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章——江南梦 冬至。 北方一个平淡到有些荒唐的小镇,秋水叼着那片被他嚼到末端枯烂的沙柳枝,漫无目的的平躺在镇子外面的沙堆上。这些年的天气有些反常,三九时节却暖风徐然,秋水和他的沙柳枝一同享受着午后温暖的阳光,脑海里浮现出镇上有本事的人们提到的南方。 啊,南方。多么繁华的地方,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秋水自小至今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无非是离小镇二百里外的一个稍大一点的镇子,那里有一个稍大一点的集市,秋水最近一次去大一点的镇子是去年的这个时候,每年的年关将至,他才有机会去一趟大一点的镇子,去给镇上一个员外家里送羊,没错,我们的主角是个放羊的后生。但是秋水并没有把放羊的营生做的如火如荼,以至于遇到大一点的镇子东头那家铁匠铺时,自己空荡荡的衣袖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硬货来换取那把心驰神往的戒刀。杏黄的旗子上飘荡着“达摩铁铺”的字样,秋水很好奇为什么达摩铁铺的老板不是光头,一阵风裹挟着草灰刮进了秋水的眼眶,秋水从自己冗长的回忆中回到了现实,又到了去大一点镇子上给员外送羊的时间,不知道今年达摩铁铺的那把戒刀有没有被买走,秋水数了数远方地平线上自己的羊,盘算着买刀的银两。 “过年不置办新行头了”,秋水咬咬牙,今年必须买下那把戒刀。 “不,等不了了,明天就出发”。 对于秋水执着于买刀这件事,要从镇上最近的几起新鲜事说起,原本这里是一片室外桃园,或者说蛮荒之地,官修的商道根本不通这里,小镇里只有熙熙攘攘百余户人家,皆以贩养牛羊为生。可是近来常有外地而来的客商到此地收购羊皮,本来这是一件高兴的事情,秋水还跟这些客商做过几笔买卖,他们大多不讲究羊皮的品质,有就买,有多少买多少。久而久之小镇里为了方便这些行商便修建了一家客栈,秋水并不知道客栈是谁出钱修的,但是这家客栈修成之后的豪华程度无异于鹤立鸡群,慢慢的里面住进来许多琳琅的人儿,穿着秋水没见过的好服装,背着秋水没见过的好兵器,那个年代出来行商的人大都是武行出身,也有腰缠万贯的主儿专门雇打手出行,无非是防身,远离皇城的地方强盗飞贼四下聚集,加之穷山恶水的地理位置,所以这里的人尚武。 秋水就是在这时候遇见客栈里那个背刀的中年人。这人与整个镇子格格不入,不是说他的长相,而是此人的眼神,秋水从来没见过这种眼神,深沉入水而又有透着些委屈,目光警惕却又没有杀气,秋水是个放羊的年轻人,生活的世界里除了做买卖的和种地的人外,并没有接触过其他的人,他并不知道这人正是镇子上那些见过世面的人口中的江湖人,秋水以为江湖人就是住在江边或湖边的人,可是听那些见过世面的人聊起过这些江湖人的故事,让秋水心驰神往,他们说这些江湖人多见在江南那些繁华之地,他们吃饭从不问价,他们做事快意恩仇,他们没有烦恼和忧虑,没人知道他们是靠什么养家糊口的,而且貌似这些江湖中人大都不会成家立业,身边照样不缺女人。 放羊的秋水哪会理解其中的奥妙,只是看到这个背刀的男人觉得自己跟他只差一把刀,所以心里便如阴影魔障一般的迫切想要一把刀,学着那个男人一样闯荡江湖去,这便是我们可爱单纯的主角开头那段心理故事的全部由来,现在,离黄昏还有相当长的时间,可是秋水早早的就将羊群赶了回来,在灶台上潦草的煮了些米,就着腌萝卜囫囵几口便躺下了。心里全都是明天去达摩铁铺买刀的事,梦中的秋水来到了江南,那迷蒙细雨下的水乡温文尔雅的欢迎着这个初出茅庐的傻小子...... ------------ 第一章——达摩铁铺 大雪,北风满弓刀。 一觉醒来,秋水透过窗户看到屋外柴堆已被厚厚的积雪包裹,天色昏暗,猜不出来眼下是几更天。果然有心事就睡不踏实,整了整床褥,秋水将枕头下的布囊系了个紧实的节,里面装着昨晚灶台上炕了很久的馒头,然后眼神凝重的盯着墙上那块活动的砖头,里面藏着一年的心血,整整十六两银子,去年给员外送羊的时候路过达摩铁铺问过价了,上好的锻铁打一把趁手的刀要二十两,便宜的刀身薄一些十三两就够,剩下的三两用四十钱去“李婆羊杂汤”来一碗烩羊肚加半瓶小烧,就着昨晚烤好的馒头,算是饕餮了。再余下的买两瓶小烧,再余下的买一斤糯米桂花糕,再余下的买几斤红皮花生.... 可是十三两银子的刀秋水见过,跟客栈里那个江湖中人背的差太远,二十两的刀,刀身宽着不少而且刀柄上有黑色的纹路,非常好看。如果买好的,不光烩羊肚是别期待了,还有四两的缺口无处弥补,秋水心想既然要当“江湖中人”,那就得背那把好的刀,深吸一口气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秋水将布囊一背,从砖缝里取出银子,又出门牵了一头半大的羊,风尘仆仆的向着大一点的镇子出发了。 来到镇子上雪已经停了,阳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晶莹的光彩,李婆羊杂汤的摊子上一口大锅冒出阵阵炊烟,香味早已飘荡在集市四周,秋水牵着羊径直往东来到达摩铁铺,打铁的老汉见到秋水似笑非笑。 “咋呀,想好要买了吗?” “买好的”! “二十两,送你一张黑驴皮的磨刀布。” “叔,我就十六两了,这头羊搭上行不?" 老汉沉默了一下,随口说道:“行,今天刚开张,送你个便宜买卖”。 秋水此刻有种说不出的心情,一方面是为终于得到心心念念的刀而痛快,而另一头李婆的羊杂汤那味儿在秋水掏光了身上的银子之后忽然放大百倍一般涌入秋水的鼻腔。中间还夹杂着烧酒的香气。咱们的秋水是个很有骨气且有一点自命不凡的年轻人,于是只见他转过脸使劲咽了下口水,不想心事被别人看穿。 与此同时,集市边早有一些人从打一开始便饶有兴致的看着咱们这个落拓的少年。请设想一下,咱们的秋水这个行为其实是非常不符合常理的,因为来铁铺买武器的人都是真正的“江湖人”,这些人无论从扮相上和气质上来说都与咱们放羊的秋水相差悬殊,实在想不通一个放羊少年要一把价格不菲的刀有何用处。 刀要等三天才能打好,秋水只带了一天的口粮,而且晚上的住处也没有着落,期待成为江湖人的心情并不能填饱肚子,眼下得找点零活来对付温饱,这也是秋水执意想当江湖人的原因之一,因为听那些见过世面的人说江湖人走到哪都有住的地方,有喝不完的酒,还有穿绫罗的女人在身边。想到这里,秋水又有了动力。 先解决眼前吧,员外家的柴房可以住,秋水和马员外家的管家很熟悉了,因为常年给员外送羊的原因。不行,求人的话说不出口。可是这里又没有其他的往来关系,镇上的人虽说大都眼熟,却也只是寻常的买卖交情,客栈打尖住店都要银子,这时候秋水第一次体会到银子的重要性了,要是在自己的镇子,随便住在谁家一晚上都不是什么问题,可在这里,熙来攘往的集市并没有能容纳秋水的一席之地。正当漫天的混杂羊汤气味的空气弥漫在秋水周身上下而让他思维迟缓的这当间儿,人群中走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秋水一眼便看出来了的人,正是那个背刀的“江湖人”,啊哈,今非昔比,秋水心想如今我也跟他一样了,又恰巧在此相遇,不如远远跟着他,提前了解一下我们“江湖人”在外的日程状态也好。于是秋水紧了紧头上青灰色的软榻壮巾,满满的尾随在“江湖人”身后... ------------ 第二章——黑刀 寒山冬雪,塞外荒野。 一件深黑色的避风斗笠掩盖住男人剃刀般的面庞,同样黑色的是身上的避风袍,袖口挑染着暗蓝色的针脚,是寻常百姓用不起的材料,然而袍子拖在雪中的部分已然风蚀破陋,肩上围着的兽皮上的毛也斑驳凌乱,这件风衣跟他的主人一样经历了不少的春秋。 这样的“江湖人”出现在塞外边陲小镇上,与周围集市的农户以及行脚商的打扮而言显得过于突兀,可是男人无暇在意周遭的议论,眼下有件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处理。那就是有人看到“黑刀”在这地方出现了。 至于“黑刀”是男是女,用刀还是用剑,与男子有何恩怨,我们不得而知,江湖上的恩怨对错又有谁能断的清楚。而且这些江湖人平日里跟寻常百姓像是两个时空的人,他们的生活轨迹只在住店吃饭的时候才与寻常人重合,其他时间干什么在外人眼中一直是谜。眼下我们只知道男人远道而来是为了追逐一个叫“黑刀”的人。男人警觉的发现有一个放羊娃打扮的少年正在尾随自己,多年的江湖阅历让他明白这个少年对自己并不构成任何威胁,然而眼下没工夫搭理少年的动机,要在天黑之前安顿下来才行,于是男人径直出了集市,往镇上的客栈走去。 在这个大一点的镇子上,客栈也更豪华一些,外面有成排的马槽,屋里有精酿的马奶酒和羊肉。这对于从南方一路而来的男人来说有些不适应,在江南人们明显饮食更清淡一些,男人要了四两奶酒和两盘素碟,无非是拌萝卜花生米之类,安顿好行囊将斗笠放在凳角后,想起来刚才集市上尾随自己的少年,此时好奇心驱使男人开始回忆这少年的模样来了。 “嗯,身高嘛对于北方人而言算是中等偏上,也是个俊俏后生,眼神很单纯,穿的很土,应该是哪个农户家的儿子,他跟着我做什么”? 男人边小口喝着奶酒边自顾自的寻思着,炉子烧的很旺,这客栈虽不比江南的豪华,在这冷冽寒冬却也是舒服的所在。日近黄昏,外面又起雪了,客栈里只有男人和几个行脚商,三三两两的坐在桌边聊着当日的行程。男人忍不住掀开厚重的帘布看了看外面,只见少年在院外的马槽下面静静的站着,少年也注意到了男人,脸上露出了憨憨的笑容。 男子:“你跟了我一天了。” 少年:“嗯”。 男子:“我们见过?” 少年:我见过你,你没见过我。 男子:进屋来,我请你喝一杯。 少年:不必...... 男人看的出来这个少年的窘态,不禁感慨到,真像是看到了以前的自己,是那种骄傲的,孤立的人格。男人打心里喜欢上了这个少年。 男子:好吧,有缘再会。 少年:等一等,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并不想说自己的名字,对于一个萍水相逢的过客而言亦是如此。 “你就叫我莫愁吧。” “好,就叫你莫愁吧,有缘再会。” 久居江湖的人是不能睡的太死的,更别说是漂泊他乡的异客,歌舞升平的年代亦是如此。那些岁月静好只是寻常人家看到的表象,暗潮汹涌的江湖每一天都有血雨腥风的故事,只不过江湖上的人不会在明面上做这种事。男人侧躺在客房的床沿内测,手中握着他那柄长刀,这是一把漂亮的刀,乌黑的刀鞘上没有任何装饰,刀身沉静的像止水一样,并没有那千般杀气,映射出男人温柔深沉的轮廓。也许没有杀气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对手会放松警惕。 打更的刚走,已是三更天。睡意终于涌上来,昏沉的烛光渐灭。 霎时,乌黑的刀柄上多出一只手。然而却不是男人的手。 “谁”? “黑刀”。 刀出鞘,男人并没有慌乱。 男人:“东西呢”? 黑刀:“非要不可”? 男人:“奉命行事”。 黑刀:“信我,别追下去了,命要紧”。 男人:“有些东西比命重要”。 黑刀:“好言难劝,三日后集市东达摩铁铺。” 男人:“必赴约”。 秋水头痛欲裂,布囊里的烤馒头被平均分成三天的量,到今天天光见亮时早已经渣都不剩。按了按太阳穴,秋水只觉腰疼腿软,如果一个人三天只吃了两个馒头,又每天都睡在马槽,那么腰酸腿痛是难以避免的。今天是约好的日子,马上就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刀,那些洒落在清晨的暖流穿过秋水疲倦的身躯,带来一股前所未有的希望粒子,附着在身上头上和脚上,让人感到快乐,浑身全然不疼了。 秋水快步向集市走去,简直是跑着去,全然不顾空气中马婆羊杂汤混杂着烧饼的香味,一心去拿他心心念念的刀。 集市,熙来攘往。 秋水的身上已经渗出了汗,转瞬结冰,冷热交替的感觉让秋水头疼欲裂,头顶上的太阳突然变得硕大无比,脚步越来越沉,清晨的小镇很冷,秋水的心滚烫。那不是刀,是他梦中的江南,是江湖...... ------------ 第三章——多少楼台烟雨中 驿站。 秋水睁开眼,感觉身上披着一件舒适的披风,那质地是他从来没有穿过的布料,深黑色延伸到脚边,脚边的地方已经风蚀破陋,打量周围,自己在一个马车里,马车里空间不小,但是只有自己一人。 我这是在哪? 一时间秋水脑海中空白一片,并不记得发生的事,这时车门被一双修长的手拉开,顺着手往上看去,秋水笑了。 "莫愁大哥"? “呵呵,你醒了”。 秋水:我们这是在哪儿? 莫愁:回家的路上。 秋水掀起车帘,窗外是官道的驿站,路旁有他从没见过的树,远处是一弯河流,这个季节竟然没有结冰,流水安静的流淌在山腰之间,空气中甚至有淡淡的花香。 秋水:回家?这是哪儿?家是哪儿?还有我怎么跟你在一起,哎呀!我的刀!我的刀呢? 莫愁:嘿,既然我叫莫愁,那遇见我你就莫愁了。 秋水:可是我的刀.. 莫愁:我见你的时候你正躺在那个小镇子的柴垛上,浑身滚烫嘴里说着胡话,可没见你身上有什么刀。 秋水:啊,对我想起来了,我是要去铁铺拿刀,我买的刀! 莫愁:你一个放羊娃也有仇家? 秋水:仇家? 莫愁:不然买刀做什么? 秋水:这个...一言难尽。对了,莫愁大哥,感谢救命之恩,我们并没有什么交情,你为什么要救我? 莫愁:你的眼神像我一个故人,这一点就足够了。 秋水此时心里有种奇特的情绪,他从来没有跟这种人打过交道,这个中年男人身上的气质是他从来不曾遇到过的,像一种无法自拔的冲动,踏实,安心,甚至就想为他卖命也在所不惜。 秋水:大哥,我买刀是为了(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莫愁:哈哈,年轻人,今后行走江湖,切莫急着倾诉往事。 秋水:为什么? 莫愁:以后你就懂了。 秋水:嗯,可是我现在刀没了,怎么闯荡江湖呀? 莫愁:既然你有此志向,我也可以为你引引路。你不会以为背一把刀就算踏入江湖了吧?孩子 秋水:我确实是这样想的。 莫愁:你气血太过旺盛,导致做事冲动,行走江湖必然吃亏,眼下先要解决这一点。 秋水:嘿嘿,我也老觉得自己一根筋。 莫愁:你执念重,为一把普普通通的兵器也能急火攻心,导致高烧不退,昏睡了两天,要不是我常备些药材,你现在已经风干在柴垛上了。 秋水:你不知道那刀有多贵,整整二十两! 莫愁:呵呵,为了二十两命都不要了? 秋水:嘿,大哥说得对,我也是魔障了。 莫愁:先修心吧,再修身,身心状态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许我可以教你一招半式,防身够用了。 秋水:大哥,我没钱,不过有把子好力气,我决定跟着你闯荡江湖了,可以吗? 莫愁:那不然我为何带你回家。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秋水:噢,我叫秋水。 莫愁:有意思,一个放羊娃,名字到确实有些江湖气.... “吃吧,烧鸡,补补身体”。男人拿出一整只烧鸡和酒壶。 “慢点儿,你饿了几天了? “大哥,你说我昏迷了几天”? “两天”。 “那我应该是五天没吃了”。 哈哈哈哈.... 嘿嘿... 数日。 秦淮远,苏杭在眼前。 有幸住在江南的人最懂雨天,那种温文尔雅的迷朦不随季节腐烂。二两青梅酒,半斤剁椒鱼头,青砖白瓦下悠然听雨,亭台楼阁上互诉衷肠,人生得意须尽欢。 “嘿,醒醒。前面就到家了”。 “哇,大哥,好多树。大哥,好漂亮的湖水,大哥....” “行了行了,回家安顿下行李,我带你去吃鱼头豆腐”。 “大哥,这就是江湖吧,我不是在做梦?” “江湖不是用眼睛看的,江湖在人心里。” 杜鹃楼坐落在城中最繁华的街道,里面大厨会做一手正宗的本帮菜。城里的人都知道要论气派那得是杜鹃楼,要论价钱还得是杜鹃楼。老板经营几十年不是没有道理,别看这地方豪华富丽,卖的吃食倒也有丰富,过往客商花几两银子也能点不少花样,什么龙井虾仁,笋干老鸭煲,当然鱼头豆腐是逢客必点的招牌。进楼映入眼帘的是雕梁画栋的陈设,秋水从未见过此种情景, 楼上有一老一少用秋水听不懂的方言唱着呢喃细语,手里拿着秋水没见过的乐器,对于乐器秋水只知道羌笛和马哨,那是他在边塞故乡能听到的声音,相比之下这里的一切既新鲜又古怪,眼花缭乱的秋水不等多端详一番便被招呼到一扇屏风后的小包间中。 莫愁:怎么样?塞外没有这种景致吧。 秋水:嗯。 莫愁:店家,老样子。 小二:好嘞妍老爷,这就去给您准备。 秋水:原来你姓妍啊?那莫愁一定不是你的真名吧? 莫愁:有些事时机成熟我会讲,我不说你别问。 秋水:好嘞,我就负责吃吃吃,哈哈。 莫愁:你有什么计划吗?这里不比塞外,是有分寸有王法的地方,凡事要先思后行,知道了吗。 秋水:额,一切听凭大哥安排。 莫愁:先去书院上学吧,看你年纪也就二十出头,学点本事是正事。钱的事情你不需要操心。 秋水:不是,大哥我自由自在惯了,再说我想闯江湖,不想考功名。 莫愁:没让你考功名,至少得识字,懂的道理吧。 秋水: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学好,不过既然大哥话已至此,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莫愁:学习是个苦差事,意在磨练心性,万事开头难,这些钱你先拿着,自己去街上置办身行头,明天一早就去让老李带你去学堂吧,其他的事情我都安顿好了。 就这样秋水来到江南的第一件事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浪漫,上学对于秋水而言苦乐参半,高兴的是从未想过自己也有机会能接受教育,故乡的镇子上只有一个老秀才,教的也是里正(相当于乡长)和衙门里一些小吏家的孩子,即便如此农户家的孩子通常是不会有机会接受教育的。愁的是自己翻过年就二十二岁了,这个年纪的学子大都要么早已考取功名要么也是子承父业,现在学还来得及么? 带着悸动和期待,还有一些担忧的情绪,秋水走出了杜鹃楼,袖口揣着莫愁给的沉甸甸的银子,足够再去铁匠铺买一把刀了,秋水看着眼花缭乱的周遭,车水马龙的街道,心想:管他那么多,随遇而安吧。 ------------ 第四章——孤城春雨竟相逢 这座城是哪年建的,没人知道。总之街上很热闹。 秋水也想像这里的人一样,他们看上去喜悦而充满活力。不像塞北故乡那样冷漠,这里的人穿的衣服很好看,绫罗紧蹙,偶然有干净的潘西路过,她不会说“你好,再见。” 这让秋水春心盎然,这里的女子好漂亮,秋水不敢与目之所及的美好对视,自尊心和自卑作祟,于是挺直了胸脯,高昂着骄傲的头颅目不斜视的走着。别看秋水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可是处变不惊的内心并没有其他男人那种咋咋呼呼的肤浅。 秋水走进一家布行,掌柜亲自给他量了尺寸,推荐了一些价格便宜的布料,秋水看上了一种交领长衫,袍身是黑色,袖口镶着云纹,低调舒适。 秋水穿着新裁的长衫,果然人靠衣装,秋水穿上新衣服俨然一个翩翩少年郎,路过的年轻女子悄悄的瞅他一眼,抿嘴一笑翩然而去,秋水便知道这长衫买的值。莫愁给的银两还剩不少,秋水还是想去铁匠铺转一转,毕竟心里一直隐约有种宿命般的直觉引导秋水执着的想拥有一把自己的刀。可是天色已经晚了,得回住处去了,寄人篱下一切都不是那么自由,尽管秋水放羊娃出身天性自由,可是他尊重这个莫愁大哥,不愿意让他担心挂念,于是加快了脚步。 莫愁家是一个四方庭院,东西厢房南北正间排布的周整舒适,进门有一大扇白玉影壁墙,墙上是山水当中一个渔翁一袭蓑衣在钓春。房间很大却布置的很雅致,秋水并不知道什么叫雅致,只觉得舒适自在。晚饭是红烧鱼和酱肉,两碟时令的蔬菜拼盘,吃完饭秋水早早的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期待着明天上学的种种新鲜经历。眼看夜色袭来,秋水也渐渐有了一丝困意。正在此时,屋外传来一串笑声,那声音像玉珠洒落在银盘上一样轻盈灵动,秋水浑身打了一个激灵,心里扑通一阵乱跳,这感觉让他急切的想知道声音的主人长着一副什么模样,还有这声音的女主人是何方神圣,为何出现在这里。 陌生女子:“妍叔,您回来了,爹叫我给您送新到的棒疮药”。 莫愁:“来了丫头,几天不见又长高了嘛。” 陌生女子:“妍叔你别取笑我了。” 莫愁:“你爹好吗?” 陌生女子:“刚跟冯医生喝了半坛花雕,早早就睡下了。” 莫愁:“老酒鬼给冯疯子开了我们那坛花雕?尽然不叫上我!” 陌生女子:“爹知道您才回来,还带着一个北方打扮的男人,估计您有别的事忙,所以没有打扰您。” 莫愁:“嗯,说来话长,回头再说,替我谢谢老酒鬼....” 秋水在房间里听的真切,那女人还提到了我,一种强烈的冲动促使秋水想要目睹这个女孩的样貌,可是就这样冒冒失失的出去显得没有礼貌,秋水挣扎再三决定等女孩离开莫愁家再偷偷跟出去探个究竟。就这样等了一会儿耳听屋外的声音渐弱,过了一会儿响起了门闩上锁的声音。秋水便轻轻的推开门,悄悄跟了出去。 夜幕下的古城安静清白,卖瓜果梨桃的小贩细声的跟买家讨价还价,还没到宵禁的时候,路上还有不少人。秋水远远的跟在陌生女子后面,借着月色秋水看的仔细,那女子一袭青绿色的长裙,裙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摇曳,仿佛一汪春水在轻柔地荡漾。裙身上绣着精致的花纹,每一朵花都栩栩如生,似乎能散发出淡淡的香气。腰间系着一条细腰带,将她的身姿勾勒得更加婀娜。头上的发髻梳得高高的,几支玉簪轻轻插在发间,耳畔则是一对细巧的银色耳坠,闪烁着柔和的光芒。 “谁”? 女孩轻声的喊了一声,转过身来。 秋水不由得站下身来,傻傻的看着女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是情窦初开的少年最正常的反应,彷佛人间突然再无他物,眼中只有女孩。 那是一张怎样的脸庞啊,古往今来有多少对女人的描述,倾国倾城亦或小家碧玉,环肥燕瘦亦或丰腴妖娆,可这些都不足以形容这个女孩,秋水脑中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对,没错,刚好就是她,或许是梦中或许是意念中出现的模样,刚刚好。 没错,就是刚刚好的感觉,不偏不倚,不多不少的就这么出现在眼前,她的声音好熟悉,她的样貌好熟悉,但有一点秋水可以确定,这女孩绝对是她第一次遇见。 秋水:“额,啊...我是....啊啊”。 陌生女子:嘻嘻,我白天见过你,你是跟妍叔一起的那个人,你是北方来的吧? 秋水:啊对对对,我那个啥,我出来买东西。 陌生女子:噢,好吧,那,再见。 秋水:嗯,有缘再会。 有缘再会?我脑子里在想什么啊,我怎么这么蠢。秋水好气自己,这如幻的短暂邂逅就以这么一句有缘再会而宣告结束,见女孩渐行渐远,最终拐入街角消失不见,只留下一个迷惘的灵魂,呆呆的伫立在孤城。早春的夜清凉孤寂,秋水的心荡起一阵阵涟漪,有种东西久久挥之不去。 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回房间的,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入睡的。早上莫愁带秋水上街吃小笼包,秋水边吃边发呆,再无平日里对美食的那种向往,咽到嘴里的东西也味同嚼蜡。 莫愁:吃完了就叫老赵带你去书院,安心学习。 秋水:嗯。 骊阳书院坐落在一处山清水秀的安静场所。是城东难得的好地段,办学的是个姓唐的老举人,教学内容不拘泥于陈朱理学,而是百花齐放,甚至设有分院,有专门研究药理学的课,还有植物学和物理之学。秋水早年间给老家附近镇子上的员外送羊,是员外家孩子的陪读,所以认得一些字,简单的春秋礼仪还是知道一些的,只是所学泛泛,并不精深。来到书院莫愁家的管家老赵将秋水引见给书院的先生后安顿了秋水几句便离开了,先生带着秋水来到学堂,先从四书五经,春秋伦理开始学。 学堂里戒律严苛,同学的大都是弱冠之年的男女,没错,那个年代在书院读书的女孩子很多,只是衙门公设的大学或国子监里不招女性学生。秋水就这样被安排到一个男男女女二十几人的课堂,听教书先生的教诲,听着听着目光被前面一个女孩的背影吸住,秋水顿时脑袋一片空白,心跳又快了起来。 ———— 叶琼宇正在走神,书院里的先生在台上滔滔不绝,可是豆蔻年华的女孩子哪个会被这老一套的陈朱理学吸引,琼宇并非像她温润如玉的外表那般听话乖巧,而是脑子里充满了离经叛道的念头,这其实得益于她的家庭环境,父亲是三省出了名的剑客,当然这是江湖中人给予的高评,世俗百姓更习惯他的另一个身份——铜威镖局的总镖师、宁远寺大和尚慈宁的过命之交、永和堂顾天顺大老板的乘龙快婿。 琼宇的老爹叶欢程可谓是真正的人生赢家,二十六岁横空出世,凭借一手独步武林的轻功获得了不少盖世功劳,叶欢程家中行三,江湖人送绰号—浮舟飞渡叶三郎。娶了京城天字一号药铺永和堂老板顾天顺的掌上千金顾莹。老丈十分欣赏叶欢程的为人,便出资给他开了这家铜威镖局,加之叶欢程生性洒脱豁达,江湖人非常仰慕其人品,他开镖局简直是黄河边上种大米—水到渠成。由此可见有其父这般,叶欢程的闺女顺理成章的继承了父亲许多的特征。 就连不爱学习爱武林这一点,叶琼宇也是全然继承了老爹的心性,只可惜自己女儿身,舞刀弄棒实在是有失体面,不过江湖上的奇闻异事对于琼宇而言那可是太有吸引力了,既然不能置身武林,那也不妨做个合格的倾听者。此时叶琼宇走神的原因便是因为昨天见到她的妍伯父从塞外回来,身旁还带着一个北方大漠腹地的异域男子,心想妍叔叔这段日子一定经历了不少新鲜事吧,什么时候能有机会好好听他讲述一番,对了,如果哪天哄哄老爹,请来妍叔开了那坛子“醉满楼”,那就不愁妍叔不开口。想到这儿琼宇咯咯的笑出了声。 ———— 那笑声,是她没错了。秋水又陷入一种痴傻呆捏的状态,两只眼睛憨憨的盯着眼前这个背对着他的女孩,女孩今天穿的是一袭玄色直袍。头上并没有环簪别顶,而是带着一个方方正正的山谷巾,腰侧别着一张纸扇,整个模样显得比昨天俏皮俊朗,通常女孩子穿男装更别有一番景致。此时此刻,期待放学成了秋水唯一的念想,只为看一眼姑娘的脸,就别无他求。 突然,琼宇感觉到一股灼热的目光盯着自己,心头一惊,转过身来。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琼宇看着秋水那痴傻呆捏的模样,忍不住“噗嗤”一笑。秋水被琼宇的笑声惊醒,脸一红,忙低下头去。琼宇看着秋水羞涩的模样,心中一动,想起了昨天在妍叔身边见到的那个异域男子。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巧,叶琼宇也惊异于她与这个男子的第二次相逢,竟是在这里。娇柔的脸蛋上浮现出一朵难以察觉的红晕...... ------------ 第五章——江湖第一课 秋水一度追寻着心中的“江湖”而来到江南人口兴盛之地。 时至今日还未曾感受到有关江湖的一丁点哪怕是捕风捉影的讯息,目之所及无非是另一个更繁华更大更美的镇子而已。吃的东西比老家精致,穿的衣裳比老家风流,女孩子比老家的活泼开朗,也大抵如此了,刚到此地的惊诧和兴奋慢慢的归于平淡,只有那个女孩,让秋水念念不忘。眼下女孩就在眼前,秋水却不敢上去搭话,只是自顾自的走在女孩身后很远的距离,脚步不敢太快也不敢太慢,生怕女孩察觉到自己的怪诞举动。 “嗨” 叶琼宇先声夺人的回头叫住了秋水。 秋水:“咦,好巧,嘿嘿”。 叶琼宇:“东西买到了嘛”? 秋水:“什么东西”? 叶琼宇:“你昨晚在街上说要买的东西啊。” 秋水:“啊,噢,这个...” 叶琼宇看着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北方男孩,竟然一见到自己紧张成这副模样,不由心里一阵异样的情绪,就觉的男孩十分有趣,全然不像她想象中的北方人那样野蛮凶悍。 叶琼宇:”算啦,不逗你了。一起回家吧。“ 秋水回了回神:“嗯,好。” 两人一路同行,其间大多时间是琼宇在讲话,秋水机械的做着回答。 叶琼宇:”这么说你跟我妍叔之前并不认识?” 秋水:嗯,我与莫愁大哥萍水相逢。 叶琼宇:“莫愁大哥?你管妍叔叫莫愁大哥?”嘻嘻 秋水:额,我觉得莫愁二字甚好。 叶琼宇:好吧好吧,你说你是为了闯荡“江湖”而来到这里,那你知道哪些江湖轶闻吗? 秋水:姑娘问得好,不管是来这里之前还是来这里之后,我都还没听过什么江湖轶闻呢。 叶琼宇:那你也好意思说你是江湖中人呀。 秋水:姑娘,还不曾知道姑娘芳名。 叶琼宇明眸一转道:小女子名叫叶琼宇,你呢? 秋水:叫我秋水就行。 叶琼宇:秋水,好深沉,嘻嘻。 秋水:嘿嘿,叶姑娘可有江湖中人的奇闻异事,说来与我听听可好? 叶琼宇:嗯,说起这个我还真有不少,你想听关于什么的? 秋水:就讲讲城里最了不起的大侠是谁,还有他怎么成的大侠。 叶琼宇:哼,呆子,最了不起的大侠可不会在城里呆着,他们大多是半隐之士,通常游历于山川河流之间,来无影去无踪,不问红尘。 秋水:啊,是这样啊,那讲讲城里有名的侠事呗。 叶琼宇:额,我想想啊,对了,给你讲个最近的传闻吧,这可是轰动京城的大事件呢。 秋水:洗耳恭听。 叶琼宇:呦,看不出来秋水大哥还会用成语呢,嘻嘻。 秋水:姑娘莫要取笑我了。 叶琼宇:好吧,你可曾听闻黑刀? 秋水:未曾听闻。 叶琼宇:额,从何讲起呢...... ______ 去年秋冬时节,城里来了一伙儿中原的客商,听口音好像是山西那边的,这帮客商挺有钱的,一进城就定了杜鹃楼的客房。为首的是个五十多岁的大汉,身材一看就是练家子,手下一行二十多人也都是绿林好汉,这么说吧,他们这群人肯定不是正经的客商。这为首大汉手不离身一个红木匣子,很多人看到他吃饭逛街都带着他的木匣子,这就给南山那帮野猪寨的混子们给盯上了。说起来这野猪寨其实并不成气候,大都是些郊区农户家的孩子,懒于耕作,一群人商量好选出了个头头,仗着南山地势崎岖罕有人烟,便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因为也不伤人,衙门也懒得去找他们麻烦,无非是偷些没有防备的外地人的钱财而已。可是最近野猪寨来了个自称黑刀的男人,把这些混混调教的越发猖狂了起来,以前不敢碰的买卖现在敢碰了,以前不敢惹的人也敢惹了,前不久把一个侍郎家的金银细软给偷了,也就是这金银本身来的就可疑,被偷的侍郎自己也不敢报官,怕东窗事发。这不,这伙儿山西客商刚一进城,就被野猪寨这群人早早盯上了。那群客商曾经找过我爹,说想让他押躺镖,把那木匣子押到京城,虽说也就三百多里地,钱也给的大方,但是我爹感觉他们不是正道上来的人,并没接镖。这伙儿人没有办法就想走小路自己去京城。结果正如了黑刀的愿了。 那场恶斗死伤不下四五十人,两边都是。打完了山西客商这头就剩当家的跟两个心腹重伤逃走了,野猪寨这头更热闹,加上黑刀死了三十多个。蹊跷的是谁也不知道那红木匣子去哪了,打完架两头的人都说没看见匣子。 “等等,那匣子里到底什么宝贝?值得搭上这么多条命么”? “嗯,谁说不是呢,无非是些富贵吧,夜明珠什么的,还有人传言那匣子里是二十年前横推八百无对手的霸剑山庄庄主沈孤鸿在封刀后写的剑谱,理由是这伙儿人也是山西的,嘻嘻,多可笑的理由”。再夸张点的说法就是欧阳子烨老爷子用陨铁打的削金断玉的匕首之类的了,反正人越传越邪乎,但是到底里面装的什么没人弄得清楚”。 “啧啧,你说的这些剑客连我一个山野放羊娃都有耳闻”。 “我爹和妍大叔可能知道的更多呢,毕竟他们有很多江湖的朋友,比我们这些道听途说的更能接近真相吧,但是我爹不让我多问,也许是另有隐情”。 秋水听着叶琼宇娓娓道来的故事,之前的扭捏姿态倒是暂时忘在一边了,被代替的是动容于这些江湖轶事之中,以前也听老家镇子上见过世面的人们聊起这些侠客剑客的生平,无一不是精彩纷呈。 秋水:琼宇妹妹,你知道哪能学习一身好本领吗?我志向不在读书为官,更愿意学好武艺行走江湖。 叶琼宇:这个嘛,妍大叔的刀法就很厉害,我爹是练轻功的,不过他们两好像都不收徒弟。再要是想学就得遍访名山大川,寻些世外高人的教导了,可是这种事可遇不可求。城里武行的师傅或者兵营的教头教的又都是些泛泛的东西,普通人勉强应对,真要遇见绿林中人怕是会被当成三脚猫。 秋水:哎,想我这一无天分二无背景的放羊娃,也作梦当个侠客玩玩,怕是痴心妄想喽。 叶琼宇:那你可以娶妻生子,做个小买卖,不也是天伦之乐嘛。 秋水:不不不,我还是想努力争取争取,万一梦想成真了呢。 叶琼宇:好吧,祝你和你的白日梦安好,我到家了,明天见吧,嘻嘻。 秋水:啊,这么快,额,好吧,再见。 回家的路上秋水回味着与叶琼宇的相谈,一时分不清哪一个更让自己陶醉,是那血雨腥风亦或快意恩仇的江湖勾当还是叶琼宇那温润无暇的容貌。看到女孩诉说那些剑客时眉飞色舞的表情,秋水想混江湖的心更坚定了,到哪儿去学点本事呢? 秋水很清楚那些光鲜的威名和动人的传说后面是一个男人经年累月的刻苦修行,这其中也不乏名师的执教,高人的指点,不过就这几天短短的经历而言,幸运的天平似乎正在慢慢的倾向我们这位大漠边塞初来乍到的楞头小子。仿佛昨夜还在羊圈里属羊,一朝醒来便摇身一变成了读书郎,照这么发展真有一天我也背刀问苍天,谁与争雄的时候也不是遥不可及的梦吧。 或许。 ------------ 第六章——迟来的见面礼 霸剑山庄。 二十年前。 沈孤鸿和离欢约定好的地点。 恩怨就在明日了结吧,沈孤鸿心想,我和她缘起缘灭皆因一个“情”字,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心,我许不了你想要的荣华,那俗世的繁乱并非我胸怀所向,然而欢妹你却太执迷于虚妄的热闹。我将这霸剑山庄全部的富贵托与你,只带走“狼刀”和第一次见面你送我的唐扇,看这扇子在我身上从未轻慢了它,事到如今扇面上路畅(唐朝诗人)的诗句依然字字清晰: 宝扇持来入禁宫, 本教花下动香风。 欲知无限伤春意, 尽在停针不语中。 欢儿,我沈孤鸿一生浪迹天涯,自问志比苍鹰,并非像大多数男人那样个个追名逐利之徒。而我如今垂垂然老之将至矣,早已释怀你当初的选择。毕竟如果我是一个女人,也许也会选择他那样的男人。但是世道艰辛凄苦,是人知面不知心,你有现在的处境我也并不奇怪,只愿你莫再回头,一心只顾往前走吧,人生短短数秋时光,切记珍惜当下。 沈孤鸿的月下独白,离欢自然不会听到。作为一个女人,离欢的独白可谓是完全另一番景象。 姓沈的,你当初为何不接受那份功名?就你清高了不起?世人都知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怎么就烂泥一般,跟你那些没出息的江湖弟兄像条流浪狗似的东荡西游。若不是你的选择,我现在或许都已经是太尉夫人了,人间疾苦我也知道,可你一个匹夫又能掀起多大的波澜呢?哎,造化弄人呀。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 山西,月华楼。 沈孤鸿早早等在约定的地方,白银六十两,买断了顶楼最大的包间,只因这房间的窗外能看到他俩第一次见面的河边。 良久。 “你来了。” “嗯。” “天晚风寒,可曾着凉?” “穿了绒袄。” “坐”。 离欢:你还记得那河边? 沈孤鸿:我还记得那首诗。 离欢:你好吗? 沈孤鸿:不好不坏。 离欢:。。。。。。 沈孤鸿:你好吗? 离欢:......不好不坏。 沈孤鸿随手拿出来一个匣子。 沈孤鸿:这里面是山庄的房契,我已遣送了庄里的老小,剩下的金银细软够你将来的生活了,值钱的东西全在暗室封存,你知道地方。 离欢:你要走? 沈孤鸿:没有留的理由。 离欢:你一点没变。 沈孤鸿:你也一样,还是那么美。 离欢:哼,哎...... 沈孤鸿:有缘再见。 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葬落花。那天之后,再也没人见过沈孤鸿,江湖上也再没有横推八百无对手,轩辕重出武圣人的霸剑山庄庄主沈孤鸿的大名。那日之后,山西城里多了一个风韵卓绝的半老徐娘,终日停留在月华楼,一个人点一堆酒菜,每天醉生梦死,再后来也不见这个女人,本应成为神仙眷侣的一对儿就这么消失在了人海,只可惜沈孤鸿手上那把“狼刀”,也随着这位大侠的隐入尘烟而消失不见,据传说那把狼刀在黑夜中拔出刀鞘会有狼嚎之声,其声音能撕开地府的通道,魑魅魍魉听见刀声无一不魂飞魄散,不过听说最近有人在宁夏那边见过此刀重现江湖,不知道江湖上又会掀起什么样的血雨腥风。 —————— “哇,琼宇妹子,你讲故事的水平简直比杜鹃楼里的说书先生强着数倍啊!” ”嘻嘻,并不完全是故事,还是有很多情节是有人亲眼目睹的。” “不过刀出鞘有狼嚎之声,也有点过于夸张了吧?” “傻子,还真是没见过世面,我爹有把青光剑,月色下真的会有靛蓝色的寒光呢,可惜我爹看得紧,没有机会拿出来展示。” “好吧,原谅我这山里孩子见事少。嘿嘿” “看你这傻样子,嘻嘻,对了,这个给你” 叶琼宇从怀中变出一把折扇,递给了秋水。 秋水:哇,这情节怎么这么熟悉,哈哈,可惜我不是沈孤城,你也不是离欢。 叶琼宇幽怨道:哼,可惜我也不爱追名逐利的男人,你也不是沈孤城。 秋水眼看叶琼宇有点生气,连忙道歉到:好好好,这扇子送我真像是宝刀赠草寇,委屈了这好物件了,行了吧? 叶琼宇桃红色的小嘴一撇道:哼,这还差不多,你这草寇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秋水:这上的诗也好,画也美,要我说这比什么离欢那把扇子高级的不知道多少倍,你看这诗: 山川异域三万里, 风月同天自相聚。 莫愁前途无知己, 明朝谁人不识君。 嗯,甚美,后两句借用高适的《别董大》,语言质朴,格调豪迈,这才是江湖嘛,就应该快意恩仇,儿女情长的算什么英雄好汉。 叶琼宇:我呸,你真是猪脑袋,你就是这么理解我送你的东西的? 秋水纳闷这姑娘怎么又生气了,我是在夸她的东西好呀,哎,女人真复杂。我有点理解沈老剑客为啥不辞而别了。 “好了好了,小生对姑娘赠我的折扇感激涕零,并将每日随身携带,看之前沐浴焚香更衣,三跪九叩,时刻惦记着姑娘的大方情谊,这下如何”? “你这油嘴滑舌的呆子,我回家了,再见。” 叶琼宇掉头脚步加快的离开了,害怕秋水看见她脸上浮现出的局促的红晕。秋水心想,每天上书院学习,也就下课回家这一段路程最为开心,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下去该有多好,嗯,莫愁前途无知己,明朝谁人不识君。这说的不就是本大侠么,哈哈哈。 —————— “黑刀?不是死了么?” 叶欢程诧异的问向桌旁的闫峰,闫峰便是妍莫愁的真名,只不过这个名字只有叶欢程知道。 闫峰:一个人死了,他便可以肆意的活着。而他活着,或许有数不清的麻烦。 叶欢程思考了一阵:噢,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野猪寨的那场械斗是这孙子自导自演的一出好戏? 闫峰:聪明,只不过这个黑刀也好白剑也好的不重要,充其量只是个投机倒把的小飞贼,量其能耐再大也不敢动那东西的主意。我疑惑的是他幕后的黑手到底是何方神圣?你我都清楚这东西寻常百姓或者山野蟊贼根本就没有渠道销赃。谁敢接这烫手山芋? 叶欢程:那这山西行脚商人也是他们一伙儿的了? 闫峰:八成是指东打西,狸猫换太子的把戏,咱们押镖的都知道,哪有揣着宝贝还敢这么得瑟的人,真货估计早已经瞒天过海了。 叶欢程:事关重大,刑部衙门的李头昨天找我来探听虚实,脸色可不怎么好。 闫峰:那些饭桶本职的工作出了纰漏,来找你有什么用,你认识的人多又不是你的错。 叶欢程:嘚,小声点,你怎么这么大岁数了还这么虎啊你,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这么热闹的地方你知道哪个歪毛淘气回头听风就是雨的告你一状,你跟这些小瘪三置气还能有个完? 闫峰:那倒是。 “咦,;楼下那是你们家千金刚走过去了,书院这么早就下课了嘛?” “是吗?得了我得回去给丫头张罗晚饭去了,这疯丫头这两天疯疯癫癫的。” “哈哈,我知道内情,就不告诉你......” ------------ 第七章——旧恨心魔 晚冬,早春。 天将暮,雪乱舞。乌云一起藏杀意,横扫江南几万里。 书院停课,集市限行,户户宵禁提前。掌灯不许外出。 秋水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心烦意乱的他搞不懂,不就是一起杀人案,至于全城宵禁吗,我在北方老家,年年都有些与胡人发生口角导致的殴斗,谁没能耐谁就风干在沙漠里,老百姓见怪不怪,总觉得他们那些江湖人,打打杀杀的本就是一种自己选择的命运,不值得同情。可谁想来到了这里,这么一件事情竟然闹得曼城风云。 闫峰走进来叮嘱秋水:这两天安分在家待着,你也听说了吧,可不是闹着玩的。 秋水:大哥,想必死的人定是个皇亲国戚,不然怎么弄的这么大动静。 闫峰:并不是,死的只是一个打更的老人,可怕的是杀人的人。 秋水:这人来头很大么? 闫峰:对我而言,这个人是最特别的存在。 秋水:大哥,反正在家闲着无事,您跟我详细讲讲呗。 闫峰:去帮老赵烧壶热的来,切点咸鸭蛋下酒。 秋水:好嘞,哈哈。 —————— “你知道为何我从来不提自己的过往么”? 秋水摇了摇头。 三十年前,我跟你一样从北方到这里,只不过我是逃避仇家,祖辈上做生意赚了不少,父亲染上了赌瘾,惹了不该惹的人,这才不得不从北方不远千里来到江南,父亲想这年头有钱也不保险,不如有身好本领,至少关键时刻能自保,于是遍访江湖想给我寻觅一个师父,教我些枪棍防身之术。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就请来了这么一个人,这人比我大十三岁,是当年叱咤风云的人物,刚开始他教我无非是看中了家父给的银两足,教我的也都是些皮毛,只不过有一次晚上仇家对他实施刺杀,恰巧我觉轻没睡死,听到响动声抄家伙为他挡了一剑,或许是感激我,从那以后他才开始认真教授我能耐。 江湖成了名的侠客,有一个算一个,都有自己死了都不教别人的独特武艺,有的是绝顶轻功,有的是三五十人近不了身的刀法剑法,想来也正常,这种保命技不传外人的理由显而易见,可是这些江湖人脑袋别裤腰带上生活,鲜少有敢结婚养育自己的后代的人。大都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久而久之这些绝伦的武艺就会面临断代的危险,但是谁也不想自己盖世的武功就这么随着自己哪天入了土而没个传承,我想这也是我师父最终肯教我真本事的初衷吧,觉得我人性还不差,救他一命。 我师父教我的独一份的能耐叫“霸王江山跃”,是一种使刀的步法,传闻是西楚霸王项羽当年留下的不传秘技,这个当然是一个美好的出传说啦,不过此步法从头到尾就三招。三招之内必分胜败。我活到今天大大小小与人有过六十多次交锋,你也看到了,我还活着。 我给你示范一遍:你要看好,不过我不指望你能学会,毛小子。 说吧闫峰给秋水做起了示范,一套行云流水的招式晃过秋水的眼前。 “三招便能无敌于天下?这么容易的吗?” “哼,容易?要学会这三招的前置条件,怕是哪一个你都望尘莫及。” “不会像他们说的—欲练此功必先自宫—吧?哈哈” “荒唐,全乎人都不一定能练好,少个物件更难成,那都是民间传出来的戏谑之言罢了”。 “噢,那是什么条件啊。” “简单说就是开脉,开的不是那些江湖骗子所谓的任督二脉,那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行家说的开脉实际上指的是眼,耳,鼻三个器官。要想调用这三个器官,身体的精气神要饱满充足到相当一定的境地,平日的饮食睡眠包括运动都有一定之规,长此以往精气十足,便能把本来愚钝的三个器官调用到更趋于灵敏的水平,然而这是相当漫长的一个阶段,有的人穷其一生也做不到,有的人因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先天便具备此种开脉之象。 “噢,我懂了”。秋水点头道。 接下来就是枯燥的死记硬背了,我也说了师父教我的这三招不是刀法,而是用刀时候的步法,主要是用刀时双脚行走之中的奥妙,这三招非常有悖于正常的刀法起手式,所以必须一直练习到双脚完完全全靠肌肉的记忆将它接纳消化,这才能使其发挥出实战效果。至于你手上拿的什么刀,出刀时用左手还是右手,就完全不是重点了,外行只觉得你手中的刀神乎其神的挥起落下,刹那间恩怨一刀两断,实际上那点儿玄机都在脚上的功夫呢。 “原来如此,受教了。”秋水喃喃道,但是这与这起杀人案有什么关系呢? “急什么,就快说到了。” 师父是我初入江湖的指路明灯,也是我注定背负的孽缘。那时节京城里繁花似锦,歌舞升平。皇上组织群臣举办一年一次的赏月节,盛邀各地的达官名媛来此共赏月明,在盛平圆搭了台子进行三天三夜的歌舞表演,甚至请来了西域的名妓,演出她们拿手的“千年颂歌”。要知道自五胡乱华之后几百年,咱们跟西域可没像现在这么太平过呢。京城内更是几十年少有纷争,一派和睦,平时小偷小摸都鲜少有之。 谁能想到在这样的盛世面前,竟然发生了命案,更想不到的是还在皇上眼皮子底下。枢密院的人都吓傻了,殿前都谓指挥司下令封锁现场,死的是大晟府的歌舞头牌樊琳儿,那可是皇帝眼下的大红人,多少人倾尽家财都难目睹其芳容。这罪犯得有滔天的胆子和多大的能耐才能混进官家掌管的大晟府去行凶作案啊。 那几天城门紧锁,只要喘气儿的都别想出城。御史台联合枢密院调集两万禁军彻底搜查,这樊琳儿的事情出了不到半天呢,有个将军家的儿子又被刺杀了,罪犯狂傲到在两个死者身上都放了同样的罪证。 “一朵富贵菊”。 一朵大的夸张的富贵菊花。正放在受害人的胸前。 那时节菊花开的正盛,最是做华香糕的的好季节。办案的猜测这菊花有一定的寓意,并非空穴来风,但猜不出这飞贼与死的二人还有这花之间到底有何纠缠。 上面催促三日内必须抓住凶手,可是哪有那么容易,凶手既然敢出手就有十足的把握不被抓到。最后事情也不了了之,你知道吗?城里二十年前是没有宵禁一说的,越到了晚上越热闹呢,宵禁可以说是为这飞贼一人设立的。 “莫愁大哥,说了这么多,这陈年旧案跟咱们眼下这起案子有关吗?”还有跟你有什么关系吗? “昨天这起案子,死的打更的老头身上放着朵大的离谱的富贵菊。还有,我师父背后有一朵富贵菊的刺青,二十年前两起命案后我师父不辞而别了,我说这些不知道算不算跟我有关系。我也希望是个巧合,只是二十年来我从未敢跟任何一个人提起此事,你是除了我,今日唯一知道事情始末的人。 “那这么说,师公他老人家又回来了?事出反常必有妖,也许他老人家有些不为人知的旧恨心魔吧。任谁也不会无端杀人,这么做又没有什么意义。”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这些年过的心惊胆战,如履薄冰,那种感觉你不会懂的”。 “我知道,总之很压抑就是了。我能体会你的感受莫愁大哥。”那眼下我们怎么办。 “衙门换了几批人了,新来的这些官吏大都岁数和你差不多,根本没听过这些陈年旧事。估计就戒严几天,换了普通人作案必是无处可逃,可是一切要如我所设想的那样,这案子又会成为一起悬案的。” “放开这案子的恩怨情仇不说,师公他老人家武功真的没得说。” “只可惜做人太差点意思,有什么不能跟自己的关门徒弟说的,况且男儿敢作敢当,这偷鸡摸狗的行为属实不光彩。” “还是那句话,也许他有别人不知道的旧恨心魔吧。” “嗯,你小子的观点倒是不似寻常人,若是肤浅的人见了你这种观点恐怕会说你是为罪犯开脱哦。” “我只知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也一样。” 嗯...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 ------------ 第八章——霸王江山跃 叶琼宇自言自语的说着:人世间的事就是那么巧。 身在局中的人也永远不知道。 有时候往前一步万丈悬崖,可回首处却又是乱葬荒野。 也不尽然。 有时候往前一步柳暗花明,有时候退后一步海阔天空。 霸王爷不肯过江,虞姬不肯苟且偷生。都是好样的,尽管这年头偏爱唯以成败论英雄的利己者泛滥横行,可终有大把的人依然坚守着内心的图腾。 项羽没有过江,成全了西楚霸王的美名,成全了不爱江山爱美人。 秋水:咱们的叶大小姐为何突然变得如此伤春悲秋? 叶琼宇:还不是感慨唐老先生这一生,竟然如此苍凉悲壮。 秋水:确实,不过真没想到他会主动自首投官。 叶琼宇:男子汉敢作敢当,他隐忍这么多年无非是要斩尽仇人,现在想想他给自己的独创刀法起名叫—(霸王江山跃),是想替霸王隐忍一回,最终大仇得报吧。 秋水:嗯,极有可能,老爷子走的潇洒,干干净净,清清白白,那些人死有余辜,没什么可说的。 叶琼宇:对呀,祸不及家属,那些人确实该死。话说回来真没想到唐老是妍叔的师父。 秋水:我想你口中的妍叔,其实真名应该叫闫峰,现在沉冤得雪了,么必要藏着掖着了吧。 叶琼宇:可是妍叔叫顺口了,一时改不过来。 秋水:嗯,我也还是叫他莫愁大哥,想起来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就觉得有趣,哈哈,我问他尊姓大名,他说我叫“你莫愁”,你遇见我就不会再愁了。 叶琼宇:妍叔还挺浪漫的。 秋水:我把这叫缘分。 叶琼宇心里有万般情绪,看着这个面容冷峻从容的北方男孩,心里说是呀,谁说不是缘分呢。 秋水:对了,这颗狼牙吊坠送你,算是你送我扇子的回礼。是真狼牙哦,被我亲手手刃的,这家伙害了我两只配种的羔子,被我拿锯子把牙给齐齐掰了,在镇子上的铁匠铺包的银饰,还挺好看吧? 叶琼宇:哇,我喜欢。 秋水:料定你喜欢了,我估计平常的胭脂粉戴不会如您法眼。 叶琼宇:算你有良心。咦,对了,你说如果你遇到唐老那样的处境,你会怎么做啊。 秋水:嗯,这个嘛,我作为旁观者非常赞同唐老的做法,但是如果真的角色互换,我是唐老的话,我恐怕不会做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毕竟我没唐老那两下子嘛,上去也是白给。 叶琼宇:说的也是,哎,你好废物呀,这么大年龄了也没有一技傍身,文不能测字,武不能防身。 秋水:我是废物也架不住有人喜欢送扇子给我哦。还有我怎么就那么大年龄了,我不就比你大两岁么? 叶琼宇:我那是同情弱者,哼。 秋水:说实话我以前是挺想当大侠斩奸除恶替天行道的,可是目睹了唐老的结局,还有莫愁大哥的经历,突然就觉得做个普通的人挺好,我开始怀疑我的执着了。 叶琼宇:人各有志,不可勉强。如果是岁月静好那还好说,可是真要世间不太平你也无动于衷? 秋水:我不确定有霸王那种凌云壮志,突然发现我凡事挺怂的,觉得骑龙骑虎好累。 叶琼宇:那好,希望你记得自己说的话,凡事莫要强出头,安安稳稳的做好自己。(我只愿你平平安安的,这是叶琼宇的心声) —————— 人世间的事就是这样的,你越想怂的时候,就越被拉去强出头。老天自有安排,任谁也无法更改。 —————— 过了腊八就是年,大户人家喝完腊八粥就开始提前张罗除夕的饭菜了,闫峰近日来心情不错,压抑心口的节解开了,便有心情做些人间烟火事,于是使唤秋水忙这忙那的,一会儿是去姚记买点心,一会儿去江边取鱼,还没出发又被安排去给叶琼宇父亲的镖局送绸缎和酒。 “大哥,话说你跟叶叔关系不是不错么?怎么也这么客气的,即便是过年,送这么一大堆东西也太夸张了吧”。 “我是为你办事,傻小子,罗嗦什么。” “啊,我还有未竟的事业,婚姻小事就不劳大哥费心了”。 “你在想什么好事?脸都不要了,你这穷小子还想高攀人家?省省吧。” “哈哈,那你说为我办事,还能有啥事?” “是你小子起了邪心了,甭废话,快去送东西”。 —————— “闫峰那老小子玩什么花样”?叶欢程双眉紧蹙的望向秋水,随后看向秋水手里大包小包的礼物。 秋水:这个我也不清楚,叶叔,您还是回头亲自问他吧。 闫峰:哼,说曹操曹操到。 闫峰风尘仆仆的走进了叶家富丽堂皇的客厅。 闫峰:嘿嘿,老酒鬼,无事不登三宝殿,我有话直说了。 叶欢程:别整这么多虚的,有屁快放。 闫峰:来给你引荐一下我的干儿子,秋水,过来。 秋水:不是,我什么时候成你干儿子了? 闫峰:那不然呢,你吃我的住我的,给我当儿子还亏了你的? 秋水:大哥,能看出来你最近心情是真的不错啊,不过我还是喜欢以前冷酷的你。 闫峰:哈哈哈,不说笑了,老酒鬼,你看我这小兄弟怎么样? 叶欢程:气宇轩昂,眉宇间一股子正气,好少年郎。 闫峰:那行了,没说的,你给安排个活计。年轻人没个正事做脑子容易胡思乱想。 说着,闫峰狡黠的看了眼秋水,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 叶欢程:他不是跟我那丫头一起上书院呢么? 闫峰:那是我前段时间有事缠身,抽不开功夫,这小子志向不在读书为官,长此以往岂不耽误了前程。 叶欢程:也是,人各有志,行行出状元,关键看自己,那你说我给他个什么差事呢。 闫峰:就从最低级的趟子手干起,完事都要稳扎稳打。 叶欢程:也好,趟子手能接触到镖来镖往的整个流程,我让老王三多带带他。万丈高楼平地起,说不定我们也能培养出另一个“万江一叶醉听风”呢。 闫峰:你不要老把自己以前那点儿小成就挂在嘴边好不好,这名号多少年没人提起来了。 叶欢程:那“漠北狼主”也是徒有虚名喽,哈哈。 秋水:噢,莫愁大哥还有这名号,听着怪唬人的,哈哈。 闫峰:你小子少张狂,快给你新师父嗑一个吧。 ------------ 第九章——第113号趟子手 “第113号趟子手”。王三轻蔑的喊道 “第113号趟子手,来没来?”老子数到三 秋水:啊到,来了来了。 王三:小瘪三,以后老子说话只说一次,再让我叫你第二遍你自己滚蛋。 秋水:知道了,王师傅。 秋水身上的短衫还没穿利索,手上的戒刀怎么也系不到腰带上去。 王三:你可真是蠢得够呛,刀鞘锁死,这样绕个节,插到这里,镖囊装起来,没事手里拎着它干什么,你会打梅花针吗你就领这么多,还有“问路飞磺石”这趟镖用不到,都交回去,你把你的猪脑子抬起来听仔细了,接下来说的话你给我每一个字都刻在心里,这是干这行得基本。 1、无论何时何地,不能离开飙车 2、不能随意大喊大叫 3、不能离开指定路线 4、不能随意停车 5、无论镖轻镖重,一视同仁。 最后一点,也是唯一关键的一点, 按时送到。 前五点你都做到了,最后一点你做不到,等于白搭。听懂了? 秋水:听懂了王师傅,徒儿谨记在心。 闫峰在远处跟叶欢程饶有兴趣得盯着眼下这一幕。 闫峰:老王头还是那么严苛哈。 叶欢程:走镖的人脾气大,嘴巴臭,太正常不过了,谁知道出去会经历什么事,没点脾气带不了队。 闫峰:挺好,好好磨一磨那小子的心性。 扬州、三月。 烟花三月下扬州。 秋水躺在马车后座上得意的哼着小曲儿,天蓝水绿,万般美景尽收眼底,王三这人脸上凶,可是接触下来真好相处,一路上什么时候打尖什么时候住宿安排的明明白白,吃喝上从不亏待秋水,每到一处险要地界也是百般耐心的跟秋水讲注意事项,做师傅的这已经难能可贵。 但是让秋水心情愉悦的不是这些,最开心的是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刀,镖局有自己的武器库,里面的刀具全是制式化的一套完整体系。这种护镖的刀,刀身很窄,属于雁翎刀的一种,是中原地区常见的装备,刀身整体轻便,仞口窄,锋利。秋水不知道这刀何时能派上用场,但是眼下又离自己的远大志向近了一步。 王三伸了个拦腰,从车里探出头来。 “我睡了多长时间?” 秋水:快到长亭了,师傅。 王三打着哈欠道:啊,这一觉真舒坦,没多远的路了,加点脚程使劲赶赶,打更前进城里住宿吧。 秋水:嗯,好好吃一顿。 王三:再来他娘的二两。 一路无话,二人来到扬州城已是半晌,交了镖,互相画押了文件,王三带秋水前往城里的鱼街。 鱼街并非卖鱼的街,是南来北往跑江湖的聚在一起吃饭住店的地方,每个城市都有鱼街,只是秋水以前不知道,在这里打问江湖的消息更方便,而且这里的人说的大都是行里的话,外人听不懂。秋水就是在跟王三一同押镖的许多天里,逐渐了解了江湖人的生意经和日常习惯。 原来江湖中那些光鲜亮丽的侠客英雄都是说书人口里美化的产物,叫的好听点而已。虽也有少部分替天行道,仗义疏财之辈。但大多数“江湖中人”干的勾当,实际就离不开四个字—偷拐抢骗。打家劫舍的成本太高,一般的江湖人大都以盗为主,所以说白了,鱼街就是这些人来销赃的窝点。镖局的人为什么要混迹这样的场合,理由也显而易见,这些江湖大盗通常都有自己的组织,如果自己的镖被抢被偷,来鱼街盘盘道,认识认识当地的“正主”,花两个钱“交个朋友”,下次走镖路过这里就会被行个方便,省去了不少其他成本,不然一旦撕破脸来闹出人命,不光人财两空,还不知道会惹上什么别的麻烦,所以说开镖局的人靠的不一定是武功多么出神入化,反而更多的是在更广阔的一个维度里,怎样与各行各业的人打好交道,牛鬼蛇神和歪毛淘气,达官显贵和富甲一方的王爷,每种人都有不同的交往方式。能应对就不错,想事事周全那是痴人说梦。 今晚的鱼街比往常更要热闹一些,话题不像往日那般:“城里哪个名媛的珠钗被宋爷摘了”,“六合居的镇店宝贝一米多的鹿茸被马爷顺了”之类的。 甭管是江洋大盗还是海洋飞贼,甭管是路口三三两两蹲着吃地瓜烧的还是屋里坐着喝梅子酒的,他们今天的话题全都围绕着“花妖”俩字儿。 路人甲:“哎,你听谁说的?” 路人乙:还听谁说呢,还用的着听说吗?昨儿个内他妈糟践的女孩就是俺们家邻居。 歪毛:您别说这“花妖”真邪乎嘿,埔台方老爷亲自带队,愣是毛都没找见一根,苦了段王爷那银子了。 淘气:谁说不是呢,那段王爷也是倒霉,五十六岁了花那老大价钱娶一个“角儿”,还没来及洞房呢就让人给截胡了。 歪毛:嘿嘿,真尼玛好玩儿啊。 淘气:谁说不是呢...嘿嘿 秋水听了个大概,想不听都难,整条街上都在说,怎么着?意思是城里来了一采花飞贼呗。 王三看着秋水说道:你小子少管闲事儿啊,咱们明儿个天亮就往回赶。别干那节外生枝的事。 秋水:师傅,我就是好奇。 王三:少好奇,好奇能害死你。 江湖中人最看不上这种“采花勾当”,正是所谓的盗亦有道,所以一般采花贼的名声都顶风臭着三里地,一些讲究这些的江湖之士头上会专门带一朵红花,表明自己戴花不采花,意为:戴花不采花,戴花若采花,人见人可杀。 秋水心想,我才不招惹这晦气呢,就算杀了这采花贼,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我还就躲得远远好了。 “放心吧师傅,我们不趟这浑水就是了。” 正如前文所言,这世上的事,不是你想或不想就能避免的,屋漏还偏逢连夜雨,何况人在江湖飘荡,什么样的事都会碰到。 然而什么样的事,若不是亲自经历,都别妄下论断,你眼中看到的和耳中听到的,往往并不是事情的真相。 “ ------------ 第十章——花妖 一行归人。 王三带着秋水和另外两个趟子手慢悠悠的晃荡在回京的路上。 这时节江南已有花香,路两旁的垂柳倒洒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的摇曳出远方的青山。 前方路是官道,这繁华交界之地熙来攘往的客商络绎不绝,秋水作为一个见习趟子手,并不会被安排押送多么险峻的镖。所以一路上花香鸟语好不惬意,马车来到一个狭长的转角,前面是一片过往客商自行搭建的临时驿站,有几个文人墨客提名叫云水涧。这是一大片坐落在河边的空地,视野开阔,风景如画。因为距离下个官驿还有段距离,所以走商的人长年累月习惯在此休息片刻,慢慢的就有人把附近的树砍来做了些简易的桌凳,供大家休息吃饭。 秋水:师傅,前面就到水云涧了,咱们也休息休息吧。 王三:嗯,可惜没有酒,说来也邪乎,今早去打酒,哪家酒肆都不开门。 秋水:也许咱们起的太早,酒家还没开店,不妨,我看前面好像有歇脚的人,到时候过去花银子讨它几碗也可。 王三:嗯。 不多时,一行人来到云水涧,将马车拴在树下,留一人看守,其余人便来到空地的木桌木凳旁歇脚。这里三三两两也坐着六七个人,看装扮都是行脚商人,秋水来到一处空着的桌子边,用衣袖擦了擦桌上的浮尘,随后便请王三来此落座。已然正午时分,太阳开始毒辣,人不免口渴难忍。秋水开始打量周围的人,看有没有可能恰巧有贩酒的客商。 恰巧就有。不远处正有一歇脚的中年人,看着是掌柜打扮,懒洋洋的斜靠在木凳上,手里比划着,嘴上吩咐着手下的两个小童,小童从行李中抱出一个小坛子,打开之后,酒香瞬间散开在空气中。 王三:嚯,这味儿真带劲啊。 秋水更是咽了咽口水,“是啊,好酒啊”。 那掌柜模样的中年人听见了这头的夸赞声,招呼秋水过来取酒。 “那边的后生,拿你们的家伙事儿过来舀一壶解渴去罢”。 秋水看了看王三,王三点头示意,于是秋水抓起酒壶就快步走了过去。 “感谢大哥,这酒怎么卖,我们不白喝,给银子”。 “嗨,我不差你这点酒钱,出门在外,本就该相互照应,后生莫要客气。” 秋水谢过中年人,回到自己坐处从背囊里拿出一整只城里买的板鸭,送到中年人的这桌上。 “大哥尝尝我们买的鸭”。 “嗯,年轻人做事挺讲究啊”。 “嘿嘿,应该的”。 几人口渴,顾不上许多,囫囵间就灌下几大口。一瞬间一股清凉直抒胸口,沁人心脾的梅子酒让几位顿时精神百倍。随后一股困意忽然涌来,秋水只觉天旋地转,竟然一头栽倒,失去了知觉。 "对不住了小兄弟,今日此处马上就有一场恶战,尔等在此逗留恐怕凶多吉少“。中年人边说边叫手下几人将秋水一行抬上镖车,将车赶到四下荒僻的林间。 蒙汗药是绿林人常用的伎俩,通常药力能持续七八个时辰,药效浅一些的也能让人昏迷三四个时辰。秋水一行四人除了秋水自己,全部头重脚轻的睡到不省人事。然而秋水却仅是头晕了一碗粥的时间便翻身起来,昏迷前秋水听到了中年人说的话,彷佛云水涧今日有一番打斗,不愿他们参与进来,似是好意,转身看了看王三等三人,皆无有行动之力。 其实秋水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能比常人更耐受这蒙汗药的药性,只不过叶琼宇送他的折扇上有一个夹层,暗层里面有叶家不外传的防身熏草,这种特殊熬制的草药能散发一缕难以察觉的幽香,抵御江湖上大部分常拿来害人性命的毒药毒镖等,事实上那扇子在秋水的怀里,抵御蒙汗药的功效被衣服挡着了一部分,如果秋水知道其中奥秘,那么在被蒙汗药药倒之前拿出来扇子凑在鼻尖闻一闻即可瞬间抵消药力。 此时秋水重新抖擞精神,叫了叫王三,并无应答。环顾四周,此处是离着云水涧不远处的林子,秋水隐约听到远处刀剑碰撞产生的类似打铁般的声音,还有人挣扎呼叫之声,管不了那么多,秋水打算前去一探究竟。 一伙黑衣人站在云水涧宽阔的路口,封住了来回的去路。一个头目指着端坐在木凳上的中年男人,大声喝到: “兄弟们,此人便是那盗采花的大淫贼“花妖”,今天休要放走了他。 中年男子:就凭你们几个也想留住老夫?还有我是不是“花妖”恐怕你们比我自己还清楚的多。 头目:少废话,段王爷要你今天死,你就活不到明天。 中年男子:那老匹夫怕我将他见不得人的勾当告知天下,便设了这么一个苦肉计,好歹毒的人性,你等为虎作伥,死有余辜。废话少说,拔刀吧。 场面瞬间乱作一团,那头目率先发难,手中抽出鬼头大刀,摆出夜战八方藏刀势,随及凌空一刀滑向中年男人,这一刀力稳势沉,要是劈到身上,必然会将人削成两半儿。 中年男子动都没动,眼看刀锋从眼前划过,马上就要挨着自己的一刹那,忽地伸脚一个凌厉的正蹬,只听咯吱一声,那是清脆的骨头断裂的声音,头目哇的一声栽倒在地,痛苦的在地上滚了几个圈,抱住自己的左腿哇哇乱叫,原来这一蹬将他的小腿骨整个踢碎了。 其余的黑衣人见为首的被踢倒,全部疯也似的乌泱泱冲了过来,手上各拿刀剑棍棒乱作一团的在半空中挥着。 中年男子只是冷笑道:咋呼什么,你们一起上啊。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单枪匹马难免寡不敌众。但那是说寻常人,其实稍微练过的练家子,手上有兵器,三五个人就近不了身。况且这中年人稳稳的站在那,太阳穴鼓鼓的,锐目两双似金灯,怕是修炼了不知多少载的功夫。 黑衣匪伙儿眼见着刚才还围成一个小圈把中年人包在中间,可不一会儿的功夫,见这男人毫无惧色甚至气不长出面不更色,于是又紧紧的退后了几步,现在可好,一群人像开篝火晚会似的围着中年男人,谁也不敢先动,圈外那位为首的头头时不时发出哎嘿哎呦的嘶喊声。 秋水躲在草丛里看的真切,紧张的不敢大口呼吸,紧促双眉,气氛一度紧张到令秋水窒息。 这头僵持的圈子一会儿缩小一会儿扩大,双方像是比谁的定力好一样,眼看着再没有什么动静天都要擦黑了。 忽然圈外传来一个闷声闷气的声音。 “闹够了没有?” ------------ 第十一章——杀意第一刀 闹够了没有? 那声音低且沉闷。随声音出现的是一个身高近丈,眼圆口方的道外僧人,手拿一柄九孔连环水墨禅杖,杖身其眉高,望去足有五十余斤。 “尔等小蟊贼还不快快退下,攒鸡毛凑掸子之徒,也配和华阳第一剑动手。” 僧人的声音一停,一众喽啰马上做鸟兽状散开了,让出一条路来,恭恭敬敬的迎着这个光头的僧人。 中年男子:哦?这不是笑面佛卢苼和尚么。真是水往一处臭,人往一堆凑,你什么时候沦落成段王爷的鹰犬了? 卢苼和尚:李施主,我可未曾有言语上的得罪,汝为何出言伤人。 中年男子:打住吧老秃驴,你的手段早都臭名昭著了,省省你那皮笑肉不笑的嘴脸吧,怎么着?今天是要暗器伤人还是投毒呢?老夫倒要领教。 卢苼和尚: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匹夫,既然大家都不见外,那就领教吧。 中年男子:好啊,来啊。 乌云自北压住了阳光,徐风变阵风,柳絮荡。云水涧,水声幽幽,野草芳芳。 剑起,游龙惊凤。视万物为无物,残影如彩蝶。 这柄剑李潇云用了三十年,自他二十岁成名以来,只有此剑与美酒常伴身边,剑身早已化作自己身上的一部分,从容于这红尘中,凌厉且寂寥,洒脱又干净的断送了许多敢来挑战的愤懑灵魂,李潇云用这柄剑布道着属于自己的人生信条,他已不记得这是第多少次对决,他早已淡泊一切。 只一招,剑气便划开了卢苼和尚那发着油光的圆脸,血顺着额角滴落,和尚甚至没有看清李潇云出剑的动作。 “且慢” 卢苼和尚大喝一声。 “李大侠,我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那段老匹夫只是给我三千两银子来取你性命,我只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如今我自知技不如人,甘拜下风,希望李大侠有好生之德,绕我一命罢。” 李潇云收住了手中的剑,叹了口气,原来这和尚已经变了性格,一个人如果改变了自己的性格,那便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也正因为他改变了性格,所以才能活到现在吧。 李潇云道:枉你也是佛门弟子,竟然为点儿银子而甘愿被人利用去当犬马,想你年轻时也颇有些正气在身,真真造化弄人,你且去吧。 说罢李潇云头也不回的往远处走去,走了两步便一头摔倒在地。 “哈哈哈哈,世人如你这般稍有本事便猖狂起来,哪知江湖险恶,你中了我的*清风点水毒*却浑然不知,量你纵有千般本领还不是匹夫一个,我故意接你一剑,为的就是近身放毒,用不着三个时辰,你就会交代在这,而明日江湖上便会知是我笑面佛亲手手刃了“花妖”,替江湖除了一害。哈哈哈哈哈.... 李潇云想挣扎,却无法动弹,心想:李潇云啊李潇云,枉你武艺高强,挡不住这百味穿肠啊,阴沟里翻船说的不就是自己么,千防万防,没有防住人心险恶。罢了,江湖不就是这样么,除了认栽还能怎样。 清风点水毒是藏地而来的道外玩意儿,至于是什么配方,中原人士鲜有人知晓,通常剧毒之物三步之内必有解药。如果知道其配方或许可以制出解药,然而笑面佛卢苼是不可能交出解药的,实际上他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了。 一柄尖翅雁翎刀早已深深插入他的肋骨,刀身没过身体,只留下刀柄在外露着,木头刀柄上用漆水浇刻着四个字“铜威镖局”。 笑面佛脸上似笑非笑的抽搐着,整个身体瘫软在地上,没有人看见出刀者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他眼前,没有人认得这个少年郎。 这少年眼中暴怒出阵阵杀意,整个身体因为愤怒而剧烈的晃动,然而他握刀的手却意外的沉稳,静如止水。 这是秋水第一次出刀,这充满杀意的第一刀,连他自己都吃了一惊,前一秒还在十几丈外的野草中匍匐,下一秒就到了笑面佛的眼前,秋水脑袋里空白一片,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只知道之前那群黑衣人像见了鬼似的拔腿就跑,边跑边喊着:救命啊,有鬼,救命,杀人啦! 事实上此刻如果秋水照一照镜子,也会被自己吓一跳,他束头的方巾不知何时被甩掉了,头发凌乱的披了下来,遮住一只眼,没遮住的那只眼睛被血丝充红,身上穿的紧身短打服因长时间趴在草地,蹭出一道道黑绿色的草痕,裤腿被什么植物刮开了,划烂的小腿上血和裤子黏在了一处,活脱脱一个疯鬼模样。 秋水这辈子最恨这种阴险手段,杀意上来的那一刻,仿佛变了个人,这会儿气血逐渐冷静下来,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首先是杀人后的惶恐,接着马上想起来好像有什么更紧要的事情要做。 对了,那边那位大侠还中毒不醒,秋水赶忙回过神来,快步冲了过去,抱起李潇云,飞也似的跑向远方。 江南多俊杰,这纵横三千里的水陆之间,奇花异草,飞禽走兽。世代行医的不计其数,可眼下秋水只能来到最近的镇子上寻医,不过要解这清风点水毒,寻常的药铺和郎中怕是束手无策。 秋水听那老和尚讲这毒三个时辰后就会发作,李潇云紧闭双眼,面色青一阵白一阵。 “小兄弟,放我下来吧,别费劲了。” 秋水:大哥,你再坚持坚持,就快到镇上了。 李潇云:小兄弟,你我萍水相逢,然你年纪轻轻就如此侠义心肠,我遇见你也算不枉此生,既然躲不过,又何必强求呢,你与我找个酒家去畅饮三百杯,生死小事怎么能和志同道合的朋友比呢。 秋水深深被眼前这个憔悴的中年人所折服,人生在世,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是这种顶天立地的人格,放眼四海又有几人能做到如此洒脱超群。 好!,既然如此,我便高攀一回,不知大哥可否跟我交个生死弟兄。 好!兄弟果然也是痛快人。 ------------ 第十二章——医者仁心 小镇,酒肆。 人来人往,没人在乎事不关己的风波。 没人在意角落里两个行迹古怪的人。 秋水将斟满酒的碗递在李潇云口中。李潇云勉强坐起,使劲笑了笑。 来,干了。 干。 没有人知道他们喝了多少酒,每喝一碗,李潇云的额头上便渗出几滴豆大的汗珠。 秋水:李大哥,你可有那要了解的恩怨,可有那未竟的事? 李潇云:咳咳,我此生恩怨从不过夜,就追求一个快意恩仇。 秋水:好,好个快意恩仇,敬你! 李潇云:只是... 秋水:大哥但讲无妨,我虽只是根浮萍野草,然而我们相识一场,我深深敬佩大哥为人,我定不负你所托。 李潇云:我有个女儿,叫李雨萌。住在京城河坊街,你若有心,替我照顾她周全。 秋水:定不负大哥所托。 李潇云:好,痛快,来干。 酒越喝越快,李潇云身体已然风中残烛,却毫不在意。 这时,坐在对面的一个花白髯老者忽然哈哈笑了起来。 “哈哈,这世上有人一心求死,却不该死,有人罪该万死,却逍遥快活,你说奇怪不奇怪”。 秋水定睛看去,那老翁一袭素白青水袍,花白的胡须如银苒飘洒胸前,一行弯月眉倒挂,眉下悬胆宽鼻,一双如炬的眼睛饱经风霜而又热请似火,整个人仙风道骨,非常人模样。 秋水:老仙翁,我等无意打扰您的清净,不过也劝你休要打扰我们清净。 老人:好个有性格的年轻人,世人求我看病,无论是权倾朝野还是富可敌国,都要看我心情,如今唯一能救你朋友的人就在你眼前,你倒满不在乎,真让人可发一笑。 秋水似乎抓住救命稻草一般,连忙正了正衣冠,跨步拜倒在老者面前。 “老人家所言属实?但请救我大哥一命,若如此,小生必当全力报答您的救命之恩” 老人:哼,你这善变的后生,不过一杯酒的功夫就两副嘴脸,依我看也是个靠不住的人。 秋水涨红了脸,一时语塞。 李潇云挣扎道:兄弟且过来坐,任他医术赛华佗,也莫要求他,记住大哥一句话,这世上除了父母,没人值得你下跪去求。 秋水心情复杂,一方面想救人的心不得安宁,一方面更加钦佩他这个才相识的大哥。 秋水道:大哥,您说的对,是弟弟错了。 说罢向老翁抱拳衮手,就起身走了过去。 老人向李潇云望去:哈哈,南阳第一剑果然剑快嘴更快,死到临头了还这么嘴硬。可惜你想寻死,老夫却偏不让你死,你遇见我也算是你的造化了。 说罢起身快步走向李潇云,从口袋里掏出一粒药丸,让李潇云服了下去,这药丸散发出一股冷冽的干爽气息,秋水闻到只觉精神百倍,真是神医妙药。 老人说到:你中的这清风点水毒是至阳之毒,你们刚才喝的酒更加剧了其中毒性,我用这岁寒丹暂且压住火毒,若需痊愈,还要配合北风散和冰花露,这两味药我并未戴在身上,还得劳烦两位随我回家取一下。 秋水眼看事情有转机,忙又抱拳感谢老者。 “老仙翁尊姓大名:谢谢您救我大哥” “我无名少姓,你也莫要多问” 秋水谢过老翁,随扶起李潇云,叫了辆马车将李潇云和老翁让到车上,自己则坐在了马车前。驾驶着马向老翁说的地方驶去。 一路无话,李潇云吃了岁寒丹,体内的毒暂时遏制住了,此时只觉得口渴。 老人:坚持一会儿,就快到了。 马车走到一个村子边,路越来越窄,看样子这老者隐居在这荒村僻壤之中,是个世外的高人。 车将住,天渐黑。终于到来到山脚下一个木宅。 进到房内,一排排沉木柜整齐罗列在墙边,不用看都是些贵重药草,没想到这木屋别有洞天,房间里还有扇门通向一个大院,院子里还有三四处房屋,想来是供人休息睡觉的场所。 老者:李大侠,这毒毒性其实并不算烈,只是及其缠人,需要将养数月时间,你可要耐得住性子安心修养才可能有所好转。 李潇云:给老仙翁添麻烦了。 老者:我早就说过,老夫要是乐意,那你一定有救,老夫要是不乐意,任你是谁也没用。 说罢挥手将秋水叫了过来。 “你朋友需要在这待几个月得时间,你有什么打算?” 秋水:当然是陪我大哥将养身体,到他彻底恢复为止。 老者:甚好,够情谊。屋外两间空房一会儿收拾出来,你两便可栖身。 秋水安顿好李潇云的住所,自己则来到另一处方间,躺在床上,终于可以喘口气,将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在脑海里又过了一遍。其中有些事发生的甚为蹊跷,例如“花妖”怎么会是李大哥,自己如何被蒙汗药迷倒的,还有这白衣老者究竟何人,一切都要等李大哥病情稍微好转一些,细细打问清楚。 秋水时至今日对于“江湖”二字算是有了些了解,原来是非曲直并不是表面上的,需要有一双慧眼。人心险恶也不是说着玩儿的,强如李潇云那样的大侠也照样会有吃瘪的时候。趁着李潇云修养身体的这些天,秋水先是给镖局寄了封加急信,告知自己这些天所遭所遇,免得莫愁大哥他们担心,接着每日伺候李潇云身旁自不在话下,那医术高超的老者每天教授秋水一些药理之学,短短数日,秋水对于中药领域算是大开了眼界,自己也能分辨出不少药的功效和副作用,当然药理学是一门及其艰深晦涩的学课,秋水掌握的这点皮毛还差的远,但是行走江湖,哪些常见的“局”以及被下了套如何自保,秋水可学了个七七八八,可以这样说,一般的蒙汗药、鹤顶红、五毒七草等等常见的手段都逃不过秋水的观察。秋水悟性不差,那神秘老者也爱多教,学罢药理常识便又教秋水调制外伤药,什么棒疮药、筋骨散、活血丹,都是行走江湖之人常备的外用药。 李潇云早已能起床活动。气色也一天好过一天。秋水每日常常问起有关武术方面的问题,李潇云也乐此不疲的倾囊相授,李潇云给了秋水一本随身携带的《达摩心经》,告诉秋水练功先练心,秋水也一一按照吩咐去做,这两人一文一武轮番教授秋水能耐,短短两个月,秋水的能耐可比从前提升了一大截。整日锻炼身体也让自己的眼神更加的锋利,太阳穴也鼓起来了。 秋水想,这也许就是塞翁失马吧,误打误撞的来到此地,误打误撞的得到了两位高手的传授。 ------------ 第十三章——莺与燕 晚春。 日暮倒吊在村外的河边,映出一派花团锦簇,嫣然一幅初夏的水墨画。这当间有个二十郎当的少年在河岸上赤着双脚,手拿一柄雁翎刀,正在全神贯注的寻找目标。 他的目标是刚才从他脚下游过的一条硕大的虹鳟,这时节虹鳟的肚皮呈现出诱人的淡红色,少年绝不打算让到手的美味游走。 少年手中的刀看上去有些“年久失修”。刀柄被手汗包了一层浆,油亮油亮,剥落的漆痕里隐约还能看见“铜威镖局”四个字,少年聚精会神,一刀劈下,水花溅起一大片涟漪。而那狡猾的鱼儿已无处可寻。 少年败兴急了,臊眉搭眼的摇晃着脑袋无精打采的往回家的方向走去,这场景被远处一个仙风道骨的老翁看见,老者走上前劝导道: “你只醉心捉鱼,却忘了欣赏眼前的美景,岂不是因小失大。若你不执着于抓没抓到鱼,而是沉醉在这夕阳美景之中,那么即便如此你也不算空手而归啊”。 少年似懂非懂的点头表示道:“师父所言有理,徒儿谨记”。 老人:哈哈,每日素饭素菜确实寡淡,我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吃些清淡的还能对付,你和李大侠恐怕是早都扛不住了吧。 秋水:仙翁这么一说,确实感觉肚子里好久没油水了。 老人:你二人来此也有些时候了,再将养两日便可归去,这深山老林,不是年轻人长待的地方。 秋水:其实我倒是听习惯这样的日子,无忧无虑,轻松自在。 老人:你光棍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人家可是有妻儿老小的人,哪能在此长住。 秋水:师父说的是,我们回去吧。 回到了老人的草舍,秋水见李潇云正卧在在竹榻上翻看一本药理学的书籍,身上的毒早已散尽。整个人又恢复如初,精气神俱佳,便也放下了担心。 秋水:大哥,可觉得好些? 李潇云:胜似以往,自打来到这儿,身体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清爽自在。我想我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是该告辞了。 老人:不急,再将养两日,我与二位准备车马口粮,准备齐了再出发。 李潇云:恩人,大恩不言谢,潇云记在心上。 老人:你别说你俩住这两个月还住出感情了,你说要走我还有点舍不得,哈哈。 李潇云:老人家,经此以往我也看开了不少事,这恩怨宜解不宜结。我打算回去便隐退江湖,和妻儿共享天伦,我在京城颇有家资,恳请老人家随我而去,我好给恩人颐养天年。 老人:不必,你有这份心就行,我山野村夫习惯这世外的生活了,再说人老了招人嫌,我就哪儿也不去了。 李潇云默然良久,回头问秋水:“兄弟,你有何打算?” 秋水心想,我已外出三个月有余,想必莫愁大哥他们也必然挂念于我,既然李大哥身体痊愈,我便随同一起回京罢。 随即说道:我同大哥一起回京便可。 “好,咱们择日出发” 闲话少叙,这一天二人拜别了仙翁,上马车往京城赶,一路无话。眼见远远的能看到城墙了,李潇云忽然想起一事来。 “兄弟,我可曾与你说过我的家世?” 秋水:大哥说了您家有个女儿,叫李雨萌,还说您家住水坊街附近,那可是正经的皇城根下头啊。 李潇云:噢,想起来了,我已写信告诉家里人说明我归还的日期,想必他们也收到信了,你我虽兄弟相称,然而你却与我有救命之恩,到时候你可一定得去我家里一趟,我让你婶子给你做糖醋鱼头,顺便见见我女儿。 秋水:嗯,一切听凭大哥安排。 水坊街的南面坐落着一排青砖白瓦的气派建筑,其中一家便是李潇云的住所,想必李家有人在朝为官,因为一出水坊街正北方向就是皇宫,而这里居住的全是为朝的官吏家庭。 话不多时便到了李潇云家,门口早有管家收到了信等候多日。众人簇拥着李潇云和秋水迈进正堂落座,斟茶倒水不在话下。 李潇云吩咐管家:“龙二,去叫小姐出来迎接贵客”。 不一会儿,只见里间走出一位女孩,十六七岁模样,秀外慧中,有诗云: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秋水暗暗惊道,好个模样甜美的女孩。女孩向前轻摇身形,躬身一拜道:“见过恩公” 秋水连忙站起身,回了个躬身礼。 秋水:姑娘言重了,我与李大哥有缘相会,是在下的造化,哪敢邀功。敢问姑娘芳名? 其实秋水已经知道这姑娘的名字,只是出于礼貌,不便先说出口。 李雨萌轻声说道:家父起名李雨萌。 秋水:在下姓秋名水,叫我秋水便可。 李雨萌:秋水大哥,请受小女子一拜。 秋水:不可,不可,你我年龄相差无多,万万使不得。 李雨萌于是微微屈了屈膝,算是拜过,说罢便起身拜过父亲,轻轻的离开大厅,回自己的闺房去了。 李潇云道:秋儿,我让你婶子给你做剁椒鱼头,你可要好好尝尝她的手艺。 秋水:大哥,我想改日再来叨扰,太长时间没有回去,我担心莫愁大哥他们担心。 李潇云略微沉思道:也好,等你安顿好了再来。 秋水:嗯,一定。 说着秋水便离开了李府径自往铜威镖局走去,心里头萦绕不去的是李雨萌的一颦一簇,那身影仿佛一只莺儿般俏丽,让血气方刚的秋水心里泛起一阵阵涟漪。 那是与叶琼宇这姑娘完全不同的一种气质,如果说李雨萌是一只安静柔弱的夜莺,那么琼宇便是一只欢呼雀跃的燕儿,一个沉静如水一个欢脱热情,这两人哪一个许配与我都是我修来的福分啊,秋水自顾自的暗爽,这单纯而热烈的念头让秋水嘿嘿的笑出了声。 回到镖局,不用讲,大伙儿全都围拢过来嘘寒问暖一阵盘问。 叶欢程悄声对秋水说到: “我那疯丫头可是担心了你整整三个月,嗔怪你一封信也没有写与她,估计是有一阵子不会理你了,哈哈” 秋水:哇,这么严重的吗?那我今天还是别触霉头了,改天上门谢罪。嘿嘿 叶欢程:嗯,我看只能这样,你先回去跟你闫叔报个平安,好好休息,再作计较。 嗯,说着秋水又离开镖局往闫峰的家走去,回到家,也是和闫峰详细说了说最近的遭遇,一夜无话。 ------------ 第十四章——一些琐事 “拿走,谁稀罕你的东西” 叶琼宇杏眼圆睁,嗔怒的看着秋水。 “咦,这可是扬州城我排了三天队才买来的玉露馨香荷包,玉华苑的正品噢,可不比街上那些仿货,你不要我可送别人了” “呦,长本事了,几个月没见莫非又结交了哪家的大小姐?” “那是,人就得多出去走走,我这几个月可红火了” 叶琼宇被秋水这二皮脸得模样整的又急又气。 “我走了,你去讨好你新认识的大小姐去吧” “有人现在要走的话,可就错过了好多江湖新鲜事儿喽,反正我是亲身经历的人,任谁也不会比我讲的更生动啦,再见” 秋水说着假装要离开。 “站住” 叶琼宇嗔道:“荷包拿来,不要白不要” 秋水:嘿嘿,就是嘛,别生气,听我慢慢道来...... 又见到叶琼宇,秋水的心情终于变得平稳而安宁。这姑娘似乎有着某种魔力,亦或者是对秋水的引力。总能让秋水在见到她的时候放下戒备,安然的享受一起的时光。 秋水把如何结识李潇云,如何被蒙汗药放倒,又如何出手相助的事情一一说了一遍,讲到自己力敌那笑面佛的时候,更是夸张的将自己说的神乎其神,虽然事实也确实差不多,但是秋水总忍不住在自己喜欢的这个姑娘面前吹牛表现。 叶琼宇看着秋水手舞足蹈。笑着嗔怪他: “你怎么像个爱吹牛的娃娃”。 秋水很喜欢叶琼宇的笑,叶琼宇一笑秋水就觉得这个春天过不完了似的,绵柔细腻,温润浓烈,叶琼宇一笑,秋水就觉得阳光慵懒,空气里有蜜的味道。 秋水:哎,好想带你一起周游寰宇,去边北辽东看雪,去庐山看落日,去明州(今宁波市)吃螃蟹,还有哪呢? 叶琼宇:嗯,还有去华山看武林大会,去九江看舞龙,去成都听峨嵋道人讲经,听说那的麻团比人脑袋还大,那么大怎么吃到嘴里呀? 秋水温存的看着叶琼宇:说的是呢,怎么吃到嘴里呀,丫头,只有亲眼见到了才能想出吃的办法来吧。 叶琼宇:啊,真好,光想想都已经够好了,可惜爹不会答应的,你别看平时他不怎么管我,可是一到关键时候他可凶了。 秋水:你可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也难怪他们这样。 叶琼宇:除非.... 秋水:除非什么? 叶琼宇沉思道:除非嫁人了。 秋水笑道:那感情好,到时候我和你还有你的相公一起周游四海,快乐似神仙。 叶琼宇幽怨的叹道:哎,笨蛋.... 秋水明白叶琼宇的心思,但自己不敢奢望。只觉得像现在这般就已经知足。 叶欢程的镖局最近接打算接一趟重镖,要往京兆府(现西安市)运送一批汉白玉石板,大概是用来修建什么园子的。这汉白玉石全国上下只有京城一家官管的机构负责制作,都是皇家才能用的石材,其制造成本相当昂贵,价格自然也就不菲,绿林人常以能劫到此类物件为荣,因此没有一定能力的镖局,通常不敢接这样的活。叶欢程也是思考良久才下定决心送这次的镖,要送这等贵重之物,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因此这些天镖局上上下下都在为此事而忙。 为这趟镖,兵器库新定了一批刀剑,押送的人选也成了重中之重,秋水虽经历过一战,但并未成名。因为那场对决之后双方都有意低调处理,所以秋水这边除了跟叶琼宇,再也没跟其他人过多的描述过那场战斗。大家现在还都不知道秋水的手段,只把他当成当初那个普通的趟子手而已。尽管这样,秋水也想努力争取一下名额,毕竟这种露脸的事谁也会争取一下的。 秋水向叶欢程请示,没想到意外顺利,叶欢程表示你不说我也会让你跟着,王三把你夸成一朵花了,说你小子机灵,办事沉稳,保这趟镖带上你,说不上能派上大用处。 事情定了下来,秋水也算一颗悬着的心落地,可以着手准备具体事宜了。首先是去领新装备,秋水从一出世就学刀,对刀有特别的情愫,所以这次依然选择的是刀,镖局新定制的刀还是常见的那种窄口雁翎刀,质量中规中矩,算是可靠。 此次路途遥远,粮草补给也需要不少,虽说一路是官道,有驿站供给。但是翻山过江的时候少不了,不备足粮食和饮水肯定会吃瘪。 准备的差不多,秋水来到水坊街李潇云的住处,二人痛快的喝了一宿,李潇云送给秋水一包金叶子,所谓穷家富路,这些钱关键时候许能保命。秋水千恩万谢,不在话下。 回到镖局叶琼宇也送了秋水一个能缝进衣服里的小绸子包,里面装了叶家绝不外传的珍贵外伤药,叮嘱秋水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拿出来显摆。秋水也是一一答应。 越到出发前大家的心里就越激动,这次出行总共调配了三十辆车,前后七十余人。并重金聘请了十个由工部御前军器所调派的火炮手,这些皇家御林军身上携带的铁火炮在攻城掠地时造成的毁伤是毁天灭地的。不过使用起来相当笨重,必须提前准备好,应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并没有多大用处,不过有这样一群人的存在,也能给那些有贼心的人一些震慑,为的就是确保此次押镖万无一失。 镖车最前排是镖局的掌舵大镖师宋玉,年轻时也是名满西湖的剑客,现如今虽然剑法不如当年少壮时期,但是江湖经验堪称一绝,什么样的机关陷阱都逃不过他一双法眼,是镖队中名望最高的总指挥。而最后面压轴的镖师就是王三和秋水两人,王三自不用说,打从有镖局的那天就有他,而秋水又是王三点名指派的人,王三只信得过秋水。十名官家的火炮手五五分开每六车隔一人,中间穿插着镖局的年轻镖师,也都是些生猛后生。 这么豪华的押镖团队,一般的江洋大盗海洋飞贼是不敢有任何企图的。 只是但愿别遇上那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