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卷 金沙残梦 ------------ 第1章 神鸟往事之梦越千年 前言 金沙遗址是21世纪中国第一个最为重大的考古发现,是世界上同时期出土古代象牙最集中的遗址之一,是中国同时期出土金器、玉器最多的遗址之一。金沙遗址位于成都市西郊苏坡乡金沙村, 金沙遗址是四川省继广汉三星堆之后最为重大的考古发现之一,被评为200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是成都地区迄今发现的规模最大的商周时期文化遗址。金沙遗址分布约4平方公里,规模仅次于三星堆,再现了商代晚期至西周时期古蜀文化的辉煌。 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发源的。 第1章 神鸟往事之梦越千年 残阳如血的战场,此刻,一场大战正在进行。 这里是三千年前的古蜀国的最后的前线阵地,双方对阵的军队,一支是古代蜀国金沙王朝的的军队,另一支,是来自群山峡谷的叫做巴的国家的军队。双方的军队正在厮杀。 金沙王朝的军队大都穿着青铜制作的盔甲,手执锐利的青铜的兵器,巴人的军队大都是虎皮等野兽皮作为战袍,只有少数将军有铠甲,只是他们也有青铜的兵器,而且锋利程度并不亚于金沙蜀国的军队。巴人的军队强悍而攻击凌厉,几乎是不要命的冲锋,那种势头,金沙王朝的军队眼看就要抵挡不住。 只见金沙王朝的带兵将军叹息不已,他拔剑看一块石头,愤愤的喊道:“要不是这些年举国以为天下太平,处处歌舞生平,士兵骄逸过度,如何能有如此之结果!” “云大哥,这些年,大王明尊重你,实际防备你,军队也不让你掌管,现在到了最后关头才让你带兵迎击,你如何还能回天!”他的兄弟在一旁,也愤愤的说。 “别说了,洪兄弟,我们得想办法!”将军说。然后他看着在战场上四处包扎救援伤员的那个白衣服的女孩,仔细的想计谋。 “要不这样,洪,你守在这里,我马上带所有的后备队,穿插到敌人的背后,袭击对方,我们只有这一次机会了,王朝的全部大军都在我们这里了,我们的后面就是平原上的都城,那里已经无法抵挡住敌人的进攻了,我们生死就是这一战!” 云将军说。 “那好,大哥,你赶快去,这里我带人坚守这里,我会死守住的,希望能等到你回来,我们赢得胜利!”洪说,他笑着,张开了双臂。 “好兄弟,洪!”云将军张开双臂抱进了洪。 “你赶快派人将叶子带回都城,如果城破,让她跟随族人进行最后的逃亡,计划我已经做好的,毕竟输了这一战,我们还得保存我们的最后的血脉!告诉她,要活下去!” “好的,大哥!我一定派人将叶子带回都城,让她跟随她的父亲一起作最后的逃亡准备!”洪说。 “好,好兄弟,这个黄金面具,给你!希望能给你带来神的力量!”云说。 洪接过了这个王朝大将军才会有的面具,看着云带着一支军队渐渐远去。 在如血残阳下,云回首,最后看了眼这个兄弟,他没想到,这一去,就是千年之别。 林云轩一觉醒来,总是发觉自己,是躺在二十世纪的的家中。 他往窗外看去,窗外车水马龙 ,四处的霓虹灯,都是在提醒他,这个世界,和他刚才梦里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世界。只是,刚才的梦,是虚假,还是真实。 刚才那残阳如血的战场,是在哪里?那战场中四处寻找自己的那个白衣服的姑娘,又会是谁?那个带着黄金面具,代替自己顶住自己的冲击,好让自己能从背后对敌人发动攻击的那个兄弟,又是谁? 梦里,一切如此的清晰,如在昨日! 林云轩,出生于云南一个城市,那个城市叫版纳。已经28岁的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出生在那个城市。 他总是觉得,自己是为了找啥东西而去到那个城市的。可是具体找啥,他却总是不清楚。 在那个南国的城市,雨水总是特别的多,然后太阳总是特别的足。 把他的脸晒得黑黑的,当每次他看到太阳的时候,他总是一种特别的感觉,他总是觉得太阳是飞起来的。林云轩也不知道为何有这样的感觉。 每次林云轩把这个感觉给妈妈 说的时候,那是在他很小的时候。 “妈妈妈妈,你看,太阳飞起来来了!妈妈你看呀!“每当他这样喊妈妈来看的时候,妈妈就走出了屋子,往天空看。 妈妈没看出太阳和大家一般人眼里的太阳有何不同,妈妈望着这个孩子,心中无限慈爱,她告诉林云轩,“孩子,在传说里,太阳是一只鸟,当然会飞!” 在古来的神话里,太阳不就是一只鸟吗,妈妈以为林云轩指的,就是这个。 也许这孩子听到了一些传说故事呢。妈妈心里想。 望着这个从小就非常聪明的孩子,妈妈微笑。 只是,这样的次数多了,妈妈就开始想到一些事情。 因为每次太阳很耀眼的时候,林云轩总是喜欢望着太阳,然后充满了渴望的表情,仿佛,前世,太阳就是他的灵魂。 然后林云轩总是叫妈妈来看神鸟,总是说,太阳的旁边,有四只神鸟,他们带着太阳飞翔。 很多次以后,妈妈已经习惯了。妈妈总是宽容的陪他一起看。 然后,当林云轩可以去上学的时候,妈妈告诉他,“孩子,你看到的太阳的神鸟可不能随便说给别人听哦!” “为什么呢,妈妈?“林云轩有些不解。 妈妈说‘孩子,这是你心里的秘密,你不要告诉人家好不好,你告诉了人家,人家就会把太阳神鸟捉走了哦,记住了,孩子,你得保护你的太阳神鸟‘ 妈妈这样告诉孩子,她也只能这样告诉孩子,因为,她知道,这件事情肯定没那样简单,只是,再不简单的事情,也只能让自己和家里人知道。如果人家多知道孩子这样看太阳,会觉得怪异的,而且,也许还有其他的事情发生。 说道怪异,妈妈在林云轩总是说太阳周围有四个神鸟在飞翔时,妈妈想起一件奇怪的事情。 那是林云轩刚出生的时候,刚生下来,为孩子接生的阿姨,就觉得奇怪。咦的一声。妈妈虽然很虚弱无力,可是还清楚的听到这句声音。 在孩子洗干净后,抱了进来,妈妈幸福满足的看着孩子的时候,也发现了孩子手上,有一个很奇怪的图案,那个图案,当时的林妈妈没啥印象。只知道好像是鸟,好像是四只鸟。 妈妈也没多想,因为,在彩云之南的地方,那里总是有很多灵异的事情发生。 妈妈自小跟着自己的妈妈信佛教,妈妈一直很善良,也常布施。 所以林妈妈觉得,自己不会有不好的报应。这个孩子,应该不会是不好的生命。 因为有了这个奇异的开始,林妈妈更关爱这个孩子。一直到他长大。 当小林云轩逐渐长大的时候,林妈妈从他总是说太阳周围有四只鸟在飞,妈妈想起了,想起了刚生下来时,那四只鸟,那四只神鸟。 妈妈才恍然大悟,那四只鸟,应该就是太阳神鸟。 只是,这一些太神奇,林妈妈也无力去进一步探究竟。 就如大部分的人,都会有自己的故事,大部分的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大部分的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林妈妈就当这是小林云轩的秘密。 很多的佛教理论在林妈妈的心里浮现。 林妈妈只有更加的崇佛,她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到来,到底是啥意思,到底这个孩子会给她带来啥意义。 她只是凭借自己的直觉知道,这孩子不会给她带来不好的命运。 只是这个孩子自己呢,他的命运会不好吗,林妈妈有些担心。 ------------ 第2章 山水廊桥上的爱情 当林妈妈把这个林云轩总是说看到太阳神鸟的事情给林云轩的爸爸说的时候,林爸爸总是说:”世间的事吧,各自总是有各自的命,各自得去承受!我们无法左右命运,只能让我们这个孩子,每一天都过得开心!” 在林云轩的记忆里,林爸爸也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在一个勤劳的人,他的工作是照顾旅游区里的大象,那些大象,在游客上门的时候,会做各种的表演。 林云轩记得,自己的爸爸老家是四川,在四川一个叫德阳的城市,因为上山下乡做知情,来到云南。 在这里,爸爸认识了林云轩的妈妈,自己的妈妈,来自浙江,当时是很漂亮的浙江妹子。 他们在云南相爱,结婚。因为他们喜欢这里的山水,所以,后来知青回城的时候,他们没有回去。 他们选择了留在这里。 小林云轩小时候,总是喜欢去看这些大象,他和他们打闹,给他们吃香蕉,很开心。 那些大象也很喜欢他们,仿佛,他们相识了,已经是很多很多年。 当林爸爸看着林云轩和大象的相处的样子,心中也总觉得一种奇怪的感觉。 只是,林爸爸自己心中,也有一个常常的悠久的梦,那个梦,他第一次看到林云轩的妈妈的时候,就产生了,只是他从没说过。 林爸爸只是很开心,很满足现在的生活。 因为,他总觉得,和林云轩的妈妈相逢,是一个奇迹。 仿佛那个奇迹,是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 林云轩记得,爸爸给自己讲过和妈妈认识的那个时候,那是一个夏天。 那天,当二十岁的林爸爸,骑着村里的自行车,去城里,买一点文化用品,还有一些药品,因为,因为林爸爸那时,字是写得最好的,村子里的人们常让他写一些信呀啥的呀 ,等等! 林爸爸还有个无师自通的手艺,就是看病,好像很多小病,他很轻易的就能知道原因,他可以用很简单的草药,就能把那些病治好,村子里的人们,都觉林爸爸是小神医,都很信任他的医术。 所以,林爸爸常常去城里采购文化用品来给大家一起使用,也常去采购一些中药以及简单的西药,来为大家服务。 很多年后,林云轩在都市的奋斗累了后,回到那些古老的村子去看望一些老人时,大家还能说起爸爸当年的事迹。 说起来,是那样的神奇,让林云轩佩服不已。 林云轩记得,那天,爸爸又去城里采购,当他出门的时候,还是晴天。 但是他还是带了伞,毕竟这个季节,雨是说来就来的。 果不其然,当他走了一半的时候,天,下起了暴雨。 林爸爸就急忙打起伞,只是雨太大了,他还是没法挡住雨,只能找一个能躲雨的地方。 这时候,他看到一个长廊桥,那桥,是连接山溪两边的,但是带一个长廊,能够遮雨。 在平时里,每次来去,总没觉得这长廊桥多好,今日,这里却是仿佛是躲避天公的天堂。 经过了很多年,林爸爸还记得当时的情景。 那个清晨,空气是如此的清新,山野里,全是植物的清香,那些 美丽的大朵的花朵,在路旁摇曳着,仿佛在诉说着一个美丽的梦想。 溪水哗哗的流走,这个溪水在这个季节,已经不是冬季的涓涓溪流,而是湍急的小河流。 而那天,整个廊桥,却是空无一人。桥上,有些年代久远的木柱,在那里诉说着古老。 林爸爸却焦急的看着天,因为,他希望能在中午赶到城里,这样他才能在下午天黑之前,赶回村子里。不然,在漆黑的夜里走路,是很危险的。 虽然村子里人很多,但是,野外,各种的野生东西很多,是很难测的。 据说,隔壁村的知情曾经遇上过大蟒蛇,也遇上其他的吓人的东西,在晚上。 所以,大家在晚上是尽量的不赶路的。 在林爸爸有些焦急的时候,山道上,跑来一个人,一个花衣服的姑娘。 很多年后,林爸爸想起第一次看到林妈妈的情景,还觉得是个梦。 这个美丽的姑娘,当时是去林爸爸的村子送一封信,那是她的村子里的一个姑娘生病了,她希望她的男朋友去看她。 当时的爱情就是如此,如果知青们相见了,相爱了,他们就会在进城的时候呀,约会,然后各自回各自的村子,然后约好在下一个进城的时候,再见。 如果没机会相逢,哪怕是住的相互很近,都不会认识。 就如眼前的姑娘,和眼前的小伙子。 也就是后来的林爸爸和林妈妈。 当林妈妈在雨中,跑向那个廊桥时候,林爸爸觉得,仿佛春天的花一下子开放。 他不敢多看,只是,一个劲往外看。 林妈妈那会一进去,就发现了林爸爸,那时候的姑娘一般突然遇上了陌生男子,还是有些害羞。 她也只是往外看。 只是,雨水空蒙,一直在下。 林妈妈就有些急,她急那个姑娘的病,她多希望能够尽快让那姑娘的心上人能及时去看望,那样那个姑娘也许能迅速好起来。 只是雨水,却急不来。 还是下。 在等待等待的时候,林妈妈却有些恍惚,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小伙子,触动了她的哪些记忆。 她慢慢的想起一些事情,仿佛想起一个很大很大的圆顶茅草屋子,想起一个遥远的年代的田野,想起了那漫山遍野的山花,想起一首很古老的歌曲。 那歌曲,在她的耳边,一直回旋,好像在她的童年曾经回旋过,只是总是记不得了,今天,却突然响起了她的耳边。 她轻轻地唱了起来。 只是这一唱,一旁的林爸爸却心中如重击,仿佛,很多年的回忆,在他的脑海,升起。 那个记忆里,一个原野,一个美丽的姑娘,仿佛就是眼前这个姑娘。 但是记忆里,好像姑娘在他的怀里,但是后来,又好像出现了啥事情,两个人生离死别。 林爸爸“啊哎!”呼喊了一句,他好像触及到一种痛苦。 林妈妈被这声音打断,惊异里望着他。 当他看到林妈妈在看他 ,慢慢的林爸爸开始恢复正常。 他微笑,不好意思的微笑。 “你是隔壁村子的知情吗?”林爸爸笑问。 “是呀,请问你们村子,有一个叫王永长的知青吗?”林妈妈问。 “有呀,小王很活泼的呢,喜欢打篮球呢,我们村子里,常在他带领下下打篮球!”林爸爸说。 “是吗,那太好了!”林妈妈说,“那,我今天能找到他吗?” 林爸爸有些怅然,因为他听说这个美丽的姑娘要找王永长。 不过,也许这个姑娘是体会到了林爸爸的惆怅,她马上说“我们村子里的夏玉秀让我来找他的,她生病了,希望他能去看她!” 林爸爸有些长吁一口气,不过,他的表情被姑娘看到了。 姑娘有些害羞。 “那我带你去吧!”林爸爸说,他已经不想进城去了,今天,他觉得是一个神奇的日子。他只是希望看着这个姑娘,陪着这个姑娘。 姑娘望着他,笑了。因为,毕竟不认识路,有个带路的,可以完成自己的使命了。 这时候,雨停了。 一路上,他们开始说话,仿佛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当姑娘的使命完成的时候,小王和姑娘要回到隔壁村子的时候,林爸爸自告奋勇的提出要一起去看望夏玉秀。 理由很充分,他会看病。 后来的故事,就是林爸爸和林妈妈相恋了,后来他们结婚了,在这片神奇美丽的土地。 后来他们有了林云轩,小轩轩的出生让他们如获至宝,只是那个神鸟的故事,让年轻的父亲母亲时常担心不已,又时常陷入沉思,仿佛,小轩轩提醒了他们,他们是从一个遥远的地方来的,那里不光是路途 遥远,还有年代遥远。 所以,当林爸爸看到林云轩对于太阳神鸟的神奇时,总是想到自己身上的一些神奇。 只是他总是想不起具体的,每当这个时候他,就望着忙里忙外的林妈妈。 在他眼里,林妈妈就是他最大的神奇。 林云轩的神奇,又在哪里呢?而且这个孩子,始终和自己记忆里一个人很相似,只是为何经历了五千年,他会来成为自己的孩子? 难道就是为了验证宇宙的神奇吗? ------------ 第3章 寻找神鸟的历程 林云轩长大以后,他总是记得那些神鸟。他还记得小时候,在每个雨后,在太阳光重新洒向大地的时候,他总是看到天空中的神鸟,围绕着太阳在飞翔。 每次林云轩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个幻觉!可是,他每次揉了眼睛之后,神鸟,依旧在飞翔。 林云轩总是分不清是幻觉还是真实。 那仿佛就是他生命一个随时带着的独特景致。 仿佛他就是一个放飞神鸟的人。 可是那些鸟,从哪里来呢! 还是那个梦,梦里一切都是血红。 三千年的古战场,云将军带着自己的军队,悄悄的从巴国军队的后面,进行着穿插。 他们行走在山里,他们的目标就是正在和金沙王朝军队进行战斗的巴国军队。 可是,当他们走到一个峡谷时,弓箭却铺天盖地的射来。 云大惊,他知道,敌人估计是早就有埋伏,他们已经对这里的一切那样的熟悉。 他们知道,如果有谁想从后面穿插他们,这里就是必经之路。 眼看只有几个时辰,就可以穿到前面的战场,林云轩咬紧了牙关。 他也知道,如果自己不能赶去,洪是支撑不了多久的。 他拔出青铜剑,“杀!杀呀!” 他的手下,也使劲的射出了弓矢!两边埋伏的那些传兽皮的巴国战士,也纷纷的中箭掉下山崖。 林云轩挥剑,砍杀了过去。 一个巴国将军手执青铜短剑,拦住了他的去路,他们彼此对视着。对方也是一张年轻英俊的脸,可是此刻,双方只能活着一个人,林云轩咬牙,冲了过去 激烈的厮杀中,双方的士兵纷纷倒下,林云轩和那个巴国将军都咬牙在搏斗。 那个将军的力气很大,在他的过去,曾经也辉煌无比!他曾经在山中降伏老虎,曾经在部落比赛中,划船渡江最快!他也曾经赢得巴国部落最美姑娘的青睐! 可是此刻,他和林云轩战斗在一起! 突然,林云轩一个不小心,对方的青铜剑刺到了林云轩的肩上,他一个钻心的疼痛,他忍住最初的疼痛,回首一剑,那个将军的肚子被他刺中!血流了出来,林云轩继续挥剑,那个将军已经不能支撑!他退了几步,他的手下将他扶住。 “将军!”他的手下在喊!。他退了几步,然后再继续退了几步,再冲了上来。 厮杀在继续,林云轩看到自己的人,慢慢的处于下风。 他心里一阵焦急,他使劲的砍杀,趁那个将军不防的时候,他一剑刺中了他的咽喉。 那个将军倒下了。血从他们的喉咙直冒。 林云轩满身是血,他像个天神一样,继续的厮杀! 敌人都望风而逃。林云轩冲出了这道阻击! 可是,第二道阻击,依然在不久后横在他的面前!林云轩看到前面严阵以待的敌军,他拔出了剑,继续冲了过去。 然后是第三道阻击! 终于,他们杀开了血路,赶到了战场! 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林云轩看到,战场上满是尸体!大部分都是金沙王朝的士兵! 然后,在将旗下,洪已经倒下,他的首级已经被割下,那个黄金面具已经被敌人取走! 林云轩大叫一声!痛苦的跪在了地上! 他知道自己已经晚了。 自从记事开始,林云轩总是在寻找那些神鸟的来处。 林云轩查了很多的资料,文献,想找到那些神鸟,可是总是没消息。 在那些陪伴他的岁月里,神鸟,仿佛成了一个谜。 林云轩不能给任何人说,也不能给别人形容,他只能闷在心里,当他想向爸爸说的时候,爸爸总是眼睛望着远方,好像在回忆,又好像在忘记。 林云轩以后也不大给爸爸说这些了,包括那些梦。 那些梦里,不光是有神鸟在飞翔,还有带着金色面具的铜人,还有一个漂亮的玉做的东西,林云轩不知道那叫啥,只是觉得很好看。 然后,那些东西,总是时常在林云轩的梦里出现。 一年年,一岁岁,提醒他,不要忘记。 也许,我是来自一个外星的国度吧!当林云轩到处查不到那些东西的时候,他就这样想。因为他感觉,那些东西,是和他前世有关的一些东西。 因为时常感知这些东西的原因,林云轩时常去寺庙拜佛,偶尔也和师父们说说话。 只是他不大敢把自己的梦告诉师父们,他好像又渴望自己能独立解开这些谜团。不大想受别人左右。 只是,他有次,无意在一个寺庙,那是昆明的大昭觉寺,那里庙宇巍峨。林云轩在那里,邂逅一个师父,那个师父,仪态端庄,神情淡泊,那师父第一眼看到他时,眼神有些惊奇,然后慢慢的,那个师父,望着他。喃喃的说了句:“前世因,今世果,千年后,我是我” 说罢就离开了,等林云轩再次去寻找他时,却总也找不到了。 林云轩总觉得那师父认识自己,他四处寻找,可是寺庙的师父说,没看见他,可能云游去了。 后来林云轩去了几次,师父的房门都是紧锁。 林云轩闷闷不已。 林云轩多想解开那些记忆,解开那些神鸟的秘密。 一直到二十多岁,林云轩离开家,离开彩云之南这个美丽的地方。 林云轩的记忆里,这里真是一个隐者之地,不知为何,他要这样说。 每当看他爸爸的神情,很满足于这个环境的神情,林云轩就总觉得爸爸好像一个隐者。好像经历过很多沧桑,终于找到一块灵魂栖息地,永远不想离开的感觉、 林云轩永远记得这个他生长的城市,这个让他在各种神奇长大的地方。 南方,一个活力四射的城市,那是林云轩的工作的地方,也是他梦想的地方。 当林云轩很小的时候,他下决心一定要找到梦里的神鸟。 只是如何找得到,他知道,自己必须要学很多东西。 所以一直以来他对于自然,社会,科学,文学,等等,都是特备的感兴趣。 林云轩读遍了古往今来很多的书籍,好像要从中研究出一个结果来。 当然没人告诉他任何结果,他只是一心向往的在研究。 林云轩自己研究了埃及的文明,当他看着法老墓里的哪些神奇的出土文物,他有些似曾相识,只是他又觉得,虽然都是古朴,但是哪些文明的痕迹,和他从小梦到的东西,还是略不同。只是,有没有过交集,那就难以确切考证。 林云轩曾经整天泡在图书馆,在一个夏天,读完了图书馆里很多的书。 因为林云轩好像在那本书里读到,某位青年,因为对自己家乡的过去未来很着迷,就在图书馆里到处找,终于找到一本神秘的羊皮卷,里面讲了自己家乡的过去未来。 林云轩也想寻找到这样的一个羊皮卷。 林云轩找遍了他能找到的图书馆,总是在里面四处寻找,结果,却是无踪。 但是,那个东西,却是是有的,林云轩一直不知道,而且,那个东西,一直在他的家里。只是他却一直不知道而已。 那就是他出生时,他手上的那些图案,那些图案,不但描述了太阳神鸟,也将他过的过去的一切,都映射在上面,只是小时候,那些接生的医生呀,不大懂这些东西。 但是妈妈曾经把这个画下来,因为他知道,这对自己的孩子,很重要。 林云轩来到了这个城市,这个城市的节奏,要比原先自己居住的小城市,要快很多,也比他在四川的大学那个城市快。 他在这里,也能很快适应下来。 然后,林云轩努力的做了一个公司,他每天努力的做,希望能成功,实现自己的理想。 林云轩每天在这个城市里,早出晚归,打拼是快乐的,也是辛苦的。 当他双腿灌了铅一样的时候,那就是夕阳西下了。 那个时候,林云轩最喜欢一个人,跑到海边去。看着夕阳,吹着海风,发呆。 这个时候,他总想起张学友的歌曲,想和你吹吹风。 林云轩就总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想起大学里,那些美丽的不认识的隔年级的同学。 他记得那样多的美女,只是他好像并没啥动心。好像自己平时最喜欢就是去图书馆研究自己的梦。 林云轩常常对着那些想象中的外星人的样子都非常感兴趣。他总是在想,如果自己认识一个外星人,又会是开心还不开心? ------------ 第4章 梦回金沙谁是我 只是一天天过去的日子,林云轩总是怀念那些童年,少年的时光。 他总是怀念那些夏天暴雨的世界,怀念那些象群在森林里行走的情景,怀念那些蓝色天和世外桃源的所在。 只是,一个人,必须得离开自己的故乡。就如,很多很多年前。如前生。 如果我有前生,我又是如何离开我的前生呢。 林云轩总是在想这个事情。 然后,前生的人,会是哪些和自己相伴呢? 每当这个时候,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 一个姑娘的影子,只是他总是看不清楚。 只记得她长长的头发,好像是披在身后。然后,好像是一身白色的麻质的衣服,然后呢,就使劲看,看不清楚了。 年代也许太久远! 林云轩叹了一口气。他真想有天,找到所有的故事的来源。 这天,当凌云轩又在发呆的时候,张洪来到他的桌子前。 张洪,是一个可爱的男生,老家湖南常德,在几年前,来到这个城市,他学习的专业是计算机。他是公司的计算机负责人,他的业余爱好,就是探秘,他很喜欢奥秘之类的杂志,也喜欢研究外星人。 张洪的故事,也很有意义。 张洪出生的地方,是传说中的大泽龙神的所在,那里,是屈原的湘君等传说的故乡。 所以,张洪从小,就有些充满浪漫想象的特点。在他的世界里,总是奇异无比。 因为他喜欢梦到一些神奇的东西,比如龙呀,凤凰呀。 当然,在张洪的梦里,常梦到的一件东西,就是一件金灿灿的面具。 张洪总是梦到那张脸,那张黄金的脸。 张洪时常在梦里,梦到自己,戴着那张面具,于是他就变成了面具里的人。然后,在一片遥远的世界,好像在战争,只是最后,满战场的人,都倒下了。 他身边的人,都倒下了。 他也倒下了。 在倒下前,张洪取下了黄金的面具,他望着天,那天的天空,是血红色。 大地都是一片血红,他看到,好像四处都是红色。 最后,一片的红色,淹没了他的视线。 张洪总是在这个梦里醒来。 当张洪醒来的时候,他就望着故乡的窗外发呆,他常常在想,自己是从来来。又要到哪里去。想着想着又睡着了。 只是他天性又是很乐观好动的。 他喜欢到处玩,喜欢电脑,喜欢唱歌,喜欢篮球。 大学毕业后,他就选择了南方,他在南方的世界,找到了开心的自己。 因为再没有那些陈旧的气息,再没有故乡那种束缚。 他可以自由自己。 只是那个梦,依然如旧。 这个时候,他遇上了林云轩。 第一次看见林云轩,那是在一个午后的时刻。 张洪喜欢唱歌,只是他唱的不够专业级别,可是他有几个哥们,喜欢唱歌,是专业歌手的级别。 这几个哥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出名。 只是出名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成功的代价就是寂寞。 所以那几个哥们,始终很寂寞,然后,每天只能混迹各个歌厅场所,唱着自己喜欢或不喜欢的歌曲,度日。 在歌厅里,哥们们其实很寂寞。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有理想的歌手,是能唱出自己的世界的歌手。 可是,总是被现实打爆他们的理想。在现实里,他们只能,在唱一首自己觉得不错的歌后,被台下喊好的人送上酒,他们在台上就是喝酒,他们只能在现实里,被大家点唱自己不喜欢的歌曲。然后还得表现出很喜欢的样子。 感觉这就是一个红尘。 只有当他们各自回到自己租来的狭小的简陋的家里后,才觉得这是自己的世界。 在这个城市里,有着太多的无奈。那是现代人的无奈。 张洪和他们一样,感受着这个城市的无奈。 这个城市里,美丽的姑娘少,浪迹江湖的浪子多,这个城市里,各种各样的大款多,苦苦挣扎的人们也多,这个城市里,快乐的人不多,每天觉得自己是机器的人却多。 只是,当初大家背井离乡,又是为了寻找一个啥样的理想呀。 当张洪看到许多漂亮的姑娘,为了钱,投身在一些老头的怀里,或者一些时髦女孩,只是为了贪玩,便整天混迹在一些开好车的男人之间。 张洪常常觉得这个和很久以前,想象的那种世界不一样。 也许,那个世界,只是一个想象的世界罢了吧,张洪想。 爱情,在这个城市了,是个奢侈品,男人都在努力打拼,一如张洪的歌手朋友,努力希望在这个城市里,找到成功。 也如张洪身边的各行各业的朋友,都希望能成功。 而女人呢,爱情呢? 张洪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很难找到爱情。 和我们另一个主角凌云轩一样,都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估计是找不到爱情了。 因为,他们的世界里,有一个爱情,都有一个幻影一样的爱情。 可是,始终,看不清楚是啥样子。 所以,张洪就喜欢和他的歌手朋友,周末去公园,一起去唱歌。 他们在一处空旷的,但是人都必行的道路上,放好音响设备,然后就开始唱。 唱自己喜欢的歌曲。 然后这个时候,他就遇到了林云轩。 林云轩喜欢听歌。在他的童年,在那片神奇的版纳的世界,晚上的时候,常常下暴雨,这个时候,他就喜欢听音乐,听那些古典音乐,那时专门有一个广播台,是放古典音乐的,他就在这个台,收听古典音乐。 虽然他没成为发烧级别的音乐友,但是他对音乐的鉴赏和爱好是一生的。 林云轩觉得音乐响起来的时候,自己身上的每个细胞,都是和音乐一起跳动的。 当然,酒吧的,劲舞音乐除外。因为他喜欢舒缓的音乐,能让人响起很多遥远事物的音乐。 比如贝多芬的田园,比如英雄,比如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他都能进入那种世界。 每当他听田园,他就就进入恍惚的世界,响起遥远的一个世界,那里,茅草屋圆顶,那里,阡陌纵横,鸡声相闻。 然后听到英雄交响曲,他就浮现出很多很多,好像也是一片战场,好像成千上万的士兵在他眼前搏斗厮杀,又在原野上挣扎。 当林云轩听到天鹅湖,他总是想起在遥远的一个殿堂,那个殿堂,灯光华美,一个美丽的姑娘在那里,款款走来。 所以说人类的思想是相通的呢,林云轩常常这样想。 他喜欢在在音乐中放纵自己的思维。 ------------ 第5章 知己难得终可得 林云轩也喜欢一些流行歌曲,因为,毕竟他也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他喜欢听到很多很好的音乐,用心写的音乐,能写出自己的忧伤快乐,奋斗艰辛的。 所以,当他在这个周末,阳光明媚的日子,来到公园散心的时候,他深深的为张洪他们的音乐打动。 当他在公园里,呼吸着含氧量高的空气,走转过那个弯的时候,他听到了张洪和朋友们在唱的一首歌‘我的梦想在你的世界,他深深的被吸引了。 他听到,张洪在唱: “我的梦想在你的世界,当我在长夜里将你思念,我却看不见你的脸,只有冰冷的思念,我的梦想在你的世界,那里天空湛蓝,空气新鲜,我却看不到你的去向,只有孤单的田园,我的梦想在你的世界,你去于来,都只是在我的梦海,我不知道你何时存在,在我的一个又一个千年!” 当林云轩听到这个歌的时候,他一下子深深的被打动了。 他努力上前,看见了张洪,在那里,数钱。 张洪是个好玩的人,他每次,都喜欢去数钱。 当他和朋友们唱完一首歌的时候,他喜欢用盒子,去收钱。一般很多卖艺歌手不主动去收钱,只是等大家投钱时,说句谢谢。 张洪不一样,他好像有这个习惯,他总是说,努力一场,就得有回报。歌手再高雅,也 要吃饭。 人性总是黑暗和美丽共存,你不去催钱,也许很多人,也不好意思给,你去催了,大家也许久知道你需要钱,因为花钱,是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的最好的方式。 每次张洪唱完歌,刚刚还像一个艺术家,马上就像一个商人,一个很诚实的商人。去收钱。 他不像有些沽名钓誉的人,明明想赚钱,却打着艺术的旗号,至于更有甚者嘛,就不说了。哎,世风日下呀,张洪常感叹。 然后他就常唱歌后,就以伸手把盒子四处递出去。 张洪在那里收钱的时候,林云轩来到了面前。张洪毫不犹豫的伸出了盒子。 林云轩笑了,他掏出了一百元,放了进去。 这个城市虽然有钱人多,但是随便给一个公园里火马路边唱歌的歌手一百元,还是不多,一般大家都是一十二十的给。 张洪说,谢谢,他看了这个小伙子一眼。 在一看之下,他们就感到了一种莫大的缘。 因为他看到这个小伙子看起来有一种超脱的内涵,但是又是一种宽容的入世的态度在生活中行走。 张洪觉得他好像在那里见过这个人。感觉很亲切,又有些熟。 只是不管熟不熟,此刻是见到了,彼此又觉得有缘分,张洪就直接说了:“兄弟,我第一次看到你,总觉得和你特有缘!” 然后张洪笑了。 林云轩也笑了,他说:”我觉得也是!” 确实如此,林云轩第一眼看到张洪,听他唱歌的时候,觉得他有些忧郁,可是当他看到张洪拿着盒子,笑嘻嘻到处收钱的样子,又觉得张洪是个商人。此刻,听到张洪主动对他这样说,他觉得张洪又是个侠客。 这样的人,是值得一交的。 在这个城市里,林云轩不缺乏认识的人,可是却很少有真心的朋友。 他刚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总是喜欢去图书馆,也喜欢去广场散步,去海边玩水。但是更多是在自己的租来的房子了,读书看东西。 有天,他在自己的房子里,听到一阵悠扬的二胡曲,他一下子被吸引了。 他走到了了外面,看到自己对面的邻居,一个比他大好多岁的小伙子在拉二胡。 看他很投入的样子,林云轩觉得很专业,也很欣赏他。 以前大家总是进进出出,见了只是点头,没想到还有这样的特长。 林云轩走下去,在他旁边听。听了好几曲。 这个邻居的名字叫魏常,大家都叫他老魏。 当听了几首的曲子,林云轩告他老魏,自己想听二泉映月。老魏就给他专门拉了二泉映月。 当那苍凉的月光,升起在老魏的二胡里的时候,林云轩仿佛看到了那个天下第二泉的世界,在月光下,寂寞又美丽,仿佛看到了瞎子阿炳的曲折人生,仿佛看到了一个有才华的人的寂寞悲哀,仿佛也看到了自己童年在版纳的暴雨中,在广播里听这个音乐的情景。 在这个城市里,在这个移民城市里,在这个商业化无所不在的城市里,他听到了这个音乐,一下子,心灵澄清。 老魏给林云轩也讲了很多关于音乐和二胡的故事。林云轩从此把老魏当做最好的朋友。 直到有一天,老魏半夜来敲门,林云轩还在熟睡,老魏说,小林,帮个忙,快借我钱,我急用,在打牌,赢了就给你,兄弟! 林云轩当时想都没想,因为内心他当老魏是很好的知己,不相信老魏是个无信用的人,也不相信老魏是坏人。 他当时马上将口袋里的工资,三千元的一部分,一千元,给了老魏。 老魏说了谢谢,就去了。 不一会,老魏又来了,就说,不行了,一下子又输了,再借点。 当时林云轩想都没想,只是想帮他,又给了一千。 老魏很快就走了。 当老魏再次来的时候,林云轩有些心里觉得不舒服了。 他觉得这个朋友有些不对,明明自己借了两次了,而且自己借出去的时候,内心并没想他能否还给自己,因为毕竟萍水相逢,在这个城市,说不定明天一早,对方就搬出了这个楼,这是常有的事,林云轩觉得自己只是为那个二泉映月,为了那个知己的感觉。才借的,可是,老魏却毫无节制。 看到林云轩有不想借的意思,老魏一个劲的说话,说感谢呀,说明天一定还呀。 当时林云轩半梦半醒,心里就不想再多受罪,心想借就借吧,要是不还,就当交错一个朋友。 老魏一去无踪。几天内没看到他,然后后来看到对面新搬来一个住户。 林云轩对于钱到没啥,只是内心,常常提醒自己,不能因为觉得谁是知己,就倾心相交,不防备。因为有些朋友,是交来没价值的。哪怕他有些暂时的特长。 所以,当林云轩看到张洪的时候,微微一笑,他觉得这是个不掩饰的朋友。 他看到张洪后来数钱的样子,他更觉得这是个很实在的好玩的可信的朋友。 因为他不掩饰,不矫情。敢作敢为。 ------------ 第6章 剁椒鱼头的友谊 林云轩在听了张洪的朋友们几首其他歌曲后,他收下了张洪递出的一张歌手张洪的名片,上面有他的电话。 张洪微笑的递出了名片,说:“哥们,有事常联系!” 林云轩笑了,他说,“有空联系”,然后转身离开。只是转身之际,他看到张洪弯腰收拾东西的情景,他一下仿佛看到很多年前一个和这个场景类似的情景。 林云轩在几天后,就电话张洪请他出来吃饭,吃湖南特色菜。 因为他很想看到这个小伙子,想再次感受那种熟悉的感觉。 林云轩知道张洪是湖南人,林云轩知道,在中国有一片土地,那里充满一种神奇的色彩,其实,我们翻开我们几千年的历史,每个山川每个河流,其实都是神奇的。因为,人类本身就是神奇。 林云轩觉得,当我们从亿万年前的生灵,幻化成人,本身就是一长久的奇迹。 这个奇迹里,每个生命的个体,都在里面经受着各种的轮回变迁。我们不是佛,不能洞穿一些,我们只能在这样的变迁中,漂泊。 “对!只能用漂泊一词来形容这个过程!”他自言自语。 因为我们不是那空气稀薄的藏区的活佛,可以看到自己的前世今生,可以在空气稀薄的极寒之地,成就自己的智慧生命一代代转化。 我们只是凡人。 我们在千百世里,不断的承受各种变迁。 湖南,那里有很多的传说,传说中的大泽龙神,其实也就是很多年前,这里,是蛇很多多的地方,然后这里多湖。只是后来,逐步变迁,湖没有以前那样多了。 只是那里依然流传很多关于湖关于水的传说和故事,我们现在常想起的潇湘雨,斑竹枝,我们的重要节日,端午,划龙船吃粽子,都是和水有关。 这个省本身就有个带水的名字,湖南。 来自湖南的小伙子张洪,让林云轩在这个南方的城市里,感受到一种阳光的友谊。所以他对湖南的印象也特别的深刻起来。 他们的第一顿饭,就是吃湖南菜,剁椒鱼头。 当他们在一个湖南菜馆里,坐下的时候。 林云轩问张洪:“张洪,你最喜欢吃啥,随便点,别给我省钱!” 张洪就直接说:“剁椒鱼头!”然后笑着望着林云轩。 林云轩也笑了,他吃过剁椒鱼头。 林云轩是云南来的,他那里和四川,贵州,湖南,一样,都是吃辣椒的。有种说法是,四川人是辣不怕,湖南人是怕不辣,云贵人是不怕辣。 所以,都是不怕辣的主。 只是这个鱼,是来自鱼米之乡的人的特爱。就内地产出来说,最好吃的鱼,应该就是湖南湖北的鱼。海鱼不说,那是另一回事。 而这个剁椒鱼头,是湖南菜的代表作。 因为除了鱼,这个跺椒,是湖南的特色产品,那是将红辣椒用刀剁成碎,放在坛子里,腌制。 然后很多地方可以放,做肉呀,做鱼呀,做其他的菜,哪怕是做蔬菜,都可以放一点。那味道是相当的辣,但是也是相当的美妙,对于喜欢吃辣椒或者说辣不怕的人来说。 林云轩就点了剁椒鱼头,然后再点了其他的一些湖南的菜。 当鱼头上来的时候,看到那鱼嘴好像在一动一动,张洪的嘴在微微动了,他每次看到这个,就想起了很多小时候美好的回忆。 他迫不及待的用筷子夹了一块,往嘴里一放,那感觉是享受最好的美味。 然后,他把啤酒,给林云轩填满,然后填满自己的杯子,举起杯,对着林云轩说:“哥们,谢谢,为了友谊,为了特区,为了奋斗,来干一杯! 林云轩也开心的举杯:“干杯,为了重逢!” 林云轩也不知道为何要用重逢这个词,也许是当时舌头打转。 张洪一下子也愣住了,他仔细的想了这个词,不过,他觉得很贴切。 “对,庆贺重逢,我们的灵魂在宇宙漂泊,我们的相逢都是一个个重逢!”张洪说。 林云轩笑了。 那天,他们吃的很开心,他们聊得也很开心。 天南地北的都在聊。聊起各自的经历,各自的人生,各自的爱好,以及各自的懵懂的爱情。 他们一直聊了很久,湖南饭馆的其他客人都已经离开了,他们还在聊。 这晚,一个云南小伙子,和一个湖南小伙子,在这家饭馆一见如故,在古代,仿佛都是可以结拜兄弟了。只是在现代社会不大时髦而已。 当大家酒灌进去很多的时候,当张洪开始说话有些哆嗦的时候。 他突然很神秘的悄悄对林云轩说:“哥们,告诉你一件事,你千万别给人家说!” 林云轩点点头,不知道他要说啥,只是看他自己想说,就答应他,让他说。 张洪低声的,凑找林云轩的耳朵说:“兄弟,这世界,真的有外星人!” 林云轩差点把嘴里的菜都吐出来,他晕了,说:“兄弟,我说,地球人都知道宇宙里有外星人!” 张洪摇摇头,说:“不是,不是,兄弟,不是!” 他说:“真有外星人,我亲自看到过!” 这下林云轩有些大嘴巴了:“你真看到过?啥时候的事情,今生还是前世?” 张洪说:“是那年 ,我在寻找一个事件,那个事件说来话长,好像和我前世有关.我在追寻的时候,我想起一个事情,突然脑子里想起一个做法,好像那样做了就可以和来自天上的人对话,我就在晚上照着去做,结果,真的出现了,出现了!” 张洪这时望着天空,喃喃的说。 “出现啥了,张洪,天上出现啥了?”林云轩在问,他已经很好奇了。 “看见,看见,我看见!”说着说着,张洪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不知道是真睡还是假睡,不过好像是真睡。 夜风在吹拂,那个南方的城市,夏天的夜晚是特别的美丽,林云轩在湖南餐厅里,望着醉过去的张洪,这个有些看似异想天开的小伙子,仿佛看到自己的影子。 他想起了那些童年,自己每次对着天空,都在喊神鸟,神鸟的情形。 这些年,随着长大,好像雨后天空神鸟的出现,不是那样清晰了。 林云轩知道,那是自己的大脑装满了工作呀,等等的杂事,自己内心的一些回忆被掩盖了。自己就很多时候看不到神鸟了! 但是他确信那是出现的过的,那些东西,都不是虚幻的,那都是在自己生命里发生过的! 所以当他看着身边的张洪,就想起自己的往事,觉得这是一个很好好的朋友! ------------ 第7章 重见金沙 那天晚上,当餐馆打烊的时候,林云轩扶着微微醉酒的张洪,来自海边,看着风吹,看着明月升起. 张洪醉在了海边,林云轩在对着大海想着自己的心事,就这样,度过了一个夜晚. 当第二天的朝阳升起的时候,张洪醒来了,他看着四周,笑了。只是,昨夜的很多话,他都记不得了。 林云轩知道,他多半也不会记得说出了关于外星人的话,他也没问。 张洪一看时间,“哎哟,哥们,我得去上班了,公司的系统出了问题,我得去调试好!哥们,我们改天再聚,改天我请客,吃你们云南菜!” 林云轩笑了.心想这家伙会请自己吃啥呢? 太阳升起在沙滩,昨日的一切都消失无踪,远处马路上,走着匆忙的人们。 这就是南方,当时中国最繁忙的地区。 果不其然,这家伙,几天后就电话林云轩,要和他一起吃饭。 原来他想的是吃过桥米线,林云轩笑了。 这个过桥米线,原是云南出名的一道吃。好像满世界都知道云南的这个过桥米线。只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过桥米线的材料,是要地道的云南土鸡熬汤制作。这是最重要的一环。不然根本做不出这个原始的味道。因为米线到处都会做,那些鸡蛋呀,啥的很多地方都有,唯独那个土鸡,是重要的,那个味,都是从土鸡来的。 当张洪得意的带着林云轩,找到一家林云轩都不知道的这个城市最正宗的一家过桥米线的时候,林云轩有些发懵。 他不知道这个湖南人,是如何找到这个地方的。 这里,装修完全是云南的乡村的风格,吊桥楼似的内部装修,里面挂满云南的一些独特的东西,比如,可以串鸡蛋的草绳;比如乡下的斗笠;比如,那些大烟筒;比如烟叶。都挂在墙上,给人一种独特的感觉。 墙上还挂有许多老照片,其中一些,是知青年代的拍摄,感觉,这家店的老板,应该就是知青。 那些火热年代的记忆,在他们的人生里,是永远抹不去的痕迹吧。 他们将云南的最好的特产,带给了这个崭新城市的人们。 当土鸡汤,鸽子蛋,米线,各种配菜,都端上来后,林云轩仿佛回到了那个自己生长的地方。那里到处都是这个米线的店铺。 然后,他们依然是,啤酒,下着米线,再来一点下酒的卤菜,牛肉,猪脚之类的有些川味的卤菜,依然是一起天南地北的侃着。 这个时候,他们很开心,很开心,彼此都是在这个城市打拼,今天终于碰到了自己谈得来的人,而且感觉是旧人。 最后,他们半醉半醒,他们穿越这个城市钢筋水泥的丛林,回到各自的家。 南国的夜晚,风在吹拂,当他们穿过城市的时候,明月在空,这个时候,那些古老的回忆,好像在,又好像没在。 如果那些回忆在,那对于今天的生活,又会有啥意义呢。 如果不在,那如何能让生命,有一个古老的传承感呢? 当林云轩和张洪在深夜里,夜半都醒来的时候,都在苦苦的思考这些问题。 林云轩做的公司,是一个广告策划公司,因为他刚工作来到这个城市,就是做广告人。 他自己做各种策划。主要还是帮企业做一些文案策划。 如何把各个企业的产品,更有利的传导出来,是他每天苦苦在思考的问题。 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在他的努力下,他在行业内,基本上还是小有名气,所以他自己做了一个自己的公司。 当他第一次来到自己的小小的新办公室的时候,他充满了战斗的渴望。他要在这个城市里,努力奋斗,打拼。 仿佛,故乡那宁静的世外桃源的气氛,更让他产生了对繁华的一种紧迫感。 他总是觉得要不停的战斗,仿佛只有战斗才让他觉得很充实。 因为不战斗的日子,他总是会想起一种很说不出的慌张感,一种对生命的不真实的感觉。 那种感觉和寻找到自己的前世,是一样的一种紧迫,因为他觉得自己在前世,在那个遥远的梦里,好像一直都是在努力,好像那个时候的压力更大。虽然外部是田园牧歌的悠闲,可是,整体的王朝的压力,内有外患的压力,是存在的。 他总是在感应那种压力,有些时候,那种压力仿佛能让他窒息,他常常有一种无力的感觉,一种仿佛天地将崩溃,世界将消失的感觉。 曾经一次,这样的感觉,让他从夜半醒来。 他望着身边,望着自己住的地方那些电视呀,电脑呀,才好像真切的知道,自己不是在那个遥远的梦里。 那个梦里,阴雨的天气很多,那个梦里,巨大的青铜器高高在上,那个梦里,金面的铜人仿佛威严的注视所有人。 那个梦里,总是一些片段,醒来却无法拼凑出完整的情节。 回到现实,林云轩只能不断的做事,不断的奋斗。好像这样才能找到自己。 只是这个午后,张洪来到他的桌子前。带着一种神秘兮兮的笑。 林云轩在想,这家伙,又在搞啥鬼呢,莫非和外星人有了约会? 这里是2001年的春天,当张洪来到了林云轩的办公室,将一张最新的一个和考古奥秘有关的杂志,拿到林云轩的面前的时候。 林云轩觉得,自己的世界,一下子,改变了。 仿佛,一个许久悠远的梦,都复活了。 那个杂志上,刊登了一个考古的最新发现。 在四川成都的金沙村,人们发现了最新的关于古蜀国文明的遗址。 本来,各种遗址的发现,比如法门寺呀,还有一些其他的文明的发掘发现,在当代中国,总是出现!因为毕竟是盛世的年代,以后我们也许还要面对更多的惊奇惊喜,都不奇怪。 比如说不定哪天,大家吵吵嚷嚷的武则天墓,唐太宗陵。都有可能出现在大家面前。 只是,很多事情,却是要等一些机缘巧合,才能发生的。 比如这个金沙。 只是,这个金沙遗址的发现,让林云轩的生命,一下子仿佛灌入了一道神奇的光,他觉得他的生命,顿时可以复活了。 因为他看到那些出土的文物,看到了那个太阳神鸟,看到了那个铜人金面。看到了那个玉琮。以及还有很多,在梦里都曾经出现的东西。 ------------ 第8章 太阳神鸟金箔 当那个初春的午后,林云轩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望着窗外的白云发呆的时候,张洪闯了进来。 很多年后,林云轩还记得张洪当时的样子。一脸的惊讶,又是一付坚定的样子。 他给林云轩看了一个杂志,里面有金沙遗址的发掘情况。 里面的各种文物,让林云轩仿佛如受重击。 太阳神鸟的金箔,那古老的玉琮,那青铜金面具,让他一下子又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 那个世界,白天一样喧闹无比,各种各样的人们,在干着各种各样的活,在各个工棚里。而在夜里,依旧是冷月在天上悬挂,一如一万年之前,和三千年后的如今,没啥特别的两样。 只是那样的片段,瞬间的出现,瞬间的迷糊。 当张洪看到林云轩开始迷糊的时候,他叫了他一下,把林云轩一下子带回现实的世界。 “我想我们得去看看!”林云轩对张洪说。 “同意!首先,这个发现对于你和我长期盘在心里的东西,找到了一个落脚点,第二,我们既然知道了,我们只有到现场,才能更进一步的找到那些回忆!” 两个人都是行动家,都不是空谈空想者。 当他们彼此一笑的时候,他们心里已经准备好了。他们准备好了去到那个神秘的古代蜀国,去找寻那遥远的梦想。 金沙,当他们在火车站的路上, 在火车上,都在热烈的讨论那里。 从此以后他们梦里的地方,就有了落脚点,那就是金沙。 很多年前,当林云轩还在读中学的时候,其实他研究过成都平原上的另一个古老的文明,那就是三星堆文明。 记得李白曾经在自己的蜀道难的里面写到,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那自然是写古代四川那遥远不可考的历史。 只是今天,一个来自云南的小伙子,一个来自湖南的小伙子,要去到那个地方,去寻自己的过去。 一个千古里,人们都不知道的过去的年代,他们希望能找到。 以前林云轩只是出差时,去过四川一两次,这也是他的老家! 这个地方,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那巴山蜀水,都是非常有特色的。 林云轩知道,在中国的历史上,这里,也是一个独特的地方。 他研究过四川的历史。四川有历史可靠的,就是战国晚期秦张仪筑城,然后蜀国的历史开始清晰,其实以前人们知道这里有数代的蜀王,只是无法考证,不知道啥原因,连司马迁四处奔走,把三皇五帝,皇帝战蚩尤这样的事迹都努力去寻找的人,对于古代蜀国的历史,都没法多提供片段。 我们知道的只是后来,只是知道巴国和蜀国在春秋战国长期存在,后来都为秦国所灭当然,灭巴蜀在灭六国之前。所以,秦灭六国之前,有了巴蜀,也有了相当好的一个基地。 成都平原因为李冰治水,所以才成为天府之国,不知饥馑,风调雨顺,没有旱涝。当然修建都江堰的过程是艰辛的,是李冰终其一生,克服很多困难才完成的。 然后天府乃成,然后才有后来的浪漫的故事,有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 相如走遍天下,凤求凰,在这里寻找到了卓文君,一曲凤求凤,打动卓文君,文君为相如当街卖酒,终成千古佳话! 这里生产蜀锦,天下驰名,三国时又因蜀汉的故事,家喻户晓。刘备和孔明的故事,明君良臣,千古佳话。 到唐朝,这里出了两代美人,都影响了唐王朝的命运,一个就是武则天,一个就是杨贵妃。 这两个四川女子,影响的大唐国运,千古之后,还在留传说。 李白杜甫的千古诗篇,更是把这里的风雨山川,平凡或神奇,都历历反映给千古的后人们看。使人们永远不能忘记。 这里地灵人杰,到了近代,这里风云人物辈出不穷,我们国家的十大元帅,大都出自这里。 这里为何有如此的魅力,和那遥远的古代,应该是有关系的吧。 因为后世的人,是先古那些人的传承。后世人蜀人的优秀,肯定和先古那些人的优秀,直接相联系的。 林云轩在想。 想到自己也会是来自这里,他心里微微一些激动。 自己,就是那蚕丛及鱼凫年代里的记忆,就是那个不见天日的古代蜀国文明的重要活回忆。 他看着张洪,他也充满一种激动的神情。 他们仿佛是去赴一场艺术典礼,也好像是去付一个约会,也许回忆就是 一个人永恒的典礼。 寻找回忆,就是参加一个辉煌的人生典礼吧 在林云轩和张洪正在往成都赶去的时候,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春天。 林云轩知道,春天,无论在哪里都是很开心的。 大地从冬天刚刚走了过来,一切都重新开始,如山间的溪水,重新欢乐的奔向河流,而河流,高兴的走向海洋。 山林,沉寂了一个冬的世界,开始复活,万物开始有了生机。 树叶开始发出了嫩芽,各种动物都开始活动。 宇宙以另一种面貌出现在这个星球,一如很多年前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女娲补天以来,就是的那个样子。 也如西方世界的上帝创造世界后,应该有的那个样子。 只是,这个世界,真的有盘古吗,真的有女娲吗? 在离林宇轩他们的城市,几千公里远的地方,在四川成都,一个女孩,也在苦苦的思考这个问题。 这个女孩就是叶天涯,小名叫叶子。 ------------ 第9章 外星人和千年记忆 叶子总是做这样的一个梦。 那是在一个很古老的年代,一切如田园牧歌。可是这一切突然在某日被打破。 敌国的入侵势如破竹,自己国家的军队已经无法抵挡。 叶子记得,在一个残阳如血的战场,自己正在给那些士兵包扎,这时,洪将军赶了过来。他和她原本是童年的玩伴,此刻,洪将军满是担心和焦虑。 “叶子,赶快走,估计我们挡不住了,敌人的凶猛不是我们的士兵能抵挡的了!”洪说。 “那云呢,我想看到云!”叶子心里很悲伤,可是她此刻,想的是不管生死,都要和云一起。 “云带人去包抄敌人的后路了,希望能作最后一搏!他走时告诉我,让我派人送你走,你去和你父亲汇合,提前逃亡!这是云的意思!你赶快走吧,被让他和我担心你,好不好!”洪说。 叶子看着这满地的战场,想着云。 原本想在这里和云一起生死相依,此刻,却要承受离别。 她咬牙,不知道是该在这里等待云还是按照洪说的办。 ”快走吧,叶子,你只要活着,说不定还可以和云见面的,相信缘分,相信爱情!”洪说。 叶子一咬牙,“好,我先走,洪,你小心呀!要是顶不住了,你也撤,我们一起走吧,如果失败,我们就远走高飞!” “好,叶子你先走,我派人送你!”洪说。 叶子记得,那日,她的眼,望着洪,也望着远处云远去的方向。天空的云在却烧,如血一样。 在叶子很小的时候,每当人们叫她这个小名的时候,叶子,叶子,她总是一种奇怪的感觉。 总感觉好像曾经很多人曾经这样叫过她。 这些声音里,有很温柔的,叶子,叶子。也有很威严的,叶子。也有很慈爱的声音,叶子,叶子。 总之,叶子从小,总是被这些声音包围。 叶子从小生活在成都。这是一个比较悠闲繁华的内地城市,因为天府之国的关系,这里,文化繁荣,物质富饶。 整个城市,有一种历史悠久的感觉,从市中心三国蜀国的皇城,到武侯祠,杜甫草堂,以及其他许多的历史遗址,让人觉得这里历史悠久。 历史悠久的地方一般文化就发达,所以,这里总让人觉得有传承。比如那锦江边的望江楼,以及传说中的花蕊夫人的故事。 传说,锦江边有个望江楼。那里是古代女诗人薛涛曾经住过的地方,薛涛曾为女校书,她在唐诗的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的诗篇。 她是古代有名的才女。她曾经用自己居住的望江楼的井水,制作桃花签,用来写诗,一时传为佳话。 望江楼,望江愁,望江楼上望江愁的诗句,更是让薛涛的故事名闻千古。人们总是为才女一叹。 花蕊夫人,也是古代一个很出名的才女子。她是后蜀王的妃子,当国破以后,在宋朝的宫廷,宋太祖让花蕊作诗,花蕊夫人做了一首:君在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那得知,二十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人是男儿。这首诗,反应了花蕊的才气和志气。 宋太祖都深深的感动。 这座城市,为何能如此的闪烁着这些人文的魅力的呢,如果不是先民的传承,如何能有这样的后人表现出优异的品质。 叶子常常在想,自己是不是曾今是她们?她自己是不是在千年前,曾经也在那个有着一口老井的旧楼上,望着锦江的水,发呆,盼望谁的回来。 一定是的。 叶子这样认为。 她常梦到自己在一个很大的屋顶的房子,周围很多人,自己的发髻很高,自己的衣服很长,雪白一身。 然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记忆中,有火,有很大的火,仿佛一些都融化了。 仿佛火中,那些青青的草,那些山坡上的羊,那些美丽的花花,那些很多东西,包括,一些很精美的玉器,都消失在了火里。 只是,在那些回忆里,总是有一双眼睛,一双明亮的男人的眼睛,在注视着她,在关心她。 最后,记忆消失的时候,那双眼睛,也仿佛从她面前飞走,越飞越远,她使劲去抓,却抓不住。 她总是在这个的梦了醒来。 醒来时,只记得一个玉器的样子。 后来,她读书时候,知道了那样的 玉器叫玉琮,她开始寻找各种消息,关于这样的玉器。 她的学习一直很优秀,从小到大,她的文采很不错,口齿也相当不错,她的文章诗歌,在中学时代,总是受到赞扬。以至于,有些自以为自己文才很好的男生,故意向她靠近。 那些小才子希望能效法唐伯虎一般,泡到这个小才女,只是这个才女,却是淡淡的处置这些。 她的心中,总是希望能找到那双眼睛,那双让她经历千年,也忘不掉的眼睛。 叶子曾经在一首自己的诗歌里这样写道“ 我曾经在梦里见过你 却不知道你的踪迹 我无数次的找寻你 你却神秘的隐藏在我的记忆 我多想找到你 历经千年 你又在哪里 和谁在一起…? 看到这首诗的老师,都以为是小姑娘写着玩,以为小姑娘武侠剧神话剧看多了才这样写,只是没想到,在叶子的心中,很坚定的希望能找到那个人。 她曾经很努力的读各种的书籍杂志,希望能得到 一点的消息,可是,那些神奇的东西,除了让她很疲惫外,没有任何消息。她只是在那些杂志里,看到,原来这个地球上有很多神奇的东西,也有很多人和自己有一样的遭遇,他们心中埋藏着秘密,却无法对其余的人诉说。诉说各种各样的秘密。 ------------ 第10章 叶子的心事 叶子曾经很努力的读各种的书籍杂志,希望能得到 一点的消息。可是,那些神奇的东西,除了让她很疲惫外,没有任何消息。 她只是在那些杂志里,看到,原来这个地球上有很多神奇的东西,也有很多人和自己有一样的遭遇,他们心中埋藏着秘密,却无法对其余的人诉说,诉说各种秘密。 叶子知道,比如,有些人,总是能和外星神秘的人交流,可是他们是 不敢说的,因为,人们会说他们是疯子。 有些人,总是能感知到自己的前生后世,他们也是不敢说的! 叶子也知道高僧或者高深的修道者是知道很多东西的,可是很多凡人也不敢轻易去找出家人说,这些人不敢说,因为在寺庙道观,出家人良莠不齐,不可一一信任,即使在古代社会,穿着袈裟或拿桃剑行骗的事情,也是屡屡皆是。 佛祖都曾说过,我灭之后,会有魔打着我的旗号,欺骗世人,那些人都是魔。 包括满大街冒充尼姑给你送祝福卡,你借了就找你要钱那些,或者一些寺庙里面假的师父,全是为了赚钱。 叶子还知道,还有些索性假和尚道士都不扮演了,直接就是在一些风景点设置神龛,等人来拜,拜了就逼人家给钱,还说人家不给神就会惩罚他们。这就是世风低下。 所以,叶子也不给任何人说。 她是在成都读的大学,她大学一毕业,她来到这个南方的城市,她找到一家生活类的杂志 ,做起了记者!做小记者的生活很辛苦,因为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一样的。 很多同学可以进一些非常好的的单位做记者本行,只是叶子知道,那不是他们自己的本领进去的,那只是他们家庭努力的结果,这也很公平,叶子很想得开。 在以后的岁月里,自己的才能才能决定一切,叶子暗暗下决心。 叶子的父母亲,只是两个很普通的人,爸爸很早就不上班了,靠着家里的老房子租金生活。 叶子爸爸在自己在小区里面,安逸的开一个家庭麻将馆,安逸的每天赚钱过日子。自己也每天打打麻将,活动大脑。 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人生得得过且过,难得糊涂。 所以爸爸越来越胖,但是好像越来越年轻。 妈妈也是个典型的享受型,虽然家里的租金还是很丰厚,妈妈可以不上班,她还是有经营一个小杂货铺,在家里外面的大街上。妈妈每天很操劳,她需要每天清理库存,每天安排进货,还要自己在店里卖货,很是辛苦,虽然请了个小姑娘帮忙,只是小生意,还是得自己随时动脑子。 爸爸妈妈小时候很爱叶子,基本上叶子也没缺啥。 她记得,自己小学第一天,是爸爸背着她进的学校,因为那天下雨。 爸爸从小就喜欢背她,喜欢带她玩。爸爸总是笑呵呵的。 在叶子的心里,爸爸是最好的爸爸。 虽然在学校,同学们也常比较谁的爸爸更有本事,但是叶子觉得自己的爸爸,是最棒的。 因为,爸爸可以给她做最好的手工。 一次,学校要求大家做手工,做一个模型,如果不会做,家长可以辅导和帮忙。 叶子的爸爸,就自己到郊外的厂里,那里他曾经上过班,虽然后来没去了。他晚上去,他和老领导说好的结果,他晚上去厂里,亲自用钢板下料,切割,焊接,做了一个漂亮的鸟。 那只鸟,让叶子在同学面前出尽了风头。 那个时代,是很少有这样的东西的,不像后来玩具工业的发达,各种轻盈的神似的玩具,到处都是。 那只鸟,让叶子觉得神奇。 因为它的外形,总是让叶子觉得像自己梦里的一样东西,叶子想了很久,慢慢发现像自己梦的里一只鸟,她曾经问过爸爸,为何要做那样的一只鸟,那只鸟,在那里出现过呢? 爸爸说不上来,爸爸只是说,那应该只是一时的灵感吧,也许,是在梦里见过吧,爸爸喃喃的说。 叶子知道,每个人都喜欢保留住自己的秘密。特别是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如记忆,如回忆,如梦想,等等,不能告诉任何人,这样好让大家觉得,自己和大家是一样的人。 叶子知道,很多时刻,自己必须和外部保持一样,包括生活的方式,生命的方式,以至于后来大家在公开的地方都一样,这也是工业文明发达的结果。 结果就是,衣服一样的,吃的一样的,住的一样的,生活方式一样的,上下班一样的,娱乐一样的,总之,啥都是一样。 叶子知道,每个人都不想做叛逆,都不想让大家觉得自己不一样,因为那样做的结果,是有例子证明是不堪设想的。例如,中世纪被烧死的哥白尼,就是个例子。 在中国的教材里,这样的古今例子多的是。比如其他的很多很多,都是如此。 只是大多数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对着星空,都会有一个自己。都会喃喃的说,我希望这样,我希望那样。 只是事与愿为。 所以,叶子知道,俄国的大文豪托尔斯泰,会在生命最后时刻,离开家,百岁高龄,出家出走,他为何年轻时做不到呢,他出走又希望追求些啥呢,只有他自己知道。 叶子又总是在想,为何那个雪域高原的六世**仓央嘉措,他为何不接受人家给他的已经安排好的地位生活,放着一个伟大活佛的前程不顾,放着一个藏区最高的宗教和世俗的统治者的崇高地位不要,而要去寻找自己的幸福生活,最后,遁走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在历史中不知所踪。 所以,叶子的爸爸没给任何人说过他的任何事情。叶子是理解的。 ------------ 第11章 武斗往事 叶子的爸爸没给任何人说过他的任何事情。包括经历,包括梦想,包括一切! 叶子只是从妈妈的口中,隐约知道,爸爸以前在乐山一家兵工厂上班,爸爸的技术很出色,爸爸很受领导器重,曾经是厂里的重点培养对象。 那个时候是文革时候,而四川是当时武斗最厉害的地区。 爸爸的厂子,也不可避免的要在这样的血雨腥风里,进行痛苦的洗礼,他们要进行你死我活的厮杀。 爸爸那个厂子的人,全副武装,从手枪到步枪到机枪,对手也不示弱,对手也是武装到了牙齿,还把坦克开了出来。 双方在一次激烈的战斗中,叶子爸爸这方,快不行了!原本爸爸一直在装病,不想卷入这场斗争,只是在最后时刻,领导把所有能用的,包括生病的,都编入了后备队,想给对方一个致命的反击。 这支最后的后备队,带着步枪和手榴弹出发了。因为叶子爸爸一直是厂里领导器重的人,那几十个人,就由叶子爸爸带队。 他们悄悄的越到了对方的身后。 对方的后备队正在吃饭,叶子爸爸的人,在他带领下,慢慢的接近了他们。 当叶子爸爸带人靠近那些人的时候,发现里面正在说话,是自己从小一个街道的王小兵,王小兵当时还在笑,一个劲的讲笑话。 那笑话,好像是说小时候的趣事,那个时代,是不敢乱说话的,伟大领袖不能说,啥都不能说。所以,只能说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好像王小兵在说的是自己,说他的好朋友叶光辉的事迹,爸爸在听。 这个王小兵,在连比划带说。 ”我那个小伙伴叶光辉呀,当时我们俩说好,要去把粮票卖了,去买一双手套,给我们的周老师,周老师是我们最喜欢的班主任老师了,可是周老师家里孩子多,负担重,我们看他呀,到了冬天,连个手套都没有,手都冻起了冻疮,我们希望给他一点我们的心意。 我们就琢磨着呀,如何办呢,我们那时不是每学期都要发补贴的粮票吗,我们就决定,到市场上,去卖掉粮票,买手套!” 王小兵在说着,估计是在吃饭,就想到了粮票,就想起这个故事。 叶子爸爸在听,他微微一笑了。 王小兵接着说:“可是呀,我们一到了市场,开始慢慢的晃,寻找买家,叶光辉那个龟儿子,就有些紧张!他反复在看,看没有便衣警察,因为市场上,常常有便衣警察出现,没收你的交易的东西!” 围在王小兵周围的人们,大概也是几十个人吧,很多人都背着枪,那些黑洞洞的洞口,提醒大家,这不是在厂里操场边的晚饭时的聚会。 叶子爸爸记得,以前在厂里晚饭后总是这样的聚会。大家都端着自己的洋瓷碗,里面是从食堂打的饭菜,在操场谈天说地。然后一起嘻嘻哈哈的笑一会。 这个王小兵,浑然不知道危险在靠近。还在继续的说:“那龟儿的叶光辉,当时紧张得不得了。后来,好不容易一个看似买主的来了,他把帽子压很低,来问,有没有粮票,叶光辉打着哆嗦说,有二十斤,那人说,我买了!不过那个人有点紧张,手哆嗦的把钱递给我们后,这时候,突然有人喊,快跑,警察来了!叶光辉马上把粮票和钱放进书包,飞腿就跑!” 王小兵笑了,仿佛回到那个时候。叶子爸爸也笑了,他也想起那个时候。 “等我们跑了很远,都到城边上了,叶光辉和我,已经累得气喘不上来,这个时候,那个买粮票的人,居然出现了,我和叶光辉被吓得半死,不过我们已经跑不动了” “叶光辉马上就喊了,警察叔叔对不起,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们是第一次,我们下次再不敢了!” 这个王小兵,啥时候了,还在这里闲扯!一点警惕感都没有!叶子爸爸心里嘀咕! 他警惕的望着王小兵身边的人,叶子爸爸身边的人,一个劲的在看叶子爸爸,他们是不大明白这个家伙在说啥,只是在想是不是该行动了。 叶子爸爸在听 ,王小兵说:“这回人家说了,我不是警察,我只是家里孩子多,粮食不够吃,就把家里的皮大衣卖了来买粮票的,同学,你刚才拿了我的钱就跑了,我只有那些钱了,我不追上你,我孩子就没饭吃了呀!“ 大家都笑了,好像是有些苦笑。 叶子爸爸也笑了,也是苦笑,他想起了那个人,那个做父亲的人,他至今也记得那个父亲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 他记得后来的事,他们的粮票给了那个父亲,他们把钱拿到商店给周老师买了双棉手套,老师开始不收,可是,孩子们说了自己的历险记,老师收下了。老师不想让孩子们的努力和担心受怕白费了。 周老师从那时起,更加爱这些孩子们,他常常在很动荡的时候,不管孩子们的家长,遭遇啥样的遭遇,他都让所有的孩子彼此相爱,他用他能用的时间,给孩子们补课,告诉孩子们,任何时候,都得学习好知识。 只是如果多年后,周老师知道叶子爸爸每天守着麻将馆过日子,不知又会如何想,叶子爸爸后来在麻将馆的午后,常想起这个问题。 只是,在那个午后,在叶子爸爸带一大堆人,包围了王小兵的人的时候,叶子爸爸是没法多想的。 当王小兵的人在大笑的时候,他手下的一个人,要小便了,就来到了拐角! 可是,当他来到拐角,往外面一看 ,我的妈呀,一圈的对手厂子的人正趴在哪里,枪口已经对准了他们,他一下子大声叫了起来。 ------------ 第12章 武斗开枪者的忏悔 在那个午后,在叶子爸爸带一大堆人包围了王小兵的人的时候,叶子爸爸是没法多想的。 当王小兵的人在大笑的时候,他的一个人因为要小便,就来到了拐角。 可是当他来到拐角,往外面一看 ,我的妈呀,一圈的人趴在哪里,枪口已经对准了他们。他大叫一声,就往回跑。 那个小伙子很年轻,大概二十多岁吧,叶子爸爸至今还能回忆起他的样子。 多年以后,当叶子爸爸回忆起这个事情的时候,总是有相当的内疚感。 他总是想,如果当时他不带人去包围王小兵他们,后果会是如何。 他总是自责,他曾经四处打听这个小伙子的家庭,他曾经带人送了一些钱去他的家庭,只是他不敢去那个家庭,他不敢去看,失去自己亲人的家庭,会是如何的一个样子。 他叶子爸爸至今还记得那声枪声,当那个小伙子往后回跑的时候,枪声响了,枪声是发自自己的这边,叶子爸爸记得,他先回头看了一眼,当时他是先想喊,别开枪,只是,枪已经开了。 开枪的人是自己车间的副主任,古天成,叶子爸爸的喊声也响彻了整个的山谷。 “不要开枪!” 可是,那个小伙子已经倒了下去,后来当大家越过他的尸体往前冲的时候,大家都看到,枪打在他的额头上,血一个劲的冒出来,那个小伙子,眼睛望着天,已经没有了直觉。 当叶子爸爸在喊别开枪的时候,大家已经不能想其他的了,叶子爸爸这边的人,纷纷往前冲,那个年代,大家都是热血的战士, 每天被新闻蛊惑着,被电影里的英雄人物鼓舞着,虽然,这个英雄气概用错了地方,但是,大家都被鼓舞着,准备随时为领袖和革命献出生命,虽然他们的对手也同样是一样的思想。 大家冲了上去,包围了王小兵的人马。也许是叶子爸爸的喊声起了作用,大家只是用枪对着他们,让他们放下武器。 王小兵的人,被这突来的枪声打乱了头脑,随着那个小伙子的倒下,大家看到了血,然后大家都惊呆了,虽然那个年代,血是司空见惯,可是,看到那样一个朝夕相伴的人倒下,还是有些吃惊。 然后,王小兵的人都看到叶子爸爸带的这些人持枪冲了出来,又听到有人喊大家都先别开枪,所以大家都没有开枪。 不过每个人也没有放下枪。就这样,双方拿着枪相互对指着。 王小兵仔细看清楚对方的指挥官就是他当年的同学叶光辉的时候,他脸上是复杂的神情。 他们两个都是很复杂的神情,在对视。 其实王小兵也不想武斗,他在对方厂子里,一直也是技术骨干,他也不想武斗,所以,武斗一开始,他就互动要求看守弹药库和后方,他带的最不想冲上一线的一些人们,很多是大学生,技术骨干,都做了后备队,只是当前方战斗惨烈的时候,他们才被调了上来。 即使这样,他们在磨蹭,都不想去打仗。 其实叶子爸爸这边的人也是如此。 古天成那一枪开得很干脆,只是他后来,离开了厂里,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好像很多年后,有人说,在山西五台,有厂里的人去那里旅游,看到一个僧人,很像他,只是他却不想见任何的熟人了,他没有招呼任何人。 好像很多年后,叶子爸爸让人带钱去那个死去的小伙子的家里时,那家里以为叶子爸爸是另一个人,那个人,常年都寄钱给小伙子的家里。 都是以老战友的名义寄的,但是地址都是从五台山一个邮局的地址,那些钱都是从那里发出去的。 当时,当双方的人僵持的时候,大家都想了很多。 他们看着死去的战友,有些人在哭。叶子爸爸这边的人,也有人在哭,好像是一个技术员。 他好像在呼唤那个死去的小伙子,叶子爸爸记得这个技术员好像是重庆人,是从重庆一个专科学校出来的,如此说来,那个小伙子,应该也是从那个技术专科学校出来的,他们应该是同学,应该一个是毕业分配到了这家工厂,另一个分到了那个工厂。 这个气氛是如此的诡异,双方的人情绪如此复杂,有些人因为看到死亡和害怕自己死亡而悲伤,有些人又充满了害怕,但是有些人又感到有些壮烈,只是那种壮烈的气氛被悲伤和害怕的气氛笼罩着。 终于,更多的人控制不住哭了起来。 双方很多人的枪,都放了下来,他们慢慢的都认出对方的很多熟人。 他们曾经很多是同学,很多一起参加过各种培训,很多一起曾在这个城市里一起喝酒。 叶子爸爸和王小兵,默默的看着对方。他们一起去看倒下的小伙子,小伙子已经没有了呼吸。 叶子爸爸突然也流出了泪水,多年以后,叶子爸爸的记忆里,曾经又一次出现这个小伙子的脸,只是惊奇的是,那张脸上,却是戴着一个青铜的头盔,那是在 一个古老的战场,那个战场里,一支士兵来自四川东部,叫做巴的民族,凶悍的向叶子爸爸这边的古蜀国进攻。 叶子爸爸记得,当时自己正准备逃亡,因为那个军队已经占领了自己的国家!叶子爸爸记得,那个战士看到他之后,一矛刺向了他,他的卫兵急忙抱住了他,那个卫兵被那个巴国士兵刺死! 叶子爸爸清楚的记得,死去的自己那个卫士的容貌!多年后,在成都的茶馆慵懒的一个下午,叶子爸爸清晰的想起来了,那个卫兵的样子,好像就是古天成的样子。 只是,叶子爸爸已经不能向古天成去问,是否也做过这样的梦了。 因为古天成每日伴着木鱼佛音,相信已经在解脱轮回的路上! ------------ 第13章 推背一书谁能懂 叶子爸爸清楚的记得,死去的自己那个卫士的容貌!多年后,在成都的茶馆慵懒的一个下午,叶子爸爸清晰的想起来了,那个卫兵的样子,好像就是古天成的样子。 只是,叶子爸爸已经不能向古天成去问,是否也做过这样的梦了。 因为古天成每日伴着木鱼佛音,相信已经在解脱轮回的路上! 记得那天,两支人马最后都放下了枪,没人特意说啥,都放下了枪。当时古天成一话不说,也没人说他,大家都很沉默。 后来,叶子爸爸喃喃的对王小兵说:“走,我们都回家!” 王小兵也说:“好!就这样!” 王小兵转身对自己的人说:“我们都回家!” 大家都不说话,但是都在点头同意。 因为那场武斗已经是接近尾声,大家都知道。如果双方都没有后备队到来的话,估计也打不下去了,后备队即使去了,也是白白都做炮灰。 大家在山上挖了个坑,临时把死去的那个小伙子埋了,大家心里很悲伤,可是在那样一个时代,却是无可奈何。 大家把武器也都埋了,都是空手,只是大家丢下武器的刹那,特别的轻松! 大家都在一起,沿着山后的公路,往隔壁的县快步走去,他们要去那里坐公交车去成都,然后各自回家。他们担心在自己的厂子所在的那个县坐车,会被厂里派出人拦截。 一路上,两支人马其实是混在一起走的。但是中途,古天成就消失了,当时他一直不说话,低着头。 直到有一天,人们,在山西看到他。。。。。。 当叶子妈妈,给叶子大概讲了爸爸的往事的时候,叶子好像知道了爸爸如今的样子的来历。 爸爸回到了成都,躲在家里,谁都不见。 后来厂里来通知了。 当时乐山的武斗很厉害,据说一个厂 和另一个厂发生战斗的时候,一个厂的后备队找了一个大卡车,拉着几十个人去增援。可是没想到,这个大卡车的司机,却是对方厂里的卧底,这个英勇的驾驶员,在汽车开到一个悬崖的时候,喊着最高领袖万岁的口号,把车开下了悬崖。 这件事情,震惊了全国,也震惊了高层。高层是不知道下面会做成这个样子的,当时上面就马上发出了命令要制止武斗。 当时也是,全国都在武斗,也就是四川搞得最厉害最壮烈,也不知道是不是从遥远的古代传下来的基因在作怪,任何东西,都得做得轰轰烈烈! 厂里派人找到了叶子爸爸,说叶子爸爸的做法没错,反而立了功,让叶子爸爸回厂里上班。还是职务不变,一切不变。 可是,叶子爸爸已经无法回去上班了,他每天都在内疚自己,为何不拒绝带人去增援,为何不提前下命令不让开枪。 他已经没法回厂里,面对大家了。 但是叶子爸爸就一直没回去上班,厂里的领导也理解他,因为是领导让他带队包围对方的。后来,一个一直提拔他的老领导帮他把工作关系办回成都一个厂。 改革开放后,这家厂效益开始不好,叶子爸爸就内退了,然后就靠出租老房子和自己开小麻将馆为生。 后来叶子在回想爸爸这段往事的时候,她没有单纯的当做一个单一事件,她在想整个的来龙去脉。包括历史和现在。 叶子总是在想,是不是有种啥样的宿命,可以使人 一代代的延续一种命运,但是这种命运又因为时代的变迁不尽相同,而且,这种变迁到底会是进步还是退后。 所以,叶子总喜欢研究中国古代的《推背书》之类的东西,只是,她无法有真正的收获.只是她知道有这样的东西,毕竟她知道,这些东西是秘中之秘,除非是高人点拨,否则不会有真正领悟,只是雾里看花! 就如 《周易参同契》《黄庭经》之类的道书,公开的看起来有道理,可是却没有依照而行的方法,也没有步骤的指点,这些只有高人指点才可以做到! 那些东西,也就是高人弄在凡人的世界,让凡人知道这世间,天外有天。 那时,她还不知道,她最终会得到一个真正的预言书,那里面的记载,全是关于蜀国,以及蜀国最直接的邻居巴国也是以后的兄弟的历史和未来。 以后这个古蜀国和古巴国会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四川,可是多年以后又会分开叫。只是兄弟依然是兄弟!叶子很多年后,清楚的知道这点。 叶子总是记得,她刚来到这个南方的城市的情景。 那天,天上下着雨,她带着一种憧憬,一种和家乡不一样的生活的憧憬,来到这个城市。 记得刚下火车,她就看到了她的同学,王倩。 王倩比她早几个月,来到这个城市。 王倩的家在四川的重庆市。在成都读大学时,和叶子一个班级的。重庆,是以一种麻辣火锅出名的,所以,她做的火锅,是相当的好吃。 叶子和王倩是非常好的朋友。 大学生活是愉快的,她们可以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讨论未来,讨论男朋友。 可以一起爬山,一起去弄好吃的。 那些年,那些人,那些回忆。。。。。。 在她们青春的回忆里,那些事情是非常重要的片段。在很多年很多年以后,都可以想起,然后都可以微笑,不管现实是如此的残酷冰冷无奈繁杂。 王倩最大的厉害之处,叶子觉得,就是很乐观,随时能找到生活的乐趣。 记得在寝室,大家有段时间,吃餐厅的菜吃腻了,大家都在想如何改善的时候,王倩就去弄了个电饭锅,然后弄来了火锅底料,就在寝室给大家做起了火锅。 然后她一边弄,还一边给大家传授如何做火锅。 “这个煎底料的火一定要合适,火大了,火小了都不好!这个火锅底料呢,现在外面卖的产品,做的还是相当不错了,不过我可以自己做,那得十几种调料,比如豆瓣呀,猪油牛油植物油呀,还有豆鼓,香料,香料都需要十几种,比如香料呀,等等等等。还有呢,还需要醪糟,总之,需要好多调料的,如果齐全的话,我可以做更好的火锅给你们吃! 不过呢,现在的火锅底料,直接就可以用了,如果你们觉得味道不够的话还可以加点其他的材料,比如,你们要是觉得不够辣的话,还可以加辣椒!” 只是大家都觉得已经够辣了,后来就没有再加辣椒。 王倩就把那些买回来的菜,牛毛肚呀,鸭肠子呀,鸭血呀,猪脑花呀,还有一些其他的蔬菜等等,发动大家一起,洗干净,切好。然后用东西装起来,放在电饭锅一边。 等火锅底料用油煎锅,再加入了沸水,然后彻底的煮出了味道,大家把菜放进去涮。 王倩还说了,“这个汤,最好是高汤,也就是炖的骨头汤,鸡汤等等,那样才更鲜美,只是我们现在条件有限,没法做到了!” 当火锅可以吃了,当大家捞出来放到嘴里,那味道,是相当的美味!大家都乐开了花。 他们宿舍,好像是过节一样。因为那个味道,比食堂的饭菜来说,是美味多了。 ------------ 第14章 重庆火锅 当大家吃到了火锅,整个的宿舍,好像是过节一样。因为那个味道,比食堂的饭菜来说,是美味多了。 只是好景不长,又一次,宿舍管理员不知道是接到了有人告密还是自己闻到了飘出来耳朵香味。闯了进来。 “哎哎哎,你们,你们不能这样,宿舍不能生火做饭,也不能用电饭锅做火锅,这样很危险,很容易失火的!” 好景不长,一次不小心,他们的秘密被管理员看到了,管理员直接来嚷嚷。 然后大家你看我,我看你,王倩就说:“阿姨,我们只是偶尔做做,以后少做就是了!” “哎呀,以后不行呀,尽快吃了收起来!”管理员说。 管理员走后,大家都哄笑起来。好像做了件很独特的事情。 只是以后确实做得少了,不过大家在很想吃的时候,悄悄的做。 王倩平时也很侠气,有时候感觉不像是个女生。 有一次,寝室的一个小女生,被一个男生追。那个男生追的方式很特别,常常晚上在宿舍楼下唱歌,这个时候,王倩总是露出个头,对男生大声说:“拜托,同学,要唱歌去立交桥上或地铁口上去唱,俺们要睡觉了,谢谢!” 那个男生,有些尴尬,因为王倩的大声,让楼上楼下的好多人,都探出头来看,并且哄笑。 那个男生还有更厉害的一次,有次站在隔壁的一个实验楼顶,说是准备要跳下去,非要那个女生来见面,并且一定要答应他。 当大家慌张的来告诉了那个女生,那个女生一下子就哭了。不知道如何办的时候,王倩就拉着那女生去了。 到了现场,王倩直接就给那男生说:“你跳,我看着你跳,你不跳就不是男士!” 那个男生很尴尬了,跳也不是,不跳也不是。 在那里僵住了,王倩就拉着那个女生,走了。后来大家都把这事传为笑谈。 在大学里,有这样的朋友,是一种乐事。叶子觉得很王倩一起很开心。 所以,当大家毕业后,当叶子在成都,觉得没找到啥合适的工作的时候,王倩从南方打电话来,要她一起去,叶子毫不犹豫的去了。 刚到这个城市,叶子只是觉得这个城市,暴雨特别的多。 其实在成都平原长大的人,对于阴雨,是很熟悉的,只是,那只是阴雨。因为蜀国大地,一直以来,都是盆地气候,四周大都是高山环绕。所以阴雨多!只是南方是海边,才是暴雨多。 如果从地理知识来说,这里是中国地势的第一级青藏高原和第二级交界处,往下就是长江中下游平原,那是中国第三级的地势。所以这里,基本上是高山环绕,然后顺延过川东,在长江三峡那里,慢慢地势往下。 叶子知道,因为这个地理原因,在四川以前的年代,从东部的夔门三峡一带,直到西边成都平原的边上,基本上还是比较封闭的。 因为蜀道难。 李白说,蜀道难,难于上青天,那个上青天,你就可以想象出是个啥样子。 因为蔽塞,所以先古的历史难考,估计是由于蔽塞,这里的曾经再辉煌,都和外部的华夏文明的交流不是很畅,也许彼此都知道对方,可是,由于地理的蔽塞,再加上人为的为了安全的封闭,应该更是相互不可详细的知道。 叶子想,这应该和夜郎自大不同。夜郎自大,那是一个比较小的文化,面对一个如大海般浩荡的文化,还不知道,还自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而那个古代蜀国的文明,和当时外部的文明,应该是大致相同的,只是这里更封闭,而且由于特殊的原因,很多记录都消失了,造成后世对此文明的不了解。 不如皇帝蚩尤,三皇五帝,那个年代的故事广为流传。 叶子常常在想,为何司马迁无法写出远古四川古代的那些历史,是啥原因呢?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叶子想中国的第一级地势,在青藏高原,产生了神奇的活佛,藏密等神奇的文明,在第一级和二级交界的地势上,也会注定产生神秘的文明。 这种东西,是和宇宙的神秘有直接的关系的。 就如我们传说的中的一个维度,那个维度上的神奇,是人们至今无法解释的。 就如一个年代,比如释迦摩尼,老子,耶稣,基本上是出现在同一个时代。 你可以说他们都是外星人转世,你也可以说是一个宇宙天象变化让他们诞生。 总之,这都是无法一一解释的,其实,不能解释就不用解释。 就如,我们世俗的人,无法解释神秘现象,我们无法解释宗教里真正的内涵,我们就不要去强行解释,有些伪专家做的解释,反而会让人觉得他们自己的知识缺乏。对于真正智者来说,听到他们的强行解释,只是觉得他们好笑。 只是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来说,将信将疑。 不过叶子后来也知道,这个地势,也就是青藏高原和第二级地势交界的这个情况,也会给自己的家乡带来一些巨大的灾难,那就是地震,只是当时的叶子是无法知道的,叶子也无法知道,自己会和自己在古代的爱人在现实中相聚,但是又会因彼此误会对方又离开,最后 又会在地震的在灾难中,重逢! 那是几年之后的事情了! ------------ 第15章 少年派的漂流 叶子知道蜀国的一些书里记载的说法。那就是对于成都平原来说,因为是地处盆地,这里阴天是比较多的,所以以前有个成语叫蜀犬吠日,意思就是这里太阳出得很少,所以小狗见了太阳会使劲的吼。 也许这也是后来这里出土的金沙遗址中,太阳为何被那样崇拜的一个原因之一吧。 所以,当叶子来到南方那个大城市的时候,她被这里的明丽的阳光吸引,也被这个城市的暴雨折腾。 常常,早上天气好好的,下午就开始下雨,然后很快就变成暴雨。 那个雨,让人防不胜防,如果是本地人,也许是有经验的,只是一个异乡人,是无法有感知经验的。 所以,叶子吃了好几次亏, 当因为工作四处奔走,被淋得成了落汤鸡的时候,叶子总是想起故乡那个城市,想起那个宽巷子窄巷子的城市。那里,下的雨,基本上很温和,让人想起遥远的年代,仿佛,雨也会念旧。 仿佛可以把一切东西,都下在雨里,然后都变成一种怀旧的东西,仿佛,那些雨,可以把卓文君下进去,把司马相如下进入,把李白下进去把杜甫下进去,然后在一个晴朗的日子,让人可以遥望西岭的千秋雪,然后可以看到泊在江岸的万里船。 叶子把这雨,也当做一种环境的变迁。因为毕竟她的人生的经历不多,没有那些家国之变,当然,梦里的除外。 叶子曾经在书中读到台湾作家白先勇的小说,那里,家国之变,有很深的印象。 她也喜欢读余光中的诗歌散文,她记得余光中一片散文《听听那冷雨》,曾写过抗战期间在四川乡下的听雨和在台北的听雨,在大陆的听雨和在岛上的听雨。 当叶子在南方的城市,总是想起余光中的那散文。 仿佛,那四川的雨,下在稻田,下在千年,仿佛,可以将沉睡在地下的秘密都下出来,所有的人,都鲜活的出现,出现在那些梦里的大屋子里,出现在那些古老原始的阡陌中。 那是蜀国。遥远的蜀国。 而眼下,自己是在沿海,自己经受的雨是余光中散文里去台湾后,感受到的雨。 只是因为年纪不同,不觉得这个是冷雨,那是经过家国之变的人,才能感受到的,叶子知道。 她知道,余光中是经过家国之变的人,所以他能将四川的雨和台湾的雨,做个情绪感受上的比较,一个是田园牧歌的童年的雨,一个是青年中年老年在台湾岛上的雨。一个是淅淅沥沥的雨,一个是热情的热带海洋带来的狂风暴雨。 那也是四川的另一个历史,一个当代中国历史的缩影,也是一个漂泊的蜀人的历史。 因为来自江浙的余光中说自己也是蜀人。 而那大海,叶子知道,也那是古代人货币的来源。 当叶子在这个城市,第一次吃到这里常吃的一个贝类,她惊奇的发现,自己梦里曾梦到这个东西,只是不是作为一种食物,而是人们是在用这个做交易的! 对了,就是钱,叶子想起书里曾经记载,古代先民曾经以贝为钱。 那些遥远的古代呀! 叶子在这个城市,生活得基本还是很惬意,她喜欢上了吃海鲜,喜欢这里明净的天气,喜欢这里的气氛,那种奋斗的气氛。 只是,每到了过节,这个城市里那种感觉,就让人很孤独,比如,城市里,仿佛一下子空空的,因为很多人,都回老家了。 这里最让叶子觉得不自然的,就是这个城市,好像女性,受欢迎的程度有些过。 在一般的城市,女性都是受欢迎的,因为这是一种文化和生理的必然。 可是这个城市,也许是因为单身的太多,移民城市嘛,所以这个城市,女性好像特别的有地位。 这也造成一些女性的自我膨胀。造成一些看起来古怪的情形。 起码,叶子是觉得奇怪的,叶子生活的四川,可能美丽女孩子很多,女孩也没那样的特别觉得自己了不起,也不会大规模的有种种奇怪的表现。 这个城市,常常看到美丽的女子开着很好的车;这个城市常常看到美丽女子,和年纪很大的人一起出入;这个城市,常常看到,在酒吧里,女性特别受欢迎;这个城市里,常常看到,非常有才华的男性年轻人,却常常单身一个人,不是他们没本事,只是,稍微漂亮一点的姑娘,大都往物质条件上看去了,所以,他们常常只能单身。 当然,多年之后,内地的很多城市也变成这样,只是当时,只有南方这个城市最突出!. 只是叶子不会学那样,叶子觉得自己就是自己,她不会轻易的爱上谁的原因,不是在比谁有没有别墅,谁有没有更好的车,有钱且追自己的人是不是更年轻一点,能在五十以下就是胜利,而且是真有钱不是假有钱,是不是不光有钱还有生活的情趣,等等。叶子在乎的不是这些, 关于那些男人中一些,叶子曾见到过,曾经一个认识的女生请吃饭,叶子也去了,席间,那个女生的一个朋友,开着最新的宝马车来,还带了一个浓妆女人,只是当叶子在吃饭的中途,无意去桌子下拾自己的东西时,她看到那个男人的左手此刻在那个女人的裤子里,他的右手应该还是在用筷子吃东西,叶子有些想吐。她很快找了个理由离开的饭局。 后来她再不去参加一些聚会,她不工作的时候,宁可在家里听音乐,看书,并且对着窗外的阳光和雨,发呆。 她在等待自己梦中的人。 那个人,在遥远的看不清楚的梦里,和她在离别的时候,那双眼睛在望着她,是那样的不舍。 叶子在这座南方城市里,每天努力的开始自己的事业。她是学习新闻专业的,原本就是记者的专业。她的专业素质是没有问题的,无论是写作还是现场的采访,以及一些稿件的处理。 她供职的杂志,是一家生活类的杂志。在现代的社会里,各种的心情,各种的状态,已经不是以往的年代的状态了。所以,关于生活,关于如何生活,那是各有各的想法。 一万个人,有一万个的想法,一万个人,有一万个对未来的憧憬。 可是,在一个主题思想已经打碎,各种思想都混杂的社会,我们还如何能说一种思想是正确? 或者说去弘扬,或者说去贬低? ------------ 第16章 记者之路 叶子常常在想,在这个的一个时代,旧的一些东西已经在被打破,新的东西还没建立,但是真正的思想成熟的人心中,却不会产生混乱。 因为,我们有传统,我们有人类社会最优秀的传统。 我们有儒家仁义礼智信思想,我们还有道家的无为自然思想,我们有佛家的智慧超脱思想,这些思想,足以让我们在这个时代,和我们世俗的奋斗思想一起,让这个社会 进步。 叶子觉得,也许阴暗只是部分,也许迷惘只暂时,我们依然在向着美好进发。 所以,叶子的文章,最主要喜欢体现一些人类的基本的善良的情感。 比如说,她做过一个百岁夫妻的文章。 那对夫妻,是住在广东梅山山区的夫妻,在他们几十年的相伴,一百多岁的生命里,彼此相依为命,生活快乐。 这就是爱情,这就是人的生活。 叶子曾经去到他们生活的山区。她沿着那长长的山路,走到他们的房子,她看到那个房子,依然是很多年前那种木板的房子,当然,里面房子的木头还是不错,这样多年,依然可以经得住风雨。 叶子在他们生活的田园,看到那些土地,是如此的规整,老人年纪大了后,还依然种一些菜,叶子从那些生机勃勃的蔬菜可以看得出,主人公很热爱生活,很勤劳。 叶子在他们生活的屋子前,那一片的鲜花,看得出主人公的心中对美好的向往。 还有那些古朴的乡镇,叶子都把这些写进她的文章,那个小镇上,古朴美丽,虽然也有一些现代的建筑打破了原有的木质老街的气氛,可是,人们都是很淳朴的。说起百岁老人,都是充满赞扬的语言,说着他们的事情。 比如,说着男主人公的慷慨,仁义,说起来,都是很多很多的事情。 说起女主人公的善良,贤惠,也是很多很多的事情。 叶子那个午后,在那个乡镇,心中真的感觉到无限的美好。 她呼吸着山上松林传来的含氧充足的空气,真的渴望在这里永远住一辈子。 只是,谁是能和她在这里住一辈子的人呢?叶子想起梦里的那个人来。 相比之下,这个南方城市还会有其他光怪陆离的事情,在美好的爱情面前,都不是主流了。 叶子喜欢那种天荒地老的爱情。 只是叶子也不偏激,比如,她住的城市不远的一个南方城市,被一些境外人士誉为东方性都,如果是一般的女生,可能会义愤填膺的去说点啥,可是叶子没有,她很冷静。 她知道,在加工业很短时间迅速发达起来的这个南方都市群,都有这个现象。那些移民为主的城市,社会秩序是很短时间建立起了,其实很多结构是不正常的,比如,那样多的外来人员,那样多的男性离开了原有的家庭,离开了原有的生活的状态,很多问题很现实的暴露了出来。 即使是女性,在这个繁华的世界,很多离开了家乡的人,面对财富,面对另一种生活方式,经不住诱惑,也是很正常的,这是一种现实。 南方的现实让人觉得真的很现实。 就如曾经读过的解放前大灾荒年代,卖儿卖女,吃人肉,等等现状,那都是一种现实。 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生在一个整体向上的美好时代就随意指责那些人们。 就好比,不能随意指责那些在南方,生活方式有些扭曲的人们。 叶子曾做过一个很出名的稿件,那是在一个艾滋病的纪念日来临之际。 叶子做了一个关于这个城市的一个特别群体的调查,以这个群体的艾滋病人入手,来写这个城市的二十年多年来,这个特俗的群体的变迁。 那就是后来官方说的失足妇女的群体。 叶子采访了很多,有些已经是晚期艾滋病的女性。她们很多在特区开始之初就来到这里,开始都是怀着美好的愿望来到这里。可是后来,或者是因为做工收入微薄,觉得无法实现更多赚钱愿望,或者是被老乡或其他人诱惑,以赚大钱为诱惑。最终,走向失足群体。 最后,赚到了她们觉得很多的钱,但是她们失去的是自己的身体,身体的伤害是致命的,最后很多人得了艾滋病。 这是很真实的,也很现实的。 叶子知道,很多去买他们身体的男人其实是不知道。这些男人也是受害者。 当然,这些男人中,有些是到处带着病毒的加害者,但是最开始从哪里来的,还是在这些扭曲的性行为中。 很多失足女子,在知道的了自己得了艾滋病后,还继续这样的出卖身体的生涯,传播还在继续。 叶子觉得触目惊心。 她做了那期文章,叶子觉得很有意义。 ------------ 第17章 玉琮和人牲 叶子知道,她是无法改变现状的。 她觉得,因为一个人只要不是假卫道士,你只要知道一丁点的现实,你就会知道失足妇女是一个古老的行业,和强盗小偷一样,如果你去当一个警察,估计你在基层上岗的头一个星期都会让你崩溃,因为那些人性的丑恶会让你疯狂!可是,你如果依然能做下去,你一定要记得人类的美德,那是让你保持一个正常正直的人的最基础的东西。 叶子知道自己无法改变现状,可是她的文章,让很多人读了有益,比如说一个女孩写信给她,说自己要回家乡了,自己也贪恋钱,做了段时间失足女性,可是读了她的文章,她决定回家乡踏实去找份工作,找个好男人过一辈子,再不做这个了。 比如,还有些男性,写信给她说谢谢她,他说他们其实只是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才常常去那些地方做那些事情,但是读了她的文章和分析,他们一定会改掉这个毛病,因为生命无价,对生命的尊重也是无价。 作为一个社会类杂志的记者,叶子觉得自己的工作很有意义。 也许,自己不是那种主流大媒体的很出境很出名的人物,可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叶子觉得很有成就。 她觉得自己在外面奔走的时候,总像自己在梦里最渴望的,在那个遥远的古代,那时,她看着外面的世界,她充满渴望。 那个世界里,她总是在和一些玉石陪伴,和一些黄金象牙,青铜为伴。 可是,她对于外面天空的向往,是她心中无限澎湃的动力。 她的记忆中,她曾经骑着一匹马,在一个战场上奔跑,四周都是血腥和厮杀,而她不停的奔跑。 她还记得,她曾经不停的给那些到处都是伤口的战士包扎,包扎住他们的血,他们的血染了她一身,可是她不停的包扎。 然后,她最后看见那个黄金面具的倒下,他以为那个人是她的心上人,她的心仿佛也一同倒下。 她的那个记忆,就此终止,然后,她始终记不起后来的一些东西。 可能,那个记忆太独特,太深,总是掩盖住了当时后来的,包括千年轮回里的其他的记忆。 当叶子第一次从一本奥秘探险类杂志,看到了金沙遗址发掘的时候,她也产生了一种奇幻的感觉。因为那种感觉是她从小就有的, 一切都随着那个遗址发掘的一些事物而鲜活,比如她看到了那个玉琮,她一下子就想起了在梦里,她曾经无数次的打磨的那个玉器。 当时她的长发很长,她为了工作方便,平时是束在了身后,她记得梦里的那个她,穿着一身白的苎麻的衣裳。干净而明丽。 她记得自己每天早上,在很早就起床,记得那时的鸡很早就在窗外叫,然后自己好像就起来,开始一天的事情。 在恍惚中,记不得一些细致的情况,只记得记忆中,自己是和自己的爸爸一起每天工作,好像就是在一大堆的玉器里,不停的打磨。 记得爸爸是做最主要的制作,自己只是打磨,通过一些特殊的方式。 在那些梦里,一切总是清晰又模糊。 所以叶子总是希望能找到过去。真正的找到。 也许从童年到少女,到现在,生活的压力让自己好像忘记了那个过去,可是现在每当自己面对美好,或悲哀的现实社会时,她总是会梦回那个年代。 好像那个年代,也有很多郁闷很憋屈的事情。可是叶子只要想到那双眼睛,就啥都不怕。 因为叶子曾经在采访一个凶案现场,当时一个流窜做案的凶手,在很多城市喜欢袭击下班回家的单身女性,然后作案方式很残忍,都是先奸后杀。 叶子本来内心很不想去接触这样的事情,可是她为了更多的女性能防卫自己,她勇敢的去了现场,也采访了那个落网的凶手。 “我只想出名,我只是想挑战警察的能力!”那个凶犯的话,让叶子心中产生无限的悲哀,她不害怕他,她只是为那些受害的女性难过。 所以她后来开始练习跆拳道,她也劝身边的女性练习,在自己的文章里,叶子提醒女性们,必须得提高自己的防卫能力。 只是她在一个个血案现场,看到那些血,她心里会想起很多记忆里的事情。 记忆中,也是相当的残忍。好像是很多女性被活活扔进了一个大坑,好像是一个殉葬坑。 然后被埋起来,然后巫师开始念着经文,一切好像都是很神圣。 也好像曾经很多女性被屠杀,屠杀后被放上一个巨大的供台,好像是在祭祀一个神灵,同样也是巫师在喃喃有词。背景是巨大的神庙一样的东西,柱子上面有巨大的花纹和涂饰。 叶子在采访完那个强奸犯之后,总是忘不了他那个好不在乎的样子,好像生死不在乎。 只是叶子在梦里重新出现哪些古老的场面的时候,很惊奇的发现,在那些仪式上,出现的一张脸,那些负责屠杀那些女性的侩子手中,有一个人的脸,很惊奇,和那个杀人强奸犯的脸几乎一模一样。 经历了三千年,虽然衣服发型有些不一样,可是那种表情却是一模一样。 叶子心里一疼。 ------------ 第18章 请假赴金沙 当叶子看到那些考古遗迹,出土的物的时候,总是想起她很小时候。 她记得,每次当她做完那些梦的时候,她总是能感应到那些故事发生的地方离她并不遥远。 只是,自己却无法真正的找寻到具体的位置。 她曾经在成都这个自己从小生长到大的城市里四处游荡,一个人或者从南走到北,或者从东走到西。她努力在寻找,想寻找到一些梦里的痕迹。 也许在有些地方,她能感应到一些东西,可是她却无法抓住它。 她只是继续没边际的常常在城市里流浪。 直到有天她离开了这座城市,因为她无法承受那种找寻不到而产生的迷惘和痛苦。 那些故事,那些梦里的事情,难道只是一个虚幻? 她常常问自己。只是一些微笑的痕迹,又常常让她充满希望。 比如那个离成都不远的城市,广汉,曾经出土的三星堆,让她就曾充满希望。 只是后来她还是有些失望。 因为那里,她确切的后来感知到,不是自己的曾经梦里的地方。 当她在杂志上读到金沙发掘的时候,她就产生马山要去那里的冲动。当时她正在写着一个稿子,那个稿子是关于一个拐卖儿童后,残害儿童变作乞讨工具的稿子,当时她正努力在进行各种采访,希望汇聚成一篇穿透力强的稿子。 当时她特别有信心,希望能又成为自己的一个里程碑似的作品。 她知道自己的忧患意识特别强,她知道自己这个毛病。 叶子也知道,常常有些做记者的太过于投入,结果因为心灵或思想太疲惫,最后无法承受,只有离开这个行业。有些人,又过于功利和世俗,他们总是想做一些见效大自己投入少的事情,或者投机取巧,这样的人呢又常常做不出好的作品。 只是这个时代,真正感动人的作品是越来越少在,真正用心做的东西也越来越少。 所以叶子知道自己,自己因为有那个梦在支撑,心灵始终有 一个自己的天地,所以她对于现实能做到进入又出来,她一直很冷静,因为再丑恶的现实,都没有那个满地血腥的最恐怖的场面丑恶。 既然她能经历那些,又如何不能忍受现实呢,更何况,越是经历了非凡遭遇的人,越是希望现实更美好,叶子知道,自己是希望现实更美好! 她始终记得自己在那个遥远的古老的世界,每天曾制作世间最美的器物,那些玉器是如此精美,那样温润,圆滑,美到了极致! 当叶子看到金沙遗址的时候,她决定尽快把手里的稿子做完。 她连夜加班,终于在一周后,向主编交稿。她还记得她向主编交稿时,主编的话。 主编名叫周泽厚,老周是一个很好的人,一直很鼓励大家放开自己的思想,做有思想的文章,同时也让杂志成为有思想的杂志。 当叶子向主编交稿的时候,老周说:“叶子,很拼命呀,原来以为你还有半个月才能完成的,你这样的高效率,其他同志们要好好向你学习呀‘ “老周同志,谢谢你的夸张,其他的同志们呢,也不需要向我学习,我效率平时也不是很高,我总是习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次呢,我是提前预支自己的时间。也就是说,我得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两个星期,或者一个月!”叶子笑着说。 老周也笑了,他知道,一般有创造思维的人,都是天马行空的,叶子同志还算好的。 曾经他的手下一个记者,一个不留神就消失了两个月那记者只是在出发后两周时,给老周发个短信:"老周,我在喜马拉山的另一边享受世外桃源,手机即将关机,谢谢您的关照!工作的事情帮我弄下,大约两月后我会准时上班!" 还有另一个手下,也是在夏天时候突然消失了,三天后,给老周一个电话:"老周呀,我现在在非洲大草原看狮子,我觉得我在城市里需要更加一些斗志,需要像您常说的丛林的狮子精神,您不是常说吗,在丛林里的羚羊,生下来就得学会奔跑,他们最起码要跑过自己的同伴,因为跑后面的就会被吃掉。我觉得我一定不要当最后那只羚羊,所以,我想来想去,我觉得要做狮子,我就来草原看狮子,等我回去一定是最优秀的员工” 在老周的手下中这样的同事比比皆是,只是他们回来后好像也没谁变得更好,还是一切依旧!该玩就玩,上班就上班。 问他们原因,他们说:“哎呀,老周,在这个城市里,现在呢流行的是小资时代,奋斗呢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但是不能替代小资生活,是不是?我们得准时下班,我们得准时在西餐厅和我们的女朋友见面,不然人家就觉得我们不小资,我们得在周末,听我们必须想听的音乐,不然我们收藏那样多的黑胶唱片做啥呢,是不是!所以您说的周末都自动加班,下班还继续工作,那确实不适合我们这个年代了!” 老周无语了。他也总是想起狮子。想起海明威的狮子。想起那个老人梦到的狮子。 老周五十多岁了,老周老家在甘肃兰州,因为大学毕业分配在国营单位,浪费了很多的工作时光,他还记得自己,是多想创造一个非常棒的事业。可是体制的关系,让他总是没法实现自己的理想。 原想到了特区,想更好的做一番事业,可是依然不能如愿。 ------------ 第19章 林云轩和叶子的火车上邂逅 老周五十多岁了,老家在甘肃兰州,以前大学毕业分配在国营单位,浪费了很多的工作时光。他还记得自己,是多想创造一个非常棒的事业。 可是,体制的关系让老周总是没法实现自己的理想。 终于改革开放了,让南方的城市充满了活力,老周的青春热血都在沸腾,他就停薪留职来到了南方。 老周为这个城市的活力而憧憬,开心。 老周在同学的介绍下,来到这家体制灵活的杂志社做主编,他做出一本自己觉得还不错的杂志,里面的内容有些是相当有深度的,也有一定的可读性。 虽然很多原因,无法做成全国销量最好的杂志,可是能靠不多的资源,做到如今的样子也是相当不错了!而且就质量来讲,老周是希望自己的杂志能保持住国内一流的水准,他也做到了。 只是随时时光流逝,在这个城市晃荡了十几年之后,老周发现自己和这个城市一样,没有当年初创时候的那样有激情了,也有不知道路往何处走的感觉! 因为刚走出一条新路的时候,你啥都可以想,啥都可以去做,可是做到一定程度,整个巨大的体制上的东西,会约束你,让你不能再往前再大胆走,然后吧,回去又可能。因为你已经和某些同类长的不一样。 大家又要求你得更好,你自己也在不知如何往前的漩涡里,开始随波逐流了。 遇到一些不好的东西,老周还是敢说敢提,因为他知道在一个社会,改良是可以被接受的,而且对社会不好的东西,整个的大气,是希望能够消除丑恶现象的。 作为一个这样的特定年代媒体人,老周常常也累,也常失去方向,可他还是充满希望。 老周很累的时候,常回想起自己的一个幻想,幻想中他在 一个遥远的宫廷,做一个记录官,只是他无法真正真实的记录现实发生的事情,因为总是要被一些人干扰。 或者威逼,或者利诱,然后他被迫违心的记录一些东西。 只是最后他的这个幻想里,一把大火正在燃烧着,他多年记录的东西都消失在那片火里。好像这是一个报应,也是一个警示。 幻想里,老周也没哭泣,也没有遗憾,他只是抬眼望着天,天空血色,仿佛一切都将毁灭。 老周无限挚爱的看了一眼和自己相伴几十年的苍天,然后跳进了火里。 当叶子说,要去寻找自己的一个梦的时候,老周也想起了自己的梦。 当时叶子说;“老周,这个稿子给你后,我得去寻找一个梦,可能一两个月,也可能半年一年哦,你有事电话我!” “寻找梦,这是你们年轻人该做的事情!” 老周笑了:“只是如果有急事,你得回来的哦,记得了!” “遵命!”叶子笑了,她想起自己刚第一次见到老周时的情景。 那种洒脱和信任,那种轻松愉快的感觉,让她第一次见面,就决定留下来,和老周做同事。 因为她觉得,这里会是自己很开心的一个平台,也是能找到工作快乐的地方! 叶子给老周告别后,就整理好行李。她订好了回成都的火车票。叶子喜欢坐火车,只要不是特别急的事情,她就不订机票,她喜欢看风景,喜欢看一路上的各个城市,她喜欢看各个城市的人们,看那些不同的建筑,喜欢看不同的生活状态,并因此而满足开心。 感觉自己是在这些城市间穿行,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如一个中世纪的行吟诗人,虽然她是一个女生,可是,她却对那样的生活充满了向往。 当她拿到车票偶,她的心思就仿佛回到了故乡,回到那个城市,那个曾竟让她有无限回忆又无限惆怅的城市。 火车站,当叶子上车的时候,沿着火车狭窄的过道,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她位置是一个下铺。当她把自己的行李,放到行李架上,然后取出自己日常的用品,和一点吃的零食放在桌上。这个时候,她看到坐在对面的两个男生。 她看到这两个男生,一个呢有些叛逆感,感觉满时尚的。看起来他和一般的轻浮的男生不一样,可是也不是那种愿意循规蹈矩的那种人,看见他偶尔好像陶醉在一个啥音乐曲子里,还头一点一点。 另一个,看起来有些沉稳,可是依然不是那种少年老成的样子,而是充满一种思辨的感觉。感觉他随时都在思考,那种感觉,就如很多年前,叶子看过的一个写文革知青的小说,那里面写一个男知青,随时都在思考关于宇宙自然的课题,当时有个一个描写,就是写那个知情,曾经每天坐在一个鸡蛋上,想孵出小鸡来。 叶子第一次看到林云轩的时候,总是想起关于这个知青的描写。她记得自己想起这个故事的时候,心里想笑。只是她忍住了,一般女孩都能忍得住心里的活动,然后表面上波澜不惊啥事没有,让你感觉她只是冷冷冰冰或者无动于衷。 叶子看着林云轩的时候,看他一本正经在看那本杂志,好像是要从那简单的杂志里,读出啥独特的东西来,看他读的时候,一言不发,好像整个世界都和他没有关系,然后,在那里若有所思。 叶子又想到一个小说,那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叶子想起书里,关于最开始,那个家族的老人,就是后来被绑到树上那个,曾经不懈的研究宇宙星空以及炼金术的故事。 她想起一句话;”地球是圆的!“叶子看着林云轩在那里苦思的情景,总想起这句话,她在想这个年轻人,是不是也会随时蹦出一句这样的话来。 不过林云轩没有蹦出这句话出来,他只是沉思了很久后,再看了一眼窗外。 ------------ 第20章 火车上的年轻人 车窗外,火车已经在开始启动。 林云轩在开始想象此次旅途。他看着窗外掠过的南国的一些景致,心里有点告别的情绪。 这个时候,他看到了对面的这个女孩。 这是个初夏的季节,这个女孩,干净干练,这是林云轩对叶子的第一眼感觉,她喜欢素色的打扮,牛仔裤,上身是白色的衬衫,然后头发不长,估计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没有留长发,但是也不是很短,看起来既有一种韵味,又不累赘。 姑娘看起来很有层次,不像一般的花瓶似的美女。林云轩在这个城市里,还是常常见到这样的姑娘,这些姑娘都很职业,让人很尊重。 只是那些姑娘,在日常见面的场合,都不会有特别的工作之外的话说,包括自己公司的小姑娘。 她们干练在这个城市里工作,生活。 也许她们在工作之后,也有忧伤,也有秘密,会一个去超市买吃的,用的,也许她们会孤独,会寂寞。 也许她们会给家里或朋友在晚上一打就是几个小时的长途电话,也许他们会在电话里哭。 可是当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她们一定会以快步的节奏,在地铁,在公交,在办公室在厂区里出现。 这就是一个打拼的年代。也许在其他的很多内地城市,这样的女孩,还在习惯了当啃老族,月光族,习惯了呆在父母的家里,对自己 工作挑肥拣瘦,或者对身边的男性挑肥拣瘦,不是觉得这个工作累就是觉得那个工作不是自己喜欢的,不是觉得这个男生没有钱就是觉得那个男生有点钱没情趣。 生活就是这样不一样。在这个南方的城市里,大部分的女生都不是那个样子,都是努力在工作。 这样的女生,让林云轩很佩服。 只是当林云轩在看叶子的时候,叶子正在看窗外的风景,也不知道是真看还是假看,反正得在一个男生看自己的时候,自己得装作没注意到,这应该也是女生天生的本领。 然后林云轩继续读那个不知道读了多少遍的杂志。 当叶子第一次想和这个男生说话的时候,就是因为她看到了他手里的杂志。 叶子看到这个男生在看着这个杂志里那些图片的时候,她感受到了她有一丝说不出的忧郁。 叶子感觉到这个男生在哪里见过的,因为那种忧郁是让她那样的熟悉。 她也不敢去多想,只是为这种感觉而奇怪。 火车在走,几个年轻人,都在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 当叶子第一次看到张洪的时候,她想起了她的好朋友王倩。她觉得张洪和王倩给人的感觉是一样的。 都是那种,第一次看到觉得有些玩世不恭,可是,越往下认识,就越觉得这样的人对朋友古道热肠,对真诚的友谊永远在乎。 她想起王倩,在这个城市里,王倩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们住在一起。 她们每当各自有心事,都会告诉对方。 她们一起玩,一起喝酒,一起度过很多日子。 王倩做的工作都不是很稳定,她总是喜欢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后来她最喜欢的是做自由撰稿人,每天自由自在的写稿。然后天南海北到处旅游。 王倩曾经在很开心的时刻,给叶子打电话,比如在一些特殊的景点。 她曾经在敦煌的月牙泉边,给叶子打电话,叶子记得,当时王倩说:“叶儿,听到了吗,这是敦煌的风沙声呢,我在月牙泉边,我以前总是希望有一个人,能在这里给我打电话,对我说不管世界如何变迁,不管风沙如何千年,我都很爱你,很爱你,现在没人给我打这个电话,我只好自己来了,然后电话你,你感动不?” “我很感动,我感动得眼泪都出来了!” 叶子就故意弄出抽泣的声音:‘‘我感动死了,灰常感动,小倩!” 叶子总是喜欢叫王倩小倩,王倩开始还是很乐意,后来曾经大喊:“不能再叫我小倩了,再叫我和你拼命!" 叶子问:“咋了,小倩?" 王倩大喊一声:"我刚又看了一遍倩女幽魂,你叫我的声音,就像张国让叫那个王祖贤一样,我感觉我是女鬼了!" 叶子大笑,然后她反复的:"小倩,小倩!"的叫。 王倩后来躲在被子里了。 王倩总是这样到处流浪,叶子也总是提醒她注意安全。 在这个时候,在去成都的火车上,叶子看到张洪就想起了王倩。她在想小倩现在会在哪里呢,要是能一起度过此刻的旅途,会有多好呢。 火车在开动,二十几个小时的旅途,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当最开始的疲倦在一个小睡中度过的时候,张洪和林云轩就开始说话了。 对面的叶子,看似漫不在意,都在听他们的谈话。 “云轩,你说这次咱们去金沙,能收获些啥?” 张洪这个人,总是喜欢结果,他是一个对于结果的兴趣永远超过过程的人。 “应该有很大的收获吧,我有这个预感!”林云轩对张洪说。 张洪看着林云轩,自己也觉得会有很大的收获,只是这个时候他有些紧张。 ------------ 第21章 烽火爱情之常德往事 张洪看到对面的女孩,总是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紧张感。 “我觉得也应该是,你想想看那样多年过去,你梦里的那些东西突然出现了,应该会给你些新的启发的!这次即使没有找到一些线索,我们 还是可以该做啥做啥,你好好的做你的公司,我好好的做我的事情,人生总是有些事情是无法一一得到答案的!”张洪说。 虽然张洪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可是张洪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虽然他常常也有些幻想,可是他永远很实在,也许这是他父母给他的遗传吧。 张洪的父亲是一个医生,长期在家乡行医,不过张洪父亲最早的爱好却不是医学,张洪的父亲最早爱好是音乐。 张洪父亲最喜欢的是钢琴,他曾经很刻苦勤奋的练琴,他也喜欢作曲,常常自己做一些曲子,常常自己很得意的自己弹奏。 张洪父亲上的是师范学院,学的是音乐。 他曾经无数次的憧憬自己的音乐天赋得到充分的发挥,自己可以作为演奏家,作为作曲家而成名,可是,时代却打破了他的梦想。 因为张洪的的爷爷,曾经做过在国民党军中做过军官,那个时代是抗日的时代,张洪的爷爷参加了学生军,然后受过军官的培训,张洪记得爷爷在世的时候,总是给他讲当年抗战的故事,张洪总是听到爷爷讲起那些惨烈的战事,讲到自己的战友曾经大多数都横尸疆场,爷爷的泪水流出。 爷爷曾经讲过常德保卫战,那是在爷爷永远难忘的一次战役。也是爷爷的最后一战。 爷爷老家不是常德人,是四川人,他参加的常德那次战役,是日军在大陆一次比较重要的一次战役。 记得爷爷说,在那次战役前,日本每次进攻长沙,都被薛岳将军打败。每次死伤都是几万人以上。 “当时那个日军的尸体,是我们去埋的,都是像山一样的堆着,我们是一堆一堆的埋!” 爷爷记得战争的惨烈,也记得抗战的荣光,他觉得,那些胜利的代价也是战友如山的尸骨堆积出来的。 爷爷觉得,刚入常德城的时候,大家对国军夹道欢迎,那些女学生,一个劲的献花。其中,一个漂亮的女生,给了爷爷一个附身符。不知道是不是爷爷的帅气当时打动了她,还是那种掘强和坚强吸引了她。 在欢迎的人群中,那个女生不光是递给他吃的,还给他一个附身符,后来爷爷独自一人的时候,拿出那个附身符,还能闻到一阵香味,可以感觉得出,那是那个女生自己随身带的东西。 爷爷心中一阵的波澜。只是在人群中的时候,爷爷依然是一副威武的样子,他对着那个女生笑笑,那个女生脸红了,然后,她站在人群中,看着他的队伍经过。 后来惨烈的战事让爷爷没时间去想这个事情了,只是在他伤重最厉害的时候,他的心中始终出现这个姑娘的影子,她的笑让他挺过了最艰难的时刻。让他活了过来。 当时的常德保卫战异常惨烈,几万国军守军几乎都打光了,可是即使在最后时刻,主要阵地还没丢失,因为这支部队是一只英雄的部队。 虽然最后,在指挥官误以为全军已经阵亡,阵地已经全部丢失,想给还活着的士兵留个生路,因为那时他们的死已经对于战局无关了。日本人也已经无力再战,他们的伤亡也是异常的惨重,在日本人派出的人承诺对活着士兵和百姓生命保全的善待下,将军下达了放弃武器的命令。 爷爷虽然理解将军,只是爷爷不会选择放下武器,因为爷爷是四川人,四川人的铁血传统,就是宁死不会投降,这在很久的古代就已经证实。而且几百万川军出川抗战,几十万人战死异乡疆场,他们不是为自己个人利益出川的,他们不会苟且偷生。 爷爷选择了突围。他带着自己的一个连的兄弟,其实已经只有十几个人了,他们选择长沙方向突围。 在一路上的战斗中,爷爷不幸中弹。在命悬一线的时刻,爷爷的兄弟没有丢下他,为了将爷爷带到长沙,弟兄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只有两个最忠实的兄弟活下来,轮流背着爷爷,来到了长沙郊外的国军据点。 爷爷在救护所一直昏迷,只是在昏迷时,总是听到有人在他身边唱歌,一直在唱打鬼子的歌,《大刀向着鬼子头上砍去》,《松花江上》,《义勇军进行曲》,等等,让爷爷有了生命的勇气。 后来爷爷醒了,当他醒来的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姑娘,他认出了她。也许他记忆模糊,可是初次见面那天的情景,他在梦里不知回忆了多少遍。 当常德城几乎被日本逐个楼逐个楼炸毁的时候,张洪爷爷还想着那个姑娘。当时他认为姑娘已经死了,就是想到姑娘不在人世,他更加的英勇,那个时候,他想的是报仇。 他曾经飞跃出掩体,炸毁那些猖狂的日本坦克,他是将几个炸药包,抱身上,滚动到日军坦克旁,他总是在炸药包爆炸的最后时刻,将 他们扔向坦克的履带,然后自己就地一滚一趴下。 坦克炸毁了,张洪爷爷也被土和废钢铁埋了一身。这样很危险,但是身手好的爷爷却活着回到战壕。 爷爷是四川人,老家四川广安。他是参加学生军出川抗战。所以后来,张洪来到成都,还特意去成都街头一个川军抗战纪念碑,去献上了一束花,他是为自己的爷爷,也是为了自己的爷爷那些死去的活着的战友们。 当爷爷从昏迷中醒来,他看到了那个姑娘,那个美丽的湖南姑娘。 姑娘后来告诉他,当时敌军铁桶般包围城市前,她和家人撤了出来,然后去了长沙,但是她想得到他的消息,她就参加了救护所。因为只是在人群中那一眼,她就深深的无法自拔的渴望再看到他。 ------------ 第22章 爱弥一生 当爷爷从昏迷中醒来,他看到了那个姑娘,那个美丽的湖南姑娘。 姑娘后来告诉他,当时敌军铁桶般包围城市前,她和家人撤了出来,然后去了长沙,但是她想得到他的消息,她就参加了救护所。因为只是在人群中那一眼,她就深深的无法自拔的渴望再看到他。 姑娘说,他在队伍中行走的样子,让她一下子觉得,这就是自己生命中最要的人。 她甚至想过,如果再的不到他的消息,她就一个人独自过一生。然后她会告诉别人,她有丈夫,她丈夫是为抗战而捐躯的学生军的军官。 她甚至知道他是四川人,因为他们进城之后,他们喊的口号,是用四川口音的,虽然当时进城部队这个战区,来自各个不同的地方军队都有,但是爷爷这支部队因为是来自四川的学生军,气质是不一样的。而且四川的口音也是很特别的,姑娘以前的同学有四川人,她能听出来。 不知道是偶然还是缘分的必然,当她每听到有常德保卫战突围的伤者时候,她都会跑来看。 终于,让她看到了他,当她看到他在重伤的时候,手里还死死篡着自己送给他的护身符! 那个附身符,他是随时挂在脖子上的,受伤后他就死死把手伸向脖子,死死攥住。 看到这一切的那一刹那,姑娘的眼泪夺眶而出。 就是那一刻,姑娘知道自己和这个自己不知道姓名的男人,一辈子都不会分开,不管生死。 后来的故事,张洪知道,爷爷活下来了,但是受伤很严重无法再上战场。 他就和奶奶一起,在救护所一起照顾伤员。抗战结束后,他和姑娘回到了常德。 爷爷和奶奶用在救护所学到的知识,开了一个小诊所,就此过了几十年。他们彼此相亲相爱,在张洪的记忆中,爷爷奶奶一次吵嘴都没有。 他们人品很好,即使在文革时候,因为爷爷的国军身份,都没有受非常大的冲击,只是也被弄上台去斗了几次,只是爷爷都是很平和的,生死都过来的人,对于人生的任何事情,都能看得很明白了。 只是爷爷的身份,对于爸爸的影响是很大的,爸爸在大学里,受到冲击,然后被赶了出来。 然后爸爸后来被迫也上山下乡。 在那些艰难岁月里,爷爷只是带信给爸爸要坚强。爷爷和奶奶,每天都带着高帽子很早起来扫大街。爷爷奶奶依然很乐观,他们仿佛想起几十年前的那些战火纷飞,想起那些生死离别的日子,想起那个重逢时刻。 “是天要我们重逢,只要重逢,人世间的任何苦,都是甜的!” 奶奶总是对爷爷说这句话。张洪记得爷爷当时最后的时刻,听到奶奶说这句话时,幸福的表情。 当后来,张洪在和林云轩对金沙古蜀国进行的深入的研究时,张洪惊奇的发现,那个古老故事里的一对男女,相貌和爷爷奶奶年轻时是何等的相似。张洪那个时候,充满了一种自豪感。 爸爸也坚持住了爷爷的希望。他在艰苦的环境里,开始用自己小时候学到的医术,给大家看病,这点倒和林云轩的爸爸有几分类似。只是唯一不同的是,张洪爸爸主要是用的西医,而林云轩的爸爸用的大都是中医和一些神秘的医术,有些医术他自己都不知道哪来的,只是知道自己会用。 林爸爸也只是给熟悉自己的乡亲们用过,大家都说很灵。很多人,感觉林爸爸的医术像是传说中的巫术之类的东西,可是没人敢说。因为那个年代这个是很敏感的,如果林爸爸因此而被抓走的话,大家就没有医生了!林爸爸看病是几乎不收钱的,他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乡亲们才行医,所以,大家都保护林爸爸。 后来张洪爸爸就自学很正规的医学,后来补上了医学院,后来一直行医。虽然他不是非常出名的大医生,可是在自己的城市,在那所历史悠久的医院,他的医德一直很不错,医术也是不错的。 所以张洪是个实用主义者,先辈的经历,让他从来很实在,能在逆境中乐观,能在逆境中成长。 这样的朋友,让林云轩总是觉得很幸运,在迷惘的很多时候,得到很多启迪和帮助。这也是叶子第一次看到张洪时,产生的一种信赖的感觉,感觉很多很多年前,这个朋友就一直在帮助着她。 当叶子看到林云轩手里的的杂志时,就很奇怪他为何对上面的关于那个遗址的内容,那样感兴趣。 她也在思索,不过当她看到他的眼睛的时候,内心也产生了很熟悉的感觉,那仿佛是一种幻觉,但是也许又是真实。 因为职业的关系,叶子曾经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对于别人的内心世界,觉得自己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叶子看着对面这个男生,她感觉他的沉默和年纪不相符合,仿佛他的眼睛里,包含了很多很悠远的东西,又是那样的明亮,偶尔间杂着一丝的迷惘! 那种迷惘,可能是对自己的思索的一种很远的东西的迷惘。 ------------ 第23章 林云轩和叶子的第一次 叶子想起自己,面对自己的记忆,也曾经是那样的迷惘。 只是现在,因为职业修炼的关系,自己已经可以隐藏住心里的秘密。 “你对这个遗址很感兴趣吗,我看你已经看了几个小时了?” 叶子终于忍不住问。 “是呀,我一直想找到一个梦,那个梦,仿佛就是在这上面!” 也许是面对一个看起来可以信赖的女生,林云轩没有掩饰自己的想法。可是他也沉默,也没有继续多说。因为毕竟是萍水相逢。 “哦,很奇怪,我也有类似的一个梦!” 看到林云轩那样坦诚,叶子也不想多隐瞒,只是,彼此还不是很熟。不好多说啥。 他们对视,笑一笑。 “自我介绍下,我叫叶天涯,是特区生活杂志上班!”‘叶子对林云轩说。 “谢谢,你好!我叫林云轩,我在一家广告文化创意公司上班,认识你很高兴!”林云轩平时虽然不大看杂志,可是对于叶子说的那家杂志,还是有了解。 因为刚到这个南方城市的时候,他曾经很无聊的喜欢看各种报纸杂志,希望能了解这个城市。 特区生活杂志,是林云轩当时觉得非常有意义的一个杂志。 因为一般的杂志,不是内容档次品味低下,没有啥可读性,只是给一般文化思维水平一般的大众,娱乐一下而已;或者就是自命清高,做一些明显很脱节时代的东西,那些东西,对于林宇轩这样喜欢思考的人来说,是读不下去的。 可是当读到特区生活的时候,林云轩感觉有一定深度,可是呢又比较贴近现实,思索的内容深入浅出,适合自己这个层次的人读。 前几年曾经有一段时间,对于比较敏感的政治改革话题有涉及,当时提出的很多观点,自己感觉是可行和有深度的,是符合实际的。 可惜没多久,那样的话题文章就消失了,不过林云轩也能理解原因。 不过这几年,那个杂志上又常出现有深度的社会文章。有让人感动的温情的,也反应社会现实深度思索的,总之,让人读来很有启迪。 也许,所谓特区,就是需要这样的思索。 因为林云轩对于如今的特区,和大多数人多特区的看法一样,总觉得已经不像所谓特区,在很多方面,这里好像和全国的其他城市没啥两样。 虽然外来人依然很多,全球的公司依然有很多在这里有工厂。乃至几十万人的大厂,都不少见,和整个南方珠三角一起,真正撑起中国制造的大半壁江山。 可是这个特区的其他方面,比如新思想,等等,却是很鲜见的。 可是那些文章上很多的思考,还是让人觉得有些新颖,基本上像一家所谓特区的媒体。 林宇轩觉得上面有个记者的名字经常出现,那个名字好像,好像,对了,就好像叫叶天涯。 林云轩记得那个天涯,第一次读她的文章就觉得很有亲切和知音感,觉得她是用心在写稿。 “我知道你们杂志,我常读到你的文章!”林云轩说,“非常棒,你的文章,每次我读了都感触很深!” “过奖了,我只是尽量认真做好每次的稿子而已!”听到林云轩的夸张,叶子有些不好意思。 她说:“其实,真正的好作品,永远是下一个,只是我希望多一些温情,多一些美丽,而少一些阴暗。我也喜欢真善美呀,只是社会太多元了,你只能在看起来也许是灰暗的地方了,去发现真善美,这也是社会的一个特性吧!” “是呀!”‘林云轩说:”你就说古代吧,我们有经史子集,有佛教道教儒教,有四大发明,有各种文化和科学艺术的辉煌!可是在那些背后,也许有很多的悲哀!比如长城的背后是累累的白骨,是孟姜女的哭声,百家的思想背后,是战国时候百姓流离失所,战乱痛苦!我们能夸耀的战争奇迹,比如我们唐朝军队在安史之乱,曾经坚守一个城池好几年,可是背后是全城的妇女儿童被当做食物吃到守军的肚子里。。。。。。历史不因为这些悲惨的往事就不书写灿烂,它依然会展现出它的神奇!在残酷的刑罚下,秦始皇兵马俑,工匠做出铜车马,那样的奇迹的手工品!在汉人被残酷剥削的元代,大部分的汉人女性都得把初夜交给蒙古人的时代,我们还能创造出元四家那样的美丽山水,还有元曲那样的美丽戏曲,所以在灰暗中发现真善美,也是一个无奈,也是一个伟大,就这点来说,叶小姐你,是一个非常了不起!” 叶子听了林云轩这样一大段,觉得说得不错,更为他能随口说出这样的思想而吃惊。 她觉得这个小伙子不是一个一般的人,虽然有一个当代人的样子,感觉是从遥远年代走出来的一样。 “对不起,好像我说多了!”林云轩笑了。 “没事,我只是有些走神!”叶子不好意思的说。 ------------ 第24章 关于神鸟的对话 林云轩和叶子对视一笑。 这一笑,彼此都好像熟悉了很久一样。张洪在一旁也笑了。 他感觉,好像没见过林宇轩这样开心过,自己见到的林云轩总是一副沉默的样子,今天遇见这个女孩,不张扬,不夸张,只是淡淡的说几句,就让林云轩能轻松的笑起来。 张洪有些傻笑了。然后三个人,开始闲聊起来。 他们说很多有趣的事情,说关于南方那个城市的一些事情,说自己的小时候,说很多理想呀,等等!他们越聊越开心,真的彼此好像原本就是很多年的朋友。 叶子突然想起啥,就直接问林宇轩“林兄,你到底觉得那个金沙遗址里,哪里最像你的梦?” 林云轩沉默一刹那,他拿起来那本杂志,对着上面的太阳神鸟说:“这个神鸟我从小就看到过,我总是在天空中看到过,我一直叫妈妈看,妈妈只是看着我,她认为我好像是有幻觉,可是我觉得我就是看到过!当我突然在杂志上看到的时候,我就想一定得在现场去看看,希望能发现些啥,也是寻一个梦吧1其实就是寻不到也没啥,人总是在现实中生活的,是不是,只是发现了那个的遗址,不去看看总是有遗憾的!" 叶子心里吃惊,她觉得,对面的这个男生,真的好像自己的梦里的那个人!好像在梦里那个人,也是很痴迷那个太阳神鸟。 叶子晕得有些不知道如何说话。然后她说:"‘是呀,有些事情本来就是很神奇,比如奥秘杂志里说了,有的人曾经梦到自己被外星人掳去,曾经到过很多陌生的世界和星球,有的人曾经有很多神奇的经历,比如能听到数千公里外的人的说话,还有女生,梦里梦到几千公里外的男生样子,还画了出来,最后男生的器官还移植到了这女生的身体里,手术成功很久后,女生看到那男生的照片,才惊叹。所以,世界上是充满神奇的!” “是的!很神奇很神奇!“林云轩说。 “我正好有时间呢,我又熟悉路,要不到了成都,我带你们去寻找下奇迹,好不‘?”叶子说。 “好!那非常感谢了,我和张洪正好担心不熟悉路浪费时间呢!”‘林云轩说着,他笑了。 其实从刚才的言谈中,他已经觉得这个女生有些不简单! 他也感觉到,这个女生能带给他非常特别的遭遇。 当夜幕深深降临的时候,叶子,林云轩和张洪,都在火车上各自的铺位和衣睡去。 只是林云轩没有睡着,他偶尔看着对面的叶子,总是在想那个梦里的脸。好像是那样的真实,又好像是那样的虚幻。 真实是那双眼睛,好像那双关切的眼睛,就是当年那双眼睛。虚幻是因为眼前的人是现代的装扮,一个职业女性的打扮,还有就是那略带成都腔调的普通话。 不过,林云轩对今天的旅途,还是觉得很满足,因为认识了叶子,他觉得,好像自己离那个梦更近了。他带着一丝满足,美美的进入了梦想,梦里都是铁轨的声音。 而对面的叶子,其实也没有睡着,她无法忘记林宇轩带给她的那种震撼,只是她能隐藏住。 她想起他的眼神,那不就是她在那些的记忆中常看到的眼睛吗?而且,他又那样痴迷于天阳神鸟。 叶子想起那个梦里,自己一遍一遍的制作模具的样子,想起那些很早时候的鸡叫,想起那太阳神鸟的金箔制作出来时,父亲满意的神情。 想起那个古老的他,第一次看到太阳神鸟时的忧伤。 叶子想起了一个古老的玉琮,那上面的一些古老的语言,她好像记不清楚了,可是今天因为遇到了林云轩,她又恍惚的记起了! 那会是一个预言吗,叶子想起了玉琮上的一些话,曾经有人给她解释过,只是她无法一一的记起。 此刻,大地安静,只有火车轮声,带着大家一路向西。 从南粤之地,向着古老的天府之国,古老的迷幻的盆地历史驶去。 仿佛此去,几个年轻人心里的秘密,就会如盘古开天般的揭开。那古老的蜀国的往事,就会如女娲补天般神奇的复原。 当火车,已经开进了四川的地界的时候,叶子的心情,异常的欣喜,每次,她看到故乡的山水的时候,就非常的觉得亲切。 好像这就是她的母亲,她的家。 那些青翠欲滴的植物布满的山,那些翡翠一样绿的河流,每次看到叶子都眼睛大大的看着,好像很久不见 一样。 其实,南国的山水也绿,只是故乡的情节如此。 当那些山一个接一个的掠过,这里独特的环境就表现了出来。 清晨7点,广播员叫醒大家的时候。大家都还在梦里面。 叶子早早的在车厢中间的洗漱间洗好脸,然后泡好奶茶,吃着早餐饼干。 那两个男生还在呼呼的大睡,直到大部分人都已经起床,整个的火车里都是明亮的光线的时候,他们才起来。 林云轩起的时候,还在恍惚那些梦境。 不过,他起床,洗漱,迅速的弄好之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然后就是一大通的电话。 他在处理一些日产的公司的事情,当一切都安排好了,都进入正常状态。他就开始泡着方便面,早餐就此开始。 张洪此刻还在呼呼。 ------------ 第25章 林云轩的特区往事 林云轩早上醒来的时候,还在恍惚那些梦境。 他起床,洗漱,迅速的弄好之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然后就是一大通的电话。 他在处理一些日常的公司的事情,当一切都安排好了,都进入正常状态。他就开始泡着方便面,早餐就此开始。 张洪此刻还在呼呼。 林云轩和叶子对着坐在靠窗的座椅上,彼此简单的问候下。 “早!”林宇轩说。 “早!”叶子也说,‘‘看起来,今日你精神不错嘛!“ 叶子看他打一大通电话,就调侃他一下。 林宇轩苦笑下,说:“没办法,非得我安排好,不然他们就不知道做些啥呢!理想和现实是不一样的。理想中一个公司,大家很自觉地做好自己的事情,或者说,做大后有职业经理人来处理,但是那是理想化,在还比较小的状态下,就得自己亲力亲为,啥都做再累也没办法” 叶子笑了,虽然她没管理过企业,可,她采访过很多这个城市的企业主,有大的,有小的,他们的痛苦她都知道。 她笑了,她说:“可是,战斗有辛苦也有喜悦,谁叫你自己要选择呢,你大可以选择做轻松的事情,比如和我一样,我就很懒,就适合作简单的事情!你看我一大早,就可以喝着茶,愉快的在这里看阳光,看风景,你就不行,得打一大通的电话,待会说不定还有一大堆电话找你!” 林云轩苦笑了,他知道叶子说的是真实的。 他想起自己刚做这个公司的时候,妈妈是不大支持的,妈妈总是说这会很累,要不儿子,你本来文案很好,你可以做轻松的事情,比如到一个大广告公司去做文案,或者其他类似的事情 可是林宇轩却不愿意。不知为何当他在这个城市待上4年以后,他就非常急切的想做自己的公司。 也许是他觉得自己更适合做一个公司,也许他觉得自己的才能还是自己来做主的好。 哪怕暂时牺牲一些其他的才能,比如写作,比如其他的。 当他开始做这个公司的时候,慢慢的,一些老客户愿意和他合作,不管是一些广告全面代做,从设计到投放,还是一些公司的内部管理文案策划,林云轩都做得很好!因为他刚到这个城市,很幸运的在一家比较大的正规的外资控股的广告策划公司做,而且他做到了总经理非常赏识的助理位置,他的一些基本功就是在这里锻炼出来的。 可是,那个总经理却因为公司高层内部争斗的原因,离开了公司,回到了老家。 当那个总经理回家那天,林宇轩去给他送行。 “小林,你是相当出色的年轻人!”总经理李梦然老家是四川的,他也是很早来到这个城市拼搏,可是在这个单位做得很累,他终于决定叶落归根,回家乡做点自己的事情。 “谢谢李总的照!”‘林宇轩想起自己刚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在雨中四处找工作。 他记得这个广告公司,是自己那天面试的第四份工作,他把面试时间拍得很满,当时他一个办法是选择好公司后,就投简历,和人事经理约见。另一个就是直接电话约见。 也许是自己的独立性比较强,林云轩记得,自己从高中起就喜欢独立的去完成一些事情。 比如,他十五岁时候就曾经独自一人从版纳,坐车游玩云南的全境。然后他还到过四川的重庆,因为那个地方,是很有个性的地方。 林云轩在昆明上大学的时候,还就曾自己跑到北京上海广州去体验。然后比较自己最适合在哪里工作生活。 最后,他选择了特区。 也许是因为,他的骨子了,有着一种过另一种不样的循规蹈矩生活的渴望。也许当初大部分从全国各地来到特区的人们,都是这样的吧,他们开创了特区最早的辉煌。 林宇轩怀着梦想来到特区,当他在暴雨的那天,推开这个广告策划公司的人事部的门时,李总正好在这里临时代替人事经理。 当李总看到一个在这样昏暗的雨天的下午,来到自己的公司的年轻人,满脸是年轻人的朝气和憧憬,和对自己的能力信心,内心一开始就喜欢。 简单的流程后,李总觉得这个小伙子有前途。 当然,这个小伙子脸上有一种思辨的光芒,是李总觉得可能在生意场上会不太合群的。 只是,随着平时的工作进行,林云轩让他没了这种担心。 林云轩会喝酒,当时喜欢喝酒,每次和客户一起,他都能主导酒桌子,这就叫气场。 林宇轩有魅力,每次去客户那里,都能吸引各种客户和他一起说话,最后,生意的事情,很简单,搞定。 这个小伙子最神奇是对一些神奇的现象非常有研究,常常让一桌子的客户听的发呆,这比有些人只是会说黄段子,更有深度。 再加上林云轩对文案相当的好,拿到 一个要求很高的文稿设计,总是能标新立异的拿出新的文案出来,让客户和公司内资深的设计叫绝、 后来李总基本上把很多事情交给他做,让他成长,他也不负所望! 直到李总离开。 李总说:“要不小林,我给你介绍香港的广告公司,或者国内其他的一些好公司,你这样的人才,不去可惜了?” “谢谢李总,我现在想休息下,好好再想下下一步的路!” 林云轩说,他是真这样想,这话在很多人那里是一个托词,可是林宇轩却是真想好好想下。 李总看着他,叹了一口气,多好的小伙子呀,他在想。 也好,随你!反正你如果愿意来成都,我们可以一起做事业呢,我欢迎!如果你愿意留在特区,我有机会就支持你! ------------ 第26章 少年派的奋斗生涯 李总离开特区的时候,看着他,叹了一口气,多好的小伙子呀,李总在想。 “也好,随你!反正你如果愿意来成都我们一起做事业,我欢迎!如果你愿意留在特区,我有机会就支持你!” “谢谢李总!”林云轩是真的感谢。 他想起了这些年李总对自己的照顾。其实自己也不是无坚不摧的,自己其实内心也不成熟,常常也很着急。 自己喜欢干拔苗助长的事,自己有时候也锋芒毕露,不顾及其他同事的感受。 所以自己也被人背后议论,也被人背后捅刀子,特别是有时候,刀子还来自他觉得是朋友的人。 比如一个叫苗家华的,林云轩一直觉得苗家华是自己的朋友,因为他在公司负责一些外联的事物,比如采购一些东西等等,林云轩觉得自己还是很对得起他,有一些额外的有收入的事情,他都介绍给苗春去做。 苗家华也是四川人,是李总的老乡,也是李总以前一个老师的侄子,李总就常带着他,但是这个苗家华,常常在关键时刻捅林云轩刀子。 曾经林云轩对一个朋友讲义气,他的一个朋友,曾经帮他介绍过一个大单给公司,林云轩当时就答应,给这个朋友做一个小单,因为大单他的朋友没法做下来,但是这个小单呢,林云轩的公司会觉得费人工不说,基本上公司没啥利润。完全可以不做! 所以,林云轩就直接把那小单介绍个他朋友做。 但是苗家华就直接把这事,不但给李总说了,还给另外的股东说了。此事弄得沸沸扬扬,感觉是林云轩自己在中间弄钱一样。 但是在李总的明察下事情平息了,可是林云轩也觉得很累。 虽然,李总和其他股东的矛盾不是这一件,可是最终李总和他们的关系,也恶化不可收拾。 苗家华却直接和那些股东打得火热,李总走后,他坐上了总经理的位置。 在送别李总时候,林宇轩内心有很复杂的情绪。 “我想我是不是应该自己做自己的事业!”林云轩向李总请教。 李总认真想了下,他说:“小林,虽然你年轻了点,可是你行,就是前期艰苦点!你如果决定了,我会支持帮助你的!” “谢谢李总!”林云轩笑了! 后来,林云轩真的做了自己的公司,他在用光自己的积蓄,还没有实现利润的时候,李总及时的帮他一把,他度过了难关,最后正常的运作下来 当在去成都的火车上,林云轩和叶子谈起事业和工作的事情,心里想起很多。 他想起自己的公司的第一笔单,当时是很顺利,因为那是以前认识的一个朋友,林云轩只是去客气的拜访,告诉对方自己做一个小公司,希望有业务可以为他们服务。 那个朋友就直接叫了策划部的主管进来,尽量把手里能让林云轩做的,都给他做了。 林云轩知道,这就是信任,因为林云轩曾经,很认真努力的帮这个朋友把他的一个项目做好,那个时候,这个朋友的公司不大,只是一家刚出来做的房地产公司。可是林宇轩用全力投入的那个广告,让他大赚了一笔。从此走上了辉煌之路。 只是他多年后,还能记得李云轩,林云轩心里还是非常感动。 他还记得,这个黄老板第一次来外资广告公司的时候,当时他慕名而来,他非常客气的见人就发名片,说,“请指教!请指教!” 当林云轩非常专业的和他讨论各种问题时,黄老板的眼睛,是如此的亮!黄老板觉得这是最好的方案,当时他就看到了自己的那个楼盘,旺卖的前景。 结果果然如此。所以他对林云轩念念不忘。 林云轩和叶子聊起了这些。 叶子很有兴趣的听着。 “可是,我却觉得,你的生活才是我最向往的,我有很多梦想,除了找到梦里的东西外,我还想,能够去喜马拉雅山南麓的世外桃源去悠闲的住上一段时间,我还想去印度一个古老的瑜伽小村,去练练神奇的瑜伽,当然,我也想去一个名山,比如峨眉山或五台山参禅念佛,我还想去求道,去青城山武当山去寻仙求道。等等,还有就是去非洲大草原去看长颈鹿也不错,总之,就如一个广告词,有多远,行多远,既有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乐趣,又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那样的人生,足矣!”林云轩说。 “然后呢,就用笔,随时记录自己的心情,那样的生活,才是更惬意的呢!” 林云轩说。他是发自内心的渴望。 “可是,男人都是必须得努力奋斗的,是不是,特别是在那个城市,如果男人不奋斗的话,就好像啥都没有,‘叶子说,她是知道那个城市的。 ‘如果一个男人,像我这样东跑西跑,恐怕在别人的眼里,很困难,对于自己的开心里,也大量有这样的,比如艺术家呀,自由职业者呀,或者一定特定的职业者,比如一年只工作部分时间,其余时间都可以用来弄自己爱好的那种,这些人是可以这样闲的,可是,我们大部分人,却是做不到的,特别是男人。 林云轩笑了,他知道叶子说的对。他看到自由职业者,收入蛮丰厚的,可是又自由,闲适,他看到一些特定职业者,一个最典型的就是股市的一些弄潮人。他看到一些做的很成功的,好像一年只做几次,或者有些,几年不做,行情好了才做,一做就赚钱,赚了就撤,绝不留恋。在大多数人血本无归的时候,那些人是又赚钱,又轻松。 但是他知道,那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的,他于是笑着说,所以我羡慕你们记者的生活 叶子笑了,她眼珠子咕咕的转一圈,然后调皮的说,‘那要不,这样呀,我们两个换工作,好不? 林云轩也笑了,他说,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叶子也笑了! 在他们的一路闲聊中,车的广播在提示,成都快要到了。 “尊敬的旅客同志们,我们的列车,马上就要到达天府之国四川的省会城市,成都,成都,是一个 古老的城市,成都,是传说中战国筑城,后来因为盛产蜀锦,又名锦官城,这里地灵人杰,物产丰富,许多的名人都在这里留下了足迹。城内名声古迹众多,比如杜甫草堂,武侯祠,等等,给成都增添了历史的风采,在现代,经过建设者们的努力,成都,成为了西南地区的一个明珠城市,它以其美丽的面容,在迎接着国内外的嘉宾‘ 车内的广播,在播放这样的内容。 ------------ 第27章 成都美女 成都,凌云轩在仔细思考这座城市。 在他的以前记忆,成都是相当美丽的城市,因为很多的历史有与之有关。 比如战国有李冰修筑都江堰,使成都平原旱涝无灾,至今,都江堰还有纪念他的二王庙。那是一个关于智慧和毅力的传说。 还有汉代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相传当时的大才子司马相如,在走遍四海后遇到了临邛的美女卓文君,司马相如一曲“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兮,求其凰!”打动了佳人,佳人于是决定和司马相如一起,后来因为经济拮据,卓文君以大家闺秀身份当街卖酒,一时传为佳话! 三国,蜀汉在此建都,刘备诸葛亮等英雄在这里,建立王朝,三足鼎立,把四川的辉煌,重新推向一个高度。那个时候的成都,重新成为了中国一个世人注目的中心,蜀汉的强大,让魏吴震撼。六出祁山,九伐中原的故事,让成都为名远播。 林云轩细细的想来。 当作为政治中心的历史,在三国后消停一段时间后,这里又诞生了文化上,对于中国来说的高峰。那就是作为唐代诗人的李白,杜甫,李白在这里出生,然后在这里仗剑远游。杜甫在安史之乱后来到这里,在这里,写下大量的重要的诗歌,他的这些诗歌,成为历史的一个高峰,和李白的浪漫主义诗歌一样,成为中国文化的两座高峰。 而后,还有两位出名的女诗人,一个是薛涛一个是花蕊,薛涛在晚唐,作为一个出色的诗人,寂寞的望江楼上,寂寞的用自己做的桃花签,写着自己的美丽的诗歌,而花蕊在后蜀灭亡后,一首应宋太祖的要求而做的诗“大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二十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人是男儿”凭借此诗,赢得了宋太祖的尊重。 这就是四川,就是成都。在这里总有一种奇妙的传承,在中国的历史上神奇无比。 其后,还出来苏坡这样的大才子。让人敬佩不已。 在后来,还出过让世人震惊的事情,宋末,当蒙古的铁骑横扫欧亚大陆的时候,蒙古铁骑在这里,遇到了顽强的抵抗,经过惨烈的战争,蒙古大汗最后被击毙在钓鱼城下,所以四川的钓鱼城,也叫上帝折鞭处,因为当时蒙哥号称上帝之鞭。 这个地域,是一个不一样的地域,是一个充满奇迹的地方,也是充满勇气的地方。 只是后来,这里曾遭遇野蛮的洗劫,当时张献忠入川曾大肆屠杀,当时四川到处是死尸,十户九空。这是四川相当悲惨的一页。 大清建立后,在康乾时代,连续从湖广迁移人口来这里!史称湖广填四川。四川逐步恢复了元气,只是奇怪,不管迁移的人是哪里来的,这里都保持了一种当初的传统,都是那样的充满勇气和神奇。 比如在清末,启迪国人的奇书《革命军》就是川人写出的,最早的革命保路运动就发自这里,这个异常有勇气的事件,直接导致了辛亥革命,也使后来的几十年里,无数的英雄从这里打出来。 我们现在的共和国的元帅,一大半来自这里,还有我们改革的总设计师,也是从这里,走向法国,走向中国的危难时刻,为这个伟大的国家,指出了前进的方向。 至今我们是靠他的福泽,才能如此顺利强大,道路光明。 这就是这里的历史。 当林云轩在发呆的时候,叶子在看他,”喂,小伙子,在想啥呢,是不是在想这里的美女呀?” 传说中,成都的美女是很多的,所以叶子在用这个和他开玩笑! “是吗,美女,美女在哪里呀?在我眼前吗,眼前好像有一个”“林云轩笑着说。 叶子有些害羞了:“没说我,我不是美女,我是疯丫头一个,美女在街上,待会自己去瞧!|” “我不瞧了,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看了叶天涯,不看成都女!”林云轩逗叶子。 叶子更脸红了:“好,你贫嘴是吧,等你下了车,遇到你喜欢的成都妹子,你看人家如何收拾你!” 看叶子有些不好意思了,林云轩不敢再说了,只是呵呵的笑。 “对了,二位下车后,是如何安排的呀?”叶子问。 “我们订好了一间宾馆,待会直接打车去,你呢,叶子,回家吗?”林云轩问。 "嗯,回家!好久没回家了啦,我得好好的回家休息下,看看爸爸妈妈!“叶子说。 “那好呀,恭喜回家!对了, 成都这样大,我们会不会迷路呀,你看,你能否明天给我们做导游呀!" 林云轩说,他发觉他有些希望叶子明天能出现在他的面前了。 "好呀!"其实叶天涯也发现自己,也渴望明天能看到这个人小伙子。 张洪看了他们两个,笑了:“这样好,这样好,这样才巴适!” 不知道张洪在哪里学的四川话,把大家都逗笑了。 叶天涯说:“那明天早上见,不见不散!” 他们早就相互留下了电话号码。此刻,火车已经进站了。 ------------ 第28章 遥远的红盖头的记忆 当他们三个走出成都车站时候,初夏的风在吹。 面对这个神奇的城市,林宇轩的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终于回到家一样。 这里的空气,这里的土地,是那样的让他感到踏实。 张洪这个时候,一个劲的望四处望,林云轩开始奇怪,后来笑了, “张洪,你是在看传说中的美女吗?” “哈哈,是呀,是呀,我在看传说中的川妹子,你不知道,我们特区本来川妹子还是不少,可是来到产地,还是不一样的噻!” 张洪的湖南话,总是带进普通话里面。 林云轩说:“那你好好看,看好了,我们就请叶子姑娘帮你说媒去!” 叶子笑了,她觉得张洪这样的性格,倒是和她那个好朋友差不多。 叶子说:“好,到时候,彩礼呀,媒人的喜金啊,八重大轿子呀,等等都好好准备好!” “啧啧,难怪人家说,老不到贵州,少不到四川!这里这样好,不但有美丽的姑娘,连媒人都是现成的,还随时备了八重大花轿,真好,看来,想出去,很难了,我那可怜的爹娘呀,你就看着儿子少入了四川吧!” 张洪说,然后大家都哈哈的笑了。 路途的疲劳好像被笑声,消解了不少。 林云轩帮叶子招呼了一辆出租车,送叶子上车。 “明天不见不散!”叶子说,叶子再给林云轩他们指出了大概他们的宾馆的大致方向后。上车了。“ ‘嗯,不见不散!”当叶子的车,离开车站,向着公路上的车流中去的时候,林云轩一丝的惆怅。 张洪见了这一幕,嘿嘿的笑了,然后说:“看来这八重大花轿,不是给我准备的,是给某些同志自己准备的!” 林云轩有些脸红,不过他喜欢听到张洪这样说。 好像他浮起一丝的记忆,那就是一个红盖头下的一张容颜,好像就是刚离去的那位叶小姐的,但是那个四周的环境,那个发式,又分明是很久很久以前的,甚至不是汉晋唐宋元明清任何的朝代。 那是在哪个时代呢?会是在哪里呢,是在脚下这片土地上吗? 送走了叶子,林云轩也和张洪打的来到他们订的一家宾馆,他们当晚是住在市中心,当时订宾馆的时候,张洪希望能住在市中心。 张洪是个始终怕寂寞的人,他喜欢热闹。他喜欢城市的风景,哪怕是夜幕下那些夜摊,还有那些大排档。 城市的跳动,是他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东西。 不过他好像有个喜欢热闹的人都喜欢但是他不大去的地方,就是酒吧,好像张洪不大去酒吧,也许,很多人看来时欢乐地,对于他来说,却是不欢乐的地方吧。 好像林云轩听张洪说过他不大去这样的感情交流过于直白的地方。张洪喜欢是那种,比较偶然的浪漫,比如说,在一个无意的邂逅,不管是现实还是网络,比如说,一个特定的场合,比如一个特定的论坛,无意中发现意见非常有趣或相近的人。 张洪总是在想象的,遇到这样的知己,可是在生活中,却是很少。 曾经在他喜欢的那样的地方,他得到过一些回忆,可是回忆毕竟是回忆。 比如,张洪曾经在一个以前公司的年终聚会上,一曲歌喉,倾倒了许多公司的姑娘,后来,一个姑娘在工作时,总是喜欢出现在张洪的办公桌旁,他们曾经一起喝过咖啡,可是,现实始终有些意外发生,让张洪无法倾全力去投入,只能是得到一个点到即止的浪漫的回忆。 张洪以前曾经有一段很刻骨的爱情。那是在大学里,那段记忆,也许只能深埋在他的记忆里了! 每次想起,张洪都会抱着吉他唱歌,唱的是张学友的吻别,唱的是丁香花,总是那样的伤感。 所以,张洪在黑夜里其实也是平静的,他不像那些雄性荷尔蒙驱动下的很多小伙子们那样,其实他只是喜欢静静的喝酒。 这点倒是和林云轩很像。林云轩也有这个习惯。 林云轩没啥爱情的回忆,在爱的回忆里,他好像是个苦行僧,他就是痴迷于他的梦。 林云轩痴迷的,除了梦就是就是他的公司。 曾经有个公司的姑娘,很喜欢他常常接近他,可是,他始终没有靠近的意思,最后姑娘还是伤心的离去。 林云轩也喜欢在夜幕里喝酒。他喜欢那种感觉。 那种感觉,让他觉得和很久很久以前,是一个时代。 只是他也喜欢现实的时代,因为这个时代充满一种希望,而不是如梦里的世界,虽然也有开心但最后总充满一种悲剧色彩。 只是林云轩还是很想找到那个时代,因为那是一个记忆,没有记忆,他就觉得不知道自己的最开始是啥。自己的来源是哪里。 这些是必须要找到的。所以他执着的寻找。 特别是梦里那个姑娘,在他想起来,就一种充满莫名的爱恋在胸口,他希望能找到。 他常常想,既然自己都能出现,那个姑娘也一定能出现。 今夜,他们在成都的街头,一起喝着酒,在大排档上。 ------------ 第29章 外星人的回忆 今夜他们在成都的街头,一起喝着酒,在大排档上。 四川成都的大排档,还是非常有特色的。它和沿海那些海鲜大排档不同,他主要是一些有特色的卤菜为主。这样的大排档上,有几道名菜,是相当好吃的,一个就是土龙虾,那是用四川的辣子来炒的,炒好后,色香味俱佳。优点是有点辣,缺点也是有点辣,对于外地人来说。 不过对于林宇轩和张洪来说,这不算啥。 另外还有道大菜就是烧青蛙和炒田螺。 烧青蛙是用丝瓜来红烧,也就是炖,加上四川的豆瓣以及其他调料,味道是相当的鲜美。 炒田螺呢,是田里的田螺,洗干净了,去掉肚子,然后用豆瓣等来炒,加上辣椒,吃得时候,用牙签,一挑,味道是入口似神仙。 林云轩和张洪,今天在大排档上,喝酒雪花啤酒,吃着成都的夜菜,很是惬意! 他们的青春,都好像是在大排档上打发,不过他们喜欢。 他们这这里谈世界,谈工作,谈爱情,谈见闻。他们觉得充满着乐趣。 张洪今天说起他在丽江的经历。 “你知道,我那几个哥们唱歌还是相当的地道,那次我们在丽江的街头,一站,嘿!围观的人一大堆,我们一开唱,人们就很投入了。跟着我们摇头晃脑,所以,丽江就是丽江,荷!那里的人,都是有范的!” “在那个地方,真是神奇呀,当夜深人静时,走在那些青石板的街道,感觉就是一千年的人,然后你就躺在宾馆的床上,最好是木地板的房间,你感觉你就是纳西人,你就是在那个古老的日子,对着天上的月亮,唱着小河淌水,你对着窗户,你在思念你的爱人,你的爱人在那小河流水的地方等你!” 林云轩在听着,他有些走神,林云轩也去过丽江,他只是没上街唱歌,他的感受和张洪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很文艺的青年。 只是今晚,林云轩是如此的恍惚,当他几杯啤酒入肚子的时候,他仿佛有了种奇怪的幻觉,感到到处都是叮当当当的声音,朦胧间,又好像满大街已经不是眼前的这些牛仔裤t恤的人们,而是穿着苎麻衣服,高高帽子的人们,在街上行走。 定睛一看,又不是。 林云轩在喝着,张洪在说着。 林云轩在恍惚中度过着。一会眼前出现了一个姑娘的身影,那好像是叶天涯的样子,定睛看又不是,那个姑娘头发长长,在认真的打磨一件玉器,那姑娘充满专注的表情。 “叶子!"林宇轩喊了一声,那个姑娘没有回答,还是埋头做自己的事情。 初到成都的第一个神奇的夜晚,就这样度过。 直到夜很深,张洪好像醉了,他又望着星空发呆,估计又是想起他的外星人了。 奇异的夜里,外星人的飞碟在夜空里霍霍盘旋,地下的高楼大厦的现代都市成都城,一下子变成了稻草木板结构房子的部落居住地,石板的长街,然后各种各样的人在走着,用着贝类做成的的钱。 ”太神奇了!”林云轩喃喃的说。 然后很晚时,叶子的电话打进来。 “林兄,我和我在考古所的同学联系了,明天我们直接就去现场,他还带我们去看那些出土的珍贵文物!你感觉如何,现在遗址已经封场的,一般人是进不去的!我厉害吧” 林云轩夸了她几句。最想问的其实没问出口。 其实林云轩此刻想看到叶子,他想如果叶子此刻出现,和他一起走这神奇的大街上,一定很有味道。 虽然定睛望去,眼前一切幻境都消失,只是那大街两边的榕树站立。 不知道,千年前的树,和千年以后的,有啥区别。 不知道,真实的树,和那梦里的那绿色的青铜树干的树,有何区别。 那个夜里,不知道后来张洪和林云轩是如何东倒西歪的回到宾馆的。 他们后来只是觉得,在那个初春的成都的街头,星空神秘的眨着眼睛,林云轩和张洪,相互搀扶着,东倒西歪的走着。 走过那些宽巷子窄巷子,走过那些宽大的街道和狭窄的弄堂,当后来多年后,在美国电影《功夫熊猫》里,他们看到那些巷子的时候,第一感觉还是想起那个晚上。 然后耳边是成都话那温软的口音,林云轩在努力的想起,多年前,这里说的到底是啥口音。 然后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宾馆的,一觉到天明。 梦里,当然是奇怪的梦不断涌起。林云轩仿佛在里面演,又好像在旁边看。 看着部落里,人来人往,在交易,在生产,看着部落里,强大青铜的战士,在舞动刀剑,看到部落里,规模盛大的祭祀场面,无数的敌人的头颅被砍下作为贡品,最后看到一片火海,到处是火,部落从此在火种消失。 然后,林云轩还看到一座座连绵的山,好像那不是蜀国的山,在一个古老的山洞里,一个旗帜上有虎和蛇的名族,在那里走到了末路,然后,那些部落的人一个个最后跳下了高高的山崖,跳入江中。背景是滚滚的江水,还有高高的山崖上的悬棺。 这些梦,如此的曲折离奇,以至于第二天当叶子电话把他们叫醒的时候,林云轩还深深在梦里。 相比之下,张洪的梦就没那样多,也许他乐观的天性让很多记忆掩埋,也许日常的事情让他没空去想那些过去未来,所以晚上不会出现那些遥远的梦。 只是今晚,在这个成都之夜,他的梦中却总是在盘旋着一个巨大的盘状的东西,那个碟,爱发光,四周发出很多的光。 好像,那个东西曾经在他面前降落,好像,一个没有头发,眼睛大大的的生命,跌落在了他的面前,祈求他,将自己放在一个特殊的容器上,对着明月,好像是采集生命的能量,好驾驭这神秘的飞行器。 梦里,这个外星人的衣袖上,也有着那神秘的太阳神鸟的图案。 当叶子电话林云轩他们的时候,他们两个还在梦乡呢,他们迅速的起床,洗漱,折腾完之后,就来到了楼下。 叶子已经在楼下等着了。昨天说好的 ,叶子先到他们住的宾馆楼下汇合。 他们看见叶子,今天好像特别的容光焕发,而且换上了红色的纱的衬衫,换上了白色的裤子。看起来特醒目。 在这样的装扮下,映衬出叶子的头发如水,虽然不是非常的长,可是依稀有那样的味道。 林云轩望着,有些发呆,只是不能多看,因为多看就不礼貌了。 张洪“哇!的一声叹出来了,”这才是成都的美女嘛,从昨天看到今天,这才是最美的一个嘛! ------------ 第30章 金沙的第一个发现者 他们看见叶子,今天好像特别的容光焕发,而且换上了红色的纱质衬衫,白色的裤子。看起来,特醒目。 在这样的装扮下,映衬出叶子的头发如水,虽然不是非常的长,可是依稀有那样的味道。 林云轩望着,有些发呆,只是不能多看,因为多看就不礼貌了。 张洪“哇!的一声叹出来了,”这才是成都的美女嘛,从昨天看到今天,这才是最美的一个嘛! “真的吗 ,从昨天到今天看了多少个了”叶子调侃张洪。 “好多,好多,全部在啤酒瓶子里,哈哈!“张洪笑着说。 “原来昨晚去喝啤酒了,在成都的夜晚喝酒,和特区的城市,有何不同?”叶子问。 “不同倒是有,同也有很多,不同就是天空不同,下酒菜不同,酒不同,同的都是那漂泊的感觉,我们的灵魂,在千年里漂泊,在南方,在北方,在西南,都是一样的漂泊!”张洪说。 “看不出,张洪的诗还做的这样好!”叶子调侃着张洪,一边还在想以前真小看了张洪。原来在貌似游戏人间的背后,还是蛮有内涵和深沉的。 叶子笑了。她觉得林云轩和张洪,真是两个很有意思的人,而自己能逢到这样有意思的人,也真是有意思。 “走吧,我们吃早饭去吧!,二位想吃点啥早餐呢?”叶子问 “去吃点有特色的吧!”林云轩说。 “好。我们去吃肥肠粉吧!”叶子说。 “白家肥肠粉,是成都非常有特色的小吃呢!四川小吃很多,像赖汤圆呀,龙抄手呀,白家肥肠酸辣粉呀,都有很好吃的牌子,我以前上学时候,最喜欢吃学校隔壁的那家白家粉肠粉,味道都是相当的好极了。现在在外地上班,总是想念那味道,每次回来的时候,都会好好的大吃一些!”叶子说。 “那就好,我们就去吃白家肥肠粉!”林云轩说。他对这个粉充满了向往了。 在街头的转角,他们找到了一家用蓝色旗帜挂着白家二字的一个小店,那里人都挤满了。 林云轩和张洪看到,一口大锅在灶台那里放着,里面放着很多的竹编的小漏斗,里面装满了粉丝,据叶子说,那是用红薯做成的,等到粉丝煮好了,老板就把粉丝的漏斗拿来来,装进大碗里,再把另一口小锅里的肥肠的作料放进去,大碗里本身有各种的调料,如酱油醋辣椒味精鸡精葱姜蒜等等,而肥肠是用豆瓣等作料炖好了 的,看起来红红的,当这样的粉放在他们面前的时候,只见叶子用筷子把作料搅拌下,就夹起来一根,美美的品尝了起来。 张洪和林云轩也跟着这样吃起来,美味呀,!张洪夸张的赞叹一声。 然后吃起来。一边吃,看到周围的人还点了白馍,张洪和林云轩也点了三个,他们三个一人一个馍,美美的吃起来。 一会就吃了个干净。要不是时间不够了,张洪还想再吃一碗。 “真好吃呀,有粉的味道,肥肠的味道,真鲜美!以前没想到这肥肠这样好吃!”张洪说。 “要讲好的呀,成都还有好多好吃的呢!我都可以带你们吃去!”叶子笑了。 “好呀,好呀!”张洪说。 “只是今天没时间了,我们得赶到考古现场去,我和人家约好了的!叶子说。 他们三个,赶紧招呼了一个出租车。上车后,司机问,“三位去哪里?“ “金沙村,金沙遗址考古队临时办公室!”叶子说。 司机就带着他们,向着城外的金沙村方向驶去。 一路上叶子给他们讲起了这里发掘的历史,虽然林云轩和张洪都仔细读过资料,可是还是饶有兴趣的听叶子讲述。 “这个金沙遗址呢,是成都市青羊区的一个叫金沙的地方发觉出来的。当时这里,正在进行一个建筑的施工,可是民工在这里突然挖掘除了一些看起来很古老的东西。” “据说最早发现,那个民工叫做张小军,那天张晓军一大早,就驾驶着自己的那台挖掘机,进行发掘了。据我朋友告诉我,他们是成都的本地媒体记者,他们说张晓军那天早上,一直觉得有些异样,因为他前一天晚上,一直在做一个梦,梦到一些很奇怪的古代的纹饰,一些比如象牙呀,黄金的面具呀,等等!他那天本来感觉就很异样,结果,当他开动挖掘机的第三次起铲,就发现,下面有很多的绿色的锈迹,正是因为他那些梦,他就下来仔细观察,不然的话,如果粗心一点,就如很多的遗址一样,就在漫不经心中,很多文物被破坏,结果后来啥都发现不了!” 叶子说:“也多亏了张晓军,他发现了那些绿色的器物后,他就下车仔细的查看,他发现很多比较特别的东西,他就想起而来那个梦,他就报告了现场指挥!然后他坚持让现场指挥,把市文物局的专家请来,专家们到了后发现,这里是一个相当有价值的文物出土点,他们仿佛想起了当年发现四川另一个古蜀国的文化中心三星堆的情景!专家们就申请了考古现场发掘,然后考古队伍进驻,终于发现了后来的那些东西,一个奇迹被发现了!” “停,停下,叶子!对了,你刚才说道三星堆,三星堆我大约知道点,你能给我说得更详细一点吗? ------------ 第31章 关于三星堆的故事 “停,停下,叶子,对了,你刚才说道三星堆,三星堆我大约知道点,你能给我说得更详细一点吗?”张洪问。 林云轩也想叶子重新说说,虽然他也读过有关资料。 “可以呀,三星堆呢,位于成都四十多公里的地方,距离广汉城七公里,这里的鸭子河两岸,是一个遗址众多的文化遗址,因为其中有三个巨大的黄土堆,有三星伴月的美名,所以这个文化遗址,叫做三星堆文化。 三星堆文化遗址呢,最早是广汉一个叫燕道成的居民,他无意中在一个石头围成的坑里,发现了几十件精美的玉石器,他就搬回家里。后来,不知道啥原因呢,他把这些玉石器,分给了自己的亲戚朋友们。 他曾经送了一件给当地的一个驻军旅长陶宗伯,陶知道这里地下有珍贵的玉器等文物后,就派出一个旅士兵,以演习为名,大肆挖掘文物。 成都一个金石学家龚熙台从燕家购买了4块玉器,并写了一篇《古玉考》发表在成都东方美术专科学校校刊的创刊号上,随后这个消息传出,当地很多文物商都云集这里,这里的人们也大肆挖掘寻宝,。 后来,当地县长罗雨苍认为文物应该是国家所有,就下令保护,再后来。几位文物专家,1934年3月15日,华西大学博物馆馆长美国人葛维汉与副馆长林名均教授组建考古发掘队,在月亮湾进行发掘工作,揭开了中国川西平原考古的序幕。持续十多天的第一次正式发掘工作,一共出土文物600多件。 再后来,解放后,几代的文物专家的努力下,比如西南博物院院长冯汉骥,他们都认为月亮湾那里有古代文明的遗址,于是,在上世界八十年代,国家终于拨款进行正式的发掘,终于,发现了现在我们看到的这样的一些文物发现。 人们发现里面玉器,金器,青铜器,陶器,不计其数,还有城墙,原始的民居,祭祀的场地,等等! 三星堆的发现呀,发现了距离现在大约五千多年前的历史,这里的文明,延续了二千多年,一个古代蜀国的文明发现了!中华文明的历史,被改写了!这是实物见证中华文明有五千多年历史,而且也发现了,中华文明其实不光是黄河文明,而且是长江黄河文明,一起组成了中华文明。证明了古代蜀国,是中华文明重要的发源地。” “这样说,连绵几千年的中国历史,看来和这里,是一脉相传的,包括那些人!”林云轩发呆似的来了一句。 “是呀,如果说西藏的活佛能够代代相传,在临到圆寂时候,指定自己转世轮回的地方,让大家去寻找,那在这里的当年的人们,创造奇迹历史的人们,肯定会在中华文明的历史里,代代轮回!”叶子说。 “如你我?”林云轩喃喃的说。 叶子有些后脑勺发凉,但是她知道林云轩说的意思,她也有些发呆,瞬间就发呆。 她也低低的说:“的确是呀!” 当他们在发呆的时候,出租车,来到了他们要来的金沙遗址考古办公室。 当叶子他们来到遗址外面,看到一大片的土地都被圈了起来,远处很多人在忙乎着,考古办公室就建在一个角上,而且也是好几层铁丝的围栏围住的。 当他们来到大门口,一个穿保安制服的人拦住了他们。 “同志您好,请问您有啥事情吗?这里是保安重地,一般人是轻易的不让进的!“保安客气的说。 “哦是这样,我是南方特区杂志的栏目记者,我们听说这里发掘出了古代蜀国的文明遗址,我们杂志呢,想做个专题,我们想采访现场以及这里的工作,我已经和考古队的专家李博士联系过了,我们约好今天上午来的!“ “哦,原来是这样的呀,不过李博士现在在现场的,你们等我下,我先电话他!” 只见他走进了门岗室,拿起电话,然后,叶子他们听到他在说:“喂,是李博士吗,你好!我这里是门岗,我们这里来了三个人,说是南方特区杂志的记者,说是来采访遗址的,有位叶天涯女士说和你约好了,是否确有其事?” 电话那头,估计对方说是,然后保安同志直点头。 他就再次出来,拿出了一个登记表,让三个人仔细的填写,再一一把他们的身份证登记,做好之后,就发给他们三个人三个证件,上面写了他们的名字,单位。 这个保安告诉他们,“李博士正在现场,没有在办公室,你们可以去现场去找他,他就在那边!” 保安指了一下,在远远的一个地方。 叶子说声:“谢谢!”他们进门之后,一直往保安指向的方向走去。 当叶子走到保安说的位置那里,看到许多的工人,在里面忙乎着!其中一些专家样子的人,穿着白色的工作服,在里面忙着做简单的鉴定等工作。 当林云轩走进这里面的时候,一种奇异的感觉就伴随着他,仿佛在他的眼前上演着一幕幕的故事。 他走上脚下的土,四川平原上那黑色的土,那是沉积了几千年的结果,这样的土很肥沃,所以成都平原有天府之国的美称! 看到了土,就会想起刘邦在四川那雄兵蛰伏的岁月,就想起了隆中对里诸葛亮对刘备说:“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国,高祖因之成帝业!” 只是这样的土呀,在后来成就了那样多辉煌灿烂的故事,可是它的遥远的古代故事,却是长期埋没,没有得到人们承认它的辉煌。 今天,当林宇轩走在上面,除了感到思维的飞跃,更感到梦境里画面的不断的变换。 仿佛,在那些土地上,坐落着一个个的村落,仿佛,自己是一个小小的孩童,在阡陌上奔跑。 然后,妈妈在后面笑,在追,自己的爸爸在前面,在阡陌里,拿着青铜的工具在土里耕作!然后,爸爸看到自己也笑,然后抱起了奔跑过来的自己。 ------------ 第32章 考古大神李慕云 今天,当林宇轩走在上面,除了感到思维的飞跃,更感到梦境里画面的不断的变换。 他看到自己从一个小孩,然后长好高了,在爸爸的怀抱里!然后,自己看着四周的山,看着四周的田野,看着天上的云,看着那些圆顶的房子,自己是多快乐呀。 然后,仿佛又看到自己长大了,自己在学习记事,在一些动物的骨头上,“好好写,我们云儿要是能写好字 ,成为我们村子最有文化的人,就能进入王宫,做上大臣,那样云儿以后就有好日子过喽!”爸爸说。 “嗯,云儿一定写好字,成为村子最有学问的人,不让爸爸失望。”云在说。 那些漆黑的夜晚,那些动物油脂的灯,在夜空中的点点光,仿佛还在林云轩的眼前闪烁着。 只是一恍惚,天上的云依然在漂浮,还是如当年那样的白,只是浮云已经千年变,眼前只有叮叮咚咚的工人们挖掘的声音,还有许多的篮子,装着挖出的很多东西,在走动。不时传来有呼喊的声音,然后穿白色的衣服的专家就马上赶过去。 然后专家们不断在一边喊,“轻一点 ,再轻一点,小心一点,别把文物损坏了!” 叶子和张洪,也是各有个的梦幻。都好像有些恍惚。 张洪的脑子里,也好像回到了这里,好像觉得是在一个工匠的作坊,这里,巨大的模具,在院子里伫立,无数的人们,在劳作着,大家把青铜烧化成汁,然后,很多人一起,大声喊着,“起!吆喝,起!” 那个声音和现在在不管是南方特区和成都那些建筑工地上,都司空见惯,那是现在四川的口音,在大声喊起。 张洪眼前,那些人们,在把巨大的的装铜汁的容器,立起!然后将铜汁倒入那些巨大的范也就是模具,铜汁在里面游动,烟雾缭绕,张洪好像看到了对面那个人,那个一起指挥的人,好像就是眼前这个人,林宇轩。 张洪好像看到,林云轩在喊着,也是用四川的口音,只是夹杂着一些古老的听不清的口音。 他的目光坚毅,沉着。所有人都在他的指挥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工作。 院子里,有冷却好的青铜的制成品,另外有些人在打磨,等等!也有些巨大的青铜器,有些人在组合这样的大型青铜器,那些成品是由很多部件组合而成的。 只是一恍惚,那些人,那些只穿着麻丝的简单衣服,一边膀子袒出的那些工匠们,都没了踪迹,只有眼前这些,或者穿着旧的迷彩军服,或者穿着简单化纤质量的没有衬衫领带的脏兮兮的西服,和西服原本在西方最开始的穿法一样,这些工人,在考古工地上,在不停的走动,挖掘。 叶子边走,也在回忆,她听着远处树林传出的声音,她仿佛记起了很多往事,她记得,在布谷鸟布谷布谷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她在这些原野上,自由的玩着,在她的旁边,一个小男生在喊:“叶子,叶子!” 她使劲的跑呀,她在追一只小兔子,她看到小兔子要跑进了林子里了。 这时那个男生跟着一起追,就在那个小兔子就要跑进山林的时候,那个小男生从他的背上取下一个青铜的弓箭和带青铜箭镞的箭,叶子一惊,只见那箭一箭射出,小兔子应声而倒! 叶子跑去过,抱起了兔子,然后高兴的说:“抓到了,可以给爸爸补身体了!” 仿佛,场景在不断变换,小男生和她都好像长大了。他们在林中,一起做游戏,然后一起吹曲子。 叶子记得,好像那个自己能够吹出很好听的曲子。那些曲子,是用紫竹管做出的乐器吹出的,这是爸爸给自己做的,爸爸说,这个乐器,可以叫做萧,那里面,吹出的是一种天籁之声。 箫声,在那些日子,在两个年轻人的世界,是如此的美丽。仿佛那些竹林,树林,都是最美的天堂。 那个男生的容颜,叶子总是好像看不清楚,可是,那轮廓,和眼前这个林云轩倒是有几分相像。 是他吗,叶子在想。大家都在发呆。 这个时候,一个穿白色工作服的人走了过来,带着黑边方框眼镜,年纪大概在五十多岁的样子,潇洒干练睿智,他向大家伸出了手:“大家好,我是李慕云,我是这里的现场负责人。欢迎你们的到来!” 李慕云,叶子一下子就想起关于他的全部故事。 李慕云,生于四川成都,据说他从小就喜欢古老的东西,常常到文物市场去盯着那些文物发呆。 那时,大人都在笑,说这孩子以后会不会做收藏家,不过他长大后,却没能成为收藏家。 他成了考古专家,他的家里没一件藏品。因为这个是一个考古前辈告诫的,一个考古专家,是不能成为藏家的,也不能成为文物商人,这是最忌讳的。这是一个职业的操守,因为我们是接触文物最前沿的人,我们不能这样做。 李慕云尊重这位老师,他一直记得老师的话。 但是,他对于古老的文物的感觉,对于寻找文物的敏锐力,对于那些遥远年代的感觉,却是相当的敏锐,很多人都说,他是天生的考古专家。 可是他说,我越往下做,越觉得自己不是考古专家,我只是一个渴望回家的孩子。渴望回到我的婴儿年代,幼儿年代,回到非常古老的年代。 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比如,当他被调到陕西某地,为一个古老的塔的遗址做发掘,那里本来是一个皇家的寺院所在,据说,里面供奉有释迦摩尼的佛骨舍利。当那个塔无意倒塌后,国家就组织各方专家,进行发掘。 当考古队的人们进入了地宫,发现了一个盒子,经过层层的的拨开,大家发现一个佛骨舍利, 当大家都在欢呼的时候,李博士在沉思,他说不,应该还有两层。 他是基于自己的综合知识判断的,他更是凭借一种直觉,直接告诉他,应该如此。 他常常在研究,自己的直觉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可是,他用了西方医学解剖学,灵异学等等很多,都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反正自己总是一个灵感出来,就是惊奇的结果出来。 结果,工人们按照他的指示,后来找到了两层佛骨舍利。当时考古杂志为了特别表彰他,在出的专号上,在几枚佛骨舍利的旁边,就是李慕云的工作照。 ------------ 第33章 李慕云的奇迹生涯 李慕云的工作经历中,还有一件非常出色的表现。 那就是在川东某地,当地农民在一个田坝间,无意发现了一些青铜的盘子,当地文物部门接到汇报后,急忙组织专家进行发掘,当作为省文物专家到达后,李慕云带着大家,按照规律,顺利的挖掘出了一个古代巴国的贵族墓葬群。 也挖出了很多的古代巴国的文物,如青铜的兵器,用具。 可是,好像是命里注定,他还能发现奇迹! 他在一个夜里,在漫天的星空下,他突然觉得还不够,他突然觉得,还会有更重要的发现! 他那晚在夜空下,研究墓葬的位置分布,然后,他画了一个方位,在第二天白天,他让工人们按照这个位置开挖,奇迹出现了!三千多年前的巴国国王的墓葬中,一座精美的编钟,出现在人们眼前,当然,架子当时已经坍塌,但是,拿起那些一个个编钟,仿佛,那是现代工艺的杰出代表,同时在一旁,还出土了一把锋利的宝剑,那是青铜做出来的。上面还有虎纹。 那把剑,经过了千年,依然寒光闪烁! 人们后来研究,那上面有特殊的合金层,那个合金层能让青铜剑锋利无比,也能保持千年不朽! 那个合金层,和现代合金工艺处理出来的金属表层,效果几乎一样,神奇无比! 那个发现也堪称奇迹,那个发现把一个传说中的巴国带到了人们面前,人们从此认识了一个山的名族的坚韧,也见识了山的民族的创造。 因为那套编钟,在三千年之后,依然能演奏出现代大多数的音阶,人们以它演奏任何现代的音乐都没问题,可以完美表现。 而那把剑,闪烁出的寒光,仿佛几千年之后,依然如当年,闪烁在巴山之巅,那剑,仿佛见证了巴人协助周武王灭纣王时候,纵横疆场的神采,仿佛那剑,在三千年前,光芒四射在战阵之中,寒光一闪,商朝大将头颅落地。 仿佛让人感叹,巴国往事灿烂,已经过去很久了,今天终于见了天日。 这样一个考古界比较传奇的人物,现在就站在叶子他们的面前。 叶子也微笑了:“你好,李博士,我是特区生活杂志的记者叶天涯,这次特意来采访您和您的这次发掘,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次非常神奇的经历,而且我相信这里的发现,对于几百万在南方的家乡人民,也是一个巨大的鼓舞,让他们有更深刻认识家乡的机会,这对于增加他们奋斗中的信心,是相当好的一个事情!他们两位是我的同事,林云轩和张洪,谢谢李博士照顾!” “好,好,很好,你们的感兴趣,使我们觉得我们的工作,相当的有意义!所以,今天我非常高兴带你们来了解这里, 了解我们的工作和整个的遗址的一些情况,虽然现在暂时还在发掘中,可是你们想了解的,我都会努力的告诉你们!” “好的,李博士,谢谢你!”叶子说。 然后,叶子就开始询问一些采访必要的问题,比如,如何发掘的呀,过程如何的,文物如何好保护的呀,等等。 林云轩和张洪,也在一边认真地记着笔记。因为他们也不想放过一丝的蛛丝马迹。 “这次的发现呢,完全是一个奇迹,!”在介绍完了一些基本情况后,李博士说。那些基本的情况,和上次杂志上说的差不多,民工们在蜀风花园大街上进行施工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些古迹,大家就向文物局报告,文物局就派人工作队进行试发掘,发现一些很重要的线索后,就派出大规模工作队,并申请了大面积的发掘,后来就发现这里不但一个文物的埋藏很集中,还是是很大的一个古代的政治经济中心的遗址!比如祭祀场所,比如一些宫殿的遗址,一些民间生活区的痕迹,比如一些墓葬,等等等等。一个古老的世界,被揭开了! “这里的发现,堪称奇迹,是我们在八十年代发掘秦皇兵马俑,以及广汉三星堆遗址后,中国考古的又一个重大的发现,这些发现,把古代蜀国的历史更加丰满。 这次发掘的遗址,年代大约应该是在商末期大概公元前一千年二百多年间到公元前600多年!而以前成都文字记载的历史,是从张仪筑城开始的,那已经是战国晚期了。大家知道,三星堆的发现,把蜀国的历史推向了公元前2800年,这就填补了我们国家在这段时间的实物历史的空白,因为商代以前的中国历史,很多是缺乏实物的,比如三皇五帝的时代,比如伏羲女娲的时代,都是缺乏实物的,三星堆的发现,证实了在五千年前中国古代文明的灿烂。金沙的发掘,更是为这个古代蜀国的文明,从三星堆以后,找到了一个迁移的地方。因为我们明显看到,有个传承。 这个传承就是,金沙的遗址文化是从三星堆来的,是古代蜀国文明的一脉相传。这里就是古代蜀国历史里从三星堆转移来的一个政治,经济,文化的整个的中心。 我们至今已经出土了数百件文物, 很多都是很珍贵的文物!这次最好有趣的事情是,我们最开始以为这是一个规模很大的古墓,没想到到后来,会是一个神奇的发现!” 李博士的脸上,充满了笑容,因为他知道,他这一生都和这个神奇的古迹相连在一起,对于他的工作生涯,是一件很满足的事情,也就是说,一生哪怕只做这个一件事情,也值了!““ “李博士,能给我们说下大致整个遗址的范围吗?”林宇轩问。 ------------ 第34章 金沙遗址梦回当年 “李博士,能给我们大致整个遗址的范围吗?“林宇轩问。 “好的!“李博士说,”目前我们只发掘了一部分。整个的遗址,大概是五公里左右,我们目前发掘了一小部份,在梅苑东北区域、兰苑文化堆积分布区、体育公园两处文化堆积区进行了集中发掘。 目前来看呢,位于遗址东部的梅苑,出土了陶器、玉器、铜器、金器、卜甲共七百余件和大量的象牙,大量的象牙堆积坑和成片的野猪獠牙、鹿角分布区都与宗教仪式活动有关,我们认为这一区域是宗教仪式活动区! 兰苑遗址位于遗址的中南部,该区的文化堆积分布面积约二万平方米,目前发掘面积已达一万零四百二十五平方米,发现有大量的房屋建筑遗迹和红烧土、三百余个灰坑、三十余座墓葬、一座陶窑等遗迹现象,出土了数以万计的陶器、陶片和少量的玉石器、铜器、金器等,时代约为商代晚期。各种迹象表明,“兰苑”文化堆积分布区可能是居住、生活区! 体育公园位于遗址中部,发掘面积一百六十二平方米,发现十五座墓葬,其中三座墓葬有随葬品,出土少量玉石器和陶器。 从墓葬的文化层和房址分析,该区域可能是居住、生活区,废弃后成为墓地。而我们在此次初步发掘中没有涉及的区域黄忠遗址,我们认为可能是金沙遗址宫殿区的一部分!” 在现场,李博士给大家指出的各自的方位,那边是梅苑,那边是兰苑,那边是体育公园,大概哪边是黄忠遗址区,等等。 在李博士的指点下,大家对整个遗址有了个简单的印象。 大家脑海里的一些记忆,仿佛开始鲜活。 林云轩看着那条河,那条现在叫摸底河,那条河从整个遗址穿过,向东流去,将整个的遗址分成两边。 林云轩仿佛看到,在河边,自己曾经和一个女孩子在河边的树林里散步,玩闹。 他还记起了,在河边好像还有一座高高的建筑物,好像是一个巨大的亭子一样,但是很高很大,远远望去是如此的巍峨壮观。 林云轩就问李博士:“对了,李博士,在发掘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一个在这个河边的,一座很巍峨的建筑,好像一个亭子,但是很大?” “巍峨的建筑,在摸底河边,远望去很高大,像一个亭子!”李博士喃喃的说。 “是不是这个样子的?”李博士拿出随身带的一本专业书籍,上面出现了一个建筑物,“对,对,好像就是这个样子的!” 林云轩说。李博士这下有些狐疑了,他望着林云轩,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个是日本风格神社的照片,但是据我们研究,日本的这个东西,是传自中国!在中国这样的东西,是早就失传了的东西!你看,它的四周和中间,会有很粗大的柱子,在上面有一个顶,这样的一个建筑,如果用的木材比较好,地势比较高的话,完全可以存在很多年。据我对古代历史这段时间历史的研究,我总觉得,这样的建筑是完全能可能存在的, 这种东西和雅典神庙是有着相同的意义,所以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们好像在这里有一点点的发现,但是没有细致的去发掘,因为目前时间不够,我们必须尽快把目前发掘的这片所有的文物清理出来!“李博士说。 然后,李博士想了下说:“”你说的东西,有可能是在那里!”李博士指着摸底河边一片看起来地势比较高的地方,目前还没有发掘,对着林云轩说。 林云轩望着那里,陷入了深思。 李博士望着他,也没问啥,因为做考古的人,对于神奇的东西,见得多了,有些时候,也不愿意多问。也不会有特别的好奇心, 本来好奇心是人的本性,可是,在学校的时候,老师就告诫过李博士,“好奇心虽然是人的本性,但是我们考古的,就一定的尽量戒掉,我们必须冷静,我们必须得知道,任何事情,必须等待天时地利人和,必须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在有价值的同时,不会造成一些不好的事情,因为任由好奇心的,我们会犯错的,我们会毁掉文物,毁掉历史!” 老师说这话的时候,是有很多教训的。比如,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盲目的发掘一些古代的墓葬,结果造成文物受损的事情,比比皆是。 一件很有价值的金缕衣,出土时完整,结果一会就掉成一片片! 一件有价值的几千年的纱衣,刚出土很鲜艳,一转眼就成了死灰! 还有一些古尸,看起来很鲜活,如刚去世的人一样,结果一会功夫就成了枯骨! ------------ 第35章 大神社的踪影 李慕云记得,自己的老师说这话的时候,是想起了很多教训的。比如,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盲目发掘一些古代的墓葬,结果造成文物受损的事情,比比皆是。 一件很有价值的金缕衣,出土时完整,结果一会就掉成一片片! 一件有价值的几千年前的纱衣,刚出土很鲜艳,一转眼就成了死灰。 还有一些古尸,看起来很鲜活,如刚去世的人一样,结果打开墓穴后,一会功夫就成了枯骨。老师说起来就很痛心。 而在当下,很多人也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希望能发掘一些重大的遗迹,比如,唐高宗和武则天的墓,比如,秦始皇陵,等等。 老师曾说过,记得在周总理还在的时候,那时候郭沫若老先生,就提出希望能发掘高宗和武则天墓。 郭老很激情的说,如果发倔这个墓,将是一个奇迹,很多的历史会见天日,很多的文物将大白天下,比如传世的书法兰亭集序也许将出土。 可是后来总理否决了这个想法,那是理性的思维否决不理性的思维。 老师说,因为新中国的考古,虽然成绩很多,可是有惨痛的例子也很多,在那个时代,政治经济都还是初步恢复,而且有一些这个政治的折腾还在,那是时代的使然!只是在那样的情况下,做这些主动的巨大的发掘,实在不是应该第一要做的。所以总理否决了。 所以李博士的老师,特意告诫李博士,文物的出土是有缘分的,它该啥时候出,就啥时候出,记住,这是最重要的。 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专业出色,做好我们该做的,把我们的专业学习和实践到最佳。 然后,努力和时代科技进步一起,提高文物的保护能力,这样,我们就能对得起时代,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历史。 老师又说了,在具体的考古工作过程中,克服好奇心,也很重要,因为做考古的人,遇上的各种奇怪的人也多,奇怪的事也多。如果任由好奇心,很多事情一定要追索个结果,可能自己会失去生命。 李博士记得,在陕西一座古墓考古时候,突然现场出现一个人,这个人穿着说不清楚朝代的衣服来到现场,谁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来的,他东看看,西看看,嘴里嘀咕嘀咕,然后一会儿,这人就不在了,谁也不知道他啥时候走的,李博士问别人谁听见他说啥了,有个耳朵比较尖的小伙子说:“他好像说了句,要搬家了,睡了一千年了,还是被吵醒了!" 当时所有的人都有些毛骨悚然。 李博士还记得,另外还有些很奇奇怪怪的事情! 比如,在发掘那个陕西的唐代皇家寺庙的时候,在出土佛骨舍利的当晚,当李博士一直为没有找到真正的舍利而有些郁闷的时候,突然在遗址上空,出现了一道光芒,那道光芒从遗址中射出,直射夜空。 李博士就坚信,那个传说中的舍利,就在那个塔下面!第二天,他就努力的寻找,终于,找寻到了那枚真正的舍利。 李博士自己,应该也是一个奇迹。他常常知道,自己总是得到一些神秘的信息,那是他没有给任何人说的。 做这行的人,如果没有这些信息,那是不可能的!只是这是一个秘密,一个行内的秘密,大家都新照不宣的,只有最亲近的人,才能透露一点点!但是行内人,到死都不透露多透露那些奇怪的事,哪怕对自己的亲人,或者临死前,透露一点点。因为在中国文化里,或者说,传说里,是不能透露的。 也或许,他们得到这些指示的时候,对方是有所要求的。如果不能按照这些指示行事,就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灾难。 比如传说中,在埃及法老的墓的考古历史上,那些死去的研究人员的故事! 也许是外国的文化和中国的不一样,也许,他们没有一些告诫,或者说,没有一些文化的告诫的传承,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还有南美洲印加古迹的发掘,那个著名的水晶头骨的发掘过程,也证明了,如果不能遵照一些告诫很规律,会惹来多大的祸事,会给研究发掘人员带来也许是杀身之祸。 因为任何东西,都是有灵的,哪怕埋在土里几千年。 其实他们的历史,也许不止几千年。 所以,李博士对于林云轩的话,一点不奇怪,只是他心里更确认了,那个摸底河边,他们曾觉得应该是个大建筑的地方,应该在下一步,还可以好好发掘下。 当他在那里发掘出一个巨大的神社的遗址时,已经是一年之后了!那个神社遗址,中国古建筑专家杨鸿勋先生后来莅临参观时,称之为“古蜀大社” 林云轩此刻,面对那片河边的高处 ,心里在走神,他仿佛看到,自己已经不是那个少年,不是那个河边听着那个姑娘演奏曲子的青年,而是一个将军,他是这个王朝的最高军事长官,他即将奔赴惨烈的战场。在那个巨大的神社里,那里无数的祭祀品在堆积。而主持祭祀的,除了祭司大人,还有一位白色长发的姑娘! 那位姑娘的样子,林云轩依稀看去,就是刚才的梦境里,是自己的从小玩到大的那个姑娘!也好像是,好像是现在自己身边的这个叶子姑娘的样子。 而那个祭司,林云轩吃惊的发现,他的样子,和自己现在的父亲,为何长的那样相似。特别是皱起眉的样子。 林云轩更恍惚了。 那个古代的时刻,天空依旧是灰暗,神社下,无数的士兵在排列着,大家一起“吆喝,吆喝,吆喝!”的大声喊叫。 然后大家把自己的手里的青铜的戈,剑,向着天空挥舞。 神社上,祭司手里的剑在挥动,祭司念念有词,这个词,是由王朝的李大人撰写,李大人就站在一旁,脸色庄严。 那个白衣姑娘,则静静的站在那里,闭上眼睛在祈祷。 ------------ 粉丝互动 ------------ 第36章 青铜祭司的梦 林云轩进入了一个梦境。 神社上,祭司手里的剑在挥动,祭司念念有词,这个词,是由王朝的李大人撰写,李大人就站在一旁,脸色庄严。 那个白衣姑娘,则静静的站在那里,闭上眼睛在祈祷。 神社的中间,在那一大群的王公大臣中间,一个戴着高高的黄金冠,眼睛有些发鼓,国字脸的人,也神色严肃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这些画面,在林云轩的眼前闪动。 最后出征的时候,那个人将一张黄金面具戴在了脸上,对士兵们进行最后的训话。自己肃穆的站在一旁,也带上了一张黄金的面具。 叶子此刻,也沉浸在自己的梦境里,那是她很小时候,就在努力寻找的。 叶子记得,自己曾经无数次的在成都的四处寻找,好像是要找到一个磁场,自己的磁场。 她记得自己曾经有一次,被无意中吸引到了这片的土地上!当时那种感觉是相当的强烈,强烈得使自己好像要窒息! 叶子还记得,那天太阳是如此刺眼,自己站在这片土地上,四周是一些简单的建筑物和街道,自己扶着路边的墙! 街道的一个杂货店老板还问她:“姑娘,是不是生病了呀,要不要叫车去医院?” 叶子当时摇摇头,闭上眼睛。 那会她的眼睛里,出现了一个祭祀的场面,无数的牲口被宰杀,扔进了一个巨大的坑。然后无数的金器,玉器,也被一起扔进去。 无数双手反绑的人,也被扔了进去,他们在哀嚎,然后慢慢的没有了生息。因为那个大炕在祭祀的时候,扔进了许多的木材,生起了熊熊的大火。 现在,叶子又重新来到这里,她望着这片土地,今天的天气,是如此的灰蒙蒙,她又仿佛看到遥远的年代。 她看到,那个祭祀的场面之后,那个将军上马,带着那支浩浩荡荡的雄壮军队,走出了神社! 她看到,在他回头的一眼,是望向她的,那是充满了留恋,充满了深情。 自己却啥都不能做,因为自己身边是带着黄金面具的蜀王,是拿着青铜神剑的祭司,是一大堆的大臣,还有那个对自己心怀不轨的蜀王的弟弟,那个眼睛细小的穿着绸缎的人。 张洪也在发呆,他的梦境里,自己是站在那个巨大的神社前,威武的军队中,他看到了那个戴黄金面具的将军,自己是他的副将。 他们一起,骑着高大的马,一起走出了都城!沿途老百姓都在欢呼,以及不停的给他们吃的,因为他们的子弟大都在军队里面。 张洪恍惚中,那片的墓地区里,无数的战士的遗体,都曾埋在那里。 记得那次得胜归来的时候,战士的灵车,也跟随归来。 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安魂仪式,将战士的遗体放了进去,记得那天天是下雨的,所有的人都在哭,在嚎哭。 所有的遗体被堆积起一个巨大的坟冢。 每次战争的死亡者,都被埋进一个巨大的冢。 战争,却好像永远没有停息过。有时胜利,有时是失败。 慢慢的,那些工匠区里的各种古代的声音渐渐停了下来! 来自战场遗址的呼喊,不停的在一边喊,一波接一波! 张洪好像看到,故事的最后,除了悲剧,还是悲剧。 当大家都在发呆的时候,有人在喊吃饭了:“吃饭喽,吃饭喽!” 那种四川口音,打破了大家梦境的神秘。 李博士招呼大家:“来来来,大家一起吃我们的工作餐吧!” 看到李博士一心邀请,大家也不好拒绝。正好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完成呢?比如,那些文物的拍摄。叶子是必须把这个采访完整完成的,她不但要做稿件,把稿件做成不同于其他杂志的角度,要写出独特的内涵,照片也要做得非常的好。 因为张洪曾自告奋勇的说自己摄影技术出色,今天,张洪有个重要的职责就是摄影拍照。 他们还必须完成的环节,是对出土文物的拍照,介绍,还有对一些特殊人物,必须完成采访,比如,第一次发现文物的王晓军。 也比如说,第一次发现那个金箔太阳神鸟的那个技术员,张天成。 这些都是杂志的稿件必须要有的,要出彩的部分。 这些都得吃饭后完成了。 工地上的工作餐简单,一个人一个盒饭,不过这个盒饭是考古队自己的大本营里做的。 盒饭里,有宫保鸡丁,有麻婆豆腐,还有呛炒莲花白,一碗小汤是冬瓜虾米汤。 大家吃的津津有味,因为都饿了,也是因为在这样的野外,一般都吃饭特别的香。 也因为这菜,做的很有川菜的特单,又辣又香,大家吃的如风卷残云。 李博士跟大家一起吃的,大家边吃,还边闲聊一些简单的话题,比如李博士的大学经历呀,等等,李博士说话也风趣幽默,大家都觉得很轻松。 比如,因为在吃饭,就说起吃饭,说起各种饭,李博士说。 “也不知为啥,到如今这个年纪吧!吃的饭菜也多了!现在走出去,人家请吃饭,总是各种的宴席都摆起,各种的酒的摆起,曾经有次到一个省去,当地正发掘一个重要的古代遗址,一个军队的领导,特别对考古赶兴趣,慕名而来参观那些新出来的文物!后来一起吃饭的时候,好家伙,拿出了他自己收藏的几十年的茅台一箱,大家喝得都不行了,以现在的行情,那酒,估计值好多钱了!只是各种的饭菜都吃了不少,都记不住了,只有这个家乡的菜!” 李博士指着盒饭里的菜:“只有家乡菜,吃着,才亲切呀!” ------------ 第37章 李博士与王朝的星占师 然后大家都说起童年趣事。 李博士是成都本地人,说起自己曾经的小的时候。家里有三兄弟。那时粮食要凭粮票才能到规定的米店买到,家里的粮票那时好像总是不够用。 李博士说:“那时候我家里三个兄弟胃口大,正长身体时候,我们总是吃不饱,我妈妈没办法,只有叫我们多喝米汤,可是有时候喝米汤也喝不饱,看起来饱了,可是很快就饿了!我爸爸总是把家里的一些爷爷留下来的东西,比如字画呀,等等,偷偷拿去市场上卖,然后,去黑市买粮票回来。 记得有次我爸爸很晚才回来。我妈就问我爸爸了,这样晚回来,是不是去坐火车去北京买粮票去了。我爸哭笑不得的说,今天我刚把钱给了几个学生,结果就听到有人喊,警察来了快跑呀!那几个学生一溜就跑了,我追了好多里路,才在城外追到他们,才换回来这些粮票!” 说到这里李博士笑了。在他的那些记忆里,好像那个故事是自己能感受到的父亲伟大的爱之一。 大家也笑了,叶子笑的最古怪!她想起了妈妈说过的关于父亲的那个故事,故事里的那个胖胖的,追了爸爸跑了好多里路那个父亲。 那就是李博士的父亲吗?叶子在想,不过她没有说。 也许是,也许不是,只是那个年代,无数的父亲都是如此,为自己的孩子在偷偷的努力,只是要让孩子吃饱。 叶子想,今天,数的父母不是偷偷努力让孩子吃饱了,而是不断强迫让孩子练钢琴学奥数,这样的年代呀!变迁得真快! 叶子悄悄的感叹。 只是李博士的双眼,透过那双眼镜片,向那片金沙遗址中的古代生活区看,然后又在向那片墓地区看,不知道他想起了啥。 叶子想,是不是李博士也有个这样的梦境?梦境里,有自己的亲人在这里和他一起生活,然后最后分离。 林云轩也看着李博士,也在想这个问题。 只是看到李博士双眼慢慢的,好像溢出了些眼泪,只是他悄悄的低头,擦去了。 林云轩突然想起了刚才出征的情景,想起在那个戴黄金冠的人的身后,有一个人的面容和李博士很是相像,那个人好像,好像,好像是啥身份呢?林云轩直觉中,感觉那是王朝的星卜师,是专门负责观察星象卜算未来的专职大臣。 如果这样的话,这里都是大家共同的家了,林云轩觉得天下太大,也太小。 如果根据科学家的dna研究,全世界的人,都是发源自某几种不多品种的猿猴,几大洲的人类,都是那几种猴子穿过几大洲连接部位,迁移去的,那这个世界更小! 只是在那样多年的反复轮回中,谁又会是谁,谁又会记得谁呢? 大家一边吃,一边想,很快饭吃完了汤喝光了。 成都平原上,金沙古遗址里,人类最古老的活动之一,吃饭,就这样在笑声和追忆中,又度过了一次。 大家吃过午饭,休息了一下。 李博士让人过来,他说:“小张,快去看看张晓军今天在不在现场,这里有几位朋友想采访他下,快去吧!” 小张答应一声,转身急步,到发掘工地上去找张晓军去了。 不一会,只见小张回来了,旁边带了一个小伙子。 林云轩一看到这个小伙子,就想起一个人,记忆中梦境中的一个人。 那个画面瞬间即过,那个画面,是一个小伙子,在一个血火的战场,死死的抱住他,喊他的名字,那个人好像就是眼前这个人。 只是,太久远,大家可能都不认真的记得了。 当张晓军过来的时候,他看到了林云轩,叶子,张洪,他的背心一冷,好像是打了一个寒颤,仿佛一个记忆在那里,让他打了个抖,只是他无法仔细辨别那是啥样的 记忆。 他只是觉得很神奇,这这个工地让他感到一切都很神奇。 因为他常常每天起来,看到工地上满是人群,他会突然觉得这些人大多数他都以前见过的。 好像这些眼前,在拿着各种工具,挖掘这个古老的遗址的人,在很多很多年前,在这个遗址还很鲜活,还是一个个建筑的时候,还是一座座房子,祭祀神社,宫殿,街道等等的时候,他都曾见过。 仿佛看到大家在一起生活,一起做买卖,一起做工,一起在一起和外族打仗。。。。。。 每天张晓军都有这样的感觉。 只是,他也不会说出来,因为有些事还是埋在心里的好。 当他看到了林云轩一行的时候,心里打了一个颤。可是?他还是有礼貌的向李博士问好:“李博士好,您让我来这里,有啥事情吗?” 李博士说:“小张呀,这里有几个记者朋友,他们想访问你,了解你最早发现那些文物时候的情况!” 小张看着叶子和林云轩他们三个. 叶子说:“是呀,小张!我们想问你,在那天开工前,有过啥预感没有?还有,你那天早上有啥特别的感觉没有,因为一般这样重大的事件当事人,会有 一个特别的征兆!在发倔到独特的青铜器的时候,你是如何想的?如何产生一定要让领导给文物局报告的年头的?你知道这些是有价值的文物吗?还有就是,这个伟大的遗址发现以后,对你的生活有何影响没有,能给我们聊聊吗?” ------------ 第38章 太阳神鸟金箔 张晓军仔细的听了叶子的话,然后他稍微想了一下说:“预感?那天的预感就是一个个的梦!梦里,很多很多的绿色的器物,还有一些黄金的面具呀,等等,仿佛一个特别的事情在等在我! 你们知道,一个人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平凡平淡,可是你的生命里总有一些事情,是命里注定要来等你完成的。 那天早上上班的时候我还没意识到,可是这些天我越来越认识到,也许这个事情是命中注定,要等我来发现! 我也不知道为啥,只是这些天 我更加觉得,奇迹不是奇迹,他是一个很自然而然的东西,一切都是缘法。 我常去寺庙,师父们说的缘法就是这样了吧。发现了这个遗址后,对我的生活的改变,到没多大改变,只是很多人访问过我,不过那只是我生活的一个插曲,我自己的生活还是我的生活。只是我心里更为这个神奇而就骄傲,更加对我目前的生活觉得开心,因为这也是命里注定的!” 张晓军说,说完他笑了。 大家也跟着笑了。 这是个乐观的小伙子,是个典型的四川豁达的小伙子。 “谢谢你!"叶子说,她记下了张晓军的话。 “当你第一次看到那些文物的时候,你想的是些啥,你又是如何想到一定要迅速去报告文物局的呢?"叶子问. “当时当一铲子下去,我就感觉土里有东西,我就不敢使劲再动车子了,我下去一看,铲子里面好多青铜的器物,我就知道不简单了,因为以前读书时候我学过,这样的东西是青铜器!一般青铜器,是在人类最早的社会里,才会出现,我们国家只有商朝的遗址里,才大量出土过,这我还是明白的! 我当时一看,就觉得不简单,而且一个声音一直在催促我,赶快去报告文物局,这里是一个伟大的遗址!我就马上给文物局打电话,让他们派人赶快来。结果果然如此。他们最开始还以为只是一个墓葬,结果太出人意料了!” 叶子记录着,她知道以前很多遗址,最早出土的文物,因为得不到保护迅速流失,结果整个的遗迹发现总是少了些东西,比如一些很出名的古墓,常常因为开凿时就发现流失了重要文物,无法鉴定里面关于主人身份等等的很多东西。 正的例子,就是在马王堆汉墓,因为现场的文物保管得当,后来反复筛选那些泥浆,在一大堆墓室的泥浆里得到那枚辛锥夫人的印的,就确定了主人的身份。 而负面的例子,不计其数。 叶子说,谢谢您您为我们四川的历史,为中国的历史,立了一个大功! 张晓军有些不好意思,他摸摸头说:“反正我觉得很神奇,我有生之年,好像也没有别的愿望了,自从看到这些文物遗址,总有些声音在告诉我,要我好好守护这些东西,我决定,听说以后这里会成立个博物馆,我觉得以后就在这里上班,不管做啥都行,我要守护这些遗址这些文物!” 林云轩有些激动,他望着这张脸,好像记起了,记起了一个声音:“哥,大哥,你别死,你要是死了,我就在这里,为你守陵,守一辈子,好报答您对我的恩德!“ 此刻,他望着张晓军,恍惚,可是?又无法确认,他只是望着张晓军,好像要将他的容颜,仔细背在心里。 叶子也很感动,她觉得,这真是不一样的人。 当张晓军走过去,继续他的工作后,叶子还在想刚才王晓军的话,然后李博士说:“走,去看看刚发掘的文物吧!每天文物都要被运走妥善把保管,你们只能看到当天的文物了,以后要详细的看,只能等博物馆修好后!这样大的一个遗址, 肯定要修建一个规模宏大的博物馆来展示的。如此这般的话,这个博物馆,肯定是不差于秦皇兵马俑那样的博物馆的。” 叶子他们就跟随李博士来到临时办公室,这是一个临时的板房。门口保安很严格,检查了各种手续后,放他们进去。 叶子他们看到,很多的金器,陶器,玉器,象牙。都堆放在一个大的房间里,技术人员,在将他们一一清理,按门类放好,整理好后,就会造册,然后运输到条件更好的地方,或者修复,或者保存。 张洪对着这些文物,不停的拍了些照片。 不过叶子他们还是有些遗憾,觉得没能看到金沙遗址出土的很重要的一些文物。 看着叶子的遗憾表情,李博士笑了。他说,如果博物馆尽早修好后,你们能很快看到那些文物的。 然后他把一些重要文物的照片翻出来,交给叶子。 林云轩看到,那黄金的太阳神鸟金灿灿的样子,仿佛正在围绕那天阳在飞翔。 尽管已经飞了了5千年,如今它出土了,它还会继续飞翔五千年! 叶子看到那玉琮,看到那个玉琮,她就想起那些日子,她曾经每天打磨那个玉琮那些日子。想起那些虽然枯燥,可是有等待,有快乐的日子。 张洪看到那个黄金的面积,他想起了那个血红的战场,想起他好像是从林将军那里接过这个面具的,然后他戴着它,带领将士们血染沙场,最后自己在一片如血残阳中倒下。 一些,都仿佛是那样的鲜活,使人恍惚。 “你们看到那个神鸟了吗?”李博士问。 “看到了,一切很神奇!”林云轩说。 “是的,这个太阳神鸟金箔,使人不敢想象,你看,工艺是如此的精湛,和现代科技做出的来的,没啥区别。当时是如何做出来的呢?我们觉得这是一个迷,不管我们如何想象,都想象不到3千年前能做出这样细致的东西。让人想到,是不是真的有外星人的文明来到金沙,帮助他们完成这个东西,或者这本身就是外星人的器物!” 林云轩不说话,他想到很多很多,很恍惚。 叶子和张洪也是,都想起了很多的东西。 “不过也是幸运,这个金箔出土的时候,它在一个墓室的角落里,不知道为何如此,被揉成一个团,好像是被人废弃!当时发倔的工人发现后,拿在手里,发现有点价值就让我们的技术员来打开,我们仔细的摊开这个金箔后,才发现这个东西是如此的神奇一个东西! ”奇迹啊!“李博士喃喃的自言自语。 ------------ 第39章 山城棒棒军 不知不觉,已经是下午近四点了。在李博士的带领下,大家参观了整个的遗址大致现场,也对整个的发掘过程有了详细的了解。 如果按照采访的正常流程,大家应该告别李博士了。只是林云轩他们内心依然不想离去,只是李博士肯定还有重要的是事情要做,而且已经打搅了大半天了,也不好意思再打搅。 他们向李博士告别。 “谢谢李博士今天的介绍,谢谢你!“叶子说。 “不客气,你们的关心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不然我们的工作岂不是太寂寞了!哈哈!”李博士笑着说。 然后大家一起和李博士合了个影。那张照片,多年后林云轩反复端详,总是感觉是几千年的场景,感觉是那个出征的日子。 虽然大家是现代的衣服,可是一看到那几张容颜,林云轩就恍惚起那日的情景。 背景也是一样的,成都平原上,灰暗的天,摸底河水在流,四周都是当年的战士,只是当年战士变成了明工们如今正在挖掘当年的遗址。 林云轩每次看都会嘴角微笑。特别是当他和叶子因为一些生活中的矛盾,暂时分离的时候,他总会拿出这张照片端详。 他想找出那些很多年从前童年的记忆,在那个时代,那些小河旁,手拉手,在草坡上奔跑,树林里说话。 他想知道那些记忆里,他第一次去看叶子的爸爸做玉器的情景,他想起那些满屋子的玉石的原料。 当他那天在李博士那里,一眼就看到那些玉石的原料,那些记忆是如此鲜活的出现在他的脑海。 在他和叶子分离的日子,他总是在想,想起那些往事,想起那些他们曾经是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活着在一起,在很久很久以前,只是,最终历史的风尘将他们都埋葬。 后来那些分离的日子,他想着想着,突然潸然泪下。 不过那已经是好几年之后的事情了。 如今的林云轩和叶子,只是初相识,他,叶子,张洪,一起,在成都,这个城市了,仿佛是三个新的流浪者。 张洪又在说着有哲理的话了:“记得,有个诗人曾说过,我们眼里的故乡,其实只是先辈眼里的远方,我们眼里的远方,其实也许就是我们的后人心中的故乡!所以,成都,我们来了,不知道我们是在回乡呢?还是在流浪,或者,我们是在为我们的后人,重新找一个故乡!” 大家都笑了,林云轩说:“张洪,你这个家伙,莫不是想人家成都的姑娘了吧!那好,你就在这里住下了不回南方了,这里就是你的故乡了,是你的孩子的故乡,也是你妻子的故乡!哈哈,是不是你前世的故乡,那得再考证下,哈哈!” 叶子也扑哧一下笑了。然后她突然有些脸红,只是她侧过脸去大家看不到,因为今天的遗址之行,她仿佛很确切的感知到,眼前的林云轩,就是她梦里的那个人,只是她不能说出来。 叶子脸红大家都没看到,因为忙了一天了,大家都有些劳累。 “晚餐如何吃呀,大家说!”张洪说。 “晚餐呀,我们去吃火锅好不好?”叶子说。 “火锅呀,好呀,好!”张洪说。 “我没意见,反正我以前也常吃,又不是没被辣过,没意见,晚上就吃火锅了!林云轩说。 大家一致意见,吃火锅。吃重庆火锅。 “叶子,你说这个成都火锅和重庆火锅,有啥区别呢?因为在南方,张洪也常被朋友带去吃重庆火锅,他所以到了成都,吃这个火锅,有此一问。 这个嘛,叶子开始说了:”“这个火锅呢?四川风格的火锅呢?肯定是出自重庆的了!“因为叶子毕竟是做记者的关系,比较客观,因为成都重庆两地呢?虽然也是一家亲,都是四川,可是呢?关于一些东西,总喜欢争下到底是谁发明的。就像两个兄弟,总喜欢拌嘴,当然如果是面对共同的挑战,肯定会一起并肩战斗。 叶子说:“这个火锅呢?最早是重庆发明的。成渝两地比较,成都是传统的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里好像更绅士一些,而重庆是个江边城市码头城市,这样的城市呢?更江湖一些。 火锅呢?就源自这个江湖,因为最早的火锅,是源于重庆朝天门码头。 那里有很多的挑夫,因为重庆是个山城,当地人挑货拿东西很累,所以很多下力气的人,也就是出卖劳力的人,就有很多,现在都还有呢!” “我知道!”张洪插了话:“有个电视,叫《山城棒棒军》,是吧!演的很生动,把我们都看笑了。” “是呀,你们还知道嗦!” “嘿嘿!当然知道了,林云轩也知道吧?”张洪说。 “知道,我们特区那样多重庆人,哪会不知道呢!”林云轩说。 “是呀,那些当年的下力人,在特别潮的重庆冬天,他们就吃啥呢?正好朝天门那里,有个杀牛巷,那里很多的牛的下水,也就是肠胃呀,心肺等东西,都是没人吃的,也就是说有钱人是不吃的,一般的中产阶级当时也不吃的! 有些小摊主就想起了办法,把这些牛的胃呀,他们叫毛肚的东西洗干净,然后用一锅卤水,里面有五香八角各种调料,还有辣椒花椒等等,香料放进去除了去辛味还可以增加味感,这样当街用锅一煮,煮好了谁来买就盛起来放小碗里,每天晚上,那些下力人,就围着这样的小摊吃。 后来不光冬天吃,夏天也吃,不光晚上吃,白天也吃。到后来不光是小摊主挑着卖,就发展成小店铺,专门的火锅店,后来有钱人和中产阶级,都开始吃了!火锅的风格几经改良,就成了现在的样子,有清汤红汤鸳鸯锅的进步,也适合外地人吃。” ------------ 第40章 打飞的来的倩女幽魂 火锅的话题还在继续。 叶子继续在说,估计内容主要是大学时室友王倩的给她的,加上她自己后来的分析。 “可是?成都的火锅和重庆的火锅还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呢?内行说成都的火锅,成都本地火锅,是借鉴重庆火锅来的,味道是有些变化!据重庆的朋友说,香料的放法有所不同,他们重庆人,是吃不惯的!但是成都的火锅有个长处,就是堂子,也就是店面,比较讲究辉煌和美观有档次! 所以,前几年,成都的大火锅店,店面是比重庆的好,当年进成都的重庆火锅,基本上失败了。只是这几年,重庆的火锅店进步也很大,特别是重庆的连锁火锅,在讲究了店面之后,重新挺进成都,基本上占据了成都的市场!” 叶子想起了重庆火锅,就想起了那个来自重庆的小倩,只是不知道,那个小倩的幽魂,今晚又在哪里漂泊呢。 “对了,叶子,我听说成都人和重庆人还是有一些矛盾的,是不是”张洪问。 “张洪,你小子今天成十万个为什麽了,你小子到底是想啥呢?你是不是听说重庆美女也多,是不是在想给你的孩子找故乡找在重庆呀!”林云轩逗张洪了。 张洪脸红了,其实他很少脸红的。林云轩说中了张洪的心事,张洪以前在单位,曾经喜欢过一个重庆的女孩,他喜欢那个女孩的风风火火,所以他就一直对重庆女孩有些神往。 这次来到成都寻找梦境,他内心确实是想去重庆一下,不知为何他也总觉得,那里也是他生命里一个重要的地方。 叶子看他们打趣,也笑了:“说实话,那些说成渝有矛盾的事情是有的,不过那不是最主流的想法,那只是一些误会而已!其实那也是当年计划经济时代造成的,比如重庆人呢?总是耿耿于怀以前成都作为省会得到更多城市建设拨款,而那些款呢?很多是重庆作为当时的大工业城市贡献的,就这样矛盾而已! 比如重庆很八十年代就准备修地铁,但是最后拨下来的那个钱,好像被四川省政府挪用到成都的城市大道建设了,全重庆都知道这个事。其实就两家来说,内在的血脉是相通的,毕竟几千年在一起了! 你看,现在的山东叫齐鲁大地,其实在战国时是相互战争打得最厉害的,但是后来就越来越亲了,因为放到一个更大的范围内,最近的就是最亲的,而且常常是打完更亲。所以成渝的关系内在是很好的,我的很多好朋友都是重庆的,比如我的好闺友,就是!” “那就赶忙请你的好朋友一起出来吃饭嘛,也给张洪增加点把重庆当故乡的机会!” 林云轩今天好像特别的油,不知为何!不知道是成都平原初夏的气氛让他有些荡漾,还是当梦里的那个姑娘就在眼前,有些放松和激动,就不知所云了。 叶子初听林云轩的话想笑,可是越想就越觉得有些不对,含义好像有些其他的。 马上这话就被张洪抓住把柄了。 “哎,林云轩呀,你这话有问题呀!“张洪一边说一边反复打量李云轩和叶子。 “有问题!”他反复说。林云轩和叶子都脸红了。 “有啥问题?你这样古怪?“林云轩说。 “你非得把我和叶子的朋友拉在一起,你是不是有啥企图呀,是不是对叶子姑娘有企图,然后把我引开,消灭一个对手,然后你好趁虚而入呀!” 张洪说,然后他一本正经的又说:“不,我不上当,不中调虎离山计,我决定先和林云轩竞争下叶子姑娘!争取把成都当故乡!本来金沙就是我故乡,还有外星人在这里等着我呢!” 这下,那两个人,脸更红了。 “你们两个在说啥呀,张洪,我那朋友能否看得上你还不好说呢?你非得扯东扯西!”叶子说。 “咦,惨了,叶子,你这话有明显的倾向性,惨了,难道我莫名其妙的就出局了,叶子?” 叶子突然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自己这样说,岂不是有特定的意思? 她不说这个话题了,她对张洪说:“张洪,你今天话包子打发了吧!你还想不想吃火锅了!” 林云轩心里笑了,他觉得这个姑娘很聪明。 不过他在想这个姑娘的意思,心里有些荡漾。在这个成都平原的初夏里,隔着凉爽的夜风,年轻人的心思开始萌芽。 也许是因为林云轩和叶子都初步感觉到前生的故事,他们一下子相互感到了一丝依赖。 林云轩和叶子,就这样在张洪的逗笑下,彼此开始有了真正的渴望更一进步靠近的感觉。 只是毕竟大家才刚刚认识,所以这个话题先不继续了。 张洪也是聪明人,他故意逗笑一把,把林云轩和叶子拉近,然后他自己在那里偷笑。 只是,自己那个梦中人又在哪里呢? 就在这时,很巧,叶子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就是那个倩女幽魂打来的。 “叶子啊!你知道我在哪里吗?嘻嘻嘻嘻,说来羡慕死你呀!”王倩说。 “你这个幽魂,在哪里,告诉我,不说我就挂了呀!”叶子说。 “我说,我说,你别羡慕得要死呀,我在你的老家!我准备今晚吃火锅去,好好的缅怀我们宿舍时候的光景,你羡慕吧!你可以去海边喝喝啤酒吃吃海鲜,至于体验家乡的舒服,我帮你了,你就享受特区生活吧!”王倩说。 “我晕啊!小倩,你真的在成都,不会吧?上次你电话我,不是说你要去火焰山看铁扇公主的吗?”叶子说。 “哎,那个铁扇公主呀,说来话长,我看了,我还在火焰山下,给你寄了个明信片,不知道你收到没,我当时被那个热得呀,我就非常的怀念成都的气候了!那个新疆的大胡子阿叔的羊肉串,吃的我虽然爽了几天,可是我后来就上火了,嘴都起很好多泡!所以我决定回成都,以毒攻毒,用我们的火锅,来降下那个羊肉串火!” “我的那个晕呀,倩儿呀,你都上火了,还吃火锅?”叶子也真服了。 “那是,必须得吃呀,你呢?去吃海鲜吧啊!羡慕死我了吧啊!”王倩说。 “那你在那条街呀,准备吃哪家呢?我待会飞过去,抓着你!”叶子笑着说。 ------------ 第41章 铁扇公主的胸 当叶子知道王倩真的在成都,笑了。 “那你在那条街呀,准备吃哪家呢?我待会飞过去,抓着你!”叶子笑着说。 “打飞的?!我说叶姐姐,你现在很高档呀!好呀,我等着你,就在那家老地方小天鹅,我等着你呀!”小倩说。 “好呀,你等着呀,二十分钟后我到,你等着呀!”叶子笑着说。 这下该小倩傻眼了,她说“你,我滴妈呀,你真的在成都呀,我晕呀!我太高兴涅!”小倩用东北口音说出这句话,估计也是中央电视台春晚小品看多了。 “那好,不见不散,老地方小天鹅,等着呀!” 当叶子林云轩一行,打车来到位于这个巷子的重庆小天鹅火锅的时候,王倩已经在那里等候了。 她提前订好了一个桌子,在包房里面,然后在外面迎接大家。 当王倩看到林云轩和张洪两个的时候,一种诡异的笑浮现在脸上。 “二位好,第一次见面,我叫王倩,对了,叶子,我看你是难得和帅哥一起,今天不知道是二位帅哥幸运呢还是叶子你幸运有二位帅哥保驾呢?”王倩说。 “这个嘛,这个是一种神秘的自然现现象,就如在秦始皇帝时代,在某年某月某日突然天降一阵陨石雨,所以今日身边我突然降下两个帅哥!”不知道是不是和张洪一起久了,听他说话的腔调多了,叶子也有点油嘴滑舌了,不过也许是和这个闺中好友一起,也恢复了当年在学生时代的贫嘴。 “那我觉得很神奇,很神秘,来,陨石们,入座,请!”王倩哈哈一笑。 林云轩也笑了 ,他喜欢看到叶子这样顽皮,好像可以多了解她一些。 虽然林云轩这几年看起来有些成熟,时常独自发呆,可是他也是喜欢玩闹的人。 只是今天因为和王倩和叶子,都初见不久,所以还是的矜持一点。 不过张洪却是天生的话包子,老油条。 他看到王倩的性格是如此好玩,也一起轻松的说起话来。 他们就天南海北的,说起来了。 首先他们点起了菜,王倩说,大家点菜,点菜。 张洪说:“美女点,美女点,我们吃就是了,点啥吃啥!” 叶子说:“每个人喜欢吃的东西,难免不一样嘛,一人点几个!” 林云轩说:“好,一人点几个!” 小倩提前点了个鸳鸯的锅底,当锅底一上来后,大家看到这个锅中间犹如太极图的双鱼,红汤带辣椒的在一边,清汤白色的在另外一边。 看着红汤上飘着的长长的红辣椒,和青青的葱,大家咽了下口水。 点菜开始,王倩点了标准的毛肚鸭肠,这是重庆火锅的必备菜,叶子点了一个肉丸子,竹笋,黄鳝鱼片,林宇轩呢?点了个泥鳅,还有一个红薯粉,张洪可是个吃肉的动物,就点了个香嫩牛肉,猪脑花。然后,王倩帮大家,再点了一些不同的蘑菇,蔬菜,然后:“上菜!快些啊!”王倩给服务员说了一声。 不一会功夫,菜就上上来了。 然后大家看着,毛肚是黑的,肉丸子,牛肉是红的,蘑菇是白的,黑色红色的都有了,鳝鱼片是黄色的,泥鳅也是。看着就是有胃口的样子。 然后下锅了,下锅是有学问的,王倩在那里独自表演。 虽然张洪和林云轩都不是第一次吃重庆火锅,可是这次,是把所有的知识再复习强化了一次。 比如,毛 鸭肠要夹在筷子上,放到滚烫的锅里去涮。黄鳝泥鳅一定要吃新鲜,不要煮太久。猪脑花是煮的很久才好。等等。 当大家的第一口的涮毛肚进了嘴的时候,大家觉得很爽。 张洪端起手里的雪花啤酒,说:“干杯,为了这次神奇的旅途!” 王倩说是:“为了陨石雨,干杯!” 大家笑了。 虽然还有些东西,有待继续研究考证,可是今天,大家还需要消化刚刚的收获。 可是?能在辛苦一天后,吃到眼前的美食,大家还是很开心的!人不就是为了一个简单的需求而存在的吗?不管在千年前的人,和千年后的人,都是如此! 大家一边喝酒,一边说话,他们一起能说的话好多好多,都是一些趣闻。 大家开始都没有去触及今天看到的,也许太严肃,也许太沉重,大家也希望轻松点。 大家把各种笑话都拿出来说。 当然,荤段子林云轩不大会,张洪也不会在两位姑娘面前说,基本上都是很文艺的笑话。 只是就这些,两位姑娘就笑不可支了。 只是张洪酒后还是乱说了出来。 张洪说“对了,小倩,你从火焰山来,我们听说那个火焰山有个铁扇公主的铜像是不,我还没去看过呢!” 小倩说:“是呀,是有那样个铜像,在那里的。” 张洪说:“那,那,听说那个铜像有些部位有些发亮是吧!” 开始,林云轩以为他在问啥呢?当一听张洪问这个,一下子“扑!”一声,把嘴里的一块牛肉吐到碗里。 “我的老仙人哪,这家伙,啥都敢说呀,这都敢说!”林云轩有些无语了。 叶子好像看过那个图片和新闻,毕竟是做新闻的。 王倩刚去过,看过那铁扇公主的铜像,就是铜像的胸部常被游客摸,有些发光。 不过这个张洪这时候说,两个姑娘心里肯定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王倩是啥人呀,王倩说:“张洪,这个问题很深奥,为什麽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是不是因为铁扇公主有某些母性的光辉?就喜欢把孙悟空吃到肚子里去呢?是不是?大家是不是从西游记里发现铁扇公主像母亲呢?是不是大家到了她面前,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起自己吃奶的时候,所以就喜欢那样做!所以这个问题,真该让大家都会去问自己的妈妈,自己为啥会那样,大家说是不是呀!“ 王倩这样信口开河的一大堆,把张洪说的眼睛都直了。 他看着林云轩,林云轩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叶子在一边悠闲的吃菜,一边装作清纯无辜的样子,看着大家。 ------------ 第二卷 往事千年 ------------ 第42章 回到三千年前 大家一边说话,一边吃着这个火锅,仿佛要把川渝的五千年历史都吃下去。 风林云轩说:“吃菜,吃菜,张洪,这个问题,看来真得要问你妈妈呀,今天先吃火锅!哎呀,这个鳝鱼,真的那个鲜呀!” ”是呀,是呀,吃火锅,这个鳝鱼鲜不鲜,那是很重要的,真正的重庆火锅,不需要海鲜鲍鱼,只需要山珍和毛肚鸭肠黄鳝之类的,这些东西制好了 ,味弄好了,吃在嘴里,那是赛过活神仙呀!“ 王倩说了,一边夹起来吃了一块黄鳝,美美的嚼起来。 大家嘻嘻哈哈,将进酒,筷莫停的吃个不亦说乎。 味都在嘴里的味蕾上感受下,东西吃进肚子了,恍惚中,让耳朵去吹下五千年的风,让眼睛去看见五千年的雨!今夜睡去,脑子里,应该全是混杂的各种风格的影像,然后,明早醒来,大家还是在现代的都市里行走。 这就林云轩,看着火锅店那些食客吃得很开心的时候的样子时,心里的想法。 不过就在林云轩喝得头有些晕的时候,他再看火锅店的那些食客,眼前 一切就变了。 大家不是眼前的样子了,而是戴着高高的帽子,穿着苎麻的衣服,大家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玉的配件,大家在那里,围着喝酒,吃菜,那酒,是白色的,仿佛是我们的糯米发成的醪糟的感觉。那菜,不是火锅煮出的食物,是一些各种各样的肉类和蔬菜。 也是一样的夜空,只是不清楚大家一起吃饭的目的,是为了给某位新长大的刚刚成家的新人,建造新房子才聚集呢?还是因为给王制作的工艺品取得成功,大家在一起庆贺和轻松。、 定睛一看,眼前的幻想又没了。一切还是千年后成都城的繁华。 到后来,林云轩他们看到火锅店看到有人在卖匝酒,就是一种土家传统的酒,把酒放在坛子里,烧热,用吸管吸着喝。这是巴人传统的喝法。不过也许也是古代蜀人的传统的喝法。 林宇轩也要了两罐,他和张洪一人一罐。 他们托着酒就吸,这一吸不打紧,一吸就喜欢这个味,然后,林云轩和张洪一边吃菜,一般喝,慢慢的他们都醉了,他们趴在了桌子上。 看着他们醉倒了,叶子也好奇的去喝了几口那个匝酒,然后也双眼朦胧!也许,是啤酒不能和匝酒一起喝,也许是这种古老的酒,有种古老的诱惑,让你一下子深深浸入在其中。 他们三个都倒在了桌子上。 这一倒,仿佛时光在变迁。一下子时光倒回三千年前,他们三个在那个时光里,做着一个长长的梦。 如歌如泣,如悲如诉,有紧张,也有轻松,有田园牧歌,也有刀光剑影。 当林云轩从那个在成都的夜晚醒来,或者说,他深沉在梦里,他邂逅了他前世的故事,但是,庄周梦蝶,蝶梦庄周,都是分不清楚了。 当他在梦中醒来,他是一个7岁的小孩子。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见,天已经亮了,外面的太阳虽然不是太灿烂,可是?还是温暖的照着他的身上。 “云儿呀,快起来,爸爸今天带你去打猎!“ 爸爸风走了进来,对云说。 云看着自己的爸爸,他是一个威武的猎人,他是国字脸,表情刚毅,也许是长久的打猎,形成的自己的性格。可是?这掩盖不了他的慈爱,他此刻正慈爱的看着云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是云爸爸风和云妈妈雨,在结婚第三年怀上的孩子。 他们开始一直很紧张,因为两年都没有生育。 可是?第三年的时候,当夏天来临,雨妈妈在那条河边,望着河水 ,也远望着那个巍峨的神社。 她发了个愿:“如果神让我能怀上孩子,我一定会好好的让孩子保卫神,永远让神能供养在那个神殿。” 说怪也怪。很快,夏天刚来的时候,雨妈妈就怀上了云,然后经过十月的怀胎,云诞生了,云诞生那天,天上原本在下着大雨,打着惊雷,接生的神婆说,这可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呀,这样的孩子生下来,不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就是风雷急电的英雄呀。 当孩子的啼哭,响彻了四周的原野的时候,雨停了,雷电停了,一切都平静。 当雨妈妈,看到孩子那平静的脸的时候,风爸爸走到户外,看着平静祥和的天空,那时天空逐渐的开始放晴。 “这个莫测的天气,简直和人的命运一样!”风爸爸说。 这一切,后来雨妈妈都仔细给云说过,当云长大到二十岁的时候。 那个时候,妈妈都告诉云,他得承担起男子汉的责任了。 这是上天的安排。 可是此刻,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云满脑子都是在想和爸爸去打猎的事情。 他一个翻身就爬了起来。穿上自己那件最喜欢的麻衣服,那是妈妈亲自缝制的,妈妈的手艺精巧,缝制的衣服,特别的合身,所以看起来云特别的帅。 而同村的其他很多小朋友,因为他们妈妈的手艺粗糙,总是穿的衣服不合身。那个时候,就常常会被小朋友们取笑,可是他们也没办法,他们回家哭的时候,他们的爸爸除了骂几句他们的妈妈手艺不好外,也没别的办法。 这个早上,远离后来的现代世界三千年的时刻,云在天上漂浮,这个叫云的孩子。和爸爸一起,来到了野外。 他们准备好了青铜的弓箭,那是爸爸用了一只野猪换来的,两套,一套大的,一套小的,大的是爸爸用的,小的是云用的。 爸爸带着云走到林子里,隔了很多年后,云还记得那天的草木香味,他们一直往最高处走,慢慢的,他们走到了密林的深处。 这时,他们只看见一只小野猪跑过,爸爸示意云射箭,云就用爸爸教的方法,弯弓搭箭,射,然后箭就飞了出去。 小野猪倒下了,云欢呼着,跑了过去。 “别过去!”爸爸在喊,可是已经晚了,那个小猪看到云走进,突然起身,带着那支射入身体的箭,往云撞了过来! “啊!”云叫出来了。他吓到在了地上。 只见爸爸迅速弯弓搭箭,出箭,一瞬间完成。 野猪倒在了地上,在抽搐! ------------ 第43章 古老的打虎英雄 云记得那次,和爸爸一起去打猎时,野猪差点就扑到了自己的身上,只是爸爸及时的一箭。 箭射入了那个野猪的眼睛,从后脑穿出。小猪摇摇晃晃一下,就真的倒下了。 云看着爸爸,那一刻,云是是多麽的崇拜他。 爸爸只是过来,收拾起了野猪。 然后爸爸给云说:“这次的教训你得记住了,一定不要大意!要知道动物在自己攻击下的真实的状态,不然自己就有很大的危险!” 云使劲点头。 从那一刻开始,云就知道,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猎人,就必须得有过硬的本领。 云从此更刻苦的练习射箭,还有就是骑马,等等的本领。 当他长得更大一些的时候,风爸爸每天还教他使用长矛的本领。 当云看到风爸爸骑着马威风的跑过来,将手里的长矛,一下子刺入山坡上的草人的时候,云觉得爸爸好威风。 爸爸告诉他:“你看,云儿,这就是个战场,如果你做不到勇气比别人大,或者你的技巧比别人差,你的骑术没有别人的好,那这个草人就是你!” “我知道了,爸爸,我会练习好的,我会和你一样棒!” 云从此每天就更刻苦的练习。 后来听妈妈说,爸爸曾经是一名将军,只是因为和朝中某大臣不和,就回家打猎为生。 只是那是很多年以后了,那时,爸爸已经在一次和老虎的搏斗中,因为耗尽了体力,回家后离开了人世。 云记得那天,村里大声的喊起来:“有老虎来了,老虎进村了!” 在那个时代,这是常有的时候,那些像看起来和比人们养的猫样子一样只是规模大很多的大虫,总是在冬天来到村子,然后在食物的诱惑下时常伤人,所以人们一般是尽量除去他们。 然后风爸爸就挺身而出,和老虎进行了一场殊死的战斗。 临走前,爸爸叫妈妈和云,不要开门,不要出去看。 最后爸爸回来了,可是他遍体鳞伤,筋疲力尽,村民们把爸爸打死的老虎,挂在村前的广场上,烧着火,好好的庆祝了一天,然后把虎肉分给大家,云家里,是分得最多的。 可是爸爸耗尽了精力,在三天后,就去世了。 云记得那个时刻,天空下着雨,在悲鸣,妈妈在哭泣。 云使劲的喊:“爸爸,爸爸,你醒过来!”可是?爸爸不会醒来。 那时的云,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 事后,村民有旁观过爸爸打虎的,给云和妈妈说起了爸爸的勇猛,讲述了爸爸是如何打死老虎的。 那天,那个人说,当老虎进入村子的时候,大家都在奔走,躲避,在那个时候,猛兽进入村子是常有的事,很多人为此丢失了生命。 风爸爸一冲就出去,往人们呼喊的地方奔去。 当他赶到的时候,老虎正在咬着一户人家的牛,可怜的牛,倒在地上,任老虎啃吃。 风爸爸大吼一声,把自己随身的青铜矛刺了过去,老虎一个闪,就躲开了,然后往风爸爸一扑而来,风一让,反手用矛刺了老虎的颈部,老虎被刺中了,可是它只是受伤而已,它摆动它的尾巴,再次扑过来,风再次躲避,再出矛,可是?老师好想知道他想如此一样,老虎直接就是个虚招,老虎开始根本没有真扑,等风的长矛刺了空后,从另一面,猛扑过来,风急忙躲避,可是?还是被老虎咬到了手臂。 从此风的手臂就不大灵活了,可是他依然不断的向老虎刺去,老虎也边躲,多咬。 就这样一来一回,只见双方都受伤。最后,老虎受了很严重的伤,更加发狂,风就不断的刺他,不过每次刺老虎一下,风也得付出代价,要不是被老虎侧面咬了,或者就是正面被老虎抓到!老虎逼迫他耗尽全部的力气搏斗,不然老虎就会扑上来吃了他,这样直到最后,老虎有些不行了,最后老虎不顾一切的往风扑来,风一矛,刺向老虎的心脏,老虎大叫一声,然后倒下,再没起来。 可是风的血,也流了一地,风也耗尽了力气。 想起当年,风杀死这样一只老虎,是不在话下的,可是这次风却有些迟缓。 “也许真是老了,不服老不行了!”风在家里,说的最后的一些话里,就有这句话。 也许是真觉得自己老了,风消耗了体力后,就慢慢的昏睡去过,然后,一会醒,一会儿睡。 一会说胡话,说那老虎是一个敌人一个曾经被自己杀死的敌人变的,他说那人是当时一个隔壁部落的将军,那个名字叫做蛟的将军变的,那个将军,当年,和风的部落对战阵的时候,被作为大将的风,一矛刺死马上,那个蛟临死前,风记得,他死死盯着他说,我一定会回来报仇的,我的死不会就此完结,你等着。果然,他转世化作老虎来报了仇。 爸爸就在三天后,死去了,大家把他葬在了水里,当爸爸的尸体随水飘走的时候,云哭了。从此就感觉自己那样的孤单。 云沉浸在梦里的世界,那样的片段总是来去匆忙。 可是梦境里,总是有一个姑娘,那个姑娘总是和他一起,唱歌,在水边,玩游戏,在林子里。然后她还带云去参观她的家里。 那是一个大的作坊。 在叶子的梦里,总是记得,第一次带云,去她的家里的情景。 当叶子,沉迷于这个五千年前的梦的时候,她听到的,总是一阵声音,一阵雕琢的声音,叮叮当当,有时候重有时候轻。 当她能辨认清楚事物的时候,她是一个五岁的小姑娘。 穿着白色的纱做的衣服,头发长长的,娘亲总是将她的头发用一种树上的东西,洗的干干净净,乌黑发亮。叶子总是喜欢披着头发,在河边,看自己的样子,好美好美。 这个时候,总是有一个小哥哥在旁边看,然后边看说说:“叶子真美,真美,长大后,我娶你好不好!” ------------ 第44章 王朝星占师的羊皮书 大概是看惯了村子里娶亲的场面,这个小孩的话,是那样的自然,好像顺利成章。 叶子有些害羞了,她望着小哥哥说:“云哥哥,你说的,以后长大后你要娶叶子!别忘记了,到时候别让别的姑娘把你迷住了! “不会的,叶子,我一辈子就娶你了,不会被其他姑娘迷住的!“ 叶子高兴极了,她说:“好呀,云哥哥,你记得你的话!” 那天的云好白,它们在天上飘荡,无忧无虑 经过了三千年的吹拂,当叶子和林云轩在后来看到天上的白云的时候,总是记得,好像有那样一个承诺。 只是,他们记得当时,河水流淌的时候,水里是不是有一些小鱼,应该是有的吧!在那个年代,一切是那样的自然。 那个年代,用后来思想家老子的话来说,小国寡民! 大道自然,是最好境界。只是那个老子的来历,是一个谜! 不知道是不是后来的一个夜晚,一个星光闪耀的夜晚,一个外星球的人,在一个华夏大肚子妈妈的梦里,将一个智慧的魂魄注入这个华夏人的身体,然后,生出一个如此智慧的人物。 那时的一切,都是如此完美,所以,当三千年后,林云轩面对那些战争灾难的新闻,总是想起三千年的这个童年的时候,想起那个要他娶她,一辈子在一起的姑娘。 虽然,这样淳朴的世界,纯天然的自然,会有看起来更野蛮的杀戮!最后,一个部落,一个辉煌的文明就此陨落。 只是那天的云,是如此白,毫无疑问的。那天的河水,如此的清澈,是毫无疑问的。 叶子至今还记得,第一次带云哥哥去家里的作坊的情景。 叶子的爸爸,是王朝的专用制造大师,专门负责王朝的重要的青铜,金器,玉器的制作。 当叶子和云,一起来到作坊的时候,这里一切都是如此的繁忙。 云看到青铜器的制作,是如此的复杂,需要耗尽大量的人力! 只见人们在烧制巨大的锅里的那些青铜矿物,先烧出融化的铜汁,再添加进其他的合金的物质,再将铜汁倒进巨大的范里面,等冷却,一个青铜的物件就成形了! 如果是巨大的器皿,就得用好多的组件,来拼起来组装完成一个巨大的青铜器。 如果是一般小的兵器类器物,就可以一次成形。 整个的工场,是非常大的,好多间房子,很大的院坝。 叶子全家,就住在最里面的山坡下。住在工场最核心部分。 那里,是最安静的,叶子的家靠近,生产最复杂的金器和玉器的地方。 叶子的爸爸是王朝负责整个工场的官员,叫做良工。良工爸爸,总是在研究更好的方法,做出更好的工艺的器皿和产品。 今天,叶子爸爸在研究的是一个叫玉琮的东西,叶子爸爸在那里发呆,然后自言自语:“这个玉琮,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可是?没有样品,我如何能做得出当年那样的东西?” 良工在发呆。 叶子带着云在窗外看着爸爸发呆,然后悄悄对云说:“他又在发呆了,他在研究那个叫玉琮的东西,好多天了。 是王让他研究的。” “那个叫玉琮的东西,到底是啥嘛?“林云轩说 “那应该是一个祭品,据说是一个拿在手里的,类似长杯子一样的东西,是以前大河下面的很远很远,一个叫良渚的地方的人们做出来的!那里很繁华,据说啥好东西都有,他们的部落有很多人,也很强大,真羡慕那里!可是?好像现在消失了,好像是在很久很久前,被来自中原的部落打败了,那个良渚的国家就消亡了。可是一直以来人们都传说那里玉很漂亮!都想得到那里的玉器!” “喔,原来是这样!”云看到良工爸爸子苦苦思考的样子,真想帮助他,可是无能为力。 直到有一天晚上,云在河边玩耍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七星明亮的也夜晚,天上的北斗星,和银河一起,灿烂的在天上横亘。 空中其他的许多星星,都在摆布着自己的方位。仿佛都在讲述自己的故事! 这样的夜晚,很多人,很多特殊的人,都在星空下完成自己的工作。 比如星占师,他在星空下不停的测试一些东西,在画一些东西! 王朝的星占师画的东西,后来三千年后,被人们发现的时候,人们惊叹了,那些星空地图比后来人们花了好多精力,用所谓现代文明,画出来的几乎一样,而且上面标注的一些地方现代文明画出来的图上还没有。 那些图上面被星占师画了一些文字,当这幅图被三千年后的叶子看到时,叶子清楚的能在脑海读出来,那些现代文明没有标注到的地方,那些文字里有两个字,用现在的语言来说,就是“故乡” 可是?叶子不敢给大家说,她也无法确定这些脑海里突然闪出的东西,是真的还是假的。 三千年后的叶子曾经研究过佛家说的妄念,她小时候脑海回想起三千年认出出的东西,总认为这是妄念,可是后来,那些所谓妄念越来越清晰,不过她依然没给任何人说。 故乡。那个星空里的故乡,又在哪里呢?难道地球,只是那些远方来的人没有来之前的远方,最终他们的来处,成为他们的故乡,他们的远方,成为他们后代的故乡,他们的故乡,成了他们后代的远方。 难道这些神奇的大师,都是那些远方来的后代? 星占师还曾经画过一个图,那个图,据说也是他在一个繁星之夜研究出来的,他清晰的画了一个圆圆的球,球上面一个地方,星占师说,那是我们的部落! 当三千年后的某日,叶子林宇轩拿到这个图的时候,很吃惊的和现代地球图比较,在那个经度纬度一样的地方,清晰的,星占师标住了成都平原,金沙村的地址。 星占师还画出了其余的几个大洲的样子。 星占师在这个球上,还写了几个字! 三千年后的叶子,脑海里,依稀能读出,那些字的意思是“球体村”。虽然她说不出这些文字,也没法写出这些文字,她只是一眼看到就在脑海了想起是啥意思。 “球体村”,三千年后的林云轩听到叶子这样说,想起了地球村的概念,难道古老的大师,意思是以后整个球里面,都是一个村? ------------ 第45章 外星人与良渚玉琮 云在星占师那里,看到一些独特的东西,他在想星占师的那些高深莫测的思想。 如此这般的话,四海一家,就不是梦想,而是一个古老的预言? 那当然是可以实现的,很多年以后云在现代社会里,看到欧洲的融合,他想,谁能想象到欧洲经过那样多杀戮,最后能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 过去预示未来。 而此刻,在三千年前的星空下,还有很多人在做事。 那个王朝的祭祀司,在这样的夜里,双脚盘起坐在河边。 此时他就在那个大神社的后面,他突然脑子里看到很多事情,很多往事! 比如,一些看起来如猿猴的东西,突然,双脚可以独立行走了 ! 然后祭祀师就在第二天,来到神社前,把这个伟大的发现,告诉所有人:“我们是猴子变来的!” 可是人们还是将信将疑,不过表面都奉承祭祀大师。 那个夜里,当云信步往山上走的时候,他感觉有种神秘的力量,在牵引他走。他就顺着那力量的方向走,一直走到山里。沿着自己心里声音的指点,来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在一棵很大的大树下,他看到了一个人。 他看到那个人,对着星空喃喃自语,然后,他拿出一个长长的玉做的东西,对着星空依旧喃喃自语。 当很久很久过去之后,他还在说话。 过了很久,他突然起身,看起来很烦躁的样子,他自言自语说:“看来是回不去了,无法回到那去了!” 然后,他拿起那个玉器,好像就要扔进旁边的悬崖。 云啊了一声,那个人,转过了身,当他看到云的时候,他神色缓和了下来。 云问他:“叔叔,你干嘛要扔掉它呀?” 那个人叹息一声:“我留着它已经没啥用了,我原本以为它可以带我回到以前我们的地方,哎!不说了!” 他看着云说:"少年人,既然你来了,你救了它,你和它就有缘分,那就把他送给你吧!只是记得,别轻易给任何说是我送的!我走了!“ 那人走了后,星空恢复了正常,四周一起都是老样子。 云有些恍惚了,天上的星星仿佛在告诉他,这是个幻境,可是手里的玉器又告诉它,不是幻境。 就这样,云在疑惑中下山。 当他第二天把这个玉器交给叶子爸爸的时候,良工爸爸很激动。 “就是它,就是它!你是从哪里得来的呢?”良工爸爸问他。 云详细的说了,良工爸爸喃喃自语:“回不去了,回不去哪里呢?难道是那个地方吗?” 良工爸爸发呆很久,当他看到云不解的样子时,笑了,他对云说:“谢谢云,帮了我一个大忙,等我把这个玉器研究好了,就还给你,好不好?” “不用还了,我送给良工爸爸好了,反正我拿去也没有用!云说。 良工爸爸又笑:“云的心意,良工爸爸心领了,可是这个东西是那个叔叔送给你的东西,我必须得还给你,等我研究好,就还,好不?” 云看到良工爸爸坚持,就点点头。 其实云心里是在想,反正我都要娶叶子的,还不还我,还不是一回事嘛!不过,他可没敢说。 叶子清楚的记得,当爸爸从云手里拿到那个玉琮的时候,就开始复制工作。 他自己画下了样式,然后安排人制作。 叶子清楚的记得,自己也参与了玉琮的打磨。 她清楚的记得,自己喜欢自己参与制作的那个玉琮,上面有很细的花纹,那是爸爸特意制作的,爸爸还将自己的样子刻上了那个玉琮。 当五千年过去,叶子看到那个玉琮的时候,就想起那个时候,她是如此辛苦的打磨这个玉琮。 云记得,那年自己十一岁,爸爸还在。 当爸爸去世后一年,云十五岁。 妈妈看自己整天无所事事,只是在勤奋练习爸爸教的功夫,可是妈妈知道,自己得学习个其他的东西,才能生活下去。 妈妈就带着云,来到良工爸爸的工场。 “良工爸爸,今天我把我孩子云带了来,你看他能不能做你的徒弟呀! 雨妈妈说。 “我很喜欢云,这孩子相当的机灵,雨妈妈如果舍得把云给我带,我一定让他出人头地的!良工爸爸微笑着说。 “那就谢谢良工爸爸了!来孩子,磕头!” 看着云给良工磕头的样子,雨妈妈很欣慰。她想起了风的话:“我和良工大人,在王朝里是很好的兄弟,因为当朝的有些大人对我有仇恨,所以我就平时少和他公开交往,如果以后你们有啥事,可以去找他帮助,他一定会好好的帮助你们的!” 从此以后,云就在良工的工厂里学习。 他学会了青铜的工艺制作,玉器制作,金器的制作,当他二十岁的时候,他就基本能掌握良工拥有的全部技艺。 整个王朝最重要的工艺,他都掌握了。 良工很欣慰,每次他看到云代替他,组织大家制作大型的青铜器具,或者说是很工艺复杂的金器玉器时,他很得意有这样一个出色的弟子。 在这里,更开心的就是叶子。 她仿佛看到,云和他以后,永远一起的样子,他们一起工作,一起在河边散步,那该是多美好的生活呀。 那会,他们还没想到后来的事情,那些事情,是如此的惊险激荡,以至于,他们曾经以为,此生再也无法再见面了。 ------------ 第46章 王朝山鹰公子 曾经,叶子和云,以为自己的生活会永远如此。 每天早上,当鸡公在那个矮墙上啼叫的时候,他们都起床。 然后,各自梳洗,来到饭桌前吃早饭。 每天的早饭,都是静阿姨做好,叶子的妈妈去世得早,一直是静阿姨在照顾良工爸爸和叶子。 阿姨一直很勤劳的做各种家务,家里里里外外很干净很整洁。 良工爸爸很满意,他常常看着静阿姨的背影,很开心的想起他们相识的情景。 只是时常因为想起叶子的妈妈,而有些难过。 只是这个时候,静阿姨仿佛知道良工的心事,她会过来,搀扶着良工爸爸,然后把头靠着他的胸口,让他不要在忧伤。 每当这个时候,那个画面看起来,就是如此的温馨感人。 叶子的妈妈是为了救良工而死的。 那年,王朝发生了政变,大王蚕丛十七世在打猎时候,突然遇到豹子,大王受了惊吓,然后在回宫的路上去世。 整个的王朝,开始激烈的斗争。 在大王蚕丛十七世的十几个儿子中,有能力争夺王位的,就是大儿子山鹰和四儿子鱼福,他们都有各自的势力,都是经营多年。 他们都获得一部分的文臣和武将的支持。 只是因为事发突然,大家没想到大王会突然去世。当时大儿子山鹰正带领军队,在和邻近的部落交战,小儿子鱼福就带着自己的卫队,控制了王宫,然后控制了部落的留守部队,让他们宣誓效忠,然后就自立为王,当时大部分朝中的大臣,只能屈从,只有部分支持大儿子山鹰的大臣,选择逃出去。 良工和山鹰一直有很好的交情,他们的交情,源自于一头牛。 良工记得那个早晨,天刚亮,那是一个春天,良工作为朝廷的工场复责人,去山中寻找一个矿石。 他的马车走到山里的时候,看见一头牛,一头大水牛,横盘在路上。 有人说,它是生病了。 可是那条路的前面,还堵住了一辆车,一辆看起来很华贵的车。 当那个车里,一个看起来像侍卫的人,走向那头牛,他皱了皱眉头,就对牛的主人说:“喂,农夫,你得把你的牛尽快弄走,不然,堵住我们路,耽误了我们的行游,你会被处罚的!“ 那个农夫心惊胆战,他使劲的拉那个牛,可是牛还是不动,然后一个劲的吐白沫。 这个时候,良工知道是牛生病了,可是他知道前面的那个人是一个贵人,他在观察,看那个人是如何处理。 只见那个车下来一个人,穿白色的麻衣。 良工一看,这不是公子山鹰吗? 其他的公子,都喜欢穿蚕丝做的衣服,可是就是这个公子,喜欢穿苎麻的衣服。 他说,既然大部分百姓都是穿这样的衣服,自己也得大部分时间,也穿这个衣服。 公司山鹰下车后,看看看四周,就走到牛面前。 当他看到牛在吐白沫,就急忙喊:“王大人, 你来下!” 在他的车上,就下来一个大人,那个大人急忙赶到牛前。 公子山鹰说:“王大人,你精通医术,请给这只老牛诊治下,牛乃国之重宝,我们一饭一粥,都是牛一脚一脚耕出来的,王大人,你一定得治好他。” 王大人说:“是,公子,一定把这只牛治好!” 王大人走近老牛,仔细的看牛的症状,然后用手摸牛的脉象,最后回到自己车上,拿出一个小药箱子,拿出一颗黑色的药丸,把那黑色药丸给牛服了下去。 他又去草丛中,当他寻找了很久,找到了一味他要找的药。他把这草,自己嚼碎了,给牛喂了下去。 然后找了一个银碗,装满了水,让牛使劲的喝了下去。 不一会,牛开始能动了,它翻过身子,站了起来。 公子山鹰笑了。 农夫也笑了,他一个劲的说谢谢:“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不用谢谢,以后好好照顾你的牛,别让它再病了!记住,牛是国之重宝,好好爱惜!” 农夫一个劲的说是,然后牵着牛,往前走了。 路是让出来了,可是公子看到后面还有辆车,就很谦虚的说:“你们先走吧。” 可是良工既然认出是公子,哪里敢先走,急忙下车,恭敬的说:“请公子先行!” 公子一看,这人我认识:“原来是作坊的主管良工大人!” 良工笑了,急忙说:“良工谢谢公子记得鄙人” 公子也笑了,说:“良工技艺,天下闻名呀,谁能不知!“ 良工知道,公子肯定是用心研究了天下,研究了部落每个环节。 这才是明君之象呀,良工心里赞叹。 从此之后,良工就是公子山鹰的忠实支持者。 所以,当四王子鱼福宣布自立为王的时候,良工选择了逃出去。 当他带着自己的妻子布,翻过山岭,往大王子出征的方向逃去的时候,鱼福正派人堵住这个方向,不许人过去,那些人看见了他们,就追了上来。 良工和妻子也跑的很快,眼看就要翻过这座山岭,过了这座山岭,他们就不敢追了,因为公子山鹰的军队,就在对面,他们会消灭追过去的鱼福的人的。 鱼福的人就开始放箭。当他们一开始放箭的时候,良工的妻子布就抱住了良工。因为她的父亲,曾经是很厉害的射箭高手,从小她就常听那箭的声音,所以当弓弦的声音一响,她就抱住了自己的丈夫。当良工从妻子突然的扑倒中反应过来,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已经背上中了十几支箭。 他恸哭了起来,只是大敌当前,在敌人来不及放第二批箭的时候,他抱起了妻子,迅速的翻过了山岭。 当大王子看到良工和他怀里死去的妻子的时候,大王子也泪流满面。 他当着所有的人大声说:“我们一定要为良工的妻子,为我们的亲人报仇!打回王宫去!” 所有的士兵,跟随他的大臣,都大声喊:“打回去,报仇!” 在良工迅速有效的工作下,大王子组建了新的大作坊,他们马上就全力以赴的制作兵器。 ------------ 第47章 鱼的篡位失败 大王子的军队势不可挡的攻向了宫殿。 一路上的百姓,很多都加入他们的队伍。 因为长期 以来,山鹰给百姓的印象 ,就是非常爱民非常的节俭,而鱼福给大家的感觉是有些贪图享乐,有些不顾百姓疾苦,所以,百姓担心鱼福如果成为大王,大家会吃苦,所以,都支持山鹰夺回王位。 四王子最后兵败,当大王子和他的士兵攻入宫殿区的时候,四王子还以为,自己不会输,他还以为,自己已经控制了宫殿,自己已经给自己册封了,所有的仪式都举行了,可是?当他来到喊杀声最响的地方一看,他的人,已经无法抵挡大王子的人。 最后他只能逃跑,最后不知所踪。有人说,他死在了乱兵之中,有人说,他逃向了远处的部落邻国巴国。 那天,鱼登基那天,正是山鹰的部队攻入宫殿的那天。 那天早上,当天空露出一丝鱼白的时候,鱼早早的沐浴更衣完毕,他穿着熏香熏过的丝绸的王的服装,戴上高高的王的王冠,那是黄金做的,他还试了下王的黄金的面具,他觉得非常合自己的脸,他想起这套王冠和面具,是自己的父亲留下的,都说自己和父亲长的非常相像,可是?为何父亲当时在世时不把王位直接传给自己呢?如果那样的话,现在也不会这样的麻烦,得出动军队对付哥哥的部队。 不过,据手下的将领说,他们有足够的能力消灭哥哥的部队,希望在消灭哥哥的部队后,能给他们册封更高的爵位。 自己当场就答应了。因为,如果能顺利的打败哥哥,登上王位,那不是自己要啥有啥,爵位,谁能保住他的江山,就给谁,不需要吝啬。 这天早上,当天空刚亮,鱼就做好了准备,他穿过了长长的王宫的长廊,带着自己的夫人,卫兵,自己的手下,然后来到了神社。 这里将进行自己登基前的祭祀大典,然后,自己就可以顺利的在宫殿王座上登基。 当他来到神社的时候 ,他看到大祭司已经在那里做准备。他对祭司浩说,大祭司,这次如果你主持祭祀立下大功,本王以后一定更加重用你。 大祭司苦笑,他已经没得选择,一些同情山鹰的大臣,都被鱼扔进了祭祀的那个大坑,仿佛现在还能听到他们的哀嚎。他们的家眷,也被鱼发作奴隶。 当神社前的锣声响起的时候,周围的百姓,官吏,都被赶来参加鱼福大王的登基仪式。 所有的人都看到,在高高的神社前,鱼福大王,文武官吏,都站在那里! 只是,因为发生这样的变故,人有些不齐,很多刚直的大臣不是被杀死,就是逃亡。很多百姓能躲的也躲起来了。 百姓也是心中有不平。只是没人敢说话,只是看着这个仪式的开始。 仪式开始了,雄壮的牛角声吹起了,大祭司宣布,登基仪式正式开始。 首先,祭天,只见在祭祀台上,堆放了一大堆的祭祀品,有整个的牛,猪,放在一个很大的盘子里,上面盖着红色的丝绸,还有很多盘象牙,黄金,玉器等等珍贵的器件。 在祭祀宣布开始后,大祭司就先开始喃喃有词的念着一大堆的话,大意不过是说天赋我蜀,得此贤王,万民敬仰,生灵各安之类。 念完后,几个神社的人员过来将贡品投入祭祀大坑里。 然后,大祭司将黄金的王冠,和象征王权的金面具分别戴在鱼的头上和面上。 然后鱼起身,对着百姓发表了讲话。 他说:“我鱼福,今日在此受封,是秉承高祖的萌佑,我祖英明,翻越群山,从中原来到此地,历经艰难,建立此国,我部落已经是中原人和此地的人们合二为一,不分彼此,我们历经了辉煌的历史,文化昌明,王道爱民,我们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繁荣,强大!” 台下,那些鱼原来的部属在使劲的大喊:“我王英明,我王强大!吆喝,吆喝!” 只是鱼福的话音还没落,一支长箭就射了过来,鱼福一躲,然后,他就看到不远的地方,喊杀声越来越近。 他大惊失色,急忙带着手下,往宫殿方向跑去。因为那里有坚固的宫墙,可以抵挡一阵进攻。 那些被裹挟的官吏和百姓 ,冷冷的看着他们。他们向着山鹰部队的方向走去。 然后,他们都加入了那支部队。 当山鹰的部队和百姓,团团围住宫殿的时候,鱼福知道已经大势已去。 他的士兵很多都悄悄的放下武器逃出队伍。 喊杀声,越来越逼近宫殿的核心区。 当山鹰王子带着武士攻入正殿的时候,鱼福的人已经没有了抵抗,他们到处在搜捕鱼福以及核心的成员。 可是?他们找遍了宫殿都找不到了鱼福。 直到后来,看到鱼福丢下的衣服,包括王冠等等东西。 他们知道鱼福 逃跑了。 山鹰刚登基后,还曾四处派人去寻找四王子下落,因为这毕竟是个隐患,而且还有那样多的仇要报! 只是慢慢的,好多年过去了,都找不到,大家都真以为四王子是死在乱兵之中了。 直到很多年后,古蜀国灭国的那天,他才出现。不过,他已经无法再成为蜀王了。 然后,山鹰大王重新登基,他找到所有的离散的大臣,赦免了跟随鱼福的将士,也原谅了被裹挟的那些大臣和百姓。 在山鹰大王登基那天,场面热烈,人们人山人海的围着神社,和鱼福登基那天的冷落场面完全不同。 人们都看着沙鹰大王的风采。看着他戴上金冠,金面具,百姓都一起欢呼: “大王,大王,吆喝,吆喝!” 那天,良工爸爸也笑了,也哭了,他为百姓有如此好的大王而开心。他相信国家会在他的带领下,走向稳定和繁荣,一如这个国家走过的两千年时光。 只是没想到在最后,国家没有被残暴带入灭亡,而是被富贵安逸带入灭亡,这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 原因也是因为山鹰大王不尚武。 ------------ 第48章 王朝大祭司浩的秘密 王朝因为繁华而覆灭,也是王朝的星占师,事先没有想到的。 星占师名谷。当谷测算了所有的过去未来,就是没有为蜀国古王朝测出准确的灭亡时间。 只是他在千年里不断的轮回,他的学说,涵盖后来的的兵墨纵横道等学说。 曾经在后来的战国,有一个鬼谷子大师,据说,那是星占师谷的化身,也据说后来的好几个智者,都有他的影子,他也在几千年里,神出鬼没,智者不死,天地造化。 不过,这是后话。 那年,浩只有三十岁,他是王朝的祭司。他是世袭的祭司,大祭司。整个王朝的祭祀都由他负责,他们的家族,占据整个位置,已经有几百年了。 据家族的传说,家族的第一代祭司,是在很多年前,是奴隶出身的家族的最长辈楠! 本为奴隶的楠,由于在一次战争中,意外的拯救了当时的王,名大王,名当时就赐楠到祭祀司去学习祭祀,由于楠非常聪明,很快学会了很多很多的学问,包括医术,包括通神灵的法术,等等,王很快任命他代替年老多病了原主祭司。 由于楠善于周旋在王族以及各种大臣,百姓之间,他获得了一致的赞扬,当他年老之时,王的继承者宣布祭司一职,由楠的家族终身兼任。 世代世袭的大祭祀制度,就这样延续。到了浩这一代,已经是三十二代了。 当浩主持个各种祭祀活动时,他的风范,让整个王朝感到安稳踏实。 而浩常常也确实感觉自己能和神交流。那种神奇的力量让他感到无限的自豪。 只是,浩内心还是有一些缺憾感。他总是好像在梦到一个人。 在浩的从小到大,他好像都在梦到一个人,为了那个人,他一直没有娶亲。 在他的梦里,一个头发长长的女子,瓜子脸,大大的忧郁的眼睛,白白的皮肤,看上去高贵的女子,始终在望着他,那种凝望,好像要有很多话,要向他倾诉。可是?始终,隔着很远,很远。 浩总是在这个梦里醒来,梦里,最后女子总是幽怨的飘走,只是飘走的姿势是那样的优美。 在大家眼里的一个伟大的祭祀的心中,始终藏着这样的一个梦。 浩为此,一直苦苦寻找。 直到有天,他找到这个女子。只是,这个美貌倾城的女子,命中注定,给他带来的,会是一场劫难。 只是,在那个劫难发生之前,浩是如此的苦苦寻找。 也许,王朝的星占师曾经有预感,谷曾经有次,在私下和浩一起下棋的时候,他们聊到了未来。 谷当时就突然若有所思的对浩说:“大祭司已经是鬼神两知,天人合一,这个地位是人的极致了,只是人间情缘,如果能完全看空就好!” 大祭司对谷说:“谷先生精通天象,熟知过去未来,只是那刀兵之事,终究无情,此生若能真正远离,当可无忧!” 大家都笑了,然后谷对浩说:“大师此生若能避开良渚二字,当保一生平安!” 浩喃喃自语:“良渚,良渚!” 浩认为谷肯定是看到了啥,只是谷不愿意说,他反复的想良渚,良渚! 他知道,相传在不远处那条大江的下游,在靠近海的那边,有一个民族,曾经非常辉煌一时,辉煌了几千年,可是在最近的一两千年时间,渐渐销声匿迹了。 传说这个民族被中原的黄帝部落消灭了。 相传那个民族擅长做玉器,他们的玉器水平,应该是高于我们王朝的水平的。 只是那是传闻,我们至今没有他们的一件实物,只是很多传说,让匠人人苦苦不解。 他们制作的一些玉器,据说可以通神,大祭司一直想得一件物件来看看,可惜一直没有。 直到有一天,当作坊的良工送来一件制作品的时候,浩才得见那个传说中的民族的玉器的样子。 可是?如何能让这这个器物去通神,浩苦苦的思索。传说里这个神,开着战车而来,在空中,神鸟飞翔!绮丽无比! 当那个早上,十五岁的云,带着良工制作的,仿造那个叫玉琮的玉器,来到大祭司浩的府邸的时候,浩正在静坐,他的世界里,充满了一片的寂静,他仿佛可以和天人对话,仿佛可以和数时代的祭司先祖对话。 可是?在他的对话的时候,竟然笼罩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忧伤的情绪。 那是因为浩看到了父亲,父亲充满 一种怜悯的神色在望着他。 他疑惑不解,他只是在恍惚中,看到父亲说,孩子,可怜的孩子。 他正迷糊着呢?他不知道父亲为何这样看着他,然后,他又看到一阵火,他不清楚那火对于他的意义,因为对于大祭司来说,火是司空见惯的东西。 自从很多很多年前,人类发现了火的时候,会使用火的时候,对火是如此的敬畏,他们从闪电,看到击断的大树,看到了火。他们在阳光下,看到了极度干燥燃烧起了的火,看到了自己钻木取得的火,看到了原本是生冷的动物肉体,植物,在火的烧烤烹煮下,熟透,然后,吃了熟的食物,大家不再生病,能解真正的饥饿,他们的生命得到了真正的保存和升华,他们也看到自己生起的火,在围聚一起的时候,让周围凶猛的野兽不再踏步伤害自己。他们敬畏火,崇拜火,离不开火! 而祭祀的时候,火更是必不可少的! 他们燃起大火,让自然界最神奇的力量和自己合二为一,得到神灵的庇护! 可是此刻,大祭司梦到了火! 到底是啥征兆呢?这火意味着啥呢? 这火,也曾经是王朝里,惩罚罪人的常见方式,通常有些有罪的大臣,就是在神庙前,被扔进熊熊的大火,不过那是特别的罪行,需要当众处罚的。 可是?自己梦到这火,是啥意思呢?而且,那火中,竟然出现了一个忧伤的女子,仿佛就是自己日常梦到的那个女子,那样的美丽圣洁,可是?她在火中,忧伤的望着自己。 然后,轻轻的说了一句话,那句话,他苦苦的思索,因为他已经听不清楚,他好像只是根据那嘴型,,觉得应该是来生再见,永不分开。 只是那到底是哪一生,大祭司苦苦难以求解 ------------ 第49章 预言及众神和青铜地球仪 一般神秘的现象就是如此。 林云轩后来想起这个当年的相互预测后,就常常想关于预感的事情。 比如说预测,比如说梦境,其实我们大部分人都或多或少,梦见一些神奇的东西!或者是前生,或者是来生!可是?我们往往在事件发生之前,无法确切的知道到底会在哪一刻发生! 所以,在后来的很多年,一些王朝的领导者,常常将战争的胜负寄托在一些神奇灵异人士上,结果往往失望。 因为,一些预言,一些征兆,往往可以做很多的解释。只有真正经历,发生了,才能真正知道他的意思。 林云轩后来是详细的研究过历史上那些东西的。 这中间,最出名的事例,就是金沙消亡后的很多年后的秦朝,当方士发现了一个预言,那就是"亡秦者胡也”这句话,这是一个历史上最出名的案例。 结果,秦始皇以为是胡人会亡秦,结果就把军事力量大量的放在了防止北方的匈奴上,包括太子,蒙恬,都去了前线,而且调集全国大量的人力物力,去修建长城,结果还发生了孟姜女的故事。 但是历史惊人的展示了这个预言的准确,只是不是胡人的胡。 结果在秦朝灭亡之后,后人才知道,原来预言并没有错,使秦朝灭亡的人,不是胡人,是秦二世胡亥。 历史上,还有另一个预言。 相传唐太宗晚年,曾经有著名的预言大师在朝,相传有次,太宗问一些身后事,大师说,夺李家江山者,在后宫。 当时,唐太宗也曾想找出此人,可是此人说,不必,因为第一,找不到,除非杀光后宫,能做到吗?第二,即使滥杀无辜,也改不了运程,还是多积点善德吧!太宗毕竟是一代贤主,他就放弃了滥杀无辜,只是静候天意。 结果后来,当时后宫里不显山露水的武媚娘经过残酷的宫廷斗争,夺了李家的天下。 只是再后来,在最后时刻,在她生命最后时刻,她没有对李家的反攻下重手,也没有传位给武家人,还是让李家夺回了江山。一切也是因为唐太宗的积德,使李家重新得到了江山。 这就是预言。 当那个早上,大祭司面对那个可能的预感,心里有些不安,可是?他依然无法对未来的事情,做出一些判断。 当十六岁的云,带着良工仿制好的那个玉琮,来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刚刚醒来,在那个深深的与过去未来宇宙上下四方交流的静坐中醒来。 当他看到那个玉琮,一下子惊呼了,就是它。 这是一个神器,他知道,也不知道他是从那个渠道知道的,也不知道他是从静坐中还是从一些以前人的相传中,知道的。 当时也是他要求大王下令,要求良工做出这个东西的,当此刻,这东西拿到手里的时候,他还是有些激动。 看着这个外圆内方的玉琮,大祭司浩说不出的激动。 这个玉琮的用处,大家是不知道的,浩好像隐约知道一点。 毕竟他是大祭司! 这是一个古老的传说! 大祭司小的时候,曾经有天,他的爷爷,当时王朝的大祭司衮对他说,在很早的时候,在我们不远处那个大江的下游,有一个强盛的文明,他们有繁华的城镇,有强大的制作业,有强大的军队。 他们有一些神奇的传承。据说,他们的王,能够和一些天上的神进行交流,那些神常常来下带领他们,去他们住的地方去,每次回来,王都能年轻好几十岁,相传,他们的一个王曾经活了八百多岁,就是因为,他和神特别有缘,而神每次总会来带他去。 “我们为何不能遇到那些神呢?爷爷?”浩问。 “我们没有一样东西,那是一个神奇的玉器,叫做玉琮,相传它外圆内方,上面雕刻了很细的各种花纹,相传那个地方的人,能制作这样的玉琮,而那些神特别喜欢这样的东西,所以众神就常常光顾他们的地方!”衮说。 “那爷爷,如果我们也能制作出那样的玉器,我们是不是也能得到神的光顾,让我们的王和我们家族,能长生不老?”浩问。 “当然是了!”爷爷当时回答,只是兖一边说一边望着遥远的星空,双眼逐渐迷离,因为他知道他的时间不多了,而在有限的时间里,是无法实现这个传说的。 浩从小就希望就记得这个事,他的爸爸琪也不大对这个感兴趣,因为琪觉得这个事情很渺茫,可是?当浩看到爸爸和爷爷的离世后,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个传奇的兴趣。他多希望亲人能生命长久,希望自己的生命的长久。 可是他却没想到,为了追寻这个东西,让他的生命却无法长久! 他希望有天,能看到那个玉琮的样子,能制作出那样的玉琮,然后能找到那些神,让那些神使自己不老。 他让王给良工下令,希望良工能做出那样的玉琮来,结果居然果然如愿!以他梦里曾经梦到的样子,他知道,就是这个东西! “毕竟是名震天下的王朝的良工呀,这样难度的东西,都能制作出来,真是不简单!”大祭司发自内心的赞叹。 云的心中也暗暗窃喜。他觉得,自己给了师父一个多好的礼物呀,让王朝除了王以外,最有权势的大祭司也赞叹。 “谢谢大祭司的夸奖,我会回去告诉我师父的 !我师父让我给大祭司带话,他永远尊崇大祭司,希望大祭司福寿年年,极乐永享!”云说。 “这孩子,真会说话!‘大祭司开始喜欢上这个机灵的小孩。 “你叫什么名字呢?小鬼!” “我叫云,天上的云那个云!” “云,好名字!云,我很喜欢你,你有空可以常到我这里来玩! “真的吗?大祭司?” “当然!”大祭司笑了。 云也笑了,他想起在大祭司的院子里,看到那些神奇的各种器物,大祭司说,都是历代留下来的。 云记得,刚到时,走在那中间,自己仿佛进入一个神奇的世界。 其中,一个圆圆的东西,是最吸引他的。 那个圆圆的东西,是用青铜铸造的,上面,居然还有一些突出的一些块,只是不知道是啥东西。 引他进来的那个侍者说:”孩子,那是星占师送给大祭司的,你没见过吧! “没见过,这里的很多东西我都没见过,不过这个圆圆的,我觉得最神奇!“云说。 “这叫做地球,星占师说,他说我们住的地方,叫地球,是个圆的球体!” “圆的球体,那我们住在上面,不会掉下去吗?”云狐疑了。 ------------ 第50章 王朝的五粮液美酒 云永远记得和星占师的一些对话。千年后,他依然清晰的记得。 星占师说:”这个地球很大,而且内部有很大的吸力,我们被吸在上面,掉不下去,而且你看,这上面大部分是水!” 星占师说:“那东西叫海,我们住在这里!我们住的地方叫陆地!” “海,陆地?“云使劲的记着。 当很多年后的,三千年过去,当林云轩突然想起那次第一次去大祭司府邸时候,看到的地球仪,始终有些困惑,困惑星占师当时是如何将现代文明才能发现的东西,那样的深刻而简单的发现出来。 是他自己研究出的,还是外星人来告诉他的。 只是,后来已经无法回去问星占师了。 那天,大祭司让侍者招待了云,请他美美的吃了一顿。那是祭祀后分发的一些祭品,有果子,有烤猪肉,有山鸡的肉,还有酒,那是云第一次喝到酒。 据说那酒,是王朝的酿酒师酿造的,他是用粮食发酵后制作而成的,以前的朝代,也有类似的酒,可是?这位叫康的酿酒师,他用了五种不同的粮食,酿造出了这样的酒,这样的酒,比以前的酒更清澈,相比之下,以前的酒,混浊得简直不可饮用。 据说王山鹰第一次喝到这酒的时候,大叹:“好酒呀,真是盛世出好事呀!此酒,可叫五粮液!” 经过了三千年,当人们在一个古老的酒窖,找到这个酒的一些蛛丝马迹,用新的方法重新酿造出了此酒,人们神奇的也叫这个酒为五粮液,只是,此酒非彼酒,王朝的盛世已经埋藏在地下,三千个春秋了。 山鹰大王每个月都要大醉一次,因为有了此美酒,那是山鹰登基后第十个年头,当时国泰民安,外无大的威胁战争,内部因为山鹰的圣明爱民和善于治国,使国家富足,人们都逐渐满足于享乐,都喜欢车马饮食之乐。 稍稍富家的子弟,都喜欢穿着丝绸的衣服,坐着好车,四处游乐。 百姓也日渐奢靡,稍稍富裕一点就喜欢享乐,其余的一般百姓,都围着这些享乐而工作。 除了基本的粮食,就是围绕那些享乐进行。比如,王朝基本上大部分的金属的矿产,都用来生产人们装饰和祭祀的用品,而不是主要用于兵器的改进。 人们的粮食,大部分用来喂养牲畜供人们祭祀以及享用,而不是用来喂养战马。 人们日常的劳作之余,不是用来习武练剑以及骑射,而是用来声色犬马。 那个时代,大家都以声色犬马为乐。一些武将看在眼里,有些忧心忡忡! 可是不久,那些经过残酷战阵的老将军们逐步退役,新任命的将军们,也在这样的声色犬马中,习惯了享受。一个个大腹便便,一个个日夜笙歌喝酒做乐。 士兵们在家就习惯了玩乐,到了军队,更是三五成群的常聚会或者聚赌,或者喝酒找姑娘。 王朝的烟花巷,是一条出了名的快活街,那里,每天都丝竹声声缠绕,那个声音,在几千年后,仿佛还围绕着成都平原的上空,诉说着一个富饶的传奇。 那里,除了是富家子弟游乐的地方,还是军队那些士兵们消磨他们时间的地方。 他们浑然不觉,在千里之外的有一个叫巴的民族,在山中正在操练着大军,正在用全国的力量,锻造青铜的兵器。他们的铮铮之声,夜夜冲入云霄。 只是远在成都平原的王朝是看不到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和他们的繁华富裕他们的文明比起来,那些周边的民族,几乎都是野人。 只有翻过了那后世叫做秦岭的山那边,才有更强大的文明让他们佩服。虽然那个文明,也曾给他们以重创,让他们丢弃他们曾经的家园,迁移到这个摸底河畔! 可是他们以为,那次战争已经过去。王朝在那次战争中,并没有完败,因为王朝的宫殿虽然被敌人焚毁,可是王朝当时的大将军及时的回军,将敌人大部分消灭在废墟中,两败俱伤的局面,让敌人数百年不敢入侵王朝。 可是他们忘记了居安思危这四个字。 良工的作坊白天黑夜都灯火通明。王朝的国家需求和各种个人需求都很旺盛,对于那些各种器件。 民间的作坊也非常发达,人们都是为了一个享乐而过每一天。 只是,大家没看到国家的危险。 只是那天,云喝到了那样的美酒,在那个充满神奇物件的大祭司的家里,看到了各种的东西。 比如,有九只鸟的青铜的宝树,有一些巨大的鼎,还有其余的东西。 这些都让他打开眼界。虽然在良工的作坊里,也有很多正在做的类似的东西,但是大祭司那里放的,都是历代的精品,让云还是赞叹不已。 那天,当云从神庙旁边的大祭司的府邸,回到河边的作坊的时候。他的心里充满了愉快。 也许是喝了一点酒的缘故,他的步态轻盈,他望着头上的白云,看着一边的摸底河的河水,想起了很多快乐的事情,也对未来充满了梦想。 他穿过了集市,此刻王朝的集市上,异常的繁华,各种人都在那里走过交流。 有杂耍的,有说故事的,有卖各种东西的,都在那里,因为王朝的繁华,那里的工艺品的销售特别的火爆。 特别是玉器,人们都佩戴着各种玉器,而玉器大多出自良工师父的作坊。 人们带着高高的帽子,穿着丝绸或苎麻的衣服,长长的后摆,几乎 拖到了地上,可是这样的衣服,让王朝的人们觉得很有风范。 在那样一个和风吹来的日子,他们在一个繁华的王朝的集市上,行走着,如此的潇洒,浑然不知道在几千年之后,人们要寻找到他们的影踪,竟然如此艰难,差点将他们遗忘了,如果不是非常偶然的因素。 ------------ 第51章 金沙王朝盛世 那日,在王朝的繁华的街道上,云开心的在行走着。 云看到人们在那里进行各种的活动,有人用一些古老的乐器,吹奏着一些神秘的音乐,那些音乐里,仿佛有风的影子,有雨的潇潇,还有山的巍峨,有水的潺潺。 云看到有人在那里吹奏,有人在那里如痴如幻的倾听。时而大呼高山兮巍巍,流水兮潺潺。 云也看到有人在那里下着一种叫棋的东西,那是在地上,画出几十条横的竖的,然后就是一个棋盘,然后人们用贝壳在那上面走着棋。 一方在将另一方包围,据说,围住就为赢,云看到,有人在紧锁眉头,有人在轻松自如。 那个棋,人们叫做围棋。 云海看到,有人在街上,用一些丝绸或者麻布,画着一些画,那些画,有动物,有花草,有山岭,很多人在购买,上面也有一些文字,那是王朝的钦定文字,只是那些古老的弯曲的如蚯蚓的东西,在很多年后,居然没有一个流传到后世。 行走在这样的街道,在喝了点酒的午后。云心中快乐无比。 他在想象,自己和叶子,以后手拉着手,在这街道上行走的情景。或者,还有自己的孩子,那将是一副多美好的画面呀。 那天,云在天上,第一次看到了四个神鸟的太阳。 当云用酒后的恍惚的眼睛,去看天空的时候,在古老的成都平原的那样一个午后,他看到了四个太阳神鸟。 他以为是一个幻觉,可是他再次看,那四个神鸟依然在! 天空中,一个巨大的天阳,在照耀大地,太阳旁边,是四个长长大尾巴的神鸟,在围绕太阳飞翔。 然后,太阳的最外面,有十二道神奇的金轮,在围绕太阳旋转。 在全部的记忆和梦境之中,云记得了第一次看到那太阳神鸟的情景。 他后来总是在嘀咕,这是神在给自己暗示吗?暗示着啥,这是一个秘密吗?这是一个现象吗? 这是当时的云是不知道的,他只是发呆,发了很久的呆,在太阳神鸟下面。 一直到看不到为止,一切恢复原样。 “大叔,请问您刚才,有没有看到太阳和往日有些不一样呀?“他问身边一个路过的大叔。 “没啥不一样的,很正常呀,小伙子!‘那个人说。然后善意的对着云笑笑。 当云问了好几个人,都如此说的时候,云知道,这个事情要么是自己看花了,要么就是只能自己一个人看到。 带着这些许多的问题,他后来和星占师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在王朝里,云和这些为数不多的好友们常常聚会,彼此成为着真正的知音。 当那个午后,云来到了大祭司浩的位于大神社的旁边不远的府邸,将良工仿制的第一个玉琮,交给大祭司的时候,大祭司是如此的兴奋。 他在云走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仔细的研究这个玉琮。 只见这个玉琮,外形是方的,可是里面又是圆的,良工这是第一个仿制的玉琮,他是按照云从那神秘的男子那里拿到的第一个玉琮,来仿制的。 这个玉琮,大祭司仔细的端详,只见里面是圆形,而且是虚空的,这代表了啥呢。 大祭司在反复研究,他始终觉得,那个遥远的在南方的民族,能够做出这个东西来,肯定是有他的道理的。 他联想到人们世代认为的外部空间,也就是后来的人们说的宇宙,天圆地方,看来,这个玉琮的含义,第一层是天圆,地方,然后这里的虚空,看来是体现一个苍茫的宇宙感吧。 上下贯通,是不是意味着天地相通,气息相连呢?大祭司为自己的聪明,高兴不已。这是对于宇宙的表述呀,大祭司知道。 可是?这外面的神兽的意思是啥呢? 浩看到,这个玉琮,四周有两层八个部分,难道分别代表四方八面?这个在王朝已经得到了认识,浩点点头。 可是这兽面人像的意思是,难道意思是作为一个代表,一个使者?出现? 当大祭司想到使者这个意思的时候,全身一震,他想到了。 是呀,原来如此! 这个玉琮果然不是一般之物,是有很深的含义的。 那不就是说,这个玉琮是一个有象征意思的器物,它是神的使者的一个信物,有了它,神就会出现,然后带着拥有这个器物的人,去接受神的一些赐予! 浩想到了爷爷的那些喃喃的话语:“相传,拥有那些玉器的南方的王,定期接受了神的接见,他们定期去神的住所遨游,然后,他们的寿命,可以达到数百年之久。。。。” 浩开始有些恍惚了。一直以来,王朝以及自己的家族,都在寻找最能通神的方法,今天,这个方法,终于离自己是如此的近,仿佛一个奇迹。 他知道,自己得到这个玉琮了,自己也应该采取行动,希望能得到神的接见。 只是,那个梦里的人,又在哪里呢? 这个玉琮,又如何使用才能达到最好效果呢? 浩没有想到,那个梦里的人,其实掌握着最有效的使用玉琮的方法,只是浩当时不会知道,在他走了很多弯路之后,他见到了那个梦里的人之后,他才知道真正使用的方法。 可是?当他真正知道了正确的方法之后,他已经无法得到神的接见了。 那是在他得到玉琮的几年之后。 浩每天愉快在作坊里,进行着他的学徒生涯,很快,他的技艺和管理水平都得到了大的长进,当他18岁的时候,他可以独立的带领一帮匠人,制作大型的青铜器。他也可以安排手艺最好的匠人,制作细小的有价值的工艺品。比如 一些金饰和玉器,那些是非常需要技艺的,浩总是能知道其中的原理,然后带领最优秀的匠人,制作出最好的作品。 有天,浩想起了自己在天上看到的那个太阳神鸟,他百思不得其解,他在自言自语。 谁能帮他解开这个迷呢?是三千年前的此刻,还是三千年后的后世? ------------ 第55章 长恨一歌在千年 云还记得那日。 在那个环演奏霓裳吟的晚上,山鹰大王和朝臣一杯杯的饮酒,不胜欢宴。 然后山鹰让李大人赋诗,大人欣然赋诗。 霓裳衣兮美人,王心悦兮陶陶,美酒千盏兮华,月生高台兮寂! 大王高兴不已,于是王与臣尽欢。 只是很多年后,当彼此都在千年里轮回,到了一个唐的国度,李大人与环又相见了。 那是,环有了新的名字,叫杨玉环,而李大人,对于唐的皇帝,却是相当的熟悉,因为这位皇帝,曾经发书让他赴京。只是后来又赐金放还。李大人每次看到皇帝,就觉得,前世一定见过的。 在那个叫唐的国度,那个叫李隆基的皇帝,就是王朝的山鹰大王。那个王,在两千年后的唐,却说是长安的口音,然后,和那个叫杨玉环的女子,在一个九月九日,在一个长生殿的地方,一个用长安口音,说:“在天愿做比翼鸟!”一个用蜀地的口音说:“在地愿为连理枝!” 多年 后,记叙此事的一个姓白的诗人,最后说:“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是三千年后的云,在星占师的预言书上,看到了。 为了得到这本预言书,他苦苦的寻找了很久,甚至远行到新疆荒漠。 那天清晨,当云在梦里,被叶子叫醒的时候,他正在做一个三千年后的梦,当他为梦里的景致震撼的时候,叶子把他叫醒了“云哥哥,云哥哥,快醒醒,快醒醒! 云从梦中醒来:“叶子 妹妹,啥事呀,这样急!“ “云哥哥,王朝的李大人来了呢?他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说是听说我们作坊制做了一个啥神鸟,他想来看看呢!” “这样灵的消息?”云笑了,看来李大人的好奇心真不少呀。 “就是,整个王朝,李大人是最潇洒的人了,不过,他来到咱们作坊,也是蓬璧tou生辉,你就快起,去和他聊聊吧! “好的!我就去见见他吧!平日相见他还得费些周折呢?据说还得对诗才见呢!”云说。 云一翻身,就起来了。 然后他穿好外套,很快的洗漱一下。便来到了作坊里。 还没到,就听到李大人在喊:“妙,妙,妙呀!这真是 一个绝世之物呀!” 云笑了。“听说李大人是王朝最俊逸的人物,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在下云,给李大人问好! 听到了云的声音,那个潇洒的,双眼有神的李大人,便把眼睛从制作台上的金箔,转向了云,他看着云有一会,然后说道:“不简单,不简单呀!” 云自己上下看看,心想:“如何不简单,为何不简单,哪里不简单了?“然后笑了。 李大人仿佛知道他想啥,就说:“如此神奇的神鸟金箔,云年纪轻轻,便能制造出来,当然不简单了!” “可是?李大人,如何知道这是神器呢” “我前一阵子,就听星占师谷先生,说起过云要制作这样的一个神器,所以一直在等待,此刻终于等到了,只是这个神鸟,和云你曾经看到了的,是一样的吗?” “是一样的,我觉得简直分毫不差!”云说。 “妙,这样的神器,当供奉在神社里,庇护王朝千年万年!”李大人说。 “我觉得也应该如此!”云说。 云这个时候,发现李大人对于这些器件 ,特别的感兴趣。 在三千年后,当林云轩想起李大人当时的表现的时候,便想起一个人,一个在当世一个非常出名的人。 那个人姓郭,他想起那个人,便总感觉他和李大人也是一个人,那个人,特别喜欢一些古代的东西。好奇心也强。为此他曾经给国家总理写信,要求开掘武则天的坟墓,据他说,开掘后,可以发现很多珍奇的文物,特别是据说那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应该会在武则天墓里,云云。 只是当时的总理没有答应,应该总理没那样的好奇心。 当时的总理,应该是来自古来的良渚古国。那是一个杰出的良渚大臣,曾经他的杰出才能曾让整个良渚古国,辉煌一时。 几千年后的他阻止了发掘那个古老的武则天的陵墓。。 只是,转世的李大人,到底想在那里,发掘些啥出来呢?除了那个兰亭序的借口。他是不是根据自己的梦境,想发现另外的东西。 因为郭老先生,出生在三千年后的四川眉山,他和一千多年前的苏大学士,是一个故乡,据林云轩 后来在预言书上读到,他们也是同一个人。 他们一样的飘逸,和王朝的李大人一样,也和 唐朝的李白一样,都是飘逸不凡。 只是郭老先生,为何要发掘武则天的坟墓呢?难道和一个传说有关? 武则天是出生于四川,据预言书上说,她能得到天下,是因为她曾经得到过古蜀国的谷大师的预言书,她带着那预言书,神奇的逢凶化吉,最后得到了天下。 而郭老先生,应该是在梦境里,有过去的高人指点,他渴望看到那预言书,天下他是不想的,在他的一代代转世了,他都不是争夺天下的性格,他只是好奇,他只是对过去未来,非常的感兴趣。 只是,总理阻止了他。 因为,据说在很多年前,良渚的人随时都能看到那太阳神鸟。那些日子,是他们的国家,最兴旺的时候。 在那个遥远的叫良渚的地方。 那个繁荣的国度,曾经范围覆盖了那条很长的大江的整个下游流域。他们在几千年前,叫做良渚,几千年后,那个出土他们痕迹 的地方,依然叫做良渚。 那里曾经是如此的富庶,又是如此的峥嵘。 数十个部落都臣服在良渚王的剑下。王一言九鼎,威震四方。 那个国度善于制造兵器,所以武功威震天下,当几千年后的春秋时代,那里的后代制作出的兵器,依然寒光四射,那两件兵器,叫做吴钩越剑,那是后来几百年后的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兵器。 那个国度,也擅长制作玉器,所以能制作出那神奇的玉琮,那些玉器在几千年后出土的时候,让后世的学者非常的惊讶,以为那是外星文明产物。 其实,那只是他们的 一个神秘的器物。 当然,是不是和来自外星的生灵有关,那是一个很久很久的传说了。 那个传说,只能口口相传,给王朝的最核心的接班人。 ------------ 第52章 王朝星占师谷大师 “到底,那些天上神鸟代表啥意思呢”林云轩在想。 “云,你在说啥呢?”良工慈祥的问。 “我在说,天上的一些东西,很奇怪,我以前没见过, 可是我现在见到了,很奇怪!” 良工知道云的神异。从他可以得到那个玉琮,然帮助自己解决了大问题后,他就越发的认为,云是一个很独特的孩子。 虽然这个孩子在作坊努力的学习制作工艺品和管理工匠的知识。可是?云每天早晚,都会在作坊不远的山上,刻苦的练习武功。那是云父亲传授的武功,云每天刻苦的练习,良工知道,这个孩子朦胧中有着大理想。虽然也许云自己也许都不知道他会在哪里实现他的大理想。 良工觉得,自己只能尽量的帮助他。 看到云和叶子每天一起玩闹的样子,感觉越来越大了,两个人越来越微妙,常常相互看着不说话,然后,一个傻笑,一个脸红。 良工知道,孩子大了。 可是这个孩子的前途在哪里呢?在作坊还是在其他地方,良工想,还是顺其自然吧。 当云对天上的事物着迷的时候,良工觉得的帮他下了。 “孩子,你对天上的事物着迷的话,你可以去问下星占师,他会给你答案的!” 来给你个物件,这是送给星占师的,你可以去他那里玩,然后问你耳朵答案。你会学习到很多的。 良工说完,拿出一个玉鸟,非常精致的玉鸟。那是一块翡翠玉做成的,云记得当时制作这个玉鸟的时候,作坊里最好的师父鲜,精心切割材料,到制作,打磨,费了一个月的功夫,才做出这个酗栩如生的玉鸟。 它的眼睛仿佛一见都在动。只是为何要送星占师玉鸟呢。那大概是因为星占师是研究天象的大师,而鸟是可以飞越天空的。是非常有灵异的东西。 所以星占师会喜欢的。 云说:"好!" 当他手里攥着那个玉鸟,穿过了大街,来到星占师的住所的时候,他充满了神秘的景仰之情。 因为星占师的学问,在整个王朝,都是非常的出名的。 云使劲的回想自己念过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在星占师面前,不丢师父的脸面。 这天,天空晴朗,大朵大朵的云在飘,古老的摸底河两岸,响彻着人来人往,各种的生活的声音。和很多年前一样。 这个古老的蜀国文明,如果加上在不远的那个废弃的后世叫三星堆的都城,已经在这里近两千年了,每个个体的生命经历,在两千年里,只是短短的一瞬,而两千年的风云,在整个地球历史来说,仿佛只是短短的一瞬。 我们的王朝真是在一个地球上?地球真的是圆的?为何会有人类我们,为何万物会生长,有星辰太阳月亮? 云在见到星占师之前,脑子在反复想这个问题。 他望着那个高大威武的神庙,想起大祭司来了。 想起大祭司祭祀的是天,是神,可是那个遥远的神的世界,大祭司自己真的知道吗?也许是他知道吧!每次看他主持祭祀的时候,那虔诚的样子,那喃喃有词,很难相信,神会是假的不存在。 可是?星占师研究的世界,又会是一个啥样的世界呢。 云带着各种疑问,踏进了星占师的府邸。 当他走进大门时,看到大门没有人,没有人通报,而走进院子,只看见一个老者在那里扫着院子。 “请大叔给在下通报一下,王朝作坊良工的弟子云,今日特来拜会星占师!” 良工规规矩矩的说,那个老者见他在说话,一摆头,示意眼睛听不到,然后直接做了一个让他进去的手势。 云只好直接进去。 当他来到星占师的工作的大屋子的时候,他感觉有些神秘了。 这是一个木板做墙,茅草作屋顶的大屋子,屋子外面的地上铺着一层的青石。屋子是关着的,星占师应该就在里面。 “王朝作坊良工弟子云,今日特来拜会星占师!” “ 是良工的弟子呀,欢迎光临寒舍,请进来吧!“一个朗睿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云轻轻推开了木板的门,跨过那个大门槛,他进到了屋子。 当他进到屋子的时候,他为眼前的事物,感动一阵的震撼。 在他的天空,悬挂了无数的星球,那是用青铜做成的,由近到圆,仿佛组成了一个浩瀚的星空的世界。然后,在地上,还有八方耸立的山岳,四处纵横的河流,那应该是用山石做成的山岳,然后模拟出的山川大河。 然后在屋子中间,有一个硕大的青铜的球体,那个球体,云一看就知道,是上次在大祭司那里,大祭司的手下,说是地球仪的那个东西。 只见屋中间,星占师在那里,仰望着天空中遥远的一处星辰,在发呆。 云以前是在大型活动上,比如王朝的一些大型活动上,看到过星占师的,星占师是一个身材削瘦的人,只是一双眼睛,霍然有神。常常好像在思索天外的东西一般。 只是王朝最有智慧的人,这个声名,还是让云有些敬畏的。 “谷大师好,弟子云拜见!“云恭恭敬敬的说。 良工希望这个弟子以后能实现他自己的理想,所以很早就把王朝的礼仪之道教授了云,所以,云一直在各种场合都是彬彬有礼,让大部分见到他的大人们,都喜欢有加。 这也是后来,云能以布衣出身,成为王朝最有兵权的人二十年的一个原因。 “云,你好啊!我记得上一次,我去良工那里去,让他 给我做个最新的星系的模型时,在院子里,看到是你最后主持整个浇筑的,当时给我印象很深,你真是年少有为呀“ “哪里,不敢当。谷大师才通今古,慧达宇宙,才是让人敬佩!” “哪里哪里,那只是虚名,虚传,哪里有那样神奇和厉害,要是讲通神嗯,大祭司是最厉害的了,能随时传唤鬼神,为王朝效力。能断吉问凶,为王朝征伐大事,提供直接的参考!你师父良工,技艺鬼神莫测,实在令人赞叹,我朝还有文大臣李,一支笔妙笔生花,震古烁今,另还有五虎上将,威名远播!我老谷,只是一个适合山野的粗人,得王朝看重,寓居于此陋室之中,为王朝守护天文之变,希望去邪扶正,国运永昌而已!” ------------ 第53章 千年后的隆中对 当星占师对云说完那番话,然后,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的胡子。充满一直谦和和平静。 “谷大师太自谦了,让我佩服!要是能常来打搅请教,那应该是相当的开心!” “好呀,欢迎啊!我正觉得一个人时常寂寞呢?你看天象寂寞,千山寂寞,万水寂寞,整个的宇宙,寂寞着呢!” 谷大师拿出一个手帕 ,拿在手里,顿了下说:“英雄寂寞,只是随缘而化,大地山河,终待有福之人!” 云在多年以后的现代,想起谷大师的话,百感交集。 只是那个时候,已经是他自己一个人到处混迹。 “谷大师,云此次前来,是想请教一些问题,比如天上的星辰,日月等神奇的事物,大师能否赐教!” “好,好,好。云,你来看!” 大师带着云,来到那个地球仪旁边,然后,对他说:“看,这就是天地,我们常说,天圆地方!其实,天是无穷无尽的,这个无穷无尽的天,我们可以叫他为宇宙,其实宇宙是一个不生不死,即生即死的世界,万物在里生,也在里灭。我们人,只是万物里的一个很小很小的,只是我们有灵,这个灵就决定了我们可以勉强操控万物,万物呢?可以通过其他的方法操控我们,这就是相互相存!” “不生不死,即生即死!”云反复在念叨着几句。 “是呀,你还来看,这里!”谷大师指着星空:“你看这里是无穷无尽的星宿的世界,无边无际穷无尽,这就是宇宙,而这里,这个地球仪,就是我们的家园,而我们王朝,只是这地球上很小很小的部分!” “那这个地球的其他地方,还会有其他王朝吗?” “肯定是会有的,就如在这个浩渺的宇宙,也会有其他的和我们一样的地球!”谷大师喃喃的说。 “那这些道理,为何我们从小没人给我说呢?大师? “这些,都是一个王朝最核心的秘密,云,你记得,这些东西,你知道就行了,大家平常是如何生活的,还是如何生活,大家平常如何认知的,以后还是如何认知!” “知道了,大师!云说!” 说这些话的时候,谷大师望着遥远的星辰的方向,不语。 云突然想起自己的问题:“大师,你说,天上如果出现太阳神鸟,那是啥意思呢?” “太阳神鸟?”大师喃喃的说。他的眼睛一下子迷离。 “是一个传说,相传有四只神鸟,是太阳的守护神,他们代表了四面八方,也昭示人间四季,他们守护着太阳,能看到这四只神鸟的人,那定是不类群之人,只是神鸟寂寞,一般有缘才得见,难道你看到了吗? “是呀,大师,我无意中看到了,我一直在想,到底是啥意思,所以特来请教大师!” “太阳神鸟,日月光芒,那当然是盛世太平的意思,只是,可是传说里。。。。。。”大师掐着指头在算计。 “可是?传说中的神鸟,应该在不远的时候会走向尽头。那神鸟在千年后如果不出现了,千年后的人们,如何能得到太平盛世呢“大师喃喃的说。 “那,我可不可以用最恒定的黄金,打造神鸟的造像,让神鸟不死,永远庇护千年后的人们呢? 云说。他为自己的这个想法,而充满了激动。 “这般,当然是好!谷大师的眼睛也亮了!”那就得看你和你的师父的了!“ “是,我知道了,我知道该如何做了!“ 云一下子知道,自己的此行已经得到完美的答案,自己的使命,就是打造一个永恒的神鸟,围绕太阳,庇佑千年里的人们。 “那大师,云告辞了!” 云知道,自己这次的告辞了,以后他会常来的,在谷大师的变幻莫测世界里,还有很多需要云学习,比如兵法,那是几年后,王朝必须的东西。 因为战争。虽然很久不光临这个曾经强大的王朝,但是,久不战国必威险,这是千秋不变的道理。 在关于王朝的记忆里,云记得,谷大师的智慧是他除了叶子的爱情外,最难忘记的。 给他印象那样深。 在千年中,仿佛也有这样的一个片段的回忆,云记得,只是无法确切的记清楚了。 在那些记不清的朝代里,谷大师好像曾经被人唤作鬼谷子,好像他曾经在一个山谷里,教授弟子。 那个山谷,山顶是高高的白云,脚下的潺潺的溪流,山间绿树成荫,许多智慧的年轻人来来去去。 好像有个人叫做孙膑,一个人叫做庞涓。 他们携手一起,在山间饮酒,在山间结拜兄弟,一起演究兵书。一起快乐的奔跑。只是最后,好像在一个战场山,双方是相对的一对敌人。 最后,一个人倒下了,一个人归隐了山林。 而山中,那个鬼谷子,只是在望着高高的山顶上的的白雪,发呆!一双眼睛寂寞无比。 也仿佛在一个不知道的朝代,谷大师在一个叫隆中的地方,躬耕陇亩,他喜欢唱一首歌,叫梁父吟,只是 一个老人,总是说会他得主不得食,那些朋友,都叫他为卧龙。 卧龙,在一个白雪纷飞的时节,三个将军来到了他的茅屋,在静候了很久后,知道卧龙不在。 又在一个桃花纷飞的时候,三个将军,在卧龙的茅屋下守候,守候卧龙的醒来。 然后,在卧龙醒来的时候,那个面白的将军,和卧龙,在茅屋里,来了一个隆中对。 卧龙说:“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国,高祖因之成帝业。” 白面将军说:“好!” 最终,白面将军在成都称帝三分了天下。而卧龙,每晚在古蜀国的旧地,苦苦发呆,想起那些遥远的回忆。想起自己为何会回到这里,几千年前的自己会是谁? 当白面将军在后来的巴蜀门户白帝城陨落后,卧龙的传说开始了,只是,六出祁山之后,蜀国依然无法统一天下,最后,卧龙,当年的谷大师,在五丈原病逝。 智者不死,智慧的星永存。 只是难道这是 一个宿命,蜀国永远不能一统天下,这中间又有啥原因在里面? 只是,千年后谷大师,又去了哪里呢?这是三千年后的林云轩,苦苦在思索的事情。 从谷大师那里回来后,云就开始了制作黄金的太阳神鸟。 ------------ 第54章 王朝诗仙李大人 云开始研究制作太阳神鸟了! 他曾经思考了很多的方案。比如,制作成实物模型! 可是?那样的话,不能突出一些特殊的意义,比如谷大师说的,十二的概念。 最终,云决定制作一个平面的金箔。 他知道,这样的制作,能制造出一种 精致的美,如果在千年里流传,更能展示出神鸟的风范! 云亲自带着工人,将足赤的黄金融化,然后锻造成一个薄薄的金箔。 他请了最优秀的匠人,在金箔上刻出了太阳,还刻出太阳周围的十二道光芒,再刻出四个收尾相连的太阳神鸟。 当这个叫吉的匠人,将这个太阳神鸟的金箔,最后刻画出来的时候,云看着这件金箔。心中无比的激动。 他仿佛看到了三千年后,这张金箔的造型,在古老的成都平原上伫立,在庇佑苍生,庇佑蜀人。 那天,云喝下了很大一杯的五粮液的美酒,然后美美的睡去。 梦里,却是三千年 后的情景。 只见一片片繁华的高楼,云数不清楚楼有多高,因为那时自己从小不能想象的。 云看见宽阔的街道山,车水马龙,人们走来走去,穿着的衣服,和他的身边,完全不一样。 云有些恍惚,可是他的梦境里,确切有个声音说这是三千后的王朝地面。 云来到一群建筑物,这里前面有个大大的造像,造像出现的,就是那个太阳神鸟的造型。 云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 可是?突然,云的梦又被一阵喊声叫醒。 “快醒醒,快醒醒,云哥哥!”是叶子的叫声。 云睁开了眼睛。太阳已经出来了,只见叶子在看着他说:“云哥哥,王朝的李大人来了呢?爸爸让你去接待他!” 李大人,云想起那个总是给王朝起草 一些文章的李大人。都说李大人是最有学问的人,他和朝廷另一个谏官大臣,杜大人,是最好的朋友,他们都是王朝最有学问的人。 关于李大人,王朝有很多的故事,相传李大人能醉酒诗百篇,曾经在王朝一个宴会上,醉酒之后还题赠个各位大人,而且这位李大人记忆力非常好,他能记得当天主人介绍的每位嘉宾,能记得嘉宾的名字,以各位嘉宾的名字为诗,而且对各位嘉宾的基本情况特征所做过的有名的事情,都记得非常清楚。 各位嘉宾尽欢,那天,喝光了王朝那位主人的所有的藏酒,那个晚上,那位大人的家丁赶着马车到处搜罗好酒,这件事是王朝最大笑话,一直到多年后,人们都在酒桌上传说,不管是王公大臣还是一般百姓,然后一边说一边喝酒,然后微笑不已。 他们那次一直喝到第二天日出。 还有个次,王朝一个山野的隐士,非常倾慕李大人才华,就写信让他过去欣赏美景,那位隐士写道,白雪飞兮,山岭积,终年不化兮,六月冰! 那个隐士在夏天最热的时候,把这信带给李大人,李大人一看,夏天此地还有雪,一定很凉快,马上坐着马车就过去了。 可是到了之后才发现,山岭里的雪早就在春天就化了,那里还是有些热,只是山间依然有美景,隐士能够把白雪和冰藏在特制的地窖里,六月放在一种用葡萄酿成的酒里,特别的美味。 隐士对李大人说:“此酒名叫葡萄酒,请大人喝个痛快!” 李大人终日喝得乐陶陶,几乎不思归了。临走,还感动隐士高义,赋诗一首曰:“六月白雪,入我心肠,酒入心肺,饮君高义,千秋山岭,万载惆怅,一别此地,何年归乡! 那位隐士感动不已。 只是在王朝人不知道的很多年后,那位大人在一个叫唐的国度轮回,他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李白,而那位隐者,也轮回到了唐,他的名字,唤作了叫汪伦,一段当年的友谊,又重新上演。 在王朝里,曾经有一位非常有权势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做武,还有一位非常妩媚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做环。 这位叫做武的女人,是当年的大王子的奶奶,在她的一生里,非常厉害的打败了所有的对手,牢牢的占据了自己作为王后的宝座。山鹰王子的爷爷在巡视雪山去世的时候,奶奶武牢牢的掌握了王朝的权力,直到后来去世,山鹰的爸爸才得到真正作为大王的权力。 这个女人,在后来的很多年后,也轮回到了那个叫唐的国度。 她在那里重新获得了至高的权力。 只是三千年后,当云拿着星占师留下的一个预言书,读到这些预言的时候,他苦苦的想,为何那个叫唐的国度,和自己以前的古蜀国的人,联系那样的紧密呢? 古蜀国里,那样多的优秀的人才,都纷纷在唐的国度,找到自己的位置,那个国度和古蜀国,又会是一个啥样的传承呢? 而答案又在哪里呢? 在那条叫都江堰的沟里? 那个沟,其实在古王朝的时候,作为水利官的冰,便有了规划。在他的规划里,那些成都平原纵横的水道,必须得到疏通,必须让它们按照人们的意志流淌。 可是在古王朝里,最终没能实现他的目标,终于,当他转世来到一个叫秦的国度,他实现了他的理想。他修筑了那条叫都江堰的水利工程。 因为有个那个工程,从此作为大粮仓的蜀就和那拥有潼关天险的秦连成一体,后来那个叫秦的王朝就能得到天下? 所以那个叫汉的国度也能得到天下? 然后那个叫唐的国度,能在开元之时,天下英才汇集?最终在国难之时,有蜀可以避难? 只是,那场唐朝的灾难,却是起源于一个蜀国的女子。 那个女子,在古蜀国的王朝,却叫做环。 那个叫环的女子,在王朝是大王的爱妃,是大王最宠爱的妃子。在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在王朝的王宫里,环为大王跳了一曲优美的舞蹈,那舞蹈的名字叫做霓裳吟! 只见环领衔的十几个姑娘们,在优美的音乐声中,如天女散花般绽放,随着音乐的起伏,又水莲花摇曳,看呆了大王。 那时,已经是大王打败鱼福,得到天下第十五年头,大王已经开始对自己治理的国家很自豪,对富裕的生活,感到满足,他就越来越放松自己。 ------------ 第56章 蚩尤和黄帝的传说 李大人在和云见面几天后,便写了一封奏书给大王,意思就是:“我王圣明,百瑞降临,今有太阳神鸟环绕于空,庇护我朝,又有良工弟子云,制作太阳神鸟于作坊,此鸟当为神器,足保佑我朝千年万载!请王下诏移神鸟于神庙 ,全国百姓,皆感福泽,云云。” 王听闻此事,也甚为高兴,立即准奏。 经过一个小型的祭祀活动上,太阳神鸟被安放在一个玉盘里,安放在了神社大殿。 当是夜,夜深人静,神殿外星光灿烂时,太阳神鸟金箔,突然发出一道奇异的黄光,直射斗牛,那是代表神鸟化身的出世,在这个时候,一个人看到了,那就是谷。 他微微点头,望着那光芒。 只是他喃喃自语:“三千年后,你又会在哪里?“ 当那道黄金的神鸟光芒射向斗牛的时候,同样有几个人,都看到了。 一个就是大祭司浩,浩当然是通灵的人物,而且是发生在自己掌管的神殿的事情,他肯定是清楚的。 他看到那道神奇的光芒射向斗牛,他知道,注定那个神器,会在千年里,褶褶生辉。 另外一个人也看到了,他就是那个给了林云轩玉琮的人。他叫做允。 他在那个夜里,也叹息不已。 那是在一个星光满天的夜晚。 他给王朝最后的一个传人王朝公主讲述说:“很多很多年前,我们良渚王朝,曾经是那样的富庶和强大!我们的王,威震四方。整个大江最宽阔的土地,都是我们良渚国的土地。而我们的王室,一般都能有数百年的寿命,因为,我们得到了神的庇佑。我们有神给我们灵异可以通天地的神器玉琮,我们定期对神进行膜拜,神就会从一个大圆盘的神奇的飞行器中出来,带我们去到神住的地方,当我们回来的时候,我们的寿命,已经数百年了,我们的历史上,很多王都是如此长的寿命。 本来我们的王国,可以万年永久,只是有一天,哎!” 说道这里,他深深的叹息。 “允伯伯,你说呀,你说为何我们的王朝后来没有了!” 公主睁大了她天真的眼睛,开动所有的思维,在听允的话。她美丽的脸庞上,全是紧张和向往之情。 那时,她才十三岁。她和云,一样的年纪,她叫做玉。 “后来,王朝诞生了一位伟大的王,他的名字叫做蚩尤,他武力盖世威震十方。据说在他才三岁,他就可以举起宫里镇宫的大玉石,当他十五岁就可以在战场上万人敌!” 允望着远方,脸色微微红润,仿佛想起了那些辉煌而峥嵘的岁月。 “在那些日子,他的勇气得到了先王的赞赏,先王带着他东征西讨。他在战争中长大。 也许,是太迷恋战争给他的荣耀,因为他每次得胜归来,整个王朝都家家户户张灯结彩。 在王朝的都城不远,有一个很美丽的湖泊,那里住着一位美丽的姑娘。当蚩尤王子二十岁的时候,她嫁给了蚩尤王子。当时,英雄美人,那是王朝的佳话呀!”允继续说。 “那年,先王在一次对神的膜拜中,感应到了神,神驾驶那座圆盘的飞车而来,将先王带走!整个的良渚王朝,都是蚩尤王子掌管了,王子年少得志,开始了他威风八面的征伐!” “他不断的战争,他将整个的大江的下游,都纳入了王朝的版图,同一片云,应无法覆盖王朝的疆土,王朝可以一天不同的季节气候,王朝最南的臣民还在穿薄纱衣服的时候,王朝最北的居民,已经开始穿秋装了,可是王还是不满足,他要统治整个他能知道的疆域!” “只是,当他往北边的中原进发的时候,他遭遇到了顽强的抵抗!那是一场部落和部落联盟的战争,其实也是一场文明之战!” “文明之战?”公主睁大了眼睛。 “是呀,我们良渚是南方的民族,我们吃的,穿的,住的,习惯 ,和中原的民族,都是不一样的!中原人他们在长期的发展中,有自己的文化,有他们的崇拜物,有自己的五谷传说,有自己的神农传说!可是我们也有,只是目前,我们的已经被消灭,他们的文明占据了主要的位置,长期而往,他们的一切也成了我们后代的崇拜物,因为我们留在故国的子孙,已经记不得我们的文明。 在他们的说法中,我们是蛮夷,其实,也只是胜利者的说法罢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蚩尤大王犯了一个错误,那个错误让我们的王朝付出了灭亡的代价!“ “错误?”公主玉睁大了眼睛。 “是呀,蚩尤大王性子有些暴躁,而且年少得志,父亲又远游没有指点,部落的老人长者,当时很多跟随先王去了神的国度,蚩尤大王没人劝告。他曾经在和北方的一个部落交战中,因为那个部落的人非常顽强,而且善于使用巫术以及毒刺,让他的军队死伤惨重,而且死相极其悲惨,蚩尤大王大怒之下,决定一定要那些死去的士兵报仇,后来攻下那个部落后,就将那个部落的人全部都杀死,而且焚烧了全部的房屋!” “啊!”公主闭上了眼睛,她仿佛看到,无数人白发老者,无数的小孩,无数的男女,都倒在了血泊之中。然后大火升起,一切消亡。 “是呀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中原的部落被激怒了,他们团结了起来,他们团结在一个叫轩辕的首领旗下,他被后世叫做黄帝。和他一起并肩作战的,是当时另一个部落的首领,炎帝。” 在一个叫涿鹿的地方,他们和蚩尤大王,进行了一场大战!“ 那场战争,惊天地,泣鬼神,原本我们蚩尤大王的五路大军奇出,打得中原部落溃不成军 ,可是?那个叫轩辕的首领,他有着非凡的大智大勇,他在大战的前一晚,他发明了一个叫指南车的事物,在第二天的大战中,他带着他的部落,镇定自若,也真是天不作美呀,那天下起了大雾。 ------------ 第56章 神鸟是外星人的保护神 允继续在说良渚王朝的故事: “那场大雾,到底是如何起的,至今是一个谜。 有部落长老说,那是一个诅咒。 在蚩尤大王屠杀那个部落的时候。那个部落的首领在临死前发了一个诅咒,他对着大王说:“我全族冤死之魂,定当化作大雾,取你首级!” 大王当时毫不相信,他当时说:“我力大盖世,鬼神都避,你全族就是化为雾,又能能奈我何?” 在那场涿鹿的大战中,在最激烈的时候,大王的精锐,原本已经击溃了中原部落的联军,可是天降大雾,然后,大王的军队 ,一下子如瞎眼一般。失去了目标。 这时,黄帝的军队,在指南车的指引下,镇定自若,黄帝轩辕从容指挥军队,对我大军进行包围进攻。 我英勇的将士,就这样,在大雾中,在大雾中的那些鬼哭狼嚎中,在那些还我命来的呼叫中,意识恍惚,被敌人包围,消灭。一个个身首异处。 当浓雾散去的时候,蚩尤大王的身边,只有数十个人了,黄帝和炎帝的人,将他们团团围住。 蚩尤大王叹息一声,望着远处故国的方向,拔出佩剑,自刎身亡,他的卫兵也全部自杀。 苍茫的战场上,只有一片的血色残阳。王朝就此消亡。王朝的部分族人四处逃亡。其中,就有我们的先人。我的先祖,是王朝的宰相狄,在王朝的军队全军覆灭的时候,他听到了中原部落向我们的国都进发的消息,他知道,王朝是无法抵挡黄帝炎帝的联手进攻的。 在我们最英勇的战士的层层阻击中,狄下令焚烧了王朝的国都,焚烧了我们的王宫和大殿,焚烧了我们的祭祀的神社,因为这些东西,是我们的文明,也是我们的骄傲,我们不能让他们作为敌人战利品,放在敌人的祭祀的大殿上,那样会让我们的先人,魂魄不安。 我们焚烧了一切,好让最后进入国都的敌人找不到我们的真实的去向。整个部落 的人们,四处逃亡,好让敌人找不到真正的王朝继承者的下落。 就这样,狄带着蚩尤大王的妻子和孩子,沿江逃亡到遥远的江的上游,一片的群山之中。然后,经过了好多年,我们代代在这里繁衍,我们曾希望你的祖先,蚩尤大王的父亲能随那神的战车而来,带着神的力量,召集王朝失散的百姓,恢复王朝的荣耀,可是?一年年过去,依然没有。我们这个集体的人,也越来越少,现在,只有几百个人了,只是这几百年来,你的先辈和你,依然是我们的永远的主人,你父亲不幸在风寒后去世,你就 成了我们的主人!” “那我妈妈呢?她哪去去了,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妈妈一直在我身边的,可是后来不见了!” “你妈妈思念你父亲,忧郁成疾,她也跟你父亲去了,临终前,他让我一定好好的照顾你,保护你!” 玉儿公主的脸上,露出悲伤的表情,可是她的心中,还是有很强的安全感。她为妈妈的去世伤心,可以她为自己有允伯伯保护,而开心。 她没想到,在她二十岁的时候,允伯伯为了保护他,再没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他倒在了一个神秘部落,狼人的箭下。而她的生命,在那个有太阳神鸟的大殿里,走向了最后的美丽。 那个叫良渚的王朝的辉煌,在她这里,划上了最后的句号。 直到大约两千多年后,她的祖先,化作一个叫张献忠的人,在一个叫明的朝代的末年,带领着大军,攻进了当年的蜀国。也许他是为复仇而来,因为他的部落是在这里最后消亡,才使部落没能等到良渚王朝恢复最荣耀的日子。 预言书上说,他应该就是当年的蚩尤。 他好像要发誓杀光所有的蜀人,在他的铁蹄下,到处都是屠杀,到处都是尸首。整个的繁华富庶的蜀国,变成了一片鬼哭狼嚎之地。十户九空,野狗不食人的肝肺。因为已经吃腻了。 这是古蜀国遭遇的第二场大的灾难,在谷的预言书里,清楚的记载得有! 只是当云在三千年后,仔细读来,还是触目惊心。第一场灾难,当然是王朝在金沙的灭绝。曾经辉煌的两千年文明不存。 只是在明朝末年的那次大屠杀中,曾出现过一个女子,她化作一个妇人,在攻打城门的大军前,让正在攻城而暴躁的张献忠突然起了善心,他给了她一个杨柳,让她插在家门前,说:“家有杨柳者,不杀!” 那个叫渝州的城被张献忠攻破之后,杀红了眼的军队到了一个巷子一看,这里家家户前有杨柳,就这样,保留了四川部分的人口。这个地方几百年后,叫做了杨柳巷,仿佛是在纪念那场往事。 那个女子,其实就是良渚公主,她是用这这个方法,为家族救赎。也为她自己救赎。 几百年后,她降生回遥远的故乡,带着昔日的美丽容颜,在彩云之南,在美丽的世外桃源,和当年自己最爱的人相逢,一起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那个晚上,当太阳神鸟的金箔发出的金色光芒,直射斗牛的时候,允在夜里也看到了,他深深的叹息。 在良渚的时代相传中,那个神鸟,就是神的保护神,每当神驾驶那圆盘的飞行车降临的时候,那四个神鸟就会出现在天空,当第一次良渚贵族们看到神鸟的时候,都匍匐到了地上,大呼“神鸟万岁,天神万岁!” 所有的从飞行器出来的人们,衣袖上,都缝制了一个小小的太阳神鸟的标识。 据老人相传,那些神曾对他们说,那太阳神鸟,来自天地,福泽包容万物。良渚就是因为有了神鸟和神的庇护,所以长存了五千年之久,直到后来灭国。 那个夜晚,允知道,蜀国的气数如日中天。他在为自己的国度悲哀。 他已将将玉琮丢弃了,他再也不指望能踏上神的家园。 他只希望,能平平安安的保护公主,一直到自己的死去。这是自己家族的使命。 ------------ 第57章 神山青城鬼神远 当允在为自己的国家的命运反复叹息的时候,他望着星空,郁郁不平的拔出了自己的青铜剑,劈向一棵老树。 老树的一根巨大的树枝砍落在了地上。 这是这一砍,那青铜剑巨大的光芒也直射斗牛。应该那剑也是神器,那是良渚国君的配剑,是专门的铸剑师运用特别的工艺制造的。 那些年,良渚的青铜武器的铸造的工艺,是相当的出色,堪称独步天下。 据后世的人们,将古代良渚的青铜武器拿到实验室去研究,发现里面有一些特殊的合金,那些合金可以使青铜的武器更坚韧,更加锋利,锋利的时候可以削铁如泥。也让那些武器更加的保存久远,可以在几千年后不朽,依然刀锋如旧。 这个技术,随着王朝的灭亡,依然在良渚旧地流传,在多年后出名的吴钩越剑,就是一个杰出的代表。 神奇的干将莫邪的故事,也是因为得到了良渚的铸剑之术才会发生。 只是此刻,允的剑的光芒直射斗牛。王朝的祭祀师在这个夜晚也看到了这道光芒。 他喃喃自语:“传说良渚的名剑,寒光可射斗牛,难道,这里会有良渚的人,很有可能! 他想到,想到那个玉琮,良工不会无怨无故突然就造出了那个玉琮,一定是,他喃喃自语,一定是良渚的人在那个方向。 传说中的良渚名剑一般是君王重臣才能佩戴,难道那里会有良渚的大王后代? 祭祀司浩想起了那个神的传说,他想起自己的玉琮无法把神换回,此刻却很幸运的发现了良渚王族的后人。有了他们呢?就一定能和神对话! 浩心里很激动。他决定一定要找到他们。 浩根据那道寒光的方向,很快就用一种古老的罗盘确定了方向。 那个地方就是离王朝一天路程的一座山里。那里终年清幽,当地人传说一直有仙人住在里面。 浩仔细的将当地人的说法拿来研究,越研究越觉得山上肯定有一支奇异的人,他们是故意让人觉得山上有仙人,就不能随意靠近,好掩饰自己的行踪。 比如记载中有一次,有一个当地人靠近那座山打猎,当他追逐一只兔子追进了那个山里,在幽深的山林里他迷路了! 他在天黑的时候,却看到了山里有一片灯光,可是当他去寻找那片灯光的时候,却总是找不到。 然后他晕倒了,当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了山外,他的旁边,放着一些食物! 然后他记得,在他晕倒的时候,他的耳边总有个声音在说:“这里是盖世天神的所在,凡人不可擅闯,此次念你初犯,不予惩罚,如果再有,定不饶命!” 那个村民醒来后,一直向山中磕头,口中念道:“谢谢天神,我再也不敢,再不敢冒犯了!” 此事流传到当地,当地人百姓也基本上再不敢去冒犯天神,就此那个山,无人脚踏,山林茂密,百兽安详。幽静非凡。 在几千年后,那个山被人们叫做青城山,也是后来传说中的道教名山之一。 当祭祀司反复研究这段故事的时候,他发现里面的奥妙。 那个当地人,看到了灯光,那应该就是有人居住,可是他总是找不到,那个地方应该有奇门之术的安排,这点,王朝的星占师也非常擅长,星占师谷曾根据奇门之术,研究出的八阵之术,鬼神难逃,他曾给祭祀司私下演练过。 据说,良渚国的贵族,就是那个良渚的著名贤相,就擅长此术。 还有那个梦里的话,那肯定就是以前相传的摄心术了,此术,相传那良渚贵族中,也有人善于此术,总之,当时良渚的人,擅长的很多东西,都是很领先的。所以他们能统治自己的国家几千年而存在。 只是此刻,祭祀司知道,自己要去拜会这些来自远方的尊贵客人了。 当浩坐着自己的马车,行走了一天的路程,来到那座山下的时候,他明显的感觉到了山的灵性。 他看到山下有一条江子在流淌,清澈甘洌,浩知道,此江叫做岷江。来自于更远的高处的雪山。 只是浩也知道,此江在夏日,常常泛滥,造成周围的土地无法耕种和收获。所以当地人苦不堪言,纷纷要求王朝兴修水利。 王朝曾将派了最优秀的水利大臣冰去治理,冰望着江水,设计了一个他自己觉得非常满意的方案,他派人禀告王朝,希望朝廷拨款修建。 可是当王朝批准并拨款的时候,水利工程却出了问题,冰自己觉得辜负王朝,就跳水自杀。 浩曾经研究过冰的方案,其实他的直觉告诉他,冰的计划大部分是没问题的,,问题在于是如何处理那些泥沙,因为泥沙会不断的淤积,最后让工程功亏一篑。 只是他已经无法向水中的冰说了,当多年后,一道名叫都江堰的治水工程,在岷江上,青城山下,出现的时候,祭祀司在那些欢呼的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叫李冰的治水大臣。那就是当年的冰。 只是此刻,在古老的那个夜晚,浩迎着星光,走向了山里!他手里,拿着一个古老的罗盘,罗盘将会指引他,找到他想找到的目标。 当他在星空中,走过一个个古老的巉岩,嗅到那青翠的青萝,他的心中,突然产生一阵的心跳,那是他从没体验过的感受。 他也觉得很奇怪,只是,越走,那种心跳的感觉,越是强烈,让浩只能紧紧捂住自己的胸口,好让自己坚持走下去。 当星空逐步越拉越近的时候,浩找到了那片房屋。那片在山中,在悬崖边上的房屋,所有的房屋前,都有一颗巨大的银杏树遮掩,远远望去,白天根本发现不了行踪。要不是晚上灯光在照耀, 你是看不到这片房屋的。 浩看到那片房屋的时候,他知道他找到了那些人了。 ------------ 第58章 大祭司浩与良渚公主邂逅 只是他觉得自己还是要做些准备,他也累了,他就走到山后一个僻静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清澈的湖,他就在湖边的一丛树下倒下休息,没想到这一倒,就倒出一个意外之遭遇。 当他在朦胧中,似醒非醒的时候,他听到一阵歌声传来,那歌声仿佛就是传说中的吴越软玉,那歌声在夜空中飘荡,让夜空是如此的温柔。然后歌声越来越近。 浩起先还以为是梦,以为是梦中的仙女在歌唱。他不愿意醒来! 在迷幻中,听着那歌声,好像是在说在等待自己的情郎,又好像是在叹息年华的流逝。 浩迷醉了。 当多年后,浩想起这段回忆的时候,他的脸颊依然红润起来。然后美丽的记忆过后,就是痛苦的回忆,因为那时,良渚公主已经离开人世很久了。 那天早上,当空气中的幽香传来的时候,浩慢慢的开始醒来,因为他听到了一阵水声。 他告诉自己不是梦。 他轻轻的探出头,往湖里看去。那个情景他一生都不能忘记。 在朦胧的晨雾里,他看到湖水里,一个长发的女子将自己浸泡在湖里,然后哼着歌在玩着水。 她长长的头发在水中漂浮着,仿佛是黑色的丝缎。她的肌肤如雪,在水中,如美丽的精灵,她的双峰,如美丽的山峰,挺立在那里,仿佛一个古老的渴望在诱惑。她的腰肢,纤细苗条,弱柳般亭亭,又婀娜动人。 浩有些喘不过气来。他紧张时,手无意碰到了身边的树丛,树丛发出响声。 “啊!谁?”湖里的姑娘一下子把自己全部泡到了水里,然后只露出一个脑袋,看着岸上。 浩看过去,姑娘的眼睛,宛如秋水寒星。浩站起了身,不知道说啥。只是呆呆的望着姑娘。 当姑娘看到是一个陌生的男人时候,她一下子羞红了脸。 她的白皙的脸上,红晕绽放,看起来更加的 美丽。 只是那一刻,她看到浩,浩一身紫色的麻衣,发髻端庄,双眼炯炯有神,似乎有无尽的智慧,她知道自己的部落现在没有这样的人物。 虽然刚才第一眼看到非常的惊慌,可是?看到他的那痴迷的样子,自己却有些心跳和喜欢。 她想起自己母亲临终时曾说的话:“千万别在清晨去那个湖里洗澡,记得了,玉儿,千万别去。” “为什麽呢?妈妈!” “哎!”妈妈叹息,然后妈妈就闭上了眼睛。 她长大后,越发的好奇,她曾经很多次,在清晨来这里洗澡,可是啥事都没有发生过。 因为她渴望奇迹发生,因为王朝的血统在她的身上同样起作用,那就是渴望冒险,渴望一个不同平凡的新世界。 因为,每天面对同样的世界,又不能出去很远的地方游玩,她的心里已经早就烦腻了。 可是?每次她想出去的时候,允都会阻止她:“公主,为了我们遗族的安全,请公主 一定安心在这里,别出去!” 玉儿每次都无法反驳允的正常的要求,她也知道危险,因为毕竟自己来自一个曾经强大的国家。 许多的秘密都在自己身上。如果贸然离开这个幽静的山中的话,肯定会招致许多的危险的。 只是,这样的生活,何时才是尽头? 玉在烦闷的时候,只能来到这个湖水中洗澡,她希望有奇迹发生。 今天,是奇迹吗?她也呆呆的望着这个看起来外表倜傥的陌生人。 “你是谁?”公主问。 “我只是一个过路的,无意撞进此地,无意看见公主在这里,冒犯,冒犯! 浩说道,然后眼睛不敢正视。那是他的习惯,他三十年的生命里,从来没单独看过女人的身体,今天虽然无意看到了,可是他也会让自己平静,好像没发生过。 姑娘看到他低垂的双眼,感觉到了一丝的信任。 她的心中,突然感觉自己想和这个陌生人说话。 “你转过身去!”玉说。 浩于是乖乖的转过了身。他看着远处的晨雾即将散去,听到鸟儿在开始开心的鸣叫,他觉得,这个经历,真是有点神奇。 “你转过来!“玉说。 当浩转过身来的时候,玉已经穿好了衣服。她一身白衣,头发垂在身后,仿佛天上的仙女。 “请问,你是来自天上的仙女吗?“浩问。 他其实已经恍惚,所以他想问一问。 “是呀,我就是天上的仙女!“玉笑了。 这是他们的愉快的谈话的开始。很多年后,浩还记得。当时的每句话,他都记得。 “你是谁,你为何来到这里?”玉说。 “我也想知道你是谁,为何在这里?”浩说,他笑了。 “你先说你!”玉说。 “你先说你!”浩说。 两人在那里,双方看着,然后,突然,浩笑了。 “为何发笑?“玉说。 “我只是觉得很神奇,我远行一天,竟然能看到这样美丽的姑娘,难道不该笑吗”浩说。 玉微微有些害羞:“我真的美丽吗” “很美丽,美得无法形容,仿佛是一个奇迹!”浩发自内心的赞叹。 玉有些害羞。只是这是一个陌生的男子,她应该如何对待他呢?玉知道,一般来说,对于闯入自己部落的陌生人,如果没有看到真实情况,大家都会用药迷晕后送出去。 如果闯入了核心区,一般都不会让其离开,如果他不愿意待下来,一般允都会下令杀死。这是为了保护自己部落安全的唯一办法。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非常有风范和魅力的陌生男人,自己该如何对待呢?玉有些迟疑。 好像是看穿了姑娘的心思,浩笑了。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来这里的原先的目的。 在他的三十年生命里,他从没私下看一个美丽的姑娘的身体,也没有和这样一个天人一样的姑娘说话。 他认为,这是神的旨意,他从来都是很敬神的。 ------------ 第59章 痴缠千年为那眸 大祭司浩终于知道,原来吸引自己来这里的,不是为了去见那些神秘遥远的神,而是为了见到这个姑娘。 当他再仔细看这个姑娘那单纯又美丽的眼睛时,他突然产生一种感觉,他一定要天天看到这个姑娘。 虽然是王朝有权势的大祭司,可是浩却对这姑娘充满敬畏,因为他知道,这个姑娘一定不是一般人。 只是自己的想法能实现吗? 浩其实不知道,自己的这 一念,就给自己和玉,带来了无尽的苦难,只是浩知道,缘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当它突然来的时候,谁都挡不住,只能顺应,无论输赢,无论悲喜,无论沧桑,都得接受,我们能做的,只是努力去接受,去顺其自然,去争取,去得到。不管付出多少的代价,不管付出多少的悲喜交加。 当浩对着姑娘微笑的时候,痴痴望着玉的时候,那一刻玉的世界仿佛第一次开始有了瑰丽的色彩,她的心开始柔软,她开始觉得眼前这个人已经不是陌生人,而是离她很近的一个人。 “那你,是走还是留?“玉儿问,她那时,希望他能留下来,留在部落里。 “可是?我必须得走,我在外面,还有很多事情!可是?你放心,我不会告诉任何人这里的情况,我可以发誓!“浩说。 玉有些微微失望,她望着浩,低低的说:“你发誓!” “我发誓,我不会将来过这里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如违此誓,天诛地灭,死后不得重回我族,化作游魂,不得安生!” 在浩看来,自己的魂魄不得安生,是最大的毒誓了。 玉看着浩,她知道他是可信的 ,只是他走了,自己的刚才涌入心中的那些微微喜悦又紧张的感觉,何时才能重新出现在自己心中,她好像有些微微惆怅。 浩望着玉儿,看着她若有所思,浩在想,她会想些啥呢?是在想后悔放我走吗?“ 只是,他突然看到玉望着他的一瞬间,有些温柔和不舍。 他一下子震动了,他的心,仿佛接收到一个永恒的旨意。 他突然不顾一切的说:“月圆之日,我来此处看你,好不好?“ 玉望着他,一下子有些发呆,她微微一怔,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回答。 只是她有些情不自禁的点点头。 浩有些欣喜。他仿佛,看到了身边的百花都开放了,仿佛,他的生命,可以重新活过来一次。 原来以前的生命,都只是为此刻做铺垫。 浩慢慢的笑了,望着玉。 玉此时脸已经是红晕满颊。她急忙转身小步快跑。当她跑到转角的时候,她回过头到那个男子,还在那里伫立。她急忙转身,向着自己的住处跑去。 当浩回到自己的大祭司的府邸,他还不敢相信,不敢相信是真实的遭遇。 仿佛那是一个幻境,那个清晨,那样的一个湖。 那样的一个天仙般的姑娘。她的眼睛是那样的清纯而清澈,她的面容是那样的世外清秀,她的身体是那样的纯洁无暇,仿佛一座天然混成的质朴的美玉,她到底是谁,她从哪里来,她是如何来到这里,她的生命是如何度过的,她的每一天,都是快乐还是不快乐的? 浩从此,每天都在苦苦的思忆。他沉浸在其中的时候,时而突然微笑了,时而皱起了眉头。 府邸的人都很奇怪,为何大祭司自从出了次门之后,便成了如此的 样子,只是,他们也不敢打搅他,只是任他如此。 很快,那日相逢的时候,是初一,那天,是没有月亮的,经过了十几天的苦苦的等待。浩终于等到了自己期待的日子。 这天,是十五,浩从清晨便沐浴更衣,然后,交代了一些事情后,就直接带着马车夫,往那日的山中驶去。 当车子开到山下的时候,浩还是让马车夫在山下等待。 他自己便依然如那日一般,一个人上山。 当他往山上行走的时候,已经是暮色四起。山中的青萝依然在轻抚他的行衣,山中的夜鸟依然在为他鸣叫,他一路往前,充满一种渴望,那是一种生命仿佛可以重新开始的快乐的驱使。 当中宵的月,升上了天空,圆月一轮,仿佛照耀着整个的宇宙,大祭司的心中,充满一种神秘的愉悦。 他曾经无数次的望着这轮明月,在月下吟诵过,在月下憧憬过,此刻,明月照着他的行衣,而他是去赴一个神奇的约会。 他只是希望自己能够如风般迅捷,只是希望眼前这美丽的景色,能够永恒的在他的身边,为他的幸福铺就永恒的背景。 当那个湖怪在眼前出现的时候,大祭司心里一阵欣喜。湖面波光粼粼,明月映在其中,大祭司心中一阵的期待,又一阵的惆怅。 “我怎么了?我期待的是什么呢?我惆怅的,又是什么呢?大祭司笑笑自己。 他来到了湖边,他以为姑娘还没有到了,他就站立在那里,今天,大祭司穿的是一身的白色的衣服,他站在那里,仿佛一座明月下的雕塑。 当明月在山中,将一切照耀如水,大祭司在那里痴痴的等一动不动。 他不知道姑娘会不会来,可是他依然在痴痴的等。 当月色快要下沉的时候,浩望着水中的月,轻轻地叹息一声。 只是,这一声叹息,引出的另一声的叹息。 大祭司的全身,仿佛触电一般。 他回过头去,只见一个白衣的美丽女子,在他不远的地方,凝神望着他。 ------------ 第60章 相逢如梦三千年 大祭司的全身,仿佛触电一般。 他回过头去,只见一个白衣的美丽女子,在他不远的地方,凝神望着他。 原来玉儿早就来了,当她听到浩来临的脚步的时候,她就隐身在了一颗树后。 当大祭司在湖边,痴痴的一动不动的时候,她一直在树后面,又紧张又期待,又在看着浩的表情。 她想知道,这人到底是一个啥样的人呢?只是她看到他痴痴的表情,心中充满了一种开心的感觉。 她不知道啥叫爱,啥叫倾慕,没有人教过她这个,她只是感觉,这个人内心是怀着一种非常美好的感情,在等待她。 当她听到大祭司叹息的时候,她仿佛也感受那深深的惆怅,她也不知不觉的叹息一声。 因为,那种惆怅,是她一直自从那日看到大祭司后就一直有的。 那日自从大祭司走后,她就一个人时常的发呆。 她在想这人到底是谁呢?为何来到这里,他又为何见了自己就走,他说会回来,可是他会回来吗?他回来是真的想见我吗? 想到他的眼睛,第一次看到时候。虽然自己没有穿衣服,可是他的眼睛,是那样的干净,没有邪念,有的只是一种倾慕,有的是一种仿佛等待了一万年,终于见到他最想见的人那样的感觉。 玉儿深深的被这样的眼神所感动,她知道,那是一种让自己心情很紧张,但是内心又很喜欢的感觉。 他一定渴望再看到自己,自己呢?渴望看到他吗?玉儿问自己,然后,突然脸上红晕一片。 她开始了时而发呆,时而傻笑的状态。 她的侍女有些摸不着头脑,只能有些郁闷的自己的想,这大姑娘长大了呀,真是有些奇奇怪怪的呢。 当浩听到了那声叹息,对他来说,仿佛是世间最美丽的声音。 他一下子转过身来,看到了玉在那里如诗如梦的伫立,他痴痴的不能言语了。 很久很久,他终于说:你来了?“ “是呀,我来了,你也来了!” 浩说:“嗯,我来了,我来赴我们的约定!” 玉心里一阵颤抖,然后,许久她说“嗯,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为何来这里?” “我是王朝的人,我本来来这里,是想发现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过去的事情。可是?那天,见到之后,我觉得那些东西对我来说,已经不是很重要了!现在,我来这里只是想看到你,哪怕只看一眼,我就可以开心! “是真的吗?你真的此刻来这里,只是为了看我一眼? “嗯,是,只是为了看你!” 大祭司痴痴的望着,玉儿也傻傻的站着。 很久很久。大祭司说:“你在这里好吗?每天如何过的,快乐吗?” “我很好呀,每天都很开心,只是见到你之后,觉得想再看到你,好像只有再看到你,我才会真正的开心!”玉儿低低的说。 “那我以后,每月都来看你,好不好?” 他们痴痴在再次相望。很久很久,明月早就落下去了,公鸡在远处鸣叫。 大祭司感觉到了一丝的冷。虽然是夏天的清晨,可是还是有些冷。 他不知道玉冷不冷,他觉得她一定会冷。他把自己的外衣脱下,走近了玉儿,帮玉儿披上。 当他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她心里没有拒绝,她很温暖,只是她也害怕他冷。 “你会冷的,你还是自己穿上吧!” “不,你更冷,你穿吧!”浩说。 玉不说了,还是望着他。 当天渐渐亮的时候,浩说:“我得走了,下次明月之时,我再来看你!” 因为,浩隐约知道玉是他要找寻那个部落的人,他知道他在天明出现,会不方便,不管对玉还是自己。还是离开好。虽然,自己是万分的舍不得。 玉也呆呆的说:“好!” “你的名字?”玉儿问。 “玉!你的呢?“浩问。 “浩!”浩回答。 那些简单的句子,在很多年后,当一道闪电,划过彩云之南的天空,躺在床上的林爸爸,突然想起,他想起那个空气中弥漫原始的草叶子的味道的清晨,想起那次的相见。然后他望着自己身边的林妈妈的容颜,他仔细的辨别,那轮廓,是那样的神似。 只是,经过了几千年的相逢离别,彼此已经牢不可分的心灵和身体结合一起,永远是如当年初见般的为相逢开心,为离开惆怅。 林爸爸紧紧的抱紧了林妈妈。林妈妈,不知道是否也做了一个一样的梦,她也依偎在了林爸爸的怀里,一动不动,仿佛当年的小鸟依人。 当浩转身离开的时候,他心中是万分不舍,他不断的回头,玉都在那里,痴痴望着他,一句话不说。他也是。当在转角的时候,他挥挥手,示意玉回去,玉点点头,可是一动不动。 浩心中 一阵的暖流,他点点头,好像是说,我一定会再来的,玉也点点头,浩咬牙转身离去。 当第二次下山的时候,浩心里充满了开心,他踏着轻快的步子下山。一路上,那些良渚人设置的障碍物,障眼法,他看着,觉得是那样的亲切,因为,这些都是他心中那个姑娘的守护神。 他望着天上的白云,暗暗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再见到这个叫玉的姑娘,一定要将心中的这份感情永远留住。 而玉,其实那天上午,在那个地方,痴痴的一动不动,站立了一个上午,直到太阳升到正中,她才想起允叔叔今天有事要给她说,才慢慢一步步的离开,她离开的时候,还痴痴望了一眼浩离开的那个路口,仿佛那里,浩还在那里回头。 ------------ 第61章 天地交合 当浩踏上马车,离开这座清幽之山的时候,他心中,已经渴望时间快点过去,好让他再次重来. 这时,旁边不远的岷江的江水在哗哗的流淌,仿佛是要将浩的心事,尽情的喧嚣在它的心里。 而玉,心中的渴望和期待也是日日剧增,那是一种啥样的感情呀。仿佛一千年,只是为了等这一回。 时间在煎熬中度过,当浩第三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月色依然如水,仿佛要将这山都照亮,浩的心中,仿佛也被明月照亮。 一年年,一日日,当千年之后的浩,不知道在岁月中变成哪个样子。 已经是另一个名字的浩,走在成都那不远的都江堰的青城山,他总是一种恍惚的感觉,感觉前生,感觉后世 。 他曾经提笔在山间的亭子“松风怀旧侣,山月盼游人!”,当那个句子还在那里,每晚都对着明月和松萝的时候,他却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 只是那个几千年前的明月之夜,依然留在山的记忆里。 当浩第三次来到那个湖边,他轻轻地走过去,他望着一湖的月光,心中充满期待和渴望。 他站在那里,等待奇迹出现。 一个人的一生中,总是期待奇迹,总是渴望奇迹! 可是?奇迹的出现,我们经过了很多年,很多事,我们其实知道,那个所谓的奇迹,只是一直在等着你 ,那是你的缘,也是你的命运,如果你好好的珍惜,那个奇迹,就是永远的奇迹。它也会变成真正的奇迹。 因为,那就是你的生命,其余的相逢遭遇,不是你的最主要的,那些人只是你生命的过客,那些生命,不是你生命最灿烂的美丽。只是如一部精彩电影中的铺垫部分,也或者是过度的段子。 当浩在那里等的时候,他知道奇迹一定会出现,那个他心中渴望的美丽的女子,一定会出现在他的面前。 而玉心中,也坚定的如此想。 她其实在那里,也是很久了,只是她希望大祭司等待。 她希望,大祭司对她的感情,是一种永远的真正的感觉。为了这,她可以克服自己的渴望期待,她一直在那里等待。 直到大祭司微笑的说:“还不出来吗?你要我等待多久呢?等一千年吗? 玉儿再也克制不住自己,她脸红红的从大树后走了出来。她的手里,拿着上次浩给她披上的白色长袍。 山月照在她的脸上,将她的脸映照得如此的洁白,月光在她的衣服的轮廓上,照着她玲珑的曲线,浩有些发呆。 他轻轻的走了过去。他能感到自己的心跳。 玉儿也感到自己的心不可压制的在狂跳。 她痴痴的望着大祭司。 大祭司也痴痴的望着她。 然后,大祭司无法克制自己,他伸出手拉住了玉的手,他触摸到玉儿手的瞬间,他仿佛触电一般,那十指纤细,温润如玉。 玉儿一下子感到自己有些发热。她的温度传导到大祭司的手上,大祭司一把将她抱在了怀里。 玉儿“嘤!”的一声,她已经头晕得不行了。她能感觉到一个坚强的胸膛将她环抱。 这一刻,什么都不需要说了,那些家国的悲曲,那些未来的迷惘,都不需要说,那些心里的秘密,那些长期以来堵在心里的压抑,也都不需要再想,此刻,只有这个温暖的男人的胸膛,让她可以觉得安定,快乐。 浩此刻也是,他也觉得一切都不需要说了,他能感觉到玉儿心中的那种压抑。虽然她是如此的天真无邪,如此的清秀美丽,可是?她的心中一定承受了太多她无法承受的,和浩一样。浩觉得自己多年的压抑,也一起在此刻得到抒发,他想起了从小父亲对自己严格的教育,想起了长大后,自己独立成为大祭司,那些每次严谨的工作,想起自己压制自己的一切的基本的渴望,只是为了成为一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的王朝的大祭司。 此刻他不是大祭祀,他希望把一些都忘记,也不管自己怀里的这个女子是谁! 此刻他们只是两个天地间渴望相依相爱的灵魂,是阴阳在子午卯寅交替时正常焕发的生机!是千年相逢的一个梦的复活,是心中所有期待的归期! 浩紧紧抱住了玉,她感觉到玉开始发烫,他无法抑制自己。他紧紧抱住玉儿,他的手开始慢慢的抚摸玉儿的全身,从她的乌黑的头发,到她的后背,在到她的腰,他能感受到玉儿的颤抖。 他轻轻的揉捏着玉儿的胸前的双乳,那种原始的渴望在他的心中,已经熊熊的燃烧,不能克制。 他一把将玉儿手里的自己的长袍拿过,铺到了草地上,他轻轻的抱起玉儿,将她放在了长袍上。此刻玉儿望着他,已经无法说话,只是眼睛幽幽的望着他。 他已经双眼迷离,他快速的将玉儿的衣服,一件一件的脱下,包括哪些美丽的玉石,他一件件的取下来,在这样的时刻,他内心是如此的急切,可是他又是如此的珍惜玉儿的每件衣服,每个饰件。 仿佛那些都是他的生命的部分。 当他将玉儿全身脱完的时候,他轻轻的吻着玉儿那洁白无瑕的酮体,如此美丽动人。他无法克制。 他解下自己的全部衣服,因为害怕玉儿会冷,他将自己今天穿的长袍,披在自己的身后,然后他抱住了玉儿,吻着玉儿的嘴唇 ,那温暖可爱的嘴唇,那是良渚公主的嘴唇。 他的全身贴近玉儿发烫的全身,他无法无限的眩晕。 当一阵原始的冲动弥漫浩的时候,在玉儿的一声呻吟中,他进入了玉儿的身体,他快速的蠕动着,仿佛要将生命的激情在此刻全部的甭放。 玉儿,在那阵疼痛中,仿佛感觉自己就是一个祭祀台上的风险品,只是此刻,是自己将自己献给这个男子,这个自己见了一眼,就不能忘记的男子。 她已经啥都不能想了,她不能思想,只是在疼痛中感受那种生命的快乐,因为得到的快乐。 ------------ 第62章 相逢若蜜离别苦 玉此刻已经啥都不能想了,她不能思想,只是在疼痛中感受那种生命的快乐,因为得到的快乐。 她隐约中,想起自己还是七岁的时候。 想起七岁时,自己看见一对相亲相爱的哥哥姐姐时,心中的一丝失落!她想起自己在十五岁时,自己反复的想,自己为何此刻是一个人,如何才会是两个人,或者那另一个人到底会是啥样子,他会爱我不,他会对我好不? 只是此刻啥都不用想了,这个人就在这里,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 也许自己的生命明日就会消失,可是这样的感觉,自己永远不会忘记,也不会再和第二个男子经历。 “你要发誓从今往后,只对我一个人这样!”玉儿忍住疼痛,轻轻的对浩说。 “我发誓,我以后只对姑娘你一个人这样,永远没有其他的女子!”浩说。 那一刻,玉儿觉得自己好幸福,她感到自己飘起来了。 而浩也是,感到自己从此不再孤单,不再寂寞,他想起大祭司府邸,那空荡荡的大屋子,想起那走在王朝大街上,自己要装出大祭司的身份的劳累。 此刻,他啥都不想,只想在这样的一个清幽的山中,和这个姑娘就此相爱相伴一生。 当激情的最高时刻,那白色的琼浆和着殷红的血,流淌在他们身下,浸过长袍,浸入青草和泥土,他们的身体的一部分,和大地宇宙,已经和为一体,仿佛可以永远不分开。 那种感觉,是如此的幸福,当玉为了自己对浩爱的忠贞,而决定投入火中的时候,她记起了他们的此刻,是如此的让人销魂蚀骨,一生足够! 当晨光照射大地,玉儿和浩开始醒来,他们相偎一起,刚才睡了过去,此刻是如此的甜蜜,他们都不愿意醒来。 玉儿看着大祭司,大祭司也看着她。 他们心里已经做好生死不离的期许。玉儿对大祭司说:“浩,以后你能随时来看我吗?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浩说:“会的,玉儿,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妻子,我们生死不离!“ “嗯!“玉儿紧紧的将自己埋在大祭司的怀里。 “浩,你在你的王朝,是做啥的官?“ “我做的是大祭司,就是主持祭祀等事宜的。很枯燥,有时候,很血腥,有时候,我都很难承受, 只是在硬撑罢了!” “许多事情,是身不由己的!”玉儿幽幽的说。 “玉,你在部落里,平日做啥呢?“ “他们说我是公主!” “公主,良渚公主!”浩望着自己怀里的姑娘说了句:“难怪!” “|难怪啥?” “难怪如此的美丽,如此的绝俗!” “你哄我!哪有那样好!” “真的,比我说的,还要好!” “公主有啥好,我只记得,我们只能在这里,哪里都不能去,还不能说自己是谁,叔叔说了,如果那样就会有极大的危险!我也只是给你说,因为你是不会害我的,对吗!” 公主又说,仿佛自言自语:“你就是害我,我也认了!" 浩抱紧玉“傻瓜,我就是死也不会害你的,你对我这样信任。其实我原先是想寻找你们的祭神的方法,因为听说你们以前的王朝,可以和神交流,但是遇到了你,我只想看到你,不想那个事情了!” “你要是想知道那方法,改天我问叔叔就是了!| “不问了,我想知道了!我只想看着你,就开心了!" 浩是真心的,因为在他的心里,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最想珍惜的珍宝了,这辈子除了因为家族的遗传,登上了显赫的大祭司的宝座,其实浩的心中,一直渴望另一个自己,那个自由自在的自己,那个可以在山林中自由的自己。 今天在这个山中,他终于可以得到自己的想得到。浩觉得自己已经无求。 玉觉得自己无比的幸福,她将脸更深深的埋进浩的怀里。 当晨光初现的时候,浩整理好了衣服,他帮助玉整理好衣服,佩戴好那些玉器,他觉得是如此的好玩,他其实一直很喜欢小的玉器,今天在玉儿的身上,他觉得那些叮叮当当的东西,是如此的好玩,玉儿一动,那些东西都动起来。浩觉得如梦幻一般。 仿佛在依然是在那个古老的王朝里,这个美丽的良渚公主,在王宫里行走,美丽动人。 浩有些发呆。 玉儿看他发呆,笑了,问他:“你发啥呆呢!“ 浩知道自己该下山了。 别离的难受了,更何况,刚刚经历的夫妻之事的两个人,浩和玉每天都彼此思念着。可是各自的身份,又不能马上每天都看到。 因为大祭司是无法丢下自己的工作,每天陪着玉的,而且玉的族人也不会允许。 玉儿是无法丢下部落,去和大祭司每天一起的,因为族人就是因为保护她的家族而逃过千山来到这里,如今她是无法丢弃他们的。 玉儿和浩只能这样,彼此相爱,可是不能马上一起。 他们依然只能每月见一次。因为大祭司是无法常常丢下工作,那是不能自己控制的。王朝的事情,因为是王说了算。 就这样,他们每次离开时,都依依不舍,那山间的流水,那树上的小鸟,都见证了他们难分难色的样子。 他们以为可以永远这样相守。只是没想到危险会来临,在那样的时代,部落间的和平是不规则的,随时都会有战争来到。 玉的和她的族人,此时会有巨大的危险。 ------------ 第63章 良渚部落被谁毁 危险是如此来临的,良渚部落里,曾经抓到一个人。 那个人是在几年前被抓到的,当时他进入山里来抓野猪。、 可是无意中进入到良渚部落的范围,当时他被良渚的古阵弄得头晕脑胀,最后晕倒在了阵中,看到他那个一幅不让人信任的样子,当时大家都主张杀了他。 可是不巧,在准备杀他的时候,公主看到了,公主不想有太多的杀戮,就提出让他在部落里效力。 大家把他弄醒后对他进行了吓唬。当时他下的屁滚尿流,一个劲的磕头,他一个劲的说要做牛做马,好让大家不杀他。 看他那个样子,大家也就放松了警惕,就让他在部落了喂牛。 他也很尽心的坐着了喂牛的事情,把牛喂得好好的,大家都以为,他已经安心在部落的生活。允在大家的建议下,还给了他一个女人,让他可以安心的在部落生活下来。 可是没想到,这人却是相当的不可靠。 就在玉和浩认识的这些时间他跑了。 他是利用他的牛跑掉的。 有一天,他告诉部落的人牛病了!的确,当时的那些牛有些奄奄一息,大家都以为不行了,大家都没有办法。 他却告诉大家,这个病其实可以医好,他说这种病是一种少见的病,可是很好医,只是需要这座山下的一种草,那草是长在进部落的山道边的,只要把那个草弄来,就可以治好。 大家将信将疑,就派人去进山的山道旁,把那个草弄了很多交给他。 当时他欣喜无比,大家都以为他是为牛欣喜。 果然几天后大部分的牛的病都好了。大家也都很开心。、 可是那天,当他和往日一样带着牛在山坡上散步的时候,他居然溜掉了。 原来此人极有心机,他当时说要那个草是有目的的。他自己私配了了一种很甜的东西,那是一种催情药,让牛吃了觉得非常的爽,可是那个香味却是那些草的香味。 那些牛原本没病,只是那天被他弄了药吃,就表现出生病的样子。、 当牛吃了几天那样的草,可是后来却不给了,牛已经习惯了那个催情药,当吃不了的时候,就一个劲的吼。 这是,他就悄悄在清晨,带着牛出去散步。 慢慢的,牛就一路想着着那个草的香味,一路带他走。牛一心要找到那个草,而这个人知道,只有在进山的道路有,因为他对于草的分布,是有研究的。他曾经学医,只是后来被家里逼着做了猎人。 这样,顺着草的香味,牛轻松的走到了那些草的面前,吃到了草,而那个人,也出了山。 出山之后,他就急忙大步跑回家。 本来他如果就此回家也没啥,良渚部落的灾难也不会来临。只是这个人出山前,悄悄的藏了许多的玉器,良渚的玉器,玉器非常精美,而且有非常清楚的良渚的标识。 就是这些玉器让良渚部落遭受到了最后的覆灭。 ------------ 第91章 外星人的降临 当云在作坊里,做好了那个太阳金箔的时候,那个光芒其实也刺穿了整个的宇宙,宇宙里的精灵应该都能过感受得到这个光芒。 而且作坊里,还在继续的做那个玉琮。 当这日,良工将新作的一个玉琮,拿出来给叶子打磨的时候,叶子开心的接受了这个任务。 她看着这个玉琮。充满了开心,因为这个玉琮的样子,是那样的让她喜欢。 为甚麽里面是圆的,外面是方的。 天圆地方!她听到父亲说了,叶子点点头。 天是圆的吗?地是方的吗?她抬眼看去,的确,天好像是圆圆的,只是啥时候,能够看到那圆圆的天背后的东西呢? 地是方的,叶子也从作坊的窗户看出去,眼前的大地,的确是好像一马平川。如一个棋盘。 想起棋盘, 叶子想起和云哥哥一起玩的那个叫围棋的东西。 那个东西,四四方方的棋盘,黑的白的子在上面行走,然后,黑的围住白的,白的围住黑的。 这就是大地上的战争吗? 叶子其实没亲眼看到过战争,可是这四方的地上,确实会发生很多的东西, 叶子知道,这是自己无能为力的,她只是希望一切都好! 这时,云在作坊里,带着人,继续在做那个太阳金箔。 因为第一个金箔,他在李大人的举荐下,交给了王朝的神殿 ,直接和神沟通。 这次,他要自己再做一个。 他依然和工匠们一起,先倒出黄金的溶液,放在了模具里。然后等黄金溶液冷却,就成了金箔, 他将金箔取出来,放到特制的工具台上,仔细打磨。 慢慢的,一个粗坯变成了一个精细的黄金片。 然后云请来最好的雕刻师傅,按照最开始设计时就画好的图案,慢慢的刻出那些图案。 太阳在中间,发出耀眼的光芒。 十二道代表无限的光芒,射向四面八方。 在金箔的边沿,四只美丽的神鸟在飞翔!那神鸟是那样的美丽,长长的脖子,尖尖的嘴,长长的尾巴,在空中飞翔! 让人叹为观止! 云看着这个精品,心里一阵的赞叹。 当云的太阳神鸟和叶子的玉琮都做好了之后。 他们开心的把两件器物放在了一起。 这天,正好是月明之夜。 “叶子,我们把我们的宝贝放到外面去吧!”云说。 “好呀,云哥哥!”叶子说。 他们一起弄了张案几,放到了院子里,明月高悬,仿佛如宇宙洪荒之前。 云将叶子的玉琮和自己的太阳神鸟金箔放在了一起。 他仔细的看着,真是神奇啊。 他们没想到,一个奇迹就要降临。 正在这时,洪跑了过来。 “你们在做啥呢?云,叶子!我要看!”洪说。 他跑了过来,将玉琮高高的举起,然后他又把神鸟金箔放到玉琮上,高高举起,对着月亮。 此时,一道奇异的光芒飞向了宇宙。 “云哥哥,你看那是啥!”叶子对着夜空说。 云向着空中看去,只见一道巨大的光亮从天际飞来。 渐渐的,那个光亮飞到了他们的上空,然后在他们的头上盘旋。 云看呆了!叶子和洪也是! 他们仔细的看着这个怪物,那是一只圆形的碟状物,它有着许多的小窗户在它的周身,此刻它发出银色的光芒射向大地! 当云和叶子还有洪在惊异的时候,飞碟中心射出了柔和光芒,马上,在他们的面前出现了几个人。 那些人穿着银色的衣服,带着一个头盔,只是这个头盔和日常云看到的王朝将士的头盔不一样!它是透明的,可以看到里面的人的样子。 那个样子,和云以前听到的人们说的空中下的神的样子不一样。 人们都说,一起空中常有大神下来,他们开着巨大的圆形的碟样的车子。他们从空中飞了下来 ,然后降落在了地上,然后神走出,神都是一只眼睛,在正中,大脑袋,没有头发,四肢短短的。 在云的记忆里,老人这样说的那些神。 可是?这些神,却不一样,他们长的是王朝人一样的样子。 只是衣服不同而已。 他们走进了云和叶子及洪。 “你们好!”这时,空中传来了他们的声音。那声音,不是从他们的嘴里发出的,是通过他们的随身的胸前的一个小物件发出的声音。 那时,云还不知道这些神,是可以将意念转化为声音的! “你们好!”云说! ------------ 第92章 漂泊的外星人 当那些从碟形车子下来的人,来到了云他们的面前。 他们说:“你好!” 云说:“你好!” 云听到,这些人的样子和王朝的人差不多的。只是他们的声音是从他们肩上的一个小东西里发出的。 那是这些人的意念再通过这个小东西发出的话语。 那些人来到了玉琮和金箔面前, 他们看着这两个东西,目不转睛。 “太好了!太好了!”带头的那个人将玉琮和金箔拿在手里仔细的察看。 “首领,这次的器物看起来很不错,我们已经很久没看到这样精美的器物了!”另一个车下下来的人对那个首领说。 “嗯,是呀,在我们的记忆里,这个玉琮和神鸟也快成了传说,我们追随着神鸟,走了一亿光年的道路,才找到了!”那个首领说。 “是呀,我们离开我们的家园已经很久了!当初我们说好,找不到神鸟和玉琮就不能回去的!”那个手下说。 “嗯,我们现在可以回去了!回去拯救我们的家园,当神鸟来临的时候,我们我们的家园就可以得救了!太阳又会照在我们的星球!” 那个首领说。 他转身对着云说;“我可以带走这些器物吗!” 云看着他们,他们的对话他也听到了,他以前还不知道自己做的器物,能够起这样大的作用。 云在想,他们的家园看不到神鸟了吗?他们流浪四方难道就是为了找到那个神鸟? “可以,你们可以带走这些神鸟!可以帮到你们,我们感到非常的高兴!”云说。 那个首领看了云一眼。看得出他也很感动。 他举起那个金箔,对着天,喃喃的说:“苍天啊!你保佑我,保佑我们的家园重新让神鸟飞翔!” 说完,他就带着神鸟金箔和玉琮,回到了那个碟状的大车下。 一束银光射下,他手里的金箔和玉琮缓缓的上升,很快就被那个碟收了进去。 光芒消失,那个首领走了过来,对着云说。 “谢谢你,我想报答你,想带你看看你没看到过的风景,你愿意来吗!”那个首领说。 云想了下,他回头看看叶子和洪。叶子和洪的脸上充满了期待的眼神。 “好吧!但是我想带我的朋友们一起去,行不行!”云对那个首领说。 “嗯,可以!”那个首领说:“那好,你们跟我来吧!” 他说完,就转身向着那个碟走去。 云和叶子,洪,都跟着他而去。 来到了那个碟车下,他们都站在里那里。 云看着叶子,叶子很紧张,云抓住了叶子的手。叶子对他一笑。 云在转身看洪,洪其实也紧张,只是他对这个碟车充满了好奇。 洪嘴里嘀咕着,不知在嘀咕啥。 这时,一阵光束射了出来,云看到自己在飞起。 很快,叶子,洪和自己都飞进了碟车里。 这里的一切,都是那样的干净,云看到碟车里面到处都是银色的。那些器物都是银色的。 “走吧!跟我来!”首领带着云们,来到一个地方。 “这里是我们的飞船的驾驶室,你们能明白我的意思的吗?我们把我们在的这个东西叫飞船,这里就是驾驶飞船的地方!”首领说。 云努力的在想首领的话。他使劲的听,努力的在懂。他看到这个驾驶室里,有很宽的透明的东西,可以看到外部的世界。驾驶室里,有一排的各种小的圆形的东西,上面显示着各种的东西,好像是文字,又好像不是。 他知道,这应该就是和王朝的马车牛车一样,这里是开车的地方,指挥车子的前进方向,躲开那些障碍,道理应该是一样的。 “你们做好准备,我们的飞船快要开动了!”首领在说。 这时,一阵轰鸣声开始传出。 云只是感觉到一阵微微的抖动! “你知道不知道我们的飞船的情况,我们又叫我们的飞船为飞碟!这是我们现在的家!”首领说。 “可是你们从哪里来呢?”云问。 “我们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距离这里有一亿光年!我们居住的地方,和你们这里一样,有阳光,有河流,有山川,有草原。”首领说。 “那你们为何要离开你们的美丽的家,到处流浪呢!”云说。 “那个地方,目前遇到了麻烦,我们经过了很多万年的繁荣,现在遇到了很大的麻烦,这些麻烦不是你们能懂的,你们现在才刚刚开始!我们从最早的部落到部落王国阶段,也就是你们现在的阶段,到了许多个国家的阶段,我们经过了巨大的科技的发展,能力大大加强,我们的家园的人们从时常相互战争到统一,居住在我们家园的人们都成了一个国家的人民。我们不再内斗,我们向外发展,我们曾经经过了内部资源的枯竭,我们的家园无法提供我们需要的能源,矿物。我们就在我们家园临近的星球进行开采,我们依然能发展,进步! 可是?我们如今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我们发现我们的太阳出现了很大的问题!”首领说。 “你们的太阳会出现很大的问题?”云问。 “是的,出了很大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能找到太阳神鸟,让他们给我们带来巨大的福佑,让我们的太阳回复正常!”首领说。 “你们找到了吗?”云问。 “一直没有呢!我们走了很多的地方,很多的星球,没有找到传说中的神鸟!”首领说。 ------------ 第93章 飞碟高空俯瞰王朝 云看着这些遥远地方来的人们,心里一阵的叹息。 “对了,以前的人们说你们是神,你们是神吗”云说。 “嗯,他们说我们是神,其实他们意思里的神,就是有神力的意思,我们掌握的科技是可以改天换地的,所以我们是神也没错!我们的寿命比你们的长,我们的能力比你们大很多,此时我们是神!只是你们也会得到的,那会在很久很久以后,只是不知道那会儿,我们还能不能再见面!”首领说。 “我该如何称呼你呢?首领!叫你大神还是啥?”云说。 “叫我金吧!我来的那个星球,有一座高高的山,远远看去金光灿灿,你就叫我金吧!”金说。 “好啊!金,很高兴认识你。虽然你说的很多我不懂,可是我会努力去懂的!”云说。 “你是一个很善于学习的人,你的前途很广大!”金说。 “你们都很聪明!”金转向叶子和洪。 “你们更优秀,你们从那样远的地方来,我听父亲说过,神总是驾驶着圆形的战车来到我们的身边,给我们带来福泽,教会我们很多东西!没想到,今日能够和你们真的在一起了,我这是在做梦吗?”叶子说。 “哈哈,你是在做梦,这个梦很长,估计你要做很久呢!生生世世,轮回不休!”金说。 “生生世世,轮回不休!”云想着这句话。 当很多年,云在那个南方的都市那个自己的房子里醒来的时候,他想起了这句话。 “生生世世,轮回不休?”可是生我之时我是谁,我来之后谁是我?既然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将今生的命运注定,那自己又该如何去面对眼前的生活?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当面对这个遥远地方来的访客,云是不惘然的。 “我们就要起飞了,马上你们将要看到你们从没看到过的美丽的景象!”金在说。 “我们需要把我们绑起来不,这个车子会不会旋转,我们会不会头朝下?”云在想各种的问题,因为他刚才在看到这个飞碟来的时候,是旋转的,那里面的人,岂不是在有些时候是头朝下的。 云在想像那个样子。 金马上就打消了他的顾虑:“你放心吧!我们这个地板有很强的吸力,他可以在飞碟旋转的时候将你牢牢的吸住。你不会头撞到天花板上去!” “嗯,试试看那,我想那会是非常的有趣的事情!”云说。 这时。飞碟已经起飞。云看到外面世界是如此的美丽,遥远的星空依然在眼前,看看脚下那黑暗的一片,时而有很多灯火的地方,那是王朝。 云看着王朝的地方,他知道那是他的家。那里有父亲,有母亲。虽然父亲去世,可是他依然在自己的心里,母亲此刻正在村子里,自己过着自己规律的生活。 那河岸边,灯火最密集的地方,云知道那是集市。那里是自己最喜欢带叶子去逛的地方,那里有音乐,有围棋,有各种器物出售,有粮食马匹牛羊。那是生活的最重要的部分。 云还看到那个高高的神庙,他不知道此刻大祭司在做啥,也不会知道大祭司此刻正在为得到神的光临而苦苦求索。 云一直没给任何人说过自己和神的交往,所以大祭司他们一直得不到关于神到底来过没有的信息,那是大祭司的遗憾,因为这是神交代的,不能说。 可是大祭司得到了良渚公主的爱情。那是他的命运。 云遭遇的,却是另外的一种命运,那命运是在数千年里反复的求索思考。 云还看到王的宫殿,那里也是明亮一片,云知道那是大王正在夜宴。 云知道那里会有那个叫环的女子在给大王表演那个叫霓裳羽衣的舞蹈,王朝的青铜编钟会奏出美丽的音乐将这个美人的舞蹈伴随。 那个舞蹈云看了一次,那是李大人带他去宫里看的。 当时,只见一片的花开花飞,各种颜色的丝绸的美丽的丝绸的衣服,将那些美人装扮得如仙女下凡!她们身段婀娜,长袖飘逸。 她们的眼神如星星般美丽,她们的秀发如水瀑般滑顺,她们的娥眉如青山最美线条,她们的嘴如樱桃般使人迷惑。 在青铜的编钟的音乐里,她们翩跹起舞。一切如一个梦,水袖纷飞,美人倾倒的身姿如三月的弱柳,一曲终了,她们仰面向后,长袖着地,美目顾盼,嘴角含笑。 最是那胸前的玲珑,起伏不定,让人心动不已。 大家都在喊“好,好,好!” 这就是王宫的夜宴,王几乎隔三岔五就要举办一次。每次都是君臣尽欢。 在夜宴中,他们还燃起一种特殊的叫檀的木头,那木头发出的香气,真是迷人不已。 在王朝灭亡的最后几年,王还得到了相传是来自东海的夜明珠,这些巨大的珠子被王下令挂在了王宫的主殿,每个夜宴的时候,夜明珠发出柔和的光芒。 只是,在王朝灭亡的那年春天,那些夜明珠突然失去了光芒。一下字暗淡了。 大家都不知道原因。 直到几千年后,云在谷大师的预言古书里才读到,那夜明珠其实是亡国之兆。 只是不知为何,那些夜明珠,那些檀香却被另一个皇帝的得到,他在他的宫殿里堆满了檀木,整夜的焚烧。还将那些巨大的夜明珠高高的悬挂在自己的寝宫,和自己的美人彻夜交欢。那时那些明珠每晚散发出美丽的光辉,只是无人知道那会是亡国之兆。 那个人后来叫做隋炀帝。 而云在谷大师的语言书里读到,那个人其实就是山鹰大王的弟弟,叫做炀。 炀喜欢享乐,喜欢美人,云没想到就是因为这样,自己和叶子会遇到生命里最大的考验! 此刻,云在外星的飞碟里,看着霍霍飞起的飞碟,已经不能再多想了。 壮美的景象马上就要出现在他的眼前。 ------------ 第94章 蓝色星球与金字塔 当金说完,飞碟此刻就开始了旋转。 可是里面的人却没感受到震动,云他们只是看到浩瀚的星空马上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真美啊!!一切都是那样的美! 飞碟在旋转,一会儿,就飞到了很高很高!然后就是一阵的烈焰。 云从透明的窗子里向外看去,只见一片的烈火焚烧!整个的飞碟的外部此刻好像是在高温焚烧。 云知道那温度,因为自己在制作青铜器时用了各种方法提高火的温度,温度是最要的一环,如果做不到,就无法融化铜汁,也就无法做成真正的青铜器。 此刻,云看到外面的灼烧,可是飞碟的表面基本上没啥变化。云知道,那得是非常坚硬的合金材料,才能抵抗这样的高温。 飞碟很快的使出了这烈火层。 ”这里好恐怖,感觉像传说中的地狱!”云说。 “哈哈!”金一阵的大笑! “这里叫做大气层,是保护你们呼吸的地方!”金説。 “为何,为何它能保护我们的呼吸?”云问。 “因为你们的呼吸是吸进去氧气,呼出来的是二氧化碳,所以你们必须得保证充分的氧气留在你们的家园。这个大气层就是保护这些氧气不泄露,无人救援!”金说。 “喔,明白了!谢谢 ”云说。 此时得飞碟在也在空中缓缓飞行。 “你们请看!”金说。 只见湛蓝的宇宙里,一个巨大的蓝色的星球出现在了大家的眼眸! “如此壮丽的景象。这好像是个梦吧 !”洪在喊。 “不是梦,洪!”叶子说。 “真是一个奇迹啊!”云说。 只见那个蓝色的星球在慢慢的转。远远看去,仿佛可以看到它上面的山川河流深林湖泊,一切都是充满了生机,仿佛是宇宙的宠儿! “其实这是我们在围绕它旋转,它的旋转我们是根本感受不出来的!”金说。 “真的很美啊!”云说。 这时,飞碟使出了黑暗,眼前一片的光明。 “我们开到了能感受到阳光的地方!”金说。 这时,飞碟在旋转。 “你们看到了宇宙的美丽了吗?”金说。 “嗯,是呀,很美!”云说。 “真的美呆了!“叶子说。 这时,飞碟向着遥远的宇宙,飞了过去。他们飞入了黑暗! 眼前,无数的星辰都发出亮光,仿佛在等待,等待人去探索奥秘。 只是眼前的万盏星斗,让人迷幻。 “你们看了宇宙的美,现在该带你们回去看看地球人的奇迹了!”金说 。 这时他们又经过了氧气的保护神,大气层。又是如炼狱一般的焚烧,飞碟在巨大的高温下,经受着考验。 经过了大气层,他们慢慢的在大地上飞着。 一切是那样的愉快! 云看到无数的山川河流在自己眼前越过。 当一条大河出现在云的眼前的时候,他也看到了那巨大的金字塔。 飞碟在贴着地面飞行,这时,云看到地下无数的人在跪着,好像是在迎接大神的到来。 “他们在干嘛?”云在问。 “他们在迎接神,他们的王死了,他们的王修建了这个巨大的金字塔,希望能够和神沟通!”金说。 “那他们能够和你们沟通吗?”云说。 “他们的金字塔设计很神奇的,里面暗含了很多宇宙的神奇,你来看!”金说着,带着云来到一个储物间。 “你看,这是我们的食物储备间,这里,是一个金字塔般的盒子,你看这里面的食物,是不是很新鲜!”金説。 云一看,果然如此。 那些食物,仿佛如刚刚做好的 一样,鲜嫩无比。 “金字塔凝结了很多的神奇,那是另一批神教会他们的!”金说。 “哦,原来是这样,我想他们也不会自己明白这样高深的学问!”云说。 “也不见得,他们自己的领悟能力是很强的!”金说。 “你看这里!”金指着一个墙上的屏幕,这时,墙上出现了金字塔内部的情景。 云看到那些死去的国王都躺在一些黄金饰物之间。 他看到了那些黄金的面具。 云觉得好熟悉,原来这里的人们也会打造黄金面具。 他也看到了一些和自己的王朝祭祀用的一样的青铜器。 云觉得很神奇。 特别是那青铜的宝树,云看的特仔细。 “他们为何有那个宝树,树上还有神鸟呢?我一直以为只有我们才有?”云问。 “神树的来历是来自古来的传说,相传遥远的东方,住着神鸟,这个神鸟能将太阳唤醒,太阳滋养万物,带来四季,带来黑夜白天,带来温暖和万物生长!每日太阳从神树上升起,又在神树里晚上休息。 所以神鸟也是很重要的呀!”金说。 “金你见过神鸟没?”云说。 “我一直没见过,据说见过神鸟的人是极有福气的人!我希望我们走了上亿光年的路,能见到神鸟!看到你的金箔,我知道,神鸟已经离我不远了!它快踏上回家的路!”金说。 这时,云看到了金的眼神,是那样的又期待又忧伤又快乐! ------------ 第95章 七月流火 当飞碟带着云和叶子还有洪空中飞翔,云感觉到一种无以伦比的开心,他感到了世界无比的壮丽,他看到了那些遥远的星球,不是在王朝的地上看,是在很高的空中看。 他看到了自己居住的星球,那个自己是如此的寂寞和不寂寞。 “叶子,洪,你们喜欢这样的旅行吗?”云问。 “喜欢啊,其实我们这次的旅途很神奇,要是能经常这样就好了!”叶子说。 “估计很难,你不知道我好像知道大祭司在悄悄的寻找神找了很久了,都没有结果!”云说。 “啊,那你为何能轻易的找到呢?”叶子问。 “我也是偶然,估计是他们喜欢那个神鸟和玉琮吧!以后我们如果还想见他们,我们就去制作那个玉琮和神鸟!”云说。 “好呀,我到时多做几个玉琮藏起来。想让飞碟带我们去玩的时候,我们就去玩!好不好!” 叶子说。 “好啊!”云说,“我也多做几个神鸟金箔,争取以后还有机会来玩!” 这时,飞碟里传来了一阵歌曲!“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云听入了神。 他穿过飞碟的窗外,看到自己在一大片的农田之上。 那些人们正在那里劳作着! (本书完本了,更多精彩,将有续集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