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鸡鸣狗盗 ------------ 1.夜行人 月色如水,夜风许许。 鸡鸣城北外荒原上,两条人影,一白一青,一男一女,穿行如电,形同鬼魅。 稍有武技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两个人的修为境界至少也达到了流境,即可以御使先天之气为己所用了,否则以血肉之躯,谁能行的这么快,支撑的这么久? 离城约二十里有山名曰鸡冠岭,山势从北向南,五峰叠次排列,以中峰最高,侧观形如鸡冠,故而得名。山是好山,古柏苍松,绿意葱茏,水是好水,山溪温泉,流水潺潺。然而却如许多美好的事物一样,近在闹市无人赏识。 哦,也是有人赏识的,只不过少了点,只有一个麻衣少年。 鸡冠岭中峰之颠有块裸露的巨石,长三丈五,宽两丈五,外形看似一座石台,得名“清影台”,溶溶月色下,一个十三四岁的麻衣少年正手持一把重约四十斤,刃宽超过一掌的斩马剑在苦练武技。 这少年人长的黑瘦无比,个头又极矮小,虽说面相还算清秀,不过乍眼看过实难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修炼的武技也很普通,是大陆上最最常见的“劈风剑”。 “劈风剑”别名“劈风斩”,共十二式,招式朴实无华,简单实用,是众多修武者的开蒙之物,也被某些小国、强族列为军中必修武技。 一套武技被军队选作必修,那至少能说明两个问题: 其一,这套武技足够实用。 一般而言,一支军队只要还没有堕落到甘当花瓶仪仗队,它总是会拒绝虚华和不实,而努力追求实用、真效。军人的荣耀来自战场,战场只认实力,临阵对敌,谁敢拿自己的性命来开玩笑?战场上能一刀解决的就绝不费第二斩,面对如蚂蚁般的敌人,任何徒靡精力的花架子都是要害人害己的。 其二,这套武技一定简单易学。 武士是武士,军人是军人,武士是军队的核心和灵魂,但并非所有的军人都是武士。 许多情况下,耕田种地的憨直农民,锱铢必较的油滑商贩都可能成为军人,奔赴战场,决定国运。 指望农民、商贩、工匠在短短的几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内通晓武士用十几年系统学习才能掌握的武技,绝对是疯狂可笑的。 一套能让毫无根底的农民、商贩、工匠在短时间内掌握的剑术,自然与“高深”这样的字眼无缘,它只能是“粗浅”的代称。 “劈风斩”之所以流行天下,就是因为它的实用、粗浅、易学。 一个相貌普通的少年,手持一把普普通通的斩马剑,在一个月圆无人的山顶练习一套粗浅的不能再粗浅的剑法,论理是不应该引起两位品境武者的关注的,更何况这两位品境武者还是地地道道的贵族。 李牧和熊妳不仅是武技达到品境的武者,也是地地道道的贵族:“地地道道”四个字说明他们都是出身传承数百年的世家大族,而非那些新近窜红的土豪新贵。 除此之外,他们还都是受过册封的金武士(国王御封的高等级武士)。李牧甚至还是正儿八经的骁骑卫(一种低级爵位,常授予武职将领,与子爵相当,但没有封地,也不得传袭子孙)。 吸引他们停下脚步的是少年斩马剑刃上那层似有还无的淡黄色的芒光,那是内府先天之气外化于凭台之物的典型特征,内府、先天之气、芒光、真气外化,这些本应该是一位流境中阶武者才能拥有的东西,竟会出现在一位十三四岁的少年身上。 不和谐,太不和谐!一个穷苦少年,何德何能,有何福缘,竟得此造化? 若非有福缘从正道得来,那他就是一个先觉妖异。 一个能自行窥破天机的先觉妖异,必将降大难于世。 见此等妖异,人人得诛之! 两道凌厉的杀气骤然滋生,李牧和熊妳两人身上同时发出淡淡的赤红色芒光。芒光为赤红色,证明他们俩的修为俱已臻品境,颜色清淡,说明他们只是刚刚达到品境,还处于品境下阶阶段。 练剑少年浑然不觉自己正处于命悬一线的危险之境,即便是一位真正的流境上阶武者在面对两个品境下阶武者的围攻下,其生存几率也绝对不超过万分之一。 更何况他迄今为止连个正儿八经的修武者也算不上! 十四岁的少年虽然在七年前就已拜了师父,但迄今为止却仍未开蒙。一个未开蒙的少年连修武者都算不上,更遑论入流了。至于他手中斩马剑刃上那层似有还无的淡黄色的芒光,嗯?鬼才知道它是什么?难道不是月光在剑刃上的反射? 无知者无畏,少年不觉危险临近,仍然一板一眼,又笨拙无比地修炼着他的剑法。 “看起来他可能是个异数,却非什么先觉妖异。” 修为已经达到品境的两位贵族武者,看人看物的眼力到底高人一等。眨眼之间,他们几乎同时得出了这个结论。说起来也是,先觉妖异,几百年才出一两个的珍稀物种,哪那么容易就让自己撞见了? “唔……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看起来至少已经开了三个以上天门了,啧啧……他的福缘还真是不浅呐。”一身青衣的熊妳悠然地说道,声音轻淡的像夜空的风。 她是大楚熊氏家族之后,拥有熊家女人典型的面貌特征:光洁开阔的前额,细长的柳叶弯眉和明亮如星月的双眸,挺翘的鼻梁下是精雕细琢到极致完美的樱桃小口,再往下,一条圆润的弧线描画出她的下巴后立即干净利索地收了笔。 熊家的女儿不仅容颜娇美,更兼肤如凝脂,她的肌肤温润如琥珀,在柔和的月光下,瑰丽妖异,散发着淡如烟尘的清辉。 上天待人往往是公平的,他老人家慷慨地赐予了熊家女子精美绝伦的五官和温润无瑕的肌骨,却也悄悄地干起了短斤缺两的勾当,他私藏起她们的一分骨肉,把她们的娇躯塑造的像个未成年的孩子。 身材娇小,是熊家女儿除美丽以外的第二特征,在大陆的南方和东方这些都是她们骄傲的资本。但在强邦大族林立的王朝腹心,温婉娇俏并不必然被视为一种美,这些地方的王公贵族和大家族长们更亲睐那些丰乳肥臀、腿长腰细、性格泼辣的姑娘。譬如来自西方神秘之境弦月国的女人。 这使得大楚熊家无法通过正常的,也是被证明是最经济高效的邦族联姻之路为自己谋取合法利益和获得诸国大族的普遍尊重。 数百年来,尽管大楚熊家已经由丛林小邦崛起为天南之霸,却依然被排斥于大陆正统文明之外,被冠以“南蛮”之蔑称。 持续长久的不公平待遇塑造了大楚熊家诡吊的自尊和极度变态的军力。 终于,熊家女儿的身高问题成了大陆所有邦族的一块心病。 不知从何年何月何日起,王朝腹心和北方的邦族贵族子弟间就流行起这样一句话: “娶熊家女儿吧!为了世道能安宁,即使不能爱之以夫妻,也请待之以女儿。做老熊家的女婿吧!总胜过做大楚国的敌人。” 天起侯之子李牧就是在这句话最流行的时候娶了熊家女儿妳的,不过幸运的是,他完全不必把新婚妻子当作女儿来待,熊妳的母亲,一位来自西方阿斯尔家族“高人一等”的大楚王妃给了她一副傲人的高挑身材,甚至比身材魁梧的李牧还要高出寸许。 “的确是够幸运的,也许是误打误撞开的天门,许多人都有撞开天门的奇遇,毕竟人体有一百零八处天门呢?中天门生来就是开启的,直到成年后才自行关闭。除此之外,至少有四五处天门是很容易撞开的,所以偶尔撞开一两处,实属正常。但若无人指点加以巩固,这些被幸运撞开的天门慢慢的就会重新合闭。嗯,同时误打误撞开三个天门,却还是很少见呢?这个孩子运气的确非常不错。” 白衣飘飘、风流俊雅的李牧一直兼任着天起城李氏族学讲师,好为人师的他见有如此异相,忍不住就卖弄了一下唇舌。 妻子熊妳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正很专著地听他讲课呢?崇敬之色溢于言表。李牧不觉有些脸红,论修为他尚不及妻子熊妳呢。如此鼓弄唇舌,真是不知所谓。 李牧的脸红了一下,就恢复了常态,他们夫妻感情很好,在自己的妻子面前丢脸,再丢又能丢到哪去呢。 然而他的眉头又轻轻地蹙了起来,眼眸中也添了一丝隐忧。 少年练习的剑法是大路货不假,剑也是普普通通的军中制剑,而且好像还是把破损的旧剑,他运剑的招式虽然纯熟却仍显粗陋,一些动作甚至根本就弄错了,但他每一剑刺出,剑锋上都隐隐夹持着一股划破空气的嘶鸣之声,剑刃上则闪耀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淡黄色芒光,这芒光极轻极淡,时有时无,但却是真是存在的。 那芒光是体内所蓄先天之气外化的征兆。 开天门可以说是误打误撞开的,即使是同时开了三个,也勉强能归结为幸运。但他内府所蓄先天之气是从何而来?真金丹气只能养生不能外化,能外化的必是后天所修真丹之气,难道真丹也能误打误撞修成?荒唐!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先天之气乃纯真、本原、净洁之气。有涵养生命之力、窥天行道之功。 世上所有的灵物在母胎里孕育时即带有先天之气,彼时浊气未侵,其所积之先天之气纯之又纯,洁净无邪,因其色如纯金,又名“真金丹气”。 灵物自出母胎起,浊气入侵,先天之气凝聚为核状之物,形如丹丸,故名之为“金丹”,因其生自天地造化,而非后天修炼,又名“真金丹”。 初生生命因为有“真金丹”所释之纯净真气的保养,故而常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 然而每个灵物自他/她/它开口呼吸的那一刹,浊气便开始侵蚀他/她/它的肌体,腐蚀他/她/它的脏器,损折他/她/它的生命。 真金丹气的保养和浊气的侵蚀相持相伴,直至生命的终结。 当真金丹气的保养之功强于浊气的损折之害时,被侵蚀的肌体、脏器可以得到及时修复,故而生命之树非但不会枯萎,反而日渐茂盛,反之,则躯体日渐衰朽,待到真金丹气耗竭之日则生命便也终结。 ------------ 2.精于败家之道 真金丹气的耗散是不可避免的,灵物若要永葆生命之树长青,修成长生不老之体,只有在“真金丹”耗竭前,修成替代的“金丹”。 先天之气是纯真之气、本原之气、净洁之气,充斥于天地之间,随生随灭,无始无终,采气炼丹是可行的。 世间灵物皆有采气炼丹的悟性,人为万物之灵长自然也不例外。 人,通过后天修炼而重聚先天之气于内府再造“金丹”的行为即为修真。 然而因为人的智慧、毅力、运气的不同,并非所有的修真者都有机会在“真金丹”耗竭之前修成替代的“金丹”,故而长生不死对绝大多数修真者来说都只是一个奢华的梦。 但即便如此,还是有千千万万的人愿意踏上这条不归路,在修真的道路上前赴后继,至死不休。毕竟人们对生的渴望,对死的恐惧压倒一切。 不过也有一些人并没有奢望在死前能修成金丹,金丹不成修成火丹、赤丹也不错嘛,不仅能延年益寿,还能获得仅次于神的超凡力量,人生一世,草木一春,做不了长生不死的神仙,做个傲视群雄的强者也不错嘛。 修真之道有万千条之多,然而要获得超凡的力量,则必须将真丹所蓄先天之气外化。凭藉先天之气窥天行道的特性,借天之力为己所用,从而超凡入强。 如同修真之道有万千条一样,真气外化之途亦数不胜数,最笼统的化分可分为驭气和炼魂两途,前者借天之力驱使万物为己所用,后者借天力拘灵物之魂听命于己。 眼前这个练剑的少年,他剑刃上所放射出的淡黄色芒光便是真丹之气外化的结果。按类别化分可归入驭气大类里的借物术,即借一有形之物为凭台外化真气,常以一分内真气驱动十分外力,借天之力为己所用。 只是他的修为尚浅,内真气十分虚弱,尚难驱动外力为己所用,因此外化的真气只能在凭台物上形成一层淡淡的光毫,照明有余,杀人无力。 修真之路万里长,少年此刻只才迈出了第一步,这一步虽小却十分关键,踏出了这一步便是迈出了平凡,从此他便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正式踏上了修真之途。 李牧根据他外化出的淡黄色芒光,推断他已经修成了火丹,火丹是最低级的真丹,相距金丹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路要走。 一个修成了火丹的人,若说他不懂得最基础的炼气之法,那是说破了大天也不会有人相信的。因此李牧推断他一定也掌握了修真的基础法门——炼气,万丈高楼平地而起,搂盖的越高,基础就要求打的越牢,炼气就是修真的基础,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 炼气分三段:开门、炼纯、修丹,三段环环相扣,不可分割。不开天门则无法点丹,不点丹则无以聚气,不聚气又谈何炼纯,不炼纯谈何修丹,不修丹哪来的火丹? 金子、狗屎都可以捡,见过谁捡火丹的吗? 如此,问题就来了。别人点丹聚气至少需要开十个天门,他仅开了三个天门凭什么就能点丹聚气? 虽然修为已臻品境,李牧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就算你梦遇高人得授仙法,开了外挂,可,凡事也得有个度吧?如此逆天而行,你敢说你不是妖孽? 一念至此,李牧的目光忽然变得锐利起来:难道,那个传言是真的吗? 李牧想到这下意识地向南方望了一眼,距此二十里外就是鸡鸣侯的封地鸡鸣城,一百年来天起城李氏和鸡鸣城张氏一直纷争不绝,征战不休,彼此都视对方为死敌。 百年鏖战耗尽了两家实力,致使真龙王朝建国初期的江北之雄和山东霸主到目下竟双双沦落为地不足百里,人口不满五万的城邦小国。至为可气的是,昔日的跟班小弟燕山秀船氏和中州尹家却趁势崛起,易宾为主,反将张李两家变成了附庸。 然而即使打的筋疲力尽,两家却谁也不肯低头认输,哪怕熬干骨髓里的最后一滴血也要扩充军备鏖战到底。 四个月前,在两国边境的斜阳谷两家又爆发了一次激战,张家大败,家族张孝璋背部中箭,狼狈逃回鸡鸣国。 两国交兵,胜败乃是常事,张家败归,李家也收兵回城休养军力准备迎接张家的反扑报复,按经验来看张家的报复在一个月,至迟两个月后必然到来。 然而诡吊的是,大败而归的张家这回竟一反常态,一连三个月没有发兵来侵犯天起城。是张家家长张孝璋屡战屡败后幡然悔悟,决心休兵罢战了,还是别有阴谋? 李家上下都相信张家是别有所图,至于所图为何,上下意见不一。 正在有条消息却流传开来,说张孝璋这回决心改变策略,不再与李家零敲碎打,而是倾尽家财募选了一批天赋异禀的少年集中到鸡鸣城,决心用十年时间加以系统训练,待少年成才之日再对李家发动全面反攻。 消息最早是一个中州商人带到天起城的,李牧对此将信将疑,但他的父亲李氏族长天起侯李昭却深信不疑,李昭的依据是这则消息中泄露的张家的军事实力,和他一个月前通过特殊渠道获得情报完全吻合。 即,张家眼下实际上只拥有两名能战的品境武者、七名流境武者和约三百甲兵。 这既非张家宣扬的他们拥有七名品境武者、四十名流境武者和一千两百名甲兵,也非外界公认的张家仅剩不足两百族兵、五名流境武者和张孝漆一名品境武者。 为了挫败张孝璋的阴谋,李昭不惜以天起城今后十年的商业税收做抵押向洛城里的银坊举债扩军,准备给张家以迎头痛击。 身为长子的李牧说服不了固执的父亲,却也不愿看到李家沦落到万劫不复的悲惨境地,他跟新婚妻子商量后决心潜入鸡鸣城,刺探张家虚实,找出真凭实据再来说服父亲。同为品境武者的妻子熊妳坚持同行,李牧也只能答应。 李牧本想所谓张孝璋不惜重金募选天赋异禀的少年,悉心培养,以壮大实力的传言根本就是满口谎言的中州商人捏造的,这些商人为了推销他们的武器、马匹和粮食巴不得诸侯们天天打仗呢?他们的鬼话岂能相信? 至于父亲说通过特殊渠道获得可靠情报,李牧想多半也是假的,洛城里的情报贩子多如牛毛,有几个有本事拿到真情报,多是些道听途说之言,用来唬唬那些边远地区没见过世面的小邦弱族罢了。 张孝璋若是能有这份心机,他也就不至于把他老子张火狐辛辛苦苦置办下的偌大家业败空了。李张百年激战史上,李家一直占据着上风,曾经七次围攻鸡鸣城,两次破城,三次擒杀张家家主,而在张火狐执掌张家之前,张家只围攻过一次天起城,既无破城记录亦无李家家主阵亡的先例。 张火狐横空出世却让李家吃够了苦头。此人既勇猛过人,又奸狡似狐狸,他执掌鸡鸣城张家后,结交中州尹家为奥援,成功离间了李家和盟友燕山秀船氏的关系。 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后,张火狐主动出击,屡次击败李家。他当政的前十年曾十一次围攻天起城,六次破城,杀李家家主四人,掳李家主母七人。 李家在他的威压下几度徘徊于灭族亡宗的边缘,不得已只得将李昭幼妹下嫁屋山侯,两家缔结了姻亲,张火狐忌惮屋山人的蛮勇,恐引火烧身,这才没敢将李家灭族。 张火狐去世时给儿子张孝璋留下了一副丰厚的家产: 宿敌李氏奄奄待毙,至少十年内不复为威胁;沃野千里的道州重回张家之手;中州尹家成了张家的铁杆盟友;为张孝璋聘娶了齐州田氏之女,抱上镇海公国这根粗大腿。 在朝中,张孝璋获任皇城卫将军,虽无实权,但好歹是三品高官,唬不住强邦大宗,吓唬吓唬那些边远地区的土老冒还是绰绰有余。 如此一分厚实家底,经过张孝璋十二年“宵衣旰食”的“励精图治”,终于: 李家经过十年休养生息东山再起,重新成为劲敌;中州的铁杆盟友如今变成了太上皇,对张家颐指气使;沃野千里的道州现在仍然姓张,不过每年的税赋都交给了海州张家,跟鸡鸣张一毫瓜葛也没有。 好在张氏兄弟够齐心,能力往一处使,终于哄得那位骄横挑剔的齐州田氏留在了家中,若非仗着镇海公妹夫的脸面,怕连祖宗封地鸡鸣城也让中京城里那帮嚣张王孙跋扈公子给夺去做了赛马场。 本来还能仗着皇城卫将军的牌子从边地土豪手里哄点花销,谁知又让“神勇无敌大将军”后代给参了一本,说自己广纳贿赂,结交私党,天子一句话,自己的三品帽子就没了。 这点最让张孝璋恼火:“娘的,连逆臣之后都出来嚣张啦!这是要变天了吗?” 因为这句大逆不道的话,真龙天子一怒之下要褫夺他的封爵,亏得他大舅哥镇海公上表为他求情,否则,张孝璋真的要“披发哭庙,愧对列祖列宗了”。 这么一个精于败家,连眼前都顾不住的昏庸傻蛋,还能想到十年以后的事,说破大天李牧也不信。 可眼前看到的,却又怎么解释呢? 一个仅开了三个天门却修成了火丹的少年,难道不属于“天赋异禀”之列吗? 一念至此,李牧的手就移到了剑柄上,他的剑乌木为鞘,镶以白玉,金丝缠裹把手,剑柄则装饰着一颗莹润的红玉,玉是妻子熊妳所赠,采自怒山之颠,据说是经过暗族魂师加持过魔力的。 不过李牧想,暗族与人类亲缘关系太远,他族中魂师加持的魔力未必对自己有助益,不过为了讨妻子欢心,他还是把红玉镶嵌在剑柄,当作自己的眼睛一般爱若珍宝。 李牧的剑虽然华美,却并非不实用,和一般的贵族子弟不通,他的剑是用屋山上所产的寒铁锻造,屋山寒铁至坚至寒,杀力极大,不足之处是铁本身太过寒冷,而且又太重了点。这柄长不足三尺,锋刃宽仅三寸的黝黑寒铁剑竟重达三百二十斤。 算起来也只有李牧这样的品境武者勉强能使用。 “铮”地一声,李牧的拇指轻轻地将剑刃推出了出了寸许,剑刃刚离鞘,一条诡异的墨绿色丝状雾气便从剑鞘里爬出来,像条小蛇一样悄悄地缠绕在李牧的拇指上,他的拇指顿时变的如尸体一般苍白。 ------------ 3.有些儿童不宜 李牧的手轻微地颤抖了一下,那条墨绿的气雾竟如受惊的小蛇一样嗖地缩回了剑鞘,片刻之后,它又探出了脑袋,见李牧的手指没有挪开,便趁势而上,不仅完全地缠裹住了李牧的拇指,还迅即向外扩张,瞬间之后,李牧的手掌就笼罩在了一团诡异的墨绿色的气雾中。 雾气从剑鞘中不断涌出,在李牧的手掌上汇聚成一个球状雾团,气雾翻卷腾舒,不断地变换着姿态,像一团小蛇聚集在一起不停地扭动着身躯。 片刻之后,小蛇们再度踏上扩张的道路,沿着李牧的手臂迅速向上攀援,不过它们的野心很快受阻,戴在李牧手腕上的一枚赤金手镯,忽然发出了如火焰一般的光芒,如同在李牧的手腕上镶嵌了一道火圈,瞬间隔绝了它们前进的道路。 墨绿色的小蛇们悻悻而退,如同夜鬼听到了鸡鸣,哀叫着退了回来,索性也手掌也放弃了,一路退回进剑鞘里,附着在黝黑的剑刃上,发出迷人的奇幻绿光。 这层似有还无的墨绿之气,是屈死在剑下的亡者之魂,李牧的这口剑名字就叫“亡魂”。 对于亡者之魂在自己手上搞的这些小动作,李牧毫不在意,修炼亡魂剑法已有二十载,他已深得驾驭亡魂之道,若连几个亡者之魂都搞不定练这剑法岂非自寻烦恼? 亡者已逝,了无烦恼,真正能让生者感到烦恼的是生者。 作为天起城李家的嫡系子孙,李牧可以不相信诡诈的中州商人之言,却不能不相信眼前所看到的事实,事实就是眼前这个瘦弱的练剑少年的确是罕有的天赋异禀者,如此优秀的少年若得明师稍加点拨,将来成就不可限量,或许三五年后,他就将成为自己的对手,若给他十年时间则必是李家的梦魇。 想到这,李牧的眉头锁的更紧了,李家已经没落,当不起大的风浪了。 李牧手中的亡魂剑又弹出寸余,附着在剑刃上墨绿气体翻卷的更加欢快了,它们像兴奋的孩子,跃跃欲试,准备迎接新的伙伴到来。 亡魂剑出必勾得新魂方得归鞘,否则亡魂恼怒将迁怒于剑主人,轻者损伤内力,重则甚至有性命之忧。 亡魂剑不可轻易出鞘,这是铁规。 若剑出鞘,一招之内必取眼前这少年的性命,对此李牧信心十足。 他的眼中杀机顿现,大拇指已经准备推刃出鞘了。 哈—— 清影台上的少年突然使出一招“劈山式”,身体跃空丈余,双手握紧剑柄,一声呼喝,笨重的斩马剑夹持着破空的风雷之声骤然劈下。 李牧眯成了一条缝的眼睛突然睁大了。 当—— 金石交击之声传来,石屑崩溅,随即便传来了少年一连串的惊叫声。 啊啊啊…… 金石撞击的巨大反弹力,不仅震的他虎口发麻,撒手弃了剑,身躯还被这股巨大的反弹力震的向后跌去,清影台长三丈五,宽两丈五,这少年一时立脚不住,顿时退到了石台边缘。 啊啊啊…… 少年双臂激舞,像雏鸟练习展翅一样。 哎哟…… “雏鸟”飞行技术生疏,别人往天上飞,他却朝下飞了去。 石台下面是浓密的松林,滚落山崖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让一贯喜欢大惊小怪的熊妳也站着没动。 不过她还是轻轻地捂上了眼,说了声:“哎呀……” 哎呀…… 飞天不成的少年也喊了这么一句,随即就传来了一连串的滚动声,以及他在滚动的过程中发出的惊呼惨叫声。 啊啊啊…… 噗通!…… 惊呼惨叫声戛然而止,他跌进了一丛荆棘里。 啊!啊!啊!!…… 少年突然惨叫着惊跳了起来,活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他又蹦又跳,一边跳一边使劲地甩手、拍脑袋、扇耳光、打屁股…… “救命啊!”天赋异禀的少年惊叫着抱头鼠窜去,一溜烟地消失在了密林中。 “唔,是群该死的马蜂……” 李牧忧郁的脸上绽出一丝轻松的笑容,握剑的手慢慢地松开了。 “叮”地一声脆响,亡者之魂被锁入了剑鞘,剑身发出一阵剧烈颤抖,亡者之魂为没能迎接到新伙伴而发了一通牢骚。 “你放过他了?”熊妳盯着李牧的眼睛,柔声问道。月光下她真是美的不可方物。 “想杀也来不及了,他已经跑了。”李牧耸耸肩恰似无奈地说道。 “一个只开了三个天门的少年竟然修成了火丹,这几乎可归入‘先觉妖异’一类了,你真的打算放过他了?”熊妳追问道,娇躯微微向丈夫靠拢过来。 “如果他真的是‘先觉妖异’,我就更不应该杀他了,让他留在鸡鸣国,闹个天翻地覆才好呢。”李牧笑着说道,忽然嗅到一股幽香,他起初以为是妻子搽的香水,后来才知道是她的体香,她是大楚熊氏和弦月阿斯尔家族联姻的完美结晶。 两个神秘家族在她身上留下了无穷无尽的秘密,身为丈夫李牧已经很努力地去探索妻子的身体了,但许多秘密他还是无从得窥。 譬如这撩人的体香,总是不期而至,让他丧魂荡魄,无法自抑。 “其实一个人只开三个天门也是可以修成火丹的。” 熊妳的纤纤玉手已经搭在了丈夫宽厚的肩头,她抚摸着他的脸,红唇皓齿分外迷人,吞吐着醉人的兰麝幽香。 “修真之道本来不就是分为炼丹和修神两支吗?如果修炼真丹只是用来延年益寿的话,开几个天门其实都无所谓的。只要修炼者够勤苦,一样可以修成火丹的。” 对妻子的见解,李牧深感赞同,他感到有些惭愧,修真分炼丹和修神两大支脉,二者虽然修炼法门基本一致,目标一致,但并不能混为一谈,炼丹的目的是养生,修神则是为了获取超凡的力量,达到争雄称霸的目的。 二者在基础的筑基阶段都是以修成真丹为根本目标,但因最终目的不通,所需的条件也大不相同。 为养生而炼丹,大可以慢慢来,只要懂得蓄气、养气之道,即便只开一个天门也能慢慢修成真丹,毕竟涵养生命的真气在筋脉内运行一周后还会回到内府真丹,即便有损耗也十分有限,只入不出,或入大于出,炼丹者的压力自然小的多。 而修神则不同,它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超凡的力量。修成真丹固然可以蓄积先天之气,却不能直接为自己带来力量,欲凭借真丹所蓄的先天之气获取力量,就必须得将真气外化。通过化外或炼魂,才能最终获取超凡的力量,达偿所愿。 真气外化后便即耗散,若要保持力量,就必须加快聚气、炼气的速度。 因此,修神者对筑基中的炼气一节要求就要比炼丹者高的多,炼丹者开一天门即可点丹聚气,然后炼纯、修丹,只要修炼得法,持之以恒,便有成功的可能。 而修神者则至少需要开十个以上天门才能点丹聚气,不然,所聚之气太少,势必影响炼纯和修丹的速度以及修成真丹的能量。 若把修真者修成的真丹比如一个木桶,所蓄的先天之气比作木桶里的水的话。 养生所需的水十分有限,只须将木桶置于阳光之下,令水分自然蒸发,用水蒸汽来滋润肌体、器脏即可。因为索需极少,炼丹者即便只准备了一根麦秸管向木桶里滴水,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亦可蓄养木桶,炼成真丹。 而修神之人将真气外化时,如同将木桶里的水拿来浇菜,一瓢一瓢地泼出去,如此再用麦秸管往桶里滴水,则桶很快就会见底,为了保持桶里的水总是盈满的,此刻就必须拿一根相对粗的管子往桶里注水。而且必须保证管子里注入的水大于或至少等于用瓢泼出去的水,否则真丹不保,称雄争霸也难以为继。 这个道理本来是很明了的,李牧一时却想岔了,自己是修神者,看所有人都是修神者,竟然忘了修真之道还有炼丹这一分支。如今经妻子熊妳提醒后,他这才回过神来,一时脸颊酡红一片,像饮多了酒一般。 “这是个很幸运的少年,不知是哪辈子积了福,年纪轻轻的竟学会了炼丹之法。李郎,你的真丹是几时修成的?” 熊妳的手从李牧的脸上滑开,沿着他雄健的胸肌一路向下,划过两块结实的腹肌直达肚脐,仿佛她口中的真丹正藏在此下的某个地方。 “记不清了,十六岁才修成火丹吧!你的呢。” 李牧捉住了熊妳的手,按回在了她的心口,熊妳娇躯骤然一震,脸颊霎时间酡红一片,她星眸迷蒙,微微娇喘着说: “我猜他的父亲一定是个贫苦的乡下农民,既少见识又无野心,他可能想让儿子子承父业,或进城去当个学徒,总之是不希望他将来做武士。我们真应该好好劝劝那孩子,即使怀揣美好的理想也该量力而行,至少这么晚了,不该一个人到这深山里来,万一遇到虎豹狼熊怎么办?就算这儿山小没有大型猛兽,也难保不撞上比猛兽更凶猛的东西。” 李牧微笑着问她:“你说的这个比猛兽更凶猛的东西是指我吗?” 熊妳含笑勾了他一眼,明澈的眸中流泻出梦幻迷人的色彩,她说:“您是一位真正的武者,你的胸怀如大海一样宽广。您的品质完全配得上贵族的称号……不过,尊贵的李公子,您可能真的放过了一个未来的敌人。” “如果他足够幸运的话,将来或会成为我的一个强劲对手,但不会是敌人。” “李公子您总是语出惊人,不知您何时又修炼了窥心术,竟能窥破人的心灵?”熊妳眉目含笑,身体微微向李牧靠了过来。 “哦,我非魂师,窥心术这种高级货在下一窍不通,不过相面术倒是略知一二,熊三小姐可有兴致听在下剖析两句。”李牧拉起熊妳的手,掰扯她的纤纤玉指。 “请大公子指教。”熊妳的脸颊上印上两朵红晕,恰好一左一右。 “如果你有了孩子……哦,我是说如果,只是打个比方,你不必用那副表情看着我。”李牧笑着说道,他突然发现熊妳不仅脸颊全红了,手也开始发烫。 “我是想说……”看到妻子花痴发作,李牧只能强忍着笑继续往下说:“谁家父母会让自己的孩子穿着一件一个月都不洗的破烂衣衫出来?即使他再穷。所以我断定这孩子是个孤儿,而非传说中张家耗费重金募选来对付我们李家的那些天赋异禀的少年。” “李郎,你的眼神真好。”熊妳柔情万种地说。 月色不明,相距百步之遥,她的确没有留意那孩子身上究竟穿的是什么衣裳。 “唉!一个可怜的孩子。”李牧微微一叹。 “莫笑少年穷呀……记着李郎你小时候不已经历过一番挫折吗?你心里的伤,身上的伤都痊愈了吗?” 熊妳微微发颤的娃娃音甜的能酿出蜜来,她已将身体轻轻倚靠在丈夫的身上了,此刻正翘着兰花指深情地在丈夫的掌心画着圈儿,那一双明澈的眼睛早已滴满了花露,迷醉了。 李牧冷浸浸地打了个寒颤,看这架势狐狸不叫野猫也该叫了,他轻轻地揽过妻子的腰,在她鲜红的嘴唇上吻了一口,说:“我心中的伤已经愈合,身上的伤疤却依然骇人,熊三小姐,你有没有兴趣为我抚平身上的创伤?” 熊妳目光迷离地说:“在这里吗?也许我们应该找一个既无猛兽窥伺,又不会打搅上进少年用功的地方。” 李牧微微喘息道:“确该如此,毕竟这事……儿童不宜嘛。” 两条人影并肩向南方纵去,衣分白青,一男一女。 此刻溶溶月色,夜色分外迷人。 —————— ------------ 4.沐离 鸡鸣城位于真龙王朝都邑中京城之北,以十字街心为轴心,南北八十里,东西一百二十里之内都是鸡鸣侯张孝璋的封地。 论规模鸡鸣城只相当于一个县,不过鸡鸣城的主君鸡鸣侯却是天子正儿八经册封的。虽是百里小国却只需敬天礼地,侍奉天子,其余诸侯皆不足论。 鸡鸣张氏先祖张越是真龙王朝的创始功勋,位列八柱国,在王朝最强盛的那一百年,张家家主曾先后三代四次担任皇朝宰相,执掌国运约四十年。彼时鸡鸣张威名震布天下,极盛时期,曾控制着真龙朝最富庶的道、海、洪三州,张门子弟遍布朝野,一时风头之劲,连八大家族也要礼让他三分。 但是好景不长,柏氏皇族在无休止的内乱中衰败,八大家族逐渐控制了朝政,盛极一时的真龙王朝踏上了风雨飘摇的末世之路,依附于柏氏皇族的张家也从此一蹶不振,所控制的领地日渐被新兴邻邦所蚕食。 到张越第十二代孙张密行时,鸡鸣张家地不过百里,民不足万,彻底沉沦。此后虽然出了个“中兴之主”张火狐,稍挽颓势,但在精于败家的张孝璋、张宗琪兄弟努力下,张家再度掉头向下,一步步滑向沉沦的深渊。 鸡鸣城人口不足万人,只有东西南北四条大街,民宅多低矮破旧,唯东南一角的鸡鸣侯府稍见气势。 王起九重宅邸,公起七重,侯起六重,伯起五重,子起三重,男起一重。 此制度是真龙朝初创时就定好了的,如同其他礼乐制度一样,宅邸大小维系着尊卑上下的王朝体统,逾制视同谋逆,天兵讨伐旋踵即至。 柏氏皇族强盛时,天下诸侯莫敢不从。 不过现在柏氏已经衰落,礼乐早已崩坏,朝廷的律法和规制只能作为各方诸侯的参考。 封爵们究竟起几重院落,全凭诸侯们的心情、实力和志向,实力越强,志向越大,心情越好,则宅邸修建的越是豪奢,反之则简陋。 大楚熊氏为天南雄主,领地东西万里,南北八千里,人口过千万,熊氏虽然至今仍只是个伯爵,不过其宅邸早在一百年前就由三重扩建为九重,超越所有公侯,直接与中京城里的柏氏国王看齐。 这种公然藐视规制的僭越行为,除了引得朝中清流们的几句牢骚,谁又能把他怎样? 而眼下那位风头正劲的洪州大都督公孙望则反其道而行之,自两年前他从扶余侯白鲸手中夺占南州和江州后,俨然已是东南霸主,与燕山、镇海、弦月、中州、大楚、屋山诸强平起平坐,论制已经封为伯爵的公孙氏可以起三重宅邸。 但公孙氏仍恪守旧礼,至今还住着一重七进的老宅子,到访宾客无不抱怨公孙家地方狭小,让他们无法插足,不仅人没处待,连马也没处拴,那些奢华笨重的马车则根本连门都进不了。 张孝璋现封侯爵,论制他应该修建六重宅邸,论实力嘛,他顶多修筑三重宅邸。不过张孝璋本着给祖宗长脸争气的思想,变卖了位于洪州境内的万顷良田,又向中京城的银坊借了一笔锥子钱,终于风风光光地住上了一座七重大宅。 宅子大了门就多,七重宅子从外到内至少得七道门,按一个门一个守卫,一个守卫送两个烧饼的话,十四岁的少年沐离从侯府外回到自己的住处至少要准备十四个烧饼。 否则自己夜出打猎的事纵然顶头上司胡管家不追究,到辰时上不了工,也免不了要挨一顿板子。鸡鸣侯府规矩大,点卯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点卯,防止家奴们上下串通作弊。 沐离想定这个规矩的人简直该打,若是没有这破规矩,自己堵住胡胖子的嘴即可,何必多花这十四个烧饼钱,至于那个把厨房安排在七重的人简直是该杀! 中京城里堂堂金国公家的厨房也只安排在三重内,偏你多作怪弄进七重,害得小爷每天白白多损失八个烧饼,小爷无父无母挣俩钱容易吗? 不过牢骚是牢骚,现实是现实,现实没变之前,发完牢骚还得尊重现实。 十四岁的沐离觉得自己就是个很现实的人,天刚蒙蒙亮,他结束一夜的狩猎活动,把弓箭和斩马剑藏在山洞里,趁着城墙上的戍卒换岗,守卫松懈的空档,沿着一条干枯的河道来到城西北角一座破旧的涵洞前。 涵洞用青石砌成,不知经过了多少岁月,石壁上长满了青苔,洞口荆棘丛生,不留神很难找到入口,涵洞里有道铁栅栏,钻过这道铁栅栏就能进入鸡鸣城。 这条发端于鸡冠山穿过涵洞流入城内的小河名叫黄泥河,入秋后不久河水就已经干枯。 一个月前,沐离在涵洞里的铁栅栏下挖了一个洞,可供一个人爬进爬出,爬进爬出虽然费事,而且进出阴暗的涵洞还容易踩到猫狗屎。但从这儿爬进城不仅可以抄近路赶回府,还可以免去守卫卫卒的盘问,算算,还是利大于弊。 沐离是鸡鸣侯的家生子,父亲生前是侯府的族兵骑长,母亲则是缝衣女。出身“将门”,沐离遗传了父亲好武的因子,他从小的志向就是修炼武技成为一名武士,像父亲那样驰骋疆场,效忠主家,争取荣誉。 父亲在他三岁时就指点他武技,可惜仅仅一年后他便战死沙场,报效了主公,母亲是一个家庭妇女,不会武技,也不愿他再步父亲的后尘,明确宣布不愿看到他再练武,沐离四岁到七岁那段时间既没人指点武技,更没人传授他更加高明的功法,他快快乐乐地过了三年,直到母亲在他七岁那年病逝。 父母都不在了人世,沐离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这世上过了一年。虽然冷清孤独,但他也发现有一桩好处,自己想做的事,再无人干涉了,于是他又重新萌发了当武士的梦想。八岁那年他拿出全部积蓄拜了一位流浪至此的柔柔族武士为师父,跟他学习武技。 他拜师前,一起玩到大的同伴劝他不要花那冤枉钱,他们认定那位英俊到极致的柔柔族年轻武士,实际上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并无丝毫真才实学,跟了他什么也不会学到。 沐离不理睬这些忠告,柔柔族武士虽然有些喝酒,但看眼神并非奸狡无耻之辈,他冷峻的面容固然英俊的能让所有女人尖叫,眸子里却绝无一丝一毫的浮浪子弟身上的淫邪之气。 沐离相信自己的判断,柔柔族武士是个正派人,至于他的武技嘛,沐离想既然精明过人的家主肯花高过普通武士一倍的薪俸聘请他,能差的了吗。 事实表明,沐离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识人之术,那位年轻的柔柔族武士,他的师父,除了英俊逼人的脸和寸步不离身的银质酒壶,实在是个人渣中的败类。七年来,他除了教自己一套只能打发失眠的“火炉功”,半点有用的武技也没有传授自己。 “上了大当”(沐离老友鼻涕虫语):“倒了血霉”(沐离老友歪头语)的沐离,为了在世人面前挽回一点点颜面,证明自己并不是一个容易被哄骗的傻瓜,这七年的束修也没白花,只得私下偷艺。 偷艺的对象是侯府里除了柔柔族武士以外的其他武士。 偷艺的窍门是给武士们当跑腿小厮,给他们打酒买肉,帮他们收拾屋子,时不时地拿出点积蓄请大伙撮一顿。 整整七年了,沐离觉得自己足足荒废了七年美好时光。 ------------ 5.火珠 明年,自己就满十五岁了。 明年,恰逢五年一度的天武会(天下武者公会)造册大典,届时天武会将会派出十二支分旗分赴天下诸州国,接受修武者递交的申请,认证武者、评定武士。 认证武者跟自己没关系,神、圣、妙、品流五境武者,即便是最末流的流境下阶武者,在沐离的眼中现在也是神一样的存在。 评定武士嘛,沐离想虽然希望不大,但还是勉强可以试一试。 如果能被评定为武士,即便不能为自己赎身获得自由,在鸡鸣侯府的日子也会好过的多,说不定还能像父亲一样在族兵里做个骑兵。父亲一辈子也没能脱离贱籍,可做了骑兵之后,他就可以和家主同桌吃饭,同车出入,这样的待遇连蔡总管也没有呢。 有什么办法,谁让张李两家的百年战争至今未能分出胜负呢。 大争之世,武士为尊。 即便只有一成希望,也该用十成的努力去争取。这是沐离父亲临终时对自己的交代。虽然那时自己只有四岁,但这句话却像用刀斧刻在了脑子里一样,至今思来仍无比清晰。 昨晚月色很好,沐离天刚擦黑就出了城,去中峰山腰的山洞里拿出自己的武器,一把并不算合手的斩马剑,然后登上鸡冠山最高的清影台,把他从武士那偷学来的十二式“劈风斩”一口气练习了八十遍。 到二更末,自己手脚俱软,热汗淋漓,气力已经用尽,身体达到了极限,全凭了腹内那颗不停发光发热的火珠才能勉力支撑。 那颗珠子是否是真的存在,对沐离来说至今仍是个谜,它来的突然,走的攸忽,忽隐忽现,若有若无。 它总是在自己极度疲劳、行将灵魂出鞘或身心极度宁静、昏昏欲睡时才不期而至。无可否认,这两个时候都极容易产生幻觉。 火珠并非天生就有,沐离最早见到它是在自己十岁那年的冬天。 那年的冬天异常寒冷,沐离的日子异常难熬,因为入冬时被歪头撺掇去赌场赌钱,输了个清洁溜丢,没钱孝敬上司又被赶去磨坊做苦工,入冬后,腹中无食,身上无衣,整日整宿被寒冷饥饿所折磨。 这时候,那位吃了自己三年,喝了自己三年,却一套武技也没有教自己的柔柔族师父,忽然良心发现,决心传授给自己一套“火炉功”,据他声称依照他教授的功诀修炼,可以在体内产生一颗能发光发热的火珠,犹如在人的身体内升起了一个火炉,温暖心肺脏器,即使天再寒冷,也不至于被严寒冻死。 虽然满腹疑虑,沐离却还是决心死马当作活马医,依法修炼。 火珠是在修炼“火炉功”一个月后出现的,能发光,却不能发热,而且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拽得不行,自己根本无法控制。这火珠虽然没能帮助沐离克服寒冷,却帮助他解决了因天寒而无法入眠的大问题。 其实,时至今日,沐离仍然认为“火炉功”的最大用处其实就是治疗失眠。 夜间若是失眠,按照柔柔人传授的功诀端坐冥想,只须片刻,身心即能进入一种虚空状态,然后就想做梦一样,发现自己正身处一片漆黑的空间里,眼前出现无数条若有若无类似金线一样游动的东西,而你自身则会变成一颗蚕豆米大小的火珠。 用你的精神力操控火珠去追逐吞食金线,变成你身体的一部分,每吸收一条金线进来,火珠就会发一次光,发一次热,吸收了太多的金线后,你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身躯在涨大,然后发光发热,让你看起来像颗夜明珠一样。 金线们其实并不老实,它们总是不停地游动,如同水里的鱼儿一般,不管你是要追着它们玩还是要把它们吸入体内,总之你得十分有耐心,你越是着急,越是不能如愿,如同钓鱼一样,要想成功,得有耐心和手段。 黑漆空间里的金线灿若繁星,随生随灭,你可以无限制地把这个游戏进行下去,直到窗外响起晨钟,宣告新的一天已经开始。 如此,失眠的难题岂非迎刃而解?至于你一宿没睡白天困不困,关火珠屁事,它早吃饱喝醉,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沐离最初玩这个游戏时,也曾担心自己整宿不睡,第二天上工时会犯困挨罚,但经历了几次后,他发现只要晚上火珠吸足了金线,第二天必然是神清气爽,干再多再累的活也撑得住,一点困倦的影子也没有。 沐离曾把这事跟歪头、大傻、鼻涕虫三个损友提过。大傻听了后发出了招牌式的嘿嘿笑声,实际上他什么也没明白。鼻涕虫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他正为前天晚上输了一枚银币肉疼呢?歪头打了个哈欠,眨眨通红的眼,大手往沐离肩头一拍,以无所不知的口吻说:“我说什么来者,你那师父就是靠张脸混饭吃,这东西叫‘神丹功’,呼气吸气,肚脐眼下就炼成了神丹,有了这东西,一晚鏖战十次也不在话下。” 沐离那时还不知道一晚鏖战十次是什么意思,但以歪头三句话不离男女之事来看,应该与此有关。歪头不懂武技,他的话不足为凭。 沐离后来又向侯府里的一位武士请教此事,那位武士听完他的描述后,愣怔了半晌,突然就拍着沐离肩旁,大声说:“恭喜你啊!你炼成了传说中最最上层的先天神功‘先天丹’!兄弟可喜可贺啊!怎么样,晚上翠玉居摆两桌,大伙庆贺一下?” 沐离没敢在奢华的翠玉居请客,但还是花光了自己的所有积蓄,他发誓以后再也不跟人提狗屁火珠的事了,永远,永远也不提。 除了能有效治疗失眠,自火珠出现后,沐离还发现自己发生了一些其他的变化,比如,饭量暴增,以前一顿饭两个窝窝头足够,现在恨不得吃十个,外加两海碗疙瘩面。还有就是自己一身力气渐长,细弱麻杆的胳膊竟能发出让水牛低头的力量,但这件事沐离不敢跟外人提,否则牛棚的王大辫子一定要找他麻烦。 沐离一次跟水牛较劲时,不慎掰断了它的一只角,那头水牛负疼之下冲出牛棚,闯进羊圈,用仅剩的一只角活活顶死了六只肥羊。王大辫子因为看管不力,足足挨了管事六十鞭子,恨的他坐在牛棚外足足嚎了半夜。 第二天一大早,王大辫子剪掉了留了十年的大辫子,发下毒誓说要是让他查出是谁砸断了牛角,他一定叫那人死无葬身之地。 沐离相信他说的出干的出,此人凶残成性,异常冷酷,据说牛棚里的一头牛不慎踩了他一脚,竟被他捆住四只脚,一口气足足抽了六百鞭子,抽的那头牛奄奄一息。 这样的人沐离打死也不会把真相告诉他,当然他即使是说了,王大辫子也未必就肯相信,他为人虽凶残冷酷,却不傻,一个瘦的皮包筋的十岁小子,你说破大天,他也不信能徒手掰断一头健牛的牛角。 除了力气暴涨,沐离还发现自己的奔跑速度也快的怕人,有一次他在鸡冠山上打猎时,不期撞到一头黑狼,沐离撒腿便逃,黑狼随后追赶,沐离拼命跑,黑狼拼命追,一人一狼,一前一后,追逐了十余里。 沐离竟是越跑越快,越跑越有劲,似乎身上的劲永远也用不完,跑到最畅快时,他竟隐隐有一种要飞起来的感觉。 倒是那头以擅长远途奔袭的狼最后竟口喷白沫,累的不肯再追,沐离哪肯放它走?他停下来捡石头子砸它,黑狼被激怒了,呜呜低嚎着又追了上来,追了一段时间,它又要放弃,沐离再停下拿石子砸它,黑狼就再追,反复四五次后,黑狼像狗一样坐在地上不能动了。 沐离以为它在用计引诱自己,就捡石子投它,石子砸在黑狼身上,咕咚一声,狼跌倒了,躺在地上四脚乱蹬,转瞬之间竟气绝身亡。 它竟活活地被累死了。 继力气和速度暴涨之后,沐离终于欣喜地发现自己的身手也开始变敏捷起来,上树抓松鼠,灌木林里追逐能在急速奔跑中突然转弯的野兔,徒手去抓灵敏有毒的癫蛇,无不是手到擒来。一番磨练之后,艺高人胆大的沐离终于在一个夏天的晚上,手持一柄一尺来长的解腕尖刀爬上西峰悬崖找山豹晦气去了。 沐离也曾想过,自己的这些奇异变化是否跟体内的火珠有关,但有了上次的教训后,他不敢再去问那些没溜的护院武师。至于府里的其他人,他相信问了也是白问。他把这些秘密深埋心底,就像他每夜出城练功、打猎一样,密不示人。 昨晚练习“劈风斩”到第七十三遍时,体力已经耗竭,火珠忽然现身,支撑着沐离一口气又练习了七遍,笨重的斩马剑竟是越耍越顺手,有些得意忘形的他临时决定试试用“劈山式”砍石头会有什么效果。 这事他以前干过一次,那年他刚九岁,得到这把斩马剑不久,剑身太重,操作不灵,一时用力过猛,震的自己虎口开裂,鲜血直流,足足养了小半年伤才能重新握起剑,从此之后,十二式劈风斩就被沐离删去了一式:“劈山式”成了他心中的一时之痛。 时隔五载,情况已经大不相同,以前感觉极其沉重的斩马剑如今在他手中早已挥洒自如,即便是练习了一百七十三遍后,体力已经耗竭,拿起来亦不算太费力。 可虽然如此,因为曾经失败过一次,沐离心里仍然留有阴影,因此当斩马剑夹着劲风劈下时,他犹豫了一下,握着剑柄的手稍稍松了松,结果,虎口没事,自己却被剑身上传来的反弹之力撞了一下。 他的身法现在是太敏捷了,感受到那股反弹之力袭来时,他便立即撤身闪避,但体力已经耗竭的他,不复平日的平衡力,一个不留神竟从清影台上摔了下去,伤倒是没跌伤,可悲催的是跌进灌木丛后竟撞到了一个马蜂窝,惹起了一窝马蜂。 头上、臂上、腿上,凡事裸露的地方都挨了蜇刺。虽然及时采了草药揉烂涂抹,脸却还是肿的厉害,看起来今天得多出点血了,不然胡胖子一定要借故发飙的。 这个死胖子胃口真是大的惊人,一天两斤猪肉半斤酒地孝敬他,有了机会他讹起小爷来还是脸不红心不跳。看来,歪头那话,自己还是有必要认真考虑一下的。 穿过一片小树林,跨过几条近乎干涸的沟渠,眼前是一片碧油油的菜地,沐离用手里一串肥嘟嘟的田鼠幼崽跟菜农换了六个倭瓜和两捆青菜,塞进了自己的布袋子里。 然后他去了西街,把回城途中猎到的四只野兔卖给一家饭庄,得了两枚铜币,一条青花蛇卖给了一家药材铺,换了六十三枚铁钱。 他找炊饼的花了二十枚铁钱买了二十个芝麻烧饼,去肉铺买了两斤酱猪肉,又去酒肆打了壶黄酒,他把黄酒分作两份,一份装成一大壶,一份装进拳头大小的一个陶罐里。 酒壶和陶罐是他昨日黄昏出城前就丢在酒肆的,会了钱取了酒,沐离用一块麻布包了半拉脑袋,提着准备打点胡管事的两斤猪肉和一壶酒,打发守门老军的烧饼,背着送给赵大婶和吴嫂子的青菜、倭瓜,以及贴身钱袋子里的一枚铜币和十三个铁钱,穿街过巷,一路来到鸡鸣侯府的西北角侧门外。 从这里到厨房也要经过七道门,但因为所经之地都是偏角小院,守门的都是老军,相对而言,他们要好应付一些。两个烧饼就是买路钱,若是从南北的正门,莫说两个烧饼,那些年轻武士两斤猪肉两斤上等白酒也打发不了。 规矩摆在明处,按规矩办事,丢下买路饼走你的路。沐离一路畅行无阻,先在二重院把一捆青菜和两个倭瓜给了赵婶子。 ------------ 6.吴秀媚 赵婶子瞎了一只眼,丈夫战死在天起城外,和肚子大傻相依为命,大傻与沐离同年同月,长的五大三粗,人嘛心眼着实不坏,就是有些愣,两人从小玩到大,熟的不能再熟。 沐离父母双亡,平日里就在厨房吃公灶,米面是发霉的黑米黑面,菜是从菜农那成车成车买来的卖不掉的剩菜。 油腥全无不说,饭量还少的可怜,吃的正在长身体的沐离面黄肌瘦,赵婶子是个心善的人,就常拉沐离到她家吃饭。沐离闲着无事就帮赵婶子家劈柴、提水,若是得了赏钱就买些米粮、蔬菜送来。 进了四重门内,沐离将剩下的一捆青菜和四个倭瓜送给吴嫂子。 吴嫂子的丈夫姓衣,名字不可考,沐离小时候叫他大衣哥,幼年曾拜沐离的父亲做师父,学习骑射功夫。吴嫂子和丈夫能结识继而成为夫妻,沐离母亲功不可没。两家自来就走的很近。 六年前李家家主李昭率军围城,大衣哥在城头巡守时,被一支冷箭射穿了喉咙,跌落墙下摔死。 那年吴嫂子二十一岁,如花般的年纪,是鸡鸣侯府里公认的大美人,上门劝她改嫁的媒婆恨不得拆了挡事的侯府围墙。 好话说尽,吴嫂子却一一婉言谢绝,她的理由是孩子小,怕改嫁后让他们受委屈。 一晃五年过去,天资聪慧的儿子衣凡被保送到洛州文武学堂做学童,学费、食宿费全由国库补贴,每月洛州大都督府还发放的五个铜币的津贴。这还不算什么?文武学堂的学童只要能顺利毕业,即便无法升入更高等的中京城文武学院,也有机会进入官府和军队,成为拿朝廷俸禄的公家人。 衣凡聪明好学又稳重,毕业自然没问题,说不定还能高升一步呢。 儿子出息了,女儿衣巧人又乖巧又懂事,吴嫂子冷寂了多年的心也萌动了,二十六岁的她仍旧光彩照人,改嫁的消息一传出,鸡鸣城里的媒婆们又展开激烈搏杀。 吴嫂子相中的新夫婿是洛州城里一位做木材生意的殷实商人,大她十岁,人物风流,又无儿女牵挂,相了亲看了门,彼此都觉得十分满意。正忙着商议婚礼的事,却不想吴嫂子的女儿衣巧出了事。 那时正值四伏,正午天气热的时候,侯府里的孩子都出门到城墙外的护城河里戏耍,五岁的衣巧自小和男孩子在一起疯野惯了,也跟着去了。 一群孩子一直在水里泡到夕阳西下,才被各家家长寻回来。因为水里泡的时间过长,衣巧的脸色乌青乌青的,好在也没有大碍。吴嫂子呵斥了她一顿后,打发她吃了晚饭,托付邻居照看,自己就去内府上值去了。 孰料她走后没多久,衣巧就出事了。先是脸色乌紫,浑身发抖,继而肤色蜡黄如油脂,而眼睛则全变成了纯白色,放出了如恶狼一般的凶狠眼神,而她的嘴里也发出如呜呜的如狼嗥一般的低鸣声。 邻居围在吴嫂子家的院子里,纷纷议论说衣巧是中了邪魅,得请法师做法驱邪捉妖,如果法师也无能为力,那就只好把她装进陶瓮里,架在干柴上焚化。 吴嫂子跪在鹅卵石地上拼命给邻居磕头,告求众人说自己的女儿只是得了顽疾,并非中了邪魅。许多平素和她要好的邻居,也不忍看她母女落难,也帮着劝解。 不想衣巧这时却突然从床上跳了起来,放下两条前臂,低头抬臀,做出了饿狼扑食的架势,嘴里则爆发出一声地地道道的狼嗥。人们四散奔逃,大呼有鬼。 第二天吴嫂子家女儿变狼人的消息就传遍了鸡鸣城,婚事自然吹了,吴嫂子也被从内府赶到了洗衣房,赏钱从每年两个银币降为七十个钱。母子度日日渐艰难起来。 沐离放下倭瓜和青菜后,又从怀里掏了四个烧饼放在桌上。巧儿兄妹俩都爱吃烧饼,这个沐离早就知道。 吴嫂子这年刚满二十七岁。虽然布衣荆钗,脸庞却还红润,眸子也很明亮。在洗衣房洗了一年衣裳后,有人帮她说话,她又回到了内府张家主母田氏身边当差。 她要留他吃饭,沐离拍拍肚子说吃过了。正要走,吴嫂子却拉住了他,说自己有治疗马蜂蜇伤的药膏,她一边给沐离涂抹药膏,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沐离闲聊,期间就提到了主母田氏今天要进京给贤妃秀船氏送寿礼的事。 沐离一听就明白过来了,自己前些日子在鸡冠山上猎得一条草风蛇,得了两个琉璃珠,草风蛇是低级灵兽,琉璃珠是一种很好的药材,价值不菲。鸡鸣城里虽然也有人收购,却出不起价钱,沐离决定到洛城去碰碰运气,那儿大药铺子多,兴许能卖个好价钱。 不过沐离只是鸡鸣侯府里的一名低贱的家生子,没有家主允可,哪有机会外出呢?让府里相识的人带去变卖吧!人品信得过的没本事,有本事的没人品,有人品有本事自己也信得过的人却跟自己一样也出不了门,思来想去竟无一个可托之人。 主母给秀船贤妃上寿礼,看来是个难得的好机会。 王妃是天子之妻,高贵圣洁,俗男子沾过手的东西她岂肯入目,那污浊之气若玷污了仙家圣洁如何得了?因此朝廷的规制早有明文规定,凡进献给后宫妃嫔的贺礼都必须由童男童女抬着进宫。 沐离想我还不满十五岁,又是货真价实的处男,岂非正是传说中的童男子? 有这硬件打底,加上父子两辈积攒下来的良好人脉,这趟差稍加争取,必可拿下。 何况今天是吴嫂子主动开的口,她这么说难道仅仅只是提醒?须知她如今可是主母身边的大红人呢。 果然,吴嫂子说:“我知道你想进城去,所以就向蔡总管举荐了你,他已经同意了。” 真是不出所料,吴嫂子就是肯为自己着想! 沐离兴奋之下,张开双臂和吴嫂子来了一个热情的拥抱,他很小的时候,准确地说他还在母亲的怀里撒欢时就喜欢上了眼前这个女人,不管哭的再凶,闹的再狠,只要见到吴嫂子来,顿时眉开眼笑,拖着口水,两条胖墩墩的小腿在母亲胳膊上一蹬一蹬,嘴里呀呀有声,就差没喊:“秀媚姐,来,来抱我,来抱我。” 沐离至今也没弄明白自己小时候为何那么喜欢吴嫂子抱呢?或许是因为自己那时候长了一头癞子,舅不亲姨不爱的吧!又或者吴嫂子那时候为了追求未来的丈夫――父亲的徒弟――常到家里来串门吧。 如今侯府里公认的大美人吴秀媚那时候可是个地地道道的痢疾头啊!头上的头发就是借着月光也是能说的清的。 可能是小时候长了个痢疾头,光秃秃的脑袋,没人疼没人爱呢?只有同样是痢疾头的吴嫂子,呃,当时还叫秀眉姐,肯抱他呢。 吴嫂子笑着推开了他,红红的脸颊更加红润了,她啐了一口说:“都多大了还敢抱,不怕人说你人小鬼大,占我便宜吗?” 沐离立即指天发誓道:“天地良心,我一直把你当长姐看的,但有半点邪念,出门让我撞见老田家闺女。” 吴嫂子咯咯地笑了声,却嘱咐道:“你既然认我做长姐,长姐如母,你就要听我的话,这次进城务必要留神,万不可胡闹。” 沐离说:“中京城是什么所在,九重宫是什么地方,真龙之邸,**大海,我一条小黄花鱼游进了大海,摇头摆尾,使尽全身解数,也打不起一朵水花吧。” 吴嫂子道:“知道就好,我告诉你,秀船贤妃病体沉重,怕是没几天熬了,真龙天子借祝寿为她冲喜,成了固然好,万一不成,你知道会是什么后果吗?” 沐离认真地说道:“心爱的女人死了,凡夫俗子要痛苦要骂人要打人,国王是天子,是真龙,他要是迁怒旁人,只怕谁脑袋就不保了。” 吴嫂子欣喜地笑了,轻轻了拍着沐离的脸,说:“我们沐小哥就是聪明。” 沐离咧嘴大笑,他十分同意吴嫂子的这个判断,本想和她再来一个拥抱,孰料一转脸的功夫却瞧见昏暗的里屋内一双怨毒的眼睛正恶狠狠地盯着自己,是吴嫂子的女儿巧儿。 沐离寒噤噤地打了个冷颤,赶紧告辞走开了。 一直走到内府厨房小院外,沐离心里还在想着那个怨毒的眼神,心里像堵了一团东西,有说不出来的难受,既十分不快,又为它的主人惋惜。 多好的一个姑娘,竟就这么毁了。 ------------ 7.你能咬我么 紧赶慢赶,赶到厨房小院时,沐离还是晚了一步。 侯府里点卯的执事已经捧着黑皮簿在那点名了,那是一个鹤形老者,身材又高又瘦,头发半秃,浓眉,鹰钩鼻,圆溜溜的怪眼一翻,总让人想到“鹞子”这种鸟。 他是家主张孝璋的族叔,真名不详,绰号就叫“鹞子”。 他身后站着两个人,左侧是个半老徐娘,穿着产自海州的青绸长裙,头发一丝不苟梳到脑后,盘了个海州流行的麻螺髻,她额头很宽,眼睛细而长,嘴巴不大,嘴唇很薄,下巴则尖如冰锥。 这个看似精明,实则既精明又刻薄的女人,此刻她两眼斜视向上,不知是在看蓝天还是在看白云,给人一副莫测高深之感。 鹞子右侧站着一个身材臃肿,眼睛极小的管事,厨房的管事胡胖子,胡胖子一笑起来只见两片香肠唇却几乎看不见眼睛。 传说胡胖子在年龄只有现在一半,体重只有现在三分之一的时候是侯府里少有的英俊少年,深得家主母的喜爱。 那时张家与李家激战正酣,府中青年英俊先后上战场,唯独胡管事得以侍奉主母左右,殚精竭力,勤勤恳恳,多年辛劳终于换来巨大回报,胡胖子如愿以偿地做上了这府中比帐房管事还有油水的厨房管事。 不过此刻,胡管事却显得异常紧张,他两颗小眼珠子滴溜溜乱转,两只胖胖的手直搓,他不能不紧张啊!他管治下的厨房少了一个人,这要让点卯的“鹞子”报给总管蔡洲,免不了考核簿上多了个失察的过失。 这倒也罢了,考核簿嘛只是一本簿册,年终考评是优是良还不是凭蔡洲一句话吗?三节有进贡,月月有孝敬,这么点小过失他还不能替自己担待吗? 怕只怕那个婆娘戚氏,她仗着自个是主母田氏的陪房,又在家主房里得宠,这侯府里谁入她的眼?她要是没事找事,把这事回了上面,主母那儿倒不怕,怕就怕家主趁机发难,那自己可就死无葬身之地啦。 沐离,你这臭小子,你这回真是害死老子了。 胡管事正在心里咒骂沐离,沐离就施施然地进了小院,胡管事瞧见他心情顿时大好,来了就好,来了就好!点卯未毕来最多算迟到,点卯完了再来那就是旷工,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滴。 迟到嘛,轻则训斥两句,重则罚跪,至于打板子,扣赏钱,都使得,反正也不用我出。若是旷工嘛,按规矩则是一定要查明旷工原因的。 你小子半夜三更溜出城去打猎赚外快,你当老爷我不晓得,我那是看在你孝敬殷勤的份上装糊涂呢。 胡管事想虽然自己是一直小心,在默许沐离半夜出城赚外块这件事上丝毫没留把柄,但任由他们查下去也难保查不到自己头上。 想想家主张孝璋拷打家奴们时的狠辣手段,再看看细胳膊细腿的沐离,胡管事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亏得是及时赶到,否则,就这小身板,往刑房里一送,还不让他咬谁就咬谁? 胡管事黑着脸,重重地咳嗽了一声,迈开步子迎着沐离就去了。相距不足丈远时,胡管事朝沐离眨了下右眼,抡起左掌就往沐离脸上掴去,口中骂道:“混账东西,你要睡到几时才肯起?” 眨眼是提醒沐离自己要开打了,眨左眼抬右手,眨右眼抬左手,这是跟沐离早就约定好的,胡管事才舍不得把沐离打坏了呢?打坏了辛勤的小蜜蜂,回头谁来孝敬自己呢? 眨眼、抡掌、掴脸一气呵成,行云流水一般,没法不快,慢了就让人瞧出破绽来了。 沐离早有防备,见他右眼一眨,赶紧捂住自己的右脸,然后向自己的左侧凌空摔去,嘴里配上一声惨叫“哎哟嗨”!再起来的时候,已是龇牙咧嘴,又疼又羞又怕了。 这套捂脸、假摔、装相的动作他已操练过多遍,熟的很。 两人如法演练了一遍后,胡管事喝了一句:“滚回队里去。”这戏就算演完了。 沐离捂着脸龇牙咧嘴正要回队,戚氏突然叫了一声:“站住。” 沐离心里一惊赶紧站住脚,转过身来恭恭敬敬地问:“戚姑姑有何吩咐。” 他面上强装镇定心里却直打鼓,这戚氏虽然是主母的陪房,但据说更得家主张孝璋的宠,而张孝璋对厨房里的一摊子事早就有诸多不满了,一直想收拾没腾出手呢。 沐离位卑年小。虽然也弄不清这其中的原因究竟为何,但他已有预感,戚氏这番突然发话必然不怀好意。 果然,戚氏围着他转了一圈后,一个炸雷般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脚上哪来的黄泥?” 沐离心里咯噔一下,该死,走的急,忘了换鞋了。 侯府的规矩是入夜后下人未得允许不得踏出府门半步,违者严惩不贷!而允许、私纵一个厨房小厮半夜出府的,也要严厉惩处。 沐离本能地想到了得撒个谎糊弄一下戚氏,自己要是傻乎乎地承认昨夜私自出城,那些私纵自己出门的卫卒、管事,乃至城门卫士,不知道要连累多少人呢。 可是这谎怎么撒呢? 鸡鸣城虽然是个小城,鸡鸣侯府却是个大宅子,鸡鸣侯虽然已经混到举债度日的悲惨境地,但侯府却修建的十分奢华,府里的主干道全部用白玉石铺垫,次道用青石铺垫,即使小院小径也是用青砖铺就,除了内府后花园边角,可以说整个鸡鸣侯府绝无寸土朝天。 即便是有,没找不到星点黄泥,原因无它,整座鸡鸣侯府除了后花园,其余的地方地基下都打了一层三尺厚的三合土根基,根本就找不出半点泥土。 沐离倒是想说自己脚上这泥是后花园里沾来的,但是不敢,后花园位于内府的正中心,主母的寝室就在花园边上,莫说一个厨房打杂小厮,就是府里的大总管蔡洲没有传唤也不敢踏入半步,说自己昨晚去了后花园,还不如承认昨晚出城打猎了呢。 承认出城打猎是九死一生,承认半夜溜进后花园一定十死无生。 戚氏见沐离说不出话来,心中窃喜:这小子果然有问题,拿他深挖下去,不怕扳不倒他胡胖子!那位可是答应我了,弄倒胡胖子,我就是厨房管事。 胡胖子此刻急的额头冒汗,心里想:完了,完了,这下完了,这婆娘果然是冲着我来的,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胡胖子这一急,汗就哗哗地往下流,眼也花,头也晕,眼看就要支持不住。 突然,他发现沐离朝他眨了下眼,胡胖子顿时如醍醐灌顶,一个“绝妙”的主意冒了出来。 于是莫名其妙地厨房管事突然捂住了自己的左脸,然后即在众人的惊愕中华丽地凌空而起,重重地向青砖地上摔了去…… 悲催的胡管事一直修炼的是眨眼、抡掌、掴脸功,捂脸、假摔、装相功却是从未修炼过,危急时刻临时客串,这动作生硬倒也就罢了,反正大伙的目光都盯着沐离和戚氏呢。但胖大沉重的身躯突然凌空而起,再摔到地上,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骨头和砖头顿时碰撞出激情的火花,临时客串的胡管事,终于用他的真情嚎叫掩盖了演技上的不足: “哎哟哟,我的娘也,腰断了!” 厨房里的那帮马屁精一看老大受伤,一窝蜂地冲上来嘘寒问暖,这个扯腿,那个扶头,恨得胡管事连声大叫:“腰断了,谁碰我,我跟谁急。” “鹞子”皱了皱眉头,现场乱成这样还点个毛。老人家喝退众人,蹲下身来查问胡管事的伤势。看到这架势,戚氏明知有鬼,也不得不装装样子,过来问候一下。 沐离一见她转过头去,顿时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扯掉两只鞋:“飕”地一下扔过房顶去了。 沐离踮着脚得意地想:死无对证,你能咬我么。 ------------ 8.蔡洲 鸡鸣侯府的大总管蔡洲一大早就起来了,主母田氏要去中京城为闵妃贺寿,这么大的事,他这个大总管一点也不过问可有点说不过去。 不过真想过问,又不知道该问些什么?主母田氏是镇海公的妹妹,出身显贵,个性强硬,在家嚣张跋扈惯了,加之娘家强夫家弱,在这府里早已称王称霸,谁又敢惹她。 本来像王妃生辰,做封君的该进献什么寿礼,都是有规制可寻的,身为大总管循例准备寿礼有何不妥,偏偏她要横插一杠子,把已经拟好的寿礼单子一把扯碎,她自己重新拟了一份。你是主子,我是臣下,您爱怎么折腾是您的权力。 可是若不体恤家里的难处,张口一句我们老家,闭口一句我们齐州那边,这就让人听着难受了,你镇海公家是什么规矩,咱管不着,齐州那有什么风俗,咱也问不起,可是进了张家门,做了鸡鸣侯的夫人,您遇事总该替夫家想想吧!您一口一个我们家,我们齐州,您到底是田家女儿还是张家的夫人呢? 不过这些牢骚话,蔡洲都憋在心里,跟谁也不说,惹不得,还躲不起么,您这位当家主母都豁出去了,顾脸不顾腚,咱一个管家还有什么说的。 因此,蔡洲虽然一大早就到内府去溜达了一圈,却哼哼哈哈一句话不说,露了个脸后,就背负着双手准备回三重内自家的小院子里练养生剑去。 老妻三年前就撒手去了,耳朵根倒是清静了两天,不过一个人过也着实无聊了些。两个儿子都出息了,一个在洪州大都督帐下听差,一个在中京城军务府做承应郎。自己五十岁的人了,无欲无求,再熬个两年,向家主告老还乡去也。 事是你老张家的,身子骨是咱自个的,气谁爱生生去,为这点事生气伤身犯不着。 如此想着,蔡洲只觉得自己的身心陷入一片宁寂之中,脑海中映出一个仙女的倩影,正在演练养生剑的剑招:“一拜天地军师”“白鹤晾翅”:“回风望月”…… 忽然一阵刺耳的争吵打断了蔡洲的清修,声音来自西门内侧路南的厨房小院内。 他皱了皱眉,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才三个月不打仗,这帮子人就闲着没事干,自己个在家就掐起来了。 活该一个个上战场给“二尸傅”做人肉大包,蔡洲恶狠狠地诅咒,正要加快脚步走过去。 忽然一个嘶哑的声音钻入他耳中,是一个正处于变声阶段的少年的声音:“我老子娘都死了,家里穷的叮当响,赤脚没鞋穿,有什么还奇怪的。叔伯大爷,你们给评评理,我沐离啥时说过谎了。” 顿时就有一个女人尖细的声音嚷道:“小猢狲,不要跟我装憨,我明明看到你穿了双鞋,鞋底沾着黄泥,咱府里没有泥,你这泥哪来的?你这准是夜里溜出去了,这一眨眼的功夫,你把鞋藏哪去了。” “你大爷才藏鞋了,你不能仗着势力就欺负人,你搜,你搜,你今儿要是搜出来,我给你当儿子……叔伯大爷你们给评评理,我身上就这么大点地方,哪里能藏得住一双鞋子?” “刚刚明明有的!” 蔡洲听清楚了,说话的是戚氏的声音,他眉头微微一皱,心里哼了声:又是这个没廉耻的女人,为了当个什么破管事,脸都丢尽了。 “你儿子才有!你丈夫才有!”沐离拖着哭腔乱嚷:“你搜,你搜,我脱光了给你搜,你有体面的都不顾体面,我没体面的还怕什么?就算闹到总管那我也不怕,有理走遍天下,我没说谎,我怕什么……” 立刻传出鹞子的断喝声:“小兔崽子,你还真脱,穿上,快穿上。” 院子里顿时传来一伙人的哄笑声。笑声过后争吵继续: “老族叔,你要给我做主,这小子是睁着眼说瞎话啊。” “谁说瞎话了?” “你,你,你说瞎话了,就是你在说瞎话,你,你,就是你……” “叫的凶有什么用,有理不在声高,有本事你来搜啊!搜到鞋子我做你儿子,搜不到,你做我儿子……” “没天理了呀……” 蔡洲苦笑着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蠢女人,还搜个屁,早他妈的让他扔到天上去了。 他正要走开,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于是低眉稍稍思量了一下,就整整衣裳往小院走去。 昨晚去内府给家主回事出来,半路上被服侍主母的吴嫂子拦住了,她央求了自己一件事,想让沐离今天跟着送寿礼的车队进趟城。 这当然算不得什么大事,对自己来说也就动动嘴的事。给王妃送礼,循例是能得到一点好处的,宫里会给点赏钱,府里不给赏钱,管顿酒肉是免不了的。 年轻人好动,有这么好的差事,谁不想去?沐离这小子本来就是个小混混,他岂肯放过这么个好机会。 当然蔡洲乐意帮忙还有自己的一点小算盘,这可是一个讨好吴嫂子的好机会呐。老伴不在了,虽说耳根是清静了不少,可这家里没个女人还真是不行,汤水茶饭,缝缝补补都得有人做不是。因此做了两年快乐单身汉后,蔡洲咬咬牙决心再次走进婚姻的牢笼。 决心是下了,不过想找个合意的也难,府里虽说有一票孤儿寡母,瞧来瞧去每一个入眼的,年纪大点的,势力,唠叨。 太年轻吧!懵懂无知,娶回来当女儿养么,十年八载,费心**出来了,自己两腿一蹬去了,还不是便宜了别人? 挑来挑去,蔡洲觉得就这个吴嫂子合适,年纪说大不太大,说小也不小,结过婚,有风情,懂得为妻之道,小模样长的也入眼。这些年抚养一个脑袋有病的女儿,性子早磨圆了,这样的女人娶回来,划算! 蔡洲是瞧上了吴嫂子,可吴嫂子呢?一直对他是若即若离,忽冷忽热。蔡洲虽说耐心是有,可老这么耗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好女人多少人惦记着呢?自己却没几年蹦达了,还是得主动点,趁着余威还在,得立即下手把她拿下,再晚,黄花菜都凉了。 存了这份心思,蔡洲决心帮沐离一次,哪怕和戚氏闹翻脸。 咳咳! 厨房小院门口响起了一声威严的咳嗽声。 “怎么回事?”侯府大总管威严的声音响起。 除了鹞子、戚氏和胡胖子之外,众人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立即垂头屏息,悉悉索索一阵子后,站好了队列。 蔡洲虽说失势了毕竟还是侯府的大总管,神仙堆里虽比成了矮子,又岂是小鬼们能藐视的?私下里嚼嚼舌头倒也罢了,这种场面上,你跟他对着干,他办了你,你哭都没眼水。 蔡洲问了句话,发现竟没人回答,眉头不由轻轻地皱了起来。他看到了坐在地上,披头散发的戚氏,立即决定先发制人:“你怎么回事,瞧瞧你,身为监察执事,像个泼妇一样坐在地上,主母的脸都让你丢尽了。” “我丢脸?” 戚氏闻听这话,一骨碌爬起来,瞪大了两只三角斜视眼,像一个上了场准备斗架的公鸡一样,拉出一副跟蔡洲打闹一场的架势。 蔡洲额头拧出了一个浅浅的“川”字,自他走进小院起,就知道费点口舌是免不了了,这戚氏仗着是主母田氏陪房丫头,自来就在府里横行霸道,对自己这个大总管早连面子上的尊重就没有了。 他闷闷地吞了口气,突然下了狠心:好!老子今天就给你点教训,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呢!跟我斗,让你死的很难看。 决心一下,他额头上那浅浅的“川”字霎时消失无踪,嘴角微微翘了起来,腰杆也悄悄地挺拔起来。虎死不倒威,何况爷这匹虎还健壮着呢?来,战斗吧!泼妇! 一股久违的激情又回到了蔡洲的身上,一副不怒而威的架势让戚氏冷浸浸地打了个寒颤,多年居上位养出来的威严,一旦端出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胡管事见了这幅情景心下大安,好悬,好悬,今儿要不是蔡老大横空杀到,这事决计善了不得。虽然死无对证,这婆子要是死缠下去,早晚还是得把自己拖下水啊。 如今嘛,嘿嘿!老虎发了威,疯狗还不哼哼两声躲一边去。 想到这,胡管事也心情大好,脱口就哼起了十八摸,一模…… 我呸,这个时候怎么哼这种玩意,多煞风景,不过我喜欢。 胡管事得意之余,向两个忠实的部属――癞皮狗,胖虎头丢了个眼色去,两小子会意,趁着众人不备,溜溜地往院门外窜去,老虎大战疯狗,这么好看的戏光厨房这么几个人看多浪费,得让各房各院的人都来围观一下,那才够劲呢。 两小子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本着一心把事情闹大的宗旨,溜出小院撒脚丫子狂奔而去。胡管事瞧着两人远去的身影,脑子里就像敲开了开场锣,心里得意洋洋地想:人多了,事闹大了,我看你们俩怎么收场,还不乖乖地给爷斗个鱼死网破! “好!”他似乎听到一个声音,脑子里的锣鼓声嘎然而止,他环顾四周,正见沐离伸长了脖子正四处打望呢。这小子面上挂着一副既恭敬又委屈的苦瓜相,暗地里两只小眼珠子溜溜乱转,也正等着好戏呢。 胡管事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心里哼哼地想:等过了这关看我怎么收拾你。 ------------ 9.麻夫人 开场锣鼓敲到最高潮处,对峙双方皆已做好了搏杀的准备,众人正等着欣赏一出老虎战疯狗的好戏时,麻夫人却来了。 锣鼓顿时哑了,热闹的好戏没了,不过一场真正的大戏正在悄悄酝酿中。 麻夫人来的消息最早是胖虎头带回来的,他溜出小院没多久就撞见麻夫人了,那会儿身材高挑细长的麻夫人正优哉游哉地在内府小径上散步呢?她的身后跟着又矮又矬的丫鬟喜鹊。聪明的胖虎头心里想:来者不善,得赶紧回去报信去。于是他招呼不打一个抹头就往厨房小院跑。 他前脚冲进小院,那个看似又矮又矬,蠢蠢笨笨的丫鬟喜鹊一扫左右无人,浑然像换了一个人一样,灵猫一般跟在他的身后到了厨房小院外,扫视四周无人,身子一纵就上了院外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槐树,把院里的情形看了个底实。 麻夫人听了她的禀报,这才昂首挺胸如弱柳扶风般地出现在厨房小院门口。 此刻,她脸上挂着矜持高贵的笑容,几粒硕大的红麻子在晨光中闪耀。 “麻、麻、麻夫人来了。”冲进小院的胖虎头语无伦次地向胡管事报告。 “啊!”胡管事顿时傻了眼。如一盆凉水当头浇下,又如一柄重锤击中了脑袋,愣怔了半晌,他这才硬着头皮走到蔡洲身后,颤声禀报道“麻、麻夫人来了。” 蔡洲心里也骤然一紧,额头上刚刚消失的川字又回来了。 她怎么来了,蔡洲心里一时暗暗叫苦:这个麻婆子可不是个好惹的人啊!自己为了讨好吴秀媚,得罪戚氏也就罢了,戚氏这女人虽然泼辣,到底脑子里缺了根弦,又是个下人,自己纵然得罪了她,主母也不会把自己怎么样。 可是这个麻夫人…… 岂是自己能得罪的起的。 一念至此,老总管的脑袋上竟然渗出了一丝细汗。 胡管事一瞧心凉了半截,完了,他想,都说这麻夫人厉害,没想到这么狠!深藏不漏的老大还没上场就先怯了几分,这仗还怎么打嘛。 胡管事有些失魂落魄,还有一个人也失魂落魄、 戚氏,自己明知沐离这小子和胡管事串通一气隐瞒夜间外出的真相,为此不惜公然耍无赖! “鹞子”冷眼旁观倒也罢了,这人一惯明哲保身,他没帮自己,也没帮对方,算是扯平了。 沐离这小子虽然滑头,胡管事虽然无赖,但自己还是相信凭自家的手段能够摆的平。 如今蔡洲插手进来,这胜面已经不大了,但自己好歹还能跟他斗一斗,自己是个不入流的小执事,一个女流之辈,他可是大总管,跟他斗,输了自己不丢脸,要是赢个一招半式,嘿嘿!老娘从此名扬鸡鸣侯府。 拿定了要跟蔡洲不计后果地大闹一场,戚氏现在浑身充满了力量,正像一只气球充满了战斗的勇气。 谁能料到麻夫人就突然出现了呢。 这可是挥挥手就能让自己烟消云散的大人物呐。 自己可是万万得罪不起的。 主母是自己家姑娘,对自己是打也打得,骂也骂得,到头来又能把自己怎样呢。 家主嘛,那死老色鬼,占了老娘的便宜,谅他也不敢再惹老娘? 可是这位麻夫人…… 想到这三个字,戚氏连再想下去的勇气都没了,她垂下头,像只泄了气的皮球,一声不吭了。 身材高挑的麻夫人终于优雅地站在了厨房小院门口,她年纪不过二十出头,身材虽然高大,面容却极其精致,皮肤也白皙,一双眸子总是蓄着一汪春水,若不是脸上那几颗硕大又诡异的红麻子,麻夫人几乎可以算得上一位一等一的美人呢。 她本是主母田夫人的表妹,姓马,出身齐州一户大富商家,十四岁时奉父母之命嫁给了屋山侯的一位侄子。 屋山侯的那位侄子有些令人不寒而栗的特殊嗜好,他跟女人行房时总是喜欢端着烛台,观看身下女人**的表情。 传说麻夫人本来是一位极其俊俏的姑娘,脸上原是洁净无瑕,那几颗诡异的红麻子原来是没有的。 新婚之夜时,他的夫君一手端着她的大腿一手端着烛台,一面行乐一面观看新娘的反应,期间不慎将几滴蜡烛油滴在了新娘脸上。 第二天,麻夫人的脸上就长起了这诡异的红麻子,其位置、形状与蜡烛油滴过的地方是完全吻合。 麻夫人新婚一个月后,她的丈夫即在林州城外战死,她一直守寡到十九岁。一年前婆婆死了,这才获准回齐州,途经鸡鸣城进来探望表姐,被田氏留住,已经住了一年有余了。 她和田氏从小玩到大,两姐妹从小就要好,让人奇怪的是田夫人那等嚣张跋扈的人对她却是言听计从,无有不从。 而她呢?也有失检点。虽然是客居在侯府客人,手却伸的很长,鸡鸣侯府家的事无论大小,她都要插一杠子,蔡洲这个大总管之所以大权旁落,有她七成功劳。 “哟,蔡总管在这呢?内院的人到处找您呢。” 麻夫人满面春风地走了进来,蔡洲心里微微一紧,到底是个老江湖了,这种场面,明知大战在即,面子上的客气还是要有的。 “哦,原来是夫人,您怎么得空到这来啊。” 蔡洲笼着手,待之以客礼,恭敬的有些过头,这看似示弱的一招,实则大有讲究。他是要告诉面前的这位麻夫人,您得注意自己个的身份,纵然是主母的亲戚,但一个客人插手人家的家务事总是不明智的吧。 麻夫人淡淡一笑,她脸上的红麻子在晨光的映衬下,显得异常鲜红。 有麻子本来也算不得什么问题,世上长麻子的人多了去了,长的地方好,不仅不令人生厌,还能增色不少呢。 可是麻夫人脸上的这些麻子却因为位置生的诡异,看起来就不那么入眼了。 她脸上的红麻子大体可分为三大块,两块长在左右眼袋下,一块长在下巴上,更加诡异的是,这三处麻子近看倒不觉得什么?离得稍远一点看去,那形状却类似两个眼睛和一张嘴! 一张脸上长了四只眼睛和两张嘴,如何不吓人? “我一早起来去看夫人,听说她要进城去,所以就回来了,路过这听到院子里有人说话,又听到蔡总管的声音就过来支应一声。”麻夫人轻描淡写道。 “不知夫人有何吩咐呢?”蔡洲的心骤然紧了起来,他注意到麻夫人的目光已经移到了沐离的光脚上。 “没什么?里面的寿礼已经装了车,他们正找您点视,左右找不到人,没想到您在这,我嘛碰见了就过来知会一声。” 蔡洲心里一咯噔:就这么简单? “有劳夫人了,蔡洲担当不起啊。夫人是主母亲戚,是府里尊贵的客人,这么点小事还要劳动夫人大驾,这,这帮下人真是无法无天,简直是敢打了……”蔡洲恶狠狠地说道。 表面上他是在嗔怪府里下人们不懂事,实则还是在提醒麻夫人要注意为客之道。客人就是客人,等着别人的奉承便罢,何苦干涉人家的家事呢。 麻夫人淡淡一笑道:“总管不必介意,我只是路过这,顺便进来提醒一声,如今话已带到,我告辞了。” “这……”蔡洲一时有些发懵:这就走了?这个麻夫人行事真是鬼神难测啊。 但随即一股狂喜就涌上了心头,他恭恭敬敬地向麻夫人施了一礼,说道:“恭送夫人。” 麻夫人微微蹲身算是回了礼,她转过身去,吩咐丫鬟喜鹊:“回头拿双鞋子给那孩子,可怜价的,都入秋了还光着脚。” 喜鹊应了声是,麻夫人刚转过身去,就听着身后传来沐离正在变声的嗓音:“沐离叩谢夫人。大恩大德,永世不忘。” 麻夫人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小猢狲嘴巴甜的能酿蜜啊!今儿我救你一回,下回再不识相,叫你瞧瞧老娘的手段。” 一场剑拔弩张的危机就此消除,有人庆幸,有人惋惜。然后就各忙各事去了。 沐离低着头跟着蔡洲往内院去,他一路屏息凝神,走的小心翼翼,时不时的偷偷抬眼瞧瞧蔡大总管,那一脸的凝重,望之令人心惊。 沐离不敢再看,低下头认真走路,一声不吭。 ------------ 10.柔柔族武士 直到到了内府正南门外,蔡洲才看了沐离一眼,那眼神里颇有些意味深长之意。 出行的马队已经准备妥当,只等主母田氏出门了,论理蔡洲来不来点视都是无所谓的事,至少负责此次出行的康管家是这么认为的。 康管家是田氏从齐州带来的人,被视为是蔡洲退休后接替大总管的最大的热门人选。 虽然有田氏关照,在侯府里混的风生水起,不过康管家却是个很低调的人,做人做事都无可指责之处。此刻他正在给几个车夫训话,忽然见到蔡洲背负着双手悠然行来,赶忙堆上满面笑容迎了上来,说:“车马都准备了好了,请大总管点视。” 话说的客气到了极点,礼数也十分周全。 蔡洲点点头,微笑着说:“嗨,老康,你做事我放心,我就是过来看看。” 话虽这么说,却仍旧拿出大总管的威仪在康管事的陪同下点视起来。 歪头、大傻和鼻涕虫三个沐离从小玩到大的损友此刻正靠在一辆运寿礼的马车上闲聊,见到沐离进来,便一齐招手唤他过来。 一见面歪头就跟他打趣说:“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啦!你怎么来了?” 沐离爬上大车,笑着说:“我怎么就不能来,我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童男子,不像某些人,惯走烟花柳巷的主儿,偏来冒充童男,小心让守门的太监查出来,直接阉了留在宫里。” 歪头眉一皱,脸一黑,朝着沐离一阵拳打脚踢,沐离笑着挥挥手一个格挡开来,化解了。二人还想闹下去,鼻涕虫拦住了,他指了指远处的蔡总管,低声威胁外头说:“还闹?待会让大总管查出来,你的银子就白送了。” 歪头瞅了眼蔡洲,朝地上吐了口吐沫:“呸,他算老几,我这回走的是秦三爷的路子,他管的着吗?” 沐离听得“秦大爷”三个字,忍俊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歪头脸上有些挂不住,举起瘦骨嶙峋的拳头,发狠地说:“要尝尝‘真龙之怒’的滋味吗?” 窜过来要打沐离,不想背后的大傻和鼻涕虫已忍不住哈哈笑出声来,笑的他一张脸一会红一会白。 恨的他一跺脚,发狠说:“娘的,哪有你们想的那么龌龊?哥们这回是花了五个铜币请他喝了酒!谁靠卖屁股讨生活,谁他妈的断子绝孙。” 鼻涕虫笑道:“谁又说你什么了,用得着这么赌咒发誓吗?“ 大傻笑道:“嘿嘿!又不是什么丑事,公子王孙们都喜欢,风雅着咧。” 歪头作势又要打大傻,一转头却发现胖墩墩的喜鹊拎着双鞋子蹬蹬地跑了过来,看她在地上挪动的身影真像一只疾步快走的胖企鹅,于是收了拳头,调笑说:“哟,肉喜鹊来了,还拎着双鞋。” 他的目光随即向下滑落盯上了沐离的脚:“哟,这是给情郎送鞋来了啊。好福气啊。” 沐离道:“羡慕?嫉妒?恨?咱这叫有福气,有本事你也弄一双去。” 歪头冷笑着说:“那谁有你有本事,咱们见了麻夫人可是腿也酸,脚也麻,话也憋着说不出口,哪像某些人,口吐莲花,哄的她老人家笑的直叫肠子疼,有没有请你给她揉揉呢。” 沐离说:“揉了,怎么没揉,大把大把地揉过去,细滑滑的甭提有多舒坦呢。” 歪头往地上啐了一口,说:“吹吧!上次不知道谁到翠玉居,坐在那连个屁都不敢放。” 沐离道:“你倒是敢放,还不叫人揪着胳膊给丢出来了。” 二人正在斗嘴,喜鹊已经跑到了近前,这丫头闷不粗的望地上一蹲,就把沐离的脚抱在了怀里。沐离一个不备差点被她扯个跟头,急抓着大傻的胳膊才没摔倒。 歪头见了哈哈大笑,骂喜鹊:“你这丫头真没个轻重,这又不在床上,扯摔着他怎么得了。” 喜鹊已经把拿来的新鞋穿到了沐离的脚上,发现不大不小正合脚,正满心欢喜,听了这话,抬起头来瞪着一双白多黑少的眼珠子问:“谁跟他上床了。” 歪头又是一阵放肆的大笑,这下沐离不满意了,他瞪着眼望着歪头说:“咱们开咱们的玩笑,何必扯上她,你这不是作践人吗。” 歪头摸摸鼻子不吭声了,鼻涕虫笑问喜鹊:“喜鹊,喜鹊,这鞋是你做的啊!真好看,啥时得空给哥哥我也做一双。” 喜鹊白他一眼,瓮声瓮气地说:“想的美,这鞋是我们家夫人做的,你想要,求我们家夫人去。” “嘘……”。 望着喜鹊转身离去的背影,歪头、鼻涕虫、大傻三个人一起嘘了起来,爆笑之后,歪头指着沐离的鼻子说:“还不承认跟她有一腿,小子,口味够重的。” 大傻也说:“嘿嘿!这回好像是真的。” 鼻涕虫尖声叫道:“你就承认了吧!脸上有几颗麻子算个啥嘛,吹了灯都一样。” 沐离突然喊了声:“主母来了。” 却见三人噌地跳下车来,在车前列成一排,低眉垂手恭敬地站立成一排。 内府正门里走出来二十来个人,却是一群武士。 三个人顿时松懈了下来,歪头恶狠狠地瞪了沐离一眼,向他示威似地挥了挥拳头,威胁道:“爷们过来单挑。” 鼻涕虫笑道:“还单挑个毛啊!人家师父来了。” “师父?” 歪头转身望向那群武士,一片银袍银甲银色斗篷中,一个身披红褐色披风的年轻武士此刻显得十分显眼,除了他身上那件与众不同的红褐色披风,他那细高挑的身材,一头栗色的软发,和白如雪的皮肤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如果这些仍不能让你印象深刻的话,那么他手中的那个巴掌大的银质小酒壶一定会让每一个见过他的人都留下终身难以磨灭的印象。 武士爱酒就像爱他们的剑一样,许多时候出于天性,不过剑可以寸步不离身,酒呢?整天到哪手里都端着个小酒壶,不管什么场合,不管见什么人都时不时地来上那么两小口,这样的武士不敢说世上绝无仅有,但至少在鸡鸣城找不出第二个来。 有此特征,这位来自遥远而神秘的西方世界柔柔族武士在真名被人遗忘的同时却得了一个声名远播的绰号“酒徒”。 ------------ 10.柔柔族武士(下) 酒徒是个地地道道的武士,除了履行武士的职责和照顾他的银质小酒壶外,他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他没有妻子,没有女人,没有朋友,不计较财产,不计较官职,甚至连武士最珍视的荣誉也毫不放在心上。 他每个月的薪俸高出普通武士一倍,又无家室之累,却常常混到吃饭都成问题。 然而这么一个落魄的武士,却偏偏长着一张令所有女人都要尖叫的英俊面容,许多人都怀疑他之所以能留在侯府并拿着较一般武士高一倍的薪俸,并非靠他手中的剑,而是靠着他那张令人无法拒绝的脸。 他必定是得到了侯府某位有实力的女性的特殊关照,才能风平浪静地在鸡鸣侯府混了七年之久。 入府七年没见他拔过一次剑,张家跟李家打翻了天,他也不闻不问,他总是待在侯府,外面的事似乎根本与他无关。 “嗨,你师父来了,过去给他磕个头啊。”歪头在沐离肩上拍了一掌。 “他算什么师父。”沐离不以为然地说:“除了骗吃骗喝,骗我拿钱孝敬他,屁本事也没教过我。” “哈哈哈——” 歪头发出一阵开心的大笑:“不骗你这个笨蛋骗谁,我早说过这个人就是靠张脸吃饭,他哪有什么真本事,七年了,你见他拔过一次剑吗?七年了,咱们家跟李家打了多少回仗,你见他上过战场吗?打算说在外野战,他一个护院武士躲着不去。人家都围城了,你还躲着不露头,说的过去吗?我呸,卖脸吃软饭的家伙。” 歪头脸上露出无限的仇恨。 沐离和鼻涕虫对了个眼神,两个人都捂着嘴哧哧地笑了起来,歪头之所以生这么大的气,完全是出于对酒徒英俊面容的嫉妒,他曾不止一次地唠叨,老天爷怎么就瞎了眼,爹娘上辈子做了什么孽,为何给风流倜傥、英武过人的歪头哥生了这么一副嘴脸。 武士在广场上闲聊的时候,柔柔族武士靠在一棵丁香树上喝酒,醉眼朦胧的似乎朝马车这边望了一眼,沐离赶紧低下了头,不知为什么他总是怕见到他的目光,那满是醉意的目光里总有一丝让人难以直视的凌厉。 这时候又有七八个家臣在家令秦越的带领下,从正门里快步走了出来,几乎是一路小跑着。秦越是鸡鸣侯张孝章的表哥,身材高大肥硕,嗓门粗豪,他一边走一边招呼众武士,众管家,众家奴,呼喊道:“老爷陪夫人出来了!” 话音才落,内府正门里已经响起了一声鼓乐声。 王侯出巡必有鼓乐,这是真龙朝的规矩,天子出巡时有《天子乐》,诸侯有诸侯乐。和盖几重宅子一样,现今是礼乐崩坏的混乱时期,胆大妄为的诸侯也常僭越奏起天子乐来,不过鸡鸣侯张孝章此刻既无胆量也无实力敢僭越演奏天子乐。 目下他演奏的是《朝天乐》,一种严格说起来只有公爵出巡时才能演奏的音乐。 一队彩衣内侍举着全副仪仗行出来,人数约二十人,最前面的四人举着嵌银木的路牌,路牌上除了有天子册封爵位名号,还有仿制的一枚天子金印,以示这爵位的确是天子册封,而非自个封自个的。 路牌之后是八杆大旗,旗面皆为三角形,旗杆为纯钢锻造,每副重一百三十斤,举旗的大汉个个精壮无比,八杆大旗前两副是天子所赐,旗子底色是柏氏家族的明黄色,印着所封爵位名称。 紧接着的两杆是鸡鸣国的国旗,封邦建国,鸡鸣侯不是国内侯,是有自己的封地的,有封地建了国自然就要有自己的国旗,鸡鸣国的国旗名叫金顶雁旗,绯红色打底,镶嵌金边,上面用金线刺着鸡鸣张家的族徽金顶碧眼雁。 国旗之后是两杆军旗,样式与国旗一般无二,却是以玄色打底,用血红色丝线刺着张家族徽金顶碧眼雁。 最后两面旗则是张家的族旗,绯红打底的旗面,金线刺绣的金顶雁,与国旗比缺了三道金边,金顶碧眼雁的金顶是用十三粒黄宝石镶嵌而成,而雁的眼睛则镶嵌了一块硕大的绿宝石,在晨光的映衬下熠熠生辉。 八面旗子后是六名手持金瓜的战士,穿着张家族兵的玄色皮甲,腰悬双刃阔剑,金瓜之后是六名持襠的战士,再后则是六名骑马佩剑的骑士。 骑士着全身骑兵硬甲,头戴防护效果极佳却稍显笨重的兜头盔,六名骑士皆是张氏子弟,最前面的两个骑士。 左侧为现居族兵次帅的张孝章胞弟张孝漆,他也是张家唯一一位品境武者。右侧是张孝章的庶弟张宗琪,现任族兵骑兵总旗。 骑士之后是一辆六匹马的华丽宝车,一身盛装的鸡鸣侯张孝璋亲自驾车护送着一身盛装在身的田氏。 礼乐声一响起,武士和家臣们皆列队大道两旁,垂首恭迎封君的到来,即使是酒徒也暂时停止了喝酒,而是端着小酒壶立在人群中。 家奴们则跪地拜迎家主。 张孝璋停稳马车,自己先跳下来,满脸堆笑地把手伸向田氏,田氏刚把手交给他,他却用力一拉。 “哎呀!”田氏一声清脆的尖叫,丰腴的身躯就落在了丈夫的怀抱里。 “哎呀,讨厌。”田氏依在张孝章的怀里,娇嗔着捶打丈夫肥厚的胸膛,张孝璋则哈哈大笑,抱着妻子行出十余丈才将鸡鸣侯夫人放下来。 夫妻手牵着手,低声私语着,齐步走向准备远行的马车。 面对这幅刻意营造出来的温馨和谐的友爱气氛。 十几丈外的沐离却在心里嘀咕了一句:“假模假式。”据他并不算多的人生经验来看,但凡在人前拼命秀恩爱的夫妻,十成有九成倒是貌合神离的。 张孝璋挽着田氏的手,走过一段白玉石铺就的大道,来到另一辆装饰华美的马车前,马车轱辘约一个人高,前后锦色幕帘上绣着张家的金顶碧眼雁家徽,而左右两侧则绣着齐州田氏的金翎鹰家徽。 张孝璋扶着田氏上了马车,又握着手做依依不舍状,再三殷切叮嘱了一番,这才唤过自己那位高大挺拔,英武不凡的庶弟张宗琪来。 黑着脸肃声吩咐张宗琪道:“我把你嫂子交给你了,但凡让她受到一点委屈,回来我就跟你断绝兄弟关系,从此你也莫再踏入我张家家门。” 张宗琪垂首应道:“得令。” 田氏坐在车上听了这话很不满意,数落张孝璋道:“好啦!好啦!自己兄弟,这又不是在军前,收起你的总帅威风吧。” 张孝璋满脸赔笑道:“夫人吩咐末将敢不听令。” 这才扬起手来,大喝一声:“上路了!” ------------ 11.中京城(上) 从鸡鸣城到真龙朝的帝都中京城约一百八十里路,这中间有五十里在鸡鸣国境内,其余属于洛州管辖。 洛州是王朝直辖的一个州,其州治所洛城本是洛水岸边的一座军事堡垒,经过三百年的发展,现已经是人口超过三百万的繁华大都会,城市规模较建国初扩张了一百倍。 若非为了显示皇权尊贵而刻意在中京城西城和洛州东城外修建了一条曲水河,阻止了洛州无限制地向东扩展的话,则洛州早已将中京城包围了起来,将堂堂的王朝都邑变成了自己的城中一区。 即使如此,中京城和洛州实际上也已经连成了一片,从空中鸟瞰,中京城不过是位于天下第一红尘都会西北角上的一座清冷孤立的城堡。 建国三百年来,中京城除了不断加高加厚加固的城墙没有向外扩展一寸土地。 除了位置上的接近,两座城市在功能上却绝然不通,中京城是天下根本,是王朝心脏,洛城则只是洛州的治所,城内品级最高的武官是正三品洛州大都督,最高的文官是从三品洛城郡太守。 而近在咫尺的中京城内,随便捡块砖头扔出去,说不定就会砸到个二品侍郎,三品将军什么的,高官密集程度冠居天下。 实际上中京城内除了官署、军营,皇宫,甚至没有一所民宅,日常生活中的所有物品,水食物、蔬菜等全靠洛州城供应。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京城不能算是一座城,而只是从属于洛城的一个特区。 洛州城内最宏伟华丽的建筑无一例外都是实力超凡的洛商们的产业,而中京城里最宏伟的建筑自然非王宫莫属。 真龙朝的王宫建筑在一座名曰金山、形似陀螺的圆形山上,依山势层层叠放向上,内外分九重,前八重都是圆形,唯有最核心的第九重是座正方形内城,如此设计正暗合着天圆地方的寓意。 若有人能像鸟儿一样飞上天空,从空中鸟瞰中京城的话,一定会惊叹设计中京城的人一定是个喜欢玩套圈的人,而且决然是个中高手,他以金山上的九重顶为中心,在整个中京城里大圈套小圈地套了无数个圈。 最外面的一个圈是个八角圈,开着八座城门,一条边上一座,八条御道通向王朝的四面八方,把天子的雷霆雨露传向王朝的每寸土地,使得全体臣民得以沐浴天恩,畏服天威,同时八座城门也迎接四海邦国的朝觐和天下诸侯的供奉。 占据八角城三分之二面积的九重宫,是真龙天子的居所,宫城位于京城的正中央,这里原来是一座形似陀螺的圆形山,不过现在山就是宫,宫也是山,两者已经和谐地融为一体了。 中京城是先有九重宫后有城的,三百多年前王朝草创时,九重宫只是洛水东岸的一座军事堡垒,那时它的名字叫四方城。 四方城建筑在一座陀螺形石山的顶部,东西长二百二十丈、南北宽约二百丈。 因为前朝旧都毁于战火,真龙朝创始君主柏乡决心在洛水东岸创建新都,他一眼就看上了那座形如陀螺、青翠欲滴的小山,他改陀螺山为长青山,希望自己的王朝能如这青翠的山体一样万古长青。 柏乡是个没落士子,才华横溢,选定新都地址后,他便亲自草绘了新都城的图样,他的新蓝图中,长青山是完全属于皇家的,为此在正式建筑城市前,他先在长青山山脚下修筑了一道圆形围墙,宣布整座山从此为皇宫禁苑。 然后他下令将四方城夷为平地,削平山头,得到了一块半径为一里的圆形平地。 此后他调集了全国的能工巧匠,在这块圆形平地上修建了一座正方形的新城,取名九重顶,作为整座九重宫的中心。 九重顶外则依山势削出八阶等边的圆环,沿每个圆环的外弧修筑起高大的城墙。 浅灰色的城墙俯瞰如八条长龙,头尾相衔,紧紧地守卫着至高无上的九重顶。柏乡将这些灰色的长龙命名为龙墙,以距离九重顶的远近距离,分别命名为八龙墙、七龙墙……二龙墙,最外缘的一道城墙则成为真龙墙。 龙乃神圣之物,只有天上才有,相对应的,龙所守卫的宫苑就不再是人间,而只能以天来命名。真龙墙内的宫苑被命名为一重天,二龙墙内的宫苑为二重天,以此类推。 九重顶的正式名称即为九重天。 九重天,诸天之首,只有自己这位天下的真龙才有资格居住。 在真龙朝最强盛的前一百年间,九重宫里的人口规模扩大了十数倍。 建国初除了九重天,外八重宫苑草盛人稀,徒有虚名。一百年后,即使一重天内也已是亭台楼阁栉比,生机盎然繁盛。 在九重宫繁荣昌盛的同时,长青山却显得有些徒有虚名了。九重天外,八道环形龙墙,其高大厚实的浅灰色墙体在塑造皇家尊严、拱卫皇家安全、遮挡宫闱秽乱的同时,也一笔抹杀了长青山的盎然翠色。 从山脚向山望去,长青山像个重伤病人,层层包裹在浅灰色的布条中,有威严无生机。 长青不青,国何昌盛? 为了打破这个魔咒,为了让柏氏王朝的光芒再度普照大地,真龙朝第十二代帝王,执政前期被人誉之为“神奇国王”,死后被人冠之以“小恶魔”绰号的柏金龙国王的下令用金漆将浅灰色的墙体涂抹成金色。 这项几乎耗尽国库的浩大的工程完工时:“神奇国王”不惜一口气砍掉十二颗御史的脑袋,强行下诏将太祖柏乡命名的长青山更名为金山。 金山上闪闪的金光提振了无数臣民的信心,他们相信在这位神奇国王的英明治理下,沉沦的真龙终究能够走出泥潭,腾空在天,播撒金光雨露,为人世间带来新的光明盛世。 神奇国王的神奇之处除了将自己的名字改为柏金龙外,他许多施政的策略至今仍为人所津津乐道。在他当政的前二十年里,除了七岁登基时“火烧神勇无敌大将军金步道”一事让人稍有微词外,其余的所做作为,对一位君主来说,几乎可以称得上完美。 在他的励精图治下,充满了腐尸臭味的王朝重新勃发了生机。 他摧毁了庞大的宦官势力,结束了愈演愈烈的外戚干政,讨平了诸侯叛乱,他改革财税制度,遏制贵族的贪暴,减轻了平民负担,改善了奴隶的处境。 他开创了以才学取士的考试制度,使得平民子弟通过努力亦有上升的渠道。 他独创的军功赏爵制度,让奴隶也有可能成为贵族。 是他让腐朽的王朝逐渐恢复了生机和活力,使他让各阶层人民看到了希望。 如果他在真龙历157年5月之前去世,他将成为真龙朝的中兴明主,独享千古一帝的威名。因为那时节蛮族的大军还在草原边缘跟半兽人纠缠不清。 如果他在真龙历157年7月前死去,他仍不失为一代明主,受万千臣民爱戴和怀念。因为那时候蛮族大军才刚刚抵达中京城下准备攻城。 可惜他死于真龙历157年12月,那时蛮族不仅冲破了中京城和九重宫,而且挟持了除国王以外的所有王族成员和至少五千名以上的贵族。 他死的太迟,太不是时候,所以他只能在死后被冠之于“小恶魔”之名,直到今日。 ------------ 11.中京城(下) 真龙历157年5月底,在草原边缘正和半兽人作战的蛮族大军,突然折转向南至天海关外,只用了一天时间即破“天下第一雄关”,在天海关休整三天后,即乘船横穿风暴洋,在齐州登陆。 随后两万蛮族大军在传奇英雄那娅公主的率领下,奇迹般地突破百万勤王大军的防线,于7月中旬突然出现在中京城下。 惊慌失措的“小恶魔”甚至连自己的母亲都丢下不管,只带寥寥几个阉人异族骑士,西渡洛水,奔中州避难去了。 建国一百五十七年后,中京城首次陷落。 蛮族永恒的英雄、圣洁的那娅公主,以全体皇室成员的性命相威胁欲迫使真龙王朝俯首称臣,已经逃到了中州的“小恶魔”当即予以回绝。那娅公主砍下了他母亲的手掌和两个女儿的左腿随信送给了他。 “小恶魔”下令将已经腐烂的手脚剔去腐肉,用药水煮后,进行抛光打磨,制成了两根骨笛,和一只名为“妙睇”的掌骨工艺品,派使者送给那娅公主做礼物。 蛮族英雄勒索不成,颇感无奈,赶在四面大军合围之前,挟持全体王室成员和六千八百名贵族为人质,竟又奇迹般地穿越重重险关,平安地撤回了蛮境。 返回中京城的神奇国王决心整顿军队与蛮族再战,贵族们却失去了信心,号令不通,三军不行,国王再神奇亦颇感无奈,不得已只好同意与蛮人谈判。 蛮族公主要求真龙朝以同等重量的精钢换回人质。 这一要求被“小恶魔”断然拒绝,蛮族不会冶炼钢铁,只能用兽骨做武器,兽骨的坚韧程度实际上不亚于钢铁,但很难成形,因此无法大规模制造武器,扩充武力。尤其是制作盔甲武器的精钢,更是十分缺乏。 如果答应蛮人的条件,等于是养虎为患。 但即便是神奇国王:“小恶魔”也耐不住全体贵族的苦苦哀求,不得已他提出以等重黄金代替精钢换回人质。 蛮人用黄金可以从海盗手里买到精钢,但毕竟要转一道手,难免会受到海盗的盘剥。 小恶魔给大贵族们算了一笔账:假设一百斤精钢能打造十把好剑,而同等重量的黄金从海盗手里只能买到大约六十斤精钢,只能打造六把好剑,这无形中就削弱了蛮族的力量。 精钢的生产技术掌握在王朝手里,除了官营的炼钢场,尚无民间作坊能大批量炼制精钢,届时只须严格控制精钢的产销,提高精钢的价格,拿出来赎人的黄金最终还是会回到朝廷的手上,经济上并不吃亏,且此举可以最大限度地拖延蛮族崛起的时间,为朝廷整军备战争取有利时间。 短视的贵族们才没心思管他这套理论呢?想到自己的妻儿在蛮族手里受苦,贵族们再冰冷的心也软了,国王不同意,他们就私下购买精钢赎人。 “小恶魔”严厉地惩处了犯禁的贵族,又一次拒绝了蛮人的要求,那娅公主立即还以颜色,她命人将十六颗用盐腌制的贵族人头摆在洛城的菜市上公然叫卖。 神奇国王全然不理会黑压压的跪在御天门外哭喊哀告的贵族们,他下令将十六颗人头买来送入厨房冰窖内里冷藏起来,待将来讨回尸身后再一并厚葬。 精明的国王百忙之中还不忘向前去执行买头任务的内大臣面授机宜:此去一定要好好跟奸商们杀杀价,莫让他们觉得我皇家的钱是好赚的。 小恶魔未能等到他的内大臣回来,他死于蛮族派来的刺客之手。 刺客被当场击杀,但有流言说那位刺客不是什么蛮族派来的,而是一位公爵重金聘请的,公爵最钟爱的两个儿子在九重宫骑团里担任骑士。 九重宫被蛮族攻破后,二人皆被掠为人质,挂念儿子性命的老父亲不满国王的冷漠这才铤而走险。 小恶魔兢兢业业刷了二十年金漆,在他被刺时,九重宫金光闪闪,可是他的王朝却已经沐浴在一片凄风苦雨之中。 为了赎回被劫持的贵族,更是为了赢得贵族们的拥戴,继任的国王柏炼完全答应了蛮人的条件,同意以每人同等重量的精钢换回了被劫持的贵族人质。 蛮人们为了从真龙国得到更多的精钢,他们不惜每天逼人质用餐九次,吃下相当于体重五分之一的食物,经过半年的努力,终于成功地将每个人质都变成了无法自己行走的肉球。 对于在增肥过程中不幸死去的人质,他们也小心地把尸体腌制了起来,减半让他们的亲人赎回。 贵族们换回了他们的亲人。虽然容颜衰老,胖的像个球。 蛮族则得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精钢,他们在与半兽人的战争中屡屡获胜,渐渐占了上风,从那时起,蛮族人的军队里都多了许多半兽人。 这些半兽人勇猛绝伦,悍不畏死,王朝在蛮境草原上历经百年浴血奋战才建立起来的据点,在半兽人的进攻下,一个接一个地丢失。 防御蛮族的战线一再收缩,终于荒废多年的北境长城被重新启用,城墙年复一年地加高加厚,成为防御蛮族的最后一道防线,戍卒从两千人直线上升到八万人。 在边缘的荒原中供养如此庞大的常备军,成了压垮虚弱王朝的最后一根稻草。 此后的帝王再没有心思去给龙墙刷金漆,他们任由爬山虎爬满了金山,不想竟是歪打正着:久违的绿色又回来了。 经过一天跋涉,鸡鸣侯府的贺寿队伍于第二日下午到达中京城北门外,张宗琪率康管事则入城挂号,鸡鸣国虽是小国,却是离中京城最近的诸侯,常来常往的跟宫里的许多办事机构都很熟悉。 张宗琪又略略塞了点好处,得了一个好单,约定第二日正午入宫进献寿礼。 秀船贤妃大寿,天下诸侯莫不巴结,来贺寿的使团络绎不绝,洛城内所有的高档客栈一律爆满,东城、北城因为靠近中京城莫说高档客栈,连小旅馆的大通铺上都睡满了人,不过食宿这类小事对鸡鸣侯府的贺寿使团来说算不得什么。 一来侯府在洛城本来就经营了几座客栈,特别是城西的九阳客栈离中京城只两道城墙而已,别人住不上,自家人来了还没处住吗?此外,镇海公国在洛城既设有进奏院,偌大的一所宅邸,莫说区区几时号人,就是千儿八百的也住的下。 此外,中京城里还保留着田氏老父亲镇海公旧时做户部大臣时的旧宅呢。齐州镇海公现居天下诸侯之首,来往京城的使臣都住进奏院,这处宅子就归田氏一人享有,如今仍有五七个仆奴在守着,吃喝住用都十分取便。 康管家和张宗琪请示了主母田氏后,将人分作三拨。随行武士和寿礼放在洛城城西九阳客栈,着康管事照管。随行的家奴则打发到城西的四海客栈,叫黄管事管领。而田氏和张宗琪则带着亲随住进了镇海公府旧宅。 ------------ 12.卖珠 沐离和歪头、大傻、鼻涕虫;来到城西四海客栈时已近黄昏,洛城里万家灯火明,大街小巷人流涌动,熙熙攘攘。一帮家奴何曾见过如此繁华热闹的地方,早就个个心痒了,无不急着回客栈把行李放下好出去闲逛。 管领一帮家奴的是侯府管家赵玉,说好了是五个人一个屋,赵玉为了克扣点钱,就假传圣旨,硬说是八个人一个屋。 沐离瞧那房间小的插不进脚,就鼓动大傻出头跟赵玉闹。大傻出去一嚷赵玉顶不住了,只好答应他们四个住一间。 四个人把门一关,歪头和鼻涕虫就相视哈哈大笑起来,一个笑的眼泪流,一个笑的捂着肚子叫。沐离觉得两人挺无聊,白了两眼没理睬,自去开了临街的北面窗户。大傻不知道二人在笑什么?但为了显示自己听懂了,也跟着笑,说:“嘿嘿!真逗。“ 鼻涕虫止住笑问大傻:“你知道我们笑什么?“ 大傻说:“笑赵玉呗。这小子欠收拾。“ 鼻涕虫这下笑的更狠了。 大傻懵了,问沐离:“他们笑什么?没来由的在这傻笑什么。” 沐离知道歪头和鼻涕虫是在笑话田氏和张宗琪两个,两个人公然同居不说,还在众目睽睽下丢下众人不管,手牵着手逛街去了。 沐离在心里冷笑说:“有什么好笑的,他们俩之间的狗屁事早臭大街了。” 他本意不说,耐不住大傻三番五次地追问个不停,就说:“就他俩那肚子鸡零狗碎,能笑什么?无非是那个那个呗。” 大傻茫然地问:“哪个?“ 沐离懒得理睬他了,就拍拍大傻的肩说:“你呀,自己琢磨吧。”提了自己的小包袱对歪头和鼻涕虫说:“我出去一下。” 歪头问:“你到哪去,不逛街啦?“ 沐离说:“吴嫂子托我给她买点东西,一会就回来。“ 歪头关照道:“早点回来,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喝酒。“ 沐离来洛城的主要目的就是出手一对琉璃珠,琉璃珠是青花蛇体内修灵之精华。这种低等灵兽一般而言是无法修成灵体的,一条修不成灵体的灵兽其灵物价值并不算高,对许多高明的猎手来说,这些东西他们是不屑一顾的。 但沐离并不算一个高明的猎手。虽然为了替自己积攒赎身的费用,他从十二岁起就学会了打猎,但因为没有明师指点,猎杀水平一直不高。这两年他猎得最贵重的猎物就是一颗赤坂蛇,那蛇胆也只卖了两枚银币。 这对琉璃珠是沐离行猎生涯中第一个重大收获,对于其价值,沐离估算不好,他估摸既然是灵物,好歹应该比蛇胆值钱点吧!一个珠子怎么说也能卖个四五个银币。 四五枚银币对鸡鸣城的许多药材铺来说已经是天价了。虽然距离京城只有区区一百八十里,但这座小城在叠经战乱之后,民生之穷困,绝非一般人可以想象。 四五枚银币在鸡鸣城绝对可以算得上一笔巨款了,这样昂贵的药材,除了鸡鸣侯府里位数不多的人能消费的起,其余城中百姓,包括上层的富裕人家也只能望之兴叹。 问题是鸡鸣侯府有自己的医师和药房,药材都是从齐州或洛城运来,城中那些灰头土脸的小药铺嘛,人家是瞧不上眼的。 出四海客栈向西行出约半里地就是洛城内药店集中的区域,不过很可惜的是,此刻天色已晚,除了位数不多的几家大药铺,多数中小药铺都关了门。 大药店有钱是有钱,但也敢杀价,因为他并不缺供货的渠道。何况又是这个时候,没了中小药店的竞争,只怕杀价更狠。但是没办法,明天一早就得送寿礼进宫,顺利的话,午后就得回鸡鸣城,这一耽搁又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再有机会来洛城。 沐离手中的这两颗琉璃珠只有蚕豆米大小,黄澄澄,呈半透明状,还不成熟,甚至用手都能捏的动,这样的东西是不能久放的,时间长了药效会减损,到时候恐怕连出手都难。 无论如何得今晚出手,便宜就便宜点吧!总比变成废物强。 沐离想着就进了一家名叫东来生的药铺。因为是晚上,客人不多,柜台上只有一个穿青布袍的老先生在照管,正拿着鸡毛掸子有一搭没一搭地清扫着货架。 “老先生,打搅了。”沐离一进门就给青袍先生鞠了个躬。 “小哥,来抓药么。”见来人很懂礼数,青袍先生客气地问道。 “唔,有点东西想出手。” “这个……”青袍有些犹豫:“验货的伙计不在,这样,您明天再来如何?” “老先生,我是从鸡鸣城来的,明儿一早就得赶回去,您看能不能通融一下。” 这青袍先生说话的口气很大,像是店里的掌柜,沐离想掌柜都是从伙计熬过来,验个货还不是小菜一碟吗?果然他这一央求,那位青袍先生点了下头,说:“也罢,你有什么东西就拿出来吧。” “唉――”沐离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双手捧了过去。 青袍先生捻起一颗琉璃珠,眯着眼瞧了瞧,又放在鼻子地下嗅了嗅,往布包里一放,问:“你叫价,还是我叫价。” 沐离装着很老道的样子说:“先生是行家,还是先生来吧。” 青袍先生点点头,又拿起珠子瞧了瞧,默思片刻,道:“五个银币一颗。本来可以多点,可惜珠子放的时间有点久,保管也不得当,浆子有点老了。” 这个价位跟沐离预想的差不多,他不动声色地还了一个价:“十个银币。” 叫价、还价,按规矩买卖双方各有三次机会,现在每个人都行使一次权力,论理每人都还有两次。但青袍先生听了他的叫价,竟没有再按行规往下还价。 他微微一笑,说:“成交。” 沐离有些诧异,但随即就想开了,十个银币已经超过自己期望的好几倍了。 “小伙子,你就不怕我哄你?”青袍先生把两枚珠子握在掌中,转身到柜台里拿了二十枚银币摆在柜台上,盯着沐离的眼睛说。 沐离收了钱,一枚枚地吹响了放在耳边听,确认都是货真价实的银币后,他仔细地收在贴身的钱袋子里,又用手拍拍,说:“您是行家,东西值多少,您心里清楚,我是个外行,我不知道。不过我原以为这珠子一颗只值四五枚银币,如今一颗珠子能卖十枚,我觉得已经是赚了。我既不是生意人,又不指它吃饭,多一点少一点也无所谓。” 沐离收拾妥当,朝那先生点点头,转身就要往外走,刚走到门口,那青袍先生在背后喝了声“嗨”,沐离一扭头,只见一枚金光闪闪的东西扑面而来。 他劈手抓在掌中,入手沉甸甸的,一时禁不住心里砰砰乱跳:这竟是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 真龙朝的币制规定一枚金币可兑换十枚银币,但实际上因为金子太少,一枚金币在洛城的黑市上能兑换五十枚银币;在富裕的齐州、中州约能兑换六十枚银币;而在物产丰饶的江州、南州等地则可兑换约七十枚。 至于大楚、燕山、弦月等边远邦国,则已经达到了令人咂舌的一比一百,即一枚金币可以兑换一百枚银币,甚至更多。 ------------ 13.名盗贼 沐离感觉自己握金币的手在微微颤抖,掌心甚至已经出了汗。 金币啊!这是货真价实的金币啊!不要说拥有,连见也只见过一次啊。那还是自己十二岁那年秋,胡管事带自己去洛城里买干鲍时过了把眼瘾,只是远远地瞧了眼,连摸一下的机会都没捞着。 金币,我竟然也拥有了一枚属于自己的金币,有了它,我在拔籍获取自由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大大的一步! 除此之外,沐离还敏锐地觉察到自己发现了一条新的生财之路。 知道草风蛇的琉璃珠值钱,没想到这么值钱,辛亏没上鸡鸣城里那帮药贩子的当,要是听了他们的糊弄,说不定四枚银币就给卖了。 “按现今的行市,两颗珠子值七十枚银币,小子,算加上这枚金币,你就不亏了。” 青袍先生笑着说,糊弄一个未成年孩子自然容易,哄了就哄了,做生意场上打滚这么多年,心早炼硬了,他这么做与良心无关,而是有着更深以层次的用意: “下回有好东西送我这来,我来叫价,绝对童叟无欺。记住我的名字,我叫钱祝。” 青袍掌柜认准沐离是个有潜力的好猎手,将来会为自己带来滚滚财富。 “东来生药铺,钱掌柜,我记住了。”沐离高兴地说。 和这么有诚信的商家搭上线,以后再得到像琉璃珠这样的好东西就容易出手了。沐离把金币小心地藏进贴身的衣袋里,向钱掌柜鞠躬,高高兴兴地出了门。 东来生药铺西边有条僻静的小巷,是一条死巷,巷子里污水横流,垃圾遍地,臭气熏天。此刻在巷口的垃圾堆里,一个赤.身.裸.体的男子刚刚从昏迷中醒来,这男子二十多岁年纪,皮肤白皙,留八字须,长的极瘦,个子却颇高。 他晃了晃脑子,使劲地眨了眨眼,终于坐了起来。 后脑勺还隐隐有些疼痛,他抹了一把,不觉“嗳哟”了一声,心里暗骂道:“你娘的,贼祖宗好容易回趟城,竟让帮贼孙子给算计了,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晦气到家了。” 这年轻人名叫司空湖,是江北有名的盗贼,绰号“名盗贼”。据说他这个绰号还是当今天子御赐的,是真是假,当然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名盗贼”是昨晚进的城,此前他在中州城里做了一大单,得了笔能让寻常百姓人家几辈子花销不尽的财富。 有钱就去洛州花,这是全天下有钱人都知道的事。 司空湖也不例外,在外面做贼充孙子弄钱,为的不就是有了钱去洛城做爷吗? 年少多金的司空小爷在洛城那些花红酒绿的所在着实充了几天大爷,过了几天舒心日子。一夜暴富,风光无限,飘飘欲仙的司空大爷脑子一发热,就忘了凡巨富皆低调的古训。 太过张扬的司空大爷很快就尝到了高调做人的恶果。 这天晚上他从妓院出来打算到赌场去潇洒一把,仅仅只是因为贪图路近走了一条不算太偏僻的小街,结果就被一群小太保给拦住了。真是名贼遇流氓,有理说不清。 小太保不分青红皂白,冲上来一顿狠削,名贼就躺下了。等他醒来,身上的银袋子早不见了踪影,这也罢了,家资万贯的“名盗贼”还能把家产都带在身上吗?被抢的数字虽然十分庞大,对他来说不过九牛一毛罢了。 可恨的是,抢了东西,干嘛剥人家的衣裳?弄的人家清洁溜丢的怎么出去见人。小流氓就是小流氓,连身破衣裳也不放过。 不过司空湖又感到庆幸,好在只是一群街头小流氓,要是碰到个有点见识的,说不定自己这会儿还不能脱身呢?要是把自己关起来,不用他们动大刑,那万贯资产从此就又要改了姓了。 司空湖是名盗贼不假,却也是个地地道道的软骨头。往刑架上一绑,真是问一答三,免费再送俩。 司空湖坐在垃圾堆里发了阵呆,忽然眼前一亮:刚发了一笔小财的沐离跃入他的眼帘。 纵横江湖多年,司空湖早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什么人有钱,什么人没钱,他一眼就能瞧个**不离十。这“名盗贼”三个字可不是浪得虚名! 沐离对此却茫然不知,他兴冲冲地从东生来药铺出来,就急急想着赶回四海客栈,要跟歪头他们出去吃饭、喝酒呢。他哪里曾注意到,自己前脚刚踏出药铺的门,就被阴暗处的一双贼溜溜的小眼睛给盯上了。 那对眸子明澈发亮,犹如夜行猫的碧瞳。 眸子的主人此刻手捻自己的小八字须,正在琢磨:我是直接剥他衣裳呢?还是借他点钱自己做一身呢。 片刻之后,司空湖就有了主意:这小身板也特瘦小了,这小衣裳穿在爷的身上,岂能衬托出爷的伟岸身材来?罢了,还是借他俩钱自己重新做一身吧。 主意打定,名盗贼恰如一阵清风般从沐离身边掠过。 “腰缠万贯”的“新富”沐离,正走的昂首挺胸,只觉一阵凉风从身侧掠过,扭头一看什么也没看到,心里嘀咕:鬼怪了,这洛城里的风也长势利眼,知道小爷发达了,也巴巴的跑来套近乎?这真是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啊。 沐离是在饭铺结账时才发现自己的钱不翼而飞的。 因为比预想中多卖了六十枚银币,又结识了东来生药铺钱掌柜这么有信誉的商家,晚上和歪头、大傻、鼻涕虫出去吃饭的时候,沐离就大方地说:敞开了吃,我请客。 歪头有点不信,歪着头问:“你哪来的钱?” 沐离说:“吴嫂子给的,跑路费。“ 鼻涕虫撇撇嘴说:“那也没多少吧!几个铜子能吃出什么名堂。“ 沐离说没关系,除了吴嫂子的钱,我自己也出点血,各位对沐某人如此关照,请顿饭也是应该的嘛。总之,一个银币以内尽管点吧。 鼻涕虫还想问什么?歪头立即推了他一把,拍着沐离的肩头说:“好兄弟,够义气。这顿饭你请,回头,哥带你出去见见世面。” 一枚银币虽说在洛州这种大地方本也吃不出什么名堂,但四个人都是家奴出身,平日在鸡鸣城小地方混,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 所谓大吃大喝,无非是叫几斤鲜肉大包,一人一碗油泼面,一人一只卤猪蹄,一只烧鸡,一只烤鸭和一壶酒。 四人边吃边聊,一直到一更末才散,吃完喝饱,算算账,一共九十八个钱,还不到一枚银币。 沐离大方地对来收钱的小二说:“给你一枚银币,剩下的算小费。” 小二撇撇嘴,心里想两枚破铁钱还叫小费,孝敬爷,爷还没地放呢。但客人打赏,自己还是装出千恩万谢的样子。 沐离伸手去摸钱袋子,不觉脸色骤变,口袋里倒是沉甸甸的,钱袋子不翼而飞,那一枚金币、二十枚银币、三十枚铜子,此刻却变成了一把石头子! 一旁小二见了,不禁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轻蔑。 歪头一听不乐意了,蹭地跳了起来,怒目而视道:“你哼什么?” 小二一看心虚,一缩脖子,赔笑道:“没啥,没啥。鼻子痒,哈哈,四位到底哪位结账啊?九十八个钱。” “啪!”歪头拍了一枚银币在桌上,眼睛斜视着他说:“我兄弟的钱放在我这了,赏你的依旧赏你。” 小二心里冷笑,嘴上却仍说:“多谢,多谢。”冲歪头鞠了一躬,歪头却指了指沐离,小二忙又冲沐离鞠了一躬。 ------------ 14.邂逅公差 夜太深,风太冷,街上没一个人。 歪头从饭铺出来,抬头望了望满天的星斗,走在最前面黑着脸一声不吭,自己逞能为兄弟出了头,可这枚银币花的自己真是肉疼。沐离这小子父母双亡,一年才三十个铜子赏钱,指望他还钱不知道要猴年马月呢。 鼻涕虫和大傻两个人受用了一顿好酒好肉,并肩走在最后面,嘀嘀咕咕地说个不停,不时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沐离低着头跟在歪头后面,心情糟透了,钱丢了固然肉疼,这面子丢的也太大了,想想那小二的鄙夷眼神,沐离就有些不寒而栗。 这世道穷人真是难活啊!小爷一定要混个出人头地! 想到这,沐离心里涌起了一股豪气,不快的心情一扫而空,他追上歪头低声说道:“钱算我借你的,回头我还你。” 歪头抽了声笑:“那是自然,你说过请客的。钱么,我可以宽限你几天,也不用你交利息,不过没了钱哥们今晚就没法带你们出去见世面了,这可不算爽约啊。” 一行人闷闷地走了两条街,再拐道弯就是东来生药铺了,忽然街拐角处闪过一高一矮两个身穿绯色号衣,头戴纱帽,腰间挎刀的公差,瞅了眼低着头的沐离,突然把手一指,颇有威严地喝道:“那个,你,把头抬起来。” 沐离一愕,指着自己的鼻子问:“我?” “废话,不是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沐、沐离。”沐离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这么晚了还有公差找上门来,心里竟直打鼓,莫名其妙地自己先害怕起来。 “那就是你了,跟我们走一趟吧。”高个子公差把沐离上下打量了一番说道,嘴里还在嘀咕:“窜的够快的,一眨眼工夫就跑这儿来了。” 歪头不干了――莫名其妙来抓什么人呐。 “你谁呀,搞什么名堂,说抓人就抓人呐?凭什么呀。” 歪头连珠炮似地责问道,一副嚣张的大家公子派头。他虽然也就刚满十五岁,却因是张孝璋的亲随,跟着鸡鸣侯见了不少世面,一瞧这两个人就知道是哪个县衙的缉捕巡警,心里不禁一声冷笑:你们长官家的门槛老爷都踏平了,凭你俩也入老爷的眼。 两公差见他嚣张,也是一愣:“你谁呀,我门是洛城县的缉捕巡警,怎么啦?” “缉捕巡警了不起啊!缉捕巡警就可以当街吆三喝四啊!说,要带我兄弟去哪?”歪头确定了眼前两个只是洛城县的缉捕巡警,胆子顿时壮了起来。 洛州辖一郡十六县,州郡同城,城内有四县,分别是洛城、洛东、洛南、洛北,眼下这地界属于洛东县辖地,退一步说纵使自己的兄弟沐离犯了事,也该洛东县来管,你洛城县缉捕巡警越境跑来算什么事? 再说了,在这洛州地界,不管是州里的大都督府,还是郡守府,自己都有熟人,官不大,职不高,却个个顶事,真闹起来,还真不惧你两个小巡警。 有了这个底气,歪头就把沐离拉到了自己身后,拿出老大的气势来,护定了小兄弟,斜着眼瞅着二个公差。 两个差人一看这架势顿时火了:“在洛城还有人敢跟咱爷们呛着干,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的地盘,操娘的,今儿就是王孙公子也得跟咱们走一趟。” 缉捕巡警担负着一地缉捕盗贼、警戒奸恶的责任,对嫌疑者有拘押审讯的权力,此外两个公差也早将四人看透了,这四个人莫说是王孙公子,怕是连平民子弟都算不上,多半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家奴! 不过认真说起来,他们倒宁愿这四人是平民子弟,大户人家的家奴是贱人不假,可俗话说的好,打狗还得看主人不是,这狗打轻了它咬人,打重了你得罪他家主,闹不好自己就得吃不了兜着走。怎奈这话已经说到这份上,自己也不能先认怂不是。 “跟我们走一趟!” “小爷哪都不去。” “公然拘捕,你长几颗脑袋?” “脑袋就一颗,留着吃饭喝酒,想抓人,文书拿来。” “什么文书?” “我去你个大头鬼!没文书你来拿什么人?你官差还是土匪啊?黑灯瞎火的你要讹人呐。”歪头一蹦三丈,气焰比两公差还嚣张。 “嗨,我身为缉捕巡警,这身公服就是文书,还拿不了你?” “爷们瞅清楚了,这是洛东地界,越境抓人得凭文书,你当小爷是棒槌啊!小爷三岁就熟读朝廷律法,八岁精通《真龙律》,小爷我什么不知道?敢蒙我?” “……” …… 歪头和两个公差来言去语吵的面红耳赤、不可开交,当事人沐离却抱起双臂饶有兴致地躲在一旁观战。 鼻涕虫一看有热闹看,一溜烟地跑到街边,敲开杂货铺的门买了一包瓜子来,给沐离、大傻一人分了一把。三个人边嗑瓜子,边看热闹,边为歪头助威喝彩。 歪头也有点人来疯的性子,一瞧三位兄弟这么仗义,更加嚣张不可一世了,那举止投足间还真显出点公子王孙的气度来,没办法,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见的多了,自然而然就熟了,熟了再模仿,怎么着也有个五六分神采。 这一来,倒让两个公差心里存了疑虑:这小子如此嚣张,后面那三人如此镇定,难道真的有什么大背景?甚至根本就是哪家王孙公子闲极无聊微服私访? 难说,难说,林子大了,什么鸟没有?自己还是小心为妙,要是冲撞了这帮人,怕是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两个公差存了这份心思,这态度不知不觉就软了下去,歪头愈战愈勇,以一敌二,渐渐占了上风。 突然,一阵得得的马蹄声响起,从东城方向来了一拨骑士,座下清一色高大雄峻的飞龙驹,马上骑士人人一身精良的精钢骑士甲,披着明黄色绣花纹的披风,头顶上则无一列外的都是一顶兜天盔。 兜天盔每具重二十八斤,精钢锻造,除了极好的防御力,盔顶竖着的一尺高的红缨刺也极具特色,随着马匹的跑动,刺上的红缨一颤一抖,像极了夜空中盛开的烟花。 兜天盔、红缨刺是中京城皇城卫的特有标志。虽然建国已经三百多年,中京城里实行的依然是战时军管政策,作为中京城的城防军,皇城卫不仅负责城市的警备,还全权担负起治安的职责。 如果连这个常识都不知道的话,待看到那一众骑士披着的明黄色斗篷,就是个傻瓜也该知道来者不是普通巡警。 明黄色是柏氏皇族的专用色,常用于旗帜和服饰上,除王室成员和亲勋卫队以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使用,违者直接以谋逆罪论处,是一定要掉脑袋的。 如果连这个常识都记不劳,要想保住性命最好离开真龙朝,去荒远蛮境生活去吧。 中京城和洛城名为两座城市,实则早已融为一体,每次遇到国家大典,各方诸侯遣使者进京,动辄成千上万,中京城里无民宅、客栈,来使在等候觐见时只能暂居于洛城内。 洛城最大的官就是洛州大都督,论品级不过是正三品武职,难以镇压那些骄横跋扈的公侯子弟,这个时候派皇城卫入城巡警弹压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了。 禁军在巡警的时候遇到作奸犯科的情况有权自行逮捕审问,分罪责轻重交付有司审察,审讯的过程中皇城卫有权派员监审,权力是相当大的。 鼻涕虫一瞧事情不妙,赶紧提醒正闹的脸红脖子粗、嘴吐白沫的歪头:“惹不起了,禁军来了。” 歪头一听顿时把头一缩,皇城卫那自己可没说得上话的熟人,要是落在他们手里轻则脱层皮,重责被罚做苦役,等着搬石头修城墙吧。歪头把头一缩,泥塑木雕一般,那三个人也顿时哑了火,一个个藏起了瓜子,恭恭敬敬地垂首站立,沐离还用脚把地上的瓜子踢了踢。 不管怎么说,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总不是坏事嘛 两名公差此刻也瞧出来者是皇城卫的禁军,连忙整了整仪容,并肩迎了过去。 这支皇城卫巡警骑士约有十六七人,为首的是个十**岁的年轻人,穿着一件紧身的银质锁子甲,明黄色的斗篷上除了绣有双剑盾徽,还有一枚九宫骑士图。 双剑盾徽是天子禁军的标志,一张椭圆形的铁盾上,两柄交叉的直剑,代表的是皇室的尊严和威势,天子的四大禁军:宫卫、监门卫、皇城卫、骑团的军旗和服侍上都绣有此标志,而九宫骑士图则是骑团的特有标志。 骑团全名亲勋骑士团,团里军将全部由亲勋贵族子弟充任,司职王室仪仗和警卫九重城,其左右将军和左右尉不仅是国王的法定亲随而且是法定常随。 真龙朝有句话说:国王在哪,骑士团的将军们就在哪;骑士团的将军们在哪,五丈之内必有国王的背影。 骑士团的左右将军身着金盔金甲。虽然只是正四品武职,却因是皇家卫帅,即使见了军务府的元帅们也只需砸胸为敬,连行弯腰礼都不需要。 当然也有人怀疑,金甲将军们那身笨重的盔甲,即使他想弯腰致敬,只怕腰也弯不下来。 ------------ 15.骑团 因为是天子最亲近的人,骑团的将士也常被派往别的军队执行特殊任务,譬如派到皇城卫来充当监军使。 眼下充当监军使的这个年轻人虽然只有十**岁,却身披银质锁子甲,这甲结实无比,防护力非常好,虽没有金甲那么华贵,却胜在轻便实用又美观。 骑士团里能穿银甲出巡的应该是个掌旗官。虽然不过是个六品武职,但有贵族子弟、天子近侍两项加持,在两个公差看来在已经是高不可攀了。 两个公差上前回事的时候,沐离抬头悄悄瞄了那掌旗官一眼,好亮的锁子甲,好靓的明黄色披风,好拉风的飞龙驹,好高贵的双剑盾徽和九宫骑士图…… 十四岁的少年心里充满了憧憬。 沐离的父亲在鸡鸣侯府做了一辈子家兵,直至战死还是个敢战士,连个勇士的称号也没讨上,出身家奴命该如此,老父认命去了,认命的母亲临终前再三叮嘱自己要踏实。 所谓踏实,沐离的理解就是让自己认命,一个家生子,生来就是贱人奴隶,草木人生,默默生,默默枯,一辈子默默无闻是自己的宿命。 可是沐离不服气,凭什么有的人生来为主人,享受赞美和荣耀,享受美酒美食,享受高堂华屋,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而有的人则生来处于下贱,卑微和无私奉献就是自己的生命的全部? 这个世界好不公平。 沐离想自己虽然生来卑微,却也有追求荣誉争取自由的权力。虽然前途渺茫,道路艰险,但也不该放弃追求上进的心,人若甘于与禽兽为伍,何必生来做人! 九岁那年,鸡鸣侯府里来了一位据说是天子禁军军官的银甲将军。虽然额头上仍残留着做奴隶时的标识,但做了禁军将领的他还是受到了极高的礼遇。 鸡鸣侯张孝璋亲自驾车出城在路口迎接,载着他在臣民的欢呼声中游城一圈,平素嚣张跋扈到极点的主母田氏这次也盛装迎立在府门口,此后更是全程陪着笑脸,竟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怠慢。 从那时起,沐离就立志要以那位银甲将军为榜样,做一名禁军军官。最好那时候鸡鸣侯夫妇还活着,自己也来他个荣归故里,享受一把翻身作主人的畅快。 想到这,沐离的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容,这笑容一晃即逝,完全是下意识的,近在咫尺的歪头、大傻、鼻涕虫三兄弟也没注意,他自己实际上也没注意。 但有一个人却注意到了,这诡奇的笑容落在他那如泉水般清澈的眸子里后,他精巧的嘴角也露出了一丝笑容。 “怎么回事?”银甲将军驾前的一名皇城卫队正端坐在马上喝问道,态度十分倨傲。在他们眼里区区两个县衙公差算得了什么?便是捕头、县尉来了也是打得、骂得。 一名公差恭敬地回答:“回大人,我们是洛城县的公差,今晚巡夜时抓获了一个惯偷,从他身上搜出个钱袋子,钱袋子上绣着失主的名字,我们根据他供述的失主相貌越境寻到此处,正要带失主回去认领失物。” 那队正喝道:“鬼扯!既是带去认领失物,为何在此喧哗?天下有哪个糊涂蛋连掉的东西都不要了吗?” 公差哭笑不得道:“大人明鉴,谁说不是呢?可这个人……”他一指沐离:“哦,就这个叫沐离的,唧唧歪歪的就是不肯去。” 沐离听了这话骂人的心都有了:我去你的,果然是官字两张口,有理说不清啊。是谁在这罗哩罗嗦,云遮雾绕,半天说不到点子上?你要早说是去认领失物,还用这多废话。 转念一想,又自责道:也怪我,没来由的人家来找我作甚,该问个清楚才是,好好跟他说,钱也早拿回来了。 他也不想跟公差争辩什么?官官相卫,真吵起来,巡城的禁军还能帮自己不成?想到这,他立即跳出来,满脸堆笑,向公差弓腰拱手说道:“对不住,公差大哥,是小人的不是,丢了钱心情烦躁,没来由的冲撞了您。” 公差闻言心里暗喜:本想从这小子身上讹俩小钱使使,没想到碰到个愣头青,当街让自己下不了台,这事说到底自己也有过错,真要吵闹起来,在皇城卫这怕也不好交代。 想到这一节,高个子公差大方地一摆手:“罢了,丢了钱谁心里也不痛快,知错就好,下次遇到事得冷静,啊!好好配合咱们,这钱不早拿回去了?” 沐离心里暗骂:我去你的,咒小爷钱多丢不掉是怎么的,还下回? 骑士见事情已经有了结果,便回头向那位银甲掌旗官请示道:“公孙大哥,看起来是场误会,这人我看还是放了吧?”掌旗官点点头,刚要说话,他身边的一个骑士忽然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蹊跷啊!闹了这半天不消停,咱们一来,事就了了?” 他转脸对银甲将军说:“什么人丢了东西却不敢到公堂去领回?我看这东西定有蹊跷,说不定这东西是他偷回来的。” 两下相距不过五六丈远,此刻夜深又无杂音,加上他说话的声音又尖又细,沐离可是听的清清楚楚。他顿时不干了,举手叫道:“嗨,那位小将,饭可以混吃,话不可乱讲,谁是贼,谁偷东西了,无凭无据的你可不能冤枉人啊。” 骑士一听炸了:“冤枉?好啊!你还有理了。那你告诉我你东西丢了,人家叫你去认领,你心里没鬼为何在此啰嗦不去?” 沐离一时语塞,心里暗暗叫苦道:操,这世上好人真是做不得啊!自己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不想把事闹大,这下可好,一转眼把自己绕进去了!是啊!你心里没鬼,你丢了东西,你为啥不敢去领。这……我去哪说理去? 那护兵见他哑口无言,眼珠子骨碌乱转,就联想到自己刚才在他脸上观察到的那一丝诡异的笑容,心下顿然通明一片:果然让我猜中了,这厮当真不是个好人。 他明澈的眸子里滑过一丝明亮的目光,一时有些自鸣得意地想:都说做巡警骑士不易,我看也没什么嘛,只要稍加留意,小贼立时就无处遁迹。真不知道那些个人平素都在忙些什么?难道只顾着吃喝玩乐玩女人吗? 想到这,他兴奋地对那位掌旗官道:“属下请令到洛城县衙走一趟,监察此案。” 掌旗官唔了一声,点头说:“那也好。” 遂用马鞭指着身边几个护兵说:“你们几个跟着公……孙护军一起去。” 四名卫卒轰然领命,银甲掌旗官领着皇城卫的一干骑士继续巡视去了。 ------------ 16.下流武者 银甲掌旗官一走,那位孙护军立即寒下脸来,用马鞭一指沐离:“把这个人给我抓起来!” 大傻眼看两名卫士下马来抓人,慌了神,大叫:“嘿!你们凭什么抓人?”说罢挺身拦在沐离面前。 沐离赶紧推开他,朝着孙姓护军朗声说道:“乾坤郎朗,日月昭昭,我就不信天子脚下,你敢颠倒黑白冤枉我。”一边说,一边拨开两个卫卒的手,大声说:“别碰我,我自己会走。” 那两个卫卒哪里肯听他的,抓住他的手腕,把他胳膊往背后一拧,就要把沐离捆起来。 大傻猛然吼了一声:“嘿!我操你大爷的,敢欺负我兄弟。”呼地一拳挥出,击向一个卫卒的太阳穴。 沐离看的清楚,惊叫一声:“大傻,别动……”一个“手”字还没吐出口,那个卫卒已经摇摇晃晃地倒了下去。 沐离一看这情形,脑袋嗡地一炸,天子脚下,当街袭击禁军卫士,这用脚指头也能想明白不能善了啊。大傻要是被抓了去,挨打坐牢是小事,只怕砍脑袋都有可能。 沐离不懂律法,他不知道,当街袭击禁军卫士不仅是要砍脑袋,还要株灭三族! 大傻一拳击倒禁军卫士,心里颇有些自得,暗道:嘿嘿!小爷的拳头还不错嘛,一拳就撂倒一个啦。 其实,倒在地上的皇城卫卒根本不是被大傻击倒的,他是自己躺下去的,说的好听点叫诈死,说的难听点叫装死。 这人本就是个老兵油子,一见沐离四个人嚣张跋扈,连县衙公差也不放在眼里,暗度四个人一定不好惹,京城里卧虎藏龙,牛人如云呐,别以为穿着天子禁军这层皮就可以吆五喝六的,全不好使! 来头大的掌旗官走了,留下这个根本就是个雏儿,仗着出身显贵混了个官做,那晓得世道险恶,求生不易? 上司的命令自己不能不从,眼面前这四个人自己有开罪不起,这可难坏了这老兵油子,正在为难之际,大傻呼地一拳打了过来,老兵油子一瞧,心中狂喜,真是刚要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来呀,于是顺水使舟,往地上一躺,索性装死不动弹了。 面子值几个铜子一斤,这叫忍辱偷生! 躺在地上的老兵油子心里乐滋滋地盘算:这回怎么着也得混个因公负伤吧!混个病假,吃吃小灶,改善一下生活。万一这位顶头上司家底硬扳倒了对方,立了功,自己这份也少不了;若万一捅了篓子,嘿嘿!我在地上躺着呢?可什么也没干呐。 他这点小心思,俩公差心里却明镜似的,二人想:我操,都说皇城卫如何了得,不过如此嘛,跟咱哥们还不一样是个欺软怕硬的货色?见到人家不好惹,连诈死的计策都用上啦!丢不丢人呐。 两人心里鄙视老兵油子无耻,嘴上却大呼小叫起来,一个大叫:“你敢袭击皇城卫,想造反吗?”另个喊:“造反啦!有人造反啦!” 一个个架势拉的十足,嘴上喊的凶狠,却始终不挪一步。 坐在马上的孙护军突然傻了,他愕了一愕:自己这是在洛城吗?洛城还是天子脚下吗?几个小蟊贼竟敢公然殴打禁军卫士?打了人,还站在那发呆,更离谱的是两个公差叫的比谁都兄,却一个也不敢上前。 他忽然苦笑了一声,缓缓地举起手中的马鞭,指着大傻,恶狠狠地向身后两名卫卒下了命令:“这个人立即给我抓起来。” “快跑!”沐离醒过神来,冲着大傻嚷道。 “嗖!”地一声,一条人影已经窜进了附近的小巷子里,不是大傻,不是歪头,是鼻涕虫!沐离还在疑惑平日柔弱的鼻涕虫今晚怎么如此神勇,第二个回过神来的歪头也“哧溜”一下逃去无踪。 沐离顾不上骂歪头、鼻涕虫没义气,抬脚猛地往抓自己手臂的卫士的战靴上踩了一脚。 “哎哟哟……”那卫士抱着脚跳了起来。 “快走,快走!”沐离一拉大傻撒腿就跑。 “跑!”大傻叫了个跑,甩开沐离转身就跑,速度比不上鼻涕虫和歪头,但比平时快了不止一倍两倍。 沐离有些木讷:我这帮兄弟个个深藏不露啊!关键时刻一个个比一个跑的快。眼见大傻已经脱身,沐离想我是不是要逃呢?我又没打人,不过他很快就想明白了,没打人也得逃啊!被我踩脚的那小子这会儿已经躺在地上打滚了,看这架势非死即伤啊。 沐离撒腿就走,速度之快,人已经窜出去十几丈远,似乎在原地还留着他的影子呢。两个官差见一伙人全跑了,心里稍安,暗道:“果然是有背景的,打了人还跑的这么快,没背景行吗?小民百姓早吓趴下了。 二人正为自己一直引而未发的举动的暗自庆幸,却听咴咴一声鸣叫,那位孙护军已经催马追了出去。 洛东县的两个公差望着远去的背影,回头瞧了瞧那四个皇城卫卒,心里都生了鄙夷和不屑:瞧瞧你们是怎么当差的,两个躺那装死,两个站着卖呆,好意思吗?丢不丢脸?还天子禁军呢?狗屁,金絮其表败絮其内的败家玩意儿。学着点,走过场也要认真。 二人对视一眼,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同时喊了一声:“追!” 两道人影同时射了出去,不过只跑了十几丈,二人就慢了下来,一个个气喘吁吁,装出十分疲累十分努力的样子。 两个卖呆的皇城卫卒见人走了,对躺在地上的同伴说:“嗨,人走了。” 那两个闻言一个个默默地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四人并肩望着两个公差模糊的身影,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来。 “瞧那两傻鸟,捡金子么,这么卖力。” “……自以为高明呢?小地方的。” “图个鸟啊……” “嘿嘿……” 四个人转身上了马,两个身上没伤的护送两个“受伤”的弟兄回营“养伤”去了。 大傻到底是大傻,脑子就是有些不好使,歪头和鼻涕虫晓得往小巷子里钻,那里曲曲绕绕更容易脱身。大傻不晓得这里的门道,他是知道跑了,而且跑的很快,胖大的身躯竟是虎虎生风,可惜他跑的方式不对,他是沿着大街跑的。 禁军卫士有马,顷刻间就能追上来,而且大街上巡警捕快本来就很多,万一落个后有追兵,前有堵截那就危险了。 沐离边跑边呼喊:“往巷子里跑。” 大傻跑的呼哧呼哧,对沐离的话充耳不闻。 这时候,沐离的身后已经传来了马蹄声,孙护军狞笑的脸已经出现在不远处。沐离最后冲大傻吼了一声,见他还是不听。只得把心一横,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拦在了大街中央。 吁…… 孙护军一路冲过来,直到距离沐离一丈远才勒住马缰,那马一声长嘶,人立而起,两只前蹄当空向沐离拍了下去。 沐离脚尖点地向后一纵,轻轻地避开了。 “哟,看不出你还会两下子,怪不得有底气当街殴打禁军卫士呢。你可知罪吗?” 沐离冲着他苦笑了一声,干脆坐在了街上,他嘴角微微抽了抽:“没有金刚钻,敢揽瓷器活?莫说几个小小的禁军卫士,就是武功楼里的秀士来,小爷也不在乎。” 武功楼据说是九重宫内天子练剑的地方,天子一个人练功觉得寂寞,就精挑细选了一批好手陪练,那些人被称作“秀士”,意为“优秀的武士”。 沐离想既然要吹牛皮不妨吹大点,反正吹牛不上税,能唬住人最好,唬不住再说。 说过这话,他偷眼观瞧孙护军的表情,看到的却是一副不喜不悲的冷面孔,沐离心里一咯噔:看来遇上一个硬手了。 “这个倒是很有趣,看你年纪也就十三四岁,入流了没有?” 沐离狂傲地笑道:“真是笑话!一个不入流的武者敢在天子脚下袭击禁军?活腻歪了差不多。我看小哥你年纪也不大,你入流了没有?” 孙护军道:“入不入流有什么打紧,有的人虽然没有天武会那张文凭,却有真才实学,有些人嘛,花钱倒是买了个文凭,却仍不过是个草包饭桶。” 沐离道:“你这样说就不对了,不错,是有些没本事的人花钱去买文凭,可是天武会又不是官府衙门,哪来许多道道?依我看人家的处事就很公道。你不能因为自己没拿到文凭,就诋毁人家吧。” 孙护军嘿地一笑,说:“真是笑话,世上但凡有点小权在手的,哪个不想捞点外块,岂非只有官府?瞧你一个劲的帮他们说话,八成是拿到文凭了,上流、中流还是下流?瞧你这样子,也就是个下流吧。” 沐离脸一红,吭哧着说道:“什么下流,多难听,那叫三流好不好?” 孙护军道:“瞧不出你还真入流了,也罢,有本事尽管拿出来!看看是我这个不入流的手段高,还是你这位下流武者本事更强。”说到这,他突然脸一沉,阴冷地说道:“我劝你也别藏着掖着,当街袭击禁军卫士可是诛三族的重罪。你要是输了,就得跟我回去。” 沐离心里冷笑,暗道:你诛九族也吓唬不了我,我九族之内就剩一个人! 想到这沐离轻轻地闭上了眼,身体放松,双脚微微错开,竟是颇有一副高手风范,嘴角抖出一丝冷笑,说道:“小爷手下从不杀无名之辈,报上名来。” 孙护军哼了一声,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孙乐。” 沐离嘿然冷笑道:“孙乐,好名字。身为一名骑士,我想你一定很爱护座下的马吧!不要说我没提醒你:我若一发功,这马瞬息之间便会成为一滩烂肉,识相的就快从马上下来。何必连累无辜呢。” “你婆婆妈妈的事还真不少,不必你操心,有什么本事你尽管……”孙乐话说到这,人忽然愣了:他发现刚刚还夸口说要发功把自己的马击成肉泥的沐武者,此刻竟一声不吭地拔腿往街边的小巷子窜了去。身法还真不错,眨眼之间竟踪迹皆无。 “我……” 孙护军发现自己连骂人的力气都没了。 “沐离,下流……武者。”他竟活活地被自己给气笑了。 ------------ 17.冤家路窄 九重顶位于金山山顶,又名九重天,四周的青石城墙上至今还涂着小恶魔当政时期留下的金漆,金漆已经斑驳,但是十数里外仍见金光耀耀。 九重顶有四座城门:南门叫御天门,东门叫宾阳门,北门叫真龙门,西门是飞凤门。 四门基座厚稳如磐石,箭楼峻拔如劲松,飞檐则飘逸若飞鸟之翼。京洛之地东依浩浩汤汤的洛水,南靠莽莽苍苍的天南山,常年多云多雾,四座城门时常掩映在云雾之中,忽隐忽现,恍惚中如浮在天空中的宫殿,常使人生出人间天上之叹。 没见识的百姓常臆测说真龙天子就居住在那四座阁楼里,事实当然不是如此。真龙天子的居所实际上在那些阁楼的后面,九重顶的正中央,一座被称作紫府的圆形城中城内。 从八重天向上,穿过四门中的任何一座门,你都会看到一座宏伟瑰丽的大殿,这四座大殿的建筑式样一般无二,陈设布置也基本一致,殿名与门的名字相对应。曰南方御天殿、东方宾阳殿、北方真龙殿、西方飞凤殿。 真龙天子不仅是天下的君王,还是四时的主宰,他按照春、夏、秋、冬四时季节不同,分别在东、北、西、南四殿坐朝听事。 春天在宾阳殿,此时紫气东来,春风送暖,面朝东方最是惬意。 夏天在真龙殿听政,龙行必有云雾,正好削减骄阳炎热。 秋天在飞凤殿,夏去秋来,天高气爽,远眺洛水悠悠,俯览山下红尘滚滚,怎不让人心胸为之开阔?秋天又是收获的季节,真龙配飞凤,正好兴风作雨,孕育万物苍生。 冬日严寒,正需要阳光,面南而坐,却正好暖个身也。 四殿之后行不了百丈即有一座小门,门小无名,行进去就是紫府。 紫府用一道圆形粉白色围墙围起来,那围墙不甚高,不甚厚,却是人间与天上的分界。 混沌初分时,仙凡界限即已划定,凡人莫想登天,就像仙人也不能轻易临凡一样。 历代国王都是真龙天子,真龙是神,神自然应该居住在天上。 紫府面积不算大,内有五座四方形的宫苑,位于正中央的宫苑叫中极宫,是王朝正宫,正宫之主即是母仪天下的王后。 其余四座宫苑排列在中极宫的四角,东北角的揽月宫,西北角的玄冰宫,西南角的紫宸宫,东南角的大明宫。 四宫正主和副主加上中极宫的副主合称九夫人,她们和王后一样是国王明媒正娶的妻子,所生的子女一样被视为嫡出。而二十七房美人,八十一家才女只能算是国王的侍妾,她们的子女就只能算是庶出子。 因为皇族子嗣日渐增多,内宫的内侍、卫士也在成倍增加,九重天里紫府显得日渐拥挤起来,于是真龙朝第三代君主立下法度,凡年满十五岁的王子、公主一律不准在紫府居住,而在四、五、六、七四重宫苑内筑宅居住,待满十八岁后则分封外地为诸侯。 很久以前,真龙朝国王的儿子们都是有封地的,就像现在的王子们都没有封地一样。并不值得大惊小怪。真龙朝实行的是封建制,封邦建国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不过近世以后,因为王朝已无土地可供分封,成年的王子们于是只能顶着公侯的爵号在中京城内筑宅居住。 为与外地分封的诸侯区分开,他们有一个既响亮又尴尬的名称:在京公侯。 金国公柏焉就是在京公侯,他的夫人是田氏的姑母,两家常来常往,十分密切。 第二天清早,田氏在进宫向贤妃进献寿礼前,特意去了位于城东北角的金国公府拜望了自己的姑母。 沐离、歪头、大傻、鼻涕虫等一行也随车队来到金国公府外,停在沿街的墙根下。 鸡鸣侯国在中京城之北,按制他们须从九重宫北门进宫觐见。 车马停在府外大街上,田氏带着贴身婢女和送给姑母的礼物进府去了。 中京城里严格说起来只有天街一条街道,天街是一条环形街,环绕着九重宫,大街宽约百丈,路面全部用青石板铺就,煞是豪奢。 大街外侧分布着数百家在京公侯的宅邸,内侧则是大片大片的绿地,绿地尽头有条河,环绕九重宫的御河,河的对岸就是高大厚实的真龙墙。 除此之外,中京城里无一户民宅,无一户商铺,除了天武会总堂,甚至没有一间与“民”字沾边的建筑。 昔日王朝繁盛时,四方诸侯进京进贡者、朝拜者络绎不绝,天街虽宽阔,亦常堵塞,然而时过境迁,如今的天街上,一眼望去白茫茫的好不干净。 因为昨晚闹了一夜没睡,沐离、歪头四个人此刻都困的不行,马车停稳后,四个人就或倚或躺着打起盹来。 昨夜沐离设计拖住那个叫孙乐的禁军护军,掩护大傻逃走后,自己便趁势钻进小巷逃走了。沐离平日里跟着歪头、大傻、鼻涕虫一伙人也没少干打架斗殴的破事,侯府里打过,外面也打过。在街上跟街痞流氓打,在赌场里跟赌徒打,沐离甚至还被怂恿去打过两次黑拳,惜乎两次鼻梁都让人打断了。 跟禁军打交道还是第一次,沐离是既兴奋又紧张。昨晚他逃入小巷后,发现那个孙乐没有追来,心里直呼庆幸。 实在是太幸运了,若非遇到的是个雏鸟,自己那点微末道行怎么唬的了人家?对方若不是公卿贵戚家养尊处优的公子哥,既甩不开面子,又下不得身子,没好意思追自己,若不是新官上任,跟手下人不对付,自己一伙怕早就栽了。 太莽撞了,怎么能在人家地盘上,在人家实力明显占优势的情况下先动手呢。 若是没动手,就算那个孙乐存心要刁难自己又能怎样,自己没犯事,有侯府做靠山难道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吗? 太莽撞了,事情过去许久,沐离想来仍觉后怕。这么大个跟头要是栽下去,恐怕就再也爬不起来。 所以沐离深夜回到客栈后,就把藏在床底下的大傻扯出来好好数落了一顿,大傻是该骂,不过他到底还顾念着兄弟之情,他是怕自己吃亏才先动的手。 歪头和鼻涕虫呢?这两个没义气的家伙,架没打自己竟先撤了,如此没义气,若不敲打敲打,怎出得了胸中这口恶气? 于是沐离宣布欠歪头的那枚银币不还了,算是歪头请客赔罪了。 鼻涕虫不干了,说做错了事请客赔罪是应该的,可您二位也不能就这么嘴皮子一动就把客请了啊!要请客我不还得作陪不是。 鼻涕虫这话刚出口,就遭到了歪头和大傻的一致鄙视。 歪头更是把胸脯拍的山响:“大丈夫敢作敢当,哥这次临阵脱逃,是大错特错,没什么好说的!其实,我是一开始就后悔了,本来吧!我是打算半道回去的,又怕回去拖累你们,所以思来想去还是想,先照顾上自己,免得你们担心……” 歪头话没说完就反被鼻涕虫鄙视了一下,为了找回面子,他再次把胸脯拍的山响: “钱,不用还了,算是对哥负义的一点惩罚。引以为戒。” 歪头慷慨激昂说完这句话,就瞄着鼻涕虫,皮笑肉不笑地说:“我记得当时还有一位兄弟也做了缩头乌龟,又该怎么说呢。” 鼻涕虫还在支支吾吾,歪头一把薅住他的衣领说:“还想做兄弟就痛快点。” 鼻涕虫这才把牙一咬,说:“成,回城我就带沐离兄弟长见识去。” 大傻说:“嘿嘿!我作陪。” 鼻涕虫鄙视地望着他说:“陪你个大头鬼,上次请你去,你跑什么?妈的,女人能吃人啊?瞧你那怂蛋相,丢尽我们鸡鸣四侠的脸了。” 沐离听他那意思又要拐自己去翠玉居找姑娘,一时黑着脸没吭声,鼻涕虫得了意,大声说:“话我可撂下了,你不去可别怪我。” 歪头拍了他一把,说:“他是好孩子,我代他去!”对着沐离拍着胸脯说:“哥已经做了回缩头乌龟,这回哥替你顶上。”他一手搂着鼻涕虫,一手搂着沐离,乐不可支,腋下两人却是一个愁眉一个苦脸,都说不出话来。 得得得…… 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传来,沐离打了个哈欠,收回思绪,睁眼一瞧:一支六人的巡警骑士出现在正南方空旷的大街上。 沐离只看了那为首骑士一眼,顿觉毛骨悚然,他一把推起歪头三人,嚷道:“快快快,躲起来,冤家来了。” 四个人刚刚躲在车下,那队巡警骑士就赶了过来,为首的正是那位叫孙乐的护军。 ------------ 18.孙小队长 车队的总管康管事眼见有巡警骑士过来,赶忙跳下车迎了过去,控背弓腰行了礼,抬头一瞧,心里一乐:哟,兵瞧不上官,官瞧不起兵,官兵不对付,拧上了。 康管事不愧是见多识广的老江湖,一眼就瞧出了这支巡警小队的怪异之处,事实也正如他所料。眼前这支番号为“皇城卫巡城营巡警六大队六中队六小队”的巡警骑士小队昨夜三更换了小队长,如今正是官不识兵,兵不服官的磨合期。 新任的小队长姓孙名乐,家世不清,背景神秘。人年纪不大,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脾气却不小。 也不知道昨晚在家受了谁的气,今早一来就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拉出一副逮谁掐谁的架势。做官有做官的规矩,你也不懂,或装作不懂,那也由得你,毕竟你是长官,咱让着你,忍了。 可大家出门当差无非糊口饭吃,图奔个前程,凡事点到为止吧!差不多就行了,那么较真干什么? 衣领上没别徽章你骂,徽章别歪了点你也叫,帽子戴歪了你吼,连鼻毛没剪你也管,你我家媳妇啊?管的还真宽! 瞧这也不顺眼,瞧那也别扭,干嘛出来呢?在家躺着多好,爷宠着,娘惯着,爱干嘛干嘛?想咋整咋整,何苦出来讨这闲气生呢。 瞧瞧这位说的都什么话: “我们身为皇城禁卫,执行的是天子之法,代表的是天子的脸面。因此……” 行,你唱高调,唱高调没问题,做官的谁不唱高调啊!可你后面又说什么? “我知道我们有些巡警骑士身为执法者竟是不知法度的法盲,野蛮执法,丢人现眼……有些呢却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知法犯法,为所欲为。更有甚者竟是执法犯法,简直是岂有此理嘛!有法不依,要这法做什么?天底下连官府公差都视法度为粪土,还指望平民也能遵纪守法?一个国家没有法度,成何体统,是何天下?” 我呸你个满头狗血,一个破小队长,你以为自己是谁呐?还法法法的,人人都知法守法,执法护法,天下岂不是就太平无事了,太平天下,要咱们巡警骑士干嘛吃?要首相、太守、将军、县令干嘛用啊? 百姓们都乖了,天子还要咱们干嘛?咱这权力、荣耀从何而来,你孙小队长给啊? 你个红口白牙的奶孩子,毛还没长齐呢?就在这唧唧歪歪讲**度,这事该你管的吗?咸吃萝卜淡操心,好好当你破小队长,别给自家父母丢脸,别让孙氏家族蒙羞。 五个骑士极度不满小队长,小队长孙乐呢?对他们还一肚子气呢? 老兵油子,酒囊饭桶,混吃等死的二货,自甘堕落的可怜虫…… 不知法而执法是野蛮愚蠢,知法犯法是犯罪,执法犯法那简直在可杀之列了! 一帮人竟不以为耻,反而沾沾自喜,仗着祖上余荫,凭着身上这张皮混吃害民,真龙朝的大好河山就是让你们这帮蛀虫给祸害了。 彼此存了这份心思,皇城卫巡城营巡警六大队六中队六小队今早一出门就拧上了。 五个骑士仗着自己都是有背景的,还真没把这位新上任的小上司放在眼里,对他的命令是百般敷衍,而新任小队长呢?也早憋了一肚皮气没处发呢? 若不是一早出门时,自己兄长再三叮嘱遇事要冷静,无论出了什么事都不要乱发脾气,依孙乐的性子早发飙了。不过现在,忍无可忍,无须再忍,孙小队长决定发飙了: “谁让你们把车停这的,天街两边不让停车,你们不知道吗?你们哪家的?管事的在那,叫什么名字,站出来!”孙小队长一气吐完,最后三个字几乎是吼出来的。 这话一出口不仅车队头头康管事吓了一跳,连他自己也吓了一大跳。 “我的天,自己哪来这么大嗓门?”孙乐吃惊的同时,他身后的五个巡警骑士也吃了一惊:哟,瞧不出来,这小子还有点小火暴脾气呀,还以为他是个闷嘴葫芦呢。 康管事懵了:出了什么事,啊!谁能告诉我出了什么事?哪蹦出来的熊孩子,在这大吼大叫的,他们家大人呢? 天街两旁是不让顺便停车的,这个道理康管事懂,可是…… 康管事有话要说道说道了,你说不让停,停的人多着呢?你凭啥专管我们家的事?瞧着我们鸡鸣侯府小门小户的好欺负是吗?瞧着金国公府落魄了是吗?小子,惹毛了老子,瞧老子怎么收拾你,老子告诉你们家大人去! “上官容禀,我们是鸡鸣国鸡鸣侯府来给贤妃上寿的使节,因为觐见时间未到,宫门外又不让停车,所以暂时在此歇脚,再有一刻钟我们就进宫了。献了寿礼,我们立即出城,绝不敢坏了皇家法度。”康管家决心来个先礼后兵,即便要吵,也先在“理”字上站住脚。 “这个……” 康管事这话说的入情入理,态度又和谐恭顺,倒让孙乐作难了。 他挠了挠头,下意识地望了眼身后。往日那儿总有一张熟悉的脸和温厚的笑容,望见他,自己什么主意都出来了。但今天,他只看到了五张陌生的不怀好意的脸和冷嘲热讽的笑。 “那个……要不……你们先停这吧。” 孙小队长一阵慌乱之后,勉强镇定下来说道。康管事连声道谢,马屁顿如大江长河,汩汩涌涌,浩浩汤汤,连绵不绝,霎时就把孙小队长拍天上去了。拍的孙乐心潮迭起,脸颊红润,声音也变得又尖又细: “唉!不要,不要这样嘛。” 不知为什么?沐离突然很想一睹孙乐的尊容,昨晚天太黑,又一直提心吊胆,还真没细瞧他长什么样,此刻阳光明媚,光线充足,正好一窥其真容也。 这个念头来的突然又奇怪。那么一下子就来了,然后就挥之不去。 他悄悄地探出头去,还没看清人在哪呢?左臂、右臂就被人拧住了,歪头和鼻涕虫一左一右狠命把他按下来,嗓子眼里发出鬣狗般的低吼:“你不要命啦。” 你不要命啦!说同一句话的还有田氏。 鸡鸣侯的夫人刚刚告别自己的姑母出来,一眼就瞅上了端坐在马上正跟康管家说话的孙乐小队长。这婆娘眼睛顿时一亮,眸子里射出两道攫取的光彩。 稍后,鸡鸣侯的夫人就变身为镇海公家的女儿,把细腰一掐,指着孙乐的脸,叫嚣道: “你不要命啦?!你一个芝麻粒大的官敢管我们家的事,你活腻歪了吗?!” 田氏这粗鲁嚣张的作风若搁在往日,沐离必先要鄙视她一下,然后再喝声:“好!” 不过今天,他觉得田氏这嚣张做派实在太够劲了,太争脸了,简直太可爱了!所以他临时决定立即站出来为自己的主母喝声彩。 “好!”沐离从马车底下钻出来大声喝彩道。 歪头和鼻涕虫两个算是彻底傻眼了,这小子今天哪根筋搭错了?这么冒失? 孙乐见康管事主动认了错,又受用了他许多的马屁吹捧,心里认定他是个厚道的老实人,本意是要放他一马,怎奈身后那五位骑士偏要跟她过不去,一口咬死法就是法,是法就得遵守,知法犯法,是什么来者,执法犯法,又怎么来者,某人早起才说过的话,这会儿就当个屁给放啦? 孙乐被五人逼的进退不得,只得硬着头皮要康管家把车子挪走,康管家自然不肯,嘴里敷衍的话冷的热的,生的熟的,软的硬的,一股脑全出来了,把个孙乐说的哑口无言,想发飙张不开嘴,不发飙自己没法交代,正是左右为难。 ------------ 19.剥衣十三娘 恰在此时,田氏那句“你不要命啦!”就生猛地砸了过来。 孙乐懵了,目瞪口呆,自己第一天做小队长固然是没什么经验,不过前段时间自己跟着三哥好歹也见过一些世面。 中京城也好,洛城也好,难剃的刺头多了去了,犯了事后,软语敷衍的,绵里藏针的,阴阳怪气的,态度蛮横的,可像这位公然来句“你不要命啦!”还是闻所未闻啊! 巡警骑士执行的是天子法度,代表的是天子脸面,天下有谁敢直斥天子的脸,嚣张地说:“你不要命啦!” 他渐渐从短暂的眩晕中回过神来,一股熊熊怒火从脚底板冉冉升起,直贯脑门而去,所过之处,皮肤发烫,血脉喷张,小心脏跳的格外有力。 人人都预感到一场巨大的风暴正在酝酿,都预感这场风暴一旦爆发,定是破坏力惊人,人人都在思考自己的脱身保命之策。 田氏却颇具大将风采,见轻飘飘几句话就把孙乐呛没词了,心里轻轻地哼了声:“雏儿,跟老娘斗,你还嫩了点。”她换了只手掐腰,举起另只手,指着孙乐的鼻子,张口又道: “你谁家的孩子,大人只养不教啊!怎么这么没规矩,谁让你跑这来管老娘家的闲事,我在这停车怎么啦!这路这么宽,凭什么不让我停啊!我偏要停,我就要停,我停我停我停,你能咬我一根毛吗?” 被田氏这么一通不问青红皂白的乱骂,孙乐胸中那团火腾地一下爆裂开来,四肢百骸都充满了力量,他现在已经全无畏惧了,胸中充满了战斗的激情和无限的勇气,他揉了揉自己火烧火燎的脸颊,松弛一下紧绷的肌肉,准备一举击垮嚣张的田氏。 忽而有个熟悉的声音传入他耳中: “好!”紧接着是一个人的鼓掌声。 孙乐把头缓缓地移过去,眸子里顿时炸出两个爆裂的火团:“原来是他。” 田氏正口吐莲花,骂的畅快,忽听得有人在喝彩,心头暗喜道:“谁他娘的这么长眼,这小马屁拍的,真是又得时又得力,舒服。” 她用眼角的余光一扫,看清喝彩的是家奴沐离,心里先有几分不快:黑如铁蛋,瘦比马猴,凭他也来凑老娘的热闹。继而心中又喜:连小猴崽子都听出老娘骂人有一套,看来老娘虽归隐多年,这宝刀嘛却还没老。 心头正暗夸小子懂事,冷不防听到马上的禁军小子冷飕飕地说道: “沐离?那个……你,就是你,沐离!你给我过来!” 嗨,这小子斗不过老娘,拿自己家奴开了刀了,这算什么?杀鸡骇猴,去,谁是猴?敲山震虎,排,谁是母老虎? 田氏现在两手一起掐腰,胸腔里嘿嘿有声:有老娘在,看谁敢欺负我家沐离! “沐离,站我身后来!”田氏挺起胸膛,颇有威严地下了命令。沐离“噌”地一下就躲她背后了。 啧啧,齐州之地出美人啊!瞧瞧老田家女儿这肤色这身段,真是要什么有什么?象牙白的肤色,细长的脖子,刀削的肩,细且结实的腰,更有这肥而不赘,大却不蠢的臀,线条圆润,风光无限好啊!加上两条又长又直的大长腿,啧啧,不愧是产自首富之地啊!妙品,圣品,神品。 沐离躲在田氏背后托着小下巴评点齐州美人时,田氏跟孙乐又接上了火。 田氏经验老道,上来就抢攻:“哎哎哎,这位小哥,你嘛意思?我们架还没吵完呢?你跟我们家孩子使什么劲?” 孙乐瞪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训斥道:“谁跟你吵架,这位夫人,我请你自重身份,一位堂堂的公侯夫人,朝廷命妇,当街撒泼成何体统?” “我当街撒泼?我就当街撒泼了!谁规定公侯夫人、朝廷命妇就不能当街撒泼了。谁说贵夫人就做不得泼妇?我偏就当街做给你看!” 田氏说着就拿出了自己看家绝技――装疯卖傻趁乱剥衣计。 她突然向前一窜,一把扯住孙乐的斗篷就拼命往下拽。 孙乐大惊,一手抓住马鞍,腾出一只手拔出腰间短剑,喝道:“松手,松手,再不松手,我不客气啦。” 田氏嘻嘻哈哈地笑道:“小哥,你有种就戳我一刀,往胸口上戳,来来来,甭客气啊。” 孙乐一瞧,满腔怒火化作一身冷汗,心里嘀咕:这妇人莫不是犯了花痴?我的天,世上竟还有这等不要脸的人,真是不可理喻! 他将手腕一翻挥剑割破斗篷,用力一扯,破了。 田氏抓着断裂的斗篷愣了一下,随即一声尖叫双手齐出,猛地抓住了他的裙甲,猛力往下拽来。孙乐这下可真慌了,他撒手丢了剑,两手攀住马鞍嘶声大叫道:“你干什么?你疯了吗?疯女人,救命啊!” 四下里却突然一片死寂,惟有沐离又轻轻赞了声“好!”声音轻的只有他自己能听见。相距不过丈许,孙乐的模样早已清清爽爽:小伙子细高挑的身段,白白净净的皮肤,淡眉圆眼,肤白唇红,虽有些男生女相,却好一个容貌俊俏的小哥! 怪不得主母田氏突发花痴疯呢?这小模样可不正是她最喜欢的一道开胃菜吗? 沐离忍不住打了个激灵,一股不详的预感袭上心头,原来那些传说都是真的! 沐离想起了一个江湖流传已久的传说,一个关于主母田氏的传说。 话说在二十年前的齐州有一个大恶人,名唤“剥衣十三娘”,齐州民谚曰:“为人不识十三娘,活该上街没衣裳”。 那时的齐州,须眉男子上街,但见街边停着一顶青呢小轿,莫不心惊胆颤,谁知那轿子里坐着的是不是霸气冲天的田家闺女呢。 田家是齐州豪门,有二十七个闺女,大娘最凶悍,二娘最有才,三娘最俊俏,九娘最潇洒,十三娘最荒唐。 荒唐的十三娘,常坐着青呢小轿在城里四处游逛,一边磕着瓜子一边打量街上的男子,谁要是让她瞅上了眼,最好自己主动把衣裳脱了让她瞧个够,否则你就等着婢女来剥吧。 能不能反抗?当然能!田家是有头有脸的豪门世家,十三小姐做事虽然刁蛮,却并非不讲公道,你当然可以反抗,但你必须做好十三小姐亲自上阵剥你衣裳的准备。 呸!十三姐剥你衣裳你还占便宜了?美的你! 十三小姐剥完你衣裳后,照例是要打你十棒的,棒子不太粗,也不太长。 还好? 不好,狼牙棒! 十棒打完你要是不死还能走,十三小姐再赏你件美事――让她的四大美婢陪你逛街。 好事? 您要觉得自己脖子上套着一条小手指粗的皮绳让人牵着在街上爬是件好事,我只能跟您挑着大拇指说:您绝非凡人也! 哦,顺便再提醒您一句,逛街的时候,您只能用爬的,而且必须一件衣裳也不穿。 传说中,十三小姐干过的最荒唐的一件事,是把自己父亲的好友,当年的齐州大都督府户曹参军,如今的海州大都督张斜义,在大街上给堵住了,四大美婢口口声声要张斜义自己把衣裳剥了。 张大都督那时年轻气盛,又刚被认证为上流武者,自然不服,一时挥拳乱打起来,四大美婢顿时抱头鼠窜,不得已十三小姐亲自出马,白嫩的小手一挥,身后五十名金勇士一哄而上,张大都督双拳难敌百手,虽毙敌者众,终力竭被擒。 十三小姐亲自将他料理了,一根皮绳套在脖子上,像条狗一样把未来的海州大都督牵回了自己建在城外的私宅,囚禁于聘请高人精心设计的密室内,前后共二十二天。 张斜义在齐州神秘失了踪,被海州张家误判为是齐州田家要偷袭海州的前奏,立即纠集各处族兵七万人,陈兵两州边境,准备兵戎相见,几乎酿成泼天大祸。 世人传言,田十三小姐肯屈尊下嫁鸡鸣侯为妻,正是因为那次闹的太过火,让宠爱她的老爹也没法再包庇她,又因她在齐州的名声太臭,高门大族无人肯纳,不得已才许了破落户鸡鸣张家。 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转战鸡鸣城的十三小姐,起初几年也着实做了几件荒唐事,最离谱的一次莫过于当街剥了张孝漆的衣裳,恨得张孝漆咬断手指发誓跟田氏势不两立。有人说张孝漆能由一名下流武者短短十余年间晋升为中品武者,他嫂子功不可没。 不过近十年来,有关田氏的荒唐事虽偶有传闻,毕竟不多了,即便偶尔有耐不住的时候,手段也学得文雅了。 就像这次对付孙乐,田氏的表现虽然过火了些,却还是很有策略的,这要是装疯卖傻的把孙乐的衣裳剥了,便宜占了,将来就是把官司打到真龙帝面前,又能奈她何? 堂堂侯府夫人当街剥了巡警骑士的衣裳,我呸,话是反着说的吧。骑士们没用是没用,折腾娘们哪个不是行家里手?谁剥谁还不知道呢。 眼瞅着两人僵持不下,沐离捏了捏鼻子,眼珠子骨碌一转,弯腰一路小跑上前去,劝田氏说:“夫人,您消消气,别跟这种粗人一般见识,这怒伤肝,憎伤肺,什么伤脾……” 沐离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一边悄悄地把手探到了孙乐的腋下,猛地那么一点…… 噗通―― 孙乐突然摔下马来,跌了个马趴。 呼!田氏一扑而上,如癫虎一般窜到孙乐背上,两腿用力一夹,单手掐死他的脖子,将他死死按住,那架势,打虎英雄一般。 孙乐无力地趴在那,一动不动,像一只被虎擒拿的绵羊,静候虎大王来咬断自己的脖子。直到……他发觉骑在自己背上的田氏竟然在解自己的衣甲袢带,他才勉强挣扎了两下,嘴里发出呃呃的悲鸣。 他的部下,那五个巡警骑士,见此情形不好再视若无睹,一个个慢吞吞地下了马,装摸做样地来救人。康管事瞧破这五人并无真心救人的心思,于是笑呵呵地拦住了五人,向他们絮絮叨叨地诉起苦来。 五人本就乐见孙乐出丑,借此机会正好拖延不去,一个个装出大义凛然,义愤填膺的架势训斥起康管事说: “你们都是朝廷的人,朝廷的法度更应该模范遵守,啊!是不是?这个若天底下的官府公人都视法度为粪土,还指望老百姓能遵纪守法?没有道理嘛,是不是?这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个国家没有法度,成何体统,是何天下嘛?” …… 这功夫,田氏已经解开了孙乐肋下的两处绊扣,孙乐除了开始那会绵软地挣扎了一下,此后便一直趴在没动,连嘴里的悲鸣声也渐渐低沉下去。 田氏见他软弱可欺,趁势把手伸进了他热乎乎的肋下…… 呃―― 孙乐的嗓子眼里猛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悲鸣,身躯也急剧地扭动了几下,活像一条上了砧板的鱼待宰前发出的最后挣扎。 站在近旁冷眼看热闹的沐离突然心里有一阵莫名的悸动。 鬼使神差地他又蹲下身,往孙乐耳垂上望了一眼,顿时心里咯噔一惊:他的耳垂上分明有两个芝麻粒大小的浅色疤痕。 沐离凑在田氏耳边轻声说:“主母,这是个女的。” 田氏闻听这话,愣了一愣,探手到孙乐胸前摸了一把,顿时人就怔住了。 片刻之后,鸡鸣侯夫人从地上站起来,理了理散乱的发髻,整了下衣裙,脸上泛起了矜持高贵的笑容,眨眼间她就恢复了贵夫人圣洁优雅的形象。 她挺起傲人的胸脯,淡定地从康管家和五个骑士中间穿过,留下一串悦耳动听的声音:“走啦!进宫给秀船贤妃献寿礼去。” “剥衣十三娘”走了,裹着一阵香风,她的传奇不再。 沐离望了眼趴在地上缩做一团的孙乐,心里又猛烈地悸动了一下。 ------------ 20.约架 不知为什么?一直到进了九重宫,沐离的脑子里都还残留着孙乐无助地趴在地上哭泣的印象,栩栩如在眼前。 他忽然觉察到自己内心的龌龊,为了一己之私,竟然为虎作伥陷害他人,这种罪恶感煎熬着他的心,让他一会儿面红耳赤,一会儿脸色发白,让他神情恍惚,屡屡犯错,差点被监门卫卒当成不良分子给拒之门外。 唉!做人真难,做个小人物真难,做个惹了是非的小人物简直死不如死。 昨夜虽然逃过一劫,沐离却知道这事并没有算完,问题是出在自己的钱袋子上,那上面不仅绣着鸡鸣侯家的纹章,还留着自己的名字呢。钱袋子是家主张孝璋的庶弟张宗琪打赏的,沐离替他隐瞒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事,他就打赏了这么个东西。 沐离的名字是衣巧这小丫头绣上去的,那时候她还只有五岁半,正跟着母亲学刺绣,还不会写字的她央求哥哥衣凡把名字用毛笔写上去,然后她描着笔画一针一线绣出来。 算不得好看,但毕竟是片心意,沐离一只珍藏着。 县衙公差能凭着这个从千街万巷中把自己找出来,孙乐为何就不能找到鸡鸣侯府去? 皇城卫的军官来府上抓个犯事的家奴,张孝璋会有什么表示,九成九是用根绳子把自己绑了,叫护院武士送出门去。到那时哀求、痛哭没有,就算把头磕破了也不好使。 张孝璋这个人待下人太苛刻了,完全可以用“冷血”二字形容。至于家奴,在他眼里连人都算不上,怕是连眉头也不会皱一下。 真到了那一步,自己必死无葬身之地。沐离苦苦思索了一夜,也没有找到自救的办法,直到再次撞见孙乐,他还是没有想出来什么好办法,于是只好跟着歪头三个躲到马车底下,苟延残喘。 是田氏的嚣张给了他灵感。 鸡鸣侯夫妇绝不会为了一个家奴开罪孙乐,但若为了自己的面子,不要说开罪孙乐一个小小的骑士,就是皇城卫只怕他们也要闹一闹。 贵族嘛,就是这幅德行,为了虚荣和面子,他们甚至连性命都可以不要。若是包庇一个家奴可以为自己挽回面子,他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豁出去大闹一场。 两军对峙时,自己公然站出来为田氏喝彩,她会怎么想?会不会认为自己还有点忠心,是向着她的,是来助阵而非来打脸的。 若由此而得罪了孙小队长,自己将来遭致报复,她能坐视不理吗?不为自己这个家奴,也得为她鸡鸣侯夫人、镇海公妹妹的脸面着想啊。 一个忠义的家奴因为在人前为自己喝了声彩,竟被人家追到家里来喊打喊杀,做家主的若连个屁都不放,传扬出去,那自己成什么啦? 昏头昏脑的傻瓜? 谁都能捏一把的软柿子? 还是毫无怜悯之心的冷血禽兽? 笑话,我堂堂的鸡鸣国主夫人、镇海公亲妹妹岂能是这种人! 人是一定得保!跟皇城卫干上一仗又如何?为了荣誉,为了争气,生死尚且不论! 沐离知道只要趁乱把水搅浑,只要让田氏认为孙乐找自己麻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纯粹是拿他做幌子,暗里却是将矛头指向她鸡鸣侯夫人的。 则孙乐便百口难辩,什么当街殴打禁军卫士,她会当作放屁来听,甚至反会指责孙乐是有意构陷,意图不轨。 你说我打人,我说我没打,你有什么证据?你有洛城县衙公差作证,我还有鸡鸣城鱼行牙头作证呢?自己人作证能算数吗? 各说各话,谁能断的清理的明,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 总之,得抢先下手,把水搅浑,把自己的是非和鸡鸣侯府的面子捆绑在一起,让他们觉得皇城卫明里是冲着自己,实际上是没把鸡鸣侯府放在眼里。 届时,张孝璋夫妻一定会全力保护自己一伙。沐离推断,只要张孝璋夫妻肯出面,这件事终究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一个非常完满的结局。 可是自己毕竟还是为虎作伥做了田氏的帮凶。 撺掇家主母和孙乐斗嘴动手是一回事,明知家主母的特殊嗜好而把人往火坑里推,又是另一回事,即便孙乐是个男的,自己这做法也落入下作了。 沐离一路想来,始终想不明白,那时自己为何要出手帮忙呢?那时节,拉田氏下水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为何自己还要干为虎作伥的事呢。 沐离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他再次见到孙乐,才明白当时自己究竟是出自何种心理――嫉妒,绝对是嫉妒,潜藏在内心深处的一点小嫉妒。 孙乐若是个男子,绝对算得上是风度翩翩的美少年,否则又岂能勾引田氏狂性大发,自己妒心发作干下如此卑劣行当可不正是因为潜意识里自己觉得不如孙乐俊美吗? 男人也会嫉妒男人的外貌,沐离想想,差点没呕出几斤黑血来。 不过就长见识而言,这个重大发现却让他受用无穷,甚至还改变了他的命运。 沐离和孙乐再次见面是在九重宫的八重天,真龙门外的小广场上。此刻已是下午,因为某种不明不白的原因,守候在真龙门外的觐见使者等了足足两个时辰,那扇铜钉红漆大门却一直紧锁未开启。 太阳偏西,贵族夫人们在家人的侍候下,坐在广场西侧的墙根下晒太阳,三三两两聚团闲聊,护送寿礼的家臣和家奴们则在真龙门前的广场上按先后时间排成四路纵队。 鸡鸣侯家的家臣和家奴有二十多人,算得上声势浩大了,所携带的礼物也排的上号的。宫里的内侍太监瞅着这个,就把鸡鸣侯家的贺寿使团特意往后压了压,作为压轴大戏,最后开锣。 于此,田氏并无丝毫意见,总之她是来出风头的,既然第一个没抢上,那就来个后发制人,留着最后一个出场,总之不能被别人抢了风头,压了面子。 昨夜一夜没睡,清早又受了场惊吓,谁也没了睡意,此刻沐浴在暖洋洋的阳光下,沐离四个人又开始靠在马车上打盹了,本来是想聊天的,禁宫内规矩太多,连大声说话都不让,不让大声说话,聊什么天呐。 沐离就是在睡的迷迷糊糊时被孙乐叫醒的,他一个激灵跳下马车,眼前是换了一身新甲新袍的孙乐,沐离发现不仅仅是新,连样式也变了,比早上那副甲要厚重的多,也华贵的多,而且在披风上分明绣着双剑盾徽和九宫骑士图。 知道她是个女人后,沐离就用评判女人的目光评判她,得出的结论是:如果个子能矮一点,这女子给我做媳妇也不错。 孙乐的个子太高了,足足高过沐离一个头。 虽说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还有成长的空间,但沐离仍然感到沮丧,在孙乐面前他感到一股莫名的压抑,她就像一棵挺拔的小树,而自己在她面前却像个没长大的孩子。这样的感觉实在不咋地。 “我们又见面了。”孙乐嘴角挂着淡淡的笑,脸色异常的平静。 “啊!真巧,好久不见了,孙小队长。”沐离装出一副旧友重逢时的样子,他朝身后瞧了眼,希望三位兄弟能站在自己身旁,给自己壮壮声势。那三个货却趁着他和孙乐寒暄,早全体向左,悄悄走了。 “请叫我孙骑士,我调到骑团来了。就在刚刚。”孙乐骄傲地说道。 “那,那得恭喜你了,孙骑士,貌似骑士比小队长要官大一级吧。恭喜你又升官了。” “骑士不是官,是兵,天子亲兵。”孙乐脸上忽然现出有些无奈的样子。 “哦,天子亲兵,那比得上总旗了,不错,比做小队长强多了,至少不必……” 沐离没敢把话说完,他本来是想说至少不必上街去跟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打交道了,他发觉孙乐的脸上虽然重新敷了粉,但还是难掩哭过的痕迹,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孙乐趴在地上无助哭泣的景象,禁不住又心悸了一下。 坐在红墙下闲聊的田氏向这望了眼,随即转过了头去。这让沐离心里咯噔了一下,突然对自己设计拖田氏下水以自保的计策产生了动摇。 那条计策实施的前提是孙乐大张旗鼓地兴师问罪,没有这个前提,田氏又何必为了一个家奴跟皇城卫的军官过不去呢。如果孙乐也明白了这一点,她不再纠结于昨晚之事,而将公事化为私怨,狠了心的准备私下报复自己,可怎么得了? 沐离抬头望了眼孙乐,忽然就感觉到她浅浅的笑容下竟藏着无尽的杀机。 “忘了告诉你了,骑团今日临时奉旨协助宫卫维持宫内秩序。”孙乐转身要走时,突然回头说道。 “啊!多谢提醒。”沐离心里一紧,这话暗含威胁啊。 “你们最好小心点,别再犯在我手里。” 孙乐轻松地笑着,好意提醒着,话里却已暗含了杀机。但她的修为到底不够,这话刚说完,她就突然收敛了笑容,脸上顿时罩上了一层寒霜。 看的出来,这口恶气她憋的实在太久了,此刻虽用这种语气说出来,却丝毫没有减损她内心的仇恨,除了脸上的寒霜和眸子里透出的杀气,她整个人也忽然止不住地颤抖起来,嘴角和脸颊上的肌肉因为激动而猛烈地抽动着。 “可怜的人,她都快被气疯了。”沐离在心里也为她打抱不平,然后他就郑重地嘲笑自己:“还是为你自己打算打算吧!为虎作伥的小人,你的报应来了。” 已经准备离去的孙乐,努力地平息着胸中翻腾的怒气,换上一副平静的腔调说: “你叫沐离,我记住你了。你最好也记住我。” 孙乐走了,去执行属于骑士的光荣使命去了。 沐离默默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在心里说:“我记住你了,孙骑士。不过你最好把我忘掉。” 孙乐走后,歪头、大傻、鼻涕虫三个人跑过来问沐离:“沐离,沐离,他跟你说什么来着。”他们三人至此还不知道孙乐是女人。 沐离轻描淡写地说:“没啥,一个熟人过来打声招呼,晚上要请咱们吃饭呢。” 三个人一起笑了起来,歪头攀着沐离的肩说:“来约架的吧!告诉他,咱鸡鸣城四侠随时恭候大驾。” 鼻涕虫附和道:“没错,应战,咱不怵他。” 大傻也说:“嘿嘿!不怵他。” 沐离说:“不怵他,我已经应战了,就今儿晚上,城外十八盘,一更天就开打。” 三个人愕怔了一会,鼻涕虫问:“你,你脑袋让驴踢了吧?” 沐离说:“是啊。” 歪头喝道:“嗨,人家都找上门来了,能装怂吗?”喝退了鼻涕虫,他跟沐离说:“打架咱不怕,可是……在他们地头上打,这合适吗?他们会不会耍诈?我可听说了,禁军这帮家伙打架从来不讲江湖规矩。” 鼻涕虫道:“对对对,不讲规矩的人,咱不跟他打。” 沐离说:“你们爱去不去吧!反正我答应她了,我就得去。咱们‘鸡鸣四侠’的名头可不能毁在我的手上” 大傻说:“嘿嘿!去,打就打,谁怕谁。” 歪头啐了大傻一口,说:“这不是谁怕谁的问题,而是……” 他还在这嘀嘀咕咕,沐离却发现了一件诡异的事:九重天的侧门开了,七八个青衣小帽的宫禁内侍一溜出了门,走的不算快,神情也坦然,但沐离总觉得众人这层表象下却隐藏着无尽的焦灼和恐惧。 难道宫里出了什么事? 一定是出了大事了,否则宫里为何隐伏着这么多的宫卫甲士? ------------ 21.认亲 沐离拜师学艺七载,所得的最大收获不在弓马骑射,不在刀枪剑阵,而是炼出了一副好眼神,即使在没有星月的黑夜他也能看清百丈之外的物什,阳光明媚时,一里之外的东西清楚的如在眼前。 在三里之外放一个烂柿子和一个好柿子,要他分辨谁好谁坏,那他自然也是办不到的,不过两个柿子他是能看的见的,既不会多看一个出来,也不会少看一个,更不会看成是两个桃子。 沐离是在自己十一岁那年发现自己的目力远胜常人的。 那时,自己的柔柔族师傅三天两头逼自己向他孝敬酒肉,不得已为了弄钱,自己不得不冒险夜晚出城打猎。那副好眼神,应该就是在打猎过程中煅炼出来。 因为事涉柔柔人,沐离一直未将此事大肆宣扬,否则难免又要被歪头、鼻涕虫嘲弄一番。他们一定会大惊小怪地惊呼道:“乖乖,你师傅真是高明,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随手就教你炼成了一双鹰眼!果然是名师出高徒,佩服,佩服。” 鹰眼不仅看的远,也较常人敏锐的多,常能留意到别人不能留意的细微处。 譬如,沐离就是在那七个内侍出门前后的短暂一瞬,发现异常的。侧门开启时,门卫是两名身披紫色披风、一身铮亮钢甲,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监门卫卒。关门时,两名卫卒不见了,代之的是四名一身灰白皮甲,圆顶铁盔,腰挎弯刀,手持劲弩,没有漂亮披风,却有冲天杀气的宫卫甲士! 骑团、监门卫、皇城卫、宫卫号称天子四禁军。 骑团的军官士卒全部由亲勋贵戚子弟充任,最为高贵;其次是监门卫,再次皇城卫,最低等的是宫卫。 监门卫负责守卫皇宫诸门和宫内重要的馆堂殿阁,士卒皆由平民良家子充任,年龄十八到二十四岁之间,身高皆在七尺五寸以上,腿要直,腰要挺,不能驼背含胸,身上不能有残疾,脸上不能有疤、癣、痦子。 如此精挑细选出来的英俊少年郎,配上华美的战袍,铮亮的钢甲,紫色披风,左手持弓,右手按剑,往那一摆,威风凛凛,煞是英武豪迈,颇能给皇家长脸面。 若说监门卫是面子,那宫卫就里子。宫卫甲士都是从百战余生、沙场建功的奴兵中精挑细选出来的,论体貌,高矮胖瘦不等,论肤色,黑白黄棕都有,远远比不上监门卫。 但若论战斗力,十个监门卫卒也未必抵得上一个宫卫甲士。一营宫卫卒足可打的整个监门卫找不到回家的路。 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制造死亡的出色的机器,他们只关注里子,不关注面子。 沐离不知道宫卫和监门卫在职责上有什么分别,他只是从衣甲、体貌上分辨出二者有所不同。 只是看了宫卫一眼,沐离就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他发现宫卫甲士们眼中都充斥这一股浓烈的死亡气息。 歪头见他盯着几个内侍发呆,便撇撇嘴,显摆地说: “没瞧过吧!这是就是传说中的太监,是没卵子的男人!你瞧瞧,臂上都绣了花的,这都是天子的常侍呢。太监宫里没几万也有好几千,天子常侍可不多见啊。今儿咱们运起真好,不仅见着了,还一口气看到了,一、二、三……七个!咱们一下子瞧见了七位天子常侍!乖乖,这是要有大事发生啊。” 歪头这话说着无心,沐离听来却心中一震:只怕是真要有大事发生啊。 那七位常侍出了侧门后,就分散开来,分别向坐在西墙根下闲聊的贵族夫人和巡视的骑团骑士走了去。 别人或离着远或没在意,沐离却留心又留意,瞪大了眼瞧着七位常侍太监的动作,只见他们走到骑士或贵夫人面前,鞠躬行礼,脸上含着笑,表面看去只是普通的寒暄、问候。 然而奇怪的是,近臣们跟贵族夫人或骑士说过几句话后,不管是骑士还是贵夫人,莫不是面色大变,或有悲戚之色,或脸色煞白,有甚者已经准备嚎啕大哭了。 但随即这些无限悲伤的夫人、骑士们,却突然精神一震,一个个忙不迭地向面前的常侍太监鞠躬道谢,便慌慌张张地向东西两面的侧门行去。 只是稍稍引起了几个人的注意,骑士和贵夫人们就撤的差不多了。 鸡鸣侯府田氏因为准备压轴出场,排在队伍最后,众夫人都撤的差不多了,几位常侍才围向她,把她众星捧月般地拱卫在中心,田氏的脸上都快笑出花来了。 沐离借故向前走了几步,装着弯腰抠鞋上的黄泥,暗地里侧耳听去。他的听力虽然不必眼力惊人,却也远胜常人。小广场上人虽多,但没人敢大声喧哗,倒是小声嘀咕的不少,嗡嗡嘤嘤的声音很是干扰听力。虽然如此,常侍太监们和田氏的谈话还是不断传入沐离耳中,被他听个**不离十。 常侍们嘀咕了一阵子,大意是秀船王妃在午后突发重疾已经陷于昏迷中,能不能醒来不一定,八成是醒不过来了。 田氏假情假意地低嚎了两嗓子:“我可怜的秀船姐姐哟……“ 随即她的声音就低了下来,显然是被常侍们阻止了,常侍们告诉她贤妃秀船氏是因为接受贺寿的人太累才昏倒的,真龙帝对此很是恼火,已经下令把来贺寿的人抓起来,亏得宰相大人求告,才作罢。 “好险呐,刚才几乎就要爆发真龙之怒了。”一个常侍翘着兰花指细声细气地说,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亏得宰相大人冒死进谏,才劝住陛下。好悬呐,至今思来,我这小心窝还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呢。“ 另一个常侍说:“夫人呐,依奴婢看,您还是暂时避一避,您说,万一……发了真龙之怒,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是要死人的。您说呢?夫人。” 第三个常侍道:“这不仅是咱们奴婢的意思,也是大总管吩咐过的,夫人您看呢?” 田氏抱拳说道:“多谢,多谢,我这就走……” 那七个常侍几乎同时说道:“那夫人慢走,奴婢们就不远送了。” 一个个掐腰行了弯腰礼,如同来的时候一样,摇摇摆摆地到了真龙门外,扣动铜环三声响,侧门开启,七个人鱼贯而入。 沐离急抬头往门里瞅了一眼,雄伟的真龙殿前宫卫甲士更多了,有人已经把刀拔了出来,更多的人是在活动手腕脚腕,一副大战将临的模样。 再看田氏,已经叫起几个随身丫鬟向西侧门撤退了。 沐离撒脚跑了回来,对歪头三人说:“不好了,宫里可能要出大变故,夫人们都跑了。” 三人张目一看,果然西墙根下空荡荡的,急问沐离出了什么事。 沐离说:“一时也说不清,内侍们劝夫人们走。他们走咱们也走。” 鼻涕虫说:“兴许是内宫召见呢?这是深宫大内,能出什么事?你别自己吓唬自己。” 歪头道:“不,沐离说的对,走,跟着贵人走,总没错。” 歪头抬脚就走,鼻涕虫嘀咕了一句:“跟大哥走,准没错,也跑了。大傻还在发呆,被沐离推了一把,也跟着跑了。东西两边侧门只放贵夫人和骑士通过,其余人一概挡驾。 忽见监门卫的一个监长正指挥着几个监门卫卒要关闭八重天的大门。 歪头急叫一声:“几位大哥等等,几位大哥等等。”几步窜了过去。 监长喝道:“嚷什么嚷,深宫大内容你在这撒野吗?你谁家孩子啊?” 歪头赔笑道:“我鸡鸣侯家的,几位大哥,行个方便,我们要出去一趟。” 监长上下打量他一眼,喝道:“上峰有令,关闭大门,任何人不得进出。” 歪头说:“别呀,我们还有寿礼在外面呢?如今内宫宣召,咱们抬不进寿礼去,宫内怪罪下来,是您担着,还是我担着?” 监长冷哼道:“你还别拿这话来吓我,我当的是天子的差,不是给哪位诸侯家当差。寿礼能不能拿进去那是你们的事,与我何干?” 一瞧势头不对,四个人中倒是有三个想到了向监长行贿,可惜翻遍口袋底也没能凑够一个银币。那监长的表情,早是满脸的不屑了。 沐离急中生智道:“各位大哥帮帮忙,骑团的孙乐是小弟的表兄,看在我表哥的份上,务必周全一二。” 监长听了这话,眉头一皱,却冷笑道:“小子,撒谎也要撒圆乎点,骑团一百零八位骑士,何时有个叫孙乐的了?休要唬我。” 沐离赔笑道:“大哥您记性真好,这么多人都能记住,佩服!我这位表哥吧!他原来在皇城卫当差,今早才托关系调来的骑团,叫孙乐,要不您再想想。” 监长见他说的坦荡,心里倒没了底,骑团的骑士是为亲勋子弟积累资历而设,流动性很大,一百零八人中自己顶多只能记住一半,刚才那话他是诈沐离的。 虽说骑团和监门卫互不统属,但毕竟人家是贵族嘛,自己一个平民百姓,真把人得罪了也不好。 他正想回头询问同伴,忽听得身后一声咳嗽,扭头一看,却是一个骑士打扮的人。 那人说:“我就是孙乐。” 沐离一见孙乐,扑通一声跪在她脚下,抱着她的小腿嚎啕大哭道:“表哥,小弟以前糊涂,冒犯了嫂子,您大人有大量,万万不可与小弟一般见识啊。看在我亲舅舅的份上,眼下这个忙您一定要帮啊!您不帮忙,我们就死无葬身之地啦。” 沐离抱着孙乐的腿不放,哭的情真意切。孙乐脸上挂着冷冷的笑,并没阻止他。 监门卫的监长和一干士卒都在心里痴痴地笑,暗想: 瞧不出来啊!这黑不溜秋的小子竟还有这一手,连表嫂都敢勾搭!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自古英雄出少年。 他又瞧了瞧孙乐,挺为他难为情,瞧你好好的一个俊小伙,怎么连个媳妇都守不住呢?这真要是被哪个风流公子给算计了,倒也罢了,说出去也可推个没留神,大意了…… 却栽在了一个小家奴手里! 咦,有点乱呐,表哥是骑士,表弟是奴才,这怎么论的?哦,是了,准是干了没人伦的事让录事府削了籍,罚作奴才了。嗨,何苦呢? 哎呀,怪不得都说骑团的那帮家伙个个不成器,果真是人人怀里揣着本男盗女娼经呀,不是我偷人,就是人偷我,无节操啊、堕落啊、混乱啊!肮脏啊!丑啊!我呸啊…… 沐离哭到高潮处,眼泪鼻涕一起下,瞧着孙乐没注意,顺手把鼻涕就抹在她战靴上了。 孙乐还是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既没有拆穿他,也没有搭理他。 歪头见有机可乘,扑通一声也跪下来,呼天抢地,苦苦哀告。 大傻说:“嘿嘿!有意思。”他见鼻涕虫跪了,也跟着跪了,哭的昏天黑地,嗓子大的跟杀猪一样。 孙乐厌恶地皱了下眉头,低头冷笑着跟沐离说:“表弟?你可真有出息啊。” 沐离继续抹着鼻涕说:“还望表哥不念旧恶,帮小弟这回。” 孙乐转过头来对监长:“兄弟,通融一下吧。” 监长对沐离四人挥挥手,说:“早去早回吧。” 四人如遇大赦,拔腿就跑,孙乐一把揪住沐离的后衣领,皮笑肉不笑地说:“表弟,你就别去了,咱哥俩好好唠唠呗。” 沐离赔笑道:“东西多,人少搬不动。” 大傻回过头来好心地说道:“嘿嘿!没事,你那份我帮你扛。” 大傻稀里糊涂的到现在也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他是真以为要出门去拿东西呢?而且也是真诚地想帮沐离一个忙。 “我……你们……”沐离一翻白眼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 22.真龙之怒 “几位兄弟,多谢啦。”孙乐朝监长点头致谢,揪着沐离的后衣领来到小广场一角。 沐离心知处境不妙,有心用力挣脱逃命,却觉得孙乐这只手抓的跟铁钳一样,试了试竟分毫挣不脱,转念却想广场上这么多,你能把我怎样?于是便放弃了逃跑的念头。 “表哥,小弟知错了,您要打要杀,都由得你。”沐离嬉皮笑脸地说道,暗地里却不停地向孙乐打躬作揖称道歉,一副可怜巴巴知错就改的样子。 “认我做表哥也没用。”孙乐的话凉的透心。 “我知道,我知道,小人得罪了阁下,万死不足赎罪。阁下要取在下小命,在下随时恭候。不过恩是恩,过是过,阁下对我们兄弟有救命之恩,我替他们在此叩谢了。” “叩谢什么的就免了,我叫你来是要告诉你一件事。今晚一更天,城西曲水河畔,你我不见不散。” “只是你我吗?” “你什么意思?怕我杀不了你?” “没有,没有,阁下一出手,在下一定没命。其实……” 沐离捏了捏鼻子,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孙乐道:“你有什么要求,不妨都提出来。想叫兄弟帮忙也使得,只是别再玩什么花样。人终有一死,死的壮烈些,也不枉来世上走一遭。” “那个……我……”沐离捏着鼻子,吞吞吐吐。 “有什么话就说。”孙乐很不耐烦地喝道。 “那个,你说完了吗?我能走了吗?”沐离小声地问道。 真龙门外的小广场上已经见不到一个贵夫人或骑士,偏西的阳光照射在东面的红墙上,墙面反光,使得整个小广场都沐浴在淡淡的血红色中。 每个人的脸上都散发出血的色彩,这种红彤彤的色彩让沐离倍感压抑,如千斤巨石压迫在胸口,又像被一根草绳勒住了喉咙,让他口发干,舌发涩,脑袋昏沉,双脚虚漂。 死亡,是死亡的气息,沐离真切地感受到自己已经沐浴在了死亡中。 孙乐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矜持而高雅,但在沐离看来这却是对自己的彻底蔑视。 来不及抒发感想了,蔑视也罢,亲睐也好,目下赶紧离开这才是王道。 这个孙骑士也真是古怪,所有人都撤了,为何她还在这逛荡?她是有恃无恐,还是浑然不知情?应该是前者吧!连监门卫卒都已经准备撤了,身为骑士,她怎么反而后知后觉呢。 行了,不管她了。同情敌人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大门已经关闭,两边侧门也只剩半扇,说是半扇,是因为门已虚掩,挂链都挂上了,就剩推门上闩了。沐离踮着脚尖往北八重门窜去,可是才走两步,他忽又改变主意了。 “表哥,表哥。”他朝孙乐招招手,嘻嘻笑道:“你不走吗?” “你走你的,与我何干。” “唉!”有了这句话,沐离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 他什么都不想了,只顾赶路。 “哎唷!”将到门口,一个不留神差点撞到了一个人,来人身材高大,一身精钢盔甲,在阳光下泛着湛蓝的幽光,看装束他也是个骑士。 “找死啊!不长眼的东西!”眼皮子一耷拉,破口大骂道。 沐离瞧了瞧他,没吭声,是个骑士,惹不起,就算惹得起,此刻也没心思招惹他了。 “嗨嗨嗨,说你呢?你哑巴啊!我说的话,你听见没有,赶去投胎怎么着,闷头就跑,不怕掉坑里淹死啊。” 沐离不想招惹那骑士,骑士却并不肯就放过他。手臂一伸,拦住了沐离的去路,气咻咻地嚷道。 他不过十八 九岁年纪,身材高挑,体格雄壮,肤色白皙宛如女子,面容俊美,一双水汪汪桃花眼里不知蓄了几多春水,望之使人心旌摇动。人是生的一副好皮囊,说话的嗓音也磁性十足,十分悦耳,就是这说的内容……稍稍有些嚣张。 “你不赶去投胎,我看你去作死吧。不长眼的东西。” 沐离一眼就瞧破这货是长倒毛的驴子,顺着捋不好使,对付这种人就得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他跟你闹,你就跟他大闹一场,闹小了不成,必须得大闹特闹。 “嗨,你小子脑袋让马踢了吧!你谁家的,敢在这耍横?你不要命了吧!把你们家家主叫出来,小爷一巴掌呼死你们全家的东西……” 那骑士见沐离还挺横,顿时炸了毛,你一个小家奴敢跟小爷叫板,今天不教训教训你,你不知道我姓吕! 他不管不顾地朝沐离推了一把,一张嘴更像开了闸的泄洪口,浑言骂语滚滚而出。 “表哥,他欺负我。揍他!” 沐离吃他一推,打了个趔趄。有道是“行家伸伸手便知有没有”,眨眼之间,沐离就判定眼前这位自己惹不起。大凡一个人,长了男子汉的体魄,又修炼了泼妇骂街功,跟这等人斗嘴,十斗十输,绝没有赢的可能。 眼前这桃花眼骑士就是这种人,莫说自己一个人,就是“鸡鸣四侠”一起出马也不好使。 除非是田氏十三娘亲自出马,或许才能挽回败局…… 不过,那得先说好只斗嘴不动手,否则只怕十三娘也要铩羽而归。 打,打不过他,骂,你骂不过他,撒泼、混缠更不是对手。 明知不敌而战,愚人也,沐离算不得傻瓜,所以决心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祭出“表哥”这件大杀器后,沐离缩起脑袋就从侧门缝里溜了出去。 那骑士半晌才弄明白沐离祭出的表哥是谁,他问孙乐:“你是他的表哥?” 孙乐没好气地说:“谁是他表哥,你来者这做什么?” 这话一问,桃花眼满脸讨好地说道:“上峰有令,要咱们赶紧撤出八重天。他们都撤了,我找不见你,就到处走,累出一身臭汗,可怜老天爷开眼,竟然让我在这找到你了,小乐跟我找吧!找个没人的地方,我们先聊一聊。自从下了山,你忙你的,我忙我的,大家都生疏了。我真的是很怀念在山上的岁月,无忧无虑,两小无猜。” “行了,你不是说上面要我们撤出去吗?那就走吧。” “哦,走,走。”桃花眼骑士讨了个没趣,脸一红跟在孙乐的身后向北八重门走来。 忽然,头顶上哗啦啦一阵怪响,却见数百只鸟儿从紫府内腾空而起,盘旋在九重顶的上空,彼此之间发出嘹亮的悲鸣声。 这鸟名唤“知更”,是一种灵禽,它们栖息在九重顶的四座大钟楼里,没隔一个时辰便从钟楼飞出,绕金山盘旋一周,发出嘹亮的鸣叫。 时刻卡的之准,比更漏、钟表都好使。 可是仅仅一炷香的工夫前它们才回的巢,这时候盘旋在半空是何道理?而且它们清亮的鸣叫声里,分明暗含着一丝惊恐和不安。 砰砰砰―― 三声沉闷的鼓声在九重顶上响起,声音遥远而沉闷,是从中极宫听政殿的阁楼上发出来的,这鼓声就像是三声号角,旋即,耸立在四座城门楼上的大铜钟突然响了起来,沉闷的钟声如一记闷锤敲击人心,震撼的人心都快碎了。 已经逃出门外的沐离心在颤抖,脑子被震的嗡嗡作响,竟脱口而出:“这是丧钟啊。” “真是丧钟啊。”隔着一道门,桃花眼骑士也突然失魂落魄地喃喃自语:“贤妃崩了,真龙怒了,九重宫里要血流成河了。” ------------ 23.宫内杀 许多年后,沐离常跟人吹嘘说:“论起我跟小乐的交情,那真是血水里滚出来的,否则又怎会这么铁?知道什么叫真龙之怒吗?匹夫之怒,以头撞地,天子之怒,血流成河。我跟小乐的缘分就起始于那场血流成河的真龙之怒。尸积成山算什么?血流成河才够劲,河!懂么,得多少血水才能汇集成河呀,血河,哗哗的,咱俩就是从血水里游过来的。” 沐离这话,九成八是虚妄之言,只有两件事是实情:一是那天的确发生了真龙之怒,二是,真龙之怒后,的确尸积成山血流成河。 真龙历333年10月16日巳时末,真龙国国王柏焉最宠爱的贤妃秀船抿在九重顶玄冰宫病逝,享年三十五岁。 贤妃病逝之后,九重顶上突发真龙之怒,震杀奴仆一千三百一十二人。 九重顶丧钟敲响时,真龙门的正门突然打开,数百名宫卫甲士如潮水般从九重天的四方城的四座城门同时杀出。 人皆卸甲,手持利刃,见人不论贵贱,一律砍杀。 四门之外的小广场瞬息化为阿碧地狱,说尸积成山血流成河,其实并不过分。 宫卫甲士莫不是百战余生的勇士,单论武技或许比不上平均受过十几年系统训练的骑团骑士,但论战斗力,不管步战、马战、水战都远在骑团之上。 桃花眼骑士见宫卫甲士杀人如此凶猛,不禁面色发紫,嘴唇颤抖着说道:“真龙之怒,提前了。” 孙乐脸一黑,喝声:“快走!” 见他还在发呆,忍不住踹了他一脚,桃花眼非但没能缓过神来,反而跌坐在地,似乎还扭了脚。 已经出了北八重门的沐离从门缝探进头来,大呼道:“这边,快走啊。” 孙乐瞄了他一眼,颇为无奈地抓住了桃花眼的腰带,轻轻提起,桃花眼一百多斤的肉身加上同等重量的钢甲,在孙乐手里提来,似乎并不吃力,只是块头太大,提着十分不便,这才走的跌跌撞撞。 沐离央求监门卫的监长:“帮帮忙吧兄弟。” 监长手忙脚乱地往侧门上挂大铜锁,一边颤声说道:“小子,有种你自个去救。爷们没空陪你们玩了。” 沐离见他双手直抖,硬是挂不上铜锁,便一把夺了过来,说道:“救人救到底,送神送到西,你自去,门我也来替你锁。” 监长被他夺了铜锁,喝命几个卫卒去抢,沐离把手从门缝伸出去,威胁道:“再逼,我可扔了。锁不上门你们就是失职,一个个都要人头落地。” 监长脸一黑,叫道:“真龙之怒,不是闹着玩的。快把锁给我。” 沐离嘻嘻笑道:“等我表哥进来,我替你锁,怎样?” 几个卫卒眼看着宫卫越杀越近,莫不催促监长快走。监长交代了一声:“救完人后,一定别忘了锁门啊。”说罢撒腿就没了人影。 宫卫甲士杀起人来,从容不迫,连盔甲都不穿,可见他们是蓄谋已久,不仅如此,很可能还得到了圣旨,否则,杀人之前安排关门干嘛。 奉旨杀人,杀谁不杀人,还不是凭他们一句话,联系到监门卫和宫卫的恩恩怨怨,监长本能地嗅到危险正在逼近,此刻不走更待何时? 沐离本也不奢望监门卫能出手帮忙,打发他们跑了,他打开侧门上的挂链,探出半截身迎了出去,一手扶着门,一手揪住了桃花眼的耳朵,托着他的头,帮着孙乐撤进门来。 孙乐回身一脚把门踢上,用背抵着门,要沐离把铜锁挂上。 沐离迟疑不决,说:“开着门吧!给他们一条生路。” 孙乐冷冷一笑,道:“你还是先顾好自己吧。”说过这话,她把桃花眼骑士往地上一扔,喝了声:“没死就给我起来。” 桃花眼骑士先是被摔了个七荤八素,又吃这一喝,昏头昏脑地站了起来,脚下虚浮,身体直打旋。沐离瞧了捂嘴偷笑,又恐这厮寻衅,便回身把铜锁挂上了门。 “咔嚓”一声脆响,铜锁锁上了,沐离的心却莫名地烦躁起来,仿佛自己干了一件大亏心事。 聚集在真龙门外空地上的人有三百多人,面对突如其来的疯狂屠杀,许多人一时都懵了,利刃加颈不仅不敢反抗,连吭一声的语气都没有。 宫卫甲士在战场上砍人亦如砍瓜切菜,于此,更是轻松的哼起小调来。 然而人并不是瓜菜、木头,兔子急了要咬人,人急了有时也是要咬人的,生死存亡之际,即便是最怯懦的人,也往往能迸发出较平日高数倍的勇气和力量。 在经历了初期的慌乱、迷茫、胆怯后,已经有人开始反抗,手无寸铁,有人就赤手空拳跟宫卫玩起了空手入白刃,白刃没夺下来,血却溅了对方一脸,可惜人的血不像兽人的血那样具有腐蚀性,否则光凭这一条就够宫卫甲士们喝一壶。 有人不玩空手入白刃,他们操起扁担、棍棒,把地上的挑儿担儿坛子罐子当作屏障,跟宫卫们打起了游击战。 惨呼之声仍然连绵不绝,在宫卫甲士的逼攻下,反抗者们一批批地倒了下去。 面对凶狠的狮子和老虎,再勇敢的羊也只能是猎物。反抗,就其结果来说,实际上是没有多少意义的。 沐离透过门缝目睹了这一切,充当着一个纯粹的看客角色,不是他够冷血,实在是,腿麻了,人瘫了,不当看客还能怎么办呢? 殷红的血和浓的化不开的死亡气息冲天巨浪般撞击着他,让他浑身震颤,浑身发凉,如被冰冻在一块巨大的冰块里,连血都快冷了。 一名十几岁的婢女猛地扑到门上,她的一条手臂被整个儿卸了去,吱吱冒着血,脸色因为恐惧和失血,而变得狰狞可怖,她用残存的手拼命地捶打着门,动静小到可以忽视。血从她的口鼻里不断涌出,她的喉咙里发出咯咯咯的声响。 忽然她就顺着门瘫倒下去,单手抓着喉咙,像只被割断喉咙的鸭子,死命地挣扎着,血从嘴里狂涌而出,不一会,她就最后地挣了一下,死掉了。 她身上穿着的是燕山那边流行的罩体裙,衣裳的料子也相当不错,她仅存的一只手上不仅有黄金手镯还有两枚精巧的戒指,一只戒指上甚至镶嵌了一枚并不算廉价的蓝宝石。 看起来她生前是个很得宠的婢女,或许还是主母的贴身侍婢呢? 可是现在,主母抛弃了她,她的命就贱如草芥,在这个小天地里任人宰杀。 她死的时候,睁着眼,目光正对着沐离。 那一刻,沐离热血沸腾,周身如浴在一团火中。 沐离跳了起来,满地去搜寻监长丢下的那串钥匙,必须得找到它,没有它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打不开挂在门环上的那把大铜锁的。 “你在做什么?”孙乐忽然问道。 “钥匙,钥匙在哪?我找钥匙开门救人呐。”沐离几乎要喊起来,这两头小兽果然是冷血啊!都什么时候了,还能站的这么稳当,真是羞为人类。 “你找钥匙干嘛?”桃花眼终于回过神来:“你,不是真想打开这扇门吧!你疯啦!真龙之怒,谁敢抗旨?” 沐离总算找到了监长丢在地上的钥匙,可是那枚亮闪闪的黄铜钥匙竟是如此调皮,在他手里欢快地蹦来蹦去就是不往钥匙孔里钻。 “疯了……”桃花眼瞪着手忙脚乱的沐离,仿佛是看见了一个疯子,他指着沐离对孙乐说:“你表弟疯了,你也不管管。” 孙乐白了他一眼,说了声:“让开。”只听“沧浪”一声,她的佩剑已夹着风声劈向了门上的铜锁,火星乱迸!“叮当”一声金铁交击的脆响,铜锁断裂成两块废铜。 “你干什么?!你也疯了吗?”桃花眼骑士惊讶地瞪着孙乐,如同在看一个怪物。 “不想死就赶快走。”孙乐还是那副冷腔冷调。 她已经收了剑,大步往北七重天大门行去。 “咣!”沐离拼尽全力推开了北八重门正门的沉重的大门,他甩甩胳膊,冲着杀戮场上炸雷般地吼了一嗓子:“瞧一瞧,看一看呐,免费的逃生大门为您敞开啦!” 这话刚出口,那桃花眼骑士便“嗖”地一下窜了出去,其速度直追被大灰狼追赶的兔子。看的沐离和孙乐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谁也说不出话来。 第一批幸运者已经通过大门逃进了七重天,但眼前的一切还是让他们绝望,空荡荡的小广场,三扇关的死死的大门。 已经从墙上翻到北七重天门外的沐离问孙乐:“为什么不开门救人?” 孙乐冷淡地道:“真龙之怒,谁敢抗旨?” 沐离红着眼说:“我呸,天子死了老婆就要拿我们陪葬?都是爹妈养的,谁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下意识地用手里的钥匙往大门上的锁眼里捅了一下,锁竟然开了。 沐离一只手抓住了门环,回头对孙乐说:“你还愣着干嘛?” 孙乐茫然地问:“我该干嘛。” 沐离把眼一瞪,一声牛吼:“滚呐!留着作死啊。” 孙乐吃他这一吼,脸皮刷地红了,自小到大,谁敢这么朝自己吼过?就是天子、太后接见自己时也是和颜瑞色的,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他竟然敢吼我。 孙大小姐的脾气“噌”地一下就上来了,她朝沐离吼道:“就不走,凭什么要我走?” ------------ 24.尹三公子 沐离嘿然冷笑道:“你不走,成!看你这人还不错的份上,我再提醒你一句:公然抗旨,可是要灭九族的,你要是像我一样九族之内就剩我一个,就在这站着别动。” 孙乐听了这话吃了一惊,公然开门放人,这可是抗旨的重罪,事后必然有人追究。自己一人死不怕,可因此连累了家人、师门、族人,这个罪过自己可万万担当不起啊。 想到这,她已心生退意,狠狠地瞪了沐离一眼,说:“喊一嗓子就跑,别乱逞英雄。” 沐离嬉皮笑脸地说:“谢谢表哥挂念,慢走,再见。” 孙乐转身离去的时候,又望了沐离一眼,眉眼间已经没有了杀气。沐离望着她的背影,心里暖洋洋的,暗想:这小妞表面上凶巴巴的,其实心眼还真不坏,要不是身材高了点,家世显贵了点,讨来做媳妇还真是不错的。 “老少爷们,瞧一瞧,看一看,有道逃生门咧。” 孙乐走到半道,身后飘来了沐离的叫喊声,她止住脚步,回眸望去,心里想:这小贼心眼倒是不算太坏,我几乎都不忍再杀他了。 沐离站在北七重门口嚷了几遍,一支弩箭骤然挂着疾风从耳边溜过,他吃了一惊,把头一缩扭身便窜了出去,其速度足可与被两匹大灰狼追赶的小白兔媲美。 北六重门没关,北五重门的正门已关闭,侧门却还开着,北四重门的侧门虽然开着,却被外面的卫卒上了挂链,现下只剩了一条缝。门前聚集了一伙人,细一看,歪头、大傻、鼻涕虫都在,还有一群监门卫卒也拥在门前拍门叫嚷,闹着要出去。 沐离一路狂奔而至,气喘吁吁地叫道:“贤妃崩了,真龙怒了,宫卫见人就杀,都血流成河了!你们还在这磨蹭什么?!” 这群监门卒闻听这话,莫不胆颤心惊,相顾失色,一个个猛力踹门,闹的比刚才可凶多了。歪头朝沐离丢个眼色,嘻嘻笑着,悄悄地竖起了大拇指。 沐离说:“有什么好笑的,里面真的杀的天翻地覆了。宫卫杀红了眼,连骑团骑士也不放过,我表哥和他的同僚都阵亡了。” 这话倒像是在滚油锅里添了瓢凉水,顿时炸开了。被困的监门卫卒再懒得跟门外的卫卒理论,众人齐声大呼,猛地往侧门撞去。 一……二……三…… “咔嚓!”挂在门上的铁链子发出可怕的响声,却没有断。 守卫的监长大声叫道:“别撞,别撞了,一个个来,都从门缝里钻出来。” 有了这话,众人的斗志瞬间瓦解了,于是为了谁排第一,谁排第二,在门口争执起来。一时恶语相向,拳脚相加,竟打成一团。 沐离正恨众人不成器,猛然却见门外的监长向几个监门卫嘀咕了几声,人声嘈杂,听不真切,不过看表情,绝对不是好事。 果然,门外的一群监门卫卒趁着门里内讧,悄悄地将一条麻绳拴在了门环上,冷不丁地一起发力,要将大门拉上,果然被他们得手,门里面谁也别想出去。 危急时刻,歪头抱起鼻涕虫就塞进了门缝里,咣――,厚实的宫门在鼻涕虫身上发出可怕的声响,随即就听到鼻涕虫杀猪般的呼号。 “娘啊――腿断啦!” 鼻涕虫以作小腿骨折断为代价,暂助众人逃过一劫,那群正在为谁先出门而厮打的监门卫卒,此刻也回过神来,用手拼命地掰扯住了门。外面的卫卒关不上门,大声嘶叫:“放手,放手。” 沐离叫道:“不能放,放了咱谁也出不去,大家都得死在这。” 有众卫卒接手,歪头趁势将鼻涕虫拖了回来,奇怪的是鼻涕虫嚷了那一嗓子后,再不吭一声,只是张着嘴,闭着眼。 歪头翘起大拇指说:“老弟,硬气,哥这回是彻底服你了。” 话刚落音,鼻涕虫就缓过气来了:“我地娘也,疼死啦――” 然后一口气回不过来,又闭着眼、张着嘴没声了。 歪头拍拍他的肩说:“兄弟,你受苦了,咱们大伙要是能逃过这一劫,都会念着你的大恩大德。” “骨头断了,你还说风凉话!禽兽不如啊……” 有卫卒对歪头的做法表达了不满,更多的人对他怒目而视。 歪头缩起脖子,再不敢吭声了。 沐离见这么僵持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就决心试试攻心计,他向门外的一个白白净净的监门卫卒陪着笑脸道:“爷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何苦被把人往死里弄呢?俗话说日行一善,百日升天,将来死了也不会下地狱的。兄弟做做好事吧!地狱里很恐怖的。” 白脸卫卒战战兢兢地嚷道:“你胡说,地狱你去过?” 他旁边的一个壮汉骤然喝道:“休要听他胡扯,下不下地狱是以后的事,今天要是开了门,马上大伙就得掉脑袋。” 沐离瞧他是个伍长,便喝道:“你想当官想疯了吧!你一个破小伍长,就算立下天大功劳还能升做将军吗?为了芝麻粒大的官,竟要害死这么多人,你不觉得心里有愧吗?” 那壮汉一脸络腮胡子,闻言哈哈大笑。 “老子能文能武,只因出身贫贱,十年熬不出头,如今老天赐给这么好的机会,老子再错过,天也不容!” 刚说到这,冷不丁传来一阵喊杀声,却见七个家仆打扮的人跌跌撞撞奔了过来,身后追赶他们的是浑身是血的宫卫甲士,人数约有二十人。 这七个人能从八重天一路苦撑到这,自是有他们的过人之处,他们中至少有五个人身怀上等武技,这五人中有四个手持扁担、长棍,一人手持和宫卫一样的弯刀。 五人傲然并肩而立,虽身处绝境,却并不惊慌,他们不进不退,只是耐心地与宫卫甲士相周旋,目的显然是掩护两个衣着华美的少年撤出北四重门。 “哈哈哈哈,弟兄们,升官发财就走眼前,顶住啊!” 络腮胡子大汉横下一条心来,把麻绳在自己的腰上绕上几道,打了个死结,决心以死搏出位。 啊啊啊…… 两个衣着华美的少年伤势太重,一个不慎竟摔倒在石阶上,然后一路向下滚了过来,其速度反倒比用脚走来的更快。 噗通…… 两人几乎落地,一个人再没起来,另一个躺在地上发出了得意的冷笑:“呵呵呵,好啊!老子又没死,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他先给自己说了句宽心话,这才挣扎着爬了起来,顾不得头破血流,跌跌撞撞朝大门行来,边走边嚷:“救我呀,里面杀人啦……” 沐离说:“我知道里面杀人,也想救你,可这帮挨千刀的死活不肯开门啊。” 那满面是血的少年咧嘴笑道:“你们不济事,扶我过去,让我跟他们说。” 虽然将信将疑,沐离还是扶着他走了过去,死马当活马医吧。众卫卒一瞧,霍,来了个血族人,吓了一哆嗦,抓门的手差点滑脱,成全了门外的那个官迷。 “我是中州尹家的三公子尹默,放我出去,人人千金相谢。”说罢便丢过去一件血乎乎的东西:“小小意思,权充定金。” 白脸卫卒倒是识货,一眼就认出那黄玉的确系上品好玉,雕琢又如此精美,只怕不下一千枚金币。 再瞧眼前这位淡定哥。虽然脸都让血糊住了,可这雍容华贵的气度到底不同寻常。只是……这衣裳虽然华贵,却是个平民弟子的装束,心里不禁有些生疑。 ------------ 25.逃出生天 啊―― 一阵惨叫后,血族大哥的五名心腹护卫与宫卫甲士接战了,却只见扁担翻飞如龙,大棍横敲侧击,噼里啪啦!咣当咣当,已有十七八个宫卫趴在地上**了,看得出他们并未下杀手,否则那些宫卫恐怕就不是趴在地上那么简单了。 此刻,五人的对面已经聚集了八十多名百战成钢的宫卫甲士,却无人敢轻举妄动。 瞧着五人凝如嵩岳般的雄姿,沐离不觉赞了声:“好!” “瞧见没,我的护卫,全都是流境武者!哈哈哈,这武技比你们如何啊?” 尹默公子得意洋洋地笑着,门外五个监门卫卒都羞愧地低下了头,论战力,自己五个绑一块也不是一个宫卫的对手,可现在怎么样呢?八十几个宫卫甲士却拿人家没办法。 “除了我们中州尹家,试问天下谁家能有这么大的手笔?一出手就是五位流境武者!”尹三公子决心再刺激一下众人,让他们晓得自己是绝对有实力兑现承诺的。 “知道他们一个月的薪俸是多少?不多,才一百个金币!” “一百个金币?!”沐离瞪大了眼问:“是一个人的,还是五个人在一起?” 尹默觉得沐离这话垫的很有水平,有此一问,自己下面的话就不显得突兀了。 “当然是一个人的!”尹默虽是满脸的不屑,暗里却朝沐离竖起了大拇指:“而且吃喝拉撒睡,我尹家全包!” “吃,那能吃多少呢?”沐离冷笑道。 “不多不多,一餐饭,才三个银币,当然酒是另算哦。酒嘛也不是什么好酒,十年的葡萄酿而已,一壶,二两,才一枚金币。”尹三公子说道轻描淡写。 四的大眼珠子都快落一地了,什么酒值一个金币一壶?葡萄露是什么东西,从来没听说过嘛,哦,对了,我平时喝的酒才三个铜子一壶,这种高档货没听过也正常。 沐离不说话了,他的眼珠子瞪的差不多也能落下来了,想想自己和歪头他们豪吃一顿才花了九十八个钱,沐离很想把那壶什么葡萄露夺过来浇到尹三公子头上,看看一枚金币一壶的好酒清洗伤口是不是也有奇效。 “哎呀,这次好容易来趟洛城,没想到家家客栈爆满,没办法只好住在醉月楼,小爷我是瞧不上那地方,打算再找找,实在不行问那家公侯借所宅子还住两天。可他们五个都是忠义的汉子,平素苦惯了,不愿意费神,住下就不肯走了。” 有人心里发冷笑,老子住进醉月楼也舍不得走呢?洛城八大红牌姑娘,醉月楼独占三位,这份气势你还看不上,什么才能入你的眼? “都说醉月楼如何如何,我看也就一般。”尹默继续唠叨,神情无比淡定。 “饭菜难吃的要死,哪比得上南宫家的私厨小菜?所谓的红牌姑娘,除了那三个特别有名的,其他的都不入眼。好在价钱公道。睡一晚才十个金币!不过我还是劝你们别去,真没什么好的,吃没得吃,喝没得喝,姑娘又都是些俗脂俗粉,且三天才换一茬,全是老面孔,一点意思也没有。” 沐离看见尹三公子的后脑勺上破了个洞,血还吱吱地往外冒,心里不觉万分佩服,瞧瞧人家这份定性,为了使个攻心计,做了这么大的铺排,想想自己刚才说的那番话,唉!真是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羞死,比不了,差距太大。 “别信他在这胡说八道,堂堂尹三公子怎会在这,还穿着平民的衣裳?这家伙十足是个骗子。”络腮胡子见部下有些松动,心里紧张起来,这个节骨眼上部下可不能出什么乱子啊。不过他叫的虽凶,却不免有些色厉内荏,因为他的话其实都是站不住脚的。 尹家公子出现在这有什么奇怪的,商人嘛,哪里有商机往哪里凑。尹家旗下的珠宝首饰奢侈品生意一向称雄天下,打理这块生意的正是三公子尹默。 借为贤妃上寿的机会来此露个脸,顺便亲近一下诸位夫人,有何不可呢? 他尹家生意虽然做的极大,却不是世袭贵族,家主尹横花钱捐了个官,几个儿子却还都是平民,尹家公子穿着平民衣裳出现在这有什么奇怪的? “信不信由得你们,堵着门不开,事后你们长官升职,你们无非得几两米的赏钱。开门放了我们,人人酬谢千金。我尹三公子这条命还值点钱吧。”尹默仍旧淡定地说。 他脑后的伤口不流血了,开始往外渗一种乳白色的东西,沐离怀疑那是**。 “一人一千枚金币,哇,有了这笔钱,还做他妈的狗屁卫卒。多买良田美宅,逍遥度日去罢。哈哈,这可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绝好机会呐。”沐离蛊惑众人道,为了进步一打消众人的疑虑,他又问尹三公子:“如果弟兄们救了公子您,在哪能收到钱呢?总不会要大伙跑到中州去吧?哈哈。” 尹默激赞道:“这位小兄弟问的好哇,大伙初次见面,对我尹默还不熟悉,存此疑虑是再正常不过的。不过请大伙放心,我尹家在洛城内就有几千万的产业,光名下银坊就有三家!冠西、天峰,白芝,都是我们家的!放我出去,咱们一起拿钱去!” “尹三公子一诺千金,不会骗咱们的。”沐离振臂高呼,表情太夸张,明显有些做作。尹三公子很不满地瞪了他一眼。 沐离心里也有苦衷,一个人身上的血能流一小会,可是**呢?他很担心已经开始流**的尹三公子随时可能会倒下去,到那时,自己一伙只怕会死无葬身之地。 “不管你们信不信,我是相信了。”一个声音怯怯地说道。 随即就传来了一声惨叫,白脸卫卒被络腮胡子伍长一脚踹趴下了。 “休要听他胡言乱语,这会儿说的好,出去了他还认不认帐?他们尹家家大势大,朝廷里多少高官跟他们家亲,到时候翻脸不认帐,你咬他啊?” 络腮胡子这话听起来颇有些道理,众人的目光都落在尹三公子身上,看他作何应对。不料,尹三公子只是轻蔑地哼了一声,态度倨傲,一言不发,那神态似乎在说:天大的好处就摆在面前,你不占,活该亏死。 “兄弟们啊!人有一身傲骨的好的,可惜呀,硬骨头不能当饭吃,大富大贵摆在面前你不要,非要成全这个家伙,他是谁呀,你们爹娘还是你们亲兄弟?他升官发财,你们又能落着什么好,还不是照样给他欺压受罪?唉!这就是命啊!有些人天生就是穷苦命,金子砸脑袋上都不要。” 沐离轻描淡写地说道,危机时刻,他竟掏出修指甲的小刀,悠闲地修起了指甲。 满脸是血的尹默哥望了眼他,微微颔首。 除了被络腮胡子踹倒的白脸卫卒,门外还有其他四个监门卫卒,只是无人挑头,人人犹豫不决。沐离的心已经沉到了冰点下,这几个窝囊废,这么大的富贵摆在眼前唾手可得,竟然丝毫不动心,非要等着待会刀斧加颈,一命归西。天下至蠢,至愚之人莫过于此! 想到自己的性命将要葬送在这帮人手里,沐离的手一颤…… 小刀削掉了好大一块皮,血立即渗了出来,沐离望着流血的手指头,一动不动,仿佛那不是自己的手。 “包一下吧!血流尽会死的。”尹默递给沐离一方精美的绢帕,朝他笑笑,他的神情还是那么自信和淡定。 在生死面前还能如此镇定,这样的人绝对是人中龙凤,与其交往,足慰平生。只是,他那手绢也太脏了些,上面沾的血比自己手上的还要多。 “啊!”门外传来一声惨叫,络腮胡子倒在一片血泊中。 刚才被他踢倒在地的白脸卫卒此刻正手握门闩,气喘如牛,他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对尹默说:“我相信你说的话。” 见伍长晕厥,本来还犹豫不觉的四个卫卒立即临阵倒戈,全部站到了白脸卫卒一边,七手八脚地开了侧门。 “几位兄弟扶我拿钱去吧。”满脸是血的尹默交代完这几句话,就被五名卫卒靠在肩上飞奔而去。沐离跟在后面大喊:“后脑勺朝上,后脑勺朝上。”他很是担心,这么猛烈的颠簸下,尹三公子的脑子会不会流出来。 唉!早知如此,这手绢就该留给他包头。沐离把那带血的手绢扔在了地上,想了想又捡了起来揣进兜里了。手绢不错,洗洗晒晒,卖给府里那帮臭美的老娘们还得换俩钱呢。 “发生么呆,快走。”沐离见众人发呆不满地喝道。随即轰地一声,一伙人把他挤到一边冲了出去,个个狼奔豸突,跑的风卷云散。 “快走,哎哟。”沐离刚爬起身来,又被一个人撞了一下腰,差点没给撞趴下。那如一阵风过去的人,却是尹默手下的五大保镖。见主人已安全撤离,便虚晃一招,也撤了下来。 “关门,关门。”沐离帮歪头扶起鼻涕虫,冲大傻大喊。 大傻说:“嘿嘿!好。”双手扶门猛力一推,咣,大门合闭,沐离却傻了,这个大傻正是傻的可以,他竟把自己给关到里面去了! 沐离想也没想,冲着大门猛地一脚踹去,危机时刻这拼尽全力的一脚,力量大的惊人:“咣”地一声闷响后,就听到门发出“咔”地一声可怕的声响,一扇松木打造,上面缀满铜钉的厚实木门竟被沐离一脚踹倒了。 可怜的大傻发现自己关错门后,正忙着要开门呢?不想眼前这扇大门咔嚓一响后,竟朝自己压了过来。 大傻虽然脑子不太灵光,身手却着实不错,一见大门压过来,向后一纵就避了开去。 沐离喝声:“快走。” 大傻应道:“嘿嘿!走啊!”他一把从歪头手里夺过鼻涕虫,横抱在怀里,撒腿便跑。于是沐离一天之内又一次看到兔子的身影。这回大兔子怀里还抱着一个受伤的小兔子。 九重宫里从第八重至五重都是王子公主们的居所,被称之为“内禁”,五重以外被称之为“外朝”,陆续分布有官署、军营、仓库。 宫卫甲士虽然凶狠,追杀到此,却不敢再往前一步。 在内禁里逞凶杀人,杀多少外面都不知道,死的固然死了,活着的又有谁敢往外乱说。说到底都是一笔弄不清说不名的宫禁秘闻。 而外朝里外官众多,在此公然杀人,就不仅仅是一句宫闱秘闻能敷衍的了的。到那时候天下舆情纷纷,恐怕国王就得好好想想怎么面对天下臣民了。 五个人逃出五重天。虽然心知已无大碍,也确见宫卫没有追来,却是被吓怕了,脚下仍然不敢停留,仍旧一路狂奔,直到进入了三重天。 ------------ 26.逃出生天(续) 歪头累的已经不行了,大傻抱着鼻涕虫跑的也是上气不接下气,只有沐离还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看来夜出打猎不仅能捞点外块,对煅炼身体真是有莫大的好处,这一路跑下来,别人都已经是精疲力竭了,自己却还浑身充满着力量。 如果需要,沐离想自己至少还可以支撑着跑出城去。 不知为什么?忽然又想到了孙乐,路上没撞见她,应该已经脱险了吧。真龙之怒震杀的是下贱的奴婢,跟高贵的骑士可没什么关系。 经历过这番劫难后,沐离越来越觉得要是能讨她做媳妇实在是人生一大乐事。不过也只能想想啦!这个人可不简单,不仅出身高贵,身材高自己一头,见识、勇气,等等等都不在自己之下,呃,应该是远在自己之上。 这个女人不简单呐,有见识,做事又干脆利索,加上拥有高贵的出身,高人一头的傲人身材,我沐离,一个没落封君家的家生子,除非天相大变,世界颠倒,否则,这辈子是没指望娶她了。 想到这,沐离有些发怔,半晌没说出话来。 有些事,当作幻想比当理想要好,譬如一个低贱的家生子幻想着娶一位高贵的贵族小姐为妻,就是一件很畅快的事,你可以胡乱去想,怎么爽快怎么想,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只是别认真,认真你就输了,认真你就痛苦了,你未来的人生就只剩苦涩了。 真是他娘的操蛋啊!为什么我沐离就不能娶一个我喜欢的姑娘呢?因为她是贵族,我是家奴?可是难道我连认真想想都是罪过吗?为何要让我如此痛苦受煎熬呢。 “不想了,不想了。”沐离大声对自己说,果然就不想了。 “咱们还是得赶快出宫去,这地方看来不太安全啊。”沐离发现三重天内甲士越聚越多,而各色官员却在有序地彻底,他本能地预感到了危险。 歪头还没歇过气了,正扶着腰喘气呢?听了这话,气喘吁吁地上说:“你说的对,这鬼地方真不是咱们能呆的,走,得走。” 他一个走字说急了,忍不住咳嗽起来。 大傻说:“嘿嘿!咱们现在就走吗?他们好像也没追来。” 大傻瞧着宫里金碧辉煌的建筑,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 沐离说:“大傻,这地方好看吗?” 大傻说:“嘿嘿!好看,比侯府强多了。“ 沐离拍着他粗壮结实的臂膀,说:“走吧!咱们以后一定还会回来的。” 大傻高兴地说:“嘿嘿!这话,我不信。” 歪头捶了大傻一拳,笑道:“今天变聪明了,直到好话歹话了。不错嘛。” 大傻道:“嘿嘿!你当我真傻吗?这里是皇宫,我们是贱奴,来不了。” 歪头说:“有个办法能让你来,你想听吗?” 鼻涕虫在大傻怀里**了一声,说:“除了当太监,死也来不了,大傻别信他胡说。” 大傻道:“嘿嘿!太监我不干,我还要娶媳妇呢。” 歪头问:“大傻,娶媳妇干啥使的,你知道不?” 大傻道:“嘿嘿!生娃的呗。” 歪头眯缝着眼问:“知道咋让你媳妇生娃不?” 鼻涕虫大叫起来:“天呐,我都伤成这样了,你们还有心思在这闲扯淡,是兄弟吗?良心都让狗吃了吗?” 鼻涕虫说完就大哭起来,忽然有人喝道:“深宫禁内,谁让你们在这大哭大叫的,快滚出去!”抬头一看却是孙乐,正领着一队骑团士卒开进来。 沐离望了她一眼,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却道:怪怪怪,我怕她怎么着,为何见了她打寒颤呢。他挺起胸膛直视着孙乐,孙乐却像不认识他一样,马鞭一直:“那个人,瞪着我干嘛?我数三声,再不走统统抓起来。” “姓孙的,别仗着这是你的地盘,就吆五喝六的,小爷不惧你!有本事,我这条命你随时拿走,要杀要打就一句话的事,我歪头绝不眨下眼。” 孙乐冷笑道:“你很有种啊。” 歪头拍了把瘦骨嶙峋的胸脯大笑道:“堂堂的鸡鸣四侠,死则死矣,怕过谁?!” 孙晓寒着脸说道:“我看你们是不打算走了?” 孙乐说这话时,脸上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淡傲色,眸子里却滑过一丝杀机,这杀气一闪即逝,令人难以察觉。 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沐离却觉察到了,顿感一阵恶寒,他猛地拉了歪头一把,赔笑回应孙乐:“我们走,我们这就走,多谢提醒,孙骑士,您忙着,我们走了,后会有期啊。” 沐离一边跟孙乐套近乎,一边用力地推走了歪头。歪头的那番“豪言壮语”着实惹恼了一帮骑士,也不瞧瞧这是什么地方,皇宫禁内,我们的地盘,容得你们几个贱奴在此放肆? 所以,尽管大多数骑士跟这位新来的孙骑士还不熟悉,却都一致决定痛殴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奴给自家兄弟出气了,在自己的地盘上,打太平拳,不正是最好的健身运动吗?大伙都很乐意呢。 一场危机化为无形,当事人却还懵懂无知,沐离招呼三人往外走的时候,歪头还笑问他:“哥这几句话交代的还成吧?够不够豪气?” 沐离道:“豪气,就是有点莽撞。” 歪头笑咪咪地说道:“莽撞?不莽撞,我心里有数呢?瞧见那边没有,穿绯红袍的,监察御史!监管百官呢?有他们在,这帮兔崽子还敢行凶痛殴我一顿不成?” 沐离诧异地望着歪头,无奈地说:“人家为什么就不能痛殴你一顿?” 歪头被这一喝有些发懵,一会也就回过神来了,顿感一阵恶寒袭来,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忘记了这是皇宫,是骑团的地盘,在人家地头上撒野,殴你怎么了?打死也是活该。那几个监察御史难道会为一个家奴参骑士一本吗?吃饱了撑的差不多。 他捏捏鼻子,不好意思地说:“嗨,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这回怎么犯糊涂了……” 鼻涕虫在大傻怀里尖刻地叫道:“你呀,还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我看你就是个聪明一时糊涂一时的糊涂蛋,满脑子装的都是糨糊,刚才那姓孙的是好心提醒咱们离开这呢?你倒好,跟他干上了,还以为人家骑士不敢揍你,真是幼稚又愚蠢,哇哈哈哈……” 鼻涕虫终于逮到一次嘲笑歪头的机会,岂肯放过,加之自己的腿伤就是被歪头害的,这笑声既响亮又古怪,不明真相的人听来,忍不住要问:大白天的哪来的夜枭叫? 笑的正爽,忽有一声大喝:“谁在学夜猫子叫?那四个小子,别跑!” 发声警告的是孙乐,看她柳眉倒竖,杀气腾腾的样子。 就算是大傻也明白要干什么了,四人撒腿就跑,北三重门的监门卫卒见四人是被一个骑士驱赶来的,拦着不让走。却听孙乐大声嚷道:“赶他们出去,别让他们滞留宫中。” 在骑团和监门卫的双重驱赶下,四人马不停蹄一口气跑出北二重门外,此间虽然还算是宫里,却因官署众多,往来办事的人络绎不绝,门禁并不森严。 四人见监门卫卒没追来,这才停下来,俱喘个不停,都跑出了一身臭汗。 歪头扶着腿,朝着三重天的龙墙悄悄地竖起了小指,嘴里不干不净地骂道:“嚣张个鸟,不就仗着在自己地头上吗?有种敢到鸡鸣城去,咱们一对一的单挑。” 沐离望着遥遥在即的九重宫北大门,寒着脸说:“你要是能走,咱们就走吧。” ------------ 27.送别 八重天的大屠杀看来丝毫没有波及到宫外。 沐离四人出了九重宫北门,来到等候在宫外御河桥头的侯府贺寿使团其他成员中间。一群人立即围了过来,纷纷询问大傻怀里的鼻涕虫是怎么回事,人人脸上都有着惊疑的神色。刚才九重顶的钟声让他们感到十分奇怪,都在猜测宫里出了什么事呢。 “沐离,宫里钟声是怎么回事,听起来,挺渗人的。” “歪头,你们怎么出来了,其他人呢?” “鼻涕虫,你脚怎么了?让人打的吗?” “大傻,宫里的女人好看不?” …… “没啥,秀船贤妃薨了,宫里敲丧钟呢。”沐离轻描淡写地说道。 “他们都跟主母在里面哭呢?我们……你问鼻涕虫,我们为啥出来的?” “我……我哭不好,挨了打,所以就被赶出来。” “嘿嘿!一个宫女都没看到,不过其他府里的女人倒是见到了,个个美貌呢。” …… “我滴个娘也,出了这么大的事,你们竟被人赶了出来,这是多好的表孝心的机会啊!要是嚎的好,说不定还能得赏钱呢。”一个叫老五的轿夫大惊小怪地嚷了起来。引起诸多人的附和。众人一片哄笑。 歪头笑笑说:“老五,这回你去也不迟嘛,记得好好嚎,得了赏钱娶媳妇啊。” 众人又起了一阵哄。 鼻涕虫没好气地说道:“王妃没了,你们这些人不知道替国主哀伤,反倒在这哄笑,要是让皇城卫的巡警骑士瞧见,一个个都是下天牢沤肉粪的命。” 鼻涕虫这话说的恶狠狠的,诅咒也十分歹毒,不过还是十分有道理的。 一众人却悚然而惊:天子最宠爱的王妃一命归西,有情人阴阳两隔,你们这群没心没肺的东西,还聚在宫门口嬉笑,真是不要命呐,这要是让皇城卫的巡警骑士瞧见,弄进天牢里关到死也不冤枉。 鼻涕虫见众人大气不敢出一口,自己倒得意地冷哼了一声。 四个人无心与众人拌嘴,向管车的黄老大知会一声,就抬着鼻涕虫去洛城找医师。黄老大倒是个厚道人,强逼着一干人为鼻涕虫凑了三个银币的医药费。 感动的鼻涕虫泪一把鼻涕一把抹个不停,哭的稀里哗啦地跟歪头说:“哥,小弟腿脚不利索,烦你替我给诸位叔伯兄弟叩个头吧。” 歪头气得呲呀咧嘴,又无可奈何,只得跪下给众人磕头。 头磕完了,黄老大抽抽鼻子跟众人说:“瞧这几个孩子多懂事,借个钱还要磕头,都是一家人嘛,这钱你们别急着还,手头宽裕了再说,利息嘛就免了吧。” 歪头瞅了眼鼻涕虫,悄悄地把手伸到他肋下,掐了一把。 在洛城里寻了个医馆,为鼻涕虫接上了骨,腿骨是断了,所幸没有碎裂,接上骨养几个月即无大碍,三个银币花的一文不剩,还差三个铜子,歪头把衣裳脱了去当铺当了,才付清了医药费。 抬着鼻涕虫回到中京城,黄老大拨了一辆空车安置鼻涕虫,趁着众人上前嘘寒问暖的工夫,歪头问沐离:“你晚上是怎么打算的?” 沐离嘴里叼着根草木棒,听闻他这话,就吐了草木棒,说道:“赴约呗,跑了和尚跑不了庙,逃也是死,去也是死,左右横竖都是一死,不如死的轰轰烈烈。” 歪头赞道:“好!说的好,就是死也不能堕了咱鸡鸣四侠的名头。” 歪头没好气地说:“命都没了,要那虚名有个屁用。” 大傻说:“嘿嘿!有个屁用。” 沐离也没了主意,赴约看起来是难逃一死,爽约呢?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可是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死了,他觉得很不甘。 正在闷闷不乐,康管事不知从何匆匆跑了过来,将一众人叫起来吩咐道:“贤妃没了,朝廷要来进寿的夫人们留下守孝,怕得一个多月呢?三爷跟我商量了,留下几个老成能干的,其余的就先回去。” 说到这,他一眼瞧见了躺在马车上的鼻涕虫,再一瞧沐离、歪头、大傻也在,一时仿佛白日见鬼一样,惊讶地问:“你们不是跟着主母上去了吗?” 沐离笑嘻嘻地指着鼻涕虫说:“他,半路上摔断了脚,主母就打发我们下来了。” 康管事将信将疑,却松了口气说:“下来就好,下来就好。” 歪头扯着康管事问:“贤妃死了要不要人哭丧,我,我,我最会嚎丧了!” 康管事当头凿了他一下,喝骂道:“那是天子夫人,你当小巷子里的孤寡老婆子呢?嚎,嚎你个头,够资格吗?” 众人于是一片哄笑,康管事寒下脸来指着众人的脸骂道:“混账东西!都什么时候了,还敢在这嬉皮笑脸的,王妃没了,举国之哀,天子都哭了,得哭,哭才见孝心!” 歪头说:“我哭不出来。”康管事黑着脸喝道:“哭不出来就嚎,总之我要是再看到谁嬉皮笑脸的,我先弄死他,免得连累咱们大家伙!” 众人见了他发了狠,无人再敢胡闹,一个个低眉顺眼,乖巧的跟小媳妇一样。有人已经在酝酿悲伤情绪,准备挤眼泪了。 康管事点了几个自己信得过的人,其余的打发黄老大带回去,临走前又训话说:“你们今儿就启程回府去,我可警告你们,路上谁也别给我出幺蛾子,谁他妈的让我今天过不好,我让他一辈子不好过。” 众人稀稀拉拉应了几声,康管事走了,众人收拾起了马车,垂头丧气往城外走。歪头捅了捅沐离:“沐离,咱怎么办,走还是不走?” 沐离说:“这话怎么说的,告个假多呆两天有什么打紧,你不好说,我去跟黄老大说去。” 歪头一把拉住他,说:“我不是这意思,你瞧啊!如今家主吩咐咱们回府去,咱一下贱家奴,主人发话了,能不听吗?得听吧!所以今晚这约会,你就是不去于理也不亏?对不对?不是我爽约,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嘛。” 沐离撇撇嘴,哼了一声道:“你的心思我知道,我也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是我还是那句话‘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沐离深深地吸了口气,拍了拍歪头说:“你放心吧!七载勤学苦练,今晚总算要派上用场了。” 此话一出,不光歪头,连鼻涕虫和大傻都露出了一脸的不屑。 “就你那师父……”歪头啧啧嘴:“七年没见他拔过一回剑,他能教给你什么玩意。” 鼻涕虫说:“沐离,你还是别去了,为了一点面子把命丢了多不值当,咱门就是一下贱的家奴,有什么脸面可言,爽约就爽约了呗,反正又不是在鸡鸣城,有谁知道?” “我知道。”沐离低声说道,声音低的也只有他自己能听到。 随即他微微一叹,冲着三人说道:“你们就这么瞧不上我么,这些年虽然跟他没学到什么本事,我常去西小院,跟其他的武士还是偷学了几招的,你们三个哪个又是我的对手?” 歪头道:“就算我们三个抱团也打不过你,又能怎样?人家是骑士,是贵族,哪个贵族子弟不是从小就习武?十几年苦功熬下来,是你我这等三脚猫功夫应付的来的吗?咱们平时私下诋毁人家,把人家说的一无是处,那不过是过过嘴瘾,图个嘴上快活。要真是真刀真枪干起来,哼,至少,个对个,咱不是人家对手。别的不说,你有剑吗?你有甲吗?你的盾又在哪?他用剑砍你,你用手臂挡啊!挡不住的,到底还是个死。” 沐离无奈地笑了笑,没搭腔,歪头这话说的都是实情,柏氏皇族以武起家,凭借武力建立的真龙王朝,传承三百余年,至今武风昌盛,贵族子弟文武双修,以武为主。 孙乐年纪比自己大,修炼武技的时间一定比自己长,她出身贵族世家,有的是好老师教导,十几年苦练下来,岂是自己偷偷摸摸学那三招两式呢比拟的。 不要说柔柔人七年什么都没教自己,就算他教又能教多少?跟他一样是护院武师的张大哈倒是教了一帮子徒弟,日夜苦练,看着也是生龙活虎,真动起手来,除了两个又高又壮的,自己弄不过,其余的还不是自己动手呢。 退一步说就算孙乐武技跟自己差不多,此去也是凶多极少。她有剑,自己空着手,怎么打?她身上穿着比护院武师都精良的护甲,自己却只是一件麻衣,又怎么打? 算来算去,自己都只有死路一条,除非她肯放自己一马。 可是?她会吗? 她不会的。 沐离想到这,感觉自己已经是个死人了,蔚蓝的天空上白云朵朵,多好的夕阳晚景,自己却只能看这一回了。 总觉得时光太慢,活着无聊,此刻才知生命的可贵。 可惜太晚了。 躺在马车上,一路出来中京城的北门,沐离忽然从马车上跳了下去,追上黄老大的马车,扶着车辕跳了上去。 歪头用力猛地一捶,懊恼万分,鼻涕虫幽幽说道:“脚脖子让小鬼抓住咯,八匹马也劝不回来。” 又说:“他要去给自己争口气,我可不奉陪啊!我这腿可是连路也走不了的。”他用好腿踹了大傻一下,问:“大傻,你陪他去送死好不好。” 大傻说:“嘿嘿!好,才怪。” 歪头黑着脸,怔了半天,一跃而起也跳下了车,迎着黄老大的车小跑过去。沐离却已经跟黄老大告了假往回走了。歪头拦住他:“我跟你去。” 沐离一把抱住歪头,在他背后狠狠地砸了两拳,说:“好兄弟,心意我领了,你有父母兄妹,媳妇都说好了,岂可轻言生死?我若不幸战死,烦劳你给我收个尸吧。” 沐离说完,推开歪头,向大傻和鼻涕虫挥了挥手,转身大步向洛城方向而去。 “嗨!”歪头在身后喊道,手一扬,一个布包就飞了过去,沐离接过来用手捏了捏,约有十几枚铜子,是歪头当衣裳付完医药费后剩下的全副家当。 “买不起刀剑,买把菜刀吧!总比空着手强。”歪头笑嘻嘻地说道。 “谢了。”沐离想把钱袋丢还回去,想了想还是留下了。菜刀也是刀,总胜过赤手空拳,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斩只菜鸟呢。 “还有。”沐离刚要转身走,歪头又在身后喊道:“我会弄副好棺材给你的。” “谢了,留着你百年后用吧。”沐离转身大步离去。 ------------ 28.水畔幽思 曲水河位于中京城西,洛城之东,是一条南北长二十里,东西宽一里的人工河。许多年前这里本是一片空地,白天芳草萋萋,入夜则萤光点点,最是城富贵人家踏青的好去处。又若干年,洛城的小商小贩们盯上了这块风水宝地,于是芳草丛中造起了一座座灯火辉煌,人潮涌动的夜市。 因为在洛城外,官府收不到赋税,因为在中京城外,搅扰了城内喜欢清静的老爵爷们。你不给我清静,我就不让你自在。因此这个夜市自诞生之日起就命运多舛,三天两头地被洛城属县的公差扫荡,然而就像许多生命力旺盛的东西一样,夜市还是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并日渐繁荣壮大。 某年某日,九重宫里的某位大人物,一夜闲来无事眺望城西星光点点的夜市,一时也起了与民同乐的心思,便装易服,一个人悄然步入了夜市。 历史从此改变。 许多时候改变历史进程的往往就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许多人事后评说,要不是当晚那个不长眼的烤羊肉串的小贩混账地冲撞了这位来自九重宫的大人物,这个夜市恐怕现在仍然会存在,而且一定会更加繁荣昌盛。洛城之东必将又多出一个繁华的商业区。 但历史无法假设,实情就是无情。 那晚九重宫里的这位大人物独自出行来到夜市,眼见得如此多的新奇古怪的东西,直呼过瘾,大喊开眼界。大人物心情很舒畅,他平易近人地跟商户小贩交谈着,嘘寒问暖,没人认识他,但他华贵衣衫和不凡的谈吐,却让人不敢小觑。 他一路谈来,处处是笑脸相迎,处处是谦卑的问候,这让他心情很舒畅,出宫时幻想的种种可能遇到的困难一样没遇上,反而一文钱没花,凭得了许多礼物,有一个装蝈蝈的泥罐子,两个竹编的小风车,甚至还有一两请他品新的茶叶。 被幸福包裹的大人物,甚至已经在心里酝酿这个夜市的未来规划。 “都是平头百姓拿来糊口的营生。”他想:“要不暂且免几年税吧。” “或许得设个市场来规范一下,派哪位官员做市政使好呢?得要一个正直点的,还得廉洁……对,也不能太迂腐,小民百姓滑头着咧。” …… 他乐滋滋地想着,眼前浮现出一副幻境:一个人潮涌动,官商和谐,管理规范,税赋如滚滚大江流入国库的大型夜市场。 直到某个不识像的烤肉小贩彻底地破坏了他的好心情。 一阵夜风吹过,喷香的靠羊肉串气息吸引了那位大人物,他闻香而去,见烟熏火燎的铁架子上摆放着许多滋滋冒油的羊肉串,那浓郁的香气就来自那些烤的黄澄澄的肉串上。 予取予夺惯了的大人物要卖串的小贩拿一串给他尝尝鲜,小贩正忙的脚不沾地,听到这个无礼的要求,就粗硬地回了句:“两个钱一串,先付钱后品尝。” 钱?!大人物一愣,钱这种东西自己每天都为他费思量,却只是听过从未见过,身为九重宫的主人,他有天下最能干的理财师为他管理天下财富,而他本人是从来不需要直接跟钱打交道的。 “没钱?走!走!走!少在这耽误我做生意。”烤串小贩驱赶他的时候,傲慢的甚至连头都没抬,那一双死鱼眼正狠狠地盯着铁架子上滋滋冒油的肉串呢。 “真是笑话,没钱还来逛夜市,你白痴啊?”烤串小贩的蠢婆娘不识好歹地冒了一句。 大人物心里忽然狂喜,原来一个卑贱的卖串小贩的婆娘也知道我的名字?难道我的威名真的已经天下皆知了? 他说:“没错,我就是柏迟。” 四下顿时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哄笑声,所有的人都像见到了怪物一样盯着面前这位衣衫华贵、气度不凡的大人物,人们心里总算找到了一丝平衡: 贫乏和空洞的大脑不是靠几件好衣裳和刻意装出来的优雅风度就能遮掩的,该死的暴发户,滚回你昂贵的宅子里去吧!回头多给官老爷舔舔痔疮,换一堆金币,自个在家数着玩吧! 可笑的家伙滚回去吧!平民的世界不欢迎你来充老大! 九重宫里的大人物抱着一堆免费获赠的礼品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恨恨离去。 回宫之后,他把宰相、皇城卫左右大将军和洛州大都督连夜叫到面前,指着桌案上一堆乱起八糟的赠品,黑着脸问宰相:“平民如此侮辱我,身为宰相,你不觉得应该为我做点什么吗?” 头发花白的老宰相在进宫时,胖乎乎的总管太监就在他耳边吹了风,通报了国王微服出巡受气归来的事情始末。老宰相对如何应答已了然于胸。 听了国王的话,他便说道:“我的陛下,他们一定不知道您的身份,我敢用性命担保,他们要是知道面前站着的是陛下您,他一定会跪着为您烤出最丰美可口的肉串。” “哼。”大人物对老宰相的敷衍十分不满,老家伙惯会沽名钓誉,打着为民请命的“平民宰相”招牌专门跟朕做对,朕早晚撤换了你。 “那么你们呢?朕的两位大将军?” 皇城卫左右大将军面面相觑,一起跪奏道:“请恩准皇城卫出兵驱散他们。” “光驱散有个屁用!”国王一听就火冒三丈,能干的对朕不忠心,忠心的都是笨蛋,听听皇城卫的左右大将军说的都是什么狗屁话! “这些该死的像蝗虫一样卑贱奴才,就算驱赶一万遍,还是会再回来的。难道朕的皇城卫,朕的左右大将军,你们就是用来驱赶小贩的吗?” “启禀陛下,臣有话说。”新任洛州大都督见两位皇城卫大将军被训的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哼哼,心里不觉大呼过瘾,此刻再不表现自己的忠诚能干更待何时? “朕的大都督有何高见?”国王望着自己这位新近蹿红的大舅哥,和颜瑞色地问道。 “臣闻扬汤止沸,不若釜底抽薪。驱赶小贩实属下策,依臣愚见不妨利用中京城和洛城之间的低洼地势修一条人工河,以彻底杜绝夜市扰民。” “修河,亏你想的出来,我的大都督。你这是要劳命伤财啊!”老宰相气的胡子乱抖:“陛下,为了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商贩,如此大动干戈,值得吗?” “朕觉得很值得,修了河,朕闲暇时还能去泛舟钓鱼嘛。”国王觉得国舅这个创意不错,颔首赞许。 “陛下英明,臣回去便指令洛州水军为陛下准备龙舟。”国舅顺竿子往上,马屁拍的山响。 “唔,龙舟的事就不劳烦大都督啦!让朕的左右大将军去操办,大都督会同宰相尽快把河修起来。”国王望了眼撅着屁股趴在地上的左右大将军,心里嘀咕这两个笨蛋虽然无用,忠心还是有的,龙舟这种东西嘛,除了排场好看,最重要的还是安全,朕可不会游泳啊。 “臣老迈,请陛下容臣告老返乡。”老宰相一瞧大势已定,自己再难阻止,为民请命的倔劲又上来了。 “准宰相所请,宰相今晚就可以与次相交接。”柏迟国王捏捏眉心,心里哼道老东西想独善其身,没那么容易,这回朕一定拉你下水,还要好好地折辱你这老小子一番。想到这,他又有了主意: “唔,宰相勤劳国事三十余载,理政经验十分丰富嘛。你也别忙着回乡静养,先留在中京城替朕把这河修建起来嘛。啊!既然你已经辞去宰相之职,我看就给大都督做个副手吧。凡事听大都督调遣,这个,你干的好,你的儿子朕会把他从长城调回京来,干不好,你就等着他老死北境长城吧。” 老宰相:“……” …… 以上情景都是沐离从说书先生那听来的。 有人说史不写当代,因为放不开,难以保正真实。说书艺人说书时一般也不涉及当代的帝皇将相,因为放不开,只能够功颂德,不能挖掘宫闱秘闻,逸闻趣事,吸引不了听众。 但是真龙朝上有两位皇帝却是说书艺人们的最爱,关于他们的奇闻异事、荒诞淫奢是可以大说特说的,是可以捕风捉影胡编乱造的。 官府不会找你麻烦,因为即使在官府的正史中他们也是公认的混蛋和暴君,后世诸贤君明主皆以他们为戒,以时时警醒自己不重蹈覆辙。 这两位国王一位是大名鼎鼎的“小恶魔”,一位是小恶魔的祖父“白痴国王”柏迟。 柏迟是圣武大帝的曾孙,与乃祖相比,恰如蟑螂比天龙,相距何止万里!在他当政的十七年间,真龙朝共发生平民暴动一百三十七起,奴隶造反三百八十六起。 几乎改写真龙朝历史进城的“天和骚乱”就发生在他当政期间。那场骚乱席卷大江南北六州三十二郡九十六国四百七十六个县,暴乱的平民和奴隶最多时达三百万人,参加平叛的禁军和诸侯军队最高峰时达到创记录的一百二十万人! 内战持续了七年,繁花似锦的真龙王朝终于无可奈何地滑向了衰落的深渊。 关于他的戏文和传说故事不仅数量而且质量都可与圣武大帝相提并论,只不过前者的故事是拿来让人崇敬的,后者的故事是拿来让人开心笑骂的。 沐离小时候很喜欢听圣武大帝的故事,梦想着有朝一日也做个雄才大略的一代雄主,及至年纪渐长,心智成熟,终于有一天他晓得圣武大帝与自己相距实在太过遥远。他的思想太崇高,如天神一般的圣洁,他的事迹惊天动地,如神一样高不可攀。 这位超凡入圣的千古帝王,只能高高在上供人仰视崇拜,而与凡夫俗子彻底绝缘。 反倒是那两位被千夫笑骂的“白痴国王”和令无数人憎恨的“小恶魔”柏金龙却血肉丰满,似乎触手可及。 沐离很喜欢听他们的故事,对他们淫乱宫闱的秘闻百听不厌,对他们笑骂朝堂、殴打朝臣贵族的飒爽英姿更是戚戚焉心向往之。当然,嘴上沐离还是要骂他们的,不骂何以见得自己本是个高尚的人,不骂岂非是等于承认自己与混蛋和暴君原来是一伙的? 然而私下里,沐离却不止一次地动过这样的疯狂念头:被千夫笑骂的“白痴国王”生前可能是一位有大智慧的国王呢?而那位顶着“小恶魔”恶名的柏真龙或许竟是一位能与圣武大帝相媲美的千古雄主呢。 这世上真假的界限如此模糊,时隔百年谁能分辩的清? ――― ------------ 29.绰号剑锯 沐离站在曲水河畔,望着月光粼粼的水面,心里想:真是好笑,我一个下贱的家生子,今晚就要没命的人,竟然还在这替古人发幽思,真是不知所谓,莫名其妙。 已经是初更了,四周寂静一片,一派安宁祥和,金山上的九重顶在灯火照耀下,像是浮在天空的宫堡,昨晚就看过了,美轮美奂,令人神思遐想,可是与我又有什么干系? 我只是一个家生子,今晚就要死的人了。 最后一支皇城卫巡警骑士从曲水河畔路过回营,天亮之前他们是不会再回来了。 曲水河两岸铺着成片成片的绿草坪。虽然壮阔,却不免显得有些单调,于是大匠名师们偶尔会点缀一两株不算太大的花木,花香四溢惹人赞美,花木太大却不是什么好事。 空荡荡的无遮无拦,才应和了明不藏奸的大道。 至于像沐离和孙乐这样半夜约架的,虽于社会无益,却也与王朝统治无害,大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更末,月偏西,风起云动,月色不明。 沐离拔出自己那柄用十二个铜子从一家铁匠铺里淘来的破损铁剑,想找个地方磨一磨。 好的刀剑需要专门的磨剑师傅才能磨出锋芒,不伤锋刃。至于这把铁剑嘛,怎么磨也成不了好剑。石头没找着,找到半截青砖。青砖就青砖吧!临阵磨刀,不快也光。 蹲在水边磨了一会剑,剑没磨亮,砖头磨没了。 可能被水泡久了,青砖脆的跟泥块似的,一磨就碎了。 就这样吧!好歹是把剑,不比菜刀强吗? 沐离想想自己还是挺好运的,本来是打算去买把菜刀的,结果却在一堆废铁里看到了这把破剑。剑是军队里的标配铁剑,刃长二尺八寸,宽约一指,没有剑鞘,木柄也朽烂了,周身锈迹斑斑,剑尖处缺了一块,剑刃豁豁拉拉,倒像把铁锯。 一番讨价还价后,十二个铜子拿下,老板似乎吃了多大亏一样。 一手钱一手货就赶沐离滚蛋,连沐离提出的借磨刀石用用的请求也被无情地拒绝了。 把剑在曲水河水里洗干净,沐离把从垃圾堆里捡来的棉布条仔细地缠裹在剑柄上,然后他运剑在草地上先耍了趟劈风斩。 剑锋破损严重,舞起来有些呼呼的怪响。剑柄上新缠绕的布条十分割手,握着十分不舒服,沐离把布条扯下来,重新缠裹一遍,这下用起来顺手多了。 他把剑锋对着明月,看了又看,自己赞了声:好剑,纵然砍不了人,也能锯伤人。让他们尝尝剑锯的威力吧!“剑锯”这个名字还不错,挺唬人,我以后就叫“剑锯”吧。 沐离心里乐滋滋的,对他的新武器爱不释手。 不管怎么说,自己总算有把剑了,有了剑才有个做武士的样子嘛,即便战败被杀,明日发现自己尸体的人也会说:“看呐,又一个落魄武士让人给杀了。准又是为了哪家公侯小姐与人决斗被杀的吧。啧啧,勇敢的人,虽死犹荣啊。” 若是没有这把破剑呢?明天发现自己尸体的人就会说:“瞧啊!这有个倒霉蛋的尸体,嗨,八成是做贼被杀吧。” 贼和武士,自然是武士更加高贵一点,自己这一生可能都混不上武士的头衔,若是因为死而能被人视作武士,那死也值得了。 沐离决心再练一趟剑,武士的生命与荣耀是和剑联系在一起的,与手中剑多磨合磨合,不会吃亏的。 十二式劈风斩还没耍完,一个冷飕飕的声音就飘了过来:“哟,这位就是我今晚的对手吗?” 一个披斗篷的骑士一手剑一手盾地踩着草坪走了过来。 不是孙乐,而是那个桃花眼武士。 “是你?孙乐呢。” “哦,她有点事,来不了了,她委托我来赴约。瞧你还不情不愿地,小子,我与她是同门师兄妹,跟一位师父学的本事,论本事嘛,她比我还强那么一点点,今晚你算是占大便宜啦。”桃花眼在离沐离约三丈远的地方,把盾插在草坪上,提着剑走了过来。 他华丽的战靴踩在草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她真的是有事来不了?”沐离对眼下的结果似乎很不满意。 “废话,难道一位贵族骑士还会怕了你一个家奴不成,来吧!脖子洗干净了吗?别污了小爷的剑。” 桃花眼说着话,就拔出了剑,他的剑精光耀耀,冷月之下透着逼人的杀气。 沐离不需要拔剑,他双手握紧了剑,做了个深呼吸。 孙乐爽约了,是如桃花眼所说的瞧不上自己,还是另有缘故? 没法去追问了,桃花眼已经急不可待地要置自己于死地了。 “受死吧。”桃花眼一剑挥出,剑刃割破空气,发出如撕裂布帛的剑吟。 沐离不知道一个武者挥剑时发出剑吟意味着什么?他所认识的护院武师里没一个人能发出剑吟,但是这刺耳的声音听起来十分的不入耳。 他本能地意识到危险在逼近,于是他挥舞起了自己的剑。 劈风斩! 每一招都是朴实的不能再朴实的招式了。换句话说,没一招都是必杀技。 桃花眼显然明白这个道理,因此他一出手也是杀招! 两柄剑第一次撞击在一起。 咔!一声刺耳的金属断裂声传来。 沐离心里一紧:不用说是自己的铁剑断了。 事实没他想象的那么严重,他的铁剑没有断,只是又多了一道缺口,换句话说剑锯的锯子上又添新口,让他更加的名副其实了。 桃花眼一剑没能削断对方手中兵刃,正有些气恼,忽然见到了沐离手中的武器竟是一架锈迹斑斑的铁锯,吓的他立即撤剑退出几步。 自己耗费千金聘请明师锻造的名剑竟然跟一把破铁锯拼命,实在太有损颜面了。 他仔细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爱剑,提心吊胆,生怕发现一丝一毫的瑕疵。 还好,大师就是大师,连个白印都没留下。 啊!哦,是铁锈!吓死我了。 桃花眼用袖子小心地擦了擦剑刃,映着月光看了又看,这才常常松了口气。 “你真的好卑鄙。”他用剑指着沐离说道:“你就穷成这样吗?连把剑也买不起吗?拿这种东西来恶心人。你真的好卑鄙。” “谁卑鄙了,我这剑不是买的吗?花了我……十二个银币呢。” 沐离白天时见到桃花眼就有些不爽,不过那时他好歹还像个男子汉,此刻,人还是那个人,说出的话却拿腔捏调的,像个变态佬。 “噗……” 桃花眼忍不住笑出声来:“才十二个……银币。十二个银币能买到什么剑?连把像样的银勺也买不到吧。” “嗨,你说话能不能好好说,怎么跟唱戏似的,腻歪死人了。” “呸,你还好意思说我。全都是你,爷们醉月楼正搂着姑娘唱曲呢。都怪你这小子半夜三更要来送死,害的小爷上好了的妆又要擦掉!” 桃花眼起初两句话还有点男人味,说到后面又拿腔捏调起来,不过沐离听明白了,他正在醉月楼准备跟一帮粉头妓女唱戏呢?突然被人抓了差,一时半会儿有些回不过调来。 “知道不知道,贤妃死了!十天半个月洛城的曲舍妓院都开不了张,小爷好不容易忙里偷闲出去一趟,还让你给搅和了。你说你该不该死。” 桃花眼娇嗔起来的样子,活像戏台上的小旦,可让沐离大开了眼界,原来骑士不仅会用刀剑,上台扮起花旦来也如此够味。贵族子弟果然文武双全,令人钦佩。 “你要杀我?”沐离问道。 “你说呢。”桃花眼掏出一方洁白的丝绢正在拭剑。 “那么,敢问尊姓大名?” “问人家名字干什么?你一会不就是个死人了吗?别罗嗦了,把脖子伸过来让小爷一剑斩了吧!小爷的剑快的好比闪电,杀人无痛无觉,爽快的狠呢?哈哈哈……” “呵呵,‘剑锯’手下从不杀无名之辈。”沐离故作深沉地说道。 “找死!”桃花一声轻叱,身形暴起,手中剑疾如闪电般刺向沐离的咽喉。 “找死!”沐离心里暗暗叫苦,戏子面前还演戏,找死。 桃花眼这一剑势在必得,怒火已经把他整个儿吞没了。 黄昏时分,他得知孙乐向骑团右尉告假,晚上约沐离在城外决斗的消息,心里很不以为然,一个卑贱的家奴,怎么看也不像身负高明武技的高手,跟这种人比哪门子武嘛。真若有仇,找个机会一剑结果了便是。 但想到孙乐并不是一个莽撞无聊的人,她既然约了人出来,必然有她的道理,出于对某种难以告人的目的,桃花眼决心略施小计,支开孙乐,自己亲自来会会这个神奇小子,试试他究竟有多少斤两。 刚才那一剑,他已经试出对手的斤两,不过是个小练家子,空有几分蛮力罢了。还真算不得什么对手。为了这样的人深夜赴约,他为孙乐不值。 那时他还没有起杀心,孙乐和他是同门师兄妹,朝夕相处八年之久,她什么脾气自己还不知道吗?要是让她知道自己暗中插手此事,还背着她把人给杀了,指不定怎么恨自己呢。 恨不得啊!怨恨在心,还怎么嫁给我做夫人你。 但是现在…… 桃花眼突然觉得心里充满了羞辱感,我一个堂堂正正的贵族嫡子,和她朝夕相处八年的师门兄妹,如今以殿称臣的同僚,竟比不上一个满嘴跑马车家奴! 还“剑锯”呢? 以为拿把铁锯就能出来勾三搭四,欺男骗女了吗?小爷今晚就要为民除害! ------------ 30.深藏不露 第二次面对面的撞击又开始了,桃花眼一剑递出,直取沐离咽喉,剑势之快,连他自己都诧异,看来加持了“嫉妒之火”后果然威力惊人啊。 沐离只觉得头皮发炸,桃花眼的剑式如此古怪,自己平生未见啊。 如何破解?他脑子里一片空白。 是打是逃,他选择了逃,乱了方寸的沐离,现在全凭两条腿做主,腾挪闪避,仗着灵巧的身法,一次次无比惊险地躲避着层层袭来的剑影。 桃花眼有些吃惊,这小子原来是深藏不露啊!这身手已经不下于流境武者了,当然我指的是下流武者,还有就是专指窜逃这一块。 桃花眼心里惊诧,手上便小心起来,倒是攻少守多,美其名曰以守为攻,实则是打算事不巧撒腿就开溜。沐离见他磨磨蹭蹭的心里也嘀咕,这小子不是口口声声要杀我吗?慢慢吞吞的是什么意思,嗯,定有诡计! 多年的狩猎生涯煅炼出了沐离的一副好体魄。虽然看上又瘦又矮,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实则却力大无穷。 一口袋面粉,歪头、大傻、鼻涕虫三个人抬,尚且迈不开脚,沐离只需一只手就能夹在肋下飞跑。在磨坊里推着沉重的石磨碾一石麦子,毛驴尚且累出一身汗,沐离却能像个没事人一样,面不改色气不喘。不过这个秘密他从没告诉任何人,否则,鸡鸣侯家的毛驴自然免不了落个卸磨被杀的下场,恐怕侯府的面口袋以后也是他一个人搬了。 不光力气奇大,沐离的身手也敏捷的恐怖! 有什么办法呢?为了哄柔柔族师父能醉后指点他一招半式,可怜的沐离不得不没日没夜夜出狩猎,赚钱买酒孝敬,他的威名早已响震鸡冠山,每个猎物都知道他的大名。 穷苦小子买不起一张像样的弓,自己制作的弓箭,除了用来射鸟雀,对大型野兽几乎全无伤害,要想猎到一只稍微大点的猎物,他只能赤膊上阵,死缠烂打。 他七岁半开始跟人学打猎,起初只是打打小雀,抓抓青蛙,掏掏田鼠,八岁起就开始追逐野兔,九岁不到就开始猎狐,为的是剥它身上的皮。九岁那年夏天鸡鸣城来了一伙南方大楚国的客商,高价收购花皮蟒,许多猎人进山抓蟒。花皮蟒虽然不是灵兽,却凶猛无比,十个抓蟒人中倒有七个成个大蟒的腹中食。 沐离是第一个抓到花皮蟒的人,他把抓获的三丈多长的花皮蟒缠在身上走进鸡鸣城时,惹起了全城大骚乱,至少有五十个拿弓箭准备射他,太恐怖了,大白天的见到一条蛇盘成一团走进城来,这谁受得了。 好在守门的张家族兵够镇定,一眼瞧见,蛇虽然盘做一团行来,走路的却是人的两只脚。嗨,怪只怪沐离个子太小,把三丈长、小腿粗的蛇往身上一盘,人给遮没了,远远看去就剩一条蛇在“走路”了。 沐离后来解释说那条蛇是自己捡的,它刚跟绿帽熊火并过,受了重伤才让他得手的。 人们这才没有多怀疑什么?沐离那条蛇卖了二十三个银币,自己却一枚也没落到,钱全让府里的管事给敲诈去了,他们威胁沐离说,不给钱就把你半夜出府的事捅出去。 沐离也只好认栽,侯府规矩森严,他们肯帮自己遮掩,也就谢天谢地了。 到十岁那年夏天,沐离终于跟鸡冠山上的强者绿帽熊耗上了,绿帽熊是中等灵兽,不仅体魄雄健,力大无穷,脑子更是异常聪明,它会模仿多种动物情发时的鸣叫,有了这个手段,绿帽熊常趴在家门口就能吃个脑满肠肥,此外它还会诈死,还会挖陷坑设伏。 这熊最可恨之处,是它从不杀人,没错,它就是不杀人,即使抓住了你也不杀。 而是……呃,在它肥厚的熊掌下,多少男人丧失了做男人的尊严:“绿帽”二字不是扣在熊的头上,而是落在被它羞辱过的猎人头上啊。 沐离遇到绿帽熊时还是个懵懂的少年,并不知道“绿帽”二字的深刻人文内涵,他只是望文生义地想:这狗熊头上没绿帽子啊。 “狗熊”二字彻底惹恼了绿帽熊,身为中等灵兽,岂堪与那厮为伍? 哀兵必胜,第一场人熊对决,沐离惨败,亏得他撒脚比兔子跑的还快,才免遭恶熊的羞辱,断了男人的幸福根。不过这次沐离损失也不小,新买的鞋子跑掉了,绿帽子没戴,白头巾倒是戴了两个月。 两个月后,头上伤好透,沐离第二次上山猎熊,这一次,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又败给绿帽熊,没办法,这厮斗不过自己,竟跑去把它表哥表嫂请来助阵。三熊对一人,沐离只好在绿帽子降临之前,仓皇窜逃了。 第三次,已经十二岁的沐离,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侦知那厮跟它表哥表嫂闹翻了之后,沐离才现身,这场大战,从星月满天一直缠斗旭日东升,绿帽熊精疲力竭,主动请降,为表诚意,它把熊胆掏出来献给了沐离。 沐离看那血淋淋的熊胆十分不忍,问它:“你疼不疼?”熊快乐地回答:“不疼,活熊取胆一点都不疼,还很舒服呢?” 呃,没办法,谁让人家是灵兽呢。 绿帽熊献胆之后,含泪离去,鸡冠山上群雄并起,自家出产的,外来驻山,多不胜数,沐离就有了与各路禽兽过招的机会。 恶禽猛兽不会什么武技,但身法之雄健灵活,扑杀技巧之高明狠毒,纵然最高明的武者见了也要心生惊叹。 生死相博间学得的搏杀技巧,比练功房里从师傅那学来的更犀利、更实用。 只是沐离从来未在人身上施展这些恐怖的搏杀技巧,他觉得这些东西实在太可怕。一旦施展起来,人就不是人,而是一头披着人皮的嗜血禽兽! 正是因为他想做一个人,所以才费尽心力巴结那些护院武师,去偷学什么狗屁劈风斩,才七年如一日敬重他徒有师徒虚名的柔柔族武士,沐离想感化他,收下自己这个徒弟,传授自己赖以出人头地的武技。 生来为奴的沐离太想做一个出人头地的武士了。为荣耀,更为自由。 因为心里的牵绊,沐离始终把桃花眼当作是人,一位身份贵重的骑士,他不敢对他有丝毫的逾越行为,更别提动用那些从来只用在禽兽身上的搏杀技法、歹毒手段了。 否则,一百个桃花眼骑士只怕也早横尸当场了。 ------------ 31.飞 他是在戏弄我吗? 他为何总是避而不战? 他的身法如此敏捷,避让之余完全有机会反击的呀。 这该死的卑贱家奴,竟敢戏弄一位堂堂的世家公子、国王的骑士! 桃花眼一口气想了很多,想的脑子疼也没想明白,骑士气喘吁吁地想。得一剑杀了他为世家公子和骑士正名,但看起来有些不现实,卖个破绽诱他上当再擒杀他,这厮跟猴一样又精又滑,根本就不沾身,自己露再大的破绽他也不理不睬。真是气煞人了。 时间在一分一秒流逝,沉重的盔甲压的骑士头晕眼花,耳朵也出现了轰鸣。 “真是操蛋,我干嘛穿这么重的盔甲赴约?这乌七八黑的,一个人都没有,穿了给谁看?喔,就她一个,可恨还从不正眼瞧我,真是自讨苦吃。” “唉!当初以为两剑,至多不超过三剑就能取胜呢。” “早知道这么难对付我就不来献丑了,这下可好,骑虎难下,进退两难。” “唉!悔不当初啊!要出什么风头呢?反正她也从来不正眼瞧我。” “该死的,还在跳,看剑!” “唉!又没刺中……” “老子改劈你大腿!” “我就知道他还会跳走……” “刺不中,又没刺中!这破剑真是气死我了!” “唉……人呢?” 一阵疯狂的逼攻后,桃花眼锐气全失,剑法变得全无章法可言,看起来就像个没头苍蝇一样,跌跌撞撞地跟在沐离的屁股后面,挥舞着他那把价值不菲的宝剑,一边嘀嘀咕咕,一边东一下、西一下地胡砍乱刺一通。 不一会儿他就满脸上都是汗水,气喘如牛,晃晃悠悠像是在梦游。 “搞什么名堂,要打就好好打,不打,回去搂着姑娘演戏去。” 沐离望着张着大嘴呼呼直喘,神经质般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转悠的桃花眼,心里挺不爽快。不过他也承认这家伙剑舞的比自己好看,说书艺人嘴里的那些剑道高手怕就是这样舞的吧!怎么形容他们的来着: 啊!瞧那剑影,弥漫了整个漆黑的夜空,落英缤纷一般。每一道剑光闪过,既是优美的诗篇,也是杀人的利器…… 嘿嘿!说书艺人好像是这么说的,不过他这剑是杀人利器就免了,还杀人呢?怕是连只老鼠也杀不死吧。 桃花眼现在是心力交瘁、进退两难,他终于明白孙乐为何要约这小子半夜出来决斗了,师妹就是聪明啊!眼力之高明,我这个做兄长的是万万不及了。罢了,师妹,你还是赶快现身吧!这个上窜下跳,跟猴子一样敏捷的臭小子,活该被你这样的大高手修理。 大意了,我大意了,我真是太大意了。 本想来露个脸,结果把屁股露出来了。想拍个马屁,竟特么能拍到驴蹄子上。普天之下怕也只有我这个笨蛋能干的出来了。 桃花眼骑士想到了放弃,放弃很简单,弃剑坐在那就成,要杀要剐由他去吧。 忽有寻思:士可杀不可辱,我若就此认输,只怕这辈子也别想在她面前抬起头来了,嗯,若让她看扁了,以后还怎么娶她过门? 不错,头可断,血可流,骑士的精神不能堕,绝不能屈膝认输。 想到这桃花眼就像打了鸡血一样,重新又打起精神来,他一连换了三套剑法,一套比一套狠辣,竟也逼的沐离连连后退,全无反手之力。至少在场面上他又占了上风。 十几年苦修的家底亮光了,对手却还没有反击呢。 他真是把我当猴耍啊!我是撑的越久,脸丢的越尽啊。 桃花眼骑士忽然又有些后悔自己的选择了,为博美人一笑,自己堂堂的世家公子、国王的骑士竟像猴一样被个卑贱的家奴耍弄。我,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天呐,谁来救救我吧。 桃花眼终于跑不动了,汗透重甲,连站稳的力气都快没了。 沐离也不闪避了,敌人不攻击自己,自己跳来跳去的那不跟傻子一样吗? 离着桃花眼三丈开外,沐离盘膝坐在草坪上,这番折腾,他也出了身细汗,趁敌人跑不动得抓紧时间休息一下,恢复一下体力。气喘如牛的桃花眼见沐离坐下不动,一时会错了意,以为他体力不支。我就说嘛,这小子瘦的皮包骨头跟猴一样,他哪来的这么大力气? 狂喜之下,桃花眼突然爆发出疯牛般的粗吼,然后他就真的像头蛮牛一样扶着剑朝沐离冲了过来。 冲刺!是骑士披甲持枪冲锋时的姿势吧!这个沐离是见过的,张家族兵里的那些骑士训练时就是这个样子的。 这家伙脑子秀逗了吧!你胯下无马,手中无枪,拿把破剑冲个锤啊? 沐离跃身而起,轻巧地在草地上翻了个跟头,就避过了迎面冲来的那头蛮牛。 “哟,又来了,不玩死自己不罢休是怎么着。” “操,还来?!” “我怕了你了。我走,我走行了吧。” …… 面对着桃花眼的一次次亡命冲锋,沐离只好施展起他无比灵敏的腾跳功夫,不停地闪避着。桃花眼伤不了他分毫,自己却累的够呛,每次从他身边穿过,沐离都能清楚地听到那副重甲后无比沉重的喘息声,就像一架正在猛烈拉扯中的破风箱,发出呲啦、呲啦的可怕声响。 可怜的骑士,他哪是在跟敌人打仗啊!他完全是在跟自己较劲。 沐离起初还嘲笑他不着调,无冤无仇的何必这么糟践自己呢?服个软不就完了么。但很快他就有些肃然起敬了,暗想这厮是个混蛋不假,却也不是个软蛋,宁死不屈,是条汉子。 沐离自然猜不透桃花眼肚子里的那点小心思,出于惜英雄爱英雄的心理,他决心多陪桃花眼玩玩,满足一下他明知不可而为之的骑士风度。 又一次,桃花眼抱着剑咬牙切齿地冲了过来,仍然是往沐离的咽喉上刺。算上这次,他已经刺了一百零三次了。 沐离侧过身轻轻地后退了一步,桃花眼就从他让出的空档钻了过去,一击不中,桃花眼差点摔趴下。第一百零三次失败后,骑士仍没有放弃,他笨拙地折转身体,一声怒吼之后,再次冲了过来。还是骑士冲锋的姿势,一百零四次,目标,敌人咽喉。杀! 沐离再次避让开来,不过这一次他在桃花眼的必经之地上悄悄地勾起了左脚。 这一招既非悟自与猛兽的搏杀,亦非从护院武师那偷学来,而是他跟歪头、大傻、鼻涕虫一干损友打闹时自悟出来的、屡试不爽的损招。 “哎唷。”冲锋中的骑士丝毫没有注意到脚下的危险,失去平衡后,他“噗通”一声重重地摔在草坪上,上百斤的盔甲压的他几乎起不了身。 哼哧了一阵后,他又再次爬了起来。 斗剑失败,冲刺失败,连番受挫后,桃花眼却仍旧没有放弃,他现在就像一个无畏的斗士,明知取胜无望,却仍然挣扎着捍卫骑士的最后尊严: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在敌人的战斧斩下自己的头颅前,绝不言败屈服。 沐离不是骑士,不了解骑士的高尚,他想的是:嗯,看来盔甲太重也不是什么好事,看着威风,用着累啊。瞧瞧这家伙累的,汗都从裤脚往下流了,早晚得累死。 刷!桃花眼从地上爬起来后,发觉自己不特头晕眼花,双腿也直打颤,体力耗尽,再也无法击刺了,不得已他只能跪在地上,双手握剑,改刺为削,无力地往沐离肋下削去。 沐离赞了声:“好!”不是赞他的剑法好,而是真诚地为他的顽强不屈叫好。 对待这么一个可敬的对手,再无休止地羞辱他,自己就有点太那个了。 所以沐离在叫好之后,便挥动自己的“剑锯”轻松地磕飞了桃花眼手里的长剑。 这回桃花眼没再去心疼他的剑,他昏头昏脑的,剑飞哪去了怕也搞不清。 桃花眼努力地仰起头望了眼沐离,嘴角无力地抽动了一下,然后就颓然地垂下了头。 他用颤抖的双手捧住头盔耗尽最后一丝力气摘了下来,露出一颗如水洗过的脑袋,脸色苍白的怕人,他尽力地低着头,把脖子伸的老长,等待着战败骑士最后的尊严。 战败不可耻,死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落在敌人手里为奴受辱。 斩下我的脑袋吧!给我最后的尊严。 每一个贵族骑士在战败时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如果他够种的话。 沐离不明白这些,他只是个家奴,生来卑贱。他所能接触的人也和他一样的卑微,活着就是为了顾一张嘴,他见惯了油滑和事故,骑士的高尚他不懂。 面对桃花眼的这幅做派,他在心里嘀咕,什么意思,不打了么,哦,没剑你也打不了,打不了向我求饶呗,实心诚意地求我饶命,兴许小爷能放你一马呢。 呃,把脖子伸那么长干嘛?显得自己白?你又不是个女人,要那么白有个屁用。 咦,这家伙不会是在等着我杀他吧!这个,说书艺人怎么说来着:战场上亲手斩下战败者的头颅是一个骑士最大的荣耀!下面那句,战败的骑士主动脱下头盔,引颈待戮,接受悲惨的命运,也不失他高贵的风度,他必将得到胜利者应有的尊重――砍下他的头颅! 唉!这算什么尊严,命都没了。 不过砍下一个骑士的头颅,一定比砍狼砍斩蛇有趣。 一股浓烈的杀机骤然袭至,瞬间便强夺了沐离的意识,他的眼珠子随即变成了血红色,如同猛兽的血瞳,望之令人生畏。沐离攥紧了剑柄,盯着桃花眼那雪白修长的脖颈缓缓地举起了剑锯。 咔嚓!一剑下去。 这感觉…… 唉!也就那样。 沐离在心里演示了一下手起剑落、身首分离后的快感,发现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刺激。 他有些失望,嘘嘘一声轻叹后,他决心放桃花眼一马。 血瞳也随即悄然恢复了清澈。 唉!谁让他是孙乐的同门师兄呢?这家伙看似可恶,实则也不算太恶,摆出一副搏命的架势,真动起手来,却又处处留情。瞧人家那剑招,多优雅多轻柔,跟耍剑舞似的。 这哪是决斗呢?根本就是在跟醉月楼姑娘排演剑舞呢?我呸,谁是妓女? 搞成这幅局面,一走了之也不太好吧!嗯,还是踹他一脚意思意思吧! 沐离默默地收起了剑锯,全身之力骤然灌注于左脚,然后狠狠地向某人的屁股上踢去…… 飕!某人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人就腾空而起飞了出去。 啊!一声惨叫后,他的眼中映入一片碧青的草坪。一株蓝色的小花轻柔地触碰了他的鼻子,如同少女的手,然后……他的脸就着地了,在滑溜的草坪上滑行了十几丈远后,桃花眼落地成功。 ――― ------------ 32.赴约 孙乐是在桃花眼趴在草地上哼哼的时候现身的。 此前她在暗处已经观察到了沐离和桃花眼比武的每一个细节,她看的很仔细,却看的稀里糊涂,这个鸡鸣侯家的家奴究竟有没有修炼过先天功,这个最关键的问题她还是没弄明白,若说没有,师兄怎会败得如此狼狈,纵然他在赵阳山的八年里偷懒怕苦没有修习到高深武技,但至少也有一等武士的实力吧。 能把一位一等武士当猴耍,没有修炼过先天功简直不可想象。 可若说他修炼过先天功,如何至始至终未见到一丝一毫的外化之气呢?难道还有人修炼先天功只练筑基,不练化外吗?天下竟有这等怪事? 再不然他就是修成了“默气”,能将幽府的先天之气隐于无形?哼,他才多大年纪,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修为就已达妙境?这也太石破天惊了。 若是自己的宝贝师兄还能支撑,她倒想再观察一会,以解心中的疑惑。可是现在,她不得不现身。现身时她一脸的凝重,本来她是能轻松赴约的,都是那个不长眼的师兄非要横插一杠子,马屁精,为了攀附我公孙家,连脸都不要了。 我约比剑,要你来为我打什么头阵,不答应他,竟还威胁我说要去三哥面前告发我,行呀,你要献丑,我就让你来出丑。而今如何,想拍我马屁,却拍在了烙铁上吧。 望着趴在地上哼哼的师兄,孙乐竟有些幸灾乐祸。 “放开他。”孙乐淡淡地说道。声音响起的时候,胜利者沐离正得意洋洋地怀抱双臂欣赏着自己的战果呢?刚才那一脚,神勇,完美,强大!虽然生平踢过无数虎豹熊狼的屁股,到底不如踢一位贵族骑士的屁股来的爽啊。 闻听耳畔传来孙乐的声音,他慌忙转过身来,这个孙乐属猫的吗?走路一点声音都没有。 孙乐的脸上罩着一层浓浓的寒霜,自己的师兄固然窝囊、龌龊、无能,你有算什么东西,赵阳宗的弟子几时被外人如此羞辱过? 沐离在她心目中的形象从来就称不上正面,如今则更显狡猾、阴狠、猥琐。 昨晚她在大街上邂逅沐离时,对他的第一印象就很不好,长的黑不溜秋,其貌不扬,油嘴滑舌、满嘴谎言,庸俗粗鄙、卑劣下作,总之一无是处。 直到他打倒巡警骑士掩护大傻跑路时,孙乐对他的印象才稍有改观,觉得此人虽然仍油腔滑调、庸俗粗鄙,却好歹还有些胆识和义气。 及至他独自一人在大街上拦住自己时,孙乐对他印象几乎要有一百八十度的大改观了。虽然这家伙仍旧满嘴跑马车,说的话一点也不着调。但孙乐对他的观感却有了重大的转变,也许他是卑微了些,狡猾了些,但好歹也不算太坏。 孙乐本打算是放他一马了,为了几个不尽职的骑卫管这闲事不值当。可恨,又出了今天早上的那桩事,让她彻底看清了,他不仅卑劣,实际就是禽兽不如的东西,其人心机之深,用心之歹毒、卑劣,简直是普天之下也难寻出第二个来。 不杀此人,此恨如何勾销? 噗!一柄剑丢在了草坪上,恰落在桃花眼面前,这是一柄镶金嵌玉、装饰华美的好剑。桃花眼一眼就认出这是师妹学艺时用过的佩剑,在赵阳山的八年时间,几乎天天能看到它。艺成之日,师父赐剑给她,此剑才闲置不用。 桃花眼想:奇怪了,这剑平日都是挂在她的书房的,今日怎么拿到这来了。难道是给我用的吗?想到这他一阵振奋,苦追师妹八年,如今总算感动天地,苦尽甘来了。 妹呀,你且忍耐,待哥爬起来与你并肩杀敌。 瞧着桃花眼哼哼唧唧想爬起来又动不了身,孙乐厌恶地瞪了他一眼,说:“你可能断了骨头,还是安心躺着吧。” “唉。”桃花眼应了声,赶紧趴着不动了,感动的泪流满面:“还是师妹疼我啊。” 孙乐转向沐离,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从不杀手无寸铁之人,捡起来。” 沐离嬉笑着说:“早知道,我就不去买剑了。” 因见孙乐的目光冷飕飕的,自己觉得挺无趣,便闭了嘴,捏了捏鼻子,这才举起手里的剑锯说:“我有剑了。” “好――” 一个好字,百味杂陈。朦胧月光下,孙乐一身银甲,目如寒冰,透着丝丝凉意。 “你爽约了,孙骑士。”沐离故作轻松地说。 “哼,那我要说声抱歉了,让您久等了,沐离。” “没什么?来了就好。”沐离已经品出她的冷淡、嘲讽和不屑。一时觉得无趣又恼火。 “你有剑,那就好。” 孙乐说着就极没风度地拔出了佩剑,起手便是“劈风斩”里的“剑荡四方”。这是沐离十分熟悉的招式,自然也知道它的破解之法,他想也没想,挥剑就迎了上去。 “咯”地一声闷响,两剑交击,迸发出点点火星。 剑锯上又添新齿,幸运的是它并没有折断。 孙乐倒退了一小步,她感觉自己的剑像是劈到了一块顽铁上,震的手臂发麻。 “他果然是隐藏了实力。”孙乐受挫之后突然恨起自家来:“我何必还要手下留情。” 她用脚尖挑起草坪上自己的佩剑,丢给沐离,冷声说道:“我再给你一次机会,拿好剑,否则我绝不客气。” 她说话时面若寒霜,整个身体似乎笼罩在一层淡淡的乳白色毫光中,这让她看起来显得庄严而圣洁。趴在地上的桃花眼只看了一眼,就惊讶的合不拢嘴,他认出那乳白色的毫光正是先天之气外化的芒光。 “流境中阶武者才能外化芒光,难道她的修为已经达到了流境中阶?” 桃花眼看的痴痴呆呆,一滴晶莹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滚落下去,不是感动,是在为自己泣哭:她竟然已经是中流武者了,我再也配不上她了。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沐离不识好歹,只当那层毫光是月光在她身上的反射。 剑一入手,沐离就知道孙乐丢来的是一柄极好的剑。虽然他对剑的认识并不多,但凭感觉就知道手中这柄镶金嵌玉、装饰华美的长剑,是自己的斩马剑和剑锯都没法与之相比的,非要说缺点那就是稍短了些,只有两尺四寸,重量也轻了点,至多不超多三十斤。 沐离把佩剑丢还给孙乐,笑嘻嘻地说:“我还是用我自己的剑。” 连续两次拒绝,让孙乐感到自己已经仁至义尽,路是他自己选的,别怪自己无情了。 “看剑!”孙乐脸色骤寒,佩剑呛啷出鞘,空气中响起了如同撕裂布帛的刺耳声响。 一道剑气凌空而起,自孙乐的佩剑上发出,劈面砍向沐离的面门。 有剑气!沐离脸色大变,慌忙挥剑格挡。 孙乐猝然发难,他根本没看清她的剑招,至于剑气,他更是只闻其名不见其形,自然更是无从判断剑气的来向。 挥剑格挡完全是出于无意识,但瞎猫有时候还能碰到死耗子,沐离今晚的运气就堪比那只瞎猫,他无意识地一挥剑,竟然奇迹般地撞上了那道剑气。 立即爆发出一阵金属刮擦金属的刺耳声响。 沐离蹬蹬蹬地一连倒退了三步,又一个趔趄,几乎摔倒,传说中的剑气果然了得! 他心中攒成了一团:孙乐竟然能发出剑气!那她至少得是流境武者了吧!我的天!自己竟然稀里糊涂开罪了一位流境武者,死了,死了,这下真死定了。 在鸡鸣侯府跟护院武师们闲聊时,沐离得知天下修武者以是否修习先天功大分为入流武者和流外诸品两大类。 流外诸品中实力最强者可授予武士的称号,武士之外还有勇者、强手、力士等类。武士分一、二、三等和特等的金武士,一、二、三等武士需要有天武会的认证,金武士则必须由国王的御封,一般来说只有功勋卓著的一等武士才有资格被国王御封为金武士。 入流武者则依修为高低分为神、圣、妙、品、流五境九阶。其中神、圣、妙三境只一阶,流境和品境则分上、中、下三阶。 武者、武士虽然只一字之差,实力上却是天与地的区别,即使实力最强的特等金武士与流境下阶武者(下流武者)对阵,也是十战九败,唯有运气极佳的情况才有取胜的可能。 造成二者实力悬殊如此巨大的原因在于,武者能发出剑气,即使最低阶的下流武者也不例外,剑气无影无形,却可隔空杀人,常人根本无从抵挡。 鸡鸣侯府那些不入流的武师们为了掩饰自己的无能,就无限地夸大入流武者的实力,拼命渲染他们发出的剑气的威力如何之大,以至于在沐离的心目中,能发出剑气的武者无人不是盖世英雄,剑气所至星空破碎,乾坤倒转,天下无人能敌。 有了这个先入为主的印象,一见孙乐能发出剑气,沐离早吓得魂飞魄散,一时毫无斗志,只想着怎么逃跑。往哪跑呢?沐离用眼角的余光扫量着四周:一大片无遮无拦的草坪,根本没有躲藏的地方,两腿跑的再快,还能跑的过剑气?要是被她斩断了腿,岂非生不如死? 他的额头不觉见了汗,汗珠坠落时,恰巧将一片银亮的波光映入他的眼帘,不远处曲水河宽阔的水面在月光下波光粼粼,正焕发着迷人的色彩。 沐离嘴角微微一挑,计上心头。 ------------ 33.剑气纵横 孙乐的嘴角也露出了一丝冷笑,刚才她猝然发难并非想置沐离于死敌,而只是想试探一下他的深浅,此剑气唤作“片锋斩”,气发时,形如一片薄纸飞旋,是所有剑气中最低层的,杀伤力十分有限。 剑气无影无形,寻常人根本从无察觉,自然也就谈不上破解,无从破解,那就只有挨打被杀的份。 但剑气是可以破解的,破解起来其实也不难,当然前提是你修炼了先天功。先天功的三大基本修炼系中筑基一系是任何修炼者都不能绕过的,筑基一系里的锻神一节也同样是任何修炼者都绕不过的,锻身一节中长神一目同样也是任何修炼者都绕不过的。 修炼长神即可识别外化的先天之气,而剑气正是最普通的外化之气。 沐离破解了“片锋斩”,只是轻轻地抬了下手就破解了。这说明他是修炼过先天功的,至于修为,至少也该在流境中阶!这小子果然是深藏不露。 一念至此,孙乐目中杀机顿浓。 再出手就绝不留情了。 唰唰唰,三道凌厉的剑气挂着嘶嘶杀气,破空而至。 唔—— 沐离听到那凌厉的剑气破空之声,心知不妙,却不知道如何应对,剑气来的无影无踪,自己该向何处避让呢? 不管了,翻个跟头先。 沐离倒攒身向后跃起,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觉得胸口和左臂火辣辣地剧痛,他知道自己挂彩了,的确是挂彩了,三道剑气中至少有两道击中了他,在他的左胸和左臂上各留下一道伤口。来不及察看伤口有多深了,第二波,第三波剑气已接踵而至。 沐离手忙脚乱,漫无目的地翻着跟头,凭借这他灵巧无比的身法,一阵跳跃腾挪后,他幸运地发现后面这两波剑气没有在他身上再添新伤。 不过现在还没到松口气的时候,第四波,第五波旋踵而至。 孙乐只须轻轻地一挥剑,自己就得玩命地翻跟头,常此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像桃花眼那样累趴下,人嘛,毕竟体力是有限的。 沐离觉得铺垫已经差不多了,就开始有意识地往河边蹭,孙乐是个聪明人,不能让她窥破自己的心计,得有铺垫,得让她觉得自然。 沐离玩命地翻着跟头,进三退二,慢慢地向河边挪去。 孙乐没有窥破他的“诡计”,此刻,她脑子里完全是团糨糊: 这小子究竟有没有修炼过先天功?他若修炼过,为何避不开我的剑气?他的身法如此敏捷,只须轻轻一跳即可避开,完全没有任何理由让剑气伤着。可是若他没修炼过,刚才试探他时,他又是怎么破解的?还有,一个没修炼过先天功的人凭什么把自己的师兄戏耍得团团转?他好歹也是个一等武士啊。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呀? 孙乐想的脑子疼,手上可没闲着,一招紧似一招。剑气纵横,空气中充斥着布帛碎裂的刺耳声响。传说中一剑刺出星空破碎,沐离是没看到,孙乐这一剑刺出,布帛倒是碎了一匹又一匹,唉!真是个败家娘们儿。 瞧着沐离满地乱翻跟头,越翻越起劲,孙乐咬牙切齿道:猢狲,你爱翻跟头是吧!我让你翻个够! 她将剑势一变,悄悄地使出了师父传授的“飘风剑”,剑法清新自然,妙法天成,看着恬淡无奇,暗里却杀气纵横,道道剑气纵横交错,一张剑网悄然在沐离身边织就。 忽闻“砰”地一声闷响,沐离一头撞进剑网里,一连被四五道剑气同时击中,翻身从空中跌落下来,重重地摔在草坪上,半晌爬不起身来。 孙乐收了剑,哼哼一哼,迈步逼了上去。桃花眼在一旁喊道:“不要上他的当,这小子诡计多端,狡猾的很呢。” 孙乐白了他一眼,没说话,沐离是真伤还是使诈,她还是能判断的出来的,刚才一连听到四声闷响,他至少中了四道剑气,纵然自己修为不够,还没练到以剑气杀人的境界,但挨了自己四剑,断然没有再爬起来的道理。 沐离果然没有爬起来,他抱着自己的大腿,在草地上痛苦地翻滚着。方向嘛,自然是往河边去的,不过他翻滚的甚有技巧,是以螺旋形式蹭过去的,孙乐眼睁睁地看着,却难识他的用心。 不过,孙乐有她自己的计较,她欺身来到了他的面前,一声不吭,手中长剑凌空劈下,竟是“劈风斩”里威力最大的“劈山式”! 眼看性命难保,沐离哪里敢再装摸做样?单膝跪地,举剑格挡,破解“劈山式”的招式有很多,举剑格挡差不多是最笨的一种了。昔日在鸡鸣侯府跟武士们请教这一招时,不止一个人告诉他,除非你实力远胜对手,又或者你实在被逼无奈,否则尽量不要举剑格挡。 格挡的结果一般都很凄惨:要不剑让人削断,连带脑袋让人劈开,要么虎口被人震裂,拿不住武器,最后让人割断喉咙。 道理都懂,却因操练不熟,一旦遇袭,还是不免要犯错。 孙乐一招“劈山式”下去,见沐离举剑格挡,心里忍不住爆出一丝冷笑:这可是你自己找死。心念一转,她的剑上霎时腾起了一股赤焰! 霎那之间,她的剑即如烧红的铁条,热浪袭人,煞是可怖。 沐离大惊失色,手中的剑锯当地一声巨震,顿觉得虎口震裂,那剑是再也握不住了。 孙乐的“火剑”,突破自己的剑锯后,以泰山压顶之势朝自己脑袋劈来。 啊—— 沐离急中生智,撒手丢了剑,就地一滚,堪堪避过了这致命的一击。 “小子你躲什么?你越是让她,她越是恨你,我的师妹,我知道。” 坐在一旁观战的桃花眼见孙乐的剑上催生了赤焰,知道她动了真怒,这“烈焰焚尘剑”固然威力极大,却也极耗费真气,以她现在的修为,可以勉强运起,但实难持久,看起来她是准备一举击杀这小子了。可恶的家伙终究死到临头了。 嗨,又让他逃了!眼看沐离弃剑落荒而逃,桃花眼一阵懊恼,但很快他又高兴起来:看吧!这小子精着呢?哪是那么好对付的,否则我怎么稀里糊涂遭了他的道? 师妹,我的确比不上你天资聪慧又勤苦好学,本事不如你,这个我承认,但你师兄我并非无能之辈,我栽在这小子手里,你也得小心啦。 想到这,桃花眼坐正了身体,先咳了两声,就嚷了起来: “小子你记住,咱们赵阳宗从来都只崇拜强者,你要想抱的美人归,就得拿出点真本事来!躲不是办法,逃不是结果。我看你还是拿起剑,好好跟公孙乐华姑娘过一场吧。” 沐离一愣:“谁是公孙乐华?” 孙乐用“飘风剑”没有试出沐离深浅,不得已才用了“烈焰焚尘剑”,将体内先天之气外化到极致,终于迫使沐离弃剑窜逃。就在他窜逃的那一刻,她终于探出了沐离的虚实:他其实并不懂先天功! “烈焰焚尘剑”发出的剑气有感知脉气波动的特性,如果沐离修炼过先天功,他的脉气波动会通过“烈焰焚尘剑”发出的剑气反馈给自己。 而沐离却一点脉气的迹象都没有。 孙乐的脑子一片清明,许多谜迎刃而解,但有些谜她还需要问一问,此刻忽听到桃花眼在耳畔聒噪,便不客气地喝道:“你再不闭嘴,我就把你扔到曲水河里去。” 桃花眼道:“我闭嘴,我闭嘴,不过师妹啊!听师哥一声劝,早早结果了这小子,这小猢狲一肚子诡计,你小心着了他的道。” 孙乐发狠道:“这个不用你管,我自会杀他泄愤。” 她用脚尖挑起沐离丢弃的剑锯丢在他脚边,说道:“使出你全部的本事,我倒要看看,你沐离究竟是何方神圣。” 沐离问道:“你叫公孙乐华?” 孙乐没吭声,脸色已经变得很难看。 沐离却还在那自言自语地嘀咕:“公孙乐华,孙乐,藏头缩尾,好手段。” 孙乐道:“你啰嗦够了没有。” 沐离高举双手,笑盈盈地说道:“行了,公孙姑娘,我承认不是你的对手,我也知道你们这些贵族子弟是从来不跟平民和奴隶讲道理的,你要杀我没问题!你强,你狠,你要取我性命,我认了。 “不过临死之前,容我说句话,冤有头债有主,你我无冤无仇,你杀了我也报不了仇。非是我们做家奴的编排主子,田家闺女恶名远播,在齐州时就号称‘剥衣十三娘’,就喜欢在街上剥俊俏男子的衣裳。 “姑娘的美貌举世无双,就算是女扮男装,依然光彩照人,连小人这个卑贱的家奴见了也是怦然心动!不瞒您说,我之所以昧着良心助纣为虐,完全是出于嫉妒啊!世上哪有如此俊美的少年郎,我简直恨死了。 “一个连男人都嫉妒的男子,让田家闺女瞧见,能不犯花痴吗?正是因为她花痴病发,所以她才要剥你的衣裳,跟你缠斗的人是她,不是我。你一个能发出剑气的流境高手,尚且败在她手里,我一个只会点皮毛的小厮家奴,能顶甚用? “我,我不过就是手贱在你身上点了那么两下,这能算什么大事呢……” 孙乐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叫道:“无赖,无赖,你还敢提那事!” 孙乐突然发颠,手中长剑一挥,竟发出虎啸龙吟之声,却见三道剑气破空而出。 沐离嘻嘻一笑,跟孙乐闲扯这会儿,他早已经站到了曲水河边上,见她发狂,一拧身:“噗通”一声扎入了曲水河中。 那三道剑气嘶地划过水面,分开水皮,竟平地里起了三股一尺多高的浪花。 ------------ 34.扑杀 沐离心里一直有个很奇怪的念头,他觉得孙乐晚上约自己出来决斗,并不会真的要杀死自己。至于为什么?那种朦朦胧胧感觉,他说不清也道不明,若问他有几成把握,他只能摇头苦笑,没有,一丝一毫的把握也没有。 但他还是相信自己的这种直觉,他虽然不算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但一旦固执起来真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他就是倚仗着这种莫名其妙的直觉才谢绝了歪头等人的劝阻,毅然而然地来到了曲水河畔赴约。 若是没有这层凭借,你就是八抬大轿抬他,他也不会来的。 他年纪虽小,够种和莽撞还是分的很清的。 但是这种朦胧的凭仗在桃花眼出现时就彻底崩溃了,歪头说的不错,这里是她的地盘,她会找帮手来的,桃花眼是她师兄,又在她之前到来,可不就是她请来的帮手吗。 一个桃花眼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麻烦,这是他没有想到的。在他的履历中,徒手格杀过一百零三匹狐狸、七十六条花皮蟒、二十三只红眼狼、七只黑豹、斩过一条草风蛇,捉过一只黄金鳖,打败过一头绿帽熊,却从无战胜过武士的经历。 仅有一次他和一名护院武师打到两败俱伤,结果还是让人家赢了自己,因此输给他二十壶黄酒和三十斤熟肉。 何况那些护院武师的修为岂可与国王的骑士相提并论? 事后想想他其实也没有战胜桃花眼,桃花眼完全是被自己打败的,如果他一开始就注意节省体力,自己又如何胜他? 诡奇的是这家伙总是不停地跑,不停地跑,终于把他自己折腾趴下了。 唉!世上还有这样的蠢人,真是大开眼界。 孙乐竟然是位能发出剑气的流境武者,那自己就肯定不是她的对手了。 打不过只有跑,难道会像桃花眼那个笨蛋自己把自己累趴下? 水里,沐离认定曲水河的水就是自己的救命之泉。 鸡鸣侯是没落贵族,但他毕竟也是贵族,他的子女从小就修习“六艺”,骑、射、驾、艺、医、文,没听说过学什么水里功夫,想想也是,贵族们何等尊贵,谁愿意跑到水里跟泥鳅、河蟹为伍呢? 退一步说,孙乐就算勉强会点水里功夫,那也绝不会是自己的对手,自己当年为了猎取黄泥河里的黄金鳖,可是在水里潜行了足足一顿饭的功夫,刀斧钩叉地跟那货激战了个昏天黑地。 黄金鳖不吃人,可也不希望被人吃,这个重达六十斤的家伙,看似笨拙,实则狠着呢?它那四个爪子上的白爪尖寒森森的足足有三寸多长,比百炼钢打造的刀子还锋利。 抓它容易吗?不容易,其难度等同于徒手去捕一头黑豹! 再瞧她这幅模样,身上厚重的甲胄,倒是与鳖壳有一拼,手中剑嘛也还锋利,可你能像我一样在水里激斗一顿饭的工夫吗?一顿饭,你早淹死了,一盏茶不到你就趴在那不动弹啦。 有了这番计较,沐离决定跟孙乐敷衍几招就往水里跳,可惜孙骑士剑法太犀利,心肠太歹毒,眨眼之间自己竟是经历了几番生死。 好在老天助我,关键时刻你手软了,那就别怪小爷不侍候了。小爷去了,后会有期。 沐离跳入水中的那一刻,孙乐整个儿呆了,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又故伎重演,从自己眼皮子底下溜掉了,真是可恨又可气! 但转念孙乐又释然了,她忽而发出了一声自嘲的冷笑:“他本就是一个卑劣的小人,我怎能以武者之礼来看待他呢。” 想通这一节,她眯起了眼睛,沿着河岸缓步而行,冷目逡巡着水面,一丝一毫的动静也逃不过她的眼睛。 月光下的曲水河波光粼粼,清幽怡人,微风拂过,水面叠叠层层凌波,除了几条小鱼偶尔露头冒气,水面是异常的平静,静的有些令人心烦意燥。 孙乐却不慌不急,凝眉注目,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冷笑,像一个老练的猎人,她信心满满,她知道狐狸藏的再紧迟早也是要露出尾巴的一刻。那一刻她将使出雷霆一击!她暗中调息丹元,凝聚真力,准备着。 蓦然,在距离岸边约六丈远的水面上泛起了一丝波动,一串小水泡不引人注目地冒了出来。她的目光愈加凝深,嘴角微微挑动。她看清了: 那不是鱼,是狐狸! 身着上百斤重甲的孙乐悄无声息地骤然腾空,窜起有四丈多高,踏空行到泛起波动的水面上空,然后一个漂亮的拧身翻转,她像高空入水的鱼鹰一样扎入了水里,激起的浪花形如一朵盛开的白莲。 沐离正憋着气蹲在水底,冷,真冷,除了冷还是冷,曲水河的水很清,很静,也很深,幽暗的河底水像结了冰一样,冻的他上排牙和下排牙直打架。 一顿饭的功夫怕是憋不到了,沐离一刻也不想待下去了,可是想想岸上那个凶恶的女人和她发出的可怕剑气,沐离觉得还是先忍耐一下为妙,忍耐,忍耐,忍耐一会那个恶女人就会走了,那时我可以游到河的中央再浮出水面换气。 孙乐现在在他的心里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当然是恶神,这个女人实在太凶恶了,刚才她放出的那三道剑气就在自己的头顶上划过,相差绝对不超过半尺! 虽然已经沉入水中,沐离却仍旧感受到了剑气的力量,它们在他头顶上划过水面,激起三道浪花,水里也起了剧烈的震荡,害的自己的耳朵到现在还嗡嗡轰鸣呢。 了不得,了不得,能发出剑气的武者,没法跟她弄,怎么弄怎么死,还是避避风头吧!这水里虽然冷点,好歹比露头挨打强呀。这要是露头让她瞧见了,就算她本人不会水,那凌厉的剑气也足以要了自己的老命。 躲会儿,还是多躲会儿吧!水面这么大,天又这么黑,她一时半会儿肯定找不到,女人总是没有耐性,等到她以为我已经走远了,她就会离开这了……咯咯咯…… 水太冷,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一串水柱悄无声息地冒出了水面,对此沐离毫无察觉。 等到他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暴露时,已经来不及了,他的头顶上方一条人影恶如鱼鹰一般扎了下来,那锋利的剑刃直奔他的天灵盖而来。 周围的水发出剧烈的波动,一股巨大的力量猛烈地撞击在他身上。 沐离心知不妙,不假思索,撒溜就走,亏得他在水里功夫甚好,拧身窜逃,滑溜的像条鲶鱼,否则一定让那凌空刺下的一剑穿了天灵盖。 真是死里逃生啊!沐离甚至怀疑那柄刺下的剑有没有刺中自己的脚,否则为何脚脖子凉飕飕的,像是挨到了什么东西? 管不了那么多了,走,赶紧走,沐离手脚并用,仓皇恰似一条漏网之鲶鱼,贴着河底一溜溜出丈余远。高空扎入水中的鱼鹰一击落空后,没敢再追,而是急速向水面浮去。 她的水性只能保证她不会在水里被淹死,前提是身上没有穿甲,披着百十斤重的甲会不会在水里被淹死,她没有多想,发现狐狸的踪迹后,她一门心思全在那一击必杀技上了,如果一击落空,她不得不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看样子手脚并用的话,也能游上去,至于在水中搏斗,那就算了吧!她既从未想过,也不敢往那方面想。孙乐往水面游去的时候是紧闭着眼的,出于对漆黑水底的莫名恐惧,她在入水的刹那就闭上了眼,而且坚决不睁。 鲶鱼伏在水底往上一瞧:哟,这姑娘原来不会水啊。 鲶鱼觉得有机可乘,于是尾巴一摆,就折了回来,双脚在河底淤泥上猛力一蹬,身躯就带着一股黑雾如离弦之箭一般窜到了鱼鹰的身下。 哼哼,你也有今天,沐离微笑着双臂一箍,抱紧了孙乐的小腿,然后身子往下一沉。 孙乐猝然遇袭,心神大乱,身体剧烈地扭动起来,鱼鹰的优雅高傲看不见了,眼下的她活像一条被丢上岸的胖头鱼,毫无风度地猛烈挣扎着。 她身上穿着那么重的甲胄,脚下又虚浮无着,一身的好本事竟半分也施展不开,猛力的挣扎,除了徒增心中恐惧和多喝好几口水外,全无半点益处。 几番挣扎无果后,她默然一叹,彻底放弃了抵抗,如条死鱼般被沐离拖着游向了幽暗未知的河底。 孙乐睁开了眼,这是她第一次在水里睁开眼,原来水里也没那么可怕,水很清,透明的像水晶世界,头顶上的月亮依稀可辨,她是那么的美,可自己…… 她的嘴角露出一丝无奈的苦笑,就这么完蛋了,一切都完了…… ------------ 35.女神 沐离此刻心里也很苦恼,其实他也不想把她往河底拖拽,那里幽暗水又冷,他自己又何尝想去呢。她不识水性,整她还不容易吗?只消不让她浮上水面换气,片刻之后她就是自己砧板上的菜,爱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费那力气干嘛? 可他也没有办法,在他跃起抱住孙乐的刹那间,他自己也遭了别人的道,一双黏糊糊、冰冷有力的“手”握住了他的脚踝,正拼命把他往幽暗的河底深渊拖拽呢。一条人工开凿的河里,特么怎么会有水鬼呢?这可真是操蛋啊! 在大江大河里讨生活最怕的就是撞到水鬼,什么黑鳄、锯齿鱼、大蟒、电鳗,这些东西固然恐怖,到底还是有踪可寻,知道是它们的领地,你躲着点就是了。可“水鬼”这种东西天生喜爱流浪,江河湖海处处是家,神出鬼没,防不胜防。 但有一条水鬼再怎么能耐,它到底是水里的东西,曲水河是一条人工河,既不连江也不达海,这货从哪跑来的呢?是它修出了两条腿能上岸行走,还是某个有特殊癖好的贵族王孙特意抓来养在水里的? 沐离脑子想的都冒烟了也想不出答案,他哀痛地想这真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谁能想到事情会搞成这幅局面,连特么“水鬼”都出来凑热闹了。 好吧!水里你是老大,撞上你,小爷认栽了。 沐离决心像个骑士一样勇敢地接受自己悲惨的命运,趁着意识还清醒,他松开孙乐的脚踝,并拼尽全身之力猛地在她靴底推了一把。 该死,刚才被水鬼抓住了脚,光顾着自己胡思乱想了,竟忘了松开她,折腾了这么久,这家伙还能浮出水面吗? 不去管她了,活了是运,死了是命,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在临死之前,沐离决心干一件大事:到水底去会会那个“水鬼”,娘的,死到临头老子瞧你一眼你没意见吧。 沐离翻身扎入水底,弓着身立即就和那水鬼照了面,脸对脸,可惜河底的光线太暗,只模模糊糊地见到了一个轮廓,哟,看起来像个人么。 沐离伸过手去想摸摸它的脸,水鬼竟然摆了下脑袋把脸侧开了。 哟嗬,特么的还害羞呢?来嘛,让我摸一下,就一下下。 沐离没羞没臊地第二次伸出了手,突然指尖就剧痛起来了,我操,你特么的还咬人,你是水鬼还是水狗啊? 沐离恼羞成怒,挥拳往它面门上就招呼去了,水里阻力太大,出拳呼呼挂风,打在脸上却轻飘飘、软绵绵的,罢了,还是改拳为掌吧!鬼儿,来嘛,让小爷摸你一把。 沐离真的在它脸上摸了把,却浑身恶寒透骨:这哪特么是水鬼,这分明是具骷髅么! 沐离第二拳砸向那个骷髅脸时,腰突然被什么东西给抱住了,他急速收拳挥肘,咔地一声脆响,耳畔传来骨骼碎裂的声响。一击得手,他猛地一蹬脚,又闻咔地一声响,脚下顿时一轻,握着自己脚踝的那只手竟然松了。 一阵狂喜涌来,传说中的水鬼竟如此不堪一击,怎让人不心情舒畅,走了,不带你们玩咯,沐离弓腰蹬脚猛力向上一窜,眼前忽见一片光明,离着水面已经不远了。 卧槽,这样就逃出生天了,也太容易了吧。 无数事实都说明一个道理,得意时万不可忘形,更不能说不吉利的话。 什么叫乐极生悲?就是在你拼命摆脱了两只骷髅的纠缠,将要窜出水面,重现光明的时候,忽然觉察到自己的脚脖子上凉飕飕地又多了双手! 沐离就在那一刻牢牢地记住了这个词:乐极生悲。 今晚的月亮真美啊!沐离在距离水面不足半尺时,又重新坠入了深渊,他是一点一点被拖拽下去的,月亮离他越来越远,光明离他越来越远。 他沉入了黑暗的深渊,该死的骷髅,没打够是怎么着,还来。 沐离一个翻身,挥拳朝他抓他脚踝的死人头砸去,咯,只一拳,死人头就落入了渊底。 嗯,骷髅也长头发?触手之处,沐离感觉到了丝丝缕缕放发丝,操,还真小看了它,以为是骷髅呢?原来是干尸,也不知道前世受了什么罪,瘦的就剩皮包骨头了。 管他是骷髅还是干尸,不打我走了,沐离一蹬脚翻身向上跃起,骷髅和干尸不经打,但也甚是消耗体力,此次跃起比上一次力量就小多了。 传出幽冷黑暗的渊底,头顶上再现光芒,沐离已经知道了乐极生悲的含义,决心不再重蹈覆辙,他警惕地扫视左右和脚下,还好,没见到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他刚想松一口气,却冷不丁地又一双手从他肋下伸过来,骤然抱住了他的腰,紧接着他的脚踝上又多了一双冰冷的手。 沐离想也不想,挥肘左右出击一举击碎了从后面偷袭他的干尸的颈骨,刚把腰间的两条枯臂掰开,第二个干尸又欺了过来,它使用的战术倒也简单,双手抱住他的右臂,张口就咬,沐离挥左拳砸中它的额头,一声骨骼碎裂的脆响传来,干尸的颈骨断了,脑袋向一旁耷拉去,沐离趁热打铁,右臂猛力一抖,干尸的头颅和身躯就分开了。 连战告捷,沐离信心大增,看起来这些东西一点不经打,要是在陆上遇到,小爷好好陪你们玩玩,可是在水里我玩不起啊。 沐离蜷下身子,正准备解决抓他脚那个不开眼的家伙,忽然之间,四周的水发生了剧烈的波动,河底里不知道有什么东西浮了上来,数量十分巨大,那些东西搅动了河底的淤泥,水体变得异常浑浊,连最后一点光亮也被遮蔽了。 四周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只有水泡在耳畔啪啪炸响。突然,沐离的眼前出现了一对绿光,如同黑夜里野兽的绿瞳,起初只有米粒大小的一个,渐渐的绿瞳多了起来,霎那之间四面八方全是绿莹莹的幽光,如同夜空的繁星。 水泡炸裂的声响愈发大了起来,噼里啪啦!像秋季起塘时无数螃蟹爬动的声响。 终于,沐离看清楚了,自己的周围全是干尸,水泡是干尸的口鼻里冒出的,绿瞳则是它们的眼睛,它们黑压压的足足有两百具之多。 “哼,仗着人多,那就是不讲江湖规矩咯。”沐离苦笑一声:“小爷我打。” “碰!”他一拳就打断了对面一个披发僵尸的颈骨:“叫你出门不梳头。” “咔!”他斜飞一肘,一个僵尸的臂骨又应声折断:“敢在背后搞偷袭。” “秃!”一个僵尸的脑袋被踢飞了:“没事你啃我脚指头干嘛?” …… 沐离发现这些僵尸虽然数目众多,却挺讲规矩,并没有一拥而上,而是一个个上前跟他单挑,一番拳打脚踢后,十几个僵尸已经横尸河底,不知道它们死了没有。 但很快沐离就发现这么打下去并无实际意义,这些看似呆头呆脑的僵尸实则计谋深远,它们一个接一个地排着队来捧自己的臭脚,踢碎一个换一个,绵绵不绝,生生不息,就是不让你同时解放出两条腿来。如此被它们拖着,等于断绝了你的退路。 它们从四面同时进攻,运用最原始的车轮战不停地攻击。虽然个体战斗力极弱,但足已让你疲于奔命。人的体力终究是有限的,又何况是在水里,力气没用完,气也先用完了。 本来是能潜行一顿饭的工夫的,如此左遮右挡,早耗去了天量的体力,哪里还能坚持一顿饭的工夫?只一盏茶不到的工夫,沐离就觉得撑不住了,头脑开始发昏,挥拳踢腿的动作也渐渐弛缓。 终于有一只干尸从他背后偷袭得手,它突起一掌斩在沐离的后脖颈,掌骨却应声而断,不死物不知疼痛,却仍茫然地停在那望着自己的断掌发呆。 沐离回肘击碎了它的胸骨,可是在那一掌之下,他也吐出了胸腹中最后一口气。 完了,沐离想,没气了,现在喝水也是死,不喝水也是死。我到底是喝还是不喝呢?算了,还是做个饱死鬼吧!早知如此今晚来赴约时就该大吃一顿,唉!可惜也没钱。 主意打定,他就开始大口地喝起水来,一边喝一边犯恶心,该死的干尸,多清的河水让你们弄的这么浑浊,让人怎么喝嘛,呃,呸…… 喝饱了水后,他的神智已近乎模糊,他仰头向上望了一眼,想最后看一眼月亮,入目的只是一点鱼白色,水太深,水太浊,月色不明啊。 他含笑着向深渊飘去,周围簇拥着上百只干尸。活了十四年,从来只是簇拥在别人身旁,死了死了却又这么多“人”簇拥着自己,平生之愿足矣。 沐离慢慢地闭上了眼,上下眼皮尚未合缝时,他就看到了幻觉: 幽冷漆黑的曲水河底,突然出现了一丝光亮,那亮光从天而降,霞光瑞彩中映出一个披发女人的冷艳面容,她右手提剑,左手则举着光明的火焰。 她可真是美的不可方物,那娇美的容颜,高雅的气质,如风般飘洒的长发,真如图画里的女神一样。 女神,女神,你是从仙界下凡来度我的么? 女神啊!我在这呢?带我走吧!我愿永远匍匐在你的脚下。 女神一定是知道我有难才来搭救我的,她走的好生匆忙啊!竟还光着脚丫,只穿着一袭内衣袍裙,女神的裙子真美,真丝的吧!好薄啊!真是纤毫毕现呐。 女神真是细心啊!知道水里不能点火把,她竟然燃烧了自己的左手来照明。 火烧手疼吗?唉!为了我你真是牺牲太多,女神,女神,我心中永远的女神,让我永世为奴,臣服你、报答你吧!好么,嗬嗬嗬…… 沐离傻笑着,冒着泡,向水底沉去。 …… ------------ 36.立志 沐离从昏迷中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间高档客栈的顶级客房里,窗外阳光明媚,客房在三楼,窗口吊着几盆吊兰,窗台上停着一只前来拜访的小鸟,正灵巧地转动着小脑袋,乌溜溜的小眼睛盯着屋里那张宽大柔软的大床。 床上的人已经昏迷了三天三夜,此刻刚刚醒来。他睁着一双无力的眼睛,粗略地扫量了一下屋里的情形,然后就又合上了眼。 沐离的脑袋昏沉沉的,时时幻出一片空白,许久之后才能陆续记起一些事,但那些记忆的碎片很难复原成一张完成的图片,他吁了口气,合目又休养了一会,渐渐恢复了一些生气,以前经历过的事,有些深刻地刻入脑海,有些则风轻云淡的,若云若雾。 他问闻讯赶来探望的客栈掌柜:“我昏迷了几天?” “三天四夜。”掌柜职业地笑着,看起来他一定是位见过大世面的人。 “三天四夜。”沐离嘀咕了一声:“送我来的人呢。” “她走了,临走前嘱咐小店要好生照料公子。” “公子?”沐离心里好笑,一个家奴怎配称公子,但他懒着再计较这些,不过是一句话而已,如果你付得起钱,让他们喊你做公爵、宰相,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喊的。 “令姐还有句话要小的务必转告公子:请公子醒来之后,务必立即回乡去,中京城这边事,她自会处置妥当,请您不必挂念。” 沐离心里苦笑了一声:叫你表哥,你不答应,这回又改表姐了。 沐离合上眼,眼前又浮现出那个右手持剑,左手举着火把的女神形象。 “女神是我的表姐。”沐离嘀咕了一声,就闭上了眼睛。 什么都不想了,赶快养好病站起来比什么都重要,沐离想着,就安稳地睡去了。在这家洛城最高档的客栈里睡了三天,沐离就再也睡不住了,尽管掌柜一再强调孙表姐已经预付了足够的房费,足够您在此休养半年,但沐离还是一刻也呆不住了。 他跳下床来,蹦了蹦,又跳了跳,笑着对掌柜说:“我已经完全好了,再躺下去,只会越来越难受,我要走了,如果送我的那个表姐来,请你转告她,我有事先回乡了,就不跟她道别了,咱们后会有期。” 掌柜的嗫嚅了两下,终于没有吭声,沐离已经收拾好了随身衣物,掌柜的突然捧出一柄剑来说:“公子爷,您的剑!这可是柄绝世好剑啊。” 那柄剑自然是绝好的,但它并不属于沐离,实际上它是公孙乐华学艺时使用过的剑,对她那样的显赫家世来说,即使是做学生时的佩剑也绝对不可以马虎的,客栈掌柜好眼里,一眼就瞧出此剑不同寻常之处,如此宝物,他可断然没有胆量贪污的。 孙乐曾三次让沐离拿起此剑,都被他拒绝了,想不到折腾了这么一大圈后,它竟然又回到了自己的手里。冥冥之中,岂非天定。 沐离从客栈掌柜手里接过那柄剑,入手一沉,剑是好剑,地地道道的好剑,精美的装饰只是它的外表,它的锋刃是用蓝钢锻造的,既锋利无比,又具有初步的“破魂”之功。说起来这柄剑已经初步具有了低级神刃的某些特性了。 剑的护手处一面刻着“公孙”二字,一面刻着“乐华”二字,沐离虽然一个字也不识,却擅于数字,一共四个字,公孙乐华,一定是“公孙乐华”四个字,只是哪面是“公孙”哪面是“乐华”他却弄不清楚。 “嗯……” 沐离接过了剑,随意地往腰带上一挂,却突然脸一红,神情有些忸怩起来:“嗯,那个,能不能借我一点盘缠,我的盘缠全丢了。” “当然可以。”掌柜的满口应承道:“令姐留下的钱还剩十个金币,全交给公子做盘缠吧。” “十个金币!”沐离很没见识地嚷了起来。 “哦,是的,十个金币,哦,如果不够小店可以为公子再筹措点,本店的宗旨是让每位客人感受到宾至如归的快乐。”掌柜谦和地笑着,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实际上公孙乐华送沐离住进客栈的时候,预付了他二十枚金币,这几天他可着劲花,也不过花掉了六枚金币,正想着怎样处理这十四枚金币呢。 凭他毒辣的眼光,他早已看出孙乐绝非寻常之人,她的气度绝对称得上是贵族,而且这对男女之间也绝非是什么表姐弟关系,那位女子话语虽然不多,说话的腔调也是冷飕飕的,但字里行间透露出对少年的关切,他还是能感受的到的。 可这位沐离“表弟”并不是什么公子,这点在他醒来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掌柜的就察觉出来了。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好衣裳的确能让一个人精神点,显出点富贵气,可这贵族的气质却绝非靠两件华美的衣裳就能装出来的,识人万千的客栈掌柜一眼就能瞧的出来。 但这又算什么呢?他不是贵族公子,却是贵族小姐关切的人,自己又岂敢怠慢分毫? 反正借出去再多的钱,也能从那位贵小姐手里拿回来,若连这点判断能力都没有,还敢在洛城最高档的客栈混吗? “哦,不,够了,够了。”沐离木呆呆地说道,随即他就后悔了:“不过最好有些零钱,留着路上用。” “那是自然,出门在外不可轻易露财嘛。”掌柜笑咪咪地说道:“我另外为公子准备了四枚银币,二十枚铜币和若干铁钱,足够您路上零用了。” 沐离满意地接过掌柜递过来的钱袋,并在掌柜的和一干锦衣伙计的护送下步出客栈的大门,掌柜的和他的伙计列成一行,向他谦卑的躬身行礼,嘴里说道:“你慢走。” 这一句话却赢来了街上无数羡慕、崇敬、嫉妒的目光,沐离在心里不禁感慨:“做个受人尊敬的人感觉真是好啊。” 沐离深吸了一口气,仰首蓝天,向所有人宣布:“我沐离,一定要做个出人头地的人,做个受人尊敬的人,做大陆的最强者!” 当然这些话他都是在心里说的,否则一定会被人当作神经病,再次接受注视的目光。 沐离发完誓,顿觉豪气干云,浑身都充满了力量。然后,他就甩开大步向洛城东门行去:不知道剑锯还能不能找回来,那可是花了小爷十二枚铜币呢?捡回来卖给城西姑娘巷的铁匠王大头,说不定还能赚俩小钱呢。 ------------ 37.肃杀 出了洛城东门往前走不到半里地就是曲水河,往日这条路上出城郊游的人络绎不绝,这一日却人踪零落鞍马稀,在洛城东门,沐离被一群洛州大都督府巡城卫卒给拦住了,说是前面封路,不让闲杂人等通行。 至于原因嘛,闲杂人等,无须与闻。 沐离虽然发了誓要做人上人,但也知道此刻他还属闲杂人等之列,无奈只得折回了头。碧波荡漾的曲水河底竟然藏着数不清的干尸,这事由自己的嘴说出去,哼,只怕鬼也不信,但由孙乐,哦,公孙乐华说出去,可就不一样了,一定会有石破天惊的震撼。 这会儿九重宫里的官老爷们不知道紧张成什么样子呢?嗯,他们一定会请几个,哦,至少得几百个法师做场法事吧!死而不枯一定是有莫大的冤情啊。这些干尸很可能就是修河时累死的民夫,唉!人贱命也贱,累死了就往水里一扔,连口棺材都没有。 那些富贵人家在碧波荡漾的曲水河上泛舟时,可曾想过幽冷的河底还有这么多屈死的干尸呢?笑话,真是笑话,不说,不说也罢,说了没人信,也没人听。 沐离转身离去的那一刻,面留忧愁,一刹那间他成熟了许多。 一回到鸡鸣侯府,沐离就感觉到一股肃杀之气,一打听,才知道张家家主张孝璋已经决定发兵天起城,准备向李家复仇了,如今鸡鸣国全国大征兵,名义嘛,当然还是“秋猎”! 秋高气爽,正是打猎的好时节,真龙朝以武功立国,尚武之风盛行,打猎看似游戏,实则其中蕴含着许多排兵布阵的大道理,技能煅炼贵族老爷们的体魄,又能培养兵卒协调作战的能力,是和平时节练兵的极好方式。 因此这项活动深得各地封君的喜爱,大争之世,你不犯人,还得防备别人犯你呢。 贵族老爷出郊围猎,从封地内征集民夫从行,于礼于制于情都是说的过去的,至于说行猎途中发生了意外,譬如说因为追逐猎物而深入邻国,以至于因误会而与邻国发生冲突,那自然是件十分不幸的事。 对此种意外发生的不幸,朝廷主管宗亲事务的录事府一般是要过问的,过问的方式是查明原委,给予有过错的一方以相应的惩处。 不过近世以来,皇室式微,录事府对此类纠纷常采取调解的方式,由录事府大臣出面召集纠纷双方坐在一起讲事实摆道理,好好说道说道,有什么办法呢?牙齿有时候还咬到舌头呢?相邻的两个国家间发生点小冲突,自然也实属正常。大家务须本着互相体谅的态度,各让一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此而已。 若调解不成,该打你们继续打,反正录事府已经尽了力,天子已经仁至义尽了。 张孝璋这次就决心以秋猎为名出兵天起城,一雪夏季战败之耻,据说鸡鸣侯这次心很大,已经发下火漆令,国中十五岁以上、六十岁以下壮丁一律应征入伍,随其出征,决心倾其全力,一举击溃李家,从而结束长达一百多年的张李两家恩怨。 年年都因打猎、放牧等鸡毛蒜皮的小事与李家发生冲突,最后劳烦录事府的大人们不辞幸苦前来调解,张孝璋觉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张家和李家的恩怨纠缠了一百年也没有了结,早已经成为两家生活中的一部分了,说起来也不算什么。所谓“一举击溃李家”等豪言壮语,张孝璋已经说过不下十几遍了,以后还要不要说,还要说几次,谁也说不准。 所以沐离听到这个消息后并没有十分上心,回到鸡鸣侯府后,他连行礼都没放下,就去去找歪头、大傻和鼻涕虫三个。 让他没想到的是未满十五岁的大傻和因残疾无缘行伍的歪头此刻都被召集进军营里集训去了,只有鼻涕虫因伤在家休养,沐离吃惊地问鼻涕虫:“大傻也要出征吗?他跟我一样大,还没满十五岁呢。” 鼻涕虫嬉笑着说:“他那个傻样出去能干什么?次帅说了,大军出征,家里总得留人守备,叫咱们这帮半大小子去军营里训练几天,回来好守卫侯府。” 沐离“哦”了一声,却想他们都去了,怎么没我的份呢。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自己虽然和大傻同岁,却比他足足矮了一个头,细胳膊细腿,肋巴骨清晰可数,这么一副尊容又怎能入的了张次帅的眼呢。 不去也好,当兵有什么好,做到骑团骑士不也就那样吗?要想出人头地,做武士做军官才是正道。想到骑团骑士,沐离下意识地握了握了手中那柄刻着公孙乐华名字的长剑,此刻它正用麻布严密地缠裹着。 “得找个妥善的地方把它藏起来呀。”沐离暗自思忖道,一个家奴,未经家主许可,擅自持有武器可是杀头的大罪,沐离可不想因为一把剑丢了脑袋。 别过鼻涕虫,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屋,沐离把“借”来的那十枚金币取出来,仔细地藏在墙角的水缸下面,水缸下有块木板,木板下有个洞,洞里有个陶罐,陶罐里藏着沐离所有的积蓄:十二枚银币和一块玉佩。 藏好了钱,沐离却犯了愁:金币体积小好藏,公孙乐华的剑怎么办?屋子里就这么点大地方,藏不了不说,把剑藏在屋里也不踏实啊。思来想去,沐离还是决定晚上出城一趟,把剑藏在鸡冠山中峰的山洞里。 “今晚就出城去……”沐离忽然心里有些不踏实:“但愿戚氏那恶婆娘别找茬。” 沐离把剑暂时藏在了床底下,然后他就揣上三枚银币出府上街去了。 迟归了好几日,蔡总管那、胡管事那都得有所交代,出点血买些礼物孝敬是免不了的,黄老大这回帮了自己大忙,也该意思意思。 去采买礼品之前,沐离先去了趟小兵营,张家的族兵统共有三百多人,骑兵的营盘扎在城东南,步军营盘扎在城东的石堡外,城里的这处小兵营只驻扎了四十名侯府亲随军,春秋两季则用来训练民壮。 歪头、大傻等一干家奴此刻就集中在小兵营里训练。守门的是几个老军,见了沐离就打趣道:“沐离,好男儿都应征入伍为国出力,你为何还在府里窝着?” 沐离卷起袖子,露出细若麻杆的两条胳膊,向守门军士亮了亮,立即惹来一阵哄笑,沐离没理睬他们继续往里行去。却听背后有人幽然一叹说:“没爹没娘的孩子就是可怜啊!瞧这孩子瘦的,插上翅膀就能飞了。” 接着就是一阵摇头叹息。 沐离听了心里美滋滋地想:“我虽瘦,满身皮包筋呢。” 歪头一干人等正坐在树荫下小憩,见到沐离过来,就拍拍屁股站起来,迎了过来。 他先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问道:“怎么,他人没去?” 沐离说:“去了。” 歪头啧啧嘴,道:“那你还能活着?了不得啊。” 沐离笑道:“我早说过我没事的,七年勤学苦练,难道是闹着玩的吗?” 歪头笑骂道:“好啦!别吹牛了,到底是怎么回事?来来来,咱们哥俩唠唠。”眼看这围过来一圈人,歪头就搂着沐离走到了僻静处。 然后再次问道:“是他没去,还是你没去,怎么,难道你们见了面没打起来?可这又怎么可能呢?不打架半夜三更跑那去干嘛?又不是一男一女,难不成……” 沐离笑着说:“你别瞎猜了,我去了,她也去了,也打了了,我没打过她,但是我比她聪明那么一点点,我呢?扬长避短,跳到水里去了。她不服,她也跳下去了,然后我就在水里灌她喝了个饱,然后她就投降了,向我求饶,我说求饶的也可以,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怎么样,她答应了,然后我就放了她,然后我就回来啦。” 歪头诧异地盯着沐离,仿佛是在看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听他说完,半晌方道:“完啦?” 沐离道:“完啦。” 歪头道:“就这么简单?” 沐离道:“就这么简单。” 歪头一把抱住沐离,感动地说:“傻人有傻福,傻人有傻福啊。”他用力地拍了沐离两掌,又改拳为掌,在沐离的背上捶的咚咚响。末了把沐离一推,说:“兄弟,今晚我请客,为你接风洗尘。” 沐离笑道:“今晚就算了,好几尊神等着我去拜呢。” 歪头道:“那就明晚吧!总之这杯压惊酒你一定得喝。” 沐离笑了笑,问他:“看这架势,这回要真打呀。” 歪头道:“那可不,必须得真打。”说到这,他瞅了瞅四周,凑在沐离耳畔,压低了声音说:“大前晚齐州那边来人了,一共十二个人,四个金武士,四个一等武士,两个道士,还有两个披着黑斗篷,看不清面相,看起来来头更大。这伙人来的第二天晚上,老大的一支商队从东门进了城,足足有八十多辆乌蓬马车,有一辆车进瓮城时不慎陷入坑里,车轱辘一下子就碎了,你想想,这车厢里装的东西该有多重,八成是军械兵器!” 沐离道:“幸好你们不用上战场,这回又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呢。” 歪头却笑道:“这你就不懂了,这回齐州插了手,只怕李家不灭族也要大败特输,这可正是个立功请赏的好机会呢?我还想去走走秦三爷的门路,调去正军上战场呢。” 沐离苦笑一声,道:“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沙场建功那是老爷们的菜,你,去了也是当炮灰,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吧。” 歪头咧嘴笑道:“我也只是随便说说,古来征战几人回啊。咱们这样的人上了战场九死一生,马上富贵,与咱们无缘。” 聊到这,校场上鼓声已响,歪头得走了,临别之际,歪头忽然叫住了沐离,脸上挂着尴尬的笑,眼眶里却噙着泪水,他自责地说:“兄弟,哥这次又临阵脱逃了,哥对不住你。” 沐离微微一笑,用手一指着他的鼻子说道:“明晚请客,得在翠玉居。” ------------ 38.穿着寿衣的斥候 沐离给蔡总管送了一听野山茶,礼物算不得贵重,却很新颖,蔡洲心情不错送了沐离一包瓜子,沐离带着那包瓜子以及十斤猪肉、五斤羊肉、两包糖去了黄老大家,黄老大也是个知情识趣的人,并不问沐离此去洛城做什么?说了几句闲话后,吩咐浑家准备晚宴,沐离赶紧起身告辞了。 夕阳正红的时候,沐离提着一只鸡、一壶酒去了胡管事家。东西是不多,不过加上给胡管事家儿子的红包就十分可观了。 胡管事看在礼物和红包的份上,也就不计较上回沐离连累自己的事了,对此次洛州此行也绝口不提,只让胡嫂子炒了两个菜、烫了壶酒留沐离吃晚饭,沐离问胡管事:“家主主母都不在家,晚上不用去厨房盯着啦?” 胡管事听了这话忍不住嘿嘿苦笑了两声,正在收拾桌子的胡嫂子听了这话,就插嘴说:“这两天你不在是不知道,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如今做了厨房协理,仗着后台硬已经呀把我们家老胡架空了。” 沐离半天才弄明白,原来张孝璋趁田氏守孝未归,自己做主升了戚氏做厨房协理,戚氏得了这个差事,仗着身后有家主撑腰,没两天就把胡管事给架空了。 胡管事没了田氏撑腰,也不敢与她争斗,便告病在家不露头了。 沐离安慰胡管事说:“她能做的好什么事,你瞧着吧!三天五天,一定闹一屁股篓子。依我看,胡大哥不去也好,正好趁此机会调养调养精神,等她捅了篓子,无法收拾了,自然有人叫她滚蛋。” 胡嫂子听了这话满心欢喜,推了一把蔫蔫不乐的胡管事说:“听见没,还是沐离有见识,你呀,以后有事多跟沐离商量,有他帮衬,你的地位才牢靠,你没瞧,这两天沐离不在可不就出事了?” 胡管事挥手道:“去去去,瞎咧咧啥呀。” 胡嫂子朝沐离笑了笑说声:“你们吃着喝着,我那还有事呢。”就自己忙去了。 沐离陪着胡管事喝了回酒,聊了一些闲话,便告辞出来,此刻天色已晚。沐离只恐走迟了府门关闭了不能出去,赶紧一路小跑出了门。 沐离不知道的是,他走出鸡鸣侯府侧门,穿过一条街道,钻入对面小巷里的时候,鸡鸣侯府望楼上一双冷飕飕的眼睛正盯着他的背影,待他走后,那双眼睛的主人便折转身体下了望楼,向侯府内府走去。 鸡冠山中峰的半山腰,一处荆棘丛里,隐藏着一个入口仅容一个爬进爬出的山洞,入夜之后,沐离就像一只山猫一样,穿过隐藏在荆棘丛里的小径,一路来到山洞前,他警觉地观察了四周的动静,没有发现任何异样,这才搬开堆放在洞口,用以遮挡洞口的枯树枝,悄悄地爬进了山洞。 这个山洞是三年前沐离夜出狩猎时发现的,那时候他追逐一头怀孕的母鹿,母鹿走投无路之际一头扎进了山洞,沐离没敢往里爬,洞口太小,他只能爬着进出,他深怕母鹿半途中袭击他。 沐离找了一堆干柴堆在洞口,准备点着火用烟把母鹿熏出来,干柴堆好了他却突然下不了手了,最终他放弃了猎杀那只母鹿,然而当他正打算离开时,山洞里却发出了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原来在沐离转身离开的时候,一条有成年人大腿粗的花斑蟒钻进了山洞,绞杀了母鹿,蟒蛇吞了母鹿,躺在那不能动弹,沐离趁机钻进山洞一刀斩了蟒头。 从此,这座山洞就成了沐离的地盘,沐离把花斑蟒的的血洒在洞口,涂在石壁上,蟒血的浓重气息,使得大蛇小蛇都不敢往山洞里钻,这对沐离来说当然是件好事,谁又想晚上一推家门,啥啥没见着,先爬出十七八条五颜六色的蛇来。 其实不止是蛇类免进,其他动物闻到花斑蟒留下的气味后从此也不敢造访沐离的野外别墅了。 一盏茶的功夫后,沐离从山洞里爬出来,手里拿着他那柄四十三斤重的斩马剑。沐离眉头紧缩,情绪有些不佳,从胡管事家出来时,因为见到天色已晚,深恐府门关闭,就慌里慌张出了门。本来是想把公孙乐华的那把剑带出来藏在山洞的,结果走的太急,竟给忘了。 忘了就忘了吧!希望今晚别出什么乱子。 沐离提着斩马剑来到清影台上,练了一趟“劈风斩”,忽然就有些怏怏不快起来,他把沉重的铁剑往地上一丢,坐在那发起呆来。 经过和桃花眼、公孙乐华的一场大战,沐离对自己目下修炼的剑法一点信心也没有了,苦苦修炼了七年,临敌之际竟全无一点用处! 若非仗着多年夜猎煅炼出的敏捷身法,此刻自己或许已经横尸在曲水河畔了,多半已经被那对师兄妹丢尽曲水河里,用不了多久,自己可能就与河底的那些干尸为伍了。 也不知道做了干尸以后,还有没有人的思想,多半是没有吧!看它们呆头呆脑的样子,不过是具行尸走肉,哪有半点像人的地方? 沐离呆坐了一会,愈坐愈觉得懒洋洋的。 “还是去打猎吧。” 沐离生怕自己坐久了会睡着,于是怏怏不乐地站起来,提着斩马剑跳下清影台,直到双脚落地,他才有不觉苦笑了起来。 “我今天是怎么了?为什么老是心不在焉的,先是忘了把公孙姑娘的剑带出来,现在又忘了把沐离公子的弓箭带出来,没有弓箭,难道又要徒手去捕猎吗?唉!看来也只能这样了,但是今晚懒洋洋的真不想动弹!希望能碰到一头正在梦游的野猪。” 沐离提着斩马剑在山林中漫无目的地转着,先后发现两只飞奔野兔,一只夜出觅食的野猫,还有一只类似刺猬的小动物,跟发了神经一样在堆枯叶里钻来钻去。 “看来今晚什么也猎不到了。此刻回城又太早,算了,还是回山洞睡一觉吧。” 一想到结束今晚的狩猎,沐离整个人忽然就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想想从胡管事家出来的时候,根本就不应该出来。经历了曲水河里那件事,整个人都觉得异常疲惫,身体和精神都没有调养过来呢。 主意打定,沐离刀提着斩马剑,抄小路往半山腰的山洞行去。 面前是片杂木林,树木最粗的不过大腿粗,却生的十分稠密,更有许多荆棘杂布期间,愈发的显得密不透风了,不过沐离却不在乎这些,多年的狩猎经历让他又黑又瘦的皮肤硬的像块铁,根本不惧荆棘上的刺。 当然,若换在平日,沐离免不了还是要绕上一段道路的,但是今天,浑身无力的他只想早点回到山洞,倒头睡上一觉。 在杂树林里行走并不是件轻松的事,走了约十几丈,沐离就出了一身热汗,他甚至已经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了,照这个阵势,走出这片树林比绕道要费时费力多了。 但是已经走了这么多,折回去再走的话,无疑更加费时费力,没办法,还是硬着头皮上吧。 走过最艰险的一段路程,来到一片林间空地,前面虽然还是层层的林木藤蔓,但荆棘已经很少了,沐离决定歇口气再走。林地上积攒了一层厚厚的枯叶,时是深秋,各种恼人的小虫子夜晚也极少出来活动,躺在这软绵绵的枯叶上睡一觉…… 沐离刚想到这,身体就不争气倒在了枯叶上,昏沉沉地睡去了。他之所以感到困倦,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从洛城步行一百八十里路回来,实在太疲惫,二是晚上在胡管事家喝了太多的酒。 一阵夜风吹过,将一层枯叶均匀地撒在了沐离的身上,又一阵夜风吹过,沐离全身都被枯叶盖了起来。 第三阵夜风吹来前,杂木林里忽然传出一阵沙沙的声响,是一群人的脚步声,沐离骤然惊醒,多年狩猎经历,让他养成了即使是睡觉也要睁只眼竖起一只耳朵的习惯,一有风吹草动便立刻警惕起来。 此刻他听到了异响,却没有立即动身。他睁大着眼睛,眼珠子咕噜噜乱走,耳朵几乎已经竖了起来。 不是野兽,是人的脚步。 做出这样的判断后,沐离稍稍松了口气,随即又有些失望,他倒是希望来的是野兽,那样的话他总算也没白出来一趟。 是什么人半夜三更到这里来呢?和自己一样也是夜出打猎的猎人吗? 若是和自己一样是外出打猎的猎人,看起来连招呼也不用打了,同行是冤家嘛。不过应该不是。夜出打猎的猎人谁会跑到这鬼地方来?大型野兽不到杂木林里来,兔子、山鸡倒是会来,可为了打只兔子、山鸡,让刺刮破了脸,那可划不来呀。 其他什么人呢?盗贼看来是不大可能的,这里距离中京城不足两百里,属于王朝的腹心地带,小偷小摸少不了,大股的盗贼却是从来也没听过。 “难道是李家的斥候!” 沐离心里咯噔一下,很有可能啊!马上就要跟李家开战了,己方的斥候一定已经派出,那么对方呢?李家难道就不会派斥候过来侦伺? 一定是李家派来的斥候,否则,谁三更半夜的会跑到这地方来? 想到这,沐离浑身打了个冷颤,躺在那一动不敢动,斥候可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家伙,也都是一帮有大能耐的家伙,或许可能还是武士呢?若是落在他们手里,自己这条小命怕就是从此交代了。 出于对武士的本能敬畏,沐离伏在那屏息凝气,一动不动。 那群人在距离他不远处停了下来,乱哄哄地正在列队,这更证实了沐离关于来者是李家斥候的判断,普通的猎人外出打猎可没有在林中列队的习惯。 啊- 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怪叫突然传来,沐离寒噤噤的起了身鸡皮疙瘩,那声音恰似从地缝里飘出来的一般,竟全无一点人的气息。 啊-啊-啊- 一连串的怪叫声响起,声音短促有力,一色的如地狱之音,闻之令人心寒,沐离赶紧翻了个身,一是出于好奇,他想看看这声音究竟是何物发出的;二来,他是要做好逃跑的准备,这声音实在是太令人心碎了,即便是七头黑豹站在面前,也没让沐离这么害怕过。 透过枯叶的缝隙向前看去,眼前的一幕让沐离目瞪口呆: 林间的空地上列着一行人,一共七个。虽然个个站的笔挺,但怎么看也不像是士兵。他们身上的衣裳五花八门,各式各色都有。这倒也罢了,斥候深入敌境侦察,自然不可能着己方的号衣。 但即便如此,也没有必要个个都穿着寿衣吧!这乌七八黑的,你是出来侦察敌情的还是出来吓人的? ------------ 39.尸兵 队列之前,一个身穿黑袍的人,正手舞足蹈地向众人训话,看他滑稽的动作颇像是戏台上的小丑,那啊啊啊的声音正是从他的嗓子里发出来的。 借着昏暗的月光,沐离透过人墙勉强看清他的脸,一张枯瘦黢黑的脸,一双大而浑浊的眼睛,黑眼珠小到可以忽视,白眼珠……那不是一般的大,而是几乎全是。 一股凉气从沐离背上升起,莫名的,他对那位白眼珠多黑眼珠小的小丑感到恐惧。这家伙丑的确是丑,却一点也不可爱。 我要不要跑?沐离在心里嘀咕道,来者不善呀,要不还是先撤吧!沐离早已经瞧好了退路,往南,只要穿过那片杂木林,就能逃出升天了。 可是一个人的到来,打消了他的这个念头。 麻夫人来了,她披着黑色的斗篷,伴着夜风,踩着枯叶款款行来。不知是否是错觉,沐离总觉得有她的身畔的总有一股旋风伴随着她,枯黄的树叶绕着她旋转个不停。 这还是自己熟悉的那个麻夫人吗?沐离运足目力望去,麻夫人,的确是她。 “为什么选在这种鬼地方?” 麻夫人开了腔,语气冷冰冰的,与她平日里那种柔中带刚的语气决然不同。 哈哈哈- “小丑”的嗓子里发出了一阵欢快的笑声,恰似金属勺子刮擦锅底时发出的声响,听的沐离不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回禀夫人,这里才安全嘛。” 小丑躬身答道,满脸是谄媚的笑。虽然礼数周到,但丝毫看不出他对麻夫人有多少敬意,这笑出现在他脸上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麻夫人撇撇嘴,转过身来,检阅了一遍那支奇怪的队伍。 “就凭他们?”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这些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金属勺刮擦锅底的声音再度响起,小丑的脸上仍带着谄媚的笑容。 “一共能出兵多少。” “不下三千人。”小丑献媚地说道,语气中不无得意之色。“这里的原料十分丰富,使得我的工作总是事半功倍。” “那倒是。”麻夫人撇撇嘴,似乎已经打算结束这场对话了:“希望这是一支奇兵。” “一定会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对话结束,麻夫人飘然离去,如同来时一样,旋风卷着枯叶飘舞在她周围。 啊―啊-啊- 小丑发出了三声低沉的鸣叫,队伍启动了,那七个“兵”在他的指挥下,转过身来,向前跳了两步。 啊- 啊- 啊- 小丑突然发现自己的“兵”走错了路,顿时恼羞成怒。他挥舞起手中的长鞭狠狠地向他的“兵”抽去,啪!啪!啪!一声声爆裂声传来,穿在“兵”身上的华丽寿衣在夜空中碎成了一朵朵彩绸的花朵,飘飘洒洒落下来。 唧-- 唧-- 叽-- 挨了抽打的士兵发出类似小鸡一样的哀鸣声,但显然他们并不怕疼,多数士兵已经转过身子重新排列成纵列向另一方向行去,只有一个身着华丽衣衫的老弱士兵还在原地打圈。 啪!啪!啪!小丑的鞭子无情地抽打在他的身上。 老兵身上的衣衫尽碎,飘飘落地,如落英缤纷的花瓣。 小丑对这个既不听话又愚蠢的“兵”终于失去了耐心,他腾起一脚,朝那“老兵”的腰部踹去,嗖地一声:“老兵”飞了起来,看起来像一个木桩一样轻。 噗!“老兵”在距离沐离一丈远处落地、滑行,最后在距离沐离鼻尖一尺外停住,沐离瞪着他,他也瞪着沐离。 黑眼瞪着白眼,那“老兵”突然咧嘴笑了笑,嘴里喷出一股臭气,是尸臭,这股气味沐离是熟悉的,每年战死的张家族兵运回来的时候,身为鸡鸣侯府最卑贱的家奴都“有幸”接触到挖坑埋尸这项伟大而光荣的任务,那些草草收敛在薄木棺材里的尸体,因为停放过久,无不发出令人作呕的臭气。 沐离悚然而惊:这些“兵”竟然都是尸兵! 尸兵,世上竟然真有这种东西! 沐离可不止一次听说书艺人提过这些东西了,传说真龙朝的创始君主柏乡就是倚靠麾下的五千“无畏骑士”扫平群雄据有天下的。那些无畏骑士神勇无敌,不惧生死,每战必胜,从无一败,据说他们并不是活着的人,而是一群被魂师拘束了灵魂的活死人,也即传俗语中的尸兵。 沐离真有些哭笑不得,在曲水河底被成群干尸围攻差点丢了小命,在这小睡一会,竟然能撞见传说中的“尸兵”!我沐离犯了什么错,怎么尽跟这帮家伙耗上了? 哈―― 尸兵发出了类似笑的声音,嘴里发出的尸臭几乎让沐离窒息。朦胧中他竟然朝着沐离伸出了手,手指上戴着两只金光闪闪的戒指,他的手黝黑干枯,皮肤溃烂,流着脓水,特么的还是具新鲜的尸体。 小丑踩着枯叶走了过来,脚步轻快,腿和肘屈伸灵活。虽然身上有股浓重的尸臭味,但无疑还是个人。小丑在老兵的身后站立,嗓子里又发出了“啊”的一声,弯腰劈手抓住了尸兵的脚踝,拖着它追其他的尸兵去了。 啊-啊-啊- 被拖走的尸兵咧嘴大叫,嗓子眼里发出惊怒的吼叫声,瞪着沐离的眼睛里竟冒出了仇恨的火焰,但是它的长官已经没心思听它诉说了,其余六个尸兵已经走远,这些尸兵看似笨拙,走起路来速度竟然奇快无比,再不追赶怕就追不上了。 麻夫人,尸兵! 尸兵走后许久,沐离仍然不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是真的,为了判断自己是否在梦中,他狠狠地掐了自己的手臂,疼,有些疼,很疼,然而直到手臂被掐的红肿起来,他还是不敢相信自己所见的一切是实情。 如梦幻泡影啊―― 直到,月光下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是一枚黄澄澄的金戒指,刚才还戴在尸兵的手指上! 沐离用枯叶包裹了戒指拿了起来,迎着月光看了又看,的确是枚戒指,上面除了黑色的脓水,还有些尸臭的味道。 自己不是在做梦,刚才所见的确是实情。 他把戒指用力地甩了出去,仿佛甩掉了一只毒蝎子。 ------------ 40.招供 一夜没睡的沐离第二天回到鸡鸣城时,感觉头脑有些昏沉沉的,但不管怎么说,日子还得过下去。一夜没有猎到任何猎物,但给胡管事的孝敬还是一样少不了,收买守卫的烧饼也一样少不了,赵婶子、吴嫂子的菜也少不了。 自己即使遇到了神仙,也还是一个凡人,是凡人就得过凡人的生活。 更何况自己邂逅的特么根本不是什么神仙,而只是几个可怖的尸兵! 在城里买齐了物品,沐离抄近路到了侯府侧门前,因为只是供泔水车出入的侧门,门前只有一个老军看守。 那老军正在嗑瓜子,猛可儿地见着了沐离,便笑道:“沐小哥又夜出打雀儿去了?收获如何?买了这么多东西,看来运起不错嘛。” 沐离笑了声,用他正在变调的嗓子脆声回说:“运气倒是不赖,一出城就打了俩兔子,没多久又掏了一个田鼠窝,粮食没弄到,倒得了一串肉葫芦(田鼠幼崽)。” 说着话他从腰里摸出那个拳头大小的陶罐塞给老军,说:“道州产的黄酒,酒肆新进的货,请老爷子尝个鲜。” 老军也不客气,接过来拔开塞子放在鼻下嗅了嗅,含着笑收下了。 也是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软,收了沐离的礼物,老军客气了许多,他向沐离招招手,说:“别急着回去,来,咱爷们唠唠嗑。”一边招呼沐离坐下,一边又把自己嗑的瓜子分了一把给沐离。 聊了两句闲话,天渐渐亮堂起来,沐离瞧着四周人渐多,就起身说:“老爷子,您歇着,我先回去了。赶着上工呢。” 老军摆手笑道:“你去,你去。”又嘱咐说:“今儿万事小心点。” 沐离听了这话又站住了,瞧了四周没有熟人,低声问那老军:“府里出事啦?” 老军打个哈哈说:“没啥事,啊!没事。“ 沐离点点头,瞧了一眼那个拳头大小的陶罐说:“黄酒老爷子回头尝尝,要是好,下回我再孝敬您一壶大的。您歇着,我走了。“ 刚要动身,那老军又把他叫了回来,满脸含笑说:“看在你死去的爹娘份上,爷们今儿要点拨你两句,你记好了。”他让沐离附耳过来嘀咕了两句。 沐离大吃一惊,脸色都变了,说:“谢谢您了,老爷子,没您点拨,我今儿怕是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老军摆摆手咧嘴一笑,道:“谢我不必,你呀,还是赶紧想想辙吧!这等事可大可小,是大是小关键得求对人。去吧!你故去的父母人缘都不错,希望能求到搭救你的人。” 从侧门往内府走的这段路上,沐离的脑子转的飞快,快的都要冒出烟来了。 老军告诉他,昨夜一更末,厨房协理戚氏突然跑到厨房说,家主要吃宵夜,要值日的厨子赶紧准备,一面又嚷嚷说没人打下手,要传几个小厮来。 厨房里本来是有四个小厮的,此刻却有两个被选去城外营中受训,剩下两个人中,其中就有沐离。论理沐离是不用当值的,他只是一个粗使小厮,劈柴运水,灶上的事不用他插手的。当然凡事都有例外,灶上忙不过来的时候,沐离搭把手自然也是应该的。 不过因为胡管事的庇护,晚上灶上再忙也不需要他出手。胡管事给的理由是“沐离这小子眼神不好,怕他把脏东西弄进饭菜里了。” 不过现下在厨房当家管事的是戚氏,胡管事认为沐离眼神不好不用他,戚氏却觉得无所谓,她让人传沐离来帮忙,谁又敢不去。 传唤沐离的人不久回报说沐离不在他的小屋,戚氏假模假式地说:“会不会起夜去了。” 报讯的人一口咬定说绝无可能,他已经去厕所看了,没有人。 戚氏这才一副张皇失措的样子说不得了,好好的人在家里怎么突然就不见了呢?难道让狼叼了去?她立即去向胡管事禀报了,又拖着胡管事去见蔡洲,蔡洲没起床,隔着窗子听二人禀报完,立即发话委托胡管事和戚氏去搜寻沐离的下落。 戚氏在窗外问蔡洲能不能搜查沐离的房间,以便找些线索。 蔡洲反问她按府里的规矩能不能搜查,能就去搜查吧。 戚氏得了这句话,正是求之不得。下午,沐离前脚踏进鸡鸣侯府,后脚就有人向她回报说从中京城回来的沐离,带了一柄类似剑的东西。 家奴私藏武器可是死罪啊!加上半夜外出不归,哼哼,姓胡的这回看你还不死翘翘? 一直想从胡胖子手里把厨房管事这个肥差夺过来的戚氏,立即行动起来,她派人暗中盯着沐离,注视他的一举一动,等到沐离天黑前出府后,她终于觉得时机成熟了。 所谓家主半夜要吃宵夜,灶上人手不够要找沐离帮忙,都是她的借口,目的就是揭开沐离深夜外出的秘密,抓住他的把柄,到时候不怕他不攀咬出胡管事。 哼哼,一个小小的家奴,若无管事的默许,他敢夜夜出府行猎?你胡胖子敢说自己没收过沐离这猴崽子的好处,不需要多,只消坐实了一条,你还不乖乖给老娘腾位子? 沐离刚进内府就被两个守卫的族兵给拦住了,沐离笑着问:“二位这是何意啊?” 一个族兵道:“兄弟,不是咱们兄弟跟你为难,实在是大总管和秦三爷都发了话,让咱哥俩带你去公义堂问话。” 沐离吃惊地问:“公义堂,我犯了什么罪,要去那地方,我不去。” 族兵冷笑道:“去不去的可就由不得你了。” 说罢一左一右架住了沐离,沐离小心翼翼地挣扎了两下,便装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跟着两个族兵去了公义堂。 这公义堂是豪门大族里专门用来惩处犯事家奴的地方,类似于侯府内设的小衙门,但凡有家奴不守规矩皆在此处问讯,无罪开释,有罪即刻惩处。除死罪需要报家主知晓,其余的可自行判断,即判即罚,权力相当大。 眼下主持鸡鸣张家公义堂的是张孝璋的族叔张毅,一个七十多岁的干瘦小老头,坐堂监审的则是“鹞子”。 沐离被族兵押到位于侯府三重院落的公义堂时,张毅和鹞子高堂端坐,戚氏和胡管事则垂手立于堂下。 沐离被两个族兵带进来后,一副茫然的样子,问立在堂上黑着脸的胡管事:“我这是怎么啦!好好的,抓我干嘛?” 胡管事黑着脸没说话,戚氏则哼了一声,尖声锐气地说道:“抓你干嘛?亏你还好意思问,我问你你昨晚去哪了?” 沐离道:“笑话,晚上当然在家睡觉,还能去哪?我还要问呢?昨晚谁趁我出门,把我屋子抄了?好家伙,我还以为遭了贼了呢!” 此言一出,堂上便是一静。戚氏一怔,心道:“这小子又要耍什么花招?捉贼捉赃,捉奸在床,都这份上了,还敢狡辩?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一直霜打茄子似的胡管事闻听这话心里竟是一震,暗道:“咦,这小子有恃无恐,什么意思,这份上了,难道还有本事翻盘不成?不对,如今罪证确凿还能什么好说的,还指望把鞋子扔过房顶来个死不认帐,不行了吧!那也太小儿科了。” 胡胖子给沐离递了个眼色,意思说:小子,承认了吧!这回玩不了,你痛快承认,我才好为你求情。 沐离回了个眼色:沉住气,一切包在我身上。 胡胖子凌乱了:小子你要是能趟过这道关,没说的,哥以后跟你混了成不成? 沐离眨了下眼,却是微微一笑。 “咳,堂上发出威严的一声咳嗽,张毅说话了,七十多的人了,口齿有些不清,看起来脑筋也不太灵光,他问沐离:“你昨晚掉茅厕里了吗?他们抄了你的窝,你竟然不喊不叫,是何缘故啊?” 沐离道:“回太公,小的是有原因的,但这原因不便当众说。” 张毅道:“你个小兔崽子还有什么不能告人的原因,说!” 沐离做出为难的样子,欲言又止。 戚氏道:“说不出来了吧!你昨晚是不是私自溜出侯府了?” 沐离立即矢口否认:“绝无此事,绝无此事。” 戚氏冷哼道:“那你说呀,你倒是去哪了呢?” 沐离依旧沉默不言。 张毅啪地拍了下惊堂木,断喝道:“大刑伺候!” 沐离大叫:“小的冤枉啊!太公!” 张毅叫道:“冤枉,你这贱种,不打怎肯吐实话,打,打到他说实话为止。” 两个如狼似虎的族兵拖着沐离往堂下去,胡管事一瞧这情形,叫了声:“且慢!” 向张毅说道:“太公在上,容小人跟他说两句。” 张毅道:“也好,你能劝的他吐实话最好,否则,我的板子不是吃素的。” 戚氏道:“太公……” 张毅喝道:“娘们休要多嘴,老爷我自有分寸。” 胡管事走到沐离面前,先交了个眼神,问道:你搞什么名堂,不是说全在你身上吗?就这点道行。 沐离用眼神回答:稍安勿躁,我自有分寸。 胡管事无奈地苦笑了一声,懒洋洋地说道:“我劝你还是早点说了吧!免受皮肉之苦,太公面前岂容你耍诈。” 沐离委屈地叫道:“不是我不说,实在是这件事不易当着人面说,太公,我冤枉啊!” 张毅喝骂道:“我把你这个泼皮无赖打死为算。打,打,打!” 一口气喊了七八声打,一时气喘不匀,剧烈地咳嗽起来,一直端坐的鹞子,翻眼瞅了他一眼,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两个族兵将沐离拖到院子里,按在一张条凳上,正要褪下他的裤子,沐离失声大叫道:“我招,我招,我全招了。” 两个族兵对了个眼色,收了棒子,听得堂上张毅一声喊:“带回来。” 二人架着沐离上了堂,往地上一丢,沐离顺势趴在地上不动了。 张毅冷笑道:“你这贱皮,天生是个贱种,不打你,你是不知道厉害。说吧!敢有一句不实,老爷我打的你屁股开花。你昨晚不在房里睡觉,究竟跑哪去了?” 沐离磨叽了一会,方回答道:“我,我,昨晚,去麻夫人那了。” ------------ 41.你敢死我就敢埋 一言激起千层浪,堂中众人莫不目瞪口呆。 张毅更是瞪着两只白多黑少的铜铃眼问:“哪个麻夫人?可是姓马的女人?” 沐离道:“是麻、马夫人。” 戚氏一听这话简直懵了,气咻咻地问道:“你,你这简直是胡说八道,你去她那作甚,半夜三更的。” 胡管事一听有门,这小子敢把麻夫人抛出来,必是有所倚仗,有了麻夫人这个挡箭牌,嘿嘿!看谁还能把他怎样?于是立即出口帮衬道:“嘿嘿!这就奇了,家主半夜三更还要吃宵夜,马夫人为何就不能叫小厮了?” 戚氏一时语塞。 张毅显然不管这些道道,他此刻眼睛晶晶发亮,一脸猥琐的笑,老小子早对田氏不满,对麻夫人更是恨的咬牙切齿,这回听说堂堂的夫人半夜三更叫小厮去房里,昏头昏脑的便以为能抓到什么把柄,于是一声断喝:“沐离,你休要胡言乱语,她一个知书达礼的贵夫人,半夜三更叫你去干什么?啊!说?” 沐离不慌不忙地答道:“夫人有腿寒的毛病,一发作起来,腿疼的要命,小的幼年时跟父亲学过几天推拿术。虽然是狗肉上不了席,对夫人的腿寒却独有奇效,因此常被夫人唤去为她按摩。昨夜一更左右,哦,最迟不到二更,我睡的迷迷糊糊,时间有些记不真了。喜鹊来砸我房门,说夫人腿疼病又犯了,唤我去按摩。太公,您说,我不过是个低贱的小厮,夫人传召,我敢不去吗?所以只好去了……” 胡管事喝道:“胡说八道!去按摩能要多长时间?我们一更末去抄你家时你人不在,等你等到四更初,你为何还没回来?” 胡胖子一边说,一边悄悄朝沐离挤了下眼,沐离心领神会,胡胖子这是在给他通风报信啊!一更末去抄了他的屋子,一直待到四更末才走,嗯,明白了。 沐离胸有成竹,脸上却显露出一副尴尬的神色,嗫嚅道:“说来惭愧,小的给夫人按摩之后,因为太困,竟然睡着了。” 张毅闻听此言,禁不住两眼冒光,嘿然问道:“你在她那睡着了?” 沐离道:“睡着了。” 张毅用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猥琐地再问道:“那你是睡在地上,还是睡在别的什么地方?” 沐离想了想,回道:“睡在床上啊!这大冷的天,睡在地上小的哪受得了?” 张毅拍案而起,大叫道:“好一个没品没羞的东西,凭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睡到夫人的床上,我不打死你,怎知我的手段?!” 正要喝打,沐离忙道:“太公息怒,小的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睡在夫人的床上?小的昨夜困倦后是睡在喜鹊床上。” 张毅愕然失神,语无伦次地说道:“你,你,你怎么不睡在她床上呢?咳咳咳……” 沐离心下笑骂道:老东西,想算计小爷,真瞎了你的狗眼。 堂上一众人此刻也明白了张毅的心迹,知道这老儿恨麻夫人恨的牙齿痒痒,早就想寻她的晦气了,一直没有机会呢。这眼看着就要抓住她的把柄置她于死地了,却是狗咬尿泡,空欢喜了一场。 胡管事暗笑之余,默默地向沐离挑了挑大拇指。 戚氏忽而发出了一声冷笑道:“说到底不过是你一家之言。” 张毅一听,半晌没明白过来,戚氏不得不心中暗骂:“老朽,老朽,真是老朽了。这么好的机会,怎么不请姓马的过堂来问问呢?最好闹他个满城风雨,让大家都知道知道,原来尊贵的马夫人还有腿疼的毛病,半夜三更还须唤小厮去给自己捏腿。捏腿的小厮累了,还打发在自己贴身丫鬟的床上睡上一觉。“ 想到这鸡鸣侯府里无风尚且要起三尺浪,哼哼,有了我这番铺垫,姓马的看你还怎么有脸混下去,趁早滚蛋! 可惜这些话她也不能给张毅明说,心里连骂了一顿老朽、糊涂虫之后,戚氏敛襟说道:“此事事关重大,我以为还是请夫人过堂来问个明白为好。” 张毅一琢磨,这才明白过来,立即心动,正要发声叫人。 胡管事咳嗽了一声,正色说道:“马夫人好歹也是客人,怎好因为这样的事到这来,这岂是待客之道?” 戚氏驳道:“正是因为是客人,才更应该请来说个明白。若是不明不白的,只怕府里某些人从此又要多事了。再说了,这事弄不清楚,你要太公怎么处置沐离?此案悬而不决,你又置沐小哥于何地呢?” 胡管事还要吵,鹞子突然咳了一声,四周顿时一静。张毅斜了眼自己这个族弟,目视堂下,喝道:“请马夫人过来问个清楚。” 鹞子起身道:“此事关系重大,我看还是我亲自去请才算不失礼。” 戚氏闻言心中气馁,鹞子突然插手此事,而且明显对麻夫人有袒护之意,如此,自己把事情闹大,继而借机扳倒胡管事的计划就不得不暂时搁浅了,为了上位而得罪府中的实权人物“鹞子”,那可绝对是件得不偿失的事。 约一盏茶的工夫后,鹞子就陪着麻夫人到了公义堂,丫鬟喜鹊自己搬着椅子,到了公堂上不必谁说,把椅子一放,安顿麻夫人从容落座。夫人是主子,主子有座,下人就只能站着,戚氏顿时寒了脸,老朽骄狂的张毅胸中虽然有气,也只能忍着。 公义堂上的气氛一时颇有些尴尬。鹞子见众人都不开口,便起身向麻夫人施了一礼,咳嗽了一声,开口说道:“今日劳动夫人来此,是要了解我府中的一桩公案,因为事关人命,我等不敢不慎重。得罪之处,尚请夫人海涵。” 麻夫人道:“无妨,应该的。” 鹞子目视张毅,要他说话,张毅懒洋洋地侧过脸去。 堂官不说话,他这个监堂也只好越俎代庖了,鹞子咳嗽了一声,清清嗓子,再次向麻夫人施礼,说道: “昨夜一更天左右,家主唤厨房准备宵夜,厨房戚协理到厨下安排,因人手不够,遂唤小厮沐离来打下手。不想竟发现他不在自己的房里。戚协理恐小厮遭了意外,就派人四处寻找,又留人在他房间里一直等到四更末,却仍不见沐离的人影。由此,戚协理判断,小厮沐离很有可能是擅自出府去了,便将此事告到了公义堂。今早,张堂官传唤沐离问话,沐离辩称昨夜之所以不在自己房里,是应夫人传唤,去服侍夫人去了。事实真相如何,还请夫人明白示下。” 麻夫人听完,面含微笑,目含春水,先乜了沐离一眼,这才欠身回答道:“沐小哥所言句句属实。妾身昨夜腿寒病发作,辗转不能入眠,无奈只得打发喜鹊请沐小哥来按摩。” 虽然早知道麻夫人会为自己圆这个谎,但也直到此时,压在沐离心口的那块石头才算是落了下来。 麻夫人昨夜也出了城,她一定是悄悄出城去的,她去会见了几个见不得人的人,她肯定不希望有人知道这件事。 因此不管自己怎么撒谎,为了掩饰她那不可告人的秘密,她都会帮自己圆谎的。 如此自己半夜出府之事,自然可以掀过去,可是如此一来,也等于告诉麻夫人,自己昨晚看到了一些不该看到的事情。 想到她诡异的行踪,想到环绕在她身侧的旋风,想到那几具尸兵,沐离心惊胆寒,将来会发生什么事,他已经没有勇气想下去了。 但沐离已经别无选择,如果自己私自外出的事被查实,自己固然难逃一死,还要连累许许多多的人,而得罪麻夫人,顶多也只是一死,却可免了许多人被连累,两害相较取其轻,这个道理沐离还是懂的。 至于以后的事…… 唉!走一步算一步吧。 沐离深夜不在房间里是事出有因,理由充足,证人也足够分量,戚氏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借机向胡管事发飙的机会,这让她恼羞成怒,于是她把一腔怒火都倾泻在了沐离的头上。 她冷冷一笑,当着麻夫人的面说:“既然有夫人为你作证,你自然就是清白的,我还敢说什么呢。不过,你能否解释一下,我们从你床底搜出来的那柄剑是怎么回事?你暗藏在水缸下面的那十枚金币又作何解释呢?” 麻夫人在来公义堂之前就已经从鹞子那儿知晓了事情的原委,从沐离屋里搜出十几枚金币的事,她或许还能帮忙说那是自己给他的赏钱。虽然有些离谱,但只要自己开了口,谅谁也不敢再深入追问下去,老娘有的是钱,愿意赏给他,谁又能奈我何? 但是那柄剑的事,自己就不好再为他遮掩什么了,难不成告诉别人说自己仰慕沐大侠的威名,故而献上绝世好剑一把,不要说沐离只是一个家奴,并非武士,就算他是武士,自己要赠剑,似乎也应该赠他一口男式用剑,给他一口刻着女人名字的女式剑,又作何解释呢? 听到这句话,麻夫人望了眼沐离,目光中闪出一丝无奈。 沐离低下了头,这件事他思索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头绪,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一个翻不过去的坎,告诉他们实情,说那剑是公孙乐华的?他们肯相信吗?他们一定不信,信了也会说不信,那就只好去请公孙乐华作证了。 可是公孙乐华那…… 不错,最后关头,她是救了自己,可代价是什么呢?是自己先放过了她,这不是和解,只能算是扯平,你饶我一次,我救你一次,大家从此扯平了,以前的仇怨,还得继续着,没有理由就此一笔勾销了。 即便她现在肯原谅自己,自己能厚着脸皮再去麻烦她一次吗?即使能厚着脸皮去麻烦人家了,人家肯帮忙吗?即使…… 其实,这件事的问题根本不在这。 侯府的规矩是家奴不得擅自持有兵器,要害在“擅自持有”四个字上,而非兵器是谁的,只要坐实了兵器是擅自持有,那就是死罪,其余的大可不必深究。 一声微微的叹息声传来,是胡管事发出的。虽然眼下的事情已经跟他无关,但眼见沐离在劫难逃,于情于理,表示一下同情还是应该的。 胡管事在心里跟沐离说:兄弟你去死吧!你敢死,我就敢埋。 ------------ 42.落毛的公鸡 戚氏终于尝到了久违的胜利的感觉,不过胜利来的太快,反而让她有些失落,实际上她的心里倒有些期望,若是能在胜利之前来点小波折,那就最好不过了,一点点就足够,自己脆弱的小心脏已经承受不了太大的打击了。 风口浪尖讨生活的日子真是不适合女人过呀,戚氏在心里想,女人嘛还是过点舒心的小日子算了。沐离呀,沐离,要不是你屡屡坏我的好事,我又岂肯擅下杀手,取你的小命呢。 罢了,你死了后,看在那十枚金币的份上,我会哀求家主赏你一口棺材的,当然是柳木的,市场上最便宜的那种,而且还不涂漆哟。 “小鬼,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的张毅,觉得自己找到了报复麻夫人的机会,丑女人,你不是能耐吗?我就让你的小情人横死在你面前,看你哭的样子是不是比笑更难看。 “小子,我再问你一次,你听好了,答不出来,这回可就是死罪。”张毅说这话时,眼睛盯着麻夫人,见到她无奈的神情,忽然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他嘴角露出一丝狰狞的冷笑,腰杆顿时挺的笔直,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 老小子猛地将惊堂木一拍,厉声断喝道:“沐离,我问你,那剑是不是你的?” 沐离垂头丧气,张口刚要答话,忽然一个嘶哑深沉的声音说道:“那剑是我的。” 众人看去,莫不一惊,来者却是张家二号人物,张孝璋的胞弟、族兵次帅张孝漆。 沐离心中顿时狂喜,暗叫道:小爷何德何能,竟感动的普天诸神都来助我,先是一个麻夫人,已经让俺受用不起了,如此连张次帅都来了,这……难不成待会家主也要来? 张孝漆突然发了话,戚氏顿时如雷轰顶,一时哑口无言,半晌方嗫嚅道:“二爷的剑为何会,会在一个小厮手里?” 张孝漆黑着脸道:“我托他入城买的,不行吗?” 戚氏忙躬身说行。张孝漆黑着脸,正眼都不瞧她,迈开大步,径直走到捧剑的族兵面前,劈手抓过那柄剑,目光突然一滞,他看到了剑的吞口上刻着四个字:公孙乐华。 戚氏及时地捕捉到了他脸色的变化,心里冷冷一笑:且不问你为何要替这小子圆谎,我倒想看看眼下你怎么自圆其说?剑是你打发沐离买的,怎么刻着别人的名字?公孙乐华,那是什么人,干女儿?干妹妹,还是外面保养的小情人。 沐离见了,心里也暗暗叫苦,却不知这谎该怎么圆下去。 呛啷一声,张孝漆若无其事地拔出了剑,寒光一闪,不止一个人赞道:“好剑!” “好剑!”张孝漆也赞了声,脸上露出了喜色。 “好剑!”沐离也赞了声,忽然就福至心灵,心中有了主意。 他跨前一步,面挂谄媚地笑着说:“这剑二爷还满意吗?” 张孝漆还剑归鞘,脸却黑了起了,他闷声说道:“看来我得赏你点什么了。“ 沐离道:“不敢。给二爷跑腿是小的福分,岂敢讨赏。”“ 张孝漆冷笑道:“你还算有点自知之明。” 他伸出粗硬的手指点着剑吞口上“公孙乐华”的名字,斥责道:“剑买来了,为何不把名字磨掉,这点小事难道还要爷亲自动手吗?” 沐离心里暗叫厉害,且不问张孝漆好好的为何跑来为自己开脱,单凭这份说谎话脸不红心不跳的修为,沐离就自愧不如,暗想,怪不得人家是张家第一高手,这等修为小爷没个十年八年的苦功怕是赶不上了。 他咳嗽了一声,躬身禀报道:“回二爷,小的跑遍了洛城的兵器铺子,按照二爷传授的三字真言去挑选,许多兵器都不入眼,末了只寻到了这么一件别人寄售在店里的东西。东西是好东西,就是要价太高,小人好说歹说,报了二爷的名号,店主家才肯让小人拿回来请二爷过目,合意,二爷留下,不入眼,再退还给他。如此,小人岂敢随意找个人就动手磨了字?请二爷明察。” 张孝漆听了这番话,眼睛一亮,发出嘿嘿一阵冷笑。 他收了剑,说道:“这剑爷收了,办完这间的事,到爷房里来,爷有话问你。” 沐离躬身说是,亮着嗓子喊了一声:“恭送二爷。”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也一起躬身礼送张孝漆。 有了张孝漆的援手,戚氏彻底哑火,她狠狠地瞪了眼沐离,说了声:“咱们走。” 带着几个手下正要离开,却被沐离叫住了。 沐离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戚协理慢走。” 戚氏怒道:“拦我何事。” 沐离把手一伸:“拿来!” 戚氏道:“什么?” 沐离大惊小怪地叫道:“钱呐!二爷给了我二十枚金币买剑,押了十枚在店里,还剩十枚呢?你不能都给吞了吧。” 戚氏一听这话哭的心都有了,咬着牙,胸脯气的鼓鼓的,像一只运足了气的蛤蟆。 “把钱给他!”她恶狠狠地朝着身后的人发了脾气。 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把胸脯挺的愈加高耸,在众目睽睽之下,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她自己觉得自己走的挺豪气,但在众人眼里却活像一只败了阵的公鸡。 落毛的凤凰不如鸡,落毛的公鸡……不如母鸡。 沐离当着众人的面,拉开钱袋子,仔细地清点着数目,点完把手伸到戚氏随从面前,一句话不说,那大汉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三枚银币、一把铜子放在他手里,恶瞪了他一眼,气鼓鼓地去了。 胡管事见事情已经有了完美的解决,突然朝沐离眨了下眼,沐离下意识地捂住了脸。正要来个假摔,突然发现上了胡胖子的当,恨的他也想生气的蛤蟆一样鼓起了肚皮。 而胡胖子却早已经得意地一声长啸甩开大步去了。 麻夫人笑盈盈望着沐离,柔声说道:“回去换件衣裳,先去见二爷,回头到我哪儿去。我让喜鹊炖了只鸡,让你尝尝。” 沐离亮着嗓子道:“谢夫人赏赐。”又说:“恭送夫人。”嘴里说的轻巧,身上却着实起了层鸡皮疙瘩,想到那一群尸兵,想到旋绕着麻夫人的那阵旋风,一阵恶寒霎时流遍了全身,如堕冰窟一般。 ------------ 43. 老二家的石头坊 张孝漆的值房在鸡鸣侯府外,实际上也在城外,鸡鸣城东郊,与鸡鸣城隔河相望的一座土坡上有一座造型怪异的城堡,城堡是艾拉波族人设计修建的,艾拉波人是天才的建筑师,正如熊族人是天才的武士,中州人是天才的商人,屋山人天生都是老顽固一样。 城堡包含地下室在内共计有六层,内部暗廊、甬道纵横交错,如同迷宫,大大小小的房间有一千两百多间。其基座是用巨大的青石条修筑,寻常的攻城武器根本无法撼动分毫。 有人说张李两家百年战争,张家一直没有被彻底打垮,正是张密当初的远见卓识,在张家家底还十分不丰厚的时候,耗尽全族之力修筑了这座城堡,使之与鸡鸣城互为犄角,一次次地挽救了张家于灭族之灾。 与这座拥有辉煌历史的城堡地位不相称的是,它至今仍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 鸡鸣城里的百姓管它叫“张家堡”,鸡鸣侯府里的下人管它叫“石堡”或“东城石堡”,张家族兵叫它“次帅府”,而到了张家家主张孝璋的嘴里便成了“老二家的石头坊”,仿佛那里是专门出产石头的作坊。 因为是军事基地,作为家奴,沐离还从未踏入过石堡半步,因为当张孝漆吩咐他去石堡时,他竟莫名地有些激动。 在面对未知的事物时,有些人乐意往好的方面去想,有的人呢?则乐意往坏处去想。沐离属于前者。 张次帅好端端的跑来为自己解围,什么缘故?难道是要提拔我?没道理呀。虽然自己能打的绿帽熊跪地献胆求饶,但论剑法来说,自己连府里最赖的武师也斗不过。 一个连十二式劈风斩都常常使错的人,也能入的了张次帅的眼? 他老人家可是地地道道经过天武会认证的品境武士呢! 大陆的修真武者以修为境界高低分为神、圣、妙、品、流五境九阶,这品境看起来不算太高,但实际则不然,试问世上能有多少人当得起“神圣”二字,所谓圣人那至少得百八十年才能出一个吧。至于神,自创世洪荒至今,出了几个?屈指可数唉。 所以世上的修真武者中妙境高手已经是凤毛麟角,高不可攀了,品境武者实在是已经高的不能再高,强的不能再强了。 如此一位强者,究竟看上了我什么呢? 难道是看出了我沐离实际上是个有天赋异禀的少年俊杰? 沐离差点摔了个跟头,忽又觉得牙齿有些疼,于是赶紧停止了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能有什么呢?一个低贱的家生子,连参加族兵的资格都没有。 从侯府东门出去走不多远就是鸡鸣城的东城门,城的东门实际也是侯府的东门,两者明分两块实为一体,正如鸡鸣城实际上就是侯府的外郭一样。 沐离施施然地从侯府东门走出去,穿过东门,走过瓮城,踏上一条长长的石板桥,石板桥横加在护城河上,长约一里路,宽仅容一辆马车通行,两侧没有护栏,脚下是碧波荡漾的东湖,东湖其实就是护城河的一段,因为水面宽阔,名之为湖。 湖的对岸,石板桥的尽头就是东堡,形如一头蹲坐在土山上的石狮子。城堡的大门远看即如狮子的巨口,望之令人生畏。 在一股威严的气息逼迫下,沐离赶紧放低姿态,哪还敢大摇大摆地走路?他整了整衣衫,垂下手,低着头,像一个受气的小媳妇一般往前蹭。 桥的尽头立着六个兵卒,为首的是个伍长。 张家族兵的编制、装备、训练完全模仿自宫卫军,是地地道道的禁军系。 真龙朝建国之初便实行分封制,国内邦族林立,柏氏皇族强盛时,封君皆仿照禁军军制组建自己的邦族军队,等到柏氏皇族衰落后,除了接近中京城的部分邦族仍遵朝廷法令外,边远地区的国(族)兵在编制、装备、训练方面与禁军渐行渐远,以至到了一族一国一个军制的恐怖地步。 历经上百年的优胜劣汰,形成了当今比较有影响的五种军制,曰:正统的禁军系、西方的弦月系、南方的大楚系、东方的镇海系、北方的燕山系。 采用某种军制的邦族军队便被称作某系,譬如鸡鸣国军队采用禁军军制,便被成为禁军系;海州张家采用镇海公国军制便被称作镇海系。 真龙朝名义有四支禁军,骑团、监门卫、皇城卫和宫卫。实际上却只有宫卫军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军队。其他的: 骑团,实际只是国王的仪仗队和亲随卫队; 监门卫,就是门卫和守备队; 皇城卫,顶着军队的头衔,干的是衙门里的捕手、快手一样的活,只是维持皇城中京城的治安军、守备队。 而宫卫军虽然名称上有宫卫二字,有时候让人误解为宫廷守备队,实际上却是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人员素质高,作战经验极其丰富,能攻能防,攻防兼备,精通马、步、水战,能在各种复杂环境下把敌人送进坟墓的全能杀人机器。 宫卫下面设有几个军,一直是朝廷的最高军事机密,不过其编制并非机密,实际上朝廷是鼓励各地诸侯邦国采用宫卫军的编制的。 宫卫的编制分六级,最高的是卫,卫的长官称作大将军,分左右两位,以左为尊。 卫的下面分设五营,曰前、后、左、右、中,营长官称作都统。 营的下面是军,军的长官即为将军,每军额定两千五百人,马步军混编。 军下面是团,步军团兵员额定为六百人,骑兵团为四百人,团的长官称作校尉。 团下面为大队,步军大队员额一百二十人,骑兵大队约八十人。 大队下面是小队,步军小队每队十三人,骑兵每队九人。 步军小队下面设伍,每伍六个人,一个伍长外加五个士卒。 伍长不算军官,所谓兵头将尾,位置却很重要。 张家族兵统共只有三百人,勉强算得上有一个团。但是鸡鸣国是侯国,论制是可以自主建军的,军旗、军徽,甚至军队的编制都可以自己决定,且所建之军无论规模大小,其首长皆可称“大元帅”。 大元帅并无具体品级,与“卫”的首长大将军难分高下,但一般而论:“元帅”总比“将军”好听一些。 你说你的“将军”前面还有个“大”字,我“元帅”前面难道是个“小”字吗。 真龙朝的禁军大将军官品是从三品,侯爵也是从三品,一个是职官,一个是勋官,不论是面子还是里子,都是大将军更胜一筹。 越是没落的贵族,往往越看重面子,张孝璋为了压大将军一头,便自己亲自担任了鸡鸣国的军事首长,自称“大元帅”,当然他这个大元帅只是虚掌军务,军队的实权实际上是掌握在次帅张孝漆的手里。 张家族兵虽然只有三百之众,营、军、团、大队、小队、伍等编制却都是有的,当然因为军官太少的缘故,有些官职譬如都统、将军、校尉之类,暂时都是虚设的。 三百族兵中骑兵约六十人,编制却是一个军,因为注水太狠,连张孝璋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于是虚悬将军不授,而授予骑兵军的首长张宗琪为总旗。 总旗本来是军下面主管军令的佐官,经将军授权有临时代替将军主持军务的权力。 族兵中的步军编制也是两个军,每军下设置一个团,每个团下设一个大队,每个大队人数一百一十人。 张孝璋对外宣称说,宫卫军每个大队是一百二十人,我鸡鸣国是天子属国,不敢与天子禁军相比,每个大队减少十人,定为一百一十人吧。张孝璋这番话颇能唬住一些人,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土豪们。 当然对死敌李家来说,你张大帅手底下有几个军不是问题,关键得看你有多少人,一个军就一百来号人,再多几个军也无所谓。 和骑兵的首长授总旗一样,两个步兵军也由总旗代理将军行使指挥权。 张大帅对此的解释是:便于直接控制军队。 身为次帅,实际掌军者,张孝漆对兄长的这套拉虎皮做大旗的做法颇有些不以为然,在他的口中“张总旗”就是“张大队”,狗屁的骑兵军,不就是六个半骑兵小队吗?连正规军的一个骑兵大队都比不上,唤你一声“张大队”已经是抬举你了。 ------------ 44.血燕 “烦请……”走到石板桥桥头,沐离立定脚步,刚开了口。 伍长便摆了摆手,笑道:“沐小哥嘛,认识,次帅在书房等着您呢。” 他用了个“您”字。 沐离心里暗自惊怪,张孝漆为何要帮自己,走了一路想了一路,想的头疼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堂堂的次帅好好的向自己示好,这其中必有古怪啊。 沐离心里想到,忽然他就自己啐了自己一口,暗责自己心里很阴暗:我呸,世上难道就没一个好人了吗?好人就做不得了吗?人家好心好意地帮了你这么大的一个忙,你竟然还用此等卑暗的心理腹诽人家,你呀,真是…… 沐离很想自责两句,却发现自己根本就开不了口。 他转念又想:相信老张家兄弟做好人好事,还不如相信老母猪能上树呢。 索性不想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自己连一百斤都不到,砍了剁了又能剔得几斤肉呢?熬出几两油? 沐离穿过形如狮子大嘴的城堡大门,顿时感到阴森森的一股冷气。 在伍长的引领下,他穿过一条逼窄阴暗的甬道,通过一道生铁浇筑的铁门,先向下穿越一道暗廊,拐个弯过了一道莲花门,再爬上一道螺旋上升的铁梯子,沿着一道幽暗阴冷的走廊大约走了四五十丈,推开一道木门,眼前忽然一亮。 这是一座两丈见方的小石厅,里面有桌有椅,还有一座涂着绿漆的阴暗的铁门。 铁门涂着墨绿色的油漆,看起来像是生了很厚很厚的一层铁锈。铁门前立着两个体格健硕,披甲执刀的武士,面色阴冷,如生铁浇铸的一般。 石厅的椅子上则坐着一个壮汉,腿翘在桌子上,他的脸上有道骇人的刀疤。沐离认得,此人是张孝漆的结义兄弟张宽,据说是一位能发出剑气的流境武者。他追随张孝漆多年,一起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战阵,从来都是形影不离的。 刀疤脸瞄了眼沐离,目光阴冷的能滴出冰水来。 沐离朝他鞠躬敬礼,没有吭声。 张宽打了个响指,立在门前的两个武士阴着脸同时握住了铁门的门环。 轰隆隆的一声闷响,铁门开了。一股铁锈味钻入沐离的鼻孔,开个门弄出许多铁锈,看起来这道门并不怎么常开。 沐离在想都说张次帅勇猛无敌,难道他还曾学过穿墙术不成,不用走门就能进屋子吗? 沐离不知道的是,张孝漆的这间值房实际上至少有四道门,两明两暗,两道明门中,一道是常走的,另一道不常走,两道暗门中,一道是张孝漆的亲信们知道的,一道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 沐离走的这道门恰巧是不常走的那道明门,至于伍长为何带他走这道门。 沐离不得而知,但想想张家兄弟平素的所作所为,沐离心中释然,这俩兄弟做出任何事你都不要觉得奇怪,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一对奇葩。 张孝漆的值房很宽敞,屋子墙壁也很高,朝南一面有四道窗户,窗户不大,因此宽敞的屋子看起来竟是十分昏暗。 张孝漆的公案南面有一道窗户,这才让他能在白天不用点灯就能看清公文上的字迹。 换一个地方,其实大部分的地方,想看清纸上的字绝对是件困难的事。 张孝漆坐在公案后,正在奋笔疾书,对二人的到来他甚至连头也没抬一下。 领路的伍长敬礼后退了出去,张孝漆仍然没有抬头,只淡淡地说了声:“坐吧。” 沐离道:“次帅面前小的不敢坐。” 张孝漆没再答话,沐离就只好静静地站着,此时此刻,他的心中一片清明。 伏案片刻后,公函写就,张孝漆上下扫了一眼,便掏出印信在落款处按了下去,他将信塞进一个牛粪纸大信封里,封了封口,用了火漆,这才拉动垂在公案左侧上方的一根红绳。 少时进来一位军中书记,张孝漆把信交给他,说了声:“八百里加急。” 书记接过信,敬礼退出。 张孝漆干完了一件要紧的事,显得很轻松,他拍了拍手,揉了揉脸,这才翻眼瞧了眼沐离,说道:“你也不用瞎猜我为什么要救你,你的命是我救的,我就是再拿回来,你也不会觉得冤枉吧。” 沐离道:“救命之恩,小人没齿不忘,二爷有什么要小的做的,只管吩咐便是。” 嘴上说的豪气,心里不免直打鼓,堂堂的族兵次帅,要自己做什么事,发句话便可,何必亲自现身施这么大的一个恩惠给自己。看起来他要自己办的事绝不是小事。 果然张孝漆哼了一声,道:“爷要你办的这件事非同小可,你可要听仔细了。” 沐离恭恭敬敬地立直了身体,微微低着头,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势。 “这些年爷一直在外打仗,风产露宿的,竟然落了个风湿腿的毛病。” 沐离道:“爷为国事操劳幸苦了,这些年若非有二爷力挽狂澜,只恐……说句小的不该说的话,只恐鸡鸣国前途堪忧呀。” 沐离一时说的顺口,马屁滔滔不绝而出。 张孝漆听的十分受用,连连点头,脸色较沐离初进来时已经好看多了。 沐离还要继续说下去,张孝漆忽然摆了摆手,狠狠心止住了沐离滔滔不绝的马屁,笑着说:“你能体谅爷的难处,爷很欣慰。你是个懂事的孩子,爷今天跟你说的话,不许跟其他任何人提起,你明白吗?” 沐离用手指在喉咙上轻轻地划了一下,说:“爷一身关系国运盛衰,小事也是大事,大事更是天大的事,小的明白,死也不敢向外透露半个字。” 张孝漆满意地点点头,倒不是沐离这马屁拍到了他的痒处,而是沐离的这份悟性很让他欣赏,他是个不喜欢多说话的人,一句话能说清楚的意思的绝不肯动第二句话,若是不用自己开口,对方就能明白自己的意思,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 “我交代给你的事的确有些难办,不过也只是相对于某些人来说,对于你,并不算难。” 沐离听了有些糊涂,便道:“请二爷明示。” 张孝漆道:“你去趟岱州靠山郡,替我寻一只血燕回来。爷要用它的血入药,断了这风寒腿的根。” “血燕?” 沐离似乎听过这个名字,一时却有些记不真切了。 “就是能产血珍珠的血燕?” 沐离终于想起来了,有一种极其名贵的药材叫“血珍珠”,自己在药铺卖药材时,跟店主闲聊时听他提过,他还清楚地记得一枚血珍珠价值五枚金币! 而所谓的“血珍珠”其实就是血燕的卵。 “嗯――你知道就好。”张孝漆点点头:“血珍珠虽然名贵却是治标不治本,要想根治,只能寻血燕,用它的血入药。” 说到这,他盯着沐离,似笑非笑地说:“其实血燕并不难抓,屋山的向阳坡上多的是。可惜这畜生性子硬,一旦被人捕获,不吃不喝,一般人养不了三天就饿死了,所以在内地才显得珍贵。你到了靠山郡,多向那里的猎户打听,办法嘛我想总是有的。” 沐离心里想:“这么贵重的东西,若是像山鸡一样好抓,那岂非人人都能发财了?” 他又见张孝漆说这话时,眸中含笑,似乎早已胸有成竹,于是试探着问道:“二爷博古通今,见多识广,不知有何指教?怎样才能让血燕又吃又喝,乖乖地活着呢。” 张孝漆见他能窥破自己的心思,嘿然一笑,说道:“其实也简单,血燕这种畜生天生有股子痴情。你知道鸳鸯这种东西吗?” 沐离听他提到了鸳鸯,心里顿时有了计较,却仍装作不解的样子,问:“鸳鸯又如何?” 张孝漆盯着沐离的眼,嘿嘿冷笑道:“小子,你是个聪明人,这些话还要爷教你吗?” 话说到这个份上,沐离也不矫情了,于是大眼瞪着小眼,一起奸笑了起来。 ------------ 45.交易 笑完,张孝漆,丢了个钱袋子到桌上,对沐离说:“这是爷资助你的盘缠,三个月内把血燕带回来,爷另有重赏。” 钱袋子是结实的麻布制作的,看不清里面的东西,但目测体积,沐离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应该不少于二十个银币吧!靠山郡距此不过几百里,来回也只三个月,二十枚金币,已经是个十分庞大的数字了。 没想到如此抠门的张孝璋胞弟竟如此大方,真是龙生九子,九子不同。 沐离心里发了通感慨,低头收了钱,慷慨成词道:“小的此去,定带回血燕来,不成功,死也不敢回来见二爷。”一边发誓,一边心里却想:要是弄不到血燕,只怕回来了也被你弄死。 张孝漆点点头,又嘱咐了一句:“此事不许第三个知道,否则……” 沐离用手在自己的喉咙上比划了一下,说:“小的明白。” 转身要走,张孝漆忽喝道:“慢着。” 沐离心里一咯噔,转过身来,却见张孝璋的目光盯着案上的剑,说:“带上它防身。”沐离谢了,张孝漆目光里却放出一丝亮光来,意有所指地说:“这可是把好剑啊。虽是女子用剑,对你这么大年纪倒是最合适不过了。” 沐离猜不透他的意思,没敢答话,双手捧了剑,慢慢地退了出去。 门关上了,屋子里又恢复了宁静。 一阵香风飘过,一个女人风情万种地出现在张孝漆面前,她是从张孝漆虎威座背后的屏风里转出来的,没有几个人知道,张孝漆虎威座的这道靠屏后还藏着一间密室,那里除了珍藏着张孝漆的兵符和几样中意的武器盔甲,还有一张床,一张很大很舒服的床。 有妻室的张孝漆一个月内不过回家一两次,多数时候他都是在密室的这张床上歇息的,当然张孝漆并不算一个孤僻的人,甚至是一个害怕孤独的人,他在床上休息的时候,从来都不会只有他一个人。 吴秀媚是这间密社的常客了,说客人有些不准确,实际上她至少算得上这间密室的半个主人。虽然她并不是经常呆在里面,但一旦她出现在那,除了张孝漆,绝不会有第二个人可以留在里面。 从靠屏后面转出来的吴秀媚如一只美丽的蝴蝶,翩翩地落在张孝漆的腿上,倒在他的怀里,依靠在他坚实的胸膛上。 她一挨到他的身体,一条柔软的手臂就像蛇一样攀上了张孝漆的脖子。张孝漆咧开了嘴,露出黢黑的牙,他憨笑着,脸上皱纹层层堆叠在一起,看起来像一个朴实的老农,然而他的手却很不客气地插进了她的大腿缝里。 吴秀媚没有躲闪,实际上她也无处躲闪,无处躲闪的吴秀媚就用自己的办法对付不速之客,她含笑着将两条修长笔直的大腿折叠起来,将那只插进来的手掌狠狠地绞住。 张孝漆咧嘴一笑,除了黢黑的牙齿,还喷出了一股腐臭气,他丝毫不顾她的大力绞杀,丝毫没有悻悻败退的打算,吴秀媚的动作反而让他莫名兴奋起来,他盯着她的眼,手上微微用力,指尖更进了两寸。 吴秀媚浑身颤抖了一下,没敢再做进一步的反抗。 “你这是送他去死。”她有些不满地说。 “唔,我这是在帮他嘛,怎么是送他去死呢。” 张孝漆眉毛攒成了一团,他笑的很开心:“有你给他求情,我岂敢大意呢。” 他将一条手臂环住吴秀媚的细腰,撤回突然敌阵的那只手,转而在她饱满的胸脯上狠狠地抓了一把,手感倒是其次的,他更喜欢看到她皱眉头的样子。她一定在心里在骂自己,那又如何呢?还不是得乖乖地来求自己? 作为一名百战余生的将军,对张孝漆来说,人生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征服了,征服强劲的对手,征服桀骜不驯的部属,征服内心的胆怯和懦弱,没有征服就没有乐趣。 女人也一样,一个不用征服就能得到的女人,对张孝漆来说就像白开水一样,喝了不会死,但寡淡无味,实在无趣的人。 吴秀媚虽然出身微贱,却是一个自命不凡的女人,自命不凡的女人,只有征服之后才能得到,乐趣就在这征服的过程中,张孝漆很享受这种征服的乐趣。 这或许就是自己为何放着身边那么多倾国倾城的美人儿不屑一顾,偏偏对这个只是略有几分紫色的寡妇感兴趣的唯一原因。 因为他喜欢征服,只有征服的过程才能给他乐趣,而吴秀媚恰巧就是个服的女人。 或许手太用力的缘故,吴秀媚的眉心拧出了一个浅浅的川字,张孝漆哈哈一笑,忽然撤下了罩在她丰满胸脯上的那只大手。 张次帅喜欢征服不假,却并非是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人,撤下来的那只手此刻改为轻轻拍打她圆润结实的大腿,吴秀媚把自己的一只手放在两腿之间,不动声色地在自己的要害部位前设了一道防线,防线看起来异常虚弱,只聊胜于无。 精通排兵布阵的张孝漆一眼就看穿了她的这点小把戏,此刻却大方地装作不知道。一味强力征服,完全显示不出他过人的智谋,身为大帅,运筹帷幄的智谋有时候比冲锋陷阵的勇气更让人称道,张次帅又岂肯放弃表现自己睿智的机会呢?他还有许许多多的大道理要讲给怀里的女人听呢。 “马上要跟李家开战了,这场仗咱们筹备了大半年,准备的是前所未有的充分,一定可以彻底地打垮李家。打仗嘛,谁也不会嫌兵多,只会献兵不够,所以真打起来,只怕家奴们也免不了要上阵的,谁也缩不了。” “可他还是个孩子呢。”吴秀媚柔声细气地说。 她轻轻地咬了咬嘴唇,舌尖轻轻地摩挲着晶莹的牙齿,眸子里星光闪耀:“看在我的薄面上,就别让他去冒这趟险了嘛。” 女人撒娇的热乎劲还没过去,忽然就惊叫了一声,脸颊骤然间酡红一片。 张孝漆唤在她腰上的那只手突然穿过她的腋下,在她胀鼓鼓的胸上捏了一把。她咬着嘴唇,气喘嘘嘘地说:“你老是玩偷袭这一手,我敢说,你的胜仗都是这么打来的?” 对张孝漆的性格她了若指掌。虽然是玩笑话,也得防止他当场翻脸,因此说这番话的时候,吴秀媚就让自己的双眸雾蒙蒙的,朦胧一片。这幅表情让任何男人见了,都不忍责怪她的无知或直接。 张孝漆没有责怪她的直接,反而异常兴奋起来,他不仅没有撤回偷袭的兵力,反而变本加厉地施虐起来,一边大力揉捏,他一面观察吴秀媚的神态,后者的反应只是稍不如自己的意,他就恼怒起来,发狠地说道: “事关张家生死存亡,谁也逃不了!人一旦上了战场,那就不是人了,谁还管你是不是孩子,打红了眼,亲娘老子都一样砍,老婆女儿也得披挂上阵,何况他一个十四岁孩子。” 啊- 吴秀媚在他的蹂躏下终于失声叫了出来,脸颊已经酡红一片,整个身体颤抖的厉害。 她趴在张孝漆的肩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咬出了满口的牙印。 张孝漆却还嫌她咬的不够劲,手上用的力更大了,一边揉搓,一边继续吓唬怀中女人说:“咱们张家算不错啦!满十五岁才让上战场,南面许多小邦小国,你去打听打听,十二三岁的儿郎上战场的比比皆是。像凡儿那么大的孩子也得在后面运送粮草。” 吴秀媚的一只乳都快被他揉烂了,但在兴头上,她一声也不敢吭,只得陪着笑说道:“凡儿能过的平平安安还不是亏了你的关照,可是……啊――” “你知道就好。”张孝漆面目狰狞地笑道:“我能保你儿子去州学读书,就能让他回来披挂上战场去送死!沐离那小杂种也一样,我能让他这回投机取巧不死,下回也能让他乖乖地去送命。他们的死活不过是我的一句话!” 啊-啊-啊- 吴秀媚连声尖叫起来,张孝漆那只没轻没重的手实在太用力,她已经有些顶不住了,这三声尖叫一出,张孝漆突然兴奋起来。 他腾地站起身来,一手抱着吴秀媚,腾出另只手把公案上纸墨笔砚一股脑地拨拉到地上,把吴秀媚摆放在自己的元帅公案上,双膝跪下去,头一摆脑袋就灵巧地拱到了吴秀媚的两腿之间,钻到了她的裙子下…… ------------ 46.拷问 沐离从城东堡回到鸡鸣侯府,远远地就看到喜鹊等候在瓮城外一棵垂柳下,沐离打了声招呼说:“喜鹊,喜鹊你在这等我吗?” 喜鹊却一反常态冷冷地说:“我们夫人要见你。” 麻夫人此刻就站在城墙上,她一直在眺望沐离的身影,目送他走进东堡,又目接他出来,沐离抬头望向她时,她脸上露出微微的笑,那三处诡异的红麻子在阳光下显得不仅诡异而且可怖,像是要吃人的妖怪。 上了城墙,沐离见不远处有巡逻的族兵,便按制给麻夫人跪拜行礼,麻夫人没有像往常那样早早的伸出手扶住他,或扶他起来。 而是坦然地接受了他这大礼,不仅如此,沐离磕完头后,她也没有立即叫他起来,她似乎在发呆,呆呆地盯着沐离看,直到喜鹊提醒,她这才作势弯了下腰,和颜瑞色地说:“起来吧。” 沐离站起来,然后又拜了下来,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每个头都磕的砰砰响。麻夫人笑了,问:“你这是做什么?无缘无故的。“ 沐离抬起头来说道:“多谢夫人今日施以援手,否则,小的命丧了。” 说罢又磕了三个头,说:“无端把夫人卷进来,冲撞之处,请夫人宽宥。” 麻夫人这时冷笑了一声,道:“出了这么大的事,只几个头就想一笔勾销吗?” 沐离傻了,半晌无语,麻夫人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掩着嘴,跟喜鹊说:“平日里聪明伶俐的沐小哥今日怎么也犯了傻。” 喜鹊弯腰来扶沐离,说:“夫人跟你说笑呢。” 沐离转忧为喜,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没心没肺地说:“我就知道夫人是菩萨心肠,不会怪罪我的。” 麻夫人却寒了脸,做嗔道:“虽然如此,你也不该编排那些事,什么半夜三更叫你去帮我按摩,像什么话,别人会怎么说我,以后我还要见人吗?” 沐离搔搔后脑勺说:“一时逼住了,实在想不起来别的主意,真是对不住了。” 麻夫人幽幽一叹,道:“罢了,反正我在这宅子里名头也不好,俗话不是说债多了不怕讨,虱子多了不怕咬,多一桩少一桩,也就那么回事,无法是让他们多嚼嚼舌头罢了。” 沐离嘿嘿说道:“夫人真是高人,竟有如此雅量,换个人气都气死了。” 麻夫人微微一笑,忽然伸手抓住了沐离的手,她的手冰凉,沐离的手本来是温热的,被她抓住了也变得冰凉。 “哟,手心都起了茧子。是平日练功磨的吗?我听说你常常夜半出城去练功?” “夫人,我……” “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对我也要隐瞒吗?” 麻夫人的目光温柔的像把锥子,沐离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让她刺穿,看透了。 “嗨,说来丢人,七年前我认了一位师父,就是咱们府里的那位柔柔族武士,可笑的是那人空长了一副好皮囊,却是个……七年时间什么都没交给我。”沐离尴尬地笑了笑:“认了师父又没学到本事,怕人笑话,所以只好私下偷偷用点功,不想被别人看扁了。” “嗨,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看你的脸,都红了。” 芊芊手指又移向了沐离的脸颊上,奇异的是刚才还冷如冰的手,如今却异常温软,温软的让人想入非非,忍不住有摸一摸的冲动。 为了克制这种冲动,沐离抬起了头,望着麻夫人的脸,冲动立即克制住了,脑袋里却突然冒出一个久已有之的念头:可惜了这张脸,要没有这红麻子,也算是国色天香了。 “你昨晚究竟去哪了吗?”麻夫人问的风轻云淡,似乎纯粹是出于好奇。 沐离心里却似炸了个惊雷。虽然他早料到会有此一问,而且他还百分百地预感到这句话自己回答的如果不妥,甚至有危及性命之虞。 沐离努力告诉自己不要去想那些尸兵,但他控制不了自己,他还是冷浸浸地打了个寒颤,麻夫人一定是注意到了自己情绪上的变化,她虽然还是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虽然仍旧温和地笑着。虽然她的眸子里依然是一派朦胧,但沐离感觉到了她内心的阴冷和杀气。 一个敢和一队尸兵打交道的神秘女人,有点杀气算什么?杀个把人,沐离想也绝不在话下?! 沐离忽然又出了身冷汗,她约我在这见面,难道是…… 为了方便杀人灭口?! 沐离越想越怕,如果她想杀我,随时可以把我从这推下去,然后她会有一百条理由为自己开脱。 譬如,她可以说自己站在城墙上撒尿,被她瞧见,自感羞愧跳墙自尽; 或者,她污蔑自己调戏喜鹊,因为力气不如喜鹊大,被喜鹊抛下城去; 又或者,她诬称自己目不转睛地偷窥她的美色,不甚失足跌落下城墙去。 总之,不管她编出什么荒唐的借口,田氏和张孝璋都不会因为一个家奴的死,而跟她计较什么。家奴嘛,跟猪狗一样的东西,因为一个家奴的死活,而为难寓居家中的亲戚,传扬出去脸还往哪搁?还做不做人了? 一定是这样,喜鹊就站在自己的侧后,如果想动手,这蠢丫头,顺手一推就结束了。 沐离相信喜鹊会下的去这个手,而且她要是向自己下杀手的话,自己只恐在劫难逃,大傻曾经跟他说过,说某日他见到喜鹊一纵就上了柿子树摘了一个青柿子下来,因为自己赞了声好,差点被她杀人灭口。 这话以前没人信,张口必谈女人的歪头和鼻涕虫两个还编排说大傻偷摸喜鹊屁股被喜鹊扇了一巴掌,这才怀恨造谣诋毁她。 “你怎么啦?出了这么多汗?” 麻夫人温柔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沐离赶忙收摄心神,他轻轻地接过麻夫人递来的手绢,满头满脸地擦了一把。 手绢是上好的南州丝绸做的,喷了江州产的香水,异香扑鼻,是那种上好的香水,散发出淡淡的幽香,跟戚氏身上那股子刺鼻的浓香不同,跟吴嫂子身上的香气类似,但显然比吴嫂子的香水更加高档。 “昨晚碰到一件诡异的事,吓死我了。”沐离一边擦汗,一边悄悄地打量了四周,见几个巡逻的族兵在几十丈远闲聊,这才压低了声音说下去:“昨夜我在鸡冠山南小峰下练功到二更末,忽然见到一只獐子窜过来,我想现在深秋,獐子皮挺值钱,要是能打着也能发笔小财,于是我就追了过去……” 沐离又擦了把汗,脸色渐渐好看起来。 ------------ 47.撒谎 “我一口气追到中峰下,那畜生被我追急了,猛地往半山腰的一片杂木林里一窜,顿时就没了踪影。” “呀!”麻夫人发出了一声惊叫,她急急地问道:“那后来呢?可让这畜生跑了没有?” 沐离拍了把大腿,无限懊悔地说道:“杂木林里呀根本就进不了人,这畜生一头撞进去,我只能干瞪眼了。” 麻夫人道:“那有些可惜了,后来呢?你不是说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事吗?” 她说这话时,脸上带着无意的笑,眸子里的神情却显得有些古怪,沐离下意识地回头望了眼喜鹊,笑着说:“喜鹊,喜鹊你站好了,别吓趴下,我说这事太可怕了。” 喜鹊嘿嘿一笑,麻夫人道:“你别管她,她混大胆呢。” “我遇到赶尸匠啦。”沐离悄悄地说道,额头上的汗又下来了。 “赶尸匠是什么东西?”麻夫人翻着眼睛朝天,清纯的像个小姑娘。 “嗨,这个嘛,我也只是听人说过。”沐离搔搔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卖弄道:“听说啊!大楚国那边有个赤水城,那里的人都精通煽猪煽羊,据说还擅长煽人……嘿嘿!您别笑,我只是听人说的。” 麻夫人用小团扇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弯弯的月牙儿眼,掩嘴笑骂道:“胡说八道,煽猪煽羊倒听说过,煽人?除了王宫里的净身师父,谁学这玩意儿,学了也没处使去。” 沐离一瞧她这幅风情,心里竟是一咯噔,只觉得心旌摇动,差点没被她的眉眼勾去了魂儿,想想团扇后的那些可恶麻子,沐离竟为她感到一阵痛心。 “这个,小的就不敢苟同了,现如今这天下,千族百国,竞争风流,多少人想称王称霸?那些邦国封君、世家大族的族长们,哪个没个三妻四妾十几二十个美人的?自己在外征战,家里没个放心人看着可不成,金银珠宝,找个放心人或许能看的住,这女人嘛……” 麻夫人道:“女人怎么啦?活该一个个就要红杏出墙吗?” 沐离馋着脸,笑道:“就算女人们个个守贞如玉,可男人们不放心啊。让猫看鱼,您想谁能真放心呢?所以这煽人的手艺还是大大有用处的。” 麻夫人白了沐离一眼,汪汪的眼里都能挤出水来,她说:“别扯远了,这跟你见到的赶尸匠又有什么关系?” 沐离咳嗽一声,低下了头,说道:“赤水城的人有了这份吃香的手艺,就不愿再呆在那个偏僻的小地方了,他们的足迹踏遍大江南北,咱们整个真龙朝到处都有赤水城的人,咱们侯府以前还来过一个呢?不过是来煽马的。” 麻夫人扑哧一笑,说:“你这么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小时候我也听人说过,说这些赤水人特别恋乡,在外面发再大的财,做再大的官,末了还是要落叶归根,所以赤水城虽然南蛮小城,据说竟是十分奢华呢?其豪富连楚州熊家都比不上呢。” 沐离道:“夫人高见,只因赤水城地理偏僻,山遥水远,进出一趟十分不易,所以若是有人客死在异乡,想把他们尸体弄回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就有高明的道士发明了赶尸法,念动咒语后,这些尸体就像被人驱赶一样,自己走回赤水城了。那些驱赶尸体的道士就叫赶尸匠,据说他们都是吃死人肉过活的,这样僵尸才会把他认作同类,才肯听他的话,不然僵尸会把他掐死。” 说到这沐离又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这回他想到的是在曲水河底那个抓住自己脚裸的绿色僵尸。女神的“火把”亮起时,那僵尸万般不情愿地丢开自己的手,他的眼睛里除了阴冷嗜血,竟有人一样的复杂感情。僵尸是有灵魂的,他们只不过是生命的另一种形态的存在,沐离坚信这一点。 沐离相信自己打冷战的这个逃不脱麻夫人的眼睛,至于如何解读却是她的事了。她一定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不过聪明常被聪明误。一些寻常人常常一眼就能瞧出的破绽,聪明人却未必能瞧的出来。 他们总是想的太多,想的太复杂,那些破绽和漏洞往往被他们当作陷阱自动避开了。 总之该说的话都说完了,沐离暗暗松了口气,赶尸匠的故事戏文里早就有,并非他胡编乱造的,把它与昨晚见到的尸兵混在一起,来个李代桃僵,希望能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罢了,不去想他了,是好是赖,就这些了,是福是祸,由人评断去吧。 可沐离究竟还是凡人,本想享受这片刻的安宁,但心却又止不住地突突地跳了起来,竟是越跳越狠,简直要破腔而出了。为了掩盖一下内心的紧张,他决定跟喜鹊开个玩笑,他猛地跳转身来,冲着喜鹊把舌头一吐,说声:“呃,我死了。” “啪!”沐离张牙舞爪的扮相还没摆出来,一记响亮的嘴巴就上了他的脸。 他本就黑的脸颊上顿时赫然显出一个五指掌印,色呈黑紫,脸颊顿时红肿起来。 喜鹊果然是深藏不漏的高手,这耳光打的,我固然没有防备,可你出手也太快了。 “混帐东西!你找死吗?” 麻夫人一声断喝,喜鹊吓的扑通跪了下来,连连磕头说:“奴婢该死,夫人饶命。”麻夫人余怒未消,喝道:“饶了你的命,下次是不是连我也要打了?” 沐离一手捂着脸,一边劝道:“跟……喜鹊没关系,怪我,怪我。” 麻夫人望这沐离失声笑道:“好好的你吓她做什么?来让我瞧瞧伤到哪了?” 沐离捂着脸说:“没伤,一巴掌能伤到哪?” 麻夫人拨开他的手,娇嗔道:“别逞能了,这丫头自小天生一股牛劲,你这五指印怕是要三五天才能消掉呢?等着遭人嘲笑吧。” 沐离说:“没事,我收拾收拾明早就走了?” 麻夫人随口问道:“走?去哪啊。” “嗳哟,疼。”沐离大惊小怪地惊叫起来,一是的确很疼,二来沐离也要顺手调戏一下麻夫人:你不就是想套我话嘛,我偏逗你玩玩。 果然过了一会,麻夫人又忍不住问道:“去的很远吗?家主给了你多少盘缠,够吗?不够让喜鹊给你拿点。”说着,对跪在地上的喜鹊喝道:“起来!回去那点钱来。” 沐离笑着拦着喜鹊道:“不必了,次帅赏了盘缠,再说只是却靠山郡买点药材,一来一回不过一个月的时间。” 麻夫人道:“靠山郡那地方能有什么好药材,穷乡僻壤的,百里见不到一个人影。” “血燕卵!”这回沐离回答的倒是爽快,他相信麻夫人队对这些不会感兴趣的。 “哦……”麻夫人微微一笑,毫不在意地说道:“早去早回吧!靠山郡那地方民风不好,说不定还会碰到赶尸匠呢。” 最后一句话,让沐离忍不住地打了个寒噤,眼前这个长着诡异红麻子的女人突然狰狞的想一个食人的野兽。 ------------ 48.分家产 十四岁的沐离是张家的家生子,家生子天生即是家奴,未成年前一般是没有机会独自离开主家的,但沐离的运气比较好,成年之前他有了这么一个远行的机会。 去靠山郡这趟差事,在不久之前,他以为不过是趟苦差,张孝漆要治疗他的风湿腿,所以借故抓他的差,无非餐风露宿,辛苦是辛苦一点,性命倒可保无忧。 但联系到麻夫人临别时的那句话,沐离隐约觉得这趟差事非但辛苦还万分凶险。 自己到底还是太幼稚了,以为撒个小谎就能瞒过她,真是可笑至极,她又不是歪头、大傻、鼻涕虫,也不是胡管事、赵婶子、吴嫂子。 她是麻夫人,行走时有旋风伴身的神秘人,想瞒她谈何容易。 只怕出城不久自己就会横遭不测吧!沐离一想到这心里就发冷,十四岁的他经过一夜辗转难眠,天蒙蒙亮时,他突然跳起来,从床底下搬出一个破瓦罐,瓦罐里盛着草木灰,沐离把手探进草木灰里,不一会就摸出一个布包,里面是他的全部财产:十枚金币,十二枚银币,二十三枚铜币,铁钱就不计算了。 沐离在门后的水缸里洗了手,缸里的水本来是拿来喝的,但沐离想以后恐怕也没机会喝了,于是就把沾满草木灰的手放进缸里洗了洗。 他把全部财产分作五份:一份准备留给赵婶子,可怜的女人虽然有个儿子,看起来也指望不好,将来娶个健康能干的媳妇吧!再多生几个孙子孙女,也能享几天福,但愿大傻那傻小子娶了媳妇后能明白点,别连生儿育女这种事也要别人代劳。 娶个好媳妇要多少钱呢?沐离想了想,一个金币应该足够了,还得添点家具什么的,三个金币应该足够了。 沐离拨出三个金币,记在赵婶子名下。 吴嫂子还年轻。虽然眼下日子苦了点,但衣凡将来是一定会出息的,她有后福享呢?留一枚金币意思意思吧。哦,还有衣巧,想到那个可怜兮兮的女孩儿,沐离不觉轻叹了一声,默默地又在吴嫂子名下加了一枚金币和十枚银币。 歪头快成亲了,兄弟一场,喜酒落不上喝,份子钱还是少不了的,这回大方点,给他一枚金币!一定乐死那小子。 沐离拨了一枚金币放在歪头名下。 至于鼻涕虫嘛,家里爷孙四代都健在,哥哥姐姐一大帮子人都成了亲,还都混的不错,他一个老疙瘩,将来日子查不到哪去,给个十枚银币意思一下吧。 还剩四枚金币和一些铜子,铜子就算了,四妹金币自己是要留一点的,过了一辈子穷日子,临死前不潇洒一把,那也太亏了。 算了五五对半分,我二他也二。 沐离把自己的破被子旧衣裳捆了四个大包: 一份寄存在赵婶子家,就跟她说自己要出远门,让她照看着点,金币就塞在衣裳包里,将来自己若回不来,赵婶子一定舍不得扔,她会洗洗刷刷改改留给大傻穿,到那时,解包金币现,赵婶子难道还会把金币拿去送人? 一份寄存在吴嫂子家,金币也放在包里,吴嫂子是个讲究的人,她未必看上自己这份破烂,多数会拿到郊外焚化祭奠自己,她是个精细的人,焚化前一定会检查一下包袱,到时候钱一定会落到她手里。 一分送去给歪头娘,自己前脚出门,她就会打来包袱看里面是什么东西,除非自己又回来了,否则那枚金币是一定飞不出她的手掌心的。 最后一份是几样小玩意,蛐蛐罐、竹笛子什么的,把钱藏在蛐蛐罐里,留给鼻涕虫,他要是念兄弟情分就好好收着,早晚会发现的,他要是随手送人或扔了,活该他倒霉。 最后,沐离把属于自己的两枚金币贴身藏好,拿了些零钱出了侯府,半个时辰后,他从外面回来,给守门的军卒每人买了点礼品,送那位看守侧门的老军一大壶黄酒。 老军惊讶地问他:“你小子发财了吗?这么大手大脚,还准备娶媳妇吗?” 沐离笑着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老爷子,谢谢您的大恩大德,沐离要出趟远差,回来再孝敬您吧。” 老军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笑骂道:“这孩子,今儿怎么神神叨叨,莫不是被选去上战场做炮灰了吧。” 鸡鸣侯府西后院有一排厦房,每间房都用木板隔成明暗两小间,明间做起居室,暗间是卧室,这里住的是侯府聘请的几个护院武师。 沐离来到西后院的时候,值夜的武士刚回,值白的武士还没走,正是小院最热闹的时候,院中的井台上两个武士正在洗漱,院子东角一个武士在练习枪法,西南角一个赤膊武士在举石滚子打熬筋骨,进门的地方则有两个武士则在对练剑法。 旁边立着几个准备值白的武士,衣甲穿戴已毕,正在绑护腕,一个叫张大哈的强壮武士见到沐离,就说:“沐拳师又来孝敬你干爹,今天带什么好吃的了?” 沐离白了他一眼,说:“你干爹才要我孝敬呢。” 这话惹的众人一阵哄笑,沐离就在这笑声中滑溜地钻过人群向院角的一间厦房走去。张大哈戏称的沐离的干爹就住在那儿。 他是一个柔柔族武士,留着一头柔软的栗色短发,一双碧色的如泉水般清澈的眸子,即使是他喝醉酒以后,看起来也是那般的勾魂摄魄。 他拥有一张令所有女人见了都要为之疯狂尖叫的英俊面容,和令所有贵族子弟都嫉妒的白净皮肤。虽然那肤色近看有些白的吓人。 他七年前来到鸡鸣国,因为喝酒没钱总是赊账,终于有一天被人告发到官府,那天张孝璋恰巧到衙门巡视,见到他即使上了公堂仍不停地喝酒,且神色泰然,倒像是坐在酒馆里一般,又见他带着一把奇怪的武士剑,就认定他是个异人,以每年十枚金币高出普通武士近一倍的大价钱聘他做护院武师。 他受聘于鸡鸣侯府后,从未见他做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留给人们最深的印象就是整天喝酒,剑不离身,酒不离口,整天喝的醉醺醺的。 他极不爱与人交往,没人知道他的名字是什么?府里的男人都管叫他“酒徒”,而女人则以他的族名称呼他,亲切地叫他“柔柔”。 整个鸡鸣侯府只有沐离知道他的真名:哈。 此刻他还没有起床,房门虚掩着,推开门,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沐离皱了下眉头把熟食和酒壶摆在桌子上,回身推开了门和窗户,回过头,他又把凌乱的桌子收拾了一下,从柜橱里找出个干净的簸箩盛了烧饼,又打开荷叶取出熟食,这才敲响内间的木门,说: “哈武士,吃饭啦!有酒有肉,还有芝麻烧饼,不吃就凉啦。” 安排好了哈武士的早餐,沐离就拎起放在门后的木桶去井台上打水去了,等他提着一桶水回来,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武士已经翘着腿坐在桌子旁喝酒吃肉了。 ------------ 49.修神之路 哈武士吃饭时的姿态倒是很温雅,总是细嚼慢咽,不慌不忙,像他温吞吞的性格很般配。有一种传言说他本是柔柔族的小王子,因为叔叔谋害了他的父王,霸占了他的母亲,又要杀他,这才逃到真龙国来。 沐离才不相信这些传言呢?他果然是为王子,纵然落魄,也断不至于给他当护院武师,护院武师说着好听,还不就是薪俸高点的家人吗? 当然他的薪俸是高的有些离谱。 沐离进门时他像没瞧到一样,仍自顾吃喝。 沐离呢?对他也视而不见。他把水放在洗脸架前,又把掉在地上的毛巾拿起来走到门外使劲地抖了抖,丢进木盆里,这才对那个年轻的武士说:“我走了,哈武士,屋子回头再给你收拾。” 那武士鼻子里轻轻地哼出一声,慢条斯理地说:“今儿怎么想起来看我了,算算你这是第一次进我这屋吧?” 沐离说:“您圣明,您十天前才搬过来,我昨儿才回来,可不是第一次来吗?” 年轻武士正在喝酒,听了这话,放下酒壶,两眼亮晶晶地盯着沐离,仍是那副不紧不忙的口气:“瞧啊!我好歹是你的师父,只不过说错了一句话,你就这么多牢骚。我这个师父就这么令你讨厌吗?” 沐离听了这话转过身来,一本正经地问哈武士:“说来奇怪,那个火珠真像你说的那么神奇呢?上回我跟人打架,眼看着有性命之忧,它突然出现了,随后我就有浑身使不完的气力,而且身法还奇快无比。” 这话沐离在此之前已经不止一次问过他了,他一直想弄明白自己修炼出的火珠跟自己突然暴涨的力气和无以伦比的敏捷身手之间究竟有没有必然的联系,沐离是倾向于有的,但没有得到哈武士正面答复前,他不敢确定。 这次与桃花眼和公孙乐华比武过后,他想弄明白这个问题的心情愈加急迫,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公孙乐华的体内也有这么一个会发光发热的火珠。 哈武士往嘴里灌了口酒,说道:“唔,你修炼火珠就是用来打架的么?” 沐离有些失望,他总是拿这句话来搪塞自己。 于是他又懒洋洋地回道:“哪有,我修炼‘火炉功’的根本目的自然是用来养身,可是?人家都打到头上来了,我总不能不还手而站着那等死吧?真不还手,即便修炼的再好,怕也长生不了。” 哈武士轻轻地哼了声,笑了笑,没有说话,继续喝他的酒,吃他的肉。 沐离不敢催问,他就这幅脾气,想说的话自然会说,不想说的,你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会说。当然拿刀架脖子只是沐离的想象。虽然人人都诋毁说柔柔人就是靠张脸吃饭,(沐离偶尔在外面也这么诋毁他)。 但沐离还是知道,眼前的这个俊美异常的年轻人是个有真本事、大本事的人,否则吝啬的张孝璋绝不会用一个月十枚金币的大价钱养他在家里。 一年十枚金币那是他的薪俸,他在鸡鸣侯府里还有一项隐秘的福利,即他可以免费喝酒,想喝多少喝多少,张孝璋酒窖里的酒他想喝什么喝什么。 这些秘密外人不知道,身为厨房小厮的沐离却是知道的一清二楚,因为他不止一次发现哈武士躺在张孝璋的酒窖里喝酒。 即使是保守地计算,他每个月也要喝掉张孝璋十枚金币的酒。 张孝璋吝啬、刻薄不假,可他绝不是一个笨蛋,他精明着咧,他肯用二十枚金币养一个废物在府上,还要承受无休止的流言蜚语?他脑袋又没被驴踢,才不会干出这等荒唐事呢。 “如果你也免不了走上这条歧路的话,我也无话可说,你虽然只有十四岁,却比许多成年人都成熟。”哈武士说到这此处,语气里竟有些伤感,似乎还嘘然叹息了一声,这是沐离从未见过的,记忆中他总是一副即使山崩地陷也绝对能保持良好风度的人。 “我传授给你的火炉功其实就是人们说的炼丹术,我本寄望它能助你延长生命,帮助你享受神赐给我们的这个美妙世界,享受为人的快乐,体会生老病死的妙章。但我忽视了你积极入世的性格,也许修神的道路更适合你,这是一条无比艰辛的道路,自少我是不赞成你踏上这条路的。当然,路在你脚下,如果你愿意,我祝福你。” 一直在磨磨唧唧收拾屋子的沐离忽然感到眼圈有些发红,自己苦等了七年,终于等到了自己最想听的话。 他果然是个有大神通的人,自己七年前初遇他时的感觉一点也没错,这七年的坚持也没有错。 七年前,七岁放牛娃牵着牛从护院武师居住的小院前路过时,第一次见到哈武士,那天大雨磅礴,沐离戴着斗笠,披着蓑衣,却仍旧全身湿透,而光着脑袋的哈武士一路行去,却显得俊雅飘逸,超凡入圣之风呼之即出。 雨再大也淋不死一个人,可雨滴击打到人的身上至少不舒服吧。 他为何能行的那般潇洒,那般坦然,那样的不同凡响? 沐离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决心拜他为师,为此,他厚着脸皮,死缠烂打,耗了足足一个夏天,终于在那年的秋季混了个师徒名分,说是师徒名分,其实哈武士并未认他这个徒弟,只是没反对沐离把他当师父供养。 七年来自己忍受了无数的白眼、嘲讽,却始终恪守师徒之礼,供奉不断,毫无怨言。 沐离偷偷地擦干了眼角的泪水,他实在不想让哈武士看到自己多愁善感的一面,自幼父母双亡的沐离,早已视眼泪为大敌,将之化为软弱一类的东西,而避之不及。 “看看这个吧!也许他对你有好处。” 哈武士将一张羊皮纸丢了过来,他只是随手那么一丢,那纸却像自己长了翅膀一样,平平稳稳地出现在了沐离面前。 沐离伸出手去,手有些颤抖,见识了如此神迹,他已经激动的不能自抑。好在有公孙乐华的剑气在先,又有左手剑右手火炬的女神河底相救,让沐离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神奇的事,远远出乎自己的想象,自己可以为之惊讶,但大惊小怪则完全不必。 他颤抖着的手轻轻地抓住了羊皮纸,神奇的一幕出现了,羊皮纸上突然发出一道金光,变的像一块烙铁般金黄炽热。 哦―― 沐离惊恐地缩回了手,十根手指剧烈地颤抖起来,一股麻酥酥的感觉迅即由手指开始流遍全身,沐离冷浸浸地打了个摆子,脑子里突然一空。 奇异再现,那颗久违的火珠突然出现,发出炽热的光,那光顺着自己的筋脉迅即流遍至四肢,流向头顶,所过之处,身体温热起来,温度不断身高,很快就发红发亮起来,像一团汹汹燃烧的烈火燃烧了自己的血肉。 沐离咬牙强忍着,汗珠如水一样往下流,如果他能看到自己此刻的身体,一定吓的魂飞魄散,看起来他的肉体赤红的如烧红了的铁块,骨骼、五脏六腑清晰可见! 啪、啪、啪。 耳畔忽然传来一声声的脆响,像炸裂的烛花,对沐离而言,这每一声脆响的背后都意味着撕心裂骨的剧痛。被火烧红了的躯体开始爆裂开来,火珠发出的炽热如岩浆流的气体不断地冲破自己的皮肤,将金黄色的光毫射出体外。 一处,两处,三处……足足一百零七处。 沐离嘴唇已经被咬出了血,疼的他满脸是泪,但至始至终他未吭一声。 火珠发出的光热在皮肤上射穿一百零七处孔洞后,渐渐地安静下去,黯淡下去,变得如丝线一般细弱。随即,火珠耀眼的光芒也消失了,它变得如夜空中的星星,在一片幽蓝的空中闪烁着,发出冷淡的光芒,那些幽冷的光芒顺着细弱丝线的筋络,不断地由刚才冲开的那一百零七处孔洞射出体外。 剧烈地打了一阵摆子后,沐离安静下来,浑身如水洗一般,汗透了衣衫,但他此刻却觉得神清气爽,竟有了一种脱胎换骨的畅快。 他深深地吸纳了几口气,思绪平静下来。诡奇的是火珠还在,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消失。好大一会,沐离才缓过神来。 “很痛苦是吗?这还只是一个开始。”哈武士淡淡地说道,脸上洋溢着阳光的笑容:“这么可怕的东西是你要的吗?” “要!”沐离从牙缝里挤出这个字,手又抖抖索索地伸向了停在半空的羊皮卷,那怕它是死神的衣摆,自己也要触摸一下。 唉―― 沐离似乎听到一声轻轻的叹息,羊皮卷突然从空中落了下来,沐离探手抓在了手中,浑然忘了刚才的痛苦。 这回它就是一卷纸,上面画着一副人体筋络图,这张图早在他修炼火炉功时就已经熟悉了,看起来并无出奇之处,出奇的是图旁边的一首对仗整齐的歌谣。 “你修成的火丹相当于一名流境上阶武者,所以我为你开了一百零四处天门,算是对我固执的补偿。”哈武士已经恢复了常态,继续他的早餐。 “你不识字,好在这首歌谣字并不多,牢记在心,然后毁掉它。真法不传六耳,这个道理应该不用我多说。在你没有学会俯视别人前,最好不要别人仰视你。” 沐离朝哈武士深深地鞠躬,默默留下两枚金币,转身离去,他的眼眶里溢满了泪水。 沐离从屋里出来时,眼角还残留着一丝泪水,联系到刚才那声惨叫,张大哈一把扭住他,装腔作势地说道:“他是不是欺负你了?告诉哥,哥替你把他办了?” 沐离问:“你打算怎么办他?” 张大哈豪气地道:“他怎么办你,我怎么办他。” 沐离哇地一声扑在张大哈的怀里,哽咽着说:“七年了,七年了,一直都是我孝敬他,这回总算见到他的钱了,哈哈哈哈……” 众人道:“你什么意思。” 沐离说着摊开手掌,说:“我要出远差,这三枚银币是他赏我的路费。大哈哥,你家里也不富裕,三枚就免了,随便打赏两个吧。” 众人轰然一阵大笑,羞的张大哈面红耳赤。沐离没敢让张大哈为难,在他发现自己胸前多了一滩鼻涕前赶紧流出了小院。 ------------ 50.名盗贼落网记 从鸡鸣城向西不足百里就是洛水,洛水起源于屋山,流经岱州、道州和洛州,最后注入大江,全长约三千里,沿洛水溯流而上,约走六百里就是靠山郡。 靠山郡距离中京城不过八百里,距离道州不过七百里,洛水穿境而过,交通也算不得很闭塞,原因无他,因为他靠近屋山。 屋山之名沐离是早有耳闻,知道那是横在真龙国西北的一座奇高奇大的大山,它南北长约八千里,东西宽约两千里,大致呈一个平行四边形。 四边形内群峰林立,超过千丈的高峰就有一千多座,最高的岱山据说高约六千丈,几乎可以与大陆西境天脊山脉上那些传说中的仙境名山相提并论。 山高、林密、多灵兽,是世人提起屋山时的印象,其实在沐离看来,还得加上一条――人古板。屋山人怕是这世上脾气最古怪的人了,他们的想法总是与山外人不一样,透着一股子离奇古怪的味道。 加上他们极其特殊的体态相貌,和那些真真假假的古老传说,屋山人在许多内陆州郡人的心目中已经和蛮人画上了等号。 在许多说书艺人的口中,生活在真龙朝北部荒原上的蛮人根本算不得人类,他们就是人和兽的杂交后的怪物,嗜血成性、暴虐淫乱、毫无礼义廉耻,说半人半兽都是抬举了他们,他们甚至连灵兽都不如,只配与卑贱的受阻人为伍。 沐离第一次和蛮人打交道是在密阳县,那里距离靠山郡还有一百里,属于道州管辖。那天一大早沐离就从乡村的小旅馆踏上西去的征程,从早上上路,一直走到太阳偏西,也没见到一个人。 独自一个人在荒野赶路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四周都是一人多高的荒草地,野兔和野鸡随处可见。 食物随处可取,可是水就不那么好找了,这里的水里多数都生长有茂密的水草,时至深秋,枯死的水草沤烂后把水染上了毒,人喝了这样的水,轻则腹泻不止,重者性命不保。 沐离虽然是第一次出远门,又是一个人,好在他嘴够勤快,脑子也活络,一路行去,见四周景色处处与鸡鸣城不同,心里早就留了意,每到一地落宿客栈后,必要将当地的风土人情、地理环境向店家打听清楚。 他嘴巴甜,出手又足够大方,店家莫不问一答十,耐心指教。 沐离也向常出远门的商旅讨教了不少知识,因此一路行来竟处处平安,并没有出什么大篓子。本来在密阳县他也不会出大篓子的,至于后来发生的不愉快。 问题不在他,而在司空湖身上。 真可谓不是冤家不聚头,十几天前,名盗贼司空湖先生在洛城意外让一帮小太保给剥了个清洁溜丢,扔在了街头垃圾堆里,醒来时正思考从那弄件衣裳遮体,恰巧沐离自动送上门来,于是名盗贼稍施手段就窃了沐离的“巨款”。 得手后,他得意洋洋地敲响了一家裁缝店的门。 裁缝店的老板娘忙了一天刚上床睡觉,正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听到有人敲门就迷迷糊糊地站了起来,又迷迷糊糊地把门开了个缝。 一只手先伸了进来,食指和拇指上捏着一枚亮闪闪的金币,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说道:“劳烦您先给在下弄身衣裳遮体,我因出来的太急忘记穿衣服了。谢谢。” 司空湖风度翩翩的举止、颇有磁性的声音加上那枚金光闪闪的金币,立即征服了老板娘,她打开门,要放单手揽雀的司空湖进铺子。司空湖却有些不好意思,为了保持自己的风度,他要求老板娘先给自己找套旧衣裳,把身体遮挡一下。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老板娘实在没有理由不答应,于是就让司空湖进来坐着,自己回屋找丈夫的衣裳去了。 悲剧就发生在老板娘回屋找旧衣裳期间。 裁缝铺老板娘的丈夫,一个十足的酒鬼,此刻正喝的醉醺醺的,坐在距离自家五十丈外的大街上骂人,因为他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两个巡警的捕快打此路过,见酒鬼衣着华贵,知道有油水可榨,于是便以做好事为由,拖着腿脚发软的酒鬼,送他回家去。 司空湖挑选的那家裁缝铺本来位于一个僻静的小巷内,怕的就是撞见公差或巡警骑士,没想到却是怕鬼有鬼,这回倒被撞了个正着。 到了裁缝店门口,酒鬼一瞧,呵,这不是自己的家吗?咦,门虚掩着,还亮着等,老婆还没睡?哟,怎么屋里还坐着个男人?我操!还特么的是裸体的! 酒鬼的酒骤然化作雾气挥发了,他把酒壶一丢,挣开两公差,不容分说,扑进去就打。 “名盗贼”虽然并不擅长武技,但摆平一个酒鬼还不在话下,即使加上门外两个公差,挥挥手也***发了。 问题是,酒鬼扑进屋跟他拼命时,两公差还留在门外,夜黑,司空湖并没有瞧见。他想这根本就是一场误会嘛,我虽然光着身子,但我是来做衣裳的,无缘无故你打我作甚。 当然以名盗贼的智商,想清眼前这个酒鬼为何厮打他,并非难事。 于是他单手揽雀,好心好意向发狂的酒鬼解释这根本就是个误会,我跟你老婆只是生意上的来往,纯粹特么的是个金钱关系,呸,毛的金钱关系,我跟她根本是清白的,我就是给了她一枚金币,呸,我那金币是请她做衣裳的。 我呢?我是因为出门走的急,忘了穿衣服,我……我跟你这醉汉根本说不清楚。你去,叫你老婆出来,我跟她说。 一贯谨慎的司空湖这回犯了个小小的错误:他竟然试图想跟一个因吃醋而发癫的酒鬼解释清楚,为何自己会深夜赤身裸体地和他老婆孤男寡女同处一室的原因。 他的全副精力都用在应付眼前这个酒鬼身上,而忽略了在门外还有两个公差在看热闹。 门外两公差一瞧司空湖的这身扮相,立即认定这个半夜裸奔的家伙不是什么好人,又见司空湖瘦是瘦了点,一身小肌肉也还是炼的有模有样,料想这家伙应该是个练家子。 两捕快心中大喜,一个练家子,半夜三更的赤 身 裸 体闯入民宅意图不轨,这案子性质恶劣啊!这下可让咱兄弟捞到大鱼啦!立功请赏的机会到啦。 当然,为了谨慎期间,还是先请求支援。 二人划拳猜单双,输的留下监视,另一个撒腿跑去搬兵。 也活该司空湖晦气,跑去搬兵的公差刚出巷子口就遇到一队巡逻的洛州大都督府逻卒,人数约有二十人,都是披甲挎刀的精锐之士。 司空湖的悲剧于是就开始了,二十几个逻卒把裁缝铺围的水泄不通,七八架机弩对准了司空湖,喝令他束手就擒,司空湖心知双拳难敌四十手,便很有风度地举起了双手。 半夜上街裸奔应该也不是什么大罪吧。 司空湖以为自己能蒙混过关。可他忘了一件事,官字两张口,审讯他的洛城县尉听两个部下说这家伙的重重可疑之处,便一口咬定他有问题,逼他认罪伏法。 司空湖稍有辩驳,县尉就勃然大怒,下令大刑伺候。 可怜的“名盗贼”一见刑具,顿时就蔫了,该说的不该说的他说了。 县尉一瞧,霍,还真捞了条大鱼,眼前这位裸男竟是名震天下的“名盗贼”司空湖!乐的他恨不得抱起裁缝店老板夫妇各亲两口才甘心。 为了把这桩案子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办成能给自己带来一生的荣耀的经典案件,他决心外开恩,下令把司空湖盗取的钱还给那个叫沐离的失主。 这虽然是小事,细枝末节,却也马虎不得,精品和经典是要经得起推敲的嘛。 县尉到底没能及时找到失主,没能见到失主热泪盈眶、连声道谢的感人场面,也没收到感谢信、锦旗什么的,不过这些并没有影响他把司空湖的案子办成铁案、精品案、经典案。司空湖被判了流刑,发配到六千里外的北境长城去服苦役。 ps:今天就这一章,吃火锅去了,明天三章! ------------ 51.相逢不是缘 行到道州境内,司空湖用了点小手段就脱身了,其实他出洛城后就有机会脱身,之所以一直隐忍不发,自然有他的考虑。案子是洛城县办的,判处流刑按例是要经过洛州大都督府照准的,如果在洛州境内脱身,等于是给洛州大都督脸上难看。 到时候海捕文书一下,处处画影图形捉拿自己,未免又要费许多手段,但是进入道州就不通啦。道州现今是海州张家的势力范围,跟洛州本就不对付,在这出了事,道州官府只会做做表面文章,发发协捕文告,却不会动真格的,相对来说脱身就容易多了。 在道州脱身后,司空湖就折转向西,准备窜逃到岱州(屋山国)境内避避风头。岱州是闵奈氏的地盘,闵奈氏世居屋山,其家族历来盛产偏执狂。 现任岱州大都督、屋山侯闵奈良,其人偏执、阴暗,外加一副火暴狗脾气。 司空湖算了,就是借他们八个胆子,道州那帮兔崽子也不敢越境来追捕自己。 司空湖是在洛州和道州交界处的望京郡镇阳县脱身的,随后折转向西进入密阳县,在荒原里狂奔了一天一夜后,在距离洛水三里处和沐离相遇的。 彼时司空湖正被捆在一棵剑齿树上,嘴里勒了根麻绳,动弹不得,喊叫不得,在他面前**步远,一个身高不足五尺,却长的膀大腰圆,十分结实的大汉正蹲在地上磨刀,那大汉一头的头发被剃去了**成,只在后脑勺留了撮毛,编了根小辫。 司空湖一眼就认出沐离来了,心里暗想:我道今儿怎如此晦气,原来又遇到了这小子,老天爷,开开眼吧!替我收了这个煞星吧。 沐离在其高过丈的草丛里走了大半天,累了一身热汗,整个人都被蚊虫咬麻了,正是无比烦躁的时候,忽听得西面传来流水的声音,不觉精神一震:好歹算是走出来。 清早出发的时候,店主人指着东面刚刚升起的太阳,跟他说:“背着它走,到正午差不多就能听到流水声,那就是洛水。若是走到午后还见不到河,那就是走错路了,不要乱闯乱撞,顺着原路返回来,否则,小命不保。” 沐离相信他的话,在这种一丈多高的草丛里行走,迷路是正常的,迷路以后乱走的结果只能是死路一条。 他一路行去,每隔十步就斩断一束草留作记号,行出约两个时辰天就阴了,头顶乌云翻滚,四周雾茫茫的。万幸,他没有走冤枉路,中午前后就听到了洛水的流水声。 钻出草丛,眼界豁然开朗,洛水白茫茫的一片,正静静地流淌着,因为时常发洪水,沿河两岸半里之内都是沙砾地,寸草不生! 沐离常舒展了一下胸怀,转头就看到了捆在剑齿树上黯然垂泪的司空湖,心里倒是一惊,暗里想:奇了怪了,这人我在哪见过吗?怎么瞧着如此眼熟呢? 那个瞧着很眼熟的人,此刻正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祈求自己救命呢。 救命?说起救命,沐离首先想的不是要不要救,而是自己该怎么救下这个人。在这野外荒原里,一个人把另一个绑在树上,自己蹲在地上磨刀,不用说是不干好事,自己这八成是遇上劫道的贼了。 路见不平能不拔刀相助吗? 论理是必须要拔刀相助的,但前提是自己得有实力把刀拔出来,那种明知不敌还要拔刀救人的壮举,沐离是干不出来的。沐离只愿意在力有所逮的情况下予人帮助,你说我庸俗,好吧!那我就庸俗。 若没有跟孙乐和桃花眼的那场生死相博,沐离此刻一定会向捆在树上的名盗贼挥挥手,用连蚂蚁都听不清的音量说:“走啦。” 然后瞧瞧退入草丛,顺着原路返回那家客栈,这趟路有缘再走吧。 眼前这蛮人武士不要说打,就是看着也渗人呐,从背后瞧他就是个肉山,肌肉发达到爆,那胳膊何止比自己的大腿粗?简直比自己的腰都粗! 再看他的脸,我呸,这货还是个人吗?怎么额头上长了两只角,哦,不是角,是两个鸡蛋大的肉包,看着已经够恶心了,问题是肉包上还不停地往外渗着脓水,那脓水呈黄褐色,一股子鱼腥味,惹得几十上百只苍蝇围着它嗡嗡转个不停。 这还不算,那蛮人偌大的脸盘上似乎根本没长鼻子,只有两个圆洞,看上去倒跟猪的鼻子有一拼。 而他的嘴更是可怖,用血盆大口来形容,他自己或许不愿意,但实情就是如此,嘴唇奇厚,两排牙齿形如钢锯一般。 这样的对手瞧着就没有兴趣,不打也罢。 可是若不打,树上这小子铁定没命,这可不是劫道求财,而是劫道杀人。 杀人本不是什么不可接受的事,但无端取人性命,沐离不耻为,不敢为,并对行此行径的人亦深表痛恨。 数年的游猎生涯中,他知道极少有动物会自相残杀。即便是为了领域和繁殖大权,往往也只是分出高下即收手,很少置对手于死地者。人自称万物之灵却耽于杀戮同类,想起来连禽兽都不如。 蛮人之所以遭人痛恨,可不就是因为他们耽于杀戮吗? 沐离决心救人,此外还要给这个蛮人一点教训。 那个正在磨刀的壮汉陡然间打了个寒噤,心里正觉得奇怪,扭头一看,吃了一唬,差点没摔趴下,却见一个戴着猛兽獠牙面具的武士正双手持利剑缓缓地逼向自己。 壮汉凌空一个拧身,窜跃而起,哈着腰,目光狠如虎狼。 那柄只磨了一半的弯刀,闪耀这幽蓝的光芒,竟然是一柄用蓝钢锻造的上好兵刃。这让沐离有些吃不准他究竟是什么来历,看他身上穿的兽皮和头上发式,与传说中的蛮族十分类似,但此地是岱州,是屋山侯的领地,怎么会有蛮人? 另外,传说中蛮人只会用兽骨制造武器,为何他的手中竟有蓝钢锻造的匕首。 须知即使是朝廷禁军也没做到每个士卒都装备蓝钢兵器! 道理想不通,还是专心对敌吧!沐离收拾起心思,握剑的手一点也不颤抖了。与蛮人对阵这还是第一次,为了防止被对手窥出自己内心的紧张,沐离特意戴上了自己路上买的一副面具,面具是用木头雕成的,用大红大绿大黄三色绘制了一头狰狞的野兽头颅。 因为要问路,沐离走进一家木器店,一时看着好玩就买了下来,一共才花了三个铜币。 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个面具竟然起到了极强的震慑作用,看起来这个蛮人武士对沐离极为忌惮,若不是有这个狰狞可怖的面具撑着,让他看清跟自己对峙的竟是一个瘦弱少年,说不定他早已经毫不犹豫地扑上来了。 除了这支短匕首外,蛮人武士并无其他兵器,一寸长一寸强,以长打短,沐离无形中占了很大的优势。 显然蛮人武士也懂这个道理,面对沐离的逼近,他把蓝钢匕首从左手丢到右手,又从右手抛到左手,抛来抛去,抛的沐离眼花缭乱,于是心里暗暗诅咒他这刀子半途弄丢掉。 蛮人武士把匕首倒腾了百八十下,心里渐渐平静下来,他瞧准了,眼前这个戴着面具的武士其实只是一个孩子,而且还是很瘦弱的孩子。 至于他手中的那把剑,看起来像是一把女人用剑。 一个女人,找死! 瞧准了敌人的虚实,蛮人武士心里就有了底,他故意露了个破绽―― 装作紧张不小心的样子,把刀子倒腾到草丛里去了。 四目相对,面面相觑。 沐离心里冷冷一笑:“这就叫诱敌深入?我看纯粹是不知死活。” ------------ 52.会错了意 沐离决定来个将计就计,主意打定,他突然大呼一声,挺剑望蛮族武士的前心直刺过去,角度不新,速度不快,准头?压根儿就没有。 蛮人武士瞧见这个心里像吞了蜜一样,乐的嘴都歪了。 绑在树上的司空湖瞧见这幅架势哭的心都有了。 我说这小子就是个扫把星,上回害的我被官府抓,这回又要害死我了。 这蛮人武士逮我一个人,还有可能会押回大营再杀再吃,毕竟活血活肉吃起来更有滋味,如此,老爷我最少在半途上还有逃走的机会。 如今要让他再杀了一个,非得就地把咱俩放干血扛回去!以蛮人的智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让我扛着这小子走回大营的妙计,可恨自己不懂蛮人语,想献计也不可能。 唉!想跑是没戏了。 唉!臭小子,你害死我了。 沐离一剑刺去,蛮人瞧得他身形已近,这才不慌不忙地闪了下腰,他本意还是想抓个活的。虽说出来的时候领的命令是抓个猎物回去做晚饭,死活都无所谓。但瞧这小子细皮嫩肉的,肤色黑中带亮,正是头领喜欢的类型呢。 出来已经一个多月了,一直忙着赶路,这久旷的身子早就需要有雨露滋润了。今晚先把那只丑白羊宰了烤熟,侍奉头领吃饱,再把这小子偷偷献上。头领一高兴,我脑袋上的小辫只怕就要由两根变三根了吧。 想到这,怪汉心里美滋滋的。 他等着沐离靠近了,陡然一个侧身闪避,左臂拦腰圈向沐离的腰际,指望着先勒住他,再夺他手中的剑。 他这一招看似凶险万端,实际却十分安全,大凡人在临敌之际突然被敌人夹住,一时半会脑袋里都是空空的,半晌也反应不过来,即使手中有剑,也不知道怎么用。 没有例外!若真是反应高明的敌手,又岂能被自己轻易用手臂夹住? 蛮人武士的眸子里已经露出喜悦的光芒,嘴角也微微翘起。 嗨,他侧身避过了沐离当胸刺来的剑,一侧身让过沐离冲劲正猛的身体,一哈腰,左臂探出,手向后一勾,便环住了沐离的腰。 沐离此刻攻势已尽,正是前力已衰,后力未至的尴尬之际,被他这么一拦一夹,顿时一声哀叫,人就悬空而起,成了蛮人武士的俘虏。 怪汉哈哈大笑,他哈腰将身体一旋,肋下的猎物随着他的摆动,飞快地打个旋儿。 蛮人武士心里的打算是先把对手转个晕头昏脑,然后再重重摔下去。 据他以往的经验,被摔在地上的猎物没一炷香的工夫休想站起来。 不过,他忘了一点,沐离是将计就计。 普通俘虏被他擒住后,多数已经头昏脑胀不知所措了,手里有兵器也不知道用,然后在没回过神之前,被他一旋一转,再重重地摔在地上。 沐离是主动送上去被他夹住的,或者准确一点说,他是主动钻到对手肋下的,所以他虽然也被夹住了,脑子却是清醒的,而且比平常更加清醒,甚至还有点小激动。 于是,在蛮人武士懒洋洋地准备施展他的旋转大法时,肋下的沐离却淡定地举起了他的剑,望着蛮族武士的屁股狠狠地捅了去…… 哇…… 怪汉猛地爆出一声怪叫,与此同时,沐离却如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飕”地一下,朝水里飞了去。 砰!水面上激起了几尺高的水花。 司空湖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切。 怪汉凄厉的惨叫声,在他耳畔美妙的如同天堂里飘出的音乐。 丝毫也不刺耳,而且很美妙。 是奏乐之人心胸太过狭窄,不愿与人分享他的奏鸣,竟一怒之下直挺挺地倒了下去,片刻之后即已气绝身亡。 司空湖怔了半晌,方摇头叹息道:“这又何必呢。无非是屁股上多了个洞……” 四周宁静下来,只有风吹过草丛发出的如海浪一样的声音。 许久之后,河面上冒出了一个人头,距离他落水的地方足足有十好几丈,而且不在河流下游,是溯流向上十几丈。 “好有心机的小子。”司空湖在心里赞叹道,随即眉头就皱了起来。要瞒过如此有心机的小子,看起来得把谎话编的完满一些,说干就干,现在就编,我姓甚名谁,从何而来,为何而来,因何遇险…… 名盗贼司空湖苦心积虑编瞎话时,沐离已经凫水上了岸,河深不深倒在其次,这深秋的水可真凉呀。 他双臂抱着,手里还提着那柄剑,径直朝司空湖走来。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大恩不言谢,容司空湖日后图报。” 司空湖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有欣赏,有讨好,有得意。 短短时间内,他的瞎话已经编好了。 “不必谢我,我也是误打误撞才救了你,这个人好厉害,究竟是什么人?” 沐离用剑割开勒在司空湖嘴里的绳索后,并没有帮他解开捆缚身上的绳索,而是将剑插在地上,拎着自己的包袱钻进了草窠里。 司空湖暗骂小子精明,嘴里却含笑答道:“公子过谦了,瞧公子这剑法不敢说天下无双,至少也是举世一流,入流了吗?嗨,瞧我这张嘴,这等武技修为要是不入流,天武会那帮老朽活该吃饭遇苍蝇,嫖妓撞人妖……” 草丛里传来沐离的声音:“我不是什么公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是修武者的本分,用不着你拍这么大的马屁。你等着,我换了衣裳就去放你。” 司空湖朝地上啐了一口吐沫,嘴里不干不净地嘀咕了两声,却仍满脸堆笑说:“公子小哥真是好见识,一看就是那种真性情之人,比不得那些虚浮伪诈之徒,司空湖有幸结识,三生有幸啊。……” 沐离换了身干衣服出来,把湿衣服拧干了水铺展在草丛上晾晒。 这看似随意的动作却让司空湖心里碰碰乱跳,暗吃了一惊:杀了一个人,竟如此坦然,不走不避不埋尸体,竟先晾起衣裳来了,这小子什么来头,如此的处变不惊,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啊。一念至此,司空湖竟起了结交的心思。 他善意地提醒道:“唉!我说公子小哥,虽说这荒郊野外的杀个人官府也懒得追究,不过这蛮人突然出现在这,好生怪异啊!你说他会不会有同伴呢?会不会同伴就在附近呢?算我多嘴,就算有同伴,有公子小哥在,咱们也是不必害怕的……” 司空湖的话还没说完,沐离就跳了起,他举目四顾:“人死了,谁死了?谁把人杀了,在那呢?” 司空湖一瞧这架势,头脑有点发懵:这小子搞什么名堂,人躺那死半天了,你不知道吗…… 想到这,司空湖忽觉眼前惨雾迷蒙,耳畔阴风飕飕,老天爷,这小子不会是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血瞳”吧。把杀人当儿戏,杀过人还要跟尸体同眠共枕。 他惊恐地望着沐离,沐离也惊恐地望着他。 ps:食言而肥,说的就是我吧!欠下的一章会补上的。^_^ ------------ 53.血瞳 血瞳是整个大陆最有名的杀手,之所以出名,除了炉火纯青的杀人技法外,他的身世也是个重要原因,他是兄妹通奸的产物,生来便受神的诅咒,据说他是个雌雄同体的畸形儿,身体看起来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儿童,他的面容则奇丑无比,半夜出来绝对可以吓死一个胆大的成年人。 他的身上总有洗刷不去的罪孽,被神遗弃的他自暴自弃,从此以残害生灵为乐,他杀人如麻,对人的尸体早已失去畏惧之心,他不仅常与被自己杀死的尸体同枕共眠,还精于烹煮死者的尸体,煎炸人肝、爆炒腰花都是他的拿手好菜。 司空湖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无奈地想:“这里连口锅都没有,不论煎炸还是爆炒今晚都弄不成了吧。要不吃烤肉吧!烤肉我最拿手,那胖子怎么说也够吃几天的。” 懵懵懂懂了一阵子,司空湖稍稍平静了一些,忽然他想:这小子应该不会是血瞳吧!真若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岂会连钱袋子都让我偷了。 但这个理由显然不能说服他,偷钱袋子怎么了?自己手段高明罢了,他是名震天下的杀手不假,杀人是他的专长,防盗未必他就拿手! 这一想,司空湖又提心吊胆起来。 哎呀,我还是直接问问他得了,这么吊着,真是受不了啊。 话到了嘴边,他却又开不了口了,贪生怕死是人的共性,名盗贼又岂能例外? …… “我竟然杀了人……”沐离喃喃自语,脑袋里有两个声音立即又激烈辩论起来: 一个声音幽幽怯怯地诉说着:“刚才我只是顺手那么一捅……小时候,自己死皮赖脸地跟着护院武师学习剑法,他们也常像蛮人那样把他夹在腋下,一口气转上个十几圈,然后扔到地上。望着我晕乎乎地站起来,像个醉汉一样摇来晃去,以此寻乐子。 “玩的次数多了,我已经习惯了。后来,一位好心的老武师瞧我老是吃亏,便私下指点了自己一招,教我如何用手中的木剑捅他们的屁股。 “自打我学会了那一招后,他们就再也不跟他玩这个游戏了。 “多年没玩,我倒是有些想念,因此当我看到蛮人武士要用这一招制服自己时,一时心情大好,心头竟涌出了一股久违的温馨。 “激动之下,我忘了一件事,以前我手里拿的是木剑,而且武士们都戴有铁护裆。这次…… “我本以为他会像张大哈他们一样,捂着屁股在地上欢快地乱跳,结果竟一下子给捅死了。我真是没想到。我有罪,我杀了人,我罪大恶极。” 这声音如咽如泣,充满了悔恨之情。 另一个声音粗暴地打断了它,对它的辩解则嗤之以鼻,它大声叫道:“你找那么多借口干什么?你是小孩子吗?不知道剑往人身上捅会捅死人吗? “男子汉大丈夫贵在敢作敢当,杀个人算得了什么?你死皮赖脸地耗了人家七年,不就是想修炼成天底下最厉害的杀人本领吗?你自己好好想想修神的目的是什么?杀人,杀很多的人,靠杀人获取权力和荣耀,你既然已经选择了这条路,就勇敢地走下去,这不是一条不归路,至少现在还不是,如果想回头时刻来得及,你愿意回头吗?” 沐离坚定地回答:“我不愿意。” 那一刻他的声音冷酷到了极点,且他不觉的是他的双瞳在一刹那间竟由黑白色变成了血红的颜色。绑在树上的司空湖觉察到了这一变化,他突然感到自己浑身的骨头一起让人抽了去,一阵恶寒霎时流遍全身。 “他,他,他果然是血瞳……唉!早知如此,还不如让这蛮人吃了呢?至少蛮人先把人血放完了再吃肉,而血瞳……传说中他只吃活肉……” 司空湖无力地祈求上天:来道闪电劈死我吧!我实在是怕疼啊。 沐离在蛮人尸体前站了足足一盏茶的功夫,他已经接受了自己杀人的事实:人的确是我杀的,我不杀他,就会被他所杀,或者生不如死。 人有什么资格收取别人的性命呢?为了保命就可以? 当然可以! 他终于嘘然一叹,人死不能复生,杀了就杀了吧!何况他还曾经要杀自己呢。 沐离终于解开了这场心结。 他走向司空湖,望着满脸铁青的名盗贼,惊讶地问道:“你中毒了吗?” 司空湖嘴唇乌紫,脸色发青,看起来的确有点像中毒的症状。 “没没有,我没事,风太冷,冻的。”司空湖脑子里一片空白,全凭嘴当家。 “哦!”沐离转身取回了剑。 司空湖的嘴唇又颤抖了两下,这回连嘴也当不了家了。 一股尿臊味随风灌入沐离的鼻子里。 “谁家孩子跑这来撒尿。”沐离凑了凑鼻子,不满地嚷了一声。此刻他握剑的手正探向司空湖。尿臊味更重了,沐离觉察到了什么?于是手腕一翻,割断了捆绑司空湖的绳索。 捆人的绳索有拇指那么粗,是用几种树皮纤维拧成的,十分结实,不过沐离的剑更加锋利,几乎是触之即断,倒是沐离的剑法太烂,在割断绳索的同时,不小心在“名盗贼”的肩上划了一下。 “你你你……啊……”重获自由的司空湖非但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还很无礼地指着沐离的脸,你你你个不停。 可怜的名盗贼几乎已经疯了,思维混乱的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沐离忽然问道。 “啊!我叫司空湖。”司空湖答道,很奇怪他突然一点也不紧张了。 “我?”沐离腼腆地一笑:“我叫沐离,真龙国人氏。” 他提着剑走向一丛枯草,把剑当作镰刀使,一丛丛的一人多高的枯草被连根斩断。被斩断的草,又被堆成了一个草垛,草垛从小到大,不断累积,很快就有半人高了。 司空湖诧异地望着这一切,他很想问一下疑似血瞳的少年:你这时打算做烧烤吗? 话到嘴边,没出来,先呕吐起来。 沐离回头看了他一眼,说:“我包袱里有衣裳,你冷就拿一件,就是有点小,不知道你能不能穿的上。“ “啊!”司空湖怔了有半盏茶的工夫,忽然回过神来:“啊!多谢,多谢。” 激动万分的名盗贼赶紧提起沐离的小包袱幽灵一般消失在一丛草里。 沐离望了他一眼,心里嘀咕:这家伙换身衣裳怎么像做贼一样,鬼鬼祟祟的。 草垛很快堆出有一人高,沐离虽然常免不了偷奸取巧,却并不是一个懒惰的人,真要干起活来,也绝对是把好手呢。 ------------ 54.论落水的姿势 他想把蛮人武士的尸体拖到草堆上,但瞧着那肉山一样的尸体,和尸体上的浓浓血迹。想一想还是放弃了,不是搬不动,主要是怕把自己的衣裳弄脏了。 出门时一共就带了三套衣裳,刚才掉水里弄湿了一套,身上一套,最后的一套给了那个叫司空湖的人,此刻包袱里已经空了。 还是把草堆在他身上吧!这么多草应该可以火化了。 不久草垛就移了个位置,蛮人的尸体不见了,沐离拍拍手,把剑插回皮鞘,手指摸过吞口上的那四个字,心里竟有些酸飘飘的。 然后他就自嘲地笑了笑,自言自语道:“这么好的剑却被我拿来当镰刀使,要是让我未来的媳妇知道,不定能气成什么样呢。” 但他马上就又微微叹息了一声:“能怎么样呢?顶多还是追杀我呗。但愿杀我的地方还有河有湖什么的,我这媳妇本事真是不赖,眼下我还真弄不过她。”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沐离准备来拿火廉石时才想起,刚才这里还有一个叫司空湖的人,咦,这人换了下衣裳怎么不见了,衣裳小穿不上就凑活下,实在凑活不了就算了,这荒郊野地,谁还能跑去找个裁缝给你改改? “喂!”沐离朝草丛叫了声,没有回应。 “嗨,司空湖。”他又叫了一声,声音大多了,但还是没有回应。 “这家伙耳朵聋吗?”沐离嘀咕着,走了过去,草丛里空荡荡,一个人影也没有,地上丢着他的包袱,衣裳、火廉什么的小零碎都在,钱袋子却不见了。 我操,在哪都能碰到贼。 沐离无奈地想,我一片好心救人,你却把我偷个精光。活该你出门撞见强盗。 嘿嘿!好在小爷早有防备,钱都拴在腰里呢。沐离捏了捏腰间硬梆梆的钱袋子,得意地笑了,上次在洛城被人偷了一枚金币,肉疼的他好几天,回到鸡鸣城后,他就特意央求赵婶子用鹿皮给他做了个贴身钱包,用皮带拴在腰间,就是睡觉也不解下来。 偷吧!偷吧!几枚铜币,一把铁钱,爱拿拿去吧!祝你出门就遇到公差,谢谢。 火廉打起火星,火星燃着了火媒子,火媒子又化作淡黄的火焰,草垛冒出了青烟,片刻之后就烈火熊熊了。 沐离站在十几丈外,仍觉得热浪袭人,他朝这火堆鞠躬一次,默默道: 天地良心。我并不想杀你,完全是误杀,冤有头债有主,要怪就怪偷我钱那个人,我是为了救他才误杀你的,要怪就怪张大哈,要不是他老用这招耍弄我,我也不会将计就计误杀你,若是一开始就开打,说不定你也不会死,顶多重伤逃窜。 要怪就怪教我捅人屁股的那个老家伙,教什么不好,教我这种损招,让你死前痛苦,死后难堪。要怪就怪给我这把剑的人,没有这把剑,我用木剑也捅不死你,算了,这条就算了,就算没这把剑,我也不会带着木剑出来,我会带那把斩马剑。那时候就不是在屁股上捅个窟窿那么简单了,或许你的屁股已经不在了。 沐离还在那嘀嘀咕咕,忽听得,啊地一声惨叫。 沐离吓得魂飞魄散,一屁股跌坐在地,惊叫道:“谁,谁,谁,谁诈尸了?!” 蛮人的尸体没有从火堆里炸出来,发声惨叫的是去而复返的司空湖! 只见他一边跳一边叫,一手捂屁股,一手朝沐离挥舞,嘴里叽里哇啦不知道喊些什么。 “咦,这家伙跑哪去了,遇到什么高兴事跑的这么欢?咦,屁股上还长了个尾巴。尾巴上还有羽毛,嗳哟,那怎么是支箭!” 沐离正嘀咕司空湖身体上出现的奇异现象,忽听得嘶嘶两声疾响,两支羽箭破空而来,一听到这声响,沐离吓得头皮直炸! 不怕刀,不怕剑,就怕流星赶月箭! 沐离跃身而起,撒腿就往草丛里钻,洛水两岸太过平坦,无遮无拦的没地方躲避,相对来说,草丛里要安全多了。 “往河里跑,下水,下水。” 远处传来司空湖上气不接下气的警告,他已经窜出草丛,正捂着屁股玩命地往河里窜。 到底往哪跑,沐离一时没了主意,论理敌人有弓箭,暴露在平地上自己会更吃亏,即使跳到水里,也很吃亏,潜在水底固然可以躲避一时,但你总要露头的吧!弓箭能射多远,沐离可是一清二楚的,这水这么凉,自己根本憋不了一顿饭的工夫,游个几十丈就得露头,到时候还不成人家的活靶子? 但是司空湖却是向河里跑的,一个不知感恩反而偷人东西的人固然算不得好人,可是即使他是个混蛋,也断然没有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这…… 沐离只是一愣神的功夫,耳朵里就听到一声奇怪的鸣叫声。 呀!尖利的如鹰隼的鸣叫。 突然之间他看到了一个奇异的现象,就在司空湖背后的二三十丈外,六匹类似马一样的动物正火速杀到。 之所以说那东西类似马,因为它们也长着像马一样的躯干、四条腿,外加一个尾巴,跑步的姿势也像极了马,但即使只看一眼,脑子稍微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这是马。 这当然不是马,谁见过马头上长个公鸡脑袋? 没错,沐离没看错,司空湖的屁股后面追着六匹马身鸡头的怪物,更加古怪的还不止于此,六匹大怪物的身上还骑着六个穿红戴绿的小怪物。 小怪物们趴伏在鸡头马的背上,肋下悬刀,手里拿着小弓,正专心致志地对准司空湖放箭呢。已经跑到河边的司空湖突然发现无路可走,洛水近在眼前,可是眼前这块开阔地自己是无论如何也跑步过去了。 鸡头马上的怪物已经连续三次警告自己了,再向前,箭就可就不是往屁股上射了。 名盗贼无奈地停下脚步,仰天一声长啸,悔恨之情溢于言表。 然后他高举双手,向鸡头马上的猎手表达了归顺之意。 鸡头马降低了速度,六匹马呈扇形向他包抄过去。 马上的猎手发出类似猿猴的欢快鸣叫。 这是什么东西?猴子?猩猩?猿人?…… 沐离还在那胡思乱想时,忽听到司空湖用尽全身力气大吼了一声: “他们是短腿矮人!你快跑!” 司空湖绝对称得上是个混蛋,危机时刻他果断地把沐离抛了出去。 这声大叫成功地转移了鸡头马上猎人的注意力,发现身边还有猎物,矮人们兴奋地鸣叫起来,骤然拨转马头,把弓箭对准了沐离。却不防身后的司空湖早已拔腿朝河边奔去。 他屁股上的那支箭严重地阻碍了他的行动,但是短腿矮人的箭矢都有倒刺,他怕疼可不敢硬拔,只好这么一瘸一拐地跑着。眼前着离洛水只有二十来丈远了,司空湖咧着嘴笑个不停:血瞳是吧!落在断腿矮人手里,你就等着晚上流鼻血吧。 白茫茫的洛水就在眼皮子底下了,忽然,耳畔一阵疾风吹过,却见一条人影,飕地一下子窜到自己前面去了,然后久在平静的河面上出现了一朵巨大的水花。沐离后发先至,先跳进了河里。 “我靠,人不大,翻的花倒不小。就是这姿势也太难看了点,跟土疙瘩丢水里一样。” 一脚已经踩进水里的司空湖忙里偷闲,简单地点评了一下沐离腾跳入水的姿势。 仅仅只是稍稍愣了下神,他的屁股上就又多了两只尾巴,于是在剧痛的刺激下“名盗贼”高歌而起。 啊…… 却见他腾空而起,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跃在河面上空,再来个虚空踏步,向前滑行了两三尺,然后缓缓地落向河面。 恰在此刻,已经追到河边的六匹鸡头马上,同时发出了一拨箭雨。 箭锋所指,正是河面上空那个优雅坠落的人。 啊啊啊―― 连声惨叫传来,名盗贼在为自己赢得优雅之名的同时,屁股上又多了三条尾巴。 ------------ 55.危险来临 六名短腿矮人骑着古怪的鸡头马冲到河边,鸡头马望着白茫茫的水,发出了惊恐的嘶鸣声,听起来像六只鹰的鸣叫声。这种畜生的脑袋长的虽然像鸡,却有着鹰一样的视力和斗志,有着马一样的雄健体魄和速度。 鸡头马的唯一弱点是智商,据说它们比鸡实在聪明不了哪去。 而短腿矮人则是出了名的智慧种族。虽然他们的腿短到连行走都是问题。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日落黄昏,鸡头马和短腿矮人在洛水河畔相遇了,一见钟情,一拍即合,从此疏木林草原地带的新霸主诞生了,以洛水中上游的疏林草原地带为核心,鸡头马和短腿矮人组合建立了幅员辽阔的独立领地。 他们是这片土地的绝对霸主,即便是固执、骄横的屋山人对此也没有意见,除非万不得已,屋山的暗林骑士从不踏足这片土地。 至于道州和洛州的官府,只要短腿矮人没有骑着鸡头马窜到他们治下的大街上,他们就可以装作没看见,至于短腿矮人和鸡头马在城外干了什么事,他们才懒得过问呢。 好在鸡头马和它的主人们也从未给两地官府出过什么难题,它们总是自觉地在远离城镇和村落的地方活动,也极少攻击人族,但是拥有强烈领地意识的疏林和草原霸主也绝不允许人类踏足它们的领地,送上门来的猎物,它们从不介意捉回去吃掉。 鸡头马很怕水,它们几乎从来不喝液态的水,而是以食用一种富含水分的植物替代。 司空湖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拼了小命往河里跳,沐离以前不懂,现在也不懂,但他却比司空湖先一步跳进水里。 看看吧!知道的多有时候未必干的就好。 六个短腿矮人恼怒地向水面上射了几支弩箭泄愤,然后无可奈何地离去。它们也知道再多在河边守候一会,可能就会有大的收获,但是他们不能,座下的鸡头马怕水,如此白茫茫的水面令它们倍感紧张,紧张过度的鸡头马有时候会翻脸不认人,甩下他们自己走的。 他们只有四尺高,头和躯干三尺多,腿只有可怜的一尺不到,离开了鸡头马,他们甚至连走路都困难。 短腿矮人和与他们奇妙的共生的鸡头马一起走了,潜伏在水底的沐离不知道这些,尽管水冻的他上下排牙齿打作了一团,他还是决定坚持,坚持,坚持,再坚持。 沐离在水底憋气约有一盏茶的功夫,这里是洛水的上游,水面只有一里左右宽,表面看似平静,水面之下却是沟壑纵横,暗流汹涌,沐离只是憋着气,自身并没有游动,就被暗流推着走了三里地。 司空湖差不多也“走了”这个距离,名盗贼水下功夫一般,不过憋气的法门却非同寻常,他的呼吸比别人缓慢而悠长,超长发挥时,一顿饭工夫不呼吸。没问题。有什么办法,出门行窃哪能时时顺利呢?生死攸关之际,憋个一顿饭工夫算得了什么。干他们这一行因为憋气憋死的都有。 这就叫敬业。 吃了大亏的名盗贼此番超长发挥,在水底里憋了一盏茶的工夫,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不过他还是决定立即结束水下生活,水太凉了,而且屁股上的伤疼的要命。 五支羽箭虽然都没有射中要害,却还是让他吃尽了苦头,落水之后他把全副精力用在憋气上,沾了水的伤口愈发疼痛起来。 疼倒是可以忍耐,但若伤口被生水浸泡发炎发脓可就遭了。 短腿矮人个头小、力量小,制作的弓自然也不可能很大,实际上他们袖珍型的弓十分类似人类儿童的玩具。短小的弓适宜骑在鸡头马上射击,即使在飞驰的马背上也能轻松地射中飞奔的猎物,但太短小的东西,指望它的射程有多好,不免就有些自欺欺人。 射程短,力量小,凭什么称雄疏林草原? 短腿矮人的秘诀是在箭矢上涂抹毒药,他们天生就是制毒的高手,利用当地的植物和矿石,他们能轻松地制造出成千上万种毒药来。有些毒药见血封喉,涂抹在箭矢上用来与敌作战,但用来狩猎显然就不合适。 用来狩猎的毒药并不致命,而是具有程度不同的麻醉作用。 毕竟短腿矮人制造毒药的目的只是为了弥补他们在力量上的不足,和蛮境的蛮人不同:“残忍成性”、“嗜血滥杀”这样的恐怖字眼与短腿矮人挂不上关系,多数时候,它们比人族更加爱好和平,尤其是对待同种群。 司空湖浮出水面没游多远,突然小腿抽筋,紧接着就半身麻痹,于是缓缓地向河底坠落去。正当司空湖自料自己难逃此劫时,一只不算粗壮,却十分有力的手从身后托住了他,带着他顺流游到了浅滩。 一支断腿矮人射在司空湖屁股上的羽箭滑落下来,沉向深水,沐离一把抓在手里,仔细地观察了箭矢的形状和颜色,然后他就把箭杆横在嘴里咬住,有点麻辣的味道,应该是毒药,沐离赶紧取下羽箭,吐了几口口水,又喝河水漱了口,麻辣感消失了。 但箭却没地方安置,沐离想了想,顺手插在了司空湖的肩上。 司空湖幽怨地望了他一眼,很想在他的小鼻梁上砸上一拳,或者咬他一口才甘心,不过现在他已经无能为力了。整个躯干除了眼珠子还能转头,已经完全麻木了,甚至被沐离插了一箭,也丝毫没有痛觉。 沐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司空湖拖上岸,又冷又饿,他已经近乎虚脱了。司空湖僵硬地躺在岸边的砾石上,两腿绷的笔直,身体的皮肤上偶尔发出一阵震颤,只有空蒙的两只眼还睁着,放出可怜巴巴的目光,他是在祈求沐离救命呢。 沐离喘了口气后,说:“我会救你的,不过你得容我喘口气,我……太累了。” 说声累,他“噗通”一下倒了下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司空湖眼泪流出来了,他在心底深情地呼唤:你不能躺下不动啊!这眼看天就要黑了,你知道天黑之后的草原上有多恐怖吗?单凭那些蚊蚋就能把你的血吸干。不到明日天亮,这世界上就又多了两具人干。 如果能哭,司空湖一定会大哭,如果能叫,司空湖一定大呼救命,如果能咬人,司空湖一定毫不犹豫趴在沐离身上咬一口,咬哪都行,只要能唤醒他。 当然,如果他能动的话,他恐怕还是得先把屁股上的那几支弩箭拔下来,这臭小子明知我的屁股挂了彩,拖我上岸时,还让我屁股着地,我可怜的屁股呐,现在一定是血肉模糊了吧!将来纵然伤口愈合,只怕也要留下疤痕吧。 可怜我那名震江北三州十二郡的性感屁股,从此江湖无名了。 司空湖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沐离突然坐了起来,司空湖心里一阵大喜,正想微笑着打个招呼呢。沐离却突然把他身体一翻,啪啪啪,一口气从他屁股上拔下了五支羽箭。 司空湖陡然觉得一阵剧痛袭来,痛的他忍不住“哇”地一声怪叫起来。 夕阳最后一抹光辉在司空湖的长啸声中消失了,草原上迎来了可怖的夜晚。 ------------ 56.坏蛋跑路 沐离手忙脚乱地浇灭最后一堆火,浓烟四起,呛的二人剧咳不止,斜倚在一根枯木桩上的司空湖一边流泪,一边咳嗽,一边挥手说:“够了,够了,再这么折腾下去,蚊子没呛死,我们先呛死了。” 沐离才不理睬他呢?他早向客栈里的人打听清楚了,这疏林草原白天看着风景挺美,一到晚上,蚊子多的能吃人,其实白天蚊虫也不少,多的只撞脸,咬的让人发狂的心都有。好在沐离临入草原之前,经人指点,特意从已经归化的短腿矮人买了一大袋驱虫药水。 足足花了他一个银币外加十三个铜币。 这药水问题臭的让人呕吐,但是你还别说,驱蚊的效果还是不错的,涂抹在身上,蚊虫果然少多了,少数一些不长眼的撞过来,也立即躲开了,根本不敢施展它们的吸血大法。 只可惜,刚才为了躲避短腿矮人,那一大袋驱蚊药水遗失了。沐离有心回去找回来,好不容易才结束长啸的司空湖死活不让他走,他当然有不放沐离走的理由,这么大的地方,一旦走丢了怎么办,你的死活我管不着,可你死了,我怎么办,我一个受了伤的人孤零零地一个人在草原上,那还是死路一条。你果然要走,要不带着我一块,要不您狠狠心,一剑杀了我,省的我零受罪。 沐离对这个厚脸皮的家伙真是无可奈何,见过贱人,没见过这么贱的人,那袋驱蚊药水是在河边丢的,我沿着河走怎么会走迷路呢? 司空湖不管,一副要么带着我,要么杀了我的死皮赖脸架势,沐离被他征服了,没办法,只要放弃了寻回驱蚊药水的初衷。 为了应对草原上可怖的夜晚,沐离只能采用从别人那听来的第二个办法:烟熏法。 蚊子是怕烟熏的,这个道理他早就知道,在鸡鸣侯府的时候,每年夏天来临前,他都要采集一堆艾草晒干,留着夏日夜晚点燃驱蚊。 沐离打猎积攒的钱虽然可以买来一百挂蚊帐,但他却一挂也不敢买。 一个家奴除了吃饱饭还有余钱买蚊帐,这钱一定来路不正,只要有心人顺势一查,说不定立即就能发现他夜晚外出打猎的秘密。 鸡鸣侯府里像这样的有心人多的好比草原上的蚊子,顺手一抓就是一把。 “咳咳咳,你懂什么?晚上蚊子多的能吃人,这几堆火恐怕只能燃烧到下半夜,拂晓那段时间你我就自求多福吧。” 沐离故意吓唬司空湖,看得出眼前这个奸馋痞懒的家伙,对草原上的勾当并不比自己多懂多少,先吓唬吓唬他再说。不知为什么?沐离现在越看司空湖越不像是个好人,瞧那长相就是个奸狡的家伙。 “小哥究竟是何方神圣,年纪轻轻,竟有如此见识,了不得,了不得,佩服,佩服。” 这几句马屁听来倒是挺受用,不过喜欢拍马屁的人多半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沐离心想,当然我自己除外,自己拍马屁多数时候都是出于正义的目的。 “留口气暖暖身子吧!晚上没吃没喝,别饿着。” 说到没吃没喝,沐离又撒了个小谎,刚才他在给司空湖采疗伤草药时,无意间在草丛里发现了一窝鸟蛋,一共六个,个个都有鹅蛋那么大,瞧着还都挺新鲜。 沐离全带回来煮熟了,晚饭一点问题也没有。不过还是先卖下关子,让这奸馋痞懒的家伙多失望一会吧。 沐离说完便把一堆燃烧未尽的火堆拨拉到一边去,弄了些细草铺在热烘烘的地面上,湿透的衣裳已经干透,拿过来穿上,便和衣躺了下去,正好背对着司空湖。 吃没得吃,喝没得喝,连说个话也被人拒绝。 司空湖撇撇嘴,感觉即将到来的漫漫长夜十分难熬。屁股上的伤口倒是不太碍事,毕竟短脚矮人的弩箭以毒药取胜,箭镞都是用兽骨磨制的,十分尖利,而且有倒刺,极容易刺破皮肤,但造成的创口并不大,只要有人帮忙拔,就没有大碍。 想到这司空湖又是一肚子气,明明知道箭镞上有倒刺,还那么用力拔箭,害的我屁股上的伤口那么大,要不是看在你主动给我采草药的份上,我……我也不能把你怎么。 麻药的劲头早已经过去,该疼的也早疼过了,纵横江湖多年,这点小伤还忍不住吗? 嗳哟,司空湖一时得意忘形,扯着了伤口,疼的呲牙咧嘴,额头上满是冷汗。 “嗯,什么味道?”司空湖忽然抽抽鼻子,他闻到了一股奇特的香味,像是蛋壳被烧焦时发出的焦糊味。 “哎呀,糊了!”沐离一跃而起,跑到一堆燃烧将尽的火堆边,连扒带挠,不一会工夫就从草木灰里扒出六个黑黢黢的土疙瘩。 “什么东西?”司空湖伸长了脑袋问,那股焦糊味正是从黑乎乎的土疙瘩里发出来的。 “嘿嘿!好东西,咱们的晚饭。”沐离掰开一个土疙瘩,土太烫,他不住地吸溜着。 黑黢黢的土裂开了,露出黄白之物,一个煮鸡蛋的浓郁香味弥散开来。 “煮鹅蛋,咱们的晚饭。” 沐离把掰开的一般鹅蛋递给了司空湖,司空湖激动地接在手中,双手颤抖着剥去蛋壳外的糊着的泥土。 忽然他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沐离心想,激动的,瞧这小马屁拍的,一点痕迹都没有,这是在表达对我感恩之情呢?不过至于嘛,不就是个鹅蛋吗?小爷是那种刻薄吝啬的人吗?你一个重伤在身的人,我有口吃的,还能忘了你? 沐离很想说:“行啦!别假模假式的了,趁热吃吧!待会凉了。” 司空湖却捧着“鹅蛋”嚎啕大哭起来:“天呐,我不活了,让蛮人吃了我吧!让矮人射死我吧!让蚊子吸干我的血吧!我是不想活了。” 沐离说:“嗨,你怎么啦!吃个鸟蛋,你哭什么?” 司空湖气的脸都白了,他一手托着鹅蛋,一手颤抖着指着鹅蛋,咬牙切齿地说:“这特么的是鸟蛋吗?这特么的是催命蛋,咱们特么的惹上大麻烦啦!” 沐离目瞪口呆,瞅着手中还冒着热气的“鹅蛋”,心里嘀咕道:“吃个鹅蛋能惹大麻烦,怕鹅来报复我吗?它寻来,我站着不动让它咬两口,那又能怎样?” “哈哈哈……” 司空湖骤然发出了一阵不知是笑还是哭的怪声,一时手舞足蹈,神态癫狂,他指着托着掌心尚冒着热气的土疙瘩,神神叨叨地说道:“你瞧清楚了,这是鹅蛋吗?这他妈的是毒龙的蛋,你把毒龙的蛋当鹅蛋吃了!哈哈哈,还是去河里洗个澡,等着它妈来吃我们吧。” 司空湖说着,语调变悲,一副大难临头无处可躲的神态。 沐离很想问:毒龙是龙吗?龙能下蛋的吗?不过当他看到司空湖气急败坏,扭着屁股已经准备跑路的架势,沐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还是先不讨论毒龙姓甚名谁,下不下蛋的问题了,跑路要紧在眼下。 坏蛋是坏,可不傻,正因为他们常常制造危险,所以也最能感触到危险的来临,如今坏蛋都跑了,他跑,我也跑。 ------------ 57.黑龙 说到跑,沐离和司空湖各有春秋,难分高下,说到爬屋上墙,穿门过巷的本事,沐离自愧不如司空湖,但论及在平坦的地上奔跑,前十几丈,司空湖或能领先,十几丈后一定是沐离领先,要是跑个两三里,沐离能把司空湖甩的影子都没有。 何况司空湖现在屁股上还有伤呢。 沐离一阵风似地从司空湖身边擦过去,眨眼工夫就把他甩下去一大截,司空湖心里正暗暗叫苦,他却又回来了,不容分说扛起司空湖就跑。 司空湖只觉得耳边小风飕飕作响,茅草的叶子拉的自己手背、脸上全是血口子。这一通跑下来,睁眼一看,距离刚才的地方少数也有六七里了。 沐离累的快虚脱了,捡了块茅草地,把司空湖往地上一丢,扶着腿呼呼喘起气来。 气喘匀实了,他才问司空湖?:“干嘛跑,咱们干嘛要跑?” 司空湖哭的心都有了,跑了这么远的路还不知为啥要跑,这小子到底是傻呢?还是蠢呢?还是装傻充愣了? “黑龙,你吃了黑龙的蛋!”司空湖生怕沐离不知道黑龙为何物,特意解释道:“黑龙就是大号的草风蛇,唉!也不全是,怎么说呢?就是……”司空湖正在搜肠刮肚想个合适的词语,屁股上早挨了沐离一脚。 “你,你怎么还打人呢?”司空湖装出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可惜底气有些不足。跟沐离动手,他自知还不是对手。 “你!”沐离气哼哼地叫道:“你害我跑半天就为了条草风蛇,草,草风蛇算个什么东西?我真是被你气伤了。” 心一宽,沐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瞬间就四仰八叉地躺下了。 “嗨,公子小哥,睡不得,嗨,醒醒。” 司空湖见沐离躺下后连眼都闭上了,就扶着腰一瘸一拐了凑了上来,让沐离扛着跑了几里地,沐离固然累的虚脱,司空湖其实也并不轻松,这一路颠簸下来,连腰也给闪了。 “别吵,让我睡会,你去砍点草,点烟驱蚊。” “歇不了。”司空湖勉强蹲下身来,扯动了伤口,疼的呲牙咧嘴的。“黑龙是中级灵兽,领地很大,方圆几十里呢?咱们才跑出七八里,这里怕还是它的领地。它随时会杀过来的。” “来就来呗。”沐离用手把脑袋抱住,闷声嘟哝道:“来了正好,省的我去找它。你别啰嗦了,快去砍草吧!蚊子马上就把人吃了。” “你……” 司空湖知道多说无益,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想丢下他不管,一是沐离曾救过自己的命,心里有点小不忍,当然这并非主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现在这幅样子离开沐离根本走不了几里路。 黑龙类似草风蛇,却不是草风蛇,草风蛇是蟒蛇的一种,并没有毒,和许多种类的蟒蛇一样,凭膀子力气讨生活,即使是手臂粗的幼年蛇也可以轻松地绞杀一头成年鹿,绞杀一个人自然更不在话下。成年的草风蛇运气好的时候甚至连野牛也能捕杀。 它们惯于使用伏击战术猎杀动物,若伏击失败,则便发挥力量和速度之长,像狼一样在草丛中捕猎,其速度之快,甚至可以追上野兔。 草风蛇虽然也是灵兽,但却是一种低等灵兽,灵兽与普通兽类的最大不同是智商,低级灵兽的智商相当于人类五岁以前儿童,中等灵兽则相当于十岁左右的人类,而高级灵兽的智商与人类不相上下。 同为灵兽,中级灵兽和低级灵兽除了智商上的高低不同,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就是中级灵兽的领地意识非常强,对入侵领地的其他灵兽、人类,定欲杀之而后快。‘ 换句话说,即使沐离不偷吃它的蛋,一旦被它侦知入侵了它的领地,也会追杀到底,何况还偷吃了它的蛋? 司空湖越想越怕,心里烦躁到了极点,望着躺在地上的沐离,恨的牙齿之响。恶毒地诅咒道:“黑龙大仙在上容禀,冤有头债有主,你儿子女儿是这个家伙偷吃的,我只是个路有过的,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站在旁边看了会热闹,这事跟我完全没关系。您要报仇找他,您肚子饿,找他……” 司空湖刚嘀咕到这,冷不丁地就听到身后的草丛里发出悉悉索索的一阵响动,一股恶寒骤然袭遍全身,司空湖只觉得头皮发炸,牙齿咯咯直响。 噗!蓦然,一只小白兔跳了出来。 瞪着圆溜溜的红眼睛瞅着司空湖,显然它还没意识到面前这个两条腿的家伙的危险。 “我去,吓死我了,狗养娘的兔子,爷诅咒你今晚让人生吞活剥了。” 司空湖刚在心里腹诽完,忽然眼前出现了一股奇特的景象:小白兔突然之间像中了邪一样,侧身往地上一趟,不过片刻之后便在地上猛烈地扑腾起来,死命地挣扎着,嘴里发出毛骨悚然的哀鸣声。 司空湖毛发倒竖,骤然间出了一身热汗,这会儿他连叫嚷的声音的都没有了。 “喀喀。” 一声极其轻微的声音过后,兔子突然就放弃了抵抗,小脑袋无力地耷拉了下来,很明显是被什么东西弄断了脖子。 司空湖发现自己的腿和手都已经不争气地颤抖起来,这倒也罢了,反正现在就是借他八个胆他也不敢过去看个究竟。 但是嘴唇也抖个不停就太不像话了吧!好好的你们抖个毛劲啊。 司空湖无力地瞅了眼已经翻身侧卧,睡的正香甜的沐离,心里连诅咒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希望这家伙赶紧醒过来,逞英雄就免了,还是背着我跑吧。 忽然,这只被拧断脖颈的兔子缓缓升了起来,没错,是升起来了,缓缓地升起,底下没有托着的东西,上面也不见有线绳什么牵着。 “吸辰之法!”司空湖脸色已经不能用苍白来形容了,那完全是死人才有的颜色。 “什么大法?”沐离问道,兔子发出哀鸣的时候,他就醒过来,和司空湖一样,他也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只兔子呢。因为他是侧卧,司空湖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黑黑黑……龙。”司空湖紧张的像是在笑。 兔子升到一人高的时候,不再向上升,而是转了向往草丛方向缓缓地飞了去。 ------------ 58. 吸辰之法 沐离一眼就看出了这其中的古怪,哪里是兔子在飞,分明是一条巨大无比的黑蛇用吐出的气在牵引着它。黑蛇隐藏在一人多高的草丛之后,竖起的身子有三尺多高,脑袋呈钝性三角,身体约有成年男子大腿粗细。 这就是司空湖嘀嘀咕咕的那个什么黑龙?跟草风蛇的确是有点像,不过这东西绝对跟草风蛇不是一类,能借助月光的奇妙威力,实现隔空搬运物体的,至少也应该是中级灵兽。 绿帽熊就能用嘴隔着几丈远把蜂巢里的蜂蜜吸到嘴里,当然最擅于隔空吸物的,海里据说是海龙,陆地上则就属蛇族了。 至于传说中的龙,谁也没真见过,其真假尚在两说之中呢。 “草草草风蛇,这不是草草草风蛇。”沐离哆嗦的像在骂人。 草风蛇他是见过的,何止是见过呢?在鸡冠山上他还猎杀过一条草风蛇,得了两个琉璃珠呢?那条蛇有手臂粗细,长约两丈。 沐离猎杀那条草风蛇有些侥幸的成份,当时它正和死敌――一条三丈长的花皮巨蟒火并过,身上有道近一尺长的伤口。但即使如此,猎杀这条草风蛇,沐离也颇费了一番争斗。 在沐离的印象中,这种蛇较一般蟒蛇要厉害的多,不仅身强力壮,而且智商奇高,较一般蟒蛇不知道高出多少倍,毕竟人家也是灵兽嘛。 鸡冠山不算大,除了猎杀的那条草风蛇外,沐离还曾见过两次,一条有三丈长,追了一晚没追上,另一条是不足一丈的小蛇,没什么价值,沐离没搭理他。 因此在他的印象里,草风蛇只是比花皮蟒稍强大一点的低等灵兽,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草风蛇打交道不多,但花皮蟒却是沐离狩猎清单中的最爱。 大楚商人爱吃蛇羹,花皮蟒肉质鲜美,最是好料,鸡鸣城里常有洛城来的蛇贩子收购花皮蟒,为了替自己攒够赎身的钱,沐离不知道抓过多少条了,手到擒来,熟的很。 问题是这个类似草风蛇的家伙并不真的是草风蛇,它是黑龙,沐离平生所遇到的最强大的灵兽,一只拥有神奇魔力的中级灵兽! 兔子送到了黑龙嘴边,骤然跌落,它果然没吃兔子。灵兽就是灵兽,它苦苦地追到这里,为的是绞杀入侵者,为的是替自己的子女报仇,它到此可不是因为贪嘴要吃一只兔子。 黑龙已经向入侵者兼杀子仇人展示了自己的实力,目的不是把敌人吓跑,而是吓瘫吓软,看起来它至少成功了一半,那个白白净净的家伙已经几乎瘫痪了,类似的情形,黑龙以前多次遇见过,人类害怕是时候就是这个样子。 那个躺在地上的家伙是怎么回事,他究竟是睡着了,还是吓瘫痪了,抑或是吓死了。 黑龙拿不定主意,它从草丛里游了出来。面对人类,它心里充满了底气,绞杀一个人,哪怕是人类中的成年人,对它来说也是小菜一碟,它那长过四丈,粗过成年男子大腿的身躯,足以绞杀最强壮的人类武士。 若干年前,也是在洛水河畔,它就曾轻松自如地干掉了一整队人类武士,那些被誉为人类中的强者简直不堪一击,自己才一露面就把他们吓的屁股尿流,十几个人只顾着尖叫和逃跑,同伴被困他们丝毫不关心,只顾着自己逃命。 逃命,休想,跑的再快能快过兔子吗?能快过豹子吗?你们骑的马在草丛里无法奔驰,光凭你们的那两条腿,到最后还不是我的口中食,盘中餐? 来吧!人类,放弃反抗吧!让我一口吃了你们吧。 我发誓我会把你们先勒死再吞下的,保证不太疼。 黑龙的双眸在夜空中如鲜红的宝石,烁烁发亮。 呃…… 司空湖跌坐在地,受伤的屁股先着地的,诡奇的是他既没有叫也没有跳,可怜的名盗贼已经被吓昏过去了。 未战先晕,黑龙笑了起来,窝囊的人类,本该就是这副德行。 黑龙在笑的时候,沐离的心里咯噔一惊,这畜生真的是在笑,若非亲眼所见,就算说破大天,沐离也绝对不会相信一条蛇会笑。 真是应了古人那句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沐离一卷书都不曾度过,在此之前,最远的地方只到过中京城,见识太少了,简直是孤陋寡闻,一只可怜的井底之蛙。 黑龙忽然感到一片肃杀之气迎面袭来,它发现那个躺在地上的人类突然坐了起来。两只眼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在看。 岂有此理,他竟然不怕我。 黑龙有些恼怒,但血红眸子的类似人类的笑意却更浓了。是嘲笑,还是得意的笑。 沐离没去想那么多,他此刻想的是,这条比草风蛇高一个等级的中级灵兽身上的灵物应该藏在什么地方,是什么品类,该值多少钱? 他抓紧了剑柄,眼里的黑龙突然之间金光闪闪,变成了一堆亮闪闪的金币! 应该在它的眼珠子后面,对,黑龙也是蛇,蛇类灵兽的灵物一般都是在眼睛之后,草风蛇的灵物是眼珠子后面的琉璃珠,这厮的眼珠子后面该是什么东西呢?不管是什么?总应该比琉璃珠值钱吧!若不然中级灵兽之名岂非是浪来的? 沐离拄着剑站了起来。虽然休息了一下,腿却仍然酸疼,而且脚也有些不舒服。沐离低头望了望自己的脚,花了一个银币买的靴子竟然还不如草鞋穿着舒服,真是浪费钱。 当然也有可能是被河水浸湿了的缘故,回头我晾干了再试试,实在不行,我还是用草重新打双草鞋吧。 一股诡异的吸力袭来,打断了沐离乱起八糟的思绪。 黑龙动手了,吸辰之法!黑龙一出手就使用了被传的神乎其神的吸辰之法。 果然是有些邪门,沐离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就像跌进了一个注满粘浆的坑里,全身都被黏住了,举手投足竟都十分费力。 沐离尝到了厉害,就没有再动弹,他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一种口诀,片刻之间,身心一片空寂,火珠出现了。 现在应该叫它火丹了,自从仔细研究了哈武士给的那张羊皮纸后,沐离已经懂得自己的体内的火珠其实应该叫火丹,它是修真武者用于聚散先天之气的本源之物,有没有它是事关修真武者的名分。它的质量高低则是判定修真武者尤其是修神者修为高低的重要标志。 ------------ 59.斩龙 点醒火丹之后,沐离的心彻底地放松了,他的手一动没动,但他知道只要自己动手,则手中的剑将会立即予敌人以致命的一击。 他的修为尚低,尚且不能做到真气外化,哈武士给的那块羊皮卷对他的最大帮助,是为他指明了修真三段中筑基一段的基本修炼途径,筑基自然是修炼先天功中万不可缺的一环,但仅仅修炼这一节却并不能必然为自己带来仅亚于神的力量。 这就像一个满肚子学问的人因为嘴不能说,手不能写,身体残疾又做不得一样,没人会承认你肚子里的学问。 筑基功夫修炼到极致,可以长生,可以避祸,却不能获得力量。 所以,面对黑龙的吸辰之法,沐离只能智取,此时此刻,即使他仗着身法灵活窜过去刺黑龙一剑也无济于事,低等灵兽的毛皮已经坚硬赛铁皮,中级灵兽只怕比铁盾都要坚硬,面对如此穷凶极恶的对手,一击不中的后果是什么?沐离心里很清楚。 必须一击毙敌,沐离暗暗告诫自己。 黑龙的吸力越来越大,沐离立不住脚,一步步滑向黑龙的血盆大嘴。 它又一次发出了笑意,这回是十足的嘲笑,它在嘲笑入侵者,就这点微末道行还敢入侵我的领地。随即,它的笑容又变成了阴狠的冷笑,该死的入侵者,给我的儿女偿命吧。 入侵者试图把剑插在地上,以立住脚步,但这完全是徒劳的。地面的土地那么松软,剑插的再深,又能坚持几何? 他竟然想了这么一个破主意,看起来他已经技穷了,那就再帮他一把吧。 恰月至中天,吸辰之力骤然增大,入侵者急速滑至嘴边,黑龙眼珠子骨碌一转:我是把他缠住勒死,还是索性一口吞了? 黑龙的主意还没定。 月光之下,却有一条人影在眼前闪过,那个被吓瘫躺在地上的人类突然醒了过来,正以比兔子还灵活的身法和豹子一样的速度向河边奔去。 司空湖,像兔子和黑豹一样逃跑的正是司空湖。 司空湖的确是昏了过去,不过他很快就醒来过来了,他醒的正是时候,沐离刚被黑龙的吸辰之法困住,他就醒过来了。 是的,他是诈昏的,等的就是这个时机,黑龙可以放过兔子,却一定不会放过入侵者。 小子,别怪我心狠,人在江湖漂,保命最重要啊。怪只怪你自个命运不济,我司空湖要是能救你一定不会丢下你,可是?我没这本事,没办法了,只好牺牲你成全我。 司空湖还躺着时,心里就已做好了撒腿开溜的准备,只待黑龙把仇人吞下时。 还有什么比把仇人活吞下肚更解恨的,对,先从脚吞起,一截一截地把仇敌吞下肚子,那感觉,一个字:爽! 黑龙属于蟒蛇的一种,牙齿是倒钩的,这便于它咬紧猎物,这样的牙齿构造有一个缺点就是在进食到一半时,若出现意外,想把猎物吐出来,就得费点工夫的。 这个工夫,足够我逃走了。 屁股上有伤?笑话,命都保不住了,还顾得上屁股? 沐离正快速地滑向黑龙,看起来这畜生对自己的吸辰之法十分自信,竟然没想到用身躯把猎物绞住。当然这些在司空湖看来并无什么不同,沐离若是能扛的住这股吸力,又岂会被牵引着一步步滑向深渊呢?所不同的就是被黑龙的粗壮有力的身躯一举绞杀后吞下,和被生吞下去相比,痛苦会小的多。 可怜的孩子,司空湖硬如生铁的心稍稍软了一下,旋即就又硬起来,他的眼已经眯成了一条缝,时机到了,该是逃走的机会了…… 那晚月色不明,否则,沐离挥出的那一剑,一定精光闪耀,又或者黑龙飞起的半颗头颅一定会让司空湖大吃一惊。 但是那晚月色不明,司空湖只看到那个即将葬身蛇腹的少年突然挥出一剑,旋即就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了,而黑龙高昂的头却向他砸了过去。它选择了生吞仇敌。这正是自己难得的逃生机会。 司空湖觉得时机已到,一个漂亮的鲤鱼打挺,旋身而起,嗖地一声就窜出去两三丈远,紧接着几个纵跃,人就消失在了浓密的草丛中。 满脸是血的沐离,惊险无比地斩杀了黑龙,一颗心狂跳未止,蓦然见得眼前人影一闪,唬的他狠吃了一惊,心里嘀咕道:“难道这里还有一条吗?!” 他持剑四顾,许久之后,才放下心来,看起来是自己紧张过度。 黑龙的半拉脑袋跌在一丈外,血红的眼睛还睁着,似乎还保持着死之前的惊愕表情,果然是灵兽,死了表情还这么丰富。 沐离对它的血红眼睛不感兴趣,他拔出那炳用十个铜币买来的匕首,准备切开黑龙的半拉头皮,黑龙既然会吸辰之法,应该属于蛇类,如此看来,它身上的灵物应该也是藏在眼睛后面,沐离期待着在黑龙的眼睛后面能有更大的惊喜。 “至少得强过琉璃珠吧。”他想:“这该死的畜生刚才差点吞了我。” 想起刚才那场惊心动魄的搏斗,沐离仍旧心有余悸,实在太惊险了,差一点,自己仅仅只是比那畜生快了那么一点点。若是让它嘴里的那股腐臭味喷着,此刻就该那畜生享用晚餐了,唉!传说龙能吐出强大无比的龙息,这畜生吐不出龙息,就喷毒来害人。 匕首切在黑龙肉身上,竟丝毫不动。 怎么回事,是我的力气耗尽了手发软,没有啊!只是挥了一剑而已。并没觉得费了多少力气嘛。 沐离又试了试,匕首的锋刃在黑龙粘滑的皮上打滑,仍然难入分毫。 这畜生的皮还真厚,不愧是中级灵兽。 沐离丢了匕首,拿过刻着公孙乐华名字的剑,剑锋上一滴血也没有,这剑真是锋利的可怕,刚才就是用它一挥斩掉了黑龙的半颗脑袋。 真是侥幸啊!幸好有它在,若是自己那把斩马剑,哼哼,沐离浑身打了个哆嗦,此刻他更加意识到刚才那场拼杀是多么的凶险。 公孙月华的剑轻轻松松地就割开了黑龙的皮,锋刃在蛇皮上游走时,黑龙的皮顿时左右分开两边,如用菜刀划煮熟的猪皮一样。 沐离惊呆了,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他征了半晌,放下剑重新拿起匕首,任他怎么使劲切割,仍然难动分毫。 明白了,不是黑龙的皮软,是自己未来媳妇的这把剑锋利! 所谓削铁如泥的宝刃原来是真的存在的。 沐离欣喜地把这柄剑翻来覆去看了有看,越看越觉得爱不释手,一时心里又感慨,做个贵族就是好啊!用的剑都比别人高出一筹。 他把匕首,插入腰间的皮鞘,用剑小心地隔开黑龙头骨上的皮肉,手伸到眼珠子后面,触手的是一件硬梆梆的东西:琉璃珠? 沐离掏出来一颗血淋漓的珠子,足足有鸡子那么大。 不像是琉璃珠嘛,琉璃珠是半透明的,这颗珠子却是碧绿色的,像是一块玉石。放在掌心也沉甸甸的,最为神奇的是,月光下,那颗珠子还散发着碧幽幽的绿色光芒。 沐离禁不住浑身颤抖,上次蚕豆米大的两颗琉璃珠卖了一枚金币,这么大的两颗珠子得卖多少钱?发财了! 激动之余,他连滚带爬奔回黑龙的身体前,把另一颗绿石珠也掏了出来。望着两个鸡子大的珠子,沐离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尽情地笑,笑的抑扬顿挫,笑的怪腔怪调。 ------------ 60.和解 然后他就听到,咯地一声,只听“噗通”一声,有人在身后倒了下去。 沐离一手捧着俩珠子,一手提剑循声找了过去,却见司空湖直挺挺地趴在草丛里,浑身僵直,屁股上血乎乎的一片。 沐离拧着眉头疑惑起来:“咦,这家伙刚才不是昏死在那边,何时跑这来了?黑龙到底有几条,除了吸我,还吸了他?” 好学敏问的沐离急不可耐地拍起了司空湖的脸。 “喂,醒醒,还活着吗?醒醒。” 司空湖悠悠醒来,一眼望见满脸失血的沐离,吓得两眼圆瞪,嘴唇乱抖着说不出话来,待看到他手掌上托着的血乎乎的两颗绿石珠,顿时咯地一声又昏死过去。 这家伙做了什么亏心事,见我就晕?我有那么可怕吗? 第二次将司空湖拍醒,沐离已经用袖子擦干净了脸,那两颗血乎乎的珠子也收在贴身的衣袋里了。 司空湖目瞪着他,好半晌才发声问道:“你,还活着。” 沐离笑着反问道:“你说呢?” 司空湖闻听这话,咯地一声又抽了过去。 沐离不耐烦地第三次把他拍醒,皱着眉头,说:“嗨,你怎么回事,见了我就晕,我是凶神恶煞,就让你这等厌烦。” 眼看司空湖又要晕倒,沐离抡圆了给了他一个耳光,“啪”地一声后,司空湖总算是彻底地清醒过来了。 “英雄啊。”司空湖一骨碌爬起来向沐离叩头叫道。 “英雄?”沐离明知他说的是自己,却左顾右盼,“英雄在哪?我怎么没看见。” “您就是英雄啊,您就是我的大英雄啊。”司空湖满脸堆笑。他这回是真服气了,他刚才他趁乱逃脱,一口气跑出一里多里,心里却是越想越不踏实。这种不踏实的感觉来的好生奇怪,来的既突然又猛烈无比,让他猝不及防。 良心发现,自己特么的竟然良心发现了。司空湖宁死也不肯相信自己游荡江湖多年后竟然还良心未泯。 但他最终还是停下了脚步,又鬼使神差地赶了回来,他自己也说服不了自己,为何已经逃了还要回来。 于心不忍,我呸,老子又不是雏儿,还信这些鸟东西? 仁心能拌饭吃么,能保住性命吗?所谓义气根本就是靠不住的谎话, 再说我跟他萍水相逢,有什么交情可言 报答救命之恩,那也得有条件才报啊,把命都垫上了去报答救命之恩…… 别急,蛮人抓我去不过是做奴隶,又不是杀我,这算什么救命之恩。 司空湖无耻地想着,他很快就说服了自己,自己有一万条见死不救,自自己逃命的理由,可是…… 他还是回来了,而且是的的确确准备回来救沐离的。 如果救人不成,为他报仇也好,报不了仇还可以给他收尸嘛,当然前提是知道这该死的长条畜生在哪拉屎。 至于中等灵兽黑龙会不会在肚子不饿的情况下猎杀入侵者,司空湖拿不住,多半不会吧,畜生毕竟就是畜生,吃饱了喝足了,还能把猎物带回家挖洞储藏起来,那还是灵兽吗?那不跟人一样了吗? 一路上司空湖的脑袋里都充斥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昏昏沉沉的。因此面对现实的突兀,他有些思虑不足不知所措。当他听到沐离的狂笑,见到他血乎乎地站在自己面前时。 他本能否定了自己此前的一切判断,而忆起自己最初遇到他时的基本判断:眼前这个少年就是名闻天下、臭名昭彰的杀手“血瞳”,除了他,谁能发出形如鬼怪般的笑声,除了他,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岂能斩杀一条中等灵兽? 自己做了半辈子混蛋,平安无事,逍遥自在,如今只是想做一件好事,聊解心中愧疚,却落得个如此下场,这世道,还真他妈的搞笑呢。 “我可不是什么大英雄。倒是你,你才是英雄呢。”沐离似笑非笑,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这句话说的云遮雾绕,足够他思索一会了吧。 对司空湖他现在是一点信任感也没有,他本能地觉得他的每句话都是假的,每个表情后面都暗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意思,料你能猜出什么深意来。” 望着司空湖目瞪口呆,凝眉思索的样子,沐离在心里不怀好意地想着。 “我哪敢当英雄呢,刚才危机时刻,力劈怪兽的是你,我呢,早吓跑了,临阵脱逃,我是个十足的小人。” 因为猜不透沐离话中的深意,司空湖索性自承其过,使用的是以守代攻的策略。 “你刚才跑了啊,我记得你的……伤势挺重的,你是怎么跑的?” 沐离很想说你再跑我看看,看在司空湖去而复返的情份上,还是忍住不说了。睡一个枕头的夫妻大难临头还各自飞呢,萍水相逢,彼此又不是很熟,能指望别人怎样呢? “嗨,还不是为了保命呗。”司空湖脸颊一红,讪讪说道,竟是一脸的忠厚表情。 那一刻,沐离觉得这个人还不错,似乎并非想象中的奸恶之徒,也许他本是个好人,只是被江湖上的尔虞我诈摧磨成的这样。 人性本恶,教化使善。 多数人的坏还不是被逼出来,如果有机会做个好人,谁又愿意做个坏人呢。 有了这一层的思量,沐离对司空湖的戒心少了许多,戒心一旦放下,人顿时感到轻松了许多,这种自在的感觉真是好啊。 嗯,眼下该怎么办呢? 沐离捏着鼻子望着死在地上的黑龙想,有一个细节他一直没曾注意到,此刻才觉察出来:自这条黑龙出现后,周围成堆的蚊蝇突然都没了踪影。 奇怪,这畜生难道还有驱蚊的效果。他咳嗽了一声,想就这个问题求教于司空湖,话卡在喉咙里却吐不出来。 唉,看来对他还是有戒心的。 司空湖却颇有察言观色的本事,身为誉满天下的名盗贼,可不光是手上功夫高人一等,看人的本事更是非同小可。 “我看今晚咱们就歇这吧,黑龙身上的粘液能散发出一股特殊的香味,不仅能驱散蚊蝇,对虎狼也有威慑力。这地方有短腿矮人出没,应该不会有其他大型猛兽,看来今晚咱们能睡个踏实觉了。” “唔,这样最好。” 沐离应了声,心里还有些担心断腿矮人晚上会不会杀来。想询问,又开不了口。想想还是算了,既然他能睡的踏实,自己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还是那句话,坏人是坏,可并不傻。 他的确不傻,但他真的是坏人吗? 这个问题还要继续思考。 紧张了一整天,实在是太困倦了,眼下没有蚊虫袭扰,正是睡觉的好时节。沐离压倒了一片姑娘草,和衣躺了下来。姑娘草的叶子没有锯齿,不会划伤手和脸,最主要的是姑娘草的叶子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十分有助于睡眠。 当然现在这个功能似乎也用不着。沐离一躺下就睡着了,他实在是太困了。 ------------ 61.新的一天 一觉睡到日上三杆,沐离长长伸了个懒腰,这觉睡的正是香啊。 记忆中似乎从来没这么晚起过。 一股扑鼻的肉香传来,还有些烟火味。 司空湖升了堆火正在烤肉,报仇未成的黑龙如今成了司空湖的口中美食,他把蛇肉割成长条状,缠裹在青树枝上烤的滋滋作响,浓郁的香味四溢开来,闻之,令人食欲大动。 司空湖跪在火堆旁,他的伤口位置特殊,坐不得也蹲不得,跪是唯一的正确选择。沐离看到自己的剑就插在他身边触手可及处。 黑龙的皮坚韧如铁,普通刀剑根本伤不了,不用说,他肯定是借用了自己的剑。 沐离苦笑了一声,心想这人看起来也不是个坏人嘛,否则架在火上被烤的可能是我呢。 这个奇特的想法让沐离本来很好的胃口突然没了,没有了欲望的迷惑,他的脑袋清醒了下来,于是他问司空湖:“升这么大火,不怕短腿矮人看见烟寻过来吗?” 司空湖扭过头来,脸和鼻子上沾染了黑灰,看起来颇为滑稽,他笑着回答道:“没事,短腿矮人是下午和晚上出来打猎,整个上午他们都躲在地洞里睡觉。” 沐离松了口气,奇怪的是这回他没有因为被司空湖窥探到了自己内心的无知而紧张,从这一刻起他对司空湖基本上已经撤除了戒心。 “短腿矮人很奇怪啊。”一旦没了戒心,沐离心里的好奇心滚滚而来,他很想知道树人是怎么回事,那些鸡头马又是怎么回事,那个要杀司空湖的壮汉又是怎么回事,总之,太多的疑问,需要得到满意的解答了。 “树人嘛,又叫短腿矮人,是矮人的一个分支。矮人这个物种很奇怪,不是人又是人,说他们不是人,有太多理由啦,譬如长相、生活习性,等等等,就像人跟猴子的区别一样大。但他们跟猴子不同,猴子再聪明也是畜生,顶多是聪明的畜生,但矮人的确是人的一种。矮人或许一辈子都学不会讲人话,但跟人待久了,矮人是能听懂人的话的。” 沐离笑了笑,不以为然地说:“猴子跟人待久了,不也能听懂人说话吗?” “那不一样,猴子嘛,能听懂一点意思,复杂了它就不明白了。矮人不一样,他除了不能说人话,人说的他全能听的懂,而且能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回应,通晓矮人语的人,与他们交流后,会惊讶地发现他们的智商跟我们其实差的并不多。” 说到这,司空湖咧嘴一笑,压低了声音说:“有个秘密你恐怕没听过。”他把声音压的很低,深怕被别人听去一样,看起来十分神秘的样子。 “你知道嘛,人跟矮人那个以后,是能生出孩子的。” “啊?!”沐离这回吃惊不小,人和矮人在一起能生出后代,这个消息太耸人听闻了。 “要是这么说,他们真是和咱们同祖同源的。可咱们为何死活不肯承认他们是人呢?” “有什么好奇怪的?蛮人是人吧,地地道道的人,可咱们有些人不也直斥他们为畜生,把他们与灵兽化为一类,甚至还被化为低等灵兽。人呐,就是这种古怪东西,总喜欢自相残杀。” 沐离说:“动物也自相残杀。” “动物只是为了抢夺食物和老婆才自相残杀,人呢?吃饱喝足,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事也自相残杀个不停。” 沐离笑了,说道:“动物为了欲望自相残杀,人不也是为了欲望自相残杀,谁又比谁高明,只不过人是万物之灵长,欲望比一般畜生更多些罢了。” 司空湖听了这话微微点头,没再吭声,他把烤好的肉递给沐离一串,说道:“草风蛇的肉十分鲜美,比牛肉、羊肉都强,这蛇这么大,肉味无比鲜美,你尝尝。” 沐离知道草风蛇的肉质鲜美很可口,可他现在没有胃口,不知怎么的,他总是想起要杀司空湖吃肉的那个壮汉。 于是他问道:“抓你的那个人,他是什么来头?是蛮人吗?” 司空湖正穿好了一片生肉往火里送,听了这话,就把树枝收了回来,认真地回应道:“不是蛮族,只是假扮成蛮人的样子,一说话我就听出来了,他们是熊族人?” “他们?不就是一个人吗?还有其他人吗?”沐离心里一阵紧张。 “有啊,有一队人,约五十多个,不过不在这,在东面,距此六十里外呢。”司空湖回忆起自己此行的倒霉经历,徐徐说道。 “我从道州本打算去岱州的,走到靠山郡边界,发现了这帮人,行踪鬼鬼祟祟的,本来也没放在心上。虽说咱们真龙国正跟蛮人打仗,但私底下多少人跟蛮人做生意呢。我们真龙国的人深入蛮境,贩卖兵甲、食盐。蛮人商贩越过长城南下贩卖灵物、珠宝,两相得力,北方各地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但是到了道州以南情况就不一样了,洛州是京城所在,自然不必说了,洪州是天子直辖领地。当地官府再胆大妄为也不敢在天子眼皮子底下跟蛮人勾勾搭搭。 “中州尹家嘛恨蛮人抢了他们的珠宝生意,恨的牙齿痒痒,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抓到蛮人商贩定是要挫骨扬灰的。至于江南各州,向来自诩是文明开化之邦,对蛮人那是一百个瞧不上眼。蛮人商贩去了那边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这做生意嘛讲究个和气生财,人家瞧你不顺眼,你有什么办法?所以呢,蛮人就挑了熊族人做他们的代理。把货物交给熊族人,让熊族人替他们南下寻找买主。” 这事倒是挺新鲜,不过沐离也没太多惊讶,利益所在,干这点破事又算什么。商人们都是逐利的,只要有钱赚,命都能舍出去,还在乎王朝的律法么? 堂堂的镇海国不就私下跟海盗勾勾搭搭吗,他们不仅劫夺商船,更走私精钢、食盐、药材给蛮人,这就绝不是贪财那么简单了,这简直就是里头外国吗?可又能怎么样,天子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着没看见。 堂堂的公爵私下里都干这种勾当,商人们和蛮人勾勾搭搭,有什么好奇怪的。 “很奇怪啊。”沐离说,“你没得罪他们,为何会落在他们手里呢。” “唉,说起来真是够倒霉的,有天夜里我和那帮熊族人同宿一家酒店。你也知道熊族人都是些什么人,天生的酒鬼和赌徒,无酒不欢,每喝必醉,醉了必闹事必打人。他们是天生的武士,也是天生的闯祸鬼。我倒霉就倒霉在,熊族人撒酒疯闹事时,站了起来……” “不是要为谁说句公道话么?”沐离肃然起敬。 “嗯……不全是吧,其实我主要是想出去撒泡尿……”司空湖的面皮微微有些发红,他嗫嚅道,“后面的事你都看到了。他们追了我两天一夜,到底还是被他们得手了。若不是你救了我,我这会儿怕都化作他们的大便给排了出去。” 沐离很想骂人,刚把烤肉送到嘴边,这家伙大便就出来了。 “对不住,抱歉,抱歉。”司空湖满脸堆笑,连声道歉。刚才那番话他是故意说的,目的就是扰乱视听,眼前这少年年纪虽然小,眼光却狠毒,在他面前公然撒谎还真有点提醒吊胆呐。 司空湖绕了这么大的一个圈子撒谎,目的嘛无非是想掩饰自己行窃被捕,半路潜逃的光荣历史。这段历史在某个特定场合抖露出来,说不定能博个满堂彩,对某人些提起,或许可以赢得一片叫好。但对沐离不行,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偷过他的钱袋子,不定这小子要怎么对付自己呢。 这家伙不仅杀了一个蛮人,还轻松地干掉了一条那么粗的黑龙。 他即便不是那个变态杀人狂,也绝不是个好惹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