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卷 ------------ 第1章 引子 洪水过后,海水渐渐退回海里,山峰露出来,枯木发芽,百草重生,虫又复活,鸟儿歌唱,人口繁衍,渐渐增多。 沙漠是特别令人窒息的地方,在沙漠深处,却有一处绿洲,这里就是一个远古的部族。 部族的首领是女娲补天后剩下来的废弃的石头变的,他虽蠢笨,但通过一些事,让人们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到最后成了首领,带领人们抵御强敌,保护部落安全,成为人们心中的偶像。 这位部族首领就是倍受争议的糊涂少年,一个被认为毫无用处的小子,竟然成了大英雄。 自古英雄出少年,那小子就如初生牛犊,一点都不怕老虎,自从有了这处沙漠深处的绿洲,不知从何方迁徙来了这支弯刀族人,为了抵御狼群的进攻,每个男丁都配有弯刀,遇到野狼群可以抵御,为了在旷野能够生存,每个初生的男孩从小都要学习宰狼技术,否则难以生存。 这小子生下来的时候,野狼竟然将帐篷包围,但是被婴孩的笑声吓退。 人家的孩子生下来都是哭,这孩子生下来竟然笑,好在弯刀族人不认为这孩子有什么不妥,凡是来到人世间的生灵,都是值得崇敬的。对于笑着来到世间的孩子,弯刀族人更是宽容。 经常到汉人地区做生意的叔叔,见多识广,就给孩子起名叫刀笑生。 笑生的父亲带领族人围剿一群来自远方的狼,在笑生出生的时候,不在笑生身旁,倒是笑生的叔叔从远方回来,遇到笑生出生,在接生婆抱着孩子给他叔叔看的时候,他叔叔笑道:“这小子,将来肯定与众不同,自古只有新人哭,哪有新人笑的?” 不错,孩子生下来的时候,要经受痛苦,离开母亲温暖的肚腹世界,要独立成人,靠自己呼吸来融入世界,迈出这一步就要经历痛苦,不仅母亲疼痛,孩子也要经历疼痛。笑生化疼痛为快乐,看来是上苍注定要将大使命给这个孩子身上的。 笑生的父亲围剿野狼,进入野狼谷,那里是野狼集中的地方,将狼群赶入一条峡谷,峡谷越走越窄,直到前方毫无退路。 野狼头狼带领众狼与笑生父对峙,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头狼将前爪抓地,不断地刨着砂土,眼睛只注视着笑生父,笑生父命令众人收起箭矢,下马,抽出弯刀,这样才显得势均力敌,对狼是公平的。 笑生父对众人说:“野狼常来袭击羊群,不除,羊群会逐渐减少,但是,我们也向野狼学习团结的精神,为尊重上苍所赐的敌人,我们要拿出弯刀族人的勇气,将野兽击毙,是勇士,就跟我上!” 众人喊着向狼群冲去,头狼长嚎一声,也向笑生父冲过来。 头狼快冲到笑生父跟前时,猛地一跃,向他头上扑来,笑生父前腿一弓,后腿一绷,举起弯刀,瞅准头狼肚腹,稳若泰山,那头狼从狼脖子到后腿胯部,只听猛地一声嚎叫,血水腑脏从空中落下,撒满一地,原来头狼的整条肚子被锋利的弯刀划开一条长口子,五脏六腑都滑落出来,那头狼从空中落下,掉在地上,口鼻流血,一动不动,死了。 群狼看见头狼已死,乱成一团,到处逃窜,无奈无处可逃,众人一拥而上,挥刀一阵乱砍,只见狼头纷纷落地,有的狼腿被斩断,狼身断成两截,不到半个时辰,整个野狼群全部被杀光。弯刀族人不费一支箭头,全歼野狼,众人欢呼。 收拾收拾狼尸,众人将狼尸装上马车,带回营寨,寨子里的人出来欢迎打狼英雄凯旋归来。 笑生父回到自己家,看到初生的儿子,高兴极了,举起孩子,向前来道喜的族人喊道:“我,阿郎,终于当爸爸了!”他看了看他弟弟,二郎,接着说:“我的儿子名字叫笑生。” 众人欢呼,在帐篷外燃起篝火,载歌载舞,欢迎这个小家伙的到来。 笑生在火光中沉睡,因来不及准备小被子,他被放在羊毛褂子里,包裹后,用羊皮绳缠裹,小家伙的嘴角上扬,露出微笑,火光摇曳,映红了小脸。笑生的父亲大郎高兴极了。众人围着火堆,唱歌跳舞,好不快乐! 族里的长老过来,大郎请他为笑生祝福,作为弯刀族的首领,他需要长老为整个部族祈福,对于笑生的到来,他非常高兴,立马摆设祭坛,杀牛宰羊,将血洒在祭坛周围,然后向上苍祈福,并架起木柴,将牛的肝和脾脏,还有公羊的肉和内脏,放在木柴上,祝福了,嘴里念念有词,整个人群沸腾起来。 熊熊大火燃烧,空气中弥漫着牛羊肉的香味,飘向很远的地方。 山中有一个洞,里面住着一名老人,隐居于此,远避滚滚红尘,其实是前朝汉人区的宰相,因看不惯官场黑暗,因此退隐于山中,自耕自足,粗茶淡饭。山中有猎人,常与他谈古论今,世间琐事,也常送他一些猎物,攻其改善伙食,其实,日子倒也过得逍遥自在。这天闻到了香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在纳闷。 别人都不知他姓甚名谁,但是,他通古博今,天文地理,样样精通,既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就叫他韩半仙。因他是汉族人,隐姓埋名,外人的确不知其真实姓名,只好这样称呼。 他懂天文,搬动柴扉,出得山洞,仰望星空,看到有一颗天狼星,特别炫目,星头指向草原荒漠,远处灯火摇曳之处,那里是弯刀族部落,旷野上,戈壁砂石,反射出皎洁的月光,还有拖长尾巴的篝火之光还有献祭之光,以及弯刀族人的踢踏沙地、碰撞石头,和佩刀碰撞的声音,在这个美好迷人的月圆之夜,令人陶醉其中。 韩半仙清楚,弯刀族人里出了一个新星,星头指向弯刀族,星尾指向汉人区,韩半仙心想,这是什么星象?像是没有见过,思想半天,不得其果,这到底是什么卦象?真的难煞人也!突然,他发现天狼星在转动,星头指向汉人区,星尾指向弯刀族人。 哎呀,不好!韩半仙心里一惊,这小子将来必会吞并汉人区,奴役汉人。 此乃恶煞星象,不能让这小子存活,否则,汉人将生灵涂炭,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他想到这里,立马想收拾东西,但他刚将包裹收拾好,转念一想,前朝贼人排挤老夫,想来可恨,若回去报信,不知皇上是否肯信,如今贼人已死,但是,如果当今皇上仍是昏君,对老夫之言,未必肯信。 有枣没枣,打一杆子试试,也许信了,则提前做好准备,没准老百姓可能躲过此劫。如此罢了,隐居山林多年,现在重出江湖,贼人虽陷害老夫,劝皇上杀了老夫全家,但是,不知现在是何人当家,是否是明君呢? 且先掐算掐算,看是否是吉卦。 韩半仙从兜里摸出龟甲,朝天祷告,往地上一扔,一看,是吉。 太好了,且到中原走一遭,通报当今皇上,早做准备,免得敌人杀过来的时候,手足无措。 韩半仙连夜起身,收拾好细软,他也没有什么财产,净身出户,被逼出走,全家被屠,城中百姓念叨前朝宰相的好处,民间仍然传诵其功德,但最后韩半仙在学生子弟的帮助下,逃离了京城,逃难到山中避难。 这次返回,更是轻松,如今鬓发皆白,儿童恐怕都不认识了,只是乡音还保持未变。 韩半仙记得路径,乘着好月光,下得山来,直奔京城。奸人当初派重兵一路追杀,但吉人自有天相,老宰相的口碑很好,一路都有百姓保护,使他顺利躲进京城附近的大山里。 奸人派出重兵在全国范围内搜寻宰相,却没想到,宰相就在奸人的眼睛底下。奸人站在高台,指挥千军万马寻找宰相,想让宰相死无葬身之地,可没想到,宰相就在奸人的高台底下,岿然站立,全国人都看到,惟独奸人看不到。 这是上苍的本意,会暂时让奸人的眼瞎,看不到宰相的去向。 想到当初所受的迫害,韩半仙老泪纵横,边走边流泪,不过,旧事已经过去,为了汉人百姓避免弯刀族人的屠杀,还是以大事为重,撇开个人恩怨。况且奸人已死,不会再作恶,自己没有作恶,反而赢得大寿限,如今白发苍苍,但身体硬朗,这是上苍的恩赐。行善者,天必佑之,作恶者,必得恶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必然会报。 上了大路,看见前方有一个驿站,里面有马,韩半仙算准了,那马是为他准备,于是上前去,叩开门,小二揉着睡眼,问道:“客官,住店吗?” “不住,借宝马一用,有要事到京城,面见皇帝。” “请稍等。”小二举着灯笼,返身回去,不一会,从里面出来一老者,走近一看,韩半仙认识,原来是张老板,他是韩半仙的朋友,常上山去拜访,韩半仙不愿下山,只听说张老板在驿站,不知道在哪个驿站,对于私事,韩半仙不便多问,只是想到,既然是驿站,肯定有马,借得马匹,就不用走路。 “半仙哪,半仙,是你啊!这马,送给你,不要你还了,快去吧。”张老板命令小儿道:“快,去把马牵来。” 那小儿连忙举着灯笼,到了马厩里,将灯笼挂在柱子上,解了马的缰绳,再套上马鞍,马的铁蹄踏在青石板上,哒哒有声。 小二牵来了马匹,将缰绳交给韩半仙,韩半仙向张老板拱了拱手,说道:“老夫去了,宝马暂借,事成之后,定当奉还。” 作者的话: 新小说《部族》第一章发布了,欢迎亲们继续支持作者,有票快快砸来吧! ------------ 第2章 报信 韩半仙谢过了张老板,他们自回店中歇息,对韩半仙的匆匆而过,没有细问,现在正是火急火燎,问也问不出来什么。 韩半仙离开驿站,前往京城。这是一匹快马,经常吃夜草,嫩,好吃,长得膘肥体壮,高高大大,腿长,健步如飞,韩半仙虽老迈,两腿轻轻一夹马肚,那马会意,就像在云彩上飘一般,平稳地前行,像箭一样,向京城方向射去。 到了城门口,城头大灯笼下,站着当值的卫兵,见远处月光底下,有一个影子由远及近,还没看清楚,就到了城门,大叫:“快,开门。” 卫兵正要打瞌睡,看到月光下面来了一个黑影,还有“哒哒哒”的马蹄声,还没看清,马上就到了。 “你是谁?报上姓名,否则,乱箭射死。”卫兵怒道。 “且慢!我是前朝宰相,听说换了新君,前来报信,请快快打开城门。”韩半仙喊道。 “不行。上头有规定,宵禁期间,任何人马不得出入城门,不得放行。”卫兵说。 “混账!前朝宰相来了,还规定规定的,你就是木头脑袋啊。”卫兵长来了,训斥了卫兵一通,然后命令他打开城门,放行。 韩半仙进城,卫兵长下楼迎接,寒暄已毕,卫兵长说:“宰相,皇上此时已经安寝,不好惊动,不然,先安歇,等候天明,再去觐见如何?” “不行,事关重大,不能迟延,快快随我一同进宫。”韩半仙说。 “什么事情,这样紧急?”卫兵长问。 “先莫问,面见圣上再说。”韩半仙说。 卫兵长看到韩半仙一脸严肃,不好再问,他说:“好吧,走,走,走!” 卫兵长又点了三名卫兵,一同前往。月亮此时偏西,月光洒在青石板上,泛着乳白色的光芒。 五匹快马一路疾驰,到了皇宫,叩开宫门,使者引入,卫兵在门口等候,卫兵长随同韩半仙进入。 皇上正在批阅奏章。 每天天不亮,在月偏西的时候,皇上一定要起床批阅奏章,或者读书,准备早朝事宜,常年如此,不敢懈怠。 当今天子弘毅,励精图治,荡涤前朝旧事,处理很多疑难杂事,到现在,还有很多。前朝皇帝,就是安怡,不太理事,把很多重要事务交给奸人胡图处理。胡图排斥异己,假借天子之名,迫害忠良,树立个人威信,达到个人目的,中饱私囊,不管百姓死活。 弘毅是侧妃所生,不是正出,在宫外长大,从小跟随母亲,整日读书,打猎,习武。常在民间行走,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因侧妃受到皇后娘娘的迫害,加上皇上昏庸,侧妃不会巧言妙语,不会哄皇上开心,不会跳舞唱歌,但是品德堪称一绝,深受正义之人的喜爱,但是,迫于皇后的淫威,加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很多人都抱着明哲保身的态度,没有将实情告诉皇上。 皇上以为侧妃和皇儿弘毅过得很好,以为每次赏给皇儿的东西都会到达他手里,可是,皇后奸诈,奸人胡图自私,就把东西霸占。送出去的东西,没有到达弘毅的手中,被皇后截留,然后随便处理,其中,奸人胡图得到的最多。 胡图对皇后言听计从,因皇后和胡图有亲戚关系,不是这种关系,恐怕就没有后来。皇上驾崩之后,胡图乱权,皇后纵容不管,群臣苦不堪言,最后想到了弘毅,就请弘毅回城。 弘毅胆小,不肯去,侧妃也劝他,他没办法,觉得大臣们说的有理。男子汉大丈夫,要作大英雄,就必须要勇敢,要有勇气面对挑战。看到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就要搭救他们,否则就不是皇子了,哪怕不是皇后所生,也无所谓。皇后无子,皇天有眼,保护了弘毅母子,顺利回城登基称帝。 弘毅登基后,听从大臣的密谋,将胡图传进宫内,命其安排一次狩猎。 对于骑射之术,弘毅掌握得炉火纯青,而胡图天天在宫内想千方设百计要害人,就没有功夫去打猎。不过,从古到今,一到秋季,就有先例,要去皇家鹿苑进行围猎,一是锻炼身体,二是提升骑射技术,三是可以获得野味,变换一下口味。入秋之后的鹿肉,堪称一绝,自己打猎得来的,更是美味,自不必细说。 胡图明白了圣上的旨意,不敢不从,他知道现在是犯了众怒,一朝天子一朝臣,没办法,该死活不了,他就下去安排。 其实,弘毅清楚,这次围猎是要处死胡图,但考虑到父皇的脸面,要给胡图一个了断的机会,毕竟自己还是皇子,不是揭竿而起的造反者,不存在将江山改姓的问题。 弘毅给了先皇面子,再放胡图回去,看看胡图要用哪些人来准备这次秋猎。 叶子渐渐发黄,纷纷飘落在地,走上去,沙沙作响。 胡图召来亲信,那些所谓的亲信,十分胆怯,本来不想来,明知道胡图大势已去,再不得宠,恐怕祸害不远,为了避免惹祸上身,不肯前往,但不知道天子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不敢不去,也可能弘毅想到先皇的面子,会重新重用胡图也说不定。 胡图虽老,但是,心狠手辣的名声早已出去,前朝就有例子,凡不顺从胡图的,全部被杀,死法各异,非常悲惨。 胡图安排好了秋猎,向弘毅报告,弘毅命其退下,然后召唤来安插在胡图身边的奸细来问,知道了胡图的计划,于是,弘毅又安排对秋猎之所先做了安排,按下不提。 这里弘毅暗中安排妥当,知道胡图在朝中关系复杂,无法分清敌我,为了避免错杀好人,就命人明察暗访。领旨之人,丝毫不敢懈怠,马上认真研究好人和坏人的不同概念。弘毅所做的,就是不让胡图知道,也不透露一丝的风声,尽量做到万无一失。一切就绪后,弘毅命人传旨,前往皇家鹿苑秋猎。 另外,朝中也做了安排,弘毅再命人传旨,即刻前往鹿苑,不得有误,弘毅想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人事任免的问题,扫清自己执政的“拦路虎”或者说是障碍,不这样处理,恐怕朝中时间一长必然大乱。 大家纷纷骑上大马,带上猎犬,然后背上弯弓,腰间挂着箭囊,里面插着白羽,风一吹,飒爽英姿,看起来非常周正,弘毅的打扮更是不同,黄铠甲、黄袍,皇上专用弯弓以及专用的羽箭,每个羽箭上,都补刻了“弘毅”二字。 弘毅命胡图带路,这个是顺理成章的,因安排秋猎是明确让胡图准备的,胡图当仁不让,肯定要带头在前面走了。 弘毅暗中使个眼色,众大臣会意,停止前进,胡图继续前进。 前方有一处凉棚,有桌椅板凳,还有凉茶供应。胡图一见,大喜,上前去为皇上安排。 刚策马前行,马长鸣一声,打了个响鼻,像是被绊了一下,马失前蹄,胡图抓住缰绳,但缰绳已断,胡图重重地摔下马来,不巧,底下竟然是浮土,胡图“哎哟——”一声,掉进陷阱,浮土随之一起掉进阱内。 只听得阱内传出猎犬的撕咬声,两条黑色大狗,在黑色的陷阱内,将胡图撕得四分五裂,胡图还没喊出:“救命”二字,就被其中一条黑狗咬中咽喉,立刻断了气。 黑狗将胡图吃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了一幅髑髅,后面跟上来是众喽啰,顿时吓傻在那里。 大臣立马向弘毅报告,说:“事已经成了。” 弘毅微微一笑,对众臣工说:“回宫。” 胡图被野狗咬死的消息不胫而走,臣民欢欣鼓舞,非常高兴。这个家伙,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是弘毅登基后不久发生的故事。其实,是众臣工对胡图不满,在弘毅登基时,要置胡图于死地。弘毅当然清楚胡图的所作所谓,采纳了臣工的计谋,吩咐下去,依计而行,于是先在秋猎场挖下陷阱,布置好机关,阱内放两条恶犬。 这黑色恶犬来自西域坨坨国,专门吃人,好斗成性。 民间有喜欢斗鸡斗犬的人,都是一些富可敌国的大户人家,钱堆积如山,黄金白银花不完,纨绔子弟没事,就弄上这些个事,整日游手好闲,以这事为正业。弘毅在郊外生活期间,常见这些家伙将黑犬放进土城,围观者坐在土城之上,然后从铁笼里放出黑犬,在土城里面相互撕咬,败者不仅要赔银子,还要搭上这条名贵的杀人犬。 弘毅不参与此事,但是见过,略有印象。这次有臣工提出要用这个方法,弘毅认为还行。秋猎时,常有受伤之事。不是摔跤,就是跌倒,不是被刀剑划伤,就是被羽箭戳伤,总之,磕着碰着是常有的事。挖陷阱,逮野兽,也是猎人常用的方法。拉绳索,设铁夹子,钩子,或者套子,也是猎人常用的工具。这些都无可厚非。 等众臣工将这事做得天衣无缝时,开始实施这个计划。 胡图为表忠心,先走一步,然后为主子找歇脚的地方,也是仆人该做的事。胡图喜欢表现自己,身先士卒,功劳归给自己,错误推给别人,只是没想到,这一招不是总是有用。 弘毅清楚胡图的为人,就利用他这一心理,随他去做。 事情果然发生,胡图死于非命,而是死于计谋,平时作恶多端,到了还是没有好下场。 再说弘毅回城后,不敢马虎,对于前朝未处理的事宜进行处理,大赦天下,尤其是受胡图迫害的忠臣,全部官复原职,不想做官的,厚赏,准其告老还乡,但给其后人留有职位,可以世袭。大家均满意不提。 作者的话: 新书《部族》在看书网首发,请铁杆粉丝和其他朋友赶紧来先睹为快吧! ------------ 第3章 灾情 弘毅当了皇上,励精图治,白天上早朝,晚上读书。清晨批阅奏章,每天忙忙碌碌。 胡图死后,各地事件频仍,尤其是河南洪灾,云南旱灾,都需要拨付银两救灾,加上川蜀遭遇蝗灾,真是对弘毅的考验。弘毅日夜不得安寝,总是牵挂天下苍生。另外,暴露胡图弄权,压下各地灾情,请求拨付银两的奏章,全都在胡图那里,根本到不了皇上那里去。胡图一死,各地灾情像被按下的葫芦,手一松,突突地往上冒,都漂了起来。 好在弘毅自幼苦读,体察民情,非常聪明,对于积攒的旧案,勒令众臣工立马处理,处理不了的,上达皇帝,亲自审理。登基初始,慢慢有了好名声,百姓拥戴,臣工佩服,都竭尽全力为国家做工。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稍有起色,又接到这些地方的灾情,他更担心。每天的奏章如雪片飞来,弘毅年轻,身体康健,还能应付。这一大早,他批阅奏章,听说韩半仙求见,弘毅一怔,心里直嘀咕,这韩半仙好熟悉,莫非是前朝被废的宰相不成? 管他真假,先见了再说。于是吩咐,着韩半仙觐见。 韩半仙看看卫士长,卫士长笑道:“看来,在下任务完成,暂且告退,再过两个时辰,就要打开城门,先去准备了。相父,我们先走一步了。” “好吧,多谢你们送我,我这就去,以后,再对你们详谈。”韩半仙说完,卫士长带着卫士离开皇宫宫门,跨马扬鞭而去,只留下哒哒哒的马蹄声,由近及远,逐渐消失。 皇宫极大,先是走外院,就走了约半个时辰,难怪上早朝,一定要起早,赶在日出之前,否则就要迟到,迟到者,不被弘毅所喜,反而要问罪。因为不遵守时辰的,就不会尊重事工,还对不住所领的朝廷俸禄。弘毅的命令一下,没人敢违犯朝纲。 再说胡图弄权时,众臣工不敢怠慢,按照祖制,每天都在日出之前,赶到皇宫,早早在宫门口等待,等太监打开宫门,臣工可以鱼贯而入,排列两旁,手持象牙笏,等候皇上临朝。 弘毅的先皇在位时,常常扩建皇宫,花掉不少银两,征了不少民夫,整个宫殿,显得器宇轩昂,雕梁画栋,房角高飞,非常漂亮。地板铺上大理石,打磨得油光可鉴,如同打磨千遍的铜镜子,可以照见人影。 但是,弘毅登基后,就停止了征调民夫,修葺皇宫,而是将钱花在刀刃上,对于各地急需的救命银两,一定拨付到位,发现有贪腐,一律处死。查证属实,在公开地点,执行刑罚。 韩半仙边走边听太监介绍,清楚了这些事,加上平时在山上听到的来往朋友的说法,更加坚信弘毅是一代明君,远远超过先皇,有了好皇帝,是国之大幸,民之大幸。 到了养心殿,太监进去,让韩半仙在此地等候,未经传唤,不得擅入。这是皇宫里的规矩,不得逾越。 太监弓着身子,身体与大腿约有九十度的角,进去,轻声说:“奴才带来了韩半仙。” 弘毅一听,手里的奏章放在龙案上,放下朱笔,架在笔架上,说:“快请进来。” “诺。”太监应了一声,不敢转身,仍然保持九十度的弓腰,退了出去。 “皇上召见韩半仙。”门外传来太监尖细的嗓音,乍一听,还以为到了女人国,全是男人,不见半个女人。 韩半仙躬身进入,面伏于地,口里称呼:“罪臣叩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免礼,快快请起!”弘毅连忙离开龙案,扶起韩半仙,太监很有眼色,连忙端来椅子,给韩半仙坐下,太监则站立一旁,一言不发。 弘毅说:“韩半仙,韩半仙,朕早已知道,久闻大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真是老当益壮,风骨犹存哪。” “罪臣不敢当,不知万岁爷怎么知道罪臣贱名的?”韩半仙问道。 “说来话长,朕小时候在城外居住,也风闻朝中之事,知道先生被奸人所害,后来,家人受到牵连,一家老小几百号人口,无一幸免。不幸中的万幸,就是先生被人搭救,躲进深山老林,未被奸人发现,得以存留到今。先生的威名,朕早有耳闻,如今朕受命于危难之中,很想请先生辅佐朕治理国家,发挥余热,为朕分忧。”弘毅说,其意诚诚恳恳,没有半点虚假。 弘毅说的话,句句都是发自心底,没有作假,作为韩半仙,阅人无数,这一点,他还是把握得住,看得准确。 韩半仙说:“万岁爷,老夫愿为朝廷效力,只是年事已高,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老将出马,一个顶仨。朕需要先生,望先生不要推辞。”弘毅说。 “诺。老夫答应万岁爷。”韩半仙说。 “这样子才好,哈哈哈,有了先生的辅佐,朕高枕无忧了。”弘毅十分开心。 韩半仙很清楚,这位皇帝在先帝的错误中走出来,纠正以往的错误,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不过,这位年轻的皇帝,很有魄力,只是没有多少经验,有些人心无法把握,还需要历练,在登基之初,偏要遇到这么多的考验,如果经历过,就会懂得,这个人是大有可为的。如果苍天保佑,一定会让天下苍生得到福祉的。 “先生,此次进京,又这么匆忙见朕,不知有何赐教,还望快快说来。”弘毅说。 “是这样的,万岁爷!老夫稍微懂得一点天文星象,子时,老夫夜观天象,观看天狼星转移位置,知道大事不好了。”韩半仙说。 韩半仙细细地将天狼星的位置变化,说给弘毅皇帝听。弘毅听了,频频点头。自他登基以来,灾害频发,再多一次又如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个是没办法的,况且,只是星象学,也不一定会发生什么灾情。 韩半仙见弘毅不怎么相信,而且还不以为然,于是正色说:“万岁爷,此事非同寻常。像天狼星转移位置,据史书记载,发生在六百年前,那一年也是灾难之年,全国洪水泛滥,灾民流离失所,饿殍遍野,国家几乎全部灭亡。国家靠民,民不在,国将不存。今日,天狼星又动了,不是吉兆,还希望万岁爷高度重视。” 弘毅听了,觉得有道理,既然要重用韩半仙,那就不能光说不做,想到这里,弘毅问:“依先生所说,先是闻到肉香,看到远处点点篝火,观察天狼星,才发现异常。难道有什么大事发生?天下不是旱灾,就是水灾,还有蝗灾,难道有人祸不成?” “难说,难说。万岁爷,万岁爷登基不久,地位不稳,不仅有内患,还有外患。内患就是胡图的残余势力,外患就是北方弯刀族,他们像狼一样,盯着中原不放,想要进攻,夺取中原。史书记载,曾有北方弯刀族屡次进犯中原,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掳走妇女儿童,到北方,妇女作弯刀族男子小妾,儿童作为弯刀族的奴隶。后来被中原勇士赶走,将妇女儿童救回,先皇与弯刀族首领签订友好协议,和睦相处。但是,弯刀族遇到大雪飘飞的季节,牛羊没有草料供应时,就要进犯中原,进行抢劫。如此反复,历朝历代,都将弯刀族作为人祸的源头,丝毫不敢懈怠。国家强盛,兵力充分,弯刀族不敢进犯。国家衰弱,人民不强,他们就会趁虚而入,侵扰国家和人民。”韩半仙一口气说了一大通。 弘毅觉得他讲得很有道理,但不知道该怎样做。难道这时候也是国家虚弱的时候吗?难道弯刀族这时候要挥师南下,进攻我国吗? 带着疑问,弘毅问:“依先生之见,弯刀族此时会不会进攻我国我朝?” “很难说,弯刀族是个大族,非常凶悍,有肉吃,就安分;没有肉吃,没有奶喝,就要外出抢。他们直接冲杀,并不考虑后果。又是不断迁移,并无固定住所。他们生性豪爽,直来直去,没有阴谋。杀狼的方法有很多,杀狼的方法也会用来杀人,但只有在缺乏粮草的时候才这样做。现在,全国灾情不断,想必弯刀族也受到影响,加上天狼星的异常变动,需要加强防备,不可掉以轻心,免得让万岁爷陷入不义之地,遭到百姓的责骂。”韩半仙说。 弘毅听了,额头沁出汗珠,外面渐渐有了微光,看来快要日出了。此时,有太监进来,向皇上报告说有臣工在宫门外等候,准备参加早朝。弘毅摆摆手,说:“知道了,下去吧!” 太监退出来,韩半仙说:“万岁爷,时候不早,老夫已经报告完了天狼星异常的信息,内心得到安慰,切望万岁爷提高警惕,加强防备,不要在内忧外患的时候,遭受弯刀族的欺凌。” “且慢!先生,朕请先生与朕一起参加早朝,不知道先生意下如何?”弘毅问。 韩半仙心想,此时不宜出来,因为还有一些胡图的余党,残余势力仍很强盛,对于胡图的余党,也就是皇后的余党,亡我之心不死,肯定要在暗中作案,设计害人。与其这样,不如也要潜伏,在幕后,总比在幕前要好。通过幕后,听其声,辨其心,到底是不是忠于朝廷,拥戴万岁爷,在暗中更能查清。如果这时候偏要上前,虽有正名,前途一片光明,但是,对于当官,已经厌烦,不如暗中调查,还能准确掌握信息,禀报皇上,做出处理,以稳固皇上统治。 想到这里,韩半仙从椅子上站起来,向皇上鞠了一躬,开始说起话来。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来砸票。谢谢! ------------ 第4章 潜伏 韩半仙不想此时露面,就对皇上说:“万岁爷,老夫此时露面,不太合适。很多人都认为老夫已经死了,此时出现,有诈尸的嫌疑,也吓坏一些人,尤其是那些胡图余孽、皇后的党羽。不妨让老夫潜伏,洞悉情况,在暗中察看,还能清楚明白,如果让老夫此时出现在众人面前,好比将老夫推到风口浪尖上,老夫还没弄清楚,就被暗杀。想来想去,为了朝廷,为了江山,为了万岁爷,老夫暂不露面为好。” 弘毅听了,点点头,说:“很好,朕答应了。来人。” 外面进来一个太监,是皇上的心腹,以前受过太监总管欺凌的小太监,名叫小鬼子。非常机灵,是忠于万岁爷弘毅的人。他慌里慌张地进来,弓腰不慎,摔了个狗啃屎。弘毅笑道:“慌什么慌?在赶集吗?” “小鬼子不敢赶集,听了爷的话,不敢怠慢,谁知爷的门槛高,鬼子的脚矮腿短,没办法,这是天意,还好,鬼子的牙不是一般的牙,是鬼牙,摔不掉,越摔越结实。”小鬼子说了一通话,弘毅和韩半仙都笑了。 “少耍贫嘴,给你一个任务,送这位先生去上书房藏经阁,安排两名宫女服侍安歇。”弘毅说。 “诺。”小鬼子连忙应声。韩半仙叩谢后,跟着小鬼子退了出去。弘毅命执事太监,准备临朝。 文武大臣早已在大殿等候,分列两旁,毕恭毕敬,弘毅整顿好,太监在前带路,并唱道“皇上驾到”,弘毅进入大殿,坐上龙椅,刚刚坐定,文武臣工三呼万岁,齐刷刷地跪下。 “众爱卿平身。”弘毅伸出双手对众臣工说。 “谢万岁。”众人起身,躬身站立在原地。 太监说:“有事禀报,无事退朝。” 人群中有人报告:“臣有事禀报。” “准!”弘毅伸出右手,指着那人说,众人竖耳而听。 “户部谭德铎报:云南赈济灾银尚有空缺,需要五十万八千两,粮食尚有空缺,缺八十万石。”户部总管上前一步,低头报告,声音洪亮。 “可有奏章?”弘毅问道。 “有,拿来给朕。” “诺。” 太监上前,将奏章层递给弘毅,弘毅看了奏章,将其放下。说:“朕知道了。还有谁有事要奏?” “川蜀蝗灾,川蜀新总督发信来,要求赈济银子,调拨粮食,减少灾情。”有人向前迈出一步,说。 弘毅一看,是镇南大将军姜子虎,单字龙,也叫姜龙。 镇南大将军在西南镇守,主管战事,保证边疆安全,守护西南门户。但是,在非常时期,当地郡守无能,人民流离失所,没有办法管辖,郡守被撤,交给了军方管理政务。 蝗虫铺天盖地,像乌云一般,滚滚而来,所过之处,凡是青叶子,全部消失,树叶都被啃光,只剩下树枝,更别提庄稼了,一眼望去,光杆林立,在凄厉的风中摇摆。 蝗灾非常严重,就像黑色的毯子,将川蜀盆地完全遮盖,令人窒息。在蝗灾的起初,百姓拿烟熏,拿火烤,拿罩子扣,都没办法,只因太多了,蝗虫到处飞,到处爬,数目多得无法想象,就是这样的蝗虫,让所有人都苦闷。 百姓见颗粒无收,报告官府。官府已经瘫痪,人去楼空。原来郡守见大事不好,赶紧开溜,他带着一些银两细软不知去向,官府解散了,百姓投诉无门,只好找当地驻军镇南大将军姜龙。 姜龙见灾民访,看到他们面黄肌瘦,风一吹,就会倒,连忙命人打开军粮库,开仓赈济,另外,支起大锅,熬粥,派发给灾民。 灾民越来越多,军粮有限,当兵的吃不饱饭,怎样保家卫国呢? 姜龙将这事立马上报给朝廷,后来嫌报告速度太慢,军民都要吃饭,一顿饭不吃,就饿得慌,必然发生民变或者骚乱,于是亲自上京,面见圣上,当面陈述灾情。 但是,川蜀之地,就是怪杰频出,有人提出,让富户望族为国效力,替朝廷分忧,开仓放粮,暂时度过饥荒。姜龙采纳建议,逼迫富家捐粮,富家不愿意,联合京城大官,写奏折,参了姜龙一本。姜龙知道后,觉得更有必要赴京面陈实情,免得误会越来越多,避免将来皇上听信谗言,然后颁下圣旨,将其大将军的封号给撤销,摘下官帽,岂不麻烦? 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姜龙安排临时新总督暂管川蜀事务,然后请新总督写了奏折,利用这次进京的机会,面见圣上,宣读奏折。因姜龙自小没有读书,不懂舞文弄墨,连写自己名字都要用叉叉替代,写奏折更是不行,于是,找到军中写手,暂时代管川蜀大小事务,自己安心上路。 姜龙到达京城后,寻找馆驿住下。弘毅知道,姜龙在大西南非常厉害,这次来京,肯定是大事。只是忙于其他事务,没有立马召见他,而是派太监送去慰问品,好生安排,让其好好歇息,等待早朝,见了众臣工,再做商议。 弘毅在早朝时,听了姜龙所带来的奏折,命呈上来,太监慌忙照办,层层递交给弘毅,弘毅细细地看了,放下奏折,说:“诸位爱卿,不知道还有没有奏折要报?“ 大家都默不作声。 弘毅站了起来,沿着台阶,走到群臣中间,提高声音说:“朕已经知道,命临时总督正式上任,逃跑的郡守,通缉在案,将其抓获后治罪,严惩不贷。不能白食朝廷俸禄,在朝廷遇到灾难时,应当与朝廷同呼吸、共命运,不能只顾自己,先已经逃跑,成何体统?如果所有臣工都这样,这天下苍生怎样看待?黎民百姓如何过活?百姓就是官员的衣食父母。要讲孝道,就不能在大难来时各自飞。” 弘毅一说,大殿内的回音绕梁,久久不能离去,仿佛还在耳边回响,言语说中一些臣工的内心,竟然唏嘘起来。 弘毅又劝道:“不必在此哭泣,想哭,好好地回去再哭,在大庭广众之下哭泣,显得毫无骨气。朝廷需要各位臣工同心协力,共治天下,要知道,天下不是朕一个人的天下,是所有人的天下,当然包括诸位臣工。在国家多事之秋的阶段,更要替朕分忧,做好朕的左膀右臂,将国家治理理顺,国泰民安,让百姓过上好生活。最近,灾难频发,还有北方不顺。国内有灾,国外一定有灾,北方各族不会坐以待毙,一定会再次效法先帝在位时的作法,诸位臣工,想必稍懂一些史籍的,都知道,其中有弯刀族,必然在国难当头的时候,利用朕刚才即位之机,发动进攻,不可掉以轻心,要时刻做好准备,准备剿灭来犯之敌。” 众人听了,各自盘算,对弘毅的治国,还是比较佩服,只是有些年轻,没有什么经验。他说完这席话,大家都陷入思考。对于未来的遭遇,无法预测,不过,对于弯刀族的进犯,大家都很清楚,深受人祸之苦。 人祸往往发生在天灾之后,不懂史籍记载,不重视史籍所说,将来,必然会在未来吃亏。这个对弘毅来说,是最清楚不过的。 弯刀族人在草青青、牛羊肥的时候,不会进犯中原,但是,在遇到灾年的时候,为了生存,他们认准了的道理,就是抢,否则就要灭掉整个民族。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来的,在骆驼骨上刻下了记号,那是整个弯刀族人的历史,有多少人,各个支派在何方,以山为记号,以河流为封地的边缘。在广袤的戈壁和草原上,以堆码的石块为记号,总之,有了这些标志,要想活着,就得组织起来,到中原去拿。 这是祖训。 后来,弯刀族和汉人达成协议,互不侵犯,在丰年,大家都相安无事。遇到灾年,闹粮荒的时候,弯刀族人的铁蹄铁车,又踏进了汉人地区,成为历代皇帝、几个朝代的心头大患。其中,汉人想消灭弯刀族人,没有成功。弯刀族人的生命,就像野草一样顽强;弯刀族人就像弯弯的钢刀,更有韧性,更有杀伤力。 弘毅即位,笑生出生,笑生的父亲大郎,从笑生的叔父那里知道汉人刚换了皇帝,根基不稳,旧势力十分猖狂,加上国内灾情不断发生,在此时,正是新皇帝焦头烂额的时候,如果在今年大雪来临之前,没有足够的粮草过冬,那么,弯刀族人就要效法祖先的作法,撕毁协议,举刀相向,争取生存了。再说,笑生虽然笑着来到人间,可是,他并不知道人间的疾苦,要让笑生安全地成长,就必须给笑生一个好的生长环境。不能让笑生这个孩子饿着,要想让笑生不饿,就得保证笑生的母亲有奶水,要想有奶水,必须要有吃的。 这是一环套一环的,缺少一环,整个链子就要失落,不会再有顺序,将来,必然会乱套。 “万岁,末将以为,与其被动被杀被抢,不如主动攻击,消灭弯刀族人,或者将他们击散,让他们不能抱成团,各个击破,才能确保中原安全。”姜龙说。 “有什么妙计?”弘毅环顾四周,缓慢地走动,看看大殿里的文臣武将。他们不敢正视弘毅,低了头不说话。 还是姜龙开了腔:“万岁,要想打败他们,先要击垮他们的意志,破坏他们的精神支柱。” “此话怎讲?”弘毅问道。 “民间今早流传,说弯刀族人的首领得了头生的儿子,名字唤作‘笑生’,弯刀族人彻夜载歌载舞,足足闹腾了一夜,到天明才结束呢。”姜龙说。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铁杆粉丝们和新朋友们前来评点并收藏。 ------------ 第5章 天狼 “是吗?”弘毅十分诧异,竟然会这样,难怪韩半仙说天狼星的位置变动,六百年啊,六百年,这场祸事终于临到朕身上了。 “万岁爷,不要惊慌,臣保荐一人,可以化险为夷,确保陛下江山安全。”姜龙说。 “谁?谁?谁?快说给朕听。”弘毅求贤若渴。 “前朝废臣,被胡图迫害,杀了全家老幼的,朝野拥戴的人――韩半仙。”姜龙说,眼光十分确定,丝毫不动摇,坚定不移。 弘毅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朕当是谁,原来是他!听说他已经失踪,不知是死是活。” 弘毅当然不能说出他已经见过了韩半仙。 姜龙摇了摇头说:“没死,没死,他在江湖上口碑很好,但是奇怪的是,自从那笑生出生以来,韩半仙从江湖上悄然消失,常常和他在一起下棋饮酒的,再找不到玩伴儿,不知道到何处修仙去了。” “原来如此。那么,依将军之见呢?这下如何是好?”弘毅问道。 “派人赶快外出寻找,有了韩半仙,朝廷有救,天下苍生有救。”姜龙说。 “派谁去合适?朕有些为难。”弘毅说。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找人这事,交给刑部比较合适。军方不好参与。”姜龙说。 “好,就交给刑部处理吧。魏虎魏大人,你就辛苦一下吧。” 魏虎是刑部尚书,是胡图的旧部,自从胡图“遇难”,他略受了震动,不过,马上恢复正常,因弘毅比较平和,没有大动刀枪,惩罚一大批人,反而赦免了一些人。魏虎兢兢业业,不敢乱来,在弘毅登基不久,更是收敛不少,积极办案平反,恢复前朝罪臣名誉,并官复原职,因着这件事,处理得体,赢得一致好评。 魏虎得到圣旨,上面写着:“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命魏虎寻找韩半仙。三十日内完成此案。钦此。” 魏虎谢恩,领取了圣旨,积极安排下去,在全国各地,遍访各路名士,通报消息。 弘毅这样处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韩半仙。韩半仙在藏经阁好好地呆着,魏虎就是把全国挖地三尺,也不会挖到皇家藏经阁那里,因为上书房是皇家禁地,十分幽静,适合读书,绝不容许外人随便进入。 越是这样,越能向全国证明,那韩半仙的确失踪。没有韩半仙,胡图的余孽和皇后的党羽才可能露出水面,他们暴露后,才能抓住,否则他们一直隐藏,无法现身,则永远是一个毒瘤,找不到病灶,就无法根除疾病,久而久之,必然酿成大祸,影响社稷安全,人人自危。弘毅再能干,也不能面面俱到,一个小小的小鬼,就能扳动大局,让更多的人陷入痛苦。 早朝过后,众臣工退朝,纷纷走出大殿,一边走一边议论,不知道皇上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像刑部尚书是胡图的人,以前做过很多坏事,酿成很多冤假错案,监牢里人满为患。大多数都是对胡图政治稍有不满的,只要口出怨言的,必被抓获,投进大牢。 然后,就看被抓的人有无银两来赎,有钱的,就放,没钱的,继续关押,直到其家属东凑西借,弄了点银两,交给狱卒,才肯释放。胡图仅凭抓人这一项,敛财数额相当巨大,银子码成山,金条亮闪闪,使人晕头晕脑、炫目耀眼。胡图家财,富可敌国,全国一半的收入,全在胡图这里。 胡图有此贼胆,只因背后有人支持,如果没有人支持,也会这样去做。 退朝之后,弘毅立马赶到藏经阁,让小鬼子在门口站着,进去一看,那韩半仙正在案几上拖着腮帮子睡觉呢。 银发白胡子,颜色却像儿童一样的红润。真是有仙人风骨!弘毅静悄悄地翻开经书,一边看书,一边等待。 过了大概半个时辰,韩半仙醒来,见了皇上,赶紧下拜,说:“臣罪该万死,臣罪该万死!” “哈哈哈,免礼平身,免礼平身。那些繁文缛节是给大家看的,都是表演,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弘毅笑道。 “哪里,哪里,国家体制,万岁爷是一国之君,天之骄子,不可以不尊重,否则,国家体制没有,弄得君不君,臣不臣的,岂不乱了规矩。”韩半仙说。 “好,好,朕服了你。不过,刚才先生说什么‘罪该万死’,先生还不知道外面的传闻吧?”弘毅问。 “请说,臣的确不知,还望万岁爷明说,臣洗耳恭听。” “外面传闻,弯刀族人首领新得了一个儿子,名叫‘笑生’,因他生来,不哭,反而笑。他叔父取的名字。他父亲叫大郎的,带领族人去杀狼去了。后来,打胜而归,举国欢庆,载歌载舞,并请了长老来祝福,献祭,杀牛羊,架木柴,举行了篝火欢庆会,直到天明。”弘毅说。 “哦,原来如此!难怪有天狼星转移位置,敢情是有这样!那么,没错,老夫认为,万岁爷要提高警惕,预防弯刀族人进犯中原,星象已经表明,必然会来,时间紧迫,提前准备,免得被动挨打。”韩半仙说。 “好,朕已经知道。朕秘密起用先生,朝野都不知道。已经派刑部尚书魏虎寻找先生去了。先生尽可放心,大胆为朕分忧。” “不好过分自信,老夫来时,已经惊动了守城卫兵长,还有一些卫兵。他们都知道老夫已经进城。” “哦,是吗?那么,这也好办,朕命卫兵长和卫兵全部换防,到边城去驻守如何?”弘毅问。 “不好,不好,他们突然被调走,恐怕要引起别人的怀疑,不如这样处理。”韩半仙问。 “怎样处理?” 韩半仙看看窗外和门外,弘毅笑着说:“没事,说吧,门外的太监,名叫小鬼子,跟随朕多年,可以信赖。” “嗯,可以这样……”韩半仙凑近弘毅的耳旁,低声说了一通话,弘毅一听,哈哈哈大笑,说:“好,好,好!就这么办。” 弘毅离开藏经阁,韩半仙继续留住在那里,有两名宫女服侍。 过了几天,京城禁卫军将军指派城门卫士长和那几名卫士,去执行一个特殊任务。 先是乔装打扮成普通商人,看起来像是阿拉伯的商人,头上缠裹白色的头巾,穿白色的袍子,专门经营皮货,腰挎弯刀。然后带着几头骆驼出发。 他们接受了秘密任务。京城禁卫军将军命令他们出城,目标是――弯刀族人部落。 军令如山倒,军人的使命,就是服从。卫兵长没有任何怨言,还好,都是自己的旧部,没有增添一个新人,这样做的好处,比较方便,得心应手。 他们向弯刀族人的部落前往,在密林中,出现一些弯刀族人,他们是探子,看见骆驼商队逶迤前来,穿过密林,没有出面,没有惊动他们。卫兵长和卫兵,一边走一边观察,密林中只有一点阳光的光线,透过密林的树枝和叶子的空隙照射进来,洒在厚厚的树叶上,骆驼脚踏上去,沙沙地响。 弯刀族人的探子,躲在高树上,他们的任务,是侦查中原人的动向,严防死守,免得中原人偷袭,或者复仇,因为从很早开始,两个民族常常争战,战争过后,有一段时间保持着和平。 在和平状态中,酝酿着新的战争,到了条件成熟,就会有一场新的战事发生。 过了密林,大家长舒一口气。 他们刚才看到,在密林中,有一些白森森的人的骨架,盔甲已经锈蚀,枪矛也支离破碎。一个人走在密林中,突然看到人的骨架,的确很震撼! 还有一些毒蛇、野兽,如黑熊、老虎等等,都没有出现,这个说不清楚。没有遭到人算计,也没有野兽和毒蛇的侵犯,算是幸运的,谁知道密林中那些人是怎样死的呢? 前方是丘陵,再过去,就是草原、戈壁和沙漠。在沙漠地带,没有人居住,只有在沙漠周边的绿洲或者草地,才有人居住。即便居住,也有不少的地方,只是过客,今天在这里,明天就不在这里。谁知道下一刻人会在哪里呢? 卫兵长把一颗悬着的心放在了肚子里,骑着骆驼慢慢地前行,骆驼见了青草和水,很兴奋,快步向前走,想要喝水吃草。 在密林中,个个都紧张得很,越是在安静的环境下,越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越是紧张,怕惹事,偏偏就有可能出事。 将军在安排他们几个去执行任务的时候,也为他们担心,不过,当兵总要为国牺牲,皇上正在用人之际,要替皇上分忧。替皇上分忧,实际就要有牺牲的准备。很明显,现在最大的敌人就是弯刀族人,他们的计划尚不清楚,此次将军已经下达命令,命他们寻找一切机会,乔装打扮,在经过他们的领地的时候,详细观察情况,然后写好画好,让信鸽带回消息。 卫士长和他的下属没有违抗,如果暗中前往,恐怕难过密林那个关口,因为弯刀族人常年在密林安排哨所,进行拦截中原士兵,哪怕是一只中原的蚂蚁,也休想过了密林,进犯弯刀族人的领地。 卫士长带领卫士高高兴兴地向前面走去,看到弯刀族人的帐篷了,这些经常搬家的民族,房子就是帐篷,帐篷就是房子,能够迁移,也能搭建,这样的房子十分普遍,在弯刀族人的领地,到处都有这样的帐篷,又叫毡房。在冬天,可以抵御严寒,因为毡房里可以升起牛粪火堆,可以取暖,毡房就像温室,非常舒服。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收藏。 ------------ 第6章 告密 卫士长没有忘记这次出来要做的事情,一边走,一边记,吩咐属下暗中帮助记下,主要是记石堆,这个不会变,还有河流,至于毡房,只是数了数个数,没有画出具体的位置。 大部分工作都做完了,准备回去,可是骆驼渴了,人也困了,需要休息休息,补充粮草,但不知道水源在哪里。 卫士长说:“要靠鼻子闻,我问了那些老商人,他们常常让骆驼自己走,特别是老骆驼,能自己找到水,那么,我们就放一只骆驼出去,让她去找吧。另外,准备画好地图,交给信鸽,送信给皇帝看看。” 于是,卫士挑了一只老骆驼,将绳索解了,老骆驼感到意外,以前常被人牵来牵去的,鼻子都快被拽掉了,没想到现在竟然被释放了,这是对骆驼最好的决定。 刚好,老骆驼已经口吐白沫,看来,比较饥渴,急需要找水喝。那骆驼张开鼻孔,打了两个响鼻,左看右瞧了一通,鼻子朝天上嗅了嗅,然后迈开步子,朝后边跑去。 奇怪了,为什么不往前走,反而往后面走呢?不过,卫士长有点担心,担心真的要往前走,恐怕离开京城越来越远,那么,危险也就越来越大。卫士长却高兴,这老家伙还真懂得当官人的心理啊。 可是,为什么来的时候,没有看到有水呢? 跟着老骆驼走着走着,骆驼不走了,眼前突然一亮,有一条白亮的河水在静静地流淌。 大家见了, 刚要上前,突然,从远处来了一支骑兵,全是挎着弯刀,刀光闪闪,正向他们而来。 卫士长一看,附近空旷,想躲已经来不及了。他问旁边的士兵:“图画好了吗?” “画好了。” “好,放飞。” 那士兵翻身从骆驼上下来,将画好的羊皮地图,塞进竹筒,然后从鸽子笼里抓出一只信鸽,卫士长命令:“注意保护。” 所有人将这人团团围住,士兵将竹筒绑在信鸽的脚上,然后将信鸽往天上一送,那信鸽离开驼队,扑腾腾――向空中飞去。 卫士长放心地长舒一口气,那队骑兵立马将驼队包围,除了那只老骆驼,昂首挺胸,自顾自地先去河里喝水去了。 骑兵队队长策马过来,问:“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干什么?” “我们是波斯国的皮货商,到中原经商,路过宝地,还望行个方便。”卫士长说。 “算了,不要演戏了。你们是中原人,你这身行头,我见得多了。穿衣戴帽可以打扮,乔装作假,可是话音把你卖了。”队长说,看了看周围,对手下喊道:“还不动手,还等菜吗?” 骑兵队全体队员一听,从腰间抽出弯刀,高高举起,形成一处刀林,闪着寒光,然后策马,冲向驼队。 卫士长没见过如此凶悍的人,立马喝道:“快,抄家伙,打。” 士兵听了,从货箱里抽出宝剑等各式各样的武器,和骑兵对打起来。 骑兵在马背上,跨度大,;跑来跑去,举着弯刀,见人就砍,逢人便杀,可怜那卫士长,不到半个时辰,寡不敌众,渐渐体力不支,身边士兵一个接一个倒下,他见大势已去,将宝剑往脖子上一横,高喊:“万岁爷,臣对不住了。”接着,一道血光闪过,血水喷溅,卫士长的一缕幽魂,顿时离开人间。 骑兵大获全胜,将骆驼队牵引着,向首领报告,邀功请赏去了。 大郎听说骑兵队截杀了一批假波斯人,很感兴趣,于是问明情况,知道,商队的首领临死前说的是中原的语言,高呼“万岁爷”,他就陷入沉思。 难道他们是探子?想想自己的祖先和中原的过节不小,打来打去的,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已经出动,派探子来侦查情况,难道是想要攻打我国吗?如果真要攻打,我的家人、我的孩子怎么办? 孩子才出生不久,就遇到这样的难题,这可怎么办? 大郎召集众人来开会,商讨对策。 笑生的叔父说:“不好了,汉人准备要攻打我们了。” “为什么?”大朗问道。 “你想啊,他们已经派出探子,摸清情况,要找突破口,从薄弱环节攻打。不能不重视啊。” “这可怎么办?我们是打还不是不打?”大郎问。 “这事,要问问长老的意见,让长老替我们分析分析,看看上苍的意思。”叔父说。 “长老,你说,这场战争可以避免吗?”大郎转脸问长老。 “不可避免。人的贪心像饿狼,寻找机会吞吃软弱的羔羊;人的心比狐狸还要狡猾,对待没长大的小兔,没有丝毫的怜悯。”长老说。 “那怎么办?”大郎问。 “当太阳消失的时候,乌云必然滚滚而来;当月亮变红的时候,鲜血将要染红冷冷的沙漠;当乌鸦的鼓噪取代黄鹂鸟婉转歌声的时候,美丽的草原将要被尸体盖满。秃鹫也不再飞走,将要成为草原的统治者。”长老说。 听着长老的话,大郎心里觉得窝囊,他说:“长老,听你这么一说,难道我弯刀族人要被汉人灭亡吗?” “不是。” “那是什么?” “是,是这场战事一定会发生。不过,为了确保胜利,需要动动脑筋,要智取,不要靠蛮力去拼杀。如果没有笑生,怎样打都不为过,有了孩子,就要有所顾忌。打仗,是为了你的孩子和草原上所有族人的孩子。不要冒失去打,免得被人家俘虏,害了孩子。”长老说。 “二弟我愿意去中原走一趟,探探那边的情况再说。今年,草原如果没有灾情,则族人没有问题,如果遭遇灾情,就有问题了,希望大王,我的亲爱的兄长,准我去打探打探。既然汉人已经来打探我们,我们也不要被动,对吗?”笑生的叔父说。 “我们杀了汉人的探子,派你去,恐怕不好,万一遇到危险,我怎么对得起娘?”大郎说。 “汉人有一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叫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二弟觉得很有道理。不去看看,怎么知道深浅?”笑生的叔父说。 “大王,”长老说,“驼队被我所杀,想必汉人已经知道。不过,驼队没有留下活口,就不知道他们来这里干什么,这是不够谨慎的地方;事已至此,说多了没用。老衲认为:他们来到这里,明摆着是送死,为什么要来?其中肯定有诈。既然二王爷想去中原,那就去探探究竟,回来我们再做商议。此次去京城,就是要摸清现在谁在辅佐弘毅,他身边有没有可以利用的人。” “既然这样,本王命令你去中原,打探情况,速速回来报告,凡事一定要小心,万一不成,不要学习汉人的作法,未免失去人味儿。”大郎说。 “行,没问题。我绝不学那人,不珍惜生命,竟然自杀,岂不冤枉?汉人真是愚忠,太傻了。”二郎说。 “对,死无对证,汉人就是这样的,其实,对自己的家人不负责,完全不必要为国家去卖命。我们弯刀族人,就很想得开,对上苍所赐的生命非常珍惜,不是随便处理的。”大郎说。 “是啊,我们对家族负责就行了,国家是什么东西,我们的家族大起来了,就是部落,就是生活,享受生命,享受阳光雨露,就是好事。”长老说,“看蓝天上的雄鹰展翅高飞,是在寻找它的猎物,为的是家中的雏鹰。不是为了它的国家。看草原上奔跑的野兔,谨慎地观察敌情,是要吃饱了,有了奶水,要回到有着三个洞口的窝里,喂养窝里的崽子。” 二王爷离开大郎,收拾停当,马不停蹄地,飞奔到京城,找个客舍住下。 这家客栈是他经常住的,店老板对他很熟悉,知道他是贩枣子的,奇怪,这次好像不是,店老板是极聪明的,不便多问。因为他很清楚,打探别人的隐私不太好,为了不影响自己的生意,该问的就问,不该问的坚决不问,言多必失,祸从口出患从口入。 二王爷在客栈吃饭,听到来喝茶的人说:“最近在搜查前朝废臣韩半仙,不知道犯了什么罪,怎么两朝皇帝都不放过他,胡图不是死了吗?怎么还是这样?” “是啊,那韩半仙也真够倒霉的,赔上全家老小几百号人的性命不算,自己还要遭到追捕。”有人附和说。 “其实,不是追捕吧?听说,韩半仙早就死了。有的说成了神仙,在天上住着呢。” “那是胡扯,听说还活着。” “算了,算了,别操心死人和失踪的人了,现在听说各地灾情严重,有的地方已经千里无人烟,万里闻鬼哭了。” “是啊,弘毅皇帝还真够倒霉的,刚即位就碰上这些难题。” “嘘――小心,隔墙有耳,免得吃官司。” “怕什么怕?胡图已经死了,当今天子是明君,不会滥杀无辜,也不禁止人们议论朝政,还开设科举考试,选拔能人贤达人士,参加考试,为朝廷效力。另外,开设武状元的选拔考试,为国家选拔武将呢。” “真的吗?” “骗你做什么?你看看皇城上的榜文,不就都清楚了吗?我有没有造谣。” 二王爷听了这话,频频点头,心里知道了大概,原来朝廷发生了这么多的事。 “大家清楚吗?听说边疆吃紧了。” “怎样?吃什么紧?有什么事?” “奇怪得很,前段时间整个京城都流传开了,说弯刀族人新添了一个人。” “那有什么稀奇,京城里还不是每天都有妇人生产婴孩吗?” “哎――你是弯刀族人吧?”有人冲着二王爷喊道。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期待亲们来订阅砸票赏花。 ------------ 第7章 追捕 二王爷见问,连忙摆手摇头,反问道:“老兄,我看你好熟,在哪里见过?” 店小二连忙跑过来,大声嚷嚷道:“大家都是朋友,这是常住寒舍的贩枣子的的客,大家都认识,认识,常来常往,就都熟悉了,没什么奇怪,没什么奇怪。” 店小二想打圆场,有人说:“这家伙像是探子,不像是贩枣子的,小二,你可要当心,免得将来受连累,里通外国,是要灭九族的事,不要犯糊涂啊!” 店小二拍着脖子,瞪了眼珠子、争辩道:“天地良心,我,小二,如果里通……里通……” “外国。”有人提醒道。 “对,外国,我小二宁愿凌迟处死,死而无憾。”小二终于将话说得圆满了。 大家哄堂大笑,二王爷也笑道:“我是不是外国人,特别是弯刀族人,大家都可以分辨,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如果发现,大家尽管上报,抓我去邀功请赏,在下毫无怨言。如果不是,那,别看我是一个贩枣子的,到时候,我倒要见官,谁说的,就找谁,好好理论理论,看看谁是骡子谁是马。” 二王爷一说,大家也就不说话了,这家伙,还敢说这话?看来,没有金刚钻,还真不敢揽瓷器活。还是小心点好,于是大家安心吃茶,不再议论这事。 里面就有韩半仙安排的人,他安排人在茶楼酒肆,专门看看有什么问题没有,刚才问话的人,其实是在试探,总比将嫌疑人抓起来审问要温和得多。这样做,尽量避免了胡图生前的做法。 二王爷吃了茶,基本上把情况摸清了,本来想立刻离开,可不想这样做。如果立刻走,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那么,最好的办法是歇息一宿,即便被抓,现在两国交好,也不会治罪,了不起是驱逐出境。 探子回去,向小鬼子报告,小鬼子立刻对韩半仙说,韩半仙知道了,说:“即便是假的,也要当真的对待,现在暂时别动他,看看再说。” 小鬼子得到了指示,又吩咐下去,暂时不提。 有人向刑部报告说,在两国交界处的黑松林里,发现不明身份的尸体,看起来像是波斯人,但是很奇怪,全部被利刃所杀,其中,一个明显是自杀,所用钢刀和宝剑,全是朝廷配制的,除了为首者外,伤口均十分整齐,力度很大,伤口深可见骨。有的胳膊或者腿已经完全被砍断,场面惨不忍睹。 刑部尚书魏虎听了报告,然后将验尸的情况,报告给弘毅听,弘毅没有表态,他在退朝后,到了藏金阁,说了此事,韩半仙说:“事已经成了。现在没有人知道老夫在皇宫上书房了。” “是啊。不过,此事如何处理。好好的人出去,结果死在黑松林,怎样向死者家属交代?”弘毅问道。 “很好处理,全部评为护国卫士,进行嘉奖,另外,对死者进行厚葬,然后化悲痛为力量,继续优抚优待死者家属,赏赐金银或者珠宝,安抚死者家属和亲人,尽量让百姓对万岁爷有个好印象。既然对死者都这么好,对待生者更好了。那简直是一定。登基不久,赢得民心,就是成功。得民心者的天下,的确是这个道理。这真是天赐良机啊。”韩半仙说。 弘毅点点头,想想的确有道理,可不知道怎样进行下一步。 韩半仙说:“老夫已经吩咐下去,在各处设下了联络处,用来查明民间信息,对于查找胡图余孽和皇后党羽有些帮助,老夫已经设立了计划,想假借这事,将水搅浑,才有大鱼起身,瞅准机会,可以下手捉拿。” “将计划说来听听。” “杀害卫士长和卫士,是当治的重罪。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告诉刑部,就说是皇帝的意思,背后肯定有人指使杀手杀了卫士长,一定要将嫌疑犯进行大规模搜捕,将其正法。否则,就没有办法派兵查访各地了。老夫认为,这是个很好的理由,如果错过,将是十分可惜的。” “可是,最后查,查到朕身上,怎么办?”弘毅问道。 “不会。卫士长经过勘验,死于自杀,其他人被杀,是快刀所杀,切口整齐,力度较大,非中原人杀人的手段,自然排除万岁爷的嫌疑,人们会把焦点放在谁有这种刀术的地方,很明显,除了弯刀族人能这样外,再没有别人会这样。”韩半仙分析说。 “这样子才好!朕不用担心了。” “本来不用担心。老夫这样做,是佯装声势,借此机会除了可以查明有多少谋逆之人,另外,也可以查验刑部魏虎的办事能力。为下一步做好准备。”韩半仙补充说。 “很好,很好,先生这样做,也是朕想做的,只是在酝酿之中,也没有谁提到这个,先生的说法,非常有用,非常有用。那么,着刑部侦破此案,看能否查个水落石出。”弘毅笑道。然后退出,韩半仙继续读书不提。 再说刑部尚书魏虎接到圣旨,着其侦破此案,时期限定为三十天之内,否则,就要摘掉乌纱帽,贬为庶人,逐出京城,终生不得再当官。 魏虎看看身边的这些人,有心报国,手脚无力,还谈什么爱国、忠于朝廷?忠实是忠实,连乞丐也都忠实朝廷,否则,早就逃跑到外国去了。 魏虎命手下二十天之内侦破此案,不得有误,否则拿人头来见。 于是风风火火在全国开始了大追捕,就像在捕风,哪里去寻?找不到正犯,无法交差,眼看日期渐渐临近,魏虎想想不对劲儿,与其被动被罢官,不如主动请辞,这样还能得到全身而退,免得让人家笑话,到了最后,墓碑上写着主动辞官,归隐山野,也要好得多,总比能力不行、品德欠佳,被贬官、降为庶民要强得多。 可是,要找个什么理由辞官呢,想来想去,觉得皇后尚在,不如前往,寻找合适的理由,离开皇宫,光明正大地走,不至于丢人现眼。 想到这里,他吩咐下人安排车辆,前往皇宫,要见前皇后娘娘。 先帝突然驾崩,弘毅没有立刻驱逐皇后,为的是不想落下骂名。如果将皇后驱逐,则对不起父皇。只要限制皇后权力,让她不要明里暗里扰乱朝纲政治即可。 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魏虎撇开自己的专用大轿子不用,而是另外租了一顶藏青色的小轿子乘坐,四人抬的,免得树大招风,按照他的待遇规定,他可以享受八抬大轿,可他没有,他要见的是先帝的皇后,已经被闲置的,但是,皇后是夏国公主,多少还有一些影响。 魏虎请人通报,递上名帖,皇后看了,在名帖上写了三个字“湖心亭。” 原来在最偏远的地方,是皇后的寝宫,在寝宫后门,有御花园,园中有从景山流过来的溪流,引水过来,形成一片小湖泊,先帝知道在他驾崩后,皇后肯定会被限制,就命人在此修建皇宫,专门供皇后夏步珠居住。 经过不断翻新改建,湖心建了一处亭子,帮助夏步珠皇后,出来玩耍和消遣之用。 魏虎知道,要想见皇后,只有这个地方最安全,因先帝有遗诏,皇后御花园,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此乃宫中禁地,地位相当于上书房。 魏虎看了名帖,将帖子撕毁,丢掉,然后命人抬轿到御花园后门,从那里可以进入。 这顶藏青色的小轿悄悄靠近了御花园后门,刚一落轿,小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说是小门,其实是对开的,比寻常百姓家的门还要大,上面雕龙画凤的,铜锁铜钉,门口两个大石狮子,威风凛凛,栩栩如生。黄边红漆,皇家专用色,一看就知道这是皇上家的后院,虽在西北角,可是其气势,显然已经吓人不轻。因此,后院五里的范围内,并无民居,显得静悄悄的。 魏虎来的时候,轿夫只喊累,魏虎在轿子里面喊:“再叫累,让你脑袋搬家。” 轿夫不敢再喊,谁不要命呢?汗流浃背,腰酸背痛,也要坚持,谁叫轿夫不是当官的呢? 魏虎到了后门之后,命轿夫在远处的墙角等候,不要让人发现,注意隐蔽,见轿夫面露难色,就许诺加倍支付银子,轿夫才高兴地答应下来,于是四个人屁颠屁颠地抬着空轿子走了,在拐角处坐下来,等魏虎出来。 太监引着魏虎穿过九曲回廊,穿过湖心小桥,到达湖心。 夏步珠端坐在湖心亭内,旁边有宫女服侍,她开启樱桃红,露出白玉般的牙齿,虽然年龄已经步入花甲之年,可她风韵犹存,难怪当初先帝看中了她,非她不娶呢。当然,她也是政治的牺牲品,为了抵御弯刀族人入侵,就需要外联,当初的夏国和弯刀族人也有矛盾,弯刀族人部落刚好在夏人和汉人之间。 为了安全,结交夏人,为了表示永世和好,夏王就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先帝。以此来联合,对付弯刀族人。 后来,弯刀族人见事情不妙,也和汉人交好,这样就好。夏步珠嫁给了先帝,可惜没有生育,地位无形中就降低不少。汉人重视子嗣香火,如果断掉,则被认为大不幸。未曾剩余的女子,无论是皇后还是普通人妻,都会遇到冷遇。相反,其他妃嫔,或者小妾,能生育的,为男人留下香火的,都会因着儿子的缘故,而地位攀升,甚至超过了皇后或者正妻。 魏虎见了皇后,慌忙下跪,脸伏于地,连声喊道:“刑部尚书魏虎参见圣母皇后娘娘千岁。” “魏虎,你匆匆而来,想干什么?”皇后问道。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期待亲们前来阅读、收藏和打赏。 ------------ 第8章 元凶 湖里激起一池的涟漪,夏步珠将一颗荔枝扔进湖里,一边问,一边玩着波斯猫,抚弄着猫爪儿,波斯猫温顺且慵懒地躺着,听凭主人的抚摸玩弄。 魏虎见问,赶紧回答道:“请娘娘千岁救我。” “你又惹什么祸事了?” “当今天子要我找出杀害卫士长和卫士共十二人的元凶。” “这事哀家已经知道了。抓人是你的本分,你就是干这个,那是什么祸事?” “娘娘不知道,这是一桩无头案。杀人不在黑松林,是将人杀死后移尸到黑松林的,现场已经破坏,从杀人的手段看,不是汉人所为,很有可能是弯刀族人干的,这让微臣十分为难,让微臣去抓谁去?”魏虎叫苦连天。 夏步珠不说话,沉思一会儿,说:“你去吧,去查,查不出来,就辞官不做了。当今东风盛行,你不是他们的对手。” 魏虎说:“当下,微臣就有这个想法,可还没到时间,辞官就是让弘毅,哦,万岁爷下不来台。微臣没有胆子这样做。” “这里你说弘毅,没有关系,周围没有人,他们就是有千里眼顺风耳,也无能为力,你还怕什么?” “微臣现在就是一只蚂蚁,谁都怕,不跑,恐怕都跑不了了。” “你真是胆小如鼠。要你辞官,你又不辞,害怕辞不了,还为弘毅考虑,你太没用了。那么,你不会想办法找几个替罪鬼,好应付差事,然后再找个机会辞官不就行了吗?” “千岁娘娘,要微臣去弯刀族人那里抓他们的人吗?找替罪羊?他们那里的真羊倒有不少,可是他们个个都凶狠剽悍,长得身高马大的,汉人去了那里,不是白白送死吗?”魏虎说。 夏步珠摇了摇头,说:“你不会送死,弯刀族人上面有我夏国压着,你去到那里捉拿几个要犯,不算什么。只管去,否则,哀家也保不了你。” “微臣不敢去,能不能派禁卫军去?” “你真是老糊涂了吗?禁卫军负责京城警卫的,派禁卫军去,不是让京城更危险吗?再说,你是负责刑案的,抓的是杀人越货的不法之徒,禁卫军属于军队,干的是保家卫国的大事,你让他们去,岂不是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吗?亏你想得出,这些年的刑部尚书你是怎样混过来的?” “微臣不敢,微臣不敢,这些年全凭胡宰相罩着,大事不让我管,小事我管不了,还是要靠他老人家,可惜死早了些。”魏虎说完,竟然唏嘘不已,掉下几滴清泪来。 夏步珠最瞧不起爱哭的男人,她怒道:“怎么像个娘儿们哭哭啼啼的?让你去抓人,你不敢去。有我大夏国保护,你怕什么。你不是想保住位置吗?我看这样下去,非常难。你只管去抓,把人抓回来,如果有事,哀家替你主持公道。” “那多谢娘娘千岁,微臣这下有救了。”魏虎破涕为笑道。 “算了,你做完这件事,趁早辞官隐退,哀家另有用处。如果你做不好这件事,你的脑袋,可能就不属于你的了。不过,你的家人,哀家会妥善安置的。”夏步珠说。 “好,那么,微臣就斗胆去抓人,其实,很容易抓,只是涉及到两国的关系,投鼠忌器,免得破坏关系,引狼入室,那么,我们汉人就遭殃了。”魏虎说。 “哀家不是汉人,正希望来一场大战呢。你是汉人,但你不是真正的汉人,你只不过是胡图的爪牙,朝廷的工具。利用完了,就会扔掉,不要抱着幻想,幻想将来皇上会让你过得舒坦,你要做好思想准备,打江山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但是,坐江山就完全不同,你要想好退路,不要一条道走到黑。”夏步珠说。 魏虎不说什么,事实上夏步珠是议和的工具,也是被扣押的人质,作为两国互不侵犯的凭证,在古代,常常这样做,以显得相互信赖,也就是说,我把人都交给你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但是,从另外方面来考虑,大王的孩子一般都很多,对于公主,更多,送出去一个两个,十个个都行。夏王多的就是孩子,但是,对汉人来说,有的皇上就没办法生,可能过早地开始御用女人,损伤了身体,到了真正生育的年龄,却不行了。不知道夏王用了什么方法,有那么多妃嫔,竟然都能应付,而且妃嫔都还争气,肚皮一弄,就起了包,然后瓜熟蒂落,乐得夏王笑哈哈。 夏步珠也郁闷这件事,不过,她还有信心搬动她的弟弟,就是现在夏国的新大王,出面保护她的人,也就是魏虎魏大人,这个家伙没有自信,胆小如鼠,完全没用,但是,对夏步珠还比较忠心。要是换了别人,他早就投靠新主子,对千岁娘娘根本都不带正眼瞧的。 当今天子弘毅也不会拿夏步珠怎么样的,因夏步珠的弟弟是新王,和汉人达成的互不侵犯条约不因换了新主子而失效,仍然在发挥作用。 这新夏王没有对汉人造成威胁,也没有去侵犯的打算,因为要想入侵中原,必须要经过弯刀族人的部落,而弯刀族人和夏国积怨也深,不过,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现在基本上还马马虎虎过得去。 魏虎得到皇后千岁的默许,心中有了盘算,勇气倍增,清楚了现在天子对娘娘还是不敢下手的,那么,就要借助娘娘的势力,达到自己的目的,当今皇上再有仁德,也要考虑他的感受,现在是开端,留下好印象最重要,否则,到时候随便找个理由,整个历史就要改写。阎王的生死薄上就会勾画一个叫魏虎的人的名字。 魏虎叩谢了娘娘千岁,离开湖心亭,从后门出来,有一人正在往后门这里探头探脑地张望呢,魏虎一看便知是轿夫,他的眼睛毒辣,见过的人就是烧成灰,他也能辨出人形。 魏虎冲着那人一挥手,那人立马缩回头去,过了不久,一顶小娇颠颠地跑过来,然后在魏虎面前放下来,倾斜了杠子,魏虎抬脚跨过横杠,有人帮忙打开轿帘,魏虎钻进了轿子,有人放下轿帘。轿夫长发了一声喊“起轿!走!” 小轿子颠颠地抬回了刑部尚书的大宅子,刚一落轿,就有家人跑出来,魏虎吩咐道:“去,带轿夫长到账房领取十两纹银。” 轿夫长千恩万谢,跟着家人去了,其余几人在门外等候,魏虎吩咐,准备调集捕快,出去抓人,哦,不,先回去休息休息,再出去不迟,但是,魏虎无论如何在此时无法入睡,也坐立不安,眼看大限将至,不抓住元凶,自己就是元凶;元凶没有正法,自己先引颈受戮了。 魏虎收拾了一番,调集捕快,朱雀、白虎二人,一起去弯刀族人寻找真凶。 想想不对,就这样去吗?要不要跟弘毅打个招呼,要不然皇上怪罪下来怎么办?要说,自己是刑部尚书,擅自离开中原,朝廷会不会追究责任?按照祖制,在任官员未经皇上许可,不得离开本国。 这样出去,岂不违犯了祖制,则是杀头的罪名啊! 幸亏想了想,险些酿下罪错,承担责任。 魏虎想到这里,安排进入皇宫面见圣上。弘毅听说魏虎来访,情况紧急,特殊时期,特殊处理,有些规矩不必太恪守,否则耽误了大事。他准予魏虎觐见。 魏虎叩首后说:“陛下,元凶已经查明,微臣已经准备擒拿。” “办案的效率蛮高,很好,很好,不知道是何人所为?” “这个,这个,这个……” “这个什么?怎么说话吞吞吐吐的?” “是弯刀族人。他们杀了卫士和卫士长。”魏虎说。 弘毅一听,这个刑部尚书还不错,知道了元凶,下一步该出国去抓人了,他可能有什么顾忌,于是问道:“没错,你说的很有道理,不知道你有没有确切的证据?或者你有没有把握抓获到元凶?你今天来,是想要得到什么?” “陛下,我想出去抓捕嫌疑犯。” “那怎么行?你是不是弄清楚了自己的身份?你是刑部尚书,不知道不能出国的吗?” “我知道,所以来找陛下开具通关文牒,向弯刀族人部落要人。” “这个不行,你不是外交官员,不可以这样。” “那怎么办?” “你可以派出捕快前往抓捕疑犯,然后申请将疑犯押送到我国,对其进行审理,将其正法,不可乱了规矩,留下口实或者把柄,让邻国出兵有名。” “这个,这个,微臣倒没有想到。” “好,你且下去,朕要好好想想,怎样将其抓捕。既符合两国交往原则,又不伤和气,最后还能严厉惩罚罪犯。” “好,好,微臣叩谢陛下。” 魏虎说完,倒退着出去,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 弘毅心想,这小子看来还想为朝廷效力,也找到了凶手,但是,要是把罪犯抓回一审问,不就全部露馅了吗?如果他们在死之前,把所有细节都告诉了弯刀族人,那么,韩半仙进城的事不就天下皆知了吗? 也可能没有这么凑巧的事。他们可能没有说出那件事,没准还以为自己假扮波斯人被发现了,弯刀族人恼羞成怒才杀人的吧。 事实真相到底怎样呢? 想到这里,他就来到藏金阁,看看韩半仙有什么高见没有。韩半仙见了皇上就拜,弘毅命其平身,并说明了来意,韩半仙沉思了一会儿,说:“去吧,让他的手下朱雀、玄武去,不让魏虎去,免得节外生枝。”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阅读、收藏、打赏。 ------------ 第9章 追杀 韩半仙的意思很明确,如果放了魏虎出去,这家伙就很危险,对朝廷太了解了,对汉人区也清楚,工事布防啥的,全部了若指掌,到了弯刀族人部落,难免遭受拷打招降,这小子意志不够坚定,就会投降变节,对弘毅的天下构成极大的威胁。 思来想去,觉得不让他出国,是最好的决定。 弘毅同意了韩半仙的建议,凡事都要留个心眼,需要未雨绸缪,需要好好地计划,免得到时候来个措手不及,悔之晚矣。 弘毅回到养心殿,召见魏虎。魏虎屁股还没坐热,就重新被宣召,他立马前往,一路走一路想,是去还是不去呢?去的话,的确还比较危险,弯刀族人要是不讲道理,那是有去无回;要是讲道理,说话都听不懂,翻译的水平也差,弄不好又是一场误会。 弘毅见魏虎战战兢兢地弯腰进来,说:“不必拘谨,先帝驾崩前,你还比较自然。为什么在父皇驾崩后,竟然变得如此小心!难道最近遇到打击了吗?” “启禀陛下,微臣为先帝效劳,到现在,为陛下效劳,实际是为陛下的江山操心。此乃微臣的天经地义的义务,不足挂齿,不足挂齿!只因最近事务繁琐,事必躬亲,事无巨细,都得认真查办。” “很好。朕认为前朝重臣,能发挥余热的继续为百姓服务。只是不可领取国家俸禄。另外,国库还要支出救灾粮等紧缺的银两,关系到灾民的生死,牵动全国人的心。此刻的官员不得从受灾事件中谋取利益,而更应当要注意做好教育安抚工作,争取做到让人人都能从中获得益处。至于朝廷俸禄,不会短少。既已知道元凶,朕命你派人前去追杀,不用遣送回国审理。” 弘毅做出这样的决定连他自己都吓了一大跳,不过,皇上是金口玉言,说出去,就收不回来,否则,帝王的尊严放在哪里呢? “诺。陛下,微臣为朝廷效命,绝无二心,天地日月可鉴。派人跨国追杀,的确风险较大,能不能派兵部尚书魏宏带兵在边境接应,以保护微臣属下的人身安全?” “当然可以,只是所派之人,不能携带刀枪绳索,没有任何武器,免得引起怀疑,还未出手,即被抓获,遭遇和卫士长及他手下一样的命运。” “这个,微臣知道,微臣派遣得力干将,争取完成任务。”魏虎保证。 “好,你下去吧。兵部尚书魏宏那里,朕亲自安排,在黑松林设下埋伏,等待你部下的凯旋。去吧!”弘毅命令道。 “诺!”魏虎退下。 魏虎回到府中,赶紧命朱雀、玄武到密室中议事。二捕快得令后,见了魏虎,拱手问:“大人有人吩咐?” “脱去官服,换上普通平民的服装,速去邻国弯刀族人部落,追杀谋害我卫士长和卫士的元凶,不得有误。此次执行任务,不能携带任何武器,明白吗?”魏虎说。 “知道。” “事成之后,速到黑松林,那里有人接应。如果事败,你们就自行了断。……放心,家人我会安排好的,明白吗?预祝二位马到成功。”魏虎说。 朱雀、玄武领命退出,简单收拾后,一起出发。 侦破此案,不费吹灰之力。朱雀、玄武早已沿着驼队进入弯刀族人部落,还好,一些证据都还在,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他们认为一定是弯刀族人骑兵干的。 在黑松林,也就是发现尸体的地方,并无搏斗的痕迹,也无敌人衣服或毛发的碎片等遗物。 据说卫士长假扮成波斯商人,专门贩卖皮货,但没有发有骆驼,也没有发现有皮货,据此推断,发现尸体的地方不是第一现场,肯定是要嫁祸于人,讲责任推给活跃在黑松林一带的拦路抢劫之徒。 朱雀、玄武顺着依稀可辨的血迹,找到了弯刀族人部落的河水,在河边发现了搏斗的痕迹,另外也有双方的衣服碎片、毛发和血迹,甚至连骆驼的粪便都还未干。 再看河边的软泥沙地上,留下了杂乱的马蹄印,还有骆驼的脚印,人的脚印,凭借脚印,知道了弯刀族人和汉人在河边发生一场激烈的战斗。还有一排脚印到了院方,看起来,是一只老骆驼,因脚印看起来比较沉重,看来有些岁数。 由此推断,杀害卫士长和卫士的一定是弯刀族人的骑兵侦查或者巡视的小分队,主要在河边一代巡防,而且在子时,容易发现河流,那时候,月亮偏西,河水刚好可以反射出月光,从远处看,有一条明亮的带子,容易找到。 当然,也有可能是那老骆驼带路,找到了水之后,老骆驼自顾自地喝足了,不管刚要喝水的卫士长和卫士,被突然赶到的弯刀族人骑兵击杀,卫士长不想被俘,用自带的佩剑自裁。真是一条好汉! 他们已经查清事实,推理也符合办案常规。此次跨国追杀,的确超出了以前的办案规则。要杀一个汉人,需要经过很严格的审判程序,甚至皇上都要亲自审,没想到,杀邻国的罪犯,竟可以直接杀戮,不用经过审判。 朱雀、玄武没有多想,既然如此,当兵的只有听命,不能抗命。 朱雀、玄武知道黑松林里有弯刀族人的侦探,他们昼伏夜出,借着黑松林复杂的地形,还有巨大的石头以及浓密的杂树树丛,像两只狡猾的狐狸一样,走走停停,或者卧倒,或者爬行,或者快速地跑过去。 过了黑松林,进入丘陵地,就像驼队走过的路线一样,他俩也发现了远处有河流,过了子时,河流反射出月光,比较明亮。 因为他俩上次在侦查案件时,已经走过这条路,比较熟悉,很快到了埋伏的地点。 在过黑松林的时候,玄武收集了不少松针,装入囊中。在戈壁沙地,到处都是石头。 远处来了一队骑兵,由远及近,举着火把,奇怪得很,这么明亮的月色,还举火把? 数了数,大概有三十人。 朱雀摸一摸囊中的石子,埋伏好,等他们走近了之后,朱雀解下了腰带,装入一颗石子,看准了那个骑兵首领,将裤带在头顶上转了两圈,喊了一声“着”,只听“嗖――”一声,一个白点飞出,在空中划了一条白线,只听得骑兵队长“哎呀”一声,从马上摔了下来,其他队员赶紧下马,看看队长。 队长额头上有黑洞,鲜血满面,倒下来后,气绝而亡,没有交代后事,众人一见,抽出弯刀,猫下身子,慌作一团,东瞧瞧,西望望,看从哪里来的袭击? 刚在迟疑间,又一个人应声倒地,这次中的是后脑勺,穿透了辫子,血流如注。 众人更加慌乱,第三个人倒地,这次,有东西从左眼睛射入,从脑勺穿出,立刻毙命,没吭一声。 瞬间有三人死了,众人见大事不好,扭头要跑,谁知,无数绿针飞来,所有人都倒地毙命,没有一个活口。 原来,投掷石子的是朱雀,抛撒绿针的是玄武。 朱雀用腰带当做投掷工具,就像弹弓一般,石子飞出去,非死即伤,今晚是要他们命的,朱雀没有手下留情,先拿队长下手,然后再拿其他队员下手。 玄武使用的武器,就是在黑松林摘取的松针。松针有些坚硬,加上玄武的力度,将力气附着在松针上,抛撒出去,个个都能击穿盔甲,那些骑兵,哪里是玄武的对手? 消灭了整队的骑兵,朱雀、玄武上前,检查尸体,将他们身上的腰牌一一取下,将尸体全部投入河中,尸体在河水中,立刻不见,河面上泛起来乌黑的血水,随着河水流向远方。 朱雀、玄武收拾完现场,看看没有问题,火速离开,消失在惨白色的月光中。 再说天明时分,有人报告,说外出夜巡的骑兵一队人马三十余口全部消失。 大郎一听,“腾――”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心想,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被狼叼走了? 骑兵个个都是铁血汉子,哪能让狼给撕裂?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他说:“快快派人去寻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得有误。” 大郎的命令一下,立刻有人跨上战马,派出人手,到处寻找,不久,派出之人纷纷返回,说:“没有下落,河边只留有他们巡逻用的火把,尚有余火。” 大郎听了,说:“既然在河边没了踪迹,那就沿着河流的方向往下游去寻找吧。” 众人领命,重新骑马前往,沿着河流寻找,果然在临近夏国边境的地方,找到了一具尸体,大家喜出望外,总算找到一个。 那尸体没有被急流冲走,身上的带子挂在了河底的石头上,尸体漂了上来,幸运地被发现。 众人将这人从河里捞上来,再找找,没有发现,再往前走,就是夏国的领地了,未经同意,不能进入该国。他们只好把尸体放在马上带回去交差。 大郎一看,这人死得蹊跷,怎么瞎了一只眼,再看看,身上的腰牌不见了。这是意外还是谋杀呢? 大郎请来长老帮助看看,长老一看,说:“这是谋杀。” “为什么?” “这是有备而来的。你看,眼睛瞎了,眼珠不见,只留一洞,看来,来者不是善类,一定是高手,能在百米之外,投石杀人。另外,腰牌被摘取,看来是拿回去邀功请赏,或者是作为杀人已经杀死的凭证。一般来说,腰牌就是命,牌在命在,牌丢人亡。这是通例。估计杀手是为了复仇而来。” “可是骑兵和谁有仇呢?” “这个不难理解。骑兵巡逻队最近得罪过谁?” “那绝对不是夏国人。”大郎斩钉截铁地说。 “为什么?”长老追问道。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来打赏、收藏。 ------------ 第10章 破解 “夏国人没有这么傻,明知道河流流入夏国国境境内,不会去把人杀了,丢到自己的地盘上,那不是要和我们国家交恶么?如果是这样,恐怕就有问题,是要准备打仗了。”大郎说。 “没错,大王分析得有道理,这一定是嫁祸于人。不要上当。看尸体的伤害程度,知道对手是个武艺高强的家伙,内力十分强大,也有一定的气功。中原人,专门研究气功的人有很多,有不少民间高手。不过,从取腰牌的动机来看,应当是给官府做事的。那么,很有可能是汉人来报复,然后抛尸灭迹,或者嫁祸于人,让大王和夏国交恶,然后利用两国交战的机会,夺取弯刀族人的地盘,俘虏弯刀族人作为汉人的奴隶。”长老说。 听了长老一席话,大郎如梦一场,突然被惊醒,他说:“好啊,原来是汉人所为,先破坏了互不侵犯条约,本王也不是好欺负的。长老,本王想发兵,攻打汉人,不知道行不行?” “当然可以,但是,要有出兵的理由。否则,无法服众,别忘了,我们背后还有一头饿狼。”长老说。 “谁?” “夏国。” “没错,这条饿狼早就看中了弯刀族人的土地,想要联合汉人吞并我们部落呢。” “对。大王,不能掉以轻心,要提高警惕,要想改变饿狼的本性,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东边落下。饿狼就是饿狼,不过过多久,都不会放弃吞吃羔羊的念头。在攻打汉人时,要防备夏国人,将夏国人控制住了,才能集中精力打汉人。”长老说。 二人在说话,有人来报告,说:“新发现了一具弟兄的尸体。” “抬上来。”大郎命令道。 来人将尸体放好,长老仔细查看,惊讶不已,身上竟然没有伤痕,这个让他感到头疼,是什么兵器所伤呢?一点都看不出来伤情,全身都完好无损。 但是,这人皮肤青紫乌黑,像是中毒而死。 长老查看了一番,摇摇头,说:“这是中毒的症状。莫非吃了什么?” “不太清楚。” “腰牌也不见了,看来,是同一伙人所为。” “是的。” “哦,对了,没有伤情,证明这人内功十分了得。还有,这毒也很少见。可能是一种毒草汁,遇水起反应,以至于皮肤开始发紫发黑。”长老说。 “明白了,杀手还真狠毒,也懂得利用毒草来作案。”大郎说。 二人在这里分析,至于寻找什么理由发兵攻打汉人,还没有商定,另外,即便商定,也需要和其他弯刀族人的部落首领协商,在大郎的领导下,一起攻打才行。单打独斗,就像离群的小羊羔,很容易落入饿狼的口中。 再说朱雀、玄武完成任务,带着三十个腰牌,巧妙地翻越黑松林,回到刑部复命。 刑部尚书魏虎见他们归来,并听了他们的报告,看到亮闪闪的腰牌,非常高兴,就带着腰牌去见皇上。 弘毅一看,听了魏虎的报告,心里有些懊悔,知道自己闯了祸,但不能让魏虎看出破绽,于是假装开心地说:“好啊,你辛苦了,朱雀、玄武武功盖世,天下第一,不错,不错,各赏他们黄金十两。” 魏虎一听,心里有些不愿意,杀了三十人,一个人头一两黄金都不到,至少一颗人头需要一两黄金吧,怎么这么少,要知道,他们可是提着脑袋到外国去杀人啊。 弘毅是聪明人,看出了魏虎有些不愿意,立马加上一句:“各封赏良田一百亩。” 魏虎一听,立马叩谢道:“多谢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是他们得封赏,你谢什么?等他们来谢吧。另外,朕赏你黄金二十两。下去吧。”弘毅说。 魏虎仔细一算,可以了,朝廷为这三十个人头埋单了,一颗人头一两黄金,值,值,值! 一路走,一路说,他说的话,被太监小鬼子听到了,立马向弘毅禀报。弘毅听了,怎么老说“值”呢?仔细想想,这事如果做得天衣无缝,尚且罢了,如果有问题,一定会引火上身的。 他越想越怕,以前被皇后驱赶出京城,母子俩抱头痛哭,感到皇上的儿子竟然受到奇耻大辱,感到世人的眼光这样看待他,他处处谨慎小心,生怕做错了事,说错了话。如今虽然当了皇上,可是他养成了习惯,愿意和别人分享,但是,在他要做出决定的时候,没有人帮他,一旦他做出,就会后悔,这件事就摊在他面前,无法化解,而韩半仙又不便公开身份,明明白白地帮他,否则,对他更是有威胁。 韩半仙在暗处,可以保护皇上,如果在明处,恐怕有人要谋害皇上之前,先剪掉皇上的羽翼,让皇上有翅难飞,有工具却没用。 小鬼子说:“爷,魏虎现在说‘值’是因为……” “因为什么?” “因为他白得了金子。” “哦,是吗?” “对,爷,你看啊,他不出力,只是派人去一次,就把凶手给消灭了,看来,这刑部尚书还是值得当的。”小鬼子笑着说。 “你看你,他懂得用人,这就是本事。朕没有什么本事,全靠朝廷栋梁,没有栋梁,大厦将倾,那么,朕就是千古罪人了。为官者,要知人善用,否则,就会被人才所累。你要知道,用人是一门技术活儿,只有聪明人,才会去想怎样用人。愚蠢的人,只会想办法自己去解决难题,没有想到借力使力。”皇上说。 “对,爷说的是。”小鬼子笑道。 弘毅旁观两边,见四下无人,用眼睛看了看藏经阁的方向,小鬼子会意,干咳了两声,径直跑出去,过了没多久,他又跑回来,附在皇上耳边说:“可以。” 弘毅会意,离开养心殿,斥退跟着的太监和宫女,只是小鬼子跟着,前往藏经阁,对外宣称是“到上书房查考典籍”。 那两个小姑娘看了皇上,连忙下跪,弘毅命其平身,他们很乖,立马谢万岁,然后给皇上泡来皇家御用龙井茶,弘毅喜欢这个味儿,比较淡,有时候,也和武陵山区的绿茶,也是皇家御用茶叶,那个味道比较浓郁,所泡的茶叶,根根竖立,茶叶泡三次,仍有浓郁的清茶香气,扑面而来,令人爱不释手,非常招人喜欢。 在看书看累的时候,皇上就会品尝武陵绿茶,在平时闲暇无事时,就喝西湖龙井。一个是高山茶,一个是平地茶,各有千秋。 宫女在藏经阁,常常服侍皇上,知道皇上喜欢的东西,尽量去满足皇上的需求。 弘毅很满意,这是白天,喝点淡茶,可以养心怡情。韩半仙参拜完了弘毅后说:“万岁爷,不知道那事办得怎样了?” “先生,杀害卫士长和卫士的凶手已经锁定,朕命刑部尚书魏虎跨国界去捉拿罪犯,但是,考虑到魏虎知道的国家秘密太多,就没让他出去,他派了他的手下朱雀和玄武前往捉拿。”皇上说。 “那情况怎样呢?” “二人穿越了黑松林,然后按照血迹找到了杀人的第一现场。” “然后呢?” “然后潜伏在河流附近,然后等来了敌人骑兵巡逻队。将敌人一行三十人全部杀死。” 韩半仙一听,茶杯的盖子掉进了茶水里,溅了一身茶水。弘毅一看,说:“这杀人的活儿,是朕安排的。如果不将其杀死,朕无法向卫士长和卫士们的家属交代,自古以来,杀人偿命,不管是汉人,还是弯刀族人,一律处死。但是,如果不这样做,就需要两国签订条约,将罪犯移交,再进行审判,非常麻烦。” “万岁爷,这样做,虽然安抚了汉人的死者家属,但是,却得罪了弯刀族人,死难的人数还翻倍,下一步,大郎可能就要寻找更多的口实,要派兵征讨汉人,替骑兵报仇雪恨了。”韩半仙说。 “那可怎么办?” “怎么办,只有加强戒备,准备加强国防,操练兵马,准备打仗。老夫了解大郎的性格,为了弟兄,为了族人,他不会息事宁人、善罢甘休的。”韩半仙说。 “那怎么办?” “万岁爷,这种情况,要以贺喜为由,向大郎送礼,借此机会,查看大郎动静,也许大郎还不知道是汉人所为,情况到底怎样,需要前往探个究竟。再做最后的决定,是战还是和,全凭这次贺喜活动而定。”韩半仙说。 “行,那就派外交官前往,带着贺礼,想必看在贺礼的份上,大郎不会动刀兵,侵犯朕的国土和人民的。”弘毅说。 “那也未必,大郎倒还好说,直来直去,是一条血气方刚的猎犬,忠实于弯刀族人部落,只是他的手下有一个长老,名叫罗格,非常厉害,是部族里的先知,他没准可以看出杀害骑兵的是谁。但愿他看不出来。老夫想见识见识这次执行任务的两位捕快,不知万岁爷有什么想法没有。”韩半仙说。 “朕也想见,但是,朕觉得先生不宜见他们,朕可以见,先生可以在夹墙里观察,并且听取对话,借此来判断,然后再商量具体的对策。”弘毅说。 “这样才好。老夫观察两位捕快怎样杀死三十名骑兵的,然后再做打算,看从外交部派出贺礼的使节带回的信息,或者另派捕快随同贺礼的队伍一同前往弯刀族人部落,一是保护使节安全,二是观察弯刀族人的反应,不知道万岁爷怎样想。”韩半仙娓娓道来,不紧不慢,安排这样的事,急不得,一旦着急,准有疏漏的地方。 弘毅听了,明白过来,原来还是韩半仙老道,清楚这些,既然如此,那还不照办,更待何时?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来砸票、收藏。 ------------ 第11章 人质 弘毅听了他的话,立刻想照办,韩半仙却频频摇头摆手,说:“不要着急,不要着急。大郎不会马上确定就是汉人所为,需要寻找证据,连罗格长老在内,都无法确定是谁干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们会谨慎对待,掌握确切证据后,才可能派兵攻击。现在不能着急去办这事。” “先生所说的意思是先冷静下来,等待时机到了,再做打算对吗?”弘毅问,“那么,是不是两国非打不可呢?” “两国交战不是一次,历史悠久,战久必和,和久必战,这是千真万确的,一点都不掺假。”韩半仙说。 弘毅不说话,离开了藏经阁,和小鬼子一起回到养心殿,心里盘算着怎样去贺喜,派谁去合适,这样一路走一路想,很快就到了,小鬼子知道弘毅在思考问题,就没有打扰他,悄悄地奉上茶水后,在弘毅一旁侍候,不插言,也不多语,就等皇上思考,不再打扰。 皇上在养心殿筹划,不断否定,再肯定,然后又否定,想尽一切办法让计划看起来天衣无缝。 弘毅默默地筹谋暂且不提。皇上喜欢联想,当然,更喜欢完美。想做到尽善尽美,他愿意寻找最佳的切入点,能够更好地为朝廷服务,免得落个骂名,成为终身憾事。 夏国公主嫁给汉人皇帝,成为皇后,和夏国既有姻亲关系,也就不存在相互攻打的意思,迫于压力,弯刀族人也没敢轻举妄动,因两边是邻国,一旦动刀兵,稍有风吹草动,两国立马都会知道,且形成攻守同盟,牵一发而动全身,汉人和夏人,将弯刀族人夹在中间,动弹不得。 公主成为皇后,夏国年年都向汉人进贡,每次经过弯刀族人部落,都会引起他们的不安。大郎觉得夏国和弯刀族人相交过密,对弯刀族人是一种威胁。在长老罗格的建议下,大郎和夏人也交往,相对而言,夏国和弯刀族人势均力敌,在军事力量上,两个国家都不是汉人的对手。 后来,先帝不理朝政,偏听偏信,对奸臣胡图言听计从,久而久之,国势渐渐衰微,大不如以前。弄得大郎和夏王都蠢蠢欲动起来,只是夏国公主还在汉人那里,不便进攻,夏王很想从汉人抢夺一些东西,充实国库,大郎也这样想,并且想扩大版图范围。 只是苦于夏国公主在那,投鼠忌器,不得不考虑周全,因此这事暂时搁置起来,没有再做理会。 大郎大婚,然后生子,加上北方狼群突然增加不少,有的是野狼群,对牛羊构成威胁,狼群层出无穷,杀不尽,无法杜绝。大郎疲于奔命,一直忙碌,就顾不上南下征伐了。 这是近几年鲜有的和平时光。 有了儿子笑生,大郎更不会轻易发动战争,为了家人,为了儿子,必须要有一片好的牧地,可以让牛羊长得肥壮,野狼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生子是大事,应当举办庆生聚餐,招待各地亲朋好友,当然,也要收礼,免得被人误会瞧不起人。至于喝酒,那是难免的,汉人的酒场的规矩太多了,倒是弯刀族人,还没有什么繁文缛节,有酒就大碗来喝,有肉,大家就大块吃肉。 举办生子庆典的日程纳入计划后,大郎命人发送请帖,按照汉人的规矩是这样的,但是按照弯刀族人的规矩,不需要。族人的传信方法,其实就是骑马去通知,口头说一声就行,不用下请帖。下请帖和催款通知书一样珍贵和讨厌。珍贵的是,笑生来到世界,值得庆贺;讨厌的是,要增加接受请帖一方的负担,需要筹备礼物献上。 筹备礼物非常重要,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周全,不这样做,就会让人耻笑,甚至酿成大祸。 大郎和长老罗格商议,暂时停止研究三十名骑兵死亡不明的案子,眼下要紧的任务是,派人通知各个弯刀族人的部落,前来中王帐中,一是贺喜,二是商讨下一步怎样抵抗敌人入侵,先击中要害,再慢慢地将其治死。 在没有确凿的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让人信服,现在的会众,再也不能随便愚弄,明明没有查明凶手,还闹腾了好半天。 罗格长老说:“这样吧,派人下去,去通知汉人的皇帝,名曰‘新得幼子,与他分享,望准时会面。某年某月某日。” 大郎听了,决定就这样干,邀请汉人来参加喜宴。 于是,大郎除了派人到各个部落邀请兄弟赴宴之外,还邀请夏人和汉人,都来赴宴,邀请信派使者发出去,具体来不来,还不清楚。 正在此时,有人说,要是不来,可能就有问题,但大郎认为,我做出了初一,你就不好意思不做十五。 大郎得了儿子,天下皆知,况且是一个生来就笑的儿子,更是奇怪,消息不胫而走。 弘毅接到邀请函,与韩半仙商议 韩半仙笑着说:“瞌睡了就来了个枕头,我们正想知道他们那边的动静,真巧,那还用说,依计而行。” 弘毅认为有道理,离开藏经阁,即召见了刑部尚书魏虎,命其安排朱雀、玄武捕快装作使者前往弯刀族人贺喜。 想来想去,弘毅咬牙切齿准备了一些贺礼,一百斤黄金、二百斤白银、美女十名、骏马五百匹、茶叶、绸缎若干、珍珠玛瑙二斤等,将礼单准备好了,弘毅看了,让人从国库里拿出这些东西,从民间选了一些稍有一点姿色的美女,准备停当,送给大郎。 魏虎安排下去,将这次任务吩咐给朱雀、玄武听,二位捕快听了,说:“好,保证完成任务。” 他们退下去,魏虎闭了眼睛想心事:这是唱的哪一出戏呢?又是杀人家,又是巴结人家? 汉人又不是打不过弯刀族人,再说夏人也会帮助汉人的。要知道,公主夏步珠是汉人的皇后,是夏人的公主,夏王就是她亲弟弟,难道他不会出手相救吗?用不着给大郎金银财宝、 宝马美女吧?这些规格就够高的了。真不知道弘毅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况且现在全国各地灾情不断,还要这样浪费,真是不值得,弘毅就不怕群臣反对吗? 这样一想,魏虎就觉得很有必要告诉皇后这一切,他就秘密派人邀请皇后见面。皇后接到信后,刚好也想知道上次办的事办得怎样了,于是就安排在老地方湖心亭见面。 同样,魏虎还是乘坐一顶藏青色的小轿子到了御花园小明湖外面,将轿子打发到远处隐藏,他去叩门,门开了,他一闪身就进去,那人头往外探了探,左右看看,没看到什么,就缩回去了。 皇后问了情况,想了想,说:“弘毅做得对,你下去照办吧。不过,你要小心朱雀、玄武,不要被弘毅拉过去了,否则你就很危险,事情紧急的时候,你可以将二人杀人灭口,他们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微臣知道,在适当的时候,微臣会将他们解决掉的。”魏虎说。 “行,你下去吧,哀家要歇息了。”皇后说完,闭了眼睛,让人送客。 魏虎离开湖心亭,逶迤穿过回廊,绕到后门,从后门走出,送客的太监,将后门关了,剩下魏虎站在门口。魏虎四处张望,没有见到抬轿子的,心里有些发慌,难道踪迹被人发现了?这可不是好玩的,他正在惶恐间,看到有人在墙角探头探脑,魏虎看得真切,不是轿夫是谁?连忙冲他招招手,那人倒也机灵,赶紧回去,一顶小轿子飘了过来。 魏虎上轿回府不提。 再说弘毅安排好礼品和人员,向弯刀族人的部落进发,到了大郎处,大郎看了礼单,撇了撇嘴,说:“还行。” 罗格长老说:“狐狸进葡萄园,篱笆小,进不去;饿了几天,得以进去,吃了个饱,却出不来;又饿了几天,才得以出来。” “长老,本王很想知道,你说这个故事是个什么意思?” “大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贪婪,贪婪的,必然什么都得不到。人有衣有食,就当知足。”罗格说。 “但是,敌人杀我子民,我能知足吗?” “那是另外一回事。杀人者死,流人血的,必然血流,犯罪的,必然有罪在身。”罗格说。 “知道了。这次汉人的皇帝的贺礼还行,就是不知道汉人想干什么?” “我了解到这次使节中有汉人的捕快,要小心,不要掉以轻心,特别是要注意小王子的安全,免得他们浑水摸鱼。” “他们有这个胆子吗?难道他们有雄心豹子胆不成?” “这个不好说。汉人中流行一句话,叫‘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得不防。”罗格说。 “好,本王会下令严加看管,小王子身边不能没人。” 大郎安排了巡防,增加了人手,增加了巡防的频率。 然后,大家各自归去歇息不提。 再说朱雀、玄武被安排住下,在毡房里,怕隔墙有耳,二人商议,都用手比划。在捕快生涯里,要学会手语,这是很有必要的,要不然配合作战时,容易出岔子。手语做得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效果非常明显。 他们交流的意思是,想绑架小王子,带到汉人区,有了小王子做人质,大郎就不敢胡来,免得让汉人区的百姓遭殃。 讨论来讨论去,贺礼特使不知道他们在比划什么,朱雀、玄武立刻停止了比划,言归正传,说一些异域风情之类的话,好对付特使。 特使是老好人,口风不紧,一旦泄露出去,那可是掉脑袋的事,谁也不敢冒这个险。弯刀族人十分彪悍,你要抢人家小王子,还能叫你活着回汉人区吗?那是做梦。绑架之事,暂时搁浅,但是,有了这个心,就可能会发生点什么事,这是后话。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砸票、订阅、打赏或者收藏。 ------------ 第12章 喜宴 小王子的喜宴开席了,蓝天就是天花板,草地就是地板,席地而坐,铺上毛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还有美女舞蹈,武士舞刀,赛马夺羊羔,射箭,摔跤,非常热闹。 朱雀说:“弯刀族人善于骑射,在马背上可以夺取天下,但是,治理汉人就难了。汉人的智慧是天下无敌的,四两可以拨千斤,他们再有力,也会败在智慧上。打天下,可以靠力气,治理天下,就要靠智力了。” “老兄,我们是捕快,是朝廷的工具,治理天下是皇上的事,我们只对朝廷负责就行了。”玄武说。 “没错,你看他们,很彪悍,很有力,可惜,最终还是工具。不过,他们在世的日子,比我们要过得好,因为他们不用种田,到处游牧,只要有水和草,就能生存,我们却不喜欢迁徙,守着一块土地,从生到死,就是这块土地,作为英雄,肯定志在四方,不想守着薄田过日子,那多没意思啊。”朱雀说。 “你说的有理,我们奉命前来贺喜,也可以见机行事,当一回英雄,但是,你要想清楚了,当了英雄之后,会是怎样的结果,不要冒失。我们祖先喜欢稳定,我们也要平稳地度过一生。他们没有土地,不懂耕作,没有粮食,懂得牧羊羊群、牛群,有马,可以保卫家乡,生活方式不同,吃肉的和吃草的,选择的生活不同罢了。”玄武说。 眼前的美景美人美酒让人着迷,就这样,大宴五天宾客。 朱雀、玄武除了在毡房内居住,平时到外面闲逛,就是想要弄清楚他们查案查到什么程度了。 喜宴过后,大王要召见汉人特使,不让朱雀、玄武同去,朱雀有点紧张,玄武说:“没事,绝对没事,大郎只是在试探特使,看看特使的样子,不是狡猾人,有啥说啥,他是一个老实人,但他也有骨气,想必不会辱没大汉的名声,损害大汉的利益。” 再说大汉特使已经接受了邀请,去见大王,他已经做好了准备,跟着差使一起,进了大王的毡房。大王问:“即将离开我国,你就要回国,有一事不明,还望捎话给你家皇上。” “有事请讲。” “前不久,在我国境内发生一系列的怪事,先是一群假波斯商人遇害,然后是我国骑兵巡逻队遇害,这是怎么回事呢?” 特使见问,他早已知道了这事,这次来献礼,也难免会遇到提问,提问是随时的,因此要先把答案想好。他早就细细地想过了,说:“是这样的,皇上派我来,是送礼的,其他的事,真的不知道。不过,我倒要谢谢大王这几天的款待,非常好,真是好吃的好玩的太多了,在汉人区是看不到、玩不到的。” “哈哈哈哈,你是老实人!”大郎笑道。 “大王,你们的宴席太盛大了,真让我终生难忘。” “也是,听说你们遭灾,在闹粮荒,有饭吃就不错了,哪里还想肉吃?不出几个月,你在我们大草原,就能长成个胖子。你看你,一眼就被人看得出是灾区过来的。”大郎说。 “我还不错,还有比我瘦的。这不算什么。北方风大,也吹不走我,换个比我瘦的,就难说了。” “哈哈哈,你还真会说笑话。实话告诉你吧,我很喜欢直来直去的,不喜欢搞阴谋诡计,希望你带话给你家皇帝,让他帮助我们破案,找出杀害我骑兵巡逻队的元凶,然后将其正法,你看怎么样?” “行,带话可以,可是,我不敢保证一定会抓获嫌疑犯,大王不要给我太大的希望。” “这次随行人员有哪些啊?” “禀告大王,有朱雀和玄武。” “嗯,他俩是干什么的?” “禀告大王,他俩都是捕快。” “好,他在你们汉人区抓强盗,好,不错。” “是的,大王,他们对抓盗贼很有经验。” “有什么经验?用什么武器?” “大王,他们抓捕盗贼的时候,配合默契,用的武器是常规武器,比如绳索一类的。”特使说。 “不用其它武器了吗?” “不用了,他们是官府的当差,做事凭借的是朝廷所赋予他们的权利,用的武器也是可以看得见的,摸得着的,光明正大的。” “他们一直都光明正大吗?”大王追问。 “也不是,有时候侦破案件,需要潜伏,他们就潜伏,用不着大张旗鼓地去做,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来决定是否公开。” 大王听了,心里有点数了,原来,这个特使是文人,但不是很有城府,一句话不是想半天才说,而是一副老实相。 大王本来也是大大咧咧的人,见了这个人,他不好说什么,这个特使,说话滴水不漏,找不到什么破绽,于是说:“你下去吧。来人,送客。” 大王命人送他下去。 他走之后,从帘幕后面走出来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罗格长老,他说:“这个汉人特使,十分狡猾,早就有备而来啊。” “长老,我觉得他很老实。不是你说的那样。” “可怜的大王,你还不清楚汉人吗?他们非常狡猾的。”罗格说,他咽了一口奶茶,慢吞吞地说:“草原上的猎鹰,难以捕捉洞中的兔子,那兔子有三个以上的洞口。” “长老,本王认为,汉人再狡猾,也逃不过本王的眼睛。”大郎说。 “没错,大王是佛祖送来的治理万民的使者,是上苍的兄弟,是全民的福祉。草原上游走的羊群,如果没有睿智的头羊的带领,将会一一落入恶狼的口中,被无情地撕裂、吞吃,为了羊群的安全,大王就是头羊,要擦亮雄鹰的眼睛,察看秋天的狡猾兔子身上的毫毛,让每一次的争斗,都能带给羊群莫大的福气。”罗格说。 “长老,看弘毅的态度,不像是与我为敌,也不是杀害我骑兵的凶手。”大郎说。 “弘毅很狡猾,他的背后没准有高人在指点。不得不防。被逮住的兔子是离开洞穴的兔子,被吃掉的羊是离开羊群的羊,被杀掉的野牛,是离群索居的牛。大王,我们要放开手脚,积极准备。” “准备什么?” “准备用战争的方式换取和平。这是一个信号。汉人现在连遭天灾,天要灭汉,弘毅已经无力回天,要将弘毅的狼子野心看清楚,他肯定舍不得送钱送美女给大王,只不过借这个机会,好赢得时间,得以喘息,等过了这个难关,弘毅肯定要扩张疆土,那么,大王就危在旦夕。不如,先下手为强,不给他们机会,让他们从版图上消失。” “长老,你不是想要和平吗?为什么要消灭他们。你就不担心,当我们都去攻打弘毅时,夏国就可能从后袭击我们,占领我们的领土,俘虏我们的人民?” “你说的,我明白了。大王不抓住机会,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要知道,汉人从来不给我国送礼的。这次送礼贺喜,完全不合常理,对于这样的现象,大王不要忽视,需要好好地琢磨琢磨,汉人为何要来?来的时候,为何派捕快一起来?既然人已经来了,为何还要送来重礼?送重礼的时候,正是汉人遭遇灾荒、急需金银的时候,这是为什么?难道不能说明问题吗?”长老说。 “长老,我明白了。那么,我们现在要寻找借口,在这个时候,去攻打汉人,似乎不太合适。”大郎说。 “大王,现在骑兵三十人被杀,虽无确切的证据,可是,有黑松林值守的勇士报告说,发现有汉人前去弯刀族人部落,这足以说明,骑兵的确是被汉人所害,不是夏人,也不是别人。冤有头,债有主,这个仇不能不报。谁都不愿看到自己的兄弟送命。兄弟跟着大王,不说享受荣华富贵了,而是要保证他们的性命无忧,让他们的亲人不会伤痛。”罗格说。 这些话深深刺痛了大郎的心,大郎豪爽为兄弟,宁愿每一个跟从他的兄弟都能过上好日子。不知道其他部落的首领怎样对待兄弟,在大郎这里,人人都愿为他去死,这和大郎平时的为人处事很有关系。他重情义,有勇气,敢爱敢恨,也不自私,对兄弟平等对待,久而久之,名声在外,吸引了更多的兄弟投奔,他的队伍也就越来越大,在所有部落中,他的部落是最大的,并且有越做越大的趋势。 说到发兵,大郎考虑最多的还是兄弟。打仗是劳民伤财的,兄弟的血已经流了,可是自己的骑兵有错在先,不该杀害假波斯人,杀了人,则要偿命,但是,将尸体移到了黑松林,嫁祸于人、推卸责任,这个是自己的错,哪怕是手下的骑兵所为,也是自己的所为。既然犯错,就要勇于承担责任。 这样的杀人者偿命的古训,在弯刀族人中间盛行。杀假波斯人(汉人卫士),然后杀人者被杀,接下来的事,是让更多的人去杀人吗?每死一个人,就是死一个家,人间悲剧因战争而生,人间喜剧因和平而生,是要悲剧,还是要喜剧,这是一个问题。 大郎说:“这样,继续寻找死难的兄弟,尽量早日破案,追查凶手,惩罚凶手。” “对,大王说的是,要有确切证据,将杀手找出来,那狐狸的尾巴早晚要出卖它的所在,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敏锐的眼睛和灵敏的鼻子。”罗格说,“要严密监视那两个捕快,看他们有什么异常情况没有。” 罗格有一种预感,杀人者的血腥味儿就在附近环绕,久久没有离去;死者的灵魂在不远处游荡,仿佛在寻找替他们复仇的人。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砸票收藏吧! ------------ 第13章 跟踪 这种血腥味就像雄鹰看到了猎物,总在高空盘旋,寻找机会俯冲下来,将猎物抓获,锋利的鹰爪紧紧抓住猎物,任凭猎物怎样挣扎,都无法挣脱,因雄鹰的铁爪已经插进猎物的身体。雄鹰展翅高飞,越飞越高,猎物即便挣脱雄鹰的铁爪,从高空坠下,也会摔个粉身碎骨。 这里罗格和大郎继续在毡房商议,特使早已回到住处,见了朱雀、玄武。二人围上来,问长问短,想知道一些大郎的细节,特使均一一地解释清楚了。 朱雀说:“我们要马上走了,他们在打我们的主意了。” “为什么?这不挺好的吗?回去哪里有肉吃?” “你只晓得吃肉,不知道肉里有毒吗?”朱雀说。 “有毒?这是真的吗?有毒的话,我还没死吗?”玄武问。 “开玩笑的。那大王看我们送来这么多东西,可以管一阵子,等过了这新鲜劲儿,马上就要拿我们开刀。三十六计,走为上。”朱雀说。 “行,大哥,听你的,咱们走。”玄武说,看着特使,特使点点头。于是特使就去大王和长老。 大郎刚才和长老讨论半天,没有个结果,大郎的意思,在灾年里,汉人生活在痛苦当中,濒临死亡,不忍心此时攻打,需要等待汉人走出灾年的泥潭后,再光明正大地进行战斗,可是,长老说兵贵神速,要打就要趁人之危,在敌人疲于应付灾年的时候,正是薄弱的时候,要抓住作战的最好时机,不要等以后再说。汉人有个规矩,就是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过了这个村,没有那个店。 两人没有讨论出结果,只有等人来说,不错,不错,打个哈哈就过去了,没有实质上的作用。 有人通报:“汉人特使来访。” “请进。”大王吩咐道。 特使致礼后说:“原来罗格长老也在这里。久仰久仰,长老大名,远近闻名,特使夙夜相见长老,今日终于得以见到,真是三生有幸啊。” “过奖过奖了。我只是一个普通老人,就像老乌鸦一样,声音还能发出一两声,却飞不动了。你是年轻的老鹰,正是翱翔于天空的时候。” “哪里哪里。” “这里这里啊!”那个大郎沉不住气了,插言了。 “今天特来请辞,家中亲人还在翘首盼归呢,吃也吃了,玩了玩了,喝也喝了,没有不走的道理。”特使说。 “行,行,本来想留你们住上一年半载的,但是,你们汉人每年都有祭祀祖先的活动,礼节又多,事务也杂,天下都知道,那就不留你们了。”大郎说。 这个时候,各地弯刀族人的部落首领都各自回到领地,其他小国的使节也纷纷离开,大郎没有单独留下汉人的理由,不得不这样说。对于其他小国,他们都不害怕,也曾是他们的手下败将,其他小国,不敢明目张胆地侵犯他们,惟独对于汉人,大郎格外紧张,没想到这次汉人也像其他小国一样来敬献贺礼,且十分丰盛,于是这次就让他们离开。 罗格长老也点头称是,说:“你们汉人常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正是这个道理。你们回去,代我们向你们的皇上问好,改日登门拜访。你们汉人,一向重视礼尚往来对吧?” “是,是,是,那我们就告辞了。” “且慢,来人,送给他们一些牛肉干,带给你们皇上尝尝。这些可是公牛犊的肉,是上等的好肉,做的工艺,你们汉人不会,味道鲜美,你们皇上吃到牛肉干,就会想到本王了。哈哈哈。”大郎笑着说。 他这么一说,特使也跟着笑起来,本来不想要,生怕里面有毒,可是,看那大郎的样子,没肝没肺的,想必没有那么多的弯弯肠子,这话首先是他提出来的,不是罗格的建议,想必也没经过商量,他是脱口而出的,就再四致谢,然后离开。 特使前脚走,罗格就对大郎说:“赶紧安排人跟踪,看看他们做了些什么,说些什么,不要让他们从我们这里得到任何信息。” “为什么?” “他们这次来,让捕快一起,很明显,是来刺探情报的,摸清了我们的情况,好采取应对措施,早做准备,免得被动挨打。要知道,汉人是十分狡诈的,不得不防。” “嗯,那派谁去跟踪呢?” “二郎,他熟悉汉人的领地,懂得汉人的语言,清楚汉人的习惯,派他去,带上一些机灵的随从,把打探的消息带回来。”罗格长老说。 “行,就这么定了,我来安排。”大郎说。 特使回去后,立马让他们开始收拾东西,牛肉干已经送来,满满两大车,用牛车拉着。玄武问:“牛车上装的是啥?” “是大王送给皇上的牛肉干。”特使说。 “那太好了。有肉吃了。”玄武高兴了。 “就知道吃肉,怎么不想想怎样走路?”朱雀说。 “不是从黑松林走吗?” “有牛车,不好走,要走,就要绕道,绕过黑松林,从山谷里走过去。”朱雀说。 “那条路我们没走过,能不能走?” “能,那是一条官道,是通往西域的必经之道。以前镇西大将军邀请我去参加庆功典礼,我从那条路走过,应该没问题。”朱雀说。 “好,那么,我们就动身吧。”特使说。 于是,大家收拾停当,启程了。 一路餐风露宿,饿了就吃牛肉干。除了两大车原封的牛肉干外,还另外赠送了,让他们在路上吃,大郎粗中有细,安排得十分周到。渴了,就喝泉水,好在路上有井,是供放牧的牛羊饮用的,当然,牛羊能喝是泉水,人也能喝。 荒漠高原,没有多少馆舍,走走停停,停停走走,牛的行进速度十分缓慢,玄武天天吃牛肉,也厌烦了,开始发牢骚,朱雀安慰,也无济于事。 有一天,正在往前走,发现一匹狼,接着是两匹,三匹,四匹……原来到了狼群出没地了。想必这是狼的领地。特使倒吸了一口冷气,对朱雀、玄武说:“完了,完了,被狼盯上了。” “这是小事,不用担心。”朱雀说。 玄武冷笑一声,说:“我数了数,可能有二十匹狼。小菜一碟,再多来几个才好。” 特使的脸都变绿了,吓得像筛糠一样,吞吞吐吐地说:“你们是…….老虎……不成?完了,完……了。” 一般来说,这些狼不在晚上出来,今天是月圆之夜,白天和晚上差不多,连狼都弄错了,可能饥饿过度,冒死出来寻找可以果腹的东西。 狼的鼻子挺灵,闻到了人味儿,加上人已经进入它们的势力范围,送上来的食物,不吃白不吃,但是,人肉酸,又不多,一群狼,吃这三个人恐怕还不够,还需要找一些兔子来充饥。对付人,比对付兔子更难,兔子只需要撵得上就行,吃人,恐怕还要费点力。 狼在暗中跟踪他们很久了,一直没有机会下手,也没有现身,因为时机不成熟。到了这个时候,狼觉得可以围攻了,就长啸一声,众狼都出来。 狼的嚎叫在旷野上回荡,让人不寒而栗。 特使继续发抖,朱雀扶着他说:“你没事吧?” “我,我,有事,还没见到皇上,先要见阎王了。” “别说丧气话,不会有事的。你呆在车上别动,再看看有没有绳子,准备带一些狼肉回去。” “什么?你们不要命了吗?要和狼决斗吗?你们没有武器啊。” 原来,为了表示友好,他们都没有带武器,即使带了武器,大郎和罗格也能理解,因为弯刀族人不带佩刀,简直不是男人,弯刀族人的成年男子,都有佩刀,关键是可以保护自己,因为他们从小到大,都能碰到狼,狼比狗还普遍。 “我们有武器,你手里有没有银果子?” “有,有,你要多少?” “二十个。” “别说二十个,三十个、四十个都有。我给你拿。” “好的,拿给我。” 特使哆嗦着从车里拿出了银果子,交给了朱雀。 朱雀笑了笑,头狼还没发动攻击,看着车上的人不动,眼睛盯着人,一动不动,喉咙里发出咕咕声,尖牙露出,牙齿交错,狼尾巴低垂,朱雀从容地解下腰带,特使一看,慌了,问:“你要干什么?难道脱了衣服让狼吃得更痛快吗?” 朱雀不说话,将银果子放进腰带,将腰带在头顶上转圈,那头狼眼睛盯着朱雀,不知道要干什么,狼的眼珠随着腰带的转动而转动,朱雀喊了一声“着!” 只见一道白色的东西,在空中划出一条白色的线,如同射出的一道闪电,这柄像电一样的箭射了出去。只听狼群中发出凄厉的一声嚎叫,狼群慌乱,顿时四散,大家一看,是头狼应声倒地,脑瓜破裂,脑浆四溅,头狼翻身倒在地上,四脚弹跳一阵,身子抽搐了一会儿,断了气。 玄武笑着说:“大哥厉害,看小弟的。” 只见玄武摸出一些铜板,嗖嗖嗖地向狼群射出,那些狼顿时纷纷倒地,铜板基本全部击中要害,立刻倒地毙命。二十匹狼,很快就全被杀死,想要逃走的,也没来得及。 特使看得呆了,愣在那里,动都不敢动。 朱雀说:“特使大人,快,看看两部车上还有没有位置,将狼收拾了,拖回去,还能救济一些挨饿的人。在大灾年,还有狼肉吃,真是一种享受。” 特使如梦方醒,刚才还担心得要死,担心见不到皇上,现在一看,信心大涨,朱雀、玄武不虚此行,算是救了特使一命。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砸票收藏。 ------------ 第14章 凯旋 看到累累的狼尸,特使高兴坏了,赶紧将找出绳子,一一将狼尸捆绑了,分成两堆,放在两辆牛车上,继续赶路。 这里特使高兴,后面有人忧愁。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大郎的弟弟二郎。 二郎听到狼嚎,也很紧张,要知道,狼嚎的声音,可以辨别出狼的意图,这群狼盘踞在这里很久了,方圆五十里地,都是它们的活动范围。有些有经验的猎人,听到这样的狼嚎,就知道有人要丧命。因此,二郎有些担心,那些汉人的使者,会不会命丧黄泉路上。 直到朱雀抛出一样东西,连树叶都颤动的时候,二郎才领略到朱雀的内功的厉害,一道白光,消灭了头狼。接着那些追随头狼的猎食者,已经没了首领,就像没头的苍蝇,到处乱窜,玄武投掷小圆片,瞬间将狼群干掉,干干净净的。那些铜片,快如闪电,一样的道理,树叶也飒飒作响,可见玄武的内功也不差。 难怪派这个家伙来护送特使呢,敢情他俩能赛过千军万马,这狼群少说有二十匹,一个部队围剿二十匹狼,也很费力,他俩却不费吹灰之力,跟玩一样,瞬间将狼群消灭,可见不是普通人,可能是神仙下凡,也可能是民间高人,得道从天而来的力量。 要不然,就凭他俩,无论如何也对付不了如此凶悍狡猾的狼群的。狼群常常祸害人,不少牛犊、绵羊还有小马,都不明不白地失踪,到最后发现时,只剩下了骨头。 狼叼走了这些小牲畜,然后分食,残肉吃不了,就飞来秃鹫和乌鸦,将其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弯刀族人非常恼火,组织几次围猎,都没有逮到这群野狼。可见它们非常狡猾,尤其是那匹头狼,竟然知道猎人所设的陷阱,还有那些地方有危险,那些地方有捕兽夹,总之,竭尽全力来保护狼群的安全,借此机会,可以发扬光大。 令头狼没想到的是,竟然遭遇不明武器的袭击,且像流星锤,来不及躲闪,就一锤毙命,让头狼含恨而死。狼群见头狼都熄火了,还有什么挣扎的?算了,肉也吃不到,也别想吃了,干脆跑吧,要命还是要肉? 大多数狼都是这样想的,于是作鸟兽散,可惜刚想跑,却没跑了,被突然飞来的铜片雨砸中要害,个个立刻翻了白眼,七窍流血而死。 朱雀安排特使准备绳索,将死狼全部带走,目的是不留下证据,免得死狼被弯刀族人发现,拿回去检查研究,发现破绽,对汉人不利,万一这样,不是要留下口实和把柄给人家吗? 特使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只是照做而已,没有想其他的。 这里在暗中二郎发现了两位高手,没有继续跟踪,立刻返回,向他大哥和长老报告去了。朱雀他们返回了汉人区。 弘毅看到他们凯旋归来,带来了公牛犊的牛肉干,还有不少新鲜的野狼,非常高兴,吩咐下去,将狼分给各个灾民救济点,给灾民分食,算是打了一些日子的饥荒,灾民自是高兴不提。 再说二郎回到了弯刀族人的部落,报告了一路跟踪的情况,大郎一听,觉得这两个人作案的嫌疑最大,于是召集众各路首领商量对策。 首领中分为两派,一派是要打,一派是不打。问长老罗格,罗格说:“我主张不打,因我顾忌到小王子,如果出兵打仗,谁来保护小王子?大王打仗,从来都不退后,总是冲在最前面,这次攻打汉人,同样如此。汉人中有高人,二郎已经跟踪了上次来我们这里贺喜的汉人,他们中间有高手,徒手杀死二十匹凶悍的饿狼,不是一般人能对付得了的,除非我们也有这样的高手,不能与他们抗衡。” 大郎说:“打仗就要冲向前,不能退缩,是勇士就该这样做;是英雄没有害怕的理由。” 大家都很佩服大郎的勇敢和仗义,但是,凭血气之勇,只身作战恐怕要吃亏,惟有在 部族中寻找能战会战有独特本领的人,充作军中的杀手才行。 大家听了长老的话,也就不再说什么,就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于是都少数服从多数,主张不打而备战的占了上风,支持打的人略显力量单薄,声音渐渐衰弱下去。 大郎无奈,只有听从罗格的意见,下令去民间寻找奇人高手,招募到军中,作为大王的贴身侍卫,数量不限,越多越好。 有一户人家,住在大山谷,离草原不远,也是弯刀族人的一个分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居住在这里。山谷中有云雾升腾,袅袅绕绕,非常美丽。青山隐隐,草原萋萋,百鸟歌唱,百花争艳,住在这里,如同住在仙境。真是: 山中无岁月,寒尽不知年,百草永不黄,百花总新鲜。 他们这个部落同样是以狩猎为生,不过,除了狼,还打豹子、兔子、麋鹿等等,见到啥逮啥,只是最难逮的是老虎。 老虎是百兽之王,非常厉害,也最聪明,不容易捉到。老虎出没,毫无规律,也不上当,人设的陷阱,它总能巧妙地避开,它能在三十里之外,感觉到人的存在,也能敏锐地捕捉到人的活动情况。 它接近人的时候,人毫无察觉,同样,接近动物的时候,更是如此,当发现的时候,无论是野猪还是马鹿,都已经晚了,老虎一定扑上来,还没反应的时候,老虎的钢牙已经深深地锁住了它们的咽喉,立刻气绝而死,然后老虎会把猎物拖走,在只有它知道的秘密所在享受美餐,吃不完了,别的肉食动物也难以找到,它会巧妙地将猎物隐藏,留在下次再吃。 老虎的谨慎和凶猛,静如处子,动如旋风雷电,让猎物瞬间毙命,成为老虎的小菜。老虎不愧为兽中之王,稳坐宝座,常年不败。 但是,再聪明的野兽也没有人有智慧。 猎户属于弯刀族人,其中,有一户人家出了一个孩子,名叫加勒。 这小子很聪明,力大如牛,经常在外面放牧,放养山羊。山羊喜欢爬高上低的,喜欢在岩石上表演杂技,其实,它们很喜欢吃岩石上方的嫩草,越是危险的地方,那草越是好吃。加勒每天放羊,知道哪里的草好,就带山羊过去。 加勒的爸爸交代,山中有野兽,要当心,不要随便去危险的地方。 加勒就问:“哪里的地方算是危险的呢?” “有老虎粪便的地方,那是老虎常常出现的,不要去,另外,没有老虎粪便的地方,要注意豹子和狼。”加勒的爸爸说。 “我知道了,爸爸,那么,山里面好像没什么啊!” “孩子,山里确实没什么,那是因为野兽不主动攻击人,只要你不冒犯它们。它们自有自己的活法,吃东西,还是比较讲究的。如果人冒犯了它们,它们就要报复。为什么狼世世代代与我们有仇呢?就是因为,我们的祖先就是猎狼的。仇恨不是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是有缘由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我不太懂这个,爸爸,不过,万一野兽攻击我怎么办?”加勒问,这小子已经十二岁了,非常好动,但是,他也不喜欢那些强势的动物欺负小动物。 因为这个,他总是带一些受伤的小兔、小鹿啥的回家养伤,作为猎户,这个做法显然可笑。但是,加勒和他爸辩论:“小动物不该杀,它们死了,它们的爸爸妈妈会伤心的。” 听了这话,加勒他爸爸说:“你是个好孩子,我们不杀小动物,等把伤养好了,把它们放回森林吧。” 小加勒听了,高兴坏了,拍着巴掌说:“好啊,好啊,好……!”说着,他就蹦蹦跳跳地拍着巴掌走了。 小加勒养好了小家伙,就将它们放回山上去。当然,使用草药疗伤,是在他爷爷的帮助下完成了,他爷爷不肯,小加勒就缠着他爷爷,直到他爷爷帮了他,他才高兴。 有一次放羊回来,小加勒数羊,每数一个,就放一颗石子,结果比平时少了一颗石子,他感到奇怪,就再数了一遍,还是少了。 他就跑过去对他爸爸说,他爸爸说:“可能遇到野兽了。你别管,最近这里出现了野狼群,你要小心。” 小加勒答应了,可是他不在乎,什么野狼,什么野兽,吃了我的小羊,我就要它偿命。他的这个想法很危险,知道不会得到父亲的批准,就没有说出来,他心里有了计划,就是要将吃他小羊的野兽打死。 第二天,小加勒继续放羊,这次,他不敢贪玩,睁大了眼睛看守着羊群。 山羊很有意思,都有个性,大体上都在一块,可是吃草的时候各吃各的,不会挤在一块,抢着吃,它们慢慢地吃,要吃,就吃个饱,也不注意周围是否存在危险。 羊时而聚拢,时而散开,小加勒看羊太分散,就将它们往一块撵,尽量不让它们离开加勒的视线。 小加勒喜欢玩,但是今天不行,他看看太阳正当午,带了一些干粮,鹿肉肉干,还有他妈妈准备的薄饼,就着山泉水,开始吃起来了。 正在吃的时候,发现远处丛林的树叶动了一下,小加勒警觉起来,放下正在吃的东西,悄悄地摸上去,挥舞着羊鞭,将山羊往空地上赶。 山上起了风,奇怪得很,太阳正亮,这里比较闭塞,突然有风,就和平时不一样。 正犹豫间,从丛林后面跳出一只斑斓的老虎,加勒没见过,还以为是大猫,大概和家猫差不多,就没在意,家猫不会吃羊的。 没想到,这只大猫不友好,竟朝着加勒走过来了。 作者的话: 《陷世》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砸票、收藏、打赏。 ------------ 第15章 打虎 大猫显然没见过如此镇定的小孩,加勒根本没把它当成老虎,只当是家里养的大猫,不听话,偷吃了羊。 山羊们早就吓得挤成一团,没有打算跑,像这种情况,就是想跑,也跑不了。 加勒最想要的,就是老虎的牙齿,想看看,这牙齿究竟是什么做的,竟然能将山羊给吞吃了。 大猫步步逼近,离加勒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尾巴左右缓缓地摇摆,爪子伏在地上,眼睛如铜铃一般,就像夜空里燃烧的火把,熠熠闪光,它不前进了,加勒喊道:“大猫,是你吃了我家的羊吗?” 那老虎压着嗓子,越是压抑,越让山羊害怕,树上的鸟早已经飞了,周围死一般的寂静。老虎喘着粗气,均匀而有力,加勒觉得好玩,这大猫还真有意思,呲牙咧嘴,像是在讥笑。 加勒想起了爸爸的话,要当勇士,绝对不要后退。 他攥紧了拳头,想起了可怜的小羊被这只大猫吃了,气不打一处来,老虎又不进攻,他却走上前去,老虎一见,吓了一跳,连忙伏下身子,转身,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尾巴仍然在左右摆动。 加勒见老虎转身要走,停了下来,不知道老虎下一步要干什么,就这样对视,老虎扭头看着加勒,见加勒没有进攻的意思,转身要回来,加勒恼怒了,向前跨了一大步,那老虎刚想来进攻,见了小加勒前进,立马又往前一跳,老虎爪子的肉垫落地,没有声音。 加勒又前进,老虎又退,大猫显然有些疲累,大吼一声,树上的叶子纷纷落下,老虎的吼声在山谷中回荡,传得很远。 加勒挺烦躁,见老虎走又不走,跑又不跑,也不扑过来,也不咬人,只是乱跳,加勒上前一个箭步,想抓住老虎,老虎本来想冲过来扑食加勒,见加勒上前来,于是转身又要跑。 为了能跑掉,它用尾巴往后一扫,想把加勒扫死,因那老虎尾巴就像铁棍一般,非常有力,加勒跳了起来,老虎扫了个空。 加勒跳到老虎前面,老虎从肉垫里伸出钢爪,在地上一刨,砂石被刨出了深深的印痕,加勒管不了这么多,他冲到老虎面前,老虎又吓了一跳,加勒没等老虎反应过来,马上后退,老虎见了,也发火了,不过,它就这几个套路。见加勒要跑,就扑过来,加勒钻进他经常躲迷藏的洞里,老虎将头钻进来,想咬加勒,但够不着,于是,退出了头,伸进爪子来够,还是够不着。 其实,加勒早已从另一个洞口出来,绕到老虎背后,看到老虎的头已经伸进洞里,还想找加勒呢。加勒看了好笑,就你这只大猫,还想跟我玩,他抬起一脚,狠狠地朝老虎屁股踢过去,加勒这一脚不要紧,老虎往前一窜,竟然进去了老虎头和一条前腿! 老虎尾巴开始乱扫,想把加勒像剪刀一样,把加勒剪成两半而死。 老虎想退出来,却没那么容易,加勒找来一根木桩,看准了扭动不止的老虎屁股,将木桩一头往岩石上一甩,木桩掉了头,一头尖,一头粗,加勒用尖的一头,对准了老虎肛门,往里面狠命一送,他很想知道,被大猫吃掉的小羊是不是还在里面。 老虎屁股被插,痛得大吼一声,一只小羊从羊群里吓得咩咩叫,另一只老山羊从岩石上掉了下来,立马起来,抖抖索索地向上面攀上去,生怕再掉下里就没命掉了似的。有的羊干脆趴在岩石上,动都不敢动。 加勒看到老虎屁股有血流出来,没有小羊出来,就又从另一个洞口进去,看到老虎的头卡在那里,他挥起小拳头,开始砸老虎的眼睛,一边砸一边说:“叫你偷吃我的羊,叫你偷吃我的羊。” 老虎疼痛得扭动身子,谁知越是挣扎,越是疼痛,屁股里有一根木桩,随着老虎身子的扭动,洞口的尖尖的石头,就像锋利的匕首,刺入老虎的身子,屁股上的木桩已经深深刺入老虎的肠子,血水不停地顺着木桩往外流。 加勒的拳头雨点似的砸向老虎的眼睛和鼻子,他更感兴趣的,是老虎的牙齿,想看看牙齿到底有多结实,砸了老虎的眼睛后,老虎基本上看不到什么了。加勒找了块石头,开始砸老虎的牙齿,老虎想要摆动脑袋,可是眼睛看不见,也动弹不得,加勒要动它的牙齿,应该不难。 加勒看老虎渐渐停止了挣扎,眼睛、鼻子流出鲜血来,慢慢断了气。血腥味十分浓厚,此时,外面的树上飞来乌鸦,开始在呱呱地叫着,好像知道了这里预备的有美餐似的。 加勒找来一些木棒,将老虎的上下牙床支撑起,然后开始撬牙,新鲜的,容易搬动,加勒一撬就一个,很快,虎牙被他都拔光了。他把虎牙一一放进自己的囊中,然后从洞里出来,继续坐在石头上吃饭。 山羊群看见了主人,咩咩叫,围着小加勒,加勒在吃饭,看着这些山羊,不停地叫,可能是在向他表达着什么,小加勒让羊群继续吃草,大部分的羊不吃够草是不行的。 加勒抹了抹汗,刚才打大猫,还不怎么流汗,到他吃饭的时候,汗水才流得厉害。 加勒吃完饭,太阳也偏西,突然,从丛林中钻出来一群人,手持钢叉、弓箭,当然还有明晃晃的弯刀,人群越来越近,加勒一看是爸爸,他连忙喊道:“阿爸,阿爸!” 加勒的爸慢慢走过来,跟着他一起来的,也慢慢凑过来。 “加勒,你没事吧?” “没事啊!” “你听到什么了?” “听到了大猫叫。” “大猫?” “大猫就是长得像我家的猫,但是个头很大的东西,我叫它大猫。” “孩子,那不叫大猫,它就是老虎。” “是老虎啊!我还以为是大猫呢。” “你看到老虎了吗?” “看到了。” “在哪里?” “被我打死了。” “真的吗?” “它吃了我的羊,我不高兴,阿爸也不高兴。今天遇到它,我就把它打死了。” “真的吗?” “嗯,这是它嘴里的牙,我撬下来,看看长得什么样,你看,这些都是。” 加勒从羊皮囊中拿出虎牙,上面还带着新鲜的血迹,加勒爸一看,相信了,连忙问:“那老虎呢?” “诺,在那儿。”加勒指了指前面。 众人顺着加勒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那里有一条死老虎,还趴着那里,在洞里找东西呢。 大家一看,有人喊道:“打虎小英雄加勒,打虎小英雄加勒!” 众人跟着一起喊,然后将加勒举起来,抛向空中,然后再接住,大家高兴坏了,想不到这小子还真有两下子,竟然赤手空拳打死了一只吊睛大虎。 大家簇拥着小英雄加勒,问长问短,问着问着,小家伙竟然睡着了,加勒的爸爸心想,这小子,可能太累了,就拿了他手里的虎牙,将虎牙放进了羊皮囊中,然后给他盖上一条羊毛大衣。 山中的气候变化多端,刚才还是晴空万里,瞬间就是乌云滚滚,电闪雷鸣。要是在冬天,大雪封山的时候,山中的天气也跟着变化。 加勒睡着,大家将老虎给拖了出来,用了十六个人,才把老虎弄出来。有人找来一根树,将老虎四脚绑了,用树杆抬起老虎,竟然有十二个大力气,将老虎抬起,慢慢地下了山。 加勒醒了,太阳已经落到山坳里去,他要看他的羊群,加勒的爸爸说:“不用担心,羊群没事,一只羊都没减少。有人把它们赶过来,一起回家吧。” 小加勒高兴地笑了。 他们一起,回家去了,部落的首领欢迎打虎小英雄,晚上燃起了篝火,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好不热闹。首领将虎肉分了,虎皮送给了加勒,大家高高兴兴地享用了一顿老虎肉。 此事上报到大郎处,他非常高兴,正在寻找民间高人呢,没想到瞌睡了就遇着了枕头。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个加勒,真是弯刀族人的救星。 大郎嘉奖加勒一家,命令下去,封加勒为贴身带刀侍卫,在大郎身边为大郎服务,另外,请武师专门培训加勒,让加勒更加厉害。 没过多久,这家伙竟然把武师的腿给打折了,武师没有怪他,他是无意的,只因力气太大,碰了一下,就成了这样。 后来,大郎想试试他到底有多大力气,就弄了一部搬家用的牛车,大轮子,差不多超过一个半人高,那轮子走起来,吱吱呀呀的,看上去,非常有气势。这部车很少用,只有到了草场的草快没有的时候,才会迁徙。这时候,大车上就要装上各样的东西,搬家到草多水美的地方。 这部专门用来搬家的车,一般用六头牛来拉。这车装的基本上是一个家,大小毡房的布、龙骨,还有锅碗瓢盆啥的,用品全部一股脑的放在车上。 大郎就想试试加勒的力气,就让他拉牛车,牛车上放的是一些磨盘,八个壮士将磨盘抬上车。 一共放了八个磨盘,这些磨盘四个就是一头健壮公牛的重量,然后请加勒来拉车。 加勒见了这车,说:“大王,这是要到哪里去呀?” “不去哪,就是想试试你的力气。” “我的力气,不好意思,我师傅的腿不是我打折的,是他来踢我,我轻轻挡了一下,不是故意的。” “那他为什么要踢你?” “是他想借我的肩膀,来压他的腿,他经常压腿,免得生疏。我弄错了,以为他要踢我,就挡了一下,就出事了。我不是故意的。”小加勒辩解道。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收藏并打赏。 ------------ 第16章 力神 加勒不小心将他师傅的腿碰折了,他的师傅从此以后,就成了拐子师傅,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但武功的基础还不错。他只是惊叹小加勒的力气大,倒没有怪罪他。 大郎安排了大牛车,然后叫加勒去拉车。加勒不知道怎样做。 大郎说:“你只管像牛那样,身上套着绳子,手和脚在地上,往前拉车。” “这个我会,那你就看好了,我开始拉了啊。” 大郎不想让加勒想的太多,也没有仔细说清楚怎样拉车,就让加勒自己去悟,有些事,只能靠悟了。 加勒将绳索套在身上,学公牛那样拉车,周围没有人帮忙。他手脚并用,将手扶着车把,身子往前倾倒,只听见大车吱吱呀呀地往前走了,越走越快,小加勒脸上没有汗水,反倒非常轻松。 大家的眼神告诉了大郎,肯定有问题,巴不得想知道小加勒是怎么做到的。加勒将大车拉得飞跑,在草原上转圈子,凡看到的人,都欢呼不已。那大牛车在加勒手里,就像玩小风车一样。 大郎见情况不妙,再走,就会把草地碾成了沙地了,于是他赶紧冲加勒做了个手势,让他赶紧停下来,不要再跑了。再跑,牛车就会散架的。 加勒看了手势,知道不能跑了,于是停了下来,走到大郎跟前,说:“大王,我已经学完牛了,下一步干什么?” “哈哈哈,你不用干什么,你是我的侍卫,每天都在我旁边,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到哪里,你要跟到哪里,明白了吗?” “明白了。谢谢大王。” “不用谢,不用谢。来人,给加勒家送八十头骆驼、八百只山羊、五百头牛。”大王命令道。 大郎说的话就是命令,属下一听,就按照汉人的规矩,准备好礼品,派人送给加勒家,算是对加勒的奖励。 加勒很高兴,心想他爸爸收到这么多礼物,一定非常高兴,要知道,猎户以狩猎为生,常年要吃肉,薄饼也吃一些,但是不是很多,也喝茶,喝的是奶茶。虽身在深山,但习惯还保留着草原的生活方式和特点。 大郎安排完毕,准备离开,突然,人群骚动起来,人们开始奔跑,一边跑一边喊:“快跑啊,快跑啊!大漠判官来了,大漠判官来了。” 大家定睛一看,是一头野牛,非常彪悍,平时关在笼子里,在比赛的时候,放出来,进行斗牛表演。没想到,不知道怎么回事,牛栏的插销掉了,那野牛冲出来,向大郎冲过来。 在大郎前方,有一个老爷子,耳朵背,听不到,看到人们四散逃开,还在那笑呢。 有人高喊:“老爹,老爹,快跑,快跑啊,野牛来了,野牛来了。” 那老爹还是一动不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看见野牛冲他跑来,他才惊慌失措,眼睛瞪得就像铜铃一般,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眼看那老爹就要被野牛顶撞上了,那野牛角非常尖锐,足以能将一堵墙给推翻。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加勒冲上去,跳上了牛车,看野牛跑过来,他腾空跳起,然后稳当地跳下,看准了那牛角,就扑上去,扳住牛角,顺势往下一压,野牛没有防备,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人,死死地抓住了牛角,然后稍微用了下力,野牛因着惯性,本能地往前一送,牛头低矮,侧目观看地下,没想到头重脚轻,野牛竟然往前翻倒,滚了个来回。受到这次撞击后,野牛想翻身起来,那加勒将扭头按住,牛的四脚乱弹,可是弹的都是空气。 野牛被加勒这么一弄,侧翻后,想立马起来,但是,不论怎样努力,都没办法起来。大郎叫人将野牛的四脚捆绑了,拉来笼子,将牛抬进笼子,然后松开了绳索,关上了栅门,上了大铁锁。 众人长舒一口气,那老爹颤歪歪地到了加勒面前,道谢说:“太谢谢你了,不是你,我这一把老骨头今儿算是交代了。小子不错,少年英雄啊!“ 大郎说:“那野牛也疯狂,专门奔着我跑来,看来,它是想谋权篡位啊。我还没当够大王呢,这野牛也想凑热闹啊。“ 说完,大家都笑了,对那加勒更是佩服,这小子是力神啊,简直是草原上的小豹子,太厉害了。速度快,下手稳准狠。 从此,大郎更加依赖加勒,有了加勒,自身安全得到保障,另外可以扩大交往的范围,带着一个小孩,也不会引起别人的重视。只有通过扩大外交,让弯刀族人的部落更加厉害。 找到了加勒,大郎心里很是舒服,这下子,增加了一条右臂,太好了。如果还有一对翅膀,那该多好! 瞌睡了遇到了枕头,汉人说,福无双至,但是,大郎偏偏不信邪,真巧,有了另一个福气,有人向大郎推荐了一个人。 这个人是谁,就是草上飞女侠,也是平民子弟,特点是会奔跑,一天能跑一千里,叫格桑,也叫“草上飞狐”。 她放牧牛羊,不用骑马,没有哪一只羊或者哪一头牛,能够跑过她。牛羊不敢调皮,个个见了她,就想见了头牛或者头羊,犟都不敢犟,乖乖巧巧的,不敢乱跑。 有一次,一只小羊调皮跑到高岗上,格桑看到远处出现一个小白点,知道是一只羊,可不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坏了,那是一匹狼,那狼迅速朝小羊跑过来,格桑一见,那狼离羊越来越近,而离格桑比较远,格桑立马拿着羊鞭跑过去, 那小黑点离小白点越来越近,格桑大喊一声:“该死的!我来了……” 只见一道彩色的电光一闪,那小格桑出现在狼与羊之间,狼见了格桑,高兴坏了,有小羊,正愁吃不饱呢,又送来一个,太好了!狼嚎叫一声,朝格桑扑过来,格桑轻轻一躲,到了狼身后,狼很灵活,没有扑着格桑,转身再扑,格桑又不见了,又到了狼身后,狼不甘心,继续来猛扑猛咬,却如同捕风,狼总不得逞。 狼还不甘心,看来,想要吃羊,还得把人干掉才行,擒贼先擒王吧?它立刻转身,伸长了舌头,尾巴紧紧夹在腿中间,嘴里流着涎水,流到地上,如同一条断断续续的水线。 狼红了眼睛,迫不及待地腾空而起,朝格桑猛扑下来,格桑又跳开了,不知去向,一看,在对面山岗上了,狼气急败坏,跑了?跑了好,跑了我就好吃羊了。 说时迟,那时快,狼朝羊扑过去,羊不会跑吧?的确,狼不会跑,那羊吓傻了,在格桑和狼周旋的时候,它呆立原地,后来回过神来,拔腿就跑。 但是,狼哪肯放过它,从后面猛扑过去,奇怪得很,格桑出现在面前,“啪――”一声脆响,一条蛇一样的东西飞来,正打中狼的左眼,狼眼顿时射出一道鲜血,喷溅出一丈多远,狼趔趄了一下,嚎叫一声,身子歪了一下,但没有立刻仆倒。 狼继续用它的右眼,想绕开格桑,因它发现格桑不好对付,太厉害了,就想朝奔跑的羊那跑过去,想叼了羊之后,溜之大吉算了。 谁知道它的计划被格桑看出来,格桑冷笑道:“哼,想跑?还想叼羊?门都没有!” 说完,随着又一声“啪――”的鞭响,一道影子飞来,轻轻掠过狼头,狼的右眼顿时血流如注,狼的天空顿时黑暗。 原来,格桑轻轻用羊鞭的鞭梢,将狼的眼珠带出,眼球带着红的白的东西,飞出去很远,一只乌鸦停在远处的小树上,等着这一幕发生。乌鸦早就预知这里充满了血腥,没准会有一顿美餐,于是飞来,守株待兔,看看最后谁是它的晚餐。 看看一颗眼珠飞来,乌鸦很乖,立马飞起,接住了眼珠,默不作声地噙着狼的眼珠飞远了。 对于狼肉,它不再做过多的奢望,只是希望将来再遇到这样的好事。乌鸦的预感是对的,它飞走了,没有回头。格桑看着瞎眼的狼,四处乱窜乱扑乱咬,如同满身都是本领的武师,没有对手,在使劲儿打着空气。 狼到处乱窜,最后听得“嘭――”一声,狼头撞在了岩石上,狼的脑浆迸裂,白的、红的摊到岩石上,立刻断气,动弹了两下,渐渐没了动静。 格桑找到小羊,抱着它,一会儿飞到了羊群中,母羊看到小羊回来,高兴地咩咩直叫,小羊大难不死,也咩咩叫,母子重逢,整个羊群都为它们高兴欢呼。 格桑赶着羊群回营地,她的阿爸阿妈问她:“今天有什么事没有?” 格桑说:“有一匹狼要吃小羊,被我打瞎了眼睛,撞到了岩石上,死了。” “哦,是吗?狼在哪里?” “在牧场,小树旁。” “好,我去把狼捡回来,好做一顿狼肉大餐。” “阿爸,我去,我去。” “不用了,我去,太阳落山了,豹子该出来了。” 格桑的爸爸不让她去,自己骑着马去寻找狼的尸体。很快,翻过一座山岗,看到小树旁,有一匹刚断气的狼,格桑爸下马,将狼绑在马的后背上,再跨上马,返回营地。 路上遇到阿信,阿信问:“马背上驼的是什么?” “狼。” “格桑爸又去打猎了吗?” “不是我打的,是我家格桑打的。” “草原上的格桑出息了啊,小小年纪,就能打狼啊,不错,不错!”阿信说,“他是怎么打的?” “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需要问问他才好。”格桑爸说。 阿信离开,格桑爸回营地,将狼肉分解开来,送给了部落首领一些,然后给了一些给老寡妇,留了一些自己一家享用不提。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阅读、收藏并打赏。 ------------ 第17章 指环 阿信觉得格桑真厉害,就到首领处报告:“部落里的牧羊女格桑很厉害,打死了狼,看来必有过人之处,为什么不好好地利用利用呢?” 部落首领听阿信这么一说,自己确实又得到了狼肉,就说:“好,好,那么,我这里刚好有大王下的命令,就是寻找部落中有才能的人,推荐上去,为大王所用,好保卫整个弯刀族人,不被坏人所利用,或者不让坏人侵占了去,” “那真是太好了,我们部落不能落后,就凭一个小姑娘格桑,就就能赢得大王的嘉奖。”阿信笑着说。 “那当然,好人不在多,一个顶十个。格桑是你亲自推荐,想必没多大问题,我这就派人前往大王处,向大王报信,看大王有什么意见。”首领说。 “好,我这就去跟格桑家报喜,让他们做好准备。”阿信笑着说。 “好吧,你去吧,但不要给他们太大的希望,现在人才济济,我们不是大王,不知道大王喜不喜欢,如果喜欢,让格桑在大王旁边,那当然不错,如果不喜欢,那就打发了回去,假如你报喜了,到时候不能兑现,恐怕你阿信的名声也就算完结了,你就不能叫阿信,只能叫阿白,因你经常骗人,说白话,叫阿白是比较好听的。” “哈哈哈,首领说得对。我下去了。”阿信说着,离开了首领的毡房。 首领派人骑快马前去大郎处报告,弯刀族人善于骑马,越是技术高超的骑手,那马越是听话,马就好比是人的腿,四条腿,走起来如脚踏浮云,轻盈快捷。人借着马的力气,借着马的腿,可以走更远更多的地方,开阔视野,增加见识。 首领所派的信使到了大郎所在的营地,要求见大郎,有人报告给大郎,大郎连忙吩咐下去,准备迎接信使。 信使参拜完毕,说:“葛格奇部落首领报到,我部落有一奇人,瞬间能走百步千米,特向大王禀报。” 大郎一听,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好啊,好啊,快快去请来,本王正需要人手,越快越好。”大郎命令道。 信使跑回去,就像来的时候一样快,风在耳边飞过,马蹄在草上踏过,铁蹄碰撞了石头,擦出了闪亮的金星,信使习惯了奔跑,如果坐在某个地方,可能很不习惯,他的任务就是传递信息,不问政治,也不管首领如何做出决策。 葛格奇首领看到信使跑来,命人去接,人还没动,刚准备走,那信使就出现在首领面前,翻身下马,传了大王的口谕,首领说:“怎么样?见到首领了吗?” 信使说:“见到了吗?” “见到了。” “除了口谕还有什么?” “大王让格桑去,要快,他正需要人手。”信使说。 “好的,好的,来人,去请,去请格桑。” 首领下了命令,“慢着,我亲自去。” 首领到了格桑家,格桑一家老小出门迎接,说:“葛格奇首领,欢迎你,欢迎你。” “多谢你送的狼肉,味道好极了。”葛格奇首领说。 “不用谢,这是我们该做的。” “听说你还送给了部落里的寡妇一些狼肉是吗?” “是的。” “更值得称赞,更值得表扬。汉人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定会报。嗯,今天来,是来给你们报喜来了。告诉你们吧,你们家有好事来了。”葛格奇首领说。 “什么好事?” “大王身边需要能人奇人,你们家的格桑刚好能行,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让自己的宝贝女儿离开你们,去为大王效力呢?”葛格奇首领说。 “这个,这个,雏鹰的翅膀没有长好,怎么能展翅高飞呢?小狐狸没有离开过窝,很容易成为豺狼的口中食。”格桑爸说。 “不要担心,美丽的草原有亮丽的彩虹,只因经历了一场风雨的洗礼,没有高山,显不出平地,没有平地,就显不出高山。”首领说。 “好吧,我没意见,要看小格桑的意见了。” “格桑,你愿意去家外的世界看看吗?大王是我们的王,就像我们的头羊,没有头羊,我们就不会有草多水多的地方,我们就可能被豺狼吃掉。”格桑爸说。 “我听阿爸的。”格桑说。 “哈哈哈哈,那太好了。那么,我们走吧。”葛格奇首领说,“备马,备车。” 然后,葛格奇说:“格桑爸,这里是本部落送给你的礼物,大王那边也有封赏,我听说了,大王找了一个能人,一个叫加勒的小子,就赏赐了不少财物。你们就等着好消息吧。” “不要金,不要银,只要格桑平安归来,只要部落老少得平安。”格桑爸说。 “好好好,格桑爸真是善良的人,我们应该向你学习。”葛格奇首领说。 “不用向我学习,我们部落都有善良的传统,只不过邪恶不肯退出部落,总有人学习邪恶,并且效法邪恶罢了。”格桑爸说。 葛格奇首领点头称是,然后带着格桑离开,格桑心里很舍不得离开阿爸阿妈,爷爷奶奶,可是,她是听话的孩子,她爸说了,就得听,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家,上车的一瞬间,她的泪水就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只是没有哭出声来。她怕别人看出来,就偷偷地擦干了泪水,可眼泪还是直流,没办法控制。她的心里盼望着早点给大王完成任务,好快点回家。 格桑被送到大郎的营地,车走得很慢,要是按照格桑的速度,早就到了,但为了顾及葛格奇首领的面子,也为了大家能跟上,她只好忍住。 大郎听到报告说格桑到了,很快从毡房了里出来迎接,旁边站着的是长老和加勒,还有一些部落的首领以及一些营地的作战将军们。 格桑乘坐的马车到了,格桑从车上下来。葛格奇首领下马,朝大郎参拜,然后让格桑过来行礼,大王一见,那格桑长得漂亮,棕褐色的眼珠,长长的辫子,辫子上有挂着些饰物,琳琅满目的,穿着的彩衣,很是漂亮。 众人看这格桑与草原的女孩子没有什么两样,不过,她的特别之处在于,脚上穿的是鹿皮靴子,比较柔软,行走起来,快捷方便,悄然无风。一般女孩穿的是牛皮或者羊皮靴子,这一点有所区别。 “葛格奇首领参见大王!”首领上前一步,做了个揖。 “格桑参拜大王!”格桑学着葛格奇首领的样子也行了个礼。 “好,免礼,免礼,我们不是汉人,没有那么多礼节,快,快,你有什么本事,给本王展示一下吧。”大郎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格桑的本领。 “大王,格桑的速度非常快,她能日行千里。”葛格奇首领说。 “好吧,我来问你,从你们部落到我这里需要多长时间?” “大概三天三夜的路程。”葛格奇首领说。 “行,我这里有一枚指环,是纯金的,想要送给格桑的爸爸,并且要从格桑爸那里得到一个凭证,不知道可不可行。”大郎说。 大王这么一说,让葛格奇首领有点惊慌,他还的确没有亲眼见过格桑能日行千里,只是听阿信在说,如果她不能把金指环送给她爸,那葛格奇首领就是撒谎欺骗,这个作法很不好,会影响大王对葛格奇部落的看法,久而久之,葛格奇部落就成为一个被遗忘的角落,那么,对部落所有的人,就是一种犯罪。 想到这里,葛格奇说:“大王,我听说格桑有这个本事,可还没有亲眼看到,容我问问格桑,看能不能办到,请大王准予我来问。” “没问题,你去问吧。”大郎说。 葛格奇首领过来,俯下身子,问:“格桑,你能办到吗?” “我试试,刚好,是送给我阿爸的礼物,我阿爸刚好缺少一枚指环,他见了一定会很高兴。” “行,那么,我们明天早晨能见面吗?”葛格奇问。 “我试试吧,尽量早点回来。”格桑说,显得还是没底气。 葛格奇转过来对大王说:“大王,刚才问了格桑,她说试试。” “行。”大王说着,从右手的食指上褪下了一枚指环,交给格桑,说:“去吧,快去快回。” 格桑看了指环,黄灿灿的,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非常炫目,长期使用,已经变得非常光滑。 格桑从口袋里拿出一根丝线,从指环里穿过去,然后挂在脖子上,对大王行了个礼,说:“格桑走了。” 话音一落,人已经不见了,往远处一看,一个小人影在山岗上挥手呢,那小人很有可能就是格桑。 大王见人已经消失,说:“算了,估计还有一会儿,大家先喝喝热奶茶吧。” 于是大家都进入毡房,每人面前都摆上了热奶茶。长老说:“大王如果得到了格桑,就如虎添翼了,加上小加勒,更是了得,不知道汉人作何感想?不过,大王需要加紧进攻汉人的步伐,争取一鼓作气,将汉人拿下,杜绝后患,就不会有了夏国的侵扰了。” “这个,本王就不明白了,以前长老劝本王别打,以和为贵,为什么现在倒要劝本王打了呢?”大王问。 “以前是以前,以前大王没有这个意识,也没有人手,现在有了意识,要想得到和平,必须要有战争,以战争赢得和平,并且大王也已经有了人手,为什么不打呢?”罗格长老说。 大郎点点头,看看其他将军,有的在点头,有的在摇头,看来,人们的思想还没统一,还没认识到位。罗格长老的以战促和的策略看来还不是很得人心,要有什么办法来彻底解决国与国之间的矛盾问题呢?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收藏、打赏。 ------------ 第18章 金玉 看来主张打的人占了上风,大郎不想打,因为考虑了笑生。大郎听罗格长老的话,要是真的开战,也是为了笑生。 喝着滚烫的奶茶,大家七嘴八舌地辩论,大郎显然有些拿不定主意了。这时候,帐外一片欢腾,人群在齐声喝彩,大家停止辩论,不知道帐外发生了什么事。大家正在猜疑之间,有人冲进报告说:“大王,大王,格桑回来了!” 真是不可思议,格桑走的时候,侍女们奉献了滚烫的奶茶,此时,奶茶还是滚烫的,那小妮子竟然返回了,大家都惊呆了,要知道,从大郎的营地到葛格奇部落,需要三天三夜的路程,没想到格桑竟用了不到一个时辰! “快请进来!”大郎吩咐。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大郎想见见这个格桑到底是真回来了还是假回来了?正在猜疑间,格桑进来,参拜大王,说:“格桑参见大王。” “抬起头来,让本王好好看看,是不是真的格桑?” 格桑抬起头,笑了笑,大郎没看错,眼前这位姑娘,正是格桑,不是她还是谁呢?大郎说:“你回家了?” “回了。” “指环送给你父亲了吗?” “送了,我父亲非常喜欢,委托我向大王表示感谢。这是我父亲托我送给你的礼物。”格桑说着,从兜里拿出一个盒子,交给大郎,大郎打开盒子一看,呀――是一颗心,还在跳呢。 大王问:“这,这,这是什么?” “回禀大王,我们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我回去的时候,我爸爸刚好打猎回来,带回了一匹才打的狼,没什么好送的,就把狼心献给大王,请大王享用。” 格桑说完,大郎笑道:“我说是咋回事呢,原来是这样!好,难得,难得,真是难得啊!好长时间没有迟到这么新鲜的狼心了!” 大郎说完,拿起狼心,还是温热的,用刀切成若干,分给诸位享用。狼心温热,分给了人们,大家向大王祝谢了,然后,大王命令:“大家享用这美食吧,感谢格桑的父亲,难得有这片忠心,如果所有弯刀族人都效忠于祖先,就不怕被人欺负了。” 一颗狼心,分给每个人,就只有片片肉了,不过,狼心并不是坏东西,吃起来也是顺滑可口的,大家都喜欢吃,其实他们在外狩猎,打到了狼之后,也要进行这样的分享,否则,狼心独吞了,却失去了人心。一旦失去人心,万事都不会顺利,凡事都是单打独斗,就格外地吃力,大郎知道这个道理。 众人分食了狼心,很是满意,对格桑能日行千里的能力深信不疑。格桑倒觉得没什么,毕竟是自己很想见到父亲的缘故,想给父亲一个惊喜。 大家交口称赞格桑的孝心,也知道她是一个懂事的女儿。大郎很高兴,得到了金童玉女,可谓如虎添翼。 罗格说:“大王,要想打败汉人,我们自己必须要有强人,要知道,汉人狡猾,懂得兵法和心术,我们要以毒攻毒,不能轻易上当。所以我们要有自己的强人。” 大将胡二海说:“我们将军,都是强人,先生,为什么说我们没有强人?” “我说的强人,不是在战场上驰骋的勇士,带兵打仗,一个顶一千个的,我说的强人,是在战场外的,能以技巧取胜,胜过千军万马的强人,也是巧人,有特殊本领的人。”长老罗格说。 “啊,原来是这样。正面真刀真枪,反面耍小动作,对吧?”胡二海说。 “对,没错,正是这个道理。”长老说。 “长老,我想,现在有了加勒、格桑,我们可以向汉人进贡了吗?”大郎问。 “什么?进贡?”长老反问道。 “哦,哦,错了,不是进贡,是进攻。”大郎连忙纠正,他也有说错话的时候,而且当着众人的面承认了错误,马上纠正了。 “我说呢,还没开始打,就想着进贡的事了,我还以为听错了呢。” “是我发音不准,不是进贡,是进攻。” “进攻之前,要准备充分,要打有准备的仗,不能打没准备的仗。现在,汉人正在遭遇百年难遇的灾害,正是民心思变的时候,也是防卫最脆弱的时候。汉人有一句话叫‘饥寒起盗心’,没错,现在正是犯罪的高峰期,在这个时候进攻,是比较适宜的,加上弘毅才登基称帝,根基不稳,此时打仗,必然会动其根本,将弘毅赶下台,然后统一汉人区,或者扶持汉人的傀儡皇帝,为我所用。”长老说。 “你说的有道理。那么我们可以起兵了?” “不,不,不是现在,是两个月之后,在这两个月之内,我们要调兵遣将,另外,还要摸清汉人的情况。汉人有古语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打仗要知道敌人的情况,也清楚自己的情况,做到两个阵营的情况都十分熟悉,才能知道战争的切入点,知道强弱,从哪里着手,这样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么,打仗就等于送死,大家跟着大郎,是要得到平安和财富,过上好日子,可不是去送死。人一死,万事空,再有钱,也用不着,是人家的;再多老婆,也是人家的;再多的孩子,也要改姓,好了别人。”长老说。 “哈哈哈,先生说话真有意思,没错,没错,是这么回事。人死了,雄鹰、秃鹫、老鸹都来抢着吃,啥都没有。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人走的时候,也是两手空空啊。”大郎说。 大郎一笑,众人跟着笑,整个毡房像是抖了两下。可能是笑声太响,震动了毡房。大家正在惊愕,进来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孩子,那孩子不是别人,正是笑生。 那孩子正在哭呢,哭声震天响,原来那毡房就是笑生的哭声给震动的。大家都觉得很稀奇,这个家伙生来就笑,现在总爱哭,真是捉摸不透啊! 那女的是笑生的奶妈,这是第二个奶妈,第一个不干了,说笑生的嘴巴太厉害,将奶头都快咬碎了,实在受不了,只好告辞。这个奶妈的奶头还行,比较皮实,吃奶的时候,还能咬牙坚持。 笑生的亲妈根本受不了,不肯喂奶,她的奶水就被逼回去,笑生的妈不后悔,生了这个孩子,没有吓死,也被咬死,笑生的嘴巴哪里有个深浅,饿了就狠狠地咬,拼命地吸,手脚并用,比他奶妈还辛苦,还要忙。 笑生怎么会被奶妈送来呢?原来是这么回事,她给笑生喂饱了奶,这小子突然哭了,怎么哄都不行,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笑生的亲妈说:“去,把他抱给他爸,这小子不喜欢女人,他需要一点英雄气。” 笑生的奶妈当然没意见,于是就抱过来,谁知道,这小子一路上不停地哭,毡房震动,就是这小子干的好事。 大郎听了奶妈的介绍,哈哈大笑,众人跟着笑,即便大家一起笑,也没有笑生的哭声响亮。大郎站起来,走到奶妈面前,接过了笑生,笑生看到了他爸,哭声立刻停止,他竟然笑了,这个讨厌的家伙,原来这么灵!女人喂他奶,抱他,哄他,他都不领情,硬是哭,到了他爸这里,就立刻不哭了。 要知道,他爸啥都没有,奶水,时间,还是别的东西,都没法满足他,可是,神奇的力量就在于此,他爸抱了笑生,不哭不闹,反而大笑,哥哥哥哥地笑,那笑声直达天庭,震动四方。 格桑看了这个奶娃娃,的确是个奇人,难道说,这个奶娃就是弯刀族人的希望?难道说,这个奶娃就是未来的王? 格桑的确对这个人不怎么感兴趣,因为他太吵人,加勒倒还觉得这个家伙还可爱。 大郎看着笑生,觉得要给这个混蛋打江山,为的是让小子平安地长大。但是,这小子周围的狼群太多,都想吃这块肥肉,要想打败狼群,一是要有好工具,二是要团结一心,三是要有技巧,以最小的牺牲赢得最大的胜利。 狼的本性是贪婪的,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一旦知道肥羊的所在,哪怕挖洞,也要进入羊圈,叼走肥羊。当然,狼群也会团结,也有技巧,也懂声东击西之术。单个的狼,也十分凶残,群体的狼,将更加肆无忌惮。 狼群也有头狼,头狼享有最高的指挥权,在群体作战中,一切都要听头狼的,狼的语言就是嚎叫,在打斗的时候,配合十分默契。当然,头狼也要享受猎物中最好的肉块。头狼是最聪明的,最有力量,具有足够的作战经验,而且,厮杀的技巧运用也是炉火纯青。 在和狼的斗争中,最需要的是速度。 被叼走的羊,大多数是离群的、跑得慢的、年老体弱的、年幼的,这些羊很不想死,但是,它们不死,狼就活不成。逮一只兔子,要费力的多,因为兔子跑得很快。兔子之所以比羊多,因为兔子善于奔跑,又狡猾,一只兔子,就有三个洞穴,狼只能望洞兴叹。 兔子肉不多,只能充饥,作为狼的点心,这个小点心还不好得到。而羊对狼来说,是一顿大餐,吃一次,可以管几天,且羊肉鲜美,真是一顿享受。 羊的速度不快,可以说,如果没有牧人的保护,羊不可能在狼群中生存。正因为羊的温顺,肉质鲜美,奔跑速度缓慢,才是狼最好的捕食对象,如果想改变这一事实,除非羊变得像猎豹一样敏捷,能拥有猎豹那样的奔跑速度,因着这个暂时无法改变的事实,成就了狼群的今天,并且繁衍生息,绵绵不绝。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新老朋友前来收藏并打赏。 ------------ 第19章 改名 笑生见了他爸,还真怪,马上不哭了,还哥哥哥地笑了。这可把大家逗乐了,都哈哈哈大笑起来,弯刀族人就是这么豪爽。 大郎见孩子不哭了,就让奶妈将孩子抱出去,谁知道笑生一离开大郎,竟又哭起来,比刚才进来时哭的声音更大了。大郎纳闷了,这小子怎么了?难道想参政议政吗?难道在支持我打汉人还是在反对呢? 大郎对奶妈说:“快,将笑生抱出去吧。” “可是,大王,他还在哭。”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大郎问。 “大王,请问小王子吃人奶吃了多长时间了?”罗格问。 “长老,这个,这个,本王的确不知道啊。”大郎显得有些尴尬,好像笑生不是自己亲生的一样。 “那么,奶妈,你说,笑生吃了多长时间的奶了。”大郎不知道,有些不甘心,想必笑生的奶妈知道实情,于是就问她。 “这个,大王,这个......”奶妈突然见问,没有了主张。想了半天,才说:“大王,在我前面,还有一个奶妈,走了,我来补的缺。” “哦,是了,前面是有一个奶妈,我想起来了。那么,你是啥时候来的?”大郎问。 “我来了有三个月了。”奶妈有点怯生生的。 “掐指算来,还真有九个月了。那么,这小子还要吃奶到几时呢?”大郎说。 “大王,这事有些蹊跷,一般来说,小孩在七个月都会断奶,小王子都九个月了,应该断奶,却没断奶,想必是小王子与别的孩子不同,那么,既然不同,老夫觉得,应该给孩子试试其它奶水,以满足小王子的成长的需要。”罗格长老说。 “那么,孩子不断哭闹是什么意思呢?” “这里面的意思是,大王,孩子见了大王,是希望大王给他换奶,别人都没有这个权力,小王子不会说话,只能靠哭声和笑声来表达他的想法。依老夫看来,应当对他更换奶妈。”罗格长老说。 听了罗格的话,那奶妈想说话,大郎做了个手势,让她说,她见大王恩准,连忙说:“大王,实不相瞒,小王子经常咬我,又哭又闹的,实在没办法。小王子哭闹,可能和吃不饱有关。” “原来如此,这小子想吃更好的奶。这里有奶茶,刚才是滚烫的,现在是温热了,应当可以饮用。”大郎说。 “是的,大王,我们民族,就是靠着牛奶而活,一代又一代,就是这样过来的。既然是小王子,就要传承这种生活方式,喝奶茶,是其中的重要的一环。请大王准许小王子喝奶茶。只是有一事提醒,小王子喝了奶茶,可能会睡不着。”罗格说。 “不管他,先哄了这一阵子再说,这小子看来目的不在人奶。”大郎说。 “大王,老夫认为,与其给他换奶喝,不如一步到位,直接给他喝别的奶。不用喝奶茶。按照弯刀族人的传统,喝奶茶的年龄一般在七岁,一旦开始喝奶茶,终生就会喝奶茶,不会戒掉的。依老夫之见,不如给他喝别的奶。”罗格说。 “喝什么奶呢?”大郎问。 罗格刚想说话,有人来报告:“陷阱活捉了一只母豹子和一只小豹子,特来献给大王。” 大郎一听,高兴了,说:“太好了,正在愁奶水呢,有人送来了,太好了。快,快,将母豹子和小豹子关在一个笼子。” 有人下去安排。然后大郎宣布解散,进攻之事,暂时搁浅,以后再议。大家陆陆续续地离开大王的毡房,各自回家休息,或者读书,或者处理公务,或者积极练兵,准备将来有一场或者几场的大战,以战争促进和平成了弯刀族人的国策,基本上都确定了以这个为中心,所有的工作都是围绕这个中心展开;至于将来,究竟是谁该受到万人敬仰,是谁被唾弃千年,还不知道呢,只有一边走一边看了。 豹子母子被关进了笼子,显得有些焦躁不安,有经验的人,将豹子关押好了之后,就离开了笼子,等豹子情绪稳定后,再做打算。 没过多久,豹子终于安静下来,仿佛已经屈服了,有经验的人慢慢接近母豹子,然后,设法在小豹子吃奶的时候,用长柄的吸管,一头罩住母豹子的奶头,一头在笼子外面吸吮,那豹子的奶水通过吸管,到了笼子外面的小银盆里,然后趁它还在温热的时候,喂给小王子喝。 刚开始的时候,还不习惯,豹子发觉后,突然跳开,对小豹子都不管了,对着吸管,呲牙咧嘴的,不知道这个吸管是干什么的。但是,吸管对母豹子没有危害,反而在吸吮的时候,母豹子感到很舒服,加上一只小豹子吃奶,完全吃不完,奶头发胀,不吸出去,反而不舒服,于是母豹子就慢慢地接纳了吸管,于是就闭了眼睛,任凭吸管在她乳/头上吸吮。 小王子喝了豹子奶之后,就不再哭闹,安静了许多,慢慢地,小王子笑生长得特别快,而且有了豹子一般的速度还有力量。 小王子长大了,战争还没开始。 汉人的灾年已经过完,损失惨重,弘毅也显得憔悴和苍老了许多。小格桑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美女,小加勒变成了一个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力气见长,更不同于少年时代。笑生更不用说了,长得就像小豹子,细腰,宽肩,胳膊粗壮,胸肌发达,又学习了他二叔从汉人那里带回来的史籍和杂书,能书写文章,也能认识汉字,又懂弯刀族人的语言,还知道汉人的汉字的发音,和汉人交流没有一点问题。 大郎的计划一直推迟,长老也忙于传讲弯刀族人的历史,宣扬民族的信仰,拯救民族的伟大事工中去了,对于战争,他一直耿耿于怀,想要通过自己的力量,来改变大王的看法,尽量让大王采取行动,但是,罗格长老又担心将来一旦打仗,自己的也有牺牲,和他宣扬的东西有点违背,只好暂且将打仗的事搁置一边,等待机会成熟,再做打算。 小王子长成了王子,他和两位哥哥姐姐,也是他的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关系相处得十分融洽。小王子处处以哥哥姐姐为榜样,什么都向他们学习,虽没有学到家,可也有些小本事。 加勒和格桑各有所长,想尽量教他,却因小王子自身条件达不到,还是不行,加上小王子还要学习其他民族的语言,学习武师所教的武术,还有骑术,他的每天的功课都安排得很满,没办法,他身份特殊,更要付出努力才行。 同时,加勒和格桑也加快练武的节奏,尽量将所学的东西马上教给小王子笑生。 笑生长大了,成为真正的王子,罗格看了王子,非常激动,就去找大郎,大郎的鬓角已经发白,束起来的头发,中间也已经斑白。他见大郎,说:“大王,如今小王子已经长大成人,该给他换名字了。” “换成什么名字好呢?” “笑生,显得不够严谨,像民间奴隶的称呼,笑生贵为王子,有尊贵的血统,需要一个正规的名字,考虑到祖先中萧氏部落非常厉害,笑生的母亲是该分支的一个支派,故,取名为萧生,不知道大王怎样看待?”罗格说。 “呃,呃,不错,不错,这个名字好,好,从此以后就叫他‘萧生’。”大郎说。 “好,那么王子以后就叫‘萧生’了。” 于是,大郎下令下去,称王子为“萧生”。加勒和格桑向王子表示祝贺。加勒说:“王子终于有了大名了,不错,不错。” “哈哈,我叫萧生,但我还是爱笑,哈哈。”萧生笑道。 三人骑着马,赶着羊群,难得在一起,在蓝天白云下嬉笑打闹,无拘无束,他们没有什么烦恼,这就是他们的家。 正在此时,有人骑着快马跑过来,对他们说:“快,大王有请,速速到大王毡房议事。” 三人不敢怠慢,将羊群交给属下看管,策马跑到大王毡房。 “萧生、加勒、格桑,你们都长成大人了,本王也老了,现在,本王想知道汉人的情况,委派你们去汉人区走一趟,不知道你们想不想去。 “想去,听说汉人区人口众多,文化深厚,正是热闹场所,在草原待时间长了,有点闷了。不过,草原是我美丽的家乡,弯刀族人是我的父老乡亲,对大王的忠心永不改变,我们去汉人区干什么呢,大王?”格桑问。 格桑的嘴快,先说了话,加勒和萧生还没转过神来,只顾对大王表示畏惧了。要知道大王是草原之王,非常威严,但是,为人又非常和蔼可亲,在不可冒犯的尊容下,隐藏着勇敢的心,和怜悯众生的情怀。 她的妻子萧氏,可以说是草原上的百灵鸟,歌声优美,出身高贵,也是草原上的凤凰,是吉祥如意的化身,更是以慈悲为念,常常顾念孤儿寡妇,常常行周济之事,深得人心。草原之王,加上草原上的王后,是配合默契的一对人,治理草原,还是很有一套。萧氏一心向善,不想屠杀无辜苍生。也在某些方面阻碍了大郎向汉人举起屠刀,大郎的铁蹄始终没有践踏汉人区域的任何一个地方。 在这个时候,大王想起了这些年一直没跟汉人来往,也没给汉人进贡,长久的沉默,让大郎感到恐惧,有几次想跟长老协商,长老外出宣讲他的善学理论去了,讲慈悲心,做慈悲事,可是当要发动战争,他就会冠以各种名义,为战争寻找借口,最著名的就是以战促和。 当然,大郎在两难处境中,忍受煎熬这么多年,汉人也没有进攻,也没有求援,难道说长久的沉默,就是下一次的集中爆发?难道这里面蕴含着重重杀机,而他自己却毫无察觉?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来打赏、收藏。 ------------ 第20章 私访 大郎和长老商量,长老专注于传讲他的转世理念,教导人们服从大王,安身立命,专心行善,没有机会和大郎长谈。大郎知道长老十分忙碌,也清楚长老对他这些年的不作为感到愤懑,罗格一天一天老去,而大郎却毫无建树,只贪图安逸,不思进取,久而久之,长老只好作罢,就冷了进攻汉人的心肠。 大郎安排萧生他们三个去汉人区走一遍,是想锻炼锻炼萧生的应变能力,另外,想让萧生长长见识,开阔眼界,了解一下汉文化和风土人情,好为弯刀族人服务,将来萧生登上了王的宝座,不至于做个昏庸之徒。 萧生没意见,反而很高兴,陪同的有两人,一个叫加勒,另一个叫格桑,两个人都有独特的本事,加上这些年和萧生一起玩耍,一起长大,他俩的本事没有减弱,反而更加增强。 大郎安排三人去汉人区,没有另外安排人,想必三人足够,三个无畏的青年,也没有什么挂牵的,准备停当准备出发。毕竟女儿还是心细,就说:“大王,这次出门之前,我想见我阿爸阿妈一面,请予以恩准。见了之后,立马回来。” 大郎听了,觉得有道理,转脸问萧生和加勒:“两个混小子,你们不念及娘亲吗?” 萧生说:“父王,我想见母亲一面,只是怕父王说我婆婆妈妈的,就没敢说。” “小子,男人需要一种气概,就是该说的时候不要憋着,不该说的,就闭口不言、沉默是金。你要与你娘亲告别,是好事,为什么不敢说?还藏着掖着,怕三怕四的?” “父王,我这就去见见我的额娘。”萧生说。 “好,去吧,去吧,快去快回。”大郎吩咐完毕,又问加勒:“你呢?” “大王,我也要告假。”加勒说。 “好,加勒,你住得近,给你一匹千里马,速去速回。”大王吩咐道:“来人,把那一匹千里马给加勒。” “是,大王。”帐外有人回应道。 不一会儿,牵来一匹黑白相间的高头大马,这匹马,来自立陶宛国,日行千里,考虑到加勒的回来的速度,这匹马送给了他。 加勒接过马,那马见了加勒赶紧躲开,加勒拿了缰绳,那黑白马竟然腾空而起,吓了加勒一大跳,这马显然对加勒非常反感,前蹄腾空,长嘶一声,挣脱了缰绳,竟然跑了,四蹄就像腾空,走过干地,激起了灰尘,再走过青草地,铁蹄竟然踢起了细碎的青草叶子。 马的嘶鸣,让很多马匹不安,被拴住的马,四脚不停地踏着地面,放养的马匹,竟然四散抛开,不一会儿,整个空地就被灰尘和喧嚣充满。 大郎见了,心想:坏了,坏了,大花马跑了,怎样才能抓回来呢?要知道,这马是千里马,速度相当快,一般的马是追不上它的。如果不抓住它,这马有可能跑回它的祖国立陶宛,那就麻烦了! 于是大王下令,赶快捉住那马。命令虽然下了,可是他的手下面面相觑,不知道怎样办才好,很明显,所有的马都没办法撵上那大花马。 正在迟疑间,突然,加勒感觉到自己飞了起来,他的脚已经离开地面,不知道怎样前进的,仰面一看,竟然是蓝天白云在快速移动,加勒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耳边的风快速地吹过去,就像强烈的电流,击中的他的身体,完全失去了自我控制,完全不听使唤了。 加勒感觉到自己很快就赶上了那大花马,然后加勒被放了下来,站在大花马前面的一箭之地,眼瞅着那大花马朝着加勒而来,那马似乎跑惯了路,竟然刹不住车,眼看就要撞上加勒,加勒仿佛还在做梦,直到他的脚踏在地上才缓过神来。 他刚想看看,刚才是谁把他送来的,却发现那个人不见了。他心想,肯定是格桑,这个家伙,怎么不跟我商量商量呢? 他看见那大花马跑过来,来不及细想,那马冲他而来,加勒瞅了个空当,伸手出去,来了个海底捞月,将马缰绳抓住,挽在手脖上,然后腾出另外一只手,将马肚轻轻一碰,那马轰然倒地,在地上踢弹。 加勒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只用了百分之一的力气,那马就被推倒,挣扎着想起来,却被加勒死死地压着缰绳,马头没办法动,四肢再踢弹,也无法起来。 加勒凑到马耳朵边上说:“就你这两下子,还想逃出我的手心。我没有用力,一旦用力,你就玩完了,骨头早就散架,找不到北了。” 那大花马似乎听懂了加勒的话,就停止了挣扎,也不嘶鸣,只有喘气的份了。 加勒很自信,他能驾驭这匹大花马,就让这马起来,那马起来后,长鸣一声,抖了抖身子,似乎要把身上的灰尘抖落下去,没准是个非常爱干净的家伙,大花马在地上走了走,然后向加勒点了点头,又挥舞着马尾巴,显得有些调皮,向加勒致敬。 加勒看看那大花马被治得服服帖帖的,就没再为难它,加勒自言自语:“小东西,你这个家伙,还不知道我的厉害。只要我的脚不离开大地,就有无穷的力量,别说你一匹马,就是十匹马,我也能将它们打个粉碎。” 那大花马似乎听懂了加勒的话,赶紧不停地点头,马的鬃毛在上下跳跃,有一种节奏,让马的性情,在运动的时候显得更有特色。对于烈马,要么驾驭它,要么听它话,只当是认命了。 加勒一看,这马还真叫乖,加勒的意思竟然都明白,加勒跨上了大花马,然后策马向大王营地而去。大郎正在安排人拦截大花马,突然发现格桑和加勒都不见了,心里正在纳闷,格桑突然出现在面前,大郎问她:“格桑,你回去了吗?” “回禀大王,我还没回家辞别爹娘。”格桑说。 “那你刚才去哪里了?”大郎很好奇,觉得最近有些事情莫名其妙,但他说不出来问题出在哪里。 “我听了大王的吩咐,去帮加勒哥找马了。”格桑说。 “是这样啊!那太好了,找到了吗?”大王迫不及待地问。 “找到了,说不定加勒正在骑着高头大马往回赶呢。”格桑说,然后她突然想起一件事,就说:“大王,既然大王答应了让小女能回家告别爹娘,那么,小女就告辞了啊。” “去吧,去吧,快去快回,我还以为你走了呢,原来是为了帮助加勒才耽搁了时光呢!真是佩服,佩服。”大郎周围一旦没有长老,大郎就像掉了魂一样,说话干啥的都没了主心骨。他让格桑快去快回,其实是对格桑的怀疑,怀疑格桑的能力。 就是说,哪怕让加勒先走半天的路程,格桑也能赶上,哪怕是骑千里马,也没任何问题。 格桑走了,加勒骑着大花马回来,见了大王,就把刚才发生的事,都一一告诉了大王。说完,加勒追问了一句:“是不是有人送我去追赶大花马?” “是的。” “是谁?”加勒迫不及待地问道。 “你猜猜看。”大王倒还卖起了官子。 想了又想,加勒说:“是不是格桑?可是我没看清楚脸面。” “你猜得对,就是格桑。” “那么,格桑到哪去了?”加勒追问。 “回家去了,对,你也赶紧走吧,准备点礼物,给他们带过去。 大王比较粗心,可也比较细心,在对待老人方面,他还注意讲究孝道,正像乌鸦一样。老乌鸦老了,飞不动了,找不到吃的,眼看就要熄火了,小乌鸦就像照顾婴儿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爸爸或妈妈,乌鸦虽长得黑不溜秋,但是血液是红的,小乌鸦担起了责任,就是要让老乌鸦能在衣食无忧中死去,而不是眼睁睁看着乌鸦死于荒天野地里面,小乌鸦做不出来这事,比有些人要强。 草原上有老鹰,也有乌鸦,不是所有的鸟都可以得到老乌鸦的待遇的,当然,也有百灵鸟,也有夜莺,每天都会歌唱,可是晚年却十分凄凉。 大王见没什么好给的,就命人拿来一件貂皮大衣,送给加勒,对他说:“我们弯刀族人,不怕流血牺牲,只要活着,就要战斗。对生命的态度是,今天在,就好好地过;明天再说明天的事,明天的忧虑不知道是什么,完全不必要担心未来,因为未来不可知,所以才感到恐慌,实际上明天就是今天的延伸。今天过不好,感到没意思,明天就不可能感到舒服。努力吧,弄懂将来的必然的东西,才是成熟的人。这一件貂皮大衣,送给你父亲挡一挡大漠的风寒。” “多谢大王!” “不用谢,快点去吧。”大王说。 加勒行礼后上了大花马,轻轻一夹马肚,那马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向前冲去。 那马的四蹄欢腾,看不清楚那马到底是飞还是在跑,总之,还没看清楚,还想再看的时候,那马就消失在人们的视野,真的是快极了。 加勒不敢用力,生怕把马肚子给挤开花,那么,想要快点见到爹娘,就没那么容易,因为,再也没有比大花马更厉害的马了。 加勒到了家里,他爸妈都已经老迈,再也看不清楚打猎的目标了,只能靠一些朋友们的帮助,勉强过活。他俩都还健在,见了加勒,非常高兴,他爸流泪说:“没想到,真的没想到啊。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爸爸,干嘛如此伤感?” “你没当过父亲,不了解父亲的感受,其实,天下任何一名父母亲,都不愿骨肉分离,到时候还是各奔东西。”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收藏并打赏。 ------------ 第21章 出行 加勒说着话,拿出了大王送给他父亲的貂皮大衣,说:“父亲,这是大王送给你的衣服,我走得急,他没有做好准备,就拿了一件衣服给我,托我给你送来。” “好,好,好,代我谢谢大王,等完成了任务,再回来吧。”加勒的父亲说。 加勒问:“母亲呢?” “哦,她在检查陷阱和机关呢,看有没有逮到猎物。如今我们年纪大了,没有办法去捕捉猎物,只能设机关,让它们自投罗网,捉到了就捉到了,捉不到也没办法。”加勒的父亲说。 “谁回来了?是加勒吗?”从毡房外传来问候的声音,加勒一听,听出来是他母亲的声音,赶紧从毡房出来,考虑到自己力气大,就轻轻地扶着他的母亲,说:“母亲,是我,你的宝贵的儿子回来了。” “加勒,想死我了,日也盼、夜也盼,就希望你早点回家和我们团圆哪。”加勒母亲说。 “是啊,我也想爸妈。走,我们进毡房再谈。”他扶着他母亲进了毡房,坐下,喝着奶茶,说:“阿妈,我要走了。” “怎么了?又要走?” “对,我要去一个地方。” “去哪儿?” “现在不能说。” “不说就算了,你跟谁一起去?” “你就别管那么多了。反正我是给大王做事。你只需要知道这个就行了。”加勒说。 他母亲很懂事,知道儿子不愿说或者不能说的,就一定不说,谁让他在为大王做事呢?既然为大王做事,就要遵守大王的规矩。 加勒接着说:“我要走了。我和大王最远,需要赶快回去,免得就掉队了。” “好,路上小心,另外,早晚天气变化多端,要注意增减衣裳,不要着凉。多多照顾好自己,等你的好消息,将来我们一家团圆,过上甜蜜日子。”加勒的妈说。 “这是熏干的鹿肉,你带上路上吃,还有一个新皮囊,装水,渴了路上喝。”加勒的爸拿出一些干的鹿肉,腌制好的,另外加了一些薄饼,还有一个新皮囊,给加勒带上,加勒把它们一一装好,这些东西很熟悉,常常在放牧的时候带着出门,到了晌午,饿的时候,可以拿出来吃。现在临行前,又拿到这些东西,感到特别的亲切和熟悉,仿佛又回到了童年。 事不宜迟,加勒跨上他的千里马,那匹桀骜不驯的大花马,如果再胖点,很像大熊猫,但是,这不是一般的熊猫,这熊猫天下无敌,当然,在跑路的时候是天下无双,如果要算打斗,恐怕,它的拿手绝活就是奔跑,孙子兵法,讲的是最后一计就是“走为上”。不会奔跑的战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加勒的马很快,不一会就到了他经常翻越的山岗,下了山岗,就看不到父母了,他回头一望,发现他的父母亲还在家门口张望、挥手,加勒是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啪嗒啪嗒地往下滚落,他懒得去擦,两腿一夹马肚,那马加快了速度,向远方跑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山中云雾之中。 加勒到了大王的营地,找到大郎的毡房,大郎喊道:“快,进来吧,就差你一个了。” 加勒将马缰绳甩给了侍卫,侍卫将马牵走,拴在车轮上,喂它草料和水。 加勒进去后,没有落座,他看见萧生和格桑都没有落座,再看大王,他有些难舍难分的样子,对萧生说:“你这次是第一次出远门,罗格长老说,雏鹰早晚是要长大的,翅膀硬了,就要高飞,在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你,还有你们,都是部落的精英,我们部族的希望,部族的未来,全靠你们来掌控,你们这次出行,就是要长见识,增加阅历,不是去争强好胜的,明白吗?” “明白。”三人异口同声地说。 “还有,你们要记得自己的身份,你们的身体里流淌的是我们弯刀族人的血,要珍惜自己的出身,不要迷失自己!在汉人区,有很多蛊惑人心的东西,有不少妖魔鬼怪,会借机来迷惑你们,让你们失去本真,失去自我。你们要相互提醒,不要自以为是,越走邪路越过瘾,越走越远,还不知道,你们要相互提醒,明白吗?”大郎说。 “明白了。”三人回答,仿佛有些不耐烦。 大郎看出来,笑着说:“萧生,不要怪父王啰嗦,汉人谚语说:‘人老话多,树老根多。’这个很有道理。人情是个很奇怪的东西,你不是我儿子,我也不会说你。你的母亲怎样?是不是哭成了泪人?” “是的,父王,母亲很不舍得我离开部落,她希望我长期陪在他身边。”萧生说。 “是啊,你母后是萧氏家族的精英,流着善良和高贵的血,你是你母亲的心肝肉,是她的希望。不要辜负她的希望,她希望你留在她身边,这是所有母亲的心愿,但是,你们的责任是保卫部族,保护母亲,保护所有的亲人,不要被强敌掳去,不要屈服于敌人的淫威,因为你们是部族中的精英,是我们的骄傲。”大郎说,他观察到三个年轻人有些不耐烦,耳朵在听,心有旁骛,知道他们都聪明人,说多了无益,干脆闭口不言,等他们回来后再做详谈。 萧生说:“父王,我们去汉人区,以什么身份去呢?” “这个,本王已经安排妥当,你们会随着一批茶叶商人一起去,身份就是茶商,不要暴露了身份。”大郎说。 原来是这样,萧生长舒一口气,他说:“是这样啊,太好了。” “来人。”大王命令道。 外面进来三个人,手里端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着衣裳,大郎说:“你们换上吧,里面的衣服不用换,直接套上就行。等到了客店再换,现在时间不早了,你们也该上路了。” 正说着话,外面响来一阵驼铃声,原来,茶商队已经来了,大郎让请队长进来,队长是波斯人,名叫麦麦提。麦麦提一进来,就向大郎行了个礼,说:“大王,麦麦提向你问候了。” “免礼,这次去中原,带上我的王子一起去吧,但不要暴露王子的身份,另外,和王子一同长大的加勒和格桑,你也一同带去,同样,不要暴露了身份。回来之后,必有重赏。”大郎说。 “好啊,好啊!大王就放心吧。我们做生意,常来常往的,就需要在贵地的地盘上行走,还希望大王多多关照。”麦麦提说。 “行,闲话不多说,饯行酒也就不吃了,等你们凯旋归来的时候,我为你们接风洗尘。”大郎说。 麦麦提又行了个礼,说:“好吧,我告退了,尊贵的大王!您的宝贝,亲爱的王子殿下以及他的朋友,我,麦麦提,一定要好好照顾,怎么样从大王手里接过来,就怎样样从我麦麦提手里交还给尊贵的大王,请放心,王子殿下一定不会少一根头发,也不会损失一根毫毛的,当然了,也包括王子殿下的朋友。” 大郎十分信任这位来自波斯国的麦麦提,麦麦提也信任大郎,每次路过这个部落,总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不像在夏国,总有匪徒作乱,争抢东西。 没有夏国国王的许可,那些匪徒无论如何都不敢明目张胆地抢劫东西的,还是国家领导人的魄力,还有当政者是否从善如流的态度决定了国内是否平安无事。 他们收拾完毕,开拔起行,即便有千里马,加勒也暂时把大花马当成骆驼,不能跑太快,要懂得养精蓄锐;即便格桑行走快如飞箭,也要跟着驼队,慢慢地走。 当然,萧生更不用多说了,也很着急,但他总是发现一些需要,不断地为大家服务,尽量让大家都能得到他的帮助,他把精力分散在为大家服务的方面,只有这样,他才能化解掉多余的能量,达到平衡。 麦麦提当然老道,非常有经验和城府,他很清楚,要想在这条道上混,就必须找好靠山,朝廷还是江湖,都要有人,他没有找镖局,因为他所做的生意,不是黄金白银,不用担心什么,了不起就是一些茶叶茶砖。 这些东西在当地不值钱,到了波斯就贵如黄金,因此不担心在这里被抢,即便抢了,在当地还能购买,立马补上;等到了波斯境内,就要担心了,那里的匪徒还专门抢劫茶叶茶砖,因它们值钱。但是,到了波斯,麦麦提就有了一帮朋友帮他,除了官方的,就是民间的,黑白两道,道道有人,更不用担心。 在弯刀族人的部落不用怕,有大王罩着,匪徒给大王的面子,不会为难他;到了夏国,匪徒蠢蠢欲动,也不用担心,损失一点,也无所谓,总有冤大头来埋单。 抢走的茶砖,会被麦麦提再买回来,想尽一切办法,不让自己受到任何损失。 夏国会将抢匪抓获,关进大牢,准备行刑问斩,匪徒就会想办法捞人,当然捞人是要付出代价的,匪徒就派代表和政府谈判,给钱就放人,匪徒有的就是钱,要多少给多少,当然,政府也不敢多要,凡事都有个度,有个界限,不能越过界限,否则都不好过。 匪徒给钱就放人,当然,匪徒很聪明,会把茶砖通过黑市给转手倒卖,这些茶砖在黑市倒卖也没多少钱,麦麦提还没走出夏国,就将茶砖买回,匪徒提着钱去捞人,当然是一帆风顺的。 政府很清楚,匪徒给了钱还不放人,那么匪徒就会劫狱,在塞北大草原、戈壁沙漠,藏一些匪徒,简直就像大海里滴入了一滴水,在大沙漠里投进了一粒沙,都不显得什么,到哪里去找呢?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收藏和打赏。 ------------ 第22章 劫匪 政府找不到匪徒,匪徒却常常在政府面前跳来跳去的,成为一个令人头疼不已的问题。因此,政府为了省事,对匪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对于波斯的茶商,政府也拿他们没办法,借路通过是可以的,但不能保证路上的安全,麦麦提知道这一点,对经过夏国时,受损失是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的。 波斯人带着王子一起,心里很高兴,这其实是一种保障,相当于有了人质,在弯刀族人区域行走,可以说没有一点问题,但是,身份不能暴露,需要隐藏。即便他贵如王子殿下,也要当成平民,越是平民,越是安全,越是王子,都想吃这块肥肉,风险无形中增大。 王子还是有些矛盾,很想去走一走,却有些挂牵父王和母后。在外闯荡,离开了家,想必都会存在很多困难。波斯人走南闯北的,都习惯了,吃苦倒不怕,他们每个男人都至少有四个老婆,他们在外经商,都不怕死在路上,想必他们都不在乎四个老婆会改嫁。 一路走,一路观察,在弯刀族人的地盘,风平浪静,没有什么问题,到了边界,就有了问题。 前方有一片竹林,竹叶已经发青,离竹子开花的时间还早,新出来的竹笋,才露尖尖角,波斯人不吃这个,其实,竹笋很好吃,可惜喜欢吃肉的民族,也就对素食不太在意,因此,竹林里到处都长满了竹笋和蘑菇,足够大家在竹林中生活十年八载也不会饿死。 山花烂漫,野果飘香,竹笋和蘑菇满山遍野,都是食物,野生的,不用多想,肯定都是可以食用的。不知道弘毅他们在灾年的时候,是不是想到了到竹林中,或者到山上来寻找食物呢? 但这是弯刀族人的地盘,想必他们还不敢来,否则就会被杀。 这支商队从波斯带来了上等的橄榄油和沙枣,这些东西在中原非常受欢迎。波斯人喜欢中国的茶叶,胜过黄金宝石。 他们喜欢宝石,可是宝石往往在毒蛇旁边,那些眼镜蛇非常厉害,当你发现一堆宝石的时候,就会发现有一堆眼镜蛇在那里,只要你有胆量去拿,那宝石就属于你。 往往有一颗宝石的地方,就有一条眼镜蛇在那里,你想捡走那颗宝石,必须要付出代价,要么被眼镜蛇咬伤,中毒而死,要么成为残疾,每天吹着笛子,给眼镜蛇听,眼镜蛇就会闻声起舞,表演给你欣赏。 波斯人认为宝石是真主送给他们的礼物,是闪光的礼物,既然是礼物,就不存在藏起来的问题,没有人会将人类共同的礼物给藏在家里,既然有毒蛇保护宝石,那就让它保护吧,毕竟,毒蛇也是真主所创造的。 因此,在广袤的沙漠上,有不少的毒蛇和毒蝎,还有些许快速跑过去的蜥蜴,也就是四脚蛇,往往都没有被赶尽杀绝,而是在炎热的冰冷的沙漠地生活得很好。 在沙漠地带,就是拥有很多宝石,又能如何?带着珠宝没有走出沙漠的人,多得很,数不胜数,看到有些地方有一些白骨和干尸,想必就是那些贪婪的人为了钱而把命丢在了茫茫沙漠,再也没有办法享受金钱珠宝所带来的快乐。有的干尸手里还攥着宝石,有的是一颗,有的是几颗,但是,这些宝石很快就会有一个或者几个忠实的看护者出现,仿佛是真主派来的使者,等待收取下一个人的生命,继而收集那些人的灵魂,避免让他们的灵魂在旷野飘荡,成为一个祸害的源头。 波斯人一路走,一路介绍波斯国的情况,三个年轻人听了很感兴趣,恨不得现在就调转马头,到波斯国去玩玩。但是,他们考虑到波斯国毕竟太远,跟着驼队走,要走上一年半载,才能到达。为了避免麻烦,必须要有充分的准备,还要有坚强的意志,并且没有贪婪的心,否则,就很难走出沙漠地。 年轻人对金银宝石还没有确切地认识,不在乎钱不钱的,但是,有一点需要强调,他们的现在的体力和精力,以及拥有的一颗勇敢的心,让他们感到未来很美好,将来肯定不会失望,哪怕没有钱,至少还经历过,这些比金钱更重要。 萧生小时候和加勒、格桑玩得很好,他们一个是大哥哥、一个是大姐姐,从小到大,吃喝睡玩都在一起,有了敢情。当然,加勒和格桑也把萧生当成弟弟,根本没把他当成王子看待,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一样对待萧生,而萧生从来不在他俩面前摆架子,也从不在父王母后面前告状,说他俩的坏话,因此,他们之间的感情非同一般。 萧生说:“这次去中原,大家都要小心,最好紧开口慢开言,不要随便讲话,更不要随便和人过招儿,中原人才济济,民间高手林立,江湖狠人云集,不要为了一点小事,坏了我们的大事。” “知道了,殿下。” “不要说殿下,我是萧生,你们直接叫我‘萧生’就行了。”萧生赶紧纠正他们。 “晓得了殿……殿…….哦,不,萧生,我们相互提醒吧,直接以名字称呼对方吧。”加勒说。 “好啊,好啊,这是好事。格桑姐,你说,这是好事吧?”萧生问。 “不算好事,我们现在都是波斯人,说话说的却不是波斯语,难免会露出破绽。”格桑说。 “是啊,方言是最好的介绍信,一开口就说方言,别人马上就知道了你来自哪里,靠别的东西来证明都不行。有的人更厉害,啥都不看,只看你的眼睛,全都看出来了。难怪波斯女人都戴纱巾呢?他们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原来是怕别人看她们的眼睛,从眼睛里能够看出很多秘密。”萧生说。 “萧生,”麦麦提说,“你跟着我们,就不用说话,特别是在京城里,更要小心。等出了京城,到了别的地方,你可以说话,想要做什么,只要不是在京城,就没啥事,大可不必担心什么。” “为什么?”萧生不解地问。 “很简单,京城之内,有不少的捕快。在天子脚下,安全肯定要放在第一位的,加上中原各地灾害不断,许多人都流离失所,没办法,有的到了京城,有的有冤情,也到了京城,想找皇上告状。现在好多了,以前是胡图当政,堵塞言路,百姓有苦没地方可诉,只好在茶馆酒肆发牢骚,一些喜欢生事的人,趁机捣乱,禁卫军只好到处抓人,或者杀掉,或者关进大牢,或者遣送回乡。胡图害死不少人,听说他最后死于非命,这是真主对他的惩罚。胡图一死,言路放开,人们可以自由评论朝政,但是,现在风声有点紧,主要是为了灾后出现的动乱问题。在这个关键时刻,一定要谨慎从事,不可掉以轻心。”麦麦提讲完,从腰间取下皮囊,然后打开塞子,开始咕咚咕咚地喝起水来。 波斯人节约水节约惯了,一般来说,在旅途中,很少洗澡的,只有到了目的地,才好好地泡泡澡,洗个舒服。洗澡不能解决,喝水也是问题。行走在沙漠地,水就是生命的保障,行走在沙漠地,水比黄金值钱。有了水,就有了生命;没有水,哪怕黄金再多,又有什么用?茫茫沙漠地,一望无边,谁也不知道谁能走出死亡的沙海,活着能回到家乡,就很不错了。 萧生和麦麦提一边走一边聊天,眼看就要走出弯刀族人的地区,进入中间地带,这个地带,两国都有巡逻兵在来回走动,沿着划定的界限,向前走,两国之间的界限非常清楚,在边界的地方,可以互相建立边防哨所,相互保障着自己国家的安全。 有时候,两国的巡逻队见了面,都互相打个招呼,奇怪的是,两国的巡逻队都会说对方国家的话,山谷空旷,两国巡逻队常在一起执行守护任务,两国所派的人,在空旷的山谷中讲话,对方都听得懂,但有回音,不容易弄得清清楚楚,但是常年耳濡目染,都会讲一些对方的话,这是好事,至少可以在值班的时候有人陪着说说话,怎么不行呢? 巧得很,波斯商队离开弯刀族人的地区,进入两国的缓冲地带,麦麦提心想,要是在中原,恐怕有人要问三问四的,非常难以应付。但是在弯刀族人地区,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弯刀族人生性剽悍,但是对待孩子,还是存在一定的温情;对待别人的隐私,也不会主动去问。住在毡房里面的人,本来集中一个部落的营地居住,根据同一个营地或者同一个祖先的安排,可以相互认识,喝着奶茶,吃着牛排,张家李家的事都瞒不住,相互一交流,都如梦方醒,如果不交流,打仗都像是打空气,根本不可能取胜。 萧生正在惊诧,突然,竹林中传来一声猿声,听起来十分尖细、聒噪、刺耳,奇怪了,这里竹林竟然有猿? 大概是南方的猿跑过来了吧? 前十几年,都是这样,灾情不断,动物们也大迁徙,有的往南,有的往东,有的向西,有的向北,乱遭遭的,在北方有猿,在南方有东北虎。 位于南方三峡的猿,不知道怎样去了北方的竹林,再说,竹林中也没有什么值得猿留恋的东西。但是,猿生存下来了,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猿声过后,慢慢从竹林里钻出一些像猿一样的人来,个个直立行走,手里拿着石斧和石刀,嗷嗷地叫着,一看,就不像中原人,当然,也不是弯刀族人,大家一见,还真吓一跳!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怪物。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欢迎亲们前来收藏打赏。 ------------ 第23章 兽人 波斯人麦麦提命令:“准备战斗!” 他们很有经验,遇到这种情况,不是抢东西,就是杀人;有的劫匪既抢东西,又杀人;有的只抢东西不杀人,没有只杀人,不抢东西的。 像这种情况,的确少见,因为他们好像不是人,但又像人,是人却发出猿声,而且使用的武器竟然是石斧石刀,这种兵器已经很少见了,不知道是哪里出来的,为了保证大家的安全,麦麦提下了命令。 波斯商队里有一些商人带了家丁,是看家护院的,非常厉害,都身怀绝技,另外还有丰富的商旅见识,有着多次作战的经验,打不过就丢了东西逃命,东西丢了还能想办法找回来,命丢在那里就没办法复活了。 波斯商队的带刀侍卫赶紧各就各位,等候兽人的攻击。兽人见他们有准备,没有立即攻进,而是观察情况,寻找破口,准备进攻。 萧生还没经历过这种事情,有点胆怯,他对加勒说:“我想回家。” “你是王子,不能回家,回家会被人笑话。”加勒说。 “那我怎么办?你看那些家伙,个个都不是人,非把我们给吞了不可。”萧生说。 “有的人长得难看,但他们的心不见得邪恶;有的人表面非常漂亮,但心里是万分邪恶的。现在那些兽人还没进攻,也可能这里是他们的家园,把我们当成了敌人也说不定,看看再说。”加勒一边说着,一边摸了一把地上的石子。 兽人的队形摆成了半月形,麦麦提看到在月牙的中央,站着一个猿人,它长鸣一声,就那些兽人举着石斧石刀冲杀过来。 正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加勒轻轻弹了一下手里的一块石子,用的是拇指,动作一点都不明显,好像没有动过,看不出来任何动静,他一出手,就不得了,兽人中间的首领,那个猿人大叫一声,翻身倒地,眼睛里流出血水,立刻倒地断了气,再也不能动弹。 首领猿人死了,声音惨烈,众兽人一看,首领都没了,立刻返回,围绕着猿人,又是哭又是叫的,还捶胸顿足,将胸脯拍得啪啪啪啪直响,胸脯上的毛横飞,掉落不少,整个兽人团队全都乱了。兽人保护着猿人的尸体,狂叫不止。 看到这种情况,很明显,可以说明它们已经没有了斗志,但是,看它们的悲戚程度,还有可能报复。 麦麦提不知道是谁打中了猿人,他很高兴,这次保卫战算是旗开得胜,紧接着就要进行进攻了,看那些兽人的怪异动作,看不出它们是要进攻还是要防守。 兽人们分成两队了,其中一队,大概有二十个兽人,将首领送回老巢,准备择日进行安葬。另一队就是要干点什么事的兽人。 新的兽人首领出来了,这种人要有力量,也要有智慧,在兽人齐聚的一边,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波斯人,另外,还在密切观察着危险从何处而来,显然,他们的石斧和石刀已经丧失了作用,除非遇到同样拿着兵器的人,才是势均力敌的。 加勒悄悄准备好了第二颗石子,他的手放在背后,眼睛盯着兽人中的“二把手”,看那“二把手”紧张地左瞧右看的,时刻防备着有人偷袭,但是,兽人看这些波斯人都纹丝不动,准备抵抗,保卫货物,那些橄榄油,可以说是中原人最喜欢的油了,不能让兽人抢走了。抱着这种思想,波斯人严阵以待,如果兽人敢来抢油,一定让他们有去无回。 兽人的“二把手”举起石斧,大喊一声“啊哦――”,众兽人一起呼叫着冲过来,加勒见时机成熟,轻轻弹出石子,那石子不偏不倚,刚好击中“二把手”的眉心,石子力量之大,令人惊叹,竟然全部进入“二把手”的脑中,然后从脑中穿出,石子带着血和脑浆,嵌入“二把手”背后的竹子里,只听得“啪――”一声,听得有叶子哗啦哗啦地响个不停,仰头一看,不得了了,竹子竟然倒了下来,和周围的竹子摩擦发出了一连串的声音,然后,那竹子直挺挺地砸在地上,将兽人分成了两支队伍,兽人一见,这还了得,说不定下一个死的就是他们中间的一个。 兽人群骚动不安起来,想进攻又后退,想跑,又不知道往哪里跑。 波斯卫兵们见了这个情形,麦麦提举起了刀,亮闪闪的,高喊:“勇士们,冲啊!” 麦麦提刀尖指向兽人群,大家齐声喊道:“杀呀――”冲向兽人群。 兽人群见了,丢下石斧石刀,飞快地爬上竹子,一跳一窜,从这个竹子攀援到另一个竹子,只见竹子像绿色的波浪一样,一浪接着一浪,一层一层地压过去,发出沙沙沙的响声,没过多久,所有兽人都跑得干干净净的,只留下“二把手”躺在冰冷的石块上,满脸是血,眼睛睁着,嘴巴也没合上。 麦麦提看了,说:“这样吧,把它埋了吧,不知道是野兽还是人,当他是人吧,真主会纪念我们的辛苦的。” 麦麦提说完,大家齐动手,不一会儿,就在竹林里挖了一个坑,将兽人“二把手”埋进坑里,然后填上土,堆了一些石块在上面,再在坟墓前放了一块大石头,麦麦提命人在大石块上刻了几个字“兽人之碑”。 做完这些事,继续赶路,穿越了竹子的海洋,看见漫山遍野的杜鹃花,红彤彤的一大片,非常漂亮。 格桑见了,高兴极了,唱起了歌: “美丽的花,是我的朋友,给人了美丽的笑脸,却暗地里忍受风吹雨打,美丽的花,是妈妈的心肝,离开了家乡,装扮了世界,让人们换来好心情和好笑脸。 美丽的花,是他的朋友,在他孤单的时候,展示美丽的笑容,安慰他思乡的心啊,让他不再想那苍老的妈妈。 美丽的花,不怕风吹雨打,不怕严寒酷暑,自己受了再大的苦,也要带给人们幸福。远方的亲人哦,不要担心,是鹰就要搏击长空,是花就要按时开放,让亲人不再担忧。” “格桑好厉害,竟然唱得这么好听!如果是中原诗词,恐怕要讲究对仗工整,死一篇好文章啊。”萧生说。 “萧生笑话了。我这是胡乱唱的,离正规的唱法相差太远了。不知道是不是我没上学的缘故。总之是没办法的事,现在是有感而发而已,不要笑我就好。” 一路走,麦麦提一路想,他对诗词没有兴趣,倒是对刚才是谁在暗中相助,有点怀疑,这个高人一定在他们中间,只是不知道是谁。这个人深藏不露,对整个商队来说是有好处的,对整个部落也有好处,但是,对中原人来说,就不是福音,而是祸音,因为中原也有高手,但据说,还没见过如此厉害的。 竟然连连击杀两个兽人,而且是兽人中的首领,首领都是最厉害的,他连杀两人,且没听到一点声响,看来是身怀绝技,可以和中原高人一决上下了。 这样想着,麦麦提的商队翻越了高山,到了山那边,真正进入了中原人的地盘,他松了一口气,心想,总算有了安全感,但是,随后而来的恐惧让他不安起来。萧生看到这一变化,连忙问:“老人家,为什么郁郁寡欢?” “前面有哨卡,我不担心,过了哨卡我就担心。” “为什么?” “哨卡是官府的,有通关文凭,就不用担心过不了关,但是,过了哨卡,前面的路上有什么,就不好说了。”麦麦提说。 “那也不要紧,有我们在,怕什么怕?” 麦麦提知道了他们中间有高人,因为麦麦提很清楚他的队伍中的人的能力,几斤几两都再清楚不过了,听萧生的口气,似乎有高人,但不敢肯定。 果然,到了哨卡,那里拦着一个栏杆,上面有倒挂着许多的铁刺,闯关是不可能的,也不必闯关。卫兵队排列两旁,在有人来的时候,列队迎候,没有人来的时候,他们在附近的营房里休息或者练兵,再就是到边境线上巡逻。 他们看见商队,缓缓地走来,骆驼们已经很累,但比较悠闲和惬意,到了中原,不用担心在沙漠地没有水喝,走起来格外轻松些。 到了哨卡附近,卫兵拦住他们问:“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启禀勇士,我们是波斯商人,从波斯国来,到中原去。” “你们去中原干什么?” “我们是做生意的,从波斯运来橄榄油,卖给中原人,然后从中原运来茶砖,卖给波斯人。从中赚点生活费。”麦麦提说。 “好,你们有没有通关的文凭?” “有,有,有。”麦麦提说着,从皮袋里掏出文凭,是小牛皮做的文书,上面有波斯国国王和中原弘毅的签名,以及玉玺大印的痕迹,卫兵见了,命他收起来,然后一挥手,那栏杆被其他卫兵抬起来,卫兵列队,松了一口气,让他们过去。 过了这个关口,放眼望去,看见远处连绵起伏的是矮山和丘陵,一座连着一座,中间有一道平坦之地,仿佛有一条河流,流经了峡口,到了外边,流向远方,这条路就是一条通往中原的惟一峡口,在这个地方,也是埋伏打仗的好地方,因为峡口很狭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非常易守难攻。 附近没有什么高山,但是,就是矮山和丘陵,也足以让人却步不前,要想绕道过去,恐怕有些艰难。 麦麦提最担心的不是官府,而是草民。草民穷得没有出路,遇上饥荒年,就不会等着饿死,肯定有所动作,这样,无形之中就增添了商队的危险性,遇到强劲的对手,自己带的侍卫就没办法对付。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欢迎亲们前来收藏、打赏。 ------------ 第24章 交锋 弘毅年间,建国初始,就遇到了灾害,处处都闹饥荒,朝廷的赈灾银子,还没到,人已经饿死不少,饿殍遍野,没有饿死的有的不想饿死的就起来当了强盗,在商队必经的路上,设下埋伏,拿商队的东西,抢商队的金银,这样才能存活,否则,就只有活活被饿死。 这些人不想成为匪徒,但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干上这个。他们在旷野关口,设下埋伏,对来往的客商进行洗劫。但是,也面临着客商的反抗,客商为的是钱,他们为的也是钱,为了达到目的,为了钱而相互残杀。 客商也会聘请镖局,押送货物,先付一半定金,等货物安全到达后,再付另一半。这些客商很聪明,拿出利润的百分之一,给镖局,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客商的。但是,镖局也有信誉好的,也有信誉不好的,不好的基本上都被淘汰,好的在客商之间有了口碑,并且传递,生意越做越好。 也有被灭掉的镖局,这些镖局遭遇强悍的土匪,被灭掉后,就没有再起来,或者没有了继承人,就逐渐淡出江湖,再也没有听说。虽然字号还在,可是人去楼空,看起来还是比较凄凉的。 波斯人麦麦提看到前面那有一个峡口,知道里面没准就有一支土匪,在此打劫为生,为了避免万一,保证货物的安全,这些东西在土匪手里不值钱,他们也销不出去,只要在集市上露面,就极有可能被捉,他们一般抢钱,不抢货物,除非那些货物能够立马变现,就不能耗时耗力去动这个脑筋。 麦麦提说:“大家小心了,前面可能有埋伏,土匪一般在离哨卡不远的地方埋伏,这里易守难攻,是个埋伏的好地方,不要掉以轻心。” 他提醒完大家,看看前方有烟尘上扬,更加明白了。但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到中原的路,惟独走这里最近,远处还有一条,但非常凶险,要过河翻山的,道路十分难行,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人员伤亡,不是人祸,而是自然灾害。 驼队逐渐进入峡口。这个峡口外面看很小,走进去发现里面很大。看来,在涨洪水时,冲击到此,力量却渐弱,峡口小,里面却被冲成一大片的平原。 大家一路走,一路担心,两边山岗不高,却难以翻越,空谷里发出猫头鹰的鸣叫声,奇怪得很,在白天还有猫头鹰,这个现象是不是一种预兆呢? 再走两步,豁然开朗,大家不敢放松,手里握着钢刀的刀柄,甚至握出了汗水。 越是紧张,越是出汗,驼铃叮当叮当地响着,连呼吸都觉得是个负担,生怕被土匪听见了,但是,前方出现了一群小黑点,真是怕什么有什么,那些黑点逐渐放大,放大,越来越近,原来正是那帮土匪。 萧生有点紧张,他悄悄地问麦麦提:“博士,怎么办?” 萧生知道有茶博士的说法,刚好是个尊称,那麦麦提常常贩卖茶砖,所有的茶店老板都认识他,应该算是茶博士的头头,不叫他博士,叫他什么好呢?他觉得博士的称呼是最好的。 “没事,我知道我们队伍中有高手,就是有千军万马,也不用怕。刚才遇到的兽人,我们波斯侍卫未动一兵一卒,兵不血刃,敌人就已经四散逃走。你说,我说的对不对?”麦麦提说。 “博士看得清楚,的确,我的哥哥和姐姐都有本事,不过,请博士不要宣扬,免得树大招风,我们过于骄傲,就容易遭到暗算。”萧生说。 “知道了。你看,他们来了。”麦麦提说,他吩咐道:“快,准备好五十两银子。” 萧生不懂,看着麦麦提。麦麦提不说话,有人送来一袋银子,麦麦提掂了掂,“嗯,差不多。快,大家做好战斗准备。” 他的话就是命令,他们立刻紧张起来,看着远方的小黑点逐渐变成大黑点,然后,他们像乌鸦一样,黑压压地将他们驼队包围了。 为首的骑着五花马,黑脸,绿头巾,古铜色的胳膊,比水桶还粗,手里拿着一个狼牙棒,骑着马跑来跑去,用狼牙棒指着驼队问:“谁是头儿?站出来。” “我是。”麦麦提说。 “老头,你知道江湖的规矩,我不多说,你看着办。不要命的,就留在这里,要命的,拿钱来换。到了爷的地盘上,就得听爷的。”绿头巾说。 “行,行,没问题,没问题。”麦麦提说。 “你还比较识相。”绿头巾说。 加勒在摸索,萧生对他挤挤眼睛,摇摇头,加勒没有再动,他要看麦麦提怎么做。 麦麦提慢慢走到绿头巾马前,对绿头巾说:“头领,借一步说话。” 绿头巾觉得他还算识相,又没带刀,两手空空,就翻身下了马,将狼牙棒挂在马肚子上,他的背上插着一把鬼头刀,走到麦麦提面前,问:“说!” 麦麦提的手伸进了皮囊,下了绿头巾一跳,后退一步,手举起后背,想抽出鬼头刀,惊愕地问:“你,你想干什么?” 麦麦提笑着说:“头领,是好事。我是老实经商的,千里迢迢的也不容易,就是混口饭吃,赚点零碎银子,算是饿不死算了。我们打交道的时间还长,你和你的弟兄们开辟这里也不容易,种树开山铺路的,付出了劳苦,我这里有点零碎银子,算是孝敬您的,拿去跟弟兄们吃顿好的,弟兄们跟着您,也不容易,风里来雨里去的,您说是吧?” “嗯,快,拿来!”头领不耐烦听麦麦提说话,麦麦提做生意多年了,练就了伶牙俐齿。 “请,区区薄礼,不成敬意。”麦麦提从皮囊里掏出银子,交给了绿头巾,他将银子掂了掂,然后打开绳子,看了看,拿出一块来,放在嘴里咬了咬,再看看成色,笑了,说:“行,你懂事!” 他将银子放进怀里,翻身上马,手一挥,对那群穿着乱七八糟的衣裳的人说:“弟兄们,走!” 众匪徒跟着匪首一起退下,不一会儿,人都散尽,留下漫天的灰尘,远处的战马嘶鸣声逐渐消失,另外,乱七八糟的喊叫也由近及远,乌鸦的鸣叫也已经离去,还剩下猫头鹰的叫声,已经呛鼻的灰尘。 萧生挥了挥手,想扇开灰尘,看看加勒和格桑,说:“还是要冷静些才好!险些酿成大祸。” 加勒说:“对,他们人多,也是迫于生计,才当了土匪,应该和兽人有所区别。他们来,为的是钱,不是为了谋杀。” 麦麦提回来,笑着说:“这个匪首还比较好对付,好打发,我还以为给少了呢。” 萧生觉得,有些人长相吓人,来势凶猛,但是,不很贪心,见好就收,还是比较可爱的,有的可能看起来很友善,但是,心如蛇蝎,贪得无厌,可能嫌不够,就会动手去抢,甚至夺取人的性命,看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是确实的,是真理。 大家继续赶路,总算平安走出大峡谷,原来这块地盘真是绿头巾的势力范围,他们没有再出现过,也就证明这里确实是安全地带。 出了峡谷,就是一大片平原,前方有一处客栈,门口的灯笼上写着“长来客栈”,麦麦提说:“不会吧,上次经过这里还没有这个客栈,怎么几个月不见,就出现了一个?” 他想着这事,竟然忘了萧生在旁边,连忙问:“博士,你说,这里以前没有客栈是吗?” “是的,这里以前没有。”麦麦提说。 “你记错了吗?” “没错,的确没有。这里没有客栈。还是要小心谨慎点为好,小心是一家黑店。不要做冤死鬼。一路上,也遇到不少黑店,多这一家不要紧,跟着我,看着我眼色行事。”麦麦提对萧生说。 然后,他提高声音对大家说:“前面有一家客栈,以前没有,可能才开的,大家要小心,不要大意,小心把命留在这里,要不然,那客栈就不叫‘长来客栈‘了。” 大家一听,哈哈大笑,还真是这样!名字就没起好,看来,开这家店的目的就是要留住来往的客商,谋害了他们的性命,留取了他们的财物,这叫软刀子杀人,简直太可怕了。 大家心里有了数,也就不用怕,毕竟在江湖上行走了多年,这点戒备心还是有的。 他们走到柴扉门口,有店小二跑出来,赶紧牵骆驼,打招呼,请大家进店。 这店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实在荒凉,不过,看到这家店,还是比较新,木板都发出清香味,加上里面还有橘黄色的灯火,和晚霞交相辉映,非常漂亮。 大家落座,飘来一阵阵炖牛肉的香味儿,天色已晚,大家赶路也很疲乏,店小儿眼睛里有水,他看出来麦麦提是领班,就忙不迭地跑过来问:“请问这位客官,你们一共有多少位?” 麦麦提说:“五十八位。” “好,吉利数字,吉利数字,那么,你们想要用点什么呢?”店小二追问道。 “刚才闻到了牛肉香味,就来半边牛犊吧,另外,你这里有没有酱羊蹄?有的话来上二十斤。”麦麦提说。 “有,有,有,酱羊蹄、卤牛肉、炖牛肉都有,要多少有多少。看样子,客官是来自波斯吧?”店小二说。 麦麦提一听,提高了警惕,问:“是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看你们的衣裳看出来的。”店小二说。 “行了,快去准备吧。”麦麦提说。 “好嘞――”店小二跑开去,到后面的大厨房里去准备了。 麦麦提招手,一个小个子跑过来,问:“你,蚂蚱,去看看,小心别被发现了。” ------------ 第25章 黑店 小个子看来有飞檐走壁的本事,身轻如燕,能上能下。他领取了命令,蹑手蹑脚地从厕所那里上了房顶,然后轻轻地运气悄没声息地到了厨房,轻轻撬开一片瓦,往里面一看,吓得差点从房顶上掉下来。 在案板上,放着各式各样的刀具,有弯刀、尖刀、直刀、砍刀、剃刀、斧头、钢锯等,每一个工具上都有血迹,有的尖刀上还在滴血。有一挂猪肉挂在房梁上,厨师正在割肉,小个子仔细一看,那挂“猪肉”竟然还有头发,仔细一看,差点把小个子吓死。 原来是人的尸体挂在房梁上。那人看来是个和尚,长得比较肥大,身子也长,肉也白嫩,猛一看,还真像猪肉。厨师自言自语:“这帮傻子,人肉和牛肉都分不清,人脚肉和羊蹄肉分不清,混在一起,牛肉也有,人肉也有,人脚也有,羊蹄肉也有,撒上点胡椒面,和迷魂散,香喷喷地,给那帮孙子好好吃一顿,反正都是要死的人,吃饱了好上路。” 小个子听了,赶紧溜走,悄悄回到店中,麦麦提见他回来,招了招手,小个子悄悄挨近麦麦提,低声说:“有鬼。” 麦麦提明白了,不动声色,悄悄招呼萧生,萧生明白,过来问:“什么情况?” “进了黑店。”麦麦提说。 萧生会意,又悄悄对加勒、格桑说:“这店不能住,准备走。” 加勒听了,考虑如何逃跑。他看了看这家店,全靠一根大圆木支撑,整栋房子的力量全部集中在中央的圆木上,这根柱子,是这家店的主要支柱,心里就有了主张。 麦麦提清楚这是一家黑店,站了起来,举起黑碗,猛地往地上一摔,发出“哐啷――”一声响,大家一听,这就是常用的暗号,摔碗为号,立马走人,不能停留,什么东西都不要吃,什么都不要喝。只管走人,什么都不要管。 大家纷纷起身,拿了随身带的包裹,拿了佩刀,就出了门,牵了骆驼,一个接着一个,看着就要全部离开了,麦麦提没走,他要负责所有人都走。 萧生要走,并劝加勒走,店里还有七八人,加勒不走,笑着说:“你们先走,估计黑老板不会善罢甘休,我留在这里阻挡,好赢得你们离开的时间。” 萧生知道加勒胸有成竹,肯定有他的办法,就离开了大厅,麦麦提看看加勒,正要说话,店主出来,一看,客人走了一大半,连忙说:“你们想造反哪?牛肉、酱羊蹄都点好了,你们不吃,也不付钱,就想开溜,没那么容易!本大爷开饭店以来,一直还没遇到过吃白食的,想必这事就发生在今天,那么,从今天开始,本大爷就让历史改写,来人,将大门给锁了,跑了当兵的,捉住为首的,就不怕当兵的跑远,哈哈哈哈!” 麦麦提说:“当家的,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干嘛要对我们下毒手?” “少废话,不吃你们,我们就会被吃,小子,不要说那么多废话,看你这一身的肉,还能做几笼肉包子的,来人,将他们给我拿下。”店老板说。 “当家的,我们是外国人,你也该杀吗?”麦麦提问。 “外国人?外国人的肉更香,吃多了土豹子,也开开洋荤,尝一尝外国人的滋味,那是好的。实话告诉你吧,哈哈哈,所有人在我眼中,都是肉,都是可以做肉包子的,哈哈哈!”店老板发狂了。 “我们是波斯人,知道你们喜欢肉,不妨留两峰骆驼给你们如何?”麦麦提说。 “谁要你的老骆驼,肉太老,不好吃,只有人肉才香,可以卖出好价钱,一些权贵,专门喜欢吃人肉,有这个市场,就必须有人牺牲。权贵们的心思最难猜,不过,有一点很重要,他们喜欢新鲜的东西,一定要吃到真正的人肉,至于肉从哪里来,暂且不问,如果能够得到该得到的东西,想必会很开心。废话少说,快,来人,既然麻不到你们,就来硬的,反正你们今天是死定了!”店老板说。 话音刚落,加勒对麦麦提他们喊道:“你们走吧,他们交给我了。” 店老板狞笑道:“这小子,毛都没长齐,还想飞?来人,将那小屁孩给我抓住,他的肉一定很嫩。” 各位伙计听了老板的说法,赶紧挥舞着刀枪冲向加勒,知道小子肯定没本事,也不务正业,跑到驼队里来混饭吃,有本事的年轻人,都不会选择经商,却会去做一些有出息的事。 加勒看他们越走越近,坐在柱子旁边的桌子上,“啪――”一拍桌子,桌子上有筷子笼子,桌子哪里经得起加勒的一掌?顿时散了架,分成一块一块的木头,筷子飞了起来,加勒将筷子一一接住,然后将筷子夹了八根筷子在十个手指之间,只见加勒高喊一声:“着――” 话音刚落,八根筷子齐刷刷地飞出,不偏不倚,正好射中前来想捉拿他的八个伙计的眼睛,那些筷子像是他们的眼珠子,一定会回到发源地,结果,八个伙计疼得立马扔了武器,就倒在地上开始滚来滚去的,哭爹喊娘,鬼哭狼嚎的,凄惨之声直达天庭。 加勒给麦麦提使了个眼色,麦麦提会意,带领剩余的几个人,从大门跑出去,骆驼、行李啥的先前由属下带出去了,加勒见大家都出去,他站了起来。 黑店老板看见加勒站了起来,刚才那筷子插入八人的眼睛,老板已经惊骇万分,但是,不甘心,看看麦麦提等人冲出去,他立马命人将大门关起来,但是,他的属下很笨,等反应过来后,人家已经逃出去了。 老板命令所有人来抓加勒:“伙计们,把这个家伙抓起来,是他伤害了大家,将这个家伙的肉炖成肉汤,骨头喂狗。” 大家蜂拥而上,加勒站稳,双脚紧紧抓住地面,一股地气透过脚跟脚掌、顺着双腿突突地往上窜,直到上半身,到双臂,加勒伸开双臂,双掌放在柱子上,然后一使劲儿,加勒喊了一句:“着”,然后那柱子就“咔嚓”一声脆响,显然是连接柱子的大梁断裂,加勒弯下了腰,就地一滚,像鳄鱼一样迅速跑出来,刚一出门,大门就因重力而变形,扭曲成一团,加勒跑出大门,大约有一箭之地,只听得黑店大厅轰然倒塌,里面的人再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加勒一看,知道这是一家是经过官方认可的店,如果就这样,恐怕会被追查下来,官方知道他们在开店,但是不知道他们在开黑店,到时候,他们追查下来,恐怕会连累到王子殿下。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他就跑到马厩里,搬来一些草,到后院柴垛里,扯了一些柴,浇了一些桐油,一把火烧起来,顿时火苗窜起来,腾腾腾地热气升起,火光照亮了夜空。 萧生看到黑店烧起来,火光冲天,他很着急,竟然哭了,哽咽着说:“完了,完了,我的加勒哥哥死了,他死了。” 大家都过来安慰他,但是显得很无力,格桑说:“加勒不会死,一定不会死!” 萧生知道这个又是安慰,就没在意,也没去想。 正在迟疑间,有一个长长的影子,出现了,越来越近,但是,看不清楚长相,麦麦提说:“大家小心,注意隐蔽。” 那人跑过来,喊道:“萧生,萧生,我是加勒。” 萧生一听,马上跳了起来,高兴地回应道:“加勒,加勒,我们在这里,我们在这里!” 加勒走近一看,是萧生、格桑,还有麦麦提。麦麦提说:“大家收刀入鞘,是自己人。” 大家围了上来,问长问短,加勒把情况说了一遍,格桑哥哥哥哥地笑了起来,大家都愣住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格桑看到大家都愣住,笑声更大了。 萧生说:“人家说我生下来就笑,笑声很大,因此取名‘笑生’,没想到真正的笑声在格桑这里。怎么了?这样高兴!” “你们看加勒的脸!”格桑指了指他的脸,然后又禁不住笑了起来,直到笑得弯了腰,捂着肚子蹲下去了。 大家这才仔细看加勒的脸,可不是,加勒的脸变成了大花脸,白一块,黑一块的,还好是晚上,要是白天,恐怕大家很容易发现,格桑心细,看得真切,先笑出了声。大家也跟着大笑起来。 麦麦提说:“行了,大家累了,又饿又渴,如果没有追兵,我们就在此地驻扎,弄点吃的,休息休息,天明好赶路。” 大家依令而行,想必加勒将黑店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听到远方像是放鞭炮一样,噼里啪啦的,直响了一宿,到了天明,黑店完全变黑,成了一堆炭,炭堆上仍然飘着袅袅的青烟。 他们晚上在帐篷里休息,休息之前,熬了一些野菜汤,吃了一些干饼和干牛肉,算是凑合了一宿,天明之后,继续赶路。 加勒一大早,到小河边,洗了一把脸,将脸上的烟灰洗了个干干净净,再将身上的衣服换了,随便透了一把,然后换上干爽的衣服,将湿衣服晾在骆驼的背上,看起来像是给骆驼穿上了衣裳。 前面就是一处城郭,看起来很巍峨壮观,不知道是什么城,麦麦提说:“前面是青州,城沿青山而建,在关口之上,人们就叫它青州城。” 驼队进城的时候,在城门口被卫兵拦住,盘问完了,看了通关文牒,就让他们进城。 进城之后,麦麦提找到一家值得信赖的旅馆,住了下来,大家洗漱完毕,然后补觉的补觉,出去游玩的游玩,自由活动。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收藏、打赏和评点。 ------------ 第26章 盗符 青州城是中原门户,边塞要地,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也是军事重镇,这个地方的守军是国舅爷夏三爷,他是皇后的表哥,因为皇后和胡图乱国,被弘毅贬斥到此地,永远不准进京。 夏三爷在家排行老三,前面两个都因病暴毙,皇后的舅舅家就只剩下了夏三爷在支撑门面。夏三爷在弘毅的父皇驾崩的时候,曾经举行过宫廷政变,却被人及时发现,胡图以外的大臣,禁卫军守军,暗中与城外的弘毅取得联系,秘密劝说弘毅回京,继承皇位。 弘毅在禁卫军和大臣的帮助下,粉碎了夏三爷的阴谋,政变失败,涉事官员和士兵被捉拿下狱,以谋逆罪全部处罚,依律当斩,弘毅登基,大发慈悲之心,大赦天下,又念及皇后面子,考虑到父皇尸骨未寒,不便杀戮,但是为了成全律法,不能让夏三爷因为谋反而放纵其肆意而为,在征求三法司的意见后,弘毅下令执行刑罚,将夏三爷的双脚砍掉,算是警戒胆敢以身试法之徒,敢藐视皇权者,以夏三爷为例。 如果运气好,可以保留性命,只去掉身体上面的头以下的任何部件,像夏三爷属于皇亲国戚,皇恩浩荡,才有这个下场;如果运气不好,就会砍掉身体上面的头,而不是除了头以外的其他部分了。 夏三爷没了脚,想必就不会骑马闹事了。对夏三爷做了交代,对夏三爷的亲戚也要有交代。余者无死罪,但是活罪难免,每个和夏三爷有关的人,全部打了板子,女眷打了鞭子,最后将他的属下以及全部亲眷悉数搬出了京城,令其本人一生以及他的后代子孙,都不得踏入京城半步,一旦发现,立斩不赦。 夏三爷一家老小垂头丧气地被遣送到了青州,成了青州王,有封地,不用上税进贡,可以统辖当地百姓,也免了税赋,还有不用征兵,只是可以拥有自卫军,一是可以防守北方来犯之敌,另一方面是维护青州城内的治安警卫,保护当地居民的安全。 夏三爷作为青州王,比较惬意,算是捡回一条性命,但是,夏三爷贼心不死,对于这样的安排,嘴上感恩戴德,三呼万岁,但内心里一直不服,暗中与皇后联系,准备卷土重来。 夏三爷励精图治,在青州招兵买马,训练士兵,非常严格,但是对老百姓非常爱护,他很清楚,百姓在关键的时候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迫不得已的时候,百姓可以作为人质,他掐准了弘毅的脉搏,不会伤害他的百姓,在关键时候,能放夏三爷一马。 夏三爷很清楚,作为青州王,显然太小,他的妹妹还在宫里,作为人质,虽没有生命之虞,但是,名分已失,只是挂名的皇后,实际上真正的皇后在弘毅旁边,弘毅的母亲,以前的侧妃,是皇太后,比夏步珠皇后要高一级,实际上是一种侮辱,让夏步珠生不如死。 夏三爷恨就恨朝中的一些大臣,比胡图还坏,软刀子杀人,杀人不痛,也不流血,可是在慢慢地折磨人,让人感到非常难过。夏步珠在宫中也是度日如年,等于被绑架或者被软禁,也有一些旧势力,可是他们到底是不是真心,还不清楚,在关键时刻,说不定会掉链子。要说完全可靠,那还未必,需要时间来检验人的真心还是假意。 青州城和皇宫,两点一线,虽然隔着千万里,但是,目标始终不变,夏三爷打算在有生之年,推翻弘毅,自己当一个无脚皇帝,做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成为一代枭雄。 要想达到目的,除了要将自己所统管的青州治理好之外,还要扩军,增加规模,但不能让弘毅察觉,将扩招的士兵化整为零,将士兵分给各个大户人家,作为家丁,遮人耳目,为的在暗中起兵。即便这样,夏三爷还是觉得兵力不足,若想一举成功,必须要和北方各族联合,然后和西北王魏宏联合,一举逼近京城,逼弘毅退位,将帝位传给夏三爷。 但是,那西北王魏宏是个死脑筋,十分固执,不见兔子不撒鹰,做事稳当,不见兵符,不可能调动西北军。夏三爷就想到了一个办法。 兵符在皇上弘毅那里,一般人都不可能调动西北军,只有皇上派使者,到了魏宏处,出示兵符,并将兵符对上后,魏宏才可能调动军队。 兵符做成了老鹰的样子,是老鹰的头,一分为二,一半在魏宏处,一半在皇上那里。只要将两半兵符合二为一,严丝合缝,才能证明是真的,否则,一定是假。老鹰兵符制作十分精良,里面的机关复杂。制作兵符的,都是宫中匠人,在遍访民间后,发现的人才,制作完兵符,人身即被限制,不可能再从宫中出来,由宫中供养。 兵符遗失者,与兵符一同从人间消失,兵符在,人命就在,兵符不在,人就不可能生存。 夏三爷最难搞的就是兵符,他想到一个办法,就是明的不行,就来暗的,他命人在市井当中寻找小偷,这个小偷非同一般,是惯偷,且屡次都成功。 安排下去后,当差的故意装扮成商人,在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地闲逛,当然,每人都带了一些细碎的银子,结果一天下来,五十个人,就有四十五个被盗,其他五人是因为去逛了窑子,没有上街,算是逃过了被盗的命运。 回来向警卫队报告,队长大发脾气,嚷道:“偷鸡不成蚀把米,你们这是干的什么事?废话少说,每人自己抽嘴巴,每人抽五十下。” 大堂上传来噼噼啪啪的抽嘴巴的声音,队长十分苦恼,没有办法。 他不觉得抽嘴巴是好玩的事,最担心的是夏三爷可能追究下来,他的帽子保不住,正在郁闷之时,有人来报:“夏三爷到。” 队长一听,吓得一哆嗦,赶紧跑出来迎接,队长见到一顶轿子抬进来,然后进去两个人将夏三爷给架出来,放在抬椅上,队长见了夏三爷,赶紧下拜,说:“卑职叩见三爷!” 夏三爷问:“起来吧,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回三爷,不行,神偷太厉害,卑职派出的公差,全军覆没。”队长怯怯地说。 “你的方法不对。像这种情况,你应该到大牢中想想办法。”夏三爷说完,“回府。” 众人听了,赶紧将抬椅放下,又将三爷架回去,放在轿子中。 三爷没有惩罚队长他们,倒是队长有些羞愧难当,怎么办事的?连个小偷都抓不住,反而损失一些钱?三爷事务缠身,还抽空来指点迷津,看来三爷十分关注这件事。 三爷指出了路径,这是好事。 他命人找来在押罪犯的名单,特别是因盗窃入罪关押的人。从中挑选,千里挑一,万里挑一,最终从里面选出了两个神偷。 一个叫道义,一个叫道尔,队长问:“你们为何入狱?” “我们因贼盗罪入狱。” “偷东西?” “对。” “偷了什么?” “偷了人家的牛。” “你是怎样偷的?” “我趁子夜时分,人们正在熟睡时,破墙而入,牵走了牛。” “一个人所为?还是两个人?” “这是小事一桩,我一个人就能干。” “你被抓多长时间了?” “两个月。” “外面那些窃贼是你什么人?” “是我徒弟。” “哦,是吗?” “你干嘛不偷了?” “我老了,现在在牢中生活很舒服,总比在外担惊受怕要强。” “你们也有怕的时候?” “那当然,偷人家的,没有几个有好下场。我是见好就收,住在牢中,倒很安全。” “那你想不想出去?”队长问。 “出去干什么?” “出去好重新做人啊。”队长看窃贼道义的表现,好像不想出去。 “我不想出去,想出去早就出去了。这牢房对我来说,太简单了,我想出去,这牢房关不住我。天下没有什么锁我开不了。”他自信地说。 道尔点点头。 队长问道尔:“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是偷了张大虎家的小娘子,顺带偷了一些金银细软,还没走,就被张大虎设下的陷阱,将我捉拿。”道尔说。 “盗亦有道,你干嘛盗取人家小娘子?” “小娘子自愿的,她是一朵花,我是小蜜蜂,花儿不开放,蜂儿进不去。她是有缝儿的蛋,我是到处飞的苍蝇,她没有缝儿,我也不会叮。”道尔说。 “真是一个采花大盗!”队长说。 “你是怎么被发现的?” “是小娘子发了神经病,主动告诉了张大虎,张大虎十分气愤,要将小娘子沉潭,我停手后,就来搭救。想跟小娘子最后温存一次,小娘子给了我一些金银细软,没想到,张大虎设了套,让我来钻,我被捉住,为了保护小娘子,他没说是她送我的,就一口咬定是我偷的。”道尔说。 “哦,原来你还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侠盗啊!佩服佩服!”队长对这个道尔有了新的认识。觉得这个人如果和道义一起,肯定能成大事。 道义不是逃不出去,是不想逃,他的目的是想在狱中安度晚年,但他身怀绝技,开锁的本领天下第一,道尔有情有义,虽有点色,可男人有几个不色呢?只不过伪君子装得像罢了,道尔是一条汉子,懂得怜香惜玉,又没有什么歪心思,为了女人情愿上刀山、下火海,两肋插刀,为女人去死,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如果好好地利用他们,献给三爷,给三爷看看,说不定三爷夸我会办事呢!想到这里,队长的心里乐陶陶的了。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收藏或者打赏、评论均可。 ------------ 第27章 侠盗 队长想到这里,立马命人安排车辆,找来干净衣裳,给道义和道尔换上,去见王爷。 夏三爷听说队长的工作有了进展,非常高兴,说:“快快有请,到书房。” 有人给做了一辆车,在室内可以行走,夏三爷手臂有力,摇动木车,那车竟然可以飞快地行走,比人走得还快,没有声音。 车内还有一些机关,包括飞镖、绳索、短剑、飞针、老虎爪等等,还有自动行走的功能。这是民间能工巧匠设计,夏三爷非常重视民间高人大侠,为了夺取江山,他殚精竭虑,要的就是一个名分,以雪耻复仇,解救姐姐出牢笼。 队长带着道义道尔到了书房,道义看了王爷的房间,嗅出了味道,知道王爷想谋反,并且血腥味十分浓厚,因为兵器多的地方,钱就多,钱多的地方,必然是生死相争、你死我活的地方。道义凭着多年的经验,知道要是在夏三爷府上捞一票,可以一生无忧,但是,据说夏三爷手下高手如云,道义还不敢冒这个险,不想把老骨头丢在这里,还想安度晚年。 道尔嗅出了王府之内,有一些脂粉香,但是不浓厚,看来夏三爷不爱女色,不过,每晚的确有两名童女侍寝,不干别的,就是暖脚。童女一人抱着夏三爷的一只脚,放在怀中,让脚暖和,另外,脚暖和后,就左右各睡一个,帮着夏三爷温暖前胸后背。 “卑职叩见三爷!”队长见了夏三爷,赶紧跪拜。 道义道尔按照江湖的规矩,作揖,然后侍立一旁。这不算失礼,道义道尔在江湖行走,不在青州府,就在其它地方地盘上行走,不是固定的,就不能说三爷是父母官,没有行礼的必要。三爷也不怪,说:“来了!” “来了,卑职依照三爷的吩咐,在狱中捞出两位能人,特来献给三爷,供爷差遣。”队长说。 “罢了,差遣还是交给你,我老了,有些事不能亲自办,要是能亲自办,我何必要养活你们呢?”三爷说。 “爷说的是。这两位是江湖中行走多年了,身怀绝技。今儿,给爷带来,请爷过过眼,如果能用,就留下;如果不能用,就重新投入大牢如何?”队长说。 “行,谁是道义?”三爷问。 道义上前一步,作揖打躬,说:“在下便是!” 三爷仔细端详道义,发现他头发斑白,眼角有皱纹,古铜色的脸上,看上去非常健康,身材熊背蜂腰,走路灵活,眼睛左顾右盼,看一眼就知道人的秘密,因他眼睛深邃,炯炯有神,一看,就知道他是老江湖。 “你从事这一行有多久了?”三爷问。 “不知道,我是流浪儿,从小不知道爹娘是谁,跟着师傅长大,师傅教我做好人,我偷了东西,买东西吃,用不完,也不攒钱,就给比我还穷的人。到老了,没地方去,没儿没女的,只有靠官府的监狱来收留了。”道义说。 “看来,你还是挺仗义的!好,你有什么本事,给老夫展示展示。”三爷问。 “三爷,我只希望你不要拿针扎我就成。”道义说完,就闭口不言了。 夏三爷一听,吃了一惊,我这木椅的秘密被他看出来了,看来,这人有透视功能,难道他能看透锁的秘密不成?这人不同于凡人,天底下恐怕没有机关能难住他。 队长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夏三爷转脸问道尔:“你是什么人?做这一行有多久了?” “我是南方人,到这里来,是因为喜欢北方的美女长得丰腴。”道尔说。 “哦,哈哈哈,原来是采花大盗。”三爷笑道。 “不是大道,真正的大道是道义师傅,我给他倒尿罐都不配。”道尔说。 “看来你很谦虚,好吧,你有什么本事,给爷展示展示!”三爷命令道。 “我也没什么本事,我看出爷每晚上有两名童女侍寝。”道尔说。 三爷一听,也吃一惊,这两个家伙,简直神了!一个看出我的木椅有机关,里面藏有暗器;一个看出老夫晚上有小美女侍寝,真是怪事!看来,两个人都不是一般人。 “哈哈哈,道尔,你说笑话了!老夫这一把年纪,还能弄得动美女吗?你别开玩笑了。”三爷笑道。 “爷,你老别怪罪在下,你的小美女,是你的暖水袋,是给你捂手捂脚的,人上了年纪,手脚到了冬天就冰凉,她们给你提供温暖,没有说您老会动她们。”道尔说。 “啊!这你也知道哇!”三爷惊讶极了。 队长的嘴巴也合不拢了,原来三爷的夜晚是这样过来的! 不过,这是人家的私生活,队长在窑子里嫖妓,也是他老婆不知道的,男人的夜晚总是被女人弄得十分精彩,这无可厚非,只是官位不同,等级各异,消费不同罢了。 道尔很清楚,这事不能说得太白了,否则就涉嫌侵犯到别人的隐私,虽说人越老,越看得开,越沉得住气,但是有时候,还是不行,到了一定的程度,他肯定要怀恨在心的。 “三爷,您看这……?”队长问。 “两位都留下吧,由你来指挥,你有事直接跟我禀报。下去吧!”三爷吩咐道。 队长带着两位侠盗出来,然后进了一家茶馆。店小二快速跑过来,“爷,要点啥?” “来一盘熟牛肉、一盘酱猪蹄、一只烤鸡、一只烤鸭、好酒一坛,不够再添。”队长说。 “好嘞――,一盘熟牛肉、一盘酱猪蹄、一只烤鸡、一只烤鸭、好酒一坛,楼上八号桌客官!”店小二一边跑,一边喊。 道义道尔心满意足,这队长还行。拿食物来诱惑,很清楚在牢狱中的伙食很一般,出来后就要大补特补,看来这个任务不一般。 没过多久,店小二就把东西端了上来,香气扑鼻,让人垂涎三尺,然后店小二抱来一坛陈年佳酿,咚一声往桌上一放,然后拿来三个粗瓷大碗,放在三人面前,店小二给酒碗满上,然后笑嘻嘻地说:“军爷,你们慢用,有事请招呼!” “好,你下去吧!”队长吩咐道。 店小二喊着“好嘞――”下楼去了。 队长频频举杯,盛情邀请道义道尔喝,一边喝一边交代任务,道义道尔弄清楚后,说:“队长,放心吧,我们清楚了,你这顿饭请得扎实,我们做事也不含糊,说吧,什么时候要?” “九十天怎么样?”队长问。 从青州府到京城,最快也需要三十天,往返需要六十天,办事三十天,如果顺利,就能成功。但是,兵符在皇上那里,一般人不知道藏在哪儿。 队长说:“此事非同小可,你们要谨慎,这决定将来谁坐江山当皇上的事,你们决定着三爷的未来,如果一旦泄露出去,你们和我的人头都将不保。明白吗?” “明白。” “好,小二,再来一坛酒。”队长吩咐道。 小二忙不迭地跑上来,怀里抱着一个坛子,三人继续开怀畅饮。 喝到一定程度,他们喝的就不是酒了,完全是水了。队长从怀里掏出两个金元宝,分别递给道义、道尔,说:“这是盘缠,路上开销。用不完的,你们自己决定。事成之后,还有两个,你们一人一个。三爷高兴了,另有赏赐。你们的下半生确保无忧无虑。” 道义道尔听得真切,说:“好!” 事就这样成了!他们大醉而归,队长派人将他们送到馆舍住下。 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还有一句话,叫“隔墙有耳”,队长和他们的这一席话,被隔壁的小个子听到了。 小个子是波斯商队的小机灵,麦麦提的得意小探子,打探消息很有一套。 队长和侠盗们坐在包厢八号桌,隔壁是七号桌,小个子和萧生、加勒、格桑上街游玩,累了,也饿了,就到了这家酒楼歇息就餐,听到隔壁大呼小叫的,就引起了萧生的注意,他使个眼色给小个子,小个子就将耳朵贴在墙壁上偷听。 队长的话,被他听了个真真切切的,就向萧生一五一十地做了个禀报。 萧生听了他的话,知道有一场大阴谋,将在青州府发生,并且将要影响到京城的安全,还有皇上的命运,这事非同寻常,他将此事细细地写成一封长信,交给了格桑,命她即刻启程,报告给父王,请父王拿个主意,并且请示下一步将要怎样做。 格桑拿了书信,很快就见到了大郎,大郎派人请来的罗格长老,长老此时在修学,他游历四方,传扬上苍的消息,劝人为善,此刻回来,是计划下一次的讲学内容和路线。听说小王子已经秘密进入中原,他很高兴,平生的愿望快要实现了。 他看了萧生的来信,说:“大王怎样看?” “信中所说,并不明确,只是说了将来有一场政变,但是,详细计划还不知道。需要进一步确定消息。”大王说。 “对,老夫也是这样想的,如果想要知道详情,不如派人跟踪,看看两位侠盗下一步要做什么,索要窃取的是什么东西?”罗格说。 “是的,青州府夏三爷可能要夺取帝位,密谋造反,但是,条件还不成熟,需要继续观察,看他下一步所欲何为。派人跟踪是最好的,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大郎说。 “大王分析得十分到位。老夫之见,需要大王修书一封,交给小王子,让小王子密切关注青州府动静,随时禀报,另外,安排格桑随时传递消息,派遣麦麦提的人跟踪,听说叫‘小个子’的,跟踪两位侠盗一起进京城。”罗格长老说。 大郎点了点头。命令道:“来人!”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来收藏、打赏。 ------------ 第28章 进京 外面进来了两个人,一个手里端着盘子,盘子里放了十根金条,另一个人手里端着的盘子里面放着一件夜行衣,大郎吩咐:“格桑,把金条和夜行衣带走,交给萧生,让萧生安排人跟踪二位侠盗,一路赶到京城,探寻真切,然后回来报告,听取下一步指示。” “臣领命。”格桑说。 有人将衣服和金条装在一个背包里,交给格桑。格桑刚要离开,大郎说:“且慢。” 他叫住了格桑,然后命罗格写一封书信,将刚才的意思写入书信,交给了格桑,说:“去吧,一路顺风,期待你的好消息。” 格桑作揖打躬,然后离开,转瞬间到了青州府,见到萧生,将东西交给了他,萧生看了书信,明白过来,于是找到麦麦提,说了父王的意思,麦麦提说:“这是好事,不如就派他――我的亲爱的小个子去吧,金条不用多,一根就足够,其余仍由你保管,以后说不定用钱的地方还多,你看怎么样?” “好啊,好啊,我会的。”萧生说。 麦麦提让人请来小个子,说:“你认识那两个侠盗吧?” “认得,认得。”小个子答道。 “那就好,你就跟着他们,但不要被他们发觉。这是盘缠,路上花费,我看差不多够用了。你觉得呢?” “好啊,我跟踪他们,不用住旅馆,在房梁上睡,是一样的。”小个子说。 “好啊,亲爱的小个子,你不错,从今以后,你就不叫‘小个子’了,你要叫‘蝙蝠侠’,因为你睡觉时,是倒挂在房梁上睡的。不过,你要在适当的时候,还是要洗澡。”麦麦提说。 “放心吧,当家的!这事交给我,没一点问题。我跟踪他们,回来告诉你最新消息。” “且慢,你只是跟踪,不要采取行动,等我的指示,再做商议,不要暴露了目标。如果暴露,我们全部要被杀头,根本不会被驱逐出境,知道吗?”麦麦提说。 蝙蝠侠说:“好的,我清楚了,掌柜的!” 蝙蝠侠要走,麦麦提说:“这里有一件夜行衣,是大王送的给你,这夜行衣是用特殊材料做成的,可以隐身,你在房梁上睡觉,不会被发现,只是鼾声不要太大,免得被发现,乱箭射上去,或者乱刀砍上去,都是致命的,要小心。” “这个我明白了,当家的,不用担心。”蝙蝠侠说,说完这话,蝙蝠侠离开馆驿,在路上潜伏,专等道义和道尔前来。 再说道义和道尔离开了青州府,风雨兼程,往京城方向而去,一路还算顺利,用钱的时候,就用钱,他们不担心没钱,队长给的金条,跑一个来回,两个人随便花,都花不完。即便花完了,侠盗名声,威震江湖,走到哪里都不会挨饿。 到了京城,道义和道尔寻得一家热闹场合住下,住在这里,比较安全,越是热闹之地,越是安全,越是偏僻之地,越是不安全。 他们住下,蝙蝠侠也到了,住在房梁上。道义和道尔都没看见,他们游走江湖多年,却从来没见过蝙蝠侠穿的夜行衣。这种夜行衣用天山上的蜘蛛丝编成,这种蛛丝,非常结实,不易拉断,却没有痕迹。 用这种蛛丝做成了线,然后织成了布,做成了衣服,行动很方便,却不容易被人发现。 这种衣服非常珍贵,需要九万多只天山蜘蛛,花费九个月才能做成。 这件夜行衣,也是隐身衣,人穿了这身衣服,别人看不见本人,本人却看得见外人。 蝙蝠侠将信将疑,做了个试验,在来京城的路上,看见有一个小偷正在翻院墙,墙根丢了一包东西,一看就知道是小偷的“成果”,正常人不会三更半夜地从墙头上走路,于是,他就等那小偷跳下院墙,蝙蝠侠却捡起了包裹,看小偷看不看得见他,如果看得见,证明夜行衣没有隐身的功能,如果看不见,证明隐身衣可以用。 蝙蝠侠捡起包括后,就拿走,那人惊呆了,看着包裹自己在走,他以为撞见了鬼,但不甘心自己的“劳动成果”付之东流,就跑过来。 蝙蝠侠不会让他撵上,小偷跑得累得气喘吁吁的,看得着包裹,就是抢不着。蝙蝠侠想捉弄一下他,就喊道:“拿命来,拿命来!” 那小偷看着悬在空中的包裹,有声音从天上传来,四顾茫然,看不到人,也看不到神,更看不到鬼,他当时就吓尿了,跪在地上,四周磕头,哭道:“哪路的神仙?哪路的阎王?爷,爷,绕了我吧,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八岁的孩子,我干这一行的确没办法,没办法啊!” “说,你偷了几次了?”蝙蝠侠问,拿着包裹上下玩弄。 那小偷不敢看,只觉得包裹上下跳跃,呼呼有声,他磕头如捣蒜,说:“爷,别逗俺了,小人知道错了,包裹给你,只是不要拿我的命!你拿了我一个人的性命,不算啥,我的狗命不值钱,你拿了我的狗命,等于害了我家老母还有幼儿啊!” 蝙蝠侠看看他的狼狈样子,就说:“行了,行了,今天暂且饶你不死,死罪免了,但是,活罪难饶,你回去孝敬你母亲,抚养你的儿子,在家老实种地,凭辛勤劳动挣钱,不能离开村庄半步,不能离开你老母幼儿一天,另外你不能再干这营生了,如果再做,小心我要你的狗命!” “好,好,好,小人知罪,小人知罪,绝不再犯,绝不再犯。回家种地,孝敬老母,抚养孩童,绝不离开他们。”小偷说完,又开始磕头致谢。 “你去吧!这包裹要物归原主,你也休想拿走!”蝙蝠侠说完,就把包裹往院里一扔,只听得从高墙那边传来“咚――”一声想,有狗狂叫起来,院子那边房间的灯亮了,不一会儿,院子里到处都是火把和亮光,有人发现了包裹,将包裹交给了老爷,老爷说:“家中遭贼了,不过贼没有走远,一定还在附近。” 夫人说:“算了,既然东西没有丢失,还是不要追了。穷寇莫追,这个道理想必老爷懂得。我们肯定遇到贵人了,在暗中相助,小偷没有得逞。” 大家听了,各自散去,院墙那边的灯火渐渐熄灭,院子又重新安静下来,恢复了平静。 蝙蝠侠三步上了墙,蹲在墙上往里看,看到老爷将包裹捡回去,想必不会马虎大意了,就放了心,蝙蝠侠在看看那小偷,只见忙不迭地抱头鼠窜而去,回头四周到处看,带着狐疑的遗憾走了。 蝙蝠侠自从那次破坏小偷的盗窃行为来看,知道他身上的夜行衣有隐形的功能,真是开心极了。有了这隐形衣,可以做很多好事,哪怕自己是波斯人,也无所谓,常来中原行走,差不多也算是中原人了。 他住进道义和道尔的房间,他俩根本看不到,也不知道天底下有这样的夜行衣,要是知道,他们也想弄一套,晚上出去工作,就不用太担心被抓,可以说,有了这样的隐形衣,别说偷东西方便,就是偷人,也方便。 蝙蝠侠没有想那么远,他只考虑完成任务就行,现在看来,他的计划就是要弄清楚道义和道尔能从皇上弘毅那里能不能拿走兵符,如果拿到了,就像路上遇到的小偷盗窃大户人家的钱财一样,要物归原主,让窃贼死了心,就会安心做生意,不会老是惦记着那事。 道义和道尔吃了晚饭,开始合计怎样潜入皇宫,接近皇上。 弘毅很聪明,知道兵符的事情非同小可,决定着国家的生死存亡,朝廷的兴衰剧变,手里有兵,自然不怕骚乱。大家都清楚,有了兵权,就有了一切的权力。 弘毅将九大兵符全部放在藏经阁,没有谁知道了,只有小鬼子知道,弘毅最清楚小鬼子忠心不二,非常值得信赖,有了兵符,就有了全国军队的调配权。 镇北、镇南、西北、镇西、西南、东南、镇东、东北加上中央,一共九大驻军,其中,西北军司令魏宏非常重要,他在守护西北门,首当其冲,会与北方各部发生冲突,正是两国的关键部位,稍不小心,就会犯下一些常识性的错误。 弘毅直接将他们抓在手里,这样才会心安,皇上的位置,很多人都盯着,平民百姓就算了,没有那个必要去牺牲,最想登上高位的,不是普通人,都是有野心、有抱负的人。 韩半仙见弘毅常来藏经阁,知道他遇到了麻烦事,就问:“陛下,藏经阁是不是最重要的?” “是啊!” “为什么?” “因为这里住着皇上的智多星,一定能为朝廷效力,让朝廷度过难关。” “陛下过奖了,老夫哪里是智多星?只不过多读了点书,多懂一点总不是坏事。不要褒奖,不要褒奖。”韩半仙连声说道,他很清楚,弘毅是明君,只不过不要太骄傲,太骄傲的人一般都没有城府,反而会坏事。 韩半仙掐指一算,再夜观天象,从大的方面来说,胡图余党并不甘心,仍在蠢蠢欲动,要推翻弘毅,拉他下台;从小的方面讲,他知道了必有人来盗取物件,具体是什么,还要进一步算算。 因此,格外要小心,他在藏经阁居住了三个月,饱读诗书,闲暇时分,在夜晚,要观察到星座,看看天有没有异象,如果有,证明有问题,最近发现了这些问题,还不明朗,还需要静思冥想,才能有所醒悟。 天象和人情差不多,越是高山,山里的风景越显得灵秀,越是流水,越需要山的衬托,显出水的睿智。做人也是这样。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求支持! ------------ 第29章 设防 韩半仙算出有人要来皇宫,因弘毅身上显出了征象,他见弘毅来访,立马禀告:“陛下,最近老夫心情烦躁,不知道陛下感觉怎样?” “实不相瞒,朕感到胸闷,坐立不安。是不是天气的问题?”弘毅问道。 “不是,是天下小人的问题,有人想要逆天,陛下要小心。”韩半仙说。 “谁?谁敢这么做?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弘毅说。 “具体是谁,老夫还在观察,还不明显,只是有一股气在翻身,在动弹,然后又消沉下去,等待下一次动气,老夫才知道,需要提前准备,拿准这个卦象。”韩半仙说。 “那好,朕的安危全系在先生身上了,一旦卦象明显,请告之朕,朕好应对。朕的江山,靠先生来保证了,先生身上的担子不轻。”弘毅说。 “老夫不敢马虎,日夜苦思冥想,就是要找出幕后黑手,是谁想要夺取陛下的江山?是谁要让天下苍生生灵涂炭、民不聊生?是谁要造反?只要老夫活着,就不能让小人得逞,一定将小人正法,让百姓安居乐业。即便牺牲老夫的性命,也在所不惜。”韩半仙说。 “先生,不要说不吉利的话。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不是朕独享的天下,上苍安排朕来为首,是要带领天下黎民百姓过上好生活。先生和朕一起,当好领头雁,带领天下苍生到达乐园。先生有没有信心?”弘毅问道。 “有,放心吧,陛下,老夫为陛下、为天下苍生,即使是两肋插刀,也在所不辞,另外,老夫没有几年的活头,在活着的时候,就要多做事,做多点好事,不图后人纪念吧,也要图当代人的好口碑。人若想长寿,必须要多做善事、做好事,不斤斤计较,有了善心,又有了善行,那么,这个人想早点死都难。”韩半仙说。 弘毅离开了藏经阁,心里很是安然,他相信天下交到他手里,不至于三天两早起就没了。 再说道义和道尔在旅馆,来来往往的人,熙熙攘攘的客商,店小二的吆喝,将他们的密谈掩盖。 楼底下飘来酒菜香,道义和道尔点了菜和酒,小二将东西搬到他们的房间,他们边吃边谈,蝙蝠侠侧着耳朵听,尽量不放过一句话、一个词、一个字。 道义说:“开锁的事交给我,你年轻,进去拿,我在门外把风,以猫叫为号,一声叫为危险,两声叫为安全。明白了吗?” “明白了。你学一声,我看像不像,先熟悉你的声音再说。”道尔说。 道义笑着说:“你小子想耍俺?这时候学,不就暴露目标了吗?” 道尔见他没上当,就说:“老哥,这次干的是大票啊,有没有把握?” “怎么没把握?三爷愚蠢,即便拿到了西北王魏宏的兵符,还有八大兵符,单靠一支军,怎么可能成功?既然他没有想到,只安排我们取一个兵符,那就取一个,完成任务,拿到金条,然后分点田地,回家当个地主,安享晚年,那要好得多。”道义说。 “是的,老哥考虑得周全,取一个兵符,其余不问,回去交差。”道尔说。 他们商量好,继续喝酒吃菜,在房梁上的蝙蝠侠看了酒菜,咽了咽口水,差点掉出来,他心里弄明白了,原来是一个惊天谋反密谋,三爷想利用西北王魏宏前来起兵造反,要进逼京城,逼弘毅退位,好取而代之啊! 道义道尔吃完饭,看看天色还早,就外出上了茅厕,然后回到房间,倒头便睡。 蝙蝠侠见他们打了鼾声,贼们一般都是昼伏夜出,和常人不一样。 蝙蝠侠顺着房梁往前走,然后打开透光天窗,从天窗钻出去,沿着屋脊,猫着身子,轻飘飘地下了房,然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换下夜行衣,穿上正常人的衣服,然后到了他刚才潜伏的旅馆,点了跟刚才一模一样的酒菜,一个人慢慢地品尝起来。 店小二心里乐开了怀,想不到今天这样的菜非常受到欢迎! 吃饱喝足,蝙蝠侠结账,小二见了金条,吓傻了,愣在那里!这一根金条能够买下整栋旅馆! 小二哆嗦着说:“客官,您这钱太大了,小店小本经营,实在没钱找给您!” 蝙蝠侠也没料到金条竟然有这么大的作用! 他说:“这样吧!我等你,你去钱庄兑换。” “好嘞――”店小二屁颠屁颠地跑出去了。 没过多久,小二回来,递给蝙蝠侠一张银票,说:“钱庄掌柜的说了,客官带金条在身上不安全,给你一张银票,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提取金子或者银子,你的酒菜钱,只是八文铜钱,小的已经收了。” “行,拿来吧。”蝙蝠侠说, 小二将银票交给了蝙蝠侠,蝙蝠侠说:“给你十文钱,请帮我一个忙。” “噢噢,谢谢客官,客官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小二问。 “这里离皇宫有多远?” “哎呀,你问皇上住的地儿吗?”小二说,“皇上住皇宫,离这里只有三条街。这店是离皇宫最近的了。那三条街,全是王爷和各国使馆所在地,一般人不能靠近。我家老板和宫内有点关系,安排在这个地方,算是风水宝地了。”小二咽了口唾沫,摸着十文钱说。 “那么,是谁在辅佐皇上呢?”蝙蝠侠问。 小二不说话了,蝙蝠侠明白过来,又摸出两文钱,递给小二,说:“烦请博士通告一声,下回再来京城,还来讨扰!” “没问题,欢迎常来,京城最好的旅馆就是这儿了,不过,京城是花钱的地儿,没钱,最好不要进京,进京来的,都是没有办法的,要么是告状的,要么是讨官的,要么是进京考试的,夺取功名的,或者文,或者武,都想当个状元啥的。言归正传,现在辅佐皇上的是一帮文武大臣,都很得力,先帝的得力宠臣是胡图,先帝驾崩后,就是弘毅帝,辅佐他的除了大臣,还有一个太监,外号‘小鬼子’。”小二接过两文钱,眉开眼笑地说。 蝙蝠侠听了,点点头,说:“多谢博士!” “谢什么谢,这都是小事一桩,不值一提,不值一提,京城之内,凡事都经过我这,大事小事,我都清楚,你算问对了人。告诉您吧,客官,您这俩儿钱没有白花,花得值,花得值!”小二笑着说。 “是啊,是啊,谢谢博士,省得我跑路,有时候,跑断腿都没个结果。” 小二笑着跑了,那边有人在喊他,蝙蝠侠离开了座位,看看没有人注意自己,他绕到茅厕后面,然后从柴房后门出去。他担心京城里巡防的禁卫军便衣发现,事情还没弄成,就遇到这样的事,被他们盯上,岂不大煞风景。要知道,弘毅开明,京城一片繁华景象,人人都感到舒心,可有些人好大喜功,喜欢逮着一些外地进京的去邀功请赏,本来没事,偏要弄出事来,不能排除这样的人和事。 蝙蝠侠穿过三条街,果然看到远处的房子与别处不同,青色的房屋高大巍峨,更远处的皇宫,金碧辉煌,金顶黄瓦红墙,自然与别处不同,各国馆舍均建在此,还有王爷们的府邸,雕梁画栋的,五彩斑斓,门口的大石头狮子,看起来威严,非常可怖,似乎让人们望而却步。 走完三道街,蝙蝠侠顺着墙根走了一段路,找到一些缺口,上了院墙,再走了一遍屋顶,翻过几堵高墙,回到了馆舍屋脊,在一个小阁楼附近,看看天色已晚,换了夜行衣,从馆舍天窗钻进去,走过横梁,小腿勾着斜梁,在那观察室内动静。 道义和道尔睡醒了,看看外面的天色已晚,就不慌不忙地换上夜行衣,上下都是黑色,包着半张脸,头上戴着黑布。 蝙蝠侠暗笑:“竟然也有夜行衣!可惜,我看得到你们,你们却看不到我。” 他们没有开门,反而朝着蝙蝠侠而来,他们三下五去二,顺着柱子爬上来,蝙蝠侠吓了一跳,还以为被发现了,但又不像,如果发现有人,他们肯定要出手,证明没被发现。 顺着柱子上来后,他们找到天窗,打开,从那里出来,蝙蝠侠看看房门背后已经上了锁扣,外面的人再也进不来,他们换下的衣服,塞进了床铺的最下边,从外面看,啥都没有,干干净净的。 他们从天窗出去,蝙蝠侠紧跟其后,亦步亦趋,走得很近,他俩一点都没发觉,还以为是自己的脚步声。 慢慢靠近了皇宫,红墙有三丈多高,看着头都晕,他俩却相互配搭,很快就上了墙。 此时,皇宫之内灯火昏暗,已经没有几盏亮着,因弘毅帝推行节约,夜晚就是睡觉的时候,不能违反自然规律,除了加强皇宫的戒备,还有自己要批阅奏章晚睡以外,所有人等都要早睡早起,对身体有好处。 借着夜幕的保护,宫里人没有发现他俩,更别说第三个人蝙蝠侠了。 走进养心殿,看到太监们在门口打盹,“小鬼子”在龙案旁磨墨,弘毅帝在批阅奏章。他用朱笔在奏章上圈点,写下批示,非常忙碌,龙案上的奏章堆积得像小山,每次上完早朝回来,就会有一堆奏折需要批阅。 能在早朝解决的,立马解决,能在政府会议上解决的,就不要拖延。早朝都是要解决非常紧急的任务,不得拖延的那种。除了紧急事务,相对不怎么紧急的,就让人送奏折给皇上,让皇上回到养心殿再进行批阅,工作量相对就增大了不少。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30章 作案 道义和道尔看了,没法下手,皇上不睡,不好着手。除非……除非装成太监接近皇上,但是,太监底下没东西,说话又低声细语,没办法装,只能偷。 道义和道尔对视一下,点头示意,看远处走来巡夜打更的过来,他俩嗖嗖嗖地爬上了朱漆的大柱子,像壁虎一样紧贴着柱子,看那队伍走远,他俩又下来,捅破了窗纱,继续观察皇上的动静。 弘毅阅览奏折,朱笔圈点,感到累了,“小鬼子”跑来说:“万岁爷,该睡了,已经到了子时了。” 弘毅点点头,“嗯”了一声,说:“稍等片刻,还有一个,来自湖南的杀人案。看完这个,就寝。” “小鬼子”只好等在旁边,哈欠连天,只是不敢发出大声。道义和道尔不敢动。 远处井巷中传来狗吠声,汪汪汪,若隐若现,梆子声零零落落,也在敲响。弘毅帝看完奏章,就在“小鬼子”的服侍下上了龙榻入睡。 “小鬼子”也在外边的小床上安歇,值夜的太监在第三重门外,挑灯站立,随时注意皇上的动静,听候命令和安排,有吩咐的,立马采取行动。 道义和道尔听到远处的鸡已经叫第二遍了,他的额头出了汗珠,不过,白天睡觉睡得踏实,加上多年的习惯,此时,是他一天中反应最快的时候,脑筋也十分灵活。 道义打个手势给道尔,道尔明白,只见他拿出一根竹管,从窗纱的破口处伸进去,点着了一截熏香,吞在肚子里,再吹进去,烟雾缭绕,很快就弥漫开来,将寝宫完全充满。 不一会儿,值夜的太监不一会儿,就晕倒在地,道义打开了宫门,道尔闪身进去,用水浸白炭黑纱蒙了口鼻,进去后发现每人都睡得香甜,道尔走路就像猫,一点声音都没有。 接近皇上,道尔看到弘毅比较慈眉善目,原来皇上不可恶,反而为老百姓励精图治,看来是明君,难怪现在贼盗越来越少,青州府的贼盗却很猖狂,可能和青州是边城有关。 道尔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发现这里没有兵符,这是皇上批阅奏章的地方,估计在皇上读书的地方有,读书的地方,是禁区,一般人不得入内。皇宫之内,最重要的,就是上书房,不是军机处,能进上书房的不多,都是一些朝廷重臣。 知道这个情况后,道义没有在养心殿发现什么,就迅速撤退。 他跟门口的道义打了招呼,道义会意,二人窜上房顶,然后去到上书房。 二人不说话,只用手势交流,一起找到上书房,但是,书房黑灯瞎火,道义借着月光,月亮已经偏西,他打开了房门,道义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竹筒,竹筒一头有筛孔,另一头可以安装活动机关。 他摇了摇竹筒,竹筒突然亮了起来,原来,里面全是萤火虫,这些萤火虫屁股发出的光,集中到一起,竟然可以在夜间寻找东西,看书用,道尔也用它走夜路,去寻花问柳,很是方便。 道尔找遍上书房还是没有找到,外边鸡叫三遍,鼓打五更,他和道义打手势,决定离开。 道义不好争辩,二人迅速离开了皇宫,然后回到馆舍。正巧,此时小二在敲门,道尔迅速换了衣服,道义钻进被窝,道尔开门,让小二进来,小二提来一木桶热水,说:“客官,早晨洗漱用的。” “多谢!”道尔说,装作犯困的样子,揉着眼睛。 小二看他们好像没睡醒,就说:“好吧,我把热水放这,您们先用着,要是不够,再招呼咱。” 道尔点点头,他退出去了,道尔关了门,拴上门闩,道尔和道义商议,道义起来,说:“看来没有收获,今晚再去,看来兵符一定在上书房,上书房之内一定还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我听说上书房是皇宫禁地,禁地之中的禁地就是藏经阁,那个地方,除了皇上和‘小鬼子’,谁都不能进。连朝廷重臣都不能进去。说不定兵符就在那里。兵符关系到国家安危,关系到皇上的性命,皇上不会把兵符随身携带,也不会将兵符放在养心殿。”道尔说。 “有可能。”道义说。 “今晚再去,直到藏金阁。”道尔说。 道义点点头,然后洗漱,出去吃了早饭,在街上转了一圈,然后回到房间。道尔想去嫖妓,道义说:“吃饱喝足就想女人?你就这点出息啊!事情还没办好,先憋着,办好之后再去不迟。” 道尔只好憋着,他说:“事成之后,我要好好放松放松,男人,就需要释放。这么憋着,何必当男人?” 他说完,就上床休息,再检查一下工具,没事,又喂了一些东西给萤火虫,准备晚上用。不把这些东西给弄好,恐怕晚上他不给你工作。 再说蝙蝠侠一路跟踪,就在道义和道尔身边,他们上房,他也上房,他们下来,他也下来,只不过遇到巡夜打更的,他们躲闪,蝙蝠侠不用躲闪,在柱子旁边蹲下来,任何人都看不到,这样就行。 看到小二端来一桶热水,他也很想去洗一把脸,可是,他觉得这样容易暴露目标,就从房梁上下来,到了一家农户家,换了夜行衣,穿成一般的服装,洗了脸,就到了馆舍。 小二见了他,是个财主,赶紧跑过来问:“客官这么早啊!” “是啊,有没有早茶?” “有,有,客官,早茶有,点心也有,客官喝茶,小店奉送点心。”小二说。 “行,来一份早茶。还有什么?” “还有说书的,等一会儿就来说唱,客官有兴趣,可以免费听,茶水不收钱。”小二说。 蝙蝠侠昨晚跟踪忙了一晚上,觉得累,不想听书,就说:“这样吧,我需要客房一间,住在你这,有没有空房?” “有,有,刚才退了一间,客官早就该住进我家的店了,不知客官昨晚在哪里住?” “在城西,离这里有五条街。” “哎呀,客官真是辛苦,城中最好的店就是本店了,你去城西住,太辛苦了。不如今天就住我家的店。” “行,没问题,不过,我喝了早茶,就需要安歇下来。请将楼上刚走的那间房收拾收拾,我马上去住。”蝙蝠侠说,然后摸出五文钱,给小二,说:“这是茶钱,住宿费另外算。” “谢谢,客官稍等。”小二接了钱,飞走了,没多久,那小二回来,送来了茶水和点心,一碟花生米、一碟凉牛肉、一碟糕点。 蝙蝠侠见了内容还丰盛,就摸出两文钱,给小二,说:“这是小费,给你!” “多谢客官,我去收拾楼上的房间。”他上了楼,收拾房间不提。 蝙蝠侠用完早点,吃饱了,坐在那里品茶,店小二回来,满脸堆笑,对着蝙蝠侠说:“客官,楼上收拾好了,如果不听说书的,就请楼上歇息,如果有什么需要,就请吩咐小二,小二随见随到。” “行,多谢博士。有事一定去讨扰。”蝙蝠侠说。 蝙蝠侠跟着小二上了楼,巧得很,这间房刚好跟道义和道尔相邻,墙壁是木板隔断,木板后面,是砖墙,看着非常舒服,可是,要想听得隔壁说什么,还要费些功夫。 小二退出,蝙蝠侠睡觉。 大概两个时辰,蝙蝠侠醒来,他的生活习惯就是这样,再累,休息一会儿就好,感觉到一身轻松。 楼下传来一片喝彩声。 蝙蝠侠走下楼,店小二眼尖,看到了蝙蝠侠,连忙躬身请人让出一个位置,请蝙蝠侠落座,然后给蝙蝠侠沏了茶,蝙蝠侠要给钱,小二说:“算了,算了,这是免费奉送的。” 蝙蝠侠也就作罢。于是坐下来一边喝茶,一边听书。 说书的说的是前朝的故事,一边拨拉着三弦,一边敲着梆子快板惊堂木等等家伙,声情并茂,观众听得入迷,不时发出阵阵欢呼,鼓起掌来,掌声此起彼伏的。 这是连本书,一天一集,说的是忠臣和奸臣斗争的故事,为了保护皇上,明争暗斗,最后奸臣被杀,忠臣得到重用,有点像胡图和韩半仙的故事。 可是,蝙蝠侠在波斯,不太明白这样的事。听了邻座的人讲解,他才清楚。突然,一个念头闪过,听说书的说的是历史,加上改编,但是,对当今也是一种提醒。说书的还没说到韩半仙去了哪里,问邻座,他也不知道,民间的猜测特别多。但没有一个准确答案,有的说死了,有的说还在人世。 蝙蝠侠很想知道韩半仙到底是死是活,这个念头在他头脑中闪过,此时,蝙蝠侠已经明白过来,如果韩半仙没死,中原就没事,如果有事,就说明韩半仙死了。 现在中原一片繁荣,国泰民安,除了在弘毅即位当时,全国闹了灾荒和粮荒之外,一切都还算顺利。 那么,种种迹象表明他还活着,那么在哪里,谁知道呢?他俩去了皇宫重地,到处都找了,没有找到,说不定上书房还有更机密的地方,那里不仅有九大王的兵符,还有人掌管兵符,那人就是最关键的人,绝对不是“小鬼子”,因“小鬼子”是皇帝的心腹,和皇帝是同心同德、同进同出的,就像一个人,不会把兵符放在他那里,这也给世人一个错觉,皇上最信赖“小鬼子”,他肯定是最重要的人,但没有想到会有更重要的人,一定在藏经阁里隐藏。 往往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往往最神秘的地方最关键,能够展示给人看的,都不重要,重要的都是不公开的。治理需要实则虚之、虚者实之,障眼法还是需要的。这个作法不容易瞒住某些人。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31章 兵符 蝙蝠侠的任务,是跟踪二盗,不是推理兵符所在地方的。他隐隐约约地感到藏经阁注定是个关键所在,不知道二盗有没有察觉,但愿他们能够弄清楚。即便他们弄清楚了,窃取了兵符,他也不能出手,一直要跟踪兵符的去向,据实报告给麦麦提和殿下小王子,再由他们来决定。 很快到了晚上,道义和道尔换上了夜行衣,将门从里面拴上,然后从天窗出来,到了房顶,从房顶上跳跃,就像两只黑猫,一前一后,朝皇宫而来。后面还有一人,不过并没有形体,他就是蝙蝠侠,穿着西域天山产的隐身衣。 到了皇宫,他俩没有去养心殿,这次是直接到上书房,上书房很大,有花园,亭台楼阁,样样齐全。池塘里的荷花看不出娇艳的颜色,荷叶倒像是浓墨泼在了宣纸上,看起来漆黑一片。 道义道尔正在猫着腰走着,悄无声息,突然,池塘里扑棱棱飞起一个怪物来,吓得道尔一哆嗦,倒退几步站定,道义也吓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白东西飞过去,落在池塘对面的草地上,长鸣了几声,原来是一只仙鹤。吓死人了! 道义大概不清楚,丹顶鹤是比较敏感的,它能看到人看不到的东西,像它能看到蝙蝠侠,但是,道义道尔看不到,只能傻乎乎地往前走。 二人进了书房,因这里完全不放值钱的东西,全是经史典籍,窃贼根本没有必要去盗窃这些书籍,在他们心目中,读书人都有一些穷酸气,不过,“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不是没有道理。 皇上如果想治理天下,必须更要发奋苦读,懂得更多,才能统辖千万里的疆土,治理万万个庶民,因此,上书房就特别重要。 道义和道尔开始细细地搜索兵符,道义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有找到。道尔也是,甚至开始怀疑他是不是选错了行当,不过,他马上就开始纠正了自己的想法,他看到远处的楼阁还亮着灯,想必那里有玄机。 道尔将想法告诉了道义,道义问:“你觉得远处那楼阁有问题?” “是啊,你看,上书房是禁地,没有人,冷冷清清的,但是上书房的高楼那里,却有人在活动,不在晚上看,根本不会注意。白天却看不清楚,现在那里亮着,没准那里才是我们苦苦寻找的地方。不如现在就去,早弄完早安心。”道尔说。 “对,你分析得不错,的确如此,走吧,去看看。”道义说。 他俩蹑手蹑脚地从院墙上飘到了藏经阁的房顶上,道义轻轻地拨开一片瓦往里面一看,看到有一个老头正在烧火,那烟子充满了全屋顶,正愁没处跑,突然有一片瓦揭开,那烟子“噗――“一声全部冲着道义的脸冲来,道义没有防备,吓了一跳,还以为是什么兵器袭来,赶紧躲闪,吓了道尔一跳,他赶紧做好应对措施,这是窃贼多年养成的敏感习惯。 道义躲过了烟子,镇静地说:“原来是这样,难怪看不清楚,是里面的老头在烤火呢。” “我看不像在烤火,倒像在炼丹。”道尔说。 难道是个老道士?道义正在纳闷,这里是道观吗? 可怎么看都不太像,没有挂牌,没有标识,但是有一块牌匾上写着“藏经阁”三个大字,道义倒挂金钩,头朝下,看清楚了那几个字,翻身回来,对道尔说:“这是藏经阁,看来也可以炼丹,那老头可能是个炼丹的老道士,是给皇上炼长生不老药的吧。懒得管他,先干正事要紧。” 他俩等那老头睡着后,从房顶上下来,用同样的方法,通过竹管吹进去迷魂香,想必那老头已经中了招,道义三下五去二地打开了门后的栓子,道尔进去,用装满萤火虫的竹筒,将藏经阁细细找寻了一遍,终于找到了西北军的兵符。 道尔找到兵符后,立马出来,对道义点点头,二人没有太过高兴,如果能安全脱身,那才是真正值得开心的事。 他做的这一切,被在暗中跟踪的蝙蝠侠看见,他穿着隐身衣,就站在道义和道尔的身边,他看到道义手里的兵符,上面画的是老鹰的头,只有一半,很清楚,那一半在西北王魏宏的手里,两者相配合,严丝合缝,才能调兵,怎样调遣,全凭使者的说法了。有了兵符,不需要圣旨,兵符就是皇上的意思,见了兵符,就等于见了皇上,因此,兵符是十分重要的。 拿到兵符,道义道尔看看天色不早,此时城门想必还关着,想出去也出不去,只有挨到天明,才能出去。他俩返回馆舍,从天窗进入,脱了黑色的夜行衣,然后上床歇息,他们清楚,天一亮,小二准要送洗脸水上来,他们睡觉,刚好可以掩饰昨晚的行动,免得被小二看出破绽,拿着他们的消息,可以赚钱,给那些想知道细节的人卖钱,或者收取一定的好处。 果然,没过多久,门上开始响起来“笃笃笃”的声音,道尔打开门,是小二,提着一木桶的热水,说:“两位客官,昨晚休息得可好?这是今天的热水,等一会儿你们洗洗吧。对了,还想讨教讨教,两位客官准备住几日啊?” “博士,谢谢你的热水,等天亮彻底了,我们就要离开了,等一会给你算算房钱。”道尔说。 “好嘞――小店来去自由,不想住的离开,想住的进来,只要把房钱结清,什么时候离开都行。”小二说。 “放心,钱不成问题,你对我们不错,还另外给你小费。”道义说,他现在已经看淡了钱财,而店小二还没有达到他那个程度,仍需要修炼。 果然,在他俩离开馆舍的时候,道义多给了小二房钱,小二喜得眉开眼笑,不知道最近谁给烧了高香,竟然好运连连,不停地有人送钱给他,这是苍天有眼啊,照这样的赚钱速度,再过几年,就可以把这家店给盘下来,自己当老板,那有多好啊! 想是这样想的,可是,不是总有好运气的,还有的客官不守规矩,竟然在走的时候,顺手牵羊,带走了店里的东西,查找不到牵羊者,老板只能让小二赔偿了,如果一年遇到几个这样的客官,恐怕小二这一年的辛苦就算白费了,不仅没赚到一分钱,还要倒贴吃老本了。 啥样的客官都有,就跟街上的人一样,一百人中间,就有一百个样子,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十个指头伸出来都还长短不一呢。 再说道义和道尔,虽然为盗,可是盗亦有道,规规矩矩的,不占他们便宜,让小二大得好处,小二自然高兴,想到自己勤快些,还是好处多多,客官满意,多少都会给些小费。 小二送走道义道尔不提,再说他找到了赚钱的窍门,要想富,多走路,要想强,多开腔,人就怕磨,经常磨一磨,常常见面,就是好处多多。 他立马想到在道义道尔隔壁,还有一位客官,出手也大方,昨天给送一桶热水给他,今天再送一桶,他肯定也不含糊。今天还有说书的,洗完了脸,可以请他下楼来吃饭,说不定还会有点小费呢。 他这样想,然后就提着一桶热水来敲门,谁知道,门不用敲,轻轻一推,门就开了。他一看,屋里面空无一人,心里想,坏了,这人不辞而别,肯定顺走了店里的东西,弄不好又得赔钱,上次已经赔过了,这次又来,简直没完没了啊! 小二赶紧在房间里翻找,奇怪得很,房间里的东西一件都不少,什么东西都是原封不动的,看来是小二冤枉了他。 突然,小二发现桌子上放着十文钱,下面压了纸条,小二不认识,拿了钱去找掌柜的,掌柜的正忙,他见小二有急事,就瞟了那纸条一眼,然后说:“客官已经走了,这房钱只要五文钱,剩下的五文钱,客官在纸条中说了,说你服务热情周到,给你五文钱的小费。” 小二听了,高兴得跳了起来,说:“真是太巧了!这两天老是收到小费。” “是吧?那好,你就把小费攒起来吧,全部归你。本店该收的钱,一分不能少,不该收的,坚决一分钱都不收,明白了吗?”掌柜的说。 “知道了,掌柜的。”小二说。 小二拿着钱屁颠屁颠地跑了,跑的时候,一左一右地走着之字形,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抽风,知道的晓得他沉不住气了。人哪人,真是想不到啊,人走运的时候,拦都拦不住。人倒霉的时候,大概也是势不可挡的。 店小二想不到撞大运,竟然接二连三,真有点应接不暇! 再说道义道尔走了,经过城门的时候,也没遇到什么阻碍,很顺利地就出了城。蝙蝠侠紧紧跟随,没有脱下隐形衣,当店小二进门的时候,蝙蝠侠就站在小二的面前,只是小二眼拙,看不到人;即便不眼拙,小二还是看不到蝙蝠侠。 蝙蝠侠见道义道尔要离开,立即起身,紧紧跟着他俩,一起出城,一起上路。 道义道尔到了青州府,三爷盛情款待他,然后一边吃一边越级将他俩请到三爷跟前,三爷说:“快点把兵符给本王吧,将来一定让你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先别说将来的事,还是说一说现在的事吧。”道义说。 作者的话: 《部族》第31章《兵符》发表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32章 对策 “什么事?”三爷问。 于是道义、道尔把队长请吃饭给金元宝的事说了,三爷一愣,说:“哦,本王明白了。你们先下去吧。” 三爷心想,这两个贼人,竟敢要挟本王!还有那个队长,明明给每人四个金元宝,他竟敢从中昧了四个,截留了一半?队长怎么不想想自己的后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这是在太岁头上动土。 “来人。”三爷命令道。 有人从外边进来,问:“三爷有何吩咐?” “去,将他处理了,制造成出现意外的现象。不要被人看出破绽。”三爷压低声音命令道,然后将队长的姓名写在纸上,给来人看了一眼,来人点点头,三爷将纸条投进火炉里,立刻上腾起一串火苗。 来人名叫沙武吉,是三爷从民间秘密选拔出来的专业杀手,专门用来铲除异己分子,每人都不同的死法,或者死于暴病,或者死于意外。 沙武吉接受了命令,就出去了。 队长得了金元宝,安排了道义和道尔吃饭,然后给了他俩一人一个金元宝,并交代事成之后每人还有一个金元宝,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这两个家伙不是才出江湖,嫩得很,而是老江湖,如老姜一般辛辣,打破了等级,直接面见三爷,而三爷正需要他俩,这些事队长哪里清楚?还以为他俩在京城没回呢,于是放心地去寻花问柳。 沙武吉从斗犬的人那里买来两条恶犬,喜欢吃牛肉,在没肉吃的时候,喜欢吃带血的活物,见到什么吃什么,平时都圈养在铁笼子里,等有人出大价钱,他才出手。沙武吉得到授权,花钱没有限制,为达到目的,花再多钱也无所谓。 沙武吉买了恶犬,用牛车装了,查到了三爷常去的那家暗娼寓所,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将巷口封了,放出了恶犬,两条恶犬,立马从铁笼子出来,上蹿下跳,到处嗅,嘴里流出了涎水。 那队长干完了活儿,累得大汗淋漓,暗娼翠花还嫌他不够卖力,责怪他是不是耗费了太多的精力在别的女人身上,那队长有一千张嘴也说不清,谁让他好这一口呢?二人正在那里斗嘴,不知道男欢女爱是假的,欢愉过后就是伤心。 沙武吉翻上了院墙,他沿着院墙走到翠花房子上,用瓦片砸到翠花家的院子,翠花惊叫一声,那队长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表现英雄气概,也想摆脱翠花的纠缠,就起来,翠花说:“别走,我怕。” “怕什么?有我呢!”队长说。 “你要去干什么?”翠花问。 “外面可能进来了贼,不将窃贼打死,我还是队长吗?”队长说,然后摸了一根木棒,出了房门,到院子里查看,发现院门大开,他骂道:“好大胆子,竟敢从大门进来偷,我看你能跑出我的手掌心?” 他一边骂一边提着棒子跑出来。 原来,沙武吉早就打开了院门,等队长一出院门,他就将院门给拴上,队长听到院门突然关闭,喊道:“娘子开门,娘子开门,是我,是我!” 因为队长身份特殊,他不好意思喊出自己是队长,只是喊娘子。 娘子哪里敢出来,在被窝里吓得瑟瑟发抖,只顾害怕,哪里还顾得上听外面的声音? 那恶犬闻声而动,朝着队长跑来,一条黑犬先扑上来,一口就咬掉了队长的手脖子,第二条花狗扑上来,咬住队长的脚脖子,队长痛得摔倒在地。 接着黑犬发动第二次进攻,队长正在挣扎,手脚乱抓乱踢,可是疼痛占了上风,加上刚才耗费了太多的精力和气力,刚要再喊,却喊不出声音来,黑犬咬住了他的咽喉,顿时一股鲜血喷射而出,染红了衣裳,喷射得满地都是鲜血,一股血腥扑面而来。 两条恶犬闻到了久违的血腥味儿,更加疯狂地乱死乱咬,队长渐渐没了力气,两条恶犬将队长分食,五脏六腑被掏空,他们就喜欢吃这个,沙武吉见狗喂得差不多了,就打开铁笼子,两条恶犬倒听话,吃饱喝足,不听话下次就没得吃,迅速钻进了笼子,沙武吉将恶犬装上牛车,解除了巷子的封锁,走了。 当时巡夜的听到这边有动静,等来了之后,发现了一片狼藉,仔细一看,是队长,肚腹已经被掏空,他们赶紧报官,弄到天明,验尸官来了一看,这很明显,是被狗咬死的,罪魁是狗,于是据实向上禀报。 案子到了三爷那里,他会心地一笑,然后命人安抚队长的家人,发一点细碎银子,其余财产没收入官,他给出去的金元宝,原封不动地回到了夏三爷手里。这件事到了三爷那里,就算结案,不会闹到京城皇上那里。因为聪明人一想,就知道谁是幕后凶手,不用查案,就知道元凶。何必往枪口上幢呢? 夏三爷收回了他的金元宝,于是召来道义和道尔,给他们每人三个金元宝,说:“这是你们的赏赐,另外,城外还有良田,任你们挑选,每人一百亩。” “多谢王爷,这是兵符。”道义接过了金元宝,递给三爷兵符。 三爷心满意足了,想到马上就要调兵遣将,杀向京城,让弘毅那小子吓得直哆嗦,他就特别开心。 谁知道手还没有接触到兵符,那兵符竟然凭空飞了,飞得不高,有一人多高,三爷慌了,赶紧命令:“抢回我的东西!快,快,快!” 连道义都吓一跳,不过,他的金子已经要回,中间出什么差错,他不管,他完成了任务,交给了王爷兵符,王爷也看到了,不能赖他没完成任务。 原来是小蚂蚱,就是那小个子,后来改名叫蝙蝠侠的,自从改名后,就变得格外正义起来,喜欢抱打不平。 他回去后向麦麦提说了此事,麦麦提和萧生说了,萧生立马将此事写成书信,让格桑送到大郎处,大郎接了来信一看,大吃一惊,长老罗格见此情景,看着大郎看,大郎将书信递给罗格,罗格一看,说:“不好,这是大事,我们要采取措施,绝对不能让三爷拿到兵符。” “为什么?”大郎问。 “三爷拿到兵符,肯定要打破现在的格局,不再和平。夏国正愁中原不乱,她一乱,夏国就要动武,夏国动武肯定会殃及池鱼。” “什么叫‘殃及池鱼’?”大郎问。 “这是汉人说的话,就是要影响到我们。他们打仗,肯定会借道我们部落。他们经过,对我部族肯定有影响,万一思想改变,就会影响到我们。夏国打赢了,肯定会顺便将我们给收拾了,要是打输了,气急败坏,肯定会拿我们出气,回去的时候,就把我们给带走了。”罗格说。 大郎点点头,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问:“那夏国为什么要趁机打中原呢?” “大王,那弘毅的母亲是皇太后,前皇后是弘毅的养母,根本没有册封为皇太后,地位不如皇太后,要知道,前皇后是夏国公主,这口恶气不出,难以度过下半生。前皇后的弟弟在执掌夏国国玺,掌管兵马,为了搭救他的姊姊,他肯定会以此为理由,杀向中原,当然,铁军所到之处,肯定会伤及无辜百姓。”罗格说。 大郎听了觉得对头,攻打中原的计划,大郎和罗格已经筹划多时,只是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没有成行,没想到半路上出现一匹黑马,直接杀向中原,这个让大郎情何以堪哪?进军中原,就会出现更多的曲折故事,战火必将在草原燃烧,让复仇的火腾腾上升,令人血脉膨胀,无法收场。 经过充分协商,大郎和罗格决定阻止这个计划,不让三爷调兵,要想阻止,必须将兵符弄走,事不宜迟,大郎命罗格写信,罗格很快写好书信,交给格桑,格桑立马拿了书信,行了礼之后,转身就走,立刻不见了。 格桑将书信交给了萧生,他见了书信,递给了麦麦提,他说:“好,让小蚂蚱去吧,哦,瞧我这记性,是夜行蝙蝠侠,让他去把兵符给拿回来。” 蝙蝠侠说:“多谢当家的还记得我的名字。” “不好意思,忘了这个,忘了这个,真是老了,不中用了。”麦麦提笑着说。 “事不宜迟,掌柜的,这事以后再说,我先去了,说不定,他们已经去献兵符了。”蝙蝠侠说。 麦麦提和萧生都同意让他现在就去,一旦兵符落入三爷手中,历史将要改写,生灵将要涂炭,为了避免灾难发生,保证人民生活幸福,确保人民生命安全,要把这兵符弄到手,最好是物归原主,至于怎样处理,现在还拿不定主意,需要等以后再商量对策。 蝙蝠侠换了衣服,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大家都惊叹,刚才活龙活现的一个人,怎么突然不见了呢? 他立刻出现在王府,夏三爷正准备接受兵符的一瞬间,蝙蝠侠伸出了无影手,将兵符一把夺过去,拿了就跑,但是,他穿的是隐形装,整个身体消失无影无踪,因此,只能看到兵符,却看不到人。 三爷命人跟着兵符跑,兵符往左跑,他们就往左跑;兵符往右跑,他们就往右跑;兵符往上,他们也往上,兵符往下跑,他们也往下跑,总之,紧紧地咬住了兵符,就是不放,他们跟丢了兵符,都知道是什么下场,连队长都死无葬身之地,更别说一般人了。 突然,那兵符不见了,跟从的人傻了眼,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原来,蝙蝠侠发现甩不掉他们,猛地想到,隐形服能遮挡住人的身体,消失在人的面前,这么大一个人都立刻不见,为什么不能遮挡住兵符呢?想到这里,于是他将兵符放进隐形服内,兵符立刻消失了。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33章 完璧 三爷的人见兵符很快消失,顿时慌作一团,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大家六神无主,想想不对头,回去吧,是死路一条,谁让你跟丢了兵符?不回去吧,能到哪里去呢? 正在迟疑间,有人快马撵到,让所有人都回去复命。大家扭扭捏捏的,还是回到了王府,硬着头皮进去,腿肚子都在颤抖。 三爷开动了木车,来来回回看了大家,然后哈哈大笑:“你们怕什么怕?我一个残疾人,能吃了你们吗?跟丢了就跟丢了,没什么大不了,本王爷既然能将兵符取回来,也能将它找回来。你们已经尽责,本王不责备你们,不仅不责备你们,还给你们赏赐,每人五两白银,算是犒劳大家了。” “多谢三爷!”众人异口同声地说。 大家高兴坏了,没有追回兵符,反而得到嘉奖,真是搞不懂老头子的心,不过,既然保留了性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这是好的开始,也可能是法不责众,大家都这样,惩罚谁都不合适,队长已经惨死,那是因队长欺上瞒下,将队长正法,也是情理中的事。 再说蝙蝠侠取得了兵符,带回到馆舍交给麦麦提,突然出现萧生和麦麦提面前,吓了别人一大跳。麦麦提还没开口问,蝙蝠侠就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麦麦提一拍脑袋,说:“差点误了事,幸亏去得及时。早一点去,兵符还没到;晚一点去,兵符已经交给了三爷,不早不晚,在兵符快要递到三爷手里之前,蝙蝠侠赶到了,夺取了兵符,取得了成功,这是上苍对百姓的厚爱,是百姓之福,免得受到血洗的命运。 麦麦提看着兵符,萧生也拿过来仔细地看,看有没有什么破绽。这兵符制作得十分精致,不是高手,根本做不出来,老鹰的头栩栩如生,和魏宏的那一半兵符合拢,严丝合缝的,才能调动兵马,否则,任何人都不能调动西北军。 西北军十分强悍,以一当十,非常厉害,在各个支派的军人中,首屈一指,无人能敌,因此三爷十分看重西北军,有了西北军的支持,剑指中原,弘毅就难坐江山了。 萧生说:“看来这兵符还是回到皇上那里比较安全,如果落入三爷手里,恐怕将要惹得生灵涂炭,百姓遭殃,父王也是这么说的。” “你不知道,这是前朝人欠下的血债。血债要用血来偿还。那弘毅也不清楚会发生这些事,就是发生了,也是正常的。因为血债在弘毅出生之前就已经产生了。俗话说,父债子还,是有道理的。”麦麦提说。 “我真不知道,前辈人甚至祖先们的恩怨,可是到我们这一代,就需要和平,和平才能发展,人民才能幸福。”萧生说。 麦麦提不多说了,他知道萧生要知道的事还需要很多,一时两时恐怕说不完。此时,最要紧的是把兵符送回皇宫,好像是上书房藏经阁,一旦皇上知道了兵符被盗,肯定要派出重兵进行全国搜查,在这之前,三爷也会采取行动。 麦麦提说:“蝙蝠侠,你去把兵符放回原处吧,在皇上发觉兵符被盗之前,完璧归还,免得弘毅大动刀兵如何?” “我主怎样说,我就怎样做。”蝙蝠侠说。 “那么,事不宜迟,快去快回,迟了,恐怕三爷要有所动作。”麦麦提说,萧生点了点头,然后命人给了他一些盘缠,让他赶快离开青州城。 蝙蝠侠拿了兵符,收了盘缠,缠在腰间,刚准备出门,馆舍外边跑过去一队一队的兵马,街上腾起一阵阵的灰尘,做小生意的小商贩,赶紧后退,避之不及,水果散落一地,滚得到处都是,被兵马践踏得稀烂。 行人议论纷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大家正在迟疑的时候,巡逻官一边走一边敲锣,喊叫说:“戒严了,全城戒严了,只能进城,不能出城。戒严了……..” 麦麦提说:“不好了,可能是三爷下了新命令,现在是全城大戒严,接下来恐怕全城要大搜查。” 正在此时,有人说:“要走还来得及,从城墙上翻越,不过,需要有人在城墙上续下绳索,然后,再将绳索收回。” 大家一看,说话的是加勒。 他平时不怎么说话,一说话还真是那回事。 麦麦提说:“这要动作快的格桑去帮忙了。将绳索套在城墙上,将蝙蝠侠放下城,再收回绳索,免得留下证据。” “嗯,那么,格桑就辛苦一趟吧。”萧生说。 “是,殿下。”格桑说。 “瞧瞧你,又犯错了吧?”萧生说。 “是,哦,对不起,忘了,不该喊你王子,应该喊名字的。”格桑说。 “对,去吧。”萧生说。 麦麦提拿了绳索,给了格桑,格桑拿了绳索,立马消失,为了安全,蝙蝠侠也换上了隐形服,紧跟其后。 他训练有素的马带着马鞍,向城门外跑去。 士兵们的注意力被这匹大花马吸引,向新队长报告说:“一匹带着马鞍的马跑出城去了,无人能拦得住。” 新队长不敢马虎,说:“还愣着干什么,快去追啊!” 大家迅速上马,扬起了马鞭,策马追上去,那大花马没有负重,跑起来格外轻松,到哪里去追?不一会儿,那马就没了踪迹。 原来大花马跑了几圈,将他们甩掉,追兵没有追上,折返回去复命了。新队长将他们痛骂一顿,然后吩咐他们严格审查进城的人,出城的人一律不准放出。 趁着城门口乱成一团的时候,格桑先把绳索绑在城墙上的城垛上,然后甩出去绳索的一头,然后离开。返回到馆舍,那蝙蝠侠跑到城墙上,到了约定的地点,看到那绳索在那里牢固地绑着,他抓住绳索,翻身上去,然后冲着远处打了一个哨子,那大花马听见后,跑到城墙下面,蝙蝠侠跨上大花马,一路狂奔,朝京城方向而去。 这里格桑早已到了城头,看到大花马跑了,收了绳索,将绳索拿回馆舍不提。 再说蝙蝠侠走了之后,三爷命令士兵全城大搜查,将可疑分子抓起来,一一审讯,然后进入房子,每家都搜查,却一无所获。 三爷心想,如此大动干戈,如果兵符不在城内怎么办?对可疑分子,也问不出来什么。 新队长报告说有一匹大花马跑出城了,没有追上。 三爷问:“那马是什么样的?” “花的。” “笨蛋,我知道是花的,马背上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新队长说。 “不会吧。”三爷问。 “确实没有,小人看到了,马背上的确没有什么。”新队长说。 “好,我知道了。下去吧。”三爷吩咐道。 三爷心想,肯定有民间高人,没有被找到,这匹马很有问题。包括兵符凭空飞走,也是有人在作祟,不是出了鬼,是人在作怪,只是不清楚这高人来自哪里,如果能见面是最好的。 三爷突然想到了,还是要找道义和道儿,问问清楚,到底和那个人交手没有。 于是他下令召唤道义和道尔,两人本不想来,可是,在青州府,还没有谁能抗过三爷的。只好违心前来见他。 三爷说:“兵符失窃,你们很清楚,现在仍无下落,估计不在城里了,想请你们出马追回,不知道你们意下如何?” 道义没有说话,道尔心想,京城里的妞还真的正点,上次只顾去偷兵符了,还没有尝到那味儿,这次再去,可以找个机会好好玩玩呢。 想到这里,道尔说:“好吧,我们可以再去一次,不过,价钱也要翻番。” 三爷哈哈大笑道:“好好,好啊,我就喜欢爽快人,更喜欢爱钱的人。如果你不要钱,我还不放心。” 道义见道尔都表态了,知道难以推辞,那三爷是志在必得的,需要拿到兵符,一定会将扳倒弘毅为下半生的终极目标。道义说:“好吧,我同意。” “行,二位支持本王,本王也不会亏待二位。来人。”三爷命令。 有人端来一盘黄金,三爷拿出一块来,在他们面前晃了晃,说:“这些黄金,是分给二位的,事成之后,还有一半。” 三爷怕他们变卦,说:“这些黄金,每人只带一块,足够用了。剩下的,我派人送到你们的家里,怎么样?” 道义笑道:“三爷替我们想得周到,行,就这么定了,多谢三爷慷慨大方。” 三爷说:“且慢,剩下的黄金,到你们将兵符交到我手里之后,你们才能拿到,不能像上次那样了。” “这次请爷放心,我们一定做到万无一失。”道尔说着,二人每人拿了一根金条,下去准备了,准备好了之后,二人策马向京城而来。 再说在藏经阁内,韩半仙发觉有了动静,只不过不知道那个卦象还不明朗,他在晚上夜观天象,发现西北方有异常,想想西北有青州城,难道青州城有变?再仔细算卦,发现在青州府不远的地方,驻扎的军队,是西北王魏宏。难道他想叛国? 但愿不是,韩半仙继续查考,如果没有皇上的命令,魏宏不得带兵入京,但是,有了兵符就能进京护驾,或者带兵剿灭叛匪,或者带兵征讨外敌。没有兵符,只能驻扎在当地,训练士兵,等候命令。 韩半仙突然想到了兵符,他看看藏兵符的地方,完好无损,放下心来,但是,还是有些担心,兵符被锁,钥匙在皇帝那里,最好打开检查检查,因韩半仙总觉得有点不对头,像是卦象移动,令人费解,需要检查之后,才能明白。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继续支持! ------------ 第34章 再来 韩半仙不能离开藏经阁半步,这不是皇上的命令,是韩半仙自己的规定,他为了保证弘毅帝的安全,必须要做出这个牺牲。在藏经阁,可以多多研究星象,查看各地情况。 他发现卦象有变,但无法打开小箱子,查看不到兵符是否还在,只能等皇上前来才行。 再说蝙蝠侠日夜兼程,到了京城,找了上次那家馆舍住下,小二认识他,非常热情,这次,蝙蝠侠仍然给小二一些外快,小二服侍得格外卖力一些。 蝙蝠侠前脚刚到,道义和道尔也赶到了,巧得很,他们又都住在楼上,不同的是,道义和道尔住在上次蝙蝠侠住的房间,蝙蝠侠住在他俩住过的房间。 蝙蝠侠知道墙壁有一个洞,不容易发现,可以偷听到隔壁说话的声音。他就将耳朵附在洞口偷听。 道义说:“这次我不想来,说实话,钱再多我也不稀罕,能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不好?偏要让我我们来偷兵符,生怕天下不乱,要不然,我在家安心养老,还要好得多呢。” 道尔说:“我来是想要干什么,师傅不是不知道。人年轻活力旺盛,不发火,就不好。” “你要适可而止,那个地方去不得,再多的钱,也被她们吸得干净。你有万贯家财,也经不起她们的折腾。你要珍惜现在所有的,不要太贪心。”道义说。 “多谢师傅提醒,我会珍惜的。”道尔说。 他们又密谋了要去盗取兵符的事,蝙蝠侠听了觉得好笑,你们到我这里来偷吧,我等着。 道义说:“我隐隐约约感到我们身边有人。” “不会吧,你太敏感了,我怎么没感到?”道尔问。 “你当然感觉不到,只因你没有练到一定程度。练到一定程度,就会感到周围有热量出现和消失,有热量就一定有人。就连一条毒蛇从地上爬过,就会有空气的流动,就有可能带走一部分热量,也能带来一些热量,这种热量的交流,你看不到,但不代表不存在。”道义说。 道义是老江湖,对于这些变化,他很清楚,道尔却不清楚。这是虚的,没办法弄清楚,倒还不如烟花巷里寻温柔,看得真,摸的着。 他们决定先干事,等事情弄成功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道义说:“不要指望一次成功,也可能兵符没有放进去,也可能兵符已经转移地方,不要猴急,老是惦记着那些女人,女人除了你老婆,没有谁能够帮到你。” 道尔听了,有点怀疑,不过,他还没有想多。他觉得道义说得有理,毕竟他是老江湖,在人情世故方面要强得多,比常人更厉害。 他俩决定今晚先去摸摸底子,看看兵符还在不在。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隔墙有耳,确确实实听清楚了,蝙蝠侠知道,他们今晚上有行动,就早早地歇息,养精蓄锐,准备在晚上演一场像是空城计,又不是空城计的戏。 天色已晚,小二很聪明,知道这两房客人非常有意思,出手大方,看起来比较富裕,认准了这家店,到了晚上,就睡觉,到了白天,要么听戏,要么闲逛,好不自在,不知道是做什么营生的,这些事属于私事,不能打探,免得客官不高兴。 圆月高悬,道义和道尔出动,将房门栓死,从天窗出去,先走房子,再走平路,被人发现,就学两声猫叫,蒙混过关。晚上大家都很累,上床就睡眠,听到野猫打架,是常有的事。 他们靠近皇宫的时候,又翻过了高墙,慢慢靠近藏经阁。那蝙蝠侠紧随其后,尽量屏住呼吸,不让道义发觉,道义年老,耳朵有点背,可是感觉到空气的振动和热量,想弄清楚,但一时弄不清楚,只有作罢,专心去窃取兵符为要。 靠近藏经阁后,道尔将窗纸弄破一个小口,吹进了迷魂散,那烟子不是炼丹的烟,比较强烈,藏经阁里面的人纷纷睡倒。 因为是轻车熟路,做起来格外顺,道义索性不在门外蹲守,一起进了藏经阁,道尔摇亮了装满萤火虫的竹筒,照着进了藏经阁。 道义打开精密的铜锁,这锁只有一把钥匙,在弘毅那里,由他本来来控制,随身携带,寸步不离,不是道义,道尔也打不开柜子,发现没有鹰头兵符。 道义和道尔顿时傻了眼,这不是白跑一趟吗?里面啥都没有,空空如也。 道义不相信,再打开一点,手伸进去探了又探,仍然没有。道义和道尔一屁股坐了下来,闷不做声,看来,道义估计对了,兵符说不定没来,也说不定转移到其它地方了,这些都有可能。 蝙蝠侠就站在旁边,看到他俩垂头丧气的样子,感到好笑,但不能笑出声,他悄悄地将兵符放进了屉笼里,自己看看,站在刚才道义站立的位置,那个角度,根本看不到兵符,他就放了心,但不能自己合上屉笼,作为专业的窃贼,道义很清楚善后工作,没有得手也会注意。 迷魂散的香味只能管半个时辰,平时韩半仙瞌睡小,也偶尔吃一些丹药,抵抗这些迷魂散的功能强大一些,就翻了个身,弄出了动静,道义听细声听不到,听到人翻身时床榻发出的声音,倒还在行。他练了一辈子,就是练就了听床榻的声音,他们在工作的时候,一般都会注意到床榻,那个地方是失窃之人的晚上呆的地方。 职业敏感和习惯,让他立刻要离开这个重要的地方,他对道尔示意,准备离开。他站起来,看了一眼屉笼,正像刚才蝙蝠侠所估计的那样,往里面扫了一眼,没有看到什么,就将屉笼关上,然后将屉笼锁上,从外面看,好像没有任何人动过一般。 锁好了屉笼,他俩离开藏经阁,改变了线路,不从原地返回,他担心有些职业的巡夜人员,感到有动静,但不确定的时候,会加大巡防的力度,继续在那个地方往返巡查,要彻底找到刚才出现的怪怪的影子。 当然,蝙蝠侠完成了任务,就不必要跟着他们了,他料定他俩会回去,因为鸡都叫了五遍,天快亮了。蝙蝠侠从原路返回,因为穿着夜行衣,没有人看得到他。 蝙蝠侠回到馆舍,脱衣睡觉,躺在床上想想不对劲儿,就找店小二,小二刚起床,做这个生意的,每天都睡得很晚,起得很早,小二揉着惺忪的睡眼问:“客官,啥事啊?” “我想讨一杯茶喝。”蝙蝠侠说。 “没问题,你先上楼,我现烧开一壶水,烧好后,给你送去,顺便将早上的洗脸水都给你,喝茶用不完的热水,可以用来洗脸。”小二说。 “行,没问题,那我先上去了。”蝙蝠侠说着,上了厕所,然后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弄这一出,目的是消除小二的怀疑,当隔壁要问起小二来,他可以应对,证明他一直在馆舍,哪里都没去,因而不会怀疑到头上。 他这一招凑了效。在蝙蝠侠重新进入房间后不久,道义和道尔回来,没有从正门走,是从天窗走,他们以为谁都不知道,其实蝙蝠侠对他们的行动清清楚楚。 道义、道尔二话不说,脱了衣服就睡,一会儿竟然鼾声大震,吵得蝙蝠侠也不太安宁了。他索性用棉被蒙了耳朵,刚要睡着,有人敲门,他掀开被子,下了床,打开门一看,是店小二,他说:“客官,你要的茶,用不完的倒入桶中,用来洗漱。” 蝙蝠侠致谢了,小二退出去了。 蝙蝠侠洗完了,喝了茶,睡是睡不着的,就下了楼,今天又有说书的来,继续按照章节来说,早早就有喝早茶的来到茶馆,选好了位置,坐那一边品茶,一边吃着早点,一边等着听书。 看那听书的,安排好了敲打的物件,试试弦子的松紧,清了清嗓子,然后敲打梆子和鼓,调试完毕,说书的也用了点东西,然后看着剧本,熟悉一下剧情,尽量记住,记不住的,临场发挥。 蝙蝠侠故意坐在显眼的地方,好让大家都看到他。 人越来越多,吵吵闹闹的,熙熙攘攘,就像在菜市场了,说书的将惊堂木“啪――”一拍,然后就停了下来,全场顿时安静下来,只有添加开水的茶博士们在桌子和人群中间穿来穿去的。 说书的开始敲打,顿时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大家竖起了耳朵,仔细听书起来。 蝙蝠侠看看时候差不多了,就回到楼上,果然,隔壁没有了鼾声,他们已经起床,小二送来了热水,供给他们洗漱,然后他俩纷纷小二送饭菜来吃,小二征求了他们的意见,下楼让大师傅做好,送上楼来,道义和道尔慢慢地吃了起来。 蝙蝠侠耳朵贴在墙上的洞边,在洞口,挂了一幅仕女图,刚好将洞口遮挡住了,屋内即便有光,也透不过去。 道义说:“我总觉得不对劲儿。” “老师傅,哪里不对劲儿?”道尔问。 “拜托,可以不加上一个‘老’吗?直接称呼师傅不好吗?”道义问道。 “习惯了,习惯了,不好意思,师傅,以后我再喊‘老’字,师傅只管拿鞭子抽我。”道尔说。 “瞧你说的,我要打你,从哪里弄鞭子?你知道,我是刀子嘴豆腐心,怎么会打你?况且我又不是你真的徒弟。”道义说。 “这个你弄错了,整个青州城的神偷基本都是你的学生,师傅在江湖上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徒弟遍天下,谁人不知?哪个不晓?”道尔说。 “言归正传,还是说说我的预感吧。”道义说,喝了一口茶。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35章 预感 上回书说到道义有预感,道尔很想弄清楚有什么预感,一直追问。道义说出了他的预感,有人跟踪。 “师傅,这个我早就知道了,我当是什么预感呢。”道尔不以为然地说。 “不,上次就有感觉,这次感觉更明显,肯定有人跟踪。”道义说,不像是开玩笑,他一脸认真的样子,令道尔折服。 道尔说:“我们没有找到兵符,怎样交差。本来打算完成任务,然后去烟花巷里好好耍耍。谁知道这次出师不利,不知道啥时候完成任务。看到美女,我的口水流干,也没办法。” “你就忍一忍吧。先干重要的事,再干你私人的事。私生活我不管,公家的事先完成再说。”道义说。 “算了,算了,我说说而已。我总觉得三爷不一定成功,现在都过得好好的,饥荒的年份已经过去了,大家都不想再看到死人,现在取了兵符,不是又要动刀兵吧?我们这是在作孽啊!”道尔说。 “看来你就这么点出息!先解决公事,替三爷办好差事,你就可以进温柔乡里,度过你的下半生,到时候,你要啥有啥,就不用这么辛苦了,还用得着忙里偷闲去偷腥尝鲜,到时候你年年当新郎都成,有了钱,不就啥都有了吗?”道义说。 “亏你还是师傅呢!上次取了兵符,都快交到三爷的手里了,没想到半路有人杀出,夺了兵符,害得我们没有领取到另一半的金条。但是,先给的金条还管用,后半生凭着那金条做点小生意,咋说也是一条出路。我是这样打算的,没想到三爷还不放过我们,又来召唤我们再去盗取兵符。假设取了兵符,我们还不会得到消停了,说不定下一步三爷要让我们去盗取弘毅皇帝的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道义问。 “是啊,你看啊,师傅,不知道你的预感对不对?三爷要我们盗取兵符干什么?就是要造反哪,他要逼弘毅帝退位,要取而代之。他知道兵符可以调动西北王魏宏,但是,弘毅帝的兵符一共有九个,盗取一个还不行,即使是一个西北王造反,还有另外八大王群起而攻之,魏宏肯定是凶多吉少。要想同时调动其他八大王,肯定要用到传国玉玺,伪造先帝遗诏,将皇位让给三爷,到那时候,三爷就是皇上了,你看玉玺的作用大不大?他现在要兵符,以后就会要玉玺,野心会不断膨胀,将要把全国拖进泥潭,让百姓不得安宁。”道尔说。 道义沉思了一会儿,想,还真有可能,不过,现在完成了任务,以后就离开青州府,将家产变卖,搬家到外地,或者躲进深山老林,让夏三爷找不到,那有多好! “道尔,我也想过这些问题,但没想到三爷会要玉玺。看来,你进步不小。我想干完这个活儿,就金盆洗手,不干了,三爷爱找谁就找谁。”道义说。 “师傅,你现在不是为自己干活,是在替坏蛋干活,你金盆洗手不干了,但是,兵符到了三爷手里,他必然会兴起腥风血雨,国家动乱,灾民会纷纷外逃,到时候,师傅想要安宁的生后都不可能,即使躲进深山老林,也逃不出三爷的魔爪。他肯定要将我们杀人灭口,不让外人知道他的玉玺是偷来的,他的遗诏是伪造的,最后成功,他肯定要铲除所有知道他底细的人;如果失败,弘毅帝也不会放过我们,说是叛贼党羽,一定会将我们杀头示众,在这个时候,痛哭不已都没有眼泪了。”道尔劝说道义放弃计划,不过,好像作用不大。 道义说:“道尔,不要被别人迷惑,我已经决定,将兵符盗取后,交给三爷,拿了金子就开始逃跑,越远越好。” 道尔见道义这么固执,不过,既然答应了三爷,做人也要讲诚信,于是就不再犟嘴,准备寻找兵符。 道义心里琢磨,这里有没有陌生人出入呢。道尔跑了一宿,有点累了,就睡着了。道义年纪大了,想不通,难道行踪被发现了?他悄悄地找来小二,问:“小二,最近店里有没有陌生人入住?” 小二一愣,歪着脖子想了想,说:“都是熟人,没有什么生人。我们做生意的,但愿一人住在我店一千回,也不愿意一千人住在我店只一回。做生意做得大的,都是做的熟人的生意。” “熟人?嗯,你说的是。我想知道上一回是谁住在我们隔壁?”道义问。 “上一次?上一次?时间长了,小二愚笨,的确想不起来。”店小二聪明,知道了道义的打算,在怀疑邻居,他不能破坏客官和客官之间的关系。 “哦,那算了,现在我们隔壁住的是谁?”道义追问。 “哦,他也是熟客,是波斯人,晚上睡觉,白天喜欢听书,做橄榄油生意的。”店小二说。 道义说:“你确定他一晚上都在客房吗?” 小二说:“我确定,他凌晨还找我讨茶喝,他不胜京城的烈酒,昨晚喝多了,一直在睡,到了凌晨,感到口干,我刚起床,准备早点的时候,他就来了,要了茶,我烧好了水,给他送去,顺便用剩下的水做了洗脸水。” “哦,原来是这样!”道义说。 道义致谢后,回到房间,道尔睡得很死,鼾声震天,连墙壁都瑟瑟发抖。 道义突然想到了墙壁,仔细查看墙壁有什么问题,没有发现什么破绽。原来,在道义去找店小二的时候,蝙蝠侠估计道义已经怀疑到了隔壁邻舍,就将漏洞给堵住,看不出来一点破绽。堵好了漏洞,他就从天窗出去,到了楼下听书去了。听书的同时,也听楼上的动静,一旦有风吹草动,他立马回楼上。 道义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回想刚才店小二说的话,觉得没有什么破绽。 怎么回事呢?为什么总感到有东西在身边?总有热量出现,到底在哪里呢?到底是谁呢? 他不放心,下了楼,点了茶和点心,并让小二给楼上的道尔送茶和点心,想必道尔也睡醒了。 支开了店小二,道义一边喝茶,一边吃着点心,问旁边的人:“打扰一下,麻烦你告诉我这里是不是有一个波斯人在这里听书呢?” 那人看了道义一眼,见是一位老人家在询问,本来不想理会,但看道义很认真,很渴望,就说:“是啊,这里经常有一个波斯来这里喝茶听书,他是做橄榄油生意的。” 在这之前,蝙蝠侠已经坐在显眼的位置,尽量让人都看到,因他穿着波斯人的服装,打扮也是波斯人的模样,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了迷惑人,在他离开听书唱的时候,他用钱买了一个人,换上他的服装,坐在那里听书喝茶,做完之后,给那替身一些钱。借此他可以迷惑众人,不留给别人什么证据。 这替身很舒服,有吃有玩有喝还有钱赚,到哪里去找这样的事?因此,蝙蝠侠说什么,他就做什么,非常听话,众人都以为波斯人是一个人,他坐在最前面,这个位置也是花钱买的,听书听得最清楚,也很少受到干扰。 道义还不死心,又问了另外一位常来听书的老人,他说的和前者说的一样,他也就算服了气。茶杯见了底,点心也没了,道义弄清楚情况后,返回客房,没有看到波斯人的脸面。 道尔吃完了茶和点心,问:“师傅到哪儿去了?” “我到楼下转了转,听听书,散散心。”道义说。 “师傅真是有精神,瞌睡小,精力充沛啊,不知道等我到了师傅的年龄,恐怕都做不到这样。”道尔说。 “不一定。人一老,就瞌睡小,吃饭也少,这是跑不掉的。都从年轻时候过来的,我年轻的时候,饭量大,瞌睡多,长得壮,现在一切都改变了。”道义说。 师徒两个说来说去,最后道尔问:“师傅,你看今晚怎样行动?” “这样吧,我先睡一会,你出去玩吧,只是不要把钱花完了,说不定以后我们就指望这点金子了,送给家人的金子,不一定用得着。”道义说。 “师傅,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人都要做好两手准备,万一行动失败,就要想办法逃跑,逃得越远越好。行动成功了,也要想办法逃走,要知道哦,我们都是戴罪之身,还没有得到赦免,办完了事,就要想办法逃走,就跟逃狱一样。”道义说。 道义还拿不准兵符所在的位置,如果找不到,三爷十分残忍,肯定会大动肝火,杀人跟踩死蚂蚁一般,他要是空手而归,等待他的就是死,或者重新投进大牢。 无论如何,戴罪之身没有得到赦免,都是人家盘中的一道菜,想啥时候吃就啥时候吃。 这样想着,道义昏昏然入睡,他的计划还不成熟,苦闷得头都痛了,只有先休息休息再说。 再说道尔睡好吃好喝好了,就离开客房,关上了门,下了楼,看说书的还在说唱,观众和茶客们不时发出喝彩声,可是,道尔听不懂,也不感兴趣,没有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听书,他到了街上,随便闲逛,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还有一些穿红着绿的美女,他的心旌摇动,看得他垂涎三尺。 光看怎么能解渴呢?他想去好好地玩玩,但他心里有事,不能完全放开,就作罢了,就是玩,也要在心情好的时候去才行,否则,玩完了,心里就空落落的,仿佛马上就要死的样子了。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朋友们前来支持! ------------ 第36章 联合 道尔在街上转了一圈,感到没意思,心里老是惦记着那事,不知道师傅休息好了没有,这是惊天大案,难怪连师傅都有些作难,不过,师傅从业一生,还没有失手过,难道这一次要栽跟头吗? 道尔回去,见道义正在打坐,可能在苦思冥想,挖空心思要找到兵符。道义说:“道尔你回来了?” “是的,师傅,外面不好玩,心里老是惦记着那兵符。在街上转了一圈就回来了,实在是牵肠挂肚的,要是完成了任务,可以放心地玩了。”道尔说。 “好,说明你长大了,对,你做得对,知道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情。”道义说。 师徒两个仍在秘密商议怎样弄到兵符不提。 再说蝙蝠侠让替身坐在那里听书,只身回到客房,将堵塞的漏洞拿开,继续偷听他们在说什么,后来弄清楚了,江湖上传说的大盗也不过如此!他想没必要在此地久留,于是找到店小二,说:“有急事要外出,这是店钱和茶钱,先告辞,后会有期。” 刚走几步,蝙蝠侠突然想起了替身还在那里听书喝茶呢,就立马换了隐身衣,凑近替身旁,将钱放进他的口袋,那替身真在那里喝彩,傻呵呵地笑呢。 蝙蝠侠到了外边马棚,换了隐身衣,穿上正常的衣服,牵出自己的大花马,穿过行人稠密的街道,出了城,策马扬鞭,向青州府方向而去。 再说韩半仙早晨起来,发现头脑昏沉,起来到阁楼外散步,在窗户下面发现了一截迷魂香,没有燃尽,还剩一点,他拾起迷魂香,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知道了昨晚遭贼了。立马进屋,仔细查看,没有发现损失什么。 他立马摆出卦象,发现有异常,在东南方,有很大的反应,难道贼人在东南方安歇,这个卦象非常清楚明了地指明,窃贼曾经光顾过皇宫重地藏经阁,藏经阁注定成为世人关注的所在了,此事非同小可,一定要好好地查查。 此刻,弘毅进来,韩半仙立马起身请安,弘毅说:“刚才退朝,朕就朝先生这里赶来,如今天下太平,正是盛世啊!这种盛世是和先生付出的辛苦分不开的。先生真是朕的左膀右臂啊,感到非常轻松。” “先不要高兴得太早了,万岁爷!”韩半仙说。 “为什么?” “昨晚藏经阁有贼光顾。”韩半仙说。 弘毅听了,立刻起身,问:“当真?” “当真,这就是证据。”韩半仙说着,拿出半截迷魂香,递给了弘毅,弘毅仔细一瞧,还真是的! 韩半仙说:“万岁爷,窃贼不是第一次光顾藏经阁,这次可能是再次光顾。” “为什么?” “上一次,老夫已经算了一卦,知道了窃贼已经光顾了藏经阁,只是卦象不明,如今非常明了,那窃贼肯定就在城内,刚才卦象所指,就是城东南方向,有异常,请皇上派人去严查并剿灭贼人。”韩半仙说。 “既然没有丢东西,干嘛要去杀人呢?”弘毅说。 “万岁爷,贼人没有达到目的,肯定会回来,继续查找。万岁爷不妨想一想藏经阁内有什么值钱的重要的东西。”韩半仙问。 其实,韩半仙明知故问,想让弘毅说出来,帮他提醒。弘毅不知就里,说:“值钱的就是先生了,难道说贼人要将先生盗走不成?” “老夫老矣,腐朽不堪,盗取老夫没有一点用处。”韩半仙说。 “哪里,先生是朝廷栋梁,国家至宝。有了先生,而今国泰民安,真是幸福。”弘毅说。 “万岁爷,千万别麻痹大意,老夫夜观天象,发现西北有星蠢蠢欲动,还是要小心。除了老夫以外,还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吗?”韩半仙问。 “有,就是兵符了。”弘毅说。 “什么兵符?” “就是调动全国兵马的九大兵符,难道贼人在惦记兵符吗?”弘毅说。 “啊,是兵符啊!那可不是小事,赶紧查看是否丢失,否则,发现晚了,贼人得手后,将会引起全国大乱,人民将陷入混战之中,国泰民安将成为历史,生灵涂炭、饿殍遍野,将要重新进入乱世,民不聊生。”韩半仙说。 “有那么严重吗?”弘毅问。 “有,兵乃国家盾牌和武器,没有兵,就会乱套;没有用好兵,就会造成混乱。兵符就是皇上的命令,有了兵符,完全可以调动兵马。老夫知道,西北王是魏宏,一片忠心,在大西北门户之地,保卫中原安全,不让外敌侵入,自从有了魏宏,西北再无强敌入侵。这个武器用得好,可以保家卫国,这个武器被贼人利用,则会让国家遭殃。”韩半仙说。 弘毅点点头,走到楠木柜子前,将手指摁了一下屉笼上的铜锁,那锁竟然“啪嗒”一声应声而落,屉笼竟然轻而易举地打开了,弘毅帝一看,看到兵符还在,就将屉笼关上,上了铜锁,他对韩半仙说:“朕看过了,这里安然无恙,兵符还在。” 这屉笼有两种方法开启,一般情况下,由皇上的手来打开铜锁,用皇上的指纹来开,屉笼设计得非常巧妙,根据弘毅的手指来设计,严丝合缝,除了皇上的手,没有谁能打开铜锁,打不开铜锁,想要打开楠木屉笼,比登天还难。 另一个方法就是用钥匙打开铜锁,那机关就是一把铜锁,在遇到紧急情况下,皇上可以用钥匙打开铜锁。钥匙一般由皇上保管,平时都放在秘密的地方,到用的时候,才随身携带,平时只顾发展各地经济,没有在军事方面做过多考虑,这些都由韩半仙来提供建议,或者由群臣提出建议,再和韩半仙商议,军事上没有任何问题。 韩半仙知道兵符没有丢,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不过,他再看卦象,对弘毅说:“万岁爷,那城东南有卦象,请速派人前往捉拿贼人。迟了就来不及了。” “当真?”弘毅问道。 “当真。不能再耽搁了。”韩半仙说,非常肯定,这个态度帮助弘毅下了决心。 弘毅离开了藏经阁,立马安排禁卫军去城东南,禁卫军点兵列队,向城东南方向的馆舍而来。 军队调动,引起行人议论纷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的翘首张望,有的半开门半掩门,深怕和自己有关联,被抓进大牢,可不是好玩的,好好的人进去,能完完整整地出来,就算幸运的。 道义和道尔听到外面楼下一片喧嚣,打开窗户一看,有不少士兵朝馆舍跑来,道义一见这种情形,对道尔说:“不好,赶紧跑,被他们发现了。” “师傅,师傅,往哪里跑?店钱还没给呢。”道尔说。 “放下十文钱,离开这里,再晚就出不去了。”道义命令道。 道尔见了这种场面,只有作罢,想要说什么,道义已经打开了天窗,对道尔说:“快,快点,上房子。” 道尔简单收拾了就从天窗上了房顶,问:“师傅,那我们的马怎么办?” “先管人吧,有钱到哪里都有脚力,何必在乎一匹马呢?”道义说,“这些人很明显是冲着我们来的,来者不善。京城之内,必有神人,我们在此逗留没有什么益处。快,快走!” 道尔一听这话,顿时慌了,赶紧跟着道义,一起翻身上了天窗,沿着房顶,猫着腰,几乎和下面的街巷里的禁卫军一样,朝着相反的方向逃跑。 道义看着下面的士兵渐渐少了,知道在城东南肯定有重兵把门,想要出城,恐怕会有点难。难道说贼的身上有特别的标志?为什么这么快就发现了? “挨个儿盘查,一个都不要放过。”禁卫军首领大声嚷道。 “快,下房。”道义说。 道尔没有说话,知道道义常被士兵追捕,有很多实战经验,不听他的,可能就会遭殃,于是来不及细问,乖乖下了房。 刚下了房,就发现远处的房顶上出现了很多士兵,原来,士兵通过立体作战的方式来的,天上地下,他们都做了安排。 当禁卫军士兵上了房顶之后,道义和道儿迅速下来,沿着小巷的墙角,往北门逃窜。 他俩前脚刚走,后面就来了一队士兵,一边走一边高喊:“上头有令,封锁北门。” 道义一听,心想,来得好快啊,看来,神人已经算定了我的心思,不如这样,地面上不行,地面下总行吧。 他俩靠近了北门,道义顺着城墙脚往前摸,看到有一个小门,是供排水和紧急情况用的,但是在里面上了大铁锁,铁将军把门,就是一只兔子也逃不走,更何况两个大活人呢。 道尔见了,一脸沮丧,快哭了。他说:“要知道是这么一个结果,还不如关在青州府监狱呢,在那里,风不吹雨不打的,饭难吃,吃惯了也是一样。总比在这里担惊受怕要强。” 道义说:“小子,你忘了自己的身份了吗?” 道尔说:“没啊,我们是贼啊。” “对,我们是贼。偷了一次东西,永远都是贼,是贼都有贼胆,有贼胆就有贼的能量,来,看我的。”道义说。 只见道义在城墙边折断一根细竹子,然后,将竹签往锁眼里一透,那锁竟然“啪嗒”一声开了,掉了很多的铁锈。 道尔一看竟然呆了半晌,道义说:“快,快走,还等官兵来抓你吗?” 道尔这才缓过神来,下了坑道,道义走在前面,对道尔说:“要断后。” 道尔看到了希望,顿时脑袋开窍起来,说:“好,好,我来断后。” 他明白了,把锁开了,就要把锁锁上,免得追兵知道他们从小门逃出,从后面追来,在没有马匹之前,不要太乐观。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感谢不已! ------------ 第37章 溃逃 道尔很顺利将大铁锁锁了,然后从城墙内的甬道往城外走,但里面很黑,看不清楚路面,道尔一摸屁股,还好,那一筒萤火虫还带着呢,不知道是职业习惯还是怎么回事,那萤火虫竟然带在身上,道义竖起大拇指表扬道尔,道尔不好意思,催促快走。 道义很清楚,出了城门,他们就自由了,但是,当他们从小门出来后,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到青州府见三爷,无功而返,三爷情绪变化无常,无法捉摸,万一惹毛了他,那就会带来杀身之祸。到京城根本不可能,京城中有高人,对他俩的行动了如指掌,很清楚他们的一举一动。 道义和道尔出了小门,不敢走大路,从小路走,远远地看到城门口有卫兵在盘查进城的人,出城的,一律不予准许。 道义看到小路上有一个人在张望,看起来不是本地人,他赶紧招呼道尔伏下来,免得被他看到。道义钻进灌木丛,然后从树枝叶的空隙看过去,那人个儿不高,身上的衣服也不是中原人常穿的。在那人附近,有一匹大花马,拴在附近的小树上。道义一见那马,就非常高兴,正愁没有脚力呢,就有人送过来一匹马,简直太好了。 道义对着道尔的耳朵说了几句,道尔点点头,明白了。 只见道尔跑到一个僻静处,靠近大路,离城较远,在那大喊:“救命哪,救命哪!” 声音听起来非常紧急,非常凄惨,那人离开,朝着声音的方向跑过去。 道义见那人离开了大花马,就赶紧溜过去,摘下马缰绳,翻身上了大花马,人到了这个年龄,身段还这么敏捷,真是难得。 他骑着大花马,向道尔的方向而来,道尔见那外国人跑来,就站起来,赶紧跑掉,见道义已经得手,大花马载着他跑来,于是他瞅了个真切,翻身跳上马背,二人骑着大花马往前飞奔。 那要救人的外国人不是别人,正是蝙蝠侠,蝙蝠侠听到有人在痛苦地呻吟,可能有人摔伤了,动弹不得,于是他循声前往,谁知道,看到了人,还没靠近查看是谁受伤,那“伤者”竟然跑了,随后,就有人骑着大花马跑来,那马十分眼熟,他突然觉得上当了,于是回头来找大花马,那马已经不见了,刚才跑过去的马可能就是自己的。 蝙蝠侠冷笑了一下,小样,还想跑? 他把手指放在嘴里,打了一声响哨,那大花马突然跑回来,跑到蝙蝠侠面前,不停地踢弹,四个蹄子交替在地上刨着,也向蝙蝠侠点头示意。 道义和道尔在马上顿时傻了眼,无论用什么方法,那马就是不走。他们只好下马,道义向前作揖,说:“对不住了大侠,看中了你的宝马,想借来一用,用完之后,一定完璧归赵,本来想打招呼的,可是人多,就放弃了。本来想盗马,结果盗了一匹对主人无限忠诚的马,可敬可佩。 蝙蝠侠哈哈笑道:“你想借马,就直接说,用不着挖空心思来盗马,我可以借给你的,但我很想知道,你们借马要到哪里去?” “不要问了,我们不借马还不行吗?”道尔说。 “敢问你是干什么的?”道义问。 “你先说,你说了我再说。”蝙蝠侠说。 “我们是江洋大盗。”道义说。 “哦,哈哈哈,你们是江洋大盗?我看不像。你们最多只能算是盗马贼。”蝙蝠侠说。 “哎哎,说话干净点。”道尔说。 “做都做了,还怎么干净?”蝙蝠侠说。 “小哥,我看你不是坏人,此处不宜久留,我们先走了,你的马借不借?”道义问。 “老人家,我看你年事已高,身段敏捷,我本来想让大花马甩下你们,可不忍心,看老人家这样子,想想摔了也没事。”蝙蝠侠说。 “你真有意思,我说借马,你扯那么远干嘛?”道尔问。 “马是可以借的,但是,我想知道你们去哪儿,然后我去找你们还马。”蝙蝠侠说。 道义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小哥,实不相瞒,我们是青州人,因盗窃被捕入狱,后来……” 道义将事情的前前后后一点一滴都说给了蝙蝠侠听,最后说:“小哥,我们的经历你也都清楚了吧?我相信这么一说,你也会替我们着想的,只不过,我们借了马,是为了逃避禁卫军的追捕,至于往哪里去,现在还真不知道,正因为如此,才不好回答,怎样才能还给小哥骏马,是一个问题。去青州府见三爷,因任务没完成,肯定会受罚,还会连累家人;现在又得罪京城里的高人,被禁卫军追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到哪里都逃不出朝廷的手掌心,我们正在为此事犯愁呢。” 蝙蝠侠听了,觉得他们不是很坏的窃贼,被投进大牢,可能是得罪了权贵,实际上他们专偷富户的,富户也有凭诚实劳动致富的,这样的家庭不偷,专偷那些贪官污吏,靠剥削别人致富的,这样的富户就是盗窃的对象,然后,将盗窃的财物送给穷人,等穷人发现了意外之财时,已经吓得不轻,但是,苦于找不到失主,也不敢报官,正惆怅时,里面有一张字条,说:“老天所赐,欢喜领受,不要声张。” 穷人看了这字条,大多数不认识,就找私塾先生或者懂得识字的秀才学生们看看,他们说:“这是上天赐给你的礼物。” 从此,大家都知道民间有侠盗,盼望着侠盗来光顾。 三爷得到确切消息,就布下天罗地网,将二侠盗捕获,投入大牢。 道义心想晚年在狱中度过也行,免得在外面被那些失窃的富户所害。 蝙蝠侠说:“既然大侠现在无处可去,不如跟随我到波斯去怎么样?” “你就是那贩橄榄油的波斯人?”道义问。 “是的,我就是。”蝙蝠侠说,“怎么了,听说过我?” “哦,是那样,很好。”道义说。 “什么很好?”蝙蝠侠问。 “我们住在同一家馆舍,小二和那里的顾客都说你不错。”道义说。 “是的,我到京城做生意,他们对我不错。中原人真的对外国人很友善。”蝙蝠侠说。 “是的。实话说,你让我们去波斯,我从来没想过,也不想去。我已经老了,哪儿都不想去,惟一担心的是,三爷会为难我的家人。”道义说。 “波斯有什么?有美女吗?”道尔问。 “有,多的就是美女,特别多,一个男人可以娶四个以上美女当老婆。”蝙蝠侠说。 “真的吗?那简直太好了。”道尔说。 道尔很激动,那样子,恨不得马上就到波斯去,不过,兴奋之后,道尔说:“四个老婆,恐怕我受不了。算了,还是不去了,听说去一次波斯,需要一年时间吧?” “是的,如果顺利,可以用十一个月。”蝙蝠侠说。 “那真要命,语言不通,到了波斯,等于死路一条。”道尔说。 “波斯国里面也有中原人,在波斯做生意,你们要是去波斯,我可以帮忙,带你们一起去。”蝙蝠侠说。 道义道尔都没有兴趣去波斯,三人正在僵持,远处的京城门口,仍有不少人在那等候进城,进城的人,进去的就无法出来。 道义说:“走吧,一边走一边想办法,想出一个万全之策。“ 蝙蝠侠阻止了道义盗取兵符,心里有些得意,不过,他没有表现出来。 看到城郊的农夫在田间地头耕耘劳作,蝙蝠侠露出会心的一笑,如果不是他来阻止他们的计划,没准那些农夫就不可能安居乐业,说不定都流离失所,到处逃难要饭了。或者哪儿没去,在兵荒马乱的时代,没有一个人有幸福的感觉,到时候,死在家里,也算是了却了这一生。 道义没有想出要去哪里,可离开京城越来越远,离青州城却越来越近,越靠近青州城,越令人胆寒,那夏三爷可是杀人不眨眼的,视人民的性命如同草芥,他俩如果落入三爷手里,没有什么好。 到了一家山顶的小店,因为在山顶,东西比平地的东西贵,再贵,该吃的,还要吃;该喝的,也一定要喝,有很多事,需要慢慢地琢磨才行。 小二跑出来招呼大家,一看,都是一些熟客,原来,他们到京城,都要经过这里,这是官道,非常重要,可惜处在山顶之上,总有些不太方便。一般情况下,在这个偏僻的地方,藏个人还是能做到的。 蝙蝠侠说:“二位大侠,你们可以先住在这家店,等我们回来。我先来京城联系买主,然后再到青州去调货,免得跑来跑去的,浪费精力和时间。”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话,喝着茶,真是一种美的享受。仿佛忘记了追杀和争斗,变得和睦相处,一点都不害怕了。 在山顶小店里,就像在和神仙同居了,非常自由,非常美好。 道义十分喜欢这里,听了蝙蝠侠的建议,满口答应下来,不再挑三拣四的。道尔有点不愿意,但他师傅喜欢这里,也就不再强调要走。 “敢问二位有没有住店的钱?”蝙蝠侠问。 “哦,忘了,小哥不问,我还真忘了。走得较匆忙,没有来得及拿钱袋子。”道义说。 “师傅,你看这是啥?”话音刚落,道尔从怀中掏出一袋子钱,晃得哗啦哗啦地响。 “这小子,还真上心啊!我没想到的,没有做到的,这小子都替我干了,简直太好了!”道义满意地说。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38章 借兵 道尔临走时没有忘记两件事,一是拿钱在身,出门在外,离开了钱寸步难行,路上没遇到卖马的,也没有推车的,就没办法了,看到了一匹马,就想“借”过来骑骑,没想到这马还真通人性,只忠实于自己的主人,差一点将骨头摔断。 盗马不成,反而遭到冷笑,好在蝙蝠侠也是侠客,没有恶意,他们就没有追究,当然,要是追究,又是一场打斗,也不见得能分出胜负。到最后,还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家人不认识一家人。 也有一个说法,叫“不打不相识”。 他们早已经打了照面,只不过蝙蝠侠一直没有现身,今天算是现出真身,没想到差点成了丢马的人。 商量已定,道义和道尔决定留在山顶馆舍,等候蝙蝠侠他们过来,再做商议。蝙蝠侠当晚住在山顶馆舍,一宿无话,次日凌晨,离开馆舍,骑着大花马,前往青州城。 一路还算顺利,进了青州城,见到了麦麦提。麦麦提听了蝙蝠侠的话,萧生将情况写了书信,差格桑送回弯刀族部落,交给了大郎,大郎展开来信一看,明白过来,哈哈大笑,这时候罗格长老总是和大郎形影不离,除了睡觉和上厕所不在一起,平时总在一起,弄得王后很有意见,这个长老怎么这么不识相,这已经影响他们的夫妻生活。 罗格长老以部落的安危为重要的考虑因素,没有顾及王后的感觉,王后要的,不是战争,不是杞人忧天,她要的就是她的丈夫。 在这方面,大郎还是坚持站在罗格长老这一边,在王后那里,也抽空多多劝慰,让王后知道,这大王是不好当的,为了保护羊群,为了小羊不被野狼叼走,必须要警醒,作为羊的牧人,必须要担起责任。牧人失职了,小羊就要遭殃,羊群就要受害。 王后弄明白了大王的意思,也就不再强求了,罗格长老一生未娶妻,没有亲近过女人,不知道女人的感受,也属于自然。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四邻的侵扰,他不做好准备,就会让别人钻空子,他不劝诫大王,要提高警惕,就是失职。 对于王子的来信,大郎很开心,罗格长老看完来信,也拍手庆贺,他说:“大王,三爷没有兵符,就没办法调动西北王,那样的话,中原就安全了。但是,三爷不是吃素的,他肯定会想其他方法达到目的。” “依据长老的预测呢?”大王问。 “三爷会利用本部兵马,另外,他还会借兵。”罗格说。 “长老,我只听说过借东西的,没听说借兵啊。”大郎好奇极了。 “大王,青州府现在有五万兵马,要想进逼京城,起码还要五万,即便是这一共十万兵马,也要运用娴熟,否则难以对付弘毅的九大王牌军。”罗格说。 “恐怕十万对弘毅的百万大军,无异于以卵击石。”大郎说。 “三爷不会只借兵五万,他可能会借兵五十万,这样,可以拿下中原西北方大部分的地区,然后再蚕食剩余领土,最后剑指京城,逼弘毅退位。”罗格说。 “谁会借给他兵呢?”大郎问。 “大王肯定不会,他就会找他的表弟夏国国王借兵。”罗格说。 “夏国不会轻易借兵的吧?”大郎问。 “只要给夏国以丰厚的承诺,夏国肯定会借的。”罗格说。 “夏国出兵,必须要经过我国地界,我们怎样做才好?”大郎问。 “大王,这是很明显的,夏国借兵给三爷,拿不下京城,就会拿下我们的部落,这是肯定的。夏国不会做赔本的买卖,他一定不会空手而回的。”罗格说。 “这么说来,我们要做什么准备呢?”大郎问。 “现在的夏国气势汹汹,最近几年,国势日盛,野心不断膨胀,不断在扩大地盘,甚至威胁到我们弯刀族部落,如果我们不加强联合,恐怕首当其冲的,就要先打我们,等占领了我们部落之后,将我国当成前线战场,要攻打中原。”罗格说。 “好吧,我相信,我们该怎样办呢?”大郎问。 “以前,我们要防备中原入侵,特别是那几年中原遭遇到饥荒和灾害的时候,我更担心,谁知道弘毅帝还行,没有靠外援,靠自己带领百姓,自力更生,度过了难关,自从弘毅帝即位以来,中原国泰民安,人民生活幸福,也没有扩张领土,侵略他国的行为,中原的礼仪之邦的地位稳固下来,中原对我们部落不构成威胁。相反,原来不怎么起眼的夏国在军事上反倒强盛起来,越来越猖狂,其危险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中原。因此,我们弯刀族部落现在最可怕的敌人是夏国,还有夏三爷,他们两厢夹击我国,那么,我国就很危险了。现在要做的,就是要和弘毅帝联合,建立攻守同盟的关系,让夏国不敢轻举妄动,对我们是一个很好的保护。”罗格说。 大郎听了,沉默不语,他想了又想,说:“这样吧,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你看我们怎样接触弘毅帝呢?” “大王,现在弘毅帝不是敌人,那么,就暂时视他为朋友,既然是朋友,就要结交,就要加深友谊,联络感情,让弘毅帝慢慢地成为我们的好朋友,当我们有危险的时候,作为真朋友,不会袖手旁观的,你说是吧?”罗格说。 “长老的话很有道理,长老很注意这些,真的让人感到意外,以前的长老和现在的长老真是大不一样啊!”大郎说。 “大王,现在的情势不同了。弘毅帝登基,人心不稳,国内敌对势力强大,我担心他坐不稳江山,或者是一名暴君,加上全国都在闹饥荒和遭遇灾害,我想他肯定会穷凶极恶,掠夺邻国财富和资源,没想到他很有志气,也有能力,善于用人,将乱糟糟的中原大国治理得井井有条,令人佩服。当初的夏国,也不像现在咄咄逼人,谁是朋友?谁是敌人?情况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我要说出上面的话来。”罗格分析得头头是道,令大郎十分佩服。 “既然如此,那就烦请长老修书一封,略备一些小礼物,送给弘毅,以后再本王再专门登门拜访。不知长老意下如何?”大郎说。 “行,就这么办。”罗格说着,开始写信,写完之后,给大郎看了看,大郎同意,另外,找出一些玛瑙宝石,都是稀世珍宝,一并交给格桑,托她火速送到青州城萧生王子处,让他即刻动身,前往京城,以波斯商人的身份觐见弘毅皇帝。 格桑记下了大王说的话,带了书信和宝石,上了路。 很快,格桑将书信和宝石一并交给了萧生,萧生看完书信,再看看这些宝石,心想,父王是要和弘毅帝结交啊,这个和以前的国策不同,有什么变动吗? 麦麦提看了书信,说:“事不宜迟,我们该动身了,向京城进发。边走边聊。” 自从上次全城搜查兵符以来,城中居民的胆子也越来越小,被三爷整怕了,为了一个小小的兵符,竟然掘地三尺,每家每户都几乎翻了个底朝天,为了得到那个小东西,三爷可谓是倾家荡产,也要找到那个小东西。 决心是下了,结果当然很悲催,三爷没有找到兵符,宵禁和城禁,已经宣布解除,想找到兵符,是非常困难的,最后,他们不得不放弃了寻找,三爷指望着道义和道尔能够二进宫,找到兵符凯旋归来呢。 谁知道左等右等都等不来,难道遇到不测了?难道死在半路上了?或者是拿到了兵符就跑了,要知道,兵符就是皇上的命令,威力相当大。整个西北军,都听凭兵符的,有兵符,就动;没有兵符,就不能动。 有消息从京城传来,说有人潜入皇宫行窃,被发现了,目前正在全城戒严,寻找窃贼。 三爷听了,喜忧参半。喜的是,自己的人进了皇宫,并且成功了;忧的是,那两个小子现在不知道下落,究竟是被官兵捉住了呢,还是已经潜逃出了京城,拿着兵符来见我;或者是已经在逃跑的路上,被官兵乱箭射死? 没有他们的下落,就值得担忧。三爷命人进入京城,密切关注宫中的动静,及时禀报。要用信鸽传递信息,不要吝惜信鸽,每一只信鸽,相当于一块金元宝,都是上等货色。三爷想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全面的信息,好综合分析,决定下一步的计划,积极实施,迅速达到果效。 很快就有了消息,说兵符没有丢失,二窃贼已经畏罪潜逃,不知去向。 三爷一听,立马灰心丧气了好一阵子,他想利用兵符做文章,恐怕还为时过早,那么就得改弦易张,想其他的方法,想来想去,他想出了一个主意,就是和夏国取得联系,向夏国借兵,然后利用夏国的力量来打垮中原,然后逼着弘毅退位,自己的一生的愿望算是达到,胸中的一股恶气得到了抒发。 说干就干,夏三爷委派了使者,带着礼品,前往夏国求见他表弟要求借兵,事成之后,一定有礼物赠送。但是,他的表弟,也就是夏国国王,非常重视收到礼物,没有礼物,空口说白话,那是不行的。 三爷知道他表弟贪婪,因此,在计划送什么礼物时,真不知道怎样弄。真的让人十分纠结。 后来总算找了一个专家,专家分析了夏国国王的想法,然后根据夏国国王的爱好,从他走过的地方,走的路和过的桥,看出他背后的不为人知的故事,不便公布的地方着手,否则,一旦结盟不成那就是永远的遗憾。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请亲们前来支持! ------------ 第39章 夏国 这种故事,听的人都觉得很痛苦! 三爷知道夏王喜欢美女,就想送十名美女给夏王,看其中有没有他喜欢的人。夏王最爱的一个妃子明珠,因为得了暴病,医治无效,突然撒手人寰。夏王郁郁寡欢,终日思念。后来有大臣在各个地方给他物色美女,夏王都看不中,把思念之情,化作治国的力量,经常亲自操练士兵,在练兵场上来回奔驰,拉弓射箭,长枪短枪,常常训练,以此来转移对明珠的思念之情。 另外,晚上寂寞难耐之时,就看兵书,练习书法,这种书法,是用剑当笔,用石头当纸,在石纸上写字。或者在月圆之夜,到院中设立祭坛,祭奠明珠。或者夜半时分,在院中练剑,直到累得精疲力竭,才回房休息,一旦上床,就开始入睡。 正因为如此,夏王自从离开明珠之后,就发奋图强,身先士卒,勤俭治国,减轻税赋,让老白姓安居乐业,积极支持人民子弟入伍参军,保卫国家和家庭安全。夏王渐渐地赢得了民心,国力大增,势力渐渐强盛起来,从此称霸大西北,令周围各个诸侯和小国闻风丧胆。 三爷知道夏王的苦恼,于是他在征求专家的意见后,在青州所辖范围内选出十名美女送到夏国,目的是希望他从中选出他所爱的女人。 三爷精心挑选的所送出的礼品,全部凝结着他的希冀,希望夏王能够与三爷结盟,然后一起攻打弘毅,逼弘毅退位,接替他作皇帝。 夏王听说有礼物从青州来,命令接见,来人是商人打扮,看来不是官方的,或者有所隐瞒,生怕别人知道了什么。 他问:“你们是什么人?” “大王,我们是青州府夏三爷的人,知道大王一直烦闷,特来送礼给大王解闷。”使者说。 “干嘛是商人打扮?”夏王问道。 “我们怕走漏风声,如果弘毅知道了,恐怕会带来杀身之祸。”使者说。 “哦,原来如此!你们还是怕弘毅吗?”夏王问。 “我们不怕弘毅,三爷的身体废了,但意志没有残废,三爷是决心是没有变的。”使者说。 “好吧,把三爷送的礼物呈上来看看吧。”夏王说。 “好,请大王过目。”使者拍了三下巴掌。 从门外依次进来十大美女,穿着华丽衣裙,头发盘起,眉毛没有剃,天然如柳叶,眼珠如黑漆一样亮,眼白像鸡蛋白,鼻子笔直,嘴巴像樱桃,笑不露齿,牙齿像白玉,颗颗都晶莹,稍微带点微黄,胸部饱满,可以放鸡蛋而不掉落于地,臀部浑圆,个个都充满肉感,恨不得上去摸摸脸蛋儿,摸摸圆圆的臀。 夏王看了,原来中原的人就是不同,是水土关系还是人的遗传,为什么他们那么好看,就像三月桃花,又像杏花,个个看上去娇艳欲滴,就像雨后的梨花,有水珠,又洁白,又夺人眼目。 夏王问:“三爷有什么话说?” “他说只要大王开心,他也开心。”使者说。 “三爷会说话,弟兄还是弟兄,不知道他有什么难处,有的话只管说,本王能做到的,绝不含糊。”夏王说。 “三爷希望和大王结盟,攻打弘毅,帮助他坐江山,将来分享中原这个硕果。”使者说。 “原来你们化妆成商人目的是为了遮掩别人的耳目啊!目的是来找我攻打中原,我很愿意帮他,但不知道他需要多少兵马?”夏王问。 “五十万。”使者说。 “五十万?差不多是本王总兵力的一半,要这么多兵马,看来志在必得啊。”夏王说。 “是的,三爷是这样说的。”使者说。 “那么,三爷能出多少兵马?”夏王问。 “约有五万。”使者说。 “五万?三爷只有五万吗?”夏王问。 “对,只有五万。”使者说。 “他只有五万,却要找我要五十万,是不是有点不协调啊?”夏王问。 “大王,在青州,三爷只有五万兵马,但是,在京城,有十万兵马。”使者说。 “凭什么这样说?”夏王问。 “三爷说,青州出兵五万,加上夏王的五十万,和京城郊区的十万兵马,差不多有六十五万兵马,杀入京城,应该没有一点问题。”使者说。 “你这个算法没错,我想知道,凭什么说京城郊区有十万兵马?”夏王问。 “是这样的,这些兵马是皇后的亲信胡夏将军统领,面子上对弘毅效忠,实际上暗中和皇后来往。胡夏将军和胡图有着拐弯的亲戚关系,他对弘毅设计害死胡图丞相一直耿耿于怀,很想找机会替胡图复仇,苦于没有机会。皇后也劝他隐忍,不如假意效忠弘毅,实际上暗中操作,准备和夏三爷里应外合,将弘毅逼退。”使者说。 “哦,原来是这层关系。真的弄不懂,中原人这样阴险,为什么不能像英雄那样来一场决斗呢?谁赢谁输,立马见分晓,何必要经过那么多的弯路呢?”夏王问。 夏王想了想,说:“你说的三爷他派你来干什么?” “借兵。”使者说。 “借兵?那么说,我的兵马借给三爷用,三爷就只是给我十名美女吗?”夏王问。 “不是,大王,三爷说了,大王要是借兵给他,他夺得了中原,并且当上了皇帝后,会分一半中原给你。”使者说。 “好,你先回去,容本王再考虑考虑,等以后有消息了再告诉你。”夏王说,像这样的重大决定,需要好好地想一想,仔细想好计划,免得引来麻烦事。 使者听了,答应静候佳音,他离开了夏王,回到使馆歇息,并且当晚写好了书信,交给信鸽管理官员,命令他们妥善装好书信,然后放飞信鸽,给三爷汇报,免得让他伸长了脖子往这里看。 夏王等使者走后,心想,如果想借兵给三爷,肯定要借道弯刀族部落,现在夏国国力强盛,弯刀族部落也不算差,关系比较微妙,如果借道南下,他们不同意,难道从天上飞过去不成。 这是他烦恼的地方,如果硬要通过,难免要流血;如果来软的,恐怕需要给钱给他们弯刀族部落。这个就需要多多考虑了,每次出征,都要想到后果,这才是成熟的表现。 他这里犹豫不决不提,再说三爷收到了来信,说夏王很高兴,对礼物非常满意,但是没有表态说愿意借兵,只让等候消息。三爷心里一沉,觉得里面有问题,问题就是如果夏王不同意,就肯定是因为要借道弯刀族部落,如果弯刀族部落不同意借道,夏王就没办法借兵。 想到这里,三爷需要去找弯刀族部落首领大郎。 三爷派出使者,带着礼物,去觐见弯刀族部落的首领大郎。大郎听说青州来了使者,立马命其进入,问:“青州还能派使者啊,看来还不错,在你没有掉脑袋之前,快点滚回青州吧。” 大郎没有要礼物,让使者退回青州。 三爷见使者回来,还带回了礼物,又听了使者汇报的详细情况,他说:“好吧,你下去吧。” 三爷在大郎那里吃了闭门羹,心里恨恨的,但不知道怎样办才好。大郎非常清楚三爷的阴谋,如果弯刀族部落借道给夏王兵马,那等于说害了中原、害了弘毅,中原被侵占,三爷当了皇帝,绝对会给夏王分一杯羹,如果不给,夏王现在正是强盛时期,兵强马壮的,想打谁就打谁,可以称霸天下。 三爷就想害死大郎,然后扶持新人当王,然后听从三爷的吩咐,借道给夏王。这样想,还不知道是否能将这计谋告诉夏王,毕竟多年过去,双方都有所改变,到底是比以前更善良,还是更邪恶?这是个问题。 事到如今,不说,就不知道他的决心有多大,从夏国到青州,中间隔着弯刀族部落,要是走的话,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通过弯刀族部落,要是放飞信鸽,只需要半天时间。 三爷将想法写成书信,放飞信鸽,信鸽飞到在夏国使馆等候夏王消息的使者那里,使者看了来信,大吃一惊,原来三爷有这么大的决心! 使者到王宫求见夏王,夏王听说使者来访,而他自己还没有下定决心要借兵给三爷,前往青州帮助他攻打京城,逼退弘毅,让出龙椅,将江山交给他。 使者颤抖着声音向夏王说了三爷的意见,夏王点点头,说:“我知道了三爷的想法和他的决心,这样吧,我同意他的说法,只是要害大郎,恐怕还要派一个有胆有识的人去才行。” 使者知道了夏王的意思,为了更加肯定,就问:“大王,你是说只要害死了弯刀族首领,就可以借兵给三爷了吗?” “对,是这个意思,大郎也是我的敌人,如果借着三爷的手,除掉了大郎,我就会借兵给三爷,听凭其调遣和使用,只不过在借兵期间,所有费用都要由三爷负担,我们只出人,除了人以外,所需要的所有东西,都要由三爷承担。”夏王吩咐道,说完后,夏王就离开了。 使者听了之后,匍匐于地,然后离开王宫,回到使馆,将夏王的情况写成书信,然后装入信筒,信筒用竹子制成,牢牢地绑在信鸽的身上,放飞了信鸽。 很快地,三爷收到了来信,他打开后看了之后说:“夏王同意了,那么,我们就要想办法派人去杀掉大郎了。” 师爷在旁边随声附和:“三爷英明,只不过,时间太短,要抓紧时间,尽量不要留下蛛丝马迹。”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40章 谋杀 师爷说:“要抓紧时间,目前正是机会,立即要将大郎这块绊脚石给踢开,不能挡住铁军前进的步伐,要想除掉大郎,必须要引蛇出洞、调虎离山,不能在他的本部将其杀掉,要在旷野将大郎杀掉,尽量不要引起别人的怀疑,最好是一次意外事故。” 三爷启动木椅,悄然无声,跑来跑去,一声不发,听师爷说话。 师爷见三爷不说话,以为觉得说的有道理,于是补充说:“要在旷野将大郎杀死,不能用刀剑,也不能用羽箭,最好在他身上发现不了任何致命伤。最好是将其逼进一个死胡同,里面放上一些饿狼,让饿狼将其解决掉。” 三爷一听,觉得有理,他们弯刀族人就是以猎狼为荣,有着悠久的猎狼历史,也是一个与狼共舞的民族,为什么不能出一次意外呢?要知道,狼是记仇的,大郎杀了不计其数的狼,狼找他报复也是理所当然。 商量完了,三爷安排手下去着手准备,从猎户那里弄来一些训练有素的野狼,然后带到旷野,引诱大郎带人来追杀。 大郎亲自带人杀狼不是一年两年了,而是有四十多年的历史,甚至在萧生出生的时候,他还在猎狼,他以猎狼为趣儿,非常享受在马背上射杀狼群的感觉,那简直太美了! 还有,通过他骑马射箭,可以锻炼他的观察力和手臂的臂力,以及骑马的马术功夫,处处都是值得锻炼提高的,大郎长年累月这样猎狼,有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对于杀戮,他有着一种嗜血的癖好,特别是闻到了狼的血腥味儿的时候,感到特别地爽快和愉悦。故,大郎愿意在草原上奔驰,那种感觉很好;加上猎狼的刺激,使他接近于疯狂了。 三爷命人找到老猎户,给出重金,让老猎户训练一些狼。 老猎户平时都是杀狼的,现在倒成了狼的老师,角色变了,目的就是训练狼。 狼不肯就范,因为狼生来具有野性和疯狂的一面,怎样调教,都不可能做到言听计从。 老猎户有了办法,既然狼被捕,肯定要吃的,想吃肉,就得听话,听话的有肉吃,不听话的挨饿,只要听话了,就放在隔壁的笼子里,不听话的继续训练,久而久之,所有的狼就都听话了。 还有顽固不化的狼,不仅不给吃的,还当着不听话的狼的面,杀掉了鸡,让血淋漓的场面来震撼不听话的狼,将杀好的鸡丢给已经训练的听话的狼那里,供其享用美餐。 这样训练的结果,让狼都听话了。训练好了之后,有人送来信息,让猎户带着狼群去弯刀族人部落,然后再…… 猎户接到命令,带领狼群,将狼群放入弯刀族部落,离大郎所在营区不远的地方,引诱大郎带人来猎狼。 大郎听说附近出现了新的狼群,就要带人去捕猎,罗格说:“可能是个陷阱,不要去了。” “真是笑话,笑话啊!我打了一辈子的狼,还怕陷阱不成吗?有一段时间没有猎狼了,今天刚好遇到天气晴好,正是外出猎狼的好时机。长老,你就在帐篷内,听我的好消息吧。”大郎说。 罗格听他这么一说,也不要再劝什么,大郎的确是猎狼的一把好手,这在整个部落和族群都清楚,对他的技术,没有理由怀疑,对他的胆识,也不是常人能比的。 猎物出现了,最近常出现小羊被叼走的事,这在草原部落上,是一件不小的事,不断有人来找大郎,要出动了,否则,羊会越来越少,狼会越来越多。 大郎很清楚,这是一群来自北方的野狼,不知道天高地厚,还不知道这个部落是专门以猎狼为生的,它们这次来,算是倒霉透顶了。 他带领二十多个勇士,准备好了弓箭马匹,在野狼经常出现的地方设下埋伏,但是,野狼很聪明,偏偏在那几天,不再出现。 羊没有减少,可是其他地方有人反映说小羊被叼走了。 大郎以为,这是一群有着高智商的狼,懂得人的心理,知道才闯的祸,就不能再闯,而是要等待下一个机会来临,他们再出动;另外,狼的鼻子也比人的鼻子灵,有埋伏就有人味儿,很自然,它们不会往枪口上撞,如果硬要撞,就需要一个理由,或者是饿得发慌,神志不清;或者是饱得无聊,故意在逗大郎和他的勇士们玩耍呢。 大郎发现野狼不上当,就想要主动出击,可临到紧要关头,都有些胆怯,大郎看出来了,他说:“这样吧,我需要两个人,跟我一起去猎狼,愿意去的,上前踏一步,不愿去的原地不动。” 话音一落,就有十来人往前迈了一步,大郎一见,竖起大拇指说:“不错,还有不怕死的人!我改变主意了,只要愿意去猎狼的,都可以去,去的人越多,越安全。” 大家心里都很明白,狼专门攻击落单的人。人多,抱成团,狼就无法发动攻击;人少,直到剩下一个人,群狼就会不断地攻击,直到那人完全没有能力反抗,被群狼撕咬。 在与狼的作战中,人要是表现个人英雄主义,那就彻底完蛋,想要保存全尸都不可能。 大郎很清楚这一点,大家也都清楚。这十来人,大郎全都要了,剩下的一些,七八个人,也踊跃着要去,大郎本来想不带他们,但是,看到他们的坚毅的目光,还有弯刀族人的优良传统,他决定带领他们去。弯刀族人能够延续到如今,是因他们团结,在与群狼作战的历史中,都是以团结对付团结,狼讲团结,弯刀族人更讲团结。 单个的人在群狼面前,就是一条虫;群体的人,团结一心,在群狼面前,就是草原上的猎豹,海中的苍龙,天上的凤凰,空中的猎鹰。 大家收拾停当,跨上战马,腰挎弯刀,英姿飒爽,向群狼出没的地方进发。 狼群和他们在玩捉迷藏的游戏,大郎没有见过这么厉害的狼群,仿佛超出了狼的智慧,难道这群狼来自天上?有着超人的智慧? 他所杀的狼不计其数,对付这群狼,他还没有想到什么好的方法。 有人报告,在土山那里,出现一匹狼。 大郎说:“继续跟进,查明踪迹。有一匹狼的地方,绝对有一群狼,要注意土山背后,观察清楚后,再来报告。” 那人领命而去,爬到树上,手搭凉棚,往远处张望。 大郎很清楚狼的秉性,越到晚上,狼越活跃,白天不发动进攻,晚上却频频发动进攻。狼在白天,除非迫不得已,它不会攻击人类。 侦探的人从树上下来,他向大郎报告:“在土山背后,有七匹狼。前面有峡谷,有黑点移动。” 大郎一听,顿时明白,这些狼在玩游戏,那么,要玩就玩到底吧。 他命令:“分割包围,先打离群的狼,一个一个将它们吃掉。” 众人得到命令,立刻策马前行,到了土山跟前,兵分两路,朝土山背后包抄。人人手里拿着弓箭,马蹄踏在石头上,碰擦出火花。 到了土山背后,却没有发现一匹狼,大郎抬头一看,发现在土山顶端,有一匹狼的黑影,大郎从箭囊里拿了羽箭,搭在弦上,拉开,箭弓发出声音,大郎看了个准确,将箭一放,那羽箭“嗖――”一声,向那狼射出。 狼已经移动了位置,但是,那羽箭就像长了眼睛一样,盯上了狼,“嘭――”,那狼中箭,应声倒下,大郎命令:“去,将狼捡回来。” 有人策马上了土山,不一会儿,就将狼拖了下来。 大郎看看这灰狼,还真不是本地的狼。他很兴奋。 有人问:“大王,你怎么知道狼会移动位置?那箭就像长了眼睛,盯上了就不放弃,非咬住不可?” 大郎哈哈一笑,说:“你不清楚吧,狼的秉性就是奔跑,在奔跑中猎取猎物,在奔跑中逃命,在奔跑中争夺头狼的地位,它们也会偷袭,但不常用。在单独的一匹狼的时候,不会奔跑,就是死路一条。就是奔跑,在本王手里,也是死路一条。” 大家哈哈一笑。 “大王,我在土山上捡狼的时候,发现在峡谷那里,出现了七匹狼。”捡狼的人说。 大郎沉思了一会儿,说:“好,我们就去峡谷,狭路相逢,勇者胜。” 大家跟着大郎朝峡谷前进。 峡谷不大,大郎也熟悉,这个峡谷叫“陨星谷“,传说有一颗天上的陨星,从天上掉下来,不偏不倚,刚好砸中这个地方,将草原砸出一个大坑,然后,就有水流进去,冲刷了坑边,形成了如巨大的刀斧砍成的峭壁,十分危险。 人在谷底,发现两边的石壁仿佛会合拢在一起,将人夹住似的。 大家进了峡谷,马基本上用不成了,因为到处都坎坷难行,很不容易走,于是大郎吩咐,将马放在谷口,收了马嚼头和缰绳,将马自由地吃草,他们背着弓,挎着弯刀和箭囊,当然,也带着火种,向峡谷进发。 天渐渐暗了下来,狼群失踪了。 他们捡来木柴,燃起了火堆,将刚才猎取的狼剥皮,架在火堆上烤肉,远处发出凄厉的狼嚎声,在山谷中回荡,久久不息。 大郎笑着说:“看来,狼群在替他们的同伴哀哭。“ 大家一听,哈哈大笑。 在有火的地方,狼群不会攻击,因狼怕火。 大家捡来的木柴足够多,不能让火熄灭。黑夜是狼的世界,借着夜幕,狼会更有利地攻击人。人在黑夜里成了瞎子,显然处于劣势,在峡谷里,没有办法布置陷阱和机关。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您来支持! ------------ 第41章 狼吞 狼群不敢靠近火堆,大郎看不到狼在什么地方。大家都很疲倦,大郎安排人值守,添加木柴,保持火堆不灭,大家围着火堆睡觉,不一会儿,值守的人也睡着,大郎的眼睛也耷拉下来,忍不住打起盹来。 突然,听到一声“哎呀――”,大郎惊醒,发现值守的人被狼群包围,一起上来撕咬,大郎一看,立马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燃烧的木头,向狼群冲过去。 头狼见火把烧来,仰头嚎叫一声,群狼退去,大郎看到地上有一滩血,往前走,发现了值守艾力达,艾力达的脖子上的筋脉被狼咬断,还没断气,鲜血汩汩地往外流淌,大郎将艾力达背到火堆旁,大家被惊醒,挑旺了火堆,来看望艾力达。艾力达已经奄奄一息。 大郎撕了衣摆的衣服,将布想堵住伤口,但无济于事,大郎不停地呼唤艾力达的名字:“艾力达,艾力达,不要啊,不要!” 声音非常响亮,惊动了远处树上的鸟,向夜空中乱飞。 大郎看到染红的衣摆,没有办法挽留住他的性命,眼睁睁地看到艾力达没有了力气,艾力达的脸上满是鲜血,腿和手被狼撕裂了肉,看得到里面的白骨,艾力达嘴巴一张一张的,想要说话,大郎的耳朵凑近了艾力达,艾力达说:“多关照,关照,我的娘。” 说完,眼睛一闭,头一歪,死了。身体慢慢地变凉,大郎哭嚎,没有任何用处,大家也忍不住痛哭起来。 火堆的火慢慢熄灭,东方现出了鱼肚白,太阳马上就要升起来了。 艾力达的尸体变冷的速度非常快,任凭大郎用火来烤,用身体来焐,都没有办法。 大郎说:“这群狼,一定要消灭,不然,就对不起艾力达,也对不起艾力达的娘,对不起乡亲,对不起整个弯刀部族。” 大郎的话触动大家的心,都摩拳擦掌,很不得马上活捉那些狼,喝狼血,生吃狼肉,才能解心头之恨。太阳升起来,撒下血红的光芒,照在艾力达脸上,大郎抹去艾力达脸上的血,命人挖个坑,将艾力达掩埋,上面堆满了石头,冒起尖来,将一块大石头放在石堆上,大郎掏出弯刀,在石头上刻下艾力达的名字。 大郎吩咐吃饭,将狼肉烤热了,再吃一些面饼,然后继续赶路。 大郎蹲下身子,仔细观察地上的狼的爪印,有人说:“狼肯定朝峡谷深处逃跑了。” 大郎看了,摇摇头说:“不是,狼没有逃跑。” 大家不解,明晓得狼已经消失了,为什么没有逃跑?都不懂这个道理。 “狼没有逃跑,它们还会袭击我们,它们的袭击才开始。我们杀了它们一匹狼,它们杀了艾力达。”大郎慢慢地说。 大家一听,倒吸一口凉气,感到后脊梁阵阵发凉,大郎说:“不过,不要怕,现在我们团结一致,想办法来对付它们,它们现在在潜伏,在暗中观察我们,我们要保持一致,小心它们袭击,保持队形,不要掉队。” 大郎说完,抽出弯刀,对大家说:“现在不要追踪狼群了,我们现在开始布置陷阱,狼必定不会远离我们。” 大郎在捕猎方面非常出色,他的话大家都听从。 大郎将捕兽夹安排在四周,密密麻麻的,放了一圈,然后将剩下的狼肉放在捕兽夹围成的圈中央,他很清楚,狼在饥饿的时候,会吃已经死了的同类。 大郎说:“大家躲在石头后面,不要轻易出来,拉弓搭箭,等狼出现后,看准了就射,不需要等我的号令。” 安排完毕,大郎吩咐众人,背靠壁立的土墙,前方是大石头,一字排开,排成两列,眼睛盯着那捕兽夹圈内的烤狼肉。 大家眼睛都看得直了,还是没有狼出现。大郎不敢马虎,他很清楚狼性,狼也清楚人性,狼总是利用人麻痹的时候发动攻击。就目前所藏的位置,狼没办法攻击,这是第一步,先要抵御,抵挡狼群的攻击,然后再进行还击。关键的因素,是把狼的信心弄没了。 大郎这样想着,命令所有人潜伏,就是不追踪狼群,以静制动,看看狼有什么动作,此时此刻,人越是动弹,狼越是猖狂。 狼最大的特点就是希望人群乱动,狼往往利用人的动作,来制服人。艾力达被袭击,是因为艾力达在行动,他去弄木柴,给火堆添柴,然后站岗放哨,手持弯刀,巡逻在栖息地,狼在黑暗中向他发动突然袭击,一匹狼跳到他身上,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接着是第二匹狼,猛扑上去,咬住艾力达的右手腕,第三匹狼咬住艾力达的小腿,并撕裂小腿上的肌肉,甚至连肌腱都扯了出来,艾力达立刻仆倒在地,弯刀没有发挥作用。 通过观察艾力达的伤,大郎可以想起清清楚楚的攻击的一幕,了解到这群狼非同一般。 大郎睁大眼睛,看见一匹狼慢慢靠近了捕兽夹的圈子,它一跳一跳,绕过了圈子上的捕兽夹,大郎暗自骂道:“这家伙,早晚是我的菜。” 等那匹狼快要进入大郎的射程,那狼不往前走了,而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大家都屏住呼吸,不知道那匹狼在耍什么花招。 大郎盯着那匹狼,一动不动,那狼没有向烤狼前进,站了起来,往回走,又巧妙地绕开了捕兽夹,那些捕兽夹对它来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大郎心想,这匹狼说不定是来侦察的,看有没有动静。狼群逃跑,是想引诱大郎他们跟踪,谁知道大郎改变了策略,没有冒进。狼群沉不住气,于是返回看个究竟,看究竟的,竟不是整个狼群,而是一匹狼。 那匹狼走了,大概过了半个时辰,那匹狼又出现了,跟在后面的,又是七匹狼,大郎数了数那些移动的黑点,发现有七个。 大郎摸了摸箭囊里的羽箭,一共有三十支,应该对付得了。 八匹狼都巧妙地绕过了捕兽夹,它们直接朝着烤狼慢慢靠近,大郎看到有一匹小狼已经进入了射程,就拉开弓,将羽箭搭在弦上,“嗖――”一声,一支羽箭就像一道闪电,向那匹狼射去,大郎来不及细看那狼究竟如何,又抽出一根羽箭,迅速搭在弦上,射击第二匹进入射程的狼,大郎一开始射箭,其他人也纷纷跟上,朝圈中的狼射击,顿时,羽箭如雨而下,当大郎想要射第三支羽箭的时候,那些狼开始逃跑,奇怪的是,逃跑也是有条不紊的,没有慌乱,也没有一匹狼踩中那捕兽夹。 大郎心想,捕兽夹在这旷野中的峡谷,没有任何用处,要想让捕兽夹发挥作用,必须在森林中的树叶底下,狼看不到,也闻不到味道才行。 八匹狼倒下了两匹,剩下六匹巧妙地避开羽箭和捕兽夹,跳出了射程之外,逃之夭夭,狼变成了小黑点,慢慢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大郎出来,众人一见,欢呼起来,大郎跑到受伤的狼那里,掏出弯刀,刷刷两下,将狼头割下来,狼血喷射而出,血喷溅了一地,另外一匹狼,被其他人也砍下了狼头。 众人欢呼起来,大郎将狼头挂在长矛上,将长矛插进泥土,看着狼头在滴血,大郎呵呵一笑,说:“我们暂时领先。” 众人又开始欢呼。 大郎说:“狼群就在不远的地方,它们的首领在暗处看着我们。这两个狼头,是我们胜利的旗帜,挂在高处,可以激怒狼的首领,让它们愤怒,就会露出马脚,我们才可以趁胜追击。” 大家顿时弄明白了大郎的意思,这是宣战!不是炫耀自己的本事,而是激怒狼群,打击狼的意志,让活着的狼看到它们的战友和同伴,得到这样的下场,肯定从意志上击垮它们。即便没有击垮,也能让狼群凌乱一阵子。 这一招,起了作用,远处的峡谷中传来凄厉的狼嚎,传到很远的地方,久久回荡在谷中。大郎哈哈一笑,说:“第二局,我们领先了,接下来,大家准备走路了。在天黑之前,找到驻扎地,准备好木柴,它们会在今晚发动新的攻击。大家要清楚,白天是我们的,夜晚是它们的,我们要将劣势变成优势,我们要将天地变成永远的白天。” 大郎吩咐完毕,大家开始将狼皮剥下,然后将木柴捆成一捆一捆的,每人都背上一些,将狼肉装进牛皮皮囊,将狼皮铺在大石头上,用石头压住。然后向峡谷深处走去,越走,路越窄,大郎有些担心,这里是不是死胡同? 大郎看到前面有一块大石头,背后是峭壁,中间刚好是一块平地,有些沙土。峭壁可以挡风,也不用担心狼从后面袭击,前方是一块大石头,可以隐藏自己,还能攻击狼群,人站在巨石上,可以放哨,看得很远。 他看这个地方适合在夜间保护自己,就安排在此地扎营。 天色逐渐暗了下去,取水的取水,架柴的架柴,烧火的烧火。 天色越来越暗,火焰越来越高,大郎说:“烤狼肉,不要把火烧得太大,节约木柴。也还长呢,小心下雪,天冷,柴烧完了到哪里去捡拾?” 大家听了,很有道理,天空没有月亮,也不见星星,风慢慢地起来,吹着了那墙壁,回了过来,将火苗吹得东倒西歪。 狼肉的香味飘了起来,风雪要来了。北风刮得呼啸,在头顶上飞过,大郎找的地方很好,不是这壁立的天然土墙抵挡了风,恐怕人们早就冻成了冰人。 大郎心想,这时候它们在干什么呢?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42章 巢穴 峡谷里,风雪虽然肆无忌惮,但比起高处的风雪来,还是显得温柔得多。加上狼肉能补给人较大的热量,加上火堆提供的热量,大家都还能坚持,火堆烧得木柴噼里啪啦地发出响声,第一匹狼,大家都吃得只剩了骨头,第二匹狼,也吃了一半,个个都吃得很饱,再也吃不下,喝了水之后,他们开始围在火堆旁睡觉,听到呼啸的风,烤着火,大家疲倦了,开始入睡。 有人在值守,没有站在巨石上,因为巨石那边,黑咕隆咚的,啥也没有,只是靠着巨石,眼睛睁着,听着风雪声还有巨石那边的动静。 值守的人很害怕,想到昨晚的艾力达的惨状,就感到比在风雪中站立还冷,不过,他看到大郎,就有了信心。 大郎没有睡,他安排了人值守,他自己却没有睡,他很清楚,一旦疏忽大意,就可能伤害到别人,他就起来,走到值守的人旁边,给他披上了豹子皮做成的大衣,值守的不要,大郎说:“我在火堆旁,不冷,有火烤,你在这块冰冷的大石头旁值守,肯定冷。你就别客气了。” 大郎说完,值守的感到特别不好意思,但经不起大郎的劝说,就由大郎帮他披上豹皮大衣,他顿时感到一股温暖遍布全身。 大郎回到火堆旁,加上两根木柴,听听除了风雪以外的声音,没有听到,根据经验,越是刮风下雪的天气,越是狼进攻的时刻,一下雪,狼就不容易找到食物。不是为了解决肚腹饥饿问题,它们也不会冒死来走布满捕兽夹的阵地了。 雪花飘起来,这种怪天气,一天有四季的变化,早晨是春天,中午是夏天,傍晚是秋天,到了夜里,就是冬天了,真是考验人的时候啊,也是锻炼人适应外界气温的的时候啊。 大家打起鼾来,此起彼伏,看来大家对大郎十分信赖,选择的地方也适合把守,是个易守难攻的地方。大郎不敢大意,只要大意,就会出现第二个艾力达,艾力达不该死,是因自己的疏忽,让狼钻了空子。按照狼的复仇理论,或者是复仇计划,白天射杀了两匹狼,今晚它们可能要取两个人的性命了。 大郎在操心这事,狼的报复心很强,也记得是谁杀害了狼,它们的攻击还没开始,可是大郎已经闻到了风中的狼骚味,大郎拍醒了他们,说:“它们来了,准备战斗!” 大家听了,纷纷从梦中醒来,看到火堆上的火苗继续乱窜,忙问:“怎么了,有狼群出现吗?” 大郎说:“它们来了,看!” 大家顺着大郎指的方向一看,在巨石上面,已经密密麻麻出现了很多亮闪闪的绿色的眼睛,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岩石下边穿着豹皮大衣的值守。 大郎悄悄地抽出了弯刀,他很清楚,在夜幕的保护下,很难发挥弓箭的作用,看不到目标,不能瞎射,射了也白射。 大郎站在火堆旁,示意值守不要动,值守听到了头顶发来的低沉的喘息声,他看到大郎和其他人都在火堆旁,大郎的示意动作,值守全部看到了,他就不敢动,就这样矜持着,巨石离火堆不远,大概有二十几步路,大郎带人冲过去,恐怕值守的已经被群狼撕裂了。 大郎知道,在夜间作战,人的普遍作法不对,就是乱射箭,等羽箭射完,群狼就会发动进攻,人没有了羽箭,就等于没有了延伸的兵器,想要弄死狼,非常困难。 狼的攻击,充满了智慧,当然,更重要的是凶残、迅猛、力量还有狡黠,反应之快,动作之快,团结之紧密程度,都值得人类去学习。 这也是狼群为什么是最古老的族群延续到如今的原因之一。 狼群没有发动攻击,一双双亮晶晶的东西在黑暗中闪烁。 大郎低声说:“看我手势,向狼群方向扔一根燃烧的木棒。” 同伴会意,悄悄地从人群中伸手,从火堆里迅速抽出一根燃烧着的木棒,那人很有力气,往狼群的上空扔过去,火把照亮了夜空,看到空中飘舞的白色的雪花,一团一团的,大朵大朵的,就像空中有仙人在撕着棉花玩。 火把划过夜空,照亮了狼群,说时迟,那时快,大郎迅速拉弓搭箭,借着火把的光照,看得真切,只听“嗖――”一声,羽箭射出去,狼群被火把吸引,都在看着火把划过黑暗的夜空,哪里注意到羽箭像霹雳那样飞来,最前方的狼被羽箭射中脑门,那狼痛得嚎叫一声,从巨石上滚落下来,正落在值守人的身后,大郎喊道:“阿四,抽出弯刀,结果了那畜生!” 值守人阿四一听,缓过神来,刚才和死神十分接近,再走一步,就成为那个世界的人,像艾力达一样了,没想到,与死神擦肩而过,死神并无眷顾他,他有劫后余生的感觉,迅速抽出弯刀,割下狼头,往惊魂未定的狼群扔过去,狼群如同烧开的水一般,顿时鼎沸起来,狼嚎不断,回荡在山谷中。 很明显,这一招,大乱了狼群的部署,狼群暂时退去,大郎他们在风雪夜里战胜了一回。 火还没熄灭,雪还在下,地上渐渐发白,石头上盖了雪,石头旁边还露着黑,一层薄雪覆盖了峡谷的地面,将黑夜映衬得不是很黑暗,反而有些白。 火没有熄灭,大郎担心狼群再来,但是天空渐渐显出铅灰色,看来,天快亮了。 大家围着火堆,该睡的的就睡,该值守的,还在值守,大郎看天色微明,觉得狼群不会再来,就闭了眼睛睡了起来。 有人替换了阿四值守,阿四痛恨那些差点要他命的狼,就趁热将刚才割下狼头的狼,拖到火堆旁,拿着弯刀将狼剥皮,狼皮和狼肉分离的时候,冒着热气,狼血染红了白雪覆盖的大地,看起来,显得非常刺眼。 当狼肉飘香的时候,是他们吃早饭的时刻,大家昨晚取得了胜利,非常高兴,举起酒囊,喝酒庆贺,阿四举着一只狼腿,叫醒了大郎,递给大郎,说:“多谢大王,不是大王,阿四的命就跟艾力达一样了。” “不用谢,这是本王应该做的,也别提艾力达了,本王对不起他,也对不起他的娘,和他所在的部落。”大郎说。 “不要自责,大王做得很好,我们感谢你!”阿四说。 大郎接过狼腿,感到很饿,开始大口吃起来,当别人向他举起酒囊敬酒的时候,他也回敬,他在黎明的时候,在这个时刻,特别地放松,因为,这是在和狼作战之后的最安全、最喜乐的时刻。 大家吃饱喝足,身上又充满了热量和力气。 大郎看到大青石上,留下了不少狼的足迹,十分凌乱,还有血迹。 在雪地上,留下了狼的足迹还有血迹,这是十分愚蠢的作法,狼的举动,实际上是暴露了自己的行踪。 狼群讲究的是集体作战,也不舍弃一起作战的伙伴,被阿四割下的狼头,被狼群带走了,留下了一串串的血迹。 大郎观察狼的足迹和血迹后,吩咐跟着它们的足迹走。 雪停止了,但还没有晴的意思,天空仍然黑暗,但是,在白雪的映衬下,反倒觉得十分亮,十分刺眼。 走到狼的足迹和血迹都消失的地方,大郎看到前面有一块大石头,大石头挡住了雪花,没有雪,就看不到雪地上的狼的足迹的了,他顺着大石头往前一看,那里有一个洞。 大郎一看,心里一阵窃喜,原来,这里就是狼窝了。 大郎说:“嘘――,这里说不定是个狼窝。大家要小心。” 大郎没有冒进,背靠着石头,想对策,阿四说:“大王,到了狼窝,我们把所有的狼都干掉吧。” “别慌,我想想看,有什么好方法没有。”大郎说。 洞口不大,一个人弯着腰可以进去,里面的情况就不知道了,有没有出路,也不清楚。 要想知道,必须要到狼窝里看看究竟,可是,狼窝里究竟有多少狼,还不知道,有没有危险,更不知道。昨晚的狼群在不在里面,也不清楚。为什么足迹到这里就没有了呢? 很有可能,狼群就在狼窝里。 到了狼的老巢,应该可以大干一场了。 大郎想起来还是用火攻的方法。在白天,狼没有晚上活跃,大家可以壮胆做事,大郎吩咐众人去割茅草,堆放在洞口,然后燃烧,将烟子往洞里扇,想利用烟熏的方法,逼狼从洞里出来,然后令人拉弓搭箭,在附近埋伏,等狼从里面出来的时候,将狼射死。 计划是这样的,并且开始执行。 大家分头行动,很快就在洞口堆积了一大堆茅草,阿四点着火,然后让火不充分燃烧,浓烟滚滚升起,有人将烟子往洞里扇,然后,将增加的茅草继续往洞里填。 很快,就有了反应,听到洞里有叫声,像是野兽的叫声,不是人的,大家都很紧张,想必一场大战马上开始,眼睛盯着洞口,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过了一会儿,那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从浓烟中跳出了七八个东西,烟雾散尽的时刻,看到了是七八匹小狼崽,大郎为了激怒狼群现身,命令射杀,那些小狼崽还没反应过来,纷纷倒地,茅草渐渐烧尽,没有动静,看来洞里就是这些小狼崽了。 等烟子消散,大郎燃起火把,带人进洞里查看,发现这里的确是个狼窝,到处一片狼藉。不过,洞里非常暖和,适合度过寒冷的冬天。为什么狼群到这里就消失了呢?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43章 迷路 还有一个疑点,就是那个狼头去哪儿了呢?大郎反复在思考这些问题,不知道答案在哪里。 血迹在这里消失,狼头肯定还在里面,那么,狼群怎么不见了? 大郎举着火把,将洞里找了个遍,还是没能找到狼头。 正准备撤退的时候,大郎的脚碰了一个东西,那东西经过大郎一碰,竟然滚到了洞口,原来洞口在低处,狼很会选择洞穴,这个洞穴,狼不会放弃。 大郎借着外面的光一看,那个东西,就是狼头,狼头上的肉已经全部被吃了个干净,只剩下头骨,上面沾染着血迹,狼头已经被小狼吃了。 大郎想象着,那狼头被狼群带回了洞穴,不是要像人那样将狼头埋葬,而是将狼头给小狼吃。看来,狼非常现实,狼死了,就死了,死了不能活过来,不如将死狼充分利用,喂养还活着的狼。 小狼需要肉,无论是什么肉,只要能吃的,狼都会给小狼吃,包括同类,狼头离开了狼的身体,已经无法复合,狼身弄不到,狼首还在,将狼首喂小狼,不至于在风雪天里冻死饿死,只有残酷的竞争,才能保存狼群的存在和延续。 大郎将火把扔进了狼窝,那些杂草,见火就烧着了,滚滚浓烟升起,火势凶猛,大郎出来,看到伙伴们已经将小狼处理干净了。 滚滚浓烟从洞里窜出,里面发出大火燃烧的爆破声。 大郎观察雪地,发现狼的足迹先是进入洞中,然后又离开了洞,这种足迹已经很清楚地显明,狼群就在附近。 雪停了,狼的足迹出卖了狼的走向,大郎说:“快,顺着狼的足迹走,一定能发现狼群的。” 大家听从了大王,然后跟着狼的足迹走。 走到前面,发现了一个三岔路,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巧得很,这里没有雪,可能雪花从北方吹来,这里背风,雪花进不来,因此,到处都是砂石地,没有办法知道狼去到哪里。 大郎吩咐:“到前方后,兵分两路,每一条路都要看看,有没有雪,有雪就有狼的足迹。” 他们听从命令,跑过去一看,发现向西的没有雪,向东的有雪,雪地上没有狼的足迹。 大郎听了,立马弄清楚,向东的有雪,没有足迹,狼群肯定向西逃窜了。 大郎命令大家向西,没有雪,说明这个地方背风,到了晚上,可以在这里休息,免得被雪埋住,也方便烧柴禾,可以取暖。 大郎继续前进,发现前面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上前一看,有一个头盖骨,人的头骨,白惨惨的,在黄色的沙地上显得格外显眼。 大郎吃了一惊,难道说这里有人遇难,他命令队伍站好,仔细点了点人数,发现没有减少人,那么,为什么有人的头盖骨? 大郎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难道说艾力达?他说:“不好,我们要回去,看看艾力达。” 大家听了感到有点奇怪,阿四问:“怎么了?” “这头骨可能是艾力达的。上面的还有血迹。”大郎说。 大家听了大郎的说法,顿时紧张起来,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群狼着实可恨,连死人都不放过,不让艾力达有个全尸。 大家跟着大郎,立马往回赶,可是,走着走着,却迷了路。 不知道怎样从峡谷里走出来,大郎看看夜色渐渐笼罩了峡谷,他吩咐原地休息,天一黑,这里就是狼的世界, 所带的柴禾不多了,还可以烧一晚,明天白天找不到柴禾,就麻烦了。狼怕火焰,但是快要熄灭的火焰,狼在饿极的时候,也会发动进攻。 他们还是安排了值守人员,其余的人围着火堆,形成了一个半圆,有一边是峭壁,如刀削斧劈的一般,望不到顶在哪里。 远处传来狼嚎的声音,大郎不敢合眼,饥饿会让狼铤而走险,越是下雪天,狼捕食不到猎物,它们的攻击性就越发强烈。 狼在远处嚎叫,已经证明狼就近在咫尺了,这是狼捕食时常用的方法,叫“声东击西”,让人麻痹大意,然后发动攻击,让人来不及多想,就被冲上来的狼牙咬住脖子,紧紧咬住,不肯松口,就是遇到刀砍剑刺,也不松口,等待下一匹狼来接应,实在不行,被迫离开人的肉体,也要撕裂开“猎物”的脖子,让人的脖子成为致命伤,不久就会气绝而亡,哪怕没有咬断喉管,还能呼吸,但是,只要咬断了颈动脉,人也会很快死亡。 大郎他们在峡谷迷了路,大郎不慌不忙,仰望星空,刚下过一场雪,天就晴了,晚上的夜空,就像水洗过的一般,蓝色的星星非常明亮,北斗星看得清清楚楚。 大郎看到了北斗星,明白了他所在的位置,再看看身边的峭壁,知道了自己所在的大概的位置。 他想在天亮后,按照北斗星相反的方向,开始往回走,但目前首先要解决的是,怎样解决狼群袭击的问题。 大郎安排了阵势,半圆形的火堆,所有人排成半圆形,里三层外三层,就像羊群,相互依偎,相互取暖,抱成团后,狼群就没办法将游离在外的人与集体剥离,然后将游离出去的个体吞噬。只要团结,狼群就没有机会。可是,没有那么顺利的事,大家不都是团结一致的,总有疏忽的时候。 今晚不是阿四值守,换成卜格达,这是一位年轻人,他第一次跟大郎出来猎狼,没有想到,连大郎都迷路了。他有点慌张,安排他值守,他也没办法,有点害怕,可草原上没有永远呆在巢里的小鹰,是雄鹰,就要以蓝天为家,是猎豹,就不能一辈子都靠吃奶为生。 卜格达在高处值守,眼睛盯着无边的黑暗,不是白雪映衬了星空,星空照耀着白雪,峡谷里完全就是漆黑一片,就像人掉在了枯井里,被敌人在井口加上了盖子。 卜格达看到雪地没有昨晚那样黑暗,反而有些清楚,心里稍微安宁一些。毕竟越来越好,雪地上有东西移动,还看得见。只是雪后的夜晚,更冷,他穿着大郎的豹皮大衣,不停地挪动脚步,免得冻成冰人。 卜格达心里在默祷,求上苍和佛祖保佑自己免遭狼口,在狼群的包围中安然无恙。 卜格达睁开眼,看到了一双亮晶晶的眼,正盯着他看,卜格达大喊一声:“狼!” 那眼睛猛地往后一退,卜格达滚落下来,掏出弯刀乱砍一通,却像赤手空拳打空气,啥都没有抓到。卜格达的声音洪亮,他的一嗓子,喊醒了大伙,个个都拉弓搭箭,向着卜格达的方向,看卜格达连爬带滚地爬回来,后面的狼群步步进逼过来,大郎说:“大家看得见吗?” “看得见!”众人回应道。 “看得见,还要看得准,看准了就放箭,不要害怕,狼不是我们的对手,我们必胜!”大郎喊道。 “必胜必胜,必胜――”大伙喊着口号,有人已经射出了羽箭,一匹狼顿时被射翻在地,踢弹几下,没了力气。狼群还是往前,毫不退缩,羽箭纷纷射出,狼一个接一个倒地。 等到大郎摸到还有五支羽箭的时候,狼群撤退了。 在卜格达站岗的地方,一些黑点,就像黑色的围棋子一样,毫无规则地摆在巨大的棋盘里,横七竖八的。 大郎说:“狼没有走远,还在附近,大家不要麻痹大意。当狼发现了我们的弱点,它们还会找准弱点进行攻击的。” 大郎说完,大家又紧张起来,刚才的一轮防御战,取得了暂时的胜利,大家没有了睡意,那堆火,仿佛没有提供热量,大家的热情高涨,喜不自胜,大郎一再劝说大家不要得意忘形,经过提醒,他们也收敛了一些,想着天亮之后,将狼剥皮,狼肉带回部落,分给大家,做成狼肉肉干,出去打狼、放牧的时候,可以带上,在路上吃。 一轮人狼大战后,大家有些松懈,打狼不敢马虎,一再提醒,然后,大郎开始磨箭头,将羽箭的箭头磨得更加锋利,他的羽箭不多,很快就磨完了箭头,然后令萨尔木去值守。 萨尔木不怕狼,他是一名老手,常常在外猎狼,和大郎合作了很多年,基本上在猎狼的时候,能和大郎配合默契,让大郎在打狼的时候,达到一个完美的阶段。 萨尔木不怕冷,越冷,他的脸越红。对付狼,他很有一套,他的智商总是比最聪明的狼还高。对于狼常常玩的战术,他早已掌握了,并且烂熟于心,狼想偷袭或者占他的便宜,门儿都没有。 一群狼团结一致,就是一条龙,势不可挡,如果将一群狼分成一匹狼一匹狼的,这些狼就用不着害怕了。狼飞散开来,在有经验的猎人面前,那些被击散开来的每一匹狼但就是每一条虫。 萨尔木恨不得夜晚出去杀狼,但是大郎为了照顾大多数人,就让大多数人加强防御,不轻易发动攻击,现在看来,大郎是对的,不仅要考虑到自己杀戮的快乐,也要考虑到第一次猎狼的人的感受。草原的人,没有傻子,都是有耐心的,总是在等那天边的彩虹,看起来非常美,就像能到达天堂一般。同样,杀戮的机会有很多,但是,猎手不是每一次都有好运气。 大郎将后半夜的值守任务交给萨尔木,因后半夜的责任更大,那些狼不会走远,仍在潜伏,等候机会来临,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它们肯定要发动攻击。这是毋庸置疑的!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44章 群攻 萨尔木眼睛盯着大峡谷里的平地,听着周围的动静,柴禾正在燃烧,大家兴奋过后,慢慢恢复平静。 后半夜的寒意越来越明显,一弯月亮竟然从远处升起来了,奇怪得很,月亮在后半夜送给他们了光明。 月光洒在雪地上,显得更加明亮,萨尔木看得更远了。 一匹狼的影像拉长了,在月亮的映衬下,那匹狼仰天长啸,接着是其它狼的附和,狼嚎声此起彼伏,萨尔木心想,怪不得狼群暂时退下,原来是回去搬兵了,难怪去了这么久! 萨尔木迅速跑到大郎旁边,大郎正在闭目养神,其实没有睡着,大郎低声问:“萨尔木,是什么事?” “大王,凭借多年的经验,狼群合群了,数量超出了我的预料。”萨尔木说。 “你预料的有多少?”大郎问。 “我预料的有七十匹,实际上合群之后是一百二十匹。”萨尔木说。 “我也是这样想的,听声音可以知道。”大郎说。 “大王,这可怎么办?我们明显处于数量上的劣势了。”萨尔木说。 “我们还有柴禾,烧到天亮不成问题,它们暂时还不会发动攻击,但不能掉以轻心,如果被这两群狼都盯上,我们就有些危险了。要想打赢它们,必须要制造一些麻烦出来才行。”大郎说。 “怎样制造麻烦?”萨尔木问。 “先别问,你到你的岗位上去,我料定它们才组成了队伍,还需要磨合期,在进攻之前,狡猾的狼们还要想想战略。不考虑清楚,它们不会冒险的。”大郎说。 萨尔木回到值守的位置,大郎在琢磨怎样达到一石二鸟的效果。 狼群仍在嚎叫,没有退去的意思,也没有进攻的举动。大郎突然想起一个捕狼高手的说法,他说,狼在夜间集结,不发动进攻的话,就会在白天进攻,因狼的数量比捕狼的人的数量多几倍,在数量上占到优势,狼就不会采取偷袭的方式来吃人,而是光明正大地来吃人。 大郎想到这句话,根据多年的经验,就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他立马想到了防御,现在进攻,条件不成熟,因羽箭和柴禾都不够,与其硬拼,不如保存实力,赶紧转移,在运动中杀掉狼,一匹一匹地解决。 他想起来了狼窝,那里是最好的防御地,为了确保他的子民全身而退,凯旋而归,他必须要谨慎,尽量避免牺牲,或者以最小的牺牲,赢取最大的胜利。 他料定了狼群在集结期间,不会攻击他们,两支狼群要经过充分地协商才能确定攻击方案和分配办法,它们的长嚎和短叫的声音,就是在“开会交流”。 大郎喊醒了每一个人,然后打了个手势给萨尔木,吩咐每人拿起一根木柴,当作火把,丢掉包袱,除了武器,弯刀和弓箭、水、酒还有剩余的木柴,其余的全都丢掉,轻装前进。 大郎靠着北斗星,回想起来了路线,他的目标,不是继续追狼群,而是避免被狼群追上。现在的狼群,已经返回,并且紧追不舍,一定要把他们赶尽杀绝,进行一次彻底的复仇行动。 大郎看出来狼群的用心,他带着大家沿原路返回,凭借北斗星的指引,还有月亮的照明,他终于摸到了狼窝。正如他所料定的那样,狼群没有发动进攻。现在不进攻,不代表狼群变得仁慈了,而是在酝酿一次更大的杀戮行动。 大郎举着火把,让每个人都进了狼窝,里面还有很大的空间,大郎和萨尔木找来一块大石头,将洞口堵得严严实实。 他们刚一进去,洞口就传来狼的嚎叫之声,大郎背靠着大石头,看着大家疑惑的脸庞,他笑着说:“大家不必这么紧张了。现在我告诉大家,从现在开始,这里就是我们的城堡,大家不要担心,这里曾经是狼窝,一把火,烧干净了这里的所有东西,没有跳蚤能存活。只是,大家不要浪费水,如有可能,在洞里找一找,看有没有水源,没有水,我们在洞里呆的时间也不长,除非另外想办法解决口渴的问题。” 他一说完,大家才明白。阿四问:“大王,为什么不在白天里转移?” “阿四,本王听说捕狼高手说过,两支狼群或者两支以上的狼群集结在一起,力量增加,攻击性更强,它们就不会在夜晚攻击人类,而是不分白昼还是黑夜,都会攻击的。我们的羽箭越来越少,能够杀狼的工具,靠得住的就是弯刀了。大家不要担心,如今我们逃进狼窝,这一支狼群的大本营,它们就是无家可归的了,利用它们的狼窝,来消灭它们。大家注意,它们还没开始进攻,大家没有睡好觉的,继续睡,这里交给萨尔木和本王就行了。”大郎说。 大郎安排既定,大家都非常信赖他,想走,肯定走不了,外面两支狼群在此地开会,已经将他们团团围住,在洞口,就有不少的狼,只要出去,肯定会被狼撕成碎片。 现在要做的,就是以静制动,等待时机,寻找弱点,将其作为突破口,将突破口扩大,然后进行攻击。 大郎磨好了羽箭箭头,十分锋利,在关键的时刻,这些羽箭也是武器,另外,在大石头那里,大郎想好了一件事,他对萨尔木说:“将大石头挪开一点,留一条缝隙吧。” 萨尔木懂得大郎的意思,他是想做点事了。 于是,大郎和萨尔木将大石头推开一条缝儿,大石头在洞里面,很好控制,如果想在洞外面放这么一块大石头,恐怕不容易操作。 推出了一条缝儿之后,马上就有狼头伸进了石头缝儿,大郎看得真切,抽出弯刀,没等狼头缩回去,手起刀落,将狼头砍下,狼头翻着白眼,但是,身首异处,狼被砍死。 狼身很快被后面的狼抢走,没过多久,外面传来抢夺食物的狼嚎声。大家很清楚,没有头的狼,就是其它狼的美餐,一点都不含糊,很快就分食干净了,要知道,外面可是一两百匹狼啊。 接着又是一匹狼的狼头从石头缝隙里探了进来,大郎说:“萨尔木,你来吧,我休息一会儿。” 萨尔木很多年没有这样痛快地杀狼了,他不得不佩服大王的聪明,刚才还在为挪动大石头感到好奇呢,原来都是大郎用心良苦,掌握了狼的秉性,因此,狼付出了巨大的牺牲,狼错过了最佳的攻击时机。 第二匹狼没有来得及嚎叫,萨尔木就将狼头像切西瓜那样,齐刷刷地砍下来,于是在狼窝里增加了两个成年狼的狼头。 同样,狼身子被狼群抢回,又是一顿大餐,狼们非常高兴,看样子,还要让狼进来,看着狼的身子被群狼分食,狼的世界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头狼安排其它狼来探个究竟。 被安排来的狼,不怕死,勇往直前,没有退缩的意思。它知道自己的结局,宁愿战死在狩猎场,被猎物或者同类分食,也要保证狼群的生存、荣誉和尊严。 在这场角斗中,大郎他们是猎物,狼也是猎物,都是狩猎者,也都是被追杀者,看最后谁能胜出了。 狼越来越疯狂,大郎命人拿来水囊,因狼窝里还没找到水,这样僵持下去,恐怕大家不饿死,也会渴死。狼窝里不冷,反而燥热,在杀狼的过程中,尤其感到全身血脉膨胀,大汗淋漓,大郎在前半生的猎狼经历中,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狼群,非常懂得猎人的招数,也懂得人的心思,狼群坚持攻击,从不害怕,势在必得,大郎感觉到想要解决它们有些棘手了。 有人拿来了水囊,当萨尔木砍掉狼头的时候,有人扯着狼的前爪,让水囊接着喷溅而出的狼血,洞外的狼则拉扯着狼的后爪和屁股,拼命往外拉,洞内的人则死死地抓住,就是不放,直到狼血流干净为止,才将死狼放出去。 死狼一出去,洞里就猛地一亮,外面已经是大白天了,还有阳光,看来,雪后初霁,天地都是亮堂堂的,可惜的是,人在漆黑的狼窝里,狼在光明的天地里,还在大峡谷里争战。 大家分享了新鲜的狼血,暂时解决了口渴的问题,但是,因轻装上阵,没有带什么食物,猎物也丢弃了,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吃什么。 没有食物,大家都会饿死。 大郎命人架起火,烤狼头,洞里的火升起来了,浓浓的烟熏得人直流眼泪。 不过,狼头还是能满足大家一天的食物,解决了当天的问题。 狼停止了攻击。 大郎靠着大石头,闭目养神,有人送来了狼头,大郎问:“都吃饱了吗?” “吃饱了,这是给大王留的,刚才大王在休息,没有打扰,看到这新鲜的狼头肉,烤熟了给大王吃。” “好,”大郎说着,接过来了狼头,“小心,晚上它们还要攻击的。” 正说着,从石缝里又伸进来一个狼头,大郎不想砍狼首了,就抽出一支羽箭,向狼的眼睛扎去,狼的眼睛被羽箭的锋利的箭头扎中,鲜血喷出,狼痛得退出去,嚎叫不已。 大郎的意思,利用这种方法,让狼生不如死,从意志上打垮它们。 接着又是一个狼头,如法炮制,很快,那狼也退出去,嗷嗷直叫。大郎吩咐每人都要这样做,免得一个人做太辛苦,于是大家排队来参与这种类似孩子们玩的游戏。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伤害了狼,又保存了武器没有损失。大郎他们暂时领先了,如果一直这样下去,这一百多匹狼,都会变成瞎子,对付瞎眼的狼群,对大郎他们来说应该不是难题。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45章 发现 大家都参与了戳伤狼眼的行动,看到狼痛得嗷嗷直叫的时候,大家都很有成就感。大郎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他想,即便所有的狼都受伤,要想出去,也不是容易的,相反,比狼还厉害的野兽,知道这里有一百多匹受伤的狼,肯定会来,让狼成为它们的美餐。 吃完了狼,就改吃人了。这个大峡谷有点诡异。 比狼还厉害的就是熊,熊不吃死狼,但吃受伤的狼,熊的鼻子比狼还灵,它会嗅到这里的血腥味,一定会来大开杀戒的。 这是后话,最好不要发生。 大郎发现,烤狼肉的时候,产生的那些烟子竟然消失了,这是不可思议的,为什么会这样? 大郎顺着烟子往上看,在黑漆一样的顶端,有一枚铜钱大小的东西在穹窿那里,像是一小块阳光。 大郎善于攀援,他攀着岩壁,渐渐靠近顶端,想看看那个铜钱光圈,目标越来越近,越来越明显,大郎接近那枚“光线铜钱”,原来是光滑的石壁上的一个圈。 他想,这个圈从哪里来的,他顺着光柱,往头顶上看去,像是有缝隙,在光柱里,烤狼肉的青烟在光线柱里非常明显,袅袅绕绕的,烟子向上窜,直接窜到了那一条缝隙里面,然后消失。 怪不得狼窝里的烟子没有先前那样熏人了,也难怪那些小狼崽被熏死,敢情原因在这里。这里竟然是一条逃生的呼吸孔,但是,为什么以前没有,现在才有? 大郎这样想着,感到有些害怕,难道说,难道说,是狼群干的? 他喊大家注意,大伙正在为大王担心呢,手里捏着一把汗,不过,看到大王安然无恙地攀附在高处,心里稍安。 大郎看着那空隙,竟然在发生变化,由小变大,小孔变成大孔,再仔细一看,竟然发现有很狼爪和狼腿在上面移动,狼爪在刨着地面,扬起了灰尘,有些土块和砂石纷纷掉落下来。 洞口越来越大,大郎心想,这些狼真狡猾,狼窝的洞口进行不停地攻击,原来是在吸引他们,将主要精力放在洞口,狼宁愿牺牲眼睛和狼头,也要将这里弄通,然后从上面往下攻击。 狼大概发现了这个秘密,就改变了策略,正面攻击不行,就从上面进行攻击。 幸亏大郎通过铜钱般大的光圈,看清楚了狼的野心和狡诈,他悄悄地抽出弯刀,一只手攀住石棱,阿四像猴子一样攀上来,他也发现了这个,当时惊得目瞪口呆。 大郎做了个手势,眼睛往上看,然后往下努了努嘴,阿四明白,他下去,找人在正对着空隙的地方,倒插了不少尖木桩。萨尔木说:“洞口还有狼在攻击,你上去对大郎说,见机行事,如果需要帮助,立马指示。” 阿四明白,萨尔木将人分成三队,一队负责倒插尖木桩,二队继续戳伤洞口的狼;三队接应头顶穹窿部的大郎,随时进行屠狼行动。 狼似乎闻到了人的气味儿,更加卖力地用前爪刨着上方,空隙越来越大,洞内也越来越亮,大郎看到了蓝天,同时,也看到了狼牙,以及流着涎水的狼嘴。 大郎看到,那洞口可以容得下一匹狼了,想出了一个办法,将弯刀弄成一个钩子,手持刀柄,猛地向刨地刨得最用力的送出弯刀,刀尖钩住了狼的前腿,然后,将弯刀往下一带,那匹狼没想到洞里突然窜出一柄钢刀,还没反应过来,整个身子就陷下去,立马在洞口消失,那狼被钩住以后,就没能逃脱,四条狼腿,没有着力点,四脚腾空,整个身子“嘭――”一声重重地摔下去,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那匹狼稳当地被尖木桩穿透了心脏,立刻断了气,死在那里。 萨尔木命人快将狼从木桩上取下,放血,然后将狼放在一边,等待下一匹狼的到来。 果然,大郎看到从空中进攻的狼,首次进攻就遇到重创,他振作精神,整理好了弯刀,等待下一匹狼的出现。 在上面的狼占到狼群的大部分,原来,在峡谷里攻击狼窝洞口的狼只是小部分,狼调整了作战方法,将主要的精力放在上面。随着刨地狼的掉进洞里,除了留下一声回荡在洞穴里的凄惨的嚎叫外,啥都没留下,狼群没有分食到失败狼的肉,狼群顿时不安起来,开始发出怨言,那怨言就是凄厉的狼嚎,声音传到很远的地方。 狼不会因为丢掉了一匹伙伴而放弃进攻,这是狼的生存策略,它们必须要进攻,否则就是死路一条,没有什么退路。 第二匹狼继续刨地,同样,在暗处的大郎,看得清清楚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第二匹狼钩住,猛地往下一带,那狼就直挺挺地倒栽葱,尖木桩穿透狼头,身子,直到从肛门穿出,这样的,剥了皮之后,就可以直接架在火堆上烤全狼了。 但是,尖木桩是稀缺的资源,还有多少狼,不清楚,这些尖木桩肯定会用完的,如果想吃烤全狼,起码还需要再增加不少的尖木桩,烤全狼刚好可以供给大家,大家吃了一些狼头,还是没有狼腿和狼身好吃,狼头的肉少,狼身上除了头以外,身上的肉也不咋地。不过,在狼窝里,有吃的就不错,也没在意吃狼身上的什么部位。 第二匹狼宣告失踪,接着是第三匹狼,第四匹,……狼一匹接着一匹地掉进坑里,无缘无故,没有尝到人肉,反而损兵折将,狼群如同沸腾的开水,嚎叫之声直达天庭。 大郎仍然沉着应战,阿四不停地上下,分别给大郎和萨尔木传递消息。 阿四对大郎说:“大王,狼窝洞口的狼停止了攻击。” “那里本来就不是重点,只是在吸引我们的注意力,然后从头顶上开始攻击。狼不会想到,即便从头顶偷袭,也要懂得攀援的道理,掌握攀援的技术,少了这个,就无法成功。”大郎说。 阿四点点头。 太阳从东方移到西方,眼看天色渐渐黑暗下来,阿四说:“大王,太累了,应该休息了。” 大郎这才注意到他自己在岩石上已经呆了快一天的时间,他点点头,从岩石上下来,觉得手臂发麻,同伴们赶紧上前按摩,舒缓一下疼痛的感觉。 狼群停止了攻击,上面没有了动静,狼窝洞口的石缝外面,也没有了声息,大家感到非常奇怪,难道说狼群全线撤退了吗?这不可能,不符合狼的本性。在没有找到猎狼的仇人之前,狼不会投降,一定会将仇敌碎尸万段。狼的记仇期,非常长,几乎占据狼的一生的时间,绝对是食肉动物中比较长的时间。 大郎觉得累了,坐在火边烤火,睡觉,这时候是比较安全的时刻,狼在白天折腾了一天,现在到了傍晚,需要稍事休息,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决斗。 狼没想到,要想打赢人类,除了力量、智慧,还有爱,在狼群里,没有爱,只有恨,只有复仇,而人类不同,人类还有情感,有节制和温柔,可是,在狼群那里,它们从来不懂这些抽象的东西。只懂得杀戮、血腥和奔跑,外带一些小智慧,这是它们的生存之道,小聪明在人类看来,是一种愚拙,对付没有经验的小猎手来说,还算不错,可以蒙混过关,可以弥补一些缺憾和不满。 狼群的这些小伎俩,在大郎看来,简直不值一提,如果再这样僵持下去,狼群根本没办法吃到大郎和其他伙伴;狼群的数量却在不断减少。 大郎他们想要从狼窝里出来,还要看狼群的下一步打算了,现在硬拼还是不行,至少要省掉一些气力,少费一些精力。 萨尔木看到大郎在眯着眼睛,肯定在休息,他休息就不能随便打扰,等到大郎翻了身,就只有说:“是我不好,弄丢了狼群。” 大郎问:“哪里的狼群?” “就是从狼窝洞口石缝攻击的狼群。”萨尔木说。 “我知道了,不是你的问题,是狼的战略转移问题,不要担心,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的。”大郎说。 大郎很有信心,他很清楚,狼群不止一群狼,而是很多狼都在这几国之内穿梭,比如说,在中原,有中原狼;在夏国,就有夏国狼;在弯刀族部落,弯刀就是生命,偏偏有弯刀族狼。 狼其实没变,还是原来的样子。就像一场梦,或者一次游戏,所有的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大郎很清楚,狼窝被大郎他们占领,狼群就无家可归。 大郎示意萨尔木,就是将这段历史记录下来,萨尔木点点头,认为是可以的。 喝狼的血,总觉得有点不对头,仿佛没营养。 大郎吩咐,将堵在狼穴出口的地方的大石头挪开,仅能容许一人通过。 峡谷里的狼基本上销声匿迹,这让大郎感到很不安,难道说,狼都死绝了吗?答案是没有。 大郎索性将洞口再开大一些,再不出去,就会憋死在这里。 大郎从洞里出来,发现四周静悄悄的,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 今晚的月亮很好,比昨天的要干净得多,星星却看不到几个。 大郎出来是想找到水,好让大家喝点水,光喝狼血,也不是办法,再说,喝狼血要趁热喝,但是血凉的速度很快,一不小心,就凝固了,没办法再喝,说来说去,人活着还是离不开水。 大郎眼前一亮,发现有很多白乎乎的东西,在银色的月光下,显得更加闪亮,他一拍脑袋,哈哈大笑。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朋友们前来支持! ------------ 第46章 狭路 大郎发现了那些雪,其实是最好的水,他在洞口大笑,笑生爽朗,在大峡谷中回荡,大家一看,知道大王已经取得胜利,于是众人都跟着大笑。此刻的笑生,已经完全超出了狼的嚎叫的声音。 大郎笑完了,说:“我们的水,到处都有,看,那不是白雪吗?雪化了不就是水吗?” 大家欢呼,可不是吗?刚才确实有不少人在想着怎样摆脱狼群的包围,没想到瞬间狼就消失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大郎没有把握,不过,现在是安全的,除了狼的血迹斑斑外,没有发现一匹狼,敢情狼群都到了大峡谷的上面,它们没有在上面占到便宜,就立马消失,这属于正常现象,也属于不正常的现象。 正常的是狼打不过大郎,自愧不如,逃生去了,另外寻找猎物,不正常的现象是,狼并未没有和人发生正面厮杀,就不再进攻,这是违反狼的本性的,狼的本性是穷追猛打,直到剩下最后一匹狼。 大郎捧起了白雪,放在鼻子上闻闻,猛吸一口气,沁人心脾啊,在这大峡谷,空气非常新鲜,在狼窝,感到非常憋屈,加上战斗的残酷和多变性,让大郎高度紧张,在对付这些畜生的时候,的确动了些脑筋和力气。大郎嗅完了雪,开始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真是美啊! 大家学着大王的样子,开始吃起雪来。那些雪可以让人头脑清醒,大郎吃了雪,然后将耳朵贴近地面,听听动静。 地面有些震动,远处仿佛有人骑马过来,因为马蹄声非常急,一声连着一声,没有什么间歇的,大郎断定,这绝对不是狼奔跑的声音,也不是千军万马在征战。 大郎命令:“大家先隐蔽,准备战斗!” 众人惊愕地看着大郎,大郎说:“快,隐蔽!” 他又重复了一遍,这个时候来不及问了,大家先隐蔽再说,果然,听到由远而近传来一阵马蹄声,大郎躲在大石头后面,盯着远处,看是什么人前来。 那匹马越跑越近,大郎仔细一看,来者穿着一身黑衣,黑布蒙着鼻子和嘴巴,只露出眼睛,头上戴着黑色的红色的头巾,骑着一匹枣红大马,身上背着弯弓,腰间挎着青龙宝剑,脚蹬牛皮靴,手里拿着马鞭,风驰电掣地往这边赶。 大郎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再看看后面,没有人跟来,大郎刚想要跳出来拦着来人问个究竟,突然,在远处出现了十几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也朝这边跑过来。 大郎等那些黑点靠近之后,一看,他们腰间都挎着弯刀,非常熟悉,但是,等那些人走近再看,大郎都不认识。 他们的额头上都纹着弯月图案,左右手的虎口处也绣着弯月图案,不知道是什么人,但是弯刀大郎都认识,那些弯刀恰恰是弯刀族人用的,一点不假。 过来了十二个人,刀是弯刀族人的,人却都是清一色的都绣着弯月图案,不知道前方的黑衣红头巾蒙面人是谁,后面的追兵又是谁?这个让大郎有些抓狂,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十二个人跑过去后,大郎命令:“快,沿原路返回,丢弃辎重,不要带走太多东西,跟我一起去找我们的马匹,没有马,在广袤的草原上,我们等于没有脚,到哪里都不容易。” 大家听令后,阿四跑得最快,冲在了头里,接着是萨尔木,都不含糊,争先恐后地朝前走,想找到自己心爱的马,这些老伙计们,可能还在附近转悠吧。 他们到了峡口,果然,看到了他们的马,完好无损,正悠闲自在地啃着薄雪下面的草呢,大郎看到自己的马,那马也看到了大郎,只见它嘶鸣一声,欢快地朝着大郎跑过来。 大王的马一行动,他们的马匹也闻风而动,都朝着大郎他们跑过来,可惜的是,艾力达的马没了主人,看到艾力达的马,大郎的心格外沉重,不过,既然马还在,就必须要将马带回去,也好让艾力达得到安眠。 想到安眠,大郎突然想起了在峡谷里看到的人的髑髅,这个人的头骨,只剩下白的,肉却不见了,让他感到非常不安,难道艾力达出了意外? 他不敢去想,可是不得不去想,狼的报复心很强,而且持久,不要得罪狼,狼的记忆要比人强,能记住东西,非常容易。因为狼比较专注,做什么,就专心去做,很快就能获得成功,不像人考虑的太多,想的复杂,最后成功的很少。 大郎决定去看看艾力达的幕,因为峡谷里面不像峡口那么难行,骑马完全可以在峡谷里驰骋,只要过了峡口这一段坎坷路就行。 大郎想到这里,带着众人进去,骑着马去寻找艾力达的坟墓。 大郎已经弄清楚了峡谷的布局,骑着马直接去找艾力达的坟墓,走不了多远,发现前面有一堆乱石,散落一地,大郎一见,心里“咯噔”一下,顿时被震撼,他心想,不好,艾力达遭遇不测了! 这个念头让大郎心灰意冷,他还是不肯相信自己的判断,等走近一看,果然,坟墓已经被刨开,艾力达只剩下了骨架,连人头都不见了,的确令人心寒。 众人都熟悉艾力达的坟墓,他们亲手埋葬了艾力达,没想到还是难以逃脱劫难。 大郎翻身下马,手捧艾力达的骨架,看着骨架哭泣,他是衣裳被撕得粉碎,散落一地,骨架也散架,零零落落的,到处都是,大郎心如刀绞,看着石头上的字,他更加肯定了这就是艾力达。 大郎将骨头捡起来,放进了箭囊,装不下,就给每人装一点,然后准备带回营地,择日将艾力达好生安葬。大郎想起来在峡谷里曾经发现了那个头骨,敢情就是艾力达的,他立马策马前去找那个头骨,无论如何,谁都想在死后得到一幅全尸。 大郎的决定,得到众人的响应,都愿意借着这个机会,好好地重温一下走过的路,上一次是徒步前进,这一次是有了代步工具,更能提高效率,能够很快找到想要找的东西。 还好,大郎比较顺利,找到了那个头骨,大郎捧着头骨,说:“亲爱的孩子,你就是天上的雄鹰,属于蓝色的天空,伟大的祖先,为能有你这样的子孙而感到骄傲,慈爱的父亲,为拥有这样的勇敢的儿子,感到自豪!” 众人跟着附和说:“艾力达是我们的英雄,是英勇的弯刀族人的楷模,是当今和未来的膜拜的,英勇的弯刀族人为拥有这样的孩子,感到骄傲,骄傲,骄傲!为能有这样的孩子,感到莫大的荣耀,荣耀,荣耀!“ 大郎将艾力达的头骨放进怀中,他说:“我的孩子,你安歇在你父亲的胸怀中,用父亲厚实宽广的胸怀来温暖我的勇士!勇士的灵魂在美丽的弯刀族部落平安地休息,直到弯刀族人在荣耀的光环里永世长存,像太阳那样充满了光芒,像大地那样充满了慈祥,像江河那样提供生命的乳汁,像我的牛羊那样不断繁衍、绵延流长。” 大郎说完,众人又齐声附和,声音动听,歌词优美,听了让人感到振奋,除了还有些伤悲,接着就是一种喜乐,对于艾力达的死,他们做到了该做的,就是再想念他,也不能让他复活,只能祈求上苍给他机会,让他的灵魂可以找到可以安歇的地方,让大家都在喜乐当中度过余下的光阴。 大郎收集完了艾力达的遗骨,准备打道返回自己的部落。大郎为了确定返程的安全,还是将耳朵贴近地面,听听远处有什么动静没有。 大郎又听到了马蹄声,他顿时警觉起来,此时,骑着马,目标太大不如快跑,到一个占绝对优势的高处,能隐蔽就隐蔽,不能隐蔽再说。现在基本上没什么羽箭了,要是打,也只能用弯刀了。 大家隐蔽好后,远处出现一个黑影,正是刚才跑过去的那人。大郎仔细一看,他还是蒙面,看不清楚。大郎想,如果想要知道究竟,必须要将其抓获或者救下来才才行。 那人显然是被追兵追击,到了峡谷迷了路。追兵的装束,有点像弯刀族人,可不敢确定到底是哪一个分支,他低声问萨尔木:“刚才的追兵你看清楚了吗?” “可能不是追兵,他们像是一伙的。” “怎么见得?” “要是追兵,早就追上了,他们可以在关键路口设卡,让他跑不过去。” “也对。那他们在峡谷里跑来跑去的,想要干嘛?”大郎问。 “我估计是在引蛇出洞。” “引蛇出洞?”大郎问。 “是的,他们在找我们。等找到我们,他们就会杀掉我们。” “是吗?那我们怎么办?” “先看看再说。”萨尔木说。 大郎招呼阿四,阿四慢慢地过来,说:“大王,有什么吩咐?” “阿四,你去到高处看看,最好能看到整个峡谷的情况,然后回来报告。”大郎命令。 阿四善于奔跑和攀援,他慢慢地离开大郎,隐藏着身子,然后绕到一个角落,顺着山体,向上攀登。 阿四到了高处往峡谷一看,看见蒙面人就是漫无目的地在峡谷里奔跑,后面跟着十二个人,不停地追,扬起了灰尘,看起来好像很忙,有很多人。 阿四下来,对大郎说了情况,大郎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好像在针对本王来的,不可大意,先按兵不动,如果情况紧急,我们人数比他们多,就不用害怕。就是肉搏,想必我们的勇士们也不会输的。这些人经历了死亡,还怕什么呢?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47章 杀戮 大郎仔细观察这那蒙面人的动静,蒙面人全然不顾周围的情况,只管奔跑,后面的追兵紧紧咬住,看来,后面的追兵更有后劲儿,因为他们占多数,多数人拥有同一个目标,自然会相互鼓励,彼此争先。 蒙面人更是有劲儿,只是苦了那马,不停地跑,最终会跑死的。大郎说:“大家准备战斗。” 阿四弄不明白了,这时候出击合适吗?不过,他说了,就要照办。只有照办,才有可能生存下来。 风凛冽地刮着,将积雪吹得乱跑,风像刀子一样,割着人的脸,阿四将皮毛帽子的帽檐拉低,抵挡寒风。 大郎抽出弯刀,弯刀映衬着白雪,白雪映照着弯刀,弯刀上还有狼的血迹,没有擦净,弯刀杀死的狼,不知道有多少,那刀是祖上遗留下来的,杀的狼越多,刀越发厉害,几天不杀狼,那刀就会着急,总以吃到狼血而满足。 弯刀在大郎手里瑟瑟发抖,并非冷冻天气,冻得大郎发抖,是弯刀本身,一旦刀出鞘,必然要饮血,饮血以狼血为主,当然,也有其他野兽的血,比如灰熊,只要灰熊来骚扰部落里的人,撕烂部落的帐篷,或者撕咬部落的人,大郎就会带着弯刀去猎杀灰熊,弯刀出手,从未失败过,总能有收获。 这次看谁要倒霉了。 大郎抽出了弯刀,骑在马上,策马前行,后面的人紧紧跟上,横在必经之路上,要将蒙面人拦住。 那蒙面人骑着快马跑过来,大郎提着弯刀大声喝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被人追杀,快点报上名来,免得做刀下之鬼。” 那人骑着马跑过来,被拦住后,说:“眼前这位可是弯刀族部落大英雄大郎?” “正是,你是谁?”大郎问。 那人取下了黑纱,露出真面目,长须,古铜色脸面,眼睛炯炯有神,朗声说道:“我是青州人,是青州府护卫队队长的弟弟,东方文丑,因为哥哥被害,找青州府三爷理论,三爷不理,将我打了二十大板,投进大牢,听候发落,据说我哥哥被恶犬咬死,我私下调查,的确是三爷所害,没想到三爷不听我伸冤,也不给我家补偿。我家老母八十多岁,正需要人赡养,念在兄长为夏三爷服务多年,不明不白地死了,我本想寻找三爷拿点细碎银子,好做养活老母的费用,不成想落入大牢。” “闲话少说,后面的追兵来了,可是你带来的?”大郎问。 “大王,我早就听说大王的名声,知道大王不会滥杀无辜。知道大王喜欢正义,照顾体恤孤儿寡母,整个部落都十二分感激大王,遇到有史以来最明智、最仁慈的大王,大王也不会杀掉我的。那追兵是夏三爷的人,为了迷惑人,他们造出了弯刀,佩带在身,目的是迷惑人,想杀掉我,嫁祸给弯刀族,让汉人痛恨弯刀族,引起两个民族的矛盾,然后引起纷争,夏三爷好借着这个机会从中获利。”东方文丑说。 正说着,那追兵追来了,大郎将东方文丑放过去,他的队伍重新站拢,虎视眈眈地盯着来人。 那十二个追兵赶到众人面前,为首的哈哈大笑:“想不到啊想不到,弯刀族大王会在此地遇到,狭路相逢,勇者胜,大王,你今天就要做地下的鬼王了。” 大郎问:“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佩带我们弯刀族的弯刀?” “真是笑话,我们是什么人,与你何干?这弯刀杀人快,不伤手,也不费力,你们能佩刀,我们为什么不能佩刀?”那为首的说。 “你们不是我们民族的人,就不能配我们的弯刀。除非你加入我们的民族部落,成为我们的人,否则,就不能配我们民族的弯刀。这弯刀是我们的民族魂魄,每一柄弯刀,都是一个血的历史,蕴含着特别的意义。”大郎说。 “少废话,这刀我们是配定了,你能拿我们怎么样?你们是低等劣等的民族,我们才是正宗的高贵的血统,你们都是贱民,是该死的!”那头目说。 大郎听了,微微一笑,说:“既然你们敬酒不吃,却要吃罚酒,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不过,在这之前,希望听到你说出你是什么人,否则,我们不会杀你;如果你不配合,我的弯刀,已经在发怒了,在我控制不了的时候,就别怪弯刀不听话了。” “哈哈,你们这等贱民,该下十八层地狱,说实话,我们是三爷的人,奉命捉拿逃犯,如果你配合,就闪开,闭上你们的狗眼,让我们结果那贼人,如果你们不识相,就别怪我们不客气。”头目说。 大郎听了,顿时明白过来,看来,东方文丑说的一句不差。 萨尔木怒目圆睁,他大声说:“大胆,你竟敢这样对我们大王说话,看来,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 “哎呀,这是哪里窜出来的疯狗?你们是贱民,你还不是贱民,你是狗杂种!看来,你连吃屎都不配。”头目骂道。 大郎的手在发抖,想按按不住,弯刀在瑟瑟地颤抖,大郎喊道:“勇士们,三尺头上有我们英勇的祖先的英灵,我们的祖先在看着我们,侮辱我们,可以饶恕,侮辱我们祖先,不可饶恕,侮辱我们的民族,罪不可恕,英雄们,还在等什么?” 大郎说完,弯刀已经冲向前,战马早已熟悉,当弯刀发成声音的时候,就是冲向豺狼野兽的时刻,此时,谁都挡不住那些愤怒的烈火,以及风驰电掣的步伐,大郎冲到那头目面前,来不及抽出他的弯刀,大郎的弯刀自动扬起,向下一压,手被无形的力量举高,又被无形的力量压下,仿佛是祖先的灵,在暗中帮助大郎,那饱含灵气和力量的弯刀在压下的同时,头目发出一声惨叫,头目的头被压下的弯刀,劈成两半,立刻倒在马下,红血和白色的脑浆喷溅一地,头目立马死了,顿时,那十一人见了,赶紧抽刀抵抗。 紧随大郎其后的,迅速跑到敌人面前,这段时间,猎狼已经练就了速度,还有激情,吃狼肉、喝狼血、烧狼窝,已经将勇士们喂养得十分强壮,他们的弯刀,和他们所骑的马,和他们本人,完全融为一体,将那十一人很快报销,纷纷倒下,雪被血水染红,十分刺眼。 大郎将弯刀上的血擦干净,插入刀鞘,看着那些人,刚才还耀武扬威,骑着马就像进入无人之境,追杀别人,不遗余力,骂起别人,也是毫不留情,没想到,刚才还在骂人骂得狗血喷头的,现在却悄无声息,魂魄悠悠,在大峡谷里成为野狼和其他野兽,甚至乌鸦、秃鹫的粮食,在这冰天雪地里,这些食物,正是它们的大餐。 看来,人因言获罪,吃亏吃在嘴上。头目如果好好地说,说不定还放他一条生路,不至于现在命丧黄泉,不能回家。 大郎的弯刀此刻非常老实,喝了新鲜的人血,弯刀当然不饿,现在正安静地呆在刀鞘里,可能在睡大觉了。 萨尔木说:“大王,这些人都是三爷的人,我们怎么处理尸体?” “你不清楚,三爷是中原弘毅皇帝的舅父,因为造反,被贬到边关,镇守青州城,永远不准进京。没想到,他贼心不死,预谋造反,只是举事不成,于是迁怒于人,这样的人,才会培养出这群该死的人。”大郎说。 “大王,这么说来,我们已经得罪了夏三爷,他会不会前来报复?”萨尔木问。 “夏三爷的目标不是我们,他是要夺取中原当皇上,逼弘毅退位,让他来坐江山。弘毅在位,与我国秋毫无犯,两国关系很好,完全改变了历史,以前两国经常发生冲突,这个事实很多国家都清楚。本王担心弘毅会继续攻打我们,没想到,一直没有攻打。本国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会发展起来。现在夏三爷想坐江山,就难以预料他当上皇上后是否还有这样的好局面了。”大王说。 “哦,原来如此!大王,那我们就将些尸体喂老鹰、野兽吗?”阿四问。 “他们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些人该死。十二个人全部死了,就不存在有人报信的事。我们将尸体移到偏僻的地方,不要让来往的客商发现,不久,他们就会只剩下累累白骨,再也无法分辨身份了。”大郎说。 “如果被客商发现了怎么办?”萨尔木说。 “发现了也无所谓,将他们的马匹带走,将身上的东西全部拿走,该拿的拿,该烧的烧。这些尸体,实行天葬,让老鹰来吃吧。”大郎说。 “好,就这么办!”阿四说。 东方文丑跑过来,作揖致谢,说:“大王真是一代明君!不是大王,我的命和他们一样,在这里等老鹰来啄我的肉了,等野兽来撕裂我的心。” “不用谢。这些人该死,如果不辱骂我们祖先,不侮辱我们的民族,我就不会杀死他们。他们是自作孽,天都不会饶恕,同在一片蓝天下,我们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贵贱之分,他们不明白这个道理,死有余辜。杀死他们,也是为你们汉人清理门户,如果留下他们,势必是你们汉人的祸患。”大王说。 东方文丑再次致谢,就要离开,大郎问:“东方大侠,你刚才没说清楚,你是怎样被追杀的?” 文丑说:“大王,我被夏残废投入大牢,本来想可能这一辈子就算完了,死在狱中,或者被开刀问斩,正在万念俱灰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改变了我的想法。”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48章 逃跑 东方文丑在狱中遇到一个人,就是道义。 原来道义和道尔完成了任务,各自回家,道义十分想念狱中的老友,就去探望。当然,狱卒和所有的锁都难不到道义。 道义进出大牢就像进出自己的家门一样方便,他见新进来一个人,有点眼熟,原来是捉拿他入狱的队长的弟弟,正是东方文丑。这小子他认识,以前常常打交道。队长喜欢女人,但对工作还是兢兢业业的,对捉拿贼盗还是十分尽心。 后来,队长又向三爷推荐了他们,使他们从牢狱中出来,戴罪立功,然后得到赦免和奖赏,谁知道因为贪心,昧了他们该得的金元宝,被三爷得知,就设计陷害,让队长被恶犬咬死,死于非命。队长贪小便宜吃大亏,但从这件事上,看出三爷真是心狠手辣,用人的时候,说尽好话,用完了,就被闲置一边,甚至会过河拆桥。 道义见东方文丑受到牵连,觉得不敢说出少收到金元宝的事,如果不说,队长也不会被害,队长不被害,文丑也不会找三爷理论,文丑不找三爷,那么,三爷也不会将他投入大牢,说不定因着队长的功劳,他也会得到好处。 只因队长一时起了贪恋之心,导致了这一系列的不好的结果,看来,贪心真是害死人命的家伙! 后悔归后悔,道义总得要弥补一下,于是就劝慰文丑。 文丑说:“你是谁?干嘛要说我?” 道义说:“我是老鼠,你兄长是猫,结果却被狗咬死了。” 文丑听了,心如刀绞,簌簌流下泪来。 道义说:“大汉,我看你不像是坏人,替兄长讨公道,不怕三爷,勇闯青州王府,真是一条好汉,吃了熊心豹子胆吧?” “我啥都没吃。”文丑停止抽泣。 “那你为什么到这个地方来。你要搞清楚,到这里来的,基本上别指望活着出去了。”道义说。 “真的?” “当然是真的!这里是我经常呆的地方。你兄长是队长,我是城中一个贼,经常弄别人的钱花花,你兄长就捉我,捉到我之后,就投到这里来。我出去后,他再捉我,又送我回到这里。久而久之,我觉得,这里好像是我的家。在外面玩够了,厌倦了,就让你兄长捉住我,送我到这里来,到我家里来。”道义说。 “真是奇怪,没有谁喜欢这里!与世隔绝,和臭虫、虱子打交道,阴暗潮湿,不知道啥时候会被处死。每天都生活在忧当中,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踏实,谁说这里好?”文丑说。 “这你就不懂了。你也不想想,我把这里当成家,锁对我还有意义吗?牢房比家里还好。像我们做贼的,一般家里都请不起保安吧,这里有,做贼的心虚,总担心苦主找上门来索命,我们偷了钱,吃了喝了,拿什么来还,每天有人找上门,打扰我休息不好。我到了大牢,有多好啊!有专门的人看门,还有人送饭。饭不好吃了,可以给狱卒一点好处,让他去街上的酒楼叫饭来,然后给狱卒们分享一点,他们很愿意为我服务,去叫酒楼的饭菜,然后大家一起吃。这些狱卒,久而久之就成了我的朋友,在狱中没有难办的事,只要你同意,愿意找我,那问题一定能得到解决。”道义说。 文丑一听,还真是那么回事,锁是锁君子的,锁不住贼,贼的名声虽然难听,可是能得到不少好处。那些狱卒,薪水不高,吃的也差,虽说名声好听,说起来是狱卒,但是,和罪犯一样,都在狱中,只不过,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但是,臭虫和虱子不会分辨谁是狱卒,谁是罪犯,它们只认人的身体,谁被咬了,自然会感到疼。狱卒和罪犯都是人,只不过一个在栅栏里面生活,一个在栅栏外边生活,这是差别,除了这些,就没有别的了。 文丑觉得自己遇到了贵人,他可不愿死在牢中,因他的兄长已死,家中的老母亲,只有依靠他去养活了,如今陷入大牢,每天他的母亲都在翘首盼归,而他在牢中,他母亲却不知道,还在等呢。因此,他很想逃走,不想在狱中度过余生,出于对母亲的爱,和责无旁贷的义务,必须要好好地赡养他母亲。 文丑说:“今天遇到了侠盗,真是三生有幸,本来想在狱中早点死了算了,可是,听了大侠的话,我很高兴,原来盗亦有道,我算是开了眼界、长了见识。” “少说奉承话,要说你还年轻,兄长也没了,正是人的一辈子最辉煌的时期,不要灰心,一定会好起来的。不知道,你出去后会干什么?”道义问。 “大侠不问,我也懒得说,既然大侠问了,我就实话说了把。我没有想到要报效朝廷,我只想要照顾我妈,我妈在年轻的时候就死了丈夫,也就是我父亲英年早逝,我妈没有改嫁,一直咬牙坚持将我兄长和我养大。为别人做针线活儿,苦扒苦做,供养我们长大,没想到快要享福了,又遭到灭顶之灾。兄长死了,我被关了,剩下老母亲无人照顾,真是太苦了。我想早点出去,奉养老母亲。”文丑说。 道义说:“难得你一片孝心,我就教你一个方法,你出去后,一定要奉养你的母亲,这里是十两黄金,可以让你和你母亲生活三年,不用担心没有粮食吃。” 道义说完,从怀里掏出一锭黄金,扔给了文丑,文丑一见,赶紧说:“不要,不要,我无功不受禄,我出去后,凭本事来供养老母,怎么能要大侠的钱呢?” “这哪里是钱?这是黄金,你就收下吧,我还有。像我这样的糟老头子,要钱干什么,到哪里,我都不会没钱花,也不会露宿街头,我从为富不仁者那里得到金钱,然后就将金钱散发给穷困人和生活在最底层的人,让穷人有活下去的希望。”道义说。 听了道义说的,更加让文丑佩服。 道义教会了文丑开锁的方法,道义很清楚,文丑不是那坏人,他学会了开锁方法,自然会成为当地的又一名侠盗了。 这个算盘打得很完美,道义凭借丰富的经验,看准了文丑将来肯定是要为兄长复仇的人,他也十分讨厌夏三爷,刚好可以借刀杀人,除去夏三爷这个老家伙,还朝廷一片太平,让弘毅皇帝力上加力,智上加智。 文丑学会了开锁的技巧,然后拿着道义给的黄金,从狱中逃走,逃走的时候是在子时,当时狱卒正在熟睡状态中,夜深人静,正是逃跑的最佳时间。 文丑打开了锁,很快就逃出了监狱,回到家里,探望母亲,然后将黄金给了他母亲,他很清楚,在家呆的时间肯定也不长。 果然,在黎明时分,狱卒发现文丑逃跑了,立马层报给夏三爷,夏三爷下令组成十二人的特快捕手,立马去捉拿逃犯。 文丑听得马蹄声紧,就用黑纱蒙了面,骑上一匹枣红马,戴着红色的头巾,上下都是红色,不错的搭配,风驰电掣地离开了家。 十二捕快没有捉拿到文丑,就立马向三爷报告。 同时,守门人向三爷报告,说有一个红头巾、蒙面的人骑着枣红马从北门冲出去了,拦都拦不住,势不可挡,非常厉害。 三爷听了,冷笑一声,自言自语:“往北,岂不是要去弯刀族人部落?为了达到挑拨民族矛盾的目的,做尽坏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也佩带他们奉为神灵的弯刀,用这样的弯刀来对付弯刀族人,并且尽量去刺激他们,辱骂他们,激怒他们,然后他们就会来杀人,在冲突中无论哪一方受伤,都是破坏民族团结的铁证。没有了弯刀,就不像话,肯定不会触怒他们,那么,就不能达到搅浑局面的作用。” 他说话的时候,十二人组成的捕快整装待发,三爷对他们说:“队长的弟弟东方文丑,肯定会逃向弯刀族人部落,你们去追,佩带弯刀族人的弯刀。预祝马到成功!逮到文丑后,就地处决,嫁祸给弯刀族人,明白了吗?” “明白了!”众人回应道。 “你们出发吧!放心,你们外出替爷办差,回来后定有重赏,希望你们怎样平安地出去,也要怎样平安地返回,明白了吗?”三爷说。 大家听了,摩拳擦掌,个个都喜不自胜,开心极了。 他们哪里知道三爷这样安排,是想让弯刀族人将十二捕快杀掉,然后也嫁祸给弯刀族人,做到出师有名,不至于落下发动不公义战争的帽子。三爷没把他们十二捕快当成人,不够重视,意思是让他们去送死。三爷这样安排,明摆着是嫁祸给弯刀族人,无论是文丑先死,还是十二人先死,都可以兴师问罪,找弯刀族人扯皮。 实际上,十二捕快组成的骑士,来不及细想,就踏上了征程。 结果,他们在大峡谷里紧紧地咬住了文丑,但是文丑很淡定,拖着十二捕快到处转悠,搞的双方都很辛苦。 没想到,弯刀族人的最大的官出现了,且出现在这里,真是狭路相逢,因头目出言不逊,落下这样的后果。 文丑说完,大郎明白过来,心想,这文丑将他知道的都告诉了大王,明摆着是对大王的信任,这是好的开始。如今,要劝他留下,免得上了夏三爷的当。即便让他回到青州城,他也无法赡养他母亲,不如等以后有机会了将他母亲一并接到弯刀族人的部落,这样才能切实保护文丑,让文丑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49章 救母 大郎杀了十二个追兵,那些人都是三爷派来追杀东方文丑的,文丑十分感激大郎,同时也牵挂着青州的老母亲,大郎准备派人去接他母亲出来,到弯刀族部落来居住。 大郎命人将十二匹马牵走,十二个人留下,然后出了大峡谷,回到了自己的部落,和他同行的,就是东方文丑。 夏三爷派出来的人,训练了野狼,想在大峡谷杀害大郎的计划彻底失败。三爷立马见机行事,启动第二个计划,就是派遣十二个人追杀东方文丑,文丑死,或者十二追兵死,都能嫁祸给大郎,大郎虽然狼口余生,可他难以逃脱人的追杀。只要挑起汉人和弯刀族人的矛盾,让汉人攻打弯刀族人,再让弯刀族人攻打汉人,打来打去,矛盾激化,三爷好从中渔利,就像渔翁,看着蚌鹬相持,最终得到好处的,还是渔翁。 大郎有惊无险地回到自己的营地,罗格带领众人夹道欢迎,看着后面带着红头巾骑着枣红马的文丑,罗格顿时警觉起来,当时不问,在背地里悄悄问大郎:“大王,那红头巾是谁?” “长老,那是本王在峡谷猎狼的时候救的一个人。”大郎说,接着他又把在峡谷的遭遇简单说了一下。 罗格惊呆了,沉思半晌后,说:“这肯定是一场阴谋。” 大郎问:“这个怎么说?我也觉得有些蹊跷,以前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对,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狼群,不是普通的狼群,它们的背后,一定有人指挥,只不过大王福大命大,逃过了这一劫,以后大王要小心。”罗格说。 “长老,如此说来,是有人在陷害本王喽。” “没错,有人在陷害。据老夫分析,极有可能是来自两方面的敌人。”罗格说。 “哪两方面?” “夏国,还有三爷。”罗格说。 “为什么?” “夏国最近国势越来越旺,不把我们部族放在眼里,一直想有吞并我们,但是,我们部族这几年国力也不可忽视,夏国想要吞并我们,没那么容易,但是,谋害大王性命,就要容易得多,他们已经在参与制定详细的计划,专门针对大王您,因此随时都有可能以夏国的名义来收取大王的性命;另一方面,就是夏三爷,他惟恐天下不乱,想要在乱中取胜,只是大王一直没有给他机会。”罗格说。 大郎听了,点头,然后进入帐篷,也邀请红头巾进屋,大郎向红头巾介绍罗格长老,也向罗格长老介绍了红头巾,文丑向作揖说:“长老,晚生文丑这厢有礼了。”罗格赶紧搀扶,说:“好一个小伙子,你欠大王一条命啊,不是遇到大王,说不定现在你此刻正在被乌鸦吃呢。” “是的,多谢大王搭救,晚生一定竭力为大王效劳。只是担心一件事。”文丑说。 “担心什么事?”罗格问。 “他的母亲还在青州,他想尽孝。”大王说。 “这个事还没完,三爷如果知道了他的追兵个个都被杀死,暴尸于大峡谷,肯定会迁怒于人,到那时候文丑就凶多吉少了,要想彻底解决问题,最好将你的母亲接出来,这样,你可以安心为大王服务了。”罗格说。 大家商量既定,罗格建议让格桑回来,然她去青州府看看,那文丑的母亲怎样了,立马带信回来。 大王承认罗格的决定,罗格立马写信,放飞信鸽,送到弯刀族人在京城的使馆。使馆接到了来信,拿给萧生看,萧生看了,知道老家有事,就命格桑回去,顺便到青州城打探消息,并带信给父王,报个平安,在京城一切都安好。 格桑带着信,很快到了青州城,打听前队长的母亲,有人告诉她说,那个队长的母亲已经被抓到大牢了。 格桑带着信,离开了青州城,到了大王的营地,大王得知萧生他们在京城弯刀族人的使馆,一切安好,他也放了心。然后打听到文丑的母亲身陷大牢,文丑一听,潸然泪下,他说:“可怜的母亲,可怜的母亲哪!” 原来,三爷派人去大峡谷,发现了十二副骨架,十二个追兵已经被杀,且被秃鹫、乌鸦和其他野兽,将追兵的肉吃干吃净,只剩下白惨惨的骨头。在骨头旁边,是青州府腰牌,上面刻写着一个夏字,这就是标识了。 人们将骨头收集起来,带回了青州府,对三爷说了情况,三爷不说话,他很清楚,十二人已经遇难,惟独没有第十三个人,也就是说文丑已经逃脱,很有可能就在弯刀族人部落。 要想让汉人知道,是弯刀族人杀了汉人,必须要有人证明,有人证,比造谣要强得多,他要让文丑说话,文丑作证,就能让汉人明白,一直传到弘毅那里,让弘毅做出决定,攻打弯刀族人,如果不攻打,就在百姓中造谣说,弯刀族人在杀汉人,知道混乱,让汉人人人自危。 这一切最重要的人物就是东方文丑,文丑出现,并且来作证,才能让人信服,可是怎样让文丑出现呢? 三爷想来想去,最后想到了文丑的母亲,知道文丑最讲孝道,只要将文丑的娘囚禁,文丑肯定会回来解救,等文丑一出现,就可以将他捉拿,然后审讯,因他本身就是逃犯。 审讯后,向人们宣布,说弯刀族人杀汉人,才刚刚开始,以乱民心,然后再寻找机会从中取胜。 这个计划想好后,三爷就付诸实施,让人先囚禁文丑娘。 城内的人都知道前青州城卫队队长的母亲被囚禁,只因队长的弟弟东方文丑越狱潜逃,为了惩罚罪犯家属,使罪犯尽早归案,三爷下令关押了文丑娘。 消息透露出去,人们议论纷纷,想这种作法肯定欠妥,谁的事谁担当,为什么要囚禁无关的人,文丑娘肯定是无辜,是受冤枉的,也有的支持,说三爷做得对,不这样惩罚罪犯家属,就不能震慑罪犯,不能震慑罪犯,就无法让罪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文丑在大郎的营地,听了格桑的话,恨不得立马到青州城,去见他的娘,并且尽快搭救他母亲从狱中出来。 罗格说:“先不要慌忙,这个明显是三爷设的陷阱。大牢重地,并非寻常百姓家,进出自如,要想进入大牢,恐怕没那么容易。心里越着急,越容易出乱子。三爷肯定在大牢中设立了机关,安排下了天罗地网,只等文丑自投罗网呢。” “是的,本王认为,这是阴谋,包括上次在大峡谷的遭遇,都是有人在暗中设套,巧妙安排,不得不防。文丑,你要去救你母亲出狱,孝心明了,天地可鉴,但是还要注意技巧,你能开锁,本王很清楚,但是,这次搭救你母亲,不要大意。”大郎说。 “大王,请你放心,文丑一定小心,将母亲搭救出来,然后再来拜谢大王。”文丑说。 “嗯,长老,要不要派兵前往青州作为声援。”大王问。 “不要,不要这样,否则就上了三爷的当了,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等弯刀族人大兵压境,三爷就会快报入京,弘毅肯定会安排西北王魏宏带兵,也要到边境进行抵抗,两国兵力集结在边境,三爷稍微制造一些混乱,非打起来不可,到那时,局面将不可收拾。因此,目前只能暗中进行,不可大张旗鼓,将文丑娘悄悄救出,再看后果如何,不能轻信三爷的安排,不要上当,误入他的圈套。”罗格说。 文丑点点头,觉得罗格长老说得很有道理,大王也这样认为,于是文丑离开了大郎的营地,骑着枣红大马到了青州城城郊。 文丑将枣红马交给店老板,交代了几句,并给了老板一块银子,让他好生照顾这匹马,如果照顾得好,还有银子相送,如果照顾得不好,不仅要收回送出去的银子,还将小店一把火给烧了。 老板吓住了,连声说一定照顾好,一定照顾好,然后,文丑将红头巾换下,船上一身黑衣服,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进入青州城。 对那个大牢,他很清楚,他在里面住过,很清楚里面的布局,他从墙上走到城中最高的地方,就是钟鼓楼楼顶,观察大牢方向的布局,对大牢内部的情况,他很清楚,对于外面的情况,他还需要观察。 发现在大牢的屋顶上,各个角落里都有人埋伏,从他们背上的弓箭,还有磨得发亮的箭囊,可以看出来。再往街道上看去,发现在接街道的拐角,那些黑暗处,也埋伏着一些人呢。 再看街上摆摊做夜市生意的,也比平时多了,不是上元节,也不是中秋节,应该没有这么多小贩,想必这些小贩,也是当兵的所装扮,只等一声令下,就会原形毕露,将他活捉。 在大牢外面,加强了防卫,比平时多了三倍的人,为了一个老太太,犯的着吗?文丑心想,这是心虚的表现,想要进入大牢,就不必从房子上进去,也不必从街道进去,只能另外想办法了。 他在坐牢的时候,每天都看到有老鼠出没,他很好奇,这些老鼠长得肥肥的,从哪里出来的,他仔细观察,发现这里有水牢,水牢通往城外的护城河。不过,后来水牢废弃不用了,里面的水也干了。 要想进入大牢,可以向老鼠那样从地下走,只是不知道,水牢现在是否启用了,如果没有启用,还有可能从地下走。只不过,水牢废弃后,加设了很多铁栅门,将通道锁死了,用栅子门的好处是,牢中要是下大雨,可以从水牢排出积水。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50章 地牢 栅子门可以过水,但过不了人,大牢之内,老鼠能进、风雨能进,一般人不能进。 这个地方非常奇怪,一般最没用的,最被遗忘的,最被看不起的,恰巧是最有用的,在关键的时候,虚荣会害死人,实用的但是丑陋的,却能救人命。 既然地面上设置了天罗地网,那么就从地下走,想必不会有多大的问题。想到这里,文丑从钟鼓楼下来,直接到城东南,找到护城河的内河,巧得很,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那里的水竟然快干了,城外的水也是,原来三爷准备清理护城河,将淤泥清理干净,让护城河变得更加易守难攻。 文丑发现城东南和护城河结合得最紧密,连接城内和城外的地下通道,就是这个了,好在他已经弄明白了这里和大牢相通,清理淤泥的工人苦力们绝对不会想到里面有这个机关。 于是文丑先从城东南的地下排水通道试着走一走,竟然走出了城外。走过一段时间,他经历了黑暗,带着好奇心,竟然走出了密道,看到外面的星星和月亮,呼吸到淤泥发出的味道,他感到自己就是一只出笼的小鸟,立刻得到了自由。但是,他来不是要做一只得救的小鸟的,他来,是要救生他养他的老母亲的。 他进入密道,擦亮了火把,顺着密道前进,密道的墙壁被水冲刷得十分光滑,被火把一照,显得格外漂亮,黑黝黝的墙壁,石头缝里还有杂草,可能水流得太急,草都挂在石头上,水退下去后,留下一些草根、草叶啥的,作为它们曾经来过的纪念。 文丑很快就到了一道栅子门前,上面挂着一把大铁锁,已经锈迹斑斑,看来,是考验文丑的时候了,他跟着道义学过一些手艺,他很聪明,很快就掌握了技术,但是,上次从狱中逃脱,他开启是锁都是经常用的,因此,上次开的锁,都容易开,可道义师傅没有教会他怎样开启锈锁。 从经验来判断,锈锁一定怕强酸,什么强酸能腐蚀旧锁呢,恐怕是一种老陈醋。 青州城有一家做醋的,做出来的醋很酸,只要一滴,整个锅的汤全酸了。如果用两滴,这锅汤就吃不成了,全报销。 文丑从洞里出来,摸到了做醋的那一家作坊。他从院墙上面翻越过去,看到院子里齐排排摆了几十口大缸,里面装的全是醋。他找到一坛醋,一小坛,不敢倒出来,抱着就走,到了栅子门门口,倒出一勺醋,浇在锈锁上,那锁遇到了醋,铁屑和铁锈纷纷剥落,露出里面青色的原铁来。 文丑等着那醋挥发了之后,掏出头上的银簪,轻轻一透,只听得“啪嗒”一声,那锁开了。 文丑抱着醋坛子,生怕还会遇到这样的锈锁,果然,刚走几步,又发现一扇铁栅子门,同样是一把锈锁,文丑用同样的方法打开了锁,再往前走,又是这样,锁也锈得很,他就用一点醋将锁腐蚀,然后用银簪打开了锁门。 到第三扇门的时候,这把锁不需要用醋,文丑知道,这把锁经常使用,这锁是用来锁特别重要的犯人的,将其投入水牢,折磨至死。这个地方就是大牢所在地。 文丑打开了锁,悄悄摸进大牢里面,看到大牢里面灯火通明的,只是人手不多,他们可能太放松了,知道外面的人将大牢围得像铁桶,就是一只苍蝇也飞不进来,何况是一个大活人了。正因为如此,他们在大牢里高枕无忧,该干啥干啥,该动手的就动手,该戏耍的就戏耍,总之,都很有意思。 文丑贴着墙壁往前挪步,看到一些人关在木栅的里面,睡在牢房里的干草上,文丑就感到对不起母亲,这么大年龄了,还害得母亲坐牢,真是不应该啊!要是关文丑关一年都没问题,但是,要关他母亲一天都不行,老人腿脚不便,需要照顾,眼睛也不太好使,在大牢里一天,就像度过了一年。 他终于找到了他母亲,他母亲侧身躺卧在大牢的草地上,面朝墙壁,背对着大牢的门。文丑看那狱卒正在走廊尽头打盹。他们不用担心,有人在给他们值班,放开了去睡,没问题,但是,狱卒更能明白,就像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一般,狱卒就是内科医生,只管内部事务,外边的潜伏者或者地位比狱卒高的,管外部事务,就是外科医生,两者不能混同,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文丑轻声呼唤他母亲,他母亲翻身一看,竟然是文丑,她见了亲儿子,高兴地嘴巴张着,文丑赶紧让他把嘴巴合上,做了一个“不要发声”的动作。 他母亲会意,还好,他母亲没有戴枷锁,他很容易地带着他母亲走进下水道,文丑将第三道栅子门原封不动地锁好,左手搀着他母亲,右手抱着醋坛子,不知道给他们留下什么,也不能对不起道义师傅,凭着手艺,文丑将第二道门和第一道门打开后,又原封不动地锁好。惟一的区别是,铁锁变成了新锁,看上去铮亮,可以照得见人脸,这些脸,究竟是悲伤还是喜乐,一看便知,不需要多想,快乐一般是显而易见的。 走着走着,他们就出了城,看到满天的繁星,月亮已经偏西,文丑非常高兴,他母亲也高兴,文丑见他母亲身体虚弱,就对她说:“母亲,你在狱中受苦了。” “儿啊,我没有受苦,你走之后,我就觉得不妥,早已将金子埋藏了,等你回来取。只是,不知道儿子这些天跑哪里去了,让为娘的十分担心。”她说。 “娘,不要操心,儿遭到追兵的追杀,幸亏遇到了弯刀族部落首领大王的搭救,现在,大王很器重我,让我回来救母亲,到大王的营地,让儿子安心跟随大王,为大王出谋划策,为他效力。”文丑说。 “我知道了,我听说了大郎的事,他不是坏人,相反,这些年带领弯刀族人发展得很快,建立了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文丑娘说。 “娘,你辛苦了,我来背你,你只管抱着醋坛子。”大郎说。 “不行,我要去找那埋藏的黄金,免得被人拿走了。”文丑娘说。 文丑知道他母亲,非常倔强,认准的事,不会改变。她要去取黄金,肯定能找到,她埋藏的东西,由她自己来取。 果然,在一棵山楂树下面,老人指着一堆乱石说:“儿啊,黄金就在下面,快点拿吧,天快亮了,别耽搁了。” 老人说了,文丑不含糊,搬开石头,发现有一个铁盒子,文丑抱起那铁盒子,不算大,也不算小。文丑将铁盒子上的灰尘弄干净,一些土块稀里哗啦地往下掉,抹去了沙土,老人说:“打开。” 文丑听话照做,果然打开了铁盒子,里面装了十两黄金,黄灿灿的,逼人的眼睛,要是放在太阳底下,更是耀眼。 听到远处传来鸡鸣声,看来天快亮了。文丑着急,将黄金交给了他娘,然后说:“娘,我们该赶路了,你抱着醋坛子,我背着你走,不要再耽搁了啊。” “这坛醋是谁的?”文丑娘问。 “哦,是城西老张家的。” “张大爷?”她问。 “对。”她问。 “怎样得到的?” “借的。” “不是吧。” “娘,别问了,快走吧,天快亮了。” “你不说清楚,为娘我不走。” “娘,我是一时情急,拿了老张家的醋,我错了。” “你这是偷,不经过别人同意,趁人家不注意去拿走就是偷。” “好,我退回去还不行吗?” “行,你去退吧,我等你,另外,你给他一点钱,算是你用了他家的醋给的对价。” “娘,能不能以后再说,城西比较远,我们还是先逃命去吧。” “不行,你不退还人家的醋,不给人家钱,我就不走。”她说完,就坐在地上,说什么也不走了。 文丑没有办法,他的娘这样坚持,要他退还人家陈醋,那是没办法的。于是,他抱起了醋坛子,说:“娘,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回来。” 他娘一听,就高兴了,说:“好好,好,快去,快去。我在这里等。” 文丑将他娘安排妥当,沿着墙角,迅速跑到老张家的醋店,翻墙进去,在原来摆放醋坛子的地方,放了一锭银子,将醋坛子放在银子旁边,看得出来,醋坛子被人搬动过,一看就让人明白,这里有人来过,并且买了醋,放了钱。 他做完这些事,回到原地去找他娘,城内远处打更的,已经撤走,东方已经显出鱼肚白,文丑从水道出来,找到他娘,背起来就走,他娘在背上问:“怎么样,还给人家吗?” 文丑说:“还了。” “钱给了吗?” “给了。” “好,这才是正道,这才是我的好儿子。” 文丑这时候才觉得心里特别的舒服。 文丑背着他娘到了城郊客栈,打了门,店老板一看,认得,正是托他照看枣红马的客官。 “客官,你可回来了,你的宝马照顾得很好,不信您瞧。”店老板指着马厩里的枣红马说。 那马见了文丑,嘶鸣一声,马蹄不停地动弹,仿佛憋了很久,没有奔跑,实在难受一般。 “好,这是赏钱,把马鞍套上,我们就不讨扰你们了。就此告辞。”他说着,从怀里掏出银子,交给店老板,老板接了银子,慌忙去安排人牵出枣红马,然后配上马鞍。 店小二送他们出了店门,文丑将他母亲扶上了马,自己也上了马,接过马缰绳,拿着马鞭,策马前行。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51章 杀虎 文丑接了他母亲,向弯刀族人首领大郎的营地而来。走到半路,问丑娘说:“儿啊,我口渴,能不能找点水喝?” 文丑摸了摸水囊,瘪了,离开客栈的时候,走急了,没有来得及装水,真是不应该啊。他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说:“娘,水喝完了。” 文丑看看所走的路线,在山里,石头多,却没看到小溪流。文丑说:“娘,再坚持一下,我看看前面有没有。” 正走着,山里起了凉风,文丑有些冷,就问他娘:“娘,你冷不冷?” “儿啊,我不冷,你冷吗?”文丑娘问。 “冷啊。”文丑说。 “好,你下去走吧。走走就暖和了。”文丑娘说。 文丑倒没想到,没错,越往山上走,海拔越高,就越感到冷。没想到,走了一会儿,果然暖和。 这是山的南面,像是春季,到处都绿葱葱的,地面也干爽,走路感到口渴也是正常。文丑看到远处山涧,水草长得特别茂盛,可能有水,就将他娘从马上接下来,说:“娘,前面那个山沟里有水,我去弄点来给你喝。你就坐在这石头上,哪里都不要去。我快去快回。” “好,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文丑娘说。 文丑跨上枣红马,带它去水源处,看到草长得茂盛的地方,牵马往下走,果然看到前方有水,文丑让马下去,看到那水,枣红马也高兴,左右甩着马尾巴,开始喝起来。 文丑也蹲下去,捧着水喝起来,真爽!喝饱了水,文丑解下水囊,将水囊按到水里,那水囊开始咕咚咕咚地装起水来。 装好了水,文丑看那枣红马,也喝好了水,文丑走过去,骑上了枣红马,枣红马更加有力,健步如飞,向文丑娘坐的位置跑过去。 到了石头那里一看,什么都没有,文丑以为他娘坐马坐得时间长了,可能腰酸背痛,需要走路,可能就在附近转悠。文丑开始寻找,找来找去,找不到。 文丑慌了,赶紧喊起来:“娘,娘,娘啊,你在哪儿――?” 山谷里传来回音,一阵一阵地荡漾开去,就是不见有什么反应。 文丑心想,不好,难道遭到野兽了吗? 文丑不敢往那方面去想,现在正是冬季,野兽找吃的比较困难,有些动物进入冬眠,像熊瞎子,早已进了山洞或者树洞,在里面冬眠了,还有其他的动物,有的也冬眠。 文丑找了一圈,又找一圈,还是没有找到,这是怎么回事呢? 文丑心想,娘可能不想增加负担,先走了,可能在前面呢,娘不听话,嘱咐不要离开石头,可是她不听,偏要自己走,找到了娘,要好好地说说她,看她还乱跑不乱跑了。 文丑走到前面,是一个陡坡,怪石嶙峋,骑马无法前进,他下了马,牵着马往前走,走着走着,发现前面有一个山洞,洞口不大,人弯着腰可以进去。 文丑心想,莫非娘怕冷,到了山洞里躲避山上的寒风?进去看看再说。 他猫着身子进了洞,刚走两步,洞里有些黑,他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他回头看看脚底下是什么东西,一看,竟然是一颗人的头颅,他刚想踢开,吓了一身冷汗,借着洞外的光一看,那人头不是别人的,正是文丑娘的头颅。 文丑忍住巨大悲痛,料定了他俩遭到了野兽袭击。 他忍住悲伤没有发出来,一定要报仇雪恨,他抽出背上的大刀,往里走,借着余光,往里看,见一根白色的腿骨在洞口不远的地方,再走,又发现一根。 这骨头不是别人的,一定是文丑娘的。他往里再走,听到里面有嚼骨头的嘎嘣嘎嘣的声音,文丑进去,看到一只小老虎正在嚼骨头呢。 文丑气极了,向前一窜,手起刀落,将老虎头砍下来,叽里咕噜,那虎头滚落得老远,鲜血喷溅了一石壁。 再往里走,又见一只小老虎在推着一堆衣服在玩,一边推,一边撕扯着带血的衣裳,那衣裳很熟悉,正是文丑娘的。文丑跨前一步,看准了将大刀向小老虎一挑,小老虎啊呜一声,从下巴到头颅,裂成两半,脑浆喷了一地,死在那里。 再往洞的深处走,发现还有两只小老虎,正眯着眼睛嚼着内脏,文丑一见,更是心碎,手背抹了抹眼泪,上前,将大刀向前左右挥舞两下,两只小老虎立刻毙命,刚才还闹得欢,现在成了两堆花肉,码在那里。 文丑心想,这里很明显,是一个老虎窝,四只小老虎都死了,大老虎马上就会回来。 文丑听到洞外起了凉风呼呼刮过去,他知道一定有了情况,他就手握钢刀,背靠着石壁,一条影子拉长了,慢慢地移动,走起来,没一点声音,难怪老虎袭击猎物的时候,猎物到死都还不清楚老虎啥时候来的呢,如果知道,老虎就不是兽中之王,也不可能活到今天了。 文丑发现这洞有意思,洞内的通道四通八达,像是天然铸就的宫殿。 一只大老虎悄悄走进了洞,可能发现了什么情况,平时一回来,就有虎崽立马欢快地跑上来迎接,从大老虎嘴里争抢猎物,并嬉戏打闹,没想到今天却悄没生息,让虎感到非常诡异。 影子逼近,文丑屏住呼吸,慢慢地顺着石壁摸到老虎后面,双手紧握钢刀刀柄,直到手心里冒了汗,好在刀柄吸汗,文丑使出全身力气,将钢刀对准老虎屁股猛插进去,然后再拔出钢刀,那老虎痛得“嗷呜――”一声,猛地转身,刚进来时洞口比较狭小,老虎身体巨大,没有完全转过身,虎头碰着石壁,痛得满地打滚,踢弹了几下,石壁上砂石纷纷落下,最终老虎血流干净,死了! 文丑吓得不轻,动都不敢动,看那大老虎怎样来对付他。没想到大老虎也经不起这致命的一刀。 文丑正要从洞里出来,突然听到外面还有一声虎啸,文丑心想,完了,我的枣红马,我的老伙计啊! 他料定那老虎一定咬死了他的坐骑,心里正在担忧,没想到又一个拉长的影子映在洞穴的地面上,文丑迅速轻轻地跳上洞口的上面,静静地伏在那里,看到影子慢慢地进来,文丑看到了洞口出现了老虎头,他举着钢刀,从高处飞下,只见刀光一闪,刀刃不偏不倚向大老虎飞去,大老虎发现空中有动静,侧着头向上一看,那刀飞下来,砍中大老虎的半边脸,老虎的半张脸和老虎的胡须,齐刷刷地被砍掉。 大老虎痛的一跳,想要退出去,文丑发现没有砍中老虎的要害,迅速操起钢刀,趁老虎没反应过来,没有后退之前,他将刀往后一回,正巧击中老虎的脖子,文丑发现钢刀正好切中老虎要害,于是加把劲儿,将钢刀深深地插入,他将钢刀搅了一搅,然后将钢刀拔出,一股鲜血喷出,喷了文丑一脊梁,身上的衣裳全被鲜血染红。 宝刀抽出,带断了老虎的喉管和主要血管,老虎嗷――一声,立刻倒地,死了。 文丑一口气连杀六只老虎,身上的力气耗尽,心想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于是拖着软弱的身子,将他娘的衣裳展开,将头颅和残余的骨头收好,出了洞,从头巾到他穿的衣裳,基本上全变红了。 他身上被水浸透,心想,赶紧走,鬼知道这里有多少老虎。 他浑身瘫软,突然想到那枣红马,赶紧去找,但实在挪不动脚步,正要勉强站起来,只见前方丛林里又冒出来两只老虎来,慢慢地向他而来。 文丑一见,闭了眼睛,说:“得了,今儿算交代了。好吧,杀了六只老虎,值了!来吧,来吧,人生难免一死,来吧!” 文丑在等着老虎来捕食,来撕裂他,不想做任何抵抗,想到已经替母亲报了仇,心里还是非常舒服。 文丑只是闭着眼睛,想着母亲,心里还是挺委屈的,好端端的人,竟然被这些畜生给吃了,哎―― 文丑想着美好的事,等着老虎来吃,却迟迟不见动静,文丑的确连动一动手指头的劲儿都没有了。 老虎来吃他,显得那么遥远,为什么不来个痛快点的呢?心里这样想着,耳边突然有人说话了:“壮汉,壮汉,醒醒,快醒醒!” 文丑见人说话,他睁开眼一看,面前竟然站了六只“老虎”,吓人一大跳,再看那老虎会说人话,文丑问:“我死了还是活着?” “你是活的,壮汉。”那老虎说。 文丑定睛一看,原来不是真老虎,是披着老虎皮的人,手里拿着钢叉,身上背着弓箭,文丑问:“你们是什么人?怎么在这里?” “壮士,我们是这山中的猎户,在山中捕猎老虎。”猎人说。 “哦,原来是这样!那你们干嘛要穿成这样子,吓死人了。”文丑问。 “壮汉有所不知,最近山中来了老虎,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老虎,非常厉害,已经坏了十八个来往客旅的性命,官府已经下了通关告示,单独不得过山,要过山,必须在白天结伴而行,不得夜闯过山。”猎户说,“同时,官府勒令我们在三十天之内必须猎杀老虎,否则,就要把我们抓起来,投进大牢。” 文丑听了,点了点头。 “壮士,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猎人问。 “我从青州来,要到弯刀族部落去。”文丑说。 猎户一听,看看文丑,问:“你是一个人?” “不,我是两个人,一匹马。现在只剩我一个人了。”文丑说。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亲们前来支持! ------------ 第52章 除害 “你一个人,那其他人呢?”猎人问。 文丑见问,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众人一见,慌了,连忙问:“壮士,壮士,为什么这样伤心?” “其他人在这里。”文丑哭着,打开了支离破碎的衣裳,指着他娘的头颅和骨头说:“这是我的娘。我带着我娘从这里走,娘说口渴,我就去打水,没想到回来后,就发现我的娘已经遇害。呜、呜、呜――” “壮士不要哭,刚才我们听到了虎啸,知道这里有老虎,就跑过来看,却没发现一只老虎,觉得很奇怪,敢情那畜生早就盯上了你们,只是没有机会出击。壮士,你有没有受伤,你有没有看到老虎?”猎人问。 “看到了老虎,我找我娘的时候,进了那个洞,看到了小老虎,一共四只,全部杀了。”文丑说。 “那大老虎呢?” “大老虎也杀了。” “杀了?” “杀了!” “一只?” “不,两只!”文丑说。 “两只?” “对,两只!”文丑肯定地说。 猎人惊得睁大了眼睛,他看着文丑一身鲜血染红的衣裳,在文丑的前襟上,发现了不少的毛,猎人伸手取下一些毛,看了看,再看看文丑手上的钢刀,刀上还滴着血呢。 猎人惊叫道:“大侠!神人哪!请接受我们一拜。” 众人纷纷跪倒在文丑面前,不停地磕头,连连称谢。文丑被弄懵了,问:“这是干什么?这是干什么,快快请起,快快请起,我怎么担待得起?” 猎人就是不起来,说:“不是大侠,我们要么被老虎吃掉,要么被三爷吃掉。” “三爷?”文丑听到这个名字,心里“咯噔”一下。 “是,三爷,三爷已经下了死命令,要让我们猎户将老虎猎杀,否则,就要抓我们坐牢,一旦坐牢,就别想出来了。”猎人说。 “那么,现在老虎已经死了,你们不用坐牢了。”文丑说。 “谢谢大侠,是大侠救了我们一命。我们都欠大侠一条命,如果大侠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尽管开口,我们绝不含糊,坚决做到,拿命去换,只要能做好,我们也愿意。”猎人说。 “多谢,多谢。”文丑说,“老虎都在洞里,你们要是能把老虎弄出来,就抬回去交差吧。我还要赶路,就不奉陪了。只是没有了枣红马,赶到目的地可能就要耽搁时日了。” “大侠,大侠,我们刚才听到虎啸,就往这边赶,发现有一匹枣红马,就收了,将马拴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大侠的。”猎人问。 “带我去看看。”文丑说。 “好,请随我来。”猎人说。 文丑刚要站起来,由于悲伤过度,加上用力过猛,身体有些发虚,站都站不稳,猎人们就弄来两根木头,做了个简单的滑竿,将文丑抬着,向前走。 其余的人,进洞里,将老虎拖出来,一个一个绑了,放在木杆上,将老虎抬着下山。 大家都很高兴,文丑被当成了英雄,在滑竿上一颠一颠的,很是舒服。刚才的疲倦一扫而光,刚才的悲伤也得到了缓解。 在前面拐角处,看到拴了一匹枣红大马,那马见了文丑,摇头摆尾,四只蹄子上下不停的动弹,发出嘶鸣,文丑发现了自己的坐骑,非常高兴,说:“是我的马!” 猎人就将文丑放下,有人将马牵过来,缰绳交给文丑,文丑说:“多谢替我管理马匹!” “不用谢,不要客气,该感谢是我们。”猎人说。 “那我就此告辞了,后会有期。”文丑跨上枣红大马,向猎人拱了拱手,准备离开。 猎人们却又跪下,哭着说:“大侠,多谢救命之恩,以后就做牛做马,也要感谢大侠!” “为什么这样说?”文丑问。 “大侠,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我们将老虎抬回去,我们也得不到好处,但是,不把老虎抬回去,又不行。”猎人说。 文丑感到话里有话,很是奇怪,于是追问下去。老猎人说了一段话,让文丑义愤填膺起来。 原来是当地有一个恶霸,仗着三爷是他远房太祖爷,无恶不作,欺男霸女,盘剥百姓,让百姓怨声载道,但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老虎被抬回去,他肯定要邀功请赏,猎人们虽可以不被抓进大牢,但也没有什么奖励,能得到奖励的,就是那个恶霸。 恶霸名叫夏柏磊,他本来不姓夏,因为和夏三爷带点远亲的关系,也姓起夏来,正宗的夏家不会认他,也在族谱上没有他的名字。 偶尔连了宗,他就口无遮拦地喊起来,叫夏三爷不叫三爷,三爷是别人叫的,他叫的是太爷。 三爷从来没见过夏柏磊,可是,他用了夏柏磊,夏柏磊知道只要维持好跟太爷的关系,什么都好说。 夏柏磊深信不疑的是,只要维持好了跟太爷的关系,底下的百姓死光死绝,被剥削、被惩罚得再厉害,也不用担心自己的位置会被人取代,维持好跟太爷的关系,什么都不用担心。百姓造不了反,百姓一乱,肯定要被镇压,被处罚,可以以任何理由来处罚百姓,只要和太爷有铁的关系,什么都不用担心,一切事情,都能马上了断,而不受任何牵连。 夏柏磊做了很多坏事,危害乡里而不受处罚,人们敢怒不敢言,实在没有办法,只有纷纷外迁。但是,没有走出去,就被打了回来,夏柏磊在出去的各个路口,都设了哨卡,严密监视着想要逃出去的人,一旦发现,打一顿,或者关进大牢,或者遣送回家,警告再次发现外逃,决不轻饶。 文丑听了,义愤填膺,觉得先把这件事办完了再走,否则,心里会很不安。 为了不连累猎人,文丑装作若无其事似的,对猎人说:“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走。我还要赶路。” 猎人觉得文丑有点冷漠,不过,他已经杀了六只老虎,算是为地方除掉了祸害,也就不好再要求他做什么,他要走,没有理由留人家,夏柏磊的事,只能靠自己慢慢地解决,让老百姓多过几年窝心的日子吧,人家都能过,自己为什么不能过呢? 文丑到了乡里,找到一家客栈,要了一间房,然后将血衣换下,点着了火,扔进铜盆烧了个干净,然后擦干净钢刀上的血迹,清洗了一下身子和脸,将头发重新梳了,整理得干干净净的,找店小二点了牛肉和羊蹄,喝了一坛好酒,吃饱喝足,上了楼睡觉。 小二收了酒钱,将门悄悄掩上,文丑累了,倒头便睡,鼾声大作。 睡了大概一个时辰,东方文丑醒来,牛肉吃多了,口渴,他下楼来,有些客人正在喝茶闲聊,谈天谈地,说谁家的猫生下来就是三条腿,是真正的三脚猫,说谁家的驴会说话,在磨坊里转圈子,转来转去,转累了竟然说起了人话来,这是真的,绝不是幻觉,累了,或者转圈转晕了,人都失去了知觉一般。 他们谈论这些不关痛痒的话,文丑觉得无聊。 看看天色渐晚,貌似一些密探的人离开了,人们才切入正题,开始痛骂夏柏磊起来,当有像密探一样的人经过时,人们又开始恢复到声色犬马的谈论当中,当有人离开,他们又开始谈论夏柏磊,有人建议将夏柏磊沉潭,喂鼋鱼,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文丑弄清楚了,原来夏柏磊的确是臭名远扬,不把他除掉,恐怕人们就不会得救。 文丑没有插言,也没有发表评论,只是在静静地听,喝着店小二沏的茶,然后续上水,心里琢磨怎样才能达到目的。 他继续听,看看还有没有关于夏柏磊的消息。有人说:“那家伙残忍极了,在他家的后院,挖了坑,放了水,里面养了鳄鱼,不喂别的肉,只喂人肉,不知道有多少人惨遭鳄鱼的撕咬,成了鳄鱼的食物。大家要小心,争取别被夏柏磊捉到,万一被他捉到,就十分麻烦,不死就伤残,不伤残,也会被鳄鱼吃掉,不被鳄鱼吃掉,也会被吓死。” 文丑听到这里,就有了主意。他暗暗地想着路线,还有一些应急的措施,争取让行动一次性成功。 又有人说:“每个月的月圆之夜,他会在水边和他的女人在一起鬼混,一边和他的女人做,一边看着鳄鱼吃人,很刺激,在他欢笑的时候,就一定有人死亡。” 文丑听了,差点气死。这个家伙,就是恶魔的化身,生来就是做坏事的。欠下血债的,一定要拿血来偿还。 文丑想出了方法,于是悄悄离开,上了楼,换了衣服,尽量不要穿浅色的衣裳,免得被发现。 文丑从客栈后门,悄悄地溜出了客栈,月亮正挂在夜空,像一块温润的宝玉镶在深蓝色的夜空的帐幕上面。 文丑暂时在夏柏磊府邸附近潜伏,听到远处传来嬉戏之声,还有淫/荡的笑声。 文丑确信夏柏磊就在里面。 过了一会儿,听到里面发出凄惨的叫声,然后又发出来奸笑声,是扭曲的人发出的变态的声音,将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将生,建立在别人的死上面。 文丑看看月亮已经过了夜空的正中央,下半夜来了。 文丑翻身上墙,悄悄地摸进了夏柏磊的府邸,然后下了墙,摸到夏柏磊旁边,他的旁边,躺着几个美女,看来闹腾了前半夜,终于身心疲惫,睡得很死。 鳄鱼池离夏柏磊躺卧的地方不远,只不过,一个在池内,一个在池外。鳄鱼不知道见好就收,只要有人下来,马上会扑上去,肯定要将那人扭成麻花,将那人摔得骨肉分离。 作者的话: 《部族》新章节发布了,欢迎朋友们前来支持! ------------ 第53章 庆功 第53章庆功 东方文丑接近了夏柏磊,借着月色,文丑看得真切,给夏柏磊点了哑穴,然后又点了另一个穴道,使夏柏磊喊不出来,也动弹不了,他醒来,嘴巴张得老大,就是吐不出一个字。 旁边的美女们睡得像死猪,东方文丑怎样下墙,怎样动作,她们都没有发觉。 文丑蹲下来,将夏柏磊双手搭在自己肩上,夏柏磊像一根水泡过的面条,任人摆布,没有力气,除了眼睛珠还能转动以外,其他的相当于没有骨头的肥肉,放在方的地方,他就是方的,放在圆的地方,他就是圆的。 文丑抱着他,站起来,走了几步,靠近了鳄鱼池。 那鳄鱼喜欢在夜间进食,仿佛知道有食物送来,迅速游过来,眼睛露在水面上,水起了波纹,闪耀着月光,像细碎的银子,洒满了水面,像水银在游动,水银下面,是紧闭了大嘴的鳄鱼,在静静地观察猎物,准备向猎物发动攻击。 文丑将夏柏磊放下,沿着鳄鱼池的边,慢慢地顺下去,夏柏磊的眼角流了泪,文丑不说话,心想,鳄鱼吃人的时候,也会流泪。文丑的手一松,夏柏磊溜了下去,只听得“噗通”一声,他一掉进水池,就激起了浪花。 鳄鱼等候已久,看到送上门的人肉,立马咬住,在水中打滚,翻转,将水弄得哗啦啦响,夏柏磊默默地为鳄鱼做了食物,鳄鱼美美地享受了一顿宵夜。 处理完了夏柏磊,文丑翻身上了院墙,猫着身子,从房子上下来,悄悄地溜回了客栈。 天明时分,外面乱成一锅粥,文丑知道夏柏磊已经被发现失踪,那些依附夏柏磊的官吏们顿时没有了主心骨,没有了主张,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 又有人嚷嚷道:“快,快,老虎被打死了,吃人的老虎被打死了。” 于是,大街小巷都被欢乐充满,人们知道两个祸害已经被除,个个都眉开眼笑,觉得这真是好事。人们常说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但是,这次就打破了这个铁律,这个神话终于破灭。 文丑看了这些,找小二要了一些吃的,吃饱喝足,继续赶路,他这一路,有悲有喜,收获颇丰。 到了弯刀族人的部落,到了大王的营地,大郎知道文丑回来了,赶紧出来迎接,见了文丑,连忙邀请他进帐,嘘寒问暖,热情极了。 “东方大侠,我还以为你眷念老母亲,不愿到这个风雪厉害的地方来呢。”大郎问。 “不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男子汉大丈夫,说话就要说到做到,我说了,我一定回来,我就必然回来,哪怕我死了,魂也要回来。”文丑说。 “奇怪,东方大侠,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你不是去接你的母亲大人了吗?人呢?”大王问。 文丑见问,心如刀扎,扑簌簌地掉下眼泪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大郎问到了文丑的心坎里,文丑不好隐瞒,一五一十地对大王和罗格长老说了一路上的经历。 大郎一听,更加佩服文丑,他哈哈大笑,道:“东方大侠,你真厉害!一路上为民除掉二害,真是可喜可贺啊!” 罗格说:“不错,应当为大侠庆功。汉人那里,历朝历代都有不少贪官污吏,懂得礼仪,知道章法,反而明知故犯,这些人应该杀,可这也是皇上纵容的,最大的赢家是皇家。从弘毅的父亲开始,奸臣胡图贪污了朝廷的不少银子,到了弘毅治下,胡图倒台,银子全部入库,成了皇上家的钱,胡图一点也没得到。要说聪明,弘毅的父皇还算聪明的,这也是天意啊。” “长老,如今东方大侠连除二害,应当给予奖赏,我们应当学当地百姓那样,庆贺庆贺,为东方大侠庆功。”大郎说。 “大王,这样做不好。东方大侠的母亲被老虎所害,大侠也报了仇,但是,他没有从丧母的阴影中走出来。哥哥被奸人所害,母亲被老虎所害,对大侠来说,祸不单行,真的需要好好地安慰,但不是庆功,还请大王多方面考虑,看看东方大侠需不需要庆功。本长老认为,需征求大侠的意见,让大侠来决定。”长老说。 大郎听了,点点头,觉得有理,再看看文丑,文丑说:“庆功就不必了,我心里还有一件事要做,才能平复我心里的愤懑。” “什么事?”大王问。 “难道是杀人吗?”罗格问。 文丑看着长老,点点头,大郎不明白了,这大侠真是行侠仗义,还想杀人?他不解地问:“东方大侠,你刚刚为民除害,为什么还要杀人?要杀什么人?” “三爷。”文丑说。 “夏三爷?他是很多人的敌人,尤其是弘毅帝,只不过,三爷没有踏进京都一步,也没有作奸犯科,虽说心里蠢蠢欲动,可还没采取行动,你现在要杀他的理由还不充分。如果现在杀了三爷,你就是弘毅的敌人,毕竟,弘毅留下三爷,总有他的用意。你们的皇帝的心思很深,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因此,你要想清楚了,杀了三爷,还会有三爷、四爷、五爷……要知道,像三爷那样的人多了去了,你怎么杀?你杀得完吗?”罗格长老反问道。 “可是,天底下有多少三爷,我不管,我就要杀掉三爷,免得我兄长在天之灵,不得安宁。”文丑说。 大郎听了,竖起大拇指说:“大侠说得对,天地太大,恶人太多,杀了还有,就像野草,野火烧不尽,现在要做的,就是冤有头,债有主,将三爷除掉,想必很多人都不敢作乱了。” “大王,这话如果是东方大侠说了,我还不说什么,但是,这话不能出自大王的口,大王是弯刀族的首领,是领导人,是审判官,是决策者,也是大将军,是草原的勇士,是部落的骄傲,一言一行,都不是出自那血气之人,都是来自我们的神,没有神的旨意,做什么都没用,没有神的护佑,我们就不能做什么,大王要明白,我们的目标是保卫家园,免受周边国家的欺凌,我们要时刻记得,历史的耻辱,不报仇,也要记得,起码要自卫,当敌人入侵时,大王就要像雄鹰那样看得远,像猎豹那样跑得快,像弯刀一样锋利,用智慧、勇气和力量来保家卫国,不是在私人恩怨上纠结不清。”罗格长老说。 他的话音一落,大王无话可说了,在这方面,罗格的确做得很好,比较理智,不会冲动地解决问题。大郎说:“大侠,你不要担心,你的仇早晚会报的,耐心等候,会有机会结束三爷的性命的。你的兄长肯定会含笑九泉的。” “可是,我心里的确不甘。”文丑说。 “大侠,你累了,先下去歇息吧。过一会儿,我们在一起吃饭。报仇的事,本王会为你留意的,你去吧。”大郎说。 文丑刚转身,大郎说:“大侠,先留步,我想为你的母亲好好安排一场安葬仪式,你看如何?” “算了,我母亲喜欢安静,还是算了。”文丑说。 “不,这事交给本王了,你先去休息吧。”大郎说。 文丑退出帐外,大郎说:“看来,文丑一心想复仇。” “是的,这是他前进的动力,复仇的火焰在他心里燃烧,如果没有这股火,他就无法前进。”罗格说。 “三爷最近没有什么动作了吗?”大郎问,“其实,要想把他铲除,也不是难事。” “除掉三爷,也不是容易的事,要知道,三爷也是经历颇多,经验丰富的,他的身边,高手如云,就是接近他,也不是容易的事。我看文丑的身手,还不能确保他能闯过第二道关。到时候,还没接近三爷,就被三爷的保镖给干掉了。要想除掉三爷,必须从三爷的内部着手,从外面攻进去,可能不行。”罗格说。 二人说着话,大郎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他非常欣赏文丑的作法,也痛恨三爷,三爷现在还不能死,如果三爷死了,整个北方将会陷入混乱,必须要让三爷活着,然后再看三爷下一步想干什么,等和三爷有关的人现身,现身之后,再拿出对策。 还要看看弘毅的态度,如果弘毅让三爷死,早就让他死了,不会驱逐出京都,到青州城,被限定在那里,实际上是弘毅走的一步好棋。 三爷在青州,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的门户,敌军要想侵犯中原,必须要经过青州城。三爷若不抵抗,就是开关通敌,罪不可赦;三爷若抵抗,就是要送死,他一个残疾人,怎么能带领千军万马去英勇杀敌呢? 横竖都很难,弘毅其实在逼迫三爷,要么迎战送死,被敌人所杀,成为民族英雄;要么通敌卖国,到时候,弘毅将其处死,也是理所当然的,不会引起非议的。 可是,三爷不安于现状,现在就着急,想要借着外敌的刀剑,将弘毅逼退,让三爷坐上皇上的宝座,从此君临天下,完成这一生的夙愿,成就他的梦想。 二人商议半天,没有什么结果,大郎问:“长老,不知道萧生他们在京都怎么样了?一眨眼又是三个月过去了,想必那些波斯人麦麦提应该要回国了吧?” “对,我也正想说这事呢。那京都是繁华的场所,萧生他们从来没去过,年轻人喜欢玩耍也是有的,这次去京都,可以让他们开开眼界。”罗格说。 “我担心萧生年轻气盛,会在京都惹祸,到时候,恐怕会惹出乱子来,我们不好收拾。”大郎说,他的眼神透出无限的担忧。 ------------ 第54章 锦都 第54章锦都 萧生他们到了京都,被京都的繁华所吸引,这里人真多,房子也多,物资丰富,见了很多没见过的,很多没吃过的,很多没玩过的,大家都很开心。渐渐地,好像把正事给忘了。 晚上,使馆之内,萧生回来,见了麦麦提。麦麦提一脸严肃,说:“格桑回去了大王的营地,见了大王,知道现在的情况,我们要时刻记得大王的叮嘱,要把信息透露给弘毅帝,另外,青州府三爷已经密谋造反,并将青州城近卫队队长杀害,他弟弟东方文丑,已经将其老娘带走,正在赶往大王营地的路上。” “发生了这么多事,看来弘毅帝并不知道详情。”萧生说。 “是的,我们也快要回国了,在走之前,想把这个信息透露给弘毅帝,让弘毅帝提前做好准备。”麦麦提说。 “可是,我们没办法接触到弘毅皇帝啊,怎样接近他呢?”萧生问。 “不要忘了,我们现在在弯刀族人部族的使馆,要想接近弘毅帝,根据现在弘毅帝喜欢广开言路,想必请求觐见,不是难题。”麦麦提说。 “我不清楚弘毅皇帝是怎样想的。”萧生说。 他们商量来商量去,没有一个结果。看着使馆外面的车水马龙,萧生说:“这样吧,请格桑辛苦一下,去问问父王和长老,看有没有办法接近弘毅。” “行,让格桑去吧,早去早回。”麦麦提说。 萧生命令格桑回去,格桑领命前往。 大王接见格桑,问:“萧生在京都可好?” “启禀大王,在京都挺好,但是,没有完成任务。”格桑说。 “什么原因造成的?”长老问。 “弘毅皇帝没办法接近。” “弘毅帝在忙什么?”大郎问。 “弘毅皇帝励精图治,每天除了参加早朝,批阅奏章,还刻苦攻读经典史籍,时间安排得很满。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上书房度过。”格桑说,“我们没有进入皇宫,只是听民间传说。” “你么不是有一个蝙蝠侠吗?他看到什么了?”罗格说。 “是的,蝙蝠侠看到了弘毅皇帝日夜为朝廷操心,常常批阅奏章到深更半夜。”格桑说。 “本王清楚了。”大郎说。 格桑站立一旁,大郎命人给格桑倒一碗滚烫的奶茶,格桑闻到奶茶的浓郁的香味,几乎陶醉。在繁花似锦的京都,没有正宗的奶茶,有的小店门口的旗帜上或者牌匾上写着“正宗弯刀族奶茶”,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们也进去品尝了的,可惜没有那个味道,越是看到这招牌,越是品尝到不地道的奶茶,越是想念家乡,想回到爹娘身旁。 罗格长老站起来,在王的帐篷里走来走去,大郎也在深思中,不知道怎样向弘毅帝挑明这件事。如果以国家的名义去说,肯定要大白于天下,谁都知道三爷要造反,那么,就会逼三爷造反。 想到这里,罗格说:“不能以官方的名义去说,需要借一个桥梁来说才好。” “可是,借着桥梁来说,恐怕弘毅帝不信。”大郎说。 “这就需要技巧了。” “什么技巧?”大郎问。 “很简单,想办法接触弘毅帝身边的人,让别人去说,让弘毅帝身边的人回去说给弘毅帝听。”罗格说。 “格桑,你知道弘毅帝身边谁是红人吗?”大郎问。 “启禀我主我王,弘毅皇帝身边的红人是一名太监,名叫‘小鬼子’,他是弘毅帝的心腹,弘毅帝十分信任他。”格桑说。 “你注意到‘小鬼子’的行动规律吗?”大郎问。 “启禀我王,我不知道。”格桑说。 “好吧,以前你们可能没注意,现在本王命你去带信给萧生,让他派人跟踪‘小鬼子’,掌握他的行动规律,然后设法接触他,让他把消息带给弘毅皇帝,万一没完成任务,也让萧生回来,不要呆在别国,时间呆长久了,就不想回国了。”大郎说。 “启禀我主我王,我很想回国,早点看看我的阿爸阿妈。”格桑说。 “本王准许你此刻就回去见你的父母双亲,但是,不久就要回来,赶紧去京都,他们还在等着你的回复消息呢。”大郎说。 格桑一听,愣了一下,感到非常意外,连忙说:“多谢,多谢我主我王。” “不必客气,下去吧。”大王说。 格桑退出帐外,然后跑回了家,家中没有人,格桑看看山坡,那里有一群羊,格桑在羊群里找了一圈,没有发现她的阿爸阿妈,刚要返回,突然看到她的阿爸在一块大石头底下坐着,格桑上前行礼,格桑爸眯缝着眼睛问道:“眼前可是我的格桑?” “是的,阿爸,我是格桑。阿妈呢?”格桑问。 “你阿妈去采蘑菇了,我在这里放羊。你想找到她吗?”格桑的阿爸问。 “算了,阿爸,我还有事,大王允许格桑可以回家看看,看完之后,还要回去,另外有重要的任务,就不能耽搁时间了。等阿妈回来,请阿爸去给阿妈说说。格桑完成任务,就回来陪阿爸阿妈。”格桑说完,就转身走了,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格桑回到大王那里,大王说:“格桑,美丽的姑娘,你做得好。快快去京都吧。完成了任务,尽快陪同王子返回吧。本王非常想念王子,请将本王的思念之情带给萧生,顺便问候加勒,当然,还有波斯人麦麦提,我的朋友。” “好的,大王,格桑去了。”格桑向大郎行了礼,然后向罗格长老行礼,退出了帐篷,离开了大王的营地,一溜烟儿地回到了京都。 萧生看到格桑平安回来,很是高兴,他说:“我很担心,听说最近有不少抢劫的,是不是啊?一路上看到没有?” 格桑听了一愣,连忙说:“我走得很快,没看到有谁在抢劫,不知道萧生说的抢劫是在哪里看到的?” “我在茶馆喝茶的时候,听到茶客们说的。说以前还多,在受灾之年,灾民到处游走,所过之处,有不少人参与了抢劫当地富户的行动。富户听说了灾民如蝗虫一样飞来,他们就加固了城墙,挖深了护城河,增加了家丁数量。”萧生说。 “这样做有用吗?” “没用。灾民在饥饿的时候,特别聪明,城墙再高,河水再深,也挡不住灾民,他们不怕死,拼命去抢,不是因抢劫被打死,就是活活饿死。横竖都是死,他们就冒死去死一次,也许能够活下来。”萧生说。 “那么,富户怎么样了?”加勒问。 “你不是在现场吗?不是听到那个茶客说的话了吗?”萧生问。 “我没在意。”加勒说。 “你可真奇怪,在茶馆听戏,那些戏文的细节怎么都记得住呢?”萧生说,“算了,下次出门不要老想着玩,还要想想正儿八经的事。” 加勒听了,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说:“是的,处处都要做个有心人。” “富户见硬的不行,就来软的,于是开仓赈济,熬成大锅的米粥,供灾民食用。灾民有了吃的,就不抢了。因为下了圣旨,当场抢劫的,可以当场打死不用入罪判刑。富户不敢囤积过多,也施舍一些给灾民,富户的东西没有被抢,灾民也惧怕灾年的法律,加上朝廷的供应,灾民度过了灾年,然后开始回乡安居乐业去了。在灾年,参与过抢劫的,一律大赦,许多人感恩戴德、感激涕零的,纷纷表示,要为朝廷效力,绝不再犯。”萧生说。 “这都是过去的事了,那么为什么现在又出现了抢劫的事了呢?现在可是和平年代,也是风调雨顺的季节,怎么会有窃贼盗偷之徒呢?”格桑问。 “茶客说,很奇怪,最近几年都没事,可偏偏就在最近,出现了一些抢劫的案件,弄得人心惶惶的。出事的原因还没查清,好像有什么目的。”萧生说。 京都之内,比较平安,没有罪犯被捕,没有劫匪动手,出现这些事的地方,都是京郊或者其他地方,这样的犯罪,可能带着什么目的,不知道是不是幕后有黑手。 麦麦提看到格桑回来,问了问情况,格桑将大王的意见转达,大家听了,将注意力从抢劫的事转移到这件事上,大家都在挖空心思怎样才能弄明白“小鬼子”的行踪。 萧生说:“不容易。‘小鬼子’是宫内的人,没有允许,不得离开皇宫。皇宫里面,等级森严,都清楚‘小鬼子’是弘毅皇帝跟前的红人,但没有谁能接触到他。谁想得到弘毅皇帝的青睐,谁就要拼命去接触‘小鬼子’,然后巴结他,听从他的命令。” “是不容易,可不去试试,怎么知道深浅呢?不如就去试试。我想,既然人家都知道他是‘小鬼子’,就一定有变化。鬼一般都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加上,他善于变化,也可能就在你们身边,我们还不清楚,因为他是‘小鬼’,自然比一般人更要诡异一些。不能拿正常人的思维去想‘小鬼子’的事。”麦麦提说。 麦麦提说完这话,大家都沉默。加勒说:“我想起来了,每天都有一个人来喝茶,刚好是在早朝过后,我想想,这人肯定是上了早朝之后,就到了茶馆,看看戏,喝喝茶,然后就离开了茶馆。每天都是这样。” “那人长得啥样?”萧生追问道。 “还不是跟你我一样?只不过,从来没见他说话,只是喝茶听戏,临走,就把茶钱留在桌子上,悄悄地离开。”加勒说。 萧生听了加勒的话,陷入了回忆之中。 ------------ 第55章 无名 第55章无名 萧生想起来有一个人,经常到茶馆来听戏,穿着朴素,干净,喝茶、吃点点心,不爱说话,茶博士都喊他无名人先生。因为他不说自己的名字,老茶客都清楚他,他总是微笑,不做评论,听别人说戏,还听别人议论朝政。时间久了,大家都很熟,每天都要看看那位无名先生来了没,他包了个席位,每天都来,上午来一会儿,下午不来,晚上也不来。 麦麦提说:“这个人需要接近,了解一下,看他知道不知道宫里的人,尽量多了解一些宫里的情况。” “是啊,要不走官方的路线,就走民间的。他既然这样神秘,可能有些来头,不要放弃每一个机会,尽量接触,可能有转机。”萧生说。 大家商议已定,当晚无话,第二天一早,萧生和加勒一起,来到茶馆,专门等无名人到来。 无名人坐的位置还是空的,萧生不放心,以为他已经走了,就问茶博士:“博士,那喝茶的无名先生走了吗?” “回爷的话,那人还没来呢。”茶博士笑着说。 “好,来一碟茴香豆,一碟花生米,一壶龙井茶。”萧生说。 “好嘞――请爷稍候,马上就来。”茶博士说。 萧生对加勒说:“等他一来,你就故意说有大事,吸引他听,如果他感兴趣,证明是宫里的人;如果他不感兴趣,就是一个有钱的闲人。” 加勒说:“如果他心里感兴趣,表面上装作无事人呢?” “这个我倒没想过。”萧生说,“你说的有道理,万一他很感兴趣呢?我们也不知道。” 他俩正说着话,戏台上说书的已经摆好了架子,上面放了一面鼓,旁边放着梆子,还有惊堂木,有人在台上整理幕布,还有桌椅家伙,这些木头,已经磨得发亮,看来,这戏台、这书场,存续很多年,自先帝爷那会儿,已经有了这个班子,一直到现在,换了几任皇帝,说书的好像没怎么变动。 那人来了,戴着一顶瓜皮小帽,穿着葱绿色小袄,脚蹬马靴,穿着马裤,像是在外头遛马才回来,又像在外遛鸟的。这么个家伙,整天游手好闲的,不做正事。 他一进来,茶博士立马给他端来了茴香豆和花生米,一壶上等的龙井茶,他开始在那自斟自饮,品茶,吃点心。 过了一会儿,无名先生喊道:“博士,来一鼎小铜炉,将茶壶放上,慢慢地煮,茶快了凉了。“ 茶博士一听,立马跑过去了拿了东西,里面放好的燃烧的炭,说:“无名先生,这是您要的,请慢用。” 加勒看见无名先生要了铜炉,他喊道:“茶博士,茶博士,来一鼎铜炉。” 加勒的力气大,没想到声音也挺大,大家都朝这边张望,连说书的也惊呆了,怔怔地瞧了半晌,然后才缓过神来,开始敲锣打鼓,宣布节目开始。 那说书的说唱道:“各位看官,诸位听众,别来无恙,上回书说到……” 大家津津有味地开始听起来。 加勒不停地喝彩,然后说:“听说了吗?” 加勒眼睛瞟着无名先生,故意压低声音说:“你听说了吗?有大事发生了。这不是说书的内容。” “什么事?”萧生问,故意装作很惊讶的样子。 “有人要造反。”加勒说,他故意将造反两个字说的很重。 他的声音生来就大,没办法控制,萧生一听,立马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压低声音说:“不要害人,你这话说出来,知不知道要带来一场血风腥雨。” “这是事实。”加勒说。 “你是怎么知道的?”萧生问。 “我的朋友是江湖大盗,曾经被人关押,然后从牢中提出,要他去办一件事。”加勒说。 “办什么事?说话,不要吞吞吐吐的。”萧生说。 “是这样,我的那个朋友说,他接受了一个特别的任务,去皇宫里盗窃一个宝贝。”加勒说。 “什么宝贝?皇宫里的宝贝,那是可是皇家的东西,他也敢偷,不怕掉脑袋吗?皇宫里的宝贝,个个都价值连城,偷一件,一辈子都吃喝不穷。他还真大胆。”萧生说。 “这可不是一般的宝贝,这是比宝贝还贵重的东西,别说价值连城,可以说价值连国。” “是什么东西,这么值钱?” “兵符。” “啥?” “兵符!”加勒重复了一遍。 “啥是兵符?兵符是啥?”萧生追问道。 “这个问题重复了,问了两遍。”加勒说。 “是的,可我真想知道兵符是个什么宝贝。”萧生说。 “嘘――,不要大声,小心别人听见,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那兵符是能调动千军万马的宝贝,有了兵符,就有了兵权,可以调遣军队打仗的。”加勒说。 萧生一听,吐了吐舌头,摸了摸脑袋,斜眼瞥着那无名先生,无名先生身子往前欠了欠,坐直了,侧过一边耳朵,看样子,他在一边听书,一边听这边的议论。 萧生见无名先生有了反应,连忙说:“国家大事,我们还是少关心为好,专心做生意,比啥都强。” “那兵符被我朋友偷了之后,非常奇怪,竟然没有调动兵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加勒说。 “你说的调动千军万马的人,会是谁?”萧生问。 “这个还用问吗?”加勒说。 “好,我知道了。那可真玄吧,后来怎么样了?”萧生说。 “后来,听说暗地里还有些活动,不过我们这些小人物是不知道的了。我的朋友也不知所踪,我还在找他,想当面问问清楚呢。”加勒说。然后看看说书的,说到了精彩处,大声喝彩。 “行了,行了,但愿别再动刀兵,现在大家都过得挺好的,每天喝茶听书,很舒服啊,如果再打仗,我们可受不了啊。”萧生说。 他们说着话,再看看无名先生的反应,发现他已经走了,不知道啥时候离开的,桌子上放了五枚铜板,茶博士收了钱,将东西撤走了。 这里萧生和加勒见他走了,也喊了茶博士过来,结算了茶钱,然后离开这里,去找麦麦提,说了情况,麦麦提说:“看那个明天来不来,如果还来,说明还想听你们说。不来,我们就要走了,明天看结果,如果不来,准备离开京都,否则就走不了了。” “为什么?”萧生问。 “他明天还来,是想继续打听下文,不是他的意思,是他后面主子的意思。如果着急,他就不来,就要派兵来抓你们,想从你们那里知道详情。关键看明天。明天不来,我们就要准备走,晚了,就来不及。要不,就化妆,可是,有些麻烦,为了避免麻烦,要走就赶紧走,不要拖延,免得夜长梦多。”麦麦提说。 大家听了都觉得有道理,于是过了一个紧张的晚上,这里是中原人的地方,弄不好,会把小命丢在这里,谁都不知道。大家都在等着这个无名先生会不会再来。 萧生和加勒到了那里,看看那个位置上没有人。问茶博士,茶博士说还没来。于是再等,一直等到晌午,太阳挂在正当空的时候,无名先生没有出现。萧生再问茶博士,茶博士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可能不会来了。” 果然,麦麦提说的没错,那个无名先生不是别人,就是“小鬼子”,他奉弘毅帝的命令,每天早朝之后,要到民间酒楼茶肆走一走,看一看,听听民间的声音,从茶楼那里可以听到民间的议论,看看朝廷里面那些是忠臣,哪些是奸臣,再听听民间对朝政的看法。 弘毅帝这样安排,不是要查处,是要弄清楚民间动向,也没有想滥杀无辜,不想堵塞民间议论朝政的渠道,他深知,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与其防不如疏,与其打压,不如让他们自由畅谈,不加惩罚。 这一次,小鬼子听到了有人议论,觉得事关重大,于是迫不及待地跟弘毅帝说了。弘毅帝听到兵符二字,为之一震,连忙问:“兵符一共有九个,不知道他们说的是哪一个。怪不得韩半仙说了有异常,当时还没注意,看来,这不是巧合,是确有其事啊。” “小鬼子,朕要去见韩半仙,你把刚才对朕说的话,再原封不动地对韩半仙说一遍。”弘毅帝说。 他们到了藏经阁,韩半仙让婢女们都退下,然后问弘毅:“万岁爷,看你的龙颜,有些着急啊。” “是的,有要事相商。” “但说无妨。” “小鬼子。”弘毅说。 “诺。”小鬼子说,“先生,万岁爷让小鬼子每天到茶楼喝茶听书。” “这是好事啊,我们都不方便外出。我知道一些未来要发生的事,可是,还不明确,你去听听民声是好事。不知道最近有什么消息没有。”韩半仙说。 “有。最近听到有外地人进京,在茶馆喝茶,说兵符的事。”小鬼子说。 “兵符?”韩半仙听了,身上猛地一哆嗦。 “是的,说到兵符。有人在打兵符的主意。那人的一个朋友是江洋大盗,被捕入狱,被人捞出来,然后命他到咱们皇宫盗取了兵符,然后就消失了,不知道去向。”小鬼子说。 “兵符可以调动兵马,一动兵符,必动刀兵,弄不好,就会引起天下大乱。兵符都由皇上亲自掌握,没有皇上的圣旨,谁都不能动用兵符。现在兵符被盗,或者差点被盗,肯定有问题,也可能是苍天护佑,没有让兵符盗走。”韩半仙说。 “是的,朕曾经查看过,兵符完好,没有被盗。可是,为什么民间有这么一个说法呢?真令人费解。”弘毅说。 ------------ 第56章 真相 第56章真相 弘毅帝看到了兵符完好无损,对小鬼子的说法,表示难以置信,对于韩半仙说的,又无法解释。韩半仙看到西北方有星斗转动,知道西北有兵变,但动了几下,即恢复常态,估计还是有人在西北暗中谋反。 “要想知道真相,必须要找到茶馆的那两位茶客。”韩半仙说。 “是啊。朕也是这样想的,最好见到那两个人,当面问清楚好一些。”弘毅帝说。 “万岁爷,那两个茶客看起来不是京都人,也不像是中原人,在京都逗留有一段时间了。估计也快要走了,要找,就赶紧下旨,让奴才去找吧。”小鬼子说。 “先生,依你的意见呢?朕想听听你有什么高见?”弘毅问。 “万岁爷,老夫觉得这两位茶客是来帮助皇上的,但是他们不方便以公开的身份来见皇上,可能有所顾忌,担心会打草惊蛇,他们希望皇上知道实情和真相,又不想暴露自己,就通过在茶馆闲谈的方式,让万岁爷知道一点,但知道的不全面,目的是让万岁爷保护自己。”韩半仙说。 “想不到他们的心还挺细的,这叫言者有意,听者有心,其目的都是要让当今朝廷稳定,为了朕的天下,他们都是好样的。朕决意微服私访,去看看那两位茶客。”弘毅说。 “万岁爷,万万不可,不能离开京都,要看清未来,必须扎根在京都,不能迁移,否则会动了龙脉,影响后代江山的永固。”韩半仙急切地说。 弘毅想了想,觉得有道理,私访不是不行,看来还不到时间,要善于抓住时机,在合适的时候,做合适的事,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不要不合时宜,要是不合时宜,恐怕就有问题。 “小鬼子,你去,找到他们,带到鹿苑,朕在那里练习狩猎,安排在行宫里见面,注意,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弘毅命道。 “万岁爷,奴才领旨。”小鬼子说,离开了藏经阁。 他退出后,韩半仙说:“万岁爷,要抓紧时间,估计他们已经走了,现在去追,说不定还追得上。晚了,就不行了。” 弘毅点头,又说了一会儿闲话,就离开了藏经阁不提。 再说小鬼子出得皇宫,骑马前往茶馆,将马拴在门口槐树上,找到茶博士,问:“博士,看到那两个茶客了吗?” “什么茶客?”茶博士问。 “就是经常坐在我旁边的那两个,听口音,不像是本地人的。”小鬼子说。 “你说他们啊,他们是波斯人,上半天来了,下半天没来。听他们说要走,还多给了我一些茶钱,说下次还来我的茶馆喝茶呢。”茶博士说。 “糟糕,他们说走了吗?”小鬼子问。 “是啊,他们说要走了,来了这么长时间,家里应当等得不耐烦,要赶紧走。不能再在京都耽搁了。”茶博士说。 “他们往哪个方向走了?”小鬼子问。 “西北方向,这还用问?他们是波斯人,要走‘丝绸之路’的,出了城西的城门,走过河东的路,再穿过河西走廊,就可以进入无人区,再走远路。”茶博士说。 “好的,我知道了,多谢茶博士的指点。”小鬼子说。 “不必客气,平时客官也照顾了我们的小店,一直都想找个机会说声‘谢谢’,没想到一直没有机会,今天算是一个机会,告诉客官想要的讯息,实际上是对客官的感谢,再多的感谢话语,都无法表达小店对客官的感谢。不过,万事都有开头,都有结束。”博士说。 “好,后会有期,再洗耳恭听博士的教诲!”小鬼子说完,到了店门口,解下了拴在刺槐树上的马缰绳,跨上了马,向城西跑去。 马的四蹄扬起,如同在云彩里奔跑,马蹄扬起的灰尘,让行人纷纷躲避,遮住口鼻,阻挡灰尘呼吸到肺。 小鬼子这一路飞奔,想撵上那些波斯人,可追了半天,不见踪影,他十分沮丧。 就下了马,坐在石头上休息,心想万一追不上怎么办?皇上会不会饶恕他? 他不敢多想,万一完不成任务,明天的早朝该怎样交差?最好不要参加,但万岁爷不会放过他。 他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他转来转累了,就躺在石头上睡着了。太阳照在他身上,非常舒服。 再说麦麦提听说那个无名先生没有来喝早茶、听书,就有些着慌,建议大家尽快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京都。 他的命令一般不会错,他的经验十分丰富,就像老骆驼知道哪里有水喝一样,他就是沙漠之舟,懂得让大家有水喝,在沙漠,水就是生命之源,没有水,就没有一切,什么财富?什么名望?全是虚空,还不如来一皮袋沁人心脾的凉水。 麦麦提就是要让大家都明白,京都有问题,留在京都,肯定会遇到麻烦事。 于是计划改变,提前走,大家都同意,好在从一大清就开始收拾了所有东西,只等一声令下,马上就离开。 等萧生和加勒一回来,他们就动身了。 从西门出去,再转向北,再往西,再往北。 为了让弯刀族首领大郎放心,先让格桑回去报信,就说萧生跟随大部队就要回来了。 格桑领命去大郎那里报信去了。 他们随后跟上,出了西门,走了一程,好在道路平坦,容易行走。 突然,发现前面有一匹马,正在那里啃食青草,石头上躺着一人,看起来很面熟,走近一看,是那位无名先生。 无名先生的嘴角流着口水,萧生看了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哈哈,这个人真是,哪儿不好睡,偏睡在这里。” 麦麦提问:“是谁?” “就是茶客无名先生啊!”加勒说。 “哎呀,嘘――”麦麦提提醒他们,不要惊动他。 萧生问:“怎么不能惊动?” “如果真是那位先生,我们就走不了了;如果不是,只是长得相像罢了,我们还可以走,有可能的话,一起走。”麦麦提说。 “照你这么说,那无名先生不是一个人。我再看看。”加勒刚想去看个仔细,被麦麦提拦住,说:“不用看了,管他真假,一走了之。免得惹祸上身。” 加勒力气大,他不想让麦麦提阻拦的话,很容易,麦麦提就没有一点办法阻拦他。 这次是给麦麦提面子,不要接近就不接近,其实,加勒很想弄清楚真相,到底无名先生是何许人? 他们在摸摸索索的时候,那小鬼子突然翻身跳了起来,哈哈大笑:“哎呀,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是你们啊!害得我到处找,还找不到,没想到你们自己送上门来。”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我们?你知道我们是谁吗?”萧生问。 “实不相瞒,我是宫内的太监,皇上赐名,叫‘小鬼子’,这次是奉皇上之命,来寻找各位到鹿苑面见圣上。你们不是本地人,是波斯人,我不管你们是波斯人还是本国人,皇上想见你们,希望你们耽搁一会儿,等见完了你们再走不迟,本着两国友好,我们也不会拿你们怎么样。”小鬼子说。 小鬼子常年跟在弘毅身边,说起话来也带有一点官腔官调了。 小鬼子说完,拿出圣旨来,念出了皇上的意思,麦麦提弯腰鞠了一躬,拿着圣旨,说:“我活这么大岁数,还真的不知道圣旨是什么,很想得到一份,没想到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我可以拿着圣旨走了,说不定以后再也不能来汉人区了。” “那么,我们是去还是不去?”加勒问。 “你真是猪脑子啊,不去,就不用领圣旨。圣旨既然领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在做出决定之前,一定要好好想想。”萧生说。 “萧生,你不该这么说你的搭档,不该这么说你的兄弟。特别是你最小,要学会尊重人。哪怕你读再多的书,没有好人缘,没有好品德,读书越多,越没用,越是祸国殃民的。”麦麦提说。 麦麦提的话触动了萧生的心灵,他连忙向加勒表示道歉,加勒没在意,说:“你什么时候得罪过我?” 加勒一说这话,大家都很激动,认为加勒这小子真有福气,原因就在于此。他不记仇,不和人斤斤计较,总是想办法原谅别人,这样的人才懂得珍惜别人,久而久之,就有了好的口碑。机会来临的时候,就是一个人一帆风顺的时候。 “你们波斯人还真有意思,没有多少弯弯肠子,那么,圣旨已领,我们走吧,你们两位,请麻烦一下,跟我去鹿苑吧。”小鬼子说。 萧生和加勒都看着麦麦提,麦麦提摸着圣旨,对他们二位点点头,说:“快去快回。我们在前方‘有客栈’住宿,等你们回来,一并在‘有客栈’碰头,再一起出发,你看怎么样?” “好啊,好啊!”萧生说。 格桑回来了,她说见到了大王,并传达的大王的旨意,大王让格桑带信给萧生和麦麦提,如果他俩被弘毅盘问,就配合盘问,并尽量多帮帮他,让弘毅坚强起来,面对各种恶劣的环境,经历各种折磨人的考验。 格桑传递完大王的口谕,就随同大部队前往“有客栈“客栈,这个名字起的有点怪。 麦麦提看着小鬼子翻身上马,揉了揉眼睛,仿佛没有睡醒,也是,经常陪着皇上批阅奏章,陪同皇上看书,经常熬夜,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受不了了。萧生和加勒很开心,毕竟要去见中原的皇帝,在离开中原前,还能见到一面,也不算遗憾。他俩翻身上马后,跟着没睡醒的小鬼子一起走了。 ------------ 第57章 刺杀 第57章刺杀 小鬼子带着萧生和加勒到了鹿苑,在一个皇家茶厅,小鬼子带着他们进去,萧生和加勒见一个背对着他们,不知道是谁,小鬼子行礼说:“万岁爷,人到了。” 萧生和加勒听小鬼子喊“万岁爷”,立马慌了手脚,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加勒来事,他立马跪下,萧生要跪,加勒没让跪,弘毅不解,问:“二位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皇上,我是从波斯来的,到中原做生意,马上回波斯去。”加勒说。 “听口音,朕觉得你们不是波斯人,不要小瞧朕,朕是平民中长大的,没吃过猪肉,但是看到猪跑。”弘毅说。 加勒说:“皇上也不吃猪肉啊,我们都不吃猪肉,猪是不洁的,我们祖先都不吃,祖祖孙孙,千秋万代,都不吃猪肉。” 弘毅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但是他下跪了,另一个没有,他感到奇怪,就问:“你是什么人?” “我叫加勒。”加勒说。 “我叫萧生。”萧生说。 “萧生,萧生,笑着生的吗?”弘毅问。 萧生一听,吓了一跳,心想,他怎么知道? “皇上,他是我的主人,我们从小长大,我比他大,他和我玩,从来不分大小。”加勒说。 “是这样啊。朕倒觉得萧生不是一般的主人。”弘毅说。 萧生怕露馅,连忙问:“皇上命我们来,有什么事吗?” “哦,朕差点忘了正事,小鬼子,去安排一下,加强警戒,不要让任何人接近这个茶厅。”弘毅命令道。 “诺!”小鬼子答应了,退了出去,听到外面小鬼子安排妥当,那些侍卫,五步一个,围成一圈,在一箭之地,将茶厅保护起来。 过了一会儿,小鬼子回来。 外面是树林,郁郁葱葱的,将茶厅掩饰,那些松树和杂树,这些年没有修饰,弘毅帝一直在治理国家,没有狩猎的时间,鹿苑也没花钱打理,显得非常自然。 他们在这里议事,暗中有人在向茶厅靠近。这些人不是别人,是三爷派出的杀手。 据可靠消息,三爷知道弘毅要到鹿苑去见客,见的是什么人,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自从上次盗取兵符失败后,他知道事情早晚会败露,下手要趁早,不趁早恐怕会有麻烦,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他听说这事,派杀手共十三人去鹿苑刺杀皇帝,他们早已埋伏在鹿苑里,只是不清楚弘毅在哪里会客。 好在鹿苑可以会客的地方不多,为节省开支,鹿苑基本没有打理,很多楼堂馆所都已经破烂不堪,能用的不多,刺客们安排在茶厅,听说弘毅帝就在此地会客,于是聚拢来,慢慢向茶厅接近。 小鬼子安排的近卫军,里三层外三层将茶厅保护起来,但还是有疏忽的地方,他们只是封了路,在地面还行,可是在天上和地下,他们就没有办法了,三爷所挑选的杀手,都是在民间精挑细选的,能从天上飞,像猿猴那样,攀援树枝就能前进。能从地里走,从厚厚的枯叶下面,像穿山甲那样前进,这些本事,是刺客们的看家本领,行动迅速,就像天上的飞龙,地里的地龙,要取弘毅的性命,也不是难事。 三爷一直在等弘毅外出,苦于没有机会,因弘毅一心为了朝廷,为了江山社稷,为了天下苍生,他日夜操心,在宫里面非常忙碌。 终于等来了机会,就不能错过,也绝不放过。 弘毅问:“萧生,你们说有人来盗窃兵符,是不是啊?” “回禀皇上,确有其事。我们中间有一位蝙蝠侠,他发现有两个蟊贼,恐怕要盗窃我们的橄榄油,或者想盗窃我们做生意的银子,就暗中跟踪,没想到他们不偷我们,反而盗窃到皇宫里去了。他们盗窃了兵符,拿走了。”萧生说。 “不对吧,兵符还在,没有动过。”弘毅说。 “皇上,兵符的确被盗,蝙蝠侠见他们拿了兵符到了一个地方。”萧生说。 “什么地方?”弘毅追问道。 “青州城。”萧生说。 弘毅一听,“啊――”一声,目瞪口呆,他半天才缓过神来,连忙问:“他,拿了兵符后怎么样了?” “他没有拿到兵符,又被蝙蝠侠给偷了回来,放进了藏经阁。”萧生说。 “没错,兵符是在藏经阁里。”弘毅说。 弘毅还是不肯信,要知道,这里面很有问题,要知道,只有他在青州城,他,三爷,已经残废,怎么会盗取兵符,他盗取兵符想干什么?难道想要重新攻打京都,想要夺取朕的皇位吗? 他作为残疾人,又是老人,何必要折腾?颐养天年不行吗?仍然野心勃勃,看来不是善类。不过,现在只是听凭萧生他们一面之词,恐怕还不能定案。 弘毅在沉思,不知道怎样才好,说到底,他还是不相信夏三爷会谋反,好在事情还没弄到不可收拾,凡事都需要认真考虑,不要冲动,要好好地想周全。 加勒感觉到空气有震动,他立马伏在地上,听了听,立马站起来,说:“有刺客。” 弘毅一听,吓得面如土色,小鬼子说:“不要惊吓万岁爷!” 弘毅到这里,其实也是很冒险的,他在皇宫里呆得时间够长,很长时间没到这个地方来,心里隐隐地担心还有些害怕。说实话,选在这个地方会客,他还真没有做好准备。 加勒说:“不信,你看看你的侍卫呢?” 小鬼子朝窗外一看,侍卫倒了一大片,原来,那十三个杀手,已经解决了侍卫,加勒说的没错。 “快,快,护驾,护驾。”小鬼子立马跑到弘毅身边,抽出刀来,保护着弘毅。 加勒呵呵一笑,说:“好久没打架了,他们来得正好,我正想练练,手都发痒了。” 话音刚落,羽箭纷纷射入茶厅,加勒朝外面一看,黑衣人一边射箭,一边朝茶厅跑来,动作娴熟,一看,就知道是民间职业杀手。 小鬼子拿了棋盘挡羽箭,萧生掀倒桌子,一边保护自己,一边护着弘毅,加勒躲开羽箭,跳上房梁,然后穿出屋顶,手里拿着无数枝羽箭,都是一边走,一边接的羽箭,他在屋顶,将羽箭看准了向黑衣人投掷。 黑衣服发现屋顶有人,知道这人是侍卫,不将侍卫撂倒,恐怕很难接近弘毅,于是改变射箭的方向,朝加勒射来。 加勒微微一笑,将羽箭投掷出去,那箭竟然穿透刺客射来的羽箭,将刺客的羽箭劈开两半,然后继续前进,嗖――一声,咔嚓,一声将刺客的弓柄射断,刺客的弓全部弄断,加勒在屋顶,看看羽箭已经用完,刺客高兴极了,加勒手里没东西,赤手空拳,怎么能敌十三个刺客的锋利的宝剑呢? 刺客们抽出宝剑,挥舞着飞过来。他们攀上树枝,像猿猴那样,在枝头飞来飞去,想让加勒眼花,加勒偏偏不上当,他闭了眼睛,微笑,将屋顶的茅草衔在口中,嚼着草根,眼睛看着屋内的弘毅帝,还有小王子萧生,萧生也没见过这种情况,遭遇职业杀手的围攻,还是第一次呢。 很明显,他们是冲着弘毅来的,刺客们把加勒当成了宫内的侍卫,是保护皇上的高手,对萧生,没有半点印象。 加勒见皇帝和小王子都没事,也就放了心,任凭刺客在树梢间跳跃,他却在屋顶数着茅草,一共有十三根,他笑着,看准了,仍出去了一根茅草,那根茅草,就像一支羽箭,“嗖――”一声,打着响哨飞出去,原来,草在飞翔的时候,会刺破空气,发出响声的。 刺客们不知道那个混小子用的是什么武器,还没反应过来,那茅草竟然射中一个黑衣刺客的眼睛,茅草穿透了黑衣刺客的头颅,茅草带着白色的脑浆和红色的鲜血,飞出去后,钉在树上,过了一会儿,那根茅草才慢慢地蔫了。 被茅草击中的人,“啊――”一声,从树上滚落下来,立刻咽了气。 有一个刺客落地身亡,让其他刺客见了,更加疯狂,想到丰厚的赏金,黄的是金,白的是银,做完这一单,就能永享富贵了,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继续向加勒袭来。他们的同伴死了一个,他们并不悲伤,反而高兴起来,因为分配赏金的人少了一个。 十二个黑衣刺客没有退缩,加勒摇了摇头,叹口气说:“金钱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死到临头了,还不醒悟啊。” 他在屋顶自言自语,屋里面的人倒觉得很安静了,小鬼子探出头来,朝外看了看,啥都没有,非常安静。 弘毅听到屋顶上有人说话,他仰头一看,透过刚才加勒穿过的漏洞,看到加勒坐在屋顶玩呢。就对小鬼子说:“刺客转移目标了。” “万岁爷,不是,不是啊,他们都不见了。”小鬼子颤抖着声音说。 “他们一定还在附近,他们把加勒当成侍卫了,先把侍卫搞定了,才来刺杀朕。”弘毅小声说。 “没错,没错,皇上,刺客是冲着皇上来的。我们只是普通的波斯客商,他们不是图财,要图财,早就冲我们的驼队去了,他们是来是要取人的性命的。”萧生说。 “万岁爷,他们在树上,我看到了。”小鬼子叫道。 “好么,他们在天上打起来了。”弘毅说。 加勒问:“你们如果不想落到刚才那人的下场,尽管上来,我这里还有十二根茅草,谁不服气,可以来尝一尝。” 加勒叫道,他的声音很大,说话的时候,树叶子都在发抖,弘毅发现,墙上的墙皮一块一块地往下掉,加勒不说话,墙皮就不掉,一说话,墙皮就掉,于是他对加勒就另眼相看了。 ------------ 第58章 黑衣 第58章黑衣 黑衣刺客看那加勒,就是一个普通波斯商人的打扮,没有瞧得起,对加勒说:“小子,我们不是来和你玩的,我们来,是要狗皇帝的性命的,识相的,赶快滚开,我们饶你不死,不识相的,就别怪我们手里的夺命剑了。” 加勒哈哈一笑:“看来,你们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喽。好吧,我就陪你们玩玩,只是不许哭,不玩了早点跑,不跑的,就是不想活的。” 加勒说完,一根草飞出去,他看都不看,有一个人从树上掉下来,在他做自由落体运动的时候,还有配乐,喊着:“啊呀――”,在发出人一生的最强音之后,气断血流,踢弹了两下,就没了下文。 “还有谁?想试一试,谁,报上名来。”加勒问。 刺客们有点胆怯了,可不甘心失败,刺客相互做了手势,有人正面上和加勒说话,背面慢慢地接近加勒,加勒高声说:“偷袭的你听着,本大爷已经知道了,你赶紧滚下去,否则,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背后偷袭的那人一听,果然从房顶上滚下去了。弘毅帝笑了,说:“这刺客当的,太窝囊了。不知道是谁找来这么笨的刺客。” “万岁爷,少说一句吧,暂时别暴露,看看再说。”小鬼子说。 “谁不怕死?不怕死的尽管前来。”加勒说着,墙皮继续往下掉。 刺客们面面相觑,加勒轻轻将手一扬,又一根茅草飞去,一个人“哎呀妈呀――”一声,那人掉在地上,像没有长好翅膀的雏鸟,肉呼呼地掉在树底下,摔成了一滩肉。 黑衣不耐烦,说:“这家伙疯了,我们要取狗皇帝的命,不要和这家伙疯着玩,快,快去杀狗皇帝,杀了狗皇帝,你们才能得到黄金白银,谁杀了狗皇上,谁就能当宰相。” 弘毅听了上面的对话,对小鬼子说:“是冲着朕来的,看样子乱臣贼子刚这几年吃饱了饭,撑的,非要弄出点事不可,不弄点事出来,恐怕会不消停。朕励精图治为人民谋福利,没想到遭遇这种事。” “皇上,不必担心,任何朝代,都有忠臣和奸臣,有乱贼,不奇怪,证明有的地方还是需要加强,证明在治理国家方面还存在漏洞,需要好好弥补。不过,现在先保住性命再说。”萧生说。 “想不到,一个波斯人,竟然知道中原的历史和文化,真了不起。”弘毅说。 “皇上,先别夸我,再请看看现在情况怎样了。”萧生说。 屋顶上。 黑衣刺客不死心,六个人同时向他加勒靠近,其余的人下了树,朝茶厅迅速跑过来。 加勒大喊一声:“小蟊贼们,看来,你们敬酒不吃吃罚酒。” 喊声一落,屋顶上吓破胆的有四人,从屋顶上滚落下来,摔在地上打滚,其余两个不用说,加勒让过了刺过来的宝剑,手轻轻一敲,那人宝剑掉在屋顶,加勒顺势提着他的脚,将屋顶戳透了几个洞,他好看清屋里面的情况,戳了洞之后,他举着这个人,像玩棍棒一样,转起圈子来,随后赶来的刺客,无法用剑来刺加勒。 加勒看准了,将那人的头撞向第二个刺客的头,两人的头同时开花,脑浆迸裂,从房子上掉在地上,死了。 屋顶上的六个刺客两死四伤,其余的人钻进了茶厅,萧生也有些功夫,和刺客对打起来。 小鬼子聪明,将弘毅藏在烧茶水的灶台后面,他将茶桌堵在过道里,以减慢刺客行进的速度。 加勒进屋,看到萧生正在和刺客对打,他担心萧生的安全,一个箭步上前,一手抓住一个刺客,像挥舞两根棍子,不停地打,将剩余的刺客一一打倒,再看看手里的“人棍”,早已口吐白沫,奄奄一息,那些被打的,全部毙命。 加勒对手里的“棍子”说:“老实说,是谁派你们来的?” 那两个人都快死了,嘴里嘟囔着,不知道说什么。 加勒不耐烦,追问道:“快点说,是谁派你来的?” “棍子“还是不说话,加勒举起手,那“棍子”一看,赶紧说:“三……三……”还没说完,脖子一歪,死了,再看另一个“人棍”,早已断气。 加勒跑出去,想找刚才从房子上掉下来的刺客,看有没有活口,谁知道,他跑到外面一看,什么人都没有,原来,那四个伤者,趁加勒、萧生在屋内和刺客打斗的时候,悄悄地相互搀扶着溜掉了。 弘毅从灶台那里出来,小鬼子哈哈笑道:“万岁爷,刺客跑了,刺客跑了。” 萧生上前,向弘毅行了个礼,说:“皇上,这些刺客极有可能是三爷派来的。事情很明了,我们希望贵国要多加重视这件事,不要再出事端,免得生灵涂炭,贵国好了,其他国家才安全。” “萧生说的没错,正是此理。是不是三爷,现在还无法下结论。”弘毅说。 加勒回来,向弘毅参拜后,说:“皇上,让你受惊了。” 弘毅赶紧说:“免礼平身,大侠好身手。”弘毅竖起大拇指,说:“不是大侠相助,朕今日命当休矣。” “不会,不会,我家主人也很能打,不过,有我在,就不让主人出马。我好久没有练拳脚了,正在发愁这件事,没想到遇到了几个练家子,可惜太少,我还不过瘾呢。”加勒说。 “哦,哈哈,看来,朕没看走眼,你们不是波斯人,你们是弯刀族人,听口音,朕听出来了。”弘毅笑着说。 “皇上,我们不是弯刀族人,我们常常在弯刀族部落做生意,另外,还在中原做生意,口音多少都要模仿模仿,要不然没办法和当地人交流,你说是吧?”萧生说。 “貌似有道理,朕在民间生活多年,知道弯刀族人,他们常来常往,口音和你们一致,没什么两样,朕坚信你们就是弯刀族人。”弘毅说。 萧生见这件事再争论下去也没用,看看天色已晚,萧生说:“皇上,天色不早了。我们所了解的消息已经全部告诉了皇上,我们的商队还在前面等我们,我们先走一步了。” “哦,朕差点忘了,没错,你们可以走了。不过,朕十分感谢你们,本来想请你们到宫里,设宴招待,停留几日再走,此刻你们一行要急着回国,朕就不耽搁你们的行程,不耽误你们赚钱,和家人团聚了。朕没有带什么礼物,不过,朕随身带了一个玉佩,将玉佩给你们,算做感谢。”弘毅说着,解下了身上的玉佩,上面雕龙画凤,制作十分精美,玉佩中间有血丝,微透明,就像龙血和凤血,在玉中流淌,栩栩如生,非常生动。 萧生接过玉佩,高兴极了,连连致谢。弘毅摆摆手,说:“不用谢,不用谢,下次再来朕的中原,朕一定要为卿设宴洗尘,要提前对朕通报。” “一定,一定!”萧生说。 说完了话,萧生起身告辞,加勒与皇上、小鬼子辞别,说:“不好意思,损坏了茶厅,麻烦了,还要修补。” 皇上和小鬼子不约而同地说:“没事,没事。正好要等到闲暇的时候,好好地修修鹿苑里的设施。” 加勒笑了笑,慢慢退出茶厅,然后追上了萧生,一起奔“有客栈”客栈而来。 麦麦提他们早已在等候,还在为他俩捏着一把汗。萧生看到麦麦提,还有格桑,说:“太刺激了,太好玩了。” “怎么了?”麦麦提连忙问。 接着,萧生绘声绘色地把刚才的精彩一幕讲给大家听,大家都唏嘘不已,捏了一把汗,并向加勒祝贺,加勒有些得意,马上又恢复常态,说:“那没啥,我希望多来一些蟊贼,太少了,不过瘾,不好玩。” 他还没说完,麦麦提摆摆手,说:“都死了吗?没死的人呢?” “没死的人,受伤了,本来想打倒了所有人之后,再来收拾,没想到我去护驾的时候,再从茶厅出来,那四个受伤的刺客已经跑得无影无踪。”加勒说。 “那就是后患哪,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要赶紧走,免得引火上身。”麦麦提说。 “不用担心,他们已经成为废人。”萧生说。 “习武之人,摔跤、磕着碰着,皮外伤不要紧,只要没有骨折,都还容易康复。再说,那些刺客,身体都很棒,用点外伤红药,很快就会再来。再来的时候,就不是去找皇上了,是来我们。”麦麦提说。 “为什么?” “我们坏了刺客的好事,肯定会迁怒于人,将要报仇雪恨,也是有的。不要麻痹大意。”麦麦提说。 “我才不怕呢,就是怕他们不来,来了,我刚好可以练练手。”加勒说。 “你开玩笑,我们是要确保萧生的安全,到中原来不是赌气斗狠的,何必呢?这是他们自己的家务事,把我们卷进来,不好,现在抽身还来得及,晚了,就完了。”麦麦提说。 大家听了,觉得有理,都陷入了沉思。萧生说:“好吧,本来我还没有和他们打一次好架,期待着他们来打,看来,现在暂时放弃,等以后再说。” “对,不要图一时痛快,留下终身的遗憾,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大王只有你一个儿子,指望你带领弯刀族人走向幸福美满的生活,抵御入侵弯刀族人部落的敌人,让人们安居乐业,懂得保护自己,让自己将来为族人服务,才是根本。”麦麦提说,“大家收拾东西吧,准备开拔。” “队长,我们现在就走吗?外面是黑灯瞎火的。”蝙蝠侠说。 “你还怕黑?没有光,我们点火把走,不能呆在这里,我看只要我们动了,就比在这里安静地等着袭击要好。”麦麦提说。 ------------ 第59章 血珮 第59章血珮 这里麦麦提带着驼队,整装之后,带着茶叶和丝绸,和客栈老板结账,让跪着的骆驼纷纷起来,点上火把,开始行走,在漆黑的夜空里,远远地看,就是一条火龙,在慢慢地移动。 麦麦提让每人都检查一下骆驼的铃铛,免得在夜里,有的骆驼走失,顺着铃铛所发出的声音可以找到走失的骆驼。 在夜里行走,更有意思,可以专心走路,不用看旁边的风景,不会分心,要想看风景,也看不到。除非在月圆之夜,又是晴天,在皎洁的圆月照射下,远山和近处的灌木,都还看得真切,但是,像这样没有星星和月亮的晚上,只有靠火把来照亮道路了。 越往前走,越让人觉得好玩,又有些小刺激,主要是来的时候,是白天,看得见沿途的风景,来时觉得新鲜,回去的时候,是在晚上,更觉得无限神秘。 加勒对黑夜没辙,蝙蝠侠特别喜欢晚上,格桑也喜欢,火把照在她的脸蛋上,显得格外漂亮和妩媚,只是她的速度太快,没有哪个快速儿郎能撵上她,麦麦提本来瞌睡就少,白天对他来说就像晚上,晚上对他来说就是白天。 他们在路上走着,搁下不提,再说那四个受伤的刺客,回到了青州城,向三爷报告行动失败,三爷听完,眉毛倒竖,皱了眉头,他咬牙切齿地说:“本王就不信弄不死他,你们先退下,到账房那里领赏。本来给十个金元宝的,现在没完成任务,每人只给五个金元宝。” 四个人叩谢,感动得鼻涕眼泪横流,说:“对不起,三爷,对不起,下次一定成功。” “哼——”三爷冷笑一声,没有说话。 “来人,去请师爷来议事。”三爷想了想,吩咐下人去请师爷来书房议事。 很快地,下人回来,进入书房,向三爷跪拜后说:“师爷来了。”师爷进来,他的名字叫安怀新,是胡图的同年,就是同一年参加考试的举人,和胡图关系非常好,胡图出事,他料定是弘毅听信奸臣,设了一个圈套,让胡图去钻,结果被害。安怀新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总在寻机会替胡图报仇,胡图毕竟是他的知心朋友。 在世间,朋友易得,知己难求,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是天下人一致认同的名言。 安怀新进来,向三爷请安,三爷让他坐下,下人赶紧识相地出去,知道他们要议论秘密的事宜。三爷对师爷从不客气,也不沏茶,安怀新每次来见三爷,都要先喝饱了茶之后再来。 三爷把行刺的事对师爷说了,安怀新一边听一边点头,说:“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三爷问道。 “什么问题?就是有人掌握了三爷的行踪,还有三爷的意图,这个人非常坏事,要想保证行动的秘密,必须要注意保密。”师爷说。 “这不是废话吗?谁不注意保密了?问题是你再保密,也保不住,好像本王的头顶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本王看,本王的一举一动,包括脑袋里想的是什么,他都知道。”三爷说。 正在说着,三爷的心腹进来,对着三爷的耳朵说了几句话,三爷喜出望外,说:“快,快,请他进来。” “他不能走,是坐车来的。”三爷的心腹说。 “快,将他抬进来。”三爷说。 三爷的心腹出去后,三爷说:“师爷,好事来了。” “什么好事啊?”三爷说。 “本王派出的刺客还有一个活着回来了。”三爷说。 “太好了,想必这个人掌握着重大情报。”师爷说。 说着话,那人被抬了进来,无法坐起来,躺着,冲三爷点点头,非常吃力,三爷看着那人,眼睛都瞎了一只,血肉模糊的,黑色的衣衫,破烂不堪,像是从荆棘丛中逃出来的。 刺客说:“三爷,我被他们的一个大力士摔在茶厅的一角,没有断气,看到了狗皇上给了大力士旁边的人一个玉佩。” “什么大力士?”三爷问。 “就是连杀我们数人的那个人,像是波斯人,和狗皇帝和狗太监穿着的衣服不一样,现在看来,有两个波斯人,一个没怎么打,一个总是打,那个不打的,是总是打人的那个大力士的主人。”刺客说。 “你怎么没死?”三爷气呼呼地说,“跑来给本王说这些有什么用?你来找本王就是告诉这些玩意吗?” “三爷,不,不三爷,那狗皇帝给了波斯主人一个东西,就是那玉佩。”刺客说。 “一个玉佩?那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三爷问,“波斯人护驾有功,当时没带赏钱,给个玉佩也是正常的,有什么问题吗?”三爷说。 “是的,三爷,当时狗皇帝也是这么说的。”刺客说。 “行了,你来找本王就是说这个吗?”三爷说。 “是的。”刺客说。 三爷心里想和师爷再讨论下一步怎样做,见刺客在此,不便开口,就说:“你没事就下去吧。” “那,那赏钱……呢?”刺客说。 “哦,对了,你没完成任务,只能拿一半黄金,给你五个金元宝,回去疗伤,有狗命活着,就拿这些金子去过下半生吧。”三爷说。 “谢三爷!”刺客拱了手作揖,点头。三爷摆摆手,准备让他下去,看到没完成任务,他就心烦,更见不得他啰嗦。 下人弯腰准备抬他走的时候,师爷摆摆手,让人放下他,他说:“你看清楚那玉佩了吗?” “看清了,上面画的有龙,还有凤,看起来上面有血迹。”刺客说。 “龙凤血珮?”师爷自言自语道。 “怎么,师爷你认识?”三爷问。 “对,龙凤血珮是弘毅随身佩带的玉,是名贵的和田玉,里面因有血丝,透亮而温润,由能工巧匠雕刻而成,世上没有第二个,非常珍贵。”师爷说。 “那么说,弘毅将龙凤血珮给了波斯人了,波斯人就是杀害本王所派刺客的人?”三爷说。 “没错,那个大力士,杀了刺客,估计走不了多远,要想报仇,在他们没离开中原之前,将他们解决,免得他们出了中原,到了弯刀族部落,就没办法弄死他们了。”师爷安怀新说。 三爷对抬刺客进来下人摆摆手,让他们把刺客抬走,同样,给了他赏钱,刚走没多远,下人回来了,说:“刺客死了。“ “怎么?刚才还好好的。”三爷说。 “是的,刚抬到府门口,就断了气,死之前,还念叨着金元宝。还喊了娘。”下人说。 “行了,行了,把金元宝送到他家,交给他家人。”三爷说。 “好的。”下人说。 下人刚走几步,安怀新喊道:“回来。” 那人不敢走了,安怀新对三爷说:“三爷,人一走,茶就凉,不知道三爷准备给那死人多少钱?” “五个金元宝啊,说好了的。”三爷说。 “三爷大方,对人慷慨,难怪底下人都愿意为三爷效犬马之劳呢。只是这个人,不必要给五个,给两个就够了。”师爷说。 “师爷是想为本王省钱吗?”三爷问。 “是的,三爷现在正在做大事,做大事就需要花钱。现在他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不能为三爷效劳,就没必要给他那么多金子,他临死前,直喊他的娘,看来他没有家室,只要将他娘安排好了就可以,他娘用不着多少钱,给了她,说不定还会被贼偷走。”师爷说。 “你说得对,好吧,就依照你的意思办。来人,给死者家人两个金元宝,帮她将她儿子风风光光地安葬了。另外,也要将其他刺客的尸体给弄回来,不要将他们的尸体抛在野外,小心有豺狼来吃,或者乌鸦秃鹫来啄,速速去办吧,不要耽搁了。”三爷吩咐下人,下人一一领命而去。 下人走后,三爷对安怀新说:“本王很想捉拿那两个波斯人,替刺客报仇。还有,不是那两个波斯人,弘毅人头早就搬家了。” “三爷,波斯人固然可恨,可是,刺客的本事不行,也是导致失败的原因。要想成功,必须要选好刺客,本领一定要高强。”安怀新说。 “依师爷的意见,是要选择一个好的刺客,去找波斯人报仇吗?”三爷问。 “是的,要想报仇,必须按玉找人。”师爷说。 “什么叫‘按玉找人’?”三爷问。 “就是根据波斯人佩带的龙凤血珮,找到波斯人,将龙凤玉佩抢回,将带玉之人杀死,就算完成任务。这样,既得了宝贝,又替刺客报了仇。”师爷说。 三爷终于弄明白了,师爷还是老道些,知道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茫茫人海,到哪里去寻找仇人呢?只要有玉,就能找到人,认玉不认人,这样才行。 有玉,就不会白费功夫,目标就是龙凤血珮,找到龙凤血珮,就能找到波斯人。 三爷想到了一个人,可以先试试,去找波斯人,那人经常在树林里谋生,是个猎户,和野狼打成一片,这个人,就是上次奉命去谋杀大郎的。 可惜,任务失败,猎户没有领取三爷的赏钱,就钻进了山上的密林中,住在小木屋,重操旧业。 这个猎户名叫叶浪福。 三爷想到了他,然后派人去请他出山,替他报仇雪恨。 下人奉命进山,找到他的小木屋,在屋内等候。 有一天,叶浪福打了野兔回来,看到门开了,他以为是野兽进了他的木屋找东西吃,有几次都是这样,他打猎回来,房门洞开,进去一看,东西被弄得乱七八糟的,再看脚印,有时候是熊瞎子,有时候猴子,偷吃他的蜂蜜,或者其他玉米饼子。每次都没有逮着,今天一看,可能又是它们。 ------------ 第60章 出山 第60章出山 叶浪福悄悄接近木屋,手里拿着弓,箭在弦上搭着,只要见了熊瞎子,就会不客气地拉弓射箭。 他悄悄走近后,听到有人说话,他冲进去,箭头对着那人,两个下人吓得身子往后一仰,本能地想躲开那箭头。 “什么人?”叶浪福问。 “三爷的人。”下人说。 叶浪福一听,知道这些人惹不起,就说:“我的任务失败了,还来找我干什么?” “是这样的,上次任务失败不怪你,只怪那猎物太狡猾,这次不同,这次的猎物有点嫩。”下人说。 “具体是什么?请说给我听,越详细越好。”叶浪福说。 “是这样的,三爷只是吩咐我们来请你出山,具体情况还需要和三爷面谈。”下人说。 “这样吧,你们先走一步,我随后就来。”叶浪福说。 “一定来啊,不要让小人们为难。”下人说着,就离开了小木屋。 叶浪福果然不食言,在下人回到青州府之后不久,一个穿着豹皮衣裳的人造访了青州府,请求面见三爷。 下人立马报告了三爷,说山上的人下来了。 三爷连忙请他到书房,在场的有师爷、三爷和他。下人们赶紧给他沏茶,叶浪福将茶盏接过来,不喝,放在那里,三爷请他喝,他还是不动,三爷不解地问:“叶浪福,你怎么不喝茶?” 叶浪福说:“稍等片刻,我想弄清楚这次是什么任务,弄清楚了,再喝不迟。” “是这样的,前不久,波斯人袭击了我的人,十三好汉,残废了四个,剩下的全死了。我想请你出山,替本王死难者报仇。”三爷说。 “给多少赏金?”叶浪福问。 大家都清楚,叶浪福在深山打猎,打到的猎物,除了留点自己吃以外,剩余的都送给附近的孤寡老人,残废人,还有一些幼儿等等需要照顾的社会弱势群体。 “你要多少赏金?本王说到做到。安抚死难者花掉百余金。本王还愿意花钱替死难者报仇。你说吧,不要客气。”三爷说。 “这样吧,我不要多,既然三爷仗义,我也不含糊,只要一块金元宝,添置一些打猎用的东西,还要修葺被熊弄坏的房屋,其余的,三爷愿意给,就给那些死难者的家属吧,他们不容易。”叶浪福说。 “好,一言为定,想不到壮士还很仗义。来啊,赏金。”三爷吩咐道。 下人慌不迭地跑来,向叶浪福赐金,叶浪福弄不清楚了,连忙问:“怎么回事?三爷,不是任务完成了再给吗?” “本王相信你,先给你,让你心安,好替死难者报仇。记住了,追索那个腰佩龙凤血珮的人。他是波斯人的装束,年纪在十八岁左右,男人,佩玉的人不知道本事如何,要小心他身边的那个人,也是波斯人的打扮,是个大力士,不使用什么兵器,但是,样样东西都足以致命,你要小心,甚至要注意他身边的一花一草一木一石,这些东西,看似平常,没有什么两样,但在美丽的背后,平常的背后,就是杀人不见血的兵器。”三爷说。 叶浪福听了,倒吸一口凉气,心想,遇到高手了。这种不用兵器的,最难对付。明明手里没有兵器,可他到处都能找到武器,明明看起来手无寸铁,可到处都是他的刀剑,每一样不起眼的小东西,就是他的武器,这是个难啃的骨头。 三爷见叶浪福不说话,心想他可能胆怯了,害怕了,特别是上次,利用训练的野狼去袭击弯刀族部落的首领失败,他的勇气就锐减,现在弄得很消沉。于是安慰他说:“壮士,你怕了?” 叶浪福一听,这不是明显瞧不起人吗,连连争辩道:“怕?怕什么?我老叶自从母腹###来,还不知道怕字怎样写的。” 叶浪福没有读过书,的确不知道怕字怎样写。 “不怕就好,人都有弱点,再强势的人,都有自己的软弱的地方。找到了突破口,就好办了。”三爷说。 “好,我这就去办。”叶浪福说,“这块金子暂时放在三爷这里,等完成任务,再来拿。我带着金子也不好做事。” 三爷说:“好,暂时放在府上保管,本王期待你凯旋归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请三爷安静等候,我去去就来。”叶浪福说,站起来要走。 “壮士,请问要不要带帮手?”三爷问,“还需要什么帮助的?” “不需要,捕猎的时候,人越少越好,人多了反而会惊吓了猎物,让猎物逃脱,不容易抓到。”叶浪福说,“不过,有细碎银子,可以带一些路上花费。” “没问题,来人,给壮士拿五十两纹银。”三爷吩咐道。 叶浪福离开了青州府,快马向客栈撵去。他惯于在丛林奔跑,这次同样,骑着快马,还嫌慢了,在太阳升到正午的时候,赶到了客栈,客栈老板说:“昨晚上就走了。” 叶浪福心里一惊,队伍中有高人,知道有人来报复,先行离开了,真是山外有山楼外有楼,强中更有强中手。 叶浪福来不及吃饭,老板也不能勉强留他,就让他去了。那马跑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叶浪福看到前方有卖马的,看那马还行,就问:“你这马怎么卖啊?” “那人说,好马二两纹银,一般的马一两,一看客官,就知道是行走江湖的壮士,我也不瞎扯,你的眼光也不错,你看这马,没说的。花钱买个安心,贵点也值得,客官你说呢?” “没错,可是,我不能骑两匹马吧。” “这样吧,我看客官的坐骑也不错,只是跑累了,没力气了。我给客官一匹好马,只要一两纹银,客官把你的坐骑留下,怎么样?我的这些马,任客官挑选。” “我把这匹马搭上,再搭上一两纹银?”叶浪福问。 “是的,客官是聪明人,不用我多说,你看划不划得来。”卖马的说。 “行,快点给我马,我还要赶路。”叶浪福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两纹银,扔给了卖马的,卖马的接了银子,笑眯眯地将一匹马的缰绳递给了叶浪福,叶浪福将自己的马交给卖马的,然后跨上刚买的马,继续往前跑。 再说麦麦提的驼队昼夜赶路,的确有些吃不消,眼看快要离开中原地界,快要进入弯刀族人的地盘,大家平安无事,麦麦提绷紧的神经总算松懈下来,他说:“好了,大家连续赶路,肯定辛苦,连骆驼都受不了了。可以歇息歇息了。” 蝙蝠侠说:“是啊,那骆驼不说话,早就在口吐白沫,要是说话,会喷我们一脸的。” 大家哈哈大笑,萧生说:“没错,人最大的危险不是看得见的危险,是看不见的危险。我们逃跑,是因为恐惧,实际上真要是有人追来,恐怕他也害怕,我们在哪里,他也不知道,除非他知道我们要走哪条路,提前埋伏,我们在暗处,他在明处,那就有点麻烦,有点让人担忧了。” “王子殿下,现在可以喊了吧?”格桑笑着说。 “可以了。”萧生说。 “可憋坏我了。”加勒说。 “也没什么,我们从小玩到大,喊了还别扭,不如喊名字还亲切些、自然些。”萧生说。 “是的,不过,像汉人那样,分一些等级,显得尊重人,还是好一些。”加勒说。 “不见得好,我们不要把等级分得那么细,我们的神不要我们这样,我们都是平等的,在豺狼面前,我们是团结的绵羊,不抱成团,就容易被豺狼攻击。汉人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有巍峨的宫殿、有坚固的城墙,普通人家也有院墙和篱笆,也有坚固的锁,还有粗壮的门栓,这些可以抵御狼群的攻击。我们不行,我们只有靠相互帮助,靠同心协力,不是靠外在的高墙大院,我们靠的是团结的人心,相互帮助,才能抵抗外敌的入侵。”萧生说。 他们开始埋锅做饭,拣柴的拣柴,打水的打水,一会儿,热气腾腾,烟火舔着锅底,飘出牛肉的香气,大家做了饭,喝了茶,吃了肉,还有一些饼子,吃得饱饱的,吃饱喝足,很想休息,麦麦提说:“不要马虎大意,大家再加加油,快要出国了,不要前功尽弃啊!” 麦麦提行走江湖多年,经验丰富,他的估计没错,越到最后,越容易麻痹,就越容易出事。 他们前脚刚走,大概半个时辰,叶浪福就赶到了,他看看刚才他们做饭的地方,还在冒着袅袅的蓝色烟子,就知道他们没有走远,可能就在前面,他们的骆驼走得慢,没有他的马快,他赶在前面的应该没问题。 叶浪福从小路跑到了他们前面,在密林中,他比谁都熟悉,方向感很强,看一眼树的长势,就知道东南西北,那些路能走,哪些路不能走,哪些路上常有野兽出没,哪些路是逃生的路,他都很清楚。 他骑马在密林中,马蹄踏在厚厚的树叶上,没有声音,观察了地形,知道这个地方适合埋伏。的、 山里的大路也是小路,一边是密林,一边是深渊悬崖,从山坡延伸出去的,就是一条平缓的坡,在坡上开挖一条山路,是连接两国的惟一古道,在古道上设伏,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 看准了这个地方,叶浪福躺在大石头后面休息,等驼队上来,他好发动袭击。 ------------ 第61章 角斗 第61章角斗 叶浪福的马快,跑到了驼队的前面,蹲伏在前方必经之路上,在大石头后面以逸待劳,要将佩带玉珮的人抓到。 他听到远处的驼铃声慢慢靠近,他很想知道怎样才能将那佩带玉珮的人找到,想来想去,还是想到了一条妙策。 再说麦麦提他们的团队走进了密林,见前方有一片空地,正好露营,于是搭起了帐篷,架起了火堆,准备吃饭、休息,到天明时分再赶路,在这个边境地区,没有什么好紧张的,马上就要出去了,进入自己的家园。 当晚,大家围着火堆烤火吃肉喝茶,非常开心,加勒笑着说:“皇上真好玩,给了你一块玉,真是可爱啊,我还以为皇上不近人情,高高在上呢。” “是的,皇上还比较亲近老百姓,看来,他治理天下还有一手,估计要做到长治久安了。”萧生说。 “什么叫长治久安?” “就是管理中原管理的时间长得很。”萧生说。 “也不见得,如果有人造反,恐怕皇上就没办法了。”加勒说。 “没错。但是,我感觉到皇上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想在短期内灭亡,不可能,有人造反,也反不了,你说是吧?”萧生说。 “不见得,我看他还要混几年,我要是有本事,就推翻他,看看当皇帝是什么滋味儿。”加勒说。 “为什么要推翻他?” “因为他做事不公平。”加勒说。 “怎么不公平?” “他干嘛送一块玉珮给你,不给我,要知道,是我保护了他,他应该感谢我才对。”加勒说。 “你说的有道理,不过,他当时的确没有带什么值钱的东西,就随手给了我们玉珮。”萧生说。 “你说的有理,不过,他身上到处都是宝贝,我看他手指上还戴着指环呢,那指环给我也行,但他不给,看得出来,他很小气,很不公平。”加勒说。 “是啊,我怎么没注意呢。”萧生说。 “你真是开玩笑,当时,你都被皇上的好言好语都吓傻了,怎么会看到皇上戴着的指环呢?”加勒说。 “是的,那指环很精致,像是钻石的,又像祖母绿,我很喜欢石头,只是他戴着的那个,我还没见到过。”加勒说。 “你怎么会对石头感兴趣呢?” “你不清楚吗?我经常用石头砸野狼呢,对石头格外亲近,见了一些石头,就想着可以用石头来做什么。” “那么你对玉石也有研究喽。”萧生说。 “是啊,我不怕你笑话,你的书读得多,我研究的石头比你多。”加勒说。 “那么,你能分辨石头的好坏了?” “是啊,我能分辨。”加勒说。 “好的,你把这块玉珮拿过去看看,如果你喜欢,就送给你了。”萧生说。 “这个不太好吧,皇上亲自赐给你的,你要好好佩带,你是王子,将来肯定会和皇上见面的,如果见面了没有佩带玉珮,恐怕要解释半天,皇上不喜欢,影响了两国的关系,你看怎么办?”加勒说。 “也是,不过,我只是让你看看玉珮,有这么多事吗?”萧生问。 “是的,我也是多事,我看看可以,并且要戴戴看,看我有什么感觉。” “这个没问题,带着玉珮,还有点麻烦,和我以前玉珮,挂在一起,走起路来,叮叮直响,如果你喜欢,就拿过去带着吧。”萧生说。 “没问题,我暂时替王子保管。”加勒说,心里乐开了花。 萧生自己有一块玉珮,是他叔父从中原弄回来的,做工十分精致,玲珑剔透,也是上乘的玉石,在腰间佩带,走路玉珮碰撞,声音十分好听。但是,萧生不太喜欢这种声音,他将龙凤血珮取下来,交给了加勒,说:“好生保管,到家之后,再还给我吧。” “行,没问题,就交在我身上了,王子尽管放心好了。”加勒说。 萧生将龙凤血珮交给了加勒,然后开始入睡。 大家都很兴奋,很久都无法入眠,马上就要离开中原了,大家都满载而归,心里喜悦,加上在大家有劫后余生的感觉,和马上就能兑现的金钱,都无法安睡。 直到后半夜,月亮偏西的时候,才进入帐篷睡觉,火堆的火没有熄灭,有值守的人在巡逻站岗,保护着大家的安全。 那个叶浪福在大石头后面,等候,听到远处有人说话的声音,一片噪杂,他知道有人过来,就在那潜伏,谁知半天不来,就上前去看个究竟,到了他们扎营的地方,发现那些人正是波斯人,只是分不清谁是佩带血珮的人,他无法这时候下手,他清楚里面肯定有高手,加上人多势众,他寡不敌众,再说偷袭一般都在晚上进行,可以借助夜幕的保护,便于逃跑。 野兽一般都在密林中,它们一般在夜间活动,或者猎食,或者偷袭,或者繁殖。 夜色渐浓,叶浪福闻到了肉香,咽了口唾沫,他想,那些人还真幸福,如果有来生,也去当一个游走江湖的商人,当猎人还是有些孤单,没有人,的确很孤单。 好像人们都兴奋得睡不着,叶浪福不敢闭眼,他已经养成了晚上工作、白天休息的习惯,不知怎么了,今晚他特别的犯困,不知道怎样克服,他想像着马上就有一场角斗或者杀戮,他就紧张,这种感觉以前都没有过。 月亮躲进了乌云后面,看样子要下雨,他们的篝火还在燃烧,照亮了他们喜悦的脸面,还有驻扎的摆放有序的帐篷。 起风了,夜深了,月亮也偏西了。叶浪福见篝火附近的高处,站的有守望的人,偶尔张望,然后行走,去看有没有敌人靠近。 叶浪福知道机会来了,他悄悄地靠近帐篷,他很清楚,如果今晚不成功,他们过了边境,进入了弯刀族部落,想要再找到他们,就不太容易,要想下手,就需要趁现在。 他避开巡逻的人,向前摸过去,谁知道进入几个帐篷,都没有发现佩带血珮的人。他正想返回,心想,不能这样无功而返,等我回头再看看,是不是漏掉了什么。 他回去后一看,果然在加勒的帐篷里发现了加勒的腰间有血珮,那玉在夜色里显得明亮。看起来是很有价值。 加勒在睡前仔细看了看血珮,爱不释手,一直到后半夜,才觉得有些疲倦,于是,他就昏昏沉沉地睡去,谁知道他的瞌睡挺大的,一睡着,就是外面打雷,都不知道醒。 叶浪福认定了这个就是皇上送血珮的人,他得到了血珮,本身没有什么稀奇,稀奇的是怎样才能让血珮成为自己的奴隶,这就是说,三爷只认血珮,不认人,谁有血珮,谁就是血珮的奴隶,将血珮和人一起带走,是最佳的境界,想到这里,叶浪福用了迷魂香,吹入加勒的鼻孔,加勒昏昏睡去,更加沉重。 叶浪福见加勒已经中招,他用麻袋,将加勒手脚捆绑了,放进了麻袋,然后,将麻袋口捆绑,将麻袋扛在肩上,像捕获了野猪一样,把加勒弄出帐篷,向密林中走去。 天明时分,大家纷纷从帐篷里出来,小王子萧生没有看到加勒,就问旁人,旁人说不知道,可能还在睡觉,于是萧生到了他的帐篷,掀开帐篷一看,里面空空如也,萧生一看就慌了,连忙出来,喊道:“加勒,加勒。” 大家一听萧生在找加勒,立马慌作一团,加勒这么大的活人,还会走丢了吗? 麦麦提说:“说不定他去大解了。再等等看。” 等了半天,还没反应,麦麦提说:“大家四散找找,找不到赶紧回来。” 于是大家分头在附近找,可没有任何踪迹。 萧生哭了,说:“这下怎么办?我们去的时候是完整的,回来却不全,这叫什么事啊?” 麦麦提安慰他说:“为什么会这样?昨晚我看你们在一起,在篝火旁,你们说了什么?” “我和加勒说到皇上赠血珮的事,加勒想看看血珮,我就给他看,他没有把血珮还给我。”萧生说。 “我明白了,原来是这样。你看会不会他把血珮拿走,去变卖了钱,因血珮价值连城,他就远走高飞了?” “他不是这样的人,我们从小玩到大,都很了解对方的秉性,他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再说,他想要什么好玉,我都能给他,包括这血珮,只要他喜欢,我都愿意给他,他也犯不着担当这个坏名声,拿了血珮跑得无影无踪。” “那倒也是,我看也不像,他为了一块玉,都快到家了,他却逃跑,他也是个孝子吧,不会不回家,在外面瞎混的。这事有点玄乎,看样子,我们还不能去弯刀族人的部落,要找到了加勒,才能出发。我估计加勒还在中原,不会提前到弯刀族部落,你说呢?”麦麦提说。 “这样吧,我想让格桑去京都看看,到使馆看看有没有他的消息。”萧生说。 “不行,加勒没有这么快,他一天一夜,最多走到青州城,不如先让格桑去弯刀族部落,看看加勒是不是先回家了,如果回家,我们再往回赶路;如果没回家,再去青州城或者京都看看,问问他还有什么亲戚,如果有,也可以到他的亲戚家问问,我估计如果他没钱了真的要变卖他的血珮,就有可能通过血珮找到人的行踪。 萧生觉得麦麦提说的话,很有道理,他就觉得加勒绝对不会背叛主人,他一定是遭到了坏人的暗算,但要想真正地把坏蛋给揪出来,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 第62章 寻人 第62章寻人 萧生吩咐格桑立马回弯刀族部落,面见大王,然后讲清楚这里发生的事,安排下一步该干什么。 格桑回到部落,大郎看了格桑回来,高兴地问:“怎么样?大家都平安回来了吗?” “没有。” “为什么?” “加勒不见了,现在在中原和弯刀族部落的交界处扎营,寻找加勒呢。”格桑说。 “好吧,来人,去请罗格长老,到我帐中议事。”大郎吩咐道。 他说完,有人答应了一声,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近及远,消失在茫茫的大草原上。 大郎在问格桑一些细节,格桑将知道的情况一一都说了,大郎在旁边,喝着奶茶,嗅着清香,可是,心不在焉,他在考虑怎样让小王子平安归来,可又不想让加勒这个人受伤,真是难啊! 正在发愁的时候,罗格长老掀开帐幕,进来参拜大郎,大郎说:“免礼,免礼,不要像汉人那样注重礼仪,实际心却和我远离,只要你一心为我们部落,行不行礼,注重不注重礼节,都无所谓。” “大王,国家体制,不得不遵守,大王能统治大草原,就是因为上苍的意思,没有上苍,就没有大王,大王是替上苍,替我们的神,来管理大草原的,按理说,应当尊重大王,我们行礼,也是体制使然,对大王尊重,就是对我们的神尊重,对我们的神尊重,就是对我们的乡亲和弟兄姊妹尊重,不能因小失大,让大家都认为我们没有真正的礼仪,我们不会真正地敬拜天地神、我们的君王、我们的至亲。”罗格说。 罗格的话让大郎心动,这个长老还是不错的,整个部族有了这个人,省了不少事,他总是未雨绸缪,化险为夷,对整个部族做出了很多的很大的贡献。 “多谢长老及时赶到,快快免礼,这里有一件紧要的事要办,就是说,加勒失踪了。事情有点蹊跷,头天晚上,萧生和他还在开玩笑,加勒说他护驾有功,反而没有得到奖赏,血珮给了王子,没有给他,他还有意见,但是,加勒对石头很有研究,王子就把玉石给了加勒,让他看看,另外也让他保管一晚上,没想到次日一早,竟然发现他不见了。”大郎说。 “是这样啊,加勒这孩子,我看着他长大的,不是见利忘义的人,也不会为了这么一块石头,竟然不辞而别,一定是遭遇到不测了。”罗格说。 听了这话,大郎有些心酸,加勒是个好孩子,竟然就这么没了吗?格桑也抽泣起来,嘤嘤地哭起来。 格桑一哭,罗格安慰她说:“这是老夫的猜测,其实,不用担心,如果那人将加勒掳走,没有加害,只要加勒还活着,就有可能回来,据老夫所知,只要加勒还活着,就没有谁能把他弄死。能打得过加勒的人还没出世呢。” 格桑听了罗格的话,就深信不疑,觉得很快就能见到了加勒,从小玩到大的小朋友,还会重新相聚,那是多么好的事啊。 她这样想着,心里得到安慰,大郎听了也深受鼓舞,说:“但愿那小子早点脱离危险,安全回到我们部落。” “不知道大王有什么吩咐,我好回去对王子殿下交代。”格桑问。 “长老,你有什么吩咐?” “我看,现在的情况已经很明了,加勒失踪,不是好事,但也不是坏事,这小子可能被人下了药,处于昏迷状态,等他清醒,他自然有办法。我们不用做什么,只是辛苦一下格桑姑娘,你去一下青州城或者京都,看看那里有什么动静,好回来跟我们报告,我们再拿主意吧。看来,这些事,都和血珮有关,有了血珮,就可以找到加勒。都是因为骄傲啊,这个骄傲,惹了祸,让加勒吃点苦头,吸取吸取教训,看他下回还敢不敢买弄本事、炫耀功劳了。”罗格说。 大郎点点头,说:“格桑,听明白了吗?” “那么,王子殿下那里怎么办?”格桑问。 “依老夫看,麦麦提他们可以先回波斯国了,在边界,可以增加一些人巡逻,殿下和其他人都应该回来,在那里等候也不是个办法。”罗格说。 大郎点点头,格桑作揖退出,刚退出去,大郎喊道:“格桑姑娘,一路小心。” 格桑没有进来,只是答应了一声,就消失在茫茫大草原。 格桑到了青州城,看到城里车水马龙,但她没有兴趣观赏,只是到了王爷府,在附近茶馆喝茶,打听消息。 茶馆有人来喝茶听戏,格桑在旁边听,有人说:“王府出事了。” “什么事?”有人立马感兴趣来问。说书的还没到,伙计们正在准备开始前的工作。 有人说:“王爷府得了一件宝贝,是龙凤血珮,据说是皇上的宝贝。” 听到这里,格桑的心为之一动,难道说加勒已经遇害? 格桑很想知道究竟,继续竖起了耳朵仔细来听。 “那宝贝是皇上的,怎么到了王爷手里?”有人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 “说来挺稀奇的,是一个猎人在山林里看到有一个人晕倒了,为了救他,将他送到青州城衙门,衙门一看这人,是波斯人的装扮,不敢惹,这涉及到外国人,于是就将他送到王爷那里,王爷好生将养那个波斯国的青年人,那青年人为了表示感谢,就将自己随身佩带的龙凤血珮送给了王爷,王爷不要,波斯青年非要给不可,王爷盛情难却,就勉强收下,说暂时保管,等过了这段时间,青年恢复体力后,再将玉珮奉还。”那人口若悬河地说。 “原来是这样,看来王爷还不错,救了那外国青年人一命,不知道那玉珮怎样到了青年人手里?” “是这样,据说那波斯国来的年轻人是个橄榄油油贩子,卖的油挺好吃,就给皇上提供,皇上不太喜欢吃肉,喜欢吃素,吃素就需要好油,年轻人卖的油很好,皇上喜欢,就召见了那年轻人,年轻人得到了不少的恩典,其中一个最大的恩典就是这个宝贝,皇上把自己喜欢的血珮送给了波斯国的年轻商人,希望通过此举,来加强两国的外交联系,让波斯国和中原国结成同盟友好国家,互通有无,加强经贸往来,改善两国民生,让两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得很好。”那人滔滔不绝。 说书的到了,开始拍起惊堂木,敲了三声铜锣,然后打起了快板,让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到说书的那里来。 可是这次不灵了,大家都对王府里发生的事感兴趣,想把后面的故事听完,说书的发现有写情况不对,就问:“大家喜欢听说书吗?” “喜欢。” “那么,今天开始讲在别的书场讲过的新段子如何?” “好!” “段子的名字叫《龙凤血珮奇遇记》。”说书的话音刚落,就有人打起来口哨,一片唏嘘声。 说书的问:“怎么了?大家不感兴趣吗?” “不是,这个故事我们正在听。” “不对啊,我没有在这个店讲过啊。” “是的,你没在这里讲,可是我们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那你们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一个波斯年轻人,得到了皇上赐的龙凤血珮,然后……” “停,停,我知道了,好像有人在别的书场听我说了之后,拿到这里再说,对吗?” “对,没错,是这么回事,可是我们很想知道下文。” “那我先要了解一下你们知道了些什么。”说书先生说。 说书先生一问,就有人回答了,说书先生微微一笑,说:“还好,还好。我知道了。” 格桑一听,心里一沉,感到这是胡说,加勒的命运还不知道怎样。民间的传说,有各种版本,说书先生就是靠这个赚取听众,增加了听众,就是增加了收入,越是高层的事,越是杜撰的事,越有人感兴趣,大家对王府、对皇宫、对皇帝、王公大臣的事都很感兴趣,这些都是最好的题材。 格桑不想再听书,知道这是杜撰,不如再去京都看看。 说走就走,瞬间她就到了京都。她先去京都使馆,看看波斯人在使馆里干什么。 麦麦提属于运输货物的,留守在使馆的波斯人,属于销售货物和收购货物,还负责和皇宫的联系,有时候还会向朝廷汇报工作情况,让朝廷了解外国使馆的近况,安排访问或者出使事宜。 格桑看他们有条不紊地做着事,分门别类地将货物分开存放,然后又将各种信札归类,进行国事访问和安排。 他们突然看到格桑,非常惊讶,连忙问长问短,格桑一一做了回答。格桑问:“最近京都是否有新闻?” “没有什么新闻。只是听说皇上在鹿苑狩猎时,差点被刺客所害,民间传扬开去,沸沸扬扬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们有没有遇到这种事?” “没有。我们挺好的,一路顺利。只是到边界的时候,发现加勒不见了,不知道他回到这里来没有?” “没有,加勒没有回来。我们还以为你们没走呢。” “现在,他们已经到了弯刀族人部落,顺利回国没有一点问题。” “那我们就放心了。” 格桑看他们不知道加勒的消息,在这里留着也没用,不知道该怎么办。使馆的人说:“这样吧,你先回去,我们帮着打听他的消息,有了消息,立马放飞信鸽,给弯刀族人的首领,等大王再做决定怎么样?” “好啊,好啊,我很清楚,打扰你们了。我再到别处寻寻,如果没有,再回来打扰诸位了。” “没事,没事,不必客气,有了消息,一定及时奉告。”使馆里的波斯人说。 ------------ 第63章 转机 第63章转机 格桑在京都打听不到加勒的消息,心里很着急。加勒和她从小在一起,感情比一般人更要深一些。平时都不在意,谁知道离开了,心里还是很着急,好像自己的心爱的东西突然丢失了一样,心里面空落落的。 格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见前面围了一群人,正在看一张布告。格桑凑上前去,听到有人在念叨:“兹有逃犯加勒,因盗取王爷财物,潜逃在外,有知道下落者,报官领赏,赏银一百两。窝藏罪犯者,与逃犯同罪,严惩不贷。此布。” 格桑听了他们中的识字的念完,再仔细看看画像,还真像,可惜,加勒比布告上画的要威猛多了,可能不敢画得太凶,吓住了别人,不敢报官吧。 格桑正在犹豫,突然觉得背上有人拍了她一下,格桑回头一看,有个戴着斗笠的,低声对格桑说:“眼前这位哥儿可是格桑?” 格桑听了,很是惊讶,上下打量一番,说:“是,请问阁下是?” “我是别人差我来请你去酒楼喝酒的。”戴斗笠的说。 格桑听了,觉得有戏,二话不说,跟着他去酒楼,酒楼上的招牌写的是“学士楼”,是天下学子进京考试喜欢来的地方,从这座酒楼里也走出了不少的人才。 到了酒楼,戴斗笠的说:“我走了,请你直接上二楼牡丹厅,那里有人在等你。” “好的,谢谢你!”格桑说。 戴斗笠的笑了笑,走了。格桑很想给他一些赏钱,可还不知道是谁想见她,就连忙上了楼梯,店小二跑过来问:“请问客官,需要点啥?” “不,谢谢了,有人约我。”格桑说。 “我知道了,请问客官要到哪个客房?” “牡丹厅。”格桑说。 “好,客官,请跟我来。” “不用了,博士,我知道位置,我自己去好了,谢谢你,你去照顾别人的。”格桑说。 “好嘞,有需要只管喊我。”博士说。 说完,就跑到别处去了。格桑爬上了楼梯,到了二楼,走过蔷薇厅、荷花厅,最后到了牡丹厅门口,她敲了敲门,里面问:“请进。” 格桑推门进去,有人正站在窗户那看街景。“把门关上。”那人吩咐道。 格桑关上门,问道:“你是……?” 那人转过身来。格桑一看,惊呼:“加……加” 那人连忙将手指头放在嘴巴前面发出嘘的声音,说:“我是加勒。” 说完,将窗户关了,对格桑笑嘻嘻地说:“想不到吧,想不到吧?” 格桑扑上去,伏在他的胸口,不停地打着他的肩头,哭着说:“坏死了,坏死了,走了都不跟我们说一声。你跑到哪里去了?让我们好找。” 加勒说:“好姐姐,快停手,停手吧,我快被你打死了。” 格桑一听,“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你不打死我才怪,我还能拿你怎么样?说,这些天跑到哪里去了?怎么在京都?怎么上了光荣榜?” “一言难尽。”加勒说,接着他把自己的经历讲了一遍。 叶浪福将加勒弄昏,加勒头天晚上,玩得开心,想到马上就要见到自己的爹妈和大王了,就特别开心,走得再远,有时候还是要回家看看的。 谁知道年轻人晚上一闹,早上就不想起床,睡得特别死,他喝了酒,衣服没有脱,就睡了,腰里悬挂的就是龙凤血珮,被叶浪福发现后,施加了迷魂散,将其弄晕后,装进了麻袋,带走,离开了营地。其他人也没注意。 叶浪福将加勒弄回了王府,夏三爷一见,人是英雄,血珮也是讨人喜欢,他命人解下血珮,加勒还没睡醒。 三爷听说这个家伙很厉害,接二连三地坏了好几名刺客的性命,如果能得到加勒,比得到一百个草包刺客还厉害,于是想到了劝说加勒在王府,替王府卖命,在加勒还没下决心之前,他要将加勒关进大牢,免得加勒醒过来后将要伤害三爷以及王府里的人。 三爷命令将他投进大牢,并且将大牢重新加固一番,增加了两道门,然后增加两条铁链子,还有将石头堆砌密封,让罪犯插翅也难逃。 加勒在牢中醒来,看看周围,不太熟悉,觉得头疼,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刚要爬起来,突然听到外面有人打开铁门的声音,他想这是怎么回事呢? 为了安全,他趴着没动,浑身没有力气,也动弹不得,要想得到力气,必须要采取一种方法,可是,现在还不能用,要等到外面的人来了,走了再说。 果然,已经开了两扇门,到第三道门的时候,加勒看到了地上有影子,打开门,有人往里面看看,加勒故意扯着嗓子打呼噜,来人说:“这家伙,还真能睡啊。” “是啊,我们去告诉掌柜的吧。” 他们又走出去,影子渐渐消失,加勒见他们离开,立马坐了起来,将脚掌紧紧地踏在土地上,一股地气像蛇一样顺着他的脚、腿和身子,直接跑到他的脑门上,脑门上的头发冒出了袅袅的烟子,加勒感到力气越来越大,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伤害,他已经自我调节了,身体的肌肉开始变得有力,身上的毒素,慢慢地让地气逼出了脑袋,身上的毒气消散在空中,没过多久,那些白色的雾气已经彻底消失。 加勒觉得骨头之间,嘎嘣作响,身上的力量集中在腿、脚上,然后又顺着身子到达手臂上,他的力气越来越大,以至于感到大牢的房顶已经没办法来控制他了。 夏三爷什么都想到了,将大牢做得像铁桶一般坚固,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房顶上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他要知道关押的是加勒,可能就没有这个漏洞,三爷可能就会关押加勒到他认为合适的时候为止。三爷的目的,一是为了得到血珮,二是为了得到加勒,毕竟是加勒将他派出的刺客给弄死了。人死不能复活,与其替死人伤心,不如抓住加勒,让加勒成为自己家族中的一员,成为三爷的左右手,铲除异己,拉大旗帜,向京都进攻。 关押加勒的牢房,四周都弄得铁桶一般,可是房顶很脆弱。加勒得到了充足的地气,然后攀上房顶,轻轻一碰屋顶,屋顶就被他捅出一个大洞,许多木屑和瓦片掉下去,发出响声,因为门太多,里面发生的动静,外面根本啥都听不到。 加勒翻出了监狱,然后顺着屋顶,往比较亮堂的地方跑。他很清楚青州城的情况,越是明亮的地方,越是有钱人住的地方,越是有钱人的府邸,越和有权的人府邸搅在一块,到了那里,绝对会出现转机。 加勒在运气的时候,手碰到了腰间,发现了血珮不见了,他仔细回想,从帐篷到监狱,中间肯定有人在做事,至于好事坏事,不太清楚。 仔细一看,原来又回到了青州城,这个地方,幸亏他上次在城里住过一段时间,对一些街道和巷陌,他都清楚,知道有人把他从边境弄到了青州,很明显是冲着血珮来的。 之所以把他投进大牢关押,或者是要择日将他处死,或者将他招安,目前就只有这两条路,至于会不会被释放,回到家乡,也说不定,不知道三爷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加勒弄明白了这些事,然后从屋顶跑到了王府,王府好像知道他要光临似得,老早做好了准备,巡防比平时多了十倍的家丁,另外还让灯火彻夜亮堂,绝不让蟊贼踏进王府一步,有了血珮,就等于有了尚方宝剑,就可以调兵,这血珮就是皇权,没有谁敢反抗,见到血珮,如同见到皇上。血珮在,什么都在,血珮不在,可能就要丢掉脑袋。 一个血珮都保管不好,怎样保管天下呢?一个血珮,就能发现有很多的问题。 加勒看到王爷在内室,在活动轮椅上,就着灯火,在仔细地看血珮。据说,真正的好玉,将头发缠绕在玉上,放在灯烛的火焰上燃烧,那头发丝不会被烧断。 他就拔下自己的头发,将玉缠了几圈,然后命人把灯火拿来,对着火焰,开始燃烧,奇怪的很,那些火苗,热情地舔着玉的底部,头发丝纹丝不动,没有焦臭味儿,也没有烧断头发,三爷呵呵只笑,说:“真的不简单,不简单,这血珮真是一件宝贝,宝贝啊。弘毅那小子,还真行,他老子那会儿,怎么没有发现这个东西呢?要是发现了,可能早就被胡图那奸贼给谋到手,那里轮得到我三爷呢。” 下人们一听,连忙竖起大拇指说:“三爷好福气,三爷好福气,终于得到了想要得到的东西。” 三爷更加得意,哈哈大笑道:“真是太好,太好了!那么说,我有了血珮,就可以拿去调动西北王了,让魏宏起兵杀向京都了。不久的将来,这大汉的江山就是我的了,我的了,我三爷的江山,我三爷的朝廷,我想要谁活谁就活,我想要谁死,谁就得死。哈哈哈!” 三爷笑道,加勒在房顶上听得仔细,心想,这个家伙,还真是厚颜无耻啊,早就知道了他是阴谋诡计,一计不成,又来一计,我把血珮给抢走,看你还祸害百姓吧! 加勒打定了主意,要来硬的,他对他自己很有信心,绝对不会失手,这要全仰赖于他脚下的土地,给了他无穷的力气,也感谢他的父母,给了他一颗勇敢的心,还有一身豪气,专门喜欢打抱不平,愿意替百姓考虑,愿意出手相助那些患难中的人们。如果让三爷的诡计成功,那么,不久的将来,整个中原将会是血流成河,民不聊生,陷入战争的漩涡当中,不能自拔,更不能自救。 ------------ 第64章 明抢 第64章明抢 想到这里,加勒腾空而起,从上而下,凭借轻功,落在地上,有人发现了,大喊:“有刺客,快,保护王爷。” 众人一听,大惊,连忙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加勒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摸了两颗石子,左手一个,右手一个,他见人围拢来,左手一颗石子脱手而出,只见那石子接二连三地跳,将他们每人头上都点了点,刚好点中穴位,那些人竟然像木头人一样,全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手里拿着刀枪棍棒,眼睛能看,嘴巴张着,说不出话来。 左边的人解决了,再伸手出去,那石子也像长了眼睛,专门盯着人的穴位,将右边的人也固定在那里,个个都像木头雕成的公鸡,看起来雄赳赳,实际上一推就倒。 加勒解决完了院子的人,大跨步进入书房。他已经很清楚三爷在里面,里面的人冲出来,要将加勒拿住,加勒不慌不忙,他顺手扯起一圈白纸,那是三爷闲暇时分,在案几上练字的上等白纸,非常结实,他将白纸展开,像彩虹一样飞出去,将人们的视线挡住,但是灯火将人影映照在白纸上,加勒看了看案几上的毛笔,拿着笔杆,看着人影就画,画来画去,点击来点击去,那些人影竟然也像一幅人物的水墨画,固定在纸面上,看起来非常写意和含蓄,令人浮想联翩。 将全部人都搞定,加勒直奔三爷处,三爷的车里有机关,他将血珮放入怀里,大喊道:“大胆蟊贼,竟敢擅闯王府,还有王法吗?” 加勒笑着反问:“你有吗?你没有王法凭什么说我没有?” “我是王爷,我就是王法。”三爷说。 “哈哈,不一定,是王爷不一定就是王法,我在这里,打倒你们所有人,我就是王法。”加勒说。 “你再往前走一步,我就不客气了。”三爷说。 加勒冷笑一声,二话不说,将手里的毛笔往三爷面前一投,正中三爷的穴位,三爷动弹不得,手放在机关的按钮上,但想要往前再多走一小步,都是难如上青天来了。 三爷动弹不得,加勒不紧不慢地走到三爷跟前,笑着从他怀里掏出血珮,当着三爷的面,重新将血珮挂在腰间,拍了拍三爷的脸说:“不要有野心,小心被野狗拖。留你一条狗命,不要乱咬人。以后要是再让我撞见,你就没有今天这样幸运了。我呢,叫加勒,案子是我犯下的,有人来解开你的穴道,我走了。” 三爷眼睛里露出凶恶的光,加勒说:“你不要嚣张,你越狂,越有人来收拾你,你最好老实点。看清楚我,我叫加勒,冤有头,债有主,你不要乱抓人,要抓就抓我,我是加勒。” 三爷嘴巴张着,只会呀呀呀地扯着嗓子吼,就是说不出话来,加勒拿了血珮,从容地转身走了。 加勒走了大概一个时辰,有人赶过来,将三爷的穴道解了,三爷长叹一口气说:“快,快,快去捉拿加勒。” 那人连忙问:“长得什么样?高矮胖瘦,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 三爷说了他的长相和身高,见众人都像蜡像一样,三爷命人将众人的穴位都解开,那解开穴道的人说:“加勒不是一般人。他是高手。” 众人纷纷描述加勒犯案的经过,他们说加勒就是用两颗石子、一卷白纸和一支毛笔,将所有人都征服了,这个加勒可不是一般的武侠人士,而是很少见的民间高手,看他的穿着,不是本地人,倒像是波斯人,难道是波斯来的窃贼吗? 大家正在狐疑间,有人来报告说那窃贼出城去了。 三爷连忙命骑兵去追,将加勒捉拿归案,若果不行,将加勒就地处死,夺回龙凤血珮。 骑兵领命,出城追击,没过多久,他们都返回,骑兵队队长说:“三爷,没有加勒,是一个逃债的。他借了高利贷,见债主杀向他家大门,因为借钱的时候,说还不起银子,情愿给债主一条胳膊。” 当时签了生死文书,有凭据在债主手里,苦主喜欢来赌,结果没有钱还,吃了上顿没下顿,早晚都在担心着过,时不时摸摸胳膊,还在,就放心,有钱还赌,结果越陷越深,见到有人来敲门,就心惊肉跳的,结果,那个债主果然拿着斧头和锯子上门来,就像一个木匠来给人修门的,实际上是来修理苦主的,要找苦主下胳膊。 苦主吓破了胆,连忙从后门出去,巧了,发现了一匹马,看来是拿债主的,他不管三七二十一,解开马缰绳,跨上快马,一路狂奔,逃出城去。 跑的时候慌张,三爷下了令,进行全城封禁,这人冲出了城门,因此被卫兵发现,报告给三爷,三爷派出骑兵,将其在城外五十里地的地方抓获,经过审讯,发现不是盗取血珮的人。 本来想要将他释放,无奈债主找上门来,要求卸下苦主的一条胳膊。 骑兵队长不管这些民间债务纠纷,又担心债主不依不饶,要下苦主的胳膊,就将他们送到衙门,衙门官员接到上峰的命令,要求协助军队查找夜闯王府的窃贼,没有精力管这件事,就将他们统统关进大牢。当然,在投放他们入狱之前,先收了他们所携带的武器,免得他们在狱中相互打斗,闹出人命来。 苦主还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债主就不好说,他有了索取苦主胳膊的心,甚至要将苦主杀死,因苦主更想要做的事就是恨死了苦主,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哪怕不要他还钱,也要将苦主置于死地。 他们被关在一起,债主总是打苦主,没有打死,也打得奄奄一息了。有人报告给衙门官员,官员非常气愤,不就是欠一点钱吗,何必这样,要人的命?于是就下令打了债主一顿,打了二十大板,屁股上的肉都被打开了花,赦免了苦主的债,让苦主回家去,照料老母和家中妻子儿女,不要再想着发财赚大钱,不计后果地借高利贷。这一次在官府的帮助下,能够赦免了他的债,以后就难说了。如果旧习惯不改正,那么,以后连官府都不能帮他。 打了债主的屁股,债主苦不堪言,本来来讨账,就够辛苦的,钱没讨回来,反而挨一顿打,屁股都差点打开了花,要好长一段时间不能行走,没想到,真的没想到。债主想不通这件事。 衙门官员告诉了债主的原因,就是明知道苦主是一个赌徒,还要借钱给他,不是支持赌徒继续赌博吗? 在这件事上,债主肯定有责任,本来心术都不正,很想借着向赌徒放贷然后收取高额的利润,谁知道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让官府发觉其良苦用心,不仅不支持,反而做出了处罚,以后得小心,免得得到了不该得的东西。 这件事之后,三爷命人在青州城内张贴悬赏告示,鼓励民众捉拿加勒。 加勒取得了血珮,心里很得意,他根本不用担心被抓,到现在为止,他还没发现有能关住他的监狱。即便被抓,投进大牢,对他来说,也就是回家一般,到厨房、到客厅或者到书房,所有的房间,都是他的,所有的门锁,都是个摆设,对加勒来说,世上还没有哪个锁能锁得住加勒。 加勒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有不想做的事。 他大明其白地住进客栈,在那里吃住,他很清楚,这时候,萧生他们肯定会非常着急,会派人到处去找他,他就不能随便乱跑。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京都,不过,在青州城,他觉得好玩,看看三爷会在青州城翻腾出什么浪花,如果没有,他再作打算。 谁知道三爷的确没有翻腾出浪花,在全城戒严之后,像梳子梳头发一样,将乱糟糟的青州城仔细梳理了一遍,仍然没有任何进展。 三爷着急,想到了京都,经过再三考虑,觉得到京都张榜公布罪犯,还是可以的。让皇上知道三爷家遭了贼,知道三爷是脆弱的,向皇上表明,因为三爷脆弱,才受到蟊贼的欺负,博取皇上的同情,如果博取了皇上的同情和怜悯,就不会认为三爷很强势。强势的,注定会先死,就像舌头和牙齿的关系。舌头软,却活得长,和人命一样长;牙齿很硬,却先掉落,过早牺牲,终成遗憾。 三爷这一个花招,真的让弘毅帝很吃惊,知道三爷被蟊贼欺负了,需要派人过去帮帮忙,可是,三爷没有邀请,也只好作罢。 现在三爷送上门来,要求在城内抓捕蟊贼,这是一个好事,是合作的开端,证明三爷根本没有传说中的贼心和贼胆,证明以前的传言都是假的,证明三爷是忠于皇帝的,没有反心。 再说加勒在青州城百无聊赖,他很清楚,城内该用的方法都用上了,就是不懂得怎样抓住加勒,官府抓捕犯罪之人的方法,在加勒面前,简直是小孩子玩的游戏。 加勒的力气大,一般的方法拿他没办法,只要他愿意,会将追捕他的所有人都杀死,只是他不愿意屠杀,也不符合他所敬拜的神的要求。 加勒决定去京都,除了那里,他不能到处乱跑,他想,聪明的萧生及其大王他们,肯定会派格桑来京都来找他,一静一动,就是最相宜的,如果都静,肯定找不到,如果都动,也不可能找到,他就打定了主意,去京都等格桑过来。 三爷的人在青州城折腾了半天,一无所获,紧张的心渐渐松懈下来,也就没有再戒严,加勒明明白白地从他们眼皮底下走出了城。 ------------ 第65章 人海 第65章人海 加勒出了青州城,一路狂奔,到了京都,住在一家客栈。他在青州城都不怕,到了京都更是放心,京都的人口比青州城的人口要多几百倍,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人,就像大海捞针,非常困难。 加勒看到大街小巷都贴满了官府的统计布告,要抓获加勒,加勒冷冷一笑,住在最繁华的客栈,住在二楼牡丹厅,可以看到楼下的布告牌,那里人头攒动,加勒居高临下,看得清清楚楚。 格桑见到了加勒,非常开心,问:“我们可以走了吗?” “先别慌着走,我还想见见皇上。” “见皇上?你疯了吗?他们正在抓你呢,你还自投罗网?”格桑十分惊讶地问。 “你不清楚,我和皇上一段恩怨需要了结,等了结完了,我们再走。放心,我觉得见皇上应该没事,不会把我交给三爷。还有,皇宫戒备森严,三爷的人恐怕不能随便进出,即便被三爷的人发现,我也不怕。我进出整个京都都没有任何问题。”加勒说。他想了想,没说话,看着天空说:“要不你在这里等我,等我办完事,我就回来,我们再一起回弯刀族部落,你看怎么样?” “是这样啊,我很担心你有去无回,俗话说,天子金口玉言,说杀就杀,说剐就剐,你一个人去,恐怕凶多吉少。”格桑说。 “不用担心,我的命大,皇上不会滥杀无辜,况且我对皇上有救命之恩,皇上应该是知恩图报的人,我只身前往,应该没有任何问题。”加勒说。 格桑见加勒坚持要去,也就不再阻拦,于是交代说:“我在客栈等你,等见了皇上后,我们在客栈碰头,然后准备回家。但是,我有一事不明,还请指点迷津。” “跟我有啥客气的,有问题就问。”加勒问。 “是这样的,我想知道,你打算怎样进入到皇宫里面呢?” “你别忘了,我认识小鬼子,他每天都在茶楼听书,想必这个习惯没变,与其说是习惯,不如说是他的工作,通过茶楼,了解世界,知道老百姓在关心什么,在想什么,皇上该注意些什么。有些真心话,皇上从大臣那里听不到,只有直接派人从民间听取,好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策略,让老百姓都能从中获得利益。”加勒说。 “对政治,我不太明白,政治和军事,都是男人关心的事,我没有这个爱好,也就是不愿接触政治或者军事。你觉得怎样做,就怎样去做吧。”格桑说。 加勒笑了笑,对格桑说:“你在客栈等我,麻烦你买单,这是钱。”他说着话,给格桑一块银子。 格桑说:“好,我在这里等,等你的好消息。” 加勒又笑了笑,离开牡丹厅,下了楼,小二跑过来问:“客官有什么吩咐?” “没有什么,我出去一会儿,牡丹厅还要借用,等一会儿,楼上那位会和你结账,我回来后,再来讨扰。”加勒说。 “不要客气,应该的,应该的。”小二满脸堆笑,忙不迭地说。 “告辞了。”加勒说完就走,小二天天忙碌,根本没时间去看布告,要是看了布告,那就麻烦了,他肯定会去报官领赏的。再有一个原因,就是小二对三爷不太感兴趣,都知道三爷过去劣迹斑斑,对于这些底层人士,根本不重视,反而处处欺压,只有弘毅皇帝继承大位以后,情况才有所改观。 没有被认出来,是加勒的福气。走在街上,竟然也畅通无阻,没有那么多无聊的人来找他,看来,三爷的声名狼藉,没有谁在意他抓什么人,或者,对三爷被盗,感到非常开心,只怕被偷少了,多偷一些菜解恨。 民心向背,大概都已经很清楚了。 路上行人匆匆而过,没有谁在意谁,没有人认出加勒来,包括小鬼子。小鬼子每天照样到茶馆喝茶听书,收集民间的声音,然后向皇上报告。 弘毅听说了人民对三爷失窃的事,不仅不伤心,反而很高兴,弘毅就觉得有问题,那个三爷不得民心,丢了东西还兴师动众的要抓窃贼,窃贼是可恨,但是,窃取三爷的宝贝,就另当别论了。 弘毅只知道三爷丢了宝贝,不知道丢的宝贝其实是他自己的,如果知道,也就不会帮三爷发通缉布告了。 小鬼子喝茶,看到从外面进来一个人,十分眼熟,等他走近,小鬼子连忙站起来,走到他跟前,拉他到一边,低声问:“你不是波斯大侠吗?” “正是。”加勒说。 “那么说,窃取三爷宝贝的就是你了。”小鬼子笑着说。 “你真有意思,比我还鬼啊。”小鬼子诡异地笑着。 “借一步说话。”加勒说。 “好,你现在是通缉要犯,我也不便公开身份,这样吧,我们到一个地方,那里没有什么人。”小鬼子说。 “好啊,好啊。”加勒说。 “走吧。”小鬼子催促道。 小鬼子在门口叫停了两顶轿子,藏青色的小娇,两个人抬的,很不起眼,目的就是避开一些搬弄一些是非的人来惹出事来。 两顶小轿子很快就到了一家红墙黄瓦的小门边,小鬼子命停了轿子,从里面出来,走到一扇小门前,轻轻叩打了一下门上的铜锁扣,门开了,小鬼子回来,给了两个轿子的轿夫一人一两银子,轿夫连连感谢,加勒下了轿子,对小鬼子说:“这就是皇宫的后院吧。” “正是。”小鬼子说。 他们进了小门,小鬼子说:“这是给皇上修的,皇上有时候会让我带着去微服私访,怕引起大臣们的注意,就从这个地方开了小门,专供皇上出行。” 穿过回廊,那个回廊做得比较隐蔽,一般人都不会注意。 再往前走,就是一片湖,看起来像是海,海中有亭子,也有假山,还有弯弯曲曲的河岸,要想通过这片海,必须要坐船。 否则,就要沿着海岸走,要走很远的路,基本上看不到边,远处出现的巍峨的宫殿,隐隐约约的,看来,胡图在世的时候,的确做了一些坏事,比如,做了这个人工海,还有巍峨的皇宫,难怪前朝皇帝特别欣赏重用他呢。 他们上了船,小鬼子很熟悉,让加勒上了船,小鬼子解开绳索,让加勒坐稳,他摇动船桨,船推开波浪,向前移动。小鬼子没有多少力气,走了半天,好像还在原来的地方。加勒有些着急,他说:“我来试试好吗?” 小鬼子知道他有本事,说:“好,不过,请省点劲儿,我怕掉水里去。” “不会,看我的吧。”加勒说,“你要帮我一个忙。” “帮什么?只管说,我十分乐意帮你。”小鬼子笑着说。 “你掌舵,不要让船跑偏离,你想让船驶向哪里,把舵掌握好就行了。”加勒说。 “这个不难,尽管放心好了,我也想早点见到皇上。大侠见到皇上,皇上肯定很高兴。” “皇上会不会抓我?” “不会,皇上还会感谢你。” “那为什么要发布通缉令,要抓我给三爷?” “按照我们汉人的规矩,是要这样做。皇上也要带头遵守法律,对于窃贼,当然要严惩不贷,如果不严惩,恐怕天下窃贼更加猖狂,皇上没有办法,只有这样了。”小鬼子说,“不过,对于属于自己的东西丢了,被窃贼弄走了,按照律例,当然要将他抓住,天下所有的人都有义务将其抓获,不过,很奇怪的是,这次三爷的宝贝丢了,竟然让很多人都反应冷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来,三爷的口碑不咋地。” “你不知道,以后见了皇上再说吧。你可抓稳了船舵,我要划船了。”加勒说着。 只见他将一支船桨从水里抽上来,挥舞着像陀螺一般,立刻起了风,风力越来越大,船桨在加勒手里,转动得飞快,逐渐地,那船桨竟然消失了,变成了无影无形的东西。 船桨在加勒手里转得像风车,船桨推动了空气,呼呼生风,推动船向前飞奔,小鬼子吓一跳,赶紧抓稳船舵,向对岸驶去,船像一直起飞的天鹅,顺着水面,向前飞翔,又像小孩玩的瓦片或者石子,在水面上飞跃、起跳,很快就看到了海岸。 小鬼子的耳畔风声呼呼,吓得他手心里都出了汗。 小鬼子说:“好了,快到了,要减慢速度,减慢速度,大侠,慢点,慢点。” 加勒将船桨收了,放回原处,船慢慢地停了下来,逐渐靠了岸,小鬼子先跳上岸,将绳索绑在岸边的小石柱上,然后拉拢了船,让加勒下船上岸,谁知,船上竟然没有加勒,小鬼子就喊,没有回应,小鬼子纳闷,正在诧异的时候,觉得背上有人拍了一下,他回头一看,是加勒,小鬼子笑道:“我说呢,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 加勒哈哈哈大笑,说:“你在拴船的时候,我就上了岸,一直在你身后,你看不到我吧。” “是的,你有时候力气很大,走路都发出很大的声音,有时候却像幽灵,一点声音都没有,你到底是什么人啊?”小鬼子问。 “我就是一般的人,没有什么,我会轻功,据说只有汉人才会轻功,对吧?”加勒问。 “是的,轻功是汉人的绝技,外人不容易学会。我们汉人一般吃素食,长得比较瘦小,没有你们波斯人长得高大,你们波斯人吃牛羊肉,喝牛奶吧,当然长得壮实些。”小鬼子说。 加勒听了,觉得好笑,这个小鬼子一点都不鬼,还分不清我是真波斯人还是假波斯人,真好玩。 ------------ 第66章 觐见 第66章觐见 小鬼子很精明,加勒的轻功十分了得,他竟然毫无察觉。小鬼子系好了船缆,他转身回来,看到了加勒,加勒说一些自谦的话,觉得这个波斯大侠还真有意思,不知道他们波斯人也会拿谦虚作为自己人生的左右铭,也可能是跟汉人打交道时间长了,学会了一些礼仪也说不定。 小鬼子想问,但是担心他有些怪罪,就忍住了没问。然后他说:“走吧,你请前面走,我在后面走。” “为什么?”加勒问。 “你是客,我是伺候皇上的,你又是来觐见皇上的贵宾,我当然要尊重你了,你在前面走,是表示尊重,没有别的意思。”小鬼子说。 “我真不懂,汉人怎么有那么多礼仪。”加勒感叹道。 说着话,顺着海岸,经过回廊,穿过了一片花岗岩的地面,穿过一片花园,一座假山,绕过一处厢房,像是东宫,又到了养心殿,再到毓秀宫,最后终于到了上书房。 门口的有人看到他们回来,向他们行礼,小鬼子问:“免礼,快去请万岁爷,说小鬼子来了。” 宫人赶紧去报告,不一会儿,宫人跑出来说:“万岁爷有旨,命稍等片刻,万岁爷正在批阅奏章,等将湖广的奏折批阅完了,再行觐见。” 小鬼子说:“好,我知道了,下去吧。” 那宫人退下,小鬼子让加勒坐在耳房里,命人上茶,然后陪着加勒说着闲话,小鬼子也对异域风景表示浓厚的兴趣,他问了很多,但是,百闻不如一见,加勒将自己的部落描述一番,小鬼子也不太懂,但是非常向往,毕竟和他的生活不同。 这耳房的规格很大,比较高大宽敞,居住起来非常舒服,就是一间耳房,就比大王的帐篷还大,住在这里,应该什么都不怕,就怕地震。如果有地震,恐怕这里瞬间就夷为平地。 大王的帐篷虽然小,但是防震的,再大的地震,对大王来说,也是安全的。这里看来冬天也要生火,要不然,也会冷,也需要帘子,否则屋里肯定会冷。 他俩这么想着,有人进来,宣:“万岁爷准客人觐见。” 小鬼子一听,连忙跳了起来,对加勒说:“快,快,万岁爷准见,要抓紧时间,不要拖拉,皇上的时间非常宝贵,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案件。” “好,你请前面带路。”加勒说。 “这样啊,还是你请先,到了我再进去通报。”小鬼子说。 他们出了耳房,到了上书房西厢房,站在门口,小鬼子喊道:“贵客觐见。” “有请。”里面传出声音。 皇上正在龙案边看书,头也不抬,问道:“客人怎么还不进来?” “启禀万岁爷,波斯大侠已经到了。”小鬼子说。 “波斯大侠?”弘毅问。 “是的,波斯大侠。”小鬼子说。 皇上抬头看着小鬼子,小鬼子说:“万岁爷,是的,上次在鹿苑只身救驾的就是他,还有一位爷,但是这次没来。” 弘毅一听,见地下有一个人,长得敦实,弘毅命令:“抬起头来。” 加勒抬起头,弘毅一见,哈哈大笑:“原来是你呀!怪不得那么熟悉,朕怎么觉得那么眼熟?” “是的,加勒被夏三爷抓呢。”加勒说。 “怎么回事?朕很有兴趣知道你和夏三爷有什么过节?怎么会和他老人家、一个残疾人针锋相对起来了?”弘毅问。 “是这样的,万岁爷,加勒在回国的路上,被人下了迷药,带到了青州府的大狱中,后来清醒过来,知道三爷偷了加勒的宝贝,加勒就前往三爷府中,拿回了加勒的宝贝。”加勒说。 弘毅听不明白了,什么宝贝宝贝的,到底谁是窃贼呢?如果三爷是贼,怎么贼喊捉贼呢?如果加勒是窃贼,怎么会出手相救朕呢?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那么,朕来问你,你是怎么得到宝贝的?到底是什么宝贝?”弘毅问道。 “严格来说,宝贝不是加勒的。”加勒说。 “不是你的,那是谁的?” “是加勒的主人萧生的。”加勒说。 “萧生?”弘毅更糊涂了。 小鬼子上前一步,说:“万岁爷,萧生就是那个波斯人,卖橄榄油的。” “哦,原来如此!上次救驾的,也有他,朕还记得,没错,没错。”弘毅笑道。 “是啊,正是他。”小鬼子说。 “那么,那宝贝也是朕所赐的喽!”弘毅说。 “没错。当时皇上没有带什么宝贝,就取下了身上随身的带的宝贝,据说天下无双,非常珍贵,见了万岁爷的宝贝,就如同见到了万岁爷。”加勒说。 “我明白了。原来如此!”弘毅笑道。 “当时朕身上的确没带什么宝贝,见你家主人和你又急着赶路,就解下了随身带的龙凤血珮给你家主人,实在是情急所致,没有办法,现在,那血珮在哪里?”弘毅问道。 “在加勒这里。”加勒说着,解下了血珮,交给小鬼子,小鬼子将血珮呈给皇上。 弘毅仔细一看,十分熟悉,说:“没错,这个就是朕送给你家主人的血珮,只是朕不明白,血珮是朕赠送给你家主人的,它怎么会到了你的手中?” “启禀万岁爷,没错,血珮是在加勒的主人那里,只是后来我们到边境,驻扎营地,休息的时候,我家主人为了满足加勒的好奇心,就解下了血珮,让加勒观赏,并允许佩带一晚上,到天明之后再奉还,不承想竟然遭到恶人的陷害,被人下了迷药,带到了青州府大牢,里三层外三层将加勒关押,然后盗取了加勒佩带的龙凤血珮,加勒发现后,立马突破大牢的包围,到了青州王府,找到了三爷的住处,然后重新拿回血珮。”加勒轻描淡写讲述这个过程。 弘毅和小鬼子都听得目瞪口呆,他们也知道,三爷的大牢,连一只鸟都飞不出来,三爷的府邸,连一只蚂蚁都进不去,这加勒说得太玄乎,进出大牢和进出王府,就像在自己家里走路一样,非常轻松,非常自在。 弘毅连忙问:“那么说,你有很高强的本领,才会进入如无人之境了?” “是的,万岁爷!我们来的时候坐船,他嫌奴才摇桨划船划得太慢,就让奴才掌舵,他来划船,谁知他不是划船,竟然挥舞船桨,就像风扇一样,那么,风力推动船跑得飞快,在水上漂过来,像箭一样飞来的。”小鬼子说。 弘毅听了,心里更加佩服加勒,他站了起来,绕过龙案,走到加勒面前,说:“大侠,请!” 弘毅将加勒搀扶起来,加勒站起来,竟然比弘毅还高一个脑袋,弘毅说:“好吧,朕准许你坐下。” 弘毅的话音刚落,小鬼子就喊道:“万岁爷有旨,赐座。” 底下的宫人赶紧收拾座位,加勒致谢后坐下,弘毅又命人:“上茶。” 立马有人下去准备,弘毅问:“大侠今日求见朕,不知道有什么话要说。” 加勒见问,看看左右,弘毅会意,对小鬼子说:“去,看看。” 小鬼子明白,立马退出去,命所有宫人都退出,然后站在门口,把守着上书房的大门,闲杂人等,一概不准入内。 加勒说:“万岁爷,三爷盗取龙凤血珮,是想要凭借血珮来假传圣旨、号令三军,来夺取万岁爷的江山,逼万岁爷退位,他好取而代之。” 弘毅一听,心里顿觉事态严重,连忙问:“是真的吗?上次不是要盗取兵符吗?这次又来打血珮的主意了!岂有此理。” 加勒说:“是的,这是加勒被关在大牢后,听狱卒说的。然后,加勒进了王府,在王府的房顶上,看到了三爷在自言自语,听清楚了三爷说的,他就是这么个意思。作为外国人,加勒没必要撒谎,何必要说这些事呢?汉人谁当皇帝,和加勒没有关系,只不过加勒是一个卖橄榄油的,不至于卷入汉人的政治纷争。” 弘毅听了这话,琢磨这里面的意思,加勒比较率真,又有救驾的功劳,现在又提供了这么重要的情报,难道三爷真的耐不住寂寞,想要出来做一番事业?这件事让人头疼不已,按说将他们逐出京都,镇守青州,没有夺取他一家老小的性命,他应该感恩戴德才行,没想到还要得寸进尺。不过,当着外国人的面,这是家务事,不能让他看笑话,也不能让他知道我的真实想法。 想到这里,弘毅问:“朕很想知道你来这里的真实目的,其实,你对政治不感兴趣,朕也清楚,只不过你不说出真实的想法,我也不好说什么。三爷想造反,这事朕已经清楚了,这事暂且不论,也和你多大的关系,朕就是想弄清楚来来求见朕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你愿意,可以告诉朕吗?” “皇上,加勒想知道万岁爷是否还兑现对加勒的承诺。” “什么承诺?只要是朕说过的话,绝不落空。”弘毅说。 “是在鹿苑说过的,当时加勒救驾,万岁爷当时没有带什么宝贝,只是把随身带的血珮给了加勒的主人,说过,如果还有一件宝贝,一定会给加勒。我和主人在边境驻扎的时候,加勒仔细看了看血珮,非常精细,心里就想要,但是,万岁爷已经给了加勒的主人。加勒就不好说什么。不知道皇上说的宝贝是什么宝贝?” “哦,哈哈哈,朕头一回听说主动来讨要宝贝的,平时,无论是谁,立下多大的功劳,都不会主动向朕要宝贝,而是朕主动论功行赏,没想到啊没想到,外国人就是外国人,就是这样的率真,好,你说吧,你要什么宝贝,只要朕有的,你又喜欢,尽管拿走好了。”弘毅说。 ------------ 第67章 凯旋 第67章凯旋 加勒听了弘毅的话,非常开心,说:“皇上,我想要你手上的玉指环。” 弘毅一听,心里吃一惊,这人可真有眼光,这玉指环是前朝公主所赐之物,非常珍贵,如果给了他,怎样向公主交代呢?不过,刚才一惊说了大话,不好反悔,就说:“好吧,我给你,不过,你得答应朕一个条件。” “好,你说吧,真有意思,说好了是无条件的,怎么又变卦?” “你先听朕说。这玉指环是朕的姑妈所赠,非常珍贵,朕随身携带,皇上说的话,就是金口玉言,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何况皇上说的话呢?朕答应给你玉指环,只是附加一个小小的条件,这里没有外人,你既然救驾,救了朕的性命,朕就不担心你会夺朕的性命,因此单独和你相处,告诉这个秘密。玉指环肯定会给你,只不过这个条件,非常小,不知道行不行?”弘毅说。 “好吧,皇上请说。” “保守这个秘密,不可对外说出三爷想要造反。你能做到吗?”弘毅说。 “能,这个容易,这话也只有对皇上说,其他人等说了也白说。现在很多人只关心自己,不关心朝廷,知道凡事都是皇上在操心,用不着费劲。”加勒说。 “是啊,朕十分担忧,国民死于安乐,生于忧患,过于安逸,国民容易死亡。因此,朕夙夜思虑,时光不知是怎样度过的?”弘毅说。 弘毅说着,从左手指上褪下了玉指环,交给加勒。 加勒拜谢,弘毅说:“记住你向朕做的承诺,不要欺哄朕。” 加勒说:“皇上,听说汉人治罪,最重的就是欺君之罪,对吗?加勒不敢这样,既然说了,就要办到,要么就别说。” “很好,你做得很好,朕没有看走眼,你先下去吧,如果有事,可直接来见朕。朕再赏赐你一个金牌,有了这个御赐金牌,可以随意进出皇宫来找朕,明白吗?”弘毅吩咐道。 “明白,加勒告退。”加勒说着,退出去了。 “回来。”皇上命令。 加勒刚出去,没走多远,就听到弘毅在里面喊,小鬼子也赶紧跑上来拉加勒的衣服,加勒隐约听到了声音,就说:“皇上叫我?” “是啊,快回去吧,肯定有事。”小鬼子说。 加勒一边往回走,一边说:“好吧,我很清楚,皇上肯定反悔了。” “不一定,去了才知道。”小鬼子说。 加勒将信将疑返回,见了弘毅,弘毅呵呵一笑,说:“加勒,你走这么急,是不是要去见什么人啊?” “没,没有啊。”加勒心里一惊,怎么,难道外面的人已经找到了格桑不成?这皇上还真精明,看出我有心事,想赶紧去找格桑吗? “哈哈,没有,真没有,还是假没有?”弘毅继续追问。 加勒的心里素质还不赖,再追问,他也一口咬定说:“没有。”加勒心想,格桑不能被发现,不能说出格桑,否则,就要解释一大通。哪怕犯了欺君之罪,受到惩罚也无所谓。 “没有就好,朕喊你回来,是要给你一件东西。”弘毅神秘地说。 “什么东西?不是已经给了加勒了吗?”加勒好奇地问。 “你真有意思,不是你的,但又是你的,是你带来的。”弘毅说。 弘毅说的话让加勒抓不着头脑,究竟是不是他的,他还费思量。 弘毅见加勒傻了眼,笑道:“是你带来的血珮,你刚才给朕查看的,忘了要回去了。可能你一直在想要新东西,竟然忘了你带来的东西!这是你从萧生那里借来的,把玩完毕,还要完璧归还的不是吗?” 加勒一听,拍拍脑袋说:“是啊,这么重要的事,我竟然给忘了,如果不拿回血珮,恐怕萧生要我的玉指环呢,这叫以物赔物,天经地义的。” 弘毅一笑了之,将血珮递给加勒,加勒领取了血珮,然后退了出去。 小鬼子在门口,等加勒一出来,就撵了上来。弘毅在后面喊:“小鬼子,你去哪里?” 小鬼子见皇上召唤,不敢怠慢,赶紧一路小跑着往回跑,他问:“启禀皇上,不知皇上有何吩咐?” “小鬼子,你这是去哪?”弘毅问。 “启禀皇上,奴才去送加勒大侠。”小鬼子答道。 “哦,好吧,你先去送他,然后回来,朕有要事。”弘毅说。 “好,奴才去了,马上回来。”小鬼子答道,然后退了出去,一路飞快地跑,跑到了加勒的后面,其实,加勒没有跑快,有意在等小鬼子撵上来。 小鬼子跟着加勒的后面,因为来的时候加勒记住了路,回去的时候,对路比较熟悉,很快,他们就到了海边,加勒说:“来,还像上次来的时候一样,你帮我掌好舵,我来划船。” 小鬼子当然愿意这样做,只是他又提出来要加快速度,因皇上还在等着他呢。 这个当然没问题,小鬼子上了船之后说:“大侠,过了海之后,你就顺着墙脚往后门方向走,不懂的话,就记得远处有一个钟鼓楼的房顶,看着房顶,往前走,就不会迷路。因皇上有要事找我,我就不能送大侠了。” “没问题。”加勒说,然后他解开了缆绳,跳上了船,然后操起了船桨,开始挥舞起来,那船桨就像一个巨大的风车,飞快地旋转,呼呼呼的风,开始猛烈地吹起来,起风后,船也满满地移动,然后由慢到快,接着开始飞起来,在水面上,就像一只白天鹅,起飞和降落,在水面上滑翔。 很快,船就到了海对岸,加勒下了船,和小鬼子道别,小鬼子刚要离开海岸,将船向前划,加勒说:“你这速度太慢,皇上不错,可能要久等,不如我助你一臂之力。” 小鬼子听了,感到温暖,说:“多谢,只是不知道你怎样帮我?” “你掌好舵就行了,不要东张西望。刚才在船上,我用船桨,现在,我用手臂。”加勒说,“准备好了吗?” 小鬼子回去心切,生怕皇上久等,要知道,皇上说了有要事,那肯定有大事,不能耽搁,皇上的时光非常可贵,不能因小失大,得不偿失,连忙说:“准备好了。” 加勒说:“好,抓稳船舵,不要东张西望,我来了。” 加勒说完,手搭在船舷上,胳膊上稍微用了点劲儿,说声:“走你!” 那船竟然像离弦的箭一样,“嗖——”一声朝前飞去,活生生地将小鬼子折腾得脸都变绿了,他闭了眼,风嗖嗖嗖地从耳边猛吹过去,他紧紧抓住了船舵,生怕那船在海中央打转,那就麻烦死了。 加勒的一臂之力不大紧,让小鬼子瞬间就回到了海岸边,快到海岸的时候,小鬼子将船桨伸进水中,增加行船的阻力,船慢慢地停了下来。 小鬼子将船拴好了,然后快步跑到弘毅皇帝那里,见了皇上就跪拜,然后说:“皇上,波斯大侠已经送走。” “这么快!”弘毅惊讶。 “是的,他推了船一把,那船就像箭一样射了过来。”小鬼子说。 弘毅听了,暗暗惊叹,真是神人啊!如果不回波斯,为朕所用,那有多好!可惜,人家是做生意的,留在中原,恐怕家中妻儿盼望,算了,算了。 弘毅说:“快,我们这就去藏金阁。” “去干什么?”小鬼子问。 “别问那么多!去了才知道。”弘毅说。 小鬼子二话不说,就去安排。不一会儿,小鬼子回来说:“万岁爷,已经准备好,可以动身了。” 皇上去藏金阁找韩半仙议事不提,再说加勒顺着红墙走,盯着远处的钟鼓楼的房子尖,那房子巍峨壮观,很远都看得见,晨钟暮鼓,每天依旧,提醒人们的作息时间安排,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走到后门,加勒看到门虚掩着,轻轻推开,出了门,再将门关上。 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几杆明晃晃的长枪突然出现在加勒四周,将他围得水泄不通,危在旦夕。 “大胆逃犯,竟敢跑到皇宫来了!”士兵们中有个像是头领的喝道。 原来,加勒离开茶馆的时候,就被密探盯上,继续跟踪,在皇城根这里消失,有些令人怀疑,但是不确定是不是他,在赏金的驱使下,仍有人铤而走险,敢于冒险,来看看到底是不是在逃犯。于是,他们报官后,立马派出卫兵在此等候。 等了还一会儿,加勒才出现,出现后立马被长枪顶着,加勒情急之下,不知所措,不过,他很快想到了金牌,于是将手伸进怀中,众士兵一见,有些发慌,顿时警觉起来,加勒微微一笑,然后从怀中慢慢地掏出一块明晃晃的东西,然后高举着那东西,众人一见,连忙丢了长枪,跪倒在地。 加勒说:“此乃御赐金牌,见金牌如同见皇帝。此牌是皇上所赐,可以任意进出皇宫,不受任何人影响。” “吾皇万岁!”士兵中为首的说。 “算了,起来吧,去抓该抓的人,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加勒说。 “让开一条道,放行!”士兵中为首的说道。 士兵很听话,刷刷刷地站立两旁,给加勒让开一条道,加勒非常得意,这样的场面很少见到,真是难得,就像凯旋归来的战士,那种感觉简直是无以伦比。 加勒离开皇城,到了他下榻的旅馆,然后找到了格桑。格桑见加勒平安归来,非常高兴。加勒透过窗户往外面一看,布告跟前,仍然十二分地热闹,大概很多人在看热闹,有的在欣赏谁倒霉了,在哪里见过这人,议论纷纷,啥样的人都有。一边看布告,一边说着话,听起来就像烧开的水一样,咕咕直响。 ------------ 第68章 征象 第68章征象 加勒离开京都,想要立刻返回,但是,他没有格桑那样的本事。让格桑背着,就会拖慢她的步伐,格桑也走不快,到底行不行,还没有试过,加勒也不想尝试,毕竟小时候玩的伙伴,长大了总觉得有些别扭,虽有比较好的感情基础,可都是为了大王而走到一起的,更多的成分是工作,不掺杂感情在里面。 格桑说:“这样吧,加勒哥,我先回去,也可以减少一个人的费用,你在后面慢慢走,我先回去报喜,你看怎么样?” “好啊,我用两匹快马,换着骑,尽量早点赶到。”加勒说。 “不知道马快还是车快,如果有车,风雨都可以跑,如果骑马,恐怕就要受罪些。”格桑说。 “你说的有理。不过,年轻人要舍得吃苦,将来才有福气,等老了,再吃苦就麻烦了。我情愿骑马,快一些,遇到下雨,可以避雨,休息休息再走。”加勒说。 “你随便吧,我只是建议,我希望你健康地、平安地回到我们部落,不希望你被雨淋湿生病。”格桑说。 “你想多了,我的身体很好,不用担心。”加勒说。 “不是吧,你的身体好,更要小心,我们部落还指望你保护呢,你可千万别辜负大家对你的期望啊!”格桑说。 加勒对格桑的说法,感到温暖,不过,他马上说:“你先走吧。我大概在七天后到达。告诉大王,不要担心,告诉萧生,准备好美酒,我们回家好好畅饮一番。” 格桑说:“好,我先走一步。”说完,她就消失了。加勒刚想找她让她带回血珮,突然不见了人影,心里正在怅然,突然,格桑又出现他面前,咯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声很像银铃被风吹动,发出的悦耳的歌声。 “我就知道你有事。”格桑说着,在加勒面前跳着说,“快,告诉我,有什么话说?有什么事要办?” 加勒开心了,说:“我就知道你会捉弄我,我长得笨,可是我不是狗熊啊。狗熊也很聪明,不要看不起啊。” “那你说,有什么事?我没有看不起你,只是太熟悉你了,从小一起长大的,我还不清楚你吗?”格桑说。 “是这样的,我想先让你把血珮带给萧生,让小王子不要牵挂我,我加勒还活着,看到血珮,他就放心,加上你说的,他们会更加高兴了。”加勒说。 “这个容易办到,放心吧,把血珮拿来,我带回去。”格桑说。 “要记住,千万别把血珮给人看,一旦给人看了,就会遭来灾祸,明白了吗?这个血珮是当今汉人皇上的宝贝,见了血珮,等于见到了皇上,有人会利用血珮弄出一些事情来,三爷抓我的目的,就是要夺回血珮,清楚了吗?”加勒说。 “知道了,目前,还没有谁能撵上我,我这就走,让他们去哭天去吧。”格桑说。 “不要大意,希望将血珮平安送还给王子殿下,也让我放心,说明我不是贪财之人。”加勒说。 “好了,好了,从小看到大,大王硬是把你看得清清楚楚,还要自己来证明你不贪财吗?完全不必要。我先走了,这次是真的走了,你在后面慢慢走,别着急,想必你没有了血珮,也没有谁会害你。我也放心了。”格桑说。 加勒笑了笑,就将血珮交给了格桑,格桑拿着血珮,稍微看了一眼,说:“还真是好东西。难怪三爷不惜血本要抢这个东西呢。今天到了本姑娘手里,他就别再做梦夺回去了。”格桑说着,将血珮放进贴身的口袋里,冲着加勒笑了笑,步态轻盈,一转身,就消失在茫茫的大路上。 加勒摸了摸手上戴着的玉指环,高兴地自言自语:“这么聪明的格桑姑娘,竟然没有发现我跟平时不一样,手上多了一样东西,她竟然没有看到,哈哈哈。看我回去向王子殿下显摆的时候,再揶揄她。来去像一阵风,快如闪电的格桑姑娘,竟然也有看不到宝贝的时候,哈哈哈哈!” 加勒笑着,慢慢地踏上了回国的路,暂且搁下不提。 再说皇上带着小鬼子,到了藏金阁,韩半仙须发飘飘,白如瑞雪,但是,容颜还是如同孩童,红润有加。他见皇上来了,赶紧参拜,弘毅上前一步,扶起了韩半仙,说:“先生免礼。” “万岁爷,不知道今天来访,有什么好消息?”韩半仙问。 “小鬼子,你去看看外面有没有闲杂人等。”弘毅命令。 “是,万岁爷,奴才这就去。” 弘毅支走了小鬼子,就慢慢地说了加勒说的话。 韩半仙微微一笑,说:“老夫看卦,早就知道了这些事,今天万岁爷来,就是要查证一下是不是真的。” “查证什么?”弘毅问。 “查证夏三爷是不是想谋反。”韩半仙说。 “对,但是,朕念及夏三爷是皇亲国戚,不想让朕的子民知道三爷谋反,恐怕惹外人笑话,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所以,没有告诉加勒明确的态度,对三爷的处理也没有明确的方法,这次来,就是要验证一下三爷谋反事宜,如果三爷真的在谋反,我们该怎么办?”弘毅问道。 “种种迹象表明,三爷的确想谋反,想将万岁爷赶下台,自己当皇帝,因此处处留心,先是盗取兵符,不成;后来打起了血珮的主意,没想到遇到一个高手,又不得逞,据老夫看来,三爷并不肯认输,还有第三次,万岁爷要小心,他不成功就算了,一旦成功,不仅万岁爷的龙椅保不住,连性命都难保。因此,这是不能像妇人那样优柔寡断,下不来决心,最终害了自己。”韩半仙说。 “依先生之见呢?”弘毅追问道。 “老夫先问问万岁爷,知不知道加勒的真实身份?”韩半仙问。 “他自称是波斯国商人,从波斯国贩运橄榄油到我国的。然后,将我国的茶叶、丝绸带回波斯,这有假吗?”弘毅问。 “有假,老夫观察卦象,加勒不是波斯人,而是我国北方一个国家的人。这和十八年前在弯刀族部落那里出现一颗新星有关。”韩半仙说。 “哦,是吗?朕非常想知道加勒的真实身份。朕见了加勒,非常可爱,待人也真诚,不仅救驾,还只身追回了血珮,并且主动向朕要东西,就像小孩子找他父亲要东西一样,有些率真,还有些耍赖,不过,朕挺喜欢。他是不是波斯人都不要紧,朕看他还不错,以后断不会带兵攻打中原吧。”弘毅说。 “没错,加勒是哪一国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防御外敌入侵。要知道,弯刀族人常有侵略中原的历史;当然,中原也有入侵弯刀族部落的历史,两国总是在打仗,显然对两国的国民都有影响。”韩半仙说。 “依先生之见,那弯刀族人比夏三更厉害吗?”弘毅问。 “没错,目前是的,弯刀族人非常厉害,最近几年,发展得更壮大,更强势,令邻国不安。夏三只是一个镇守青州的残疾人,他不能在马上指挥作战,再说,他也没有多少兵力可以投入叛乱行动。”韩半仙说。 “但是,弯刀族人最近几年一直和邻国和睦相处,没有侵犯任何国家啊。”弘毅说。 “是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弯刀族人虽没有进攻邻国,是因当今的部落首领比较爱好和平,但是不代表永远会这样,老夫夜观天象,发现在弯刀族首领的旁边,有一颗星,非常诡异,一直虎视眈眈着中原国,想要吞并中原,独自称大。但是,弯刀族首领没有领情,没有采纳建议,还是以和平为主。可是,老夫观看天象,发现十八年前的那颗亮星,越来越亮,将来弯刀族首领一死,这个小家伙就会即位,担任弯刀族新的首领,到那时候,可能就会一场灾难。”韩半仙说。 “先生的意思是说,将来弯刀族新首领会来攻打朕的中原国?”弘毅问。 “是的,那么请算算,朕的江山在什么时候被人践踏?”弘毅问道。 “万岁爷,这个不言自明,卦象显示,现在就有人在践踏皇上的江山。”韩半仙说。 “是谁?”皇上追问。 “是夏三和夏国勾结,已经采取行动,在觊觎大中原国,夏三和夏国里应外合,准备攻打我中原国。”韩半仙说。 “是吗?那可如何是好?”弘毅问。 “这样吧,万岁爷,老夫认为,夏国要想攻打我中原,必须要经过弯刀族部落,如果弯刀族同意其借道,必然会从弯刀族部落穿过,然后和青州的叛兵一起,一路披荆斩棘,向京都杀来,就要逼万岁爷退位。如果弯刀族首领不同意,夏国就非要经过他们部落不可,就必然会发生夏国与弯刀族人之间的战争。如果他们两国争战,夏三肯定要帮着夏国打弯刀族人,这也是弯刀族人密切关注着夏三的原因。只要看住了夏三,夏国就不会轻举妄动,而夏三,也会制造一些摩擦,嫁祸于人,让弯刀族人主动攻打中原,并且让夏国也趁乱,浑水摸鱼,来攻打弯刀族部落和中原,将来,夏国和夏三打了胜仗,就必然要将弯刀族部落和中原瓜分,成为他们的果实,到时候,弯刀族部落不在,整个中原国也要易主,改朝换代,江山就属于夏三的了。”韩半仙说。 弘毅听完了韩半仙的话,倒吸一口凉气,心想,这么复杂,连忙问:“先生,先生,是不是算错了?” “万岁爷,老夫潜心研究多年卦象,又夜观星象,两者结合,发现了这个规律和将来的走势,所以向万岁爷实话实说,并没有半点隐瞒。”韩半仙斩钉截铁地说。 ------------ 第69章 暗潮 第69章暗潮 弘毅听了韩半仙的预测,心里一惊,知道现在局势复杂,表面平静的海面下,竟是暗潮汹涌,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叛国和外敌入侵的事件。 “万岁爷,不用担心,老夫觉得,要想保证无事,现在就要向弯刀族人发出邀请,向弯刀族申请结盟,让弯刀族人成为我国的盟友,签订攻守同盟条约,让弯刀族人从敌人变成朋友。”韩半仙说。 “朕知道了,朕会安排,先生还有没有新发现?”弘毅追问。 “暂时没有了,有了新的发现,老夫一定要告诉皇上。”韩半仙说。 “很好,来人,朕要回去。”弘毅吩咐。 小鬼子从外面进来,要搀扶弘毅,弘毅说:“小鬼子,朕还不需要你来搀扶,等再过一些时日吧。朕虽是万岁爷,可朕还不到一万岁,不会老得走不动路的吧。” “哈哈,万岁爷说话风趣,让老夫感到很放松。”韩半仙说。 “只要你觉得朕不是高不可攀,说明朕还是亲民的君王,如果觉得在朕面前有压力,那么,朕要好好想一想,哪些地方做错了,如果自己发现,当然好了,马上就改;如果自己发现不了,朕就需要身边的人给朕提醒。朕身边最信赖的就是你们二位,需要经常提醒朕,朕的江山永固,你们也会开心,朕的子民幸福,你们也会感到幸福吧。”弘毅说。 “是的,万岁爷说得有理,自古必有一乱一治之说。当今盛世,国力渐强,外敌不敢入侵,叛党不敢明目张胆起来反抗,虽有暗潮汹涌,可是我们有苍天护佑,不怕敌人入侵,倒要将残敌全部剿灭,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韩半仙说。 “万岁爷是一代明君啊,小鬼子常在酒楼茶肆探听民间消息,从老人嘴里得到赞赏当今皇上的话,说明老人经历旧朝代,到了现在的时代,经过比较,才发现当今天比以前要复杂多了,也好过多了。”小鬼子说。 “朕要的就是让百姓安居乐业,不图别的,就是扩张疆土,如果不能保证臣民幸福,还不如不扩张,扩张疆土,必然会招兵买马,增加军费开支,增加了军费,实际上是剥夺了臣民的幸福。朕要拿扩军的钱分给臣民,让臣民生活得更好。朕在位期间,绝对不扩军,也不增加军费开支。另外,还要减轻税负,让百姓过得更幸福。”弘毅说。 “万岁爷的洪志,令老夫钦佩不已,老夫还有几年活头,只要老夫还能喘气,老夫就要为皇上殚精极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韩半仙说。 “先生不要说这样的话,先生从父皇那个朝代,受到奸臣陷害,父皇被奸人蒙蔽,做出了错误的决定,父皇在位时,比较糊涂,朕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正是此理。老夫不计前嫌,不记仇,只记得前朝的好,抛弃前嫌,为了中原国,抛却个人荣辱,一心为了辅佐朕治理天下,先生为中原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朕很清楚这一点,希望先生老当益壮,继续为中原国效力,这是苍生之福,朕之洪福。”弘毅说。 韩半仙听了,竟然泪眼婆娑,哭将起来,说:“很好,老夫活了大半辈子,如今半截身子都入了黄土,没想到,万岁爷替老夫考虑得如此周全。老夫老了,不图别的,就图一个好名声。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老夫被人冤枉,躲进深山,见不得人,本想就这样窝窝囊囊地过一生算了,没想到还能遇到明君,能出山继续为明君效劳,这真是苍天有眼啊。” 弘毅见韩半仙哭了,又安抚了一会儿,对小鬼子使了个眼色,小鬼子明白,就说:“万岁爷,该走了,还有很多事等着皇上处理呢。” 韩半仙也停住了哭,抬着流泪的脸说:“万岁爷,去吧,老夫再观察一下卦象,等有了新消息,再及时报告。” 弘毅巴不得就走,他又安慰了几句,就离开了藏金阁,到上书房,查看各地来的奏章,批阅,然后展开官员名册,在上面圈圈点点,心想,这些官员,见风声不对,有些已经离开胡图集团,也与皇后划开了界限,恐怕还有夏三的人,也说不定,看来,需要在官员中清理一部分出去,这样想着,觉得很有必要这样去做。毕竟,就像人的身体,发现身上有刺,就得想办法将刺拔出,扔掉,否则,刺在肉里,就感到疼痛。如果任凭刺在肉里,恐怕肉要受罪,人更受罪,久而久之,就会影响人的生命。朝廷也是,需要健康,就必须去除毒刺。 弘毅心想,如果要和弯刀族人结盟,还必须派出使者前往,派谁去呢?看遍了官员名册,竟然没有发现合适的。 小鬼子在外面站着,不敢在皇上旁边,怕影响皇上思考。弘毅想来想去,没有一个头绪,就喊道:“小鬼子,进来。” 小鬼子答应一声,就进了书房,问:“万岁爷有何吩咐?” “朕想派人前往弯刀族部落,你看派谁合适?”弘毅问。 小鬼子犯了难,他机灵,想不出答案,立马说:“万岁爷,小鬼子是听差的,是侍候爷的,不参与朝政,像这种事,最好问问在朝的大臣们。小鬼子实在没有资格说话。” “你别耍赖,实话告诉你,大臣们文绉绉地说半天的话,还不如你说一句话。他们是死读书的,引经据典的本事倒有,只是说不到重点,让人迷惑。朕喜欢简单的,你说吧,朕不怪罪你。”弘毅鼓励小鬼子说。 “那样不好,万岁爷,小鬼子只是一名太监,按照朝廷章法,太监等内人不得参政议政。小鬼子实难从命,因小鬼子担心皇上被人弹劾,万岁爷被人弹劾,就是再有本事,也会被批得一文不值,就给了叛军以口实,还会引起敌人的注意,没准就会向我国发动进攻。”小鬼子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 “小鬼子!”弘毅喊道,“你停一停,朕就是想听听你的意见,又没说非要采纳你的意见不可,况且朕现在是以私人身份和你谈话的,又不是代表皇上跟你说话。” 小鬼子听了弘毅说这话,心里乐开了花,原来,皇上这个职位也不是好玩的,既然当了皇上,就要考虑很多事情,作为九五之尊,皇上这碗饭也不好端,皇上这个天地间最大的官,也不好当。 “万岁爷,小鬼子在爷面前就是太监,再不怕,再不怕,也是害怕,喊爷喊惯了的,突然说以私人身份谈话,就让小鬼子不知所措。”小鬼子说。 “哦,哈哈,朕说是私人身份,可是你害怕,朕又不是老虎,怎么会让你害怕,如果真的害怕,证明朕的治国方略有问题,不妨做一些修改,争取让朕更具有亲和力。”弘毅说。 说了半天,还没有确定谁去当特使,前往弯刀族人部落。说起弯刀族人,作为中原国的汉人,只要上年纪的,都记得当年的侵略历史,有些谈虎色变,毕竟两国的矛盾由来已久,打来打去的,战火总好像随时会燃烧起来,变成为熊熊的大火。这个复仇之火,如果不扑灭,就会变成民族的灾难,而作为特使,其中的一项使命,就是带着爱心去,和曾经的敌人握手言和,建立联盟,同进同出,一国受到他国侵略,同盟国必须出面相助,不计报酬,全心投入,绝对保证两国安全。 弘毅想来想去,就是想不出合适的人选,问小鬼子,小鬼子很精明,就是不说,他就动了怒,对小鬼子说:“朕有难处,你是大内太监,不替朕分忧,要你有什么用?” “万岁爷,不是奴才不帮你,是没办法帮你。”小鬼子说。 “怎么没办法?说给朕听听。”弘毅追问。 “万岁爷,请想一想,如果说出去,是小鬼子出的主意,被弯刀族人知道,就觉得掉价,因为,太监在他们的文化中,好像就是残废,竟然听从一个废人说的话,并且采纳了,这叫弯刀族的贵族情何以堪?并且可能会让弯刀族人的贵族退出,不屑与中原国的人为伍。那么,结盟之事暂时搁浅。”小鬼子说。 弘毅听了,觉得有理,就说:“看来,今天从你这里是得不到什么东西了。那么,明天上早朝之后,朕再征求早朝官员们的意见。你呢,也要关注这件事,看早朝的情况了,如果不行,回来朕再与你商量。同时,朕派你在早朝之后,再去茶馆探听百姓对朕的看法,好坏都要听清,明白吗?” “小鬼子明白了,嘻嘻。” “朕就知道弄不过你,不过,朕不会放过你。你要完成朕吩咐给你的任务,并且还要在民间打听打听一些奇人怪侠,朕需要这些江湖人士,不给官位,但要直接替朕办事。物色好之后,向朕报告。明白吗?”弘毅吩咐道。 “小鬼子明白了,就是要替万岁爷找打手,对吗?”小鬼子自作聪明。 “不是,不是打手,是清洁工。”弘毅说。 小鬼子听了,不知道什么意思,想了一会儿,还是不知道啥意思。弘毅见他一脸茫然,笑了。 小鬼子见弘毅笑了,他也不好意思地撇了撇嘴角,但是不敢笑。连忙问:“小鬼子在爷面前,肯定愚笨了,还请爷说清楚些。” 弘毅说:“这样,你只留意民间的这些侠士,朕要重用他们,但是,前提是,你必须要亲眼看见他们的奇功,俗话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明白是啥意思吧?” ------------ 第70章 物色 第70章物色 “爷说的,奴才懂了,意思是要让奴才选出真侠客来。”小鬼子说。 “没错,你去吧,快去吧,朕急需这样的人。”弘毅命令。 “万岁爷,奴才想知道什么样的侠客能够胜任?”小鬼子问。 “平时你是很精明的,怎么还问这个愚蠢的问题,朕需要像加勒那样的人,明白吗?找到这样的人,朕有重要的事交他去办,快去吧。”弘毅说。 小鬼子还想问,见到弘毅确实很着急,没有再问,就退下去了。 小鬼子到茶馆,本来是上午来的,这时候来,茶博士很好奇,就请他坐下,说书的还在说,不过,不是上午的那个本子,是另外一本。 茶客很有意思,上午有一拨,喜欢听上午的书场,下午有另一拨,喜欢听下午的书场。平时,上午下午,各是两套人马,小鬼子是上午的那一套,对下午的情况不太熟悉,不是弘毅皇帝的命令,他不想下午来喝茶听书,既然来了,茶博士又让他坐,他也不好意思拒绝,茶钱倒是小事,找人是真实目的。 茶博士笑着说:“客官,真是稀客啊!” “什么稀客,我是天天来的。”小鬼子说。 茶博士给小鬼子让座,说:“这还是客官的位置,客官是这里的熟客,照样子给你优惠,提供免费茶水,免费糕点。下午的所有供应,全部免费。” “那多谢博士了。”小鬼子说。 “谢什么谢,天天照顾小店生意,还这么客气。”茶博士说。 “是这样,博士,我想打听一下,你可知道最近这里有没有人有奇功异能?”小鬼子问。 “什么奇功异能?我很想知道这是个什么词儿?”博士问。 小鬼子心里发笑,还是博士呢,敢情是一个土包子,啥都不懂,难怪要给人倒茶递水呢?不过,他马上又恢复常态,他也是这样服侍人的,也没资格说别人。 小鬼子忍住,没发脾气,慢慢地说:“是这样的,我需要一些有本事的人,比如说,有的人会飞,有的人会穿墙术,诸如此类的,有特别有本事的。” “哦,你说的是道士吗?听说有些道士会穿墙,还有些人会飞檐走壁,还有些人走路如风,来无影,去无踪,不知道客官需要什么类型的?”茶博士问。 “如果有这样的人多好,我要的就是这样的人,哪怕只有一样本事也行。”小鬼子说。 “有倒是有一个,不知道你愿不愿去找,听说就在城郊的梅山上,有一座道观,里面住着一个道士,会穿墙术,但不出门,常在道观里念经,平时很少出门,天天为百姓祈福。”博士说。 “哦,是吗?他会穿墙术?那不是吃喝不用愁吗?没钱用了,就去有钱人家拿一点,再教几个徒弟,不就能过上好生活吗?”小鬼子说。 “瞧您说的,他要是那样做,还能叫道士吗?还能为百姓祈福吗?”博士反驳说。 “你说的不是那回事,他在道观里天天念经,谁供养他,他吃什么,喝什么?难道是神仙不成?或者是半夜里起来去人家厨房里偷东西吃。”小鬼子不信,追问道。 “他的道观里每天香火不断,善男信女供养他,实在推不过去,他也为有需要的人家赶鬼,或者做一些道场,请他的人,给他一些香火钱,也能养活自己,反正没有家人要养,也没有妻室儿女,一身轻松,只是以念经为重要的事。”博士说。 “我说呢,人是肉体凡胎,只要是人,就要吃喝,除非他是神仙,不吃不喝,也无可厚非,可他不是,照你这么一说,我算明白了,他有外快,应该不愁吃喝,这样,他就能专心念经做道场了,也就不存在去拿别人家的吃的用的了。”小鬼子说,他停顿了一下,说:“只是不知道他怎样穿墙的?那些窃贼们岂不很想学会穿墙术,肯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请他,请他教会他们这个法术,这样,他们就不用翻墙入室,胆战心惊地去盗取别人家的钱物了。” “你可真特别,不错,听说有一些无赖,想尽了办法去拜师,他就是不收徒,要是收徒,他也早就发财了。他一发财,就不会安心念经了。这样,法力说不定就会降低,他的法力一降低,到最后,没有了法力,他去做道场,人家就不高兴,反正和普通道士差不多,到哪里请人不是请,何必要上梅山请呢?可能到最后,他就成了孤家寡人,就没一个人请他下山了。”博士说。 博士说完,有人喊他添茶水,他对小鬼子笑了笑,说:“对不住,我先过去一下,客官您先听听说书的说什么,这里的茶点您就慢慢用。我去去就来。” 小鬼子点点头说:“你去吧,我会照顾自己的,待一会儿,我还有话说。” 茶博士去了,他忙完了那边,又跑回来,小鬼子问:“还有一句话,问完我就走,你就不用管我了,专门照顾别人的,如果顺利,我明天上午还来喝茶听书,如果不顺利,我明天上午就不来了。” “客官,您一出马,肯定会顺利的,说吧,有什么不明白的?”博士问。 “你说了那穿墙道士住在梅山的道观里,哪里有几间道观?道士的道号是什么?”小鬼子问。 “听说穿墙道士道号叫天一,人们尊称他为天一道长,但他的年纪不大,大概在四十岁。梅山之上,只有一间道观,取名叫‘玄武观’,坐落在梅山上,沿着一条小路上去,就能看到,希望您能找到,小店还希望您明早来饮茶听书,指望客官您来给小店增添些人气,让小店蓬荜生辉呢。”博士说。 “如果顺利,我一定赶到,多谢指点,我就不在这里耽搁,先去看看再说。但愿一切都顺利。”小鬼子说。 “请再喝一杯茶,出了城往东走,在城郊的梅山,快马前往,需要半个时辰,坐车前往,需要的时间还长一些,坐轿子前往,需要一个半时辰。”博士说。 “多谢,我骑马前往。”小鬼子说。 “那太好了,这样就不会耽误客官明天来小店饮茶听书了。但愿客官一路平安,来去都顺利。”博士说。 “多谢多谢!”小鬼子说完,找了一匹快马,策马前往梅山玄武观。 不到半个时辰,快马就到了梅山,小鬼子替皇上担忧,听弘毅的话,知道皇上正需要这样的人,不敢耽搁,马走到不能走的时候,他看到山坡上有一座道观,在葱葱郁郁的松林间隐约出现,他看前方有一片青草地,就取了马缰绳,让快马自由地吃草,他拾级而上,到了道观门前,有一座院墙,一扇黑色的大门,上面是铜锁,是铜狮子头,狮子口中衔着铜圈,狮子十分威严,猛一看,呲牙咧嘴的,还真让人害怕。 小鬼子用铜环敲打着大门,发出哒哒的声音,不一会,有人打开门,伸出脑袋,小鬼子一看,就乐了,是一个小孩,小鬼子问:“请问天一道长在吗?” “你是谁?师傅不在。”小孩说,他穿的衣服是道士服,说完,他就哐当一声,关上了门。 小鬼子一听,奇怪了,博士不是说天一道长不收徒弟的吗?怎么有一个小徒弟? 他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手忍不住又举起来,拍打着门环,不一会儿,门又“吱呀”一声打开,开门的是那小孩,头伸出来,看了小鬼子一眼,又“哐当”一声关上了黑门。 小鬼子这一下着慌了,如果见不到天一道长,恐怕就没办法交差了,皇上还在等着呢,这可如何是好? 他站在门前,想怎么办?突然,后面一个声音在问:“请问,这位施主,您找谁?” 小鬼子吓一跳,他扭头一看,一个道士站在那里,小鬼子不认得,只当是来串门的道士,看起来,那道士穿的道袍已经破破烂烂的,胡须也有些花白,头发也是这样,就说:“我来找天一道长,你来干什么?” “我也是来找天一道长。”那道士说。 “你也找他?”小鬼子说,“你找他干什么?你是从哪里来?” “我们是同行,来交流交流炼丹和修养的经验,你是哪里来的?”道士问。 “我是来请道长为朝廷效力的,皇上让我来找他。”小鬼子说。 “皇上?弘毅帝?请他为朝廷效力?”道士很惊讶。 “你别感到奇怪,事情比较紧要,这是关键时刻,朝廷急需这样的人才,可满朝文武竟然没有人才,特派我来这里请道长出马,为弘毅皇帝出谋划策。”小鬼子说。 “奇怪,满朝文武大臣,竟然不能替皇上排忧解难!那还用不用朝廷的银子来养活这一群废物?”道士说,他咽了咽唾液说:“客官来对了地方,听说道长经常为朝廷祈福,为天下苍生祈福,只是弘毅不知道。要不,弘毅为什么这些年为什么这样顺利呢?” “是的,弘毅帝励精图治,一心为天下苍生谋福,一生为朝廷勤勉,想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但是,不是那么顺利的,总有一些磕磕碰碰的事发生。”小鬼子说。 “那你了解天一道长吗?朝廷需要他下山,为天下苍生谋福,皇帝现在需要帮手,需要一臂之力,需要左右手,来帮助皇上度过难关,可我来请他,竟然吃了闭门羹。那个小孩把着门,不让我进去看。”小鬼子说。 “小孩不让你进,你就不进了?俗话说,再一再二再三,事不过三,也许转机就在三上,不信可以试一试。”道士说。 ------------ 第71章 穿墙 第71章穿墙 小鬼子听了道士的话,觉得有理,事不过三,就不过三,希望这一次成功,他心里这样想着,就又举起了右手,开始拍打门环,不一会儿,厚厚的黑门打开了,小道童打开门,走出来,向小鬼子行了一个礼,鞠躬说:“请问客官找谁?” 小鬼子一见,高兴了,心想,这一下有希望了,他高兴地扭头一看,想对道士说:“你看,你说的没错,事不过三,第三次果然有了转机。” 小鬼子回头一看,说了这话,马上身上就起了鸡皮疙瘩,难道是山上气温低,冻得?怎么回事?刚才还有一个大活人,现在突然不见了,简直太奇怪了!他正在诧异不已的时候,找不到答案,看看眼前的小道童,小鬼子上前一步,然后伸出手来,咬了咬,觉得疼,他问:“这是不是在做梦?” “不是。”小道童说,过了一会儿,小道童问:“请问客官找谁?” 小鬼子这才弄清楚这不是做梦,于是他对小道童说:“我来找天一道长。” “师傅有请!”小道童说。 小鬼子搞不清,刚才不理不睬,现在又变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那位道士呢? 小鬼子将信将疑,走进了道观,小道童跟在后面。 到了朱红大漆的门前,小道童在门口高喊:“师傅,客人到了。” “请进来。”里面传出了一个声音,小鬼子听了,觉得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推开门一看,对面坐着元始天尊,下边坐着一人,不是别人,就是刚才那位道士,小鬼子一见,倒退了两步,揉了揉眼睛,说:“是你!” “没错,我就是天一道长,你来,我知道,刚才出去的和你说话的,也是我。我是天一,你请坐,上茶。”天一道长吩咐小道童说。 “啊,原来小鬼子有眼不识泰山啊,你就是道长!”小鬼子说。 “没错,贫道就是天一。” 小鬼子高兴极了,他说:“苍天啊,真是太好了!今天一来,就找到了,我真走运。” 道童端来了茶,递给小鬼子,小鬼子接过来,品了品,说:“还不错,这样的茶,只有道长这里有吧?” “师傅的茶是自己种,自己做的,当然和别人的不一样,还有,这里的茶叶也不一般,都是按照一定的节气,一定的时辰采摘的,不是随便采摘,那就没有了茶叶的灵气,喝起来也不好喝。”道童说。 他说的话带着童声,清脆悦耳,又清楚明白,让小鬼子觉得,住在人少的地方,还真能锻炼人,要是在闹市区,每天睁开两眼都在想到哪里买东西便宜,那不是非常悲催吗?每天被物质的东西缠累,那岂不难受死了。 天一说:“别听道童吹牛,就是普通的茶叶罢了,本来是普通的茶叶,要看喝茶的人的心情,心情好,自然觉得茶好喝;心情糟糕,就觉得茶不好喝。心情好,苦茶中能喝出甜味来,算是好茶;若是苦茶喝了觉得更苦,就是不好的茶,那好茶坏茶都是人的心情。茶本身没有啥,关键是喝茶的人的感受,对茶加上的评论不同罢了。” 小鬼子说:“没错,是这样的,我说呢,喝茶还要看环境。” “是的,在田间劳作的农妇,带一大壶茶到地头上,渴了,抱着茶壶就喝,咕咚咕咚,那叫鲸吞,不叫品茶,文人墨客,将小酒盅当成茶碗,慢慢地一小口一小口地饮茶,那才是品茶。”天一说。 “原来喝茶还有这么多的讲究,我就不懂。”小鬼子说。 “不懂,没关系,可以慢慢地学,谁不是一下子都学会的,世界上没有全能的人,人人都不完美,包括君王,只要独裁,世界就会变样,不是往好的地方变,是往坏的地方变。”天一说。 “道长觉得当今天子,是不是独裁的皇上呢?”小鬼子问。 “贫道认为,皇上不是独裁,可惜没有谁能帮他,但是,贫道觉得上苍在暗中帮他,他还没有走邪路,他做得很到位,如今天下太平,没有敌人来侵略。国家强盛,外敌不敢擅入,国家羸弱,就会遭到列强的欺凌。”天一说。 小鬼子说:“道长说的是,那么,道长说皇上需要帮手,不知道道长愿不愿去助他一臂之力呢?” “这个,不好说,贫道不喜欢从事政治,也看得很透,知道这俗世凡尘,没有什么好留恋的,现在到了这个时候,贫道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潜心修炼,走完后半生,也会讨得元始天尊的喜欢。”道长说。 “那么,小鬼子这次来,请道长出山,为皇上分忧,这个目的是达不到了?”小鬼子说。 “不是达不到,凡是到贫道山上来的,贫道都不会让人希望而来,失望而归,既然来了,贫道也不让你失望,贫道答应你跟你回去,觐见皇上,见了面再说,你看如何?”天一说。 “好啊,好啊!”小鬼子跳了起来。他左看看,右瞅瞅,就是想看看他有什么穿墙的本事,只是刚才没有看到,现在想瞧瞧。 天一弄明白过来,问:“是不是想看看贫道的本事?” 小鬼子见他一问,心花怒放,马上说:“如果道长想展示展示,小鬼子倒很愿意观看个究竟。” “不要稀奇,我这点小把戏不算啥,不就是穿墙吗?这是小事。 “快吧,快让小鬼子看看吧,都快等不及了。”小鬼子说。 “好,你看。”道长说着,往墙上快步走去,那墙竟然像细纱一样,在道长面前软了下去,道长直挺挺地进入墙里面,消失不见,过来一会儿,那道长出现在墙面上,然后轮廓逐渐清晰,然后是整个人出现,重新坐在他的位置上,继续品茶。 小鬼子看得呆了,愣了好半天,才问:“道长佩带宝剑吗?” “贫道带宝剑防身。”天一说。 “不知道随身所带的宝剑,在穿墙的时候,会不会将宝剑卡在墙中?”小鬼子追问。 “不会,宝剑和贫道二者合一,用剑的时候,宝剑就是贫道的延长的手臂,完全可以让贫道得心应手,使用起来没一点问题。”天一说。 “哦,原来如此,那么,道长,皇上还在等我们呢,要不,现在就动身如何?”小鬼子问。 “好啊,走吧。”天一说。 小鬼子刚要走,见天一不动身,就问:“道长怎么不走?” “贫道放心不下。”天一说。 “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是这样,贫道所带的道童,需要一同前往,要不然,贫道就要分散精力在世俗事务上,分散了注意力,功力就要减弱,想要办大事,必须要专心一意在一件事上,要不然,到处乱抓,啥都想抓住,结果啥都抓不住,啥都想弄清楚,结果却糊涂;啥都想出成绩,结果只有一项还凑合,不专心,恐怕一事无成。贫道本来不收徒弟,不过,贫道老了,生活自理能力也差一些。加上,要专心修炼,就要避免世俗的缠累,不然,贫道就不会有这么些技巧了,故要带着道童。”小鬼子说。 “那没问题,这小道童非常好玩,非常听话,又很勤快,你找到他算是道长的福气。”小鬼子说。 道长见小鬼子同意了他的请求,也没什么话说,就让小道童准备一下,然后一起出了玄武观,下了山,小鬼子找到那匹快马,然后又雇了一辆车,载着他们师徒,慢慢向京都城内而来。 小鬼子一直让道长和道童坐在车内,守门将士认得小鬼子,见了他很客气,要派兵保护他们进入皇城,小鬼子制止,就说:“跟平时一样,该怎样就怎样,不要露出马脚,如果过于张扬,反而引起别人的注意。” 守城将士就让他们去了,还是一匹马,一辆车,慢慢靠近皇城,皇城的守门将士也认得小鬼子,知道他是皇上身边的红人,说话一句能顶替一万句,因此,不敢得罪他,对他的话,不敢不听。 进入内城,然后到了皇宫,小鬼子下了马,里面跑出来差役,将马收了,小鬼子命人抬来一顶轿子,请天一道长上了轿子,道童在旁边伺候,直接抬到上书房,他很清楚皇上一定在那。 再看看太阳,它已经偏西,快要落山了,小鬼子笑了,心想,总算完成了任务,这下子可好了,皇上一定会奖赏我,真是难得啊!没想到第一次去拜访,就非常成功,这肯定是上苍的意思,幸亏我还比较积极,要不然,找不到人,那是多么遗憾的事情啊!如果不下点功夫去找,那才是愧对万岁爷啊! 小鬼子和小道童跟着轿子,走到上书房门口,轿子落下,小鬼子掀开帘子,看到天一道长,说:“道长,到了,请。” 小道童站在轿门,随时服侍着道长。天一笑着说:“这就是皇上的书房吧。” “是的,道长,请!“小鬼子说。 小鬼子请道长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跟,早有人向皇上做了报告,皇上命直接去书房。有人对小鬼子说,小鬼子会意,带着道长和道童前往书房。 小鬼子到了书房跟前,在门外喊道:“客人到,小鬼子求见皇上。” “进来。”皇上在里面命令道。 “谢皇上。”小鬼子在门外喊着,然后请道长先走,道童跟随,道童神清气定,不像同龄人那样,看到这里的布置与别处不同,而感到好奇,而东张西望的。 小鬼子对道长说:“请。” 道长不客气,跨步进了书房,皇上在龙案上批阅奏章,没有抬头,小鬼子干咳了一声,皇上抬头一看,眼前出现了奇怪的人,天一看见皇上拿正眼瞧他,就行礼,说:“贫道这厢有礼了。” ------------ 第72章 出使 第72章出使 弘毅看着这位道长,器宇轩昂,看起来不是一般人,弘毅问:“这位道长,你从哪里来?” “贫道从城郊梅山玄武观来,这是小童,来,拜见皇上。”天一说,找道童,道童从他身后转出来,向皇上行了一个礼。 弘毅呵呵一笑,说:“真不容易,这么小就有了修道向善的心。” “哪里,哪里,这是贫道在路边捡来的。”天一说了这话,有些后悔,担心小家伙有点受不了,就不说了。 弘毅很聪明,说:“原来是天赐的,难怪看上去很聪明呢。” 道童刚开始听了天一说他是捡来的,撅着嘴巴,不高兴,又听皇上说他是天生的,立马高兴起来,对皇上有了好感。 小道童开始活跃起来,开始看看龙案上摆的小玩意,还有鎏金的柱子,这些都是前朝皇帝留下的,在书房,有时候兴致来了,皇上也会让嫔妃侍寝的。因此书房看上去还充满了脂粉气,不过,弘毅不喜欢,读书读的是圣贤书,不能侮辱古代书圣,就命去除一些奢华的装饰,但还是有一些东西没办法去处。 弘毅命人上茶,看看天色已完,又吩咐安排晚膳,当然,他吃得比较简单,刚好道长也是,他们取得了一致。 一边吃一边聊,弘毅帝没有想象中的严肃,不可接近。这一点让天一十分放松。 弘毅说:“听说道长会穿墙术。” “那是小把戏,没什么奇怪的。每人都住在城堡里,和外界都隔着一堵墙,贫道只是能识破人心,穿透人心罢了,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也不用惊讶。”天一说。 “哈哈,好,道长说得对,没错,每人都和外界隔着一堵墙,不会主动拆除这堵墙,既然不拆除,那就攻进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机关。”弘毅说。 “皇上请贫道来,不是要让贫道去穿墙入室盗窃的吧?”天一说。 “哈哈哈,不是,朕请道长来,是要道长完成一项特别使命。”弘毅说。 “请讲,不必客气。” “朕要和弯刀族部落结盟,请道长来,就是要替朕去一次弯刀族部落,和弯刀族人首领见面,谈谈朕的想法,与其修好,不知道可不可以?”弘毅说。 “当然可以,听说,弯刀族人和汉人之间一直有矛盾,常有战争,我们还是需要和平,不需要战争,那么说,皇上很愿意和他们讲和了?” “是的,朕想要和他们讲和,签订互不侵犯条约,成为盟友。”弘毅说。 “那好吧,贫道很愿意前往。只是贫道需要道童一起前往,另外还需要一些盘缠。”天一说。 “不用担心,朕会安排。道童跟你来的,你可以带走,如果人手不够,朕再安排另外的人跟你一起。”弘毅说。 “可以了,贫道需要皇上的圣旨,还有通关文凭,不知能不能给贫道。”天一说。 “可以,通关文凭立马会有。只是朕还想问一下,是不是要安排给你武士,保护你的安全?”弘毅想得很细。 “不用了,不用,贫道没有什么钱财,只是一些细碎银子,作为盘缠就够了,万一不够,贫道可以一路做法事,也有一些收入作为车马前或者吃住费用。”天一说。 “不用了,道长是为朕出使到弯刀族部落,不是为了私人利益,理当由朝廷负担费用,不用在路上化缘,举办法事,另外,也不要有后顾之忧,不要武士,那么朕就不安排。请择日出发吧,出发之前,请和朕通告,朕好计算道长的归期,为道长接风洗尘。”弘毅说。 “不用,贫道甘于清贫生活,一心求道,不在乎吃喝穿用,只要能为朝廷效力,让百姓安居乐业,贫道也就放心了。”天一说。 “道长说的,和朕想的一样,只不过道长接近真道,更容易讨得上苍的欢心。朕忙于世俗事务,没有时间亲近上苍,恐怕失去了上苍的喜悦。”弘毅说。 “皇上说的,可能不对,皇上是天子,上苍之子,九五至尊,上苍之子,无人能替,肯定会得到上苍的喜悦,只是治理万民,需要更多的时间,皇上做的,已经很不错,如果再多一点点时间来亲近上苍,那就好多了。”天一说。 弘毅安排完毕,让天一退下,天一带着道童,跟着小鬼子,在城中道观安歇,当晚,天一跟同道一起商讨道法,然后洗脚洗脸睡觉,等到天明,宫中有人送来东西给天一,原来是弘毅命人做好了通关文凭,还有细碎银两给他们师徒二人,还有一封书信,加上一道圣旨。 天一接了这些,又听小鬼子宣读圣旨,封天一为特使,出使弯刀族部落。天一接了圣旨,心里明白,叩谢皇上,然后对小鬼子说:“贫道即刻出发,烦请你去向皇上告知。” “没问题,刚上完早朝,我正要去茶馆喝茶听戏,你要走的话,我这就去告诉皇上,你也不用进宫此行了。”小鬼子说。 “贫道知道,皇上非常着急,恨不得立马让贫道前往。那么,贫道这就告辞了。”天一说。 小鬼子跑出去了,天一就向道观的道长请辞,道长设简单的早餐,算是饯行。 天一道长带着道童离开了京都,雇请了马车,向弯刀族部落而去,经过了二十一天,车进入青州境内,天一清楚青州府的老大是夏三爷,本来不想在青州城停留,但是,他又有点好奇,这个夏三爷到底怎样,就想去看看。 于是,他对道童说:“你在馆舍休息,我出去走走,不用你服侍了。” “好的,师傅快去快回。”小道童说。 天一就离开了馆舍,趁着夜幕降临时分,他走过几条街,然后到了青州王府前面,从正门走肯定不行,这种造访,估计有些不请自来的味道,对于不速之客,三爷也很很谨慎的,不愿意接待。再说,三爷在京都也安插了探子,可能清楚天一被请进宫,见了皇上的面,说不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呢。 三爷清楚了这个,他肯定有所防备,只是没有想到天一会主动来造访,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天一绕到了后门,还没到后门,后门也有两位老人在那站着,时不时地打扫一下门口的渣滓,看起来,他们的脸松弛,有了些皱纹,像松树皮,三爷安排他们来,是考虑到他们的瞌睡少,容易惊醒,后门比前门更重要,需要日夜把守才好。 在正大门,安排的是年轻人,因为三爷要向别人展示,他三爷是年轻有为的,不是暮气沉沉,而是朝气蓬发。 天一还没走到后门,看清楚了这些人,就直接吸了一口气,然后让气在体内运行,感到身轻如燕的时候,他径直向高高的藏青色的墙钻了进入,那墙竟像不存在一样。 到了墙内,天一发现这里是草地,没有树,挨着院墙的,都不种树,这是夏三爷安排的,他担心窃贼或者其他夙敌会借着树攀援进入院子,对他进行谋害。所以,院子里靠着高强的位置,都不种树木,在离院墙有一箭之地的地方,才种植了树木。 天一借着月色一见,园中没有人,很是奇怪,然后,他顺着墙往前走,才发现他所在的位置是一条沟,越往前走,越能清楚发现,整个王府建立在一座高台上,想要攀上高台,不是轻而易举的。 他索性不攀援,心想,既然能建高台,证明高台里面肯定是空的,这样才能防潮,住在高台上的人,才不会有什么疾病。那就进去看看吧。 天一走进了高台里面,里面漆黑一片,天一看到有通风口的位置,有一缕月光射进来,但他不想看高台里面有什么,只是觉得有些机关,现在时间不够,不能细细地观察,只好向高台之上攀援,很快,他就到了一个地方,听到有轮椅滚动大理石板的声音,他就闪进了一个壁橱里,借着壁橱的缝隙,他看到一个老人被人推着进来,然后关上了门。 透过壁橱的缝隙,天一发现那人不能行走,全靠自动的轮椅移动位置,旁边推车的,也是保镖,身怀绝技,天一一看,就知道他们是江湖上的高手,想要杀三爷,还不是容易的事。 三爷说:“加强防备,估计有人要来谋害老夫,不要大意。” “放心吧,已经增加了巡逻的班次和人手,另外,又在民间找了一些高手,来看家护院,就是一只苍蝇也飞不进来。” 天一心想,只怕不是苍蝇,也能走进来,这些人,都是骗钱的货。 “老夫的光复大业快要完成了。大家要齐心协力,只等夏王那里的信,我们这边就可以动作了。”三爷说。 他们一路走,一路说,声音由近及远,然后离开了这里。 天一得到这个信息,就足够了,他穿过壁橱,钻到高台下,顺着月光的方向,出了高台,然后钻出了高墙。 天一记得很清楚来时的路,他回到馆舍,小道童已经呼呼入睡,被子掉落了一半,天一帮他盖好,小家伙做梦了,笑出了声,嘴角有口水渍,天一回到房间,打坐,心里念完了经,修炼了一会儿气功,然后睡觉。 清晨,他们起来,洗漱完毕,坐上了车,离开了青州府。 在路上,道童问:“师傅,昨晚啥时候回来的?” “大概在子时。”天一说。 “那还不晚。”道童说,“我想等师傅回来再睡的,谁知道等来等去,自己倒昏沉沉地睡了。” “不用等为师,为师晚上要弄到很晚的,你不是不知道吧。”天一问。 小道童笑了笑,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 ------------ 第73章 结盟 第73章结盟 道童喜欢睡觉,这也是很多孩子共同特点,天一尽量不占用他的休息时间,一般到了晚上,就早早让道童上床休息,他在打坐运气后不久,在子时也会按照大地的地气运行规律,进行运气,然后休息。 他的生活非常有规律,这是修道之人必须要做到的。在修炼时,要和天地之气合一才能修炼成功,如果逆天而行,恐怕会乱了经脉气象,或者依据地脉之气,调理身体之气,里外呼应,才能达到韵律一致,上下畅通,才能做到神清气爽。 他们的车在高原上走着,眼前出现一片森林,天一看那森林,有一股妖气,他有些为难,到底是走还是返回呢?他实在拿不定主意,万一遇到了妖怪,将小道童捉去怎么办? 小道童说:“师傅,前面有妖气。” “这你都看出来了?”天一非常惊讶,说:“为师刚看出来,你就看出来?看来,你是上苍所拣选的,你是上苍赐给为师的宝贝啊。” “谢谢师傅,我看出那里的妖气很盛,不过,再厉害的妖怪,师傅也不怕。”道童说。 赶车的听了他们的对话,有点害怕了,说:“两位道长,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孩,恕不远送。就到这里吧。” “哎――你这人真有意思,好意思说,你的母亲都八十多,你的孩子还在吃奶,哄谁呢?”道童问。 “不管怎样,小人是小本买卖,家里惟一值钱的就是这辆车了,不能给妖怪抓去,抓去后,我们一家老小就全完了啊。”赶车的将车停下来。 “笑话,我们先不去看你家人口有多少,只是问问你,你看看你的后面,还回得去吗?”道童问。 赶车的回头一看,果然,有股邪气,像一条黑龙一样往这里滚来,他哭道:“哎呀,妈呀,这是什么事啊?接了这个活儿,没赚到钱不说,还要把这条贱命丢在这了。” “哈哈,真是少见多怪,这是黑风怪,有我师父在,你怕什么怕?我师父就是捉妖怪的好手。”道童说。 “道长,快点把那个妖怪收了吧,它来了。”赶车的说。 天一看看那黑龙,轻轻伸出他的拂子,往身后一甩,那黑龙扭头就跑了。 赶车的一看,刚才还是乌云笼罩,看不清天空的颜色,没想到转眼一看,就恢复到常态了。 赶车的吃了定心丸,就说:“好吧,我不回去了。既然接了这活儿,就要把它完成,要不然,毁了我的名声,恐怕以后就难以找到好活儿了。” “你还算聪明。这算什么!”道童说,道童刚要说下去,天一打断了道童的话,担心他再说下去,恐怕就是吹牛,没边没际的,如果不打断他,恐怕就陷入了魔鬼的圈套。 道童明白师父的意思,就不再说下去,赶车的,放心往前走,心里还是忐忑不安。 前面是一大片黑松林,刚才还是白昼,车一进去,就成了黑夜。赶车要点起马灯,免得看不见。 正在行走,松林里发出一声怪鸟的叫声,并且回荡开去,就像人在人往深井里投进一块石头一般,回音萦绕,在井壁里来回跑着,最后消失。 马车走在黑松林,就像一个萤火虫在黑夜里慢慢飞舞,那马灯摇摇摆摆个不停,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天一非常淡定,那赶车的心都到了嗓子眼了,明知道进退两难,只有向前走,不能后退,后退会更危险,谁知道那黑龙怪回来没有? 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一点火,赶车不敢走,等那火越来越近,越来越大,原来是一个人举着火把走,赶车的见了那人,走起来像风一样,问:“你是谁?” “我是格桑。你是谁?” “我是中原国来的。” “车上是谁?” “是特使。” “什么特使?” “是中原国皇上派来的特使。”赶马车的说。 “哦,我说呢,你们不怕吗?” “怕……”赶车的说,转念一想,一个女孩子都敢一个人走这黑松林,自己怕什么,连忙改口说:“怕,怕什么怕?我们都不怕。” “实话告诉你,我刚才去了京都,打听到了特使要来,又回去对大王说了,大王让我在黑松林等,想你们快到了。黑松林有很多的岔路,有些人在这里失踪了,等发现他们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 “啊,啊,妈呀――”赶车的一听,这正是他担心的,听到格桑说这话,他立马惊呼起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没有控制住自己。 “敢问姐姐,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一会儿在京都,一会儿在那,一会儿在眼前?”道童说。 格桑拿火把一照,见是个小道士,笑道:“小家伙,你从哪来的?” “别叫我小家伙,我是道士,道号弘法。”道童说。 “原来是弘法啊。你才多大啊,怎么一个人出来玩啦?”格桑格格笑了,过了好一阵,揉了揉肚子,站起来问:“说吧,你家大人呢?” “姐姐,你别笑了,我师父在此,还不来拜?” “哦,敢情你是跟着师父跑出来的,在下格桑,拜见天一道长。”格桑说,参拜天一。 弘法道童很惊讶,说:“姐姐,你怎么认识我师父的?” “你师父的大名,谁不知道?你呢,没人知道,尚可以理解,你师父没人知道,就很奇怪了。”格桑说。 “啊,那太好了太好了,敢情我师父的大名远播,我作为徒弟,也跟着沾光了。”他说。 “道长,我是弯刀族部落的格桑,奉命前来迎接,请接收格桑一拜。”格桑说。 “免礼,刚才贫道进入黑松林之前,发现森林上方有妖气,敢情不是妖,是格桑姑娘在里面燃烧火把吧?”天一问。 “不是,道长说对了,黑松林里的确有妖,不过,这妖很怪,不伤害好人,只伤害坏人。”格桑说。 赶车的一听,身子发起抖来,甚至马车都在抖动,弘法问:“哎,你抖啥啊,是不是做了亏心事?还是做了伤天害理的事?” “别这样说,我是好人呐,不过,有时候妖怪会看走眼,也说不定伤害到了无辜的人。”赶车的说。 “你开玩笑吧,妖怪比人还好。妖怪只喝坏人的血,不吃坏人的肉,嫌脏,别的不做,就只干这件事。有的人自己装作好人,实际上最坏,伤害无辜,伤天害理的,多了去了。”格桑说。 说完话,格桑说:“我先走一步,你们顺着我标记的方向走,每一条的三岔路路口,都被剑削去了树皮的,就从那条路走。别走岔了,看仔细再走,走错了,送到妖怪的老家,那就怪不得我了。” 赶马车一听,越发害怕,说:“女侠,陪我们走一段路再说好吗?” “不行,我不能慢,慢走我会死的。”格桑说完,就不见了,大家都惊愕,正在纳闷的时候,她又回来,说:“我在松林外面等。”说完,又不见了。 过了好一会儿,赶车的还在发愣,弘法说:“我说赶车的大叔,你倒是走啊。你的马灯的油够烧吗?” 一句话提醒了赶车的,他说:“好嘞,我这就走,这姑娘,到底是人还是鬼?” “是人是鬼你都不用怕,是鬼,有我师父在,负责赶走,不会伤害你性命,是人,更不用怕,一个姑娘能在黑松林跑来跑去的,你是一个爷们,还怕?算吗?算一个男人吗?”弘法问。 “弘法,住口,你的话多了。”天一说。 “是,师父,徒儿知道了。” 弘法不敢再说,闭口不言,赶车的继续赶车,看到被剑削掉皮的树,他就拐弯,一路非常顺利,他也没有仔细去想刚才小道童的责难所说的话。 出了黑松林,所幸没有遇到妖怪。 他们走过去,身后留下一道紫色的气,那是天一道长身上带的,没有谁能阻挡,也无法去除,天地之精气神集于一人,妖怪无法奈何得了他。 车出了黑松林,格桑在那里等,格桑笑着说:“我说,黑松林不冷,怎么冒这么多的汗?” “谁?”赶车的问。 “你呀,还问呢?”格桑又笑了起来,非常开心。 弘法想说什么,想揶揄他两句,看到天一道长,不好意思说,就算了。 天一说:“谨慎,想好了再说,想不好别乱说,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的。明白吗?我们修道之人,要谨慎,谨慎,谨慎,三尺头上有神灵,你的每句话、每个小动作,甚至你的心里活动,神灵都知道,清楚吗?要修得正果,必须要行得正,想得正,不要轻易被邪灵夺去了正道。” 弘法点头,他一个小孩子,能悟道,还需要火候,不过,跟着师父,他才能进步,走过黑松林的时候,他还镇定自若,一点都不怕,这一点,让天一道长感到欣慰,毕竟,少年可畏,是因其心术正,只是太过聪明,爱说一些打击人的话,这一点不太好,以后慢慢纠正,就会好得多。 赶车的也是一条命,是上苍的安排,能赶车,他们才有车坐,有时候为了自私自利,可能会犯一些错误,比如撒谎,这个很正常的,谁没撒过谎呢?谁没犯过错呢?既然是人都会犯错,就不能讥笑人家。 天一道长看到前面一片光明,眼前竟是一大片开阔之地,非常宽敞,看起来让人心旷神怡,这个地方,真是太美了! 格桑说:“道长,这里就是弯刀族人的地盘,欢迎你来到弯刀族部落,你们顺着这条大路走,一直走,一直走到能看到一座戴着白帽子的大山,就不走了,我在那里等你们。” ------------ 第74章 狐妖 第74章狐妖 他们在黑松林的边缘,看到眼前的美景,惊呆了,原来这里这样美丽,令人流连忘返,天一说:“这就是上苍赐给人们的礼物,可是,这也让人们更加贪心。” “怎么会贪心呢?”弘法问。 “很多次战争,就是因为争夺城池,掠夺土地引起,有土地,就有一切,有土地,就有人民,在这里,水草丰富,土地肥沃,自然出产丰富,人们依赖土地而生。为了得到更多的土地,霸占更多的美景,人们就起了贪心,贪恋他国的资源,引起战争。”天一说。 弘法似懂非懂,看到他姐姐格桑交代完了,没有细想师父刚才说的话,就说:“姐姐,你刚才说的戴白帽子是怎么回事?” “就是顺着这条大路往前走,走到底,就会发现一座白了头的山,看到山,到了山脚,就不用走了,那里就是弯刀族首领住的地方。”格桑说,想了想,补充说:“那座山的山顶,是被雪盖住了头的。远远地看,就像戴了一顶白帽子。” “哦,是这样啊。那山上怎么有雪啊?”弘法就是问题多。 “山上常年都有雪,从来没有化过,据说,山上住着一位神,是白雪仙子,可惜我没看见过。”格桑说。 “你说的仙子,有可能是千年狐妖。”天一说。 他这句话,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赶车的听了,刚才过黑松林时的那场惊吓,又卷土重来,让他又有些担惊受怕起来,怎么摊上这些事了,带着两个道士,一路上净碰见妖怪了。 赶车的怯怯地说:“那,那,这位姑娘,你看见过那位神了吗?” 赶车的尽量不相信那山上的是神,不是妖,这样心里的恐惧会减轻一些。 “我也没见过,只是听阿爸阿妈说过。不过,这位神也没有出来害过人。”格桑说,“各位,我要先走一步,回去报信了。你们慢慢走,别着急。” “好,你去吧。”天一说。 他觉得格桑姑娘比较善良,但是,在一些方面,她显得稚嫩,对于天真纯洁的姑娘,连妖都不忍心加害。 弘法很想跟格桑跑,可是,他的师父在,他又不敢走,对于白雪仙子,他更想看一看。是不是白雪仙子在保佑着弯刀族部落的人呢?这个谁也说不清楚。 格桑转身不见了,赶车的差点从车上摔下来,他喊道:“妈呀――妖怪!” 弘法问:“在哪儿?” “那姑娘是妖怪吧?怎么转眼就不见了呢?”赶车的问。 “不是妖怪。”天一说。 “不是妖怪?怎么会呢?”赶车的不信。 “不会,要是妖怪,早就被贫道拿下了。贫道捉妖无数,谁是妖怪,还是分得清的。”天一说。 “那有没有看走眼的时候呢?”德志问。 “我说你呀,你也不打听打听,我师父是什么人?”弘法说。 “道长,请恕我冒昧,我真还不知道道长的法术,不过,在进黑松林之前,有一条黑龙袭来,道长轻拂拂尘,那黑龙竟乖乖地退回去了,请问,那是什么妖啊?”赶车的问。 “那不是妖,是东海龙王的第九个儿子,因为情场失意,老龙王安排的婚事不满,离开了东海,经常在外流浪,贫道知道他底细,他也认识贫道,因此没有加害。”天一说。 “哦,是这样啊。难怪他气势汹汹而来,经过道长将拂尘轻轻一挥,他就回去了,一般人,恐怕不行吧?”赶车的说。 “是啊,你明知道还问!明明看到了师父的法术,还在说没看到,到底是什么意思?”弘法问。 “住口,不要这样责问,他只是好奇,还想看看为师我多露两手,只是我要告诉你,学习法术不是来炫耀的,不是要高抬自己的,是要一心一意为天下苍生谋福祉的,因天下苍生都是上苍的儿女,是上苍所喜欢的,对苍生好,就是敬畏上苍,上苍必然会赐能力给你,让你更好地为上苍服务,让上苍脸上有光,明白吗?”天一说。 他这样一说,赶车的和弘法都不说话了,都有些听不懂,不过,他们感觉到天一是敬畏上苍的,也是一心为民的。这样的道士,不是三流道士,只是为了生活而到处做道场,不知道能捉住几个鬼,本事有多强? 大家继续赶路,车慢慢向前走,走累了,就停下来,做点饭吃,继续赶路,好在赶车的和弘法都不挑剔,随便做点吃的,就能满足,天一道长更不用说,生活十分简单,不存在不满意,以天为屋顶,以地为地板,石头为桌椅,以旷野为客厅,总之,非常舒服。 吃了饭继续赶路,到了晚上,就都下了车,支起帐篷,睡在路边,天一有晚上练功的习惯,他练功的时候,帐篷顶上竟然有紫气上升,发出夜光,有些野狼闻到了人味儿,跑过来,见了紫光,反而吓跑,其他野兽也是,他们住在旷野的帐篷,却毫发未损。 到了天明,继续赶路。 早晨的雾气上来,看不清前面的路,赶车的没有点马灯,好在走的都是大路,只要顺着车辙往前走,就没有问题。 赶车的不敢走快,担心走快了,那马就走偏了路,小道童弘法着急,催促赶车的快点,赶车的说:“没办法快,要等雾气散了才行,要不然,看不清路,走错了那就麻烦了。” “师父,你看,这种速度怎么办?那位姐姐可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弘法说。 “不要着急,方向不对,再快也没用;方向对了,走得再慢,也会一步一步接近目标。”天一说。 赶车的听了天一道长说的话,觉得很有道理,他插话说:“这位道长本领强大,说话倒还谦虚,不像有些道士,没什么本事,还喜欢吹牛。” “你遇到过什么样的道士?” “一些不学无术的道士,好吃懒做,没有捉过鬼,还喜欢拉虎皮做大旗,喜欢吹嘘自己的本领,实际上鬼没捉到,自己本身就怕鬼,鬼还没来,自己先跑了,脚底抹油,溜得比谁都要快。”赶车的说。 “原来有这样的道士!”弘法很惊讶,“师父,原来道士中间有不少败类的。” “是的,以后你会看得很清楚,有些道士腰里别着几只死老鼠,就冒充是打猎的,他们的功夫是嘴上吹牛吹得好,实际上真要捉鬼,恐怕没有几个会的,有的道长会捉鬼,那些不入流的道士就会假冒名道士去骗钱也是有的。”天一说。 “道长说的没错,不在民间行走,就不知道民间的疾苦。”赶马车说,“像我们赶马车的,经常在外面跑,看到有时候人家家里的老人去世,找个道士来做道场,有的道士做得好,老人能平安地离开。有的道士做得不好,老人的亲人心里不舒服,死去的老人也无法平安地离开。” “你说的有道理。”天一说。 弘法不知道怎么说了,他很想像他师父那样说话,可惜学得不像,倒引起他师父的不满,说:“你还小,嗓子不行,不要故意学我说话,明白了?等你长大了,自然会说。” “那什么时候我能长大呢,师父?”弘法问。 “你不想长大的时候,不知不觉地就长大了,一切顺其自然,顺服大道,明白吗?”天一说。 说了这话,那弘法仍然似懂非懂,估计还得很长时间才能让弘法入门,否则还真的挺麻烦,不懂道法,不会说话,莽撞之人,到哪里才学会懂得道理?自己不懂,还不喜欢发问,自然显得愚蠢,自己太骄傲,就不容易进步,或者进步的空间非常狭窄。 太阳升了起来,雾气渐渐散去,蓝天显露出来,阳光是金黄色的,撒在大路上,石子反射出亮光,还有一些草尖的露水,反射出阳光的七彩颜色来。 赶马车的见道路宽敞,越来越清晰,抽了马一鞭子,那马欢快地腾起蹄子,向前飞跑,车子开始颠簸,一上一下,很有规律,弘法高兴地拍手欢叫。 天一的心情也好了起来,眼看戴白帽子的高山出现了,赶马车的说:“道长,你看!” 天一向远方一看,见前方有一座高高的山,山顶上覆盖着皑皑白雪,山下却是花香满径,星星点点的,全是各式各样的花朵,还有青青的草地,山腰里是一大片树林,像巨大的绿色的丝巾,将山缠裹起来。 森林上方,是多多白云,就像一条若隐若现的巨大的围巾,将山套着,山尖被雪覆盖后,就像戴着白色绒帽的贵妇人,显得非常自在,怡然自得。 山越来越近,越走越显得魅力无穷,前方出现了不少的羊群,还有奶牛,有牧人骑着马,跑来跑去,看护着羊群,时不时地唱出了歌曲,听不懂,可以感到他们非常幸福。 绵羊和牛,时不时地也唱几声,显得非常热闹。一条河,蜿蜒曲折,从山中流出来,穿过大草原,流向远方。 河边有羊群在喝水,河岸上有牛羊马在吃草,显得安静,又充满生机。 小河像一条白色的绸带,飘舞在绿色的海洋上,白色和绿色的搭配,让人看了,真是赏心悦目。 “弘法,”天一看弘法正在四处张望,他的目的就是找到格桑姑娘,没有听到天一道长的呼叫,天一一见,觉得这弘法真是顽皮,一心想见格桑姑娘,连为师的喊话都当成耳旁风了,于是又提高声调喊道:“弘法。” 弘法听到了天一道长的呼唤,连忙说:“师父,我在这里,有什么吩咐吗?” ------------ 第75章 心墙 第75章心墙 天一看到弘法站在那里发呆,就喊了他一声,说:“弘法,你超出同龄人了,怎么喜欢安静,不喜欢活动呢?” “师父,弘法在跟师父学习,静心修炼,脱离世俗的想法,不沾染世界的邪气。”弘法说。 “哦,哈哈,小小年纪说出这话,就有些虚假了,快,老实说,你在看什么?在想什么?不要欺哄为师,要知道,为师可是会钻墙的哦。”天一说。 “知道了,师父,你别说了,弘法是想看看格桑姐姐,奇怪,她说好在这里等我们的,怎么不见呢?”弘法说。 “嗯,这还差不多,你不清楚,她的行动快如闪电,你看不到她,她知道你,她会很快出现在你面前的。说好在这里等,她就不会离开。你耐心等待就是了。”天一说。 话音刚落,就听见一阵阵清脆的铃声似的笑声,格桑像一阵风一样出现在他们面前,她问:“你们还好吗?” “姐姐,你可来了,我怎么没看到,你就出现了?”弘法问。 “那么说,我不能出现了?”格桑反问道。 “哦,不是,不是的,你应该出现,我只是觉得你来得太快了点。”弘法赶紧纠正。 “你的意思是我来早了些?”格桑故意问。 “不是,不是。”弘法涨红了脸,说:“是这样的,我很想看到你,但是你来无影去无踪,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了什么,仿佛在梦里一样。”弘法说。 “弘法,你是不是叫弘法?我弄错了吗?”格桑问。 “是啊,你的记性不错,我的名字是我师父给起的,这个名字我很喜欢。”弘法说,眼睛看着天一,天一目无表情,心里在琢磨弯刀族首领是怎样的一个人,反而没有在意他俩在说什么内容。 “这个名字真好听,希望你像你师父那样本领高强,为老百姓做好事,不要跟随妖魔鬼怪跑了,反而要打败那些坏蛋。”格桑说。 “姐姐说得对,现在到处都有很多坏蛋,我要好好地学习道法,学会了驱魔的本领,像师父那样把所有的妖怪都赶到无底洞里,然后封上洞口,让他们永远不能出来害人。”弘法说。 “不错,有大志向,好好学,好好长大,长大了为民除害。”格桑说。 “师父说,我们道士不光要为民除害,更要为民祈福。”弘法说。 天一听到了弘法的话,这小孩子一天一天地长大,越来越懂事了,这次带他出来,也算是长了见识,看到了世界的精彩,同时,也要经历一些磨难,只有多多经历,才懂得怎样解决遇到的难题。 “格桑姑娘,你们先停一停。”天一说。 格桑向天一作揖,说:“对不起,道长,我知道你们汉人很相信道士,也尊敬道士,请接受格桑一拜。” 天一没想到格桑这么懂礼貌,他说:“免礼,免礼,我想知道你们首领知道我们来了吗?” “道长,我们首领名叫大郎,我们都称呼他为大王,待人和蔼可亲,这样叫起来也顺口。他知道了你们要来,很高兴,说要亲自来迎接,他们没有我快,就让我先来告诉道长,因弘法和我说了半天的话,还没来得及向道长述说,实在不好意思,还望多多原谅。”格桑说。 格桑去了一次京都,竟然懂得不少汉人的规矩,说话得体,对人十分有礼貌。天一觉得不错,这姑娘将来必成大器。 “姑娘,你辛苦了,那么,你愿意跟我们一起走,就走,不愿走,你就先行一步,我们马上就来。”天一在下逐客令了,他清楚,格桑喜欢快走,跟着马车往前跑,显然太慢。 格桑说:“正好,我已经向大王请假,先回家看看父母,马上回来。你们顺着这条河往前走,河往哪里走,你们就往哪里走,不要走偏了。” “我知道,你去忙吧,不会走偏的。”天一说。 “道长行走江湖多年,应该很清楚怎样走,格桑就不多说了。但愿你们顺利到达。”格桑说。 “哎――姑娘,你的父母家在哪里?”赶车的问。 热锅里突然蹦出个热豆,让大家都吃一惊,问这话的正是一直不说话的赶车人,他一直在想着雪山上的千年狐妖,他的心里一直在忐忑不安,如果被狐妖捉住会怎么样,后来听格桑说了行车路线,他清楚了,可也顾虑了,因为越往前走,离雪山越近,也就是说,离那个狐妖也越近,没有十足的把握,接近狐妖,等于死路一条,好在车上坐的是两个道士,咋说也有一些道行,打败狐妖应当没问题。 赶车的突然问格桑的父母,用意在于,如果格桑的父母住在雪山附近,没有被狐妖摘去心脏,就说明是安全的,如果父母没有住在雪山,则另当别论了。 格桑说:“我父母住在雪山南侧。离这里有五百里。” 赶车的一听,惊呆了,伸出指头一算,说:“你回一次家可能需要三天三夜。” “不需要那么长时间,只需要你上车下车的一瞬间,我就能回家了。”格桑说。 “是吗?那也太快了。”赶车的说。 格桑问:“还有什么问题吗?没有的话,我先走一步了。” “没有,没有了,你快去忙你的事吧。”赶车的说。 其实,赶车的还想问问,格桑遇到过狐妖没有,如果没有,证明道士的话不可信,如果遇到,则证明道士还是嗅出了妖气,那就要小心。 格桑不明白赶车的心,她见没问题,对弘法说:“小弟弟,我走了。待会儿再见。” 弘法不想让她离开,可是,来不及说话,格桑就走了,立刻消失在眼前,弘法有些怅然若失,但也没办法,格桑拥有这种本事,完全是一种孝心感动了天地,苍天就赐给了她超凡的能力,让她成为上苍的天使,来完成上苍的使命,那就是和平和美好,幸福和谐的生活属于天下苍生,属于平民百姓。 格桑离开,赶马车的继续往前走,天一在想,弯刀族首领到底想要什么?谁都不清楚,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如果遇到真正的狐妖,恐怕要先交手,没有狐妖,就要专心对付部族首领。当然,如果狐妖附着在首领或者其他人的身上,恐怕就要先逼着狐妖出来,现出形状来才能打击,这一打击,修得千年的东西将会荡然无存,狐妖将不再是狐妖,而是一只普通的狐狸,难以逃脱疾病和死亡的结局。 赶马车的继续走,也不敢和天一道长、小道童说话,只是仍然在想怎样逃命,万一遇到了狐妖该怎样应对。 走着走着,突然发现前方出现了一队人马,打着大旗,上面绣着一把弯刀和一个狼头,旗帜飘扬,骑着战马,举着旗杆,旗杆的顶端是明晃晃的弯刀,这样的旗杆,也是武器的一种,举旗的人,也可以投入战斗,将来万一打仗,一个旗手也是一名勇敢的战士。 勇士手里一旦有了武器,就不会害怕敌人,会勇猛地往前冲,来保卫那些需要保护的弱者,还有被人们普遍唾弃的孤儿寡母。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个人正是大王,他身后有人举旗,举起大旗的紧紧跟随在大王身后,旗帜上绣着“弯刀族首领大郎大王”,天一一见,知道来了部族首领,这是最高规格的接见,连国王都亲自来迎接中原国的特使。 大郎下了马,快步走到天一坐的马车前,在外头问起来:“敢问车上坐的可是中原国的特使?” “正是。”天一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通关文凭,然后又向大郎展示了圣旨,大郎看了,哈哈大笑。 天一连忙问:“为什么笑?” “你们是中原国的特使,给本王展示了圣旨,可惜本王认不全汉字,还希望懂得的人给本王念一念,要让本王懂得?” 天一说:“弘法,请注意,首领问你话的时候,你就实话实说,不要撒谎,明白吗?” “师父,师父冤枉弘法了,弘法就实话实说,也从来都没有撒过谎。”弘法说完这些话,天一仔细一瞧,那弘法的样子,简直就是信誓旦旦的,看起来比真的还要真。 “弘法,撒谎每人都会,不要狡辩,就连为师也难免说谎,你不撒谎,证明你已经修炼成仙了。可是,你没有成仙,我也没有。”天一说。 “好,我来念,”弘法接过天一递过来的圣旨,展开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兹派天一道长前往弯刀族部拜见首领大王,与大王洽谈结盟之事,钦此。” 大王一听,哈哈大笑:“原来是这样啊,好,好,既然千里迢迢地来了,那就到本王的部落参观参观吧。” 大王说着,然后,让天一的马车在前,他们在后,浩浩荡荡地向大王的营地而来。 弘法高兴极了,但不敢表现出来,因他想到了刚才师父的教导,他怕过于张扬,有了喧宾夺主的嫌疑。 他开始学会内敛,让快乐的心紧紧压住,让他师父担任主角,这样才不会让人怀疑他什么。 马车向前走,赶车的人却有些担心,听说这个民族喜欢血腥,还是要小心点为好。 赶车的担心不无道理,从他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听说了这个民族,常常和他们中原国有过节,常来侵扰,当然,中原国也常去报复,两个民族,在报复和反报复之间往来反复,听多了,自然对这个民族有些害怕,要知道,这是踏入了仇人的地盘,进入了仇人的领地。 ------------ 第76章 会谈 第76章会谈 赶车的害怕弯刀族人,他们是以肉食为主的民族,和主要吃粮食的民族相比较,还是有些差距的。赶车的一直有着忐忑的心,这次出来真是见鬼了。 到了这个地方,他想的最多的还是保命,能弄个全身而退是最好的,但愿不要出什么岔子。 这时候,天空出现了一片浅灰色,刚才还是晴空万里的,现在成了这么一个景象,赶车的有些担心,起风了,旗帜被吹得乱飞,打着士兵的脸。 天一发现有问题,赶紧说:“不好了,有妖怪。” 他说出这话不要紧,让赶车的差点背过气去,他总是在担心这个问题,他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大王问:“什么妖怪?” “你看!”天一指着前方说,“那里有一朵云,向这边飘过来,你看,那云上是什么?” 大王顺着天一指着的方向一看,还真是有什么东西,但是他看不见,连忙问道:“到底是什么东西?我怎么看不到。” “大王,妖怪在现身之前,一般是借着云雾,或者烟子来,借着风起的时候,来抓人的。”天一刚说完,那乌云越来越近,赶车的从马车上跳了下来,钻到马车下边去了。 大王一见,命道:“快点保护特使。” 他喊了就后悔,看到天一竟然站在马车上,伸出了拂尘,向天上一挥,那拂尘过处,现出紫光,那乌云竟然烟消云散,不知道去向。 刚才还是乌云满布,现在又现出了蓝天。 这时候,大王才如梦方醒,说:“哎呀,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原来道长有这个本事。失敬失敬!” “这是第一个回合,他们还会再来的。”天一说。 “什么?你说什么?” “他们还回再来?他们是谁?”大郎问道。 “他们是妖怪啊。”天一说。 “什么,有很多妖怪吗?” “是的,这里有很多妖怪。”天一说。 “不会吧,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这里有神保佑的,没有妖怪能够存身的。”大王说。 “你不相信就算了,我也不想多说,不过,你刚才也看到了,不是贫道兴风作浪吧,是不是妖怪,还请大王仔细想一想。”天一说完,就下了马车。 他弯腰对车下的赶马车的说:“出来吧,下面也有妖怪。” 赶马车的一听,赶紧爬了出来,惊讶地问:“是吧?地下有妖怪吗?” “有,有的妖怪住在地下,你趴在人家屋顶上,人家不找你扯皮才怪。”天一说。 “是这样啊,我怎么感到身上烫得很呢,原来是躺在了人家的烟囱上了吧。”赶车的说,很不好意思。 “哪里,哪里,你不是在人家烟囱上,是在人家锅里了,只差一把火,你就完了。你还不醒悟,还不清楚吗?”弘法说。 “弘法,不要多说了,没事就好,不要讥笑别人,每人都有弱点,你的弱点,是别人的优点,你的优点,别人可能就是缺点。人无完人,不要苛求,明白吗?”天一说。 “知道了,师父,我争取做一个完美的人。”弘法说完,眼睛看着山顶。 大王对天一教训弘法很感兴趣,就问:“道长,听说你不收徒弟,怎么还有一个弟子?况且还这么小!” “没错,贫道不收徒弟,这个是上天所赐的宝物,贫道生性向善,就收了,不过,本来想养大了,送他学习一门手艺,好将来养家糊口,可是,可怜现在的世人常常受到战争的困扰,还有饥荒的侵扰,因战争和饥荒死了的人,变成了孤魂野鬼,有的成为了妖怪的门徒,出来害人。所以,后来贫道就改变了主意。”天一说着,看着眼前这个小家伙。 赶车的跳上了马车,扬起了鞭子,抽了马屁股一鞭子,那马立刻拉起了绳子,向前移动了步伐,马车继续前进,大王骑着马跟着天一说话。 “道长,请问你改变了什么主意?”大王问。 “贫道改变了不收门徒的规定,就收了小家伙,给他起名叫弘法。因当今天下妖魔横行,民不聊生,不能让妖魔得逞,经常出来害人。贫道觉得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为民除害,养家糊口倒是其次。”天一说。 “本王明白了。后来怎么样?”大王问。 “后来,这个小子竟然还比较有悟性,慢慢地悟出了一些道理,道行有所长进,可是不能放松,一放松,他就慢了下来,这是贫道不愿看到的,说实话,现在有很多的人都不愿意学法,不愿意思考未来灵魂的事,只想这一辈子过得平安,不管将来怎样,到底是向下走,还是向上走呢?很少有人思考这个问题。”天一说。 “道长说的极是,看来,道长修道多年,还是很有心得的啊!”大王说。 一边走路,一边说话,是很快的,果然,他们就到了大王的营地,大路两边的人,夹道欢迎,欢迎他们回来,还有人在路旁唱歌跳舞,好不热闹。 有人上来,献给天一一条白色的带子,看起来是丝绸做的,非常精美,还很洁白。看到这些帐篷,弘法很好奇,不知道这些帐篷是干什么用的,又不好意思问,只能跟着师父亦步亦趋,生怕落下了。 赶车的见他们下了车,正准备去停车,有人过来,帮他,并邀请他跟着天一道长,到帐篷里休息喝茶。 天一进了帐篷,刚一落座,其实没有座位,都是盘腿而坐的,这个难不倒道长和弘法,他们都习惯了,经常修炼,不存在困难。但是,赶车的就麻烦多了,他家里还有板凳坐,到了这里,竟然没有,这个真的没想到,只好蹲着,非常难受。 大王看到赶车的这样,就不好意思起来,说:“给他一个坐垫。” 下人听了,就弯着腰出去,给他拿来一个坐垫,赶车的才勉强坐下。 “本来是应该让赶车的人到旁边歇息的,本王考虑到道长比较尊重人,人无贵贱之分,所以,就按照道长的想法,来给道长安排这个,还请道长多多体谅。”大王说。 “大王说的没错,他在赶车,也是一个人,我们就要尊重他,在人看来,人有高低贵贱之分,在上苍看来,都是上苍的子女,就没有差别,人为了达到自私的贪恋的目的,故意设置了不少的规矩,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实际上这个作法不好,很高兴,今天看到大王在按照人人生而平等的方式对待别人,真是太好了。上苍一定会祝福你的。”天一说。 “道长,你说的是,先谢谢你了。你是中原国的先知,是皇帝的助手,是人民的救星,大家都会感谢你的。”大王说完,这时候罗格呵呵呵一笑,大家一惊,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忘记了一件事,听说中原国的始皇帝,相信了道士的话,派出三千童男童女,前往蓬莱仙岛,寻求长生不老药,结果,童男童女没有返回,始皇帝还是死了。”罗格说完,又是哈哈大笑。 “长老,那是数年前发生的事,始皇帝不是愚昧,他也在寻找长生不老之药,只是没有找到。这种探索精神让人钦佩,不知道你们是怎样想的,反正我觉得他还不错。”大王说。 “是的,凡事都要分为两方面来看,始皇帝的做法,从另外的方面来说,是好事,从另外的方面来说,是不好的,好的就是证明世上没有长生不老药,坏的是他把三千童男童女弄没了。这是杀人。”罗格说。 “先不要下结论好不好?他们到了仙岛,没有回来,不能证明他们死了,说不定还活着,另外,他们在那里说不定还成为一个新的国家,繁衍新的后代,现在成为了一个新的部族,他们在他们的部落里应该过得很好。真是流连忘返了。”大王说。 很奇怪,道长从来不为自己辩护,无论说什么,他都微微一笑,显得格外诡异。 小道童伺候在道长旁边,也不插言插语的,任凭他们去说,当然,有些他懂,有些他不懂,不懂,就是没理解,不能参与到不懂的东西里面去,免得被人耻笑。 大王和长老的对话让人想到,他们很懂中原国的历史,不是一般的蛮夷民族,而是很懂得中原国历史的民族,孙子说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看来,的确是这样的,他们很厉害,难怪吃败仗的时候少呢。 他们像狼一样凶猛,在攻击别人的时候是这样;他们又像绵羊那样抱成团,让弱小者在羊群中间,外面包围了一层又一层,让豺狼没有机会下口,这是在受到外强侵略的时候他们是这样做的。 道长不说话,是因为他在琢磨他们的心,仅仅听他们说话是不行的,还要琢磨他们话语后面的心,那才是最重要的。 大王笑呵呵地说:“不要讨论中原国的历史了吧,这次特使过来,是谈现在和未来的,不是谈过去的。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了,谈得再多,也没用,水泼出去,再也无法收回来。” “也是,我们差点忘了这件事,请问特使,你们这次来,是想达到什么目的?”长老问。 “贫道到这里来,是想要让你们知道,中原国的皇帝是想和平,不想发动战争,这也符合贫道所遵行的道,因此,皇上命贫道来跟贵国讲和,结成同盟,订立攻守同盟,当我们两国遭到外地入侵的时候,有相互帮助的义务,当然,我们两国修好,不能攻打对方,如果违反,违反的一国必须向另一国(没有违反约定)赔偿损失,具体损失数额,据实结算。”天一说。 ------------ 第77章 恐慌 第77章恐慌 天一说的话,让大王为之一振,这家伙还真是来讲和的,不过,没有什么坏处,要想打,也可以,要想和也未尝不可,都是悉听尊便的。 “哦,哈哈,道长真有意思,我很愿意听到你说的话,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你是想和我们达成盟约,同进同退,竭诚相交,成为兄弟,可以相互帮忙对吗?”大王问道。 “没错,贫道是喜爱和平的人,弘毅皇帝也和先皇不同,都是爱好和平的,两国完全可以化干戈为玉帛,不必要打来打去,没完没了的。”天一说。 “是的,本王也不喜欢打仗,可是,本王总是有人前来加害,不知道是何人所为,如果查到,一定要追究其责任。”大郎说。 罗格长老站了起来,显然,他好像很生气,说:“岂有此理!老夫最讨厌的就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当面喊哥哥,背后掏家伙,真是可恨。要是真的查出元凶,严惩不贷,否则,大王不发威,还当是病猫了。” 罗格说完,看着天一,气得胸脯起伏,吹胡子瞪眼的,好像受害的不是大郎,反而是他一样。 上次,夏三爷派出杀手,想嫁祸于人,没有得逞,事后,大王和罗格常常在一起合计,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不过,没有十足的把握,还不好妄下结论,平时猎狼无数,偏偏那一次差点死了,不是有人从中作梗,就不会如此艰难,这是有坏人在使坏,很明显,不用举证了。 可是,这个坏人是谁,无法查出。要是弘毅,不会做这些下三滥的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狼不是本地狼,极有可能是来自中原国的狼,是谁把中原国的狼带到弯刀族部落的地盘上来的呢?这个问题还没有想清楚,也没有答案。 那些狼的嘴巴比较短,尾巴稍小,叫声也比较低沉,走起来,比较迅速,颜色偏深,像是深山的狼,不像是隔壁沙漠上的狼,这些狼,都有严格的势力范围,不会轻易到别的狼群那里去,除非是落单的狼,乱窜乱跑,自然会到陌生的领地,但是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被驱逐、被吞噬都会有可能。 本地狼长得高大些,善于奔跑,嘴巴稍长,尾巴稍大,叫声响亮,并且声音拉得较长。 本地狼非常团结,不会轻易丢弃领地,会严密监视那些入侵者,并且为了本地狼群血统的正统,会对入侵的狼群杀无赦,将入侵者全部铲除,绝不手软。 这样,外地狼不会轻易进入这块领地,要么是有人指挥,要么就是那些外地狼不想活了,活腻了,想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战死,成就狼的梦想,这个谁都说不清,但是,这种可能性等于零,大部分都不会这样,只有一种可能,这些狼是训练有素的狼,背后一定有人指挥,既然这狼来自中原国,那训练狼的人一定是中原国人,究竟是谁,还说不准。 罗格说完,气呼呼地坐下,继续喝奶茶,天一微笑着说:“大可不必这样愤怒,小心吧,如今这个世界,不是很单纯的,比较浑浊,啥人都有,啥事都有,这样的暗杀者,弘毅皇帝也会遇到,只要是君王,大都会得罪一些人,这些人肯定会派来杀手,或者亲自来,将君王除掉,然后浑水摸鱼,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过,吉人自有天相,大王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弘毅皇帝不死,也是一样。” 大王说:“死不可怕,关键是要死得其所,死的明明白白,这样才值得,稀里糊涂地死,无人纪念,真不划算。本王细细一想,以前没有得罪中原国,没有做对不起中原国汉人的事,也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就有人来谋杀本王,幸亏我们的神在暗中保护本王,要不然,在这里说话的就是别人了。” “哦,哈哈哈,是的,大王,是的,大王的命大,这是好兆头,好兆头,将来会让国家更加强盛,人民更加幸福和快乐的。”有人说话了,大家吓一跳,循着声音看过去,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赶马车的。 罗格一看,觉得这人有些不懂规矩,就问:“你是谁?” “我是赶马车的。” “赶马车的?谁让你进来的?”罗格问。 罗格的等级观念重,没看到这个人,大概扫了一眼,还以为是特使的侍从,谁知道是个赶马车的,他说:“你说,你是怎么进来的?” 赶马车的看到这个穿得奇装异服的老头连连发问,就慌了,反驳道:“你管我是怎么进来的,我是被你们请进来的,我犯法了吗?一直在问。” “长老,他是我们的贵客,不要这样责难他,他既然到了我们这里,就是我们的座上客,是贵宾,这样提问,恐怕不合礼仪,不够讲究外交礼节。”大王制止了罗格的追问。 罗格心里不服,不过,大王不让追究,那就不追究,这也是服从。不过,他心里有些疙疙瘩瘩的,不够顺畅,这个人是个马夫,还装模作样的,像是一个大国来的使者,实际上赶马车的在他们的部落里就算是奴隶,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在这里,他却是座上宾,前后一对比,这就难怪让他感到别扭了。 赶马车的自己也觉得有些过火,这是两国最高使节之间的交谈,自己只是中原国的马夫,还想在这里充个人物,简直有点过分,他也不再说什么,赶紧低了头喝茶。 正在此时,外面起了风,呼啸之声在帐篷外掠过,帐篷之内,却显得格外温暖。外面的狂风肆掠,让人有些担心,大王想到了神秘的雪山,就有些恐慌,连忙问天一:“道长,在路上,你说过雪山上没有神仙,只是有一个千年的狐妖是吧?” “是的,这个狐妖已经修炼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年,在雪山上修炼,每晚必要下山找人,摘下心脏,吃了之后,活力大增,然后继续修炼,当她修炼成功之后,就要出来大开杀戒,让所有能动的都要动起来,任意而为,先瞄准弯刀族人,这里离她最近,然后是中原国,那里人口众多,心脏的数量足够了,没有吃的,就会去杀人,将被杀的人的心脏取出来食用。”天一说。 “是吧,那外面的风怎样解释?”大王问。 “大王,那是正常的风,大王经常住在这里,应当比我清楚。这时候,狐妖不会出来杀人,只有到了晚上,才要小心。白天,阳气很盛,狐妖出来要消耗体能,没有晚上方便。”天一说。 听了天一这么一说,大郎有些担心,他看看罗格,罗格似懂非懂,也不知道怎样作答,不过,罗格慢悠悠地说出来一句话,让人大吃一惊,他看着面前的奶茶说:“难怪有人发现一些人莫名其妙地死了,心脏没了,死在旷野或者死在家中,真是奇怪!” 大王问:“长老,这是真事吗?” “是真事,大王,的确有人发现我们部落有些人莫名其妙地失踪,还有人死亡,死的样子都一样,他们心脏都没有了。”罗格说。 大郎一听,觉得这名道士十分厉害,就说:“道长,既然来到了本部落,既然是来讲和,本王可以答应,但是有一个条件,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当讲,请说!”天一听了大郎的话,他心里已经猜出了大郎的心思。 “是这样的,你来了,是要和我们结盟,既然结盟了,就是朋友,朋友有难,你们作为我们的盟友,就理应帮忙对吗?”大王说。 他说这话,实际上他的脑海中一直在萦绕着狐妖的问题,不把狐妖解决掉,恐怕弯刀族部落的死人会越来越多。 天一看出他的心事,其实,他不想说破,他要大王自己亲自来说,那才有面子,自己说出去,大王会很担心,觉得你读得懂他的心思,那就十分危险了。 想知道领导的真实想法,必须要听领导的说法,还有领导的细节表现,否则,很难读懂领导的心,不懂领导的心,领导就不懂你的心。 “道长,是这样的,本王为了弯刀族人,想请你把狐妖铲除了,不留后患。从很早的时候,就听说雪山上有神仙,不知道是仙女还是啥,总之,有人看见过那个东西。本王一直不信,觉得那是美丽的传说,既然是美丽的传说,就没有真正的神仙。今天道长来了,一语道破天机,真是好人呐!既然是好人,本王就请你除妖,这结盟之事就算定了,道长不辱使命,可以回中原国给弘毅皇帝交差了。”大郎说。 大郎说这话的意思,就是让天一来除妖,让弯刀族人过得幸福美满,大郎清楚天一在中原国的时候,很多人请他,让他去除妖,或者做法事,为死者的灵魂找一个安身之处。他走到哪里,就把法事做到哪里,每天都有人请他,他一般情况下不会去,特殊情况下,他就会去了。 所谓一般情况,就是很明显的妖怪,他不会亲自去除,如果想练练手,就让一般的道士去捉妖就行了。 特殊情况下,就是害人多的妖怪,这样的妖怪不显山也不露水的,就将人悄悄地害了,要找到这个隐蔽的妖怪比较困难,这对一般道士来说,是天大的考验,比登天还难,对天一来说,是个简单的活儿,不用多久,就能捉住妖怪,然后除掉妖怪,并且将妖怪关进瓶子,贴上黄色的封条,妖怪就没办法出来害人了。 ------------ 第78章 捉妖 第78章捉妖 这下子可好,以前说是雪山飞仙,现在成了狐妖,这个让很多人不能接受。弯刀族人心目中的美好,被天一这句话给镇住了,完全出乎人的预料啊! 大王比较民主,他让天一除妖,是基于相信道长,他很清楚,在中原国,道士是很厉害的,一些妖魔鬼怪害怕道士,道士是妖怪的克星,但是,不是所有的道士都会捉妖,有些道士被妖怪吃掉,有些道士眼睛瞎了,有的道士心没了,都是道行不到家,需要修炼,但是,害怕孤单和寂寞,还有的想赚钱,结果去捉妖,反被妖怪给捉住,结果就成了妖怪的盘中餐。 天一笑着说:“大王,谢谢你器重贫道,贫道也是一些皮毛的功夫,要想捉住这只狐妖,有些困难,不如你另请高人吧。再说,贫道是来讲和结盟的,并没有得到授权,要帮助大王捉妖啊。” 大郎一听,觉得他说的话有点问题,看来是不想干,这可怎么办?他看看罗格,罗格说:“道长,我看你就不要推辞了,你既然来了,就要把这事给办好才行。中原国的人性命值钱,我们弯刀族人的性命就不值钱吗?天下苍生的性命不都一样吗?” 天一一听,觉得长老的话很有道理,这个人真不能小看,拿着平等的生命来说事,没错,妖就是妖,人就是人,人和妖不是一样的,在妖的世界里,吃人就是正常的,但是,在人的世界,谁敢去吃妖呢? “大王,贫道来这里和大王签约,没想到有这些条件啊,也怪贫道一时说错话,不该说出狐妖的。”天一说。 “这个世界有的东西失去了不会回来,一是光阴,去了就不会来;二是泼出去的水,泼出去了回不来;三是话语,说出去了就收不回来,你知道吗?道长在无意间说破天机,实际是救了我们民族,如果道长不说,我们还蒙在鼓里,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国民就没办法交代啊!”大郎说。 他说着说着就开始哭泣起来,这是少有的,就连罗格长老也吓一大跳,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他走火入魔了?一向坚强的大王竟然当众流泪,且十分伤心,这个人,看来是非常爱自己的国民,非常爱护自己的族人。 天一心想,这样的君王,不强大都难,要将他好好安抚,要不然,他不签约,这次回去不好向皇上交代,要是说是因为他没有带礼物还说得过去,要是知道大王没有要东西,就这么说,恐怕不靠谱。这个大王十分聪明,他虽然不要东西,可是比要东西更厉害,除妖是道士的活儿,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干这个,这是没法的事。 想到这里,天一说:“好吧,这样好不好?我答应除妖,但是除妖之后,立马签约。然后回国,不知道大王允许不允许。” “没问题,没问题,很好,很好,这下子我国国民有救了。”大王高兴了,像个孩子一样跳了起来。 天一觉得这君王适合当道士,比较单纯,只是他信的是他们的神,这个神是十分重要的,从小就受到家庭教育,不会轻易更改。 但是,有些道士不追求真理,反倒喜欢搞歪门邪道,想要让更多的人陷入迷惑当中,这些道士实在可恶,就像魔鬼在利用这些道士,在迫害道士,这样的话,就十分危险。天一道长说:“大王,谢谢你,我们下一步就要去除妖的,不用多久,你们弯刀族人就不会有非正常死亡的人了。” “那太感谢你了,太感谢你了。”大王说,他看了看罗格,问:“长老,你看,你有没有要问的?” “道长,老夫是弯刀族人部落的长老,想知道你去捉妖,需要带什么工具,需要多少人,请道长告诉老夫,老夫好提前下去准备。”罗格说,他将他心里所想的全部说出来,看着天一,仿佛要帮他很大的忙似的。 “不需要,天下妖怪都差不多,不分民族,也不分地域界限,贫道只需要一个铜盆,里面放入鸡血,是九斤重的公鸡的血,等到贫道捉到了妖怪,会将狐妖放进铜盆,只需要准备这个就行了。”天一说。 “这个容易,还要什么?”大郎问。 罗格看看大王,给他使个眼色,大郎明白,连忙改口说:“哦,好,好,我差点忘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本王一直在想,怎样才能拯救百姓的性命,没有听清楚道长的话,不过不要紧,长老听见是一样的,是一样的。” 这时候,大郎已经高兴极了,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手舞足蹈的,罗格看这个大王,真的有意思。 这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人,附在大郎耳边说了几句话,大郎听了,高兴地说:“好,好,进来吧,进来!” 他说完,从帐篷外走进来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萧生,他笑眯眯地说:“听说打中原国来了个高人,特来拜访。父王,高人在哪里?” “萧生,不得无礼,中原国的人很讲礼貌,你来,来,来给道长打个招呼,不得放肆。”大王说。 “孩儿知道了,父王。”萧生说着,走到弘法面前,问:“敢问你是道长吗?” 弘法忍住不笑,一本正经地说:“贫道这厢有礼了。”说完,就地做了个揖。 众人都忍住不笑,萧生正要行礼,大王说:“错了,错了,那是道长的徒弟,名叫弘法,这位才是道长。” 萧生一看,眼前这个小娃娃,哪里像道长的样子?分明是冒牌货,但那装束打扮,还真是那回事。 萧生说:“这位小哥还不错,装得挺像,不知道跟谁学的?” 弘法说:“贫道乃天地所生,从小跟着师傅长大,已经不是普通的小娃娃,不知道王子殿下,看贫道和其他同龄的娃娃有什么区别?” 萧生鼻子里哼了一声,说:“你再会装,可是声音出卖了你,你不要得意忘形。” “是吧,贫道怎么老是觉得缺少点啥,原来在这里。好啊,谢谢,谢谢殿下提醒,以后贫道要把声音练习练习。”弘法说。 “徒儿,不要胡说,声音要顺其自然,不要刻意去练,有的人生来就是童声,到死还是童声,这个不能求全,明白吗?大道要自然,自然是大道,不要逆天而行,触犯神灵。”天一说。 “知道你,师父!”弘法这一嗓子,声音可真够大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弘法是天一的徒弟,这一下确切无疑了。 萧生分辨出来谁是道长后,迅速跑到天一面前,说:“道长,在下萧生,不知道长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多加原谅。” “殿下,快免礼,贫道代表中原国的皇帝来和贵国结盟,签订永不侵犯条约,在此之前,大王要求贫道去捉妖,然后再签约。签约之后,贫道就要离开这里,回中原国了。”天一说。 萧生一听,来了劲儿,立马跳起来,说:“太好了,太好了,要捉妖是好事,只是我还不清楚,妖怪在哪里?” “孩儿,不要多问,一切交给道长处理就行,不要过问此事,捉妖不是一般人玩的,你还是参与别的游戏吧,回去读书,或者狩猎,不要掺和这件事。”大王担心萧生出事,萧生是他的独苗,一旦出事,他的江山就要拱手让给别人。他还是比较喜欢做稳当的事,出去捉妖,万一有个闪失,那就不是好玩的,无法向他额娘交代,另外,也无法向国民交代。 再说,那妖怪可不管谁是王子,谁是普通人,只要饿了,就会吃人,尤其是吃人的心,这可不是玩的。人没有了心,就没有了性命,其他的东西也将不复存在,人一死,万事皆休,想要回还,都很难,再说,人死了,也就没有了力气和思想,什么都将不复存在。 萧生听你这话,他不知道怎样来反驳,只是说:“父王,孩儿还是需要多锻炼锻炼,父王的江山,要想保住,必须要让孩儿像雄鹰那样飞出去,小鹰不离开巢穴,永远都不会飞,只有离开你巢穴,才能学会飞翔,孩儿不想做一只在巢###行走的老鹰,既然长了翅膀,就要学会飞翔,要不,长翅膀是为了好看吗?” 大王无言来辩论,看着小王子长成你大王子了,虎背熊腰的,不再是单薄的样子,这家伙将来有勇有谋,掌管整个弯刀族人应该没问题。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要小心。 “父王,上次父王非常英明,让孩儿去中原国,长了不少见识。孩儿要谢谢父王,不过,孩儿还希望父王再给孩儿一个机会,不如再让孩儿再去一次,长长见识,如果消灭了妖怪,道长一走,还有妖怪咋办?总不能每次都请道长过来除妖吧,要知道,这里离中原国隔着千山万水,毕竟不太方便,要想真正地保护弯刀族人,必须要学会除妖的方法,学会了方法,比什么都有用。还请父王多多考虑考虑,不要做错了。”萧生说。 “这小子,还敢跟本王这样说话!”大郎说,“你想去,你想去,你知道是捉什么妖怪吗?你这样想去,等你知道了是捉什么妖怪了再决定好吧?” “这个我还没想到。”萧生一拍脑袋,转脸对天一说:“道长,是什么妖怪?” “狐妖。”天一淡定地说。 “什么?狐妖?我们这里哪里有狐妖?”天一说。 “是这样的,你们部落内有没有人突然死了,肚子里没有心脏?”天一问。 萧生听天一这么一问,心里一琢磨,还真的是这么回事。 ------------ 第79章 同伙 第79章同伙 天一问了萧生之后,说:“这个你可能不太清楚,你可以问问在座的几位,是不是这种现象,这个问题一直存在很长时间了,只不过你可能在读书,没有注意罢了。” “道长,萧生也经常关注民生,也听说了这种现象,并且亲自察看,很像是被野狼叼走你心脏,这和狐妖有什么关系?”萧生问。 “有关系。贫道看到这里的气场不对,再看妖气甚浓,在高处,更为明显。”天一说。 “那么,这狐妖在哪里?”萧生问。 “实不相瞒,在雪山上。”道长说。 “什么?在雪山上?”萧生很惊讶,“那里没有狐妖,只有一位白雪仙女,是雪山的保护神,哪里是狐妖啊!” “很多人都这样说,说实话,那是以讹传讹,不是真的。雪山之上,有一个狐妖,因很少人去到那么高的山,就没有见过那狐妖,只觉得是仙女,那是一种想象,一种猜测。”天一说。 “王子殿下,师父看问题非常准确,他看准的事,不会错,要小心,不要怀疑。现在想改变主意还来得及。”弘法说。 弘法还想说,天一打断了他,做个手势,让他安静,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让他去,出了事,谁也担待不起,不让他去,恐怕小王子会不开心。 “萧生,如果你想去,本王不阻拦,本王非常相信道长,既然中原国派遣他出使本族,肯定非常信赖他,况且这次是本王请道长除妖,并不是他这次来的任务。他很想要在签约后早点回国,是本王邀请他留下的,既然你想去,本王就允许你去,不过要注意安全。本王会派一些人跟随你们,保护你们。”大王说,“这件事,本王也想通了,是雄鹰迟早要展翅高飞的,本王不阻拦,只是希望诸位马到成功。” 说完这些话,大王举起了奶茶,对大家说:“来,请端起桌前的奶茶,以茶代酒,一饮而尽,为道长壮行。” “多谢,多谢大王。”天一说。 天一本来喝酒,但在除妖之前,不喝酒,免得影响法力。 从帐篷里出来,见一溜停了马车,还有一些骑兵,站在马前待命。大王说:“勇士们,端起你们的酒盏,喝了这酒,你们勇往直前,到雪山去捉妖,听从道长的指挥,捉到妖之后,立马返回,本王与你们喝庆功酒。” 大家面面相觑,有点为难,只说是要执行一场特殊的任务,没想到是要去捉妖,当时,就有不少人想退出,可是,听说要听从一个汉人道士的指挥,心里稍微安定了些,冤有头债有主,这妖怪更比人厉害得多,想必会把他们的指挥官给逮走,然后再回去让他们知道,他们已经尽力,那妖怪一天吃一颗人心,道士的心被吃了,就不再吃新人的心,这样,他们就有时间逃走了。 这是如意算盘,自古到今,打仗的诀窍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逃,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不会逃跑,硬着头皮去打,恐怕会有问题,只能是吃力不讨好。 天一和弘法上了车,那一起赶车的躲在后面不出来,天一说:“那,赶车的师傅,你也要去。” 大王命令:“好!出发!”大王说完,然后就摔你碗,像汉人那样,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只不过,大王不亲自去,小王子亲自去,大家一看到小王子,也放了心,没有谁会舍得让自己的儿子上前线的。大家心里有了底,也就不怕啥了,看那道士虽老,道童还小,狐妖肯定会抓小孩子,吃小子的心,总比吃成人的心要好。 赶马车的扭扭捏捏地出来,极不情愿地样子,天一说:“你跟着贫道,很安全;你不跟贫道,出了事,贫道也负责给你家报信,你自己选择。” “好,我去,去,我看,到了这个地方,就没有安全的地方。哎――”赶马车说,赶紧去套车,检查车轮,然后上了一些润滑油。 赶车的很清楚,天一的本事十分了得,这里离雪山这么近,很容易出事,不如紧紧跟着道长,说不定会更安全。 大王送他们出行,又跟萧生交代了几句,萧生此刻变得冷静多了,他想的问题就是,如果把这个狐妖除掉,整个雪山周围都安静许多,再也不会有人被杀了,以前这里的人常有被杀的事发生,这些人,死得不明不白,这下子找到了原因。有些传闻不能信,谁知道雪山仙女是雪山狐妖呢?又有谁知道雪山的保护神,竟然是害人的妖精呢? 这事谁也说不清,有的人表面像天使,实际上是魔鬼,有的人表面狰狞可怖,实际上有一颗天使般的善良的心。这个,是人常犯的错误,经常凭表面来判断人,想像有人类社会是这样的,但是,在妖界可能不是这样,那里应该比较自由,没有伪装,妖会过着自由的生活,不会感到很疲累。 车到了山坡,无法往上爬行,天一命人摆开阵势,不再向山上进发,而是摆成一个太极图形,阴阳相配,在地上坐成了一圈,用拂尘在地上画了画,他就坐在中间,口中念念有词。 他在用心眼察看,那千年狐妖在哪里,天一的心眼像雄鹰的眼睛一样,在空中飞舞盘旋,最终锁定了目标,他看到狐妖正在沿着山沟朝这边跑来。 天一说:“大家小心,狐妖来了,不准任何跑到圈外,不听话的后果自负。” 大家听了,心里忐忑不安,他心想,这样的事,最好别发生在自己身上,看看王子殿下萧生,他还挺好,跟着道童弘法坐在一起,弘法时不时地起来,给香炉里填香,然后给天一沏茶,用小扇子扇炉火,将铜盆摆放在天一面前,然后将九斤重的公鸡杀掉,鸡血流进了铜盆。 萧生看到天一的徒弟在忙前忙后,很想帮忙,但不允许,天一吩咐说:“只是看,不要动手,弘法见得多,很熟悉,你今天只是观摩,不要着急,以后贫道会教你一些常用的捉妖技巧,你掌握一点,对付一般的妖怪应该没问题。” 萧生点点头,他心里不满意,到底是狐妖还是仙女,还不知道,希望不是狐妖是仙女,这样,他的雪山,就有保护神,弯刀族部落才会繁荣昌盛。 这点小秘密,天一早就看出来,只是没有说破而已,只是让萧生好好看看,没有别的。天一会穿墙术,萧生的心,早就被天一看穿,这个小王子生性善良,生来就笑,看起来像是一个不好养的主,谁知道,他一路顺利,自从生了他以后,弯刀族部落繁荣昌盛,还没遇到什么战争或者瘟疫,是这个萧生,给部族带来你好运,不是什么保护神,也不是雪山仙女,他们拜错了神,如果再这样下去,当萧生的好运到头了,自然就有厄运到来。在这之前,要把狐妖清除,自然会放慢弯刀族部落走弯路的脚步。 萧生不清楚天一有这本事,只好点头应允,做一个旁观者,看天一怎样捉妖。 天一动用心眼,看清了那狐妖越来越近,最后竟然飞上了天空,天一动用神眼,一直盯着那飞行的妖精,那妖精越飞越近,天一收回神眼,知道她要冲着公鸡血而来,令大家闭上眼睛,手拉手,不要松开。 大家只觉得耳畔呼呼地吹过去狂风,身上也嗖嗖地冒着凉气,仿佛有一双冰做的手在拍打后背脊梁,衣摆也随着风起起落落,杏黄旗在风中猎猎作响,不停地摇摆,旗杆也是弯曲的,然后再绷直,再弯曲,再绷直,那旗杆倔强得样子,就像勇士的性格,屡受打击,却从不退缩,愈战愈勇。 那无形无踪的东西来了,让大家都非常害怕,可不敢违反天一的命令,这是特殊的战斗,不用刀枪的,这些刀枪对付狐妖,简直是蜡烛做的刀枪遇到了烈火做成的妖怪,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狐妖显然是为了鸡血而来,她飞向那铜盆,无形中猛扑过去,只是感觉到与平时不同,有强大的气场,让她无法靠近。天一略略调整了一下姿势,如果不调整,狐妖进不来,也就不会靠近铜盆,天一调整了姿势以后,那狐妖就前进就变得轻松了。 她径直投奔铜盆,天一看得真切,飞起拂尘,伸向天空,往下一压,只听得“轰――”一声巨响,有一股气进入铜盆,天一念念有词,无量天尊,遂将拂尘在天上绕了一圈,压向那铜盆,盆里立刻飞出几滴鸡血,那鸡血落在地上的石头上,石头竟然吱吱地冒起你青烟。 天一说:“成了。” 道童弘法听天一这样说,赶紧加大你火炉的力度,火炉的火苗突突突地往上只窜。天一说:“移――” 萧生看到道童弘法将火炉移到铜盆底下,继续不停地用小扇子扇着炉火。铜盆很快就冒起了烟子。 铜盆里有一个女人发出哀号的声音,喊道:“道长,放我出来,出来之后,定当厚报。” 天一说:“孽畜,杀了多少人?说!” “道长,杀的都是该死之人。再说,一千年以来,不是靠人心,我也活不过来。经过千年的修炼,才达到今天的地步,还望道长网开一面,放我出来。”狐妖说。 萧生掩饰不了自己渴望见到狐妖的心,眼巴巴地看着天一道长,天一看出他的心思,说:“去,看看你心目中的雪山仙女吧。” 萧生巴不得他说这话,连忙跳起来,直奔铜盆,眼睛往铜盆里一看,吓得倒退几步,坐在了地上。 ------------ 第80章 签约 第80章签约 萧生看到的不是身穿白色纱衣,看起来飘逸动人,脸若桃花的美人仙女,他看到的是一个满脸长着黑毛的狐狸,像是从煤堆里或者炭灰窝里跑出来的一样,眼窝深陷,尖嘴猴腮的,呲牙咧嘴,在那里向道长求情。 天一看到萧生这样子,也不说话,只是命弘法扇扇子,给火炉扇风,那火越烧越旺,铜盆里的血,渐渐干了,狐妖也慢慢停止了哀求,想要挣脱铜盆,可惜被鸡血牢牢粘住,动弹不得,狐妖渐渐变成了灰。 天一拿出一个玉瓶,打开了塞子,伸出拂尘,向那铜盆挥了一下,说:“起!” 那铜盆里的灰形成一条绳子,向玉瓶飞来,进了玉瓶之后,天一将瓶口重新塞住,拿出一条小的黄色的字符,贴在瓶口,天一对瓶子说:“你在里面再呆一千年吧,看有没有有缘人来搭救,不过,这一千年,你不能出来害人了。” 说完,将玉瓶放入怀中,他要将玉瓶带走,不会让玉瓶呆在雪山。 天一见他徒儿还在扇火炉,就说:“住了吧,你要炖汤吗?” 弘法一看,铜盆里啥都没有,摸着后脑勺说:“完了啊,师父!” “完了,咱们该收摊走人了。你要是愿意在这里熬汤,也可以,为师我先去找大王,签了和约,我先走一步如何?”天一说。 “师父,师父,我不干,我要一起走,一起走!”弘法说。 大家一听,哈哈大笑,萧生笑得更欢快,不过,笑过之后,他对那仙女是狐妖还是不理解,怎么会这样?这完全是颠覆啊,完全破坏了仙女在他心目的形象。 天一见大家七手八脚地收拾东西,弘法更是积极,给天一送来了滚烫的奶茶,天一喝了,对萧生说:“这是一只狐妖,贫道看了,这里暂时没有狐妖,因这里寒冷,人烟也少,大部分的狐妖在中原国,那里人口稠密,适合人居,人口繁衍也快,你要想捉妖,还必须跟贫道到中原国去才行。” “道长,我很想再去中原国,那里简直太美了。非常热闹,不像我们这里冷冷清清的,特别是到了冬天,更是不能出门,只有在家烤火,不像中原国,一年四季都有好玩的地方,有好吃的,还有很多书可以读。”萧生说。 萧生说着,在天一面前走来走去,腰间挂着的血珮一荡一荡的,天一看那血珮,非常醒目,弘法在服侍天一,顺着天一的眼睛往他腰间一看,也发现了血珮,连忙说:“师父,那个东西好奇怪,像是中原国的东西。” 天一也明白,只是没说出来,弘法指出来那东西,萧生很得意,觉得自己就是中原国的人了。 天一问:“敢问王子殿下,你腰间佩带的玉可有来历,贫道看上去有些眼熟。” “哦,这是朋友送我的礼物。”萧生说。 “殿下,贫道没听错的话,刚才你说再去中原国,那么,以前你曾经去过中原国是吗?”天一问。 “是的,道长,萧生以前去过中原国,这玉珮就是明证。”萧生说着,看看远处有个小黑点,马上,小黑点就变成了一个人,大家一看,原来是格桑。 格桑说:“殿下,道长,大王命我来看看怎么样了。” 弘法看到格桑来了,高兴极了,叫道:“姐姐,姐姐,你可来了!” “这么了?我来了,妖怪就能捉住了吗?”格桑问。 “姐姐,你来得正好。妖怪刚刚捉住。我们正要回去,然后签和约,然后回国。”弘法说。 “我明白,是这样的,刚才在谈论我这个个血珮,格桑,你说说看,血珮是怎么回事。”萧生说。 “是这么回事啊!”格桑说,然后她就把事情经过大概讲了一遍,天一听了,说:“原来如此!难怪殿下说还要去中原国呢,敢情对中原国比价感兴趣啊。” “是的,萧生觉得中原国太好了,比较先进,比较舒服,可是,萧生是弯刀族人,这里是萧生永远的家园。那中原国再好,也不是久恋的家,萧生是王子,要听父王的安排才行。”萧生说着话,然后让格桑回去对大王报信,说马上他们就要拔营出发了。 格桑领命,瞬间消失,弘法想找她说话,都不行,弘法有点遗憾,有点失落,天一看出来,说了他一顿,他才老实,盯着天一有什么需要,赶紧去办。 那萧生弄明白了事情之后,然后说:“这样吧,我还是央求父王,让我跟着师父去捉妖,估计父王会考虑的。” 正说着话,东西已经收拾完毕,那些骑兵重新跨上战马,个个都英姿飒爽的,赶车的也把车套好了,过来请道长上车,天一正要上车,赶车的问:“道长,那狐妖捉住了吗?” “嗯。”天一回答。 “在哪里?”赶车的问。 “在这里。”道长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心。 赶车的马上明白了,嘿嘿嘿地笑了,弘法问:“你笑什么?” “我笑道长的心里有狐妖啊!”赶车的说。 “瞎说,我师父的心里哪有狐妖?是师父把狐妖放在玉瓶里了,玉瓶在我师父的怀里了。”弘法争辩道,仿佛对赶车的充满了成见。 “我说呢,”赶车的说,“道长长了一颗正义除妖的心,为民谋福利,到处行善的,怎么会在心里装了个狐妖呢?是我瞎想,是我相错你。对不起,对不起。” “这个没有啥,没啥,不要自责,不要自责。徒儿,退下,不要对赶车人发脾气,也要懂得尊重赶车的人,说实话,修炼的最高境界,是忘我,心里只装着天下苍生,装着黎民百姓,就不会计较个人得失,但是,要是不仔细检查自己的错误,恐怕将来会有更多的麻烦和错误找上门来。说实话,贫道还真要好好检讨自己,看看自己的心里是否有狐妖,或者有别的妖怪。”天一说。 “是,师父,以后我要小心。特别是讲话,不要看不起任何人,只要是人,就有存在的价值,都被上苍看为宝贵,只是后来有了妖心,才有妖魔的形状,才会做出一些坏事,以后,弘法要小心,坚持走正路,坚持尊重任何生灵,不要随便亵渎圣灵。“弘法说。 “对了,徒儿参透了,很有悟性,加油,徒儿的进步真的很大,要坚持,每天都要悟道,经常去悟,才更有长进。”天一说。 “明白了,明白了,师父,咱们准备好了,请上车走吧。”弘法说。 赶车的见天一制服了狐妖,说话又处处向着自己,心里很得意,就伏下身子,指着自己的后背对天一说:“道长,道长,从我背上上车吧,这样不费力。” “你是笑话我老吧?”天一说着,轻轻一跃,就上了马车,没有去踩赶马车的背,赶马车的更激动,觉得真是遇到好人了。 弘法也想这样,天一说:“你还小,功力达不到,来,把手给我。” 天一说着,伸出手来,递给弘法,弘法的手搭着天一,天一轻轻一使劲儿,那弘法就轻飘飘地落在马车上,接着,赶车的也跳上马车,等萧生上了马,天一命令道:“走!” 他一声令下,战马和他们都纷纷起来,战马嘶鸣,铁蹄得得地响,车马吱吱呀呀地往前走,大家都很开心,这比打传统的仗更刺激,打传统的仗,可以看见敌人,可以看到敌人死掉,但是,今天的作战,什么都看不到,最后看到铜盆,铜盆里是一个血迹模糊的东西,最后还变成了灰,变成了一条绳子,开始很粗,后来很细,竟然到了道长的玉瓶里,这个敌人被制服,看来是十分玄妙的事,这种战争,竟然没有死伤士兵,哪一次出战,都会有人受伤或者死亡,这一次却非同寻常。 大家都得意,走在凯旋的路上,觉得走起来特别地轻松。 队伍往前走,萧生走在车旁,一边走,一边跟天一说话。天一问:“殿下,你的血珮原来是弘毅皇帝所赐,真是太好了。不过,殿下犯了欺君之罪,殿下知道吗?” “什么叫‘欺君之罪’?”萧生不懂,赶紧问道。 “这是中原国定的罪名,其实,就是欺骗皇上,欺骗皇上的人,就是犯了欺君之罪的人,肯定会被处死,但是,现在的皇帝圣明,还没有因犯欺君之罪的人被处死。你就放心吧,再说你的确是外国人,这个没有什么争议,只是是什么国的人,殿下没有说实话,不过,这种实话没有说出来,是担心被人盯梢,将来就会被人盯梢暗杀。在那种情况下,可以撒谎,为的是保住自己的性命,这个无可厚非。”天一解释道。 他说着话,萧生认真地听,生怕漏掉什么教训。天一讲的话,正合他的心意,觉得道长真是博学多才,是难得的人才,想要请他多说话,都非常难。只不过,天一现在对说的人是弯刀族部落的大王的儿子——王子殿下,他更看中的是,将来和弯刀族人达成和平联盟,那将是当下百姓和以后子孙的福气,一直到永远。 萧生亲自经历这次捉妖大战,这可能是他这一生第一次接触中原国的道士,也可能以后很难接触到妖怪,如果有,自己可以学着去弄,到底成功与否,尚且需要一些时间,才能知道。 天一看到战士们都很高兴,在谈论着晚上吃什么,有的说吃羊肉,有的说吃牛肉,还有的说,吃野驴肉,总之,只要是食草动物,都可以吃。为了吃,他们争得面红耳赤。 ------------ 第81章 学道 第81章学道 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被不被吃。说到妖怪,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萧生说:“道长,我想再去中原国,但是恐怕我父王不答应,还想请道长在一旁说说,不知道长意下如何?” “贫道四处游走,闲时四门不出,二门不迈,在玄武观里潜心念经默想,殿下是好动之人,恐怕难守寂寞和孤独。”天一说。 “道长,萧生愿意。这些苦都能吃,只因想多学些本事,将来保佑族人,让族人越来越昌盛。”萧生说。 天一点点头,笑了,说:“原来殿下有一颗追求真道的心,好,好,不过,贫道十分担心殿下会坚持不下去的。” “道长,为什么?萧生哪一点不如别人呢?”萧生问。 “是这样的,越是想追求真道,越受魔鬼的引诱深,妖魔鬼怪不甘心,一定会让殿下成为他们的门徒,殿下越要反抗,受到的阻力越大,越想当好人,偏偏当不了好人,处处受到牵制,到处都有试探和引诱,那么,殿下的前功尽弃还是有的。就像青蛙努力向井口爬,非常艰难,想要看看井外的世界,想要看看比井口还大的蓝天,结果因为贪恋井内的生活,回头一望,不小心,就掉下去了。又要重新开始爬,但是,时间一长,就没有了斗志,逐渐随波逐流,年少时候的梦想也就此中断,再无可能续上了。”天一说。 “道长,萧生不会,萧生既然选择学道,就要学有所成,否则,就不会开始。父王目前身强力壮,正好治理国家部族,还有能力,也有精力,萧生倒还清闲,这时候,要好好地学,将来,当父王年老体弱时,萧生可以帮助父王治理部族,造福万民。就像乌鸦一样,可以反哺,也要像羔羊那样,可以跪乳,这些都是教育的好题材,只是很多人违背了真道,结果走上歪门邪道,实在可惜。”萧生说。 天一听了萧生的话,觉得这个家伙不简单,是人才,是有悟性的,比起那个小家伙弘法来,还是要成熟稳重些。 天一想到这里,笑道:“好吧,看看你的造化吧,如果是天意,那么贫道愿意将平生所学,包括以后所学所悟的,都教给殿下,但是,不要抱着希望来,带着失望走,贫道还是一名学生,在不断追求真道,需要相互提醒。再说,每人的恩赐不同,想法各异,不能追求相同,可以存在不同,这样,我们就能够取长补短,不至于太孤陋寡闻。” “是啊,道长说的很对,萧生正是这样想的,人不谦虚,太自满自大,就会膨胀,心里再也装不进什么新东西了,要知道,人都有不知道的东西,天苍苍,野茫茫,不知道的事太多了,稍不留意,就会陷入误区。萧生越看书,越发现书上的东西,还不是大自然的全部,很多东西,都在大自然的里面,要需要潜心去想,去悟,让自己得到的更多。”萧生说。 天一频频点头,不错,高原上的人,离天近,离地远,能够体会上苍的威力,在上苍面前懂得谦卑,还知道怎样度过难关,越是接近自然的东西,越能体会上苍造物的奇妙。 远处出现了大王的帐篷,大家都很兴奋,大王带着众人来欢迎他们凯旋归来,又是载歌载舞,鼓角争鸣,非常热闹。 大王笑道:“恭喜,恭喜啊,道长旗开得胜,马到成功了,捉到了狐妖,我们的男丁就安全了。也是啊,狐妖专门吃男丁的心脏,很奇怪啊!哈哈哈…….” “大王,那是因为狐妖,如果是别的妖怪,就不是吃男丁那么简单了。”天一说。 “道长的意思是说,还有专门吃女人的妖怪?”大王很惊讶。 “是的,大王,现在妖怪盛行。特别是那些战争和瘟疫过后,妖怪特别多。另外,还有一些痴男怨女,投河自尽的,上吊自/焚的,很多妖鬼,再就是一些自我修炼的蛇精、兔精、蛤蟆精等等,多了去了,因此贫道非常忙碌,这次捉妖完毕,请大王签了和约,贫道就要赶回中原国了。”天一说。 “好啊,好,先回帐内说说话吧。请!”大王大手一挥,就邀请那道长进帐篷内。 道长和弘法等一行人都进了帐内。赶车的也是,这是道长特意交代的,他总觉得人无贵贱之分,不能因为有的人有钱,就格外看待,其实,人的价值不是体现在人拥有多少财富上,这是道家的观点,另外,赶车的不注意卫生习惯,穿着比较脏,让弘法讨厌,这也是很正常的。谁叫赶车的太随意呢,起码要在穿着上注意一下,自己穿着不要太华丽,只要看起来大方、干净、朴素就行,自己穿干净的衣裳,自己觉得舒服,别人看了也觉得舒服,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 赶车在天一面前,算是挣够了面子,要是换成另外一个特使,那赶车的就是下人,根本不可能被邀请入账的,只能在外面和别的马夫一起,喝大碗茶,吃的也是下人吃的饭,不可能和王侯同席,更不可能在君王面前说话的。 这次出使,他遇到了好人,道长非常和蔼,让他更加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其实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本来没有贵贱之分,后来,人们的自私和罪性,让大家分成了三六九等,不过,人有次序,社会才正常,在某些方面,不能说完全不对,在某个时候,可能是对了,到了后来,才发现以前走错了路。 大家坐定,大王命人拿来好酒,要和大家庆功,但是道长不喝酒,在捉到狐妖之后,大王劝他喝点,这个不会影响法力的。天一觉得有理,就接受了。大王说:“多谢道长出手相助,解决了本族的后患问题,来,本王敬道长一杯。” 大郎说着,举起手中的酒,要敬道长,道长也不客气,说:“多谢大王。” 说完,道长将酒一饮而尽,他说:“大王,这次捉妖,大家都很听话。是不是也给他们一些赏赐呢?” 大王一听,拍了拍后脑勺,说:“哎呀,看本王这记性,你们出去的时候,是带了骑兵的,好,来人,给各位有功人员上菜上酒,大家有功,好好享受我们的神赐给我们的食物吧。” 下人听了,赶紧出去,给大家吃的。 帐外发出欢呼声,高声赞美神,接着是向大王致谢,大王听到帐外的欢呼,高兴极了,又要敬酒,天一说:“不了,大王,贫道的酒力有限,还是到这里吧。” “哦,道长,本王听说中原国很讲喝酒的礼节,喝一杯酒不太礼貌是吧?那么,本王不想让人说闲话,本王还想请道长再喝一杯酒,不知道道长给不给面子?”大王说。 “大王,既然到了大王的地盘,贫道就要遵守大王这边的风俗和习惯,这才叫讲礼貌,这是我们汉人立下的规矩,要尊重当地地主,不要喧宾夺主,以下犯上,如果不这样做,才是不讲理的。”天一说。 “好,好,痛快!那么,本王就不勉强了,来,吃肉,喝茶,这个总行吧。”大王说。 “这个行。”天一笑着说。 正在此时,罗格走过来,手里端着酒杯,对天一说:“不好意思,道长,说老实话,老夫开始还看不起道长,觉得中原国的道士都一个样,喜欢吹牛,但是不务实。今天所见,算是开了眼,我们是不打不相识,来,来,来,满饮此杯,略表敬意。” 天一本想拒绝,想到他是部族的总参谋,大王都听他的,驳回了他的面子,恐怕不好,就端起来酒杯。 罗格看了看酒杯,说:“且慢,来人,给道长斟酒。” 原来,他发现酒杯里空了,刚才道长和大王喝了酒,还没续上,这时候,有人立马过来,给道长续了酒,道长举起酒杯,说:“多谢长老,多谢长老!” “哈,哈哈,不用谢,我们这里的人没有你们汉人讲礼节,大家都随意惯了,要喝就喝,要吃就吃,说唱就唱,说跳就跳,这里快活着呢!”罗格说。 “是的,这样吧,我不胜酒力,这杯酒贫道只喝一半好吗?既然贵部落不讲客套,那么贫道斗胆讲出这么一个要求,你看怎么样?”天一说。 “好啊,没问题,没问题,不过,本长老很想看看狐妖到底在哪里,如果方便,请给老夫看看,道长看如何?”罗格说,原来罗格是想让天一难堪的,如果没有狐妖,证明天一是江湖骗子,如果有,那才是真诚的,免得大王跟着瞎起哄,大王被蒙蔽,就会和中原国签约,那么,以前的仇就不能报了。罗格很清楚,汉人都有一颗野心,将来必定要夺取他们的部落。 历史一再显示,反复轮回,就是这个理,他认准了汉人的野心,利用大王的善良,搞出一些事来,目的就是要让他们借着这机会来发展壮大自己,然后等养壮实了,可以出来咬人,吞吃别国。 天一看透了罗格的心,说:“多谢长老的体谅,既然你想看,那就看吧,只是不要害怕。” 天一一说,大家都停止了活动,原来大家都想看呢。 道长从怀里拿出一个玉瓶,交给罗格,说:“千万别动瓶塞和字符,要看,就对着灯光看。” 罗格小心翼翼地举着玉瓶,照着灯光,只见里面有一只小狐狸,就是那绳子变的,慢慢地挪动身子,还在叫着,哀求着,说:“天一,放我出来,我和你远日无冤,近日无仇,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干嘛要管闲事,你有本事放我出去,看我不要你小命!” ------------ 第82章 请辞 第82章请辞 罗格看了这个,很惊悚,众人都围过来看,看到隐隐约约的小狐狸,大家又听了它说的话,对天一更是敬佩。 罗格小心翼翼地递还给天一这个玉瓶,天一把玉瓶放进怀里,说:“这只狐妖,已经经过很长时间,才修炼成妖,一时两时没有化掉,能九九八十一天后,这狐妖将化为脓水,这事就算完毕。”天一说。 “哦,哈哈哈,好啊,好!”大王说,“长老,你看也看到了,听也听到了,这下子算满意了吗?” “满意了,满意了,老夫老了,会变小,有一颗童心,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还请道长原谅,请原谅!”罗格说,端着酒杯回到自己的座位。 这时,萧生端着酒杯过来,对天一说:“道长,我看到了道长捉妖,我证明,那狐妖的确超出我的想象,完全颠覆了我的想法,那神秘的雪上之上,住着的不是雪上仙女,不是雪山之神,是那修炼成功的白狐狸,这是真的啊,可是我不想相信,不想相信也不行,这是真的!” “既然王子殿下说了,那老夫还有什么怀疑的呢?道长真的不简单,不简单啊!”罗格说。 大家还想问什么,尤其是那个赶车的,跃跃欲试,被天一看到,做了手势,不让他说,赶车的只好闭嘴,不敢吭声。 萧生走到天一面前,说:“请道长满饮此杯,略表心意。” “没有满杯了,贫道早就说过,不胜酒力的,这还有半杯,就这样喝了吧。”天一说。 “行,师父怎样说,都行。”萧生说着,举起杯子,一仰脖,就喝了满满一杯酒,弯刀族人真是厉害,喝酒跟喝水似的,不过,这里是高原,是寒冷的地方,不喝酒,还真的很难受。 “什么,你刚才喊什么?”大王听到了,就问。 “父王,孩儿想去中原国,拜天一道长为师父,然后学习捉妖的技术,回来保护部族的人。”萧生说。 “这个,倒让本王感到新鲜。”大王说,不说话。这时候,罗格干咳了一声,大郎会意,就没有表态继续说。 萧生继续说:“父王,现在正值壮年,治理部族正好,孩儿在这里还不能帮助父王,孩儿想趁年轻,到外国多学点东西,再回来帮助父王,不知道父王作何感想?” 萧生说这话的时候,大郎偷偷看了看罗格,罗格点头,大郎心里明白了,对萧生说:“孩子,你说得有理,本王没有意见,只是要和道长商量,不知道道长是什么意见?” “是这样的,大王,在捉妖回来的路上,王子殿下已经向贫道说了,表明心迹,有决心跟着贫道吃苦,潜心学习捉妖术,然后拿来给大家服务。”天一说。 “是这样啊,那么,道长是同意了,是吧?”大郎问。 “是的。”天一说。 “那太好了,太好了,那么,本王…….”大郎刚想说话,突然听到了罗格的咳嗽声,这种咳嗽,显然是要发表意见了。 大郎没有说下去,环顾四周,然后喝了一点奶茶,说:“有谁想说话?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提嘛。” 罗格离开座位,上前一步,说:“大王,上次殿下跟着波斯商队,跟着麦麦提去了中原国,不知道大王还记得吗?” “记得,记得,这个怎么了?”大王问。 “当时去的身份是波斯商人的身份,是卖橄榄油的,这次又去,又是要学道士,是弯刀族人,这不是犯了欺君之罪吗?老夫知道,在中原国犯了欺君之罪,是要杀头的。殿下去了中原国,被人举报,那么,殿下就危险了。”罗格说。 “是这样啊!这倒是个难题,长老,你说说看,有什么办法没有?”大王为难了,不知道如何做,既能到中原国学习道法,又能避开皇上的治罪。 “这事,根据老夫的经验,解铃还须系铃人,这话要由殿下亲自说,告诉皇上实情,请求皇上谅解,有了这个,那皇上自然不会治罪。说这话之前,还是要隐瞒身份,在等到安全的时候,再出现不迟。”罗格说。 大王点点头,说:“嗯,这个主意不错,只是还需要一个中间人,去牵线搭桥,让王子可以见到皇上,当面说清,只是不可以说自己的是王子,只说是普通人,前一次跟着商队,为了安全,不得已才隐姓埋名,进入中原国,巧遇皇上,得到皇上的血珮,这是好事,凭着曾经搭救过皇上,皇上也不会拿他怎么样,了不起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就行了。” 天一很清楚,现在的大王不想打仗,研究透了这一点,天一说:“这样吧,这个中间人就是贫道,贫道负责去说,然后将殿下的真实身份说出来,不必要遮遮掩掩的,就是遮掩,现在也无法遮掩,贫道很懂帝王的心,帝王现在是要讲和,殿下去了,更加说明了讲和的决心,也可让中原国的皇帝放心,知道了大王的决心,甚至连自己的独生子都送来了潜心学道,还怕不是真心讲和么?” “是啊,老夫怎么没想到呢?的确是这样,王子殿下到了中原国,实际上是人质,当然,这个人质不存在索要钱财,中原国的皇帝要的是和平和安宁,需要签订攻守同盟,确保国家安全,这是真的。”罗格说。 “是啊,听了道长和长老的话,本王很清楚了,多谢诸位!这么说来,我们家的小王子是可以到中原国学道了。”大王问。 “对,老夫看是可以的。现在部族的事不多,大王正当年,完全可以胜任,这个时期,是小王子最该在外学习本领的时候,将来学成之后,就会为我们部族效力,到那时,大王可以把部族交给小王子打理了。”罗格说。 “好,好,本王明白了,那么,请大家尽情喝酒吃肉吧,来人,献上歌舞。”大王吩咐道。 话音一落,从帐外进来一群花枝招展的女人,然后,乐曲响起来,歌声唱起来,大家观赏着歌舞,喝着美酒和奶茶,品尝着美味佳肴,大家都很快乐。惟独天一不喜不悲,面无表情,他在潜心想着除妖心诀,在人欢喜的时候,他也要保持冷静,因为妖怪不会休息,总在人放松的时候,来攻击人。有了天一这个保护者,这个帐篷自然没事,加之刚才除了一个很大很厉害的狐妖,附近也算安宁了许多,但是,除掉了狐妖,不代表就能放纵,还要注意将来或者下一刻要发生什么,没有远虑,必有近忧。 当然,罗格也是部族的先知,不苟言笑,虽不会捉妖,但是,也有远见,在这个时候,他更需要冷静地思考整个部族的事,在大方向上,罗格让大王来把握,比较粗犷的线条,让大王来画,比较细小的事情,由罗格来控制,尽量让这个部族走向繁荣富强。 宴席过后,大王安排了天一他们下去歇息,当然,安排最好的帐篷,安排最好的女人来服侍,但是,天一都拒绝,只是让弘法来照顾自己,他很弘法,弘法也清楚怎样来照顾,从小到大,都是这样。 天一过的生活很简单,大部分的时间是用来思考,用来潜心修炼,提升捉妖的技术,弘法比较活泼,喜欢玩耍,对于思考这些事,他觉得沉闷,因此,天一有时候会说他没有悟性,这也是有道理的。 当晚没有什么事发生,他们第二天,就要离开这里,但是和约还没签。 天一不知道大王要做什么事,为什么到了这个时候,还不签约呢? 原来,大王和罗格在宴席散了之后,又在一起合计了半宿,一直到天色微明,罗格说:“这殿下要去学道,为了安全,还是要派人保护的。” “为什么?那天一不是很能干的吗?” “天一,捉妖没问题,在灵界,他是一把好手,但是,在人世间,对付活人,他还有些仁慈,我看出来了,他对那个赶车的就心存怜悯,估计会被坏人利用。为了王子的安全,还是要注意一下,来自妖界灵界的,由天一负责;来自人间的坏人,另外派人来负责。”罗格说。 “长老,这么说,天一不能保护殿下吗?”大王说。 “大王,你也看出来了吧?那天一只是在另一个世界行,在人世间还需要人照顾,你看,他带的徒弟,那个小道童,叫‘弘法’的,你知道吗?他是来照顾天一的。”罗格说。 “哦,是的,我知道,那小道童还比较灵活,但是,在妖界不太行,跟别的道士差不多。他不怎么有悟性,看得出来,如果有悟性,天一也就不会再要小王子了。以前,听说天一从来不招徒弟的,自从捡了这个小道童弘法,就已经打破了不收徒的规矩,收了徒弟没有教出来,他的脸上也没光,为了让自己的招牌不被砸烂,他就索性再招一个,也就是来为他赢回失去的,而小王子刚好来补这个缺。”罗格说。 天一点点头,说:“这么说,还是要派小王子去了?” “是啊,在宴席上已经说好了,不好变卦,如果变卦,就会被汉人说我们没诚信,再谈和约,恐怕就让人担心这个是不是诚心诚意的了。”罗格说。 “那好,我们就签约,让小王子去学道,如果学好了,可以帮助本王。将来本王老了,也可以让他继续管理部族了。”大王说。 “是的,大王。现在王子多一些磨难,是好事,不要养尊处优,将来一事无成。殿下是个好苗子,千万别毁了。”罗格说完,大王陷入了沉思。 ------------ 第83章 磨蹭 第83章磨蹭 天明时分,他们终于确定让王子去中原国,跟随天一道长学道,专门掌握捉妖技术,保护部族。 同时,派遣加勒同去,格桑负责传信,这样,赶车的就撅着嘴巴不说话了,说马车太小,人太多,车是旧车,马是老马,他就十分不情愿,扭扭捏捏地,慢慢吞吞地磨洋工。 天一看出来,说:“你有点不乐意啊!是不是嫌马瘦车旧?” 赶车的一听,两眼放光,看着天一道长,使劲儿地点点头,说:“道长真厉害!看出来了,是的,小的的车太旧,坐的人多了,恐怕受不了,再说,马也老了,也没力气,带你们师徒俩,还勉强凑合,要是多带一个,恐怕都不行。” “好吧,第一会儿见到大王,你跟他说。”天一说。 “小的不敢!” “你先说,贫道帮衬帮衬,想必大王会给,你要知道,这里是出马的时候,还舍不得加两匹马吗?”天一说。 “好,小的听道长的。这是好事,如果给了小的车马,小的不收你们的车马费。”赶车的说。 “再说吧,再说!看来,还是要等见到大王再说。贫道也要找他,看看有什么情况,和约到现在还没个动静。”天一说。 “师父,你说的,是怎么回事?和约还没给吗?”弘法问,他很好奇,这事明明对他有好处,为什么还这样? “是的,徒儿你不懂,大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肯定要前思后想,把问题弄清楚,然后再说,毕竟这是关系到两国命运的大事。”天一说。 “我明白了。谢谢师父指点。”弘法说。 “道长,那车和马的事一定记得说啊!”赶车的不放心,又在追问。 “放心吧,放心!”天一说。 说完话,有人过来,对天一说:“道长,大王有请,在前面的小树林签约。” 天一一看,在前方有一片桦树林,不错,那个地方的确不错,早上的太阳是金黄色的,照在白桦林上,黄灿灿的一大片,白色的桦树,斑斑驳驳的,像一群跳舞的少女。 大王选择在桦树林签约,是有纪念意义,因为帐篷常常搬迁,桦树林不会轻易搬家,再说,那个地方比较背风,还能遮挡耀眼的阳光,在这个地方签约,在史书上也好记载,从各方面来讲,都是最佳的选择。 天一上了车,弘法招呼天一上车后,也跳上了车,赶车的心里惦记着新马车,跑起来格外轻快。 车很快到了桦树林,大王先迎上来,说:“道长,昨晚休息好了吗?” “不错,这个地方很美,也比较安静,很适合休息,默想,我已经休息好了。”天一说。 “好,那么我们就签约吧,来,请上座。”大王说着,将天一让到了一张案几旁,旁边有一把椅子,看起来是从中原国运来的。 大王说:“这些椅子,是本王特意从中原国买来的,坐上去非常舒服,才知道中原国有不少的能工巧匠,今日结盟之后,还请道长回去跟皇上好好说说,借给本王一些能工巧匠,帮助本王做一些柜子、椅子和桌子,分给部族里的人。草原上有的,本王都愿意和中原国交换。” “这个没问题,今日签约,是新的开始,两国关系恢复正常,互谅互让,不相互侵犯,反而结成攻守同盟,将来发展外交和贸易,互通有无,让两国的百姓都生活幸福,那是多好的事啊。”天一说。 “是的,那么,道长,就请拿出和约文书吧。”大王说。 天一的手向外一伸,弘法会意,赶紧从旁边的书筒里拿出文书,递给天一,天一拿了文书,看了看,恭恭敬敬地递给大王,大王让罗格长老看你,罗格点点头,说:“不错,还有弯刀族的语言文字啊,看来,你们的皇帝真是心细,这样的君王是千载难逢的明君啊,你们有福气了。” 罗格看完和约文书,写的都是好的,大家看了,都觉得精彩,美轮美奂的,非常完美,大王不太懂文句,甚至连文字的意思都不太清楚,毕竟他所经历的,和文字打交道的时间特别少,从小到大,大部分的时间就是跟狼打交道,杀狼、猎狼,是他从小到大做的工作。没办法,为了保护群体的安全,有时候不得不做出牺牲,这个牺牲,就是没空读书。狼群总是作乱,要想吃到肥美的羊肉,必须要付出努力去杀死恶狼,否则,恶狼就会吃到肥美的羊肉。 罗格表示没问题,那就没问题,大王十分信赖他,他拿出王的印玺,在和约上摁上印迹,冒出吱吱的烟子,有了这个东西,就算和约成立了。 天一拿了和约,手一伸,弘法会意,从怀里掏出特使大印,也在和约上面摁上了印迹。 弄完之后,大王哈哈大笑,正要说话,天一说:“不好意思,大王,还有一张,拿来。” 天一说着,他向弘法伸手,弘法会意,又从书筒里拿出一张和约,天一同样恭恭敬敬地将和约递给了大王,大王又将和约拿给罗格,罗格草草一看,说:“好了,和那个一样,盖印章吧。” “哦,好好,拿来。”大王命令,罗格乖乖地把和约拿给了大王。 大王接了和约,盖了章,然后拿给天一,天一也盖了章,然后交给大王,说:“这样吧,这份大王收了,保存,贫道拿一份带回家,交给我国的皇上,各自保存,留作备忘,不知道可以吗?” “你们安排得很好,本王没有意见。”大王说完,看着远处的赶车的在伸长脖子往这里看,“哦哈哈哈”一声笑出声来,大家惊悚,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罗格顺着大王张望的方向一看,是赶车的那小子,难道说这次没让他坐桌子他有意见啊! 大王问:“那赶车的也想来啊,那就让他来吧。” 有人跑过去,请赶车的过来,赶车的吓一跳,不过,来之前,天一有交代,早就安排好了,他不太慌张,有人请,他就去,见了大王行了个礼,说:“大王,小的给大王行礼了。” “免礼,你在看什么?”大郎很有兴趣。 “大王,小的是个赶车的,最关心的是我的马,我的车,这些是小的的吃饭的家伙,来的时候好办,回去的时候就难办。”赶车的说,因为紧张,说话有些颤抖音。 “这个事啊,说明你很爱本职工作嘛!是好事,好事,不过,你说的,怎么说来的时候好办,回去的时候就不好办呢?”大王好奇地问。 “是这样的,小的听说这次王子殿下要一同去中原国,另外,同行的还有两个,一共三个,加上来的时候两个,一共是六个,小的车旧马瘦,怎样才能回国呢?估计走到半路,马就会累死,我们怎么办?只能呆在路上等人来救援了。”赶车的说。 “哦,哈哈,是这样,本王的部落别的东西没有,好马还是有一些,另外,大车也有,本王的木匠做座椅可能不如中原国的能工巧匠,但是,做起马车来,还是强项,整个中原国都找不到像本王的木匠。这样车你尽管放心,跑上几千里路,应该没问题。”大王说。 赶车的一听,心花怒放,可是拿不定主意这些车马会给谁,他看看天一,天一会意,也猜出了大王的心思,就问:“大王,你说的意思,是不是要给赶车的换换啊。不过,贫道带来的人,是要带回的,他家里的老小还在眼巴巴地望着他呢。” “本王知道,绝对不会留下他,要不然,还要操心给他牛羊,让他去放牧,他还不会,还要操心给他妻妾,他也驾驭不了,我们部落的女人,厉害得很呢。”大王笑着说。 “贫道对女人没有研究,还是早点安排吧。”天一说。 大家都很开心,听了天一的话,觉得时间不早了,该上路了,但是,赶车的仿佛还在做梦,没弄懂,不知道是在王面前害怕还是怎么了。 大王命令:“给一辆有小屋的大马车,八匹骏马拉的,送给中原国赶马车的。” 赶马车的一听,高兴极了,连忙致谢:“多谢大王,多谢!” “谢什么?我们都是一家人了,如同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本王有的,就是你们的,你们有的,本王想要,你们也不会舍不得吧。”大王说。 “是啊,只要小的有的,小的也愿意给大王。”赶马车的说。 “你这是说笑话了,本王说的不是这个,本王说的,是和你们皇帝、你们中原国的关系,不是和你的关系,你是中原国的百姓,没有什么资财,哪里能和朝廷相比?本王说的意思不是针对国民,是针对中原国的。”大王解释道。 这下子,该轮到赶马车的着急了,他弄不懂大王说的是什么意思。 大王转脸对天一说:“道长,两国的和约已经签订,那么,下一步,咱们该让萧生行拜师礼,另外,拜师礼过后,要让他的随从现身了。” “随从?”天一问道。 “就是他的保镖,有两个人,一男一女,都是他们小时候的伙伴,从小到大,在一起的形影不离的朋友,同时,他们也身怀绝技,可以保护王子殿下。”大王说。 “原来如此!好啊,好啊,贫道想见识见识。”天一说,“刚才不是说要走吗?那么,就请大王安排,安排好了之后,要尽快赶路,皇上还在翘首盼归了。” 他们说这话,现场立马出现了格桑,弘法一见,高兴地喊道:“姐姐!” 天一看了弘法一眼,说:“徒儿,不得无礼。” 弘法立刻耷拉着脑袋,不敢再吭声。 ------------ 第84章 启程 第84章启程 格桑的突然出现,一点都不奇怪,因她本来就是这样,来无影,去无踪,快如闪电,无法触及。 格桑看到你弘法,当然高兴,冲着他笑了笑,然后到了大王面前,说:“格桑参见大王!” “免礼,格桑!最近你的父母可好?”大王问。 “很好,多谢大王挂牵!”格桑说,“家父问大王的安,这是家父新打的野味,送给大王尝尝。” 格桑说着话,从身上卸下来一只黄羊,那黄羊嘴巴还长着,眼睛还睁着,身上的血迹未干,身上还有余温,大王看了,哈哈一笑:“承蒙你的父亲有心,打到了野味记得给本王分享,真好!那么,以后本王射杀了野狼,也给你父亲分一点吧。” “多谢大王。”格桑说,“父亲得到大王打的狼,他肯定会很高兴的。” 大王说:“汉人有个说法,叫礼尚往来吧,我们这里也可以借用的。” 格桑说完,站立一旁,看着大家,大王说:“怎么还没见到王子殿下吗?这小子跑到哪里去了?” “启禀大王,殿下和加勒在摔跤。”随从报告说。 “什么?这俩小子,还摔跤啊!都什么时候了,现在谁摔赢了,快点让他们都过来。”大王命令道。 “好的,大王。”那随从跑过去,绕过一座土坡,看到他俩还在坡下打得不可开交呢。 原来,萧生喜欢摔跤,这种方式,就是凭力气和技巧,不用刀枪棍棒等兵器,那些武器有优劣高低,可以请能工巧匠来做,只要材料好,做工到位,作为冷兵器,还是可以的,但是要比赛自身的力气和技巧,就需要个人的表现的和实力了,不是铠甲或者兵器能代替的。 加勒是有名的大力士,在整个部族,没有谁能比得过他,他经常和萧生比试,只用了百分之一的力气,为的就是让萧生可以得到很好的训练。 每次比赛,都是加勒赢,要是不赢,还麻烦了。其实,萧生最大的感觉就是,加勒的力气不是来自自身,而是来自大地,只要让加勒的脚离开地面,加勒就没了力气,这时候,萧生只要稍微用点力气,那个加勒就玩完,要是加勒不离开脚下的土地,就是有一万个萧生,也休想弄得过加勒。 这个秘密,只有萧生知道,加勒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让知道,这个力气的来源是大地,没有了大地,就没有了一切,谁想要制服加勒,就是轻而易举的事。基于这种关系,萧生从来不对任何人提起加勒的秘密,这事不能说,一旦说出去,对加勒来说,就是死亡的日子,要知道,加勒的仇敌有很多,特别是上次去中原国,杀了不少人,那些死者的家属或者朋友,都会找加勒报仇,加勒如果离开地面,就成为普通人,仇人肯定要寻机报复,这时候,加勒就十分危险了。 萧生知道这事以后,也为他保守秘密,这样他们之间就更加相互依赖了,更加信任,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大的秘密,这样的秘密都肯说,小秘密就更多了,不存在相互隐瞒。 上次皇上给了加勒一枚玉指环,萧生知道,这枚指环是他要来的,不是自愿送的。拿回去后,加勒自然要给他看,看了之后,他就很高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两个人都似乎和中原国的皇帝扯上了关系,仿佛两个人的命运和这个见过一会面的皇帝有着不可分的联系。 现在萧生还不是大王,还不是首领,在某些方面不能行使王的权力,和加勒关系好,不代表以后关系好,这个谁也说不出原因,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 他俩接到了命令,停止了玩耍角力,就到了白桦树林,看到了大王,双双叩拜,大王让他们平身,问:“你们这么大了,还打架吗?” “父王,萧生不是打架,是和加勒角力比赛,看看谁更有力气。”萧生辩解说。 “本王知道了,你们是在玩耍,不是真的打架,如果是真的,本王就会为你担心,你怎么是加勒的对手呢?”大王问。 “是这样的,父王,萧生不是他的对手,萧生知道,但是萧生只是在拿他当陪练的人,父王,萧生从他那里学习到不少东西,悟出不少的道理。”萧生说。 “本王清楚了,很好,很好,那么你想怎么样呢?”大王问。 “萧生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能太骄傲,否则就很麻烦。”萧生说。 “很对!今天,本王允许你跟道长一起学道,到中原国去,怎么样?”大王问。 “好啊,好啊,简直太好了!这是现实梦寐以求的事,多谢父王,多谢道长。”萧生忙不迭地致谢。 “这小子好懂礼貌啊,看来将来前途无量,非常有出息!”罗格说。 “多谢罗格长老。”萧生赶紧补充道,他很清楚,罗格是他父王的参谋和军师,对他父亲的帮助很大,刚才都谢了,就是没谢他,肯定有意见,于是就转过来向他致谢,像这样的部族的先知,更加注意细节,不小心,就会酿成大错,他对部族的前途担忧,左右都影响着父王的决策,这个细节千万别忽视了,否则以后就不好弄。 “哈哈哈,谢谢,谢谢,小王子长大了,从中原国走一趟,就是一个样,走两趟,说不定又是一个样,不简单,不简单啊!”长老发出赞叹。 就是这样的情况,仍有不少缺憾,萧生不懂的东西还有很多,加上他还年轻,有不少的事都要做。这么一个人,就是这样的,他很想知道未来的事情,又想着中原国的富饶和魅力,去多学点,回来为部族服务,那有多好啊。 “加勒、格桑,两位部族的英雄,上次保护王子殿下安全去来中原国,今天,又要去中原国,大家都要好好地保护殿下,当然,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直接跟王子说。”大王说。 “大王,我们一定完成任务,就像上次去中原国,怎样平安地去,就怎样平安地回,请大王放心。”加勒说。 “那么,本王就放心了,加勒、格桑,你们都要回去看看你父母在启程吗?”大王问。 “回大王,加勒才从父母家出来,不用看。以前早有交代,说可能还要去中原国,因此,加勒早就做了准备,跟父母都交代好了。”加勒说。 大王微微一笑,看着格桑,格桑上前一步,行礼后说:“大王,格桑早已回家了,可以随时出发。要看父母很容易,只要殿下允许,格桑一眨眼的工夫,就能回到家里,根本不用担心。” “哦,哈哈,这样才好,大家都有奇功异能,这次是在盟国,大家最好不要太嚣张,免得人家看不起我们。”大王说。 “不会,大王,我们一定能够安全回来,给大王脸上增添光彩,绝不给大王脸上抹黑。”格桑说,姑娘的嘴巴就是利索,不像男子那样嘴笨,想得到,说不出,这个事也真让人郁闷,比较而言,加勒的嘴更笨,殿下的嘴还行,毕竟是饱读诗书,学习了一些文化知识,没有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这个不能因他年轻而轻视他。 事情已经敲定,大家各自归去,赶车的新马车也来了,上了车,本来要设宴送行,道长不干,不喜欢这种热闹,大王就作罢,只有让他们连夜离开,前往中原国。 一路上,晚上住宿,白天走路,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都很开心,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到了黑松林,感觉到阴森森的风吹来,身上就有些受不了。 还有,风吹过松林的时候,发出的像波涛的声音,那种声音,也让人感到自己在海洋中的小船上颠簸,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会翻船,葬身大海,喂了鱼虾。 赶车的尤其害怕,格桑不喜欢坐车,她的速度极快,一会儿在京都,一会儿到了弯刀族部落的大王营营区,经过黑松林时没有感觉。 不是弘法缠着她要跟她说话,她不会在车上停留一刻的。 黑松林拿格桑没办法,听说这条黑龙仍在松林里,赶车的担心得很,心都在嗓子眼里了,手心里汗津津的,抓住马缰绳的手也在发抖,听那一浪高过一浪的风声,他觉得黑龙就在他身边。 “赶车的,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呢?马上到中原国,你完成了任务,就要各自分开了,你总得给我们一个名字,下次再用车,就去找你,你看怎么样?”加勒说。 加勒的嗓门大,突然一说话,赶车的正紧张得要死,一嗓子,就把他吓得掉地上了,他赶紧从地上爬起来,钻到马车下边,马受到了缰绳的拉扯,就停了下来。 大家一看这个情况,哈哈大笑,笑声已经掩盖住了恐惧。 他说:“谁啊,这是谁啊?干嘛要吓人呢?” “我,是我,加勒,加勒啊!”加勒在马车上喊着,见赶车的不见了,就从车上跳了下来,他一跳下车,地上就现出两个大脚印,深深的,是加勒踩的吗?不像,加勒把脚往大脚窝里探了探,说:“嚯,是个大家伙啊!” 这一嗓子不要紧,赶车的在马车下面哭了起来,说:“你别喊了,吓死人了。哎呀,看来,我是能来不能回去了。你说的大脚印,就是巨人的脚印,巨人是吃人的,我听爷爷说过。爷,你赶紧进来吧,那巨人就在附近,就别大嗓门喊着招惹他来了,行行好,行行好吧!” 赶车的一看这情形,清楚了刚才说话的不是黑龙,是加勒,但是,加勒发现的脚印他也发现了,他正在猜是谁的呢,听他这么一说,想到了老人说的话,他立马说出来,说完之后,加勒听了还真觉得有理。 ------------ 第85章 巨人 第85章巨人 加勒不怕巨人,他还很想见见巨人,于是对赶车的说:“你出来吧,不要怕,我能保护你。” 赶车的见加勒说话非常肯定,就问:“你说的是真的吗?那我要是被巨人吃了,你要负责我家老小的生计啊!” “这个没问题,我告诉你吧,就是我不管,道长也会管,就是道长不管,还有皇上管,毕竟是你在送特使去邻国签约,你立功了,应该得到奖赏。”加勒说。 “是吗?那太好了,行,等等,我出来再说。”赶车的从车下面爬出来,拍了拍身上的土,笑着说:“太好了,还是站起来舒服啊。” “是啊,人是两条腿的,牲畜是四条腿的,当然不一样,两条腿的管理四条腿的,这才正常。四条腿的想做两条腿的事,不容易,两条腿的做四条腿的事,那是没出息的。”萧生说。 赶车的见萧生说话,不敢吭声了,知道他是王子殿下,身份贵重,不敢小看,更不敢犟嘴。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于是,赶车的说:“殿下说得对,说得对。”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呢?早就想问你,总是没有机会。现在可以说了吧?”萧生问。 “是这样,我的贱名是狗剩,是我娘生我的时候,为了好养活,取名狗剩,意思是狗都不吃我,是够吃剩下来的意思。”赶车的说。 “哈哈哈哈,你可真有意思,哪有叫这名字的?在我们部族,不会起这样的名字。”殿下说。 “殿下,那是你们部族的习惯,我们中原国不是这样,名字越贱,人越容易成活,我娘的意思,是让我能顺利长大,这不,我不长大了吗?”赶车的说。 “哦,原来是这样!”萧生说。 天一见车不走了,索性下来活动活动,弘法赶紧搀扶他下车,天一说:“不必了,我能行,还没老,我能做的,就自己做,不能做的,再找你吧,你要有眼色,看得懂我的意思。明白吗?” 弘法被说了一顿,又不好犟嘴,只好忍者,他很清楚,现在是徒弟,不能逆天,否则会被别人笑话,特别是格桑姐姐会随时出现,她不在现场还好,至少还有些脸面,如果在场,那才丢人呐。 天一跳下车,轻飘飘的,像是有一朵云彩托着他一般。他在地上走着,突然说:“不好,有人来了。” 加勒听了,感到有力量逼近,问:“我也感觉到了,是怎么回事?” “大家小心,有敌人要来袭击我们。”天一说。 他的话音刚落,狗剩就哭起来,说:“哎呀,怕什么来什么!道长,是不是黑龙啊,快点用你的拂尘把它打回去吧!那黑龙太可怕了。” “不是黑龙,黑龙已经知道贫道在这里,他不是恶龙,是因情犯错,离开龙宫,在这里安家,离开是非之地,到这个地方来,闭关修炼,但不是害好人,不用害怕,今天来的,贫道觉得是个人,不是龙。”天一说。 “师父,是不是巨人?”弘法问。 “没错,这次你悟到了,从走路的声音听出来,是巨人;从现场的脚印来看,这家伙个头不小。”天一说。 天一说了这话,狗剩吓得直哆嗦,他的声音都打颤了,对萧生说:“请殿下一定要照顾我的亲人啊。” 萧生心里也没谱儿,说:“你不用害怕,要死大家一块死,你托我照顾你家人,恐怕不好说。看看那巨人到底怎么样再说吧。” 正说着话,“咚咚咚”走路的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厚重,甚至都感到大地在颤抖,马车都在发抖,那些马也惊恐不安,似乎想要逃跑,无奈车被固定,马无法挣脱,在原地踏步,甩着尾巴,嘴里嘶鸣。 加勒很高兴,终于来个对手,这样才好,好久没遇到个对手,今天终于遇到,真是天赐良机,只要专心依靠苍天所赐的大地,汲取大地的精华和力量,任凭再厉害的巨人,在加勒面前也是小菜一碟。 大家都有些担心,包括天一,也没把握,对付妖魔鬼怪,天一没说的,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但是,对付人,就难说了,他知道人心,可是不知道巨人的心。在巨人面前,对天一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 萧生说:“加勒,你的对手来了,看你的了。没关系,失败了可以重来,我们都是好兄弟,苍天在上,我们的神会保护我们的。” “请放心,王子殿下,保护王子是加勒的责任和义务,任务如山,非常厚重,加勒会拼死保护殿下的,加勒保证会让殿下平安无事的。”加勒说。 加勒的态度让萧生吃了定心丸,他和加勒交过手,知道加勒力大无穷,让大山移开,没有谁能做到,加勒能!只要给加勒一根足够结实的杠子,他能把两座山给挑起来。 这样的人物,从古到今,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就是典型的大力士,如今遇到强劲的对手,看他怎样应对。 巨人终于出现了,超出人们的想象,站在加勒面前,加勒只有他小腿肚子高。 巨人的头上有云彩,问:“你们这群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加勒说:“你是什么人?先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我们再回答你的问题。” “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我要是不说我是谁呢?你能拿我怎么样?”巨人问。 “你能不能蹲下来说话?与你说话,我费劲儿啊,我脖子疼啊。”加勒问。 “没办法,我也不想长这么高,我在这里住了五百年,都没看到过活人过来,你们是什么人?先告诉我,我在告诉你!”巨人说。 “什么?你在这里住了五百年?那么,前不久,从这里过去了一辆车,那不是人是什么?你没看到吗?”加勒问。 “没看到,我去老鹰巢里找鸟蛋吃了,那鹰蛋的味道可真美啊!”巨人说。 除了加勒敢和巨人说话外,没有人敢搭腔。萧生也怕,不过,他是殿下,只要加勒在,他就不怕,看到加勒和巨人对话,他感觉到这巨人不是坏人,于是跟加勒使个眼色,加勒会意,就放松了警惕,丢掉了手中的石头。 巨人看出来,瞪着磨盘大的眼睛珠子,盯着加勒手里的石头落地,问:“你在干什么?” 加勒说:“防身的。” “防身?我又没袭击你,你防的哪门子身?”巨人问。 “我不知道你的来意,谁知道你吃不吃人?”加勒说,“哎,我说你,听见没有,蹲下来说话,你不嫌累吗?你不嫌累,我也还累,你想让我以后走路时都仰着头吗?”加勒说。 “好,我听你的,你说咋弄就咋弄,你不说,我还不觉得累,你说你,我才发现,原来勾着头说话,真的也很累,和你仰头说话是一样累。”巨人说。 巨人说着话,跪了下来,只听得“轰――”一声响,远处的山坡上的巨石滚落下来,“噗通――”一声掉进河里,激起了巨大的浪花,马车也弹跳了起来,最后落定,骏马惊慌地嘶鸣。 “我说巨人,我要你蹲下来,你干嘛跪下呢?”加勒问。 “你这个小子有完没完?我要是蹲得下来,还用你说吗?”巨人反问加勒。 加勒一看,原来巨人蹲下来就是地动山摇的,算了,不用蹲,跪下更好,按照人类的习惯,下跪是表示愿意臣服的意思,愿意听从主人的安排,说向东就向东,说向西就向西,如果不跪,证明不愿意臣服,估计巨人在这个地方呆得时间长了,离开人类太久,没有学到人类的文明。 加勒想到这里,哈哈大笑,说:“我知道了,算了,不为难你了,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来这里的,我也不清楚。”巨人说。 “怪不得了,你不知道你叫啥名字,不知道怎么到这里来,看来,你是天生的,地造的,不如你就叫天生地造吧。”加勒说。 “不好听,不好听,我喜欢吃鸟蛋,叫我鸟蛋算了。”巨人说。 “这个不好听,不好听,你的名字一定要响亮,你在这里居住多年,长得高大,不如叫天使子吧。”加勒说。 “嗯,这个名字好听,说不定,我的父亲是天使,我的母亲是人,所以我叫天使子最好,母亲生下我,可能就痛死了,我被鸟蛋养活了,所以,我喜欢鸟蛋。”巨人说。 “好吧,我知道了你的来历,这样吧,从今往后,你就是天使子。我叫加勒,你直接叫我名字吧。”加勒说。 说完之后,加勒让他们都自我介绍,天使子瞪着磨盘大的眼睛,一个一个地辨认,最后说:“太好了,太好了,我终于发现和我长得一样的人了,不过,你们怎么长得这么小啊?” “天使子,你不知道,我们是人生的,都有父母,你是天使生的,不同,你生下来,吃鸟蛋就能活,我们生下来,是要吃奶的。”加勒说。 “哦,吃什么奶?”天使子问。 “吃###啊!当然,人不出奶,也吃牛奶或者羊奶,也能活命,不像你吃鸟蛋,再说,鸟蛋都被你吃完了,我们到哪里找鸟蛋吃啊?”加勒说。 “哦,哈哈,真是开玩笑啊。我是天使子,生下来后,我妈就死了,我是天使的儿子,我爸爸没有奶,只有用鸟蛋来养活我了,虽然我没见过我爸爸,可是我感觉到我爸爸的存在,他一直在帮助我,让我成长,到现在,我可能长得比我爸爸还高,我好想见到我爸爸啊。”天使子说,带着忧愁的面容,叹了一口气说。 ------------ 第86章 鸟蛋 第86章鸟蛋 巨人说了这话之后,加勒倒不害怕了,原来这是个傻大个儿,高得像山,脑子却简单,说难听点,就是缺心眼,要是论打架,加勒不见得比他差。 “天使子,我问你,你愿意呆在这里吃鸟蛋,还是跟我去中原国?”加勒问。 “中原国有鸟蛋吃吗?”天使子问。 “这个,这个嘛——”加勒不知道怎样回答。 有人突然干咳了两声,加勒一听,一看,不是别人,是萧生,萧生示意加勒过去,加勒对天使子说:“天使子,你等着啊,我和王子说句话。” “殿下,有什么说的?”加勒跑到萧生面前问。 “怎么没鸟蛋呢?你忘了,中原国不像我们,到处打狼、放牧群羊、还养马、养牛,他们家家户户都养鸡鸭鹅的,那些东西下的蛋都是鸟蛋,不过,个头比麻雀蛋要大得多。你问问他,看他想不想去吃,怎样去,才不被发现。”萧生说。 “知道了,殿下,我这就去问。”加勒说。 加勒离开萧生,跑到巨人天使子面前说:“殿下说了,中原国到处都有鸟蛋,只要你有钱,就能买到很多,怎样吃都吃不完,只是你这么大个子,恐怕你去不了,你要是去得了,恐怕也会被当成怪物打死的。” “哦,是吗?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去中原国,有办法,你要知道,我是天使子,我爸爸是天使,会变化,我会打架,一般的人打不过我,只是看你这个样子,不怕我,要是换个人,可能早就吓得尿裤子了。”天使子说。 “不怕你说得好听,你变一个我看看,我看到了才相信,看不到,就不信。你变,变吧!”加勒说,他听了天使子说的话,格外感兴趣,不知道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好玩的事,好玩的人,不是出来,做梦也想不到啊。 天使子说:“你看好了,我变成一个和你手上指环一样的东西,只要你拿得动,你就戴上吧。” “好啊,好啊,快变,不要啰嗦了。”加勒说。 天使子答应了,然后开始变化,刚才还是一个大山一样的人,突然变成一股烟,逐渐缩小,烟子凝结,慢慢地上了加勒的手心,加勒的手里慢慢地凝结成一枚指环,加勒慢慢地感觉到分量,不过,加勒有来自大地给的力量,巨人变成了指环,体积变小,质量却不变,全部压在了他身上。 加勒的脚下渐渐现出一个坑,加勒感觉有了压力,不过,他还能轻松应对,他的力量来自大地,大地能载得动众山,这个巨人倒没有大山重,当然不在话下了。 指环在加勒手里,加勒看着指环,竟然和他手上戴的指环一模一样,加勒笑了,说:“看来是真的,你可真行啊!” “小意思,小意思,我还能变回来,你要不要看看?”天使子问。 “好了,好了,算了,算了,你变小了更可爱,说起话来也容易,不要变回去了,你看看,跟着我们走,只不过你要让我走路了,车是坐不成,要是坐了,车会垮掉;马也骑不成,世上还没有哪匹马经得起一座小山,只能走路了。”加勒说。 “好啊,不好意思,不过,我可以变啊,让我来帮你,你就不用坐车骑马了。”天使子说。 “你说你能变?你能变成啥?”加勒问。 “我能变成一只大鸟啊!我喜欢吃鸟蛋,对鸟感兴趣,为了吃到鸟蛋,有时候不得不变一变,飞到鸟巢里偷鸟蛋吃。”天使子说。 “那你变成什么大鸟?能带动我,要知道,我喜欢脚踏实地。”加勒说,他没有说出自己的秘密,这个秘密只有萧生知道,可是,天一听他说这话的意思,已经猜出来,**不离十了,他懂心术,不能因为这个,耽误行程。 “我喜欢雕,就变成雕吧,我带着你飞,你说停哪儿我就停哪儿,你看怎么样?”天使子说。 “好啊,那太好了,有了你的帮助,我就能和格桑一起跑了。”加勒说。 他说这话,其实是吹牛,要知道,格桑行走起来,比飞还快,如闪电,没有人撵得上,刚才在京都,现在在大王的营地,来去自如,加勒只是借着天使子的翅膀,可以飞翔,可是,格桑比飞还快。 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大家都跑过来看,甚至走在最后的,连狗剩——赶车的都来看了。天使子问:“怎么这么多人!” 加勒向他介绍说:“这是天一道长,这是萧生殿下,这是弘法,这是赶车的师傅。还有一个,刚才也说了,是格桑,她现在不知道在哪里。不过,她可能会随时出现。” “大家好,我来了!”一个甜脆脆的声音响起,大家一看,是格桑。 格桑问:“你们在背后说我啊!” “哪里,我们在介绍一个新朋友。”加勒说。 “什么朋友?我看不到啊!我只看到你在对你的手说话,看起来神经兮兮的!咯咯咯……”格桑笑着说。 “我的朋友是天使的儿子,他会变化,他的真身是一个巨人,像一座小山,你想看看吗?为了说话不仰着脖子难受,就让他变成了指环,你看的,是这个银指环,这个银白色的指环,看起来很轻,实际上和真的小山一样重,要不,你来试试看。”加勒说。 “好啊,我来试试。”格桑就想尝试尝试。 “好,给你,不要后悔啊!”加勒说。 “慢着,格桑,不要胡来,不要莽撞,免得后悔。”萧生说。 格桑听了萧生的话,不敢接了。 萧生走在前面,对加勒说:“把他放在地上,如果格桑好奇,想尝试一下,就尝试吧,只是不能直接给她。” 加勒说:“好吧。” 他对银指环点点头,说:“委屈你一下,满足一下格桑的好奇心。” “好的,没事,没事。”天使子说。 加勒将银指环放在地上,格桑过去拿,使出全身的力气,也没办法拿起来,累得额头上直冒汗,银指环仍是纹丝未动,无法撼动,格桑说:“这真是一件宝贝啊,看到的人想要捡起来,就没办法,是没办法的事。” “哈哈,是啊,这个银指环只怕掉在地上,没人捡的起来,看来,贪财的人不见得什么钱都会得到的,就是把这个指环给贪官,贪官也拿不动,看起来很多银子,实际上就是一枚指环,想必也不会让贪官得逞。”加勒说。 “好了吗?我在地上还挺凉的,老是让我躺在地上,你想让我感冒啊?”天使子问。 “不,不,我要把你捡起来。不过,不知道,谁想再试试?”加勒问。 没有人响应。天一道长很清楚,这个天使子是天使和人的产物,带有神性,不是妖魔,不用去捉拿,他也不想冒险来捡指环,他很清楚,下一步,天使子会自己起来,变成神雕的。 果然,加勒说:“你起来吧,不是要给我变成大雕吗?我等着呢。” “哎呀,你现在成了我的主人了啊!不过,没关系,谁让你是第一个跟我说话的人呢。好啊,好啊,我是第一个被人问到有什么本事的人,原来这就是本事啊,会变几样东西,就是本事,敢情在人类看来,会形体的变化就是本事,殊不知,在神界,是要心理的变化,才是变化啊。看来,人还是比神要差得远。”天使子说,“好吧,我变!” 天使子说完,地上的银色的指环不见了,变成了一只大雕,蹲在地上,眼睛炯炯有神,歪着头,眼珠子盯着加勒。 加勒一看,明白过来,大家吓了一跳,大家都清楚,大雕一来,小动物和家禽都要遭殃,甚至一些小鸟,都要躲开,否则,小命难保。 加勒看了大雕,对萧生说:“殿下,你上去吧,我们一起骑,看怎么样?” “可以,都上来吧,人多还热闹,不要挠痒痒啊,抓住我的羽毛,免得掉下来,只是不要在我背上翻跟头。”天使子说。 “嗯,我知道了。”加勒说,看着萧生,萧生左右为难。看看大雕的背足够宽阔,上去后,只要抓紧羽毛,应该没问题,只是要是掉下来,恐怕就不好玩了。 “上来吧,三四个人都没事,只是有点挤,不要掉下去一个,否则,我一急,就可能俯冲下去,去救人,但是,其他人抓不牢的话,也会掉下去,到时候我就没办法救所有人了。这么高的地方,一掉下去,就不可能活了。”天使子说。 话音一落,狗剩说话了,他心里很不愿意让大家都去乘坐大雕,都坐了大雕,他就孤单了,不可能丢下大车和骏马,图快,很快能回到家,可是,这些车马是自己养生的家伙,没了它们,骑坐大雕回家后,干什么呢?又不会当官,又没有文化,干什么好呢? 说完,大家都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看来,都不敢不坐大雕,萧生很想尝试,可是考虑到他一走,其他人怎么办,只好作罢,他说:“加勒,你上去吧,试试就知道了。” 加勒答应了一声,就上了大雕,在雕的后背上走了一圈,说:“不错,不错,天使子,飞起来试试。” “你坐好了,我要飞了。”天使子说着,然后背着加勒,展开翅膀,两脚在地上一蹬,翅膀开始铺开,扇动,大风起来,吹动了草丛,还有灌木丛,都呼啦啦地往两边倒,萧生、格桑等人的衣服摆子被风吹得乱摆,狗剩的帽子几乎被吹飞了,狗剩赶紧用手捂住耳朵,拉住了帽耳朵,猫着腰,有冷风袭来,感到非常冰冷,像是从天上高空来的冷空气一般。 ------------ 第87章 神雕 第87章神雕 加勒觉得头晕眼花,身子往后一仰,差点翻了个跟头,幸亏手抓住了神雕脖子后面的羽毛,没有滚落下来,神雕飞起,向蓝天冲去,加勒只觉得耳畔的风呼呼地往后面飞去。 加勒一离开地面,顿时就像刚出生不久的绵羊羔一般,浑身无力,在空中闭了眼睛,不敢看什么,只是觉得身子轻飘飘的,仿佛在梦中,或者在云彩上跳舞。 天使子说:“你睁开眼看看吧,我是不是在飞?” 加勒听了,才晓得这不是梦,是在天使子的背上,他睁开眼一瞧,底下的森林还有青山,湖泊,越来越小,伸手可以触摸到天上的云彩了,加勒已经看不到萧生殿下,还有天一道士,那些人都消失不见了。 加勒说:“行了,我知道你会变了,好得很,你下去吧,我觉得带你去中原国,应该没问题。你管天上,我管地上,我们一起帮助萧生殿下,让他学会捉拿妖魔鬼怪的方法,为人类造福。” “哦,原来是这样啊!这还不简单?哪里有妖怪,派我们去捉拿不就行了?何必让一个王子去学捉妖术呢?”天使子说。 “嗯,你不清楚,我也不清楚,大王和罗格长老这样商量的,是要让王子去学,殿下也很感兴趣,可能是想见识,或者想成长,不想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想多经历一些,才会得到更好的锻炼,让他得到更好的结果。”加勒说。 “我知道了,大概是在经历了之后,更能成熟,不再莽撞,也不乱下结论,公正地处理国内的事务,要让百姓能够及时伸冤,早点得到安慰吧。”天使子说着,看到地面上的大山就像棋子了,就说:“这高处好是好,就是太高了,显得孤独,不如下去,和他们一起,有说有笑的,很热闹。我可不想万年都在孤独中度过。”天使子说。 加勒说:“好吧,快点下去吧,我知道你的本事了,好得很!不过,我告诉你,在中原国那里,要懂得谦虚谨慎,免得引来杀身之祸。” “好,我们下去,我告诉你,我从来不害怕什么祸不祸的,我倒很愿意为去看看谁能杀得了我?我知道我的爸爸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很愿意为爸爸多做点事,我知道,在为人民做好事的时候,肯定会有人跳出来说话的,那些陈词滥调让人厌烦。”天使子说着,“注意,我要降落了,身子往后仰,要抓紧我的羽毛,不能随便松手。” “好的,下去吧。”加勒说,“我还从来没有离开过大地这么长时间,倒还觉得浑身无力的。快下去吧。” 加勒让天使子降落,天使子看到那片黑松林,说:“你看,那里是黑松林,估计那里就有妖精,我们下去会一会怎样?” “是吗?不过,现在不是时候,现在要先找到殿下再说,有妖怪不要紧,有天一道长,什么妖都拿得住。”加勒说。 “我明白了,是这样的啊,快,抓紧,我要降落了。”天使子说着,俯冲下去,不用扇翅膀,平稳地滑翔下去,最后平稳地停在大马车附近,然后收了翅膀,大家被突然而至的神雕吓了一跳,还以为又刮了飓风一般。 他们降落后,大家睁开眼,刚才那风太大,吹起了不少枯草和树叶,人们纷纷挡着脸,避免被这些东西打到。围拢来,大家看到加勒从神雕背上下来,站在地上,只见那无穷尽的力量顺着加勒的鞋子,吱吱吱地往加勒身上跑。加勒重新获得了活力,改变了刚才的萎靡不振的状态,重新容光焕发起来。 “怎么样?怎么样?从天上往地上看是怎样的?”一群人围上来,关切地问。 “天使子开始上升的时候,我吓得不敢睁眼睛,等要看的时候,发现所有地上的东西,从高往低看,绝不相同,那些人就像蚂蚁,车像小盒子,简直太美了。”加勒说。 “真的吗?那还能再飞一次吗?”有个孩子在说话了,大家一看,正是弘法,弘法非常喜欢这种游戏,他不等师父开口,他先提出了问题。 天一也在旁边听加勒说的,他见弘法说这话,就赶紧阻拦说:“弘法,不要插嘴,时候不早了,在这里耽误时间长了,不太好,还是要抓紧时间,赶紧赶路,这些上天入地的事,以后你会经常遇到。” 弘法吐了吐舌头,不敢吭声,退在一旁,毕恭毕敬的。 格桑问:“这真是一只神雕,情急之下,还能带我们脱离危险,真是太好了。” 加勒听了格桑说的话,有点得意,不过,萧生一句话,让加勒泄了气,他说:“不要得意忘形,要知道,格桑不用飞,一会东、一会西的,谁也赶不上她,神雕就是再厉害,还是要起飞和降落,这就耽误了时间。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在战争年代,这个神雕和加勒结合起来,一定是百战百胜的。” 萧生的话,让加勒又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和别人合作,可以成功,担心的是,如果自己离开大地,在空中怎样和敌人作战,这是一个问题,不过,对他来说,这也不算啥,一般来说,敌人都在地面,空中的敌人,应该不算什么,不多,也可以让天使子去处理就够了,要是论打仗,还是平原的要多一些。 没有人愿意去冒险坐神雕上天了,加勒有了很多力气,就让天使子变成了银指环,放在手里,对萧生说:“殿下,我走路吧,马车和马都不能骑,走路也快,不会拖拉队伍的后腿的。” “行,你们要紧紧跟上,不要掉队了,要知道,听说这里的黑松林里有妖怪,你们俩要是掉了队,就别怪妖精来吃你们。”萧生说。 听了这话,加勒说:“我不怕,将来要指望殿下来捉拿黑松林的妖怪,有了殿下,黑松林的妖怪不在话下,应当可以捉拿到手的,到时候,来往的客商就不用担心被妖怪摘取心脏去吃了。” “是的啊,现在还不行,还不能去捉妖,要潜心学道,学到之后,再进行捉拿妖怪,否则就不容易捉到。搞不好,自己还被妖怪捉去了。先把妖怪养在这里,以后来收拾吧。”萧生笑着说,他说这话,是有十足的把握,根本不害怕会遇到危险,因天一道长在这里,当然,可以高枕无忧了。 加勒左手戴着玉指环,是弘毅皇帝所赐;右手戴着银指环,是天使子变的,可以随时将银指环变回原形,在紧要关头,可以拿来吓唬吓唬敌人,当然,想要真的震慑敌人,还有可能就是使用随处可见的杀人武器,当敌人死了几个后,就会震撼周围的人。 车队继续往前走,格桑不耐烦,早就到了大王的营地,向大王报告了黑松林边上发生的事,就觉得非常奇怪,难道说人世间真的有天使子,以前只是听说,现在已经眼见为实了。原来,传说中的神人,就是天使和人间的女子所生的。只因天使看见人间的女子非常美貌,他们在天上,看着地上的美女,比天上要热闹多了,就觉得要下去尝尝女人的味道,于是就和地上的女子发生了关系,不久,就生下了天使子。 当然,天使和女子能生出天使子,证明天使子一半像神、另一半像人。天使子的母亲在生下他不久,就染了一场疾病,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护和看顾,她就离开了天使子。 天使子具有神性,也有人性,他的想法就是要看看人是怎样生活的,不至于天天呆在黑松林,无所事事非常无聊。 这次遇到了加勒,算是人生中的大事,本来想打一架,看得出来,加勒还是不怕打的,越打越勇,不见得能打得过,与其自讨没趣儿,不如不打,让友谊快速成长,比打架要好得多。 天使子说:“加勒兄,我以后就这样称呼你了,你觉得累,就说一声,不如我变成一匹马来驮着你,你看怎么样?” “还好,这一会儿,我还不算累,等累的时候,我再对你说吧。”加勒说。 “好的,累的话,千万要说啊,我们是兄弟了,不要见怪,要知道,除了有鸟蛋吃,我啥都能干,不用说,我是最能干的。”天使子说。 天使子喜欢吹牛,这是所有男人的共性,加勒也有一点,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女人,这是男人的本性,是天然的,不是娇柔做作的。天使子说他想变成一匹马来让加勒骑,实际上是想要得到加勒的欢心,只有这样,才能让加勒更愿意和他说话。 天使子一个人在黑松林呆的时间长了,就很害怕孤单,虽然有天使爸爸在暗中保护,但是,他爸爸还有很多事要做,总是被派去做事,他没办法,只好换一个人玩,听鸟语,吃鸟蛋,听松林里的松涛,看百兽在林中游玩。 加勒是他遇到的敢向他开口说话的人,这个是天使子的乐趣所在,本来天使子不是神,也不完全是人,是天使暗恋地上的女人,和女人结合生下来的半神半人的东西,不过,在某些时候,天使子还真是好样的,他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独特的思维,遇到了加勒,可以帮助他完成他的想法,或者可以有个交流的对象,这就是最大的满足。 加勒的力气很大,不离开大地,力量就会无穷大,别说一个天使子就是一百个天使子,他也带得动,他不觉得累,倒觉得很轻松。天使子也是,这两个家伙要是联合起来,打败一般的怪物还是可以的。 ------------ 第88章 功夫 第88章功夫 加勒知道天使子喜欢吃鸟蛋,到了中原国,要想吃鸟蛋,还必须要下一番功夫。 过了黑松林,还好没有什么大的风险,再往前,就进入了中原国,在中原国,到处都在开垦成了土地,树林倒没有几个,稀稀疏疏的,数得清楚。 要想吃鸟蛋,有点难,找到一棵树都难,到哪里找鸟窝呢?加勒夸下海口,说到了中原国,保证天使子有鸟蛋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走着走着,天使子就饿了,说:“大哥,你说有鸟蛋吃的,我饿了,你快给我点东西吃吧。” 加勒就怕他说这话,到处看看,没有树,连一棵都没有,大车在大路上走,吱吱呀呀的,对天使子的说法不予理会,或者压根都没听到。 这种情况下,加勒知道一诺千金的道理,说:“好吧,我知道了,我一定给你找到吃的。” 他们这样说,大车停下来,狗剩说:“殿下说了,大家歇歇,累了,饿了,吃点东西再走。” 天使子高兴了,说:“天使子还真行,知道我们饿了。这下子可好,你们都能吃肉,我不能吃。” 加勒说:“牛肉干不好吃,想吃新鲜的。” 萧生说:“你们快过来吃牛肉干啊!” “殿下,我不想吃。”加勒说。 “为什么?”萧生很奇怪。“为什么不想吃?难道说结识了新朋友,兴奋得睡不着了吗?” “不是,不是,是我觉得牛肉干不好吃。” “那你想吃什么呢?在旅途上,哪里有吃的,不像在馆子里,想吃啥就吃啥,还有美酒,真是快活啊!”殿下说。 “是的,我不想吃,是因为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没有吃的。”加勒说。 “哦,原来你是为朋友啊!真够仗义的啊!行,你有种!但是,你不吃,万一倒下了,将来会怎么办?你要知道,你的朋友是在你手上,你没有力气,怎样才能戴着你的朋友走呢?”萧生劝道。 加勒一想,说的有理,不过,他更想让天使子得到吃的。 正说着话,看到前面有一只跑鸡,钻进了灌木丛。加勒来劲儿了,他很清楚,既然有了跑鸡,就一定有鸡窝,这个季节,跑鸡肯定会生蛋,孵蛋。 他这么一想,就来了精神,对天使子说:“太好了,走吧,我们去找跑鸡蛋。” 萧生笑了笑,摇摇头,走了。 加勒顺着跑鸡钻进去的灌木丛一看,竟然很茂盛,人都进不去,加勒考虑到天使子要吃,顾不得许多,拔起灌木,一拔就是一串,拔了之后,人才能进去。大家一看,加勒竟然拔掉了这么的灌木和荆棘,心里很是敬佩,这力气十分了得啊! 他拔出了灌木荆棘,看到后面还有一层,于是再拔,像这样的荆棘,大概有不少就是这样的,要让一般人来拔,恐怕需要一千人拔一天,还没有什么起色,但在加勒手里,就像拔小葱一样,一拔一大把,最后终于看到了鸡窝。 这个跑鸡窝里有不少的鸡蛋,看起来比较晶莹剔透,有些斑点,像是鹌鹑蛋,不过,比鹌鹑蛋大,比家养的鸡蛋小,对加勒来说,这是最好的,暂时委屈了一下。 没想到天使子立马从加勒手上下来了,直接扑向鸡窝,没有两下,鸡窝就弄得乱七八糟了,再一看,天使子抬起头来,头上满是杂草,还有一些蛋清和蛋黄,弄得满脸都是,加勒哈哈大笑。 “笑什么?快吃,还等酒吗?”天使子问。 “哦,哈哈哈哈,我不等酒,可是,这蛋有一股腥味,怎么吃啊!”加勒说。 天使子说:“真是笑话,这是美食佳肴啊,不好吃?你没有尝过,怎么说不好吃?” “算了,如果是肉,才好吃,不是肉,就难吃。”加勒说。 “别说吃肉了,我爸爸说,他们巨人,都是吃素的,不吃肉,吃肉的才长不大。你要是吃素,就更厉害。不信你试试。”天使子说。 “算了,你怎么不吃肉?偏要让我吃?”加勒问。 “你不清楚吗?我是半天使半人,人喜欢吃肉,我不吃,说明我现在不完全是人;天使喜欢吃素的,我也不吃,说明不我不完全是天使。”天使子说。 加勒看着他的样子,更觉得可笑,担心他有意见,就不笑了,加上肚子的确有些咕咕咕地叫,觉得的确有点饿了,就说:“好吧,我想,我应该吃点东西了。” “牛肉干,你又不吃,想吃什么呢?”天使子问。 “现在还没想好。”加勒说。 正说着话,天使子还在捡拾鸡窝里散落的蛋,捡到一个,高兴地大叫,然后吃了,再捡,再吃,连壳一起吃,的确豪爽。他吃东西的时候,个子不高,和正常人一样。 正在吃蛋的时候,突然,有两只跑鸡向天使子跑过来,直接冲向天使子面前,因天使子正蹲着,没有料到有东西来袭击,跑鸡跑过来,跳起来就啄天使子的眼睛,吓了他一跳,他立马伸手来捉,不偏不倚,一手一个,抓住了两只跑鸡。 天使子一使劲儿,两只跑鸡的脖子就断了,鸡头飞出去,还张合着嘴巴,血汩汩地流出来,踢弹了几下,就没有了力气。 他将跑鸡扔给加勒,说:“听说这肉也好吃,你尝尝,本来我不想杀它们,可是它们太小人了,竟然背后搞偷袭,要想打我,也可以,当面来,不要背后搞,那不够公开透明。” “你是想着理由来吃鸡肉吧?不过,鸡肉的确比牛肉好吃,太好了,那么,拿来吧。”加勒说着,将跑鸡的羽毛连皮撕开,剥了皮,连羽毛一起扔掉,肚子用刀子拉开,掏出五脏六腑,里面摸了盐巴,然后将两只鸡用荷叶包了,在地上挖了坑,埋在地下,然后在上面烧火,一边烧,一边和天使子说话。 天使子很高兴,吃了跑鸡蛋,饱了,将手和脸都洗了,坐在火堆旁烤火。 萧生已经用过牛肉,想要喝点奶茶,看见加勒他们在烤火,就走过来,架起了锅,开始烧起来,奶茶的香味很快四溢开来,他将奶茶烧得滚滚的,然后每人都倒了一碗,给大家喝。 对于这个王子,大家都觉得不错,他没有摆架子,没有王子的样子,反倒和平民差不多,这样的王子殿下现在很少看到了。 他说:“大家都不要叫我殿下,我和大家都一样,我们的王国都需要我们每个人来努力,其实,我是一个平民,如果大家信赖,可以暂时管理部族,让部族得到平安喜乐,如果不信赖,可以另外选择别人来管理。” 他话说完,天一频频点头,说:“好啊,好啊,大家遇到这么一位好君王,是你们的神在暗中保佑你们了,应该感谢上苍,不是你们的神,你们也不会走到今天啊。” 他说完,大家都认可,看看时间不早,大家都基本上吃过了饭,要出发了,看到这里还在架火,萧生问:“怎么样?我们都吃好了,你呢?” “好,我也好了。”加勒说,然后将火灭了,扒开灰堆,掏出荷叶,竟然没有烧坏,看来是土保护了荷叶,打开荷叶,一股浓烈的香味,顿时将所有人都征服了。 不过,刚才喝了奶茶,吃了牛肉干,就是再香的食物,也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趣,这两只烤跑鸡,加勒推销不出去,只有自己吃了,萧生说:“人吃饱了,就是吃山珍海味,也不觉得好吃。人在饥饿的时候,就是吃糠咽菜,也觉得香甜。” “对,殿下说得对,我们都是这样想的。”加勒说。 加勒烤的跑鸡简直太香了,狗剩凑过来,问:“好吃吗?” 加勒一看,狗剩竟然流口水了,说:“嗯,还不错,比较新鲜。” “哦,那太好了,我们中原国就喜欢吃鸡,弯刀族部落喜欢吃牛羊肉,那东西吃多了上火,又喝牛奶,让人受不了。” “这就是你不懂了,你知道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弯刀族人住在高原,那里很冷,不吃牛羊肉,不喝奶,就会冷的,哪里像中原国,比较温暖,吃鸡肉就可以了,再说,鸡肉的油也多。吃多了,会长胖的。” “是吗?我就长不胖,不管吃多少,都是这样。”狗剩说。 “好,我吃不完,这只鸡就给你吧。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快,快,大家都在等着我俩了,吃完了就走。”加勒说。 “真的让我吃吗?”狗剩问道,生怕加勒改变主意了似的。 “是啊,我啥时候撒谎了呢?快吃吧,我说帮助天使子找鸟蛋,找不到,我心里难受,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说就算了,说了,就要做到,要么,就免开尊口。”加勒说。 “嗯,那谢谢了,谢谢!”狗剩不客气,从小都饿怕了,吃鸡也是到过年的时候,才说不定吃个鸡屁股,就算了不起了,鸡大腿都是给别人吃,自己吃不到,还要干活,真是哭啊!那时候,只要能吃饱饭就行,就是幸福,不要说吃肉,连野菜都没得吃,树皮都吃完了。 狗剩自古就有这样想法,就是要尽量让肚子满意,要吃饱,吃啥不吃啥,重要的是吃饱。 这只鸡是在他吃饱之后,要来的,他本来不想吃,可加勒不停地要求,没办法,他只好吃了,谁知,赶车的人就是不同,竟然又吃掉了一只鸡! 加勒将火弄灭,然后给天使子示意,让他变成指环,天使子说:“我变成牛,让你骑怎么样?大哥?” “不好,不好,牛走得慢。”加勒说。 “我变一只速度快的牛不行吗?”天使子说,很不服气。 ------------ 第89章 神牛 第89章神牛 天使子要变牛,加勒阻止他,他不听话,摇身一变,成了一头青牛,这头青牛脚上是白色的,额头上也有洁白的毛,其它地方全是黑的,就像黑绸子,油光发亮。 这是天使子变的牛,他说:“老兄,我是天使子,来吧,骑上,我不比那些蠢马走得慢,不信,骑上来试试。” 加勒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看,说:“哎呀,你真是天使子,那好,你先跑一跑让我看看。 “好,你看吧,绝对让你满意。”天使子变的神牛说,声音有点瓮声瓮气的,就像在坛子里说话一样。 神牛说完,脚底跑来一些白云,又像雾气,将神牛的四只蹄子架起来,神牛开始移动,轻飘飘的,不像是走在地上,地上也没有脚窝,来去都自如,像在冰面上飞驰而过的雪橇,或者是鞋子底部有锋利的冰刀,在冰面上滑过,看起来比较轻盈、潇洒。 加勒问:“速度还行,可惜,不知道经不经得起我。” “试试吧,让事实来说话吧。”神牛说。 然后,神牛卧倒,加勒将信将疑,跨上了神牛的背,神牛说:“别害怕,上来吧。” 加勒看看青牛的背,宽阔,厚实,骑上去肯定非常舒服,他就一步跨上去,加勒一离开地面,就软弱得和正常人一样了,神牛感觉到了,说:“老兄,你也太小儿科了吧?怎么一离开地面,就软如烂泥巴了呢?” 加勒笑着说:“是啊,是啊,走吧,走吧,我们都掉队了,快赶上吧。” “好呐,你坐稳了,走――”神牛说着,然后起来,白云升起,就像地上有冰,神牛在地上滑行。 这时候,神牛开始走了,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在滑行,不是飞翔,不是游泳,他的速度已经超过了四匹大马拉的马车,萧生看到一只青牛上前去,加勒骑在上面,正在往前走,与其说是走,实际上在漂,就像一个石片或者一个瓦片,被顽皮的小孩弯着身子朝河面上扔一样,掠过水面,飞向远方。 萧生很羡慕,喊道:“加勒,你真牛啊!下来,让我坐一坐吧。” 加勒听到了殿下的话,不敢不听,他也想下来,因为,离开了大地,他的心里总是空落落的,除了浑身无力气以外,就是心里也空虚。 加勒索:“天使子,停,我们跑得快了,也显得冷清,停下来吧,等等他们,你听见了吗?王子殿下也想骑牛呢。“ “是啊,看来,殿下很喜欢冒险猎奇,这是好事,如果王子殿下喜欢这个,证明他还是喜欢和大家在一起啊。” “为什么这样说?” “你想,我们这么玩,他感兴趣,是因为他很在乎你,如果不在乎你,就不会尝试你在玩的东西。要清楚,你是一个来历不凡的人,那殿下,更是这样,非常厉害,非常出名。”神牛说。 神牛说着话,就停了下来,云雾散去,神牛先跪下前蹄,然后再跪下后蹄,加勒从牛背上跳了下来,喜滋滋地等着四匹马拉的大车前来。 赶车的狗剩见了神牛,非常稀奇,老远在喊:“这牛真神了,跑得这么快,犁地就麻烦了,没有哪个农夫跟得上,肯定会把农夫拖死。” 弘法说:“你说话真有意思,他是神牛,怎么可能去犁地?你净说笑话。” “神牛犁地犁得更好,一般的牛一天能犁几亩地,它一天说不定能犁几百亩,都说不定。”狗剩说。 “别开玩笑了!它用得着犁地吗?它让它的朋友们随便走走,就能让一千亩地迅速犁完,你看这样的神牛,谁当农民,谁得到这头牛,谁就幸福。”弘法说。 弘法是孩子,他说出这话,连天一都感到奇怪,这个孩子可不简单,不知道是谁教的,不过,作为他的师父,天一责无旁贷,肯定要承担起责任的。 这时候,神牛已经停下,等车马上来,狗剩喊一声“喻――”,车马到了神牛后面,就停了下来,那王子殿下从车上跳了下来,三步并作两步,到了神牛面前,说:“天使子,我可上去了啊。” “上吧,不要客气。”天使子变成的神牛说,声音还是瓮声瓮气的。殿下以为出了什么问题,连忙问:“你这是怎么回事?感冒了吗?” 神牛说:“没有感冒,我要学啥像啥,牛说话,都是这样子的。” “我们部落有很多的牛,只有听过牛哞哞叫的,没有听过牛说人话的,所以,没有办法来听。”萧生说。 “你说的有理,我是在模仿牛说话,其实,我更喜欢飞,那样,就不用费劲儿说话了。说实话,我很喜欢说话,这么多年,没有人听我说,现在见到了你们,就有说不完的话。有时候说话比较害怕,可我看到有的人比我的胆子还要小,就有信心继续说下去,这个是真的。”神牛说。 萧生明白了他的想法,就说:“好吧,我愿意和你一起说话,只是,你不要担心我的,我不像加勒,我不会欺负你,另外,以后说不定还要好好地用用你,替我完成一些我完不成的任务。” “这个没问题,说实话,我很愿意帮你。”神牛说。 这个神牛,长着一颗天使的心,有着牛的厚重,也有比牛快得多的速度。萧生骑上牛,看着这个装扮,天一呵呵一笑,说:“看来,像个道士了。” 原来,道士骑青牛还真有那么一个人,这么个人,还真是让人感到很高兴的、很敬佩的。 像是元始天尊,又像太上老君,这么个造型,还真有道士风范,天一觉得这是好的开始。想必整个弯刀族部落会越来越厉害,只要有他在,想必不会遭到妖魔鬼怪的欺负。 萧生骑上了神牛,这头青牛,看起来比较普通,实际是像一头麒麟,不过,它的头上没有角而已,麒麟有点像怪物,这头神牛就是青牛,从外表看,没有一点问题,正是一头普通的牛。 当萧生上到牛背后,牛的是个蹄子开始升起云雾,就像脚上的白毛一样,融入其中,这样一头牛,足够比得过四匹马,不是出门来,在部落的营地里,恐怕还不容易见到这头会腾云驾雾并且会变化的牛。 这时候,萧生已经完全体会到当神仙的滋味儿,他想,据说道士接近于神仙,如果学道成功,起码也是在向学道的路上前进,越走就越近,越走越觉得前途充满了光明。 神牛载着萧生走了一会儿,然后停了下来,萧生说:“真好,不错,加勒认识一个好朋友,结果啥都有了,不过,你是加勒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如果以后有什么安排,可以跟我联系,我有需要你帮忙的时候,不要推辞。” “这个请王子殿下放心,我会的,要知道我认准了加勒,他是我的好兄弟,是好人,我不会背叛他,更不会出卖他。”神牛说。 “是啊,你很会体谅他,知道他带着你到处跑,有点受不了,你就变成牛来载着他走路,看来,你们的感情很深厚了。”萧生说。 神牛没有说话,然后载着萧生在前面等,狗剩见王子都走了,赶紧招呼大家上车,准备紧紧跟上。 萧生骑着神牛走了,剩下来的是那些人,赶紧上了马车,当然,加勒上了车,车走着走着,他就犯困,不知道怎样才能去除困意,身上软绵绵的,天一看出来,就问:“加勒,加勒,你是怎么了?是不舒服吗?” 加勒摇了摇头,说:“不是不舒服,是心里不满足。 “知足常乐,你有什么不满足的?直接说出来吧。“天一问,其实他懂得加勒的心,加勒很想呆在地上,只是人小位卑,不敢说什么。 天一看出来了,连忙问:“是这样的吧?你有什么要说的,就说出来吧,憋在肚子里很难受吧?” “是的,我在想,如果我们在中原国被抓被杀了会怎么样?”加勒说,因加勒离开了地面,感到特别为难,他不说的话,人家都会嫌弃他,说他清高,曲高和寡,没人响应,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种孤芳自赏,终老一生,没有什么朋友。 “你想多了,如今,弯刀族和汉族成为了朋友,签订了和平条约,形成了一个联合和结盟的关系,两国的国民在一起玩,特别是孩子,是不分国籍和其他东西的,在一起玩得挺嗨,哪里会觉得对方是邻国的,肯定不和睦。 加勒的考虑很简单,就是说他根本不会考虑到自身的安全,他在为萧生考虑,将来萧生是弯刀族部落的未来之星,是可以信赖的,就要加大保护力度,让他可以得到更多的人,他喜欢热闹,具体喜欢到什么程度,谁也不知道。 马车一进入中原国的土地上,就看得出来,很多地方是炊烟四起,越是有炊烟的地方,越是有人,只要数一数烟子的数量,就清楚有多少人。 这个简单的方法,可以判断有多少敌人,或者可以判断出打算来袭击的人有哪些。 萧生骑着青牛跑了一圈,然后返回,跟在马车后面,加勒正在担心,看到了王子回来,而神牛仿佛也很疲惫,就让他们休息休息,再说赶路的事。 加勒离开地面,在马车上没有气力,只有不断地给殿下打气,让殿下赶紧起来,让更多的人都清楚,殿下不仅是会骑马、骑驴,还会骑神牛。 加勒的指挥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在他的指挥下,车马平稳地往前走,紧紧跟着神牛,没有掉队,直到神牛又走了一圈之后,情况才发生改变。 ------------ 第90章 围城 第90章围城 天使子载着萧生跑了,马车紧紧跟上,萧生看到前方有一座城,就是有名的青州城。 萧生问天一:“道长,前方就是青州城,我们进不进去?” “是啊,我知道,这里住着三爷,我比较熟悉。”天一说。 “是啊,三爷有野心,我们都清楚,再说,这次来,说实话,就是对付他的,只要把三爷控制住,天下就不会乱了。京都里再有人,也没有里应外合,还是成不了事。”萧生说。 “是啊。不过,人心最难测,三爷的心,贫道略懂一二,但是,他中了魔法,要走邪路,贫道也毫无办法。”天一说。 “师父,有我们几个,对付三爷,应该没问题,不要怕,有我弘法在,可以保证师父没任何危险。”弘法说。 天一听了弘法的话,呵呵一笑,说:“难得徒儿一片心,不过,你不要给我惹祸就行了,其他的,我也不指望,你要保护好自己就行了。对付那些外表比较和善的人,你要小心,上苍看人看人心,世人看人看外形。注意,别上了眼睛的当。” 弘法见他师父对他表示怀疑,连忙辩解道:“师父,你教我的本事,我时刻都在练习,只是在捉妖的时候,你多给我一些秘诀,我就能抓住得更多了。” “你还小,法力达不到,不是秘诀的问题。实话告诉你吧,那些妖魔鬼怪也有秘诀,你的秘诀,他也会,你要捉妖,妖也要捉你,人和妖,道和妖,人和道都是相互转化的,这些东西,你越长大,越明白,不长大,就不会明白。”天一说。 “道长,我明白了,你是说,会背秘诀,不会用,还是不行的,要会背秘诀,还要会运用,另外,还要好好地锻炼人的心,让人的心从善,不会从恶,才不会从人变成妖,才会从人变成道,成为神仙吧?”萧生说。 “殿下说错了,错了,不是这样的,是人要有阅历,人的心,有时候像妖,有时候像道,是不一定的,殿下要跟我师父学捉妖术,实际不用照着书本,每天都念经,而是需要多多体会人道、人妖、道妖的差别,这些是最重要的。”弘法说。 天一听了弘法的话,频频点头,笑而不答。 萧生看看加勒,这个家伙喜欢走路,那就走吧,这广袤的大地,可以任由他往来驰骋,没有人管束,非常自由,只是他没有格桑那样的速度,如果有了那闪电般的速度,岂不让很多人都望而生畏,这个家伙说不定就非常骄傲,谁的话都不会听了吧? 看来,上苍造人都是给人不完美的,免得人人都完美,就骄傲,骄傲会让人自满,自满会让人受损,甚至会堕落,到最后,局面将无法收拾。 天使子不停地跑,加勒看它口吐白沫,问:“你是不是饿了?怎么吐白沫?” “知道我心的,还是老兄啊!没错,我饿了,快给弄点吃的吧。”天使子说。 “前面就是青州城,要想吃东西,城里的东西够你吃的,还吃不完,你知道吗?很多乡下人都会去城里卖鸡蛋,你去了,想吃鸡蛋,可以随便吃,我给你买单,当然,我没钱,要是轮到出钱,还是要殿下出钱,他有的是钱。” “什么?吃鸟蛋还要钱吗?要知道,是天苍养活了鸟儿,鸟下的蛋,一般来说,都不是全部能孵出小鸟的,我吃一些,也没什么影响。我吃鸟蛋,从来不付钱,为什么在城里吃鸟蛋需要给钱呢?”天使子不懂这个道理,迫不及待地问。 “你真有意思,我告诉你吧。城里住的人多,鸟儿少,没有那么多的鸟蛋。有一些人也喜欢吃,只不过,每次寻找鸟蛋是多么地辛苦,没办法,人们就想了一个办法,从野外捉回来野鸡,将野鸡训练训练,让野鸡逐渐变成家鸡,不再想着到外面去找鸟蛋了,反而训练了野鸡成为家鸡,逐渐下了很多的蛋,这些蛋可以吃,并且味道很好,没有什么有毒物质,而且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加勒说。 “哦,啊哈哈,我明白了,是这样啊,敢情青州城里有很多人神杂交的人啊。”天使子说。 “这话怎么说?”萧生问。 “你看,我喜欢吃鸟蛋,那些青州城的人也喜欢吃,都从外地运进去的,不知道有多少,看来,有不少人神杂交的,就像我一样。”天使子说。 “不见得是,要知道,据说汉人都喜欢吃鸡蛋,基本上家家户户都养鸡,这些鸡蛋,就是大鸟蛋,不过,这些鸡大部分都不会飞了,可能不是真正的鸟蛋,也就是说,不是真正的人神杂交,这要问问天一道长,看他怎么说。”萧生说。 他们的谈话,天一都听见了,只是不插嘴,他心里在琢磨,怎样顺利进出青州城,因为,要想从青州绕过去,不容易,不能立刻能顺利通过。 萧生问:“要说你有这么个本事,从青州城飞过去都可以,你能不能带我们飞过去。” “能飞是能飞的,可是,不能飞,飞过去就不灵了。”天使子说。 “什么?飞过去不灵?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要学道吗?人生就是学道的过程,遇到困难,就想回避,走捷径,那肯定学不到道的。”天使子说。 天一听了天使子的话,点点头,原来天使子不愧是天使的儿子,还是更加接近上苍的,他清楚上苍的想法。 车马渐渐靠近青州城,天一决定还是进城,不过,他们以研习道学为名,进驻青州城。 因此,天一让所有人都打扮成道士的模样,让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套在了加勒的手上。加勒很乐意接受,他十分清楚,在这样的地方,应该有不少的人都愿意来学道的。 最近,城里正在闹鬼,大家都人心惶惶的,听说来了一个道士的团队,非常感兴趣,看到大的车马,还有这一群奇怪的人,大家都来围观。 另外,天一安排天使子将城外的高粱变成军队,将城包围,让三爷紧张,将注意力放在城外的防卫上,对他们的到来不做防备。 高梁军队将青州城团团围住,是在他们都进城之后。 三爷听到报告说:“敌人入侵了。”他非常紧张,心想,可能是夏王的军队吧,怎么不打个招呼,就突然来了?他正在纳闷,就派人去探个究竟,到底是不是敌人来袭? 被派出去的人回来,说:“不是敌人,很奇怪,只是围城,没有进攻。” “再去探视,看有没有营帐或者埋锅做饭?”三爷吩咐道。 下人答应了之后,迅速退下,在城头上,手搭凉棚,看看有没有人建立营帐,有没有人在埋锅做饭。 奇怪得很,竟然没有,这些当兵的上下通绿,戴着红缨的帽子,目光呆滞,身材高大,他们就这样围着青州城,外面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也进不去,围得水泄不通。 天一看到这种情况,就让众人准备了一个沙盘,在沙盘上建立青州城的模型,然后让天使子做起法事,天使子很娴熟,仿佛在数百年前都看过这个,他听从了天一的指挥,在沙盘上安排一些石子,然后做法,挪动石子,指挥石子围城。 沙盘上怎样动,城外的高粱兵就怎样动。城墙上观察的人都十分纳闷,不知道会发生这种情况,看不懂,十分恐惧,赶紧跑过来,向三爷报告,三爷说:“再看,只要敌军进入射程,只管射箭,不要出城和敌人作战。” 众兵丁接到命令,赶紧下去,在城头上布置下弓弩手,严阵以待,只要高粱兵进入射程,就直接射杀。 这时候,三爷已经预感到是敌人来入侵了,不是一般的人,是有本事的人,或者在城外有高级指挥官,在指令这些大个子的士兵围城。 他这样想着,在距离王府不远的地方,就是他们下榻的地方,天一道长让天使子指挥高粱兵,不要进入射程之内,免得露馅。 天使子说:“放心吧,我会安排,道长,你看,这里就在射程之外。” 天一一看,正是,他说:“这样吧,我们在城里不能久留,只要牵扯了三爷的精力,让他注意到城外之敌就行了。要给我们时间,准备离开青州城。” “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呢?”萧生问。 “现在情况不明,要知道,三爷是想要造反的,不过现在在等夏王的消息,一旦条件成熟,会立马杀向京都。我们不是他的目标,不过,三爷很注意,我们这些人是不是向着他的,如果不是,就是他的敌人,他会派出各种密探,在各个客栈,等待条件成熟,立马杀出来。”天一说。 “哦,明白了,原来,道长用的是声东击西之计,很好,很好。那么,我们住的客栈是不是有密探呢?”萧生问。 “有,这里有,不过,已经被贫道解决了。哪些人是密探,哪些人不是,贫道都知道。已经安排徒儿弘法将他们请走了,殿下不用担心。”天一说。 他们正说着话,弘法回来,笑着说:“师父,你真是神机妙算,徒儿只说了一句话,他们就乖乖地走了。” “什么话?”萧生问,他非常好奇,只晓得天一会钻墙术,没想到还会钻心术,竟然看得出来谁是密探,这门手艺好啊,学会了就能测验人说的话是真是假了。 “徒儿按照师父说教的,只是问‘密探,跟我走,否则就走不了了’。果然,那些密探一听,见我是个小道士,就像着了魔一样,话一说完,他们都一个接着一个跟着我走出了客栈。”弘法得意地说。 ------------ 第91章 无赦 第91章无赦 弘法按照天一的吩咐,将密探一一找到,然后将他们一股脑地全部带出了客栈,那些密探心里的秘密被人发现,不好意思再做密探,这个很显然,是密探,就要秘密地工作,被人发现,就不是密探,走到哪里都被人看出来,显然,不再适合做密探的工作,于是纷纷请辞。 三爷正在着急的时候,听手下人来报告说密探纷纷请辞。 三爷很是恼火,在兵临城下的时候,正需要帮手的时候,那些人不识相,竟然要辞职,真是可恶,于是,他下令说:“一概不准辞职,安排到别的岗位工作,未经允许,不得离开,擅自离开者,杀无赦。” 三爷的命令不讲道理,不过,在非常时期,无道理可讲,这是怎么回事呢? 天使子将高粱兵安排在城外射程之外,围而不打,让三爷大为光火。三爷又不敢离开青州城去进攻,担心他们一出城,高粱兵就会趁虚而入,夺下青州,那样,三爷的根据地就没了,还谈什么夺取江山,驱赶弘毅下台呢? 天一道长让大家准备好了之后,他们从西门进来,要从东门出去,高粱兵围城之后,三爷就已经将全城戒严,不准任何人外出,也出不去,也不准任何人进城,也进不来,然后下令,在全城收集保卫青州城的战略物资,比如,桐油、木头、竹子,还有铁器,只要是可以打死人的东西,都要准备好。 天一这边都准备好了,他很清楚,如果高粱兵撤退,三爷会立马开放城门,让城内的人走出去,城外的人走进来。接着,他会立马和夏王联系,准备攻打京都。 这样一来,京都就危在旦夕,只不过,他还不清楚和弯刀族部落结盟的事,如果他们一进入京都,见了皇上,这个结盟的事,天下皆知,就会让夏王加快和三爷的联盟,一起攻打中原国和弯刀族部落。 天使子在沙盘里,将高粱兵一一撤退,放回田野里,让那些高粱重新生长,更没有离开土地是一样的。 有人来报:“三爷,退兵了,退兵了。” 三爷一听,立马传令:“再去察看,确定他们没有回来,如果回来,及时汇报。” 众兵丁接到这个指令,继续观察,密切注意城外的大个子士兵的动向。有胆子大一点的侦察兵,跑到外面,看了看高个子兵撤退后的战场,发现高个子士兵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满地的新鲜的土壤,松松软软的,非常有意思。 侦察兵仔细看了看情况,立马跑到三爷那里报告:“三爷,敌人确实已经撤退,只留下了一地的新鲜土壤。没有半个人影,和围城之前一模一样。” “是吗?这倒邪门,令人疑惑,到底是怎么回事,敢情是有问题的。不清楚,真的闹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先下去,让我想一想。”三爷说。 再说,天使子让那些高粱都回到了自己的土地上,忘了收拾留在城外的新鲜土壤,天一说:“你赶紧吹一阵风吧,将那些土壤都吹走,免得三爷疑惑。” 天使子一拍后脑勺,说:“哦,我明白了,好吧,我都忘了。” 天使子长得和加勒差不多高,他说:“加勒老兄,我要上天了,你要不要一起去。” “不去了,你一个人影响力就够大的,把我带上,会更费劲儿的。”加勒说。 “不是吧?我的动静大吗?我现在和你一样大,我飞上天,越来越小,根本会看不到的。”天使子说。 天一道长看了他们说话,心里琢磨,只要天上出现什么东西,恐怕就会引起注意,不好,不好,还是暗中进行的好,他想到这里,说:“好吧,你想飞,我知道,可是,我不想让你弄出大动静来,你最好不要上天,能在地上处理就最好。刚才贫道着急,说的用风吹的方法不好,你如果有更好的方法,可以用一用,贫道不干涉,原则是不要让人发现。” 天使子说:“行,我有一个办法,这样吧,我让土地神想想办法。” “行,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不露声色就行。”天一说。 天使子点了点头,他伸出手指,点了点沙盘,从沙盘里钻出来一个小人,那小人长着胡子,雪白雪白的,拄着龙头拐杖,将拐杖放在左手臂的弯弯里,说:“好吧,我正睡觉,是谁这么无聊?让人活不成了。” 这小老头正是土地神,加勒很感兴趣,问:“你是谁?” “我是本地土地,你是加勒吧?”小老头问,笑眯眯地。 加勒听了,吓一大跳,惊讶地问:“你怎么认识我?没错,我就是加勒。” “小老儿当然认得你,在你还没出世的时候,小老儿就认识你,你是大地的儿子,离开大地,你还是什么?”土地神问。 加勒说:“哦,在我没出生之前,你就知道了我了吧?” “是的,还好,我没有把你的老底子都说完。”土地神说,“哎呀,到底是谁招呼我出来的,真是奇怪啊!” “是我!”天使子说。 小老头一看那天使子,连忙把拐杖一扔,倒地就拜:“哎呀,是天使子大人啊!您老怎么在这里啊?” “少废话,给你一个任务,去,把城郊的浮土全部收了,打扫干净,物归原主,恢复到以前的样子,就跟啥事都没发生一样,明白吗?”天使子说。 “明白了,小神这就去办,请稍等片刻。”土地神说完,拿起拐杖,翻了个跟头,钻到沙盘底下去了。萧生弯腰去看,哪里有影子?这小老头自己把自己给埋了不成? 加勒见土地神认出自己,本来就很稀奇,突然看到那小老儿不见了,更加奇怪。 弘法更是觉得稀奇,连忙趴到沙盘底下仔细察看,还是不见人影子,他饶有兴趣地看着沙盘,突然,他发现沙盘上的沙土在变化,在移动位置,不一会儿,整个沙盘就恢复到以前的样子,大家一看,非常稀奇,弘法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外面传来一阵喧哗的声音,恰恰有人高喊:“开城门了,开城门喽――” 大家都像煮开水的大鼎里的肉丸子,非常活跃,在大鼎里面翻滚,起伏不定,被压抑太久的心情终于放松了。 原来,青州城的侦察兵,看到城外的新鲜土壤完全消失,就跟敌兵围城前一模一样,侦察兵觉得很有意思,就去找到三爷报告说:“三爷,三爷,很奇怪,刚才那些浮土都不见了。” 三爷一听,觉得这事蹊跷,可能是做噩梦了,他掐了掐自己的肉,觉得疼,这不是梦! 他再掐一掐腿上的肉,不觉得疼,他的下半身瘫痪,没感觉,他立刻想到了这一点,就没有说什么,心里宁愿麻醉自己,说:“这是一场梦,根本没有敌人来攻击,没有,就是没有。” 于是,他下命令道:“打开城门,已经平安了!” 他的命令一下,城门洞开,城外的人冲进来,城内的人冲出去,两股人流相互冲撞,狭窄的城门,显得十分热闹。 大家都奔走相告,说敌军撤退,保卫青州城的战斗胜利了,大家都欢欣鼓舞。天一他们立马收拾好了东西,跟着人群,朝着城外走去。 天使子已经变回指环,套在加勒手指上,城门口的卫兵,严查进出城门的人,三爷担心敌人会混进城,对进城的人严格审查,对出城的,倒放松了警惕。 不过,这些道士一下子都出城,证明了一件事,城里肯定有比道士还要凶猛的妖魔,要不然,道士们就不会在大白天出城。 正常的推理是这样的,实际上大家都很清楚,如果在城里,就有可能遇到妖魔,或者有敌军来围城,还好,有高大的城墙可以阻挡敌兵进军的步伐,这里,更重要的,是怎样消除这种影响,让更多的人都能够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但是,自从三爷有了反叛之心以来,想要和平,恐怕不能实现。 大车渐渐靠近城门,卫士发现了大车,这样的车,仿佛只有皇家才有,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民间拥有,大车已经超过皇家定下的制度,对车的宽度和高度有严格的规定。 卫兵发现了端倪,就问:“你们谁是负责的?” 天一上前一步,说:“无量天尊,贫道是负责人。” “你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卫士问道。 天一一看这卫士,心里动了功力,探查到了问题所在,于是对加勒使了个眼色,加勒会意,对手指上的指环悄悄地说:“车有麻烦了,大了,变小一点,免得出不了城。” 天使子正在加勒的手指上睡觉呢,听到他说这话,立刻明白了,于是摇身一变,变成一股烟,飘到了车上,顺着车子跑了一圈,那车就缩小了,和道士所坐的车是一样的规格,这才作罢,悄悄地回到了加勒的手指上。 卫士眼尖,看到加勒在对手指头说话,连忙跑过来,用长矛指着加勒的下巴问:“你在说什么?” 加勒装作害怕的样子说:“我手有点冷,呵呵气,取取暖。” “那你手上的指环哪里去啦?”卫士继续追问,他刚才看到了加勒手上的指环消失了,立刻追问道。 加勒灵机一动,扬起手上的玉指环说:“你看,在这里,如果你需要,就给你好了。” 那卫士一看玉指环,觉得十分熟悉,只是拿不定主意,没有再问下去,挥了挥手,让加勒过去。他还想追究大车超过规定的事,突然,发现车子竟然小了一圈,刚好符合规定的尺寸,他十分好奇,但是无法解释,最近这里常常发生诡异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到,想想这些,还真的令人担心得慌。 ------------ 第92章 夸口 第92章夸口 卫士让他们离开青州城,天一他们一路向东北方向走去。 加勒见已经没有了危险,就让天使子将马车变回原来的模样,大家习惯了乘坐大车,车突然变小了,还是有点不适应。 狗剩最高兴。在经过城门的时候,担心车被他们收了,谁知有惊无险,没事,就一阵狂喜;后来发现车变小了,心里老大不高兴,这不是跟来的时候一样吗?什么样的车来,什么样的车走,不好玩。 开始夸下了海口,只说要了车和马,就充当了车马费,谁知道大车变小,价值也跟着缩水,心里就有些不愿意,谁知很快就恢复了原来的形状,他就高兴不已了。总之是没有受到任何的损失。 车马一路劳顿,不需多说。再说京都到处都是人,车水马龙的,城门墙上,粘贴的布告,上面写着悬赏捉拿加勒的内容,已经变得比较破烂了,但可以看得见,隐隐约约的。 加勒不晓得,萧生很清楚,他笑道:“原来老哥还是明星啊!” “殿下笑话了,那是三爷的杰作。”加勒说。 “三爷怎么和你过不去?”萧生问。 “你不清楚吗?”加勒说,“我造访过三爷的王府,被三爷发现,到处通缉呢。” 接着,加勒把上次在三爷家的经历简单讲了讲,他说了这话,然后闭口不言了,萧生看看他手上的玉指环,就明白了,笑道:“原来是这样啊!敢情他也喜欢宝贝啊。” “那是当然的,要知道,三爷他人本来是残疾的,可是,他不怕,心里还挺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造反。”加勒说。 天一看看周围,对车下走路的加勒做了个动作,说:“注意,说话要注意,不要引起混乱。” 加勒不懂天一说这话的意思,不过,他很听话,这里不像在草原,说话没人听,这里很多人,不小心说的话,自然就有人听到。说话不小心,就有问题,说话小心,就避免灾祸。 加勒跟着萧生,萧生清楚,这次来中原国,不像上次来,上次是来玩,跟着波斯人商队来开开眼界,这次来,是为了学到真本事,好将来回家后能报效整个部落,为当地百姓谋福利,避免妖魔鬼怪来蛊惑人心,不让那些坏人来侵略部落。 天一他们很快就到了皇宫,有人禀报,皇上刚好上完早朝,在养心殿休息,听说天一回来,赶紧准备接见。 天一进来后,说:“启奏万岁爷,贫道归来了。” “好啊,好!一路辛苦,这三位是?”弘毅问道。 “这是弯刀族部落的王子殿下,这两位是他的侍卫,男的叫加勒,女的叫格桑。”天一说。 弘毅好像都认识,一时想不起,突然,想起来了,说:“你们不是波斯来的卖橄榄油的吗?” 加勒参拜,赶紧说:“启奏皇上,我实乃弯刀族部落首领的儿子,上次来为了安全,隐姓埋名,跟着波斯商队来到这里,冒充了卖油郎,还请皇上多多原谅,这是没办法的事。” “哦,哈哈,很好玩啊,你不知道冒充波斯人,欺骗朕,是不是犯了欺君之罪啊?”弘毅笑着说。 弘法听了,吓得直哆嗦,他怯怯地看着皇上,不知所措,大家都不说话,弘毅发现了弘法的样子,问:“这位道童,你是怎么了?你叫什么名字?” 弘法一听,更加害怕,“噗通”一声跪了下来,连忙叩头,弘毅说:“这是干啥?快快起来。” 弘法就是不起来,他说:“皇上赦罪,万岁爷饶命,饶命啊。” “你不说原因,朕凭什么要饶恕你?”弘毅问。 天一笑而不答,知道皇上高兴,不会问罪,看弘法的反应了。 弘法说:“万岁爷,小的名叫弘法,冒犯了皇上的字号,实在不应该。” “是吗?你叫弘法,挺好的啊!是和朕同一个字。”弘毅说。 “正是,所以求皇上开恩,放过小的。这名字是师父所取,实在和小的没有关系。”弘法说。 弘毅看看弘法,走到弘法面前,摸了摸弘法的头说:“小小的脑袋瓜,还转得挺快!朕没有说要治罪,你何必害怕,你是道家的人,是为朕祈福消灾的,和神仙有来往,朕怎么会为难你呢?不要怕,朕不将你治罪。” 弘法一听,立马开口一笑,说:“皇上真是洪恩浩荡啊,多谢万岁爷!” 弘毅问天一:“道长,不知道这次去弯刀族部落签了协议没有?” “签了。”天一说,“弘法,拿出来。” 弘法一听,连忙从竹筒里掏出了互不侵犯同盟条约,交给了天一,天一将条约交给了小鬼子,小鬼子将它们交给了弘毅皇帝。 弘毅看了看条约,说:“很好,很好,道长,你们辛苦了,你很会办事。” “多谢万岁赏识,贫道只是略尽微薄之力而已,没有想到会有这个好的结果。”天一说。 “朕不追究你们的欺君之罪,你们这事做得漂亮,可以说是将功补过。从现在来看,朕觉得你们做得很好,以后朕有需要,再进行召唤吧。”弘毅说。 “皇上,多谢万岁赦免我们的罪,不过,我有一事相求,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萧生说。 “说吧,朕准许你讲。”弘毅说。 “是这样的,本人想跟着天一道长到长春观学习道法,不想住在大使馆,不知道行不行?”萧生说。 “当然行,完全可以,你来到朕的国家,就如同来到你的家一样。以前两国交战,总是刀兵相见,现在不是,现在是同盟关系,是盟友。你是弯刀族部落的未来的领袖,是部落的希望,来到朕的国家学习道法,将来要回去好好为部落的人提供服务,是好事,是好事。”弘毅说。 “是啊,万岁爷,我们本来是盟友,也是好朋友,不是上次在鹿苑相见,结下友谊,恐怕今天见面,就没有这么顺利吧?” “对,对头,没错,朕很喜欢你们的豪侠之气,非常好,非常好,朕也希望你们为朕服务,只是你贵为一国王子,朕也就打消了念头,不过,你在潜心修道的时候,不要忘了到朕的府上来看看朕,或者,在你方便的时候,朕去你们的长春观学习学习道法也是有的,但愿能得到招待。”弘毅说。 “皇上说这话就见外了,说实话,长春观就是为民祈福消灾的地方,皇上贵为天子,代替上苍来行使权力,管理万民,做的是正当的事,皇上想去就去,是很正常的,没有什么不妥。”天一说。 “道长说的是,也是我想说的。”萧生说。 “听说你生下来就会笑,不会哭,是吗?”弘毅问。 “皇上说的是,听说是的,不过,后来还是哭了。”萧生说。 “为什么?”弘毅问。 “是这样的,不听父王的话,被打了一顿,就哭了。然后不犯错误,管了一阵子,但是好景不长,后来又犯错误,又被打,经常反复,就是笑的时候少了,哭的时候多了。可能是因为先笑多的缘故吧。”萧生说。 话一说完,大家都哈哈大笑了,包括弘毅,都笑得不得了。 笑完之后,皇上让小鬼子下去安排膳食,款待他们。 然后,又说了一些闲话,等膳食上来,大家用饭已经完毕,离开了皇宫。 赶马车的叫狗剩,他进了京都后,就不想出城,皇上知道后,另外安排了车马,送他们到长春观去。 弘毅给了狗剩一些钱,让狗剩很开心,这是意外的收获,他只想得到四匹马一部大车就行了,没想到,还得到皇上的赏赐。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狗剩出使到外国,捡回一条命,还额外得到了一些东西,真是太好了! 皇上派出皇家御用马车,将他们送到城外郊区的山上,加勒仍然步行,不肯坐车,担心车受不了,也没有什么车马能载得动天使子。 天使子一直在听他们说话,也看到他们吃吃喝喝,很想吃鸟蛋,也渴望看到这里的鸟蛋,所谓的鸡蛋,结果还是没有,加勒也没想到要鸡蛋,天使子很生气,在路上就开始抱怨,说饿死了,饿死了,大哥,饿死了,你就没有这个朋友了,没有这个兄弟了。 加勒说:“对不起兄弟,对不起!这里的山上,应该有不少鸟蛋,不是鸡蛋,鸡不会飞,但是,鸟会飞,会飞的鸟下的蛋,应该味道更鲜美吧。我们去找找看吧。” “行,行,你们都吃饱了,就不管我了。不过,找鸟蛋,我很在行,你不如我,你带我去大树旁吧。”天使子说。 加勒自己觉得理亏,就对天一告了假,跑到一棵大树旁,看那树长得高大,顶端直接进入高空,云彩在树枝丫间跑来跑去,看不到顶,这时,天使子说:“行了,就是这里了。” 加勒停住,天使子变成一条蛇,顺着树干,一瞬间就爬了上去,不一会儿,就下来了,天使子抹了抹嘴角,说:“好多鸟窝啊,这棵树就是我的餐厅。” 他说完,舌头伸出来,舔了舔嘴角,说:“简直太美了,太好吃了。” 加勒就觉得鸟蛋有点腥味,他喜欢吃,那就吃呗,也没什么。加勒觉得他的嘴角有腥味,说话时自然发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自己不觉得,别人都很清楚。 天使子吃完了鸟蛋,变回了指环,重新回到加勒的手上,加勒伸手到鼻子前面闻了闻,还是有一股腥味儿,他将手在空中挥舞了一下,然后说:“你把嘴擦干净些啊,我都受不了了。” 天使子哈哈大笑,说:“没办法,不够文明,下回注意吧。” ------------ 第93章 古国 第93章古国 “是啊,到了中原国,我们就要文明些,免得被人笑话。再说,现在的王子殿下正在学道,既然要学,就要好好学,殿下学成了,我们跟着享福,将来好为部族服务。”加勒说。 天使子知道了加勒一心为了殿下,略有感动,他说:“想不到老兄这么拥护殿下。” “是的,我们做事要专心,对人也要专心,一心一意才能办好事。”加勒说。 加勒说着话,到了长春观,进到道观内,他感到很新鲜,不错,这是个清静的地方,可以潜心修行,没有一点问题。一会儿的时间,没有看到他们,加勒正在迟疑间,有人跑过来,拉了加勒就跑,加勒一看,正是弘法,想到刚才见了皇上,他害怕的样子,就让人觉得有意思。 加勒戴着玉指环,走进道观,弘法迎接,说:“你们来了,快点进来吧,先用点斋饭吧。” 加勒说:“什么斋饭?斋饭好像是佛家吃的,道家的也吃吗?” “是的,道家的也吃。自古佛道都是一家啊,没有严格的区别。”弘法说。 “不会吧,这是谁说的。神仙就是神仙,妖魔就是妖魔,两者有严格的区分,怎么可能是一家呢?就像这个佛教和道教,都是一家,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理,不管怎么说,都值得相信,让人们行善,不让人们学坏,这本来就是好事。”加勒说。 “实话告诉你吧,老兄!我是天使的儿子,听天使说过天上的事。天上和人间都是一样的,只要你过得好,在地上就像在天上,你过得不好,哪怕在天上,过得也像在地上一样,充满了痛苦和伤悲。”天使子说。 弘法对他很感兴趣,他说:“这样吧,你说的我不懂了,不过,你是好人,一心保护殿下,现在殿下成了我师父的徒弟,和我一样,不过,我是殿下的师兄,你保护殿下,也要保护我,因为我是殿下的师兄,按照我们汉人的规矩,需要尊敬长辈,师兄。我佩服你!如果遇到危险,你要保护我。在妖界,我还能抵挡一阵子,但最终还是要依靠师父,在人间,我需要你保护,当然,在仙境,我需要天使子来保护。这样才够朋友。” 加勒一听,觉得有道理,不过,这是一个借口,小小的娃娃还当什么师兄,要知道,凭殿下的年纪,完全可以当他爸爸了,还这么不识相,真是天生的自由散漫,不懂家教。要不是天一道长教他,恐怕还会堕落下去,这个小家伙,真是大言不惭、狂妄自大啊! 他们说着话,加勒觉得不吃饭实在说不过去,那就吃吧,管他什么饭,吃了不饿就行,别管那个天使子,他有的是办法找鸟蛋吃,这个家伙,除了鸟蛋,啥都不想吃,不过,也奇怪,无论到哪里,都有鸟蛋吃,这个鸟蛋非常有意思,天上飞的鸟下的蛋,味道最美,地上跑的鸟的蛋是次要的;根本不愿意跑的鸡下的蛋才最难吃。这是天使子的爸爸说的,小时候说过,一直没尝过。 加勒知道天使子有办法弄吃的,就管不了他,就去吃斋饭。所谓斋饭,也就是豆腐青菜稀粥,不是炼丹炉里出来的丹药,这就好,吃那个东西,到底能不能成仙,还是个问题。 吃了这粥饭,加勒说:“吃惯了肉,喝惯了奶茶,吃点素食还是不错的。” 弘法说:“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加勒说:“哪里,哪里,我喜欢粥饭,听说,大力气都是吃饭的,吃肉的,长得不大,你看野狼和猎豹,都没有牛马的个子大吧?” “你不知道。”弘法说,“那些东西,长得高大,没有用,只有角,没有利爪和尖牙,无法咬住牛羊的咽喉,也无法撕开肉。” “你说的不对,假如牛马长大得够大,头挨着天,脚踏在地上,就能震慑那些吃肉的动物。”加勒说。 “你说的不靠谱,要是上嘴唇挨着天,下嘴唇挨着地,就没办法来弄了,那不是更加厉害吗?别说撕咬了,不用撕咬,一口将那些吃肉的吞了,憋也能把那些吃肉的给憋死。”弘法说。 “哦,哈哈,对啊,对啊。没错,那些吃斋的还是厉害,厉害。不过,我觉得这事不错,不错,来吧,你要是再跟你师父学几年,那么,我想你会更加厉害的。”加勒说。 加勒说着,然后就跟着弘法去歇息的地方,当然,离王子殿下并不遥远,殿下有什么需要,或者需要什么帮助,马上就能出现,不会让殿下受伤,要是殿下有什么闪失,老首领一旦撒手西去,整个部族可能就要玩完,不是被外族人奴役,就是整个部落就被别国占领和统治。 此时,殿下也用过了斋饭,被安排到房间休息,当然,弘法要照顾他,告诉他在哪里吃饭,刚才已经去过了,清楚了食堂所在位置,然后带他到茅厕所在的位置,练功的位置、炼丹的位置还有读书灵修的位置,这些地方都是道士该活动的时候就活动活动,让自己身心都得到健康地成长和保养。 萧生住进了长春观,经过两三次的行走,他已经掌握了这里的大致的情况,长春观不复杂,天一道长就是这样设计的,他喜欢简单,越是复杂的地方,越有妖魔鬼怪,越是简单的地方,越没有妖魔,妖魔喜欢复杂,长得也复杂,背景也复杂,但是,他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弘法来了,他问:“殿下,按道理说,在外面我该称呼你为殿下,但是,在道观里,就没有这个称呼了,你说是不是?” “就是这样的。”萧生说。 “是啊,是的,你比我来得完,我先拜的师父,你后来的,按道理,你应该称呼我为师兄才对吧?”弘法说。 “你想怎么样?在这里,你要我称呼你为师兄吗?”萧生问,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这个小娃娃还想占别人便宜呢,越是这样,萧生越觉得他可爱,没有什么坏心思,怎样想,就怎样说,不是像成年人那样藏着掖着,好像害怕别人看到一样。 “我的意思呢,很清楚了,就是说你在外面的时候,我喊你为王子殿下,但是,你在长春观里,我就要喊你师弟,你看怎么样?”弘法笑着问。 萧生心想,这是好事,好事啊,证明这小子还是不错的,他想当老大,那就当老大吧,这么一个人,就是这样的。什么人都一样,都是好大喜功的。 不过,无所谓,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萧生说:“这样吧,我答应你,在长春观里,你可以称呼我为师弟,不过,不能当着加勒和格桑的面,你在师父面前称呼,看你的胆子了,我不做要求,你看怎么样?” “行,没问题,师弟,我相信我会做到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按照道长的意见,他不收徒弟,也就不存在先后问题,大家都是一样的,想必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尊重师弟,师弟尊重我,在师父面前,表现和睦,这样,师父才不会为我们的事情忧虑,让他潜心修炼,成为天下修仙得道的第一名英雄。”弘法说。 “好吧,好吧,我相信,我是天下第一位王子,是好殿下,是将来的弯刀族人的首领,好的当家人,同样,也有一位年轻的师兄,可以照顾我,保护我,让我成为一个好的师弟,学习到更多更好的捉妖术,让大家过着和平安乐的生活。”萧生说。 “哈哈,哈哈,师弟说的话很有道理,很有道理,没错,你休息吧,我去师父那里去了,他要焚香诵经打坐修炼了,我去给他准备准备,你也休息,等晚一点我们再聊天,我觉得和师弟很聊得来,真好啊,真好。”弘法说。 弘法离开了萧生的房间,到了天一道长的房间,天一问:“徒儿,殿下安排好了吗?” “启禀师父,殿下已经安排妥当,他也答应了,准备在师父面前称呼我为师兄,他自称为师弟,师父,你看这样做合适吗?”弘法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突然问道。 天一立马说:“徒儿,我们学道修仙之人,不能沾染那些世俗气,什么师兄师弟的,最好直呼其名。为师学道这么多年来,还有很多道理都无法掌握清楚,也不喜欢追求世界上的浮名,不要学习虚荣,那些都是靠不住的,不要想象着将来得到人的荣耀,而是要让上苍得到荣耀,不要标榜自己,要标榜上苍。” “师父,按道理说,我先来的,应该得到师兄的名分,我还是要照顾殿下的,他是后来的,是师弟,作为师兄,照顾师弟是天经地义的。”弘法说。 “好吧,好吧,你喜欢当师兄,你就当吧,不过,我告诉你,你每喊一声师弟,你就要被扣分,你的道行,就要打一点折扣,你不喊师弟,而是喊殿下,你就会增加一点道行,因为你懂得尊重上苍派来的统治者,就说明你是敬天的,你归荣耀给天,天就会更加照顾你。”天一说。 “哦,原来殿下是上苍所派的,是上苍所控制的,不是人能影响得了的。”弘法说。 “是的,你要懂得天意,我们潜心学习道法,就是要弄懂上苍的意思,就是要让上苍能够怜悯体恤这些人,让一些人来统治万民,如果不派那些配得的人来统治不同地方的人群,恐怕世界就会大乱,人人自危,不知所踪了。”天一说,他的思想,就是古国的思想,让人人都参与,让人人都在这个环境下得到新生命和新的自由。 ------------ 第94章 领先 第94章领先 弘法想占萧生的便宜,因为萧生是弯刀族人,又拜师拜得比弘法晚,在年龄上,萧生占了上风,但是,在拜师的时间上,弘法却遥遥领先,但是要是比较悟性,弘法还是逊色一些。 弘法挨了天一的批评,闷闷不乐地回到自己的房间,但马上又回来,他担心师父有什么需要,才从弯刀族部落回来,就有些不适应了,天一倒好,就是弘法自己也觉得住帐篷要自由得多,不过,总觉得风一来,就能把帐篷吹跑似的。 他到了天一的房间,天一不在,弘法感到奇怪,举着灯笼到处找,还是找不到,他心里一慌,没了主张,心想,难道是师父生气了吗?他不理我几天不就行了,偏偏来和我捉迷藏,真是的! 不过,师父还是要找的,万一找不到,长春观岂不要散伙?师父都没了,还要徒弟干啥呢?师父不在,学习捉妖术就是空谈了,看来,师父很重要,一定要把他找到,免得大家都没有学好,都回家,见到了熟人,别人一问,啥都不会,还真的难为情。 他迅速地举着灯笼来找加勒,他喜欢加勒,这个大力士,例外,加勒不行,还有加勒的好朋友――天使子――本领也十分了得,找他准没错。 他噔噔噔地跑到了加勒的房间,加勒正在看着天使子变成灯花,在灯盏里面跳舞呢,见有人进来,他头也不抬,他毫无畏惧,自从交了这样一个朋友,就天不怕、地不怕,这个家伙还真行,上天入地,就连土地神都怕他,都听他的指挥。 这些人间的小偷啥的,都是小菜一碟,根本不用担心,这么一个家伙,其实就是一个胆小鬼,要是胆子够大的,一定会光明正大地来战斗。 “大哥,快,快啊,不好了,不好了,师父不见了。”弘法一叠声地说。 “不见了?谁不见了?”加勒问。 “是师父,师父啊,我们的师父!天一道长。”弘法说,灯笼挂在外面,还在闪着灯火,忽明忽暗的,看来有逆风吹进了灯笼。 “哦,是吗?那,我们快走,你在前面带路吧!不好意思,才到宝地,好多不便的,对路不熟,还需要适应一段时间才行。”加勒说。 “哎呀,大哥哥真有意思啊!你算问对了人,话说回来,你真够老实的,说实话,我从小就在这里,哪里拐弯,哪里有坑,哪里有山,哪里有水,哪里有洞,我都清楚,你要知道,我就是这里的土地小神,没有谁比我更懂长春观。”弘法说。 这小子,说他两句好话了,就不是他了。简直太牛逼了!真是年少轻狂、不知愁滋味啊! “哦,是吗?那好,你在前面带路,我们一起去找你师父。”加勒说。 “去哪里找?”弘法问。 “这事非同小可,必须要跟王子殿下说。”加勒说。 “为什么?不对他说,我们自己找不行吗?”弘法问。 “不行,这个不好,殿下是我们部落的王子,如果不听听他的意见,就是不好的,是要出事的,要知道,殿下是大王的亲生儿子,也是独一的儿子,是我们部落的神,赐给我们部落的珍贵的礼物。”加勒说,充满着自豪之情。 弘法一看这情形,知道了他们都十分尊崇上苍,他们的神,派王子――未来的王来管辖他们,是要顺从天意,凡事按照次序而行,想必就会美好的未来,如果逆天而行,恐怕就有灾殃了,因着这种纯正的信仰,弯刀族部落虽然历经战火的考验,还是生生不息,流传到今,没有陨落,仍然辉煌,并且在所有国族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威望。 弘法心里不服,他对他的小师弟竟然这么器重!没想到啊没想到,既然如此,他只有老老实实地听加勒的话,在前面带路了。 这样也挺有意思的,加勒听殿下的话,殿下的师兄是弘法,并且殿下也承认了,虽说是私底下承认的,不过,这证明了一个态度问题,那就是殿下是师弟,师弟要听师兄的,师兄又听加勒的话,加勒又听殿下的话,殿下和弘法都听师父的话,在这一点上,他们有了共同点。 说着话,他们一起来到殿下的房间,萧生没有睡觉,看到窗外有灯光,还没等他们敲门,萧生就打开了房门,见了弘法,刚要喊“师兄!”,弘法聪明,连忙将手指头放在嘴巴前面,做了个禁止发声的动作,萧生也聪明,就没有继续喊出来。 “怎么还没睡?想出去逮青蛙吗?”萧生问。 “谁还有心情逮青蛙,再说了,青蛙一般是王子变的,谁敢去逮?要是王子去逮青蛙,还说得过去。”弘法说。 “为什么说青蛙是王子变成的?”萧生觉得很奇怪。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据说因为国王得罪了巫师,巫师就施了魔法,将国王的儿子变成了青蛙,有多少王子,就有多少青蛙。”弘法说。 “这个不可能,像在高原上的王子,一年四季都冷,青蛙不可能生存,那巫师还不如直接把王子们都杀了,免得麻烦,变来变去的,在高山之上,到哪里能找到活着的青蛙呢?”萧生表示质疑。 “说的也是,很有道理,不清楚是不是这样的,当初,就是他选择要背叛国王,国王才将巫师赶出了王宫,巫师就怀恨在心,将国王的孩子们施了魔法,这个不分是在高原还是在沿海吧,都是可以的。高山上有牛蛙,海边也有青蛙,只不过,离海洋不是很近,咸水一般来说是不适应青蛙生长的。巫师的目的,就是要国王难受,如果王子们一下子全死了,还好说,只是伤心一会儿,如果让王子们活着,却还不如死了,那就更可恨是吧?”弘法说。 弘法这样说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要让萧生的尊贵的王子的气概降低下来,知道自己的处境,从而抬高一点弘法的地位,让这个师兄当起来有滋有味的。再说了,这么一个弘法,平时都是被师父指挥惯了的,突然来了一个新的徒弟,真是熬出了头,总算找到一个比自己晚来的徒弟了,无论如何,都是好事,自己的出头的日子到了,开始可以扬眉吐气了。 “你们来这里,不是要给我讲巫师将王子变成青蛙的故事吧?快说吧,已经不早了,快告诉我你们深更半夜来我这里,想要告诉我什么?”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发现师父不见了,就去找加勒兄,因加勒有本事,加上他的朋友也有本事,我就去找他,没想到,他说要跟殿下商量,没办法才来到这里。一路走,一路还在想,如果殿下休息了怎么办,还好,殿下还在挑灯苦读圣贤书啊。”弘法说。 “哪里是圣贤书?所谓圣贤书,是你们汉人喜欢读的,对皇上忠心不二,对国家效劳。但是,到了我们高原部落,就不存在这些东西。在我们高原之上,我们就像羊群一样在风雪中抱团取暖,共同对付恶狼,其实,我们是弱势联合,和强者叫板的,是懂得分享温暖,让对方和自己不至于冻死的民族。不像你们汉人,自己住大房子,和邻居有防火墙,一般来说,都是单门独户的,没有谁喜欢和别人一起分享的。“萧生说。 “好了,不要说这些话了,我们当下最紧要的工作就是要找到师父对吗?”弘法问。 “是啊,我差点忘了,快去师父吧!”萧生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赶紧说。 于是,三个人一个天使子一起来到天一道长的房间,到了家里一看,果然不见人。 弘法说:“怎么样?我没骗你们吧?师父的确不见了。” 话音刚落,房间里有人说话了:“这么晚了,你们都来贫道房间里干什么?” 大家一听,吓了一跳,那声音瓮声瓮气的,像是从地底下发出来的声音,再看,没有发现人,地上也没有,弘法的心里就有些发毛,就问:“快走吧,这是不是有点像刚才那变青蛙的故事啊,刚好,我们这里有王子。” 他本来说的是正常的话,可是有声音发出来:“徒儿,你又在胡说八道了,为师怎样教你的?” 大家一听,还是只听见声音不见人。 大家都在惊愕间,只听见又有人说:“不要找了,贫道在这里!” 这一次弘法变聪明了,顺着声音,打着灯笼一瞧,发现墙上有人影,弘法数了两遍,不像是他们的人影,因为每个人就是一个人影,墙上的人影是谁的?不是天使子的,他正老老实实地呆在加勒的手上呢。 没想到会这样,弘法怯生生地问:“敢问你是巫师吗?” “徒儿,你长点心吧!贫道是你们的老师,不是巫师,你看仔细了!” 弘法听了,举起灯笼,往墙上仔细一看,发现了在墙上贴着一张画,只看到一张扁平的画,画上画的就是天一道长。 弘法怎么看,都发现从正面看没问题,是栩栩如生的,好像是真的师父,可是从侧面看,就是一张薄薄的纸,弘法弄不清楚,就问:“师父,真的是你么?” “你有几个师父?不是我是谁?”天一说,有些恼火,遇到这样的徒弟,真够累的,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总之现在就有一种想抽打这个小子的心。 “刚才已经说了贫道,第一句话就表明了身份,还问来问去的,问什么呢?”天一说。 “师父,你怎么变成了一幅画了呢?”萧生问。 ------------ 第95章 墙画 第95章墙画 天一听了萧生的问话,呵呵一笑说:“真有意思!贫道最近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什么问题?”萧生问。 “贫道晚上潜心研究,发现钻墙壁不算啥,在钻进去的一刹那,会是怎样的呢?”天一问。 “是怎样的?” “就是说,在临界点的时候,不会钻进墙,而是粘贴在墙上,不是一个立体的人,是一幅画,这样,外面的人可以看到,但是,里面的人却不是,还是一个整个的人。”天一说。 “哦,真的吗?”加勒问。 萧生给了他一个眼色,说:“好吧,你喜欢质疑,那是好事。你想要这样做,那么,你就是完蛋的。” “为什么说我完蛋,殿下,你太打击我了。”加勒仿佛很委屈,不知道怎样说话了。 “你真是开玩笑啊,天一道长道行很深,你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道长难堪,不是完蛋了是什么?”萧生问。 “开玩笑吧,我只是好奇而已,像一个好好的人,钻进墙里,从外面看,应该啥都没有,为什么说有呢?”加勒着急地问。 “是的,你说的是,那么,贫道就演示一下吧。”天一说着话,从墙上走了下来,站立在地上,然后吸气,再轻轻地呼出气,只见他轻轻地升起来,然后脚底升云,靠近了墙面,再一运气,整个人就进去了墙,然后慢慢地在墙上消失。 大家都很惊讶,弘法打着灯笼跑到外面,去看看师父是不是出去了,跑出去后他又跑回来,摇了摇头,嚷道:“不好了,师父没有出去。” “别慌,你看墙上是什么?”萧生说。 弘法举着灯笼一看,只见墙上慢慢出现了一幅画,画上不是别人,正是师父,弘法更靠近一步,伸手去摸,摸上去,和正常的墙壁没什么区别,只是师父在墙上挂着,就像正常人一般大小,这么一个人,就是天一道长新研究出来的道法。 天一在墙上,应该比较好,就是这么一个人,每天潜心研究道法,在这样的地方,他要让自己能够长进,他知道,如不把水缸装满水,徒弟还有其他有需要的人来求他,需要一杯水,这时候,就要给他一杯水,很多人来取水,水少了恐怕不行。 弘法看到这一幕,惊呆了,像木头雕成的鸡子,一动不动地杵在那里。 大家一看,也惊讶得无话可说。 天一说:“好吧,大家都看清楚了吧?我这样变化,其实就是要让大家都明白,不是不可能,是看你想不想,想的话,只要付出努力,付出真心,打动上苍,就一定能行,如果不想,就没有动力,也不会交托给上苍,就万事都不能。” 大家听了天一的话,觉得非常有道理,他真是一个道行深厚的道长啊,配得大家的尊敬。这么一个人,就是大家学习的典范,是大家的模范。爱一行,钻一行,再产生更重要的爱,然后道行会更深,本领更高强,想要打败妖魔鬼怪,就不用费力,除了法器,还有能力。法器只是一方面的问题,关键是使用法器的人。 法器可以在街上买到,但不是充满能力的,也不灵,一件普通的法器,只要有有能力的人使用,当然,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拂尘只是其中的一件法器,相对来说,比较重要,最重要的,还算是天一的道行。 他说完这些,然后又从墙上走下来,弘法上前,又摸了摸天一的脸,拉了拉他的手,说:“好吧,我相信了,师父,你真牛!” 弘法总是怀疑,这样一个大活人,竟然变成一张纸,贴在墙上,真是稀奇啊! 天一说:“今天太晚了,你们先回去吧,等以后再说!” 萧生说:“好吧,我们该离开了,师父也累了,该休息了,我们走吧。” 弘法很有兴趣,看萧生这样说,有点不高兴,嘴巴撅得老高,这时候,天一看出来,说:“徒儿,你这是怎么了?来日方长,你还想要知道什么?刚才你到墙上也看了,到我身上也摸了,还有什么疑惑呢?” 弘法听了他师父的话,觉得再追问下去,很没有意思,说:“好吧,这样吧,师父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不过,徒儿很想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天一点点头,弘法知道,师父这时候不说话,就是想要睡觉了。他每天到了子时,就要睡,然后,紧闭门窗,继续打坐修炼。只要醒来,就不再睡觉,妖魔鬼怪在夜间活动猖獗,如果沉睡,恐怕不好,有些妖会趁机来偷袭,就是打不赢,也让恶心人一下,十分讨厌。 他们都退出来,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 大家都很清楚,这样一些人都是不清楚将来会怎样,不过,只要潜心修法,自然会有出路。殿下不用说,管理一方百姓,不存在无路可走的问题。弘法会捉妖术,当他师父升天之后,自然会有很多地方可去。人总会死的,人死不能复生,生存的时候,没有享到福,死的时候,就要为死者祈祷,为死者驱魔。 死的时候,追思死者的一生的恩情,对生是一种安慰,对死者的灵魂进行引导。 当晚各自休息,没有话可说,到天明时分,弘法还是不放心,起早去看看他师父。外面的院子里充满了朝霞,看起来很亮,小鸟在枝头唱歌,非常动听婉转,他悄悄地走到他师父门前。 “徒儿,你来了?进来吧。”天一道长在里面说话。 弘法知道他师父有透视功能,也就不奇怪了,连忙进屋,向他师父行礼,说:“师父,徒儿来伺候您!” “不用了,你去练功吧,我已经收拾好了。今天让萧生过来,让他开始给我练功吧。”天一说。 弘法答应了一声,然后噔噔噔地跑到了萧生的房间前面站立,敲了敲门,萧生把门打开,疑惑地看着他,弘法扑哧一笑,说:“师弟,快,好事来了。快点!” “什么是啊,师兄?”萧生连忙问。 “师父叫你呢。”弘法说。 “叫我干什么?” “去练功啊。你不是拜师学法吗?这时候不去,等到什么时候呢?”弘法问。 “好啊,我现在就去,走,一起去吧。”萧生有点害怕,想找个垫背的,万一他师父练功练到走火入魔的程度,就不好办了。 “你自己去,你是我师弟,我是师兄,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师父不会要你的命,放心吧!”弘法说完,就噔噔噔地抛开了,只留下萧生站在那里发呆。 萧生不敢怠慢,这次来中原国,不就是要学法用法,然后回到部落去拯救部族里的人吗?这时候怕,到时候会更怕。 他赶紧擦了一把脸,就去到了他师父的房间。人还没到,还没敲门,萧生就听到了房间里发出的声音,说:“快进来吧,不要敲门了。” 萧生吓一跳,转念一想,是的,师父是很清楚他的行踪的,在师父的感官所及的范围内,一切都逃不脱他的眼睛,包括心的眼睛都是,这样说来,他师父知道他来了。 萧生二话不说,就直接推开他师父的房门,说:“师父,徒弟参拜师父,这厢给师父问安了。” “免礼,免礼,快快起来,起来吧。”天一说。 天一说完这话,就让萧生坐下,不是坐在椅子上,是打坐,也就双腿盘起,坐稳当的。萧生自小在高原长大,要是骑射,摔跤,使用十八般武器,他还行,要是盘腿打坐,小时候还行,骨头是软的,没问题,可是现在就不行,因为骨头已经是硬的了,想要盘腿,不容易,拉扯着肌肉,比较疼痛。 他试了试,就是坐不下来,天一看了,微微一笑,说:“看来,你的第一个功课,就是练习打坐了。要知道,你的这种坐法,其实非常有意思。不清楚你是怎样想的,不知道你会不会克服这点困难,坐下,然后起来,然后再坐下,再起来,一直练习到像你骑射那样娴熟才好。以前你是动蛮力的,现在是要动心力的,只要心力达到,你的蛮力会更加厉害,心力不到,蛮力再狠,也只是伤及对方皮毛,不伤关键,你清楚吗?” “我清楚了,谢谢师父指点,谢谢!”萧生说。 “别光顾着谢了,你要加油,免得那个小家伙又要笑话你,占你便宜了,那个小家伙,从小就跟着我练习打坐,现在做得很好,你在这第一步上就没跟上,他不笑话你就不叫弘法了。”天一说。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觉得有道理,就说:“好吧,我来,再来一遍,你看看行不行。” 他说完,开始试着往下蹲,就是蹲不下去,天一说:“心里面要排除杂念,不要胡思乱想,就是要放松,将腿脚想到没有,不存在,就是这样,只要忘了自己的存在,就是成功的,就能继续向前走一步。”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开始试着排除杂念,忘记自己的存在,和周围的空气、甚至鸟语成为一体,就像想着自己是一只小鸟,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放松了一下,放松,彻底地放松。 萧生努力去忘掉自己,然后想象着小鸟在空中展翅滑行,滑行在水面,寻找可以吞吃的鱼,又在想象着鹰在高空飞翔,背靠着蓝天,眼睛俯视着大地,寻找草原上奔跑的兔子,还有那些紧张得到处张望的小田鼠,寻找机会,冲下去,找到那些猎物,这么想着,他又想到昨晚的师父飘飘然地蹬上了墙,一切都是那么轻盈,无声无影,无声无息。 ------------ 第96章 羽毛 第96章羽毛 萧生练打坐,可惜不行,在天一的指导下,他将心一沉,放松,彻底放松,将自己倒空,就像一片羽毛,轻轻飘落在地,然后忘了自己,成为坐垫的一部分。 萧生有悟性,领悟到了忘我的含义,果然,他将腿一盘,竟然轻巧巧地坐下了。这样盘腿,开始有些不适,不过,马上就进入佳境,感觉十分美妙,仿佛他自己置身在空中,没有起风,他在空中飘着的一片羽毛。 天一在旁边打坐,喊着:“萧生,萧生!” 萧生竟然毫不理会,天一微微一笑,心想,这小子,这么快就进入了状态,真是太好了! 于是,他也修炼,没有打搅他。 这是修炼的必修课,即打坐,沉静,默想,排除外界干扰,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再说小弘法传递完了师父的信,让萧生去师父房间里练功,他就跑开了,到了悟真园进行练功,他呼吸急促,像蛤蟆那样,忽上忽下的,很有意思,在其中一个地方跑来跑去,绕着园子乱跑,像捕食蚊蝇一样,一会儿在墙上,一会儿在墙根儿,一会儿在中间,一会儿在两边。 “呵呵呵,好啊!好!”突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接着是赞赏的声音。 弘法收了功,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格桑。弘法听了她的表扬,高兴得手舞足蹈的,说:“多谢姐姐夸奖。怎么样?昨天休息得怎么样?” “你不清楚吗?我回家休息的,没在长春观休息,这个地方我不喜欢,回到我爸妈那里休息要好得多呢。”格桑说。 “姐姐,你有没有弄错?我们道观是天下第一清静之所,你要清楚这个哦。”弘法说,替他们的道观辩护,仿佛就是要争第一。 “是吗?那我倒要好好看看。”格桑说。 “算了,不用看了,这里离京都最近,也最安静,在周围算是比较高的,这么一个地方,要在这里居住,起码需要多一点的时间,做好思想准备,免得无法适应。”弘法说。 “为什么?”格桑很好奇。 “你看,这里属于阳气茂盛之地,不像低处的地方阴气太盛,自古都需要阴阳相合,免得会出事。属阴的人,恐怕到了阳气茂盛之地,就有问题。”弘法说。 “你懂得的真多,佩服,佩服。”格桑说。 “那当然,这些年不是跟着师父学,恐怕就不会懂得。这要归功于师父。我没有什么悟性,如果有的话,恐怕还厉害。何止是蛤蟆功,就是丹顶鹤的功夫,我也会。”弘法摇头摆尾,有些骄傲,又有些谦虚,弄不清楚那些。 “姐姐,你说你晚上回家休息,白天赶过来,你家离这里有千万里,你一瞬间都能有个来回,简直太神奇了,不知道你的本事跟谁学的?能透露一下吗?”弘法喜欢刨根问底儿,对于这个问题,可能会让格桑犯难,也可能不会使他犯难,谁知道呢? 格桑微微一笑,向左走两步,又向右走两步,又向左走,弘法哀求道:“好姐姐,不要这样好吗?我的眼睛都花了。” “嗯,你也知道?我告诉你,这是我极慢的动作,不能再慢的。告诉你,这快走的本事,不是我自创的,是与生俱来的。”格桑停下来,慢悠悠地说。 “哦,是这样啊,那么,你想怎样呢?总是这样跑来跑去吗?”弘法说。 “我更擅长奔跑,这个没什么,我喜欢跑,不跑,就等于要了我的命。你要知道,人生下来,就要运动,不运动,就像死人一样。那还用活着吗?不如死掉算了。”格桑说。 “你说的是,不过,我想学习快速奔跑,肯定会更厉害。我的蛤蟆功,需要快速,不知道能不能教教我,如果非常快,这个蛤蟆功,就是天下无敌了。”弘法说。 “算了吧,你别搞笑了吧,实话告诉你,这个本事我没办法教你,这要有恩赐。”格桑说。 “什么?恩赐?恩赐是谁?”弘法问。 “是这样的,恩赐不是一个人,恩赐是一种能力或者是一定的好处,告诉你吧,实际上这是上苍给人的最好的礼物。”格桑说。 弘法听了格桑的话,愣了半晌,觉得她说的话,不像是人话,根本搞不懂,到底是怎么回事。 格桑看看弘法的那样子,笑了,说:“看你,看你,看你那傻样儿!咯咯咯……” 弘法弄了个面红耳赤,没办法,他说:“不好意思!实在不好意思。” 格桑停止了笑,问:“你说,殿下哪儿去了?” “殿下?哦,他在跟师父学练功呢。”弘法说。 “好,你说,啥时候练完?”格桑问。 “这个不清楚。”弘法说,“师父一早上就让他去了,不知道要多少时间。” “好的,我知道了,你去看看,我在这里等,如果练完了,就来喊我,我要去见殿下,部落有事。”格桑说。 “好,我这就去。”弘法说着,挪动了脚步,这一次他没有动用蛤蟆功。 他噔噔噔跑到了师父的房间前,放慢了脚步,因他担心,如果走路声音太大,肯定会影响师父练功,如果不去,也不行,证明他不是真的喜欢格桑姐姐,说起来嘴巴甜,一口一个姐姐,办起事来,却扭扭捏捏的,成何体统?不是口是心非吗? 此时萧生已经打坐成功,师父没有继续教他,而是让他沉思默想,就是不说话,想心事,不要动杂念,一门心思想日月天造之物的奇妙,想到太阳,特别耀眼,想到月亮,特别温馨,这两个亮晶晶的东西,其实就是这样的奇妙。 月亮管晚上,太阳管白天,月亮从圆的变成扁的,再从扁的变成圆的,就代表时间在变化,过去的时间,就像流过去的水,都不会回来。 还有星星,星星一般在没有月亮的晚上显得特别亮。没有月亮的晚上就是阴天,月亮不是没出来,是躲在高天云层后面,在地上是没办法看出来罢了。 但是,人心有时候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容易产生变化,在这时候,就有很多人陷入困境,不知道怎样走出泥潭。当然,这要有信心才行,相信那种超能力的东西存在。 萧生在默想沉思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个,想到他的身边有两位高手,一个是加勒,一个是格桑,都是有异能的人,不是他们的保护,可能就走不到现在。但是,仅仅感谢是不行的,还必须要有实际的行动,如果自己有本事,就用不着麻烦人家。如果没有本事,光依靠别人,恐怕也不长久,所靠的人,可能就会倒下,或者垮掉,都说不定。 萧生想到这里,听到外面有鸟叫,也有人趴在窗子上呼吸,他听出来,这是弘法的呼吸频率,于是就结束了修炼,问:“是弘法吗?” 弘法见被人发现,连忙说:“是我,是我,你师兄。” “哦,师兄,怎么鬼鬼祟祟的?我还以为是妖魔呢!”萧生问。 “我不是妖魔。”弘法赶紧辩解。 “你不是妖魔,我知道你不是。进来吧,别站在外面说话了。“萧生说。 “师弟,我就不进去了,格桑姐姐来了,说有事找你,问你练完功没有,如果练完了,我就去叫她来。”弘法说。 “练完了,你去吧。”萧生说。 弘法脆生生地答应了一声,就跑了,一边跑一边想,怎么觉得不对劲儿啊,我是师兄,怎么成了他的跑腿的呢?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格桑姐姐说的话,就相当于圣旨,她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一点都不奇怪。 弘法跑到格桑身边,抹了抹头上的汗水,说:“格桑姐姐,快,你的殿下已经练完了功,在等你过去。” 他说完,又抹了抹鼻涕,这么大的孩子了,还流鼻涕,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大概都是这样,有的人长得像大人,实际上是小人,有的人长得像小人,实际上是大人,仅仅从外形上看人,还不是很准确的。 格桑说:“谢谢了,你辛苦了。” 说完,就不见了。 留下弘法站在原地发呆,后来想想,也是,他们都有本事,现在的师弟不是以前的师弟了,连他弘法呼吸的声音,隔着窗子就听得清清楚楚的了,看来,功力大增,为什么师父不教教我呢?我要是有顺风耳的本事,就能听到很多人的秘密了,无论是谁窃窃私语都是没用的。 他这么想,为什么师父不教我呢?难道是偏心吗?难道是巴结王子吗?还是因为他不喜欢我当师兄呢?不喜欢,我也是师兄,这是无法改变的。在年龄上有多少之分,在身材上有高矮之分,在金钱的持有量上,有穷富之分,这不足为奇。 再说格桑到了王子跟前,萧生站在走廊下,正在屏息呼吸,透过眼睛皮看早上的太阳。格桑来了,他也感觉到了,就问:“是格桑吗?” “殿下,正是格桑。”格桑回答。 “很好,你辛苦了。”萧生说。 “不辛苦,我立马回家,立马到这里,速度很快,我也没想到。”格桑说。 “这种能力是天赐的,你要好好为苍天效力。”萧生说。 “你贵为天子,不要担心什么,需要潜心修炼,但是这件事不得不说,因为这涉及到部族的命运。”格桑说。 “什么事啊,搞得神神秘秘的,到底是什么事?”萧生说。 “是这样的,大王说西夏国国王在周边集结军队,不知是怎么回事。罗格长老说,事态有点严重,不得不防,需要将这个信报告给小王子,让小王子做好准备。”格桑说,语气十分沉重。 ------------ 第97章 集 结 第97章集结 格桑来报信,说西夏国王调集兵团向弯刀族部落边境集结,看样子准备攻打弯刀族部落,大王已经吩咐下去,严阵以待,严密监视夏军动向,只要夏军胆敢向前跨越一步,他们将屠杀来犯之敌,因西夏国王调兵于弯刀族部落的领地,很容易让人猜到下一步,夏军将要攻打部落,不做好准备,就会吃亏。 格桑说了这些话,萧生心里一惊,不过,刚才的打坐,让他没有立刻陷入凌乱状态,他问:“那么说,夏军还不一定侵犯我国了,有父王在,应该没问题。有父王在,夏军不敢擅自行动的。” 格桑不懂军事,说:“这样吧,我不太懂,我现在去问问大王,看大王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我会把殿下的话带给大王,不知道殿下的意思是什么?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你告诉父王,就说我在这里挺好的,目前已经开始跟着天一道长练功了,进展顺利,不要担心。夏军如果真的要侵犯我国,就要迎头痛击,另外,不要放弃使用智谋,不能做无谓的牺牲,要懂得保存实力,然后找机会消灭进犯之敌。如果有需要,我立马赶回,在这里师从天一道长,学成之后要报效部族,可是,如果部族被敌人攻打,敌人若想灭掉部族,我就要中止学业,前往报效国家,替父王分忧了。”萧生说。 格桑点点头,说:“放心吧,殿下!一定将话带到。如果没事,我先告辞。” “好,你去吧!”萧生一说完,格桑就不见了。 天一知道格桑的闪电移步法,这是天生的本事,像弘法,可是天上掉下来的娃娃,结果没什么长进,本事不大,耍嘴皮子倒有他一套,他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让他们都清楚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谦虚谨慎才有出息。 格桑走后,天一收了功,见萧生有些忧虑,刚要问个究竟,弘法噔噔噔地跑过来问:“姐姐,姐姐哪里去了?” “徒儿,你找谁?”天一问。 “师父,徒儿有礼了。”他说着,向天一行了个礼,说:“师父,我找格桑姐姐。” “她来了吗?”天一问。 “禀告师父,格桑姐姐来过了。说要找师弟,有重要的事情报告,徒儿我就从练功的地方来了,刚走到师弟的房间前,还没敲门,就被师弟从徒儿的呼吸听出来是徒儿,然后就问徒儿什么事,徒儿据实禀告,说格桑姐姐有事来找师弟,看这时候方便不方便,然后就让我去找到了格桑姐姐,让格桑姐姐去找师弟。徒儿像见到格桑姐姐以前那样练功,这不,没看到格桑姐姐过去,我心里挂牵着这事,就跑回来看看咯,谁知道遇到师父,没找到格桑姐姐。”弘法说。 “徒儿,你说的太复杂,为师没有明白过来,也从来都没见你的格桑姐姐。”天一说。 “哦,那就算了,徒儿知道格桑姐姐来去像闪电,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了,想要和她说话,就要提前想好说好,免得还没开始说,人就到了外国,说给谁听呢?”弘法说。 “是的,师兄,你说的没错,是这样的,格桑姑娘从小就有这个恩赐,是上苍给她的能力,能够迅速跑开去,保护她的羊群,她牧羊的羊群,没有一只羊被狼叼走,很简单的原因是,速度太快,狼无法靠近羊群,就被格桑的羊鞭抽走了,无论什么狼,还没反应过来,狼的眼珠子就被鞭子抽中,狼只有嗷嗷叫着逃跑,别说吃羊肉了,就是连羊尿都闻不到。”萧生说。 听了萧生的话,弘法哈哈大笑,天一忍住没笑,道长和道童的差别就在这里,道长的心很稳定,不会被周边的环境或者条件所影响,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道童的心喜欢猎奇,看到好玩的就想玩并看看究竟;看到好吃的就流口水,就想吃,吃到嘴里才感到满足,至于那些画饼充饥的事,他懒得去管,道童有时候是现实的,有时候是要浪漫的,喜欢幻想,问题也贼多,说话的语速也快,恨不得三分钟说完三天的事情,总之,这些区别就在这里吧。 天一说:“徒儿,不要在这里耍贫嘴了,为师也说过的,你不要以为早点进入道观、跟为师在一起时间长就格外骄傲一些,为师不喜欢骄傲的人,你要小心,不要跌倒了。” “师父,徒儿刚才练的是蛤蟆功,跌倒了好几次了咋办?”弘法说,看起来很着急,样子也蛮可爱。 “为师所说的跌倒是指你在灵性上跌倒,是被妖魔蛊惑了,辨不清前面的道路,看不出哪里平安哪里危险。”天一说,他顿了一顿,缓慢地说道:“这里的跌倒是指心跌倒,不是指身子跌倒,你清楚了吗?” “好像明白过来一些事情,嗯,我清楚了,很好,很好。那么,徒儿以后注意,不要喊师弟了,师父让徒儿喊什么,徒儿就喊什么,只要符合礼法,不让人产生骄傲之心就行。师父,你觉得我这个提议怎么样?”弘法说。 “这个说法没错,但是,你在口头上改正了,心里不改正,不服气的话,还是没用。你清楚吗?在苍天的眼中,地上所有的子民都是平等的,为师不让你喊萧生为殿下,也让你喊萧生为师弟,你直呼其名就可以了。因为萧生生下来就会笑,这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在场的所有人,都有着不同的故事,都有经历和背景,不要摆老资格,摆臭架子,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成何体统?”天一说,显然语气重了些,稍微敏感一些的人都有点担心,是不是天一说这话有点问题? 弘法听了他说的话,心里很郁闷,难道师父不爱徒儿了吗?实际上天一非常爱弘法。天一没有后,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得非常娇贵,越是爱他,越要管得紧,不然,他就会骄傲自满,不利于他成长。 天一说:“好吧,你们都去吧,为师还没洗脸漱口呢,徒儿去准备一下吧。” 弘法当然很愿意,他做这个是轻车熟路的。这边师徒俩在整理个人内务,再说萧生早已洗漱完毕,在房间里踱着方步,思考着怎样帮助父王应对夏军,这种大兵压境到底想干什么?难道想篡权夺位,还是要侵占部落的领土? 正在思考的时候,有人敲门,萧生走到门边,问:“是谁?” “是我,殿下!我是格桑。” “哦。请进!”萧生说,然后打开了门,格桑一闪身就跳了进来,端起桌子上的凉茶,开始咕咚咕咚地猛灌起来,看来很渴,也很累。 萧生没有立刻询问,在一边静静地等她喝完茶再说,过了一会儿,她放下了茶盏,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茶水,盯着萧生,噼里啪啦地说:“殿下,我见到了大王,传达了殿下的意思。你猜大王怎样说?” “怎样说?”萧生问。 “他说夏军在搞军事演习,是一场准备抵御入侵之敌的演习。刚好拉练到了我国边境,现在已经撤走了,不要担心。大王还说,你要在这里好好学习,学会了捉妖术,让本国百姓平安度日,学会你捉妖术,可以捉出周围邻国国王心里的妖魔,让他们的心被和平的王占据,不要给战神留位置,让每个国王都珍惜和平,远离战争,这样才是好君王。”格桑说。 “我明白了,原来是军演啊!我还纠结这件事,不知道将来会怎样,总之,夏军没安好心,总在觊觎着我国领土和人民,我们要小心,不要被他打个措手不及吃大亏。”萧生说。 “殿下说得对,正是这个道理,没错,大王也是这么说的,看来,有什么样的大王就有什么样的王子,都是为百姓操心,这是我们部落的福气,是上苍特别的关照,有了大王和殿下,整个部落就不会遭殃,人民肯定会健康平安的。”格桑说。 “先别捧我,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会认真学习,争取学到捉妖术,可是,要想学会捉妖术,必须要用时间来磨练,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知识,不是空泛的内容、贫瘠的经验,要想学会捉妖术,就必须要学会掌控时间,有了时间,才有可能掌握这些技术;还要有悟性,懂得师父所说的话的意思,要悟出道法的含义,然后多加练习,不能心浮气躁,否则一事无成。”萧生说。 “你说的这些我不知道,我没读过多少书,大概汉字一个都不认识,弯刀族的文字还晓得一些,到了汉人区,我完全是个睁眼的瞎子,殿下说的这些,我听的似懂非懂,不过,我知道殿下肯定会取得良好的成绩,学会捉妖术,开始施法,成为弯刀族部落的保护神。”格桑说。 格桑没有读过多少书,大概只认得几个常用的部落文字就行了,大多数人都在想着怎样获得别人的帮助,从来没有想过如何去帮助别人,结果,只懂得自私,不懂得分享。有了好处,先想到自己,从来不为别人着想,这是什么意思?这就是为什么说人的本位思想为什么这么严重?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陷入困境不能自拔。这种困境,不是用物质或者金钱能够解脱的。 格桑报告完了大王的话,就想走,萧生刚好也要进行下一个环节,就摆了摆手说:“没有什么好说的,我继续关注,你也最好去看看敌人在忙什么,到底下一步想干什么,到底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是真军演还是挑衅行为?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萧生的心头。 ------------ 第98章 玄机 第98章玄机 萧生摆了摆手,格桑立马消失,萧生将房门轻轻关上,然后回到自己的书桌前,翻开师父给的书,阅读一会儿书籍,再继续沉思默想,然后再阅读,再沉思道法的玄妙之处。 过了一会儿,萧生听到有人走近,凭直觉,萧生猜出是弘法,果然,弘法敲门,萧生问:“师兄,进来吧。”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弘法。 他一进来,一屁股坐在萧生对面,端起茶盏就喝,说:“不好意思,先喝了你的,来不及沏茶就算了,我只问一句话,如果行,就回答,如果不行,就不回答。” “行,师兄请问吧。”萧生说,眼睛盯着他看,弄得弘法身上发毛,于是问道:“师弟,你的眼睛很特别啊,眼珠怎么是棕褐色的,不是黑色的呢?” “这是一句话、一个问题吗?”萧生问。 弘法一拍后脑勺,连忙说:“不,不,不是这个,这个问题不算,不算。” “那你想要知道什么?”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想知道格桑姐姐回来了吗?”弘法问。 “你真有意思,我告诉你吧,师兄,你怎么老是问格桑呢?她很忙,她是我们弯刀族第一快人,全靠她来传递消息,没有她,弯刀族部落就是井底之蛙,没有办法了解到外面的情况,就是敌军杀到门前,都还在昏睡,根本没有警醒。”德志说。 “师兄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是想她。她给人的印象太深了。”弘法说。 “你的问题问完了,我也回答了,你还有事吗?”萧生问。 “是不是在下逐客令啊?师弟,在师父面前,你是好人,我是坏人,其实,我不是坏人,你也不是好人。”弘法说。 萧生静默不语,继续低头看书,他很清楚,弘法闲得无聊,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对弯刀族的格桑感兴趣。 这是说不清的玄机,看来有些事无法用语言来描绘,只能用意识来领会。 “你说我不是好人,那你是好人了,还请师兄多多指正。”萧生说。 “哎呀,师弟,不是我说你,你是王子殿下,干嘛要来学捉妖术,你要是想除妖,请我去不就行了吗?用得着自己亲自来学吗?”弘法问。 “这个你就不懂了吧,求人不如求己,自己能做到的事,千万别指望别人,你清楚吗?”萧生说。 说完这话,外面传来银铃般的笑声,格桑像一朵雪花从天而降,出现在王子跟前,萧生还没反应过来,小弘法立马跳了起来:“格桑姐姐!”他叫了起来,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 “你完成任务了?”萧生问。 “完成了。”格桑说,看看弘法,然后说:“情况有了变化。” “什么变化,但说无妨。” “这,这,弘法,你不要在外嚷嚷啊!”格桑说。 “我不说话,你把我当成哑巴吧。”弘法说。 “这怎么可能,不过,你听到了,在外嚷嚷也不用怕。说吧,什么事?”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又去见了大王,大王和罗格长老商议,说夏军没有完全撤军,在离边境三十里的地方驻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大王让我来告诉王子殿下,在中原国打探一下,最近夏王和皇上有什么来往,有什么军事合作项目没有。还有,就是打听一下啊,现在中原国的国民对西夏屯兵边界有什么看法,也许,很多真相都在民间。”格桑说。 萧生听了格桑说的话,说:“很好,很好,我清楚了,你说的我明白了,可能最近妖魔横行,不甘心失败,要卷土重来,不要紧,要想让人们安居乐业,必须要用血水和汗水来保护他们,让他们都放心。” 弘法听得似懂非懂,他眨巴着眼睛,问:“师弟,你说的是什么?你不是在学捉妖术吗?只要自己学好本事就是了,你还想干什么?难道想不务正业吗?” “哈哈哈,弘法,你可真逗!殿下啥时候成了你的师弟了?哈哈哈哈……”格桑笑道。 弘法突然发现自己说漏嘴了,他很清楚,已经违反了他跟萧生的约定,连忙纠正道:“不好意思,说错了!如果姐姐不喜欢听,我下回就不犯这个错误了。” “是啊,殿下无论从哪里,都比你要强啊,你不得不承认,小小年纪,还想充老大,看来,你的焦躁之气、浮夸之风,在你身上统治作王了啊。”格桑说。 “没错,没错,我相信是这么回事,水到渠成,不必要年少轻狂,到了以后,越发不能自已,你不清楚将来会遇到什么,要谦虚谨慎,不要把自己弄成魔鬼的子孙。”格桑说。 “什么是魔鬼的子孙?”弘法很奇怪格桑的这种说法。 “魔鬼的子孙,就是撒谎者的孩子,骄傲者的孙子,目的就是要战胜正义之子,你跟着天一道长学习多年,从小都学道,应该比较熟悉了,就不用我多说了吧。”格桑说。 “姐姐说得对,我发现最近我很骄傲,有点像争竞者,这个不太好,因在某些时候,我也无法控制自己,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关键是内心里控制不住自己的控制欲,总要比别人强心里才舒服。”弘法说。 弘法说了这话,萧生觉得有理,在姑娘面前,敢于承认错误,还算不错。有的人,在姑娘面前也不承认错误,可见是多么可恶。不过,世间没有不可恶的人,但是有不可恶的事。这个要看怎样调整心情或者心态了。 听了格桑的话,萧生说:“这个很好办,我让加勒去茶楼酒肆打听民间的声音,然后再亲自去参见皇上,问题不都解决了吗?” 这时候,有人说:“好吧,这是一个好事,我清楚你的想法,那么就派我去吧。” 说话的人不见,可是声音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是谁呢? 大家正在惊慌间,格桑聪明,一把从弘法头上扯下一根羽毛,那羽毛在说话,看来羽毛的主人,功力非凡。 那羽毛在格桑的手心里轻飘飘的,自言自语说:“干嘛扯我下来,呆在弘法的头上,舒服得很。” 格桑看了看弘法,弘法脸都变绿了,有这么一个妖精呆在自己的头顶上,自称为捉妖道士的弘法,竟然毫无察觉,这是怎么样的道士啊!这关系到名声,于是赶紧问:“你是何方妖魔?在我头顶干什么?难道在偷听我们的秘密?” “不要说我是妖魔,我是天使子。”那羽毛一边飘,一边说。 格桑看着羽毛忽上忽下的,连忙说:“你可真有意思,不是呆在加勒的手上吗?干嘛变成了羽毛来?” “你不清楚,我是在加勒的手上的,我总得吃饭吧?不能总呆在上面吧?我要吃鸟蛋,加勒让我自己去抓。他说,中原国的鸡蛋够好的了,想吃都吃不到,你还要吃天上飞的鸟蛋,你有本事自己去抓,我反正管地上,不管天上。他这样说,我没办法,饿得我难受极了,我就上了树去掏鸟蛋,结果发现鸟回来了,非常厉害,鸟蛋刚吃完,那鸟见我偷吃了鸟蛋,就来啄我,没办法,我才变成一根羽毛,飘走了,没想到,弘法刚好从树下经过,羽毛就飘在他的头上,带到了这里。”天使子说。 “哦,原来是这样,看来,偷人家的东西还是不好,惶惶不可终日的,真够难受的!”格桑说。 “那你干嘛说派你去?你去,哪里有这么高的房子够你住的,就是到了皇帝住的皇宫,也呆不下你,恐怕在天底下都难以找到适合你住的房屋了。”萧生说。 “这个还得靠加勒,我刚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派我们前往,就是指加勒和我,有了我俩,保证能完成任务。”天使子说。 “那好吧,我很相信你们。格桑有两个选择,要么在这里等候消息,然后去传递消息,告诉父王,把我们收集到的消息告诉他;要么先回去,告诉父王,我们正在打探消息,稍安勿躁。”萧生说。 “我情愿现在就到大王那里去,说实话,我不喜欢呆在一个地方,除了睡觉,我都愿意运动,越运动越有力量,越不愿意运动,就越来越懒,就不想运动了。”格桑说。 “行,你是自由的,可以先行离开,我们密切关注这件事,争取确保弯刀族部落的安全,让我在这里安心学道。”萧生说。 “好,那么,天使子,你去吧,让加勒过来,有要事相商。”格桑说。 “哦,不,我自己去,格桑,你回去吧。”萧生说着,伸出了手,那羽毛轻飘飘地飘到了萧生的手上,萧生将羽毛别在衣服的穗子上,看着弘法,问:“你去吗?还是在这里陪着你的格桑姐姐。” “别逗我了,我不是小孩子了,刚才格桑姐姐都说了,她要去大王那里报告,不会呆在这里,还在欺哄我呢?”弘法说。 “嗯,看来你的确长大了不少,不喜欢插嘴了,反而喜欢倾听别人的意见,真好,这个真好!”格桑说。 “谢谢姐姐,我弄明白了这事,人都会在不断碰壁之后,才会长大,才会明白一些道理。人在挫折中才会坚强,人在经历痛苦之后,才会珍惜当下的幸福和欢乐。”弘法说。 “你说的话越来越有哲理,真不简单,不简单。看来,最厉害的人就在我们这里,不是别人,就是弘法。弘法懂得谦卑,将会无往而不胜,是个很好的人,真是后生可畏啊!”萧生说的话,充满了赞许和肯定,这个让弘法得到了不少的安慰。 ------------ 第99章 专攻 第99章专攻 弘法听了萧生的话,觉得这位殿下还真不错,知道心疼人,还懂得怎样欣赏人,看来是个不错的王子,不过,事实上是后来拜的师,在他后面,按照先后次序是应该这样,可是,在某些时候还是不要过于较真,术业有专攻,这是有道理的。 格桑向萧生打了招呼,又对弘法笑了笑,然后消失,只留下一阵香风,当然,这是野花的香味,没有大家闺秀或者那种书香门第的香闺之气,倒有些野性,透着自然的美。 格桑消失,萧生带着天使子,弘法跟着,一起来到加勒的房间,加勒很高兴,说:“殿下,弘法,你们昨晚休息好了吗?” “年轻人,累了睡一觉,很快就恢复了,休息好了,你呢?”萧生说。 “是啊,我很好了。”弘法说。 “你还小,当然不算啥。”加勒说。 “什么?我还小?你太小看我了吧?”弘法说。 加勒不理他,弘法不敢拿加勒怎么样,因加勒的本事十分了得,弘法有点害怕,他不是妖魔,弘法就拿他没办法,他见加勒不理他,也就没了趣味儿。 萧生有个好性子,对于弘法的年幼张狂,他一笑置之,对于加勒的矜持和严肃,他表示理解,如果顺着自己的意思,萧生也完全可以对他表示冷漠。 加勒说:“殿下,有什么吩咐?” “是这样的,你去打探一下消息,看看中原国皇上和民间对西夏国屯兵于边境是什么态度?”萧生说。 “什么?殿下说什么?加勒没有听明白。”加勒问。 “你真有意思,我说的话听不懂吗?就是请你去打听夏军在边境三十里处驻扎后,中原国的皇上和百姓对夏军屯兵的看法,现在就要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然后向大王报告。”萧生说。 “什么?你说什么?西夏竟敢觊觎我国吗?”加勒问。 “是的,弯刀族部落有几十年没有卷入战争了,对于大王的英明领导,从上到下,都是无不感到钦佩,无不表示感谢的。”弘法说。 弘法说了这话,萧生顿时感觉到这个小道士还真是凭着良心说话,没有成见,也没有什么想法,就像一张白纸,你涂什么颜色,他就是什么颜色,你说什么话,他也学什么话,不会拐弯,心里怎么想的,嘴巴就怎么说,不会打折扣。 萧生说:“是这样的,格桑报信说,夏军大兵压境,来到我国边界,不知所图,我方严阵以待,谁知道他们向外宣称是军事演习,然后,夏军退兵三十里,本来以为他们会全部撤军回国,谁知道,他们竟然在三十里的地方驻扎既不后退,也不前进。不知道是咋回事,直接找西夏国王,有点不妥当,于是,父王就想让我们从侧面打听,弄清楚夏王的意图,才能准备好是战还是和。” “明白了,明白了,好吧,我知道,这肯定是夏王的阴谋,具体是什么阴谋,现在还不清楚。这样吧,我现在就去,不过,我需要天使子一同前往,这个家伙,去掏鸟窝还没回来。”加勒说。 “回来了,回来了。”天使子说。 他一说话,只听见声音,没有看到人在哪里。加勒问:“回来了吗?在哪里呢?” “在这里,在这里。”天使子在萧生的衣裳的穗子上。 加勒很聪明,他发现了,在那里有一根羽毛,在萧生的穗子上飘舞着说话,加勒问:“好好的,咋变成了一根羽毛了呢?” “哎――说来话长,总之一句话,要不这样变,就会被鸟啄瞎了眼睛。”天使子说。 “哦,我知道了,你一定在偷鸟蛋的时候,被鸟蛋的主人发现了,为了逃跑,你才变成羽毛的对吧?”加勒问。 “嗯,你真了解我啊!”天使子说。 “那么,你怎么又到了殿下的穗子上的呢?”加勒问。 “这个问题我来答。”萧生接过了话题,将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加勒说:“我明白了,很好,很好。原来是这么个经历,那么,我就感到奇怪了,平时你都是重如泰山,不知道你变成了羽毛是不是还是很重呢?” “这个问题要问殿下了,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天使子说。 “嗯,我看,不重,不怎么觉得重。”萧生说。 “哦,是这样啊,难道变成羽毛就不重,这倒有些稀奇。”加勒说。 “这有点意思,说,好吧,我也没发现,以后我就变成羽毛吧,免得让加勒兄累着了。”天使子说。 天使子说着话,萧生从衣服穗子上取下羽毛,递给了加勒,加勒接过羽毛,说:“好吧,这个真轻,跟不存在一样。” 羽毛飞起来了,看来要飞走,加勒一慌,连忙问:“怎么回事?你要去哪里?” “真是太气人了,我可是巨人,竟然说我不存在。大哥啊大哥,瞧不起人啊!”天使子说。 加勒脸一红,说:“好吧,不好意思,我是粗人,说话没个分寸,你是存在的好吧!我说话说急了。我说的意思是你很轻盈,就像没有重量,是这个意思,不是说你不存在,我们是好兄弟,没有什么瞧不瞧得起的事,你说呢?” 加勒一赔不是,天使子就慌了,连忙说:“开玩笑的,是开玩笑的,不要见怪。兄弟混熟了,自然说话不注意深浅,如果总是这样,恐怕还不行,需要重新考虑是否还是兄弟,说话就要小心,不要总是想着坑害别人,如果人人都自危,恐怕也就没有人缘,没有了关系,谁也不会来纠缠你了。” “别说那么话了,日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这样弄来弄去的,反而浪费了时间,不如这样算了,快,大兵压境了,我们没有时间去磨嘴皮子,要看看信息怎么样,掌握了信息,就掌握了未来。”萧生说。 他说这话是很有道理的,不想被淘汰出局,就必须要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就要吃尽苦头,才能修成正果。不安分者,早晚就会被淘汰出局的。 说完这话,加勒说:“殿下,待我和天使子去打探消息,一旦弄清楚,立马回来向殿下报告,如果凭我俩去边境,想必也不是难事,难就难在,夏军离我国边境只有三十里,而我们离我国边境有三千里,这就有了差距。要想稳操胜券,必须要有力量和速度。目前,我们只占有一头,也就是力量,可是速度却无法达到。在战争年代是这样的,在和平年代也是这样的,这两个方面都十分重要,如果缺少一个,就很遗憾,不容易打赢;如果都具备,则胜利只是时间问题,不是实质问题。” 萧生听了他说的话,点点头,加勒出马,一个顶仨,应该不会错的,这样一个小子,将来绝对能达到目的,他就是愣头青,没多少文化,做事却让人感到大气和豪爽,并且到最后,都能得到补偿。 加勒对天使子说:“以后,你就变成羽毛吧,在我的发髻上,我可以很漂亮,怎么样?” “算了吧,我还是愿意当指环,在你的头簪上,恐怕看起来影响你的名声。” “什么名声?”加勒很好奇。 “知道的,说你爱护兄弟。不知道的,说你是偷鸡摸狗的贼。”天使子说。 “为什么?” “你看,只有偷鸡贼的头上才有羽毛。”天使子说。 “哈哈哈,你说的很有道理,很有道理,行了,你还是变成指环吧,我宁愿让你变重一些,这样才更放心。”加勒说,他停顿了一下,心想,如果太累了,也可以变成羽毛的,不过,不插在发簪上就行,无论放在哪里,都是可以的,于是他又补充说:“当然,你可以继续去偷鸟蛋,如果再被鸟发现,你可以变成羽毛飞回到我这里来吧。” “那没问题。”天使子说着,就变成了指环,重新飞到加勒的手指上。 接下来,萧生继续跟天一练功,他要尽快学会,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的悟性强,学起来也快,可是,他不知道怎样才能达到目的。天一劝他要循序渐进,不可贪吃,一口吃成胖子,胖子就会很快死掉。 为了学到扎实的基本功,他还是按部就班地学,不超越常规地学习,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往前走,至于加勒怎么做事,他不管,他充分地相信加勒的能力,况且他身边还有一个天使子在帮他,应该不会出现问题。 加勒辞别了萧生、弘法,弘法很想跑出去玩,但是,他很想跟着加勒一起,开开眼界,但是,又害怕跟着他,因此弘法很纠结,这边天一和萧生练功,他就要在一旁伺候,喜欢动不喜欢静的他,还真有些忍耐心要锻炼。 加勒离开道观,前往京都,好在平面距离不太远,差距就在立体距离上。道观建在高山上,相对而言,属于高山,在别的地方,这座山显得是低山了,因梅山周围都是一马平川,显得特别高大,实际的高度,不算第一,也不算第二,可能在山的体系中,倒着排序还差不多。 加勒到了京都,他很熟悉的地方,就是那家茶馆。进入京都,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的,非常热闹,看着这样的繁华街景,在这样的人烟稠密的地方,应该没有战争的迹象。 街道上到处都飘香,还有茶楼酒肆啥的,招牌林立,旗帜飞扬,包括那些提篮小卖,穿梭于街市之间的走卒小贩,都非常满意于目前的工作和生活,哪怕累点都无所谓。累是累,可是没有生命之忧,也不怕银钱被盗,治安状况相当好,这个和弘毅皇帝的治理有关。 ------------ 第100章 偷越 第100章偷越 加勒看到了以前常去的茶楼,正要进去,只听得“啪――”一声,有人在拍打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格桑。 “你怎么在这里?”加勒问。 “我怎么不能在这里?空间对我还有意义吗?”格桑反问道。 “也是,你真牛,真牛!”加勒想想,也是,空间对格桑来说,没什么意义,大概都是一种游戏,地域界限,限制不了格桑的脚步,她的快速挪移法,至今没有谁能参透,无法明白。 “你来干什么?”格桑问。 “我来告诉你一件事,借一步说话。”格桑说。 “怎么了?还怕官兵抓你吗?至今好像还没有谁能抓住你。也没有谁敢抓住我!”加勒说。 “算了,不要骄傲,强中自有强中手,你有的本事,人家也有,甚至超过你,不要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格桑说。 格桑说这话,无异于给了加勒泼了一盆冷水,这是好事,让加勒冷静冷静,不要以为了不起,就会影响了前进的步伐。 这些事让人明白过来,永远都要谦虚谨慎,不要自以为是。 加勒说:“好吧,我们去喝一杯茶吧。” 格桑点点头,二人进了茶楼,当然,天使子不算人,是人不会呆在别人的手指头上。 他俩进去后,店小二眼尖,立马发现了他俩,赶紧招呼他俩,店小二没换,看来就是这命,当了这么久的小二,硬是没有升级到小一,没有当老大,永远都听老板的指挥,没有主见,也没有办法来决定自己的未来,不过,有个好处就是,当店小二可以拿到小费,这些小费每个月都不菲,只要把客人招呼好了,就有外财,每个月都有,可以贴补家用,然后可以慢慢地消费,满足家人的需要。 小二认得加勒,赶紧说:“哦,这位客官,好久不见,这一向在哪里发财啊?赶紧请坐!” 他说着,从肩头上扯下手巾,也是抹布,又能擦汗,又能擦桌子,看起来,小二的脸上永远都是油光光的,像是猪油抹了脸,舍不得洗,液洗不干净,索性就这样了,总之是非常好玩的。 “博士,我从来的地方来。”加勒笑着说。 小二顿时石头一般杵在那里,目瞪口呆。 格桑立刻咯咯咯地笑了,小二见状,嘿嘿地笑问:“客官,小的没有文化,肚子里没有墨水,这个小的的确不懂,来的地方是什么地方?” “博士,你是博士,当然懂得比我多。我从来的地方来,是从一个老和尚那里学来的,意思说,你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家乡在远方。问了,我回答了,你也不知道,干脆不说。我们都是过客,生活的地方不一样,但是,能在一起说话,就是缘分。我们那里的人,都不问这些问题,不知道你们这里为什么要问。”加勒很好奇。 “是这样的,我们这样问,表示的意思是关心,没有别的,其实,大多数人只是无意地问,很多人都是无意地答,最后,分道扬镳,各自归去,再也想不起啊,这其实是一种礼貌,一种问话而已,就像见面打招呼,互相问安道好一样。”小二说。 “哦,我明白了,那就告诉你吧,我从邻国来。”加勒说。 “你不是波斯人吗?在做橄榄油的生意?”小二问,这时候他不算忙,问问这些无聊的问题。 “我上次是波斯人,现在是邻国的,这不可以吗?”加勒问。 “当然可以,很好的,很好,邻国好,离我们近,你为什么不去大使馆?”小二又问。 “你的话太多了吧?博士!”加勒说。 “好吧,请问客官需要点什么?”小二问。 加勒正要说话,格桑暗暗地扯了一下加勒的衣服,###话说:“博士,我们需要两杯清茶,一碟花生米,一盘凉拌牛肉,还要一碟茴香豆。” “好的,客官请稍等,马上就来。二位客官,是到楼上坐,还是坐在这里?”小二屁颠屁颠地跑了。 加勒不知道附近有没有敌国的奸细,不敢离开地面,就说:“就在这里吧。” “好呐。”小二跑了,嘴巴里重复着刚才格桑点的点心。 格桑见小二跑了,对加勒说:“刚才你有些不耐烦,要知道,殿下安排你来这里做什么。你要从各种各样的嘴里了解情况。小二在这里能见到各种茶客,南来北往的客,他都见过,听多了,自然记住了,他掌握的信息,往往比较全面而且很具体,茶博士是非常厉害的,不要小看,说话也不要急躁,他们也需要真正的尊重,让他们感到被尊重了,就会给你说掏心窝子的话,你还用担心找不到信息吗?” “嗯,很有道理,谢谢提醒,不是你的提醒,我可能还要走很多弯路。”加勒说。 “希望你听进去了,我不会劝人,但我说的都是真的。”格桑说。 他们正说着话,小二跑过来,端着托盘,走得飞快,跑到他们面前,托盘里的茶水却平稳得很,没有一点问题,他将茶盏、盘碟放在他们面前的槐树桌子上,笑着说:“二位客官,请慢用!” 加勒笑着说:“多谢博士!” “谢啥?别客气,都是老朋友了!”小二说。 加勒还要说话,那边有人在喊博士,小二说:“客官,我过去一下啊,有什么需要,请吩咐!” 他说着话,一溜烟地跑过去。 酒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说书的开始敲着小鼓、打着梆子,那些家伙叮叮咚咚地开始响起来,全场还是闹哄哄的,看来,他们只是在调整,真正的大师还没上来,在台上忙着的,是大师的徒弟,还有一些打杂的。 加勒问:“格桑,你说有话说,现在可以说了。” “是这样的,加勒,我从大王那里来,大王知道殿下会安排你出来打探消息,所以我直接奔你这儿来了,殿下那里,我一会儿就去。大王说,要你查一查青州府的情况,大王得到一个消息,说在边境抓到一个送信的,正是青州府派出的。不过,那送信的很狡猾,在被抓到前,知道自己走投无路,就将书信销毁,咬舌自尽,没有问到有价值的线索,但是被及时扑灭烧毁的书信,在灰烬中翻看,有一个‘青’字,因此,怀疑是青州城派出的信使。如果没有问题,也就不会咬舌自尽,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因此,大王命你先在京都查访民情,然后再到青州去看看。”格桑说。 “竟然有这种事,简直是匪夷所思。我想,这是一场阴谋。”加勒说。 “现在还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还要看事态的发展。”格桑说。 加勒吃一块凉牛肉,非常爽口,很嫩的牛肉,加上点醋,的确很好! 格桑喜欢吃茴香豆,喝着清茶,吃着茴香豆,不紧不慢地说着,这些年来,格桑变得格外成熟和懂事,她经常在外面跑,多少都开了眼界,增加不少见识,待人接物、为人处世各方面都有进步。 这时候,说书的已经上台,他一上台,全场顿时鸦雀无声,都在静悄悄地等着他开场。连嗑瓜子的,都暂时忍耐一下,没有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格桑吃了喝了,然后问:“你的兄弟呢?” “谁?”加勒问,“哪个兄弟?我的兄弟可多着呢!”加勒问。 “我说的是那个天使的儿子,叫,叫,叫……?”格桑说。 “我叫天使子!”加勒的手说话了。 格桑仔细一看,刚好,加勒正端起茶盏喝水,声音就是从他的手指发出来的,格桑说:“你大概又想偷鸟蛋了吧?” 天使子说:“好吧,好吧,算你狠!我就是想偷,那又怎么样?这些鸟儿,都是我爸在照顾,每一只鸟,都会生蛋,每一个蛋,都不能保证成活,因为,鸟蛋营养丰富,谁都想吃,比如蛇、比如熊,或者其它鸟,都喜欢吃。我爸让地上的草籽、虫儿或者瓜果来养活鸟儿,鸟儿的蛋来养活别的动物,有什么不对呢?” “哦,当然对,没有一点问题,这是好的。”格桑说,“对不起,我一时情急,忘记了你的名字,实在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我是巨人,我还会在意吗?再说,我不完全是人,我是一半儿天使、一半儿人,你说的话,没有错,我干嘛要怪你?” “不怪就好!”格桑说着,“这说书的,我听不懂,现在茶也喝了,豆儿也吃了,我也该走了。不要忘了我刚才说的话,你完成任务后,我立马会出现的。现在,我要去殿下那里报告一下情况了,再见!” 格桑说完,就不见了。天使子对加勒说:“大哥,你也别光顾着吃啊!” “怎么了?”加勒问。 “我也要吃啊,你吃很容易,有人伺候,往那儿一坐,立马有人过来帮忙。我可苦了,还得自己动手,变大了不行,怕吓坏了人,变小了也不行,怕鸟儿来欺负我。变得不大不小,像个正常人吧,去爬树,又太累,你说我的命咋就这么苦哦?”天使子说。 加勒没有理他,知道他是一时半会儿饿不死的,就是饿上几个月或者几年,他都不会死,他就是一种习惯,不吃不过瘾,吃一枚鸟蛋,管几年没一点问题。他喝西北风就能饱,因为风里面有大量的有益的东西,比如养分和能量,都能满足天使子的需要。他吃鸟蛋,只是想听听那蛋壳破碎的声音,非常过瘾,另外,就是那鸟蛋破碎之后流出的蛋清和蛋黄,让人顿时感到兴奋,仅此而已! ------------ 第101章 线索 第101章线索 加勒知道这些信息,是在天使子睡着之后,说了梦话后才晓得的,这些事在他心里,一直不说,天使子不知道他的老大已经得到消息,还在吵着要吃鸟蛋,加勒就是不理他,他闹了一会儿,也就罢了,只要加勒不愿干的事,天使子就没办法,不听老大的,还行吗? 说书的说的内容,是远古朝代的事,说太子被人错抱了,皇上是奸臣的儿子,真正的皇太子在民间当农夫,后来被忠臣发现,找回太子,帮助太子即位,这是一部新书,说书的说到了最精彩的部分,可惜的是,加勒不是从头开始听的,只听到精彩的部分,这还不行,要从头开始听才有意思,但是,加勒不是这里的人,没有办法天天上茶馆。 加勒说:“你别着急,我会让你吃个饱的,鸟蛋多得是,我们先办正事,办完之后就出去找鸟蛋,你去偷蛋,我来保护你,有鸟来偷袭你,我就用石子将那鸟给打下来,你看怎么样?” “好啊,好啊,太好了,简直太好了。”天使子开心地笑了,加勒的手指头不停地颤抖,这都是天使子使劲儿的结果。 加勒继续品茶、吃牛肉,他顺便也尝了尝那些茴香豆,味道真不错,那格桑还真会吃东西,挑的东西不贵,但非常好吃。吃点牛肉,喝点茶,再吃点茴香豆,应该算是比较可以的了。 茶博士来了,老远就向加勒打招呼,说:“不好意思,远方来的客人,我很对不起你,今天有点忙,不知道这些茶水和点心符合不符合你的口味?” “很好,很好,我住在邻国,以后有时间,还会经常来你这里吃茶听书,非常美好的享受啊!人生莫过于此!”加勒说。 “没错,我们中原国好吃的好玩的,多了去了,京都里最多,而我们的店,是京都里最好的店,茶点师傅都是全国最好的,除了皇宫的御厨,就是俺们店里的厨子。”小二说。 “是啊,如今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经历了战争、天灾和瘟疫,现在人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了。”加勒说。 “也不全是,最近听说了西夏屯兵于弯刀族部落,不知道要干什么?看来,和平的日子快要结束了,人们重新要进入战争状态。”小二说。 “博士,这可是真的?”加勒故意问道。 “是啊,千真万确的!从那里来的商队亲眼看见的,没错。商队最关心战争,这个会影响生意的。一个国家经常打仗,商队就不愿意去经商了,因为担心物资会被人抢了。当兵的就不说了,兵荒马乱的时候,就有土匪强盗出现,抢东西杀人的现象就会越来越多,我的爷爷和爹爹都说过,想必是真的。”小二说。 “你的意思是,邻国要打仗了?”加勒问。 “是的,邻国要打仗了。据说,西夏是在练兵,搞军事演习,实际上没有完全撤兵,因为军事演习已经结束了,还屯兵在弯刀族的边境线三十里的地方,肯定就有问题。这个现象,就是傻子也看得出来。因为西夏的作法,就会影响到我们中原国。”小二说。 “为什么?”加勒很好奇,觉得小二的话非常有道理,这么一个小小的茶博士,竟然对国家大事这么了解。这里不是胡图治下的朝代了,如果是,小二的人头早就搬家了。 “原因很简单,就是说,西夏占领了弯刀族部落后,肯定会挥师侵占中原国。即便不打中原国,我国也会担心。”小二说。 “担心什么?”加勒追问, “担心西夏占领弯刀族部落后,就会扶持儿皇帝,然后对中原国虎视眈眈,等待势力形成后,开始攻打中原国。”小二说。 “你这个担心是多余的。你怎么知道西夏一定会打败弯刀族部落?又怎么知道西夏一定会攻打弯刀族部落?如果不是呢?”加勒问。 “这个我倒没想过,不过,小的觉得,西夏就是借道攻打我国,弯刀族部落未必肯借。”小二说。 “为什么?”加勒很好奇。 “因为弯刀族部落已经和中原国签订了和平盟约,缔结成了伙伴关系,弯刀族部落遭到袭击,中原国必须要出兵相助;如果中原国受到西夏的攻击,弯刀族部落也要出兵相助。”店小二说。 “非常有道理,话是这么说,可是,西夏兵并没有采取行动,到底将来如何,还不知道!”加勒说。 加勒还想跟他说话,他被人喊,小二就给加勒的茶盏里加点开水,然后说:“对不住了,客官请慢用,我去去就来。” 加勒说:“去吧去吧。” 小二噔噔噔跑开去,提着大铜壶,健步如飞。 加勒心想,这事是确实的了,还要证实一下官方的消息。他正想离开茶楼的时候,回头一看,发现那里坐着一个人,非常眼熟,加勒转念一想,不是别人,正是小鬼子! 这位爷可是每天准时来听书的,每天伺候完皇上上完早朝,他就跑来听书,实际上是在打探民间对皇上施政的看法,好的就继续,不好的就改正,总之,宗旨是让老百姓得到最大的好处,同时,也要保证整个国家有序运转,向百姓征税,尽量用最低的税额和税率,不增加百姓的负担。 他听书是幌子,不过,偶尔听到一些内容,和宫廷有关,也就注意听,感觉到皇上要想当得长久,就必须要听见百姓的呼声,当今天子就有这个胸怀,看来,这一代皇帝能干长久。 他听书的同时,也收集民间呼声,然后回去跟皇上汇报,皇上就知道了底下的大臣所上的奏折内容到底有没有水分了。 当然,这是没办法的事。俗话说,偏听则暗,兼听则明,多听听,没有坏处,只有好处。 加勒就慢慢地踱步到了小鬼子面前,小鬼子眼尖,看着前面有个人很熟悉,但是只看到背影,还不敢确定,当他转过身,他就看清楚了,连忙站起来,说:“大侠,是你啊!” 加勒赶紧做了个嘘的动作,小鬼子精明鬼一个,非常警惕,知道这是不能宣传的,要低调,如果都知道加勒是大侠,那么就危险了,谁都知道,就连小鬼子出宫,也要换换衣裳,以普通百姓的身份来喝茶听书,如果暴露身份,恐怕他就不会安然地坐在这里听书了呢。 “一向可好?”加勒问。 “不错,不错,如今天下和平、物资丰富、人民生活幸福,但是,老头子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要清楚百姓的生活。不知道你最近在哪里?”小鬼子说。 “我们不是刚见面吗?我这次来,是受人之托,来打听消息来的。”加勒说。 “我明白了,是这样的,我很清楚你们,但是,这里说话不太方便,我们换个地方说话怎么样?”小鬼子说。 “好啊,一切都听你的安排。”加勒说。 天使子很高兴,以为要带他出去吃鸟蛋呢,高兴得直跳,不过,他只是在加勒的手上跳跃,加勒有感觉,小鬼子一点都没察觉。 小二发现加勒的座位是空的,往后一看,发现了加勒,他正在和一位常来听书的人坐在一起,他跑过来说:“好吧,我知道你们认识,这下子是朋友见面了,格外亲啊。” 小鬼子做了个手势,不让他说,小二很乖巧,见此情形,就闭了嘴不说话了。 加勒对小二说:“你把帐算一算,我来付钱。” “你来了就是客,怎么会让你买单?”小鬼子说。 他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两纹银,丢给了小二,说:“除掉了茶钱和点心,剩下的给你当小费吧。这是我的朋友,他的那一份算在我头上。” “多谢,多谢客官!”小二连声道谢。 “谢什么谢?好事不是常常有的,这是我远方的朋友,应该请客,不知道他在这里吃茶,如果知道,一定请吃贵一点的茶点。”小鬼子说。 “客官,我对二位非常感激,不知道刚才那位姑娘跑哪里去了?”小二问。 “她走了,怎么了?你想让她买单吗?”加勒问。 “哦,不不不,这个我担心,只是在想,她很怪啊,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走的时候,没看到。”小二说。 “是的,她来的时候,和走的时候,我都不清楚的,你看不到,一点都不奇怪,要知道,你是很忙的。她走的时候,你肯定在忙,没有注意,她看你忙,也不好意思打搅,就走了,也是有的。”加勒在替格桑打圆场。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觉得好奇。”小二说。 “没什么好奇的,现在的奇人多得很。”加勒说。 加勒说到这里,他的手指动了动,加勒知道是天使子在闹,就摁了摁天使子,天使子老实了一会儿,要知道,在关键时刻,加勒还是拿得住天使子的,不怕天使子会闹出一些事来,他也不敢想咋样就咋样,在百姓聚居的地方,大多数人都敬仰天神,特别是天苍,更是信赖,对天心存敬畏,天当然会不让百姓遭殃,因此,只要有天的子民在世,上苍就不会让天使来害人,当然,天使不能害人,天使子就更不敢害人了。 “博士,你说说看,谁在破坏中原国和弯刀族部落的团结?谁想攻打弯刀族部落或者中原国呢?”加勒问。 “小的看来,还是有内鬼。没有内鬼,就不会有大兵压境。”小二说。 “为什么?”加勒问。 “你看啊,是我国和弯刀族部落签约后不久,就出现了这一幕,西夏离我国和弯刀族部落都很远,他们国内有很多事,凭什么要来出兵威胁呢?”小二问道。 ------------ 第102章 出兵 第102章出兵 加勒觉得小二说的话很有道理,他说的话基本上完结,下一步准备去问问皇上,看他是什么意见,在去皇宫之前,先要将天使子安排安排,免得他饿了瞎动弹,给人印象不好,还以为加勒在抽风呢。 加勒想到这里,就问小二:“博士,请问你这里有没有树?” “树,有啊,我们茶楼后院茅厕旁有好几棵大槐树。”小二说。 “博士,给我指指路吧,我去一下。”加勒说。 “没问题,客官,请跟我来。”显然,小二非常乐意做这件带路的事。 小二将加勒带到后院,他以为加勒要去茅厕,就离开了他,说:“客官,店里还忙,我去了,你就顺着这条青石板的路走到头,看到那树就不走了,茅厕就在那里。” “嗯,谢谢你了!”加勒说完,小二忙去了。 加勒看小二离开,对指环说:“快,上树。我看到了,上面有鸟窝,有鸟窝一定有鸟蛋。鸟蛋的味道太好了。” “你也喜欢吗?”天使子说,然后变成一条蛇,越来越大,慢慢地缠在加勒的手上、胳膊上。 加勒将手伸向槐树的树干,那蛇就爬了上去,顺着树干,很快就消失在浓密的枝叶中,过了一会儿,只听得树上一阵骚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一群鸟叽叽喳喳地飞走了。 加勒正在迟疑间,一条蛇从墨绿色的枝叶中钻了出来,顺着树干爬下来,加勒看到蛇嘴里有一根羽毛,蛇的肚子鼓囊囊的,非常惊讶,连忙问:“天使子,你吃了小鸟吗?” 天使子说:“没有,我没吃小鸟。” “那你嘴角怎么有鸟的羽毛?”加勒问。 “哦,吃急了,是鸟蛋主人的羽毛,上去之后,开始大干特干,可把我忙坏了,因为上面有很多鸟啊,很多鸟窝啊,简直都看花眼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没控制住,猛吃了起来,也就顾不得羽毛不羽毛了。怎么样,吃相很难看吧?”天使子说。 “你的吃相我没看到,因为我没上去看,不过,我看到很多鸟被吓飞了,是不是你干的?”加勒说。 “是啊,鸟儿的天敌就是蛇啊,我上去后,就把他们全吓飞了,不是我故意吓的,是一只鸟看到了,就叫了起来,其它的鸟儿也跟着起哄,结果自己吓自己,越叫越响,越叫越多,他们越叫越怕,都飞了,一个不剩,就只剩下不会飞的鸟蛋,还在鸟窝里卧着呢,我一次吃了十个蛋,简直太美了,这次饱餐之后,可以三天不吃饭了,中原国的鸟蛋,是美食,吃的时候简直是一种享受。”天使子说。 加勒听了天使子的话,不好责怪他什么,谁让他有这个需要呢,他不吃饭,光吃蛋,还行吧,不会让别人蛋疼吧。这个要求不高,应该尽量满足。再说,不是所有鸟蛋都是好蛋,不是所有鸟蛋都能孵出小鸟,不是所有小鸟都能安全长大。上苍造物,非常奇妙,让每一个活物都有活着的条件和活着的理由。 加勒没有批评天使子,说:“好吧,把你的嘴巴弄干净,免得让人笑话,还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 “嗯,这个没问题。”天使子弄干净了嘴上的鸟毛,然后变成了指环,重新回到加勒的手上。 加勒回到了茶座前,小鬼子站起来,说:“大侠,我们走吧。” 小鬼子很聪明,担心周围有敌人派出的奸细或者线人,就没说加勒的名字,直呼大侠,在当下也不例外,听起来还比较顺耳,也不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也没说去哪儿,让人觉得他非常精明老道,是个干事的人,虽说年龄不大,可是为人处世特别到位,做的事比较尽善尽美。 加勒也知道要小心为上,不敢大大咧咧,小鬼子说了,他也不敢马虎,立马跟上。小二正忙,没有和他打招呼,小二却看见他俩,冲着他俩挥了挥肩膀上的抹布兼汗巾,算是告别,刚才已经结算了茶钱,并且给了他小费,想必他不会撵着他们要茶钱的。 果然,他俩离开茶楼,小鬼子看到街角有些轿夫在等客人,就向他们招了招手,让他们过来,轿夫看了他们有俩人,就过来了两乘轿子,一人一个,可是加勒犯了难,站在那里不动。 轿夫弄不懂,小鬼子也不明白,刚要问,加勒说:“有点私事,就稍等。” 他就蹲下来,装作绑鞋带的样子,对天使子悄悄地说:“快,快,变成羽毛,到我的衣裳穗子上,免得你把人家的轿子给压坏了,要知道,那是人家吃饭的家伙的,弄坏了,立马就没钱赚了。” 天使子问:“我明白了,好,稍等。” 他很清楚,刚才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知道马上要坐轿子进宫,不能让别人看到,于是立马变成羽毛,到了加勒的衣裳穗子上。 小鬼子看到加勒蹲下又起来,知道鞋带已经绑好了,加勒就让了一定藏青色的轿子,轿夫放下了轿帘布,小鬼子的轿子帘布也放了下来,轿夫喊道:“起轿!” “走!”轿子开始移动,一颤一颤的,两个人抬着,坐在里面还是很舒服的。 轿子一前一后走在大街上,然后进入小巷子,再穿过去,就是大道,小鬼子的轿子在前,他知道路径,到了之后,他喊停。他的轿子一停,后面加勒坐的轿子,也放了下来。 小鬼子给轿夫银子,对他说:“后面那轿子也是你们一起的吗?” 那轿夫说:“是的。” “好,这钱拿过去你们几个分,具体怎样分,随你们的便,钱给了你们,就是你们的了,我不管。”小鬼子说。 “客官,多了,让我找零给你吧。”轿夫说。 “不用了,不用了。”小鬼子说,“多余的钱,拿回去买点粮食,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他这话说得有理,轿夫高兴得眉开眼笑,嘴里一个劲儿地道谢,世上还是好人多啊!轿夫哪里知道,坐轿子的可是当今九五至尊皇帝的亲信,花点小钱,不算啥,只要能得到民心。小鬼子经常听到弘毅说得民心,得民心得天下的话,不得民心,江山坐不稳当,也坐不长。 小鬼子不理会,看着加勒下了轿子,招手让他过来,加勒一看就懂,立马跑过来,只听到“嘎嘣――”一声响,大家吓一跳,还以为是淘气的孩子在放炮竹,奇怪,不是过年,也不是过节,谁玩那个?循声一看过去,看到了是加勒发出的声音,因为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动,其他人都在看他,他跑过去之后,身后脚底下的青石板断裂成两半儿,有人说:“这个家伙,不简单,不简单!” 加勒抱歉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弄坏了路面,多少钱,我认我赔。” 轿夫们没有一个说话,这属于公共所有的,不属于轿夫的路,赔给谁呢,还不知道。小鬼子说:“你跟我走,我知道到哪里赔钱。” 小鬼子喊加勒的意思,就是要他快点,别在路上耽搁了。赔不赔钱,只是皇上一句话,皇上叫赔,他就一定得赔;皇上不叫赔,他想赔也没人敢要。 轿夫们也知道小鬼子有的是钱,这块青石板算什么,不值一文,就是买下这条街,小鬼子也不在话下。 轿夫们收了银钱,就离开了。 小鬼子带着加勒往前走。 一边走,加勒一边悄悄问天使子;“是不是你?” “不好意思,是我着急,我还是愿意变成指环,比较舒服,我本来就是重的巨人,变成轻飘飘的羽毛,还真不习惯,在轿子上就想变回去,还当成指环,可不敢变,害怕你说我,后来一落轿子,我就迫不及待地变回去了,实在对不住啊!弄坏了青石板。”天使子说。 加勒早先就发现了问题,他看到羽毛不见了,手上多了个指环,就立刻明白过来,是天使子这小子使坏了,不是他,也就不会突然增加了重量,弄坏了青石板。 “好了,行了,以后谨慎点,要变回去也行,要先跟我商量商量,不要一意孤行,让我没有准备,以至于措手不及。”加勒说。 “明白了。”天使子说。 小鬼子看到加勒走在后面,好像在窃窃私语,回过头来问:“跟谁说话呢?” “我想起了一件事,在琢磨怎么做才好,没有跟谁说话。”加勒说。 “哦,什么事,说来听听。”小鬼子问。 “是这样的,我想如果敌人先屯兵于弯刀族部落边境,这是幌子,虚晃一枪之后,再抄近路包抄中原国,偷袭中原国,这可怎么办?”加勒说。 “你在开玩笑吧,西夏没有那么多兵力,他攻打一个国家就够呛,还同时攻打两个国家,恐怕有心无力。”小鬼子说。 “当然,可能是我考虑多了,其实,西夏很懂军事,也学过中原国的兵法书,懂得怎样得到别人的东西。他派出小股兵力佯攻弯刀族部落,让后用主力攻陷中原国,占领中原国后,再挥师北上,和弯刀族部落边境的佯攻部队遥相呼应,形成钳形布局,然后进行合拢,将弯刀族部落一举拿下,完成侵略任务,这是一石二鸟的战法。”加勒说。 “快走吧,你说得有理,不过,我也不知道,这个需要问问皇上,皇上很清楚这个,他熟读兵书,并且知人善用,想必西夏的雕虫小技,在皇上面前不算什么。”小鬼子说,眼看皇宫在望,看到了宫阙楼阁,红墙黄瓦了。 ------------ 第103章 红人 第103章红人 话说他们来到皇宫,从小门进入,到了上书房,小鬼子直接进去,门口的太监、宫女个个都低首弯腰在一旁伺候,见了小鬼子都毕恭毕敬的,这叫狐假虎威。小鬼子在弘毅面前是红人,宫里的人都知道,见面表示恭敬也是自然的。 小鬼子见了皇上,叩拜,弘毅让他起来,说:“朕要听听最近盟国的战事,还有民间的说法。” “启奏万岁爷,刚才早朝,群臣已经讨论过此事。小鬼子从民间了解的情况,和群臣讨论的差不多。不过,今天,奴才遇到了大侠加勒。”小鬼子说。 “好啊,朕刚想要见他呢,他在哪里?”弘毅问。 “启奏万岁爷,他在门外候旨。”小鬼子说。 “快快有请,准许觐见。”弘毅吩咐道。 “奴才领旨。”小鬼子说着,慢慢退出去,出去后,迅速跑到加勒面前,说:“皇上有旨,加勒觐见。” 加勒一听,高兴极了,说:“快,前面带路。” 其实他早已知道怎样进去,为了表示尊敬,他让小鬼子带路,也让人们看看,他加勒虽然来自外国,可也懂中原国的规矩。 果然,小鬼子非常愿意带路,他感到来自异国大侠的尊重,非常得意,瞧不起人的往往是本国人,外国人不知道底细,倒还保存着纯真。 他说:“皇上说了,在问弯刀族部落边防的情况,你知道多少就说多少,不知道的,就别说。” “这个我当然知道,这是作人的基本准则,不知道的,偏要说,那是犯了欺君之罪,我当然清楚了。”加勒对这一点把握得很好,不会越雷池半步。 加勒说着话,跟着小鬼子进了上书房。他跟着小鬼子学,小鬼子怎样做,他也跟着做,弘毅连忙扶起他,但是扶不动,弘毅问:“你是怎么回事,朕怎么感到你像一座大石雕,非常重啊!” “启奏皇上,加勒生来就重,这是从胎里带来的,没办法。”加勒说。 “哦,朕明白了,你是生来如此,难怪你和常人不一样呢。言归正传,现在朕遇到一件头疼的事,正想去请萧生出面解决,没想到,小鬼子在茶楼遇到了你,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弘毅说。 “哦,是这样啊!看来两国君王都想到一个问题。”加勒说。 “请说,是什么问题?”弘毅迫不及待地问。 “就是西夏兵准备侵扰弯刀族部落的事。”加勒说。 “是的,朕也接到了边关通报,群臣议论,百姓哗然,民间现在已经有了囤粮的行动了。中原国历来多灾多难,在朕的治理下,好了几年,现在边关有又有战事,战火即将烧起,朕甚为忧心,所以想找萧生讨论贵国的战事,不成想你却来了,就免得再去请你们来。”弘毅说。 “皇上,王子殿下他没空来,正在潜心研究道法,越是兵荒马乱,他越镇定自若,有什么事只管跟加勒说,加勒再回去向殿下报告,是一样的。”加勒说。 “朕晓得了,很好,朕已下圣旨,责令西北大将军魏宏严防死守,密切关注邻国的战事,调兵遣将,加强巡逻,另外抓紧时间练兵,修整战车,打磨兵器,加强训练,弓弩手、骑兵、炮兵等各路官兵,都要加强训练,责令各路军马坚守岗位,枕戈待旦,准备随时调遣,当西北大将军魏宏受不住的时候,其他八大王都准备调兵北上,援助西北大将军。”弘毅说。 “加勒知道了,皇上乃当今中原国的天子,是上苍派来管理万民的,对天下苍生,怜恤有加,对待上苍,敬畏不已,这个让加勒非常佩服。对于皇上的安排,加勒觉得非常周到。只是加勒要提醒皇上,注意中原国的内贼,如果不把内贼挖出来,恐怕中原国臣民要遭殃,甚至会危及到皇上本身。”加勒说。 “是吗?有内贼么?朕倒还没听说。”弘毅问道,其实,弘毅隐隐约约地感到是有内贼,不过,他不想承认,怕外国人笑话,但是,这些话是外国人先说出来的,哪怕以后传出去,也不能说皇上愚蠢和昏庸,只能说老外太聪明,这就不能怪皇上了,要怪就怪那些乱臣贼子,或者怪那些背后小人,净在背后搞小动作,要搞颠覆,让皇上不安生,让百姓遭受生灵涂炭的煎熬。 接着,加勒就将弯刀族部落的边防巡逻兵抓获信使的事说了,可惜信使知道自己走投无路的时候,先行打燃了火石,将信件烧毁,等到追兵赶到,信使咬舌自尽,信件也烧了,经过抢救,扑灭火堆,还是没能救出信件,后来经过仔细辨认,只有一个字“青“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考虑到大王只是在猜测,加勒没有告诉皇上他将去青州暗访的事,因为,青州是三爷的地盘,对皇上来说,青州是个他不想去的地方。 听了加勒的介绍,皇上明白了内鬼肯定存在,但是,要知道谁是内鬼,还必须要在暗中查访,不能光明正大,就像小鬼子,要去了解社情民意,还必须到茶楼去问、去看、去听,尽量掌握多一点信息,拿回来报告给皇上参考,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讲,都是非常有必要低调行事的,要知道,当皇上也不是易。 加勒听完了皇上说的话,然后要告辞,他要把皇上的话记下来,然后告诉格桑,让格桑告诉大王,要完成从京都臣民那里、甚至是皇上那里了解弯刀族部落边境战事的情况,随时准备待命出击,不主动出击,可能就要面临着被动挨打,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还是要主动些,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当然,早起的虫儿就另当别论了,在这里不做讨论,都是自然现象,一物降一物而已。 弘毅觉得留加勒在上书房有些不合适,因为他发现上书房的地砖破了两块,刚好是加勒所站的位置,怪不得刚才搀扶加勒的时候,就像在搀扶一块石雕,一块大大的石雕,非常重,敢情这破砖就是加勒的杰作,如果再下去,上书房的地面就会变得坑坑洼洼了,想要恢复,恐怕要费时费力,关键是弘毅喜欢节俭,重新装修,起码要动用朝廷资财,这些钱都来自老百姓,肯定不能让百姓肩膀上压上过重的税赋,这样才能做到勤政爱民。 上书房的地砖被加勒践踏成为一个垃圾场的说法当然有点夸张,不过,加勒闯祸了是有目共睹的,不过,弘毅很聪明,他就是不说,这是因为加勒救过他的性命,另外,加勒是盟国来的,是外国人,这些都可以得到皇上的赦免,没有罪,况且他只是踩碎了上书房的两块地砖而已,不足为奇。 加勒似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发现弘毅皇上异样的眼光,略带点惊讶,再看脚下,果然碎了地砖,加勒心里明镜一样,他很清楚,走路要走快,地上才没事儿,一旦站在某地,只要有砖瓦或者大理石,都会遭殃,不是破就是损,总之,没有完整的,要想要完整的,还必须要小心谨慎才行,否则,就不肯完整。加勒本来就重,加上天使子,这个超大的巨人,重量可想而知。但是,天使子会变成羽毛,可以避免踩碎别人家的地砖,可是天使子懒惰,依赖心太强,啥事都靠加勒,不愿意变来变去的,这事,一不小心,就促使了碎砖事件的发生。 加勒说:“对不起,皇上,加勒闯祸了,请皇上惩罚加勒吧!” “不必了,现在战事吃紧,各国都在积极准备,不说去侵犯别国吧,最起码要懂得保护自己,要保证自己人身安全,还要保证能自由地呼吸。”弘毅说,皇上说的话,都很经典,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多谢皇上开恩,那么,加勒就走了。后会有期。”加勒说完,看看小鬼子。 小鬼子说:“请跟我来!” 小鬼子弓着腰退出去,加勒看了,觉得这是对天子的尊重,自己的身份是外国人,相当于使节,要懂得规矩,必须要像小鬼子那样去做,只有这样,才能树立皇上的威信,当然,皇上做得再好,也不能保证人人都满意。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相对满意就可以了,要想得到绝对满意,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啊! “你们退下去吧,但愿都顺利,朕期待着你的好消息。”皇上说着话,他俩听完了皇上说的话,都是低首垂听,不敢插嘴,相当安静,然后慢慢退出了上书房。 小鬼子送加勒到了上书房的后门,对他说:“大侠,你想找我,就去茶楼,老地方见。要想求见皇上,由我带话给万岁爷,你就不用辛辛苦苦亲自送消息到皇宫了,当然,你若想找到皇上十分不容易,就是找到了皇上,皇上的时间也够呛,也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场合,在宫内,不能保证个个都对皇上忠心耿耿,要有高度的警惕性,一旦出事,将不堪设想,明白了吗?” 加勒觉得小鬼子的话太多了,不便插话,他下一步要去哪儿,就不会告诉小鬼子,一旦让皇上知道,后果会很严重,这个并非危言耸听。 可以想象,最大的障碍是什么?皇上不喜欢去青州,原因很复杂,主要一点,是他十分信赖西北大将军魏宏,有了魏宏,可以抵挡来自外国或者内地的战争或者骚乱。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还有一点,是皇上不想见到以前的三爷,这个家伙令人讨厌,皇上没有杀他,他不仅不感恩,反而得寸进尺。 ------------ 第104章 青州 第104章青州 加勒离开了皇宫,要出城去见萧生王子殿下,他刚到城门口,就遇到了格桑,格桑拍了他肩膀,说:“加勒,你见到皇上了?” “见到了,怎么了?”加勒问。 “什么?你见到了皇上?”格桑有点不信。 “见到了皇上,现在正要去青州。”加勒说。 “皇上说什么?”格桑说。 “皇上十分关注我国的战事,并且已经周密部署,西北大将军魏宏正在调集兵马,准备随时策应我国,当遇到危险,立即出兵。另外八大将军也在原地待命,随时听候差遣。在调遣之前,加强练兵。”加勒说。 加勒一边说着,一边往前走,格桑紧紧跟上,要是论跑,他会跑得更快,要是论走,格桑还不行,连加勒都不如,加勒一走一个坑,有脚窝,因为他很重,格桑没有什么负担,但是徒手走起来,还是有一点困难,她说:“加勒哥,你慢些走啊,我撵不上了。” 加勒呵呵笑了,说:“你可真有意思,这么点速度,你都撵不上,你的优势哪儿去了?” “懒得理你,你知道,我肯定不想和你比慢速,要比,就看谁快,比慢我比不过你。”格桑说。 “可是,你的确比我慢啊!这我就不懂了,你是高手,我怕你好吧?”加勒说。 正在说着话,有人在后面喊:“快点,快点,我们要迟到了。” 他俩往后一看,是店小二追上来,加勒站住,问:“你们在干什么?我可不差你的茶钱,你是不是找错人啦?” “不是,你不差钱,我们要去青州一趟,进点货,刚好看到你们,就撵上你们,你们想不想雇辆车,要是雇车,我们一起去,这样可以省钱。”小二说。 “博士,我不坐车,我走路。”加勒说。 “你呢?”小二对格桑说,“你坐车吗?” “不用,谢谢!我走路吧。”格桑说。 加勒和格桑都不坐车,这个让小二感到很意外,不清楚他们是什么样的人,竟敢这样,显得有点意思,难道是两个人有恋情吗?因为孤男寡女,一路同行,况且要走远路。 小二见他们不雇车,也就不再要求,他说:“好吧,我先走了,再晚,真的要挨骂了,在家的时候,就被老板骂了,可能要迟到了。” “为什么要迟到?” “你不知道吧,我们和另外一个商人约好了,拿东西,他不肯到京都来,只在中间地点,也就是那个地方,就是青州,在那里碰头交货,如果去晚了,迟到了,他们就不等我们,会跟别人做生意了。真的让人很着急。”小二说。 “好吧,我清楚了,可是,我宁愿走路,只有走路,才最踏实。”加勒说。 “你们喜欢走路,你们在后面慢慢走吧,我们先走了。后会有期!”小二说。 小二回头一看,人不见了,只有加勒还在,他问:“还有一个呢?” “不清楚,她可能去了青州。”加勒说。 小二以为他在说胡话,笑了笑,没有再理会,就跑开了,他更想知道的,那个加勒到底和皇宫是什么关系,明显得很,那个常来喝茶听书的,是宫里人,这个瞒不过他,他和那个人有联系,一定清楚宫里的情况。 小二走了,加勒在后面慢慢走,正在走的时候,格桑出现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嗨,你咋走这么慢啊!走了半天,才走三十里,那个谁,谁,小二走了吗?” “走了,怎么了,你去哪里了?”加勒问。 “我去了道观殿下那里。”格桑说。 格桑说完,看到前面有扬起的灰尘,一条土路,伸向远方,有不少的树木,郁郁葱葱的,一些鸟欢叫着,从草丛里飞起来,消失在灰色的天空中。 加勒走过去,脚底下显出深深的脚窝,天使子又在蠢蠢欲动了,加勒连忙问:“格桑妹,你说,殿下那里怎么样?” 加勒跟萧生的关系,比跟大王的关系更亲密,说话更随便些,也更好打交道些。加勒关心萧生,萧生也关系加勒,格桑是在中间传递消息的,来往比较快。 格桑说:“这样吧,我告诉你,殿下进步很快,正在研习第二部心法。奇怪了,我来,你不问大王,偏要问王子,看来王子在你心目中的位置比大王还重要啊!” “是啊,大王比较威严,我心里徒然升起了恐惧心,不知道怎样和他打交道,王子倒随和,和我一起长大,亲如同胞兄弟,很仗义,有了这样的朋友,非常好,非常厉害,非常惬意。我很满足。”加勒说。 “你的意思是什么?”格桑说。 “我没有什么意思,大王有什么新的指示?”加勒问。 “有,他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要你去青州了解一下情况,看看那里有没有什么异常。大王初步怀疑到那个地方,只是没有确凿的证据,先摸摸底再说。”格桑说。 “我清楚了,好吧,我很想知道,大王到底是怎样想的。”加勒问。 加勒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小二平时都很忙,在茶楼里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怎么突然要到青州接货呢?送货人为什么不去京都? 他想到这里,看到灰色的天空渐渐变得明朗,越来越亮,他想如果能够参透一些人心就好了。在这里,人心最难参透,人心最难捉摸。 格桑说:“大王怎样想的,我不知道,我只是传递消息,这是没办法的事。说实话,我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大王不告诉我,我也没办法。” “这些话完全是废话,其实,我们都是为了弯刀族人,不要别人来侵犯,如果敌人踏入我们的地盘,我们一定要将他们消灭,绝不手软。”加勒说。 “加勒哥很厉害,就是来了再多的敌人,你也能对付,即便来了千军万马,你也能将他们全部赶出我们的土地。”格桑说。 “哪里,哪里,我的力量有限,不过,我有着爱心,我会将敌人全部消灭,谁来灭我部族,我先要灭掉谁,绝不手软,这叫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脚还脚,以手还手,一定要将敌人全部剿灭,还我们一个好的天地,让我们重新归回和平的时光。”加勒说。 格桑告诉了殿下的情况,然后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又说了大王的情况,他想知道的都知道了,格桑就离开,加勒很高兴,走起来也飞快,走着走着就累了。 他坐下来休息,天使子从他手上下来,在地上变成了一头牛,说:“大哥,你累了,歇息歇息吧,坐在我背上。” 加勒说:“算了,算了,我走路还踏实些,不想骑牛。” “哪里是牛,我是天使子,牛是我变的。”天使子说。 “我知道,可是你不要跑得太快,我想跟在小二后面就可以,不要让他看到我,我能看到他就行,只要不走丢就行。”加勒说。 “这个没问题,走吧,跟着他们,绝不走丢。”天使子说。 加勒说:“我好渴,有没有水呢?” “我也渴,稍等一下。”天使子说。 然后变成了巨人,高耸入云,用手抓了一把云彩,握在手心,然后再变回来,手心里的云彩变成了清水,他的手很大,捧给加勒喝,加勒不客气地喝了,喝完了,抹抹嘴说:“真好喝,行了,喝饱了,你喝吧。” “嗯,这是高天之上,云端上的水,绝对的干净。”天使子开始咕咚咕咚地喝水,然后说:“这是天河的水,变成了云,我抓了云,给你喝,我也喝,非常可口,非常甘美吧?”天使子说。 “是的,是的,行,这件事你做得好,以后想喝水了就找你啊,不过,我担心到了闹市区,渴了怎么办?”加勒说。 “你不知道啊,在闹市区还用得着到天上取水吗?家家户户都有水井。”天使子说。 “这倒也是,我怎么没想到呢?”加勒说。 “也是,你还有办法的,可以从地里找水,要知道,地下有很丰富的水。”天使子说。 “我明白了,你可以找当地土地神送水过来,我很清楚这一点。”加勒说。 “好吧,快走吧,我们去吧。来,还是骑上,你骑着牛,别人不会怀疑,你要是一个人走,会让青州官兵怀疑的,你放心,我不会超过他们的,我要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的后面。”天使子说。 “你小点声,快,喝完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不要大声说话,免得让他们发现了。”加勒说。 天使子喝了水,然后俯下身子,浑身一哆嗦,变成了一头牛,刚才是黄牛,现在是黑牛。 加勒很好奇,连忙问:“怎么换了外套?” “你说什么?”天使子问。 “刚才是一个黄牛,现在是黑牛,刚才的牛角小,现在的牛角大。是什么原因?”加勒问。 “是这样的,我觉得黄牛那种黄色太显眼,容易被人发现,黑牛不显眼,还是比较安全的。”天使子说。 “嗯,你长大了,不错,知道保护自己,其实,君子容易躲,小人却难防。君子来明的,小人来阴的。”加勒说。 “走啊,要不然找不到他们了。”天使子说。 加勒上了牛背,说:“走吧!” 加勒扶着牛角,跳上了牛背,然后抓住牛背上的毛,天使子说:“快,轻点,松手,不会掉下来的,放心,把我抓疼了,我就受不了。” 加勒听了,赶紧送了手,说:“对不起,对不起。” 赶紧送了手,然后看着远方,远处一片烟雾,朦朦胧胧的,看不太清,他说:“走吧,赶紧撵上去,青州离这里不太远了吧?” ------------ 第105章 跟踪 第105章跟踪 眼看着快要咬上了他们,加勒发现他们不见了,于是他对天使子说:“变成一只老鹰吧,看看他们在哪里?” “好的。”天使子说完,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老鹰,翅膀伸开,就有两三米,加勒仍骑在上面,看那老鹰腾空而起,加勒睁大眼睛到处寻找,最后在一个地方找到了,他们正在小树林埋锅做饭呢。 店小二对于做饭非常熟悉,只见青烟弥漫,肉香直上云霄,他带来了腌牛肉,加了佐料,经过沸水煮开,香气扑鼻。加勒说:“好了,我知道他们在哪里了,下去吧,别让他们知道了,如果知道了,那就暴露了自己,很是麻烦。” 天使子听了,就俯冲下来,在离树林不远的地方,降落在地,变回原形,仍是一头黑牛,黑色的水牛,牛角弯弯,又比较宽大,这么看来,变成黑牛还是有好处,在牛的背后,是黑松林,牛本身就黑,陪衬着黑色的背景,从外面看,看不到牛,但是听得到牛的喘气声。 加勒说:“你的呼吸太急促了,声音大,动作大,容易暴露目标啊。” “这个我也没办法,谁让我个子大,嗓子粗呢,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天使子说。 “有办法,赶紧捏着嗓子呼吸吧,要不然,我们就被发现了,你看这里的草又不多,没办法藏身啊。”加勒说。 “呀哎,我们两个,可以打败千军万马,还害怕那两三个蟊贼吗?”天使子问。 “这个你就不清楚了,我实在告诉你,搞明的,我告诉你,我们都不怕,搞暗的,实话告诉你,你我都还要小心对付那个人,那个小子不简单,他是一个非常狡猾的人,我就是奇怪,他这是去青州要干什么?”加勒疑惑地问。 “不太清楚,他肯定是要去那里有事。”天使子说。 “是什么事?”加勒问。 “现在不知道,绝对不是他们说的那么简单,要是去接货,肯定有问题。”天使子说。 “什么问题,到那里接货,会有什么问题?”加勒问。 “我说不到,只有去了看看再说。”天使子说,他故意捏着嗓子说话,让气流从鼻子根部出来,尽量让气流不太夸张,让所有的人都不容易发觉有这个人存在。 加勒也不太清楚怎么回事,就说:“好吧,只有边走边看了,要见机行事。你看,他们开始行动了。” 加勒躲在草丛里,偷偷地看着远方,店小二他们吃了饼子,喝了牛肉汤,然后收拾炊具,说不定以后还要用,他们将东西搬上了车,车开始开始慢慢地往前。店小二不想在店里投宿或者吃饭,原因非常简单,就是他懂得店里的规矩,店大欺客,特别是对外地人,特别地苛刻,吃饭、住宿都得小心,小心被店家欺负。 开茶楼和开饭店都差不多,都是要欺客的,不欺客不可能赚到钱,这就是行业内不能说的秘密。小二很谨慎,他最清楚这些情况,不会轻易在半路住店投宿或者就餐,他知道很多客死他乡的,都是因为贪图方便,在路上遇害,要判断一个人是好还是坏之前,首先要假定他为坏人,好人只是坏得不明显而已。 他们上车起行,加勒和天使子紧紧跟上,当然,离他们不远,否则就容易被发现,问题出现了。 加勒说:“怎么走着走着感到饿了呢?” 天使子说:“你还说我吧?快,我们往前走,说不定能逮到一只兔子或者一只梅花鹿,鹿吃不完,兔子还能将就将就,最好是吃一只兔子,管饱,你也别管我,我吃鸟蛋的问题,非常容易解决,到处都是树,树上的鸟窝也多,我可以解决鸟蛋的问题。” “好吧,我承认我错了好吧?你总该满意了吧?”加勒说。 “嗯,这样吧,你说你要吃东西,想吃的话,我让土地神给送一个过来,免得你辛辛苦苦地去抓,再说,你这么笨,能不能抓到还是一个问题。”天使子说。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加勒有点生气了,“你说我笨?我哪儿笨了?快说!” “你跑不动,我说这个,你跑不过兔子和梅花鹿的,明白吗?”天使子说。 “我跑不过兔子,但我的石子比兔子快啊,我不用撵兔子,可以打死兔子。”加勒说。 “这个我知道,可是,未免太残忍,不如这样,我让当地土地神送兔子给你吃怎么样,想必比血腥杀戮要好得多吧?”天使子说。 “可以啊,有人送,我当然没意见,只是无功不受禄,凭什么指挥土地神?土地神是我们的什么?”加勒问。 “这个是职分的要求,没有办法,说老实话,我也不想麻烦土地神,可是,没人是全能的,多少都会遇到难处,遇到难处,就要求助别人,求助别人,不丢人,不懂装懂才丢人。”天使子说。 “好了,好了,别讲大道理给我听了,我快要饿死了,你用什么方法都行,前提必须是要让我吃饱肚子。”加勒说。 “好,等等吧。”天使子说。 只见黑牛用蹄子在地上踢了两下,一位小老头从地里钻出来,飘扬的白胡子,脸面却像三岁儿童的样子,他说:“好吧,我得罪了你,你想啥时候踢我,就啥时候踢我,我命里犯了你什么没有?” “少废话,人不在困难的时候,找你干啥?你官不大,还喜欢发牢骚,看来,你不想升迁了吗?”天使子说。 “你开玩笑吧,天使子?我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今年都九百九十八岁了,还往哪里升迁啊?我爸爸今年一千九百九十八岁了,还在地下工作,安排我在这里,生活得挺好,挺安静的,挺惬意的,你让我出来干什么?从你一踏进我的地盘,我就害怕得要死,这不,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土地神说。 “你担心啥呢?”加勒问。 “我担心的是,别人找我要东西,要知道,我面子薄,不喜欢求人,害怕被拒绝,一旦拒绝,多么没意思,这是怎么回事啊!”土地神说。 “没意思的事挺多的,不单单是这一件,你想想看,你在这里多寂寞啊,只要天官不来巡查,你就没事,一直活着,多没意思,没有人知道,也不被别人纪念,就这样再活一千年,又能怎样呢?”天使子说。 “哦,明白了,明白了,你是说,我还有用?”土地神问。 “是人都有用,何况你还是神呢。”天使子说。 “我明白了,你是在抬举我,我还以为我在这里终其一生,再也没有什么建树了呢?”土地神说。 “哪里,你大小还是个神,既然是神,你就要小心,神的职分是不用得到的,你要珍惜,既然是神,就要做一些见证,让神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当然,神是救苦救难的,并非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的,不要小看自己的职分,你的现在,是非常难得的,需要付出辛苦,付出努力,还不一定能得到回报的。”天使子说完,脚又踏了踏地面。 “哎呀,你是我的爷好吧?我被你踩痛了,你再踢我,我就要上玉帝那告你了。”土地神说。 “你太搞笑了,你去玉帝那,我不拦你,只怕你还没去,我就把你踩扁了,你看看后果,哪个更严重?”天使子说。 加勒心想,县官不如现管,在现在,要想占到优势,还必须要懂得变通,不能一条道走到黑,走到黑的话,就容易出现问题,这么说来,应该更需要双方协助,不能发生冲突,否则就很麻烦,最后弄得两败俱伤,还让玉帝看出他们不好来,不管是告人的,还是被告的,都不是好东西,要罚都一起罚,关键是有时候到不了那个时候,就完蛋了,呜呼哀哉,很是麻烦,魂魄幽幽而去,打入十八层地狱,那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地下工作者了。 土地神害怕了,见天使子这么厉害,也就低头了,不敢再说什么,天使子见土地神不说话,连忙说:“去吧,去,快去,送兔子,我哥要吃兔子。” 土地神说:“知道了,别着急,我这就安排。” 土地神口中念念有词,不一会儿,土地裂开了一条缝,从里面慢慢升起来一个荷叶,荷叶冒着热气,有香气冒出来,加勒吃过兔肉,他赶紧上前,打开荷叶,把手烫了一下,他立马往回一缩,说:“好吧,算你狠,快点凉啊,我饿得心慌啊!” 他看着土地神,土地神笑眯眯地捋着胡须说:“这是最好的野兔肉,放心,已经加工好了,在地下厨房做好的,我有专门的厨师,做了这些吃的,就是为了招待来往的客人。你不踢我,我也会提供,只要你喊一声,我就会来,干嘛要动手动脚的呢,动动嘴不行吗?我又不是坏蛋,干嘛这么对待我?真是的,委屈死我了!” “哦,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这人,不是我不尊重你,是你不识相,明知道我们来到你的地盘,不出来打招呼,偏偏要等我发了脾气你才露面,为什么回避?为什么不敢见我们?我们渴了,没有水喝,你在哪里?害得我只好伸手到天上去取云彩回来,变成水来喝。你怎么不及时出现呢?还说照顾我们客人,真是一派胡言。”天使子说。 “你冤枉了小老儿了,说实话,我当时在打盹,你知道,人越老,就越瞌睡,就是神仙,也有打盹的时候,你总不能天天让小老儿眼睛瞪得像铜铃似的,盯着来往的客人看吧,我又不是铜狮子,我是活的,明白吗?”土地神说。 ------------ 第106章 沉睡 第106章沉睡 土地神说了这话,让天使子感到好气又好笑,普通老人一老,就很少瞌睡,俗话说,三十岁前睡不醒,三十岁后睡不着。这土地神这一把年纪了,还睡不醒,看来,他只是普通人的三十岁前的样子。 天使子本来想打土地神一顿,考虑到加勒踩在地上,天使子踏在地上,就等于在惩罚了土地神,也就没有继续加压,土地神也巴不得他们快走,这两个家伙,都惹不起,告状到玉帝那儿,也告不响,告不赢,还容易得到马上来的报复,反正一方土地神守护一方,又不能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在这里要呆到变成石像才结束。 算了,打架斗殴是小孩子玩的,现在都长大了,想要玩,要等一段时间,等到了一定的时候再说,那就是返老还童的时候。 “好吧,感谢你,你给了我兔肉,香喷喷看得见,简直太好了。”加勒说。 “不用谢,不用谢。”土地神说话,声音都开始发抖起来了,他担心这两个混小子,不知道会不会突然变卦。 他们年龄都差不多,土地神可能看上去比较老一些,但他个子小,又长了一张娃娃脸,比较圆润,红扑扑的,看得出来,就是一个小孩。小孩遇到小孩,不打架才怪。但是,加勒和天使子都比土地神大一些,在形体上看得像个大哥,其实,土地神想要一些东西,这东西就是平安。这两个混小子恐怕要夺去他的东西,目的是官大一级吓死人,再就是,天使子的出身高贵一些,是天使的儿子,土地神是神,可是在地下工作,这就没办法了,出身决定命运,谁也无法改写。 加勒打开一层层的荷叶,看到了兔肉,娇嫩酥软,香气扑鼻,尝一口,入口即化,味道非常鲜美,吃起来非常舒服,他说:“好吧,好吧!你提供的兔肉救了你,你走吧,如果有需要,我们再找你。” “好的,多谢,多谢,再见!”土地神说着,然后一翻身,头朝下,钻了进去,刚才还平整无损的土地,裂开了口子,土地神进去后,地皮又合拢,看不到任何痕迹。 加勒说:“走吧,走吧,天使子,已经耽搁了时间,不走,恐怕就走丢了。” “你还没吃完,怎么走?”天使子从加勒的立场考虑,问道,他担心加勒没吃好。 “看你说的,我告诉你啊,我可以边走边吃。”加勒说。 天使子听了老大说的话,二话不说,摇身一变,变成一头黑色的水牛,俯下身子,前蹄跪地,让加勒跳上了牛背,正在此时,黑水牛站了起来,脚底生云,向前飘去。 刚才土地神的态度还行,没有继续踩轧他,天使子给了那小老儿一点面子,看在兔肉的份上。 加勒在牛背上吃着香喷喷的兔肉,天使子在地上飘,跟着那几个家伙,加勒吃得高兴,只差唱起歌来。突然,一只老鹰直冲下来,奔着加勒而来,加勒感到有一股气流,向他冲击,他立刻站起来,往天上一看,那老鹰飞来,眼看就要冲到加勒面前。 加勒赶紧站起来,在牛背上对天使子说:“快,起飞。” 那天使子听了,立马腾云驾雾,那水牛竟然搅动着尾巴,四蹄腾空,云彩不断涌来,那老鹰见水牛会飞,还是第一次见,当时就傻了,在地上蹲着,看着天空,看那水牛还有什么本事,水牛只是听了加勒的话,只是叫飞,他就飞,没叫干别的,也就不能干。 这时候,老鹰终于发现水牛只会飞,不会还击,也没有别的本事,就站起来,展开翅膀,扑腾腾地飞起来,直接冲向水牛,因为它的目的没有达到。 加勒发现从下面来了个黑影,冲着他飞来,水牛个子大,他转方向比较困难,那老鹰飞上去后,从加勒背后袭来,加勒一只手抓着牛背上的毛,另一只手紧紧抓着兔肉,很明显,那老鹰不是来抓加勒,是来抓加勒手里的兔肉。 加勒弄清楚了老鹰的意图,对天使子说:“不好了,不好了,老鹰要抢我的东西。” “你吃饱了没有?吃饱了就丢给它,那老鹰非常讨厌,也不说话,搞突然袭击,讨厌。” “好,我吃饱了,可我想留着下次再吃。”加勒说着话,那老鹰直接飞来,加勒将兔肉往背后一藏,那老鹰飞过去,扑了个空。 它不甘心,折过身又来扑食,天使子说:“你在逗它玩吧,快,丢掉吧,别因小失大,它想吃,就给它,留到下次吃就不好吃了,要吃,再找土地老儿要,他敢不给吗?” 正在这时候,加勒说:“好吧,再见了,兔肉!” 只见他把兔肉狠狠地往远处一扔,那老鹰眼睛挺尖的,一眼就看清楚了它的目标飞出去,于是直接飞扑上去,嘴巴没有张开,而是跟平时一样,上嘴唇包着下嘴唇,眼睛瞪得圆溜溜的,让人永远猜不透它在想什么。 它伸出了利爪,像抓活的兔子一样,像兔肉飞奔,眼看那兔肉就要掉在地上,那老鹰的利爪就把香喷喷的兔肉抓住,然后没有停歇,继续扑腾着翅膀,老鹰抓着兔肉向蓝天上飞去。 加勒看老鹰飞走了,说:“不是考虑到它有孩子,我肯定要用石子取它的性命,可是转念一想,算了,不行,因为,打死了它,就等于打死了一窝小老鹰。” “为什么?”天使子问,然后从空中慢慢地降落下来,继续踩着云彩,在地上慢慢地飘行。 “不为什么?你看,老鹰一般都吃活的兔子,这只老鹰很聪明,看中了我吃的熟兔肉,很显然,它是抓了兔肉回去给它的孩子吃。一般来说,一窝老鹰差不多有两只,多了也养不活,老鹰一次大概只能孵化两只小鹰,并且将两只小鹰养大。”加勒说。 “哎呀,如果没有小鹰,是鹰蛋就好了,那我就能美食一顿了。”天使子说。 “快跟上他们,等到了青州,想吃多少都吃得到,在青州,像京都一样,也有很多的鸟蛋。”加勒说。 “你别骗我了,在青州吃鸟蛋,还不如吃鸡蛋,可是,在青州想要吃到一顿不错的鸟蛋,还必须上房檐,才有吃的。”加勒说。 “为什么?房檐上有鸟窝吗?”天使子问。 “没错,青州的鸟窝不在树上,因青州靠北一些,冬天来得早,去得晚,树木发芽很晚,又很早就掉树叶子,没有办法来保护小鸟,但是,青州有个好处,就是房屋高大,有的房子,像王府的房子,比他们家的树木还高,这样,鸟建鸟窝一般在房檐下就行,不必那么辛苦地在树上搭窝了。”加勒说。 “哦,那有什么鸟?”天使子问。 “什么鸟都有,以燕子居多。这是我偶然发现的,燕子非常轻盈,就像格桑妹妹,动作非常轻盈,来去都自由。”加勒说。 “哎呀,我知道了,你在想念格桑吧?”天使子说。 “没有,我怎么会想她?她是我妹妹,没有那个心思。”加勒说。 “不要不承认了,想就是想,不想就是不想,想都想了,还怕说出来吗?”天使子问。 “嗯,是的,我本来是不想的,可是,现在已经到了人生的青年期,有时候还是会想,但是,她是我妹妹,我要保护她,就打消了念头,再说,她很厉害,我笨,根本追不上她,她轻盈如同小燕子,飞去飞来的,捉摸不定,就如同人心,沉浮不定。”加勒说。 “这就对了嘛!想就是想,不想就是不想,这是真的,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明明心里想,嘴上却不承认,那叫什么?那叫虚伪,明白点说,人需要坦诚相待,只有坦诚,才会交到好朋友,只有种下真实的种子,精心培育,才能长出真实的果子。”天使子说。 天使子说完,加勒的脸就红了,他说:“快走,快走,别掉队了,那些家伙,狡猾着呢,一会儿就不见了,平时都不住店的,这时候,更是小心,我总担心醒着的是他们,睡着的是我们。” “不会,不会,我睡觉的时候变成猫头鹰,睡着了,眼睛却睁着,这样,他们就以为我醒着,不敢拿我们怎么样的。”天使子说。 “你变成猫头鹰,我会吗?”加勒说。 “你不会变,可是,你有力气,可以说,天底下,在人的系列里面,还没有谁打得过你,你这么厉害,睡着了也没人敢动。”天使子说。 “这是知道的人会怕,不知道的,就不会怕,可能就会让我们陷入网罗,集中优势,各个击破,将我打败。”加勒说。 “哎呀,老大,有我帮你你还怕啥呢?你对我没有信心吗?万一不行,我找我爸爸去,他肯定会出手相助的,不能见死不救的。”天使子说。 “兄弟,你跟着我,冒死做事,为了人类的和平和安宁,这是在做好事,为了实现人间正义,理应受到天苍玉帝的支持,哪怕再狠的妖魔鬼怪,我也不怕,再说,有你支持,我更不怕,一定会将敌人置之于死地。好了,好了,快,你看,前面就是青州城了,我再熟悉不过,赶紧,不要掉队,跟着店小二他们,别走丢了。”加勒说。 前面巍峨的城墙,十分坚固,这是中原国西北部的大门,但是城门是整个青州城最薄弱的部分,要想攻打,从城门进去,是最容易的。但是,城门的卫兵往往最多。 加勒说:“停下,我们不能这样进城。” “怎么办?”天使子问。 “你还是到我手上来吧。免得目标太大,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加勒说。 ------------ 第107章 接头 第107章接头 远处的店小二站在门口排队,准备接受卫兵的检查,看来,最近邻国即将发生战事,边关城镇也加强了防卫,担心有敌国的奸细混进城,对进城的人,格外严格审查,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加勒的口音和青州的口音相类似,毕竟上次来过,都很熟悉,他让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在加勒的手指上,加勒又变得沉重,他对天使子说:“老弟,到城门口的时候,要小心,不要让我露出破绽,特别是脚底下,走过去,就会留下深深的脚印,还有,有青石青砖的地方,就有破碎的,这样就麻烦了。” “放心,老大,到了再说,我呢,就克服一下困难,变成羽毛,不给你留下麻烦,还有,你不要负担太重,在这时候,就需要心态放好一点,万一过不了关,我们就飞进去,这也难不倒我们,你说好吧,老大?”天使子说,他倒很看得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叫“天无绝人之路”。 正说着话,加勒远远地看着前面,轮到卫兵检验小二时,小二从怀里掏出一块亮闪闪的东西。 加勒在后面偷看,那卫兵接过那亮东西一瞧,马上一挥手,让小二他们进去。 城门守卫官连连向小二鞠躬敬礼,非常敬畏,双手将那个亮闪闪的东西奉还,小二接过那个亮东西,然后离开,一行人进入到城里面。 加勒见他们进了城,马上跟过来,天使子很聪明,悄悄地变成羽毛,悬挂在加勒的衣裳穗子上。 加勒走到卫兵面前,卫兵看加勒很普通,老实巴交的,就是典型的一农家男青年,没啥异样,就摆手让他进城。 出城的人,在左边接受检查,是两个通道,城门两边,站着两排的卫兵,准备应付随时发生的紧急事件。 加勒通过了检查,天使子很清楚,变成羽毛的确让天使子喘不过气来,立马变回指环,重新上了加勒的右手手指,加勒顿时感到身上很重,不过,走路不觉得沉重,加勒是大力士,就是再加一个天使子,他也能健步如飞,非常轻便,但是,脚下的路就有些受不了,那些青石板突然断裂,发出了“咔嚓”一声响。 加勒心想,完蛋了,这可怎么办?他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看看卫兵们有什么反应,但是,那些卫兵仿佛听到了什么,刚要过来查看,可没想到,从城里出去的人有人在大喊大叫:“凭什么不让我出城?凭什么?我要出去,我要出去!” 大家一看,是一个小伙子,他在城门口出城检查处那手舞足蹈的,在质问那些守城卫兵。 “接到上峰的命令,严格控制进出城人员,现在对进城的限制不严,对出城的限制要严。”卫兵解释。 “为什么?为什么要限制出城?”那小伙子继续质问。 “你不懂吗?邻国战事在即,现在人丁到处稀缺,打仗离开了人,就没办法。城内的人越多,越能保护这座城;城内的人都全部走了或者大部分都走了,还打什么仗?”卫兵解释说。 “可是我符合出城的条件啊!为什么不让我出城?”那小伙子说。 加勒管不了这么多,还好,他的吵闹遮掩了他踩破青石板的声音,无形中救了他,他继续朝前走,远远地看到了店小二,他正在往前走,不知道朝哪个地方走。 只要跟着他,就没问题,另外,还要查一查,那个信使是什么人?到底是干什么的?谁谁派出去的?只要在青州城打听,应该没错。要知道,在整个中原国,还没有一个城以青开头的,这个范围就缩小了,完全可以从这里着手。 小二很聪明,故意绕着街道到处乱跑,跑了几圈,还不停,加勒说:“这小子可能在摆脱尾巴,那好,我上房顶,看看你怎么走?” “老大,我也是这么想的,真好!你上房子吧,我变成羽毛。”天使子说完,立刻忍痛变成羽毛,他非常难受,说:“老大,看准了啊,不要让他们跑丢了。” “放心吧,这些家伙,一定逃不出我的手掌。”加勒说着,看准了街边有一棵树,噌噌噌,就爬上了树,然后往房顶上一跳,就上了房,看看远处有王府的宫阙,再看看,这里的街道巷陌很是复杂,如果跟在他后面,可能就有问题,永远也跟不上啊,主要他们熟悉这里的分布。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他们再厉害,也没想到高处有人,人在高处,就会看得较远。加勒上了房顶,看到小二还在街巷里转圈子,心里觉得好笑,这家伙,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怎么不往天上看看呢?人都埋头走路,却不管前程,看来,是在想怎样才能达到摆脱跟踪的人的目的,却不想想,跟踪的人早已经上了墙、上了房,在暗处盯着他们看,他们还以为自己的计策十分巧妙呢。 加勒看着他们转了几圈,然后朝王府的方向而去,他们可能料到已经摆脱了尾巴,没有人跟踪了吧!朝前走,就是到王府的专用街道,在街道口,站立着卫兵,闲杂人等不得进入。 站岗的士兵看了小二他们一行,喝令:“站住!” 小二一愣,卫兵指了指牌子,上面写着告示“非常时期,进出王府需要特别通行证或者其它证件,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违令者,送交法办。此布。” 小二笑着说:“官人,小的学识浅薄,不识字,还是你帮俺念念吧。” 那卫兵一字一顿地念了,然后说:“没有证件,不准进。你有吗?” 小二笑着说:“啥证件?你看这个算不算?” 小二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块亮东西来,递给了卫兵。这次,加勒看清楚了,那是一块金牌,也是令牌,比通行证还厉害。 那卫兵拿过金牌一看,顿时傻了眼,立刻鞠躬,点头哈腰地说:“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快,快快有请!” 他说完,做了个手势,将金牌奉还给小二,小二带着人走近街巷,卫兵重新站好岗。 加勒对羽毛说:“好吧,我相信你一定能行。走,跟上,带我飞过去吧。” “好嘞,刚好我现在想舒展舒展筋骨,走吧,我变成一只蝙蝠吧。”天使子说。 “不行,哪有白天飞蝙蝠的,很容易被人发现。还是想想别的。”加勒说。 “是你让我飞过去,除了老鹰、蝙蝠还有什么可以飞过去?”天使子问。 “能飞的多了去了,像燕子、黄莺鸟、猫头鹰、鸽子、鹞子、乌鸦、喜鹊、八哥、画眉鸟、还有很多的东西,多得不得了,最普通的就是麻雀了,你啥不能变?偏偏对蝙蝠感兴趣?”加勒说。 “哎呀,你不知道,那些鸟不算啥,白天飞来飞去的,靠太阳照亮大地,大地有光明,才看得清楚,那在光天化日之下,飞来飞去,不算什么,关键是那蝙蝠,在晚上飞,还撞不到房子、树还有墙壁,这就是本事了,要知道,太阳管白天,月亮管夜晚,当然,夜晚出来的东西会更厉害。在鸟中,要算猫头鹰还行,在兽中,要算老虎厉害,在半鸟半兽中,算是蝙蝠厉害。”天使子说。 “好了,别说了,你看,小二他们走远了,快点追上去,要不然,就追不上了。”加勒着急地说。 “不用担心,他们在我的眼皮底下,一举一动,我都看得清楚,毕竟我吃了那么多的鹰蛋,练就了一双慧眼,千里之外,都历历在目,看得清清楚楚。”天使子说。 “别吹牛了,我就不信,你能看到千里之外的东西。”加勒说。 “信不信由你,我们走吧,你看我的吧,你也不轻,刚才提到老虎,老虎的师傅是猫,不如我变成一只猫,我们跟踪着那个小二。”天使子说。 “你会变猫,猫再大,也没有老虎大,我怎样才做得到,我不会变,骑着老虎去王府,岂不是自投罗网?”加勒否定了他的方案。 “那怎么办?”天使子问。 “你想不想变成羽毛?”加勒问。 “不想。”天使子斩钉截铁地回答,他最担心变成羽毛,不得自由,憋屈得难受。 “那么,你想不想变成翅膀?”加勒问。 “好啊,我非常喜欢翅膀,行,这个没问题,绝对没问题,说,谁要翅膀?”天使子问。 “我啊,我现在就恨不得飞过去,只恨我没有翅膀,你就辛苦一下吧,变成翅膀,带我飞过去,我呢,就不用骑着猫到处跑了,你要记住,在地上跑的时候,是我没有力气的时候,需要得到力气,只要每天都接触地面,我就会有元气,没有接触,就没有元气,也就没有力气了。”加勒说。 “这个我知道,老大,我们去追赶小二吧,别在这里磨嘴皮了。”天使子说完,摇身一变,变成一对翅膀,安在加勒的后背上,翅膀说:“老大,快飞吧,你想去哪儿都行,我听你的。” 天使子变成了翅膀,加勒心里想什么,就指挥着翅膀,翅膀开始不停地扇动,加勒显得笨手笨脚的,一下子掌握不好,蹬掉了两片瓦。 那瓦片“啪嗒――”一声掉在街巷的地面上,加勒说:“不好,不好!” “老大,不用着急,瞧我的!”天使子说着,突然腰身一变,从黑色的翅膀变成了白色的猫,在房顶上盯着底下的街巷,那卫兵被掉落的瓦片吓一跳,赶紧拔出刀来,喊道:“快,有刺客,小心!保护三爷,保卫青州!” 看来,三爷给他们洗脑了。 ------------ 第108章 野猫 第108章野猫 卫兵严阵以待,抽出宝刀,拿着长矛,眼睛瞪得老大,仔细一看,是瓦片,他们被三爷洗脑,名义上保家卫国,实际上为了三爷,有三爷就是家国,保卫三爷就是保卫家国。 他们抬头一看,发现一只白色的猫,瞪着铜铃一般的眼睛,闪着绿光,盯着他们看,卫兵这才弄明白,原来是野猫,卫兵冲着白猫喊了一嗓子:“好啊,小家伙,吓死我们了,快,滚吧,再不滚,一箭将你射下来,看你还到处撒野不?” 天使子一听,哈哈一笑,当然,笑声发出来就是猫的喵喵声,跑了。 白猫一跑,卫兵就收了武器,回到原位,继续站岗放哨,加勒伏在暗处,待天使子跑回来,对加勒说:“快,他们走了,我们也该走了。” 加勒才缓过劲儿来,长舒一口气,说:“哎呀,憋死我了,也不知道那些蟊贼是怎么当的?心理素质非常好啊!” “哎,别说了,赶路要紧,已经耽搁了,那个小二已经消失了。”天使子说。 “好,快,快,跟上,跟上,看看他们到哪里去了。”加勒说。 天使子变成了一对翅膀,重新安在了加勒的背上,加勒飞了起来,翅膀是他兄弟变的,就像自己的手臂,非常听话,伸缩自由,他飞出去后,天就黑了,周围一片漆黑,只看见街巷里有灯光,有灯笼,有马车、轿子,打着灯笼的行人。 再就是万家灯火,渐渐亮起来,这样刚好,可以遮盖他们,掩护他们,不被别人注意或者发现。 有了翅膀,加勒也离开了地面,身轻如燕,很快就发现前面有人影,不是他们几个是谁?借着王府门口的大红灯笼,看得分明,小二早就改了在茶楼里的谄媚之态,变得耀武扬威起来。卫兵看了令牌,果然顿生畏惧,让他们进去了。 加勒一见,赶紧飞起来,飞到了王府的宫门顶上,继续观察小二的去向。 在二门上,小二的随从被拦住,小二遵从王府的规矩,也就没说什么,留下就留下,没什么。 到了三门上,小二被搜去了宝刀、匕首,小二当然没意见。加勒看看小二已经到了二门,看样子,还要到三门,加勒就飞到了第三座宫殿,再往前,就是王爷的寝宫。 但是,小二到了第三个门,就转了方向,到了另外一处,就是书房,议论要事的地方。 小二前面走着一人,提着灯笼,后面跟着一人,也提着灯笼,看得出,是两个家丁,小二走中间,越往前走,背越弯,底气越不足。加勒看了,心里暗暗笑着,这家伙,看来是想要在三爷面前邀功请赏了,现在开始练习着怎样说话。 “请!”前面的家丁指着书房,在转弯的地方,对他说,小二点点头,看来对家丁还算客气,然后他们到了书房门口,家丁在外轻轻叩门,然后小声喊道:“三爷,人到了。” “进来吧!”里面传出了三爷嘶哑低沉的声音。 加勒听过三爷的话音,很清楚,只听得门吱呀一声打开,他进去后,门关上,两个打灯笼的家丁守在门口,一左一右,看起来非常威严。 加勒扇动翅膀,飞过去,轻轻落在书房的房顶上,收了翅膀,对翅膀小声说:“天使子,我的好兄弟,快,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你想想办法吧。” 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对加勒说:“这样吧,我变成蜘蛛,拉一根线下去,你在这里,听这个盘子吧,声音都在盘子里。” 天使子摇身一变,一个黑色的盘子在加勒手里,另一端是一只小蜘蛛,然后在盘子里走了一圈,然后下了,盘子上粘着一根丝,加勒将盘子放在耳朵上,说:“啥都听不到。” 蜘蛛说:“我还没下去呢。” 加勒一听,的确如此!小蜘蛛还在盘子上吊着呢,看起来,小嘴巴一动一动的,显得有些小愤怒呢。 加勒轻轻拨开瓦片,露出了一个洞,里面透出一些光来,加勒往下一看,看到了小二跪着,三爷坐着,当然,三爷是站不起来的。好像在汇报什么工作,就是听不清楚。 加勒对小蜘蛛说:“快,兄弟,下去。” 那小蜘蛛拖着长长的丝线,往下坠去,加勒赶紧将盘子贴在耳朵上,果然,声音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清晰,甚至连呼气吸气打屁打嗝的声音都听得清楚。 “三爷,小的打听到了皇上已经密切关注弯刀族部落的战事,并且在调动一些兵马。”小二说。 这是小二的声音,加勒很熟悉,原来这小子暗地里已经投靠了三爷啊!怪不得这小子总是很喜欢打听事,原来是一个三爷安插在京都的眼线,是三爷的眼睛,密切关注着京都皇帝的动向。 “你说说看,弘毅准备怎样部署。”三爷说。 “是这样的,据来自南方的人说,他让八大将军原地待命,随时准备起兵,听候调遣。”小二说。 “这个我知道了,我不关心那八大将军,我只关心西北王,魏宏将军怎么办?”三爷问。 “什么?魏宏?”小二很惊讶。 “你有所不知,西北大将军魏宏,一个可以对抗所有大将军,这是皇上的利器,所向披靡,是皇上着重培养的,也花了朝廷的绝大部分军费,装备精良,兵强马壮,是皇上的心腹,只要把西北稳住,全国都稳住了。”三爷说。 “三爷,小的听说……”小二说着,眼睛看了看左右,三爷会意,让人都退下,小二继续说:“三爷,是这样的,魏宏是皇上的心腹,已经开始调兵到弯刀族部落。” “是吗?这个我还不清楚。如果像你所说,证实了那个传言不是假的,是真的。”三爷说。 “什么事?”小二问。 “你可真有意思,你在京都当眼线,还问我,我指望你给我带来信息,你却问我?”三爷有些生气。 “哦,对不起!小的知道了,这事小的也是才知道。” “你说吧,别绕弯子了。”三爷说。 “是这样的,朝廷和弯刀族部落签约了,建立了攻守同盟,也就是一旦遇到战事,两国同进同出,要打就一起打,要守就一起守,谁受到攻击,未受攻击的就要出兵相助。”小二说。 “这个本王已经听说了,不用多说,我想知道计划,下一步该怎样部署。”三爷说。 “这个,这个,小的所了解的就是这些了。”小二说。 “好了,算了,你下去吧,不过,你这次没有带回来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本王派出的信使,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估计可能遭到了不测,你再回去,到京都里,密切关注弘毅的动静,好好地盯着,白天瞪大眼睛,晚上也别闲着,好好打听,仔细观察,了解一下,看朝廷抓住了什么人没有,或者了解一下,看弯刀族部落那边跟弘毅有什么联系,联系了什么内容,都要把情况都摸准确,弄好了再来报告,明白了吗?”三爷说。 “好的,三爷,这次小的一定要弄来有价值的情报,将弘毅的动向摸清楚,来向三爷报告。”小二说。 “好吧,你下去吧。你要记清楚,朝廷是大家的,不是他弘毅的,人人都有份,不要认为弘毅就一定是天子,每个人都是天子,我们都要过平等的生活,你生来不是小二,你会翻身的,将来会谋个一官半职,过上幸福的生活,事成之后,那茶楼一定赏赐给你。”三爷说。 “多谢三爷!小的下去了。”小二说。 “行,哦,不过,本王想知道,你这次来还顺利吗?有没有人为难你?”三爷问。 “很好!没有人为难我,大家对我都很好,现在戒备森严,人人都尽职尽责,没有一点问题。多谢三爷照顾。只是,只是……”小二说。 “跟本王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说话吞吞吐吐的?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怎么像骆驼,放屁都拐弯抹角的。”三爷说 “哎呀,三爷,这是没根据的,所以,小的说话都没底气,在小的来拜见三爷的路上,餐风露宿。”小二说,好像在表功。 “行了,本王知道你辛苦了,本王有赏,给你五十两纹银,你把茶楼盘下来也就是五百两纹银吧。再跑十趟差,你就能赚回一座茶楼,还不满足吗?”三爷说。 “三爷,不是这个!多谢三爷赏赐,小的一定好好为爷工作,将来得到更大的赏赐。”小二说。 “好,你说吧,到底是什么事?”三爷好奇地问,“你是开店的,当然懂得开店的蹊跷,这些弯弯曲曲的事,隔行如隔山,本王不清楚,你自己心里不是跟明镜儿似的吗?”三爷说。 “三爷,小的不是掌柜的,那是后来的事,小的清楚,安全来见三爷,不是容易的事,再说马上又要打仗了,路上就有些不平安,不多加小心怎么能行?”小二说。 “那是当然,不过,你要知道,在中原国的地盘上,自古都有剪径为生的,这个不奇怪,没什么,多长个心眼就行了。”三爷说,“听说你做的不错,路上不投宿,住帐篷,就是住帐篷,埋锅做饭,也要小心野兽的袭击,有些虎豹豺狼饿了啥事都干得出来。” “是啊,小的正要说这个,比豺狼虎豹更狠的是人,小的一路上,总觉得有人跟踪,在进城之后,感觉更明显,于是只要在来王府的路上多绕了几圈。不知道,盯梢的尾巴甩掉没有,小的认为安全了,才到了王府专用街道,到了王府,见到了三爷。”小二说。 ------------ 第109章 心眼 第109章心眼 “我明白了,很好,很好,你多长了个心眼是好事,办事就得像你这样,要好好小心,不要让他们逮住,现在正是危险的时刻,小心就能保住小命,粗心就会丧掉性命。”三爷说。 “多谢三爷提醒,小的还要倍加小心,保留性命,才能为爷效劳。”小二说。 “你这话倒是提醒了本王,本王也觉得很多事都挺蹊跷的。看来,最近王府附近还是不够平安,你来的时候有感觉,本王也有很多感觉。”三爷说。 加勒感觉到差不多了,就扯了扯蛛丝儿,不一会,蛛丝儿动了动,那小蜘蛛就爬上来,到了加勒手里,盘子和蛛丝儿都没了,连小蜘蛛都变没了。 加勒不敢说话,担心被发觉,他们说到这个话题,肯定要四处张望,加勒轻轻地将瓦片盖上,恢复原状,一束光线消失,加勒轻轻说:“走吧。” 天使子明白过来,变成一对翅膀,重新长在了加勒的背上,加勒扑腾着翅膀,朝月亮飞去。 因为刚才蹬掉了两片瓦,这次没有,他有了经验,动作变得非常娴熟,令人惊叹。 “老大,朝哪儿飞?”翅膀问。 “先飞到京都城郊郊外的道观,去见殿下吧,然后再做打算。”加勒说。 这倒好,晚上在月亮底下飞,不用住店,省了这笔钱,在夜空里飞翔,还真是头一遭,加勒的耳边的风呼呼而过。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道观,加勒滑翔到道观院子,站在了殿下的房前,就收了翅膀,对天使子说:“行了,回到你该呆的地方吧。” “好的。”天使子说完,立刻变成了指环,老老实实地回到了加勒是手指上。 “谁在外面?是加勒吗?”殿下在问。 “好吧,我承认,殿下,你现在练就的本事,真是令人惊叹啊,我是加勒,可以进来吗?”加勒问。 “可以,进来吧。”萧生说。 加勒进屋,蹑手蹑脚的,还是把地砖踩坏了一块,他摸了摸头脑,说:“不好意思啊,殿下,这砖还行,可是受不了我的重量。” “没什么,不是你一个人的重量,当然重了,你要小心,不管到哪里,都要注意你的脚下,不要露出马脚,否则,就暴露了,一旦暴露,就有了危险。清楚吗?”萧生说。 “谢谢殿下,没问题,殿下,我来报告一件事。”加勒说。 “好吧,你说,是什么事?”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到了京都,见到了皇上,又见到了三爷。还有一个天大的秘密,都要告诉你。”加勒迫不及待地说。 “好,你说啊。”萧生说,他也很感兴趣。于是加勒就把整个事件一五一十地对萧生讲了。 萧生听完,沉默不语,加勒说得正起劲儿,门外有人敲窗。加勒问:“谁啊!” “还能有谁?我啊,弘法来了。” “你可真好玩,怎么不敲门,偏要敲窗。”加勒问。 “有人规定必须要敲门吗?我敲窗不行吗?”弘法问道。 “是没有规定,不过,你的行为有点古怪,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外星人,知道的,以为你是喝了酒的。”加勒说。 “你别耍贫嘴了,看起来你值得我敬佩,说起话来,却没高没低的,甚至,有时候吹牛都不带打草稿的。”弘法说。 “为什么这样说?”加勒问。 “镜子是用来照人的,却照不到自己,自己脏,自己都看不出来。”弘法说。 “是好朋友,都要做好对方的镜子,发挥自己的作用,照顾对方,让对方从自己这里可以得到帮助,让更多的人都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是麻木不仁的,都是面和心不和的。”加勒说。 “那么说,我就是你的镜子了。”弘法问。 “如果你愿意做我的好朋友,当然就是了,还用问吗?”加勒问。 “是的,我很佩服你,有时候会让你生气,其实,都是好意。你发现的秘密,对我来说没什么影响,我觉得小二本来是为钱的,只要给钱,就给你办事,有奶就是娘,不管是谁,认贼作父的事一点都不稀奇。”弘法说。 “加勒,谢谢你提供这么宝贵的信息,我还一直以为那个店小二是个好人呢,原来,知人知面不知心啊,那个小二还真阴啊,完全是三爷的人,三爷给钱,他还不知足,看来是想要得到茶楼,当上掌柜的。”萧生问道。 “没错,三爷就是拿这个来诱惑他的,我觉得他就是一个贪图蝇头小利的人。这样的人,只要多给钱,他就替你卖命,三爷说那茶楼值得五百两纹银。看来,他再替三爷跑八九趟腿就能得到茶楼了。”加勒说。 “这个真恐怖,那茶楼是掌柜的茶楼,小二是伙计,原来,伙计在打掌柜的主意,不久的将来,茶楼可能就要易主,只不过,茶楼交到一个不尊敬皇上、掌柜,靠卖信息发家的,也不算啥,这样的叛徒,早晚会得到报应的。”弘法说。 “报应是佛家用语吧,怎么用在了道观?”加勒问弘法。 “加勒,不要多问,这个问题比较深奥。”萧生赶紧打断了加勒的话,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是要让加勒成为一个说话小心的人,看来,人口中所说出来的话,要十分谨慎,话语是带着能力的,也能成就某事,也能坏掉某事。 加勒不说话了,弘法说:“佛道本是一家,都是劝人为善,并且要求自己实践善行。当然,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定会报。” “加勒大英雄,最近看到格桑了吗?”弘法说了一些报应的话,然后突然想到了格桑,认为他一定和格桑在一起,出门在外,要完成任务才回来。 “没有,没见到。”加勒说。 “撒谎,你在撒谎吧,在骗人,我才不信呢。”弘法说。 “逗你玩呢,见到了,怎么了?又在念叨你的格桑姐姐啊。”加勒笑着说。 “是啊,格桑姐姐的歌声和她的人一样美,真是太美了!我很喜欢格桑姐姐。”弘法说。 “哦,格桑妹妹是个好人,不过,她来去快如闪电,真让人受不了。一般来说,她只是在我们中间传递消息,别的本事呢,我还没见过啊,她有这个本事,是我们的福气,我们一定要让她好好地发挥作用,要不然,就浪费了。”加勒说。 “你们都有本事,都是很特别的。”萧生说。 “谁在背后说我啊!”大家一听,是女声,不用说,一个女的在道观出现,还能有谁,不是道姑,就是格桑。 格桑的出现,让人眼前一亮。 “格桑姐姐,你可来了。”弘法立刻跳上前,拉着格桑的胳膊,拼命地甩来甩去。 “别甩了,甩得很疼。”格桑说,“你很想姐姐吗?” “当然想了。”弘法说。 “小朋友,你想姐姐,姐姐谢谢你!不过,姐还有事,需要给大家商量商量,你是不是先回避回避,等晚点,我们再一起玩吧。” “好啊,好啊!”弘法说着,就蹦蹦跳跳地跑出去了。 怎么了,这小男生?见了心仪的女孩,竟然找不到北了。 “好吧,你说,什么事,格桑?这里都是自己人。”萧生说。 “我从大王那里来,想先听听这边的情况,然后再说大王的安排。”格桑说。 “行,加勒,你说说你打探到的情况吧。”萧生说。 “是这样的,我已经从皇上那里得到的信息,在路上已经跟你说了,你应该很清楚了吧?”加勒说。 “这个我知道。”格桑说,“然后呢?” “然后我跟踪店小二到了青州,发现小二果然跟三爷在暗中来往,小二在京都的茶楼里,是三爷派出的奸细,在观察汉人皇上的动静,还有各地将军的动向。发现了有价值的线索或者信息,就会向三爷报告。”加勒说。 “我清楚了,是这样啊。难怪看到小二一路上鬼鬼祟祟的,不住店,不吃别人的饭,都是自己解决,敢情是三爷的奸细,非常顾惜自己的命呢。”格桑说。 “是的,三爷已经知道各个将军的安排,还有,三爷已经发现了他的信使没有回来,可能遭遇到了不测,就让小二到京都里打探消息,顺便收集相关的情报,打听信使的下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再向三爷报告。”加勒说。 “看来,三爷的信使在传递一个很重要的信件,如果信件没有送出,三爷可能还会再送,以后更要倍加小心。”萧生说。 “我的话就是这些,殿下也让我少说话,我要听话,暂时说这些吧!”加勒说。 “不错,少说话,多办事,这是爷们儿,不过,你现在可以说,我们要把情况都弄好,弄清楚,给大王尽量多的信息,那样,大王就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让大王做好准备,不至于弄得比较被动。”萧生说。 “殿下说得没错,其实,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也要注意区分场合,良性循环就是每个人的心都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就容易达到目的;区分场合,就是说话要看人,看场合,没问题的,但说无妨,有问题的,就要小心谨慎,谨防隔墙有耳,不小心,透露出去了信息,那就麻烦了,会招来杀身之祸的。”加勒说。 “加勒,你悟道了,不错,是需要经常去想想,不能糊里糊涂的,到最后,还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那就是不容易长大的人常常办的事,你现在很有进步,让我感到欣慰,加油啊!”萧生说。 ------------ 第110章 蓄势 第110章蓄势 加勒噗嗤一声笑了,萧生说他:“怎么像个女人一样笑呢?要知道,你是男人,力气大得很,学女人去笑,可不太好。” 加勒说:“谢谢殿下提醒,说实话,我不怎么会笑。” 加勒说着,摇头晃脑,显得很不安,地下的砖没有破,他的力量在上行,手指上的天使子指环有些抖动不安,仿佛要发生什么事,就连空气的流动,都显得有些急促。 萧生在运气的时候,也感到周围的气场有些异常,只是不知道有什么,他从加勒的笑声中也觉察到有事发生,但不知道是什么事,不是战事,不是西夏的兵临弯刀族部落,是什么呢? 树叶在簌簌作响,空气也似乎在加快速度,鸟儿没有像往日一样歌唱,大家都在沉默。突然,有人干咳一声,大家循着声音一望,竟然是天一道长。 “道长。”大家不约而同地问候。 “大家都平安吧!最近发生一些事,我已经看到。不要害怕,邪不压正。大家做好准备,现在,萧生的功力大增,非常好,但不能停止练习。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大家都要加油,协助萧生把基本功练好,然后继续提高。萧生不要以为学会基本功就大功告成了,还有很多事要做,平时的修炼更重要,明白吗?”天一说。 “明白,多谢师父指教。”萧生说。 正在此时,门外有人打门,萧生刚想要问问大王有什么指示,遇到这种情况,只好作罢,弘法噔噔噔地跑去开门,打开一看,不是别人,门口有两顶轿子停在那里,有八个轿夫在那里候着,旁边领头的不是别人,是小鬼子。 弘法问:“公公来这里,有何贵干?” “是这样的,万岁爷有旨,宣天一进宫,有要事相商。”小鬼子说。 “公公请进,里面说话。”弘法说。 “不用了,情况紧急,我就不进去了,去请你师父来吧。”小鬼子说。 “好,公公稍等。”弘法说。 弘法转身快步走,几乎跑起来,到了天一面前,说:“师父,公公在门外请师父进宫,说皇上有请师父,有要事相商。” “好,难怪最近为师眼皮子跳呢,有异象出现,只是不太明朗,这次进宫,想必皇上身旁有高人。”天一说。 “师父,民间的说法,大概是这样的,说眼皮子跳,自然有福或者有祸。师父也信这个吗?”弘法说。 “弘法,你的话说多了,告诉你吧,这些民间的说法也是从佛道那里出去的,不是以讹传讹,而是生来就有的。”天一说。 “原来如此!”弘法说。 “走吧,看来最近事情蛮多,清静无为,没有世外桃源。”他说着,朝前走。 走到院门口,小鬼子见了,赶紧施礼,天一看看弘法跟上来,说:“你去,对萧生说,这两天闭关修炼,等为师回来,再教新法,不要偷懒,好生练习,马上就要用。” “好的,师父慢走。”弘法说。 “什么?为师这次去,可能很快就回来了,你呢,暂时要下山!不过,你要在山下路口等着为师,并且要注意警戒,不让敌人靠近道观,免得影响萧生练法,明白吗?”天一说。 “知道了,师父。”弘法说着,撅着嘴,气呼呼地,跑回去,噼里啪啦地对萧生说天一说的话。 萧生点点头,目送着天一走出院门。 萧生对加勒说:“你去吧,这一向辛苦了,回去好好休息休息,等候新命令,估计师父这次进宫,有事相商,马上就要用到我们了。” “好的,殿下,随时听命,我们去休息了。”加勒离开,然后进入自己的房间,不一会儿,就鼾声大震。 萧生看看格桑说:“刚才想问你呢,话到嘴边就忘了,不知道你见到父王,父王有什么吩咐?” “是这样的,殿下,大王说,目前,夏王还没发动进攻,可是,敌兵还没撤退,在原地待命,好像在等什么事情发生。” “嗯,我知道了,夏王可能在考虑到下一步,当夺取弯刀族部落的时候,顺便进攻中原国,或者先在弯刀族部落边境安排下士兵,作为佯攻之势,然后再绕过弯刀族部落,向中原国进攻,等取下中原国,再杀一个回马枪,和弯刀族部落边境的敌军形成犄角之势,进行合围,再攻打弯刀族部落,同时,吞并两个国家。”萧生说。 “殿下,大王让你潜心修炼,别管国事,等殿下修炼成功,再报效国家,替大王分忧。现在正是机会,夏王还没命令军队进攻,不用担心,就是进攻了,也不要怕,早晚会收拾他们,现在大王身强力壮,万一大王被俘虏或者被害,殿下一定会为大王复仇。”格桑说。 “不会,父王不会有事的,父王平时就喜欢挑战恶狼猛兽,这些西夏士兵,只当是猛兽,可是父王能让他们变成困兽,在父王心中,他们早就被关进了笼子,想怎样收拾就怎样收拾,只是时间问题,没有谁能阻挡父王猎狼的步伐,父王的刀锋尚在,屠龙的心犹存,怕什么西夏匪兵,也不用担心,恶狼的进攻。”萧生说。 “好,殿下的决心很大,令格桑十分佩服!格桑要离开这里,不知道殿下有什么吩咐?有什么话要格桑带给大王的?”格桑问。 “现在的情况还不明朗,暂时没有话,你先回去吧,看看父王有什么消息,再随时报告给我。”萧生说道,“你下去吧,我要潜心修炼,要不然,师父回来,见我没长进,又有些担忧了。” “行,殿下,格桑就走了,有事再来报告。再会!”格桑说完,一转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说天一上了轿子,四人抬的,还算排场,走了半天,终于到达京都,进入皇宫,此时,小二已经回到茶楼,看到两乘轿子抬过去,再看看平时来喝茶、吃点心、听书的那个小家伙今天没来,就起了疑惑,问旁人道:“那是谁?还坐四人抬的轿子,好讲究啊!” “可能是皇上要找的人,一般来说,皇上比较节俭,准许官员坐轿子,都是两个人抬的,这是四个人抬的,想必轿子里面是人是个大人物,有些来头。”茶客在分析,小二频频点头,觉得言之有理,只是轿子帘布都是下垂的,密不透风,看不到里面坐的是谁。 他就留了心,让一个心腹小伙计,就是上次去青州的,跟着轿子走,最好别被发现,看看轿子抬到哪里去。 小伙计听了,立马跟上,小鬼子和天一分坐在不同的轿子内,看不到外面的情况,轿夫只管赶路,也没注意。 天一感觉到有人跟踪,就令轿夫落轿,说:“去,通知公公,要绕道走,发现异常情况。” 轿夫不敢怠慢,赶紧跑过去,就着轿子侧边的帘布,对小鬼子说:“道长有预感,发现异常情况,要绕道走。” “好,我知道了,你去吧,我晓得了。”小鬼子说。 轿子没停,继续往前走,天一命令起轿,向前飞奔,快步撵上小鬼子乘坐的轿子。 到了小鬼子旁边,小鬼子就命令轿夫抬着轿子先绕圈子,绕了几圈后,直接到了皇宫宫墙外,找到一个小门,将轿子抬进去,然后将小门关上。 过了好一会儿,小鬼子命令将小门打开,然后两顶轿子从小门里面出来,再往前走,绕过两三个小门,看到的还是红墙黄瓦的,小鬼子看到一处熟悉的地方,就令轿夫落轿,然后给了轿夫银两,但还没宣布让他们离开,交代了一下:“这些银两是给了你们平时银两的十倍,你们可要当心了。我的这位朋友,谈完了事,你们其中一顶轿子,要保证将他平安送回城郊的道观,明白吗?” “明白了,就请放心好了。”轿头说。 “明白就好,不明白现在可以问,不能不懂装懂。明白了,要是不送回去,小心,我可要加倍要你们偿还我的赏银,清楚了吗?”小鬼子又补充道。 “嗯,清楚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您老就看好吧。”轿头说。 轿头安排了一顶轿子停在这里,另外一顶轿子抬走,还有一处需要轿子,正等着他们去。 那小伙计跟着轿子走,因他对这个地方比较熟悉,也是紧紧地咬住了,可他没想到,其中一顶轿子竟然消失不见了,他只好跟着移走的轿子走,一直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他抬头一看,呀,是办喜事的,他只好悻悻地回到茶楼,据实禀报所跟踪的情况。 小二听了,觉得轿子消失在皇宫附近,有点蹊跷,不知道皇上还有那么多亲戚吗?有亲戚为什么不直接从大门进出?这是一个值得怀疑的行为,令人费解。小二没有多想,继续跑堂,给茶客提供服务。 再说,天一进入红墙之内,面前是一个宽大湖面,那里停着船,小鬼子请他上了船,船上有人摇橹,不一会儿,船就到了河对岸,这里是宫廷里的海,平时供大家划船、垂钓玩的。 小鬼子带着天一到了上书房,弘毅在那儿坐等,顺便看看书,平时日理万机的,的确很辛苦,这时候,就需要养精蓄锐,赶紧恢复过来,免得到时候过于疲劳,很有可能折寿。虽说名字称呼为万岁爷,其实,还真没有人活过二百岁的,都是一百多岁就死了,哪里能活到一万岁,好听是好听,不过是骗人的,终究,还是不能改变这个称谓,当然,既然是天子,就应该活的时间比别人要长才行。做好了天子,天会保佑,活长一点,对苍天的子民有好处。 ------------ 第111章 谋划 第111章谋划 “万岁爷,天一道长到了。”小鬼子叩头说。 弘毅刚才还在想万岁爷是骗人的,这个小鬼子往枪口上撞,还说万岁爷这鬼话,心里不悦,不过,只要还活着,就要为民谋福,争取得到更多的民心,让后代来纪念这一代的皇帝,也算是丰功伟绩了。这样一想,他又高兴起来了。 “有请!”弘毅说。 “万岁有旨,宣天一道长觐见。”小鬼子跑到外面叫道。 天一道长听了宣召,就进去,向弘毅行礼,弘毅赐给他座位,让他坐下来说话,他说:“这次宣你来,是有要事相商,朕就直说了吧。” “请皇上明言。”天一说。 “最近发现青州城有异象出现,一颗很亮的天狼星,落入青州城,不知道是什么,而众所周知,青州府的三爷和朕有些过节,朕念及父皇旧恩,没有和三爷过不去,三爷表面上也拥护朕的统治,但是,私下里就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前段时间,有人说他谋反,想害朕,但是,证据还不够充分,朕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不和他计较,可是,事到如今,已经有了天狼星落入青州,证明天上的反叛之星,已经印证了这一说法,并且有天狼星帮助三爷,就不得不让朕坐立不安了,这么个家伙,在战事频仍的当今,还想兴风作浪,朕就容不得这种事发生,为了避免生灵再次遭受涂炭,朕想请道长辛苦一趟,去看看三爷的状况,看看天狼星的到来,对三爷造成了什么影响。“弘毅说。 看来,皇上不好当啊,天天都在操心,这不,有高人指点,又在担心叛军了。 天一说:“贫道知道了,贫道即刻动身,前往青州。” “嗯,朕非常信赖道长,再次前往,不要耽搁,查明情况,速来报告,朕给你特别通行凭证,直接进出皇宫来见朕,不用报告。”弘毅说着,找了一块御赐金牌,上面写着“特别通行”几个字,金牌的背面刻着玉玺。 天一行礼完毕,退出上书房,过了皇家大院里面的海,坐上轿子,往城郊梅山道观而去。 原来,皇上到藏经阁,韩半仙说:“青州有一星,名叫天狼星,已经坠落,天狼星降落在青州,可能有事,天狼星被谁得到,得到之后,又要发挥什么作用,现在还不明朗,需要人亲自到青州去查明情况,提前做好准备,以备不测。” “朕有一人,可以前往。”弘毅说。 “是谁?说来听听。”韩半仙说。 “上次好像向你提及过,就是天一道长。”弘毅说。 “哦,对,你说过他,不过,这位道长,还很年轻,可是道行还是不错的,为人还行,品德过硬,值得托付和信赖,他的本事也十分强大,除了穿墙术,还会穿心术,从卦象上看,皇上得到天一道长,就如虎添翼,皇上的江山,就牢不可破了,首先,要听天一道长的话,他说的,往往都有道理,再说,他也无意于功名利禄,一心为朝廷为庶民考虑,这一生,主要是捉妖、保护百姓平安,你好好地使用这位上苍赐给你的人吧,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韩半仙说。 “想不到,人家说,同行是冤家,你们不是,反而很融洽。”弘毅说。 “皇上,冤家是佛家用语,在道家看来,天人合一,本来都是苍生,都拜上天所赐,人人都有道法,不过,有的走邪路,有的走正路,在走正路的时候,难免有些走邪路的来干扰,并且来拉人,将走正路的拉去走邪路,要知道,走邪路很舒服,很享受,但是,邪路是不归路,是永死的路,活着的时候舒服,死的时候却难受。”韩半仙说,“我希望天一道长越来越厉害,并且多收徒弟,多教子民,让人人都潜心学道,走正路,远避邪路,那么,皇上所希望的尧舜之治的天下就会来到了。”韩半仙说。 弘毅听了连连点头,皇上正是希望有这种局面产生,让更多的人能够顺服他的统治,让人人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再说天一得到了皇上所赐的金牌通行凭证,心里说,天底下还没有什么墙能够阻拦我,皇上还以为我不会钻墙呢。不过,皇上倒是很正直,很可爱。 很快,轿夫将天一道长送回了梅山道观。 弘法果然在那里等着,天一让轿夫回去,他带着弘法爬山,好在,山不是很高,爬起来并不费力。天一身体强健,呼气吸气都在练法,常常练习,自然越练越好。 到了道观,进门,发现门口多了一坨狗屎,弘法骂道:“哪里来的野狗,竟然在道观门口拉屎,真是污染了圣洁之地。” “这要问你了,是你没有看管好道观的门,不要责骂别人,再说,畜生就是畜生,人就是人,是不同的。如果是人在道观门口拉屎,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魔鬼,心里充满着恶,拉出来的当然是令人恶心的东西。你说是吗?”道长说。 “是的,我明白了,师父,不过,师父,我的确是没有看到野狗进来啊。”弘法为自己辩护。 “你不用多说,实话告诉你吧,你就是睁大了眼睛,还是难以避免野狗的进入,因为你在明处,它在暗处,它想来,你就拦不住,除非你变成比野狗还要厉害的东西,才有可能得到阻拦它的脚步,否则,就很难阻拦。任凭它去吧,在这里拉屎,证明它还记得这个地方,值得来看一看,不在别处拉屎,证明别处不够吸引人,就连拉屎都不愿去,万事万物都是相互效力的,不用担心。”天一说。 “哦,师父说的有理,不过,徒儿很想知道,这次进宫面见皇上,到底有什么事情要做啊?”弘法很好奇。 “天机不可泄露,这样吧,回去再说,小心在这里说话,隔墙有耳。”天一说。 没错,天一非常谨慎。再说茶楼的店小二派出他的同伙跟踪两顶轿子,结果两顶轿子分开了,一顶轿子失踪了,另一顶轿子跑去办喜事去了,没有跟上。 小二不死心,又派他的伙计去轿子失踪的地方埋伏,看看有什么情况,会不会再次出现,小二的安排,比较聪明,那伙计果然看到了曾经失踪了的轿子,等轿子开始移动,他也在后面悄悄跟着,一直跟到梅山。 到了梅山,轿子返回京都,伙计就在暗处盯着从轿子里面出来的人,一看是个道士。眼看着他们就要上山,并且是两个人,他一个小伙计怕是龙不过他们俩,再说,他俩居高临下的,周围台阶又是一片空旷,想找个藏身的地方,比登天还难,就没有继续跟踪,知道了是道士去见了皇上,这就够了,而且还知道道士住在梅山道观,这也就够了,看道士的打扮,是本地的道士,这也不错,跑了道士,跑不了道观,任务算是完成,赶紧打道回茶楼,向小二报告领赏。 想到这里,小伙计扭头就走了,跑回了茶楼,对小二说:“老大,没错,你真是太英明了。小弟我真的在轿子失踪的地方发现了轿子,那轿子载着一个道士到了梅山,小弟知道,那个道士一定是梅山道观的道长,周围没处藏身,小弟就走了,担心老大在家等着着急,就先来报告。” “没错,你干得不错,是这么回事,你呢,明天继续去梅山,就在那里盯着,看那个道士想干什么。估计是从皇上那里得到什么密旨,你去弄清楚。今天辛苦了,这是一两纹银,收起来吧,以后,做得好了,还会重重地赏赐你银两的。”小二说。 小伙计千恩万谢地退下去,打算第二天一早就赶到梅山对天一道长进行盯梢。 再说天一道长让弘法清理了门口的狗屎,就进了道观,让弘法去请萧生。 萧生正在练法,见师父有请,不敢怠慢,赶紧过来,参拜天一,天一说:“免礼,明天我去青州,你在家练功。“ “明白了,那么,格桑作为传信的,如果有需要,就对格桑姑娘说,学生一定尽力解决。”萧生说。 “很好,有了格桑,就不需要快马送信或者飞鸽传书了,真是太好了!行,为师有什么需要,一定先想到格桑,让格桑带信给你。”天一说。 “师父,这次去青州,要完成什么任务?”萧生问。 “来,弘法,你不是也想知道为师这次到青州干什么吗?那为师就告诉你们。这次去青州,是因为天上掉下一颗天狼星,不偏不倚刚好掉进了青州城,这天狼星,是有目的而来的,这次天狼星造访中原国的青州城,让人措手不及,恰恰在西夏匪兵虎视弯刀族部落的时候,是不是想趁火打劫也说不定。不过,我们是正,他们是邪,邪不压正,古语已经说了,并且永远有效,但是,其中的过程非常艰难,大家都岙做好思想准备。自古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有办法来对付困难的。西夏匪兵假如来袭,也不用怕,都是我们平时训练过的,应付他们绰绰有余,不用担心。”天一说。 “我明白了,师父,这么说来,去青州城只是打探消息,并不采取行动,如果以后要采取行动,需要去抓妖怪,就一定带上徒儿,徒儿现在很想尝试尝试,抓住一两个妖怪,也算没有白学一场吧。”萧生说。 说完这话,门外有人高喊:“好,好,好啊,殿下进步很快,需要多多实践才行,免得只是纸上谈兵,毫无用处。” 是谁这么放肆、敢这样插话进来呢?大家回头一看…… ------------ 第112章 狼星 第112章狼星 大家扭头一看,不是别人,就是加勒。 加勒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心想,手里正在发痒呢,现在倒好,天狼星来了,这是一个强劲的对手,当然,这不是加勒先知道的,是天使子先晓得的,他立马对加勒说了,说天狼星是天上比价凶残的星,没有谁愿意跟他玩,他以心狠手辣出名,在天上没有什么好名声,不过,上苍给他机会回头是岸,不要执迷不悟一直错下去,可是,他还不愿走正路,这不,他弄清楚了青州的妖气最重,适合在那里发展,就从天上偷跑下来,因为走得慌张,慌不择路的时候就失了脚,摔下去了,守卫天宫大门的卫士们都没注意到天狼星的异常举动。 萧生说:“加勒,下去吧,不要在这里胡闹,现在还没查明情况,你不要瞎说。要去,也是让师父去。我们只要守好道观就行了。” “没错,这次去,只是摸清楚情况,暂时不打仗。我要马上走。这次去,萧生跟我一起吧,弘法在家看守道观,不得有误。”天一安排妥当。 “不行啊,道长,殿下不会服侍人,他只是被人服侍。”加勒说。 “谁让你在这里说话了?”萧生有些生气了,他说:“不会服侍人,只会被服侍,那还学道干什么?学道不就是为人服侍吗?” “萧生说的没错。在贫道眼中,没有殿下,只有徒儿;在贫道心中,要么是妖、要么是人、要么是神,就是这么简单,因此,贫道道号就是天一,追求的就是简单,单一,不是什么复杂的事。贫道今晚就走。”天一说。 “为什么要在今晚就走,师父?”萧生问。 “为师感觉到有人跟踪,今晚他不回来,一定会在明天早晨来,为了避免麻烦,还是趁夜里走比较安全。”天一说。 “道长,加勒认为,殿下现在还没学成,如果贸然让他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加勒没办法向大王交代。要知道,大王只有这么一个独生的儿子,视同掌上明珠,眼中的瞳仁,千万不能出现任何差池,万一出现,加勒性命难保。不如让加勒一起去,只是加勒不露面,在暗中保护殿下,怎么样?”加勒问。 “你的任务是保护道观,这里是我们的大本营,我担心明天有人来道观,找贫道,万一找不到,可能就有人来惹麻烦,你就在这里,配合弘法护院,一旦有危险,马上投入战斗。这个任务比啥都艰巨,清楚了吗?只要你这里打得越凶,越激烈,贫道和萧生那里就越安全,清楚了吗?”天一说。 “清楚了,道长。”加勒说。 “清楚了,师父。”弘法说。 “为师自从收你为徒以来,我们师徒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看来,这一次要离开一些时日了,希望你独立、成熟起来,将来担任更重要的任务。”天一说。 “谢谢师父提醒,弘法一定铭记在心。”弘法说。 交代完之后,天一说:“走吧,萧生!” 萧生说:“是不是需要带包?” “不需要,为师出门在外,就是一身道袍,一柄拂尘,其它的,都不用带。这个是学道之人必须要掌握的,到哪里,都是简简单单,来去并无什么牵挂,才好潜心研究道法。如果有太多包袱,起码心思都在外,不在内,久而久之,就变得比较复杂,而妖魔正是喜欢人们复杂,贪欲之心越旺盛,妖魔越高兴,道法将无立锥之地,无法在你心中扎根生长。”天一说。 道长说的非常有道理,可惜时候不早,要不然,天一道长还要讲道法,还要给别人以实际的帮助。 他讲完,萧生不回房捡拾东西,作为王子,他的东西可不少,在他认为,都是必不可少的用品,可是,在天一眼中,都是一些废物,这些物件,足以影响他的进步,虽说最近有些进步,可牵挂的东西太多,就不能轻装上阵,反而被一些累赘纠缠,怎么也得不到释放。 天一带着萧生,离开道观。加勒再不愿意,也没办法,从小到大,他跟萧生也算是形影不离了,亲如兄弟,到现在却天各一方,无论如何,都有些伤感。 在这个时候,月亮升上来,猫头鹰也出来巡逻,寻找可以吞吃的田鼠,蝙蝠在漫天飞舞,在寻找并吞吃着夜空中飞行的蚊虫,包括一些萤火虫,还有一些果子,都是蝙蝠们的美食。 蝙蝠们没有相互撞击,看来,上苍给了它们敏锐的感觉,没有它们,夜空将变得毫无生机,另外,山林中回响着猫头鹰的叫声,声音荡漾开去,人行走在山间,仿佛在一个巨大的天井里,只看到藏青色的夜空,皎洁的月光,再就是回荡在山谷的鸟鸣,也像一块石头掉进了水坑,激起了涟漪,还伴随着叮咚的响声,在夜色里走路,除了上次跟波斯人去京都以外,这是第二次,对萧生来说,还是比较新鲜的。 走下台阶,天一在附近村庄雇了一辆牛车,萧生跟着他,坐上牛车,前往青州。 道士喜欢牛,不喜欢马,牛任劳任怨,又有力气,又好饲养,关键是,老子喜欢青牛,后来的道士们也都喜欢青牛,不是《道德经》的影响力有多强,而是骑着青牛去讲道,是多么惬意的人生啊! 萧生跟着天一师父前往青州不提,再说到了天明时分,那个小伙计早早地来到了道观,观察道观周围,发现没有什么异常,在门口转悠了一圈后,不甘心,就想进去看看,但是大门紧闭,看来那些道士在闭关修炼,他就不想走大门,就想到了翻墙。 天一道长为人不错,口碑广传,又有着那妖魔鬼怪的本事,世界上没有哪一堵墙能遮挡得住妖魔的脚步,因此,道观的墙做得不高。 他翻墙,就像骑水牛一样,甚至比水牛还好办。水牛还是活的,要看清楚再伸腿,上这院墙,不需要看清楚,直接顺着山势往前一跃,就上了墙,然后在轻轻地跳下来,蹑手蹑脚,在道观里左看看、右瞧瞧,总之,该看的地方都看了,该瞧的地方也都瞧了。 说的时候,怎么没提到弘法呢?还有加勒?原来他俩早就听到了门外的动静,加勒早就安排好了弘法躲藏之处,然后就让天使子变成了翅膀,安在他的后背上,飞上了天空,从空中可以鸟瞰整座道观,加勒看得清清楚楚,那个小毛贼不是好人,大门不走,偏走小门,根本不是什么善类,如果是善男信女,恨不得走一步,磕个头,一步一磕,一直磕到正殿,敬拜太上老君。 这个小伙计进来后,没发现任何人,心里开始发虚,难道撞见鬼了?这里非常安静,啥人都不见,难道妖魔把道士们都抓走了不成?这里竟然是妖魔的殿堂了吗? 他越想越怕,越安静越害怕,于是翻墙出来,连翻了几次,都没翻上来,越想翻,腿脚越不听话,加勒轻轻落在茂密的大树上,让天使子去拿鸟蛋吃,他透过树叶继续观察那个家伙。 天使子吃了鸟蛋后,鸟们开始不依不饶,要找天使子讨个说法,天使子变成了翅膀,鸟们没办法找到他,开始悲哀地鸣叫,凄惨之声在山林中回荡,在空谷中回响,那小伙计更是害怕,手脚都发软,好不容易爬上了墙,然后跌跌撞撞地找到了上山的台阶,他越走脚就越软,最后竟然连滚带爬地下了山,然后找到来的时候骑的马,一路狂奔,逃回茶楼,身上全是汗,脸也被砂石划破了,渗出血水来。 小二一见,怎么这么狼狈,于是把他叫到一边,问:“怎么样?找到那个道士了吗?” “没有,哪里有?差点都回不来了。”伙计回答说。 “为什么?为什么回不来了?”小二问。 “啊呀,不正常,太恐怖了。”伙计说。 小二还要问,有客人在喊茶博士,他就不再问,赶快去招待,临走的时候,对伙计说:“你先去洗洗,然后先做事,晚点有空我再来问你。” 喊人的不是别人,正是小鬼子,他服侍皇上上完了早朝,就来这里喝茶,听书,和小二很熟悉了,只是他不太清楚,小二是三爷的人,小鬼子是皇上的人,两个人天天见面,一个是茶博士,一个皇上跟前的红人。 两个人都在这里打探消息,都是为了各自的主子,不过,小鬼子总是很低调,穿着朴素,出手大方,小二很喜欢,有时候,无意间也会把自己打探到的消息也说给小鬼子听听,小鬼子总是能给皇上最新最全面最真实的信息,因此,越发得到皇上的青睐和信赖。大臣们说写的奏折,内容庞杂,词不达意,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实际上是害怕说错话,怕掉乌纱帽,甚至怕掉脑袋,因此,在遣词造句方面格外谨慎。 弘毅不喜欢大臣这样弄,越是担心掉乌纱帽,越是容易掉,不错,弘毅责成人员对官员进行秘密调查,证据确凿,尸位素餐的,并且最后由皇上来审问,弄清一个昏庸官员,就查处一个,或将其削职为民,或将其发配边疆,以观后效,如果能行,再官复原职,如果就此潦倒、破罐子破摔,也就永不叙用,要想当官,需要重新考试,以前的成绩全部作废。 这样治理官员之后,弘毅发现官场的风气大为改观,官场之中,显得格外欣欣向荣,真正做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国内一些才子佳人,武将高手纷纷纳入朝廷系列,从而官场和军队都变得越来越强。 ------------ 第113章 知心 第113章知心 小二快步连走带跑到了小鬼子跟前,说:“客官,今天终于来了,就像几年没见了。” “昨天家里有事,没有出来,多谢博士牵挂。”小鬼子很聪明,马上就猜出了那个小子肯定要问什么,就堵住了他的嘴,一般来说,他还是比较关心茶钱,多给些小费,他自然会对你好一些。 “嗯,客官需要点什么,请吩咐小的,小的马上去准备。”小二问。 “和平时一样。”小鬼子说。 店小二清楚了情况,就跑开去,给小鬼子弄来茶水、点心,说书的也来了。 小鬼子发现他动作很快,和平时不同,知道他肯定有事,这几天,事都集中在一块了。小二果然把小鬼子安排好,就去了,找到伙计,带到马棚,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道观里一个人都没有,明明看到道士进了道观,今天进去,连个鸟毛都没发现。没办法,只有返回,一路比较着急,摔破了皮。”伙计说。 “那不可能,莫非那道士会飞?”小二说,他还要问,有人跑过来,说:“老板有请,那边有事。” 小二不敢怠慢,现在他还不是老板,还是要听话的,要不然会扣工钱。 小二走之前,回头说:“慢点,你稍等一会儿。晚点再回头找你,保密。” 小伙计点点头。 小二跑到老板面前,老板骂道:“死哪儿去了?今天生意这么好,不好好干活,到处乱跑!” 小二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 小二嘴里说着,老板还是不高兴,啪啪打了小二两巴掌,小二捂着头跑了,嘴里骂道:“打你是便宜你!打得我手疼,这小子,真是欠揍!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小二跑开去,赶紧去忙,心里直骂,别得意,这茶楼早晚是我的,你就瞧好吧。 他忙完后,跑到小鬼子面前,小鬼子问:“博士,今天怎么这么忙啊?” “是的,最近两国要开战了,我们中原国没事,大家都高兴,在战火烧到这里之前,该吃就吃,该喝就喝,及时享乐。这是好事。”小二说。 “你说两国要开战了,是什么意思?”小鬼子问。 “是这样的,西夏国王派兵到弯刀族部落的边境,准备在那里进攻弯刀族部落。”小二说。 “是真的吗?” “嗯,据说,现在在等弘毅皇上的命令,如果行,就去打,如果不行,就不打。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小二说。 “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是行,什么是不行?”小鬼子问。 “这是皇上的意思,行的意思,就是要打,就要派兵去打;不行的意思,就是不打,不派兵支持弯刀族部落。让他们去打,我们看笑话。”小二说。 “哦,我明白了。那么,皇上的意思是什么?”小鬼子问。 “这个我不清楚,你稍等,我去那边忙,你慢用着。”小二跑开去。 说书的在台上说得精彩,底下一片喝彩声,不知道是不是有些问题。总之,小鬼子没有听进去,到底说的是什么,他还真没听进去,他最关心的是民间的说法,收集得越多越好,越多越能帮助皇上分析到位,做出英明的决定。 好像没有什么进展,不过,小鬼子仍然坚持在这里,从店小二那里多了解一些情况。 小二没有再来,小鬼子和另一个伙计结算了茶钱和点心钱,就离开茶楼到了上书房,向弘毅皇上报告了最近的情况,弘毅知道民间已经知道两国战事吃紧,中原国作壁上观的事,他还在犹豫,现在已经做好准备,到底是发兵还是不发兵呢?发兵或者不发兵,先要把内贼找到,如果有内贼,恐怕会很危险。 弘毅陷入了沉思,小鬼子在一旁侍候,弘毅自言自语说:“不知道天一道长做的怎么样了?” “不清楚,估计没有什么问题。”小鬼子说。 与此同时,萧生跟着天一道长正在赶往青州的路上,一路上,看到的都还算平静,老百姓生活得比较安逸,这都是和弘毅的治理有方有关,不是弘毅的充满智慧的治理,恐怕会有混乱。再说,弘毅痛定思痛,劫后余生,大乱之后,经过努力,必是大治,大灾之后,大祸之后,必是大福,这都是相辅相成的。 到了青州,守城门的卫士看到是两个道士,也就没有阻拦,他们很顺利地进了城。天一和萧生对这个地方很熟悉了,要想摸到王府,也不是难事,难就难在天一能钻墙,而萧生还不会。 他们找到一家离王府比较近的客栈住下。 客栈的大门上,挂着大红灯笼,写着平安客栈四个字,看这名字,就给人以温馨的感觉。 小二跑过来,接过牛绳子,说:“两位道长,里面请!这牛,我帮你牵着,放在牛棚,喂一些草料,请放心好了。” “多谢店家!我们需要两间客房,最好是安静干净一些的地方。”天一说。 “没问题,小三。快,道长要住店,赶快招呼。”小二说。 话音刚落,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小伙计,对小二说:“我来牵牛喂料,你去招呼他们入住吧。” 小二点点头,就这样分工完毕,然后就请他们上了楼,然后说:“请问二位,用些什么茶饭?” “店家,随便来些白菜豆腐米饭即可。”天一说。 “好,请二位稍等片刻。”店小二说。 “好,多有讨扰,多有麻烦。”天一说。 “不必客气。”小二跑下楼。 萧生见他离开,然后说:“师父,这家店以前没住过,不知道怎么样?” “还行,这家店没有妖气,说明人心还比较正直,妖魔无法进驻他们的内心,这是好事,大可不必担心,好生住着,再说再看吧,等完成任务,我们就立马赶回京都,向皇上报告。”天一说。 “是的,师父,如果没有妖气,我住在这里也学不到捉妖术啊。”萧生说。 “你是我的门徒,我当然负责教会你捉妖术,但是,你要清楚,每个人的心里都是有妖气的,但是,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仙气,这就是说,人是两面的,这些日子,我让你潜心学习内心,目的就是要让你懂得捉妖术很好学,关键是学内心,看内心的妖气和仙气,正气和邪气,怎样斗争,怎样才能得到胜利。如果妖气胜利,人就是妖;如果仙气胜利,人就是仙,如此而已,没有什么变化,也没有什么玄妙之处,大道小道,道法都差不多,路数也就是这几条,不用担心,一定会让你学成捉妖术,圆满回去,报效你的部族,报答你的父母养育之恩,你学会了,是部族的大幸,你用好了,是中原国的福气。”天一说。 他们正说着话,店小二上来说:“茶饭已经准备停当,请二位道长下楼用饭。” “多谢店家,贫道马上就来。”天一说。 “请,我们老板说了,他是慕道之人,两位道长的食宿不用出钱,并叮嘱我们好生伺候两位道长。”小二说。 “多谢店家慷慨,令贫道十分感激,贫道一定为客栈祈福,让平安酒楼越来越平安,并且年年发大财。”天一说。 小二听了,眉开眼笑,说:“说不定,老板听了道长的话,会十分高兴的。那么,二位道长请下楼吧,赶紧用饭,小心茶饭一凉,就不好吃了。” “萧生,走吧,吃了饭,还有正事要办。”天一说。 “好的,师父。”萧生答应着,他跟着天一,非常自由,另外,人人都尊重道士,他跟着师父,也沾光,虽说不是正式的道士,可人们还是很尊重他们,一口一个道长的,让人感到很满足,非常有成就感。 下楼吃饭,发现大厅里的客人不是很多,不过,最近邻国要打仗了,离弯刀族部落距离最近的青州也受到了影响,能不到青州的,尽量不去,能搬家走人的,尽量搬家,不要在这里把命给丢了。 在客栈里住店、吃饭的,都是一些常年做生意的各地商人,另外,还有一些是一些散客,公人,送达信函的,还有办公差的小兵或者小的办事人员,大概住使馆或者比较高级的客栈,因价钱太贵,只好选择比较中档又安全的客栈居住,而平安客栈刚好符合这些条件,于是入住也就在所难免了。 用完了茶饭,天一说:“萧生,你跟我来。“ 萧生问:“什么事?” “我们去拜访他啊。”天一说。 “我明白了,不过,师父,现在是白天啊。”萧生问,充满了好奇心,像这种情况,只能是晚上去拜访,比较好一些,哪里是白天去访,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他心里这么想着,可不知道他师父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跟着师父走,想必没有错。 “萧生,原来去,都是晚上,为的是怕被认发现。现在去,就是光明正大地去,偏要让很多人发现我们去才行,这是高调拜见,为的是向别人传递一个信号,说明,三爷在和道士来往,让三爷清楚,道士现在参与到政治中来了,表面上是为了三爷,实际上是为了弘毅皇帝,你明白吗?有很多事,不是人想当然的,这里就有一例,其实,我们是想要利用三爷,不是为了钱和权,就是想要读懂他的心,如果偷偷摸摸地去,没准会被人误会,当成了贼,那么,名声也就坏了。”天一说。 “哦,我明白了,师父,走吧。”萧生说。 ------------ 第114章 驱邪 第114章驱邪 天一带着萧生出了平安客栈,找了两顶轿子,轿夫一看道士要坐轿,非常高兴,说:“道长,承蒙看得起,听说道长捉妖很行,今天的轿子钱我就免了,但是,要请道长到我家为我家祈福消灾,不知道怎么样?” “你家有什么灾情?”天一问。 “我家没什么灾情,就是缺钱花。”轿夫说,“弟兄们,你们家有什么灾情没有?” “我家的奶奶生病在床,很久不见好,想请道长去我家看看我奶奶,看是不是中了邪,帮奶奶赶赶鬼。”另一个轿夫说。 “好啊,这些都没问题,不知道你们这里最大的官是谁?”天一故意问道。 “三爷啊,他是最大的官,他也病了,不过,他那病是不得好的病。”轿夫说。 “什么病?” “他站不起来,不能行走,坐在木机关上。” “什么木机关?” “就是木头做成的车子上,那车子非常厉害,可以用来杀人。”轿夫说。 “连这你都知道,你可真牛!”另一个轿夫说。 “这是啥新闻?这都是传开了的,谁不知道三爷心狠手辣,惟一看得起的就是道士。”轿夫说。 “为什么?”天一问。 “因为道士救了他的命,要是没有道士,他就死了。”轿夫说。 “哦,原来如此!那么,他在学习道法吗?”天一问。 “这就不知道了,不清楚三爷是不是在学习道法,总之,他对道士好,哦,对不起,两位道长,你们是道士中的佼佼者,不是一般的道士,我们直接称呼名号,好像不太礼貌,有得罪之处,还请多多谅解啊。”轿夫说。 “没事,没事,时候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走了,到王府去。”天一问。 天一说着,和萧生分别钻进了轿子。 “是的,该起轿了。起轿,走喽――”轿夫说着,抬起了轿子,一前一后,颠簸着着轿子向王府走去。 到了王府巷巷口,守卫士兵将长矛伸出,顶在轿夫面前,喝道:“干什么的?看清楚这些告示了吗?” “看到了,看到了,小的看到了,这里,小的们不敢来,我们的客官是道长。不信,请看。”轿夫说。 天一一听,知道士兵不让轿夫走了,就问道:“怎么回事?” “道长,军爷在例行公事,闲杂人等,不得进入王府巷。”轿夫说。 “哦,有这等事?待我看看。”天一说,“贫道要下轿了。” 守卫一听这口气,心里先发了虚,接着看到一位道士,手里拿着拂尘从轿子里出来,看上去,像是升仙得道之人,立刻生起敬畏之心,心想,连三爷都给他们道士很大的面子,三爷又是慕道之人,如果阻拦,恐怕不好,再说,道士不会干预政治,他也不会危及三爷的性命。他猛地想到,三爷吩咐过,道士和僧人,只要查明属实,不得阻拦,可以自由进入。 想到这里,他连忙说:“误会,误会,刚刚得到特别通知,就是不干涉僧道之人,可以自由进出王府巷,不禁止僧道二人进出青州城。好,多有得罪,放行,快放行!” 守卫下令,众兵丁收了长矛,让出一条路,天一行了礼,重新坐进轿子,轿夫又抬着他们沿着王府巷往前走,一直走到王府的大门前。 王府的大门前面,是空旷的地方,那里打扫得干干净净,门口摆放着大石狮子,分坐在左右两旁。 一块匾额高高悬挂在大门之上,写着“夏府”,在门楣的大柱上,悬挂着巨大的楹联,上面写着“天造地设西北王大将军夏王恩,人间奇才镇国相封疆吏国舅泽。” 天一下了轿子,抬头一看,念了楹联,感叹道:“好大口气,看来,他没把弘毅放在眼里啊。” 正在说话,萧生走到他面前说:“师父,到了吗?” “到了,这就是夏王府。”天一说。 “已经送到了,不知道道长还要多久才能出来?”轿夫问。 “现在不好说,这样吧,你们先去忙,如果有需要,贫道再去讨扰。或者你们在旁边先候着,等贫道办完事,出来后,再相邀请,意下如何?”天一说。 轿夫说:“没问题,我还要请道长去看看我奶奶呢。我不走,在这里等道长出来吧。” “很好,你奶奶的病已经好了,你回去就能看到,如果超过一个时辰,贫道还没出来,你们就请自便吧,不用等贫道了。”天一说。 “好吧,小的知道了,多谢道长,小的们就在这里候着吧。”轿夫说。 天一带着萧生,抬步上了台阶,对站立在大门边上的家丁说:“贫道乃天一,烦你通报三爷,就说贫道前来拜访。” “请稍等,我去通报。”家丁说着,快步跑进去,找到三爷,说:“门外有一位自称为天一的道士求见。” 三爷正在逗着画眉鸟玩,听他一说,心里一激灵,连连说道:“快,快快有请。” 三爷知道道士不好惹,另外,道士通神,连鬼都怕他们三分。这条腿,是一个警告,没有道士,他的命就没了,不是道士帮忙,他们全家老小都在弘毅手里丧失了,还能活到今天,全凭道士一句话。 当时,弘毅收拾叛贼,按律当斩,可弘毅听信了道士一句“苍天有好生之德”,弘毅就没有将三爷赶尽杀绝,而是让他们全家搬到了青州城,永远不得踏入京都半步,就是上次发布通缉令,也是因为三爷家遭贼了,这不是政治事件,只是一些小毛贼所为,按律当查办,因此,弘毅也格外开恩,让三爷的通缉令在京都发布,算是分外恩典。 三爷听说道士来访,难道是苍天在暗处提供帮助不成?他赶紧命令他们请道士进来,他自己也迫不及待地想见见道士,说实话,他只听说过道士,他还从来没有和道士打过交道,不知道这道士是何方神圣,难道是来帮助三爷的吗? 他这么想着,天一已经到了书房外头,三爷会客一般在书房,只有书房,才能给他一种安全感,只有书房,才能给他无穷无尽的智慧,用来应付各样复杂的事情,或者应对各种层出不穷的事件,他在书房才会想得到,万一想不到,可以翻阅书籍,从中寻找答案,从古人那里得到答案,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天一、萧生到了,三爷请他们进房,一看这两个道士,还真的与众不同,天一一看三爷,马上断定,三爷肯定有求于他,他连忙施礼道:“贫道这厢有礼,早就知道三爷大名,如雷贯耳!” “道长快快免礼,不知道长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啊?道号是什么?”三爷问。 “贫道道号,天一,此乃贫道的门徒,笑生。”天一介绍道。 “哦,天一道长,笑生道长,欢迎,欢迎光临!”三爷说。 “贫道从京都梅山长春观而来,专门登门拜访三爷,听说三爷在青州治理有方,但是,贫道发现三爷这里有妖气,贫道出于职业习惯前来捉拿妖怪,不知道三爷愿不愿意接受贫道的帮助呢。”天一说。 “本王的确需要道长来帮忙,本王什么都不怕,就是这条腿,让本王生不如死,如果道长能将本王的腿治好,那么,就是将青州城的一半儿给道长,本王连眼睛都不带眨的。”三爷说。 “这个,贫道很清楚,生命和健康比什么都重要,无论多么有钱、有权,最终都难免一死,无论是谁,都难免生病,身体不适经常有,可是除了药物,还有一些连药物都无法治愈,另外,再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有些病理,无法用人所学的医术来解释。”天一说,“要想治愈王爷的腿,必须要驱魔,只要将王爷体内的邪气驱除出去,就好办了。” “那么说,这次道长来,是不打算治愈本王的病的了。”三爷问。 “也不是,贫道可以治愈三爷的病,但是,需要三爷说实话,坦露心胸,告诉贫道,三爷有什么打算,有什么心病,有没有最恨的人,不能说假话,不想说,就不说,但是,每说一句假话,都会加重王爷的病情,对王爷身体疾病的痊愈非常不利,王爷能做到吗?”天一说。 “这个……这个……”三爷吞吞吐吐地说。他心里想,这个家伙真厉害,看来在打探我的消息,如果打探清楚了,说不定就对弘毅说,弘毅知道我里通外国,准备造反,登基称帝,肯定不满意,说不定以谋大逆之罪将我法办,那么,我就彻底完了,别说一条腿没了,就是连卿卿性命,都会被弘毅拿走,这两个道士以驱魔为名,是不是弘毅的人,来打探消息,准备收集我的罪状呢?这个谁也说不定,还是要小心为妙,不要上当,先打听一下天一道长的口碑再说,暂时不慌忙答应,看看再说。 想到这里,三爷说:“本王历来是行得正,站得稳,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不过,本王在青州城居住多年,认真完成皇帝交给本王的任务,遵纪守法,克己奉公,不过,在执政过程中,难免会得罪一些小人,没准会在背后打本王的黑枪,告阴状,说不定皇上还会冤枉本王。如果说真话,说不定没人信,如果说假话,良心会不安。” “王爷,贫道到这里来只是出于职业习惯,不是受人指使,贫道来青州,主要目的是捉妖,不是治病,为的是青州的老百姓,不是为了某个人。百姓生病,还有医生郎中来治,如果被妖怪给害了性命,那不就为时已晚了吗?”天一说。 ------------ 第115章 为奸 第115章为奸 三爷一听妖怪,就有些稀奇,难道说民间的传闻是真的吗?他忍不住问:“道长,请问那个说法成立吗?” “什么说法?”天一猜出了他的心思,故意问道。 “就是民间传说天上掉下来一个煞星,不知道落到谁家院子了,非常可怕,本王也在思想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三爷问。 “是这样的,那个煞星实际是天使,不过,他受到了玉帝的惩罚,是一个犯错的天使,叫狼星,目前已经下来,就在王府之内,所以,贫道前来捉妖,求见王爷,请王爷多加小心。”天一说。 “哎呀,这可怎么好?没想到在本王王府之内,竟然有狼星?他是不是要害死本王啊?”三爷很担心。 “其实,不用担心,狼星降世,不见得会要王爷的命,但是,要想治好腿,让王爷重新站起来,必须要离开这个狼星,如果不离开,那么,王爷一定会被他所害。”天一说。 “那么说,我不接受他,他也不会害我,我一接受他,必然会被他所害吧?”三爷问,心里充满了疑惑,不过,他是一个敢于冒险的人,他更看中的是权力和地位,还有复仇的野心。 三爷充满了野心,他想将弘毅赶下台,他来登基称帝。听了天一的话,他想,既然狼星不来害我,我就要他帮助我,登基称帝,那么,就是死了,我也愿意,我要当一个没腿的皇帝,那要好得多。 他的想法,被天一看得清清楚楚,天一已经将魂魄脱离躯壳,他人在那里,魂已经进入三爷体内,仔细看了看,发现了里面的问题,但他看破不说破,说破了,就会遭到三爷的忌恨,由恨就会爆发凶杀,恨的结果就是让人死亡。 天一弄清楚了他的想法,目的已经达到,并且已经弄清楚他想利用害死他的狼星,想达到登基称帝的目的。 想到这里,天一拱手说:“王爷,时候不早了,贫道要告辞了。” “可是,道长,本王还没发现狼星在哪里?”三爷问。 “贫道还不知道,正在观察。”天一撒谎,在三爷面前,他用不着说实话,他已经发现,三爷的心里已经有了魔鬼入住,他一时不能将他唤醒,这时候,他再在这里,已经没有办法,而且,此时的妖魔的力量已经相当强大,但是,要过招,还不知道谁高谁低。 “好吧,那么,有事本王再去请您吧,道长。”三爷说。 天一一见,连忙说:“贫道很忙,如果有事,请到梅山来找。” “好,多谢道长!”三爷说。 天一带着萧生离开王府,站在门口,马上有人围过来,天一一看,正是那些轿夫,轿夫说:“太好了,没有到一个时辰,道长,走吧,去看看我奶奶。我从小跟着奶奶长大,爹娘都死得早,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有病,我心里难受。” “好吧,我们走,你家在哪里?”天一问。 “我家在城东南,那里地势比较低,是贫民窟。”轿夫说。 “好,走吧,越是贫穷人,越是有需要。”天一说。 他们到了城东南,果然,全城的污水,都从这里排出去,这个地方是穷人集居的地方,人口多,卫生条件差,房子低矮,比较陈旧,这些老宅子,看上去年久失修,遇到刮风下雨飘雪的时候,屋里面的人就有些遭殃。 轿夫抬着轿子,进了巷子,越走越窄,没有办法进去,轿夫说:“走不进去了,就到这里吧,我们走进去好吧,道长?” “好的,我们走进去。”他说着话,带着萧生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天一经常在穷人中间行走,也早已习惯,可是萧生不常行走,就没办法。 他看到这些穷人,吃住条件都差,在大街上,看不到这些,表面上看都繁花似锦了,暗地里,背地方,都是这样的。 萧生问:“原来人间还有这样的苦地方?” “是啊,手指有长短,人有富贵贫贱,万事万物都有个区别,也有个源头,有结果就有原因,有原因造成结果。还需要好好地去悟道。”天一说。 萧生点点头,原来是这样的。 很快,他们到了轿夫的奶奶家,小轿夫老远就在喊:“奶奶,道长来了!” 小轿夫的家很矮,萧生要低着头才能进去,天一也进了屋,里面很黑,外面有太阳,怎么回事呢?外面那么亮,屋里却那么黑!小轿夫说:“不好意思,周围都有房子,挡住了光线,冬天冷,夏天热,没办法开窗,一开窗,到处都臭烘烘的。” “谁啊?是小栓子吗?”有一个老人在问。 “是的,奶奶,是我,我是小栓子。”小轿夫回答道。 “我的小名。”小轿夫对天一和萧生说。 “奶奶,我是小栓子,我今天遇到好人了,这是天一道长,还有这位小哥,是跟道长一起的。”小轿夫说。 “嗯,好啊,道士是好人呐。”床上有老人在说话,萧生看了好半天,才看清楚,床上窝着一个老人,看清楚了有一个影子,如果不注意,根本看不到。屋里有一股怪味儿,不知道从哪里发出来。 天一上前,握着老人的手,问:“老人家,你病了多久了?” “这是道长吗?”老人问。 “是的,他是的,奶奶,他就是道长。”小轿夫说。 “道长,我不能起床给您行礼了,实在不好意思啊!”老人说。 “不用了。”天一说着,伸出手,摸了摸老人的头。 “我奶奶的耳朵不大好使,她瘫痪在床已经七八年了,一直是我在照顾。我爹妈死得早,她一把屎一把尿地把我养大,我要好好地报恩,可是,我抬轿子没有多少钱,请不起郎中,就是请得起,郎中也看不好我奶奶的病,因为我奶奶她劳累过度,这病完全是累出来的。”小轿夫说。 “你的孝心感动了玉帝,一定会让你奶奶好起来的,你相信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吗?”天一问小栓子。 “我信。”小栓子回答说。 “老人家,你相信道士能赶鬼吗?”天一问老人。 “道长,我就是信,也劝孙子多做善事,遇到有需要的人穷人,想坐轿子就免费让他们坐,比如得了急病的人,比如那些残疾人,多做善事,多积德,最后都会有平安的。”老人说。 ------------ 第116章 神迹 第116章神迹 天一听了老人的话,心里很是喜欢,就说:“小栓子,老人家,你们的信,救了你们了。” 只见天一伸出拂尘,往老人身上一挥,再将拂尘收回来,那老人顿时感到眼睛一亮,身子有力气了,腿上的血脉通了,气也顺了,感到身上的骨节在嘎嘣作响,她的皮肤开始发亮,由黢黑变得洁白,也有了光泽,眼睛开了,看到了小栓子。 老人下了床,“噗通”一声跪下,一直磕头,说:“谢谢道长,谢谢道长,你救了我,谢谢!” 天一拉着老人的手,说:“快快请起,快快起来,老人家,你这样做,让贫道情何以堪。不是贫道救你,是你的信救了你,还有,你的孙子的孝心感动天地,不是贫道的能力,是上苍玉帝赐给的能力。” “还是要感谢你,感谢你!”小栓子说。 小栓子的奶奶对天一感谢不已,然后看着小栓子说:“孙子,我的好孙子,奶奶终于又看见你了,你长大了,长高了,也长壮实了,太好了,太好了,以后就不用照顾奶奶了,奶奶可以照顾你了,免得回来没有热饭吃,没有开水喝,以后,你就有了,将来再找个孙媳妇回来,咱们家就算团圆了,好好地生活了。太好了,简直太好了!“ 天一治好了瘸腿瞎眼的老奶奶的病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多人都知道了,要请天一去治病。天一说:“世上有病的人有很多,可是不知道原因是什么,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没有顺从天意,天要人尽孝,人偏偏逆天而行,这就是疾病的根由,顺从天意的,就是没病的,逆天而行的,肯定会有病。” 他说了这些,大家都不明白,可是,天一不治病,就离开了青州。 天一悄悄离开青州,先去了京都。 天一一出现在京都,就被小二盯上了,他时刻在注意弘毅的动静,自从上次他派出的伙计,跟踪天一到梅山,无功而返,他一直在犯嘀咕,这位道长,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何方高人,竟然来去都没有动静,这么一个道长,竟然让小二感到十分头疼。 他时刻注意着城门口的动静,密切关注着进出京都的人,同时,还跟各个茶客保持联系,经常打听宫内宫外的事。 这不,天一一出现在京都,他就知道了,于是,派遣伙计跟踪他,看他有什么举动,对弘毅有什么影响。 他回来的时候,谁都没告诉,直接去了皇宫,凭借特别通行证,他到了上书房,见到了皇上,弘毅问:“事情办得怎么样?” “启禀皇上,的确有一个狼星落入青州城,他要和三爷狼狈为奸,图谋不轨,准备夺取皇上的位置,夺取皇上的江山,统治中原国,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无脚皇帝。”天一说。 “道长,他,三爷,真的要谋反吗?”弘毅非常吃惊,“朕对他不薄啊!” “皇上,他现在还不敢造反,不过,随着狼星的到来,他就会谋反。”天一说。 “他是一个无腿的王爷,就凭他,他怎样造反?”弘毅十分不解,连忙追问道。 “没错,皇上,他现在是没有腿,不过,他有野心,他有这个心,就会谋算,加上天上来的狼星,和他结合,他就起兵,前来逼皇上退位。”天一说。 “那么说,他会采取什么方法达到目的呢?”弘毅问。 “启禀皇上,三爷会和狼星一起谋算,和西夏王一起,明为进攻弯刀族部落,实际上暗渡陈仓,来袭击中原国。”天一说。 “嗯,是这样啊,朕怎么办才好呢?关键是不让他祸害老百姓,老百姓太苦了,不想让他们再陷入水深火热了。道长,你可一定要帮朕啊!”弘毅说。 “放心,陛下,吉人自有天相,皇上一定能读过难关。命犯小人,这是老百姓常说的,不过,陛下是正人君子,又是天所选的统治者,实乃天子,天子不容易被灭,况且有天来保佑,更是确保无虞。”天一说。 “这样说来,朕高枕无忧了,朕想知道,怎样度过难关?”弘毅问。 “天机不可泄漏。”天一说,然后闭口不言。 皇上见天一这样,只好作罢。天一说:“陛下,贫道一到京都,就到了这里,还没有去梅山,不知道梅山道观怎么样了。贫道觉察到京都之内有三爷的人,还望陛下多加小心。” “多谢道长,朕会注意的。”弘毅说。 天一辞别弘毅,离开了上书房,乘着小轿子,出了城,到了梅山,然后拾阶而上,到了长春道观,敲门,弘法飞了出来,见了师父高兴坏了,问长问短的,天一说:“进来再说,小心有尾巴。” “尾巴?我知道,上次来过一个人,啥都没做,就跑了。”弘法说。 “进去再说吧,在这里谈话不方便。”天一说。 他们一行就进了道观,弘法左右看了看,见没有人就关上了门。 进了屋,天一说:“这个人还在外面,你们上次遇到的那个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弘法,你去看看。” “是,师父。”弘法答应着,就跑到了门前,从门缝儿里往外一看,啥人都没有,刚想离开,就看到有人影跳出来。 弘法知道,这人肯定要从门缝儿里往里面瞄的,就往旁边一闪,让开了,让他看个够。 弘法计算了一下时间,见差不多了,那人肯定不会来敲门,也不会从正门走,可能会翻墙进来,然后偷听。 弘法这么算计着,就悄悄在假山后面埋伏,等他出现,捉个现行。 那人果然从墙上翻过来,刚落脚,弘法就上前,抓住了他,他刚要反抗,弘法一掌下去,将他打晕,然后背着他,进入天一的房间。 弘法将人往地上一扔,说:“就这个人,上次来过的。” 那个人还在晕着,弘法将其打醒了,问:“你是什么人?来干什么?” 那伙计揉着肩膀说:“我是京都人。” “京都那么大,你是京都哪里的?” “我是茶楼的伙计。” “一个伙计,鬼鬼祟祟的,跟踪我师父来干什么?” “我是受人之托。” “谁?快说,要不然我打死你。”弘法说。 “是,是,是。”伙计说。 “是谁,快说!”弘法有些不耐烦了。 ------------ 第117章 幕后 第117章幕后 小伙计被弘法捉住,喝令伙计说出幕后主使,伙计害怕弘法打他,刚才那几下,是弘法的功夫了得,让伙计已经疼痛不已,只要不使皮肉受苦,赶紧招了才是正路。 他刚要说,小伙计突然口吐黑血而死,弘法吓了一跳,拼了命去摇晃,那小伙计再也没有醒来。弘法腿脚发软,不知道如何是好,他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进去如实告诉师父,他师父肯定会责备他,退出逃跑,也不是正路,恐怕师父会伤心,养活他这么些年,说走就走,不念一点旧情,不懂得感恩。 弘法正在迟疑,加勒跑出来,一看脚下,地砖都是完美无缺的,弘法一看,觉得奇怪,怎么加勒变了?以前还是身重如山,走到哪里,哪里都破砖,或者踩碎了石头,现如今,他身轻如燕,走到哪里,都像是在飞。 原来加勒让天使子变成了羽毛,天使子开始不愿意,经不起加勒的再三劝说,他才同意,要知道变成羽毛是比较麻烦的事,他更喜欢变成有分量的东西,这样才不憋屈。加勒答应带他出掏鸟蛋他才答应变的,要不然,打死他他也动都不动。 天一见弘法很久不回来,其实,弘法已经呆若木鸡,见了小伙计口吐黑血而死,他顿时失去了主张。天一让加勒去找他,他果然还杵在那里。 加勒问:“弘法,怎么了?” 弘法没说话,加勒上前一看,傻了,他说:“你,你把他打死啦?” “没啊,我没打死他,我只是抓他,他,他上次都来过了,是个贼吧,我问他,他不说话,就死了。”弘法说。 看来,人只有在受到冤枉的时候才说话,遇到情急的时刻,说话干啥的,都很有意思。 “你没打,他咋会死?还吐了黑血啊!”加勒问。 弘法听了,更加急了,连忙说:“好吧,好吧,我去找师父来看看吧,看我是不是撒谎。” 加勒心想,人都死了,还说什么?再说,也不能将人说活了啊!说不定,这小子该死,谁知道呢?谁也不知道的。加勒转而劝慰道:“你等着吧,我去告诉师父,还是,你去告诉师父?” “我去吧,谁闯的祸,谁来担当。”弘法说。 加勒说:“好吧,你去,我在这里等着。” 弘法抬脚就走,他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我的点子太低了,这是怎么回事?师父肯定会说我的,不过,事情已经出了,这也没有办法,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天一见弘法垂头丧气地走进来,问:“你是怎么了?像是霜打的茄子。” “师父,我把那个贼人打死了。”弘法心一横,干脆招了。 “什么?你打死了人?是什么人?”天一问。 “是的,我打死了那个偷偷摸摸来道观的人。上次师父不在家,我和加勒在这里,就是看到这小子偷偷进入我们的道观。今天又是他,他翻墙进来,双脚还没站稳,我就捉住了他,问他从哪来来,他就口吐黑血而死。” “黑血?”天一问。 “嗯,是黑血。”弘法说。 “哦,那,我倒要好好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天一说。 天一说着,弘法带路,走在前面,天一在后面跟着。 他们一路向小伙计死的地方而来。 在弘法去找他师父报告的时候,加勒也没闲着,他蹲下去,拿手指在小伙计鼻子前,摸摸,没了气息,身子还是温暖的,他看看小伙计嘴唇乌黑,就问腰间的羽毛:“你说,还有救吗?” 羽毛说:“有救,他只是急火攻心,心里发虚,黑血堵了气管,暂时憋死过去了。能救活。” “哦,那还等啥啊!快救啊。”加勒说。 “哎呀,这样的人,死一个,少一个,是个坏蛋,救他干嘛?”羽毛说。 “苍天有好生之德,快救吧,快救吧,你救了人,苍天会高兴的,你的爸爸会更高兴。”加勒说,他知道天使子很喜欢他爸爸,只要能让他爸爸开心的事,他都会去做。 “好,你等着吧,我来了。”羽毛说。 只见羽毛飞到了小伙计的鼻子底下,在小伙计的鼻子下面摩擦了几下,那小伙计突然打了一个喷嚏,“阿嚏――”一口血块飞出去,他坐了起来,大叫:“不要杀我啊,不要杀我,我招,我全招。” 他一说完,加勒说:“没人要杀你,你怕什么怕?是不是做贼心虚啊!” 小伙计还要争辩,天一来了,他问:“人在哪里?” 小伙计已经完全清醒,看到加勒在跑,说:“是那个人,是他打了我。” “是他吗?”加勒问。 羽毛飞回来,重新落到了加勒的腰间,悬挂在那里。 加勒说:“谢谢啊!你做了一件大好事。” 天一走过来,看着小伙计,问:“你是谁?” “我是京都天天见茶楼的小伙计。”小伙计说,嘴角还存留着一溜黑血。 天一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我……”小伙计说。 “实话说啊,要不然,我就走了。”天一说。 小伙计看看天一背后的那个人,就是弘法,他还没缓过神来,刚才是死人,现在又活了,正是奇怪,难怪撞见鬼了?这个人死了吓人,活了又着实让人恨,还不如死了算了。 小伙计从弘法的眼神里看出了凶相,弘法是想让他死了算了,在这个时候,不能就这么算了,死了,就按死人的方式来处理,活着,就有问题。 小伙计说:“道长,不是小的想来跟踪你,是我们老大派小的来的,我要是不来,他就会杀了小的,要是来了,他就会赏赐小的。小的也没办法。” 天一看出了他的恐惧心,就说:“我相信你,你走吧,贫道不追究你的责任了,要是来学道,来敬拜,就走大门,不要翻墙,本道观随时欢迎敲门的人,不要鬼鬼祟祟的,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慢着,师父,他还没说跟踪你干什么呢?还不能让他走啊。”弘法说。 “道长,小的来,是要摸清楚道长跟皇上的交往,看看皇上有什么动静,是想要干什么?”伙计说。 “好吧,你想知道皇上的动静,可以从大臣那里了解,跟着贫道有什么用?”天一说。 “师父,少跟他废话,他是奸细,摸清了师父的动向,说不定要害师父。”弘法说。 ------------ 第118章 拂尘 第118章拂尘 天一看伙计可怜,就摇了摇手中的拂尘,说:“去吧,只是要安分守己,不要想着做不到的事。” 伙计看看弘法,凶神恶煞的,不敢久留,立马起来,说:“多谢道长!” 跌跌撞撞地朝着院墙走去,看样子要翻墙,天一哈哈哈地笑开了,弘法说:“你就是翻院墙的命,看看,这不是大门吗?” 弘法一提醒,小伙计一看,果然,大门早就打开了,那是羽毛干的事,他想出去弄鸟蛋吃,从他救活了小伙计之后,在飞到加勒身上之前,他就暗暗地打开了道观的门,等这事弄完之后,他就会出去找鸟蛋,为了免得马上又要打开门,先下手为强。 这大门打开了,他却不知道,因为职业习惯,他要从墙上走,被弘法一提醒,他马上意识到这不是做贼,也不是跟踪,用不着费力去翻墙了。 小伙计从大门跑出去,简直是连滚带爬,逗得大家哈哈直笑,弘法从刚才的经历中,惊魂未定,一个人在他面前突然死了,然后又活了,接下来又跑了。 这一会儿时间,就走完了整个人生,简直太奇妙了。天一说:“都回去吧,大家以后要小心,这个人可能不会来了,但是,另外的人会来,大家要小心,不要马虎大意。” 大家都走了,加勒说:“你们先回去,我还要完成一件事。” 萧生不想问是什么事,这次去青州,他也算看清楚了,人心是无法猜测清楚的。 与其去猜测,不如不说,啥都不说。从小和加勒在一起玩,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过分去管,反而有问题。 加勒跑出道观,看看那小伙计已经跑远,到山下去了,从一个人慢慢变成了小黑点,这样一个家伙,加勒问羽毛:“天使子,你说说看,这个家伙刚才被你救活了,连声谢谢都不说,就这样跑了,简直太不像话了吧。” “人都是这样吧?好像懂得感恩的人不多啊!”天使子说。 “这可是关系到性命的大事,这都不感恩,还指望他会像乌鸦那样反哺吗?”加勒说。 “看来,大哥你懂得的真不少,没错,有个说法叫羊羔跪乳、乌鸦反哺,讲的就是这个理。羊羔跪乳还说得过去,他要吃奶,不跪着,就不好吃;小乌鸦反过来照顾老乌鸦就不好说了。”天使子说。 “没错,是这么一回事。很好,我清楚了人的心,有时候还不如羊羔和乌鸦,看来,人心比什么都诡诈,这不是好事,这肯定是坏事。”加勒说。 加勒看那个小伙计慢慢从小黑点变没有了,心里琢磨,这个家伙肯定跑回那个什么天天见茶楼复命了,刚才天一道长也说了,说不定会派人前来。于是对羽毛说:“天使子老弟,你变成翅膀吧,我要去看看究竟,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道长也说了,小伙计跑了,可能还会有其他人来,到底是什么人来,我倒想去看看。” “算了吧,大哥,你去的话,殿下会不会担心?他要是不批准怎么办?”天使子问。 “我是为了他,眼看他的基本功就要练成了,我可不想在这个时候出什么岔子,要去,主动去,扫除障碍,不让他们来扰乱殿下,让殿下好好修炼。”加勒说。 “好吧,也许你说得对,那我们就去吧,不过,我现在肚子饿得咕咕叫了,吃了再去好不好呢?”天使子问。 加勒在才想起刚才的承诺,一拍脑袋说:“不好意思,吃饭是大问题,这个连玉帝都不管,你赶紧吃吧,老百姓就是认为吃是大问题,除了吃,就没有再大的了。” “那好,你帮我看看,看哪棵树上有鸟蛋?”天使子问。 “好,我看看。”加勒看着这些树,都是又高又直的树,弯曲的树比较少,但是弯曲的树枝叶茂密,这样的树上才有不少鸟窝,有鸟窝就有鸟蛋,不信你上去看看。” “好吧。”天使子说着,就变成了一条蛇,慢慢地顺着树干爬了上去。 天使子上去找鸟窝、吃鸟蛋,加勒在树底下、台阶上心想,这个很好理解,在又高又直的树上搭窝,是最愚蠢的,鸟不是傻瓜,不会在这样的树上搭窝,主要是担心又高又直的树比较容易被砍伐,一旦砍伐,鸟窝肯定会不存在,鸟儿的生命就受到威胁,这是真的,一点都不虚假。 加勒的猜测很快就得到了验证,天使子一上树,就看到树上有数不清的鸟窝,在茂密的枝叶中间的树枝上,这一窝,那一窝,全是的,他高兴坏了,吃了个饱,那些鸟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吃,再叫也没用。 天使子吃饱,就下了树,回到台阶上,看着加勒,竖起大拇指,说:“大哥真行,一猜猜个准,没错,我上去后,很快就发现了不少的鸟窝,吃了个饱,太好了。大哥,你说,啥时候走就啥时候走,现在听你的。” “不着急,你会飞,那小子只会跑,就是一匹快马,哪里有我们飞得快?”加勒说。 “是的,没错,是这么回事!可是,我们早点到天天见茶楼等他不就行了吗?”天使子问。 “嗯,很好,很好!你说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妨以逸待劳,看那小子怎么说,他的主子怎么做。”加勒补充说。 “好的,没错,我们去吧,去吧,在这里玩,马上那个弘法又来了,他要在殿下面前说你,让你在殿下面前抬不起头来。”天使子催促道。 “谁跟那个小子计较呢?那弘法还是孩子,没有长大。”加勒说。 “对,他还是孩子,我长了四百岁,也是一个孩子,但是,在人间,我还算是长寿的了,至少比那个什么老和尚要长寿得多。”天使子说。 “你不是普通人,你是一个半人半仙的人,不知道地上有多少这样的人。”加勒说。 “实话说吧,我知道有一些,但是都很分散,有的在空中,有的在地下,有的在水中,陆地上的,有我,还有谁,我也不知道,问我的爸爸,他也不说,他只说这是天机,不能泄露,我猜想,肯定是像我爸爸的那些天使,是贪恋世上女人的美色,就偷偷地亲近了美女,将那些美女娶来为妻,就生下了很多半人半仙的人,这些人中间,不是每一个人都很良善,反而是邪恶的。因此,要格外小心。”天使子说。 ------------ 第119章 悬梁 第119章悬梁 天使子说完,看了看天,对加勒说:“大哥,你看天色不早了,到底怎样决定,要看大哥你的了。” “好,我们可以走了。赶在他前面,我们都清楚,看他怎么说,再看看他的主子怎样说。”加勒说。 话音一落,天使子就变了翅膀,就像加勒长出来的翅膀一样,浑然一体,不能分割。加勒挥舞着翅膀,一阵大风,将石阶上的落叶刮跑了。加勒的脚往地上使劲儿一蹬,他整个人就飞了起来,开始还不算稳当,摇晃了两下后,开始平稳地往上飞了。 飞了一会儿,加勒就看到了那个伙计,正骑着马往前飞奔呢。小伙计是骑马来的,因上山有一定的难度,他就把马放在了山下,让马在那吃草。 等他从死里逃生,在道观里死了一回,被天使子变成的羽毛救活之后,他就下了山,寻到了马,那马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要有人有需要,它就会提供帮助。 小伙计快马加鞭,但是再快的马也没有飞人快!加勒一旦离开地面,就变得无比轻盈,加上天使子有力的翅膀,扑腾腾地就飞到了他的前面,他却浑然不觉,就像他头顶上的高空中飞过去的一只老鹰或者大雁,根本没办法知道是雄还是雌。 加勒直接飞到了京都城,没有从城门走,担心被天天见茶楼的老板或者小二看到,于是直接寻找那茶楼。找来找去,却找不到,因茶楼的招牌,从上面没办法看,只有走在地面上,或者骑在马上看得清楚。 加勒记得在茶楼附近有一家酒楼,当然,茶楼里也卖酒,只不过茶楼里是以茶为主,不是以卖酒为主,而酒楼里是以卖酒为主,不是以卖茶为主。加勒记得茶楼就在酒楼旁边,酒楼的招牌也看不见,那是一个大的牌匾,不容易看到,但是,酒楼大门外面的有一根旗杆,旗杆上有一面旗帜,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酒”却是从天上可以看到的。 因为酒字旗帜随风摆动,从天上往下看,看得十分清楚。只要找到了酒楼,就找到了茶楼,偌大一座京都城,找这样的地方,还是要动动脑筋的,好在加勒平时还不笨,在关键时刻脑瓜子也很好使,就这样,他朝着酒旗帜降落下去,他落在酒楼的房顶上,搭起凉棚,往前一看,果然,在这个角度很容易看到,在正前方发现了的确有一座茶楼。 加勒趴下一看,是它,正是它,不是天天见还是谁?他立马腾空而起,飞跃到另一座房子上,这座房子正是茶楼。 他收了翅膀,对天使子说:“老弟,变成羽毛吧。” “嗯。”天使子一听,马上照办。 他很清楚,如果不变成羽毛,想要自由自在,变成了指环,套在了加勒手上,那么,整座茶楼就会变成废墟,很简单,世上还没有一座建筑物能够载得动巨人天使子的。他的体重就等同于一座小山。 听话的好处就是,大家都安全。果然,天使子变成了羽毛,悬挂在加勒的腰间,显得格外飘逸漂亮。 加勒没有接触地面,还是比较轻盈,不存在被人发现,他蹑手蹑脚地走到了茶楼的后楼,他很清楚,一般在前楼有很多茶客,还有说书的,闹哄哄的,根本无法听清楚说话,一般要谈什么私密的事,都在后头比较安静的地方。 他从房顶上往下看,很快,他就发现在远处有人骑马前来,为了避免被发现,加勒降低了身子的高度,避免被人发现,也是奇怪,平时人们都是顾着看地上,和地上的人交往,到处寻找金子银子,盯着货物看,看了又看,就是不看天,不看房顶,很容易忽略天,只是看着地。 加勒没有被发现,那伙计到了茶楼,下了马,然后牵着马匹到了后院,将马拴好,就有人去报告了小二,小二跑出来,示意小伙计往后楼里跑。 小二跑到了后楼,又赶紧跑到前楼,对老板说了两句话,茶老板点了点头,小二又迅速地跑到后楼,这个都被加勒看得清清楚楚。 他看到小二找到了小伙计,两人进了密室,加勒一看,很着急,对天使子说:“老弟,你看,他们进去了,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怎么办?” “大哥,你是聪明人,这还不简单!”天使子说。 “怎样简单,说来听听,抓紧时间啊!”加勒很着急。 “以前干过的,还问?快,到他们的房间上头。”天使子说。 加勒还没想到,不过,这时候来不及细想,于是跑到了小二所在的房屋上面,他悄悄揭开一片瓦,只见手里突然多了一个铜盘,他明白过来,立刻将铜盘放在耳边,那天使子变成了蜘蛛,跑到了房梁上,然后在房梁上打了一个结,将丝线缠绕在那里,然后往下悬空,慢慢地悬在小二和小伙计的脑袋顶上,说话干啥的都清清楚楚,甚至打嗝放屁都听得分明。 小二说:“你的嘴角怎么有血?” “差点回不来了。”伙计说。 “为什么?” “翻墙的时候,被人打了,吐了血,昏厥在地,死了过去,后来不知道被哪位好心人让我打了一个喷嚏,就活过来了。” “看来,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我还没看清楚是谁救的我,要是知道,我就请他喝酒。”伙计说。 “暂时别说这事,你这次去,差点死了,冒着生命危险你给我弄了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没有?” “啥?” “你跟踪那个天一,了解了什么东西?如果没有,不是白跑了吗?” “老大,你要什么信息?那天一道长的道观里有些高手,恐怕你我都不是他们的对手,我们想要了解什么信息,恐怕现在有点难。这不,小的才翻墙进去,还没开始有所动作,就遇到了袭击,要不是福大命大,现在就回不来,来年还要烦请老大给我烧纸钱呢。”小伙计说。 “看看你,你就这么点出息啊!男子汉,趁年轻流点血、冒点汗,应该不算啥,你担心什么?真是的!现在不是没死吗?没死,就要好好地趁着活着多做事,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好的前途。”小二说。 “多谢老大提醒,其实,我不担心,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还要为老大服务,弄到有价值的情报,让老大满意。”小伙计说。 “行了,行了,就你那样,还想卷土重来吗?”小二万分不屑。 ------------ 第120章 飞侠 第120章飞侠 小二对他的伙计很不在意,也很不屑,伙计当然有些恼火,可还是要让他跑腿办事,实在没有办法,如果彻底得罪了他,恐怕这小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将来自己恐怕也不好受,这叫打狗被狗咬,犯不着跟狗过不去。 加勒在上面听得清清楚楚,但是跟天使子隔了一些距离,心里想的事不好跟他说,只好憋着,当听到小二和伙计说了还准备去道观的话的时候,加勒敲了敲青瓦,天使子会意,沿原路返回,变成了指环,套在了加勒的手指上,问什么事? 加勒说:“好,这很明显了,小二是铁了心要从道长那里得到信息,不知道有用还是没有用,看来,不仅仅是冲着道长来的,还有更大的阴谋。” “大哥分析的没错,我们任务完成,该走了吧?”天使子问。 “行,我们走了。”加勒说,不过,他马上又改变了主意,说:“还是飞吧,飞起来要快一些,如果经常飞,那感觉就不一样,像再遇到格桑,可以一比,这是好事,干脆飞吧。” “好,大哥长了翅膀,能飞,简直太好了。”天使子说。 加勒不说话,他已经习惯了天使子对自己的膜拜。 天使子变成了一对翅膀,轻轻地安装在加勒的身上,他很想知道当飞侠是什么感觉。 在飞到城门口时,加勒发现从茶楼快马跑过来一个人,加勒一看,不是刚才死过去的那个小子了,竟然是另外一个人。这个人骑着一匹枣红大马,速度很快,看样子直接奔着道观方向而去。 加勒冷笑道:“真奇怪了,他们刚刚密谈完毕,就另外派出了人,看来这个家伙没有碰壁,待我戏耍戏耍他。” 加勒看准了他出了城门,就紧紧跟在他后面,加勒飞的速度要快得多,他不能让奸细来发觉,飞了一阵子,加勒发现他的确是朝着道观而去,就飞越过去,停在一条小土包上,收了翅膀,对天使子说:“去,吓唬吓唬他,然后马上回来。” 天使子说:“怎样吓唬?” “你去,变成一条狗,一条凶恶的大狗,只要能吓唬他就行。但不要伤害他。”加勒补充道。 “好的。”天使子说着,从翅膀变成了一条黑色的大狗,眼珠子是红彤彤的,呲牙咧嘴,嘴角流着口水,直接从土包上冲着枣红色的大马跑过去。 枣红大马一看突然窜出一个怪物,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只狗,吓得奋蹄而起,长鸣一声,打了好几个响鼻,那马上的人,没有抓住缰绳,从马背上跌落下来,摔了个狗啃泥,在地上动弹了半天,就是起不来。 天使子见达到了目的,就停止了袭击,迅速返回到了加勒身边,又变回了翅膀,加勒点点头,扇动翅膀,腾空而起,向道观而来。 进了道观,找到萧生,他正在练功,现在已经练到了九级,还差一点就可以出师了。加勒回来,他已经察觉到,不过,他已经猜出加勒要到他的房间,也就没有另外起来迎接。 加勒走到他面前,说:“殿下,加勒回来了。” “情况怎么样?” “果然,是茶楼小二指派来的,后面还有一个尾巴。”加勒说。 “嗯,你跟我来,我我们去找找道长。”天一说。 加勒点点头,跟着他到了天一修炼的房间,道长说:“你们进来吧,门没有栓。” 他俩进入房间,天一说:“是不是有尾巴?” “师父,的确有,看来贼心不死,卷土重来了。”萧生说。 “嗯,是这样的,为师也不想伤及无辜,不过,这样的人不要让他看见才好,为师想离开道观,去远方云游,你们都跟随为师,留下空的道观给他们。这样,既能保护好道观,又不会伤害无辜,还有,你在跟师父出游的过程中,可以学习到更多的东西,不是仅仅修炼才能学习到东西的。”天一说。 “好,师父的一句话,胜似读十年书,不错,修炼不在密室,在人间。不为老百姓谋福,闭关修炼也没啥出息。”萧生对这个做了一个很好的诠释,不用说,萧生的修炼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境界。 主意已决,天一就宣布了这一决定,出家人来去无牵挂,说走就走,也就没什么坛坛罐罐的,没有啥好留恋的,再说,只是云游,不是永远离开这里。最高兴的,还是要算那个弘法,他最喜欢到外边玩,在道观里显得太闷,没有活力,憋时间长了,会憋出病来,不过,他从小跟着他师父,学习清静无为,有点像庄周,无用就是有用,天造之物,凡物都有用。 他不懂大道理,可是玩肯定是最喜欢的,这个是天性,无法改变。弘法着急,要带吃的在路上,加勒说:“出家之人,来去两袖清风,四海为家,哪里需要带吃的?” “到人家家里吃,那是大餐,自己带点,是零食,大人能忍,小孩却忍不住,何必伪装呢?”弘法问。 “不是伪装啊,这是一种修炼,如果感觉到饿,说明还没修炼好,如果明明饿了,还没有感觉到,那说明修炼更进了一步。”加勒说。 天一不说话,只是点头,觉得加勒说的有道理,不清楚他是怎样想的,总之是想让人们知道他不爱多说话,看来,每说一句话都带着能量的,这么说来,还是少说为妙,要积攒能量,在需要的时候,可以爆发,就像地火一样,熔岩在地下已经融化,在运行,在寻找突破口,等找到了薄弱的环节,就会喷薄而出,势不可挡。 大家简单收拾好了,然后出了道观,从后门下山,目的是避开那个人。他肯定会从前门上山,前门的路是大路,容易走,后门的山路是小路,比较蜿蜒曲折,可是比较快捷,下山很快。 这条小路,因为年久无人行走,显得比较荒凉,杂草荆棘都长出来了,萧生命令加勒前去开路,加勒乐此不疲,尤其是天使子,更是高兴,因为说不定在荆棘丛中会发现跑鸡的窝,有窝就有蛋,吃跑鸡蛋应该是比较美好的享受,再说,在开辟陌生的道路的时候,就显得格外刺激和新鲜。 路上飞奔的那匹枣红大马,在路边啃草休息,那个小子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半天还不过劲来,不过,任务没完成,说不定就会丢了小命,还是要忍痛前往才是。 ------------ 第121章 角色 第121章角色 那小子是茶博士派来的又一个小角色,比刚才回去的那个小伙计要厉害些,即便再厉害,也忍受不了那种摔打,看来,这小子不是钢铁侠,不过是一个木人而已。 木人没有摔死,活动活动,还能站起来,那马在旁边吃草,装作看不见,它会利用一切机会吃了草,等着将来再说,不清楚将来那木人还会在哪里摔跤,不过,刚才那狗来得也的确好玩,说来就来了。这可不是好玩的事,马的眼睛虽然很大,可也受不了这种突然而至的袭击,这种袭击让马硕大的眼睛备受欺骗,那黑狗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可能它的目的,就是要帮助那匹枣红大马将这个木人从马背上弄下来吧。 黑狗和马可能就是朋友,这个木人下来,对马来说是好事,对木人来说,是坏事,对黑狗来说,也是好事,当然,现在是二比一,显然,木人占下风,他在地上呆了一会儿,觉得任务没完成,还得去,要不然,博士会派其他人来,如果发现了他躺在这里睡觉,很有可能会被告状,然后就有人来说这事,久而久之,博士就会派人来杀他,留着没用,不杀怎么能行? 为了保住卿卿小命,还是要赶快起来,想到这里,木人就从地上翻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然后找到那马,马打了两个响鼻,鼻子喷出了粗粗的气,马的嘴唇咧开,仿佛在开心地笑,木人不管这些,翻身上马,突然觉得腰很痛,不过,为了保命,再痛也要忍着,这是没办法的。 马感觉到这人平时上马跟现在不一样,很是奇怪,这个人其实就是想要到黄河,要不然,心里不觉得甘甜,反而感到苦涩。 快马再加鞭,马再恨,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是马呢?马跑得越来越快,最后慢了下来,因为前面是石阶,马要上去,恐怕就没有多大的问题。 马停止不前,木人下马,将马拴在在一棵树上,然后拾阶而上,到了道观门口,已经累得不行,他轻轻推门,门悍然不动,看来,道观已经从里面反锁了。 木人想到了翻墙,可是,这墙做得高,还真的很扎实,要想翻过去,必须要找一个较矮的地方,因木人比较胖,翻墙不容易。 他找到一个地方,看起来是个薄弱环节,院墙外面,刚好有一块石头,没准是上次那个伙计放的,还没有拿走,刚好给他提供了方便,这么说,干坏事很容易,只要照着前人走过的路线走就是了。 干好事不容易,就是这样的事,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很简单,世上的坏人占多数,不占少数,大家都很清楚,在这个弯曲悖谬的世界里,喜欢干好事的,往往生存很简单,倒是那些坏人,活得挺滋润。 木人找到了路径,就站在石头上,翻墙进了院子,但是,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木人开始还谨慎,后来就完全放松了,大胆地到处走。 他转了一圈,啥都没找到,各个房间的门都没上锁,没上锁的,反而有些令人担心,上了锁的,倒勾起了他的兴趣。这是一个奇怪的心理。他很失望,为了避免被发现有人来过,他不敢走大门,也走不出去,大门上了锁,铜将军在那里把门,看来,这位将军的作用,就是要守护着整个道观,小偷不会到这里来,就是来,在这么一个荒山野岭的,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偷的。 木人就翻了墙,沿着原路返回,下山,骑了马,快马加鞭,朝着京都的方向而去。 与此同时,黑狗变回原形,回到了加勒的手上,加勒说:“翅膀,我要上去看看这人的反应,还有,看看他要去哪里。” 天使子有点不想,可听了他说的话,不免说:“好吧,我清楚了,你是想看看那个傻瓜要去哪里?我告诉你吧,凭我的经验,他一定是去道观。” “这个不消说,谁都知道,刚才已经弄清楚了,茶博士一计不成,又来一计,看来是个不折不扣的顽固分子。”加勒说。 正说着话,天使子摇身一变,就成了一对儿翅膀,安在了加勒的背上,加勒起飞,看到那木人在地上伸了伸腰,转了两转,就站起来,天使子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快,我起来晚了,那个小子还在地上躺着,准备起来,然后骑马要到道观去。” 果然,那小子起来后,勉强骑上了马,哪怕那匹马再四讥笑他,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为了活命,他不得不忍痛前往道观,要知道,他也没办法。 只要他前往道观,加勒就明白过来,马上说:“好吧,我相信,你说得对,他去了道观,肯定是无功而返,我们先下去吧。” 天使子当然没意见,加勒扇动了翅膀,他们从半空云里下来,心里才有些踏实。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好吧,我清楚了你的想法,其实你想让那个小子快点来追我们吧,故意让他吓一跳,不要他的命,只要拖延时间,你们那么有本事,害怕什么呢?” 大家回头一看,是弘法,他有时候猜得很准,有时候猜不对,总之,他是偶尔对,偶尔不对的,这个活宝,走到哪里,就把快乐带到哪里,要知道,他还很年轻,就是想要让这个世界变得格外丰富,他自己的经历一丰富,将来就能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欢乐和知识,总之,可以让他的伙伴和朋友们体会到作人的快乐,他把快乐传染给别人,别人也就开心了。 “我不怕,是因为他是人,是人就有短处,比如疾病或者死亡,我不是人,我是半人半仙的人,加勒大哥是超人,不知道会不会死,总之,我是不会死的。”天使子说。 他说着话,索性变成了原形,头顶着天,脚踏着地,让大家都很清楚,他的原形是什么,总之,他的原形,让很多人感到了快乐和安心,这么一个大力士,想要保护一个团体,是非常容易的,除非对手十分强大,稍微逊色一点,就足以让整个团体变得容易遭到攻击。 天一道长说:“大家都清楚了,这次外出云游,是在一边学习的基础上,将学到的东西给用出来,不是只是在道观里学习枯燥的理论知识。在道观里学习很多知识,要将知识变成属于自己的东西,的确要花掉不少的心思。” ------------ 第122章 关键 第122章关键 天一道长说的很有道理,大家都不说话,弘法觉得师父处处都在讲道理,看来,天一在教人方面还是不错的,关键都是讲道理,人是通情达理的,如果不讲道理,就不算是完全的人。 大家继续往前赶路,那木人回到了京都。天一他们没有进城,而是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木人回到了京都,见了茶博士小二,他看到木人回来,木人也不敢马虎,迅速跑到了后面的柴房,小二到柴房问:“怎么样?事情还顺利吗?” “还好。就是没有发现一个人。”木人说。 “什么?没有发现一个人,他们跑哪里去了呢?”小二疑惑地问。 “不清楚,道观里冷冷清清的,啥都没有,小的从院墙翻进去,开始心里还忐忑不安,后来发现没有任何人,就放心大胆起来,到处寻找,各个房间都找遍了,竟然没有发现一个人。”木人说。 “哦,我明白了。我估计他们肯定没有走远,你呢,现在就去寻找,打探他们的消息,一旦有什么消息,马上告诉我吧。”茶博士说。 “是的,大人,交给小人了,有啥要求?请说吧。”木人说。 “你,还有那个伙计,名叫水人,他和你一起去吧,相互照应,也方便你们完成任务。去沿途打听,看看那个道长是不是人间消失了,如果没消失,就过来报告他们的去向,事成之后,一定有赏。”茶博士说。 “好的,大人,小的去了。”木人说。 “且慢,你去西厢房廊下等候,我找人来,一同前往。”茶博士说。 他说完,就转身走了,他担心有人来找他。 这个老板肯定不会放过他,这时候,正是关键的时刻,如果好的话,就可以过关,如果不好,就过不了关,他随便找个理由,将他辞了,他就没了这个岗位,也就办法来继续监视着宫内的事,或者监督进出皇宫的人,比如那些道长或者其他人,就无法继续监视。 这个关键时刻,要保护好自己免受到老板的非难,继而辞退,甚至连工钱都不给结算,还有一种可能,离开这个茶楼,再遇到大方的顾客,也没有了进项,这无形中是在减少了收入,家人的生活就会起变化,受到影响。 他在这个时候,在关键时刻,就要注重有些事情,必须要做到这眼到、口到、心到,一定要让老板不要责难自己,免得受到极大的损失,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古今的道理,千古不变,屡试不爽。 想到这里,茶博士赶紧去找老板,老板看到他,怒冲冲地问:“你去哪里了?简直太不像话了,还想不想干了?” “哦,对不起,对不起,老板,昨个儿,我吃了不洁的东西,晚上又蹬了被子,就这样着了凉,实在没办法,今天就闹了肚子,这不,一会儿时间就去了几趟茅厕,对不起,对不起。”小二在老板面前点头哈腰,赔不是赔个没完没了。 “行了,行了,快去忙吧,今天客人还真多。奇怪了,都要打仗了,人们都还喜欢来喝茶,跟没事一样。”老板说。 “老板你不知道,其实,是邻国打仗,和我们没有关系。”小二说。 “谁让你讨论朝廷大事了?真是多此一举,实话告诉你吧,我们开茶楼的,最好别讨论朝廷的事,也别跟着起哄,你开茶楼,图的是和气生财,你不是官,朝里没有人,也别想着当官。当了官,也不长久,出了事没有人保,下面没有人捧,上面没有人提拔,你在中间,不是跑腿的,是什么?行了,行了,别玩政治,玩政治的没有几个好下场的,快下去吧,客人都等得不耐烦了。”老板说。 他说完这话,小二满脸堆笑,弯着腰,低头,垂手,听老板训话,一边听,他一边点头,听完了老板的话,他将抹布往肩上一搭,然后离开了这里,前往客人那里。 巧得很,小鬼子今天在,他早已坐在那个地方喝茶听书,这时候,街上跑过去一批黄骠马,像电一般闪过去,就像一道黄色的闪电,闪电过去,众人议论纷纷,有的说边关吃紧,需要搬兵过去救援,有的说,邻国弯刀族部落已经和西夏国谈妥了,双方签订了和平条约,一致对抗中原国,因为中原国总是对他们两个国家虎视眈眈,一点都不含糊,想打就打,现在的中原国非常厉害,国势强盛,就如同猛虎下山,需要找到新鲜的嫩牛肉吃,而北方和西北各国,都是又肥又嫩的小牛,正是开始大开杀戒的时候。 这番议论的确有些出奇,小鬼子不参与谈论,只是吃着茴香豆,看着说书的,饮着热茶。 “这位爷,来了多久了?”小二问。 “刚来不久,是那位伙计送来的茶,多谢。”小鬼子眼睛盯着说书的,对旁边的小二有一句没一句地说。 “哦,不用客气,客官来到我们这里,又是老主顾,当然需要多多照顾了。您来,就是我们的爷,没有您,我们就没有衣服和食物,您是我们的再生父母,我们就靠你们,才能生活,缺少了您们,我们就要喝西北风了,爷就是我们的福星,爷来到我们茶楼,就让我们茶楼蓬荜生辉,爷到我们这里来,就是我们的福气,爷要经常光顾寒舍,让寒舍变得格外有生气才好。”小二说。 “瞧你一张利嘴,真像前朝的胡图宰相啊。”小鬼子说。 “咦,爷知道前朝那个宰相啊?”小二问。 “是啊。”小鬼子说。 小二还想问,看到老板在远处横眉冷对,他见势不妙,就马上闭嘴,不再问了。 他给小鬼子添了新的开水,又拿来一些茴香豆还有水煮盐花生,放在小碟子里,放在小鬼子面前的小桌子上。 弄好之后,小二对小鬼子说:“爷慢用着,小的到那边忙去了。” 小二说着,他偷眼看了看远处的老板,老板点点头,有人到柜台送钱,老板正眉开眼笑地拨拉着算盘珠子,然后对那顾客说,收了一些银两,那顾客心满意足地走了,看来,是一个常年的老顾客,到了一定的时候,就过来结账。 小二走开了,楼上楼下地跑,那说书的声音也很高亢,无论在哪个角落,都听得到他的声音,整个茶楼都很安静。当到了说书人休息的时候,整个茶楼又开始热闹起来了。 ------------ 第123章 异常 第123章异常 小鬼子看他忙上忙下,心里暗笑,这个家伙还隐藏伪装得挺像的,要知道,他可是一个小角色,就是小角色,也在整个京都算是一个狠角色,他手下到底有多少狗腿子不清楚,还需要观察一段时间,看看两国交战的情况,再看他的举动,如果有异常,当即拿下,想必还来得及。 小二看到小鬼子发呆,也不说话,只是冷笑,他跑过来问:“爷,快喝茶啊,茶都凉了。” “哦,没事,你去忙吧,时候不早了,我先告辞一步。”小鬼子说,他心想,不能呆着这里时间过长,要不然,他会发现的,这家伙很精明,是一个机灵鬼,不能小看。可是,他的心思没有用在正当的场合,要是用在正当场合,肯定可以为朝廷立下汗马功劳,但是,这还是一厢情愿的,他想要发财,又不想通过正当渠道,肯定就会走邪路,走偏路,这不奇怪。 小鬼子回到弘毅身边,弘毅问:“最近民间可有什么传闻?” “启奏万岁爷,民间比较平静,可是小的发现天天见茶楼的店小二有些诡异,有可能是三爷的人。”小鬼子说。 “朕明白了,你下去吧。”皇上说。 小鬼子心里有些纳闷,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平时皇上不是这样的,他不敢多问,就退出了上书房。 弘毅看到小鬼子走出去后,就想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想要谋反吗?先安排一家特务机构在朕的眼皮子底下。 他想到这里,马上想到还需要小鬼子,于是喊道:“回来!” 小鬼子就站在门外,没走远,他非常了解弘毅,在他思考问题,或者郁闷的时候,他就会不想别人在身边,但是过后不久,他会马上会喊他回来。 在才开始见面的时候,觉得不想见,就让他出去,出去之后又后悔,这时候,皇上马上就会后悔,让他进去,对他更是这样,不会掩藏,不会弄虚作假,这个人其实就是这样。原来,皇上有时候就是一个孩子,比较随便,没有那么神秘,之所以觉得神秘,其实还是因为这是接触得太少。 他进去后,跪下问:“万岁爷,有何吩咐?” “朕发现朕的周围充满了危险,但是又说不出是什么,不知道你有什么看法?”弘毅问道。 “万岁爷,这事,奴才也说不清楚,不如去问问韩半仙,看看他有什么高见。”小鬼子很聪明,立马把皮球踢了出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不用承担责任,像是发生的事,还可以说出个一二三,可是,还没发生的事,就没办法说。 谁说谁负责,到时候,皇上追究责任下来,恐怕就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是,对皇上那里,一定要忠心,不能三心二意,如果三心二意,恐怕百事不成。 皇上怀疑到头上,马上就会飞来横祸,皇上信任,自己就不会处处遭到质疑,这样,其实对自己的积极性也是一种提高,这是好事。 小鬼子明白这个道理后,总是抓住合适的机会踢出皮球,弘毅知道他偷奸耍滑,可拿他也没有办法。 弘毅听了小鬼子的话,说:“好吧,走,朕这就去问问他,让他给算上一卦,看看前景如何。” “奴才领旨。”小鬼子说。 然后弓着腰退出去,弘毅从上书房出来,随行人员全部留下,只有小鬼子一路伺候,到了藏经阁。 这一向韩半仙一直在关注邻国的战事,不停地排卦,白天排卦,晚上观察星宿,不过,对弘毅的近来不安,他倒忽略不少。 见面之后,韩半仙让服侍的宫女离开藏经阁,韩半仙施礼过后,弘毅让其平身,韩半仙说:“皇上,最近西边的星宿活动得厉害!另外,有卦象表明,三国必然有一战,不知道皇上这几日是否休息得安稳?” 弘毅一听,正是说到了自己的心里,没错,这两天正是心事不宁,还是挺烦躁的,听半仙这么一问,还真勾起了他的近期的心态,弘毅说:“朕这几日的确有些心事,可没有个头绪,不知道从何处着手,总也不安静。” “这是卦象在动了,皇上日夜为天下庶民操心,急火攻心,故坐立不安,加上有些人图谋不轨,谋反叛逆,将对皇上的江山的稳定构成一定的冲击,为了皇上的江山,皇上也是日夜操心,只要江山稳定,国家稳定,人民才会幸福。”半仙说。 韩半仙的须发尽白,看上去,白雪已经覆盖了半仙的头和下颌的胡子,飘然的白胡须,加上满头的白雪,他已经一百多岁,但是脸面还是还像是六七十岁的老人的样子。 他说的话,正是说到了弘毅的心里,弘毅说:“这个没错,朕真的想让这件事快点结束,不必要为一些蝇头小利大动干戈,这样做,领导人心里高兴了,毕竟打了一场,可是百姓遭殃,要知道,打仗拼的就是国力,就是金钱和刀枪,还有就是强壮的士兵,以及坚强的后方支持。想必朕都具备了这个条件,只是战场太原,还隔了一个国家,就是弯刀族的部落。” 半仙听了皇上的话,轻轻地摸着胡须,微微一笑,看着手里的龟壳和骨头,向地上一扔,那东西啪嗒一声掉在地上,然后,半仙拿起了龟壳和骨头,观察完毕,他掐指算来,微微一笑,说:“皇上,你不用担心,但是也要做好准备,准备随时作为正义一方的后援,特别是和弯刀族部落已经签约,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合约的规定,皇上应当带兵前往弯刀族部落的战场,对其提供帮助。” 皇上听了半仙的话,心如刀扎,要知道他们已经和弯刀族部落签约,这个时候,当他们遭遇祸患的时候,就要伸出援手,让他们尽早脱离战火,让他们早点找到幸福的家园。要不然,这样下去,肯定会让老百姓遭殃。 弘毅不想打仗,可是,当敌人来进攻的时候,总不至于等死吧?在适当的时候,还是要想一想怎样才能打死豺狼,只有打死了豺狼,才有可能生存。豺狼在饥饿的时候,会饥不择食;豺狼在被猎人追杀的时候,会慌不择路。人不是豺狼,可是,有些人比豺狼还要狠毒。因此,人越在关键时刻,越要沉着应对。 ------------ 第124章 打击 第124章打击 弘毅听了韩半仙说的话心里有些不舒服,可韩半仙就是这样的人,心直口快,要不然,也就不会在前朝的时候倍受打击,被迫躲进深山老林,存留一条性命了。 韩半仙说:“皇上不必担心,臣已经算准了,陛下没有任何危险,大可不必为此事忧心忡忡。” 他越是这样说,弘毅越是担心,为了不让他们看出内心的焦虑,他说:“好吧,朕现在就依靠诸位爱卿的援助了,看来,最近一定有事发生,不是内忧,就是外患,朕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让敌人来得更猛烈些吧。” 他说完,自己对自己的话都感到好笑,不过,他是天子,普天之下,都是他的国土,普天之下,都是他的臣民,普天之下,都是他的保护对象,他怎么能垮掉呢?绝对不能垮掉,要坚信自己一定能行,一定能做得更好。 小鬼子一听,心里为之一振,原来皇上还是皇上,一言九鼎,不怕困难,是真正的汉子,是真正的英雄。想到这里,小鬼子说:“英雄,英雄啊!” “什么?”弘毅问。 “奴才认为,皇上是英雄,是大英雄!敢担当,敢作为,一心为天下,全部为江山考虑,为了不让百姓遭受患难,宁愿冒着危险去面对困难。”小鬼子说。 “行了吧!好话都让你说尽了,朕有那么厉害吗?”弘毅问道。 “这是真的!奴才说的,是真实的,一点都不虚伪,一点都不做作,想必万岁爷一眼就看得出来吧。”小鬼子说。 “罢了,小心你的嘴皮子惹祸上身。朕不与你计较此话真伪。哎,半仙,你倒是说说看,朕最近心事不宁,究竟是怎么回事?”弘毅问。 “陛下,最近敌人在加强活动,他们的触角已经伸到京都,在陛下眼皮子底下活动呢,陛下要小心。”韩半仙说。 “这个,这个,朕也有预感,只是还不是那么强烈,不知道到底是何方的怪物要来谋害朕啊?”弘毅问。 “从卦象来看,那个触角在繁华地段,不是茶楼就是酒肆。小鬼子不是经常到那些地方查询民情吗?可以很清楚这件事,只是老夫行动不便,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老夫在这藏经阁,白天算卦,晚上看星象,没有时间去那里。”韩半仙说。 弘毅转脸看看小鬼子,问:“怎么样?你说说看,半仙已经说了,你经常跑那些地方,应该比较清楚吧?” “万岁爷,的确是这样,那天天见茶楼实际是三爷手下蹲点的地方,从茶楼那里,收集京都的消息,然后,再把信息反馈给三爷。”小鬼子说。 “那么说,天天见茶楼的老板就是三爷的手下了?如果证据确凿,可以将其捉拿归案。”弘毅说。 “万岁爷,不是这么简单,那个老板还好,老夫知道,那个老板其实是世代在京都经营茶馆的人,三爷被逐出京都之前,经常在那家茶馆喝茶,但是,那个老板不问政治,从来不管不问朝廷的事。另外,据老夫所知,他也要求所有伙计只做事,不问政治,不议论朝廷的事。”韩半仙慢悠悠地说。 “原来如此啊!怪不得当茶博士和奴才说话的时候,那老板总是生气,怒容满面,喊叫那个博士回去呢。”小鬼子说。 “既然这样,那么谁是三爷的手下呢?刚才,小鬼子也说了,说是茶博士,不知道先生是不是掐算一下,是不是这样?请先生指点迷津,让朕心里明白。”弘毅说。 “从卦象来看,老板那里显得阳,伙计那里显得阴;从星象看来,老板那里显得明,伙计那里显得暗。老夫认为,三爷的手下,不在老板那里,在伙计那里。这是真的。”韩半仙说。 “朕明白了,那么,有没有证据证明是伙计在作案呢?如果有,朕要采取措施,对他们进行打击,绝不手软。”弘毅说。 “皇上说得没错,的确是这样!要是将三爷的手下一个一个地揪出来,或者来个一锅端,那么,三爷就会凸显在众人面前,我们拨开云雾,终于可以见到庐山真面目了。”小鬼子说。 “行了,别在这里耍贫嘴了,大家都清楚,都明白,不要多说话,特别是在长者面前,要知道,先生可是百岁高龄的人了,啥事都经过,啥人都见过,不必在他面前班门弄斧了吧。”弘毅说。 “奴才明白,奴才明白!”小鬼子吐了吐舌头,不敢吭声,站立一旁,然后看到皇上的茶喝了一些下去,连忙找来铜壶,给皇上续上水。 弘毅笑了笑,说:“这才像话,在大师面前,不要骄傲,他吃的盐比你吃的米多,他走的桥比你走的路多,不要奇怪,这是真的。” “皇上过奖,皇上过奖,老夫虚长这么多年岁,说实话,很多东西还在学习中,不知道的事物越来越多,不懂的事务也有不少,这些都需要加紧学习的,不能松懈的。老夫余下的时光不多,想在有生之年,多为朝廷尽力,人家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说实话,老夫不图别的,就只是希望国泰民安,自己也不浪费光阴就行了。”韩半仙说。 “好一个国泰民安!不错,不错,国家安定,人民才幸福;国家动荡,人民流离,百姓遭殃,还是需要国家稳定,国家稳定,人民安定,才有好生活。”弘毅说。 “至于打击三爷的羽翼,皇上很有斗争的经验,老夫不便多言,朝中也有三爷的羽翼,有的明,有的暗,皇上要多加小心。如果去掉明显的,比如天天见茶楼的伙计,恐怕会打草惊蛇,不利于打击到真正的大人物。”韩半仙说。 弘毅一听,顿时明白过来,原来这人是在考虑到怎样才能做到不打草惊蛇,看来,姜还是老的辣,他早已走在所有人的前面了。按照自己的想法,就是发现一个,证据确凿,就处理一个,绝不姑息,给别人以震撼,让别人不敢蠢蠢欲动。 想法是这样,可是,没有考虑到背后的事情。真的打草惊蛇了,打草惊蛇的结果,就是打了草,跑了蛇,蛇闻风而动,走为上策,;跑得无影无踪,到哪里去寻?另外,如同钓鱼,如果提前提起鱼竿,那小鱼没有咬住钩,大鱼倒跑了,得不偿失,看来,打击还要看对象,看时候,不能马虎。 ------------ 第125章 放线 第125章放线 皇上听了韩半仙的话,决定不先动天天见茶楼的茶博士,先放长线,再钓大鱼,这种情况下,就是要让敌人充分暴露,等暴露出所有的爪牙,再进行收网,将他们一网打尽。 弘毅问:“下一步该怎么做?” 弘毅这么问,其实是他得到了好处,说老实话,在某些情况下,他很在乎怎样达到目的,但是,要达到目的,还必须要做到大家都满意,可以说是天衣无缝、滴水不漏,能做到这一点,就算很不错了,可惜,很多人都做不到这个,都是急功近利,结果总是要想办法得到该得的东西,结果就挂一漏万,到处都是纰漏,实在是补都补不过来,最后只有扔掉,重新再来。 韩半仙摸索着胡须,他的胡须稀稀落落的,像是人生七十古来稀,这个稀,估计是和胡须有关,没错,古人基本上不剃胡须,只有对犯罪者进行修面,意思可能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意思。 韩半仙说:“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很明显,在打仗开始和结束的时候,都很好办,唯独中间的,战争的胶着状态的时候,就很难办,这个不奇怪,皇上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老夫活了一百多岁,也很清楚,有些人在开始很有信心,在后来,胜败已经成了定局,中间的情况就不同,也不知道结果,就是这样,大家在等着结果的时候,就变得焦躁不安,容易起变化,这种中间的摇摆分子,是最坏事的,有可能跟着皇帝,保护皇帝,对皇上忠心;有的会背叛皇帝,对皇帝不忠心,甚至包藏祸心,这样的人要小心,其实,有很多人都是这样的骑墙派,皇上强势,跟着皇上,皇上变弱,他们就是凶狠的狼,将来要分食皇上的。” 听了韩半仙的话,皇上吓出一身冷汗,后脊梁开始发凉,这么一个家伙,说话不看对象,甚至面对皇上也该直言不讳,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皇上不和他计较,要不然,韩半仙的人头早就掉了,遇到明君,但说无妨;遇到昏君,话还没出口,就会身首异处,这是真的。可惜,明君自古不多,冤死的忠臣多不胜数。这韩半仙前朝被打压,现在得到伸冤,是好事,可惜,他还是本性不改,正应了那句话,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用在他的身上,一点错误都没有。 弘毅听了韩半仙的话,说:“有先生辅佐,想必没有任何问题,不知道先生有没有破敌的良策?” “方法只有一个。”韩半仙说。 “请讲,朕很想知道。”弘毅说。 “是这样的。皇上是好皇上,是因为体恤万民,有正直的心,走正义的路,当然会得到上苍的帮助了。皇上的无敌法宝就是,继续行走正路,怀有正直的心,上敬苍天,下恤万民,这就是对了。”韩半仙说。 听了这话,弘毅笑了,说:“嗯,不错,不错,谁说先生不会说话,原来先生很会说话。朕听先生说话,如沐春风,十分得意,真的说到朕的心里去了。” 弘毅说完,对小鬼子说:“今天和先生对话,朕心里有数了,小鬼子,回去吧。先生每天都有很多事要做,不便打扰,先行告退为好。” “是,陛下,奴才知道了。走吧。”小鬼子说。 弘毅说走就走,很快就离开了藏经阁。小鬼子走在前面,他在后面,刚走了两步,就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连忙转过来,喊:“小鬼子,回来,稍等一会儿。” 小鬼子听到皇上在喊,立马站住,并且赶紧回来,一路小跑,到了弘毅面前,问:“什么事?陛下,忘了什么东西了吗?” “没有,朕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需要问问先生。”弘毅说。 “什么事?”小鬼子问,“有啥事,让奴才跑过去问问不就得了,何必让皇上前去呢?” “不,朕还是亲自去问吧。”弘毅说。 小鬼子见弘毅这么一说,也就死了心,本来想献殷勤的,结果弘毅不领情,既然不领情,也就不用勉强,小鬼子很懂,于是就放弃了这一点,这正是他的聪明之处。 弘毅走进藏经阁,韩半仙手里拿着一块龟甲,问:“陛下,有何贵干?” 弘毅说:“朕突然想起来,天一道长自从离开皇宫,不知道现在的情况如何,这么久,也不来宫里看朕,朕想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不知道先生能否算出个一二三?” 说了这话,弘毅突然想到,在韩半仙面前说天一道长,会不会引起他的不满呢?要知道,文人相轻,文人相互瞧不起,这可是要命的,不知道他们是真的和睦相处还是在朕面前虚情假意?有些人会表演,有些人故弄玄虚,林林总总、形形色色的,大有人在。 韩半仙微微一笑,说:“皇上,老夫早已算好了,刚才忘记告诉皇上了,话到嘴边,又打了个岔,竟然给忘了,实在不应该,看来人老了,脑瓜不太灵光,反应慢也是有的。实不相瞒,老夫比天一大很多,不会闹矛盾,都是为了陛下,都是为了保护皇上的江山,都是淡泊名利的,不会为了升官发财才做事,皇上尽管放心,老夫十分钦佩天一,天一也不会与老夫为敌,所以,两个人都为陛下出谋划策,都没有私心,结果能量就很大,请皇上放心,不必担心老夫和他的关系如何。言归正传,老夫掐算得出了天一的下落,目前天一正率领弟子外出行侠仗义,捉拿妖魔鬼怪,这是因为他不想让弟子们纯粹学习理论,也要学习实践,这叫学以致用,最终目的是让徒弟们快点掌握捉妖的技术,好早点让徒弟出师,继续在外带徒弟,久而久之,就学会了各项技巧,行侠仗义,不存在什么问题。” 弘毅听了,点头微笑道:“朕还以为天一道长闭关修炼,对外界一直持有高度的警惕性,不想让杂事分心,看来,朕并非先知先觉之人,仍需要先生辅佐啊!” “皇上说得没错,简单说来,老夫辅佐皇上,是因皇上待臣不薄,臣有感恩之心,愿意凭借自己的能力来竭尽全身全心地为皇上服务,替皇上分忧,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定,不过,臣确信,在臣离世之后,皇上身边一定会有不少贤能之士前来辅佐皇上的。”韩半仙说,异常虚心。 ------------ 第126章 厉害 第126章厉害 弘毅听了韩半仙的话,感到这个人还真厉害。越是厉害的,越是虚心,越是厉害的,越看不出厉害,反而看上去比较温柔。 弘毅笑了笑,从藏经阁出来,回到寝宫,小鬼子继续照顾他,直到安排弘毅歇息后,就离开了寝宫,在外室休息,等候皇上的召唤,原地待命,这是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只有皇上的亲信,才会安排在皇上的身边,而寝宫是皇上歇息的地方,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小鬼子能在这个位置,是一种殊荣,也是一种皇帝的信任,有时候,信任比什么都重要。 这里按下不提,再说天一带着徒弟们前往弯刀族部落,看看边境的情况,另外就是探个究竟是否真的要打仗。 天一说:“前面就是弯刀族部落了,快要离开中原国,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是啊,师父,中原国是我们的家,这次出去,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弘法问。 天一陷入了沉思,他也不清楚,到底啥时候能回来,一般来说,在两国即将交战的时候,要想弄个全身而退,恐怕有一些难度。 这时候,他们看到前方有一片树林,天一说:“到前面树林休息一下,然后再赶路。” 天一道长说了,一定有道理,没有人质疑,到了树林,正要埋锅做饭,加勒跑过来对萧生说:“殿下,不好,前面有一些穿白衣服的人,正在悄悄地朝这边看呢。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你稍等,我去问问师父,看师父如何应对。”萧生说,他快步走到天一面前,问:“师父,有情况。” 天一微微一笑,露出白玉一般的牙齿,上面还有一些茶垢,道长十分喜欢饮茶,尤其对绿茶,更是喜欢,经常饮茶,久而久之,就成了这个样子,不过,这和智慧没有什么关系,没有猪八戒照镜子的嫌疑,他很会为自己想办法哦,将牙齿弄得洁白如新,是很简单的事,一般来说,都是充满了幻想。 道长说:“不用怕,水来土掩,兵来将挡。” 他这一席话,让大家都吃了定心丸,加勒见天一这么镇定,也不好催促,于是,令天使子变成了翅膀,飞了起来,飞上了半空中,从上往下看,看那些白衣人在干什么。 那一群白衣人在那停下来,没有冒冒失失地往前走,而是派出探子,往前探路。加勒在天上停留,扑腾着翅膀,推动着空气,发出轻微的呼呼声,有风吹过松林,引起了松涛的声音,他才增加翅膀的力量,让自己的身体保持着平衡,尽量不让自己处于视线之外。 白衣人一般关注着前后左右的情况,对于上下的情况,不做理会,也不太注意。 他们的探子很快就返回,向首领说了前面的情况,首领低头不语,吃了一点肉,然后说:“好吧,你走吧,到旁边去,我想静一会儿。” 白衣人首领看起来有三十出头,大胡子,这么年轻,当了首领,看来不简单。 加勒借着上腾的风听到了首领的声音。 他悄悄地飞下来,收了翅膀,对萧生说:“殿下,那人可能不是坏人,不知道他们要去哪里,看来,那个大胡子是头儿,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他们在哪里?”萧生问。 “就在附近。”加勒说。 “好,你下去吧,我再去问问师父,看他怎么说。”萧生说。 自从萧生拜师学艺以来,变得中规中矩的,啥事都要请教师父,这成了一种习惯,一前的年少无知和狂傲,现在一扫而光,变得比较懂事,凡事也知道为别人着想了。 加勒说:“好吧,我再去看看吧。” “不必了,他们既然在防着我们,一定有他的道理,不必再去偷看,我们有什么好怕的呢?我们什么都不用怕,师父也说了,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总有办法。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记住了吗?”萧生说。 萧生说完这话,就去请教他师父。 天一听了这话,说:“来者不是善类,要密切注意,不过,他们也坏不到哪里去,遇到我们,他们就会逢凶化吉,改邪归正的,希望他们活得好好的,不是社会败类。” 萧生听了,立马返回,对加勒说:“上去,看看他们下一步要干什么,不要懈怠。” 加勒点头,不说什么,腾空而起,这次声音有点大,白衣人看到了他,大家都非常惊奇,纷纷拿着弓箭,搭起了羽箭,拉起了硬弓,眼看就要向加勒射击,加勒很聪明,赶紧降落下来,一边降落,一边高喊:“别射箭,别射箭,我是好人。” 白衣首领将手一挥,制止了大家射箭,加勒降落到地面,问:“你们是什么人?” “我还要问你呢?”白衣首领问。 “我是弯刀族部落的王子殿下的侍卫。”加勒说。 “真的吗?”首领问。 “若是假的,情愿遭到雷劈电击。”加勒说。 “敢发这个毒誓,说明不假,那么,我就信你这一次。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鬼鬼祟祟的。”首领问。 “你先别管我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我想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加勒问,“实话告诉你,我可是有重要的任务在身上,不会和你们纠缠不清的,说了,就让你们过去,不说,休要怪我无礼了。” “看看你这位小哥,年龄不大,口气倒不小,你不妨亮出你的本事来,让我们开开眼界,如果不亮出本事,我就不信你。”首领说。 他说完,加勒左看右看,心想,这些乳臭未干的小子们,看来想要看看我的本事,如果不给看,恐怕难以折服他们,于是,他瞅准了一块巨石,看上去,七八个人手拉手还不能将巨石包围得住,他走上前,蹲下身子,张开双臂,瞪大眼睛,倒吸一口气,憋住在心胸里,嘴里喊着:“起!” 只见那巨石被加勒抱起来,举过头顶,加勒站稳了,脚板心里哧溜哧溜地往上窜气,那是巨大的能力,这能力是从地下上了的,通过脚板心,到达他的心脏,然后通过血管运送到身体的各个部分,手臂用力,血就流到手臂,腿用劲儿,那血就流到大腿或者小腿,那血里就饱含着巨大的力量。 “厉害,真厉害!”白衣首领拍手鼓掌,嘴里不停地赞叹。 ------------ 第127章 首领 第127章首领 加勒听了,越发得意,他问:“这位大胡子兄弟,你说,这石头放哪儿合适?” “你随便吧。请使用访问本站。这石头是从地上来的,你还是还给大地吧。”首领说。 加勒觉得他说的有理,就大喊一声“去――”将巨石扔出去,那石头像小石头一样飞出去,在远处的一汪水塘里落下,激起的水花到处飞溅,惊起了一群水鸭子,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水鸟,扑腾腾地挥舞着翅膀,向远方飞去。 大家看到这个情况,惊得目瞪口呆,举起巨石就是能力,扔出去,又是能力,这是两种能量的结合,还是一种能量的爆发,简直是不可理喻,不可想象,真是太奇妙了。 加勒拍拍手,然后打打身上的灰,说:“这是一点雕虫小技,没什么了不起,让诸位见笑了,我在众位面前献丑,还请大家多多指教。” “想不到这位壮士真是谦虚啊,本来本首领还想和壮士过过招的,看看壮士这么能干,又这么谦虚,看来,还有不少进步的空间,本首领也就算了,不和壮士比试了,壮士是弯刀族部落王子殿下的侍卫,本首领算是相信了,很好,很好。”白衣首领说。 “大胡子兄弟,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我很想知道,你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加勒问。 “实不相瞒,本首领看你还不错,就告诉你吧,我是波斯人,从波斯来,到京都去。”白衣首领,也就是那个大胡子说。 “明白了,我知道了,你们是波斯人,到京都去,那里有很多物资,可以用来贸易,你把波斯的东西拿来,卖给中原人,再把京都的东西,买下来,送到波斯,卖给波斯人,从此可以多赚点钱,人越老,越要有钱,没有钱,就会被人看不起。”加勒说,“可是,在我们部落,不需要多少钱,这里有蓝天、水、草原、牛羊,都够我们吃喝快乐的了,是个很好的地方,不存在为了钱去偷、去杀、去抢,不存在要做非法的事,大家都活得很开心。” “我知道,在我们波斯,大家都过得很开心,钱是工具,我们都会利用钱,但不会让钱成为我们的主人。”白衣首领说。 “你叫什么名字?”加勒问。 “小买买提。”白衣首领说,一边说,一边摸着大胡子。 “哦,我叫加勒,人家都叫我部落大力士。”加勒自豪地说。 “看得出,你的确是大力士,说实话,我从小到大,还没见过你这样的大力士,不知道你有到底有多大的能量,能量是从哪里得来的?”小买买提说。 “我生来就是这样,正因为这样,才被选进大王的营帐,成了王子殿下的侍卫。”加勒说。 “我明白了,行了,我们要赶路,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小买买提问。 “什么问题?”加勒摸了摸后脑勺问。 “是这样的,我很想知道你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怎么一个人在上面飞?”小买买提问。 “我不是一个人,还有一群人,在那边休息,吃饭,准备赶路。”加勒说着,指了指天一道长所在的位置。 “我明白了,你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小买买提继续问,简直有点趁热打铁的嫌疑。 “从京都来,严格来说,从京都郊区的梅山来,要到弯刀族部落的边境去。”加勒说。 “哦,我明白了,你们是去打仗吗?”小买买提问。 “不是。”加勒说,他停了停,加了一句,说道:“当然,我们这次只是去看看,如果有必要,我们会投入战斗的,王子殿下从小到大,还没真正地经历过打仗,这次,对他来说,也是一种学习和考验。” “那么说,王子殿下也在你们的队伍中了?”小买买提问。 “是啊,王子殿下在跟天一道长学习道法,这是好事。这次出来,就是要练习理论,看看理论在实践中怎样运用了,是为了殿下,殿下掌握了理论,加上实践知识丰富,自然会越来越厉害,那么,整个弯刀族部落就有指望,就不会遭到外国的侵犯,就是遇到侵犯,也可以拿起武器,利用自己的本事来对抗,让敌人不容易得逞。”加勒说。 “你说的很有道理,这是好事,我们要赶路了,在出发之前,想看看你们的殿下,不知道可行不可行?”小买买提问。 “当然,没有问题,我们正需要多认识一些朋友,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是真的,一个人不可能带着房子出门。”加勒说,“跟我来吧。” 加勒说着,他们都起来,跨上了马、骆驼,铃铛叮铃铃地响起来,加勒在地上走,小买买提给他一峰骆驼,他也不要,他走在地上,还是比骑在马上或者骆驼上安全,踏实。 加勒带着一群穿着白衣、缠着白头巾的人过来,非常惹眼。萧生老远都看见,还没说话,弘法先喊了起来:“不得了了,不得了了,加勒叛变了,加勒带着敌人来了,马上准备战斗,准备战斗!” 弘法慌了,赶紧找刀剑,奇怪的是,到处找刀剑,都找不到,他跑到天一道长跟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师父,师父,加勒叛变了,加勒叛变了。刀呢?剑呢?敌人来了,我们不能被动挨打啊,小心被杀啊!” “闭上你的嘴巴吧,加勒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他是英雄,不会做变节的事,尽管放心好了。”天一说,他对加勒很有信心,不会被弘法的说法所影响的。 “师父,可是,您看,那分明是加勒带着他们走过来了,他们的人,比我们的人可多得多了。”弘法说,他始终相信人都会变化的,不会对人忠心到底的,在外在环境的影响下,肯定会有一些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人受环境的影响是比较大的,要说内心的稳定,还是有点不靠谱,当然,修炼成功的,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徒儿,暂且站在一边,静观其变,看看情况再说,哪里有这么多敌人,人的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是自己,你明白吗?”天一说。 他们正说着话,加勒带着人就过来了,看上去,声势浩大,也有点来者不善的味道。 这些人穿的白衣服,长袍子,戴着白头巾,黑胡子,一看就是外国人,猛一看,还真有点害怕,因为不太习惯,所以感到奇怪。 ------------ 第128章 亲征 第128章亲征 加勒先跑过来,弘法躲在天一的身后,说:“加勒,你别过来,别过来,再过来,我师父一挥拂尘,你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回不来了。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加勒不听,觉得他在说笑话,加勒说:“道长,为什么要对我施法?” 天一说:“没有的事,你过来吧,我相信你的判断。” 加勒当然很聪明,他立马知道,弘法误会他了,但是,天一没有误会,这是因弘法的道行不深,看人只看一方面,不会看很多方面,这样的小孩,没有多少悟性,又比较贪玩,久而久之,必然会成为一个没用的人。 可是,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优点,就是对人非常热诚,而且真实,比较喜欢正义,还有一点,他不喜欢把话藏在肚子里,有话就说,有屁就放,绝对不藏着掖着,让自己憋屈,有时候,说话没天没地的,没边没际的,但是,这是他的率真和可爱之处。 加勒走到他们面前,对天一说:“道长,我直接对你说吧,想必殿下不会怪罪。这些人是波斯人,来我们中原国做生意,从衣服和打扮就可以看出来。” “是啊,我知道了,你辛苦了,下去歇息,吃点东西吧。”天一说。 “我也没有介绍呢。” “不用介绍了,我清楚了,你去对他说吧。”天一说,他说的意思,就是让他去对萧生说,萧生不太懂,不能马上看出来。像他很厉害,看一眼就明白了。 加勒聪明,马上离开,小买买提从骆驼上下来,走到天一面前,说:“请问,你是殿下吗?” 天一说:“我不是。” “那谁是殿下?”小买买提问。 “我,我就是!”萧生跳了出来,说。 天一有些尴尬,不过,他很镇定,微微一笑,不说话了。小买买提走到萧生面前,说:“王子殿下,不错,一表人才,能够担任弯刀族部落的领袖。” “夸奖了,夸奖了。来,我很相信加勒,他带你们来,想必已经略有了解,我听加勒说你叫小买买提,不知道买买提是你什么人?”萧生问。 “买买提,正是家父!”小买买提说。 “嗯,是你的父亲啊!”萧生说。 “正是!哎――殿下,你认识我父亲吗?”白衣首领问。 “认识认识,买买提是从波斯往中原国运送橄榄油,然后从中国带回去茶叶或者丝绸的,我很清楚。我第一次到中原国,就是你父亲带我们去的。”萧生说。 “哦,我听家父也说过你,真的应了那句老话,叫无巧不成书啊,今天在这里见面,可能是真主的安排,太好了,简直太好了。”小买买提说,他非常兴奋,在异国他乡,见到父亲的朋友,也算是最大的安慰。 于是,他们坐下详谈。 从小买买提那里得知,买买提身体欠佳,这次出来,是小买买提和老管家一起到中原国销货和进货,买买提在家守着,即便是这样,许多人都喜欢这里的产品,不是波斯人蠢笨,而是中原国的人能工巧匠太多,随便一个小角色,在波斯国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但是,要想去波斯,非常困难,山高路远,还要穿过无人区以及茫茫的大沙漠,才有可能进入到波斯境内,即便进入波斯境内,还要走过沙漠,这里就不难理解,穿白袍、戴白头巾的意义是什么了。 白色衣服可以反光,不吸纳热量,反倒可以反射出强光,让一般的热量反射出去,感到不炎热,还有,走在沙漠里,常会遇到风沙,头巾和长袍都能起作用,可以抵挡风沙。袍子的功能,可以当睡衣,在这种情况下,在沙漠地带,昼夜温差较大,穿着棉袄吃西瓜的事常有,一点都不奇怪。 买买提已经老迈,这次出行,又要经历风沙,他想可能会死在路上,就不想把自己的一把老骨头放在异国他乡,就让他的儿子小买买提前往,同时,委派得力的管家,还有蝙蝠侠一同前往,在路上保护他儿子的安全,让他来去都平安,起码还能赚点钱,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蝙蝠侠看到了萧生,立马打招呼,小买买提更加确信他们是好人,不再怀疑,于是命令所有人刀剑入鞘,羽箭归回箭囊,不想误伤好人。 蝙蝠侠说:“怎么搞的?现在西夏竟然在边境驻兵,随时准备进攻。不知道弘毅皇帝知道不知道,这么一个西夏国,弄得人心惶惶的,就连相见大王都没见到。” “什么?你没见到我的父王?”萧生很好奇地问。 “没有,没见到,听说大王御驾亲征,到边关去了。”蝙蝠侠说。 “哦。” “那西夏想打弯刀族部落,已经预算很久了。听说西夏因为遇到天灾,民不聊生,才会想到去抢,去偷,去人家的锅里、碗里抢吃的,这种抢劫,根本没办法来制止。”蝙蝠侠说。 “是吗?我不觉得这是真的,西夏和弯刀族部落相隔不远,气候条件都差不多,还有,要是受灾,多少都有点;要说受灾就去抢劫,恐怕于理不通,于法无据,现在这个世代,弱肉强食,可是,西夏的国力和弯刀族部落相差不多,可以说是势均力敌。他也不想想,万一西夏攻打了中原国,根据和中原国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西夏就没办法收场,两国联合,攻打西夏,西夏亡国,时间就会倒数了。西夏国王如果聪明能干,就不会在边疆驻兵,看起来要随时发动进攻一般。”萧生说。 萧生说这话,其实是在考虑了良久之后才说的,要知道,现在的形势十分复杂,弄不好,就会让人受害,特别是大王御驾亲征,不顾年事已高,也不怕死亡,显得体恤万民,甘愿冒着各种危险往前冲。为了不让萧生学道分心,硬是不告诉他的打算,包括到边关巡视,另外,随时准备迎头痛击来犯之敌。大王的作法,令人钦佩,但是,也让人担心,两鬓已经斑白,头上也有了白雪覆盖,还要御驾亲征,对全国子民来说是莫大的鼓励。 蝙蝠侠说:“西夏自不量力,干脆灭了他算了,免得每次经过他们的地盘的时候,就被抢,他们简直是强盗,最好是一下将他们全部消灭才好,消灭了西夏,整个丝绸之路才会越来越好。” ------------ 第129章 救援 第129章救援 蝙蝠侠说了这话,天一还是不说话,像是在沉思什么问题。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萧生已经习惯,天一不说话,一定有道理,不过,到底是什么道理,他也想不清楚,想知道,又不好问,道家的天机不可泄露,的确还是一个不小的命题。蝙蝠侠是好帮手,也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问:“这次去弯刀族部落,或者说去西夏边境,要不要我陪同,我还想去见识见识那个西夏国王呢,到底长的啥样,可以一饱眼福。” “别说了,西夏国王还不是一颗脑袋,也经不起刀砍斧劈,谁要是能取了国王的头颅,恐怕这场战争就能避免。”弘法说。 天一见弘法说话不着边际,就说:“徒儿,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要学会聆听,并且要学会鼓励和尊重。在外头说话要小心,不知道的千万别说,知道的也要看准时机再说,在说话之前,先要想一想,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这些都要考虑清楚,不要因为说话,惹了麻烦,将来苦不堪言。” 弘法听了天一的话,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躲在一边,他刚才看到加勒,就感到特别紧张,不知道加勒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怎么带着一群奇怪的人来?而且人数众多,恐怕难以招架,于是就很自然地躲在天一道长的身后,偷偷地朝他们瞄着,随时准备逃跑,不过,天一道长就像青松一样屹立不动,看起来胸有成竹,根本不害怕,也不担心,甚至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非常镇定,这个让弘法想学都学不会的。 “道长的说法非常有道理,令我们非常钦佩,可是,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要想让人们生活得安宁,必须要有人牺牲,在这种时候,一定要挺身而出,为天下黎民百姓、为了天下苍生,要将敌人消灭,让敌人不敢侵犯他国领土,不让敌人抢夺他国财富和资源。”蝙蝠侠说。 他的意思是相见恨晚,对天一道长十分钦佩,只恨上次没有见面。他很想这次一起去,但是,天一的意思不想带他去,他不想让这件事牵扯的人太多,特别是波斯人,更要谨慎对待。他们搞不好,会把东方人想成不好的样子,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不是没有道理。 再说,这群人已经有不少高手,凭借加勒和天使子,目前还没有谁能赛过他俩,这两个家伙,对付两国的军队没有任何问题,这是对付人,不成问题,要是对付妖魔鬼怪,凭借天一的本事,也不在话下,这是在妖界,由道长搞定。还有就是仙界,道长的道行更不消说,非常厉害,这么一个人,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大家都清楚,这不是一个人的事,这是一个团队的事,如果再增添新人,比如说增加了蝙蝠侠,恐怕是对现有人员的不信任,与其不信任,不如不添人,添人说不定会降低工作效率,减人也是这样,唯独不添不减,这才能保证不会出问题。 “蝙蝠侠的名声远播,贫道早就听说了,只恨没有见到,今天终于见面了,可惜要暂时告别了,原因很简单,大侠这次来的主要任务不是杀人,是保护小主人到京都做生意,一般来说,做生意贵在和气生财,不想半路上出什么岔子。再说,两国争战,不要让第三国卷入进来,战争,参与的人越少越好,结束得越早越好,主要是要保证百姓生活安宁幸福,不能为了图一时的杀人的快感,或者为了参与打斗的热闹,参与到各种各样的政治或者军事纷争当中,那样的话,很容易引起不快,大家都不开心,恐怕也就没意思了。”天一说。 “道长,多谢指教和提醒,没错,小主人这次出来,不是为了打仗,而是为了把橄榄油卖掉,然后买一些丝绸还有茶叶带回国,不想卷入别国内乱或者参与两国争战,这是不好的。告诉你一件事,本来想去的,结果考虑到弯刀族人和西夏人解决问题有些特别,就放弃了,当然,我相信会得到解决的。”蝙蝠侠说。 萧生听出了话外之音,非常担忧,可是,蝙蝠侠说中原国的话有些力不从心,仿佛才出去几天,就又忘了中原国的话怎么说,加上,又和弯刀族部落打过交道,对弯刀族部落的语言也略有所知,可是,没有上过正规的语言培训学校,这些也没多大的用处,大概都在想,怎样才能找到更多更好的乐子呢?谁会中规中矩地去学习一门语言呢? 萧生连忙问:“大侠,你听到了什么风声?” “殿下,实不相瞒,大王他,大王他……”蝙蝠侠说。 “他怎么了?父王怎么了?”萧生赶紧追问道。 “大王去巡视边关,说起来是边关,实际上没有城墙,只不过在广袤无边的地方,有一些堆码起来的石头,看起来像是一个城堡,实际上根本无法阻挡射来的羽箭,还无法阻挡铁蹄的践踏以及铁轮的碾轧。在这里,就遇到了一支骑兵的包围,看来,不是西夏的正规部队,像是一支混编的队伍,有正规军的服装,但是装备是游击队的,怀疑是西夏人,可还不敢确定,我们从那里走的时候,发现了这种情况,我们以为是土匪之间在争夺抢来的东西,就没在意,可现在突然想起来大王是去巡视边关的,会不会是大王被包围了呢?现在看来,不是没有可能,现在,还没找到可以排除的理由。”蝙蝠侠说。 “这么说,大王很有可能被匪兵包围了吗?”萧生问道。 “殿下,如果孤立地分析,大王没事,如果联系起来分析,大王就有危险。”蝙蝠侠说。 “好,你说得对,我很清楚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大家都明白,父王喜欢带领队伍去猎狼,这次是去猎捕想袭击羊群和人群的狼。现在的父王,宁愿想象他已经被包围,也不可想象他现在很安全。大家都要想想办法,怎样才能将父王解救出来?”萧生说。 萧生的说法很简单,但是做起来有点棘手,要知道,大王在边关被包围,就是从大本营发兵过去解救,恐怕已经来不及了,从大本营到被包围之地,就是走路,也需要七天七夜,而且要马不停蹄才能及时赶到,否则,就达不到救援的目的了。 ------------ 第130章 奔驰 第130章奔驰 萧生很想快点解救他父亲,可现在还没回国,仍在中原国边境,先回国,再去弯刀族部落和西夏国的交界处,恐怕存在很大的问题。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正在这时候,格桑出现了。 萧生一看到格桑,眼睛发亮,仿佛见到了救星,可是,他转念一想,格桑就是一条皮鞭,能打散那些强盗吗?格桑的武功不如加勒,可是加勒的武功再强,也赶不上格桑的速度,加勒会飞,可是,不如格桑会跑,格桑的速度,快如闪电,格桑再会飞,也没有闪电的速度快。 格桑见萧生发愣,就行了礼,说:“殿下。”她看了看天一,也向天一行了礼,说:“道长!” 加勒才缓过劲来,问:“格桑,你掌握的父王的消息是什么,你看,小买买提说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还纳闷呢,如果是真的,我还真要操心去解救父王。” “是真的,殿下,大王很着急,对西夏的行为非常愤慨,真想将西夏强盗赶走,可是,西夏强盗不是为了这点东西而来,他是冲着整个部落而来,想要吞并我们的部落。他们的野心很大,不会轻易满足的。”格桑说。 “这么说来,我们想要去救,恐怕已经来不及了,哎呀,父王,孩儿不孝啊!”萧生说。 “殿下,不要忧愁,格桑这就去,去解救大王。”格桑说。 “且慢!”天一说,大家听了,吓了一跳,这人闷不做声,一发声,就吓人,大家定睛看他,他可能有什么好主意。 “师父,你有什么好方法救我父王吗?”萧生问。 “为师有一个缓兵之计,可是不能从根本上来救援,只能缓和一下,赢得时间。”天一说。 “快说啊,师父!”萧生迫不及待地说。 “为师略略施法,弄起来风沙,将你父王和敌寇隔开,形成帐幕,让敌寇看不到你父亲,当然,你父亲也要受影响,可能暂时也看不到什么,毕竟隔的比较远,如果近的话,为师施法,可以让你父亲能够看见,这样,就能冲出包围圈。同时,要请格桑前往,对敌寇进行鞭打,让他们不至于死,只是丧失战斗力。”天一说。 “师父,那么,格桑去鞭打敌寇,那些风沙会不会让格桑也看不见什么东西呢?”弘法跳出来问,弘法一见到格桑,就变得格外温柔,他处处都在为格桑考虑,替格桑的安危担忧。 “不会,为师有一道符,给格桑,格桑的眼睛就不怕风沙,和正常人是一样的了。”天一说。 “快,快,师父,快给我吧。”弘法说。 “给你干什么?”天一说。 天一也不着急,他在空中挥舞了一下拂尘,他的手里就出现了一道黄符,天一用手指在上面划拉划拉,符上就有了字,只是一般人都不认得。 天一将符交给格桑,说:“去吧,快去救大王吧,我们随后就到。” 格桑接了符,就消失了。 天一面朝天,嘴里念念有词,挥舞了一下拂尘,空###现一块黄云,土黄色的云彩,就像一条从黄土地里飞出来的一条黄龙,朝远方飞去,风声十分刺耳,听上去有些恐怖。 萧生见天一道长施法,他才放心。 那些波斯人看了,纷纷跪下,嘴里喊道:“真主安拉,真主安拉!” 天一说:“快快请起,快快请起,不要这样,不要这样。真主只有一位,真主只有一位,我不是,我不是的。” 小买买提不起来,萧生过去,将他搀扶起来,说:“师父有些异能,是经过潜心修炼来的,加上上苍垂顾,要他替天多做善事好事,从而归荣耀给上苍,让百姓有感恩之心,这就够了。” “都起来吧。”小买买提说着,蝙蝠侠也站了起来。 “要说本事,谁都有一点,可不像天一道长的本事这么全面,人间天上地下都很在行,真是一个天下奇才,我十分佩服十分佩服。”蝙蝠侠说。 “时间不早,我们还要赶路,这一路奔驰,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到达京都,什么时候回国?经商之人,最怕的是打仗,打仗会祸及第三国的,特别是经商之人,更是希望时局安定。”小买买提说,向他们拱手作揖,按照汉人的习惯为之,然后带着队伍离开他们,前往京都方向而去。 他们走了之后,天一说:“萧生,你说说看,派谁去帮帮格桑好呢?” “我,师父,派我去吧,派我去,派我去。”弘法说。 “什么?你去?你去能干什么?你去之后不久,我们也就到了,也说不定,你还没到,我们就早已到了呢。”加勒说。 加勒的话让大家想笑又不敢笑,担心天一道长批评,不好意思笑出声,只是在心里乐。 “弘法,你别胡闹了,要去那里,必须要赶快去,能赶上格桑的,天下还没有人能做到,要说这里奔驰速度最快的,除了格桑,就是加勒了。弘法的奔驰速度一般,不会考虑让弘法前往的,弘法就老老实实地呆在为师身边照顾为师吧,为师有很多方面都需要弘法照顾呢。”天一说。 天一很聪明,很会用人,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他的徒弟办事。他清楚弘法没什么本事,可是他有一颗率真的心,不会害人;对于弘法,不能过分表扬,要不然,他就会飘飘然,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 “师父,我建议让加勒去,加勒一去,父王就有救。派格桑去,也是缓兵之计,师父,我说的对吗?如果对的话,就请快点派人动身去吧。时不我待啊!”萧生说。 “嗯,没错,为师很清楚,在朝廷,在国家,萧生的官比为师大,可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是真的。为师吩咐,也说得过去,不是乐厨代庖,不是为了达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才这样的,关键是要为天下苍生考虑,就没有错。”天一说。 “加勒,你就辛苦一趟吧,快快奔驰到大王的地方,赶紧解围,让他们知道你的厉害。”萧生听了天一说完后,转脸对加勒说话。 加勒一听,巴不得早点去呢,好久没有打架了,这是一个好机会,可以练练技术,有些坏人该死,有些不坚持原则的人该死,有些叛徒该死,等等,该死的人太多,可惜死不过来,因此,活下来的,大都数是不完美的,大多数都有缺陷,这个是无法避免的问题,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奔驰到大王的地方,将大王从群狼的包围中解救出来,脱险就算完成任务。 ------------ 第131章 套绳 第131章套绳 加勒作揖,说:“多谢道长推荐,多谢殿下信赖,我这就前往,将大王解救出来。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且慢!”天一说。 “什么事?”加勒好奇地问。 “你去了之后,不要大开杀戒,只是救人,不要滥杀无辜,那些当兵的不来攻击你,你就不要主动攻击他们,上苍有好生之德,不喜欢杀戮,不过,对于要置你于死地的顽劣之徒,杀之!”天一说。 “明白!道长,殿下,再见!”加勒说。 “等你凯旋归来。”萧生说。 加勒笑了笑,对天使子说:“走,咱们有活儿干了。” “好!”天使子说,然后从他的手上滑落下来,变成了一只大雕,加勒跳上了大雕的背,抓住了雕脖子上的羽毛。 大雕说:“老兄,你轻点好不好,都抓疼我了。有我在,还怕掉下来吗?你要想想,我啥时候亏待过你,摔过你?你就这样舍不得离开大地吗?” “哦,对不起,老弟,起飞吧!我在天上,简直就是弱不禁风的小鸟,任何一只猛禽,都是我的天敌,老弟,在地上,我保护你,在天上,你要保护我啊!”加勒说。 “看你说的,老兄,亏你还是弘法心目中的大英雄呢?怎么说这样的话,太怂了吧?”大雕笑着说。 “废话一箩筐,快飞吧,那格桑一个女子,对抗那么多强盗,你于心何忍?别在这里耍贫嘴,快点飞吧!”加勒又在催促道。 加勒催促后,大雕扑腾了几下,腾空而起,朝灰色的天空飞去。 这里天一带着弘法和萧生继续朝前赶路,加勒骑着天使子变成的大雕往前飞,都是向着弯刀族部落边境而来。 再说格桑已经赶到大王被包围的地方,她刚刚站定,那黄龙一样的怪物滚滚而来,一头接着天,一头卷着地,将地上的砂石吹得打转,铺天盖地地向敌军和大王的军队吹过去,那声音十分恐怖,如同猛虎下山一样怒吼,让听到的人都毛骨悚然,身上的脊梁都一阵阵地发凉,身上也不停地打冷颤,腿肚子也不听话地发软,再加大一点分贝,估计人都会瘫软在地,无法动弹,也不敢动弹了。 格桑冷冷地笑着,同时,心里也十分佩服那位道长,这是什么人哪,竟然连风都听他的话?那些西夏兵被风吹得七零八落,拿手遮了眼睛,马匹被吹得东倒西歪的,有的马四处乱跑,有的马干脆卧在地上,低了头,闭了眼睛,哪里都不去,鞭子抽打在身上,也不起来,怎么折磨,马就是不听话,就不起来。那些敌兵没有办法看清东西,相互碰撞,挤压,甚至自相残杀,让格桑看得也心寒,都是父母生的,都是血肉之躯,干嘛要来当强盗呢? 敌兵看不见东西,格桑却看得清清楚楚,她拿着鞭子,像驱赶羊群那样,将包围圈撕开一条口子,有的人乱撞,将口子又合拢来,格桑就又开始抽打,再将口子撕开,目的就是要找到大王,然后将大王带出包围圈。 没想到,敌兵太多,口子刚撕开,马上又合拢,合拢后不久,格桑再将口子撕开,如此反复,格桑跑来跑去,那鞭子上竟然有了斑斑血迹,格桑心里难受,心想,再这样打下去,恐怕鞭子都打断了,也没办法把包围圈撕开,那么,在这样的风沙满布的地方,要想找到大王,比登天还难! 更要命的是,风沙过后,敌人就会看清楚她不过是一个丫头片子,很容易将她包围,那么,格桑想救大王,自己反而陷入阵中,那就麻烦死了! 风沙的声音渐渐小了,格桑还没撕开口子,她慌了,跑来跑去的,没有成绩,就有些麻烦,再找不到大王,就要撤退,要不然,自己就要被捉,被敌军捉住,难免就会受辱,与其受辱,不如溜走,可是,大王还没有救出,如果就这样逃跑了,大王还在里面,传了出去,自己就是千古罪人,如果大王被活捉,经过谈判,割地赔钱,还能存留性命,还好说一些,毕竟自己是女流之辈,可以原谅;如果大王遇害,那么,自己难以逃脱干系,这可如何是好呢? 她越想越怕,可是,她虽然快如闪电,在敌军外围进行骚扰,但是,始终没有什么进展,敌军什么都看不见,仍在那里乱撞,风沙过后,他们就会看见。 正在苦恼的时候,天上冲下来一只大鸟,格桑定睛一看,是大雕,从大雕身上滑下来一个人,格桑不看则已,一看,高兴地跳了起来,说:“加勒哥哥,你可来了!” 加勒说:“怎么样?打累了吧?天一道长说得真准。” “快,哥哥,快点,马上风沙要过去了,还没找到大王,真的急死人了!”格桑说着,扬起手里的鞭子,对加勒说:“你看,这些鞭子上,全是人血,我的鞭子,没有打死人,被鞭打之人,当时很痛,不久就会康复,你要怎么样才能找到大王?” “这个,这个,你不用管,道长有交代,不让我滥杀无辜,可我觉得他们一个一个都有辜,都是该死了,都是死有余辜的,我要打他们,不用鞭子,你瞧我的!”加勒说,满怀信心。 “哥哥,不要打开杀戒啊!只要能将大王解救出来,只要能脱险就行了,不要让敌人死在边界,他们家中都有父母儿女妻子,如果死在外面,他们的亲人将是多么伤心啊!”格桑说。 “你怎么和道长是一样的口径啊!是不是商量好了?我已经对道长做了承诺,不会乱杀人的,放心好了。”加勒说着,只见他从腰间掏出一条长绳子,打了一个活套。 他比了比绳子的长度,估计了一下,然后向敌人扔出绳子,绳子很快就套住了一群人,大概有五百人,然后拖着他们往一个方向跑,那些西夏兵被什么东西套住,眼睛又看不见,说着方言,喊着脏话,大家都清楚,自己还在自己的队伍中,没被敌人俘虏,这才放心,就跟着别人一起走,走到很远的地方,然后,加勒就抖开了绳套,继续回来弄第二个五百人。 格桑笑了,拍手说:“哥哥真有办法,兵不血刃,就将敌兵分开了。” 加勒嘴角一撇,笑着说:“妹妹夸奖,这些绳子,其实是用来套马驯马的,用在敌兵身上,最恰当不过。” ------------ 第132章 悍匪 第132章悍匪 “套的是野马,是比较凶悍的,这些敌兵,刚好符合野马的特征,不经过绳套,它们就不知道哥哥的厉害,应该让他们吃吃苦头才对。请使用访问本站。”格桑说。 “是啊,妹妹说得没错,你在这里等着,我再去干活。“加勒说,马上噔噔噔地跑开了去。 加勒见风沙慢慢平息,他不停地将敌兵一拨一拨地用绳套带到远方,渐渐地,大王带着的队伍显现出来,齐刷刷地围成了一个圆圈,一个挨着一个,显得特别团结。 有人认出加勒来,老远就开始喊了:“加勒将军,加勒将军!“ 加勒没有理会,继续用绳子套人,将敌兵基本上运送完毕,还有一些残兵败将,见了大王的队伍还有加勒的神勇,立刻溃逃,只恨爹娘少生一条腿,跑得无影无踪。大王命令追杀溃逃之敌,那些敌兵更加害怕,丢盔卸甲的,整个战场上一片狼藉。 加勒知道这些敌兵不成气候,就跑到大王面前,向大王行礼作揖,大王很开心,说:“加勒将军,想不到你来得这么及时,本王正准备和敌寇做最后的一击,你就出现了,真是一场及时雨啊!” 加勒说:“大王,末将从中原国来,在半路上听说了大王被围,因此急忙赶来,希望大王没有受到惊吓。” “这几个蟊贼算什么?真正的猎狼者,不会害怕狼群的数量巨大的,真正的猎手,总有办法对付野兽的,真的英雄,敢于对抗顽敌的侵扰。”大王说。 “大王说得很有道理。”加勒说,“俗话说,穷寇莫追,这些敌兵已经逃跑,就不要再追击了,免得狗急跳墙、兔子急了咬人。” “看来,你去了中原国很有收获啊,不错,好,来人,传本王命令:收兵!”大王说。 命令一下,大家都返回,围拢在大王的旗帜下,高兴异常,非常兴奋。 “大王,这次有惊无险,令末将十分佩服,不知道西夏犯我边境,大王如何应对?”加勒问。 “此事以后再议,这次巡防,其实,是对边疆将士的抚慰,按道理说,不该在这个时候去,但是,本王是急性子,要打就打,要和就和,不想做一些含糊的事。”大王说,大郎的性格就是这样,干脆利落,不留遗憾,要死就死个痛快,要活,就活得不憋屈。 他的性格让他做事比较果断,不想拖泥带水,让加勒十分佩服。大郎问:“本王很想知道,你是怎样知道本王被围之事的?” 于是,加勒将经过述说了一遍,大王哈哈笑道:“这是好事啊!原来,那个老买买提快不行了,又来一个小买买提。” 加勒问:“大王,我记得以前是麦麦提,现在怎么是买买提了?老买买提和老麦麦提是一个人吗?” “是的,这是他们的名字,比较长,不过,用我们的语言翻译过来就是,买买提和麦麦提是一个人,只是发音轻重不同,字也不同,但是音基本相同,还有,人的长相相同,是一个人,这个毫无差别。”大郎说。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我越看小买买提,越觉得是老买买提呢,他们都蓄着胡子,看起来长相都差不多。”加勒说。 “你说得没错,是这么个情况,他们都喜欢穿白衣、戴着白头巾,蓄着大胡子,只是眼睛大小不一样,连鼻子的勾都差不多,真是一方水土一方人啊!”大郎说着,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问:“你刚才说了,是格桑先过来救援的,她人呢?本王怎么没看到?” “大王,我在这里,格桑早就来了,只是鞭子太弱,敌人太多,没办法进来救驾,实在不好意思,不是加勒哥哥及时赶到,格桑恐怕就无法成功,反而会被敌人抓走。风沙散尽,他们就都看见我了,我想跑,也无路可逃啊!”格桑突然跳出来说,她向大郎行了个礼,然后低了头,退在一边,站在那里等大王训斥。 大郎听了格桑的叙述,连忙说:“本王不会怪罪你,反而会感激你,你去吧,对王子殿下报个平安,这里有加勒陪着,不用担心,如果有需要,会通知你,你再通知王子殿下吧,顺便带话给天一道长,说本王感谢他,将来肯定专门登门道谢。” “好的,大王的吩咐,格桑牢记在心,格桑这就告辞。”格桑说着,刚要离开,大王拉住她问:“把鞭子给本王看看。” 格桑不敢违抗命令,乖乖地把鞭子拿出来,递给了大王,大王细细地查看了一下皮鞭,发现上面的血迹,有的地方竟然还有一些细碎的肉,大王心想,这鞭子厉害,竟然有倒挂刺,非常厉害,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东西啊。他连忙将鞭子递给格桑,说:“这鞭子不是驱赶绵羊或者山羊的吧?” “禀告大王,这皮鞭是驱赶狼群的,为了保护羊群,必须要学会杀狼,杀掉了狼,羊群才会得到保护,没有杀掉狼,狼早晚还得回来,寻找机会来吞吃羊,或者寻机将小羊叼走,在背地方吃掉。”格桑说着,立马要走。 大郎一看,还想再问,不过,格桑要走,他也不便留住他,就说:“好吧,你先走吧,去报信,不让殿下操心,以后本王再向你询问吧。” “好的,大王,格桑告辞,再见!”格桑一说完,立马消失不见了。 这里大王命人打扫战场,然后带着队伍凯旋回到大本营不提,再说,天一带着徒弟继续往前走,正走的时候,遇到格桑返回,她很是兴奋,萧生还没问呢,她就开口说道:“殿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萧生问。 格桑看看天一道长,他正在闭目想问题,没有在意格桑是不是行了礼。 格桑清了清嗓子,弘法很懂事,立马笑眯眯地递过来一盏清水,对格桑说:“姐姐请喝水!” 格桑接过那一盏水,咕咚咚地喝了下去,看得弘法目瞪口呆,格桑不管弘法诧异的目光,一五一十地将救援的情况对萧生讲了,萧生听完,哈哈大笑,说:“很好!很好!辛苦了,辛苦了啊!只要父王没事,整个弯刀族就没事,只要弯刀族部落没事,整个国家就没事,大家都会从中得到好处,西夏敌兵就别想从弯刀族部落拿走任何东西。” 萧生说完,两眼放光,对未来充满希冀。 ------------ 第133章 希冀 第133章希冀 “殿下,大王已经被解围了,他现在正和加勒一起返回大本营,先派格桑回来告诉殿下,让殿下不要担忧。请使用访问本站。”格桑说。 “嗯,不错,不错,真是太好了,太好了,看来父王没事,就是我的造化,将来,父王管辖部落,还有很多日子,将来必定会让这个地方变成为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萧生说。 格桑喝完了水,弘法赶紧上前,将空盏接了过来,问:“姐姐还要不要喝?” “要,再来一盏,这盏也太浅了。”格桑说。 她的话还没说完,弘法立马取下皮囊,里面还有不少水,这个东西就是装水的家伙,比较实用,也不怕磕着碰着,本来过沙漠的时候,可以用上,但在旅途中,用这个也很好,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实用又结实的盛水工具。 弘法给格桑盛了水,双手递给了格桑,格桑一仰脖,将水喝完,弘法立马伸手接了水盏。弘法将水盏收在包裹中,准备下次再用,要是放在别处,没有格桑在场,弘法宁愿抱着水囊,对着嘴儿,咕咚咕咚地喝,不像格桑这样文明,当然,在师父面前,他用不着掩饰,天一也看得很清楚,他撅什么尾巴屙什么屎天一都很明白。 天一说:“孩子们,天不早了,该动身了。” 道长发话,萧生立马行动,现在父王已经脱险,心里没有什么挂念,可以向前走了,巴不得早点见到父王,看看亲人,心里多少都是一种安慰。 大家继续赶路,朝着他们的目标往前走,一路上还算平安,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前面隐隐约约出现了不少帐篷,白色的毡房,就像绿毯子上镶嵌的钻石,闪耀着光芒,很是吸引人。这个地方,就是弯刀族部落的一些小营地了。 但是,大王的大本营还不在这里,在另外一个地方,离这里约有半个月的路程,因天一出门喜欢乘坐牛车,牛车的速度,比起马车来,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无法相比。 天一的观念就是安步当车,不图快,只求稳。 牛车慢慢往前走,突然,窜出几匹骏马拦住去路,马上有一个黑脸大汉,用弯刀指着赶车的问:“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赶车还没说话,天一说:“无量天尊,贫道从中原国来,去拜见弯刀族首领。” 黑脸大汉露出滴溜溜转的眼睛,哈哈笑道:“奇怪,真是奇怪,你们去见大王,只怕大王见不到你们。” 听了这话,萧生非常恼火,恨不得上去和他们理论理论,格桑拉了拉的他的衣袖,萧生明白过来,想到自己的身份,就忍住了,没有说话。 天一心里已经猜透了他的想法,现在边疆突发战事,人民有些着急,情有可原,于是正色问道:“你说什么?愿听其详。” “大王在边关巡视,去边关安慰守关的勇士们,没想到,被敌人包围,到现在还没有脱险,你们去见大王,只能到敌人的包围圈里见了。”黑脸大汉说。 “请恕贫道冒昧,既然大王被围,你们为什么不去解救?”天一问。 萧生觉得有点奇怪,这人真有意思,还不知道大王已经回营,在这里像是有些动作,真是奇怪! 天一很清楚,大王他们正在向大本营###,这些人不过还没接到消息,在这个地方比较封闭,比较偏远,从大帐来的消息,最快也需要七天才能听到。 这时候,有人说:“好吧,我算清楚了,这是一件好事,你们去,是不是去救大王?我们这里没有人号召,没有人组织,怎样才能去?” “你们有这个心,就行,不过,你们是大王的人,我们也是大王的朋友,那就借过,我们走了。”天一说。 “且慢,我们不仅不让你们去,还要问清楚了,否则就不会让你们去。”黑脸大汉说,粗声粗气的,看起来好像有什么误会。 “看来,你的问题有不少,有问题就赶紧问吧,不要影响我们走路。”天一说。 “是这样的,我们想邀请你们去毡房里坐一坐,喝喝奶茶,再赶路去好吧?”黑脸大汉看起来非常凶悍,可是心肠还挺好,竟然邀请他们去喝茶,在这个地方喝茶比较困难,都是从远方买来的,显得比较珍贵,可他们生来热情好客,对赶路的人特别照顾,因为他们有这个传统,知道在外面走路,肯定有各样的需要,谁都不可能带着房子走路。 天一听了,说:“这个没问题,没问题。”他说着,看看萧生,萧生点点头,弘法高兴极了,竟然有些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样子也的确可爱,只是没有发出笑声,他要在格桑面前表现得像个大人的样儿,免得被格桑姐姐瞧不起。 这是一场虚惊,天一心里很乐活。黑脸大汉见天一答应了,赶紧说:“好吧!走,走,走吧!” 天一觉得这人还算热情,猜出他没什么坏心思,不过,他们住在这个穷乡僻壤,没有灵通的消息,也不能过分责怪他们的鲁莽,他们马上邀请,证明他们有诚意,想赶紧将功补过,好让他们能够马上得到谅解,消除内心的不安。 进入毡房,和所有毡房大同小异,不过有骨架厚薄和帐篷高低的差别,在冬天里,外面冰天雪地,在毡房里却温暖如春,这是很多人选择的房屋样式。 大家坐定,黑脸大汉说:“我叫萨达力,人家都叫我阿力,欢迎你们来到我们部落。” “萨达力,好熟悉的名字。”天一说。 “是,我们部落很多人都叫这个名字,取名的意义就是,图的就是吉利。”萨达力说。 “那么说,你们的部落好了多人都相信有好运歹运之说吗?”天一问。 “是的,名字寄托着父母对孩子们的希望,说实话,我们部落靠的是我们的神,没有神保佑,我们的草场就长得不好,长得不好,就会影响依赖草原的牲畜们生长,我们是靠马牛羊生活的,没有了草,就没有了肉,没有了奶,也就没有了奶茶,这些东西是十分重要的。想必你也能理解。”萨达力说。 说着话,有女人端上来奶茶,还有奶酪,以及果子点心啥的,应有尽有,非常丰富,弘法一见,高兴得很,眼睛都直了,不知道该看什么,不该看什么。 ------------ 第134章 跳舞 第134章跳舞 萨达力命人前来跳舞,人成了贵宾,就失去了自由。请使用访问本站。为了表现中原国的大气和知书达理,天一尽量做得合乎中道,他的道行很深,达到了那种程度,可是,那个弘法显得功力不足,还需要修炼。 萨达力没有看出来,他只是要尽到主人的责任。毡房中间有个洞,房内有袅袅的烟子从洞里钻出去,毡房里非常温暖,有滚滚的奶茶,有热气腾腾的牛扒,还有羊肉,这些全是美食,不吃不觉得啥,一吃就觉得特别的让人难忘。 天一在吃的方面没有什么禁忌的,他来者不拒,只要能吃的,他都吃,只要能碰的,他都碰,他最大的想法就是享尽玉帝赐给他的所有,然后为玉帝服务,让天下的妖魔鬼怪都听他的话,不出来祸害人,因为地上的人,都是玉帝的子孙,玉帝不想让他的子孙在世间受苦。 萨达力很开心,毡房里充满了欢声笑语。萨达力说:“我不是富人,可是,我有草场,我有牛羊,我有我的神保佑,我现在过得很好。大王被围困,我没有办法去救,我们交了钱,养了军队,养了将军,应该让他们去救,不要占着位置不用力。” 天一明白了,这小子看来是个倔强的人,不救大王就算了,还说一些风凉话,难怪当不了大官呢。 吃饱喝足,大家都很开心,萨达力借着酒劲,眼睛微红,脸是黑色,看不出来喝酒红了脸没,他说:“大王被围困,我们却在这里饮酒取乐,真的有些不像话。” “萨达力,你说的没有道理,说老实话吧,大王已经解围,不知道你晓得不晓得,我们这次去,本来是直接去边疆的,听说解围后,就改道,先去大本营,参见了大王,再去边疆。”天一说。 “哎呀,各位英雄,让萨达力十分佩服,十分佩服,萨达力不敢去,不敢去啊,你们却敢,而且,你们早已知道了大王被解救,看来是消息灵通人士,更令人佩服,这次真是幸会诸位,还希望各位多多指点,萨达力很感激。”萨达力说。 “这件事不必感谢。说实话,贫道只是一介道士,到处云游,没有地方久居,你在这里倒好,有牛羊,有毡房,过的生活真的很惬意。”天一说。 “道长,萨达力听说道长很会捉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萨达力说。 “这是雕虫小技,没有什么好夸口的。”天一说。 “那么说,这是真的喽!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萨达力说,“来人,给道长跳舞助兴。” 天一倒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安排,要知道,在这种场合,安排舞蹈,给远方的客人观赏,是对待贵宾的最好的礼物,一般的客人,享受不到这种待遇。 只见一群姑娘盛装出来,想不到在这样的偏僻的地方,还有这些能歌善舞的小鸟,他们的舞姿优美,歌声嘹亮,非常惹人喜欢,可惜,格桑好像不以为然,她不觉得漂亮,反倒觉得一般,因为在场的,的确还没有格桑漂亮,但是穿着比格桑华丽。 格桑常常在外跑,看起来总是灰蒙蒙的,看上去没有什么干净的衣服穿。实际上,格桑的衣服都是在家里洗的,她的阿妈非常心疼女儿,知道她在外跑来跑去的,哪里有时间洗衣服?她的衣服总是被她的阿妈洗好后,晾晒干爽后,叠成一堆,整整齐齐的,堆放在毡房里,她回去后就将衣服换了,和阿爸阿妈小聚之后,又匆匆地外出工作了。 格桑喜欢看那些舞女的衣裳,非常漂亮,看看自己的衣裳,倒不觉得不好,而是非常干净,穿着很舒服,这是因为这个衣裳带着父母的爱,这就不错了。带着爱的衣裳穿上很舒服。 天一不太喜欢热闹,就对萨达力说:“时候不早,我们还要赶路,不好意思,贫道想先告辞了。” “哦,道长,已经夜深,希望在帐中休息一晚,然后再赶路如何?”萨达力说。 天一不肯,萧生、格桑和弘法当然听他的,说走就走,这时候,萨达力竭力挽留,还是没用。 萨达力说:“这样吧,你走,我不留你,在回来路过本营地的时候,再来帐中一坐怎么样?” “好啊,这个没问题。”天一说。 “回来的时候经过这里,会给给准备好茶好酒,然后给你准备一些勇士舞刀,看看我们部落的优秀儿女。”萨达力说,“你放心,等到晚些的时候,萨达力会去拜访大王。” 萨达力准备了一些火把,照亮道路。 天一他们上了牛车,赶车的将牛车往前赶,夜空出现了不少明亮的星星,这些星星非常一闪一闪,有些飞虫向火把上飞来,宁愿在火中自/焚,这样,在火光中飞舞,前赴后继,好像根本没有惧怕,这些飞蛾的一生如此短暂,也如此壮烈,竟然没有想到想到永生,只不过为了完成那个与生俱来的使命。 萧生问:“格桑,你回去休息吧,跟我们在路上颠簸,有点辛苦,不如回家休息,我们还需要几日才能到。” “好吧,我也困得不行,那我先回家了,后会有期。”格桑说。 弘法说:“姐姐,你回去吧,我们在路上会想你的。” “殿下,你在路上要小心,我和加勒哥都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道长,格桑先走一步,再见了!”格桑说。 “你走吧,我们走夜路,为了是想见到大王,然后问明情况,再做打算,你回到父母身边,好好休息,再见吧!”天一说。 格桑点点头,拱手作揖,然后离开这里,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就像一只飞蛾,在火光中飞舞,最后消失,留下了一阵风。 夜很漆黑,火把的光所照的地方有限,在小范围内没有什么影响,牛已经吃饱了,走夜路,也是情愿的,只要人有需要,牛就会跳舞,这就是牛对人忠心,需要的不多,奉献的却很多。 弘法有些害怕,他对天一说:“师父,野兽一般在夜间活动,我们这样走,是不是有危险啊?” “没事,吉人自有天相,你害怕什么?有为师在此镇守,天上地下人间,有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还怕野兽吗?”天一问。 “师父,你不知道吗?野兽没有灵魂的,当然不服从师父的管辖了,因此害怕。”弘法怯生生地说。 ------------ 第135章 灵魂 第135章灵魂 野兽没有灵魂,这是让弘法最担心的事。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天一捋着胡须笑着说:“你大概忘记了为师的教导了吧?”牛车继续吱吱呀呀地往前走,火把还很明亮,牛的车轮的轴需要加油了,有了油的润滑,可能就会好一些,走起路来比较顺滑、快捷。老牛拉破车才是一种受罪。 “师父说过,动物是人的转世,比如牛马羊,在前世都是人,不过,是要赎罪的人,才转世为牲畜,为人服务,好赚取永生,将来去见元始天尊的时候,不会受到惩罚,反而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弘法说。 “这有点像佛家的说法了,不过,佛道本来有关系,不是截然分开的。”天一说。 “我明白了,师父,你是我要是做坏事,或者对天尊有承诺没有兑现,在我死后,就很有可能转世为牲畜,被人奴役,修炼期满,才有可能得到新的生命。”弘法说。 “对,你明白就好,为师为民除妖,其实,也是一种修炼,在除妖的过程中,体会天尊的慈爱和威严。另外,为师也注意拯救人的生命,可惜,现在很多人都不明白,只是一味地追求金钱,他们到死也不明白,就是赚取了整个世界,却赔上卿卿性命,也是不值得的。”天一说。 弘法仿佛悟道了,高兴极了,他笑着说:“师父,原来这很简单!灵魂其实到处都有,只要是活物,都有。是这样的吗,师父?” “不全是的,这还要看造化,有的有,有的没有。”天一说。 弘法似懂非懂,可是不想用太多的时间在这方面,他的心眼还没打开,总是在想着怎样才能参透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不是来自夸夸其谈,而是实实在在的感觉。 他们继续往前赶路,牛车是天一最喜欢的工具车,这种车,动作慢,天一在牛车的前进中可以思考问题,还可以练功。 他练功是随时随地的,遇到白天就练白天的功,遇到黑夜,就沉思冥想,练习夜里的功,这些功,经常练习,就融入了天一的血液,越来越密不可分,只有这样,才能让天一成为道法的集大成者,他的练习,最终成为他的独门绝技,一般人都没办法学。 正在走着,前面路边上慢慢走着一个人,弘法看这个人的背影像女人,很想上前说什么,可天一摆了摆手,将手指头放在嘴唇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弘法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没有再问。 牛车慢慢走过了那女人,弘法觉得后背脊梁上一阵阵冷风吹来,让人不寒而栗。 天一挥舞一下拂尘,那些妖气烟消云散,夜空中的星星就显得格外明亮。 走过去了很远,那个人影已经消失,弘法这才松了一口气,问:“师父,那个人是谁?” “你想一想,有谁会在这个时候出来呢?”天一问。 “我知道了,差不多正常人都不会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出现。”弘法说。 “对,你看,这里是荒郊野岭,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又是深更半夜的,你就不动脑筋想一想,谁会出现呢?不是孤魂野鬼,是谁?”天一问。 天一说了这话,小家伙眨巴眨巴眼睛,算是弄明白了,后来天一做法,将围绕在他们周围的怨气驱散开去,这个时候,天一没有时间来为这个野鬼做法,也没有了解野鬼的过去,总之,要是了解,还是可行的。 他们继续向前,弘法的脑海中,还是那人的影子,不知道那人,或者鬼,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火把的火慢慢地越来越小,看来,要再往前走,火把就会完全熄灭。 此时,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弘法昏昏欲睡,可不敢睡,担心一睡着,就会有鬼怪来攻击。 弘法心里想着鬼,萧生却毫无惧色,他很高兴,现在走的地方,是自己的家乡,无论看到什么,都觉得亲切,他学法之后,更觉得这里很安全,像刚才遇到的孤鬼,就是打斗一番,他也胜券在握,不过,他不想这样,他不想欺负一个鬼,那样等于破坏了江湖规矩,实际是不对的。 再就是,那鬼从后面看,是女鬼,好男人连女人都不打,还打女鬼吗?一般来说,女鬼肯定是冤屈的女人变的,在当人的时候饱受屈辱,在当鬼的时候,就要给她自由,这是萧生的打鬼原则。 可是,弘法就不这么想,女鬼是要人命的,只要把鬼打了,才不会伤害性命,只要把鬼打得没有还击之力,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有了安全,才能干事。 弘法知道跟着师父,确保安全无虞,可是,师父不可能总是存在于世的,天一道长早晚要离开他远去,去见元始天尊,去到一个陌生的乐园,留下的,就是他的徒弟,如果在弘法没有掌握捉妖术之前,天一就撒手西去,那么,这个人就要遇到麻烦事,原因很简单,就是弘法悟道不深,而萧生悟道极深,却在弯刀族部落,不会随喊随到。 这时候,天边出现一颗极亮的星,弘法说:“师父,哪有一颗星星,好亮啊!” 天一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说:“没错。你知道那颗星叫什么名字吗?” “不知道,师父,请告诉我好吗?”弘法说。 天一将头转向萧生问:“萧生,你说呢?” “师父,我记得你说过,在天亮之前的那一会儿时间,是一天之中最黑暗的日子。要知道,事物有两个极端,黑到极处,就是白的开始,黑暗过去,光明就会来到;光明消失,黑暗统治世界。越是在艰难的时刻,越是轻松的转机时刻,痛苦到极处,就是欢乐的起始的地方。”萧生说。 “哎呀,师弟,你怎么说话呢?我实在告诉你,你说的话,我听不懂,你说的太深奥,全是废话,还不如不说。”弘法说。 “徒儿,住嘴吧!你要好好地向他学习,他已经领悟到了不少东西,我对有这样的徒儿,感到骄傲和自豪,不过,萧生,你不要骄傲,好好地研究道法,将来必定会成功。”天一一下子对两个人都说了话,显得有些语重心长,倒没有恨铁不成钢的嫌疑。 天一道长的一番话,让弘法更觉得有些难为情,怎么搞的,总是萧生领先?难道就是因为他的王子身份吗?要真是这样,那师父还比较偏心呢。 ------------ 第136章 示弱 第136章示弱 这里弘法有些嫉妒萧生的才华,不过,他也不甘示弱,总是说自己这也行,那也行的,令人觉得他是全才全能的,萧生啥都不懂。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天一看在眼里,心里有了数,知道了天造之物,有的行,有的不行,不行的羡慕嫉妒恨行的,行的瞧不起不行的,但,也不全是,还有的是比较谦卑,知道怎样才能达到和谐一致,尽量让方方面面都满意。 “你说说看,到底是什么星?”弘法想要探个究竟,问:“这颗星我很熟悉,可就是叫不上名字来。师父在做法的时候,我就在旁边守着,困了乏了累了,就仰头看天,终于发现了这样的星,当时问了师父,师父也告诉了我,可惜,没有记住名字,你看我这记性。” “我知道了,你真有意思,看来,你是喜欢星星的,这颗星叫‘启明星’,是黎明前最亮的,而在这个时候,很多星都已经隐退,只有这一颗略显得明亮一些。”萧生忍不住说,他不想让弘法费心了,直接说出来还好一些。 弘法在牛车上差点跳了起来,拍手欢叫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就是‘启明星’,您看我这记性,真是的,每次话到嘴边就说不出来,这叫‘茶壶里煮饺子,肚里有,嘴里倒不出来’。” “嗯,你还算会说这一句成语,不错,现在很多人都在想着怎样才能获得勉励,有的是物质上的,有的是精神上的,像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属于精神上的吧,跟着为师,到处不愁吃喝,物质丰富,不用担忧。”道长说。 “精神上的怎么讲?”弘法追问道。 “精神上的就是你现在需要在语言上多加鼓励,让你明白,在某些时候,需要投入一些精力,去提升自身的能力,让自己更能胜任工作。”天一说。 天一说了这话,弘法觉得这是明显地瞧不起自己了,不好说什么。 萧生见状,连忙说:“师父,弘法他道行比我深,他来得早,从小到大跟着师父,我来得晚,比较而言,学的十分稚嫩,没办法和他相比,要说学法得道,还是属于弘法,我哪里能和他相比?” “哈哈,师弟终于肯认输了,不错,师父,我的确比他强,他自己都承认了,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弘法说,十分得意。 说着话,就往前走,越走越发现有些问题,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是说,在某些场合,他还是不错的选手,最起码他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天一学了不少东西,举手投足,都还很像天一道长,仅仅观看外表,就发现他没问题,反而觉得他比萧生还要胜出许多来。 启明星渐渐隐退,此时,东方显出鱼肚白,接着是一轮红日喷薄而出,就像腌透了的鸭蛋的蛋黄,旁边的,就像咸鸭蛋的蛋白,加上朝霞,红遍了天,赶牛的车把式,还有青牛,都披上了金色的衣裳,远远地看去,熠熠生辉,非常漂亮。 正在此时,有人说:“好吧,我算弄清楚了你,你就是想拉虎皮做大旗,想从中赚钱,不想载着我们上公路吧?偏偏从小路上走,磨磨蹭蹭的,走得时间越长,你赚钱越多,不要这样,小心我们一分钱都不给你,让你一分钱都得不到,看你还耍小聪明吧?” 大家一看,是弘法在对车夫说话。 车夫满脸委屈,说:“客官,你不要冤枉好人,在草原走路,无论怎么样走,都不会他耽误时间,因为道路到处都比较平坦,区别在于要走路过桥,因为这里河道比较多,要过河,需要绕圈子,有时候实在是没有办法,还请多原谅!” “如此说来,是我冤枉你了?”弘法说。 “客官,的确冤枉了,我是赶车的,也巴不得早点完成任务,拿了钱,早点回家,跟家人团圆,谁都不知道赶车人的辛苦,只有到了家,才感到平安、温暖和踏实。”赶牛车的说。 “徒儿,天生之人,都是平等的,不要随便说话,说话是带有能量的,不要因为言语冒犯了别人,自己还不知道,你要小心,不要自以为刚强,实际上需要付出努力,学会示弱,示弱的结果就是,会谦卑待人,让大家都清楚,在某些时候,需要对上苍心存敬畏,这样,说话做事才会得到元始天尊的赐福和力量,不要小看你的语言,你的语言在无意有意中,将成为一种力量,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但是,前提必须要示弱,这是学习道法的重要基础。 太阳升了起来,前面有一个毡房,白色的穹顶上覆盖着金色的阳光,门口有一匹马,还有牛车,一圈羊圈就在毡房附近,羊圈里没有羊。羊圈旁边还有牛栏,两根木头,连接在木桩上,这样,这木桩就特别坚固地将横木抓在身上,牛栏里既可以关牛,又可以关马,可牛栏里没有牛,也没有马,羊圈里也没有羊。 这就奇怪了。天一看了看,微微一笑,弘法问:“师父,我们要歇一歇吗?” “行,歇一歇,歇好了再走,就会走得更远。”天一说。 “师父,我觉得这里有点问题,不知道我的猜测对不对?”萧生说。 “什么问题?你看出什么了?”天一问。 “我觉得这里有鬼气,要小心。”萧生说。 “为什么?”天一问。 “师父,徒弟的确还不怎么懂,法力达不到,还请师父多多帮助。”萧生说。 “你太谦虚了,说实话,你看出来问题,的确有,为师也看出来了,你且等等看,看为师怎样处理的。”道长说。 天一说着话,令驾车师傅停车,然后跳下车,走到毡房门口,身后跟着他徒弟,天一问:“有人吗?” 里面没有人回答,天一等了一会儿,又喊道:“有人吗?” 仍然没有人答应,他对萧生说:“你跟着我!” 弘法马上撅着嘴,站立在一旁,不说话,他心里想,干嘛呢?喊了人家来,又不让我进去,这不是折磨人吗? 萧生不说话,看了看弘法,对天一说:“师父,这,这,这不太合适吧?” “什么不合适?你在跟为师学,学成之后,就要离开为师单独去干,用不着跟着为师了。为师明白了,你是担心弘法吧,弘法一直跟着为师,跟为师学习,离毕业还早得很,不要担心,为师对他自有安排。”天一说着,试图打消萧生的疑虑。 ------------ 第137章 学道 第137章学道 萧生跟着天一学道,其中一项要求就是要懂得人的心,要会钻到人的心里去,懂得人心,才能知道他的决策,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才是正当的。 萧生知道自从跟随天一学道,弘法一直心怀不满,萧生一直很小心,似乎在分享他的师父,他当然心怀不满。 “萧生,快,执行。”天一说。 天一说完,萧生说:“师父,徒弟跟你学道以来,一直在追求进步,也知道当师父的确不容易,就请师父多多原谅徒弟的无知和笨拙吧。今天算是跟着师父牛刀小试,看看掌握的情况怎么样。” 他说完,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呼出,心中默念“无量天尊、无量天尊”,闭着眼睛,往里面闯,结果,头碰在了毡房的竹片上,被弹了回来。 接着,他又开始这样行,还是被弹了回来,经过两次碰壁,他变得垂头丧气了,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再说话。 天一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看了看天,把目光转向他,说:“再试最后一次,如果能不掀帘布就进去,说明你的功力可以了,也有悟性进一步提升;如果进不去,有没有悟性,就说明你不适合学道,还是回去安心当你的小王子吧,为师不能教殿下,殿下可以另请高明。” “师父,我觉得还是有些问题,因为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外人看到自己外在的进步的表现,如果没有,谁来谁傻,谁来谁后悔。”萧生说。 萧生心想,难道这穿心术和穿墙术是不同的技术?为什么师父什么都能行?偏偏轮到自己就不行了,这是怎么回事? 正在思考的时候,天一说:“你要小心,小心,不要被妖术弄瞎了心眼,想要顺利达到穿墙的目的,必须要做到忘我,将自己融入到情境当中,也就是说,你想要穿过什么,就要想象自己就是什么,和要穿越的对象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成功。当然,念口诀和别的,大概不需要多付出什么,要清楚,穿透的时候,不要顾念穿不透的情境,而要一心想着穿透的情境。” 萧生听着天一的详细解释,心里顿时明白过来,原来越是在意的东西,越不容易得到;越不在意的,却容易得到成功,当然,这是厚积薄发的问题。要是有情况,就是有问题,有问题,就一定有答案,有人说,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看来,这是一个非常简单而又异常复杂的问题,看来要想成功,还是要试一试,管他三七二十一,试最后一次,不行,就中止学业,然后回国,准备带兵到边疆去保卫整个弯刀族部落免受强敌的入侵锄禾日当午全文阅读。 萧生在天一的鼓励下,想象着自己就是毡房帘布的一部分,他试着伸出手去,发现手指头可以进去了,他很高兴,然后把手伸进了毡房,接着是胳膊,他发现自己成功,几乎不敢相信事实,于是赶紧收回胳膊和手,仔细观察刚才伸手进入到帐幕的地方,发现,帘布竟然完整无缺,没有一点痕迹,他更加高兴了,看了看天一,天一徐徐地点了点头,微笑着。 萧生得到了师父天一的鼓励,于是心中清楚了,只要按照师父所要求的去做,准能成功。 萧生定了定神,再深吸一口气,又徐徐地呼出去,接着,他想象自己就是帐幕上的经纬线,他自己成了其中的梭子,他仿佛在完成一件织布的工作,他这支“梭子”,迅速穿过了毡布,透过了密密麻麻的羊毛驼毛织成的毡布,到了里面,发现里面有羊毛地毯,脚底软绵绵的,毡房里啥都有,就是没人。 他一个人在里面,心里有点恐惧,不清楚是不是有人在暗处躲藏,他刚才穿过毡房的喜悦马上被冲淡,他看看穹顶上,缝隙里透进来一些光,像是朝霞的光,黄中带着红,这种光覆盖着整个整个穹窿,看起来非常美艳。 萧生轻轻一发功,就从毡房里钻了出来,他一出来,弘法就跑过来,上上下下仔细看了看萧生,看看有没有问题,发现萧生没问题,到处都是好好的。 他“啊――”了一声,然后,他又跑到毡房面前,仔细查看刚才他钻进去的位置,看毡布有没有破损,如果有,弘法就要羞羞萧生,说他没悟性,学了那么久就是学不会,应该好好地数落数落。 谁知道他竟然真的钻进去又钻出来了,人和布都没破损,说明他已经练成了穿墙术,再接下来,可能就是学习钻心术了,会了钻心术,那么,萧生就会洞悉弘法的所有想法,甚至心理活动啥的,一看便知,就像师父天一道长那样,简直就是人心的一部分,心理活动一览无余,啥都知道。 弘法跑过去,对萧生说:“师弟,你行,我却不服,你猜猜看,我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他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要试探试探萧生,看萧生的功力到底到了何种程度。 萧生已经猜出了弘法的真实想法,弘法很佩服萧生,可不甘心就这样算了。萧生看出来弘法的心思后,立马笑了笑,任凭弘法怎样问,他就是不理,如果他说出来,恐怕弘法的面子没地方搁。 知道弘法心思的还有天一,天一说:“徒儿,不要追问了,你要潜心修行,不要让血气控制了你!” “是,师父。”弘法说。 弘法在天一道长面前不敢说不,他的想法师父都知道,只怕萧生也知道,不过,没有说出来罢了。 天一笑着说:“萧生,恭喜你练成了穿透术。下一步,学习穿心术。” “多谢师父指点,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穿心术。”萧生说,他心里已经懂得一些穿心术,不过,他更清楚,在师父面前,不必要隐瞒,天一也清楚,不说出来,是考虑到弘法的感受,如果弘法知道了萧生的真实感觉,肯定会生出嫉妒恨来,一旦有了这个心思,就很难进步。 “你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天一问。 萧生见天一问,立马说了里面的情形,天一微微笑道:“很好,很好,你很有观察力。” “师父,我们进去还是不进去?”弘法问。 “你说呢?你想进去吗?”天一问。 “想。”弘法脆生生地答道,非常迫切。 ------------ 第138章 野鬼 第138章野鬼 “萧生,你说说看,有没有必要进去?”天一问。 “师父,我觉得没必要进去,这间毡房是废弃已久的,里面没有人,里面有东西摆放,并且非常整齐,肯定有原因。”萧生说。 “你的意思是?”天一追问。 弘法一听,马上就紧张起来,觉得这人说的很有道理,因为他进去过,看到了里面的情况,说得非常清楚,几乎不用描述性的词汇就能很具体地把事情说清楚。 他想到这里,赶紧躲在天一的身后,生怕从里面出来一些非人类的东西来搞突然袭击。 天一已经知道萧生的真实想法,萧生已经猜测出里面是什么,他不想说,怕弘法害怕,这事最好让天一道长说出口,他一说,弘法不会怪萧生,就不会记恨萧生,总觉得萧生懂得多、自己懂得少,久而久之,就没了地位,在江湖当中,人家都知道萧生,不知道弘法,地位不行,排座靠后,心中当然不爽,因此,宁可低调,不要高调。 “我的意思是不进去,师父的意见呢?”萧生说。 萧生很聪明,他把这个烫手的山芋交给师父,按说有道理。徒弟遇到问题,不好回答,请教师父也说得过去,就是懂得怎样回答,也不回答,为了表示谦虚,交给师父来回答也不无道理。 天一明白了萧生是想法,他看着萧生长长的睫毛,浓浓的眉毛,方阔的嘴巴,饱满的额头,就知道这小子在学会推辞,因萧生始终明白他是弯刀族部落的王子,身上有重任,要完成使命的,不想和弘法争宠,他很清楚,很快他就要离开天一,回国,到父王身边,为国效力。 “那么,为师也就不进毡房了,很明显,这里是废弃的毡房,没有人住,只有鬼住,这里面是一个饱含幽怨之情的鬼,我们不便打扰,只是这鬼还没开始害人,为师不便兴师问罪,只是给她一个警告,提醒她要小心,不要触犯条例,否则,就严惩不贷。”天一说。 他说着,拿起拂尘,在空中划了一圈,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对弘法说:“徒儿,拿来无限之魔女兑换最新章节!” 天一手一伸,弘法就知道了他的想法,赶紧拿来一道符。 天一将符在空中一划,一道亮丽的光划过,冒了一股白烟,消失在空中,符上写着一些咒语,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文字,全是一些天上的文字,看起来那些笔画非常优美,却不能说这些文字是取悦人类的,而是一道紧箍咒,会让这座毡房的居住者感到害怕,因为惧怕所以胆小,因为胆小,就不敢胡作非为,只要坚持行善,将来必然得到赏赐。 天一将符张贴在毡房门帘上,只见毡房为之一动,不知道要干什么,仿佛这毡房要飞起来一般。 天一道长的口中念念有词,凡听到的,都听不懂;这是天上的语言,文字也是天书,不是所有人都看得懂的。 弄完了这一切,他说:“好吧,我们走吧,这里就不用管她了。” 弘法巴不得师父说这话,他这一次先跑到牛车旁边,本来提议休息的是他,听说里面有鬼,他就不敢呆在这里,实在有意思的是,他叫得最响,可是迫切想离开这里的,反而是他本人。 赶车的师傅见他们在毡房前忙不停,心里有些发毛,对于这些人,要格外小心,稍微有点问题,就很麻烦,到时候只怕甩都甩不掉,他早就听说了道士会捉妖,只要道士在某个地方停留一个时辰以上,这个地方注定在闹鬼。 赶车师傅弄明白了这件事,在牛车旁看着他们的动作,再观察了羊圈还有牛栏,到处都悄无声息的,心里就有些发毛,清楚了这里注定不是人呆的地方,能走就赶紧走,要不是道长在此地,赶牛车的早就跑了,越远越好。 过了一会儿,赶牛车的看到弘法走在最前面,朝着牛车的方向而来,就清楚了,弘法的这小子就是嘴巴甜蜜,说得好听,执行却是困难的,可能说了很多,做得太少,说大话吹牛逼的能够记住的事也就那么几件。 要说真本事,赶牛车的心想,还是萧生可以,别看他不爱说话,可办事认真,做事一丝不苟,有持之以恒的精神。一般来说,人的待人接物非常重要,他做到了,做得很好;即便他做得不行,他也会自叹弗如,要求人家去寻找帮助。在请人帮忙的时候,还是要用到礼貌这个法宝。萧生的优势大概就在于此,虽说他父王不太注重礼仪,可是,像中原国那样,要建立一个礼仪之邦,让人人在坚持自己立场的基础上,适当做一些调整,增加一些先进的有用的因素在里面,来促进本民族的各项进步。 弘法站在牛车跟前,还不停地左顾右盼,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出现,他大概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根本不懂得即便真有鬼,也不是在大白天里出现,那些金色的阳光,是鬼的最大克星,有了太阳,那些鬼立马消失,不会出现,除非那些想自杀的鬼,才会冒险在白天出来,如果遇到想自杀的鬼,那么他就会倒霉了。 天一懂得弘法的心思,见他先跑了,就知道了指望那小子等于明天就过年。天一微微一笑,到了牛车跟前,对赶上来的萧生说:“走,上车,牛车走得慢,可以让赶车师傅休息休息,你去驾驭青牛如何?” “好的,没问题。我注意到这里的大路修得非常宽广,牛车走在上面,不需要指挥就行。我驾车的技术,应该比中原国的一般人要好一些,因为我生长在这里,从小耳濡目染的,无师自通。但是,遇到紧急情况,我就不行了,还需要请师父或者赶车的师傅出马。”萧生说,他始终抱着一个标准,无论在什么环境下,在什么时间下,在什么空间里,和谁打交道……都要谨记一点,要谦卑自抑,不要太张狂。 俗话说,山外青山楼外楼,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人才济济,到处都有人才,真有点像强中自有强中手,高人中间有高人一样,要戒骄戒躁,尽量让自己少说多做,哪怕自己是王子,是殿下,在人世间,都讲等级,在非人类的空间里,却不讲这个,反而讲平等,人人生而平等,这是非常难得的。 ------------ 第139章 青牛 第139章青牛 萧生驾驭不在话下,上了车,对赶车的把式说:“师傅,你辛苦了,我来代替一下,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 车把式一看,想起上次也见过了萧生,不觉得陌生,就说:“好吧,你来,我休息一会儿,不过,我想应该给你分一点车钱,要不然,我心里会很不安。” 萧生一听,这位车把式还真懂事,还没帮忙就懂得孝敬,想到了前头,看来不是一般的人。但是,他到底还是穷人系列,要是富人,就不会亲自来驾车了,怎么能要他的钱呢,想到这里,他说:“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 萧生说着,开始驾起牛车,那青牛十分温顺,看起来是经过训练的,青牛的脾气很好,并非想象中的倔强。 萧生很喜欢这样做,他参与的越多,就越有生活,越能体会基层百姓的生活,民情自然掌握得很好。 萧生舍不得拿鞭子来抽打青牛,他觉得只要是动物,就一定有来头,没准这青牛是道家先祖的坐骑,先祖有徒弟,那么牛也有后代。 对人要尊重,对牲畜也要尊重,谁知道在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呢?牲畜不说话,也是上苍所造之物,应当是比较舒服的。 走着走着,萧生有些疲倦,眼睛不听话,竟然耷拉下来,就像磁铁相互吸引一样,越来越沉重,他看看坐在车子上的弘法,早已是鼾声大作,天一道长和车把式倒还很精神,没有什么反常表现。 萧生说:“师父,我想睡觉了,再这样走下去,恐怕连青牛也要睡着了。” 天一早就料到萧生会这样说,他还是一个修炼中的凡人,还是受到力气和精力的限制,还没完全达到他的那个境界,该睡觉的时候就睡觉,该工作的时候就工作。 他的想法虽简单,可是,他的做法却复杂,像弘法那样,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不和天一打招呼。天一看看弘法,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萧生看了师父一眼,刚好看到天一摇头点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变得比较好奇,打消了瞌睡,立马问:“师父,刚才我看到你点头摇头,是怎么回事?” 天一说:“修炼的内容之一,就是要求突破身体的极限,比如,我们如果给别人做道场,就需要熬夜,有时候是三天三夜,有时候是七天七夜,这么长时间不睡觉,一般人都受不了,能受的了的,就比较特殊,这种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完全是超人,另外,极有可能就是修炼成仙了太玄经最新章节。” “那么,多谢师父指点,我想知道的,是不是我有可能修炼成仙?”萧生问。 “这个不好说,要看你能不能坚持了?要是像弘法这样,就有麻烦,他顺服了**,结果,就疏远了精神,也就是说没有了精气神,也就缺乏了道家所常有的最基本的东西了。”天一说。 “好,我明白了,原来是这样啊!师父,你看,前面好像有人家,要不要去那里歇息歇息,我看这头青牛也走累了,应该去看看有没有人在里面,然后让人和牛都得到休整,现在正在赶路,不存在修炼的问题吧?”萧生说。 “不存在,不存在。行,去看看,看你的眼力怎样,能不能发现问题。”天一说。 萧生听了天一说这话,立马陷入迷茫中,怎么,一户简单的人家,难不成也有妖魔鬼怪吗?不过,现在学的,就是这个。走到哪里,捉妖就捉到哪里。 像汉族地区,有不少小人,小人其实是小人鬼在作祟,在那些普通人身上做法,就是让普通人变成小人,将来害人。在弯刀族部落小人鬼比较少,不需要抓,自己就存不住,溜之大吉。 汉人区的小人鬼活动得很猖狂,一不小心,就容易受到小人鬼的攻击,哪怕普通人的意志很坚强,也经不起小人鬼的攻击,人总有软弱的时候,小人鬼不休息,日夜都在工作,像食物缺乏的季节里的豺狗,总在想尽一切办法来攻击那些小目标,像那些小兔子或者小角马等容易得手的小动物,他们成群结队地包围猎物,然后开始攻击,让它们成为豺狗的食物。 正这么想着,萧生驱赶着青牛走近了毡房,像在这些地方,经常见到毡房,要是见到瓦房,倒还稀奇古怪,现在最常见的就是毡房,可是,隔着一层毡布,还是看不清里面的清楚,正常人只有掀开毡房的布帘子,才能走进去,好好地观赏毡房内的情况,可是,要是主人在家,就有可能在家等着,要是主人不在家,也就没必要进入到毡房里面了。 萧生刚刚学会走进毡房,实际上,遇到毡房就开始训练,他倒有些舍不得将技术闲置或者荒废,反而,想把刚学会的本事好好地练习和沟通,让自己的本事得到大家的承认,然后再将大家如潮的好评,给传扬开去,从此,可以大家都明白萧生的确有两下子,有些吓人,可萧生看起来慈眉善目,也就不用担心他会凶神恶煞,也不怕他担心什么。 车到了毡房跟前,青牛不再往前走,萧生看看牛车和毡房的距离,还有十来米,不想在这里下车,因弘法正在打鼾,睡得正香。 谁知道青牛不再往前走,无论用什么方法,青牛就是不往前走一步,萧生舍不得拿皮鞭抽打青牛,青牛回头,哞哞叫着,眼睛看着萧生,仿佛要流泪一般。 牛的大眼睛里,忽闪忽闪闪着泪光,这是什么信息?青牛要传递出什么信息呢? 萧生动用心里的意念,在猜测青牛的心思,有时候是很灵验的。萧生看看青牛,再看看天一道长,道长微笑,不做理睬,只是说:“你要做什么,就大胆地去做吧,不要疑虑,不要想多了,有些事,靠想象是非常可怕的,当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和这个世界有了一定的距离。 天一诡异地笑着,让萧生感到无所适从,青牛不听话,不肯往前走,用尽办法,都没有什么效果。这时候,弘法停止了打鼾,牛车向前走,一路走,一路摇晃,走着走着就能入睡;牛车突然停下来,没有摇晃了,突然不适应,断然从梦中醒来,似乎有些恐怖,可是,这就是弘法。 ------------ 第140章 法眼 第140章法眼 “哎呀,我说师弟,你也太笨了吧?”弘法睁开惺忪的眼睛,对着萧生说。 萧生被弘法一说,信心瞬间大跌,气泄了一半,天一看出来,鼓励他说:“萧生,你是我徒弟,看样子,你想要出师,还必须要排除心理障碍,不要害怕,勇敢地向前走,不要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明白吗?” 萧生经过师父的点拨,顿时开窍,心想,昏睡的人还在想着怎样批评数落别人,眼睛长在前面是在看别人的缺点,这叫神马人嘛?不过,训练到一定程度,人就会超凡脱俗,不受这些羁绊的影响。 想到这里,他说:“师父,这青牛不走了,是为什么呀?” “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视角,看到的东西就会不同。就像庐山,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你想想看,牛的四脚在地,不停地动,早晚都会有疲倦的时候,四脚无力,很正常,肚子饥饿,也不奇怪,这些都是导致青牛不愿往前走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毡房之内,可能另有玄机。”天一说。 他说这话,是说在有些时候,还是要考虑一下牛的感受,就想象着自己是牛,如果饿着肚子拉着车,那种感觉,简直难受死了。 弘法还想睡,自从骂了他以后,车不朝前走,他又想睡,可天一师父说了毡房里面另有玄机之后,立马惊醒,不敢再睡,他担心再次遇到鬼,再次遇到鬼,可能就麻烦了,没准那些鬼可能要出来闹事,自己的法眼不明,或者说根本没有法眼,自己的武功不高,或者说根本没武功,要是这样,怎样对付恶鬼呢?假设毡房里面的就是恶鬼。 萧生下了车,想牵着牛鼻子往前走,可是青牛就像焊在了地上,四个牛脚就像铁柱子,跟铁板一样的沙地焊接在一起,无法动弹,青牛被扯痛了牛鼻子,哞哞直叫,弘法在车上跳来跳去,挽起胳膊上的袖子,吹胡子瞪眼,在那瞎指挥,就是不肯跳下车,帮一下忙。 天一说:“徒儿,你下车去吧!” 弘法听了天一的吩咐,就是不肯,泄了气,陪笑拉着天一道长的衣角,扭扭捏捏地,像是扭麻花,害怕地说:“师父,我不敢,我担心下去之后,再也上不来。” “就你这胆量,还敢瞎指挥?萧生来得比你晚,没错,可是,他进步很快,早已超过了你祸水蓝颜闪远点全文阅读。”天一说。 “师父,他比我来得晚不假,可是,他的年龄比我大,我吃的饭还没有他吃的米多呢。”弘法说。 “这你也知道啊!不错,他的岁数比你大,可是他的胆量比你大、智谋比你多,因为他潜心钻研道法,是一个爱道并且学道的模范。你要向他学习,不要以为自己先拜师就骄傲!骄傲会阻止你进步的,明白吗?”天一说。 “师父,你给了师弟一双法眼,让他学会了看谁是妖,谁不是妖,并且学会了钻墙,这些都是值得我学习的,师父也教给我,那就好了。可是,师父不肯教,倒让徒儿无法理解。”弘法说。 “无量天尊,这是冤枉为师了,为师经常教你道法理论,还带你出去捉妖,给人做道场,追思亡灵,你却不凭着良心说话,既然你这么说,为师也就无话可说了。”天一说。 弘法说了,就跳了下去,手里拿着桃木剑,不知道啥时候弄的,他手拿着木剑,一脸严肃,其实内心十分害怕。 他到了萧生身后,萧生已经没有再牵牛,他想知道那毡房里面是什么,就开始发了功,启动法眼,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 他将气从丹田运送到胸部,再运送到颈部,直接绕到后脑勺,然后再将丹田气运行到前脑门太阳穴,再到两边的眼,他的眼开始发功,炯炯有神,发出了亮光,直接向那毡房看过去,看透了层层经纬和羊毛驼毛,甚至每一个毛孔,都透过了那眼力,看到了很多里面的东西。 原来还有一些器皿,陶罐、瓷器,铜壶和小桌子,雕龙画凤的,像是来自中原国的物品,又有一些来自波斯和西域国家和地区的东西,有各种金属制成的器皿,但是,没有看到里面有烟雾,看来,毡房里没有人居住,但是,器物上面一尘不染,看来不像是没人住的。 弘法出现在萧生面前的时候,萧生吓了一跳,他正在看毡房里面的情况,没想到,眼前突然出现一个小子,还是活的,这还了得,真是! 萧生连忙压抑住了怒气,他知道,发怒其实是一种最差的表现,不应该这样,需要加强修炼。 弘法看了萧生的眼睛,发出红光,一闪一闪的,吓了一跳,往后倒退几步,喊道:“妖怪,妖怪!” 他一边喊着,一边拿着桃木剑就要施法,想想不对劲儿,赶紧往牛车上溜,他知道他师父在那儿,有了师父,就有了保障,这是真理。 他上了牛车,跌跌撞撞地跪倒在天一面前,哆嗦着嘴巴说:“师……师父,那……那…….萧生是个妖怪,可了不得了,师父,快快,施法,将他捉拿!” 天一看了弘法这样子,正色说:“徒儿,你看走点退后,不要干扰萧生施法。” “师父,他,他萧生,可真是妖怪,我看到他两眼冒着红光,就像燃烧着的熊熊大火。”弘法说,手里紧紧攥着的桃木剑剑柄,竟然满是汗水,刚才还困得很,现在却睡意全无,高度紧张起来。 萧生本来在专心致志地看毡房内的情况,没想到这弘法半路上杀出来,他没有继续往下看,心里很是不满意,听到弘法被吓走了,跑去向天一告状,他就有些烦躁,不过,又听到天一道长在陈明事实,向弘法解释,顿时就明白幸亏是天一道长比较清醒,没有糊涂,如果天一糊涂了,肯定偏听偏信,说不准会对萧生施法,废掉他的武功都有可能。 萧生收了法眼,转身回来,向天一拱手作揖,天一说:“萧生,为师知道你已经看到了毡房的情况,不是弘法,你可能就看到更多的东西,是吗?” “是的,师父,萧生已经看到一部分东西,还要看到看不到的东西的时候,那弘法就拿着桃木剑来作法,真不知道弘法想要干什么。”萧生说,这有点像告状,可不是很厉害的那种,容易让人接受。 ------------ 第141章 陷害 第141章陷害 弘法跳出来说:“师父,我看到师弟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很担心,也不放心,就跑过去一看,发现他正目露凶光,看着毡房,和正常人的眼睛不一样,师父,不要冤枉徒儿,徒儿只是担心师弟出事,没想到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还请师父明察秋毫,徒儿没有陷害师弟的意思。希望师父给一个公正的说法,别让徒儿受到不白之冤。” 天一说:“徒儿,你退下,不要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弘法听了,耷拉着脑袋,不敢吭声了。 天一问:“萧生,你说说看,你看到了什么,没看到什么?” “师父,徒弟看到了不少的物件都在毡房里摆放,都很干净,可以说是一尘不染。是一些锅碗瓢盆,啥都有,金银铜铁制造,奇怪得很,没有什么人在里面。这是徒弟看到的,也有看不到的,那就是,是谁在里面清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萧生说。 天一听了,点点头,萧生问:“师父,我觉得里面一定有什么东西,不过,徒弟的功力达不到,还看不出什么。请师父赐教。” “是这样,我告诉你啊,这里面有一个妖怪。”天一说。 弘法正耷拉着脑袋,听说了以后,心里很是着急,他说:“好吧,我算服了你,师弟,快点看看,用你的法眼,看里面是什么妖怪,打得过,就打,打不过,我们还是不要打扰妖家了吧。” 弘法的说法让萧生眼前一亮,这是什么战法或者是什么武功?好像师父没有教他,没有教他,难道也没有教弘法吗? 天一说:“谁让你说话了?你怎么老不改呢?我告诉你吧,对付妖怪,我们逃跑等于道家的耻辱,在给道家脸上抹黑,千万别跑,就是跑,也会被鬼怪追上;要勇敢去战斗,鬼怪是怕真正的道士的,你越怕,越会受到鬼怪的打击,你要是陷害别人,就是中了鬼怪的诡计。” 天一道长一说,弘法才认识到错误,立刻站在一旁,不再说话,萧生说:“师父,这么说,这毡房里面住着的就是妖精了。” “没错,你还没完全打开法眼,里面住着的的确是妖精,你要小心,这里面的妖精还不止有一个,是两个。”天一说。 他说了这话,萧生才明白这里的情况,不由得他想到了更多的毡房,是不是里面都住着妖精,如果真是这样,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看来,自己学成之后,还要教会更多的人来捉妖,要不然,仅仅靠自己来捉妖,恐怕要累死了,如果不培养多一点的捉妖之人,不把整个部落的妖精全部捉住,这个部落就要衰败了。 “师父,这两个妖精在哪儿呢?”弘法问,“如果不把这里的妖精捉住,是不是会出来害人呢?” “那当然,肯定会出来害人,一般来说,这样的低级妖精一般会吃人的心鸿蒙圣祖全文阅读。”天一说。 “师父,那是不是要把这些妖精全部捉拿处死?”萧生问。 “是的。”天一说。 “那怎么办?我们是赶路还是捉妖呢?”萧生问。 “捉妖。”天一说。 “行,那是师父亲自动手还是萧生来捉?”萧生问。 “徒弟,你学了不少,别忘了为师教给你的捉妖口诀,然后将妖精捉住,来检验一下你学得怎么样。”天一说。 他说完,萧生听了,心里“咯噔”一下,这要动真格的了,看来以前学的,马上就要用上了,是骡子是马,要拉出来遛遛,看看谁是真金。 萧生还想问,可是看到天一闭了眼睛,不理不睬,仿佛在睡觉,小弘法在一旁服侍,他不睡觉,看来会调整阴阳,调理了天地气息,顺应了变化,自然精神抖擞,看上去生气勃勃。 但是这股仙气,无法用外物来掩盖,很容易让人知道这个人很有两下子,没有金刚钻,就不敢揽瓷器活儿。 萧生明白了,这是在考试,刚才师父也说了,是个低级的妖精,不会出问题,这两个妖精其实就是萧生的实习材料,就是看萧生是否能收服两个妖精,如果收服,就证明萧生学成了,可以毕业;如果不能收服两个妖精,就证明萧生还没学成,不能毕业。 萧生对王子殿下的名分并不看重,他看重的是怎样让老百姓可以得到相应的保护,能让老百姓过上幸福平安的生活。 萧生心想,要想捉住妖精,必须要有法器,只有法眼还是不行的,不能空手套白狼,需要法器或者其他辅助用具。 萧生正在这么想的时候,突然发现起了一阵风,风来得比较急,将天一道长的拂尘吹得乱飘,天一道长感觉到有妖精经过他们,可能要进毡房,就轻轻地说:“萧生,这里的桃木剑,你拿去用吧,记住,要将妖精就地处死,不要心存怜恤,心软住手。” 萧生正感觉到没有办法,就听到师父的教了一个方法,非常高兴,他跳上牛车,将桃木剑从弘法手里拿过来了。 萧生的作法,就连弘法都很高兴,要知道,如果萧生战死,弘法就是师父惟一的徒弟了,如果萧生战胜了妖精,收了妖精,将其处死,自己就安全了,不用在此时此刻受到妖精的侵扰,避免被妖精摘取他的心脏当下酒菜。 弘法觉得,只要不把让弘法插手,却协助除妖活动,自己就谢天谢地了,要感谢元始天尊,让自己活得更有安全感。 萧生心里明镜儿似的,想到这是一份考试卷,看看是否能及格,看能否得到天一道长的首肯,看是否能得到大家的认可,看老百姓是否还在过着不敢走夜路的生活。 这些妖精一般在夜间活动比较频繁,出来谋害人,盗取人的心脏然后分食,估计眼前这座毡房的主人都被妖精害了,然后鸠占鹊巢,成为毡房的新主人,这些妖精着实可爱,而在这些地方,要想得到大家的认可,首要的任务就是为民除害。 这座空空的毡房,让大家都觉得是一座恐怖的巢穴,这个巢穴,让大家避而远之,惟恐让这座巢穴成为妖精的一个据点,然后开始逐步攻击蚕食整个部落,让部落里的所有人的心脏,都成为妖精的美餐。 萧生领取了命令,手持桃木剑,可是经过观察整座毡房,然后启动法眼,仔细辨别妖精的行踪,启动法眼,观察妖精的本来面目。这些活动都是要耗费体力的。 ------------ 第142章 铆劲 第142章铆劲 只见萧生动用法力,启动了法眼,虽耗费不少精力,可是他正值年轻力盛的时期,就像一头刚长成的小牛,正铆着劲儿要向前冲呢。 萧生的眼睛盯着前方,一动不动,发出红色的光,穿透了毡布,看到两个妖精正在里面忙碌。一会儿擦小茶几,一会儿烧大铜壶,铜壶被磨得铮亮,可以看得见妖精的脸,看上去面容姣好,身段婀罗多姿,没有想象得那么可怕,这是什么妖精,竟然鸠占鹊巢,将人赶跑了,她们住了进去。 这是怎么回事?不管三七二十一,既然师父很明确地要他捉妖,很明确地是一个人,不会有人帮忙,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而且那些妖精,弘法看不到,他却看得到,说明他的法力已经超过了弘法,而弘法先来的,这时候已经落后了,但不要幸灾乐祸,道法之深,深不可测,学问深厚,越学越觉得浅薄。 萧生看清了这些,提着桃木剑向前走,他动用穿墙术,轻松进入毡房,他一进去,妖精大吃一惊,白妖精问:“你是谁?为什么到我家来?” 萧生不说话,举起桃木剑就砍,黑妖精见状,立马拿着铜盆来挡,那木剑得了萧生的法力,变得无比坚韧,铜盆被砍为两半儿,黑妖精恼羞成怒,骂道:“刚出道的吧?使一些蛮力还行,姑奶奶今天算是长见识了。” 她说完,从头上拔下簪子,对着簪子吹了一口气,那簪子就变成了一柄青龙剑,她挥舞着青龙剑朝着萧生刺来。 萧生心想,青龙剑是簪子所变,簪子是银或者玉的制成,外形起了变化,实质还是老样子,应该没问题,于是拿着桃木剑一挡,只见那簪子变成的青龙剑还没接触到桃木剑,青龙剑立刻变回了簪子,握在黑妖精的手里,萧生见她拿着簪子刺过来,觉得很有意思,忍住了笑,不敢分心,也不敢分气,全神贯注地对付黑妖精。 那黑妖精见青龙剑变成了银簪子,更加恼怒,伸出的簪子不想收回,虽然明知道会被坚硬的桃木剑给刺回去,他要想办法将这木剑发挥到极致,因为在黑妖精的后面,就是白妖精,这是双凤齐飞之术,相互缠绕,依次向前,当第一个不行的时候,紧接着就是第二梯队,第二梯队精疲力竭的时候,就是第三梯队,这两个妖精配合默契,一黑一白,真有点像白加黑了,步步紧逼过来,哪怕黑妖精手里拿着簪子,也毫不畏惧,哪怕萧生身上的气场十分强悍,足以致命,她俩也不退缩,继续向前冲刺风雨神雄。 第一次和这黑白妖精作战,萧生就遇到这搞笑的细节,不过,他的精神集中在要将妖精毙命,不会让她们存活,免得这第一份考卷就是不及格,不及格不担心弘法会嘲笑,担心的是师父伤心,也不想让父王担心,更重要的是,现在正是边疆吃紧的时候,在半路上除妖,本来已经耽搁了时间,再不前往,恐怕就说不过去了。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扫清前进的障碍,像这妖精,本来就是障碍,要前进,偏偏是横空出世,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让人无法顺畅前往。 黑妖精的银簪子被桃木剑无声地挡回去,黑妖精气急败坏,还要重来,白妖精说:“姐姐,让我来!” 白妖精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长柄剪刀,向萧生剪过来,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武器!萧生在当王子殿下的时候,从来没见过这个,没想到啊没想到,后来,跟着师父走南闯北,也偶尔见过剪刀,这些东西,都是居家过日子的妇女常用的,用来做针线活儿,也就是女红,是必不可少的。 这剪刀是实实在在的,用来剜人心,免得用弄脏了芊芊玉手,白妖精特别讲究这个,有了剪刀,就相当于有了餐具,用餐具吃饭,是比较好的,这个东西,其实就是这样。 萧生知道剪刀的厉害,可是,剪刀也有弊端,比如,太大了不够灵活,需要两只手来紧握才能发挥作用。小剪刀一般比较好用,可以用小剪刀来铰心脏,铰烂了,吃起来很方便。 萧生懂得扬长避短,知道大剪刀的弊端,就要扬长避短,萧生眼瞅着大剪刀来了,他就躲开,然后弯腰,那大剪刀很快就剪过来,目的是想把萧生的头给铰下来,萧生躲过去,一个回眸一笑,手持木剑,朝着白妖精刺去,不偏不倚,刚好刺中了白妖精的后心。 只听得当啷啷一声响,大剪刀掉在地上,那白妖精后心中了一剑,萧生口中念念有词,下了道符之语,拔出桃木剑,那桃木剑带着黑色的污血,白妖精化作一股黑烟,消散开去。 黑烟散去,萧生不紧不慢,将剑上的污血用黄道符擦了,投进了铜壶里,盖上了盖子,转身,迎接黑妖精的进攻。 黑妖精见白妖精被萧生收了,放在铜壶里,可能下半生就在里面度过,也可能以后永远不能出来,就非常恼怒,喊着:“妹妹!妹妹!” 任凭她千呼万唤,那白妖精就是不出来。 黑妖精又将银簪子变成了青龙剑,竟然飞了起来,她想改变战法,从上向下攻击,她手里握着青龙剑来个老鹰扑小鸡,从上往下俯冲,萧生蹲下身子,让她来个尽兴,等到她快要接近他的时候,他朝上突然举起桃木剑,说来也怪,那青龙剑见了桃木剑,竟然马上变回原形,立刻成为了银簪子,银簪子才多大多长的个子?桃木剑不偏不倚###了黑妖精的心脏。 黑妖精“哎呀――”一声,掉落在地上,萧生定睛一瞧,发现这黑妖精竟是一只小黑兔,这只黑兔子,从头到脚都是黑的,被桃木剑刺了心脏,一动不动,血汩汩往外流,萧生收了桃木剑,用道符擦了也投进了铜壶,然后在铜壶的外面贴上道符,盖了盖子,拿着铜壶,往外走。 他回头看看地上的兔子,慢慢变成了黑烟,袅袅地往毡房的顶上升去,他清楚,这两个女妖已经搞定,实际上都是兔子精,在这荒原,修炼成人形,后来不吃草,改为吃肉,以人肉为首先,以人心为佳肴。 两个女妖在铜壶里哀求,萧生只是不理,问明白了上述情况后,将铜壶带了出来,出来的时候,没有动用穿墙术,因为完全没有必要,经过一场打斗,的确有些累,不便再从毡布里进出了。 ------------ 第143章 铜壶 第143章铜壶 两个妖精被萧生收了,装在铜壶里,萧生带着铜壶,从毡房里走出来,看到青牛此时放松许多,正低着头在找青草吃呢。 看来已经危险已经过去了,青牛很懂。 萧生走到天一道长面前,天一问:“搞定了?” “嗯。”萧生说。 “真的假的?”弘法在旁边插嘴问道。 “一边去,谁让你说话了?”天一说。 弘法听了这话,他心里很不是个味儿,不过,想到自己马上要独自尊大,心里还是美滋滋的。萧生初出茅庐,竟然大获全胜,看来,他可以出师了,他一走,在徒弟的队伍中,就少了一个人,因天一道长只收下两个徒弟,一个出师离开天一,另一个留下,留下的恰好是弘法。 弘法感到这样下去特别好,于是他对未来充满了希冀,眼睛也显得光彩熠熠。 萧生懂得了心术,看到弘法的眼睛,立刻明白弘法的想法和念头,于是就淡然一笑,说:“师父,这两个妖精怎样处置?” “很好,既然已经捉住了,封在了瓶子里,那就继续封着,你做得很好。为师教给你的,基本上都用上了,虽然显得有些不太娴熟,可这是你第一次捉妖,还算可以,以后继续加油,就会越做越熟的,不要担心,不要害怕,早晚会出人头地、为民服务的。”天一说,眼睛里流露出无限的慈爱和希望。 萧生将铜壶放在车上,弘法倒退两步,连忙问:“你想干什么,师弟?” “我想干什么?我想处理这两个妖精。”萧生说。 “就留在那里吧,请师父来处理吧。”弘法说着,眼角瞥着,偷眼看看天一道长。 天一道长很是熟悉他这一动作,就说:“善始善终,解铃还须系铃人,你捕获了两个妖精,当然由你来处理。你应当懂得除妖要诀吧,到了最后,怎样处理妖精才能让妖精不至于死灰复燃、卷土重来。这是一件重要的事,你要清楚这一点。不要以为妖精进了铜壶,就不会出来害人了。” “是的,师父,让徒弟来处理吧。”萧生这样说着,其实,他最担心的就是弘法刚才的吩咐,说起来他是师兄,可是,师父在场,师兄说话就不够响亮,说了也等于没说网游之逆写神话。 既然得到师父的授权,萧生知道这样的兔精在部落为数不少,部落之所以有狼,是因兔子在养活它们,当然,狼肉是弯刀族人的美味佳肴,因为弯刀族人喜欢吃狼肉,无形中替兔子报了仇,兔子就越来越多,狼群也在扩大,可是,远没有兔子发展得迅猛。 另外,兔子猛增,狼却减少,兔子被狼吃,狼被人吃,人被兔精吃,且,兔精最喜欢吃人的心脏,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让兔精来消灭弯刀族部落,实际上是替狼报了仇。这就是食物链,衔接紧密,牢不可破。 现在兔精被俘获两只,这两个女妖,处理了,就不用担心再复活过来,想到这里,萧生就念了咒语,摇动铜壶,那铜壶上贴着的道符竟然发出光来,看样子,是三味真火,将道符烤得闪闪发亮,不久,铜壶变成了炙手可热的东西,只听得铜壶里面有液体在晃荡,晃来晃去的,看来,两个女妖已经在铜壶里面化成了水。 铜壶里传出的求救声音越来越微弱,直到最后完全消失。看来,妖精已经彻底变成了水。 可是,萧生担心水会流走,到了一定的时候,水会重新聚集,这样,两个妖精就会重新联合起来,成为新的妖怪,可是,在除妖心法中,要将妖精彻底打垮,必须要斩草除根,不能留下后患。 萧生按照除妖心诀,将铜壶投进毡房,然后发起了三味真火,将毡房烧毁,看到熊熊的大火升起来,他心想,可惜了那些物件,不过,不用真火烧毁,那些妖精摸过的东西,就没办法消除净尽,只有将他们都烧毁,才有可能彻底消灭那些妖气。 毡房见火就着,里面的支撑的竹木骨架,也是易燃之物,大火烧起来,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滚滚白烟下面是红红的火苗,窜起老高,一些飞腾上去的东西又掉落下来,飘飘洒洒的,飘得到处都是。 隐约中看到那些东西全都消失,不一会儿,整个毡房变成了一堆废墟,烟子还没消散,火光渐渐黯淡下去。 青牛变成了红牛,然后又变成了青牛,火光明亮,大火正旺,火光黯淡,大火变成了小火,最后只剩下了袅袅的青烟。 完成了任务,他就回到了天一身边,天一见了他,让他上车,萧生上了车,说:“不错,你可以出师了。” 萧生一听,十分开心,果然,这次除妖完成得比较顺利,幸亏是他潜心学习,悟性高,很快就掌握了一些技巧,让他明白学习的重要性,没有潜心学习和研究,恐怕很难做到,掌握了理论,再进行实践,这才是完美的。 弘法一听,比萧生更高兴,不容易啊,真不简单,真不简单,这是好事,是好事,萧生一走,自己就是这里的老大了。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正是这个理,不管萧生多么有本事,还是要离开中原国的,迟早要离开天一师父。 弘法拍着手说:“恭喜师弟,恭喜师弟,真不简单,真的了不起,后拜师后学艺,还先出师,真厉害,真厉害!” 萧生说:“这是师父关照,多谢师父,多谢师兄,不是你们,萧生就没办法出师,萧生能顺利出师,完全是因为我们的神的保佑,让萧生在我们的神的帮助下,进步很快,人也得到不少激励,这不是个人的力量,是个人完全顺服真神的力量,不是真神的力量,我不会有今天,也不会取得进步。” 萧生说着,上了车。驾车的车把式早已醒来。经历这些事,看到这一幕,惊得他突然有些举手无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当萧生上了车,天一吩咐他出发时,他才如梦方醒,拿起了鞭子,打了一个响,嘴里驾驾驾地喊着口号,那青牛很听话地往前走,刚才的倔强一扫而光。 可能青牛也脱离了这种妖气的包围,变得格外轻松,走起来也稳健有力,青牛哞哞直叫,看起来刚才的青草已经发挥了作用,让它重新恢复了勃勃活力。 ------------ 第144章 响鞭 第144章响鞭 鞭子的脆响就像一声爆竹声,吓了大家一跳,青牛已经习惯了这种声音,就是说要听话,不听话,就有可能受到鞭打。弘法也惊醒了,他本来是昏昏欲睡的,本来想要拿着桃木剑去捉妖,没想到被萧生给吓了回来,萧生也被弘法吓一跳,这家伙要本事没本事,又对萧生不相信,后来受到天一道长的批评,他才退回来。 牛车继续向前走,天一道长不休息,看上去没事。萧生经过一场打斗,身体有些疲倦,就歪在一边休息,随着牛车朝前走,车身摇晃,让他睡得更香。他很放心,知道跟着天一道长,不会有事;哪怕除掉两个女妖,也不用担心会有其他的妖怪来报复。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车停了下来,弘法要下车小解,赶车的师傅手执赶牛的鞭子,也快睡着了,好在走在这样的高原平地上,倒觉得非常自由,不用担心会走错路,只要方向不错,就会达到目标,当然,中间需要花费时间,需要坚持,否则,就容易前功尽弃,南辕北辙,本来能达到目标的,结果却越走越偏、越走越远。 “车把式”停住了车,弘法跳下车,跑到车后,开始哗啦哗啦地尿起来,青牛哞哞叫了几声,那弘法才尿完。 这时候,萧生醒了,他揉了揉眼睛,说:“到了吗?” “睡醒了?还没到,现在没事,赶紧再睡一会儿吧。”天一说。 “咦,弘法到哪里去了?”萧生问,他看了看,没有发现喜欢说话的弘法,这里没有这样一个人,还真的像是缺少了什么似的。 正说着话,弘法小解完回来,听到有人问自己,他连忙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呢,谁在惦记着我?” “是你师弟,你瞧瞧,你师弟多关心你。”天一说。 “那是,师弟拜师比我晚,可是,进步比我大,现在他已经出师了,我还在学,真是的,我的悟性太差了啊。”弘法说。 弘法这样说,心里却感到非常甜蜜,知道这么一个家伙,真是的,这一段时间把人缠死了,现在总算出师,谢天谢地,感谢无量天尊、太上老君、玉皇大帝,总算开恩让他离开,这时候开始做好人,假惺惺的,真的令人作呕! 萧生打斗妖精,加上一宿未睡,累了,在车的摇晃下,睡着了,车走的时候,他能睡着;车突然停了,倒睡不着,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很简单,这是因为萧生虽是大郎的儿子,整个弯刀族的王子殿下,可是吃这样的苦,倒是第一遭,加上收服并除掉女妖,的确耗费不少的精力,这种情况下,他只能谦虚谨慎地学习,争取多掌握一些迅速恢复精力的方法,除了休息等自然方式恢复以外,看有没有更好的方法[综]天仙路。 萧生说:“师兄很谦虚,其实,道法学无止境,师弟我只是学了点皮毛,要想真正学会,需要付出努力。” 天一说:“走吧,时间不早了。” 他对萧生和弘法的对话不太在意,他很清楚,弘法、萧生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人,都有长处,也有短处,这样的人,其实内心都不坏,可以很忠实地办事,但是,不是很容易成为一个体系,相互帮助,可以共图大业,各自为政,守好自己一份事业和江山,就很不容易,更别说走其他歪门邪道了。 弘法见师父不搭腔,知道师父很精明,早就看出来他说着话是虚的,不能在关公面前舞大刀,不能在孔子面前舞文弄墨,这些人都是精明鬼,想要偷奸耍滑、油嘴滑舌,都逃不过高手的眼睛。 车把式显然有些疲惫,本来没有好好睡一觉,加上一顿惊吓,睡意全无,可是身体的确受不了,这时候,他最想要的就是睡眠。 还有,所有人最想要的,是吃饭。天一显然没有被肚腹所影响,因为他的修炼,已经到了不吃饭、不睡觉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的地步,成了半人半仙,离人远、离仙近,就是他目前的状态。 天一知道大家的状况,车还没开始起动,天一说:“先弄点吃的吧,大家都饿了,吃了再走。磨刀不误砍柴工,大家先别着急前进吧。” 他的提议迅速得到了大家的响应和支持,尤其是弘法,一提到吃的,就格外来劲儿,他见师父说弄点吃的,第一个响应,并且摩拳擦掌,要大干一番似的。 他连忙问:“师父,您真好!真的把我们的心思看得清清楚楚,大家的确又累又饿,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弄点吃的,可是我们还有什么吃的?” “这事你就别问我了,要问,就问问你自己。”天一说,把这个问题又回敬了弘法。 弘法挠挠后脑勺,说:“师父,师父,我记得我们还有牛肉干的,另外,还有烙饼的。” “是的,师兄说得没错,这些东西应该都还在,没有被别人偷吃。”萧生说。 “师弟,快帮帮忙,帮我找找,我这人玩性大,一旦玩起来,就没日没夜的,不玩到一定的时候,的确不太舒服。别说那些大道理了,就是解决实际的问题,要让大家都清楚,在某些时候,师弟师兄同出一个师父,相互关爱才是正路,走对了路,就不用害怕达不到目标,走对了路,就不怕路远山高。”弘法说。 萧生不好再说什么,他也饿了,如果不帮他,恐怕这饭要黄,谁都别想吃。大家的道行都没有天一道长的高,不可能像天一道长那样,非常厉害,不吃不喝、不睡不坐,对工作没有一点影响。 萧生在车上找了一条麻布编织成的袋子,用手摸了摸,里面有硬的,有软的,硬的说不定是牛肉干,稍微软一点的可能是烙饼,要多少呢? 他摸了摸,猜出这是路上带的干粮,按照现在的速度,带的干粮,要想保证没有一点问题,起码要懂得勤俭节约,只有这样,才能让干粮保证大家的安全抵达目的地,如果没有了吃的,那么将来肯定要受到严重的影响。 话是这样说,谁也不知道前面的路程怎么样,可是,脚踏实地才是真理,是真理就没有什么光彩,看上去总是平淡无奇。 “找到了,师兄,你来分吧!”萧生说着,将麻布袋子递给了弘法。 弘法眼睛瞅着天一道长,看看道长有什么话说。 ------------ 第145章 分食 第145章分食 弘法接了干粮袋,眼瞅着天一,看是不是同意他的萧生的建议,天一很清楚,在这个问题上,两个人都能保持一致,他点点头,弘法一看,笑了,接二连三地说:“好啊,我来分。” 弘法将牛肉干分成了三份,师父的多一些,另两份一样,烙饼也是这样。弘法说:“师父,我最公平,这是我分的,你看,你最大,我和弘法虽有师兄师弟之分,可是,在吃东西方面,我绝对做到公平,你看,你看,我分得怎么样?” 天一睁开眼睛一瞧,微微一笑,说:“你是注重了师徒之分,尊重了师父,也注意到了公平,可是,你还有没做到的啊。” “什么?什么没做到,师父?我觉得我都做到了,难道我是挂一漏万吗?”弘法不承认,倔强地说。 “你仰头看看天,想想看天是怎么对待苍生的?”天一问。 弘法还是没有想通这个问题,他看看萧生,一脸无可奈何之状,就是抓破脑壳,也没有什么好主意,想到生命的终结也想不出师父说这话的意思。 萧生见弘法实在可怜,见天一师父仍闭了眼睛,就用嘴巴向赶车的车把式努了努嘴,弘法一拍后脑勺,说:“是啊,是啊,我咋没想到呢!” 于是,他又切了一点干牛肉,等于说车把式和他俩分得的一样多。 天一的心眼已经打开,看得分明,于是点点头,弘法分好了牛肉,对天一说:“师父,徒儿明白了,原来上苍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不过,是委派皇上和大臣来管理万民,让人民按着次序来行,但是,在分享上苍所赐的食物方面,应当是公平的,上苍带众生平等,而众生不懂感恩,不管怎么样,学道之人,就要以上苍和众生为念,不要只是学道,不懂实践,只在嘴上喊着普爱众生,而不去做,这是不对的。就拿分食牛肉干来说,徒儿开始没有想到赶车的车把式,那位师傅,其实,师傅也是人,是上苍所爱的人,我们人容易忽略他,但是上苍没有忽略他,对吗,师父?” “你终于悟道了,不过,不要骄傲,还要更进一步,需要好好想想,人人生而平等到底是什么意思?”天一问乱君心最新章节。 弘法一门心思在吃上,对于天一的问题,他头也没抬就回答说:“师父,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我现在饿得慌,先吃饱肚子,才有力气思考,师父,你就让徒儿吃饱肚子吧!” 天一笑了笑,说:“追求进步的,大概都不讲究吃喝,吃饱肚子不难,学道如果学得圆满,肚中满是学问,那才是人生的快事,看人看事,待人接物,心情表情,都会不同。你还小,不过,悟道之心不分年轻年老,不分学道有先有后,大概起点相同的,终点终有不同罢了。” 弘法听了天一的话,如同在云里雾里,他根本弄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心思不在这里,他只想快点满足肚腹之欲。 这时候,萧生说:“师父,如今,天下苍生无法顾及,为了现在的几位苍生,先要解决实际问题,等卯足了劲儿,再去解救天下苍生,自己的性命不保,又如何保全别人的性命?” “对啊,对!师父,别看师弟来得晚,他可说出了我的心里话,真的是这样。你看,这牛肉、薄饼都是上苍所赐,是希望我们存留下去,再去为别人服务,这是一环套一环的,还请师父多多体谅徒儿的苦衷。” “你们真有意思,好吧,为师也从年轻的时候过来的,你们先吃,我等一会再吃。”天一说,继续闭了眼睛修炼。 弘法得到了授权,立马活跃起来,开始撸袖子,吐唾沫在手上,擦了擦,开始分割牛肉、掰开薄饼,当然,他拿多少,也分给赶车的师傅多少,尽量做到公平、老少无欺。 他的做法得到大家的赞许,果然,吃过了薄饼和牛肉,身上重新得到了能量,不像刚才那样寒冷,反倒觉得非常暖和。 吃饱了,却没有喝的,弘法说:“师弟,附近有没有水井?” “这里难找,只要看到毡房或者牛羊,那里就有水井。还可以看看有没有饮水槽子,如果有石槽,就有水。”萧生说。 萧生从小在部落长大,懂得在哪里找到水,这和他从小跟着加勒和格桑一起放牧有关,即便是皇室成员,也要学习基本的武功和放牧,包括骑射,还有埋锅做饭,寻找清洁水源,这些本事,都是他们学习和掌握的,否则,很难在茫茫戈壁沙漠之地生存。 再就是,西夏之所以觊觎弯刀族部落,是因为西夏的大部分地区都在沙漠地带,地方虽大,有利用价值的不多。因为地方贫瘠,人们都渴望寻找到一些水好地肥人美的地方,为此,不惜刀兵相向,相互争夺,为了将来,为了后代子孙的幸福,打仗打了一代又一代,所争取的,也就是这些东西。 正在发愁呢,天一道长也没吃没喝,都知道他几天几夜不吃不喝,潜心修炼,也不在话下,可是,从人的心理上来看,还是划不来,原因很简单,这是因为天一已经修炼得道,成了半人半仙的人,像韩半仙也是,他也在大山修炼,虽然年龄已经到了一百有半,可看上去还像中青年的样子,这是无意于红尘争夺,置身于官场争斗之外的表现。 萧生说了半天,弘法就是听不明白,到了弯刀族部落,他就像没头的苍蝇,到哪里都是碰壁,更别说在茫茫高原上寻找水源了。不说高山流水,就是平地找井,都要费半天力,还是一无所获,这是他的弊端。可是,他也没办法,所带的水已经喝完,到毡房里取水,又不敢,没办法,只好求助萧生。 萧生虽是王子殿下,可是,亲自找水的活儿也没干过,说起来理论知识一套一套的,可是实践能力还是有点差,没有经过锻炼,就没办法成熟;没有经过苦寒的腊梅,就没有清香扑鼻,这是真理,不容置疑。 吃了些干粮,最迫切的就是喝水,即便天一道长不吃,也要喝点水才好,这水也是拜上苍所赐,是好的,是干净的,喝了之后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在喝水的问题上,大家都是一致的,都有着共同的目标,这是鲜有的。 ------------ 第146章 目标 第146章目标 正在为水发愁时,格桑出现了。她一来,萧生就格外来精神,不是别的,是对父王的担心,想知道最新的消息。 格桑一出现,弘法就格外高兴,他说:“格桑姐姐,你从哪里来的?” “从我阿爸阿妈那里来的。”格桑说。 格桑是一个非常孝心的人,她除了完成公事,就是陪伴她的阿爸阿妈,这是她的特性,也是她的习惯。她的茁壮成长,完全和她阿爸阿妈的精心养育分不开。 他父母也希望她成为一个忠孝两全的人,在整个部落中,她还算比较优秀的。 “大王那里去了吗?”萧生问。 “去了,大王现在在大本营,正在商讨御敌之策,看来,西夏兵的动向不明,到底是打弯刀族部落,还是另有所图,现在还不明了,不清楚他们到底想要干什么,无论他们想干什么,大王都想给西夏来犯之敌进行迎头痛击。西夏兵无论攻打弯刀族部落,还是攻打中原国,大概都是想掠夺人家的土地,抢占人家的资源,因为西夏没有,他没有,看到人家有,就会去抢。”格桑说。 很显然,这话只有大王才说得出,其他人都不会说这话,站在位置不同,观察的角度不一样,自然就存在一些差别,也就是说,在某些时候,大王考虑得比别人考虑得更仔细,这是他的细心导致的,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身旁有罗格伯伯,这个长老充满了睿智,对弯刀族部落的贡献最大,他是一个为了部落肯献出生命的人,对他们部落立下了汗马功劳,赢得了大家的尊敬。 萧生点点头,只要父王现在平安无事,就行了,他觉得口渴,本来一见到格桑就想提出来的,考虑到格桑才来,肯定劳累,就没有说,现在基本上将紧要的话都说了,这时候,萧生说:“格桑,父王没事,我心很得安慰,可是我现在一路劳顿,还没有喝水,不知道你能不能弄点水来喝,我们刚才吃了点干粮,正缺少水,需要补一补,否则就很难往前走了。” 格桑咯咯地笑了,说:“殿下,不是教过你了吗?” 格桑说着,走来走去,在弘法面前,好像在卖弄知识,又像在卖弄经验,她娓娓道来:“要想找水,要注意,在干旱之地,找水源需要先找草,草茂盛的地方,就有水,草干枯的地方,就没水无尽剑界最新章节。在山上,山顶之上,水源较多,山脚反倒有河水或者溪水,没有泉水。” “哎呀,姐姐,嗓子都干得快冒烟了,有你说话的工夫,我们早就找到水了,并且现在就在喝,先找水,以后再教我们怎样找水吧。等命都没了,你想找听课的学生都没地方找去,你说是不是这样?姐姐!”弘法说着,急得跳来跳去的。 “好,好,跟我来。”格桑说着,迈开步伐,就要走。 “慢,格桑,你的动作快,弘法撵不上去。你快如闪电,他就是骑上世上最快的马,也追不上你,况且还是徒步呢。我们的牛车,更不用提了。”萧生说。 弘法本来不想去,可是他一开始就选择为大家分食,包括干粮,也包括水,不能半途而废,起码要善始善终。他想到这里,也不好说什么,想到萧生马上就要离开自己,出师回国,他心里就不是个滋味儿,在一起争来争去的,一旦要走了,心里头咋说也不是个滋味儿。 他二话不说,找了两个瓦罐,两个皮囊,都是用来装水的,谁知道下一个水井在哪里呢? 他将两个皮囊绑在一起,挂在脖子上,一手一只水罐,提着,屁颠屁颠地跟着格桑,谁让他喜欢格桑姐的呢,这个是完全自愿的,都希望将来他能得到更多的心灵满足,也可能从小到大,都没有接触过成年女性,这位格桑一出现,就让他感到很大的安慰,弥补了母亲的缺憾。 格桑找到一口井,井口横着一个木架子,十分粗糙,但是非常结识,乌黑的木,开裂了口子,水井口上方,有一条粗绳子缠绕在不太规整的圆木上,是一个轱轳,一口破旧的水桶,吊在井口的位置,格桑看弘法吊儿郎当的样子,没好气地说:“诺,这是水井,你要打水,我可没力气来摇动井轱轳,你练练吧。” 此时,弘法已经气喘吁吁了,他紧紧跟着格桑,还是跟丢了,现在好不容易撵上来,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在他年少气盛,精力充沛,加上对师父和他师弟的爱,也就忍耐一下了,他立马抹了抹头上的汗水,对格桑说:“姐姐说的是,我这就来打水。” 他摇动井轱轳,将木桶快速放进井里,只听得“咕咚”一声,木桶掉在了井里的水面上,正在此时,有人说:“好吧,我算服了,你到底会不会打水啊!” “会啊,姐姐,我从小都打水的,开始是师父教我,后来都是我自己打水,你看,我这不打到水了吗?”弘法说,然后将水桶哼哧哼哧地摇了上来,格桑探出身子去看,水桶是空的,里面啥都没有,只有水桶屁股是湿的。 格桑一见咯咯咯地笑,笑得蹲下身子,摸着肚子,只留着弘法呆呆站在风中,让风无情地吹着他的头发。 “你说,你说,格桑姐姐,这叫什么事啊,怎么打了半天,一点水都没有打上来?”弘法也着急,喉咙就像冒烟快着火了一般,说话都是干涩的,没有一点圆润的迹象。 格桑见他这样,也就不再耽搁工夫,她二话不说,跨上一步,对弘法说:“一边去,学着点,别老想着自己比别人强,名声不是吹出来的,是行出来的。” 弘法耷拉着脑袋,不敢吱声,要知道,格桑的话,比他师父的话还管用,格桑说的话,就像圣旨一般,他不敢反对。 只见格桑将水轱轳的机关全部打开,将水桶重新丢进水井,只听得“咚”一声,好像掉了一块石头一般,沉入水中,显得有些沉闷,弘法觉得这声音比刚才的声音沉闷多了,不像是打到水的样子,不过,看到格桑有些吃力的样子,觉得有戏。 弘法在道观里打水,没有这么艰难,因为道观后面就是一座山,山上有一个泉眼。泉眼在高处,天一用了个办法,就地取材,山中的竹子有很多,截下了竹子,劈成两半,将中间的节去掉,就成了一个小小的竹槽,用来接通泉水,引到道观里要好得多。 ------------ 第147章 窍门 第147章窍门 道观里的水不用到井里打,只要把竹槽弄好,将山泉水从高处引过来就行了,不需要浪费多少精力,如果硬是要在山上挖井也不好多做评论,不用多说什么,挖不出水来是事实。井一般在平地上才有,用的是地下水,山泉水是从上到下,井水是从下到上。 这个不同,让弘法还不适应,说到实话,当水桶掉进井底水面上的时候,他感到很高兴,满怀希望,可是不久,他的希望变成失望,到了水桶到了水面的时候,就会现出水桶的本来面目。空空如也!特别是在心爱的格桑姐姐面前,更为尴尬,这是怎么回事?这就是自己的所谓的牛逼吹得过了分,害了自己。 格桑不显山露水,就将井轱轳摇了上来,满满的,全是清冽冽的井水,看上去惹人喜爱。她对弘法说:“快来,将水桶里的水倒进水罐和皮囊吧,倒完了再将水桶投进去,你会打水就打,不会打水就别逞能,要知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不要骄傲,自以为了不起。” 弘法羞得满脸通红,这是难得的,要知道,他是从来不害羞的,即便是师父说他,也是轻描淡写,要他自己去悟,可是他偏偏悟不出来。天一着急了,说一些狠话,他就象霜打的茄子,蔫了,耷拉着脑袋、垂着手,不敢动。不过,这只管一阵子,等过了一会儿,他又活了,开始跳来蹦去的,一刻也不消停。 很快,皮囊和水罐里的水都装满了,弘法还是将皮囊挂在脖子上,手上一左一右,一边一个水罐,晃晃荡荡地往回走,到了牛车跟前,他将水罐往地上一放,然后将皮囊挂在车的栏杆上,用了粗瓷黑碗,将地上的陶罐里的水哗啦啦地倒进黑碗,看上去清澈见底,那些井水还真的不错,特别是忍受了较长时间,更是见了水比见了爹妈还亲。 弘法这一点还控制得比较好,他先给天一师父敬上一碗水,说:“师父,请喝水!请原谅徒儿愚笨,找了半天的水,现在才得到,不好意思,请!” 弘法将黑瓷碗,涂了一半的黑釉,露出碗底的一圈不规则的白来,这种白是乳白,又有点淡黄,很粗糙,摸上去比较不光滑,这种碗在当时的寻常百姓家就是这样,谁都一样,只有到了当官的或者商人家里,才有金银铜碗,还有的是细瓷碗,做工精美,当然,价格也不菲。 道士到处云游,四海为家,过的生活当然简朴,随身带的物品就是寻常百姓家用的,这些东西当然是不好的,可是在道家眼里,越是普通的东西,用起来越是得心应手,因为很放松,不用担心好东西给用坏了,哪里磕着碰着,也不心疼,不像细瓷碗,碰坏了或者摔坏了要心疼好半天,甚至半个月,遇到吝啬鬼,要心疼好几个月好几年,絮絮叨叨个没完网游灵宝。 天一道长当然开心了,这个家伙,看来想让萧生快点离开,又有点舍不得,萧生离开了,他就没有欺负的对象了,有了萧生,他也可以得到一些鼓励,比如,自己本来处在最底层,有了欺压对象,他就会抖起来,越来越神气。 天一正口渴,这是高原之水,看起来更接近天庭,觉得是上苍所赐的甘泉,于是接过了弘法双手递过来的水,静悄悄地喝下,然后将空碗递给了弘法,弘法问:“师父,还要不要喝?” “不用了,给萧生吧。”天一说。 天一其实从空气中汲取了不少水分,空气中的水,更有助于修炼。萧生没有练到这个程度,也就作罢了,他接过了粗瓷黑碗,自己动手接了水,用长袖挡着嘴巴,也喝了一碗。 他放下了黑碗,轮到弘法喝,弘法突然看到赶车的师傅,就问:“车把式伯伯,你也来点吧。” “好的,我自己带了个碗,是铁的,经常在外赶车,带着个铁碗,比较方便,走到路上,渴了,没有地方喝水,可以向路上的住户讨要讨要,一般来说,路旁的住户都很热情,没有不给水的。”赶车的说着,从车辕的下面解下来一个碗,然后放在了地上,自己动手来倒水,弘法很识相,就先动手,给碗里倒满了水,车把式将水端起来,“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最后是弘法,弘法将黑瓷碗倒满了水,端到嘴边,仰起脖子就“咕咚咚”像浇树洞一样,嘴里倒,倒完了一碗,又倒一碗,又端起了碗,开始喝起来。 他喝了水,用衣袖擦了擦嘴巴,然后回头,见了格桑就笑,格桑扭过脸不理他,就问萧生:“殿下,不知道还有什么吩咐没有?如果没有,我就先走一步了。” “没有,谢谢你替我们打水解忧,不是你,我们还要摸索一阵子。”萧生说。 “不用谢,殿下,这是格桑应该做的。谁让你有一个这样的同行人呢!”格桑说,然后就要走。 弘法自从格桑来了之后,就变得有些迟钝了,他听了格桑的话,只知道傻傻地笑,他根本不怪罪格桑的言语如刺,也不会觉得这是伤人心的话。 他突然想到格桑没有喝水呢,连忙问:“姐姐,你也顺便喝点水吧。” 格桑看看那碗,已经被几个男人喝过,萧生喝的时候,他都替萧生捏一把汗呢,幸亏第一个喝的是天一道长,师父用过的碗,给殿下用,也就是给他的徒弟用,也说得过去,可是后来给了弘法用,这就让人产生不快了。 格桑连忙摆手说:“不用了,我回家喝吧,另外,我还要给我阿爸阿妈打水呢,如果殿下这边没事,格桑就先走,后会有期。” 格桑说完,就拔腿就跑,刚才她说话的声音还好像就在耳边萦绕,人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弘法呆了半天,天一在车上催促道:“时间不早了,该赶路了。” 弘法听了,答应了一声,然后将水罐搬上了牛车,然后自己再爬上去,萧生也有些着急,走了这么长时间,还没走到一半,能不急吗? 好在现在萧生已经清楚了他父王安全,不用再操心了,这是好事,接下来,就是争取好上加好,平平安安地赶到大本营,见见他父王,再去边疆,看看防卫的将士,如果有必要,就投入到战斗中,将西夏强盗赶回去,不容许西夏贼兵再踏进弯刀族部落一步。 ------------ 第148章 独享 第148章独享 萧生这么想,心情格外舒畅,当然,弘法心情也挺好,马上就要独享师父的关照和爱护了,简直太爽了。 天一说:“为师饿了,还有没有饼?” 弘法一听,连忙说:“有,有,有,还有牛肉干,师父要不要来点?” 牛车吱吱呀呀地往前走着,青牛很有意思,走几步就哞哞叫一声,不是连续第叫唤,它可能在为脱离妖精而高兴吧。 “牛肉干就不要了,只要饼就够了。”天一说。 弘法拿出一张饼,准备给天一,道长说:“哦,不,不,不要一个,只要一半就行。” 道长说了,谁敢不听?弘法掰饼给他,他接过去,吃了,刚才喝了水,现在又吃饼子,一般来说,道长不会饿了,他的修炼,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吃饱喝足,继续朝前走。天一道长的生活就是这样,他更多的时候,是在行走中度过的,走到哪里,都能做事,四海为家,到处除妖,另外就是祈福,这次来弯刀族部落和西夏国的边境,目的就是想阻止这场战争,当然,阻止战争的方法有很多,一是劝和,两边都要说清楚利害关系,二是劝走,万一不和,谈不拢,就跑,到另外的地方躲避,躲开他们的锋芒,等他们的怒气消了,或者等换了君王,能够平起平坐地讲道理了,再好好谈谈,谈好后再回到这个地方,自己的家乡。 这两条计策最终的目的都是不打,不让老百姓流血。 一路餐风露宿,最后终于到了一个新的地方,这个部落,萧生有些陌生。草原的河流,有时候会改变方向,一次洪水,就能让河流从东改道向西,这么一个地方,其实就是变动的,就像音符,总有起伏高低之分。 萧生不熟悉,天一也不熟悉,因天一对中原国比较熟悉,到了这个地方,却非常陌生,不过,他是道长,对天造的一切,道理都是差不多,都是有造化的灵物,应该是可以化险为夷的,没有一点问题。萧生跟着天一道长,也没有什么异议,反而觉得有些心安。 路上基本没有停止脚步,对熟悉或者不熟悉的地方,萧生都十分看好,这些地盘都是他的,他绝不容许西夏人将他的国土和他的人民掳掠过去,他要誓死保卫自己的家乡和人民。 在这个时候,萧生正在犯迷糊,是不是方向弄错了,前方有一队人马出现了,朝他们走过来,为首的不知道是谁,穿着豹皮衣裳,头上戴着豹皮帽子,腿上绑着狼皮护膝,还有手上戴着龟甲护手罩子,这些东西都非常实用,看上去是打仗必备的东西。他的身后,跟着一帮小喽啰兵,不过,都是这样的装束,看上去比较多,黑压压的一片,就像草原突然起了黑色的龙卷风,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大家的心都揪了起来重生之乡下丫头要自强。 为首的问:“呔,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贫道来自中原国,前往拜见大王。”天一说。 “原来是道士!好啊,好啊。”首领说。 又是首领,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呢?弘法心里直犯嘀咕,不过,没有说出来,他要独享师父的爱,就没好意思问萧生,萧生见那首领跟师父对话,也就没有插嘴,其实,他很清楚眼前这位首领,就是领导着一个小部落的头头,看他的装束,大概统领了约有五百户的样子,官职不大,还要对上一级部落首领负责的。 萧生的装扮就是一名道士,那首领当然看不出来。 “怎么,首领?你需要道士吗?”弘法忍不住问。 “需要,需要,最近我们部落总有人死亡,死得蹊跷,不明不白,听说有人在暗杀我的弟兄,但是一时半会又找不到杀人凶手。”首领说。 “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天一问。 “尸体其它部分都挺好的,不过,奇怪的是,每个后脑勺都是空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首领说。 “你的意思是说,那些死人的头脑勺都没了?”天一问。 “道长,我也说不清楚,不如就跟我去看看尸体吧。这里离大王的营地不远了,想去见大王,不是很难。还请道长在我的部落多停留些时日,协助我来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然后再离开,不知道长意下如何?”那位小首领小头目说。 天一听了这话,觉得快要到了大王的营地,就没必要那么赶了,本来这次带领萧生出来做法,目的就是捉妖,行侠仗义,为萧生以后当上大王铺垫基础,清楚萧生就是未来的大王,只不过为了多了解社情民意,下到基层,多多训练,早晚不得了。 这次到了大本营的郊区,遇到这个小头目,真是有意思极了,看来,旗开得胜,又有活儿干了。萧生这样想着,只见那头目走到天一道长跟前,下了马,说:“道长,是这样的,这附近刚死了一个,我想带你去看看,不知道道长愿不愿意,如果不愿意,这两位小道长也可以去的。” “贫道自远方来,一路疲倦,不过,你为民请命,精神可嘉,贫道就要亲自跟你走一趟。弘法,你在此地等候,萧生,你跟我来吧。”天一吩咐道。 “是,师父。”弘法说。 “是,师父。”萧生也同时说,等于说,在处理案子的时候,天一在充分调动萧生的积极性,让他可以得到一些知识,可以有所长进。 “好,道长是个痛快人,本头目十分欣赏,那么,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去看看吧。”那首领说。 萧生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他还是道士的装扮,给人的印象还是道士,头目自我介绍说叫格萨尔,是一个小头目,负责当地的治安和调解,还分管一些征兵打仗还有畜牧生产,啥活儿都干,但是,没有谁会给他发薪酬,这完全是免费服务。 他用当地方言招呼众人一起走,说:“不是敌人,是好人,是术士,来驱魔的。” 天一听不明白,可是心里清楚,萧生懂得他说的方言,生怕他师父不懂,就连忙翻译。天一点点头。格萨尔觉得很奇怪,这是谁,竟然懂我说的话。 二人被众人簇拥着到了一座毡房前,格萨尔说:“到了,请!” 因为距离很近,他们骑马,格萨尔他们骑马速度很快,稍不注意,就到了另外一个部落,这些马是良种马,跑起来像风像电,速度极快。 ------------ 第149章 风马 第149章风马 到了毡房跟前,格萨尔高声喊叫,里面走出一个愁眉苦脸的老头,他见了格萨尔,连忙打招呼,想要让他们进去,格萨尔说:“不用进去了,这是道长,哦,对不起,道长,我忘了问您法号?” “天一。”道长向前一步,施礼说道。 那老头儿赶紧还礼,说:“这是中原国来的道长吧?” “是的,贫道从中原国来。”天一说,“请格萨尔带贫道去办事吧。” 格萨尔用方言向那老头儿说了来意,老头儿明白,顿时悲从中来,嚎啕大哭,嘴里用的都是方言,说了半天,天一硬是一句话也没听懂。 奇怪,人在伤心、生气、高兴、甚至愤怒、骂人的时候,说的话全是方言,这种情境下,就连说话的速度,都非常快。 老头儿抹了抹眼泪,停止了哭嚎,他现在已经是肝肠寸断,提起伤心事,泪水儿就像断线的珍珠,不停地往下滚,声音也变得哽咽起来,这种丧子之痛,不是亲历亲为之人,很难有切肤之感的。 听说道士来了,老头儿没有停止哭泣,就说:“现在凶手还不知道,怎么断定一定是妖怪呢?道士有没有武功,怎么抓凶手啊!” “哎,老人家,你不要这样吧,我师父是会武功的。”萧生忍不住,插嘴说。 萧生用的是方言,这个让萨格尔和老头儿都感到意外,怎么这位汉人道士竟然会说本地话?这是个什么人啊,真是奇怪,奇怪!他们定睛看看萧生,也没什么两样啊,和道士一点分别都没有?这是个本地道士吗? 萨格尔和老头儿都是这样想的,于是异口同声地问:“你是弯刀族人吗?” 萧生本来是为了帮助师父,没想到一着急,就说了家乡话,或者是他们说家乡话,受他们影响,情不由衷地说出了这个家乡话?或者是在汉人区生活的时间长了,突然听到了这么熟悉的家乡话,并且对话自然大方和粗犷,更加勾起了他的家乡情结,很自然就用了家乡话。 萧生见他们问话,心想在师父面前,不好撒谎,再说,学道之人一定要诚实,对待老人,更要以诚相待,不能总是起哄别人。 想到这里,他说:“我是弯刀族人。” 他说了这话之后,就戛然而止,不再往后说了,他怕说出他是王子,他们肯定要大吃一惊,说不定就要请他们进屋喝奶茶,好好款待,这样就会浪费时间,一心在吃吃喝喝方面,就会耽误正事。 萨格尔和老人听了之后,都很欣慰,老人的忧伤减半,对萧生更是不一般,更加信赖网游灵宝全文阅读。他说:“这下子好了,我们部族自己有了道士,就不怕妖魔鬼怪横行霸道了。” 他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可是萧生说:“不要高兴得太早,要知道,我是一个弯刀族人,只是一个人,要说捉妖,或者武功,我的师父堪称天下一绝,不会有任何问题,可是我偏偏就有问题,问题是什么?就是说,我还需要多加锻炼,能力才能提升,将来成为师父,多教一些人学习,让更多的人能够参加到捉妖的队伍中来。” 其实,萧生说出一个复制的方法,知道自己力量的局限性,就说:“好吧,我清楚了,你们想让我们部族再多一些术士,积极捉妖,然后我们部族就很少有人被杀,后脑勺都是完整的,即便死,也是光明正大地死,或者病死,或者老死,不是死于非命吧。” “是的,你说的是。”二人附和,其实,他们很想得到一些术士,不过,整个弯刀族人,要说猎狼,那没话好说,一定一拥而上,让狼走投无路。要说练技术,恐怕没几个愿意去尝试了。 萧生到了自己的土地上,王子的风范开始显露无遗,虎虎生威,让人一看,就觉得他与众不同。他心里格外地踏实。再加上旁边没有弘法的打压,一口一个师弟,也不看看自己的年龄和个头,就口出狂言,让萧生抬不起头来。他现在完全得了自由,心里格外轻松。 说归说,做归做,萨格尔说:“好,天一道长,真好,你多收点徒弟,然后在我们部落除妖,那有多好啊!” 天一点点头,说:“那是后话,现在先把问题给解决了再说。” “对啊,我差点忘了,跟我来,我也要跟着老人一起。”萨格尔说。 老人在前头带路,转过一道弯,就看到旁边有一堆柴,码得很高,这些柴,是处理尸体所必须要用的。他们认为,只有经过火的东西,才是最纯的,想要让人的灵魂净化,必须要用燃烧的火来解决。 高高的柴堆上,放着一床白色的单子,单子上面,躺卧着一个人,据说是老人的儿子,尸体放在上面,正准备焚烧,幸亏萨格尔及时赶到,想让天一看看尸体,看是谁干的。 柴堆很高,可惜没有木梯,帮忙的将老人的儿子放在柴堆上之后,就离开了,木梯也跟着拿走。 萨格尔一看,对老人说:“去,找个梯子来,道长想上去看看尸体,验验伤,看是被谁所害,替你找到凶手。” “好嘞,我去找。”老头儿说。 当萧生将他们的对话翻译给天一道长听了之后,天一说:“不用了。” 然后示意萧生将他的话翻译过来,让他们别瞎忙活了,于是萧生就翻译,他俩也就安静下来,没有再主张这事。 只见天一轻轻运气,身体飘飘然,慢慢地升起来,萨格尔和老人一见,立马跪下,惊呼道:“神仙,神仙啊!请神仙不要生气,多多原谅草民的莽撞和无知。” 他们说这话,可惜天一不懂,他见他们跪下,连忙说:“起来吧,贫道不是神仙,是道士,这么高,稍微蹦一蹦,就能上来。” 他们一听,更不愿意起来,萧生上前,将他们搀扶起来,一边搀扶一边说:“师父说得没错!这个很容易。” 他将他俩分别搀扶起来,看他俩疑惑地看着自己,心想,这是在怀疑师父说的话啊!不如,我现在也来一个,看看师父是如何上去?怎样在上面诊断伤情的? 他这么想着,开始运气,打坐已经练了很长时间,只是运气运到能升起来的地步,还不知道,这又是一次考试,看看打坐合格不合格。 ------------ 第150章 运气 第150章运气 萧生打坐运气,只觉得臀部升起祥云,轻飘飘的,慢慢地随着自己的意念走,直接到了柴堆上方,他才慢慢地落下,站在师父旁边。 底下看的人都惊得目瞪口呆。过了一会儿,格萨尔说:“这个年轻人是我们弯刀族人,汉人能办到的事,我们弯刀族人也能办到,简直太好了,这是好事,好事啊!” 他说的话,用的是方言,萧生听得清清楚楚,可是,他没有说什么,他的注意力在师父怎样来分析尸体上,根本没有理会柴堆下面人们的赞赏。 天一睁开眼睛一瞧,发现这尸体在白布上显得青黑乌紫的,面部表情非常痛苦,可能在死的时候特别痛苦,脸部的肌肉竟然扭曲变形,没有整容师帮他整容,这种狰狞的表情,圆睁的双眼,令人惊奇,看来有很大的冤情。 前面没有明伤,再往后看,翻转了尸体,发现后脑勺竟然没了,露出森森白骨,另外,一些脑浆的点点滴滴,在后肩的衣裳上,看得分明。 天一看完,再发动第三只眼,也就是心眼,看到了妖精在尸体身上留下的痕迹。妖精看来很狡猾,表面看起来没什么外伤,后脑勺没了,看起来像是不小心摔破了头,造成死亡,实际上后脑勺是被妖精给弄坏了,人的脑袋一坏,整个人都死了,脑死,人的生命就不存在了。 天一说:“萧生,你看,这么一个人,就是这么死了,看来,妖精知道我们要来,有所收敛,吃人还是要吃的,只不过没有那么猖狂,这不,就连吃人,也变得小心谨慎,不敢轻举妄动了。” “是的,师父,他们学精了,不会自己往我们的枪口上撞。他们既然这样,我们也要有所变通,尽量让他们不知道我们已经知道内情。”萧生说。 “是的,你不妨糊涂些,为师也要注意。这次,你打坐能够升上柴堆,证明了你的功力,不错,不错,如果再把这个妖怪捉住,你不仅可以出师,还能在你的国家招徒弟,多多培养一些捉妖术士,将妖怪捉住,消除,让你的子民过上好生活。”天一说。 听了天一这话,萧生非常高兴,简直太好了,太好了,这说明只要他将这害人的妖精给除掉,他就能顺利出师,并且能在本部落招徒弟,成为别人的师父。 他成了师父,那么,天一道长就是师爷,也是祖师爷,成为众人喜爱的人,也是众位妖精所痛恨的人谁在说谎。 天一察看完了伤情,对萧生说:“事情已经明确,这是活动力比较厉害的妖精。你说为师有武功,此话不假,为师的武功不是凭借血气,凭的是灵气,有了灵气,就有了一切,有了灵气,上接穹苍,下达大地,源源不断,有很多力量汲取,只要有力量,就能打败妖精,运用血气打斗,是最笨的,也是最基本的。运用灵气打斗,摧毁其意志,才是最重要的。明白吗?” 萧生听了,半懂不懂,不过,在这种场合,不懂就不能装懂,如果不懂装懂,可能一辈子就麻烦了,永远都在不懂的状态,这是假的,是错误的。 天一知道萧生有点犯迷糊,也就不再追问,不想为难他,他比弘法要有悟性得多,只不过,不想让他骄傲,就给他一些高难度的问题,让他感到自己的能力还差一点,这样才方便对他进行教导,等到将来他离开,独立了,成为好的师父了,再去教别人,才知道自己懂得多一些是多么重要,免得到时候不同的学生,就有不同的问题,每一个学生,都有不同的成长环境和背景,这样,每个学生有不同的问题就可以理解了。 还有,学生都有一定的差异,领会的知识也有不同,进步的幅度有差别,成长的速度也有快慢之分。 萧生想到这个,就说:“师父,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有不懂的,请师父赐教。这个道理有些深奥,徒弟需要好好地琢磨琢磨才行。” 萧生说完,马上又说:“不过,师父,徒弟觉得既然已经查明死因,就该给苦主一个交代,人家还在等着点火焚尸,好让死者的灵魂净化升天呢。” “是的,我倒把这事给忘了。走!”天一说着,然后就从柴堆上飘然而下,轻轻地落在地上。 萧生也跟着降落下来,看上去他俩还是要跪,不仅他俩要跪,到现场来围观的,还有来参加死者火葬仪式的都来了,看到了天一道长还有萧生做的事,非常惊讶,看到萨格尔和老头儿跪拜,他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全部齐刷刷地跪在地上。 萧生一见,连忙说:“大家快快请起,不要这样,我们只是道士,不值得跪拜,要跪拜,就跪拜部落的神吧。” 他说完,大家都很惊奇,知道了这个青年是本地人,说的话,都是方言,大家倍感亲切,原来这位身穿道袍的,不是汉人,是弯刀族人。 大家都站了起来,看着天一道长走到老人跟前,对他说话,那萨格尔站在一边听。 天一说:“经过验尸,发现你的儿子死于妖精的魔爪。这个妖精有点强大,另外,他还有不少同伴。” “是什么妖精,老夫要找它报仇雪恨,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以命换命。”老头儿恨恨地说。 他说完这话,听起来显得有些幼稚,不过,这是作为死者的老父亲必须要做的,不做好这件事,就是死不瞑目啊! 老头儿很想去抓妖精,他说:“这妖精要了老夫儿子的命,老夫也要要妖精的命,了不起来一个鱼死网破,大家一起玩完。我活了七十一,活够了,人总得一死,早死晚死都要死,为了给我儿子报仇,为了整个部族的儿子,老夫就是赔上自己性命,只要能换取妖精的命,老夫也值得。” 老头儿说了这话,显然是在为民请命,当然,也带有一点私心,他不这样,恐怕就没有人愿意跟着他去除妖了,有时候有些人说的话,令人费解,但是有些事注定是要发生的。 萨格尔见老头儿比较激动,就说:“告诉您吧,这位天一道长就是专门来捉妖的术士,有武功,还有异能,只要他出马,就能把妖精抓回来,到时候,你就任意处理妖精吧。师父就是这样厉害,更不用说徒弟了。师父的最好的帮手就是最优秀的徒弟,这是屡试不爽的经验。” ------------ 第151章 心疑 第151章心疑 老头儿一听,心里有了数,可是眼神游移不定,看来对天一道长还是心存疑虑,不清楚他到底怎么样。 天一不说话,萧生上前一步,说:“阿公、阿叔,这次捉妖我师父不参与,他在旁边指导,给我打气助阵,还是由我来捉。现在已经知道了元凶,接下来就要捉妖。你们可以跟我们一起,也可以将葬礼举行完毕,让死者可以得到安息。” 格萨尔说:“很好,如果我们自己的道士会捉妖,那简直太幸运了,以后有麻烦,还能找你,哦,我忘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萧生。”萧生立马回答。 “萧生,太巧了,我们的王子的名字也叫萧生,你知道吗?”萨格尔说。 萧生听了,心里咯噔一下,这话可怎么回答,说不知道,那是假的,整个弯刀族部落都知道,你为什么不知道?这萧生可是殿下,未来的国王啊! “这个,贫道好像听说过,可能重名的人蛮多,这个也不奇怪。”萧生想打个马虎眼打过去,就说了两边都可以打哈哈的话。 萨格尔问:“名字重了不假,可是,相貌也非常相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哎呀,我说头领,这妖精到底还捉不捉?别耽误时间了,捉完了妖精,贫道还要赶路呢!”萧生说,故意将语气放得非常急促,就是想利用这个机会早点抽身,如果再呆下去,恐怕就要露馅了。 他说了这话,萨格尔才醒悟过来,没有再在头脑中苦思冥想地搜索王子殿下的名字和形象,想想也是,部落这么大,都是弯刀族人,都是一个血统,都有着差不多的穿着打扮,都佩带有弯刀,走到哪里,看这些弟兄姊妹,都相差无几,就是穿上道袍,也改变不了道袍里面的内在的东西,也可以说是民族魂魄,也可以说是弯刀族人的精气神。 天一走过来,眼神一瞥,萧生就明白了,他解下腰间的葫芦,拔了塞子,对着柴堆,念念有词,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咒语或者口诀,只见火舌窜到了柴堆上,格萨尔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呢,那火“腾”一下就起来了。 萨格尔用手拍着那老头儿,老头儿知道他的儿子将化为灰烬,白发人送黑发人,真是悲痛欲绝,那萧生也不捉妖,只是举着个葫芦在念经,让人心里着急,真恨不得让萧生在天上飞来飞去地抓妖精,谁都知道,老头儿的儿子和部落里其他壮汉一样,都是这种死法,最近附近的小树林里的柴都砍得差不多了,都是部落里的青壮年死了之后,用了不少的柴来烧尸体,造成了树林短缺异术全才。 这次又是这样,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老头儿对萧生有些失望,没有拿出照妖镜、斩妖剑、或者捉妖绳,只是拿着一个丑陋的葫芦,举在头顶上看着玩,一边看,还一边唱歌,这哪里是捉妖啊,这分明是在玩嘛! 老头儿摆摆头,哭得鼻涕眼泪横飞,萨格尔在旁安慰,怎么都没用,无法阻止他的泪水。 柴堆的火越来越大,噼里啪啦,烧红了天空,只听见滚滚黑烟中发出一声巨大的声音,喊叫:“你干嘛,想找死吗?” 这声音非常刺耳,明显是个妖精。 老头儿和大伙一样,听到这个声音,都快吓尿了,大家看到黑烟中站着一股白烟,白烟中飘摇站着一个穿着妖艳衣裳的女子,正站在慢慢消失的尸体的上面,狰狞的面目十分吓人,大家一看,连忙逃跑。 “妖精,你哪里跑?”萧生问,继续念叨,嘴里说的词儿一般人听不懂。 只见萧生说完,就将葫芦往上一抛,那葫芦竟然飞了起来,葫芦嘴儿对着妖精,萧生打坐在地上,双手合十,左手托平,安抚天地,与大地平行,隔开天地两重天;右手在左手之上,上接苍天,下连大地,连贯上下,可上可下,中间由萧生的右手来连接,相互贯通,阴阳相合,力量非常巨大,托着空中的葫芦,直接指向那个妖精。 妖精大喊一声:“不好!我和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和我有什么关系?竟然和我过不去,你暂时得势,可以,那你就等着,等我以后再收拾你!” 萧生只是不搭腔,继续运气,他对天一道长所教的口诀一点都疑心,完全相信,照着前人走过的路去走,就一定不会走弯路,并且很快就能达到目的。在学道的道路上,不能偷奸耍滑,如果不听话,不踏实,在这种场合,在火里云里进行斗争,没准会吃亏,妖精捉不住不说,还有可能被妖精捉住杀了吃了,都极有可能。 萧生越念,那妖精越挣扎,结果就变形,身体越来越细,头也越来越扁,最后成了一张纸一样的人,只有表面的艳丽,从侧面看,已经薄如纸张了。 接着,那妖精身体开始卷起,变成了一个卷筒状的甜点心,接着管状物越来越细,越来越细,最后慢慢地变成了一条线,像风筝上的线一样,弯弯曲曲地飘进了葫芦嘴儿,直到将那妖精全部吸进了葫芦,葫芦飘了回来,萧生说:“成了!” 然后站了起来,那葫芦轻飘飘地飘过来,萧生将葫芦塞子塞住了葫芦醉,上了封条,就是道家的道符,这妖精就被封在了葫芦里,并且被惩罚,在葫芦里见不到太阳,天长日久,就会慢慢化成水。 老头儿见收了妖精,大家也都看在眼里,都很吃惊,还没反应过来,直到眼睁睁地看到萧生要走,众人才如梦方醒,过来问长问短,萧生懒得解释,说深了他们不懂,说浅了又说不出来,他只是简单地说:“大家都回去吧,这妖精已经收了,没事了,大家走夜路也不用怕了。” 大家还是不肯散去,萧生有些着急,看看天一还没挪动脚步,他只是点头,萧生明白了,于是嘴里又开始念叨,念着念着,葫芦里发出了声音说:“道长,放我出去,我知道错了,以后改还不行吗?” “你的命运在大家手里,大家说放你,贫道就放了你,大家不说放你,那就对不起了,你就呆在里面,化成脓,变成水吧,将来将你倒出来,肥沃土地,让庄稼长得好一些,你也算为农民做了贡献,也算是一种悔罪的表现了,倘若真是这样,你算是为下一次脱胎转世铺垫下了基础,这倒要好得多。”萧生说。 ------------ 第152章 鼠精 第152章鼠精 “道长,你这是不讲道理了。我好不容易修炼五百年,终于成为妖精,现在你要把我打入最底层,的确有些不讲理。你就放我一条生路,我愿意为你做牛做马,来赎罪,你看怎样?”妖精说。 萧生说:“你这只松鼠精,真是岂有此理?好好修炼得道成仙不好吗?偏偏偷奸耍滑,走捷径,害死多少人命,还不如实招来?” 萧生一说,大家都惊得目瞪口呆,什么,是松鼠精?难道松鼠也会成精?这么个小东西,真是太气人了,竟敢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 看来,这是一只修炼多年的松鼠,终于修炼成精。大伙对这个小家伙看不上,这么个灵活的小东西竟然敢来欺负人。 大家的眼睛齐刷刷地看着萧生,不知道萧生怎样处理这只鼠精。 萨格尔说:“道长,你想怎样处理鼠精?” “这样吧,我将它打回原形,你们来处理吧。如果你们要它死,它就死,要它活,它就活,要想再修炼成精,估计需要两千年。因为每害一个人,就要延长百年,估计这只妖精害了二十个人,起码要两千年的修炼,才能达到现在这个地步。”萧生说。 萧生话音刚落,大家欢呼,一致称好,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打回原形,打回原形。打死它,打死它!” 萧生听了,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样吧。苍天有好生之德,它既已经认错了,我认为,暂且留它一条性命,让它去自我醒悟,让其它妖精听说了此事,不敢胡来,让其它妖精赶紧悬崖勒马,不要出来继续害人,你们觉得怎么样?” “不行,不行。处死它,处死它。”群众又是一片怒斥声。 萧生左右为难,情急之下,突然想出一条计策,心想,干脆将它打回原形,看那松鼠精跑到哪里,能跑得了,就活命,跑不了,被人们捉住打死,就别怪我了,这样刚好满足了群众和我的想法。 现在就是要赌一把,看鼠精的造化怎么样,如果福大命大造化大,没准能逃生,也是苍天的意思,那么,他一定会洗心革面,重新做鼠,老老实实地走完以后的路程,这要好得多风流神针全文阅读。 想到这里,萧生说:“这只鼠精现在在葫芦里,我要将它的气倒出来,打回原形,不过,你们要它死,贫道也不好说什么,那就依从大家的意见,将它打回原形后,为了弘扬苍天有好生之德的精神,贫道将它的命交给苍天来掌管,如果苍天让它活,就给它一条生路,你们想抓也抓不住;如果苍天要它死,你们可以任意将其抓住,然后将其处死,至于怎样处死,那是你们去商量的事了。” 格萨尔说:“嗯,我看这个主意挺好!人死不能复生,但愿逝者的灵魂都得到安慰。逝者已经去世,追也追不回来,但对于凶手,也不要太凶,免得到时候我们接受上苍的审判,现在,我们就把鼠精的命交给上苍,看看上苍怎样来处分这个鼠精。大家都准备好,当鼠精被道长打回原形的时候,就立马出手,将其置于死地,大家都看仔细了,不要打盹,不要懈怠,复仇就在当下,屠杀就在眼前。” 格萨尔的话音一落,大家都欢呼起来,个个摩拳擦掌,恨不得马上出手,将妖精置于死地,要知道,鼠精之气、之形都在葫芦内,将葫芦倒过来,那鼠精就会出来,然后被打回原形。 萧生见格萨尔说了这话,老头儿也没意见,就将葫芦上的道符揭了,口里念叨,拔了塞子,将葫芦倒转过来,然后,只见一股白烟从葫芦嘴里冒出来,然后,慢慢在葫芦口形成了水滴,有些浑浊,不过,水气都是一体的,全部都在地上,慢慢地形成一只松鼠。 大家开始都是群情激愤的,个个准备好了铁锹、耙子、镰刀、砍刀甚至菜刀,绳索、渔网,火镰,等等,其目的就是要将松鼠精给消灭。 没想到,松鼠精真够精的,它一变成松鼠,被打回原形,人们看到这一幕,非常稀奇,竟然呆在原地,早忘了开打,那松鼠见人们迟疑,高兴坏了,不过,在不到一秒钟的判断下,立马开跑,它一窜一跳,竟然按照无规律的方式逃走,后面拖着长长的尾巴,作为掩护,人们看到一条白色的尾巴在地上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地乱跳,灵活得很,这么多人,竟然没有拦住,从人们的腿脚间逃走了。 大家跟着它,在后面追,人多势众,围剿一只小松鼠,竟然打狼要艰难得多。对于狼,他们很熟悉,对于松鼠,知之甚少,非常难以了解。 突然看到松鼠,又知道它是妖精,部落里死了那么多人,竟然在人们的心目中投下了阴影,觉得这松鼠不是一般的松鼠,肯定有问题,可说不出是什么问题,直到松鼠完全跳出了人们的视线,才定格为松鼠已经获得了新生,大家没有逮到松鼠,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丑话已经说在了前头,格萨尔和老头儿都没话可说,尤其是老头儿,只好作罢,那些失去亲人的群众,还有一些来看热闹的群众,都有些不满意,不过,事到如今,只好作罢,要知道,现在有些事是不好说的。 大家没有打到松鼠精,非常懊丧,天一走过来,微笑着对他说:“萧生,你做得很好!” 他说了这话不要紧,格萨尔马上睁大了眼睛,目瞪口呆,在那里呆若木鸡,就说:“你说,你说,什么,说什么?你是萧生?” 萧生不好责怪师父,他这样说,意思很明了了,就是说,那个所谓的道长,自称为贫道贫道的,就是王子殿下,格萨尔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萧生见再掩饰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师父当中称呼自己萧生,那不是很明确了吗,就是说要出师,然后独当一面,恢复他的王子殿下的身份,现在是完璧归赵,好好地为弯刀族的百姓服务。 萧生说:“贫道,贫道,凭什么说贫道是萧生?” “道长别开玩笑了吧,快,快,告诉我们实情吧,其实,你不说,我也猜出了七分,但还不确定,刚才天一道长已经亲自说了道长是萧生,为什么还要瞒着我们呢?”格萨尔问。 ------------ 第153章 王子 第153章王子 格萨尔问完了,萧生心想,这个头目还不错,耳朵挺灵敏的,要知道,这么一个地方,有这么多的人,偏偏他听到了师父的声音,师父说了,捉了这个妖怪,即告圆满,可以到自己的部落进行服务,这层面纱早晚要揭开,不用遮遮掩掩的,想到这里,他说:“格萨尔,我就是殿下。” 格萨尔一听,赶紧上前,将萧生抱住,左看右看,然后哭泣道:“哎呀,不错,我早就看出来了。” 格萨尔用脸接触了一下他的脸,然后用鼻子碰了一下他的鼻子,然后右手放在胸前,低头,然后匍匐在地,行礼叩拜,大家见他这样,也都照着做,地上不一会儿,全是黑压压的一些人,这些人都是大郎的子民,对大王非常尊敬,到了现在,面对王子殿下,他们只听说,见到他很难,加上他本身也是一个十分勤奋的人,经常练习骑射啥的,都非常厉害,即便如此,还是要加大力度,经常让自己处于练习的状态,将骑射成为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又开始学习捉妖术,人家都说,道士没有武功,没有武功,妖精来了跑都跑不动,还怎么捉妖,不被妖精捉去就算谢天谢地了。 萧生看到他们行了如此宏大的礼,心里捉摸不透天一道长的心思,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到让大家都满意,这边是父王的子民,那边是师父。说起来,大家都有一个想法,就是说要让大家都清楚了这个名分。 萧生说:“多谢你为大王的子民操心,我一定当面奏明大王,给你赏赐,按功行赏。萨格尔一心为民,一心为民谋福,为民担忧,是子民的地方父母官,非常好,接下来,就是两国即将交战,正是用人之际,需要大量的人口前往作战,却不料想,因为松鼠精捣乱。” “殿下,这松鼠精是何来历?为什么要杀人?”萨格尔问。 “是这样的,这只松鼠精修炼多年,在没有修成人形的时候,经常吃核桃,这些核桃吃腻了,就开始打人的主意。”萧生说。 “就是吃人肉吗?”萨格尔问大唐隐王全文阅读。 “不是,吃人脑。”萧生说。 “这种妖精为了要修炼得好,必须要吃人脑,吃一个人脑,功力就进步一点,吃一个人脑,功力就增加一点,久而久之,这个松鼠精就越来越厉害,不再吃核桃,改为专门吃人脑。贫道仔细观察,这人死的时候,没有了后脑勺,是妖精将后脑勺打开后,吃了脑浆,有的吃的干净,有的吃的不干净。”有人站出来说,然后,大家一看,是天一道长。 格萨尔说:“天一道长,谢谢您的解释。” 听了天一的解释,大家心里更是惊恐,看到这种情形,萧生说:“这妖精已经逃跑了,要想再变成妖精害人,起码还需要五百年,这五百年应该平安无事。” “噢,原来如此!我们不用担心松鼠精再来吃我们的青壮年的后脑勺了,简直太好了。”格萨尔说。 “你还不知道,这些松鼠精不是一个,有很多个,不过,在你们部落,这里只有一个,别的松鼠精来,它肯定会把外敌轰走的。”萧生说。 萧生捉了妖精,天一说:“萧生,你连连取胜,将妖精捉住,看来,你可以出师了。” 萧生说:“师父,你是我的汉人师父,也是我一辈子的师父。你这样做,我真的不想离开你,你的优点太多,值得我学习。”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说实话吧,你跟着师父也学了不少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敌人赶出去,也要把部落里面的妖精全部除掉,这样一来,你就没有白白跟着师父学习了。也不辜负你父王的一片心,也对得起你的时间,没有浪费,每时每刻都在珍惜时间,这是好事,是好事啊!”天一说。 萧生得到师父的评价,心里美滋滋的,不过,他马上就要恢复到王子的名分上。大王快要退位,王子将要当上部族的国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萨格尔当然清楚,说起来是个小头目,部族的事多少都清楚,不过,对于萧生,他还不是很熟悉,但是,他的记性很好,见过一面的,他都记住了那人的特征,这个过目不忘的本事与生俱来,没有后天的专业培训。 王子自然和普通人不同,那些言谈举止,有贵族气,当然,所谓贵族气,就不是很小气,有了这种内在的气质,很多人都渴慕和贵族来往,当然,不单单是为了从贵族那里得到一些好处,更重要的,是从贵族那里得到一些和人打交道的技巧。贵族的周围,总是跟随一些人,除了金钱在起作用外,更重要的,是贵族也会全盘考虑,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知道这种相互的关系,不是建立良好的关系,干什么都不可能。 萧生听天一说的意思就是这是一次考试,考官是天一道长,考试的科目就是捉妖,可以运用所有的工具,当然,可以使用一些场合,比如,平面内和力体内的,都能使用。这些东西大概就是这样,用上了,就是好的,用不上,就不是好的。到底是谁有用,很难下结论;到底谁更出色,也说不好。越是丑陋的,说不定越有用,越是好看的,说不定只是好看而已,轮到要用的时候,却胆怯了,毫无用处,到时候,就没办法了,即便临时寻找解决的办法,耽误工夫,可不是好玩的。 这次考试,萧生合格,可以顺利出师,成为一个弯刀族的第一个捉妖术士,除了以前掌握的武功,加上现在的捉妖术,已经向别人宣称,他就是这样的殿下,要打能打,要说能说,要写能写,真可谓文武双全,这样下去,成为弯刀族的新国王,领导弯刀族百姓朝前走,让所有毗邻他们边境的所有国家都不敢小觑,不敢擅自进攻。 王子顺利毕业,萨格尔、死者的老爹、被伸冤的老百姓,都十分高兴,但是,在当下不太合适,因为死者的尸骨刚刚烧完,死者的亲人还在悲痛欲绝的状态之中。想要欢笑,恐怕也憋不出来,想要惆怅,也没有什么可惆怅的,谁让他生长在帝王家呢?如果生在平民百姓家,恐怕只为一日三餐考虑,根本不会考虑到很远很多很杂的东西。只要小百姓的小日子过得甜甜美美就行。 ------------ 第154章 边防 第154章边防 萨格尔陪着老头儿送走了老头儿的儿子,又安慰了老头儿,现在又见到了部落的王子殿下,大家感到很稀奇,知道王子殿下来到这个部落,肯定就带来了希望,至少让殿下知道这个部落,可以向国王报告这个地方,然后可以多分得一些资源,少一些税负,无形中,就是增强了国力,让百姓死心塌地地为了部族而努力做事,争取让部族越来越壮大。 格萨尔按照礼仪迎接萧生,萧生见事情既已至此,也就无话可说,只能接受。 在招待萧生的时候,萧生提出来,要让弘法和车把式一起参加,格萨尔当然没意见,他准备了不少好吃的,又请了当地的喇嘛,给死者超度亡灵,这个和天一道长并不矛盾,各干各的,并不相干。 弘法在席间听说了萧生已经出师,并且,萧生的身份已经公开,从各方面来说,对弘法都有好处。一是萧生出师后,不再跟随天一,天一身边,又是一个徒弟,惟独弘法是老大,很是快乐潇洒。二是萧生公开了身份,再也不用担惊受怕,成为一个来去自由的人,当然,到了任何一个部落,凭借王子殿下的身份,无论到哪里,都会被热情招待的。 第三就是他现在在弯刀族部落,就是这里的贵客,被大王邀请来,受到尊重,并且自己学到的一些雕虫小技,在当地是一朵奇葩,很受欢迎。如果能在当地长期居住,那有多好! 弘法一高兴,就多吃了点,好酒好肉,道家又没什么特别讲究,说不准吃,或者有啥忌讳的,总之,上苍所赐之物,都可以吃,都不用担心吃了会咋地咋地。 天一的自控能力很强,对于吃东西,仍然比较讲究,不因为有好吃的,就特别贪食,这是修炼到一定程度之后,才会有的,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天一很不想参与,因为有喇嘛在场,这个没有啥,可他心里还是有些不爽,因为喇嘛所信的,和道家不同,如今为了一个目标,走到一起,偶然相遇,马上就会各奔西东还珠之诱拐未遂。就是短暂的相聚,也不想这样。总觉得心里有一道坎儿,没有跨过去,在心里头纠结,不知道会发生啥事。从天一来说,能够看清楚人心,但是,要想弄清楚上苍的心思意念,是非常艰难的,不容易弄得清楚。 宴席还要举办几天,天一要离开,萧生和弘法当然支持,天一是师父,这一点他们很清楚,反对无效,再就是,这次来的目的,是一路向西,为了弯刀族部落的安全,为了让老百姓放心,为了替大王分忧,在路上多耽搁一刻就是错误的。 天一的决定一出,牛车就开始启动,那格萨尔尽力挽留,却毫无作用,天一等师徒去意已决,无法更改,只好说一些祝福的话,格萨尔带领群众出得营寨,送行送到很远的地方,才停止脚步。当天一他们走了很远,弘法扭头一看,那一群人还在那里,很是激动,回头说:“师父,他们可真过细,还站在那里,向我们招手呢?怎么不管他们请的喇嘛了呢?” 天一听了弘法的问话,觉得这孩子虽然嘴碎,可也讨厌喇嘛,证明他还是一心向道的,不用担心他会受到喇嘛的影响,天一说:“这很简单,喇嘛念叨的,是当地的话,他们总觉得当地人不可信。别说他们是这样,就是我们在中原国的本地,也会受到严重的质疑,本地人是根本不愿意相信的,你想,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小伙伴,长大后,截然不同,因为太熟悉,所以没权威;因为缺少了神秘,自然看上去索然无味。” 天一说了这话,萧生频频点头,这就是说,他心想,在有些时候,还是要学会舍弃一些东西。在格萨尔部落,不是每天都有宴席,即便现在每天都是,总有散席的时候,总有各奔东西的时刻,如果贪恋美食,美食到了最后,都会索然无味。另外,在某些时候,需要加大力度,要向主人说不,只有主动说不,才有可能获得尊重。哪怕是王子,也要尊重风俗,因为是王子,更需要加强个人的修炼,还有看见看不见的东西的能力,听话也要听得懂没有说出来的话,这才是真正的人才,才有可能进一步提升,让自己的能力得到全面的提高。 牛车走得慢,可是走得很稳健,一路上还算顺利,走起来也没有遇到多大的困难,最后终于到了大王的营地。 格桑早就告诉大王说他们快到了,大王很激动,好久没有看到王子殿下,心里的确非常想念,当萧生出现在他视野中的时候,他赶紧策马前往,后面跟着一些文臣武将,争先恐后地去迎接小王子。牛车的速度可想而知,哪里有马快?很快,他们就见了面,萧生从车上下来,急匆匆地跑过去,抱着他的父王,左看看,右瞧瞧,看他到底怎么样。 萧生看到父亲除了苍老一些以外,其他还好,大王说:“回来得好!我的儿!快快回家,看看你额娘,这段时间,你的额娘可是日思夜想啊,简直快疯了一样。” “好的,父王,孩儿现在就去见额娘。”萧生说。 萧生辞别了天一,道长说:“快去,快去,你的娘生了你,听说你倒把你娘吓一跳,后来是有惊无险,你的额娘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更是看得精贵,加油,去好好安慰安慰你额娘,为师这边就不用你陪了。” 萧生当然很听话,然后就去了,这里大王陪着天一,一起回到大王的王宫,说起来是王宫,实际上非常简陋,因为他们经常搬迁,房子不能做得太漂亮,做得越漂亮,到时候搬迁的时候,越舍不得,因为投资太大,财富已经付出,心也就跟着财富走,财富在哪里,心就在哪里。 天一和弘法到了王宫,享受座上宾的待遇,那位车把式也受到相应级别的招待,没有亏待他。 大王笑着问:“道长,听说你一路走一路除妖,收效甚好,已经有地方官快马向本王报告了,真是太好了。” “大王,说实话,这次出来,一是要看看边防,为弯刀族士兵鼓舞打气,让他们有信心有决心守好边关,随时剿灭来犯之敌。二是要看看王子殿下学习的成效如何,看能否除妖,看是否会穿墙,和看是否正确使用工具。从这些方面来看,其实这次出门不虚此行。”天一说。 ------------ 第155章 无为 第155章无为 大王听了天一的话,哈哈大笑,说:“你们来了,是好事,那些西夏小兵,不在话下,天一道长一来,只要发功作法,一阵风,就能把他们吹回老家去,何必这么辛苦呢!” 天一听了,心想,看来,大郎已经知道了,想瞒瞒不住,不如直接说明白才好。 想到这里,天一说:“大王,贫道如果动功来作法,恐怕不符合道家处事原则和道家精神,道家讲无为而为,主动去攻打,一阵风将敌军吹散,这是上苍的意思,不是道家的意思,不能强迫为之,免得到时候,影响无辜之人,涂炭当地百姓。虽然有了一时之快,可是,快乐之后是永久的哀愁和悔恨。贫道认为,此事还得从长计议。” 说完,天一口中念叨“无量天尊”,还有一些听不懂的话,大郎也听不懂,他点点头,笑呵呵地说:“那么,道长这段时间教给萧生不少东西吧?那要太感谢道长了。” “也没什么,实话说,萧生有悟性,进步很快。人一般来说,先天一半,后天一半,都是相互促进的,不是一方面的因素造成。现在,萧生已经出师,成为一个捉妖术士,是大王的造化,是整个部族的荣耀。”天一说。 “哈哈哈哈,道长太谦虚,萧生生来就会笑,自那时候起,就不是一般孩童,到现在,长大成人,从徒弟成长为师父,不过,他还没招收徒弟,按照他的级别,应该没问题,这和天地造化有关,和道长的谆谆教导也有关,说到底,还是感谢道长的帮助,有了道长,本王的部族、也是萧生的部族,就有了希望,任凭敌人多么强大,我们都不用害怕。”大王说,眉飞色舞,吹胡子瞪眼的,看起来胡子虽然花白,可是他的腰还比较直,背也不算驼,这种情形,听他说这话,好像在交代后事,实际上,看他这身体,一点问题都没有,显得有些画蛇添足,节外生枝,完全没有必要这样三国听风录。 天一知道人没有信仰,就容易胡思乱想,这是因为,人在某些时候,总要想办法弄一些忧愁出来,其实,今晚上床睡觉,明天是否能够醒来,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忧虑呢?天一看得很透,可位高权重的大王看不透,从他对权力的依恋上来看,他是不愿退位给他儿子的,不过,他的兴趣,他的血管里流淌着的,就是杀狼的欲/望,这个民族与狼结下了冤仇,但是,又和狼必不可分,狼总是喜欢这个民族,这就有点麻烦。 狼之所以选择在这里生活,是因为狼已经适应这里的生活,在别的地方,狼不存在,是因为别的地方肯定杀狼比这里杀得更凶,或者说,别的地方没有杀狼的,但是,狼去了之后,没办法生存也是有的,因为那里没有狼的食物,也没有适合狼从气候,也没有适合狼生存的家园。总之,狼和弯刀族部落朝夕相处,打都打不散,分也分不开。 “大王,贫道这次来,是想带着萧生、弘法前往边境看看,不知大王意下如何?”天一问。 “为什么要去?”大王问,他的眼睛透露出一丝担忧,被天一看出来,天一运气,猜测出大王不想让萧生去冒险,上一次大王被西夏兵围困,幸亏加勒及时赶到,将大王解救出来,万一这次再被西夏兵围困,那就不是大王了,是王子殿下,那还了得!现在都知道天一道长的徒弟是萧生,只要他们敢去,西夏兵难道不敢来进攻吗?况且,天一已经表明态度,不轻易发功用法来吹散西夏兵,他们更会有恃无恐。 “大王,这次去,是要带萧生去学习如何去除军队中的妖精,贫道认为,萧生已经学会在民间捉妖,可是军队中的妖精,更加厉害,贫道想让他去军队中捉妖,这样,两国的战争,因着战妖的被擒,而对和平相处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了。”天一说。 “哦,原来如此,既然是这样,那本王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你们就放心前往吧,只是,不要放松警惕,那些西夏兵十分狡猾,又很强悍,又有些耍流氓,往往不遵守战争的规则,胡乱打仗,没有章法,不讲道理。”大王说,眼神中露出无奈的样子,他好像还没有从上一回被西夏兵围困的耻辱中走出来,他的偶尔被西夏兵围困,已经够惨的,不想让他的儿子――萧生重蹈覆辙,免得父子俩都遭遇同样的命运。 “对于强盗来说,没有谁会讲道理,只能以恶制恶,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他来啥,我们回敬啥,只有通过铁的手腕,才能达到制服他们的目的,只要将他们彻底制服,包括心服口服,这才能保证边境的靖安。”天一说。 他说这话,有些超出道家的观点,不过,这也是一种超越,后人超越了前人,才能让道法进步,但最终,还是大道之道,是讲阴阳平衡的,不下猛药,不能治重病,不下苦功夫,不能换来甜结果。 正说着,弘法扯了扯天一的道袍的衣角,天一一看他,就看出了他的心思,这家伙想吃东西了,可是在大王面前,有点拘谨,天一说:“大王,你最近的饮食怎么样?” “哦,哈哈哈,本王的胃口一直不错,奶茶和肉,都能吃,一次吃两斤,不成问题。噢,对了,道长,看起来你是清心寡欲,对饮食要求不高,吃菜根,喝稀粥的,是不是?”大郎问。 “是的,贫道潜心研究道法,对身外之物,倒看得淡了。”天一说。 “那,道长现在是半人半仙,慢慢地就是神仙了。可是,道长的徒弟可能还和本王一样吧,来,来,来,请!不要客气,一路劳顿,饥一顿、饱一顿,什么都不方便,一路风餐露宿的,现在到了本王这里,就是到了自己的家,不要客气,今天,咱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放开点,好好吃一顿,这些食物都是上苍所赐的,欢喜领受吧!”大郎说,声音洪亮,虽须发花白,可嗓音听起来仍显得年轻有力。 弘法巴不得大王说这话,心里头像猫抓的一样,跃跃欲试,摩拳擦掌就要大干一番。既然到了这里,就有客随主便,如果故意扭扭捏捏,明明想吃,却假惺惺地说不,岂不虚伪? ------------ 第156章 斗气 第156章斗气 弘法看看天一道长,只要师父不搭腔,就不能先动手吃,现在萧生已经出师,这师父就是他一个人的师父了,以前的行为再孟浪,目的是争宠,得到师父的赞赏,现在却不是这样,现在要回归本位,该是啥样,就是啥样,不斗气,也不赌狠,好歹师父还在,凡事都还要尊重师父的,只有维持好跟师父的关系,就算成功了。师父不抛弃他自己,就不用担心吃饭问题。 弘法眼睛一瞥天一道长,天一刚好也在看他,四目相对,弘法觉得天一的目光就像两把锋利的宝剑,将弘法刺得遍体鳞伤,不过,弘法很聪明,知道这是师父的默许,他已经成这样,不存在要求进步是事,要是进步,早就进步了,不必要等到萧生都出师了,弘法却还没入门,只是跟随师父多年,服侍师父而已。 大王说了这话,又得到师父的默许,大家也就不客气了,在简陋的王宫里,开始大吃大喝起来,气氛马上都活跃起来。 这里吃喝快乐不提,再说萧生到了他的额娘那里,他母亲一看到他就开始哭,简直就是喜极而泣,非常激动,母子俩见面后的情形不能一一细述,但是看起来,高兴之后,萧生的额娘问:“我儿子,下次你就别出门了吧,娘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一定要小心,就是出门,也要去安全的地方,一出门,到处都是野狼,野狼是兽,有些可怕,有些人比兽更可怕,比狼更凶残,你是我的惟一的儿子,千万要小心,你要是个三长两短,你叫额娘怎么活啊?” “娘,孩儿听你的,不到万不得已,坚决不出门,坚决守着母后,好好管理家事国事,每件事都放在心上,让母后放心,让全族人民放心。”萧生说。 萧生知道他额娘生他的时候,颇费了一些周折,这时候又让他额娘担心,恐怕有些说不过去,不说尽孝吧,还让他额娘担惊受怕,实在不应该。 萧生看他母后也有一些苍老了,高原的风霜,让他母后的脸上也多了沧桑,让头发也染了雪霜,人易老,时光易逝,萧生想要在家,可惜,家事虽好,国事倒多,这时候,他想的更多的,是边疆的安危,他就说:“母后,我和师父一起,要去边疆看看,然后再回来,服侍母后美女总裁的贴身保安。” “行,你去忙吧,额娘在家等你。”他母后说。 萧生告别他额娘,离开了后宫,然后到了父王的宫殿,看见他们还没散场,正在吃喝高兴的时候,有人高声喊道:“王子殿下驾到。” 大家都起来,迎接王子,萧生连忙让人都坐下,他说:“请大家吃好喝好,不要客气。” 然后大家重新坐下,继续吃喝,弘法不客气,敞开了吃喝,一点都不羞涩。这说明他们一路奔波,的确劳累;加上弘法年轻,饭量正大,在吃的方面没有满足的情况下,就很难受。 他见萧生这么受欢迎,弘法有些嫉妒,他是王子,有父母,而且地位显赫;弘法自己从小到大,只认得师父,不认得父母长得啥样,心里有些难受,原来,自己没有父母,或者有父母被父母抛弃,自己生来就是没人要的孩子,不是师父收养并且养大,自己可能早就被野狗或者野狼给吃掉了,幸亏遇到天一道长。 萧生生长在帝王家,当然出身高贵,皇室血统,比弘法这样的不知道来历的,当然要好得多,弘法知道自己的来历,他气就气在这里,没有萧生的出身,也没有萧生的地位。弘法要是输,就输在起跑线上,另外,也在乎上苍的特别眷顾与否,上苍要是眷顾,就会给他很多悟性,让他更加明白怎样行事为人,怎样在道法上多一些长进,上苍要是不眷顾,你就是拼了命去努力,也是白搭,看上苍的意思,不是看人的想法和愿望了。 弘法暗地里生气,不过,看到丰盛的食物,气也就消了一大半,回头想想,不是萧生,怎么可能在王的宴席上吃东西呢? 弘法倒了一盏热腾腾的奶茶,双手递给萧生,说:“不好意思,以前总是对你吆五喝六的,指挥来指挥去的,你也不要介意,我比较笨,比你先来的,从小都跟着师父学,到现在还没出师,你来了不到一年,就顺利出师,看来,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在学道方面,我的确要向你学习。为了表示歉意,这些日子,对你存在亏欠,特以茶代酒,请!” 他说完,萧生说:“好吧,你不要这样,本来你先拜师学艺,这个不假,无论在何时何地,你都是我的师兄,这个不会变,哪怕我出师了,你还是的,你要知道,我是一个生在弯刀族部落、长在宫殿里的王子,从小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被人服侍惯了的,要我去服侍别人,还真不习惯,也服侍不好,幸亏有了你,教会我怎样去服侍别人,怎样行事为人,这都是宝贵的财富,你的作法永远值得我学习。我懂得怎样谦卑作人,替人分忧,为人着想。” 萧生一说完,弘法竟然感动得哭了,不知道是什么让他如此感动?加勒跑过来,抱着弘法,弘法才停止哭泣,弘法说:“殿下真是平易近人,真是好人哪!我算是见识了。殿下有这么好的朋友帮助他,一定会挺过一个又一个难关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是好事。” 弘法揉了揉眼睛,看到抱着他安慰他的就是加勒,很高兴,连忙问:“加勒兄,这么久没见面,一向可好?” “好,很好,真过瘾,在前线杀敌,真是痛快。不过,你们一路还算平安吧,我们没回来多久你们就到了。路上没有遇到妖魔鬼怪拦路虎吧?”加勒问。 “拦路虎倒没有,妖精倒遇到一些,不过,全部都成了王子殿下的手下败将。”弘法说,弘法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没有一点斗气的样子,也丝毫不生气,这么个态度,倒令人有些吃惊,不知道弘法到底是怎么了,有时阴,有时晴的,有时风,有时雨,很有意思。 “那就好,加勒也在担心,没有加勒在场,殿下是不是会吃亏。现在看来,有力气还是有局限的,不见得有力气,就一定会战胜妖怪,更重要的是看有没有精气神的。如果有捉妖术,不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加勒说。 ------------ 第157章 投缘 第157章投缘 弘法对加勒一直很看好,两个人很投缘,对于加勒,他倍加尊崇,觉得加勒就是天使,专门来让人敬仰的,但是,加勒却在师弟萧生的手下当差,被当成奴仆,吆来喝去的,成何体统?当他心中那个神落魄不堪,沦为别人的奴仆的时候,那种心情,那个滋味儿,简直难以言表,这是什么世道啊,不该当主人的,却在高位坐着;不该当奴仆的,却低三下四,在最底层被人奴役。 这是人的命运,从这方面来讲,弘法出身不明,也可以说是天生,天为被子地为床,天是爹来地是娘,师父带着养活大,却不知来自何方,不知去向,也就是说,自己本来就是被抛弃的人,这是难听的,也最怕别人戳到这个痛处,从社会地位来说,弘法和加勒好像都差不多,而萧生是王子,出身就高贵些,说不定以后会当上皇帝,更加厉害,天下他最大,天上玉帝最大,玉帝托他管理万民,他就是玉帝的代言人,这份殊荣,无人能比。 天底下能当皇帝的,就是他,在弯刀族部落,能当上大王的也只有他一个,其他的,都会死心塌地地帮忙的。 当然,也有乱臣贼子,党派斗争十分厉害,要想坐稳江山,还是需要一些本领的,先不说武功,单单要学会一些实用的技术,包括攻心术、钻墙术,还有捉妖术,这些是对未来君王的要求,现在基本上都安在了萧生一个人身上,可谓是古往今来神威大皇帝大国王就是他萧生了!这些事,弘法都很清楚,可是不愿意面对,而是总在质疑,总在打击,萧生很懂这个,就是不挑明,而是装糊涂。 装糊涂的王储,是未来的明君,外表越是糊涂的,心里越是明白,这是真的。 加勒走到萧生面前问候,萧生还了礼,毕竟是君臣之别,在人多的场合,还是要注意一些礼节,不能太过,特别是和中原国结盟之后,文化相互融合,各有特色,也相互影响,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两国的君臣之礼,略有变化,免得说弯刀族是未开化的民族,是野蛮民族,不够文明,其实,如果二者相互融合,到了一定的时候,都是比较先进的了非常玩美最新章节。 比方说衣服,弯刀族人为了狩猎方便,就喜欢穿短衣袖的衣服,这样弯弓射箭,骑马打猎,上下马匹,甚至打仗,都显得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的,显得拖拖拉拉的,给敌人造成可趁之机,就有生命的危险。 后来,中原国也发生了改变,从以前的袍子、长袖衣衫,逐渐改变,改为稍短一些的衣裳,这样,就显得比较干练洒脱,来去自由,伸缩自如,打仗很方便,不至于被长袍衣裳挂住了兵器或者战马啥的,都在进步。 这叫“取长补短”,很快,两国的交往越来越频繁,两国的进步越来越明显,以至于西夏有些不安,坐不住了,加上夏三爷的挑拨和鼓动,西夏王就蠢蠢欲动起来。就出现了这种情况,西夏王派兵驻扎在和弯刀族交界的不远的地方,随时过来骚扰一下,然后又迅速逃跑,然后再趁虚而入,让弯刀族部落应接不暇、疲于奔命,上一次,差点让西夏兵给俘虏或者杀害了,不是加勒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加勒很谦虚,他见萧生被仆人带到桌前坐下,他就跟着萧生,在一旁服侍他,和其他仆人一样,并不以功臣自居。 大王问:“萧生,你额娘见到你一定非常高兴吧!对你有什么希望?” 萧生说:“父王,不错,额娘见了我非常高兴,问长问短,自然感慨万千,她希望孩儿在额娘身边陪着她,但是,孩儿有保家卫国的责任,没有办法陪护她,自古忠孝难以两全,先保卫了我们国家,让弯刀族部落确保无虞,平安无事,才能回到宫中,在额娘面前,端茶递水的,好生伺候额娘,只是目前强敌犯我边境,边境的百姓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孩儿还是要去边境,为国出力,替父王分忧。” “很好,你跟你额娘说了你的打算了吗?她支持吗?”大郎紧接着问道。 “说了,她很支持,但是,说实话,她在为孩儿的安全考虑,但是,孩儿身边有这么多武功高强的人,还有通天地神鬼的人,这些师父同门,还有朋友,都会为孩儿出力,让孩儿平安地去,平安地回,不会出事,这一点,孩儿很有把握,绝对不会有事。”萧生说。 “萧生,你身边虽有那么多武林高手在帮助你,但不要松懈,也不要高枕无忧,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你要小心,不要骄傲自满,觉得自己了不起,实际上,你要小心,不要让魔鬼钻空子,要知道,魔鬼总在工作,你要加强戒备,还有努力提升个人的能力。今天,是为父为你接风洗尘的日子,闲话少说,这一路你辛苦了,为父也从你师父那里了解了你一路上除妖斩魔,功劳显赫,战绩颇丰,为父很是欣慰,但是,你千万不要骄傲自满,倒要好好地跟着天一道长继续学习,到时候他会告诉你怎么做,好,来,大家举起杯盏角觥,好好地喝,酒和奶茶应有尽有,尽情享受吧!”大郎说。 他说完,底下文臣武将都欢呼起来,弘法更是乐不可支,真是太开心了!大郎看到弘法,小小年纪,小小的个子,竟然喜欢充老大,从理论上来说,他先拜了天一为师,这个不假,但从实际情况看,他其实是天一的儿子,要说学道法,这么多年,还是老样子,根本没有多少进步的空间,也许是压根就没有进步。其实,学道是需要天生的条件的,这个是正常的,如果天生的资质不行,也就算完了,再努力,也没办法长进。 这些事,是加勒偶尔向大郎说起的,大郎嘴上笑哈哈,心里却在琢磨,这个弘法,为什么要这样? 要说这些细节,应当是格桑说才对,格桑是姑娘,一般来说,姑娘的嘴巴碎一些,喜欢说话,可是,格桑和萧生生活的时间,远远没有加勒的生活的时间多,加勒十分了解弘法和萧生,格桑喜欢跑来跑去,像闪电,又像风,来去无影踪,想追都看不到人影,不了解弘法,也就无所谓再告状了。 ------------ 第158章 香火 第158章香火 萧生和加勒投缘,是因大郎从民间选出的优秀的保镖,来保护萧生,因大郎就这么一个儿子,需要格外小心,万一有个闪失,大郎的香火也就到此中断。 在保护小萧生方面,大郎没有麻痹大意,除了加勒是萧生的贴身侍卫以外,又加上一个闪电女侠格桑,她日行万里,瞬间可以到达,白天在京都工作,晚上回到自己的部落的毡房休息,陪着爹妈,没有要紧的事的话,她能每天回家陪着她的阿爸阿妈,从孝敬父母来说,格桑做得最好,从常回家看看来说,格桑是世界第一,还没有谁会超过格桑回家看父母的频率。 于是,小格桑也成了萧生的好朋友,加上萧生的师父也有几个,武术也学了不少,加上他本身素质不错,悟性也高,身体健壮,具备自我保护能力,后来有了这个天使子加盟,成为加勒的好朋友,很奇怪,这个加勒真的成了大家都喜欢的朋友,无论是小道士弘法,还是半人半神的天使子,都铁了心喜欢跟加勒一起玩,倒不是因为加勒力气大,当时,在高原上力气大的人的确有不少,像加勒之所以能得到大家喜欢,极有可能是因为加勒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杀人,也是自卫,绝不会在敌人丧失进攻能力的时候,还将敌人杀死,带着故意去杀人,就是犯罪,就是谋杀,像加勒除了自卫,不会去谋杀上苍所造的人。 吃喝总有结束的时候,果然,吃喝过程中,大郎安排歌舞,还有壮士们表演摔跤,看上去很热闹,弘法非常兴奋,高兴地大叫,天一几次制止,当时有用,消停了一会儿,可是没过多久,他又管不住自己,又开始欢呼起来,像他这样的年龄,凡事都不用操心,饿了就吃,渴了就喝,高兴了就欢笑,心受了委屈就哭,泪水想流就流,不用担心憋坏了,总之,弘法有很多的渠道可以发泄情绪,当然,这和学道有一定的冲突,弄不好会影响进步随身携带二次元最新章节。 大郎见天一有些不感兴趣,突然想到,道长不喜欢热闹,再说经过长途跋涉,一路除妖,大家都需要好好休息,要说不想休息、玩兴正浓的,就是弘法,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想玩下去,少数服从多数,就宣布暂停宴乐,各自回自己的地方歇息。 天一很支持,为了不冷东道主的心肠,他只有忍着,等有了机会,再向大王提出告退的请求,果然,大王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就宣布了,大家都很支持,弘法却撅着嘴巴,有些不快,不过,天一数落他几句,他就老实了,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就跟着师父,在奴仆的带领下,到了自己的住房,安排住下。 萧生没有过来,他已经回到家,肯定不会住外面,一定会住在皇宫里面,哪怕皇宫再简陋,也是皇宫,住在里面,地位当然不同。那皇宫就是萧生的家,到家了,还不睡在家里,还需要睡到外面吗? 当晚,大王没有到王后那里睡觉,而是要求萧生和他一起睡。因为大战在即,和王后的亲密接触,根据战事的需要,做一些调整。目前,战火已经烧起,就需要男人来应对这样的战火,萧生是男人,是整个部族的接班人,需要付出努力,在这时候,就不能被一些杂事弄得失魂落魄的,仿佛找不到北似的。大郎已经领教过西夏兵的厉害,不过,大郎现在信心猛增,要知道,战火既然烧起,就有熄灭的那一天,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预备好未来即将发生和已经发生的事情,绝对不要掉以轻心,上了西夏贼兵的当,那可就麻烦了。 当晚,父子俩抵足而眠,一边睡,一边聊着国家大事和即将发生在家门口的战事,对外友好结盟的有,跟着针锋相对的也有,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但是经再不好念,也得念,谁让部族的神要选择大郎、选择萧生呢?还不是代理神的旨意,带领他们走出火坑吗?还不是要解救他们到安全的地方吗? 想到自己身上的重任,萧生感到可怕,不过,在大郎的支持下,相信部族会越来越好,和中原国的关系也会越来越好的。谁要是侵犯弯刀族部落,就要让他有来无回。 父子相互鼓励,在人前,要注意礼节,行君臣之礼,在宫里,君臣之礼就免了,以父子相称,非常惬意,大家都很开心,觉得非常有意义,不至于越来越生疏。萧生小时候总是撵着大郎,大郎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一般来说,孩子越小,越离不开娘,更加和娘亲近,可是萧生偏偏不是这样,越是父王,越要跟随,倒冷落了额娘。 萧生也不喜欢女孩子玩的东西,倒对刀枪棍棒非常感兴趣,这可能和男性荷尔蒙分泌多了有关,男性的基因要多一些,女人的基因要少一些,看到这个结果,大郎感到非常欣慰,要知道,这是大郎皇家的香火,一切都要围绕小王子殿下萧生来转,为了小王子,大郎可以舍弃很多东西,甚至生命,他都舍得,只要对殿下有好处,大郎愿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萧生可能太累,就和衣睡了,当然,大郎也就不再说话,他本来还想和萧生说话的,可惜萧生太累,已经开始打鼾,大郎只好作罢,不想破坏了小王子的美梦。 大郎还有千言万语需要讲出来,可惜萧生已经入睡,只有等下一个机会了。 当晚,大郎还在思考将来的事,他有罗格长老帮助,在他旁边帮他出谋划策,甚至也能掐算天文地理,罗格是弯刀族部落的先知,有了罗格,大郎要少走很多弯路,另外,大郎的命运的走势,罗格基本能看清楚,大郎不想听,可是,罗格喜欢说直话,喜欢竹筒里倒豆子,噼里啪啦的,干脆利落,也喜欢窄巷子里扛竹竿,直来直去的,不喜欢做事拖泥带水的,不喜欢虚伪的。在他周围,还好,人们都惧怕部族的神会来审判,结果,只要是弯刀族的人,只要有纯正的信仰,就不会去做坏事,不用担心尔虞我诈,反倒对修真更重要,对自己的修炼也有好处。 大郎这样想着,觉得用自己人还是放心的。另外,他还在考虑怎样才能让萧生发挥得更好,在这次西域之战中,能站稳脚跟,打一个漂漂亮亮的大胜仗,以雪旧耻,让自己的名声得到传扬,从而为萧生登基作王打下良好的基础。 ------------ 第159章 出发 第159章出发 大郎这样想着,没有个结果,昏昏然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大郎已经醒了,人到了这个年纪,是睡不着的年龄,不像三十岁以前,怎么也睡不醒。这是一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人有了依靠,就不会主动去操心,人没有了依靠,凡事都要靠自己的时候,就会发掘自身的能力,将所有的潜能都发挥出来,否则,真的没有谁会来拯救。 大郎看着从窗外透进来的晨曦,他踢了踢萧生,萧生没有动静,看来很累了,这时候最需要的是补觉,在平时,都是很早就起床练功的。 大郎踢了萧生,他没反应,后来,大郎想到了他很疲倦,就没再踢他,萧生突然坐起来,说:“哎呀,父王,我起晚了,如果这样下去,岂不要被敌人活捉去了?” “我儿,不要害怕,有父王在,他们不敢对你怎么样?”大郎说。 “父王,你的年事已高,儿已经长大,应该反过来保护父王才是。上一次父王被西夏兵围困,儿没能赶上救援,心里的确不安,这次回来,有什么事,就请父王吩咐,儿一定竭力完成,以报答父王和额娘的养育之恩。”萧生说。 他们说着话,门外有人敲门,问:“大王,起来了吗?我们可以进来了吗?” 大王一听,哎呀,这不是罗格长老吗?还有谁?竟然说我们?他想看看究竟,就说:“起来了,进来吧。” 进来的人中间有一个就是罗格,还有其他大臣以及一些部落的首领,他们要想及时赶过来,起码还需要提前起床,看来,当大臣宰相和部落首领的,一点都不能偷懒,这不,一大早就来了,为的是什么事呢? 大家坐定,大郎穿着睡衣就起来了,罗格已经习惯,萧生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他马上就明白过来,弯刀族人虽在学习汉人的礼仪文化,可是,传统还没丢,穿着睡衣见客,证明比较随意,给来者没有什么压力。 罗格说:“大王,情况怎么样?” “本王还想问你呢?”大郎说。 “不好意思,昨天我走得早。对于热闹场合,老夫还是比较忌讳的。”罗格说。 “是这样的,他们打算去边境看看还珠之诱拐未遂。”大王说。 “边境很危险,大王,殿下去,令人担忧。”罗格说。 其他人也在一旁附和,算是附议,都是为殿下担心。 “不用担心,诸位皇叔、各位臣工,不用担心萧生,萧生已经经历了很多,汉人有一句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还有一句话,叫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主动,总是被动,肯定会吃亏。我们人多,地广,西夏兵就是来了,也让他有来无回,就是来攻打我们,我们也能把他们引入无人区,让他们###、渴死、困死在里面,要知道,我们的部落,有很多的无人区,就是有名的死亡之城。”萧生说。 “没错,殿下长大了,也学了不少本领,现在正是学以致用、积累经验的时候,要加油,不要胆怯,在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本王非常欣慰,也不担心王子会出事,况且他有仙人天一道长辅佐,又有奇人加勒和格桑跟随,一般没问题,本王高枕无忧,诸位也要放心,在后方好好准备,带领百姓,准备战斗,确保百姓安全。”大王说。 他处处为民着想,深得民心,大家听了大王的话,心里很得安慰,看到小王子的进步,也明白啊的决心,更加受鼓舞,真是虎父无犬子,养儿不在多,一个顶十个。 罗格长老说:“老夫预测,王子殿下去,没有问题,尽管去吧,我们的神,在天上垂顾,又有天使天军,在保护着我们的希望,我们的王子,就像雄鹰翱翔在蓝色的天空,和它相伴的,是洁白的云朵,还有凛冽的风,这些都是雄鹰的良师益友,也是密不可分的伙伴,一定能帮助雄鹰在蓝天生活,并且是百鸟中的王,大家心中的偶像,一定能将我们部族保护,不会掉一根毫毛,一定能让大家清楚,有了大王,有了殿下,加上我们众人的努力,一定会排除万难,得到最后的胜利。” 不愧是长老,说气话来很有鼓动性,大家都觉得已经胜利了。 “诸位,不要担心,这次去,只是去探访边防兵,不是真正地打仗,如果有西夏兵来袭击,也不用怕,估计是小范围的战斗,不是全面战争,不用担心这个问题。还有,刚才忘记说了,实际上,我国已经和中原国结盟,西夏没有,我们背后有大国支持,更不用担心。还有诸多小国,当然,他们也会站在正义一边,一定会支持我们,正当防卫是必要的,不会受到谴责,侵略别的国家应当受到谴责,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加强团结。汉人讲,天时地利人和,看来,我们都占全了,打这场仗,已经能够打赢。”大王说,满怀信心地,目光炯炯有神,不是因为晚上睡的时间少,也不是操心国家大事,单单为了自己的家人,为了萧生,他就充满了希望,这是爱的力量使然,不是爱的力量,他也无法起五更、睡半夜,日夜操心了。 罗格说:“不好意思,这么早来打扰,事情已经弄清楚了,这样吧,我们暂且告退,不知道小王子什么时候出发,等出发的时候,我们再来送行。” “可以啊,可以,没问题。”萧生说。 大王在这个时候,心里琢磨什么时候出发才好。想来想去,他问:“我儿,什么时候出发呢?现在就给各位臣工说说,免得他们翘首以望。” “父王,这个要和师父商量,不知道他是什么意见,不知道他修炼到了什么程度。可以去问问再说。”萧生说。 自从学道以来,萧生懂得发扬民主了,况且这次出行,是要师父一起去的,萧生虽出师了,可师父还是师父,这个是永远都存在的,不会因为出师有任何改变。 大王说:“行,那就开始洗漱吧!来人,哦,不,不,诸位爱卿,你们还有事么?如果没事,等确定了出发日期,再行通知你们吧!” 大王穿着睡袍,面部上长有大胡子,虽没有穿铠甲,也没有拿刀剑弓箭,仍显得非常威严,这种王的行为举止,恰恰证明了他能够统领一方,给万民造福的能力和魄力。 ------------ 第160章 失礼 第160章失礼 萧生见大王歪着身子,罗格长老和其他大臣都一一退出了宫殿,萧生说:“父王,我们这样见臣工,是不是有些失礼啊?” “失礼?”大郎问。 “失礼,就是说,没把对方当回事。”萧生说,“在中原国,非常重视礼仪,坐有坐的礼仪,走路有走路的礼仪,说话有说话的礼仪。干什么都要讲礼,说是要合乎中道,不知道父王听说过没有?” 听了萧生的话,大郎哈哈哈笑道:“孩儿,你是在中原国呆的时间长了的缘故吧?我经常这样见大臣,为父已经老了,不讲究那些虚伪的礼仪了,人一老,人心也易老,在老之前,要留给后人好印象,可是,为父现在有些力不从心。这些都是为父身边的亲信,都习惯了,有时候为父在马上办事,有时在床上,甚至有时候在如厕的时候,还是有人问事,为父都要一一解答,或者听臣工报告事情,这些都不拘泥于形式,不讲外在的形象,为父年事已高,他们都能理解,当你执政的时候,再多讲究一下吧。噢,哈哈哈哈……” 萧生想想,也有道理,父王的亲信就是这样,见怪不怪,父王也懒得弄那些虚套,不过,要想提升部族的地位,有时候还是要注意一下啊,免得当成别人的笑谈。 萧生起来后,有人过来帮忙,萧生说:“你们都下去吧,我自己能行。” 大郎一见,说:“我儿,既然你要向中原国的皇帝学习,那么,就要懂宫里的规矩,要习惯于接受宫人的服侍,不要事必躬亲,啥都让你来做,这样不好吧?为父这一代就算了,要看好你这一代。” “父王,不要忘了,我还是天一道长的徒弟呢。道士,是出家之人,凡事都是自己做,另外,还有照顾老弱的义务。孩儿从道士到殿下,再从殿下到道士,角色不停地转换,要知道,孩儿是需要自力更生、男儿当自强的,不要这样总是依靠父王和额娘,有了父王和额娘,才有萧生,但是,父王和额娘给了萧生的生命,但是,剩下的路都要孩儿自己走,不能老是依靠父王和额娘,父王,你说是吗?”萧生说。 大郎听了,很有道理,瞧这个小子还真长大了啊!再也不是那个懵懂少年,现在是青年,嘴角的轮廓很清晰,额头很饱满,鼻子也周正,脸色红润,完全是有为英勇的青年才俊、英雄典范,要是这么走出去,是整个民族的骄傲和希望。 大郎哈哈哈大笑,不知道怎么了,在儿子面前,他总是很开心,本来他的性格豪爽,凡事都看得开,就像打狼一样,非常得心应手,不打狼,心里不舒服,打狼,心里才得意,只有打狼,才能体现出个人的价值,才是英雄,心里才痛快太玄经全文阅读。当每消灭一匹狼,就好像看到多了一群羊,他心里那个乐啊,无法言表。对待狼是痛恨的,对待敌人也是。 这倒好,父子两个谁都说服不了谁,都是差不多的,一个歪着身子待客,一个自己动手洗漱穿衣,帝王家和平民家都差不多,没有什么神秘的,因为帝王带着使命来的,因此给人以神秘感,平民人数众多,帝王看不过来,也有好奇心,像这样双方都存在疑虑,自然,时间长了,总觉得有些问题,可是,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就出在缺少沟通和交流上。 大家都住得比较分散,一户人家,就管一大片草场,一眼望不到边,简直太远了,走起来,要走很久狠久,最后才到达,看清楚帝王家的,很少,只是从当地头目那里了解一些,头目真正知道帝王的不多,有时候听到的不如看到的,看到的不如听到的,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即便是同一件事,看的角度不同,自然有不同的观点。 萧生洗漱完毕,大郎安排了今天的事,然后要去打狼,萧生不去,大郎带了一帮人就去了,走的时候交代说:“我儿,我打了狼就回来,你今天可以好好休息一下,然后去找天一道长,看他休息好了没有,如果休息好了,你们就商量一下以后的事。” “好的,父王,放心吧,我会立马去做。”萧生说着,“父王,你要小心!” “放心吧,为父现在还打得动狼,趁着有力气,多打狼,好保护羊群的安全。”大郎说,然后离开了。 萧生见他大郎跨上战马,后面跟着一帮人,向着远方跑过去,扬起了漫天的灰尘,萧生的眼角渐渐湿润,心想,这是什么季节?怎么还有风沙,竟敢迷了我的眼睛! 这时候,弘法跑过来,他说:“师弟,师弟!” 皇宫里有人嗤之以鼻,还有摇头的,弘法好像意识到了什么错误,连忙纠正说:“萧生道长。” 他这一嗓子,喊得萧生很不自在,这是怎么了?平时听惯了弘法的声音,总是喊“师弟,师弟”的,现在倒喊起来道长,仿佛把他喊老了。 弘法还算见风使舵,看到了萧生,萧生也不怪他,就释然了,没有什么压力。 萧生问:“怎么了?有事吗?” “哎呀,道长,不好了,师父非要这个时候走。”弘法说。 “怎么了?是不是你把师父惹气了?”萧生问。 “没有,早晨我不想起床,师父就骂了我,我想,反正也骂了,干嘛还要起床,于是就继续睡,师父就生气了,硬是要走,我立马起来,并向师父赔礼道歉,还是不行,没办法,我才来找你,求你帮帮忙,我还没准备好,到哪里去呢?”弘法说。 “哦,原来如此!行,我知道了,你先回去,稳住师父,我随后就到,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萧生说。 “行,我马上就去,看看他,这时候说不定正收好了东西,在套牛车呢。”弘法说。 “你去吧,快去,我马上就到。”萧生说着,赶紧穿上靴子,命人备马,然后骑马,赶到了天一住的毡房。 奇怪,毡房里是空的,他到处走了走看了看,还是没发现,正在纳闷,才发现从毡房后面走出来两个人,萧生定睛一看,是天一道长和弘法。 弘法说:“师父,以后我改还不行吗?” “不行,你说过多少次了?说改,一定能够改正过来,但是,到时候又不能控制自己,还是老样子,你让我怎么相信你呢?”天一道长看起来很生气,说话都粗声粗气的,这倒是很少见的。 ------------ 第161章 动身 第161章动身 天一发脾气,倒是很少见的,要知道,天一道长可是好脾气。自从萧生拜师以来,还没见过他发过脾气,特别是对自己的徒弟,就像自己的儿子的人发脾气,更是少见。 这时候,萧生上前,向天一行了礼,说:“师父,为何恼怒?” “为了弘法。”天一说。 “师兄?他怎么了?”萧生问。 “他昨晚在宴席上就有些不听话,乱吃乱喝一气,晚上吃那么多干什么?将为师平时的教导全部忘到脑后了,这还像话吗?”天一说。 “原来是这样!师父,昨天是父王为我们接风洗尘的,说了要放开了吃吃喝喝,这是父王的命令,他也没有越轨啊!”萧生说。 “就是啊,师父,徒儿不敢越轨,不敢越雷池半步,总是循规蹈矩的,哪里敢不听师父的话呢?”弘法见萧生替自己求情,他赶紧补充道,他的补充,让天一看出来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有点过分的话,就赶紧改正,如果提前改正,也就不用担心继续错下去。 天一听了这两个徒弟的说法,又运用心思,运用心力,进入他们的内心,看出他们说的,都不是虚伪的,他所运的气一结束,就说:“这次就算了,从此以后,你不要再叫萧生为师弟,你看看你有多大,他又有多大,不太相配,别再喊这个师弟的名字,好好地称呼他为殿下吧,他这次到弯刀族部落,就要留在这里,不会再去中原国,说不定以后会见面,也不一定会见面,因此要珍惜现在的光阴,明白了吗?” 天一的吩咐再清楚不过了,弘法说:“师父,徒儿知道了,以后在吃喝方面要有节制,不能只顾吃喝,忘乎所以,不知道自己姓啥叫啥了。还要请师父多多批评指正,没有师父的指点,徒儿就无法进步。无法进步,就不能助师父一臂之力。” “少贫嘴,你要多做少说,才能让师父省心,师父巴不得你早点出师。为师一生只收了你们两个徒弟,再也不收新徒弟了,但是,为师希望你们收徒弟,让师父平生所学,都能够传扬下去。”天一说。 看看天一略有松动,没有要走的意思,但为了表示尊重,萧生问:“师父,你说说看,啥时候我们去边疆啊?” 天一想想,大家都已经歇息得差不多了,年轻人,就是再累,好好睡一觉,第二天,照样是生龙活虎的,精力充沛。自己也不需要动气,刚才实在是想到昨天弘法太贪婪,不知足,暴饮暴食、暴殄天物,实在是一点都不尊崇道家的规矩,实在没有办法,攒够了,一起爆发。 当然,这件事也让天一露出了不好的一面,他很想得到大家的肯定,可是做出来得不到人们的肯定,像这种情况下,还是凭着血气在行事为人,这就不对了,略有欠缺随身携带二次元。 这是天一道长跟神仙的有差别的地方,如果改掉这个,说不定就成了神仙,这一步如果改正,就是神仙,没有改正,就还是凡人。 天一说:“好吧,为师想尽快动身,但是,今天动了肝火,使得修行退了步,为了将后退的部分给补起来,我还是需要修炼一天,等后天再走吧,这样,大家可以好好休息休息,等到了后天,再一起出发。现在是非常时期,要是在平时,为师需要修炼三到七日,才会动身,因为西夏不会等为师来修炼,越是在修炼的时候,越有很多考验和试炼。” “师父,修炼和试炼有什么区别?”弘法见他师父有所缓和,为了表示勤学好问,就赶紧问了。 “这么肯思索,是好事。为师告诉你,修炼是来自内心的,需要修正自己,锻炼自己;试炼是来自外面的,包括妖魔鬼怪,也包括各路神仙和真人,这些内外的差别,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天一说。 说完,弘法似懂非懂,不过,他不敢再问,如果再问,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一旦进去,就会陷入十分痛苦的思索,那一点都不好玩,赶紧要撤出来,否则就像陷入了泥潭,无法自拔,只有越陷越深,越动弹越往下陷,最后肯定会让淤泥淹没头顶的,是聪明人,就不会再往下问。 天一整理好了行装,但是,被萧生一问,就改变了主意,决定后天再走,今明两天准备,后天出发。 萧生听从师父的安排,他就辞别了师父,天一和弘法和好如初,弘法继续在天一身旁服侍,萧生自去忙碌。 萧生找到赶车的车把式,他正在整理牛车,萧生说:“师傅,你辛苦了。” 那车把式一边给牛抱草料,一边说:“不辛苦,不辛苦,想不到道长是王子殿下,非常厉害啊!” “我不厉害,要说厉害,还算我师父厉害!”萧生说。 车把式给牛抱完了草料,然后拍了拍身上的渣滓、草根草叶啥的,看着萧生,萧生问:“师傅,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动身。” “动身?去哪儿?”车把式问。 “一路向西,去我们部落的边疆。”萧生说。 “哦,去边境啊?”车把式问,看起来有点不安。 “是的,去边境。”萧生肯定了这个答案。 “听说边境要打仗了啊,上一次大王不是被西夏兵包围了吗?”车把式问,“到那里不是很危险吗?你又是王子殿下,万一有个闪失,那怎么得了?” “先别管我,先问问你,你敢不敢去?”萧生问。 “怎么不敢?人生自古谁无死?我是中原国人,一路经历了几次死亡,都是有惊无险,顺利脱险,我怕什么呢?死过了几次,再死一次又如何?我不怕,我可以带你们去。”车把式说。 “难得你这么好的思想,真是了不起!你明天休息休息吧,我们后天动身。”萧生吩咐道。 “是的,殿下,放心吧,我劳动惯了,如果突然停下来,我会受不了的。明天也不休息,明天我要继续劳动。管他做什么呢,只要做,不停下,就觉得舒服。”车把式说。 “你真是辛苦!那好吧。你先忙着,我走了。”萧生说。 “好的,殿下,尽管放心好了,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我这一辈子,我啥都不会干,就会赶车了。只要把牛车赶好,过好这一辈子,就行了,也不图升官发财,也不图大富大贵。”赶车的车把式说,看得很开。 ------------ 第162章 读书 第162章读书 萧生一边往回走,一边在想,难怪中原国人杰地灵呢?就连赶车的车把式都这么豁达,看透了人生,看破了红尘,真是太了不起了。看来,吃肉的民族和吃素的民族,还是有区别的。 萧生走到后院,看见加勒,他正在带着天使子找鸟蛋呢。 加勒看见萧生,连忙跑过来,问:“殿下,这么清闲!” “是啊,昨晚和父王同榻而眠,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什么时候起床的,竟然忘了练功,真是的!”萧生说。 “你们父子长期不见面,见面后有说不完的话,肯定要说个痛快,可惜,你辜负了你父王的一片心,大王年事已高,正憋了很多话,想当面跟你说,可惜你太疲倦,睡得很沉,没办法听到大王的谆谆教导。”加勒说。 “你先别说我,我来问你,你回家了吗?”萧生问,他就是不服气这一点。 “我当然回家了,这个我做得比较到位,我每次从外面回来,都要抽空去看看我的阿爸阿妈。这次回来,时间更多,你还在路上,我就跟大王请了假,大王很支持,希望我在家多陪伴阿爸阿妈,可是,我掐算着你就要到了,在家只呆了三天,就回到了王宫。在王宫一边练武一边等你。”加勒说。 “你还真够意思,不错不错,你大概很想知道,是什么导致我们在后面迟迟不到的吧?”萧生问。 “你说什么?这还用问吗?昨天不是说了?其实,一是牛车慢,二是殿下你边走边捉妖,耽误时间是很正常的。”加勒说。 “你说的没错,的确是这样,说起来我出师了,可是我心里没有一点底,不知道会不会带徒弟或者带学生,像我现在的功夫,恐怕还不行,仍然需要锻炼,经过勤学苦练,也许会让自己的水平的得到提升。”萧生说。 “你不要太谦虚,其实,现在世上有很多人都不如你,可是,牛皮比谁都会吹,一般来说,很多人都不注意自己的言语,要知道,人的语言是带着能力的。就像儿子说了话,当父亲的就会记在心里,当儿子忘了的时候,父亲还记得,当儿子听话的时候,父亲就会满足儿子的需要。”加勒说。 “不错,你的这个比喻比较合适,说老实话,这是真的,要知道,我肯定知道语言带着能力,只是还没有习惯吹牛,要是习惯了吹牛,就是不吹牛,也会浑身不自在。“萧生说,”你清楚,我是多么希望人人都不吹牛,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多说一句,就不是事实,就是撒谎,就是那恶魔的作为,在将来就要受审判校花保镖全文阅读。” “你说的太吓人了,我们还是说一些比较平缓的话,免得因为语言带着能力,让人变得忧心忡忡的,这不是一个办法,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事,就是不说话,沉默是金,是很有道理的,可是,很多人都误解,认为沉默是懦弱的表现,殿下,你看看,我是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加勒问。 萧生还没回答,就看见有人跑过来,说:“好消息,好消息!” 加勒拦住那报喜的人的去路,那人本来想跑开,可是无处可逃,只好站在那里,接受询问。 加勒问:“怎么是慌脚猫一样的人?你这是干啥去啊?” “报喜啊!”那人眼睛一瞪,脖子一歪,看着加勒,想打又没有加勒有力气,想要挣脱加勒的手,也是动弹不得。 他没有办法,喘着粗气说:“好哥哥,快让一条路好吗?我要去报喜!”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你这是想要干什么?报喜,不在王子殿下面前报喜,还到哪里去?”加勒问。 “哦,殿下在这里,我多有冒犯,向王子赔礼道歉了!”那人倒挺乖,赶紧对萧生赔不是了。 “算了,不追究你的责任,以后跑路看着点,不要只顾着高兴,望天不看地的,到时候摔跤了都不知道。”萧生说,“哦,我差点忘了,你这是急匆匆地向谁报喜呢?” “是王后,大王出师大捷,很快就打死了一只壮年的狼,非常爽,那狼竟然向大王跑来,大王手到擒来,将狼一刀毙命,直接扎中狼的脖子,鲜血喷射了大王一脸,大王一边擦着血,一边哈哈大笑,连说是好兆头好兆头,这次殿下到边关,肯定很顺利,因为在出发里,遇到了狼,杀了狼,就有狼血,狼虽然本性不好,可它的血是鲜红的,算是红红火火的预兆。”来人滔滔不绝地说。 “看来,大王派你回来报喜,是没错的,真是太好了,把事情说清楚了,十分难得。你下去吧,快去给母后报喜。哦,等等,请告诉我,父王现在在哪里?”萧生说。 来人很听话,他说:“小的这就去给王后报喜。大王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好,你下去吧。”萧生吩咐道。 萧生见他骑着马跑了,想想好笑,真是奇怪,他骑着马呢,怎么会听加勒的话,甚至连马都听加勒的,说停就停,好像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拉扯着马匹。 要是那人从马上摔下来,不是自身出了问题,就是马出了问题,马出了问题,就要对马进行修理,让马变成一匹健康的马,等到再有人来骑马的时候,不至于还有人从马背上掉下来。如果马无法修理,无法康复,那么,就是一匹病马,看起来还是一匹马,可是事实上,已经没有马的功能,上去一个人,掉下来一个;上去两个人,就会掉下一双人。 这不是人的问题,就是马的问题,哪里出问题,就解决到哪里;当然,人和马都健健康康,就不会出什么岔子,事情会解决得理理顺顺的,大家都喜欢看到这个结果。 来人跑开后,萧生对加勒说:“你看,人们都喜欢报喜,不喜欢报忧,但是,内心充满希望和喜乐的人,就像一杯子甜水,无论怎样晃荡,飞溅出来的水滴,没有一滴是苦的。” “殿下,你读的书多,说得很有道理,加勒怎么就说不出那些话呢?看来,书到用时方恨少,殿下要多帮帮我啊!”加勒说。 “尽信老实话,读书不要读死了,不要死读中的知识学以致用,这才是写书的人的本意。”萧生说,他对加勒说-< >-来,加勒年轻,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新东西,希望加勒能听进去。 ------------ 第163章 磨刀 第163章磨刀 这里萧生在给加勒讲道理,他所讲的加勒似懂非懂。加勒说:“殿下,你就别说了,说了我也不懂。要是遇到强盗,你跟他讲道理,费不费劲儿?我不是强盗,都听得不耐烦。强盗要的是钱,没钱,他就要命。还将道理,强盗不耐烦听,干脆来真的,打一顿,谁赢了谁是哥哥,比讲道理要强得多。” “道家以讲道理为自己的特色,要叫人讲和平,也就是平和,运气,放宽心态,调整情绪,要的就是这个。不要害怕,三尺高头有神灵,讲道理讲不通,就会拳脚相向,或者是刀光剑影。”萧生说。 “殿下,你说得对,和强盗没有什么道理好讲的,要知道,有些人就是这样,敬佩君子,是因为君子讲道理,敬佩小人,只能亏欠自己的敬佩,宁愿和聪明人打一架,打完之后,会消灭了冤仇,因为聪明人讲道理,知道为什么打架,消除了误会,心里不再记仇,早晚还是喜乐的;不要和小人吵架,和小人吵架,就等于降低了自己的身份,那些小人,越吵越苦恼,还不如不吵,落个心安理得。”加勒说。 正说着,后面有一群人出现了,骑着大马,穿着短衣,背着弓,右边腰间的箭囊里放着羽箭,左边腰间挎着弯刀,几乎个个都是这般装束。左手拿弓,右手取箭,然后再将羽箭搭在弦上,再将羽箭射出去,当然,在遇到狼或者敌人的时候,在远距离作战的时候,会射箭出去;在近距离作战的时候,就用弯刀。弯刀是整个部族的生命和灵魂,连睡觉都带着弯刀。 弯刀的韧性好,已经是弯曲的,抗击打,抗力量,还有锋利无比,轻者伤,重者死,全凭手和臂膀的力量,用力,就会让狼或者敌人死;不用力,对手就会伤,丧失反抗能力。 看着这群队伍凯旋归来,萧生一眼望去,不是别人,正是父王,后面的马背上横放着一匹狼,嘴巴张着,呲牙咧嘴的,嘴角淌着血,四脚垂下,趴在马背上,随着马走路,一晃一晃的。 “哈哈哈哈,我儿,你来接本王了?”大王在马上看到了萧生,对着他喊道。 “父王,孩儿在安排未来的行程。”萧生说。 “什么?你们安排好了吗?”大郎问。 “父王,刚才孩儿问了师父,他说他后天出发。”萧生说。 “后天出发?好,好,那本王回来得还算及时。走,回宫里再说。”大郎说。 萧生跟着大郎一起回宫,他见加勒有些不愿意,扭头就问他:“加勒,你不想回宫吗?” “殿下,我就不去了,我现在要带天使子去吃饭。”加勒说。 “行,你去吧绝色女王最新章节。”萧生说。 加勒点了点头,向大王行了礼,然后迅速跑开,他带着天使子去找鸟窝了,这里的萧生跟着大王回宫议事不提。 再说加勒在附近竟然找不到一个鸟窝,就想到了山上。这里竟然没有树,没有树,鸟就没办法做窝,没办法做窝,也就没办法找到鸟蛋。 想来想去,他觉得还是要山上,可是,山离这里很远,要想去,必须要有鲲鹏或者大鸟来带动,否则就靠马匹,无论如何也不行。再说,马爬山能力也稍微差劲儿,不像那个云豹,能在山上窜来窜去的,就像在平地。也不像山林中的老虎,在山上奔跑,就像在平地上玩耍,身手矫捷,动作十分迅速,就像一阵风。 他对天使子说:“怎么办,兄弟?” “那还怎么说?飞呗。”天使子说。 “等一等,看看周围的动静再说,不要被人看到了,都过来围观。那就不好了。汉人区有人说,树大招风,就是这个道理,不要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否则就麻烦了。”加勒说。 “好,听你的,大哥,你见多识广,应该是这样的。”天使子说。 说完,加勒跑到一个低洼的地方,看看周围没有人,就对手上的指环说:“来吧,兄弟,快,抓紧时间,说不定他们殿下马上要召见我。” “好嘞!”天使子说着,迅速从加勒的手上褪下来,就地一变,成为一只大鹏,加勒跳了上去,加勒一离开地面,就会变得非常轻巧,当然,因为断绝了大地的联系,地气无法上达他的身体里,也就减轻了重量,也没有了力气。 等加勒一坐好,天使子变成的大鹏的脚爪使劲儿一推地面,大翅膀扑棱棱一展开,上下扇动,地面上的灰尘腾飞起来,加勒说:“快飞,灰尘来了,呛人!” 天使子没说话,“腾”一下飞起来,然后朝着远处隐隐约约的高山飞去。 天使子一上到空中,其它鸟纷纷避让,但是后面跟着一只鸟,黑色的羽毛,像一只大乌鸦,加勒回头一看,是一只黑色的老鹰,它紧紧跟着大鹏,没有回头的意思,加勒心想,这是一只什么鸟?竟然不怕死,一般的鸟见了大鹏,立马躲开,不敢打交道,这样一只傻鸟,还往大鹏的利爪上碰、向大鹏的尖嘴上闯吗? 不是傻鸟是什么?加勒向那只老鹰挥手,意思让它快逃生,大鹏只是吃鸟蛋,不伤害活鸟,如果鸟蛋已经孵出了小鸟,或者即将孵出小鸟,天使子是不吃的,吃了等于屠杀生命。 对于那些新鲜的鸟蛋,天使子十分青睐,这种食物的单一性,也让加勒增加不少麻烦,无论走到哪里,都要留意一下树,或者房檐,因此,总是往上看,怪不得格桑总是说加勒,以前还行,平易近人,还懂得谦卑自抑,现在变了,变得比较高傲,有些不可理喻。 这里面的因由,只有加勒知道,加勒还准备找个机会向格桑解释解释,话是开心符,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原来误会这么多,误解这么深! 那老鹰还在后面紧紧咬着,加勒赶不走它。对天使子说:“这只傻鸟,为什么老是跟着我们?” 天使子说:“别说话,到时候给它一点颜色瞧瞧!我现在饿得不行,不要理它,等吃饱喝足,再跟它算账。” 于是,继续往前飞,眼看前方就出现了一座大山,在悬崖峭壁上,有一个鸟窝,看得出来,那是老鹰的巢。 悬崖峭壁下面是大峡谷,完全悬空,老鹰将鸟巢建在这里,简直是一只聪明鸟,不过,很久以前,老鹰都是选择在悬崖峭壁上建立家园的,只有这个高不可及的地方,才没有天敌来偷蛋,没想到,这只大鹏是十分难对付的鸟。 ------------ 第164章 鹰蛋 第164章鹰蛋 老鹰在对面的悬崖上停下,对面山壁上,有一块石头凸出来,刚好可以立足,那老鹰停在凸石上,看着这边的动静。 大鹏在附近飞着,就是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天使子说:“这可怎么办?没地方落脚。” 加勒说:“这样吧,你飞到巢穴边上,我去拿鸟蛋,你一心不能二用,我们就这样分工吧,负责飞的是你,不能听,而且要听我指挥,我说上,你就往上飞,我说下,你就降低一点,我说左,你就左,我说右,你就往右飞,就这样,可以勉强拿到鸟蛋,要记住,不听话,或者拿不到鸟蛋,或者拿到了鸟蛋,可能在中途遗失,终成遗憾,因此,一定要小心。” “放心吧,瞧我的,你在上面可要看好啊!”大鹏说着,就听从了加勒的命令,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地,让加勒是手可以够得着那鸟蛋。 加勒已经看见了鹰巢,正要伸手去够,没想到,那只老鹰疾飞而来,眼看就要啄加勒,大鹏眼睛很厉害,早在眼睛的余光里看到了老鹰来偷袭,它立马往上飞,加勒没来得及问,赶紧抓住了老鹰颈上的羽毛,紧紧抓住,免得掉入大峡谷,那可不是玩的,一旦下去,想要活着,比登天还难。 大鹏飞上高空后,见那老鹰没有追来,而是守在了鹰巢边上,老鹰的个子比大鹏要小得多,它能在上面立足,然后护着小鹰,目光炯炯,歪着脖子,这瞧瞧,那看看,就是死守着鹰巢,一刻也不离开。 看这种情形,老鹰是要和鹰巢共存亡的,大鹏看到这个,说:“大哥,怎么办?这只老鹰为了鹰蛋,要和我们决战,不会退让一步的,你看怎么办?” “这个很好办,我们下去,等它离开了再回来。”加勒说。 “这个方法好,只是我现在非常饿,怎么办?”大鹏说。 “不用着急,一会儿就好,那老鹰刚才没有带东西回来,估计还要出去抓兔子,耐心等候,一定有奇迹出现。”加勒说。 “行,大哥,我相信你。”大鹏说。 他们就绕过了山梁朝上飞。绕过山梁的意思是不让老鹰发现他们,往上飞的意思是在避免让老鹰看到,其实很简单,老鹰一般是看地面的,习惯看下面的情形,对上面不太关注,利用老鹰的这个特点,大鹏展翅高飞,让老鹰不容易发现大鹏,这样,大鹏就可以按照计划来做了活死人的黎明:生化六道。 大鹏说:“大哥,你看它一般往下看,不往上看,不如咱们就停在它的上方的山上,一方面可以监视它飞走,一方面可以俯冲下去,拿到鸟蛋的机会会更大,你看怎么样?” “好,灵活多变,是因情况发生改变而改变,你说得对,就这么办!”加勒说。 然后,大鹏就停在老鹰正上方的山梁上,往前走一走,就是悬崖,再盯着鹰巢看,就会发现,老鹰并没有注意上方,它一直警惕地看着前方和下方,没有料到在自己的头顶上,竟然还有一支劲旅存在,准备随时发动进攻。 加勒看看那老鹰,仍是歪着脖子朝下方看,眼睛珠子转来转去的,对正前方的情况也在掌控当中,它要誓死保卫自己的蛋。做到蛋在它就在,蛋不在,它也就完结了。 果然,老鹰正如加勒猜测的那样,它没有吃东西,可能在抓捕小兔子的时候,见到了大鹏,想想不对,就跟来了。只因这只大鹏和一般的鸟,一般的猛禽不一样,太猛了,太大了,大得可以乘坐一个大小伙子,真是匪夷所思。 大鹏引起了老鹰的注意,可不是好事,于是它就跟来了,后来又逃跑了,老鹰不禁高兴起来,真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来了就来了,还逃跑,真是的!它跑了,就好了,也可以放心去找小兔子玩了。 很快,那老鹰就俯冲下山崖,借着山谷中的风,将老鹰的伸展开来的翅膀吹起来,老鹰扶摇而上,然后滑行,然后飞出峡谷,去找小兔子,野兔的腿长,有力,不如家兔,可惜家兔有笼子,鸡也能吃,在没有兔子的情况下,鸡鸭鱼都可以充饥,无论如何,只要出去,就能找到吃的。 老鹰飞走,头顶上的加勒看得清清楚楚,他对大鹏打了个手势,大鹏会意,赶紧起飞,做自由落体运动,很快,就到了鹰巢前,加勒伸手去够,一够一个,一够一个,只有俩个,加勒问:“怎么只有两个蛋?” 大鹏说:“对,就俩,拿到了没?” “不叫拿,叫偷,偷到了,快,闪人,免得老鹰回来找你拼命。”加勒说。 “大哥,不是偷,是拿好吧?老鹰回来也不怕,你看它那块头,怎么能和我打?最多只是在远处看着罢了,没有一点问题。话说回来,现在不是空战的时候,吃饱肚子先,否则真的飞不动了。”大鹏说。 “行了,快走吧!晚了就完了,那老鹰看来不是一只,有可能会呼朋唤友,弄来一些老鹰,来和你拼命,你怎么能招架得住呢?”加勒说。 大鹏也饿得慌,它见加勒在催,也没好意思不飞,在大峡谷里享用美食,恐怕被老鹰看到,那不是什么好鸟,本来喜欢偷鸡摸鸭的,还紧盯着别人,目的就是防止自己的儿女被偷走。 大鹏载着加勒往回飞,没想到在半路上遇到了老鹰往回飞,老鹰的爪上挂着一条鱼,这只老鹰也算倒霉,不知道最近是怎么了,村民家的鸡鸭都不见了,兔子倒有,可惜吃不到,关在笼子里,近不了身,就是挨近了,还有笼子,弄不好,逮到了兔子,却关住了自己。弄得吃不到鸡,倒惹一身骚。 老鹰发现了他俩,一愣,不过,没有证据,不好说什么,于是默默地飞走,等回到鹰巢一看,窝里只有羽毛,蛋不翼而飞,很明显,这蛋不是被狐狸偷走的,一定是那只大鹏,他们在鹰巢前已经徘徊良久,不是他俩,难道是悬崖飞来的狐狸不成? 老鹰转过来,就朝着大鹏逃跑的方向飞,结果越飞越远。飞了半天也没看到大鹏的影子,它不知道,大鹏早已载着加勒到了营地,然后在郊区,大鹏将加勒口袋里的鸟蛋吃了个干净,天使子吃饱喝足,这两枚鹰蛋,是天使子最爱吃的东西,真是一生何求,但愿得到鹰蛋足矣! ------------ 第165章 精变 第165章精变 老鹰没有找到大鹏,此时,大鹏已经吃了鹰蛋,即便老鹰飞来,也已经被大鹏吞入腹中,想要回来,比登天还难,何况老鹰的眼睛再好,也找不到大鹏到哪儿去了。 大鹏吃完了鸟蛋,这两个小小的蛋,就是将来的蓝天上的雄鹰啊,没想到还没出世,就为天使子服务了,做出了牺牲,成就了天使子,让天使子可以在天上自由地翱翔。 老鹰什么也没找到,哪怕运用它的鹰眼,它的接近于千里眼的鹰眼,也没找到大鹏的半根羽毛。就是加勒,也变了形象,本来在大鹏背上的时候,身轻如燕,小巧玲珑的,但是,一到地面上,就变得十分沉重,因为他和大地连接在一起,地气都是和他串通的,地气就像闪电一样,通过脚板心,可以在瞬间到达全身,全身的每个血管和神经,都被地气连通,这样,大地给他的力气,可以撼动山岳,另外,因为力气大,内心强劲有力,外在的表现自然是很不一般,看起来特别精神,就像换了一个人。 他变形了,像是精变,妖精变化多端,肉眼凡胎如何得以看见? 那老鹰的眼睛再好,视力再强,也是枉然,没有办法,它就只好像###回娘家――无功(公)而返。 吃了鹰蛋之后,加勒倒觉得饿了,天使子问:“大哥,我们走吧,前面就是营地,一排排的毡房,还有皇宫,那里有我们的殿下,走吧,去看看,看后天出发,今明两天准备得怎么样了。” “行,没问题,只是觉得有点饿。”加勒说。 “看你说的,你是不是看到我吃了鹰蛋,你有些嘴馋了?”天使子问。 “不是,我真饿了。”加勒说。 “你肯定是嘴馋了,那好吧,我给你吃,只是你不要嫌我脏。”天使子看样子要吐出鹰蛋来给加勒吃。 加勒赶紧说:“不要这样啊!我不吃鹰蛋的,谁嫌弃你脏了?不要乱说,这样吧,我们快点回去,说不定还赶得上殿下的午宴,万一赶不上,我们还可以到我父母家蹭饭吃。” “到大哥的父母家,那倒是好事,不用担心怎么去,只要我想飞,哪里都可以去,对吗?”天使子有些骄傲,话语中带着自豪的口气。 “是啊,只是不要骄傲啊,走吧,先去看看,再做打算。”加勒说着,就开始跑。天使子一见,赶紧变成了指环,迅速跑到加勒的手指上,和加勒一起,先到了皇宫祸水蓝颜闪远点。 守门人一看这人,十分熟悉,不敢阻挡,他就直奔殿下的宫殿,萧生正在安排膳食,眼角一瞥,看见了加勒,快步走过来,问:“你跑哪里去了?” “殿下,我不是在走之前告诉你了吗?我带着天使子去找鸟蛋了,谁知道这里竟没有树,没有树,鸟就不在我们这里做窝,没有窝,也就没有蛋,没有蛋,只有带着他到处找鸟蛋去了,实在没办法,弟兄需要吃饱,然后才能打仗。”加勒说,好像带着很大的委屈。 “哦,那对不起,不要紧,以后再专门谢罪赔不是。现在,快,帮帮忙,宴席马上开始。”萧生说。 加勒当然愿意,他说:“去哪儿帮忙?” “你去厨房里看看,看看御厨准备好了膳食没有,特别是那只狼,看准备好了没,准备烤着吃的,所以,要把狼弄干净一些。”萧生吩咐。 加勒巴不得去御厨房,看看膳食的准备情况,然后再做打算,瞅个机会,弄点吃的,谁也不知道,当然,厨师们知道就行,主管知道也行。他跑到厨房,问到了扑鼻而来的香味,真的让人垂涎三尺啊。 厨师们一看,是王子手下的红人,也救过大郎的命的人,就是加勒,他们格外尊敬,连忙问:“加勒将军,你来这里干什么?这个地方不是练功夫的地方。” “实不相瞒,我来是弄点吃的,将军也是人,也有肚子饿的时候,快点,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吗?先弄点垫一垫,不要等到开席的时候,就没力气去宴客厅了,想吃都吃不了。”加勒说着,然后眼睛盯着厨房看,的确看到不少的东西,相当丰富,看来,大郎是想为他们师徒几人送行,没有什么。 加勒问:“什么可以吃?什么不能吃?” “都可以吃,对加勒将军来说,这是招待客人的,当然,加勒将军是大王和殿下手下的红人,这些东西,将军想吃,就不用客气,想必大王和殿下都没意见。”厨师说。 加勒看中了一条鹿腿,就撕了下来,放在嘴巴里一横,然后一拉扯,一大块肉被撕了下来,还带着肉丝,没有蘸酱,香气扑鼻,加勒高兴极了,这真好!要是早点弄这些御厨房,那多好啊!别说,这些都是跟中原国学的,以前就是在毡房里,一边吃肉,一边喝奶茶,然后欣赏着歌舞,或者摔跤表演,或者赛马,总之有很多活动。 加勒大嚼起鹿肉来,然后喝了一口水,问:“什么时候开席?” “马上!”厨师头也不抬地回答,他一边在说话,一边手脚都不闲着。 加勒吃了鹿腿肉、喝了水,然后问:“我走了,谢谢你们的鹿肉,我要走了,你们多保重。” “将军再见,你对王子殿下说我们马上就上菜。”厨师说着,还是忙碌着。 加勒到了宴客厅,见到加勒说:“殿下,厨房已经准备停当,随时听候命令上菜,加勒也斗胆吃了一块鹿肉,只因刚才太累,太疲劳。” “东西是拜上苍所赐的,美食做出来,就是供给大家吃的,况且刚才你忍者饥饿去帮你的兄弟找鸟蛋,这是多么大的自我牺牲精神啊!值得称赞!我们兄弟不分彼此,特别是现在,兄弟需要拧成一股绳,好好地面对敌人或者妖魔的进攻,让他们最后失败,我们都要积极面对,吃啥喝啥,什么时候吃或者喝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要惧怕,不要惊恐,总有解决问题的办法的。希望你记得这些事,以后无论吃喝什么,都不要斤斤计较,不要向我或者父王请示,只要好好地行事为人,将来肯定得那美好的赏赐。”萧生说。 自从萧生学道以来,有很多事情,都要好好地调整一下,包括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都有一定的差异。萧生学道,已经入门,并且在升级,他要将平生所学,用来教会别人,这种使命,一直伴随着萧生,没有离开,等待完成。 ------------ 第166章 鹿肉 第166章鹿肉 加勒在厨房先吃了鹿肉,心情格外好一些,看来吃饱喝足了,人就会少发脾气。 在这时候,有人来传话说,大王有请。 加勒一听,觉得有事,就跟着来人到了大王的起居的房间,大王一见加勒,就竖起大拇指说:“加勒,你……!” 加勒见大王这样问,心想,糟糕,是不是偷吃鹿肉的事传到大王耳朵里了?他心里这么想着,脸都红了,于是低着头,等大王来一顿猛批,可是,大王没有批评,从刚才竖起的大拇指来看,已经说明了他在向加勒表示赞赏的意思。 加勒的心里忐忑不安,大王找我到底要干什么? “加勒,你真了不起,敢一人独闯西夏兵的包围圈,本王甚感欣慰,你真是我们部族的大英雄啊!”大王说,然后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加勒一听,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大王请他来就是要表扬他一番啊! 他连忙摆手说:“不要客气,大王,这是将军该干的活儿,保家卫国,救驾是每一个弯刀族人的义务,谁见了那种情况,谁都会出手相助的,到了那个时候,谁还会考虑到那么多?先救人再说以后的事。” “可是,是你接到了军情后,才跑来救驾的,这还是要归功于你,不要推脱,本王肯定要重重地赏赐你,没有你的救驾,本王早已被西夏贼人砍死;那些西夏兵,就像年轻的狼,还没有碰壁,到处嚎叫,要是尝了老猎人的手段后,就会立马老实起来。”大王说。 加勒很佩服大王,自从被选进宫,做了萧生的贴身侍卫后,大王对加勒的父母很是照顾,先是给了一千头牛,一万只羊,还有两千匹马,在当地,算是一个轰动的消息,让周围的十里八乡的,都羡慕不已,都说加勒是个好孩子,一旦有本事,就不得了,得到大王的器重,给了这么多东西。 在部落里,最值钱的要算是活物,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有钱也没地方花,但是,用羊来换粮食,是完全可以的,也就是说,羊是货币,可以用来买东西、卖东西,用羊来做流通物,要好得多,不存在伪造钱币,羊就是羊,就是硬通货,想必不会有人说三道四,即便有人说闲话,了不起不用参与其中就行,不拿羊来交换物资,而是拿金银来交换,表现形式不同,实际上内容是一样的,都是一种流通的货币而已。 加勒跟小王子一起长大,大王对加勒的父母照顾得好,他的父母总是说大王好,加勒心里很清楚,对大王要忠心,无论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永远都不背叛。 他的决心一下,大王当然不傻,都看得很清楚网游灵宝。大王看不清楚,罗格长老也很清楚,就是这么一个人,其实,就是要他好好地照顾萧生,大郎可以为殿下付出所有。罗格很清楚,谁跟着萧生,谁就有福气,这不是吗?加勒和格桑的父母家都从大王那里得到不少的好处,因此,他俩的父母都苦口婆心地交代,让他俩好好干,好好服侍萧生,不要弄到最后遭到人们的唾弃,最终可能会无地自容。 这是旧事了,在加勒的成长过程中,对父母的依恋最重了,当然,对大王的作法,他们都还饱含着感谢,另外,也会死心塌地为大王服务,替大王服务最好的表现就是,好好照顾萧生,让萧生过日子过得更快乐,同时,也让萧生可以在艰难辛苦中成长,多多了解一下社情民意,懂得一些治国方略,让小家伙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萧生果然不负众望,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洞悉人情往来,其实,知识是后天学习的,但是人情世故,还是需要好好琢磨的。 这是以往的事情了,来不及详细记述,再看看大王,他还是笑眯眯地看着加勒,最后说:“今天找你来,本王只说一句话,就是,要好好地照顾萧生,他这次到边境巡防,无论如何,你都要保证他安全进出那个边境,萧生是整个弯刀族的希望,是将弯刀族部落发扬开去、继往开来的王位继承人。” “大王,这个我知道。”加勒说。 “知道就好,那就劳你费心费力了。”大王说。 “其实也没什么,殿下现在会法术,本身也有武功,加勒空有一身力气,没有技巧,也不会说话,笨嘴拙舌的,怎么能行?我和王子殿下从小到大,对我不薄,大王对我的父母也不薄,其实,论到感谢,我还是要感谢你们。这次去边境,其实,是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行走,要是西夏兵胆敢犯境,我们一定要他们有来无回。”加勒说。 “噢,哈哈哈,你还真行啊!是的,本王相信你有这个能力,好好干吧,本王不会亏待你的。”大王说,他对加勒充满了信心。 加勒也十分感激大王对自己的信任,要知道,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如果不信任,恐怕就很难共事。 特别是大王,没有汉人区以前皇帝的虚伪,大王说一不二,说到做到,为人直爽,说难听点,就是缺心眼,可是,大王善于倾听和请教,不懂的,不装懂,一定要让自己成为一代明君,并且,他已经做到了。 正在这时候,萧生走进来,问:“父王,宴席准备好了,可以开席了吗?” “可以,可以,哦,对了,加勒,我想问一下你最喜欢吃什么?本王好为你安排。”大王问。 加勒听见大王的问话,脸“刷”一下就红了,他以为大王知道了他到厨房偷鹿肉吃了,这时候故意在问。 “哦,大王,加勒什么都能吃,就是苦不能吃。”加勒说。 大王以为他说了实话而脸红,世上的人有几个喜欢吃苦呢?大多数都是趋利避害,喜欢甜头不喜欢苦头的。 “说具体点,本王不怪!”大王说。 “鹿肉。”加勒怯怯地说。 “这个简单。本王每次打猎,打到了鹿肉,给你留一条腿吧。”大王说。 “多谢大王!”加勒说。 “你说喜欢吃鹿肉,本王倒喜欢吃狼肉,狼肉别有一番风味。狼是这个草原的所有动物中的王,本王是吃动物中的王的王,那么,这个草原的统治者就是本王,未来的统治者是萧生,你就是未来统治者的得力助手,部族的兴旺发达和你分不开,因此,你的使命十分重大,明白了吗?”大郎说,一说到未来,他的话就滔滔不绝起来。 ------------ 第167章 脚步 第167章脚步 大王说完,萧生出去吩咐,安排开席,加勒站在房里,也想离开,但是,没有大王的命令,他又不敢擅自挪动脚步。 大王看他的样子,猜出他有些局促不安,好像在王的身边,有点问题,这时候,大王说:“没事了,你可以走了,你喜欢吃的鹿肉,本王会做安排,本王马上去赴宴,你也要去,当然,你喜欢吃鹿肉,本王也会满足你,不仅是今天满足,以后也会满足,前提是必须尽到本分,好好干,明白吗?” 加勒点点头,说:“多谢大王的关照,加勒一定要克己奉公,一心一意地尽到本分,好好地保殿下的安全,让殿下能够从侦察兵变成为真正的英雄。” “越说越远了,萧生不是当英雄的料,他要学习如何管理部族,这才是正道,当英雄,一般会有乱世,有乱世,人民就遭殃。自本王执政以来,最不喜欢战争,可是,事情往往不是按着自己的想法发生和结束,总是出乎人的预料之外,因此,本王认为需要加强内心的修炼,好好学习管理国家的经验,然后争取做一个英明的君王,让更多的人感到幸福。”大王说。 萧生要出去,加勒也想出去,大王看出来了,就说:“好,你们出去吧,本王一会儿就到。” 加勒巴不得大王说这话,他说:“好吧,大王,我出去了。” 他说着,倒退着出去,这个是跟汉人皇帝学的,严格来说,是跟弘毅学的,弘毅在皇宫里的规矩不是他定的,是祖制,依照祖制,汉人的传统,一直延续到今。 加勒跟着萧生出来,一边走,一边说:“殿下,大王真是心细如发,怎么这么关心我啊!” “关心你是好事,很清楚,这些都是他的品德,如果换个王,可能总在打仗,你也清楚吧,我们部族经常和汉人打仗的,他顺应上苍的好生之德,不打仗,爱好和平,是好事啊!不打仗,人民才能免除痛苦,不打仗,人人才有好日子过。”加勒说。 “对,大王做得对,希望殿下将来也要这样做,如果做够三代皇帝都不打仗,我们的部族就没有人敢欺负了,国家强大,其他国家自然会尊重,国家羸弱,人家就要欺负咱。你说是吧?”加勒说。 “是的,这个部族强大了,汉人不敢欺负,西夏不敢欺负,其他小国家也不敢欺负,是好事,好事。”萧生说,他对加勒的说法表示认同,另外,这些话说出来特别令人舒服,让人的心得到了安慰。 他们一边说,一边到了宴客大厅,萧生突然想起来了师父天一,怎么不见他人呢? 他扭头问加勒:“看到天一道长没?” “没玩美特种兵全文阅读。”加勒回答得很干脆利落。 “行,我去找他!弘法也没见到吗?” “也没有,这个家伙,我从来不指望他能服侍好天一道长,我真怀疑他是否真的能够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天一道长,我估计是天一道长在照顾他,等我见了他面,我就要说他。”加勒说,气呼呼地,恨不得扇他几巴掌,在这种场合,应当先过来瞧瞧,不要等别人来请,那时候,弄得大家都不愉快。 说归说,做归做,最终还是要想办法找到天一的,如果不在毡房,会在哪里呢? 萧生想着,然后对加勒说:“你先去对管事的说,暂时别开席,让大家耐心等候,我去找道长,马上回来。” “殿下,这小事我去办吧,你觉得呢?”加勒问。 “不必要,这是我们师徒之间的事,我估计天一道长还没有从和弘法的争吵中走出来。”萧生说,很不确定,但这个理由也说得过去,是人都有软肋,不知道的,还以为天一什么都好,十分完美,知道的,也清楚了天一道长是性情中人,当然也会发脾气。 加勒见萧生这么说,也不再勉强,他清楚萧生,一旦决定的事,不会轻易更改。他要去找天一道长,是好事,就让他去吧。 加勒自去宴客厅找管事的,萧生自去找天一道长。 萧生急匆匆地到了天一入住的毡房,在门外喊:“师父,师父!” 没有人应声,他就掀开帘布,进去一看,空无一人,只有铜壶还在炉子上突突突地冒着热气。 师父不见了,弘法呢?弘法也不在。 萧生突然想起了青牛,对,说不定在那里。青牛的主人,也就是车把式,应该也在被邀请参加宴席的客人名单中。萧生就跑过去找车把式。 车把式正在修理牛车,萧生没有看到人,听到车底下有动静,他才俯身看到了车把式,车把式提前打招呼说:“王子,你来了?” “嗯,来了,马上要开席了,请师傅快去赴宴吧。”萧生说。 “什么?有我吗?”车把式非常惊讶,停住了手上的活儿,呆呆地问。 “有的,快点吧,洗洗手,快去,我还要找我师父天一道长呢?”萧生说。 “哦,你去那边的坡地上找,我好像看到道长跟弘法过去了。”车把式说。 “谢谢了!”萧生致谢道,然后拔腿就跑,现在还不是大王,不必要循规蹈矩,即便是登基称王,也有个过程,不是随随便便的,可是,大王现在其实也不太注意细节,他要是太文雅,估计狼早跑了。 萧生回到这里,想要文明恐怕都难,要清楚,这里的部族,这里的高原,需要的是热情奔放,还有大动作,要的就是酷,还有魄力和风度。动作要快,还要团结,如果人不团结,狼是团结惯了的,人一定会吃亏。抱团,才能打胜仗,抱团,才能打到狼。 萧生跑到了坡地,果然看到了天一道长正在给弘法施法,看天一双目紧闭,不声不响,然后又念念有词,这些话,是天语,比较玄妙,萧生略懂一二,但是,要想深入学习,还需要时间,还要一个过程。 天一练功或者施法,外人不能干涉或者打断,免得前功尽弃,其实,萧生也会施法,但是他有些心结,无法打开,比如,对于弘法总是称呼他为师弟师弟的事,他就很郁闷,嘴上不表示愤慨,心里还是有点不爽。他年纪比弘法大,就因为拜师比较晚,弘法拜师早,谁早也早不过弘法,他还是奶娃娃的时候,就拜师了,谁的父母愿意将襁褓中的婴孩送给道长当徒弟呢? ------------ 第168章 施法 第168章施法 天一在给弘法施法练功,到底是什么?谁也不清楚,但是,萧生不敢打断,只是静静地看着,可是,马上父王就要赴宴了,看不到天一道长,他肯定会着急的。 天一有了感应,他说:“萧生,你来了!稍等一会,我马上就好。” 萧生知道,他也有这样的技能,要知道,在某些时候,他也经常练习观察周围的环境。 虽然还有些稚嫩,不过,有几次弘法去找他,人还没到,他就有了感应,察觉到很多东西,的确有些小小的本事。 萧生的方法是天一教的,天一教会了萧生,自己当然懂得怎样来融入周围的环境,比如,一草一木,一砖一石,都是可以用来感应的。他练功的时候,这些外在的东西都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都和周围的这些既存的东西相连接,久而久之,就练就了在没有看到人却能感到磁场的强弱变化的情况的本事。 “师父,宴席已经准备好了,我来找您来了。”萧生说。 他的徒弟爽朗地笑了,说:“真不错,真不错。” 天一收了功,问弘法:“什么真不错!三天小宴,五天大宴,很爽是吧?” “是啊!”弘法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天一摆摆脑袋,说:“怎么你是个吃货啊!刚才还说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变了?” 加勒赶紧说:“师父,肯定是说话说急了,没有经过思考,我要有闲心,也会说话慢慢地来,可是,现在都饿了,需要吃饭。人在饥饿的时候,都相当敏感,说话做事都十分迅速,说话当然不经过大脑考虑。” “你总是从正面看问题,很不错,是正能量,加油,不要像我,是负能量,我有时候看人,从负面看得多一些。”天一竟然做起检讨来,这是道长该做的吗?萧生想着,不过,马上一个念头闪过,就是要赴宴,于是他又提醒了天一道长,目的很明确,就是不想让众人等了太久的时间。 天一不喜欢热闹场合,他说:“为师就不去了,让那些人不要等我,开席吧!” 天一说完,想要继续练功,可是,被练的对象弘法不干了,他有些哭哭啼啼的样子,已经在抽噎了,他说:“师父,人生短暂,不吃不喝怎么能过?我还是希望参加这次宴席,说不定是大王在为我们饯行也说不定最强宗师。” “师父,吃饭是我们弯刀族表示欢迎的方式,如果能坐在一起吃饭,证明是看得起,热情好客,吃啥喝啥倒不重要;如果不请吃饭,就是再热情,再妖艳,也丝毫起不了作用。还是在内心里在排斥。”萧生说。 萧生说的不无道理,就是在中原国,也是这个礼仪,人走到哪里都要吃饭,吃饭是一种消遣,也是一种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最好方式,通过吃饭,可以消灭了冤仇,可以加深感情,让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变得很近,更亲密,以后做事干啥的,都很舒服。 天一说:“既然这样说,我们走吧。免得让他们久等。” 说完,天一起身,弘法更是精神矍铄,非常轻松,他笑着说:“真是太好了,师父很体贴徒弟,刚才怕徒弟惹祸,让徒弟练习运气,在人多的场合,要学会融入到人群,不要弄得很另类,如果很奇怪,就容易引起别人的重视,久而久之,人家就会盯上,为人处世,还是要平实些为好。” “怎么了?你简直是无法无天,或者是逆天的!你要想一想,为师是修道之人,不是滚滚红尘中的,要避开热闹,回归清静。以前庄子讲清静无为,现在,我还要讲无为,可是,在没有修炼到那种程度的时候,还是要努力,争取达到那种程度,但不可勉强,修为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是需要努力。排除杂念,一心一意,最后成功。”天一说,“好了,别只管说话了,我们要动身前往赴宴。萧生,你在前面带路,我们现在就去。” “好,师父,走!”萧生说着,开始走在前面,他的师傅走路不慢,可是萧生看到他师父住的毡房的时候,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说:“师父,你的毡房里是不是有一个炉子?” 天一突然被问了,他想了想,说:“是这样的,我告诉你啊!我的毡房里是不是有一个铜水壶,水已经烧开了,正在汩汩地向外冒着泡、跑着水蒸气呢。” “是的,师父,是这样的,你看要不要将铜壶从火炉上取下来?”萧生听见他师父这么一说,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赶紧问师父,他的意思就是想知道如果想取下铜壶需不需要使用钻墙术,即便使用了,也不见得能有那么长的胳膊,能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完成一项任务。 天一做事不喜欢磨叽,他说:“走吧,以后再说铜壶的事,为师已经将铜壶处理了,不要再操心。走,去赴宴!” 他这么一说,弘法吃惊不小,可马上就恢复了常态,他说:“好吧,师父是最英明的,知道在什么时间做什么事,会抓住时机,善于利用时间。” “行了,又来了!你把耍贫嘴的工夫用在练功上,早就有了起色,早就有了较大的进步。你想,是不是这个理儿?”天一打断他的话,其实,最喜欢吃的还是弘法,天一最担心的就是他吃起来不要命,完全是旁若无人的态势。 萧生不便说什么,他担心天一道长,带着弘法――这样一个活宝人物,到哪里都要操心,不过,天一是好脾气,有时候也发发火,可是发过火以后,马上没事,他很喜欢弘法,哪怕弘法一身缺点,他就是想将平生所学,用在一个顽梗不化、悖逆不堪的少年身上,看看效果怎样。也就是这样一个活宝,来不停地检验着天一道长的道行。 他们师徒一行三人进入宴客厅,大王已经落座,看见了他们,马上起身,邀请他们入座,各路嘉宾也就落座,然后大王致辞,欢迎大家来赴宴。 他说的意思就是说,马上(后天)天一道长和他的徒弟,加上殿下的贴身侍卫加勒和神行太妹格桑前往边境,检查边防,鼓舞士兵,严防死守,确保后方平安。为此,来为大家饯行,请大家一路保重、旗开得胜! 大王的言辞言简意赅,弄清楚了他的用意,大家才开怀畅饮起来。 ------------ 第169章 二神 第169章二神 这一次赴宴,因为天一已经多次告诫了弘法,弘法这次变得文雅多了,格桑倒有些不习惯,时不时地偷笑一番。 弘法不敢吃喝,终于学会了彬彬有礼,天一很欣慰,他不关心吃吃喝喝,倒是对道法总是在心里默念,随走随练,无论在何时、在何地,总要铭记在心,总是诵读。 这样下了苦功夫,自然有好收成,他的想法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培养一个好习惯,一个好习惯会伴随人的一生,会给人带来好多益处,当然,运气不好的,总要遇到这些那些看似简单的实际复杂的事情,家事国事天下事,大小都是事。 吃喝完毕,大家都很开心,大王语重心长地说:“道长,小王子就交给你了,明天本王就不陪你们了,要去远处追捕一群溃逃的狼,这群狼已经坏掉了我们部族一千只羊了,不把这群狼除掉,早晚还会回来祸害人。” “行,大王尽管放心前往,不要害怕,有我呢。当然,贫道学问有限,不想让人笑话,因此,敬请大家不要笑话贫道。对于王子殿下,贫道一定悉心照顾,元始天尊,一定会保佑殿下没事的。”天一说。 “说这话本王爱听,道长谦虚,事实上,在以往的岁月里,道长一直没让本王失望,你看,王子殿下有多好啊!进步多大啊!这不是贫道的功劳吗?事实证明,本王将殿下交给道长,没有交错人,也没有啥遗憾的。”大王说。 大王一说完,大家都点头称是。 “老夫觉得,天一道长以身作则,不贪心,四海为家,一心为民,这些优良的品质,令人钦佩,小王子已经学会了这些优良品质,但是我们还是希望,王子以国家为重,以部族为重,要心里装着百姓,不要只管自己修为,自己修炼得再好,也要学以致用,给老百姓切实的好处,千万别太认为自己正义,太坚持正义,不要被善良搅黄了大事。”这说话的是老人,从声音可以判断出来,再一细看,正是罗格长老。 罗格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治理国家和部族,需要有一些刚性,不要太仁慈和善良,这样容易被坏人利用,从而危害大家的三国听风录。当一个害人精出现的时候,就要出重拳击打,让其丧失进攻的能力,争取让他无法翻身,无法卷土重来。这样出重拳打击之后,那些蠢蠢欲动,敢于以身试法的,就不敢向违法的路上走了,一些民俗和法律相冲突的地方,建议修改,或者修改也不怕。民俗的力量还是打过法律的力量,但是,民俗的力量十分巨大,需要好好地琢磨融合,这样才能有所进步,免得格格不入,弄得大家都不开心。 罗格在当地算是有影响的,他说的话,大王几乎全听,因罗格是他们部族的长老,代表他们的神在说话,当然,罗格终生未娶,一心念经,一心为民,他的信心这么好,也相信部族法律的规定,要求新国王必须要让人们学法懂法,最起码不会犯错误,这里所谓的错误,实际上是不懂法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所犯的错误,不算是故意的,或者是预谋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在宴席上,天一不和罗格争论,道家讲的,有用即没用,没用即有用,这是一个问题,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萧生和弘法都不明白,又不好意思问,今天的情况一看,就明白了,天一故意在让着罗格,让罗格长老接受汉人的道家恐怕很难;让天一接受罗格长老的意见也比登天都难。因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门派,都有自己的思想,不可能统一。他们也各自有各自的能力,在适当的时候,都会发挥出作用来。 大王见他们俩个有点不对劲儿,看起来都互不相让,嘴上再没发声,可是,那眼神着实让人担心。有一股摄人心魄的力量,目光在空中交战,各不相让,但是,天一很聪明能干,知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的说法,于是就放弃了继续争论。 有些话,不容易听懂,就是听懂了不见得表达意思正确,就是表达意思正确了,不见得是符合上苍的意思,道家的是元始天尊,部族的是他们的神,到底哪个神更厉害,好像一直在交手,但还没到最后,不好分胜负。 所谓争斗,也就是这么回事,到最后都是失败者,天一很清楚,因此立马刹车,不再犯错,这种错误不能原谅,是非常低级的错误。图一时口舌的痛快,就会尝尝口舌之后的痛苦。 人在做,天在看,人与人斗,两败俱伤,并非其乐无穷,最后看笑话的仍是魔鬼。 大家各自散去,约定第二天各自休息,不再见面,第三天早晨在皇宫门口见面,准备向边境###。 当晚,天一带着弘法到自己的毡房歇息去了,萧生到皇宫,这一次,没有和父王一起就寝,父王去陪母后,并且说明第二天的打算。当然,父王还有一些妃子,不过,他父王最喜欢的还是皇后,也就是萧生的母亲。其他妃子说来奇怪,均不生育,只有皇后才生有儿子,这一下,继承王位的,非萧生莫属了!不存在争斗的问题,也不存在谎言啥的。 谎言也是争斗的手段,萧生看看左右,没有弟兄姊妹,特别是没有其他王位继承人,何必神经兮兮的,非要争个头破血流呢?宫廷的斗争,无论到哪里,都有!汉人区有,弯刀族部落也有,有的激烈,有的平和。 大王回到后宫,皇后出来迎接,说:“大王,臣妾这厢有礼了。” “免礼,本王在大宴宾客,为孩儿饯行,不知娘娘吃了东西没有?”大王问。 “启禀大王,臣妾刚才吃了一碗奶茶,还有一些点心,一点都不饿,不知大王今天吃得如何?”皇后问。 “还好,很高兴,今儿本王打着一匹狼,今晚宴请大家来吃烤狼肉,还好,本王给娘娘留了一条狼腿,不知娘娘有无兴趣尝尝?”大王问。 “臣妾不想吃油腻的东西,好长时间都是这样过的,不过,臣妾看到大王仍和年轻时候一样,心里乐着,就特别开胃,好,给臣妾拿来吧。”皇后说。 大王调皮地从怀里掏出一条狼腿,外面包裹着一层油布,大王将油布扯了,拿了狼腿就给皇后,就像他们在游牧的时候,大郎经常做的那样。 ------------ 第170章 花红 第170章花红 当初他们也曾经在游牧生活中吃狼肉,围着火,烤着狼肉,两个人恩恩爱爱的,火苗窜起老高,舔着黑色的锅,火越烧越旺,人心越来越热,在这旷野地,围着火,唱着歌,哼着小调,然后相互拥抱着入睡,真是太美了。那时候,大王还没登基称王。 这是旧话,两个人在一起,总是爱叙旧,这是不是衰老的表现呢?其实,这就是衰老的表现,不清楚是不是这回事,总之是人越老,越爱回忆,这个时候,大王已经厌倦了妃嫔,专心爱皇后,只是因为殿下萧生的缘故。 皇后善于出谋划策,但是一切都由大王做主,她只是在一旁辅佐,要知道,她知道自己母因子贵,依靠的就是萧生,萧生是太子,是惟一的王子,稳稳当当地继承王位,是毋庸置疑的,皇后,母仪天下,当然会跟着儿子享福。 大王清楚,整个部族要想发展下去,还必须要将家庭建立好,要稳固,不要分裂,更不要搞后宫的斗争。 后宫皇后和嫔妃的争宠,从古到今,从中到外,都有;在这个地方,在弯刀族部落,也有。这是正常的,没有才是不正常的。 在民间,夫妻都要在一起,不在一起,就容易受到魔鬼撒旦的攻击,给魔鬼留地步,就会让夫妻如同劳燕分飞,最后各自道别,互说再见。当然,再见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根本不可能再见,这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 大王陪皇后,皇后谈兴正浓时,大王却在钓鱼,要知道,他昨晚陪着王子,基本上说了一晚上的话,简直像疯了一样,越是年老,话也越多,就像俗话说的那样,人老话多,树老根多。 皇后却无法安睡,刚才吃了狼肉,没想到狼肉也是热性的,吃了身上燥热,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大王和她做了一盘,大王想的不是**,想的最多的,是睡觉的事,只要睡觉,休息好,干什么都好;如果没休息好,头就会疼,这是不用试的,总是很灵验。 加上大王鼾声如雷,皇后更是难以入睡,她已经习惯了大王的鼾声,只是现在老了,瞌睡少了,在鼾声中入睡的年龄已经过了,现在睡得很浅,稍微一点动静,马上就会醒。在这个时候,她最担心的事是,自己有大王,是一个家;王子还是一个人睡,晚上蹬了被子谁来掖,渴了谁来端茶递水?想说话找谁说?说来说去,一个人太寂寞,需要一个伴儿。 皇后这样想着,彻夜难眠,需要给殿下找一个伴儿了,这事要好好地跟大王商量商量,这不是小事,是关系到大王的后代子孙的事,是关系到弯刀族部落存在和发展下去的事,没有人,说什么都是空的,没有人,啥事都干不了随身携带二次元最新章节。不是因为萧生,大王不会喜欢皇后的,女人人老珠黄,就像鲜花一样,盛开的时候漂亮,可是好景不长,总有凋谢的时候,当鲜花凋谢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毫无价值,既不好看,也不好闻。香味还有些许,可惜,颜色以及惨淡,花瓣儿片片飞舞,最后化成泥土,再也不见。 萧生给了皇后希望,也给了皇后永远无法撼动的地位,即便有后宫三千佳丽,最后还是难逃岁月刀剑的侵凌,即便在衰老之前,有的是时间来斗争,谁又能将皇后扳下来,那才叫本事。 萧生当晚睡得踏实,他还不开窍,他也不清楚他的额娘此时此刻彻夜难眠,为的是他的婚事,现在还没有一点动静。当然,萧生有自己选择权,可是,萧生哪有时间来谈婚论嫁呢?他一直在求学过程中,一心在为部族的前途、为了部落的人民幸福考虑,他选择了部族和人民,就注定要牺牲一些东西。他为大多数人谋福利,就忘记了自己的福利,像谈婚论嫁,像延续香火这些事,在汉人区十分重视的,在弯刀族部落,在皇宫里,在王子殿下那里却没当成一回事。 王子睡得安稳,第二天是自由活动的时间,萧生想到了要和额娘告别,就早早地到了后宫面见额娘。大王一大早就走了,为的是要赶早回来。 萧生去找他额娘,却被挡在外面,宫女说:“皇后刚才睡着,需要休息。” 萧生一听,心里一惊,马上想到,为什么才睡?难道是失眠吗?这可不是好事。他带着怀疑,对宫女说:“借一步说话。” 那宫女名叫花红,属于很多宫女中一个,没什么稀奇的,她比较聪明,见到了萧生,总是不带笑的,其他宫女,见了王子,打心眼里喜欢,可惜不敢表现出来,只是憋着。 花红跟着萧生走到走廊尽头,问:“殿下,有什么吩咐?” “母后怎么现在才睡吗?”萧生问。 “是的,殿下。”花红说。 “怎么回事?”萧生接着问。 “奴婢也不知道,只是听值守的姐姐说,皇后夜里没有睡,仿佛有什么心事。”花红说。 “好,我明白了,你去吧。我等一会儿再来。”萧生说,然后走了。 花红还想说什么,萧生已经转身,只好叹了一口气,回到寝宫,守候皇后,准备服侍她。 再说萧生离开他额娘的寝宫,想了想,还是先吃点东西,就想到了师父,他快步到了天一的毡房,问:“师父,在吗?” 里面有人应声,一听就知道是师父的声音,他说:“在。” 帘子掀开了,萧生一看,是弘法,弘法说声请,萧生倒感到意外,这家伙,啥时候学会讲礼貌了?看来,昨天在坡地上天一师父给了他一顿教训,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的。 天一正在打坐修炼,他眼睛闭着,不理会他,萧生知道,在练功的时候,不能说话,免得影响练功的效果。 弘法示意让萧生落座,萧生看看有地方,就坐了下来,弘法给萧生沏了奶茶,萧生看着弘法手里提着的铜茶壶,心里一直在纳闷,昨天师父是如何隔着毡布取了铜水壶的?这是一个隔着墙布提茶壶的功夫,如果学会了,那该多好啊! 萧生这么想着,一边静静地等天一道长收功,因为弘法在一旁添香,又在烧水加牛粪,忙得不亦乐乎,萧生这时候倒觉得自己挺幸福的,看来,这里不需要帮什么忙,奶茶的香味沁人心脾,这可是家乡的茶,非常好喝,无论走到哪里,都忘不掉。 ------------ 第171章 牛屎 第171章牛屎 不知道是什么香味?是奶茶香?还是牛粪香?牛粪燃烧后有一种特殊的香味,这种香味,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天一喜欢洁净,可是,在红尘中,很难保持洁净。 他也就适应了,如果以后升天,彻底摆脱红尘,那才能做到真正的干净。 天一道长收了功,他说:“萧生来了!” “是的,师父!”萧生说。 “今天没事吗?”天一问。 “有,早晨去向母后请安,听宫女花红说,才睡着,我就过来探望师父,看准备得怎么样了?”萧生说。 “嗯,你今天练功了吗?”天一问。 “还没呢,这两天没有按时练功,因和父母见面,时间不够用。”萧生说。 天一说:“这是一个理由,但是,作为道家人,还是要以练功为主。一日不练功,魔鬼就会来攻击,很容易俘虏你的心。你的心就是一座神圣的宫殿,只能给真神入住,不能给魔鬼留地步,明白吗?” “明白,萧生明白。”萧生赶紧回答,虽说他已经出师,可师父的威严还在,师徒关系永远都不会改变,另外,还有,向边境进发,怎么说都是伙伴关系。 “吃饭了吗?”弘法问。 现在,弘法不敢喊他师弟了,萧生倒有些奇怪,怎么回事?习惯了被人吆来喝去,突然不被喊叫了,反而有些不适应。 “师父,没有吃,想过来看看师父这有什么吃的。”萧生说。 弘法最关心吃的东西,正巧,遇到了萧生,想想在人家的地盘上,怎么都要矮三分,加上师父的训诫,想必要收敛收敛,努力克服自己,争取做到谦卑自抑,不要给魔鬼留地步。 “弘法,去,拿一些粑粑出来,对于肉类,特别是牛肉,不要多吃。”天一说。 “好的,师父。”弘法赶紧说。 弘法一边说,一边从里面拿出一些粑粑出来,这些粑粑是高粱米做的,还夹杂一些小米,颜色很好看,放在火炉上烤一烤,香气扑鼻,再喝一些奶茶,是不错的早餐。 弘法却不喜欢吃,他觉得还是牛羊肉好吃一些,这些牛羊肉,热量大,在高寒地区,能给人提供热量,还是不错的。 但是,天一师父喜欢清淡的食物,严格来说,他不是很重视食物,特别是肉食,他更看不起,肉食吃多了,和虎狼相近,这个东西,符合天理。 虎狼是食物链的顶端,也是清道夫,让食草动物成为食物,对生态平衡有好处;如果没有虎狼,任凭食草动物泛滥,那么,所有的草木都要遭殃,食草动物越来越壮大,规模越来越大,草木的面积就会越来越少,包括人类种植的庄稼,都难以幸免美女总裁的贴身保安全文阅读。 虎狼虽狠,也是没办法,为了生活,为了生命的延续,食物也比较单一,不会去毁坏庄稼,当然,在捕猎牛羊等动物的时候,难免会发生一些厮打,或者爬滚,难免会压坏一些庄稼,但是,庄稼会自动恢复。 食草动物泛滥的后果很严重,没有虎狼,整个草原就不复存在了,看来,上苍创造了虎狼,还是有道理的。 烧牛粪,牛粪不臭,反而清香,这倒很怪,是在高温情况下,牛屎经过火的力量,起了变化,不仅能提供热能,还能带给人百草的香味儿,真是太爽了。 弘法本来想吃肉的,被天一的吩咐给打乱计划,他有些懊恼,但是,敢怒不敢言,在萧生面前,也不敢大声说话了,他很清楚,这是萧生的地盘,好汉不吃眼前亏,不要太在意名分,只要吃饱喝足保证安全就行,这个要求不是很高,想必能够保证。 萧生自从学道以来,也逐渐改变了一下膳食习惯,像肉就吃得少了,反而身体更好;肉食吃多了,反而会感到烦躁,体内的热量超过一定的容量,就有点不安,因此,他也努力学习上苍赐给人食物的有哪些。 像牛羊吃草,虎狼吃肉,牛羊的粪便就不臭,虎狼的粪便就味浓。要说有用,牛屎能当柴烧,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牛粪是最好的燃料,可以帮助人们度过漫长而又严寒的冬天;而狼粪,只能作为烽火台上报警的信号,这些狼粪燃烧起来,一条线,风不容易吹断,老远都看得到,这些狼烟一烧起来,就有战事发生。 狼烟给人的感觉是痛苦的,只要打仗,就有死伤人的事,只要打仗,就有妻离子散、国破家亡的事发生。狼烟,人们不喜欢;牛粪的烟,给人带来和平和安宁,给家庭以幸福和和谐。 萧生吃饱喝足,问:“师父,你有什么安排?” “没事,都安排妥当了,近日静修,需要好好练练功法。”天一说。 “好,那萧生先告辞了,去给母后请安!”萧生说。 “你去吧,这里有弘法就行,不必担心为师。”天一说着,眼睛闭上,开始修炼。 萧生静悄悄地退出来,他直接去后宫,在宫门口,那些人见了他连连鞠躬,据说也是从中原国学来的。 萧生笑着说:“你们倒学得挺快的,看来,又接近了一步文明。不过,不要学得太像,还要有所超越,要有进步,要不然就会被人笑话。只有超越的,才会被人学习。” 门人连连点头称是。 萧生直接进去,穿过回廊,走到他额娘的寝宫门前,见花红已经不见了,他故意咳嗽两声,萧生眼前一亮,立马出现了一个人,萧生定睛一瞧,是花红,她说:“殿下,皇后有请。” 萧生一愣,问:“怎么,母后起床了?” “嗯,殿下刚走不久,皇后就醒了。问奴婢有谁来过没有,奴婢说了殿下来过,结果,皇后就责怪奴婢为什么不叫醒她,奴婢不敢犟嘴,殿下知道的,奴婢不敢叫醒皇后,是因为皇后才睡着,怕影响了皇后的睡眠,对身体不好。等一会儿,殿下见了皇后,帮奴婢说说,就说不是奴婢故意不让见,而是心疼皇后,为了皇后着想的即可。”花红说。 “这个没问题,你在前面带路,带我去见额娘。”萧生吩咐。 “是,殿下。”花红说着,就低着头往前走,刚刚急匆匆地往前走,就一头撞到一个人,花红抬头一见,“哎呀”一声尖叫,马上跪下,叩头哀求道:“皇后饶命,皇后饶命!” 萧生一见被撞的刚好是他额娘,皇后王后退了两步,差点摔倒,萧生上前一步,赶紧搀扶,才化险为夷。 ------------ 第172章 捣蒜 第172章捣蒜 皇后见是萧生,气就消了,况且花红正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皇后本来待人慈悲,也就算了,没有追究其责任。 萧生说:“额娘,孩儿来请安!” “好啊,娘很好,不是刚才花红撞一下,没有任何问题。”皇后说。 “对不起,奴婢该死,奴婢该死!”花红连忙赔不是说。 “算了,你不是在中原国的皇宫,否则,早就人头落地了。以后要小心点,不要那么急匆匆了,显得莽撞,倒要显得稳重大方、谨慎体贴才行,明白了吗?”皇后说。 “奴婢明白了,多谢皇后娘娘不杀之恩。”花红说。 她这么一说,还真让人产生怜惜之情,特别是在殿下面前,她的表现更是令人怜爱。只是萧生不太懂女儿风情,不知道花红这种作法在预示着什么。 皇后说:“你起来吧,给殿下沏茶,不要跪在这里了。本宫已经原谅你了。” 花红其实早就知道皇后原谅她了,因为以前,她曾经打碎过五百年的瓷器花瓶,皇后也没责打她,这次又撞上了皇后,她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因皇后比较仁慈,一定不会惩罚她,况且她现在的表现的确很好,猛一看上去,还真的比较惹人怜爱。 此时,花红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故意这么一跪,加上声声哀求皇后,没准儿会引起王子的注意,在潜移默化中,慢慢地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但愿这个小动作能够凑效,没准在不经意间,殿下就会想起来,然后就会逐步放开择偶标准,眼眶子变得不会那么高,也就容易和别人相处。 花红起身,身段婀娜多姿,在萧生面前摇来摇去,忙着给萧生沏茶,萧生两眼不看花红,哪怕花红穿着各方面都还行,宫女的打扮,大概都是一样,在宫里呆的时间一长,也就那么回事,看惯了春月秋风,也就不怎么重视。 宫里也有不少佳丽,萧生却和一般的王公贵族不同,不是那样的,却是有些与众不同,花红这样摇曳多姿,要是放在别的地方,早就被公子哥给开发了,但在大王宫里,遇到了独一无二的萧生太子,就绝对安全,甚至让花红感到太安全,反而不安,因为年轻年代就是短短几年,青春容易过去,一去不再回来,不趁此好日子,给自己留个好去处,到了人老珠黄,不是要老死在宫里吗? 看起来有些残酷,但是不得不这样考虑。 花红给萧生端来了奶茶,萧生接了茶,慢慢地品着,刚才在师父那里已经用过了茶,这时候不太渴。皇后看了出来,问:“我儿,用过了早膳了吗?” “用过了。”萧生说,“在师父那里用的。” “嗯,听说了你一早就过来,然后又离开了是吗?”皇后问。 “是的,孩儿来了,看到额娘在休息,就没有打扰。额娘有什么心事吗?”萧生问。 “我儿,你不清楚吗?额娘看到你一天天地长大,看到人家的孩子都出双入对的,额娘就十分心痛大唐隐王最新章节。”皇后说。 “为什么?”萧生十分不理解。 “额娘只生了你这一个孩子,你父王又经常外出打狼,宫里就只剩下额娘一个人孤零零的。你呢,也要求学,要学武,总之,也鲜有时间来陪额娘,额娘身边没有亲人,虽有一家人,可聚少离多,毕竟是遗憾的事。”皇后说。 “额娘的意思是什么?”萧生还是不开窍,就是不清楚皇后的真实的用意。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萧生明显地感觉到了,定睛一看,原来是花红跃跃欲试,她终于###来话来说:“殿下,皇后的意思是让你举行大婚。” “什么?大婚?跟谁大婚?”萧生脸红了,怯怯地说,“还没有心仪的人,跟谁呢?” “只要我儿想到这件大事,额娘就明白了,你要是想这样,额娘就去对你父王说,让他安排,我儿,你意下如何?”皇后说。 “这样吧,额娘,这个问题比较重要,孩儿要好好地考虑考虑。”萧生说。 花红在一旁,眨巴眨巴眼睛,皇后看看萧生,然后又瞧瞧花红,心想,难道他对眼前这个小丫头片子有兴趣?但又不像,他一心追求道法,没有心思用在这个方面,再说,他在宫中长大,多少宫女在他周围,不会偏偏看上这么一个花红的。 这是不可能的事,婚姻大事,关系到部族的前途和安危,再说,这是单方面在想,还没跟大郎商量,看看大郎的意见再说也不迟,如果先办了,恐怕会让大郎生气,也许大郎有他的想法呢。 想到这里,他说:“好吧,额娘也不逼你,你呢,就好好地学习道法,然后练习武功,去边境要多加小心。关于婚姻大事,额娘和你父王商量后再说吧,额娘觉得,这事还真不能急。” 萧生长叹一口气,心里挺释然,觉得母后还是很通情达理的,也顶得住王公贵族的子女结婚嫁女的压力,尽量让萧生生活在宽松的环境中,不会感到巨大的压力。 花红在一旁,不敢笑,也巴不得萧生不在外面找大臣的或者邻国的公主,宁愿在宫里找,最好能找到她头上,这样才好。 花红心里这样想,但是,萧生不一定会知道。 萧生突然问:“额娘,用过早膳了吗?” “用过了,全是花红为额娘准备的。”皇后说。 萧生转脸对花红笑了笑,说:“花红,你辛苦了。” 花红的脸一红,不知道该怎样掩饰自己,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这可是王子殿下亲口向他说这话啊!服侍皇后是理所当然的,从来没有得到过主子们的一句安慰,今儿,偏偏遇着了王子殿下,竟然这样说话!真的让人心里暖融融的,就像寒冬里遇到了火炉,让冻僵的手和身子,感到特别舒服。 她“噗通”一声跪下,磕起头来,就像捣蒜一般。皇后和萧生一看,吓了一大跳,这是怎么了?萧生也没有说错话啊! 皇后说:“你起来吧。” 花红没动,萧生问:“敢问,是否说话伤害了你?” “没有。”花红仍然一边磕头,一边说。 “母后让你起来,你干嘛不动?”萧生问。 花红慢慢站了起来,皇后笑着问她说:“怎么了?皇后的话都不灵了,反倒听殿下的话,这是什么意思啊?” ------------ 第173章 血统 第173章血统 皇后对花红不错,说话也温柔,花红觉得有什么样的额娘,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将来,如果能嫁给他萧生就好了,哪怕做个嫔妃也是好的。但转念一想,自己出身奴隶,血统低贱,不配和王子结婚。 萧生以前不太懂,只知道罗格长老经常在大王面前提到血统,王室成员、达官贵人,是高贵血统,一般牧民是贱民,是奴隶,被奴役的对象,没有尊严,没有地位,被奴隶主鞭打、杀害,随意性特别强,奴隶和牲畜没有啥差别,奴隶主不会和奴隶互通婚姻,奴隶主和奴隶主联姻,奴隶和奴隶联姻,生出的下一代,还是奴隶。 萧生却不喜欢这样,不过,罗格长老的思想,的确对大王很有影响,萧生感到这个影响非常强烈,这是因为萧生潜心学习道法,肯定会受到道法的影响,道法的目的就是倡导天赐人权,人人生而平等,当然,如果说是平和的,恐怕还算大家的心是平和的,不会有问题。 可是,在关键时刻,旧势力还是起了很大的作用。要想根除人们内心的等级观念,恐怕很难。 萧生闲坐着,皇后看了又看,打心眼里喜欢萧生,他是皇后的心头肉,不想让他去冒险,可是,在温室里难以长成参天大树,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呢? 皇后在关键时刻,还是听了大王的安排,哪怕是独生子,也要学会自立,不懂得自立,长大了是个废物,因为父母会死,孩子需要自力更生,养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习惯,就是寄生虫,永远不会独立和进步。 皇后说:“你去吧,额娘知道,就是再留你,你还是要走,当然,暂时的分别是永久的团聚。这是好事,是好事。” “是的,母后,不要担心。孩儿到了边境之后,看看情况,立马返回,然后再向父王报告,父王再拿出对策来。”萧生说。 “行,额娘知道了,你下去吧。”皇后在下逐客令了,在这里,说来说去,言语中的意思,就是舍不得萧生离开,可是,谁让萧生生在帝王家呢?如果生在平民家,情况也许要好得多。但是,平民家的孩子也要出去,也要当兵打仗,家里有独生子的,恐怕还是要面临暂时孤单的后果,这是没办法的事。 萧生觉得他额娘没有休息好,如果他还呆在这里,恐怕会影响他额娘休息,他起身告辞,他额娘准许,花红看了他一眼,想说话,又停止,看来,她的确钟情于这个王子,可惜,王子没有那个意思,王子一门心思在防御敌人、清楚国内妖精的事上,对于女子,他看得很淡。 正是: 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无可奈何花落去,水自流。 他离开了这个地方,回到自己住的寝宫,开始静修,心思收敛,专门用来在道法上,心想门第、血统,这些大概是上苍已经安排好的,看能不能改变热血武神最新章节。如果不顺应天意,恐怕就难改变,能改变人的,恐怕不是人,是上苍,是宇宙的独一真神。 萧生越想越不是个味儿,花红的影像在他头脑中一闪即过,但是没有任何存留,想必有其他的人还在自己的心里?到底是谁,现在还没有个准儿。 他这样想着,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难道真的是春情发动了吗?谁知道呢?这样很会影响学习进步的,不能这样,绝对不能这样,要淡定,淡定,现在没有目标,只能遐想,或者说难听点,是瞎想,想来想去,没用。 当天,各忙各的,当晚无话。 第二天,大家吃过早饭,都收拾停当了,到了宫门口集合,然后一起出发,一路向西进发。 天一说:“萧生,最近看到你有些魂不守舍,有什么心事吗?” 大家都坐在牛车上,格桑没有跟着,加勒在地上走。 加勒不觉得累,从地里汲取了不少的地气,源源不断地供给他能量。 萧生见问,知道没有什么好隐瞒的,隐瞒也只是一时,不是一世,他说:“师父,最近母后在问我的婚事。” “对一般人来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该结婚了,但是,你现在还不能结婚,因为你要把道法放在第一位,你出身高贵,是领头羊,需要照顾羊群,因此,你要后结婚,后享乐,先吃苦,先要将内忧外患弄清楚,大部分解决,再谈婚轮嫁,否则,你的功力会大减,你的将来,就是整个部族的将来,你的现在的决定,决定你将来命运,你的命运就是整个弯刀族部族的命运,明白了吗?”天一说,有些上纲上线,可是,局势十分危急,不这样说,不下猛药恐怕难以说服他,惊醒他。 萧生一般来说,还是可以的,他一直在走正路,没有往邪路上偏,这是上苍对他的眷顾,注定要派他带领整个部族勇敢地往前走,不要被危险吓破了胆子,也不要被一些的危言耸听给吓唬住。 正在这时候,格桑出现了,他说:“你们在说什么呢?” 格桑一出现,弘法高兴地跳了起来,天一道长将眼睛一横,他立马老实了,低下了头,不敢说话。 “在讨论婚事。”萧生说。 “婚事?谁的婚事?”格桑问。 “当然是我的了。”萧生说。 “你,你,殿下,你,你有心上人了吗?”格桑问。 “我,我当然有了。”萧生说,其实他没有,他说了这话,实际上是为了让格桑赶紧离开,不要在旁边听男人说话。 格桑听了,心里一沉,没说什么,憋了好久,她又问:“是谁?能告诉我吗?” “不能。”萧生毫不犹豫地说,他很清楚,这么个丫头,从小到大,问题就非常多,问了一个,还有一个,问了一个,还有另外一个新的。 格桑见他这样肯定,也就算了,弘法在一旁,听着很着急,他想插嘴,又怕师父骂他,只好忍着,等有机会再跟格桑姐姐说说话。 格桑没有再问,正色问:“殿下,刚才大王在问。” 萧生见她没有再问私人问题,觉得这样还行,只要不问他私人问题,涉及到公事,干什么都行,他问:“是什么事?” “大王在问我们出发没有?有没有必要派军队在后面做个接应,一旦有事,可以立马出击,保护殿下安全。”格桑说。 ------------ 第174章 婚事 第174章婚事 萧生看看加勒说:“你转告父王,说这里不需要。” 格桑没有挪动,萧生问:“格桑,你怎么还不走?” “我想知道殿下结婚的事。”格桑问。 “没有的事,现在八字还没一撇,早得很!内忧外患,结什么婚?跟谁结婚?”萧生问,显得很不耐烦,知道格桑这妹子有点好奇心,可是动作太快,快如风,快如电,来不及说话,已经到天边,要说婚姻大事,非人力所及。这事古难全。 格桑见萧生不肯说,也就算了,打了招呼,立马消失,弘法很想让她一直在这里,想要开口挽留,又担心挨骂,就算了。 格桑离开了这里,然后出现在大王面前,大王问:“怎么样?王子怎么说?” “他说不需要后援,有加勒就行。”格桑回答。 “好,你下去吧。”大王吩咐。 格桑未动,大王感到有点奇怪,平时,只要说走,她立马消失,今儿是咋的了?他想着,看着她问:“怎么了?还有事吗?” “大王,格桑听说殿下在说婚事。”格桑说,“这句话我在心里憋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说,想说,又怕说出来大王惊讶,不说,自己很难受。” “我明白了,你是在想殿下将来会娶谁吧?”大王问。 格桑听了,脸“刷”一下变红了,她说:“这个,格桑不知道,也想不到他会找谁结婚。” 在议事厅,大王每次听取远方来的消息,只要在可能的条件下,就让长老过来,有了长老在场,大王感到安心一些,长老无儿无女,无牵无挂,无资无财,长老一心做先知,是部族的灵魂人物,让他来,就是要让他得到一些信儿,然后再做一些分析,拿出新的东西来。 大王见罗格在一旁默不作声,见格桑久久不说哈,他感到这事有点难堪,但不能总是这么耗着,总得想办法打破僵局,婚姻大事,不容马虎,要让大家都清楚,在某些时候,需要多付出一些努力。特别是关系到子嗣之事,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不是大王的问题,是大王整个王国的事,也是整个部族的事。 事关重大,眼前这个格桑,就像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面,荡起层层的涟漪。 想到这,他就问:“长老,你说说看,这事如何是好?” “不要多想,大王,现在正是两国即将交战的时候,谈婚轮嫁有些不合时宜,要知道这是一件大事,草率不得。”长老说。 长老说的有道理,要知道,他一生没有碰过女人,没有女人的概念,在他心目中,女人只是和男人稍微有点差别的,其余的,都不算啥还珠之诱拐未遂。 大王显然在这个方面显得有些粗心,也缺少足够的敏感度,就这样,他说:“好吧,长老,你说得对,就这么办。”他转脸对格桑说:“你下去吧,这事需要从长计议,到底选谁,现在不知道,你就告诉殿下,不要多想,婚事关系国家未来,草率不得,一心去边境查探虚实,鼓舞士气,有消息,立马来报。” “是!”格桑听了,赶紧答道。 她答应完了,立马消失,就像在萧生他们面前消失一样,她习惯了快节奏,慢一点都不行,这世上,恐怕找不到这样的风电女子。 格桑没有回到萧生那里,她现在已经明白一些事,不过,特别是男女之事,她略知一二,可是,要想在世上找到一个她心仪的和心仪她的,恐怕很难,难也要找,不这样找,恐怕就没有幸福可言。 要想幸福,还必须要做到牺牲,最起码要做到不让自己成为一个阿爸阿妈操心的人,当她阿爸阿妈死了,格桑的下半生交给谁呢?这是一个浪漫、甜蜜而又苦涩、现实的问题。 她回到家,看到她阿爸放牧回来,她阿妈给她做了好吃的,因为经常回来,她也就成了大家学习的模范,方圆几十里的人,都知道格桑这妮子非常好,经常回家看父母,这是孝顺女儿,应该好好地向她学习学习,她不是最近几天才这样做的,她是长年累月这样做的,就像本地人,或者就像住在房间里的人,从厨房到卧房,再从厨房到堆码柴草的地方,非常近,仿佛格桑从来没出国门似的。 阿爸问:“格桑,你回来了,现在外面有什么情况?” “阿爸,王子殿下去边境了。”格桑说。 “去边境?去那干什么?那里很危险啊,不是说西夏大兵已经在那里驻扎了,随时准备攻打我们部族吗?上一次,大王不是被西夏强盗围困、差一点没有出来吗?”格桑的阿爸说。 “是的,阿爸,殿下和他的师父一起去的,当然喽,还有加勒。他们去,比大王亲自去目标要小一些,不容易被西夏兵发现,即便发现,也不会像上次围困大王那样了,这一次去,带着加勒,加勒还有一名兄弟,也带着,那加勒,就是几乎和我一个时间入宫服侍殿下的,他是殿下的贴身侍卫,我呢,负责传递消息。” “很好,很好!“格桑阿爸说。 格桑爸话说的少,他喜欢死做,不喜欢说话。问完这句话后,他就闭嘴了,不再说啥,要想打开话匣子,要等到她的阿妈回来了才行。 不过,她阿妈又显得有些啰里啰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阿妈是外交部的,知道的,就认为她阿妈吃多了鸡下巴,话多得很,没有一个停歇的时候。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听说格桑回来了,真是好事啊,怎么这么有空!” “才回来,才回来。大婶子来了,请进来喝奶茶吧!”格桑的阿爸说。 “不了,我刚才看到格桑回来了,特别来看看小美女。”大婶子说。 听了这话,格桑比较开心,有人说自己是美女,就是说千遍万遍都不嫌多,不觉得讨厌,反而是一种心瘾,不说恐怕不容易,心里倒有些空落落的,越是有本事的女孩,越渴望被人欣赏,被人赞美,让人说自己美,心里就比吃了蜜还甜。 她顿时对大婶子起了好感,不过,大婶子是远近有名的媒婆,她平时都是忙得屁颠屁颠的,连放屁的时间都还要靠挤,哪里有空到这里来? 她来,到底是什么目的?难道是真的,小格桑的婚姻线在动了,就像春天的芽,开始发了吗? ------------ 第175章 媒婆 第175章媒婆 大婶子脸上竟然没有痣,不像中原国的媒婆,这些媒婆其实是靠大烟枪、美人痣,甚至美人痣上面还长有数根胡须,嘴巴能说会道,能够将死蛤蟆嚼出尿来的,这种人,在婚姻不太自由的地方,特别受欢迎,无媒不成亲,就像无酒不成席一样。 大婶子一边说笑着,一边掀开毡布帘子进来,笑呵呵地问:“我说格桑爸,你真沉得住气啊!人家姑娘都纷纷外嫁了,你家咋还没个动静啊?” “嘿嘿,嘿嘿。”格桑爸笑着,不知道怎样回答。 他起来,看看水壶里烧的水,已经烧滚了,他拿起水壶,茶碗里已经放好了奶酪和粗茶,倒入茶碗,水泛起了水蒸气,裹挟着浓郁的茶香和牛奶香。 “请,喝茶,喝茶,嘿嘿!”格桑爸一边说着,一边邀请大婶子喝茶。 大婶子其实有名字,因长得胖,体态臃肿,人称大花蛤蟆,嘴大,很会说,体态不够苗条,可能一直出于发福状态,竟然没有停止的意思!因此,远远看上去,她活像一只大花蛤蟆。 “这是谁啊?是贵客上门来了吗?”有人说着话,掀开门帘进来。格桑一听,就连忙跑过去,没想到,跑到外面去了,她又跑进来,说:“阿妈,你回来了!” 她这一出一进,惹来一声骂:“都老大不小了,还这么莽撞!你差点把阿妈撞到天边去了。” 格桑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阿妈!” “少来了,你这孩子,这么没规矩,来了大婶子,竟然还不请坐,站着说话不嫌腰疼?”格桑阿妈问。 格桑上下仔细看了大婶子,上下圆滚滚的,哪里有腰?腰在哪里?她想,这么一个大花蛤蟆,严格来说,是大花活蛤蟆,找不到腰,不存在腰痛的问题。 “算了,小格桑一直在外奔波,为了国家,为了部族,付出很多努力,真的不简单,真的很好!一心为公,也要操心一下私事了。”花蛤蟆说。 “什么?大婶子,难道说,大婶子已经打听到了合适的人选了吗?”格桑妈连忙问。 原来,格桑不在家的时候,格桑妈已经找了花蛤蟆,花蛤蟆不想管这事,不过,她很清楚格桑有异能,世间的男子没有谁能配得上她,她要是一生气,立马消失,她丈夫到哪里去寻找呢?丈夫,丈夫,一仗之内是夫君,一丈之外就难说了!更何况,格桑在一瞬间,就能到天边,不管千里万里,瞬间就就能回娘家,或者一生气,跑到人烟罕至的荒漠,谁找得到她? 因此,想来想去,格桑就不算一个人,更不算一个女人,怎么能结婚生子,将来好奉养父母呢? 加上,格桑总在为国效劳,有很多问题,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就一年大一年,实际上,她看不出来,实际年龄,仿佛没有长,一点不显老,实际年龄格桑不清楚,她阿妈清楚,她阿爸也不清楚,在当家的,差不多也是她妈无良天仙最新章节。 “有,只是,只是……”花蛤蟆说,斜眼看了看格桑,把话打住,没有继续往下说。 一听这话,格桑的一股无名火,腾腾腾地往上窜,她脸都变绿了,眼睛冒着火,格桑妈一看,吓了一跳,连忙问:“孩子,你是怎么了?” 格桑还是不说话,眼睛盯着花蛤蟆,大花蛤蟆很会见风使舵,连忙改口说:“还没说好,没说好,不知道你这边的意见,我也不好向那边说。” 格桑听到花蛤蟆说了这话,就明白了,这家伙在耍奸猾,但是,她巧舌如簧,不好说她什么。 格桑爸说:“哦,好啊,是这样啊!” “是这样的。我还有事,先走了,再见!”花蛤蟆说着,站起来,端着奶茶,咕咚咕咚地将奶茶喝得干干净净的,她的肚子永远都装不满,总是处于饥饿状态,如果说媒成功,吃喝不成问题,还有谢媒的钱,名利双收,还很轻松,吃香喝辣,咋说都是快活无比的。 花蛤蟆出了毡房,头也不回地走了,格桑妈在后面喊着,让她走好,下次再来。 格桑心想,大花活蛤蟆啥时候变成死蛤蟆才好,这样一个家伙应该早点死,免得害人,格桑心里早有心上人,何必多此一举? 格桑妈送走了花蛤蟆,回来后,拉长着脸,问:“你这是咋了?” “没什么。”格桑手。 “你是不是气死阿妈你才开心啊?”格桑妈问。 “我不喜欢她。”格桑说,带着怒气,甩着长长的辫子问。 格桑的辫子很长,跑起来,辫子在脑后飞来飞去,她欢快的时候,总是甩着辫子,在忧伤生气的时候,也甩着辫子,乌黑油亮的长辫子,曾经让多少小伙子心旌摇动啊,这时候在她阿妈面前,也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知道了这个花蛤蟆肯定要来坏事,来破坏她一生的幸福,让她去嫁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 “你不喜欢他可以跟她说,何必要给人脸色看呢?平时大家都挺喜欢你的,总说你孝心,嘴甜,今天的表现,让人失望。”格桑妈说。 格桑说:“我开始觉得她还行,后来发现不是那回事,她不是善类,我不喜欢她。” “她成就了很多美好姻缘,怎么说她不是善类呢?”格桑妈问。 “你瞧她那样,吃得像猪一样,净说好听的。只管撮合别人,不管别人幸福不幸福,只管赚钱,不管别人到底合适还是不合适。”格桑说。 格桑说这话,是因为她也听说了一些姐妹们的苦情。结婚前说得好听,结婚后,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甚至在结婚当时,就已经发现了,但是,迫于父母之命,没办法反抗,知道父母一辈就是这么过来的,想要反抗,又没勇气,反抗胜利了,又能怎样。要说错,一开始就错了,错就错在媒婆身上,也就是那个大花蛤蟆身上,不是她弄虚作假,两边隐瞒,也不至于落个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格桑,你长大了,心变野了,难道说你在外面找到了心上人?”格桑妈问,这时候,格桑爸围过来,眼巴巴地看着格桑,看格桑说出什么话来。 格桑说:“没有。” 格桑父母长舒一口气,说:“还不是嘛!没有心上人,那就让阿爸阿妈为你介绍吧,不要耽误了青春,趁着年轻,趁着花要开的时候,找到如意郎君,是阿爸阿妈的心愿啊!” ------------ 第176章 使命 第176章使命 格桑渐渐长大,她的阿爸阿妈在为她的婚事操心,就像羊一样,到了发情交配的年纪,就要交配,别等到以后想要交配的时候,却没有能力再交配、再生育,鲜花开过了,就会慢慢凋零。 格桑的阿爸阿妈考虑最多的还是要下一代,就像牛马羊,不繁衍下一代,是不正常的,早晚这个群会越来越少,在草原上,在部落里,没有牛羊马群,就等于是穷人,相反,人丁兴旺、牲畜成群,这才是好的,是正常的。 格桑就是一个独生女,非常奇怪,不知道是不是部族的神在捉弄他们,还是管生育的神在折磨他们,只是给一个格桑,而这个格桑又与众不同,非常厉害,这么一个人,其实是整个部族的,不属于格桑父母的,有女儿,女儿还经常回来,是好事,可惜,女儿早晚要出嫁,是别人家的媳妇,到时候,女儿一出嫁,家里就只剩下老俩口了,很是相对无言,两行清泪话凄凉。 因此,格桑的阿爸阿妈就下定决心,要给格桑说一个好的郎君,让他们生育繁多,像牛羊马那样,让人口壮大起来,这样,他们才满意,谁知道看到格桑一年这个样,两年这个样,n年也是这个样,心里未免着急起来,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女儿听话。 但是没有勇气说出来,只是知道她在外奔波,为了大王,为了部族,为了部族的人,甘愿跑来跑去的,耽误了很多机会,那个大花蛤蟆,很清楚她的情况,只是觉得她是官场的人,不敢得罪,干脆就先别动她,等到再大一些的时候,她就少了一些大小姐的脾气,不轻易发火了,再进行出击,说不定就来个水到渠成也说不定。 她是这样想的,可格桑不这样想,她觉得结婚没意思,不如单身自由自在,何必要套上婚姻的枷锁呢,多不自由!只要自己开心,让父母开心,就行,但是,格桑的父母宁愿不要开心,也要格桑结婚,生一大群孩子,走出去见了老姐妹、老弟兄,才好吹牛,如果没有,啥都没有,别说吹牛,脸面都没有了,躲避都来不及,还敢说话,见了面谈完了天气,就谈家长里短,谈天气还好说,谈家长里短就不行了,要问谁家得了孩子,谁家有多少儿子多少姑娘,这些都是可以比较的对象无良天仙最新章节。 格桑一直坚持不结婚,那就没办法了,她的阿爸阿妈都着急,知道鱼饵放在水里放久了,就没有大鱼来上钩,再放久了,就更麻烦,这些都是他们最担心的,将来自己的独生女不结婚,就不可能生孩子,没有孩子,这人生就没有趣味儿,好在她经常回来,可以看看阿爸阿妈,咋说心里还是得到不少安慰。 格桑带着使命,为部族献出青春,献出时间和精力,特别是在传递信息方面更是快人一步,有了格桑的竭尽全力的奉献,整个部族发展得越来越快,国力越来越强,人民的日子越来越好,但是,好景不长,邻国西夏看到弯刀族部落的崛起,不甘心旁边的睡狮渐渐苏醒,就要驰骋高地草原,向敌人开炮,争夺财宝和女人,然后将这个国家灭掉,谁强势,就听谁的,这是规律。 带着使命,格桑不敢谈婚论嫁,只有把情愫深埋在心里,就像昙花,总在夜里静悄悄地开放,可惜,那时候夜深人静,没有谁知道,只有爱她的人才知道,因为爱她的才清楚她的需要,她的情愫,她的爱,她的恨,她的想法,她的举手投足的意义。 这样的人到哪里去找?不容易。 她把爱情的种子种在心底,什么时候发芽,不知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生长、长大、伸展枝叶、然后开花、结果。这些她都不知道,她把她的爱情的愿望,交给了爱神,看爱神什么时候能带给她好运。 格桑赶走了大花蛤蟆,她觉得对大花蛤蟆应该驱赶,可是对生养自己的阿爸阿妈又于心不忍,觉得没有结婚好像是在犯罪,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要说惩罚,可能就在这里了。 不过,婚姻大事,草率不得,父母不能对自己负责一辈子,需要的是要谨慎、认真,现在正是两国交战在即的时刻,恐怕花前月下,谈情说爱的机会不多,只因西夏存在一颗贪婪的心,以抢掠他人为乐趣,这种国家级的犯罪行为,应当进行惩罚,等到把西夏的强盗驱赶出去,彻底消灭,这才有可能继续谈恋爱,到那个时候,使命已经完成,有了充分的时间,完全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新娘,哪怕人老珠黄,只要有下半生的幸福相伴,也就无所谓以前付出的努力了。 格桑不知道前方现在有什么事,她说:“阿爸,阿妈,婚事现在还没办法谈,马上要打仗了,不是谈婚论嫁的好时候,把这事放在后面再说吧。” “傻孩子,越是这时候,越要结婚了。你想,青壮年男人都去打仗了,家里没有男人。打仗的事,说不好,不知道会不会回来。说难听点,要是都去打仗了,生死未卜,家里没有年轻男人,你跟谁结婚?到时候,就是想要结婚,只怕也没人跟你结婚了。”格桑妈说。 “是的,孩子,你妈的话,你还要考虑考虑才好。”格桑爸说。 “我们一天老一天,趁着年轻,你结婚生了孩子,我们还可以帮你带带孩子。有些事是不能等的。等你想通了,想要结婚,想要生孩子,只怕黄金时间已经过去了,想要结婚,没有人结,想要生孩子,恐怕就有些困难。这些事,都是我们经过的,看得多了,明白了一些道理。” 格桑听了,心里挺难受,禁不住扑簌簌地掉下泪来,她无话可说。的确,阿爸阿妈年事已高,可是,希望自己当妈妈,他们好升级,成为姥姥姥爷的级别,现在自己却八字没一撇,这样下去,可如何是好? 格桑的爸妈看见格桑哭了,他们也哭了,格桑的爸说:“好孩子,我们不逼你了,你自己也不小了,应该懂事,不用我们啰嗦,等你完成了任务,再做商议吧。” “你爸说得对,不要太固执己见了,要知道,人活着不是单单为自己活的,是要负责的,明白吗?”格桑妈说。 ------------ 第177章 听凭 第177章听凭 格桑听了她阿爸阿妈的话,觉得有理,可不知道下一步做什么,该怎样做?来不及细想,她说:“阿爸,阿妈,你们说的有道理,这样吧,我争取早点找到心上人,如果找不到,我就听凭阿爸阿妈的安排,怎么样?” 格桑的爸妈听了她说这话,可高兴了,就觉得经过严寒之后,迎来了春天,三月桃花开,气温回升,浑身上下都暖洋洋的,相当舒服。这时候的感觉就如沐春风,已经扫除了往日的严寒和雾霾,变得晴空万里,非常惬意了。 格桑的阿爸阿妈开始张罗着给格桑做饭,格桑帮忙,一家三口忙得不亦乐乎,很快就做好了饭,各自吃饭,然后格桑就洗了澡,换了衣裳。那些衣裳全是她阿妈认真浆洗后,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了衣箱里,她的阿妈比较讲究,做事也比较干净利索。 衣裳不是很贵,可是,颜色很鲜艳,看上去比较醒目,也整洁,看起来不是灰溜溜的。 格桑换上了干净衣裳,看上去更漂亮了,刚洗完澡,秀发还是湿的,长长的头发,拖到了臀部,走路时一左一右的,长发随着腰肢摇摆,也是比较好看的一种姑娘。 洗了澡就想睡觉,可头发还是湿的,这样一睡,肯定会着凉,伤风感冒的滋味可不好受,于是就任凭湿漉漉的头发慢慢变得干爽,在等待的时候,和她的阿爸阿妈闲聊,说着家事,至于国家大事,部落上的大事,一家人也不好多做评论,总之,在大王的统治下,这些年还算可以,国力增强不少,也有不少的自由。 越自由,部族的人越团结,不会逃离这个部落,反而欢迎别的部族的人都到弯刀族来,成为比较混杂的多民族的部落,让弯刀族部落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厉害媚妃诱宠。厉害到一定程度,自然就虎虎生威,自然就没有外人外族来欺负弯刀族部落了。话说回来,很多人都渴望部族强大,但是,即便强大,也不会以武力在征服那些小国。小国有小国的自由,不能以武力征服或者以武力威胁来达到目的,而是随时随地都要认真学习小国的经验,取长补短,尊重其自愿原则,想合就合,想分就分,这个没有什么,很快就能看到效果。 头发渐渐干爽,红红的火苗舔着黑色锅底,让锅里发出咕咕的响声,水烧开了,格桑起身,给她的阿爸阿妈倒了奶茶,到了晚上,喝奶茶其实是十分好的,在中原国,有的人喝了茶,晚上就难以入睡;在弯刀族,茶碱好像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这是高寒地区的人,体质普遍都强,可以减弱奶茶的提神效力,加上牛奶本来都有催眠的作用。他们习惯在睡前喝奶茶,有助于睡眠,好在他们都还不是古稀老人,睡觉不成问题。 一家三口就这样入睡,很是静谧,格桑想着心事,如果再添一个人,家里就热闹些,如果再生两三个娃娃,就更热闹,阿爸阿妈就是这个意思。没错,人家的毡房的确有不少人,阿爸的毡房却冷冷清清,看来,人气还很重要,增加人气,不能依靠客人,还是要依靠自己人。哪怕是外孙外孙女,都是自己的人,怎么说,都是好事,人活一辈子,还是需要脸面的。 谁是格桑的心上人呢? 连格桑本人都不清楚,想着心事,很快入梦,格桑的阿爸阿妈又聊到深夜,聊来聊去还是聊格桑的未来,谁都不想让格桑走错路,一直错下去,就麻烦了。 他俩再着急,格桑不着急,也没用。他们聊格桑的未来,格桑自去呼呼大睡。她竟然也打鼾,这个出人意料之外,真没想到,小小的美女格桑,竟然打鼾如雷鸣,看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是真理啊! 最明显的,是格桑跑得快,劳动量大,累了,自然鼾声响亮。 还有一点,她到了自己的家,完全放松,没有什么顾忌,出入都很自由自在,不用戴着面具,说着违心的话;也不用戴着脚镣跳舞,身心都自由,好不惬意! 到了天明,太阳刚露脸,格桑突然想起来了殿下,他们怎么样了?还有,大王的吩咐还没告诉他,要动身了,昨天去就好了,也就不会见到大花蛤蟆那令人生厌的嘴脸,昨天着实地让人恶心了一把,今天说不定她贼心不死,还要再来,没准又要恶心阿爸阿妈一把,知道的,就看穿了她,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热心人,在帮助格桑一家寻找幸福呢!实际上,她对自己肥硕的身材不满,不是嫌肥,是嫌瘦,她的理念就是,已经肥了,索性就肥到底吧,这样才有个性,个性得到张扬,那才有意思,不要掩饰自己,该是什么样,就什么样,一是一,二是二,黑是黑,白是白的,弄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那才好呢! 格桑说:“阿爸,阿妈,我要走了,昨天忘了大王的口信,再不走,就对不起大王了。” “行,我来给你做点饭,吃了再走不迟。”格桑的阿妈嘴巴厉害,可她很勤快,一大清早就起床,哪怕晚上睡得再晚,到了早晨那个时辰,说什么都睡不着,就要起床了,起床后,要做的事太多了,丢下这个,拿起那个,只要想做事,天天都有事做。 格桑的阿爸阿妈都通情达理,不会拖拉格桑的后腿,总是让她先完成大王交代的任务,然后再回家,他们的教训,有时候凑效,有时候不凑效,像昨天就没有想到去传信儿,哪怕传信儿需要的时间很短,传完了再回家也不迟,但格桑思乡心切,迫切想看到他的阿爸阿妈,就将大王的吩咐抛掷脑后,她很自信,不会耽误萧生他们,因为他们去边境,刚好坐的是牛车,虽不是老牛,也不是破车,但走起路来,四平八稳的,一点都不着急,看起来,天一道长要的是沿途的风景,不是快速地到达目的地,那样,为了实现目标,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是十分难受的。 格桑吃了早饭,起身告辞。这样风一样回来、电一样离开家门,暂别她的阿爸、阿妈,对二老来说,已经习惯了,如果格桑天天在家,又不结婚,那才让二老看了心烦呢,这样更好,偶尔见面,暂时分开,反而更好。 ------------ 第178章 鸡血 第178章鸡血 格桑到了天一道长他们乘坐的牛车,弘法看到格桑,像是打了鸡血一样,那个激动的样子,无法言表,实在没办法来说明。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格桑说:“道长、殿下你们辛苦了。” “你也辛苦了,父王有什么话说?”萧生问。 “是这样的,大王依照殿下的意见,不派兵在后作为援助,要求殿下多加小心。”格桑说。 萧生听了,马上明白了,父王对自己十分信赖,尊重自己的选择。这辆小小的牛车上,坐着天底下最厉害的道长,还有正在崛起的弯刀族部族的王子,另外就是打下手的最强道长的徒儿,还有护卫牛车,其实是护卫牛车之上坐着的殿下的加勒,加勒还有一个好兄弟,半人半仙的巨人天使子,赶牛车的车把式就忽略不计了,他在为他们赶车,想必这些妖魔鬼怪还有一些坏蛋拿他也没办法。 牛车没有停,继续往前走。车把式已经将牛车彻底检修好了,没有问题,车轴膏了油,没有吱吱呀呀的声音,听不到烦躁的声音,心情也格外好一些,蓝天白云,让人对未来充满遐想和盼望。 格桑的衣裳比较鲜艳,衬托着蓝天白云、青草地和远处的牛羊群,还有弯弯的河流、潺潺的流水声,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越往西走,地势越来越高,这还不算啥,问题是潜在的敌人,不知道有多少,这些担忧总在大家头脑总闪现,不过,没有一个退缩的,包括弘法,都觉得应该往前走,因为,开弓没有回头箭,如果当逃兵,肯定会被人耻笑,另外,也肯定会遇到更大的危险。因为,敌人就像狼群,捕猎总是将猎物围在中间,寻找突破口,找到孱弱的,进行攻击。而弘法相对来说,正是属于容易攻击成功的对象,他思前想后,还是觉得不脱离队伍为好,只有硬着头皮往前走了。反正自己生下来,就没见过父母的面,生下来,就被人抛弃了,再抛弃一次,或者再死一次,又能如何?能拿他怎样呢?死不可怕,怕的是落下坏名声,如果将来在他的墓碑上写下当逃兵的经历,恐怕是一辈子的耻辱,终生的遗憾。 牛车车轮包了铁皮,压在草地上,草地上现车车辙印子,车轮过后,那些小草又顽强地伸展开草叶,继续接受阳光和雨露的喂养。车轮走过砂石路,发出的声音是嘎嘣嘎嘣的,显得特别干脆利落,有的石子被挤飞了,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然后在远处落下,发出“啪嗒”一声响。 格桑说:“大家都饿了吧?” “还好,这一会儿还不饿。”萧生说。 弘法捂着肚子说:“不是格桑姐姐提醒,还不知道饿,经过提醒,倒觉得有些饿了呢。” 天一笑呵呵地说:“你呀!就是格桑不提醒,你还不是感到饿吗?” “师父,人家在长身体嘛!不吃饭,怎么有劲儿长个子呢?”弘法说。他对天一道长在格桑面前说他好吃有点意见,就马上提出来,这也好,免得憋在心里难受。大家也就不用费尽心思去猜。 加勒突然意识到天使子没吃饭,他的饭就是鸟蛋,可是,在这茫茫高原,到处是草场和砂场,哪里有一棵树,也没有一座山,哪怕是一座小山,或者一棵小树,也有希望找到鸟窝,有鸟窝就能找到鸟蛋啊!这可如何是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的确如此。 加勒感到很奇怪,心想,这天使子怎么不闹腾了?要是在平时,早就叫嚷着肚子饿了,这个队伍中经常喊饿的就是天使子和弘法,这两个活宝仿佛是上辈子的饿鬼托生的,加上加勒和天一这两人的好性情(加勒的性情还是比较浮躁的,比起天一来,还差不少),他们肚子一饿就开始叫唤,一叫唤,就有吃的,屡试不爽。 加勒没有听到天使子叫唤,看看手指,那天使子变成的玉指环,正紧紧地抱着加勒的手指头睡觉呢! “这小子,原来在睡觉,难怪这么安静呢!”加勒自言自语道。 没想到,这话让萧生听到了,萧生问:“你的兄弟在睡觉,看来,你走路很有规律和动感啊!谁是天使子,谁到你手上,谁都要舒服地睡觉呢。你说是不是啊?” 加勒心里想的,嘴里就说出来,这个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总之,是没有藏住话,这话被萧生殿下听了去,也好,他就说:“嘘――殿下,你不要说话好吧?在这荒郊野外,连一棵树都没有,哪里去找鸟蛋?” 萧生这才想起来天使子不吃饭,只吃鸟蛋,这么说来,他的想法是对的,还好,刚才的声音不是很大,不知道惊醒了他没有。 正在想着,那天使子说话了:“谁,谁在背后说我坏话?” “完了。”加勒心想,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殿下学习道法,懂得了窃听术,可惜,他把窃听术放在了这里,真真要命啊!现在惊醒了那个混世魔王,这可如何是好? 加勒说:“好兄弟,没人说你坏话,这是在关心你。平时你都一到饿的时候,就开始叫唤,现在没有叫唤,大家都以为不正常,其实,都是在关系你。” “哦,那就好。我还以为在说我坏话呢。没说就好,没说就好。”天使子说。 “那你到底是吃不吃啊?”加勒问,他没想到会这样,他不提出吃蛋,加勒的心里倒是空落落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吃啊,不过,我现在不饿,再说,现在四顾野茫茫,哪里有一棵树、一座山?吃什么?”天使子问。 “只要你吃,我就去想办法。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加勒说。 加勒说了这话,大家都很佩服他说的话。 看来,加勒没读过多少书,但是,社会经验丰富,他听得多,说出来的话也就一套一套的了。 天使子很感动,说:“是这样啊!多谢,多谢大哥,可是这里没有树啊!” “哎呀,你换个话题好吗?大家都知道,这里没有树,也没有山,可是,我们可以去找,现在没有树和山,是客观的情况,可是,我们可以想办法克服这个困难的,你知道吗?”加勒说。 “怎样解决呢?”天使子追问。 “老办法,以前不是常用吗?”加勒说,显得胸有成竹。 ------------ 第179章 驻扎 第179章驻扎 常用的办法就是变成大鹏,载着加勒飞向远方,找到树,或者知道悬崖峭壁,只要人不容易去到的地方,就有鸟驻扎,就有鸟的家。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加勒看看周围有人,就说:“算了,不好意思,不能在这里献丑,我们换个地方吧。” 加勒说了这话,天使子说:“这怕什么,早晚都会知道的,他们都知道我是天使的儿子,会一些变化。还怕什么丑不丑的?如果怕丑,只怕鸟蛋都没得吃,没有鸟蛋吃,岂不没力气,没力气怎么走路,怎么去安慰边境的将士?” “看你说的,你又不用走路,在我的手上缠着呢,都是我在走,我成了你的苦力搬运工了。”加勒笑着说。 “这个没什么,希望我们继续合作,共同协助殿下完成任务。”天使子说。 这些对话,萧生又看到了,他说:“你们真有意思,兄弟俩相互帮忙,没有什么出丑不出丑的。” 加勒点头称是,不好再说什么,既然殿下已经说出了公道的话,那再强辩也没什么意义。 正在这时,天使子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巨大的乌鸦,呱呱直叫,声音传到很远的地方。加勒一见乌鸦,哈哈大笑,说:“兄弟,你可真会变,这么一只黑乌鸦,人家以为你是烧炭的呢。” “大哥,你别笑,你知道,上次我们偷鹰蛋,变得是大鹏,老鹰们肯定内部有交流,早就说了,要提防那个大鹏,大鹏身上骑着一个人,都很厉害,他们来偷我们的儿子,不要让他们得逞。你想是不是这个理,他们一交流,自然就不存在问题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岂不是我们走到哪里,都被老鹰盯着,你说,那天上为什么总有老鹰,总有老鹰的影子在地上移动,那就是监视我们的,现在要变变花样,不要再变大鹏,要变一个他们想不到的,想来想去,还是想要多做好事,不要干一些偷偷摸摸的事,免得一上黑名单,一辈子都难以洗刷干净名声。”天使子说。 “真想不到啊,老弟!你可考虑得真周到啊,是这个理,是这个理,你很清楚,我不吃鸟蛋,每次都是你带着我去偷,说起来是你带着我飞,实际上每次伸手去偷,都是我在干,要说跟老鹰和其他鸟儿商量商量,只要商量得过去,还是光明正大地去拿才好。可是,现实是十分残酷的,你要让人家断子绝孙,没了香火继承,人家就要先让你命归西天,不会答应让你存在的。这件事是没办法的商量的,也商量不成的,生命无价,谁也不肯拿着自己的亲生儿女去换钱的,因此,只有那傻瓜才会这么做。没有商量的余地,只有抢了。”加勒的强盗逻辑就是这么的,他说得头头是道,让听的人都聚精会神,看来,加勒不是没有口才,而是口才十分了得,而且加勒使用的方言是中原国的语言,这些日子,在中原国学习了不少的词汇,在关键时刻,全部都拿出来用了,这一席演讲,让很多人都惊叹不已,特别是格桑,简直难以相信,原来自己的身边就有一个过目不忘的、模仿能力超强的奇才。 说归说,天使子不耐烦了,催促说:“快点,我知道你们讨厌乌鸦,我也讨厌,不过,为了更自由,我就要自由,要自由,要自由。” 加勒听出了天使子的不耐烦,看来,他情愿在地上蹲着,天天靠偷吃鸟蛋活着,原来是为了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这还不错,目的就是要让大家清楚自由的代价,有人宁愿舍弃天上的生活,也愿意离开地上皇宫里的生活,为民请命,为民谋福,这是两个人,一个是天使子,另一个是萧生。至于加勒,也是浑身上下都是勤奋的苗子,忠心耿耿地保护着萧生,哪怕萧生现在完全能保护自己,可是,因为他是弯刀族人的太子,是独一无二的王位继承人,因此,不能有个闪失,他对萧生不忠心,就是对整个部族都不忠心,即便打败了仗,成了人家的俘虏,俘虏也是暂时的,不存在永远当俘虏,因此只要坚持,就会得胜。 乌鸦呱呱叫,加勒跳了上去,抓住大乌鸦后颈上的羽毛,说:“走吧,还等谁呢?” 乌鸦说:“我好思念我的九个哥哥。” “什么?”加勒问。 “没什么!走你!”乌鸦说着,然后脚猛一蹬地面,一块石头啪啪啪滚出去好远,最后停下来,一些尘沙飞了起来,遮天蔽日的,让人不敢睁开眼瞧太阳,生怕这些砂石迷了眼睛。 乌鸦起飞,在头顶盘旋一会儿,然后飞走,方向是正北方,因为那里出现了隐隐的树林,看起来像是白桦树,这些树掉了皮,斑斑驳驳的,看起来,树干很漂亮,再往白桦树上看,竟然发现没有鸟窝。 这个消息对天使子来说,简直是迎头痛击,他不甘心,继续查找,看有没有奇迹出现。 结果,在这么大的桦树林里竟然没有发现一个鸟窝,这可怎么办? 大乌鸦飞累了,就对加勒说:“大哥,我想下来,实在太累了,你看你看,今天邪门不邪门,平时无论在哪里,都有鸟窝,今天在这么大的地方,竟然没有鸟窝!再飞也没用,不如歇歇再飞。” “行,我在你身上,没办法控制你的翅膀,先降落,我们想想办法再说吧。”加勒说。 大乌鸦听了加勒的话,就减慢了速度,找个空地,俯冲下去,停在地上,收了翅膀,加勒从乌鸦背上跳了下来,找一块石头,坐下,大乌鸦呆立在一旁,偶尔歪着脖子、眨巴着眼珠子,盯着加勒手里玩着的草根。 加勒将草根放在嘴巴里嚼着,一边嚼一边想,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里的蛇特别多吗? 还是别的,难道是杜鹃特别多吗? 蛇喜欢爬上树偷吃鸟蛋的,可是,现在的蛇还在冬眠期啊,没有出洞,怎么会偷鸟蛋呢?那么是杜鹃吗?杜鹃先将自己的蛋下在鸟巢里,小鸟将杜鹃鸟的蛋,连同小鸟自己的蛋一起孵化,然后,小鸟开始给鸟宝宝喂食儿,杜鹃的儿女身材高大,争抢鸟食儿,其它小鸟没吃的,杜鹃的儿女却越长越大,最后将其它小鸟给推出鸟巢,杜鹃的儿女独享其成,因此,鸟窝里只有一只大鸟,不会飞,却会吃,小鸟妈妈长年累月在外奔波找鸟食儿,喂养的不是自己的儿女,却是给别的鸟做好事。 ------------ 第180章 元凶 第180章元凶 偷吃鸟蛋的元凶没有找到,猜测的只有两样,一个是蛇,另一个是杜鹃,这两样都不是的话,就是这里的鸟不在树上做窝,只喜欢在山壁上做窝。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但是,眼前的一棵树上,分明有一个鸟窝存在,再放眼看去,远处也有不少鸟窝,只是没有鸟蛋而已。 加勒把想到的问题,一一对天使子说了,天使子说:“好吧,我相信你,你说的有理,只是我现在肚子饥饿,快点告诉我怎么办才好?” 加勒还没有好办法,正在惆怅的时候,旁边有人说:“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不管再厉害的,也难以忍受饥饿的煎熬。平时很聪明的,现在咋的了?黔驴技穷吗?” 加勒吓一跳,在这片林子里,啥都没有,这是在干什么?突然出现了这一声鸟叫,是人是鬼?真吓死人了!连大乌鸦都吓得脚一歪,连忙伸出大翅膀来保持平衡,地上的落叶被大翅膀扇了一下,飞起来不少的落叶和杂草。 这么一个家伙,竟然这么及时地出现在他面前,这是谁啊?声音先到人未见,到底是声音的速度快,还是影子的速度快?看来,在有些时候,光影的速度快,有的时候,声音的速度快! 声音落地,现出一人,来者不是别人,非常熟悉,就是格桑,她说完,就咯咯咯地笑,弄得加勒惊魂未定,就像刚刚被冰冰了一下,又遭遇到了热水的冲洗,这么一下,热胀冷缩,不冻死或者热死才怪。 “我说是谁,原来是格桑妹妹,你来干什么?是来看我们笑话的吗?”加勒问。 “开玩笑吧?我来看笑话?我可不敢!你们两个大男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又不会飞,能看到你的什么丑态,即便看到了,我也不敢说。”格桑说着,又笑了。 大乌鸦定睛看了,是格桑姑娘,也就不说什么,只是呱呱啊啊地叫。格桑问:“怎么样?现在有没有问题?找到鸟蛋了吗?” “正在为这事发愁呢!我们在这片白桦林里,盘旋着飞来飞去,就是没找到一枚鸟蛋。”加勒垂头丧气地说。 “别灰心,树上没有,树下应该有,我来的路上,看到有些灌木丛,里面不时地跑出来一些东西。”格桑说。 “别说了,我知道了,啊,啊,那是跑鸡对不对?”天使子问。 “不知道是啥,反正挺多的,全是,灌木丛里应该有不少的窝,那些鸟只会跑不会飞,跑起来速度相当快,而且,样子也不好看,有些灰不溜秋的,有的还像鹌鹑的颜色,背上麻麻的,也像是麻雀那样的颜色。”格桑说。 “就是跑鸡,这种鸡实际上只会跑,擅长奔跑,但是,要说它们的蛋,比鸡蛋好吃些,但是,比会飞的鸟下的蛋要差一些,比老鹰的蛋更差,简直不能比。”天使子说,他吃的蛋多,最有发言权,说出来大家都没意见,就像梨子,要想知道它的味道,必须要尝一尝才行。 加勒心想,不能离开殿下太远,不能和格桑比,格桑动作快,瞬间能去殿下那里,也能马上回到这里,然后又回到殿下那里,怎么说,格桑不会偷情,如果会,谁都拿她没有办法,因为她瞬间往返各地,瞬间消失,马上出现,那是一般人都无法理解的。 加勒有自知之明,就不妄自菲薄,他说:“老弟,现在条件特殊,只能将就将就了,吃惯了老鹰蛋,换换口味如何?” “也行。”天使子说。 “敢问格桑妹妹,那些跑鸡在哪里呢?”加勒问。 “哎呀,瞧我这记性,记不清多少里,可能离这里有五百里,我没有确定,你们可以飞过去看看。”格桑说。 “行,在哪个方向?”加勒追问。 “就是我来的那个方向,正南方,这片白桦树过去,经过一片迎春花花海,就能看到方圆八十里的灌木丛,里面是跑鸡的天堂,跑鸡的天敌在圈外生活,有很多可以吃的东西,就不用去觊觎跑鸡那点肉了,不过,最喜欢吃跑鸡的狐狸,却总是把野兔和跑鸡换着花样来吃,换着口味,感觉就是爽。”格桑说。 “看你说的,就好像你是狐狸似的,你怎么那么了解跑鸡呢?呱呱,啊啊。”天使子问。 “闭上你的乌鸦嘴,我说你啊,以后就变成乌鸦得了,总是让人那么讨厌。”格桑说。 “我本来就是大乌鸦,呱呱啊啊。”天使子说。 格桑见了他这样,非常生气,就地抓起一块石头,朝大乌鸦使劲儿投掷过去,加勒吓了一跳,连连喊道:“别别,别啊,格桑,你疯了吗?” 格桑扔出去的石头,加勒正担心被打中的时候,天使子也不挪窝,不躲闪,只是轻轻地张开了嘴巴,就轻巧地接住了,大乌鸦闭了嘴,他把石头放在地上,开始叫:“呱呱啊啊,你想干什么?” “你这个乌鸦嘴,我想干的已经干了,你还能拿我怎么样?”格桑说。 “瞧你这脾气,将来怎么找婆家?”天使子问。 这一句话戳到了格桑的痛处,她又蹲下去,找石头,加勒将她面前的石头都踢开了,说:“你怎么和老弟一般见识呢?格桑妹妹,你是好样的,多谢你告诉我们跑鸡的位置,我们马上就去,你也消消火,别伤了心肝。” “看看你老弟说的是人话吗?这次是你救了他,下一次,就有好戏看了。好心给你找吃的,却不领情,还说风凉话,简直太气人了。不教训教训他,将来越发蹬鼻子上脸了还!”格桑说。 “行了,知道了,老弟说话口没遮拦,下一次就别变成大乌鸦了,下一次就变成不爱说话的鸟。”加勒说。 “我还没见过没有不说话的鸟,哪怕是跑鸡,不会飞,也爱咕咕叫,这是鸟的本性。不让说话,岂不要憋死人吗?”格桑说。 格桑对鸟的了解比加勒还多,这真是有意思头顶!加勒和天使子日夜相处,还不了解,不像格桑,没有和鸟朝夕相处,反而更了解,这是怎么回事啊? 天使子笑哈哈,说:“格桑姐姐,呱呱啊啊,对不起啊!对不起!” “行,别假惺惺了,下一次你别这么孟浪了,要不然,哼――”格桑说。 “再不敢了,格桑姐姐,再不敢了。下一次希望你打准一些,看我能不能接住。”天使子说。 格桑听了这话,“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 第181章 跑鸡 第181章跑鸡 格桑这一声笑,就算原谅了天使子。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加勒说:“对了,这才对!我们都是要上前线的战士,一致对外,一致对付强敌,别在没开战之前,自己人先打了起来,这是不好的,让敌人看笑话是小事,被敌人钻了空子,来打我们,吃掉我们,都是不费力的,因为我们有内讧,自然就容易被分割包围,然后一个一个地吃掉。” “大哥说的是,以后我讲话要小心,不要乱说话。哪怕我是一只大乌鸦,也要注意,不要像乌鸦那样说话。”天使子说。 “很好,那本姑娘就不和你计较了。饿了吗?快点去弄吃的吧,不要饿坏了,还要赶路,争取早点到达边境。”格桑说,“吃了跑鸡蛋后,立马赶回,殿下已经在等你们了。我也要走了。” “咋不早说?”加勒着急地问。 “我想说来着,但是不让我说,再说,天使子还没找到吃的,如果立马返回,恐怕饿得飞不动啦。”格桑说。 “格桑妹妹,还不错,懂得心疼人,行了,我们知道了,你先走吧,我们马上就回来,先去对殿下说,我们随后就到。”加勒说。 “行,我先走了。”格桑说完,就消失不见了。 她一走,加勒就说:“老弟,你看你,闯祸了吧?女孩子最怕别人说她将来没有幸福。你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以后千万记着,不要再变成乌鸦了,变成百灵鸟不好吗?说话就像唱歌,人人都喜欢。” “行,没想到格桑姐姐的性格还真难以把握,让人无法捉摸,最希望她快点找个男人嫁了,让男人来驯服这匹桀骜不驯的野马。”天使子说。 “我最近发现你特别喜欢说风凉话,是不是饿的啊?我估计是的,不说了,我们走吧,殿下还在等我们呢。”加勒说。 “行,走吧。”天使子说。 他伏下身子,蹲在地上,加勒跳了上去,抓紧了颈上的羽毛,然后,爪子猛地一蹬地面,扇动了大翅膀,朝天上飞去,地面上的大风将杂草的草叶还有厚厚的树叶,全都吹翻了过来,打着漩涡,升起,然后再徐徐落下,一些小树竟然被吹得东倒西歪的。 大乌鸦飞起来,天使子很清楚,凭借他的时速,五百里就是一会儿的时间,虽没有格桑快,可也不慢,不是吹牛,还真没跟格桑比试过,如果这次弄到跑鸡蛋,吃了再去追赶格桑,说不定还追得上,但是希望渺茫,这个格桑之所以骄傲,就是因为她的速度。 只要能超过格桑,就能把她的骄傲的气焰打消,这样做的好处,是将来在格桑面前,不至于总是被她拿石头来击打了。 没过多久,飞到了格桑说的灌木丛,还比较大,方圆有将近一百里,全是,这里的跑鸡简直比戈壁上的砂石还多,比牛身上的毛还多。 也是,这里是跑鸡的天堂,因灌木丛有很多浆果,还有虫子、草籽,够跑鸡吃的了。 这里也是狐狸的厨房,想换口味,就跑过来,跑鸡借着灌木丛的保护,这里几乎没什么天敌,吃得肥硕,跑都跑不动,狐狸来,随便跑几步,就能逮着不少跑鸡,吃饱了,只怕走不动。 大乌鸦降落下来,一些跑鸡四散跑开,狐狸也吓得跑了,拖着长长的尾巴,跑得飞快,看看大乌鸦没有袭击它们的意思,扭头看着大乌鸦,停下来,当大乌鸦收了翅膀的时候,狐狸以为大乌鸦要来袭击它们,于是又小跑起来,见没有追来,又扭头来看。 狐狸的狡猾和谨慎都是出了名的,在这方面,的确是食肉界的模范。 加勒看看那些跑鸡,扒开灌木丛,往里一看,发现的确有不少鸡窝,这些鸡窝是一些短柴棒、树枝还有杂草、鸟毛、鸡毛搭成,这些东西大概都是一些没人注意到的东西,但在跑鸡看来,都是一些绝好的建筑材料。这些东西,成就了跑鸡一个幸福的家。是孕育下一代的好地方,当然,这些蛋,也是蛇的佳肴,狐狸有时候也会换换口味,吃点鸡蛋;还有同类跑鸡,也会来吃一点,吃鸡蛋黄、鸡蛋清的,倒还少,关键是吃鸡蛋壳,这些东西,可以成为跑鸡嗉子的填充物,帮助跑鸡消磨草籽或者果子的核,这些食物都是绝美的! 加勒很快就找了几个鸡蛋,天使子再饿,一般来说一次只吃两个蛋。加勒多捡了几个蛋,放在包里,谁知道下一次能不能找到鸟蛋呢,没有鸟蛋,起码这些鸡蛋可以暂时充饥。 他拿走鸡蛋,那些跑鸡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就这样被抢走,但是不敢出来反抗,只在不远处的灌木丛里偷看,加勒不做停留,给了天使子两枚跑鸡蛋,那大乌鸦一口一个,吃到了肚子,神奇的是,大乌鸦竟然吃饱了。他说:“啊啊,啊啊,饱了,走啊,呱呱。” 加勒上了大乌鸦的背,然后说:“走你!” 那大乌鸦竟然腾空而起,同样,那些灌木丛被吹散开,那些跑鸡吓得乱窜,等大乌鸦彻底飞到空中,那些跑鸡才慌不择路地回到自己的窝,左看右看,仔细瞧瞧,看有多少蛋被偷,多少蛋幸存。 跑鸡承受的创伤比较多,这次受到的创伤比较大,这只大鸟本来也是同类,干嘛还要同类相残呢?这些问题,在地上灌木丛、草窝里窜来窜去的跑鸡是永远都想不通的。 加勒坐着大乌鸦回来了,大乌鸦降落在牛车前,加勒下来,大乌鸦变回原形,仍是玉指环,紧紧箍在加勒的手指上。 萧生问:“怎么样?找到食物了吗?” “找到了,老弟已经吃了,现在老实,可能要睡觉,我呢,倒觉得有些饿了。老弟要我也吃,但我嫌腥,就没吃。不知道现在这里有没有吃的?”加勒问。 “有,弘法,看看还有烙饼和牛肉干没有?有的话,拿来一些。”萧生说。 自从弘法被天一训斥了几次以后,现在也懂得礼貌和尊敬人了,见大称大,见小叫小,发生的变化,全是因为在萧生的地盘上,萧生又出师了,加上格桑在身旁,多少都要有所表现,要不然,师父会骂,自己讨没趣儿,格桑姐姐会有想法。从种种条件来看,还是不要太过张扬为好。 ------------ 第182章 会玩 第182章会玩 弘法说:“多得很,这次要上前线,准备的东西,多得很,路上吃的管够,到了那里,还能维持一段时间。请使用访问本站。” 弘法说完,找出一些牛肉干,还有一些烙饼,连同水,都交给了加勒。 他对加勒一点都不反感,相反,十分敬佩,因为加勒读书不多,但很会玩,这些玩,是他最钟爱的东西。 加勒拿起牛肉干,这种牛肉十分好吃,不知是谁弄出来的,那种味道,就像他的母亲做出来的一样,非常好吃。他吃牛肉就像吃烙饼一样,大口大口地吃,然后打开皮囊,对着嘴,咕咚咕咚地喝水,然后,用手背抹了抹嘴巴,说:“好,吃好了,走吧!” 他的胡须浓密,黑色的、还泛着光泽,看来,他也没有多少时间用来梳理胡须,任由胡须乱长。 加勒吃饱喝足,高兴地说:“真爽!走吧,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他说完,萧生摆摆手,说:“没什么,我们都要休息,师父也在修炼,他在哪里都是修炼,一点都不浪费时间。” “嗯,殿下,你说,你想怎样对付那些边关的西夏兵?” “我去了之后,先找一找,看有没有邪灵在西夏兵中间,如果有,驱逐邪灵,然后再说。”萧生说。 “邪灵?那我们不是跟看不见的敌人作战吗?那怎么打?”加勒问。 “这你就不懂了,这个邪灵,我们看不见,严格来说,是你看不见,我没问题,可是要打,还是要打敌兵,敌兵被邪灵控制,自然不听话,本来不想杀人,在邪灵控制下,也就杀了人,我跟师父去对付邪灵,你和天使子、弘法对付西夏兵,当然,也有边境的守卫部队,让他们和你们一起进攻。格桑作为传递信息的人,来往于大本营和前线之间,交流信息。另外,格桑的任务就是察看敌人的部署,摸清楚敌人是怎样安排的,然后我们再找机会偷袭,逼其退兵。”萧生说。 经过萧生这么一说,加勒才明白过来,他笑呵呵地说:“我说呢,跟邪灵打仗就像跟空气作战一样,看不见在哪儿,怎么打?这一说,我才明白,原来敌人是听将军的指挥的,不听,就要受罚,这些将军是受邪灵控制,严格来说,是西夏王受邪灵控制,然后指挥将军去侵犯邻国,燃烧战火,破坏和平的。这邪灵真可恶!” “没错,邪灵在世已经有很多年了,到现在还没有撤退,他不甘心自己的失败,总要寻找机会,让人间充满仇恨、战火、流血和痛苦,总是在破坏人间的美好,让人与人之间互为仇敌,只有这样,才能让邪灵得到地位,才能赢得人民,这邪灵还会统治人类,具体多长时间,现在不好说。”萧生说。 “是吗?那我们得小心了,但愿邪灵不要来统治我们,如果统治,恐怕不好,到时候邪灵控制住我们,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事来,那才好玩呢。”加勒说。 萧生点点头,不说话,牛车慢慢向前走,车把式也不说话,仿佛在走一条不归路一般,显得死气沉沉的。 格桑说:“唱个歌吧。” “好,来,欢迎,欢迎!”弘法拍手笑道,十分渴望,格桑姐姐献歌。 “那我就献丑了啊!”格桑说着,清了清嗓子,唱道: “天上月,地上花,月照九州遍地花, 东风疾,西风恶,疾风恶风不怕打, 哥爱妹,妹喜哥,哥哥妹妹乐开花, 天上月,地上画,画中有着我们俩。” 格桑是歌声十分甜美,可惜没有打动萧生的心,他一直想着,如果这歌是花红唱的有多好!为什么老是想着花红,那个宫女,这不正常,萧生立马断了念头,不要把对母后的思念转移到花红身上,花红只是服侍母后的宫女,这个女人出身不好,按照血统门第,这不符合祖制,绝不可乱了皇家的正统血缘。 话是这样说,可是邪灵的功力强大,不清楚是不是这样的,那个邪灵总在寻找机会让萧生堕落,然后将萧生俘虏,俘虏了萧生的心,就等于俘虏所有部族的心,那么,这个部族就极有可能会走邪路,在邪灵的带领,会攻打西夏、然后攻打中原国,久而久之,战火所烧之处,人民遭殃,生活得十分痛苦。 萧生不能这样,于是他就在心里想,如果被女人夺去了心智,就没有了斗志,没有了目标和志向,人和牲畜没有什么差别,况且现在自己是太子,将来弯刀族的首领,不可因为这些事,而葬送自己的前程,给魔鬼留下了地步,想要弥补,恐怕不行,只怕悔之晚矣! 弘法听了格桑的歌,笑呵呵地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说:“唱得真好听,好听!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弘法说完,格桑看看萧生,萧生闭了眼睛没说话,格桑一见,觉得萧生在生气,就没了兴趣,说:“算了,懒得唱了,有人在生气呢。” “谁生气了?大家都很开心啊。”弘法说。 “不说了,也不想唱了,大家都很开心,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格桑说。 格桑说话,让人摸不着头脑,萧生浑然不觉,对眼前这个妹子,没有什么感觉,没有产生静电,也就没有火花,这可能是和萧生操心国事有关,这个事,不能勉强,只能说,看缘分,缘分到了,就像洪水猛兽,谁也挡不住;缘分没到,就是让男女同榻共眠,也是一场异梦。 格桑不唱歌了,弘法求了半天,都没用,格桑心烦,就说:“我走了,殿下,有没有口信带给大王?” “有。你去对父王说,我们一路顺利,离边境不远了,任务完成后,立马返回,不要挂虑。”萧生说。 格桑听到萧生说这话,虽是命令,可是听到萧生是声音,就觉得很舒服,这是怎么了?难道有病吗?这是怎么回事? 看来,经常回家,父母的命令,犹在耳畔回响,不回家,又内心不安,看来,还是要多点时间去陪伴父母,那个大花蛤蟆,不用理她。但是,她是媒婆,她的职业就是这个,她很想知道怎样才能达到目的,她熟知青年男女的心,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就有春情萌动,无法抵挡。 格桑说:“殿下,在下领命!再见!”说完,立马不见,比一溜烟还要快。 ------------ 第183章 闲情 第183章闲情 格桑消失,弘法失落,立刻耷拉着脑袋,一句话也不说。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天一不说话,他微闭双目,懒得管这些闲情逸事。他一生没有接近女人,当然不动色心,接触过女人的,或者亲近过女人的,更露骨地说,进入过女人身体的,这些男人尝过了那种味道,才会渴望再次亲近女人。 天一道长一心研修道法,倒忘了这些男女情事,当然不懂少年的心。 少年少女,一眨眼就是青年男女,再过两年,步入中年,时光无情,转眼即逝,花儿已开过,再也不会重来,蜜蜂不来采花,就错过了季节,也没有可能酿出蜜来。 有些人不能等,有些花容易败,这是常识,不是危言耸听。东边日出,西边落下,这是规律;冬天寒冷,夏天炎热,这也是规律。弘法对格桑有一种莫名的爱恋,只可惜,弘法表错情了,格桑对他不感冒。 这么一个人,他最大的冤枉就是能和格桑白头到老,他小,格桑大,女大三,抱金砖,这个说法不胫而走,看来,不无道理。可是,像这样的明媒正娶,还不好说,因为弘法的父母在哪儿?人家常说,父母之命不可违,在关键时刻,父母不在,就想违,也不知道违什么,怎样违?总之,吓是吓不出来的。 弘法没有天一道长那样纯正,他还没脱俗,还要食人家烟火。 这时候,走着走着,有一群羊出现,沿着大道走过来,咩咩地叫着,路上扬起了灰尘,不知道这些羊要去哪里,看那领头羊是公羊,弯弯的角,看起来是打出来的头头。 在羊群后面,是一个骑着马、穿着羊皮夹袄的少年,只见他手里拿着鞭子,一边用腿夹着马肚子,一边向前跑。这个英俊的少年,正像加勒少年时代的样子,不仅长得像,连动作都差不多,都是牧羊的,都是孤胆英雄,像这少年,一个人放牧着一大群羊,看来,他根本不怕云豹豺狼,总之是非常英勇。 少年骑着马跑过来,牛车已经停住,让羊群先过去,那些羊争先恐后地往前跑,不敢停歇,就像后面跟着狼一样,实际上后面是羊群的保护人,那英俊少年,扬起了鞭子,骑跨着骏马,腰里配着腰刀,风驰电掣般地来到加勒面前,问:“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我就是本地人,从本地来,到本地去。”加勒说,一点都不害怕这个家伙,说来说去,还是干着放牧的活儿,连问话的语气都那么重,他想干什么?难道想造反不成? 加勒眼尖,一眼就看到了少年腰间挂着的腰刀,这弯弯的刀鞘,其实里面就是弯弯的尖刀。 穿着都是弯刀族的样式,打扮也是弯刀族少年的样子,没什么,加勒咋说也是将军级别的带刀侍卫,专门在殿下跟前服侍的。格桑也是其中一个。加勒凭着这个级别,眼前放牧的少年应该行礼,才显得有教养、讲礼貌,否则就不算弯刀族的子民。 萧生看到这个放荡不羁的少年,非常担忧,这个样子,怎样推进部族的文明进步呢?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有希望,则国家有希望。少年的未来,就是国家的未来,他这一出现在人面前,就原形毕露,放荡不羁,难道说根本都不懂怎样做吗? 萧生强迫自己不要发火,只是说:“小伙子,我们从大王的皇宫来,也就是从大本营来,要去边境督战,看望守边疆的将士们。像现在这个样子,也即是要打仗了,你不害怕吗?” “哦,原来是国王的人。打仗,我不怕,有什么好怕的?那些当兵的还不是父母生、父母养的血肉之躯吗?离开家乡、离开亲人,去掠夺别人的东西,面临着被杀的危险,他们更害怕,不过,外表上装作很顺服的样子,也假装着坚强和壮大的样子,实际上他们是很害怕的,这个我可以负责地说,他们一定是害怕了,所以,先到我们的边境来,因为心虚,才想要先下手。”少年说。 萧生听了少年的话,点点头,说:“看来,你很懂军事啊,也懂人心,你读过书了吗?准备到什么时候才不放羊了呢?” “这个,没想过,最近才听说这里开办了学堂,我阿爸要我来放羊,我阿妈想让我读书,等将来考个状元,好和王公贵族的女儿结婚。”那少年说。 他的话音一落,人们都哈哈大笑起来,看来,读书是为了娶姑娘,至于报效王国和报效国王都是假的,真正的目的还是脱离不了风流的人生。 “哦,那你呢,想不想读书?”萧生问。 “你是谁?怎么问我这个问题?”那少年不回答,回避了这个问题,他看看弘法,可能觉得弘法稍微接近他的年龄,对他说:“这是你们一起的吗?” “是的,他是我们的殿下。”弘法说。 弘法说的是中原国的话,他虽愚笨,可是,也学会说几句当地的话,会的不多,再多说,就要露馅儿。 “殿下?哦,我的天,我的神,你是王子?”少年惊讶万分,顿时石化了。 “没错,我就是萧生。”萧生承认了。 “萧生?这个我倒没听说,不是叫笑生吗?”少年又问。 “是的,以前叫笑生,现在改名为萧生。”萧生答道。 “小伙子,你的羊跑了,快!”加勒说。 “好,多谢,向殿下敬礼!” 他说着,向萧生敬礼,这时候他又补充说:“不好意思,我要走了,弄丢了羊,阿爸要打死我的。” “好吧,你去吧,后会有期!”萧生对他说,他就立马跑开,那马踏在地上,得得得地响,将地上的沙土踢得乱飞。 他说完,跑了,又跑回来,对着萧生说:“那个谁,刚才学我说话的,那个,不是本族人吧?怎么听他说话觉得怪怪的。” “这你都知道,看来,你不读书真的可惜了。他的确不是本族人。以后有缘再相会,见面再谈,你去追赶你的羊群吧,晚了,真的要麻烦了。”萧生说,催促他说。 “好,再见!”少年打了一个响鞭,“啪――”一声,声响在空旷的草原上回响,吓了弘法一跳,刚才被看出来,真是!看来,还是没有学会方言,他不清楚,方言从小说到大,咋说需要勤学苦练的,不是鹦鹉学舌,说了两句就行的事,方言是最好的身份凭证,比用器物来证明要有用得多。 ------------ 第184章 西夏 第184章西夏 弘法被人识破了身份,吓得不轻,他凑到了天一道长旁边,想寻求帮助。请记住本站的网址:。天一道长不理不睬,继续闭幕修炼,就像把弘法当成空气一样,必不可少,却熟视无睹。 这时候,弘法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特别是懂得了语言的重要性,要么等学得炉火纯青了再拿出来,要么就别拿出来,免得因为口音的差别,而连累大家,这个少年其实没什么,就是一个喜欢较真的人,当然,也不容易受到欺骗。 弘法不说话,萧生看着少年远去的身影,说:“这人,是可塑之才,将来肯定要为我们部族使用,免得亏了这个人才。” “是啊,比较聪明,可能经常放羊,上苍特别青睐他,赐给他聪明才智,如果再读点书,更是不得了。”加勒说。 加勒也是牧羊少年出身,格桑也是,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没什么好做的,没有书念,没有学堂,只有放牧,从上苍所造之物那里学习知识。 牛车又开始朝前走,刚才为了避让羊群,被车把式一弄,自己停了下来,要是任凭牛脾气,牛是不会停下来的,牛的个头比羊大得多,对付那些羊群,绰绰有余。 走着走着,前面就看到了较矮的山,再往前走,是较大的山,这条路是波斯人经常走的,走起来还算顺利,不是很麻烦。 奇怪的是,路上有些客栈已经人去楼空,可能风闻要打仗,提前跑了,反正没有什么留恋的东西,倒是有些猎户没有搬走,山中有不少猎物,加上,搬到平地上也住不惯,干脆不搬,在这个地方,住了几代人,有了感情,到任何地方,都没有在这里舒服。 猎户有本事,能杀狼,也能杀死豹子,这些东西都不在话下。单个的敌人来,他肯定没有豹子狠,就让他来,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萧生知道山里人的生活,特别是猎户,其实是牧民的朋友,如果山里没有吃的,野兽就会去造访牧民的牛羊圈,特别是羊圈,更是频频光顾,每次都不走空,无论牧民怎么厉害,总有一些篱笆不够牢固,这些篱笆总有漏洞,有了漏洞,狼就会很聪明地将洞由小变大,就像高明的魔术师,悄悄地将羊圈像撕开布匹一样,撕开了口子,狼就能巧妙地钻进去,叼了羊之后,再从洞口钻出去。羊一般是骚动之后,就恢复安静,那羊的咽喉已经被狼狠狠咬住,断了气,怎样折腾都无所谓,从原路返回,路上只留下一串串的狼的爪印,还有一趟洒落的羊血,白雪之上,是鲜红的血,让牧民十分头疼。 狼在和人打着交道,跑的路线不断变化,让牧民无法知道它们的动向和路线,就是这样,狼们总是成功,最后牧民没办法,只有寻求有经验的猎户,逮住并屠杀了几只狼之后,狼才慢慢消失,他们不是一匹,是一个狼群,就搬迁到另外的地方,继续作恶,他们是狼,就是要吃肉,这是没办法解决的,只有想办法将其中的首要的狼杀死,足以震慑其它的狼,它们没有吃的,肯定要迁移到另外的地方,好度过漫长的冬天。 这都是萧生和加勒所熟知的,毕竟是弯刀族人,从小都认识狼,为了保护羊群,几乎弯刀族的每一个人丁,都很清楚狼对羊群的危害,因此,从小都学会了和狼对抗,甚至打游击,这种斗争已经延续了很多年。 走在林间小路,牛车碾压着厚厚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偶尔有林间的鸟,婉转啼鸣,在空空的山中发出回音。 天使子一路摇晃,一路睡觉,在加勒的手指上舒服着呢,他听到了鸟鸣声,就从加勒手上跳下来,变成巨人的样子,说:“走了这么远了,我这一觉睡的时间不少啊!” “是啊,过了这座山,再走一段平原,又有一座山,然后就是边境了。”加勒说。 “你怎么这么清楚,就跟你来过了似的。”弘法问,有点质疑,但是,胆量不足,不敢大声问,就是小声问,听起来像蚊子哼哼哼,也逃不过加勒的耳朵。 天使子是巨人,说话的声音也洪亮,每说一句话,树叶子都要颤抖一下,说得话越多,树叶子颤抖得越厉害,他的声音传到很远,因为大山的回音也很大,拖得很长。 “没错,我是来过,上次来解围,曾经路过这里。”加勒说。 弘法突然想起来,自己又唐突了,没错,上次是来过,加勒先走一步,救驾,将大王解救出来,然后平安送到王宫,这就是加勒立了功,而且是一大功,这么说来,加勒是轻车熟路的,对于其他小问题,比如吃饭住宿问题,他都能够解决。 加勒不懂得低调,他说了之后,对天使子说:“老弟,该吃饭了吧?你那么高,比树还高,想吃啥就自己动手啊,不必客气啊!” “噢,哈哈哈哈,谢谢你提醒我,大哥,我还真高兴地忘乎所以了呢!真的没想到,我也能一个人来做成一件事。”天使子说。 “你真能搞笑的,以前没有遇见我,还不是一个人找吃的,自从遇见我,就有了惰性,啥事都要我帮忙,是不是?要知道,你是天使的儿子,在你没有难成的事,你还担心什么呢?”加勒说,有些抱怨,也有些沾沾自喜,知道自己是大哥,对天使子多少都有一定的帮助,这是好事,当自己有被别人利用的价值,证明还有存在的意义,否则,活着也是一种难受。 “试试吧,不要以为有了大哥,啥事都能替你担当的。”加勒又补充说。 天使子没有回答,他笑着说:“多谢大哥,有大哥在,小弟就少操一些心,有大哥在,小弟就活得特别滋润。” 天使子说着,也没有停下搜寻目标的目光,他拨开树冠的树梢,然后看看底下有没有鸟巢,他说了后一句话,就不希望加勒来回答,他知道加勒的言语不多,说话对他来说,不是真正的特长,反而是一种累赘。如果他有弘法的表现欲,加上他自身的经历,想必说起话来,就没有可能让其他人参与说话的行列中来。 天使子终于发现了一个鸟巢,当他拨开树冠上的叶子时,鸟儿早就吓飞了,尿没尿不知道,总之,加勒看到牛车车棚上,“啪啪”两声脆响,看来,鸟粪已经砸中了牛车棚子。 ------------ 第185章 龙骨 第185章龙骨 鸟被吓得屎尿一起像雨点一样砸下来,不知道会不会降牛车棚砸破,这些鸟粪个头儿挺大,看上去,就像一颗颗鹅卵石,砸中的车棚,比较结实,是牛皮绷着的车顶,里面有龙骨,牛皮上面,涂抹上各种油,还侵泡了不少时间,龙骨是牛骨头构造而成,牛棚上面再站一头牛,也没多大问题。 严格来说,牛棚是牛骨做成的,但是,说出去是龙骨,显得神圣。谁都没见过龙,天一见过,呼风唤雨,就是天一指挥龙来做的。龙从云,虎从风,大概都有自己的特长。 天使子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蛋,鸟蛋很大,大概像橄榄那样,又有点像椰子果,吃一个蛋,可以管一个月吧,这是预测的,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天使子吃鸟蛋可能是心瘾,不吃也过得去,吃了心里得安慰,当然,他的食物很杂,空气和水就够了,也包括鸟蛋。 大鸟飞走了,在旁边的大树上,远远地看着天使子拿走了鸟蛋,那些大鸟就在一旁哀鸣,即便是哀鸣,也毫无办法,这些鸟从来不相信会这样,要知道,这里它们是老大,老虎、豹子、豺狼都拿它们没办法,想怎样就怎样,没有天地,他们反而会飞下来,吃一些兔子、野鸡啥的,大概逮到什么吃什么,根本不害怕什么野兽。 这里有蛇,但不多,蛇不大,对大鸟蛋没有威胁,蛇就是想吞大鸟蛋,也吞不下去。 天使子找到了鸟蛋,当着它们的面,将鸟蛋吞了下去,正在这个时候,大鸟向天使子飞来,看来是要报复,天使子立马变成了玉指环,套在了加勒是手上,很明显,他是不想伤害这些鸟的。 加勒一见,对萧生说:“殿下,快,快,我们要赶紧离开,免得大鸟看出来我们是一伙的,说不定要发动攻击。” 萧生说:“知道了,走吧,不要担心,那些大鸟的食物比较单一,不会主动攻击人的。” 萧生说的没错,那些呆鸟发现巨人不见了,四顾茫然,没有发现什么东西,正在犹豫的时候,有人说:“那些鸟,身子大,脑袋小,看来,十足是呆鸟,这些鸟,本来就是该死的。” 大家一看,说话的是弘法,弘法的话还没落,只觉得一件大衣从天而降,扑在弘法的头上,弘法为了避免被吹乱头发,戴了一顶瓜皮小帽,等到大衣飞走,那小帽就不翼而飞,他大喊一声:“我的帽子!” 话音没落,那帽子已经飞走,再一看,发现抓走帽子的,不是别的东西,就是大鸟。 可惜的是,帽子已经不见,弘法哀哭切齿流泪,也无济于事。他说了话,遭到了大鸟的报复,看来那句话,叫做“三尺高头有神灵”的,是不错的。 这高头没有神灵,倒有神鸟,一般来说,会飞的,都带着点灵气,或者说是仙气,咋说都是天上的信使,传递天上的消息,还是不错的。 弘法有些后悔,不该说那些大鸟呆头呆脑,看来,应该多说一些早就人的好话,不要老是抱怨,抱怨来抱怨去,最后自己倒霉。也就奇了怪了,那些大鸟不抓走别人的帽子,偏偏认准了弘法的帽子,看来,冤有头、债有主,还是比较准确的。 萧生一见,连忙吩咐:“注意防范,加勒,把手洗干净,没准天使子吃了鸟蛋,嘴上留有腥味,说不定你手上已经染了,不要大意,洗洗放心些。” “嗯,多谢殿下提醒。”加勒说,然后让弘法倒出一些水来,将手洗干净了。 再往前走,发现有一处山泉,叮咚叮咚的,看上去,水还比较清,应该好喝。 加勒刚要去接水,因为刚才洗手的时候,发现水已经剩的不多,要知道这里有水,何必要浪费喝的水来洗手呢?加勒有些后悔,就说:“用多少,要补多少,再往前走,就是下山,然后是平地,找水井比较难,还是在这里接满水吧。” “你放心吗?”萧生问。 “怎么不放心?这里的水我试过了,没问题。”加勒说。 “没问题就好,你清楚吧?有一种毒,在树林常出现的,比如毒蜘蛛、毒蛇、毒蟾蜍、毒蝾螈、蝎子、蜈蚣,都会在这里出现,它们会不会污染水源?你要看清楚了。”萧生提醒说。 “不用担心,殿下,我的手上的老弟天使子,很懂得分辨有毒没毒。有毒的东西,他一看就知道,有了天使子,能够解毒,没问题。即便这水源受到了污染,老弟也能净化这里的水,要知道,老弟他可是天使的儿子,怎么也不会让天使的儿子中毒、让天使伤心吧?”加勒说。 加勒说完,就拿着皮囊去接水,萧生没有话说,谁让他那么牛呢?有天使的儿子甘愿为他服务,替他遇水架桥、遇到问题迎刃而解呢? 加勒接了水回来,说:“水真好,我喝了点,山泉有点甜呢,要不,殿下也喝一点,喝了我再去接一些。” “行,我喝,大家都渴了,都喝一些吧,喝完了再赶路。”萧生说。 经过萧生一提醒,大家才觉得嗓子干涩了,原来,走了这么久,还没喝水,牛也需要喝水,车把式也是,于是大家都下了车。车把式将牛从车辕解放出来,然后牵着牛去泉水边,让牛喝个饱。 牛喝饱了,车把式从旁边的矮树上,扯下一片大树叶,卷成桶状,用树叶卷成的圆桶,接了一些水,开始喝起来。 喝了之后,他再牵着牛往回走,走着走着,那车把式头一晕,站立不住,竟然倒了,车把式先倒在地,吓了人一跳,然后是青牛倒地,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他们倒地,不知道咋的,萧生说:“糟了,中毒了。” 加勒感到奇怪,连忙跑过去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天使子说:“没事,没事,他们是喝快了,嗓子干得快冒火了,遇到甘甜的泉水,自然喝得猛一些,一热一冷,一热一冰,自然就会晕倒,过一会儿自然就起来了。” 天使子说完,果然,那青牛哞哞叫了两声,活过来了,牛不装假,然后立马站立起来;那车把式,也像大醉之后,醒酒了,站了起来,拍一拍身上的浮土,还有一些树叶草根渣滓,笑着说:“不好意思,刚才死过去了。” 大家一看,哈哈哈大笑开来。原来,干什么事都不要着急,要慢慢来。特别是对待吃喝,尤其不能急,越急越容易出事。 ------------ 第186章 异常 第186章异常 再说青牛和车把式相继倒地,然后又起身,大家都吓一跳,以为有什么异常,后来经过天使子一解释,大家都弄清楚了是怎么回事。相互一笑了之,没有当成一回事。 觉得水没有问题,大家都开始痛饮起来,喝饱了,车把式也把车套好,大家上了车,加勒仍在地上,没有上车,车把式吆喝了一下,那车开始吱吱呀呀地往前走了。 弘法受到了大鸟的袭击,帽子被抓走,心里一直在后悔,真是祸从口出,不该乱说话的,那些鸟不是呆鸟,是灵鸟,它们虽然不懂怎样说人话,不过,它们听得懂大家说的话。这些话是好是歹,它们都清楚。 还好,他们在以后的路途中,没有遇到异常。下了山,开始走在平原上,真的是一马平川,如果有快马,跑起来一定很爽,如果有滑翔的鸟,飞起来、降落下来,也是很好的。大家都很清楚,这里其实没有大鸟飞来,要说神秘的地方,要数山林中的东西了,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在林子里,林子越大,鸟越多。 这些鸟在林子里有吃的,就不会跑到平原上来,平原的危险太多了,一不小心,就掉进了陷阱。 加勒在前面,车在后面跟着;加勒一边走,一边唱歌: “大路朝西,太阳东升, 西域有贼,大杀而归。“ 加勒一边唱,一边用一块石头敲打着另一块石头,作为拍子,听起来也是慷慨有力的,显得像是英雄好汉。 加勒走着,突然不唱了,他发现前面好像有异常,就停下来,对萧生说:“殿下,停下,不要走了,前面有情况。” “什么?”弘法问。 “有情况。”加勒又重复一下,非常认真地说。 “是的,我也觉得前面有点不对劲儿,还是停下来吧。”萧生说. “哪里?没有的事,青天白日的,哪里有那么多事。大路朝天,平平常常的,哪里有什么异常的?”弘法说。 “前面有危险,信不信由你。”加勒说。 加勒停下来,不再说什么,那牛车继续往前走,因车把式是汉人,还是听天一的,而萧生和加勒都是弯刀族人,在关键的时刻,车把式还是听汉人的,这一点民族偏见,让车把式决定继续朝前赶路。 加勒见他们不听,摇摇头,蹲下来不走了,看着牛车渐渐走远,他想想不对劲儿,殿下还在车上,不能不保护殿下,哪怕殿下屈服于他们,不信任自己就算了,还不太信任殿下,这些汉人是怎么了。不过,殿下有时候还比较温柔,不喜欢遥控指挥别人。 走着走着,只听“轰――”一声,大半头牛掉进了一个大坑,车轱辘一边挂在洞口,其余都倾斜下去。 突然遇到这个情况,大家都没想到,车把式大喊救命,天一和萧生还算镇定,在车掉下坑的前一刻,跳出来了,就剩弘法和车把式连同青牛,三样活物,即将掉入坑里,都吊在那里,上不上、下不下的,卡在那里,十分难受。弘法大叫:“哎呀,我要死了。快点救我!” 萧生说:“不听话,就是这个下场吗?加勒,算了,别和他计较,去,帮忙弄出来,他还小,不懂事。” “好,我这就去。”加勒答应着,就冲向前,他很清楚,晚一点,那车带人全部要下去,就非常难以弄出来的。 只见加勒跑到他面前,用手抓住了车后面的横木,然后稍微运了一下气,喊一声:“起!” 那牛车开始慢慢往后退,弘法、车把式都紧紧抓住车前面的横木,弘法更是夸张地抱着,紧紧地抱着横木,不敢动弹,见加勒来救,高兴坏了,因为手占用着,就没有手舞足蹈。 加勒拉着车后面的横木,因车掉下去的一刻,车头向下,车尾翘上天,不是加勒,那牛车,就是有三十人都难以撼动,这么一来,加勒出马,赛过了几十上百个壮汉,更是十九头牛的力量,将车、牛、人一起拉了出来,平稳地放在路面。 弘法面如土色,吓得直哆嗦,看得出来,这一次,他是真的吓着了,关键是他根本没有想到加勒的预测能力这么强,还有,车把式赶了一辈子的车,这么明显的坑,竟然熟视无睹,难道车把式被妖怪缠住了不成? 这时候,车把式说:“真后悔,没有听你们的话,这是咎由自取的,要知道,我赶了多年的车,像这种尴尬从来没有遇到过,现在开始清楚了。” “有错就改还是好样,加油,不要气馁,你会成功的,不过,别人的建议,不见得都是恶意的,大多数都是善意的。”萧生说。 青牛也在哞哞叫着,它可能还在纳闷,为什么今天这么倒霉,接二连三地出事?摔了一跤,又摔一跤,一次比一次狠,再这样下去,恐怕对未来的路有担心,不敢走了。 车把式说了心里话,青牛不说话,哞哞叫,可能也在说话,只是说的是牛话,没人听得懂,天一说:“牛也在害怕,是走还是不走,正是纠结的时候,车把式,你要好好鼓励鼓励,实在不行,给它一些豆子吃,再弄一些好的青草喂它,鼓励鼓励,打打气,将来它还为我们服务,要不然,青牛一胆怯,啥事都干不成了。” 天一不轻易说话,一说话,竟然说出了牛想说的话,这青牛看来是轮回的,想来想去,还是要尊重别人的意见,包括一些地位低微、外民族人士的善意的建议和批评,都是重要的。 加勒将车拉出来之后,看看大坑,里面啥都看不到。 加勒对天使子说:“老弟,麻烦你下去看看,下面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天使子说:“老哥,怎么好事都轮不到我,遇到麻烦事,总是我啊?” “看看你,怎么说这话?还不是信任你嘛?你每天在黑松林偷鸟蛋吃,那里见过好多世面,现在带你出来,正如你的所愿,你很想到外面看看精彩的世界,现在可以看了,要知道,世界不全是光明的,还是很黑暗的,这洞里,就很黑暗,你去看看,到底是本来就黑暗,还是光明照不到的地方,都是黑暗的啊?”加勒说。 “好吧,我说不过你。人家都说你的嘴笨,可是,我的嘴比你还笨,真是的!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难怪我们有缘分,一见面就以兄弟相称,敢情这是打断胳膊连着筋的关系,是好兄弟,就要为兄弟两肋插刀、在所不辞。”天使子说,终于答应下来,去坑底看一看。 ------------ 第187章 地气 第187章地气 天使子不愿下坑,扭扭捏捏,哥哥弟弟喊了半天,加勒虽离不开大地,要从大地里面汲取地气,才有力量,可是,他从来没有跟大地有更深一层的亲密接触,于是他就有些胆怯。这纯属正常,年轻时代,如同小牛,连老虎都不怕,现在倒有些心虚,可能经历一多,自然有些变化,这也合情合理。 天使子说:“给我一个绳子吧,要不然,我下去了,怎么上来啊?” “这个地方,怎么会有绳子呢?你真好玩,专门要没有的东西。”加勒问。 “你这大哥真是有意思,你让我下去,我二话不说,就要下去,可是,你却不想替我找绳子,你是不是想让我下去了,你自己跑了,不管我了?是不是嫌弃我?我总是让大哥带着我,真是的,要是因为这个让我下坑,那我倒想说,以后你就骑着我到处飞好不好?”天使子说。 “这里真没有绳子,你总不会让我的头发编成绳子用吧?”加勒说。 “你这个主意挺好的!真的,我怎么没想到,用你的头发,将我的头发绑在一起,然后,你在坑外面,我在坑里面,头发绑在一起,谁也跑不了,坑外的人别想走,坑内的人也不容易出来,我们是一根绳子上的两个蚂蚱,谁也别想跑,生死在一块,不能轻易分离。”天使子说。 “可是,老弟,我的头发和你的头发缠在一起,连走路都走不了,还怎么到坑里探个究竟呢?”加勒说。 “这样吧,我实话告诉你,大哥,你的头发可以变长,只要你想用它,它就听你的,不信,你试试,拉扯一下头发看看。”天使子说。 加勒听了他说的话,将信将疑,怎么可能?从小到大,没有剪过头发,还不知道头发有什么奥秘,试试就试试吧,看是不是像天使子说的那样。 加勒将一缕头发缠在手指上,往下一拉,那头发竟然长长了,再拉,又长了一些,他拉了又拉,头发长长了,只要拉,就能长长,加勒一看,笑道:“怎么没发现?我还有这本事?感谢上苍!以后出门就不用带绳子了。绳子随身带,谁也夺不走。” “是啊,这是上苍赐给你的礼物,要好好珍惜,不要浪费了。”天使子说。 加勒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问:“你说,我把头发拉长了,不能老是这么长吧?要是想变短,收回头发,怎么办?总不至于让头发成为我的累赘吧?” “这事简单,你的头发你做主,不用担心,本来你就是弯刀族人的带刀贴身侍卫,之所以被选进宫,是因为你有异能,很厉害的,这时候,不能因为细节成为你前进的羁绊,要想让头发变短,你甩一甩脑袋,头发就会慢慢缩回,恢复到起初的样子,不信,你试试。”天使子说。 加勒说:“我相信你,不用试了。” “你试试吧,先试试,免得到时候你不会弄,那么,我就永远在坑底了,你不想让我成为井底的青蛙吧?”天使子说。 加勒想想有道理,就摇了摇脑袋,只见那一缕长发,像蛇一样沙沙沙地缩回来,重新回到加勒的头上,和起初没有什么两样,根本看不出来头发曾经长长过,跟当初的情形是一模一样的。 加勒一看,高兴的合不拢嘴,说:“哈哈,太好了。那么,我们开始吧?” “你发现了自己身上的秘密,何必要看看坑底的情况呢?这不是比大坑还要重要吗?”天使子说。 “是啊,加勒,算了,不要看那坑底是什么东东了,还是赶路要紧,如今边关吃紧,时间非常重要,不及时赶过去,恐怕对不起守卫边关的将士们,这个坑,就让它敞着,在坑两边做个标记,让来往的车辆能够发现,并绕道走,这要好得多。”萧生说。 殿下发了话,看来很有道理,不得不听,加勒发现了自身的秘密,欣喜异常,也就不想探究大坑的地气了,只要能从地表汲取到地气,钻到坑底又如何?算了,借着殿下给的台阶,下来算了。 他说:“好吧,老弟,走吧!不下去了。哎――你的头发有没有这个功能?” “只要想,就有;不想,就没有,对我来说,没有啥难的。”天使子说。 他是天使的儿子,说不定是天使长的儿子,谁知道呢?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从生下来后,父亲在他心目中只是一个字符,一个人称,没有具体的概念,无法触及,只是停留在想象中。 他的本事到底有多大,无人知晓,即便他再有本事,也还只是冰山一角,谁知道他的来历呢?就是他本人,也不太清楚。 这大坑已经将路面毁坏,刚才,加勒将吊在坑边的牛车、人和青牛一起拽了出来,可是问题来了,拽出来的牛车,还在这边,路中间凭空出现一个大坑,可以说是天坑,边境在那边,坑过不去,就要想办法,不能原路返回吧?要知道,返回的时候,要经过一处森林,里面的大鸟还在那里等候呢,至于其他危险,就不用说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是真的!只有硬着头皮往前走了,可是,要想把牛车带牛和人都弄过大坑去,还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刚才,加勒已经用了力气,拉拽还行,如果真的要将牛车弄过去,恐怕还真不好弄。 天一用拂尘扫了扫身上的灰,其实没有灰,他反应很快,在牛车下陷的一瞬间,就往空中一跳,然后轻轻落下,就像一只鸿雁,落下来,在软泥上留下了轻轻的印痕,没有一点问题,非常轻盈,非常潇洒。 他微微一笑,问:“怎么了,加勒?拉拽出来了,想要过坑,为难了吗?” 他不问还好,一问,倒激起了加勒的情绪,他说:“这样吧,道长,加勒每次都用笨力气,这次就不用了,请道长多指教。” “是不是要天使子帮忙?”道长笑着问。 “这个,嗯,不了,天使子是老弟,加勒能办到的事,不麻烦他。让他休息休息吧。”加勒说。 车把式一听是加勒来,他有点心痛他的牛车,加勒的力气很大,九头牛的力气加起来,都没有加勒一个人的力量大。他担心加勒用力过度,会把牛车给弄坏,于是跳出来说:“将军,等一等,请听我说一句话好吗?” ------------ 第188章 叫停 第188章叫停 加勒刚要用劲来推车,突然被他叫停,心想,这人是怎么回事?要让我闪腰吗?这个家伙,真有意思,先不说,现在快要使劲了加进来说,真的要命啊! 不过,看在萧生的面子,他说:“好,你说怎么办?听你的。” 萧生已经猜出是车把式的心思,就是心疼他的车,萧生说:“你就麻烦些,不要把他的车弄坏了。为了确保平安无事,建议你让天一道长来做吧。” “行,没问题。省得我出力气,请道长来吧。”加勒说。 天一道长点点头,说:“贫道修养多日,也该出手舒展舒展筋骨了,免得到了前线,觉得有些手生。” 他说着,轻轻地挥舞了拂尘,那车竟然轻飘飘地起来,徐徐升起,从坑上飘过去,那青牛竟然像是走在浮云上,跟着车子,一起从天坑上面飘过去,轻巧巧地落在了对面。 车上没有人,车把式看得目瞪口呆,那车子能飞,干嘛还要在地上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呢?这是他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加勒看到那车和牛如同在云中飘一样,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看来,天一道长的意念,已经超出了人们的想象,简直太厉害了! 这是一个秘密,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费好大的劲,才弄走了车,他就靠这拂尘,轻轻挥舞,那车竟然像是棉花做的一般了! 天使子不以为然,他说:“这是天人合一之后的效果,不是拂尘多么厉害,拂尘就是普通的拂尘,关键是使用拂尘的人。不信,你看,如果再想要弄一个拂尘,也会将车牛都弄过去的。” 天使子说完,没等加勒再问,就变成了玉指环,回到了加勒的手上,这么一来,天使子肯定很清楚天一道长肯定有些来历。 于是,大家看到牛车和牛都平安到了天坑那边,天一也收了功,然后昂首挺胸,从天坑旁边慢慢走过去,其余人鱼贯而过。那些呆若木鸡的人,也如梦方醒,加勒再琢磨天使子说的话,也不知道天使子到底是什么来历。 带着疑问,加勒跟着大家往前走。那青牛仿佛是从天上来的,可以说是天牛吧,它似乎惊魂未定,哞哞叫了几声,直到看到车把式,才如梦方醒,才安定下来,没有烦躁,而是温顺地站在那里,等他们都来了,上了车,坐下,车把式吆喝着青牛往前走。 加勒在后面走着,心里一直很纠结,现在最强烈的感受是,这天使子到底是何许人也? 他故意停下来,对萧生说:“殿下,我要小解,你们先走。” “好,我们在前面慢慢走,你快赶上来啊。”萧生吩咐道。 等他们走远,加勒悄悄地问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了解那么多?” “大哥,我是天使子啊。”天使子回答道。 “我知道你是天使子,是人都有名字的,你是天使的儿子,地球人都知道;可是,你到底是什么来历,叫什么名字?”加勒问。 “别逼我!”天使子说。 “你不说实话,说明你不信任我。我还一直蒙在鼓里,作为你大哥,不知道你的来历,我心里很心痛,你可以不告诉别人,但是一定要告诉我,要不然,哼,你就自己走吧,别指望我带着你走了。”加勒说。 “真的要说吗?” “那还有假?你跟着我走了这么远,跟了我这么久,还在等什么?”加勒有些不耐烦。 “行,不过,我还有个事,需要一点时间,你能等我吗?” “可以,我在这里等,不过不要太久。”加勒说。 “要不了多久,稍等。”天使子说着,立马从加勒的手指上下来,变成一只小小的青鸟,落在加勒的肩膀上,然后脚一蹬,像一道霹雳闪电,离开这里,向高空飞去,立马不见了。 加勒心想,这小子还有格桑妹妹的功夫,真是小瞧他了! 原来,天使子到了天上,进入另一片天地,看起来都很空,有祥云笼罩,那里的人起码都能活一万岁,这天使子,是上帝的儿子,上帝对外说,是天使长,这个秘密,一直对天使子隐瞒,后来说了,天使子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是上帝的儿子! 天使子对外称是天使长的儿子,没敢说是上帝的儿子,这是为了保护天使子,要知道,也有一些背叛上帝的天使,在暗中夺权,想要争取人民,并且已经采取行动,在想尽一切办法来拉拢人心,天使子被派下人间,就是要看看人民的人心归属。 天使子一来,上帝就知道了他的来意,问:“儿子,你是不是想要问,可不可以说出自己的身份?” “是的,天父,我受不了了,本来是谨遵父命,不敢说出身份的,可是,我的一个好大哥发现了我的破绽,非要我说不可,没办法,我都快动摇了,拿不定主意,才来看看天父的意见。”天使子说。 “这个我知道,你是为父最后一个儿子,你的九个哥哥都被后羿射死了,你呢,就不要提自己的名字,也不要提你的哥哥的名字,不要说他们的事,你需要好好地在人间摸清楚情况,多多地为人民服务,不要顾念地上的纷争,不要争强好胜,不要突出自己名,要谦卑,要谨慎,你知道,那些反叛我的,都在寻找机会害你,你是我剩下的唯一的儿子,当你完成任务,我就让你上来,坐在我的右边,执掌全宇宙的王权。这时候,你要小心,不要中了魔鬼的诡计,清楚吗?”上帝说。 “天父,我知道了。我很怀念我的哥哥们,当时,我们在天上追逐嬉闹,玩得好不开心,现在剩下我一个,好没意思。我看到加勒,觉得很像我的最好的大哥,我就跟他拜了兄弟,结为金兰。”天使子说。 “为父明白了,你还想知道一件事吧?是不是不好意思说?”上帝问。 “是的。”天使子说。 “你想知道你的名字吧?我告诉你,你的名字叫金乌。”上帝说。 “太好了!我是有名字的,简直太好了!那么,天父,我可以告诉加勒大哥我的名字了吗?”天使子说。 “可以,你完全可以对那个加勒说出自己的名字,就叫金乌,然后,你可以告诉其他人你的名字,这个没有问题。”上帝说,显得有些意外的样子。 ------------ 第189章 金乌 第189章金乌 上帝告诉了天使子的名字,天使子很高兴,并且将名字牢牢记在心里,他得到了准信,就是说可以对外宣告自己的名字了,而不是天使子这么简单,他很开心,遇到这么开明、智慧的父亲,比啥都要强。 “那么,天父,我就下去了啊,加勒大哥还在等我呢!”天使子――金乌――说。 金乌辞别他的天父,变成青鸟,一道闪电下来,青鸟就到了加勒面前。加勒知道他上了天,因为天使子的变化,令人称奇。在金乌上天的时候,加勒找个没人的地方真的小解了。 没想到他刚穿好裤子,这天使子就出现在他面前,弄得天使子很尴尬,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人来去都快如闪电,让人没有秘密可言,想要做点坏事,都很困难。 金乌站在加勒面前,笑嘻嘻地说:“让大哥久等了。” “没啥,没多少时间,一泡尿还刚刚撒完,你就来了!还不错,等格桑妹妹来了,我要好好数落数落她一顿,好像全世界就属她行,除了她,世上就没有快人似的。”加勒说,“行了,废话少说,你说说看,你是谁?来自哪里?你的父亲是谁?” 天使子说:“我叫金乌,来自天上。” “还有呢?”加勒追问。 “还有,还有,你一定要这么问吗?”金乌说。 加勒一愣,远处的弘法在喊:“大哥,大哥,快来啊,后面有野猪来了!” 加勒不怕野猪,知道弘法在骗他,哪里有野猪?就是有再多的野猪,也填不满天坑,他们在天坑这边,不在那边,有这么一个天坑,就是一个天然的陷阱,拿野猪说事,应该没事。 不过,既然天使子不想说出他的父亲,那就算了,没有理由一定要他全盘托出,差不多就行了。这么想着,他就对金乌说:“走,我们赶上去,免得殿下担心。” 金乌见加勒没有追问,长舒一口气,说:“太好了,走,掉队了可不好。” 变成了玉指环,仍然套在了加勒的手指上,很快就赶上去了,萧生看了看加勒,问:“刚才是满脸狐疑,现在是烟消云散,看得出来,你仿佛解决了一个大问题。” “是的,我现在宣布,我一直不知道天使子的名字,刚才问清楚了,那天使子名叫金乌,以后大家都叫他金乌吧,不要弄得像是不存在的空气一样。以前的名字,大家都清楚,简直不是名字,只要是天使所生的,都叫天使子,这么普通,体现不出金乌的优势来。”加勒说。 “好啊,好啊!”大家欢呼,“总算有名字了,太好了。” “哪里,其实早就有名字,人家谦虚,不肯说,不是我逼他,他才不会说呢。这是好事,以后大家都叫他这个名字,非常好的名字,干嘛要遮遮掩掩的呢?”加勒说。 “做人是要谦虚、要低调,是这么回事,大家都不要气馁,说实话,在某些时候,的确需要像金乌学习,他的身上,有好多优点呢,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萧生说。 萧生一说,大家都明白了,原来萧生也有这个特性,为人谦卑,待人诚实,只有这样,才有朋友,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 正走着,远方出现了一段城墙,看上去非常坚固,有城门,城门很长,要说整座城最坚固的,属于城墙,城墙上长了青苔和野草。 城墙之上,是一座城楼,门窗已经坏了。飞檐上面挂着铃铛,风吹过的时候,发出叮铃铃的响声。 牛车刚接近城门,就看见不少的黑点扑棱棱地飞出来,铺天盖地,还带着尖叫,弘法一见,吓得不轻,差点从牛车上掉下来。萧生仔细一看,是不少的蝙蝠,这里久没有人居住,就成了蝙蝠的家园了。还好,这些蝙蝠不是吸血蝙蝠,一般是晚上出来,这里突然受到惊吓,一只蝙蝠报警,其余的都跟着起哄,生怕掉队了就会被吃掉一般,个个吓得不轻,争先恐后地向第二个家园跑去。它们的第二个家园在山洞里,那里相对比较安全,虽没有这个地方透风,可是吊在山洞里,只要没有人进去,就可以随便住,直到飞不动、最后死亡为止。 从城门洞里走进去,脚步踩在青石板上,发出踏踏的声音,牛车车轮碾压在上面,也有咯吱咯吱的声音,说话,能听到回音,甚至在安静的时候,滴水,能听到水滴在地上的叮咚声。 从城门洞一边进去,就发现前面有一点光线,看得到那边的情况,原来这不是一座城,这是一段城墙,城墙里面有一段门洞,这个长长的门洞,就像隧道一般,两边有光,里面漆黑一片,一个人走在里面,听得到心跳和呼吸,感到非常压抑,也非常害怕。 从远处看到了城楼,就在头顶,但是,看不到从哪里可以登上城楼,也不知道长长的门洞那边是什么,真的很令人向往。那个神秘的所在,其实是最吸引弘法的,可惜,弘法紧紧抓住天一道长的衣裳的一角,手是光滑的,手心里满是汗水。 青牛还好,扎着头往前走,一点都不害怕,青牛很好对付,只要有草料,有水喝,就可以往前走,无怨无悔,没有反抗的意识。 他们朝前走,越来越亮,真的是个很好的地方,躲在这里,想必没有谁会发现,要是人躲在这里面,可以抵抗进攻,是很好的。 出了洞口,眼前豁然开朗,萧生问:“加勒,这是哪里?” “殿下,这个地方就是边关。”加勒回答说。 “哦,我们到了边关了吗?”萧生问。 “是的,我们到了。”加勒说。 “那么,人呢?”萧生问。 “殿下,是这样的,这个地方名叫边关,可是,不是边境,离边境还有四十里,这个地方是弯刀族部落的大门,要是敌人来攻打,必须要经过这个边关,前面是一座大山,是弯刀族部落和西夏的分界岭,翻过那座大山,就是西夏地界了。”加勒回答说。 “哦,原来是这样,好吧,我清楚了,这样吧,我们先休息一下好吗?还有路要走,说不定就会遭遇到西夏兵来袭击呢。”萧生说,他隐隐约约感受到有些问题,什么问题?他现在还不好说,等到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的时候再说。 ------------ 第190章 地界 第190章地界 萧生感觉到有事发生,但是,说不清楚是什么,前面是大山,大山那边是西夏地界,可是,西夏驻兵已经突破了三十里的界限,向弯刀族部落的地界进犯,总是翻山过来袭击边民,杀害巡逻官兵。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这种侵扰还没有发展成为成集团军的样子,但是,上一次是因为误打误撞,遇到了大王,西夏才加大了围剿的力度,将大王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然后又不断地派兵前来,就像包粽子一样,将大王围困,意思是要困死大王及其部属。 大王也是左冲右突,就是出不来,眼看就要全军覆没的时候,加勒来了。加勒及时赶到,替大王解了围,成为大王的救星,当然,大王不会亏待他,对他另眼相看,同时,加勒这样做,也是对大王知遇之恩,知道报恩,加勒的善良也就在此体现出来,从加勒的善良可以看出来,在整个弯刀族部落,人心本来是善良的,因为妖魔鬼怪的纠缠,才变得邪恶起来,被妖魔纠缠得越厉害的,就越邪恶。 大山这边,是弯刀族部落,大山那边,是西夏地界,大山就是分水岭。山上覆盖着皑皑白雪,终年不化,山坡上是郁郁葱葱的松树、杉树、枫树等各种各样的树木,再往下,分布的是灌木丛,中间是草地,以及草地上生长的是不知名的各种各样的花朵。 潺潺溪流在山涧中,叮咚作响,这座大山是和平之山,可是现在成了导火索,是风口浪尖上的东西,这些东西,一方面是正、另一方面是邪,自古正邪不两立,可是,正邪偏偏像雌雄同体。 走完了平地,又开始爬山,按道理说,山下应该有营寨,怎么回事?一个人都没看到,萧生感到奇怪,问:“加勒,怎么回事?山脚下没有人,他们人呢?将士们呢?” “殿下,他们可能将营寨安排到山上去了。他们很勇敢,只要在弯刀族地界以内,任凭怎么玩,都不为过。前提是不超越国界,西夏兵在正常的年份,也恪守这个原则,可是,现在他们不这样了。反而是要想办法抢掠我们的东西,也就不遵守两国和平协定,反而铤而走险,冒着被抓被杀的危险,来到我国,不严格惩罚,恐怕这座山不是和平的见证,肯定会沦为贼窝,成为贼来偷东西的桥梁,也是一座邪恶之山。”加勒说着,看着蓝天、白云、溪流、还有层次分明是各种各样的树林,他陷入了沉思。 加勒说着话,萧生却在考虑父王说过的话,看是不是邪灵在西夏兵中掌王权,要将西夏兵送入地狱之门?俗话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是这个道理。 以后的岁月怎样度过?就全看这一次两国的交战了,这可能是一种对付强盗的方法,也是一种以战促和的手段。 大家都很清楚,要想战胜,起码要有敌人,这次来,没有看到人,就觉得有些心慌。弘法问:“师父,怎么才能找到人呢?我们走在旷野地,马上要登山,越走,越害怕,离敌人越近,我们也就越危险。” “弘法,这个你不太清楚,越是人多,越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像这种情况,人越少,目标也就小,也就不会吸引大批的西夏兵来围剿,当然,为师并不是害怕打仗,想想那些当兵的,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为了完成当兵的任务,就稀里糊涂地来打仗,结果,还没开始打就先被敌人打死了,这样的家庭以后怎么办?他们的父母生了他们养了他们一场,结果就是因为统治者的一念之差,就造成了阴阳相隔的局面。实在是可惜,可惜啊!”天一说。 道长说话,有时候就不是慢条斯理地说,而是很急促地说。 这是激动还是咋的?天一已经预测到他们在哪里,只是不想说破,也知道这次来,会有什么结果。千辛万苦来到边境,过了边关,到了山脚下,序幕即将拉开,两国即将开战,偶尔的局部的战役,还是有的,但是真正的大战还没开始,只是在未雨绸缪的阶段。 是上山还是在山下等候,大家都不知道该怎样走,要想上山,牛车肯定要弃之不用,因为这是一座大山,不像刚才翻过的小山,也就是说,要想上山,必须步行,如果有马,也可以,但是,现在到哪里去找马呢? 不能想象的是,现在没有马,全靠两条腿。加勒和格桑都不用担心,格桑还没在,她说到哪里,就到哪里,不管山高路远。 加勒有金乌,就是以前的那个天使子,天使子的本名就叫金乌,这次对大家宣布了,金乌在这个人群中也算是有了地位和名分。 金乌会变翅膀,和加勒合体,成为加勒的翅膀,想到哪里去,就能去到哪里。再高的山,也挡不住加勒的翅膀。 萧生说:“师父,还是要上山,牛车和赶车的师傅就留在山脚等我们,等我们办完了事,就下山来,师父觉得怎么样?” “好啊,既来之,则安之,万万没有回头的道理。要坚持去,坚持、再坚持,不要气馁,看个究竟后,再想想办法消除战争,还给人们和平,有什么不好的呢?”天一说。 既然已经决定,天一对车把式交代了,车把式有点担心,说:“你们都走了,我在山脚下,万一西夏兵来袭击我,我怎么办?你们又不能及时赶回。” “不要怕,西夏兵看中的不是你的牛和你的车,他们看中的是广大的弯刀族部落的牛羊马,还有金银珠宝,要的东西很明确,目标也单一,断然不会对你的牛你的车感兴趣的,原因就是这个,简单说,就是看不中。目标越大,越容易引起敌人的注意,因此处处要小心,不要掉以轻心,我们把敌人吸引走了,你在后方倒安全了,大概是这个道理。”天一说。 到了关键时刻,天一倒说了不少话,这是道长的作风,平时都是潜心修炼,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把修炼放在第一位,雷打不动,做到了一日三省吾身,这些切实发生的事。天一道长修炼的目标就是为人民服务,提供优质的服务,看样子,这个目标就要再一次实现了。 萧生也发现了天一道长的活跃,他有些担心,师父活跃不是好事,既然有了徒弟,啥事都可以吩咐徒弟去做,师父不至于事必躬亲,要是那样,干嘛要收徒弟? ------------ 第191章 道长 第191章道长 平时只顾修炼,不问世事的,到了关键时刻,还是挺身而出的,那就是天一道长。请记住本站的网址:。他安排好了车把式,然后让全部人员都上山,车把式再害怕,也没办法,谁让他接了这个单子呢? 天一的命令,大家都不得不听,萧生十分尊重天一道长,在这座神秘的大山面前,天一就是核心,是灵魂人物,没有天一,就无法成功。要说厉害,萧生也差不到哪里去,不过,这种气氛,的确是萧生没有经历过的,对于近在咫尺的敌兵,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要再走老路,重蹈覆辙,别想着要让大家都明白,十分重要的。 天一走在前面,接着是萧生,后面跟着弘法,加勒,格桑还没回来。 他们上了半山坡,发现有不少野果子,弘法就要上去摘下来吃,天一说:“有毒!” 弘法撅着嘴巴,说:“真是倒霉,那果子那么好看,怎么会有毒?真想吃。” “你想吃,我不拦你,只是告诉你,那果子有毒,如果你不听,觉得吃了没事,那么,就请吃吧。不过,在吃之前,先要把你的后事想好,交代给为师,为师替你完成没有完成的心愿。如果你不知道果子有毒而吃了,为师一定替你安排好后事,可是,当你明明知道果子有毒,你偏要吃,那就不能责怪为师了。”天一说。 弘法还是胆怯了,克服了口腹的欲/望,要知道,作为吃货,最悲催的是,见到好看的食物却不能染指,这是莫大的遗憾,真希望自己有个金刚肠胃,做到百毒不侵,又能满足口腹之欲,那有多好啊! 弘法想得倒美,但弘法还是血肉之躯,没有金刚之身,他还是需要好好地听话,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碰的,坚决不碰,免得到时候吃亏。 弘法还是怕死,没有继续朝前多走一步。 再往前爬,发现路越来越窄,想象不到,这个地方竟然没有一个人,那些边疆的将士们呢?萧生在琢磨,这是怎么回事? 弘法紧紧跟着天一,越是这种情况,越有危险,说不定他们已经被杀害了,这里已经成了西夏的地盘。 有些事不说就算了,越想越可怕,干脆别想,都放在走路上,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只要感觉到还活着就行。 正在往前走,发现前面有影影绰绰的人,天一说:“注意了,前面有人。” 他一说完这话,弘法吓得往天一身边紧靠,这时候,那些人越来越多,在林间埋伏,好像故意让人发现,总是不停地闪现,然后又消失,不知道是什么人。 天一很淡定,他说:“不用担心,这些人如果是好人,就要当心,如果是坏人,就不必客气,大可大开杀戒,一个不留。” “师父,你说的当心好人是什么意思?”弘法问。 “好人是因为坏得不明显,想做坏事可是没有胆子,想做好事,可又不心甘情愿,总是被迫地跟着,人云亦云,没有主见,跟着坏人就学坏,做坏事;跟着好人就学好,做好事。这还是有进步的,全部弄死,恐怕不太好。”天一说。 道长的话有点深刻,不好理解,但是,他的意思就是说,要当心好人,就是不要误杀好人。 这时候,道长说:“那些人像是弯刀族人,大家收拾好家伙,不要动武,想必,他们在埋伏,在暗中察看我们。” 果然,天一越是坦然靠近,越很清楚地看到,那些人的确都在想办法,想要弄清楚他们几个人的来历,这个倒好,大家都很清楚,相互之间有问题。 “来者何人?”山林中有人在问。 天一示意弘法说话。弘法说:“我们是弯刀族的,从大本营皇宫来的,来到边关慰问将士们来的。” “明白了,听说殿下来了,在哪里?”树林里有人高声在问,就是不清楚从哪棵树后面发出的声音。 听到这声音有些熟悉,用的是弯刀族的口语,弘法听不懂,没办法回答,加勒抢答说:“没错,殿下在此,还不快快现身。有了殿下,和众位有了亲密的接触,相互了解,这是好事。弯刀族部落开始要复兴了,将士们,快出来吧,让我们协同作战,争取赢得最后的胜利。” 瞬间,从一棵棵树的后面站出来不少士兵,有的从树上顺溜下来,刚才还静悄悄的森林,顿时出现了不少的将士,真让人感到奇怪,刚才还是寂静一片的地方,顿时变得热闹起来。 将军跑到萧生面前,下拜,萧生让他快点起来,那将军将军萨尔和,以前是大王的帐前侍卫,临危受命,带领精兵强将到达边境,为了不让弯刀族部落受到侵凌,只有走这条路了。 萨尔和将军说:“早也盼,晚也盼,早就盼望这一天,想不到啊,殿下长这么大了!” “萨尔和将军,你们辛苦了!你临危受命,替父王分忧解愁,我替父王谢谢你了。诸位将士们,辛苦了!”萧生说。 萧生的话音传得很远,因这里是谷地,声音可以拐弯,顺着坡度上行,然后通过对面的山坡,反射回来,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非常清楚,大家开始欢呼起来。 声音非常响亮,震动了人们的心,空气中仿佛弥漫着喜悦的空气,殿下的到来,让诸位将士们感到非常振奋。这代表了大王,是整个王国的希望,全部族的人民都在关注这里,甚至连中原国都十分关注这个地方,这里真是一片热土。 萨尔和将军站起来,说:“殿下,我们已经习惯了,你们才一路辛苦了,请到寨子里喝茶。” 萧生说:“来,介绍一下,萨尔和将军,这位是从中原国来的,他是我的师父,天一道长,这位是弘法兄弟。” 萧生向萨尔和将军介绍了天一道长和弘法,萨尔和哈哈大笑,向他们行礼,天一和弘法分别行了礼。 萨尔和看到了加勒,大步跨过来说:“加勒,加勒将军,一向可好?” 原来他们认识! 加勒也熟悉萨尔和,因为他经常在大王帐前,当帐前侍卫,名字容易忘记,但是,相貌记得很清楚,很熟悉,加勒马上说:“嗯,很好,将军守卫边关,非常辛苦,我们来,向你们学习来了!” “看看你,还是这么谦虚!让人佩服!看来,你的进步空间有很大啊!哈哈哈。”萨尔和说。 萨尔和将军带领大家在这里守卫国土,虽然紧张,但是还是不错,看不出来有什么忧伤和悲观。 ------------ 第192章 将军 第192章将军 同为将军,相见格外亲,不像文人,有点相轻,将军同为君王效力卖命,大概直来直去,没有很多思想斗争的经验,只是把仗打好就行,他们在一起切磋的最多的还是怎样打败敌人,保存自己实力,最终目标是保卫疆土。当然,将军是听命于君王的,士兵是听命于将军的,君王若是昏庸,就想到去侵略别国,当然,将军还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 寒暄完毕,大家兴致未尽,大概都是一起的,现在还在,马上就可能不在,这也说不好,因为前面可变的因素大量存在,不变的东西倒十分难得,特别是在和敌人近在咫尺的时候,需要加大力度,就是最大可能地保护自己,消灭敌人,以战促和,让战火赶紧熄灭,让刀枪打成镰刀,让战马成为驮粮食耕地的好牲口,总之,战将的目标是服从命令,说打谁就打谁,说停战就停战,虽然简单,可是内心里却在琢磨,怎样才能达到目的。 这里萨尔和将军说声:“请!” 邀请萧生走在最前面,萧生不干,邀请天一先走,天一知道,在军中,等级观念很重,士兵看将军,将军看殿下,殿下看大王,等级森严,不能乱了规矩,一乱规矩,就有麻烦,弄得毫无次序,凌乱不堪了。 天一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他没有走在前面,他让萧生先走,萧生还是不肯,萧生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虽说我已经出师,可这是汉人的规矩,我又拜的是汉人师父,当然要尊重师父,免得被人耻笑。说我不懂规矩,将来就会授之以柄,被人抓住小辫子,那可不是好玩的。为了保住名声,还是要学会谦卑,免得被我的人民骂我,师父就成全我吧!再说,我们弯刀族人的规矩,就是特别喜欢热情招待远方的客人,对远道而来的客人,待为上宾,非常重视,情愿拿出最好的食物来供应远行客,让客人吃饱喝足,享受温暖的生活。” 天一听了萧生的解释,他逐渐明白了,萧生是出自内心的,不是应付和虚套。于是他说:“好吧,这样吧!我们都不让步,就没办法走路,干脆都让一让,并排走,大家都好过,你说呢?” 萧生听了他的建议,觉得非常厉害,天一道长方方面面考虑得真是周到啊! 于是,萧生就点点头,同意了他的方案,如果不同意,可能就陷入僵局,大家都在这里杵着,有什么好? 萧生让了步,他没有摆架子,待老师如上宾,在大家面前显示了他谦恭讲礼的一面,仿佛已经甩掉了野蛮人帽子,变得知书达礼,深得大家的肯定。 他俩在前面走,诸位将士自动闪开一条道,在山林中,没有多少平坦的道路,将士们宁愿站在比较陡峭的地方,也把好路让给萧生和天一道长。 天一看出来,这场战争,正义在弯刀族这边,看看那些将士们,就知道了胜败,西夏兵一时厉害,经常侵犯边境,这是大家都觉得不对的,西夏兵就是不对的人在做不对的事,最后的结局肯定是不对的。 “殿下,小心,前面有陷阱。”萨尔和将军说。 “为什么在后方还要设立机关?”萧生问。 “嘿嘿,是这么回事,有时候西夏兵来偷袭我们,就出其不意,在我们身后设立陷阱,目的是让他们不知道哪里是前线,哪里是后方,现在处于胶着状态。要把敌人弄的身心疲惫,最好在山中将来犯之敌全部剿灭。实际上,那些西夏兵,有的来自山里,是穷猎户家的孩子,或者是牧民的孩子,对山里的情况比较了解,有些陷阱他们看得出来,但是,只要出其不意,趁其不备,还是能消灭减弱敌人的力量的。”萨尔和将军说。 萧生笑了笑,避开了陷阱,他在这几年在外跑,对于危险还是认识很深的,在关键时刻,他懂得如何保存实力、避开危险。 当然,天一更不在话下,陷阱、暗器或者机关,对他都没有什么作用,因为萧生的道行还差点,闭着眼睛就能躲避危险的本事还是没有。 大家都听到了陷阱的位置,走到危险的地方,那里站着一名士兵,提醒大家注意。 人们穿过高大的栅子门,门上还搭建的有守望塔楼,在营寨的四周,都有守望台,在守望台以外的树上,搭建的有树屋,那些树屋上站着两名士兵,在守望台上有八名士兵,守望台不多,树屋不计其数,士兵像鸟一样,住在树上,一是可以避免被野兽袭击,二是可以避免被西夏兵袭击。 平安地走进木屋,这些木屋挺大的,这是中军帐,是萨尔和将军的营帐,里面有作战地形地势标识,从房顶、墙壁到地板都是由一根一根的木头搭建而成,非常结实。 一张豹子皮放在一张大木椅子上,一张熊皮平摊在地上,看上去,这些毛皮非常温暖,看起来比较舒服,听萨尔和将军说,这是当地猎户为了表示欢迎,送给萨尔和将军的礼物。 萨尔和将军非常喜欢,豹子皮自己坐,熊皮放在地板上,大家来了,没地方坐,就可以坐在熊皮上,一起来讨论战事,木屋里升起了火,显得非常暖和。但是有一点,萧生非常想知道,就是兵书上非常忌讳屯兵于山上,因为,山上取水不方便,要想打胜仗,必须要粮草先行,这些人都在山上,一旦敌军将山包围,切断取水的通道,山上的人必然大乱。 萧生坐定后,勤务兵给大家沏奶茶喝,弯刀族人虽住在山上,可生活习惯没有改变,走到哪里,都喜欢喝奶茶,仿佛不喝奶茶,就等于没喝水一般。 喝着奶茶,萧生问:“萨尔和将军,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不顾危险,将营寨建在山上,而不建在山谷里呢?” “启禀殿下,建营寨在山上是兵家大忌,因为,敌军很容易将下山取水的必经之道剪断,山上没有水,必然大乱,其实,我早就知道,不能这样冒险,可是,兵法又讲,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不按照兵法来作战,让敌人捉摸不透,这才好,如果让敌人看出我们的作战意图,那就麻烦了,干脆,反其道而行之,反而便易得很。”萨尔和说。 萧生点点头,说:“战争要不断出新法才行,如果弄老一套,敌我都很清楚战法,最后不见得能赢得这场战争。如果老是创新,就有可能胜利,如果总是抱残守缺,可能就会输得很惨。” ------------ 第193章 兵法 第193章兵法 萧生听了萨尔和的作战部署,弄明白了他是想打破常规,反其道而行之,让敌兵摸不着头脑。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萨尔和说:“带兵打仗,就像打猎,有时候猎物很狡猾,但是,猎物再狡猾,还是没有猎人聪明,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猎人一定会成功,历尽辛苦,最后会得到甜蜜的结果。” “嗯,很有道理,父王很爱打狼,这是部落里的人都知道的。对待敌人,就像对待狼群,就是再狡猾的狼,也逃不过好猎人的手。我的担心,也在于此,就是说关于将士们饮水的需要,刚才喝了奶茶,想起来这个问题,我担心会忘掉,现在就提出来,免得到时候又忘了。”萧生说。 “好,带兵打仗的,喜欢直来直去,行动要听指挥,有的士兵慢,就着急,一着急有时候工作就有疏忽的地方,像这样的,在山上扎营,跟在山下扎营,肯定不同。本将军经常带着将士们转移地方,没有固定的,这个寨子,是固定的,听说殿下要来,本将军就提前来这里等候,等殿下来了之后,本将军要带殿下到处走一走,看看这里的环境,如果有可能,去到山那边看看那些西夏兵,到底怎么样?如果没可能,就算了,我们经常在山中转悠,既不翻山到西夏的土地上,也不让西夏兵翻山倒咱们的地盘上。”萨尔和说。 萨尔和说完,萧生点点头,脸转向天一道长,问:“师父,我们怎样决定?” “到了这个山头,就得听萨尔和将军的,他想怎样安排,就怎样安排。我们中间除了加勒以外都对这里还是不熟悉,不是吗?”天一说。 “嗯,是的,师父说的是,那好吧,萨尔和将军,你就自己安排吧,客随主便,在这里,你就是主人,一切都听你调度,平时怎样,现在还怎样,不要因为我来了,就格外不一样,你们做得好,父王才安心,我先代替父王谢谢你和诸位将士了。”萧生说。 萧生说的话,让人听了非常舒服,这和大王对他从小严格要求有关。从心底里喜欢他,因他是独生子,因为太爱他,但没有超出爱的界线,没有溺爱,总是有分寸地爱,知道溺爱的后果,十个从小受溺爱的孩子,长大后都是不成器的,从小严格要求的,反倒懂事得多,也容易成才。 萨尔和说:“这样吧,我们明天派出一个小分队,前往侦察西夏兵的动向。” 正在安排的时候,有人跑进来报告:“将军,有情况!” 萧生听了报告,吃了一惊,他问:“萨尔和将军,这怎么办?” 萧生还没有见过战事,这次来,也是观摩学习萨尔和将军怎样指挥将士们打仗的。萧生没有了主张,不代表萨尔和将军也是熊,他要是熊,那么一窝都是熊,熊将熊兵,熊到一家了。 “什么情况?”萨尔和问,看起来,他很平静。 “有动静,那西夏兵过来了。”士兵报告说。 “有多少人?” “可能有三百人。”士兵报告说。 “这可好,本来还打算要派出小分队去的,没想到送上门来了。”萨尔和说。 “既来之,则安之,这三百人打算怎么处理?”萧生问。 “本将军了解了,这些人都是贫苦农民的孩子,没有办法,才当兵混饭吃,他们没有什么作战经验,不是来送死吗?”萨尔和说。 “将军,你打算怎么办?”萧生又问道。 “这个,我已经想好了,这三百人可以先将他们俘虏,关在我们这边,因为很明显,他们即使放回去,也是死路一条,因西夏王绝对不会原谅被俘的人员,弯刀族人不杀他们,到了那些人手里,也是死路一条,他们死了,还能为军中节约粮食,也不用发饷了。我们就是勒紧裤带,不吃不喝,也要保护这些人。”萨尔和将军说。 萧生听了这个萨尔和将军的话,心里顿时生出一计,就说:“将军,你不妨将所有西夏的降兵都动员过来,参加弯刀族部落的部队,这样,弯刀族将士越来越多,西夏兵就越来越少,除非,从西夏本土源源不断地派兵前来,要不然,边境上的西夏士兵,就会越来越少,我们越来越多,胜败不用多说,结果显而易见的。” “殿下,这个主意不错,但是,这样的话,就要增加军费开支。本来打仗就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说法,现在又抓到不少俘虏,一开始是不打仗的,将俘虏训练好,然后再派出去,他们表面上在打仗,其实心里没有真正地顺服。要等俘虏思想成熟,逐渐适应这边的环境之后,再进行扩编,将俘虏派到最需要他们的地方去。”萨尔和说。 “军费、粮草,你都不用管,现在父王十分重视这里,要钱就会给钱,要兵马上派兵,要什么,都尽量给什么,万一没有,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帮忙解决,只要边境靖安,国内就会平安,人民才会安居乐业,打仗和抓紧生产,都是必要的。打仗是为了生产;和平是为了生产,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萧生说,“这些话以后有机会再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对付那三百西夏兵,如果有把握,就开始动手吧,抓紧时间,争取让将士们紧张。” “是,殿下。本将军手下的将士们非常听话,也对西夏的侵扰也弄得很清楚了,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方式,来一个,抓一个,来两个,抓一双。总之不让西夏兵跑回国,以后就这样处理。这三百个西夏兵就这样处理,先让他们进来,进来的越多越好,越深入越好,林子里到处是机关,有的是办法让来犯者马上就掉进坑里,丧失攻击能力。”萨尔和说。 “将军,快下令吧!”萧生吩咐道。 “是,殿下!来人,准备战斗,目标就是三百西夏兵,大家要小心了,争取将他们全部抓住,要活的,不要弄死了他们,小心一点为好。”萨尔和说。 “殿下,你稍等,本将军去去就回。”萨尔和说。 “去哪儿?”萧生问。 萧生还年轻,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萨尔和不厌其烦地解释都没用,他的优势还在于服从命令,又不完全拘泥于命令,总有一些变通的方法和技巧。 ------------ 第194章 天罗 第194章天罗 萨尔和下令,要去捉拿三百西夏兵,大家得令后,立即前往。 这个地方是弯刀族部落所管的范围,萨尔和将军早已布置下天罗地网,只等西夏兵来上钩投网。 西夏兵进来,啥都看不到,看到的都是树,这些树和正常的树没有什么差别,这些树的背后和树上,都有弯刀族士兵,他们非常善于伪装,就像松树一样,动作敏捷迅速,做事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反而十分干脆利落。 那些西夏兵进来后,对森林了解得不够,因为山那边的树和山这边的树有很大的区别。弯刀族部族的树是阳,西夏那边的树是阴,有阳光的地方,树长得高大,树叶稠密,没有阳光的地方,树就矮小一些。 西夏兵才到这边,还很不适应,觉得山林稠密,里面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心里发慌,不知道怎么样才好。不过,大家都听首领的,只要向前走,就不能回头,大家都朝着一个目标前进,相互之间就有了依靠,相互鼓舞和促进,都不退缩,知道打完了仗,就可以回家和家人团圆了。 大家簇拥着小头目,也就是首领往前冲,仿佛进入无人之境,仿佛这里非常安全,就是平安之地。 小头目说:“弟兄们,今天出来的任务是找到他们的大本营,抓到萨尔和将军的,赏黄金十斤,杀了萨尔和将军的,凭着人头来领取黄金五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大家听了,这么优厚的待遇,个个跃跃欲试,恨不能立马冲到萨尔和面前,掀翻那个弯刀族的将军,将其五花大绑,牵着绳子去领赏,万一他要逃跑,就一刀结果了他,然后割下人头,也可以拿着人头去领赏,这样一来,功成名就,也有钱,在人前,就显得特别的有面子,咋说都算是一个英雄,被人敬仰。 大家都兴高采烈,显得非常小看弯刀族的地盘,这么大的山,这么有利的地方,竟然不在这里设下机关,真是离死不远了,还想抵挡西夏铁军的进攻,真是痴心妄想啊! 他说完,只听前面有人“啊――”一声,挂了彩,身上中了一箭,立刻倒地,众人上前仔细一看,只见血立马从箭杆根部往外汩汩而出,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是天外飞来横祸不成? 这是第一箭,接着,有人又大喊一声“啊――”,人们接二连三地喊出声音,再一看,人们有的倒地,小腿中了箭,疼痛难忍,就地打滚,到处乱爬,却没有方向;有的掉进了陷阱,一串一串的,在坑里面,很深,坑又不大,但很深,掉进一两个人,想要爬出来,非常费力,无法动弹,哪怕两个人相互站在肩膀上、头上,也无法达到坑的上面,加上坑口十分光滑,别说坑里的人能够摸着坑口的边儿,又能如何?坑口十分滑腻,手摸到了坑口,也滑了下去。 小头目也中了箭,无法站立,一头栽进了坑里,这个坑好像专门为他准备的,只能容下一个人,他是头目,当然要住单间,刚掉下去的一瞬间,他反应很快,马上站立,等着向上,可惜得很,没有办法,努力了几次,无法爬出来,只好作罢,放弃了努力,等到被活捉,谁让他的大话先说出去了,如果把他捉住,恐怕只能领取五两白银了吧。 这个时候,最要命的就是,三百人已经有一半落进了陷阱,还有一些中箭倒地,只不过没有致命。 在这种情况下,萨尔和将军下令士兵喊话:“自动放下武器的,既往不咎,并且优待俘虏,管吃饱饭,还有钱拿。” 这么一宣传,大家都泄了气,反正连领导都找不到了,小头目在就像单人间的坑里,扼腕叹息、爱哭切齿,就是没有办法能够逃出陷阱,算是和大家失去了联系,小头目自信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信心满满,不要第二把手,啥事都是自己说了算,结果,果然出事,这时候,他也说不出来什么,在坑里面,也不知道外面的战况,只有在坑底哀哭切齿痛骂了,说萨尔和是小人,竟然背着他搞一些很麻烦的事。他大概不知道,猎手也是这么干的,对付野兽就得这么干,难道猎手也是小人吗? 大家群龙无首,有胆小的,又想吃饱肚子的,先将武器投掷在地上,然后开始跪下,他们也太饿了,不吃饱饭,走路都打飘,更别说打仗了。 胆小的先投降,大家纷纷效仿,很快,大家齐刷刷地跪在地上,武器解了,放在身旁。 “你们不用跪,都蹲着,双手抱着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原地,等候命令,不得有误,否则,格杀勿论!”弯刀族将士说。 大家都很听话,好在弯刀族的方言和西夏人的部分方言重合,他们说的话,西夏人都听得懂,喊话的将士说完,西夏兵纷纷按照弯刀族将士的吩咐而行,一点都不敢马虎,总是认真自信谨慎地完成,现在正是大家恼火的时候,早一点完成才好。 弯刀族人大获全胜,三百西夏兵全部被俘,有三分之一的人受伤,其他的人倒是完好无损,只是受了点惊吓,然后,被俘是一定的了,大家都非常喜欢弯刀族,都愿意过来,包括小头目,嘴上不服,还想重来一次,萨尔和将军不想在这个时候跟他玩游戏,就拒绝了他,他还不服气,说:“以后我们再好好比试比试,看看谁厉害?” 萨尔和将军说:“这个没问题,将军都是要带兵打仗的,将军不带兵,不如当普通一兵,还单纯些,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还是要小心,不要被利用。” 西夏小头目听了萨尔和将军的话,说:“将军,你是熟读兵书的,怎么这么布置,按说,我也熟悉兵法,怎么会上你的当呢?真是伤心啊!” “你还嫩着呢!不过,你现在很好,知道我们的战略部署,现在成了我们的俘虏,我们不杀你,但愿你回心转意、弃暗投明,全身心地到我们弯刀族的军队中来。我们的军队是保护和平的,是自卫还击,不是来侵略别国、来抢夺别国人民和钱财的,我们是正正当当的军人,是军人,就要承担军人的天职,就是保卫和平,保护人民,担保家庭过得幸福美满。如果不是这样,还是建议要改行,别当军人了,一个不为人民服务的军人,与强盗何异?与当权派的爪牙没啥差别。”萨尔和说。 ------------ 第195章 投诚 第195章投诚 小头目垂头丧气,被萨尔和说得无地自容。萨尔和见小头目被五花大绑,连忙亲自给他解开,说:“你现在到了这里,算是弃暗投明了,欢迎欢迎,只是你要心服口服,不能人在这里,心在那里,要不然,本将军也不留你,现在放你回去,等你再带人来打,本将军奉陪到底。你带的人,要全部留下,不用担心,不要他们去当枪靶子,只要他们好好活着,等战争一结束,就放他们回家乡,你要考虑好。” “既然将军这么诚心,我呢,也就不想回去挨饿了,要不这样,把我的家人都接过来,这样就好得多,他们在家,夏王听说我被俘,一定会对我家人不客气,不仅是我,包括我的兄弟们,大概都会面临这个问题,将军,你就好事做到底,让我的家人都到山上来,搭救他们,你看如何?”小头目说。 “这个,本将军不能做主,需要跟殿下商议商议再定,你们先下去吧,不过,在商议结果出来之前,你们要被统一管理起来,为了大家都不麻烦,现在要让大家委屈一下,暂时居住在帐篷里。”萨尔和将军说。 “这个没问题,我也知道,在野外作战,没有在家里舒服。”小头目说,对于萨尔和将军没有杀他们,他就感到很欣慰了,毕竟这是一次你死我活的战斗。”小头目说了这话,马上就后悔,他准备挨批了。 “你可能说话说急了吧,怎么叫你死我活呢?不过,这话由我来说,还差不多,算了,不追究你的责任了。来人,将西夏贵宾安排妥当,好吃好喝,好好款待!”萨尔和安排下去,然后来找萧生殿下。 萧生听了他的报告,让他喝茶,然后对天一说:“师父,像这种情况,还是要想办法解决粮草问题,如果将他们都杀掉,不用操心他们吃饭问题,可是,名声一出去,就会影响整个部族几代人。人命贵重,虽要是想欺负他,恐怕就不行。” “你的意见很对,不过,贫道要补偿一点即可,不知当讲不当讲。”天一说。 天一说话有点怪怪的了,这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很不习惯,因为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这是一种谦虚的态度,他平时都是以为师为师自居,不过,他的道行完全达到了师父的那个级别,他就是一个大师,在某些时候,不是很在乎称呼,可是,现在很明显,自从萧生出师以后,他就恢复到以前那个以贫道自居的状态。 他说完,萧生说:“师父,你说吧。” 天一不理他,萧生连忙改口说:“道长,请说!” 天一这才转阴为晴,脸色稍微好看一些,他说:“这样吧,我觉得要是完全管理这些俘虏,肯定会增加弯刀族部落的负担,上次临出发前,大王也再四交代,不要和西夏兵为敌,要清楚西夏兵中的妖魔鬼怪,只要将一颗公义正直的心放在西夏兵的身体里面,他们在西夏,对我们还有利一些,再说,西夏兵在我们的军营中,心里却在想着西夏的父老乡亲,一心不能二用,这样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师父说,就是驱除西夏兵心里面的魔,然后放他们回去,可以减少我国的军费开支,另外,也可以让西夏兵与家人团圆?不为西夏王所用,不会再来攻打我国吗?”萧生问。 “是的。”天一点点头。 “这个恐怕还不行,师父,你看他们都是当兵的,当兵的不听将军的话,将军不听国王的话,那就是谋大逆,想要造反,按照军法处罚,需要灭九族的,他们不敢这么公然对抗,你的这个说法,其实是将他们推进了火坑,而不是积极地搭救他们。不过,师父的这个想法,和父王的想法不谋而合。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还是要从长计议。”萧生说,意思是否决了这个想法,想要弄好这件事,恐怕还得再想想办法。 说到这里,天一陷入沉思,这是什么事?为什么还不咋地,萧生就开始反对呢?这可能跟刚才自己太谦卑了有关。他说:“这样吧,我呢,也没有想出什么特别好的办法,不过,有一点,可以尝试尝试,这也是一种新战法。如果把这些俘虏都管着,我们这边肯定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还不一定管得住,不如放他们一条生路,让他们自己去,贫道相信,只要驱除了他们的心里的魔,他们会改邪归正的,然后,俘虏再多的人,也无所谓,实行蚕食政策,逐渐将西夏兵心里的魔都驱除出去,这样,西夏兵就不会来攻打弯刀族部落了。” “嗯,那么,就这么定了,如果能驱除掉西夏王心里的魔就好了。这场战争就会很快停止,以后也不会发生了。”萧生说。 “那是后一步的话,不过,现在先解决了这三百人再说。他们只要从善,回去后,会影响一些人的。”天一说。 他说了这话,萧生还不清楚怎样驱魔,就问:“师父,这驱魔到底怎样做啊?” 天一说:“这活儿我已经教给你了,这样吧,你想要巩固一下也行。我呢,在对他们施法的时候,你在旁边看,然后,你做下半部分。” “好啊,这样最好,以后再来了俘虏,全部由我来做吧,师父就在旁边指导好吗?”萧生说。 “这个没问题,贫道就是干这一行的。其实,贫道早就教给你了,只不过,你没有记住,或者记住了,没有应用出来,等贫道做一次,你就明白了。”天一说。 “好的,谢谢师父!”萧生说。 “现在贫道不是你师父了,你已经出师了,以后不要这样称呼贫道,明白了吗?你如果再这样称呼,贫道就要带着弘法远走高飞,你再也找不着。”天一说。 “知道了,以后萧生就注意一下吧。不过,中原国的风俗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还希望师……道长不要忘了萧生,继续指点萧生,直到让萧生完全独立成熟为止。”萧生说。 “你不要担心,贫道会一直看着你成长的,直到你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君王,到时候,我们还会在一起的。”天一说。 萧生听了,十分开心,毕竟天一还是没有抛弃他,有了天一道长的指点,想必一定会越来越厉害,将来,整个弯刀族部落还是有希望繁衍不息、国运昌盛的。 ------------ 第196章 零件 天一道长在这种场合,是给萧生留面子,在将士们面前,就得这样。军人和平民不同,军人就是机械的,是国家机器,每个士兵,都是机器上的零件,或者是螺帽或者螺丝,这些构成了整个国家机器。 萧生说:“萨尔和将军,我们商量了之后,觉得还是将他们都遣散了为好。不是养不起他们,是不长久。” “殿下,为什么这么说?本将军已经对他们说了。他们都很高兴。”萨尔和说。 “他们是因为惧怕你,才会装出高兴的,其实,表面上的热情过后,就会冷却下来,然后就开始想家人了,我们对他们再好,也没有亲情的力量大,留不住,留来留去,就会有问题。”萧生说。 “是,殿下,本将军听令,依照命令而行!”萨尔和将军说,他这样,其实在向殿下表示自己的忠心。 拥兵自重,哪怕赤胆忠心,也要表现出来,否则容易被人猜疑,到时候,哪怕是英雄,也会死在这个名分上。在弯刀族部落,还没有这个现象,可是在中原国的历史上,却层出不穷。 “好,天色已晚,你把三百俘虏安顿好,等到明天天明时分再说吧。”萧生吩咐道。 “行,没问题。”萨尔和将军斩钉截铁地说。 他退下自去安排不提,天一又向萧生讲了一些驱魔心法,萧生都一一记在心里,反复琢磨,牢牢记住,免得到时又忘了。天一记忆很好,这个值得萧生好好学习,萧生虽年轻,可是偶尔显得特别笨,他最想知道的,就是面对三百俘虏,怎样驱魔,魔法有多大,怎样才能将中了魔法的俘虏,重新得到力量和智慧,让他们都明白,每个人没有了魔法的捆绑,就变成了清静的人,成为圣洁的人,没有那么多的心思意念,没有弯弯曲曲的花花肠子,总是对人真诚,充满爱心,这样人们才觉得自己生活在天堂,相反,就不是生活在天堂,反而觉得自己生活在地狱。 有希望,有信心,在地狱里,就像在天堂;没有希望,没有信心,哪怕到了天堂,也像住在地狱。这不是一定的,总有人会走出这一步的,如果硬要说,做坏事的不得救,住在地狱,也不尽然,做好事的,不见得一定得救,不一定会上天堂,这是真的,并不是说好人一定值钱。好人只是相对的,相对于坏到头脚的人来说,还不错,比较可以,到底是好是坏,要看最后上帝来定了,谁能逃脱得了呢? 当晚天一和萧生单独在一起修法,一直到后半夜,萧生受不了,倒头就睡,天一已经决定让萧生担任驱魔的主要战将,他只是在一旁协助,等到萧生需要帮助,他再出手。 天一一天到晚都不休息,没有一丁点的问题,因他已经修炼到了那个程度;萧生还差一点,不休息,浑身上下都不得劲儿,总觉得少了啥。 就是这一点差距,让萧生还要吃回锅肉,重新修炼,哪怕临阵磨枪,不快也看着光,心里踏实些,应该没多大问题。 再说,萨尔和将军去探访俘虏,他们吃得好,住得好,比弯刀族人吃住的条件好多了,有些弯刀族人有意见,这话让萨尔和知道,他心里琢磨,看来,殿下的考虑有道理,留俘虏在我的军营中,反而不好,因为西夏兵不打仗,反而吃得好住得好,在前线享福,而自己人却要冒着生命的危险,和来犯境的西夏兵战斗,那些后来的西夏兵,更加厉害,像是才受了反动宣传,集中精力要打赢这场战争,好早点立功领赏,到了胜利的那一天,好解甲归田,还能发一笔小财,这是多么好的事! 萨尔和慢慢体会到萧生殿下的一片苦心,原来,殿下竟然懂人心术,看来,殿下不是一般人,是具有超凡智慧的人,他治理弯刀族,应该是比较好的。 将军说:“明天上去集合开个会,每个人都要到,有重要的事情。” 萨尔和通知了他的手下,因为天色已晚,俘虏正要入睡,在安静的环境下,更容易睡着,果然,马上有一阵阵的鼾声出来。如今是敌人和弯刀族军人在一起混杂,没有敌情,反倒心安。 萨尔和回到自己的大本营,心里琢磨,这三百俘虏没有回去,没有向西夏将军报到,想必在路上已经遭到了伏击,西夏方面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说不定就要派兵前来,还需要做好战斗准备。 萨尔和安排好了这些事,然后又到各个哨卡检查了一遍,和巡逻的和站岗放哨的将士小声聊了一会儿,然后回到营房小木屋歇息,到了半夜或者是凌晨的时候,又出去走了一圈,确保无事,然后再回来歇息,一直到天蒙蒙亮,林中的第一只鸟开始婉转地啼叫的时候,其它的鸟儿也跟着起哄,也跟着叫起来,这时候,整个山林开始热闹起来,大家也就起床,开始忙碌起来。 萧生一早就起床,收拾停当,到了兵营,旁边坐着天一道长,道长旁边,站着弘法,他在伺候道长。萧生旁边,站着加勒,他为萧生准备一些要用的东西,比方说,端茶递水的,一些杂务,都由他来,他听命于萧生,倒把萨尔和将军的位置给夺去了,萨尔和想要服侍萧生,却不得机会,萧生也看出来,比较心术学了没有白学,他就吩咐萨尔和去组织那些俘虏来。 萨尔和昨晚已经安排妥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殿下已经端坐下来,天一道长在一旁督战,咋说都还像模像样的,不像是混着玩的。 萧生是本族人,又是储君,是不远的将来的国王,他在学习怎样处理突发事件,也在实践怎样才能让所学的更加巩固,然后很好地发挥出来,让大家都得益,秉承这种理念,萧生尽量认真地去做事,不让别人留下遗憾,能做好一定做好,不能做好,就请师父来。 萧生就像一枚国家的零件,不过,这个零件十分关键,没有它,国家机器就要停摆,或者即将停摆,这是真的。再说,萧生是大王独生子,不像其他部落的王爷,咋说都有七八上十个儿子,老大不行,有老二,老二不行,有老三,在儿子中选拔佼佼者,这才是部族的希望。 ------------ 第197章 奇葩 萧生作为大王的独生子,在所有王爷中、所有王爷的孩子们中,都是一朵奇葩,大家都在看着萧生,萧生感到叔伯父辈,还有弟兄同辈的压力,对他的希望寄托得太大,以后实现不了,恐怕失望会更大。 萧生看看加勒,加勒问:“殿下,有什么吩咐?” “你去,找一个铜盆来,里面装满清水。”萧生吩咐。 “行,没问题。”加勒答应了一声,然后就去准备。 弘法见加勒忙着,好奇地看,时不时地给天一道长添点开水,这样,天一仅凭清水,就能荡涤身体和思想里面的污点,尽量让自己变得更加接近于神仙,成为接近完美、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从此以后,可以长命百岁、千岁、万岁,和日月同寿,与天地共存。 三百俘虏齐刷刷地坐在一块稍微平缓的山坡上,看起来有些矛盾,他们在窃窃私语:“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要派往前线和西夏人打仗吗?还是派到弯刀族部落做苦力呢?” “可能不会,将军已经表态,留我们在军营中,还没熟悉,不会擅自派我们离开这里的。” “如果不离开这里,家人怎么办?夏王会不会放过我们的家人?” “这个也不好说,也说不定,夏王见我们失踪,就会派人出来寻找,等找到这里,就是一场战役,这次战役,不见得能赢。” “你说谁会赢?” “当然弯刀族人赢了,这是人家的地盘,没有经过允许,来到人家的地盘上,就不行,肯定要被驱逐被打杀的。” “那怎么办?我们在这里等死吗?要么是被夏王杀死,要么被弯刀族人杀死,当兵的,可以真难做啊!” 他们这样小声议论着,全被萧生听到了,这些人的担心可以理解,换位思考,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将来忧虑。留在这里,白吃白喝,时间长了,肯定不行,还为家人担心,当夏王知道三百人全部被俘,受伤了不少,还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会死,死了算不算英雄,家人会不会得到奖赏,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就是回到了西夏,夏王听信谗言,会不会将投降没有自杀成仁的全部就地阵法?这个谁也说不定,夏王的心思别去猜,猜来猜去,谁也猜不明白。这是个秘密,其实,很多人都有很多秘密,不单单是君王的心思难猜,就是平民的心思,也不容易弄明白。 萧生领受了父王的命令,要将三百西夏俘虏甚至整个西夏的所有兵丁的心魔全部驱除,这个任务十分艰巨,需要花时间,需要付出较大的精力。 这时候,加勒端来一铜盆的清水,放在萧生面前,萧生让加勒站在一边,萧生说:“好,多谢。” “不客气,殿下!”加勒说。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加勒给了萧生不少面子,很像一位贴身带刀侍卫,萧生对加勒没说的,十分信任,加勒也了解了一些情况,心态非常好,不会因为萧生不是大王而没有信心,反而,对萧生充满了希望。 加勒看到萧生闭了眼睛,口里吐出一些一连串的语音,只是不懂,哪怕加勒是本族人,还是听不懂,这语言不像是方言,更不是中原国的话,到底是什么?加勒没读多少书,不知道,只有眼巴巴地看着萧生,再看看天一道长,和萧生是一个德行,真是有啥样的徒弟,追本溯源,看看源头,就知道师父是啥样的了。 天一不说话,萧生却念念有词,这话,只有天一懂,连弘法都不懂,看到弘法吃惊的表情,加勒忍住了笑,心想,弘法还是先开始学道的,萧生是后来的,没想到弘法已经落后太多,和萧生相比,相差得太远。 萧生这么想着,想笑不敢笑,担心萧生听到了笑声,没准儿会责怪他,干脆紧咬牙关,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来。接着,萧生开始拂动拂尘,不知道啥时候,弘法给萧生做了一个拂尘,比给他师父做的拂尘要结实得多,到处都是新的,说来说去,弘法嘴上喜欢争强好胜,心里却在为萧生考虑,这可能和他不善于表达关心有关,心里明明是关心的,可是嘴上说出来却不是这样,听起来有些傲气,还有些伤人,让听他说话的人差点气死,他却看上去完全是像没事人一般。 人都气死完了,他还活得好好的,当人死了之后,万事皆空,但不是万念俱灰,还是有希望的。这个拂尘是新的,由弘法亲自打磨而成,弘法就是准备给萧生一个拂尘,作为出师后的礼物,给萧生,让他为民除暴、为民服务、也为了让师父少操心,该退下来的就该退下来,别占着位置,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多了去了,还是要小心。 萧生轻轻念词,然后拂动了拂尘,三百士兵非常奇怪,竟然满地打滚,萨尔和一见这情况,连忙下令注意保护那些滚来滚去的人,免得滚到了山沟里去,那么,人就完蛋了。本来是三百,经过摸爬滚打,反而少了不少,据说是因为在战场死亡数据随时都在更新,不断有新的东西出现,包括伤亡数字的更新。 现在俘虏在萨尔和将军手里,本来是三百,不是战死的,恐怕就很难解释。 萧生施法,萨尔和将军带领众士兵来保护这些士兵,他们翻来滚去,好像是疼痛异常,个个都抱着脑袋在地上打滚,有的人捂着心,说心痛,有的抱着脑袋,说头痛。 这些人平时都很正常,没想到一集中,就有了这么多事,当然,这个问题的背后,一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萧生只不过在做功,在逼他们心中眼中肉中的魔出来。 萧生在上面施法,面前的铜盆里的清水水面上开始出现了涟漪,那些波纹,一圈一圈的,然后开始旋转,先是顺时针旋转,然后是逆时针旋转,清清的一盆水,竟然起了波浪,水的颜色也开始变绿,越来越绿,从淡淡的绿、逐渐变成了深绿,深绿之后,就是墨绿,然后完全变成了黑色,像是墨水、最后变成了浓浓的墨汁。 这些变化的东西,让加勒大开眼界,但是不好问的,因为这是天机,一般来说,天机不可泄露,这是马虎不得的,有些可以问,有些是不能问的,即使问,也不一定会得到答案。 ------------ 第198章 铜盆 士兵们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满地打滚,忍受煎熬,那些人的头顶噌噌噌地往上冒热气,那些气由白变黄,由黄变绿,再由绿变蓝,再变绿,然后集中到一块,嗖嗖嗖地往铜盆里钻。 这时候,加勒看到铜盆里出现一条黑龙,萧生施法,让黑龙在盆中游动,黑龙游着游着再没力气,加勒发现,铜盆竟然变得通红起来,那盆中的水逐步蒸发,然后,水量慢慢减少,黑龙也奄奄一息,水分继续蒸发,那黑龙由黑变白,再由白变黑,此时的黑龙,已经变得像木炭一般焦黑,焦黑过后,开始泛白,最后成了一堆灰。 那些俘虏如梦方醒,个个稳稳当当地坐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刚刚还声嘶力竭地呼喊、打滚,疼痛得死去活来,现在却安静的像处子,除了额头上还有汗珠子没有擦干以外,其他的,都很正常了。 弯刀族士兵群众发出欢呼声和热烈的掌声,然后,萧生站起来,对天一说:“师父,您看怎么样?” “不错,但是,还有一个尾巴,要处理掉才行。”天一说。 “什么?”萧生抹了抹头上的汗水,加勒看见了,连忙过来,用自己的衣袖帮萧生擦汗。 萧生吓一跳,加勒这样一弄,他马上想起来,于是对加勒说:“加勒将军,你去一下,把铜盆里的灰装进瓦罐,然后拿来给我。” “好嘞――”加勒答应了一声,然后跑开,他将铜盆里的白灰悉数倒进了瓦罐,抱着拿过来,交给了萧生。 萧生问:“盖子呢?” 加勒一拍脑袋,说:“忘了,还在那,我去拿。” 他说完,噔噔噔地跑过去,拿了盖子过来,交给萧生,萧生将盖子盖上,抽出一条黄色的符,将盖子封上,嘴里仍然念着口诀,听不懂,事后,他对加勒说:“行了,把它埋了吧。找三棵松树,松树的间距应当在九尺,埋在三棵松树的中心位置,坑深要有三尺,不能浅,明白了吗?” “好,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办。”加勒答应了,然后就去找三棵松树。 在这个地方,三棵松树多得很,但是要找到间距在九尺的松树,就有些难,再难,也难不倒加勒,很快,他就找到了符合条件的松树,然后再在中心的位置,挖了一个坑,坑的深度刚好是三尺,加勒将瓦罐放进去,再在瓦罐上盖了土,最后撒上一些叶子。 办完这事,加勒返回,向萧生报告工作,萧生说:“很好,辛苦了。” 萨尔和将军过来,问:“殿下,这些俘虏怎么变成这样了?” “你不太清楚,他们都是中了魔法,现在,我已经将魔从他们身上驱除出去,魔已经被封在法罐里,不得重见天日。现在俘虏们应该可以看清楚了他们自己了。”萧生说。 “哦,殿下神勇!那么,我们可以把俘虏释放了吗?”萨尔和说。 “且慢,我去问问道长。”萧生说着,他走到天一面前,施礼,说:“师父,这些人,已经解除了魔法。您看,是不是要他们现在就回去,萨尔和将军还在等着您的回话。” “贫道觉得,既然已经解除了他们的魔法,那就让他们离开吧,他们就是种子,回到西夏后,落地生根,发芽、生长、开花、结果,到时候,和平的歌声就会在西夏国内唱响。殿下,放他们走吧!”天一说。 萧生觉得天一有点怪怪的,怎么回事呢? 他致谢后,转身离开,萨尔和将军说:“殿下,怎么样?” “好,放他们走吧。”萧生说。 萨尔和看着俘虏们,非常平和,手中没有武器,一个一个规规矩矩的,萨尔和下令道:“大家都听着,你们曾经是不速之客,不打招呼,就到了我们的地盘,图谋不轨,被我们发现了,你们没有得逞,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事,这是历史,这一页翻过去,我们不再提了,现在,就要想办法,展望未来。想想看,怎样才能得到应该有的幸福。你们靠掠夺别人的东西,来满足自己,那是强盗行径,被人所不齿,从今后,你们要做光明的使者,带着希望,奔向前程。我们殿下说了,放你们回家,好好地照顾家人,不要参加不义的战争了。如果执迷不悟、一意孤行,那么,等待你们的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想必,这不是你们的神的旨意,大家都不愿意看到,好吧,殿下恩德厚重,使得你们有福气回家,和家人团圆,回去后,代我们向你们的家人问好。走吧,都走吧!” 大家听了萨尔和的话,都跳了起来,欢呼雀跃,喜不自胜,说:“将军真是好人哪!将军,将来必定大富大贵,将来肯定能长年百岁,添福添寿。” 这些好话,不知道从哪来冒出来的。 萨尔和做了手势,让大家安静下来,他说:“初次见面,希望再见的时候不是在战场上,而是在街上,或者在那达慕的竞技场上,有精力,就请来吧,来参加比赛吧,有热情,就请释放吧,不要隐藏,不要畏缩,要相信自己。将来一定会生活得十分幸福。” 说完这个,底下的俘虏们又是一阵欢呼,不清楚是不是想要弄明白一个问题,想来想去,还是弄不明白。 当时说留他们的是萨尔和,现在又让他们走,真是奇怪!当时说的有道理,现在说的也有道理,这么来说,其实,他还是承认这件事,只不过条件发生了变化,也就要对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 群众中有人说:“那么,后会有期。我们本来就不该打仗,既然打仗就不要忘记了家乡和亲人,将军,真是我们的贴心人,知道我们在想什么。” “哦,哈哈哈哈,真是太好了!本将军就喜欢听这话,看来,你们说话,和我们说话都差不多。”萨尔和说。 道长这时候站了起来,弘法赶紧奉茶,道长喝了一口清茶,说:“殿下,我们该出发了。” “出发,我们要去哪里啊?”萧生问。 “是这样,大王命令,说去清除西夏兵中的魔,这里是第一站,是弯刀族部落的最后一站,但是,驱魔还是才开始。任重而道远啊!”天一说。 正在这时,格桑出现了,她看到三百俘虏在不停地往前走,正纳闷,不解地看着那些穿着西夏军服的士兵。 ------------ 第199章 干将 格桑走到萧生面前说:“殿下,这些人为什么要走?”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吧。”萧生说。 “介绍什么?”格桑问。 “这位是萨尔和将军,你看你认得吗?”萧生问。 格桑很清楚,以前听说过在大王门前,有一个侍卫,深得大王的信赖,大王派他镇守边关,是一个得力的干将。 从前只是风闻,没有亲见,这次经过萧生的介绍,她总算人名对上了号。 “哦,萨尔和将军,久闻大名,如雷贯耳。”格桑说。 “哎呀,不愧是常在外面跑的人,真是说起来话来,一套一套的。”萨尔和将军说。 “行了,都别相互恭维了。萨尔和将军,刚才你也说了,这位是格桑姑娘,我的侍卫,又是我的好姐姐。”萧生转而向萨尔和介绍格桑。 “听说过,听说过,格桑将军乃女中豪杰,是我们部族的巾帼英雄,是好样的,日行千里,来去快如闪电,真是天下第一奇女子!”萨尔和说。 “怎么,大将军,又来了?不要恭维我好吗?带兵打仗,运筹帷幄,是将军的长处,是我们女流之辈无法做到的。”格桑说。 萧生看看这些人非常高兴,走路的步伐都轻快,比较舒服,走的人舒服,看的人也舒服。 萧生突然想到天一说的话,他们原来计划去驱魔,让西夏兵身上的魔跑出来,然后用道符将魔关进瓦罐,埋于地下,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要知道,他们根本没有想办法去做这事,去敌国,就凭这几个人,的确在冒险,要知道,这里面的人,都不是神仙,只有天使长,那个金乌,才是天使的儿子,他能对付,除此以外,没有更强大的人,这样去,无异于羊入狼群。 天一的想法是,人少目标小,他仔细算了算,应该没多大问题。不冒险,就没有可能得到准确的情报,不冒险,就不可能驱除西夏人心中的魔。 萧生也不怕,可是,萨尔和害怕,他听了天一的话,说:“殿下,这事大王知道吗?” “现在还不知道详细的计划,我想等以后再说。”萧生说。 “哦,本将军觉得,还是给大王说一下才好,毕竟这事关系到弯刀族的未来,非常重要,意义非同寻常,不能不注意。”萨尔和说。 萧生有点像初生牛犊,一点都不怕老虎,况且这是深入敌后,怎么说都有一些令人担心。 “这样吧,萨尔和将军,你对西夏兵比较了解,今天也看到了,这些西夏兵都听你的。我呢,也不想让你担心,你担心就是将士们担心,担心我们深入敌后,你们要去救援啥的,这个完全没必要,其实,这是父王的意思,让我多锻炼锻炼,临走的时候,还要派兵在后不远不近地跟着,随时准备救援的,可是,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这样。要知道,这是人自己吓自己给吓的,我们的命都在上苍手里,说什么时候没了,就什么时候没了,多一刻都不行。”萧生安慰萨尔和说。 “这个主意挺好,不过,殿下,如果你觉得没事,就去吧,如果有需要,可以让格桑姑娘传递信息,捎信给本将军,本将军在此地待命,有突发事件,本将军一定前往搭救。”萨尔和说。 这时候,西夏兵的小头目过来,向萧生施礼,萧生还礼,问:“你是头目?” “是的。” “你想留在这里还是回到自己的国、自己的家里?”萧生问。 “你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实话。”萧生对于他的问法感到有些奇怪,不过,马上恢复到常态。 “我想回家,我不想打仗,我不想侵略人家,掠过人家,我只想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地过日子,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想法。”小头目说着话,看着那些西夏兵一个接着一个地过去,朝山上慢慢走去。 其实,有的人会想,这次回去,如果能和家人在一起,死也愿意,没有什么遗憾的,因为魔,让人们丧失了本真,明明想和家人在一起,却要为国效力,要去干涉人家的生活。 小头目还算诚实,萧生对他求真的态度,频频点头,萨尔和将军一看殿下的态度,连忙冲着小头目喊着:“来,过来。” 小头目听了萨尔和的吩咐,连忙走过来,问:“将军,有什么吩咐?” 萨尔和看着那些西夏俘虏被释放了,身上的魔也被驱逐,个个看上去都比较精神,小头目更是精神焕发,神采奕奕,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脸上的愁云再也不是密布,而是烟消云散,见到了灿烂的阳光。 萨尔和问:“你带了多少钱?” 小头目吓一跳,怎么想到这个问题?他迟疑了一下,没有马上回答,萧生说:“将军,这是人家的**,不能问的,怎么要问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当官的,应该有一些钱的,没有钱,怎么指挥别人打仗?有时候,在战场上,生命最重要,那是要死的时候,如果危险过去,人不会被突然打死,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就需要钱来支撑人的尊严了。活人活着的时候,需要用钱,没有钱,等于没有尊严;活人临死的时候,钱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在这个时候,钱不能买命,哪怕将钱财散尽,要去买命也舍得,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可是,到了弥留之际,就是花尽天下所有的钱,也没有任何作用。”萨尔和将军说。 他说了这话,言下之意很清楚,就是要给小头目一些小意思,也就是给一些小礼物,意思意思,这很明显,不清楚是不是这回事,总之是在西夏俘虏离开得差不多了,他找到小头目来说的。 小头目没想到会有这待遇,可是钱从什么地方出,还是个问题。 正在发愁的时候,按说弯刀族边关部队的军饷都是及时足额发放的,但是,额外的钱却没有,实在没有办法,这时候,萧生说:“你是我们弯刀族的得力的干将,带兵打仗,又不是去抢劫人家,哪里有多少钱,这样吧,我看出来了,你的意思就是要给他一些盘缠,让他回家后,在家人面前说起,记得你的好。这是好事,不用发愁,我来想办法。” 萧生说了这话,萨尔和将军非常感动,差点哭出声来,他说:“多谢殿下体贴末将,末将一定为部族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 第200章 天堂 天上飞来一只老鹰,像一条鱼在清澈的溪水中游来游去,老鹰的身后是蔚蓝的天,清澈得很,下面是一望无边的大森林,这一座高山,是弯刀族和西夏的分水岭,是一条界线,将两个比较庞大的民族截然分开,山这边是天堂,山那边也是天堂,可是主宰着两个天堂的不是同一个神。 萨尔和将军作为弯刀族的得力干将,深得大王的赏识,同样,萧生也觉得他还是一个忠心的仆人,将在外,不怀二心,就是好样的,这是一件好事。 萧生手中的权力不大,可赏赐得力干将的权还是有一些,他知道萨尔和要送给西夏兵小头目一些礼物,就问格桑道:“格桑姐姐,你那有没有什么好东西。” “殿下,这,这,这。”格桑有些为难。 加勒对萧生挤了挤眼睛,萧生很聪明,看到加勒的小动作。从小到大,他很清楚,加勒有办法。萧生心里有了数,他说:“好吧,没有吧?没有就算了,我也清楚,你要是负重,就跑不动了。至少要影响速度,算了,不为难你了。” 格桑使劲儿地点了点头,她如释重负,实话说,她还的确没有什么好东西,有一件宝贝,就是一条皮鞭,非常厉害,那是她的武器,要说礼物,也就免了,西夏的皮鞭,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在山的那边,还有不少牧民,可惜不是弯刀族的人,是西夏人。在两个民族交界的地方,恰好是语言都差不多的。 语言口音差不多,只是居住地不同,对话交流时感到特别轻松,但是,在某些时候,不是这样,因为都是分属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国王统治,待人接物当然有一些差别。 萧生知道加勒有话,就示意他过来,加勒附在萧生的耳边说:“殿下,我有一样好宝贝,想给萨尔和将军,再转赠给别人,就是转赠给那个小头目。” 萧生点点头,他突然心生一计,他想,有礼物给西夏人,是好事,可以建立好的感情,还有一点,可以借着礼物,先打进敌人内部去。 萧生说:“好吧,我清楚了,你要是有礼物,赶紧拿出来,别让人家等久了。” 加勒心想,最好的礼物就是金乌了,可金乌是好兄弟,不能让他去,于是悄悄地对金乌说:“老弟,帮个忙,你身上不是有很多羽毛吗?给我一根,变一变,变个礼物,随便变,不要怕不满意。” 金乌很懂事,听了加勒的话,立马就变了一把匕首,还有一副剑鞘,加勒看看匕首,一道寒光,夺人心魄,令人胆寒,他将匕首拿在手里试了试,非常称手,又将匕首往石头上一扎,竟然深深地扎了进去,众人惊叹,唏嘘不已! 然后,他从石头上拔出匕首,看看匕首的刀锋,完好无损,仍然令人不寒而栗,一把好刀,可以壮胆,一把好剑,可以让英雄增添不少豪气,脸上也有光彩。 加勒将匕首插进剑鞘,剑鞘上有穗子,由蟒皮和牛皮的混合编织而成,非常精美,匕首的柄上镶嵌着一颗祖母绿,非常精美。 加勒一看,有点舍不得,武士爱剑,这是通病,可加勒立马打消了念头,谁让他说了大话呢。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把礼物给萧生,萧生再把礼物给萨尔和将军,萨尔和把礼物转赠给西夏的小头目。 要知道,这些人都是勇士,包括殿下,也有一颗年轻而又勇敢的心。 萨尔和将军拿着匕首,心里也有些舍不得,可是,这是殿下给的礼物,因为自己捉襟见肘,实在拿不出来,现在殿下帮着拿出来,真是好事,真是雪中送炭。 炭是送了,不能在之间截留,免得人家需要炭的冻死,再说,男子汉说话算话,更别说英雄了,更是一言九鼎、掷地有声的,不能让别人看笑话。他这么想着。就对小头目说:“本将军托殿下的福,给你一件小礼物,希望你喜欢,带回去,留作纪念吧。” 小头目接到精致而又无比锋利的匕首,非常高兴,他说:“太好了!太好了!谢谢将军,谢谢殿下!” 看来,他非常喜欢这件礼物! “你拿回去,最近你们那里有不少恶狼,拿着匕首好保卫家园,希望你来的时候,是以朋友的身份,不是以敌人的身份。朋友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刀枪,只要你来,都不会让你白白地来!”萨尔和说。 “多谢大将军,看您说的!我们以前是听信了夏王的反动宣传,说弯刀族现在强大了,要来吞灭西夏,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于是全**民都以弯刀族为敌,不想被弯刀族――你们――吃掉。尤其是军人,是以服从为天职,以完成任务为第一使命。实在没有办法,这才冒死前来,以前是不明白,后来突然就开窍了,敢情是殿下施法,将我们身上的魔给驱逐了,真是太好了!谢谢殿下!谢谢啊!”小头目一激动,说话像是在发连珠炮,噼里啪啦说了一通,貌似有余兴未尽的样子。 萧生心里琢磨,看来,这个人的心魔已经驱除了,和他一样的,可能还有很多。他们是种子,回去后,一定能扎根,有了他们的作用,想必在西夏驱魔还是可以尝试的。 萧生心想,如果把他放回去,他应该能起到作用,但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于是说:“萨尔和将军,请过来。” 萨尔和赶紧过来,问:“什么事?” “帮忙问一下,他叫什么名字。我听他说话,不大听得明白。”萧生说。 “好的,殿下,我清楚了。”他说着话,然后转脸问那西夏的小头目:“你叫什么名字?以后可以称呼姓名的。” “哦,忘了告诉你了,我叫牛虻。”小头目。 “这个名字好记,牛虻!”萨尔和说。 “这是阿爸给起的名字。”牛虻说。 他说完,将穗子系在腰间,非常满意,他说:“多谢大将军,时候不早,队伍都已经走远了,实在不好意思,我要走了。但请放心,我绝对不会再来攻打你们,以前的错误,还请你们多多原谅。” “本将军原谅你了。”萨尔和说。 “当要原谅的时候还是要原谅,因为仇恨会让人杀人,仇恨和杀人无异。人的心魔和仇恨密切相关,想必牛虻很清楚吧?”萧生对萨尔和说,他只听得懂一点牛虻说的话,大部分都不懂,不过,他的适应力很强,牛虻的话慢慢听,也还凑合,不至于误会得太深。 ------------ 第201章 牛虻 牛虻说完之后,昂然离开了山寨,朝最后的西夏兵赶过去。牛虻翻越了高山,回到了家乡。 萧生见大部分俘虏都走了,就找来加勒问:“你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什么?”加勒问。 “你怎么变出来的匕首?”萧生问。 “这是金乌弄的,我只是要求他变个礼物出来,没想到他弄了个匕首,怎么了?不好吗?”加勒问。 “很好,很好,我想知道金乌能不能追踪到那把匕首?”萧生,问。 萧生很有心计,一直在琢磨着怎样能跟踪到这件精致的匕首,他当时赠送给牛虻礼物的时候,就动了这个心思,想尽快弄清楚西夏兵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掌握整个西夏兵的动向,让西夏兵全体的心魔都被驱逐出来。 牛虻带走了匕首,也带来了萧生他们,当然,首先要确定,那个匕首应当是神器,不是神器,就没办法跟踪,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萧生就问了加勒,加勒也拿不准,于是就问金乌。 金乌是天使的儿子,严格来说,应该是地位比较高的,可是,他接受了任务,来到人间,对人民的苦情进行深入了解。 加勒问:“金乌,你说,你变的那个匕首,是什么变的?” “那个,是我的一根羽毛,没有什么,每次变鸟,或者变成翅膀,就要掉一些羽毛,我想这次是你要我变的,我首先就想到了这个,不清楚你把我的羽毛送给了殿下,殿下把羽毛送给了萨尔和将军,萨尔和又把羽毛送给了牛虻。不知道你们送给他干什么?”金乌说。 “你怎么搞的?我是大哥,我会害你吗?”加勒问。 “我知道你不会害我,说吧,你想知道什么?”金乌问。 “我很想知道,你的羽毛离开了你的身体,你还能找回来吗?”加勒问。 “这个很好找,我的羽毛离开我的身体,会带着我的信息,并且能反馈回来。怎么了?你想找到那根羽毛吗?”金乌问。 “好,等一等,我问问殿下再说。”加勒说,然后就询问了萧生。 萧生说:“这就好,能找到匕首就行,等需要找的时候再说,我现在只是确定下来,能找到就行。” 加勒听了马上明白过来,看来,殿下很聪明,早就知道了有这个功能,知道牛虻只是放回去的工具,他也相信牛虻已经荡涤了内心的污秽,心魔早已除去,可是在某些时候还是要想办法找到他,知道他的行踪,然后将最新的消息反馈回来。 按照金乌所说的,他可以知道自己的羽毛在哪里,这才是开始,更重要的,能把当地的情况,就像千里眼、顺风耳一样,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然后,根据消息,知道敌人在干什么,从根本上了解到敌情,然后再做出调整和部署。 萧生得到了确信,然后就回到了木屋,和天一道长进一步协商,具体的事,怎样才能进入西夏领土。 格桑将这里的情况报告给了大王。 罗格长老说:“不可,这样下去无异于羊到狼群中。” “长老,我知道,这是不好的,可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要知道,萧生是本王的独生子,他去到敌国,本王也担心,也害怕面见王后,不知道怎样开口说这件事,说实话,本王也十分不愿意。可是,不这样,本部族的问题就还在那里,人民的心还是悬着。”大郎说。 “王子单身去敌国,老夫十分不赞成,因西夏就要灭掉我们部族,如果得知王子送上门,肯定会不惜动用全国的兵力来围剿王子,只要把王子杀害,整个部族就完了,因为王子是部族的希望,是未来,他们要将部族的未来还有希望,全部葬送。这些人就是要这样做。希望大王清醒一些,以前怎样决定的,老夫不管,现在想到了就要说出来,不说出来,恐怕就麻烦了。”罗格说。 他是老人,看问题比较全面,另外,还看得清楚,有些危机就在不远处,就像狮子一样,在暗处躲藏,等待时机,然后一跃而出,将猎物扳倒,然后将猎物吞吃掉。 西夏是潜伏的狮子,就在不远的地方,盯着小王子,这么一个家伙,可能最想知道的,就是这个事,将弯刀族部落的未来之星、将来的大王消灭掉,等于抽掉了整个民族的魂魄,让整个弯刀族成为无水之木、无源之水,让整个部族慢慢地死掉。这一招就比什么都狠。 长老预见到了这个,可是,罗格也苦口婆心地向大王说,大王这时候有些动摇了。因为大王很佩服罗格长老,清楚长老是为部族着想,本来就是要让王子安全,这没有什么好批评的。可是大王决心让王子去闯一闯,就是再困难,也要尝试尝试,要知道,这些都是宝贵的资源,是十分重要的。 大王说:“长老,你为本部族殚精竭虑,为了让大家都过得幸福,十分在乎小王子,本王很清楚你的良苦用心,可是,在某些时候,我更想要让王子独当一面,他去西夏,肯定有危险,但是,这一步不走出去,就永远是一道坎。要知道,西夏强盗要想占领我们的资源,就会想办法来攻打,如果真的打过来,我们的部族都沦陷了,还需要区分敌区和我区吗?” 大郎说了这话,罗格长老陷入沉思,想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小河里没有巨龙,都是一些虾兵蟹将,不成体统,也不成气候。 罗格叹了一口气,说:“既然大王这么坚持,老夫也就没话好说了。好吧,那就让王子去走一遭吧。不过,要提醒王子一下,尽量不要张扬,悄悄地入境,要有目标,动作要快,快快地进去,快快地离开,不能逗留,贵在神速。还有一点,最好是昼伏夜出,尽量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要让人产生怀疑。” “长老的话,句句都是为了王子,本王甚感欣慰,很好,本王答应你,把你所考虑的问题,都让格桑告诉萧生,让这小子提高警惕,不要中了敌人的奸计,要懂得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等于保护本王的人民。”大王说。 既然商量好了,大王让格桑将商量的结果去告诉萧生。 格桑当然很愿意,在弯刀族部落和中原国都习惯了奔跑,现在带着这个消息,要去西夏,那个地方对她来说,是一个陌生的领域。于是她领取大王的命令后,立马消失,仿佛人间蒸发一般。 ------------ 第202章 安危 格桑离开了大王,很快就到了萧生面前,她说:“殿下,大王已经同意殿下去西夏了。” 萧生一听,喜出望外,说:“真是太好了,我要把这个消息给师父说。” “不用说了,贫道已经知道了。”外面有声音传进来,木屋的地板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天一道长。萧生赶紧施礼说:“师父,这次去西夏,我们还是要多加小心,师父觉得让谁去最合适呢?” “是这样的,我们既然来了,同时来的,就要同时去,同时去,就一起回来。这些事情都是我们应该考虑的,你不清楚这个道理吗?”天一问。 “我明白。只是觉得都去的话,会不会目标太大了一些?”萧生问。 “目标不大,西夏地域广阔,比较容易隐藏,西夏人的眼睛是直的,看不到我们,在这么大的地方,躲藏我们这么几个人,应该没问题,他就是找到死,也找不到。”弘法插嘴说。 弘法不插嘴,好像人家要把他当成哑巴,这个人就是这样的,生来是个说话的料,可是,没有地方施展才华,也是没办法的。 还有一点,就是说他现在非常想要去冒险,这是年轻人的梦想。 天一掐指一算,觉得去那里没问题,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羊在狼窝的头顶的山上,狼在山下的洞里,羊就是安全的,狼想要吃掉羊,必须要到山上去,才有可能接触到羊,否则只闻得到羊的膻味,却看不到羊的身影。 羊和狼都存续下来,证明羊和狼都有智慧,狼吃不到羊,那些羊是聪明的和强壮的,再就是占了天时地利人和,羊不幸被吃,是因羊没有算到后果,还有,羊的点子低,没有高智商,也没有强壮的身体,这么说来,羊跟狼,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好在羊的数量多,哪怕生来就是狼的菜,也要轰轰烈烈地去死。在人们的印象中,羊总比狼给人的印象深。 狼的叫声几乎被淡忘和忽略,可是,羊的叫声却总在人们的耳畔回响,那种柔顺、那种逆来顺受,都是很好的,博得人们的同情,加上,羊肉比较细嫩,狼肉比较结实,对弯刀族人来说,可以相互调剂,不至于总是一种口味儿,很没意思。 说好了就动身,不管前方的路多么艰险,只要目标确定,就要勇敢向前,没有后悔的事。 萧生看看灰色的天空,仿佛看到灰色的云彩后面,就是明亮的蓝天,这些是隐藏的美好,不是随便就能看出来的。有些人,表面看起来很光明,实际上心里很黑暗;有的人则相反,看上去,非常黝黑,貌不出众,可是心里却是红的,非常有爱,非常热情。 萨尔和将军听说是大王的命令,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给萧生交代了一些西夏的特点,还有,注意脚下的路,到了山那边,就是西夏人的地盘,他们也会在路上设置障碍和陷阱,搞不好,就会中计上当,他们的智慧也高,非常会利用人的弱点来制服人。 天一说:“走吧,说走就走,不要回头,越回头,舍不得的东西就越多。” 萧生点点头,说:“是啊,师父,走吧。只要将车开动,就容易调转车头,如果车在原地静止不动,怎么都不肯向前,恐怕也就算了,那车比牛还犟,无法调转车的方向。” 天一不说话,开始让弘法准备东西,尽量少,不要多,多了是个累赘。轻装上阵,要好得多,别的该丢的丢,该送人的送人,人这一辈子,总要有所失,有所得。 很多人都想不通这个问题,特别是弘法,更是不满,可是,不满也不行。他担心在西夏被抓、被杀,如果真是这样,他的心愿还没完成,就这样匆匆地告别这个世界,咋说心里都不甘愿。 格桑宣布完了大王的旨意,萧生心里非常感激,父王不是在虐待萧生,而是在锻炼萧生,山上的青松,每年都有大雪和冰雹的袭击,没有死掉,死去的,都是一些脆弱的,留下的,确是铮铮铁骨。 这么想着,萧生感到特别舒服,听了天一道长的话,他对加勒说:“简单收拾一下,出发吧!” 萨尔和将军再舍不得,也没办法,他说:“殿下,既然你坚持要去,本将军也服从命令,加上大王已经同意,末将也就没办法了。你去吧,末将加强巡逻,又需要,请立马返回,末将在边境接应,不会让殿下吃亏的。大王来到边境,鼓舞了兄弟们的士气,将来会有更多的人过来,参加守卫部族疆土的队伍中来,那么,我们就不会让西夏贼兵进入国土半步。” “萨尔和将军的决心,我已经知道了,只要有将军,一定会让整个部族固若金汤的。我十分欣慰,有了将军的支持,我会走得更远,也不会让将军担惊受怕的,我一定要完成任务后再回来,到时候,如果还有追兵追来,就请将军声援我们,在边境驻扎,然后出马营救。”萧生说,他这样说的意思,就是要让大家觉得自己很重要。 大家都觉得自己很重要,就不用看将军的脸色行事,大概都是为了消灭敌人,保卫国土而努力奋斗了,不会为了表演给将军看、获得将军的好评而存在了,那样的存在,其实也是十分可怕的了。 萨尔和非常遗憾,萧生殿下来巡防来鼓舞士气,连称心如意的饭都没吃到,在边境稍微停留后,立马就要越过国境线,向西夏老巢而去,相比较而言,这是极好的,至少让大家都明白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可是,萧生不怕难,偏偏要挑战自己,让自己懂得怎样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如果躲在王宫里读书,喝茶,生活倒也安逸,可是,在王宫里,就是一堵无形的墙,将人的心和外界隔绝,什么事都不知道,什么人都没见过,这些事其实一直萦绕在萧生心头,这次的冒险,其实又是一种补贴,让更多的人都明白,不是所有王子或者太子都是弱不禁风的。 加勒在收拾东西方面比不上格桑。萧生没有安排格桑帮忙,格桑也要帮忙,在格桑出手的情况下,很快就清点了物资,然后略做收拾,大家开始步行。 萨尔和找来三匹马,加勒和格桑不用骑马,天一、弘法和萧生分别牵了一匹马,在道路难行的地方,慢慢地朝前走了。 ------------ 第203章 留守 牛车的车把式还在山下,没办法管他,他也不会武打,也没有道行,去了西夏,恐怕有点问题,干脆在山下留守,还要好得多。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加勒很兴奋,好久没有玩人了,身子骨都有些倔强,不太听话,看来,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是硬道理,很多人都愿意这样,经常操练,也就好了,不操练,手就会生,生疏久了,就不会了。 到了山顶,他们才发现山顶上有积雪,这些雪,到了盛夏季节才会融化,这些雪融化的时候,山脚下已经是鲜花盛开,有的开始结出果子,野草甚至开始长出籽粒来。 山上的青石上,覆盖着白雪,白雪有的融化,有的还很厚,有的地放裸露着青草,小小草从雪底下开始往上钻出头来,静悄悄地看着山下的世界。 风凛冽地吹,发出唿哨声,加勒说:“幸亏身体好,免得早就累趴下了。” “你看看天一道长,他很健康,没有一点问题。”萧生说。 “像天一道长那样的,估计没有谁比得过,天下难找,要说比岁数,我看中原国身边的韩半仙可以比得过。除了他,再也没有别人了。”加勒说。 “你说的有理,”萧生说,“韩半仙是一定会得道升天的,他的冤情太重。昏君听信谗言,杀了他全家老小,只逃出去了他一个人,他是身上有着很多人的命,这些人的应该享受的岁数,都要加给他,借此来弥补他,让他得到安慰,将来要一心一意称赞上苍,太上老君、玉皇大帝。” “是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神,都有自己的信仰,这不是强迫来的,是很多年的习惯逐步形成的,不容易改变。走吧,前面就是西夏境内了,大家要小心。”天一说。 天一道长不喜欢说话,说起话来,还是不错。分析问题比较独到,他的理念,让全民都学法用法,这样,妖孽就没办法生存。 加勒很清楚,他的老弟金乌来历不凡,把人间看得很清楚,另外,他也有很好的未来,不担心年龄和死亡问题,在遇到他之前,他的岁数已经很大了,真是山中无岁月,岁更不知年! 天一一眼就看出来,加勒不是一般人,这家伙肯定会赛过所有人,因为他不是人。 到了山尖,天一提醒大家仍然要注意,有些敌人心魔没有被驱逐,在山尖有哨所,看到山坡上的动静,看得很清楚,就像雪豹在盯着猎物,猎物不知道,雪豹借着白雪的掩护,的确很不容易发现,猎物之一的羚羊或者小雪兔,根本来不及逃走,就被雪豹撵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现在不是雪豹和雪兔的关系,现在是西夏哨兵、弯刀族人、中原国人的关系,到底鹿死谁手,还真不好说。目前,是西夏兵占优势,一个哨所里面,最少有二十人,而天一的队伍,算来算去,能打的就是三人,弘法和格桑不能打,金乌不是人。 人数明显占劣势,没办法一对一地打,再说,来闯关,不是来攻关,要潜入敌人内部,不是要撕破敌人的防线,要想撕破敌人的防线,恐怕还要在考虑考虑。 大家都很清楚,天一道长一提醒,马上就明白过来,有些石头很硬,溪水不要硬碰硬,可以绕道走,只要绕过去,达到目的就成。溪水的目标在海洋,想方设法绕过很多障碍,最后终于到达目的地,这是水的智慧。当然,不是所有人都会从溪水那里学习到功课,反而是从很多地方明白,在某些时候,人在跌倒了,摔得头破血流,才懂得要早点听老人言,多跟智慧人交往,不要执迷不悟,耽误了正事,影响了走正路。 哨所就是一个简单的营寨,里面的二十西夏兵,和另一个哨所遥相呼应,相互照顾,目的是形成一条线,然后和后方编成一张网,再加上常有兵丁在边境巡逻,自然会越来越严密。 加勒行动比较笨拙,因他还带着他的老弟金乌,最轻巧的要算格桑,他习惯了在山地的跳跃玩耍。 金乌很想飞,但是加勒不让,他担心殿下的安危,因现在马上要穿越敌人的封锁线,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不能光图自己痛快,自己飞过去倒容易,可是,飞过去后,殿下还在后面,谁知道过不过得来?这就难说了,要是能过去是最好的,过不去,也就没办法了,要想好撤退,要保护殿下过来。 萧生看看那些哨所,再转过去,就会完全暴露在敌人面前,要想平安过去,必须要学会伪装,最好有一些青白相间的衣裳,和周围的雪地山石的颜色相似,只有这样,才能骗过敌人的眼睛。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不太现实,就是来一场暴风雪,借着暴风雪,可以让敌人发现不了他们。 萧生示意大家停下来,然后说:“现在我们要想过去,就必须要瞒天过海,不能硬碰硬,碰硬的结果,要么是我们出事,要么是他们出事,无论是谁,都是不好的,因苍天有好生之德,这是中原国人说的。我想,这个很有道理,和道法一致,就要坚持这个道理。” 弘法点头,说:“殿下,你说得对!” 大家都一愣,这一下子,让人刮目相看了,弘法竟然也喊萧生为殿下了,看来,他确实长大了,竟然懂得了礼貌。 萧生微微一笑,没有反问他为什么会这么叫?有什么企图?这些都是废话,看来,这些事都不是事,不过人会变化,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而已! 萧生说:“大家要注意了,他们每过一个时辰,就会巡逻一遍,我们要在他们过去不久,穿着伪装服,从他们身后过去,这样才安全,如果错过了机会,就容易被发现。不是营寨的人发现,就是巡逻兵发现。” “这个要注意,免得被发现,就要前功尽弃,没脸回国,还不知道会不会回去呢!”弘法说。 “闭上你的乌鸦嘴!”天一怒道。 天一说了这话,金乌有点不乐意了,他心想,这个臭道士,还说乌鸦嘴?乌鸦嘴怎么了?难道不好吗? 金乌的心思,天一知道,他感到了异样,空气中有这种不和谐的东西在飘动,他立马说:“这是中原国的口头禅,不好意思,贫道也未能免俗,下次要小心,特别是说话的的时候,要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才行啊!” ------------ 第204章 冷豆 天一说些自嘲的话,倒让人觉得有点意外,平时都是自顾自修炼的,没想到也有热锅里蹦出个冷豆来的时候! 今儿个师徒俩是咋的了?一个突然喊萧生为殿下,平时都是喊师弟师弟的乱叫,想过一把师兄的瘾,现在倒好,平时都是耀武扬威爱占便宜的弘法,竟然变得这样谦卑。请使用访问本站。 在萧生的地盘上,他不敢胡来,是因为他怕萧生的部下,现在萧生没有部下了,只有加勒和格桑跟着,他俩是友好对人的,弘法就不用担心什么了,不存在威胁,他就犯不着再去巴结萧生。 可是,现在到了分界岭,即将踏入敌国的领土,他还这样谦卑,就一定有所图。可是,怎样有所图,外人还真不知道。 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团结一致,不能因为个人恩怨而丢了性命。在敌人心目中,他们几个就是敌人,这不是好玩的,是提着脑袋在混日子啊! 弘法怕死,从小被父母抛弃,那时候冻死饿死才好,就没有今天的烦恼。可是,偏偏苍天保佑,让他的小命保住了,成为天一道长的徒儿。天一道长成为弘法的再生父母,弘法因此特别爱惜生命,生怕自己会死掉,因此,对天一道长十分信赖。 萧生的穿越方案,天一没意见,他已经算准了西夏兵这一次逮不到他们几个,所以说:“殿下的说法有道理,那么,现在首要的任务是找到伪装的衣裳,这样,才能蒙混过去,要不然,他们肯定会发现我们。至于穿什么样的衣裳,贫道认为,只要给弘法、萧生、加勒准备就行。” “师父,为什么这样说?”弘法不懂,忍不住问道。 “为师会隐身术,再多的人,也看不到。格桑的速度,世间少有,无人能敌。剩下的,就有些够呛,我不担心加勒,他有金乌帮忙,一定有办法过去,金乌就更不用提了。殿下的隐身术还需要锻炼,再多试几次,就会连得娴熟起来,想要瞒过西夏兵的眼睛,还不是难事。”天一说着话,显得非常自信。 “师父,你说的,我总不信,如果你说穿墙,我肯定信,连殿下都会穿过毡房,这是真的。但是,你说隐身术,我还没见过,到底是怎么回事,能不能展示一下啊?”弘法总不信,如果能行的话,他就不用怕了,有师父在旁边,就很安全,他看得到敌人,敌人看不到他,敌人无法伤害他,他却能让弘法逃生。 弘法想到这里,非常高兴,很期待看到天一来施法。 天一不喜欢卖弄的,他微微一笑,没有理会他,他很没趣儿,转脸和格桑说笑,但是格桑也不理他,一脸严肃,她也在为萧生能否过关而操心。 正在这个时候,萧生对加勒说:“你让金乌施法,变三件衣裳,给我们三个穿,尽量不要被西夏兵,也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 加勒点点头,对金乌说:“殿下说了,快行动吧。” 金乌立马拔下三根羽毛,往天上一丢,在羽毛往下飘落的时候,已经变成青白相间的衣裳,然后下来,完整地披在三个人的身上,当然,金乌不用,他仍是玉指环,在加勒的手上。 大家一看,相视哈哈大笑,天一问:“加勒,你们这身衣裳,可以变化吗?” “怎么变化?”加勒不解地问。 “就是说,穿上衣裳,人就消失,肉眼看不出来,想干啥就干啥。”天一问。 他问这话,好像有点返老还童的心态,如果都隐身,就是格桑不隐身,格桑快如闪电,用不着隐身,可以谁能发现他们呢,就是队伍中有人走失了,也看不到。 萧生提出了质疑,加勒笑着说:“这样吧,我问问金乌,看他怎么说。” 金乌说:“想隐身,很容易,只要把胸前的衣裳扯一扯,就消失了,别人都看不到。” 金乌说完,加勒哈哈笑道:“这么简单。” “贫道知道了,可是,如果都消失了,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保持一致,谁走在哪里都不知道。那可怎么办?”天一问。 “师父,这个简单,我们用一根绳子,每人都抓着绳子,然后就不会走散了。还有,大家隐身了,不是长久的,要是想现身,那可怎么办?”萧生说。 “是啊,是啊,殿下说得对,说得对!”弘法在一旁起哄,他也是衣裳的享有者,当然更关心怎样变没有、怎样变有,不学会,还真的很麻烦。 这个衣裳穿在身上,可比那个穿墙术强得多,穿墙术要学很长时间,没有悟性,还学不会,现在看来,学了几十年,还不如一件衣裳,看来,那个金乌非常厉害,了不得啊,了不得。 弘法对金乌佩服得不得了,当然,对于加勒,也是这样,他更重要的工作,不是隐身,是为了保护殿下,为了殿下,他随时准备献身,更别说隐身了,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萧生的隐身能力比较强,不要这个东西就行。 正在这时,格桑跑过来说:“大家都隐身了,我怎么办?你们都不管我了吗?” “哎呀姐姐,你是人才,不需要隐身,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赶得上你。”弘法说。 “你真笨,要是敌人用网子呢?铺天盖地一张网下来,我们不都惨败了吗?你看看,能捉住鸟的要么靠毒药,要么靠网罗,有了网罗,就是再大再能干的鸟儿,也逃不出去。当然,这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不要对外面说。”格桑说。 这时候,一支巡逻队从远处走过来,天一悄声提醒大家注意,大家伙一看,连忙就闭了口,不敢说什么,只是注意隐蔽,该隐身的隐身,该跑的快跑。 很快,他们都隐身,格桑消失得无影无踪,弘法有点失落,哪怕就是一会儿时间,都觉得像是过了千年,非常难受,不是害怕说话被人发现,他还要问长问短,把情况都摸清楚,到底格桑是凭什么能够做到闪电速度,还有什么是软肋,怎样避免软肋,让自己变得坚强。 巡逻队是一帮年轻人,领队的年纪也不大,但是,对巡逻这个活儿,他们很熟悉,经常干,对于每天的工作,经常这样做,就很熟悉了,甚至哪里有石头,哪里有树,石头长啥样,树长多高,他们都很清楚,特别是领队,更是熟悉。 ------------ 第205章 火眼 为了不暴露目标,他们都隐身,格桑早已到大王那里。 巡逻队果啥也没发现,队伍里没有火眼金睛,根本看不到这里有人来过。 其中有人问:“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还听到这边有人说话。这一会儿时间,啥都没有,是不是跑了?” “哪有啊?我怎么没看到?” “明明有的,我都听到了,他们肯定没走远,到处找找看。” 他们说着话,分头找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最后碰头,摇摇头,继续巡逻去了。 等他们走远了,天一他们一一现身,弘法长叹一口气,说:“真是太险了,差点暴露目标,成为他们邀功请赏的资本了。” “嘘――小点声,他们还没走远,声音的速度很快,在山顶上说话,声音会传播得更远。”萧生说。 “不是吧,在山脚下说话,声音才传播得远呢。”弘法不同意萧生是说法,非常肯定地说。 “你们都别争了,要说在什么位置说话声音传播的最远,根据我的经验,是在半山坡上说话,声音能够传播得很远。”天一最后总结,算是盖棺定论,无法推翻。 天一道长说完这话,他们都不再说话,觉得无法反驳,再加上刚才的有惊无险,还有啥好说的呢? 大家都决定隐身过关,可是,没有绳子怎么能行?接近山顶了,哪里去找绳子? 萧生想来想去,还是要加勒想办法,加勒当愿意,又不是他来操办,这时候,金乌主动说话了:“大哥,你就爽快点,别让殿下着急。” “瞧你,又想卖弄本事了吧?好,满足你的表现欲。变吧,变出一条绳子来。要不,大家走丢了,或者山高路险,中间掉一个人,也不知道,再说,山顶上有的地方雪很厚,没办法看清楚路,说不定有雪崩啥的,那可没办法了。”加勒说。 “放心吧,有老弟在,确保大家平安,绝对能翻过山去,走进西夏,后可以做想做的事。”金乌说了这话,正好说到了大家心里,都十分支持。 说归说,马上就变,金乌抖落一根羽毛,变成了绳子,那绳子竟自己飘起来,缠到了每一个人的手腕上,有了这绳子,大家不会掉队,强壮的,带着羸弱的前进,羸弱的被绳子带着向前走,绳子本身也带着力量,只要接触绳子的,大概都能被带着往前跑。 上山的路是艰险的,但大家在一起,相互鼓励,就能战胜难关,应该没问题。 金乌说:“你们想不想飞?想飞的话,就能飞越过去,不用担惊受怕的。” 萧生不同意,他说:“闯关是一个机会,也是增加见识的好方法,不能一遇到危险,就裹足不前,或者是想走捷径,这是不好的,因为没有得到训练,没有走过山地,就不知道平原的可贵,没有高山,就显不出平地。” 萧生一发言,大家也就不说什么了,因为这次到深入敌后,就是大王的意见,萧生是初生牛犊,当不怕什么妖魔鬼怪,也不怕什么艰难险阻。不经历寒霜,梅香不会出来,不经历风雨,就没有彩虹。 他们都隐身了,用绳子来相互联系,到了雪山山顶,没有被西夏兵发现,很平安地到了西夏境内,后开始往下走。 上山容易下山还难一些,走着走着,就崴了脚,弘法喊了一声,就倒在地上,不想挪步脚步,只说脚痛,他不走,大家都走不成,因为大家都在一条绳子上。在山坡上,往下走,不可能拖拉着弘法往前走,那样的话,不痛死,也被磨得残废。 弘法的嘴巴长,爱说话,给队伍增添了不少乐趣儿,可是,他脚痛,实在走不动,大家见他痛苦比欢乐多,也就停下来,等他,加勒过来,问:“大小伙子,脚脖子这么金贵?还没走两步,就崴了脚,看看上头,全是西夏的卫兵,你还想在这里陪他们吗?” 弘法说:“不好意思,拖了大家的后腿,其实,我很想走的,但是,平时好吃懒做惯了的,本来是我照顾师父的,没想到,反过来总是师父照顾我,真是不应该啊!现在得到报应了吧,缺少锻炼,身体不行;缺少修炼,灵命不行,不知道我到底是哪里行,哪里不行?现在看来,我实在很虚弱。别管我,你们先走吧!” 他说了这话,心里就像吃了苦药,嘴巴一歪,像要吐一口唾沫,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要变回去,免得人家西夏兵居高临下,看得清清楚楚,到时候恐怕又要连累大家,他想到这里,赶紧拉了拉胸前的衣裳,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场的,除了天一道长没有人能看出弘法在哪儿。 弘法看不到天一道长,只听到道长在说话:“你的心思,为师懂得,你不要自责,你还是个孩子,不要想多了。为师还懂得照顾自己,你也要学会照顾自己。当有一天,为师离开你,你要学会自力更生。” 弘法一听,觉得这话里有话,不过,他悟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 休息了一会儿,弘法感到脚脖子舒服些了,就说:“走吧,我知道了。” 天一不想戳穿他,觉得没意思,无论如何,都要给他一点自尊,话说得太透,不是什么好事情,哪怕这人一不值,也要给他留够尊严,要不,这样下去,肯定有问题。 他说完话,大家继续往山下走。 天一发现离营寨越来越远,那些守望的西夏兵没有发现他们。在大山中,一条行走的绳子,谁也不会注意到,况且还隔着如梦如幻的薄雾还有漫天飞舞的小雪,发现人都困难,别说发现一条绳子了。 他们平安地过了关,大家都很高兴,但是,想到现在就好像羊到了狼窝里,心里无论如何也开心不起来。 到了山下,就是一条峡谷,峡谷里面有一条小河,水冲击着石头,发出哗哗的声音,看这小河,在里面行船还是不行,谁知道河面越来越宽,流水的声音也变得深沉许多,人在岸上走,河在山谷中流淌,如果有一条船,大家都坐上去,船被流水往前冲,比走路不是要强得多吗? 想到这里,萧生又说:“加勒,你想想办法,弄一条船吧,看样子,坐船比较舒服,加上弘法已经崴了脚,走路还是会疼的,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 ------------ 第206章 老大 加勒当要听萧生的话,谁让他是王子殿下呢?加勒低头对金乌说:“不好意思,老弟,快变吧,变一条船,我们好歇歇脚。” 这时候,大家都已经现身,除了天一道长,大家都穿一样的衣裳,相互看着,想着脱离了危险,大家都开心地笑了。 加勒的话带着能力,金乌说干就干,他说:“好吧,我来变。” 金乌还是用了羽毛,是一根黑色的,流线型的,长得比较齐整,金乌话音刚落,一条船就在河岸边停靠了。船像豌豆荚,小巧玲珑的,也是流线型的,和羽毛差不多,大家都下去,后坐上了船,那船不用桨,也没有舵,非常奇怪,借着水的冲力,向前直奔,像离弦的箭,射了出去。 弘法高兴坏了,真是顺水行舟,不用力气,就能跑得很远。非常轻快,完全不像在敌国的领土上,像是在自己家的地盘上一样,非常放得开。 这时候,萧生提醒道:“不要这样,不要得意忘形,人在欢乐的时候,不要太高兴,反而要好好地想一想,怎样才能做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八个字?” “哎呀,你就别婆婆妈妈的了,杞人忧天,天什么时候塌下来过?你也别担心太多,即便天塌下来,也有个儿高的顶着,你担心什么呢?”弘法说。 水流得很快,再往前走,水就流得很慢了,天一说:“大家要小心,准备上岸。” “师父,走得好好的,为什么要上岸?上岸之后,又要走路,累都累死了。”弘法撅着嘴巴说,十分不愿意。 “你不愿意下船,行,那你就在船上,我们走,要是遇到危险,别找为师,别怪为师没有提醒你啊!”天一说。 弘法再不愿意,他也没办法,师父啥时候都是对的,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他吃亏,是因为他不听师父的话。‘ 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听师父的,在一瞬间,就会有很多变化,特别是思想方面的,一会儿时间,就会有上十个主意。 “师父,我跟队伍走。”弘法终于下了决心。 此时,船已经靠岸,大家依次下了船,弃船登岸,回头一看,船已经消失不见,看来,金乌收回了自己的羽毛。 小河上面漂浮的是树叶、杂草,还有一些断木,朽枝,这些东西在眼前突消失,大家眼前一亮,竟发现有很多的阳光,照射在远方的水汽上,形成了细纱一般飘渺的薄雾,奇怪了,越往山下走,温度越高,应该没有雾才对。 阳光照在薄雾上,又像是照在雨后的空中,形成了美丽的彩虹。弘法发出惊叹,说:“多美啊!多美的风景啊!” “还美呢!你看小河哪儿去了?”加勒笑着问。 “小河不在前面吗?”弘法头也没抬,回答道。 “是吗?”加勒继续追问,不依不饶。 弘法仔细一瞧,不像那回事,于是继续往前跑了几步,揉了揉眼睛,“咦――小河哪儿去了?” 果,小河凭空消失,只听到山谷中传来雷鸣一般的声音,声音之大,震聋发聩,刚才还没听到,现在却非常清晰,仔细一想,原来刚才小河转了一个弯,将声音阻隔,无法听得很清楚。这时候,到了这边,听得很清楚。 带着疑问再往前走,发现小河掉下去了,河水掉进深谷,一条白色的锦缎垂下去,挂在山体上,这就是一个瀑布,山谷里翻起来巨大的水花,翻腾着上扬起水珠,形成了水雾,加上阳光的折射,让美丽的彩虹形成,让人一看,发出惊叹! 这个时候,弘法吓得直吐舌头,不好意思极了,没有说他,他自己说了:“真不好意思啊!如果不听话,现在变成了鱼鳖的美食,这样跟着河水掉下去,不是粉身碎骨是什么?” “是啊,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不怕你倔强,倔强的,到最后,哭都没眼泪。”加勒说。 加勒说这话,是出自肺腑的,不掺假,全是真的。 大家不好跟着数落弘法,再数落下去,恐怕会很难再打交道,现在他们好比是羊,到了狼群,羊再不团结,肯定会被狼分割包围,后将羊一个一个吞噬,这个并非危言耸听。 狼群战术,就是以团结来取胜,羊各自为政,肯定会完蛋,羊不团结,很快就会从这个世界消失,这是真的。 瀑布流过的地方,落差相当大,没办法从瀑布上下来,只有绕道,从旁边稍微平缓的地方下山。 下山就要走弯路,很冤枉,先走一条长长的斜路,后再折回来,再折过去,弯弯曲曲,才能到达山下。 看到这个气势磅礴的瀑布,大家对天一道长更加敬佩,知道天一有先知先觉的本事,从此以后更加另眼相看。 在这个队伍中,天一算是老大,他的地位无人能比,也无法超越,在人间,还算他为老大,金乌不算人,至少不算完全人,萧生只是王子,在一个部族算是储君,也是王位继承人,在部族里是将来的老大。 大家继续往山下走,一直走到谷地,要想出山,必须顺着河流的方向走,而顺着河流的方向走,路是十分艰险难行的。 按照加勒的想法,恨不得每人都插上翅膀,一下子飞过去,这样走下去,真的很难受。 天一说:“大家都饿了吧,现在休息休息吧。” 他的提议,让大家都很开心,特别是弘法,早就饿了,只是不敢说,加上刚才吓得,一下子就把饿感给忘了。 天一道长还真热心,替大家想到了,天一不饿,他呼吸空气,空气中就有无穷无尽的食品,还有水,都是他的好食物。 弘法没这个道行,他很期待早点吃东西,这饿一上来,就很麻烦,真的很麻烦,那饿也是一种折磨,来自内心的折磨,什么能解忧,惟有食物。 他们临走的时候,也带的有食物,不过,这些食物都是干粮,可以在路上充饥。像这几个人,想要带着锅灶出门,不是容易的,所以,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懂得吃苦。 随便吃了点东西,继续往前走。 他们走进了西夏国境内,在大山中,都还平静,没有遇到啥阻碍,也没有啥危险,奇怪得很,连野兽都没有看到一只。 萧生心想,没来西夏之前,还觉得前途渺茫,到处都有危险,觉得神秘之至,现在看来,没有想象得可怕,就像过河一样,水深水浅,只有亲自下河去,才能弄清楚。 ------------ 第207章 黑点 第207章黑点 在山路上,走了三天,餐风露宿的,还算平安,总算出了大山,到了丘陵,再往前走,就是一望无边的平原,说是平原,算是高原上比较平坦的地方。 平坦的地方走起来就是舒服,一望无边,但是,很容易被人发现,只要远处有黑点出现,不是人,就是狼,不是狼,就是野马、野驴、野鹿或者羚羊。 奇怪的是,没有发现西夏兵,这个让天一也觉得纳闷。 再说格桑回到了大王那里,说了他们一路上的情况,大王很欣慰,知道王子殿下没事,他就开心,再这样下去,可能会完成任务,然后让他们回国,进行下一步的交接工作。 罗格听了格桑的报告,沉默不语,大王哈哈笑道:“长老,本王说什么来着?要想逮住老虎,必须要上虎山,要想抓住鱼鳖,必须要下河摸,要不然,就没有可能得到这些。” 大王说了这话,感觉不对,显得有些骄傲。为了弥补这个,他立马说:“长老,你说的话,也有道理,这些年,你教会我不少东西,非常感谢。你说说看,这次他去到那里,现在没事,以后会不会有问题?” 罗格心里不痛快,本来是为大王考虑,为殿下的安全着想,没想到,大王的冒失精神,很快就得到了肯定,这一点让人感到很不爽,怎么回事呢? “大王,小王子吉人有天相,这是中原国的人的认为,原话我不记得,但意思就是这样。”长老说。 他心里还是很舒服的,毕竟自己还有用,大王并没有瞧不起自己,反而更加信赖自己。 这就够了。大王看着格桑,说:“你去吧,就说本王十分高兴,让他们以后多加小心,完成任务后,立马返回,不得逗留,中间需要什么帮助的,立刻告诉本王,本王一定及时解决,明白吗?” “明白了,大王。在走之前,小女有一事相求,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格桑问。 “有话请讲。”大王说。 “小女想回家看看阿爸阿妈。”格桑说。 “这个是小事,本王准奏。去吧,快去快回,殿下还在等着你呢。”大王说。 格桑致谢,然后退出去,很快就到了家了。阿爸阿妈见了她当然高兴,可高兴了不到半个时辰,马上就不高兴了,看到自己的姑娘已经老大不小了,还待字闺中,的确出去没脸见人。 可是格桑对这个事只字不提,觉得没事,那个大花蛤蟆——媒婆不是好人,总是赚钱,没见亏损,利用人们急于嫁娶的心理,到处游说,牵线搭桥,不管配不配,合不合适,都要硬往一块扯。 格桑对于婚事,她抱着宁缺毋滥的思想,心上人有了,但不知道心上人的心里有没有她,这事不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看看谁占主动了。 这时候,天色不早,格桑的爸妈显然没有办法来说动她,格桑也烦,她爸妈只好不谈这事,只是关心一下她的温饱,常在路上跑来跑去的,一定要保重。 这一点,让格桑格外感动,她也对父母抱有亏欠,觉得不能在家里尽孝,心里早晚有一个灵在说她,或者在发出一声叹息。 正在这时,外面有人进来,一看,巧得很,正事花蛤蟆——媒婆。格桑见了,直想恶心,她从腰间抽出皮鞭,对蛤蟆媒婆说:“走,我家不欢迎你,你怎么又来了!” 花蛤蟆还没看到格桑的爸妈,先看到了格桑,马上有些不自在,看到格桑发脾气,又抽出了皮鞭,知道想要见到格桑的爸妈,可能有些不现实,于是放弃了这个意图。 她笑着说:“听说格桑姑娘回来了,我特地来看看,谁知道会这样!” “你早就该知道会这样,还装什么装?滚!”格桑怒道。 “行,你就在家等吧,等到花儿也谢了,看谁要你?”花蛤蟆怒气冲冲地说。 “本姑娘就是一辈子不嫁,也轮不到你来笑话!快滚,否则,鞭子是不长眼睛的,到时候,别怪本姑娘给你破相,你就喊天天也不会应的。”格桑说。 花蛤蟆自讨没趣,只有告辞,但是,格桑是不理她的,连一个词语“不送”都没说,花蛤蟆就走了! 她走了之后,格桑的爸妈才从毡房里出来,问:“是谁来了?” “是花蛤蟆?” “哎呀,怎么不让他进来喝奶茶呢?” “恨不得打断她的腿,撕烂她的嘴,哪里有奶茶喝,她再来,就用皮鞭打死她。”格桑说。 “哎呀,我的小祖宗,你怎么这么痛恨花蛤蟆?她可是你爸妈的介绍人啊!”格桑妈说。 “不管,我看她横竖都不顺眼,怎么会这样?她就是要让我成为她的牺牲品,她就是万恶的巫婆,是妖魔的化身,她所介绍的男女,有几个是幸福的?”格桑说。 “话可不能这样说,你不觉得我和你爸很幸福吗?”格桑妈问。 “不排除她没有害到的人,像爸妈两个,是我们的神在暗中保护,不是她的本事,她只是一个喜欢到处耍嘴皮子的,没有什么本事。”格桑说。 “她也是为你好!” “我才不信呢,她是为了牛羊好,另外,中原国的绫罗绸缎,她都喜欢,事成之后,不是要谢媒吗?她肯定会得到不少的好处。”格桑说。 说到这里,格桑爸妈不说话了,的确,他们也准备了一下从中原国来的好缎子,准备在事成之后,给花蛤蟆,作为谢媒用的。 这句话说到了格桑爸妈的心里,他们也无话可说,当晚,格桑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动身追赶萧生他们。 追上了天一道长一行,这时候他们已经现身在行,很容易被格桑发现,格桑一出现,弘法就像被打进了鸡血,是相当地激动。他说:“格桑姐姐,好久不见了,一向可好?” “好,好。”格桑随口应付道,对于这个一往情深的小弟弟,她没什么好说的,这是一个十分重情义的人,说话嘴巴没有把门的,可没坏心眼。 格桑说:“殿下,大王非常高兴,说一路顺利就好,以后的路有些难走吧,不过,大王吩咐,完成任务立马就回,不能恋战,如果有新的需要,及时告知,大王会在后方进行帮助的。” 萧生听了这话,心里踏实许多,知子莫若父,的确如此!大王心思细密,对他十分关心,在细节方面更是特别注意。 ------------ 第208章 守望 萧生得知父王的态度,心里一块石头算彻底落了地。父王还是父王,打仗父子兵,多少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容分割。 几个人走在草原上,奇怪得很,这里竟然和弯刀族部落没有什么两样,这么相似的地方,这里也是蓝天白云,河流,牛羊,非常漂亮的地方,肥沃的土地,美丽的草场,为什么要以掠夺别人的为乐? 更奇怪的是,西夏驻兵在边境,除了山顶上的营寨、守望台以外,竟然没有什么敌人。 那一群三百俘虏放回去后,也没有看到他们的动向,到底是死是活呢? 继续往前走,突然听到一阵歌声传来,萧生懂得歌词大意,就是:天上太阳红,地上花儿靓,没有太阳,就没花儿,没有太阳红,就没有花儿靓。 翻来覆去地唱,歌声甜美,可惜只听到歌声,没有见到人。 这女声,就像百灵鸟,婉转动听。 突然,歌声戛然而止,大家正在纳闷,歌声变成了“救命”声。那一声声的“救命”响彻云霄,看来中气十足,萧生听了,情况紧急,看看,跑过去好像有问题,就让格桑前往。 格桑领命,跑了过去,一会儿时间,她就出现在萧生面前,说:“不好了,有一群狼把一位姑娘给包围了。” “啊,是这样啊!我说呢,快,去解救啊!”萧生着急地说。 “听得到声音,可是距离还不近,就是加快速度,恐怕来不及。最好,最好是……”格桑说。 “最好是什么?快点说呀!”萧生急得直蹦。 “让他,加勒去。”格桑指着加勒说。 加勒一愣,还没反应过来,说:“我,我去了,殿下怎么办?可能不是一群狼。” “哎呀,加勒,你快去,别管我。你去打狼,你那里打得越狠,我这里就越安全,去吧,去吧。快点,快点!”萧生说。 萧生说了这话,突然对自己说的话感到震惊,这是我说的吗?不过,已经说出了口,也就无所谓了。 加勒说:“是,殿下,我去了。” 说完,他跑起来,肯定追格桑追不上,他一边跑一边对金乌说:“老弟,你快帮帮忙啊?救人一命,会开心一整年,你不会让老哥我难受十二个月吧?” 金乌没说话,立刻变成了翅膀,长在了加勒后背上,加勒飞跑的时候,扇动了翅膀,他就腾空而起,果然看到了那群狼,正在将包围圈慢慢缩小,加勒看狼的意图,就是先把人干掉,然后再去干掉人所放牧的羊。 这是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屠杀,被害人正是牧羊的姑娘,加勒看准了,弄清了狼的战术,对金乌说:“老弟,方便的话,给我一些石子。” “这是草原,大哥,拜托,到山上才有石子,这里怎么会有?”金乌很不满意。 “那好,我们到山上去找一些石子吧。”加勒说。 “拜托大哥,从山上到这里还有些距离,这样吧,我给你一些石子,你看看,有多少匹狼,我就给你多少石子,一颗也不准浪费,没有多的,一颗石子一匹狼。”金乌说。 “行,没问题。这些狼,对草原有好处,因为他们是草原的王,他们的特点就是有组织性,服从管理,而且非常团结,他们会抱团打天下,保证自己的一群能够活下来。”加勒说。 “别说那么多了,快,告诉我,有多少匹狼吧!”金乌着急地问。 加勒这才想起来,忘了数了,连忙说:“不好意思,没数,等一会儿,我数一数再告诉你吧,老弟。” “行了,我估计没有三十匹狼,就给你三十颗石子了。不能浪费。多的还还给我。”金乌说着,然后变了一些石子,交给了加勒,加勒接了石子。 加勒先摸出一颗石子,看准了那个个儿头比较大的一匹狼,看它比较行动不算迅速,可是,所有狼都在看着它的行动。 加勒在空中飞着,底下狼群动作看得真真切切的,加勒投掷石子的功夫,世上少有,独一无二,别无分店。 他看清楚了头狼,一颗石子飞下去,借着地球巨大的引力,那石子穿透空气,从气流中猛地一倾而下,只听得一声凄厉的狼嚎,那石子直接命中头狼的头部。 只听得“砰”一声沉闷的响声,那头狼脑袋开了花,血水和脑浆四溅,直接命中狼头,脑袋开花,头狼“噗通”一声倒地,四脚踢弹了两下,就咽了气。 头狼一死,狼群中那个“二把手”立刻充当新一届的头狼,继续组织各匹狼将狼群的包围圈缩小,越来越小,直到要将牧羊姑娘给撕裂。 加勒投掷石头的力度足够,可是,这些狼差不多有三十匹,头狼倒下,马上就有新的狼顶替头狼的位置,原来它们分工如此准确,简直是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加勒如法炮制,继续用石子击杀狼群中的“二把手”,很快,“二把手”也倒地断气,口鼻流血,脑浆迸裂而死。 群狼袭击人,是因为想换换口味儿,特别是牧羊姑娘,细皮嫩肉的,肯定好吃。吃多了羊肉,就开始嫌弃羊肉有巨大的膻味,就想尝尝姑娘的味道,这是狼的本性使然罢了。 狼群万万没想到,一会时间,就死了两个头头,真是活见鬼了!可是,那牧羊姑娘仍然是毫发未损。 狼群很快做出了调整,让狼群中的“三把手”接过权杖,开始执掌领导的帅印。 包围圈越来越小,狼群还是在地上转来转去,呲牙咧嘴,好像恨不得马上就开始进攻。 加勒用惯了石子,他开始发明一项新的打法,就是连环发。 所谓连环发,就是连续发,将石子,一颗接一颗地发出,但是,前提是必须要击中目标,这就看个人的本事了。 加勒尝试新战法,没和金乌协商,金乌的作用很重要,他就是提供武器的老弟,金乌问:“你是准备赶尽杀绝还是怎么样,大哥?” “我不想赶尽杀绝,狼没有了首领,自然会解散,但我没想到这狼群的组织性这么好,打死了一个,又有一个,再打死一个,说不定又来一个。干脆这样得了,我只留一匹狼去报信,将其余的狼全部杀死,你看怎么样?”加勒说。 “行了,可以,可以,找个方案很好,别耽误时间了,快点打啊!眼看那姑娘就要吃亏了。”金乌开始着急了,不停地催促加勒开打。--1583+dxiuebqg+210--> ------------ 第209章 红草 加勒说:“急什么急?我自有安排!” 他说着,目测了一下,还有二十八匹狼,他就一把抓住二十七颗石子,瞅准了,真真切切地,一下子将石子全部投出,只见那石子像冰雹一样,可是比冰雹准确多了,一群狼,接二连三地嚎叫着,纷纷扑倒在地,场面顿时凌乱! 除了一匹狼,其余所有的狼,悉数在地上踢弹,就像头狼和二狼一样,个个毙命,断了气,血流了一地,将绿色的草染上了鲜红的狼血,从空中看下去,蔚为壮观! 青草变成了红草,红草中间是一个穿着红衣裳的少女,一匹狼顿时傻在那里,不知道队友怎么了?为什么一会儿时间,活蹦乱跳的哥们弟们,全部咽了气,死于非命哪! 一匹狼不算啥,加勒可以轻松搞定,他降落下来,那匹狼看到有怪物从天而降,吓得落荒而逃,尾巴翘上了天,不像狗在受惊吓时将尾巴紧紧夹在后腿之间。 牧羊少女得救了,非常高兴,跑过来,脸上带着泪痕,说:“谢谢神人!” 说完,就要下拜,加勒赶紧扶起她,说:“你没受伤吧?” “还好!没有,谢谢神人,你会说我们这里的话?”牧羊女问。 “是的。” “请问神人是哪里人?”牧羊女问。 “你知道了还问。”加勒不想告诉她,免得她回去一说,不是全部暴露了吗?就连殿下都受到了牵连,还是要低调些。 “哦,真是神人,从天而降的,当然是神人,我真傻!你救了我的命,我要告诉我阿爸,请你吃饭。”牧羊女说。 “嘿嘿,你叫什么名字?我好叫你。”加勒问。 “我叫夏嘉。” “夏嘉姑娘,你先走吧,我还有事,就不陪你了。” “神人,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呢?”夏嘉问。 “我叫加勒。” “哎呀,我有一回做梦,还梦见了一个哥哥,名字刚好也叫加勒,你是我的哥哥吗?”夏嘉问。 “做梦不能当真。”加勒说。 “不对,刚好就是这样的,我被一群狼包围,要吃掉我,我没办法,呼叫,然后就有一位哥哥从天而降,将我搭救,不是梦,原来是真的!”夏嘉说着,红润的嘴唇,露出洁白如玉的牙齿,非常欢快地说,眉飞色舞的,就像在描述昨天晚上才做的梦,非常清晰,一点都不打折扣。 加勒听了,难道这位牧羊姑娘也懂意象?她能预测未来,做梦竟然做这么准,真有些怪异,可怕啊!要是她说出下面的梦,岂不要说出他的未来是怎样的? 想到这里,加勒问:“夏嘉,你说,你后来梦见什么了?” “后来......后来......哎,你不是说你要走吗?”夏嘉突然意识到他问这个问题的目的。 “我说有事要走,但是,我觉得我的未来更重要,你就说说看,后来梦见什么了?”加勒说。 “我不告诉你!”夏嘉调皮地说。 “好吧,你不说就算了,只当我没有救你。”加勒说。 “看你说的,我肯定要报恩,告诉你吧,我知道,这是一个问题,你实际上是在说,我不知道罢了,行,那我实话告诉你吧,我的确不知道,因为后来,阿妈让我起床,我就醒了,不过,我做梦是十分准确的,说不定今晚就能梦见,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呢。”夏嘉说。 加勒从夏嘉那里打听不到什么,还想问什么,格桑突然出现,她问:“哎吆,这是哪位被狼包围的小美女啊!” “加勒哥哥,这位是......?”夏嘉问。 “我是他妹妹。”格桑立马回答道,抢在了加勒的前面。 “尊姓大名?”夏嘉问。 “凭什么告诉你,你还没告诉你的姓名呢?”格桑不愿意告诉她她的姓名,甚至连说话都懒得说。 “不说就算了,我是夏嘉,多谢这位哥哥搭救。我阿爸知道了,肯定很高兴,要请你们到我们家吃饭。”夏嘉说。 “吃饭就免了,我们还要赶路。”格桑说,格桑的意思就是不想在她家,她担心加勒或者萧生被这小美女给迷住,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要小心,尽量少接触才好。 “那这样了,你们不来我家吃饭,我阿爸肯定会过意不去的,肯定要责怪我不会办事,长这么大,不会办事,少不了阿爸阿妈的数落,真的让人心烦。”夏嘉说。 夏嘉说这种话,格桑和加勒都听得懂,加勒心想,这西夏国是不是以前的弯刀族部落分出去的呢?真的很奇怪,两个国家说话,说的话都是一样的。 加勒听到请吃饭,本来不算饿,也被说饿了,他想,背上的老弟,看来也饿了,可是在这荒天野地,哪里去找鸟蛋呢?自己暂时不吃也行,可是,老弟不吃蛋就不行。 想到这里,他说:“我也不让你为难,我暂时不饿,经过你一说,我就饿了,这样吧,我去吃饭,另外,我还有个朋友,喜欢吃鸟蛋,不知道你家有没有?” “这个嘛,掏鸟蛋,对于我们女孩子来说,有点难以为情,不过,我的朋友说不定有,我去问他要,如果有,我就拿来煮了给你朋友吃怎么样?哦,对了,鸡蛋行不行?”夏嘉说。 “好啊,好啊,不过,最好是鸟蛋,如果没有,就算了,我还要再确认一下,我的朋友吃不吃鸡蛋。”加勒说。 他已经收了翅膀,翅膀变回了玉指环,到了加勒的手上。 她见加勒有了松动,再看看格桑,格桑就是再不愿意,也要考虑一下萧生殿下的感受,在这旷野行走,哪里有不渴不饿的? 她不好再说什么,就算默认了。 再看看,远处过来的黑点逐渐变大,是天一道长和萧生他们。 他们见了加勒、格桑还有被救的小美女夏嘉,很高兴,天一问:“嚯,这里是血的草原,你们不怕血腥味儿啊?” 这时候,加勒才发现他们三个都站在被狼血染红的草地上,到处都是狼的尸体,样子都是呲牙咧嘴、脑浆血水涂了满地的,非常恐怖,只顾说话去了,根本没注意到说话的环境。 “哈哈,多谢天一提醒。刚才才完事,留了一匹狼,吓跑了。就让它回去通风报信去,免得这群狼灭种了,对草原没有好处,免得生态失去平衡,少了草原的王,整个草原都要完蛋的。”加勒说。 “你还真行,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看来,你最近很有进步,武功见长,连见识也在增长,是好事,好事啊!”道长说话时,眉开眼笑,这是难得的。--1583+dxiuebqg+211--> ------------ 第210章 功劳 手机阅读 天一夸了加勒两句,萧生赶紧说:“不错,加勒还不错,是一个人才。品书网 ” 加勒赶紧说:“天一、萧生,你们有所不知,这都是金乌老弟的功劳,不是他,我也打不了这么多狼。” “嗯,这位是......?”萧生问。 加勒上前一步,说:“来,我来介绍一下啊,这是被救的牧羊姑娘,名叫夏嘉。” 夏嘉上前一步,施礼致谢,加勒说:“别着急,我来介绍一下,这是萧生,这是天一。” 弘法听了加勒的话,气得脸色发青,天一知道他在想什么,压住了他的怒火,然后说:“不要这样,我告诉你,等一会儿再跟你说。” 弘法的意思很清楚,非常看不惯加勒这样说话,简直是判若两人!可是天一师父是绝对权威,他不会错,他出面制止,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况且他也说了马上再说。 弘法就闭嘴不说话,看看他们下一步干什么。 夏嘉听了介绍,连忙再次施礼,刚刚加勒才介绍,她都记得了他们的名字,也跟着加勒一起喊道长,没有直呼其名,可惜,天一听不懂,萧生听得懂。 萧生见天一听不懂夏嘉说什么,可是,人心都差不多,天一已经弄清了夏嘉的心思。 弘法心想,这些人在演什么戏? 夏嘉是个少不经事的姑娘,这个时候她也想要弄清楚一些事情,比如说这些人是来干什么的。 加勒看到萧生在给他使眼色,明白了萧生是意思,就说:“是这样的,夏嘉,这些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从东边到西边,路过这里,刚好看到群狼围攻你,就搭救了你。” “欢迎来到我们这里,前面是沙漠,你们要穿越沙漠非常困难,必须要吃饱、休息好,免得会出问题。”夏嘉说。 弘法听了夏嘉的话,非常开心,只要有吃的,还担心什么呢?刚才,他还对加勒不满呢,现在脸色转晴,觉得还不错,他已经原谅了加勒的粗鲁无礼,尤其是对他师父,他总爱替师父打抱不平。 他还有一件事不满,刚才都介绍了,就是不介绍他,说明加勒根本看不起他,不过,加勒救了夏嘉,夏嘉邀请他们去吃饭,弘法还是比较开心的,于是跃跃欲试要去吃饭。 夏嘉施礼完毕,天一和萧生都还了礼,然后他们一起走。 夏嘉找到了羊群,赶着羊群回家,加勒他们跟着她。 夏嘉回到家,见到了她的阿爸阿妈。 夏嘉的爸妈看到这么些人过来,吓了一跳,夏嘉就将她刚才的惊险经历对她爸妈说了,夏嘉妈还没听完她说的事,就痛哭起来,声音非常响亮,看来,她有一副好嗓子,难怪夏嘉会唱歌呢,就像草原上的百灵鸟。 看来唱歌是有遗传的。 夏嘉就是她阿妈复制出来的,继承了她的一副好嗓子。 有时候哭声和笑声差不多,从哭声可以判断出笑声,乃至歌声,都是要经过嗓子的。 夏嘉的阿爸阿妈非常感激,她阿爸吆喝了一帮人,骑着快马,前往夏嘉被狼群包围的地方,找到了那些横七竖八的狼的尸体,他们一人马背上放上三匹狼,还是装不下,夏嘉爸说晚一点再来。 有人提建议说,晚一点来,狼就被豺狗拖走,或者被豹子捡了便宜,也有一些秃鹫和乌鸦来凑热闹。 夏嘉爸说大家先把狼带回去,等一会儿,再派一些人过来驮运回去。 这下子,大家都没了意见,非常满意,将狼带回寨子,然后继续返回驮运。 夏嘉爸没有再跟来,他要招呼来客,这一点让弘法不能理解,干嘛要这样?既然当成救命恩人,就要善始善终地陪着他们喝奶茶,吃果子,还有一些小点心,先垫补垫补,然后等着吃大餐。 弘法考虑最多的还是吃什么大餐,其实,夏嘉一家早就做了安排,烤全羊、炖狼肉,青稞酒,还有奶茶,这些东西,都是美食,在沙漠的边缘,有这么一个地方,简直是一种享受,因这里是一片绿洲,非常适应人居。 还剩下几匹狼,去了的人,将狼运了回来,然后,寨子里的男女老幼都像过大节一样,开始分享这些上天送给他们的礼物。 夏嘉很聪明,让她阿妈还有其他人,帮忙做干粮,七手八脚地,将分给她家的狼肉加工成肉干,包裹好,放整齐,准备带着在路上吃。 夜色降临,大家燃气篝火,载歌载舞,一边吃狼肉、羊肉,一边喝青稞酒和奶茶,总之,是很开心的。 这样一来,大家都很开心,也很尽兴。 弘法更高兴,有些微醉,就斗胆偷偷地问天一道长:“师父,你说为什么不让我说加勒,他太不像话了,还不让说吗?” “你不清楚。”天一看看旁边,没有人注意,大家都在唱歌跳舞,兴致很高,没有把心思用在这里,他接着说:“是这样的,他们都还不清楚我们的身份,现在不能乱叫,免得出岔子,现在在这个寨子里,大家还分不清我们到底是什么人,你要是加勒吵起来,不都知道了吗?” “也是,我明白了,现在不能说,要注意保密,我怎么把这个事给忘了呢?”弘法说完,不好意思地笑了。 “你呀,要多向他们学习学习,你看加勒,那么笨的一个人,在关键时刻,也知道保护大家,不暴露目标,知道随机应变,你看看他,再看看你,文不文武不武的,总得有一头长处吧!”他说着,然后看着他们跳舞,天一也跟着喝了两嗓子。 这是难得的,天一很清楚,要是论妖气,民间不多,官中间倒不少,要知道,在有些时候,官民是水火不相容的,就像油和水不能相溶一样。 萧生把持的住,不轻易喝醉,他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要注意每天都要修炼,特别是在外国,在西夏,处处充满了危险,不修炼,就没办法进步,没有办法进步,就无法战胜妖魔。 要说西夏发动战争,其实还是仰赖于西夏王,他不被妖魔蛊惑,也就不会有掠夺的心思意念,他的目的,就是以抢人家的东西为乐,以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高兴。 这种思想已经十分落后,不是正常人的思维,更谈不上明君了。他被妖魔统治,中了魔法,本来心是善良的,却被妖魔蛊惑,从而一直在邪路上和错误的道路上走下去。--1583+dxiuebqg+212--> ... 本书来自 品&书#网 ------------ 第211章 怪石 大家尽欢而散,吃得香,然后安排住进了房屋,这里的房屋非常奇怪,竟然用了不少的石头,在这个地方,一边是沙漠,一边是草原,从哪里来的石头呢?真是令人费解。 也来不及想那么多,弘法早就想睡了,吃饱喝足,就不想别的,就想睡觉,睡觉是人生最大的最美的享受。 天一和萧生没有这么做,特别是天一,更会掐算时辰,在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醒,要和大地沉睡和苏醒的时刻相同,才会让大家明白,人有生死,也有黑白,有昼夜,有劳作,有休息,凡事都有个时辰。 天一打坐,萧生打坐,弘法本来想伺候天一的,但自己喝了酒,身子发软,就开始点头钓鱼,一试一试的,很有意思。 天一看他可怜,就说:“好吧,你去休息吧,为师这里不需要你忙活了。” “师父,那徒儿就去睡了。”弘法话一说完,倒头便睡,竟然呼呼地打起鼾来。 天一见弘法睡了,开始修炼。 他屏息呼吸,控制身体运行,和天地之气混合,然后再过滤,荡涤**,清洁心灵。 这种吞吐之法,天一早已教给萧生,此时,萧生也用这个方法进行修炼。 不过,萧生被眼前的石头所吸引,这些怪石,长得奇特,有的像熊,有的像骆驼,一块块堆码起来,看上去非常结实。 石头缝隙里糊了泥巴,但是,看得出来石头的造型的确可爱,萧生在想,这些石头从哪里来的呢? 他想问问加勒,但是加勒说他去找夏嘉的阿爸了,找他干什么,是为了他的老弟狼口救夏嘉性命的功臣金乌。 金乌没吃饭,这些狼肉、羊肉,他一点都不喜欢,他喜欢的就是鸟蛋。 夏嘉替他问了,可惜,就像加勒担心的那样,在这里,的确找不到鸟蛋。加勒问金乌:“没有鸟蛋,你看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了,说了几次,还问?”金乌饿得不耐烦了。 他说:“好吧,我算认清楚了,你是惟一只吃鸟蛋的,连鸡蛋都不爱。好吧。” “大哥,别一个好吧一个好吧,就不见行动的。”金乌又不耐烦了。 加勒没办法,只有问夏嘉的爸,他说:“要说新鲜的鸟蛋,只有到沙漠那边,有一座城堡,里面有鸟栖息,可惜太远了,来去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说不定,还被困死在沙漠,我们这里没有鸟蛋,只有城堡里才有。” “好吧,我们再想想办法。”加勒说。 “我想问一问,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加勒问。 “什么?” “你们这里到处都是草原,没有山,这些石头从哪里来的?”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问,我告诉你,这里原来是一座山,我们的祖先都住在这里。” “那后来呢?”加勒问,非常急切。 “后来,山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变成了平地。然后长了草,就成了现在的草原。”夏嘉爸说。 金乌在手上有动作,不停地甩着加勒是手,夏嘉爸问:“朋友,你的手怎么了?” 加勒怕他看出什么破绽,连忙说:“刚才喝了酒,有些激动,手就抖个不停。” “朋友,我的女儿说你是神,我看你不像,神一般是千杯不醉的,你这样,肯定还是人。”夏嘉说。 “没错,我就是人,夏嘉受到惊吓,可能有些眼花,这个不奇怪。” “哦,这么还像话,我说呢。”夏嘉爸一直不敢相信神会这么好玩,而眼前这个小伙子,就非常好玩,很显然,他不是神。 加勒问:“你刚才说的,那座山在哪个方向?” “在西方。”夏嘉爸连忙说。 “哦,我明白了。多谢!” “谢什么?我看你也很累了,去休息吧。”夏嘉爸说着,他让夏嘉妈带加勒去休息。 加勒说:“哦,不,等一会儿吧,我出去有点事。” 他说着,然后离开了石头房子,先去看看萧生,看他在修炼,也就没有打搅他,然后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对金乌说:“走吧。” 金乌问:“去哪儿?” “去城堡。”加勒说。 “好啊,好啊!”金乌一听这话,就来了劲儿。 他立马变成了翅膀,上了加勒的背,加勒腾空而起,扇动大翅膀,朝西方飞去。 晚上月亮很好,在夜空中,看得见地面上皎白一片,远处的小石子铺满了全地,反射出月亮的光,闪闪发亮。 加勒越飞越高,为了早点找到吃的,金乌也卯足了劲儿,像箭一样朝前飞。 这个速度,对加勒来说存在问题,可是对金乌来说,不是问题,与其说是加勒在飞,不如说是金乌在飞,金乌对鸟蛋的渴望,超出了对大地美景的眷恋,而加勒吃饱喝足,夜里飞上天空,有点不乐意,这活儿只有蝙蝠才干得出来。 月亮挂在天空,加勒在月光中飞翔,速度没有格桑快,格桑早已自己家的小暖房里睡踏实了,这时候,苦逼的加勒为了兄弟在振翅高飞。 怀着对鸟蛋的渴望,金乌不会舍得省力气,很快就看到了在月色笼罩下,前方有一座旧城堡,用白色的石头砌成,气势宏大,可能是以前的国都,因为被沙漠包围,河流消失,没有绿洲,也没有树,不适合人居,不知从什么时候,就废弃不用了。 人去城空,寂寥无声。 加勒降落下来,看看前方的确有些恐怖,真的有一些蝙蝠从城堡里进进出出的,在月亮底下飞来飞去。 这时候,加勒没有心情继续观赏城堡的美景。的确,没有人的地方,风景格外美丽,沧桑感历史感特别浓厚,只要有人居住,环境就会遭到破坏,想要看到美景,是万万不能的。 加勒看到有一座高楼,就前往察看,凭经验,鸟都喜欢到高的地方做窝,想必有窝就有蛋,窝是鸟的家,正是找蛋的好机会。 他在高楼的楼顶上降落下来,然后蹲下身子,生怕惊动了鸟,那些鸟在夜里是瞎子,不到迫不得已,不会离开鸟窝。 加勒确定晚上偷鸟蛋是十分安全的,因鸟的视力在晚上比人的视力差多了。人很容易偷到鸟蛋。 果然,在不远的地方,就有鸟,看来,这次出来还是有收获的。 加勒借着月光,从顶楼的天窗里翻进去,然后顺着木梯往上走,踩在木梯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1583+dxiuebqg+213--> ------------ 第212章 城堡 加勒生怕吵醒了鸟,但是,木楼太旧,年久失修,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 加勒穿的是软底靴子,踩在木梯上面,没有踢踏声,可是,那木楼不争气,踩上去发出了声音,加勒想要控制都不行,铺上地毯也不行。 加勒着急,额头上沁出汗水,金乌说:“好吧,看来,大哥在有些时候还是挺笨的。” 金乌稍微动了一下,加勒竟然飘了起来,加勒连忙问:“老弟,你在干什么?” “我在帮你啊!”金乌说,“你用脑袋控制自己的脚,就像走路一样。” 加勒一开始不适用,现在看来,还是有些明白,他听了金乌的话,就控制自己的脚,果然,那脚就像踩在海绵上一样柔软,没有声音,连木楼都不再发出吱呀声,这不影响前进的方向,也没有什么障碍。 这种飘,就像石子在湖面上三连跳一样,非常轻盈,无声无息,可是,空气在移动,人经过的时候,发出了风声,这个无法避免。 加勒轻飘飘地“走”到鸟巢边,看到一只大鸟的剪影在那里,就像中原国的皮影戏,他飘到鸟巢旁边,伸手到鸟的肚子下,鸟显然很累,对临近的窃贼毫无知觉,加勒发现雌鸟已经睡着,他看在雌鸟旁边,滚着两个蛋,看样子,在雌鸟肚子下面,还有几个。 这两个蛋,对雌鸟来说,是它的命根子,可是,它已经被疲劳俘虏,没办法知道这场突如其来危险。 加勒轻松搞定,将蛋拿了,放在怀里,然后飘走,雌鸟还在熟睡。 加勒飘走,看看离开了鸟巢,然后飘到城堡外面。 “哈哈哈,太好了。走!”加勒还没说话,听到金乌开始笑了。 “老弟,你还真好玩!今天咋了,还没走远,就开始笑,你不怕鸟发现我们啊!”加勒说。 “怕什么怕?鸟在夜里是瞎子,发现我们又怎么样?”金乌非常自信。 话音刚落,一个黑影从天而降,加勒感到有危险,连忙说:“快跑!哦,不,快飞!” 金乌来不及想,知道肯定有鸟来报复,具体是什么鸟,还不知道。 加勒喊完,翅膀已经飞上来,立马起飞,后面跟着的,就是那黑鸟。 加勒往上飞,它也往上,加勒往下飞,它也跟着往下,同样,加勒左右乱飞,它也如此,反正就是紧紧咬住,飞得加勒浑身都累。 在空中,加勒没办法,光着急,不出汗,在地上,可以任由加勒纵横奔驰,无所畏惧。 那黑鸟比较大,翅膀伸开就像牛车,加勒说:“好家伙,看来是被派来追回鸟蛋的。既然到了我手上,就休想再拿回去。” 于是奋力向东飞,谁知道那鸟十分强悍,对他紧追不舍。 得了鸟蛋,可是金乌来不及吃,又累又饿,让人受不了,现在又有惊吓,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那黑鸟在月亮底下,越发显得黑,它飞的时候,不是直线型,而是之字形,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竟然露出雪白的牙齿,在月光的反射下,显得狰狞可怖! 这鸟竟然还有爪子,且都是锋利无比的,闪闪发亮,这可让加勒感到害怕,那怪物越来越近,加勒看清楚了,越来是一只巨大的蝙蝠! 奇怪了,这蛋绝对不是蝙蝠下的,蝙蝠就是会飞的老鼠,样子和老鼠差不多,差别就在于老鼠不会飞,只会爬,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 而蝙蝠却是夜空的统治者,白天睡大觉,晚上出来觅食,这些蝙蝠带着神秘,带着幻想,只是因为它们神出鬼没,昼伏夜出,和人们的作息时间不一致,人们喜欢传说它们的故事,据说蝙蝠的祖先,早已存在,甚至比人类的祖先还早。 这只巨大的蝙蝠,看来是受了黑鸟的指使,替雌鸟报仇来了。这个家伙,看来势在必得,但是加勒也不是吃素的,他加快了速度,那蝙蝠仍然紧紧咬住。加勒甚至看到了那蝙蝠流出的口水,难道它不仅想夺回去鸟蛋,还要吃人肉不成? 休想! 加勒继续飞翔,可是,他老弟金乌不给力,这就让人为难了!情急之下,加勒说:“哎,老弟,快,拿一颗石子给我!” 这点力气,金乌还是有的,虽说他们去偷蛋不太合适,可是,他也是没办法啊! 偷了就偷了,还回去不就行了吗?但是,它却不依不饶,那好吧,那就奉陪到底。 金乌弄了一颗石子,给了加勒,加勒接过石子,那怪鸟大蝙蝠已经飞来,谁知速度太快,竟然超过了加勒,它飞到了加勒的头顶,就要俯冲下来,这种之字形,太厉害,竟然比飞成直线还厉害。 加勒看到它的嘴巴里竟然流下了口水,像雨水一般倾泻而下,加勒吓一跳,畜生!竟然敢弄这个给我! 他心里骂道,加勒看得真切,对金乌说:“老弟,帮一把!就像打狼一样帮大哥!” “没问题!”金乌说。 这是为金乌帮忙的,金乌当然愿意,不摆脱这只怪鸟,或者说不是鸟,是兽,这只畜生看来是要先下手为强,来抢吃人肉了! 加勒在金乌的帮助下,将石子投掷出去,不偏不倚,正打中那蝙蝠的嘴巴,从嘴里进去,从后脑勺出来,那蝙蝠尖叫一声“吱” 只见蝙蝠像一片落叶,乱七八糟地,东摇西晃地下去。 那怪鸟后来由落叶变成自由落体运动,直溜溜地下去,下边是沙漠,这么下去,那些沙漠里的老鼠可高兴了,这真是一顿美餐! 果然,加勒见它下去,加勒考虑到金乌要吃蛋,也随后降落下去,站在那只大蝙蝠旁边,好家伙,蝙蝠不是一般的大,在空中看,像是牛车,原来只是一边的翅膀,另一边翅膀还没算在内,如果一起算,那还了得,简直是一辆超大的牛车,十六头牛才拉得动的。 这种牛车,只有在弯刀族部落的牧民搬家的时候,才用得上。 加勒收了翅膀,对金乌说:“老弟,这次我们又成功了。给你鸟蛋,我去看看那家伙断气没有?” 金乌变回原形,拿了鸟蛋,高兴极了,一张口,将两个鸟蛋往嘴里一扔,那两只蛋直线进入金乌的大嘴里,然后一前一后,相互撞击,全部粉身碎骨,蛋清蛋黄,一股脑地进了金乌的喉咙,只听得“咕咚”一声,两个鸟蛋进了金乌的肚里,一顿美餐就此完结。--1583+dxiuebqg+214--> ------------ 第213章 活物 第213章活物 再说加勒跑过去看那怪鸟死了没有,还没走过去,就听到吱吱的叫声。《《 长生界 最新章节 全文字 》》 在这荒无人烟的大沙漠里,怎么会有别的活物呢? 走近一看,借着皎洁的月光,看到一大群黑色的小东西,那不是老鼠是什么?奇怪,在这样的沙漠地,怎么会有老鼠呢? 沙漠白天热,夜晚凉,穿棉袄吃西瓜是这里的特色。那些老鼠从哪里来,住在什么地方?是一个难解之谜。 加勒冷笑道:“曾经猖狂一时,也有这个下场,活该!要想逮着我们,想吃掉我们,没那么容易。强龙还怕地头蛇,你这个自不量力的家伙,还不知道我的厉害,我不厉害,自然有比你厉害的。老鼠虽小,不会飞,可是偏偏能吃你这个会飞的畜生!” 加勒说完,金乌走过来,他不过来还好,他一过来,那些老鼠全都跑得干干净净的,一只也不剩。 金乌过来问:“大哥,你好雅兴,看什么呢?” “你不知道,我在看那个追杀我们畜生的下场。”加勒说。 “怎么了?”金乌说。 “它被打下来后,就成了地上老鼠的美食,你没来之前,这里有成千上万只老鼠在这里分食它呢。”加勒说。 “看来,是我破坏了它们的聚餐,算了,物竞天择,这是没办法的。还有,它贪得无厌,夺回去鸟蛋就行了,还想吃人,简直自不量力,可笑之极。”金乌冷笑道。 “行了,我们该走了,老鼠们的美餐还要继续,我们先走,我们在这里,它们害怕,这些家伙,从来没看到过像老弟这么大的人,别说巨人,就是一般的小喽啰,在这里也很少见到。看这里的情况,能走进来的,不过,能走出去的,更少。”加勒说。 “好吧,我清楚了。走吧。”金乌说着,变小了,然后成为一对翅膀,安在加勒身上。 加勒问:“怎么样?吃饱了吗?” “饱了,很饱,看来偷来的东西也吃得饱。”金乌说。 “哎呀,算了,偷来的东西是吃得饱、吃得好,可是,不要高兴太早了。别只看贼吃香喝辣的,还要看贼挨打的惨状。”加勒说。 “大哥怎么这样说话呢?我挨打,大哥会不管吗?”金乌反问道。 “当然,我肯定管,只是你这个毛病也该改一改了,不要老是偷人家的鸟蛋吃。这样下去,恐怕不好办,大哥走到哪里,都在为你担心,到底怎样才能找到鸟蛋,我自己饿一顿不要紧,要是饿坏了老弟,我可担待不起。”加勒说。 金乌说:“多谢大哥,真是好大哥,走吧,我们走吧,看看月亮都偏西了,这时间过得还真啊!” “嗯,走吧,走吧!”加勒说着,扇动了翅膀,腾空而起,朝着月亮相反的方向飞去。 很就到了营寨,大家差不多都进入了梦乡。 这里算是小村落,没有什么巡逻的士兵,倒有两个打更的,提着灯笼在慢慢地走着,查看有无危险,或者查看有无走水的、盗窃的。 看样子是平安无事的。加勒降落后,打更的听到了动静,连忙跑过来,看到了加勒,问:“哦,是夏嘉的朋友,怎么还没睡?” “我吃多了,喝得也尽兴,真是太好了,因为激动横竖睡不着,就到外边遛弯去了,二位,辛苦了!”加勒说。 加勒说完,两个守夜的,相视而笑,说:“我们这里的规矩,不喝倒,就算没喝好。你能遛弯,说明你的酒量还行。酒量差的,就倒在地上,一觉睡到天亮,还不知道醒,满嘴还是酒味儿。” 加勒在说笑,打马虎眼儿,目的就是怕他们怀疑他,消除了他们怀疑,免得要费许多口舌要向夏嘉他们解释。 值守的人说笑已毕,刚才吓人的东西,就是夏嘉的朋友,曾经搭救夏嘉的神人,他们也就不再怀疑,和加勒告辞,一边走,一边说:“这位夏嘉的朋友可真不简单,是夏嘉的救命恩人,原来真的是神人,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这时候都开始做梦打鼾了,他还在外面遛弯,看样子精力还很充沛啊!” 他们二人边走边聊,加勒回房歇息不提。 第二天,天一道长要求离开这个营寨,夏嘉有点舍不得,她的父母也舍不得,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家夏嘉一家还行,完全没有想象的那样厉害,不是所有西夏人都残暴,不是所有西夏人都狠毒,看来,只是某些人比较恶毒,大部分百姓,都愿意安居乐业。只要有英明的君主,度过暂时的难关,也是正常的。 天一是老大,他说走就走,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他看得出来,这个营寨没问题,没有妖气,倒是有狼群滋扰,狼和狐狸不同,狐狸相当狡猾,狼自叹不如。不过,狼很团结,这一点,狐狸也自叹不如。要干大事,还是属于狼,狐狸只是小配角。 夏嘉的阿妈还有一些女人,帮天一他们几人准备了干粮,还带了水,知道他们去意已决,没有可能再劝回头,就只有让他们去了。 只是这一去,不知道能不能回来,这是他们担心的,很多人在穿越大沙漠的时候,竟然在半路上倒下,最后被黄沙掩埋,不知所踪,成为终身遗憾。 大家都进入沙漠地,但是靠徒步也不行,靠马也不行,如果骑马进去,肯定会让马渴死在沙漠里。要说最好的,要算骆驼了。可惜,这个营寨竟然连一峰骆驼都没有。 夏嘉爸建议去旁边的营寨去借来六峰骆驼,有了骆驼,这个号称为沙漠之舟的老实而又高傲的家伙,在沙漠里算是佼佼者,除了它,再也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了。 怎样找到“沙漠之舟”? 夏嘉爸的建议得到大家的首肯,说干就干,夏嘉爸说:“我去借,争取借到。实在借不到,我就出钱买。你们救了我女儿,女儿是我的无价之宝,我花再多的钱也值得,也愿意。” 夏嘉爸说着,牵来一匹马,将马鞍捆绑在马身上,然后叫他们过来,说:“你们稍等片刻,我去看看,不好意思,本来应该昨天就该去的。只是要清理被神人打死的狼,现在已经清理完了,可是又耽误了这事。如果你们再停留一天就好,可是,你们还有重要的任务在身上,我就没办法了,只有让你们走了,现在,你们需要等一等。” ------------ 第214章 皇城 夏嘉爸像老奶奶一样嗦,加勒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弘法却巴不得慢点走,往前去,是大沙漠,穿过大沙漠,才能到达沙漠那边的夏王皇城,这条路是向西的,西夏皇城其实是依靠沙漠天险的,相对比较安全。 往东是回头路,往北,没有西夏皇城,往南,也没有。目标所在,就在西边,锲而不舍,才能成功。 加勒是无所畏惧的,只要殿下去哪儿,他就去哪儿。格桑自不必说,也是如此,算是对弯刀族王子忠心耿耿。 弘法体会**的东西多一些,他更加信赖,肉和美酒,这些能给他带来安慰,可惜,他的道行不深,和这个很有关系。 夏嘉爸骑马一溜烟地跑了,大家只好坐下继续喝茶,天一还是修炼,弘法整理吃的喝的东西,看看数量够不够,包装的是不是严实。加勒在闭眼养神休息,昨晚闹腾得很晚,需要好好恢复恢复。 格桑回来了,她笑着说:“我还以为你们走进沙漠了呢,跑到沙漠,没看到人,我又回来了。” 她说完,自己笑了。萧生说:“昨晚休息得好吗?马上我们要进入沙漠了,夏嘉爸已经去借骆驼,我们在这里等。你去看看,这沙漠有多大,我们走过去需要多少时间?” “好的。”格桑脆生生地答道。 格桑立马消失后,弘法说:“太瞧不起人了,来了就走,真是的!” “弘法,你有这本事,也可以走。”萧生说。 “殿下,你别讽刺我,我虽没那本事,可是我会照顾我师父,格桑不见得会照顾殿下。”弘法说。 “不错,你也有长处,每人都有自己的软肋,不得不服。”萧生说着话,天一点点头,看来,他已经修炼到了能听到外界声音的地步。 以前修炼,只在脑海中和高手对弈,打杀得昏天黑地的,外面却平静似水,看不出来内心的争斗。也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不知道人们在想什么,在做什么,连声音都听不到,也就没有了和人的交流。 这次格桑来,他也清楚,格桑走,他也明白。格桑走了之后,弘法和萧生的对话,他也很清楚。 正在这时,听到远处有马的嘶鸣声,那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夏嘉的爸。 他的马十分烦躁,因走得慢,后面跟着四峰骆驼,骆驼走得慢,夏嘉爸舍不得打,只能让骆驼快走。 夏嘉爸下马来,对天一说:“不好意思,来晚了。”萧生在一旁翻译。 “没事,我们还觉得来得早呢。”天一说,他已经结束修炼。在有些时候,他是不喜欢和人聊天的,特别是只能猜到心思,不能明白话语的情况下,更是专心修炼。 对萧生、加勒、格桑来说,这些方言他们都懂,对金乌来说,不成问题,听懂他们说话不在话下。 弘法看到了骆驼,高兴极了,这一下,不用他挑着胆子走沙漠了。 “不好意思,本来想借五峰骆驼的,可是人家要用,只有这四峰骆驼可以用。”夏嘉爸说。 “嗯,多谢,多少钱?”萧生问。 “什么钱不钱,别提钱,你们救了我女儿的命,命比金子值钱,我女儿的命,何止万两黄金?借骆驼,是给我面子,他们也有找我借东西的时候,谁敢说一辈子都不会碰到点难处?”夏嘉爸说。 “话是这么说,你不要钱,我们就不要骆驼。我们是租骆驼,如果骆驼死在沙漠,你拿什么赔给人家?”萧生说。 “也是,有道理。我没想到这个,不过,我答应是答应接受你们的金钱,可是,我不是真心想赚钱,我是真心感谢你们,是在报答你们的救命之恩的。”夏嘉爸说。 “行了,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上路了。你们要保重。加勒,拿一斤黄金给夏嘉爸,我们要出发了。”萧生吩咐道。 加勒还在做梦,在梦中听到了马的嘶鸣,可是,他只当是在草地上躺着,听远处的马在疯打,在嬉戏玩耍,没有当回事。转而又昏昏然睡了。 还要做梦时,梦中突然听到萧生叫自己,他立马睁开眼,看到大家的眼睛齐刷刷地盯着自己,他觉得很不好意思,连忙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殿下,什么事?” “你昨晚干什么去了?现在还在做梦,殿下说,要你拿一斤黄金给夏嘉的爸,算是租骆驼的钱。”格桑笑道。 “哦,好的,好的,”他一边说,一边慌忙去怀里拿钱,手伸到一半,突然想到,哪里有钱?走的时候,没带钱啊。他在犹豫不定的时候,手在怀里果然摸到一块黄金,拿了出来,掂了掂,好像有一斤重的样子。 加勒知道这是金乌搞的鬼,不过,也好,不是金乌,今天算是丢脸丢大了!金乌就是金乌,和黄金有关系,要不然怎么叫金乌呢? 金乌不说话,这时候也不能说话,加勒心领神会,将金块交给萧生,萧生说:“嗯,不错,你的手真准!” 萧生心里没数,他不知道加勒玫带钱,可能忘了这事,在夏嘉爸面前,又要面子,就说出这样的话来。 萧生将黄金捧给夏嘉的爸,他只要接了,否则,人家不要骆驼,岂不是杀人吗? 人在沙漠行走,如果没有骆驼,等于走向死亡。沙海和海洋差不多,都能淹死人,如果有了船,情况就能改观。 萧生不在乎钱,只要能保住性命,不被沙海淹没,只要能顺利走过沙漠,就是好事,对他来说,更加有趣,增加了不少见识,还能锻炼自己的意志。 夏嘉爸笑眯眯地说:“承让承让,不好意思,不该收钱,可是,你们说,不收钱,就不要骆驼,真让人头疼。好吧,我听你们的,暂时收下这钱,等你们平安回来,我再将金子还给你们。” 夏嘉爸还真懂事,他知道作人的原则,该自己得的东西,坚决争取,不该自己得的东西,不要染指,连说话表态都不行。秉着这个原则,大家都对他另眼相看。 大家都很开心,尤其是弘法,他赶紧将行李,大部分是吃的,放在骆驼两个驼峰之间,用绳索固定,然后试了试,还算结实。再将水囊放在骆驼背上,也用绳子固定了。 第一峰骆驼脖子上系有铜铃铛,最后一峰骆驼也带了铜铃铛,每走一步,叮铃当啷作响,好用来相互呼应和提醒。--1583+dxiuebqg+216--> ------------ 第215章 骆驼 第215章骆驼 天一、萧生、弘法各骑一峰骆驼,第四峰骆驼,用来装水和食物,加勒和格桑不骑骆驼,加勒不离开大地,无论是戈壁沙漠、还是海边的沙地,都要依靠大地,否则就没有力气。 格桑自不必说,来去如电如风,十分迅速,几乎看不到脚在哪里,想去哪儿,一眨眼,就到了,也用不着骆驼。 这些骆驼就只有三个人骑,一峰骆驼备用,只会越走越轻松,还好,现在不是夏天,沙漠不是非常热,用水和食物都不是很多,勉强还能对付,要是放到以后天热,估计就没办法了。 他们朝着城堡方向前进,那里可以躲避风沙,还有,可以在那里休息休息,等过了沙尘暴以后,再赶路。 萧生骑着骆驼走进大沙漠,竟然看不到边,上面是蓝天,下面是黄沙。黄沙就像女人体,非常美丽,充满诱惑,这是早晨的沙漠。 开始大家都很兴奋,在弯刀族部落,没有发现任何沙漠,到处是草原,美丽的河流,成群的牛羊马,非常壮观,草原辽阔,姑娘美丽,小伙俊俏,难怪西夏觊觎弯刀族部落,想要夺取弯刀族各个部落,统一整个大西域。 刚开始大家都很兴奋,特别是弘法,骑在骆驼的两座驼峰之间,无可无不可,坐立不稳,就像猴儿一样,一刻也不消停。 他从小都没见过骆驼,偶尔师父带他出去给人做法事,在街上或者在路上看到比马还高大威风的骆驼,就很想上前去摸一摸,如有可能,可以上去骑一骑,但是师父总是很忙,到处做法事,没办法,只好将这个想法放在心里,不敢提出来。 今天正是瞌睡遇到了枕头,太好了,想什么来什么,想怎样就怎样,不仅摸了骆驼,还骑了骆驼,将来要是再在路上遇到山下的三毛,可以在他面前吹吹牛,气死他,三毛总是在他面前吹牛,说了很多经历,故意显摆,让弘法无地自容,真是羡慕嫉妒恨五味杂陈,难以言表。 他在骆驼上,兴奋不已,铜铃铛一走一响,声音很单调,同时,也容易引起人睡眠。 大沙漠里,寂静无声,没有风,连鸟都不飞来,只听得见驼铃声,还有自己的呼吸声,甚至连心跳都听得见。 骆驼的脚走在沙上,没有声音,只留下一串串的脚印,这些家伙,就像船,在平静的湖面上,慢慢地荡漾,无声无息,它们也很安然,看起来很高傲,但是,走起路来还是比较踏实,有了骆驼,在沙漠行走,就没啥问题。 走着走着,弘法开始烦躁起来,觉得骆驼是身上味儿太大,真受不了。太阳升起来,显得有些燥热,他们就很想找个地方休息,老是坐在骆驼背上,还是有些不舒服。 骆驼反刍,嘴角有沫,弘法感到很恶心,可是,他不敢说停,还是萧生说:“师父,大家走了半天了,也该歇歇了。人受不了,骆驼也累了。” 萧生的提议正好说到了弘法的心里,弘法不提,平时都是嘴快的,今儿可能兴奋过度,忘了这事。 天一说:“嗯,可以休息一下,现在是日到中天,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需要休息。大家都下来,喝点水,吃点东西再走吧。” 师父下令,没有人敢说不。况且都是为了大家好,又是殿下发出的倡议,更没有理由不听。 大家下来,然后,坐在一块,加勒和弘法扯了白布,搭起一个简易的凉棚,遮挡一下太阳,大家席地而坐,打开食品袋子和水囊,喝水吃东西。 格桑忙前忙后,在萧生旁边伺候,萧生骑在骆驼上,没有走路,就被太阳晒出一身汗,额头上、脖子上、脊梁后背上都是汗,加勒用麻布给萧生擦汗。 弘法也要照着做,天一不干,他问:“凡事不要学人家,你看看为师身上哪里有汗水啊?” 弘法仔细一看,还真是的,他不由自主地发出感叹:“师父不是人!” 大家一愣,天一微微一笑,大家听了,哈哈大笑,萧生说:“弘法,你说错话啦!” “殿下,弘法没说错,师父不是人,他是天上神!”弘法说。 难怪天一不笑,他知道弘法的心思,好话还在后头,大家这才如梦方醒,原来,弘法巴结师父,不显山露水的,非常厉害,技高一筹,令人佩服,不得不服。 格桑没有在这里吃饭,她回家吃的,大家劝她,她也不听,她说:“从小到大,都吃我阿妈做的饭,已经习惯了,别的饭吃不惯。” “嗯,也好。你回去吧,吃了饭再来吧。”萧生说。 “格桑姐,你回家后,能不能带点家乡的饼子来吃,这个地方没有。”加勒说。 “你是吃谁做的?是我阿妈做的,还是你阿妈做的饼子?”格桑问。 “我怕麻烦你阿妈,如果你不嫌麻烦,就给我带来我阿妈做的饼子,你回去时,先去我家,先对我阿妈说,让她先做,她在做饼子的时候,你可以回家,让你阿妈做饼子,等你阿妈做好了饼子,我阿妈也差不多做好了。”加勒说。 “你倒会算时间。我说,你也不想一想,你不交代,我就不会吗?告诉你吧,加勒哥,我会这样算时间的。等我拿来了饼子,热气腾腾的,你肯定高兴。”格桑说。 “看你们说的那么热闹,是不是谁的家,你都去吗,格桑姐姐?”弘法表示质疑。 “这个没什么,你要是告诉我你的家在哪里,我也可以去。”格桑笑着说。 “我的家,我的家,......” 弘法沉默,无话可说,大家见他这样,早已忘了他的顽皮,还有贪吃的样子,倒是觉得他有点可怜。 “格桑,你不要提伤心事,你知道弘法没家,你还提!他没家,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是谁,完全是师父又当爹又当妈地把他抚养,现在他走到哪里,就把家带到哪里,不会对家有眷恋,也没有家的概念。我们都是,天大地大,到处都是家,不要想着伤心事,有欢笑的地方, 快乐的地方,就是我们的可爱的家园。”萧生说,觉得弘法可怜,于是替他打圆场。 格桑自己觉得说错了话,又不好更正,就将错就错,索性不再说话。她不说话,弘法倒有些心慌,连忙说:“格桑姐姐,我不怪你,谁让我是弃儿呢......你走吧,我们都吃饭了,你还饿着,回去吧,你爸妈还在等你呢。” (我爱我家书院) 【,谢谢大家!】 ------------ 第216章 受虐 格桑说话没有经过大脑,得罪了弘法,不过,弘法像是属于受虐型的人,不仅不生气,反而更高兴。 天一道长知道这小子的秉性,也就不怪,格桑知道自己犯了错,说了错话,就是不承认,以沉默来对待他们。 萧生看到这个情况,说:“好吧,你回去吃饭吧,我们要赶路,等你吃完饭再来。我还需要你打探前面的消息呢。” 格桑刚才愣了半天,这时,听到萧生的吩咐,马上答应,瞬间离开。 她到了加勒家,加勒爸看到格桑,格外高兴,连忙问道:“格桑姑娘,你从哪里来啊?加勒怎么样了?” 格桑说:“叔叔,我从加勒那里来,准备回家,现在,加勒和王子殿下在一块,他们都很好,放心。” 加勒爸听了,高兴了一会儿,然后叹口气说:“这小子,离开家以后,常常在外奔波,很少回家。真的很不习惯啊。你带信给他,让他没事就回家看看父母。如今你叔年纪大了,不再强壮,需要你跟殿下说一说,没事就放加勒回来吧,加勒已经很长时间没回家了,你叔想他啊!” “叔,我明白了。我会将你们的思念带给他,也会劝殿下尽量别占用我们的私人时间,人如果不孝顺,连天都不高兴。还是要多多孝敬父母,我们的神一定会保佑我们平安,将来会得到幸福的。”格桑说。 “是的,你可一定要把话带到啊!我们生养儿子一场,没想到他很小就被选到了皇宫大王身边,在皇宫长大,对父母的感情慢慢就淡了,到时候,我们老得爬不动了,还指望他来奉养我们,养老送终呢。”加勒爸说。 “叔,你说的太早了。加勒哥现在是将军了,享受将军的级别,将来也会按照弯刀族法律,会给叔和婶一些照顾的,不用担心。”格桑说。 格桑也弄不清楚,为什么突然会说话起来,要知道,她平时说话就像打枪,子弹在枪膛,随时就可以打出的,没想到,在长辈面前,她还是懂得一些起码的礼貌,这个倒让人感到欣慰。 “叔,加勒哥说了,他想要一些饼子,他说,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吃什么山珍海味,就是忘不了阿妈做的饼子。”格桑说。 “好,你婶去放羊了,等她回来,我告诉她,让她做。”加勒爸说。 “叔,殿下他们还在等我,我等一会儿马上回家,也让我阿妈做一些饼子,拿了饼子,我再回来,带着婶子做的饼子,一起上路。”格桑说。 “上路?”加勒爸好奇地问。 格桑突然意识到说错话了,王子潜入西夏,不为国人所知,这时,说漏嘴了可不好,搞不好会让敌人有机可乘,谁都知道,西夏人在弯刀族部落里安插了眼线,肯定会把这个消息透露给夏王,那么,夏王肯定会在全国范围内搜寻王子殿下,不费周折,就能轻松拿下弯刀族,逼大王就范,到时候就不好了。 想到这,她立马说:“他们经常外出打猎,这时候说不定又要上路了。好了,叔,我要走了,我阿妈做的饼子比较慢,要早点回去对她说,她也可以早点着手。叔这边呢,我希望叔去放羊,让婶子回来做饼子,这样可以节省时间不是吗?” “嗯,是的,格桑姑娘真是聪明绝顶的孩子,好,你走吧,我去找老婆子,让她回来做饼子,我可不会弄。”他说着,就要走,想跟格桑打招呼说再见,发现格桑早已不见。 格桑已经到了自己家里,她一出现,吓了她妈一跳,问:“怎么晌不晌夜不夜地回来了,有什么事吗?” “回来吃饭,然后带饭走。”格桑说。 “回来吃饭就吃饭呗,谁都没有拦你,你不怕我催你嫁人了?”格桑妈说。 “想说你就说,反正花蛤蟆的媒我不答应。见了她,我就心烦。她想干什么?还不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吗?这样的人,我看不起。”格桑说。 “你看不起她,她还看不起你呢!不要太清高,过分正义,其实,你现在还小,等你变大,变老了,你就有深刻的体会,现在说啥你都听不进去。”格桑妈开始新一轮的数落。 “行了,阿妈,婚姻大事,容不得草率,不说了,王子殿下还在等我呢,我还要去加勒家,时间紧迫啊!”格桑说。 格桑跟着萧生、天一道长,又经常到中原国,见多识广,说话都一套一套的,格桑妈听不懂,只是摇摇头,傻呵呵地笑,然后开始和面做饼子,开始忙碌起来。 很快,饼子做好了,格桑将饼子用花布一卷,揣在怀里,然后离开。 格桑到了加勒家,老远都闻到了饼子的香味儿,怎么回事,加勒家的饼子格外香一些,她走进毡房一看,是加勒妈,格桑喊道:“婶子,你弄好了吗?” 这时候,加勒妈猛一回头,可能吓了一跳,格桑的速度太快,静悄悄的毡房里突然出现一个外人,这一下吓得不轻,加勒妈惊叫道:“哎呀,你把我吓死算了!” “谁敢吓你?对不起,婶,是我,我是格桑。”格桑赶紧降低了声调说。 格桑一见加勒妈,哈哈哈大笑起来,加勒妈见她一惊一乍的,十分不解,连忙问:“怎么了?得到什么宝贝了?” 格桑看着加勒妈那样子,笑得更加厉害。加勒妈总是不解,但是手里没有停止干活。 格桑憋不住,笑声停下来,说:“婶,你瞧瞧你的脸。” 加勒妈说:“我手里满是面粉,你去拿一下吧,这是第二锅,第一锅已经做好了,你尝尝吧。” “我有,阿妈做的,可是不太香,我尝尝婶做的。”格桑说。 格桑找来一面铜镜,放在加勒妈面前,加勒妈一看,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她的鼻子、脸上粘上了面粉,像小丑,看了令人忍俊不止。 加勒妈笑声戛然而止,之后说:“这是难免的,我着急,想着你快来了,想赶在你来了之后,就能拿着饼子,本来打算做一锅就行,可是想想加勒这么久不回家,饭量肯定增加,就多做了一个。这可不是吗?我没顾得上脸面了。” “婶子,是的,每人都有做事专心忘了脸面的时候。我去尝尝婶子做的饼。”格桑说着,就扯了一小块饼子,填在嘴里,细细品味起来。--1583+dxiuebqg+218--> ------------ 第217章 肉末 这种饼子很香,格桑仔细一看,饼子上有肉末,仔细品味,是羊肉末,还有一些小牛肉的肉末,真是美味佳肴。 格桑吃完,对加勒妈说:“真的很好吃,怎么做的,让我学学。” “算了,你不是做饭的人。”加勒妈说。 “为什么?这样说很打击我,我受不了,难道女人都是天生会做饭的吗?”格桑委屈地问。 “我看人不会错,你不适合在家做事,你适合在外做事。”加勒妈一边说,一边将和好的面放进铁锅,然后填了几块牛粪,那火继续悠悠然地燃烧起来。 很快,加勒妈弄好了饼子,一起包在布里,给了格桑,说:“婶子说话粗鲁不好听,你也别怪,孩子在外,是阿妈的心头肉,你们相互照应,婶子在家也就放心了。” “好的,不用担心,婶,加勒哥很厉害,他还有一个兄弟,也非常神奇,他们关系很好,没有什么问题。格桑我倒需要加勒哥的照顾呢。”格桑笑着说,有些不好意思。 “那我就放心了,加勒照顾你是应该的,他的兄弟我倒没见到过,有机会可以见见,我还要感谢他呢。”加勒妈说。 “好,我明白了。婶子,没事,我先走了啊。”格桑说。 “行,你要小心,多多保重。以后常来啊!”加勒妈十分不舍,不是对格桑的不舍,是对儿子加勒的眷念。 格桑离开了加勒家,立刻出现在萧生面前,萧生他们正在骆驼上,往前走,一步一步地,看起来非常悠闲,萧生想下来,格桑不让,说:“殿下,我已经吃了饭,这是加勒的。” 萧生说:“你直接给他不就行了?” “不好意思。”格桑说,低下了头。 “哎呀,格桑姐姐,这有啥不好意思的,都是青梅竹马的伙伴,从小都熟悉得很,怎么大了,反而难为情了呢?”弘法喜欢管闲事,这就是明证。 弘法的话音刚落,格桑十分讨厌,但没有立刻对他说什么,因为她脾气一来,加上冲动,很容易说错话,会影响自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我阿爸阿妈要你带什么话给我没有?”加勒看格桑有些不好意思,就主动问。 格桑说:“是这样,叔叔婶子很牵挂你,说你这么长时间都不回家去看他们,他们很担心你。” “这是老一套了,怎么了?”加勒说。 “我才去的时候,叔叔在家,婶子在放羊。后来,我要回家,告诉我阿妈要带点东西在路上吃。就请叔叔去替婶子放羊,婶子回来做饼子,我就走了。等我拿了我的阿妈做好的饼子回来找婶子,婶子就告诉了她的想法。”格桑说。 “还有吗?你跟我阿爸说话了吗?”加勒问。 “说了,叔叔很想让你放假了就回去。”格桑说,眼睛看着萧生,怕萧生有意见。 萧生听了格桑的话,觉得不好意思,这下子该轮到他了,他说:“真的,格桑不说,我还真忘了,人要尽孝,先要及时,不要等到以后来不及。加勒将军从小到了宫里,陪我一起长大,真的不容易。回去的时候很少,总是在我左右,倒忽略了对二老的照顾。” “殿下,你是一国的储君,是民族的希望,是弯刀族的未来领袖,我保护殿下,其实也是保护整个弯刀族部落,从而保护父母,这些事都是相辅相成的。”加勒说。 “嗯,难得你这个志气,其实,我不赞成这个,弯刀族没有我,还存在,但是,加勒将军为了我,耽误了孝敬老人,老人等不了那么长时间,他们在正常情况下要先走一步,我们到时候,是不是徒留遗憾啊?”萧生说。 他说的话很有道理,可是,一般人很难想到这个,大部分都在想着功名利禄,却忽略了对父母的关心,以至于望穿秋水,倚断门栏,也没有看到儿女回来的身影,的确令人扼腕叹息。 加勒说:“你回去拿了饼子,在哪儿,我好像闻到了饼子的香味儿。” 格桑说:“你的鼻子实在灵敏,不错,给你,这是婶子烘烤的饼子,我尝了的,非常好吃。” 格桑说着,拿出饼子,递给加勒一个布包,里面装着的就是烙饼。 加勒还没打开布包,就把布包放在鼻子上深情地一吻,说:“太香了,太香了!我好像闻到了家乡的味道儿,也好像闻到了阿爸阿妈的关爱。” “说得好,谁说加勒只有力气,没有感情来着?”萧生问。 “嗯,不知道是谁说说的,好像是嫉妒的话,嫉妒加勒力气大吧。”弘法说。 弘法说了这话,加勒看了他一眼,弘法赶紧扭转了头,不敢看他,加勒刚刚吃了饭,就没有再打饼子的主意,只要不饿,就成,犯不着撑着才舒服。 格桑算是平安交接完毕,刚才想要离开,萧生说:“格桑,你去前方看看,这沙漠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走出去?看看这沙漠有多大。” 格桑领取了命令,马上回来,说:“报告殿下,要想走出这沙漠,起码还需要七天到十天。” “怎么讲?到底要七天还是十天?”萧生问。 “快的话,可能是七天,慢的话,可能是十天,照眼前的速度,可能需要八天的样子。”格桑说,萧生听了,沉默不语。 格桑笑着说:“殿下,格桑对这些尺寸距离大小,还是不行,要想弄清楚,还是需要加勒将军去亲自跑一趟了。” 加勒一听,觉得格桑真是没事找事,自己办的事,干嘛要攀扯上别人?真是的! 加勒不高兴,萧生动用心术,猜测出一二来,就问:“加勒大哥,加勒将军,你是不愿去的吧?也是不愿意让别人来推荐你的吧?” 加勒吃惊,心想,殿下坐在骆驼上,坐得高,看得远,难怪能看透我的心呢?这是承认还是不承认呢? 看看远方,加勒说:“殿下真行,能洞悉我的心思,没错,我觉得要是需要用我,可以直接说,不必要让格桑来说。前面我知道,不是很容易过的,需要付出一些劳动力,否则,就只能躺在沙地上等着老鼠们来撕扯撕咬我们的肉了。” 萧生听了加勒的话,心里一惊,难道这个家伙来过这里?为什么他这么清楚沙漠地的情况? 正在迟疑的时候,格桑说:“行了,行了,少来这一套,这次是我去,如果不是因为我要学习献爱心,我早就跑回家睡觉去了,可是我没有忘记对叔叔和婶子的承诺。”--1583+dxiuebqg+219--> ------------ 第218章 承诺 说到承诺,大家都来了兴趣,这个格桑姑娘,能对人家有什么承诺,又不是人家的媳妇,也不是人家的心上人,干嘛要给别人承诺呢? 大家都在洗耳恭听,对驼铃和骆驼的呼吸声,都觉得是一种干扰,恨不得不让骆驼来打搅大家的好兴致。 加勒最终还是没能忍住,就问:“怎么样?你说的给人承诺,是给谁承诺?” “还能有谁?是叔叔和婶子,你感觉不到吗?”格桑反问加勒,他倒对大家的好奇觉得好奇,她能去哪儿?对谁承诺呢? “的确没感觉到啊,我又没有殿下那本事,殿下会心术,我还差得远,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刚才辛苦了,让你跑出了沙漠,可惜,大家都没你那本事,万一不行,你就背着我们大家,一个接着一个,然后带出沙漠那有多好啊!”加勒说。 他说这话,可还没考虑好,要知道,格桑还是一个姑娘,还没接触过男人,让一个没结婚的姑娘来背大男人,说出去都难以启齿,另外,还有很多问题,都不是这时候能解决好的。 “你们别斗嘴了,我们要抓紧时间赶路,看看太阳偏西,晚上沙漠上冷,大家要准备好帐篷,晚上都睡帐篷吧。”萧生说。 太阳西下,红日照红了半边天空,映照着黄色的沙漠,就像刚出浴的美人斜躺在夕阳里,等着心上人快点来似的。这个地方真的很美!美的让人不想离开。 太阳落下,还有晚霞,余晖迷人,但再过半个时辰,沙漠地可能就要全部变黑,能看到的,可能就是月亮和星星。 天一吩咐:“原地休息,搭帐篷,天亮再走,免得迷失方向。” 大家都听话,下了骆驼,然后揭开了包袱,打开,拿出帐篷,将帐篷支撑开,然后燃气干牛粪,烧水,很快,水烧开了,大家围着火堆,喝水吃饼,就着牛肉干,吃得香喷喷的。 格桑又回家去吃,她的饼,全部给了加勒,加勒替他收拾好饼子,其实,加勒是替格桑保管,说不定格桑还回来吃,加勒不敢动她的,免得到时候扯皮扯不清楚,再说,格桑的饼子,的确难吃,要是实在没吃的,再想办法弄点。 加勒不解的是,凭什么格桑也吃饼子,真是看人家嘴动,自己心里也馋,就拿了一些来,拿来了又不吃,全部给了加勒,这是什么意思? 格桑的夜行能力还行,眼睛像小灯笼,比较厉害的那种,还有,皎洁的月光,星星寥寥无几,照在黄沙上,晚上竟然是银色的海洋。非常漂亮,星星虽少,但是,每一颗都像蓝色的宝石,镶嵌在夜空,熠熠闪亮。 晚上,气温骤降,难怪骆驼的毛那么厚,原来从骆驼的祖先开始,都为自己留下了保护的服装,夏天再热,也有毛,那么,毛就是散热的,冬天再冷,骆驼毛能保暖,沙漠的凛冽的寒风,拿骆驼的毛没有任何办法。 在这样的季节,又冷又热的,令人捉摸不定,在骆驼看来,是捉摸不定的风沙,让骆驼格外谨慎,再热也不换衣服,再冷,也不脱衣服。 格桑看看月色如银,闪亮的沙漠和夜空,完全不像夜晚,倒像阴天,其实,如果有格桑这样的好眼睛,还是可以走夜路,在走夜路的时候,违反了正常的作息时间,打破了规律,不仅人不愿意,连骆驼也会抗议。 骆驼晚上也要休息,另外,还要吃点东西,骆驼能够反刍,吃了之后,管好几天,可是,不停地走路,也会影响骆驼前进的速度。 萧生看见格桑在这里,马上问:“格桑,你不是在家吗?怎么乱跑?” “殿下,我回家了,已经吃了饭,在家没事,出来转转。今晚的月亮真好!”格桑说。 “哦,那你怎么不早点休息?”加勒问。 “我不放心,因为叔叔婶子已经交代我了,让我来看着你。”格桑转脸对加勒说。 加勒心里略有感到,听到这么温柔的话的确有些不知其可,这是格桑有生以来,说的最关心体贴的话了。 这时候,格桑的脸上洒了月光,看上去比白天更加漂亮,弘法没有钻进自己的帐篷,看格桑看得呆了许久,格桑发现他这样,说:“小兄弟,你师父呢?” 弘法经过她一提醒,猛地打了一个冷颤,怎么回事?师父到哪儿去了呢? 弘法扯着嗓子喊:“师父,师父,师父!” 就是没有动静,他更心慌,加大了喊的音量,正在这个时候,有个人影慢慢地朝他们走过来,走进一看,正是天一道长。 “喊什么喊?人都有三急的时候,上个厕所还没消停!”天一道长可能吃多了,在处理大问题。 他也尝了格桑带来的饼子,是加勒的妈做的,非常好吃,忍不住多吃了,结果,肠胃不争气。可能平时粗茶淡饭吃惯了,清风清水,都是好东西,使他可以荡涤一切心里的污秽,没想到最后,还是难以免俗。 好不容易瘦下来,保持体型没变,谁知多吃了一次,就回到了以前,以前比现在要重一些,当然,更重要的是让他耽误了修炼,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修炼是必不可少的,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 天一说了这话,引起大家的哄笑,原来道长很懂幽默。弘法也是,早不喊晚不叫,偏要在师父如厕的时候叫,道长就是听到了,也不可能应声,免得暴露了目标。 道长在如厕的时候,一般会自己带铁锹,自己挖个坑,将大便埋了,这样才比较干净。 道长说:“好吧你们笑够了吧,该睡觉了,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要出发,暂时不吃早饭,等到了中午天热的时候,再吃,路上只吃干粮。明白了吗?” 天一在关键时刻,还是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说的话,没有谁不听的,在逢凶化吉的方面,天一的本事无人能敌,他知道怎样来保护这个团队,就像头羊保护羊群,或者像牧羊人舍命保护羊群一样,有时候爱得太深,提出的希望就越大,一旦达不到理想的目标,心里更加烦躁,对健康不利。 格桑说:“好了,我走了,晚安!” 她刚说完,立刻不见了,大家又说笑了一会儿,各自回到自己的帐篷里睡觉,骆驼继续反刍,然后休息,沙漠的夜晚非常静谧,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1583+dxiuebqg+220--> ------------ 第219章 穿越 第219章穿越 格桑回家,无可厚非,走沙漠地,需要毅力,需要恒心,也要坚持到底,才有可能穿越过去。 听到远处偶有狼的嚎叫,天一淡然一笑,说:“大家要关好帐篷,安排人轮流值班,给篝火添牛粪,不能让火熄灭。只要有火,狼就不敢靠近。明白了吗?” 他说完,大家觉得这样安排非常好,大家一致认为,让弘法守上半夜,因他在上半夜比较活跃,完全没有睡意,玩兴正浓,处于兴奋状态。让他值班,比什么都强。 但是,到了下半夜,或者刚到子时,他就开始犯困,而萧生却精神十足,与此同时,天一也是,越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越能集中精力,冥想一些事情,和上苍进行交流,争取弄明白上苍的旨意,好将道法学得更好更深,为民避祸谋福。 时间过得很快,当月亮偏西的时候,就过了子时,这个时候,弘法已经彻底崩溃,他叫醒了萧生,然后进了帐篷,倒头就睡,不一会儿,鼾声震天响,甚至赛过了远方的狼嚎。 沙漠怎么会有狼? 狼一般在草原出现,那里有牛羊马,还有大量的野兔和狐狸,都可以用来作为自己的美食。 狼能到沙漠来,肯定这里离草原不远了,偶尔有一些散兵游勇的狼,来到这个地方觅食。 萧生被安排值守,就像普通士兵一样,没有怨言,反而很开心,因为这时候,是他静思冥想的好时刻。 萧生在火堆旁坐着,偶尔起来走走,因为有火,始终没有狼出现,一夜算是过得平安。 东方现出了鱼肚白,月亮已经变得遥不可及,星星也只剩下最亮的一颗,看来,新的一天要开始了。 果然,当帐篷被红霞笼罩的时候,就到了日出的时候,天一起来了,出了帐篷,看到萧生还在火堆边,那火已经熄灭,没有添加新的牛粪。 天一走到萧生跟前,坐下来,说:“怎么样?很有心得吧,殿下?” “没错,独处的时候,要慎独,连野兽也不会伤害,更不用说月亮和太阳的伤害,只要一心追求正道,出入都蒙福,不会受害,反而得到很多恩典萧生说。 “嗯,你的悟道很对,很深刻,需要加油,争取达到忘我的境地,那样,你就非常厉害了。好了,你看,太阳要出来了,我们该出发了,免得太阳出来,很快就变热,我们就麻烦了天一说。 “好的,师父,一切都听师父的安排萧生说。 “你还显得那么谦卑,看来,你很适合修道,不适合当君王天一说。 “师父,不谦卑,骄傲自满,不容易进步,反而容易受到攻击萧生说。 “谁的攻击?”天一追问了一句。 “是这样的,这是魔鬼的攻击,魔鬼不会休息,只会寻找机会来攻击追求真理的人萧生说。 “是的,你真是悟道了。好,时间不早,你去叫醒弘法吧,其他的不用管天一说。 萧生比较讲礼貌,哪怕自己贵为王子,人家尊称他为殿下,现在还是为人谦卑,待人彬彬有礼,很得人心。天一认为,这是上苍给弯刀族的最好的统治者,虽说还没即位,可是,他是整个民族的希望,是民族的魂。 萧生走到加勒的帐篷前,喊了两声,发现里面没人,又到弘法的帐篷前,里面发出鼾声,像猪一样,萧生不敢说他是猪,就说:“弘法兄弟,快起床,快点,师父要我们趁早赶路,不热 弘法不愿意,翻了个身,又想睡,萧生喊:“你睡也可以,我们先走了,师父已经起来了 弘法一听这话,腾地坐起来,说:“别走,我起来了 萧生说:“还没走,你想多睡一会儿也行,不过,你自己收拾东西,自己背,我们要带着骆驼走了,你赶上来就赶,赶不上来就住在这里,好好地睡觉吧 “那怎么行?我可不想喂狼弘法说。 “奇怪,这里怎么会有狼?狼不会到这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来的萧生说,根据经验,这些狼一定在附近,而附近不远的地方一定有草原、绿洲或者城堡等等适合人居住的地方。 没错,只要有狼的地方,就有小动物,有小动物,就有能提供给小动物的食材,这些食材的提供者,就是草地、湿地或者有水有土地的地方。 弘法很快就起床,然后小解,喝了点水,想洗脸,不给,因为沙漠的水十分珍贵,洗脸就不必要了,等到了绿洲或者有人家的地方再补洗,好好地洗一洗。 三下五去二,很快就上了骆驼,萧生正在纳闷,那个加勒跑哪里去了?怎么起床也不打个招呼,还是没有留意到? 现在都要走了,连个人影都不见。正在迟疑间,到底是走还是不走的时候,加勒笑呵呵地出现在大家面前,他说:“不好意思,我带我老弟去吃早点去了 “好啊,你竟敢吃独食儿?”弘法说。 “大家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你可倒好,一大早跑得远远的,自己去享福快乐,就不管我们这些难兄难弟了。不管就不管吧,我无所谓,你怎么连殿下都不管了呢?”弘法质问道。 “哪里,哪里,我也没吃,我是带我老弟去吃,你误会我了。我哪里只顾自己不管别人呢?”加勒为自己辩解。 “没有就好,为了证明这个,你现在就吃给我们看看,到底是真没吃,还是假没吃弘法不依不饶。 “你这人真是,我要是真吃了,就凭我的饭量,再吃一点又有何难?我没吃,可以少吃,你也看不出来,对不对?”加勒说。 “是啊,你也动动脑子吧,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那样,当然,有一说一,你不喜欢跑,喜欢睡觉,很好找,这一点让为师很放心天一插进了话。 “不好意思啊,师父,我太兴奋了,在沙漠过夜,还真新鲜,就兴奋过头,睡觉睡得天昏地暗的,让大家笑话了弘法说。 弘法有自知之明,从小到大,天一最了解他,说他,他不敢犟,的确,他非常喜欢睡觉,只要把师父伺候完了,他就睡,师父反而来照顾他,给他掖掖被子,或者端茶递水,有时候发烧,说胡话,嘴角起泡,不是天一道长,弘法也活不到今天。 ------------ 第220章 自由 弘法还算有自知之明,他睡觉就好好睡,睡醒了就好好干活,生来比较懒惰,但是,没有歪心思,总是忠心耿耿地对待师父。天一对他非常熟悉,可是,有时候难免疏于管教,太自由了些。 太阳跳出了地平线,给沙漠披上了美丽的霞光。 弘法没有心情欣赏美景,他在考虑怎样弄点吃的。 加勒一早就出去,给金乌弄了鸟蛋,奇怪,自从上次去了城堡之后,金乌就喜欢上了那个地方,可能在那个地方鸟比较多,有鸟就有蛋,谁都想住在衣食不愁的地方,这个城堡,吃不成问题,穿,不用金乌操心,而且比较安静,适合休息,离开了滚滚红尘,心情格外好。 可是,金乌不能独善其身,他还有任务在身,不得完全的自由。 自由诚可贵,金乌却没有完全的自由,在离开父亲之后,他略显得聪明活泼起来,在父亲面前,总是谨小慎微的,深怕会沾染上不良风气,从而给父亲留下把柄,将来无法向父亲交代,特别是面对面的时候,更是要命。 大家上路,没有损失,没有什么遗憾,在骆驼背上,大家吃东西,然后喝水,眼看前方有一座黑黑的建筑,走近一看,正是那座城堡,既然有城堡,就离人家不远了,一路上餐风露宿,总算能吃上一顿称心如意的饭了。 对着这个奢望,大家都满怀信心地往前走。 走近城墙,却发现这是一座荒弃已久的城堡,人不在里面,只有蝙蝠飞进飞出的。弘法看到城堡里竟然没有什么人,心里非常害怕。他很清楚,没有人的地方,一定有鬼,有鬼的地方,可能有人,也可能没人,有些人是鬼上身的。 弘法看看天一,天一道长说:“不用怕,跟着我,你能得到自由。你跟着师父,就应该懂得怎样才能得到安全的。” 弘法此刻大脑一片空白,对天一说:“师父,我们回去吧,不要进城,城里有鬼。” 天一呵呵一笑,说:“你真搞笑,有没有鬼,为师最清楚。鬼也怕寂寞,能受的住寂寞的鬼,一般是老鬼和小鬼。老鬼看透了前程,躲在穷乡僻壤,小鬼不谙世事,在哪里,都是乐园。” 弘法说:“好吧,我清楚了。那么壮年鬼呢?” “壮年鬼不会在这里,壮年鬼如果在城堡里,你就不用进去了,因城堡里有很多,你能进去,不一定能回来。”天一说。 弘法听了,更是害怕,更不敢进了。不过,根据经验,只要紧紧跟着天一道长,师父不会不管,他想到这里,笑着对天一说:“师父,我不怕,你到哪里,我到哪里,没有什么好害怕的。” “嗯,你清楚,为师,殿下,还有加勒,保护你一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应该不成问题。”道长说。 “那就好!”弘法说。 弘法说话有点像师父的口吻,这是受到惊吓和来自内心的恐惧之后发生的自然反应。 既然如此,大家心里都有了数,放心大胆地前进,不怕妖魔鬼怪,都是老鬼和小鬼,有什么好怕的? 再说,老鬼已经没了害人的心,即便有了害人的心,也没有害人的力量;小鬼连害人的心都没有,力量更不用说。 上次加勒曾经来过,也看到了不少的东西,他在琢磨,上次那只大蝙蝠已经被打死,掉在沙地上,被野鼠分食,会不会还有那样的大蝙蝠呢? 带着疑问往前走,城墙门口有告示,上面写着字,加勒看不懂,反正非常醒目。萧生看了,念道:“诸位,城内有妖,慎入。” 这个告示显得非常陈旧,用麻布所写,已经支离破碎,在风中飘摆,好像马上就要掉下来。 天一微微一笑。萧生念完,弘法说:“这些字看上去怎么歪歪扭扭的,和弯刀族的字差不多,可惜我不认识。” “你观察得比较仔细,这些字,只有萧生认识,加勒和格桑都把学问还给老师了。”天一说,“我说的对吗,加勒?” “是的,道长,你说的没错。”加勒笑着说。 格桑不在,没有回答,天一不太懂那些文字,听萧生一念,马上明白,这是吓人的,根本不可能有妖,要是有妖,早就有妖气,估计是这里不适合人居住,生存困难,人们都搬走了,也可能发生部族之间的屠杀,屠城之后,剩下了一座空城。 也可能是别人想将人赶走,想出的一条计策,天一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妖气没有,倒是有鸟和蝙蝠,因为天一看到城门口有不少的鸟粪还有蝙蝠屎。 天一执意要进城,萧生只好跟着,他们一动,弘法和加勒也就不好说什么。 走在熟悉的青石板上,加勒有些激动,悄悄对金乌说:“老弟,你可享福了,到了你家的厨房,想吃多少鸟蛋都成。” 金乌说:“大哥,你说的没错,可是,小心大蝙蝠,估计不止一只,上次打死一只,这次可能还有,说不定要找你报仇,你可要当心。” “没事,有你,我就不怕。它们有的,比如翅膀,我也有,并且比它们的大,它们没有的,我也有,比方说我有手,还有暗器,它们没有。虽有爪子和牙齿,但在我面前,那些爪牙统统没用。”加勒说。 走在青石板,上面有不少的白色沙砾,当然,鸟粪几乎遮盖住了青石板的泛青的颜色,变得斑驳,有的地方鸟粪很厚了,非常奇怪,这座城堡,在沙漠腹地,为什么成了鸟儿们的天堂? 进入城墙里面,到处都是鸟,一听到鸟叫,金乌就兴奋,好像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兄弟,也难怪,谁叫他兄弟都被后裔射死了呢?如今在天上的,是金乌的小伙伴,是他委托他替他在天上值班的。当然,发亮的那个东西,是金乌的金车,谁坐在金车上,就会被金光笼罩,每天从东方来,到西方去,循环往复,周而复始,从未改变。 金乌的幸福感越来越浓,弘法的恐惧感也越来越剧烈,因为有些鸟,叫起来实在吓人,非常凄厉,在空旷的城中回荡。 天一说:“前面有一座客栈,看来也是鸟窝,不过,看起来,这客栈像是中原国商人设在这里的会馆,大家都去住吧,找一找家的感觉。”--1583+dxiuebqg+222--> ------------ 第221章 皇家 一秒记住【搜狗】,精彩随时阅读,。 天一发现了一家会馆,建筑风格很像中原国的,看上去比较亲切,他建议大家进去休息,因为在沙漠走得时间久了,特别想家。可是,这些人都还没成家。像萧生还好,出生在皇家,长在皇家,体会到了皇上和皇后的浓浓爱意,但是其他人就难说了。 进了会馆,到处是蛛丝,灰尘布满了桌椅,那些桌椅都非常结实,像是刺槐做成的,以前的油污,完全消失,完全被厚厚的灰还有沙尘给覆盖。 有柜台,也有酒坛子,坛子上有黑红的酒字,这些东西,的确有些好玩,看来都是一些老古董了。 想当初,这里也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好地方,人烟云集,南来北往的商旅都在这里入住,是一个热闹场所,可是现在人去楼空,成了鸟儿、老鼠还有虫子们的家了。 弘法找到桌椅,将上面擦拭干净,灰尘飞上天,阳光射进屋子,看到阳光中有不少的灰尘在飞扬。 天一坐下,想在这里找吃的,比登天还难。说到登天,先要登楼,看看楼梯,已经坏了好几个阶梯,没办法再修复,看来,想要上二楼的客房,没有功夫,是上不去的,就是上去了,也不见得还有被子和褥子,不如在一楼的地方敞亮,可以在一楼休息。 弘法处理完了桌子,再擦干净了板凳,像这种场合,只能将就将就了,不能太讲究,否则还真是个麻烦事。 板凳是给普通人坐的,有太师椅,看来是给达官贵人坐的,有一个戏台子,在稍微高一点的地方,可以给说书的用,也可以给唱戏的用,台子建起来,大家都不让它闲着,总是听到会馆里有锣鼓家伙发出的响声。 准备好这一切,想要在这里找点吃的,看来非常困难,这是一座无人城,里面没有人做主,只有鸟兽以此为家。到处看起来冷冷清清的,像是打过仗一样,也像战士们全部牺牲,只留下一座空城一般。 正在这个时候,格桑出现了。弘法连忙用袖子将刚才已经擦干净的凳子又擦了擦,对格桑说:“快,格桑姐姐,请坐,请坐!” 格桑坐下,弘法给她端来了水,说:“请!” 格桑也不客气,咕咚咕咚地喝了,弘法接过空盏,放在桌上,问:“姐姐,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很奇怪,无论我们走到哪里,你都知道,并且马上能找到。你是不是有特异功能啊!” “特异功能没有,知道殿下在哪的功能有,这是从小都知道的。还有,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如果我想找到谁,先将那个想找到的人的位置信息包括移动信息都存在小脑,要想找谁,就开动小脑,一般都能成功。”格桑说。 “原来如此!我也想学,姐姐,你能不能教我?”弘法问。 “这个不能教,这是天赐的,实在不好意思。”格桑说。 听了这话,弘法撅着嘴不说话,显然有些生气,天一说:“徒儿,为师告诉你,你不要想太多。有些事不能勉强,有些事你要用心去悟,等到了一定程度,自然就悟出来了。前提是要用心。” “徒儿明白。我还以为格桑姐姐保守不肯教我呢。”弘法说。 “没有的事,我要是懂得教你,早就教了,何必要等到你问,正因为我不太懂,只是会用,能用就行,可以让别人知道我的心思,不引起误会,就行。”格桑说。 这里打着嘴仗,萧生问:“格桑,天快晚了,你回去吧,这里的环境不太适合你呆在这儿。” “是,殿下,我告辞了。”格桑消失,弘法为她擦拭的凳子,她也没坐,然后就像一阵风,消失得无影无踪。 弘法心里怅然若失,不过,他有很多次怅然若失了,总在受到格桑忽来忽走的煎熬,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开始找生火做饭。在沙漠行走,天天烧牛粪,做噩梦,梦见的都是牛粪,走路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踩到,那才叫恶心呢。 弘法找来一些木柴,然后找到一口井,发现里面竟然有水,这可乐坏了他,在沙漠喝的水,都有一股牛骚味,是皮囊装水,在骆驼背上晃来晃去的,将牛皮都晃软了吧,里面竟然还有免费的牛肉吃,但是单单从喝水的角度来看,还是纯净水好喝一些。 弘法先给骆驼准备了水,让那些沙漠之舟喝好,再来准备给他师父和萧生、加勒,当然,天一又在修炼,他每时每刻都在修炼,萧生不必说,他是王子,身子骨金贵,从小没做过粗活,当然,他不是那种纨绔少年,他是知书达理的,从小受到的教育是非常严格的。 加勒不用说,打仗很厉害,一人能敌万人,加上他的好兄弟金乌,自然在疆场上驰骋,如入无人之境,自然没说的,单单剩下弘法,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文也不文,武也不武,不文不武,成何体统? 这荒弃的会馆到处都是木柴,可能以前的主人比较勤快,准备了大量的木柴,以供不时之需。水很快烧开了。弘法在会馆一楼到处找找,发现没有什么吃的,倒是有几坛子酒在柜台后面,坛口用泥封着,不知道还有没有,弘法试着打开一坛,将泥块敲掉,揭开盖子,马上有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弘法说:“师父,这里有酒。” 大家早已闻到了酒味儿,真是香气扑鼻,真是让人闻着就醉,更别说喝了。 天一说:“有美酒当然是好事,先别着急喝,我先看看再说。” 天一说完,来到酒坛子前,从头上摘下簪子,那簪子是银子做的,伸进酒坛,然后拿出来,看看簪子,比刚才的更亮,他说:“可以。不过,不能贪杯。人喝醉了,就身不由己,免得酿下大错。” 大家答应了,纷纷拿出酒盏,弘法抱起坛子,往酒盏里倒酒,再三小心,还是溅出不少,那酒盏装满了酒,香气弥散开来,整个会馆都被酒香充满。 加勒拿出了牛肉干,还有一些干葡萄,放在桌上。 水壶里汩汩作响,水已经烧开了,但是木柴仍在燃烧,大家一边喝酒,一边吃肉,一边烤火,其乐融融。 天一说:“弘法,给骆驼饮水了吗?” “饮了。”弘法说。 “喂草料了吗?” “没有。” “快去,骆驼是反刍的,走了很远的路,应该吃点东西了。我们不能专顾自己啊!”天一说。--1583+dxiuebqg+223--> ... 一秒记住【搜狗】,精彩随时阅读,。搜狗高速首发部族最新章节,本章节是第221章 皇家,地址为,如果你觉的本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第222章 城堡 弘法答应了一声,起身去到院子里,看看院子里除了有一口井外,左边是拴马、骆驼的木柱和石槽,右边是停车的地方,有一些车轮子已经损坏,奇怪了,这里是沙漠,这些车是怎样在沙漠地行走的呢? 弘法来不及细想,他的目标是草料,可是,到哪里去找呢?他刚才喝了酒,酒劲儿上来,酒壮人胆,向前直走,拐弯,看到有一个后院,在院墙旁边,堆码了一堆草。 弘法喜出望外,走近一看,竟然有不少的沙蒿,干的,这些东西,是骆驼最喜欢吃的东东了,这家主人可真有意思,特别给弘法准备了好东西。也难怪,沙蒿是骆驼的美食,一般的骡马牛都不喜欢吃,看来这里以前的骆驼不多,多的还是牛羊马或者骡子驴子。 弘法开动了脑筋,想到了这些问题,不过,要是换了加勒,估计他也会高兴的,不过,加勒有可能不认识沙蒿。 为什么弘法认识沙蒿?这要归功给天一道长。他跟着天一道长到边塞一户人家做法事,看到了骆驼,但是只是看看,没有骑过,很想骑一骑,又怕师父说,就忍住了,看到骆驼正在吃一种草,很难闻,但是骆驼吃得津津有味。 他好奇,就忍不住问师父,天一没有回答,那家主人连忙回答了,说是沙蒿,弘法就默默记在了心里,要说记《道德经》,打死他都记不住,可是遇到这些东西,一记就记住了。 弘法认识沙蒿,知道这是骆驼的最爱,就去准备抱了去喂骆驼,走到跟前,发现竟然有不少的鸟毛,奇怪,这种沙蒿有一种怪味,难道鸟们没有鼻子,闻了没感觉?难道鸟儿反而喜欢在这个地方做窝? 弘法喝了酒,胆子比平时大许多,他手伸进了沙蒿,突然,扑棱棱,一群鸟从里面飞出来,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没有来得及看,那些鸟已经飞向天空,渐渐地变成了黑点,动作之快,令人惊叹。 弘法抱起了沙蒿,然后返回,到前院的石槽前,将沙蒿放在骆驼跟前。那些骆驼见了沙蒿,眼睛格外明亮,像是见到了亲妈,本来是卧着的,见了沙蒿立马起来,嘴巴吐出白沫,噗噗的,好像在说着什么,埋怨着什么,这其实是让弘法感到很不好意思,为什么给它们喝水而不给吃东西呢?喝水喝得饱吗?喝,喝,喝你妹啊! 骆驼是大个子,不会说话,可不代表没有喜好和厌恶的东西,像沙蒿这样的东西,就是它们想要的,于是争先恐后地来吃,吓得弘法倒退几步,看看那骆驼大嚼特嚼,弘法才意识到自己还没吃完,于是回头就走。 骆驼们围在石槽前,开始昂首挺胸地吃沙蒿,弘法回到天一面前,坐在桌前,天一问:“骆驼都喂了?” “喂了。”弘法说。 “喂了些什么?”天一继续追问。 “喂了一些沙蒿。”弘法说。 “嗯,骆驼爱吃这个,真没想到,这个沙漠中的城堡里竟然还有沙蒿,看来,这里以前有过骆驼客。只有骆驼才喜欢吃这个。”天一说。 大家听了这话,顿时对以前这里的情形进行畅想起来,真没想到,这里曾是一个热闹场所,要说沙蒿,只有少量的骆驼经过这里,要是多的话,可能沙蒿早就吃完了。 天一说:“徒儿,你辛苦了,喝点酒,吃点肉吧。” 弘法使劲儿点点头,刚好吃了一半,继续吃。大家都很兴奋,特别是喝了酒之后,更是这样。这些酒,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真是香醇!喝了之后,不知不觉就有些晕晕乎乎的,当然,每人都还有所控制。这些酒,一次肯定喝不完,剩下的,又带不走,这可怎么办才好? 弘法吃完,大家也就浑身燥热,于是找来另外的桌子,并排放在一起,然后再找来一些干草,上面铺着毡布,一张大床算是做好了。 弘法早就烧好了水,然后开始洗漱,因为有了水,大家也就大手大脚,刚好格桑不在,大家开始用热水洗澡,懒一些的只是洗脸洗脚,不洗澡。弘法不想洗,他还牵挂着骆驼,因为刚才那些沙蒿不够四峰骆驼吃的,于是就再去抱一些过来,给骆驼吃。 加勒问:“看得出来,刚才你很害怕的样子,遇到了啥没有?” 弘法说:“没有啥,就是鸟特别多,连沙蒿里面都有。” 加勒一听来了劲儿,连忙问:“是真的吗?” “是真的,不信你跟我去看看。”弘法说。 加勒见他那样,连忙说:“我怎么不信,你说这鸟长得啥样?” “没看清,我去抱沙蒿喂骆驼的时候,突然飞出来的,吓我一大跳呢。”弘法说到这,心有余悸,不过,他稍微喝了点酒,不怕,但是,事后再想想,还是有点怕。 他赶紧跑了,先去看看那些骆驼,然后到了后院,再去抱一下沙蒿回来。 加勒心想大家都吃了,自己也洗了澡,看来,老弟的饭也要有个着落才好,不能让自己成为一个被人瞧不起人,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其实是最要不得的。 加勒想到这里,也就尾随着弘法而来,他想,有鸟就有窝,有窝就有蛋,今天应该找得到鸟蛋。这里的鸟蛋比较多,对金乌来说,是相当大的福气,只是鸟蛋太多,不知道吃什么好,真是大伤脑筋。 要知道低处也有鸟蛋,上次何必要到高楼去偷鸟蛋呢?还惹了一身祸,不把那只大蝙蝠打死,恐怕就会受到打蝙蝠的攻击。 要知道不是所有鸟都愿意住在高处的,住在高处,是因为要躲避人,偌大的城堡里面,竟然没有一个人,那么,鸟的天敌就少了,几乎没有,要是有,也只是蛇,可是,蛇在冬天是不出来的,只有到了惊蛰之后,才略有松动,还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更多。 这个季节也有鸟蛋,鸟正是利用这个机会,大量地繁殖,要不然,以后等蛇都出洞了,鸟们就遭殃了,不是鸟,就是蛋,那蛋也是鸟的儿女,咋说,都有点不忍心,可是一物降一物,没有任何的办法。要是鸟没有天敌,恐怕这座城堡就叫鸟城了。 要是没有鸟,只有蛇,恐怕这座城就叫蛇城,但是,很多蛇都不愿呆在城里。因城里没吃的,老鼠也就没办法生存,老鼠无法生存,蛇也就没有老鼠吃,也就没办法给蛇提供食物。这是相辅相成的,加勒这样想着,看看弘法还在那忙碌。--1583+dxiuebqg+224--> ------------ 第223章 鸟窝 于是上前问:“弘法,快告诉我,哪里有鸟窝?我的老弟还没吃饭呢,刚才喝了酒,就把这事给忘了。” 弘法被叫停,回头说:“是这样的,你跟我来吧。”他说完就走,加勒连忙趔趄着跟上,看来喝了百年陈酿,大家都有些激动。 到了沙蒿堆前,听见里面有叽叽喳喳的声音,看来,里面有鸟窝,鸟窝里不仅有鸟蛋,还有雏鸟,金乌不吃雏鸟,只吃蛋。吃雏鸟等于杀生,谋害性命,违反了父亲的教导,吃鸟蛋,就好一点,因鸟蛋还不是鸟,还没成型。 加勒知道了鸟窝所在的位置,没有马上采取行动,等了等,看到弘法吃力地抱沙蒿。加勒说:“你站一边去,我看你喝了酒,找不到北了吧。” 弘法一听,有了希望,马上坐在地上,说:“你算说对了,没错,我现在浑身都发软,实在没办法,干不动活儿了。” 加勒要找鸟窝和鸟蛋,反正要清理这些沙蒿的,他说:“你走开,我来帮你。” 加勒说着,然后找来一根绳子,巧得很,竟然在屋檐下挂了一捆长绳子,他找来一根树杈,将树杈绑在绳子上,然后对金乌说:“去,帮帮忙,变个钻地穿山甲,将绳子穿过那些沙蒿。” 金乌知道了加勒的心意,他是想要弄走沙蒿,然后找出鸟蛋给他吃,他当然高兴,十分乐意去干这事。 说的时候,金乌就变了一只穿山甲,将木钩子衔在嘴里,向沙蒿前进。然后钻进了沙蒿,接着,三下五去二,就将沙蒿捆了个结实,加勒将穿山甲回来,加勒说:“把钩子给我。” 金乌照办,木钩子交给了加勒,加勒将钩子往绳子的一端一套一扣,然后收紧,那一捆沙蒿竟然成了一个正方体,规规矩矩的。加勒稍微一用劲儿,将沙蒿大方块举起来,对弘法说:“放哪儿?” 弘法已经看得目瞪口呆,酒都变成汗水吓出来了。加勒问:“弘法,放哪儿?你怎么了?” 加勒再次喊了一声,见弘法没反应,又追问道:“弘法,弘法,你咋了?你不会让我老是举着这沙蒿玩吧?” 喊了几声后,弘法才明白过来,如梦方醒,他说:“好吧,好吧,放到前院骆驼的石槽处。” 加勒答应了一声,举着大方块,朝前院走去,然后将大方块放下,骆驼们一见这个家伙来了,吓得直往墙角躲藏。 但是,当加勒把沙蒿方块放下了,松开了绳子,骆驼们才发现是美食来了,看到的又是老朋友,刚才是没看到,消除了恐惧,这才放松,开心起来。刚才弘法送来的沙蒿已经彻底消灭干净了,正惆怅呢,操心下一顿美食在哪里,正巧,瞌睡遇到了枕头。 加勒说:“伙计们,好好吃,这是最后的美食了。就想百年陈酿,吃完就没了,可要珍惜哦,别浪费了。” 骆驼们噗噗噗地吐泡泡,加勒没心思看,照顾了骆驼,还想到老弟,刚才的大功臣,赶紧跑回来,看见弘法又坐在了地上,这次还有进步,坐在了旁边的青石上。 加勒对弘法说:“你回去吧,天一道长的床已经铺好了吧,你也回去休息,明天还要赶路,或者干别的。” 弘法点点头,趔趄着走了,他的酒量可见一斑,弘法问:“要不要紧?” “不要紧,你去忙吧,我没事。”弘法说着,差点摔倒,然后扶着院墙,然后顺着房屋的墙壁回到了会馆一楼大厅。 加勒见他走了,对金乌说:“老弟,出来吧,找鸟蛋。” 那金乌巴不得他这样说,立马现了原形,出来帮着加勒找,帮别人找其实就是帮自己找,没有绝对分离的关系,两个人都是相互配搭的,要不然,很难成功,起码也要费一些周折。 谁知道金乌这次现出原形后,竟然长得比城中最高的城楼还要高,加勒只看到他的脚脖子,连小腿都看不全,加勒说:“算了,你还是变成鸟吧,我可不喜欢你这样。就是吃鸟蛋,也要注意吃相吧,你长那么高,在空中吃鸟蛋,不是让别人抓住把柄,好告你状吗?” 金乌一听,的确有理,真是的,很多邪恶的天使,早晚在盯着我看,还是老哥细心,在为我着想。于是他立马变成了一只渡鸦,停在了加勒的肩膀上,加勒说:“这才像话,渡鸦到处都有,不怕别人说啥。你眼睛好,帮忙瞅瞅,我喝了酒,眼睛昏花,看东西都是重的。” 金乌说:“没问题。” 这对金乌有好处,当然愿意去做。他张开嘴说:“哇,哇,大哥,大哥,那里,在那里有哇,有哇。” 金乌说话怎么是这个味儿呢? 加勒想笑,但又担心下次金乌会变成巨人,和巨人说话都觉得累。于是憋住不笑,连忙问:“好吧,我相信你,走,去吧。” 加勒向前,渡鸦飞起来,在加勒飞跑的时候,渡鸦想站在加勒的肩膀上非常难,与其站立不稳,不如起来飞翔,依赖别人,是非常吃力的,倒不如自己用力,反而会得到不少的自由。 他飞起来,夜色也暗下来,加勒看到前方有不少鸟窝,在没有弄完的沙蒿中间搭建,窝里有一些细草,还有一些羽毛,鸟蛋有的已经孵出了雏鸟,有的只剩下了鸟蛋,刚才加勒捆绑了沙蒿,还有穿山甲的穿针引线,早已惊飞了那些鸟妈妈们,雏鸟没有飞走,在窝里叽叽喳喳地叫,有的张开口,露出黄色的大嘴巴。 渡鸦飞来,小鸟以为是妈妈回来喂食,叫得更加厉害!但是,加勒对那些雏鸟不感兴趣,赶紧找鸟蛋。借着黄昏的余光,看到了鸟蛋,个个泛出青色的白光。 加勒喜出望外,他赶紧上前,十分顺利地拿到了蛋。渡鸦高兴地呱呱直叫,金乌说:“好啊,好啊,太好啦。” 加勒说:”走,快走。“ 加勒说着,拿了蛋转身就走,渡鸦跟着飞,撵了上去。加勒很清楚,在这座城堡里,是鸟的天堂,到了鸟的老巢,你拿了人家的蛋,让人家断子绝孙,这仇不能不报,是可忍孰不可忍,在这里停留越久,就越存在问题。 加勒不是怕鸟,真是怕个鸟?他是担心那些鸟不依不饶,有了报仇的心,就像精卫那样,就有将东海填平的志气,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能躲则躲,不要硬着头皮上,免得得不偿失。--1583+dxiuebqg+225--> ------------ 第224章 恐怖 加勒取了鸟蛋,只取两枚,金乌只要这些,贪多嚼不烂,何必要去贪?他只需要满足肚子的需要,拿多了也是浪费,吃不了,也是浪费,要知道,每一枚蛋,都是一只鸟,没有了鸟,这个城堡会更孤寂,安静得很,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那是多么恐怖的事啊! 取了鸟蛋,渡鸦高兴极了,呱呱直叫,听起来,有一种不祥之兆,加勒不怕,他不信邪,他只信他的神,没有谁能剥夺他对神的爱,也无法隔绝他和神的爱,有爱,就有希望,有明天,就不会被眼前的困境所搅扰,更重要的,现在的环境还不错。 渡鸦的叫声让加勒不安,他说:“老弟,不就是两枚蛋吗?你要注意,不要声张,肉煮烂了,还在锅里,你怕什么。现在蛋在我这儿,还担心鸟抢回去吗?告诉你吧,再聪明的鸟,想要抓住光滑的鸟蛋,恐怕有些难。” 渡鸦呱呱两声,加勒非常恼火,说:“金乌,你再叫,我把你扔进滚水里煮熟了吃。” 这一下,渡鸦不敢叫了,乖乖地站在了加勒的肩膀上,加勒往房间里走,他站不稳,伸出翅膀来,扑打两下保持平衡。 进了屋,发现弘法已经摆成大字型睡着了,他不胜酒力,沾酒就醉,不知道刚才他是怎样回到桌子上的。 加勒没有进屋,他说:“好吧,你先吃吧,吃了之后,我们进去睡觉。” 渡鸦刚想回答,加勒手快,将乌鸦嘴捏住,渡鸦发不出声音来,急得挣扎,摇头摆尾的,加勒说:“好吧,你别动,你别说话好吗?不说话,我就给你吃。” 渡鸦点点头,加勒将一枚鸟蛋放在手心,渡鸦一伸脖子,嘴巴一张,将蛋吞了肚子,只听得咕咚一声,蛋没了,连壳都没了。接着,加勒又举起一枚蛋,和前面那枚蛋的命运一样,一会儿时间就香消玉殒。 兄弟俩吃饱喝足,加勒去看看萧生殿下,萧生喝了酒,谨遵师命,喝了一点,不像从前,喝酒都是比较多的,这次不同,他有使命在身。在这座沙漠中的小城里,一切都得小心,不能马虎。 加勒喝酒也没问题,当初有点晕乎,马上就恢复正常,如果想喝,所有的酒都不在话下,如果喝多了,那么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了,也行,这座小城,就会被夷为平地。 加勒走到萧生面前,萧生没有睡,在修炼,这是每天入睡前的必修课,不这样,就无法入睡。 加勒轻轻走到萧生面前,虽说是轻轻的,可是,脚步声还是挺大,地面有灰,被弘法在先前的时候洒了水,比较湿润,有一股土腥味,但还是比较整洁。墙上挂着的物件上也布满了灰尘,不过,这些灰尘没有办法清理,也不打算长期在这里住,也就没有考虑打扫打扫。 表面上比较干燥,室内还是比较温暖,加上刚才烧水,将整幢房子都烤热了,比在旷野和荒漠上,自然要舒服得多。 “殿下,有什么需要吗?”加勒轻声问,生怕惊扰了天一。此时,弘法已经鼾声震天响了,甚至墙上和房梁上的灰尘都被震落下来。 “不需要了,你也该歇息,这个地方还好,没有什么妖气,不过,气是会流动的。在这个时候,更要提高警惕,你先睡,到了后半夜,你再起来值守。”萧生命令道。 “好的,那我先睡了。”说完,加勒上了桌子,倒头便睡,没过多久,很快进入梦乡。他的兄弟金乌,听着他的鼾声,就像催眠曲,不想睡的他,也被这有规律的声音弄得想睡了。 天一和萧生也睡着了,加勒起来值守,弘法今晚算是好好地睡一觉,如果让他每天都这么沉睡,他当然高兴了。 加勒值守,金乌当然也陪着,金乌一年到头都不睡都行,金乌到人间来,不是像有些天使一样行恶的,而是来查考民间苦情,为民谋福的。不过,有些坏天使不依不饶,要跟他作对,要知道很多天使都嫉妒他又怕他,但是,在暗地里都高一些小动作,这些都被金乌的父亲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只不过现在是任凭他们这样行,以后再算总账。 金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是四面楚歌,不是在城堡中才有攻击的,在地上的任何地方,都会遇到一些让人恶心的天使,就像幽灵一样挥之不去,无法逃避,虽不致危险,可是也让人心烦意乱。 金乌不睡觉,也很无聊,上半夜加勒睡了,他没有人说话,也很沉闷,现在有了说话的伴了,真是太好了!加勒也很开心,后半夜难熬,正是睡觉香甜的时刻,早点睡也不见得好,晚点起床也不好,最佳的睡眠时间就在后半夜。 没有人说话,一个人守夜,非常枯燥麻烦,有了金乌,情况就好得多。加勒见萧生和天一都已经入睡,就悄悄地问金乌:“殿下说这里没有妖气,将来有气会过来,那是什么气啊?” 金乌说:“我喜欢变成渡鸦,不想变成羽毛,你又嫌弃我的嗓门大,不好听,现在怎么办?我是变还是不变?” “算了,你一变,说话就不受控制,还是保持现状为妙。在我手上老老实实地呆着吧,不要乱说话。”加勒说。 “那我告诉你有什么气啊!其实就是邪气,自古正邪不两立,白天属于正气,晚上属于邪气,白天属于阳气,晚上属于阴气,两种气,总在运动中,就像雨天晴天一样。”金乌说。 “哦,原来很有道理,那么,我们值守,那鸟儿都睡了,哪里有气过来?即便有,也看不到啊!”加勒说。 “看是看不到,可是要凭感觉。如果你看得到,那么天一道长和萧生就都不用潜心修炼、研究道法了。这里面有玄机,要靠悟性去悟,一般人是达不到那个等级的。”金乌说。 他这样一提醒,加勒才明白,原来有看不见的,看得见的不见得是真理,看不见的不见得不存在,看不见的不见得是谬论,看得见的不一定不骗人。很多事情,都不是一下子就是这样的,背后总有一双手在推动着它前进,或者推动人,或者推动事。 这时候,远方已经传来了鸟叫声,看来,黎明要来到了。这些鸟不像公鸡,要叫好几遍,只要鸟一叫,白天就要来到。--1583+dxiuebqg+226--> ------------ 第225章 黑暗 鸟儿一叫,东方的启明星开始亮了,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就是启明星大放异彩的时刻。 加勒在守夜,觉得眼睛发沉,越到黎明,越是瞌睡,这段黑暗的日子,真想闭着眼睛、枕着双手、仰望房梁再睡片刻,突然,他被房梁上的东西惊醒了,他看到一个影子闪过。 加勒以为是做梦,他悄悄问金乌:“有人。你看到了吗?” “什么?”金乌问。 “有人!”加勒说。 “我早就知道了,我昨天飞的时候,就看到有人在跟踪我们。估计还没走。”金乌说。 “怎么不早说?”加勒问。 “你捏住了我的嘴巴,我怎么说?”金乌很是委屈。 加勒突然想起昨天他嫌金乌变成的渡鸦呱噪得烦人,就捏住了他的嘴巴,真是,如果让他说,说不定就知道了,可以提前做好准备。他问:“不好意思,老弟,昨晚不该捏你的嘴巴的。” “算了,别提了。这个人,早就跟上来,也难怪,这人是独行怪人,不知道是谁的手下,功夫还不错,只是跟错了人。”金乌说。 说归说,加勒还是想把那个人给抓住,然后好向萧生报告这个值守是有结果的,不至于说自己没用,实际上萧生从来不说他没用,是他自己多虑了。 加勒说:“很想知道是谁干的,我们去把他抓住怎么样?” “这样不好,你想想看,我们去抓他,没有找到他,他回来,反而害了殿下,岂不犯了更大的错误?”金乌说。 加勒听他这么一说,还真考虑得周到,没错,是这样的,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藏一个人,的确不容易找到,要想找到,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最好的办法是守株待兔,以静制动,这无影人肯定要跟着他们,他在暗处,他们在明处,不容易发现,还没行动,无影人就知道了他的动作,早就会做好准备,让他无功而返。 计划很美好,执行有麻烦。无影人来无影去无踪,要想捉住他,还是有些麻烦。 天空有红霞,透过破损的窗户,看到前院子里充满了朝霞,非常漂亮,骆驼还在反刍,嘴角有白沫,看上去有点恶心,不过,骆驼没意见,他们吃着多年前留存下来的沙蒿,在仔细回味着沙漠的风情。 加勒打开了炉子,添了一些木柴,又起身到院子里打水,将一个铜做的桶丢进水井,听到咚一声响,井口的辘轳还没朽坏,可能是胡杨木做成的,非常结实,缠着绳子,叽里咕噜地转了几圈,绳子没有转完,听到一声响之后,那辘轳停止了转动,摇把上下晃荡了几下,就停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辘轳又转了一下,幅度不大,摇把也晃动了,加勒知道铜桶里装满了水,这时候,加勒开始摇动摇把,那辘轳开始转动,力气不算啥,去了还会回来,弄一桶水上来,对加勒来说,非常容易。 金乌看到加勒干得这么起劲儿,就说:“打水不是你的强项,你打得还可以,可是毕竟还是出了力气。如果是我,就不这么干。” 加勒面不改色心不跳,说:“这没什么,我告诉你,别说这一桶水,就是十桶水,百桶水,也不在话下。”他好像悟出了点什么,连忙问:“你刚才说什么来着,你说,你不这么干,你想怎么干?” “我想这么干。只是担心大哥不让我这么干。”金乌说。 “你先说说看,我还要烧水,快点说,我要把水倒进锅里烧开。”加勒说。 想不到力敌万军的加勒竟然还要烧柴烧水!看来,猛将绣花,粗中有细啊!他再三再四催促着金乌,金乌看躲不过,就说:“你先答应我,不责怪我,我能做到,只是怕有损失。只要你不埋怨我,我就做给大哥你看。” “行,我不怪你,说吧。”加勒催促道。 “我想把井倒过来,不就可以有水了吗?”金乌说。 “你太搞笑了吧,把井倒过来,岂不是要水淹全城?你还想出去吗?”加勒很不以为然。 金乌被加勒说了一顿,只好默不作声,不想再说话,刚才还说不埋怨,现在又出尔反尔,看来还是不相信。 加勒见金乌不说话,认为自己说得有理,就提着青铜桶进了屋,将桶里的水哗哗地倒进锅里,一看,还不够,于是又出去打水。 金乌着急,就说:“这多浪费时间啊,我们该去找点吃的,你看,太阳都出来了,要想弄鸟蛋,得抓紧时间,现在雌鸟都外出找虫子了,要不怎么会有人说,早起的鸟儿有食吃呢。趁雌鸟外出,可以赶紧弄鸟蛋。迟了就不行了。” “你知道其一,不知道其二,我告诉你,鸟早起了有食吃,虫子早起了不见得是好事,你想想,早起的虫子和早起的鸟儿哪个更悲催和凄惨,很显然,一个吃,一个被吃,肯定有差别。”加勒说这话,还是很有水平的,谁说他四肢发达、脑袋简单呢,其实,说这话的,才是头脑简单呢。 金乌说不过加勒,只是催加勒,加勒也想见识见识他怎样把井给倒过来,就说:“行,我改变主意了。你来,倒过来我看看。我说好了,你赶紧恢复原来的样子,我只想要一桶水,你不要给我一井的水。明白吗?” “行,打完了水,我们去找鸟蛋吧。”金乌附加了条件,看来没有白白看戏的道理。 加勒说出去了这话,当然也是没办法的。他说:“好啊,我答应你,只要把灌满这桶水,不用辘轳和井绳,等把水倒进锅里,添一把柴,然后我就带你去找鸟蛋,你看这个交易怎么样?” “成交!”金乌说,高兴极了。 “你需要什么?只管吩咐,我尽量满足你。”加勒看金乌好像无精打采的样子,就说了这话。 “我啥都不需要,你走开,只把桶放在这里就行。”金乌让加勒闪开,只见金乌变成了巨人,他将手伸进井旁的土地,一直伸,一直伸入,结果这口井竟然被金乌抱着转了过来,就像小孩子在玩的转转坛坛罐罐的游戏。金乌就像小孩子一样把坛子颠倒过来,将井里的水给倒出来,桶一装满,金乌就将井倒转回去,除了院子里留下了一些新鲜的土壤之外,其他都是原来的样子,没有任何变化。--1583+dxiuebqg+227--> ------------ 第226章 力量 金乌将井翻转了去,恢复到原来的样子,院子里掉落了一些新鲜的土疙瘩外,基本上是啥都没动,还是老样子。加勒看了,目瞪口呆,想不到金乌竟然有这本事,他是巨人,可是,经常被加勒吆喝惯了,潜力和积极性竟然被尘封多日了。 弄得金乌到最后,直晓得吃鸟蛋,依附在加勒的手上,弄得很没信心,实际上自从金乌到了加勒是手上,作为玉指环,其实已经奉献了很多。加勒以前是很笨的,没有手艺,只有到处讨饭吃的命,自从遇到了金乌,人生的命运就截然不同了。 加勒惊讶之余,突然想起来自己的承诺,于是提着青铜桶向屋内走去,边走边回头,一看巨人没了,还是那一只渡鸦,飞过来,加勒在往锅里倒水的时候,渡鸦落在加勒的肩膀上,这时候大家都已经起床,渡鸦还是不敢叫,怕别人讨厌他。 再说,中原国的人比较迷信,认为渡鸦一叫,肯定是凶兆,喜鹊一来,必有客来,嘉宾就在路上,说到就到。 渡鸦不叫,加勒有些慌了,此时无声胜有声,他对萧生说:“殿下,我出去一会儿,马上回来,有事报告。” 萧生说:“去吧,我不要你服侍,自己动手,越来越强,啥事都靠别人,到最后,自己啥都不能干。要当大王,必须要会照顾自己,才会照顾我的人民。连自己的都照顾不好,还怎么去照顾别人?” 加勒很清楚,弯刀族和中原国有世仇,总是打来打去的,没完没了,结果到了大郎的时代,两国不仅不打仗,就是饥荒闹得再大,两国还是互不侵犯,友好往来,虽然两个国家朝廷的元老都担心得很,最终还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萧生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当然不会再被仇敌惦记和仇杀,对人格外温顺,已经完全不像过去的野蛮、铁血和暴力了。不是说他骨子里没有了勇气,而是更加文明、谨慎和理智。 加勒得到萧生的许可,高兴坏了,赶紧往外跑,渡鸦从加勒肩膀上跳了下来,跟着一起往屋外飞,到了屋外,才开始呱呱地叫。他一叫不要紧,还没到后院,就有数不清的鸟飞来,朝加勒身上乱撞乱飞,铺天盖地,用翅膀拍打、用爪子抓加勒,就像冰雹一样,噼里啪啦地乱打。 加勒没想到会遇到这个,这简直是偷袭,可能鸟们刚才已经开过会了,决定实施报复行动,现在算是认准了仇敌加勒,帮凶就是那个黑不溜秋、叫声万分难听的渡鸦,这两个家伙成了鸟们的天敌,一股脑地朝他俩进攻起来。 加勒一见,这还了得?偷蛋不成,反被报复,他边跑边喊:“老弟,快,钻到竹筐底下。” 加勒眼尖,看到墙角有一个竹筐,就招呼金乌,金乌很懂事,果然钻了进去,加勒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了进去,这时候,鸟儿们无法进攻,躲在竹筐内的兄弟俩,只能暂时委屈一下了。 鸟儿们见仇敌已经吓得躲起来,非常开心,大叫着,叽叽喳喳地飞走了。看来,有些鸟是来帮忙打架的,打完了,或者打胜了,就凯旋而归。加勒懂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他和金乌走到了竹筐里,相对来说,就是比较好的选择了,最起码没有发生流血冲突,免得到时候萧生殿下责怪。 要是按照加勒的脾气,他完全可以让那些鸟变成肉雨,被加勒的弹石神功击中,非死即伤,一般来说,死的概率最大,好在死的是鸟,要是死的是人,那么,加勒就要难过好几个月。他只是自卫,没有想到,这种自卫反而击溃了鸟儿们进攻。看来,飞行中的鸟儿根本没有凤凰,没有鸟们的头,完全是一种自发的组织,因此缺少了主观能动性,也没有个章法。 加勒不伤害鸟类,这些家伙,是金乌的衣食父母,他不能害了它们,所以他钻进了竹筐,顾不得羞,也不晓得耻,因此加勒也当了一回狗熊。 外面没了动静,加勒想从竹筐里出来,刚一露头,只听得“啪啪”两声,竹筐上响了两声,吓得加勒赶紧钻进了筐子,渡鸦也吓得往加勒的胯下钻,真是好大一只黑鸟! 过了一会儿,外面又没了动静,加勒探出头来,没事,然后全部身子都出来,渡鸦也走了出来,呱呱地叫:“大哥,呱呱,大哥,呱呱。” “说话啊!”加勒问。 “大哥,你看,鸟屎!”渡鸦飞起来,落到了竹筐上面。 加勒一看,可不是,幸亏出来得晚,要是早一点,岂不是要被鸟屎砸中,听阿妈说,被鸟屎砸中,可不好,说是要倒霉的,谁知道呢,到底是真还是假,这个也不好说。 虚惊一场,鸟蛋没找到,倒惹来一群鸟,好在哥俩都聪明,躲过了一劫,开始找鸟蛋了,萧生殿下可能洗漱已经完了,要去照顾他,开始做饭吃。 他心里着急,马上就开始找鸟蛋,在昨天的沙蒿里面,应该还有剩下的鸟蛋。于是就去找,找来找去,竟然没找到一个,难道有人在作祟吗? 加勒突然想起来,昨晚房梁上出现的人影,到底是谁?难道是他?要将鸟蛋弄走,饿死金乌不成? 金乌呱呱叫着,加勒说:“别叫,让我想想,可能有人要害我们。” “呱呱,我知道。”金乌说。 “那么,我们怎么办?”加勒问。 “很好办。” “怎么办,别说好办。我知道你能把井倒过来打水,这点问题应该难不倒你。”加勒说。 “城里还有一座高楼,在那座高楼上,有鸟窝,无影人肯定上不去。”金乌说。 “为什么?”加勒问。 “那楼梯已经老化,一走就响,再好的轻功,也不能上,呱呱,即便上了之后,也不行,那鸟不是吃素的,肯定有防范。等他一上来,鸟就会攻击他,誓死保卫它下的蛋。”金乌说。 “嗯,听起来有道理。”加勒说。 “有道理,我们就走吧,快去快回,还要回来照顾萧生殿下呢。”金乌说。 “你倒知道心疼萧生殿下,好吧,走,可是我们怎样去呢?”加勒问。 金屋很不耐烦,说:“平时很聪明的人怎么也犯糊涂,飞过去啊!还指望爬楼梯吗?” 加勒苦笑,没想到金乌为了吃,竟然说话没大没小的了。懒得和他计较,没有完美的人,就连天使也有犯错误的时候。--1583+dxiuebqg+228--> ------------ 第227章 大陆 金乌催促加勒,因为这鸟蛋就是一种生命的保证,如果没有,金乌就不能活。金乌又不是他爸爸,是力量的来源,不吃不喝,能量无穷,就连大陆在他爸爸那里,大陆好比是大厦里的一粒盐。要想举起一片海洋中的大陆,就像手指上粘了一粒盐。 加勒说:“快,来吧。” 渡鸦飞到加勒的肩膀上,歪了歪,没站稳,翅膀伸展了,扑打两下,加勒说:“老弟,快啊,你在玩杂技啊!” 金乌没有理会他,马上滚到加勒的背上,长了翅膀,加勒飞起来,朝高楼飞去。上次来过,加勒对高楼非常熟悉,就在高楼停下,站稳了,奇怪,里面没有大鸟,这正合加勒的心意,没有大鸟,就要赶紧行动,这个地方不宜久留。 这个地方是高楼中最高的部分,里面当然不是什么鸟都能来的,是这个鸟的王国里的国王才能居住在这里,就像大家的皇上,住在皇宫里一样,而皇宫是整座城里最好的地方,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样,概莫能外。鸟类的社会也是这样。 加勒往前飞,越飞越高,高过了塔楼的尖,这种建筑风格,不像是中原国的,中原国的建筑比较中正,两边都差不多,城堡的建筑风格有点像一根木柱子,看起来突兀,像是旗杆,也难怪,在广袤无边的沙漠之上,树立一根旗杆,也很威风。 加勒轻轻飞到天窗旁边,这天窗是朝着东方开的,非常奇怪,难道这城堡里的人都是中原国的吗?为什么窗户不朝着其他地方开?加勒看到了那鸟窝,鸟窝里有多少蛋,加勒很清楚,上几次拿的蛋,都不是一个鸟窝里的,都是随便拿的,总之,不让鸟窝空着。 很多人喜欢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结果篮子不小心倾倒,整个鸡蛋全部玩完,全部报销。如果将鸡蛋分别装在数个篮子里,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加勒很聪明,到不同的鸟窝里拿鸟蛋,每个鸟窝里总留有一两个,让雌鸟不至于马上发现,还有的鸟,是雄鸟孵蛋,雌鸟在外寻找食物,这样也行,分工明确,不会闹别扭。 加勒飞进去,拿了两枚鸟蛋,马上飞走,这一次很顺利,竟然没有发现有袭击。 加勒迅速沿着屋脊往回飞,这些屋脊保存良好,竟然破损得很少,风沙到了这里,就突然转回,像是遇到了强劲的空气流,或者是巨大的风,风转回去,裹挟着沙尘,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整座城,没有被黄沙埋没,可能和这强劲的风有关。 只有飞在空中,才发现远处的风景,发现黄沙的造型充满了诱惑,原来是少女丰满的**,凸凹有致,看起来十分性感。 远方是茫茫沙漠,黄色的沙漠连接着远处的蓝天。大风将云彩刮跑了,留下了湛蓝的天空,非常明净。 加勒回到会馆,萧生笑着问:“加勒,怎么这么快!你的事办完了吗?” “办完了。”加勒笑着说,“差点被鸟粪砸中了,嘿嘿。” “你又去偷鸟蛋了吧?”弘法跳起来问,笑嘻嘻地,不知道他昨晚梦见啥了,嘴角竟然还有口水的痕迹。 “哪里,我是带着我兄弟吃饭去了。”加勒说,不肯承认,在弘法面前,不必要承认,免得到时候弘法乱说一气。 “还说没有,你看身上都有鸟毛了,还不承认?!” 弘法眼睛挺管用的,马上跳过来,把加勒胸前的羽毛摘了下来,问:“看看这是啥?这不是鸟毛是啥?” 他举起了羽毛给大家看,正要看的时候,突然,那羽毛竟然少了起来,发出一股臭味,弘法当时脸都吓绿了,呆在那里,动也不敢动,加勒也觉得奇怪。 萧生看看弘法的手,弘法的手还是举着,僵化了,呆立在原处,萧生走到弘法面前,拿手在他面前晃了晃,问:“弘法,弘法,你怎么了?” 弘法还是不动,天一微微一笑,用拂尘在原地一挥舞,那弘法才缓过神来,长舒一口气,说:“哎呀妈呀!这是什么东东,竟然敢烧我?” “还不清楚,反正,这座城堡有些诡异,不是鸟的天堂,还是蝙蝠的福地,大家都要小心,今天就离开这里,不要在这里再逗留了。昨天看,这里还是阳气很盛的,今天就发现了问题。”天一说。 “谢谢师父提醒,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可是大家都清楚,羽毛很容易烧着,大家都看到了,我刚才离火堆并不远,是不是火星跳了上来,烧着了羽毛呢?”弘法还是不相信城堡里有鬼,不过,即便有鬼,有可能是人在装鬼。 他一说完,加勒扭过头去,懒得理他了,萧生说:“加勒你还没吃饭吧,我很清楚,你刚才是去照顾金乌去了,自己还没顾得吃。我来做饭给你吃怎么样?” “哎呀,殿下,不要这样,是我照顾你才对,怎么能反过来呢?”加勒觉得很不好意思。 萧生不理会,给大家倒了水,然后将牛肉干放到锅里煮,再把饼子放在盘子里,这个会馆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真的很不错。 萧生以服务别人为乐,这倒让加勒感到不好意思,越是位置高的人,越是谦卑,因为位置越高,越能体会到上苍的美意,还有位卑的人,非常卑微的人,也能体会到上苍的怜恤,唯独是中间人,比较麻烦,上不上,下不下,有点像卡子卡在那里,动弹不得。 萧生很乐意为大家服务,弘法算是得意得很,尾巴翘上了天,这下可好,从昨晚到后院抱沙蒿,到今天早晨手上的羽毛被火烧,他干的活儿都被人家给干了,包括打水、值守、做饭等等,都是别人在做,他在闲着。晚上睡觉,早上吃饭。 理由就是昨晚不胜酒力,喝多了酒,想来想去,还是懒一些才好,谁都不想勤快,想勤快的,一般都是爱心太大的,不想勤快的,是爱心较小的,总是很自闭,担心将来会遇到一些麻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来行事为人。 萧生很清楚弘法又馋又懒,能够容忍,一是弘法还小,有可塑性,有成长的空间,二是弘法的弱点都不掩藏,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说明他比较单纯,三是弘法其实对人忠心,喜欢说话,喜欢在人前人后说是道非,颠倒黑白,总比一声不吭不知道心里天天在琢磨啥要强得多。--1583+dxiuebqg+229--> ------------ 第228章 高手 弘法是透明的,况且在天一面前根本无法躲藏,内心也无法隐藏,天一有这本事,那萧生也不简单,两位高手,想要弄清楚弘法,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萧生为大家做了饭,这是王子殿下亲自为大家服务,多少都有些令人感动,加勒在感激之余,心想,这座鸟城里肯定有高手,好端端的羽毛,怎么突然被烧了? 吃完饭,天一说:“梁园虽好,不是久恋之家,大家该动身了。想必骆驼已经吃饱了。吃饱喝足,我们就得动身了,就是再好的地方,也有一些缺憾。” 天一说完,大家开始收拾东西。萧生突然想起来早晨的时候,加勒曾经说过什么话,当时加勒在忙着出门,就没有仔细说,萧生也弄得稀里糊涂的,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达到目的。 萧生想到这个问题,担心会马上忘掉,就赶紧问:“你说说看,你好像发现了什么?” “是这样的,在凌晨的时候,我在值守,没想到有人在房梁上,等我要看个究竟时,那人已经消失,不知道是人还是鬼。”加勒说。 “估计是人吧,这里是鸟的天堂,鬼是喜欢人多的地方,这里除了我们,哪里有人?没有人,鬼都不来,人和鬼在一起,你看到的,可能是人吧,这个我相信,人吓人,吓死人。你看到了一个,可能就有十个,或者百个,十分恐怖。”萧生说,“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再说,到了另外一个天地,说不定还会遇到更多的考验,至于是什么考验,都要认,并且都要咬牙坚持。” 萧生的分析很到位,没有迹象表明,房梁上的是鬼,因为据说鬼是不需要爬那么高的房梁上的,鬼要去哪里,不用爬,也不用走,基本上是飘着的,鬼出现的地方,不一定是在偏僻的没有人烟的地方,恰恰相反,鬼常常出现在人来人往、异常热闹的地方。 萧生的武艺,对付一般人,那些习武之人,没有问题;如果对付鬼,师从天一道长,还是有些本事的。他最大的愿望,是在人间,还有在妖界,都能做到最好。在人间做好一名优秀的大王、人民的统帅,在妖界除掉一些妖魔鬼怪,树立自己的权威,让妖魔鬼怪不敢祸害人们。 萧生站起来,因为是来到西夏王国,现在玩的地方在沙漠腹地,来刺探情报,观察西夏的战况,还有,就是驱除整个西夏内的妖魔鬼怪,让大家都有一颗明辨是非的心,只有这样,才能有进步,不会被别人笑话,尤其是现在是多事之秋,父王年迈,自己还不够坚强,更需要努力。 加勒收拾完了东西,准备将包裹、帐篷往骆驼身上放的时候,发现骆驼少了一峰,连忙回来,对萧生说:“不好了,骆驼丢了。” 萧生跑出来,数了数,骆驼果然少了一峰。 弘法不相信,跟着出来,又数了一遍,果然只有三峰骆驼了,弘法骂道:“该死的盗贼,逮到了一定要他好看!” “你知道是谁偷的吗?”加勒问。 “我不知道,肯定是人,不是鬼吧。”弘法说。 “嗯,是人。”加勒说着,然后将脸转向萧生,那意思很明显,就是肯定了萧生的推测。 这个窃贼一定在沙漠里,就是再有本事,在沙漠里也离不开骆驼,没有骆驼,坚持不了多久,就是再强势的人,到了这个恶劣的环境里,也要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 人的局限性还是比较明显的。 这时候,天一从屋里走出来,说:“我们快收拾上路吧。骆驼丢了就丢了,还好,没有全部丢,在沙漠里,没有骆驼,只有死路一条,也让窃贼有活路,给他一条生路吧,苍天有好生之德,丢一峰骆驼,救一条命,也是值得的。” 天一道长一发话,大家都没意见了,这还能说什么呢?人命比什么东西都值钱,因为人是上苍创造的,没有父亲不爱自己的儿女的,当然,也有另类或者变态的父亲,完全是魔鬼的子孙,才会不爱自己的儿女。 于是,大家继续收拾东西,弘法个子小,把东西放在他骑的骆驼上,对骆驼来说,无所谓,多一点也是走,少一点也是走,对弘法来说,有点不公平,不过,谁让他的个子小呢? 加勒不骑骆驼,帮忙装东西,捆绑结实,然后将骆驼牵着,走出会馆,骆驼的眼角有泪,可能是对失去了同伴感到伤心。加勒心想,连骆驼都有感情,那西夏王干嘛要侵犯弯刀族部落呢?他不知道流人血的罪要归到他身上吗?可能人被鬼迷了心窍,自然就会做一些鬼才做得出来的事。 会馆的青石,已经磨得油光铮亮,有些灰尘,遮盖住了光芒,变得比较晦涩,石头缝里,长着倔强的青草,拼命地向天空延伸。 骆驼看到青草,眼睛发亮,可是,加勒不让它们吃,要知道,沙蒿吃得够多,再吃,没地方装,反而会影响走路。 加勒感觉到有人在暗中跟随,那一峰骆驼肯定也在他那里,奇怪得很,骆驼为什么不发出声音?如果听到声音,对他也有防范。看来,跟踪的,一定是一个高手,不仅武艺高强,在训练骆驼、掌管骆驼方面还是技高一筹的。 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很熟悉沙漠的,要么在沙漠地区居住,要么在沙漠边缘的绿洲居住,或者离湖海不远的地方居住,谁知道呢?从那跟踪的人的表现来看,的确有些特别。 萧生说:“加勒,好好干,离开城堡,没有城墙的保护,我们更要小心。” “殿下,放心吧,末将加勒就是殿下的城墙,有末将在,殿下不用担心,一定能够走出沙漠,避开危险,胜利穿越。”加勒信心满满地说。 萧生很开心,离开了城堡,幸好没有遇到危险,有加勒在,的确放心,可是,不能老是依靠加勒,自己要加强锻炼,在身体上和心灵上都要健康成长,只有这样,才是够格的王子。就像放牧群羊,牧羊人要强壮,能斗得过野兽,才能保护羊群不受伤害,否则,不仅保护不了群羊,就连自身都保护不了,还当什么牧羊人? 加勒看看黄色的城墙,上面覆盖着一些细沙,在城墙的砖缝间,还长着一些青苔和小草,风一吹,飘摇不定,奇怪得很,在离城墙不远处,就是浩瀚的沙漠之海,波澜壮阔,起伏不定,非常壮观。--1583+dxiuebqg+230--> ------------ 第229章 行宫 沙漠和城堡相隔不远,黄沙却没有将城堡给掩埋,难道说城堡之下还有城堡?谁知道呢,懒得去想。萧生心想,这个地方,就是有地下城,也是西夏的地盘,可能是西夏的皇宫,也可能是西夏王的行宫,后来因为沙漠扩大,河水改道或者断流,人们无法居住,就搬迁了,留下一座废都。 幸好,这座城没有被黄沙掩埋,也没有倒塌,昔日的雄风还在,在茫茫沙海中,这座城就像一座海岛,成为人类活动的见证,只是人类在上苍的其他受造物面前,仍显得软弱无能,上苍创造的沙漠,跟人类所建筑的城堡相比,相差甚远,沙漠就像大海,城堡就像一滴海水,二者的差别,非常明显。 离开城堡,踏入沙漠,头顶的太阳越来越热,走着走着,就感觉到非常燥热,骆驼早已习惯沙漠的炎热和寂寞,不过,伴随着驼铃声,还有骆驼之间相互的依赖,相处得还算和谐。 骆驼依赖人,因骆驼受到了驯化,开始野性十足,后来一代一代的骆驼,在人的调教下,慢慢地被人利用了。 萧生看着骆驼,对天一说:“师父,你看,天这么热,骆驼没事,我们坐着不动的人,反而冒汗,这是怎么回事?” 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苍天不仅有好生之德,还关心人,处处为人考虑,把最好的东西给人,把最好的东西让人享用。人应该多多感恩才对,不要动不动就埋怨苍天无眼,其实无量天尊是处处爱人的。” “我明白这个道理,其实,不必要埋怨,时间长了,人都会负面的,消极的,这些骆驼,没有人聪明,可是,骆驼偏偏能在沙漠生存,人却不行。从骆驼身上,我们就能看到骆驼的作用和特长,是人所不能做到的。人更没有理由骄傲了!”萧生开始诠释,替天一道长做了补充。 骆驼叮叮当当地朝前稳步前进,没有急躁,主人比较心静,骆驼跟着也享福,如果主人烦躁不安,整个骆驼队也就完了。 加勒走在沙地上,感觉脚板挺烫,对金乌说:“老弟,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脚板不烫?” 金乌说:“这个简单,只要穿上镂空鞋就行了。不直接跟地面接触,就能保证脚板不被烫。” “是吗?可是我穿的是牛皮鞋,怎么不隔热啊?”加勒问,非常恼火。 “你为了得到大地的力量,没有牛皮鞋,不行,有了牛皮鞋,又说不隔热,如果隔热,那么地气也隔开了,那些大地的力量怎么会到你身上呢?”金乌问。 “哎呀,别说那么多了,快想想办法吧,要不然,等我还没走出沙漠,我的脚就成了酱猪蹄了。”加勒自嘲道。 “不用担心,不会让你的脚变成酱猪蹄的。我给你一双鞋吧,但是,你自己的鞋还是好的,没有穿坏,就还能穿,不要浪费。”金乌说。 “嗯,你说得对。这双鞋还是大王赏赐给我的,说是从波斯帝国那弄来的。有波斯商人,路过弯刀族部落,拜见了大王,为了表示感谢,就送了这双鞋。”加勒说。 “原来这双鞋来历不凡啊,而且做工比较好,这些日子,看到你老是穿着它,一点都没磨坏,看来,质量上乘,不隔热,搭了地气,还真有这样的功能,能给大哥带来无穷无尽的能力,令人惊叹,真的没想到。”金乌说。 加勒一琢磨,还真是这么回事,这鞋子穿起来比较轻便,还比较结实耐用,是好鞋子,如果丢弃,真是可惜。在沙漠地行走不隔热,可也不累,因为大地给了加勒无穷的力量,这要感恩上苍,上苍通过大地,让加勒变得孔武有力,在当时,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名气在外,自然就比较牛。 加勒还在琢磨,金乌不耐烦,弄了一根羽毛,变成一双镂空鞋,在沙地上,加勒拍了一下骆驼,让它自己往前走,他蹲下来换鞋。将旧鞋换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问金乌:“我换了新鞋,是不是就没力量了,穿了新鞋走在沙地上,虽然隔热,会不会隔绝地气啊?”加勒问。 他知道自己的问题有些愚蠢,可是有了老弟金乌在身边,有时候也偷懒,就多了一份依赖,他问完这个问题,就有些后悔,但是金乌马上回答:“大哥,没问题,你穿上我给你的鞋,不仅地气不会隔绝,还会增加力量,还有,你的脚不会烫了,就是走在被火烧着的铜柱子上,也会安然无恙的。” “是吗?那太好了!不过,现在谁会无聊去烧铜柱子玩呢?”加勒问。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现在很少去玩这个,可是,在过去和将来,还有人会玩这个。因为,铜柱子在人的心里,羡慕嫉妒恨都是火,燃烧着铜柱子,让自己的仇敌走在上面,走不好,就掉在下面的活里活活被烧死,对外称,就是自己玩死的,在铜柱上玩火,玩火自/焚,自己杀自己,不值得同情,反而留下屈辱,留下骂名。”金乌说。 “老弟,这就是了,是啊,人心难测,也说不透,走吧,骆驼要走远了,殿下需要照顾,我们快赶上去。”加勒说。 “是的,走吧。”金乌说完,不再说话。 加勒将鞋子弄好,挂在腰间,穿上了鞋子,感觉到非常轻松,走起来飞快,简直像在沙地上漂浮,非常快捷,加勒瞬间赶到骆驼跟前,是天一的坐骑,对天一说:“道长,这骆驼还认识路啊,没有人牵引,竟然能走直路,没有偏离方向。” “加勒将军,这些骆驼是天生就是走路专家,会走正路,不会偏离方向的。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咦,你怎么走这么快?难道是格桑教会了走快路?”天一问。 加勒听了,非常得意,对他说:“那是,不见得世上只有格桑能走快路,这一下,我能在沙地上飞奔,就像在海面上飞奔一样了。” “咦,你的腰间怎么还有一双鞋,嗯,是旧的,你的脚上,是一双新鞋啊,不错,不错!”天一说。 “道长还是眼尖心细。没错,这是新鞋,是我老弟送给我的,我的旧鞋子不隔热,走在沙地上,感到特别烫脚,没办法,只有让老弟弄了一双新鞋,这鞋子,就像骑上了骆驼,可是比骆驼快许多,不说像格桑那样有着闪电速度吧,至少也有风的速度。”加勒补充说,心里充满了喜乐。--1583+dxiuebqg+231--> ------------ 第230章 新鞋 穿上新鞋,加勒格外高兴,最亲还是弟兄亲,打断胳膊连着筋。他牵着天一的骆驼,弘法却像主人一般,骑着骆驼拖在最后,他也有理由,美其名曰,看管物资。 天气太热,加勒的脚板却凉飕飕的,真是凉爽!加勒恨不得干脆将自己的脸也穿上鞋子,这样,脸上就不会出汗了。他的后背也已经出汗,背上也是汗津津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过,他庆幸自己没有在骆驼上,这时候,应该坐得越高,越感到热,因为高处离太阳近,低处离太阳远,感觉上要舒适一些。 天一看到萧生和弘法额头上在冒汗,他自己心静安宁,再热也淡定如冰,没有什么汗水出来,这是什么功夫?谁也不知道,也有可能是心力使然。天一说:“太热了,歇一歇再走吧。” “好,师父!前面好像有一座城市,里面有人,骆驼,和中原国一模一样,是不是走错方向了?”萧生问。 “是啊!师父,你看,我们快到家了,这是咋回事啊?我们走错了吗?回到中原国,需要经过弯刀族部落啊!”弘法说。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来了一阵风,前方的城市完全消失,加勒说:“那是天上的宫阙,不是真的,我刚才看到了,像在中原国,实际在天上,天上没云彩,就会看到,天上有云彩,就看不到。刚才一阵风,吹来了云彩,就将天上的城市给挡住了,再也看不到了。” 加勒这么一说,弘法长叹一口气说:“哎呀,这可怎么办?” 萧生安慰他说:“只有跟着师父,走遍天涯海角,都是家乡,还担心什么?还恐惧什么?” “你说得好听,殿下,我们到了敌国,就像羊到了狼群里,能有好吗?不如,我们回家吧!”弘法说,声调在炎炎的太阳底下,显得非常脆弱。 萧生原谅弘法的所说的话,因为他可能热糊涂了,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要知道,穿越沙漠可能已经走了一大半了,这时候再返回去,说不定会更累,还不如一直往前走,说不定就快要走出沙漠了。希望就在前头,马上就要看到曙光,坚持走好最后的几步路。 加勒痕高兴,他不觉得累,脚上有新鞋,也不觉得脚累,也不嫌热,总之,除了背上、额头上有汗珠子滚淌以外,其他地方都还好。 加勒准备了足够多的水,他不清楚前面哪里有水井,为了走出沙漠,在沙漠里,要准备比黄金还珍贵的水,有水,就能活命,没水,就是有万两黄金,也没办法活命。在沙漠里,黄金既不能吃,又不能喝,一点用处都没有,要黄金有什么意义呢? 越往前走,越有信心,加勒劲头十足,哪怕现在身上很热,他也无所谓,穿上了新鞋,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晓得,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的,增添不少豪迈之气。他心想,再坚持一会儿,说不定前面就有一棵胡杨树或者沙枣树,借着这些树可以乘凉休息。 心里这样想,事情就这样成了,很奇怪,在前方果然有一棵胡杨,在茫茫沙漠中,看得到骆驼的白骨架子,却看不到一点绿色,这胡杨,恰好用生命证明了这还是人间,如果没有胡杨,就连生命也没有任何意义,看不到希望,越走越悲伤。 天一看到了胡杨,说:“下来,在胡杨树下休息一下吧,刚才那座城市,属于空中楼阁,不够现实,现在这棵胡杨,才是实在的爱,是上苍爱护我们的表现,大家休息休息,为了赶路,休息是必须的。” 弘法巴不得说这话,天一道长真是体贴人心啊,弘法最欣赏他这一点。加勒不觉得累,就是觉得热,然后坐下来,对天一说:“道长,我们吃点东西、喝点水吧。” “我们很好解决,金乌怎么办?”萧生关切地问。 “殿下,你们先歇着,我去想想办法。”加勒说。 “这样吧,金乌是你的兄弟,也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有吃的,也不能让他饿着,让我们一起想办法吧。”萧生说。 “多谢殿下牵挂,说实话,我还没想到呢,要是饿的时候,我也想不到别人,先把自己弄满足了再说。殿下考虑得还是周到一些。”加勒说。 “加勒兄,加勒将军,你要是站在我这个高度,站在我这个角度,你就明白了,当殿下不是容易的,当大王也不是容易的事,需要付出努力,才能明白一些事。”萧生说,“你去吧,帮金乌解决吃饭问题,再回来吃,如果你想吃,也可以和金乌说一下,吃了之后再带金乌出去找他喜欢吃的东西。” 加勒答应一声,穿着新鞋就跑,跑起来也不慢,他很清楚,走过来的路上没有发现一棵树,要想找到树,就得站得高,要想站得高,不如飞得高。看看蓝天,底下是黄色的沙海,加勒说:“老弟,还等啥,有树,那是胡杨,可惜一棵孤零零的树,有没有鸟巢,一眼就看得出来。看来,只有飞,飞得高,看得远,才有希望找到食物。” 加勒说得很有道理,金乌二话不说,就给加勒插上了翅膀,飞起来,在空中盘旋。这时候,风已经停息,黄沙和灰尘已经落定,留下一些平静的沙海,只有起伏,看起来像在移动,当加勒停止扇动翅膀,再定睛看远处,看上去十分明净,真是一目了然。 加勒正在操心怎样找到鸟窝时,看到了前方有一片沙枣树,他喜出望外,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他迅速地飞过去,看到沙枣树上的确有一些鸟窝,加勒降落下来,找了两个鸟蛋,然后拿给金乌吃了,然后返回。 那个胡杨很显眼,老远都看得到,他下来,快步走到萧生面前,说:“殿下,已经搞定。” “行,搞定就成,你的新鞋帮你了不少忙,现在走路既有力气,又有速度,非常合适,看来,金乌对你不薄。” “殿下,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把这鞋给你穿,你是王子殿下,理当享受好东西。”加勒说。 “你可千万不要这样说,我在潜心修炼,看待人人都是一样平等的,没有啥区别。你要知道,我有骆驼,你没有,但是,骆驼对你来说作用不大,对我来说,有很大的作用,我的鞋子就是骆驼的脚,骆驼就是我在沙海中行走的船。”萧生说。 加勒见他这么说,也就作罢,说实话,他要是真的将鞋子给了殿下,他的肠子可能要悔青,真的舍不得。有了这鞋子,就像鸟儿有了翅膀,可以展翅飞翔。不过,他穿着新鞋,也是一种骄傲的资本,有了鞋子,走路就格外清爽,走起路来,轻轻松松的,非常惬意。--1583+dxiuebqg+232--> ------------ 第231章 力士 加勒要送给殿下他的新鞋子穿,脚上凉爽,但还是有一些汗,作为大力士,他的脚显然给给新鞋子留下一些汗水,不多,但也足够恶心的,萧生不说,心里琢磨,还是不要的好。 在骆驼上坐着,除了热,没有什么,浩瀚的沙海,除了炎热和飓风,也没什么危险,昨晚看到的无影人,就只当是无影无踪,不存在好了,要是在这沙漠出现,只凭本人就能处理,这事也轮不到加勒出马。 当然,加勒肯定不让本人出马,怕本人有闪失,没关系,在沙漠打仗,也算是舒舒筋骨,活动活动,比较好,俗话说,曲不离口,拳不离手,不练就生疏了。 这时候,胡杨的背后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在安静的沙海里,听到有微风吹动,在耳畔的风不停息,好像是有人来了,在旁边喘着粗气,自己却看不到,知道他存在,不知道在哪里。 萧生说:“加勒将军,大哥,你去看看,胡杨后面有啥。” 加勒胆子挺大,他答应了一声,然后就绕到胡杨后面,说:“你在干吗?” 他这一嗓子,声音洪亮,传到了很远的地方,吓了弘法一身冷汗,他再也不觉得热了。 加勒看到了什么?加勒也不清楚,在沙漠里,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只见在硕大的胡杨树后面,挂着一个人,仔细一看,不是活人,是死人,死人的衣裳已经被风沙吹烂了,一绺一绺的,在风中摇摆,那声音是挂在腰间的玉被风吹动相互碰撞的发出的声音。 加勒没看清楚,再一看,是个死人,也就不说什么,破衣裳下面是干尸,眼窝深陷,早就成为一具标本了。估计这里气候干燥,风沙也大,虫子都无法生存,让这个人得以保全身体。 这是一个男人,从穿着看,不清楚具体是哪个民族的,是哪个国家的,但是,凭目测可以看出估计这个人就是一个西夏人。 加勒喊了一嗓子,惊动了大家,连骆驼们也不安起来。天一说:“怎么了?是不是遇到死人了?” 加勒佩服天一不是一天两天了,连忙答应说:“是的,道长,这里吊死一个人。” 天一说:“不见得是吊死的,可能是谋杀,让贫道看看。” 天一说着话,就转过了胡杨,看了一眼,说:“这是谋杀,大家要小心了,估计前面不远就有树林,有树林的地方就有人,我们快走出沙漠了。” 加勒说:“是的,道长说的没错,前方有一片沙枣树的林子,离这大概有两个时辰的路程,再往前,我就不知道了,估计道长说的没错。” “那太,太,太好了!”弘法说,“总算走出来了,人都快被烤干了。到了有树的地方,我们可以好好休息,好好吃点东西了。” “嗯,你就知道吃,也不关心人,你看看,这里死了人,还不知道是谁害死的,你就吃得下去?我是觉得恶心。你们中原国的人不是讲人死了要入土为安吗?这里吊着一个人,他不安啊!我们是不是让他死也瞑目啊?”加勒说了弘法一顿,这个弘法为了吃,为了玩,的确不够重视人命。 萧生说:“按照中原国的殡葬习俗,是该入土为安。一些妖魔鬼怪,还真的需要关押在地下,他们不能来到阳间,一见太阳就化了。这个人,死得蹊跷,不过,在这个干燥和风沙不停的地方,的确可以变成干尸,究竟会不会变成僵尸,出来害人,就很难说了。” “殿下,这个人还不是僵尸,僵尸在地下,或者在坟墓里,到了夜里出来害人,他被挂在树上,灵魂已经走了,在别的地方,说不定到时候或者已经在找谋害他的人索命也说不定,只有到了前方,打听打听,才知道谁家最近失踪了人,谁家最近死了人。在这里,没办法打听到。殿下和加勒都懂得当地语言,这是优势,加上格桑可以到处打听,倒也不赖。”天一说。 天一说了这话,弘法紧张起来,他害怕这个鬼魂来找他,因他背靠着胡杨,离他非常近,这棵胡杨差不多活了五千年,还在活,这是吓人的,胡杨活着,人在那吊着,弘法为了贪凉快,靠到胡杨树根下,没想到,近在咫尺,有一个吊着的人和他差点亲密接触,如果他再稍微转个弯,就能和那死人来个外邦人的见面礼了。 弘法想想不对头,就说:“师父,咱们快走吧。” “你不热了吗?”加勒问。 “不热了,还觉得背上冷飕飕的,好人!走吧,此地不宜久留,此地不宜久留,这是人家的地盘,我们占了,怕人家不依。”弘法说,他要想千方设百计地找借口离开,这个地方的确不宜久留。 天一呵呵一笑,说:“看来,弘法生性愚笨,也有可爱之处,没错,死人只是死了躯壳,灵魂还在,将来要受上苍的审判,这个躯壳挂在这里,就是他的家,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哪怕是被杀死的,也是人家的地盘,估计凶手也没想到,会在无意中给死人一个园子,让死人在此地占山为王了。” 弘法见师父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这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萧生殿下这么能干,悟性这么高,就没想到这个问题,看来,早起的虫儿没遇到晚起的鸟儿,这真爽啊! 萧生说:“走吧,现在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哦,对了,师父,你说要把这人处理,怎样处理才最好?” “就这样吧,不用管,他是被谋杀的,如果将他埋下去,恐怕会和其他恶鬼在一起,学都学坏了,不用说,在审判的日子来到之前,这些恶鬼会加快工作,该害人的时候绝不手软,也不迟延,非常迅猛,不得不防,就是人间最强大的武林高手,在猛鬼面前,也不行,只有我们修道之人,才能制服恶鬼,而我们的武功,是来自上苍的恩赐。每一次发功,都要仰赖上苍的。”天一说。 听天一这么一说,大家都不好再说,只有收拾东西,上了骆驼,加勒将骆驼牵引起来,嘴里吆喝吆喝地指挥,对于恶鬼,加勒没有一丝恐惧。他自信有了金乌,天上地下再狠的,也拿加勒没有办法。 骆驼们对于现在的离开,非常开心,它们不懂人们的对话,可是懂得人要干什么,特别是人要它们干什么,这样,骆驼既是温顺的大型动物,也是得力的运输工具,比大牛车要强得多。--1583+dxiuebqg+233--> ------------ 第232章 沙枣 第232章沙枣 加勒牵着骆驼向前走,铃铛清脆,传到很远的地方。弘法暗自庆幸没有在晚上留宿在胡杨树旁,要不然,那干尸的灵魂肯定要回来,说不定就有一场打斗,到底谁胜谁负,还真不好说。 很快,他们就到了沙枣树林,上面只有小小的叶子,没有沙枣,叶片越小,看来越能积攒水分,也可能,在地下的某个地方,就有着丰富的地下水,可是,地表的干涸,让人窒息。 就跟有人外表冷漠,心里却很火热一样,沙漠底下有丰富的水源,可惜弄不出来;大海表明波涛汹涌,下面却平静得很,人很容易被表面的东西迷惑。 沙枣林里没有鸟,很奇怪,天一道长说:“如果不怕虫子蜇人,就在沙枣林里过夜,估计要走出沙漠还需要时间。” 大家听了道长的话,纷纷行动,从骆驼背上下来,骆驼开始在沙枣林里找野草,奇怪,有树的地方,就有草,难道两者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吗? 有狼毒草,骆驼草,都是其他动物不爱吃的,但是,对骆驼来说,这些都是美食,骆驼最爱吃的,是沙蒿,这种略带苦味的东西,干干的东西,都是骆驼的首选,骆驼吃草和灌木,不是斩草除根,而是留了一手,让剩下的树叶继续生长,等到时候长大了,再回来吃。 加勒让骆驼自由活动,在有树叶和草的地方,不用担心骆驼会走失,况且,方圆都是沙漠,骆驼不愿意舍近求远,在这里,就是乐园,想到另一个乐园去,起码还要走很远,要经过很长时间。 弘法对刚才胡杨树上的干尸还是心有余悸,虽然不敢看,可是还是恐惧,如果看了还好,不看的话,想起来更是可怕。 沙枣林还不算小,数来数去,竟然有上百棵树,不知道是谁这么有爱?在这个地方安插了这些树,给来来往往的客旅留下一片绿荫? 看惯了黄色的沙漠,突然看到这片绿色的树林,大家比看到胡杨更高兴,胡杨只有一棵,而这有一百多棵,真有意思,看来,胡杨喜欢独居,而沙枣喜欢群居,各有各的好处。 沙枣没有枣子,只有叶子,上面有不少的刺,加勒将骆驼放开后,对萧生说:“殿下,那干尸会不会跟着我们?” “这个不太清楚,你问问道长吧。”萧生清楚自己几斤几两,在关键的时刻,还是要懂得将难题扔给师父。 天一笑道:“这个属于地下的问题。听说土地爷都听你们的话。你可以喊他上来问问。” “道长,我要是从你那里得到了答案,就不必问他了。喊他出来多费事啊。再说,这里是西夏国境内,我呼唤土地爷的时候,是在弯刀族部落,怎么会在这里能喊得动他呢?”加勒说。 “加勒将军,你说的土地,分管很多地方,你呼喊一个,其他土地都知道,不过,他们喜欢睡觉,装作不知道,其实,在大地之上,非常热闹,在大地之下,却很安静。”道长说,他的脸上始终没有油汗,这是内功修炼的好处,他咽了口水,说:“土地知道地上的事,经常在听人们的谈话,定期会到天上去给苍天汇报工作。” 经过天一道长这么一说,大家算是明白了,原来人说什么话,土地爷都听到了,干什么事,他也了如指掌,怪不得,防止隔墙有耳呢,原来,人们不仅要预防隔墙有耳,还要预防地下有知,至于天上,就在人的头顶的三尺之处,就有神灵。这么说来,人没有什么秘密。 奇怪得很,很多悲剧都能避免,可是,结果还是发生了,这很难理解,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难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是假的吗?如果是假的,那么,为什么不除灭人类呢? 加勒想问,可是欲言又止,他说:“道长,我清楚了那句话,莫因善小而不为,莫因恶小而为之。做什么都是这样,人在做,天在看,什么事都有个因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知道这一点,就要非常小心,在有些时候,自己陷入险境,而浑然不觉。人家在菩提树下悟道,我们在沙枣树下探讨,还是挺有意思的。” “那是很久远的事,贫道不知道,再说,那好像是佛家的,和道家没有关系。佛教是洋教,和贫道的道教有着根本的差别。贫道所演习的教,是中原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在某些问题上,有独到的地方,应该说特征比较明显的。”天一说。 看来,天一道长要来传道了,不过,加勒没有兴趣。刚才对天一说了不少的话,是因殿下的缘故,谁让殿下是天一道长的徒弟呢? 加勒的兴趣开始转移,他想找找有没有鸟蛋,不过,很是失望,在这片沙枣树林子里,竟然连一只鸟都没有,可能没有虫子,即便有鸟飞过来,也会失望地飞走,这里不适合鸟类的生活。 加勒对金乌说:“老弟,没办法,我们走吧,看看前面有没有鸟窝。” 金乌不愿意,可他没办法,要知道,城堡里到处都有鸟窝,鸟蛋不在话下,随便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怎样吃就怎样吃。可惜得很,已经离开了那座城堡,城堡里虽有讨厌的蝙蝠,但是,大多数是鸟,在城堡里竟然没有天敌,真是一个奇迹! 金乌答应,不过,刚才道长的提醒,倒让加勒改变主意,他说:“老弟,万一找不到鸟窝,我们就问问土地爷怎么样?” “还是自己找吧。”金乌说。 “这样吧,我们先找,找不到再说。”加勒说。 加勒很清楚,麻烦土地爷越多,越有可能将此事报告给上苍,也就是金乌的父亲,那么,父亲就会问三问四的,恐怕有些麻烦,况且,吃鸟蛋是父亲允许的,本来没问题的,可是,要费一些口舌。 父亲知道金乌,可是别人会有误会,认为上苍照顾他儿子,允许他儿子犯罪,要知道,吃鸟蛋也是在谋杀小生命,这可不是好玩的。 加勒没有想这么多,金乌却考虑到了,因为金乌的父亲太重要,天上地下都要听他的,没有权威怎么能统治宇宙天敌万物呢?包括人类,都是他造的。 加勒说:“走啊。” “不飞了吗?”金乌问道。 “算了,就在附近看看,不用跑远,走路就行了。”加勒穿了新鞋,想看看到底能跑多快多远! (我爱我家书院) 【,谢谢大家!】 ------------ 第233章 快走 第233章快走 加勒穿了新鞋,走沙地,一改往日展翅高飞的作法,想走路去找,这个对他更好,因为没有离开大地,总是有很多力量,比在空中悬着要踏实。 加勒穿着新鞋,感觉倍儿爽,走起来也格外快。正在走,发现格桑站在前面,加勒停下来问:“你在这里看风景吗?” “我在等你。”格桑笑着说。 “等我?你啥时候跟上我们队伍的?”加勒觉得很奇怪,有时候觉得格桑是一个幽灵,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大家面前。 “我,你不是不知道,我就像鸽子那样,有方向感,有定位系统,记得路径,你们就像磁场,有一种引力,让我知道你们在哪里。”格桑十分得意地说。 “你也别得瑟,我告诉你,你的速度没有我的快,不信,我们就比试比试。”加勒说。 “算了,收起来吧!你穿了一双新鞋,就把你美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我告诉你,你那鞋子只能走在沙地上,要是在水面上,肯定不行,你没听说吗?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格桑揶揄道。 “嗯,别说了,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看看到底谁在吹牛,牛皮不是吹的,马车不是推的。”加勒十分不服气。 格桑咯咯咯一笑,说:“来吧,小样儿!” 说完,立马消失,加勒还没反应过来,格桑已经到家喝茶去了。 加勒自叹弗如,站在那里发呆,金乌安慰他说:“老哥,好男不跟女斗,你要知道,我们不要斗气使狠,要和平共处,你的力气和技巧是天所赐,好好利用发挥即可,不要想把人家的特点也占全了,那样不好。” 加勒得到了这种讽刺,也就算了,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人在骄傲的时候,还真的要冷静,否则,一定会贻笑大方,自己还不知道,人家都笑掉大牙,满地里找呢。 加勒说:“格桑妹妹,我认输了,你出来吧,我不跟你玩了,快点,我还有事呢。” 加勒的话刚落,格桑出现在面前,不用说,加勒败得很惨。但是,加勒不放心,于是追问:“你到哪里去了?” 格桑不说话,加勒着急,再问,她还是不说话,加勒看她嘴巴里包有东西,就问:“你回家了吗?我总不信。” 他问完,格桑“噗嗤——”将口里的东西吐了出来,那东西在沙地上,现出一块痕迹,湿了一片,一阵奶茶的香味扑鼻而来,加勒好久没有喝到奶茶,正日里夜里在想,没想到在沙漠之地,见到了久违的奶茶,只可惜没了,给了土地爷做了好事。 加勒见了这个,不敢吭声,这是无声的证据,看来,在加了还没开始跑的时候,格桑早已在家里坐着喝着奶茶了,那种悠闲自在,更是让人产生各种羡慕嫉妒恨了。 格桑知道加勒认输,就说:“大河深水水流无声,倒是小溪流的水流总是哗啦啦,你知道,这是天赐的能力,不是穿新鞋就万事大吉的。况且你一旦骄傲,上苍就要给你好看。我在你还没开跑的时候,已经回家喝茶,在你没有想通问题的时候,已经有了一次往返。” 加勒羞红了脸,不好说什么,他心想,还是有求于她,她过去过来的,应该知道哪里有树林,哪里有鸟蛋。于是问道:“我知道了,格桑妹妹,谢谢你提醒我,我的确还是不懂事。这样吧,我认输,跑是跑不过你,不过,你也不能见到我们困难不伸手相助吧?” “这才像话!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谦虚,我就不像你那样张扬,跟别人都没穿过新鞋子一样,好不容易得了一双新鞋,你那样儿,恨不得飞上天,要是有尾巴,你的表情会更好,你的表达会更生动。”格桑说。 这么一来,加勒更加羞愧,他见金乌的饭还没着落,就说:“格桑妹妹,你来来往往的,看到树了吗?” “树,茫茫沙漠,哪有树?说吧,找树干什么?”格桑问。 “我想给我老弟找鸟蛋吃。”加勒说。 “你也真是的,总在找鸟蛋,找鸟蛋,弄得天底下所有的鸟都恨你。”加勒不解地问。 “为什么恨我?又不是我吃,是金乌吃,我这不是冤枉吗?”加勒露出一脸的委屈来。 “不是你吃,鸟们又不知道,只晓得是你在伸手,人家就认得你,就像窃贼,正在行窃,被抓住了,就是贼,不管你为谁去偷,偷了之后干什么,这些都不问,明白吗?难道伯伯婶子没有告诉你吗?”格桑一连串地反问和质问。 “你说的有道理,可是要给我解释的机会。”加勒说。 “你会鸟语?” “不会。”加勒说。 “不会鸟语,你解释给谁听?”格桑问。 “也是,我不知道怎么解释,不过,我相信我老弟会解释的。”加勒充满自信地说。 “这个我相信,金乌本来就不是人。”格桑说。 “哎——,格桑,你说话要小心点哦。我不是人?凭什么说我不是人?”金乌非常不满。 “你不是人,是神,好吧?”格桑说。 “这才像话!我是半神半人,准确地说,我不是完全人,也不是完全神,我要慢慢地从人转变成完全的神,但是,这个过程非常艰难,也充满诱惑和困难。我要克服很多方面的东西。比如说,我常常犯罪,唆使我老哥去当贼,偷人家鸟儿们辛辛苦苦下的蛋。”金乌说。 “是啊,你能有这个认识,也是不错的。我相信你能越做越好的。不知道你要吃鸟蛋吃到什么时候?”格桑问。 “这个我也不知道。要澄清一个问题,就是说,我吃鸟蛋是得到批准的,要知道,现在的鸟太多,经常在没有粮食吃的时候,会到农夫家里偷吃粮食,农夫种田很辛苦,一年到头辛苦弄点粮食出来,没想到会被它们偷吃,让人十分心疼。我呢,得到授权,别的不吃,专门吃一点鸟蛋,但是,如果鸟蛋孵出了小鸟,我就不再打雏鸟的主意,而是改到去别的鸟窝吃蛋的方法。”金乌的口才不错,对格桑说了一遍,非常清晰。 “这么一解释,我就弄清楚了,好吧,告诉你们吧,在前面不远,就有灌木丛,是梭梭树,梭梭树上有鹰巢,那些蛋足够有鸭蛋大,一个就够吃了。”格桑说。 “太好了!格桑妹妹就是仗义,看来,格桑妹妹除了脾气不好,其他方面都还不赖!”加勒赞美道。 (我爱我家书院) 【,谢谢大家!】 ------------ 第234章 梭梭 第234章梭梭 加勒从格桑那里了解到,前方梭梭树上有鹰巢,这倒新鲜,鹰巢里有鹰蛋,这个消息令人激动!加勒不怀疑这事,对格桑说:“感谢你!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简直太好了。” 加勒转念一想,老鹰怎么可能在梭梭树上做窝呢?老鹰一般是在悬崖峭壁上做窝,那样的话,就没有人可以偷盗鹰蛋或者伤害雏鹰了。在灌木丛中做窝,实际上是很危险的,有狼、狐狸还有老鼠,甚至臭鼬,都可能来偷吃雏鹰。 加勒将信将疑,但又怕格桑的火爆脾气,就没有继续追问。 格桑当然是马大哈,看不到加勒的疑虑,只觉得还不错,告诉了加勒哪里有鹰巢,哪里有鹰蛋,实际上是在帮他们,他们当然高兴,没有想多。 加勒非常稀奇,觉得这是好事,真是千载难逢的日子,鹰巢在梭梭树上,等于是送上来的美食,这时候,加勒恨不得也变成金乌那样,专门吃鸟蛋,免得要吃别的麻烦,生活过得简单一些最好,过于复杂是坏事,心里装了太多东西,就没有了追求进步的心了。如果没有进步,在服侍殿下方面就要差点劲儿。 还有,不少的人都相信没有才能的人懂得谦卑,不学习、不进步,对人才忠心,其实,这不是真的,真的东西,是需要时间来检验的,才能跟时间相比,时间更重要。 加勒来不及仔细考虑,跑到前面,果然发现了梭梭树。梭梭树其实就是灌木丛,这些树,生命力极强。沙漠上,风刮不停,扬起了沙尘,看起来如烟如雾,这些灌木,将风沙挡住,被劲风吹得东倒西歪,可仍然紧紧抓牢沙土,往深处扎根,扎根,吸收地下的水分,根系十分发达,只有扎根扎得深,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活命。 沙漠早晚温差大,有时候白天骄阳似火,将牛肉都考的熟,到了夜晚,则是冰冷刺骨,寒风呼啸,仿佛从冬天到夏天,又仿佛从夏天回到了冬天,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仍有不少的梭梭树茁壮成长起来了。 梭梭树长成了,茫茫沙漠,没有什么人来到这里来偷鹰蛋,老鼠要是攀上梭梭树,不是很容易。狼或者狐狸、臭鼬可能会去抓别的小动物,对于梭梭树上的鹰巢,倒不在意。 老鹰很聪明,在人和野兽都想不到的地方,修建了鹰巢,设计合理,非常实用,在气温变化无常的沙漠地带,更需要好好地打造自己的家园,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老鹰成了沙漠杀手,它的蛋肯定没有谁敢惹。 加勒看那鹰蛋,上面有麻点,像是大鹌鹑蛋,这样的鹌鹑蛋,吃了肯定有力量,并且可以往上飞,会更有力。 这些蛋比以往的蛋更大,像鹅蛋一般,加勒以前偷蛋都是在悬崖或者高处,人不能到达的地方,现在看来,在灌木丛里,发现那些鹰蛋,特别好玩。 加勒心想,这老鹰去哪里了?怎么只有蛋,没有鹰? 正在纳闷的时候,突然听到空中有鹰叫的声音,加勒抬头一看,发现在高空之上,还真的有一只老鹰在空中盘旋,姿势非常优美,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发现了加勒,也明白加勒的险恶用心,原来这位加勒是在图谋不轨,不过,老鹰不敢动,只是俯瞰,紧盯,不敢俯冲,它非常清楚,对手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角色。 鉴于目前的情况,老鹰无计可施,只好等对方出手。加勒当然不客气,面对这些麻麻点点的像鹅蛋一样的鹰蛋,有啥客气的,他还没发现竟然有这么大的蛋,这个蛋看来平时都没注意,为什么在悬崖峭壁上的鹰蛋比较小呢? 这是后来的问题,暂且不提。加勒很重视这梭梭树,看来,这是生命树,为什么在别的地方没有,偏偏在西部沙漠才有? 加勒迅速拿了鹰蛋,对金乌说:“走吧,走吧,此地不宜久留,如果老鹰来进攻,我们在梭梭树丛里,恐怕也跑不了,到处都是障碍。” “你不用怕,跑吧,你的鞋子有助跑的功能,想跑快,也容易,只要用力蹦跳即可。”金乌说。 加勒一听,就有了信心,金乌的话应该没错,经过很多次的试验,那鞋子穿在脚上,除了不能跑过格桑外,还是比较快的,至于蹦跳,作为一员武将,这不算啥,就跟年轻时候一样,累了,睡一觉,到第二天,马上都恢复了,非常迅捷。 加勒将鹰蛋拿了给金乌,金乌还在手上,加勒说:“快,快吃,还要我喂你吗?” 金乌不好意思,从加勒手上溜下来,然后变成原样,成为巨人,拿了鹰蛋,两个一起,丢进嘴里。鹰巢里有五枚蛋,拿走了俩,剩下仨,还好,给老鹰留个种,免得老鹰天天跟着,寻机会报仇。 金乌像以前那样,吃了鹰蛋,这一次,像嗑瓜子一般,将鹰蛋蛋壳吐了出来,“啪嗒”一声,落在沙窝里了。 加勒说:“好吧,殿下还在等我们,快,快回去吧。” 金乌说:“好吧,走!”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迅速地变成了翅膀,安插在加勒的背上。 加勒不解,问:“怎么了,不是有鞋子吗?” “为什么人们都想让老虎插上翅膀,叫飞虎呢?老虎在山中是王,可惜没有翅膀,如果有翅膀,那老鹰还敢嚣张吗?这是开玩笑的,你看,你不是说殿下在等我们吗?那就快走吧,不是图快吗?再说,我刚吃了鹰蛋,咋说浑身的力气用不完,不施展施展,就会消化不良的。”金乌说。 加勒一心要去萧生那里,也就不再强调什么,于是说:“好吧,走!” 他一蹬地面,那沙一软,可是他的鞋子具有弹跳功能,加上翅膀的力量,他一下子就飞到了萧生面前。中间经过那些梭梭树,看起来非常可爱,但愿前面也有,只要老鹰肯在梭梭树上筑巢,那么,金乌就有了长期的饭票,简直太好了。 弘法看到从天而降一个怪物,吓得不轻,喊叫起来,大家仰头一看,黑点越来越近,天一无所畏惧,对大家说:“那是大家的好朋友,熟人,有啥好怕的?加勒,事情办完了?” 天一道长一喊,加勒就听到了,他立马减轻了翅膀的力量,逐渐降落,等他收了翅膀,金乌变成了玉指环又套在他手上之后,他才说:“好吧,吓着你们了!实在不好意思!” (我爱我家书院) 【,谢谢大家!】 ------------ 第235章 蝼蚁 第235章蝼蚁 弘法一听,定睛一看,才从天一身后探出头来,说:“大哥,你也别这样了,怪吓人的。要是死在这沙漠,鬼都不来,来了,走路都走得哭,我们被吓死了,你一个人也没有意思,以后别吓唬人了好吗?你这样子,让人受不了,你知道我是蝼蚁命,别人能害死我,我却拿别人毫无办法。” 加勒走到萧生面前,笑着说:“殿下,不好意思,耽误了大家的行程。” “没事,这里是沙枣林,正是休息的好地方,你看,前面是沙漠,后面是沙漠,只有这里才有点绿色。”萧生说。 的确,沙漠的风还真够大的,那些沙尘,总是很脆弱,一碰就开始飞扬,像要逃跑似的。 沙漠里有蝼蚁,这些小东西,行动敏捷,在沙枣林里,这些东西有更多,在没有东西吃的时候,这些蝼蚁应该算是比较好的食物,因为难以捉到,人们更愿意捕捉野兔、狐狸或者狼一类的大东西,这些东西,还是不错的。当然,还有一些羚羊,偶尔出现在远方,一些小黑点,突然出现,又马上消失,走过去后,身后又是一些沙尘。 风总是呼啸,到了这个地方,条件比较艰苦,可是,偏偏是这些地方,养育了不少的好东西,比如羚羊、骆驼还有野驴、野马、狼和狐狸等,有狼的地方,一定有野兔或者野羊,要么有其它食草动物,要不然,这些食肉动物无法生存。 在这样的广袤的沙漠上,所有动物要么善于奔跑,要么善于隐藏,否则,就很难在沙漠上生存。本来自然条件非常恶劣,加上天敌不少。 自然条件就是温差大,白天热死,晚上冻死,缺水,缺植物,到处是风,到处是沙尘,能在沙漠活下来的,就能在任何地方活下来,当然,完全是冰天雪地的地方,也不能生存。有水、但没食物,除非吃鱼,就不能活。 萧生说:“大家都休息好了,该上路了吧。” 他这话不知道是问话,还是命令,总之,是大家说的,有可能是命令,谁叫他是王子呢?不过,萧生没把自己当成王子,他看谁都是平等的,不会因为自己出身高贵,就看不起贱民。人人生而平等,不会存在贵贱,因为人总是拿有色眼镜来看人,或者在门缝里瞧人,把人都瞧扁了。 说出发,大家都没意见,目的地没达到,往前走一米,就会缩短一米,离希望就是接近了一米,这是没办法的事,没有往前走,原地休息,就会永远在原地休息,离目标的距离等于定格了,根本没有办法知道。 看到那些蝼蚁,总在不停地忙碌,萧生从它们身上学到了,蚂蚁没有君王,懂得凡事都规规矩矩按照次序行,一点都不乱来,夏天准备冬天的粮食,每天都在忙碌,可能就不为没有粮食而发愁,要知道,在发愁的时间,早已经准备好了未来几个月的粮食,因此,蚂蚁忙忙碌碌,不为没吃的犯愁,相反,他们倒为东西多得吃不完而犯愁。 只要勤快,出去走一走,就能找到商机,只要有了商机,就一定有钱可赚。就像蚂蚁,每天都有蚂蚁外出寻找食物,蚂蚁的一生,就是为了建造房屋、储存粮食而生,非常忙碌,也非常现实。 萧生命令完了之后,加勒首先响应,赶紧过来准备东西,将包袱都放在了骆驼身上,然后,弘法上了骆驼,加勒负责牵引萧生的骆驼。 加勒发现骆驼不是很喜欢在一起,因此,要想找到它们,还要走点路。可能是因为骆驼喜欢承包,各自有自己的势力范围,有了吃的,各吃各的,互不干涉,没有吃的,才有问题。 加勒让它们重新走到一起,但是它们好像不太愿意,因为还没吃好。这些沙枣林里有不少的杂草,这些草中,就有一种叫骆驼草的,顾名思义,骆驼们非常喜欢吃。在意犹未尽的时候,加勒过来牵了萧生的骆驼,然后将其它骆驼的缰绳一个连一个,成为一串,向前慢慢走去。 骆驼队伍有点像蝼蚁,总是嫌不够,一有机会,就开始吃,存储粮食,然后连续一个星期不喝水不吃东西都可以,这些骆驼,从不挑食,不紧不慢,遇到好吃的,也很淡定,遇到不好吃的,也吃,骆驼们喜欢吃的植物,其他食草动物都不喜欢,因为骆驼喜欢吃碱性的草,比如骆驼草、沙蒿,等等,都是略带苦味的,有的是很苦的,其他食草动物一闻到这味儿,马上就离开,更别说慢慢地品尝了。 还有,蝼蚁喜欢到不容易去到的地方,比如到树上,到树尖上,只要有路,就不怕路远,蝼蚁是两只触角就要不停地去碰触,去感觉,不休息,就是要寻找东西,存储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另外,还可以用来养育下一代。 骆驼行走的地方,就像是蚂蚁在草尖上跳舞,蚂蚁是骆驼,草尖是沙漠,两者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 骆驼往前走,稳稳当当,看来,大到骆驼,小到蝼蚁,都有智慧。骆驼没有蝼蚁动作快,但是吃东西,不挑剔,遇到了就吃饱,吃饱了就管一阵子,蝼蚁是日夜不停地工作,总是在存储,生怕不够,结果,蝼蚁和骆驼都生活得很好,没有什么烦恼,在沙漠这样的环境下生存,是的确不容易的,不过,它们都已经适应,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沙漠前方,现出一弯水塘,非常奇怪,远远地看,是黄沙中间,有一块蓝色的港湾,这是什么状况,加勒先发现了水塘,就对萧生说:“殿下,看,前面有水,前面有水了。” 加勒一喊,弘法从梦中醒来,不错,在骆驼上坐着不动,摇来晃去的,很容易睡着,还有,弘法不用操心,有师父顶着,就不怕天塌下来,再说,自己要是主动管事,就适得其反,让人数落,为了不惹麻烦,还是不说为好。 说什么话,什么时候说,都是学问,不是谁都能学会的,需要长时间地训练才行,到了这个地步,恐怕会很难适应。弘法高兴,但是这一次没有跳起来,也难怪,在骆驼背上,不容易起身。万一跳起来,起码会掉下去,虽说不是石头,摔在沙地上也不是好玩的。 ------------ 第236章 甘泉 在沙漠里找到一弯水塘,的确非常奇怪!加勒高兴极了,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没错! 水塘不大,但映照出蓝天白云,水质很好,比较清亮,看来,这些沙漠的主人都会到这里来喝水,比如狼、羚羊、狐狸、野驴和野羊等等,只要是动物,都会来,植物没有脚,不能来,可是,植物有根,也会朝着湿润的地方伸展根系,也有的是向地下伸展根系,总之,是尽可能地要多向大地汲取水分,否则,树就死了,没有了活力,叶子也会枯干,动物们特别是食草动物,就会因食物短缺而一一暴毙。 在水塘旁边,堆码了一些胡杨,像是有人故意堆放,光秃秃的,像是一个栅栏,要防止动物们来喝水,但是,仔细一看,不是有人故意将水塘包围的,是上苍的安排,非常自然,没有丝毫的雕琢,纯粹是天然的摆放。 也可能是千年不烂的胡杨横木保护了山泉,因此,多年过去,这个泉没有增加水量,也没有减少水量,水永远都是那么多,没有多,也没有少。 这倒奇怪了,萧生弄不懂,不过,马上想到,这是上苍给沙漠的行路人还有沙漠的生物一个好的地方,让他们和它们都能在这里生存,水多了会消失,水少了会补充。 既然动物们都能喝,这个四周都是沙漠的地方,经常遭遇沙尘暴的袭击,可无论沙丘怎样移动和变迁,唯独这汪水泉没有被掩盖。流水不腐,但是,这里的水是静止的,没有任何流动的征象,不知道是啥原因。 这里有动植物,且植物非常茂盛,动物品种非常繁多,好像有一千年,都是这样,这是沙漠腹地的**王国,又有点像世界之外的乐园。 弘法见了这水塘,说:“好水,好水,快,快,跳下去洗个澡,身上痒死了。” 他跳下骆驼,就要脱裤子下去,天一说:“嗯弘法,不得放肆。” 他一说完,弘法就停止了动作,不解地问:“怎么了,师父?” “不行,先给骆驼喂水,骆驼不喝饱,怎么载你走路?”天一说。 他一提醒,弘法立马明白了。 弘法的聪明可以看见,那些骆驼仿佛懂得了天一道长的意思,非常开心,个个昂首向水塘快步走来,拦都拦不住,骆驼一来,萧生和天一站在原地,看着它们低头喝水,原来,骆驼十分自私,都专顾自己。 加勒说:“师父,骆驼喝水,徒儿也渴,能不能和它们一起喝?” 说完,就要趴在水塘边上低头喝水,就像骆驼一样。天一说:“弘法,你不要这样喝水,否则离死不远了。” 弘法一听,吓得跳了起来,他最怕死,没想到会这样,他说:“师父,这水里有毒?” “你看看骆驼。”天一说。 加勒一听,连忙看骆驼,那骆驼竟然没事,有意思,不仅没事,反而非常开心,在那里边喝水边唱歌,像是在和伙伴在一起唱歌,谁知道骆驼们的快乐呢? 弘法就搞不懂了,为什么不能喝水?他的眼神迷茫,心中彷徨,忐忑不安,像是有火在嗓子口,冒出烟来,就是没有办法来解渴,在沙漠里呆时间长了,看到黄泥汤的水,都觉得是甘甜的**汁,热腾腾的奶茶,没想到,看到这一湾清冽的泉水,竟然不能喝! 弘法问:“师父,为什么呢?” “你不知道,喝水的时候要用手捧着喝吗?怎么能像牲畜那样趴在水边喝呢?”天一说。 “哦,是这样啊!师父,徒儿知错了,徒儿还以为水里有毒呢。”弘法说。 “知错就改就好!你看,我们现在是敌国境内,处处都有危险,这里是沙漠,敌兵不来,为师还有时间教你,如果你到了沙漠之外,照这种方式喝水的话,肯定会出事,一不小心,就会被敌人袭击,因为有经验的猎人,会守候在有泉水或者井水的地方,他们很清楚,猎物肯定要来喝水的,如果不提高警惕,就很容易被袭击,懂了吗?”天一说。 弘法心想,也真是的,见了水,真比见了娘还亲,不过,话说回来,从小到大,还没见过亲娘长啥样,不见得有多亲,要说亲,还属于师父亲,师父为了自己的安全,苦口婆心,总是教导自己,又像爹又像娘,不过,师父比爹娘还要细心和体贴。 这喝水的学问还挺大的,不是师父提醒,还真的有危险。 天一说:“你喝水的时候,一定要用双手捧着喝,另外,还要时不时地看看天空,就像公鸡那样喝水,一是对上苍所赐的甘泉报恩,表示感谢,二是对周围的环境进行观察,人在解决实际困难的时候,就会陷入安全的空白区,比如说,放松了警惕,心里想着没事,一会儿就好,喝完了就走,这一会儿时间应该没问题,偏偏在这时候,是最危险的时候。你要知道这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软肋,都有自己的缺陷。” 弘法听了,频频点头,在场的人,包括萧生和加勒都不得不佩服天一道长,不是天一道长,下一个可能也会像骆驼那样喝水,不会像公鸡那样喝水,特别是看到甘泉的时候,更是无法控制。 骆驼喝了很多水,可是,水量一点都没减少,跟没喝一样,骆驼喝饱了水,然后就悠闲地离开,在水塘旁边,那些干枯的胡杨树,横在那里,经过风吹日晒,变得斑斑驳驳的。 弘法跪下,双手捧起一捧水,然后放在嘴边啧啧地喝,然后抬头看天,表示感恩,然后再喝,喝完了再捧起泉水,一直到喝得打嗝,喝得饱足了,然后对天一说:“师父,这水十分甘甜,是我喝到的最好的水。” “是啊,没有人的地方,水最干净,有人的地方,多少都会有些破坏和污染,这里是一片净土,非常适合修炼,大家明白了吗?”天一说。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明白了!” 萧生觉得天一可能过于高兴,竟然忘了这是谁的土地,看看天一道长十分兴奋,不好说破,就说:“师父,你也该喝点水了。” 天一经过萧生的提醒,马上明白,自己还不是神,只是一般的人,不过,他在修炼,稍微比一般人要特殊些。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在敌国的土地上,于是说:“要是世界是一个国家就好了,就不存在纷争。” 萧生明白过来,师父仍然很懂人心,明白萧生在想什么,马上对刚才的言语做了修正,这样的师父,天底下都难以找到。--1583+dxiuebqg+238--> ------------ 第237章 乐园 天一的思想到了世界大一统的地步,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可能在未来,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大家都在一个乐园里,非常舒服,没有战争,没有流血,没有眼泪,有的是和平、喜乐、健康,永远活着。 天一的思想境界,无人能敌,在萧生他们看来,除了萧生,大多数人都不能理解,不过,加勒和金乌在一起时间长了,了解到一些天上的事,自然要懂得一些,弘法不用多说,懂得的少,主要是因为好吃懒做,思想比较僵化,对自己分内的事,做完之后就万事大吉,根本不去想其他的问题。 弘法喝完了水,加勒问:“殿下,你要是喝水,加勒去给你取来。” “不用了。加勒,不要这样,我现在不渴,你去用牛皮水袋装点水带上吧。”萧生吩咐道。 加勒当然照办,对于这水,加勒感到好奇,为什么这水用不完,在干旱的沙漠之地,竟然存在千年,看着这倒下去的胡杨树,就知道了泉水的岁数。 这些水,白天有太阳,晚上有月亮星辰,和这水相伴,的确不错。加勒灌了水,放在骆驼背上,问金乌:“你喝水吧?” “不喝,怎么了?”金乌问。 “没什么,我想知道你能装多少水。既然你不喝,就算了,我只是随便问问。”加勒说。 “随便问问啊!我对你说啊,这水是......”金乌说。 天一正从弘法手里接过来牛皮水袋,慢慢地喝水,然后观看远方的风景,加勒看了他们正忙着,然后看看金乌,不停地摇着他的手指,加勒问:“老弟,有事吗?” 金乌说:“我现在说话憋气,变成乌鸦吧。” 加勒点点头,马上,在加勒的肩膀上,出现一只乌鸦,乌鸦就是金乌,他说:“老哥,这水是上古洪水之后,留下来的,本来是要流到大海里面去,结果,这点水留恋内陆,更为可贵的是,对内陆特别是沙漠地区的生灵的爱护,就情愿留下来,保证他们的饮水需要。” 加勒一听,原来还有这个传说,当时是谁在管理天上地上的水呢? 萧生说:“你的心思我知道了,加勒将军,你很想知道上古是谁在管理水,是吗?” 加勒听了,吓一跳,这位王子殿下,读心术学的好啊,竟然知道我的疑问,于是赶紧问:“老弟,不用多说了,你说的我明白不了,那是远古时代发生的事,我最关心的,是你能否将这水弄干。” 加勒知道被殿下看穿了心事,马上就问金乌,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坦白,说了真话,应该心里比较坦然无惧。 金乌说:“老哥,你是三岁小孩,还是闲着没事干啊?你干嘛要我吸干这里的水?这里的水,造就了这个乐园,怎么能吸干呢?吸干了,小鸟小兔、沙枣树和梭梭树、野草怎么办?更不要说野羊野马了。” 加勒的好奇心遭到了迎头打击,这个打击不是轻的,非常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加勒显得有些势单力薄,不是因为他的力气大就厉害,是因为他没有道理而感到比较气馁,有些灰心丧气了。 萧生笑着说:“看来,你是对金乌说的话不以为然,金乌当然生气了,要知道,金乌是很懂历史的,你不读书不知道历史是什么,光有力气是不行的,要有书卷气,不要凭血气,知道了吗?” 加勒点点头,有时候像弘法那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非常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有时候,他也会考虑到一些原因,可是因为懂得的少,就没办法知道一些奥秘。 金乌说:“大哥,殿下也说了,你也听到了吧?实话对你说啊,这里的水是生命之水,算是生命之源,我不能干这缺德的事。你要让我吸,我不能吸,也吸不完,实话说吧,上苍有好生之德,不仅仅对人,对上苍所创造的花鸟虫鱼,走兽飞禽,都很重视。不能破坏这里的环境。” 加勒听了金乌说的话,马上明白过来,看来,要想弄清楚这些事,还必须要多问问,多了解一下,免得到时候心血来潮,坏了规矩。 水已经喝饱了,骆驼们非常开心,然后,天一让大家上骆驼出发,骆驼们当然很乐意,喝饱了水之后,一个星期不喝水都没有一点问题,难怪说骆驼是沙漠之舟了,也只有骆驼能在沙漠负重走那么远,只有骆驼才能吃这份苦。 大家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水塘,继续朝前走,看到远方有炊烟,弘法开始叫起来:“终于走出沙漠了,太好了,我们解放了。” 他这一嗓子喊了不要紧,让大家都莫名地紧张起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要看到炊烟,反倒有些紧张,因为有炊烟,就证明有人在烧火做饭,有人烧火做饭,就有吃饭的人,炊烟越多,住户也就越多,要知道,这里的人都不是弯刀族人,也不是中原国的人,而是两国的共同敌人。 天一制止了弘法,就像一个急刹车,让弘法戛然而止,热情和兴奋得不到释放,心里多少有些憋屈,不过,弘法还比较聪明,很会来事,既然不让弄,那就暂时不弄,等有机会了再仰天长啸吧。 现在大叫,肯定会惊动敌人,在异国他乡,因为是入侵者,就是一个小孩,都让人心生恐惧。 天一说:“走出了沙漠,前面就是西夏的草原了,你们看,前方有不少的住房,和我们经过的一样,看得出来,他们的房子,和我们见过的差不多,大家看,前面就是西夏百姓的住房,从他们的住房分布来看,属于被贵族驱逐的牧民,他们在贵族心目中,就是贱民,因此,不能住在好地方。” 大家都很清楚,住在沙漠边缘,真的很难受。白天的热浪袭人,晚上冰冷刺骨,忽冷忽热的地方,沙尘常常光顾这块贫瘠的土地,看得出来,人们生活的比较凄苦,甚至连炊烟都看起来要哭的样子,摆着可怜的图案。 萧生很熟悉草原,哪怕人们再累再苦,也不会停止唱歌跳舞,就像百灵鸟一样,哪怕不知道明天的粮食在哪里,也要心存感恩之心,向造物主献上感谢和赞美,只有这样,才能活得充实和快乐。--1583+dxiuebqg+239--> ------------ 第238章 风沙 这里静卧着房屋,袅袅炊烟从房顶升上来,笔直的,没有被风吹断,奇怪得很,在这里竟然没有风沙吹袭。大家都很稀奇,觉得上苍对西夏子民的确不薄,可是,西夏王不甘于守着这一方土地,非要进攻邻国,这是怎么回事。 这些场景,在萧生看来,好像都经历过,仿佛在哪里见过的。 有时候做梦还梦到过,不过,这是异国他乡,不要忘了这次出来要干什么。加勒仰头对萧生说:“殿下,前面有人家,要不,我们去借宿?” 萧生没说话,看看天一,道长点点头,萧生说:“加勒将军,我们借宿可以,但是,不能让他们看出我们的身份,因此我们需要伪装一下,免得有地方官报告给当地官兵,会来抓我们的。” 萧生吩咐完,加勒说:“没关系,我们不是有隐形衣吗?官兵即使知道了,也不知道我们在哪里。怕什么?” “还是要谨慎一些,我们可以隐形,但是,骆驼怎么办?我们还要依靠骆驼返回,再次经过大沙漠呢。”萧生提醒道。 “说的是,殿下还是考虑得周全。”加勒说。 他很清楚,在某些时候,殿下看得就是远一些,他是饱读诗达理,然后在追求真理方面,是锲而不舍的,怎么说,对天文地理、十八般武艺、甚至心术、捉妖等,都是有着独特的本领的。 骆驼看到了青草地,仍然昂首挺胸,仿佛没有看见一般,对于绿油油的青草,它们十分无视,不想确定青草是否存在一样。 看来骆驼不屑于吃青草,生来是吃枯草、苦草和有刺的灌木叶子,骆驼真是喜欢生活在忧患当中的,因为它们比较安于现状,动作又比较舒缓潇洒,当然能长寿。 好在它们都在不停地运动,只有运动,它们才能长寿,虽然慢,就怕站,他们悠闲地对待外在的环境,无怨无悔,这一点让人钦佩。 弘法非常喜欢,马上就有好吃的好喝的,真是太好了,在旷野沙漠行走,可真累啊!骑骆驼是不错,可是兴奋不到一个时辰,就不好玩了,起码身上已经被磨得不行,特别是**,更需要好好地休息休息,要不然,非起泡不可。 到底进不进村子,这是个问题,萧生说:“师父,你看,我们现在进村子合适吗?” 天一说:“不太合适。” 弘法一听他们对话,心里发毛,赶紧建议:“师父,我觉得我们在旷野呆的时间太长了,应该到村里去。我们年轻还扛得住,只怕师父年事已高,恐怕扛不住。” 天一微微一笑,说:“弘法说得很有人情味,不错,为师年事已高,但是,为师老当益壮,不是为师吹牛,再活五百年也没问题。” 弘法听了,直吐舌头,看来,天一道长是不想去村里了,至少目前没有这个打算。 萧生清楚了弘法的心意,他是在考虑怎样吃到好东西,他所追求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他看都不看一眼。这就造成了他对事物观察和领悟的局限性。 看看前方有一口井,周围有石头,垒砌而成,石头上长满了青苔,旁边是一个石槽,很长,远远看上去,像是一棵放倒在地的胡杨。 胡杨的树干被掏空,就是石槽的样子,很明显,萧生一眼就看出这石槽是干什么的。 井是不错的,水也看得到,奇怪的是,井口没有辘轳,也没有绳子,正在困惑不解的时候,萧生说:“这水离井口不远,可以用绳子系着木桶打水上来。大家又走了一段路了,可能渴了吧?” 弘法觉得这殿下有点婆婆妈妈的,喝水喝得饱吗?现在到了村子旁边了,还不进村?要知道,村里肯定有牛羊肉等着,吃新鲜的肉、喝新鲜的汤不好吗?偏偏要吃干粮喝凉水,真是的! 萧生说:“前面有村子,可是不能先进去,因为危险无处不在。况且现在是在敌国境内,不要忘了。” 弘法一听这个,马上闭口,不敢再说,这个师弟有时候考虑问题还挺细致的,没错,万一冒失进村,确实有些鲁莽,吃了来历不明的牛羊肉,中毒了那可怎么办? 井口的青石已经显示,这个村子有多古老,那石槽的窝里还有水,石槽边上还是湿的,可能刚才有人出来打水。 萧生觉得,可能还会有人来打水,可能这是村里的水源,要想接触村里的人,这里是最好的地方。每人每天都离不开水,只要守在这里,见到打水的出来,可以了解一下村里的情况。 萧生把想法对天一道长说了,天一说:“嗯,你这个想法是对的,贫道也有这个意思。我们一下子全到村里去,恐怕会引起村民的怀疑,或者惊慌,没准儿会打草惊蛇,走漏了风声,我们就会陷入被动,不如我们在这里守株待兔,说不定就能打听到村里的情况。” 到了这个时候,村落里的炊烟多了起来,有冒烟,就要有来挑水的,果然,有一群姑娘飘了过来,穿着长裙子,看上去比较俊俏,身材绝好,世间难寻,脸蛋也红润,头发乌黑,戴着饰品,看上去像是玛瑙和和田玉做成的小珠子,非常靓丽。 姑娘们看到萧生他们一伙,看起来非常狼狈,忍不住笑了,格桑在这时候出现,她有点不高兴,不过,那些姑娘们看到了她,倒觉得有些放心了。 她们叽叽喳喳的,像一群树林子里的鸟,笑着,说着,好像从来没有烦恼,也没有什么危险,这个村落就像沙漠里的一汪泉水,非常静谧,非常甜美,其中一个说:“远方来的贵客,你们需要我们的帮助吗?” 她们说的是土语,天一道长不懂,但是懂得她的心,知道她是好心帮他们,但是道长不便于发言,就给萧生一个暗示,萧生说:“我们需要帮助。” 那女子说:“我们十分愿意为你们服务,请问,你们需要什么?” 萧生说:“我们需要喝点水,不仅我们要喝,我们所骑的骆驼也要喝饱水。” “放心吧,我们的水井,水多得很,保证让你们喝饱,不仅让你们喝饱,也让你们的骆驼喝饱。”那女子说。 她说了这话,大家都觉得这姑娘还真懂事,看来是非常善良的,怎么看都不像是西夏敌国的人,西夏王残暴,可是西夏的人们却不这样,真是匪夷所思。--1583+dxiuebqg+240--> ------------ 第239章 追查 第239章追查 姑娘们知道他们需要帮助,就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飞到了井边,然后七手八脚地用陶罐打水,这些陶罐一看,就知道来自中原国,上面有中原国匠人留下的印记,在烧制的过程中,留下了名姓,将来可以追究责任的。 看来,这些陶罐是皇家定做的,如果有错,就要层层追查下来,那么,追查到谁头上,谁就会倒霉的。 从陶罐可以看到做工的严谨,不敢马虎。姑娘们将陶罐装了水,然后捧给他们几个喝,萧生看看天一,天一道长点点头,算是默许,要知道,陶罐是她们从家里带出来的,顶在头上,看起来婀罗多姿,非常惹人怜爱,那陶罐是她们带出来,目的是打水回家用,想必不会在陶罐里下毒。 这么一推理,情况就摸清楚了,不是别的,就是为了达到给家里打水的目的,要说坏,这些打水的姑娘看上去比井水还清纯,从她们的眼睛,可以看出她们目光单一,说话天真,像是从来没有吃过坏人的亏一样,也没有什么上当的经历,面对这群如同白纸一样的姑娘,弘法总算找到了平衡点。 弘法很高兴,看到这群花蝴蝶一般的姑娘,而且心灵纯洁,非常善良。她们打了水,送给各位喝,天一很清楚,这井水完全没毒,于是就着陶罐开始喝起来,觉得味道十分甘甜,简直是美极了! 人们都喝完了水,就像在六月天喝凉水,一个字,爽! 喝好了水,姑娘们又开始忙着打水,水井里的水离地面不远,将绳子放下去,绳子的那一头,穿着陶罐的鼻儿,放进水井里,可以听到“咕咚”一声,听到这声音,姑娘们比较开心,银铃般的笑声不断传来。 陶罐的水倒进了石槽,哗啦哗啦地响,不一会儿,石槽就被清凉的井水覆盖,看看骆驼差不多能喝了,萧生让加勒把骆驼牵过来,骆驼们看到了水,马上就低下高傲的头,开始啪啪地喝起水来。 萧生看那美丽的姑娘,问:“敢问姑娘姓甚名谁?” 格桑在一旁,看着那姑娘,那姑娘不好意思极了,羞红了脸,就像中原国三月的桃花,她说:“我叫萨拉婕。” 萧生突然忘了,这是在西夏,西夏和中原国不同,怎么会问这个问题?其实直接问叫什么名字就行,看来,萨拉婕还没想到这些问题,只当萧生随口而出,又是外地人罢了。 弘法听到萧生这样问问题,也很惊讶,不知道怎么回事。 “你叫什么名字?”萨拉婕问 “我叫萧生。”王子回答道。 大家都很谨慎,在敌国境内,谨慎比勇气更为重要,谨慎比胆大更有力量,这是真的。 弘法很有进步,没有插嘴,也没有暴露身份,这些姑娘,好像是白纸,没有受到过任何的污染,这群人最大的心愿,就是突然看到外邦的男子,心里多少都有小鹿小兔一类的活的东西,在里面乱撞。 “你们是干什么的?”萨拉婕问。 萧生转念一想,不能说实话,她的问题可能有点问题,不过,她没有坏心眼。她打听他们是干什么的,估计也是一种礼貌,其实打听了之后,也弄不清楚他们是干什么的。 他说:“我们是捉妖的道士,四海为家。” “道士?道士是什么行当的?”萨拉婕好奇地问。 “道士是中原国的捉妖人士,赶鬼驱魔,祈祷和平和幸福快乐的。”萧生说。 萧生也不清楚怎么说出这些话来,他掩藏自己的身份,其实是对自己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对加勒、格桑、弘法和天一道长的保护。 一般人都是对外邦人心存芥蒂的,心里对外地人抱有成见,不会相信外地人,特别是外邦人,语言不通,存在很多误会。 “萧生道士,道士,很新鲜的行当,我们这里没有发现妖魔,但是,我们都希望永远幸福和平安。你们来了,真好,可以为我们祈祷祈祷。”萨拉婕说。 姑娘们对未来还是抱着憧憬的,都渴望永远幸福。对于道士们的到来,她们真是喜出望外。 萧生问:“你们村里有多少人?” “我们村有二百户,大概有两千多人。”萨拉婕说。 骆驼们喝抱了水,也把姑娘给累个半死,不过,累归累,她们仍然非常喜乐。 萨拉婕问:“你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萧生说:“我们从来的地方来,到去的地方去。” 萨拉婕一听,糊涂了,这是什么话?不过,好像这些话也不例外,说了跟没说一样,和“嗯”“啊”差不多。 弘法也不懂萧生说的是啥。天一笑而不答,跟平时一样,萧生问:“敢问萨拉婕,我们现在不渴,骆驼也喝水了,能不能到村里借宿一晚,明天离开,还要继续赶路?” “好,我跟我阿爸说一声,姑娘们,我们该回村了。”萨拉婕说。 萨拉婕说着,然后自己打了一罐水,将水罐顶在头上,她的脖子看上去更加秀美。 萨拉婕的身段比较苗条,陶罐也很有造型,整个人和坛子都美轮美奂,真是一幅美丽的图画。 她们依次回去了,走了之后,弘法长舒一口气,说:“哎呀,简直太美了。真是人间尤物啊!” 格桑跳出来,对弘法说:“哪里美?” 弘法一看格桑这样,知道她有点嫉妒,连忙改口说:“她们再美,也没有格桑姐姐美!” 弘法说了这话,实际上是巧妙地回避了矛盾。 弘法经历了不少,嘴巴学得更甜了,无论从哪里说起,他都比不上加勒,在萧生面前,更不用说了。 他现在要加强的是,嘴巴上的功夫,要越来越强,人在江湖,全凭嘴一张,没有啥本事,全靠口才混饭。 天一对弘法的转变,也感到好笑,不过,他没有戳穿他的用意。 格桑没有和弘法过招,知道弘法认输,就不会再逼他,咯咯笑道:“这么才像话!我就奇怪了,为什么那么多男人都喜欢见异思迁,包括像你这样的小男人。” 格桑说笑完,弘法的脸上就挂不住,红彤彤的,就像晚霞。他说:“其实,说老实话,哪里都有美女,都有丑女,女人十八,没有丑的,以前的丑小鸭,都会变成美丽的大天鹅。” 正在这个时候,从村子的方向走过来一位姑娘,越走越近,发现不是别人,正是萨拉婕。 她的身后,是一位老人,须发尽白。 ------------ 第240章 判官 白发老者走到他们面前,可能是老年人喜欢老年人,他先走到天一跟前,问:“敢问可是道长?” “正是,你是......?”天一问。 萧生很奇怪,这老人竟然会说中原国的话。连萨拉婕也惊呆了,呆若木鸡,一动不动。 “小老儿姓李名单,生在中原国,长到八岁的时候,因家乡闹饥荒,饿死不少人,没办法,听说这里没有受灾,有葡萄、有奶、有蜜,牛羊成群,骡马到处跑,非常富足的地方,就跑过来,经过了千辛万苦,就像你们一样,穿过了沙漠,到了这里。”李单说。 天一明白了,笑道:“原来他国遇老乡,两眼泪汪汪啊!想不到,能在这里见到国人,真是三生有幸。” “哎呀,老朽是没办法,遇到萨拉婕的父亲,好心收留了老朽,不至于漂泊,现在在萨拉婕家,成为一个管家。”李单说。 “哎呀,原来如此!难怪老人家讲的话听得懂呢。”弘法说。 弘法说话不要紧,那李单看了弘法一眼,说:“真是后生可畏啊!这位小哥,也是来自中原国吗?老朽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在这里了,难不成你也想到这里陪我?我觉得吧,这里有沙漠的阻隔,真是一个好地方,人间仙境,不如你就住在这里吧。” “多谢,如果有美女相伴,当然好,没有美女,恐怕不行。”弘法说。 他说了这话,大家都侧目以视,怎么了?这弘法看来是好吃懒做还贪恋美色啊! 天一不说话,李单说:“哎呀,真是率真,率真,难得一见,难得一见,在西夏住时间长了,觉得西夏人比较率真,想不到中原国的人更加率真,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他说的话,萨拉婕不懂,眨着眼睛看着李单,李单捋着胡子,说:“哎呀,差点忘了正事。主人派老朽出来,到这里来,主要是说主人有请,老爷说请远方来的客人到村庄吃饭住宿,略备薄酒,为你们接风洗尘。” 弘法一听,喜上眉梢,天一一见,马上说:“多谢施主!贫道这厢先谢谢了。不好意思,初到贵地,就要讨扰,实在不妥,不过,贫道所带的徒弟们一路辛苦,需要歇息。” “老朽知道道长随遇而安,在哪里居住都行,天为棉被、地为大床,星星为灯,真是爽极了。”李单说。 “哈哈哈,是的,没错,我很好办,就是徒儿们没办法。”然后,天一拉着萧生是手说:“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徒弟,萧生。” 弘法立马撅着嘴巴,他说:“很好!我是大徒儿,师父偏心,不先介绍我?” “嗯,这也是我的徒弟。”天一立马伸出左手来牵弘法的手,弘法这才破涕为笑。 李单立马要和他们拥抱,按照当地人的习俗,做到当地人的礼节。这不为过,人到了哪座山,就要唱哪座山的歌,要融入当地文化,否则很难生存,或者被人认为是怪物,没有什么人缘。 弘法很想和萨拉婕拥抱,可惜她没那意思,只好作罢,然后,他开始憧憬着晚上吃什么,不吃什么,需要了解多一些,再做出取舍。 既然李单代表主人来盛情邀请,也不好推脱,于是,他们和骆驼,浩浩荡荡地进了村。 所谓的村,设计得十分巧妙,看起来杂乱无章,实际上房屋十分结实,就是遇到大风暴,也对房屋没有任何的影响。 房屋很漂亮,画上了一些图案,看不懂,但是十分优美。还有,这些房屋屋顶的四个角上,都是羊角的样子,线条非常优美,看起来好像有特别的意义,难道说他们非常喜欢绵羊,让绵羊的角在屋顶的四角,目的是为了感谢羊给他们提供了羊肉和羊毛吗? 到了萨拉婕的家里,房间里也布置得十分豪华,不像是在村庄里,很像在大城市的财主家,原来,这里离城市较远,但比城里豪华。 萨拉婕出身在富贵家庭,还要亲自去打水,这是怎么回事,按说打水是奴仆们干的事。萧生心里琢磨这事,不知道具体原因是什么。 萨拉婕的父亲说:“欢迎你们到我们的村庄。你们能穿过沙漠,看来有神灵保佑。一般人没有走出沙漠,都死在那里了。恭喜恭喜啊!” 萨父说完,命令奴仆去准备晚餐,大家都很开心,对于萨父说的当地话,弘法听不懂,可是对于安排什么食物,那些词语对弘法来说,却一听一个准,非常清楚。 看来,食物具有共同性,大概在吃的方面可以保证高度一致,再能干的人,也离不开吃,吃饱了,感情也就好了。饿着肚子天天谈感情,成何体统?很多事情在吃饭的时候能得到解决,这是一个诀窍。很多事情在餐桌上解决,不是在官府衙门解决,在哪里都是一样,不单单是在中原国。 萨父安排好了,弘法看着天花板,那些精美的图案,看来看去,看不懂,反而让肚子更加饥饿,真希望那些图案变成油炸麻花,吃起来香甜脆,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还有那些精美的桌椅,如果是烤全羊,那又是怎样的一种享受?简直太美了,太爽了,加上一些当地的蜂蜜,抹上烤羊肉,那真是又甜又香,肥美的羊肉,入口即化,非常爽口。 想象归想象,不是现实,弘法已经闻到了香味,更加刺激了他的味觉,感到仿佛就在吃一样。 萨拉婕的父亲招呼大家坐定,闲聊着,不一会儿,羊肉挂在铁杆子上,放在炭盆上,火烧得旺旺的,羊肉被烤出了油,掉在炭盆里的火上,吱吱地冒着热气。 热气中裹挟着一些香气,马上就充满了彩色的房间,这些东西,让人的胃口大增,经过了沙漠之海,和死亡擦肩而过,令人感觉到生的快乐。 正像弘法所期待的那样,羊肉上抹了蜜,吃起来格外香甜,羊肉很鲜美,那些膻味完全消失,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处理的,总之让人吃一次,就能记住一生。 还有奶茶,以及燕麦酒,这些东西,在中原国和弯刀族部落都没有,当地酿造,技术一流,就是不外传,谁都不清楚传了多少代,从烤羊肉、蜂蜜羊肉、奶茶到燕麦酒,都是传统工艺,一代传了一代,带给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安慰。--1583+dxiuebqg+242--> ------------ 第241章 烤羊 第241章烤羊 喝了酒,吃了烤羊肉,大家心情好起来。安慰了肚子,心里就特别舒服,看来,肚子和心是一伙的。 萧生自从潜心学道以来,对于这些酒肉一类的东西,看得比较淡了,他尽量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其实,烤羊本身没有问题,燕麦酒也挺好,只是吃多喝多了就不好。 萨拉婕的父亲很高兴,加上李单做了他多年的管家,对萨父忠心耿耿,忠贞不二,萨父为人豪爽,对人没有坏心眼,可是有些人却觊觎他的财富和美女,总在打主意,暗地里想害他。 李单经验丰富,替萨父做了很多事,无怨无悔,萨父十分信赖他,这次是他的家乡人来了,咋说都要好好照顾照顾,款待周详,不留遗憾。 萨父非常热情,招呼大家吃肉喝酒,弘法高兴得很,哈哈大笑,合不拢嘴,萧生却看出萨父的忧虑,问:“村长,贫道先这样问,你是这里的首领,一村之长,不知道你最近有没有什么事?” 萨父一听,心里一惊,他怎么知道我有心事?这道士年纪轻轻,可是不知道想干什么,知道我遇到麻烦了。外表的装饰,还是掩盖不了内心的狂乱。 “哎呀,你真是圣道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过得踏实幸福呢。”萨父说。 “是啊,看不出来,你们家道殷实,女儿乖巧漂亮,真是一方楷模,让所有人都敬仰,不知道伯伯有什么不满?”萧生问。 “道长眼光独特,说实话,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告诉你吧,外边看着热闹,仅此而已。算了,还是不提,喝酒吧。”萨父说。 萧生觉得这话里有话,肯定有难言之隐,不清楚,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如果强逼着问,恐怕他反感,只好欲言又止。 天一微微一笑,说:“徒儿,不要问了,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外表的繁华如烟,实际上迷糊了双眼,看不透,猜不到,懒得去管,有为即无为,无为即有为,不要吹毛求疵,不要试图进入他人的心境。很多事,只要去悟,不要说透。有时,语言的表现很差劲儿,没办法弄清楚。” 弘法只管吃喝,对他们说的这话,不想管,先吃到肚子里,满足了欲/望再说,空着肚子谈什么思想?越说越糊涂,不是吃多了糊涂,是吃少了饿得心慌,只要心一慌,就糊涂了。 看来,聪明人都是吃得好、吃得饱的人,这些人的确是肚子满足,思想不空虚,不是那些饿着肚子谈理想的人。 萨拉婕忙着为大家服务,让每一位客人都满意,就像灵巧的小鸟,欢快地跳来跳去,要说规矩,这里的规矩还算是大的,因为他们有自己的信念。要说中原国的规矩,也有信仰的支持,没有信念,整个国家的支柱就会垮下来,没有信仰,国民肯定放肆,国将不国、民将不民。 大家吃好喝好,看上去东倒西歪的,萨拉婕的父亲说:“大家去安歇吧,萧生道长,如果你愿意,可以陪陪我。” 天一已经清楚了萨父的意见,是有事商量,他不好当众说,只想私下说。 大家散去,只留下了萧生和萨父及管家李单。 李单说:“萧生道长,老朽看你还不错,知道你有些本事,不过,不知道你愿不愿帮我们一个忙?” “什么忙?你说吧。只要能做到,我一定在所不辞。”萧生说。 “是这样的。”李单说,他看了看萨父,萨父点点头,意思是准予他说,李单心里有了数,就说:“嗯,是这样的,在沙漠深处,有一位外号叫做‘沙漠判官’的土匪,看中了老爷家的女儿。” “你是说萨拉婕?”萧生问。 “是的。”李单说,眼睛里透出一丝哀怨和无奈。 “那会怎么样?萨拉婕知道吗?”萧生接着问。 “她还不知道,没有跟她说,她现在无忧无虑,我们可是愁死了,那沙漠判官非常厉害,他想做的事,没有人能阻止,我们这里他常来,除了抢夺来往行人商旅的钱财外,还到我们的村庄来抢东西。人见人怕,拿他毫无办法。”李单说。 “这是土匪,官府为什么不管呢?”萧生非常好奇,觉得官府是一方父母官,对土匪强盗应该严厉打击才对,可是,他从李单的眼神里看出当地官府胆小如鼠,拿那些土匪毫无办法。 “官府倒也派兵来过两次,每次来,都一无所获,没有赶走土匪不说,他们自己倒从村庄里拿走不少东西,说是辛苦费,打仗补贴。老朽不才,也十分清楚官府收了国民的税,然后拿着税银作为军费支出,当兵打仗的,应该不愁吃喝穿的,就是闹不清为什么他们来了还要向我们索要辛苦费,这是巧立名目乱收费啊。”李单说。 萧生听了,觉得有点乱,难怪西夏逐渐走向对外扩张、对内穷兵黩武的道路呢,他越这样,国内越是动荡不安,甚至连穷乡僻壤都难以幸免。 “那么,那个沙漠判官就是铁了心要娶萨拉婕吗?”萧生问,他没办法左右西夏官府来剿匪,只有用别的办法来帮萨拉婕躲过这一场灾殃。 “哪里是娶,是抢。据说沙漠判官有了压寨夫人,不过,前不久死了,不知道死亡原因,就要续弦,听说了小姐美貌,就起了心,带人进了村子,发现了小姐,就要定了。聘礼已经派人用车马拉了过来,黄金珠宝美玉还不少,但是,老爷看中的不是金钱,老爷是想让女儿找个好人家,得到真正的幸福。”李单说。 “你说的,贫道明白了。贫道是出家修道之人,对于这些事,不能不管,你放心,如果老爷不想放女儿出去,不让那个判官得逞,可以包在贫道身上,一定不让判官得逞。”萧生说,十分肯定,要知道,萧生本身有些本事,加上手下有高手,上面有得道的名师,对付那个蟊贼不在话下。 萨父听了萧生的话,高兴极了,赞不绝口,连连说道:“太好了,老夫这两天眼睛跳得厉害,有神托梦给老夫,说有贵人相助,今天果然遇到了,如果能打败蟊贼,归还老夫的爱女,老夫愿意将家财的一半赠与道长。” 萧生连连摆手,说:“出家修道之人,不爱钱财,如果沾染铜臭,恐怕道行要退步不少,贫道认为,为老爷解忧,本是道家分内之事,不用感谢。贫道做好事,自然有功德记载在上苍的册子上,到时候一定会得到上苍的奖赏。” ------------ 第242章 老朽 这里萧生打了包票,两位老人放了心。 李单说话也眉飞色舞起来,说:“老朽早就看准了你是一个人才,老朽的眼光没错,知道你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人物,今天一谈话,就更加肯定了老朽的猜测,很好,很好啊!” “哪里,哪里,天地悠悠,神秘莫测,知识不够,还需要不断学习才行,在老者面前,不懂得谦虚,必然受挫,不会有什么出息,也不会进步。”萧生说。 “道长,后天就是判官来娶亲的日子,爱女萨拉婕还不知道,道长可要摆平这件事,免得到时候判官人多势众,将爱女抢夺了去,那老夫也没脸再活在村庄里了。”萨父说,略带感伤,不过,看到萧生坚毅的目光,他觉得挺踏实的。 “道长,老朽不才,斗胆问一句,你说那判官来了,我们需要做一些准备吗?村里有长老说,要向判官投降,不想让判官血洗整个村子。”李单说。 萧生听了,愣了一下,连忙问:“村里还有长老?” “是啊,他们是这个村的老年人,据说是族人,有老资格,说话办事都很老练,在村里也有一些口碑,不过,他们主张投降,要和判官和平相处,目的是让村里的男女老幼不会被判官杀害,只要牺牲萨拉婕,保住全村人的命,这笔交易就值得做。”李单说。 “这么说来,村里有两派,一派主战,一派主和,不知道村长主张什么?”萧生问。 “这个很简单,献出爱女,老夫肯定不愿意,那么就主战,无非是拼了老命,保住女儿性命,也值得,因为女儿是老夫年老的时候才得到的,视若掌上明珠,怎么能轻易被贼人夺走呢?但是,老夫也不愿意看到因为小女一人,连累全村老少性命,有时候,也要考虑考虑主和派的意见。在没见到道长之前,老夫还是倾向于投降,见到道长之后,现在就改变了主意。”萨父说。 听了这话,萧生摸了摸腰间的剑柄,然后将剑放在案几上,说:“勇士佩剑,不是空空地佩带着好看的,不是装饰品,剑出鞘的时候,肯定要喝敌人的血,但是,出家人不愿意看到杀戮,也不参与其中,只是为了保护人命,不得不舞剑伤人,让凶手丧失攻击能力,不至于取了他的性命。” 豪华的房屋外面起了大风,呼啸吹过,在夜里听到这声音,的确有些害怕,晚上啥都看不到,可是耳朵特别灵敏,这是上苍赐给人的功能,白天喧嚣,看得见,耳朵却不灵敏;夜晚宁静,看不见,听力格外强大,好在屋里严丝合缝,外面再大的风,对屋里没有任何影响。看来萨父对房屋的建设和装修花了不少的心思。 萨父听萧生说了这话,心里更踏实,毕竟是老人了,对于李单他十分信任,对于李单的家乡人,看起来也没什么问题,更重要的是,李单老谋深算,考虑周全,对付蟊贼,不在话下。李单说:“道长,你看这天,风吹得紧,蟊贼会不会来偷袭?” “不会。判官认为在沙漠当王,没有天敌,不会来偷袭,他的势力大,用不着偷偷摸摸,再说,聘礼已经送来了,就是一门心思要娶小姐,看来是认真的。蟊贼再铁血,也有柔情的一面,蟊贼再凶悍,也有温柔的时候,看在谁面前当王了。”萧生分析说。 “老朽也觉得是,不过,蟊贼自古都不讲理,盗亦有道,可是,有些蟊贼非常残暴,这个判官,就是非常凶悍的,不要认为他会讲仁慈,其实,他是非常狡猾和凶残的。”李单说。 “总管说的没错,贼心不死,必然会做贼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心点还是没错。”萨父说。 萧生感到很奇怪,和弯刀族部落隔着浩瀚的沙漠海,还隔着万重山,竟然说话都还听得懂,上苍造人还真的很奇妙,让大家都懂对方,有些语言上的差异,不过,大多数都能懂。 萧生说:“贫道知道,贼心不死,必然会趁虚而入,但是,有贫道在,小小蟊贼,拿贫道没有任何办法,小小蟊贼,想要达到目的,恐怕很难,哪怕是沙漠判官,就是大山判官,也拿贫道毫无办法。” 正说着,突然,感到外面有千军万马的声音,不像是打雷,也不像是万马奔腾,只见房梁上的灰簌簌往下掉,还有旁边的灯柱左右摇晃,外面听到瓦片掉落在地的声音,再仔细一听,风已经停止了吹动,在寂静的夜晚,耳朵格外敏感,萧生感到头发晕,放在案几上的剑,弹跳了两下,剑柄上悬着的穗子竟然飘动摇摆了两下,又恢复了平静。 萧生喊道:“不好!” 李单有些惊慌,以为判官来偷袭,他赶紧站起来,要去抓墙壁上悬挂着的宝剑,萧生看他那样,哭笑不得,李单从小讨饭到了这个地方,对这里应该非常熟悉,没想到今儿可是花容失色啊,弄得到处都很紧张。 “道长,道长,没事,没事,是地震,地震,地震啊!”李单说。 “地震?奇怪了,地震怎么会头晕?”萧生问。 “地震是巨龙在地底下翻身,换个睡姿,我们这个地方,刚好属于巨龙的鳞甲边上,离巨龙最近,因此常常遇到巨龙翻身,它一翻身,就引起了地震,我们早已经习惯了。不过,刚才因为心里在琢磨判官,结果就出现了问题,看来,心里想什么,嘴上就会说出来,自己不知道,别人都知道。”李单说。 他说地震轻描淡写,难怪村长家的房屋建造得格外结实和漂亮呢,不清楚的,还以为是钢铁造成的,知道的,是集合了所有建筑师的智慧,制造成功了这样的房子,非常结实,难怪巨龙翻身,引起地震,对房屋一点影响都没有。 “总管,为什么贫道的家乡没有地震?难道巨龙只青睐这个地方吗?”萧生问。 “道长,实不相瞒,巨龙不是青睐这个地方,是因为沙漠更容易潜伏巨龙。你还记得吗?我们中原国那里十分危险,山水都丰富,石头山、丘陵、湖汊等多得很,巨龙在中原国会迷路的,到处都是岔路,不如在西夏国,到处都是沙漠,山和水都少,容易记得路,因此格外活跃一些,它一翻身,就会地震,我们已经习惯了。”李单说,他说着想着,想着说着,对中原国十分眷恋,不过,仅仅是眷念,没想过要回国,哪怕这里条件艰苦,多少也能躲避一些灾殃,这种灾殃,其实是**的一种。--1583+dxiuebqg+244--> ------------ 第243章 灾殃 李单害怕回到中原国,只因**带来天灾,天怒人怨的时候,就是民不聊生的时候,有很多妖魔鬼怪出来害人,其中,连皇上都不能避免,最后死于奸臣小人之手的皇帝不在少数。 严格来说,人遇到地震不怕,只要同心协力,就能克服困难,走出死荫的幽谷,迎来艳阳天,但是,如果遇到昏君和奸臣,则是最大的悲哀,人杀人,比地震杀人更狠。 这里经常发生地震,大家都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不地震才奇怪。对萧生来说,一次地震就能考验是否是昏君。从西夏的国情来看,西夏经常发生地震,西夏王到底是聪明还是昏庸,还真的不好说。 大地摇动,马上就停止了,可能有问题,萧生没有多想,生死本来无所谓,没有什么挂牵,但觉得萨拉婕将来要被恶人霸占,断送她的一生的幸福,而她自己浑然不觉。 萧生说:“地震本来是小事,我们要小心,尽量别被判官利用。地震之后,本来是灾殃,搞不好会雪上加霜。” 李单听了,这位道士年纪轻轻,看来有不少经验,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考虑问题就是比一般人要周全。 李单说:“道长,你考虑的是,老朽觉得还是要从长计议,早做准备,躲过这场灾殃,恐怕判官不会善罢甘休,还要再来,要不,就将他全部消灭,彻底摧毁,要不,就别动他。” “你说的,贫道知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与其在这里坐等被他消灭,不如先下手为强。”萧生说。 “道长,你是说,我们主动出击,要将他消灭吗?”李单问。 李单明白,萧生的意见是主动出击,到底能不能胜利,再说了,因为有些时候,想多了反而不利于身体健康,不如不想,心里还算舒服。 “没错,事到如今,与其 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变被动为主动,只有这样,才能打败判官。”萧生说。 “可是,茫茫沙漠的海洋,找到他,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怎样才能找到他们,的确非常困难。”李单说。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努力,我有一个伙伴,非常厉害,能够找到他,他又不是神仙,不会从沙漠消失的吧?既然是沙漠判官,就一定能够在沙漠出现,只要出现,猎鹰就能发现狐狸的藏身之地。”萧生说。 他说完,萨父说:“这样吧,你去是可以的,不过,老夫还希望有人在此地陪老夫,因为沙漠判官来无影、去无踪,踪迹难以寻找,也没有规律,就像幽灵一样,有时候会出现,有时候会消失,总之,居无定所,找不到他们的大本营在哪里。官兵来围剿多次,都没有找到。” “是这样啊,不过,没关系,这一次我们主动出击,提前进攻,让判官防不胜防。要知道,兵贵神速,不能拖拉,走漏了风声,他们早做了准备,到时候就被动受罪了。”萧生说,对剿灭判官的信心非常巨大,这种态度也影响了李单,李单没有刚才那样害怕了,虽说是小角色,可是他操的心却是很大的。 萧生听了萨父说这话,明白了萨父十分害怕,可能经过数次的较量,萨父已经甘败下风,因为官兵拿他没办法,通过朝廷来惩罚他显然没办法。 萧生笑着说:“你没有金刚钻,不敢揽瓷器活,事实上你们不知道我们的厉害,对付蟊贼,易如反掌,有啥害怕的?再说,自古以来邪不压正,他能那我们怎么样?” 经过再四讲说,那萨父才得到一些安慰,还是将信将疑。 李单说:“时候不早了,道长,你先去休息吧。明天的事明天再说,谁也不知道明天有什么事,有什么忧虑,今天的难处今天担当就行了,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明天再担当吧。” 李单倒是想得周全,也懂得安慰人,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下,他的睡意全无,不过,刚才喝了酒,为的是尽到地主之谊,他的酒力上来,也有些疲乏,听了李单的话,也就算同意了,然后,萨父见还有人没睡,就命人安排他住下,暂且不提。 萧生被人送到房间,送的家丁回去,一边走一边打呵欠,看来,实在太晚,耽误时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萧生的劲头儿很高,没有一点睡意。 他体会到刚才地震,看来,头上虱子多了不怕痒,多一只少一只都无所谓。对于再伟大的人,也会遇到有些问题。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起了大风,不知道是从哪里刮来的风,萧生突然意识到,肯定要出事。他看到隔壁房间里还有灯光,估计是加勒,萧生喊道:“加勒!” 加勒刚去给金乌找找鸟蛋去了,刚回来,金乌吃饱了。 加勒很开心,正准备去问问萧生殿下,还没出门,就遇到了萧生来访,加勒问:“殿下,还没休息吗?” “是的,听到刚才的怪风声音了吗?”萧生问。 “听到了。” “刚才的地震呢?”萧生追问道。 “也感觉到了,我的感觉最真切。”加勒说。 他是大地之子,对于大地的变化,感觉很真切,不用多说,大地和他的关系十分紧密,对于地震非常清楚。 “我预感到有事发生,你要小心,不要睡得太死。”萧生提醒他说。 “放心吧,殿下,我很清楚我肩负是使命。我睡着了,还有我老弟,他从来都不休息。有危险,他会告诉我的。”加勒说。 正在这个时候,天空发亮,一道闪电,撕裂了夜空,黑色的夜幕被撕开,接着是一阵响雷,从天上滚滚而过,看起来,马上就要来一场暴风雨了。 萧生说:“那就好。加勒,刚才萨拉婕的父亲说了,沙漠腹地,具体不知道在哪里,有一群土匪,头头外号叫‘沙漠判官’,非常凶狠,想要萨拉婕,准备将萨拉婕迎娶进沙漠,当他的压寨夫人,可是,萨拉婕还不知道。聘礼已经送到,不过,村长没有告诉萨拉婕,刚才说,想请我们帮忙,帮他们一个忙,帮萨拉婕躲过这一场灾殃,不知道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加勒一听,高兴极了,立马说:“太好了,好久没有练武了,手都痒痒,现在有好事找上门来,我高兴都还来不及。殿下,你说什么时候去打,我立马就动身,绝不迟延。”--1583+dxiuebqg+245--> ------------ 第244章 蟊贼 萧生听了加勒这么一说,心里有了底儿,对付这些蟊贼,不用加勒出马,自己都能搞定,但是,加勒肯定不会让他去冒险,除灭蟊贼,驱逐消灭妖魔鬼怪,是这次到西夏国来的目的。 加勒非常兴奋,有些困意,也马上消失,他问:“殿下,我恨不得现在就出发去剿灭蟊贼,这些沙漠的恶狼,除掉一批,让人们安居乐业多好。我就想不通了,为什么西夏官府不来剿匪呢?” “我也好奇,就问了村长,村长说,已经报官了,可惜官兵来了不起作用,反而对报官的村长村民使狠,在这里大吃大喝,还拿走不少东西,本来国家给了军费,还要来搜刮民脂民膏,实在可恶,以后村长就长了心眼,不主动报官,自己想办法采取好防范措施。”萧生说。 “那么后来怎么样?”加勒有点感兴趣,他最感兴趣的,是怎样让自己成为一个好的卫士,特别是在这个时候,更要显示出卫士的作用,没有蟊贼,就没有卫士,没有蟊贼,卫士存在的意义就不大。 蟊贼越多,加勒越喜欢,一个两个蟊贼打得不过瘾,来十个八个还不行,来百个千个还凑合,够塞牙缝的,要是来一万个或者十万个,那才有意思。 当然了,现在有金乌,金乌随便说一声,就有十万天使过来,一个天使瞬间击杀十万人不在话下,十万天使,瞬间击杀一百万人,轻松搞定,不费吹灰之力。 金乌不想这样做,他考虑最多的还是让坏人被人来消灭,不想动用天使的力量。或者让上苍所造的猛兽来吃掉坏人。 在有些时候,是没办法来分清好人坏人的,但是,如果把坏人投进鳄鱼潭里,被鳄鱼吃掉的,就一定是坏人,鳄鱼对这人连正眼都不瞧的,是好人。 这不是绝对的,但是,有些鳄鱼也喜欢吃好人,看来,好人坏人只是人的认为,上苍不会弄错,鳄鱼也不会农村,好坏人只是相对而言。 风越来越大,看来,这是一场暴风,萧生说:“加勒,你好好想一想,怎样才能达到不声不响地就将这件事给解决了的目的呢?” “殿下,其实很简单,我去找一找,看看是不是蟊贼要来,不过,我更想在白天去找。今晚风大,天黑,估计他们也没有出来,在这么大的风沙下面,没有几个人会赶夜路的。再说,野狼也不会闲着,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偷袭人,每天在这个时候,恶狼都要偷袭人,活着偷袭羊群,因为这个时候,是猎物最麻痹的时候。”加勒说。 “嗯,这个是我没想到的,作为弯刀族的王子,我很惭愧,从小父王就告诉我了恶狼的本性,可惜我没有记住,没想到将军记得很清楚。”萧生说。 “殿下,说话要小心,小心被人听到,暴露了身份,那可不是好玩的。”加勒变得谨慎起来,他很清醒,现在是在西夏国,目前来看,村长是有求于他们,即便知道了是敌国人,暂时不会举报,如果事情没有解决好,或者没有打败沙漠判官,那么就很危险,很有可能会遭到报复。 萧生点点头,说:“没错,你提醒的好,凡事都要小心,弄错了可不是好玩的。” 两人仿佛没有睡觉的意思,不过,在当下怎么睡得着?萧生说:“听,风小了一些,估计不是蟊贼来袭击,我多虑了。” “殿下谨慎是好,不过,有加勒在,就不用殿下操心。”加勒说。 萧生点点头说:“我很放心,让风吹吧,来得更猛烈些吧,我一点都不担心。” 说完,他又交代了两三句,然后进了房间,休息去了。加勒睡意上来,也放心睡着了,一直到第二天,风平浪静,阳光普照,好像啥事都没发生一样。 加勒看看阳光洒满了院子,起来到萧生房间的前面,萧生已经起床,在那里打坐修炼,说:“加勒睡好了吗?” “嗯,不错,睡得香甜,今天是不是出去狩猎?”加勒问。 “是的,你想去除掉那判官吗?”萧生问。 “怎么不想?” “他们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你有没有把握?”萧生问。 “当然有把握,这是小事,一定能成功,殿下就看好吧,在判官来抢人之前,就把他们干掉,让他们不能来害人。”加勒表态了。 说着,他就起身,准备出发,萧生说:“且慢,我先去问问师父。” 萧生在前面走,加勒在后面跟着,他们一起到了天一的房间前面,天一呵呵一笑,认真地看着萧生,眼神中充满了问题,但仿佛知道了答案,就是不说破,等萧生自己来说。 萧生说:“师父,徒儿有事相商。” 在这种情况下,天一不好说什么,他知道萧生年轻气盛,对于已经决定的事,不好变更,说来说去,一门心思在某件事上,就要小心了,很多情况下,都需要付出耐心和毅力。 “为师只说一句话,年轻气盛,不可斗狠,每样东西,存在就有存在的道理,不要拿自己的尺子来测量人家的长短,不要拿自己的长处来比较人家的短处,暂时领先不是永远领先。”天一说完这话,继续笑而不答了。 萧生很清楚,在天一道长的心目中,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之分,坏人也有好的一面,好人也有恶的一面,不能拿自己的眼光来看事情,也不能拿自己的尺子来衡量别人的长短。 存在就是合理的,看来,没有绝对正确的、也没有绝对错误的事物,都是相对的,这个是毫无办法的。 萧生被师父迎头一击,马上冷静下来,看来还不能操之过急,看看对方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这么厉害!让天一道长都要忍让三分。 其实,天一是在教导一个道理,就是说,那些蟊贼坏是坏,但是要考虑一下坏蛋是怎样炼成的? 是不是环境?是不是暴政?还是因为世风日下,人们都在追求好吃懒做,这些沙漠里的强盗,可能不想破坏美好,可是美好不存在,不想破坏,也身不由己了。 这是环境影响人,人在影响环境,是相辅相成的。西夏王大概没有想到,在沙漠腹地,也有一个皇上,当然,不是简单地称他为沙皇,而是指可以和西夏王分庭抗礼的一群人。如果不是西夏王的残暴,还真的不好说他的臣民不会到沙漠腹地去建立**王国。--1583+dxiuebqg+246--> ------------ 第245章 橘枳 蟊贼本来不坏,橘生于南称为橘,生于北称为枳,本来是一个品种,环境不同,造成结果不同。 蟊贼也是世人对他们的称谓,其实,不见得他们真是这样的。有时候,需要好好地想一想,为什么会这样?加勒很有成就感,因他本来就喜欢打仗,当然,那种快感是一般人无法体会的。 萧生和加勒安排好了剿匪的事,正准备洗漱,有人来报告:“村长有请。” 萧生立马跟着那来人一起去找村长,说:“村长,道长已经到了。” 萨父的眼睛红通通的,不知道是不是一夜未眠,不是地震、也不是风灾,他造的房子,地震和大风都没有问题,看来,彻夜难眠的事不是别的,正是女儿的事。为女儿操心,对判官的痛恨。 萧生说:“村长,不要担心,贫道让贫道的兄弟去处理一下。” “需要带多少村民前往?”萨父问。 “不需要。只要贫道一人就够了。如果有需要,再让贫道来安排。”萧生说。 他说完,看着远方,对加勒说:“兄弟,去吧。” 萨父非常担心,就这么一个人,看起来比较壮实,可是,那判官也不是吃素的,看上去更加彪悍,更重要的,是判官非常厉害,萨父已经了解到了,非常清晰。 加勒离开了萧生,对金乌说:“老弟,没办法,赶紧帮忙吧。” 金乌问:“帮什么忙?我看还是要加油去做才行,你是走过去还是飞过去?” “这样吧,我飞过去,走起来还是太慢,我想等消灭了判官,然后回来吃早饭。”加勒说,非常自信。 “大哥,你要是飞的话,在空中没有力气,怎样才能打败判官?”金乌不服气,给他提醒说。 “这个我不管。我现在只想要消灭判官,好回来吃早饭,你知道的,那个弘法吃起东西来动作非常快,而且他不管别人,非常自私。”加勒说。 “别说他,人人都自私,其实,我告诉你,有不少的人都自私,不过,有的人严重些,有的人轻一些。”金乌有点不同意他的观点。 加勒不以为然,说:”快,大鹏,我要大鹏,别这样磨磨唧唧了。” 他说完,金乌不敢怠慢,他很清楚,这个加勒肯定是要去找判官,然后徒手杀人,不在话下,但是,如果加勒在空中击打判官,力量要小得多,不知道在找到判官的时间,看是什么时候,如果知道,就不用多说,立马铲除;如果不知道,就还要先找到后再说。 加勒问:“老弟,你说说看,怎样才能找到他们?” “非常简单,飞得高看得远,凭借翅膀的力量,飞在高空,看得辽阔,那些找他很容易办到,他们想要找我们就不容易,谁也不会天天仰望天空,要知道,每个人都喜欢看着脚下的。关心自己脚下的事,不在乎天上的事,只抓住现在的事,不管将来的事,只管肚腹的满足,不想将来得到永远的生命。”金乌说。 金乌来自天上,可能懂得的更多,对于这些小事,他不太关心,但对于地上百姓得到永生,则不在话下,总要想千方设百计地要让百姓认识真理,只有真理才能拯救,只有真理才能让人们满足,真正的满足。 因为在萧生面前加勒没有什么秘密,想要飞,很容易,但是不能飞,毕竟还有不少人,如果发现加勒有这个特长,恐怕树大招风,就会传到西夏王的耳中,那不是引火烧身吗? 加勒看看离开了村子,远远地看不到了房子,更别说人了,就对金乌说:“没说的,快变吧。” 话音刚落,金乌立马变成了一只大鹏,金乌不叫,怕引起村民的注意,加勒跳上大鹏的背,抓住了大鹏脖子上的翎毛,然后金乌脚一蹬地,腾一下,一阵狂风吹来,黄沙翻腾而起,加勒说:“快,起飞!” 那大鹏飞了起来,直接向远方的蓝天飞去,高度在不断增加,离地面越来越远,加勒好久没有离开地面,一旦离开,心里就空落落的,不知道下一刻将发生什么。 他对金乌很有信心,在天上翱翔,就像在游泳池里游泳的鱼,遇到危险,赶紧躲藏,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会到在外的孤单。 飞得越高,越感到冷清,不知道老鹰怎样经得起这样的寂寞,正在这时,底下出现了一群小黑点,看起来像是蚂蚁,金乌说:“那就是了,有黑点,黑点就是人。” 加勒说:“那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下去,大哥,你不是要击杀他们吗?”金乌反问。 “是啊,可是我还没想好。蟊贼也是人,如果就把他们杀了,恐怕上苍会不高兴,你看怎么办?老弟出出主意吧!”加勒离开大地的时候,也没有办法,他最大的想法就是要把对方置于死地,可是心里有点恻隐,不知道是不是上苍在捉弄着他。 他说:“好吧,我相信,这次是下去,不会将他们都杀死,而是要将他们收编过来,交给萧生殿下,让殿下来处置。” 金乌说:“嗯,看来,你不是喜欢杀戮,希望给他们一个机会。” “是的,给他们改恶从善的机会。”加勒说。 “不错,看来,你也在修身养性啊!”金乌说,“天父有好生之德,你是好样的!你的决定一定会让天父开心的。” 金乌所说的天父,可能就是这样,其实,天父他最大的想法就是要让所有的人都明白,不是他不想给人永远的生命,是因他太爱人类了,结果适得其反,人类总在犯罪,他看到的都是让人痛心的东西,久而久之,就有很多弊病出来,让人无法知道他的真实的想法,显得非常神秘,非常严厉。 加勒说:“下降,在他们面前落下,我要好好地修理他们一顿,如果他们承认修理,那就好办,如果不承认修理,那就先让他们成为一个木偶人再说。” 金乌说:“太好了。本来是想杀人的,哪怕是蟊贼,也是人,你也要杀,看来是不想活了,杀人者偿命,东西丢了可以再找回来,如果把人杀了,不是杀一个人,是杀很多人。” 加勒想一想,的确如此,一个蟊贼,身后是一个家庭,不是父母就是妻子,不是妻子,就是儿女,不是儿女,就是弟兄姊妹,他的身后,就是一群人,一个人死了,和这个人有关的人,都会伤心,有的是肝肠寸断,有的是悲痛欲绝。 加勒心想,哪怕是橘子变成了枳子,也是一条命啊。--1583+dxiuebqg+247--> ------------ 第246章 匪类 加勒改变了主意,不杀判官和他的跟随者,判官之所以成为土匪和窃贼,是因为环境不好,本来是一颗好种子,结果变成了一棵坏苗,不是种子的问题,是土壤和气候的问题,而西夏王正是制造土壤和气候的人。 加勒让金乌降落在判官面前,判官骑着马,身后跟着的土匪也都骑着马,奇怪,怎么回事,都骑着马,这马的脚比较大,身后扬起了漫天的灰尘。 从天上突然降下一只大鹏,然后是一个人,看起来五短三粗的,不像一个青年,倒像一个中年壮汉,吓了判官一跳,众人见加勒从天上降下来,十分害怕,纷纷跪倒在地。 看来,蟊贼虽然可恨,可对上苍还是尊重。看到从天而降一个人,心里一惊,以为是神人下凡,众人纷纷下马,判官见大家都十分崇拜这个短粗的汉子,连忙问道:“你是什么人?” “我是加勒。”加勒自我介绍,本来是比较稀松平常的一句话,没想到他们纷纷下拜,从马背上滚下来。 加勒一看,立马有了主意,对他说:“你是判官?” “嗯,有事吗?你是人还是神?”沙漠判官问。 “你真有意思,我是谁还用告诉你吗?”加勒说。他很清楚,这个家伙不用多加理会,越是理会,越发厉害,不能让他得逞。 判官一听,有点急躁,抽出宝刀,向天一举,喊道:“弟兄们,拿起武器,他是一个人,骑着一只怪鸟,对付他,绰绰有余,不要认为他很厉害。不要迷信,他就是厉害的神。” 他这一喊,大家纷纷响应,原来自己还在人间,刚才一喊,就陷入了困境,迷惑了,还以为遇到了什么好事,其实,这是一个新问题。 加勒觉得机会来了,他动都不动,只等判官的下一个动作,看来,这小子贼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 判官哈哈大笑道:“大家,跟我冲!这家伙就是一只怪鸟。杀了他,我们好去迎接新娘,你们的二当家,不要迟延,去杀人吧,让宝刀尝尝鲜血的味道吧,看来很长时间没让嗜血的宝刀尝鲜了,这是送上门来的。休怪本判官不客气。” 加勒不说话,也不动窝,站在原地,金乌在旁边,眼睛盯着判官,目光如炬,让判官吓得倒退了几步,心想,众弟兄还在看,不能太掉价,于是说:“大家给我上,他没有啥本事,都吓傻了。” 加勒冷冷一笑,不做解释,他开始运送一股气,脚板狠狠地抓着地面,地气就像一条金龙,嗖嗖地顺着脚心往上跑,直接到达了加勒的脸上,然后到了头顶心,头顶上现出紫色的光芒,判官没有看到,觉得这是被吓傻了的表现,不再理会。 判官看看众人没动,他不耐烦,自己举着刀冲过来,他开始让弟兄给他冲,没有人动,但是,他在动了之后,其他人才明白过来,于是一拥而上,嘴上喊着胜利的口号,但是,口号喊得再好,没什么实际用处,也可能会给自己壮胆。 加勒运送了一股气,将力量集中在手掌上,然后将手掌往判官面前一压,那一股气冲出,如同一柄无影剑,将判官面前的沙地划开一道大口子,那沙地就窜起来,像是一条黄龙,立刻腾云驾雾,将判官和他的弟兄们包围,水泄不通。 那黄色的龙,不停地旋转,将判官和他的弟兄完全包裹,就像蟒蛇缠裹它的猎物一般,判官看不到,啥都看不到,这时候,他说:“好吧,我算弄明白了,快停,快停,求求你了。” 沙漠判官终于软了下来,他最大的愿望,还是不想弄出什么动静来,自己搭上性命不说,还把弟兄们性命给搭上了,十分不划算。 他的最大的愿望就是要让大家保全性命,有了性命,才有可能得到幸福,如果没有性命,说什么都是空的。 加勒见判官告饶,马上就收了功,没有继续去做什么。这时候,风沙渐渐小了,恢复到四周一样的情况。 判官领教,对加勒算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说:“好吧,我算服了你,这样吧,我们都跟你走,你说去哪,我们就去哪。” “这事轮不到我来说,告诉你吧,我怎么来,就怎么走,当然不是用脚走,你们要走就赶紧走,我只有比你们快的,不会比你慢。”加勒说,仿佛有点骄傲,不过,马上恢复到正常状态。 “大神,我们以后就这样称呼你了,你说你让我们骑马走,我们撵不上你,撵不上,也要撵,你说我们要到哪里碰头呢?如果你不愿意,那就是瞧不起我们,不过,我们想改邪归正,你说怎么办?如果你实在为难,那就算了。” 加勒嘿嘿一笑,说:“这个称谓倒不令人讨厌,不过,话说回来,我只是为了我的上级,我对上级很尊敬,你们喊我为大神,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大神,就是一种称谓,没有别的意思,不要想多了。我们很尊敬你,希望你能体会我们的心情。当然,你这么厉害,称为大神应当不例外,咋说都是好事。如果你硬是不需要,我们只有在心里喊了,因为你的确值得拥有这个称号。”判官说。 加勒有点不好意思,说:“好吧,我明白了,这样吧,你说说看,怎样才能达到不张扬而又让你们尊重我的目的?” “那就接受吧,在你的上级的面前,我们不喊,在背地里喊,你看怎么样?我相信你会把握好的。”判官说。 “你说的我明白,你们看情况吧,不要让别人笑话我就行。”加勒说。 “行,没问题,大神,你是我们的神。”判官一喊,大家都跟着喊。 加勒说:“其实你们不是匪类,你们是好人,和你们打交道,我更加轻松。” 说完,他对大鹏说:“走吧,不要在此逗留了,要干正事了,别浪费时间了。” 金乌听了,心里不快乐,他说:“刚才他们说我是怪鸟,我正为这个纠结,说实话,我真的很不喜欢这个说法。” “我明白了,你说的有道理,我来问问是怎么回事。”加勒说。 加勒刚要问,判官立马跪下来,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刚才语言多有冒犯,还请神鸟多多原谅。” 判官从来没有服过输,也没求过谁,可是在这个时候,此情此景,一切都很自然,判官从高傲的地方掉落到了谦卑的地步,无论如何都是好事。--1583+dxiuebqg+248--> ------------ 第247章 尊荣 加勒见判官对金乌道歉,金乌还没表态,加勒担心金乌会对判官进行惩罚,就赶紧说:“金乌,见好就收吧,再说,你是神鸟,不是怪鸟,这是多么大的尊荣啊!” 金乌没了意见,他展开大鹏的翅膀,大家一看,赶紧躲闪,可是来不及了,翅膀一打,满地飞沙,加勒说:“快,快,不要那样了,收,收,收。” 金乌听话照做,很快,就停止了拍打翅膀,说:“对不起,大鹏展翅,已经习惯了,真不好意思阿!扶摇几万里,飞入九霄天,这是大鹏该干的事,只是没有好好地发挥,在大海或者大漠之上,大鹏的雄姿应该到处都看得到。” “你就是经不起表扬,刚说了两句好话,你就找不到北了。”加勒说。 加勒说着,然后上了金乌的后背,金乌飞了起来,一边飞一边说:“老哥,说话给我留点面子。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好直接批评我吧?咋说,我也算是一只神鸟啊!” “行了吧,早点收起来,你根本就不是神鸟,什么神鸟?你是金乌,金色的乌鸦,懂吗?”加勒说。 “我是乌鸦,不错,我身上有金色的羽毛,也不错。大哥,你就不要回忆过去了吧,不要让我陷入痛苦的回忆中了吧。”金乌说。 金乌说的,是他曾经有过的尊荣,就是和其他的哥哥们一起在天上打闹,本来是一个哥哥出来一天的,因为每次出来都很孤单,没办法,很想玩,就丢掉了这个原则,结果大家都出来,在天上玩,大家都开心了,地上受不了了,庄稼被晒死,人们的粮食绝收,地上像下了火一样。 地上有火,就像白天盛夏的沙漠,令人窒息,没办法,人们成群成群地毙命,到处都是死人,玉帝听说此事,立马追查,原来,他的儿子们还在疯打着玩呢,这还了得,可是,他又舍不得惩罚儿子,想让儿子们改邪归正,但又舍不得下毒手,顿时他就没了主意。 后来有人出主意,说,既然是儿子们闯了祸,不能用神的方法来惩罚,只能用人的方法,既然害了人,就要将人给消灭,但是,不能全部都消灭,要留一个,要不然,天上没有了太阳,整个天地都会变得黑暗,那么,整个世界都是漆黑一片,人们要天天点着火把或者打着灯笼才行。 这段历史,曾经是痛心疾首的,让人不堪,想一想,都觉得恐怖。玉帝让人间来决定他的天上的儿子生死权,看来,他还是比较重视他地上的创造物,这些人类,是他的杰作,当然,天上的儿子也是他手所造的,他让他地上的儿子去打天上的儿子,实在是他更喜欢地上的儿子。 但是,为了不让天使们觉得玉帝不讲情面和偏心,他将处决权交给地上的儿子,后来,后羿将儿子射死九个,剩下一个,地上的百姓,那些老者竭力劝阻,后羿才住手,没有将金乌的哥哥全部射死。 金乌被加勒一提,悲从中来,竟然落下泪水,顿时,整个沙漠开始下雨,这大鹏的眼泪可真值钱啊,沙漠下雨的好处是,风沙立刻停止了,整个沙海被雨水全部覆盖。一场透雨将骆驼们弄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纷纷仰起头来看天,看看嘴巴能接到多少雨水。 这是一场及时雨,噼里啪啦,非常热闹。然后,就等着百草发芽,百花盛开。这是大家的希望,但是,希望很快就破灭,这里不是金乌常来哭泣的地方,没有泪水的地方,可能会更好。 因为没有泪水的地方,就是天堂,就很开心,哪怕是沙漠,也觉得舒服。 加勒飞回去,看到村长萨父、李单、天一道长和萧生殿下,都站在那里,好像在等什么人。 加勒降下,尽量不他们看到,然后让金乌收了翅膀,变回玉指环,重新到了加勒的手指上。 加勒出现大家面前,萨父高兴得很,他又很期待,想看看匪首的头,但是,看起来加勒两手空空,别说沙漠判官的人头了,就一根头发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萨父的脸由笑脸转为哭脸,那表情无法描述,非常难看,不过,他说:“好吧,加勒辛苦,道长辛苦,捉妖捉不住,杀不了,只有把女儿准备给他了。明天他就要娶亲,我们拿他没有办法。” 说完,萨父看看萧生,萧生笑了笑,然后拍了拍萨父的肩膀,说:“贫道敢保证,这事已经搞定,可以说是兵不血刃,就取得了彻底的胜利。” “那敢情好,真是好的无比。我想,如果没有道长,恐怕我的苦日子没有尽头,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除掉匪首,要想永远生活在和平的时代,必须要消除匪患。要让那些被捕的强盗纷纷亮相。”萨父说。 “可能你太天真,这个世界贼永远都杀不完,也抓不完,关不下,牢房里人满为患,因为有的贼偷东西,有的贼不偷东西,而是偷心。比如说,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将全国人民的心都偷走了,就没有办法。这样的偷心贼,人神共怒,恨不得一下子全部消灭掉这样独夫昏君。”萧生说。 萧生看穿了不少昏君,说了这话,也是没办法的,是肺腑之言。当然,村长看不到上层的东西,只晓得底下的贪官污吏特别厉害。有一点权力,就特别飞扬跋扈。 加勒走过来,大家都拍手欢呼,好像在迎接凯旋归来的大英雄。 加勒施礼完毕,说:“沙漠判官已经投降,正在回来的路上,估计还有半个时辰,他们的快马就到了。” 萨父一听,有点吃惊,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马上问:“道长,这可怎么好?那判官是来抢亲的,不是投降吧?” 萨父竟然不敢相信,他说:“那沙漠判官非常狡猾,他肯定会来抓老夫的女儿的。” “为什么这样说?”萧生问。 “正是因为他狡猾,他和他所带的土匪们才没有被官兵抓获。”萨父说。 “再狡猾,也怕力大。像我们的加勒,一去就能抓到他,并且将他们一网打尽,你不用担心,一定会让他们束手就擒的。”萧生说。 他说了这话,是因为他对加勒充满了信心,事实证明,他的确有这个本事,加勒的确能抓到他们,并且制服他们。 那些官兵为什么没有抓住他,原因很复杂,主要原因是他们根本没有用心去抓贼,只是用心去吃拿卡要。心术不正,百事不成。--1583+dxiuebqg+249--> ------------ 第248章 时辰 第248章时辰 加勒说:“他们在路上跑,那些马跑起来比骆驼快得多,骆驼走三天,那些队伍只需要半个时辰就可以了。” 正说着话的时候,远方出现了许多飞鸟,非常奇怪,在这个地方竟然还有飞鸟,真是令人惊奇。刚才的大雨,大概冲刷走了许多草籽,大水消退之后,留下了不少的草籽,在沙地上,这些飞鸟见到了许多平时需要辛苦才能找到的草籽,这时候是最兴奋的,因此乱飞。 飞鸟乱窜,飞过之后,大家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有不少的东西,从沙漠深处跑出来,密密麻麻地,铺满一地。像是一条黑色的河水,从远处流淌出来,非常奇怪,刚才的大雨,这时候,有人说:“不好了,四脚蛇,四脚蛇来袭击我们了!” 不知道是谁喊出来的,既然喊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萧生说:“四脚蛇不咬人,不用担心,有可能是遇到了惊吓,到处乱跑,其实对人不构成威胁,大家尽管放心。” 他一说完,大家才明白过来,四脚蛇喜欢吃蚊虫,不喜欢吃人,看上去,它们行动迅速,非常快。这些小东西,是非常喜欢群居的,遇到危险,都是拼命往前跑,但是,最后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还真不好说。 眼看黑压压的四脚蛇像黑地毯一样卷过来,大家都惊呆了,没想到,那些四脚蛇突然消失,无影无踪,再也没有痕迹,就像做了一场梦。 四脚蛇大军凭空消失,让人费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到底是谁在驱赶它们,是刚才的雨水?还是鸟儿惊动了他们? 不知道原因,大家都开始骚动,不知道前方出现了什么,正在这个时候,听到了马是嘶鸣声,加勒自言自语道:“不会吧,不会这么快吧!” 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说到耳朵,萧生可是不含糊,他说:“是骑兵队,大家做好战斗准备!” 他这样一喊,大家顿时紧张起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会有骑兵出现,村长萨父非常紧张,他知道那判官的厉害,于是赶紧命令村民拿起武器,青壮年和敌人对抗,老弱病残孕先逃跑,按照村庄的设计,在各个地方进行躲藏,尽量让敌人找不到村里的人。 青壮年战死,就是烈士,会被村里人纪念的,那些小兵,更不用说,是非常厉害的,宁愿为了大家去死,敌人也就不容易攻打。 村长很清楚,心里再怕,嘴上也要坚强,不能就这样束手就擒,哪怕是一块没有生命力的石头,只要敌人用脚去使劲儿踢他,他也会叫唤疼痛的。 安排既定,萧生在一阵小小的紧张之后,马上恢复到正常状态,他说:“这样吧,我很欣赏你,村长,凭我们的经验,来者不是凶手,万万不能和他们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冲突,就要立刻采取行动。 再一看,一群像蚂蚁一样的黑点出现,越来越大,黑点变成了一群黑羊,然后是一群狼,再后来,是黑的水牛群,水牛群比一人还高,比三个人还长。 再一看,是两样东西组合而成,一个是骑马的,一个是马,两者合一,不是怪兽是什么?但是,这些怪兽中的领头的,举着白旗,迎风飘扬,不想过去他们经常打着的,黑底的白骷髅形状的土匪旗帜。 村长萨父见了这个,非常震惊,难道是真的?他又有些激动,这举着白旗的意思,目的就是要向他们显示投降! 加勒没有撒谎,萧生值得信赖! 果然,他们出现在大家面前,那些队伍浩浩荡荡,足够有一个军团,加起来约有三万人。个个都是威武雄壮、孔武有力,这一帮队伍,走在哪里,都是一阵疾风暴雨。 这是一支怎样的队伍?他们从马上跳下来,判官跑到加勒面前,就要参拜,加勒赶紧说:“且慢,我来介绍介绍。” 判官点点头,说:“好,神人请!” 萧生微微一笑,看着加勒不说话。 “这位是天一道长,这位是萧生道长,这是我兄弟弘法。村长不用介绍了。”加勒说。 “嗯,在下有礼,今天见到诸位,三生有幸啊!”判官说。 萧生没说话,看看天一,天一也不说话,他知道,说话肯定会露馅,还是交给当地人来说吧。 天一做了个手势,有请村长,村长惊魂未定,突然遇到这些人,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特别是已经收了人家聘礼,人家没有达到目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最后没有谈成,也就算了,现在人家带人前来,举着白旗,意思是投降,不过,到底是真投降还是假投降,现在还不知道。 村长上前一步,说:“判官这一向可好?” “好,好,今天遇到神人,不得不服,特来请罪。聘礼不用返还,你的女儿还是你的女儿,在下多有得罪,还望村长多多谅解!”判官说。 “算了,那是过去的事了,没事了,没事了。老夫年事已高,既然判官不追究,老夫感激不尽!”村长说。 “村长,说实话,我告诉你,其实我还是喜欢你女儿的,不过,你女儿没有说过喜欢我,我也不想强人所难。那么,今天来,我就想问一问,你们到底是跟着夏王走还是不跟?”判官问道。 “不跟。我跟你说,其实,在有些时候,老夫也是迫不得已,你知道的,现在夏王昏庸暴虐,弄得民不聊生,对外战争,对内镇压,老夫敢怒不敢言,不像判官敢做敢为,令人钦佩。”村长说。 “村长过奖,村长比较圆滑,不过,为了村民的安全,你做得好。就像在下要来抢亲,村长即使不愿,也没有明明地拒绝,然后用了缓兵之计,请来了救兵,然后出奇制胜,让在下心服口服,实在不错,令人钦佩!”判官说。 “好,走吧,我们到村里,款待诸位,略备些水酒,若不嫌弃,就请到庄上小坐如何?”村长发话,大家都很激动,在沙漠上跑了大半天,真是到了吃饭休息的时辰了,人不吃饭就没有精神,更别说打仗了,一点力气都没有。 “哦,不了,不了,谢谢村长,我们人多,村庄小,呆不下这么多人。还是不去算了。”判官开始谦让。 “哪里?吃一顿两顿,不会吃穷我们的。再说,村里的牛羊多得很,吃不完。俗话说,要优待俘虏,既然你们投降,我们就要负责,还客气什么?”村长又一次发出邀请。 ------------ 第三卷:东归路上 ------------ 第249章 干粮 作为沙漠判官来说,吃饭是不成问题的,不管饭,就抢,损失会更大,因此,方圆几千里,都知道他们,走到哪里都不用带干粮,走到哪里,都有厨房,想吃啥就吃啥。 不给就抢,天经地义,反正上梁不正下梁歪,夏王哪里先烂了,到了下边,也就不用说,官府自然如狼似虎,何必说判官是土匪呢?不过,在有些地方,判官做的比官府做的还好。 判官说:“我不进村,我们自己想办法,绝对不拿村庄里的一针一线。” 听了这话,村长感激得很,连忙说:“那太好了,这样吧,你们在村外扎营,我到村里给你们准备吃的去。” 判官出来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不想当土匪了,毕竟有说法叫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这是很有道理的。 判官当即表示没问题,立刻命人就地驻扎,这里离村庄很近,不需要再往前走,大家都没有意见。这时候,萧生看看加勒,加勒看着村长,村长带着李单到村里去了。萧生问:“加勒将军,你带他回来想干什么?” 当然,萧生很聪明,专门找个机会,当判官去安排他的部下的时候,萧生找个空当就问了加勒,加勒说:“是这样的,开始他还不肯认输,想要反抗,被末将制服,至于怎样制服,其实没有啥好说的。” 萧生笑道:“那是你的本事,怎么制服,我不感兴趣,只要你把他制服就行。好吧,你说说看,你把他们弄来,有什么打算吗?” “殿下,是这样的,他要拜末将,称末将为神人。不知道怎么回事,末将怎么能接受他们的膜拜呢?再说,殿下是末将的元帅,怎么能妄自尊大呢?”加勒说。 “你有本事,众所周知,都晓得你有本事,我还说什么呢?你说说看,你如何处置这些人?有什么想法没有?”萧生问。 “我的想法就是,这几万人,数量不在少数,不如这样,将他们组织起来,和夏王对抗,只要他们拉起旗杆造反,夏王就没有办法来攻打弯刀族部落,你说怎么样?不知道殿下意下如何?”加勒问。 “嗯,很好,这个主意不错,只是还不知道父王和判官的想法。”萧生说。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你看看,大王离这里有千万里,隔着高山沙漠,要想知道他的想法,起码要有一个来回。还有,只要对弯刀族部落有好处,就可以做。没有好处,就不行,要好好商量商量。”加勒说。 萧生看看天一走过来,他连忙迎上前去,行了礼说:“师父,刚才加勒出了一个主意,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殿下不用说了,贫道已经知道了,贫道已经看透你的心,知道是让沙漠判官带人造反,这个主意很好,不过,要流血牺牲一部分人的生命,主意虽好,可是,有些问题,令人担忧,贫道正在思考这个问题,就冲殿下来了。”天一说完,看看周围没有旁人,觉得刚才说错了话,连忙纠正道:“萧生道长不知道有什么吩咐?” 天一后来说话的声音,音调提高了不少,目的是让别人都听到,这个方法比较简单,但是很有用。否则,就容易被人告密。现在这里的三万人不见得和萧生同心同德,难免有些会告密,那么,从军中获得的机密,是最敏感的,可以立马传到夏王的耳朵里,夏王知道后,就会采取措施。 至于是什么措施,谁都不知道。 “天一道长,是这样的。”萧生也学着天一道长的语音语调,目的也是消除别人的顾虑。 萧生见没有人注意,就压低声音说:“这些人是反抗夏王的第一支力量,加上以前我们曾经放回去的俘虏,也可以加入他的队伍中来,有了他们的帮助,在西夏境内制造一些麻烦,还是可行的,只要能达到掣肘的目的,让西夏不能专心东进,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如果西夏兵分两路,一路去攻打弯刀族部落,一路在国内平叛,也没有多少兵力和精力。” 说了这话,天一反应平淡,只是咳嗽两声,没有回答。 这时候,判官过来,对萧生说:“听神人说,你是他的主人,真是太巧了。在下佩服神人,神人听从你,你让在下干什么,在下就干什么,不会迟延。” 萧生听了,说:“嗯,你说的有理,不过,我告诉你,谁对就听谁的,不存在谁命令谁、谁指挥谁的问题,明白吗?” 判官一听,这个人说话还中听,谁对听谁的,一点都不霸道,真好!看来,这个人来历不一般,非常厉害。就是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反正是败兵之将不可言勇,没有什么,哪怕他是错的,也要听从,看他那样子,即便犯错,也错得不太远。 正说着话,只见村长萨父、李单带着村民过来,村民牵着牛羊,还有青稞酒、燕麦酒等等,浩浩荡荡的,将东西交给判官,判官一见,赶紧施礼致谢,这让村长闻所未闻,从来强盗夺取人家的东西都不带商量的,现在突然变得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起来,还真让人感到意外。 村长说:“判官,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实在不好意思,大家都饿坏了吧,这些礼物,不成敬意!” “多谢村长,多谢村长。”判官不停地致谢。村长已经打开了一坛好酒,舀出了一瓢,递给判官,判官舍不得喝,就要献给加勒,加勒努了努嘴,眼睛对着萧生,那判官会意,赶紧将瓢递给萧生。 萧生没有接,他说:“贫道刚才已经吃饱喝足,只是判官你们一道辛苦,到了这个地方,需要好好地休整休整,以后再做打算,你就不必谦让了。” 判官看看加勒,加勒点点头,说:“道长说的有理。” 判官吃了定心丸,知道该怎样做,于是接过来那一瓢酒,看了看村长,知道村长胆子不大,应该清楚他在做什么,通过这些年的打交道,知道村长的为人,也不担心他会在酒里下毒,更重要的,是他根本没有考虑到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萧生这么说、加勒那么说,要知道,加勒在他们心目中是完美的神。 连大神都对萧生敬畏有加,那还说啥好呢?要是想要判官的命,早在沙漠腹地的时候,就被加勒给灭了。在沙漠腹地,消灭一支几万人的队伍非常简单,只需要一阵狂风,卷起沙浪,将军团埋没,谁都不晓得,何必要等到现在用酒来杀人呢?那手段不是太卑劣了吗?--1583+dxiuebqg+252--> ------------ 第250章 酒香 判官不怕,哈哈大笑,将一瓢酒一饮而尽,酒水喝得猛了,有一些顺着大胡子流了出来,这些酒非常香,老远都闻得到。 加勒招呼判官,他走过来,拱手问道:“大神,什么事啊?” “是这样的,我告诉你啊,你要勇敢,在我面前,不要畏首畏尾的。”加勒说。 他见判官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威风,可能是害怕加勒,其实,加勒一点都不可怖,最关键的是,加勒不动声色,就能决胜于千里之外,不动不摇,越是有本事的,越是谦虚谨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什么。 这时候,队伍中发生一阵骚乱,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人们纷纷躲开,原来,是一只公牛跑了出来,脖颈上插着一根长矛,鲜血流了一地,看起来十分血腥和恐怖,血迹在后面,看来是刚才杀牛没有杀死,结果公牛发了牛脾气,更加厉害,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下,拼了命地跑,有人试图将它阻拦下来,可惜没有任何办法,眼看着就要撞上来,只好放弃,躲开,不敢再拦,不知道这头公牛负伤后会逃到哪里去。 大家四散而逃,不清楚怎样才能躲开它,看来,只有一头公牛。这头公牛四脚在地上狂奔,就是不跑,也有一人多高,四脚更是有力,身长大概有两个头挨着脚、脚挨着头加起来那么长,不带牛头和牛尾的,这样的牛,的确很少见,可能只有在这个地方才能培育出这样的牛,或者是从来就没有绝种,从远古时代,洪水之后,遗留下来的公牛就是这样的,也有一些变化,表现是有些长进了。 大家四散而逃,生怕被公牛撞着,这头牛看来完全疯了,什么人都不怕,它发起火来,也的确吓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头猛兽,它的尖利的牛角往天上冲着,粗大的鼻孔冒着热气。 长矛没有扎中要害,虽流了一些血,可不足以毙命,只要还有空气可以呼吸进去,就会趁着这样的生命存在的时候,可以将最后的敌人消灭掉。 公牛很是生气,眼睛发红,如同屠夫在杀人的时候,眼睛瞪得老大一样,对着人群,横冲直撞,人越多,越疯狂。有几个匪兵已经被撞倒在地,在那儿翻滚,叫喊不断,鬼哭狼嚎,满地乱爬,很明显,他们是胳膊或者腿折断了。 加勒一看这情形,对判官说:“借酒瓢一用。” 这个简单,判官早就准备好了,刚刚喝了酒,瓢还没还回去,加勒一眼就看见了,觉得壮士做事都要精炼,不要拖泥带水的,弄得清清爽爽不好吗?他是这样训练匪兵的,没想到这时候还用上了。 果然,瓢在手,自然就放心,加勒接过了判官立刻递过来的瓢,只见加勒将瓢朝发疯的公牛那里一投,那瓢就像飞速旋转的一团闪电,又像一团火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公牛而去,公牛并没注意到对面来了一团火,自顾自地往前乱冲。 那火球的速度超出想象,像一柄闪光的剑直接插进了公牛的脑门,那公牛被瓢一击打,立刻翻倒在地,踢弹了几下,口鼻流血而死,瓢在旁边,已经破碎,上面有红色的血,还有白色的脑浆,这力量,让人惊叹。 公牛被击毙,大家都很开心,加勒说:“可惜了,可惜了一把瓢。” 众人发出一片欢呼,村长笑呵呵,竖起大拇指对加勒说:“真是好样的!你可真棒啊!那瓢算啥,多得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不要过意不去。”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加勒,加勒,大神,大神啊,你太厉害了!我们要跟定你了。” 大家正在听村长说话,没想到有人发出这样的感叹,扭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判官,这位叱咤了这话,看来,是真的被加勒的神勇所折服,要知道,加勒只是用了一点点力气,不到他气力的十分之一。 判官说了这话,就是一部分人的心声,不过,加勒可不这样想,他还是佩服那个萧生,不是因为萧生是他的领导,是因为萧生的确有过人之处,不是凭借他父王的权威,而是凭自己内心的谦卑,这样的王子是强大的。 加勒说:“不要跟从我,要跟从,就跟从这位道长吧!” 加勒说着,用手指了指萧生,萧生连忙说:“哦,判官,你是这方圆几千里的判官,是众人仰望的人,贫道十分佩服,要你跟随贫道,恐怕也说不过去,不如这样,贫道带人在判官的鞍前马后,为判官做一些事,你看怎么样?” 判官一听,受宠若惊,连忙说:“哦,不,不,我就是一个落草的土匪,靠剪径为生,做不了惊天动地的事业,你们跟我,肯定是要受委屈。浅水之处,容不下巨龙,哪里能让你们伸张平生之志呢?” 萧生刚要说话,人们早已将公牛剥了皮,开膛破肚,一股牛味儿扑面而来,然后架起大锅,放了水,将牛肉投放在里面,火苗腾腾腾地窜上来,舔着黑色的锅底,没有多久,就有牛肉的香味儿扑面而来。 匪兵们安扎好了帐篷,过来向判官报告,判官邀请萧生、村长、天一等人入座议事。 有人送来奶茶还有点心,这些有的是自带的,有的是村里提供的,凑在一起,算是暂时安慰一下肚腹,等一会儿,牛羊肉端上来,可以好好地享受一番。 判官说:“实不相瞒,在下从事打家劫舍以来,对于贫穷人,在下都照顾,对于为富不仁的人,在下就打压。当然,也有讲仁德的,讲善心的,在下就放过他们一马,让他们继续行善,因为他们做的,跟在下做的差不多。” “哈哈,原来盗亦有道,是真的,很佩服你的原则。那么,贫道愿意跟随判官去杀富济贫,一直做下去怎么样?” “在下实在不敢当,道长,说老实话,在下的能力有限,不能让天下寒士俱欢颜,想想自己也可怜,在下也是穷人一枚,自身难保,随着年龄增加,怎么样才能做到让大家都清楚明白地享受福利呢?还真不好弄,想来想去,在下的能力实在有限,的确需要帮手来帮在下。”判官说。 他说了这话,眼神中透出一丝哀怨和无奈,是的,一个人的力量还是不行的,需要团队的力量,而且要形成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个团队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哪怕判官死了,也能让团队继续发展,需要选出新的领导人即可。--1583+dxiuebqg+253--> ------------ 第251章 内战 萧生的目的是让判官带头反叛夏王,从内部开始乱,叫夏王没有精力向弯刀族进攻。 萧生说:“判官,你是好样的,我十分佩服,你本来是善良的,我很清楚,但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这是没办法的。你很想忍耐,可是实在忍无可忍,他们不变革,内部不行,就需要王宫以外的人联合起来,开始针锋相对。” 判官听了,顿时明白过来,敢情让自己走上绝路的是夏王,不是命运,夏王不仁不义,那就很有必要换人,换了好的君王,励精图治,认真管理国家,国运昌盛,不在话下。 判官很清楚,在某些时候,不能将就这样的人,可是,仅凭自己的三万余人,能和夏王对抗吗?能不能让夏王下台,或者赶他下台? 萧生看出他的疑虑,就说:“你不要怕,你只管往前走,贫道在后面支持你。” “呃,那除了道长,还有谁?”判官问 萨父在跟天一道长说话,可能对这个关键的问题没有弄清楚,也懒得去管。现在判官手里有人,都是同生同死的弟兄,咋说不会出卖弟兄。判官很有信心,他其实不惧怕村长,倒是非常希望加勒的加盟,有了加勒的神力,加上萧生的聪慧,还有天一道长,也就是那位老者的睿智和经验,想必队伍会不断扩大,可以让更多的人加盟,那么三十万、三百万不在话下。 手里有了人,还怕什么呢? 想到这里,判官说:“道长说得有理,不过,要想成事,必须要有上苍保佑,还要有弟兄相助,像本人单打独斗,恐怕不能成功。” 萧生听了判官说了这话,心里暗暗佩服这个人,原来,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说实话是一个人才,可惜埋没人间,要是论打仗,他有一套方法,要是论治国,他还是有方略。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人,可能考虑最多的,不是要造反,这次来,一是要驱除西夏国内的妖魔鬼怪,二是要让西夏百姓觉醒,让他们揭竿而起,对不肯悔改的西夏王举起正义之剑,让西夏下台,让有德有能的人上台,好统治万民,让他们不至于被瞎子带到坑里面去。 帐篷里的土是新鲜的,有些土腥气,不过,人来人往,整个帐篷的地面已经被踩踏得比较结实。 村长保住了女儿,端着酒来给萧生敬酒,萧生连连谦让,让他去给天一敬酒,萧生说:“人有长幼之区别,不能没大没小,这位老者,道行很深,我们应当尊敬他,他也很有智谋,在贫道之上。” 判官哈哈大笑,说:“这样挺好,有了诸位的帮忙,就没有难成的事。哦,哈哈哈哈,我非常开心。” 他非常开心,大家都有些担心,他这样说的意思,就是宣布要造反了,他说了这话,村长萨父当即就愣住了,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要知道,这里还是西夏的地盘,在非常时期,在战争的时候,西夏王派出了不少的特务,在民间监督个人的行为,当然,有组织的,也会注意。 萧生察觉出了问题,担心萨父胆小,说出一些话来,让人感到不舒服,或者,私底下告诉了别人一些话,让人不舒服,于是说:“村长,刚才判官说了,要求我们给他帮忙,你看怎么样?” 萧生问这话的目的,是让萨父也参与进来,免得到时候出事,他会置身度外,其实,他最大的想法其实就是要让萨父成为起义队伍中一员,这样,一个绳子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 萨父像是被电击了一下似的,不知道会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但愿不要往坏处发展,要知道,萨父在这个地方,也算是德高望重,深得老百姓的**戴,现在来看,这一块地方,除了萨父,就是判官。 这两个人其实是让大家都明白,在蓝天黄沙之上,要么是判官,要么是村长,都是可以主宰命运的,这些人其实很简单,只要有事向他们说明就行,这些事不说不明白,一说都清楚。 大家吃喝已毕,萨父要回村,天一道长奉陪,萧生和加勒不回,继续和判官协商。 弘法早已受不了,想回到村中睡觉,要知道,住在村外的帐篷里,比住在村长家的大院里要难受得多。 萧生心中惦记着这些事,加勒的劲头儿十足,他想早点结束这里的工作,好回家看看一大把年纪的父母,他们正在柴扉旁边等着他回家呢。 在外漂流久了,就想安定下来,像这种情况,不想办法早点结束战争,就没办法回家。 对判官来说,不早点推翻夏王,不施行仁政,恐怕国将不国、民将不民,这都是一定的。 萧生见天一离开,其实已经明白了,天一不想卷入这场造反行动,不过,也不表示反对,也没有不要求他来参加这次行动。 判官见村长和天一都离开了,就说:“好吧,我很清楚,现在造反条件还不成熟,我从来没想过造反,只想让我这三万弟兄吃饱喝足就成。” “你真有意思,你要心怀天下,在沙漠腹地当王,毕竟显得过分自私,没有夏王,你可以过得更好,有了夏王不实行仁政,你还是痛苦,没有将来的幸福,建议你还是要慎重考虑一番,怎样才能达到目标。”萧生说,他已经把握住了判官的心思,这个问题不是他没有想到,是因为想的太多了。 这时候,天色已晚,大家都已经安歇,可是帐篷内仍是灯火通明,门外站着卫士,站岗放哨,加勒的要合上,不过,一谈到将来作战,他就来了精神,非常喜欢参与作战。 说别的,没意思,说打仗,非常有意思。一些恶人注定是要遇到克星的,一些人生来就是要被别人修理的,不修理不足以平民愤,到底民愤有多大,这个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判官说:“天已经不早了,该休息了。道长到哪里安歇?” “还是在帐中休息吧,这时候回去,肯定会惊扰村长。”萧生说,他说这话,是为别人考虑。 萧生养成了习惯,前半夜,替自己着想,修炼,后半夜替别人考虑,想的东西有很多,思考来思考去,都是为了别人,自己很少考虑自己的事。这样才公平,萧生养成的习惯,已经延续了多年,他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很多人都会考虑到投奔萧生,跟着王子殿下,应该不愁将来能得到很多的好处。--1583+dxiuebqg+254--> ------------ 第252章 起义 夜深人静的时候,倒没有了造反的念头,不过,想到天明之后,考虑吃喝,顿时有惆怅袭上心头,不知道怎样排解才好。 造反肯定要死人的,这是真的,要知道,西夏的势力还很大,凭借三万人,恐怕难以成事,必须要招兵买马,再说,现在判官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每次来剿匪,都不成功,原因不是别的,是来的人有心无肝的,不是真心剿匪,名为剿匪,实际上是来吃拿卡要的,只要有点权力,就要大用特用,让权力发挥到极致。 判官有些犹豫,萧生问:“你是担心什么呢?” “没什么。” “没什么就是有什么,难道你怕死吗?” “怕死?我自从当土匪以来,早已把脑袋挂在腰带上了,怕死就不当土匪。”判官说,似乎对萧生的问话不屑一顾,可是,有一段时间,他是挺害怕的,不知道原因,可能内心隐隐地感觉到将来要下地狱,接受上苍的审判,说不定还要忍受油锅的煎熬,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死不如永死。 “哦,呵呵呵,贫道没有看错哦,你是不怕死,不过,在活着的时候,需要多为百姓谋福才行。不为百姓谋福,恐怕这一生都没有意义。”萧生说。 “没错,道长,你说的没错。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判官说。 “你看夜已深沉,应该休息了,天大的事,也要休息好,文武之道,一张一弛,休息好,才能工作好,不要担心将来会怎样,将来自然会怎样。”萧生说。 判官对这个不太懂,不过,他看看加勒在钓鱼,就说:“好吧,本来我还想再谈一谈的,今天的时候实在不早,已经能够听到鸡叫的声音,可能是第一遍,道长就在这里安歇吧。” “那你呢?”萧生问。 “我自有安歇的地方,不用担心。”判官说完,就吩咐他们睡下,他自己找个地方歇息去了。 到天亮的时候,整个军中按照次序在做事,井井有条,有烧水的、有练剑的,有骑马的,还有巡逻的,俨然就是一支正规的军队,看不出来有些匪气了。 就连判官都感到奇怪,这样的井然有序,在以前都没有见过的,难道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还是萧生道长的法力使然?这里面的秘密谁都不知道。 原来,加勒让金乌发力,让土匪变成兵,其实,费不了多少力,土匪也懂规矩,而且,土匪是掌握话语权的当权者对他们的蔑称,土匪也是有血有肉的,有的土匪只杀贪官污吏,有的土匪是坑害百姓,但是有一个共同点,不是所有土匪都是一成不变,专门杀害无辜百姓的。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是一个通理,不清楚是不是所有人都会懂得,有官方的兵比土匪还不如,官兵是明抢,土匪是偷袭,官兵吃国家俸禄,实际上是吃百姓的税负,官兵靠百姓养活,不仅不保护百姓,反而残害百姓。 土匪也残害百姓,但是,靠抢生活,不会设立法律,让百信依法纳税,受害人还是百姓。 说到底,百姓中间有不甘心的人,就变成了土匪,宁愿跟着官兵干,哪怕背着不好听的名声,也是如此。 大家按着次序行,判官心里有了底,看着这种景象,马上下定了决心,于是找到萧生说:“昨晚从你这里走了之后,我又想了一会儿,决定从今天开始,起义造反,与其偷偷摸摸地当贼,被官兵围剿,也要拉起旗杆,敢向当权派说不,那么,我别的不担心,就是担心你能不能帮忙,如果道长肯帮忙,那是再好不过的事,如果道长不帮忙,还请道长帮忙介绍几个帮手,一起帮我完成大业。” 萧生听了这话,喜出望外,赶紧说:“没问题,没问题,只要肯走出第一步,剩下的就好办,开工没有回头箭,还是要小心面对,不要被敌人吓坏。敌人就是纸糊的老虎,看起来吓人,实际上非常脆弱,不堪一击,说来说去,打铁需要自身硬,我有了一帮好兄弟,又有道长的帮助,非常欣慰。” 萧生觉得自己的策反其实作用不大,最大的作用还是要属于这支队伍的改变,不知道为什么在一夜之间,土匪变成了正规军,野鸡变成了凤凰,他看了看加勒,加勒眼睛看在别处,萧生顿时明白过来,越来是这个小子在捣鬼。 这样倒好,省了自己多费口舌,判官不是傻瓜,知道怎样做对自己有利。 萧生想到一个方法,让大家死心塌地跟着判官走,就是要起义,先找一个理由,这个理由就是说,这是天意。 萧生对判官说:“借一步说话。” 判官会意,就跟着萧生,策马跑到远处,加勒没有跟随,带着金乌去找鸟蛋去了。 判官见四下无人,问:“道长,有何事相商?” “是这样的,你要起义,恐怕有人不服,为了压服众人的心,贫道想到一个方法,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萧生说。 “请,这是好事,为什么不当讲?”判官说。 “是这样的,你要想办法顺天承运,要造反,起码要让人们惧怕,以为这是天意,借着天意做文章就好办得多。”萧生说。 “这可是个难题,我怎么知道天意?”判官问。 “你看,你面前站着的是谁?”萧生问。 “是道长。” “道长是干什么的?” “修道,潜心修善,有修成的,可以升天当神仙的。”判官说。 “是的,贫道为了达到让西夏百姓安然居住、快乐生活的目的,不想让昏君继续奴役人民,要解放他们,不让他们去流血牺牲。”萧生说。 判官听了,觉得有理,这可是大道理,他关心的是怎样才能达到起义的目的,神不知鬼不觉,让大家一门心思跟他走,推翻残暴的西夏王,重新洗牌,让有德有才的人管理西夏,不能让昏君继续这样奴役人民,不过,听了萧生的说法,还是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清楚怎样做。 “这样吧,你说出建议和想法,我支持,怎么样?”判官说。 “嗯,这样想最好,才合理。这样吧,贫道想出了一个办法,供你参考,看看能不能行,如果能行,就这样做,然后才能保证下面的工作能顺利进行,你看怎么样?”萧生说。 “快说吧,道长!我都快等不及了,要干事,就要快,快刀斩乱麻,这样才能成功,如果拖拖拉拉,恐怕就要惹人笑话,说不定还会遇到挫折。”判官说。--1583+dxiuebqg+255--> ------------ 第253章 石版 显然,判官比萧生还要着急,知道这事非同小可,可一时情急,竟然想不出来好方法。 萧生心生一计,说:“不知道判官会不会写字?” 判官哈哈大笑,说:“我学过,但经常舞刀弄枪的,差不多都还给先生了。不过,简单的字可以写。你要我写什么?” 萧生说:“简单,就是一句话,天要灭王,替天行道,沙漠判官,来自东方。” 判官一听,哈哈大笑道:“这几个字我会写,一共是十六个字啊!” “是的,这是十六箴言,会写吗?”萧生问。 “会写,写在什么地方?这里没有纸和笔,怎么写?”判官问。 “很简单,这里到处是石头,找一个稍微平整一点的,找到之后,再进行下一步。”萧生说。 萧生吩咐道,判官不知道萧生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无法揣摩,只有听话照做。 这时候,萧生见判官已经逐渐听从自己,就大胆往前走,他料定判官现在已经无路可走,久居沙漠,也不是事,还是想着那些肥美之地,不受黄沙的欺负,那要好得多。 再说,他根本没有想到要改变什么,只是在想,还是保持现状,还是要试图改变一下生活的方式,免得时间越长,心里越是憋闷。 萧生见判官跳下马,转了一圈,奇怪得很,刚好有一块符合条件的石板,判官将石头捡了起来,交给萧生,萧生看那石片,非常圆滑,经历了风沙的磨砺,变得粗糙,但是,昔日的光彩还在,非常奇怪,在这广袤无垠的沙海里,竟然还有这样的人间珍宝! 萧生看着这石片,有一定的厚度,椭圆形,正好派上用场,他说:“要你写字,不需要纸笔,这石头就是纸,你有没有匕首,或者短剑,有没有?有的话,拿出来。” “有,有,匕首是我的随身携带的,一介武夫,没有这玩意可不行。”判官说着,从腰里抽出一把匕首,那匕首一道寒光,在判官的手里上下跳跃,仿佛是一条银色的柳叶鱼。 “好,你在这石板上刻字,就是刚才那十六个字,记得吗?写好之后,再进行下一步。明白吗?”萧生说。 “好,但是,我想不起来刚才说的十六字箴言,请再说一遍。”判官说。 他说这话,其实非常简单,就是要让人明白,自己要专心干一件事,就是要好好地思考怎样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现在有了萧生作为自己的军师,也算是军师,自然处处都要听听他的意见,免得走弯路,要知道,这萧生可不是一般人,如果不利用好他,恐怕很多人会笑话他鲁莽,说来说去,就是打架靠力气,打仗靠智力,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人单打独斗,肯定存在问题。 于是,萧生就又把刚才那十六字箴言重复了一遍,非常奇妙,说了这话,萧生更加肯定了西夏王的贪婪和残暴,自己国家这么美丽,人民这样善良朴实,还要觊觎其他国家,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看来,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要学会知恩图报,也要学会与人和善,与人和善,就是与国和善,与国和善,就不会发动战争。 判官这次全记住了十六字箴言,用当地的文字歪歪斜斜地写了字在石板上,写得歪歪扭扭的,像是天书,不过,当地人都认得这种文字,看起来很形象,像是一幅画,这个石板,也可以说是石版,石版是一幅美丽的画。 写好之后,判官将石版交给了萧生,萧生一看,竟然写错了一个字,沙漠判官中间的漠写成了海,成了沙海判官,不过,这样也挺好,毕竟是沙漠和沙海都差不多,都是没边没际的意思,来自东方,不就是相对西夏王王宫的位置,刚好在东方吗? 这都说得过去,萧生没有指出他写错了,就接过石板,对判官说:“走,打道回府。” 萧生说完,策马先走,判官跟在后面,问:“怎么办?费了好大气力刻了十六字箴言,干嘛不说一句话就走?” “先走,等一会儿再说吧。”判官十分不解,但是,萧生就是不说。 等走了一段路,萧生停下来,然后低声对他说了几句话,判官高兴极了,哈哈大笑说:“真有你的!道长,你简直老有才了,我佩服死你了!” 判官说了这话,然后一起策马往回跑,到中军帐之前,他找来一个心腹,然后将石版交给他,教他如此这般这般,心腹拿着石版离开。 今天要出发,在出发之前要祭天,必须要宰牛,献上牺牲,敬仰天地之神、太阳神、月亮神还有星宿之神,名堂之多,令人瞠目结舌,不过,这次安排的确不一般,的确有些出人意外。 心腹趁人不备,将石版放进了待宰的公牛的屁股中,不一会儿,祭祀开始,操刀人在坛前念经,跳舞,张牙舞爪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反正人都听不懂,估计连有些没文化的鬼也听不懂,再就是那些不起眼的小神也听不懂。 公牛非常兴奋,可能和肚子里凭空多了东西有关,这时候,但是,人们都不注意,还以为公牛马上要被宰,可能感到了不安。 祭祀仪式开始,屠夫提着一把手臂长的刀,走到公牛跟前,突然抱住牛头,顺手一刀,将牛头割下,牛血四溅,汩汩而出,有人拿来盆子,将牛血接住。 祭师将牛血洒向祭坛周围,口中念念有词,只是别人听不懂,然后,将牛头放在坛上,将牛架在木柴上,点着了火,将牛烧了,等完成这些,在火的灰烬中发现了这一块石版。立马有人叫喊起来,将石版高高举起,大家都过来看。 只见祭师念出了石版上的文字,一字一顿,连祭师本人都惊呆了,这是怎么回事?祭师走到判官跟前,举着石版对判官说:“判官,这是天意,是天给我们的启示,让我们跟着判官打夏王呢!” 祭师一说,大家都跪了下来,知道了判官是上天派来的救星,是要带领百姓到美好之地的,于是一起喊:“沙王,沙王!” 连绵之声不绝于耳,这很明显,西夏只有一个王,就是西夏王,不可能有第二个王,现在这三万多弟兄竟然三呼沙王,很有点分庭抗礼的感觉,这沙王和沙漠王子非常相似,也可能就是,沙王就是沙漠判官,从判官到沙王,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1583+dxiuebqg+256--> ------------ 第254章 沙王 判官有点不适应,萧生在一旁频频点头,鼓励判官接受这个现实。祭师说:“我活了这么大岁数,竟然不知道判官竟然是上苍派来的。” 祭师在谄媚,这一点萧生看得很清楚,祭师拜了假神,可是,很多人都相信他,这是西夏特有的风景,不过,到底谁是真的,谁是假的,不要判断。 判官改名为沙王,喊得久了,就听顺耳了,听顺耳了,就自然称王,没有谁觉得不习惯,没有谁觉得不满意,总之,有很多人都见不到西夏王的仁政,只觉得他残暴,巴不得有一个新王来顶替,不过,像他这样,沙王名符其实了,这是天意。 判官说:“诸位弟兄,一直跟着我鞍前马后,浴血奋战,今天终于要走出沙漠,我们要向暴政说不,向暴君宣战,皇天后土,养育我们,本来想让我们过得幸福,但是,我们十分痛苦,特别是我们,他们说我们是土匪,但是,他们比我们更土匪,我们当土匪,是他们逼的,我们不要当土匪,我们要报仇,让他们也尝一尝被人驱逐的滋味。我们当土匪,当在明处,他们是更大的土匪,当土匪当在暗处。” 大家在下喊:“好!” 判官说:“大家跟着我,是要谋取天下人的幸福,不是只图自己的幸福,大家说,是不是啊?” “是!”大家异口同声地说,看着那些牛血,红艳艳的,让人头晕目眩。 “大家觉得那个夏王是不是个昏君?”判官问。 “是。” “对,不是昏君,我们也不会落草为寇。”判官自己回答自己的问题。 “那么,我们该不该造反?”判官接着问。 “该!” “我们反定了,大家有没有信心?”判官继续追问。 “有!”大家的回答异常响亮。 这可能是大家憋了好久的愤懑,全部压在心头,到了这个时候,要集中爆发,只差一个导火索,还差一点火星,就能燃着导火索,引爆整个火药桶。 判官点点头。祭师说:“弟兄们,我奉我们的太阳神、月亮神、战神的命令,立沙漠判官为沙王,从今往后,不要称呼他为判官,而是称呼他为沙王,大家明白吗?” “明白!” 判官听了这些话,非常满意。 他清了清嗓子说:“我从今往后,奉我们诸神的命令,前往诛杀夏王,祭师是我们军中的长老,萧生道长是我们的军师,大家有没有意见?” “没有!” 判官,也就是沙王,非常高兴,他说:“很好!今天我们已经算是祭拜了我们的神,造反是替天行道,剪除坏人,匡扶正道,大家跟着本王,就是再苦再累,流血伤亡,或生或死,都是为了大家的好处,都是为了我们子孙后代的幸福,大家都要义无反顾,英勇向前,绝不退缩,拥有勇敢的心,勇敢向前!” “向前,向前,向前!” 沙王非常高兴,从判官到沙王,咋说都是升级了,升级是好事,谁都愿意在高位。 萧生被当众宣布为军师,他也很高兴,自己的平生所学,终于用上了,还有,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走上这条借力使力的方法,利用西夏的百姓来阻止西夏王的错误举动,只要西夏闹得欢,乱成一锅粥,这样才对弯刀族有利。越乱越好,但是,尽量减少杀戮,让百姓子弟兵尽量减少伤亡,以劝降为主,辅助以战斗,迫使其放下武器,改恶从善。 萧生的目的达到,知道判官成为沙王,自立为王,实际是和夏王分庭抗礼,举起造反的大旗,替天行道,大快人心。这个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到了萨父耳中。 萨父已经察觉到判官的异常举动,不过,他心里对夏王也很不满意,萨父也想造反,可惜没那胆量,也没那能力。 这时候,一听说判官造反,他心里又是惊喜,又是害怕,惊喜的是西夏终于出现了一个新生的力量,敢于向暴君抗衡;害怕的是,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自立为王,不过,这不是人的意思,是天的意思,更是了不得。 天一获悉,心里自然明镜儿一般,非常清楚是萧生搞的鬼,当然,善于发现人心的需要,是很重要的,善于借力使力,一举数得,是聪明人的作法,免得自己这些人,单打独斗,不是不行,只是不是他们自己的东西,是外来的影响,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如扶持他们自己的力量来做事,倒要好得多。 等他们一行离开西夏,西夏仍然能够自我管理,自己人民选出自己的领袖,自己人选自己人,不需要外界的影响和干扰,到那时候,才是最民主最好的时期。 看来,已经得到了人心,就不用害怕失败,勇敢前行,是必要的。沙王已经命人做好了义旗,上面不是骷髅图案,是沙漠之鹰,目的是杀死所有沙漠上的坏蛋。 比如害人的老鼠、毒蛇等,沙王的目标是造反,不是杀人,就像老鹰不仅是猎食,还有在空中散布、翱翔,还有生儿育女的任务,当然,在生育之前,有谈恋爱、求偶啥的,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萨父心想,沙王举旗造反,下一步会干什么呢?他派人去请沙王到庄上议事。 沙王听说萨父来请,就问萧生,萧生说:“去吧,天一道长还在他那里,一起去,看看萨父说什么,然后我们再进行下一步。” “好!来人,备马,你们在这里稍微休息一会儿,本王去去就来。”沙王吩咐道。 沙王现在成了天所立的王,一言九鼎,说一不二,是金口玉言,大家都不敢马虎,言出必行,行必有果,绝不半途而废。 这里已经备好了马,沙王和萧生一同来到村里,在议事厅,萨父说:“这次举事,令老夫十分意外,但也在意料之中。” “为什么这样说?”萧生问。 “判官早晚是成大事的人,不肯久居于人下,平生的志向没有实现,肯定心不甘、情不愿,加上天下想反叛夏王的不在少数,只是没有点火的人。现在火药桶已经装满了火药,又有药引子,就差点火的。判官点火正是时候。”萨父说。 “没错,村长说得没错。老朽也这样认为,判官一定升官,我国最大的官就是王,如今,就是要当王,才和判官的才德相配。老朽很看好你,将来必定多的天下,让更多人跟着沙王享福。”李单说。 他说完,看着天一道长,道长却不说话,意思是想从道长那里得到一些肯定,可事与愿违。--1583+dxiuebqg+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