,让徐清风和韩如梦几人都吓了一大跳。 "姐夫,草丛里不会有蛇吧?" 韩如梦惊恐万分,急忙躲到徐清风身后。 她天不怕地不怕,但唯独对蛇心存恐惧。 徐清风环顾四周,认为这里不太可能出现蛇。 然而,即使真有蛇也无需过分紧张。 想到这里,他安慰韩如梦不必担忧。 说完话,徐清风将手中还剩一小节的黄瓜,朝着发出声响的方向扔了过去。 黄瓜扔出后,草丛里的动静戛然而止,打中了。 “真的有东西?” 要是黄瓜落在草地上,发出的声音,跟刚才传来的,是会不太一样的。 “走,我们过去看看。”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韩如梦连忙摇头:“姐夫,我觉得,我们还是回家吧,等会里面要是窜出一条蛇来怎么办。” 她仍然担心会有蛇。 不过,很快,草丛里传来了一个很奇怪的声音。 嘤嘤嘤... 这是什么声音?? 奇奇怪怪的,很少有动物发出这种声音吧? 徐清风愣住了。 他倒是想到了有一种动物,发出的叫声,是这样的。 那就是后世网络上流传很广的嘤嘤怪?! 也是咱们国家的国宝,大熊猫团子… “嘤嘤??怎么会有动物,发出这种奇怪的声音,哈哈。”韩如梦听到这声音,也乐了。 徐清风微微一笑,把心里的猜测,跟韩如梦说了。 韩如梦石化了...脑海里一头黑线。 不是?虽然说川蜀是大熊猫的故乡,全世界大部分的大熊猫都在这里,但总数也不过几千只啊,怎么可能,他们家附近就出现一只呢? 这个概率也太小了。 但就是这么小的概率,今儿个真就被他们给遇上了。 “嘤嘤嘤,出来吧。”徐清风对着草丛随口喊了一声。 他其实就是随口一说,搞搞气氛。 但没想到,草丛还真的动了,一只大熊猫从里面钻了出来。 果然不出他所料,居然还真的是团子,而且这团子怎么越看越觉得眼熟啊。 徐清风和韩如梦面面相觑,下一秒,他们几乎异口同声的说了三个字,青城山。 没错,这只大熊猫,可不就是他们前天在青城山看到的那一只。 青城山和都江堰差不多在一块,到这里几十里地,得坐车来回。 这只大熊猫怎么来的?? 大熊猫黑白相间,还是很喜感的。 此时,它从草丛里钻出来的时候,毛茸茸的熊掌还拿着刚才徐清风扔出的黄瓜呢。 似乎有些委屈巴巴的。 一只熊掌拿着黄瓜,另外一只熊掌,则是按在自个的熊猫脸上,小眼睛眼泪汪汪地,冲着徐清风嘤嘤嘤。 好像在控诉徐清风刚才的扔黄瓜行为。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错。”徐清风咳嗽一声,很快啊,他就道歉了。 谁让对方是大熊猫呢,而且还这么可爱。 换做是别的小动物,徐清风才不道歉呢。 韩如梦在旁边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姐夫刚才扔出去的小黄瓜,居然不偏不倚地砸到了大熊猫。 这准头也是没谁了。 当然,这也把眼前的团子,给委屈坏了。 熊孩子心里苦啊,有苦说不出,只能嘤嘤嘤呢。 就在徐清风道歉的时候,团子似乎也看出了手里的黄瓜,是可以吃的。 它嘤嘤嘤一会,居然把黄瓜给塞到了嘴里,吃掉了。 这一通操作,也是让周围的人都石化了。 “哈哈,我还以为它会多愤怒,结果它连作案工具都吃了。” 韩如梦哭笑不得。 徐清风也是乐不可支,他看向眼前的大熊猫:“你不是在青城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啊!” 再看到团子后,徐清风着实吃了一惊。 要不是亲眼所见,大熊猫的的确确是出现在了自己眼前。 他都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 几十公里的距离啊,简直了... 这团子怎么从青城山来的?? “姐夫,它该不会是跟着我们来到成都的吧?”韩如梦猜测道。 要是这样的话,那可真神了。 徐清风摇了摇头。 他们跟大熊猫只是一面之缘,谈不上熟悉。 更不认识。 团子跟着自己来到这里,也是需要很大的难度的。 综上所述,应该不太可能。 徐清风倒是想到了一种可能性,那就是猞猁! 徐清风此前把猞猁给放在了青城山,昨天晚上收了回来。 这团子大概率应该跟猞猁打过不止一次碰面,说不定成为了好朋友。 这不,循着猞猁的气息,它就找来了。 这种可能性才是最大的。 徐清风在脑海里用意念跟小弟猞猁交流了起来。 不一会,猞猁也论证了徐清风的猜测,的确是如此。 它这两天在青城山,的确是跟团子成为了好朋友。 所以回来的时候,团子可能不舍得它,于是跟踪它来到了成都。 破案了。 对此,徐清风也麻了。 好家伙,你们怎么成为好朋友的?? 徐清风悄悄把猞猁给放了出来,既然它跟团子是好朋友,那就让它们朋友相聚吧。 “走走走,我们回家去吧。”徐清风表示自己不管这种事情,也没法管,团子这玩意,也没法收留啊。 “姐夫,不管它了吗?要不要报个妖妖灵?”韩如梦呃了一声。 她觉得这是不是有些不太好。 “这可是在川蜀,不用管。”徐清风开口道。 ------------ 第341章 团子还住下了 就连金丝猴在这里,都那么受欢迎,更别说大熊猫了。 那就是国宠,团宠,哪怕被人看到了,自然也是会各种宠着的,所以压根不需要担心大熊猫的安全问题。 徐清风倒是更担心猞猁的安全。 所以叮嘱猞猁,一定要注意隐蔽,不要被人发现。 它不像是大熊猫,有这么特殊的地位。 就在徐清风打算回家的时候,团子突然动了,跑回了刚才待着的草丛里。 徐清风真纳闷呢,它回去草丛做什么。 但很快,团子就用实际行动告诉了他。 因为大熊猫从草丛里出来的时候,嘴里多了一根竹笋。 团子一通小跑,叼着竹笋,来到了徐清风的身边。 然后把竹笋放在了徐清风的脚边。 这才慢悠悠地爬离开。 徐清风和韩如梦都愣住了。 什么情况?? 这团子这么人性化的吗?来就来,还给他带礼物?? “这...” “不是吧,这大熊猫还给我们带了礼物来?” 看着脚下的竹笋,韩如梦那叫一个震惊。 徐清风哭笑不得,虽然很难理解,但这的确是真的。 大熊猫还挺懂人情世故啊。 猞猁出来了,大熊猫嗅到了猞猁的气味,自然找好朋友去团聚了。 徐清风和韩如梦回家了。 嗯哼,带着那根大熊猫的‘礼物’春笋。 “整的我挺有负罪感。”徐清风手里拿着笋,嘀咕了一句。 他说的是黄瓜扔团子一事。 好在徐清风刚才只是试探的一扔,所以用的力气不大,加上啃过的黄瓜只有一小节,体积很小,这点力道的黄瓜,对于野生大熊猫,皮糙肉厚的团子来说,只是造成了一丢丢的伤害。 虽然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还是很强的。 “姐夫,我们今天才去了都江堰,青城山也在那边,开车都要一两个小时,这大熊猫也挺牛掰啊,居然跑到这么远来了。”韩如梦惊叹不已。 提到大熊猫,她也是很感兴趣的。 “明天应该就回去了。”徐清风打了个哈欠:“忙碌了一天,也累了,早点休息吧。” 说完,徐清风去洗漱,便各自回房间休息了。 睡前,他照例把空间逛了一遍,有些成熟的粮食,药材,还有一些动物收了。 上次去港岛的时候,清了一波,没想到这才过去多久,空间的仓库又快满了一半。 下次,又可以出手了。 流速跟外界不同,还是挺香的。 而且徐清风的空间已经升级了两次,如今也拓展了许多的功能。 这空间,就是他的立身之本啊。 青蟒这几天一直都呆在空间的水潭底下,没有出来。 徐清风意念进入了水潭底部,看了一眼,青蟒小弟似乎陷入了沉睡,应该是要再次进行蜕皮了。 徐清风感受到青蟒那磅礴的生命力,也没有打扰它。 它也有自己的造化。 不必干涉。 意念退出空间,徐清风很快便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猞猁已经回到了空间。 不过,大熊猫似乎还没有走。 而且翻墙进入了徐清风家里的院子里。 韩家的几个保镖都整不会了。 他们不知道要不要驱逐大熊猫,只能等韩如梦和徐清风起床再做决定。 韩如梦和徐清风起床,看到院子里的大熊猫也是大小瞪小眼。 不是它怎么不走啊? 而且似乎,看情况,还在院子的一角住下来了。 虽然家里位置大,别说是住一只大熊猫,就是多来几只,都没问题,住得下。 但关键是,徐清风觉得,这会不会不合规? 大熊猫看到徐清风的时候,顿时眨了眨圆溜溜的大眼睛,朝着徐清风爬了过来。 “你饿了?”徐清风转身回到房间,从房间里拿出了团子昨天晚上送给自己的竹笋,然后还给了团子。 “给,我不喜欢吃竹笋,还是你吃吧。”徐清风把竹笋递给团子。 没想到大熊猫摇了摇头,没有接过去。 “我真的不吃。”徐清风麻了。 团子嘤嘤嘤一声,它有些急了。 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快速的捡起了地上的竹笋,剥了起来。 “刚才还不吃呢,现在都剥起来了。”徐清风和韩如梦看到熊猫剥竹笋,也是乐了。 不一会,团子手中的竹笋,便被剥好了。 不过,让徐清风意外的是,团子居然没有自己吃,而是再次把剥好的竹笋又再次放到了徐清风的手里。 还是给他吃啊。 徐清风和韩如梦都有些羞愧起来,他们刚才还以为团子是剥给自己吃的,但没想到居然是给他剥的。 这一波,难绷啊。 “姐夫,团子盛情难却啊,要不,你吃一口?”韩如梦在旁边开起了徐清风的玩笑。 徐清风一头黑线。 这生吃竹笋,有点猛啊。 他真遭不住。 “团子,我吃这个。” 徐清风拿出了一根黄瓜。 “我吃黄瓜,你吃竹笋怎么样?”徐清风也觉得直接拒绝了团子的好意,有点不太好。 团子好不容易外向一次,这要是因为他的拒绝,而换来一辈子的内向,那他就说不过去了。 团子眨了眨眼睛,好像明白了,正好它也饿了,肚子咕咕叫,于是它便把竹笋吃了。 那根黄瓜,徐清风也没有吃,而是留给了团子。 “团子,你真打算在我家住下了?”徐清风有些好奇的询问团子。 团子听不懂徐清风的话,吃完了早餐,就回院子里的树下躺了起来。 不一会,又去爬树了。 “得,基本上是打算常住了。”徐清风哭笑不得。 正好这个时候,华老他们过来了。 看到徐清风他们家的大熊猫,几人也是傻眼。 “什么情况?这大熊猫怎么跑家里来了。” “太好了,爷爷,我最喜欢大熊猫了,可以养在家里吗?”小柚子倒是很兴奋。 不过这个提议,很快被华老给否决了。 不可能的。 但是吧,住个几天,还是可能的。 “那也行,至少我也算近距离跟大熊猫见了一面。”小柚子嘿嘿一笑。 “走,我们去给大熊猫找点吃的。”徐清风带上几人,出门去春熙路这边的菜市场转悠了一圈。 回来的时候,几人手里便多了不少打到竹笋。 现在虽然已经是春天的尾巴,但总有一些山区,气温条件跟这边不太一样。 所以只要用心去寻找的话,还是可以找到很多鲜嫩的春笋。 ------------ 第342章 熊猫炫竹笋 “只有竹笋,没有竹子,这行吗?这么点竹笋,估计不够大熊猫一顿造的,我们等会再去弄一些竹子来吧。”华老开口道。 徐清风... 韩如梦也一头雾水。 他们买了十几根竹笋,还不够大熊猫一顿造的? 大熊猫真的这么能吃吗? 事实上,徐清风和韩如梦对熊猫的生活习性知之甚少,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 “哈哈,你们也许不太了解,大熊猫一天至少得吃掉几十斤的食物。” 华老见他俩一脸疑惑,便开口解释道。 在一年之中,不同的季节,大熊猫的食量也有所差异。 要知道,竹子并不是终年常青的,秋季和冬季时会有落叶现象。 因此,在冬季,大熊猫的主食就是竹子和竹笋了。 而到了夏季,它们则更偏好竹叶。 如果是吃竹叶,那么大熊猫一天的食量大概是在 10 公斤左右。 若是吃竹笋,那每天的食量甚至可以高达 40 公斤! 至于竹子,一只成年大熊猫每天大约需要摄取 20 至 40 公斤。 除此之外,大熊猫偶尔也会吃吃其他植物,比如草、水果、根茎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大熊猫也会吃肉的。 它并非是只吃竹子,而是杂食性动物,所以一些昆虫和小型哺乳动物也会出现在它们的食谱上。 不过,这些不是它们的主要食物来源。 大熊猫的主食还是竹子。 也正是因为川蜀得天独厚的环境,遍地都是竹子,所以才得到大熊猫的偏爱呀。 这些竹子和竹笋也是野生大熊猫们,赖以生存的食物来源。 “没想到大熊猫这么能吃,华老,这里哪有竹子,我让我保镖,去砍一些回来。”韩如梦询问华老。 “这会不会不太好?”华老还有些不好意思。 “小姐,我们知道哪里有竹子,不用华老先生告诉。”保镖连忙说道。 他们很快便出去砍竹子去了。 韩如梦微微一笑:“华老,没有什么好不好的,反正他们闲着也是闲着,要知道,我们韩家可都是高薪聘请他们的,所以...没啥啦。” 华老想了想也点头。 川蜀的竹子还是有很多的,随处可见。 所以倒也不用担心,他们会找不到竹子。 徐清风他们回到家。 这时,团子正好也在树上蹦迪累了,看到徐清风他们回来,又看到了他们手中的竹笋,连忙小眼睛一亮,爬下了树,朝着徐清风他们奔跑而来,一脸的谄媚。 “这团子,成精了啊。”徐清风哭笑不得。 看着来到了脚下的团子,他微微一笑。 “给,你的竹笋。”徐清风把买来的竹笋,都给了它。 旁边,小柚子似乎有些想要摸一下大熊猫,却又不敢。 几次伸出手,大熊猫可能也察觉到了,于是回头看了她一眼。 却把小丫头给吓到了。 连忙又把手给缩了回去。 徐清风呃了一声,他对小柚子招了招手:“过来,不就是摸一下团子吗?至于那么怕...没事的,它吃咱们的喝咱们的,摸一下又不会少块肉,所以它肯定会同意的啦。” 说着,徐清风抓着小柚子的手,轻轻放在了团子身上。 团子也没有抗拒,而是低头吃着竹笋。 小柚子心里乐开了花,哈哈,没想到这辈子还能摸上大熊猫,简直太好了。 团子也不嫌地上脏,无论在哪里,都是一屁股坐在地上。 此时,它扒拉着一只竹笋,然后灵活的用一只熊掌抓住,熟练地用嘴巴辅助熊掌,轻松就剥掉了笋壳。 不得不说,看大熊猫吃竹笋,还挺有意思的。 这波剥竹笋的操作,的确是有几/-把刷子。 不愧是它们的看家本领。 徐清风也在一旁饶有兴趣的看着熊猫吃笋。 团子这娴熟的剥竹笋动作,还是很6的,如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 还是很赏心悦目的。 虽然今天早上,徐清风已经欣赏了一次,但再次欣赏,他仍然不会觉得无聊,反而觉得很有意思。 今天,团子倒是没有把手里的竹笋给徐清风分享,它似乎也明白了,徐清风不喜欢吃竹笋,给徐清风他也不会吃的,所以还是自个享受吧。 正如华老说的,这十几根竹笋,还不够团子一顿炫的。 不过,那边韩家的保镖已经去砍竹子了,所以倒也不用担心团子在他们家会饿到。 吃完了竹笋,团子又去树上蹦迪了。 徐清风他们今天因为团子的出现,所以都没有出门去玩。 “清风,昨天天色太晚了,你不是说没有看清楚我家的祖宅吗?走,我再带你去逛逛。”华老开口道。 这个倒是可以,华老的祖宅离这边还是很近的。 但让徐清风没想到的是,就在他们出门不久后,大熊猫也跟了出去。 “它怎么来了?”徐清风麻了。 身后跟着一只大熊猫,就太拉风了。 “哈哈,这怕是走不出几步,就被围观了。”华老皱眉,他想到有一条小路,平日里遇不到几个人,于是带着徐清风他们抄小路,过去祖宅那边。 一路上真的没有遇到人。 进入了祖宅,徐清风看到院子里生长着一些竹子。 大熊猫看到了竹子,顿时两眼放光,去啃竹子了。 这些竹子是观赏竹,不大。 不过因为很久没有打理过了,所以野蛮生长着。 华老乐得熊猫帮他清理院子,所以就懒得管,由着它去吃自助餐了。 “哈哈,熊猫跟上来,居然还有这种收获。”韩如梦哭笑不得。 昨天因为天色暗,所以很多细节看的不是很清楚,白天过来,徐清风才知道,这老房子的确是漂亮。 哪怕几百年过去了,依然还是完好的。 “师父,这房子以后千万别拆,如果说春熙路要扩建的话,也不要动,以后这里会成为文物的。”徐清风对华老说道。 后世有很多老房子,都是如此。 这些都是咱们国家的瑰宝。 拆了那就太可惜了。 华老点了点头:“这个是自然,等我百年之后,我也会叮嘱我的子女,好好保管这个老宅的。” ------------ 第343章 竹笋饭 在祖宅转悠了一圈,徐清风他们便回家了。 跟在身后的团子,在老宅里炫完了自助餐竹子,中途又到华老家的菜园子吃菜。 可谓是走到哪吃到哪。 徐清风几人... “我算是明白华老刚才说的,这熊猫饭量大...”韩如梦感慨道。 这真的,就没见它停下来,除了走路,都在干饭。 徐清风想起后世那个段子,大熊猫永不为奴,除非包吃包住。 也就是国家饭,经得起它们造。 换做是一个家庭,被这样吃,还不得吃穷啊。 “看到大熊猫炫竹笋,我都想吃竹笋饭了。” 徐清风询问他们中午想不想吃竹笋饭。 这一句话,倒是把众人给问蒙了。 “啥是竹笋饭?” “是啊,我只吃过竹笋炒肉...还没有吃过竹笋饭呢。” “好吃吗?” “那个...我有点想吃,只要是姐夫你烧的。” 众说纷纭。 最后,大家伙还是想要尝试一下的。 无他,只是对于徐清风厨艺的认可。 这几天徐清风的厨艺毋庸置疑,征服了他们。 不过小柚子还是有些不太理解,啥是竹笋饭? 于是缠着徐清风询问起来:“清风哥哥,我吃过蛋炒饭,只是把鸡蛋和饭放在一起炒...难不成,竹笋饭就是把竹笋和米饭混到一起,然后炒吗?” 徐清风哭笑不得,他告诉小柚子,二者还是有区别的。 蛋炒饭比较简单,竹笋饭要稍微复杂一些。 但是吧,某种意义上,也可以是小柚子说的那样。 “其实呢,竹笋饭也可以说是,由竹笋和米饭混合在一起,烹饪而成,这两者都是必不可少,且占据主导地位的。”徐清风开口道:“但是呢,也不仅仅只是竹笋+米饭,还有很多的配菜。” 八十年代,其实咱们国家的美食是倒退的。 因为大部分家里都很穷,只能制作一些简单的食物来吃。 想要变着花样烹饪,基本上不存在的。 哪里像几十年后,美食遍地开花,八大菜系,各大地方菜系,都融汇在一起,共同交织成国人饭桌上的饕餮盛宴。 竹笋饭也是后世的一种网红做法。 发明人是谁徐清风不知道,但吃过一次之后,徐清风便惊为天人。 今天大家也是托了团子的福了,不然的话,徐清风肯定是不会想到这道由竹笋烹饪而成的美味佳肴的。 家里的竹笋,都被熊猫给吃完了,于是徐清风又去菜市场上买了一些回来。 让徐清风惊喜的是,他居然还看到有卖竹荪的,竹荪可是好东西,他当即也买了下来。 一并带回去。 竹笋饭,也是可以放各种各样的食材的。 这点跟昨天吃的酸菜鱼差不多。 把这些食材全部都拿到了家里。 徐清风告诉了沈奶奶,中午不用烧饭,等会吃竹笋饭。 因为只是烧一个简单的竹笋饭,所以都不用去隔壁,直接在自己家便可以搞定了。 “竹笋饭?我好像也会一些。”沈奶奶开口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他想烧的竹笋饭,跟沈奶奶会的那个,可能不太一样。 华夏美食,源远流长,传承了数千年。 竹笋饭自古便有了,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 特别是在南方,多竹的地区。 东北那边,因为没有竹子生长,所以基本上很少人知道这道菜。 不过吧,即使是在南方,不同的省份和地区,不同菜系,人们烹饪和制作竹笋饭的方式与口味,也是存在着不小的差异的。 而且年代不同,可能也有很大的区别。 徐清风觉得,其中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后世的网红竹笋饭,在饭里面添加的各种配料。 跟现在的竹笋饭,那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徐清风此前品尝的便是,川蜀的网红竹笋饭版本。 除了竹笋和米饭,还会添加比如腊肠、香菇,咸肉切末,豌豆以及胡萝卜等等这些食材。 当然,具体要添加什么食材,也不是说固定,而是看你想怎么加。 就跟八宝粥和酸菜鱼一样,还有火锅。 要说一道美食的多样化,自主化,还得是川蜀菜系。 就像是火锅,串串,烤鱼,只要你愿意,任何你想吃的食材,都能添加入其中,进去自由搭配。 这不,徐清风今天为了这顿竹笋饭,准备了一大堆食材。 其中最贵的,莫过于竹荪了。 这年头的,竹荪也是很值钱的。 东北因为没有竹子,所以没有竹荪,徐清风以前品尝过,味道不错。 跟猴头差不多,都是一种很美味,很昂贵的山珍。 韩如梦看到徐清风买了这么多配菜,也是有些不解。 怎么做一顿竹笋饭,这么丰盛的吗? 这配菜的阵容,都堪称奢华了。 “想吃的话,就帮忙一起洗菜。”徐清风看到韩如梦发呆,于是咳嗽一声。 韩如梦连忙去帮忙洗菜。 不一会,两人便洗好了各种食材。 徐清风把这些清洗的干干净净的食材,放在砧板上,娴熟的拿起菜刀开始切了起来。 切菜他是专业的。 每一刀下去,都精准无比,大小均匀,仿佛经过了精心计算一般。 不一会,这些食材全部都被切好。 然后被徐清风整齐摆放在盘子里,分门别类,这些色彩鲜艳的食材,也是让大家伙,有些期待起竹笋饭来。 光是看着这些色彩丰富的食材,便有些想吃了。 食欲大增有木有。 等到切好了配菜,洗了米,这些前面的准备工作做好了,徐清风便拿来了家里的饭甑。 因为是新买的,所以徐清风仔细地清洗了一遍。 饭甑是八十年代,农村用来蒸饭的器具。 可能千禧年后出生的小孩子,对这玩意都十分陌生了。 洗干净之后,接着,徐清风把洗好的米铺在饭甑底部,再将各种切好的食材一层一层地倒入其中,稍微码放整齐,在米上面。 最后,盖上盖子,酒可以放入锅里蒸了。 接下来,只需要等待米饭蒸熟就OK。 没有放盐,因为有咸肉,腊肠这些食材都是咸的。 等饭熟了,自然就是咸的。 “这就可以了?”韩如梦和小柚子她们都觉得好简单。 ------------ 第344章 这不是有手就行 徐清风点了点头:“是啊,是不是很简单?” 韩如梦感觉她又行了。 “这种网红饭...” 咳咳,徐清风突然想起来,这年头没有网红二字,于是连忙改口:“这种大杂烩的饭,的确是很简单,没有什么难度的。” “我下次回港岛,也可以秀一下厨艺了,哈哈。”韩如梦倒是有些激动起来。 她父母每次都会拿她不会做饭来说事,也是醉醉的了。 而且,有的时候,还会用别人家的孩子来举例,就难受。 如今有了这竹笋饭,一锅烩,看他们还有什么话说。 想到这里,韩如梦嘴角莞尔。 徐清风看了看时间,告诉众人,等会饭蒸熟,这竹笋饭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下次我也试试,不放竹笋可以吗?”沈奶奶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点了点头:“当然可以,不放竹笋的话,也是一样可以做的。” 只要是套这种模式,放什么食材,都是可以随心搭配的。 “做饭是不是很简单,这几天学的怎么样了?”徐清风询问韩如梦。 这几天,他烧饭的时候,韩如梦都会在旁边观看。 说是要学习一下厨艺。 “那个...我看你烧菜觉得很简单的,就是不知道我自个操作,会不会...”韩如梦嘿嘿一笑。 这属于,一看就会,一学就废。 “其实吧,放低要求,不要一上来就整什么高难度的菜,只是烧几个家常菜,完全没任何问题。” 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这还是很简单的,而且味道吧,因为是家常菜,所以要求也不高,能吃就行。 而且这年头,大部分人,其实对于食物的口感,还有是不是很好吃,并没有那么高的要求。 90%的人都是在温饱线上。 稍微过得去,又何必苛求。 “如梦啊,其实烧菜不难的,你以前只是没有接触过,从来没有去尝试过,对做饭不够了解,才会觉得难。”沈奶奶看到韩如梦想要学烧菜,觉得她倒是可以教一下她。 以韩如梦零基础的厨艺,上来就去跟徐清风学的话,其实意义不大。 这玩意讲究循序渐进。 于是沈奶奶询问韩如梦想不想跟她学两天。 韩如梦当然是求之不得的。 她这几天正无聊呢。 要是能学点厨艺,嘿嘿,回去之后,也能交差了。 沈奶奶微微一笑,两人达成了协议。 徐清风也乐见其成,他过几天要跟华老去峨眉山,韩如梦留在这里,刚好可以跟沈奶奶学几手。 估计等他回来的时候,韩如梦已经会好几道家常小炒了。 大部分的家常菜,其实做法都非常简单。 食材单一,调料也就油盐酱醋,万变不离其宗。 只要按部就班的去烹饪,不瞎搞什么操作,不烧焦啥的,烧出来家常菜的味道,便已经很不错了!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跟沈奶奶学习烧菜呢,态度一定要认真。 不能说三心二意。 “姐夫,我肯定会认真学习的,等你从峨眉山回来,就可以吃上我烧的菜了。”韩如梦微微一笑。 徐清风... “那我就期待着了。”徐清风笑着说道。 “吃喝玩乐,吃排在第一位,咱们国家,有那么一句古话,民以食为天,所以吃的好不好啊,是很重要的。” 华老开口道。 一觉醒来,便是思考着今天一天吃什么。 日常生活里,全国各地的人,口头禅也是跟吃息息相关。 比如说,走在路上,遇到了几个好朋友。 见面时,第一句问候语,往往就是:“老徐,你这是上哪儿去呀?早上/中午/晚上吃过饭了没?” “走走走,上我家去吃饭。” “你家今天吃什么菜?” “找个地方喝一杯…” ... 大差不差,基本上走在路上,都可以听到这些耳熟能详的问候语,口头禅。 “你又不能吃辣,学什么川蜀菜系。”徐清风有些不解。 川菜好像很少有不辣的。 “不放辣椒不就好了。”韩如梦耸了耸肩。 这倒也是。 说到华夏的美食地图,川蜀菜系就不能不提, 放眼华夏的八大菜系之中,川菜也是堪称一绝! 后世川蜀美食的热度,和出圈,辐射全国的也是遥遥领先。 作为一支独具特色的地方菜系,川菜正以其强大的传播力与广泛的受众群体,逐渐的崭露头角,日后,更是呈现出稳坐八大菜系头把交椅的趋势。 无论是火锅、串串香,还是麻婆豆腐、回锅肉,还是酸菜鱼、麻辣兔头等极具地域特色的美食,都有着浓郁的地方特色,声名远扬,令人回味无穷。 其独特的麻辣风味和多样的菜品选择,也是俘虏了无数食客的胃。 所以韩如梦当然想要去学习了。 主要是,其余菜系的话,她也没有认识的人啊。 而且,学了川蜀菜系,以后徐清风也可以指导一二。 时光悄然流转间,锅内渐渐弥漫出,阵阵诱人的香气。 “这也太香了吧。” “这什么香味,不像是竹笋的香味啊?” 厨房等候的众人,自然也是嗅到了锅里传来的迷人香味。 徐清风告诉他们,这么多食材汇聚一堂,香味自然都融合在了一起,所以这香味也是混合型的。 华老点了点头,刚才徐清风放入其中的那些食材,很多都带有香味,散发着食物本身的清香。 各种美妙的味道相互交融,自然不一般。 守候在厨房的几人,都有些遭不住了。 早上走了不少的路,他们早就已经饥肠辘辘。 此刻更是觉得,等待竹笋饭熟的时间,开始变得无比漫长。 “还没好啊?” “清风哥哥,还有多久才可以开吃啊?我都迫不及待了。”小柚子咽了咽口水。 的确是有些诱惑的说。 “哈哈,快了,闻到了香味,再过个五分钟吧。”徐清风算了算时间,对小柚子说道。 好在已经快熟了,也无需等待太久,老式的柴火灶,火力全开下,焖饭速度相当快。 甚至比后世的电饭煲都要更快一些。 其实徐清风是更喜欢用柴火灶的。 不过这玩意,后世基本上已经被淘汰了。 尤其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后,大部分的城里人都舍弃了柴火灶,用上了天然气。 ------------ 第345章 如愿以尝 大约过了 5 分钟,竹笋饭终于大功告成! 当锅盖被揭开的瞬间,一股热腾腾的水汽如火山喷发般喷涌而出,伴随着浓烈醇厚、令人陶醉的香气,顷刻间便填满了整个厨房。 这可绝对不是夸大其词,那美妙的香味仿佛拥有神奇的魔力一般,让人深深地沉醉其中。 徐清风和韩如梦几人都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被这股美妙的竹笋饭香气所吸引。 “这香味真是太绝了!难不成是因为添加了竹荪的缘故?” 徐清风自己都感到有些惊讶。 他以前也吃过竹笋饭啊,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的香。 等到热气散去,徐清风也看到了饭甑里的情形。 跟刚下锅的时候,差不多,各种食材整齐地排列着,就像是经过精心设计的组合一般,分类得井井有条。 这竹笋饭的颜值,看上去非常的奈斯,仿佛是一件艺术品。 尽管还未品尝,但光是看到这些摆放整齐的食材,就让人充满期待。 不过,现在这些食材已经蒸熟了。 跟之前摆放好没有蒸熟的时候相比,色泽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它们此时已经变得更加诱人。 徐清风手持筷子,想要去搅拌,但又觉得筷子不够长,这样去搅拌的话,肯定会被热气烫到。 “用这个吧。”沈奶奶找来了锅铲。 锅铲搅拌就不会了。 徐清风接过锅铲,放入饭甑里,来了一次大搅拌。 “可惜没有带...” 韩如梦在旁边嘀咕道。 “相机。” 小柚子接过了话茬。 韩如梦噗呲一声乐了。 小丫头,真是古灵精怪。 “如梦姐姐,你这两天念叨了很多次了哦。”小柚子嘻嘻一笑:‘我都可以抢答了。’ “调皮,一边玩去。”沈奶奶摸摸小柚子的头,让她去餐桌上等待了。 等搅拌好了,便可以盛饭开吃。 搅拌这一步可谓是这道菜的画龙点睛之笔。 上方的各种食材与食材下方的米饭,在锅铲的作用下,充分搅拌均匀。 诸多的食材,融合在了一起。 每一粒米饭都充分吸收了各种食材的鲜美汁液。 “这也太好看了吧,我总算是知道为什么食物,要叫美食了,因为真的很美,就说这颜值,就绝了。”韩如梦在旁边感叹道。 这时,所有人才注意到,饭甑里的米饭已经被各种食材的汤汁染成了五彩斑斓的颜色。 经过搅拌均匀之后,这米饭看上去愈发诱人,让人垂涎欲滴。 徐清风给每个人都盛了一大碗,端上了桌子。 “我觉得啊,这竹笋饭卖相如此之好,闻起来也是香气扑鼻,想必吃起来味道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华老咽了咽口水,盯着他面前的这一碗竹笋饭。 已经有点儿坐不住了,恨不得马上就开吃,大快朵颐一番。 但这会米饭还有点烫,吃不到,看着就有些着急。 其余人也是如此。 谁能想到? 就这么一碗普普通通的竹笋饭,居然轻而易举地,就俘获了在场所有人的味蕾。 “哈哈,这一碗竹笋饭虽然很普通,但可不简单哦,里面的食材可真是够丰富的呀!”华老开口道。 光看一眼,就能挑选出好几样不同的食材来。 唯有这么多的食材,搭配在一起,才能组成如此美味可口的竹笋饭呀。 而且中午这竹笋饭做出来的分量特别足,足够他们这些人全部吃饱了。 就算最后会剩下一些,也没关系,可以让韩家的那些保镖们把剩下的全都解决掉。 对他们来说,多少都不嫌多。 小柚子吹凉了一些,才不管饭仍然还烫呢,她迫不及待地抓起勺子,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那副心满意足的模样,简直可爱极了。 看着大家吃得如此开心、如此满足,徐清风的脸上也情不自禁地浮现出了一抹欣慰的笑容。 这样的生活,恐怕是后世许多人都羡慕不来的吧。 其实几十年后,很多人都格外怀念八十年代的生活。 倒也不是说,后世的人们过的不好。 相反,后世经济方面,物质条件上,远超现如今。 所有人都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 不像现在,物资匮乏,有很多地方都还有所欠缺。 他们怀念的是逝去的青春,怀念的是那些已经不在的亲人。 八十年代,天空是湛蓝的,河水是清澈的,尽管大多数人并不富裕,但每个人的眼中都闪烁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脸上也洋溢着那份纯真而又质朴的笑容。 然而到了后世,尽管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了,却总是让人感觉少了点儿什么东西… 如果不是他重生了,如果没有“金手指”空间,徐清风回想自己的前世,在八十年代,那简直过的太惨了。 想要混到现在的地步,简直比登天还难。 还是那句话,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常有八九。 徐清风吃着竹笋饭,忆苦思甜,脑海里思绪飘飞。 正因为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人们才会渴望回到过去,重新开始,这再正常不过了。 也正因如此,后世的穿越和重生这两类流派的小说才会层出不穷。 毕竟,谁不想改变自己的现状呢? 可惜的是,大多数人也仅仅是想想罢了,重生只是在小说里才会出现。 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才是他们最应该做的。 而不是一味的怀念过去。 过去的已经无法返回了。 吃过了竹笋饭,徐清风在隔壁陪团子玩了会。 团子似乎很喜欢这里。 徐清风不知道的是,团子其实也没有一直待在院子里,在徐清风烧竹笋饭的时候,它就到外面去溜达了。 还带回了一些当地的‘土特产’。 韩如梦打算去睡午觉的时候,打开房门,下一秒便吓得尖叫了起来。 徐清风连忙走过去。 很快,他看到韩如梦房间的地上,多了几只老鼠。 而且是死掉的老鼠。 “什么情况?是谁恶作剧吗?”徐清风有些纳闷。 “你们看到是谁放的死老鼠吗?”韩如梦咬牙切齿询问几个保镖。 结果保镖纷纷摇头:“没有外人进入家里啊。” ------------ 第346章 徐.尔摩斯 韩家大小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几个保镖正襟危坐,都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大小姐,对不起,是我们疏忽了。”为首的保镖小队长开口道。 “我们马上去查,要是让我知道是谁干的,我定然饶不了他。” 韩如梦转头看向徐清风:“姐夫,你觉得这是谁做的?” “我...” 徐清风咳嗽了一声:“我觉得吧,你可以找找看,有没有丢什么东西。” 韩如梦点了点头,立马去查找自己有没有,丢什么东西! 其余人也各自回房间找寻起来。 不一会,几人重新回到了韩如梦的房间门口。 “没有丢什么。” “我也是。” “那就不是什么小偷。” 闻言,徐清风点了点头。 “难道是恶作剧??这的确是有些恶趣味。” “匜不能这么说,他今天可以把死老鼠扔在这里,明天就有可能把炸弹留在这里。” “对,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几个保镖都麻了。 这件事情,可大可小。 虽然说没有什么损失,但谁能保证,每次都是这样。 华老他们听到这边的动静,也赶忙走了过来,询问发生了什么。 徐清风告诉了他们。 他们也是有些后怕。 “师父,你们回去等会也去找找看,有没有异常。” 事情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徐清风望着地上躺着的两只死老鼠,不禁皱起眉头,喃喃自语道:“这死老鼠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韩家在川蜀也没有什么仇家啊。 早上出门的时候,都还是好好的。 一上午的功夫,家里究竟有谁关顾? 徐清风化身成为了福尔摩斯,思考着问题的答案。 众人也都绞尽了脑汁,寻找答案。 乡下地方有老鼠倒也正常。 这年头,除非是家里养了猫...不然老鼠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死在这里呢? 徐清风蹲在了地上,查看起死老鼠来。 他也起了几分求知欲,想要查明白,到底是咋回事儿?! “姐夫,你说,这老鼠,会不会是被什么野猫,给咬死然后拖到这里来的?”韩如梦猜测道。 这房子此前装修好,有一段时间没有住人,徐清风他们还是这几天才住过来。 所以此前房子可能有野猫住,也是说不定的。 “的确,也是有这个可能的。” 徐清风点了点头。 “我今天早上离开的时候,门关上的,虽然没有上锁,回来的时候,发现门开着,有一道缝隙,约莫这么大...” 韩如梦还原了刚才看到的情况。 正当众人议论纷纷,猜测的时候。 小柚子突然发现,家里好像少了点什么。 “清风哥哥,我怎么没有看到团子??” 小柚子四下看了看,想了很久,突然回过神来,对徐清风说道。 听到小柚子的话,徐清风一拍脑袋,他好像有点明白了。 “韩如梦,你觉没觉得,这有可能不是人做的。”徐清风对韩如梦嘿嘿一笑。 韩如梦等人一头雾水??? “不是人做的?啥意思?” “清风,你的意思,该不会说是团子弄来的死老鼠吧?”华老最先回过味来,有些惊讶的开口道。 其余人全部都愣住了。 但很快便说这不可能。 怎么可能是团子... “团子也钻不进来啊,这么小的门缝。” 韩如梦他们都不怎么相信。 然而就在这时,消失的团子,突然出现了。 只见团子灰头土脸地从门外跑了过来,嘴里还嘤嘤嘤地叫着。 因为胖嘟嘟的缘故,它跑步的姿势还是很喜感的。 可爱极了。 团子跑回家,看到这么多人盯着它,站在院子里,有些茫然。 啥,啥情况?? 很快,它也看到了地上那两只老鼠。 于是它走到了徐清风身边,望着面前的死老鼠,用嘴叼起其中一只,然后放在了徐清风的脚边。 嘤嘤嘤...说着什么。 看看,徐清风一拍手:“你们这下相信了吧?” 所有人集体有些傻眼,他们做梦都不会想到,这两只死老鼠竟然是团子抓来的! “原来如此…我好像明白了,姐夫,昨天团子不是还给你送竹笋吗?你不吃竹笋,然后团子会不会,今天去外面抓了两只老鼠,来送给你??”韩如梦脑补道。 她越想越觉得这个可能性最大。 徐清风哭笑不得,看来八成是这样。 “可是团子怎么会抓老鼠??”小柚子呃了一声,不解的问道。 这话问的,徐清风告诉小柚子,大熊猫是杂食类动物,食谱和菜单里,本来就是会出现老鼠的身影。 没错,大熊猫是吃老鼠的。 所以,这两只老鼠9成9,是团子早上特意跑到外面,抓来送给徐清风的礼物! 跟昨天晚上如出一辙。 这团子真是会做熊猫!! 还知道礼尚往来。 不过,它似乎也只是送给徐清风。 徐清风心里不禁涌起一股感动之情,暖暖的。 这熊猫也太暖了,没想到它这么懂事,还知道给他送礼物。 就是吧,这礼物着实有些吓人,差点没闹出一些笑话和误会。 团子把两只死老鼠,纷纷叼来,放在徐清风的脚下,然后用它那圆溜溜的眼睛巴巴地看着徐清风。 一双明亮的小眼睛里,透露出一种期待和喜悦,就像是在说。 “嘿,铁子,你不是不喜欢吃竹笋吗?那我就送别的给你,看看,这老鼠咋样?这次你该收下了吧!” 徐清风摸了摸团子的头:“真乖。” 华老他们全部都露出了微笑。 “啊哈,破案了,老鼠是团子抓的。” “原来如此,这老鼠居然是熊猫抓来的,也是没谁了。” “哈哈,最离谱的是,它还是专门去抓来的,送给清风的山中特产呢。” 嘤嘤嘤,团子舔舐着自己的熊掌。 上面好像有些红色,像是血迹。 徐清风还以为团子受伤了,连忙蹲下身子,仔细观察起来团子的熊掌。 不过,很快他就松了一口气,这些血迹不是团子的,应该是这几只老鼠的。 但由于走了很长的路,团子的熊掌变得有点脏兮兮的。 他哭笑不得的摇摇头,随即打来一盆清水,轻轻地为团子洗起熊掌来。 ------------ 第347章 竹鼠 毕竟团子是因为给他抓老鼠弄脏的。 所以,他给团子洗个脚咋了。 这很合理吧。 不仅如此,徐清风看到团子身上有很多泥土,他还细心地将团子身上的泥土给拍了,那些被泥土弄脏的熊毛,也被他用毛巾一并给擦拭干净了。 这待遇也是没谁了。 众人看着徐清风给团子洗脚,也是有些目瞪口呆。 不是,团子真让徐清风给它洗脚啊?? 这有点离谱。 一人一团子是怎么配合的这么默契的。 熊猫被徐清风温柔的举动,逗得嘤嘤嘤直叫,欢快地扭动着身体,仿佛在开心地笑着。 徐清风洗好了之后,抚摸着团子的头,微笑着说道:“好啦,去玩儿吧,就是啊,以后可不要去抓什么老鼠来了,我看着这玩意也是挺恶心。” 徐清风知道团子也是好心,但对于老鼠,他是真下不去口啊,还不如昨天的竹笋呢。 “姐夫,既然是团子弄来的,那我就释怀了,我把这老鼠拿去扔掉吧…” “嗯?别,团子是要吃老鼠的,我们是不吃,但可以留给团子吃啊。”徐清风看到韩如梦用钳子拿起老鼠,正准备扔掉时,连忙喊住了她。 韩如梦停住了手,对啊。 她于是把老鼠放下来。 徐清风乍一看,觉得这老鼠,好像跟他之前见过的老鼠长的不太一样。 “等等,这怎么好像看上去,不是家里的老鼠啊。”徐清风惊呼一声。 韩如梦听到徐清风的话,下意识的仔细打量了一下钳子上的老鼠,也有些暗自嘀咕起来:“好像还真是,姐夫,这老鼠怎么看上去有些奇怪长的,跟我以前在家里遇见的那种老鼠,有点不太一样呢?” 华老等人,也凑过来看了看。 经过一番观察,众人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只老鼠还真不是家里的家鼠,倒是有点像山里的竹鼠! “这应该是山里的竹鼠…” 徐清风笑着说道。 想到竹鼠,徐清风脑海中瞬间闪过后世的那个段子:“烤竹鼠,一块钱一只,十块钱三只…” 估计很多人都听过这段子。 但大部分人,都没有见过,也是不知道竹鼠长什么样子的。 华老看到这竹鼠,有些乐了起来,对徐清风说道:“清风,这团子既然把这竹鼠送给你了,那你就收下吧,竹鼠不比逼得老鼠,可是能吃的好东西呢,可千万别糟蹋了,扔了,这玩意儿我以前吃过,味道可是相当美味的。” 华老的话,让众人有些傻眼。 “不是,真的吃老鼠?” “虽然是竹鼠,但也是老鼠啊...这怎么下嘴。” “看到都恶心。” ... 徐清风倒是可以接受的。 毕竟竹鼠跟家里的老鼠不太一样。 家里的老鼠常年流连下水道,身上很脏,有很多种细菌和病毒。 但竹鼠不然,它住在竹林里,吃的是露水,竹子,野果,草籽这些,其实跟山里的野生动物没啥区别。 所以当然是可以食用的。 后世还有专门养殖竹鼠的,供人食用。 所以华老这个提议,还是深得徐清风的心的。 徐清风看到大家伙对竹鼠不是很能接受,于是跟他们科普了一下,竹鼠,还有一个名字,就是竹根鼠。 它们居住在竹林,跟大熊猫一样,都是以竹子为食的。 算是大熊猫的宿敌之一吧。 因为竹鼠会破坏竹林的根部,竹鼠在的地方,竹子会死很多,所以大熊猫千百年来,一直都在跟竹鼠斗智斗勇。 后面可能偶然吃了一次,于是竹鼠就变成了大熊猫的食物。 不仅肉质鲜美,而且营养丰富,是大熊猫喜爱的小零食之一。 虽然大熊猫是吃竹子,但偶尔也是会打打牙祭的。 解释一番,众人好像更能接受了。 “这竹鼠体型还是很大的,一只怕是有4斤,好肥啊。”徐清风掂量了一下竹鼠。 与人人喊打的家中老鼠相比,这体型已经堪称巨大了。 就是跟野外的田鼠相比,竹鼠的体重也要大上不少。 竹鼠四肢短小,爪子扁平形似指甲,但它的身躯却十分肥胖圆润,呈圆筒状,看上去很有喜感。 因此被戏称其拥有“五指爪”。 “说一千道一万,姐夫,咱们真的要吃这玩意嘛?”韩如梦觉得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徐清风告诉她,这个能接受就吃,不能接受也不用勉强。 就这么几只竹鼠,他还担心不够分呢。 反正看个人选择。 不过吧,竹鼠要烤着才好吃,所以徐清风在院子里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烧烤台。 这年头的人们,哪里见过烧烤台,全部都有些不明白,这玩意是怎么用的。 徐清风卖了个关子,没有告诉他们,只是说,到时候就明白了。 “今天你们可有口福了。”徐清风开口道。 “师父,你们需要帮我个忙,那就是弄一些竹签来,把这些食材都给串起来,类似串串...” 徐清风把厨房里很多食材,肉,鱼,蔬菜啥的,挑选了很多出来,然后让其余人帮忙串。 有一些食材,需要提前腌制。 包括竹鼠。 “小柚子,想不想吃竹鼠?”徐清风询问小柚子。 小柚子连忙摇头。 “那你可没有口福了,竹鼠确实是很好吃的哦。”徐清风开口道。 不仅如此,竹鼠在中医学的范畴中,同时也是一味珍贵的药材。 这个韩如梦和华老倒是不陌生,因为他们都是中医世家。 中药学博大精深,光是一部本草纲目,囊括了数千种药材。 里面不仅有百草构成的植物类药,也有很多动物药材。 就好比他们眼前的这竹鼠,本草纲目记载,竹鼠的肉、胆、血、牙都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且用途相当广泛。 很快,徐清风把竹鼠给剥皮,切块,腌制入味,然后切块,串好。 刚才剥下来的竹鼠皮毛同样也不能扔。 因为除了可以吃外,竹鼠的毛皮柔软光滑、色泽亮丽,更是制造高档大衣的优质原材料。 无论是在这个年代,还是未来,竹鼠皮毛制成的衣服,都是很紧俏的,在市场上也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徐清风询问沈奶奶要不要。 沈奶奶于是笑着收下了,这可是好东西,她打算用来织一件围脖,冬天给华老穿。 ------------ 第348章 烧烤 这几只竹鼠的皮毛,剥下来以后看上去并不是很多。 只是一丢丢,如果想要做成一件衣服的话,可能会略微显得有些不够。 但要是用来制作一个皮领子或者是围脖,却可以说是绰绰有余了。 沈奶奶高兴的拿着竹鼠皮子回家去了。 这皮子,还得晾晒一下,才能使用,不然容易发霉。 团子抓了应该不止这几只,因为它刚才居然打了几个饱嗝,显然是在外面就已经填饱了肚子。 吃饱了,这才给徐清风带回来的竹鼠。 所以此时,团子趴在一旁,有些安静的可爱。 它看着徐清风在院子里忙碌着,瞪大了自己圆溜溜的小眼睛,脸上满是疑惑之色。 怎么吃个竹鼠还要这么玩? 又是剥皮又是烤?? 看着处理竹鼠的徐清风,团子无语ipg、 想到这里,团子爬到了徐清风的脚下,用熊掌指了指地上的竹鼠,然后张大了嘴巴,似乎在指导徐清风如何正确吃竹鼠。 团子不会说话,但肢体语言还是很丰富的,居然可以做到跟徐清风无障碍交流。 其余人都傻眼了,看着眼前的一幕。 徐清风也看出了,团子想要表达的意思。 它好像再说,竹鼠不是这么吃的,你错了,竹鼠直接拿着,啃就完了。 你会不会吃啊,为什么还要又是剥皮,又是用火去烤呢? 你真菜...熊熊无语啦,看我的,跟我学...不是很简单吗? “嘤嘤嘤…” 团子教导着徐清风。 但看到徐清风并没有跟着它一起学,似乎有些着急。 这跟学校的老师,遇到愚笨的学生,有些破防的既视感一样。 徐清风差点没忍住笑出声。 哎呀,这团子也太可爱了。 还想要让徐清风跟他一起生吃竹鼠。 徐清风谢绝了团子的好意。 看着眼前的竹鼠,他这实在是难以下嘴... “姐夫,盛情难却哟,你怎么忍心拒绝团子的好意。”韩如梦在一旁看热闹不嫌事大,居然怂恿着徐清风吃。 徐清风白了她一眼:“你盛情难却,你来吃个试试。” 韩如梦急忙摆了摆手,表示她无法消受。 这任谁都是对这个吃法,无法接受的。 哪怕是昨天带来的竹笋,他尚且可以咬着牙,尝上一小口。 生吃竹笋,也没啥大不了。 然而这可是竹鼠!!竹鼠也是老鼠,他怎么也难以下咽啊。 “团子,这我可吃不了,我们喜欢吃熟的。”徐清风指了指旁边的烧烤架:“等会你也可以尝尝看,或许,你也会喜欢吃的。” 徐清风笑着说道。 也不管团子听不听得懂了。 等会,稍加处理后烤熟了,可以跟团子分享一下。 就是刚才徐清风把所有的竹鼠都给切块了。 团子可能吃的不会特别过瘾。 其实,团子最适合的吃完整的竹鼠。 因为它们的嘴大啊,而且牙尖嘴利的。 徐清风没想到的是,团子似乎真的听明白了他的话,它来到了院子里的树下,又从树下叼了两只竹鼠,跑到了徐清风身边。 “好家伙,不是说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的吗?这团子咋费事?”徐清风苦笑不得的说道。 其余人??? 徐清风这话有些超前,所以,其余人也没有听懂。 徐清风也没有解释啥。 既然团子又弄了两只竹鼠出来了,那给团子吃的,似乎有着落了。 于是乎,徐清风再次动手,处理起团子后面弄来的竹鼠。 “团子,你还藏了小零食呀?”韩如梦跑到树下去看了看。 团子在旁边乐呵的傻笑。 不过这次它是真的把最后的存货都给搬出来了。 没有了。 就一上午的功夫,它也抓不到那么多的竹鼠。 如果给它更多时间的话,相信抓个几十只都不成问题。 抓竹鼠,团子是专业的。 “姐夫,熊猫真的能吃烤竹鼠吗?”韩如梦提出了一个问题。 可不要好心做了坏事。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以前咱们人类还没进化成人的时候,还是猿人,那个时候,咱们也是茹毛饮血,风餐露宿的。 据说人类进化,有一个很大的原因,便是学会了刀耕火种。 大熊猫当然也能吃熟食了。 大熊猫是熊,杂食性动物。 吃个熟食,自然是没问题的。 不过吧,既然是给大熊猫吃,那多少要讲究一些,比如说,给熊猫烤的这两只竹鼠的时候,千万不能添加什么佐料,盐可以放一丢丢,但酱油啥的,还有味精其他调味料,万万不能放。 这些调料,咱们人吃没有任何问题,但熊猫的肠胃会受不了,给它们增加消化方面的很大负担。 所以,于它们的健康不利。 “清风哥哥,你懂的真多呀。”小柚子在旁边竖起了大拇指。 谈话间,烧烤已经准备就绪。 只见徐清风点燃了下放的木柴,将刚才穿好的那些食材,包括竹鼠都放了上去。 还是很好分辨的,两只啥也没放的竹鼠,便是大熊猫的。 烤了一会儿之后,徐清风便将这些食材翻面,继续烤。 他们吃的这些蔬菜,抹一些油,用辣椒粉,稍微撒一些。 等会便美味可口了。 或许是因为川蜀地区的山水环境实在太好了吧,这些竹鼠长得那叫一个肥美! 只是稍微烤了一小会儿,就肉眼可见的开始滋滋冒油了,连抹油都不需要。 看上去卖相极佳,而且香气扑鼻。 徐清风又继续烤了一会儿,看到火候差不多了,便把属于团子的这两只竹鼠给撤下来,放在一旁凉。 他们吃的这些烧烤,也差不多好了。 徐清风拿了一串,吹凉后,尝了一小块竹鼠肉。 眼前一亮,这肉烤出来的口感不错啊。 “你们也来尝尝看,味道怎么样。”徐清风对众人说道。 刚开始的时候,韩如梦他们,并没有觉得有烧烤什么特别之处。 看上去也跟吃火锅差不多嘛。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食材开始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他们就变得不淡定了。 隔着很远,那火烤的视觉效果,简直了。 而且这闻着都觉得香。 正是饭点,闻到烧烤的香味,谁不迷糊啊。 ------------ 第349章 这美味,团子都挡不住 见者有份,包括韩家的保镖,都被徐清风给喊来了品尝。 尝尝鲜。 除了竹鼠外,还有五花肉,鸡爪等等肉类。 量大管饱。 徐清风没有必要抠这点钱。 吃一顿烧烤能花几个钱。 不过吧,出乎徐清风的意料,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竹鼠的肉的。 在场的人,很多都是吃的别的肉,什么猪肉,牛肉,羊肉。 吃竹鼠的还是少数。 “你们为啥不吃竹鼠啊?”徐清风有些不解的询问道。 “还是算了吧。” “徐小哥,这个我实在是接受不了。” 那些保镖纷纷摇头,表示难以接受。 其实他们的收入不低,所以呀,平日里也是好的吃多了,加上港岛那边的老鼠 ,也很脏。 所以他们的第一感官不咋好。 哪怕徐清风跟他们科普了什么竹鼠肉是可以食用的,竹鼠跟家里的老鼠不一样。 同样是老鼠,一个整天栖息于下水道和臭水沟等污秽之地,身上沾满了病毒和细菌,而竹鼠就要干净的多,所以肉也是可以吃的。 同属老鼠类别,但它们之间的差异还是相当明显的。 除了竹鼠外,还有田鼠、山鼠等品种。 这些生活在山野的老鼠品种。其实与野生动物并无太大差别。 但这些人,依然表示抱歉,没有打算尝试。 跟他们相反的是,华老和沈奶奶他们这些曾经品尝过竹鼠这种食物的老者。 他们自然是可以接受的。 他们是从灾荒年代过来的,如今虽然生活富裕了,但富裕没几年,在此前,由于各地的粮食短缺,他们不得不从各种地方找补食物。 川蜀多竹子,所以野外很多竹鼠存在。 相信老一辈的川蜀人,都有小时候,去竹林里捕捉竹鼠的经历。 这竹鼠,不仅是山野珍味,还是他们的一大食物来源。 那个时候,几乎9成的家庭,都处于饥饿的困境之中,连饭都难以吃饱,哪还会在意这些是什么…老鼠呢? 只要能够填饱肚子,就已经足够了。 蚊子再小也是肉!更何况竹鼠并不小,一只体型大的竹鼠,能有好几斤呢,可以让全家人美美的吃上一顿了。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是真的喜欢吃竹鼠的。 这类人的数量还不在少数呢。 徐叶觉得,他就是后者。 徐清风对此并不反感。 此前也说过,他将竹鼠,等同于野鸡、野兔或野鸭一样的野味。 此刻,给团子烤的那两只竹鼠,也已经稍微凉了一会。 团子爬过来,嗅了嗅烤竹鼠的香味。 其实刚才团子就已经忍不住了,尝了一口,但太烫了。 徐清风担心会烫到团子,于是没让它吃。 “熊猫不挑食,嘿嘿。”小柚子激动的说道。 团子... 谁能想到,没有添加任何调料的竹鼠,只是简简单单直接放在火上烘烤了一会,熟透之后,就这么香呀。 你拿这个诱惑一只吃货熊猫?? 哪只大熊猫能禁得住这样的诱惑哟。 团子都已经被这股烤竹鼠的香气,给整的有些抓耳挠腮起来。 太想吃了。 哎呀妈呀,这竹鼠怎么会如此之香啊! 徐清风哭笑不得,看来这大熊猫是吃货实锤了啊。 不过,刚刚烤好的竹鼠,仍然还是有些发烫的,团子还得多等会。 心急吃不了热竹鼠。 韩如梦见状,找来了一个扇子,给竹鼠打起了扇子,让它凉的更快一些。 等到降温后,徐清风摸了摸,把竹鼠再次递给团子。 团子则是一屁股娴熟的坐在了地上,也不嫌弃地面脏。 无论到哪里,都是坐资优雅。 接着,只见团子用它那胖乎乎的熊掌,紧紧抓住竹鼠,扒拉着,毫不犹豫地大口啃咬起来。 吧唧吧唧,团子吃相虽然难看,但其余人都看饿了。 这干饭熊,吃饭的样子都这么香。 沉浸式吃竹鼠啊。 看它吃得那么满足的样子,简直就是对徐清风厨艺的最大认可啊。 “哈哈,看团子吃饭,我都能多吃一碗饭。”韩如梦笑着说道。 要不要这么夸张。 团子的表现,给人一种错觉,仿佛这竹鼠便是最好吃的了,世间再无其他美味能与之媲美。 这两只竹鼠,大概有个6-7斤,但烤好了之后,缩水了一半。 对于团子来说,也是够吃了。 吃完这些,它估计都有些撑。 但徐清风他们几个人分两只竹鼠,就有些可怜了,虽然有些人不吃,但剩下的人,均分两只竹鼠,到每个人手里,就两三串,简直就是塞牙缝都不够。 徐清风将竹鼠烤串,凑近鼻子前闻了闻,那股诱人的香味简直令人陶醉。 他也有些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品尝起来。 这七八十年代,野生的竹鼠的味道,确实相当哇塞。 肉质异常紧实且富有嚼劲,同时又保持着极致的鲜嫩口感,实在是妙不可言。 不一会儿功夫,韩如梦几人就将各自的竹鼠串啃食殆尽。 然后觉得有些没吃过瘾,居然眼巴巴地望着团子,打起了团子还没吃的那只竹鼠的注意。 徐清风??? 团子??? 团子连忙护食,把那只还没来得及吃的竹鼠给藏在了身后。 似乎在说着熊熊它自己都还未吃饱呢。 你们这些坏人,就想要打它竹鼠的主意啊。 不过团子似乎也不是说很小气,它看到徐清风也吃完了,于是把剩下那只竹鼠,给徐清风分享起来。 团子分享东西,似乎也是看人去的。 徐清风想了想,没有接受。 他尝了尝味道就可以了,反正野外还有大把的竹鼠,他想吃的话,也可以去野外竹林里抓。 剩下的这只竹鼠,还是给团子自己食用吧。 毕竟这些竹鼠可都是团子辛辛苦苦,亲自去抓来的,自然要优先满足它。 没过多久,徐清风他们便品尝起其余的烧烤来。 吃完烧烤,众人都是心满意足。 “这烧烤味道不错啊,就是吃多了太上火,不能经常吃。”华老开口道。 而且油荤很足,实际上是不利于健康的。 “是的,偶尔吃一次就可以了,天天吃,那可不行。”徐清风点了点头,赞成华老的话。 ------------ 第350章 团子偷偷出发 团子很快也把它的竹鼠吃完了,这下是彻底吃饱了,饱的都不愿意动弹的那种。 坐在那里,腆着个大肚子,别提多喜感了。 “哈哈,这团子真成精了呀。”华老嘀咕了一句。 他是正儿八经的川蜀人,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几十年,见过的大熊猫,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但那些个大熊猫都憨憨的,哪有团子这么灵性。 “胖嘟嘟,圆滚滚,大肚肚...”小柚子对着团子说着叠词。 这些叠词要是从大人嘴里说出来,估计徐清风会起一身鸡皮疙瘩,说一句eX。 但从八岁的小姑娘嘴里说出来,还挺合时宜的。 “这竹鼠怎么这么好吃,我还没有吃过瘾呢。”小柚子感慨地说道。 她一边说着,一边砸吧砸嘴,似乎还在回味刚才那竹鼠肉的美妙滋味。 一旁的韩如梦听到这话,顿时眼睛一亮:“小柚子,要不我们下午去竹林里,多抓一些回来?” 小柚子当然是心动的,她巴不得出去玩呢。 不过吧,小柚子点头还不算,韩如梦又把目光看向徐清风,询问徐清风的意见:“姐夫,你去吗?” 徐清风点了点头:“等会睡个午觉,养足了精神,我们就去。” 徐清风心里暗自嘀咕,竹鼠肉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自己中午这还没有拿出全部的本事呢,还只是简简单单的稍微烤了一下。 这要是拿出了十足的本事,那他们还不... 如果是后世那些经验丰富、对美食有着极高要求的吃货们,看到自己只是这么简简单单,就处理竹鼠,恐怕都会觉得有些暴殄天物了。 后世的美食,放到如今,那就是降维打击啊。 当然,徐清风想了想,还是觉得,没有必要用后世的那种烤竹鼠办法。 原因很简单,川蜀这边的材料不够齐全。 他的准备也不够充分 弄出来,也是个残次品,味道不会说提升很高。 但要做的事情更多,处理起来更为复杂。 属于吃力不讨好。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想不想吃更正宗的烤竹鼠? 可以等下次回到港岛的时候,去买来所有的材料,做足了功课之后,就可以美美的饱餐一顿了。 韩如梦听了眼前一亮,都有些迫不及待起来。 “太好了,你需要那些材料,尽管告诉我,哪怕是要去北美买,我也在所不辞。”韩如梦忙不迭点头。 “那不至于,咱们国内就有全部的食材和调料。”徐清风笑着说道。 “啊,那我都不能吃到了。”小柚子有些不开森。 “你也可以去港岛玩啊,到时候姐姐带你去玩好玩的,吃好吃的。”韩如梦微微一笑,一句话让小柚子变得高兴起来。 “为啥在这里不能弄很好吃的竹鼠呀,清风哥哥,我们川蜀难道就没有那些好的调料吗?”小柚子不解的问道。 “太麻烦了,我不愿意弄。”徐清风倒是很坦然,直接告诉了小柚子。 这玩意,步骤很繁琐,比如说,第一步,需要先将竹鼠提前腌制入味,让调料充分渗透到肉里。 其次,烤肉的手法也至关重要,正宗的竹鼠烤法,可不是这么简单的,要用香茅草把竹鼠捆好,然后再用竹片夹住竹鼠,如此这般,再拿去烤… 这养操作的话,对烧烤的技术要求就要比较高了,需要掌握好烧烤的火候和时间,烤的时间太长或者太短,都不行。 要想确保竹鼠的肉质鲜嫩多汁,就要把握的精准。 徐清风别看今天烤肉挺溜,但也就是跟韩如梦他们比而已。 放在真正的烧烤大师面前,他的烤肉技巧还有待提高。 小柚子听完了徐清风的话,恍然。 原来如此,没想到烧烤还有这么多的道道呢。 难怪现在根本无法做到了。 “哈哈,就吃一个烤竹鼠而已,至于那么复杂吗?”华老在旁边摇了摇头。 对于他们老一辈来说,对于吃的没啥讲究。 只要味道过得去,不至于太难吃就可以了。 他们都是从艰难岁月走过来的,那个年代,能吃饱就不错了,哪像后世,要能满足口腹之欲,还要色香味俱全,缺一不可。 其实徐清风也比较任何华老的想法。 过分追求极致口感的吃货肯定有,但还是较少的。 大部分人,偶尔吃一次,也不会想要搞的太复杂,就简单一点,也挺不错的。 毕竟,享受美食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众人聊了会天,便各自回家午睡了。 下午去抓竹鼠,徐清风想了想还是打算不带小柚子去。 毕竟是在荒郊野外,又是需要深入竹林,大山的。 小柚子一个小孩子,带去反而成了拖累。 对此小柚子也只能表示接受。 谁让她现在,就是一个小小的拖油瓶呢。 “这还不好呀,不需要你出力,吃的时候,也少不了你的一份。”华老安慰着孙女。 不仅是孙女,他和沈奶奶都没有打算去。 还是让徐清风他们年轻人出去浪吧。 春困秋乏夏打盹,午睡对于一天来说,有个承上启下的作用。 中午不睡,下午肯定是没有精神的。 然而让徐清风没想到的是,就在他醒来的时候,团子不见了。 “团子什么时候不见的?”徐清风询问韩如梦。 韩如梦对此也是摇头:“姐夫,我也不知道啊,我刚才也睡着了,醒过来,就发现团子不在。” “团子二十分钟,不对,十分钟之前,都还在家的,我就去上个厕所的功夫,团子就不见了。”其中一个保镖说道。 “团子八成是去抓竹鼠了,走走走,我们快点追上去。”徐清风一拍脑袋。 他还打算让团子给他做向导,带路呢,毕竟哪里有竹鼠,团子肯定比他们知道。 没想到团子居然自个偷偷出发了,打了徐清风一个措手不及。 “可是团子都已经走了挺长时间了,我们还能追上吗?”韩如梦对此有些悲观。 而且团子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走的肯定都是小路。 “我有把握。”徐清风微微一笑。 是时候出秘密武器了,那就是猞猁。 ------------ 第351章 秘密武器,猞猁 当然,因为团子已经出发了挺久,所以徐清风带上韩如梦两人也很快出发了。 几个保镖,则是跟在他们身后。 徐清风悄悄把猞猁放了出来,猞猁出来之后,收到了徐清风的指令,那就是寻找团子。 团子可以通过气味,循着猞猁找到这里来,那猞猁自然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找到团子的。 二者的智慧都是不低的。 猞猁暗中出现,徐清风并没有让它露面。 其实韩如梦也似乎发现了猞猁的存在。 纸是包不住火的。 猞猁上次在青城山就出现了,韩如梦心思细腻,不难猜出来,这猞猁跟徐清风的关系。 这只神出鬼没的猞猁,也让她有些感兴趣。 不过,该做的,不该做的,她明白。 没有太过去探究什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姐夫有点秘密,不是很合理吗? 猞猁很快就锁定了气息,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徐清风带着众人,追了上去。 不一会,他们便相继进入了一片位于大山脚下的竹林。 韩如梦眼前一亮,竹鼠不就是生活在竹林里的。 这里说不定真的会有竹鼠的存在。 进入竹林之后,猞猁的脚步,就变得慢下来。 显然,团子就在这片竹林里。 徐清风他们的步伐,也明显的放缓下来。 没过多久,他们便看到了远处在竹林里的团子。 团子看到猞猁,同样也很激动,跑过来,嘤嘤嘤叫着,似乎再跟猞猁打招呼。 猞猁有些高冷,并未回应。 “我们继续上前吗?”韩如梦已经找到了团子,便不担心了。 徐清风摇了摇头:“还是保持一些距离吧。” 团子明显是不想要他们跟着啊,所以才会偷偷离开。 它亲近自己,也只是因为猞猁的缘故罢了。 简单来说,它跟猞猁是好朋友,玩的很好,但对自己等人,其实并不太熟悉。 韩如梦点了点头,于是竹林里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团子和猞猁,在前面走着,然后一群人跟在后面。 团子似乎也默许了徐清风他们跟着,并没有什么动作。 一路上,徐清风他们看着团子,不停的在竹林里打转,时不时的在地上嗅嗅,又或者是左看右看,然后伸出熊掌,在地上挖呀挖。 就在这时,团子似乎发现了什么,带着猞猁来到了竹林的一处。 然后在这个地方停留了下来。 并向对身边的猞猁发出嘤嘤嘤的声音。 “有发现!”徐清风眼前一亮。 猞猁跟团子交流起来,没有障碍,它听到团子的声音,然后走到了团子所在的位置,凑近地面,似乎在闻什么。 徐清风他们隔着很远,也看的不是很真切。 虽然看不到地上是什么东西,但猞猁似乎对这玩意不感兴趣,闻了一下,马上打了个喷嚏,溜了。 团子见状,眼神里露出迷茫,随即摇了摇头,跟了上去。 “这是怎么回事?猞猁对那玩意不感兴趣?”徐清风哭笑不得。 也对,团子基本上是吃的竹子,它觉得好的东西,猞猁并不会这样认为。 不同的动物,它差异还是挺大的。 但团子似乎并没有收到刚才的事情影响,继续朝着前面走去。 徐清风他们等团子和猞猁离开了,来到了它们刚才呆的地方。 也看到了团子刚才想要给猞猁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徐清风对此,还是有些好奇的。 “是蘑菇。”韩如梦眼前一亮,这蘑菇有些眼熟的说,她好像在哪里见过。 “咳咳,你的确是见过,昨天不就吃了吗?”徐清风看到地上的蘑菇,微微一笑,双眼顿时放光。 韩如梦似乎有些恍然:“我知道了,竹笋饭里面放了,难怪这么眼熟,姐夫,这是不是就是竹荪啊。” 徐清风点了点头,孺子可教。 没错,团子刚才发现的是竹荪! 团子的食谱里,也是有竹荪的,它觉得这玩意很好吃,所以想要跟猞猁分享,咳咳... 徐清风想到这里,也是有些哭笑不得起来:“那个,我不负责任地猜测一下啊,团子可能是想要把这竹荪给猞猁分享,就像它之前用竹笋和竹鼠来招待我一样…” “姐夫,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啊,说不定真相真的是这样呢,哈哈!这团子也太可爱了,果然是个热情好客的小家伙啊!”韩如梦笑着附和道。 “这团子的确是有些热情好客啊,家里有什么好东西都会拿出来招待客人。”一个保镖感叹道。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是不会相信的 徐清风这也是第一次在野外看到竹荪的存在,不过吧,既然来都来了,也发现了,那么就笑纳了吧。 团子的热情好客,虽然没有得到猞猁的认可。 但徐清风他们却可以捡个漏。 要不是团子带路,他们很有可能,发现不了这竹荪。 “竹荪也是蘑菇的一种吗?姐夫,它们为什么会生长在竹林里啊?”韩如梦有些不解的问道。 “竹荪,竹荪,带个竹字,肯定就跟竹林息息相关啊。”徐清风呃了一声,这很难解释吗? 捎带着,徐清风也跟韩如梦科普了一下, 竹荪属于鬼笔目鬼笔科。 它还有着许多别名,如竹笙、竹参等。 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且可供人食用的竹荪共有四种:长裙竹荪、短裙竹荪、棘托竹荪以及红托竹荪。 竹荪通常寄生于枯萎竹子的根部,是一种特殊的隐花菌类。 它的外形十分奇特,乍一看,宛如一条略带网状纹理的干燥白蛇皮,有着深绿色的菌帽,雪白修长的圆柱形菌柄,以及呈粉红色椭圆形的菌托。 颜值怎么说呢,奇奇怪怪,但你要是仔细看,会觉得它好似穿着裙子一般。 尤其是在菌柄的顶端,环绕着一圈细腻洁白的网状裙摆,自菌盖处向下铺展,更是像一条雪白的裙子。 因此竹荪,也被世人赞誉为“雪裙仙子”, 除了雪裙仙子的美誉,它还有像“山珍之花”、“真菌之花”以及“菌中皇后”等美名。 值得一提的是,竹荪不仅可以食用,而且营养丰富,是滋补身体的上乘之选,其内富含大量人体必需的维生素及其他营养成分,而且对人体毫无副作用。 所以竹荪不单单是一种可供品尝的美味蘑菇,更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珍稀礼物。 其蕴含的营养之丰富,实在是令人惊叹! ------------ 第352章 好客团子 众人采摘了竹荪,继续跟上团子和猞猁。 所有人都有些好奇。 不知道,团子和猞猁接下来究竟还会有怎样有趣的互动? 好客团子和高冷猞猁,二者简直就是绝配。 往那里一站,天然就有趣味性。 时间悄然流逝,没过多久,团子和猞猁便再次在竹林里,寻找到了一处生长着竹荪的地方。 团子还是嘤嘤嘤,它似乎有些不甘心。 这竹荪对它来说,都是好东西了,为啥猞猁不喜欢? 然而,猞猁看都没有看。 在它们走后,这竹荪自然又是便宜了徐清风他们。 事不过三,等再次发现竹荪,这次团子也不再征询猞猁的意见了。 就在徐清风他们打算上前捡漏的时候,令人意外的是,团子却在附近撒了一泡尿。 “我们还采摘吗?”韩如梦哭笑不得。 徐清风咳嗽一声,点了点头:“当然,团子有没有直接尿到竹荪上,而是在旁边...” “哈哈,再采摘下去,都快够炒一盘了。” 三次采摘过后,他们手里的竹荪数量已经有半斤多了。 虽然团子没有刻意的去寻找竹荪,但川蜀如今得天独厚的环境,加上现如今正是竹笋生长的时节,所以还是很多的。 甚至众人知道了竹荪的长相后,都不需要团子寻找,而是自个寻找起来,也有斩获。 团子知道了猞猁对竹荪不感兴趣,又拿出了竹笋,谁知道猞猁仍然不为所动,这让团子有些抓狂起来。 仿佛在说,你怎么这么挑食哇。 那憨态可掬的小模样简直了。 猞猁也有些无奈。 二者似乎都不在一个档位上,简直就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接下来,它们居然在某个点上,达成了一致,竟然直接忽视这些竹笋和竹荪。 毫不犹豫地,继续向着竹林深处迈进。 这一举动,被紧随其后的徐清风他们给捕捉到了。 刚才都只是开胃菜罢了。 这次团子估计是真的去抓竹鼠了。 徐清风和韩如梦分出了几个人,去四周采集着这些被团子和猞猁弃之不顾的竹荪。 “小姐,那你们可千万要小心啊,越往前,都到原始森林了。”保镖队长开口道。 韩如梦微微一笑:“有我姐夫这个大猎人在,还有团子和猞猁,就算出现华南虎,我也不怕。” 徐清风... 八十年代,不知道还有没有野生的华南虎,反正后世好像是灭绝了。 只有动物园还有一些存在。 “猞猁不喜欢的,都是我喜欢的,这些竹笋也别落下,带回去,我要吃的!”韩如梦对那些保镖说道。 采完竹荪之后,这些保镖又去挖竹笋了。 徐清风和韩如梦,则是轻车熟路,迫不及待地追上了猞猁和团子。 一路上,徐清风也跟韩如梦聊着竹笋和竹荪。 其实竹笋也是有分春笋和冬笋的。 要说最好吃,还得是冬笋。 在吃货的眼里,冬笋的味道,才是最美味的。 韩如梦又get到了一个新的知识点。 “冬天有竹荪吗?”韩如梦好奇的问道。 徐清风摇了摇头,虽然说,竹荪的生长跟绝大部分的蘑菇一样,不分季节,只要温度和湿度合适,就会出现。 但冬天的话,还是没有的。 大部分的蘑菇,都是出现在春天和夏天。 这两个季节,是竹荪生长最为旺盛的季节。 其实团子也注意到了,它发现的竹笋和竹荪都被尾随在后面的徐清风他们给采摘了,但它也没有多说啥。 毕竟,猞猁是它的好朋友,徐清风也是。 好朋友吃点竹荪,不是很正常。 它还是很大方的,在这方面。 吃了这么久的竹笋和竹荪,其实它也有些吃腻了。 而竹荪这种菌子,它的保鲜期非常短暂。 如果现在不及时采摘,很可能到了明天,这些竹荪就腐烂凋零了。 所以采摘了,才是最好的。 要是不去采摘,任由其在竹林中腐烂变质,难免有些暴殄天物,会让团子感到有些惋惜。 又跟了一会,团子和猞猁,这次似乎又发现,在竹林里狂奔了起来,上演和展开了一场别出生面,异常激烈的追逐战… 徐清风和韩如梦连忙跟上去,眼尖的徐清风看到了一只竹鼠的身影。 想必是刚才团子和猞猁在竹林中偶然间发现了一只竹鼠,于是立刻展开了追逐。 然而,幸运之神似乎并未眷顾团子。 早上的团子是抓竹鼠的神,下午却没有好运气。 那只被发现的竹鼠,还是很狡猾的。 也是,能够在野外生存的动物,哪个是善茬。 竹鼠在看到了团子和猞猁的第一瞬间,就察觉到了危险。 迅速撒腿狂奔,刚好附近就有一个老鼠洞,它唰的一声钻进了离此较远的洞穴中,成功逃脱了团子和猞猁的追捕。 此时,团子和猞猁也已经追到了老鼠洞旁边。 看着到嘴边的竹鼠逃走了,团子和猞猁自然心有不甘。 嘤嘤嘤... 团子看向猞猁,它有些意外,没想到猞猁也喜欢吃竹鼠啊。 那好办,它有些喜悦起来。 那它知道拿什么招待客人了。 竹林里,团子和猞猁,它们正在绞尽脑汁地思考着,如何将洞里的竹鼠弄出来。 猞猁站在一旁,伸出锋利的爪子,不停地在地上扒拉着,试图找到进入洞穴的通道。 不过这里可是竹林啊,底下有很多盘根错节的竹根,所以想要挖洞,那是很困难的,别说是猞猁了,就是喊一辆挖机来,也难挖。 团子还是很明智的,在旁边不断拍打着地面。 这也是它们抓竹鼠的办法。 造出动静,老鼠的胆子很小,长此以往,必然会被吓破胆,跑出来,这不就可以抓到了。 徐清风和韩如梦,不慌不忙地朝着团子和猞猁所在的竹林方向走去。 团子和猞猁,行动迅猛,能够无视竹林的障碍,在竹林中自由的穿梭、狂奔。 但徐清风和韩如梦,却万万无法做到。 要知道,竹林里不仅有各种竹子,还有地上的坑坑洼洼,竹根障碍物,还有许许多多潜在的蛇虫鼠蚁威胁。 竹林里的蜘蛛和蛇都是很多的。 ------------ 第353章 竹叶青 别说是跑了,就是走,都要格外小心。 虽然他们今天换了登山的装束,可也要小心提防。 刚才他们一路上,其实也发现了不少的蛇虫鼠蚁。 如今,已经快到了夏天,气温逐渐升高,这些昆虫和小动物,也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韩如梦,别动。”徐清风突然喊住了韩如梦。 韩如梦连忙原地立正,不敢动了,她知道,姐夫不会无缘无故的喊她。 而且,此时徐清风的脸上,写满了严肃。 仿佛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 徐清风突然出手,拿出了手枪,一枪打出。 不远处的竹林里,一条青色的蛇,被爆头。 韩如梦大气都不敢出。 其实徐清风也差不多。 刚才那条蛇,实在是离韩如梦太近了。 南方竹林里,那些隐藏在暗处的蛇,真是让人防不胜防。 危机解除,韩如梦连忙躲到了徐清风的身后。 她最怕这玩意了。 实在是有些瘆得慌。 没想到,南方竹林里居然也有蛇类存在。 刚才更是距离她那么近,让她有些头皮发麻。 “姐夫,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刚才真的危险了。”韩如梦有些后怕。 连忙抓住了徐清风胳膊。 徐清风安慰了她一下。 “我也有些麻痹大意了,忘了竹林里还有一种青蛇的存在,它们的颜色跟竹叶差不多,这一层天然的伪装,很容易让人忽视。”徐清风开口道。 在南方广袤无垠的竹林当中,有一种十分常见的毒蛇,名字叫做竹叶青。 分布还是很广泛的,川蜀自然也有。 “这蛇怎么是青色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青蛇。”韩如梦看着不远处的蛇,有些恐惧。 徐清风询问韩如梦听没听过白蛇传的故事。 韩如梦连忙点头,这个她自然是听说过的。 徐清风微微一笑:“那你知道白蛇传里面小青姑娘的原型是什么吗?” 韩如梦摇了摇头。 徐清风手指地上的竹叶青:“就是它了。” 没错,竹叶青这种蛇正是小青的原型! 而白蛇传的故事,也跟他们此前去过的青城山息息相关。 就像是后世传唱度很高的那首白娘子传奇主题曲,青城山下白素贞,洞中千年修此身... 白素贞和小青,都是川蜀的蛇。 韩如梦听完徐清风的话,有些傻眼,好家伙。 她怎么觉得地上的蛇,不怎么可怕了。 她还是很喜欢白蛇传这个传说故事的。 不过吧,传说终归是传说。 平日里看到竹叶青这种蛇,大家伙还是千万不要去挑战。 不是每个人都是许仙。 毕竟,竹叶青可是具有强烈毒性的蛇类,位列咱们国家,十大毒蛇之列,被它咬上一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 毫不夸张地说,这甚至可能会危及生命安全。 毕竟这年代的医疗水平远不如后世发达。 七八十年代,死在竹叶青手里的人可不少。 因为,这种蛇的身体颜色与竹子以及竹叶极为相似,如果它们静静地潜伏在竹林之中,简直可以堪称是天然的伪装大师。 而在南方多竹林的地区,人们又难免会跟竹子打交道。 所以压根防不胜防。 当然,这竹叶青也就是能威胁到人,对于体型庞大的大熊猫来说,竹叶青压根就算不上什么大的威胁,甚至还是辣条,小零食。 没错,团子也是会吃竹叶青的。 “我们接下来还是小心一点吧。”徐清风对韩如梦说道。 小心无大错,在这种陌生的野外环境里,无论多小心,都不为过。 这年头,被竹叶青咬上一口,那真的是半条命都得交代在这里。 徐清风也不敢保证空间的水能够治愈蛇毒。 韩如梦点了点头,幸亏有姐夫在,不然她就麻烦了。 徐清风看到不远处有两根棍子,去捡了过来,用匕首稍微修了一下,然后递给韩如梦一根。 拿在手里,时不时挥舞一下,可以起到打草惊蛇的作用。 接下来,他们并没有遇到竹叶青。 徐清风和韩如梦,得以平安无事地来到团子和猞猁身旁。 此时,这里已经是大山深处。 不得不说,团子体力可真是充沛。 它早上估计也是来的这片竹林抓竹鼠,下午又来一趟。 一来一去可不少路。 为了吃上一顿竹鼠,可真是把团子给累坏了。 徐清风感慨,如果让他费这么大劲,跑到如此遥远的地方来抓竹鼠,那他还宁愿不吃呢。 徐清风和韩如梦赶路的时候,团子和猞猁,已经试过了不少的办法。 但一直到徐清风抵达,它们似乎也没有抓到洞里的那只竹鼠。 团子都有些急了。 如果是它一只熊猫,它估计都放弃了。 竹林那么大,何处无竹鼠,何必死磕这一只呢。 刚才它尝试过用它的独门秘诀和方法,但都未能奏效。 说明这竹鼠比较贼。 抓一只这样的竹鼠,得费老劲了。 何必呢。 团子也不是那么傻。 有同样的时间,它说不定跟别的地方,抓好几只了都。 但现在,猞猁看着,徐清风他们又到了。 团子似乎有些有些绷不住,这么多人看着它呢。 它可拉不下脸,去别的地方抓竹鼠。 嗯哼,今儿个非得要抓住这竹鼠来,证明自己。 徐清风此时,也缓缓走到了团子和猞猁所在的那个竹鼠洞旁边。 刚才他们可是看着竹鼠钻进去的。 所以里面大概率有竹鼠的存在。 除非说,狡兔三窟,这竹鼠也一样,有好几个洞,而且这些洞还四通八达的,竹鼠从这个洞进去,从别的洞溜了,这种可能性不能说没有。 徐清风蹲下来,仔细观察了一下,眼前的老鼠洞。 他发现,竹鼠还真是一个挖洞的行家里手。 这个洞穴挖的,还真挺别致的。 洞口的构造都有些独特!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哈哈,这话还真不错。”韩如梦在旁边微微一笑。 这老鼠洞的附近不远处,还有一些堆积如小山的土。 其中土堆之上,似乎还混杂着,一些盘根错节的竹根。 也亏的它们牙尖嘴利,居然这么能挖洞。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竹鼠是鼠科动物的一种,啮齿类动物,它们有着与生俱来的啃噬能力,是天生的挖洞小能手。 所以,天赋使然,无论是挖掘洞穴还是啃噬各种物品,竹鼠自然都非常在行。 ------------ 第354章 抓竹鼠 “这只竹鼠,似乎有些棘手。” 本来吧,团子也是抓竹鼠的一把好手。 但如今面对这只竹鼠,居然没有任何办法。 从刚才到现在,也有挺长时间了,但这竹鼠愣是没有露头。 心理素质极强。 所以团子也没办法了。 “团子,我们来帮你了,不用担心,这竹鼠跑不掉滴。”韩如梦安慰团子道。 团子似乎听懂了,坐在地上,摊了摊熊掌,好像在说,我都没有办法,你们能抓住? “知道团子为啥要吃竹鼠吗?”徐清风微微一笑,对韩如梦问道。 韩如梦呃了一声:“姐夫,是不是因为竹鼠很美味?” 这个答案,她觉得很有可能。 竹鼠的美味,她今儿个中午已经见识到了。 “不是的,团子虽然是杂食动物,但大部分时候,它们并不吃肉,但团子一旦看到竹鼠,就会杀死,杀死不一定会吃。”徐清风告诉韩如梦。 前世的时候,徐清风看过一个科普类的节目,上面有说这方面的原因。 团子和竹鼠,就好像是宿敌一般,见面就要弄死。 “那我不知道了,姐夫,是什么原因啊?”韩如梦听到徐清风的话,也有些好奇起来。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 这跟团子和竹鼠的生活习性有关。 团子吃竹子,这个所有人都知道,但竹鼠也吃竹子。 竹鼠,主要的食物来源,便是竹子,还有一些植物的茎秆。 其中以竹子为主。 鼠如其名,“竹鼠”这个名字也是这么得来的。 其生存环境以及主要的食物来源均与竹子有关。 这个生活习性,倒是跟团子颇为相似。 所以,两者当然会看彼此不顺眼了。 当然,看竹鼠不顺眼,不一定就要干死对方。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竹鼠生活在竹林的地底下,会破坏竹子的根部,导致竹林里的竹子大量死亡。 这个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大熊猫依赖竹子为生。 而竹鼠是破坏竹林生态的罪魁祸首。 团子当然就不能忍了。 卧榻之侧,岂容他鼠搞破坏。 韩如梦傻眼了,想不到这里面,还有这样一个原因,也是绝了。 不过看了看这竹鼠洞附近的竹林,韩如梦好像也更明白了。 这一片竹林,很多竹子都病恹恹的,像是快死了。 跟他们一路走来,看到那些健康的竹子,完全不一样。 想必是竹林地底下,有竹鼠肆意破坏的缘故。 “我懂了,换做我是团子,有这么个邻居,我也会弄死他丫的。”韩如梦点了点头。 这里的竹林生态环境,已经被破坏的七七八八。 不言而喻,这肯定是竹鼠所为。 它们破坏了竹子地下的根部,地面的竹子生长,自然会受到严重影响。 “走,团子没有办法,该轮到我们上场了。”徐清风微微一笑。 “姐夫,你有办法?”韩如梦眼前一亮。 虽然她有些不太相信,但姐夫似乎每到关键的时候,总会有亮眼的操作。 徐清风点了点头:“当然,你等会就等着看吧。” 徐清风来到了旁边的土堆旁,挑选了一根竹鼠啃噬过的竹子。 这竹子已经被竹鼠啃噬的很破损,徐清风看到这表面的啃噬痕迹,不禁感慨,小小的竹鼠,却是牙尖嘴利。 连竹根都啃得动,这牙齿还真是配得上锋利无比四个字! 但凡在农村生活过的朋友,肯定都看过竹子的根部。 这些根部的竹节,基本上都是实心的,虽然只有两三根手指的粗细,但却异常坚固。 即使用家里的锋利柴刀,想要将其砍断,也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 而竹鼠却能够轻而易举地在竹节密布的竹林地下,挖掘出如此复杂的洞穴,难度可想而知。 这竹鼠还真是完美地继承了,它们祖先善于打洞的本领。 很快,徐清风拿出了随身携带的细长的绳子,在地上探了探竹鼠洞穴的深度。 居然有将近一米的深度,简直颠覆了它的认知。 长度就没法测量了,但肯定也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 这洞穴的底下异常复杂,所以用常规的办法,想要抓到里面的竹鼠肯定是很困难的。 不能说完全没有可能,但希望很渺茫。 有了! 徐清风想到了前世的时候,刷短视频,看到一个川蜀的博主,分享了一段抓竹鼠的视频。 当然徐清风看的很认真,所以记忆很深刻。 此时回忆了一下这短视频的内容。 里面不止一种办法。 遇到不同的情形,抓竹鼠的办法,也是因地制宜的。 稍稍结合了一下现在遇到的情况,思考了一番后,徐清风已经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有一个绝妙的抓竹鼠主意,此时涌上了徐清风的心头。 说干就干。 这办法还是很简单的。 而且所需要的材料,这里便有。 “韩如梦,过来帮个忙。”徐清风喊来韩如梦帮忙。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要成功的从九曲十八弯,复杂的洞穴里,把竹鼠赶出来,并成功抓到竹鼠,自然少不了要制作一件称手的工具相助。 “姐夫,需要怎么做,你只管告诉我。”韩如梦激动的说道。 终于轮到她上场了吗? 哈哈。 想想还有一点小期待呢。 参与感拉满了,她还是很高兴的。 就怕徐清风不让她干活。 徐清风这次出门的时候,并没有带什么柴刀,但他随身会携带了一把匕首。 匕首这会便派上了用场。 他所用的匕首,是军用的。 很锋利。 徐清风从地上找了一根枯死,并且已经晒干的竹子。 将其上面的枝叶给去除,然后从中间部位,砍了一截,约莫一米多的竹身下来,中间部位,用一根棍子捅穿。 韩如梦在旁边帮忙,看到徐清风一系列的操作,有些不解,这是做啥? 姐夫为啥要弄出一个竹筒。 而且还是两头通透的竹筒。 “嘿嘿,成了,就这玩意,信不信,我可以把里面的竹鼠给弄出来。”徐清风对韩如梦微微一笑。 “姐夫,我是很相信你的技术的,但就连团子这样经验丰富、擅长捉竹鼠的高手,都...所以,这真的可以吗?” 韩如梦下意识的摇了摇头。 但很快又点了点头。 ------------ 第355章 小妙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不错。 但姐夫你管这个两头空心的竹筒叫工具?? 韩如梦哭笑不得。 徐清风微微一笑:“等会你就知道了。” 没有最好的工具,只有最合适的工具。 团子也是利用千百年来,熊猫祖先传下来的经验抓竹鼠的。 徐清风其实也是依照着先辈们抓竹鼠的经验来做的。 当然,他也是第一次。 所以能不能奏效,也不能早下结论。 但是吧,徐清风觉得,没有尝试过,都还是有机会的。 团子和猞猁,也在一旁好奇地围观徐清风和韩如梦的所作所为。 都有些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没过多久,它们便知道徐清风的做法了。 徐清风把刚才做好的竹筒,拿着走到了竹鼠洞口。 他仔细地比划了一下手中的竹筒与竹鼠洞口的大小,是否合适。 当然,就算是大小不合适,也是可以通过一些手段,让它们贴合的。 比如说竹筒大了的话,就拿一些土,把竹筒四周给包裹住。 小了的话,就更好办了,把竹筒伸进去,然后把洞的四周给塞住土。 经过一番操作,徐清风把竹筒放入了竹鼠洞里,确保二者的尺寸严丝合缝,恰到好处。 搞定了这些,徐清风便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团子和猞猁看到徐清风把竹鼠洞给塞住了,都瞪大眼睛,似乎有些茫然,完美诠释了目瞪口呆四个字! 韩如梦其实也有些惊讶,姐夫这是要做什么? 但围观的一人两兽,还是很君子的,没有发出声音。 只是安静的观看着。 在六只眼睛的注视下,只见徐清风缓缓蹲下身子,慢慢地靠近了竹筒。 竹筒的另一端,连接着地面上的竹鼠洞。 紧接着,徐清风做出了一个,让团子傻眼的操作。 只见徐清风先是深呼吸,深吸了一口气,腮帮子鼓起,然后他对着竹筒用力的吹气。 把嘴里的气,全部都吹了进去。 如此往复。 一连吹了好几口。 往竹鼠洞内吹气,就是你的操作??? 团子彻底不淡定了,愣了数秒,口中发出嘤嘤嘤的声音。 脸上露出了哈哈大笑的表情。 似乎在嘲笑着徐清风。 好家伙,你这是来搞笑的吧? 猞猁更是埋低了头,用前爪捂住了眼睛,没脸看。 主人,你这也太丢人了,嗷呜... 徐清风这一系列操作,堪称是人类的迷惑行为,不仅让团子和猞猁破防,就连韩如梦也是忍俊不禁。 好在她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轻易不会笑场。 但也是对此感到困惑不已,完全摸不着头脑。 这真的有用吗? 徐清风吹了几口气,稍微休息了一下,他喊来了韩如梦,让韩如梦接替自己朝着里面吹气。 韩如梦麻了。 得亏她刚才没有笑,不然此时就是笑她自己啊。 回旋镖来的这么快的吗? “你别不相信啊,真的有用,等会就知道了。”徐清风咳嗽一声说道。 他看出来了,韩如梦有些不相信这个办法。 但是呢,视频里的博主就是这么做的啊,而且他家就是养殖竹鼠的,他教授的办法,肯定是行之有效的。 其实,徐清风不知道的是,这个办法也不是那位博主首创,而是在川蜀的农村地区,千百年来,人们通过长时间的跟竹鼠打交道的经验,总结出来的。 这些土办法,虽然看上去十分滑稽,但却是真实有效的。 除了吹气法,还有诸如水淹法、火熏法等等,这些都是捕捉竹鼠的小妙招。 韩如梦接力徐清风,也吹了起来。 吹了几下之后,徐清风再次替换。 韩如梦此时都没有多少信心了。 这也吹了好一会了,洞里怎么一点动静没有。 这办法好像也不太行啊。 不过吧,徐清风仍然在继续着。 他一边对着竹鼠洞大口地吹着气,另外一只手也没有闲着,从旁边找了一根竹棍子过来,然后不断拍打竹鼠洞上方的土地,发出阵阵有节奏的响声。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约几分钟后,徐清风和韩如梦又替换了两次。 这次,洞里似乎不太一样了,突然传来一阵骚动声。 徐清风和韩如梦,听到这动静都是眼睛一亮:“有动静了,竹鼠好像坐不住了!” 韩如梦激动的握了握拳头,太好了。 她刚才其实都没有报什么希望。 但没想到,这看似很离谱的办法,还真奏效了。 听到竹鼠洞内传来了动静,徐清风立马停止了吹气,迅速拔出竹筒,转而更加卖力地用竹棍子拍打洞口上方的地面。 洞内的动静,也变得越来越大。 竹鼠似乎被惊动了,不一会,没过多久,一只胖乎乎、毛茸茸的大脑袋从洞中钻了出来。 可不正是之前的那竹鼠! 团子见状,兴奋不已,如离弦之箭般向刚出洞的竹鼠扑去。 竹鼠察觉到危险,本能地纵身一跃,试图逃回竹鼠洞。 然而,让这只竹鼠万万没想到的是,徐清风早已算准它会这么做,于是将刚才拔出来的竹筒,毫不犹豫地又给塞进了竹鼠的洞里。 这一举动直接截断了竹鼠的后路。 竹鼠无路可退,慌不择路下,还撞到了竹筒上面。 发出叽的一声惨叫。 它也没有打算束手就擒,打算朝着四周跑去。 但这个时候,它却没有了刚才的好运。 团子已经被这竹鼠给逃了一次,哪里还会再失手。 从竹鼠出来的那一刻,团子便已经整装待发,此时扑过来,精准地一口将竹鼠给咬住。 竹鼠再次发出尖锐刺耳的“叽”的一声惨叫。 下一秒就嘎了。 大熊猫的牙齿咬合力,还是很猛的。 别说是竹鼠了,就是铁也给你咬断。 旁边的猞猁,刚才其实也已经启动。 不过吧,它的速度居然还没有团子快。 此时只能看着团子截胡了竹鼠。 最目瞪口呆的还要属韩如梦。 刚才从竹鼠出洞,再到团子将其咬死,看似发生了很多事情,但其实整个过程下来,都不到30秒钟。 这一连串的事情,简直就跟后世的影视剧,按下了10倍,20倍快放一样。 一套连招犹如闪电般迅猛,叫人眼花缭乱。 要是一不留神,还真看不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就已经结束了。 ------------ 第356章 抓竹鼠比赛 “哈哈,这竹鼠还挺肥的。”徐清风打量着被团子叼回来的竹鼠,眼前一亮。 甚至比中午在家里吃的那几只都要肥的多。 “这是一只老竹鼠了,所以才会老奸巨猾,难怪刚才团子抓了那么久,都抓不到。”韩如梦总结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人老成精,动物也一样。 这老鼠,一看就很聪明。 不过吧,再聪明的老鼠,在手段层出不穷的猎人面前,也还是会认栽。 抓住了这只竹鼠后,徐清风并没有离开这里。 这让韩如梦有些不解:“姐夫,咱们都已经抓了这竹鼠了,为啥还不走?” 徐清风微微一笑:“这你就不懂了吧,这洞里怎么可能只有一只竹鼠。” 说着,徐清风也不休息了,而是继续刚才的操作。 继续朝着竹鼠洞穴内吹气、另外一只手则是拿着棍子,拍打竹林的地面。 韩如梦傻了。 好家伙,她以为是圆满结局了,没想到还只是一个开头。 但姐夫既然这么说了,那必然是有把握的。 抓一只是抓,抓一窝也是抓。 而且后者的收获,显然比前者要大很多。 还能怎么办,继续吹呗。 徐清风吹了一会,又换韩如梦。 韩如梦感觉自己的肺活量今天是练出来了。 果然,没过多久,洞内又有动静传出来。 徐清风眼前一亮,示意韩如梦别吹了。 把竹筒拔出来,不一会,一只肥头大脑袋的竹鼠,便钻了出来。 这只竹鼠似乎有点想法,一钻出来,便快速的朝着远处跑去。 “快快快...”韩如梦连忙想要去抓竹鼠。 但她哪里跑的过竹鼠。 竹林的地形,对人的限制太大。 但对小动物们,来说,没啥影响。 “别追了,你追不上的,别看这竹鼠小短腿,但跑起来不慢的。”徐清风咳嗽一声:“再说了,咱们不是带了两个抓竹鼠的好帮手来吗?” 说完,徐清风朝着团子和猞猁所在的方向努努嘴。 对啊,韩如梦一拍脑袋,回过神来了。 她也不去抓竹鼠了。 其实从这只竹鼠冒头的时候,那边的团子还有猞猁就已经启动了。 它们两似乎也在卯着劲,想要比上一场,看看谁抓竹鼠更厉害。 刚才第一只竹鼠,已经被团子斩获头筹,第二只竹鼠,猞猁有不能输的理由啊。 说来也巧,这只竹鼠还真就是冲着猞猁去的。 猞猁也是猫科动物,抓老鼠同样也是它们与生俱来的天赋。 竹林里,猞猁快速的窜出,饶是那竹鼠跑的飞快,但也没有逃出猞猁的逮捕。 不一会,猞猁也逮住了竹鼠,等它叼着竹鼠回来,竹鼠仍然没有丧命。 不过此时已经闭着眼睛装死。 发出唧唧的叫声。 “装死还发出声音,这一点也不专业。”徐清风吐槽了一下这竹鼠拙劣的演技。 团子看不下去了,一熊掌将其拍死了。 “还有吗?这洞内?”韩如梦主动询问徐清风,跃跃欲试。 这抓竹鼠似乎有些上头啊。 抓了一只,又一只。 现在似乎停不下来了。 “嗯,应该还有的。”徐清风点了点头。 话音刚落,韩如梦已经再次把竹筒插入了洞穴内,然后再次吹了起来。 嗯哼,她都不用徐清风提醒,自个就上去吹了。 竹鼠的诱惑还是大啊。 徐清风告诉韩如梦,竹鼠也是鼠科动物,所以它们也是群居动物,一窝竹鼠很少说,出现一只竹鼠的情况。 这种情况,就算有,也是很罕见的。 家里的老鼠,一窝甚至可能会有十几二十只。 这些小家伙们,繁衍的速度很快。 一年可能就会生好几窝。 跟兔子一样。 一旦产生裂变反应,数量几个月就可以翻好几倍。 这也是为啥,人类对老鼠深恶痛绝,每年都会想尽各种办法,去灭鼠,除鼠,但家里的老鼠仍然还有很多的缘故。 你杀死的老鼠固然多,但老鼠生崽的速度更快。 竹鼠也是群居的,不过没有家里的老鼠数量那么的恐怖。 因为野外生存的环境,比家里更恶劣一些,还有就是天敌的存在。 团子抓竹鼠,都算是少的了,竹林里的蛇,还有一些猛禽,才是竹鼠的克星。 这年头,山里还是有很多的野生动物的。 比如说猫头鹰,鹞子,老鹰啥的。 “又来一只。” 这次竹鼠洞穴内传出的动静更大。 而且好像还不止一只的样子。 徐清风连忙抽出竹筒。 果不其然,两只竹鼠,从洞穴里快速的钻出。 这次团子和猞猁倒是不用争抢了,一人一只。 不一会,它们相继搞定了各自追逐的竹鼠,咬死叼了回来。 “这下差不多了吧,已经有四只了。”韩如梦那叫一个心满意足。 一窝抓住四只竹鼠,这战绩简直碉堡。 “差不多了,不过吧,还是再吹几分钟,不能有漏网之鼠。”徐清风点了点头。 通常情况下,一个竹鼠生活的洞穴里,大概会有四到六只竹鼠。 四只是下限,而不是上限。 已经吹了这么久,里面的竹鼠大概率被吓破了胆,没看到后面几只竹鼠,露头的时间,明显比之前的竹鼠要快不少。 所以还是可以继续试试的。 韩如梦点了点头,她马上又去吹气了。 徐清风在旁边有些忍俊不禁。 韩如梦有些不解:“姐夫,你笑啥?” 徐清风咳嗽一声:“我觉得,你一个亿万富翁,在这里吹竹鼠,反差有些太大了,所以没忍住。” 韩如梦哭笑不得:“姐夫,你还不是一样,你的财富,可比我多。” 但是吧,亿万富翁也是要生活的。 不是说,亿万富翁就每天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后世很多亿万富翁,还穿着人字拖,拎着麻袋去收租呢,过的也还是普通人的生活。 开心就好。 “多抓几只竹鼠,今天中午,都没有吃过瘾。”徐清风开口道。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早上团子带来的那几只竹鼠,不可谓不多。 但徐清风他们,都没尝到啥味道呢,就没了。 主要是给了团子两只。 当然,团子抓的竹鼠,它多吃一些,也是很合理的。 ------------ 第357章 一大家子整整齐齐 韩如梦深深地点头表示赞同。 现在才抓到四只竹鼠,显然是不够大家分配的。 除非他们决定不把竹鼠带回去,就在附近烤熟吃掉。 但这样做似乎有点不太厚道。 毕竟华老一家人对姐夫非常好,不仅传授给他祖传的五禽戏,沈奶奶还教他做川菜呢。 因此,当这个想法刚刚在韩如梦脑海中浮现时,她立刻否定了它。 只要多抓几只竹鼠就行了,这样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吃得满足开心。 很快,洞穴里再次传来声响,这次还是两只竹鼠,但它们的体型是最大的,甚至比最初窜出的那只还要大很多。 然而,尽管如此,在团子和猞猁的齐心协力下,这两只竹鼠依然惨死在当场。 嗯哼,截至目前,这个竹鼠洞中已经有六只竹鼠了。 “好了,这个洞就到这里吧。” 即使洞穴里可能还有其他竹鼠,徐清风也不打算再继续抓捕了。 毕竟,羊毛不能只从一只羊身上薅呀! 必须得给这些竹鼠留下一些种才行。 如果抓得太干净可不太妙。 等会儿那些以竹鼠作为食物的猛禽和蛇类就要挨饿了。 一二三四五六……嗯,徐清风将地上的几只竹鼠捡到了篓子里。 今晚大家一起吃的话,应该足够了。 能够收获这么多竹鼠,还要多亏了团子和猞猁呀。 徐清风只不过想了个办法把竹鼠从洞里弄出来而已,但真正抓住竹鼠的,还是它们俩兄弟。 “姐夫,你说这算不算是竹鼠一家,全部都到齐了!”韩如梦微微一笑。 真是太棒了。 望着刚才抓住的这几只竹鼠,韩如梦忍不住笑了起来。 徐清风咳嗽一声,也算是吧。 不过,也就是八十年代,他才敢这么抓竹鼠。 要是换成后世的话,徐清风绝对不敢这么做。 因为几十年后,野生的竹鼠已经摇身一变,成为了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随意抓捕可是违法行为。 不过嘛,如果团子想吃,那就完全不成问题。 竹鼠是三有保护动物是不错,但团子是一级的,而且还是国宝。 它想吃竹鼠,工作人员甚至会亲自给它送到嘴边。 “我们现在回去吗?”韩如梦询问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竹鼠也抓了,竹荪也摘了,今天下午的收获已经十分丰硕,可以回家了。 团子和猞猁,在旁边没有挪动,它们似乎还没有抓过瘾呢,仍然紧紧盯着地上的竹鼠洞。 可能是刚才抓竹鼠玩得太嗨了,它们可不想这么快就结束了 徐清风迅速将几只竹鼠装好,然后喊了一声韩如梦:“,不管它们了,它们等会知道回家的,而且这附近应该也已经没有竹鼠了,走,我们回家。” 猞猁和团子好像听懂了徐清风的话。 看到徐清风和韩如梦打算离开,于是嘤嘤嘤了起来。 猞猁虽然还是有些意犹未尽,但还是乖乖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团子顿时不干了啊,那就它一个人留在这里? 于是它也迈着可爱的小短腿,圆圆的身子,在地上快速的爬着,紧紧跟随在徐清风它们身后,一同踏上回家的路。 不过团子似乎还对抓竹鼠有些执念。 不想就这么回去。 这才哪到哪啊,本团子都还没发力呢,你就要离开?? 刚才抓竹鼠的经历让团子和猞猁都兴奋不已。 而且团子见识到了徐清风的强大实力,自然而然地想要抱住这条粗壮的大腿。 于是,团子想到这里,跑到了徐清风的面前,发出了可怜兮兮的嘤嘤嘤声音,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不满足,觉得抓到的竹鼠数量太少了。 不够它塞牙缝的。 不如别回家,在这里多抓一点。 徐清风??? 韩如梦??? “团子拦住我做啥?”徐清风一头雾水。 “姐夫,会不会是这团子,仍然有些不想回家,想要带我们去抓更多的竹鼠。”韩如梦分析道。 这个可能性也是最大的。 “可它自个去不就好了,它又不是不会抓竹鼠,早上它自个单枪匹马,就抓了那么多。”徐清风耸了耸肩。 出现刚才那么鸡贼的竹鼠,还是少数的。 “时间还很早,要不我们再多呆一会?”韩如梦看了看手表的时间,询问道。 徐清风微微一笑,也只好点了点头。 他倒是无所谓。 说起来他体内的空间,很久都没有添新物种了,刚才的竹鼠,他还没有来得及抓,就被团子和猞猁给咬死了。 如果再遇到一个竹鼠洞,徐清风定要神不知鬼不觉弄几只到空间去养起来。 那么以后,就不用费尽心思到野外来抓竹鼠了。 直接实现竹鼠自由。 此前徐清风放入空间的那些动物,很多都已经繁衍壮大了。 看到徐清风和韩如梦停下了脚步。 团子顿时欢天喜地,再次带着猞猁去竹林里寻找起竹鼠来。 动物的喜悦和悲伤不会隐藏,是摆在脸上的。 团子这憨态可掬的样子,不要太可爱。 看着团子的背影,徐清风一脸问号,难不成这只团子真成精了?? 他把心里的疑惑告诉了韩如梦,只见她微微一笑,轻声说道:“姐夫,成精了也没啥,只要不害人,这样可爱,那不也挺好的。” 徐清风闻言,微笑着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韩如梦的看法。 随后,两人闲聊起来,话题自然而然地聊到了刚才徐清风用来抓竹鼠的方法上。 对此,其实韩如梦也是有些困惑不解的。 徐清风跟她科普了起来:“其实这跟狩猎也有些相似。对付不同的动物,都是有相应的方法对策的。” 每种动物都有其弱点嘛。 针对其弱点,往往可以收获事半功倍的效果。 “那人有没有弱点?” 韩如梦微笑着问道。 徐清风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只要是人,就会有缺点,而且人的缺点,比动物可要多的多了。”徐清风的话,让韩如梦傻眼。 “真有啊?”韩如梦哭笑不得。 “当然,人是吃五谷杂粮的,有七情六欲,除非到了圣人的境界,不然,总会有缺憾的。”徐清风笑着说道。 “姐夫,那你的缺点是什么?”韩如梦语气一转,笑着问道。 ------------ 第358章 收获颇丰的下午 “我的缺点就是没有缺点。”徐清风笑着说道。 这一句话,直接把韩如梦的大脑CpU快整烧了。 阿这... 后世的梗,现在有些太过超前。 “那到底是有缺点还是没有缺钱?缺点...”韩如梦感觉自己绕不过去了。 “想啥呢,就是跟你开个玩笑呢,每个人都是有缺点的,我也不例外。”徐清风笑着说道:“不过吧,我是不会把我的缺点告诉你的,想要知道的话,就自个去探索吧。” 韩如梦点了点头:“那姐夫我有缺点吗?缺点是什么?” 好好好,徐清风觉得今天是绕不过去缺点这个梗了。 早知道,他就不提这茬了。 “你自己的缺点,自个最清楚啊,还用问我吗?”不过徐清风也有对策,一句话把这个问题给抛了回去。 然后把话题给转移了。 聊这个多没有意思。 所以,还是聊竹鼠的缺点吧。 “咳咳,韩如梦,你知道竹鼠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吗?”徐清风询问韩如梦。 韩如梦摇了摇头,这个她真的不知道。 徐清风告诉她,竹鼠最大的缺点就是胆子小。 实际上,这也是所有老鼠的缺点。 当然,不是说,老鼠的胆子一定就小了,凡事都有例外,也有极个别的老鼠,胆子很肥,甚至敢跟猫干架。 徐清风接着,详细解释了刚才抓捕竹鼠时所用的策略。 先是对着洞口猛地吹气,紧接着,用力拍打地面,制造出很响的动静。 这一连串的招数,都是让躲在洞里的竹鼠被突如其来的声音,给吓的惊慌失措。 它们一慌,脑子便昏了,恐惧已经占据了它们的心灵,让它们无法冷静思考。 最终,这些可怜的竹鼠只能选择仓皇出逃。 韩如梦恍然,原来如此。 难怪刚才一通操作猛如虎,竹鼠就乖乖的出来了。 她不禁感慨万千道:“没想到,这看似很不着边际的两个方法,竟然还是一套对付竹鼠无往不利的组合拳,而且看起来,后劲还很大!” 明白了其中缘由后,她对徐清风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姐夫实在是太厉害了,韩如梦咋觉得他无所不能! 紧接着,团子与猞猁又发现了一窝竹鼠。 当然啦,猞猁只是个打酱油的角色,寻找竹鼠的任务几乎全靠团子完成。 这一次,团子并没有像之前那样,继续依赖徐清风来帮忙抓捕竹鼠,而是施展出了它祖传的独门绝技——抓竹鼠大法。 只见团子小心翼翼地靠近竹鼠洞,然后静静地蹲守在洞口,用它那肥厚的熊掌有节奏地拍打地面。 与此同时,它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洞口,犹如狩猎的猎人一般,静待着洞内的竹鼠自动上钩。 并不是每一窝竹鼠都那么难缠。 眼前这一窝竹鼠仿佛有些沉不住气,没过多久,就接二连三地窜出了洞穴。 团子和猞猁见状,立即展现出了它们敏捷的身手,在竹林间灵活地穿梭游走,轻而易举地将这些竹鼠一一捕获。 徐清风见它们应付自如,也就放心地没有出手相助,转而与韩如梦一同到旁边挖掘竹笋去了。 团子和猞猁似乎也从成功捕捉这窝竹鼠的经历中找到了自信心,变得越发勇猛起来。 将这窝竹鼠一网打尽后,它们俩又展现出了惊人的默契,继续在这片茂密的竹林中扫荡起来。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大约两个小时之后,徐清风呼喊着猞猁和团子回来。 团子那边,捕捉竹鼠的行动也逐渐接近尾声。 终于,当最后一只竹鼠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的时候,团子毫不犹豫地猛扑上去,用它那粗壮有力的熊掌一下子洞穿了竹鼠的身体,成功收割了这只竹鼠的生命。 听到徐清风的呼唤声,猞猁和团子迅速返回他的身边。 这次它们似乎已经尽情玩耍过了,因此无需徐清风多言,就主动跟随着他一同下山。 来到山脚下,韩家的几位保镖早已守候在马路边。 看到自家小姐和徐清风二人胜利归来,众人赶忙迎上前去。 徐清风他们这群人在这片竹林里待了整整一个下午,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不过呢,今天的收获还是相当丰厚的。 在回家之前,徐清风仔细清点了一下下午的战利品。 韩如梦看着堆积如山般的战利品,心中充满了喜悦之情。 尤其是那堆积如小山般的竹笋,数量众多; 其次则是竹鼠,但相比之下,竹荪的数量和重量都显得微不足道。 然而,这些竹荪的价格却是最为昂贵的。 徐清风建议道:“如果这些竹笋吃不完,可以将它们制成咸菜或晒成笋干带回。” 韩如梦兴奋地点头表示同意。 如此之多的物品,仅凭他们几人根本无法带回,于是韩如梦派遣手下的保镖前往春晖路借用车辆来运输。 华老等人也一同前来,目睹这满满当当的收获,他们同样感到震惊无比。 下午共捕获了十五只竹鼠! 这么多竹鼠足以让今晚所有人大饱口福一顿。 不过,实际上能够吃完十只就算相当不错了。 “团子今天下午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啊。” 韩如梦欣喜地抚摸着团子的头部,然而团子却似乎对此并不领情,迅速跑开了。 一旁的猞猁则嘿嘿地笑着。 由于中午已经吃过烧烤,所以徐清风他们今天晚上只打算烤几只竹鼠打打牙祭就可以。 中午的简易烧烤台还未拆除,正好也是可以派上用场的。 最高兴莫过于沈奶奶了。 她又得到了十张皮子,这次不仅可以做围脖,就连竹鼠皮衣都可以制作了。 小柚子蹲在旁边仔细地端详着竹荪。 今天徐清风他们采摘回来的这些新鲜的竹荪,有不少都还穿着裙子呢。 比昨天从市场上买回来的竹荪可要漂亮许多。 穿裙子的蘑菇,嘿嘿。真有趣! 小柚子饶有兴趣的看着。 竹荪就很特别,而且更有趣的是,它们的小裙子竟然还有长短之分呢,嘿! “你看归看,但不要上手去碰哦,竹荪很脆弱的。”沈奶奶对小柚子说道。 ------------ 第359章 草八珍之一 小柚子连忙点头,乖巧地说道:“奶奶,您放心吧,我会乖乖听话的,绝不会伸手去乱摸的。” 她心中暗自惊叹,数量多了,看上去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昨天竹荪的数量只有一丢丢,就那么贵了。 没想到今天大哥哥他们去山里一趟,居然挖了这么多回来。 那得多少钱啊这是。 果然应了那句古话:自己动手,衣食无忧。 面对这么多竹荪,即使敞开肚皮尽情享用,也绝对绰绰有余。 然而,这类珍贵的山间美味,多数时候只是作为配菜来提升菜肴口感,若将其当作主菜食用,未免过于奢靡。 华老微笑着说:“哪里能当成普通菜品来吃呢?这得花费多少钱财啊!” 实际上,徐清风在竹林时,曾悄然移植了一些竹荪到空间之中。 他期望观察竹荪是否能够在空间内繁衍生息。 空间里有一小片竹林。 将竹荪放置于空间后,徐清风便不再过多关注。 对于这件事,他并未抱有过高期望。 要知道,蘑菇这类植物保质期较短,且生长需要特定条件,并不一定说就能够在空间顺利的繁衍开来。 当然,若是最终成功了,那也是令人欣喜之事。 他就可以实现竹荪自由了。 等将来回到东北,还可以让家人们一同尝鲜。 昨天尝过竹荪之后,众人对它鲜美的味道赞不绝口。 可见竹荪的味道,还是十分不错的。 “今天晚上用来炒一盘,其余的,可以晒成蘑菇干,留着以后慢慢吃。”徐清风把这些竹荪的归宿都给想好了。 好东西当然不嫌多了! 如果一时半会儿吃不完,那就把它们晒干,这样可以长时间地保存! 而且呢,干蘑的味道同样也是很不错的,稍微泡发一下,就可以吃了。 说到吃,徐清风也兴致勃勃地和华老他们分享起了竹荪的各种烹饪方法。 徐清风可是个厨艺高手,对于竹荪的吃法那真是如数家珍。 “哈哈,能收到这么一个徒弟可真是太幸运了!这几天啊,老头子我可是享尽了口福啊!” 华老不禁感慨道。 他所说的“享福”,自然就是指品尝到了徐清风烹制的美味佳肴。 不得不说,徐清风的烧菜技艺确实相当出色,令人赞叹不已。 “师父,您和师娘多吃些竹荪对身体大有裨益哦!竹荪不仅口感鲜美至极,还富含各种营养成分,简直就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食佳肴啊!” 徐清风继续说道。 想当年,竹荪还曾被列为“草八珍”之一呢! 所谓的“草八珍”,其实是从满汉全席中流传下来的一种说法。 满汉全席里,有所谓的“四八珍”。 其中分别是山八珍、海八珍、禽八珍和草八珍。 每一组八珍都代表着不同类型的珍稀食材,而竹荪恰好就是草八珍中的一员! “现在离吃饭的时间还早,我们先把这些竹荪给处理了吧。”徐清风对众人说道。 他们下午采摘回来的这些竹荪,已经到了完全成熟的阶段,如果不尽快处理,甚至都不用再过一两天,可能明天早上就会腐烂了。 所以需要先处理一下。 不同种类的蘑菇,保鲜期也是不一样的。 相比其他种类的蘑菇,比如说茶树菇,香菇,榛蘑这些,竹荪的保鲜期要更加短暂。 一旦成熟并被采摘回家后,如果没有及时的采取措施,将其处理一番。 不出一两天便会腐朽、凋零。 那可真是暴殄天物。 “对对对,先把这些宝贝给处理了。”华老点头。 团子看着他们先对竹荪下手,似乎有些不解。 因为团子对竹荪并没有多感兴趣。 “团子,你吃竹荪吗?” 小柚子侧头询问团子。 团子别过头去,没有回答,十分的高冷。 徐清风哭笑不得,他告诉小柚子,团子其实是吃竹荪的,但它可能吃的太多了,所以这会已经厌倦了竹荪。 竹荪的生长,一年有很多次。 徐清风估摸着,春天以来,这都已经是第3-4批生长出来的竹荪了。 团子常年在竹林里晃悠,肯定吃了不少,可不就腻了吗? 韩如梦等人... “团子吃腻了,哈哈。” “说实话,我对团子都有些羡慕了。” “谁说不是呢,这竹荪贵的很,我吃一颗,都会犹豫很久,但团子居然吃腻了。” “咳咳,团子过来帮忙。”徐清风喊团子过来帮忙。 只见团子,连忙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干活了。 它一屁股坐在徐清风的旁边,贴心帮助徐清风一起处理采摘回来的竹荪。 其实就是把竹荪的菌帽摘除,仿佛是帮竹荪脱下小裙子。 韩如梦等人不禁感到困惑。 为什么要有这样做? 徐清风向其他人解释道,竹荪的菌帽是不能食用的。 因此,处理竹荪的时候,会直接掐掉它。 人们吃竹荪,其实就只是吃它的网状菌伞,还有海绵状的菌柄部分。 这菌帽虽然吧,是竹荪的颜值担当,但在吃的方面,纯粹是多余的。 韩如梦感到非常困惑,不禁好奇地询问:“姐夫,我有个问题啊,为什么不要这菌帽呢?” 徐清风微笑着向她解释道:“这是因为竹荪的菌帽有着一种独特的怪味道,可以说是有点臭味。” 说话间,徐清风伸手摘下一个菌帽,将其凑近团子的鼻子。 团子嗅了一下后,立刻发出一阵呕吐声,并迅速跑开,接着又继续跑远,迅速逃离。 团子的内心是崩溃的。 同时还在疯狂地吐槽:“嘤嘤嘤……” 这嘤嘤嘤肯定不是啥好的内容。 要是团子会说话,肯定会来一句,我不是人,但你也真是狗! 但别说,这样一来,所有人都明白了。 好家伙,效果实在是太明显了。 无需徐清风再做更多的解释,众人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竹荪菌帽的怪味。 只是可怜了团子,成为了这场演示的牺牲品。 徐清风紧接着告诉大家,竹荪的菌帽其实并没有毒性。 尽管它散发的味道,也不是什么令人难以忍受的臭味,只是一种很奇怪的味道。 但如果你不介意这种异味,还是可以食用的。 “呃,那为啥不想办法把这个味道给去了呢?”小柚子在旁边茫然的眨了眨眼睛。 ------------ 第360章 夜晚小院 “哪有这么简单哦。” 小柚子这个小的年纪,都可以想到的道理,难道千百年来,就一直没有人想到吗?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唯一的答案便是,这种味道极难被清除掉。 徐清风对小柚子说,若想将竹荪小裙子上那种刺鼻的异味完全消除干净,那可真是一件相当棘手的难题。 尽管这件事理论上可行,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十分繁琐复杂,并且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要知道,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便以勤劳节俭而闻名于世。 大多数国人始终秉承着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铺张浪费之类的行为几乎是不存在的。 即便是一些食材的剩余边角料,例如动物的内脏器官,以及类似鸡头、鸭头、兔头等被视为“下水”的食材,也都能够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这一点与外国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甚至在几十年后的今天,那些动物的内脏以及各种蹄子类食材,如猪蹄等,在国外依然被视作恐怖的黑暗料理。 然而,在我们国家,技艺高超、心思灵巧的厨师们却能够运用独特的烹调技巧,化腐朽为神奇,让这些原本被遗弃的“下水”食材摇身一变成为美味佳肴。 成为餐桌上的美味。 “哈哈,小柚子,之所以舍弃这菌帽呢,肯定是因为它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像是鸡肋一样,吃起来没有味道,但扔掉又觉得可惜。” 华老笑着说道。 如果不是这样,只要有方法能够解决竹荪菌帽散发出来的气味问题,那么我们国家的人怎么会轻易地舍去竹荪的菌帽呢… 由于人多力量大,没过多久,徐清风他们就成功地将所有的菌帽都去除掉了。 接着,他们把这些竹荪清洗干净,然后拿到通风良好,并且向阳的地方晾晒。 经过几天的晾晒,这些竹荪就会变成蘑菇干,可以长时间保存。 完成对竹荪的处理后,徐清风将目光投向了这些竹鼠。 剥皮等工作只能由徐清风亲自去做,因为在场的人中只有他懂得如何操作。 虽然无法偷懒,但幸运的是竹鼠的数量并不多,只有十几只,所以徐清风很快就把它们处理好了。 今天晚上吃不了那么多的竹鼠,徐清风挑了十只,其余的被他悄悄的给放进了空间。 放在外面的话,气温高,容易坏了。 “我去烤竹鼠了。” 徐清风手里拿着已经被处理好的竹鼠,脚步轻快地走到了院子当中。 由于早上已经有过烤竹鼠的经验,现在对于他来说,烤制竹鼠已然变得驾轻就熟。 没过多久,他便顺利地将所有竹鼠都烤得恰到好处。 这些竹鼠之中,有两只显得尤为特别——它们可是专门为团子和猞猁精心准备的呢! 这两只竹鼠并未添加丝毫的调味料。 好了之后,徐清风把这两只竹鼠放在一旁。 团子和猞猁似乎也知道这竹鼠是为它们准备的,于是跑过来,按捺不住内心的急切渴望,甚至来不及等竹鼠稍稍冷却一些,便想要去吃。 看着它们如饿虎扑食般,想要吃这刚烤好的竹鼠。 “别急呀,小心烫着嘴巴!” 徐清风见此情形,连忙轻声呵斥,并轻轻地在它们的头上拍打了一下,好心提醒道。 团子和猞猁满脸委屈,却不敢说话。 只能放在内心里,暗自嘀咕着:哼哼,我们不过就是想快点吃到美食罢了,竟然还要遭受这般“惩罚”,这可真是有苦难言啊! “你们就是不识好人心,现在吃,等会 被烫的哇哇叫就舒服了。”徐清风哭笑不得的看着两货。 过了一阵子,竹鼠不怎么烫了。 团子和猞猁也终于如愿以偿地享用到了香气扑鼻、令人垂涎欲滴的烤竹鼠。 团子中午就已尝过这种珍馐美味,所以对这烤竹鼠已经有心理准备。 不过等它晚上再度品尝时,依然不禁为之陶醉,它一边摇头晃脑,一边仔细咀嚼品味,仿佛这是世间最为美妙的食物一般。 猞猁的反应比团子夸张得多。 它的情绪全都写在了脸上,震惊之情溢于言表。 仿佛在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简直就是喵喵震惊! 徐清风成功烤好了这十几只竹鼠后,对这些竹鼠,进行了合理分配。 除团子和猞猁各分到一只。 韩家的保镖也各自分到了一只。 他们自个都没想到,还能吃上整只的竹鼠,对徐清风那叫一个感恩戴德。 “谢谢徐少。” “清风少爷,你对我们太好了。” ... “没啥,反正这些竹鼠又没花钱。” 徐清风摆了摆手。 好嘞,分完了! 接下来,就该享用美味了。 徐清风自己也分到了一只。 多了也吃不完,所以没有必要小气。 烤好的竹鼠,滋滋冒油,上面放了盐、辣椒等调料,看上去就十分不错。 咬上一口,味道更是绝绝子! 中午没有吃过瘾,就没有了。 今天晚上,所有人总算是可以大饱口福了! 由于下午基本上一下午都在爬山,抓竹鼠,挖竹笋,徐清风他们的体力消耗颇大,早就饥肠辘辘了,因此这会儿吃起晚餐来,感觉格外香。 当然啦,这也跟竹鼠本身的美味脱不了关系。 韩如梦拿了几瓶啤酒过来,分给众人。 小柚子当然是没有的。 她只配喝汽水。 徐清风看到有天府可乐,于是拿了一瓶可乐喝着,他不怎么喜欢喝啤酒。 如果是白酒的话,他反而会想要喝。 “竹鼠怎么会这么好吃。”小柚子吃的满嘴流油,吧唧嘴,开口道。 “哈哈,小柚子,你可能不知道,在农村有句俗语:“天上斑鸠,地上竹溜。”大概意思是,飞禽之中以斑鸠最为美味,而能与斑鸠相提并论的,竹溜的味道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徐清风告诉小柚子。 自古以来,竹鼠的味道,都是备受赞誉的。 吃饱喝足后,韩家的保镖把院子的残局给收拾了。 然后离开。 小院再次恢复了平静。 明天就要上峨眉山论武了。 华老让徐清风早点休息,保持一个好状态。 “对了,明天还有一个人会跟我们一起去峨眉山。” 临走的时候,华老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对徐清风提醒了一句,开口说道。 ------------ 第361章 川蜀太极掌门人 第二天一早,徐清风早早的便起床了 隔壁已经停了一辆军用吉普车。 华老说的那人也已经到了。 只见一个白发苍苍但精神矍铄的老者走了出来,他的步伐稳健有力,透露出一种高手风范。 "李兄,这就是我新收的徒弟,徐清风。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咱们川蜀太极的掌门人,李云霄。" 华老微笑着向两人介绍道。 徐清风恭敬地向李云霄行了个礼,说道:"拜见李掌门。" 李云霄打量了一下徐清风,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之色,笑道:"你好,小伙子。我和华老是多年的好友了,算起来已经有六十年的交情了吧。哈哈,能入得了这老小子的法眼,你肯定有过人之处。" 李云霄十分健谈,拉着徐清风聊了起来。 他们从江湖趣事谈到武林传闻,气氛十分融洽。 "八点钟出发,现在还早,咱们先在家里吃个早餐吧。" 华老见时间还充裕,便让徐清风和李云霄先聊会儿,自己则去厨房安排早餐。 听到李云霄竟然是川蜀太极的掌门人,徐清风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敬佩之情。 他之前就曾表示过对各门派武功的浓厚兴趣,尤其是太极拳法更是令他向往已久。 此刻面对这位传奇人物,徐清风自然极为感兴趣,他忍不住开口问道:"李掌门,我一直对太极拳法很感兴趣,不知道您能否指点一二?" 李云霄微微一笑,主动朝徐清风伸出了手,说道:"既然如此,不如我们来过过招如何?" "不敢,我手上没轻没重的,万一伤到您可就不好了。"徐清风连忙摆手道。 李云霄哈哈大笑,说道:"无妨,年轻人就要有股冲劲。放心施展吧,我还不至于被你伤到。" “拳怕少壮啊,李老头,你等会儿可别输得太难看哦!” 不知何时,华老也回到了院子里。 李云霄听后,顿时板起了脸:“哼!我还担心待会儿欺负了你的宝贝徒弟,你这老头儿会不高兴呢!” 徐清风站在一旁,哭笑不得。 人老了之后,确实会变得像小孩一样,有一些孩子气。 “要不这样吧,我们两个老家伙来比划比划,也好让清风开开眼界。” 华老提议道。 这个提议立刻得到了李云霄的赞同。 徐清风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兴奋。 毕竟他自己可不敢跟李云霄切磋武艺,要是换成他师父上场,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不管最后谁输谁赢,都很正常,也不会因此产生隔阂。 华老见状,也不再推辞,当即伸出手与李云霄紧紧相握,豪爽地笑道:“哈哈,那我们就来好好比划比划!说起来,我们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较量过了呢!” “老李啊,看在我的面子上,咱们就随便过几招意思意思得了。” 靠近李云霄的时候,华老突然开口说了一声。 李云霄脸上浮现出一抹别有深意的笑容,轻声说道:“鬼头,我早就料到你会这么说了。也罢,这里毕竟是你家嘛,放一百二十个心吧,我自有分寸。” 话音刚落,两位老者便在庭院之中拉开架势,切磋比划起来。 徐清风今日可谓是大饱眼福,获益匪浅。 对于华老所施展的五禽戏,徐清风早已了然于胸,并能够熟练运用,因此并未感到太过新奇。 然而,当看到李老演练的李氏太极时,一种前所未有的新鲜感涌上心头,令他眼前一亮。 李老所打的太极拳,与徐清风之前所见的简化版太极拳略有不同。 或许是因为华老和李云霄有意从基础部分开始比划起,所以他们首先展示的便是起手式。 其实还真是这样,华老知道徐清风对武学感兴趣,所以有意为之。 紧接着,是野马分鬃、白鹤亮翅…这些太极招数一一展开… 徐清风全神贯注地观察着,留意到李云霄演示的太极拳动作,相较他所知道的简易太极拳而言,更为复杂多变。 昔日在校期间,徐清风也曾在体育课上学过太极拳。 虽然如今那些招式大多被遗忘,但他仍能察觉出两者之间的明显区别。 太极作为一门古老而神秘的武术艺术,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武当派创始人张三丰那个时代。 它不仅拥有延年益寿和强身健体的神奇功效,更蕴含着深邃的哲学智慧。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这门技艺愈发珍视。 不过吧,因为敝帚自珍,门派更迭,以及传承各种缘故,导致如今的太极一门,也是分裂成诸多不同的流派。 使得真正正统的太极逐渐销声匿迹。 如今,市场上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太极版本,令人眼花缭乱。 李云霄和华老演示了一番,点到为止。 他还是给足了华老的面子。 “华老,承让了。”李云霄抱拳。 “哈哈,李老,承让承让。” 两个老头惺惺相惜。 徐清风觉得自己受益匪浅,为两位老者奉茶。 几人也聊起了式微的古武流派。 李老不禁无奈地摇了摇头,时代的发展,各方面的原因导致的。 他们这些从业者,也是无可奈何。 其实如今都还算好了,越往后,古武便越发的落寞。 徐清风还记得,后世网络上风靡一时的马大师。 自称是混元太极门派的掌门人,实则是个彻头彻尾的江湖骗子。 他对太极只是略知一二,便大张旗鼓地以太极之名招摇撞骗。 岂料,在一场与业余拳手的对决中,这位马大师仅仅坚持了短短三秒钟,就惨遭击倒,从此一战成名——不过是臭名。 连带着国术也蒙上了一层耻辱。 相比之下,现如今的古武流派,都算是清流了。 至少是货真价实的。 李云霄告诉徐清风,如果想学太极拳的话,他也是可以传授的。 无需改换门派。 他倒是没有什么门户之见。 华老咳嗽一声:“李老头,你这是在点我啊?” “有吗?我可没有这个意思,你不要曲解了。” 李云霄老脸一红。 太极属于众多古武流派中的翘楚。 李云霄传承的太极拳,与市面上广泛传播的那些简易版本太极拳相比,无疑更加精湛。 徐清风当然想学了。 ------------ 第362章 太极接鸡蛋 "当面挖我徒弟,李老头,你很好。" 华老哼哼一声,但脸上并未露出真正动怒的神色,反而凑近了徐清风耳边轻声说道:"徒弟啊,你可得好好学,这老小子还是有点儿真本事的。要是能把他的本事全给学过来,哈哈,那你可就赚大啦!" 话音刚落,华老便转身再次走向厨房,去帮沈奶奶准备早餐了。 趁着离晚宴开始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李云霄开始教徐清风打太极拳。 徐清风悟性极高,刚才看李云霄跟华老比划时,他其实已经学到了一些技巧。 此刻经过系统的练习,他打得越发熟练自如。 一套拳打完之后,徐清风顿时感觉通体舒畅,仿佛全身每一处关节、肌肉都得到了充分的舒展。 这种难以言喻的舒适感让他不禁沉醉其中。 李云霄在旁边指导,告诉徐清风一些发力的技巧。 同时,还有人体之中蕴藏的一些奥妙。 徐清风这才知道,原来古武的强身健体,是真的锤炼己身。 人体内有很多的经脉穴道,纵横交错,身躯简直就是一座蕴藏着无尽奥秘与财富的宝库! 而习武就是激发人体的潜能。 不仅能够强健体魄,还可以延年益寿。 不过吧,这是一场需要持之以恒的漫长修行…不是一朝一夕能够速成的。 徐清风点了点,这个他自然知道。 别看他如今很厉害了,体质堪比特种兵,但其实在武道上,也就是刚刚起步罢了。 李云霄深知,如果练武中途放弃,那么之前所有的付出都将化为泡影。 他语重心长地对徐清风说道:“习武之道,贵在持之以恒,无论是练习太极拳,亦或者是跟你师父习练五禽戏,若是半途而废,便会前功尽弃啊!” 徐清风深以为然的点头:“谢李老赐教,我谨记在心,以后肯定不会半途而废的。” 就在他们聊天的时候, 与此同时,韩如梦从隔壁不知道哪儿,端来了一盘鸡蛋,应该是准备拿到小厨房去让沈奶奶煮熟了,好让徐清风他们带着路上吃的。 可谁知,当她路过院子时,突然间脚下一滑,身体失去平衡。 刹那间,韩如梦手中的鸡蛋如同脱缰野马般飞驰而出。 眼看着一场“鸡飞蛋打”的惨剧即将上演… 其中几个鸡蛋直直地掉落地面,吧唧一声,摔得粉碎。 而其中还有几个鸡蛋则朝着徐清风和李云霄所在的地方飞去。 “李老,小心。”徐清风连忙挡在李云霄身前。 却见李云霄微微一笑,快步走出,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 那朝着徐清风和李老飞去的那几个鸡蛋,竟然被李老以惊人的速度一把抓住。 也不是直接伸手去抓,而是用掌心的力量,去接住,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引导着它们,鸡蛋以极其巧妙的角度和力度,轻盈地落入了李老的手中。 转了一圈之后,居然四平八稳的停了下来。 “太极。”徐清风眼前一亮,心中那叫一个震撼。 另一边,徐清风反应也挺迅速,及时扶住了险些摔倒的韩如梦,并稳稳地接住了从她手中滑落的碗。 这场突如其来的小意外,虽然让人有些措手不及,但最终还是有惊无险。 “对不起,我刚才走路的时候,没有看路,脚滑了。”韩如梦看着蛋碎一地,有些自责。 她还说煮一些鸡蛋让徐清风带着路上吃呢,结果... “哈哈,还有几个鸡蛋。”李云霄把手中的鸡蛋,放在徐清风手中的碗里。 更令人惊奇的是,进入碗中的鸡蛋竟然还在继续旋转,仿佛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生命力一样。 说实话,李云霄刚才的所作所为,带给徐清风很大的启发。 他第一次觉得,古武,也可以跟现实生活紧密相连,日常生活里便能派上用场。 他以前以为古武跟艺术一样,都是脱离大众的。 曲高和寡,无法跟普通人雅俗共赏。 但李老证明并非如此,而在于施展的人,你若是想,把高深莫测的武术,用在接鸡蛋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上面!也十分的合适。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 “李老,您刚才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 徐清风比划了一下,有些惊讶地问道。 “是啊,我们虽然也能够接住鸡蛋,但肯定碰到就碎了,速度那么快...像您这样巧妙地运用力量来卸去冲击力,同时还能确保鸡蛋完好无损,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韩如梦随声附和着说道。 “这又有何难处?无非就是太极拳中的‘四两拨千斤’技巧罢了,借力打力,卸力...” 李老跟他们解释起来,如何借助身体,把扔过来的鸡蛋蕴含的力量,卸去... 李云霄一脸淡定地回应道。 当然,这么说,肯定是无法让徐清风和韩如梦记忆深刻的。 于是,他顺手拿起一颗鸡蛋,递给徐清风,示意徐清风向自己投掷过来。 徐清风当然照做。 走出一米开外,徐清风把他手中的鸡蛋朝着李云霄扔去。 李云霄则是再次展示了一遍刚才的四两拨千斤动作。 果不其然,鸡蛋再次安稳地落入他的手中。 李云霄把鸡蛋放入碗中,鸡蛋如同之前一样,在碗内旋转了几圈后才缓缓停下。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一阵极其微弱的“咔嚓”声响。 众人定睛一看,原来是旋转的鸡蛋不慎与碗里其他的鸡蛋发生碰撞,导致蛋壳破裂开来。 当然,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刚才李老表现出的这手段,才让他们真正感到不可思议… 徐清风突然间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于是便跟李老询问起来,如果他真的学会了这套太极拳法,那么是否可以将其传授给其他人呢? 李云霄听到这个问题后,展现出非常豁达的态度,并微笑着回应道:“这个啊,其实我觉得太极的传承,本身就是为了让人强健体魄并得以传承和弘扬的。如果你学会了,而有人想要跟你学习它,那自然是可以教授的。这就是武术的传承。” ------------ 第363章 上峨眉 徐清风喊来了韩如梦,韩如梦似乎猜到了什么,有些激动了起来。 徐清风看着她那充满好奇和期待的眼神,故意板起了脸说道:“韩如梦啊,你真的对太极拳感兴趣,想要学习它吗?” 听闻此言,韩如梦兴奋异常,激动地说道:“姐夫,我想学!” 不仅如此,就连韩家的几位保镖也纷纷表示自己对太极拳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那好,你们以后可以跟着我学习,没问题。” “李老说了,即使不拜师,你们依然可以跟随我一同学习。” 李老年事已高,早已看淡名利之事。 至于五禽戏嘛,华老那边确实设有一定的门槛,只有满足条件才能开始练习。 所以,徐清风自然不能破坏规矩。 不过话说回来,太极就有所不同了。 李老似乎对此并无太多忌讳,甚至还乐见其成呢! 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华老小气或者自私哦。 实际上,这涉及到两种截然不同的传承方式。 五禽戏源自华佗之手,由华老一脉相承。 而太极则是张三丰所创,如今流传着众多版本。 所以很难断言哪个版本最为正统。 历经数百年时光流转、世事变迁,一切都已物是人非。 接下来,韩如梦兴高采烈的去隔壁又拿了一些鸡蛋,这次她格外的小心。 没有上演刚才的局面。 徐清风多练习了几遍太极拳。 他很快,便已经学的差不多了。 在川蜀的这段时间以来,徐清风虽然看似每天都在吃喝玩乐,但其实也一直都在坚持不懈地练习五禽戏。 因此对于古代的武艺以及拳法已经有了崭新而深刻的理解与感悟。 此刻当他开始练习太极拳时,竟也变得轻车熟路、游刃有余起来。 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原来这两种拳法之间居然存在着某些共通之处,甚至连一些领悟都能够相互印证彼此。 这也是他能这么快就把太极拳学会的原因。 “我马上要去峨眉山了,这一去好几天,到时候,再回来,才能教你们,不过吧,现在还有半个小时,倒是先可以教你们前面几个动作,你们这几天在家里多练习一下。”徐清风教了他们前面几个动作。 并不难。 相信只要稍微花点心思,不难学会。 要是一点心思都不花,那回来之后,徐清风直接懒得教后续了。 他教这个又不图什么。 要是他们不想学,他还省心呢。 “姐夫,学了武功,等以后大成了,这个能飞檐走壁吗?”韩如梦似乎有些期待,激动地问道。 她想起了自己曾经看过的那些港岛武侠剧中的情景—侠客们在空中自由飞翔、飘逸洒脱的身姿,这些画面一直令她心生向往。 然而此时的徐清风听到她的话,直接傻了。 这个问题,有些离谱。 以至于,他都不知道怎么回答韩如梦的问题。 一旁的李云霄见状,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小姑娘啊,飞檐走壁可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哦!别说是清风了,就算是我也不会这门绝技呀。你现在学习的是太极拳。” 而且,就算是飞檐走壁,也不会跟影视剧里吊威亚一样,在天上飞来飞去的。 就跟武当的梯云纵一样,其实也需要借助外物,才可以飞檐走壁。 韩如梦恍然,原来如此。 “李老,我也就是好奇心,问问,其实能不能飞,我也不在乎的。”韩如梦嘿嘿一笑。 听到李老的话,徐清风也感到十分惊讶。 世上竟然真的存在着名为“飞檐走壁”的武功。 李云霄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微微点头后便与他们谈起了世界上的武功。 每个门派都有各自的绝学。 太极也并非只有太极拳,也有太极剑。 “以后你要是想学剑法的话,我也可以把太极剑传授给你,今天就算了,时间来不及了。”李老开口道。 吃过了早餐,徐清风,华老和李老三人,乘坐吉普车离开了家,前往峨眉山。 从春熙路出发,差不多有160公里的路。 如果是后世,有高速公路,估计要不了两三个小时。 但如今,有很多地方都要绕行,走小路啥的。 所以早上出发,下午三四点钟能到都算是不错了。 一路上,徐清风打量着四周绝美的自然风光,倒也不觉得时间漫长。 更何况,他还可以跟华老,李老他们聊武学。 “哈哈,现在的年轻人,很少会对古武感兴趣的,清风,你不错。”李云霄对徐清风也十分赞赏。 要不是被华老先截胡了,他都想收徐清风为关门弟子了。 现在只能暗道可惜。 路上,徐清风询问了李老关于飞檐走壁这门武术。 李老告诉徐清风,飞檐走壁也被称为横排八步。 它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属于软功内壮中的一种轻身功法。 同时这门功法,也是练习高飞远走的独特法门,更是少林独有的一门秘技。 对于这样的秘法,别说是徐清风了。 就是华老也不是很清楚。 也就是李老才知道一些。 徐清风可算是问对人了。 李云霄也语重心长地告诉徐清风:“武术之道,历史悠久且源远流长。武者需要内外兼修,既要注重内在气息的修炼,也要锻炼外在的筋骨皮肉。” “但是呢,就算是学会了武术,也需要保持低调,不要去惹事生非。” 也不要将功夫过于神化了。 “练武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的,如果是那种心术不正的,学了武术,反而会危害社会。” 华老开口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这个的确。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可要是心怀不正的话,就很危险了。 下午约莫三点钟,车子终于抵达了峨眉山脚下。 “我早已经在这里定好了房子,走,我带你们过去。”李老对华老,还有徐清风说道。 他是这里的常客了。 捎带着跟徐清风他们科普起峨眉山来。 峨眉山位于川蜀盆地西南,绵延起伏,总面积达 154 平方公里左右。 主峰万佛顶,高耸入云,海拔高 3099 米。 徐清风眺望远处的峨眉山,只见周围还环绕着三座巍峨的山峦。 李老告诉徐清风,峨眉山有四座山,这四座山的名字分别是大峨、二峨、三峨和四峨。 其中,大峨山是峨眉山的主峰,也就是大部分人口中的峨眉山,金顶也在大峨山。 ------------ 第364章 散步的小插曲 这个名字,怎么听上去有些过于随意了! 徐清风不禁在心中疯狂地吐槽起来。 然而,取名这种事情本来就因人而异。 尽管这四座山的名字显得有点随意且土里土气的,但它们的风景却秀丽无比,简直美得让人心醉神迷! “论武将从明天开始,等到论武结束后,你们俩也可以在这儿四处逛逛。” 李老微笑着对一旁的华老和徐清风说道。 确实,峨眉山绝对是一个值得游玩的好地方。 早在数千年之前,它就已经成为了巴蜀地区赫赫有名的旅游胜地了。 连唐代的大诗人李白都曾亲自前来打过卡,并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句。 比如那句“峨眉高出西极天”,还有“蜀国多仙山,峨眉邈难匹”等等,都是赞美峨眉山美景的名句! 峨眉山的胜景实在太多,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十大景观:金顶祥光、象池月夜、九老仙府、洪椿晓雨、白水秋风、双桥清音、大坪霁雪、灵岩叠翠、罗峰晴云以及圣积晚钟。 每一处景点都有着独特的魅力,美轮美奂,让人流连忘返,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经过一整天漫长的车程后,华老和李老都感到有些疲惫不堪,所以他们下了车之后,便决定前往各自的房间休憩一番。 然而,徐清风却并未感受到丝毫倦意。 所以他打算出去溜达一圈。 跟二老说了一下。 徐清风便打算出门了。 李老喊住了他,递给徐清风一块令牌,并说道:“由于即将举行比武大会,许多区域需要保密限制进入。不但有这块令牌在手,无论走到何处都会通行无阻。” 徐清风心领神会地点头接过令牌。 他其实只打算在外围走走,散散步,放松一下身心。 有没有令牌啥的,倒也无妨,不过有的话,肯定还是要好一些的。 不一会,徐清风来到了一处平台,站在高台之上,遥望远处。 只见大峨山和二峨山两峰相对而立,仿佛两道轻盈舞动的画眉,陡峭挺拔,直插云霄,气势恢宏壮阔! “你也是来参加论武的吗?” 就在徐清风欣赏风景的时候,旁边传来了一句清脆悦耳的声音。 他转头看去,只见一个扎着双马尾,穿着鲜艳唐装,身材婀娜多姿,面容姣好的女孩子,正从远处轻盈地走来。 “是的。”徐清风礼貌地点了点头。 “哦,原来如此……” 女孩子美眸轻动,嘴角微扬,露出一丝俏皮的笑容,“那你是哪家的呀?要不要咱们先来比划一下?” 徐清风不禁有些惊讶,心想:这是哪家的小姑娘啊,看着貌若天仙,却是个好斗之人。 他微微皱了皱眉,委婉地拒绝道:“过招自然是可以的,但我担心会误伤了你,那就不好了。” 其实,徐清风并没有与人真正战斗过的经验。 他所依靠的,只是以前打猎时积累下来的那些简单而实用的战斗技巧。 这些招数虽然威力巨大,但往往都是一击必杀,杀伤力不容小觑。 也正因如此,他才不轻易与人动手。 然而,那女孩子却不以为然,她冷笑一声,挑衅地说道:“就凭你?少在那儿吹牛了!我这辈子跟人比武,还从来没输过呢!” 说罢,她竟然毫不犹豫地朝徐清风发起了攻击。 就在这时候,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一个年迈焦急的声音响起:“芊芊,你别胡闹!” “爷爷,我们只是在切磋而已啦!” 女孩子并未收拳,反而更快朝着徐清风挥拳而来。 看着那凌厉的拳风扑面而来,徐清风的身体微微一侧,轻松地躲避开来。 随后,他迅速出拳,直接击中了对方的要害,将对手击倒在地。 这点花拳绣腿,实在是不值得一提。 那个女孩子完全没有料到徐清风会如此厉害,被他的一拳打得晕头转向,直接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她整个人都懵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你怎么可以这样粗鲁?居然这样对待一个女孩子!” 就在这时,一群人也陆陆续续地赶到了平台处。 其中有几个同样身着唐装的年轻男子,大约二十几岁的模样,他们横眉怒目地瞪着徐清风,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 徐清风平静地看着他们,轻轻摇了摇头。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果然如此啊! 不过,这群人中间还有一位年长的老者,看起来比较通情达理一些。 他大声呵斥了身边的人,然后转过头来,满脸歉意地对徐清风说道:“这位小友,真是不好意思啊。这是我的孙女,生性顽皮淘气,给你添麻烦了,请多多包涵。” 说完,他急忙示意其他人将倒在地上的芊芊扶起来。 此刻,地上的女孩子似乎也逐渐恢复了过来。 她顶着熊猫眼,饶有兴致地盯着徐清风,嘴角还挂着一丝笑容:“嘿,你真的很厉害哦!这次是我输了…” “你叫什么名字,等论武之时,本小姐定要与你一较高下!”唐芊芊一脸傲娇地说道。 徐清风看着眼前这个活脱脱中二少女,不禁感到一阵无语,满头黑线。 怎么,八十年代,也有二次元吗? “我乃唐门弟子,唐芊芊是也!”她仰着头,自信满满地自我介绍道。 徐清风无奈地摇了摇头,心想还是赶紧离开这个奇怪的地方吧。于是他淡淡地回了一句:“日后若有缘,你自会知晓。”言罢,他便转身离去,毫不留恋。 遇到这样的中二少女,徐清风顿觉十分头疼,连观赏美景的兴致都没了。 待徐清风走远之后,唐门的几位师兄弟急忙围拢过来,七嘴八舌地问道: “师妹,你可曾受伤?” “就是啊,此人竟如此不解风情,丝毫不懂怜香惜玉,待下次遇见,定要好生教训一番!” “算我一个,竟敢欺负咱们唐门的小师妹!” “此仇不报非君子,今日之耻,必当加倍奉还!” “……” 正当众人义愤填膺之际,那位先前出现的老者忽然出手,一掌将一名冲动的弟子拦了下来。 ------------ 第365章 唐门 “够了!莫要再丢人现眼了!” 老者低沉的声音带着一丝威严响起,“此番事端皆因芊芊而起,技不如人便该心服口服。” 他的目光扫过众人,让人不敢直视。 “可是,师父……”一名弟子不服气地想要辩驳。 “难道小师妹就这样白白被人打一拳吗?我们难道就什么都不能做吗?” “是啊,我们唐门何时受过这样的窝囊气啊!”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道。 老者摆了摆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 他缓缓说道:“是非对错暂且不论,如果芊芊自身实力足够强大,又怎会遭受如此屈辱?” “难道要让我们唐门以大欺小、恃强凌弱吗?” “这种事情,绝对不可以发生!” 在他看来,也幸亏是唐芊芊输了。 不然他们唐门,真会被冠以欺负弱小的名头。 “爷爷,您看出来那位小哥哥,刚才所使用的招数是哪一个门派的吗?”唐芊芊一脸好奇地询问自己的爷爷。 “这个嘛……他只是出了一拳而已,所以我实在看不出来他究竟师承何门何派啊。” 老者有些尴尬地回答道,“不过呢,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实力非常强大。” 唐门的众多弟子们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对于徐清风的实力,他们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并且十分认可。 要知道,小师妹本身也是具备一定实力的,并不是那种普通的泛泛之辈。 尽管他们平时与小师妹切磋时都会有所谦让,但却绝无可能做到像徐清风那样仅用一拳便能 K.O 掉小师妹。 “哼,实力强又怎样?这种丝毫不懂礼让女孩子的男人,简直就是个败类!”有人愤愤不平地骂道。 “没错,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懂得怜香惜玉才对!”另一人附和道。 “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是属于哪个门派的,竟然如此粗俗无礼。” 这群人义愤填膺、气急败坏的模样,如果被徐清风看到,想必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朝他们竖起中指。 礼貌的前提,难道不应该是双方彼此都保持礼貌吗? 以德服人这种事情,那可是圣人才能做到的境界和修为! 徐清风可没这么高尚的情操,他只会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既然对方都已经朝他挥起拳头了,难不成还要傻傻地站在原地,任由对方殴打吗? “你们都别再说了,其实刚刚确实是我有错在先,那位小哥哥并没有做错什么。” 唐芊芊轻轻地摇了摇头,打断了周围几个人的议论纷纷。 她内心深处也真的是这样认为的。 “芊芊,你真的是这样想的吗?” 老者满脸诧异,难以置信地盯着自己的孙女看,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稀奇古怪的话一般。 “是啊,爷爷,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因为我引起的嘛,我被打一顿也是理所应当的。” 唐芊芊刚才也思考了很长时间,她觉得可能是自己一直以来都被保护得太好了。 偶尔挨一次打,或许能够长长记性吧! “哈哈,看样子,这次挨打还是有点价值的嘛!” 老者竟然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 而其他在场的人…连当事人唐芊芊本人都没有责怪徐清风,这些师兄弟们即使心中有些郁闷不快,也只能无可奈何地就此罢休了。 此时,徐清风并未急于返回,他沿着峨眉山的蜿蜒山路,缓缓地向上攀爬了一段路程。 眼前的山色美景如画一般展现在眼前,令人心旷神怡。 方才心中那一丝不悦此刻也渐渐消散,仿佛被这山间的清新空气和壮丽景色所治愈。 此刻天色已临近傍晚,山林间逐渐泛起了一层薄薄的雾气。 然而,徐清风并不知晓,这里并非仅仅今日起雾,实际上这座峨眉山中常年都被浓雾环绕。 甚至峨眉山的雾气早已声名远扬。 每当整座峨眉山完全被云雾笼罩时,细密的雨丝如丝般不停地洒下。 那种景象简直美不胜收。正是这些弥漫于山间、变幻莫测的雾气,犹如神奇的面纱,将整个峨眉山打造成一个神秘而迷人的仙境。 如此唯美的景致方能呈现出来。 远方的山峦重重叠叠,山势雄伟壮观,景色秀美宜人。 当徐清风爬到半山腰时,他决定折返回到李老的住处以归。 毕竟独自一人爬山实在无趣。 回到家中,徐清风未曾料到竟再次遇见了之前的唐门一伙人。 唐芊芊见到徐清风,脸上立刻露出欣喜的笑容,快步走来。 “小哥哥,我们又见面了哦~” 唐芊芊嘿嘿一笑,声音清脆悦耳,宛如黄莺出谷。 此时,她的眼角已经上过了药,但模样却显得有些奇奇怪怪,让人不由有些忍俊不禁。 华老目光在徐清风和唐芊芊身上来回打量着,疑惑地问道:“清风,你们俩认识吗?” 徐清风轻咳一声,语气有些不自然地道:“嗯......师父,刚才我们过了几招。” 华老听后,脸色变得有些古怪起来。 他心中暗自思忖,好家伙,难道这小妮子眼角的伤,是自家徒弟给弄出来的不成? 这可真是有点出乎他的意料啊! 不过嘛,看唐芊芊的样子,似乎并没有怪罪徐清风的意思。 年轻人之间的相处方式,总是有些特别之处。 既然如此,他这个做长辈的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这时,只听得唐芊芊对华老微笑着说道:“原来你就是五禽戏的传人呀!” 她的眼中闪烁着一丝钦佩之色。 “咳咳……芊芊,不得无礼!”唐门的那位老者轻声呵斥道。 然而,唐芊芊却不以为意,反而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随后,那老者便笑着对华老还有李老说道:“哈哈,小一辈们有他们自己的相处之道,就让他们自由交流去吧。咱们这些老家伙,这次难得相聚,今晚可得好好‘杀’上一盘!” 这里所说的“杀一盘”,并非真的要打打杀杀,而是指下围棋。 看来这群老人家今晚是准备在棋盘上一决高下了呢! 徐清风也被自来熟的唐芊芊给缠上了。 “我打了你,你不记恨我?”徐清风有些纳闷。 这妮子,该不会是喜欢被虐吧? ------------ 第366章 不打不相识 “你也太看不起我了吧!我只是喜欢跟人切磋而已,又不是一个打输了就哭鼻子的爱哭鬼。” 唐芊芊哼哼一声,似乎对徐清风的说法非常不满。 徐清风哭笑不得地看着眼前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心想自己之前是认真了。 这就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孩子啊。 可能是被唐门保护的太好了,所以性情比较古怪。 想到这里,徐清风也释怀了。 毕竟虽然对方无礼再先,但也是实打实的受害者。 挨了自己一拳。 反而自己啥事都没有。 看着眼前有些蠢萌可爱的唐芊芊,徐清风觉得还是蛮有趣的。 他不禁摇了摇头,笑着说道:“那个…之前是我不了解你的性格,所以下手重了点,你没事吧?” 听到徐清风的道歉,唐芊芊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努了努嘴,摆出一副委屈的模样。 过了一会儿,她才缓缓开口道:“有事,有很大的事。除非你教我刚才那一拳…不然,本小姐可不会轻易原谅你哦!” 看着小丫头眼中闪烁着的狡黠光芒,徐清风忍不住咳嗽了一声。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徐清风想逗逗唐芊芊,于是,他故意试探地问道:“教你拳法可以啊,但我的拳法可不能轻易教给别人,除非你...拜师!?” 没想到唐芊芊她竟然当真了。 “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唐芊芊毫不犹豫地对着徐清风,打算行一个标准的拜师礼。 徐清风见状,连忙伸手将她拦住,苦笑道:“服了你了,你还真拜师啊?” 然而,唐芊芊却一脸认真地看着他,说道:“当然了,我爷爷说了,三人行必有吾师。你比我厉害,我拜你为师,不是很正常嘛。” 她的语气一本正经,仿佛在讲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周围唐门的那些人看到这一幕,全都愣住了。 他们万万没想到,唐芊芊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小师妹,使不得啊!” “你可是唐门的嫡传弟子,怎么能随便拜师呢?” 一时间,众人纷纷出言劝阻,希望唐芊芊能够改变主意。 但唐芊芊却不为所动,她坚定地说道:“我心意已决,你们谁也别想拦我。从今天起,徐清风就是我的师父啦!” 说完,她还冲着徐清风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那个,芊芊姑娘,我不收徒弟,我自己都还是徒弟呢,怎么能收徒。” “我刚才只是开玩笑的啦,你如果真想学拳的话,明早到这儿来寻我便可,我可以传授于你。但需要提前说明一下哈,我这套拳法呢,只是我自己瞎琢磨出来的,登不上大雅之堂,你随便看看就得了。” 徐清风一脸认真地对着唐芊芊讲道。 “那个…师父…”唐芊芊刚开口,就被徐清风狠狠地瞪了一眼,她立马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于是赶紧改口道:“清风哥哥。” “我可不是你的师父哦,你若再叫我师父,恐怕我会被别人骂得狗血淋头!” 徐清风似笑非笑地回应着。 唐门那些师兄弟,估计都想找自己单挑了。 唐芊芊心想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儿,便也不再纠结称呼问题了。 紧接着,她又抛出了心中的疑惑:“清风哥哥,你刚才这拳法看着并不像五禽戏呀,而且五禽戏不是用来养生的嘛?怎会有如此凌厉的拳风呢?” 面对唐芊芊的提问,徐清风坦然承认道:“的确并非五禽戏,此乃我自行钻研出的一套拳法罢了。” 然后,他信口胡诌了一个名字,称其为“乱拳”。 “哇哦,难道就是传说中能打死老师傅的那种乱拳吗?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耶!” 没曾想,唐芊芊听闻后反而愈发刚兴趣,兴致勃勃想要学习了。 “哈哈,清风哥哥,我觉得你可是年轻一代里武功最为出色之人!”唐芊芊由衷地赞叹道。 徐清风一头黑线:“你这是把我架在火上烤啊,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是什么年青一代的佼佼者,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聊了会,徐清风便找了借口离开了。 小姑娘似乎有些难缠。 他也不喜欢这种聊天的氛围。 从交谈里,徐清风也知道了唐门这个门派,是川蜀地区的一个本土的门派。 对于拳脚功夫并不擅长,他们精通的乃是兵器。 在古代,充满刀光剑影、血腥厮杀的冷兵器时代里,唐门凭借着其独步天下的武器制造技艺,风头一时无二,成为了当时,江湖各大门派里令人瞩目的存在。 他们的势力庞大无比,威震四方。 然而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类进入了热武器时代。 曾经辉煌一时的唐门也不可避免的走向衰落,如今只能龟缩在川蜀地区,守着那份昔日的荣光。 掌门人与李老、华老乃是多年的故交好友,此时重逢,自然是格外高兴。 只见唐老板着脸说道:“华老啊,您什么时候收的徒弟呀?我居然一点儿消息都没得到!收徒大会举办了吗?怎么也不邀请我一下呢?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一旁的李老见状,不禁露出了一抹微笑:“哈哈,老唐啊,我知道你急,但你先别着急嘛……华老收徒这事儿,他可谁都没告诉呢,连我也是今天才知晓的。说实在的,确实有些不够意思哦。” 听到这话,华老也在旁微微一笑:“你们俩加起来的岁数都超过 150 岁啦,还这么在意这些繁文缛节作甚?收徒弟嘛,就是师徒二人看对了眼,觉得彼此合适,给个名分罢了,何必非要大张旗鼓地搞什么仪式呢?传出去岂不让人笑话……” “不行不行,虽然没有举行收徒仪式,但我这个做师叔的,岂能不给一点见面礼。”唐老喊来了徐清风,给了他一把唐刀。 这唐刀并非是唐朝的刀,而是唐门生产的刀具名称。 徐清风打开刀鞘,寒光四射,端的是一把宝刀。 放在古代怕是要价值千金。 哪怕放在现如今,也是很值钱的。 ------------ 第367章 窗外的猴子 “唐老,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徐清风把刀重新插入鞘中,然后小心翼翼地递还给了唐老。 “贵重吗?这种刀我们唐门多得很,你就别再推辞了。” 唐老轻咳了一声,随意地说道。 多的是… 徐清风被唐老的话深深地震撼到了。 好家伙,这就是传说中的古武门派的底蕴吗?他不禁暗自感叹道。 “清风,既然是老唐给你的见面礼,那你就收下吧。” 华老微笑着对徐清风说道。 “哈哈,既然老唐都给了见面礼,那我自然也不能落后啊。这个太极阴阳葫芦,可是我常年随身携带的宝贝,现在送给你啦。” 李老豪爽地拿出了一个葫芦,递给了徐清风。 徐清风有些哭笑不得??? 不对啊,他这次来峨眉山这里,明明是为了论武,怎么变成收礼物大会了? 而且还都是这么贵重的礼物! 看了一眼便宜师父,见华老点头,他这才伸手从李老手里接过来葫芦。 不过,当他接过李老递过来的葫芦时,心中还是涌起了一丝惊喜。 这个葫芦触手生凉,感觉像是用玉石制成的一样,绝对不是普通的货色。 这玩意儿肯定价值不菲。 “芊芊,你喜欢这个镯子吗?” 这时,华老回过头来,将一份精心准备的礼物送给了唐芊芊。 唐芊芊站在一旁,正百无聊赖的打着瞌睡。 她完全没有预料到,这里竟然还有属于她的一份礼物,心中不由得欣喜若狂,脸上也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谢过了华老之后,唐芊芊看着手中的镯子,也是欢喜的很。 “既然如此,那我也就不装了…摊牌了…” 徐清风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了三株大约有着五十年历史的老山参。 他将这些珍贵的人参分别递给了在场的三位老人,每人各得一株。 这样做也算是一种礼貌的回礼,礼尚往来。 毕竟,对于拥有空间能力的他来说,这种五十年份的老山参并不算稀有,甚至连百年以上的老山参都有不少! 然而,如果真的把那些百年老山参拿出来,恐怕会吓到这几位年迈的长辈们。 因此,他决定还是选择五十年份的老山参比较合适些。 “清风,他可是来自东北长白山区的人呐…” 华老面带微笑地解释道。 听到这话,李老和唐老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 “这人参实在是太过珍贵了,你这孩子真是有心了……” “哈哈,那我们岂不是占了你一些便宜吗?” 徐清风连忙摆手,表示不必在意:“只要大家开心就好,何必计较谁占了谁的便宜呢?” 时间过得很快,大约到了晚上九点钟左右,徐清风才回到自己的房间准备休息。 此时夜已经深了,万籁俱寂。 徐清风刚想洗漱上床休息。 但隐约感觉到窗户外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注视着自己。 他走到窗户边上,一把拉开了窗户。 什么都没有。 这里可是三楼,也不存在说,有人会在窗户外。 “难道是我想多了?”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关上窗户之后,这种感觉仍然还在。 徐清风再次拉开了窗户,朝着窗户外面看去。 不一会,他好像找到了源头,那就是招待所院子里的树上,蹲了几只猴子,正朝着这边看来。 龇牙咧嘴的。 徐清风一挥手,猴子便跑了。 这种感觉也就消失了。 峨眉山,猴子...这二者连在一起,后世可不陌生。 不过大部分都是不怎么好的印象。 不去管他,徐清风只是在这里呆几天,没有说什么闲情雅致,去管猴子这种闲事。 赶走了也就算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徐清风早上出门的时候,没想到又碰到了这群猴子。 招待所一楼的院子里,有几只猴子站在道路旁边,其中一只猴子抢夺了一名游客的背包,并成功了,把包拿到了台阶上,然后在那里翻腾着。 还有几只猴子站在不远处望风。 猴子数量并不多,有几个男子本想要挺身而出,但却被招待所的工作人员及时拦住并制止了他们的行动。 倒不是说工作人员拉偏架,其实他们也是赞成见义勇为的。 因为在七八十年代的时候,猴子还没有受到保护。 出现了猴子抢包,当然可以进行打击。 不过吧,他们担心的是这些游客,身手不行,真见不得能打过这些猴子,别看这里只有几只猴子,但猴子这种动物,是群居的,短时间便能喊来几十只。 到时候,场面会更加失控。 你现在出手,赶走了猴子,很有可能会遭到猴子的报复。 陈诉了利弊之后,那几个游客,也止住了脚步,不敢去招惹这些猴子了。 “这岂不是更加助长了这些猴子的嚣张气焰??” 唐芊芊不知道何时,也来到了院子里,看到眼前的一幕,她嘀咕了一句。 “是啊,不就是一些猴子,至于这样...瞻前顾后的。”旁边一个游客开口道。 “这种事情以前就发生过,当然,我们只是提醒,你们要是不信邪的话,也可以去试试...” 工作人员耸了耸肩道。 如果等会打不过猴子,那就搞笑了。 唐芊芊一开始也想着上前去查看一下情况,但当她看到徐清风后,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接着便向徐清风走来。 "清风哥哥,现在轮到你展现英雄救美的时刻啦!你瞧,那边有只猴子抢走了一位女士的包包呢……" 世界上的猴子,大多天性顽皮恶劣。 徐清风感觉,除了珍贵的国宝金丝猴之外,其他猴子基本上都是如此,难以驯服其野性。 特别是峨眉山的猴子,更是惯犯中的惯犯,甚至在后来的几十年里里,演变成了峨眉山的一大祸害。 臭名昭著。 徐清风四处看了看,在一旁找到一根木棍。 他拿在了手里,准备挺身而出,行侠仗义一番。 嗯...别人怕猴子,他可不怕。 毕竟他可是猎人出身。 这年头,还能看着一群猴子欺负人?? ------------ 第368章 路见不平 “哥们,你真勇敢啊!” “需不需要我们帮个手呀?” “刚刚招待所的工作人员说了,如果打了猴子可能会遭到报复呢,要不然我早就动手啦!” 就在这时,看到徐清风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周围许多围观者纷纷开口说道。 这年月,热心肠的人可不少。 不像后来,老人摔倒在地都没人敢上前扶起。 当然,人心变得如此冷漠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至于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原因大家心里都清楚得很。 咱也不多说了,懂得都懂哈。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那会儿,社会上可是有很多好人好事发生的。 比如现在碰上猴子袭击游客、抢夺包包的事情,其实也有好多人想要出手相助。 若不是刚刚招待所的工作人员劝阻了一番,说不定这些人早就已经冲上去帮忙了。 然而,面对众人的好意,徐清风只是轻轻摇了摇头:“不用啦,就这么几只小猴子而已,用不着各位帮忙。” 而唐芊芊则站在一旁,不停地为徐清风加油鼓劲。 嘿,她倒真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样子。 与此同时,她的眼神还环顾了四周,看着周围的那些人,脸上露出一丝无奈和失望,并轻轻摇了摇头。 这些人嘴上说得倒是好听,但也只是说说罢了,最终还是没有付诸行动。 要不然,事情早就解决了,也不至于拖到现在。 还是清风哥哥心地善良、侠肝义胆。 看到不公之事便挺身而出,这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对,应该说是拔棍相助。 这时,那只抢了包的猴子竟然没有立刻逃走,而是蹲在不远处的地方,当着所有人的面,毫无顾忌地翻弄起那个包包来,似乎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它喜欢吃的食物。 这副嚣张的模样,连徐清风都不禁为之咋舌。 看起来,峨眉山的猴子早在几十年前就是这座山的霸主了。 被抢走包的女孩此刻感到十分无助。 她站在一边,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刚刚她好几次试图夺回自己的包,但不仅没有成功,反而遭到了猴子的凶狠恐吓,差一点就被抓伤了。 所以她再也不敢上前了,只能在旁边默默地看着,心中充满了无助和绝望。 “我的包里没有吃的,你就还给我吧。” 如果是寻常的包,她给也就给了,但这个包里不仅有她的学生证、户口册,还有一些其他重要的证明文件,如果弄丢了,后续处理起来会非常麻烦。 毕竟现在不像后世那样有身份证,很多时候,去到别的地方都需要开具各种证明。 为了办一个证明,甚至可能要跑断腿。 此时包被猴子抢走了,女孩心急如焚。 此刻她也感到颇为无奈,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猴子尽快把包扔掉,这样她才能捡回来。 “姐姐,别着急,我哥哥可厉害了,他一定能够赶走猴子,来个英雄救美哦!” 唐芊芊不知何时来到了女孩身旁,轻声说道。 徐清风听到这话,差点没一个踉跄摔倒在地——这熊孩子,胡乱说些什么呢? 他可没有想要英雄救美的想法啊! 这纯粹只是碰巧遇到了,顺手而为罢了。 徐清风紧握着木棍,朝着猴子走去。 事实上,猴子也注意到了徐清风正朝它走来,然而它却对徐清风毫不理睬。 而是继续翻着手里的包 从包里翻出了几张纸,它见不是吃的,便随手扔到了一边,然后又把猴脸,探进包里,旁若无人,若无其事地继续翻找起来。 这嚣张... 就在这时,徐清风也凑近了猴子跟前。 只见,他手持一根木棍,毫不犹豫地朝着猴子的屁股打去。 正专注于翻包的猴子突然感到屁股一阵剧痛,立刻蹦了起来,连包也顾不得翻了,转过头来对着徐清风呲牙咧嘴,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然后下一秒,便飞身而起,想要用爪子去挠徐清风。 它可不是挨了揍不还手的主。 凶的很。 只见猴子速度飞快的朝着徐清风扑来。 旁边的围观群众不免为徐清风捏了一把汗:“小哥,小心啊。” “别把挠了,挠了的话是要去打针的。” “这猴子,好快的速度。” 不过,在常人眼中,好快的速度,但对于徐清风来说,这只不过是很一般的速度。 一只普通的猴子罢了,再快能快到哪去。 徐清风微微一笑,云淡风轻。 他怎么会被一只猴子的凶狠模样所吓倒,看到猴子欺身向前,他再次挥动手中的木棍,又是一棍子,打在了猴子的身上。 猴子挨了两棍,还不甘心。 上蹿下跳的,想要回击。 但很快又挨了一棍子,这棍子仿佛长了眼一般,落在猴子身上。 猴子都被打蒙了。 它也瞧出来,自己不是徐清风的对手,于是抱着屁股落荒而逃,回去搬救兵了。 其实周围还有几只猴子,但这些猴子也不傻。 看到那只猴子被徐清风几棍子赶跑了,纷纷也跟着跑了。 成功地将猴子赶跑后。 徐清风随后,从地上捡起包,又捡起了猴子刚才扔出来的纸,看了一眼,居然是大学录取通知书,好家伙,这玩意在这个年代,可是价值千金。 他连忙把包交还给那位女孩。 “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要保护好的,当然,这次也不能怪你,谁让那猴子这么手欠。”徐清风对女孩说道。 女孩非常感激徐清风,如果不是他及时出手相助,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毕竟作为一名弱女子,面对如此凶悍的猴子,她实在是束手无策。 “大哥,谢谢你,我请你吃饭吧。”女孩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摆了摆手:“我今天还有事情,吃饭就不必了,你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吧,我刚才听工作人员说,猴子的报复心强,它们说不定还会卷土重来。” 原本女孩还打算继续邀请徐清风,但听到徐清风的话,也对。 此地不宜久留。 “大哥,这是我家里的地址,还有我的联系方式,你以后可以来找我,我请你吃饭。”女孩子拿出纸和笔,快速的写下了一行字。 并且给了徐清风五块钱,作为赶走猴子的报酬。 ------------ 第369章 猴子搬救兵 “给钱就算了,这个纸条我留着,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去你家那边玩的时候,可以在一起吃顿饭。” 徐清风接过纸条后,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这只是一句客套话罢了。 毕竟大家只是萍水相逢,未来能否再相遇都是个未知数。 女孩满怀感激之情再次向徐清风道谢后,便匆匆离去。 她实在害怕峨眉山的猴子,一刻也不敢在原地多做停留。 招待所的工作人员见猴子被赶走,脸上并未浮现出轻松的神色,反而焦急地催促周围的游客们尽快离开。 他们深知这群猴子极为记仇,必定会折返回来报仇,或许此刻它们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不少人听闻工作人员所言,纷纷如惊弓之鸟般四散而逃。 “哇哦,清风哥哥,你真的太厉害了!仅用三棍子就成功将那只猴子驱赶开来,简直太牛了!” 唐芊芊难掩兴奋之情,对徐清风夸赞道。 周围的旁观者亲眼见证了徐清风勇斗恶猴、帮女孩夺回被抢包包的全过程,无不对其英勇举动赞赏有加,纷纷竖起大拇指。 同时,好心人也劝诫徐清风尽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这位同志,你也赶快离开这里吧,以免那些猴子回来寻仇!” “小伙子,我知道你很厉害,但这猴子数量很多,你还是早点离去吧!” “是啊,不要在这里逗留了,等会就不是一只,也不是几只,而是几十只猴子了!” 周围的人纷纷劝说着徐清风。 徐清风刚才揍了那只猴子,猴子是哭着走的,它肯定会回去搬救兵。 要知道,猴子具有很强的报复心理,吃了亏之后,这些猴子肯定不会轻易罢休的。 一旦惹恼了它们,说不定还会招来一群猴子共同发起攻击。 “走哪去?”徐清风一脸无所谓地说道。 有木棍在手,他怎么可能会害怕区区猴子? “要是这些猴子还敢搬救兵来,我一样揍。” 徐清风嘴角微扬,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小哥,你确实厉害,这点毋庸置疑,但俗话说得好,双拳难敌四手啊!那些猴子数量众多,你怎么可能打得过呢?” “是啊,好汉不吃眼前亏,你还是赶紧先离开这里吧。” “等那些猴子散了,你再回来也不迟……” 众人纷纷开口,似乎都不太看好徐清风。 然而,唯有唐芊芊与众不同。 这个小丫头简直就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她竟然将自己随身携带的唐刀递给徐清风,说道:“清风哥哥,我支持你!这把刀锋利无比,可以削铁如泥,杀几只猴子简直易如反掌,你拿着它,等会儿就能大杀四方啦……” 徐清风并没有接过那把刀,而是摇头道:“小姑娘家的,整天想着打打杀杀的,像什么样子!这些猴子虽然有些调皮捣蛋,但也罪不至死,教训一顿也就够了。” 其实,打一顿倒也没什么好说的,但如果真的把峨眉山的猴子给杀了,那可就麻烦大了。 只不过,唐芊芊或许并不懂得其中的利害关系,所以徐清风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他心想,等以后有机会,再好好跟她讲讲这些道理吧。 正当众人闲聊之际,时间并未过去太久,不出工作人员所料。 刚才那只被徐清风用棍子殴打的猴子,竟然真的气势汹汹地带了一群援兵回来,前来寻仇。 只见那只猴子身先士卒,呲牙咧嘴,口中不断发出阵阵嘶吼声。 也许是背后有众多兄弟撑腰,让它倍感自信,觉得自己又行了起来。 工作人员见状,纷纷躲进招待所内,不敢在外面逗留,生怕遭受无妄之灾。 外面的骚动吸引了许多人围观,其中就包括华老等人。 当他们走出房门,看到院子里的情景时,全都愣住了。 徐清风一大清早,怎么会和猴子打起来呢?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众人面面相觑,疑惑不解。 随后,他们朝着徐清风走去。 唐芊芊则自告奋勇地充当起解说,向三位老者讲述了刚才发生的事情。 最后,她还不忘高喊一声:“清风哥哥,加油!揍死它!” 唐老一脸无奈,轻轻敲了敲唐芊芊的小脑袋瓜,说道:“你呀,还是少说两句吧。” 其实唐芊芊内心也是有些紧张的,她看着眼前那密密麻麻的猴子,心中不禁为徐清风捏了一把汗。 这些猴子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她真的很担心徐清风等会儿该如何应对。 毕竟在如此混乱的场景中,稍有不慎,就极有可能会受伤。 相比之下,徐清风却是显得气定神闲。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眼神坚定地注视着这些猴子,丝毫没有退缩之意。 这些猴子一时间也被徐清风的气势给唬住了,竟然没有立刻上前发动攻击。 然而,战斗的发生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 徐清风紧紧握住手中的木棍,目光警惕地扫向四周的猴子。 突然间,他察觉到有几只猴子正从侧面悄悄地朝自己靠近,看起来似乎想要趁其不备,发动偷袭。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下一秒,这几只猴子如同离弦之箭一般,猛地朝徐清风扑了过来。 它们的速度极快,犹如闪电划过天际,眨眼间便已冲到了徐清风的面前。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徐清风反应极其迅速。 只见他挥舞起手中的木棍,朝着眼前的猴子狠狠地挥去。 只听见“砰”的一声闷响,一棍子下去,便有好几只不知天高地厚的猴子被直接砸飞了出去。 其余的猴子见状,顿时一窝蜂地涌上前来,但无一例外,全都被徐清风给砸飞了。 它们根本无法理解,为何眼前这个人会如此强大,如此恐怖。 要知道,以前徐清风在长白山打猎的时候,就已经会了一些拳脚功夫。 加上空间增强了他不少的体质。 如今来到了川蜀,更是学习了五禽戏和太极拳法,这些都让徐清风的实力有了一个很大的蜕变。 如今各种武术,了然于胸,艺高所以人才大胆。 ------------ 第370章 一人群猴 “清风哥哥,加油!打倒这些臭猴子!” 唐芊芊在一旁兴奋地跳着,嘴里还不停地叫喊着。 然而,她的兴奋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很快就被唐老给拉了回去。 “小姑娘家家的,你看看你这像什么样子!上蹿下跳的,成何体统?能不能稍微像个淑女一样?我真是要被你气死了……”唐老一脸严肃地教训道。 “爷爷,你以前不是说喜欢我古灵精怪一些的吗?呜呜呜……”唐芊芊委屈巴巴地嘟囔着。 唐老听了,心里不禁有些发软。 但当他转过头看到唐芊芊又跑去围观徐清风揍猴子时,只能无奈地摇摇头。 “哈哈,老唐啊,怎么说呢,女孩子并不一定都是淑女嘛。正所谓百花齐放,各有千秋。我看你孙女啊,颇有一种女中豪杰的感觉呢,真让人羡慕得很啊!” 李老笑着安慰唐老。 唐老无奈地摆摆手:“唉,这样下去,以后嫁人可怎么办啊,肯定会让人头疼的。” “谁说的?说不定有人就喜欢她这种性格呢。” 华老不以为然地反驳道:“男女之间的事情,谁能说得清呢……” 这时,唐老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对了,华老,你的徒弟结婚了吗?” “结婚了,老婆现如今在他老家东北那边,都已经怀孕了,哈哈,怎么,惦记上我徒弟了?那可是没戏了……” 华老哪里还不明白老唐的心思。 自家徒弟徐清风确实是个香饽饽啊! 年纪轻轻就这么厉害,以后前途肯定不可限量。 不过,惦记他的人可不少呢,比如韩家那个小妮子,华老心里跟明镜儿似的,看得可清楚了。 言归正传,如今院子里,徐清风跟猴子的战斗,也十分的焦灼。 只见徐清风站在院子中央,手里的木棍如同秋风扫落叶般,朝着四面八方的猴子们狠狠地挥去。 棍影闪烁,风声呼啸! 这些猴子也被打出了几分火气。 它们肯定也很懵,自己这么多猴。 居然都近不了徐清风的身。 传出去,太丢猴了。 但其实,这些猴子可能不知道的是,徐清风跟它们打,其实都是手下留情了。 手上的棍子也并没有用尽全力,只是用了三成力道而已。 如果是用全力的话,这些猴子估计就不能跳了,而是全部都躺在地上,生死不知了。 徐清风本意只是想要教训猴子,又不是说要打死这些猴子。 所以也就留了手,这样既能避免这些猴子受到太重的伤害,又能让它们尝到一点苦头。 “还来吗?” 挨了揍的猴子,此时也有些茫然。 它们似乎也明白了,自己等猴只是单方面的挨揍,根本打不过眼前的人。 而且有几只猴子,打算逃走,也被徐清风给拦住了。 那些原本凶巴巴的猴子,此时又有些委屈起来。 站在那里,进退不得。 说是迟,那时快,其实看似激烈的战斗,但持续的时间,只有短短不到三分钟。 战斗便落下帷幕。 四周围观的那些群众,全都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下次别让我看见你们抢东西,都给我滚!” 徐清风厉喝一声,那群猴子似乎也听明白了,惊恐万分的,如惊弓之鸟般抱头鼠窜,四处逃走了。 徐清风信步回到唐芊芊身旁,周围顿时爆发出一阵阵热烈的叫好声。 “这些猴子,真是活该,也就是没有人挺身而出,不然早就应该受到这样的教训!” “真是大快人心啊,这些猴子每天都抢夺游客的包,简直就是恶霸一般,我早就对它们看不顺眼了。” “都是被宠坏的,你越是退让,它们就越是嚣张。” 看到这些猴子被教训后变得老实起来,这些围观的人,也全部都交头接耳的讨论起来。 当然,都是为徐清风喝彩的。 当然,人群中也有一些不一样的声音。 “你一个人,欺负这些猴子,有什么能耐的。” “是啊,猴子有没有抢你,你替出什么头。” “心疼这些猴子...” “那只猴子抢东西,打那只猴子,你居然打那么多猴子...” 唐芊芊呃了一声。 她叉着腰,怒视着那些说话的人:“你们这些人眼瞎心也盲,身为人,不帮着同伴,反而心疼一群促生,真的是有够无语的,莫不是,你们也是猴子的帮凶?” “没错,站着说风凉话谁不会,合着这猴子没有抢到你们头上,所以你们才在这里高谈阔论吧。” “要是你被猴子抢,我只会说活该。” 周围还是有一些明白人的,此时站出来替徐清风说话。 那群人看到群情汹涌,连忙灰溜溜的离开了。 唐芊芊冲着他们离去的身影,调皮地眨眨眼,然后回头对徐清风笑着说:“清风哥哥,你太牛了,没想到一个人能够打跑那么多猴子。” 徐清风无奈地耸了耸肩:“我也不想出手的,希望这些猴子能够收敛一点吧。” 这次徐清风教训了一番它们,估计这些猴子短时间肯定会乖一些。 不过时间一长,估计就会重蹈覆辙。 毕竟这些猴子,不通人言,天性顽劣,好了伤疤忘了疼。 它们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当然,下次估计徐清风他们也不知道了。 “这些猴子,一直放任也不是事,我回头找这里的工作人员,跟他们聊聊,如何约束一下猴群。”唐老开口道。 此间事了,徐清风也扔掉了手中的棍子,然后转身朝着山上走去。 今天来到这里的各门各派的人确实很多。 爬山时,徐清风看到了许多不同的门派。 这些门派的服装都带有一定的地域特色,例如唐门的服饰就是鲜艳的天蓝色。 而徐清风等人则身着简洁的白色中山装。 在爬山的过程中,唐芊芊好奇地向唐老问道:“爷爷,如果换成是您,您能够战胜这么多猴子吗?” 这个问题让唐老有些为难,他思考片刻后,微笑着回答道:“这个很难说啊,如果是我年轻的时候,或许可以做到,但如今的我,恐怕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唐老非常坦率地承认自己年事已高,实力已经不如当年。 ------------ 第371章 会武 岁月如刀,无情地削去人们的青春与活力。 无论一个人地位高低、才华横溢还是富可敌国,都无法抵挡时光的流逝。 也许有人会说,富人可以享受更好的医疗资源,但在这个世界上,又何来绝对的公平呢? 几位老人望着眼前这群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心中不由得涌起一股感慨。 “想当年,咱们也是如此意气风发啊!一口气爬上峨眉山,连气都不喘一口。” “是啊,谁说不是呢?如今却不行了,才爬到半山腰就得歇歇脚了。” “人老了,就得服老啊……” 在半山腰,华老等人唏嘘不已。 一旁的徐清风微笑着说道:“爬山爬得高、速度快,并不能算真正的厉害。人生,其实更应该放慢脚步……只有当你慢下来时,才能欣赏到这座峨眉山上的壮丽景色,不是吗?” “哈哈,这话倒是没错。” “风景,就在我们前行的路上。” 徐清风的话犹如一阵清风,吹散了华老他们心头的阴霾。 他们纷纷点头表示赞同,脸上也重新浮现出笑容。 的确,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追求高度和速度,而在于用心去感受沿途的美好。 正如这峨眉山的美景,需要人们静下心来慢慢品味,才能领略其中的韵味。 在接下来的路程里,几人似乎也不再匆忙赶路,而是悠然自得地欣赏着周围的风景。 就连唐芊芊,也不再那么毛毛躁躁的。 唐老有些意外,这跟唐芊芊以前的性格不太一样啊。 “清风哥哥,你以前来过峨眉山吗?”唐芊芊询问徐清风。 徐清风摇了摇头:“没来过。” “我也没有来过,没想到还挺漂亮的。” 山间,一朵盛开的野花、一片翠绿的树叶、一只飞舞的彩蝶…… 在唐芊芊眼中,似乎都颇为有趣。 约莫三个小时后,众人总算是如愿以偿登顶。 徐清风站在山巅,俯瞰着脚下的苍茫大地,一种豪迈之情油然而生。 此时,江湖中的各大门派,已然纷纷抵达。 徐清风细细数来,其实也就只有那十七八个门派而已。 毕竟,并不是随便哪个阿猫阿狗门派,都能够有资格前来参加这场论武盛会的。 这场论武,放在整个武林里,都是比较高端。 华老一行人来到此地后,便一刻也未曾停歇,拜访其余门派。 也有很多门派的故友过来寒暄。 唐老和李老也都是如此。 四周皆是相识之人。 徐清风紧跟在华老身旁,认识新朋友。 听到华老收徒,这些人也都有些惊讶。 于是一番交流,徐清风应付着这些长辈,脸上的笑容始终不曾褪去,只觉得自己的面部肌肉都快要笑得抽筋了。 当然,在此期间,他也收到了不少的礼物。 华老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别人送了礼,那就没有不收之理。 白给的礼物,不要白不要。 要知道,当初对方收徒时,他可是同样送了礼的。 如此一来,也算是收回一些成本了。 让徐清风感到意外的是,华老在此前竟然从未收过徒弟。 当然,除了华老自己的那几个儿子之外。 经过一番寒暄客套之后,时间很快便临近饭点,于是众人决定先享用午餐。 午餐过后,真正的论武环节才算正式拉开帷幕。 首先进行的是理论交流,徐清风在一旁侧耳聆听着。 对于他来说,这些理论知识具有极高的学习价值。 若能将百家之长融会贯通,想必也会有所领悟。 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旁的唐芊芊早已开始打起了瞌睡——她对此实在提不起半点兴趣。 唐老对于孙女的表现,并没有感到任何惊讶或意外。 毕竟,如果唐芊芊对这些事情感兴趣,那才真正出乎他的意料呢! 然而,在经过一番理论交流后,唐芊芊变得异常兴奋起来。 原因无他,接下来即将举行的正是各个门派之间的比武较量。 首先开始的是门派弟子间的相互切磋和交流技艺。 偶尔,那些老家伙们也会亲自下场比试一番,但都只是点到即止而已。 这时,唐芊芊突然转向徐清风,兴致勃勃地说道:“清风哥哥,你也下去打一场吧!我相信以你的实力,肯定能够横扫年轻一代,无人能敌!” 徐清风不禁呃了一声,心中暗自苦笑。 事实上,他从未想过要下场参加比武。 他向来不喜欢出风头,更愿意保持低调。 于是,他反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去试试呢?” 唐芊芊倒是十分坦率,直言道:“我可打不过你呀!”她还是挺有自知之明的。 听到这话,徐清风微微一笑,安慰道:“放心吧,我不会下场比试的。所以,你在比赛中根本碰不到我,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挑战其他对手。” 唐芊芊一听,觉得颇有道理。 于是,她真的下去比试了。 而徐清风则静静地坐在一旁,专注地观察着场内的比试、切磋以及各种交流。 通过这样的观摩,他学习到了许多来自不同门派的独特武学招式。 这次的峨眉之行,确实让他受益匪浅,没有白跑一趟。 “华老,要不要与我一同切磋一下武艺!您意下如何?” 一个留着长长的白胡子、精神矍铄的老头儿,面带微笑地向华老发出了挑战。 华老听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并随即跟着老头儿一同走向了比武场。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各大宗派纷纷派出代表参与这场比武大会,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终于产生出了最终的排名结果。 这次比赛的排名顺序和上一届相比,并无太大变化。 五禽戏并非一门以武力著称的国术,所以它在此次比赛中的排名相对较低,但这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唐芊芊参加了数场比赛之后,便回到了徐清风身旁。 她疑惑地问:“清风哥哥,你为什么像个老头子似的,一点争斗之心都没有呢?年轻人们不都应该充满斗志和好胜心吗?” 唐老听到这话,不禁哭笑不得道:“芊芊,你自己还不够沉稳成熟,怎么反倒说起别人来啦?” 其实,徐清风根本无需通过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早在山脚下时,许多人就亲眼目睹过他独自迎战一群猴子的场景。 如果他真的出手参赛,那么在场的其他晚辈们恐怕都不是他的对手。 那样做岂不成了降维打击,纯粹就是欺负人嘛! 因此,都没有人敢挑战徐清风。 徐清风也就懒得出手了。 反正他此行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 ------------ 第372章 交易会 等论武结束后,徐清风正准备离开之时,却见华老神神秘秘地对他说道:“别急着走嘛,待会儿还有一场有趣的交易会呢!说不定能在里面淘到许多小极品的玩意儿哦。” 听到这话,徐清风不禁苦笑起来:“师父,您怎么不早点跟我说呀?早知道的话,我就把钱带上了,现在可真是一点准备都没有啊。” 其实他的空间里藏有不少宝物,但在如此众多人面前,自然是无法轻易取出的。 若是待会碰到了心仪之物,那可就…真是令人纠结难受啊。 华老见状,示意徐清风不要急,淡定。 因为这场交易会并不全靠金钱交易,还可以通过以物换物的方式来进行交换。 徐清风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那就没问题了。 这几日他收到了不少礼物,其中也确实有一些好东西,但有的物品他自己用不上或者不太喜欢,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拿出来换成自己喜欢的东西。 “清风哥哥,你没带钱没关系呀,我带了呢!”唐芊芊笑着说道。 “要不要借点给你啊?”唐芊芊说着便从口袋里掏出了厚厚的一沓钞票,在手里晃了几下,然后嘿嘿一笑,看着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瞥了一眼唐芊芊手上的钱,嘴角轻轻上扬,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呃”声。 唐芊芊见状,立刻把自己的钱收了回去,同时又盯着徐清风看了几眼,心中暗自嘀咕道:“哼,这个家伙居然敢小瞧本小姐!” 然而,当她看到徐清风竟然从随身携带的钱包里,拿出了比她更多的钱时,顿时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大大的。 “哼哼,清风哥哥,你不是说没带钱吗?怎么现在又拿出这么多来了呀?”唐芊芊一脸不高兴地撅起小嘴质问道。 徐清风无奈地笑了笑,解释道:“我说的是没带多少钱,不是一点钱没带,这二者可不一样哦,再说了,这些钱哪够啊,等会还需要省着点花呢。” 如今这个时代既没有便捷的手机支付方式,也无法使用信用卡付款。 不管去到哪里,人们都只能使用现金交易。 正因为如此,徐清风一直保持着随身携带现金的习惯。 通常情况下,他身上至少会带着一万块左右的现金备用。 对于其他人来说,这可能已经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目了。 但对徐清风而言,这些钱根本算不上什么。 这时,一旁的华老微笑着开口说道:“清风啊,这么多钱已经足够用啦,难道你还打算把整个交易会的东西全都买下来不成?” 徐清风听后点了点头,表示认可华老的说法。 毕竟这次参加交易会主要是选购一些特定物品,并不是要将所有东西统统包揽回家。 而且以目前所携带的资金来看,如果只是针对性地购买部分物品,确实绰绰有余。 没过多久,众人期待已久的交易会正式拉开帷幕…… 这些门派的弟子们,如果想要售卖物品的话,他们就会各自寻找一个合适的地点,然后支起一个小小的摊位,开始兜售自己带来的珍贵宝物。 而那些没有打算摆摊的人,则是自由自在地四处闲逛着,仔细地寻觅着是否有值得购买的物品。 当然啦,在这个集市里,买家和卖家之间的身份是可以随时转换的! 一旦手中的东西成功出售出去后,他们也可以顺便充当一下买家的角色。 没过多久,唐芊芊就买下了一只漂亮的玉镯子。 毕竟女孩子嘛,总是对玉器这种美丽的东西更感兴趣一些。 徐清风惊讶地发现,这些摊位上竟然真的有很多不错的好东西! 其中不乏许多历史悠久的古董! 要知道,在当今这个时代,古董的价值并没有被充分发掘出来。 徐清风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他兴奋地挑选着自己喜欢的古董,并不断地买买买! 他惊喜地发现,自己带来的那一万块钱居然能够买到不少珍贵的古董! "你好呀,这位道友,请问你摊子上的这面铜镜要多少钱呢?" 徐清风又看到了一件真正的古董,于是兴致勃勃地向摊主询问道。 "清风哥哥,这面铜镜看起来很不错哦,古色古香的,真是太有味道了!"唐芊芊也不禁赞叹道。 谁知,唐芊芊恰好在这个时候,也来到了此处,看到徐清风在这里,于是也跑过来凑起了热闹。 摊主瞥见唐芊芊身着的是唐门服饰,心中暗自思忖:唐门向来财大气粗,我岂不是可以趁机大捞一笔? 于是乎,原本打算报价三百元的摊主,此刻竟然改变主意,狮子大开口。 而刚才徐清风看中的那面铜镜,其价格更是在摊主的口中飙升数倍。 只见摊主煞有介事地说道:“二位客官,你们可真是独具慧眼啊!此铜镜非同凡响,它可是几千年前从皇宫流出之物,绝对称得上是稀世珍宝。一般人我还舍不得卖给他呢,但既然遇到你们这般志同道合之人,那就便宜卖给你们吧,只需三千便可带走。” 唐芊芊听到如此离谱的价格,不禁瞠目结舌,惊愕地高呼:“三千?你这简直就是明抢嘛!” 然而,面对唐芊芊的质疑和不满,摊主却显得镇定自若、波澜不惊,他泰然自若地回答道:“这可是如假包换的古董宝贝啊,历经数百年沧桑岁月,价值连城,绝对值这个价!” 徐清风脸上露出一种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道:“咱们还是走吧!这摊主根本就是一窍不通嘛,居然漫天要价!” 很明显他就是想坑人呢! 如果价格稍微合理一点,徐清风也不会说想要直接离开。 唐芊芊听后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谁都不是傻瓜呀,这样一面镜子竟然要三千块钱,简直是离谱到家了。 “喂喂,等一下啊!做生意嘛,本来就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的呀,我开个价,你们也可以讨价还价嘛,怎么连价都不还就要走啦?” 摊主一看两人要走,立马着急起来。 呃……这话似乎也有点道理哦。 ------------ 第373章 被坑到血赚 于是唐芊芊开口还了一个价格——一千块。 徐清风在旁边看着唐芊芊,突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好嘞,成交!太棒了!恭喜这位美丽的女士,用一千块钱的超低价把古董带回家咯!” 摊主兴奋得手舞足蹈。 唐芊芊一下子愣住了,完全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哎呀,你好像被坑了哟。” 徐清风站在一旁,略带戏谑地笑着说道。 还价哪有像你这样还的啊? 明明知道对方是漫天要价,你就应该狠狠地往下砍才对! “清风哥哥,我不是已经砍了两千块了嘛!照理说,应该是我占了大便宜才对啊!怎么你反而说我被坑了呢?” 唐芊芊一脸茫然地看着徐清风,显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徐清风无奈地摇了摇头,将唐芊芊拉到一边,压低声音解释道:“这里头的门道可深着呢!你初出茅庐、涉世未深,稍有不慎就会被别人算计,自己还蒙在鼓里呢!” 通俗来说,就是被人卖了,还在帮别人数钱。 “就拿这面铜镜来说吧,它顶多也就值个三百块而已。你却花了整整一千块买下它,还觉得自己捡到宝了,岂不是亏大了?”徐清风用这个镜子举例,对唐芊芊说道。 唐芊芊听了这话,恍然大悟,顿时气得撸起了袖子,怒不可遏地嚷道:“好哇,这个可恶的奸商,竟然胆敢骗本小姐!看我不去教训他一顿!” 徐清风眼疾手快,连忙一把拉住冲动的唐芊芊,劝道:“你可千万别乱来啊!要是你一动手,那摊主肯定会顺势往地上一躺,然后大声叫嚷着冤枉,再反咬一口,指责唐门以强凌弱。到时候,你该如何应对呢?” 唐芊芊闻言,不禁有些犹豫,但仍然气愤难平。 徐清风继续苦口婆心地劝说:“一定要保持冷静,绝对不能轻易动手!你现在身穿唐门的服饰,代表的可是整个唐门的形象。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鲁莽行事……” 唐芊芊虽然心有不甘,但也知道徐清风说得有道理,只好强压下心头的怒火。 然而,她心中的憋屈和愤怒却是难以平息,让她十分难受。 “那我不买这镜子了,这总可以了吧?”唐芊芊努着嘴,一脸的不情愿。 “那也是唐门言而无信,所以这镜子还是得买的。” 徐清风摇了摇头,语气坚定地说:“对方估计也不会罢休的,不过我有办法,让你不亏的同时,还能小赚一笔。” 唐芊芊顿时觉得这里面的水太深了,她根本应付不来,于是只好让徐清风去处理。 “还是让我来处理吧。”徐清风和唐芊芊重新回到了摊位上。 “一千块钱,再加这颗珠子怎么样?” 徐清风对摊主说道,并用手指向某个方向。 摊主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那里有一颗灰白色、质地圆润,看上去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的珠子。 “行吧,这颗珠子五百块,你一起给一千块,我就当薄利多销了,这也就是看在你们是唐门的面子上。”摊主思考片刻后,装做很不情愿的回答道。 实则他的内心已经乐开了花。 铜镜三百块,珠子五十块,他这两样东西,还可以赚六百五,简直就是血赚啊。 徐清风示意唐芊芊付款。 “清风哥哥,这颗珠子,送给你。”唐芊芊让摊主把珠子包好,然后转头递给徐清风。 “我不能要,如果我拿了这珠子,你不还是亏了吗?”徐清风连忙摆手拒绝。 徐清风再次将珠子递到了唐芊芊手中,并轻声说道:“唐芊芊,以我之见,此珠内部或许暗藏玄机。” 此时此刻,站在一旁的摊主脸上布满了疑惑不解的神情,仿佛对徐清风所言充满怀疑。 只见摊主摇着头,语气坚定地反驳道:“这不可能!这颗珠子已在我店内放置多年,如果真有什么玄机,我岂能毫无察觉?” 然而,面对摊主的质疑,徐清风只是微微一笑,淡定从容地回应道:“这颗珠子的外表看似毫无异样,堪称完美无缺。但我要告诉你的是,它实际上还存在着另一层嵌套结构。” 尽管摊主努力瞪大眼睛仔细端详,却仍然未能瞧出任何异常之处。 他坚持己见地表示:“没有啊,从里到外,珠子的光泽纯净无暇,根本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内层。” 徐清风并未与摊主争辩不休,而是转而征询唐芊芊的看法。 得到肯定答复之后,他毫不犹豫地拿起一把铁锤,毅然决然地朝着那颗珠子砸去。 仅凭肉眼观察,确实难以察觉到其中的奥妙所在。 徐清风如此坚信这颗珠子内部隐藏着玄机,是因为他自带一个特殊的能力——空间提示。 每当他用手触摸物品时,这个神秘的空间就会向他传递出相关信息,成为他判断事物的关键依据和坚实后盾。 摊主眼看着徐清风如此胸有成竹,此时也显得有些茫然失措。 他内心也泛起了嘀咕,难道说,这次真的让徐清风和唐门的这个小姑娘,捡到了大便宜不成? 不过让摊主和唐芊芊没想到的是,徐清风一铁锤下去,居然没有砸开这珠子。 这可把一旁的摊主给逗乐了。 “哈哈,这位小兄弟,你没有多少力气啊,就这一颗夜明珠,也砸不开?要不要我帮忙?” 没想到摊主还是一个好心人。 徐清风直接拒绝了摊主。 摊主不知道的是,徐清风刚才没有用多少力。 因为担心怕砸坏了里面的东西,所以都不敢怎么用力罢了。 如果是以后的话,有打磨的机器,徐清风估计也不会用锤子。 所以现在,这活只能徐清风一个人来操作。 这是一个细致活,要是一个不小心,把这珠子里面的东西给砸坏了。 那样的话,就不值钱了。 还不如不开呢,暴殄天物属于是。 原本的高价值也会因此而变得很低。 掌控好砸下去的力道,完好无损的破开这颗珠子,才是徐清风想要做的。 ------------ 第374章 荧光石 徐清风动作迅速地抡起了锤子,准备再次敲击那颗珠子。 一旁的华老见状,额头上冒出了黑线,脸上露出哭笑不得的神情。 他急忙喊住徐清风,并让人找来一块磨刀石,对徐清风说道:“清风啊,别再用铁锤啦,要是掌握不好力度,很容易把珠子内部的宝贝砸碎的呀。” 尽管徐清风自己充满信心,但在外人眼中,他的行为确实让人感到有些害怕。 等到有人拿来了磨刀石,徐清风才放下手中的锤子,将已经被捶出一些裂痕的珠子重新放在磨刀石上去磨。 由于珠子已经有了裂痕,所以研磨起来速度倒也挺快。 "看起来似乎挺有趣呢。" 唐芊芊站在一旁,满脸好奇地看着。 徐清风听到后向她点了点头,表示同意,接着说:“是啊!真的很好玩哦。” 于是,他把打磨珠子的任务交给了唐芊芊,毕竟这珠子也是唐芊芊购买的嘛。 "等会儿磨一会儿就清洗一下,然后再磨一会儿又清洗一下…" 徐清风好心提醒唐芊芊,千万别过度摩擦,以免损伤里面珍贵的宝物。 唐芊芊急忙点头答应。 然而,没过多久,唐芊芊便对这项工作失去了兴趣,随即将磨珠子的工作,转交给唐门的其他师兄弟。 徐清风见状,不禁在一旁轻笑道:“刚才不是还兴致勃勃的吗?怎么,这么快就觉得无趣了?” 唐芊芊尴尬地笑了笑……她承认自己刚刚太冲动了。 没想到这件事如此乏味。 “你啊,总是这般急躁不安,缺乏定性。” “老是这样的话,将来无论做何事都只会是三分钟热度,真是气死我了。” 唐老有些恼怒,吹胡子瞪眼地凝视着唐芊芊。 唐芊芊却只是在旁陪着笑脸,一言不发。 毕竟爷爷一向最疼爱她,过会儿气消了也就没事了。 在唐门师兄弟们的共同努力下,珠子很快被打磨到了内层。 徐清风示意他们停止,并表示接下来由他接手。 “似乎里面真的藏有何物呢。”华老眼前一亮。 这边的动静不小,所以很快便吸引了许多人前来围观。 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地盯着徐清风手中正在打磨的珠子,想要知道,这里面是不是真的暗藏玄机。 徐清风被大家伙如此关注着,但并没有感到太多的心理压力。 尽管周围的人们都在议论纷纷,猜测着这颗珠子里到底藏着什么秘密,甚至有人怀疑这可能只是一场闹剧,但徐清风对此却依然胸有成竹。 他熟练地拿起磨刀石,开始加快打磨珠子的速度。 相比起之前使用铁锤的方式,现在的效率确实提高了不少。 随着时间的推移,珠子的外表层逐渐被磨损,就像是剥茧抽丝般一点点地消失。 大约又过了三分钟,这颗珠子的外观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本的外层被磨去了一圈,使得珠子的大小也明显缩小了很多。 此刻,它看起来与之前完全不同,给人一种陌生而神秘的感觉。 徐清风小心翼翼地将珠子再次放入水中,轻轻清洗了一下。 这时,众人似乎比他这个当事人还要焦急。 "怎么还没有看到什么啊?"有人忍不住出声问道。 "是啊,这珠子都磨了这么大一圈了,难道里面真的什么都没有吗?"另一个人附和道。 然而,徐清风并没有因为这些质疑声而动摇信心。 他坚信自己的判断,相信这颗珠子一定隐藏着某种特别的东西。 他深吸一口气,继续全神贯注地打磨着珠子,期待着快些看到里面的宝贝。 “我说啊,放弃吧,这珠子里虽然变了一些颜色,但也是很正常啊,怎么可能会有质的变化呢。” “话说,年轻人啊,我看你是看走眼咯。” 围观的众人议论纷纷,仍然没有看到珠子内部有什么玄机,于是这些人便纷纷开口道。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其实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而来。 刚才的摊主,脸上的神情更是变幻了好几种。 要知道,他才是那个最为紧张的人,同时也是最不希望徐清风能够开出宝贝的人。 原因无他,如果徐清风真的开出了好东西,那岂不是显得他自己无能? 此时,看到仍然没有什么进展,他脸上的表情也轻松了不少,甚至还笑着说道:“我就说嘛,这颗珠子不可能有什么特别之处的。” 然而,摊主的话音未落,徐清风这边便洗出了绿色。 众人看到珠子的表面,由内而外,突然透出了一抹绿色。 这抹绿色是如此的鲜艳夺目,仿佛在向所有人宣告着它的与众不同。 周围的人,全部都震撼的说不出话来。 摊主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无比,嘴里呢喃着不可能。 他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 他非常希望这一切都只是他的幻觉,或者说是他自己眼花了… 但怎么可能。 他一个人眼花了,不可能这么多人同时眼花吧。 “真的开出东西了。” “好家伙,这珠子里面真的有宝贝。” “呵,这年轻人,不简单啊。” ... 刚才还劝徐清风放弃的,此时很多人都改变了想法,又夸赞起徐清风来。 唐芊芊惊喜交加,清风哥哥赌对了! 他竟然只用一千块就在交易市场捡到了一个大漏! 不对,一千块是那面铜镜,珠子只是赠送品。 然而,正是这颗赠品珠子引发了一场惊人的逆转。 从亏本到血赚。 这个意外的惊喜,当然是徐清风所缔造的。 看到珠子内部的还有一颗珠子,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惊不已。 原本大家都认为这只是一颗普通的珠子,但现在它却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件价值不菲的宝物。 摊主的心情犹如过山车一般,瞬间跌入谷底。 他瞪大眼睛,满脸的懊悔和痛苦。 很快,有人认出了这颗珠子的真实身份——荧光石! “这好像是荧光石啊。” “没错,老夫可以肯定,这就是荧光石,而且年代很久了,少说能值几千块。” 人群中传来阵阵惊叹声。 所谓的荧光石,其实就是夜明珠。 ------------ 第375章 夜明珠 “怎么可能,我不相信,刚才那珠子的外表分明就是普普通通的,这种石头,满大街都是,怎么可能里面还有一颗荧光石呢,这太让人匪夷所思了,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啊!” 一个男子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地喊道。 “哈哈,兄弟,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你还不相信?”另一个男子笑着说道。 “虽然很难接受,但确实是真的啊。”又有一个人附和道。 “摊主估计要哭了。”有人惋惜地摇摇头。 众人议论纷纷,而摊主则站在一旁,脸上露出茫然的神情,嘴里喃喃自语着,声音里充满了难以置信和疑惑。 这时,唐芊芊目光也被徐清风手中的珠子给吸引了。 她好奇地看着那颗神秘的珠子,不禁询问身边的爷爷道:“爷爷,什么是荧光石啊?” 唐老微笑着向孙女解释道:“荧光石啊,其实就是一种会发光的石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挺值钱的,在古代的话,还有一个名字,那就是鼎鼎大名的夜明珠。” 唐芊芊自然是知道夜明珠的,那可是一种很值钱的、神奇的石头。 但她万万没想到,这样珍贵的东西竟然会出现在自己眼前。 摊主此时真是懊悔莫及,自己竟然有眼不识泰山,把这么珍贵的东西当作普通珠子送给了别人。 他恨不得抽自己几个耳光。 那颗被他轻易送出的珠子,此时俨然成了璀璨夺目的宝贝。 然而,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 摊主此时也成为了众人热议的对象,大家纷纷对其指指点点,仿佛他就是个供人取乐的小丑一般。 而且,面对众人的议论,他根本不敢有丝毫反悔之意,毕竟他面对的可是唐门之人! 很快,摊主便灰溜溜的离开了。 众人口中所说的荧光石,实际上就是夜明珠,也叫做夜光石。 此时,徐清风经过长时间的精心打磨后,终于让一颗完整无缺、璀璨夺目的夜明珠展现在了众人眼前。 它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令人目不暇接,实在是美丽极了! "我果然没有看走眼,这真的是一颗夜明珠!" 徐清风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 随后,他小心翼翼地将手中的夜明珠递给了唐芊芊。 然而,唐芊芊却突然变得有些拘谨起来,她不敢轻易接受这份礼物:"清风哥哥,这太贵重了,我真的不能收。" "这是你付的钱,东西自然也是属于你的呀。怎么,难道你还想和我互相推诿,客客气气地推辞一番不成?" 徐清风笑着打趣道。 他的这番话顿时引得周围的人们哄堂大笑。 "那好吧。" 唐芊芊倒也不是那种忸怩作态的女孩子,既然徐清风都已经如此说了,那她便欣然笑纳了这份厚礼。 当然,她也随即把那面铜镜转赠给了徐清风。 徐清风同样愉快地接受了这份回礼。 就这样,两人皆大欢喜,对这次交易都感到非常满意。 “爷爷,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夜明珠这种石头啊?”唐芊芊转头询问唐老。 这可真把唐老给问住了,他挠了挠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向孙女解释这个问题,只能说:“这里面的水很深,很复杂……” 徐清风前世看过一些报道和科普杂志,倒是知道一些关于夜明珠的知识,于是跟唐芊芊解释起来: 夜明珠的形成过程的确极为复杂。 其中主要原因,是因为夜明珠里面的一些天然的发光物质,形成需历经数千万年之久。 首先要经受初始的火山岩浆喷涌,滚烫的岩浆带着各种矿物质从地底下喷涌而出。 接着这些矿物质,还要承受多次地质活动的洗礼,这些活动可能包括地震、板块移动等,使得这些矿物质不断被挤压、变形、融合。 最后,只有极少数的矿物质才得以汇聚于矿石之中,从而形成荧光石。 也就是发光的石头。 夜明珠实则是由蕴含此类发光稀有元素物质的石块,历经一系列地质活动,最后形成的。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发现,夜明珠实际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宝石,它只是被人们赋予了一种神秘的色彩,就像一层美丽的滤镜,让人对其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毕竟,在古代,夜明珠可是备受推崇的宝物,拥有一颗夜明珠,那简直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然而,若要谈及价值,夜明珠实难与红宝石、蓝宝石、翡翠、蓝田玉、祖母绿等珍稀宝石相提并论。 华老点了点头。 的确,长久以来,人们对于夜明珠始终怀揣着一种神秘叵测之情。 这也是它值钱的一方面。 古代的各种典籍之中,遍布着诸多关于夜明珠的奇闻异说记载。 不过时至今日,它已然不复往昔那般引人注目。 因为科技进步了,现代的很多工艺品,一样也可以发出夜光。 这些夜光的东西,与夜明珠很相似的。 当然,夜明珠就跌下神坛了。 就好比后世的人造钻石研究出来之后,天然钻石的价格即遭遇大幅跳水。 当然,也有一种夜明珠的价格是不受影响的,那就是...从古代流传到今日的。 这些属于是古董夜明珠。 鉴于其所具备的文物古董这一特殊属性,依旧身价不菲。 恰似此刻唐芊芊手中所持有的这一颗,少说能值个几千块。 “哈哈,这一趟峨眉山之行,来的太值了。”唐芊芊喜不自禁。 而且,这颗夜明珠的光泽也很好看。 还很圆呢。 夜明珠实际上并非圆形,而是呈现出不规则的椭圆形。 跟珍珠一样,所以圆的尤为值钱 此刻的夜明珠,体积已经缩小到刚才他们买下那颗珠子大小的二分之一以下。 然而,它的价格却比之前那颗夜明珠高出十几倍甚至二十倍之多。 周围的人纷纷向唐芊芊询问,是否有意出售此珠,甚至有人表示愿意支付 5000 元买下。 唐芊芊急忙摇手拒绝,她并不打算卖掉这颗珠子,毕竟她并不差这点钱。 ------------ 第376章 论武结束 先不说区区五千块了,哪怕是五万块都别想! 要知道她可是堂堂的唐家大小姐,根本就不缺钱。 更何况,这颗夜明珠珠子可不是普通之物,它是徐清风和她捡漏得来的,有着非凡的意义。 而且,这颗珠子还是徐清风送她的呢。 并不是说唐芊芊对徐清风有意思,而是她认为徐清风很有本事。 既然这颗夜明珠是徐清风送给自己的礼物,那么她绝对不会卖掉。 因为相对于五千块或者更多一些钱来说,唐门显然更需要的是像徐清风这样有价值的朋友。 如果换个角度思考,如果是她送给别人的东西被转手卖掉了,那她心里肯定也会非常不舒服吧。 所以,这并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不过,捡漏的感觉真的很棒! 仅仅这一颗夜明珠的价值,就已经超过了她之前所有购买物品的总和。 毕竟一颗珠子就要五千块,而她带来的钱,用来消费的金额还远远不及这个数呢。 所以今天不仅是保本了,而且还是大赚特赚! 她买的这些东西里,还有好几件都是古董呢,这些东西简直就像是白捡来的一样! 徐清风也已经回本了。 除去送给唐芊芊的这颗夜明珠,刚才徐清风也挑选了不少古董和宝贝。 这些古董虽说不如那一颗夜明珠那般珍贵,但它们也都是货真价实的宝贝,大部分都是明清时期的古董。 其自身的价值也很值钱。 要知道,在如今这个时代,古玩这个行业还不如后世那么发达。 若是将这些古董放到几十年后,其价值恐怕会翻上好几番呢! 不过,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一样拥有“重生”的际遇,拥有超凡的远见意识。 所以这些人,自然不知道这些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以后会很值钱。 大部分人都是目光短浅的,他们只看到眼前的利益。 由于徐清风购买的物品实在太多了,身上仅有的一万块很快便花光了。 于是,他不得不将一些暂时派不上用场的礼物拿出来,与别人进行以物易物的交换。 这一趟峨眉山之行,竟然能有如此意外的收获,着实令徐清风感到欣喜。 待到论武结束后,徐清风一行人便纷纷下山离去,并没有在山上过多地停留。 临别的时候,徐清风告诉唐芊芊,荧光石呢,是有辐射的,所以日常里,最好是将这颗荧光石,放置在家中即可。 无需随身携带。 唐芊芊连忙点头。 "辐射是什么吗?核辐射吗?"唐芊芊有些惊恐地问道。 “那倒是不至于,就是很轻微的放射性元素。”徐清风摇摇头。 徐清风实在不知该如何解释。 面对唐芊芊疑惑的目光,他只能随口敷衍几句,提醒她多加留意便罢了。 毕竟说得再多,她也未必能够理解。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根本不存在手机与电脑这类物品。 实际上,夜明珠所产生的辐射量与电脑、手机相差无几。 尽管其辐射微乎其微,几乎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伤害。 然而有一点必须引起重视,尤其对于孕妇而言,最好尽可能地远离它。 这就如同后世许多医生会告诫孕妇应减少使用电脑和手机的频率一样。 “那么,就此别过吧!青山依旧,绿水长流,期待我们日后再次相逢。” 徐清风并未计划在峨眉山久留,次日便跟唐门众人,还有李老道别,然后随同华老一行人返回成都。 此次外出已有些时日,他准备启程返回东北。 “我也得赶回港岛了。” 韩如梦向徐清风道别。 原来,港岛那边发生了一些事情,亟待她前去处理。 “清风哥哥,如梦姐姐,小柚子舍不得你们。” 呜呜呜,小柚子在旁边扁起了小嘴,眼眸之中闪烁着丝丝泪光。 或许是因为这段日子以来,双方相处得十分融洽、愉快,所以此刻面临离别,心中难免会有些不舍之情。 “我也舍不得你呀,但是呢,天下间没有不散的宴席嘛。我们这次只是到这边来游玩罢了,这里毕竟不是咱们的家啊。” 韩如梦轻轻地抚摸着小丫头的头部,温柔地开口安慰道:“等以后你有时间了,可以去港岛找我哦。到时候,我会带着你品尝各种美味佳肴,带你尽情玩耍,还能一起去赶海呢!” “没错,小柚子,以后我们还有机会再去找哥哥姐姐们玩儿哟。” 华老在一旁附和着说道。 相比之下,徐清风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留恋之情。 他转头对华老说道:“师父,以后您要是有空来东北,我可以带您去长白山观赏天池美景。” “好啊,我一直都很想去看看长白山呢。” 华老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相聚总是短暂的,转眼间,徐清风和韩如梦便相继踏上了归途之路。 徐清风返回东北后,心情格外急切,恨不得立刻就到家。 徐清风在城里这边的房子已经建好了。 并且托他大哥,买了一辆车子放在这里。 以后无论是回家,还是出门都很方便。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驾车朝着家的方向疾驰而去。 这就是在各地都有房子的好处了。 再也不必像以前那样,不仅要搭乘汽车前往市区,然后还要乘坐飞机飞往香港岛,实在太过繁琐。 在徐清风离开的这期间,徐秋生在家中也没有闲着,在跟游方郎中学习医术的同时,还利用空闲时间学习驾驶,并成功考取了驾照。 这一举动着实令徐清风感到意外。 回到家中后,徐清风如往常一般陪伴妻子儿女以及父母亲人。 闲暇之余,他会带着大憨和二憨到长白山附近闲逛,继续探索尚未完成的藏宝图。 这样的生活十分惬意舒适。 徐清风将在川蜀所经历的事情一一告知家人。 家人们听闻后皆惊叹不已。 没想到此次外出竟然有如此多的收获! 不仅捡到了一个师父,还学会了五禽戏和太极拳等技艺。 徐清风将自己所学传授给了家人,包括在牧场的大憨二憨,还有承包了水库养鱼的军子。 大憨和二憨虽然领悟能力稍逊一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逐渐掌握了一些拳法技巧。 "五禽戏和太极都是非常有益身心健康的运动方式,如果你们坚持练习,身体素质一定会有所提升。" 徐清风语重心长地对众人说道。 ------------ 第377章 双胞胎 “看来多出去闯荡还是有好处的啊。” 何春花低声呢喃着,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欣慰和感慨。 一旁的徐和平深表赞同地点点头,语气坚定地说:“是啊,老婆,你也别总是挂念着儿子的安危了。” “依我看,男孩子就应该像雄鹰一样勇敢地展翅高飞,经受得起风吹雨打,到外面的广阔世界去闯荡一番,这样才能真正地成长起来嘛!” “而且,这世上也没有你想象得那么险恶。只有经历过风雨的洗礼,才能看到美丽的彩虹。” “出门在外,遇到一些机缘巧合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老是把孩子困在我们这个小地方,哪能有多少机遇可言呢?毕竟所见所闻和眼界都会受到限制啊。” 听到丈夫的这番话,何春花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嗔怪道:“哟呵,你现在翅膀硬了是吧?居然敢教训起我来了!” 她的语气虽然带着些许责备,但眼中却并无太多怒意。 徐和平见状,赶紧赔着笑脸认错,他可不敢惹妻子生气。 话说回来,徐清风这几次外出,确实都收获颇丰。 不仅增长了见识,拓宽了视野,更重要的是,他在医术还有很多方面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这些都是他父母和家人可以看到的变化。 所以何春花其实也不像之前那么的担心了。 儿子有更好的发展,她当然是欣慰的。 徐清风与韩如梦以及华老相处的这段时间里,他深切感受到自己的医术,取得了不小的进步。 毕竟他们二人皆出身于中医世家,特别是华老,其医术之精湛或许举世无双,堪称国宝级人物。 跟他在一起,自然受益匪浅。 不过吧,徐清风现在的医术在某些方面已经超越了韩如梦。 比如说识别药草啥的,对于徐清风来说简直易如反掌。 只是他并不想刻意炫耀自己的能力,毕竟和别人比较并无实际意义。 有些事,只要自己心里明白就足够了。 这次回到家乡后,徐清风在家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李秋雨分娩。 在此期间,他除了偶尔上山走走外,并没有其他远行的计划和活动。 后来随着李秋雨的腹部越来越大,徐清风干脆哪儿都不去了。 在他看来,无论天地多么广阔无垠,外面的世界多么的精彩,都比不上妻子和孩子重要。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这都是他首次成为父亲,内心的激动之情自然难以言表。 而最令徐清风感到惊喜万分的是,李秋雨竟然为他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既没有彩超,也没有 B 超可以检测出是否怀有双胞胎。 中医的脉象诊断,徐清风对此也只是略懂一二而已。 有的时候,也会有误差啥的。 因此,虽然大家伙都觉得李秋雨肚子有些过于大,却也没有往双胞胎的方向去联想,只是觉得当李秋雨可能是营养的东西吃了太多,所以胖了一些。 不过,徐清风也暗自庆幸,还好他在李秋雨临近预产期时,坚持带她来到了港岛,并入住了维多利亚医院的 vip 病房。 双胞胎也是在维多利亚医院检查出来的。 因为是双胞胎,顺产的难度太大了,所以徐清风选择了剖腹产。 当看着李秋雨顺利产下双胞胎时,全家人都欣喜若狂。 “辛苦了,秋雨。”徐清风含情脉脉的看着李秋雨。 “不辛苦,我觉得很幸福。”李秋雨看着躺在身边的两个小娃娃,心都快化了。 这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血肉啊。 “好可爱啊,老公,我们此前只想了一个名字,谁也没想到生了双胞胎啊,还有一个叫啥?”李秋雨陷入了纠结。 此前她跟徐清风两人想了好些名字,最后选择了徐微星。 “既然是双胞胎,又是兄弟,那名字自然也要取的差不多,这样好叫一些,叫徐微宇怎么样?宇宙的宇。”徐清风微微一笑,对李秋雨说道。 李秋雨嘴里呢喃着徐微宇这个名字,重重点了点头:“老公,微宇很好听,就叫微宇吧。” 李秋雨在维多利亚医院住了一个礼拜,便回到了徐清风在港岛的别墅做月子。 徐清风的父母,哥哥嫂嫂,还有小侄女,大憨二憨,也都在这里。 徐清风雇了好几个保姆照顾李秋雨的月子。 虽然在李秋雨看来,多少有些小题大做了。 “老公,我不需要人照顾的。”李秋雨觉得被人照顾的感觉怪怪的,于是跟徐清风说道。 “月子还是很重要的,不能不重视,要是因为一时的疏忽,导致留下什么后遗症就不好了,我妈当初生我的时候,月子都没有做好,现在身体经常会有一些小毛病。”徐清风拿出了他妈妈的事例说服李秋雨。 当事人何春花也现身说法:“秋雨,你是我们徐家的大功臣,无论怎么照顾你,都不为过,你不必觉得有什么,我以前也觉得这种生活不好,但是吧,时间长了,居然也习惯了。” 一大家子在港岛,自然少不了逛一下。 徐清风没空,便让韩家的几个保镖,带着他们去玩。 这天,徐家来客人了。 韩如梦姗姗来迟,并给李秋雨带来了不少的礼物和补品。 “姐,我这段时间都不在港岛,还不知道你来了呢,这不,我一回港岛,就来找你了。”韩如梦对李秋雨笑着说道。 “不碍事的,我就是生个孩子,没什么,你忙你的。”李秋雨摆了摆手。 “对了,这段时间你去哪了?” 韩如梦告诉李秋雨,因为猴儿酒的海外市场销售火爆,所以她这半年来,都是在欧美那边的 市场。 打开了市场之后,如今猴儿酒已经成为了一款,畅销全球的高端酒。 跟拉菲,哈雪这些国际知名的品牌差不多。 因为走的是高端路线,所以供货方面倒是也没有多少压力。 “对了,姐夫呢,我找他有点事情。”韩如梦左顾右盼。 “应该是去钓鱼了吧,他说要钓一条鱼给我补补身子。”李秋雨想起了什么,对韩如梦说道。 “行吧,那我去找他。”韩如梦很快便离去。 ------------ 第378章 机遇 没过多久,韩如梦就在海边发现了徐清风的身影。 此刻的徐清风,正全神贯注地与一条石斑鱼展开一场激烈的较量。 看起来,今天他的运气相当不错,桶里面已经躺着好几条重量不轻的海鱼,沉甸甸的,都是徐清风今天的战利品。 可能很多人会纳闷,徐清风明明有神秘空间中的鱼池。 里面各种鱼类应有尽有,不仅品种繁多,甚至还有许多重达百斤以上的庞然大物。 随手拿出一条,便是他垂钓半个月也未必有的收获。 然而,对徐清风来说,亲手钓到的鱼有着独特的魅力,这种满足感是直接从空间取鱼所无法替代的。 "姐夫,好久不见!看你心情不错的样子,想必收获也十分不错吧,真是令人羡慕。天气宜人,收获满满,真是太棒了!" 韩如梦面带微笑地走到徐清风身旁,那双美丽动人的眼睛仔细端详着桶里的丰硕成果。 徐清风见到韩如梦,脸上立刻绽放出欣喜的笑容。 "哈哈,你的这两个'不错'可真是让我心情大好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呢?" 徐清风和韩如梦,两人已经有大半年未曾相见。 这段时间以来,韩如梦一直忙于开拓海外的猴儿酒市场,频繁奔波于世界各地。 徐清风对此自然是心知肚明的。 如今再次重逢,韩如梦依旧风采照人,甚至比以前更具女性魅力。 其实这半年,徐清风也会与远在海外的韩如梦通电话,谈论一些关于战略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等方面的事情。 韩如梦在异国他乡打拼时,也曾遭遇过棘手的难题,但每次都能在得到徐清风的指点后,化险为夷,一帆风顺地度过难关。 如今,猴儿酒在海外的知名度已经可以与拉菲相媲美了。 然而,要打造一个成功的品牌,还需要时间的积累和沉淀。 这事急不得,只能寄望于未来。 不过,如今韩如梦倒是收获了一个绝妙的机会。 “我刚回国没多久,之前在不列颠的时候,碰到了一个难得的机会。但想抓住这个机会,还是有些难度的,起码以我目前的能力是做不到的。所以,我决定回来向我的好姐夫您请教一下。” 韩如梦讲明了自己的来意。 徐清风放下手中的钓鱼竿,将那条足有两斤多重的大石斑鱼放进桶里,然后说道:“连你都解决不了的问题?那说来听听……” “不列颠王室的小公主得了病,是先天性的心脏病。在西医眼里,这就是不治之症,根本没有办法治好。之前姐夫你不是拍卖了几株极品药材,还有港岛此前的那半株千年人参,大部分都是不列颠王室购入的。” 韩如梦把自己遇到的机遇和困难,跟徐清风娓娓道来,和盘托出。 “我好像也听说了,这在港岛不是什么新闻。” 徐清风点了点头。 他虽然有所耳闻,但知道的情况却不是很多。 毕竟对于救助什么不列颠公主这种事情,他根本就不感兴趣。 世界上那么多得病的贵族多了去了,难道他还能全部都救治过来不成? 而且他这辈子早就已经实现了财富自由,也并不追求什么名利之类的东西。 所以这些事情他都只是当作一个普通的新闻故事听听而已。 “可是,如果能够成功救下这个小女孩的话,那么咱们的猴儿酒,将会成为不列颠王室的贡酒!到那个时候,海外的销售渠道自然就不用说了,销量至少会是现在的十倍以上……姐夫,我真的很想尝试一下。” 韩如梦紧紧地盯着徐清风说道:“但是我的医术能力还是不够啊……” “我已经替小公主看过了,确实有些棘手,但如果是华老出马的话,说不定会有转机……所以我才来询问一下你的意见。” “如果姐夫你认为可行,那就去征询一下华老的想法;若是觉得不妥,那此事便就此作罢。” 韩如梦并没有擅自替徐清风做主,而是与他共同商议。 “仅仅是看病的话,我师傅那边自然不成问题,但能否治愈却难以保证。” 徐清风沉思片刻后说道。 “说来也巧,你来得正是时候,我妻子刚生下儿子,即将满月,届时我师傅也会前来喝喜酒,那时我再帮你询问一下吧。” 韩如梦眼睛一亮,心想这可真是太巧了。 “菲利普王子表示,无论他妹妹的病情是否能够痊愈,他都会为我们的酒进行推广。” 韩如梦告知徐清风。 事实上,菲利普是个地道的中国通,不列颠王室的王子众多,而他小时候并不受宠,一直跟随他的外公,长期生活在香港岛。 当年,他的妹妹病情恶化,西医无法治疗,宣告死刑的时候,也是他力排众议,说服了家族,采用了中医的模式治疗。 也正是这个提议,让小公主多活了两年。 这两年,菲利普也在王室提高了不少的地位。 他也对神秘的华夏和神秘的中医,有了很大的兴趣。 私下里,菲利普跟韩如梦也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你也别高兴的太早,治不治得好还二说呢。”徐清风摇了摇头。 要是真那么简单的话,也不用说,王室都无法解决了。 华夏的中医虽然神秘,但也不是万能的。 “尝试过了,要是不成,我也就死心了。”韩如梦眼里闪烁着喜悦和兴奋。 “你刚回来,好好休息一下,别太累了,公司的事情,我不是跟你说过了,要知人善用,不要事必躬亲,什么事情都抓,哪有这样的领导。”徐清风摇了摇头:“别到时候猴儿酒没有卖出什么成绩,你人反而累垮了,这样得不偿失。” “姐夫你是在关心我吗?”韩如梦嘿嘿一笑:“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 “咱们是朋友,我关心你也是很正常的,有的时候,我都想,早知道你这么拼命,当初就不该把生意交给你管理。”徐清风感慨道:“赚钱重要,但身体更重要不是?接下来你把所有的事情都给推了,好好休息几天。” ------------ 第379章 名医荟聚 这一年来,徐清风又怎么会不知道韩如梦对自己的一片深情呢? 港岛这边对于男女之事确实比较开放,那些富豪、有钱人往往都是妻妾成群。 就连徐清风认识的一些人,也都娶了好几房姨太太。 韩如梦从小就在港岛长大,对于这些事情早已见怪不怪,自然也能够接受。 然而,徐清风来自内地,思想相对保守,实在无法接受这种观念。 因此,他已经多次委婉地拒绝了韩如梦。 面对这样的结果,韩如梦心中难免感到失落和苦恼。 她一直觉得,论相貌身材,自己绝不输给那些港姐。 如果能在李秋雨之前遇到徐清风,说不定现在嫁给他的就是自己了。 可惜啊,命运总是如此捉弄人,让他们错过了最佳时机。 “姐夫,那我就先走啦!期待你的好消息哦!” 韩如梦对着徐清风露出了一抹微笑,随后便转身离开了。 尽管遭受了多次拒绝,但她并没有轻易放弃。 相反,她将这份深深的相思之情转化为动力,投入到工作之中,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人。 韩如梦离开之后,徐清风很快也结束了自己的钓鱼。 他给远在川蜀的华老打了一个电话,告知了他这件事情,征询一下师父的意见。 华老想了想,自然是满口答应下来。 如果是特意来港岛一趟,只为了给一个素未谋面的因皇室公主治病,他估计会迟疑。 毕竟,他的身份地位摆在那里,不是谁都能请得动的。 不过,如果只是顺手为之,加上是爱徒徐清风开口,他还是很乐意帮这个忙的。 而且,他也知道徐清风的性格,既然提出这个请求,就一定有他的道理。 所以,他并没有多问,直接应承下来。 “哈哈,好啊!我正好过几天也要去港岛参加你家小子的满月宴,顺便看看这位异国小公主也不错。” 华老笑着说道:“不过,我可不敢保证一定能治好她哦!” “当然,我明白,师父您尽力而为就好了。”徐清风感激地说道。 得到师父应允,徐清风心里也是一阵轻松。 华老出马,那应该问题不大。 如果说,连华老都救不回来,那整个华夏的中医基本上也就没有什么办法了。 毕竟,华老是中医界的泰山北斗,他的医术之高明,几乎无人能及。 只要他肯出手,就算不能完全治愈,至少也能缓解病情。 华老已经是中医界的泰山北斗存在,徐清风相信,他一定能够找到治疗的方法。 想到这里,徐清风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 对了,还有他呢! 徐清风微微一笑,他想自己这半年来,也没有闲着,一直在探索着空间的各种功能。 经过多次尝试,他发现空间的井水似乎也有治病的功效。 虽然他还不确定这种井水是否能彻底治愈因皇室公主的病,但至少可以试一试。 其实除了韩如梦这条线外,因皇室的王子,还有港岛的总督,也都在尽自己的能力,努力着。 这些天,他们也邀请了许多港岛乃至内地的名医前来为小公主夏洛特诊治。 然而,非但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反而让小公主的病情不断恶化。 这些诊治的名医们也逐渐慌乱起来。 韩如梦去了一趟总督府,跟他们聊了一次,让他们不要病急乱投医,这样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对方这才停止了大规模请医生,而是邀请一些久负盛名的名医前来。 在华老尚未抵达港岛之前,港岛的中医和西医圈子已经沸腾了起来。 人们纷纷讨论着小公主的病情,猜测着可能的病因和治疗方案。 与此同时,各种药材拍卖会也频繁举行,以满足众多医生对珍贵药材的需求。 这场小公主的病情引发的风波,成为了医术界的一场盛宴。 即使是在别墅里深居简出的徐清风,也通过韩如梦的每日汇报了解到了不少有关此事的传闻。 “姐夫,昨天宝芝林的两个大夫也去了总督府,结果傍晚的时候灰溜溜的出来了,他们也铩羽而归了。” 韩如梦最初对华老是否能治愈小公主的病情,感到有些惶恐,但当得知宝芝林的医生也未能成功治愈时,她心中反而多了一丝轻松。 毕竟,宝芝林有着近百年的历史,最初创立于广州,后来发展到了港岛。 名声一直以来都相当不错,拥有不少医术精湛的老中医。 如今连他们也无法解决问题,让韩如梦觉得,哪怕华老和自己解决不了问题,也是正常的。 “你好像很高兴?”徐清风咳嗽一声,看着韩如梦表情很轻松,不禁摇了摇头,笑着问道。 “没有,绝对没有,其实我觉得吧,不能抱太大的希望,尽力而为最好,事情能成最好,不能成,也没有什么的。”韩如梦倒是想开了。 徐清风点了点头,表示理解韩如梦的心情。 然而,当前的首要任务仍是全力以赴治疗小公主的疾病。 又过了一天。 病人的家属,似乎有些坐不住了,驱车来到了韩家的别墅。 韩如梦看到家里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王子菲利普。 她正想为菲利普介绍徐清风呢,于是便让保镖去喊徐清风过来。 徐清风不久后也来到了韩家。 韩如梦为两人做了简单的介绍。 徐清风看着眼前的菲利普王子,有些傻眼。 因为眼前的男子,头发凌乱、满脸胡茬且双眼布满血丝,这样的男人,很难让人跟一位王子联想到一起啊。 如果不是那身衣服和他身上独特的气质,加上韩如梦的介绍。 徐清风根本认不出这是王子。 在他印象里,王子应该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 在韩如梦的介绍下,徐清风也知道了王子的全名—菲利普·威廉。 但想到对方的妹妹此时重病垂死,貌似此刻的菲利普是这个形象,倒又有些合理。 最亲爱的家人要死了,还要什么形象。 而且这个时候,也没有心思去打理自己。 大部分的人都是如此。 王子也不例外,此时他哪里还顾得上自己的穿着。 都已经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形象了。 ------------ 第380章 诊脉 此时的菲利普,来到韩家的目的很明显只有一个——那就是寻找千年人参。 或者说,一切能够治疗他妹妹的手段。 其实他也是个可怜人不是吗? 在徐清风的眼里,菲利普并不是一个王子,而是一个病人的家属,仅此而已。 而这位“家属”,此时显然已经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 期盼着,世界上能够有一种能够拯救他妹妹夏洛特生命的神药。 但这有些超出‘普通人’的范畴了。 别看菲利普家世显赫,是不列颠王室,但有的时候,上帝也公平。 在寿命面前,人人平等。 不然以前的王公贵族,还不长生不老。 在这一点上,倒是显得十分合理。 “菲利普,请您稍安勿躁。千年人参可不是普通的大白菜,我们韩家目前确实没有第二根了。”韩家家主,韩如梦他爹苦笑着回答道。 看着眼前焦急万分的菲利普王子,他也有些无奈。 听到这话,菲利普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十分难看,眼中闪过一丝绝望。 但很快,他又恢复了冷静,眼神坚定地对韩家家主说:“我知道,韩先生,钱不是问题,甚至我可以给你不列颠王室供应商的身份,请你务必为我找到一位神医,或者是类似千年人参的灵丹妙药,夏洛特需要它来救命!” 这时,一旁的韩如梦微微摇头,忍不住插了一句话:“菲利普,你也懂一些医学知识,知道抗药性的问题。你的妹妹夏洛特,已经服用过一次千年人参,即使再次找到第二根千年人参,或许功效也不一定像你想的那样...” 第一次之所以立竿见影,效果显著,是因为没有服用过。 而第二次,或许就不会有多大用了。 菲利普叹息一声。 他其实明白,韩如梦说的都是事实。 但他还是难以接受,只能努力催眠自己:“两年前有用,现在肯定还会有用的!” 只是,他说话的语气却有些心虚。 “对了,你说的神医,如今已经在来港岛的路上了,这位便是神医的徒弟,也是我最好的朋友,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徐清风。”其实刚才韩如梦已经跟徐清风和菲利普做过介绍,但刚才的菲利普情绪十分激动,想必不懂徐清风的含金量。 于是韩如梦再次做了介绍,声音不禁提高了几分。 一旁的管家莱恩见状,急忙走到菲利普身边,凑近了菲利普的耳边开口道:“殿下,韩家的确是跟徐清风徐先生走的很近,那人参,千年何首乌,雪莲都是来自神秘人之手,说不定便是徐先生。” 菲利普听了管家的话,连忙眼前一亮:“徐先生,幸会幸会。” “王子殿下的中文不错啊。”徐清风笑着说道。 其实对于菲利普,他的观感还好。 毕竟如果是他的家人得了绝症,那他一样会这样情绪化。 任谁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如此。 菲利普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失态,再次道歉。 “我能去看看你妹妹吗?” 徐清风询问菲利普:“我也会一些医术。” 菲利普听到徐清风的话,大喜过望,连忙点了点头,表示欢迎。 随后,一行人便离开了韩家,来到了维多利亚医院。 由于同行的人太多,被医生给拦在了病房门外。 “王子殿下,只能允许两位进去,不然的话,病房里太嘈杂,而且空气质量不好,会影响到公主的病情。”医生开口道。 “那就我和清风进去。”菲利普开口道。 两人进入了病房。 徐清风也看到了躺在病房的夏洛特。 夏洛特脸色苍白,面容较好,正在看一本简爱。 她年纪轻轻,本该有美好的未来,锦绣前程,却只能躺在这里,独自默数生命的倒计时... 看到菲利普和徐清风进来,她抬起了眸子,对着两人微微一笑,喊了声哥哥。 “妹妹...”菲利普为徐清风和夏洛特做了介绍。 徐清风对夏洛特微微颔首。 “清风哥哥你好。”夏洛特居然也会汉语,她的声音如同春天里轻柔的微风,带着一丝空灵。 “能让我为你把下脉吗?”徐清风开口道。 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 不然直接拿出空间的灵泉,人也不敢喝啊。 夏洛特点了点头,伸出了苍白的手臂。 她的肌肤雪白,不像是正常人。 有一种病态的美感。 徐清风替她把脉的时候,夏洛特也在打量着徐清风:“清风哥哥,你今年多大了?” “不能打扰医生。”菲利普连忙嘘了一声,提醒妹妹。 徐清风告诉了夏洛特自己的年龄。 “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活过几年,不过我已经看淡了,生老病死,本就是人生常态,如同花开花谢一般,往往身不由己。” 夏洛特叹息一声。 徐清风收回了手:“你还在叹气,说明,你的心情不像是你的话一样,那么淡泊生死,可能有奇迹呢?” 夏洛特端起桌子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水,然后耸了耸肩,似乎对这一切早已看淡,就像一个经历过风雨的人,对于世间的悲欢离合已习以为常。 “奇迹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我不会在奢望这些,你们华夏有一句话,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对的吧?” 徐清风点了点头。 菲利普和夏洛特都是中国通,那倒是好交流。 “我先回去,开个方子,然后抓药煎好了,你先吃两天,等我师父拉了,再为你治疗。”徐清风很快便离开了病房。 菲利普送徐清风和韩如梦到医院门口:“那就拜托徐先生了,我会派人去抓药的。” “行吧,等会到韩家来煎药,这药必须过我手煎,才可以。”徐清风开口道。 菲利普虽然不知道徐清风为啥有这个要求,但也点头答应下来。 回去的路上,韩如梦询问徐清风,有把握吗? “我说有把握,你信吗?”徐清风笑着反问了一句。 没想到韩如梦真的点了点头:“信。” “好,那就有把握。”徐清风乐了。 “嗯哼。”韩如梦莞尔一笑。 ------------ 第381章 认干妈 “你可真不谦虚……”韩如梦嬉皮一笑,诙谐地扮了个鬼脸。 徐清风看着她可爱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说:“这不是你问我的吗?” 两人一路有说有笑地回到了别墅。 韩如梦也来到了徐家的别墅,去看李秋雨和刚出生的小宝宝了。 “姐,当初我们可是说好的,你生的小孩,认我做干妈哦。”韩如梦看着可爱的小宝宝,忍不住逗弄了一下。 李秋雨点了点头。 “行,多一个人疼爱他们,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而且韩如梦跟她们家,关系莫逆。 “微星和微宇,我以后就是你们的干妈了。” 韩如梦那叫一个高兴。 不久,菲利普就吩咐管家将徐清风所需的药材送过来。 徐清风接过药材后,也没有陪老婆孩子了,而是走进了家里的小房间开始煎中药。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他端着几剂煎好的中药走出来,交给了管家。 管家立刻拿着药,匆匆赶回维多利亚医院。 一见到菲利普,他便急切地问道:“菲利普王子,药已经煎好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找个人试药,确保药没问题之后,再给公主服用呢?” 菲利普皱起眉头,沉思片刻后说道:“来不及找人试药了,我亲自来试试吧。” 他实在等不及了,因为妹妹的病情每天都在恶化,让他心急如焚。 “王子殿下,这怎么行!还是我来吧。” 管家莱恩连忙劝阻道。 他深知王子的身份尊贵,不能轻易冒险。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倒了一小杯中药,然后一饮而尽。 管家莱恩,已经服侍了一辈子王室,对王室忠心耿耿,他愿意为王室付出一切。 如果这个药有副作用,那么就让他先承担吧。 毕竟他只是一个下人,身份卑微,以身试药,也算是为王室做贡献了。 管家对于这药,还是很放心的。 因为徐清风和韩如梦有求于王子,自然不会在药里下毒。 不过,菲利普看着管家莱恩喝下药,心中有些感动。 喝下了中药之后,过了一会,管家脸色微变,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怎么了?”菲利普连忙询问他感觉如何。 “王子,我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就感觉人有些不太舒服,像是昨天夜里着凉感冒了,但刚才喝了这药,我觉得自己的身体状况好多了,这药水好像真的有用!”莱恩激动地告诉菲利普。 听到这个消息,菲利普心中一喜,看来这中药果然有效。 “哈哈,那可太好了,如果这药有效果,那就立刻让夏洛特服用吧。”菲利普小心翼翼地端着药,走进了夏洛特的病房。 夏洛特看到菲利普进来后,立即坐直身子,然后看着菲利普手里的碗。 当闻到中药的味道时,夏洛特漂亮的眉毛立刻皱了起来,露出了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 “哥哥,这药味道太难闻了,肯定很难喝,我能不能不喝?”夏洛特撒娇般地说道。 “夏洛特,你听我说,华夏有一句古话,叫做‘良药苦口利于病’,这中药哪有不苦的,你必须要喝下去才能好得快。”菲利普开口劝道。 夏洛特一脸委屈,她知道菲利普是为了她好,但是她真的很讨厌吃药。 “可是,我吃过那么多药,都已经吃腻了,吃厌烦了。”夏洛特叹息一声。 她也想好啊,但是每次留给她的只有无尽的失望。 还要忍受喝苦药的折磨。 简直让她更难受了。 “这次的药真的不一样,是刚才来给你诊脉过的徐清风亲自熬的。”菲利普微微一笑,继续耐心地劝着妹妹喝药。 夏洛特听到这药是徐清风熬的,顿时眼眸里微微闪烁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喜。 “什么?哥哥你怎么不早说,如果我知道这药是徐清风哥哥熬的,我肯定就愿意喝了。”夏洛特说着一把端起碗,把碗里的中药一饮而尽。 出乎她意料的是,这药并不苦,相反还有一丝丝清甜。 “咦,这药看起来很难喝,但实际上却是甜的。”夏洛特更加开心了,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是的,公主殿下,我刚才喝了一些,也觉得不难喝,是可以接受的那种。”莱恩在旁边连忙点头说道。 “哈哈,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会喜欢上喝药的味道,哥哥,你要是早遇到清风哥哥就好了。”夏洛特嘟着小嘴,有些埋怨地看向菲利普:“那我就不用每天喝药都苦着一张脸了” 菲利普看着夏洛特开心的样子,心中感到十分欣慰。 他知道自己妹妹一直以来都对喝中药非常抗拒,每次喝药都是一场艰苦的战斗。 而现在,因为徐清风的出现,夏洛特竟然主动喝下了一碗中药,这让菲利普感到无比惊喜。 又陪着妹妹聊了会天,菲利普和管家离开了病房,让夏洛特好好休息。 离开病房后,菲利普找到了负责治疗夏洛特的主治医生。 “医生,麻烦您下午再给夏洛特做一次检查,看看她的身体状况是否有所改善。”菲利普对医生说道。 医生点了点头,但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 在他看来,夏洛特公主所患的这种怪病在现代医学领域几乎是无法治愈的绝症,目前的医疗手段只能尽量延缓病情恶化,延长患者生命。 尽管如此,既然菲利普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医生还是会按照他的指示去执行。 毕竟作为皇室成员的私人医生,除了专业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满足病人家属的需求。 “希望这次不是错觉吧。”菲利普叹息一声,心中满是忧虑。 他知道自己不能过于乐观,因为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情况,结果却总是让人失望。 “王子,我觉得,中医是真的很神奇,而且这些药材都是天生地养,天然没有副作用,不像西医的那些药,都是从各种化学药剂里提炼出来的,是药三分毒。”莱恩开口道。 菲利普微微皱眉:“但是,西医的技术和设备也是不可忽视的,它们能够帮助我们更准确地诊断疾病,提供有效的治疗方案。” “没错,王子殿下,西医的确有着它的优势。但我认为,中西医结合或许才是未来医学发展的方向。如果能将两者的优点融合起来,也许就能更好地解决一些疑难杂症。”莱恩说道。 ------------ 第382章 百达翡丽当礼物 如果徐清风在这里,听到莱恩这一番见解,肯定会忍不住给他点个赞。 毕竟在这个70-80年代的时代背景下,能拥有如此远见卓识实属不易,这位王室的管家莱恩确实令人钦佩。 要知道,即使在当今的大陆,西医仍备受推崇,而中医却备受打压。 人们普遍认为西医代表着科学,而中医则被视为玄学。 更有甚者,利用所谓的医师资格证来否定中医的价值。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中医有着其独特的理论体系,何必用西医的标准来评判呢? 华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里,中医拯救了无数生命,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话说回来,想要真正实现中医与西医的结合,并通过辩证论治来治疗疾病,谈何容易。 哪怕是几十年后,依然面临诸多困难。 至少在徐清风前世重生的时候,2024年,这种模式尚未完全成熟,仍处于不断探索的阶段。 ... 看着夏洛特的病情逐渐好转,菲利普的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 “莱恩,你去备一份厚礼,送到徐清风徐先生家里去,不,我亲自去送,哈哈,我现在算是明白了华夏的一句古话,踏破鞋子找不到,找到一点都不费工夫。”菲利普激动的说道。 莱恩一脸无语地看着菲利普,忍不住提醒道:“王子殿下,那句话应该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吧。” 菲利普尴尬地笑了笑,挠了挠头,说道:“哎呀,都一样啦,都是形容事情很难办,但最后却很容易就解决了嘛。” 莱恩无奈地摇了摇头,点了点头。这倒也是、 “王子殿下真是个有趣的人,总是能说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话来。” 菲利普兴奋不已:“这次一定要好好感谢一下徐先生,中医真是神奇,我就说吧,如果世界上有奇迹发生的话,一定是在东方。” “徐先生真是太厉害了!”莱恩也赞叹道,“不仅医术高超,而且为人正直,真是难得一见的好人啊!” 一旁的夏洛特撇撇嘴,刚才她没有喝药的时候,哥哥和管家的态度可不是这样的哦。 不过她也没有拆穿,看破不说破,还是可以做好朋友滴。 很快,莱恩便打算出门去准备厚礼。 病床上的夏洛特,听到菲利普和莱恩要去拜访徐清风,连忙囔囔着也要去。 她挣扎着想要从病床上坐起来,脸上露出坚定的表情。 “不行,妹妹,你现在身子还没有好全呢,还是乖乖的躺在医院吧。”菲利普急忙走到床边,轻轻地按住夏洛特的肩膀,试图让她安静下来。 夏洛特撅起小嘴,不满地说道:“哥哥,我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而且,这可是去见救了我的医生,我理应去...我想当面感谢他!” 菲利普看着夏洛特那倔强的样子,不禁感到一阵头疼。 他知道夏洛特一旦决定了什么事情,就很难改变主意。 但他实在不忍心让夏洛特拖着虚弱的身体出门。 “等你身子好一些了,我会带着你登门去感谢。”菲利普温柔地抚摸着夏洛特的头发,安慰道。 他希望这样说,可以能够平息夏洛特的情绪,让她安心养病。 夏洛特依然有些不情愿,但看到菲利普坚定的目光,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她明白哥哥是为了她好,所以暂时放下了自己的想法。 她身子骨的确是经不起折腾。 看到妹妹没有起来,菲利普松了一口气,转身对莱恩吩咐道:“莱恩,你先去挑选礼物,我随后就到。” 莱恩点点头,然离开了病房。 菲利普则留在病房里,继续陪着夏洛特。 夏洛特询问哥哥打算给徐先生送什么礼物。 要是礼物一般的话,那可不好。 菲利普思考着送什么好,无非是一些古玩,艺术品,字画啥的。 “那好吧,不过这些礼物,都有些俗气了,哥哥,我也有礼物要送给徐先生,等会儿,你帮我交给他。” 说完,夏洛特便转身从床边的柜子里,翻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小心翼翼地打开后,里面摆放着一块精美的手表。 菲利普凑上前去看了一眼,下一秒他愣住了。 原来,夏洛特手中的小盒子里,居然是爷爷送给她的,百达翡丽型号96QUantieme LUne腕表! 这款腕表不仅代表着精湛的制表工艺,更是夏洛特爷爷送给她的一份特殊礼物,具有极高的纪念意义。 而且,它的诞生历史可以追溯到1937年,距今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 菲利普不禁暗暗咋舌,他深知这款表的珍贵和稀有程度。 对于像百达翡丽这样的顶级腕表品牌来说,时间的沉淀只会让其更具魅力和价值。 夏洛特倒也不觉得这份礼物有多贵重。 随手便交给了菲利普。 菲利普询问夏洛特,能否用他的百达翡丽来跟夏洛特换。 他眼中充满了期待和不舍。 毕竟这是爷爷的遗物。 “不行...哥哥,你可不要打这块手表的主意哦,这是我送给徐先生的,你要是留着,以后我就不喝药了。”夏洛特摇了摇头。 菲利普连忙表示,他才不会留着。 接过手表时,很快,菲利普也调整了自己的心态。 倒也没有什么,一块手表而已,对于他们王室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不一会儿,菲利普就带着管家,还有准备的礼物,亲自登门拜访徐清风了。 徐清风对他们的到来并没有感到意外。 想必是空间里的灵泉水发挥出了它的神奇功效。 “治病救人本就是我们学医之人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至于礼物嘛,实在是不必要啊。”徐清风看到对方上门还带礼物,谦逊地回应道。 “这只是一点小小的心意罢了,如果您不肯收下的话,我反而会感到惶恐不安呢。” 菲利普诚恳地说道。 经过一番寒暄和客套,徐清风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份礼物。 不要白不要。 徐清风留菲利普吃了一顿晚饭。 吃过饭,菲利普便离开了。 等到菲利普离开之后,徐清风把礼物拿到了书房,然后打开了礼盒。 一共有三份礼物,分别用盒子装着。 徐清风一一打开,里面摆放着三样东西:一块璀璨夺目的宝石、一件精美的元青花瓷器以及一块精致的手表。 这份厚礼着实让人惊叹不已。 特别是那块手表,让徐清风倍感熟悉。 经过一番绞尽脑汁的思考,他终于回忆起曾经在何时何地见过它——那是在未来的2023年新闻头条上。 当时有一块百达翡丽的历史手表拍卖出了四千多万港币的天价。 而且那块手表,还是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所珍藏的。 正是眼前这块百达翡丽型号腕表同型号! ------------ 第383章 名动港岛 而且徐清风还从菲利普口中得知,这腕表乃是公主殿下最喜欢的生日礼物,此时赠予他,意义不同寻常,这可不是一件普通的礼物! 徐清风凝视着眼前这块精美绝伦的百达翡丽腕表,眼眸之中流露出一抹难以掩饰的欣喜之意。 即便它缺少了“末代皇帝收藏”那样独特而耀眼的标签,但仅凭着自身卓越的品质与稀缺的数量,便足以价值不菲。 放眼全球,能够拥有同款腕表的也是寥寥无几。 其珍贵程度不言而喻。 当然,对于徐清风而言,这腕表在他众多收藏里,算不上什么。 徐清风面对这样一份厚礼,只是带着欣赏的眼光,看了一会,便不再关注。 菲利普看到徐清风这么快就平静了心态,也是对徐清风有些高看一眼。 看来,徐清风的确是一个十分沉稳的人。 对此,他却更加满心欢喜。 徐清风直接便收下了腕表。 对方送礼,是因为他能够治疗公主的病。 不收的话,对方反而会惶恐。 倒不如坦然接受。 这些礼物,对于王室来说,也是九牛一毛罢了。 徐清风宴请了菲利普,吃过饭,他又让菲利普给夏洛特带了一碗清粥回去。 喝点清粥,暖胃利于病情。 菲利普欣然同意。 次日清晨,阳光明媚,微风轻拂。 华老率领着他的家人,还有一众他交好的中医界前辈,抵达了港岛。 华老老来收徒,这些跟他相处了一辈子的老家伙,当然要来道贺。 这支队伍里,不仅有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华老本人,还包括来自各个中医流派的前辈。 韩如梦包下了一整座酒店,用于迎接。 除了中医界,古武界也来了不少人。 上次徐清风在峨眉山论武,也结识了不少朋友。包括唐门的唐芊芊等一干人等。 说起来,其实徐清风并未向中医界,还有古武界发出过任何邀请,然而,他们不知通过何种途径,获知了相关信息,并前来道贺。 对于这些不请自来的客人,徐清风自然也不会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毕竟常言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既然人家都已经大老远地赶来了,又怎能将其拒之门外呢? 再者说了,这些人来这里,也是看的起他。 他也不差这些钱,所以全部都热情的款待便是。 待华老一行抵港之后,徐清风也并没有马不停蹄地,带着他们直奔维多利亚医院去给夏洛特公主诊治病情。 毕竟,此次乃是对方恳求他们施以援手相助,所以根本无需显得太过心急火燎。 而且,徐清风向来秉持着平等对待每一个人的原则,不会盲目崇拜外国事物或者谄媚讨好外国人。 华老,当然是被徐清风热情地迎接到自家的豪华别墅里,稍事休憩。 翌日,休息好了,徐清风这才开车带着华老去了一趟医院。 这边菲利普也用最高的规格招待了华老,就连港督都在一旁作陪。 华老为夏洛特把脉了之后,得出的结果跟徐清风基本一致。 徐清风先前开具的那张药方,得到了华老的认可与肯定。 就连华老本人也曾坦言,如果换作由他来开方子,最终所得出的结论恐怕也相差无几。 如此一来,眼下实际上已不再需要劳烦华老亲自出面了。 到了举办满月酒的那天,整个徐家可谓是灯火辉煌、彩带飘扬,门前车水马龙、宾朋满座,场面异常热闹壮观。 甚至连尊贵无比的王子殿下都特意赶来参加这场盛宴,而港督府上的诸位高层要员更是一个不落,悉数到场。 此时此刻,徐家可谓是风光无限,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不仅登上了各大报纸头条,还成为了新闻报道中的热门话题。 就这样,全天下的人都知晓了,原来在这繁华喧嚣的港岛之上,竟然隐藏着这样一位医术高明如华佗再世般的神医! 那些名门望族见状,亦纷纷派遣使者前往徐家表示祝贺之意。 毕竟对于这些腰缠万贯的富豪而言,他们最为惧怕之事便是生病。 这就如同后世小品所描述的那般:人生在世,最为痛苦之事莫过于钱没有用完,就死了。 当然啦,面对这些富甲一方的大亨们送来的厚礼以及表达的善意,徐清风亦是毫不客气地全盘接收下来。 毕竟只要对方能够支付得起诊金费用,那么他自然不会拒绝为这些权贵之人诊治病症。 当然,他为人治病,一切自然还是得听他安排咯! 徐清风与韩如梦,还有华老这些中医界的大佬也开了一个会。 并宣布成立了一个神医会。 并且吸纳了不少前辈加入。 神医会,诊疗模式跟后世差不多。 把所有的医生,按照医术,划分等级。 病人的话,首先采取摇号方式……接着再进行预约安排。 如此一来,分门别类,逐级治疗。 绝大多数常见病症,只需交由普通的专家便可以治疗。 唯有面对那些错综复杂、棘手难解的疑难杂症时,才会由那些经验丰富、医术精湛的老中医处理。 而华老和徐清风则是最高级别的。 通过这种方式,既能确保华老和徐清风他们身上始终笼罩着一层神秘莫测的光环,又能使其宝贵精力得到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近几日来,得益于徐清风的精心医治,夏洛特的身体状况正逐步向好发展。 原本只能终日缠绵病榻的她,如今竟然已能够下地行走自如,这般惊人变化简直可称之为医学史上的一大奇迹! 菲利普目睹妹妹病情明显改善后喜出望外,满心欢喜之余,更是毫不犹豫地在商业领域向韩家提供了最为优厚的待遇及最大限度的支持。 刹那间,韩家声名鹊起、风头无两,一跃登上港岛顶级豪门之列。 "清风哥,那个,菲利普王子刚才来电话,说夏洛特公主表示希望能与你见一面。" 这天,韩如梦再度踏入徐清风府邸,将这个消息转达给他。 "好的,没问题,等我熬好了药,把药送过去,去趟医院看一下她吧。" 徐清风微微颔首,表示应允。 毕竟,此刻夏洛特已然成为他手中一棵名副其实的摇钱树,既然对方想见他,那于情于理,他都理应前去见一面。 ------------ 第384章 预言 “哥,你这个大骗子,哼哼,就知道忽悠我,几天前就说已经跟清风哥哥说了,但结果呢,几天过去了,他还没有来,我不要再理你了。” 维多利亚医院,vip病房内。 小公主夏洛特一脸气愤地瞪着哥哥菲利普,小嘴撅得老高,不停地数落着他。 菲利普王子则一脸尴尬地站在一旁,无奈地笑着,任由妹妹发泄情绪。 夏洛特越说越生气,双手叉腰,气鼓鼓地继续说道:“哼!你总是这样骗我,我再也不相信你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跺着脚,仿佛要把地板踩出一个洞来。 菲利普连忙解释道:“亲爱的妹妹,我真的没骗你呀,我确实跟徐清风先生说了,可能他有事耽搁了吧。” 夏洛特根本不听,依然怒气冲冲地说:“我不管,反正你就是个大骗子,我再也不理你了!” 说完,她转过身去,背对着菲利普,表示自己的不满。 菲利普在旁边,依然保持着微笑,耐心地听着妹妹的指责。 看到妹妹如此有精神地骂人,他心里感到无比欣慰。 因为这说明妹妹的身体正在逐渐康复,比起之前躺在病床上虚弱无力的样子,现在的她充满了活力。 即使被妹妹责骂,他也觉得非常开心。 然而,就在这时,病房外突然传来了管家的声音:“王子,公主殿下,徐清风徐先生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夏洛特碧蓝的眸子里顿时闪过一丝惊喜,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她迫不及待地从病床上下来,兴奋地朝着门口跑去。 菲利普见状,并没有阻拦,因为他知道,夏洛特实在是太兴奋了。 而且,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有所好转,可以下楼短时间行走了。 夏洛特一路小跑来到病房门口,眼中闪烁着期待和喜悦。 她紧紧地盯着门外,希望能立刻见到徐清风的身影。 菲利普则静静地坐在一旁,注视着妹妹的一举一动,心中充满了对妹妹的关爱。 “清风哥哥。”夏洛特看到徐清风,连忙娇柔地喊道,声音清脆悦耳,宛如天籁一般。 她面带微笑,轻盈地走到徐清风面前,眼神明亮而清澈,仿佛两颗闪烁的星辰。 嘴角微微上扬,展现出一抹迷人的笑容,让人不禁为之倾倒。 她急切地问道:“你看,我现在是不是恢复得很好呢?” 说着她轻盈地旋转着身体,如同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 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轻轻飞扬,如同花瓣般飘逸。 “恢复得很不错,但还是尽量避免跑动。”徐清风关切地叮嘱道。 夏洛特闻言,立刻停下了脚步,然后乖乖地回到病床边坐好。 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无辜与乖巧,就像一只听话的小猫。 然而,一旁的菲利普却瞪大了眼睛,完全傻眼了。 他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因为就在不久前,夏洛特还对他破口大骂,态度‘恶劣至极’。 现在,她却像个乖巧的小女孩一样,温顺可爱。 这巨大的反差让菲利普感到无比困惑。 夏洛特坐在病床上,双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副乖巧的样子。 她抬起头,望着徐清风,眼中满是信任和依赖。 那副天真无邪的模样让人不禁心生怜爱之情。 菲利普看着妹妹如此乖巧的模样,心中暗暗嘀咕。 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夏洛特会对他如此凶巴巴,而对徐清风却如此温柔体贴。 他摇了摇头,心里满是疑惑。 当然,他也没有多想。 徐清风看着夏洛特,轻声问道:“听说你找我过来,是有什么秘密要告诉我吗?” 夏洛特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神秘的光芒。 她压低声音,凑近徐清风耳边,似乎要告诉他一些重要的事情。 “清风哥哥,我的确找你有事情,你看看这个。”夏洛特拿出了一个圆球。 这圆球大概拳头大小,通体晶莹剔透,宛如水晶一般。 球体内部是一艘精致的小船模型,仿佛置身于海洋之中,随着水流轻轻摇晃,船身也会跟着水流自然地摆动。 整个场景栩栩如生,夏洛特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温柔地将圆球递到徐清风面前:“这是我特意为你准备的礼物哦。” 徐清风接过圆球,仔细端详起来。 他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圆球确实算得上是一件非常有趣的小礼物。 然而,对于已经领略过后世那些工艺品爆炸的徐清风来说,这样的圆球虽然别致,但与后世那些精美的工艺品相比,似乎有些相形见绌。 不过,毕竟是夏洛特的一番心意,徐清风还是欣然接受了这份礼物,并向她表示感谢。 夏洛特微笑着回应道:“清风哥哥,不必客气。只要你喜欢,我就心满意足了。” 接着,她又继续问道:“清风哥哥,你了解日不落情报调查局吗?” 就在这时,菲利普也在旁边开口道。 “我这里收到了一份来自日不落情报调查局神秘事件小组的信件,上面写了关于我妹妹的一些病情调查,我想给你过目一下。” 菲利普说着拿出了一份文件。 听到这话,徐清风不禁感到一丝诧异:日不落情报调查局? 他自然是听过的。 007不就是日不落情报调查局的特工。 日不落秘密情报局也称为(MI6)。 这个机构可是声名显赫。 跟FBI知名度也是不遑多让。 “听说过,但不怎么了解,这病情调查是什么?”徐清风想了想,询问菲利普道。 按理说,病情跟日不落情报调查局应该八杆子打不着才是。 他心里暗自琢磨着。 但话说回来,他们对公主的病情调查也是很合理的。 菲利普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之前我也算是病急乱投医了,甚至还找了一些教士,驱魔人来替我妹妹治病,当然,都没有什么效果,不过,我也歪打正着,日不落情报调查局麾下负责神秘事件调查的小组,居然破译了一份几百年前的羊皮卷,上面记载的文字,上面居然提及了我妹妹…就像是预言一般。” ------------ 第385章 羊皮卷 这张泛黄的羊皮卷,静静地躺在桌上,仿佛承载着千年的秘密。 菲利普凝视着它,脸上满是惊愕与疑惑。 上面的文字竟然精准地预言到了他妹妹身患绝症,更惊人的是,指明了妹妹活命的唯一希望就在遥远的东方。 起初,菲利普对这样荒诞不经的预言嗤之以鼻,认为不过是无稽之谈、江湖骗术罢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的病情日益恶化,每况愈下。 西方世界最顶尖的医疗团队都束手无策,用尽各种先进疗法却依然无法遏制病魔的肆虐。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菲利普感到绝望无助。 走投无路之际,他想起了那张神秘的羊皮卷。 抱着最后一线生机,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要尝试一下——按照华夏的说法,就是死马当作活马医。 于是,菲利普毅然踏上了前往东方的征程。 一路上,他历经千辛万苦,穿越重重险阻。 终于来到这片古老而神秘的土地后,奇迹真的发生了! 妹妹的病情逐渐稳定下来,原本被医生宣判死刑的她竟有了好转的迹象。 此时的菲利普心情复杂无比,既为妹妹的康复感到欣喜若狂,又因羊皮卷预言的应验而心生恐惧。 他的声音不自觉地变得低沉而严肃:“可……这一切难道不正与羊皮卷所记载的内容丝毫不差吗?” 话音未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深深的忧虑和惶恐,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正悄然逼近。 菲利普紧紧盯着眼前的徐清风,迫切地想要从他口中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那几百年前的羊皮卷究竟隐藏着怎样惊天动地的秘密? 为何能如此精确地预知未来之事? 这些问题如同沉重的巨石压在菲利普心头,令他喘不过气来。 徐清风听着菲利普的叙述,不禁皱起了眉头。 他深知这件事情非同小可,也许背后隐藏着超乎常人想象的力量或现象。 一时间,两人都沉默不语,房间里弥漫着紧张而压抑的气氛。 就如同他那神秘莫测、令人匪夷所思的空间一般,完全超出了现代科学所能解释的范畴。 与此同时,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他逐渐察觉到夏洛特所患之病症,极有可能存在着某种不为人知的缘由。 不仅如此,实际状况恐怕远比他最初设想的要错综复杂得多。 然而此时此刻,萦绕在心头的疑惑犹如重重迷雾,实在是数不胜数。 徐清风眉头紧锁,稍作沉思片刻后,紧接着追问道:“菲利普啊,你方才提及的这张羊皮卷究竟有着怎样的来头?为何它竟会牵涉到你妹妹的病情?再者说了,你口口声声所说的活命希望在东方,这话又当如何理解呢?” 面对这一连串接踵而至的问题,菲利普满脸无奈地轻轻摇了摇头,其神情之中尽是茫然失措和孤立无援之感。 “实不相瞒,对于这些问题,就连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毫无头绪可言呐!我只不过是谨遵羊皮卷所示的指引,一路辗转至此罢了。我的初衷仅仅是期盼能够探寻到挽救我妹妹生命的法门而已。如今,我将这份至关重要的信件交付于您手中,衷心期望您可以从其中寻觅到些许蛛丝马迹抑或灵光一闪的启示。” 言毕,菲利普缓缓伸出手来,郑重其事地将羊皮卷递向了徐清风。 徐清风赶忙伸手接过羊皮卷,目光随即落在其上。 然而,令他感到棘手的是,羊皮卷上密密麻麻书写的竟然全都是拉丁文字体。 对于这些陌生的字符,徐清风简直就是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 正当他满心焦虑,准备开口向菲利普请教这上面究竟写了些什么之际… 就在下一瞬间,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发生了! 那些原本安安静静躺在羊皮卷上的文字,仿佛被赋予了生命一般,开始扭动、跳跃起来。 它们就像是一群灵动的小精灵,在徐清风那充满震惊与疑惑的目光注视之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了他的脑海之中。 刹那间,徐清风只觉得自己的脑袋一阵轰鸣,无数陌生而神秘的信息如潮水般涌入。 然而神奇的是,对于这些突然闯入的文字,他不但没有丝毫的理解障碍,反而能够清晰明了地读懂每一个字的含义。 而且,这种读懂并非借助于任何形式的翻译或解读,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领悟。 要知道,在此之前,徐清风可从来没有接触过哪怕一丁点儿的拉丁文知识! 但此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他却能毫不费力地看懂这些拉丁文字所表达的意思。 回想起过往的经历,他发现自己学习许多新事物的时候,似乎都是通过空间直接将相关知识灌输进大脑中的,这种醍醐灌顶般的方式虽然匪夷所思,但确实屡试不爽。 没过多久,徐清风便迅速浏览完了整张羊皮卷。 实际上,这上面的文字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高深,只是记载着一些预言而已。 从远古时代一直到现今社会,总共存在着九个不同的预言。 而夏洛特所患的怪病,恰好正是这其中的第六个预言。 更让人惊讶的是,在这个关于夏洛特病情的预言之后,羊皮卷上还赫然罗列着另外三个尚未应验的预言。 看着眼前这份充满神秘色彩的羊皮卷,徐清风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强烈的好奇。 他转头望向一旁的菲利普,开口问道:“菲利普先生,请问这前面的五个预言是否全都准确无误呢?” 听到这话,菲利普郑重地点了点头,回答道:“徐先生,实不相瞒,我曾经专门派遣人手去对前五个预言展开深入调查核实。结果表明,这五个预言无一例外全部精准兑现,如今就连这第六个关于夏洛特病情的预言也已经得到了确切的印证……” 想到这里,菲利普的脸色变得愈发凝重起来。 这羊皮卷上的预言竟然有着如此惊人的准确性,实在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 此时此刻,他不得不重新认真审视起整件事情背后所隐藏的错综复杂关系以及可能引发的一系列后果来。 ------------ 第386章 飞虎队 面对这样的谜团,他也感到无从下手。 徐清风点了点头,他记下了这些预言的内容,便把羊皮卷复印件放下,还给了菲利普。 菲利普连忙摆手:“徐先生,这复印件,我还有好几份呢,这份就给你了吧。” 听到菲利普的话,徐清风倒也没有推辞,直接把复印件放入了口袋。 “徐先生,这羊皮卷上的第七个预言,说维多利亚港,三天之后,会有海怪袭击,死伤无数,我打算调飞虎队去维多利亚港...你觉得可以吗?”菲利普询问徐清风道。 沉思片刻后,徐清风对菲利普说道:“你心中已经有答案了,那就遵循你心里的想法吧。” 虽然在徐清风看来,飞虎队未必能对付这些海怪。 但如今,他们又能依仗谁呢? 在大英本岛的联邦情报局?秘密特工? 正所谓鞭长莫及,远水根本解不了近渴! 其实,港岛这边,飞虎队此前亦曾处理过诸如此类的事件,故而菲利普此番派出飞虎队倒也算合情合理。 就在这时,徐清风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想起了自己这几天,曾经在某一本极为古老且罕见的古籍上面,看到过的一则生僻知识。 里面有记载这些关于超自然现象,什么妖魔鬼怪之类的事情。 据上面记载,枪炮这样的现代化武器,虽然威力巨大,但在面对那些神秘莫测且行踪不定的诡异存在,比如这羊皮卷记载的海怪时,或许所能起到的作用会相当有限。 因此,不能用常理来推测。 想到这里,徐清风跟菲利普提了一个建议,那就是倒不如考虑尝试去运用一些古时候流传下来的传统兵器,去对付这些海怪。 比如说,那古代的弓箭,可以远距离攻击海怪;还有锋利无比的刀剑,能够近身与海怪展开激烈搏斗。 当然,不是说冷兵器都可以用的,这些兵器还不能是普通货色,最好得是那种沾染过无数鲜血、经历过无数次残酷杀伐的宝物级别的存在。 菲利普听到徐清风的话,有些傻眼,换做是别人,对他提这个建议,他肯定会一笑置之,不当做一回事。 因为太离谱了。 但说这些话的是人是徐清风,那他就认真听取了他的建议。 “好的,徐先生,我回去之后,会第一时间让人去寻找这些古代的兵器的。”菲利普若有所思的点头道。 徐清风告诉菲利普,到时候如果有用的话,可要给他说说。 说起来,最近这段时间啊,他一有空余时间就埋头苦读各种书籍,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来自韩如梦家族所精心收藏的珍贵典籍。 不得不说,这些书籍实在是太有意思! 还记得有一次,他特意前去拜访韩家的时候,偶然间发现韩如梦正端坐在书桌前全神贯注地静心阅读着一本书籍。 当时,他纯粹只是因为好奇心作祟,所以才悄悄地凑过去瞄了那么一眼。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是这么随意的一瞥,竟然让他瞬间如同被施了魔法一般,深深地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后来经过询问才得知,原来呀,这些书籍里面所记载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奇闻异事。 据韩如梦亲口所说,她们家在前朝那个时候,家境可是相当富裕和显赫的。 在她的家族之中有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辈,这位长辈对于四处游历充满了浓厚的兴趣,一生都在不停地探索这个世界上鲜为人知的角落。 而这些珍贵的书籍,正是由这位族老遍游全国各处之后,将其所见所闻逐一汇总编纂而成。 想当年,她尚年幼之时,可是把这些当作妙趣横生的故事书来读的! “哥哥,你怎么能这样啊!你都不能让我和清风哥哥单独待一会儿嘛!人家也想跟清风哥哥多说说话呀!” 就在徐清风正与菲利普相谈甚欢之时,一旁躺在病床上的夏洛特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不满,撅起那粉嘟嘟的小嘴,轻声嘟囔起来,并发出了不满的哼哼声。 菲利普听到自家妹妹这般娇嗔的话语,嘴角不由自主地扬起一抹宠溺的微笑,赶忙回应道:“好好好,我的小公主,这就把你的清风哥哥还给你啦。” 说完,他还不忘朝徐清风眨眨眼,表示自己对这个妹妹,也是有些无奈。 而且,他今天向徐清风透露的信息已然不少,足够对方去慢慢琢磨和消化一阵子了。 菲利普其实也不想把徐清风牵扯进皇室的恩怨里。 有的时候,他自个也觉得挺无力的。 于是乎,徐清风和菲利普便停止了交谈。 菲利普十分爽快地起身,将病床一旁的位置让给了徐清风。 徐清风移步到病床边,先是关切地询问了一下夏洛特的身体状况。 得知她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后,恢复得相当不错,尤其是空间里的那些神奇灵泉水,功效更是显著非凡时,徐清风心中悬着的那块大石头总算稍稍落了地。 然而,夏洛特却仍旧眉头微蹙,满脸疑惑地追问道:“清风哥哥,难道我真的是被什么人下了恶毒的诅咒吗?可是,我向来都是与人为善,从来不曾主动招惹过任何人呀,为什么还会有人想要加害于我呢?” 说到此处,夏洛特不禁重重地叹了口气,显然对此事感到无比困惑和费解。 面对夏洛特的疑问,徐清风沉思片刻后缓缓答道:“嗯……关于这个问题,目前我确实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不过,的确存在这种可能。毕竟有时候,即便我们不去伤害他人,但也保不准会有一些心怀叵测之人出于各种原因而对无辜者痛下毒手啊。” 就像是华夏的那句老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毕竟人心隔肚皮,谁知道遇到的人,是怀着怎样的心思呢。 徐清风又跟夏洛特聊了一些生活中的趣事,把夏洛特逗得开怀大笑。 一旁的菲利普,看到妹妹这么开心,也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妹妹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 第387章 神秘事件 大约过去了半个钟头左右,徐清风敏锐地察觉到夏洛特的脸上已浮现出些许倦意。 他稍作思索后,决定向夏洛特辞别。 然而,夏洛特却并不认同自己感到疲倦这一说法,她热情而执着地恳请徐清风能够再多陪伴她一会儿。 面对夏洛特恳切的目光和真诚的请求,徐清风微笑着轻声告诉她:“亲爱的夏洛特公主,来日方长,我们今后还有很多机会相聚。此时此刻,对你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安心休憩,调养好身体。” 站在一旁的菲利普听闻此言,不禁深表赞同地点头称是。 看到徐清风如此关心自己,夏洛特心中满是感动与温暖,最终还是乖乖地点了点头,表示愿意听从他的建议。 随后,菲利普亲自将徐清风送出了医院的大门。 当走到门口时,徐清风停下脚步,转身对着菲利普微笑着说道:“王子殿下,送到此处便可,您请回吧。” 菲利普连忙回应道:“不打紧的,我近日并无太多事务缠身。” 两人相视一笑,气氛融洽。 告别了菲利普之后,徐清风踏上归程。 不多时,他便回到了自家的别墅。 坐在沙发上,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到了菲利普给他的那张神秘的预言纸张之上。 那预言所书究竟是真是假? 倘若维多利亚港当真存在水怪,那么是否有可能对他们所居住的别墅造成威胁呢? 要知道,他们精心选购的这座别墅可是不折不扣的海景房,正对着无垠的大海,并且与维多利亚港相距不远。 想到此处,徐清风的眉头微微皱起,陷入了沉思之中…… 很快,他找来了韩如梦商议。 韩如梦第一感觉是荒诞不经,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水怪呢? 然而,徐清风一脸严肃地对她说:“虽然这种事情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管怎样,我决定先安排家人暂时离开这座别墅,回到东北去待上一阵子,避开可能出现的麻烦。” 听完徐清风这番话,韩如梦微微颔首,表示认同:“嗯,清风哥说得有道理,我马上就通知家人们收拾东西,暂时搬到其他地方住一段时间。” 不怪徐清风小题大做。 毕竟,连重生这样离奇的事情都在他身上发生了,更别说他还拥有一个随身空间,里面甚至有条变异的青蟒。 在前世的时候,这些可都是如同天方夜谭一般遥不可及的存在,而现在它们却真实地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因此,对于这次的诡异事件,他觉得必须谨慎处理才行。 至于徐清风这边,倒不需要花费太多精力去做家人的思想工作。 因为自从李秋雨来到港岛分娩,已经过去一两个月了,李秋雨跟他的父母,早就思乡心切、归心似箭。 只是由于这段时间徐清风一直忙碌不停,他们才没有把自己内心渴望回家的想法讲出来。 此刻听闻徐清风主动提出要带大家回东北,一行人的脸上顿时洋溢起兴奋和喜悦之情。 李秋雨满怀期待地看着徐清风,柔声问道:“老公,那你呢?会跟我们一起回东北吗?” 徐清风眉头微皱,陷入沉思之中。 过了一会儿,他缓缓地摇了摇头,语气坚定地说道:“我在这边还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暂时无法和你们一同返回东北了。” 说罢,他转头看向身旁的媳妇和父母。 其实他何尝不想回家。 但港岛这边还有一大堆事情,离不开他。 就说公主夏洛特的病,便是非他不可的。 李秋雨听到徐清风不能同行,眼中流露出一丝关切之色,但她深知丈夫所肩负的重任,因此并没有过多纠缠,只是轻声嘱咐道:“那老公,你一个人留在这儿,一定要多加小心,万事都要以自身安全为重。” 想到这里,李秋雨心中不禁微微一叹。 徐清风轻轻握住妻子的手,给予她一个安慰的微笑,表示自己会照顾好自己。 这时,一旁的徐和平走上前来,拍了拍徐清风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儿子,遇到事情切不可莽撞逞强,尤其是遇到什么海怪啥的,该躲就躲,要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何况,还有那些飞虎队的人在呢,你可不能...” “是啊,你爸说的对,你给我躲得远远的,听到了吗?”何春花也在一旁叮咛道。 徐清风郑重地点了点头,回应父母道:“爸,妈,您放心吧,这些道理我都铭记在心。” 很快,家人们将行李收拾妥当。 徐清风亲自驾车护送他们前往机场。 凭借着他如今在港岛举足轻重的地位,乘坐飞机已不再像往昔那般繁琐复杂。 只需提前打个招呼,一切安排都会妥妥当当。 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已然得到了大英皇室的认可与认证。 在家人们顺利通过安检进入候机大厅后,徐清风站在玻璃窗前,默默地注视着他们远去的身影,直至消失不见。 随后,他转身离开机场,驱车回到自己位于海边的别墅。 此刻,徐清风独自伫立在别墅的阳台上,眺望着不远处波涛汹涌、风云变幻的海面。 只见厚重的乌云如墨般翻滚涌动,仿佛蕴藏着无尽深邃黑暗的秘密,令人心生敬畏。 然而,在这看似压抑的景象面前,徐清风却反而感到心头一阵轻松,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 家人送走了,他也彻底没有了后顾之忧。 “清风哥,我也已经把家人都安全地送走啦!”韩如梦如一只轻盈的蝴蝶般飘然而至,来到了徐清风身旁,脸上绽放着灿烂如花的笑容,柔声细语地向他说道。 徐清风微微转过头,目光落在韩如梦身上,神情严肃而又关切地道:“韩如梦,既然如此,那你也赶紧离开这里吧。” 韩如梦却坚定地摇了摇头,眼神中透着一股倔强和自信:“清风哥,你可别小瞧我!别忘了,我可是专门去学过正宗咏春拳的呢!哪怕是海怪面前,也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说着,还摆出了一个自认为帅气的起手式。 ------------ 第388章 海怪 徐清风看着韩如梦那副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就凭你那点三脚猫功夫,还是趁早放弃吧!” 对于韩如梦的咏春功夫,他可是清楚得很,只是一些皮毛而已。 自从上次从川蜀归来后,这丫头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突然心血来潮跑去学了一阵子咏春拳。 但实际效果嘛,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 以她的天赋和资质,根本就不是习武那块料! 别说是韩如梦了,就连他,都够呛。 虽然他也会一些拳脚功夫,但归根到底还是普通人,普通人怎么可能是海怪的对手。 见徐清风这般取笑自己,韩如梦小嘴一撅,嗔怒道:“哼,清风哥,人家不跟你玩了,你笑人家。” 但很快,她又微微一笑,告诉徐清风,她刚才是跟徐清风开玩笑的! 说着,她变戏法似的从怀中掏出一本泛黄的笔记本,递到徐清风面前,“清风哥,你看这个……” “我刚刚不是组织家里人撤离吗?就在我整理行李的时候,跟我爹聊了几句海怪的事情,然后他突然给了我这么个东西,说是他以前在整理我爷爷遗物的时候,偶然发现这本我爷爷留下来的笔记本,里面居然有一则关于海怪的神秘记载!” “我拿到笔记,第一时间就过来找你了,看看能不能帮到你一些。” 徐清风一听,顿时两眼放光,心中涌起强烈的好奇,急忙伸手接过笔记本,迫不及待地翻阅起来。 “还有这么个笔记本存在?” 没过多久,两人便仔仔细细地读完了那本笔记。 徐清风阅读完,不禁紧紧皱起了眉头,心中暗自思忖着。 他着实未曾料到,早在数十年之前,港岛就已经曾发生过,如此很多起骇人的海怪袭击渔村之事。 而且根据记载,这似乎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每隔几十年,便会出现一次。 当年,彼时的港岛远不如现今这般繁荣昌盛,不过只是一座小小的渔村罢了。 那些狰狞可怖的海怪,一旦出现之后,便在海中肆无忌惮地攻击着出海捕鱼的渔船,把所有的渔船全部都击沉。 不仅如此,最后,它们还悍然登上岸来,入侵村子,肆意杀害无辜的村民们,给这座原本宁静祥和的渔村带来了无尽的灾难。 还有难以估量的惨重损失。 村民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抵御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与那些穷凶极恶的海怪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生死攸关的激烈搏斗。 最终,他们以极其惨痛的巨大代价,方才成功地将这群凶残的海怪重新驱赶回茫茫无际的大海之中。 不仅如此,这本笔记当中竟然还详细记载着一个被称为超自然协会的神秘组织。 该组织所使用的代号是阿拉伯数字 0。 据上面所述,无论何处一旦有超自然现象骤然发生,几乎都能瞧见这个神秘组织成员们若隐若现的身影。 面对如此海量且错综复杂的信息,徐清风一时之间也感到有些应接不暇。 待他好不容易逐字逐句地阅读完毕后,整个人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之中,仿佛正在脑海深处努力梳理,并消化着这些惊人的发现。 过了好一会儿,徐清风总算是稍稍缓过神来,转头看向身旁同样一脸震惊的韩如梦,轻声问道:“这笔记里记载的超自然协会 0,韩如梦,你以往可曾听闻过这样一个组织?” 听到这话,韩如梦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满脸疑惑地回答道:“清风哥,实不相瞒,我长这么大可从来没听说过世上还有这样一种奇怪组织的存在!” 徐清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或许正如我所想,毕竟咱俩都只是普普通通的平凡人而已,所以很难触及到这种超乎寻常的领域和层面吧。” 说罢,他轻轻合上手中的笔记本,目光却依旧停留在刚才阅读过的文字之上,似乎仍在试图从其中探寻出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依我之见呐,根本无需多言!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昔日海怪侵袭村庄之时,不照样被我们成功击退吗?彼时,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人员数量等各个方面的条件,与现今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由此可见,海怪的实力实则并非如想象般那般恐怖至极。既然如此,此次想必也是同样的结果,咱们毫无理由会落败。” 韩如梦有条不紊地分析着当前局势。 徐清风静静地聆听着她的话语,微微点头,表示认同。 诚然,韩如梦所言的确有其合理之处。 然而,心中的一丝顾虑仍令他无法完全放下心来。 毕竟,根据那本陈旧的笔记所记载,当时抵御海怪入侵造成的损失可谓极其惨重——小渔村里将近半数的青壮年不幸丧生,家家户户皆悬挂起白色的丧幡,整个村落沉浸在一片悲痛之中。 “好了,笔记我已经看了,你呀,还是尽快离开此地为妙。”徐清风目光凝重地看向韩如梦,轻声劝说道。 韩如梦原本正欲转身离去,突然间,她瞥见远处的海平面上,汹涌的浪潮开始剧烈翻滚起来。 “清风哥,你快看那边!”韩如梦惊恐万分地指向海平线方向,声音颤抖不已。 徐清风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那波涛汹涌的海面仿佛一头被激怒的巨兽,正张牙舞爪地朝他们扑来。 一股不祥的预感瞬间涌上心头,凭借多年身为猎人的敏锐直觉,他心里明白,此番情景十有八九便是海怪来袭的征兆。 徐清风当机立断,再次催促韩如梦速速离开:“快走!赶紧走得远远的!” 只有她安全离开了,徐清风才能无后顾之忧地与这些可恶的海怪周旋一二。 韩如梦深知此刻形势紧迫,容不得丝毫耽搁。 她深深地看了一眼徐清风,让徐清风千万要注意安全。 然后,她便毫不犹豫地驾驶着自己的奔驰,转身朝着港岛的方向飞驰而去。 远离海岸线,就会安全许多。 待确定韩如梦已经走远之后,徐清风回过头来,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那逐渐逼近的滔天巨浪,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恶战…… 这个时候,维多利亚港驶出了几艘军舰,飞虎队已经就位了。 ------------ 第389章 激战维多利亚港 看起来,菲利普的行动速度还是挺快的。 海怪刚一露头,飞虎队这边便已经整装待发,全员出动,速度确实相当之快。 菲利普也注意到了徐清风所在的位置,命人把他的舰艇开往徐清风所在,不一会,徐清风也登上了菲利普的舰艇。 “徐先生,我已经按照你的吩咐,购置了一大批古代的兵器,刀枪剑戟,还有长弓...”菲利普对徐清风说道。 徐清风点了点头。 然而,这些武器大部分都是近战用的,这会儿还不到它们发挥用场的时候。 徐清风也并未急于立刻出手,因为他心中另有盘算——他想先观察一下这些神秘海怪的真正实力,到底处于何种层次。 让飞虎队先去试试对方的实力如何,再合适不过。 要知道,飞虎队可是港岛警队中的一支精锐特种部队,其战斗力绝对不可轻视。 实际上,在过去的这些年里,港岛经历过不少特殊事件,而几乎每一次都是由飞虎队成功地将危机化解掉。 就在片刻之前,原本平静无波的维多利亚港此刻已经变得波涛汹涌、风云变色,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即将拉开帷幕。 徐清风和菲利普站在甲板处,感受着波涛怒吼,周围的飞虎队队员严阵以待。 徐清风示意他们不用紧张,稳稳地手持着望远镜,目光紧紧锁定在远处那片波涛起伏的海面之上。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那些隐藏在海水深处的海怪们终于渐渐显露出了它们狰狞可怖的真面目。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海怪竟然全都是经过某种异变后的海洋生物! 其中不仅有常见的鱼、虾、蟹等水产动物,甚至连海龟、海蛇以及各类贝壳都包含在内。 只见这群海怪个个面容扭曲、凶神恶煞,周身被一层浓郁的黑色雾气所环绕。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它们的手中无一例外全都紧握着各式各样锋利无比的兵器,并且数量多得惊人,如潮水一般气势汹汹地向着飞虎队的舰艇猛扑而来。 “出击。”菲利普一声令下,所有舰艇,齐齐朝着海怪而去。 包括他所在的这艘舰艇。 没过多久,双方就如同火星撞地球般直接展开了激烈的战斗。 “开火,用大炮轰它们。”菲利普下达了开火的命令。 刹那间,飞虎队队员手中的枪支喷吐出道道火舌,密集的子弹如同雨点般向海怪们扫射而去;与此同时,部分舰艇上配备的炮弹更是毫不吝啬地接连发射而出,以排山倒海之势疯狂地朝那些海怪轰击过去。 一时间,整个海面仿佛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药桶,伴随着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剧烈的爆炸此起彼伏,掀起滔天巨浪。 首当其冲的第一批海怪瞬间便被炸得粉身碎骨、血肉横飞。 一轮炮击之后,海怪纷纷后撤。 只见那海面上漂浮着无数海怪的残肢和残骸,血水弥漫在维多利亚港,仿佛一场血腥而恐怖的地狱场景。 当飞虎队的队员们,亲眼目睹这些凶神恶煞的海怪,被枪炮打得如此狼狈不堪、人仰马翻时,他们心中的兴奋之情难以抑制。 "嘿!看来这些海怪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厉害嘛!" 一名飞虎队队员忍不住大声喊道。 "就是啊!刚才刚见到这些家伙的时候,我心里可真是有点发怵呢,谁能想到它们竟然这么不禁打呀!" 另一名飞虎队队员附和道,语气中充满了不屑。 "哈哈哈!海怪们,有本事再来啊!看爷爷我怎么送你们下地狱去!"其中一艘舰艇上的飞虎队小队长,张狂地大笑起来,手中的枪挥舞得虎虎生风。 听到这些飞虎队的队员们这般轻敌的话语,徐清风不由得紧紧皱起了眉头。 他深知战场形势瞬息万变,绝不能掉以轻心。 但此时此刻,他也没有多说啥,毕竟,整个战局确实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看似,海怪们毫无还手之力。 就在这时,菲利普王子面带得意之色走了过来,对徐清风说道:"徐先生,照目前这个情形来看,这些海怪好像并没有我们之前所设想的那般强大啊,难不成只是些徒有其表的花拳绣腿?" 说罢,他甚至已经开始准备让人提前开启香槟庆祝胜利了。 徐清风轻轻咳嗽了一声,回应道:"王子殿下,您的词汇量倒是颇为丰富,连‘花拳绣腿’这样的词都知晓。只不过,现在就高兴未免太早了吧。请问,这些就是您麾下所有飞虎队所能展现出来的力量了吗?" 菲利普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满不在乎地回答道:"没错,徐先生,我可是将所有人都派上来了哦。依我看,对付这些海怪已经绰绰有余啦!" “我强烈建议您将一部分舰艇先行撤离,保留作为后备力量。毕竟,留有后手乃是明智之举。” 徐清风闻听菲利普所言,不禁眉头紧皱起来。 他深知,倾巢而出乃兵家之大忌,尽管目前看似并无异样,但内心深处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萦绕不去。 菲利普稍作思索后,缓缓点了点头说道:“好吧,徐先生,既然如此,那便依您所言。我相信您的判断和经验。” 或许连菲利普自己都未曾料到,正是他这临阵时所做出的决策,最终竟然成为了拯救整支飞虎队的关键所在。 没过多久,在菲利普有条不紊地指挥调度之下,大约有 5 艘舰艇开始有序地撤回港口内。 而剩下的 10 艘舰艇,则依旧留在原地,继续完成对海怪的围剿工作。 对于菲利普的这一安排,飞虎队众人并未表现出丝毫的异议。 毕竟,从表面上来看,这些海怪所展现出来的实力着实不堪一击,实在没有必要全体出动。 然而,人群之中仍有极少数人心存不满,低声嘟囔着为何不趁此机会乘胜追击,一举将这些可恶的海怪消灭殆尽。 就在此时,远处的海平面上突然掀起一阵汹涌澎湃的巨浪,那些海怪竟再度气势汹汹地席卷而来! 而且此次来袭的规模明显比之前更为庞大,浪潮之高更是令人咋舌。 面对此情此景,在场之人无一畏惧退缩。 他们个个摩拳擦掌、士气高昂,誓要在此战中将这些海怪一网打尽,以绝后患。 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再次拉开帷幕…… ------------ 第390章 八爪鱼 “这些海怪简直就是纸老虎嘛!我之前还把它们想得多么强大,没想到如此不堪一击,一碰就倒啊!” 隔壁的舰艇上,一名飞虎队队员满脸不屑地说道。 “没错,长官,依我看咱们应该趁热打铁,主动出击,一举将这些怪物彻底消灭掉!”另一名队员也跃跃欲试地提议道。 “哈哈,说得对!赶紧搞定这些家伙,我都迫不及待想回家吃老妈做的饭啦!她肯定在家等得着急了。”又有飞虎队的队员笑着附和道。 听到飞虎队的这些队员们如此轻视敌人,徐清风不禁皱紧了眉头。 这种轻敌的态度可绝对不是什么好现象。 他转头看向一旁的菲利普,郑重其事地说:“王子殿下,我认为很有必要提醒大家不要小瞧这些海怪。现在远没到可以放松警惕、大肆庆祝的时候,毕竟我们只是刚刚击退了它们的第一轮攻击罢了。怎能就这样轻易地骄傲自满呢?” 然而,菲利普却满不在乎地挥了挥手,不以为然地回应道:“徐先生,贵国那句‘骄兵必败’的名言我自然也是有所耳闻。但您未免也太高估这些海怪了吧?要知道,我们这支飞虎队可是从整个港岛警探队伍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精英力量,他们具备足够的实力去应对任何挑战,就算有点轻敌那又怎样?您就只管安心瞧好吧!” 没过多久,除了菲利普和徐清风所身处的那艘舰艇外,其他所有的舰艇全都如离弦之箭一般急速地冲了出去。 它们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勇往直前、势不可挡,与第二批涌现出来的海怪展开了一场激烈无比的交锋。 一时间,震耳欲聋的枪炮声响彻云霄,连绵不断,仿佛要将整个海面都撕裂开来。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满心以为这场战斗将会像之前一样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突然间,从深不见底的海底猛然伸展出好几根粗壮得如同擎天柱般的巨大触手。 这些触手游动迅速,犹如闪电般快速划过海面,从四面八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紧紧地缠绕住了其中一艘舰艇。 紧接着,那几根触手高高扬起,随后又狠狠地从半空中垂落下来,重重地砸在了这艘被缠住的舰艇的甲板之上。 只听得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传来,那股强大到无法想象的冲击力瞬间就将坚固的甲板直接击穿,整艘舰艇竟然就这样硬生生地被从中劈成了两半。 与此同时,伴随着一道耀眼夺目的火光冲天而起,舰艇之上的炮弹,被八爪鱼给直接拉扯的爆炸。 一场规模巨大的爆炸在海面轰然爆发。 滚滚浓烟弥漫天际,遮天蔽日,而破碎的舰体残骸则四处飞溅,坠入大海之中溅起无数水花。 可是,让人感到震惊的是,如此剧烈的爆炸对于那头体型庞大如山岳的八爪鱼来说,似乎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 它轻而易举地就摧毁了一艘舰艇后,丝毫没有停顿的意思,而是继续以惊人的速度向着下一艘舰艇猛扑过去。 “不好!情况不妙,赶快撤退!” 目睹眼前这恐怖一幕的菲利普顿时吓得脸色煞白,双腿发软,几乎连站都站不稳了。 他瞪大双眼,满脸惊恐地大声呼喊着。 “天啊!怎么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八爪鱼?”菲利普心有余悸地喃喃自语道,声音中充满了难以置信和深深的恐惧。 此时此刻,那些原本英勇无畏的飞虎队队员们也都彻底傻眼了。 他们一个个目瞪口呆地望着那头正张牙舞爪、穷凶极恶地冲向另一艘舰艇的巨型八爪鱼,心中满是惊愕和茫然。 很显然,他们万万没有料到,刚刚还只是一些不堪一击的虾兵蟹将,眨眼间居然摇身一变成为了如此可怕的庞然大物。 就在转瞬之间,飞虎队再次陷入了一个全新的困境当中。 原来,这只八爪鱼行踪诡异、出没无常,其行动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舰艇上配备的火炮虽然威力巨大,但想要精准地锁定住八爪鱼的身形却是难如登天。 大多数时间里,这只狡猾的八爪鱼都会悄无声息地潜伏在深深的海面之下,让人难以察觉。 然而每当它突然现身时,便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与舰艇纠缠在一起,令其他的舰艇完全无法施展出有效的抵御手段。 更糟糕的是,由于担心炮火误伤己方舰艇,所以众人根本不敢贸然开炮。 那些相对较小的船只,实在经不起八爪鱼这般凶猛的攻击和摧残、 没过多久,悲剧再度上演,第二艘舰艇在八爪鱼凌厉的攻势下轰然解体。 刹那间,大量的船员纷纷坠入冰冷刺骨的海水之中。 而这些不幸落水的船员们,紧接着又遭到了来自海中众多虾兵蟹将以及各种海怪的疯狂袭击。 一时间,喊叫声、呼救声此起彼伏,场面混乱不堪,伤亡极其惨重。 关键时刻,徐清风挺身而出。只见他手持狙击枪,目光锐利如鹰隼,瞄准那些穷凶极恶的海怪果断扣动扳机。 随着一声声清脆的枪响,几只海怪应声倒地,成功解救了数名被困的船员。 但面对如此众多处于危难中的同胞,尽管徐清风竭尽全力,却依旧感到力不从心,对于其他更多的船员,他也只能望洋兴叹、爱莫能助。 “怎么会变成这样?这海怪竟然如此恐怖!” 刚才还踌躇满志、对海怪不屑一顾的飞虎队成员们,此刻一个个都惊恐万状,脸色煞白。 恐惧如同瘟疫一般在人群中迅速蔓延开来,原本高昂的士气瞬间跌入谷底。 “赶快撤回港口!”徐清风眼见菲利普仍在犹豫不决,心急如焚地高声呼喊起来。 菲利普听到徐清风的声音,连忙下令,让剩下的舰艇全部撤回港口。 “留下一艘舰艇断后。”徐清风补充了一句。 眼下,海怪占据了上风,不可能会坐视他们安然撤退,肯定会发起攻击。 所以必须留下一艘舰艇,负责断后。 ------------ 第391章 壮士断腕 “王子殿下,我来!” 就在距离菲利普所在位置最近的那艘舰艇上,一位名叫杰克的船长高声回应道。 只见他毫不犹豫地掉转船头,向着远方那头体型巨大、面目狰狞的八爪鱼海怪猛冲过去。 同时,他对着船上那些隶属于飞虎队的队员以及众多水手高声喊道:“你们赶快跳船求生吧!” 此时此刻,如果选择跳船,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可以逃出生天。 没过多久,平静的水面就像是被投入了无数颗石子一般,瞬间变得热闹非凡——众多身影纷纷从船上纵身跃入水中,场面犹如下饺子一般壮观。 等到船上所有人都成功离开之后,杰克船长独自一人稳稳地掌着舵,毫不退缩地驾驶着这艘孤零零的舰艇径直冲向那头令人胆寒的海怪。 这一刻,他的背影显得如此决绝和英勇无畏,仿佛真的有一股“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气息扑面而来。 “杰克船长……”看着眼前这惊心动魄的一幕,其他船上的水手们全都忍不住热泪盈眶,心中充满了悲痛之情。 而菲利普同样也是眼眶微红,声音略微颤抖地喃喃自语道:“不,杰克……” 显然,这位勇敢的船长所做出的决定深深触动了他的心弦。 然而,一旁的徐清风却十分冷静地提醒道:“菲利普,现在可不是悲伤的时候啊,我们绝不能让杰克船长就这样白白牺牲!” 听到这番话,菲利普如梦初醒般迅速回过神来,并开始有条不紊地指挥起剩余的船只,全速驶向附近的维多利亚港以求安全躲避。 终于,在港口缓缓关闭的那一刹那间,他们亲眼目睹了海面上那艘孤独迎战海怪的舰艇发生剧烈爆炸的惨烈景象。 随着一团巨大的火光冲天而起,滚滚浓烟弥漫开来,整艘舰艇瞬间化作一片废墟,沉入了幽深的海底。 毫无疑问,那位英勇无比的杰克船长最终还是不幸葬身于熊熊火海之中…… “这些可恶至极、该千刀万剐的海怪!我发誓一定要将你们赶尽杀绝,一个不留!” 菲利普怒发冲冠地瞪着不远处那一群张牙舞爪的海怪,声嘶力竭地咆哮着。 此刻的他心中充满了愤怒和懊悔,“徐先生啊,都怪我当初没听您的劝告,我真是太大意了!如果能重来一次,我说什么也要谨慎行事。” 菲利普一边自责,一边悔恨交加地捶打着自己的胸口。 徐清风缓缓地摇了摇头,一脸凝重地说道:“事已至此,再怎么懊悔也无济于事了。眼下咱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化悲痛为力量,全力以赴击退这群穷凶极恶的海怪。” 的确,由于他们对这些神秘莫测的海怪了解甚少,才导致此次行动遭受了如此惨重的损失。 菲利普强忍着内心的悲痛,迅速开始统计各大舰艇上的人员伤亡情况。 经过一番紧张而细致的清点,结果令人触目惊心——一共损失了整整三艘舰艇,死亡人数竟然超过了一百之多,而伤者也是不计其数。 看到这样惨烈的数据,菲利普气得浑身发抖,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恨不得立刻冲上去与那些海怪拼个你死我活。 就在这时,徐清风走到了菲利普之前收集来的一堆古老武器旁边。 他仔细地翻找着,突然眼前一亮,发现了一把造型极为古朴且硕大无比的长弓。 这把长弓看上去年代久远,但却散发着一种神秘而强大的气息。 徐清风毫不犹豫地伸手握住长弓,并顺手捡起一旁的一组箭矢,然后大步流星地走了出来。 菲利普见状,不禁感到有些好奇,连忙问道:“徐先生,您这是要干什么呀?难道想用这把古旧的长弓去对抗那些凶猛的八爪鱼吗?” 徐清风面色沉静地点了点头,回答道:“没错,既然常规武器对它们收效甚微,那不妨试试这些古老的兵器是否能奏效。” 说完,他便将手中的长弓拉满,瞄准了远处的一只海怪…… 既然枪炮对于那巨大而恐怖的八爪鱼毫无作用,徐清风心中暗自思忖着,看来如今也唯有尝试一下韩家日记里所记载的那个古老方法了。 正所谓死马当作活马医,说不定还真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呢! 想到此处,徐清风深吸一口气,目光坚定地凝视着远方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海怪,缓缓松开了紧紧握住弓弦的右手。 只听得“唰”的一声尖锐破空之响,一支利箭如闪电般疾驰而出,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优美而凌厉的弧线,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直直朝着海怪飞射而去。 “中!”随着徐清风口中低喝一声,刹那之间,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盯着那支如同流星赶月一般的箭矢。 就在眨眼的瞬间,众人亲眼目睹这支箭矢以惊人的速度飞越了数百米的距离,准确无误地深深刺入了海怪庞大身躯之中。 “太好了!”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激动的欢呼声。 “徐先生,您真是当之无愧的神箭手啊!”菲利普一行人的脸上满是惊诧之色。 要知道,射箭与开枪完全是两码事,那些擅长射击枪械的人,未必就能在射箭方面有如此精湛的技艺。 面对众人的称赞,徐清风只是轻轻摆了摆手,谦逊地说道:“我以前曾经当过猎人,这点小手段对我而言还算不上什么难事。” 说罢,他便不再言语,而是和其他人一起全神贯注地观察起中箭后的海怪来。 只见那海怪被箭矢射中之处,起初鲜血如泉涌般汩汩流出,然而令人诧异的是,其伤口竟然始终无法自行愈合。 要知道,方才连密集的枪炮攻击都未能给这头凶猛的海怪造成严重创伤,此刻却因为徐清风的这一箭,令它不断发出阵阵凄厉的惨叫声。 “哇塞!好像真的有效果啊!”一名飞虎队队员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那巨大的海怪,只见其身上原本狰狞的伤口竟然开始溃烂起来,散发出阵阵恶臭。 “这也太神奇了吧!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结果呢?”另一名队员满脸疑惑,忍不住喃喃自语道。 ------------ 第392章 血战到底 “别管那么多啦,反正只要知道这个方法有用就行!”旁边有人大声喊道。 一时间,整个飞虎队都沉浸在惊喜之中,兴奋地交头接耳起来。 就在这时,菲利普果断地下令:“全体队员听令!立刻放下手中的枪械,拿起长弓等古兵器,准备迎战这些海怪!” 话音未落,只见那些凶猛的海怪已经迅速地攀爬到了港口的闸口和护栏处,张牙舞爪地企图冲进港口内肆虐一番。 “不好,这些海怪冲上来了,大家千万要小心!” 徐清风眼疾手快,又是一箭射出,精准无比地射中了一只刚刚爬上闸口的海怪头部,那只海怪惨叫一声,轰然倒地。 其他飞虎队员见状,纷纷毫不畏惧地举起手中的武器,与这些来势汹汹的海怪展开了激烈的搏斗。 他们都是经过严格选拔、训练有素的精英,身手敏捷矫健,此刻面对海怪的疯狂进攻,依然能够顽强抵抗,暂时抵挡住了敌人的一波波冲击。 “去死吧你们这群怪物!”一名队员怒喝着,挥舞着手中的长刀,狠狠地砍向一只扑过来的海怪。 “我的父母和孩子都还在港岛,如果让你们得逞,后果不堪设想!今天就算拼了命,也要把你们挡在这里!” 又一名队员嘶声怒吼道。 在这一刻,这些飞虎队队员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守护自己的家,守护港岛。 为了家人,绝不让这些可怕的海怪踏入港岛半步! 所以爆发出来的战斗意志还是很强的。 战场的一个角落里,硝烟弥漫,喊杀声、嘶吼声和武器碰撞的声音交织在一起,震耳欲聋。 菲利普面色苍白地站在那里,身体微微颤抖着。 他身旁围着几名英勇无畏的飞虎队队员,他们紧紧地守护着这位毫无武力值的王子殿下。 "王子殿下,您快离开这里吧!此地太过凶险,您留下来只会让我们分心担忧啊!" 一名飞虎队队员焦急地喊道。 然而,菲利普并没有挪动脚步,他的目光急切地扫过四周,口中喃喃问道:"徐先生在哪里?" 听到菲利普的问话,这几名飞虎队队员不禁面面相觑。 自从这场激烈的大战拉开帷幕以来,每个人都陷入了生死搏杀之中,自顾不暇,根本无暇留意他人的去向。 尤其是徐清风,他的身影如同鬼魅一般,神出鬼没,难以捉摸。 这时,终于有一名队员打破了沉默,开口说道:"徐先生刚才还在那边呢,而且……他还救了我一命!就在刚刚,我差点儿被一只凶猛的海怪偷袭得手。那只巨大的螃蟹海怪挥舞着它锋利无比的大钳子,眼看就要夹住我的脖子,距离仅有几厘米之遥。当时,我甚至已经感觉到死亡的气息笼罩在头顶,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可是,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是徐先生及时射出一箭,精准无误地射中了那只海怪,才让我侥幸逃过一劫。" 这名队员话音刚落,另一名队员也紧接着附和道:"没错,我刚才也险些丧命于海怪之手,同样是徐先生出手相救。若不是他那一箭,恐怕我此刻早已成为那怪物的腹中之餐了。" 一时间,周围的队员们纷纷点头称是,表示自己也曾有过被徐清风拯救的经历。 众人越说越是震惊,同时对徐清风充满了敬佩之情。 尽管他的行踪飘忽不定,让人难以捕捉其确切位置,但手中那张弓箭却始终未曾停歇,如同一道闪电划过战场,策应着整个战局。 "快看!徐先生在那儿!"突然,有人高声呼喊起来,并伸手指向远处的某个方向。 众人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一道身影正穿梭于敌阵之间,身形矫健,弓弦连响,每一支羽箭射出,必有一头海怪应声倒地。 “徐先生没事,王子殿下,您就放心地撤退吧!”一名飞虎队队员焦急地对着菲利普喊道。 菲利普闻言,高悬的心终于稍稍落定,长舒了一口气后说道:“太好了,既然如此,那我就先行一步了。但你们一定要确保徐先生万无一失,如果他出了任何意外,我拿你们是问!” 说罢,他又郑重其事地补充道:“还有一点至关重要,从此时此刻起,徐先生便是这场战斗的总指挥,所有人都必须无条件听从他的指令,不得有误!” 言毕,菲利普不再有丝毫迟疑,转身迈着坚定而有力的步伐,如流星般迅速朝后方撤离而去。 这些飞虎队的成员们听完菲利普的话语,脸上不禁浮现出既无奈又好笑的神情。 因为他们心里清楚得很,以徐先生那深不可测的强大实力,根本无需他们来提供所谓的保护。 然而,对于菲利普后面下达的那个命令——让徐先生担任总指挥一事,众人却纷纷点头表示认同。 毕竟,只有在徐清风的带领下,他们这支队伍才能真正凝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战斗力。 否则,若是大家各自为政、毫无章法地作战,那就无异于一盘散沙,最终只能被敌人各个击破。 眼见菲利普已经安然撤出战场,这些飞虎队队员立刻抖擞精神,毫不犹豫地全身心投入到与海怪激烈对抗的战斗之中。 而徐清风呢?面对眼前这混乱紧张的战局,他同样没有半分推托之意。 值此非常时期,实在容不得过多繁文缛节和矫情做作。 再次打退了海怪的进攻之后,徐清风当机立断,毫不拖泥带水地接过现场的指挥大权,并迅速着手开始整合起在场的所有力量。 “古武器能够有效地对付这些凶猛的海怪,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所以大家最好选择弓弩作为主要武器,并同时配备一把锋利的长刀在身侧备用。远程作战时就使用弓弩射击,一旦海怪逼近到近身范围,则迅速抽出长刀展开搏斗。” 徐清风面色凝重地总结着刚才那场与海怪激烈厮杀所获得的宝贵经验。 ------------ 第393章 徐清风vs八爪鱼 而这些来之不易的经验,无一不是用同伴们的巨大牺牲以及无数的鲜血才换来的。 就在刚刚的惨烈战斗之中,许多英勇无畏的飞虎队战士不幸壮烈阵亡。 但是此刻并不是沉浸于悲伤之时,因为他们仍然面临着后续源源不断袭来的海怪攻击。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认同:“好的,徐先生。” “徐先生,这次真是多亏有您啊,如果没有您在,我们恐怕今天都难逃一劫了。” “我代表全港口的所有人衷心感谢徐先生您的大恩大德!” 然而,还没等他们来得及稍作休整喘息片刻,突然间,从遥远的海平面处,那只令人毛骨悚然的巨型八爪鱼竟然再度浮出水面。 原来,这条八爪鱼一直未曾死去。 之前徐清风也曾朝着它连续射出数支利箭,但无奈这只怪物拥有超乎寻常的顽强生命力,绝非一般普通海怪可比。 通常情况下,那些普通海怪只需被徐清风射中一箭便会当场毙命。 可这只八爪鱼尽管遭受重创,却依旧存活下来。 原本完好无损的八条粗壮触须,此时此刻已经断裂了好几根。 只见它圆睁双眼死死盯着徐清风,那眼神中透露出无尽的凶残与强烈的杀意。 “不好!徐先生,那只凶残无比的八爪鱼海怪已经死死地盯上您啦!情况万分危急,请您赶快撤离此地!这里交给我们就行!”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周遭那些训练有素、身手敏捷的飞虎队成员们也敏锐地察觉到了形势的严峻性,他们心急如焚地冲着徐清风高声呼喊着,并连连摆手示意他速速离开这个危险之地。 然而,徐清风却似乎不为所动,他心中早已有了自己的盘算和计划。 当听到飞虎队队员们纷纷叫嚷着让他先行撤退,由他们来抵挡那凶猛的八爪鱼海怪时,徐清风不禁感到一阵无奈和好笑。 只见他微微摇了摇头,用略带嘲讽的口吻回应道:“就凭你们想要挡住它?别开玩笑了,这简直是以卵击石啊!我看你们这么做无非就是白白送死而已,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果不其然,徐清风这番毫不留情面的话语犹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让原本还信心满满的飞虎队队员们瞬间变得哑口无言。 他们彼此对视一眼,脸上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一抹苦涩而又绝望的笑容。 确实,正如徐清风所言,他们口中所说的“挡住”,其实说白了也就是一群人毫无意义地前赴后继去送死,只为能给徐清风争取到那么一丝渺茫的生存机会罢了。 但即便如此,这些勇敢无畏的飞虎队队员们依旧没有丝毫退缩之意。 正当局面陷入僵持之时,徐清风突然深吸一口气,然后斩钉截铁般地大声说道:“行了!大家不要再争了!听我的命令,所有人立即撤退至第二道防线!这里由我来对付这只可恶的八爪鱼!” 原来,就在刚刚他们与海怪展开激烈厮杀、顽强阻击的过程当中,机智果敢的菲利普早已带领着其余幸存人员成功退守到了港口内部,并迅速构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第二道防线。 此时此刻,只要众人能够有条不紊地按照徐清风的指示有序后撤,便完全有可能安全抵达目的地。 只不过……在此之前,必须有人挺身而出负责殿后,否则那些穷凶极恶的海怪绝对不可能轻易放过他们。 尤其是那只体型巨大、面目狰狞的八爪鱼,只见它猛然一个弹跳,以惊人的速度从波涛汹涌的海面飞身而起,并稳稳地落在了一地狼藉,凌乱不堪的港口之内。 紧接着,它那数根粗壮且灵活的触须就像狂风中的柳枝一般,疯狂地扫荡着周围的集装箱还有建筑物,发出阵阵令人胆寒的撞击声和破碎声。 当那些训练有素的飞虎队队员迅速有序地撤离现场时,这只凶猛的八爪鱼却并未乘胜追击,反而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孤身一人站在原地的徐清风身上。 此刻,徐清风同样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这个可怕的对手,而他手中紧握的那张长弓,竟也像是感受到了什么似的,在微微颤动着。 古武器! 徐清风没想到,在面对如此强大的海怪时,古武器竟然也能产生某种奇妙的感应。 不过现如今,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徐清风深吸一口气,低声喝道:“来吧!” 随即便毫不犹豫地张开弓弦,搭上一支锋利无比的箭矢,然后用尽全身力气猛地一拉一放。 刹那间,那支羽箭犹如一道闪电般急速射出,带着凌厉的风声直奔八爪鱼而去。 眼见利箭袭来,反应敏捷的八爪鱼瞬间伸出一只粗壮的触手,一把抓住了附近的一个巨大集装箱,然后用力一挥,准确无误地挡在了自己身前。 尽管徐清风射出的这一箭威力十足、气势磅礴,但终究还是难以穿透坚固厚实的集装箱。 不得不说,这只八爪鱼不仅力量恐怖,其智慧程度也是相当之高,居然懂得利用身边的物品来进行有效的防御和抵挡。 徐清风见状,眼神微微眯起,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之色。 不过,他并没有丝毫犹豫或退缩之意。就在八爪鱼刚刚放下集装箱的瞬间,徐清风突然身形一闪,朝着旁边快速奔跑起来。 见此情景,八爪鱼急忙扔下手中的集装箱,迈开八条粗壮有力的长腿,紧紧地跟在徐清风身后穷追不舍。 仅仅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徐清风便如同矫健的猎豹一般,纵身一跃,轻盈地跳上了距离他最近的一艘舰艇之上。 而此时,那只穷凶极恶的八爪鱼已然追到了近前,与他之间仅有咫尺之遥。 远在港口内的菲利普等人目睹到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生怕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八爪鱼的注意。 在万众瞩目下,徐清风弯弓搭箭,这次是三箭齐发! ------------ 第394章 三箭齐发,大爆炸 三箭齐发! 要想成功完成这样的操作,其难度之大简直超乎想象,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不禁为徐清风暗暗捏了一把冷汗。 "徐先生可真是艺高人胆大啊!咱们连单箭能否命中目标心里都没底,他竟然敢直接来个三连射!" 有一位飞虎队的队员惊叹道。 "要是搁在古代,以徐先生这般出神入化的射箭技艺,那绝对称得上是一名威震天下的神箭手!" 旁边有人附和着说道。 "若是换成其他人来尝试这种高难度动作,我肯定会认为绝无可能成功。但既然是徐先生亲自出马,我对他还是充满信心的。" 菲利普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对于徐清风的实力,他无比相信。 一时间,人群中议论纷纷,各种赞叹和猜测此起彼伏。 然而就在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之时,只见徐清风迅速松开了紧握在手中的弓弦。 刹那间,只听得一阵急促的嗖嗖声响起。 令所有人都倍感意外的是,当这三支箭矢飞射而出的时候,它们并非如人们所预想的那样同时飞出,而是有着明显的先后顺序。 首先,第一支箭矢如同闪电一般疾驰而去,准确无误地射中了八爪鱼那硕大的头部;几乎在同一瞬间,第二支箭矢紧随其后呼啸而至,同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刚才的那个部位;紧接着,最后一支箭矢犹如流星赶月般飞速袭来,最终与前两支箭完美重合,落点竟然出奇地一致! "漂亮!" 看到如此精彩绝伦的一幕,远处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 "太帅了!"菲利普激动得满脸通红,忍不住高声叫好。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更多的人则是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完全被眼前这不可思议的场景震撼得瞠目结舌。 此时此刻,"匪夷所思"这四个字仿佛深深地印刻在了每个人的脑海之中,但与此同时,他们又清楚地知道,这一切就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了自己的眼前。 与此同时,众人终于恍然大悟,洞悉了徐清风三箭连发背后的真正意图。 原来,这并非普通意义上的范围性攻击手段,其精髓在于通过箭矢落点的精准控制实现伤害的叠加! 倘若这三支利箭分别命中八爪鱼身体的不同部位,所能造成的伤害依旧相当有限,与先前的攻击效果相比并无明显差异。 然而,一旦这三箭均击中同一处要害,那产生的效果便会天差地别。 随着第二箭、第三箭接踵而至,它们所蕴含的威力呈几何级数增长,令人瞠目结舌! 眨眼间,原本还有些轻视徐清风的八爪鱼瞬间陷入癫狂状态。 在此之前,它仅仅将徐清风视作一个实力稍强于其他敌手的存在,尽管略有威胁,但程度尚属可控。 怎料想,就在须臾之间,徐清风竟然能够给予它如此沉重的打击。 只见那八爪鱼狂躁地舞动着数条粗壮的触须,如狂风骤雨般朝着徐清风所处的方位猛力抽打而来。 面对这铺天盖地的攻势,徐清风却展现出了超凡的身手和敏捷的反应速度。 他身形飘忽不定,左闪右避,宛如鬼魅一般在密集的触须缝隙之中穿梭自如,巧妙地避开了每一次致命的攻击。 而那些落空的触须则狠狠地砸向了徐清风方才立足之地——那个破旧的集装箱。 只听得“轰隆”一声巨响,整个集装箱在八爪鱼狂暴力量的摧残下瞬间支离破碎。 令徐清风始料未及的是,这个看似平凡无奇的集装箱内竟装载着海量的石油。 刹那间,伴随着集装箱的破裂,大量粘稠乌黑的石油犹如决堤的洪水一般喷涌而出,尽数溅洒到了八爪鱼庞大的身躯之上。 然而,徐清风并未因此惊慌失措,相反,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 因为眼前这一幕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上天赐予的绝佳机会! 徐清风目光如炬,紧紧地盯着地面那摊黑色的石油。 只见他迅速张弓搭箭,手中的箭矢闪烁着冷冽的光芒,箭头乃是坚硬无比的铁块所制。 当这只箭矢与粗糙的水泥路面剧烈摩擦时,瞬间迸射出耀眼的火花! 而那些星星点点的火花,仿佛命运的导火索一般,一旦接触到地面上的石油,就立刻引发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连锁反应。 刹那间,熊熊大火冲天而起,伴随着震耳欲聋的爆鸣声,整个场面陷入一片火海之中。 面对如此突如其来的危机,徐清风毫不犹豫地转身朝着远方狂奔而去。 他深知,即将到来的爆炸冲击波威力惊人,如果稍有迟缓,后果将不堪设想。 与此同时,远处的那只体型庞大、面目狰狞的八爪鱼也敏锐地察觉到了致命的危险正在逼近,它拼命扭动着身躯,试图逃离这片即将被火焰吞噬的区域。 然而,天不遂人意。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菲利普宛如神兵天降般出现,并展现出了令人惊叹的智谋和指挥才能。 只见他果断命令远处待命的飞虎队成员,向着正疯狂逃窜的八爪鱼抛出了数不清的绳索以及锋利的钩子。 这些绳索和钩子如同一张密密麻麻的大网,稍稍迟滞了一下八爪鱼的逃脱速度。 而就在八爪鱼拼尽全力想要挣脱这些束缚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它的其中一根粗壮的触须竟然不幸被牢牢地卡住了!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一刻,一阵惊天动地的巨响骤然响起。 紧接着,一团巨大的火球腾空而起,炽热的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 凶猛的火势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而来,瞬间便将那只倒霉的八爪鱼彻底吞没在了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之中。 八爪鱼发出了一声凄厉至极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毛骨悚然。 尽管早已提前起跑并成功跑出很远距离的徐清风侥幸逃出了爆炸范围,但那股强大无匹的冲击波还是如同一头凶猛的巨兽一般狠狠地撞向了他。 徐清风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整个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被冲击波无情地掀飞出去。 见此情形,菲利普心急如焚,他急忙大声呼喊着手下人员:“快去营救徐先生!动作要快!” 不多时,一群训练有素的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七手八脚地将徐清风小心翼翼地抬回到了安全地带。 菲利普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徐清风身旁,满脸关切地问道:“徐先生,您没事儿吧?” ------------ 第395章 灯塔 “放心吧,你们不用担心我,我能有什么事,这才哪到哪啊!” 徐清风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 刚刚爆炸的时候,他已经跑出很远。 所以看似惊心动魄的大爆炸,并未对他造成多大的威胁。 虽然,强大的爆炸冲击波仍然不可避免地对他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波及,但对于身体素质早已远超常人的徐清风来说,这点小伤根本算不了什么。 要知道,徐清风的身体可是经过神秘空间的强化洗礼,变得异常强悍,甚至可以与传说中的超人相媲美。 他不仅拥有惊人的力量、速度和耐力,还具备超乎寻常的反应能力和抗击打能力。 正因为如此,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危险,他才能如此从容不迫。 此时,周围的飞虎队和警探纷纷围拢过来,眼中充满了敬佩和惊叹。 “徐先生,您刚才的这操作也太帅了吧!” 有飞虎队的队员忍不住赞叹道。 “是啊,那只恐怖的八爪鱼竟然被您单枪匹马就给消灭了,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啊!” 另一个人附和着说道。 众人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对徐清风的英勇表现赞不绝口。 而徐清风只是微笑着谦虚回应:“大家过奖了,不过是运气好罢了。” 这时,有人突然指着远处的海面喊道:“快看,那些海怪撤退了!” 果然,只见原本密密麻麻聚集在一起的海怪们此刻正如潮水一般迅速向后退去,眨眼间便消失在了茫茫大海之中。 “看来这只八爪鱼应该就是海怪的首领了,所以当它被杀之后,其他海怪也就失去了主心骨,只能选择撤退了。” 菲利普见状也是十分高兴,分析道。 听到这话,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禁松了一口气。 然而,徐清风却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他神情严肃地对身旁的菲利普说道:“菲利普,还是不能掉以轻心,这些海怪狡猾得很,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杀个回马枪。我们必须保持高度戒备,以防万一。” 菲利普连连点头,表示一定会按照徐清风的嘱咐安排下去,让全港的警探和飞虎队时刻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港口绝对不能缺少人手!依我看,那些可恶的海怪刚才在这里吃了大亏,它们八成还会把这里当作突破点再次发起攻击呢。”徐清风面色凝重地对着身旁的菲利普说道,同时目光犀利地扫视着四周的海面,仿佛随时都会有海怪从波涛汹涌中窜出来一般。 “但是,咱们可不能仅仅只盯着这一个地方不放,其他区域同样也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大意!” 徐清风深知此刻形势的严峻性,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海怪们已经放弃了进攻的念头,因此远远没到可以大肆庆祝胜利、举办庆功宴的时候。 听到徐清风这番分析,菲利普不禁皱起眉头陷入沉思。 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好主意,抬起头看着徐清风认真地说:“这样吧,徐先生,经过我的深思熟虑,我打算特别聘请您担任一个重要职务——赋予您全权统御整个港口所有军警的权力,由您全面负责指挥和调度抵抗海怪侵袭的相关事务。如此一来,我们就能够更好地整合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应对这场前所未有的危机了。” 说完,菲利普满怀期待地注视着徐清风,等待着他的回应。 徐清风略作思考后,便毫不犹豫地点头应道:“行!既然情况如此紧急,那我就当仁不让地接受这份重任了。我可不是为了追求什么名利地位,只是单纯地希望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好港岛这几百万无辜民众的生命安全,绝不能让他们成为海怪肆虐下的牺牲品。” 其实,连徐清风自己都有些记不清楚在前世是否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了。 在他模糊的记忆中,前世确实存在一些超自然的现象,但像这般规模庞大的海怪集体袭击港口甚至城市的情形,却是他从未听闻过的。 这种场景反倒更像是那些灾难片或者怪兽题材影视剧中才会出现的情节。 然而此时此刻,徐清风根本无暇顾及太多,他心里只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挑战,他都要拼尽全力守护住这座城市以及城中百姓的安宁。 “徐先生,请允许我代表全香港的人民与百姓向您致以最深切的感激之情!正是因为您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我们才看到了希望之光。” 说话之人是菲利普的管家,他在港岛也是有着很高的地位的,此时他的语气诚恳且庄重。 “不管这场战斗最终会迎来怎样的结局,我坚信您完全具备荣获皇家维多利亚勋章的资格。待我返回之后,定会将此事如实禀报给女皇陛下,并竭力为您争取到这一至高无上的荣耀。” 提到皇家维多利亚勋章时,管家眼中闪烁着钦佩之意。 对于皇家维多利亚勋章,徐清风自然不会感到陌生。 毕竟,那可是象征着日不落帝国最高荣誉的存在。 然而,面对如此诱人的奖赏,徐清风却只是微微一笑,淡然回应道:“勋章之类的东西,于我而言毫无意义可言。因此,实在没必要为此费心劳神。” 说完这番话后,他转身便投入到紧张忙碌的工作当中去了。 没过多久,徐清风正式走马上任。此刻,一些在行动中负伤的飞虎队队员正被紧急送往维多利亚医院接受全力抢救;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警探以及日不落帝国的士兵也迅速抵达港口并开始驻防布控。 徐清风当机立断,决定就地构筑一道坚实的防线以抵御可能出现的威胁。 就在这时,徐清风注意到了矗立在港口附近的那座高耸入云的灯塔。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他果断下令临时征用这座灯塔,并将其改造成为此次行动的指挥中心。 凭借着灯塔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位于高处、视野开阔无遮挡,这里无疑是充当瞭望台的绝佳选择。 于是,徐清风亲自登上灯塔顶部,极目远眺着远方波涛汹涌的海面。 只见天际边那片黑压压的乌云如同一头凶猛巨兽般铺天盖地而来,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 ------------ 第396章 超自然现象 “徐先生,依目前的情况来看,今日这些海怪或许不会再发动攻击了。您看,要不您先回房歇息调养一番如何?要知道,方才那场鏖战,必定令您身心俱疲了!” 说话间,只见一位金发碧眼、身姿婀娜、曲线曼妙的俏丽女子款步而入。 其面容姣好,一颦一笑皆散发着迷人魅力,令人不禁心驰神往。 这位女子身着一袭笔挺的制服,然而即便如此,仍难以遮掩住她那傲人的身材曲线。 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此时此刻显然并非风花雪月之时。 徐清风眉头微皱,目光投向眼前这位女子,心中暗自思忖:菲利普这家伙究竟在搞什么名堂? 竟然派遣如此娇柔的一个女孩来到这般凶险之地。 “是菲利普让你来的?”徐清风面色凝重地问道。 “不,徐先生,恐怕您有所误解了。此次前来,乃是出于我的个人意愿。实不相瞒,我来自港岛超自然现象调查局。当然啦,我们这个部门还有另一个别称——灵异事件局。而我呢,则担任灵异事件局的局长一职。” 珍妮面带微笑,美眸流转之间,流露出一抹风情万种之意,直勾勾地凝视着徐清风。 “真是不好意思,珍妮小姐,刚刚是我的错,误会您了!请这边坐吧。”徐清风满脸歉意地说道,并伸手示意珍妮坐在这个略显简陋的办公室里。 说是办公室,其实也就是灯塔之上,临时搭建起来的一个小空间罢了,刚才徐清风让人弄了一些吃的用的东西来。 还有一顶帐篷。 除了帐篷和吃的,里面只有一张拼凑而成的桌子和几把破旧不堪、甚至有些残缺不全的凳子。 徐清风从一旁拿起一瓶汽水,微笑着递给珍妮:“要不要喝点汽水呢?解解渴也好呀。” 然而,珍妮却轻轻地摇了摇头,礼貌地回应道:“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汽水我就不喝了。” 说罢,她对着徐清风微微一笑。 珍妮的这一笑,让徐清风不禁想起了后世影视剧里,那些大洋马。 别说,她的长相和颜值,都是极高的。 而此时珍妮的心里想的却是,方才在码头上那惊心动魄的一战。 当时,珍妮也是在远处观战的一员,亲眼目睹了徐清风展现出的非凡能力,心中暗自惊叹不已。 这也是为何,珍妮小姐主动请缨前来给他当助手的原因。 要知道,如果放在平常时候,珍妮可一直都是个冷若冰霜、高高在上的人物呢。 她的到来,也着实令徐清风感到意外。 待两人都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后,徐清风率先开口询问道:“珍妮小姐,关于这些突然冒出来的海怪,不知您对此有何高见呢?毕竟您身为港岛警司,而且还是专门负责处理这类灵异事件的专家,想必对于此次海怪袭击港岛一事,肯定有着独到的见解吧。说不定您所了解到的情况,远比我们这些普通人要深入得多呢。” 听到徐清风这么一说,珍妮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神情严肃地回答道:“据我所知,这些海怪很有可能是源自于深海底部的神秘生物。实际上,它们并非首次现身于世。只不过以往每次出现之后,相关的资料都会莫名其妙地被人刻意抹去,从而导致世人对它们的了解少之又少。” “实际上,咱们所从事的正是这样一种特殊的工作。每逢灵异事件抑或超自然现象浮出水面之际,为确保社会的安稳有序,我们必然会选择对广大民众隐匿这些事实的真相。毕竟,某些事宜确实不宜为众人所知晓!”珍妮缓缓地开口说道。 听到此处,徐清风微微颔首,表示认同,并示意珍妮接着往下讲。 珍妮见状,继续说道:“许多国家均设有与此相似的组织机构呢。像是灯塔国赫赫有名的 FBI ,再如我们日不落帝国的联邦局,以及内陆地区神秘莫测的 749 局之类的。” 一边讲述着,珍妮一边从身旁取出了一个厚厚的档案袋,轻轻推到徐清风面前,“这里面装着我精心搜集整理而来的有关海怪事件的相关资料。您不妨先看一看,需要提醒您的是,这些资料可不单单局限于咱们港岛本地,而是涵盖了全球各地形形色色的案例,其中甚至还包含了那....长白山的水怪。” 当提及长白山时,珍妮若有所思地朝着徐清风微微一笑,其眼神之中似乎蕴含着深意。 很明显,她此前已然对徐清风展开过一番详尽的调查,对于他源自长白山这一背景可谓了如指掌。 徐清风接过档案袋,小心翼翼地将其拆开。 随后,他开始逐页翻阅起里面的文件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没过多久,他便已大致浏览完毕所有的文档内容。 然而,尽管如此,此刻他的心中仍旧充斥着诸多疑虑,但一时间却又不知究竟该从何处问起才好。 “根据过往众多的相关案例,以及我们先辈与这些海怪交手的经历,来综合分析,这些海怪现身得毫无头绪,销声匿迹时更是透着一股子神秘莫测。它们仿佛是被某种神秘力量操控着一般,只会在特定的时间段、特定的地点骤然显现,一旦超过那个特定时段,即便人们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去对抗它们,它们也会自行消失无踪影。”珍妮缓缓地开口解释道,她的神情显得格外凝重。 徐清风点了点头,珍妮说的这些,这一点,似乎和之前韩家拿给他看过的那本笔记里所描述的情况高度一致。 因为据那笔记所述,里面记录的那些海怪同样是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地猛然出现,然后又在转眼间突然消失不见。 听到这里,一直沉默不语的徐清风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那么请问,这些海怪从出现到彻底消失大概要持续多长时间呢?” 他紧紧盯着珍妮,眼中闪烁着探寻真相的光芒。 珍妮不敢有丝毫耽搁,赶忙回答说:“通常情况下,每次海怪出现并存在于世间的时长均为整整三天。也就是说,算上今天,我们只要能够再咬牙坚持守护两天,就能成功挺过此次危机!” 说完这番话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心头一块巨石暂时落了地。 徐清风微微颔首,表示自己已经明白了当前的形势,接着他站起身来,礼貌地对着珍妮说道:“好的,珍妮小姐,非常感谢你不辞辛劳,特意赶来传递给我,这些重要情报,这些信息对我而言,确实极有价值。现在麻烦你先行离去吧,我想要稍作歇息调整一下状态。” 然而,让珍妮感到颇为费解的是,徐清风居然表示要直接在这里就地在这灯塔上休息。 毕竟港督府可是专门为他精心安排好了极为奢华舒适的酒店房间以供休憩! 于是她满脸疑惑地问道:“徐先生,难道您真的打算就在此地休息吗?那里不是已经为您准备了更好的酒店等着您嘛……” 酒店的各方面条件比这里可要好出千倍万倍。 住的自然也更舒适。 ------------ 第397章 第二天 “我们和那可怕的海怪之间,简直就是正在经历着一场惊心动魄、生死攸关的残酷战争!如今正是战火纷飞、局势紧张的关键时刻,你居然让我去住什么酒店?这怎么可能呢?也许其他人能够心安理得地这么做,但我绝对不行!” 徐清风一脸严肃且坚定地说道。 “要知道,这三天之期仅仅过去了一天而已啊!远远没到可以放松警惕、掉以轻心的时候。所以,珍妮小姐,请不要再试图劝说我改变主意了。” 徐清风斩钉截铁地说完这番话之后,毫不犹豫地伸手拉开了面前的帐篷门帘。 珍妮望着徐清风如此坚决的态度,不禁为之耸然动容。 她满怀敬意地对着徐清风庄重地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并由衷地赞叹道:“徐先生,您真是一位顶天立地、英勇无畏的男子汉!” 接着,珍妮稍作犹豫后,鼓起勇气轻声问道:“等到那些可恶的海怪被彻底击退,所有的事情都平息下来以后,不知我是否有这个荣幸,可以邀请您一起共进晚餐呢?” 徐清风听闻此言,脸上立刻浮现出一抹温暖而友善的笑容,他看着珍妮,爽快地点头应道:“当然可以!毕竟你今天也确实给我提供了不少帮助,如果没有你的援手,说实话,面对这些来历不明、诡异莫测的海怪,我恐怕早就陷入深深的绝望之中无法自拔了。” 珍妮得到徐清风肯定的答复,心中自是欢喜异常。 不一会儿功夫,她便迈着轻快的步伐离开了这座高耸入云的灯塔,只留下徐清风独自一人待在这里。 夜幕降临,万籁俱寂。 徐清风钻进帐篷里,简单整理了一下床铺后,便躺下身来准备休息。 尽管周围一片漆黑寂静,但是一想到外面还有无数未知的危险潜伏着,他始终难以完全放松心情入睡。 终于,在辗转反侧许久之后,极度疲惫不堪的徐清风还是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当天空开始微微泛起鱼肚白,晨曦初现之际,徐清风缓缓睁开双眼苏醒过来。 他下意识地抬手看了看腕间的手表,然后舒服地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感受着昨夜那平静安宁的氛围,徐清风心里暗自感叹道:“一夜风平浪静,这种感觉可真是太好了!希望接下来的日子也能一直这样平安无事下去……” 不过当他抬眼望向远方时,只见那遥远之处乌云密布,如同一座黑色的山岳般压顶而来。 狂风呼啸着卷起海浪,汹涌澎湃地拍打着岸边,掀起阵阵惊涛骇浪。 整个海面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巨手搅动得风起云涌,呈现出一片惊心动魄的景象。 而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弥漫着一种令人窒息的紧张气氛,仿佛一场惨烈的大战即将降临。 想要在短时间内结束这场危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徐清风心中很清楚,此刻表面上虽然看似平静,但实际上所有的宁静都只是大战来临前夕的短暂假象而已。 按照目前的形势来看,至少还需要经历两天的血雨腥风才能迎来最终的结局。 就在这时,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打破了沉寂:“徐先生,下来吃早餐吧!” 徐清风循声望去,只见珍妮亭亭玉立地站在灯塔下方。 她身姿俏丽,面带微笑,仰头注视着自己。 阳光洒落在她身上,勾勒出一幅美丽动人的画面。 徐清风对着珍妮微微颔首示意,随后转身沿着楼梯缓缓走下,很快就来到了地面港口处。 与昨日相比,这里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许多重要的设施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固和完善,同时还巧妙地设置了众多埋伏点位。 毕竟现代战争中的动员能力比起古代可要强大太多了。 不仅如此,由于此次事件关系到全港五百万百姓的生命安全以及城市的未来命运,所以无论是港督府还是以菲利普为代表的皇室王族都对此予以了高度重视,并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防御准备工作当中去。 徐清风匆匆忙忙地吃了一些早点后,顺手拿起一杯热气腾腾的豆浆,便快步走向了位于第一线的阵地。 刚一抵达那里,珍妮便迎上来向他介绍道:“这些古代的兵器都是昨天刚刚从内地紧急调拨过来支援我们的。内地方面在得知这次突发事件之后,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给我们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此时,面对眼前迫在眉睫的强敌威胁,所有人都深知责任重大、使命艰巨…… “马上将这些古兵器分发下去!”徐清风紧皱眉头,满脸不悦地盯着眼前堆积如山的兵器,心中暗自思忖:这些可都是杀伤和杀死海怪的关键武器啊,竟然就这样堆放在这里无人问津,实在是太荒唐了! “好的,我立刻安排人手把这些兵器下发下去。”珍妮见状,赶忙应道,并迅速转身去传达命令。 此时,徐清风也开始为自己精心挑选称手的兵器。 要知道,就在昨日与海怪的激烈交锋中,他所使用的弓弩不幸在那场惊心动魄的大爆炸时遭到损毁。 “徐先生,我了解您向来擅长使用长弓类的兵器,因此特意为您挑选了一把来自明代的诸葛弩,不知是否合您心意呢?”珍妮一边说着,一边示意手下将那把诸葛弩呈到徐清风面前。 然而,徐清风只是匆匆扫了一眼,便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道:“不行,这诸葛弩虽说能够实现连发,但对于那些体型庞大、皮糙肉厚的海怪而言,其杀伤力着实太过微弱了。” 相比之下,还是他之前一直使用的那张弓以及配套的长箭更为有效。 话音未落,徐清风的目光突然被一件摆放在角落里的兵器吸引住了。 只见那是一张造型巨大而威猛的弓弩,宛如沉睡中的巨兽等待着觉醒。 “这是什么玩意儿?看起来倒是蛮适合我的。”徐清风饶有兴致地快步走过去,仔细端详起来。 一旁的珍妮见此情形,连忙跟上前解释道:“徐先生,这是我们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守城弩,它的威力极其强大,可以远距离对海怪造成重创。” ------------ 第398章 守城弩 珍妮注意到徐清风目光紧紧地盯着那架守城弩,眼中流露出浓厚的兴趣,她微微一笑,轻声说道:“徐先生,既然你对此守城弩如此好奇,那我就详细地给你讲讲吧。” 珍妮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述起来:“在枪炮尚未问世之前,人类处于漫长的冷兵器时代。那个时候,各种武器争奇斗艳,但弩无疑是战场上最为耀眼的存在之一。” “古代的弩,如果要细分的话,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首先呢,就是手弩。这种弩体积较小,方便携带,可以用于步战或者马战。不过它有个明显的缺点,就是有效射程较短,通常只适用于近距离的短兵相接。想象一下,战士们手持手弩,在近身搏斗中突然发射出致命一击,那种场面一定相当惊险刺激!” “接下来要说的是步战弩,比如踏张弩和神臂弩等等。这类弩只能在步战时使用,它们的射程比手弩要远不少,能够达到中远距离。一般来说,其杀伤距离大约在三百米左右,非常适合大军在正面交锋时发挥威力。当双方军队列阵对峙,万箭齐发,那场景必定壮观无比!” “最后一种,则是重型床弩。这种弩可不得了,它需要多人齐心协力才能操作得动。而且,它的杀伤力极其惊人,杀伤距离能达到一千米之遥。一旦弩箭射出,可谓是人仰马翻、人马俱碎啊!正因如此,重型床弩往往被用于守城、守寨等防御性战事当中。咱们眼前的这架守城弩,就属于这一类。虽然它威力巨大,但由于体型过于庞大,单凭一人之力根本无法掌控,必须要有多人相互协作才行。” 说到这里,珍妮转头看向徐清风,接着说道:“所以呀,这守城弩一个人确实难以驾驭。这样吧,我稍后会再给你调拨一些人手过来协助你。” 徐清风听后,微微颔首,表示同意。 他心中暗自思忖着如何更好地利用这强大的守城弩,在接下来的两天里,抵御海怪的侵袭。 说话间,徐清风和珍妮来到了这片港口那至关重要的一线防御阵地。 他神情严肃,双目如鹰般锐利,仔细地巡视着每一个角落和细节。 这一线阵地,可不能马虎。 事关这次战斗的成败。 最终,他的视线犹如被磁石吸引一般,牢牢地定格在了某一处。 这个位置是一线阵地视野最开阔的,也是最适合放置守城弩的地方。 “珍妮!”徐清风高声喊道,声音在海风的吹拂下显得格外响亮,“我们的守城弩总共有多少张?” 听到呼唤,珍妮急忙小跑过来,恭敬地回答道:“徐先生,这里一共备有三张守城弩呢。不知您为何突然问起这个?”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疑惑,但依然老老实实地向徐清风汇报着情况。 徐清风微微颔首,迅速下达指令:“好,现在听我安排。首先,将其中一张守城弩放置在此处,务必确保角度精准,可以覆盖到最广阔的攻击范围。” 接着,他指向不远处的一艘舰艇,继续说道,“然后,把另一张守城弩搬到那艘舰艇上去,增强海上防线的火力。” 最后,他抬起手,遥指着高耸入云的灯塔,果断下令,“至于剩下的那张守城弩,立刻搬运至灯塔顶端,居高临下地掌控全局。” 珍妮不敢有丝毫怠慢,赶忙按照徐清风的指示行动起来。 一时间,整个防御阵地上人头攒动,大家齐心协力地忙碌着,只为能尽快完成徐清风所布置的任务。 就在众人紧张有序地调整部署之时,一名手下急匆匆地跑来向徐清风报告:“徐先生,前方海面出现异常情况!” 徐清风心头一紧,二话不说,迅速从腰间抽出望远镜,快步走到岸边,朝着远方极目远眺。 透过望远镜的镜片,起初只能看到海天交接之处隐隐约约浮现出一大片密密麻麻的小黑点。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小黑点逐渐靠近,徐清风终于看清了它们的真面目。 “天啊!”站在一旁的珍妮忍不住失声惊叫,原本俏丽的脸庞此刻变得惨白如纸,“这些……这些海怪难道都是来自地狱的魔鬼吗?” 只见那群来势汹汹的怪物,正是一群群面目狰狞、形态各异的虾兵蟹将。 它们手中挥舞着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兵器,有的似锋利的长矛,有的像巨大的战斧,寒光闪烁,令人胆寒。 而每一只虾兵蟹将都瞪大双眼,眼珠子里透射出凶狠残暴的光芒,仿佛要将眼前所见之物统统撕碎吞噬。 “珍妮小姐,你不是说你是灵异事件局的人!照理说,像您这样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应该早已见识过无数大场面了吧?可为何今日看到这海怪时,竟会表现得如此惊慌失措、惶恐不安呢?” 徐清风一脸哭笑不得地望着珍妮问道。 珍妮听闻此言,略显尴尬地陪了个笑脸,赶忙解释道:“徐先生,实不相瞒,我往日里所接触到的那些灵异事件,大多都只是单个个体引发的。像这般成群结队、铺天盖地而来的场景,当真是生平头一遭遇到。” 仅通过那些文字描述的内容去想象,实在难以如此真切而又直观地感受到,那迫在眉睫的危险气息正滚滚袭来! 徐清风听后微微颔首,表示理解,接着言道:“既然如此,那咱们就赶紧做好战斗准备吧!不过,如果您心里确实感到惧怕,不妨先撤回到后方的二线阵地去,那里相对要安全一些。” “不!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我相信自己能够迅速适应这种状况的!”珍妮毫不犹豫地大声回应着,并迅速拿起身旁的诸葛弩握在手中,一脸坚定地继续说道,“别忘了,我可是堂堂皇家警探 1974 号学员,射击和格斗技能均以双 A 的优异成绩顺利毕业。此次行动乃是菲利普王子亲自指派,命我专门负责保障您的人身安全!” 徐清风见状并未再多言,而是转身迈步快速朝着前方的灯塔方向行去。 只见珍妮紧跟其后,同时口中喊道:“等等我,我与您一同前往!” 话音未落,她便已来到徐清风身侧。 就在这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徐清风毫无征兆地突然抬起手臂,向着珍妮发起了一记凌厉至极的攻击。 珍妮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大跳,匆忙间举起双臂试图进行格挡防御,但终究还是慢了半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