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 第一章 镜子世界 王勇万万没想到,自己一步竟然迈进了一个陌生世界中。 要说陌生也不是全然陌生,放眼望去,起伏的山体还是自己记忆中熟悉的山体轮廓。一条奔涌的河流自西向东,欢快的流过山脚,将山体与山间谷底分隔开来。河对岸是一大片平地,那里本应坐落着一处并不繁华的小镇,小镇中有王勇生活了十七年的家。可是现如今,小镇的位置却被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所代替了。 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时间已是下午六点左右,渐渐失去活力的太阳慵懒地在青灰色的山顶徘徊。似乎下一刻就要隐入山后休息。 王勇失神的坐在河岸边一块大石上,呆望着对面的丛林,欲哭无泪。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王勇百思不得其解。如果这个世界还是他原来生活的世界的话,今天应该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一个极其普通的周日。现在这个时候,他应该扛着一捆干草,哼着歌走在回家的路上。可是?现在,自己所熟悉的一切都不见了,这里似乎从来就没有人类在此生存过。 “时空隧道?!”当这个概念出现在王勇的脑海中的时候,他禁不住被自己的想法惊呆了。 他看过的一些科普书籍中,有讲过时间虫洞的概念。看来自己应该是遇到了这种看似只在理论中存在的时间节点。否则也不会产生,自己明明还在原地,景物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现象。 “怎么会是这样!”王勇气急败坏的将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狠狠砸进水里,穿越也就穿越了,可是从目前的情况看来,人类的文明还没有涉足这块土地,自己一不小心,竟被虫洞毫不负责地抛到了一块原始荒蛮之地。 时间还要追溯到四个小时前。 那时,王勇刚刚吃过午饭。和妈妈打了声招呼,他背上挎包,拿上早已准备好的工具和绳索,领着自家的大狗黑子,一路向东走出镇子,走过那条古老的小桥,来到河对岸山麓下这片林地。 他本打算要趁着秋高气爽的好天气,为自己养的兔子准备越冬的草料。 除了割草之外,他还想砍几根粗树条修补一下破损的兔笼,顺便,在树林里下一些细钢丝做的绳套。如果运气好的话,或许能逮到一两只松鼠或者山鸡之类的东西。他可是要靠这些动物的皮毛换取他整个高中生涯的学杂费用的。 这样的事情他都做了两年,也算是轻车熟路。可是?就在他打算割一片嫩绿青草的时候,他却落入了一个虫洞之中。 现在想想,那片草地确实奇怪,本来是十月的满目秋黄,却有那么一片青翠欲滴的嫩草。而且,那块草地看上去,就如同在镜子中看东西一样。虽然清晰,但却有种不可触摸的虚幻感觉。 不过,后悔已经晚了。他毕竟领着黑子踏进了那片草地,那一瞬间,他感到脚下仿佛踩到水上浮萍般空软无底,身子失去了坚硬土地的支撑,歪歪斜斜的倒了下去。他的耳膜儿嗡嗡地轰鸣着,大脑一阵阵强烈的眩晕,像喝醉了酒,又像坐上了加速度极高的车辆。恍惚中,他眼睛的余光看到天空竟然挂着两颗太阳,接着他就失去了知觉。 “呜呜――”大狗黑子委屈的低声呜咽着,用头轻轻顶撞着王勇的腿部,提醒自己亲爱的主人,时间已经不早,该回家了。 王勇弯腰搂住黑子的脖子,用脸颊轻轻的蹭着黑子油光闪亮的皮毛,鼻子一酸,两滴晶莹的泪珠滚落下来。 “我们已经被留在这里了。”王勇拍拍黑子的脑门儿,悲凉的说道。 沿着河道搜索了近三个小时,没有发现人烟,所以王勇不知道自己到底被抛到了什么时代。放眼看去,周围全是阴森森的原始丛林。虽然目前还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但是王勇不确定丛林里会不会窜出什么伤人的动物来。 “怎么办?就这样干等着饿死?让山里的野兽拖去吃掉?”如果自己是被抛到人类还没有出现的荒古纪元。这个选择也不错。可是假如仅仅这片山里没有人,而山外,却是一片繁华的人类世界呢?那自己可是亏大了。 等自己那份焦躁和绝望的情绪过后,王勇渐渐平静下来,开始检查自己的装备。不管怎么说:“生存才是王道!”他从小就想当一名勇敢的解放军战士,而且一直为之努力着。现在,他把这次穿越当成了军队中的生存训练课。 说来也是不幸中的幸运,王勇这次出来,带的东西最多。 一把沉甸甸的林调队员专用的砍刀就插在他的腰后的牛皮刀鞘中。一巴掌宽窄的刀身,一尺余长,刀背手指厚,刀刃为精钢锻制的砍刀被他磨得飞快,轻轻一挥,胳膊粗细的小树也会应声断掉。 除此之外,他手里还拎了一把镰刀。身上挎着的帆布背包内,装着十三个细钢丝做的用来捕捉小动物的绳套,一包用旧杂志封皮儿包着的浸了毒的玉米粒。这种玉米粒撒到林地里,山鸡吃了,用不了两分钟就会瘫软在地,再也不能动弹。书包夹层中,放着两本用牛皮纸包着的书,一只一次性的塑料打火机,还有一把军用单刃匕首。 可惜,他没有带任何吃的东西。 “有了这些东西,生存大概没有问题!”检查过包中的物品,王勇重新把东西放在原处,将帆布包的拉链拉紧,背好。这是他从文明世界带来的唯一的物资,也是他当前拥有的最大财富。 昏黄的天光正在暗淡下去。黑夜马上就要来临,饿一夜没什么?但在这荒郊野外露营,没有准备肯定不行。王勇振奋起精神,腾的从石头上站起身,他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准备好今晚的住处。 走到河边小树林里,抡起砍刀,砍了许多干树枝带到河岸边一处较为平坦的沙地上。然后,他把一些长树枝斜插到岸边沙滩上,搭了一个遮风挡雨的小棚儿。又割了些草铺在地上隔凉。 之后,王勇在窝棚前挖了一个浅浅的沙坑,找了些干草和细树枝团成一团拿在手中:“啪”的一声用火机引燃,一蓬橘黄的火苗窜跳出来。小心的将火团儿放在挖好的沙坑中,一面用身体遮挡着习习吹来的晚风,一面将树枝一根根架到上面。这种事情王勇和同伴经常干,常常,小伙伴们在河边玩耍的时候,会捞一些小鱼小虾烤着吃,这也是王勇随身带着火机的缘故,没想到在这个特殊时刻,却派上了大用场。 尚未干透的树枝,树皮被烤得发黑爆裂,在火苗的熏烤下冒出白色的浓烟,一股浓重的生烟味道灌入王勇的鼻孔。王勇并没有躲避,一直看着树枝最终燃烧起来,成为一堆烧得通红的篝火。 “烧吧!烧得越大越好,烧得越久越好!”王勇盯着篝火默默的想。 也许火光会传到很远的地方, 让人发现自己在这里。 如果山火真的能引来人类的话,王勇会毫不犹豫的把整座山点燃。 ------------ 第二章 狼群 丛林的夜说来就来。喧嚣的鸟群随着东升的昏黄月亮安静下来。偶尔,山上响起几声夜枭的叫声,让山林更显寂静。一些夜行的小兽穿行在树丛,踏断枯枝,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夜色中,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好奇的看着河岸边新来的怪异“动物”。只是,雄雄燃烧的篝火,让它们生出恐惧,放弃了靠近并研究一番的好奇。 小河依旧不倦的哗哗流淌,间或有调皮的大鱼跃出水面,身体砸击水面发出哗啦啦的声响。似乎想引起岸上一人一犬的注意。然而,鱼儿们却注定要失落了。 篝火把干燥的河滩沙地烤得暖暖的。王勇枕着背包躺在沙滩上,不知是因为腹中饥馁还是被现实冲击。虽然身体极度疲惫,布满血丝的双眼却一眼不眨的盯着深邃的星空。 那些熟悉的星座还在原来的位置。也许是没有人类活动的原因,天空显得十分清澈干净。就连现在的王勇也发现,这里的氧气含量明显比他原来生活的世界高。深吸一口,那种活力即刻会充满身体。 当然,高氧的空气也促使身体新陈代谢加速进行。“咕、咕咕——”一阵肠鸣声在空旷的夜里分外响亮。 “呜哦——”黑子慵懒的抬起头,将下巴搭在王勇的肩膀上,眨巴着眼睛看着王勇。像是提醒自己粗心的主人,今晚还没有喂它呢。 “黑子,睡吧。明天我一定给你弄好吃的。”王勇拍拍黑子的头,呼出一口浊气。合上了发木的眼皮。 沮丧归沮丧,失落归失落。在饥饿面前,本能的求生欲望还是占据了主场。王勇有信心在这里活得很好。 夜半时分。 “呼——”黑子无声的立起身,眼睛冒光,死死盯着眼前阴暗的林地。它身上的血液正在快速流动,身上的肌肉由于过分激动而微微颤抖,油亮的毛皮在月光下闪着柔和的辉光。它感受到了一种原始的召唤。 呜-呜——汪-!从喉头部滚过的压抑的声音,虎子几步窜到了十米之外。目光如炬的盯着暗夜中的一点黑影。 一条银灰色的巨狼拖着长长的黑影悄无声息地从树丛中走了出来。从容的站在高处,莹莹绿光的眼睛带着几分好奇,打量着黑子和篝火堆边昏睡的王勇。 “呜,汪汪——”虎子有些委屈。它白天明明已经在这片区域用尿液划出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但是这个身高和体量足足大出它四分之一的家伙,居然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而且,在这头巨狼的威势面前,它居然连一丝抗拒的勇气都没有。要知道,黑子虽然是一条雌性土狗,可是它的体内有二分之一是猎犬的血统。虽然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但是面对寻常四五条土狗的围攻,它也是占上风的。 “黑子!回来!”黑子的叫声惊醒了王勇。他一骨碌爬起来,用力揉了揉眼睛。当他看清和黑子对峙的是一头巨大的灰狼的时候,王勇睡意全消。 看到主人醒来,黑子平添了几分自信。它扭头望了望王勇,竟然又向巨狼面前凑了几步。 “黑子,快回来!”。虽然王勇之前从没有见过野生狼,但是他知道,狼的凶残根本不是普通家犬所能对付得了的。何况这头狼,是自己所见过的最大的一头。他的眼中,似乎已经看到,巨狼一击之下,黑子浴血倒下。 砍刀就握在自己手中。王勇没有一点信心自己真的就能劈死那头狼。那头狼之所以没有攻击他们,大概是因为他就站在篝火旁边的缘故。 银狼似乎看出了这一人一犬对自己的敌意。然而,出人意料的,银狼并没有做出任何攻击行为,反而后腿一曲,蹲坐在地上,歪着脑袋饶有兴趣的看着颈毛耸立,口裂大张的黑子。那模样,竟像看着一个小丑。 兽族之间的对决,完全是凭借自身的实力对比。当己方实力远不敌对方的情况下,不是逃跑,就是臣服。黑子的无畏举动在银狼看来十分可笑。 窸窸窣窣的声音再次从树林里响起。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从暗黑的丛林中望了过来。 “一只、两只、三只、…六只!”除了那只银灰色的狼,树丛中居然还潜藏有六只狼。这些狼呈半圆形包围圈,将王勇和黑子围在河滩处一块狭小的地方。 “狼群——!”王勇感觉自己的腿在不自住的打颤。一股浓烈的尿意不断对大脑发出信号。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这里看似熟悉,但已不是他原来生活的世界,他已经来到了荒蛮之地。在这里,弱肉强食是唯一的法则。任他被撕成碎片,也不会有半个人援救。 刀柄攥得紧紧,王勇却不敢移动半步。唯一的依仗,就是那堆快要熄灭的篝火。黑子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势单力孤。不过,高傲的它还不想示弱。依然四脚抓地,腰部弓得高高,似乎随时可以跃出去攻击。王勇可不想自己穿越后唯一的伙伴,在第一天就死在狼的口中。 情急之下,他弯腰拾起一根燃烧的柴棒,朝那条巨狼扔了过去。“凡是动物,都怕火!”这是他在自然课中学到的知识,当然,他也是第一次亲身去验证这一说法。如果不成功,他只剩下垂死挣扎的份儿了。 带着火星的柴棒在半空中划了一个红色的圆弧,噗的一声落在黑子和巨狼之间的草丛上,砸出了点点火星。 巨狼似乎被那浓烈的烟火味道熏到了。它皱了皱鼻子,终于不甘的抬起身,扭头消逝在暗黑的树丛中。 “嗷——呜呜呜——呕”银狼终于对这一人一犬失去了耐心,在它看来,这么弱智的动物,还不值得它亲自动手,因此,它蹲伏在远处,如一个统领千军万马的将军一样,对手下的狼群发出了进攻的号令。 唰唰唰—— 六只狼从不同的位置窜了上来,呲着牙,竖着鬃毛逼近了王勇。 “你妈的——拼了!”情急之中,王勇抄起篝火中一块手臂粗细的柴棒,狠狠的打向一头扑到最近的狼。柴棒打在狼身上,激起点点火花,震得王勇手臂生疼。那头狼吃惊的后退了几步,看样子它对燃烧的柴棒很有些忌惮。 老子都穿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原始丛林里了,你们还要吃了我。“妈的,来啊!来啦——”战意一起,王勇一时忘记了恐惧。一肚子的怨气全都发泄在这些狼身上。左手把柴棒抡得忽忽直响,右手持刀,伺机砍剁逼近自己的野狼。 很快,狼群就抓住了他色厉内茬的弱点,一只狼猛扑了过来,被王勇抡刀劈在头上,一只耳朵险些被削掉,嗷嗷惨叫着退了。然而,血腥的气味儿激起了狼群的野性,又有两只狼不顾王勇把柴棒抡得风车一样,从侧面冲了过来。 王勇一个躲闪不及,裤脚被一只狼咬住,嗤啦一声裤子被撕了个大口子,他也被掀了个脸朝天。 “吼——”几只狼见有机可乘,吼叫着一起拥上前来。 “妈的,就这么完了!”王勇心里暗骂一声,挣扎着挥刀砍翻那条扯着他裤管不松口的野狼。可是?眨眼间,一头公狼扑压在他的胸前,他看得见狼嘴中森白的牙齿,闻得到狼嘴中喷出的臭烘烘的气味儿,那一双瞪着他的绿眼睛,闪烁着兴奋和贪婪。它要咬住他的喉管,吸干他的血,然后用铁一样的爪子扒开他的肚腹,将他的肠子扯断分食。狼与他的距离如此靠近,想要拿刀挡住致命攻击几乎不可能了。 “汪——”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黑影冲了过来,将那头公狼撞了个滚翻。 是黑子。这条正与狼群周旋的大狗,见主人有危险,拼命冲了过来。眼见着黑子低吼着与公狼撕咬翻滚在一起。王勇一翻身爬起来,抡动砍刀,不管不顾的乱砍起来,一时间人吼狼嚎,场面极其混乱。 “嗷呜—— ”一声震人心魄、极具穿透力的啸声忽然在山中响起。几片树叶簌簌的飘落下来。 “这是什么声音?”人和狼同时一惊,禁不住停住了搏杀。 王勇抬头向丛林中望去,可是?黑压压的丛林中,什么也看不清。 那只银狼很不自在的抬起屁股,悻悻的朝密林深处望了望。然后朝围在王勇四周的部下短促的叫了一声。 狼群似乎得到了撤退的命令。一个个恨恨的眼神望着王勇和黑子,倒退着慢慢撤到灌木丛林。接着,如同幽灵般隐进黑暗。 添柴,添柴。刚在死亡线上转了一圈的王勇把剩下的树枝全都添到篝火堆中。怕火烧得不够大,他把简易窝棚也拆了扔进火堆儿,渐熄的篝火终于在五分钟之后又猛烈燃烧起来。照亮了方圆十几米的地方。 直到这时,王勇方才稍稍有了点安全感。他躲在火堆和河水之间,怯怯的望着神秘的丛林,观察着那里的动静。黑子也放弃了刚才的骄傲,贴在主人的腿侧,瑟瑟的发抖。 能够用自身威压,远远逼退狼群的,究竟是什么东西?王勇猜不出来。但是它终究没有现身。也许,它也怕了火。又或许,它在等着抢夺狼群猎杀的食物。但是银狼很狡猾,它不想白干活儿,早早就领着自己的手下撤了。 终于熬到天光发亮。王勇的视线可以看清树丛中的细微之处,发现并没有狼群或其他大动物的踪迹。他方才放下提着的心,长长出了一口气。 少年蹲下疲惫的身子,搂着膝盖呜呜的哭了起来。这一天一夜,他经历的太多了。还是少年的他,实在有些承受不住。 王勇过后想,狼群没有趁他睡着袭杀自己,也许是吃饱了,也许是怕火,又也许是没有见过人类的原因。 不过,他可不想把自己的小命儿再次压在好运气上。这片丛林很危险,他必须有所行动。 所以,王勇第一件要办的事就是,必须为自己找一块安身之地。不管怎样,活下去才是最根本的,其他一切都是后话。 ------------ 第三章 树屋 终于,当山中鸟的轻啼由稀疏变成一片喧闹的时候,王勇迎来了他在新世界的第一个清晨。 虽然此地看起来应该是仲夏时节,但是由于地处温带,又濒临河道,所以昼夜温差还是很高。河上笼着一层薄雾,草叶上也结满了晶莹的露珠。清凉的空气让人的精神一下子振作起来。 昨夜的经历,让王勇再次清醒的认识到了自己的处境。这里是亘古荒蛮之地,以他在过去世界的常识,走出这条山脉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而且,那是在有路的条件下。想当年,中国远征军五万全副武装的将士,穿越中缅边境的野人山,还走了一个多月,而且是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才完成。这里的山决不比野人山小,如果涉险在原始丛林中穿行,不是喂了野兽,也会饿死在里面。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原地待援,寻找被解救的机会。 当然,自己也得活到遇到人类的时候。王勇另一个设想就是,虫洞还能在此地出现,那样,他还能穿回到原来的世界中去。 做好了长期作战的打算,王勇活动了一下冻得有些麻木的腿脚,迫不及待地开始实施预想中的第一步。去找一处合适的地方,为自己建造一所可以躲避风寒和野兽侵袭的房屋。 昨天下午在河边和山上探路的过程中,王勇发现这里可吃的东西还真不少。小河里,尺把长的细鳞鱼常常黑压压的成群在水边觅食水草。山坡上,灌木从中,野生葡萄、山梨和各种浆果随处可见。如果花点力气,暂时生存应该没有问题。 不过,他现在并没有把心思放在寻找食物上。昨夜狼群来袭的事实,活生生的告诉他,自己在这片荒蛮的土地上,就是一块没有硬壳的蚌肉。 没有强壮的身体,没有杀伤力巨大的武器,没有通力合作的伙伴。他只有像蜗牛一样,首先为自己找到一个足以保护自己的藏身之地。 视线以河滩为中心,他第一次认真的扫视并分析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河流两岸,是宽窄不等的茂盛草地,草地的上阶,山脚下方是一条灌木带。再往上,直到山顶,便是针叶阔叶混杂的温带丛林了。 植被如此层次清晰的分布,自然与河水的丰腴和枯干有关系。王勇当然想在河滩附近建造房子。他之所以本能的选择在这块细沙滩边露宿,就是看重这里视野宽阔,捕鱼和用水方便。 不过,想想自己花了很大力气建造了房子,有一天在睡梦中却被暴涨的河水淹没,王勇不禁打了个冷颤。 否定了在河滩边上建造居所。王勇的视线沿河岸往两侧望去。很快,一块高地被他死死的锁入眼帘。这块高地距离这块河滩大约有百米左右,河道从这里缓缓绕过,形成了一个突出的高台。水面距高地足有三米多高,被草皮覆盖的护坡极其陡峭。 高地地面平缓,灌木相对比较稀疏。最可贵的是,那里居然长有几株胸径腰粗的红松。这几株红松株距相隔两到三米,围成一个椭圆。与山中树林隔着几十米宽的灌木带。 “就是这儿了。”王勇一阵的欣喜。在他看来,这块高地就是上天为他量身打造的福地。视野开拓,水淹不到,远隔树林,土质坚硬干燥。他不敢要求太多了。生怕就连这样的地方,也会因他的挑剔而转瞬不见。 抽出砍刀,左右挥砍,将阻挡自己前进的齐腰高的灌木全部斩落,然后沿着自己开辟的第一条路来到了小树林下。手抚着鱼鳞一样整齐顺滑的树皮,仰头端详枝叶繁茂的树冠。王勇心中已经构思出了自己第一个家的大概模样。 这几颗松树,树龄基本上相同,笔直光滑的树干,在离地两米半左右的位置,开始四下分出枝杈,如撑开的大伞,一直收缩到十五米左右的树头。 喘息了片刻,用袖口擦抹一下头上的汗滴。王勇再次抡起酸麻的手臂,挥舞着砍刀,开始开路。不过,这条路的方向却是一直通往山里。放眼望去,相隔百米之处,一片新生的桦树亭亭玉立。 黑子不明白主人为什么不去给它找吃的,却这么卖力气的砍伐着齐腰高的灌木丛。“难道,他不知道自己饿了吗?”黑子情绪低糜地垂头跟在主人的身后。不过,只是一会儿功夫,它的情绪很快被灌木丛里发现的新鲜事物给调动得高涨起来。 “嘎、嘎、” “噗凌凌――”几只色彩斑斓的硕大雄性野鸡,从灌木丛中飞起,远远落在一个土坡上,抗议般的叫着。试图吸引王勇的注意力。 想不到,这里也是一块绝佳的狩猎场。王勇心里不禁有些惊喜。这些山鸡根本没有见过人类,若不是王勇砍伐灌木的声势太大,也许它们根本就不会躲避这种没有尖牙利爪,穿越灌木丛还得开路的笨蛋。 “我会让你们认识到,人类才是最伟大的猎手的!”王勇想。 他的背篼里就有扑捉野鸡的钢丝套和毒玉米,他现在只是没有时间和兴趣去捕捉这些胖胖的家伙。 “汪、汪汪!”黑子懊丧地仰头冲着公山鸡叫了几声。灌木丛中有很多长着尖锐毒刺的荆棘,黑子虽然一身皮毛,也是十分忌惮。不过,它没有失望太久,一只灰色的雌性山鸡从 不远处钻了出来,摇摆着笨拙的身体,从黑子眼前快速掠过,钻进了一丛茂草中。 “呜――”这次,黑子没有放弃难得的机会,它的喉部挤出一种威胁和愤怒的低吼,一阵风似的追了上去。 王勇没有去看黑子的表演,而是蹲下身,用刀小心的分开雌性野鸡跑出来的灌木丛,果不其然,一个用茅草铺成的窝内,几只表面泛青带着麻点儿的野鸡蛋出现在眼前。 雄鸡和雌鸡如此大的动作,只不过是为了把王勇和黑子从自己的宝宝身边引开而已。 鸡蛋还带着野鸡温热的体温,王勇将鸡蛋一个不落的捡了起来。对饥渴难耐的他来说,这些野鸡蛋可是极好的补品。 手上稍一用劲,王勇挤碎一只鸡蛋,将蛋液一滴不落地吸进嘴里。虽然味道有些发腥,但是对已经饿得发慌的男孩儿来说,这根本不算是问题。 王勇喝进第二只鸡蛋的时候,黑子跑了回来。从它沮丧愤怒的眼神来看,雌鸡显然比它想象的要快捷灵敏得多。 王勇哭笑不得的把黑子嘴边两支鸡毛摘掉,然后将一个鸡蛋塞到虎子的嘴里。 蛋壳咬碎的咔嚓声让王勇的牙齿有种酸酸的感觉。 “慢点吃,我这还有。”看着虎子贪婪的望着自己手中的鸡蛋,王勇知道,这条狗是饿坏了。 他倒不会吝惜这几个野鸡蛋。他相信,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在这片灌木丛中,他会搜集到成百的野鸡蛋。 一人一犬片刻分享了近十个野鸡蛋。本来已近虚脱的身体得到了水分和营养的补充。 抬头看看已经爬上山顶的太阳,王勇知道自己该干活了。 挥舞砍刀,切断挡在身前的拇指粗的灌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王勇生生在荆棘密布的灌木丛开出一条近百米的小路,来到了桦树林内。 由于植株长得非常密集,遍布林地的小臂粗细的白桦,修长笔挺。 深呼一口气,王勇沉下腰身,双手握住刀柄,腰臂协调的挥出一道亮白弧线。一棵三四米高,茶杯粗细的白桦树从根部一米左右的地方折断,哗啦啦的栽倒下来。 噗――的一声响,一只早起捉虫的鸟被惊起,扑闪着翅膀,慌张地从王勇头上掠过。 用刀几下除掉树枝树冠,少年得到一根长三米左右的木杆。 没有间歇和停顿,王勇毫无表情的走到另一颗相中的小白桦前,依旧轮刀一刀砍断… 寂静的林中,似乎只剩下横飞的木屑和砰砰咔咔的伐树声。 斩断了十余棵白桦树后,王勇似乎对自己的工作效率比较满意。往白桦林深处又走了几步,找到一棵合搂粗细的白桦树。王勇从背包内拿出锋利的军用匕首,用刀尖儿在又白又韧的桦树的皮上剥下一块巴掌大小的树皮,然后又在树身上用力切了一个v型的切口,淡黄的树汁快速在切口上凝结成滴,并最终淌进王勇用树皮卷成的杯中。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冲入鼻孔。 仰头一口喝掉半杯桦树汁液,清凉中带着微甜。 “汪、汪――”虎子卷着粉红色的舌头,抬头冲着王勇叫了两声。 “自己喝吧!这可是鄂伦春人传统的饮料!”王勇拍拍虎子的脑门儿,让它去舔顺着树干流淌下来的汁液,自己则返身又开始了伐木工程。 当太阳的热力开始发挥威力的时候,王勇已经得到了二十几根修好的桦木杆。他将这些桦木杆五根一捆的用一些细藤捆好,然后沿着小路运到了那几棵松树下。 现在,才是他正式开始搭建房屋的时候。 王勇早已发现,这几棵树最低层的粗壮枝杈几乎处于同一个水平。所以,他要以这几棵树为柱,在半空中搭建一个类似吊脚楼样的树屋。 高悬在四五米高的树屋,可以有效的防止大型猛兽对他的侵害。毕竟,会爬树的野兽还是很少,何况他还会在树屋四周采取一些安全措施。 他没有穿越时空隧道的时候,原来的世界已是风干物燥的秋季,所以他除了身上穿的外套,内里还穿着军队用的秋衣。为了进山爬树下绳套儿,他的脚下,穿着一双橡胶底儿的翻毛皮鞋。鞋底横纹如同轮胎一样又深又密,可以有效的防滑。 如今的世界仍是夏季。王勇方才又干了一回重体力活计,秋衣早已汗湿,被他脱下挂在树枝上。建造树屋需要登高。山里长大的王勇虽然擅长爬树,不过,此时他却没有那么做。而是耐心的将两根桦木杆平行排列,横向摆了一些早已准备好的尺许长的木杆,再用藤条绑牢。一架简易梯子就做好了。 有了梯子,可以方便的上下。接下来的工作,似乎好做了许多。 选定了位置,王勇把几根最粗的桦木杆弄到树上,搭在粗壮的松枝上卡住,不平的地方都用砍刀细心的削平,然后再用藤条绑牢。下了一番功夫后,一个结实的树屋的底架做成了。 从梯子上蹦下来,一边歇息,一边用挑剔的目光看了一会儿,发现没有什么缺憾的地方。王勇这才把剩下的桦木杆弄到树上,在底架上一根根铺开,做成木屋的地板。 为了防止圆形的桦木杆滚动,另一方面也是防止桦木杆腐烂,这些桦木杆,王勇都花了气力,用镰刀将表皮削去一些,露出了白色纤细的木质。 看着松树之间的空间已被树屋洁白的地板完全铺满。王勇脸上露出些许笑容。当然,这只是建造树屋的第一步而已。王勇还要此为基础,逐渐为树屋装上屋顶和墙壁。今夜,他就可以安全的睡在这个平台上。哪怕狼群再来,也只能在树下望洋兴叹。心情一经放松,方才觉得,自己累的如同散架了一般。他一屁股坐在树屋下面的草地上,再也不想动了。 ------------ 第四章 食物 树屋的地板将露过树荫的阳光完全遮挡。柔柔青草散发着甜甜的味道。山风吹过,阵阵花香。王勇斜倚在树干上,不知不觉睡着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王勇猛然惊醒。 虎子悠然的趴在他的脚下假寐,蜷着身体,黑亮的毛随着呼吸起伏,若不是时而转动着大大的耳廓,微睁开眼睛,还以为这条大狗也和他的主人一样,因为拥有了片刻的安宁而失去了对这个未知世界的警惕。 “真该死,怎么就睡了过去呢?”王勇并没有为自己找借口,而是一拍大腿翻身做起。 如今这个时候,即便再累,也不能麻痹,因为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 拿起镰刀,将树下和树屋四周的茂草割下,散布在原地,让日光和山风将草尽量风干。昨天夜里。虽然有篝火,但是王勇和黑子还是饱尝蚊虫叮咬的苦楚。除去树屋四周的青草,不知能否减轻蚊虫的密度。 接下来的主要事情,便是要填饱自己的肚子。 从昨日午后到现在,王勇和黑子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虽然有情绪焦虑没有食欲的缘由,但更多的是,没有一个安全的藏身地点,王勇根本不敢把时间浪费在打猎上。 如今,树屋已经初见雏形,他开始要为自己和黑子的肚子负责了。早上吃的几个野鸡蛋早已消化,肚子再次不争气的叫起屈来。 细心的将钢丝做的绳套整理好,然后带着黑子将绳套设置在小动物可能出现的地点。又撒了一些浸毒的苞谷粒在灌木丛中,如果碰巧遇到贪食的野鸡,那么它将会成为人类的腹中美食。 黑子经历上次捕捉野鸡未果的失败后,变得聪明起来。探着鼻子东嗅西嗅了一番后,居然发现了一个野鸡的巢。 “汪汪汪――”黑子兴奋的晃着尾巴,踩着碎步向王勇报告着。成年野鸡早已被黑子闹出的动静惊走,不过,现在正是野鸡繁殖的季节,王勇还是在巢里找出了七枚野鸡蛋。 这次,王勇并没有生喝,而是把鸡蛋全都收进自己的挎包内。 设置完捕猎的圈套,王勇领着黑子来到了河滩。森林里的小动物在这个时候,都应该藏在阴凉的地方躲避炽热的阳光。所以王勇并没有傻傻的等在原处。“也许,要到明天早晨,才会有收获。” 他昨天早已发现,河里的鱼又肥又大,多得让他咂舌。此时鱼类才是他最方便得到的食物。 脱掉身上所有的衣物,只穿一条短裤。由于还在发育的年龄,少年裸露在空气中的身体并不十分强壮。光脚踏进水里,水被日光晒得温热,让他禁不住有痛痛快快洗一个澡的愿望。 用水简单的擦了擦身体,洗去体表粘稠汗液的同时,也驱散太阳的热力,王勇踩着沙质的河底,走到了一片乱石密布的水域。目光透过清澈的河水,可以直视到河底细微处。一尾尾尺把长的细鳞鱼,摇动着尾巴,晃动着灰黑的脊背,宛如游在空气中一般清晰。 叉腿站在齐膝深的水里,王勇弯下腰身,如同一个雕塑一般一动不动。鱼儿慢慢的适应了他的存在。有些胆子大的,开始游进他用脊背撑出的阴影中。还有一些,更是调皮的用嘴,用身体触碰他的光腿。 “哗――”王勇十指如钩,快速探进水里,抓向一条最大的鱼。可惜。虽然他的指尖已经成功触碰到了鱼的腹部。不过,受惊的鱼儿用力扭动着流线型滑腻的身体,从他的掌握中滑脱出来,倏的游出几米。 “别急,再来!”王勇鼓励着自己。重又恢复到静止状态,一面总结着失败的教训,一面凝神注视着水面。 几次失败之后,一条倒霉的细鳞鱼终于被王勇赤手逮住。手指死死掐住鱼的腮部,王勇将卷曲着身体挣扎的鱼按在一块石头上,任它甩动的尾巴弹起无数水珠,王勇抓起一块石头往鱼的头部砸去… 鱼足足有两斤重。能在这样的小河内赤手抓住如此大的鱼,完全拜托这里环境的原始,还有鱼儿数量的众多。 将死去的鱼儿甩到沙滩上。虎子兴奋的围着猎物欢蹦。不过,懂事的它知道,这是主人和它共同的食物,所以这条黑狗艰难地克制着自己的旺盛食欲,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看守。 饿了将近一天,一条鱼肯定不够自己和黑子吃饱。所以王勇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再接再励,想要多抓几条。 不过,赤手捉鱼还是太困难了。鱼的鳞片表面有一层粘液,在水中十分滑腻,而且这里的鱼都十分强壮。所以虽然王勇触碰到鱼的机会多,但是捉住鱼的效率太低。又过了半个小时,他才再次得手,抓到了一条稍微小一些的鱼。 “能不能试试别的方法?”当他用石头砸鱼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想法忽然在他脑海中产生。 弯腰从河水中捞起一块碗大的石头,高举过头顶,瞄准身边水中一块群鱼游荡的石头。使尽全身力量砸击下去。 “轰――”石头与石头撞击产生的冲击波迅速在水中扩散开来。几条毫无防备的细鳞鱼,被强烈的冲击波震得晕了过去。露着月白的肚腹,浮在水面上,顺着水流向下游飘去。 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从水中捡起失去反抗能力的鱼,用力抛到沙滩上。只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王勇就得到了七八条肥硕的鱼。 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时间大约是下午四点钟左右。王勇将几条剥去了表皮的树枝头部削尖,将已刮鳞剖腹去掉头尾的鱼肉串了上去。 捕鱼顺利得出乎他的想象。这令他信心倍增。对他来说,当前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他在与时间赛跑。如果喂饱肚子就要消耗大量的时间,那么他面临的最终结果只能是死亡。 唯一让他有些担心的是,他上岸后,发现左小腿肚后面趴着一条巨大的水蛭。说是巨大,是和他原来的世界相比,这里的水蛭足有两倍大小,而且饱吸了人血,水蛭肥胖而鲜红。 “看样子,不禁是水里的鱼,这里的一切动物,因为空气氧气含量高,生存环境好,营养充足,都较后世长得凶猛巨大。”王勇顶住恶心,点燃火机烧烤水蛭的头部。水蛭受热,剧烈的蠕动着身体,松开口器,从腿肉上脱离下来。似乎还不解恨,王勇用匕首在这条食指大小的水蛭的腹部,切了一个十字花刀。这种吸血虫子的再生能力十分强大,只是简单切成两断,并不能保证结束它的生命,也许,完全可以生长出两只水蛭来。 既然河滩上散落着不少石头,王勇决定,在完全了解和适应这条河流之前,不再轻易下水。只站在石头上抓鱼。谁知道这河里还藏着什么他不了解的古怪东西呢? 篝火早在他拾掇鱼肉之前就已点燃。材料是他上午开路砍倒的灌木。这些灌木在经过一上午的时间太阳暴晒,早已变得半干。 将收拾好的鱼肉串插在离烧红的篝火半米处的地面,让火的辐射热量恰好能烤熟鱼肉,又不会将鱼肉熏黑。几分钟后,一股肉香散逸出来。 “咕――”狠狠咽下一口唾液。王勇伸手拔出一根带着一段烤得焦黄的鱼肉的树枝,不顾烫嘴,大口大口的吞吃起来。 虽然没有盐和其他佐料。但是王勇还是吃的很香。生长在寒冷水域的细鳞鱼,肉质洁白紧凑,自有一种清香。 野外生存不是野外烧烤,所以王勇吃得很快。鱼皮和带着大量鱼肉的脊骨,都进了黑子的肚腹。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一人一犬已经吃掉了三条鱼,胃里有了饱胀的感觉。 在火堆旁边挖了一个沙坑,将下午寻到的野鸡蛋放了进去,拨了一些带着微红火炭的木灰覆盖在鸡蛋的上方,在等待鸡蛋烤熟的时间里,王勇又寻了一些宽大的树叶,用河水洗净,将剩下的五条烤好的鱼肉包好。这样,在晚上猛兽出没的时间里,他就不用冒险留在沙滩上,而是可以舒服的躲在树屋上享受美食了。 将鱼肉和烧熟的鸡蛋放进背包,王勇带着黑子回到树屋下。 经过一个下午的暴晒,割下的青春已经脱去水分,变得又干又轻。抖落灰土后,将草拢成一堆捆好,通过梯子运到木屋上,然后再用这些草将树屋地板的缝隙塞平,剩下的,厚厚的铺了一层。王勇忙碌的时候,黑子始终在树屋下方好奇的打转。东嗅一下,西嗅一下,间或仰头迷茫的向半空中的树屋张望,或许,在它简单的大脑中,正在思想着,在这个即将到来的夜晚,主人将如何安顿它。 在太阳慢吞吞沉入山后的时候,王勇已经做好了最后一项工作。他从河滩上搬来了七八块足球大小的河卵石,在树屋前方堆砌了一个简单的火塘,将燃剩的炭火挪来一些,然后在上面盖上厚厚的碎草,一股呛人的白烟袅袅升起,熏得王勇连连咳嗽的同时,也将那些嗡嗡乱叫的飞虫赶跑。 腾腾升起的烟柱也让王勇想到一个久而未解的问题。那就是,怎么才能让人发现他。他不能整天站在山上喊:“歪,有人没有?快来救救我这个可怜的小青年儿吧――”那样得把他累死。现在,他终于有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 他要长期保持火源。烟会飘荡在植被上空,在森林里,站在高处很远就可以发现。夜里,火光也会传出很远。有烟就有火,有火就有人。剩下的事情,就需要他耐心的等待,等待有人能依靠烟火发现并找到他。 有了这个想法,王勇沉闷压抑的心情宽舒了不少。接下来,就是把黑子弄到树屋上去,一人一犬好好的睡上一觉,恢复透支的体力了。因为,在少年的心里,为了活下去,明天,还有明天的明天,他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 第五章 荒野求生 半夜的时候,王勇从睡梦中惊醒。 梦中,他梦见了小镇,梦见了妈妈。“小勇,你跑到哪儿去了。急死妈妈了。”母亲焦灼的眼神,目不暂舍的望着他。慈爱的手轻抚着他的头发,落下的泪滴滴在他的脸上,滴在他的心里。 “妈妈,我想你。”望着妈妈鬓角处泛起的银丝,王勇心里一酸,泪水滚滚而下。 哽咽着醒来,才发现,原来天上簌簌下起了小雨。细密的雨丝渗过浓密的树荫,不觉中已经将王勇紧裹在身上的衣衫打湿。 一滴冰凉的水滴滴在王勇的脸上,啪的一声,溅得粉碎,也让王勇完全清醒过来。提醒他:“自己原来真的生存在荒蛮的野外!”有一刻,他真的希望这里才是梦境。 再也睡不着,脑海中细细回想着来到这里的所有细节。王勇唯一的希望,就是盼着时空隧道能够再次出现。那样,他就可以再次回到原来的世界,回到他的家,回到妈妈身边。只是,时空隧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出现,又会在哪里出现呢?毕竟,这已经超出了已知的物理范畴,非人力所能控制。 “两个太阳?!”也就是说,在那一个瞬间,两个不同的空间重叠在一起。只要再次见到两个太阳,就是他回到从前的时刻了。“希望时空隧道还能在这里出现一次。”王勇用他有限的科学知识和最大的想象力揣摩猜测着。 河滩处,一声不知名野兽的低吼,黑子呼的竖起耳朵,喉中发出低低的呜咽。王勇搂住它的脖子,将脸贴在黑子的脸上,安抚着这只大狗。 黑子虽然凶猛,但是在这荒蛮之地,随时充满危险。毕竟,树屋能够提供给他们最基本的安全保证。无论怎样,必须活着,才有希望。 小雨并没有持续多久,便无声的停息。天光渐渐亮了起来,不过颜色还是灰蒙蒙让人压抑。树林中,鸟的啼叫声增多,唧唧啾啾的提醒着,新的一天已经开始,这片丛林,恢复了繁忙。 在树屋上吃了一条烤鱼,还有两只烧熟的鸡蛋。王勇放下梯子,和虎子爬下树屋。猛兽大多昼伏夜行。希望这样的常识同样在荒蛮世界通用。 左手反握匕首,右手操持随时可以抽出砍刀的姿态。王勇带着黑子,蹑手蹑脚沿着昨天下套的路线走。 雨后的丛林满眼翠绿,整个世界都被洗涮得干干净净,让人心生欢喜。雾水打湿衣衫的同时,也带给人清新的气息。 第一个绳套收获了一只肥大的野兔。细细的钢丝绳套紧紧的勒进野兔的脖子,让这只灰黄皮毛的小动物窒息死去。松开绳套,探摸着尚未僵硬的尸体,王勇猜测这是清晨出来觅食的倒霉蛋。 满意的将沉甸甸的野兔放进背篼,王勇知道,一天的食物已经有了着落。 不过好运仅此而已。又走了一段路途,收了七八个绳套,全都是空空的,没有被触碰。不过,走过第九个绳套之处时,王勇陡然抽出砍刀,神情也变得紧张。 因为他在绳套处看到了大滩的血迹。血迹殷红色,在植物叶片和枯枝上凝固,一直延伸向丛林深处。钢丝做得绳套已经丢失。固定绳套的小树被拽得露出一大片白色的木质纤维。如果不是被套住的动物很大,忍着被钢丝割伤的痛苦逃离,那便是有凶猛的动物捡了现成的食物。 浓眉紧锁,脑海中紧张分析着留下痕迹的情况,又侧耳听了一阵,从黑子的表情中,也没有看出什么危险。王勇有些肉疼的走向下一个绳套的位置。 如果是在从前,他根本不会在意那一段细钢丝。丢了一个绳套,他会在半小时内做出十个来。不过,现在是身处荒蛮世界,一根一米长的细钢丝价值无法估量。因为,这是来自工业文明的产物,丢了一个,再也无法补充。 老天似乎为了补偿他的损失,安慰他略略失落的心情,在第十个绳套处,又赠了他一只硕大的山鸡。 接下来,王勇又搜索了一下灌木丛中,他洒下毒玉米的地方。可恶的是,这里的野鸡似乎对这种来自美洲的营养食品并不感兴趣。十几粒玉米依然撒落在原处,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王勇想了想,低下身将玉米粒尽数收起。现在正是盛夏时节,灌木丛中有的是浆果和鲜嫩的草根儿,野鸡挑食也不是错。假使冬季来临,食物匮乏的时候,他相信这些玉米粒会起到应有的效果的。 有了一只山鸡和野兔,王勇便不再做非分之想。毕竟,他和黑子在这一天,饱餐还有余富。猎获再多,他也不能换成钱钞,没有盐,也不能长久保存肉类。何必将时间全都浪费在无用的贪念上呢。 不过,短暂的兴奋后,当王勇来的河滩的时候,一个极其现实的打击让他重又皱起了眉头。 沙滩上,篝火已熄。雨水将黑碳灰浇成一滩黑水。一团凌乱的脚印,似乎在诉说着,昨夜这里经历了一场惨烈的争斗。争斗的原因,是王勇昨日烤剩的鱼头还有食物的碎屑。 因为一场小雨,再想点火,恐怕要费点劲儿,因为王勇根本没有储备的干柴。没有火,他可要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了。虽然自己带了一只火机,但是王勇可不想无节制的使用。因为,他不想过早的和老祖宗一样,靠钻木摩擦取火。 “必须造一个火塘,还要准备一些干燥易燃的火种。”王勇头脑中将这项工作列入与建筑木屋同等的生存要素之中。抬头看了看天,似乎有变晴的趋势。如果运气好的话,有一个小时的光照,就可以将昨夜小雨所造成的麻烦全部蒸腾。那时候再准备点火也不迟。幸好背包内还有昨天剩下的鱼肉和鸡蛋。节省着吃的话,也够晚饭的。 只是片刻的踌躇,王勇便来到河边一块石头上,将山鸡和野兔从背篼内掏出,开始拾掇起来。 锋利的军用匕首如今充作菜刀,王勇将那两只野兔和山鸡的头切掉,剥皮开膛,除去内脏。只剩细白的肉,留待烧烤用。 所有的杂碎都尽数远远抛进河里。王勇可不想让山里的野兽把沙滩当成免费食堂。那样,他遭遇大型野兽的几率将会倍增。 哗啦一声,从河中央里跃出一头黑色怪物。一口吞掉带着毛皮的兔头,重又潜入水里。留下一道漩涡。暗色的深水中,阴晴莫测。 只是此时,王勇已经没有那么多惊异。他已经渐渐接受了这个荒蛮的世界。并且正在快速融入其中。 第六章 ------------ 第六章 熏兔和叫化鸡 “咔、咔——哗啦——”白桦林中,又响起了有节奏的砍伐声。 一个身高十米七五左右,肌肉匀称的少年,**着上身,正挥汗如雨的砍着小树。已经有十几棵小树躺倒在草丛中,被修成一根根光滑笔直的粗木杆。 方才,他爬上了一棵高树上,用手遮住眉弓,极目四下张望。可是?视界里,除了起伏的山,就是密不透风的绿色树冠,哪里有人类活动的迹象? 失意了一下,他开始宽慰自己。告诉自己要耐心。今天没有,也许明天就会来。甚至,他告诉自己要做好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只要自己耐得住,也许在明天的明天,终究有人会发现他的。 还有一个可能性他没敢细想。那就是,他根本就是穿越到了人类还没有出现的时代了。 “如果是那样——?”不,他用力摇摇头,不会的。他不允许自己那样想。不允许自己丧失了信心。因此,他要用大体力的劳动,来冲淡这个令人沮丧的想法。 建造并完善树屋就是一个好办法。 他记得自己曾读过一本书《泰山》,那里描写的树屋一直就是他心中的梦想。 “哗——”又放倒了一株小树。少年擦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满意的目光望了望这棵五米多高笔直的树:“就用你做屋脊的横梁了。” 昨夜的一场小雨,将王勇树屋地板上铺的干草淋个透湿。让他感觉到完善树屋的急迫性。 准备了足够的桦木杆,王勇并没有急于回去。而是选择了几棵粗大的老桦树,开始用匕首剥树皮。桦树的树皮柔韧细密,正好做成屋顶瓦片的替代品。 桦树的另一个重要用途,是提供清洁无菌的饮用水。王勇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就没有喝过生水。小河看似清澈,可是林间各种动物全都在河里洗澡,便溺。更何况其间还生活着各种肉眼看不见的寄生虫和细菌。 食肉动物虽然可怕,但是可以躲避。一个人在原始丛林中生活,最可怕的还是生病。王勇可不想自己因为贪图一时的方便,最后病死在这个荒蛮世界中。 “要是有一只水壶就好了。”用桦树皮做的杯子接了满满一杯桦树汁,王勇三口两口喝尽,擦抹一下嘴角,他暗暗想。桦树汁虽然好喝,但是他没有储存的工具。这样,很多时候,他就不得不忍耐着口渴。 好在现在正是各种浆果成熟的时候,灌木丛中,他已经发现了草莓、豿枣子、马**等十数种浆果。这些浆果他都采集了一些,放在跨兜内,当作补充维生素的水果吃。 另外,随着他对这片林地的了解,他还发现了不少山核桃树,野山梨树,山丁子树,山葡萄藤。这些野果都已经过了花期,结出了大小不一的绿色果实。假以时日,王勇一定会把这些野果也纳入日常饮食目录之中。 “嗨——”蹲身将几根湿重的木料扛在肩上,闷喝一声,从胸腔喷出一股浊气。王勇双腿用力,挺直身体,步伐沉稳地向木屋走去。 夏季的天气阴晴不定,早上还是阴沉沉的天。上午十分便已睛空万里。火热的阳光铺撒在大地上。将潮湿的丛林晒得如同蒸锅一般,飘着袅袅的白色水汽。 将木料全部运抵树屋下。王勇爬到树上,开始建造树屋屋顶。在地板上方一米八高低的位置,依旧是寻找粗壮的树枝,然后搭建平台。 这项工作由于昨天已经做过一次,所以今天干起来更加轻车熟路。很快,一个与地板相同大小,方圆各三米的平台又搭建完毕。这次,王勇并没有将平台做成完全封闭的形式。而是在一个边缘处留下了可以容纳一个人出入的通行口。 这样的设计也是少年深思熟虑过好多次的。平展的屋顶,将来可以用来储存食物和别的用具。而且,假使遭遇意想不到的袭击。这个平台还可以做为第二藏身之地。 第二平台并没有用草塞平。因为王勇还要在上面起一个人字形屋顶。蹲在第二平台之上,王勇在平台上方中央的位置,将那根最长的桦木杆横向放置并且固定住。然后依次在两侧又设置了几根较细的横梁。做完框架之后,王勇开始一张张的将他剥下的桦树皮如同瓦片般铺在横梁上面。 为了生存,王勇已经调动了自己所有在原来世界学到、看到、听到的聪明才智。甚至,他正在尝试着因势利导的利用身边一切资源。 对他而言,由于建造屋顶所需工程量巨大,所以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他也就尽力将工程加细。毕竟,这是他第一次自己建造木屋。这栋木屋,也许自己要住上很久。 灌木丛中,有许多长着尖刺的荆棘类植物。他用镰刀将这些荆棘的尖刺削下,然后当成天然的钉子,将桦树皮固定在横梁上。如此这样,即便刮上大风,他也不会担心屋顶会被狂风摧毁。 那些藤条和桦树的枝叶,也都被他拖到树屋附近,只等这些枝条被阳光晒透,便是上好的燃料。 做一个火塘是他又一个当务之急的事情。 此时,长刀变成了铁锹。他用刀将原来摆放河卵石的地方掘起方圆一米将近一尺深的坑。然后将河卵石重新排放在坑壁上,掘出的土堆砌在火塘周围,按平压实,用来挡风。 砌好这个火塘,王勇已经累得浑身汗湿。不过,他没敢歇息太久。早上砍伐的木料还剩下一些,他又做了两个高度一米多点的三角架,立在火塘边上。只要搭上一根横梁,便能烧烤食物。在他的树屋的“梁柱”上,还挂着整理好的山鸡和野兔呢?这可是他和黑子一天的食物。 在太阳稍稍偏西的那一刻,树屋前新造的火塘内,白色的炊烟又重新升起来。这次,燃料多是粗可盈握的桦树枝条。半湿的桦树枝条虽然很难点燃,但是真正燃烧起来,却是十分耐燃。 只剩炭火的时候,王勇才把野兔用树枝串了,搭在架子上。在岸边山坡上,他发现了儿时常采食的野葱和山花椒。此时采来一把,洗净切碎揉进兔肉的表面,一股熟悉的香味儿飘入鼻孔。 “汪汪——汪”黑子知道他的主人又在弄吃的,讨好似的围在王勇身边转圈儿,大尾巴摇啊摇,黑眼睛略带幽怨的望着渐渐变色,冒着油珠儿的兔子。 “黑子,别急。有你吃的。”王勇背对河水,面朝树林,翻转着树枝上的兔子,眼睛一面警惕的四处张望。 自那夜起,狼群就没有再出现。也许,它们迁徙到别处去围猎食物了。也许,它们是贸然闯入了某种极其厉害的动物的领地,被强力驱走。不过,王勇始终没有放松自己的神经。王勇觉得对这片丛林了解还是太少。虽然时时要提防凶猛动物扑向自己的感觉实在不好。这让他如芒在背,寝食不安。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好在平时黑子总跟在他身边。一有风吹草动,这条大狗就转动着雷达般的耳朵,一双眼睛机警的乱转。 不过,他不敢掉以轻心。虽然肉食动物只在晚上出现,但是他不确定,会有一些饥肠辘辘的家伙,被肉香吸引,跑来分一杯羹。如果是那样的话,王勇也只好放弃食物,躲在树屋上去了。 “视野还是受限啊!”茂密的灌木丛像一道绿色的矮墙壁,阻挡着王勇的视线。万一有攻击型动物潜伏其中,情况将十分被动。毕竟,灌木丛离火塘只有十几米的距离,稍大些的动物,只要一个扑跃,便可袭到面前。 “幸好有火!否则在这里生存,一定是步步惊险,寸步难行!”王勇感慨道。 在他心里,忽然有了将眼前的灌木丛全部清理掉,再把树屋装上栅栏的冲动。不过,这项工程对他来说便是十分巨大了。 “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王勇用匕首片下一片白嫩的兔肉,填在嘴里,下决心的狠命咀嚼着。 ------------ 第七章 占山为王 那只野鸡,王勇并没有如野兔一般炮制。他想起武侠小说中的叫化鸡。于是也试着采了一些大树叶儿,将野鸡肉用树叶包好,外面糊上一层黄泥,直接扔到火塘里,用炭火埋上。至于成不成功,好不好吃,他倒是不太在意。反正晚饭的时间还早,自己和黑子又刚吃了一只大野兔。 有了“圈地”的想法,王勇就想立即实施。反正这满山遍野的荒地,自己占一块地方当院子也不是很过分吧。 说干就干。吃饱了兔肉的王勇也不迟疑。他现在必须用工作来填充自己,以消耗自己旺盛的精力。 以树屋所在的高岗坡地为中心,王勇在心里为自己未来的庭院划分了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应该有坚固的栅栏,可以阻挡大型动物的侵袭。那样的话,他便可以放心大胆的在院内活动,而不必时刻担心身后有食肉动物觊觎。 那个小河滩,位于树屋西侧,距离树屋只有百米左右。那里的河水清且浅显,河滩上遍布散落的大石。是一块洗漱和捕鱼的好位置。岸边的细沙滩还可以做日光浴。所以,王勇毫不客气的将河滩的所有权归属于自己独有。 树屋面向山麓的北侧方向。是一片以桦树为主的杂木小树林。其间隔着十几米宽的灌木带。桦树汁可以饮用,桦树枝干可以做建筑材料和燃料。这里笔直的小树将是他做围栏的主要材料,因此,王勇也把树屋和小树林之间的地带当成了自己想当然的势力范围。 树屋东侧,和南侧,是陡峭的河岸坡地。王勇至今为止,还没有发现有什么厉害的水生动物,可以舍得花费力气爬上四五米高的陡坡,专为袭击人类。“如果真有的话,那么荒蛮世界的动物也太变态了。”王勇暂时不做防备。这样,便能节省出一半的工程量。 如此初步的估算下来,他共需要大约五百米的围栏。当然,这也包括他划定范围内长有树木的地方。划进来的活动范围有一千平方米左右。做为一人一犬的活动空间,王勇认为已经足够大了。 想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首先是以树屋为中心清理灌木丛。这些多年生的温带灌木极其坚韧。而且多数带有尖刺儿。砍刀砍下去,极容易刮伤手臂。使用镰刀,又割不断太粗的灌木。 不过,王勇并没有放弃。当他花费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用砍刀砍断粗些的植物,用镰刀将细小枝叶一同切断,情理出一块五六平米大的地方的时候,直起累的酸痛的腰身,看着自己的成果,他的眼神闪烁着坚毅的光芒。 “吼――” “嗷呜――” 蹲坐在树屋上,王勇一面用匕首挖着块碗口粗细的白桦木,制做一个粗糙的木杯,一面竖着耳朵倾听着森林里的动静。 黑暗中,随着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他觉得有动物来到了树下,蹑手蹑脚的走到树屋下。 “咔,咔咔――”是爪子抓挠树干的声响。 “呜-汪汪、汪汪汪――”虎子挺起身,既委屈又气忿的冲下面叫了几声。 下面很快寂静下来。 不一会儿 ,一个猎狗大小的黑色身影缓慢的走向河滩。回头张望的时候,荧光闪亮的眼睛耐人寻味的望着半空中的树屋。 “好了,它走了。”看着那个黑影消失在昏黑的灌木丛后,王勇渐渐放下心来,松开了手中的砍刀。右手的指节,由于用力过度,有些缺血后的麻木胀痛。 昨夜,他太累了,显然没有听到树林中的骇人动静。可是今天,他真实体会到了丛林野外的恐怖。幸好这只动物不会爬树,如果真的顺着树干爬上来,他必须用砍刀对付它了。 “多亏及时搭建了树屋。”王勇暗自庆幸。他能在河滩边安然露宿一夜,里面有不知多少幸运的因素存在。 消极防守不行啊!必须让这些野兽知道人类的厉害。否则,任多大的东西都试图咬上他一口。虽然有火堆和树屋,也难保不会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砍刀和匕首只适合近身搏斗。面对兽族灵巧快捷的身形和尖牙利爪,即便一对一的搏斗,王勇也完全没有必胜的把握。更何况,很多肉食类动物是成群行动,集团攻击呢? 必须有远距离攻击的武器! 枪支当然是最好的选择。可是王勇长这么大,还只在电影里见过枪。“弓箭!”这个想法一产生,让王勇眼前豁然一亮。做为冷兵器时代的远距离攻击武器,弓箭从诞生起,就拥有着强大的威摄力和杀伤力。 远可用弓箭攻击,近可依靠树屋防守。如此用来确保自己的安全,应该有更大的把握。 对,自己可以做几副弓箭当武器。 王勇霍的站起身,激动的在树屋上来回走动,踩得地板吱吱轻响。他自己归纳总结的荒野生存要素中,又多出了一条――制作弓箭! “黑子,你也要努力了。从明天开始,你也要增加自己的攻击力,把自己锻炼成为一条悍勇的猎犬,小的动物,全交给你对付。大的,我用弓箭射它们。保管让这些野兽有来无回。”王勇兴奋地用力攥了攥黑子的长嘴巴。黑子因为吃痛,呜咽的哼了一声,甩头摆脱开主人这种让它头疼的亲昵举动。 “就这样吧!明天一早,我就去寻找做弓箭的材料。”王勇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黑子说。 这一夜,由于被自己的想法振奋着,王勇睡的比较晚。有了弓箭,就有了挑战大型杀伤类动物的资本,等于自己有了长距离的尖牙利爪。他和肉食类动物的力量对比将不在有悬殊的差异。 躺在树屋内,想像着自己长弓在手,弯弓射月的风姿,外面,野兽的嚎叫似乎也不再那么可怕难听了。 这一夜,王勇睡得极其踏实。 第二天早晨,王勇被尖利急促的鸟啼声唤醒。睁开眼,才发现,太阳已经爬上山顶。柔和明亮的日光照的满山翠绿,迎着朝阳的树叶,叶面闪着腊一样的光泽,下方不远处的小河波光粼粼,唱着哗啦啦的单调歌谣,缓慢而坚定的向东流淌。树屋一角,新结了蛛网。被晨露打湿,犹如串串水晶项链,把日光折射成点点七彩颜色。在新世界的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不知是心情所致,还是这两天饱食富含蛋白和热力的肉类。王勇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充满活力,抻动四肢,伸了一个懒腰,骨节咔咔直响,望着树屋下茵茵青草地,直有一跃而下,扑进大自然的冲动。 一人一犬顺着梯子来到树下,一个松树的树干上,动物的尖锐爪痕清晰可见,深达树木纤维肉质。不过,王勇已经司空见惯,不再害怕。 昨天烤的叫化鸡空前成功,摔开硬硬的泥壳,剥开树叶,里面的肌肉酥烂清香,汁水丰富。所以,尽管不算很饿,但是王勇和黑子还是吃了一个不亦乐乎。只撑的直打饱嗝。要知道,即便是在原来的世界里,以王勇的家庭条件,要想大块吃肉,那也不是天天能有的。除非过年过节。所以他才长得如此“清秀”。 早饭,王勇只用三只野鸡蛋应付。至于黑子,由于想到了要锻炼它成为猎犬,所以,王勇决定不再让它随自己一日三餐,吃现成的。 有压力才有动力。这山野里有的是山鸡野兔,松鼠灰狗,黑子饿了,自然会自己去捉。只有让它适应血腥杀戮,才能更好的适应环境。所以,尽管黑子摇头摆尾,身前身后的讨好,王勇还是狠下心去,板着脸不去喂它。 无奈之下,黑子只好跑到河边,伸出粉红舌头呱呱的喝水,不时偷眼看一下旁边洗脸的主人,似乎在说:“看,我多可怜,饿得只能喝水充饥了。” 洗簌的时间,王勇重又在脑海中梳理了一下荒野生存的思路。 防身的树屋已经有了,而且效果也很好。 保持火源的火塘也修建的十分合理。为了防止雨水将炭火浇熄,王勇甚至弄了几块腐烂的倒木,支了个雨篷。 河里的鱼,还有灌木带里的山鸡野兔,浆果等可以提供他和黑子的食物需要,所以暂时他还不用担心吃的问题。 防护栅栏必须要做。那样可以增加他的生存活动空间。 最重要的,他需要远程攻击性武器。 两相对比,王勇觉得制作弓箭和修理栅栏比较起来。一个主动攻击,一个被动防御,所以还是把建筑栅栏先放一放,把制造弓箭这项任务放在第一位为好。 “耶!胜利!”想通了这件事,王勇拾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用力向河中甩去。 “噗通――”石头落在三十米远的河水中,激起了一朵浪花。 又抓起一块石头,在手里颠了颠,王勇若有所思:“对啊!石头也可以是武器啊!” ------------ 第八章 石器时代 王勇很快就见识到了石头的厉害。 穿越第四天的夜晚。临近河滩树林中,响起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有很多大动物向这边来。王勇的心一下子缩紧。他从树屋上轻轻拱起身,抓过了放在身边的砍刀。 那把军用匕首,被他绑扎在一根粗木棍上,做成了一支矛。如果有动物爬上树屋,他会用这支长矛毫不留情的扎下去。 黑子也此时也瞪起了眼睛,盯着声音发起的方向。自从王勇在河滩上点了两堆不灭的篝火,丛林里的大型动物似乎就承认河滩是王勇的势力范围,不再靠近。能如此大胆的逼近这里的,难道是那只神秘的动物? 树枝折断传来的噼啪声在夜里传出很远。王勇感到了一种危险的压迫。那两堆火依然燃烧着红红的炭火。借助炭火的光亮,王勇想把“来犯者”看得清楚些。 “也许是老虎也说不定。”他记得第一夜侵袭他的狼群出奇的大,这里的老虎不会也大得离谱吧!万一那老虎会爬树…王勇禁不住抓过长矛。 树屋离河滩还有一百多米,树屋掩藏在高高密密的树冠中,王勇暂时不用担心会被发现。 不过,很快他就兴奋起来。 因为他听到了类似人语的声音。那是一种从喉头压抑发出的低吼声。而且,是数个人在用这种低低的声音在交流。 “终于被劳资等到了。”他想要大声呼叫,告诉他们自己在这里,在树上。可是?黑子发出的一种不友好的信号,让他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把呼救声生生压抑到喉咙里。这条狗可是在人群中养熟了的,无论如何,也不会在遇到人类的时候,紧张到这种程度。 当一个人影从树丛中晃出来的时候,王勇明白了黑子为何做出如此反映。 那是一个身高一米六左右,肌肉发达,浑身毛发的家伙。由于距离太远,王勇分不清他的性别,但是从他腰中仅系着一块兽皮来看,这家伙绝不会是他要等的文明人。 “噢噢,火,火在这里。”毛人发现了河滩上的火源,高兴的向树林内摆着手。 很快,又有十几个类似的毛人出现在沙滩上,他们似乎专门为逐火而来。见到火堆,都十分的兴奋。不过,对这里突兀出现的火堆,他们还是表示出了狐疑。 其中一个最为高大的毛人紧张的扭头向四处张望。其他人受到提醒,也都低下身向四处张望起来。其中一个,似乎受到了什么启示,直接沿着王勇踩出的道影走到了离树屋仅二十多米的地方。 借着昏暗的月光,王勇模糊看到了他面庞的轮廓。风一吹,刮过的气息中,王勇闻到一股野兽身上常有的腥膻。“这究竟是人还是猿?”王勇很是疑惑。不过,从这群人能熟练的直立行走,王勇还是猜出这是人。 “喔——喔——”这个毛人翕动着鼻孔,使劲儿嗅了嗅,然后扬起骨节粗大的手,晃动着巨大的石斧,朝黑漆漆的树林中喊了两声,见没有什么动静,才扭身跑回火堆。 直到那个人离远,王勇方才觉出,他的衣裳,已经被冷汗浸湿。他忍不住一阵的后怕,幸亏他处于迎风的位置,而且黑子还算很乖,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假如被这群毛人发现,他们会怎么处置他呢?当朋友迎回部落?还是当敌人杀掉?他们不会把自己当成异类吃掉吧。 妈的,自己期盼的人类,居然是这样样子。难道,虫洞把自己扔到了原始社会的石器时代?尼玛的虫洞。 王勇恨恨的问候着虫洞和虫洞的女性亲属。 不过,这丝毫不耽误那群毛人的欢庆。他们将一些粗大的树枝架在火堆上,将火引大。接着,拖过一只动物,几个人抡起石斧,狠命的向动物身上砸去。动物发出的吱吱的惨叫声,让王勇判断出他们是在杀野猪。还真不能小看了他们手中的石斧和石刀,王勇目测,皮糙肉厚的野猪,几下就被毛人砸碎脑袋,再也不吭声。 “这要砸在人的身上——”王勇一阵的发冷。 一阵切割之后,随风飘过一阵烤猪肉的香味儿。毛人们在喉咙中嘀咕着不知什么话语,接着,由那个最高大的毛人分配,每个毛人都拿了一块肉啃了起来。 “难道他们想在这里过日子?”王勇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要是那样的话,最迟明天一早,他就不得不和这群人打交道。 王勇觉得和这群手握石斧石刀的毛人打交道,还真不如让他面对一群饿狼。最起码,他能分清敌友,也下的去手。 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不是那么一回事儿。树屋四周,他已经转遍,并没用发现任何人类活动的踪迹。 “这群毛人似乎不是生活在这里的啊。”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这群毛人是循着火光过来的。这也可以理解,在没有发明钻木取火和燧石取火的年代,自然产生的火是最方便的火源。 果真,在树屋上观察了一阵后,王勇发现吃饱了的毛人,开始往一个罐子样的东西里盛装火炭,宝贝一样护在怀里。然后一阵欢呼后,又呼呼啦啦的离开河滩,消失在树林中。 “呼——”王勇长出一口气,将胸中的憋闷呼出。然后翻身躺倒,失神的盯着星空。 “砰——”一块拳头大小的河卵石击打在一棵粗大的树干上,在树皮上砸出一个凹坑,弹落在树下一堆河卵石之中。 “二十步就是我现在的最大臂力极限,还是太近了。”王勇揉着酸痛的右臂,皱着眉头看着脚下几块河卵石。二十分钟内,他已经投了几十块河卵石,准确度倒是有了较大提高,可是力道明显不足。最后几块,已经是呈很大弧度的抛物线懒懒落下。 可是最少要准确投掷到三十步远,才可能发挥王勇心目中石头的杀伤作用。毕竟,石块的杀伤力是靠速度和力量体现出来的。自己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手握石块与野兽近身拼搏。特别,此地还发现了处于荒蛮时代的土著。此时,他深切感受到,提高自身体能和力量的紧迫性。自己单薄的形体,在文明世界中,可以称得上是修长匀称,可是这种体质放到荒蛮世界里,纸一样脆弱。 臂部肌肉已经不堪重负,所以王勇决定歇下来,以免不必要的受伤。毕竟,练投石只是他制造弓箭间隙时为自己增加的辅助锻炼项目。 制作弓箭已经放在了王勇日程之中的重中之重。他既要防备野兽,现在更要防备随时都会闯过来的野人。 做弓的材料已经选定,就放在树屋内。 说起材料的选择,王勇也颇费了一番心思。温带丛林中,没有弹性和硬度都极好的竹子,所以,他只能选择其他种类的阔叶木种。 桦树当然是他首当其冲的选择。因为离树屋最近的,便是一片桦树林。王勇先前砍了一截桦树的柔细枝条尝试了一番。剥掉皮的桦树枝白嫩并散发着淡淡清香。双手握住酒杯粗细,一米五长短的树枝两端,合拢双臂大力向内弯曲。“咔嚓——”一声,桦木枝从中段裂开,爆出一丝丝白筋条样的木纤维。“弹性有,但是韧性和硬度明显不足。”王勇面上露出无奈的神情。 图方便,想用树枝直接做弓体的想法明显行不通。扔掉桦枝,他选了一截腿粗的桦树树干,用砍刀将树干贴着树皮劈出一块,削成两指宽一指厚薄的木条儿。再次的弹力实验效果好了些,几经弯曲,木条儿并没有折断。不过,以王勇对这种木材的属性了解,他对这种干燥后坚硬如骨的树木不敢报以太大的期望。“如果用来做弓胎,可是需要极大的臂力才可以连续开动。” 强弓硬弩当然杀伤力强大。但是如果面对众多目标,需要连续快速开动的话,硬弓对使用者的臂力要求也是极高的,毕竟,操作者还要稳定的瞄准。 将桦木做为选择之一。王勇的目光透过桦林,伸向密林深处。那里,有更多品种的硬木。不过,由于已经到了山麓部位,危险性也更高。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还从未敢涉足。也许那里有狼,有比狼更厉害的猛兽,也许,那里还是野人栖息的地方。 “怕也得去!”王勇暗骂了自己一句,咬了咬嘴唇儿,抬头看了看高挂在天上的太阳,终于下定决心,带着黑子向密林深处摸索走去。 一面用砍刀砍去阻挡自己前行的小树,一面侧耳倾听着四周的动静,王勇走得小心翼翼。丛林内,植被茂密,树荫遮挡住了大部分阳光,光线变得暗淡起来,杯粗的光柱斑驳落在草地上,照得丛林犹如一个神秘的舞台。人处在其中,视野最多只可覆及十步范围。如果真的撞到伤人的猛兽,避无可避,只能硬拼。 好在黑子早已适应了这种荒野环境。它兴奋地摇动着身子在林子中转来转去,一会儿惊起几只松鼠,一会儿又纵身追逐慌张爬上松树的灰狗。倒是起到了极好的开路先锋作用。 陌生环境引起的紧张心情慢慢平复,王勇握着砍刀的手臂也渐渐放松开来。他的视线,落在这里种类丰富的树木上。 柞木、花梨木、水桐、水曲柳、枫树、白杨树…各种硬杂木足有十多种。王勇挑选合适粗细的树,每种都各砍了一截一人高矮,小腿粗细的树干。 “乓乓乒——咔咔咔——”伐树的动静在深山中显得沉闷而有力。 一个小时眨眼间过去,王勇已经搜集了七种他认为适合做弓胎的硬木。歇息了片刻,王勇把这七段硬木用藤条捆成一捆,扛下山去。 现在,各种硬木都取了一些,结果不出王勇的意外。只有核桃木最适合做弓胎。 核桃木被他剥去树皮,露出油黄的腻光。将树干劈成十公分宽窄的木片,捧一片在手中,厚重坚实,从心里油然生出亲切,一种非常趁手的感觉。 大口干了一杯桦树汁,又将两个鸡蛋囫囵吞进口里,王勇迫不及待的开始进行起兵器制造。 他先用砍刀把核桃木砍成五公分宽窄一米五左右的长条,并且小心的尽量不伤到木头外层那长长的木质纤维。然后再用磨得飞快的镰刀细细的把木质略松的里层刮掉,只留下外面薄薄细细的粗纤维层。他是如此小心,每刮薄一层,就握住木条的两端向内弯曲着试着它的弹力。终于他得到了中间粗可盈握两边逐渐变细变薄的弓胎。他尽力将弓胎弯成半月型,然后放开,那强劲的拉力使这个性格内敛的小伙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当然,只有趴在一堆木片碎屑的黑子知道,这是自己的主人经过了五次失败后,才获得如此的成果。 核桃木的弓胎只做成了两支。一段粗大的木料就已告罄。不过,这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事情,就是将弓胎弯成一个弧度,让它自然风干了。在夏季炎热的温度下,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两三天就可以了。在等待弓胎风干的时间里,王勇正好可以寻找弓弦。 寻找合适的弓弦材料,也费了王勇一番脑筋。他搜遍全身,只有那十几根做捕猎套子的细钢丝适合这种拉伸力度。不过,钢丝太短,而且会割伤自己的手指。所以,王勇只能另寻捷径。 山里的藤类植物很多。只不过,这些藤蔓植物捆绑木材还可以,要担负起弓弦的作用,还是粗壮有余,强度不够。 想到藤蔓植物之所以可以捆绑东西,主要依靠表皮内的细长纤维,王勇忽然茅塞顿开:“只要想把藤蔓中的纤维抽出来,再搓拧成细绳,应该效果不错!” 说干就干,王勇一刻不停的弄了一大捆不知名的藤蔓。他把藤蔓全都堆放在河边,然后选择岸边一块平展的石块,拽过一根树藤,垫在石头上,手里拿了一块河卵石,开始砸击。他要把富含纤维的树藤表皮砸松,将纤维分离出来。 白色的树藤浆汁浸了出来,溅入进河水中,被石头砸烂的藤条中,皮内露出黄麻一样细长的纤维。“看样子,自己琢磨出来的土分离法效果不错啊。”王勇满意的想。 “这是怎么回事?”刚将一条树藤砸烂,扯出一缕缕的纤维晾晒在岸边石头上。王勇就发现,在他刚才砸藤蔓的石头附近,几条胖胖的大鱼,翻着白肚皮,随波向下游飘去。 “莫非,这种藤蔓的汁液里有毒?”王勇脑子一转,想到了一种可能。 如果真的有毒的话,自己还真要小心了。万一不小心伤到了手,被毒汁入侵到体内,岂不是自己找死? 眼睛不离那几条鱼。片刻后,原本僵硬的鱼猛的翻动了一下,如同一个醉鬼般笨拙的翻过身,摇摇晃晃的向深水处游去。 难道,这毒液只起到片刻麻醉的作用?如果是这样,那么自己真的是得了大便宜。箭蔟的伤害力毕竟不大,很多凶猛的动物,即使在它身上戳上几个窟窿,也减少不了多少攻击力。但是如果箭蔟上涂上这种可以麻痹神经的毒液,结果就会不一样。那怕只能引起中箭者片刻的麻醉,也会为王勇争取到宝贵的逃跑或者攻击的时间。 “搜集些这种汁液,做做实验。”如此一想,王勇砸藤蔓的劲头更足了。 ------------ 第九章 锻体 当第一缕阳光如箭般从山顶射出,照在树屋上,照在蓝色的河面上,照在苍翠的山林中,新的一天开始了。 “黑子,该起来了。”王勇一拍趴在自己身边的大狗的脑袋,从草铺上一跃而起。站在树屋地板上,望着下面蓝盈盈的河水,和四周苍色的山岚,伸展腰肢,深吸了几口清亮的空气。 双手搭在树屋地板边上的一根梁柱,王勇翻身跳下四米多高的树屋。双脚稳稳落在下面的草地上。黑子略略犹豫了一下,也跟着一跃而下。 “大山――早上好!” “小河――早上好!” “原始丛林――我不怕你――” 王勇的吼声在山野里一波波的回荡着。听了一阵,王勇脸上露出惬意的微笑。自从那夜遇到了原始人,王勇就断了回到文明世界的决心。既然自己被扔到了荒蛮世界,那么就让自己在这荒蛮世界中活的更精彩吧。 “走吧!黑子,我们去洗簌。”王勇裸露着上身,腰间挂着砍刀,拎着矛,赤着脚,带着大狗跑向小河滩。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周。王勇已经接受了现实,开始积极适应这个环境。也许是荒蛮世界含氧量大,肉类食物也充足,王勇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了从未有过的力量。 那种藤类植物的汁液,经过几次实验,证明是一种强效的神经麻痹剂。对人体和动物可以起到反应暂时丧失的作用。不过,根据个体的不同,一段时间内就会解除效果。至于有没有什么后遗症,王勇可不敢在自己身上尝试。不过,知道这些就足够了。他小心的收集了一些,准备以后涂抹在箭头上。 “适者生存,我要变强!”王勇为自己指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表。 每天太阳升起,他便要起身下床。然后是洗簌,顺便抓几条鱼,用树条串了放在火塘边的石头上烤上。接着,便是急速跑。从小河滩到树屋下,再从树屋下折回小河滩。如此一段坡路,跑到浑身出过通透的汗。然后,王勇会坐在火塘边的一块石头上,大模大样的享受烤鱼。 也许是近期运动量极大的原因。王勇的食量比以往要大上一倍。平平常常的早餐就能吃掉三条一斤多重的烤鱼肉。不过,食量大也为他带来了丰富的能量。短短几天内,他感觉到自己从内到外,强壮了许多。 吃过早餐,略作休息,他会趁着太阳的热度还没有完全升上来,挥刀铲除那些灌木。被他划定在清除范围内的灌木丛已经被清去了十多米宽。从里面,搜出了三窝野鸡蛋。还有一些酸酸的尚未成熟的浆果。当然,这只是他餐后的零食和开胃品而已。 砍倒的灌木全部堆放在一起,任由日光和风力将灌木风干,用作火塘的燃料。太阳升起到半空的时候,他会躲进树屋下的阴凉处。一遍遍的练习搏击技术。 像其他男孩子一样,王勇从小就特别喜欢当兵。他的表哥,也就是舅舅的儿子,就是一个现役特种兵。 还在一个多月前,表哥从部队回来探亲,让王勇见识了手掌拍钉子,一拳击碎一块厚木板的功夫,自那时起,王勇对大小在一起玩耍的表哥简直佩服到了极点。整个一周的时间,他几乎和表哥形影不离,唯一的要求就是要跟表哥学功夫。 部队有纪律,而且那些功夫也不是寻常小伙子可以练习的,所以表哥只教给他一套普通的擒敌格斗的拳术。看着王勇一脸失望的样子,表哥答应他回部队后给他买几本关于格斗的书籍。 他包里的书就是表哥刚刚寄来的。一本是各国军队特战格斗技术。另一本,却是厚厚的陈氏太极拳。里面不仅有动作图解和拳谱,更多的却是一些诸如道德经等与太极拳产生和发展历史相关的经典文献。 表哥在信中说,多领会下中国的武术博大精深的内涵,会让他更好的掌握各国搏击的技术。言外之意,也是担心他依恃武力伤人。 这两本书王勇爱不释手,基本都是随身携带,一有时间,就照着书中图解演练。不过,他只是个高中生,练那些狠辣的招式根本就不适合。现在,他穿到了荒蛮世界中,书中的格斗技术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武术本身就是人类与自然拼搏的功夫精华。何况,王勇看的书里,荟萃了各国特种兵格杀技术的精华。 “砰、砰、砰” “嘿――嘿嘿!”做为树屋梁柱的五棵松树,被他假象为五个围在四周的野兽和野人。拳打,脚踢,掌砍,肩撞,他不时变换着招式,拳头和赤脚击打在树干上,力量渐渐强横。他要锤炼自己的身体,让自己的肉体变成钢筋铁骨。 练完一通拳脚。王勇也不停歇。俯身拾起一块拳头大小的河卵石,对着三十步外的一株大树,甩臂一挥:“啪――”石头准确的击中树干,强大力量将坚韧的树皮撕裂,里面树肉的浆汁四溅。 “现在,该试试我的新武器的威力了。” 树屋下面,竖着一排头部削尖的酒杯粗细的硬木杆。这是王勇在山脚杂木林中砍回来的。人类从会使用工具开始,就把石头和棍棒当成自己的武器。漫长的岁月里,石头的作用渐渐减小,除了发展成为飞蝗石之类的暗器,便是防守城池时用的最多。棍棒却发展出成套的棍术,进而又演化出了长枪等武器。 “标枪”是王勇最先想到的。想象着从远处投掷标枪,在猎物还没接近自己的时候,就将其贯穿插在地上,王勇感觉一阵的爽快。 即便是遇到原人,如果他们挑衅想要伤害自己的话,王勇也会照穿不误。 只要要求不高,这里可做标枪的材料真的很多。两米多长的硬木,只要削光表皮,两头削尖,便初具雏形了。 “准度,关键是准度。”标枪做得再好,投不远,投不准,也等于烧火棍。 所以,练完投石,王勇便要求自己将这十几根标枪一气全部投出去,以锻炼臂力和准确度。 一根根土制标枪歪歪斜斜的从半空掠过,又斜插进十几米远处的地面上。王勇摇摇头:“自己做的标枪还是平衡性不好,投出去极容易偏离轨道。而且,也….太近了。” 从裤兜内掏出两个野鸡蛋,手上稍一用力,捏碎蛋壳,直接将粘稠的黄白蛋液喝到嘴里。这便是王勇的饮料。他现在急切的想通过各种方法提高自身的力量。 “黑子,你已经两天没有收获了,今天你要是再不抓回一只野鸡来,晚上还是不给你吃饭。”王勇作势吓唬着黑子。 这几天,王勇正在训练黑子如何抓野鸡和野兔。只是,这种训练太过艰苦。从小没有吃过什么苦头的黑子,在奔跑了两个小时,只收获了几只鸡毛后,终于赖在王勇脚下再也不起来。 “这个世界,没有吃白饭的地方。”王勇狠心将吃剩的鱼骨一股脑全抛进河里,一天没有给黑子喂吃的。 黑子似乎也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第二天,当它叼着一只肥硕的野鸡跑到王勇身边,将野鸡放在他的脚下,那一刻,黑子那双会说话的黑眼睛目不暂舍地盯着王勇,大尾巴摇啊摇。 王勇知道它在要表扬。做为教官,王勇深知严师出高徒,谦虚使狗进步的道理,所以他强忍着内心的喜悦,硬是伴着脸,装出一副不满意的样子。逼得黑子不得不又冲进了灌木丛,在黑夜将来的时候,再次擒获了一只五彩斑斓的大野鸡。 那天晚上,王勇烧了两只叫化鸡。其中最大的一只,直接奖励给了劳累一天的黑子。 毕竟是一条家犬,黑子当晚尝到甜头后,第二天又再次拒绝捕猎。只在王勇身边晃来晃去,赶之不走。把王勇气的狠心饿了这条狗一整天。以至于晚上上树屋的时候,黑子几乎没有力气爬上梯子。 弓胎挂在树屋的梁柱上,已经差不多干透。王勇拿过一支。手脚并用,将一根捻得细细密密的藤绳,缠绕在弓胎两头早以扣出来的凹槽内。左手握住弓胎中部,右手食指和无名指勾在弓弦上,双臂用力,使劲一拉,弓胎发出吱吱嘎嘎的微鸣,听话的弯曲成圆弧状。右手手指一松,耳中“嘭――”的一声嗡鸣。 “好听――”王勇微闭双目,陶醉了片刻。 再次拉动,再松开。 “嘭――” “嘭――” … 这种声音是王勇听过的最好听的音乐。因为这种细微声音正在向周遭的荒蛮世界大声的宣布,他,王勇,一个来自现代的少年,在这荒蛮世界中,已经拥有了一件足以改变周围力量对比的强大武器。 当然,只有弓,没有箭,就如同只有车没有轮子。趁着夜色味浓,王勇坐在树屋的边上,悠荡着双腿,手上,用匕首削着一根根两尺左右的硬木箭杆儿。 箭尾的羽翎王勇有很多,无论他下套套的,还是黑子捉到的野鸡,野鸡身上的大羽毛他全都留着。破开箭杆尾部,将翎羽插进去绑牢就可以。 关键是箭尖的材料。把箭杆直接削尖肯定不行。因为硬度不够。那样的弓箭,射杀山鸡野兔也许可以,但是如果是对付狼、熊等大型动物,恐怕连它们的毛皮也穿透不了。 没有合适的材料,王勇只能用兽骨暂时应付。毕竟,除了那夜的狼群和昙花一现的野蛮人,到现在他还没有遇到别的现实的威胁。由于火塘长期篝火不断,又因为王勇日渐表现出来的强悍,最近,树屋附近来的野兽少了很多。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连那些生活在灌木丛中,近乎天然呆的野鸡和野兔,也会绝迹了。 不管怎么说,近期他最热衷的活动,应该就是练习射箭了。 ------------ 第十章 牛刀小试 低伏着身体,小心翼翼的挪动着脚步,黑子利用灌木和草丛掩藏着自己的身体。近了,更近了…当黑子觉得自己已经进入了有效攻击距离,两只前爪点地,腰身如弓般蓄势,后腿一蹬,身体如黑色匹练般窜出… 一棵松树下,一只吃得圆滚滚的灰狗儿,被忽然袭来的“庞然大物”的气势惊呆,两只红红的前爪捧着嗑吃了一半儿的坚果儿,一时吓得不能动弹。 “吱——” 当黑子冲到灰狗儿面前距离不足三米的时候,那只长得如同巨大灰鼠般的小兽终于反映过来。扔下坚果,本能地扭身沿着树干向树上窜去。 “吼——”黑子扑身上前,依靠巨大的惯性,两只巨大前爪搭向树干,长开大口,将张皇窜蹦的灰狗儿拦腰衔住。 将足有半斤重的小兽嚼碎,咽下。黑子觉得腹中饥火平息不少。扭头透过灌木丛向树屋方向张望,树屋下,主人正在挥汗如雨的挥舞着一根棍棒。 黑子无奈的呜咽一声。主人最近对自己可是比以前差远了。自己还是再试试运气,看看能不能再捉到什么。 想到这里,黑子稍一迟疑,再次抬起脚,向树林深处走去。那里有更多更密的树。也栖息着更多的动物。 王勇并没有觉得今天有什么非常特别的地方。吃过早饭,他依旧沿着河滩连接树屋之间的那条小路练习跑动。只不过与前两天不同,为了增加腿部和腰腹的力量,他在跑步的时候,从河滩抱着一块大石顺坡跑到树屋下。然后再空手从树屋跑到河滩。如此跑了十几圈,当他累得再也跑不动的时候,坐在一块脸盆大小的石块上歇息了片刻。 喝了两个鸡蛋,恢复了一下体力,王勇又抓过一根标枪,开始练习器械格斗。这些格斗术都是书中记载的十分实用的几种招式。 “嗨——嗨嗨——”棍影曈曈,耳畔是呼呼的风声。一套棍法演练完毕。王勇似乎并不满意,再次舞动棍棒,从头开始练习。 就在他练得正起劲儿的时候,一阵凄厉的惨嚎声传入耳中。 “黑子?”王勇心内一紧,循声向山坡那片密林望去。昨天,他只给了黑子一条熏鱼。所以这条黑狗一早就出去觅食。只是,黑子从来都是在他视线之内的灌木丛中抓捕猎物,所以王勇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顾不得多想,王勇几个箭步就向树丛边缘窜去。那凄厉的声音,正是动物受到严重伤害时才会发出来的惨叫。 “呼——”黑子浑身浴血的身影从灌木丛中窜到空旷的草地上。它脖颈的皮肉,被撕开了一道深深的伤口,一条前腿也瘸着,伤口处的皮外翻着,腻白的脂肪和汩汩冒出的鲜血让人触目心惊。 “汪汪——”虽然黑子受了重伤,且退且走。但是这条勇敢的大狗依然没有失去斗志。看到主人急急赶来的身影。它停了下了,露着锋利的犬齿,目光血红的望着灌木丛。 “什么动物能把黑子伤成这样?”王勇预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右手下意识的探摸腰部,可是那里空空荡荡。刚才练习棍术的时候,为了灵便的转身,他把那把砍刀挂在了树屋下。 “黑子,回来。”王勇一面招呼着自己的爱犬,一面试图退回树屋下。那里,有火,有刀,有他心理的依仗。 可是他的反应还是慢了些。一个硕大狼头从灌木丛后探了出来。灰玻璃样的眼珠儿望向王勇,略略迟疑了一下,然后,整个身体猛的窜了出来。 “嗷呜——” 这头狼的体型比黑子大了整整一圈儿,而且,它身上散发出来野性和杀气,让王勇不寒而栗。不由的,王勇攥紧了手上那根酒杯粗细,两米多长的木棍。 “唰——”又一头较年轻的灰狼从王勇身后无声的绕了出来。截断了王勇的退路。 前后追堵。狼果然是一种智慧的生物。也许,它们在暗中,已经观察了这一人一犬很久。 第一次见到人类,灰狼似乎在估量王勇的战斗力。所以并没有急于发动攻击,只是迈着方步,神态安详的向王勇凑了过来。 黑子此时早已趁机退到了王勇身边。刚才在树林中遭遇了这一大一小两头狼的袭击,能够成功逃生,黑子可谓算是凶猛。不过,它因为和巨狼拼命搏杀,已经耗费了巨大的体力。颈上伤口上的血顺着它长长的体毛,凝聚成一束,滴落在地,溅在草叶上,渗进土壤中。疼痛让这只大狗伤处的皮肉阵阵痉挛,生命正在流逝,它已经无力再战。 “难道自己和黑子就要死在这两条畜生的口中?”看看并没有其他狼赶来,片刻的紧张化为一种愤怒。王勇抡起了手中沉重的木棒,砸向面前的那条灰狼。 “嗡——”的一声响,灰狼一偏脑袋,躲过了木棍的袭击。没有想到木棍在这个两足动物的手中还有如此作用,灰狼的目光充满疑惑。 此时,后面的那条灰狼,趁王勇注意力被头狼吸引,从后面扑了过来。巨大的口裂大张,它要第一时间咬住猎物的后颈,然后利用身体的重量将猎物拉倒,这样,同伴就可以袭击猎物的肚腹。 这是它们惯常使用的方法。 但是,这只狼错了。因为它面对的不是小鹿和野猪,而是聪明的人类。一个身体强健,掌握了棍术,因为自己的爱犬被伤害而怒火雄雄的人类。 “啪——”一声沉闷的声响,王勇并没有回头,而是听声辨位,砸空的木棍顺势向后一扫,将扑在半空的灰狼拦腰打落在地。 “嗷呜——”前面的灰狼再次出击。此时,它飞身跃起,整个身体撞向王勇。它要依靠自己的体重将这个没有尖牙利爪的动物撞倒,然后用牙齿咬住他的咽喉,让静动脉中鲜甜的血液滋润它由于狂躁而干的冒烟的喉咙。 一股腥风铺面而来,王勇清晰的看到了灰狼那锋利尖锐的牙齿,甚至能闻到一股食肉动物口中浓浓的口臭。 “杀——”木棍在王勇手中此时化成长枪。削得尖尖的头部直接插入灰狼大张的口中,并且借助灰狼前扑的力道,深深插进了灰狼的腹中。 伴着“噗嗵”一声闷响,灰狼巨大的尸体在半空中沉甸甸的落下。 头狼的受挫并未打消后狼的攻击性。反而,这只一条前腿被打折的灰狼更加凶猛的扑了过来。狼族之所以能在严酷的大自然中繁衍生存到现在,所靠的,并非只是尖牙利齿,还有坚韧的毅力和聪明的智慧。 “着——”王勇眼角余光瞄到灰狼的残影,腰部一拧,右腿尽力一扫,脚背准确的踢在狼头上:“嘭——”的一声闷响,王勇大力一脚,将这头狼踢得闷哼一声,歪歪斜斜滚出几步远。如果这头狼知道,对面这头两足动物的腿脚,经历长期在树干上的踢打锤炼,已经结实得铁一般坚硬有力。它一定后悔自己没有躲避。 不等那条狼从半昏迷状态中醒来,王勇一个箭步扑了过去。左手揪住灰狼的颈毛,将它的头死死按在地上,右手提起拳头,死命的往狼眼,狼耳、狼鼻等薄弱的地方擂打。 “啊——我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沉积在胸中的多日郁闷心情一经爆发,王勇双眼通红,已经不顾自己的处境。 一不小心,就流落到了这个荒蛮世界。没有亲人,没有帮助,一切都要靠他自己动手。而且,自己还要时时防范野兽的侵袭,就连睡觉的时候,也得支着一只耳朵。回到原来的世界,也只剩下一个幻象般的美好愿望。此刻,他将一腔怒火全部化成力量,凝聚在自己的拳头上,发泄在拳下那条倒霉的灰狼身上。 直到累的再也挥不动拳头,王勇这才停下手。身下的灰狼,口鼻窜血,早已不能动弹。一屁股做在地上。将黑子揽到怀里,王勇轻抚着爱犬的伤口,一阵的心酸。 ------------ 第十一章 制陶的灵感 “哦――嗷――呜――” 一声雄浑有力的长啸。王勇站在树屋下,裸露着上身,双手拍打着坚硬的胸脯,冲着丛林大声喊着。 一场遭遇战,杀掉了两头灰狼。王勇对自己的信心倍增。他黑亮的眸子中,眼神渐渐褪去了稚气和忧郁,变得更加坚定。 狼皮已经被他用匕首剥了下来,撑开晾在树屋顶上。狼肉被他切割成大块,用树枝串好插在火塘边上,烧烤熏制。 这种熏肉的方法,还是他偶然发现的。 那是他刚来的时候,由于周围的食物丰富,所以,带到树屋顶上的一条烤鱼没有吃尽,就被他忘到树屋内。几天后,他翻动晾晒茂草的时候,才发现那条只吃了一半的鱼。 让他惊喜的是,鱼肉并没有他想象中腐败坏掉。试着撕下一条鱼肉,肉丝干爽且韧性十足。烟火使鱼肉表面的水分迅速蒸发,并且结成了一层密实的表皮。阴凉通风的树屋也加快了鱼肉内部的干燥,防止了细菌的生长和苍蝇的侵害。就这样无意中,王勇找到了解决了鲜肉易腐坏而无法长期储存的办法。 河里有鱼,灌木丛中有野鸡和山兔,食物对王勇来说,来的非常容易。他也没有必要去吃那些干肉。所以,他也没有再次尝试。 这次,他一次性打死了两头狼。狼肉虽然有些腥臊,品质却是和狗肉一般,富含营养。对于正在试图快速增长体力的王勇来说,这些狼肉是很好的滋补品。所以他不打算浪费掉。 除却自己吃的,他还给黑子准备了很多鲜嫩的生肉片。这条大狗虽然受了比较严重的伤,但是并不致命。此时,正趴在王勇专门在树屋下给它搭建的草窝中,用舌头舔舐伤口。伤口已经止血,长上了一层白色的薄薄的肉膜。 “吃吧!多吃点。”王勇将一条狼肉放在黑子嘴边。 黑子虽然比较虚弱,但是闻到肉腥,还是一口将肉吞掉。黑黑的眼睛感激的望了望王勇,艰难的摇了摇尾巴。 “喏,这里还有。”王勇又将几块狼的内脏放在黑子面前,然后退身走到火塘旁。 他明显感觉到,由于捕猎小动物和吞噬生肉,黑子的野性日渐被发掘出来。“假以时日,它一定会凶猛如狼。”王勇暗暗想。 这次,两只狼虽然给了王勇一个措手不及。但是结果还是让王勇相当满意。不仅他第一次收获了大量的肉食和毛皮,主要是增强了他的自信心。空手击杀一条灰狼,这是他从前想也不敢想的。看来,这一段时间艰苦的锻炼,还是很有成效的。 不过,这样的检验方法以后还是尽量避免。山中的野兽,牙齿唾液中都含有大量的病菌,如果他不小心被咬伤,染上疾病,在没有药物的荒野中,可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所以,他更急迫的想要练习射术了。那样,他就可以依靠弓箭远远的射杀可能对他产生威胁的动物了。 狼骨狼筋堆放在一边,这些都是制作武器的上好材料。在没有金属箭头的情况下,骨质箭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于那一条条丝样的细长狼筋,用作弓弦儿,可能要比他搓编的藤绳更加结实,富有弹性吧? “不怕死的,就全来吧。我会一个个把你们全都杀掉!”王勇此时壮怀激烈,大声向藏在丛林中,在远处窥视他的兽族宣战。 “嗷呜――――呜――――呜――――――”一声悠长凄厉的啸声似乎在回应他的挑战,在密林深处悠然回荡,自然带着一股万物肃杀之气。 王勇脊背一凉。他听出,这是那条狼王的啸声。 穿越第一夜,那条狼王给他的震慑力太大,以至于他在潜意识中,始终认为,总有一天,他会和这头狼王对上。 王勇杀死的两只灰狼,应该属于这个狼群。不过,它们之所以单独出来狩猎,大概是战力太弱,或者是刚刚成年,被狼群驱逐出去的两只小公狼吧。 大口嚼着烤得半熟的狼肉,王勇将篝火添得更旺。不管怎样,在他没有充分准备好的时候,还是希望它不会来的太早。 发现丛林中有野人出没之后,王勇着实担心了两天,有几天,他刻意压着火塘的火,尽量不发出太多的烟。不过,野人并没有再来。看起来,他们只是偶然路过这里,看到烟火,便过来取了火种离去。 在学校历史课上,书本上可是这样说过,原始人类都有一个大火塘,里面的火种常年不灭。所以不需要经常外出取火。可是?书本上可没有讲,现代人怎么在原始荒蛮之地生存。王勇想想,过去背的那些化学公式真是没有用。不如武器和技术来得实际。 总吊着心过日子也不是办法,所以,王勇渐渐学会了忘记胆怯,变得像个男人一样敢于面对危险。既来之,则安之。大不了,和他们正面遭遇下,是敌是友,也就知道了。 基于这种越来越放松的想法,既然决定在这里长久生存下去,王勇开始设计自己未来的日子了。 在穿越后第十个黎明到来后,王勇又多了一项任务――烧制陶器。 火塘经过长时间的燃烧,里面已经堆满了大量的灰烬。清理这些灰烬的时候,王勇发现火塘四周的泥土,都已被炭火烧得发红板结,砍刀敲上去:“当当――”发出脆响。 “这不是陶盆儿是什么?”王勇想起妈妈养花时用的陶制花盆儿。 忽而,他想到,如果自己能用火烧制出陶碗陶罐,那么他就不用每天辛苦的往返桦树林,去采集桦树汁,另外,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很久没有喝过热汤热水了。 想到自己可以用陶罐煮出鲜美的鱼汤,王勇咂咂嘴巴,再也按捺不住兴奋。烤肉是好,可是天天吃烤肉也有腻歪的时候。 “既然自己已经想到了,那么――” 略一思筹,王勇决定将制陶列入生存之必须的行列中。 想要烧制陶器,山里的腐殖土肯定不行,必须要粘土。王勇想起沙滩西侧,有一段坍塌的河岸,在那长达数十米的截面里,两尺厚的黑土下,全是黄色的粘土。 毫无疑问的,王勇立即将那块裸露出黄土的河岸据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只是,要去采挖黄土,需要经过一片荆棘林。不过,这点困难,根本挡不住一心想烧制陶制容器的王勇。 没用上多久,王勇就用背篼弄回了一堆黄泥。 在一块平石上将黄泥用水和好后,王勇忽然觉得有些无从下手了。他还是把烧陶想的过分容易些了。毕竟他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先前用过的瓷盆瓷碗都是买现成的。现在陡然要自己加工,要做什么做坯料,怎么烧,他还一点经验都没有。搜索自己的记忆,除了在一些书本上看过些只言片语的原理,唯一可借鉴的就是镇边一家砖厂烧砖了砖窑了。 想想原理应该也是差不多。都是用火把粘土烧结,只不过,烧陶需要的温度应该更高些。 “先做几个陶碗,再弄个陶罐试试。”王勇略一沉思,动起手来。目前他只挑自己最需要的东西做。第一批陶器权当实验,为以后烧陶积攒经验,当然,他希望实验最好能成功。 陶碗陶罐的坯子倒是好做。小镇偏远,家庭条件一般的孩子,小时候没有什么现成玩具,就是和泥玩了。 捏了几个泥碗儿,王勇怎么看怎么觉得这碗歪歪扭扭的。“碗壁厚薄不一,碗底凹凸不平,这碗真要烧出来,还真不堪使用。”王勇撇着嘴摇摇头。 重新将泥碗揉成泥团。如同和面一般揉了半天,让胶泥更加赋予粘性。王勇在石面上找了一块平展如镜的地方,揪了几个泥团,先把泥团压在石面上,底部弄平。又聪明的找了一段原木,直接插入泥团内,压了个圆圆的凹坑,泥碗的雏形便出来了。拿掉原木桩,又用手将“碗壁”捏得平整均匀。一个陶碗的泥胎就做成了。 当然,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王勇可是足足用了半小时时间才做成。将自己的“处女作”轻轻捧在手中,黄色的,泛着浓重泥土腥气的光滑泥胎如同一件艺术品。 小心的将陶碗的泥坯放在树屋下阴凉的地方。王勇满心欢喜的端详着,似乎已经看见一个晶莹润滑的瓷碗摆放在面前了。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做第二支,第三只瓷碗的速度就快了许多。 两个小时后,王勇做出了十二只瓷碗的泥坯。之所以做这么多,主要考虑到烧制陶器的成功率问题。毕竟他没有烧过陶器。这些坯料,他也不知道到底能烧出几只成品来。 做陶罐就要复杂得多了。不过,这也难不住一心想要喝汤喝热水的王勇。 依旧是底部弄平。上面的罐体由于要弧形并收口,所以王勇并没有用木桩直接当模具。而是将发好的黄泥捏成细条形,一圈圈的从底到口盘上去。然后再用手指和光滑的木片蘸着水将泥胎抹得光滑如镜。 陶罐如同一尺高矮的坛子,为了以后便于使用,王勇还在罐体外粘了两个把手。 做了两只陶罐的泥胎。他挖的粘土已经告罄。王勇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发现,自己浑身汗湿,如同做了许久的重体力活儿,累的几乎虚脱。 ------------ 第十二章 生存计划 烧烤狼肉还让王勇有了另一个巨大收获。他第一次在这个世界上拥有了肥皂。 这些狼肉含有大量的动物脂肪。这些油脂在烧烤时融合,又顺着烤肉的木棍滴到满是草木灰烬的火塘里。在清理火塘中的草木灰时,王勇发现这一团团油脂和草木灰的混合物。捏在手里,滑腻糯软。 将火塘清理干净后,王勇双手沾满了草灰,汗津津的脸上,也抹个大花脸。跑到小河边,望着水中倒影,狼狈的模样把他自己都逗笑了。说实话,来到这个荒蛮世界上,让他感到不便的地方太多,特别是吃了肥腻的鱼肉和鸡肉兔肉烧烤,一双手总是洗不干净。 “病从口入”,这个道理王勇还是懂的。他只能用细沙一遍遍的搓。手尚且可以对付,可是洗头洗脸呢?每天超强的运动量,汗液不知流了多少。虽然每天运动后,他都用水冲洗身体,但是他的头发还是开始板结,痒痒的难受。长期如此,非要生出虱子跳蚤之类的寄生虫不可。想到这些,王勇不禁身上打了一个冷战。 不过,今天,漆黑如碳的十指并没有他想象中难以洗刷。只轻搓几下,手掌便露出了白肉。“嚯——,这是怎么回事儿?”又惊又喜的王勇自己回想这一天所经历的细节:“莫非是那些粘了油脂的草木灰?”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最原始的肥皂,就是由草木灰和动物脂肪用五比一的比例制成的。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原理,不过,王勇还是猜到了一些。 将那些软糯的黑团团搜集起来,再次试了试,效果好得让他几乎流泪。握着拳头大小的“肥皂”块儿,王勇把自己脱了个精光,跳入齐腰深的水中,一顿狂洗。望着一缕缕飘着油花的黑乎乎的水流从身边流走。王勇不仅汗颜:“没想到,自己还真脏的可以。” 有了肥皂,他把自己的那套外衣按在河边的条石上,也彻底清洗了一遍,铺在岸边草地上晾晒。现在天热,王勇来时穿的秋衣根本用不上,平时他只穿一条外裤,**着上身。打着赤脚。毕竟,他只有身上的一套衣服,穿破了,也就没有了。至于兽皮制衣,他暂时还没有考虑。一是他还没有猎获过大的动物,二来,即便有了兽皮,也不会有现代衣物穿的舒服。所以,他决定,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动用这些弥足珍贵的衣物。 洗净了身体,在软软的草地上躺了一会儿,王勇想起什么?呼的站起身,**着身体,只拎一把砍刀,急匆匆跑回树屋那里。草窝内,黑子被主人的动静惊起,一双黑眼睛好奇的看着王勇爬上树屋,把两张狼皮搭在肩上,又光着屁股爬下来,火燎屁股般跑回河滩。这条大狗从鼻子里吱吱了两声,见主人确定不理它,舔了舔身上的伤口,又继续睡觉去了。由于流了很多血,它的身体现在很虚弱,本能让它多睡少动。 将两张狼皮浸泡在靠近河岸的缓流中,用两块大石压住。王勇这才松了一口气。经过河水的浸泡,狼皮上的小寄生虫会被水淹死。毛皮会被洗得很干净。如此浸泡一天之后,再用锋利的刀刮去附在狼皮内膜上的残肉和油脂,经过处理的狼皮就不会轻易腐败或被虫蛀坏。 当然,如果再有皮硝鞣制就更好了。可惜,王勇连盐这种最重要的生活必需品还没有找到,更没有时间去琢磨皮硝这种暂时用不到的东西了。 生存要素很多。等到他解决了排在第一系列的问题后,自然会想办法解决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的。 “两张狼皮,处理晾干后,可以并成一条上好的狼皮褥子。如此一来,自己就可以不用再睡在扎人的杂草上。”想到这里,王勇忽然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泥坯已经晾得差不多。王勇利用这段时间,在树屋附近,靠近火塘的地方挖了一个烧陶的窑。所谓的窑,就是一个长两米,深一米的大坑。坑内,用他练习体能时从河滩搬来的大石铺垫、垒砌成防火层。这样做的好处是防止土坑四周的泥土因为炭火烧酥而塌陷,压坏窑内的陶器。另外,石块之间的缝隙,也方便空气的流动,避免烧窑的炭火熄灭。 经过这段时间的体力劳作和体能锻炼,王勇力气大了很多,堪比先前世界的壮汉。所以,做这些工作对他而言,并不费力。 做好了初步工作后,王勇开始大量的伐木烧炭。腿粗的桦木被他砍成一尺半左右的木段,然后竖劈一刀分为两半,直接填入火塘中。在火苗的舔舐下,白色带着清香的桦木绊子表面很快变得焦黑。将烤净水分尚未烧透的桦木挑出,再投入新鲜的木柈,如此重复… 很快王勇获得了几百斤的轻巧乌黑的木炭。 将这些木炭在窑底铺上厚厚一层,王勇将阴干成硬梆梆的泥坯放入窑中,大小十几件,除去中间留下的过火的空隙,倒也将小小的陶窑铺了一层。然后,再次更加小心的将木炭摆在泥坯间隙和上面,覆盖了有一尺厚右。上面用新鲜的木头又搭了一层。木头上面,用挖出来的泥土封闭,只留一个出烟出气的孔。 深吸一口气,王勇知道最重要的时刻就要到了。拿过几张晒干的桦树皮,用火机点燃一角,桦皮如同浸了油的纸一般冒出火光,很快燃烧卷曲。将桦皮添入早已留好的进火孔,点燃了窑内的木炭。一股带着泥土腥味儿的热气从出气口中冒了出来。 “第一步成功了!”王勇见陶窑如同设计想法一样,前后通风,松了一口气。毕竟,他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丝毫经验没有,全凭搜罗自己在原来世界中积攒的知识加上自己的假设和发挥。 窑内的火雄雄燃烧着,由于是几乎全封闭式的窑洞。所以火焰的温度是相当的高。假使王勇重新回到现代社会,并且有兴趣查阅相关资料的话。他就会惊喜的发现,尽管普通木材燃烧的温度只有五六百度,但是木材燃烧所产生的一氧化碳经过二次燃烧,会产生更高的温度,最高能达到一千度以上。何况,他仿制砖窑建造的陶窑还是封闭式,更加有效的保存了窑内的温度。这样的温度,将胶泥表面的晶体烧化并在泥胎表面形成一层陶秞是足足够用了。 为了确保烧制陶器一次性成功,王勇并没有心急,而是聪明的认为烧得越久越好。窑内的炭火足足烧了近两天。冷却又用了近两天的时间。 在这五天时间内,王勇除了不时从进火口观察下窑内木炭燃烧的情况,其他的时间内,除了清除灌木,便是练习射箭和投掷标枪。 狼肉足够他和黑子吃上一段时间,但是被兽族侵入的危险可是随时都会降临到他们头上。王勇可再也不想和狼群肉搏。他要用弓箭对包括灰狼在内的兽族进行远程精确打击。 狼大腿的骨头被他用石头砸碎,细小而锋利的骨头被他检出,制成箭头按在箭上。大的骨刺,就被他按在长木棍的头上,用藤绳固定,制成了五支即可挑刺又可投掷的长矛。 “嗖——”一支黑色的箭凌空射出,将一只野鸭从半空中射落,掉在河滩上。王勇信步走去, 看着被骨箭穿透了身体的野鸭,严肃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 第十三章 雷暴 王勇记得他在中学时读过的一片散文描写到:“夏季的天,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在这个荒蛮世界中也是一样。雨水丝毫不比原来的世界少。丰沛的雨量,加上炽烈的阳光,造就了这里一望无际的郁郁苍苍、生机勃勃的温带植物群落。 不过,自从王勇穿越到这里,朝时艳阳暮时雨的天气,并未让他感到特别的在意。毕竟,雨水可以让燥热的天气变得清凉。 不过,那夜开始的一场大雨,却让王勇从内心里,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恐慌。 雨势是从傍晚时分开始凝聚酝酿的。大片大片的乌云从天边快速涌来,很快把夕阳掩映。天几乎在一瞬间黑了下来。铅黑色的乌云沉重的压在山顶,巨大的威势让人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一阵凉风呼啸而过,带来丝丝雨星,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半人高的荒草随风俯仰。丛林中,静悄悄的死寂。连平常叫起来没完没了,让人烦不胜烦的青蛙和蝉,此刻似乎都被雨的威势所逼,吓得不敢发出一点动静。 “呜――喔――”黑子仰头望着天上滚滚的黑云,从喉咙中发出低低的呜咽。估计这条大狗也被压抑的受不了。 “这是要下大雨了。”王勇迎风站在树屋下,身形笔直,头发飞扬,目光凝视着远方被雨幕遮映得发白的山影。 本来,他准备今天起窑的。为了这一刻,他已经等了五天时间。陶窑内的炭火早已在两天前彻底熄灭。经过两日的时间,此刻陶窑内应该已经凉透,之所以在这个时间起窑,是因为王勇觉得,新烧的陶器不会因为剧烈的冷热变化而炸裂损坏。 一条如蛇般的闪电,剑一般劈开浓黑的天幕,接着是第二条,第三条…“轰隆隆――轰隆隆隆――”隐约传来沉闷的雷声,如同许多巨大的岩石滚下山谷。 “唰――”的一声,豆大的雨点骤然撒降下来。将树叶打的唰唰作响,柔弱的草叶被砸的东倒西歪,白天被太阳烤得烫脚的地面,被凉凉的雨水一激,蒸腾起一阵呛人的土腥气。 河面上,沸腾般冒起水泡儿。本来因为缺氧而聚集在岸边草丛中仰头喘气儿的鱼,此时全都一溜烟钻入了深水中。 雨点儿打在王勇的脸上,裸露的健壮的胸膛上,凉凉的又痛又痒。“看样子只好等待明天雨停时再起窑了。” 扭身爬上树屋,王勇却不能睡。风越刮越猛,雨势越来越大。虽然利用闲暇时间,王勇已经将树屋装上了用树条编制的墙壁。只是此时,狂风挟裹着雨滴撞碎形成的雾一样的水汽,没头没脑的冲撞进来。将树屋内的一切都淋得透湿。 摸索着将火机握在手中。王勇担心,他的火塘恐怕难逃此劫了。没有火,吃饭就是一个问题。塑料火机中的液化气经过这阵子的使用,已经剩下三分之二。不过,背包内,还有很多狼肉干儿。这让他心里安定了许多。 “呜――呜――”风声由凄厉呼啸转成鬼哭狼嚎。做为树屋基柱的腰粗松树,被风吹得嘎嘎作响,树屋本来是用藤蔓紧紧固定在粗树枝上,此刻如同大海中的小舟一样飘飘摇摇。被晃得似乎随时都会垮塌下来。 “哗啦――哗啦啦――”盖在树屋上的桦树皮,本来是用荆棘的刺固定在桦木杆上,此时被风一刮,被揭下来,如纸片一样一片片飞到半空中。冰凉的雨水失去了阻挡,肆虐倒灌进来。 “咔嚓――”又一道耀目的亮光闪过,让大睁双眼观雨的王勇几乎瞬盲。几乎就在同时,一声炸雷在耳边响起。声波震得大地似乎都在颤抖。 “轰隆隆-咔嚓嚓――”雷声一声接着一声。雷暴的中心已经由远处移到了王勇面对的小山上。一道道臂粗的电弧轰击在山顶,似乎要把这座高达几百米的山丘劈碎。 真是天雨偏逢屋漏。王勇暗叫一声苦。慌忙抓起背包和刀具,将狼皮褥子一裹,跳下树屋。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遇到雷雨天气,是不能躲在树下避雨的,否则极其容易被雷电击中。王勇可不想因为自己的大意而引火上身。 几步跑到高地临河的一侧。那里是一片草地,相对比较安全。将狼皮褥子用做雨衣,兜头照在身上,冷风中,身体的热量很快被雨水带走,让王勇从心底发寒,情不自禁地颤抖。 一条黑影从树屋下跑了过来,撞进王勇的怀里。 “黑子,吓坏了吧?”王勇掀开狼皮的一角,让黑子钻进雨篷,贴着自己的光腿坐下。 这条狗刚才被霹雳声吓坏,缩在窝里一动不敢动。此时见到了主人,方才有了主心骨。 “轰隆隆――”闪雷依旧不定时的在丛林上空炸响。如同一个巨人,用刀剑劈砍着山峰,让风雨中的一人一犬,深刻意识到天地苍茫,自然的奇伟和自身尘埃般的渺小。 雷暴在一小时后,像一个终于发泄完怒气的巨人,拖着沉重的锤子,隆隆远去。但是,雨却始终没有停歇的迹象。 当山体的土壤和植物根系水分饱和,再也无法容纳吸收后,多余的雨水便顺着山势从高处流淌下来,并最终流入河水中。 雨水砸击在厚厚的狼皮上,发出沉闷的动静,并顺着顺滑的狼毛滑落。揭开狼皮褥子的一角,王勇露出头,表情严肃的望着外面漆黑的夜。脚下雨水纵横,让他不得不蹲在几块石头上。密集的雨线随风泼洒,扬在他的脸上,几乎不能呼吸,让他产生如同坠入水底深处的错觉。 这样的大雨,动物都在自己的巢中躲避,所以不会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只是,浑身投师的他也不用睡觉了。 倾盆大雨下了几乎一夜。直到天光放亮,雨势方才放缓。 平展的狼皮经过一夜雨水的浸泡变得又软又重。抖了抖狼皮上的水,在暴雨中瑟瑟蹲了一夜的少年睁开布满血丝的眼,终于看清了这场暴雨所带来的后果。 前方不远处,他辛苦搭建的树屋,如今只剩下一堆凌乱的架子。山上流下来的雨水,毫无阻碍的漫过了他铲除了灌木的地带,将火塘和陶窑冲垮。 那条清澈的,宽不足百米的小河,此时由于上游大量雨水的灌入,水势高涨了一米多,宽阔了几乎两倍的河面上,浊浪翻滚,小河似乎依仗着陡然增长的实力,正发出骇人的动静,以大河的气势,用从未有过的激情,向下游浩浩汤汤的涌去。 平时用来戏耍的小河滩,早已被河水淹没。那些露出河面的巨石,由于河水的高涨,如今只有几块还能看见,远远望去,就像三两只庞大的水兽,露出自己黑亮的脊背,逆流而上。 无奈的咧嘴笑了笑。王勇将狼皮裹在身上,直起身子,一时不知何去何从。失去了狼皮遮挡的大狗,被冰凉如丝的雨水一淋,也清醒过来。伸了伸懒腰,又寻了狼皮褥子下面的空隙,无赖的将头钻进去躲避。 当初建造树屋的时候,光图取材和建筑的方便,竟然忽略了雷电暴雨的因素。王勇痛定思痛,开始总结经验教训,考虑下一步自己应该怎么办。 树屋固然可以再次重建,但是树屋的弊端也是明显的。首先不能保存火源。这在夏天还无所谓。但是从山中树木来看,这里应该是四季分明的温带气候。在漫长的冬季来临的时候,树屋就没有躲避风寒的功能。 另外,单凭树枝和藤蔓的加固,也不坚固。眼下树屋的状况就是例子。如果王勇执意躲在树屋内,在树屋坍塌下来的时候,不知会被伤成什么样子。 找个山洞住似乎是个很不错的选择。但是很快被王勇否决。这里的山体不是石灰岩构成。没有那么多山洞。即便是有,也都在山林深处。王勇可不想放弃这里捕鱼用水的河泽之利。左思又想,王勇还是决定在冬季来临之前,建造起一栋坚固的房子。 至于用什么材料建造。山中的木头取之不尽,建造木屋看似是个办法。但是,他可没有现代的炉灶。取暖和做饭还需要用火塘。木屋不利于防火。 那么,就建一座砖房。想起自己已经在无师自通地尝试做陶器,烧砖又有何难呢?想到这里,王勇一阵的兴奋,又湿又冷的他想到了温暖的火炕。 “陶器!”对了,自己还烧了一窑陶器呢。想到陶器,王勇目光落在陶窑位置,再也沉不住气。陶窑已经被昨夜的大雨浇成一个大坑,此时上面一层黑黄的水。不顾细雨如丝,将狼皮甩落,直奔自己的陶窑。 ------------ 第十四章 雨过天晴 第十四章 雨过天晴 将陶窑的边缘挖开一道凹槽,将积水放出。手伸进黑黄的泥里,小心的探摸。很快,王勇的指尖触到一块硬硬的光滑的东西。王勇觉得自己的心跳在加快。 缓缓抽出手,手中,是一块掉了一块角的陶碗。由于碳的作用,陶碗表面呈黝黑亮泽的光彩,看起来相当细密结实。 虽然碗上横着一道裂纹,还残缺了一块,影响了陶碗功能的发挥。不过,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陶器啊。这只陶碗给了王勇极大的信心。这说明,他的思路和做法没有问题。 “希望能找到完整的陶器。”王勇对出土的这只陶碗的质量相当满意。手重又伸入冰凉的泥水中,很快,他摸出了一只完整的陶碗。 接下来,惊喜不断。陶碗陶片不断被他从泥水中搜出来。他一共得到了四只完整的陶碗。相对于第一次烧陶,百分之三十的成功率已经相当不错了。这还不算陶窑被雨水冲塌,被陶窑侧壁的石块砸碎的陶器。 当一块大大的弧形陶片被他拎出来后,王勇明显有些失落。这是一个陶罐的碎片。由于陶罐用料较多,而且制作起来也更费功夫,他一共只做了两只陶罐的泥坯。 “希望另一个是完整的。不,哪怕是半完整的也行。”王勇默默祈祷着。对他来讲,有了陶罐就意味着有了热汤热水。在这冰凉的雨天,他更加深刻感受到了对陶罐的需求。 手在泥水中探摸,很快摸到了一个光滑的把手。一拎,手感异常沉重。 王勇不敢贸然用力。陶罐是易碎的东西,烧好了,在起窑的过程中打碎就得不偿失了。双手全部伸进水中,手指清理着陶罐四周淤积的细腻泥沙,并且感触到陶罐表面的光滑没有裂纹。 果不其然,清了十分钟后, 王勇双臂用力,将一个灌满水的陶罐完整的拎上来。 “成功了!”有些不相信的举着陶罐,从上到下看了几遍。雨水很快就把陶罐表面残留的泥浆洗去,一个表面覆盖着黝黑光滑的釉质的陶罐就展现在少年面前。 不知是雨,还是泪水,王勇觉得眼中十分酸涩。 虽然暴雨损坏了他的“家”。但是,毕竟,他拥有了一项意义非凡的资源。陶罐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他的损失。 毕竟,他的衣物和刀具等所有从原来世界带过来的东西还在。 雨仍然在下。时而急骤,时而舒缓。 虽然没有雷暴。但是树下是不能再呆下去了。谁知道雷电什么时候劈下来。所幸那些构建树屋的桦木杆还在,树屋下还有许多王勇用来练习体能的石块。 王勇把那些石块四散摆了几块。然后把桦木杆拆下来。就在石头上铺了一块可以容一人一犬睡觉的地方。剩下的木料,就斜斜的插在泥地中,竖在四周。顶部架在一起,搭成了如同鄂伦春族人住的马架子。虽然这种伞状的结构并不能保证雨水不淋进来,但至少坚固不宜倒塌。 将湿透的狼皮围在马架的外面,王勇终于有了一块可以暂避风雨的容身之地。 从背包内拿出一块被湿气侵蚀得发软的狼肉。撕了一口,在嘴里细细咀嚼,眼睛,却始终盯着面前的陶罐和陶碗。如果此时,能生一堆火,烧上一罐热水喝该多好啊。 希望中的晴天并没有如愿到来。雨时大时小,一直下了一周。在这一周中,王勇和黑子大多数时间内,只能缩在马架中等待。由于周围灌木丛被王勇砍了不少,里面的野鸡也大多数都被火和人类的活动吓跑。河水暴涨,又不能去抓鱼。所以,食物成了问题。他只能靠一兜狼肉干充饥。从来的这荒蛮世界,王勇从未觉得日子过的如此难捱。 不过,这也提醒他,在这荒野中,充足的食物储备是至关重要的。他可不想经常的靠天吃饭。 “天雨偏逢屋漏。”和王勇一样受大雨影响,变得饥肠辘辘的,还有山上的动物。 一天半夜,王勇又听到了那种令人心胆发颤的低吼。这种吼叫声夹杂在细密的雨声之中,似远似近,让王勇毛骨悚然。 没有了树屋的高度,也没有火塘的依仗,用桦木杆搭起的屋架子,显得是如此单薄无力。王勇彻夜瞪着眼睛,紧握着钢刀侧耳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唯一只能希望那只恐怖的大动物不会找到这里。 那一夜,是如此的漫长难熬。第二天一早,通红着眼睛的王勇,不顾外面冰凉的雨丝,又砍了许多桦木,将木架子仔细加固了一遍,直到他感觉这种三脚架结构的屋子足够抗击外来冲击为止。 在雨势不是太大的时候,他也挎着弓箭出猎。因为袋中的狼肉已经不多,雨不知还要下到什么时候。外面虽然有着重重危险,但他必须为自己和黑子的生计打算。 弓箭制作出来困难,练习一手精准的箭术更难。上次他射落野鸭,只是仗着野鸭群体庞大,一飞起来,成百的如同云彩覆盖。可是天气如此恶劣,小动物大多都不见了踪影。有几次看见小动物觅食,王勇弯弓搭箭射去,也都是以失败告终。 关键时刻,还是那十几个钢丝套起了作用。王勇把钢丝套布在一些树上,套到了几只灰狗儿。搂草打兔子,在摸了几个鸟窝之后,他也弄了十几个鸟蛋调剂伙食,也算是两不耽误。 只是,灰狗儿的皮他留下了,里面白嫩细腻的肉,全都喂了黑子。黑子的伤势还没有痊愈,需要营养补充。另外,王勇实在没有勇气去吃生肉。毕竟,包内还有狼肉干儿,雨终究会停。 不知为何,王勇忽然想起了那些毛人。 如此的风雨天气,那些毛人该是怎样过呢?躲在山洞里?还是,像猴子一样,缩在大树的树冠里? 王勇想起他们发现并采集火源时兴奋的样子。不禁有些同情。毕竟同是人类,严酷的自然环境中,惺惺相惜的感觉还是有的。 如果他们的火源又被大雨浇熄。不知要跑到那里去弄火种了。 如果毛人再来,王勇不确定自己会不会主动接触他们。“也许,火源会是与他们最好的沟通方式和礼物吧!” 王勇望了望外面的水世界,又摸了摸怀里的火机,深切感觉到现代科技给人类带来的好处。 来到这里已经有半月,憋在屋架中避雨的王勇闲来无事,禁不住回想起那群原始状态的人。 “他们似乎要比茹毛饮血的阶段要强出好多。”虽然没有看清他们的长相,不过从他们对火的渴求看来,这里的人应该处于石器时代的晚期。虽然这个结论让王勇有些沮丧,但是总比遇到一群类人猿让人感到好受些。毕竟,原始人也是完全意义上的人,也有交流的可能性。 不知什么时候,王勇已经抛掉了对这个世界的抵触心理,开始主动适应这片丛林了。孤寂冷清的雨夜,让他渴望人类群居的生活。不过,让他重归原始社会的生存状态是不可能的,他可不想和一群臭烘烘的原人挤在山洞里住。 “如果这群原始人对自己友好的话,自己也不排除和他们做朋友的可能。如果他们把自己当异类,想要伤害自己,那对不住,自己的刀和拳头也不会同意。”王勇忽然想起迪福儿的《鲁滨逊漂流记》,自己现在的境遇,也和那里的主角差不多少了。书中的主角最后,抓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当自己的仆人,自己也可以考虑这样做。不过他不会把原始人当奴隶,他只想找个能和自己说话的。 “嗯,等自己有了足够的资本,倒是要找一找那群原始人的。”这样一想,王勇觉得不那么寂寞了。 一周的挨饿受冻,让这个大男孩儿明显清瘦了。他双手双脚被雨水泡得发白,头发也湿湿的贴着额角。不过,他并没有因为天气的原因停下来。除了砍伐臂粗的桦木加固屋架,他还弄了一些胸径腿粗的树回来。并且砍成了两米长的段段原木。 他决计要在这里建一所坚固的房子,以抵挡风雪和野兽的侵袭。所以,木料储备必不可少。 房子的雏形和制造方案已在心中勾画完毕。那应该是一间十几平米的砖制房屋。有门有窗,有火炉,有火炕。既然有了房子,桌椅和储藏食物的罐子也是必不可少的。 治砖很容易。河边有黄土,只要做出长方型的泥坯,用火烧几天,就会得到青砖。陶器也要再烧一些。他主要缺少陶罐。有了上次成功的经验。烧陶对他也不是难事儿。不过,有条件的话,他还是准备用砖建一个标准点儿窑。以免烧好的陶器再被倒塌的窑壁砸碎。 无数的想法在脑海中萦绕,让王勇在雨夜中不再寂寞。 “咔咔――” 制作木材的声音不断在王勇的住处响起。一米五长,腰粗的木材被王勇立在面前,用砍刀劈开裂缝,然后再楔进比手掌还宽厚的木条,用石头捶打。 木桩被木楔的压力撑开,顺着纹理裂开,又被王勇如此再劈开两次,变成木板。少年再用镰刀将木板表面刨光…花了两天时间,王勇得到了一手血泡和十几块木板。这些木板将被他用来制作成垒砖坯用的模具… 当天空终于现出久违的碧蓝的时候,王勇的心情也为之一亮。 ------------ 第十五章 吃住那些个事儿 夏季太阳的热力毫无保留的投放在大地上。让湿润的丛林四处蒸腾出如烟的蒸汽。远远望去,绿油油的大山宛如云海中的仙境一般。而那种又热又闷的湿气让人觉得如同处于桑拿浴房之内,慵懒不愿动弹。 不过,王勇可没有时间去享受。和林中小兽一样,他已经饿得太久。 几块大石垒成土灶,王勇急匆匆的跑进树林,用砍刀选择性的砍了一些枯干的树枝。这些老树上的枯枝,又轻又干。虽然经过一周的雨淋,但是由于树荫浓密,很多还是保持半干燥的状态的。 又掏了两个鸟窝。将鸟窝内的枯草干枝全部纳为己有,王勇背着捆好的枯枝回到了土灶那里。 点燃鸟窝,再架上干柴,闻着柴草散发出的烟火味道,王勇心情大好。现在就是最重要的程序了。 在事先搭好的架子上,将装了半罐水的陶罐架在柴堆之上。细细观察着慢慢变大的火苗舔舐着黑色的罐底。直到罐内的水发出丝丝的声音,一股白色的水蒸气袅袅从罐口飘出… “成功!”王勇兴奋的用力揉了揉黑子的脑门儿。陶罐的水密性他早已用水试过,丝毫没有问题。他最担心陶罐受不住热力而啪的一声爆裂。不过,现在看起来,已经没有这种担心的必要了。 将几只灰狗儿切成大块儿,投入陶罐内。略带鲜红血色的肉块被热水一激,立即变成白色。由于充足的雨水,林间草地上冒出了许多小伞一样的蘑菇。王勇专挑不大不小的蘑菇丁采来不少,如今也都洗净投入汤锅内。 “还应该放些什么?”话说这是王勇第一次开火熬汤,一时激动得竟忘记了自己还采了许多野葱和山花椒。 将这些野生调料撕碎撒进翻滚沸腾的陶罐内,一股肉香飘逸出来。引得王勇的肠胃一阵不争气的咕咕乱响。 黑子也显得格外焦躁。两只硕大的爪子不知怎么放合适,一双黑眼睛死死盯着陶罐,似乎也勾起了这条大狗对来此之前有汤有水的日子的回忆。 折了两只细树枝做筷子,王勇迫不及待的从罐中捞出一块肉,也不管烫不烫,张口填进嘴里,一股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觉涌上心头,让他的嗓子一阵阵憋屈的难受。 “黑子,吃吧。咱在这世界上,算是正式开始过日子了。”王勇夹了几块多骨的肋肉放在一个陶碗中,放在早已急不可待的黑子面前,像对黑子说,又像给自己鼓劲儿。 是啊!回去是不确定的遥遥无期。王勇已经决定,一定在这荒蛮世界中,活得有声有色。 这顿饭王勇和黑子吃得是心满意足,汁水不剩。一周的啃肉干儿的苦楚全都算不得什么了。 安慰了自己的肠胃,王勇又开始为自己的建房大业忙碌。河水已经退去不少,但是沙滩还有半片在水里。不过,沙滩西面那片黄土地,因为土质贫瘠,草木稀少,被大雨一冲,又坍塌了一大片,形成了一个缓缓的土坡,这却方便了王勇采集泥土。 王勇决定把自己的砖厂就近建在这里。 接下来就是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治砖的模具早已在马架那里做好。只要搬过来就可以使用。 最关键的是开工前的食物和燃料的储备。“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王勇可不想再次在雨中忍饥挨饿了。 砍伐木材所剩的木屑和树头枝桠全部都晾晒在太阳下。有两天暴晒就可以干透。由于天气晴好,那些在窝中躲藏了好几天的小动物也活跃起来。灌木丛中,又可以看到了啄食小虫和浆果的五色斑斓的野鸡的影子。 “权当是自己练箭法了。”王勇此刻也不吝惜箭支,只要是山鸡野兔一露头,不管是在忙什么?一例摘下背上的长弓,一箭射去。 如此这般,尽管没有专心捕猎收获的多,但是成效也是十分可观。只用了两天时间,十几只肥大的山鸡和野兔就倒在王勇的箭下,被他制成了肉干儿。这不是王勇现在的箭术有多好,完全因为这片丛林中,这类小动物实在是多。 黑子的伤势也基本上完全好了。捡回猎物的工作基本是黑子在做。这样也节省了王勇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狼是一种活动范围极大的野兽。为了追逐猎物,它们可以长途奔袭数十里。所以并不固定呆在一片林地内。王勇已经有几天没有听到附近山中有野狼在嚎叫。这也让他的神经放松了许多。 唯一碰到的比较大型的动物,是一群梅花鹿和两只狐狸和山猫。那群鹿足有二十多只,在一头雄壮的公鹿带领下,在离河滩不远的地方河水、啃食青草。机警的鹿王发现这里出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两足动物,仰头警惕的向这边张望。 王勇搭上箭试图尝试射一头尝尝。鹿肉很美味,也很滋补。鹿皮鹿角的用处也极其大。可以说,鹿的全身都是宝贝。不过,以自己的箭术,还不足以对鹿群造成太大威胁。 虽然经过锻炼,自己已经可以把弓拉的很开,箭已经可以射出五十余米。但是野鹿不比野鸡兔子,骨质箭头杀伤力再强大,也至多能在有效射程之内,在鹿的身上穿出一个洞而已。对这种大型动物来说,这种箭伤丝毫不会影响它们的活动能力。 自己发现的那种毒藤的汁液,倒是可以用来一试。只可惜,一场大雨,将树屋毁掉,他积攒的那点藤汁,也同时失去了。 与其惊扰了鹿群,给鹿群留下人类有攻击性的印象,还不如留待自己有足够杀伤力的情况下,趁其不备,出手杀之。 “终有一天,我会把满山的猎物全都纳入自己的食谱内。”王勇不无遗憾的暗下决心。 河水不知不觉的消退到原来的水平线。小沙滩又露了出来。上面多了许多上游飘来的枯木枝干。这对准备烧窑治砖制陶的王勇来说,是个好消息。这些免费送来的干柴,可以把建房大业的时间大大提前。 河里的鱼类依然活跃。王勇在洗漱的时候,捉了好多。除了做成味道鲜美,营养丰富的乳白色鱼汤,剩下的,都烟熏火烤做成鱼干儿。 随着夏季的结束,秋季即将到来,很多浆果也渐渐成熟。这些野果给王勇提供了大量的维生素的来源。 一切似乎都准备好了。所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剩下来的事情,似乎只剩下制作砖坯,然后阴干烧成青砖了。 用砍刀砍了一株铁硬的不知名小树,破成木板,将一端削得平整的薄片,制作成了一个木锹,王勇开始挥汗如雨的大干起来。 制作砖坯的过程并不复杂,只要将黄泥用水搅拌均匀,然后添在木板夹成的模具中,拍实磨平,将模具拿走,地上一溜儿五块大小和形状划一的泥坯。然后再换一块平地,将模具放好,再次和泥,倒入模具…如此反复即可。 说来简单,只是这种工作劳动量极大。王勇算计了一下,如果搭建一个容自己存身的小房,至少要用一千五百块砖。当然,这还是因为他制作的砖块比自己原来世界的要大的原因。 不管怎么说,活儿是干出来的,不是看出来的。王勇没有什么特殊想法,就想在入冬之前,为自己造一间存身的房屋。 ------------ 第十六章 我棒吗? 在等待砖坯阴干的同时,王勇开始考虑房屋的选址。他还是中意树屋那里。好处自然在前面章节说过。主要是地势较高,视野开拓,离河道近,取水方便。 当然,这就涉及到大量烧好的青砖的运输问题。黄土坡离这里大约有二三百米的距离。如果做一副扁担,一次性挑十块。一千五百块砖,至多也就一两天运过来。这对平时还抱着石块奔跑,用以锻炼体能的王勇来说,小意思而已。 树屋与树林之间的地带,由于王勇的砍伐,灌木和树木已经稀疏,稍作清理,便是一大片上好的平坦空地。王勇即便想在这里建一栋豪华别墅,也丝毫不成问题。于是,想当然的,王勇就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宅基地。 用木锹平整了一块长十米,宽四米的空地。王勇开始挖地基。地基宽半米,深一米,里面预备全部用石块堆砌。虽然他不愿也不想在这里终老一生,但是没有远虑必有近忧。他也要做到百年大计。有了坚固的基础,就不怕冬季房屋因为起冻害而产生裂缝。 石头取自百米外的河滩。 要说这个河滩,也许是先前岸提塌方形成,河水冲刷带走了泥土,却留下了巨量的山石。这些山石大多是暗黄的沉积沙岩。也有黑色的白色的河卵石和青黄色的石灰石。 说到石灰石,王勇却是偶然发现,原先却不认得。一次,他挑了两块这种青白色的石块垒火塘。却发现,这种石块因为被火烧后,便变得疏松酥脆。没有黄色砂岩的硬度了。好奇的用刀敲下一块,里面雪白。王勇记起自己家乡原来就有一个白灰厂和水泥场。这里的山体内,发现石灰岩并不奇怪,当时也没有在意。 不过,此时想起来,石灰石的发现,对他盖房的意义可是太大了。要知道,水泥只是现代的产物。因为烧制水泥需要的温度很高,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人类建筑只是靠普通的用木柴就可以烧制石灰。石灰和沙土加水参合在一起的三合土有很高的粘度和硬度。 王勇并不是要造坚不可摧的碉堡。所以,新房用三合土做粘合剂就足够了。 地基挖好后,王勇并没有着急去捡石头填充这条土沟。因为连续的几个晴天,他制作的砖坯已经基本干透。此时,是开窑的日子了。 将砖坯交叉码好,留下过火的缝隙。这些砖坯足有四米长,一米宽,一米半高。王勇在砖坯外围,又堆了许多石灰石料。准备砖块儿石灰一起烧制。 他当然不准备再费时费力的去建一座砖窑。那是因为现代烧制的红砖都是用煤来烧,需要保持温度和节能环保。王勇只要青砖就好。至于燃料嘛,遍山的干树枝随便他烧。 所以,他只是将预备好的干树枝搭在砖垛上,厚厚的覆盖了一层。然后就准备在四角一起点起火来露天儿烧了。他倒不担心引起山火。因为这里本来土壤相对贫瘠,没有高大树木,些许灌木和干草,也起助燃作用。夏季雨水多,再远,青葱的树木也不容易那么快就被烤着。 于是,带着对未来的美好生活的热切期望,王勇汗也不擦一把,直接点燃了柴堆。高达两米的柴堆燃起了雄雄火焰,即便是在白日,也显得蔚为壮观。 在河边用清水洗刷身体的王勇,远远望着百米处那一团红红的火舌直冲天穹。面上浮出欣慰的微笑。 由于王勇准备的干柴足够多,火一直烧了一天一夜才慢慢熄灭。黑色的炭灰将砖垛覆盖着。只等慢慢凉透,就可以使用了。 王勇继续发挥了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在这段时间内,搬了足够多的石头去填塞房屋的地基。又用细细的柳条编了两只粗劣的大筐,在河滩上取了好多沙子填在石头的缝隙中。剩下的,堆在一边,留待建房时和三合土用。 就连他自己,也惊异自己充沛的精力和工作的效率。充足的高质量肉食,纯净富含氧气的空气,以及年轻的身体,综合在一起,让他像一台精力永不枯竭的发动机。即便白天累的肌肉酸痛,但是第二天被鸟鸣声唤起,他仍会精神饱满的投入到建设中去。 “时不待我。”在王勇的内心里,始终有种无形的生存压力。这种压力只能通过白天拼命的工作才能得以缓解和释放。当然,他也在尽量调剂自己的生活规律。 搬石头累了,就到河边冲凉。平缓的河面上,倒映着王勇修长匀称的身影。虽然来的这荒蛮世界,只是短短不足一个月的时间,他的肌肉已经发育了很多,倒三角型的躯干,仿佛一条完美的弓,充满着柔韧的动感和力量。 这也与他科学的劳逸结合有关。为了避免过度劳作损伤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的骨骼和肌肉。当他感到伐木或运石头让自己的身体疲惫到极限的时候,他会换一样事情做。如伸展拳脚,练习一下格斗技能,或者干脆就静坐读书。 他带来的两本书,已经被他细细读过了几遍。特别是《陈氏太极拳》这本书后面所附的古代经典著作,更是让他心情沉静了许多。默默的诵读品味着先祖的智慧结晶,质朴的思想,隽永的字句,往往让他回味良久,感触颇多。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他的视线从书本上挪开,望向高远的天空,感受云的自在飘动,倾听鸟儿清唱,水流的响动,体会微风拂面的惬意,深嗅一口,便有草木香气充入鼻孔…在与大自然亲密的接触中,王勇更深刻的感悟着天地和人之间的和谐,心境由初来的焦躁变得宁静。 树屋虽然在最初为他提供了安全的依祜。然而,经过这段时间的适应和锤炼。他已经不惮于住在马架中。这也是一个自然过程。当他可以直面危险的时候,危险就不成为危险了。 丛林中的一切都渐渐不在可怕,皆在可控之中。有了这种坦然自信的心态,也就证明,他已经成功的由一个现代青年过渡成一个真正的丛林人。 苍翠的松木下,一条大狗蹲坐在白色桦木搭建的马架旁。不远处,几块黑石垒砌成见简单的炉灶,松枝燃出的火苗,舔舐着一只黑瓦罐的底部。茵茵草地上,一个少年垂手静立,深吸一口清凉的空气,他目光平和,舒展四肢,缓缓而动,拳脚之间,尽是和谐圆融… 打过一套太极拳,王勇出了一身细汗,浑身舒畅。抬头望了望东方,一轮红日正爬到山顶,金色的光彩,铺遍了山林,绿树和蓝色的小河。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 第十七章 林中小屋 由于事前充分的准备,所以房屋建的很顺利。 毕竟计划中的房屋不是很大,所以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王勇就用青砖以三合土做粘和围成了近两米高的山墙… 原来烧砖的地方,一座小窑内,炭火正雄雄燃烧,里面,摆着十数件罐状的陶器。读过统筹学原理的文章,王勇当然不会把时间轻易浪费掉。如果他仍生活在原来的世界,以他所表现出来的潜质,那么他不但会是一个优秀的操作者,而且也会是一个管理学家的。 房屋是在开工一个月后完全造好的,之所以用了这么长时间,实在是工具过于简陋,而且,他在房屋内部花费了许多心思。 几个蛮人悄悄伏在一块山石后面,歪着头惊奇的望着院墙内,那座石青色方方正正的建筑。一面悄无声息的叫唤着眼神。生活在这丛林中千万年,他们还是第一批看见如此大的“空心儿石头”的人。 正当他们克服了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准备近距离观察一下的时候。“石头”中间,一张白茬厚木板做成的“大嘴”忽然吱呀呀张开一张缝隙,从“石头”的肚子中,走出一个人来。 这一下,把这几个“见多识广”的人儿着实吓了一跳。“唰――”的一下,他们同时将头缩了回去。然后翻滚着身体,移动着强壮的短腿,瞬间逃离了危险,并且越跑越远。他们要把这个秘密告诉给部落的首领,告诉给所有的伙伴。 王勇站在小屋门前,满意的打量着自己的新家。 小屋向南一面开了一扇门,门的两侧,在墙上各留了一个窗孔,一米高两尺宽的窗子,用粗大的木头做了窗栏。考虑到通风和采光,在北侧山墙上,王勇也同样开了两扇窗,只不过尺寸要小了很多。虽然采光不是太好,但是在没有玻璃的情况下,王勇也只能这样,因为他清除的知道,冬季寒冷北风的厉害。 房屋内部面积大约有二十平米左右,三合土夯实的地面中央,他最先搭了一个炉灶,之后,依葫芦画瓢的,他按照自己父亲曾经做过的那样,在屋内盘了一铺炕。按照他的设计理念,燃烧干柴的炉灶可以用于保存火源、取暖和做饭。炉灶中灼热的烟气可以通过炕下的烟道,几经回转后,最终从屋角烟囱中排入空气中。这样,他就不会再受烟熏火燎的痛苦。这种设计,经过几番实验和改进后,终于获得成功。 土炕和炉灶占据了房间近一半左右的面积。剩下的空间,王勇放了一张木板做的简易方桌。一堵山墙的地面上,摆了一溜十几个高约两尺,粗有一抱的阔口陶罐。这些陶罐,是王勇预备储存过冬食物用的。砖制陶窑烧制陶器的成功效率果然很高。所以,这段时间内,王勇添置了不少家用的器皿。除了这些大号陶罐,还有陶盆、陶碗,陶勺等。只要他所能想到的,可以用泥土烧出来的东西,他都会尝试着烧一些出来。 屋子看起来挺大,不过放了这些东西后,还是显得满满当当的。 所以,为了容纳这些不断烧制出来的陶器。王勇直接在山墙的砖缝内钉了一些硬木削制的楔子,然后在木楔上摆上宽一尺的木板,这几排木架就相当于他用做柜子的家具了。 “唔,这里还需要钉几个木楔,这样就可以将干肉等食物挂起来。”望着南面窗子旁边的墙垛,王勇自言自语的说道。冬季大雪封山的时候,他可不想衣着单薄的跑到外面去狩猎。 透过窗,他可以看到自己用桦木栅栏围成的院落。那几棵苍翠的松树,形成一片树荫,最近用于容身的马架,就在树荫遮蔽下。 马架前的火塘,炭火儿依旧燃烧。在天气变得寒冷之后,王勇住进新家之时,马架可以当成自己的储物间。 另外,干柴还要储备一些堆在院内。没有煤,冬季取暖可是全部要靠木柴了。 就这样,想到哪儿里干到那里,一切以实用为主,王勇干干停停,终于把自己未来的家布置得很有生活气息了。 最后的一道工序,他用一只大陶罐泡了几块石灰石,用野草扎成刷子,蘸着白色的灰浆将房屋墙壁彻底粉刷了一遍。 时间对于有目标的人来讲,总是流逝得很快。当第一片枫树的叶子变得干枯发红的时候,秋天正悄悄的到来。 完成了建房大业的王勇,此刻正背着一个桦皮背篓,忙着在附近灌木丛中采集成熟的浆果。食物的主料肉和鱼。虽然可以为他提供高质量的动物蛋白和热量,但是无疑对营养平衡不利。为了弥补维生素摄入不足的弊端,王勇除了在肉汤内加入山芹菜、山葱等野菜和蘑菇木耳外,山里正渐次成熟的海量野果也被他纳入食谱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离小屋不到两里远的地方,就是一大片蓝莓果树。这种木本灌木结出的黑蓝发紫的小指肚大小的蓝莓果,口感又酸又甜,而且营养十分丰富。王勇在家乡时就经常和小伙伴们在秋季采集,用以当作零食吃。 这么一大片蓝莓果树,而且没有人类的涉足,采集起来并不费时。蹲下身子,拈了几颗大的放在口内,一股清冽香甜的汁液流入喉咙。王勇便不再吃,而是把一片桦皮铺放在树下,手抓住拇指粗细的蓝莓树干轻轻摇晃,噗噗一阵轻响,表面铺着灰色糖粉的熟透蓝莓,便落了一层。 王勇将桦皮内的蓝莓倒入桦皮篓内,再挪到另一株树下,依旧如此操作,用不上半小时,他就采了满当当沉甸甸的一皮篓蓝莓果。采下来的蓝莓果都被他运到小屋内,已经装满了三只陶罐。 另外一只陶罐,已经被他装了草莓。 刺莓果儿虽然红彤彤看着十分艳丽,吃起来又甜又面,不过因为这种果实只有表皮可吃,里面却是白色的种子,所以王勇并没有大量采集,只是储存了少量晾干用于煮水泡茶用。 温带灌木中还出产马**、狗枣等,王勇在这里都有发现。但是由于可吃的浆果类型太多,所以他都浅尝辄已。毕竟,一个人吃不了太多。 除了这些浆果,王勇的主要目标还是放在山葡萄、山梨、山核桃、松籽、榛子、橡子等大型水果坚果类中。这些品类的食物,在稍深远的树林中均有出产。不过,这些果子生长期长,还要等到深秋霜降后才能成熟。到时候再采来就是。有了越冬的房子,王勇变得更加从容。随着对这片山林的熟悉,他已经把视野所及的这片林地,视为自己的私人种植园。 人类最初的生存,主要靠采集植物生存。渔猎只是补充。在这么大一片原始丛林中,只有一个人类在活动。所以王勇只要动动手,吃饱吃好根本就不是问题。 ------------ 第十八章参地里的羊群 王勇第一次如此深远的进入丛林,他是为追逐一群野山羊而来。山羊群足有十几只,有一只半人高雄赳赳的公羊带领,从王勇住处附近经过,被黑子发现。 若不是黑子记起这种动物在原来的世界中属于温顺可欺之辈,并狂吠追逐过去。王勇蛮有把握射中几只 。不过,话说回来,若不是黑子与野山羊搏斗时,发出阵阵狂躁的吠叫,正专心致知采蘑菇的王勇也不会发现这群可以为他提供优质肉食皮毛的动物。 野山羊要比看起来力大凶猛很多,否则这个族群也不会一直在荒蛮丛林中生存下来。在羊王的带领下,几只公山羊将母羊和小羊围在中间,用头角和黑子搏斗,且战且走。 黑子虽然这段时间已经变得野性十足,但它毕竟只是一只还未完全成熟的家犬。对付山鸡野兔信心满满。但是对上与它体形差不多大小的山羊,就有些力不从心了。况且,这些山羊应该经常和狼群缠斗。 才两个回合,黑子一个不小心,被羊王的头角挑到了半空,惨叫一声摔在地上。 “咩――”羊王见黑子如此不堪,目露轻蔑,扬起尖角,发出胜利的叫声。羊群随之动作一滞,有几只小羊见羊王得胜,放松了警戒,居然低头啃吃青草。 “好机会!”王勇伸手摘下木弓,右手从箭壶中抽出一只狼牙箭,双臂一用力,将木弓拉到圆满:“嗖――”的一声,箭破开空气,冲碎了阻挡在前面的树叶,飞向一只强壮的公羊胸口。右手手指离开弓弦的同时,又探向背后,从箭壶内,再次拔出一支狼牙箭上在弓弦上,相隔不到一秒,第二支箭也飞向同一个目标…接着是第三支… 连环箭,王勇已经练了很久。弓箭虽然凌厉,但是除非射中要害,否则几乎很难一击致命。但是如果几支箭同时命中一个目标,哪怕是钢筋铁骨,怕也挣扎不了多久。为了确保最大的杀伤效果,王勇只好在最短时间**出最多的箭。 “咩――”一声绝望惨叫,那只公羊身子一抖,诧异的垂头望着胸口插进的来路不明的“木刺”,身子开始歪斜倾倒,接着,又一根“木刺”轻松穿透它的皮毛,钉在它的颈子上,巨大的冲击力将它的喉管刺穿,并且震断了它的颈骨。 第三支,掠过它的头顶:“噔――”的一声钉在它身后一棵大树上,箭尾剧烈的颤动,放出嗡嗡的鸣声。 随着箭声来的,还有一个矫健的身影。正分开树枝,跨过倒木,持刀向羊群扑去。 羊群被这一突袭弄蒙了,头羊怎么也想不明白丛林中怎么出现这样一个奇异的动物。不过,本能让它当即做出一个正确的决定。“跑――”领着家族的成员尽快的跑,跑得越远越好。 匕首一挥,在中了两箭,尚在悸动的公羊脖子上一抹,然后继续追向羊群。 羊肉的肉质鲜嫩,羊皮也是绝佳的防寒保暖材料,王勇怎会得少知足,轻易放过。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前面,山羊跑得飞快,转眼就没入丛林中,只偶尔露出几点或白或黑的背脊。黑子此时早已缓过神来,撒开四蹄,亢奋的盯住一只山羊,奋勇直追。眼前,树叶晃动,一棵棵大树逼近过来,细嫩的枝条抽打在身上,又刷的一声被王勇甩在身后。王勇尽量低着头,不让树枝或毒虫伤到眼睛,同时脑子里闪过这两句诗。 山羊毕竟是山林里的土著。虽然矮小,但是优势在于灵巧。一旦发狂跑起来,王勇还真不是对手。追出有几百米的距离,羊群就把王勇远远甩开。倒是黑子,咬伤了一只半大的小羊,按在地上再也不松口。 小羊的一条后腿被咬伤,翻出了几寸长的口子,白色的筋肉露在外面,正用惊惧的眼神望着这一人一犬。王勇看了一眼,估计小羊跑不掉,索性也不去管,只高吼一声:“黑子,别咬死”说完,甩开大步向羊群逃离的方向追了过去。好容易遇到羊群,他要继续扩大战果。 “咦――,竟然有人语声?” 王勇止住了脚步,闪身将自己的身体贴在一颗百年大树后,仔细的倾听动静。 虽然早已经知道这片丛林中有人类生活。但是他还是第二次遇到人类。回头望望小屋的方向,不知不觉,他已经跟随着山羊跑出了两个山头。 第一个反应,王勇觉得他是遇到了山里的原始人了。他可是见识过那群原始人的凶悍,黑子不在身边,万一原始人把他当作侵入者攻击,自己就显得势单力孤,所以,他不无遗憾的放弃了追逐。想要悄悄退回小屋。那里才是他的势力范围。 “女姜姐姐,这里好大一棵山参啊!”一个脆嫩嫩的女声传入耳鼓。 “是啊!冰花,没想到遇到了参地,咱们把它挖回去。”一个温润的女声回应着。 “是两个女人?莫非,自己无意间来到了原始人的聚居地?”王勇的兴趣一下子被提起来。 “趁这个机会,观察下原始人的生存方式也好。”王勇停下了往回挪动的脚步。毕竟,这群原始人是他的近邻,他想多了解这群人。他还没见过这群原始人到底长的什么样子呢! 小心的挪动着脚步,王勇悄然向着声音发出的方向移动,很快,透过树丛的缝隙,他看到不远处一快坡地上,有两个女人蹲在树荫下挖着山参。 由于精神力全都聚集在采挖山参上,她们对身后的情况一点也没有觉察。 “哦?怎么会是这个样子?”王勇发现,这两个女人居然穿着淡黄色麻衣,背上背着用藤条编织的筐子。黑黑的长发梳得整整齐齐,而且从侧脸上看去,她们的面部也很光滑,并没用想象中长着浓密的汗毛。难道原始人的男人和女人长得并不一样? 这个发现一下子让王勇对原始人生出好感。他觉得,这两个女人,就像古装电视剧里普通的山姑,亲切感油然而生。 能够编织丝麻的衣物,而不是披着兽皮,那是代表着文明的象征啊。他真想走过去,和她们交流一番。 可是就在这时,远处飞一样跑过来一个同样穿着麻衣的男孩子,一面跑,一面焦急的冲两个女人大声呼唤着:“姐姐,别挖了,快走。山那边发现了蛮人。” “蛮人?”听到这个词,像是听到了洪荒猛兽的名字,两个女人忽一下站起来,脸都吓得白了。 王勇看清了他们的脸。这是几张近乎现代人的面孔。狭长的眼睛和扁平的面庞,有些类似蒙古人种,只是他们的身量要比现代人矮小。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她们不住在这里?还怕什么蛮人吗?蛮人是什么人,还是他们对一种凶猛动物的称呼呢?” 正迟疑间,从树林中又跑过来十几个男人,他们同样穿着麻衣,不过,手中却都拿着棍棒等武器,面色阴沉严肃,如临大敌的样子。 “女姜,我们应该尽快回去。否则,被蛮人发现就麻烦了。”一个领头的男人对那个叫女姜的女子说。 “还有一点就快挖出来了。这可是一株上百年的参呢!”那个叫冰花的女子看样子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长得细手细脚,眉目清秀。听说大家要走,禁不住急切的蹲下身,试图把那株老山参挖出来带走。 “快走吧。以后我们有机会再来。”叫女姜的女子年岁比冰花稍大一些,眉宇间有着成熟稳重的美感。她一把拉住冰花的手,将她拽起来。 “是啊!冰花,我保证,下次还会带你出来!”方才报信的那个小伙子也说。 “川,说好的,下次我还要来。”冰花不情愿的说。 “嗯,我答应你。快走吧。”叫川的小伙子将冰花背上的背篓抢过来,背在自己身上,然后在那群男人的簇拥下,沿着动物踩出的小路,快速向东方跑去。 王勇不禁有些怅然。刚刚对原始人建立起兴趣和好感。就被他们跑掉了。不过,他今日所见的这群山林土著,和他想象中完全不同。 难道,是自己暗夜中没有看清楚?还是过于紧张,把这群原始人想象的过于可怕了?很快,王勇就不再疑惑。因为,远处,大摇大摆的走过几个“蛮人”。 这群人就是王勇在树屋看到过的那种毛人。他们皮肤黧黑,遍身长着细毛,除了腰下围着一块兽皮,袒露的肌体结实强壮,而且身材明显比刚才见到的那群人要高大。 这群蛮人似乎把那群野山羊堵了个正着,因为其中两个人身上,扛着两只死去的成年山羊。走到两个少女挖参的地方,为首的一个蛮人发现了异常,一双小眼睛立即警惕起来。仔细打量着四周,鼻子用力的嗅来嗅去。 虽然离他们有三四十米,又藏在密密的树丛里,王勇还是感到一阵的紧张,禁不住把身子往后缩了缩。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这片丛林,自己也强壮得可以,不过,他不得不承认,在这群冷酷的蛮人面前,那股咄咄逼人的杀气下,他还是显露出了自己的稚嫩。 嗅了一阵,蛮人冲少女那群人离去的方向高声吼了一声。 并没有追去,而是扛着山羊走上了另一条路。 直到蛮人再也看不见踪迹,王勇才从树后闪出身,来到那株山参前。 从花叶和通红如珠的人参籽上看,这株山参已生长至少超过百年。 虽然不知道山参具体有哪些药用价值,但他知道这东西用于滋补很好。在原来的世界,这种野生山参的价格可是高的吓人呢。 蹲下身,用匕首把一段树枝削成木刀状,开始小心的掘挖起来。片刻之后,一截黄白色拇指粗细的山参从黑色的腐殖土中渐渐显露出来。 将挖出的人参小心的用大树叶包好,揣进包中,王勇这才意犹未尽的往回走。 这里的人参一定很多,如果有时间慢慢找的话,还能发现呢。这样一想,王勇开始留心周围的环境,试图记牢这片“人参园”的位置。 王勇终于明白,原来这片丛林中,生存着不同的部族。挖参的部族,文明程度要高出蛮人很多。这让王勇感到很高兴。 人参他不准备用,潜意识中,他觉得那两个挖参的少女还会来,这株人参似乎对她们很重要,如果他能把这株山参送给她们,估计会是一个友好的表示。 回去的路上,黑子已经降服了小羊。王勇将受伤的小羊用藤条栓了,牵着它找到了自己射杀的成年公羊,带着期望和畅想,向自己的小屋走去。 小羊就栓在院内松树下。藤条的长度可以让它方便的吃到四周的青草。黑子此时充当了牧羊犬的角色,虎视眈眈的盯着那只咩咩叫着的小羊。小羊体验到了黑子的可怕,身子颤抖着,在树下打转,随时警惕着这条“黑狼”再咬它。 不过,黑子很快就被主人宰肉的味道所吸引,迈着碎步跑到王勇身边,期望主人能赏给它一些新鲜的下水。毕竟,羊群是它发现的,它可是出了大力,享用羊肉可是当之无愧。 那头公羊足有四五十斤重。王勇用藤条将羊挂在栅栏的木桩上,用匕首将羊皮完整的剥下,然后拆骨卸肉,放在旁边的大陶盆中。 火塘上,陶罐内的水被烧得沸腾翻花。羊血含盐,所以王勇搜集起来煮了。一起放进陶罐里的还有羊肝和羊心。至于羊肠儿,由于不好收拾,王勇连同羊肺子一起,赏了黑子。 这条大狗现在长得高高壮壮,孔武有力。却是王勇现在最好的伙伴和帮手了。 忙碌了好一阵,王勇方才把这头羊的肉收拾利索。满手满鼻子的膻香味道。 喝了两碗血块加硬杂碎的羊汤,又烤了两块嫩肉做主食。王勇趁着天还没黑,又开始用心处理起那张羊皮来。 自从来到这荒蛮世界,这段时间,除了两张狼皮,王勇还积攒了许多野兔的皮毛,这些兔皮都被他处理干净,切成大块的坯料。冬季的时候,只有狼皮褥子可不行,他必须要为自己做一床被子。而且他还想准备一身皮衣,以用来冬天出门的时候御寒。 兔皮太薄,而且发脆。眼下,这张羊皮做一件羊皮坎肩穿正好。 ------------ 第十九章 狼族的挑战 “如果没有这些讨厌的狼该多好?”王勇微蹙眉头望向丛林方向。栅栏附近泥地上,一堆新鲜的凌乱脚印,那是狼爪留下来的。 看来,这群狼是被羊血的腥味儿引过来的。“这么久了,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真是够朋友。”王勇略带轻蔑的笑了笑。 如果说初来的时候,狼群把他吓得差点尿了裤子。那么现在的王勇可不怕它们。在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和狼群一战的想法,哪怕不能消灭它们,至少要让这群狼深刻的知道人类的厉害。不敢轻易靠近他的势力范围。 不过,心理的藐视不等于现实的不重视。被这群凶猛狡诈的食肉动物惦记上,王勇还是决定提前搬到新屋里去。坚固的房屋至少能让他在夜里,不必担心狼的偷袭。 从架子上拿下一只小陶罐儿,将十几只狼牙箭逐一蘸上毒藤的乳白浆液,排在桌子上,让毒液阴干渗透进箭蔟中。又把几只长矛也如法炮制一番。王勇这才找出一块细腻的条石。蹲在地上开始磨刀。 那把砍刀,由于最近使用过于频繁,刃口已经磨钝。三斤半的刀身,此时因王勇臂力大增的缘故,拿在手中竟轻飘飘犹如木片一般。 伴着嘶啦嘶啦的磨刀声,王勇开始琢磨起与狼族大战的方法。黑子蹲在屋门口,无聊的望着主人的举动。狼留下来的气味儿很是让这条大狗郁闷了一阵。不知不觉中,这条大狗已经产生了野生肉食动物的习气。所以,在它的势力范围内,出现了别的食肉动物,这可是对它公然的挑衅。 在那堆乱脚印旁乱嗅了一阵,黑子闻到了一股子狼尿的骚味。不知为何,这种味道让它心内有种说不出的蠢蠢欲动的感觉。 呜呜咽咽的叫嚷了一阵,它一溜小跑来到主人那里,满腔热忱的期待着主人能想出一个好办法,让它一雪不收重视的耻辱。但是主人似乎根本不在乎它的情绪变化,黑子也只好装成满不在乎的样子,咧开大嘴大了个哈欠,身子一矮趴在地上假寐。不时偷眼看一看面色凝重的王勇。 “睡吧!主人大概是怕了那些狼。既然皇上不急,太监跟着急什么?”如果黑子能说人话的话,估计一定腹诽着王勇的不作为。 王勇暂时还不想与狼群正面接触。毕竟,他在明处,狼群在暗,而且数目众多。所以,最好的方法是设陷。在他看来,没有认识人类的智慧的可怕之前,狼对陷阱应该没有过多的防范。狼群不是人类,不会通过书本学习知识,所有的捕猎本领都需要经历一个积攒经验的过程。 磨好刀,用指甲挡了挡,刺骨的寒芒。王勇嚯的站起身,踏着坚定的脚步向院门外走去。“在狼族还没有认识到陷阱的厉害之前,最好大量杀伤它们。彻底摧毁它们的斗志。”这就是王勇最初的打算。 黑子迟疑了一下,终于意识到自己有事情可做,于是挺起身子,欢快的跟在主人的后面一起向外走。 除了刀具和弓箭防身,王勇在桦皮背篓中放了几块烤得香气四溢的羊肉块儿。随手还拎了一把木锹。 目光在小屋附近树林中搜索了一阵,寻出兽族到河边喝水趟出的小道儿,王勇手足并用,爬上道边一棵巨大的榆树上,寻了段藤条将羊肉悬空挂在树杈上。羊肉离地近一米半的高度。这样的位置和高度,既不会让小动物吃到,狼若想吃的话,也需要窜蹦起来。 布置好肉饵后,王勇跳下树,开始在诱饵正下方挖坑。 贪吃的狼闻到烤羊肉的味道,应该毫不迟疑的窜上去抢食。咬到羊肉的同时,半空中的身体就会落入陷阱中… 黑子本以为主人要像昨日追山羊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追着狼群满山的跑。此刻,见他又停了下来,急的转着圈子吠叫两声,最终失落的去旁边的草丛中撵蝴蝶去了。 陷坑挖了一米半深,方圆近两米。下面,密密埋下了尺把长的尖尖的木钉。用细树枝搭在在陷坑顶部,上面又用浮土和树叶铺了一层。 拍拍身上的浮土。王勇走到选好的另一棵树上,如此也做了一个陷阱。纵然他力气大得惊人,腐殖土蓬松,可是如此的工作量还是累的他满脸是汗。 陷阱布多了没用。狼族是十分聪明的动物,在一处吃了亏,一辈子绝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所以,王勇做完这两个陷阱,便往回返。在进院门的时候,他把自己那把锋利的军用匕首刀尖儿冲上埋在土里。刀刃处,用羊油厚厚的抹了一层。 躺在小屋内的炕上,从窗口望着渐黑的天,王勇从陶罐中抓了把草莓,一颗颗无味儿的嚼着。转眼吃完,又下意识的摸了一把… 应该是阴历中一个月的中旬,圆圆的月亮爬上山顶。银色的光辉透过窗子射进屋内,照亮王勇黑亮的眸。 “嗷呜――” “嗷呜―呜呜――哦呜――” 一阵阵幽咽的叫声从山上传入耳鼓。本来喧嚣的秋夜立即静了下来。本来盘着身子在地上睡觉的黑子呼的站起身来,喘了几口粗气,似乎想大声吠叫。又在王勇的手势下俯身趴下来。警惕的眼眸,透过门缝望向门外。 耳廓转动中,王勇似乎听到虚掩的院门吱的想了一声,接着,便是那只栓在松树下的小山羊惊惧的惨叫。 片刻后,再次宁静下来的夜里,房前房后,一阵草木洗簌的细微声响。 翻身从炕上下来。王勇悄无声息的站在地上,目光炯炯的望着窗外。屋内有几只涂满松脂的火把。只要一个火苗,就可以点燃,照亮夜空。不过,王勇还是抑制着自己的紧张情绪。 悄悄抽出一支狼牙箭,箭蔟探出用粗木做棂的窗。只要狼群向他的小屋攻击,他一定会给这帮不知人类厉害的畜生以最大的教训。 惨白的月光下,一些黑影不断从树林中窜了出来,并集结在屋前的栅栏外。很快,它们如同听到了命令一般,都聚集到院门附近。一双双闪着暗绿幽光的眼睛,向小屋窥探。 看来,这个新颖的建筑物还是让狡猾的狼群起了疑心。在尚未探明情况之前,狼还不敢盲动。 一头狼禁不住羊油味道的诱惑,开始低头舔舐起来。接着是第二头,第三头… 这种简易陷阱还是王勇从历险书中学会的。狼是非常嗜血的动物。舔舐掉外层的羊油,锋利的刀刃会割破狼的舌头,狼受血腥味道的诱惑,会愈加卖力的舔舐,丝毫不知道自己喝下去的是自己的血液。假如没有外力打扰,狼会一直舔到流血过多致死。 可是王勇忽略了一个重要事情。这么多头狼,一定不会只任一条狼舔舐。那么,让狼血竭而亡的打算就要落空了。 果然,争抢舔食羊油的那几头狼很快就撕打了起来。 “吼――”可是?王勇期待的自相残杀的事没有出现,随着一声低沉的吼叫,几只狼立即放开诱饵,俯首帖耳的退到两旁。一头高大的灰狼拖着长长的影子慢慢踱到院门口。 “狼王――!” 王勇一阵热血沸腾。他永远记得那头硕大的银灰色狼王的风姿。它骄傲的姿态,望向自己不屑的眼神,那种丛林之王的威压―― 尽管离着自己还有二十几步远近,可是王勇仿佛与狼王面对面的对视。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浑身的血液在变冷,心脏在剧烈的突突猛跳。连带着握着弓的左手不听使唤般在微微抖动。 尽管自己已经变得强大太多,可是真正对上杀戮无数的狼王,这只强大猛兽身上泛出的杀气,还是无形中让王勇与之对战的勇气渐渐消散,竟然生出一种无能为力的错觉。 “懦夫!胆小鬼!”狠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让自己从对方威慑的迷幻中清醒过来。只要杀死了狼王,就会引发狼群的混乱。也会突破自己怕狼的心理障碍。 “不要怕,瞄准它的双眼之间,只需一箭…”王勇在心里默念着,缓缓拉开弓,搭箭瞄准向狼王的头部射去―― ------------ 第二十章 兵临城下 “嗖――”随着弓弦儿一响,淬了毒的狼牙箭如同流星一般飞出。 也许是命运格意对王勇增加了考验难度。在箭射出的同时,本来如指挥千军万马般仰首挺胸蹲坐在群狼只中的狼王,低了一下头。 箭蔟擦着狼王的头皮飞过,笃的一声钉在十米外的一棵树上。 虽然只擦掉了一点狼毛,不过狼王还是被这飞来之物的凌厉气势吓得楞了一下。 “可惜了!”王勇有些懊丧的嘟囔了一句。再次搭箭弯弓。可是视线中哪里还有狼王的影子? “嗷呜――”狡猾的狼王确定了对手的位置,发出一声悠长的嚎叫,狼群犹如听到了冲锋号。大群的狼从木栅门鱼贯而入,直扑向王勇藏身的地点,那栋青灰色的建筑。 狼是懂得协同作战的顶级捕猎者。凶残的名声背后是勇猛。在狼王最终确认猎物的方位并发出攻击命令后,群狼开始冲锋了。 王勇如同守在一个堡垒中的战士,面对数量众多的来犯之敌,再没有一丝犹豫,而是发出一连串的反击。 “嘣――” “嗖――” “嘣―嗖――” 弓弦绷紧又松开的嗡鸣和箭蔟飞出分开空气的声音几乎连成一片。王勇一口气在十秒钟之内发出九只狼牙箭。箭与箭之间几乎首尾相继,射向狼群密集涌入之处。他要在狼群攻到小屋前的这段短短距离内,最大的杀伤群狼的有生力量。 几只冲在最前面的野狼被利箭射中,身子一矮,惨叫着扑倒在地。后面涌入的野狼毫不犹豫地从同伴身上越过,月色中,带着一道道优美的弧线。 “吼――”在王勇搭上第十支箭的时候,一个硕大的狼头张着巨口,扑到窗前,被手臂粗的窗棂挡住。野狼圆瞪的双眼因为愤怒而血红。口中喷着白沫,森白的牙齿咬向硬木窗棂。 想都没有想,箭几乎抵住野狼大张的**进它的喉咙。劲道强大的箭蔟穿透狼的后颈,露出一寸左右。 没有哀嚎。没有挣扎,野狼死的很干脆。在它的身体软软滑落的瞬间。另一只巨狼踩着同伴的尸体扑了上来。 王勇可以闻到野狼身上毛皮上的腥臊和喷出的恶臭口气。 “吼-吼――”野狼把两只巨大的前爪搭在窗台上,头部将窗棂撞的砰砰直响,它急迫的想钻进窗口。用它尖利的牙齿,撕开面前这只直立站起的动物那看似薄弱的皮肤,然后咬断他的喉咙。怎奈窗棂的间隔只有一拳左右。所以,它不得不学着前狼的样子,疯狂的用牙嗑咬窗棂。 弓箭的威力此时已经嫌小。王勇抓起一只头部装有磨尖的骨刺的标枪,双手用力,直插进巨狼的眼眶。 一阵污血伴着野狼的哀鸣从巨狼的右眼窜出,带着温热,喷溅在王勇的手臂上。巨狼撕嚎着摇摆着头颅,似乎想要挣脱带给它巨大伤痛的骨刺。狠命的向外推送,可以听见矛尖穿入脑髓的轻响。巨狼痉挛着倒向窗外,居然带得骨质矛尖脱落。 “敢来的,全去死吧!”杀戮让王勇渐渐亢奋,又抓起一根矛,刺向疯狂撕咬冲撞窗棂的野狼,他要让野狼深刻的知道人类的厉害。 也许单个野狼并不能对人类造成太大威胁。但是一群疯狂的野狼,在狼王的指挥下,其强大攻击力,绝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甚至可以杀死力大无穷的狗熊和皮糙肉厚的野猪。即便山中的霸王老虎,也要吃亏。 王勇聪明的躲进了坚固的青砖房内,也就有了可靠的依祜,狼群集团攻击的优势被他分解为单一对攻。 时间几乎停滞,王勇耳边,整个世界都充满着震耳欲聋的愤怒狼嚎和犬吠声。狼群第一波冲击,就让王勇损失了三支长矛,这些长矛有的因为插入狼身体折断,有的被狼咬住拽走。王勇不得不承认。虽然这些丛林狼的体形比狗大不了多少,但是撕咬的力量堪比一个成人全力发动。若是在毫无遮掩的旷野中遇到,人很轻易的就会被利齿撕成肉条儿―― “杀――”又一条丛林狼哀嚎着倒下。此时,王勇手中已经换成锋利的砍刀。一掌宽的沉重钢刀。虽然利于劈砍,但是在王勇大力直刺之下,威力也是很大。 “嗤――”的一声,持刀的手臂,衣袖被狼爪撕裂拽去,并在他的腕部,留下三条深深的血道。 闻到了人血的味道,狼愈加疯狂―― 王勇忽然觉得,自己低估了这群狼的攻击性,但是这个念头,只是在脑海中闪动片刻,很快,他又冲到窗前,不停的劈砍直刺。 “嗷呜―呜―呜呜――噢噢-”一声呜咽般的嚎叫后,狼群瞬息的平静。显然,狼王见部下久攻不下,制止了狼群无谓的冲锋。时间虽然短短几分钟,但是这群丛林狼却在院中抛下了七八条狼尸。窗下,受伤未死的狼发出类似**的低鸣。几条受了箭伤的狼一瘸一拐的在院中晃动,不时用舌头舔舐着伤口。 院外矮树丛内,那条巨大的银灰狼王垂下头颅,盯着自己的脚爪。它的身边,一左一右各蹲着两条巨狼。不时的用口吻触碰着灰狼的身体,又在它的耳边轻叫,似乎正在与狼王研讨战况。 “嗷呜,嗷呜――”狼王有些懊丧,也许,它正在琢磨,躲在这空心青石中的两足动物,为何不像以往攻击蹲仓的黑熊那样,被惹得跳出洞来,与狼群肉搏。 趁着这个间隙,王勇用碎布缠绕在受伤的手腕上,止住了血流。然后,检查了一下自己据守的阵地。 小屋内,一共有两个前窗和两个后窗。前窗一米见方,其中一个,事前已经被他用厚木板隔档住。自己只留下靠门的窗用作射击口。这样,他可以兼顾窗子和门口。向内推拉的房门也是厚一寸半的木板所造,被他用几根木桩死死顶住。黑子就趴在门口,从门缝中窥视着外面的情况。 后窗由于冬天要完全封死,所以,王勇在建造的时候,只留下几条一砖宽一米高的宽缝。平时睡觉的时候,用干草塞住。虽然没有窗棂,但是这些砖缝无论如何也挤不进一条狼进来。所以,他并没有后顾之忧。 拿过一个陶碗,在一只陶罐中舀了半碗水一口干掉。王勇擦擦嘴角,开始向窗外观察狼群的动静。 “咦――,难道这些狼就这样轻易罢手了?”王勇感到奇怪,已经过去了十多分钟,但是狼群一点动静也没有。 就在这时,黑子冲着门口低伏着身子,发出“汪汪汪――”的急促吠叫。 “哗哗哗――”门下,发出一阵拔土的声音。这声音越来越急,显然不是一头狼在外面。 “嚯――”狼王把自己当成了躲在洞里不出来的兔子了。试图在门下打洞,然后将自己拖到外面去。王勇在敬佩狼族聪明的同时,嘴角弯出一抹轻笑。 幸亏自己为了卫生,将屋内地面铺了一层厚厚的三合土。这种掺了石灰的土,干燥后硬度完全不逊于水泥地面。狼爪虽然锋利,但是扒掉门外的松土后,再想扒开三合土,恐怕就像想在石头上掏洞一样无能为力了。 “沙沙――”屋后,也发出同样拔土的声音,只不过隔着两砖厚的墙,声音略小而已。 “两面加攻!” “不,是三面同时进行。”王勇听到房顶传来一声沉闷的动静。估计是一条狼跳上了房顶,试图从上面进来。 屋顶是用碗口粗细的硬木铺就。房顶之上,等腰三角形状的山墙上,王勇又用腿粗的硬木铺了一层,上面又盖上厚厚的桦皮。虽然主要作用是为了冬季防寒保温。不过,现在看来,用以防御狼族的入侵,短时间也是足足够了。 哗哗的拔土声此起彼伏,似乎不达目的不会罢休。王勇一时觉得焦躁,却没有办法。他不能,也不敢开门出去与狼拼斗。那样,真是浪费了他进化了千万年的人类大脑。除非万不得已,以己之短,攻敌所长的事情,他不会干。 ------------ 第二十一章 攻与守 箭壶内,还有三十几只长箭。只不过,箭蔟却是用磨尖的兽骨所制。一条狼可用的做箭蔟的牙齿不过前面尖锐的几颗。月光下,看着院落内横着的狼尸,王勇有些垂涎即将到手的猎获。 狼群在房前午后刨了两个大坑之后,终于明白自己的爪子和牙齿对房子的地基无能为力。一只狼聪明的开始歪头咬起木做的大门来。 “咔嚓嚓――” “咔嚓嚓――”一阵阵让人牙酸的声音传入耳中。丛林狼不顾牙齿崩裂,将厚重的木门咬的木屑横飞。 黑子似乎也感到了危险将至,跳着脚隔着门冲外面嘶咬。不过,却引来了狼群更卖力的啮啃。 “讨厌!”王勇心疼自己的木门,那可是他花了好大的劲儿才做出来的。 “咚――”狠狠一脚踹在门上。试图吓退那几只啃咬大门的狼。不过,却换来几声沉闷的撞击做回应。 丛林狼终于找到了房子唯一弱点,大门。它们开始轮流撞击起来。 “嘭――咚――” “哗哗――” 厚重的大门本来没有门轴,就被王勇用木梁挡住。现在被狼群有撞又咬,竟然有松动的迹象。 如果狼真的闯进来,在这狭小的空间,自己依靠一把砍刀,与杀红了眼的狼群搏斗,一点便宜都占不到。 王勇急的头上沁出一层细汗。当然,他还有最后的防御手段,那就是火。 屋内有一堆干柴棒。还有几个浸满松脂油的如同瘦肉般通红的火把。 不止是狼,森林中的动物都怕火。 点燃了一支火把。火光一下将黑漆漆的屋子照亮。光线从窗户和门缝透到外面,狼群的攻击为止一滞。但是仅仅是片刻的停顿而已,接着,它们以自己的肉身做攻城锤,更加卖力的撞起房门来。 王勇一时也没有别的办法。想了想,将燃得猛烈的火把伸出窗外,手臂一用力,扔到房门前。 “吼――”在他缩手的一瞬间。一张大口凌空咬来,吓了王勇一跳。原来,还有狼埋伏在窗外。接着火光的照耀,王勇看到,房子前面,密密的全是灰褐色狼的背脊。 “我的天,那条狼王是不是把满山的狼全都集结到这里来了。”王勇暗暗叫苦的同时,也决心要打一个漂亮仗。这可是在狼族面前扬威立万的时候。 火把燃烧了一阵,熄灭了。狼群重新聚集在门外,开始轮番撞击撕咬木门。偶尔有几只胆大的,忘记了先前的教训,又将前爪搭在窗台上,啃咬窗上的木栏。虽然被王勇一刀一个,捅死捅伤,但是,木栏究竟不是铁做的,被狼群一番撕咬冲撞,此时也有了松动断裂的趋势。 窗外,天空已经渐明。虽然感觉疲惫不堪,但是王勇却不敢有一丝放松。“再坚持一个小时,他就可以熬到天亮,那时,狼群就会散去。” 可是?他能坚持一小时吗? 前面强敌冲击的同时,房后也有了动静。也许屋后那群狼挖到了河卵石做的地基,发现这块硬骨头更难啃。于是把心思放到了后窗上。 一头大狼将头伸进窗缝,不顾脸部被挤得变形,试图硬挤进来。呲牙咧嘴的野狼被青砖夹得进退两难,呼呼直喘粗气,被王勇听到,跃过去抬手一刀,将野狼连鼻子带脸捅了一道大口子。野狼吃痛嗷叫着拔出脑袋,跌落在地上。不过,另一眼后窗,也出现了狼的身影,狼用头撞,用爪子挠,试图扩大这个“洞口”。青砖被狼爪挠得咔咔直响,土沫四溅。毕竟不是水泥浇筑,有一块粘得不太结实的青砖被野狼弄得松动,最终哗啦一声掉了下去。虽然那只狼被王勇一刀砍断了脚爪。但是狼仿佛受到了鼓励,看到了希望,前狼方退,后狼又至。 即得防范狼群撞开木门,又得防备它们扒开后窗进来,如此前后的夹攻,让王勇感到有些窘迫。 火虽然能暂时吓退狼群。但是火把燃烧的时间究竟有限,他有干柴,却也不能燃起大火, 会引燃自己的房子。要知道,房顶可是干燥的木料做成的啊。 头上凝了一层冷汗。一股不争气的尿意又开始刺激他的神经。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狼群的数量和坚定的攻击意志。 房顶上的传来的声音也愈加清晰,二层棚上,已经有了重物落下的动静。 几只疯狂的丛林狼已经咬穿了房顶,正一只只钻进隔层中,开始啃咬屋顶。 原来估计狼群可能会实施最擅长的围剿策略。将自己死死困在院中,所以,王勇已经准备了许多食物和饮用水,准备和狼群开展一场持久战。不过,疯狂的野狼并不打算那么做,而是准备一个强攻,就把敢于挑战狼族权威的人类消灭掉。 看样子,它们真有这样的实力。 弓箭和长矛够不到藏在屋角下的狼群,黑子虽然凶悍,但是面对成百的残忍狼族,不过是它们品尝新鲜的牙祭。自己唯一可以防身的武器就是一把长刀而已。 焦灼的心态逐渐笼罩在王勇的心里。如此众多的狼族,即便自己是一只猛虎,出去拼杀的话,也会片刻间被撕碎吞掉。难道,自己就将死在这里? 点燃了一支火把。扫视着屋内的东西。这些无不凝聚这自己的汗水和智慧。王勇心一横,做出了一个决定。万不得已的时候,就点燃了这个小屋,与狼群来一个玉石俱焚。 惨笑一声,王勇来到那排陶罐旁。陶罐内,储存着浆果,和肉食。猛然见,王勇的目光落在一个陶罐上,一个主意一闪,给他带来了生的希望和胜利的信心。 陶罐内是大半罐鱼油。在建房的时候,为了熬鱼鳔胶做粘合剂。王勇曾经捕杀了大量的鱼。鱼肉熏制做了鱼干儿。雪白的鱼瞟取出,放在一个小陶罐内加水熬制成胶。这种鱼漂胶还是王勇从邻居一个做木匠的人那里得知的。从木匠的口中,他还知道,动物的骨头也可以熬制上好的胶。只不过,王勇没有那么多骨头,也没有那么大的陶罐。 秋季鱼肥,那些白花花的鱼油,王勇也都搜集在一起,熬了一大罐油。这些油脂王勇本来想用来以后制造肥皂和点灯。 “这些油――”用一只长把陶勺一搅,半凝固的鱼油发出阵阵腥气。 “笨狼们,忙了一晚上,做为主人的我,好好犒劳犒劳你们。”王勇把陶罐搬到窗口,用陶勺舀了一勺鱼油,撒在窗外。 “嗷――” “吼――” 狼群被鱼油的味道吸引,呼的聚到了窗下。抢着用舌头舔吃地上的油脂。 “别急,慢慢来,见着有份。”王勇一面大声念叨着。像是安抚着狂躁的狼群,一面加快速度,将鱼油一勺勺的扬撒出去。鱼油大部分淋在狼的身上,渗进它们的毛皮。引起狼群的一阵骚乱。 “这里还有肉。”为了怕狼群快速将油都舔到肚子中。王勇毫不吝惜的从墙上摘了几串肉干儿,也抛到窗下。 熏肉的味道让狼群忘记了攻击。就连房子上的狼,也都跳了下来,全都低头抢食。 “吃吧!吃饱饱的。然后做一个饱死鬼儿!”王勇说着,将剩余的鱼油尽数撒到狼群密集的地方。 然后,将燃着的火把,从窗外直接抛到狼堆里―――――― ------------ 第二十二章 受虐的战俘 惨嚎。 王勇相信自己这一生再也不会听见如此凄厉的嗷叫。也不会再看见如此壮观的火舞。 几只浑身沾满了鱼油的狼被火把点燃,轰的一声受惊散开,与同伴冲撞时身上溅出的火花又引燃了其他野狼。片刻之间,几乎整个攻击小屋的狼群全都受惊吃痛开始乱窜起来。发出的尖叫声如同刮起一阵风暴。痛苦的嗷叫声中带着恐惧、不解和怨恨。这群自以为聪明的动物,怎么也想不通,火是怎么执着地爬上自己的身体,变大成长的同时,烧光了自己的皮毛,并将皮下的脂肪烧得滋滋直响。本能地,它们疯狂的奔跑,试图甩开紧紧追逐自己,如蛆附骨般的火焰。 放眼望去,惨淡的月光下,足有二三十只火狼在院内绝望地窜跳,哀嚎,试图熄灭自己身上的火。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臭哄哄的呛人烟气。 得计的王勇尽量屏住呼吸,站在窗前,弯弓搭箭。带着巨大势能的锋利箭蔟,带着尖锐的刺刺啸音,射向那些暴漏在他视线内的火狼。 他要尽快消灭这些已经毫无斗志,几近疯狂的野狼。否则,任由它们乱窜的话,这些狼很快会把他辛苦建造的房子和篱笆全都点燃。甚至,引起森林大火。杀几只野狼,就让自己陪葬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几只试图冲出篱笆木门,逃离这片火海的狼倒在王勇的箭下,燃烧成一堆炭火。其他的狼见出路已断,则冲向四周的院墙,将木栅栏撞击得砰砰直响。两米高的院墙,居然有两只健壮的成年狼直接就跳了出去。带着一溜的烟火,向山林中狂奔。 如果王勇可以看到的话,那只巨大的银灰的狼王,正焦灼的来回踱着碎步,用不解和沮丧的眼神盯着这块如火如荼的战场。 终于,在一只火狼跳出藩篱,带着绝望,冲向它的藏身之地的之后,再也沉不住气的狼王,狠狠的咬了身边一个军师一口,带头向深山逃窜。 “跑,必须跑。跑得越远越好。这个两足动物显然是狼族的杀星。”狼王纠集了几乎整个山头的狼族,尚且不能与之抗衡。相信此刻它骄傲的王者心理已经被打的稀碎,再也不敢再战。 被圈在院子中的狼,大多数没有那么幸运。它们有的伤重倒地,渐渐被火烧死。有的在不断尝试逃生的过程中,中了王勇的箭矢。 身边的箭转瞬间全部射完,王勇操起沾满狼血的砍刀,如同一尊杀神一样,红着眼睛打开屋门冲了出去。被狼群堵在小屋内打了大半夜,此刻取得了绝对的优势,王勇的战意正浓。 黑子一马当先,带着掩饰不住的优越感扑向了一头刚刚侥幸滚灭了身上火焰的狼。从小被人类恩宠,它自己可是不怕火的。 刀光如同白色的匹练,向垂死的狼头斩去。被王勇看中的狼,眼神里无不带着浓浓的怨恨和恐惧。 “呼――”一头黑色大狼带着一阵腥臊的风扑来,它已经被王勇逼到一个角落,退无可退,只能拼死一搏。 一刀轮空,被黑狼偏头躲过,王勇不惊不惧,反手用刀背横扫已欺到身边的狼头。 “哗啦”一声脆响,黑狼被沉重刀背击中侧脸,哀嚎着滚翻出去。碎了一嘴的尖牙。狼的牙不仅是咀嚼食物的工具,也是最强有力的捕食工具。失去了狼牙的狼,唯一的后果就是眼睁睁看着猎物而被活活饿死。 “吼――”黑子扑身将一条玻璃眼的灰狼后腿咬住,制止了它从后面偷袭王勇的企图。 “刷”的一声,刀光闪过,玻璃眼只觉得前爪一凉,扑倒在地。两只尖利的爪子,此时只剩薄薄一片皮肉与自己身体相连。再想腾跃身体,攻击撕扯猎物,已经毫无能力。 “黑子,那边还有一只!”扫视着狼藉一片的战场,王勇用刀一指小屋后面,一头显然烧伤不重,还有些战斗力的灰狼躲在屋后,露出一条尾巴。 是该锻炼黑子的搏杀能力了。此时,王勇根本不担心自己的黑狗能否战胜和自己一般大小的灰狼。两个月的生存训练,黑子不禁比初来之时长得更大更重,而且凶性萌发。一条经过良好训练的猎狗,可以对付三只野狼,王勇相信,自己的爱犬再不济,也不会在一对一的厮杀中落败。否则,根本不配做一条猎狗的资格。 太阳似乎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从山峰顶部露出半个通红的脸庞,偷眼看着这个浑身浴血的少年。 王勇已经用陶罐取水,将房屋四周的余烬浇熄。二十三条烧得面目全非的狼尸堆码在院子中间。几只半死不活的野狼被他提着尾巴扔进了马架子关了起来。其中就有碎牙,玻璃眼和被黑子咬得半死不活的灰狼。之所以不杀它们,是因为王勇忽发奇想,想让这些失去了大半战力的狼做黑子搏斗的陪练。 毕竟,整天抓抓山鸡野兔,对提高黑子战力的效果不大。王勇可不想他的猎犬只有这点出息。当然,为了防止穷凶极恶的野狼伤到黑子,王勇将狼一一打昏,敲到了它们最致命的犬齿。那也是做箭蔟的最好材料。 另外一个原因,二十三条狼尸可是偌大一堆肉食。剥皮晒肉的够他处理几天的了。他可不想让这些狼肉最终在自己手中变臭浪费掉。活狼可以保持狼肉的新鲜。 这场战斗,王勇相信已经彻底在狼族中树立起自己不可战胜的神话。狼族以后要远远退出他的势力范围。凡是有他王勇气味的地方,狼族全要远远躲避。以暴制暴,以绝对的武力压服,是王勇对付狼族的手段。 除了消除了狼族对自己的威胁,增强了自己生存信心。王勇也通过这次实战检验了自己的战斗技巧。这段时间的超负荷的力量训练,让他的力量和身体协调性都与初来时不可同日而语。他高兴的看到,自己的搏击技术完全可以用于对抗野兽的袭击。 武术,本来就是人类长期与野兽、与同类的实战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动作精华。王勇虽然来到荒蛮世界,却坐享了人类几千年的文化成果,不得不说是他不幸之中的幸运。当然,身上的几道不浅的伤口也提示着他,自己的技艺并没有练到水火不侵,风雨不透的程度。 同时,王勇也惊喜的看到了黑子的进步。这条大狗,在与同类相博中立于不败之地。在与野狼的战斗中,也充分体现出了它的凶悍。刚才与灰狼一对一的对战中,以逸待劳,憋了一晚上怒火的黑子就占尽了上风,将灰狼咬翻在地。但是毕竟,野狼都是经过长期搏杀才生存长大,实战经验远比人类饲养的犬族丰富。所以,黑子身上也没少受伤。不过,王勇相信,随着黑子不断与狼族战斗,很快就能学会能多的本领。 精神层面硕果累累的王勇,同时累并快乐着。二十三张狼皮,除了被火烧坏的部分被他用匕首割掉,全都洗刷干净,用木钉钉在栅栏上晾晒。可以想象,在之后的一段很长的时间内,他不用再为缺少铺盖穿戴发愁了,更何况,他还获得了近五百斤的上好狼肉,和海量的狼牙、狼筋、狼骨。 此次王勇与狼族的大战,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完胜!!!” ------------ 第二十三章 陷落的野猪 王勇检查过他设的两个陷阱。狼族果真够狡诈,也不知它们用了什么方法,树上挂的肉被吃掉,可是陷阱却没有被碰到。大概,王勇留下了太多的人类的气味儿,引起了狼族的怀疑。 不过,另有一个惊喜等待着他。他在一个塌陷的陷坑中,发现了五只野猪。这应该是野猪一家,陷坑中央,一头成年母野猪已经被木刺戳穿肚皮死掉。还有四只刚断奶的小猪仔儿正围在野猪四周,饿得吱吱直叫。因为吸允不出奶汁,母猪腹下两排奶头,已经被小野猪咬烂,凝滞着黑血。 “汪汪――”黑子兴奋的站在陷坑边上,撅着屁股摇着尾巴叫着。吓得四只小野猪直往母猪的身下藏。有一刻,它甚至克制不住自己的捕猎冲动,想要跳下去抓那些小猪。却被王勇厉声制止。黑子不知所以然,委屈的望着主人吱吱直叫。 陷坑底部可是不满尖利的木桩,王勇可不想让黑子受伤。 野猪是一种机警的动物。平时一听到动静,就赶紧逃跑。所以王勇虽然看见过山林里有野猪的脚印,但是却从来没有亲眼见过。 如今,居然阴错阳差的,捉了一窝儿,望着黑中带花的猪仔和长着红色鬃毛的大野猪,王勇高兴。这可是一大收获,说心里话,王勇可真有些急不可耐的想大吃一顿野猪肉了。 砍了一些细藤条扔进陷坑中。王勇小心的跳了进去,将小猪一个个抓住,用藤条将四蹄绑牢,一个个举到坑外。小猪吱吱的叫着,毛茸茸温热的身体在王勇手中扭动。让王勇心里升出一阵温情。 家就是宝盖下面有猪。有了猪,家就更像家了。不管能不能养活,反正在那一刻,王勇准备把这几头小猪养起来了。 把死去的大猪弄出来费了些气力。母猪足有一米半长,一百多斤重。坑内空间窄小,王勇抓住猪蹄,用上了浑身的力气,也没有把死猪甩上去,最后只好用粗藤绑住野猪的身体,硬生生拽了上来。 陷坑布置得离家不足一里,所以王勇将母猪横搭在自己的肩背上扛着,一手拎着四只被捆成粽子样的小猪。 “黑子,警戒!”见黑狗两眼盯着野猪,着急得在身前身后窜跳,王勇吆喝一声,一溜烟往家赶去。 虽然现在还没有公猪的踪影,他不会掉以轻心。公野猪身强体壮,力大无穷。加之野猪常年在泥沼和松树上翻滚磨蹭。身上那层本来就够厚的猪皮被磨得愈发刀枪不入。嘴角两边尖尖的獠牙,如同两把三寸长锋利的匕首,就算是遇到黑熊老虎和狼群,公猪也有一搏之力。王勇自筹弓箭也不能对野猪造成致命伤害。 如果此时公猪来寻找杀妻夺子的仇人,王勇只有一个办法,扔掉到手的猎物逃跑。 关上院门。用木桩顶住。王勇这才算放下心来。 将野猪卸下肩头,沉重的猪身砰的落在地上,震得脚下地面一阵晃动。都说死猪赖沉,这次王勇是真心体会到了。 将浑身的汗迹和泥土洗掉。又吃了几把蓝莓解渴,王勇开始处理猎获物。 小猪临时圈在屋内,割了几把嫩草喂了,这几只饿坏了的猪羔子方才安静下来。它们的牙齿还没有硬度,所以王勇不担心它们会跑掉。有时间的话,他会用石头围一个猪圈的。 至于那只死野猪,要及时处理。虽说是秋季了,但是白天的气温还是很高。如此珍贵的野猪肉要是坏掉,就可惜了。 砍刀、匕首此时又变成了杀猪刀。剖开猪腹,将内脏掏出,王勇只留心肝,剩下的猪肺和猪肠,丢给黑子。野猪皮太厚,而且鬃毛坚硬如针,王勇只好剥掉晒在一边。猪皮做衣服不太现实,而且王勇已经有了足够的狼皮。所以他准备把皮晒得干硬后做鞋子穿。毕竟,他只有一双翻毛皮鞋,而且由于过度使用,已经磨损得差不多了。 砍开猪骨,将野猪劈成肉拌子,里面的肌肉如浸透了松油的树干般鲜红。强壮的肌肉纤维条理分明,一股新鲜肉类的腥咸味道。猪腹部位表面附着一层厚厚的珍珠白的脂肪。 猪油是个好东西。在没有植物油的情况下,王勇已经有了炼制猪油增加食物营养和味道的想法。 两个黑色陶罐已经架在室外火塘上。一个罐内装水煮肉,里面放了几把山花椒和野葱调味。另一个陶罐就用来炼油。 一百多斤的野猪王勇基本没有浪费掉。全被他拆成了肉块肉片肉条。就连猪头和四个蹄子,也被他埋在热灰堆里烤熟。 狼肉太燥,吃多了上火。王勇已经觉得自己脸上多了许多红红的小痘痘。正值青春期后期发育的王勇。已经感到自己身体里有一股莫名的力量在涌动。让他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常常会想干点什么?又不知干什么。 “还是猪肉好啊。”用匕首挑出一块煮熟的大肉。累了一天的王勇不顾烫嘴,大口的撕着又脆又韧的野猪肉大嚼特嚼。 黑子吃饱了下水,此刻又开始围着马架子吠叫。它在挑衅着里面关着的几只狼。为了避免这几个陪练饿死。王勇把一些粘着血和碎肉的猪骨和一些狼肉抛到马架子里。 虽然经历了昨夜的火烧,又被王勇敲去了犬牙,这群狼着实郁闷了一番。一整天萎靡不振,没有动静。但是一经闻到了血腥,见到了肉食,又一个个凶相毕露,呲牙咧嘴的低吼着,互相争夺。然后抢过一块骨头,用残留的后牙艰难的嚼吃,一面眼睛警惕的望着同伴和马架外的一人一犬。 “狼就是狼。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王勇轻蔑的望着马架中的狼。他已经绝了驯化这几条狼的念头。不过,让这几条狼给自己枯燥的生活添点情趣是完全可以的。 拉开马架子的木栅门。吃饱喝足的黑子大摇大摆的堵在门口。和狼族一战,这条大狗已经体会到了自己的力量,越发的好斗。 “呜呜――汪――”黑子看着马架中几条躲在角落中的野狼,发出了带着挑战和威胁的低吼。 那几只带着不同伤痛的狼,此时也低头耸肩,背毛倒竖,做出背水一战的架势。 反正它们已经不能给黑子造成什么伤害,王勇索性将木栅门关上,任由黑子在里面东逐西咬,将狼群搅得如沸水一般。 耳边,响起黑子愈战愈勇的吠鸣和狼族吃痛发出的阵阵凄惨的嗷叫,这混杂的叫声,在夕阳西下的寂静山中,悠远的回荡着。 “嗷――呜呜――――呜-”极远的山巅,一头银灰色的巨狼,站在一块岩石上,引颈悲哀的向月哀嚎。 天边,银月上,一条啸天狼的剪影。 ------------ 第二十四章 喝酒吃肉 “哗啦啦――”河滩边,王勇站在激荡的水流中,正擦洗着自己肌肉虬结的身体。连续下了几天的雨,小河的水已经暴涨。昏黄的河水溢满了河床,宽阔的河面上,从上游漂过倒木,不时打起漩涡。震耳欲聋的水流轰鸣声昭显着这条河流真正的雄浑和力量。 将自己的头发用肥皂细细清洗,然后拧干拢在脑后,用一条皮绳扎牢,以免散乱的长发遮挡了自己的视线。王勇赤足走出水面,站在一块青黑的大石上向对岸眺望。 解决了狼患,再也不用时刻担心从自己背后窜出尖牙利爪的东西。王勇过了一个多月的安稳日子。 在这一个多月的日子里,王勇往参地那边跑了几趟。可是?那两个采药的少女和护卫他们的战士却再也没有出现。这不禁让他有些失望。 “也许,她们并不住在这片林子里呢。”王勇真后悔当时错过了相识的机会。 她们生活的部族又该是什么样子的呢?王勇想象着。如果他能知道那群比蛮人文明的族群住在什么地方,他会很乐意搬过去住。 守株待兔肯定是不行了。王勇准备储备完冬季的食物,就去附近山里找一找。 深秋了,是该收山的时候了。王勇采了大量的蘑菇、木耳和蕨类植物晾晒。用于在冬季调剂单纯的肉食,增加自己的植物纤维摄入量。 他的小屋的屋檐下,挂着风干的肉干儿。屋内的陶罐中,也全都装满了浆果和山梨、山葡萄等野果。这些野果除了平时吃用。王勇还酿了四大坛果酒。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灌木丛中的蓝莓太多,他可以随吃随采,便忘记了自己还在屋内角落中,存有一罐子蓝莓。一天,当他想搬动那只陶罐,用来装一些动物油脂的时候,才意识到,原来这只陶罐曾是装着满当当的蓝莓的。 不过,恐怕现在那些蓝莓已经酥烂成浆。王勇略带可惜的拿开盖住灌口的陶碗,一股扑鼻的香气。 “咦――”味道竟然很像自己喝过的果子露,不过这种味道更加纯正浓厚,居然有酒的味道。用一把木勺剥开浮在上面的果皮,下面是半坛浓黑的粘稠果汁儿。试着尝上一口,又酸又甜,还有种晕乎乎脚踏云海的感觉。 这下王勇可是开心了。他虽然不会喝酒。但也知道酒是好东西,至少可以活血开胃。如今意外酿成了果酒,岂不是他的生活又多了些调剂。 采摘蓝莓的季节早已过去。这种浆果的收获季节只有一周左右时间。“看来只好等待来年蓝莓果子再成熟的时候,多酿一点。” 蓝莓酒虽然只有半坛。但是王勇却有了酿造其他饮料的想法。于是,山葡萄、山梨这些水果也都成了他的实验对象。虽然这些山果没有蓝莓那么好酿,但是架不住数量多,好采集。最终,经过几次实验后,他将这些野果捣碎,然后把发酵液搜集,酿成了几坛山梨酒和葡萄酒。 酒劲儿不大,胜在柔和绵软。吃着烤肉,喝着果酒的日子果然好。 还有一个发现不得不提。因为意义实在是重大。在王勇初来的时候,曾经用毒玉米粒试图捕获山鸡。不过,这些吃惯了草籽和浆果的山鸡对这种又硬又大的玉米粒不感冒。王勇虽然将玉米粒捡拾了起来,还是有几粒落在草丛里。 几天前,王勇意外发现,灌木丛中长出一米多高的玉米植株的时候,简直激动的不能自已。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可以吃上香喷喷的烤玉米,可以煮玉米粒。虽然,再没来到这个荒蛮世界之前,王勇并不喜欢吃玉米粥。不过那是过去,大米白面随便吃的年代。 现在,整天的鱼肉把王勇吃得腻歪。以前拉嘴的玉米粥,现在成了他朝思暮想的美味。 玉米粒自己还有一大捧,大概足有二百多粒。二百多粒,就代表会有至少二百根长达一尺的玉米棒子。这可是经过现代杂交改良后的玉米种子啊。不过,现在明显不是种植的季节。要种,也要等待来年开春,冰雪融化的时候。 带着满满的期待。王勇在自己的院子里开出了一块地。用火烧过之后,黑黝黝的腐殖土一攥一手油。 房子一边,石头堆砌的猪圈内,野猪仔长势很好。现在已经半米多长。野菜、杂草和橡子成了它们的口粮。山核桃也要成熟了。捡来也是野猪上好的饲料。猪粪用来肥地。 那几只狼,被黑子折磨得半死不活。有一段时间,见到黑子就像见到了煞星一样,哆嗦着骨瘦如柴的身体,缩在一个角落里。眼神中的凶光早已被磨没了。 见它们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王勇一声令下,让黑子杀了它们了之,已决后患。不过,最终还是王勇亲自动的手。不知是黑子过于寂寞,还是日久生情,黑子居然跟那头没牙的大黑狼打得火热。王勇不止一次看见黑子涎着脸凑到黑狼面前,任由黑狼骑跨在它的身后,耸动腰身。 这都什么跟什么?怎么可以对俘虏又是肉刑又是性侵。黑子你太过分了。不过,一想到明年开春的时候,自己就能多一窝狼狗,王勇还是觉得自己赚大发了。 木柴也堆积了许多。足够冬天用的了。王勇把一些粗且直的树干都留了下来,计划在小屋的旁边在搭一个木棚。用来贮存以后越来越多的食物和生活用品。陶器不断烧出来。小屋也显得拥挤了。要是在冬天,升起炉火的时候,可是不利于食物的保存。不过,外面寒冷的天气就会把木棚变成一个天然的冰箱。他再也不用上顿烤肉下顿肉干,捕到的动物可以直接冻在外面。 领着黑子巡山的过程中,王勇终于如愿以偿的猎到了两只又肥又大的獾。说起来,还是秋猎好,动物们经过这段时间的饱食,都长得皮毛光滑,肥肥壮壮。 獾油练了足有一大坛子。加上鱼油和猪油。除了吃用和做肥皂。王勇准备烧两个陶灯用来照明。黑暗中,用松明照亮熏眼睛,味儿也大。 陶灯应该很好做,就像一个小碗下面支着一个座。里面灌上油,再寻一些耐烧的草做灯芯,一定很好用。一盏灯亮度不够,咱就点两盏,两盏不够咱就点四盏。反正咱有的是油。王勇美美的打算着,他忽然觉得,自己不知不觉有了土财主、暴发户的心理。 有了本事,在这片山林里,生存在王勇眼里,变得很容易。 ------------ 第二十五章仁者乐山 小屋的后面是山,山,不险峻,上面长满了茂密的温带植被。爬上山顶,会发现这样的山峰,如大海中的波澜,连绵不断,一直到极远的天边,仿佛没有尽头。这是王勇爬到山顶最高处,站在一棵粗大的松树的枝杈上看到的情形。其实,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来时的世界里,他的故乡就位于连绵近千里的一条山脉的中部。可是他总是不敢也不愿相信,自己就这样被抛到百里无人烟的荒山野外。山势相似,人却不同,王勇不愿用来时世界的地名,因为那样会让他心酸。他把这无边无际的大山权称为十万大山。 小屋的前面是河。河道弯弯曲曲,沿着山势或急或缓,或宽或窄,或深或浅,清澈的河水向东流去。如果还是前世的那条河,应该最终汇到一条大江中,流入大海。 “河就叫相思河。”王勇最终敲定了河的名字。既然他是这里唯一来自现代文明的人类,当然有命名权。 河流就像森林里畅通无阻的高速公路,在丛林中,只有沿着河道走,才最快捷,也不会迷路。也许有一天,自己会驾着小船儿顺流而下,走出这片原始丛林。去更广阔的世界看看。到那时,自己会思念自己辛苦建造的小屋,思念这里的一切。 当然,取名相思也隐含思乡之意。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三个月。虽然每天辛苦劳顿,但是深夜无眠的时候,王勇总是会想起生养自己的父母,思念自己的家乡。 “妈妈,你现在还好吗?是不是每天夜里,都会因为思念自己的儿子而悄然落泪?” 时常站在相思河岸边,望着对岸那片莽莽丛林。王勇呆呆的想。 由于不知河道的深浅,而且水中常常有大鱼和不知名的水生动物出没,水性不好的王勇一直还没有去对岸。 不过,这种情况到了冬季应该有所改变。北方冬季漫长而寒冷。河流都结了厚厚的冰。到那时,王勇会很便捷的踏冰走到对岸。 随着秋天的来临,落叶阔叶树木的叶子也变了颜色。举目望去,满山或红或黄或绿的叶子,将这座大山妆点得五花十色,如同即将出家的大姑娘一般。 青草被秋日的热量风干,风一吹,沙沙作响,如麦浪般随风起伏。候鸟都趁着这段时光抓紧采食,积攒着能量,等待南飞。 山鸡和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忙着把成熟的草籽和植物的根茎搬回洞中,储备过冬的粮食。松树上的松塔已经由油绿变得枯黄,大风一吹,摇摇摆摆的树干就会把这些成熟的种子抛到地面上,抛到大地母亲的怀里。 空气中,弥漫着秋的暖意,干燥且甜香。 就在这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王勇带着黑子,背着弓箭上山了。由于过冬的储备已经准备的差不多。所以王勇也想趁着大雪还没有封山之际,多了解下山那边的情况。说句心里话,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因为狼患未除,居无定所,他还没有离开过山临河这一侧。 而且,由于这几个月又是烧陶又是砍树,闹得动静太大,小屋附近的小动物都远远的离开了这里,离开了这块肥沃的世代生活的栖息地。 现在,王勇就是想吃只野兔子,也要跑到离小屋一百多米的树林中去。 沿着狭窄的兽道,攀上了山的顶端,放眼望去,多石的山峰另一面,同样是茂密的丛林。只不过,由于处在阴坡,山下又是烂凹溏地。所以树木以喜欢潮湿的水桐树和阔叶灌木为主。榛子树、山核桃树、随处可见。死水和落叶掺合在一起,发出阵阵腐臭。 这个环境,到是野猪的天堂。不过,王勇现在还不想打野猪家族的主意。一方面他的食物很充足,再一个原因,在这里设陷很难,而且即便猎到了野猪,也不方便带回家。如果真想吃猪肉的话,完全可以等到冬季大地封冻,食物稀少的时候,再择机涉猎。 想到这里,王勇沿着山脊继续向前,匕首手把后有指南针,从山顶也可以看到那条蓝色带子一样的相思河,王勇倒是不担心迷路。 不知不觉,走出了很远。树屋背后的那座山,已经被他远远抛到了脑后。此前唯一有价值的发现,便是看到一座崩塌的峭壁。塌落的断面,有许多青灰色的石灰岩。 这条山脉的中段,没有蛇类动物。王勇听老人们讲,是山里有一种矿脉,所以蛇类不能在这里生存。王勇那时候并没有在意,不过,现在想想,要是那时候多打听一下,没准会对自己有用。毕竟,矿物的沉积都是经历了亿万年,如果山中有矿,也不会因为后世时间的推移而变动。 就这样走走听听,眼里看到,心中记下,王勇已经把这片方圆十数里的山体查看个大概。看看时间已经接近下午,王勇准备回去了,毕竟,黑夜里呆在荒山野外,还是比较危险。 站在一块巨岩上,再次瞭望层峦叠嶂的山岭,心中被这大自然的广阔陶冶了一番。吐出一口浊气,孔老夫子曰过:“仁者爱山,智者乐水。”自己坐拥青山,戏弄溪水,是不是又仁又智之人啊?想到这里,摇摇头,视线却停在远方山腰再也挪不开。 “烟——” “有烟就有火,有火就有人。”森林大火是成片的燃烧,烟雾缭绕,遮蔽天空。看这一柱青烟扶摇之上,不像是山中的野火。莫非是那里有人?会不会是女姜和冰花那帮人来了? 想到这里,王勇禁不住激动的双手颤抖。心脏彤彤跳的发急。 不知为什么?那天见到外族人的情形,时常萦绕在他的脑海中。特别是那两个穿着麻衣,背着背篓、有一头顺畅的乌发,赤着白色脚踝的少女,想起她们,王勇总会不自觉的微笑。 他想,再遇到她们或她们的族人的时候,自己一定要与之交流一下。毕竟,她们的世界离自己并不很遥远。有了人类,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便不再孤单。 “歪——有人嘛——?谁在那儿?” “歪——有人在嘛,我来啦——” 双手拢在嘴边喊了一回,王勇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激动了,烟火离自己最少有二十里远,这么远的距离,他的声音早就被山风吹断。 对文明人类的渴望让王勇想都不想,直接奔着烟火的方向冲下山去,他要找人。任何人,哪怕他们还处于相对原始的阶段都行。 黑子一愣神,也跟着王勇跑了下去。 ------------ 第二十六章残肢的恐怖 天已经擦黑的时候,王勇终于艰难的翻过小山,穿过密密的树林,来到了烟火发生的地点附近。 烟雾只有站在高处才能看到,何况,傍晚时分,丛林被一片雾霭笼罩。 幸运的是,他找到了鹿群踩出的一条小路。凭借着指南针和他在丛林中生活这几个月的经验,他并没有偏离太远。跑出了一身热汗,此刻被凉风一吹,才觉得冷。 森林里出奇的静,阴暗的树影中,仿佛潜藏着无尽的危险。王勇脖后一凉,觉得身后似乎有许多或惊奇、或阴冷的目光在窥视着自己。 这时,他才觉得自己太唐突。凭借一注烟火,怎么就确定那是文明人类存在的迹象呢?那些蛮人也会用火的,万一自己误打误撞,闯到了蛮人的部族中来,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善于交际的人。虽然他极度渴望与人类接触,可是?真的让他直面一群生活在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王勇还是感觉有些力不从心。 毕竟,他来自高度文明的二十世纪。“语言不通,茹毛饮血,暴力倾向,种族歧视…甚至,觊觎掠夺自己创造的财富,将自己当作食物吃掉也说不定。”想到这些可能,他刚刚涌起的循迹追踪的冲动,逐渐冷静下来。 “还是观察一段时间再说。”王勇对自己说。 握紧了砍刀的手柄,王勇仿佛回到了初来这个世界的那个夜晚。不过,他现在已不是那个对大山怀着惊惧和敬畏,对丛林一无所知的大男孩儿。 踏着厚厚的沉积了万年的落叶,悉悉索索的声音节奏变得减慢,拨开荒草和枝条。他的听觉、视觉和嗅觉已经运用到了极限,浑身的毛孔张开,试图凭着自己敏锐的感觉,尽快寻找到有关人类活动的丝毫踪迹。 很快,有股又苦又涩的烟味儿飘进他的鼻孔,迎风循着烟雾飘来的方向,低伏下身躯,快速迎了过去,他在暗夜中发现有微弱火光透出。 心跳在骤然加速,耳中似乎能听到咚咚沉闷有力的响声。王勇强行按捺住自己的激动。微眯着眼睛,此刻的情绪已被小心和谨慎替代。 “生火的人有多少?对自己的贸然出现是否友好? 周围并没有人类长期活动的迹象,他或者他们来到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一系列的问号让他渐渐冷静下来。举手示意跟在身边的黑子悄声,自己脚下也变得谨慎。在这野兽出没的丛林中,很难想象没有丝毫的防范措施就敢呆在这里。如果自己过于莽撞,一不小心,中了暗箭或者陷阱之类的防护措施,那就不妙了。 绕了一个大圈儿,避开了有可能存在危险的地方,王勇逐步渗透到离火光只有二十米左右的地方,这才从一棵大树背后探出头来,仔细向火光发起处观望起来。 几颗大树包围着一块几十平方的空地,中间,一滩暗红的火苗在懒懒侵吞着周围的枯枝烂叶。 王勇的脸上挤出一丝苦笑,提着的心渐渐放松下来。自己煞费心机的找到这里,然而这块被自己误认为人类宿营地的地方,居然空无一人。 抬头望望已经黑透的天空,星星冷漠的眨着眼,似乎在嘲笑他的不智之举。 由于落叶每年都飘落,有些沟塘地方会集聚起深达几米的沉积层。底层的叶子会腐烂发热,这种热量被上面厚厚的叶子遮挡,不能及时散发出去,当条件具备的时候,落叶会发生自燃现象。这在原始森林中是经常发生的事情。王勇家乡人称这种现象为“地火”。 王勇年纪尚小,而且小镇边上的山大多都经过人类的开发,所以王勇也没有亲身经历过。只是,他听长期在森林资源调查队的舅舅说过,遇到这种地火,要远远躲开。因为如果腐叶产生自燃,一定先从底部烧起,上面依然如旧。人或者动物一不小心踏入这种地火燃烧的范围内,就如同落入了火神挖好的陷坑。浑然不觉中跌入火坑中被焚烧干净。 难到自己看到的,只是地火燃烧发出的烟雾? 第一时间,王勇想到了这点。不过,他很快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真是被寻找人类的想法冲昏了头脑。这里位于山半腰,山风一刮,落叶大多被吹到两山之间的沟塘内,脚下的松针落叶只有半尺厚,又怎会凭空产生出地火来。” 情绪经过这样的起落,王勇不禁感觉两腿发沉,浑身酸痛。 “吱――呜――”黑子被主人脸上的表情弄到困惑,用脸蹭了蹭主人的小腿,讨好的摇起尾巴。提醒他,自己陪着他在山里转了一整天,又是快速在高树间穿行,又是钻小树林,它早已又累又饿,还不快点开饭? “我们白跑了一趟了。”王勇有些不好意思的揉了揉黑子头上油光的毛皮。 黑夜里在丛林中行动极其危险,反正家是暂时回不去了。想到这里有现成的火,而且环境也很适合宿营,王勇决定在这里露宿一夜。天亮再往回走。 顺手折了一些枯枝,又把带着火星的树叶都拢在一处,拢成一堆篝火。借以取暖和吓走心怀不轨的野兽。 背包中还有几块肉干儿。本来是中午吃剩下来的。虽然有火,王勇却不想烘烤加热,肉香味儿只会让猛兽失去理智。咬了一口,腊一样无味儿,索性扔给黑子,自己则将弓箭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砍刀搂在怀里,靠在一棵大树下,闭眼睡了。 第二天一早,王勇被叽叽喳喳的鸟鸣声吵醒,才发现天已经亮了。那堆儿篝火早已熄灭,自己的衣服被冰凉的晨露打湿。浑身酸胀,腰也被树干咯得麻木。 “黑子,回家了。”站起来,用力抻着懒腰,浑身的骨节咔咔作响。王勇的动作却停在半空再也不动。 “黑子,!”王勇的声音有些失控。因为他发现,就在离篝火不足十米远的一棵树下,另有一堆烧过的柴棒。紧接着,他发现了第二堆、第三堆。 “这,这绝对是人类所为。自己猜的没错,曾经有人在这里宿营。而且不止一个。”王勇激动的在原地打转。昨夜,因为自己找到这里时天已经黑透,视野受限,注意力又完全集中在这堆燃着的火上,所以并没有发现这几堆灰烬。 细心的查看着,烧过的火堆只剩一些细小的碳棒和几根烧焦的骨头,黑黄分明,并且明显被小心的拨散开,用水浇灭,以防止引起森林大火。如果不是拥有一定智慧的人,哪里会这么做? 至于那堆燃着的火,很有可能是点燃篝火的人一时大意,遗留下了火星,所谓死灰复燃就是这种现象。 “黑子,快回来,看看我发现了什么!”王勇手舞足蹈的呼叫着黑子,渴望第一时间与自己的“伙伴”分享快乐。 那条大狗,天光一亮就从主人身边爬起来,跑到四周的树丛中去捉山鼠。此时,听到主人的呼叫,急急的跑了过来,嘴里犹然舍不得刚刚寻到的宝物。 “黑子,叼的是什么?”王勇看见黑子嘴里叼的一块被烟熏得焦黑的一样东西,便唤那条狗过来细看。 刚看清楚,王勇就忍不住胃里的翻腾大口吐起来,边吐边一脚踹在黑子脸上,让它赶紧把嘴里的东西吐掉。因为那是一块被啃得残缺不全的人类的手骨,半面手掌上连筋带肉。 直到吐得嘴里泛苦,胆汁都吐出来。王勇才觉得好过些。 “带我去找发现这个东西的地方。”王勇振作起精神,提了砍刀,跟在黑子身后。 黑子听明白了主人的意思,摆头向营地北面的一片橡树林中跑去。 一夜无事,狗也没叫,说明这队人已经远去,身边没有危险。不过既然发现了人类肢体的残骸。虽然还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干的,王勇还是格外加了小心。“也许是遭受了凶猛野兽的袭击,匆忙中留下了遇难者也说不定。”既然已经确定这里曾经有人类活动,王勇当然觉得掌握的细节越多越好。 所过之处,不断发现的用过火的痕迹,而且时间也不一样。让王勇又惊又喜。因为这代表经常有人类在这里经过和驻留。发现和遇到同类的机会大增。 “汪汪――”在走了二百米远近之后,黑子停了下来,兴奋地叫着。 这是一处隐蔽的山泉。泉水从两块叠着的裸露巨岩的缝隙中汩汩流淌出来,滑过青黄的岩面,并在下面积了一块不大的水潭。水潭一米多深,泉水积满后,溢出来顺着山势向下,沁润形成一条宽不足半尺的小溪流。 这应该就是那些不知来历的人在此停留宿营的主要原因。 小泉附近潮湿的泥土。留下了许多凌乱的脚印。 “这――”王勇哭笑不得的发现,这些脚印居然都是赤脚留下来的。而女姜和冰花那伙人,王勇明明记得,她们是穿着编织的鞋子。 “蛮人!”拾起一把断了手柄的石斧,王勇更确定了他的猜测。 小泉旁边一棵树,露着白茬的树干有干涸发黑的血迹。四周几株盈握小树折断,断茬处一簇黑毛儿,树头的叶子已然脱水枯萎。 眼前仿佛看到,一个蓬头垢面,披着兽皮,打着赤脚的人,正蹲在水潭边上,用手掬水送到嘴里,这时,一只巨熊从树林中钻出来。仿佛气愤有人抢占了它的水源,巨熊直立高达两米的身体,嘴里喷着泡沫,发出阵阵令人心悸的吼声,挥舞着手掌拍向毫无防备的人类… ------------ 第二十七章狭路相逢 “汪汪汪――”黑子忽然发狂的叫了起来。 王勇看到,几个蛮人从十几米外的树丛中露出头来,正好奇的打量着他和黑子。 “果真是自投罗网。”王勇苦笑一下。他没有招惹这些蛮人的意思。但也不想和他们有什么瓜葛。所以,他并没用表现出高兴或者害怕的情绪。而是微笑着,慢慢向后退去… 当蛮人发现只有王勇一人一犬的时候,褐色的脸庞上,表情由诧异、紧张变为一种放松的表情。“哈哈哈”蛮人们笑着开始凑了过来。从他们分散的队形和姿态来看,他们并不是想和他平等交流,而是想捉住王勇。看来,自己被他们当成了偶然闯入他们营地的外族人。 蛮人的领地概念应该很重。这从他们对待那些穿麻布衣服的原始部族人的态度就可以看出。王勇又想起了那条断肢。“这他妈很可能是一种食人族!” 想到这里,王勇终于耐不住,刷的抽出了腰中的砍刀:“黑子,跑――”他要冲出蛮人们逐步缩小的包围圈。 蛮人足有六七个人,而且手中都有石刀石斧等武器。 王勇抽刀的动作让他们一愣。同时也代表了他不肯轻易屈服。蛮人们哇的叫了一声,围拢了上来。 “叮――”王勇用厚重的刀面挡开一把劈过来的石斧,手臂被大力震得发麻。“好家伙,真的是要置自己与死地啊!”他一个窝心脚踢翻了那个蛮人。同时向来路上撤走。 蛮人们没有见过铁器。见自己的石斧崩得豁牙露齿,一时间愣了下,接着有拥了过来。不过,眼中少了轻视,多了凝重。 王勇自信自己跑得已经很快,但是这群蛮人跑得更快。他们仿佛天生就是这片丛林的主人。丝毫不畏惧荆棘和树条的阻挡。 跑了几百米,蛮人们又将他堵在一处山坡上。黑子冲着这些蛮人大声吠叫,并且扑向敢于靠近王勇的蛮人。 蛮人们有了错觉。认为这个异族人一定是怕了他们。他们嬉笑着凑了过来,嘴里嘿哈的叫唤着,一面舞动着手中的武器,做出各种表情吓唬王勇。 王勇被这群蛮人缠得火气中烧:“妈的,老虎不发威,真拿我当病猫了。躲又躲不开。那么就开了杀戒又如何?” 如果王勇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哪怕蛮人只是初具人类的特征,他也决计不会向这群蛮人下死手。但是,那是从前。现在的王勇,被这里原始荒蛮的环境逼迫,早就见惯了血。凶猛的狼群都被他杀退,哪里还有心慈手软的念头。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自己要活下去。凡是想要取走他生命的,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都会让他们付出代价。 因此,王勇再次劈下砍刀的时候,早已不是刚才的忍让。 他的手臂,经过几个月的砍伐,肌肉坚硬如铁。七八斤重的大砍刀,被他抡得雪片一样。更何况,他还经过了搏击的训练。所以,每出一刀,都要在蛮人身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口子,或者卸掉点他们身上的零件儿。 愤怒的嘶吼声,受伤后的惨叫声,还有凄厉的狗叫声混成一团,一时间鲜血四溅。 遭遇战很快就呈现出一边倒的情形。四个蛮人被王勇砍翻在地,退出了战团。王勇的手臂和脸颊也被石刀划出了几道血口。 他压低着身子,红着眼睛看着面前的蛮人,面目严肃的吓人。 剩下的三个蛮人。已经改变了策略,他们不再猛冲硬上,但不逃不走,只是围在他刀锋攻击范围之外的地方,不时用手中的石刀石斧侵扰一下。 王勇看出他们的意图。他们是把他当成了一种厉害的野兽,围而不捕,直到拖垮了他的体力,再寻机而上。 “太可笑了。”王勇想。蛮人的体力看似很棒,可是他的体力也不差。每天的体能锻炼,此时发挥了作用。虽然边退边战,与蛮人纠缠了半个小时,但是王勇并没用感到体力有透支亏空的迹象。王勇的表现也被蛮人看在眼里。他们的眼中已经流露出失落和退缩之意。 “不能让他们感觉到自己太难对付。”越战心理越稳定的王勇正在想着对策。蛮人还有三个,他怕这些蛮人四散跑掉。自己可是杀了他们的族人。招惹了这些怪物,再留下活口儿,等他们引来大批的复仇者,自己还能在小屋安稳的生活下去吗? 有了杀人灭口之心,王勇笑着把刀插进刀鞘。赤手空拳的面对着这三个蛮人。蛮人的战斗手段他刚才已经熟悉了,没有什么套路,只凭借着势大力沉的力气和个人的勇猛。自己苦练了很久的搏击术也该经历一下实战检验了。 王勇的做法果然让这三个蛮人放松了警惕。他们对望了一眼。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一拥而上,手中的石斧朝王勇招呼过来。 躲闪、格挡,踢拽抹踹。王勇仿佛回到了自己的领地,正在树屋下练习拳脚。 沉重的拳头和坚硬的鞋尖击打在蛮人的身上,发出砰砰的闷响。 蛮人们的抗击打能力要超出王勇的想象。虽然他们被王勇的重拳打的七扭八歪,但是他们很快就从地上滚爬起来。脸上的血迹也不擦一下,就疯子一样攻上来。 以一对三,而且还是赤手空拳,王勇身上挨了不少拳头。后腰上也被石斧扫了一下。闷闷的疼。虽然隔着衣服,不知伤势如何,但是大片的淤青肯定是有的。幸好这个世界的含氧量高,肉质好,王勇全身骨骼的柔韧性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否则,非得折几根骨头不可。 疼痛没有让王勇退缩,反倒是激起了他的斗志。他更加灵活的移动着脚步,身体像蛇一样左扭右曲,借助身边的树木、岩石等物,躲闪并伺机打击着对方。 蛮人们手中的石斧和石刀早被王勇打飞,他们全凭着自己的意志与王勇搏斗。 有一刻,王勇有些心软。蛮人虽然长相凶猛,但是如果能抓回去让他们充当自己的帮手,也很是不错。 但是,当一个蛮人捡起地上的石斧,狠命朝他的后脑劈下去的时候,王勇放弃了这种幼稚的想法。如果身边放着这样的蛮人,恐怕他连安稳的觉都睡不上了。 劈向王勇后脑的蛮人,手臂被黑子死死咬住。这条大黑狗,已经有了狼性,丝毫不惧怕蛮人的凶恶。蛮人越是冲的厉害,它攻击的越是猛烈。 蛮人的腕骨被黑子叼住,扯了一个跟头。恼羞成怒的他用另一只手掂过石斧,狠命的凿向黑子。黑子淬防不及,前爪挨了一下,哀嚎一声,蹦出了老远。 居然敢打我的狗。王勇怒了。几步抢上前去,砍刀一挥,一颗硕大的头颅滚落。另外两个蛮人见王勇又拿出了那种可怕的武器,战意全消,撒腿向树林跑去。 不过,已经晚了。王勇拿起弓箭,在他们钻进树林之前,一人给了他们一箭。 战斗结束,丛林中重又恢复了静谧。擦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揉着酸痛的腰部,王勇检查了一下战果,七个蛮人没有一个活的。“原来,自己练的搏击招术竟然如此厉害!何况,自己还有长弓利箭在手。”想到自己一人就能对付一队蛮人,王勇的自信心陡然升起。对蛮族的恐惧感也一并消失。 他没有费力去收拾那些尸体。山中嗜血的野兽,很远就闻到了血腥气味,已经开始迫不及待的噬咬撕扯着它们的天敌。不过,它们抬眼望向王勇的目光,充满着敌意和怯懦。 王勇相信此刻自己身上是散逸着浓烈的杀气的!这种杀气是通过与狼族、与蛮人浴血奋战的经历养成的。 再留下来,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毕竟第一次杀人。虽然是原始的蛮人。虽然情势所逼,但是身上的血迹,还是令他有些不舒服。 “想不到这些蛮人的活动范围离自己这么近,尽量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吧。”王勇自己对自己说。 回去的路上,王勇刻意观察了这座山的情况。 原来他还纳闷,此地离自己的小屋只隔了两座山峰。直线距离不过十几公里,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月,又是烧陶又是治砖,也算闹出了好大的动静。除了刚来时在河滩上见过这些毛人一次,后来这群蛮人居然没有再去骚扰自己,也真是奇迹。 不过,当他且行且看,了解了周围的环境后,心内有了合理的解释。这里并不是蛮人的聚居区,充其量他们也就是经常路过这里。小泉宿营地虽然距河岸只有五公里左右的距离,但是却有一道低岭和两处烂凹溏地相隔。他也是用了足足一个上午的时间,依靠指南针的帮助,才堪堪爬上临河的山顶。 要知道,在视线只能望出几十百余米的原始丛林。五公里的距离足以形成一个天堑般的隔离带。王勇在故乡就听过,曾有采山的人迷路,最后因冻饿而死。死亡地点距下山的小路,居然只有堪堪五十米远。 再次站到山巅,放眼望去,沿河一线峰峦叠嶂,向下尽是陡峭坡地,有些山坡的坡度都在七十多度。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却是这一带难寻难觅的一块桃源。但也只是堪堪方圆几公里大小。 可以想像,即便那些蛮人发现了同伴的尸体,也不会很容易找到他。 所以,再次与蛮人狭路相逢的机会,很少。 远远看到自己的小屋,王勇心内涌起一阵温暖。不知不觉,他对自己辛勤建造的小家,已经有了浓厚的感情。 石圈内,四只小野猪已经饿了半晌,听到了主人的动静。焦躁的哼叫着,扬起黑色带白道的头,齐齐向脚步走来的方向张望。 扬了一些嫩草在猪圈里。小猪便心安下来。 烧了一罐加了野菜的肉汤。算是中午的饭菜。王勇躺在狼皮褥子上,忽然间,觉得有些孤单。“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想自己刚刚来的时候,也是孤单单一个人,为了生存,他天天奔忙,跟天斗,跟狼群斗。白天流汗流血,一到晚上,便累的栽倒就睡。根本没其他的想法。 现在,有了坚固的房子,有了充足的食物贮备,生存变得容易,反倒有了烦恼和心事儿。王勇不禁苦笑。 “到底要不要再去寻找文明部族?”王勇有些纠结。不过,他最终还是为自己找了一个是似而非的正当理由。 “盐。”从来时,他就始终没有搞到盐。山里离海太远,他只能靠喝动物的鲜血补充体内的盐分流失。没有盐,菜品没有咸味是小事儿,他可以用酸和辣的滋味调整。关键是身体营养的需要不平衡了。他已经感觉自己的体毛逐渐加重。汗液一流多,身体就有虚脱乏力的感觉。 他从来没有意识到,在原来世界中最普通的调味品,原来是如此重要。山林里的大型食草动物,例如鹿和野山羊等倒是嗅觉灵敏。可以嗅到十几公里外的盐土的味道。假使可以的话,王勇真想弄些盐土回来,用水过滤之后再煮成食用盐。不过,这种看似可行的方法,因为王勇始终没有找到盐土而暂时搁置。 “所以必须找到那些看似文明些的原始部族,换些盐吃!” 小泉宿营地。 几个蛮人看着自己同类新鲜的骸骨,面色不禁有些凝重。他们不理解,是怎样凶猛的野兽,会一次性杀死这么多勇敢的战士。其中一个首领模样的蛮人似乎发现了端倪,他蹲下身,疑惑的看着骨殖上整齐的断口。这绝不会是动物的牙齿所造成。 “是怪人!”一个蛮人惊恐的喊道。 接着,他用手势和不多的语言词汇向首领描述着他和他的同伴,在河岸边上发现的“大青石”和石头里走出来的怪人。 当得知“怪人”只有一个的时候,蛮人首领面色阴鸷地望向小屋方向,眼中露出浓重的杀意。 接下来的日子,黑子纳闷自己的主人为什么不安心守在小屋周围,而是经常带着自己,到附近的山林里转悠。那里没有丰富的兽类,而且路也难走。阴森森的树林,风景一点儿不美。它现在时常会感到莫名的慵懒,肚子里好像有许多东西在动,这让它感到有点困惑和焦躁。不过,随着腹中动静越来越大,黑子的心里,竟产生出一种奇妙的期盼和温柔。 如果黑子可以听懂更多更复杂的人类的语言。就会听到王勇抚着它身上水滑儿的毛皮对它说:“黑子,再有两个月,你就要当妈妈了。 你一定要生多多的健康的小狼狗,到时候,我就会有成群的猎犬,你也不会再寂寞了。” 深秋了,很多树落光了叶子,丛林中,视野变得开阔。一个多月的寻觅,王勇并没有再次发现有人类活动的迹象。不禁是他所期待的文明部族没有踪影,甚至连蛮人也不见了。这片丛林,像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人类一样。 不过,他的小屋似乎遭到了什么动物的惦记。猪圈里的小猪被拖走一只,屋外檐下挂的山货也被翻乱。他紧闭的屋门,似乎也被推撞,只是没有被闯进屋子。 王勇在房子四周设置了一些陷阱和绳套,只是,这些陷阱除了陷住一些小动物外,并没有捉到那个“窃贼”。 山里动物多,不排除有好奇者来拜访。王勇只好再次加固栅栏和屋门。 当寒风带来了第一场雪,王勇就不再领黑子出门了。黑子怀孕的月份大了。王勇舍不得让它跟着自己翻山越岭。不过,对人类的渴望依然萦绕于怀。为此,王勇另寻途径,从小屋后面直接爬到山顶。站在山上高树的树杈上,遥遥可以望到方圆数十里的地方。每日望上一阵后,王勇再背着桦皮桶下到山阴侧,为野猪寻找食物。 那几头野猪正是抓膘的关键时候,大量的橡子、核桃等坚果和充足的新鲜草根供应,让这些野猪大快朵颐。 “吃吧!吃吧!长得胖胖的,壮壮的。”将采来的猪饲料撒进猪圈内,王勇望着这几只野猪说。现在的辛苦不会白白付出。他知道,等到天气再冷一些,肉能冻住的时候,他该吃它们了。 ------------ 第二十八章 蛮族的噩梦 “烟!”背向阳光,王勇抹了抹眼睛,怀疑自己是否看错。 不过,当他再次大睁眼睛,望向甘泉地的时候,清楚的看到,夕阳下,墨绿色的山林中,一缕缕淡淡的青烟袅袅飘起。 “难道是那些文明部族的人来了?”虽然有可能遇到的是蛮人,不过王勇还是很兴奋。连续一个多月没看到人类,即便是蛮人,也足以激起他的好奇心。他不想放弃任何一个接近文明部族的可能。 反正他也不怕蛮人。如果是蛮人的话,至多不正面接触罢了。 往甘泉地去的距离虽然比较远,但是由于走的次数多了,王勇熟悉了附近山里的一草一木,所以,他并不怕迷路。 弓箭和砍刀必带,那是他护身的武器。至于其他的东西,王勇搔头想了想,实在想不起还有什么应该带在身上。既然是要和这些人接触,那么交换东西是个好方法。自己应该准备些他们感到新鲜的东西吧?兽肉和野果山里都有,而且这些东西背在身上也影响行动的速度。目光停留在一个木架上,王勇抓起几个钢丝绳套,揣在怀里,这些绳套被王勇用细沙磨光,涂上油脂防止生锈,亮晶晶的很是有卖相。 给黑子留了些肉干和水,王勇便把木门关严。 黑子目送着王勇的背影,又把头藏进腹下。主人这段时间风风火火的举动,它早已见怪不怪了。 王勇还没有走到野蜂谷的时候,天就已完全黑透。穿着狼皮靴的脚,踩踏在枯干的落叶上,沙沙作响。再次校对了一下方向,王勇埋头向甘泉地进发。野蜂谷,离甘泉地,最快一个小时的路程,何况,现在还是黑天。 一路上,王勇脑子里想着怎样解释自己的出身,如何让这些陌生人接受自己。甚至,和这些人的开场白他都想了好多遍。 “不会蓦然失语,或者遇到冷遇,被当成入侵的敌人看待吧?” 鼻子里又嗅到了烟气,飘来的风中,有烤肉的味道。隐约可以听到男人放肆的狂笑和女人尖锐而短暂的叫声。甘泉宿营地的人,应该正在吃晚饭。 王勇脑海中浮现出一幕温馨浪漫的情景,一队男女,正围着几堆篝火,一边吃着香气四溢的烤肉,一边纵声高歌… 很像自己在学校里野游的时候啊。王勇想想自己都笑了。 走到甘泉地的外围,已经可以感受到中心地区的热闹和喧嚣。林隙间透出橘黄色的火光,还有投射出来的长长的人类的影子。 虽然王勇早有心理准备,可是?当他看到那些影子的时候,还是吃了一惊。巨大的头颅顶着枯草般的头发,矮小粗壮的身体,即便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上身只披了一张兽皮,下身系着齐膝的裙子。手中舞动的,如斧头,如长矛。他们在围着火堆跳舞。歌声粗犷而短促。 “嘿嘿嘿!呦呦-嗨呦―嘿嘿呦呦-吆――嘿!”以脚踏地,踩着有力的节拍,听起来让人心血上涌,热血奔腾。 这是战歌。自己面对的,是一群原始部族的勇士。 王勇心里一冷,脚步放慢,不自觉的将身子贴在一个粗大的松树上。目光警惕的巡视四周。没有黑子,在黑夜里他就失去了灵敏的耳目,好在这群人并没有设置警戒。 如此一大群人,手持武器聚在篝火旁,恐怕再大胆的野兽,也不会贸然进去找死。 悄然离去,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王勇还是有些不甘心。哪怕再看清一些也好。他也能更好的分析一下这群蛮人的情况,毕竟,早晚有一天他还会和这群人打交道。 “啊――”一声女人的惨叫彻底打消的王勇的迟疑。 光影中,一个粗壮的男人,拽着一个单薄女人的头发,将她按伏在地上,粗暴地撕掉了女人的衣服,然后骑跨在她的后面,卖力的耸动着。男人们在哄笑,吵闹。似乎在看一出极其有趣的闹剧。 又有几个男人被这情形刺激,按捺不住自己的欲望,也从暗影中扯过女人,毫不背人的做着相同的事情。 昏黄的光影,或明或暗的动作,男人野兽般的咆哮和女人**般的低嚎,一时让这个宿营地充满暧昧的味道。 如鱼游水般无声侵入宿营地。宿营地的情况清晰落入眼中。王勇最不愿看到的一幕是,如他方才所猜测,这是一群蛮人战士。足足有四五十人之多。 这群战士聚集在五个篝火堆前,从十几岁到几十岁的都有。显然刚刚用过了不错的晚餐,又有了原始的娱乐,每个战士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和自豪的神情。 与他们不同的是。在火光阴暗的地方,密密的挤着数量比战士足足多出两倍的人。那是一群女人和孩子。这群人与骨骼粗壮,身材低矮,体毛黑长、身裹兽皮的原始部族战士不同。他们更加瘦弱纤长,体表如现代人类一样光洁,有些人身上还穿着一种粗质纤维织成的衣服。不正是他一直想要寻找的文明部族吗?只是,这些文明部族的人毫无例外的,面上都带着淡淡的忧伤,似乎对原始战士施暴的情节已经看惯。他们没有愤怒,脸上只有麻木。有些人,甚至已经疲劳之极,昏昏睡倒。 “征服者与俘虏!” “我说呢?这阵子林子里的蛮人们都不见了。”王勇很快得出了结论。这支原始军团一定是对“文明部族”进行了一次长途远征,现在,他们打了胜仗。于是带着“战利品”赶回自己的居住地。 在这群人身上,王勇连一件铁器或者青铜器都没有,可见所谓的“文明部族”,生产力也一定很低下。所以,这些战士所谓的战利品,当然主要是这些妇女和孩子。 战士们仍旧纵情欢乐。也许,他们也清除知道,这群战俘如果试图逃跑,在这深山密林中,无异于等同自杀。王勇发现,这群俘虏根本没有安排专人看惯,只是用绳子绑在一起,任其栽在草窝和树下瑟瑟发抖。 眼光落在一个远离篝火处的一个角落,隐约可见两个落单的女俘。王勇心中忽然一动,那不是自己初见的采药的姑娘吗?她们怎么也被抓到这里了? 王勇陡然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把她们从蛮人手中救出去!” 他只遗憾原始战士太多,否则,他会把这些俘虏全部都救走。 如灵猫般轻移脚步,王勇身上黑狼皮缝制的衣服,在浓黑的夜色中丝毫不会暴露行踪。 耳中,可以听见两个女人轻微匀称的呼吸声。也许是因为白天走了一天山路,她们已经疲惫之极,全都睡着了。 匕首轻松切断拇指粗的绳索,将她们的手臂从其他俘虏中脱离出来。王勇轻轻的摇晃着她们的肩头,已经是深秋,她们居然只穿了一件单衣服。 “啊―”一个女人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惊惧的望着眼前这个穿着奇怪的“怪人”。“嘘――”王勇手指立在唇上,做了一个消声的手势。 “你叫女姜,你叫冰花?”王勇悄悄的问。女人懵懂的点点头。不知道这个怪人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不过,随着王勇的手势和动作,疑惑慢慢变成惊喜和信任。还有什么能比割断捆绑自己的绳索能代表解放者的诚意呢? “川!救他。”女姜一把抓住王勇的手臂,恳切的望着他,又把目光移向不远处的战俘队。篝火照耀下,川和十几个少年栓在一起。 那里离蛮人太近了,如果去救那个叫川的少年,很容易被蛮人发现。这样就会触发他与蛮人战士的战斗,自己会陷入大批蛮人的攻击不说,连这两个女孩儿也救不成了。 想到这里,王勇为难的摇摇头:“先救你们,其他人我慢慢想办法。” 这个女人和同伴交流了一下眼神。很快做出了判断。 “跟我走”王勇低声说了一句,示意她们拉住手,自己会牵着她们,以免迷路。 让王勇意想不到的是,这两个女人一定坚持背上自己的背篓。虽然他一再压低手,让她们放下背篓,轻装前进。可是她们惊恐的不断摇着头。无奈,王勇只好任她们背着。 篝火的光亮很快被树丛遮挡,变得昏暗如梦。“哇――”那个叫女姜的女人背篓内发出的一声清脆的儿啼,在夜幕中分外真切刺耳。 “坏了。”王勇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儿。女人也被吓了一跳。连忙从王勇宽厚的手掌中抽出自己的手,摘下背篓,把一个一岁大小的婴儿抱在怀里,机智地解开上衣,将自己的奶头塞在婴儿的嘴。 婴儿含混的哭着,吸了两口乳汁,很快停止了不满的踢蹬动作。不过,这个措施来得晚些。一个战士听出了一丝异样。手握石斧冲到女人方才睡觉的地方。低头拎着半截绳头,刚要高声喊叫,半空中飞来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狠狠砸在他的头上。 ------------ 第二十九章半裸的女俘 “跑――”王勇拽着两个女人,跌跌撞撞的向密林深处跑去。落叶踩在脚下发出哗啦啦的响声,树枝抽打在身上,钻心的痛。可是王勇已经顾不了这些,他要带着这两个女俘快速逃离此地。 篝火那边,随着那个战士被击倒,很快有了动静。七八个拎着武器的蛮人向这边冲了过来。 王勇略一停顿,抽出弓箭,回身射向一个看似头目的壮硕蛮人。 嗖的一声响,蛮人的表情猛然变得怪异,他怎么也想不到哪里飞来的树枝,力道极大的贯穿了他的肩膀。当痛苦真实的通过疼痛神经传进大脑,他终于忍不住扔掉手中的石斧,大声哀嚎了起来。 蛮人战士们脸上充满困惑,自己的头目怎么如此不小心,就撞到了树枝上? 不过,当他们其中另外有人被后面带着羽毛的木棍射中腿部和胳膊的时候,经验丰富的战士们终于意识到,他们遇到了强有力的敌人的袭击。敌人正是利用这种带羽毛的锋利小棍儿杀伤他们。 “呦――嗬――$@@”随着一声声战斗口令的发布,这群蛮人战士们很快减慢了冲击的速度。另有一些战士也赶了过来,面上表情警惕而凝重。 不过,此时,王勇已经带着女姜和冰花跑出了很远。 为了防止蛮人战士的追踪。王勇刻意向反方向逃了一段距离。待到后面再也听不到蛮人们的气急败坏的嚎叫声,方才慢下脚步。回头查看两女的情况。 由于背着背篓,又没有现成的道路,她们基本上是被王勇一手一个,拖拽着闯出了那片树林。此时一经放松下来,全都累得蹲在地上喘息,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此刻不是语言交流的时候。见俩个女人单薄的衣服已经被树枝刮得不能遮体。王勇脱下自己的狼皮袄,披在那个叫女姜的女人身上,并示意她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另一个女人穿上。自己则裸着肩背,扭头看向远方。 女人感激的望着这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在她的眼里,王勇的身量要比她见过的所有氏族男子都要高。而且,他裸露出的光滑的皮肤,也和她熟悉的氏族里的男人一样,不像俘虏她们的那些蛮人,遍体都长着又黑又密的细毛。 一定是自己的血亲氏族中的人,派到这里解救她们的。 “他是一个勇士,一个人敢于面对那么多蛮族的战士。”这样想着,女姜把背篓放下,将婴儿抱在怀里,用体温暖着。孩子经过一番颠簸,早已哭的没有力气,又睡着了。 回头看着这一温馨的场景,王勇才理解为什么她死也不肯放弃那个背篓。 难道,冰花的背篓里,也是孩子?王勇探寻的望去,奇怪她不去掀开背篓。冰花发现他盯着背篓看,脸上露着羞涩的笑,自豪地将背篓拿给他看。 探手伸向背篓内,里面装着满当当的植物颗粒。黑夜里,王勇分不清是什么植物,不过,他理解了。这是她们视为比自己生命还要珍贵的粮食。没有粮食,也就没有命。所以,她也不能丢弃这个性命攸关的宝贝。 “可怜可爱的原始美眉。”王勇无奈的摇摇头。自己的小屋内,可是有着吃不完的肉和蔬菜,哪里会看中这点采集不易的植物颗粒。 不过,通过这一点,他也有些明白,这两个女人一定是来自以采集为主的部落。也许,她们已经学会了耕作和种植。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农耕部落与相对野蛮的游牧部落的战争,大多以游牧部落胜利。吃素为主的部落,根本没有肉食为主的游猎部落的体质和凶悍。 笑了笑,将那篓植物种子背在自己背上。现在已经远离了蛮人,王勇不用腾出手使用武器了。 王勇和两个农耕部落的女人是在第三天才回到居处的。因为要最大限度的避开蛮人的追踪,所以王勇带着两个女人绕了一个大圈子。期间,他在两个女人惊异的目光中,用钢丝索套了两只兔子,在用匕首剥皮的时候,锋利的匕首更是吸引了两个女人的眼球。不过,她们没有也不敢去碰王勇的东西。王勇觉得她们依旧生活在恐惧之中。 剥了皮的肥兔子让两个女人眼睛放亮。王勇知道她们一定是饿坏了。 捡了一些干燥的枯枝,又掏了一个空空的鸟窝,用鸟窝做引火之物,啪的一声打响了火机。这个习惯动作,却让两女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冲着他连连叩首。这让王勇大跌眼镜。过了好久,他才明白,原来这两个女人根本没有见过打火机。见他随手就取来了火,把他当成了神祗。 “火机”哭笑不得的王勇只好挨个把她俩搀起来。教会她们用生硬的语气说出这个词。 用匕首在兔子身上深深拉了几刀,然后再用树枝把兔子穿起来,放在篝火中烤。肉味儿在微凉的空气中显得格外的好闻。 “哇呜――哇呜――”婴儿有开始哭泣。虽然王勇在原来的世界里,只能算是个青春期大男孩儿,可是这里艰苦的生活已经让他提前成熟了。“孩子一定是饿坏了。”拼命吮吸**的婴儿,因为吃不到东西,气的脸上发青。 所以,兔肉刚刚烤好,王勇就撕了一条肉多的大腿递给孩子的母亲。 “不,你先吃。”女姜推让着,眼神中竟有些胆怯。虽然有些话的意思王勇不是完全听得懂,但是经过一晚的交流,大概意思还是能清楚。 “孩子饿了,你多吃些,好有奶水喂孩子。”他说。 见女姜执意不敢接。王勇只好自己撕了一块肉,放在嘴里。然后又把兔肉递给女人,看她惴惴然接了,大口的往嘴里塞。这才露出笑容。 农耕部落以男人为主,男人就是天,只有男人吃过了,女人才可以吃。更何况王勇显了那么多不可思议的“神迹”。两个女人怎么敢跟神明争食。 抹了野葱和山花椒的兔肉烤得焦黄,里面的肉汁水充足,又细又嫩。吃了几口,那个娇小的女孩子抬头看了看正在对一块兔肉进攻的王勇,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这里有咸土,抹在肉里,可以吗?”冰花结结巴巴的回应着王勇征询的目光。 “咸土?”听到这个词,王勇心内一动。她的背篓中,不是全装的粮食吗?身上单薄的衣服也不像能藏住东西的样子。 冰花得到王勇的首肯,探手在背篓中,掏了一阵,从粮食里,拽出一个布包来。打开,里面是灰黄的如沙砾般的小石头。 “这,难道是盐?”王勇捡起一粒儿,放在舌头上舔了舔,立即笑得露牙不露眼了。 有盐不早说,自己苦苦守候了近两个月,不就是求能和路过的人换点盐巴吗? 两个女人看见王勇惊喜的样子,也都露出了少有的笑。原来神仙也喜欢咸土,她们还以为神仙只喜欢吃不带盐的食物呢。 “你们是在哪儿弄到的盐,不,是咸土?” “是部落用粮食从其他部落中换来的。一共有两包儿。一包儿就在我这。另一包,由川带在身边。” 说呢?这丫头拼死也不放这个背篓。原来这个背篓内藏着这么珍贵的东西。早知道另一半在川的手里,一起救出来多好。 王勇暗自想着,后悔不迭。不过,看看那个盐包里大概有近十斤粗盐,够吃用一阵子了,也就抛开了那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毕竟,有盐也得有命享用才是。若是为了盐把命搭在蛮人的手里,那才叫亏呢。 捡了两粒盐粒,用刀磨成细末,然后洒在烤肉上,王勇从没有觉得烤兔肉原来是这么香。 两姐妹则各拿了一块指甲大小的盐粒儿,撕下一块肉,在盐面上擦一下,然后再放进口中。也是吃的欢天喜地。 秋天兔子肥硕。王勇烤的兔子足有四五斤重,然而,这些兔肉几乎在一会儿之间就剩下一堆残骨。 王勇吃得意犹未尽,两姐妹也眼巴巴看着另一只剥好的兔子。王勇想了想,终于下决心一起烤了吃。不是他心疼兔肉,而是怕长期饿肚子的两个女人,冷不丁吃了这些肉食,再撑坏了。 “一人只准再吃一条腿,剩下的,路上吃。”王勇一面翻转着烤得香气四溢的兔子,一面叮嘱着。 ------------ 第三十章 失乐园的夏娃 回家的路,不平坦。尽管王勇已经领着两个女人绕了一大圈,尽力摆脱蛮人可能的追踪,但是,他在小屋背后的山脊上,还是发现了蛮人的踪迹。 虽然只是几个影子在林间晃了晃。但是在上午晴日和雪光的映照下,王勇还是看得十分清楚。 他不知道蛮人是怎么找到这里的。但是,很明显,小屋的存在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两个女俘也看到了蛮人的影子。她们吓得缩起身子躲在王勇身后。 “我们跑吧。”虽然刚才还把王勇当神,但是当遇到可怕的蛮人的时候,她们还是下意识的想到逃跑。 “跑?”能跑到那里去呢?看着两个衣着单薄的女人,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背篓中的男婴,已经脸色青紫,哭的有气无力。如果他们再在雪地里呆上两天,这群蛮人有可能耐不住失落撤走。但是,在他们的心里,会骄傲的以为,自己怕他们。他们还会不时的来骚扰,甚至想要杀死自己和两个女人。 “不跑了。”王勇冷笑了一声,做出了决定。他不能任这群蛮人欺负,不能失去自己过冬的小屋,那里有储藏着自己一季的劳动。 “如果我不回来,你们就自己找回自己的部落。”将两个女人安排在一丛背风的树窝。王勇将那只打火机交给女姜。 然后,自己大踏步向山顶爬去。 他要直面蛮人,就像对付狼群一样。哪怕不能杀光他们,他也要蛮人知道,这里,是他王勇的势力地盘儿,凡是胆敢闯入的,无论人兽,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在离蛮人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一个蛮人发现了光着脊梁迎面走来的王勇。 很快,十几个蛮人从石头后,大树后露出了身影。 前夜的偷袭,让蛮人们伤了自尊心。 在他们认为,这片丛林,他们才是主人。一个外族人,居然敢挑战他们的权威,杀死他们的战士,抢夺他们的战俘,这种事情万万不能容忍。 蛮人们散开队形,迎着王勇来的方向,形成了一张围捕的大网。 王勇摘下了弓,从背上箭壶里抽出长箭,稳稳的瞄着对面的蛮人。 “嗖——”箭矢划破静谧的紧张气氛,飞向一个蛮人的咽喉。 一个蛮人捂着脖子扑倒在地上,另外的蛮人毫无畏惧,他们面无表情的继续加快了脚步。在丛林中,他们的赤脚踩踏在干枯的树叶上,发出沙沙的响声,如同一条条吐着长芯的毒蛇,居高临下的快速向王勇冲过来。 “嘣——嗖——”弓弦不断的响着,箭不断的钻进树林,穿过树木的缝隙,穿透遮挡着行进方向的细枝和树叶,扎进蛮人**的,结实的肌肉中。 三个蛮人又扑倒在半途。但是更多的蛮人已经冲了上来。他们抡起手中的石斧,嗷嗷叫着,眼神里满是凶光… 将弓扔在地上,王勇拔出了砍刀,对着一个冲的最快的蛮人迎了过去。 刀光闪烁,在阳光下晃出一道亮弧,惨叫和血光几乎同时洴飞。 …… 一场期待已久的肉搏,力量、技术、科技的对抗。王勇东杀西砍,占尽了上风。四五具蛮人的尸体横在脚下,方才还鲜活的生命,转瞬间便支离破碎,血肉模糊。 “来啊!再来——”王勇杀得一时兴起,禁不住振臂高呼道。 剩下的五六个蛮人,已经被王勇杀得失去了斗志,他们的眼神满是疑惑和惊惧。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到,对面的怪人速度会是那么快,脚步和站位总是那么恰到好处。而且,他手中雪亮的刀,又坚固又锋利,几乎无法抵挡。 “来啊!兔崽子——”见蛮人不再硬冲,王勇迈步向一个最强壮的蛮人逼了过去。蛮人终于承受不住心理压力,崩溃了。他把手中的石刀一扔,撒腿向树林深处跑去。 蛮人也是人。蝼蚁尚且偷生,见同伴就这样倒下,他也不想就这样无谓的丧命。 “你们——上啊!”王勇扭身又朝向其他蛮人。他的身上,脸上都溅满了鲜血,长长的头发,由于散落了头绳而蓬乱,手中的砍刀,向下滴着鲜血,一双血红的眼睛,冒着杀气,整个人如同杀神降临。 “跑——”既然有人带头,其他蛮人呜咽一声,也四散钻进密林,一会儿就跑得不见踪迹。 直到这时,王勇才觉得浑身累得酸痛。弯腰用地上的薄雪擦了擦手脸,捡起了地上的大弓背在身上。他回到了冰花和女姜藏身的地方。 “啊——”女姜和冰花显然被他浑身浴血的样子吓了一跳。 “蛮人退了,我们也快到家了。”王勇说着,冲她们伸出了手。 他相信,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蛮人不敢再来。 弱肉强食的世界,本来就是强者为尊。所以,只有显露自己的强势,才能让蛮人敬畏。 女姜怀里的婴儿,是男婴。女姜叫他昊。 “我叫勇。” “神勇。”女姜和冰花向他施礼。 “不不,什么神勇,就叫勇。” “你是神,那么就是神勇。” “我不是神,也是人,就叫勇。” “那就叫你勇神。”两女不依不饶,依然不敢轻易冒犯神祗。 “哎呀,更难听。好好,就叫神勇吧。” “神勇。”两女虔诚跪拜。 王勇一脸苦相。 待到她们看到砖瓦结构的小屋的时候,更加坚信王勇是神。即便不是神,也是神派到人间来救助她们的。于是越发对王勇尊重起来。 黑子苦盼了三天,都快把门挠坏了。终于听到熟悉的脚步声,不由哀怨的嚎叫起来。 “嗷呜——汪汪——”从屋内扑出的“大狼”把女姜和冰花吓了一跳。两人躲在王勇身后,瑟瑟发抖。 “黑子,她们是家里的新成员。你不要凶。”王勇厉声说道。 “哎呀,好了好了,不要扑我,我没穿衣服,哎呀,别舔我的嘴,好了,唔,还舔。不想吃肉了?”王勇最终用两块吃剩的骨头转移了黑子的注意力。 看着自己的神和“狼”如此亲密相处。女姜和冰花不由放松了紧张的神情。 野猪由于肚子饿得急了。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窜出了猪窝,正院子的啃吃草根。毕竟从小养大的,见王勇回来,也不跑,转过头哼哼几声,冲他要吃的。 最终,王勇用一筐山核桃把这几只猪诱回了猪圈。 三天没有生火,屋子里冰凉。此刻,王勇已经恢复了温馨大男孩儿的形象,他一边生火一边细心交代:“这叫炉灶,做饭取暖用的。啊欠——那块平平的地面叫炕。睡觉用的。啊欠-啊欠!”拿了两身狼皮袍子给女人们披上,王勇开始教女姜和冰花认识屋里的实物。 这一路上,两女由于衣着单薄,着实冻得够呛。白天还好说,日光很温暖。特别是晚上,不光她们冷,光着脊梁的王勇更是受不了。只能烤篝火取暖。 “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王勇算是深刻体会到这两句诗的含义了。 两女见她们的神也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不约而同的拥到他的身后,用身体的温度,替他取暖。到深夜,困的不行的时候,干脆三个人紧紧挤在一起睡。 不过,那是非常时期,现在,回到家里了。王勇可不想再和两女挤在一起。一是房子本来是设计他一个人住的。这一下多了娘三个,空间不够。另外,他在意识深处,还留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 “虽然,拥着温软如玉的身体睡觉,确实很舒服。”王勇流连那种感觉。但是他还是坚持说道:“既然我是你们的神,你们就得听我的。晚上你们三个在屋子里睡。我,我另有地方。” 王勇说的另有地方,是盖在小屋侧面的一个木头棚子。那里本来是储存东西的仓库。王勇打算冬天用来冻肉,根本就是四处漏风,没有取暖设备。 如今,没有冻成肉,自己先冻了进去。当然,王勇不会傻呵呵的挨冻,那近三十张狼皮可是都堆在仓库里。穿上秋衣秋裤,直接钻进狼皮堆里,算是有了睡袋了。 “黑子也受点委屈,和我一起住。看什么看,狗就是应该住外面的东西。你们的亲戚狼族,还睡雪地上呢。”不管黑子愿不愿意,王勇连拉带拽,把黑子也从温暖的小屋弄了出来。他是怕两女害怕,更担心黑子会不经意间,伤了小婴孩昊。 “也许要感冒。”虽然依仗着自己强健的身体,几乎在深秋的风中露宿了两夜,王勇还是感觉到头重脚轻,盖上五层狼皮还冷得发抖。“挺挺就过去了。明年开春,第一件事就是盖房子。”王勇兀自嘟囔着,昏昏睡去。他太累了。这几天虽然看似轻松,但是带着两个弱女子翻山越岭,她们走不动的时候,王勇就轮换着背上一程,还要防范着蛮族的追击。身体和心理都到了一个极限。 半夜的时候,王勇做了一个梦,他梦见有一个巨人闯进木棚。伸手把他身上的狼皮全部拿走,而且还拿大拳头捶他的头,把他的头捶得一蹦蹦的疼。捶完了头,又把他放在火炉边上烤。烤得他热汗淋淋。他想挣扎,但是他的身体,被巨人捏住,酸痛酸痛的,一点力气都用不上… “神勇——你醒醒。” “神勇,你病了,快把这碗汤喝了。我叫冰花放了咸土的。” 恍惚中,王勇觉得自己被一双温柔的小手摇醒,同时,有人在他耳边低声轻唤。接着,有一只手搭在他的头上,然后吃惊的缩了回去。 “好烫——”他听到一个女孩儿带着哭音儿说。 一个陶勺放在他的嘴边,分开他干裂的唇,将浓浓的汤汁灌进他的喉咙。他下意识的吞咽着,然后又是一勺带着咸味的汤灌进来… 他终于觉得胃里有了温暖的感觉。天应该是大亮了,平时,他早就应该起床,不是忙着活计,就是在院中练武,打太极拳。只是,此时他不愿醒,也不愿睁开眼睛。 “妈妈——我想你。”那种温柔而紧张的声音很好听,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妈妈,泪水不受控制的流了出来。又被人轻轻的擦干。他听到了一阵的啜泣声。 我这是在哪儿?是回到原来的世界了吗?我病了,还是死了?如果死亡可以回到原来的世界,回到妈妈身边,死是如此的美好。 不过,一阵婴啼让他回到现实。他应该回到了小屋,躺在烧得热热的炕上,身上盖着狼皮被子。 他的嗓子干得不行,如同塞进了一块红红的火炭。“水——”王勇如同一条离水濒死的鱼,噏张着干裂的双唇,从喉中发出的是嘶嘶的声音。 又有一个软软的东西塞进他的口里,鼻子里闻到一股体香和奶水的腥味。不管他愿不愿意,一股股奶水流到他的口里,滋润着他的生命。 听着昊饿急的哭声,王勇流泪了。这次流得很痛快。他知道,这是女姜试图用奶水把他救活。在一个母亲的心里,只有自己的乳汁,才是世上最有营养,最有效力的灵药。 傍晚的时候,门响了一声。一股清泠的空气随之钻了进来。让昏睡的王勇清醒了许多。他听到女姜急切的问到:“采到药了吗?” 冰花用冻得发颤的声音说道:“还好,找到了两种。我采了好多,全带回来了。” “我来煮药,你快上炕暖和暖和,这天怎么就下起了雪,外面好冷。” 冰花听话的应了一声,爬上炕。细心的用手摸了摸王勇的额头。王勇觉得这凉凉的感觉真的好舒服。于是,尽力的抬起手臂,将冰花想要抬起的手尽力按在自己的额上,发出一声舒服的**。 王勇是烧糊涂了。如果他睁眼看到,冰花为了采药,光手赤脚的在雪地里跑了一天,小手小脚都冻成了胡萝卜一般。他一定会高声呵斥:“老子把你们从蛮族手里救出来容易吗?大冷天就敢自己往外跑,冻死了咋整?让狼叼去了咋整?” 药水送到口里,苦中带着一丝甜涩。知道是为了治病,王勇也不管是什么?尽力大口大口的喝下去。然后再次昏睡。 这次,他感觉身上轻松多了。只不过还是热。难以言语的热。热得他鼻子和嘴能喷出火似的。身上的汗出了一层又一层,又被暖炕蒸干,身上像贴了一层黏黏的薄膜。 后来,他觉得自己的狼皮被子被掀了去。一个冰凉滑腻的身体靠了过来。并压在他的身上。他感觉好多了,清凉了不少。下意识的用手一摸,满手的滑滑腻腻,富有弹性的裸体。吓得他再也不敢伸手,只直挺挺的躺着。 当这具身体被他的温度烤得差不多的时候,又有一具冰凉滑腻的身体靠过来,用自己的身体为他降温。 王勇又有了哭的冲动。虽然没有睁眼,从奶腥气和体味上,他知道这是女姜。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王勇没有想到善报来得这样快,他救了女姜和冰花,冰花和女姜也救了他。虽然他们之间存在着太多的不同,王勇知道,他再也不能和这两个女人分离了。 ------------ 第三十二章 甘甜的乳汁 三天后,王勇的病终于好了。虽然走起路来身体还有些虚弱。 当他被晨起的鸟唤醒。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冰花儿乌黑的长发,睡相十分香甜的脸部,这个女孩儿猫儿似的蜷在他的怀里,枕着他的胳膊,此时正在发梦,嘴角弯成一个上翘的弧。 身后,能感觉到一个光滑的背脊贴着自己,呼吸均匀,身体微微起伏。两个女人像是在逃生时那样,一左一右紧紧贴着他。仿佛只有这样,才不会被她们的神悄然撇下,才有一丝安全的感觉。 发现自己浑身**,王勇的脸呼的一下涨红。虽然盖着狼皮被子,身体的感觉告诉他,二女也是一丝不挂的。这也难怪,小屋的窗没有玻璃,甚至连窗纸都没有,只挂着几片兔皮做的窗帘。风一刮,凉凉的空气就会钻到屋里。白天还好说,人穿着狼皮衣服,来回活动,可是到了晚上,如果穿着兽皮睡觉的话,硬硬的皮板儿会咯得人十分不舒服。 所以,就算到了近代,住蒙古包的北方游牧民族,依然习惯全家挤在一个兽皮被子里,依靠彼此的体温取暖。家里来了客人也是一样。何况,冰花和女姜本来就来自原始部族,在自己生病的日子里,她们为自己擦汗,降温,相信自己的身体,早已被她们看个臭够了。 想到这里,王勇稍微好过了一些。 昊此时也醒了。咿咿呀呀的开始说话。女姜动了一下,迷迷糊糊的将奶头塞到孩子的口中。王勇觉得后背一松,这时方敢转身。 他一动,两个女人几乎同时坐起来,两双眼睛同时关切的盯着他:“神勇,你终于醒了!”语气中是无尽的欣喜和激动。为了照顾她们的“神”,这两天两个女人几乎没怎么合眼,直到昨晚王勇的体温降下来,不再说胡话,乱踢蹬腿,她们才肯睡。所以王勇看见她们眼白充着血丝,眼圈儿乌黑。 女姜怀里横抱着昊,辅乳期的妇人,肥硕的胸部挤出了一道深深的**。王勇想起自己意识不清的时候,女姜曾不止一次用乳汁滋润过他的喉咙,便觉得不好意思。 摆头向另一面。冰花用手臂撑着自己的上身,一头黑发垂下来,弄得他脸上直痒。细细的眼睛正盯着他看,丝毫没有在意胸前两块已经发育完全的嫩肉完全落入神勇的眼中。 王勇左右不是,只好闭上眼睛,哼了一声。“我好了。” 觉得额上一阵细滑,冰花用手摸了摸王勇的额头,然后听她用土语跟女姜说了句什么。两女的情绪明显放松下来。 掀开狼皮被子,一股带着男女体味儿的暧昧气息钻入鼻孔,冰花抬腿下了炕,耸着瘦削的肩膀,摆着窄小柔嫩的腰身,坐在一个罐子上撒尿。 王勇实在受不了这种刺激,连忙也坐起来,拉过自己的衣服穿在身上,掩饰着自己的生理反应。“我去外面看看黑子和猪。” 弄得冰花莫名其妙的说:“怎么可以这样,这病才好,就往外闯。”女姜似乎发现了王勇的窘迫,不由轻笑了起来。 呼吸一口初冬的清新空气,王勇觉得力量重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黑子摇摆着肥硕的肚皮,从木棚中钻出来,吱吱叫着,表示着主人这几天忽略自己的不满和对他的思念。再有几天它也快当妈妈了,腹下的两排**已经露出长长的体毛外,涨的大大的。从它慵懒餍足的表情看,这两天它吃得饱,睡得好。 猪窝里,四只花斑野猪早早起来,正在猪圈角落里啃昨天吃剩的野果和橡子。看着圈内有一层薄雪,王勇想起,自己本来想在猪圈上搭一个木棚,用来遮挡冬天的雪。可是没有来得及搭,就病倒了。猪睡在雪地上,容易生病。王勇有些后悔自己没有赶在雪前做完这项工作。 女姜和冰花根本没有养过野猪,不懂这层道理也是自然。何况,女人也干不了这种力气活儿。所以,王勇当即决定,今天就为这几头猪上房顶。 房梁上挂得干鱼少了一串儿,想来这几天她们根本没有吃上新鲜的肉食。王勇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干鱼虽然不易腐坏,但是味道可比新鲜的鱼肉差出好远。两个女人没黑没白的照顾自己,却…想到这里,王勇喉咙发堵。望着渐渐升高的通红的太阳,心内忽然暖暖的,有女人,有狗有猪,这个家终于像个家了。 估计女人们都已经收拾完自己,王勇就往屋里走。迎面却撞上女姜拎了一个陶罐要去打水烧饭。王勇生硬的夺了陶罐,自己去小河滩那边取水。毕竟,那里没遮没拦,山林里的狼虽然好久没有出现,但是初冬了,小动物早以储存了足够的食物,都躲进洞穴里猫着,食物少了,狼保不准还会冒险来这里找吃的。 “这几天,也不知两女是怎么过来的。”王勇暗暗兴庆她们没有发生意外。她们还不知道,这里,看似宁静,其实充满危险。 看来,他又多了一样必须做的事情,就是在屋前对着河面的坡地上,修一个可以方便上下的台阶。毕竟,是在栅栏内,危险性小得多。 河水因为下雪缺乏有效的补充水量而瘦了许多。很多大石都露出了水面。灌满了水罐,直接弯腰掬水洗脸,河水冰凉刺骨。本来还想用原来的方法砸几条鲜鱼熬汤。但是,水凉鱼也懒了,都躲到深水中去睡觉。看样子,冬天吃鱼要另外想办法了。 脑子里寻思着事情,王勇拎着水罐推门回屋。屋里,女姜正坐在炕上逗弄昊。冰花则蹲在灶台那里烧火。炉灶上的瓦罐,咕嘟咕嘟的冒着水泡,间或有红白相间的肉块和绿绿的野菜浮上来。 “神勇。”她们笑盈盈的望着他。目光里少了崇敬,多了亲切和自然。她们刚才已经交流过,自己的“神”的身体和部落里的男人们一样,只是强壮高大了许多。而且,神也会害羞,也会对她们的肉体产生反应。这让她们觉得很满足。 屋内,有股淡淡的尿骚。看着她们已经梳洗过,面上也有了健康的血色。王勇露出了欣慰的笑荣。 放下水罐,从女姜手里接过昊。这个小家伙。虽然瘦些,但是还算强壮,一双乌黑的眼睛好奇的盯着王勇,小手抚弄自己脸颊的感觉舒服极了。猛然间,觉得胸口一热,小家伙儿由不动转成开心的坏笑,露出八颗洁白的小牙。 “哈哈哈,昊,你怎么可以在神勇身上撒尿呢!”女姜连忙把昊抱了过去,恙怒的拍打他的光屁股。 王勇也嘿嘿笑了起来。他熟悉这种味道。在他生病的时候,他就挨过浇。 ------------ 第三十二章粮食和麻布 相处的这几天里,王勇已经粗通了女姜和冰花的语言。他向她们问了许多关于“文明部族”的事情。得知冰花和女姜是住在很远的山外,那里有一条宽阔的大河。河边是肥沃的冲积平原。成百大大小小的部落世代生息在那里,以采集和捕捉大河里的鱼为生。 女姜和冰花同属于一个小部落。女姜就是部落首领的女人,而冰花,是部族里见习的“巫”。王勇知道:“巫”在原始时代,等同于“医”。 怪不得冰花对草药这样的熟悉。 王勇把先前收藏起来的那只山参拿出来,交给冰花。给她讲第一次看到她们的经历。讲他不知一次进山寻觅芳踪的事情。 她们听得十分入神。她们想不到,神勇是如此关注着她们。这样她们脸上一阵阵的红,心里说不出的高兴。那次,她们也是为了给部族里几位重病的老人采药,才如此深入山里。想不到,却恰好遇到了王勇。 只不过,讲到最后,她们的神情变得黯然。因为以前美好的时光已经逝去。蛮人偷袭了她们的部落。女姜的丈夫已经被蛮人杀死。她的族也被蛮人抢掠一空。 得知这一切,王勇不免也跟着唏嘘感叹一回。 “你们就留在这里吧!我会保护你们。”他望着她们两个说。 温暖的小屋,充足的食物,还有强有力的男人。还有什么能让这两个遭受了灭族之灾的柔弱女子感到心里安定的呢? 吃过早饭。王勇的视线停在了女姜和冰花背着的篓上。这种背娄不是王勇采集山野菜时用的桦皮篓,而是用一种不知名的植物枝条编制。背篓编得很细密,也很结实。以至于尽管承受三四十斤的重量,两个女人背着它也可以奔跑而不会变形散开。 当初从蛮人部落逃跑的时候,王勇只顾着领着两个女人在荒野中狂奔,根本没有心思细看背篓中都装了什么。如今,他记起冰花的背篓中,好像装了很多“粮食”。 冰花猜测着他的意思,面上一红,忙把背篓搬到他的面前。毕竟,这几天她们几乎都是在吃神勇储存的食物。要知道,漫长的冬季对主要依靠采集的部族人来说,基本上能保持不饿死就很好了。每个部族储备的粮食都很有限,没有请人白吃白喝的习惯。 王勇知道冰花领会错了他的意思。也不说破,只是打开背篓的盖子,将手掌抄底儿捞了一把,放在眼前看。 手掌中的,只能算是杂粮。而且都是没有脱过皮儿的。王勇惊喜的发现,里面竟然有稻米。有菽种,也就是现在称为大黄米的种子。他还发现了少量的有些疑似大豆的黄色颗粒和白菜种子的黑黑的小粒儿。 也就是说,女姜和冰花所在的部族,还没有学会大面积的种植单一的粮食作物。基本上野外长什么?她们就采什么?然后晾干做冬季的粮食。由于她们很多方言和词汇王勇现在也没弄太懂,所以只能猜测。 “只剩下这些了。那群蛮人趁夜里来,到处杀人抢东西,我们只背出了这点粮食。”冰花用手把背篓向王勇身前推了推,眼里噙着泪。女姜将昊紧紧搂在怀里,面色严肃又悲切。这个背篓,引起了她们太多不幸的记忆。 宽大的手掌轻轻擦去冰花脸上滚落的泪珠,王勇在冰花瘦削的肩上拍了拍。“既然你们认为我是你们的神,那么今后你们就得改变饮食习惯,要跟着我吃肉吃鱼,至于这些粮食,就交给我保存。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们会有数不尽吃不完的这种粮食,那时候,咱们再按着你们族人的生活方式生活。” 冰花听见神勇说,他并不喜欢吃这些植物的种子,略感失望之余,连忙表态说。“那,我们尽量少吃,一天只吃一餐就好。我和姐姐,还可以帮你做很多事情。这里的山林这么大,明年树叶绿的时候,我们可以挖好多好多能吃的东西。” 女姜虽然不吭声,但眼神里,全是坚定。 多好的女人们啊!她们是怕自己的到来,为他平添几张吃饭的嘴。“你们不知道,这些粮食对我来说,十分的珍贵。和你们带来的咸土一样的珍贵。这是你们送给我的最好的礼物。还有你们三个,也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王勇真挚的望着两女说。 “真的吗?神勇?”冰花仰头不相信的望着王勇。她的年龄,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大。但是原始人生命周期短,所以,已然是个发育成熟的大姑娘了。女姜虽然已经做了母亲,但是她的实际年龄,应该也和王勇差不多,十七八岁的模样。 “是真的。”王勇说着,拉住冰花和女姜的手,用力握了握。直到两女露出开心的笑容才放开。 女姜的背篓中,由于放着昊,所以除了一些可以叫做“麻布”的东西做垫衬,并没有其他东西。 将“麻布”拿在手中摩挲着,布很粗糙,经纬线分明。懂得用原麻织布,说明她们族人的文明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王勇记得他当初遇到女姜和冰花的时候,她们都穿着这种布做的衣服。只不过这种布料很不结实,而且四处漏风。夏季穿完全可以,冬季就不能和兽皮衣相比。而且,在逃生过程中,她们的衣服都被刮成碎片,现在,这些碎布没舍得扔,被两女当成擦脸和擦身的毛巾。 “你们也会编制布料?”王勇将手中的布料递到女姜和冰花眼前看。虽然不知道王勇口中的“布料”是什么意思,但是她们明显明白了,冰花连连点头:“是的,部落的女人们都会。女姜姐姐还是我们中间最巧手的,她织的布料又细又密,大家都赶不上她呢。” 冰花一夸,女姜又羞涩又骄傲,鹅蛋脸颊红红的。她怎么也想不到,神勇居然喜欢她编织的东西。 能编制布料,会编工具,能采集,还识得简单的草药…王勇简直觉得真是有如天助,自己真是捡到宝贝了。若不是他不善于和女人相处,他真想搂住这两个女人,狠狠的在她们的脸上亲几口。 高兴归高兴。光靠说话不能得到食物。所以,王勇安排两个女人呆在屋里,将背篓中的粮食种子分门别类的挑出来,准备明年开春当种子种下去。自己则背上弓箭,跨上砍刀出门了。 他储备的肉食虽然很多,但是只够他一个人越冬的。在他看来。虽然食物来的相对容易,但是吃不了坏掉,不禁是对生命的亵渎,也是对自己时间的浪费。现在,平添了两大一小三个人。他必须赶在大雪封山之前,多打些猎物。现在天凉了,食物也能保存得很久,另外,他还有很多咸土呢。实在不行就腌制起来。 黄昏的时候,王勇拎回了一只肥大的兔子还有几只松鸡。另外,背篓中还装着许多一巴掌大小的松果。这些黄黄的干透的塔样松果儿,每一层都有一圈儿指肚大小的松子。松子仁吃起来又香又甜,营养很丰富,正好给两个女人做零食。 很多森林小动物都把松子当成冬季主要的食物,这也给王勇带来了大量的捕猎机会。那几只松鸡,就是他用松塔做饵,拿绳套套住的。 不过,他今天并没有遇到什么大动物。自从听说女姜和冰花会织布,他就惦记起曾经见过的山羊群,如果能抓到一些养起来,羊肉可以吃,羊奶可以喝,羊毛可以纺线制成布的。 这种想法虽然好,但是野山羊天生机警,没有黑子的帮助,王勇轻易发现不了它们的踪迹。下雪了,羊群再不用跑到河边喝水,要捉羊,只能顺着蹄印往深山里走才行。在王勇的印象中,深山是蛮族活动的区域。 他不害怕蛮族。两次与蛮人的冲突,他都取得了全胜。他相信蛮人已经被他打怕了,闻风丧胆。但是,他还是不确定蛮人会不会再来。毕竟两个女人和孩子在小屋里,她们没有防御能力。只凭黑子,恐怕挡不住那些蛮人。所以,每次出去找吃的,他都非常小心,不敢走远。 不过,从女姜和冰花那里,他听说了更多关于蛮族的事。让他放心的是,他所遇到的蛮人,应该是小股外出打猎的蛮人。蛮人真正的聚居地,却是在更加远的深山里。而且,在冬季的时候,由于大雪封山,蛮人一般都躲在聚居地,不外出。 如此看来,最起码在整个冬天,小屋和屋内的女人孩子,是安全的。 唯一让王勇感到遗憾的是,他没有把川救回来。他把女姜和冰花带出蛮人的追踪范围外之后,就尝试着要回去救出更多的人。但是女姜却拦住了他,那些妇女和孩子,都会被当作奴隶带到蛮人的聚居地,王勇虽然神勇,但是以一个人的力量去对抗整个部族,毕竟不现实。 她们已经死里逃生,不能祈求太多。 不过,王勇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救出更多的人,他只是在等机会。 王勇没想到和“文明部族”的接触会是这样的开始。虽然目前只有女姜和冰花,不过,相对于之前独自在这片丛林中生活,已经好得太多了。 ------------ 第三十三章 暧昧的味道 “怪人”的出现,在蛮人部族里掀起了悍然大波。 “河边神秘的火源、用青石做的房子、失踪的猎队、夜里被抢走了奴隶、十几个勇猛战士一战之下,损失大半,却没有伤到对方一点皮…”再加上怪人手中能发出木棍儿的弓和锋利无比的刀,这些信息集中在一起,在蛮人部落里越传越神。其效果不亚于一向平静的城市里出现了未来战士。 在他们的心里,王勇被勾画成一个身高两米,三头六臂,身披鳞甲、目光如电,口牙如剑的怪兽。他专门捕捉丛林中的蛮人武士,用小木棍穿透并抓住他们,用刀将他们割截后吃掉… 越传越神的谣言,让曾遇到并见过王勇的那几个蛮人,也信以为真。一向无所畏惧的蛮人武士们不怕狼群、不怕老虎,却害怕遇到“怪人”。 这种传说让蛮人部族的酋长有熊很困惑。那位力可博熊的勇士甚至打算亲自出马,去迎战“怪人”,因为假如不能消除“怪人”在部族人心里的阴影,甘泉那边的树林,就会成为一片神秘的死地,蛮人们就得放弃那块世代生活的猎场。 然而,他们的巫却阻止了有熊酋长的行动。 “那是天上下来的火神。性格如山火一般暴烈。我们只有小心的供奉,却不能招惹,神要是发怒,会灭了我们的族。” 巫在部族里是能沟通天地的人物。既然巫说“怪人”是火神。那么,一定就是。于是,有熊令巫塑造火神的雕像,并且在神圣的神殿内供奉。祈求火神能赐予蛮族武士以勇气,以及赐与他们丰盈的收获。 至于那片死亡林地,他们却是再也不敢去了。 蛮人那边的反映,王勇却不知道。 他在小屋四周布下了许多机关和陷阱,以保护小屋内的女人和孩子。他自己则常常爬到高高的树上,严密注视着周围的动静。 但是,蛮人没有来报复。而且,他们如同退潮的海水一样,退出了王勇的视线之外。不知是在积蓄力量,卷土重来,还是,就此不来… 虽然在外面忙碌了大半天,但是看见小屋窗口透出昏黄的光亮,王勇一身的疲惫尽消。快步推门走进院子。虽然才离开大半天,他觉得离开了很久,居然很有归心似箭的感觉。 女姜和冰花听见门的动静,都迎了出来。她们已经把那些“粮食”按照王勇的吩咐选好,正无来由的担心着。 “神勇,你回来啦!”接过王勇手中的猎物,她们的脸上洋溢着兴奋和满足。眼睛上下打量着他,似乎想要发现些什么不同。直到看见王勇浑身毫发无损,方才放下心,簇拥着他进小屋。 晚餐,是松鸡炖干蘑菇。 热气腾腾的一大罐儿,王勇用两块兽皮垫着手端在木桌上,三个人围坐在一起。 “女姜,你多吃些,这些可以发奶水。”王勇夹起一块鸡腿肉送到女姜的陶碗里。女姜低头笑着。 “冰女,你也多吃,可以美容。”见冰女神情有些失落,王勇又夹了一块肉递在她碗中。 “神勇,你多吃。你累。”两女也学着王勇的样子,往他的碗里夹蘑菇,夹肉。很快,他的碗就满当当再也放不下。 “好,我们一起吃。” 在她们的部落里,男人总是先吃最好的肉,因为他们要劳动、打猎,充满危险的生活异常艰辛。至于女人,有了剩余才可以分到一些不好的肉。所以,两女吃得有些矜持。吃得也很幸福。她们觉得,和神勇在一起,一切都那么新奇,一切又都是那么美好。 昊似乎也被这种温馨的情绪感染,抛下手中的河卵石,咿咿呀呀的爬过来。 女姜怕他烫着,用一只手臂揽着他,然后把肉嚼碎,嘴对嘴的喂他。孩子已经长了牙,可以吃一些辅食。 由于这段时间汤水足,两个女人都胖了,面上带着年轻女人特有的红润和光泽。没有了初见时的羸弱与憔悴。 “神勇,睡吧。”女姜已经铺好了狼皮褥子,把熟睡的昊放在炕头。见王勇还抓着那些种子沉思,催促道。冰女倚着墙壁打着哈欠,眼神有些发滞。这也难怪,原始部落的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油脂点灯,对她们而言简直是极大的奢侈和浪费。 “哦,睡。我这就去睡。”王勇拎了衣服,准备去木棚。他的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再和两个女人挤在一个小炕上,他怕她们睡不好。 “神勇,不要走。”发现了他的意图,女姜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温热细腻的手坚决有力。“神勇,你很讨厌我们吗?”冰花此时简直就快哭出来了。她不明白,神勇为什么不像部落家庭中的人一样,一到晚上都挤在一起睡觉。 “我,…我出去看看狗,马上就回来。”王勇有些尴尬,不知如何应对。 外面的空气清冷,月光如水。小河哗哗的淌着,声音又小又平和,好像催眠曲一样。山上,偶尔传来几声猫头鹰诡异的叫声。大地上的一切,似乎都已进入了休眠状态。 见主人有些茫然的走过来,黑子慵懒的直起身,敷衍似的摇着尾巴和他打招呼。王勇搔了搔黑子的脖子,和它亲昵了一会儿。可能是觉得冷了,这条大狗扭头钻回了自己的窝。在它的眼里,主人再也不需要它陪着一起度过难挨的夜晚。主人属于那个小屋。回小屋睡觉是理所当然的事。 再次推门进来,一股温热扑面,让寒风中的人儿分外留恋。油灯早已吹灭,炉塘内,干柴烧得哔哔啵啵的响着,从用石板做的炉盖缝隙中,透出几道昏黄的光。 本来想睡在炕边,便于半夜添火。谁知冰花并没有睡着,一骨碌起身,将他拉到炕中央:“你冻得好凉。”说着,扭身钻进他的怀里,用手臂抱着他的腰,身子紧紧贴在他的胸前,用体温为他取暖。 王勇觉得怀里一团的光滑肥腻。还有两堆肉团顶在自己胸前。脑子里一阵眩晕的感觉,手僵硬的搭在冰花的腰间,便不敢再动了。身后,女姜背对着他,怀里搂着熟睡的昊,半梦半醒中觉得神勇睡在旁边,便挪了挪身子,十分自然的贴在这座坚实的躯体上。 “神勇,我们可不可以把这些皮子做成你穿的那样的衣服?”王勇临出门的时候,女姜和冰花对他说。 “那当然好。”王勇高兴。昨天,他已经发现,炕上那几张当成褥子的狼皮,粗糙的边缘已经被她们不知用什么方法细心的处理,铺得平平的,睡觉的时候,水滑平展,丝毫没有咯疼身体。 木屋里的皮子,很多只是经过简单的处理,现在已经干硬卷翘,有些皮子已经有脱毛的倾向,如果不加工一下,明天春暖花开的时候,恐怕就会坏掉。 另外,王勇也想给两个女人都做一身皮装。毕竟,天一天比一天冷,他里面穿有秋衣,自然不怕。但是女姜和冰花身上的衣服,是他用藤线简单的连在一起。漏风而且不贴身。这也是他执意让她们呆在温暖的小屋内的原因之一。 “可是?可是神勇,你能不能为我们找一块锋利的石刀和一些硬些的木刺?”冰花有些为难的说。 “哦,看我!”王勇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不好意思的笑笑。惯性的思维让他觉得,裁剪衣服用的剪刀和针线,她们都应该有。 将锋利的匕首连同刀鞘从腰间抽出,交给女姜。“这个,要比石刀锋利十倍,所以,你们要小心,不要割到手。至于木刺嘛,…我今晚就能带回来。”王勇知道她们是想用来当成针缝合皮缝。 “太好了。”冰花雀跃着,从女姜手里接过匕首,爱惜的轻抚着。她曾亲见,王勇用这把亮晶晶的刀,轻易就砍断儿臂粗细的树枝,而且刀锋丝毫没有损坏。 带着一丝不舍,王勇踏出门去,屋外,寒风萧瑟。放眼望去,远方一片枯黄。将领口紧了紧,王勇大口吸了一口凉气,然后开始向山上跑去。他要趁土层还没有冻结实,多挖几眼陷阱。 山上的野果大多落了,圈里的猪也该杀两头了。只靠吃草根,猪会掉膘儿,而且,该做的事情太多,他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挖猪饲料。 ------------ 第三十四章 鱼猫 女姜和冰花带给王勇的惊喜不断。 当他粘着满身泥土回来的时候,看见炕上,已经有了七八张处理好的狼皮和兔皮。 皮子风干的边角已经被切掉。有了趁手的刀具,两个女人乐此不疲的正琢磨着怎么把狼皮切割成大小适合的衣料,以便缝合在一起制成像神勇身上穿的那样贴身的衣服。 经历了灭族的惨祸,两个女孩犹然惊魂未定。但是,在王勇的小屋内,她们找到了久违的安全感和温暖。 “神勇,一会儿你把你的衣服脱下来,我当样子看。”女姜含笑柔声说着。虽然年纪相仿,也许还没有他大,但是由于有了孩子,王勇更觉得她的举止和声音更像个温柔贤淑的姐姐。 “神勇,快脱下来。这块兽皮我已经烤热了,你披着这个。”冰花不由分说,上前就去扒衣服。这个小姑娘,经过几天的相处,已经脱去了初识的羞涩和胆怯,显露出活泼天真的性情来。 “你让他歇歇吧。看这一腿脚的泥。”女姜笑盈盈看着王勇窘迫的模样。她觉得这个“神”一点都不怕人,反而有种让人渴望亲近的感觉。想到这里,她的心里一热,不由低下了头。心里像装了一只小兔儿,噗通噗通跳的厉害。 王勇傻傻的站在屋中间,任这个女孩摆弄自己。这两个女人长得小巧,身高也就一米五十左右,所以,他低头就可以看见女孩儿领口内,一对雪白的肉弹。心又开始不争气的急速跳动起来。王勇忍着女孩儿手指划在肌肤上的麻痒,闭目仰头等她研究。 屋角,多了一些切得细细的皮条,那是修理皮子切下来的边角料裁成的。一条长一米多的编成麻花劲儿的皮绳还未完工。 王勇从女姜手里拿过来,细细的看着编的密实的皮绳,又用力抻了抻。“好结实。”他由衷感叹到。这个女人果真是一个编制的高手。“女姜,这样的绳子,你多编几条,越长越好。外面木棚中还有皮子,留够做衣服的,其他都可以切了编绳子。” “嗯。”女姜仰头答应着,观察着王勇的神情,她觉得自己编的绳子一定对神勇有大用场。 “对了,你可不可以再给我编几只大篮子。要这么大,这么长的。”王勇用手比量着,尽量形容他说的篮子的样子。最终,还是用碳棒,在桦树皮上画了一个草图,女姜才最终明白。 “行,这个可以编的。不过,要几天的功夫。还要许多树藤和柔韧的树条。冬天了,这些东西恐怕不好找。”女姜不知道神勇让她编这个长一米五,粗近一米的大“篮子”做什么用,他只说这叫“鱼猫”。既然是叫鱼猫,可能是跟鱼有关。但是为什么篮子的两端要两边开口,肚大口小,而且,在两个口内,留下密密的尖刺呢? “树条和藤山上有,我尽量找。你和冰花就按我说的编好就成。” 王勇是想借助两女的手艺,做几个抓鱼的鱼篓。小河边上,在夜里已经结有薄薄的冰茬,这个时候再下水捉鱼,很容易凉出病来。 有了鱼篓,就不怕了。他可以在岸上把鱼篓抛到深水里,然后再用皮索拉上来。这个办法在原来的世界管用,但是不知道荒蛮世界的鱼吃不吃这一套。 于是,在之后的几天里,王勇除了挖陷阱,就是用镰刀割树条。他的小屋的屋角,此时多了一堆这样细细的树藤,供女姜和冰花选用。挑选出来不实用的,除了喂野猪,就是塞在炉膛内烧掉,倒也不浪费。 女姜和冰女最近很忙很充实。衣服料子已经完全裁好,几件狼皮袍子,在王勇的指导下已经做好,没有针线,王勇就让冰女用匕首在衣缝边上割了一排小孔,然后用皮条相连,倒也多了原始粗旷的味道。 当然,这些厚重的皮袍子是出门时穿的外套。至于内衣,没有别的材料,冰花和女姜决定用柔软的兔皮做。 “你答应给我的针呢?”冰花撅着小嘴儿问。王勇曾经给她讲过一种尾部带有小洞的叫做“针”的工具。用这种工具缝衣服很是方便省力,冰花和女姜都很期盼。 “等鱼猫编好了,我就给你做针,到时候你要用多少就有多少。”王勇说。他知道河里有大鱼,如果鱼猫真的能捕到大鱼,那鱼身上坚硬的骨刺,岂不是最好的针吗? 听王勇这么说,两女更是夜以继日的编起鱼猫来。初冬的树枝和藤蔓被秋风抽干了水分,变得坚硬发脆,不听摆弄。两个女人不知多费了多少力气,偷偷抹过多少眼泪。因为神勇交代的这么简单的事情,她们都做不好。为此,女姜都忽略了照顾昊。有一次,昊自己爬到炕边,掉了下来。把脑袋嗑了一个包。王勇回来后发现了,心疼的冲女姜吼了两声,女姜委屈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晚上,王勇抚摸着女姜和冰花被树藤磨得粗糙打了血泡的手,心里很不是滋味儿。他发誓,等这段艰难时期过去后,再也不会让她们干这么粗累的活儿。 日子在忙碌中匆匆过去。五天后,三只大大的鱼猫已经做好。王勇也在山中兽道上,挖了八个又深又宽的陷阱。有了这些陷阱,冬天那些出来找东西吃的大小动物,可是遭了殃。王勇也不必拎着弓箭满山林的寻觅野兽的踪迹。他只要每天遛遛陷阱,就能有收获。 在三只鱼猫完工的那天。王勇杀了一头公野猪用以犒劳女姜和冰女。猪圈里还有一头公猪和两头母野猪。母猪不是非常时期,王勇暂时不想杀掉。公猪有一头做种猪就够用了。 七八十斤重的野猪,猪肉大部分被分割成条状,挂在木棚内风干冷冻。猪油被熬成了白白的脂肪存了起来。王勇用一部分猪油又做了几块肥皂。两个女人自从知道了肥皂的好处。天天都会拿肥皂细细的洗脸洗澡。因为她们发现,自己的皮肤由于有了油脂的滋润,细毛脱掉了好多,光洁得几乎和她们心爱的神勇差不多了。 王勇把一大块肥瘦相间的肉切成片儿。又挑了一块石板,在河里用细沙刷啊刷得,刷得一尘不染。然后拿回屋子里,替换那块盖在炉灶上,已经被烟熏得焦黑的石板。 “神勇这是在干什么?”女姜和冰花好奇的看着她们心目中的神,正把辛苦熬炼出来的猪油刷在石板上,又心疼又纳闷。 “呵呵。今天我请你们吃烤肉。”王勇一面试着石板的温度,一面头也不抬的说着。 “烤肉,不是要在火上烤的吗?” 当她们看到,王勇把肉片排在烧热的石板上的时候,终于有些明白了。 厚厚的肉片,吱啦吱啦的响着,慢慢变色并脱水卷曲。王勇撒了些咸土的水,又把肉片翻了一个个儿。利用石板的热度烤熟另一面。 “尝尝。”王勇说着夹起一块,放到女姜的口里。女姜咬了一口,神色变得惊异,接着她将肉片整个咬在嘴里,眼睛睁得大大的,小小的嘴巴快速蠕动的样子可爱极了。 “我也要,我也要。”冰花见到这个情景,早就受不了。拉着王勇的手,像待哺的小鸟一样张大了嘴。 “别急,慢慢吃,还有好多。”见两女吃出了好处,王勇终于忍不住笑。 小屋那一溜坛子里,还有上秋时候酿的果酒。此时王勇用陶碗装了,一并拿给两个女人喝。边举杯边学着大人们喝酒时的样子:“我敬你们,你们辛苦了。” “心苦了?心在哪儿呢?是不是烤得糊了?”王勇的话让两个女人听得稀里糊涂。见她们四处找那烧糊了的心苦。王勇不禁又笑了。 果酒甜酸,又香又解腻。吃几口烤肉,喝一口“果汁”,这顿饭他们吃得开心。吃了好多的肉,喝了好多的酒。 ------------ 第三十五章 酒是色之媒 王勇半夜被内急憋醒,觉得头晕身子沉。没想到果酒喝起来好喝,但是后反劲儿。现在一喘气,只觉得口鼻里一股浓浓的酒味儿。 冰花睡得很甜。一条雪白的大腿搭在王勇的腰间。王勇试图把她的腿挪开,没想到她却醒了。一拱身子用力往他的怀里钻,两只手臂蛇一样缠住他的脖子,一面呢哝着自己部族的方言,一面用喷香的小嘴儿去找他的嘴唇。 王勇一下想起来什么。昨天,他们三个吃完了饭。都喝得有些醉了。眼前,灯影晃动,耳边,都是吃吃的笑声。两个女人草草收拾完,脱了衣服在被子里躺了。 冰花被酒精刺激的很兴奋,她钻在王勇的怀里,用胸前的那两团肉在他身上蹭啊蹭。王勇被蹭得激动起来。 他记得自己扳住冰花的脸,笨拙地和她吻了起来,吻了好久,那种滋味真的很让人迷醉。他的下身那一刻憋涨得难受,急切想找到释放力量的地方。后来…后来他碰到了一个潮湿润滑的地方…就忍不住把冰花压在身下。 想到这里,王勇呼的坐起来。冰花连同女姜都被他弄醒了。 “你怎么了?神勇?”女姜声音里有种与往日不同的温柔。她在夜里,曾抚摸着他坚实强壮的身体,用这种令王勇心颤的声音说过:“给我一个孩子,神勇。” 晨起的鸟的叫声,婉转悠扬。王勇有一刻产生了幻觉,似乎自己回到了温暖的家,回到了满目新绿的春天。 不过,黑子略显焦灼的叫声让他清醒过来。 昨天夜里,他回味并尝试着和两个女人又重复了一次那种令人迷醉的运动。结果是今天他睡过了头。 炉火烧得很旺,冰花和女姜已经醒了,正在屋里忙着梳洗,望向他的眼神,充满了柔情。“再睡会儿吧。神勇。”她们相视而笑。分享同一个神一样的男人,似乎让这对姊妹更加默契。经过了爱的滋润,朝阳中,她们格外一种容光焕发。 王勇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浓浓的温情。他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听说过的爱情,那种被雷击中的感觉他没有,他只觉得,她们与他休戚与共。 鱼猫很沉,圆滚滚的不好拿,所以王勇一次只拿一个。他在这编制细密精巧的渔具里,放了几块猪骨和肥肠用作诱饵。又放了几块石头防止鱼猫被水流冲走,然后站在一块大石上,将他的捕鱼希望远远扔进河里的深水区。 一条指宽的皮绳连着“鱼猫”,绳子被王勇绑在岸边的树上。 三个“鱼猫”被扔到了不同的地方,王勇盯着暗灰色的水面看了半晌。然后踏着薄雪,信步上山上走去,他要检查一下那几个陷阱。 一连看了几个陷阱,都没有什么收获,这让他略略有些失望。 在走到人参地的时候,雪地里一串串凌乱的梅花瓣样的脚印,让他警觉起来。他认出这是狼的脚印。 “难道,陷阱里陷进了狼?”从背后抽出一支浸毒的狼牙箭,上在弓弦上。王勇的脚步变得谨慎。 远远看到铺设在陷阱表面的茅草和树枝塌陷下去,在黄白相间的地面上形成一眼丑陋的大洞。洞的四周,白雪上粘了血迹。红艳艳的很扎眼。 陷阱内没有一丝动静。 没有了黑子的灵敏嗅觉,王勇还是觉得有些被动。对食物的渴望,还是让他靠了过去。狼肉也是肉。他现在需要充足的肉食来养活新添的人口。 陷阱内,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血迹斑驳的山羊皮和尚未吃尽的头骨。可以想象,夜晚寻食的狼群,发现了陷在里面的山羊,一只只跳到陷阱内,将本来属于人类的食物,吞吃干净的样子。 王勇有些无奈的摇摇头。狼这种东西,实在是狡猾之极。他怎么也想象不出,狼是怎样吃了羊,又从近两米深的陷坑内跳出去的。 人参地离小屋已经很远,所以王勇并不认为狼已经摆脱了人类的阴影,又来挑战他的耐性。做为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他同样对狼表示尊重。 “有了狼的气味儿,这眼陷阱算是废了。”王勇有些生气。不过,至少他知道,那群山羊还是经常从这里经过。既然陷阱里的猎物容易遭到狼的劫掠,那么针对山羊这种动物,他会设立几个套索来对付。至多,他把中了圈套的羊吊在半空,不让狼够着就行。 心里这样盘算着,一面继续向剩下的陷阱方向走。一路下来,除了射杀了两只在雪地里刨草籽吃的山鸡,其他没有什么大收获。倒是顺便捡了许多干透了的松子和榛子等坚果。 陷阱没有收获。鱼猫却给了王勇很大的惊喜。在林子中转了一小天儿,下午从山林里回来的时候,王勇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走到小河滩,下着“鱼猫”的地方。手在绳子上一搭,一种异样沉重的感觉。王勇心内一喜:“有收获。” 将裤脚挽了。蹦到河中那块大石上。王勇用尽力气拽出一只“鱼猫”。鱼猫湿淋淋露出水面的时候,里面的鱼躁动起来,他可以感觉到强有力的冲撞,里面鱼鳞星星点点闪着光。鱼猫被王勇连拖带拽的弄到岸边,缺口冲下竖起来抖动起来,里面噼里啪啦掉出十几条一两尺长的鱼。王勇乐了。这个办法还是有效的。专挑又肥又大的鱼在石头上摔晕,稍小的尽数又扔进水里。鱼猫里面的猪骨已经被啃得发白,上面连筋的碎肉全都不见,所以王勇只能再下饵料。 又拽回一只鱼猫儿,里面却只有一条三尺多长黑色带花纹儿的大鱼,和几条被啃得狼藉一片的小鱼。王勇认得,大鱼是家乡河里常见的叫做虎鱼的鱼种。这种虎鱼身子如梭,牙齿尖利,专门以吃小鱼为生。这次,它钻进鱼猫想吃白食,却被鱼猫口上的锋利倒刺挡在里面出不来。“想不到,虎鱼也可以长成这么大。这河里不知还藏着什么怪物。”王勇一面躲闪着猛烈弹跳的大鱼,以免被它锋利的牙齿咬到。一面暗自庆幸自己没有下到深水中去游泳。这里的动物似乎都处于原始状态,长得又大又凶。他在原来的世界见到的虎鱼,最大也就一尺长短。 被倒刺划得遍体伤痕的虎鱼,犹自凶狠地瞪着大眼,游滑着身体,发出嗬嗬的叫声,往河面里挣扎。王勇抡起砍刀,用刀背狠狠砸在虎鱼的扁头上。砸得虎鱼鱼血四溅,脑袋塌了半边。 虎鱼的肉很结实,刺十分坚硬。何况这么大一条。王勇已经可以想象,冰花拿到骨针时的兴奋的样子。 另一个鱼猫憋住的鱼也不少。王勇甚至在里面发现了一只坛口大小的鳖。 在岸边折了几根树枝,在鱼鳃里穿了。这十几条大鱼,足有四五十斤,沉甸甸拎在手里,王勇哼着歌往回走。 “轻轻的一个吻,已经打动了我的心。深深的一段情,叫我思念到如今…”忽然间,心情十分美好。 ------------ 第三十六章 生存危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王勇回来的时候发现,小院儿的木栅栏倒了一大片,院子里一片狼藉。挂在屋檐下的鱼肉干儿少了许多。黑子从木棚内扭身出来,脸上带着一道深深的伤口,皮肉外翻,血粘在白色的膏脂上,显得凄惨狼狈。 女姜和冰花显然吓坏了。听到王勇叫门的声音,掀开皮床帘,露出了华容惨淡的脸。见是自己的神勇回来了,手脚忙乱的拿开门闩,也不顾得他满身的鱼腥,一起扑到他怀里哭。 “神勇,你可回来了。”问了半天,女姜方才止住哭张口说道。冰花还吊着王勇的脖子哽咽,被他抱着放在炕上。 自己的女人被吓成这样,王勇红着眼珠子问。 “说,什么东西来过?” 好一会儿,通过两女断断续续的描述,王勇才弄明白,中午太阳正暖的时候,一只巨大的黑熊推倒了栅栏,闯进小园,一巴掌把前来阻拦的黑子拍出老远。然后奔着小屋就过来。女姜听到黑子不是好动静的嘶嚎,从窗子里瞥见一个黑影过来,想都没想,就把门死死关上。里面,所有能顶门的东西全用上了。 幸好,黑熊不是奔人来的。而是嗅到了鱼干儿的味道。沉重的身子立起来,拽过挂在屋檐下的干鱼,大吃大嚼起来… “那熊刚走不一会儿,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女姜用手比量着,脸上满是庆幸的神情。她可不希望自己的神勇与熊碰上。在她看来,即便神勇威猛如天神下凡,但是也不会是黑熊的对手。 “这个季节,黑熊应该都在蹲仓。这只巨熊此时跑到这里,一定是有什么大动物把它惊醒了。它感觉肚子饿,才跑到河边找鱼吃。没想到,我们晒的鱼干倒便宜了它。” 晚饭由于白天熊的拜访,而吃得没滋没味儿。 王勇嚼着一块嫩嫩的鳖肉,分析着她们讲的情况。 “对,黑熊似乎真的受伤了。我看见它的一只手不会动,肩膀上,也缺了一块肉。”听到这里,冰花连忙说道。这个女孩子,情绪已经平静下来。有神勇在,她就有了依靠和主心骨。此时,她紧紧贴在王勇的身侧,恨不能让王勇像女姜抱着昊一样,把她抱在怀里抚慰。 黑子老实的爬在饭桌下,支着耳朵听着她们的对话,不时抬头瞧一眼主人。还有几天,它就要生产。这个时候,是它战力最弱的时候,不过,它还在因为没有保护好屋内的女人们而感到愧疚。就连王勇端给它的鱼肉,都没有吃多少。 “没事儿的,只要不主动招惹它,吃饱了,它就会走。”王勇轻松的安抚着受惊的女人们。 “它要是还来吃呢?”女姜和冰花的问话让王勇无法作答。 因为他知道,黑熊一定会再来。现在山林里食物匮乏,受了伤的黑熊,要补充营养,不会轻易放弃这里唾手可得的鱼干儿,此时,说不准它就在附近林子里游荡着。亏了自己想到用砖造了一间屋子,要知道,被惹怒的黑熊,可是一个极其可怕的存在。 这片丛林可真是危机四伏,刚刚驱走了蛮人,又来了黑熊。 “一定想办法杀掉它。否则,自己和屋内女人孩子的安全完全没有保障。”王勇暗暗下了决心。 晚上,王勇把黑子留在了小屋里。不能让忠心护主的黑子再受到黑熊的伤害,否则,失去它腹中的小狗儿事小,万一连同黑子也被黑熊杀了,他可就失去了自己最可靠的伙伴了。 此时,他多么希望黑子早日生出一窝子小猎犬。有一群凶悍如狼的猎犬帮助自己,黑熊就不难对付了。 虽然女姜和冰花执意不许,王勇还是在第二天一早上就出门了。他必须弄清黑熊的底细和踪迹。 存的粮食本来就不多,眼见着又被黑熊吃了几十斤鱼干儿。再下几场雪,河面就要完全封冻,到时候鱼猫用不上,他们就要饿着肚子过冬。一想到这些,王勇心里着急,也顾不上害怕了。 黑熊在小屋四周留下了很多深浅不一的脚印。“这个大家伙,至少能有五百斤重。”王勇蹲在地上,看一棵被撞倒的碗口粗细的小树。他的背上,挎着弓箭,手里,砍刀磨得雪亮锋利。 不过,他可不想用弓箭来对付如此这样大的一头庞然大物。黑熊的皮厚,皮下的脂肪更厚。在原来的世界里,猎户们纵然有猎枪,对黑熊也是忌惮几分的。 用陷阱恐怕不行。黑熊这样大,而且四处游荡,行动几乎没有什么规律可循。王勇一时觉得自己无计可施。 不知不觉,他已经寻到了后山上。那里,合搂粗的红松一棵挨着一棵。只有一个口子,似乎是鹿和野猪挤出的山道。黑熊的足迹就从这条长十几米的廊道,消失在莽莽丛林里。王勇盯着一棵倒树,眉头拧在一起,似乎有了主意。 如果把这些高达二十几米的大树当成城墙的话,那么,这条树荫遮蔽的廊道,就如同开放的城门口。是后面大山进入山阳坡地和小河的必经之路。 那颗倒树,距离廊道十米左右,直径足有一米多粗,被秋天的强风刮倒,摔得段段破裂。断口处,树茬犬牙交错。 王勇想起在过去,曾在电影中看过一种陷阱。就是把粗木吊在半空,下面下上机关套索,只要轻轻勾动套索,失去了支撑的粗木就会从天而降,打击下面的目标。 “这种方式,对黑熊这类庞然大物应该有效。”王勇欣喜的想。他倒没有奢望黑熊会被一击打死,哪怕打它个头破血流,或者打昏它,自己也算报了一箭之仇了。 用砍刀砍了许多酒瓶粗细结实的树藤,选了一段一米多长的树干,王勇把藤条绑在树干上,开始向廊道方向拖动。由于浸了一秋的雨水,树干又湿又重,纵然王勇练得力大无比。也累的汗流浃背,粗喘连连。 想起自己在女姜和冰花身上,也是这样喘息。王勇心里一热。再累,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女人。想到这里,身上又生出了许多力气。 在廊道中间,终于发现了合适的树杈,王勇将藤条的一头栓在腰间,然后手足并用,爬上了五米多高的大树杈上。将藤条搭在树杈根部,自己握着藤条的末端直接跳了下去。一百六七十斤的体重,牵引着另一头的倒木上升。当倒木的一头被扯到高悬在头顶。王勇将树藤牢牢的栓在一根三米多长的木棍上。并将木棍别在两棵大树中间。 倒木的重量全部集中在木棍上。以黑熊的笨拙和霸道的脾气,遇到这臂粗的树枝,是不会费力迈过去,而是直接踏断。那么,失去了支撑的倒木就会凌空而降… ------------ 第三十七章猎虎擒熊 回到小屋,迎到的是女姜和冰花关切的目光。看着王勇没事儿,她们才说笑起来。但是,话音里总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忧郁。 王勇知道,她们既担心食物不够,也挂念着王勇的安全。毕竟,他总是外出。 将昊抱在怀里,逗弄着。王勇故意做出轻松的姿态。“没事儿,我已经跟那个黑小子说了,让它不要再来烦我们。” 尽管这样说,王勇还是隐隐有些不放心。那个陷阱不知管不管用。如果黑熊不从廊道那里走,他的辛苦全部作废。还要另想办法吓退黑熊。 昨天用鱼猫抓的鲜鱼还有很多。几天内不用担心吃的。所以王勇也不出去。只在屋内,陪着两个女人,看她们用虎鱼的骨刺缝衣服。她们的衣领中,胸前的白兔若隐若现,引得王勇遐思飞扬,倒是忘了许多烦恼。 一天没有动静了。王勇不觉有些失望。这种出去也不是,呆着也难受的感觉,实在让他憋得慌。无聊之中,他用刀具做了两个木梳子,给女姜和冰花用,倒是引得两女搂着他又亲又啃,兴奋得不行。要知道,她们以前梳头,可都是用又硬又脆的鱼刺,常常扎伤头皮。 闲坐之时,王勇就让冰花和女姜给他讲她们部落的事情。在她们的讲述中,她们生活在一块群山围绕的大平原地带。平原中部,有一条大河。 “河面很宽。比我们面前这条小河要宽五倍。我们部族的男人,坐在大树做成的小舟内捕鱼。女人,在小树搭的尖顶小屋内编网。…一共有数十个部族散居在那里。各自占据一片辽阔的土地。” “部族内有很多人,有男人、女人、小孩和老人…在夏天的时候,人们都去采集野菜和野果,秋天,就采成熟的种子…后来,有外族人教我们种植。让我们用火把草和小树烧掉,然后在把种子播种下去,那样几个月后,采集起来就更方便了。”女姜和冰花说着说着,目光望向东方,脸上现出流连和向往。 她们描述的一切,让王勇深感兴趣。原始部族的语言概念和现代不同,很多地方描述不清。王勇关心的是,那里是否产盐。如果有盐,说明她们所描述的大河,就是大海。 “咸土来自一个遥远的部落,我们通常会用鱼干和植物种子等交换。我们一年交易一次,一次能换两包咸土。”冰花骄傲她把部落最值钱的咸土带了出来,并且献给了神勇。 王勇有些失落。看样子,她们说的河是一条真正意义上的淡水河。“那么,你们从部落到这里有多远?” “多远?” “就是要走几天?”王勇想确切知道她们部族的位置。可是?她们对数字是如此的模糊,王勇追问到最后,她们都忍不住流下了眼泪。王勇知道她们想起了被蛮族攻击并掳掠的悲惨经历。于是不再问,只是搂住她们微微颤动的肩头,无声的安慰着。 当天下午的时候,一声咆哮从后山的位置传来。 “嗷呜――”这极具穿透力的声音带来的威压,让两女缩成一团。黑子浑身颤抖着,在屋地内打转,似乎想找到一处安全的藏身地。 “是老虎――”王勇暗暗叫苦。 老虎是在近代才从这片丛林中渐渐退隐的。东北虎是老虎中最大,最凶猛的一支种群。这里野兽众多,养活几只老虎根本不成问题。王勇觉得自己怎么把这件事情忽略了。 “嗷――”又是一声嚎叫。王勇听出来那是黑熊吃痛时发出的动静。想不到,这一熊一虎居然撞到了一起。 后山上,鸟惊悚的扑簌簌的飞走,生怕被这两只猛兽的争斗间接伤害。 王勇呼的站起身。叫声:“把门关死了。”话音未落,人已经拿起弓箭就跑到外面。 几下爬到院内那几株树中最高的一棵上,王勇一手板着随风摆动的树头,一手搭着凉棚,朝后山顶上看。他要确定这两只山中霸王到底在什么位置。 嘶吼嚎叫的声音从后山顶上不断传来,由远及近。虽然看不见山中具体是什么情况,但是王勇瞧见山腰上,一些小树剧烈的摇晃,或者嘎嘎尖叫的着被撞倒。雪花和落叶翻飞到半空,那里应该就是两头巨兽的主战场。 一道黄色的影子,在树丛间隙晃了一下,让王勇怀疑自己的眼睛发花。不过,他很快意识到,自己没有看错。 自己设置陷阱的地方,隐约可见。那条廊道,由于相隔太远,几乎变得火柴杆般细小。黑熊居然绕过了那道陷阱,再次来到离小屋不远的地方。没想到,却被潜伏已久的老虎阻击。王勇庆幸之余,不由擦了一把冷汗。 “嗷呜――” “嗷――――”两只巨兽继续争斗着,虎的啸音带着一丝懊恼和不甘,而黑熊的嘶吼,是愤怒的咆啸。看似很长实际很短的片刻后,丛林中忽然变得平静下来。静的让人浮想联翩,忍不住去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 雪花再次飞扬,这次,两头巨兽移到了一个较为宽敞的战场。相对稀疏的树木,居然可以让王勇单凭超强目力看到一黑一黄两团身影。 黑熊此时靠在一棵大树上,它的一条后腿,已经彻底被老虎咬断撕裂。肩背和肚腹上,也新添了几个深深的洞口,汩汩浓黑的污血正顺着皮毛滴答的淌下。面对着那只低伏着身体,正寻找机会扑击的老虎,黑熊又气又恨,就是对面这个家伙,将它从温暖的树洞中撵了出来,并且不断的追咬自己。 “嗷――”长大的巨口喷溅着带血的泡沫,三寸多长的犬齿从褶皱的口裂中露了出来。黑熊的小眼睛像燃着了一团火般的血红。它强忍着剧痛,站了起来。肥硕健壮的身躯,居然有两米多高。高高扬起的头颅,颈下一道白色毛皮勾勒出月牙形状。它在展示着自己的强悍和超级的生命力。 那只老虎,似乎比黑熊要低调了许多。三天没有捕到什么猎物,饥肠辘辘的它不得不冒险出击。刚才与黑熊的一番搏斗,它并没有向往常那样占到什么便宜,相反,由于躲闪不急,肩胯两处遭到了黑熊的掌击。黑熊那锐利的尖爪,抓伤了它的皮肉,并且将几根小骨震碎。林中之王的尊严,让它不想放弃这场即将结束的战斗,也许,再坚持一下,它就能找到战机,咬死这头黑熊,那可是几百斤的好肉,足够它半月之内,都填饱肚皮。 现在,老虎终于看似有了出手的机会。黑熊站起来了,露出了脆弱的腹部和咽喉。它不想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只要扑过去,用尖尖的牙齿咬住黑熊的喉咙,一切都会结束…它干涸的喉咙中似乎感受到了腥咸的血液滋润后的畅快,以及饥火焚烧的肠胃填满了肥肉膏脂后的满足。 腰部如一张绷紧的弓,老虎四个海碗大的蹄爪攒到一起,然后纵身想黑熊扑去。 就在黄影带着腥风扑倒黑熊胸前的一瞬间,黑熊高高扬起唯一完好的右掌,死命的拍向虎头。 “咔嚓――”老虎身子一矮,被黑熊砸得一个翻滚,跌出五六米远。 那只老虎似乎听到了自己头骨断裂的声音,黑熊的身影渐渐模糊,愤怒的嘶吼变得遥远。血液渐渐弥漫了它的眼睛,并从它的口鼻耳朵中窜了出来。 “嗷――吼吼――”黑熊整个身体堆了下来,刚才的一击已经用尽了它全身的力气。现在,它觉得自己又冷又虚弱。它是杂食动物,对细腻的鱼肉有点偏好。至于那只又瘦又硬的老虎,它没有兴趣也没有力气去啃食。 恢复了一下体力后,黑熊转过身,扭动着庞大的身躯,缓缓向后山移去。雪地里,拖出一道血印。它需要回到仓内静养一段时间。现在,它又累又困,反应也变得迟钝了好多。也许,它体内的脂肪熬不过这个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天,但是,总比再遇到一只老虎,变成一堆碎肉要好得多。 走过廊道的时候,一根细细的树干挡在了它的面前。来的时候,它就发现并迈了过去。可是现在,它实在没有力气抬高自己受伤的后腿。 就当黑熊就要越过那根树枝的片刻,它眼睛的余光里,看见一个巨大的黑影凌空而落…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王勇想不到竟会是这样的结果。那团黄影,躺在原地已经有一刻钟没有移动。王勇相信老虎已经死在黑熊的手里。当木槌从高空坠落的时候,带起了一团雪雾。他知道陷阱一定发挥了作用。 现在,他不允许任何东西,去抢夺上天赐给自己的礼物。几乎是用箭一样的速度,王勇跑上山坡。来到老虎的近旁。丛林之王虽然身死,犹然带着摄人的力量。扔了一块石头,砸在虎头上,再次确定它的生命征兆完全丧失。王勇开始慢下速度,向廊道方向逼去。 黑熊的力量实在令他忌讳。山林里,从来就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也就是山中战力头三强的猛兽排名。现在,熊媲与猛虎的决斗,有幸让他亲见并证实。 耳中,渐渐可以听到动物濒死前的残喘。那呼哧呼哧艰难的喘息,明显出气多进气少。黑熊的颈椎被砸碎,整个身体软软的趴在廊道中,居然堵塞了这条道路。黑黑的小眼镜,看见王勇拎刀小心凑上来,费力的眨了眨,脑神经却再也不能支配颈下的身体做任何举动。 用锋利的砍刀结束了黑熊的痛苦。王勇砍掉了黑熊两只重达十几斤的熊掌,掖进了怀里。然后掉头向老虎的尸体奔去。他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收获。 ------------ 第三十八章 向往 老虎是一次性连拖带拽的扛回来。至于黑熊,由于太重,山路又不好走,所以王勇只好将黑熊就地剥皮分解,大块儿的往家运。 当然,这有相当大的危险性。血腥的味道顺风传出很远。几里外的食肉动物都赶了过来,试图分一杯羹。 王勇的羽箭让两只不知深浅的狼和一只狐狸尝到了苦头。一只猞猁站在高高的树杈上,焦急的看着下面扛着肉块的王勇。并且,在王勇离开的时候,幸运地抢到了几口熊肉。 望着屋内堆积如山的兽肉。女姜和冰花再次体会到了神勇的神奇。要知道,她们族内最好的猎手,寻常只不过捉些山鸡野兔,猎到的最大的野兽,不过是野猪而已。那还是集团出动的战果。可是?她们的神勇,只凭一己之力,便片刻间从山中带回一虎一熊—— 崇拜的眼神很快就从王勇身上挪开,盯住兽肉的目光变得贪婪。女人向来顾家,丈夫无论带回什么东西,她们只理所当然的接受。因为,他就是她们的。她们,也是他的。他们同属于一个家庭,亲密不可分割。 斑斓的虎皮被完整的剥落下来,用木钉抻平钉好。偌大的一张,足有两米多长,一米八宽。 两百多斤的虎肉也被锋利的刀具切割成块儿,留待以后食用。虎骨泡酒。可以壮力,治风湿等骨病有奇效。至于虎鞭,王勇特意交代,今夜就掺着几片老人参炖了。也难怪他顾不上冰花和女姜略带鄙视的眼神。这几天接连辛勤的耕耘,即便他青春年少,也觉得有些乏力。冬季天黑得早,荒野之中,实在没有其他娱乐。何况,原始人类最崇尚生殖。昊已经一岁。女姜不需要费太多力气照顾,由此有了多余的精力。她本来就是**,所以对男女之事乐此不疲。 最让王勇出乎意料的是,冰女在之前还是处女。后来他才慢慢理解,原来蛮人视胸大臀肥的女人为美。因为潜意识中,这类女子才能够生育多多。像女姜和冰花这种骨感的小草鸡,蛮人视为丑陋无比,根本不屑一顾。这样王勇更加对冰花爱惜多多,每夜必定折腾得她娇喘乏力才肯罢手。 熊肉的肉质比较粗糙。但是好处在于,这只黑熊在秋天吃了不少营养品,因此肚腹部位的肥油竟有尺厚。冰花在知道了熊胆的作用后,立即让王勇找了个陶罐儿,小心翼翼的收好。这个丫头,也不知原来在部落中主要干些什么?偏偏对药物有偏好。熊骨和虎骨的功效也差不多,王勇也堆在外面的木棚中,留待以后。不过,他挑出了两片长约一尺,光滑坚硬的熊肋骨,若有所思的盯了半晌,让女姜和冰花禁不住多看了他几眼,然后相视一笑。“神勇一定又在琢磨着好东西。”两个女人心中暗想,也许他会给她们俩又带来额外的惊喜也说不定呢。 那张又厚又重脏兮兮的熊皮,王勇宁可放弃了一大块好肉给那些掠食者,也要带回来。“女姜,你和冰花把这块皮子处理好,铺在炕上做褥子。以后,咱们就不用睡狼皮了。”王勇最终说出了他的目的。 两女听到这里,全都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夜夜的征战,狼皮褥子确实磨损了不少。而且,狼皮太薄,让这两个习惯睡厚厚草铺的骨感女人咯得腰疼。 连续忙碌了三天,终于把这些猎获物都处理好。天气已经冷得足够冻得住肉。王勇把木棚加固,当成了专用的食品仓库。 至于黑子,只好乔迁出去。王勇用砖块和木料给它盖了一间又结实又保暖的窝。窝有一米半深。出入的洞口用狼皮帘子挡住。里面絮了厚厚一层干草。这是因为,黑子就要生产了。王勇可不想让他的宝贝小狼狗受冻。 熊油熇了满满两大坛,冷却后白腻腻的,散发着一股松香的气味儿。熊肉却都是煮了吃。因为油大,所以里面加了不少野菜和干蘑。即便这样,女姜和冰花脸上还长出了许多红豆豆。 好在原始部落的女人的审美观点就是能生。所以王勇并没有听见她们有多余的抱怨。但是王勇还是担忧长期高脂肪高蛋白的摄入,会让她们生病。 “等到明年开春就好了。”王勇暗暗的想。他打算无论如何,明年一定要在院子里开一块菜地,将冰花带来的蔬菜种子种下去。有了足够的大白菜,即便吃再多的肉食,也能解腻排毒。他甚至想好要多烧几口大缸,腌一些家乡特产的酸菜。 现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每餐都让她们喝一点儿葡萄酒或者蓝莓酒。酒的存量并不多,毕竟他当初没有那么多的陶罐。所以,那些晒好的葡萄干儿,就成了两女平日最喜爱的替代品。 “神勇,我打算用那张虎皮做两件外衣和姐姐穿。”冰花非常喜欢黄中带白道儿的虎皮。清一色的灰黑色狼皮在这张虎皮的对比下,已经显得暗淡无光。 “嗯…”王勇沉吟着犹豫。女人天生爱美。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可是这张虎皮如果就这么用了,除了给她们带来片刻的虚荣。似乎没有别的太大作用。他心中早就另有想法。咸土虽然还剩下大半,毕竟有用光的时候。吃惯了咸味,他再也不想干嚼那些没有一丝盐味儿的肉了。 “冰花,你说,咸土可以用毛皮来交换?”王勇问道。 “哦,是啊。部落中会有原来的客人,带来咸土,换走皮毛。”冰花说着,恍然大悟道:“神勇是想用这张虎皮换咸土?” “谁说原始部族的女人不聪明?”王勇感慨的点点头。 听说要换咸土,冰花和女姜都张大了眼。显然,她们也知道,咸土要比衣服重要得多。毕竟,与以前比起来,她们已经穿的好得太多了。 “可是?那些远方部族的人,并不知道我们在这里?”女姜略带忧虑的说道。 “他们不知道这里,我们可以带着毛皮去找他们。”王勇笑意盈盈的答道。 “你是说?”女姜和冰花眼神一亮。 “是的,我们不可能在这里藏一辈子。终有一天,我们要走出这座大山。走到你的部落那里去,甚至,还要走得更远,更远…”王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产生了这种想法,他忽然觉得,天下如此之大,自己如果蜗居一隅终老一生,实在是太过无趣。 “那,你会带上我们吗?”冰花怯怯的问道。她被王勇望向远方的眼神所吸引,有一刻,她觉得神勇很陌生,离自己的世界很遥远。 “会的,我们永远都是一家人。”王勇认真的点头说道。 ------------ 第三十九章 女姜的爱 “神勇,你教我射箭好吗?”女姜轻抚着挂在墙上的弓,语气认真而不确定。仿佛自己说的,是一件关乎神圣,极其重要的事情。 “神勇,你也教我射箭吧。我也想学。”冰花见女姜说,也凑上来说。不过,这个女孩子更多依仗的是王勇对她的娇宠。 如果王勇也生长在原始部族,他就会面带高傲,扬头不屑的说,这样的要求是多么的荒谬。要知道,武器向来就是男人的专利。原始部族的女人,是不会被允许触碰武器的。这是这个世界中由来已久的潜规则。 因为,女人和孩子,就是部族里最大的财富。部族之间战争,最丰厚的战利品,往往就是对方部落的妇女和儿童。女人,可以当作生育工具为部族繁育更多的人口。儿童,当然就是现成的人口红利了。 虽然睡在自己身边的人,很可能就是自己的杀父或者杀夫仇人,但如果女人不会使用武器,那么她们就必须要依仗男人的保护,否则,在这野兽遍布的荒蛮世界里,生命就会如飘零的落叶般脆弱。 做为一个荒蛮世界中的男人,他们很难,也不愿想象,身边睡着一个会舞刀弄枪的外族女子,而且还对自己怀着刻骨的仇恨,情形会是怎样! 所以,脆弱的生产力,造就了这样一个看似荒唐却带着合理性的现象。为了保证人类的火种不在这个世界中消失。 “女人,从生下来就被告知不准接触武器。” 只有这样,当她们不幸被外族掳去,才会努力忘记自己的过去,忘记自己死去的亲人。 也只有这样,她们才能在一个新的环境中,逆来顺受,随遇而安。甘心为自己新的男人生育孩子。 可是?女姜明显不想如那些逆来顺受的同族人一样活下去。在与神勇相处的这些日子里,她体会到了一种全新的生活。她的世界观,随着王勇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正发生着天翻地覆的改变。 忽然间,她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心里,正涌荡着一种妙不可言的情愫。这种感觉是如此的美好,让她的生命如六月里的鲜花在绽放。而这种让人迷醉的感觉,正是这个有些羞涩和幼稚,却处处温馨体贴的神勇带来的。 她爱上了他。疯狂的爱,如果在她贫瘠的词汇中,有爱情这两个字可以形容的话。 可是最近几日,她不止一次在噩梦中惊醒,梦中,有狼、有老虎,还有凶猛残暴的蛮族人。每次醒来,她都会惊出一身的冷汗。直到她黑夜中无助的双手,在慌乱中触摸到王勇强健的身躯,她的心,才会从砰砰狂跳中安定下来。她紧紧的拥抱着他。用疯狂的亲吻去表达自己对这个男人的深深的依恋。 所有这些,都让她觉得,自己必须要做出努力。这种努力的表现形式,就是学会武器的使用。她已经见识到了弓箭的威力。一旦她学会了使用这种强大的武器,她会像一头发狂的母豹一般,用锐利的弓箭对付想要把王勇从她身边夺走的一切可能。 “好啊。”望着她渴求的双眼,和因为激动而微微翕动的鼻、微张的小嘴,王勇笑盈盈一口答应下来。自从老虎和黑熊在这片林子里出现后,他也觉得,有必要让她们提高下自保能力。毕竟,他不可能整天守在她们的身边。学会了射箭。依仗着小屋的坚固,自保的系数会大大提高,他再出门的时候,可是放心多了。 “是吗?神勇?你真的肯教会我使用弓箭?”女姜在得到王勇肯定的那一刻,滚烫的泪水止不住的流淌出来。 “是的,女姜。这有什么?”王勇被女姜的反应弄得有些慌乱。他拥住她,用唇吻干她的泪。他哪里明白女姜还有这么许多潜在的心思。 “谢谢你,神勇。”女姜用她新近学会的词语表达着自己的心情。在她看来,王勇肯让她触碰武器,正是对她最大的恩宠和情感的迎合。话说回来,在神勇身边,还有什么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呢? 冰花不明白姐姐为什么会这样,不过,这个单纯的少女被他俩的情绪感染,也眼睛红红的,偎在王勇的肩膀上。 王勇在之前用各种木料尝试着做过几张弓。这些弓他还留着,现在正好按上兽筋做的弦,给女姜和冰花做练习用。 于是,小院内,不时响起弓弦嗡嗡的轻鸣,和没有装箭头的木箭射击靶子时发出的叮当的动静。 “这样,肩放平,腿站稳,身子微微前倾…眼睛、准星、靶子要连成一线。” “冰花,你肩膀的肌肉要放松下来。” “女姜,你的呼吸要又长又缓,这样你拿弓的手臂和射出的箭才能稳定…” 王勇虽然没有经过专业的射箭训练,但是长期的实战让他总结出了好多有用的经验。现在,他耐心的站在女姜和冰花中间,不时的用语言和动作指导着她们。 女姜和冰花学得很认真。初冬的气温已经很冷。两女脸上冻得红红的,狼皮做的小帽上,纤细的狼毫已经结了白白的霜雾。可是她们谁都没有叫苦。 “还是姐姐学得快!”冰花嘟着小嘴儿有些丧气的看着三十米外的箭靶。 王勇现在已经弄清了她们在部族之间的关系。女姜是嫂嫂,冰花是小姑。所以她们以姐妹相称。她们的部族,由于位于一条大河边上,王勇权称之为大河部落。 “姐姐练得也用心。”王勇毫不客气的点评着。 “嗯,姐姐不怕胳膊累,不怕手指拉得疼。”冰花也一脸敬佩的望着女姜。 此时,女姜对他们的话语浑然不觉,她的精神,全部集中在前面的箭靶上,手指轻搭弓弦儿,那用杂草扎起来的箭靶,变成了杀害了自己丈夫的蛮人,变成了扑向王勇的狼群和野熊。嘴唇轻抿,双目怒瞪,双臂用力:“嗖――”的一声,羽箭破空飞出,钉在草靶上。呼的吐出一口气,满胸的压抑似乎轻松了不少。 “女姜,该吃饭了。”王勇轻声呼唤着。女姜练习弓箭的热情让他意料不到,她的神速进步,也让他有些瞠目结舌。 冰花早已放下弓箭,回屋去哄睡醒的昊。同时,看着锅里炖的肉。练习弓箭,对她而言,就像一种有趣的游戏,而且,在游戏的同时,还能和神勇在一起,在白茫茫的一片的世界里,欣赏雪景。要知道,这在从前,冬天里她们只能裹着单薄的衣衫,缩在四处透风的茅屋内,眼巴巴的盼着春风快些刮过来。 “嗯,我再射完这壶箭,就回去吃饭。”女姜说。她早已脱了笨拙的狼皮袍子,只穿了里面轻软贴身的兔皮内衣,在这银装素裹的世界里,自有一股别样的娇媚。 “谁说女子不如男!”王勇摇摇头,嘟囔了一句戏文。望着英姿飒爽的女姜,他忽然想,古时候的花木兰大概也是这样练习弓箭的吧? ------------ 第四十章 辣椒 “神勇,这种草的根儿煮出的水可以治感冒…”冰花用刀挖出一丛草的草根儿,珍宝一样放进自己的背篓。 这让王勇想起,她刚来时,就是忍着冰雪的寒冷,冒着被野兽拖走的危险,在山林中采了许多草药,熬成黑红的药水为他治病。望向冰花的眼神,此时变得分外温柔。 “你不看草叶看我做什么?”冰花娇嗔的说。 王勇被她说得不好意思的笑了。 现在,他当然再也不用担心冰花的小脚被冰雪冻红,被荆棘的刺儿扎伤。因为他们三人已经穿上了又暖又结实的靴子。靴子的底部用三层厚厚的野猪皮做成。靴子的腰儿,是熊皮和狼皮的边角。 为了把靴底儿和靴腰缝在一起,冰花可是费了一番辛苦。野猪皮晾干后十分坚硬,冰花用断了十几根骨针,也无法穿透。最后,还是王勇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把一段钢丝烧红,然后在猪皮上烫出了一个个小洞,冰花这才用线绳做了三双百纳皮靴。冰花发现那段亮晶晶的钢丝是个好东西,于是毫不客气的,那段钢丝儿成了她的私人收藏。她要用钢丝做成的针来缝衣服。 这次,王勇带冰花出来,一是她强烈要求,要趁着大雪还没封山的时候,多找些药材已备不时之需。另外,王勇也想探查一下那群野山羊出没的踪迹。兽皮虽然暖和,但是只适合于冬季。如果有了羊毛,或者野麻,王勇相信,依靠女姜和冰花的编制手艺,完全可以做出轻巧的布匹来。那样,他们真就可谓衣食无忧了。 虽然女姜也很想出来,但是昊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女姜不得不自己留在家里。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她已经熟练掌握了射箭的技巧。所差的只是实际的运用了。毕竟,飞禽走兽不会在原地等着让你射。 王勇把女姜母子独自留在家里的另一个依仗是,黑子已经做母亲了。就在一周前,黑子产下了七只胖墩墩的小狗崽儿。由于有充足的营养,而且身体里带着一半儿狼族的血脉,所以这七只小家伙都健康的存活了下来。母性的护犊本能,让黑子变得格外的敏感。即便王勇想去看看窝中的小狗崽,黑子也保持着一种高度紧张的姿态。女姜和冰花更是别想靠近狗窝三步以内。这让王勇哭笑不得,笑骂这条大黑狗是“嫁鸡随鸡,嫁狼随狼。”可问题是,黑子是嫁给狼了吗?它是强娶。 有这样一条凶狠霸道的大狗看家护院,即便它遇到比之强大十倍的对手,相信黑子也会义无反顾的冲上去。 王勇不需要黑子拼命,但是深山空静,犬吠声能传出很远很远。 王勇和冰花俩人一路走一路说笑。不知不觉,就转到了山顶。望着山脚下,小屋上飘起的袅袅炊烟,王勇忽然想起,自己曾答应过,要为女姜和冰花各自制作一张弓。毕竟,自己给她们拿来练习的弓,由于当初是为自己量身制造,对两个娇俏的女人来说,太长太笨拙。 看看天色尚早,视线所及之处,没有异常动静。王勇对冰花说:“走,我们到山阴侧瞧瞧去。” 冰花正乐不得。因为她所认识的很多草药,都是长在阴凉潮湿的环境里。山阳坡还少有发现呢。 “这是野兔的脚印。” “这是山鼠的脚印,似乎是一大窝。” 一路上,王勇不时指着雪地上残留的痕迹跟冰花介绍着。而是绘声绘色的讲述着山林里动物的习性和形态。直听得冰花满眼的崇拜。在她看来,神勇就是山神转世,山林里动物的克星。 “神勇,我要你给我抓一只雪兔。我也要学着饲养。”冰花一脸正经的说。她听神勇说过饲养兔子的种种乐趣,不由心里猫抓一样难受,她想自己也养一窝雪白的兔子。好和她的神勇有一些交集之处。毕竟,女姜姐姐射箭的本事收到了神勇的大加赞赏。而且,神勇晚上还疼爱地为女姜按摩酸胀的肩臂,她虽然装着毫不在意,只是在旁边逗弄昊,但是心里不知为何,有种说不清的感觉,似乎自己受了冷落?又不是的。神勇还是让自己枕着他粗壮的胳膊,让她在他宽阔温暖的怀里睡。反正她觉得不舒服。 “好好。我一会儿用套索给你逮几只又肥又白的兔子,让你天天为它们割草,除粪,还要伺候它们的宝宝。”王勇含笑说道。 说是说,不过,他的目光已经放在沟塘内几株小树上。这种坚韧的落叶小树,在寒冷的山区很难生长。但是,剥开树皮,从里面透着一股香甜的味道。王勇想,如果用这种散逸着香气的木料制作弓,一定会让这两个女子喜欢得不得了。 “哼。就知道嘲笑我。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你只喜欢女姜姐姐。”听说王勇要她照顾兔宝宝,冰花心里好一阵难过。女姜这个月没有来红,冰花猜测,女姜一定是有了神勇的孩子。可自己,肚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想到这点,冰花仿佛被触动了最敏感的神经。 “哦,冰花,你不要瞎猜。我喜欢你,和喜欢女姜一样。”王勇小小年纪,在过去的世界又没有处过女朋友,怎知女孩儿心事。 不过,再后来,他就没有时间在意冰花的反应了。因为,一串熟悉的脚印出现在眼前。“野山羊。好家伙,终于让我找到它们了。”王勇情不自禁的出声说道。 山羊的脚印一直延伸到远方。浮雪已经被风吹去,被踩实的脚印如同石膏印模一样。王勇牵着冰花的手,深一脚浅一脚的跟了一路,再爬上一座小山岗后,从来没有走过这么远山路的冰花终于吃不住劲儿,累的一屁股坐在雪地里。 “神勇,你去追吧。我在这里等你。”冰花喘息着说。她也知道山羊对神勇的重要性。而且,论编制,她的手可是不输于女姜,她也盼望着神勇能抓几只山羊回来,好让她显示下自己搓绳子的身手。 “冰花,我们回去吧。”见冰花已经累得不成样子,王勇停下脚步。山羊再重要,也不能把冰花抛在这山林里。王勇决定等他自己上山的时候再找。况且,他们已经走出了很远,他也惦记守在家里的女姜。 “这是什么?”在试图拉冰花起来的时候,王勇注意到,草丛内,有十几株看似非常的植物。特别是枯黄枝叶下,还挂着的如灯笼般的红红的果实。 “是辣椒!”虽然长得与原来世界中的辣椒有些微的区别,但是,王勇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这种蔬菜。 ------------ 第四十一章 麻辣火锅 一尺高矮的辣椒秧,散布在方圆两三平米的地方。枝干下面挂满完全成熟的尖辣椒,已经被山风吹得风干,红红的,在一层白雪和满山枯黄中,分外显眼。一阵寒风刮过,瑟瑟发抖的辣椒发出沙沙的轻响。似乎着急地对王勇说:“快来采我吧。” 几乎不敢相信自己有这样好的运气,居然在山地里发现了这种稀有植物。王勇探手摘了一个,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甜的吗?”冰花好奇的看着王勇快速变化的表情。在王勇尚未完全反应过来之前,冰花扳过王勇的手,伸脖子在他咬过的辣椒上舔了一口。 “啊!咳咳――”冰花觉得自己的舌头像被火燎了一般难受,一面用手扇着舌头,一面苦相的望着王勇:“这是什么东西,这么难吃?快点扔掉。” “这可是好东西。”王勇才舍不得扔掉呢。冰花的惨样让他终于确定,自己不是在白日做梦。 在冰花诧异的注视下,王勇格外小心的把那些干红的辣椒全部揪了下来。用一块薄皮子包了,宝贝般的放进自己的挎包内。 怀着期望,又在周围的草丛中找了好一会儿。可惜,除了这一小块地儿,其他再没有这类的秧苗,王勇只好作罢。辣椒毕竟不是在山林里大量生长的物种。很多时候,都是可遇不可求。好在他已经有了一大捧干辣椒。这些辣椒虽然吃不了几次,但是辣椒籽做种子可是足足够用了。 让冰花就在原地歇息,王勇爬到一棵高树上,仔细查看了一下这里的地形。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一道狭长的山沟。相对于四周的险峻的大山来说,山沟两侧的山坡地势平缓,树木也比较稀疏。绵延的山沟,如同一条宽窄不定的林荫道,一直延伸到大山深处。 “难道…”王勇想起女姜曾经说过,每年,都会有远方部族的人,不定期的带着咸土来到大河部族的各个部落交换货物。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这条山沟,就是外界通过这片山地的最原始的驿道也说不定。 随着种种可能性的猜测,在王勇的脑海中,渐渐浮现出这样一番场景――一支长途商队,背着自己部族的特产,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北方。沿途交换自己部族所缺少的药材和皮毛。 在通过这条沟谷的时候,商队留在这里休息。一个商队的成员,就坐在冰花歇息的那块平坦的草坡上,从他的背篓缝隙中,洒落出辣椒这种新奇植物的种子。疲惫不堪的商人们,再次上路。可是辣椒,却像那些坚韧不拔的商人一样,在这块肥沃的土地上顽强的生存了下来… 跳下树,弯腰抓了把雪,擦了擦因为兴奋而有些发热的额头。王勇渐渐冷静下来。先是出现了蛮人,后来又知道了有大河部落和远方部族的商队。看样子, 这片丛林,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冷清。 冰花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已经恢复了体力。今天她采到了几样药材,而且,在这片山地中,她还发现了许多可吃的植物种群。当然,这些植物要等春暖花开的时候,才可以采摘。但这足以让她激动一阵子了。 “我们回去吧!冰花。”王勇用温热的手掌捂了捂冰花冻得有些发白的脸蛋儿,心疼的说。 “嗯。”冰花乖巧地答应着。痴望着王勇棱角分明的脸孔,她很想说,她真的很喜欢和神勇单独呆在一起的感觉。如果能一直和他待在一起,享受着他的呵护,再冷再累她也能忍受。不过,她可不想惹神勇不高兴,万一下次他不带自己出来,该怎么办? 带着一身的寒气回到小院儿。女姜听到黑子的叫声,开门迎了出来。虽然神勇和冰花只出去了大半日,但是她却有些忍受不了那种令人心慌的孤独。 将外面的狼皮大氅脱了,随手递给女姜。只穿薄衣的王勇几步跨到炕沿。双手将在炕上玩耍的昊掐腰抓起,举过头顶,逗得孩子小手舞动,嘎嘎笑着。 “叫爸爸!”王勇在昊粉嫩的小脸上亲了一口,说道。这段时间,昊白胖了,身子也壮实了许多。 “爸爸。”昊听话的喊到。清脆稚嫩的叫声,让王勇心内一暖。他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很喜欢孩子。虽然还不能十分确定,但是他隐隐觉得,女姜又有了。肚里怀的是自己的骨肉。那种就要成为父亲的幸福感,让他如同喝了几大碗蓝莓酒。 “也不知道歇歇,回来就逗孩子。”女姜在旁边一脸幸福的望着神勇。神勇喜欢昊,是那种发自心底的自然,丝毫没有因为血缘关系而矫情做作。女姜看在眼里,欣慰的同时,心内更加流连这个带给她安稳和温馨的男人。肚子里的小生命,也给了她报答神勇的机会。那一刻,她就暗暗决定,自己要为他生孩子,生好多好多的可爱健康的孩子。 冰花则急急的整理着自己背篓中的收获。她把采来的药用温水洗去灰土泥巴,然后在炉旁晾干,存在一个罐子里。 “今天的晚饭,我来做。”王勇把昊交到女姜的怀里,说。 “太好了。不知道神勇今天要给我们弄什么好吃的。”冰花手上虽然忙着,但是耳朵却一直听着神勇和女姜的谈话。听说王勇要亲自弄吃的,冰花兴奋的叫了起来。神勇做的饭好吃。从烤兔、罐鸡罐虎肉,到石锅烤野猪肉。他总是展示出他那无与伦比的高超的厨艺。每每吃到再也吃不下去的时候,冰花都生出一种满足感,因为,除了味蕾的享受,她觉得自己真的胖了好多。相信不久的将来,她也能从一只丑陋的小草鸡儿,长成一个丰乳肥臀的美少女。那样,也许神勇就会更加喜欢自己。冰花时常这样美美的想着。 带着期待,女姜和冰花看王勇在火炉边手脚麻利的操作着。当王勇从背包内,拿出两只红辣椒,并且小心的把里面的种子倒出来,把辣椒皮放进陶罐的时候,尝过辣椒苦头的冰花皱起了眉头。 不过:“麻辣火锅”这种东西终究没有让她们失望。红红的汤水翻滚着,由于有了辣味儿,锅里的鱼和肉片少了腥膻,多了香味儿。女姜和冰花一面嘶啦着,毫不掩饰自己口腔内又麻又辣的感受,一面一片又一片的夹肉往嘴里填,连“好吃”这个词都抽不出空来说。 看着两个女人被辣椒辣得脸红红的,额头的毛孔冒出一层细汗,一副不到汤水见底死不罢休的样子。王勇忍不住的笑。笑后,他一脸正经的问道:“女姜,你之前听说过远方部落走的商道么?” ------------ 第四十二章 神灵之洞 由于妇女在大河部族的地位和对外面世界的了解都十分有限。所以,女姜也不知道那条商道的具体位置。“商道”代表着日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咸土和外部世界的消息。所以,王勇决定利用冬闲这段时间,出去探索一番。明年开春的时候,他可就要忙了。 临出门的时候,他把干柴备的足足的。又检查了一遍当作院墙的木栅栏。木棚中的肉还有好多,足够两个女人吃很久。 “神勇,你非要走吗?我会很想你。夜里会睡不着。”冰花紧紧拉着王勇的胳膊,眼泪不自主的往下掉。 “我又不是不回来。”王勇用手指刮了刮冰花的小鼻子,心里难受但是脸上还带着轻松的笑。 “注意安全。我们会在这里等你。”女姜抱着昊,眼神坚定。 “嗯,我会尽快。家里,就全部交给你了。”王勇望向女姜的目光,包含着许多信任、期待和不舍。他给女姜留了一张弓和五十支狼牙箭。 黑子似乎从主人的表情中猜到了什么?也抻着懒腰从狗窝中钻了出来,摇着尾巴凑上前。狗窝内,七只狗崽儿已经可以睁眼,乌亮的小眼睛闪着绿油油的幽光。身上流淌着一半野狼的血,小狼狗们骨子里都透着一股子凶猛劲儿。尖利的小牙,为了和兄弟姐妹们争抢最好的吃奶位置,更是把母亲腹下的奶头咬的伤痕累累。 黑子隐忍着自己的孩子。好在有足有的肉食和汤水。自己的奶水足以喂饱这群狼崽子。 “黑子,好好看家。”最后亲了一口昊,王勇拍了拍黑子的硕大头颅,像是交代大狗,又像叮嘱两个女人。然后,迈着大步向山里走去。 之后的一周时间里,王勇沿着发现辣椒的那条山谷,一直向西,探索了大片的区域。经过小山泉宿营地的时候,他大致确定了蛮人部族向东侵袭大河部族的路径。 循路搜索,渐渐,人类活动的痕迹越来越多。他发现了蛮人部落的冬季猎场。发现了蛮人部族也是分为几支,各个部落分别占据着几座山头大小的地域。在临近蛮人驻地的一座黑石山上(因为这座山上有一种黑色石头,王勇就把此山命名为黑石山。),王勇由此获得了此行最大的发现。 这是一座死寂的火山,目测应该有一千米高。说是死寂,是因为这座火山自数百万年前最后一次爆发后,就再也没有了大的活动。因此,山脚下早已是一片生机盎然。只是,雄伟的圆锥形的山体,从半腰到山顶遍布**的巨岩,让黑石山显得苍凉雄伟,对比之下,四周低矮的山蜂显得如同长满茂草的土丘。 远望着直插云端的山峰,王勇不由生出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如果爬到山顶,方圆几百里的地域,定会尽收眼底。”他决定爬上去看看。 山上巨大狰狞的裸岩,厚厚的积雪和陡峭的坡度,并未影响到他的速度。在裸露的山体中,王勇发现了黑曜岩。这种岩浆凝成的石头,由于具备玻璃的特性,敲碎后断面呈贝壳断状口,十分锋利。用来做石刀,箭头最好。甚至,王勇曾听说,现代人就是利用黑曜石来制作外科手术用解剖刀的刀片。 捡了一些如手掌大小,黑玛瑙般的黑曜石,装在自己的背包中。虽然负重,却心生欢喜。狼牙做箭头虽然锋利,但是输在数量少,用一只少一只。有了这种黑曜岩,王勇相信,短期内他即便弄不到铁质箭头,也不用为制作箭支发愁了。 山半腰,一个掩藏在背风坡中天然形成的洞穴吸引了他的兴趣。因为被风抚平的雪中,露出了大量的兽骨。兽骨明显属于不同物种,头朝洞口整齐的排列在洞前一块平地上,在白雪的映照下,闪着月白的辉光。如同万兽朝拜,又像庄重的献祭场景。这显然是人类格意所为啊。 “难道这个洞穴有什么大不同之处?”这样想着,眼见洞口许久没有人兽踪迹出入,王勇好奇的扭身拐进了高达三米的洞口。 洞口处向内几米,岩壁结满了厚厚的冰,粗大尖锐的冰锥,如同猛兽的牙齿,高高的悬挂在头顶。不过再往里,拐过一个只容一人通过的弯角,洞内变得漆黑一团,同时,一股带着浓烈刺鼻气味的蒸腾热气迎面扑来。 抽出一支火把点燃,微黄的光亮立即把不大的洞穴填满。脚下,是一块大约十几平方的平地, 由于洞内浓重的水汽,散落着碎石的泥土地面十分潮湿。 “祭坛”?迎面一侧洞壁上,用石块垒成的半人高的平台上。一尊造型怪异,面目狰狞的神灵石像映入眼帘。神像面前,两颗惨白的人骨骷髅做的灯碗,让这里的气氛陡然变得诡异起来。 目光从供奉神像的祭坛移向内侧,王勇发现了这里温热空气的来源。数个大小不等的温泉池子正泛着热腾腾的蒸汽。洞的内径至此变得纤细,最终变成一条半尺左右的缝隙,延伸到山体极深处。想是一定通往山体内某个热源。 用火把又在神像面前照了照,王勇实在猜不出这里的原始部族供奉着什么神,不过,既然这里的原始部族用人和动物的血肉来供奉,估计也不是什么善类。所以王勇并不再探究。毕竟,他不是专门来考古的。在他看来,这个洞穴最适合的,却是当作天然浴池。 几天的野外生活,让已经习惯小屋温暖的王勇苦不堪言。饿了,蘸着咸土吃一口冷肉。困了,就地垒砌一道雪墙,或者在积雪厚的地方直接挖雪洞,此时他已经疲惫至极。 此时见到如此温热的池水,一时觉得浑身痒腻得难受。 虽然相隔不远,不过,这几个池子里的水温并不一样。其中一个如沸水烧开一样滚翻着气泡儿。可以想象,如果失足跌入这个超级清水锅中,会是什么后果。不过,隔了两个水池,一个两平方大小的椭圆池子似乎安静了好多。小心用手试了试一个池子的水温,四十度左右,属于不太烫的范围。 “就是这里了。”王勇禁不住一阵的欣喜。把手中的火把插在岩壁石缝中,先不管这是哪个部族的神圣之地,这里的神灵是否会因为人类不敬的亵渎而降罪。王勇三下五下除去身上的皮衣,赤身迈入温泉池中,熨贴舒适的感觉,显些让他**出来。 随手抓了一块血红多孔的火山石,当成刷子在身上擦了起来。油腻的汗泥掉了一层,浑身如同解脱了束缚般轻松。 “有机会一定把女姜和冰花带来,一起洗澡。”王勇想象着三人一起泡温泉的情形,面上泛起一阵轻笑。 之前,王勇倒是想过,用粘土烧制一个敞口浴缸,冬天用来洗澡。可是由于忙于建房,一直未能如愿。遇到女姜和冰花的时候,又正值初冬,即便他能挖出粘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晾干烧制出来,所以,这个愿望只能留待明年夏季实现。 她们到现在只能拿热水擦身,并没有享受过泡澡的快乐。这不得不说,是王勇的一件憾事。 身上的污垢洗去了七七八八,王勇才注意到,这个温泉池壁上,长有很多黄色的结晶。不禁这个水池的壁上有,其他几个也同样如此。“莫非,这是天然硫磺?”这个发现让王勇惊喜不小。 要知道,硫磺对他来讲,可是太有用处了。这种矿物除了能除菌杀毒,还是古时候黑火药的主要成分之一。在这个荒蛮时代,有了火药,就等于拥有了整个世界。所以,王勇不顾穿上衣服,光着屁股蛋去采硫磺的行为,十分可以理解。 用匕首锋利的刃口刮下这些蛋卵型结晶体,足足有十余斤。岩壁上还有薄薄的一层,但是没有容器的话,十分不好收集,所以,王勇只好作罢。 光着身子坐在池边一块平滑温热的石头上,拿了一块肉干儿,熏热嚼了。约莫着时间已经不早,外面已经黑透。王勇决定,晚上就此好好安歇一夜,明天一早继续他的行程。 火把渐熄,祭台上,几点微弱的亮光升起。只不过, 此时背对祭台的王勇已经是鼾声如雷。 ------------ 第四十三章 人祭 初升的太阳,映照在白雪皑皑的黑石山上,将这座山峰披上一层金色的霞光。群山簇拥之下,黑石山显得格外神秘。 山脚下,一队身裹兽皮,手持武器的蛮人正迎着风雪,艰难地往山顶上攀爬。 蛮人队伍中间,挟裹着十几个表情麻木、身穿布衣、打着赤脚的男女。其中几个较显强壮的成年男人,肩上扛着用木棍作成的扁担,扁担上,绑着两只黑山羊。 “快走!惹得神灵发怒,现在就杀了你。”随着一声怒喝,蛮人的皮鞭无情的抽打在一个因为冻饿得无力而滑倒在山坡上的男人身上。挨打者因吃痛而发出的呜咽声随之被凛冽的山风刮得无影无踪。 “伟大的神啊!请你保佑我们有熊部族吧!”队伍最前,一个高大健硕的老人,表情庄严肃穆,目光直盯着山腰的洞口,心中默念到。 王勇伸了个懒腰,身上的骨节一阵噼啪作响。这一觉睡得太舒服了,初醒的那一刻,他几乎以为自己睡在温暖的小屋内。 不过,汩汩的泉水的响动提醒他,他睡在供奉神灵的山洞内。从洞口透过的微弱光亮判断,外面天色已是大亮了。 从方石上坐起,摸索着穿上军绿色秋衣。还得是现代衣物,柔软贴身且保暖吸湿。他平时穿的毛皮,因为没有经过硝制,在冷天会板结发硬。而且,由于缝制时所用工具有局限性,所以并不贴身,冷风会从衣缝钻进。因为要长途跋涉,还要在外面宿营,所以王勇此次出来,只是在外面穿了狼皮装,内里却是穿着他宝贝得不得了的衣物。 刚刚套上靴子,长期狩猎所锤炼出来的警觉提示他,洞外有生物靠近过来的动静。毕竟身处蛮人的领地,无论是人是兽,都不会对自己客气。王勇摸刀在手,悄悄爬到半人高的祭台上。 神像,足够高大,如果曲蹲,可以掩藏身体。而且,祭坛的高度,也让他有居高临下的优势,一旦战斗起来,凭借手中锋利的砍刀,王勇相信自己不会落于下风。 在洞口伫立了片刻。高大老人看了看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奴隶。又看了看满脸期待的族人。然后矮身走进了洞口。 “神啊!我是你的奴仆,为你带来了无比丰厚的礼物。”略显苍凉的声音在小小的洞中回荡。 从拎着得石头火罐中,取出火源。将祭台上的灌满油脂的骷髅灯点燃。跳跃的火苗,照亮了老人虔诚的双眸。 看来,这个老头儿是蛮族部落里专司祭祀的巫。王勇躲在神像后,暗暗的打量着面前的蛮人。虽然也是骨骼粗大,遍体长着浓重的黑毛,但是他的身高已经达到近一米七的高度,超过任何一个他所见过的蛮人。而且,王勇惊喜的发现,蛮族的语言,和女姜所在的大河部族的语言基本相通,他听得懂。于是,他把身体又缩了缩,想听听这个蛮族的巫对神有何请求。要知道,荒蛮部族都是虔诚的神的信徒,弄清楚蛮人祭拜的神灵,对以后的交往会有极大的好处。 昏暗的油脂灯下,巫的全部精神都专注于和神灵交流,并没有发现祭坛上有何异样。 随着巫的诉说,慢慢的,王勇听明白了。蛮人部落在今年,遇到了十年未遇的荒年。以往成群的鹿和黄羊并没有如期来到这片丛林。结果造成了食物不足,饥馑已经造成了许多蛮人冻饿而死。因此,巫带着整个部落的期望,冒着风雪,来黑石山朝拜一直保佑着他们部族的神。 难怪,这次巫只带了两只山羊来。 不过,巫还带了一小袋亮晶晶的石头,这些漂亮的石头被他恭敬的摆在祭台上,在灯火辉映下,闪着不同颜色的辉光。 “这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蛮人拿这些石头当成宝贝献祭?”王勇决定,一会儿好好研究一下。 “伟大的天神啊!你赐给了我族不灭的火源、赐给了我族丰厚的肉食、赐给了我族战士的勇气和力量。现在,请伟大的天神继续眷顾我族。我愿意以手指都数不清的异族人的血肉和灵魂,献给天神!” 祈祷完毕,蛮巫站起来,冲着洞外高喝一声。大概意思是献祭开始。随着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几个手持石刀石斧的蛮人战士,推搡着十几个身穿布衣的战俘走了进来,并且将战战兢兢的战俘推到在地,让他们垂头跪下。不大的洞内,一下子显得满满当当。 这些战俘似乎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一个个目光空洞,神情中看不出有什么悲伤和反抗之意。也许,在他们眼里,被当成祭品,是自己最大的荣幸和解脱的途径。因为,他们被从远方掠来,吃尽了鞭打和劳碌的苦。此时,死亡已经变成了一种幸福。 “呦――吼――呜啊――吼啊――――――”蛮巫张开双臂,仰头向天,开始围绕着这些人祭唱歌。 虽然听不出歌词具体是什么?但是从那几个蛮族战士的神情中,王勇猜出,这是对神唱赞歌,请神灵下凡接受祭祀。 王勇学过社会发展史,在他的那个世界里,荒蛮时代生产力低下,部族战争中战俘的命运,无外乎被当成祭品杀掉。想不到在这个世界里,也是一样。毕竟,这些战俘要吃粮。 可是?眼睁睁的看着这些战俘在自己眼前被杀掉吗?那些战俘。虽然形容枯槁,但是从他们的形貌上看,和女姜和冰花类似。都是体毛较少,身形细长的类型。已经大体趋同现代人类。 正思筹中,蛮巫歌声戛然而止。一挥手,两个蛮族战士将一个战俘拖拽到祭台前,抡起手中的石斧,砍向战俘的脑袋。 “慢――”王勇急的忘了自己的身份,一声大喝,从神像后面蹦了出来。 小小的山洞中,回荡着他雷鸣般的喊声。这声音,震得蛮族战士呆愣,嘴巴长得老大,手中石斧当啷一声落在地上。 王勇以为蛮巫会说出一句:“不带这么玩的。装神弄鬼吓人!” 蛮巫片刻的惊诧后,猛然对着祭坛跪了下来。紧接着,所有的蛮族战士也虔诚的跪了下来。就连那些麻木的战俘,仿佛也受到了感染,全都跪了下来。 祭坛上,昏暗的油灯,将王勇的身影映照在岩壁上,蛮族人的眼中,一个穿着紧身天衣,手持锋利神兵,高大魁梧的神祗正张眼怒目俯视―― “神啊!你终于显现出威神圣灵!” ------------ 第四十四章 造神运动 王勇本来想与这些蛮人力博。以他现在的身手和力气,再加上钢铁刀具的锋利,对付手持石器的蛮人,应该没有丝毫悬念。毕竟,在他看来,蛮人就像没有进化完全的人兽,杀之不会有任何心理压力。 可是?看到眼前这一幕,他忽然间改变了主意。 “巫,我是你们供奉的火神。从天上下来,拯救你的部族。”王勇尽量把自己的嗓音压低,装成威严的样子。 “哦,万能的神!我们是你的仆从,来敬献祭品。” 听到王勇自称真神下凡,蛮人更是不敢抬头。这是一个劲儿的跪拜磕头。眼角中,王勇看到巫的眼睛偷偷向上撩起,似乎想更真切的打量神的模样。虽然巫也信神,但是十个巫有十个没有见过真神下凡。而且巫也是一个部族中,地位和智慧最高的代表。所以,他并没有像王勇想象中那么盲目相信。 毕竟,王勇的形象,与他们心目中所想的神祗模样,相差太多。如果是真神下凡的话,以后的神像,该另外塑造了。 巫是这群人的关键,如果能征服蛮巫的意识,那么,也就代表自己从精神层面上,征服了这里的蛮族。 “必须拿出让他信服的证据,让他相信,自己就是神!”看到巫身边放着保存火源的石罐,王勇灵机一动,忽然有了主意。 悄悄从衣兜里掏出打火机握在手里。王勇比蛮族高出一头的身体显得威神赫赫 “我住在太阳中,从太阳那里采来了火源,现在,我代表住在太阳中的诸神,显示给你们。”说着,啪的一声,一朵橘红的火苗跳跃着出现在他手中。 “嗬――”蛮巫的眼睛陡然睁大,接着,他低垂下头,领着蛮人和战俘对王勇礼拜。边拜边高呼:“火神!火神!” 王勇的心放了下来。低头看着洞里匍匐的人群,丝毫没有成为神灵的感觉,却觉得有一丝丝的好笑。 “巫――”王勇唤道。 “神,我是你的忠实仆从。”蛮巫谨慎的抬头,能得到神的招唤,他感到无上的荣幸。今日的这一刻,是他成为有熊部落巫师一来,最拉风的时候。相信,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日子里,大山周围无数的蛮族部落,都会敬仰他的名,传诵着他的经历和与神沟通的能力。他会在整个蛮族得到最高的推崇。 “这些祭品――”王勇用手一指跪在地上不敢抬头的战俘。 “现在就开始血祭!”蛮巫冲着蛮族战士嘶吼一声。被神招呼的荣耀,让他热血沸腾。现在别说神要人祭,即便是神要他用自己的生命侍奉,他都甘心情愿。有一刻,他甚至有些妒忌这些脏兮兮的战俘。因为这些战俘有机会用血肉取得神的欢悦。 “不,我不要血祭。我要生食他们的魂魄。”王勇用坚定带着严厉的语气说道。 他不想表现得太善良。善良的神,只能让凶悍的蛮族人对他产生轻视和怀疑。只有严酷的惩戒,才能让蛮族心生畏惧,不敢触犯他的尊严。 “好,好。生食魂魄。”蛮巫的脸色有些惨白。 “自此向东,一天的距离,我已带来了无尽的兽群,你当告知你的族群,饥荒就此结束。”王勇一本正经的说道。 “兽群!”包括蛮巫在内,所有蛮族人的眼睛都开始发亮。 看着蛮人惊喜的表情。王勇在心里偷笑。这有什么难的。他在来黑石山之前,就看见成群的黄羊和野鹿正往这边丰美的草场迁徙。只不过,兽群的外围,有狼群跟踪追杀,所以他远远的避开而已。相信以兽群运动的速度,再过一天半天,也该到达这里了。 “你等可以退下了。回去马上通知族内战士,准备猎杀兽族。”王勇再不想装下去。他本来对原始巫教就不甚了解。此次装成火神下凡,完全是为了挽救这些战俘的生命,情势所逼。现在,他已经过足了受膜拜的瘾。如果再说下去,万一露出了马脚就不好了。 “兽群!兽群!!”蛮族战士已经开始舞动手中的石斧石矛,迫不及待的想去大干一场了。倒是蛮巫多了个心眼儿。 “火神是不是要回到太阳中去。什么时候再来。我当率族中众长老为神献上最珍贵的祭品。”能够与天神时常亲近,自己是不是有朝一日,也能到太阳中去呢?当然,这是他心里的想法。 “你的祭品,我现在很喜欢。我还会来。护佑你的族。”王勇神情傲然的说道。心里想,还不肯快走,再不走,装不下去了。 听说神还回来,蛮巫和蛮族战士显得十分高兴。又跪拜了一番。才倒退着出去。 刚出洞口,便看到东方无尽的林地中,远远腾起一片雪雾。那是大群的兽族快速奔跑的征兆。 “火神!兽群!”蛮族战士惊呼着,心内对火神的崇拜已经上升到极点。又对着洞口膜拜了一番,在蛮巫的带领下,他们匆匆往山下跑去。他们第一时间要告知愁眉不展的族长,蛮巫从天上请来了火神,火神带来了兽群。 装了半天的普罗米修斯,王勇觉得自己累坏了。比赶了半天山路还累。谁说体力劳动比脑力劳动累来着?他索性一屁股坐在祭台上,抚着胸口暗暗庆幸。 祭台下,十几个战俘都惴惴不安的跪地等待发落。刚才天神说要生嗫他们的魂魄。他们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个滋味。也许,比砍断手脚还要难受。 “你们起来吧。”王勇轻松的说道。 “神,请让我们用自己的身体供奉你。”战俘中,一个比较大胆的人,微微抬起头,颤抖着声音说道。 王勇才想起刚才自己说过的话。 他现在才有时间仔细大量着自己的祭品。一共十三个人。头发脏乱得像顶个鸡窝。身体骨瘦如柴。面容由于长时间没有清洗,除了牙齿能看出点白之外,他一时分不清这群人的男女和具体年岁。 “不必了。我今天吃饱了。”王勇想不出别的理由,只好胡扯道。 “对了,你们出去看看,那些蛮人还带来了什么?”王勇冲离他最近的两个人摆摆手说。他们身上发出的臭味儿让他实在有些接受不了。 “是,神。”那两个人得到了神谕,马上站起来,跑出洞外。一会儿,俩人一人一只,扯进来两只黑山羊。 这可是好东西。王勇面露贪婪之色。连吃了数天干肉,任谁都想换个口味儿。不过,他忽然想起一件大事儿。“该怎样处置这些战俘呢?” 就这样放他们下山,他们一定会冻死在雪里。而且,山下还有蛮人活动,要是让蛮人发现这群战俘并没有被神吃掉,会不会对他的身份产生怀疑呢? “唉!既然他们这么乖,不如带回到自己的住处。充当自己的族人吧。”想到这里,他乐了。雪化的时候,他需要开垦土地,种植粮食。这些人虽然瘦弱,但是肯定比他一个人干要强多了。 到时候,女姜和冰花也可以腾出手来,专心搞搞编制艺术。一些琐碎的杂务,可以训练他们去做。自己做为蛮族的神祗,哪儿能事必躬亲呢。 王勇思维已经放开,不禁做白日梦般越想越多:“到时候,让他们多生几个孩子,陪昊和自己的未来的儿子玩儿。” 于是,望向这些战俘的眼神,也变得温柔起来。既然他们已经是自己的人了。他应该对他们好一些对吧。想到这里,王勇已经觉得自己是个一呼百应的土财主了。 “你叫什么名字?”王勇指了指那个最先回话的战俘。在他观察之下,觉得这个人虽然不是最强壮的一个,但他应该是胆子最大,最聪明的一个。 “神,我叫兔。”那个战俘骄傲的说。 “兔?”王勇一阵的发愁。原始部族的孩子,都是母亲见到什么?就随意取个什么名字。他叫兔,大概是母亲生他的时候,见到了兔子。或者父亲打来一只野兔。 “好吧!兔。”当前要做的事情很多,王勇现在实在没有心情给他取别的名字。“这些人你都认识吧?” “神,我们都是被蛮族抓来的。我都认识他们。”兔猜测着王勇的意思,小心的回答说。 “那好,你现在叫他们,都去那个池子里洗澡。我来煮羊肉分给你们吃。吃饱了,我带你们去一个没有蛮族的地方。” “洗澡。”兔应着,洗澡他懂。他没有成为战俘的时候,就经常下到河里洗澡。不过,他弄不清神说的,没有蛮族的地方,是不是神生活的天上。但是听到有肉吃,这群饥肠辘辘的人群开始躁动起来。于是,不等兔吩咐,便纷纷除掉衣服,往池子边上靠。 “唉!不是那个池子的。那里太烫。这个,对,这个。”虽然任命了兔为这群人的首领,但是这群战俘还不懂纪律性和领导的带头作用。只知道洗了澡会有肉吃。于是乱哄哄不分哪个池子烫哪个池子凉。只把王勇急得连声喊叫。 “必须先确定兔的领导地位。否则,乱成一锅粥的样子,自己没法带他们出去。”王勇心里盘算着,手上没停。用锋利的匕首几下剥开羊皮,开始将羊肉切成小块儿。 旁边,两个温泉池子里,一群泥猴子泡在里面欢快的洗着自己的身体。本来冻得僵硬的身体,因为热水的温暖,也变得活泛起来。眼里盯着神手中鲜红的肉,麻木的脸上开始有了欢愉的表情。 王勇发现,这队战俘一共是七男六女。至于怎么分出的男女。他们穿着麻袋般脏兮兮的衣服时,看起来都一样。不过,脱下衣服钻进温泉。女人胸前的两块肉团就显示出女性的特征来了。 虽然是不经意的看见。王勇也觉得一阵的脸热。不过,这群男女似乎丝毫不介意共浴,而且,还互相帮助洗搓着身体。看来他们还处于群居的低等阶段。 “这个,今后也要改。”王勇想。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财产。 羊肉切成细条,放在最烫的温泉中浸了片刻。近百度的水温很快让羊肉变白,空气中,一股子肉香。男女战俘们不由都停下了动作。眼里冒火的盯着石头上摆放的肉串。 才煮了半只羊。指定不够这帮饿狼分的。于是,王勇又让他们把自己的衣服都拿到池子里洗,洗完搭到热池边上的石头上烘干。好在洞里光线很暗,看不清池水的颜色。不过,王勇在一段时间内,是不敢再来洗澡了。 “兔,过来。”王勇招呼着洗得白白的,赤条条的小战俘。他的年纪,大概有十三四岁的样子。面容虽然稚嫩,但是表情却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再看看他身后那群人,女人有大些的,男的几乎都差不多。这也难怪,成年男子在与蛮族的战争中,都被杀掉了。 “神,兔听你的吩咐。”兔晃悠着裆下的东西走了过来。 “你把这些肉分给他们吃吧。记住,要慢点吃,我这里有的是肉。”王勇交代着。 兔的眼睛一下睁大。给部族人分肉,可是族长的职责。现在,神让他做这项工作,他一时有些不适应。不过,好在他够机灵,什么也不说,抓过石头上的羊排骨条,就开始分了起来。 男人们先分到了肉多的排骨。低头大口的撕咬着八成熟的肉。女人们接过肉的时候,则有些受宠若惊的样子,不过,饥饿使然,她们也略显矜持的抓过肉,蹲在洞的角落中开始吃了起来。 本来喧嚣的山洞中,瞬时间静了下来。耳中,只听到一阵咀嚼吞咽声。 ------------ 第四十五章 初建部落 趁这群战俘大吃大嚼的时候,王勇开始摆弄起祭台上,蛮巫供奉的小石头。这些小石头有大有小,光滑亮洁。闪着柔和的或蓝或绿的微光。这里并不缺石头,能够做为神的贡品摆放在祭台上的,一定不是俗物。 “难道,这是宝石?”一个念头闪过,王勇禁不住细看了一阵。可惜,他在原来的世界,只是一个山村小屁孩儿,根本没见过大世面。宝石?他最多见过镇上时髦女孩衣服上的水钻。 不过,既然是供奉给自己的。(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火神下凡),那就全单照收是了。哪怕不是宝石,用来给女姜和冰花做礼物也不错。女孩子总是喜欢那些新奇古怪的东西嘛。 将大大小小的或沉或轻的石块收到一起,足足一大包儿。加上自己先前刮下来的硫磺晶体,此次出行,也算是赚个盆满钵满了。 最可心的是,他凭空拥有了一对人马。此时,他的“属下们”都吃饱了肉,正鼓胀着肚皮,眼睛盯着另一只没煮的山羊,臆想着啥时候神能再次煮那么好吃的东西。 刚刚的煮肉王勇只吃了一块儿,因为没有佐料,水里还带着一股硫磺味儿,早就吃刁了嘴的王勇再也吃不下。所以,他也不打算再煮。这只羊,带着路上烤着吃吧。 兔刚才分肉,已经取得了众人的认可。只不过,王勇见他分肉的时候,尽可着男人分好的,就刻意交代了下,要照顾女性,多分给她们。 兔有些疑惑,自己难道做的不对吗?在部族中,可是全是这样分吃的啊。不过,他还是听从了神谕,果然再分肉的时候,就倾向于女性了。 男人们不解,女人们可是高兴了。神就是神啊!做法果真和部族的做法不一样。往常,男人们打猎,自然先吃肉,肉不够的时候,她们只能啃男人们吃剩的骨头。现在不同了,神居然把肥肉都让给了她们。于是,看王勇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大有甘愿为王勇做一切事情的倾向。 “神。”一个叫白鱼的女人大着胆子说了一声,再次跪拜在地上。引来一众男女也都跪在地上:“神,我们愿意做你的仆从。”他们学着蛮巫的语气说道。 “不要叫我神。”王勇一阵恶寒,他在蛮人面前充神,是为了解救这群生命。可是?现在他们也叫自己神,自己有些受不了。 “神,神,你就是神。神能引火,能唤来兽族。能煮肉。”这群原始部族的人眼神中尽是崇拜。 如果这样就可以成为神的话,王勇觉得自己还真是神。 “不过,你们可以叫我神勇。”王勇被神光披身,不得不折中的让他们叫女姜和冰花对他的称呼。 “神勇!神勇!神勇!!!”这群人热情澎湃的高呼起来。声音大得震得王勇耳朵生疼。他们也不愿供奉一个异族的神。但是王勇更换了自己的名字后,让他们觉得,神勇又化身为另一尊神。一个保佑庇护自己族群的神。于是,神勇在他们心目中,成了自己的神。 “呃,好吧。”王勇有些无奈的想。没想到自己刚来这个镜子世界几个月,就有了一群勇丝儿,真是不想寂寞都不行。 鉴于自己要带他们到小河边的居处生活。所以,王勇索性直接把这群人命名为小河部落。以区分女姜和冰花所在的大河部落。而他自己,也就是一个氏族的族长了。成为领导的片刻兴奋过后,他感到肩上的担子有些重。他得为这群族人负责。负责他们的穿戴吃喝。 小河部族的人现在都洗干净了身体,披上了干爽的麻布衣服。吃饱了肚子的他们,又有了神的庇护,一个个精神焕发,有了人样儿。不过,他的小屋离这里有一周的路程,这还是以他的速度来算计。光靠这单薄的衣服,能不能带着他们走回去还是个问题。 目光落在十几个人的赤脚上。那双双长着厚厚茧皮的脚掌,不同程度的带着冻疮。这样的大雪天,赤足走在山林里,非得冻坏不可。他可不想领着一群残疾人回家。目光又移到两张黑羊皮上。两张羊皮已经在热岩上烤得半干。 抽出匕首,将羊皮挑成小块,王勇叫过兔和白鱼儿。教他们毛冲里,用羊皮把脚裹上。教完他们,又让他俩把羊皮分下去,教给族众。好在羊皮够大,每个人都分到了两片。做完这些,看看洞里再也没有可取之物,王勇略带遗憾的摇摇头。 “必须离开这里了。”否则蛮人一时兴起,来祭拜他这个天上下来的火神,发现火神和战俘欢聚一堂的情形,可就不好了。弄不好,给一窝端了也说不定。 走,王勇在前引路,女人相互搀扶着走在中间,后面,由兔带着男人断后。十四个人一路逶迤,从蛮人部族居住的另一个方向,向森林里走去。 带着这样的队伍,一路上的艰辛自不用说。首先就是食物和防寒问题。一只剥了皮的山羊,三四十斤肉,十四个人,一天功夫,就吃了个精光。这群部民,还以为神勇真的是从天上来的,只要一招手,食物就从天上掉下来。 所以,第三天一早,腹中饥饿的男人和女人都大眼瞪小眼的等着兔分肉。 “神勇。肉。肚子饿,走不动。”兔俨然已经成了这群人和神沟通的代言人。王勇愁肠百结,面上还不得不带着笑容。 “肉,有啊!这是熏肉干。一人一块。吃了就没了。”他把背包里最后的肉干拿出来分给大家吃。这群人实在是太饿了。在蛮族也不知道吃什么活这么久,大概是树皮和草根吧?拳头大的肉,几口就进肚。然后眼巴巴的望着神勇。 王勇无奈的摊了摊手:“神仙家也没有余粮啊?” 兔把这话一字不落的传达到每个人的耳朵。这群饥民也弄不懂什么神仙,余粮啥的名词。只知道,神勇不在从他的小包里掏肉吃了。随着一声召唤,他们继续跟着神勇走。他们只知道一路向东。去找一个没有蛮族的好地方。而且,由于迎着太阳的方向走,方向感极强的原始部民以为神勇要带他们回到大河部落。于是更加振奋。 好在这群人都有忍饥挨饿的经历。一天吃一块熏肉干,他们的肠胃已经表示满意了。 可是?第四天怎么办?他们总不能靠着意念活着。王勇终于知道自己一时的冲动,惹了大祸。这群人死在蛮人手中是一回事儿,在自己手里饿死可是另一回事儿。于是,他不得不一边带着队伍行军,一边张弓搭箭,四处寻找可食的猎物。冬天雪大。动物也都躲在自己的窝里不出来。偶然遇到大一些的动物,见到这样大队的人,早就躲远远的了。 可惜了狼牙箭,一天的功夫,只射到了一只傻兔子,还有几只鸟。于是,到了晚上宿营的时候,习惯大手大脚分肉的兔,面对着烤熟的肉面露愁容。他终于觉得,分肉的活儿不是那么好干了。因为除了给神勇分了一条雪兔的大腿肉。其余的肉分下来,也就一人一个新疆羊肉串大小。 不过,起义的事情还是没有的。他们的信念都很坚固。很自觉的或躺或坐在篝火旁,以尽量不动来减少能量消耗。 王勇却不能睡。他把兔骨烤得香香的。然后拿到远离篝火的地方,扔在雪地里做诱饵。 一个小时冷彻透骨的等待,一只狐狸终于忍不住香味儿的诱惑。进入了他的射程之内。虽然只是捕捉到了一个影子,王勇还是把弓弦拉满,射了过去。 狐狸没有被射中要害。一条后腿瘸着,嘴里还叼着骨头。被王勇从后面大步撵上,一砍刀结果了性命。狐狸肉虽然腥臊,但是也是肉。于是,第二天早起的时候,兔的面上充满自豪。因为他又可以大方的分肉了。 这种情况,直到第五天,王勇一队人遇到了一群鹿才得已暂时解决。那是王勇忍痛用雪水花了一些咸土,撒在一片空地上的结果。鹿的嗅觉十分灵敏,十几里外就能闻到盐的味道。现在,大地上积了厚达半米深的雪,能闻到盐水的味道,鹿群就像狼闻到了血味儿一样。 于是,小河部族的人们就远远看到了让他们啧啧称叹的一幕。他们敬爱的神勇,如同一只猴子似的爬到一棵大树杈上,身子紧贴着树干,几乎一动不动。 鹿真的来了,男人的眼睛都有些发红。他们的手里,一人握着一个粗重的大棒。这些木棍子,是神勇给他们的武器,一端已经削的尖尖的,用火烤得又黑又硬。平时走路可以当拐杖,打猎的时候,还可以当武器。 神勇交代过,只要他不动,这群人谁动了,就罚谁一天不能吃肉。所以,埋伏在灌木丛中的小河部族的人,恨不能把自己憋过去,生怕喘气粗了把鹿群惊走。 头鹿的角在树丛中显露出来。渐渐,越来越多的鹿露出了身影。不过,没有头鹿的首肯,它们再馋也不敢动。 终于,在观察了一刻钟后,头鹿确定附近没有什么危险,才踱步走到盐水边上,伸着紫红的舌头添雪。早已按捺不住的鹿群全都围了过来,一共有七头,鹿头凑成了一个圆圈,白白的鹿臀,短小的尾巴因为兴奋不断的颤动。 王勇第一支箭选择了那头头鹿。狼牙箭带着风声,掠过飘着霜花的空气,射进了头鹿的后腿,强劲的力量,在穿透了鹿腿强健的肌肉后,又钉进了头鹿的腹股沟。受伤的雄鹿身子一抖,扬起头来还想要逃走,第二支箭,就在它扬起脖子的一瞬间,精准的从胸**入它的心脏。 只是短短的几秒钟。雄鹿呦呦的叫着,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剩余的群鹿也顾不上查看,全凭本能,轰地向旁边灌木丛中撞了过去。迎头正遇到兔和一众男部民的大棒。 王勇的羽箭飘飞,专门咬住肥壮的公鹿射。可是?由于鹿群移动的速度太快,嗖嗖乱响中,十支狼牙箭倒有七支落空。其余有两支钉在一头公鹿的后背和腹部,减缓了它移动的速度。另一支,被撞出包围的鹿带走。不过,这也就足够了。被围住的公鹿头部和脖子遭受了重击,连一条前腿都被打成粉碎性的骨折。 兔和他的同伴出手实在太狠。他们是第一次围猎。取得了这么重大的战果,难免兴奋。生怕到手的肉再逃走。 ------------ 第四十六章猎杀的豪情 “神勇,来。喝!”这群半大小伙子眼睛里燃烧着兴奋。全都把目光放在神勇身上,眼神里尽是崇敬。没有神勇的事前安排,他们恐怕连鹿影子都看不着。 现在,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打死了一头鹿,身体的血液都激动得要沸腾。他们要庆祝,庆祝自己成为一个猎手。他们要献祭,把他们最珍贵的东西献给他们部族的神――那个高大健壮,飘散着长发,目光坚定,迈着矫健步伐走过来的神勇。 “好,喝!”猎手们会第一时间把猎物的血液喝干。这不禁是一种习俗,更是一种生理上的本能需要。在没有食盐的日子里,动物血液里的盐分就成为人体盐分的主要来源。 抽出匕首,扳过鹿头,手一挥,切开了鹿颈上的粗大动脉。将嘴凑过去,用力吸了一口腥咸温热的鹿血。 “猎手们,你们来!”王勇大手一挥,七个男人充满豪情的凑了过来,挨个在鹿颈上吮吸。直到胸襟淋满血液,直到腹中有了饱暖的感觉。 趁男人们大声谈笑,高声尖叫庆祝胜利的时候,王勇把几个女人招到另一头鹿的身边,切开鹿的喉管,让她们也喝。 山中无水。只有皑皑白雪。雪虽然纯净,但是却带走了体内大量的热量。所以,温热的鹿血会让这些女人暖和起来。 女人天生怕凉。虽然宿营的时候,王勇把自己的狼皮大氅铺在地上,让女人们围坐在上面,相拥取暖。但是冰天雪地打着赤脚,难免会生病。这些女人虽然不能像男人一样成为猎手,但是她们却肩负着部落繁衍的大任。王勇还指望这这些女人的肚皮多多给他生育小部民呢。 由于有了这样大的收获。王勇决定就地宿营,调整下队伍的状态。反正,蛮族部落正在围杀兽潮,根本没空去理会外人。几天的急行军。已经有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摔伤了身体,在同伴的搀扶下勉强行进。 雪地已经扫出一大片,被堆在一旁围成挡风的雪墙。中间,粗大的干树枝哔哔啵啵的响着,烧得正旺。鹿皮已经被剥下,直接铺在地上,成为隔断地底凉气的毛毯。小河部落的十几个人,在他们的神勇带领下,一人手里用树枝挑着一条鹿肉在烧烤。 两颗鹿心,心血已经被王勇饮尽,被王勇装进了桦皮做的背篓中。鹿鞭,那根本不用说,也被他收入囊中。离开家已经半月,王勇十分想念冰花和女姜。恨不能马上就飞回去,好好用身体诉说他对她们的思念和爱恋。 几天的相处,小河部族的人已经渐渐抛开了对王勇单纯的敬畏。他们爱戴他。把他视为自己最强有力的依仗,把他视为自己的父亲。 现在,他们吃饱了肉,在兔和白鱼的带领下,开始围着篝火跳舞唱歌。唱的什么歌词王勇听不太明白,总是就是庆祝丰收,感谢神的眷顾和保佑之类的话。他们开始围着火堆跳,后来白鱼大胆的把神勇拉起来,坐在鹿皮上,他们又围着他跳。嘴里咿咿呀呀唱着赞美的歌儿。 那一刻,王勇忽然觉得他们真的很可爱。很天真,像一群七八岁大的孩子。虽然有思想,有情绪,但是心灵纯洁的跟白雪一样。 小屋那边。女姜绷紧了嘴,站在窗口遥望着王勇离开的方向。 “姐姐,神勇什么时候回来啊?”冰花带着哭音在旁边问。昨天梦里,她梦见神勇受伤了,满头满脸的血,哭得她半夜抽泣,上不来气。一直到天亮,她都坐着没睡。 女姜没有说话。其实她何尝不是日日想念着神勇。 黑子又在扒门。身后跟着七个油光水滑的小狗崽儿。主人的情绪它不太了解,它只知道,最近女主人越来越大意,时常忘记给它喂食。它可是需要奶水喂七只狼宝宝的。 灶上,陶罐里的野菜粥又扑了。惹得冰花一声惊叫,连忙将盖子掀起来。 “冰花,咱们吃饭吧。另外,外面的狗和猪也要喂了。”女姜说。 最近她们吃得很少,往往煮了一锅肉粥,还要剩大半罐儿。最后只好给黑子吃。冰花觉得自己瘦了。她知道王勇希望她长胖,不过。虽然她努力想让自己多吃,可是最终,还是吃不下。 好在昊还不懂事儿。虽然正丫丫学语,偶尔自己叫声爸爸,却没有影响他的饭量。这个小伙子越来越出息了。一顿能吃一大碗粥。女姜和冰花看着昊天真无邪的笑,心情放松不少。 墙上,挂着一叠桦树皮。那是王勇平时用来记事儿的。在最外的一张上,用炭笔画着几个歪歪斜斜的正字。女姜数了数,已经有三个完整的正,还有一个粗粗的横。这说明,王勇已经走了好多天。 她从来就没觉得时间这样长过。冬季的天还黑得这样慢。 屋里的柴已经没有多少。那是王勇临出门的时候,特意为她们准备的。原本打算,他回来之前,够她们烧的。这样,她们就不用去外面弄柴禾了。最初,她们俩使劲儿烧,幻想柴烧完了,王勇就回来了。后来,她们又节省着用。她们怕王勇不回来了。 女姜常常在心理做好一种最坏的打算。王勇回到属于他的世界中去了。就像他凭空出现那样。这一切的美好,就如同做了一个梦。 女姜和冰花宁愿这是一个梦。但是,睁眼看看。身上的衣服,吃的食物,烧的柴,还有,那把精巧的木梳,无一不是带着王勇的影子。他是真实出现过。 女姜也偷偷的哭,她恨自己当时太相信王勇,没有跟他一起走。她也会用箭,而且用得很好。她不会给他添累赘的。关键的时候,还能帮上他。她已经失去了一个丈夫。虽然,谈不上感情。她想,如果再有下一次,无论如何,她都不会放王勇自己走了。他去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轻轻抚摸着自己的小腹。这个月的月例依旧没来。完全可以确定,她已经有了王勇的骨肉。即便王勇不回来了。她还有小王勇。想到这里,女姜长出了一口气。 在热炕上又做了一会儿,把昊哄睡了。女姜又忍不住掀开皮窗帘看。外面,天已经擦黑,白天深绿的树林,此时变得黑黝黝的。仿佛无数的巨兽在外面巡浚。 炕沿儿边上,冰花张了张口,想问:“看他回来了吗?”可是还是把话咽到肚子里,继续编皮绳。因为她编的皮绳,王勇喜欢着呢。 ------------ 第四十七章 团聚 最后的行程,王勇是拼了全力。小河部落里的人,已经超过了体能的极限,完全是凭着本能在跟着王勇走。 王勇砍了两根碗口粗的桦木干,将树枝树头去掉,根部一米多长的地方砍了一个平面,然后用小木杆横着将长木杆平行的固定起来,做成了一个最原始的爬犁。爬犁上,可以坐三四个人。虽然原始,但是在雪地中,完全好用。他让这些部族的人轮番上去坐,剩余的人拉。这样轮换着歇息,行程却不间断。 赶到下坡的时候,他也上去跟着一起滑。上坡的时候,除了两个脚部冻伤的病号,其余的人全都下来一起拉。 因为,鹿肉不多了。还能坚持一天的时间。他必须在食物吃完之前赶回小屋。另外,他也怕冻死人。所猎获的几张皮子,连血迹都没有清洗干净,就披在人的身上。平时大家都紧紧挤在一起取暖,即便这样,队伍大部分人都感冒了。 喷嚏咳嗽声此起彼伏,小队渐渐没有了欢笑,人人都疲惫不堪。往往稍一停顿,就有人靠在树干上睡着了。 在这寒冬里,睡着了就再也醒不来,所以,王勇干脆就不让停。 终于,见到了小泉宿营地。“还有半天,就可以到家。”王勇喊道。见大家精神依旧萎靡,他换了一种说法:“大家抓紧脚步,晚上就能吃到咸土煮肉。” 这下,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他们曾路过一片山花椒林。王勇让大家一起动手,将残留在树枝上的山花椒全部采了下来,装了满满两个桦树皮篓。没有香料,肉再煮也发腥。当王勇跟他们描绘陶罐里,放了花椒和咸土的肉是多么好吃的时候。所有人的喉结都大动,咕咚咕咚咽吐沫的声音,让王勇忍俊不禁。 快了。站在山梁上,已经可以看到小屋盖满厚雪的屋顶,和烟囱中冒出的白色烟气。隐约可以听到犬吠的声音。 “烟。火――,那里,有火!”兔激动的语无伦次。冻得发飘的嘴冒出一个个音节。每一个音节,都在人们的心里引起一阵震撼。 终于到了。到了神勇所描绘的温暖的小屋。到了没有蛮族侵略的乐园。很多人都激动得哇哇哭了起来。这一路,他们走得太辛苦。这一路,他们怀着太多的期盼,而这一切,都将结束。神勇描绘的美好生活,已经到来了。 黑子最先发现了这一行人,率先扑了过来,后面,跟着一队蹦达狗。接着是女姜。她手里还拿着弓。看到隐约过来的一队人的时候,她先是镇定的让冰花把孩子裹好,放在背篓中。她还以为,是蛮人找了过来。因为王勇走的时候,是一个人。 当她看清走在最前面的高大男人就是自己日思夜念的王勇的时候,她尖叫了一声,拉开门就跑了出来。 小河部族的人首先看到一条黑色的巨狼吠叫着朝他们扑了过来。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进入了戒备状态,男人们握住了手里的棍棒,成扇形把女人护在身后。有了在一起跋山涉水、同舟共济的感情,和一起捕猎动物的经历,这十几个人空前的团结。 可是?这条大黑狼根本没有理会他们。只是扑到神勇怀里,又蹦又跳,嘴里吱吱的叫。神勇似乎也不害怕这头狼,一面用手给它瘙痒,一面任由它用粉红的舌头舔他的手,舔他的脸。 “究竟是天神下凡。连狼族都如此敬仰他。”小河部族的男人女人们心里由衷的赞叹着。 接下来,让他们大跌眼球的是,一个女人也跑了过来。疯了一般老远就开始嚎哭笑骂,而且,女人虽然穿着和王勇身上一样的皮装,脚下却是没有穿鞋子。眼尖的白鱼看到,女人身子在冰凌上一滑,片刻又站起来接着跑。身后,是一串血红的脚印。 “神勇,你回来了。你可回来了。我恨死你了。呜呜,我想死你了!”女人被王勇一把像抱个孩子一样抱在怀里,小拳头犹自擂着神勇强健的胸脯。神勇虽然挨了打,却一点也不生气,只是一口口的亲那个女人。 接着,白鱼她们眼睛睁大了。因为又有一个女人跑了出来,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这个女人和先前的女人长得一样干净,穿着也整齐。可是她跑到院门口,就站着不动了,只是眼里倏倏的淌眼泪。 看着神勇迎过去,把她也搂在怀里,紧紧的拥着。白鱼和其他女人动了心思。原来神勇也是可以和人间的女子匹配的。看这两个女人,和自己长的也是差不多,自己是不是也有机会给神勇生一个孩子? “他们是?”哭够了,笑够了。女姜和冰花方才想起,还没有问王勇身后站着的那些人是谁。 “他们是我的部众,从前是蛮人部落的奴隶。”王勇简单的解释到。现在耽误之急是抓紧让他们休息。这一路近十天的行程,没有失掉一个人,他已经万幸了。 “姜女?”兔忽然叫了一声。 听到有人喊她原来部族的名字,女姜一下就愣住了。 “我是兔。你不记得了?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族长的女人吗?这个孩子,是族长的孩子吧?”兔一连串的发问道。 “是的,我记得的。兔,你是前些年被蛮人抓走的。现在,已经长得这么大了。”女姜一时间百感交集,说不出话了。 “想不到,你也在这里侍奉神勇。我们也是来侍奉神勇的。原来,他早就是保佑我们部族的神啊!”他乡遇故人,又同是神勇救出来的。兔和其他人对女姜一下有了种亲密感。 有两个女人认出了冰花。也呼唤着冰花的部族名字。冰花见是原先打小在一起长大的玩伴,也高兴的又叫又跳。 其他没有和女姜和冰花攀上关系的,脸上略略有些失落。不过,当王勇把他们让到小屋的时候,他们的情绪被眼睛所见的“神迹”替代了。 青砖制的房子。火热的“平地”。巨大的熊皮和老虎皮。还有燃烧的炉火。兔和几个男人一直纳闷这里的火为何不在屋里冒烟儿。而是转到了屋顶上。 一下子挤进了十三个人。小屋连个转脚的地方都没有。无奈之下,王勇只好让男人先到木棚歇息。女人们到炕上暖脚。 小河部落的男人没有意见。这一路上,他们已经被灌输了照顾女人的思想。当他们被王勇领到木棚里的时候,满眼被房梁上挂着的鱼和肉惊呆了。 神勇是如此富足。大河部族中任意一个部落,整个部落的肉加在一起,也没有他的肉多。 接着,更令他们感动的是,他们每人分到了一张干净的狼皮。神勇是如此慷慨。要知道,原来部落中,只有少数勇士才有一张狼皮围在身上。 女人们挤在炕上,更是各个欢欣雀跃。因为女姜和冰花把自己多余的皮衣拿了出来,一人分给她们一件。她们迫不及待的穿在身上。彼此瞧看着,嘻嘻的笑着。 早在女姜和冰花出来的时候,她们就觉得她们的衣裳好看。盼望着自己有一天也能穿上那么合体的皮衣,站在神勇面前。没有想到,这个愿望转瞬就实现了。神勇真是天神下凡,连侍奉他的两个人间女人,都是这么美丽大方。 灶上,用最大的陶罐炖了肉。放了辣椒和花椒、咸土。飘逸的香气,让木棚中的男人都忍不住走出来。眼巴巴的等着兔分配食物。 最后,王勇让兔用大陶碗盛肉,分给他们吃。他们才各自小心的捧了碗,安心的回到木棚中去。 ------------ 第四十八章宝石的价值 第四十八章 宝石的价值 女人们也都吃得很开心。眼盯着上面飘着油花儿的汤里,红红的肉块儿和绿绿的菜叶儿,闻起来香喷喷,喝到嘴里麻麻辣辣,她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直吃得连罐底的汤水都一滴不剩。 王勇怕她们饿得久了,冷不丁吃这么多,再撑坏了胃。用眼神制止了女姜再煮一锅的冲动。并且向她们保证,明天还有这样的食物。在小河部落,伙食标准就是这样,只会提高,不会下降。她们这才一个个揉着发涨的肚子,放心下来。 时间已经很晚,吃饱了的女人们,累得炕上地上躺倒了一屋子。在她们认为,神勇应该让她们睡在这个坚固的“山洞”里。她们会像女姜和冰花一样,侍奉神勇。 女姜毕竟曾是族长的女人,此时终于显露出了自己的女主尊严。她脸色一沉,果断的让这群女人拿上新装满了炭火的暖炉,也去木棚睡觉。 小河部落的女人们,看着一直对自己关爱有加的神勇一脸坦然。理解了她们自己和女姜、冰花身份的不同。在白鱼的一声吆喝下,带着一丝不情愿,呼隆隆的起身去木棚。王勇也是没办法,毕竟,房子里的空间有限。而且,他也希望在这些女人们心目里,确立女姜和冰花第一、第二夫人的地位,以免以后尊卑不分。他可不想建立起一个人人平等的大同世界。那应该是建立在文明和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之上的。现在,小河部落的人,甚至连私有物品和共用物品的概念都分不清,想想最好还是把他们隔离到这个小屋之外为妙。 木棚中的小伙子们见女人们回来,终于高兴了。这些天里他们同吃同住,早已产生了一个亲密整体的观念。女人们留在那个温暖的小屋内,让他们觉得自己被“神”忽略,从心理上,一时间产生了神勇“重女轻男”的错觉,让他们男人的小自尊受到了挫伤。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是自古就有的现象。现在,他们兴高采烈的从刚睡暖的临时搭就的草铺上爬起来。把最好的位置让给了女人。 “必须解决房子的问题。”这件事成了王勇回来后的第一件急务。条件就是这么个条件,王勇也是没招儿。毕竟,他也没有想到,小屋有一天会这样红火儿,人气这样足。否则,他会多盖一间客房。木棚要比露宿好上太多。另外,族人身上都有了皮子,挤在一起睡上几晚也冻不坏人。这样想着,他心里才慢慢好过些。 关好了门窗,收拾干净床铺和地面,小屋内,橘色的灯光照耀下,渐渐升起一种暧昧的暖意。做在炕上,女姜和冰花不约而同的,一边一个拥在了神勇的身侧。神勇臂膀一张,将她俩拥在怀里,紧紧的搂着,一口口的亲她们光滑细腻的脸和湿润的嘴儿。亲得她们面色潮红、呼吸急促,手脚忙乱的帮他脱去了衣裳。 王勇忽然想起来,他还为女人们带来了礼物。那些从祭台上,顺手牵来的漂亮的石头。 这些石头他已经在途中看过,红的应该是红宝石,绿的当然是绿宝石。这些宝石最小的有拇指肚大小,大一些的如同鸽蛋。最让他振奋的是,里面还有一块拳头大小的半透明的石头。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那是宝石之王――金刚石。 握着那块金刚石,想想就有些兴奋。这块金刚石还没有经过加工,没有被切割成那么些折射光芒的棱面。所以,和璀璨夺目,珠光宝气挨不上边。虽说这样,但是那股子贵气就已经藏掖不住的散发出来。想想,金刚钻的价值是用克拉计算,这么大一块金刚钻,最少半斤重, 如果把它拿到自己来的世界里去…… 不过,王勇看中的却是这块金刚石的硬度。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神勇可是知道,金刚石是自然界物质中硬度最高的东西。也许,有一天,他会用到这块金刚石。所以,他决定自己留下了。 “女姜,这是你的。冰花,你也挑几块儿。剩下的,给昊玩罢。”如果现代的女子,见王勇把宝石当玻璃球儿,一捧捧的送人。下巴非掉在地上。这绝对是“大手笔。” 不过,钻石再恒久,在王勇眼里也抵不上一角野猪肉。千金散尽,只求博得红颜一笑罢了。 “我要这块绿的,还要这块黄的。”冰花毫不客气,抓了两块最喜欢的,贴在自己细腻的胸前,体会宝石的温润。 “神勇,这些石头是从那里捡来的?”女姜把玩着一棵圆圆的红宝石,问。 见到两女果真喜欢,王勇不禁有些兴奋。他把如何装神糊弄蛮巫,又如何顺了祭坛上所有他看得上的东西的过程,绘声绘色的说了一遍。把两女听得小脸儿一会紧张的发白,一会儿又笑得前仰后合。 又看了几眼眼前的宝石,女姜忽然若有所思的说:“这些石头,可是有大用场。我曾见到,那些远方部族的人,很喜欢这样的石头。一块这样的石头,就能换一大捧咸土呢。” 听说这些宝石还可以换咸土,王勇眼睛一亮。 盐始终是一个大问题。这几月的消耗,冰花背来的咸土已经用去了一半儿。而且,现在他手下又凭空多出了十几张嘴。剩下的盐土,能不能坚持到春天还是问题。他此行最大的目的也不过是找商道,尝试和远方部族贸易而已。 “那你把这些挑剩下的石头,全部收好。有机会,咱们把这些漂亮的石头全都换成咸土。”王勇吩咐女姜说。同时,他的脑子在快速的思索着,有机会一定让蛮人多弄些宝石进献给他。黑石山本来就是一座火山。里面有宝石矿脉丝毫不奇怪。所以王勇不认为蛮族手中只有这些宝石。 这些日子,女姜所表现的成熟稳重,让王勇不自觉的,已经把她当成了家里的主心骨。 “神勇,累了一天,快些睡吧。”女姜用一块皮子将宝石包好,放进一个坛子里。回身温情脉脉的望着神勇。 “嗯。睡觉。”王勇早已急不可耐,一口吹熄了灯,手臂一张,将两女搂进怀里… ------------ 第四十九章 大生产 一夜的温存自是不用多说。王勇一鼓作气,把这半个多月在两女身上的亏欠全都补偿回去。两女被神勇滋润得如久旱逢甘霖的花朵,第二天起来全都容光焕发,精神百倍。 早晨冰花出去倒脏水,一拉开门,吓了一跳。外面已经站了一院子的人。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些人都是昨天神勇带回来的。 兔儿和白鱼见门开了,露着僵硬的笑,想往屋里挤,却被女姜挡住。因为神勇躺在被子里还没穿衣服呢。 “太阳刚升出来,就想要吃的?”在王勇的想象中,原始部族的人,在冬季,这个时候,应该都龟缩在自己的窝里不出来。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干,大中午出来晒太阳都是勤快的人。 不过,当他看到兔和白鱼青灰色的面容,他理解了。“这群人是被冻醒的。” “女姜,让他们都进屋来暖和。冰花,马上烧点热汤,多放肉和油,抗冻!”王勇一骨碌爬起来穿上衣服,吩咐着。 本来,外面的人都装着看圈内养的野猪。他们也确实奇怪,没想到这种动物就乖乖的呆在神勇家的石圈里。现在,听神勇开恩让进暖屋子,一众人都争先恐后的挤了进去。 屋内的温度一下子降低下来,满耳都是搓手跺脚的动静。 王勇盘坐在炕上,摆手示意兔和白鱼过来。“今天,吃饱了饭,我们要立即去建一所大房子。有了大房子,你们就不会再挨冻了。” 兔和白鱼以为王勇要给他们盖一座像小屋一样的暖房子。立即眉飞色舞起来。 “不,不是,是木头房子。不,比你们住的木棚要大,很大。嗯,我们要砍很多木头。很多很多,我们所有人都要出去干活儿…” 王勇让冰花拿来一张桦皮纸,边说边用一支碳棒画着草图。以便兔和白鱼明了。这两个人,王勇经过考察,准备重点培养。 昊咿咿呀呀的爬过来,想拿桦皮纸玩儿。被王勇一把抱在怀里,用下巴那已经有了硬度的胡茬轻轻蹭他的小脸儿,痒的孩子直躲。 不知是吃多了肉的缘故,还是什么原因,王勇觉得自己的体毛有变浓变密的倾向。不过,他很喜欢这身毛。这让他和身边的人趋同。对这个世界,他已经渐渐有了归属感。 早饭这群人依然吃了很多。王勇也大口的吃肉。这群人还不懂得建房子,他还得是主力。 临出门的时候,女姜细心的给他披上狼皮大氅,轻声嘱咐他累了就歇歇。做过族长夫人,她知道自己男人身上的担子很重,担着全族人的幸福。冰花嘟起小嘴,拉着王勇的手有些恋恋不舍。 王勇低头亲了亲她的额。他也不愿出去。小别胜新婚。他还没有和两个女人腻够。可是?外面的人都等着他呢。在学校里,连小组长都没有做过的王勇,第一次觉得当领导不止是风光,其实很多时候真的很辛苦。 新房子的地址选在小屋后面五十米的距离。在王勇划出的平面图上,房子长十五米,宽五米。距离自己的小屋之所以这么远,是因为人多了,距离小屋太近庭院就小了,不利于长久发展。,蛮人不知道这个地方,所以不用王勇时刻保护。另外,王勇也有一点点私心。昨天,他和女姜、冰花亲昵的时候,刻意用手堵住了她们的嘴,以免她们抑制不住兴奋大声叫。他可不想让这些族人每夜里,倾听着神滋润自己女人的声音睡觉。 “兔,你领几个人把这里的雪挖开,白鱼,你和女人们抱干柴,一会儿准备点火。”王勇手一指,这群人马上按着他的吩咐去做。 地上覆盖了三四十公分厚的雪。下面的土也冻了厚厚一层。王勇要用火把地面烧热,这样才好挖坑埋柱子。 选了几颗胸径在三十厘米左右的笔直大树。王勇准备做新屋的梁柱用。提起砍刀,轮圆了猛砍。在小河部族人的一片惊呼中,木屑飞溅,树很快被砍出一道v字型雪白的缺口儿。 “闪开,都闪开!”王勇指挥着一众人闪出空地。然后又在缺口背面砍了几刀,十几米高的树在自重下嘎嘎响着倾倒下来,砸出一片雪雾。 擦抹了一下额上的汗滴,王勇大踏步向另一个选好的树走去。砍刀不是斧头,砍碗口粗的小树几刀解决问题,砍这样的大树,就显得有些吃力。而且,王勇选得都是木质细的硬木。没有办法,就得凭笨力气了。 一上午的时间,王勇砍倒了五颗大树。这些大树都被他砍去枝桠和树头,修成了长短不一的木头柱子。 兔那边,划定的区域,积雪已经清除。露出了黑黑的土地。在地基的四周,用木锨挖了沟。房屋东西中线的中间和两端,挖了一溜深达一米半的大坑。 太阳升到正当头的时候,女姜从小屋里走出来,招呼大家吃饭。这是王勇早上刻意嘱咐过的。兔和白鱼脸上一阵阵的变化,一副难以相信的样子。 “神勇,我们还有力气。我们还可以继续干。”兔指指太阳,又拍拍胸脯。毕竟是给自己建房子,全体小河部族的人都干的热火朝天。 王勇知道他领会错了。在兔的想法中,一天早晚两餐,吃了晚饭,就要猫在屋里睡觉了。所以尽管肚子里早就空了,但是他们还不想停手。 “吃完饭还要出来干活呢!太阳落下去的时候,还有一餐。”听说吃了这顿还有下顿,小河部族的人激动了。手里的工具一扔,一窝蜂的朝小屋跑去。 “纪律性太差!”王勇摇摇头。他考虑等房子建成后,应该约束下这群原始村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铁的纪律,不就是一盘散沙吗。 下午的时候,王勇让女姜领着女人们割草,搓草绳,编草垫儿。厚厚的那种。现在皮毛紧张,而且冬季不能烧砖,无法搭炕,他只能想到这种办法。搭床铺草垫睡。 把女人们的工作安排完,王勇指挥着男人们将砍好的木材抬到工地,将几根柱子下到挖好的土坑中,看看高矮一致,一声令下,男人们开始往坑里填石头填土,将柱子埋得结实牢固。王勇又指挥着众人,将做为房梁的木材安放在露出地面两米半高的柱子上。柱子的端面,已经砍出凹槽,起到稳定作用。 到底是人多力量大。众人一拥而上,一个小时时间,就把房梁安放完毕,并用藤条捆扎结实。剩下的事情,就是,把细一些的小树砍下来,制成木杆搭在房梁上,形成一个人字形大窝棚。因为这样的窝棚不需要太多技术含量,人人可以动手。 时间,时间紧迫啊!王勇现在没有时间去琢磨如何利用榫卯结构,搭建坚固的木屋。他只能用最短的时间去取得最大的效果。 当然,像小屋一样的砖房是必须有的,而且会越盖越多,只不过,那要等春季粮食下种完毕后。 ------------ 第五十章 食物告急 用了三天时间。小河部族的新房终于搭建完毕。远望去,就是一个人字形的大窝棚。木墙壁外侧,都用干草添了缝隙,盖了桦皮,压上树枝树条,最后又用雪块儿又蒙了一层。这样就保证了密闭不透风。 房子里也做了两堵间隔木墙,把整个木屋间隔形成三个大小不同的房间。最里侧较小,用来存放小河部族的生产生活物品。中间是居室,地当间一个长方形的炉灶,是王勇用剩下的砖头和石块垒成。既可以做饭,又向外辐射热量。王勇之所以不让他们砌用惯了的火塘,一是烟雾呛人。另外不利于防火。 两侧是高出地面一米的板铺,上面铺着女人们赶制出来的草垫儿。王勇说,等以后有了更多的兽皮,他们就会有更多的铺盖。 即使这样简单的板铺,也让小河部族的人兴奋异常。要知道,睡板铺可是划时代的创举。千百年来,他们从来都是睡地面的。冬季地面又潮又冷,很多人年纪小小,就得了严重的风湿骨病。 之所以建了两趟通铺,原本打算让他们男女分寝。毕竟,这些男人在王勇看来,还是十几岁的大男孩儿。有的才刚刚十二三岁。(蛮族只抢孩子,成年的男人全部杀掉了。)男女挤在一起睡,难免会有生理冲动。这些女人都到了成熟的年龄,对男女之事也不陌生。过早过頻的性事,对这群大男孩儿的生理发育十分不利。这些人现在可全是王勇的“私有财产”,他可不想养一群老弱残兵。 不过,当王勇宣布完男女分铺而居的要求后,小河部落的成员们一个个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神勇不是也和冰花、女姜睡在一起吗?”白鱼大胆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在他们看来,他们天生就习惯扎堆用体温互相取暖,神的想法不可理喻。 王勇脸上一红,自己还真一时无法解释清楚。本来想对他们普及一下生理卫生知识,可是看着这群女人肆无忌惮的盯着自己袒露的胸肌,面上掩饰不住的渴求,想想还是算了。说了她们也未必能理解和执行,所以,王勇面色一沉,告诉这些人,这是神的谕旨。这些男女们一下子都不吭声了。 王勇想,等一切都步入正轨后,一定要制定一个完善的管理条例,就如同圣经和佛教中的五戒十善,新约旧约啥的。 寝室外间,又是空屋子,可以做隔凉隔热用,王勇设计在这里放上一个大陶罐,就算是卫生间。晚上起夜的时候,他们就不用闯到风雪漫天的外面去。盖这个房子的时候,王勇顺便叫他们在院子的角落搭了一个室外大厕所。并且费了好大劲儿解释说,这个木屋是用来排便的,不是装东西用的。 木屋虽然设计简单,格局也会让现代人感到十分奇怪。不过好在适用。当小河部族的人搬进这个木屋的时候,别提多高兴。毕竟,这是他们亲手建造的。每个人脸上都有一种成就感。不过,话说回来,若是没有神勇的指导和帮助,累死他们也想不出这样的建筑方式。所以,他们望向神勇的目光中,充满了崇敬。 王勇现在深刻体会到了知识的力量。虽然他只是高二的学生,并没有学过建筑,可是他眼里见过的,可都是千万年的人类生活经验的积累。任意拿出一样,对小河部族的人来说,都是神话一样的想法啊。 把两个大陶罐分给白鱼拿回去做饭用。又宰了头野猪,庆祝新屋落成。晚上,王勇回到屋里,往炕上一躺,觉得手脚发软,他这几天确实累坏了。 女姜和冰花一脸心疼,烧水,给他擦了身子,伺候他躺下。“神勇,我们的肉不多了。”冰花边倒水边小声嘟囔道。 女姜连忙用眼神制止,但是王勇已经听见。他一翻身又骨碌起来。“还够几天吃用?” “如果还是一日三餐,也就够用两个十天。”女姜见拦不住,只好尽量语气平和的说。 王勇呼的又躺倒下来。手臂交叉枕在头下,眼睛空洞的望着房顶。 离春暖花开,青草发芽还有三个月。只剩二十天的粮食,这一大队的人,要他用什么养活? 冰花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给神勇添乱,所以轻轻靠在他身边,用小手轻柔的抚摸着他的身体,试图用女性的温柔去抚慰他的焦灼。 “这几天,你们也累坏了。”王勇情真意切的说。接着又问:“我带这些人回来,你们不反对吧?” “怎么会。他们也都是受苦的人。神勇能从蛮人手里救出这么多人,真是很了不起。” “而且,又多了好几个姐妹,我和姐姐也都很高兴呢。” “是啊!累也高兴。仿佛回到了部族一样。” 两女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自身的感触。 想起这次带回来的女人都是同属大河部族的人,王勇若有所思的问了一句:“你们大河部族的女人是不是都会编织?” “是啊!我们女人从小就和妈妈学习编东西。她们也都会。”两女奇怪神勇为什么忽然问起这个。 “那么,你们是否编织过渔网?”王勇一阵的激动。他已经想出了解决食品危机的好主意。 “渔网?”两女表示对渔网的概念不理解。 于是,王勇连说带比划,终于让她们明白了渔网的形状和作用。 “太好了。我们明天一早就编。几个人合手编的话,一天就能弄好。”冰花兴奋的说道。不过,她始终不明白,天寒地冻,河面上都冻了一两尺厚的冰,在这个时候,神勇要渔网干什么?不过,既然神勇安排下工作,他一定有他的办法。想到这里,冰花终于不再因为自己给神勇添乱而自责了。 爬到炕上,凑到神勇身边,王勇吧嗒一声在她的小脸上亲了一口,表示对她刚才的答案很满意。冰花禁不住缨的一声,钻进他的怀里,撒娇地说道:“神勇,这几天你累了,晚上就知道睡觉,鼾声震天响。我和姐姐都睡不着。” “是吗?那我今天也让你累到睡不醒。”说话间,王勇坏笑着欺身上去,将这个小巧的女人压在身下。 那天晚上,王勇睡得很心安,他梦到很多大鱼在他面前跳跃。他高兴的去抱,一抱一大条。 女姜在半夜里被王勇咯咯的笑声弄醒,翻身想为他掖好被角,却被他一把搂住…她顺势把头贴在他宽阔结实的胸脯上,任这个男人紧紧搂住自己。那一刻,她的心很柔软,觉得自己一生再也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 第五十一章 破冰取鱼 吃过早饭,小河部族的人整个都忙碌起来了。因为,他们听神勇说,这几天要带他们抓鱼吃。他们虽然生在大河部落,但是冬天在封冻的河里抓鱼,还是开天辟地第一次。所以,人人都表现出意料之中的兴奋。 “食物不多了。”这个情况每个人心里都有数。在往年这个时候,遇到饥荒,他们只能龟缩在茅屋内,一日一餐,尽量降低体能消耗,延续生命。现在,他们也做好了这种打算。 不过,神勇就是神勇,似乎丝毫不为食物发愁。这群大姑娘小伙子,吃饱了肉,又在暖屋子里睡了一夜的好觉,此刻浑身充满了活力,迫切想知道神勇需要自己干点什么。 面对这群跃跃欲试的年轻人,王勇也感到心内一阵阵的振奋。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了这对年轻人的头儿,他们心目中的神。这是他从来没有想到的。现在,他们都眼巴巴看着自己,随时等着按照自己的命令去行事。王勇此刻觉得称自己为生产队长更加贴切。 “白鱼,你领着女人们去小屋,女姜和冰花会教你们编织大网。兔,你们这些小伙子跟我走,去河面刨冰窟窿。”王勇话语中习惯性带着他原来世界的一些名次和称呼。不过,小河部族的人接受能力很快,简直可以用聪明来形容,所以,他们瞪着眼睛听了一阵,很快明白过来,并且开始行动。 六个女人在白鱼的带领下,叽叽喳喳的拥进了神勇那颇为神秘的小屋。七个小伙子跟在王勇身后,趟着齐膝深的积雪来到了小河滩,来到封冻的河面上。 寒风在毫无遮挡的河面上肆虐着,刮起阵阵雪雾。让这些衣着单薄的小伙子禁不住缩起了脖子。纯白的雪在上午的阳光下也晃得人睁不开眼睛。不过,王勇此时顾不得心疼这些,毕竟,冻一下比饿死强太多。 “把这里的积雪清掉,要快。”王勇看了一阵,在河道中心的一个位置划了一个大圈儿,圈起了大约十平米的地方。夏天常在这里抓鱼,所以王勇熟悉这片水域,他知道这里就到了深水区。鱼儿冬季都在深水区的水底猫冬。王勇在小时候,看过家乡的渔人刨开冰面抓鱼吃。开始他还不明白那些捕鱼人怎么就能在小小的冰窟窿里掏出那么多的鱼,后来他渐渐懂了,冬季由于冰雪覆盖着水面,水中缺氧,刨开冰面,鱼儿都上来呼吸新鲜的氧气。另外,鱼儿还有强烈的趋光性,本能的朝着有亮光的地方来。所以,他才有信心在冬季带小河部族的人出来捕鱼。要知道,这条河里的鱼可是没有经过现代人千层渔网的捕捞,又多又大,又肥又香。 小伙子们虽然不明就里,但还是立即弯腰干了起来。一是神勇的吩咐。另外,他们也的确太冷。这寒冬腊月,他们很少敢出来。 一个小时后,冰面上的积雪被打扫出来。露出了蓝盈盈的冰面。被风吹得硬硬的雪壳子堆积在迎风的方向,筑成一道半人多高的雪墙。小河部落的小伙子们此时都浑身冒着热气,瞪眼盯着神勇要干什么。 王勇抽出砍刀,用刀尖在冰面上扎了一下。咔的一声,冰面如同坚硬的石头,只留下一道白印儿。王勇抬头往往太阳,又望望脚下,没有想到冰是这么硬。如果用砍刀硬是凿出一个冰窟窿的话,不禁费时费力,而且刀具的磨损他也承受不起。毕竟,砍刀只有一把,大量的砍树已经让他心疼不已,如果此时再用它当镐头刨冰,王勇都替这把砍刀鸣不公。 “兔,领人去抱些柴火来。”王勇在尝试着用火烧开冰面。此时,兔和他的伙伴也都明白了神勇想要干什么。于是,几个小伙子飞跑到院子里去,一会儿,一人抱着一抱干柴回来。 火在寒风中艰难的点起来。冰面在融化塌陷。黑黑的一滩水慢慢扩散。不过,好景不常,火很快被融化的冰水浸灭了。王勇又遇到了难题。 “兔,去找女姜要热水。告诉她,要多多的烧热水。不要怕浪费柴禾,也别怕炕太热。”王勇有些发急的吼道。 两个人跟着兔跑向小屋,剩下四个,跟着王勇把烧黑的柴棒扔到一边。刚才一顿火烧,不能不说没有效果,冰面上,留下一个半尺深黑黑的冰窝。而且,冰面经过火烤,软了许多。王勇趁冰面没有重新冻结实之前,用砍刀又扩大了一下战果。直到下层的冰面又像石头那样坚硬。 两大罐滚开的热水被兔和他的伙伴小心翼翼的抬到河面上。王勇让他们把热水浇在冰窝里。热气一下子升上来,水的热量被冰面快速吸收,坚实的冰面上,响起一阵阵嘎嘎的脆响。那是热胀冷缩后,冰面炸裂的声音。 “快,再去抬热水!”王勇吼道。自己则跳到一尺深的冰窝内,开始用刀凿冰。被热水烫得迸裂的冰面果然好凿了许多。片刻功夫,他又凿进了半尺有余。此时,他已经不敢再在冰窝里直接作业了。因为目测之下,剩下的冰层只有半尺厚,他怕掉进去。 除了加深冰洞的深度,他也在加阔冰窟的直径。直到形成直径一米半左右。因为河里有大鱼,而且,涉及到要用到网。 小河部族的小伙子们此时似乎有些明白了神勇的用意。“神勇这是要破开冰面,下到河里去捉鱼了。”他们一脸的崇拜,也争着用手中的木锨,木棍帮助王勇把碎冰全都弄出来,抛出作业区。 当最后一罐水浇进去,如井的冰窟,只剩下薄薄一层冰,隐约可见下面有密密麻麻、黑黑的鱼的背脊在游动。 小河部族的小伙子们的眼睛都睁大了。他们心里又激动又好奇。神勇怎么会知道这里有鱼?难道他能召唤鱼族吗? 他们虽然都或多或少的有过捕鱼的经历,但是还不懂鱼的趋光性。 现在,他们都等着神勇最后大显神通,跳到水里去捉鱼了。 王勇从他们的眼中神情中猜出了他们的想法。不禁又好气又好笑:“开什么玩笑,莫说这里的水深不可测,下去就可能上不来。单单这冰水的温度,也会让人在一刻钟内就因为体温太低而死去。还真以为老子刀枪不入,神仙下凡了啊?” 望望太阳,已经偏西,把天幕照的一片昏黄。想不到,刨这样一个冰窟居然用掉了一小天的时间:“都怪工具不给力啊!”随着运动量的减少,小伙子们都在瑟瑟发抖,若不是期待着鲜鱼宴,他们恐怕早就钻回了窝棚。 正在王勇考虑是不是要等明天正式捕鱼的时候,女姜适时赶到。她带了一张三四平米左右的“渔网”,如果这有着拳头大网眼的编织品可以称为渔网的话。 “开鱼喽――!”王勇接过渔网,悠长的一声喊,冲西拜了拜。这当然是他兴奋时的恶作剧。但是在小河部族人的眼里,这就是神圣的仪式。并且,在之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他们捕鱼的时候,都保持这样做一次。 带着尖头的木棒将最后一层薄冰捣碎。露出了深灰色的水面。王勇将渔网下到水里,静静的等待着。 “拉――跟我一起拉!”随着王勇憋涨着脸,咬牙喝到。恍然大悟的小伙子们这才明白,原来神勇不是要跳进河里去,是用这种叫做“渔网”的编制绳子拉鱼。他们齐齐的凑到神勇身边,握住了绳头。 一网下来,十几条两三尺长的大鱼在网中蠕动。王勇手一带,直接把鱼撒在远离冰窟的冰面上。鱼受到冷空气的冰冻,几乎片刻间就失去了活力,直挺挺不再噗打。 “再来一网”王勇把清空的渔网再次抛进已经结了冰茬的冰窟内。十几分钟后,让小伙子们再拉上来。这次,又是满满一兜鱼。如果说第一网是运气,第二网简直是奇迹。这河里千百万年来,就没有经历过冬季人工捕鱼。捞起这几条鱼,对拥有 资源的小河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 小伙子们的欢叫声远远传到小屋里,把躲在温暖屋内的姑娘们都吸引了出来。她们小跑着赶到冰窟那里,惊讶的张着嘴,看着冰面上的鱼。 “看什么?赶紧把鱼都收拾回去。”兔在王勇的授意下,一面学着他的样子把空网重新下到水里,一面兴奋的冲女人们喊道。似乎,这些收获全都来自自己。 女姜站在王勇身边,手紧紧的搂着王勇的手臂。眼睛看着这条条大鱼,心里一阵阵的激动。想不到,神勇稍稍一动,就解决了吃饭的大问题。她的眼里,滑过一抹所有所思的神情。 “好了,明天再捞吧。”天擦黑的时候,王勇喊住了意犹未尽的小伙子,让他们手工。一来,他们在冰面上劳作了一小天,又累又冷,王勇怕他们生病。二来,随着天色渐黑,鱼已经不是那么多了。看看这一个小时捞上来的鱼,足有一二百条,而且,最小都有三斤沉。就是可够的吃,也够吃几天的了。 晚饭,当然是全鱼宴。王勇携两位夫人和昊,应约去了小河部族的集体宿舍。在那里,一个大陶罐座在熊熊的炉火中。去掉了头尾杂碎的鲜鱼,咕嘟嘟的在罐里炖。王勇还特意切了些野猪肉,做为调味品放了进去。 小伙子姑娘们围着神勇唱啊跳啊!把整个木棚闹得快要炸开来。 丰收了,再也不用挨饿了。因为神勇告诉他们,明天还可以继续用这个方法捞鱼。而且,他把捞鱼的任务放心的交给了兔。 现在,兔胸脯挺得高高的,脸膛激动得通红,能得到神勇的信任,他很有成就感。而且,在族人的眼里,他已经是神勇钦定的小河部族的族长了。很有些奉天承运的意思。 第一碗鱼肉,兔恭恭敬敬的双手捧给了神勇。不知是谁带的头,小河部族的人齐齐的冲王勇三人跪了下来,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神勇的敬仰和崇拜。 ------------ 第五十二章 这个冬天有点忙 神勇最近有些忙。冰花已经不止一次向女姜报怨,神勇自从领来了一群人,就不再流连屋内温暖的小炕。在她看来,冬天这个季节,本就是属于她们四口之家温馨夜话的季节。 女姜低头浅笑着,逗弄着昊。心思不知飘到那里。 “姐姐,你就不能帮我说说他?”冰花发急的说。 “他干的是正事儿,是为了部落啊。”女姜叹了口气,右手轻轻的揉着小腹。腹里的胎儿已近三个月。已经生过一个孩子的女姜,有种预感,这是个健壮的男婴。她何不期盼着,神勇能多些时间陪在她身边。 “是啊!他是为了大家不受冻,不挨饿。”冰花放下手中的绳头儿,直起身朝窗外望去,外面,鹅毛大雪在飘,天地间,仿佛被这飞絮连接在一起。河面上,一群小伙子正顶着风雪 捕鱼。“要是我能帮帮他就好了。”冰花嘴里喃喃念叨着。 王勇没有去河边,他大早晨就把兔喊起来,絮絮叨叨交代说,冰面滑,小心不要掉进河里,不要太贪心,鱼捞够吃就行。捞完鱼后用草帘将冰窟盖上,以免下雪把冰窟冻死。然后就一个人,背着弓箭砍刀上山去了。 除了隔个三天两天溜一遍陷阱,他想要打一些毛皮动物。因为,除了姑娘们一人一身皮衣,小伙子们大多还只有一身狼皮背心儿。让族人们受冻,他心里难受。冬天虽然动物少,但是也是毛皮最好最厚的时候。这些天他已经射杀了三只狐狸,十七只雪兔。这些动物的毛皮稍加处理,他都分给了小河部落的人。 不知是不是位置不对,还是动物们都有了防范心理。陷阱的收益相对来说却比较少。不过,他还是收获了一只跌断了腿的狍子。 此时,他正打量着一株碗口粗的榆树,准备把这棵树砍下来。这种木材,经过他多次的尝试,发现烘干后制成弓胎,韧性和弹性都极其好。而且,材料也容易得到。 “是该教会小河部落的族人使用弓箭了。”王勇想。 在他领着这群骨瘦如柴的饥民回来的路上,教会他们使用武器的想法就一直萦绕在他心中。只不过,当时他们又饿又冷,挣扎在死亡线上。回来后。虽然有充足的食物供应,他们的身体日渐强壮,但因为建房、捕鱼等活动,让他无暇顾忌其他。 现在,兔领着小伙子们已经可以熟练的在冰窟捕鱼。一日三餐管饱吃肉,让这些处于身体发育时期的大姑娘小伙子们,在半月之内几乎都长了好几斤肉,而且力气也大了不少。现在不教他们使用弓箭,待到来年开春的时候,就更没有闲暇时间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王勇时刻提醒自己,蛮族随时会找到小河部落。他不可能以一己之力,保护所有人能够逃脱战争对生命的索取。 把这些人训练成一支强大的能够自卫的民兵队伍,战时能上沙场,闲事从事生产,这是王勇最大的希望。 另外,他在河对岸的平原地带,发现了狼族的活动痕迹。那里,曾经是他的家园,现在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一片未曾探索的地方。怀着对未知地带的本能恐惧,他并没有冒险涉足。他希望有一天,能带着全副武装的族人,去开拓那里的土地,攫取那片森林中的财富。 “这个东西,叫做锯。”王勇把两条带锯齿的薄薄骨片交给一个叫做巨木的小伙儿。那是巨熊的一段腿骨,被王勇用砍刀砍出许多小小的豁口儿。因为王勇的一些想法,小河部落最近工程十分多,需要用到大量的木料,单凭王勇一把砍刀,已经不能应付需求。王勇没办法,只好想法子制造斧凿锯刀的替代品。 小河部落的人,每个人的名字都个性鲜明。例如,这个叫巨木的,就是生在一棵大树下。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王勇发现,他对制造工具十分感兴趣,也很有天赋。 “锯?”巨木接过骨片,细细端详了片刻,抬起头,双眼迷茫的望着王勇。 王勇拿起一根臂粗的干枝,将骨锯抵在木枝上,嗤嗤几下,锯口就陷进去老深。“看明白了?就是这样用的。” 小河部族的人呼的拥过来,脑袋以巨木四周围成一圈,都傻傻的看着这条带着密密缺口的骨片。又看那段木枝。骨片基本没有任何损伤。 “锯!可以断木。”巨木明白了,呼的站起身,如得到神器一般,将骨锯高举过头顶,众人环伺仰望,看起来就像一个可笑的炮斯。 “锯!锯!锯!”众人一阵的高呼,随着巨木跑出屋外,如同看表演一般,看他在一棵树上大锯特锯起来。要知道,他们之前要搞断新鲜的树木,只有用火烧断树根一个办法。 王勇远远的望着这群小伙子,轻抚了一下腰中的砍刀,松了一口气。他要求这群小伙子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树屋附近的小树全部锯断,清出一大片空地来。这不仅是燃料和木料的需要,王勇也想趁冬季树木又硬又脆的时候,开出一片地来。这样,开春的时候,他就可以领着这群人开荒种植了。 安排这样的劳动不仅能让这些无所事事的小伙子们,从树屋里走出来,释放身体活跃的精力,而且能增加他们的体质和耐寒能力,更加充分的吸收食物的养分,使之变得强壮有力。因为他之前让兔领着小伙子每个人试着拉他用的弓,结果没有一个人能够拉满。 一举三得四得的事情,王勇何乐而不为呢? 看着巨木顺利的锯倒一棵小树,又兴奋的跑到另一个树下,王勇回转身,迈步走向小屋。 黑子领着一群儿女自豪的迎了过来。这条大狗初为狗母,意气风发,母性十足,她的几条狼狗崽子现在已经长到一尺长,圆滚滚的身子又粗又壮。浑身的毛皮乌黑发亮。狼族的血液在它们身上流淌,所以它们乌亮的小眼睛,都闪着机警和凶焊的微光。 “春天来的时候,这将是一群好猎狗。”满心的欢喜赞叹。王勇抓起最大的一只狼狗崽子,举在眼前,细细瞧着。小狼犬用鼻子嗅着王勇的手指,用粉红的舌头舔了舔,然后张开嘴,试图用尖锐的乳牙去啃。吓得王勇连忙把它放在地上。小狼犬的牙十分锋利,王勇可不想以为逗弄它们,染上什么不明的疾病。 “呜-汪汪――”似乎为了表现自己,讨王勇欢喜,小狼犬们奶声奶气的叫着,围在他的腿边,不时做着撕咬和捕捉的动作。王勇迈出的步子加了小心。众星捧月般走到屋门前。 “兽筋撕得怎么样了?”隔着门,王勇就开始喊。因为白鱼领着那些女人们也在屋里,有时干活儿热了,她们就会肆无忌惮的敞开怀,露着胸前白嫩嫩的一片。 门哗啦一声从里面拉开,露出冰花兴奋而激动的脸。她早已从外面小狗的嬉闹声猜出王勇回来了。小屋内,七八个女人的目光齐齐的注视着他,都露着牙冲他笑。 一根根削得光光的弓胎竖在墙角,一条条乳黄发白的筋丝在她们举起的手中晃啊晃。小屋此时已经成了弓箭制造的作坊。可以想象,不出半月,一大批上好的弓就能出厂。 ------------ 第五十三章 美眉的忧虑 “我射中三支啦!中午可以吃到神勇做的辣椒火锅啦!”箭靶前,一个叫蜗牛的小伙子一蹦老高,挥舞着手中的弓,一脸兴奋地大声喊着。 “有什么了不起?”兔一脸的不屑。其实他的心里很着急。百米左右的距离。竖着人形的箭靶。神勇说了,十支箭能射中三支的,就可以去他的屋里吃饭。他已经很努力的按照神勇教的要领去射,可是箭不是射飘了,就是疲软的落在靶前。一上午的时间,他已经射了上百支箭,耳朵冻红了,脚冻得跟猫咬一般疼。两臂累的焦酸,可最好的成绩还是十发两中。看来,射箭也需要天赋的。兔虽然聪明,有领导天赋,但是他不是一个好射手。 终于,当女姜远远一声喊。两男一女乐滋滋的跑向神勇的小屋,引得一片羡慕的目光。 小河部落的人,可是知道神勇的厨艺。白鱼虽然做饭也好吃,但是尽管她已经很努力的学习,可做出的东西总像少了一种滋味儿。 “去神勇屋里吃饭。”已经成为了小河部落族人的最大荣耀和骄傲资本。常常有人会在夜晚睡觉前,矜持不住大家的好奇,绘声绘色的说,中午神勇又做了什么什么的,自己还吃了一碗神酒。说者当然是在某一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的人。比如,伐木高手巨木,在锯倒第一百棵树的时候,就曾被神勇请去吃饭。还有,那个叫秋叶的小姑娘,因为一手编制的绝技,也同时被邀。 说者回味无穷,听者个个鼓荡着舌头,一阵阵的大声咽口水。往往说者有意无意重复第二遍、第三遍的时候,又妒又气的同伴就会找机会狠狠掐他(她)一把,捶他(她)一下,或者更直接的一拥而上,将他压在身底,直到受害者告饶。大家才解了气般哄笑着睡觉去。第二天一早,每个人又都玩了命的去完成神勇交代的任务。 其实,大家现在都不缺吃的。他们抢着上神勇的屋里吃饭,只是为了能亲近他们心目中的神。多和他在一起呆一会儿。 王勇现在除了例行的巡山,基本上也不怎么离开。女姜已经有了四个月,下腹已经可以看出丰腴了不少。部落的事情正一步步有条不紊的按着王勇的想法推进,所以他更愿意陪在女姜身边,陪在他未来的孩子身边。 冰花着急。虽然一个冬天的滋养,让她先前豆芽一般的身体已经初现少妇的丰满。但是,这个月,她又来了红。“难道,族人说的都是真的?只有胸脯大,屁股宽的女子才能生育吗?”晚上,她边用热水擦洗着身子,边抚摸着自己瘪瘪的肚子,别提多失落了。 “去陪冰花吧。”见王勇又温柔的贴过来,女姜咬着他的耳朵细声说。孕期的女子雌激素分泌旺盛,她也渴望神勇激情的爱抚。但是,自己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她不忍让冰花太过孤单。 “嗯。”王勇低声哼了一声。转身揽过背对着他们,装着熟睡的冰花。 冰花语气慵懒的拒绝着他的求索。“困呢?神勇。” 王勇不管她欲拒还羞的动作,手上只是在她滑腻的身上乱摸。他的唇亲上了她的脸颊,感觉凉凉的发湿。“你怎么哭了?哪儿难受?” “没有,我没哭。”冰花连忙分辨着,一面试图推开他的脸。王勇知道,冰花是因为自己不怀孕而难受了。“可爱的小女子,我又不是着急要你给我生儿子。”王勇不由被女孩儿的心思逗得轻笑了,那一瞬间,他心中泛起了无限的柔情,这种情感让他的呼吸急促起来,他不由分说的扳过她的身体,野蛮的进入。他要更加努力的耕耘这块肥沃的土地,让冰花早日摆脱这种无由的自卑。 小河部落族人练习射箭的热情并没有影响到生产,就像每天繁忙的劳动没有影响到他们练习射箭的热情一样。木屋后一大片山林被砍尽。去掉了枝条树头的木材都堆积在一起。很大一垛。 现在小河部族的人已经涌现出了许多劳模儿。比如白鱼的厨艺和组织能力。兔偏好捕鱼。而且相当有领导派头儿。巨木不愧这个名字,天生就是个木匠。秋叶则是个编制好手。她编的渔网又细密又结实。王勇相信,随着这些人在这里生活生产,会有更多的突出代表涌现出来。 木爬犁已经被广泛应用到生产中去。有了锯子,原木被切割成板方,王勇把那把镰刀,已经交给巨木全权使用。有了神工利器,巨木终于摆脱了使用石刀制作工具的困境。灵感大发的巨木,整天呆在木头堆里。现在,巨木做的爬犁已经用上了榫卯结构,又结实又平稳。在冬季冰雪封冻的情况下,极大的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当然,王勇给他镰刀并不只是让他做木爬犁那么简单。所有的弓胎再加工,也都是经过巨木的巧手。王勇欣喜的看到,小河部族第一个专业的木工就要诞生了。 小河部落的弓,经过王勇的不断尝试和改进,已经定型。是一种不到一米高的短弓,与他初始用的长弓不同,这种弓射起轻箭来更加平稳快捷,而且女人们也可以使用。当然,弓的力量小了,射击距离也就短了。最远百步,射出的箭就没了准头。但是经不起十多人连发密集的射击,这种箭雨估计很少有人不重视。这种弓王勇让巨木有时间就做,除了人手一把外,武库里存了大量的备品。弓也是一种消耗品,他不想临时抱佛脚。 王勇不用短弓,他还是用那种硬木的长弓。相对于族群里的人,他的体型和力量都是一个难以接近的噩梦。他的箭也是加长加重的,箭头用上了黑曜岩。王勇试过,一百五十步外,射中一只山鸡的几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在冷兵器时代,这是一种什么概念?在敌人还为看清他身形的时候,他就可以凭借着感觉,一箭封喉。其实力堪比后世可怕的狙击杀手。 做箭头剩下的黑曜岩碎片,王勇也没有浪费。当他做的两片骨锯被磨秃,巨木欲哭无泪之时,王勇用刀将锯身一劈两半,锯齿那一半钻出小洞,将锋利的黑曜岩的碎片镶嵌在小洞中,尖角冲外,然后再按上另一半骨片,将锯齿紧紧夹住,这样,一个奇异的组合锯就诞生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让他没有铁,也没有铜了呢?好在巨熊的骨质细密坚韧,如同铁条一般。 现在,小河部落的仓库中,鱼、肉满仓,刀枪林立,从来没有过的繁荣昌盛。王勇深信,好运气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因为不久后的一个意外事件,就证实了这一点。 ------------ 第五十四章 王勇在追逐一只受伤的麂子。这只麂子陷落在陷阱中。当王勇顶着鹅毛大雪巡视这个陷阱的时候,刚好看见它黄色的头顶。 这只受了惊吓的动物激发出超常的弹跳能力,一下子从两米深的陷坑中蹦了出来。虽然它的腹部还带着一个深深扎进皮肉中的木钉。 “咩——”麂子惊叫着看了王勇一眼,歪歪斜斜的向山林深处逃去,那条小道,是它来时的路。 王勇相信自己此时一定是满身的杀气。凌乱的树枝遮挡着他的视线,这种条件下,箭很容易被树枝挡住。抽出砍刀,王勇大步向前追去。坚定有力的脚步,踏在地上砰砰作响,趟带起一条雪雾。 追上它,斩断它的喉管,大口的吸干它身上的鲜血——王勇此时的意志狼一样的坚定。麂子黄中带白的皮毛,在深色的树林中忽隐忽现,大滴的膛血,落在洁白的雪地上,溅成鲜红的梅花状,形成一趟标识路线的血线。 一棵棵树从他视线中出现,又快速掠过,被他丢在脑后。近了,更近了…虽然他低估了这只麂子的生命力,但是这更说明,他追逐的这条麂子的健壮程度。他已经可以想象,自己将麂子按倒在雪地上,掏出它犹在跳动的心脏时的那种激动。他享受这种追逐,这让他幻想自己是一匹无所畏惧,坚韧无比的狼。 “嗷——”当王勇追逐到一片林间草地的时候,他从胸腔里挤出一声怒吼。已经耗尽了精力的麂鹿被他的吼声吓到,前腿一软,斜斜栽倒在一个雪堆上。一双大大的眼睛,蒙上一层绝望的光。“咩——”它仰头向天悲鸣。 “嘿!还想跑吗?”王勇傲然俯视着自己的猎物,在他看来,麂鹿的垂死挣扎是何等可笑。 猛然,他的视线从麂鹿身上挪开,落在那个雪坡上。新下的一层雪下,一个人型的轮廓。 警惕的环视四周,丛林里一片静悄悄。几步跨了过去,伸手拨开积雪,在乱蓬蓬的头发下,探手伸向鼻口处。 “还活着!”王勇心内一喜。一伸手将这个冻得几乎僵硬的人从雪中拽起。 “噯——”从他口中发出一声微弱的哆哆嗦嗦的**声。 “是大河部族的人呢!”王勇心里想。因为这个冻得脸色青紫的人,身上穿着麻衣,而且他的脸部,也没有蛮族那样粗大的眉弓和细密的汗毛。 将锋利砍刀直接在麂鹿颈上一抹,用一个木杯接满了冒泡的热血,王勇扶起那个人,把整杯的热血全都灌到他的口里。 “喂,你醒醒。你能说话吗?”王勇晃动着那个人的肩膀。然后,他发现,这个人的一条腿扭曲成一个可怕的角度。应该是在赶路途中跌坏了脚,不知经过多长时间的爬行,最后在这里乏力晕倒。 王勇十分纳闷,大河部族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片山林里。而且,从他的年纪上看来,也不像从蛮人那里跑出来的奴隶。 虽然有了一杯热血下肚,大河部族的人暖和了许多,但是他还在昏迷状态中。如果不及时救治,恐怕生命就会如同滴在热石上的水珠一样,快速蒸发掉。 毫不迟疑地,王勇将他背在背上,麂鹿也不要,一路小跑着往小屋方向赶去。在那里,有热屋子,有冰花的草药,也许,他还能活。 泉终于醒了。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板铺上。一群同族的少年男女围在他身边。只不过,他们要比自己所见过的任何少年都要强壮、干净许多。一个雍容华贵的少妇,面上带着慈祥的笑,正端着微烫的汤药,细心的用勺灌到他的口里。 “这个木屋是那么温暖,这里的人是那么亲切,自己一定是脱离了现实的苦海,到达了神的天堂!”泉这样想着,嗫嚅着嘴唇想要说些什么?可是却喜极而泣。 “那个人醒了?”王勇在小屋内逗弄着狼狗崽儿,头也不抬的问刚刚送药回来的女姜。他方才检查过,这个人的脚只是扭错了位置,属于脱臼的一种。他已经趁着人还昏迷的时候给正了位。至于昏迷,那是冻饿所至。他很难想象,在这样冷的天气里,没有皮衣,却敢深入丛林,这个原始部民不是疯掉便是犯了大错受到追杀逃跑。 不过,女姜后来的话却让他一脚踢开狼崽,直立起身子,正视着这个一脸严肃的女人。 “你说什么?”王勇一脸不相信的问道。 “大河部族的人向蛮人开战了!大酋长纠集了所有血亲部落的男人,准备攻打蛮族部落。这个叫泉的人,是在行军路上受了伤,掉队落在了后面。” 开什么玩笑?弱小的大河部族想攻打蛮族部落?那个什么大酋长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不过,经过女姜后来的情况分析,让王勇渐渐觉得,这种事情还是有可能的。 蛮人是生活在山中的游猎民族。虽然凶悍,但是人数比较少。他们还没有掌握长期保存肉类的方法。在夏季,森林中有的是动物,所以他们活动频繁,常常为了强夺女人和儿童而侵犯大河部族的领地。 大河部族应该算得上刚刚跨入农耕阶段的部族联盟。散落在大河冲积平原上的部民,人数众多,同属于一个血亲联盟。然而,由于春秋季节正是耕作采集的季节,部族的人都散落在广阔的平原地带,很容易被打了就走的蛮人各个击破。 但是农耕部族有一个好处,就是粮食作物可以长久的保存。特别是在冬季,当蛮人为了填饱肚子,满山遍野搜寻野兽的时候,大河部族的人可以躲在泥屋内,安心的过冬。 冬季蛮人最弱,大河部族有充足的食物和时间。虽然防寒措施较蛮人差了许多,但是这个时候,发动冬季攻势,应该是个合适的时候。 王勇渐渐觉得,大河部族的大酋长也是一个有血性的汉子。不甘心部众常年被蛮人欺凌掠夺。不知为何,王勇忽然想起了中国历史中的中原帝国和匈奴、蒙古等游牧族的千年大战。 也许,这就是历史的必然性。 因此,王勇一颗心也渐渐冷静了下来。在历史上,凶悍的游牧民族被逐出边境的例子比比皆是,但那是在农耕帝国拥有强大的经济能力,他的士兵装备了精良武器的前提下。 大河部族和蛮族的战争,和历史上的成功战例对等吗? 他开始思考起自己能否在这场战争中获得自己应得的好处了。毕竟,论文治能力,武功水平,王勇相信,在这个时代,他若承认第二,恐怕没人敢称第一。 ------------ 第五十五章 初战告捷 “兔,立即领着所有人去修院墙。”王勇把小河部族的大部分人全都驱逐到风雪中去。他要求他们修筑一圈高两米五的木围墙。将他们住的小区域全都圈起来。材料就是先前储备的那些树干,还有女人们编的绳索。 这个高度,相对于蛮人平均一米六左右的身高,已经足够用。院墙内里用横木连在一起,而且,搭了一米多高的踏板。小河部族的人可以站在踏板上,居高临下的用弓箭石头攻击来犯者。 居安思危。现在每个人都知道,大河部族的人在和蛮族打仗。虽然在血脉上,在民族感情上,小河部族的人都希望大河部族的人能横扫蛮族,但是,小河部族的人可全是在蛮族中呆过的。他们太了解蛮人的凶悍和手段。所以,每个人的面色都很凝重。蛮人是那么好对付的吗?如果好对付,他们早就被山林的凶猛野兽灭掉了。 因此,当神勇命令他们修筑防御工事的时候,每个人都没有意见,包括女人,每个人都玩了命的干。他们好容易才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当然不想重新做蛮人的奴隶和血祭。 “长腿,你带上弓箭和干肉,去山里路边守着。见到大河部族的人,如果他们愿意到这里修养,就领他们回来。记住,要爬上树去,那样看得远。如果看见蛮族人,不要怕,也不要动,找机会回来报信。千万注意隐蔽自己…”王勇拽过一个跑得最快的叫长腿的小伙子,把侦查兵和传令兵的任务交给他。之前,他就发现这个机灵的小伙子有这方面的潜质。 望着长腿穿着厚厚的皮装跑远,王勇回头又喊过巨木:“这种没技术的活你先不要干了,赶紧给我削制箭,越多越好,没有狼牙,就用骨头做箭头,箭尾的翎羽交给我,我去套野鸡,射飞鸟。” “是。神勇。”巨木答应一声,扭身向木屋方向跑去。那里的工具间里,贮备了大量适合做箭的木料。 大踏步回到小屋。女姜和冰花正在和叫泉的伤兵说话。这里的所见所闻让他震惊。而且,他的腿就是神勇治好的。吃饱了大肉,精力已经重新回到他的身上。见到小河部族口中的神,泉一脸的崇敬。他确信神勇就是上天派来,庇护他们的保护神。 “你起来,把大河部落中的情况再和我详细的说。”王勇拉起跪在地上谢恩的泉,安排女姜和冰花将储存的肉加工成熟食备用。自己则坐在炕上和泉唠嗑。 大河部族的酋长这次是动了真气。今年的收成不错。他把部落联盟中大部分能打仗的战士都带了出来,把大部分粮食也都背在身上,他要一劳永逸的解决蛮人。但是他的后方,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女人、孩子。 “如果一战失败,大河部族将精锐尽失,一蹶不振,更快的堕入被奴役的命运。这是典型的冒险主义,背水一战。”王勇沉思着,暗自为大河部族的命运担忧。 事已至此,王勇知道凭一己之力,根本影响不了战局。他只能静静的等待。等待那个他不希望出现,但必定会出现的结果。 两天后,长腿一身的霜雪跑了回来。他的后面,还带着几十个满身血污,面容沮丧,疲惫不堪的战士。 “败了,败了!”长腿哆嗦着嘴唇,握着拳头,气恼的跟小河部族的同伴们说。这时,木制围墙在小河部族的昼夜施工下,已经初具雏形。只有内墙的一些踏板,还没有修建完毕。 王勇让小河部族的小伙子们把大河部族的战士们迎进寨子。身体有伤的先安顿在木屋中,剩下的人,都在几个临时搭建的尖顶马架子里休息。由于最近工程量太大,王勇虽然想到了房屋不够用,想要再盖两所大屋。但是他已经不能从这群大姑娘小伙子们身上挤榨出更多的时间和劳动力了。 大河部族的战士们已经听说小河部族中有神降临,庇佑他们。所以,当他们围在暖暖的篝火旁,狼吞虎咽的吃着烤肉的时候,最多的想法,是能见到神勇。求他也庇护大河部族。虽然他们现在一无所有,但是他们还有虔诚的信念。 王勇出现了。高大威猛的身躯披着黑色无一丝杂毛的狼皮大氅,内里穿着军绿的秋衣。头顶水獭皮帽,脚踏鹿皮战靴,腰中挎着寒光凛凛的砍刀。就站在众人面前。 小河部族的人跪拜。是因为爱戴着他们的神勇。大河部族的战士们也诚心的跪拜下来,他们是因为敬畏。 他们见过最威猛的蛮人,也见过拥有王者风范的大酋长。但是神勇的威猛和压倒一切的气质,令他们不自主的臣服下自己的头颅。 “神勇,求你护佑我们的族!”战士们说。 “给他们火,给他们吃食,给他们药。让他们修养。健壮的,休息后让他们回家,与女人孩子团聚。有伤的,暂时留在这里,一边养病,一边学习捕鱼和建房…”王勇眼神忧虑,面带慈悲的望着这群人,让女姜和冰花传达他的“神谕”。 大河部族的人,还没有实实在在的收到王勇的好处,认识到他的厉害。之所以对王勇崇拜,是因为神的传说。所以,王勇只能让这些人把自己当成神。让女姜和冰花充当神的使者。他要利用大河部族的人对他的信仰,控制这群人听自己的话,按照自己的方式,改变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从而壮大起来。 这些大河部族的人只是远征大军的一部。在附近,他们遭遇了一股蛮人的截击,被打得溃不成军。一大半人死在蛮人的大棒和斧头下,剩下的这几十号,是跑得快的。他们已经被战争的残酷蛮人的嗜血吓破了胆子。他们渴望强者的出现。 眼巴巴望着神勇消失在那个青砖筑成的“神殿”中。他们眼里是无限的神圣和崇敬。神勇已经答应他们,护佑大河部族。这令他们笑逐颜开。同时,他们对小河部族的那些年轻人能都伴陪神勇,都深感羡慕。 不过,当兴奋劲儿过后,这些战士有些疑虑,神勇真的有能力庇护他们吗? 当晚,神勇就用事实回答了他们。 二十几个蛮人,循着逃跑的大河部族的足迹,追踪到了新建的寨子附近。他们对一溜高大木墙围起来的城池深感不屑。 劈开这堵木墙,冲进寨子中去,将里面的人全部杀死。将这里据为己有。这是蛮人们最简单,最直接的想法。 黑子最先听到了动静,发狂的吼叫。神勇安排值夜的小河部族的人同时也发现,有一群人正气势汹汹的逼近。 “蛮人来啦!”一声喊叫。寨子里的人全都惊醒过来。大河部族的人惊魂未定,闯出屋子就要逃跑。但是,很快他们看见,小河部族的人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慌张。这些少年无论男女,手里都拿着一种奇怪的用单薄木条做成的弯曲的武器,背上背着装满小木杆的背篓。他们在神勇的指挥下,踏上木墙后面搭建的踏板,面上带着对蛮人的仇恨和为族人复仇的怒火。 木墙上的松明火把已经点燃。照在神勇刚毅的面容上,他深邃如星空的眼神,让众人痴迷,胆怯不翼而飞,热血和勇气奔涌。有神勇的领导和庇佑,他们还怕什么? 蛮人吃了一惊。他们本来擅长偷袭,速战速决。但是面对高大坚固的木墙,和木墙后严阵以待的战士。领头的蛮人有些迟疑。不过,看到防守的战士们只有十数个,而且全都是男女青年,手里也没有重武器。蛮人高兴了。 “女人!女人!”有些蛮人开始放肆的嚎叫。他们发现,与他们对阵的居然有一半是女人。想象着女人被他们撕碎衣服压在身下,白花花的身子任自己蹂躏。这些蛮人热血喷张,几乎忘记了这是战争,他们认为,这不过是搂草打兔子,捎带着抢劫一个小部落而已。 蛮人嘶吼着黑压压的逼了过来,让初经战阵的小河部族的男女们有些紧张。拉满弓的手在微微颤抖,心跳得几乎快要蹦出来。但是,当他们看见自己深深爱戴的神勇,神情安逸,一脸的不屑的时候,他们渐渐安静了。他们相信,只要神勇一挥手,这些蛮人片刻间就会灰飞烟灭,化成尘土。 因此,他们把蛮人当成了活动靶子。把这次战斗当成了一次有趣的训练。甚至有人调皮的大喊:“射中三个蛮人,是不是可以去神勇的屋里吃火锅?” 近了。八十步,五十步,四十步…时间似乎过的很慢,又似乎在快进。 “射!”小河部族的人终于听到了神勇的命令。他们把蓄力已久的弓弦放开,一阵急促的箭雨撒向蛮人跑在最前的几个人。 “射!” “射!” “射!” 几乎每隔两秒,王勇就会发布一次齐射的命令。这是他平时训练的内容。所有的人都要学会速射。因为单只箭造成的伤害太小,只有密集的射击才能对敌造成致命的伤害。 几乎在蛮人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的时候,他们就遭到了五轮射击。一半的人倒下,身上冒着鲜血在雪地上痉挛。受伤吃痛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后面的蛮人发怒了,他们不明白,这单薄的木棍怎么会给自己的人带来如此巨大的伤害。直到自己身上也吃了一两只箭后,他们终于意识到,自己遇到了迄今为止最强大的对手。 蛮人虽然勇敢,但是也不是不怕死。他们果断的退却了。两条粗壮的短腿跑得很快。但是再快,也快不过嘶嘶飞来的弓箭。 练兵的目的已经达到,王勇终于出手了。他拉开了自己那张大弓,上了重箭,箭头,是锋利的黑曜石,最宽处的刃口足有两指阔。这也就意味着,中箭者一次性就会在身上某个部位添上一个深深的大口子。 “嘭――嗖――――” 弓弦的鸣音结合着重箭飞离时压缩空气的啸声,如同死神来临时奏响的乐曲。一个跑得最快的蛮人被戳了个透心凉,身子一歪,栽倒在地。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小河部族的人似乎也不甘心落后,他们争相把自己平日练就的本事施展出来。八十步,射中。一百步,也能射中。一百二十步估计也能。但是,王勇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他不想冒这个险,没有一个蛮人能跑出一百米的范围。他要一次性将这批蛮族战士杀光,以免引来更多的蛮人。 大河部族的战士,有很多胆子大的已经爬到踏板上观看。一边倒的战局,让他们连连咂舌,也让他们更加相信,神勇是有十足的能力保护自己。 仅仅五分钟。很短暂又很漫长的五分钟。小河部族的人就外科手术般清除了来犯之敌。 自己却无一伤亡。这大部分要归功与新式武器弓箭的出现,另一小部分,就要怨蛮人太轻敌。他们从来都是追着对方打,现在遇到硬抗的对手,甚至连抛出石斧还击的反映都没有。 清理战场的事情,当然要让大河部族的战士来做。他们也太过窝囊,如同一群无头的苍蝇。只知道乱跑乱撞。王勇想让他们见见血。而且,大河部族的战士太需要一场胜利去鼓舞士气了。 蛮人的尸体被剥光,塞进冰窟中喂鱼。他们身上厚厚的皮草。虽然沾染了血迹,而且被汗渍和烟火熏得又黑又臭,但是洗刷干净后,倒是很好的御寒衣裳。王勇把这些战利品全都赏赐给了大河部族的战士。 至于小河部族的人,他们需要这些破烂儿吗? ------------ 第五十六章 声名远播 大河部族的战士们激动了。他们哪里见过这样厉害的武器,杀起蛮人来如同收割稻草一样。如果他们也有这种叫做“弓箭”的武器,哪儿还能任由蛮人欺凌?他们也都是有血性的汉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女人和孩子,也敢跟蛮人拼命。 于是,在对小河部族的兄弟们的弓箭一通抚摸琢磨后,这些战士们派出了代表和女姜交涉,恳请女姜向神勇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们不走了,愿意留在这里和小河部族的人学习射箭。 意见转达到王勇这里,王勇当然高兴。这些人可都是精壮的劳动力啊。现在小河部族的境况与以前不同,小河部族夹在蛮人部落和大河部族两大部落之间,而两大部族正在拼死搏杀,战火很容易就烧到这里,一不小心,火舌一舔,王勇辛辛苦苦创造的基业可就没了。 所以王勇想要筑城。哪怕冬季不能施工,筑一道木城墙也中。有了城,还得有守城的战士。战火真的烧到这里,除了战士,还得有做后勤保障的。这些工作,可都需要大量的人手啊。 可是王勇不能这么做。这些人和小河部族的男女们不同。他知道这些人不是真心跟他在这里。他们只想跟他学习弓箭。他们都是成年男人,在大河部族生长,大河部族有他们的亲人。即便硬留下,他们的心还是往大河部族那里跑。 他想要的是人心。 所以,他摆摆手说。留下十个机灵的,跟兔他们学习射箭,剩下的,发给他们足够的肉,让他们回家。这些人可能是大河部族之后所剩不多的人种了。 女姜听了这话也十分欢喜。大河部族是她的娘家,是她的母族。娘家现在遭了难,她心里着急,可是又不能求神勇。因为她的命,自己儿子的命都是神勇救下来的,她已经欠了神勇太多。现在,神勇把她心里所想到的,都猜得透透的。若不是神勇在晚上的表现跟普通的男人一样,甚至更棒更贪婪。她真的怀疑,神勇就是天上无所不能的神。 王勇的决定在大河部族的人群里掀起了波澜。他们之中,谁都想留下了充当学员。要知道,留下了,就意谓着,他们会成为大河部族最先学会使用弓箭的人。这在大河部族可是开天辟地的大事。想想自己不用凭劣势的体能和野兽般的蛮族肉搏,在远距离就能射杀他们,这是何等牛x的事情啊。而且,有聪明的已经想到,在战争后,他们也可以凭借弓箭的威力猎到之前想都不敢想的野兽。那么自己在大河部族的地位是什么?除了勇士和英雄?还有什么称号能配得上自己呢?男人,谁不想万人崇敬?谁不想成为众人仰慕的大英雄? 所以说。虽然看似暂时不能回家,但这里的好处其实太多。大河部族的人又犯了一盘散沙,各自为战的通病。一个个都争着向女姜表态,自己愿意留下来。把女姜愁得看看这个很诚挚,看看那个很激动,最后她也不能做主。只好把这种情况呈给神勇。 神勇笑了。女人就是女人,在决断上总有些优柔寡断。他贴着女姜的耳根教了她一个方法。女姜乐了。 再回去,她一脸的威严,让那些看见她如同看见圣母一般的战俘一头雾水,想亲近又不敢。直着脖子听她怎么说。 “兔,树箭靶。再拿五张弓过来。”她吩咐着。 兔虽然在小河部族的人里说一不二,但是女姜和冰花的话直接代表神勇的旨意,他不敢不听。 “你们要留下来可以,但是神勇只留十个人。这就要看你们自己的本领。每人射十次,射中箭靶最多的前十个留下,其他都回去吧。”女姜的话再明白不过。她要优中选优。矬子里面拔大个儿。 射箭也是要有天赋的。不是光凭力气大,跑得快,不怕死就能学会。 这下,大河部族的人不磨女姜了。他们都拥到兔的身边,等待他组织分组射箭。弓箭他们都见过,就挂在木屋里,小河部族的人都当宝贝般护着。所以大河部族的人,有相当一部分人,连摸都没摸过,也有些胆子大些的,看过兔他们怎样施展弓箭的威力的。 兔简单的说了一下射箭的要领。然后张手嗖的一声,射中三十步外的箭靶。众目睽睽之下,兔那叫一个骄傲。这也难怪。别说三十步,神勇训练他们的时候,五十步的箭靶都要求他们百发百中。八十步外也得十支中八。否则,吃晚饭的权利都被剥夺。 大河部族的人见兔射的如此轻松,都以为不难。抢着自己先射。结果,姿势歪歪扭扭不说,有的连弓都拉不满,更别说射中目标了。一时间,靶场上羽箭乱飞,惨不忍睹。幸亏巨木给兔拿来的都是没有装箭头的箭支,否则真容易出事儿。 看花容易栽花难,这下,大河部族的人都傻眼了。他们哪里想到,这射箭还是个绝顶的技术活儿。看小河部族的人,连女子射起箭来都从容不迫的,他们本来怀有的最后一丝轻视的心,望向小河部族的人的眼神都变了样儿,彻底被征服。 闹腾了一上午,终于选出了十名最佳射手。能留下的,眉飞色舞,淘汰要走的人,满面愁容。虽然说在小河部族只停留了短暂的一天一夜,但是这个部族的神奇,太让他们向往了。不过,欢送会上,吃着烤得滋滋冒油的肉,女姜又宣布了神勇的最新决定。战争结束后,大河部族的人,只要想来小河部族定居的,经过他们本族的大酋长同意之后,雪化之前都可以来这里,加入小河部族。不论男女老少,神勇一概收留。 “好,太好了!”大河部族的人兴奋了。原本以为这里是神仙之地,可望不可求。现在,神勇居然开恩让他们来这里定居。他们能不高兴吗?很大一部分人打算战事一结束就来,这其中就包括被神勇救过命的泉。 泉在这里呆的时间久些,对小河部族的好体会得当然更深一些。这几天,他整天跟着兔忙东忙西,重活累活抢着干,一心想讨好兔,求他让自己也加入这个部族。现在可好了,神勇开恩了。他要把自己的女人和三个孩子全都带来。有神勇护佑,冬天,他就可以住暖屋子,吃饱饭,自己的女人和孩子就不会被蛮人抢走。 留下来的高兴,遣散的安心。大河部族的战士们人人满意,都把神勇看作最贴心的神灵。 神勇呢?他在小屋里,在冰花的陪伴下,一面撕肉喂昊。一面偷着乐。在大河部族那里,他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一方面那些回去的人会把他的“神迹”流播到整个大河部族区域。另一方面,他已经准备在不久之后,收容无数铁心跟着他的部民。小河部族,想不昌盛都难啊! 长腿依然尽职尽责的履行他侦查兵的任务。之后的几天里,他又带回了几批大河部族的残兵败卒。有了接待头一批败兵的经验,兔应付起这些事来更加从容。更何况,他手下现在有十个对他俯首帖耳的“随从”呢? 这些战败带伤的民兵交流起来,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天太冷,蛮人太壮,他们五个之中有三个被冻伤。五个打蛮人一个都打不过。 根本不用兔亲自说,留下的那十个学徒就充当了业务宣传员。他们把神勇扫灭蛮人的威神,小河部族的富足和强盛,添油加醋的宣说一遍又一遍。直听得这些吃了败仗,瞪大了眼睛,一脸的向往。 王勇不想挨个接见他们。在这个时候,保持一定的神秘感还是必要的。他只是召见这些人中说话说的透彻伶俐的人。他要通过这些人的口中,了解战况。 结果。虽然足不出户,他知道了。大河部族的人在部落联盟大酋长黑水的带领下,推到了黑石山附近。在那里,他们遭到了蛮人的顽强狙击。蛮人们利用地形,用石头,用粗大的倒木打击他们。山里寒冷的气温,让大河部族的人吃尽了苦头。他们没有足够的干柴生火,也没有工具砍树建防寒的屋子。不少人都被山林里的狼群虎豹拖走。最要命的是,他们的黑水大酋长,居然被蛮人围困在一个山谷内,冲不出来了。 王勇急于打听黑水大酋长被围困的位置和两军对战的人数。但是这些败兵都被吓蒙了。有的说黑水大酋长身边有亲信五百人。有的说有精锐三百整。而问到蛮人的数量,他们的回答是无边无际,跟森林中的树一样多。 “扯淡!”王勇不屑的唾了一口。如果蛮人真有那么多,还有野兽们的活路?他们大河部族还能生存到现在?不过,这些人对超过十的数只是大概的描述,难免有草木皆兵的嫌疑。王勇想,蛮人大概也就是一对二、或三的数量。否则,黑水大酋长也守不住。 对这些溃散的败兵,王勇也同第一批人实行一样的政策。留下几个学艺,其他的送吃的遣散。幸亏相思河里的鱼有很多。王勇让兔带人有挖了两眼冰窟,编了几张网,派了专人打渔,这才打发了这些张嘴。 ------------ 第五十七章 蛮人的神 关于黑水大酋长,王勇和女姜想的一样,是铁定要救的。因为如果任黑水酋长陨落,群龙无首的大河部族就完蛋了。至于深层次的考虑,王勇没有跟女姜说。在他心里,大河部族已经属于他未来的势力范围,他必须得罩着。 “如何救,怎么救?”这是王勇当前考虑的事情。 女姜和冰花第一次看到王勇阴沉着脸犯愁。“神勇也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吗?”她们有些担心的想着。 “我需要去一趟蛮族的地方。”王勇最后下定决心,他站起身,简洁而坚定的交代了一句,然后开始穿衣裳。 女姜和冰花面面相觑的对望一眼,却不敢多问。恍惚间,竟忘了帮他披上狼皮大氅。要知道,现在大河部族和蛮人正在开战,神勇一个人去那么危险的地方,难道他要一人一刀,单挑整个蛮人部落吗? “我和你去!”女姜一脸的决然。死也要死一块儿,她心里下了决心。 “我也去!”冰花也挺直了胸脯,走到墙角摘她的小弓。这个女孩儿还不知道神勇所面临的是多么重大的事情,在她看来,天下就没有神勇摆不平的事儿。 昊见大人们一脸的正经,放下手里的玩具,哭了起来。 王勇笑了起来:“你们以为我是和蛮人拼命去吗?” 女姜和冰花被他说得有些冏。 “难道神勇不是去打蛮族吗?”她们冷静的想想,也明白了,即便加上她们俩个,再加上小河部落的全体弓手,哪怕再加上现在在这里学习的十几个大河部族的战士,以他们的力量,对抗整个蛮族,也是以卵击石,力量太过单薄。 “放心吧。我会说服蛮人,放了黑水大酋长。两族的人,以后不再打仗。”王勇摸摸女姜的脸颊,又用手指揩去冰花的泪珠。 “真的是这样吗?”女姜还是有些不放心。她不明白,神勇什么时候和蛮人扯上了关系,可以说动蛮人不打仗。 王勇心里也没有底。但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最好的办法。他不希望两个部族打仗,原始部族的生存环境恶劣,人口本来就少。再打下去,他怕人都打光了。生命何其短暂,他心中的宏图大业,还要靠许多许多的人去实现呢。 神勇在众人默默的目送下出发了。只带了一个伴随。那个人是大河部族的人,据说是黑水大酋长的部下,被蛮人的攻击冲散了,自己逃了回来。黑水大酋长被困的消息,就是他传出来的。 没有确切的地点,那个叫乌鸦的随从只记得黑水大酋长被困在一个山谷。王勇只好先领他到黑石山。毕竟,那里是蛮人祭祀火神之处。他还记得自己被当地部族尊崇为火神的情形。如果能幸运的遇到蛮巫,问他就行了。 在王勇看来,战争这类大事,蛮族一定忘不了祭祀守护自己的神灵的。至于怎么糊弄蛮巫,说服他放了黑水大酋长,王勇还没有打算。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越是靠近蛮人的地盘,乌鸦越是萎缩,看样子,蛮人给大河部族的精神压力还是蛮大的。王勇笑笑,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加快了脚步。事前的神秘,在这个时候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乌鸦确信王勇就是神灵下凡。所以,才肯跟着他前来。 又望见了黑石山。光秃秃的锥形山体并没有什么异常。王勇轻车熟路的攀上山岩,来到祭祀的岩洞。在洞口,意料之中的,他发现摆放有大量新鲜的兽肉。 “蛮人新近来过。”望着洞口的脚印,王勇想。 倾听了一下山洞里的动静,并没有人在祭祀。王勇这才让乌鸦随着他进洞。他可不想让蛮巫看见他像寻常人一样从外面走进来。 点燃随身携带的火把,洞内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潮湿黑暗。不过,当王勇照亮祭台的时候,他哑然失笑了。因为祭台上,换了一尊新的神像。虽然刻得不太像,但王勇看得出来,这就是以他的形象造出来的。 没想到自己这样深入蛮人的心中。王勇这次可是放心了。 “神!神!…”乌鸦惊讶的叫着,伏倒在地。本来,他大胆进入蛮人的祭祀禁地,就已经心惊胆战。现在,他看见蛮族供奉的神灵,竟然和护佑大河部族的新神长得一模一样。真的完全信服了王勇,认为族人所传不虚,神勇就是真神下凡。 王勇事先倒是没有想过这样的后果,不过,既然如此,他就把自己神灵下凡的身份弄得更真切些吧。于是,也不客气。受了乌鸦好半天的叩拜之后,王勇才幽幽说道:“此行我是来解救你大河部族的苦难,救拔你们的黑水大酋长逃出升天。所以,一会儿,你要完全听我的吩咐,否则的话,…”王勇后面虽然没有说,但是乌鸦已经脑补出若干种可怕的后果来。 “尊敬的神,万能的主,我愿意听你的吩咐。”乌鸦唯唯诺诺的说道。 “好了,你现在到外面去,挑一块新鲜的肉拿回来。我要吃饭。”王勇毫不客气的吩咐到。 他是饿了。这段路,他只用了三天。基本上就没停过。救人如救火。此时,着急也是没用,不如好好的吃饱睡好,等蛮人来祭祀再说。 于是,乌鸦拖着一块野猪肉回来,便看见王勇如同到了自己家中一样,脱了衣服泡温泉,又用刀子将肉削成薄片,在温泉里涮着吃。 王勇也给乌鸦吃。乌鸦诚惶诚恐的接过去,塞进嘴里。虽然那种涮肉的味道好吃得让他险些流眼泪。不过他不敢主动再要。 “吃吧!吃饱了再洗洗澡。我许你这样做。神不喜欢不干净的人在身边。”王勇只好递给他肉,边看他吃边说道。 祭台上,又供奉了许多石头。不过,王勇失望的发现,除了两颗黑宝石外,再没有其他值钱的了。毕竟,宝石不是河卵石,满地都是,上次拿光了祭坛上的宝石,估计也让蛮族大大吃紧了一番。所以此次,只好拿一些看似不怎么寻常的石头来充数。 拿过一块发着乌光的石头掂了掂,王勇发现这块石头异常的沉重。洞里面光线太暗,不过,凭感觉,他觉得这块石头像一种他期盼已久的东西。 拿过匕首,看了看发着荧光的指北针。果真,指北针的指针在无来由的晃动。“妈的,还真是铁矿石!而且是含铁量在百分之75以上的铁矿。”之所以这样确定,是因为在原来的世界里,离王勇家乡不到三百里的地方,就出产高质量的铁矿石。因此,那里还建了规模不小的钢铁厂。激动之下,王勇一时爆了粗口。幸好,乌鸦并不懂这是后代用来骂人的话。只是好奇的盯着神勇看了看,不明白神为什么对这块石头情有独钟。 “再翻翻,看看蛮人还有什么宝物?”王勇逐一拿起石头翻过来掉过去的看。其他的石头再也没有什么异样,这是长得好看而已。他很失望没有发现煤炭的标本。煤炭、石灰石、铁矿石。这些原料就是炼铁的最基本元素了。他很期待大量铁器的诞生。如果能炼出铁来,哪怕是生铁、熟铁。铁器对现有生产力的促进可会是几何级的增长啊。 不过,这个世界看来和原来的世界并无二致。连铁矿石都发现了,何况煤炭呢。要知道,王勇的家乡所在的区域,可是木材和煤炭、钢材的重要产区。而且伴生着铁矿的,还有铅锌矿。如果能找到铜矿石,最次也能让他的部族从石器时代迈入青铜器时代。 这一发现让王勇心情大好。同时,也让他产生了新的想法。 ------------ 第五十八章 蛮巫心事 蛮巫最近的心情很沉重。 大河部族的倾巢出动,蛮族虽然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把黑水大酋长困在山谷里。但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啊!”蛮族人也受了不少损失。而且,由于蛮族是由数十个小的游猎部族组成,本来就结构松散,各自为战。现在,已经有不少小部落因为粮食缺乏,人员损失严重退出了战斗。战况基本上由他所在的蛮人最大的部落-“有熊部落”和几个血缘关系密切的小部落在硬撑。 蛮族人在冬天没有存粮啊!这些天来,他的部族不得不分出很大一部分战士去打猎,以供应全体战士和整个部族的吃用。即便这样,由于不能长途追逐兽群,从老到小,部族的口粮供应已经减少了一半儿,很多战士是饿着肚子在打仗。 相反,大河部族的黑水酋长,在暂时的军事劣势后,终于站稳了脚跟。大河部族的战士们在山谷内用雪和倒树堆砌了防御工事。他们随身带着充足的当做军粮的植物种子。他们的木矛阵对蛮人的伤害也很大。他们不急于和蛮族决战,其表现出来的耐心,似乎可以在这里一直呆到春天。 虽然谁都知道,只要蛮族一鼓作气,再发动一次凌厉的攻势,就基本可以结束这场胜负已定的战争。但是偏偏“有熊”已经是强弩之末。再也纠集不起部众。那几个支持“有熊”的小部落,已经有两个扬言要走。如果他们一走。围猎的圈子就会出现一个或两个大大的缺口。 黑水是大河部族近年来少有的强悍酋长。在他的带领下,大河部族的精锐,就会如同受困的兽群,终于熬到狼群出现疏忽,会蜂拥脱逃出去。如此一来,蛮族就得忍受放虎归山之痛。 这样的后果,做为蛮族龙头的“有熊”部接受不了。不解决黑水,整个蛮人部族在以后的年头儿,还会经历类似的噩梦,实在是伤不起啊伤不起。 身为部族的大巫师。蛮巫不仅是神的沟通者,同时也是最高的部族首脑之一。地位仅次与部族联盟的首领。所以他必须为整个部族的生存考虑。一个不能与神灵沟通的巫可能还会凭借着医药等知识受到部族人的尊重。可是一个没有了部族的巫,还能算是巫吗? 自从前几个月,蛮巫见到了火神现身,及时发布了兽群的消息。他的声望从未有过的崇高,声势甚至有压过首领的趋势。部族内的长老们对他都毕恭毕敬。他感谢神的眷顾,特意重塑了神的像,用大量的鲜血和鲜肉来供奉神,他期待神的再次出现,再给予他启示。但是神却没有来。 他只能装成能够和火神灵魂沟通的样子,依靠自己的经验,把“神谕”下达给族人,以指导族人获得食物和毛皮。 这次,蛮人遭到了大河部族的强力回击。有熊大族长已经吃不住劲儿。他不只一次的央求或者命令他,去沟通火神,求的神的帮助,让火神帮他赢得这场战争。 他不得不答应了。可是?火神究竟在哪里呢? 这已经是他第五次来到了祭坛。随行的,还有五个附属小部落的巫。连他自己都绝望了。火神已经抛弃了蛮人,蛮人的好运就要终结,末日快要到来了。 不过,当他蹒跚的来到神洞的洞口,发现昨日供奉的野猪肉不见了的时候,一阵阵的激动让这个已经不再年轻的蛮巫几乎跳了起来。 “火神来过了!”他惊喜的大声对随从的神巫宣布道。 王勇盘膝端坐在祭台上。就在蛮巫领着几个随从巫师恭恭敬敬的低身走进洞内之时,他用火机点燃了身边两个骷髅油灯,显示了一下他玩火于掌中的“神迹”。 现在,蛮巫就虔诚地跪在祭台前,低声对“圣灵”祈祷着什么。 “你是想问我如何捉住黑水,结束这场战争吧?”王勇问道。 蛮巫猛然抬起头,一双眼惊惧的望着神采奕奕的火神:“神能看透我的内心?”他颤声问道。 王勇淡然点点头。“黑水和有熊争斗,我早已知道了。” “求神让我族获取大胜,永远结束黑水这个噩梦。”蛮巫连忙又俯首下来,连声说道。 “求神护佑我族,尽早铲灭黑水。”蛮巫后面的几个随从巫师,也跟着跪地唱到。他们本是各小部族的巫,对有熊部族供奉的火神将信将疑,此时果真见到蛮巫口中的真神下凡。也是激动异常。 “我会帮有熊乃至整个蛮族解除困境,…”昏暗的油灯下,王勇盯着祭台下众巫惊喜万状的脸。 “神啊!如果您解除了有熊的痛苦。我们一定会为您献上最丰厚的祭品。也会把大河部族的俘虏全部血祭给您。”蛮巫一激动,开始对神大肆“贿赂”。是啊!如果真的能得到神的帮助,结束着该死的战争,对蛮族的生存意义何等重大。蛮巫自信,这点事儿他还是有权做主的。哪怕神狮子大张口,再要些什么稀罕玩意儿,他也有信心能说服有熊大族长答应。 “血祭不需要。我只要有熊敞开包围圈,让黑水回去。”王勇一字一顿的说。 “这…”蛮巫兴奋的表情一下子僵在脸上。火碳儿一样的心仿佛被泼了一大盆冷水,嗤――的一声,冰凉灰暗。 “这就是你求来的火神的旨意么?”蛮巫身后,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从地上爬起来,质疑的望着蛮巫。他是山狼部族的巫,山狼一向是仅次于有熊的强悍部族。所以,他的质疑,连带着也让其他部族的巫师们变得摇摆。毕竟他们自己也供奉着自己的图腾和神灵,不愿受制与有熊的强大的压力之下。 蛮巫脸部的肌肉抽搐着,表情变得丰富。他被王勇的话弄得一头雾水。弄不清给他带来无上荣耀和尊贵的火神,为什么提出这样的建议。放掉黑水,还需要神的帮助吗?有熊只要愿意,随时可以撤兵。如果他带着这样的神意去见有熊,他不能保证自己日后是否还能受到有熊一族的尊崇。 “我知道,你自己也可以做到这点。可是?你能做到,让战争平息,大河部族永不再来攻打蛮族吗?你能做到,让族人在冬季从此不再挨饿吗?”王勇望着蛮巫的眼睛问,他才不会在乎其他巫师的反映。在他看来,蛮巫所代表的有熊部才是此次的关键。而蛮巫,则是蛮族最强大一支----有熊部族的代理人。而且,他隐隐感觉,这个老人,是真正的智者,也是真正关心自己族人命运的人。 蛮巫沉思了。“神做出的允诺确实让他心动!”做为以与天地沟通为职业的神仆来说,他也曾怀疑,面前这个年轻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天神降临。不过,他在这个青年眼中,看到了坚定和自信。有熊部族再也经不起战争的消耗了。此时,他宁愿把赌注压在这个人身上。希望他真的能像宣称的那样,把战争从蛮族领地带走。 “蛮巫,我们山狼族不会供奉你们有熊族的火神。我族神勇的狼神已经降临在我的身上,狼神昭示我说,没有火神的庇佑,我们也会打败狡诈的黑水。去他妈的什么火神吧!让我们现在就下山,对黑水发动进攻,将这个狗娘养的大酋长彻底征服!”山狼族的神巫双手各握一把巨大石斧,手臂往空一展,口里发出野性的嗷叫声。 “嗷――”其他几个小族的神巫也站起身,他们被山狼族的神巫极具煽动的话所鼓动,看着王勇的眼神中,已经没有了丝毫的敬畏和尊崇。 此时,如果不能掌控局势。那么王勇想要解除战争的努力就会白费,所有的想法都变成一场虚幻的梦。所以,他必须站出来。 “既然山狼族藐视火神的权威,那我就让你们看看,火神和狼神哪个更能庇佑你们吧!”话刚出口,唰的一声,王勇已经抽出了砍刀。跃下祭坛,轮臂朝山狼族的神巫劈头剁去。 “叮铛――”一声,砍刀砍在山狼举起护住头颅的石斧上,溅起一串火星。在他还没有来得及为自己的反应沾沾自喜的时候,王勇砍刀一横,一颗硕大头颅飞向半空。一腔污血溅向四处。 “你不是狼神附身了吗?怎么经不住火神轻松一击?”王勇弯腰拾起山狼神巫的头,提在面前,轻轻的说着,嘴角带着揶揄的笑。 笑罢,王勇将目光扫向其他四个神巫。“你们还想去杀黑水吗?这就是不遵从火神意识的下场。” 斩杀山狼神巫,似乎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可是给其他神巫带来的心理冲击,岂止是山崩海啸一般强烈。蛮族是游猎民族,每个人,从刚刚会走路开始,就要对战凶残的野兽。山狼一族尤以彪悍著称,他们的神巫,亦是族内的勇士。两把石斧,每个都有十几斤重。可是在火神的攻击下,居然连一个回合都招架不住。 “而且,那把刀…”当神巫们盯着王勇手中寒光闪闪的砍刀时,颈子觉得阵阵发凉。只有神,才可能有这么锋利坚固的武器。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有哪种武器会轻松砍下一个人的头颅。 “我们愿意听从神的谕旨,跟随神的脚步!” “我们愿意信奉火神!” 神巫们重新跪了下来。这次,眼中尽是敬畏。 ------------ 第五十九章 调停 王勇和蛮巫在私下里又交谈了一番。至于内容,其他几个神巫不得知道,他们被吩咐在洞口外面守候。 不过,当神巫们看到蛮巫红光满面的出来,他们知道,神已经与代表有熊部族的蛮巫达成了某种协议。 羡慕,嫉妒,懊丧…各种情绪在神巫们的心里纠结:“也许,自己的族早该尊崇火神,为他塑像,供奉祭品,这样,火神也会降临到自己族内,为自己的族带来更多的好处。” 乌鸦做为火神谕旨的传达者,被送进黑水酋长的大营。他将告诉黑水酋长,大河部族已经被火神眷顾。火神愿意帮助他们脱离蛮族的围困,条件是交出他们身上的军粮,以后没有火神的允许,不准再进入蛮人的领地。 不过,为了安抚黑水大酋长的自尊情绪,做为停战的回报和交换粮食的筹码,黑水可以得到二百张上好的毛皮,充作族人御寒的东西。并且,他还可以带回去年冬季蛮人掠去的战俘。这些战俘,对缺吃少穿的蛮族来说,已经成了累赘,大多数人面临饿死或者被杀的厄运。 以后,大河部族只要想得到毛皮和肉食,尽可以用粮食交换。蛮人如果需要大和民族的产品,也必须用物品交换。交易地点就在小河部族。当然,这些条件都是王勇和蛮巫商量好的。 至于火神如何取信与大河部族。王勇相信,评乌鸦对小河部族的所见,和他对溃散的大河部族的败兵的馈赠,应该能让黑水相信他的实力和诚意。 为了避免黑水对庇护蛮族的火神心存疑虑。王勇告诉乌鸦,让他对黑水说,火神的威神和能力十分巨大。神不仅护佑蛮人,也护佑大和民族。这片广大的地区,所有生灵,都在火神的庇佑之下。火神把两个族都当成自己的孩子,希望他们能和平相处,不希望他们打架。 至于王勇自己,则被众巫簇拥,舒适的呆在黑石山供奉自己的山洞内。虽然,蛮巫和众神巫诚心诚意的奉请他到蛮族部落。 他解释说,做为神祗,不能与凡间浑浊众生有过多接触。 其实,他有自己的想法:“让我去蛮人的营地,接受有熊大族长的朝拜?”笑话,那该是一个多么低级的错误。他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份,不会因为神巫们的崇拜,就真的把自己当成神。万一黑水是个油盐不进,刚愎自用的家伙,不顾后果的拒绝了神的建议,自己岂不成了蛮族的人质?有熊一个不高兴,自己的刀可抵不住成百上千蛮人的攻击。女姜和冰花还在小屋内等着自己安全回去,他可不想冒任何风险。 等待乌鸦回音的时间里,王勇一面泡着温泉,吃着熟肉,一面策略的向众巫了解了他们各自部族的习俗、人口、和分布区域。 一天之后,乌鸦风尘仆仆的回来。眉毛胡子接满了冰粒儿。不过,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因为,黑水大酋长爽快的答应了火神的建议。并且,等他安然回到大河部族之后,会将火神也列为大河部族的守护神。 王勇朝蛮巫笑笑。虽然没有多说,但意思不言而喻。剩下的事情,当然需要蛮巫亲自出马了。这次交易,建立在蛮人和大河部族两败俱伤的基础上,谁也无法彻底吞掉谁,但是他们都得到了自己想通过战争得到的东西。 蛮族得到了自己越冬的粮食和和平的承诺。这正是蛮巫所期盼的。在王勇看来,他不仅是个可以沟通天地的智者,更是一个忧国忧民的政治家。王勇曾经承诺,如果有熊大族长不听从神的劝告,他会全力帮助蛮巫,直接立他为大族长。 至于此次蛮巫要向火神供奉的祭品。王勇毫不客气的亲自予以确定。他要十对蛮族少年做为自己的随身仆人。另外还要铁矿石。其他蛮巫也争先恐后的想要献上自己的诚心。王勇暂时没有其他明确需要,就告诉他们,随自己族内的力量,但不要影响族内人的生活。 这群人喜滋滋的下山去,他们要把和平的消息第一时间传达给自己的族人。 蛮巫没有失信。他成功的说服了有熊大族长。一夜之间,蛮人撤出了包围圈。消逝在莽莽林海中。 于是,第二天,站在黑石山上,王勇就看见一大队轻装的大河部族的战士离开蛮族的土地,如一条长蛇般逶迤向东方开去。 他们中的一些人,要随乌鸦到小河部族去,去拜访离火神最近的新兴部族。同时,也带去黑水大酋长的敬意和最诚挚的感谢。 至于黑水本人,因为这次战争对大河部族造成了伤害极大。所以他必须立即回到部落中,以便收拾残局。重整旗鼓。恢复大河部族的元气。 战争双方以平局收场。而做为居中调停的第三方,王勇也赚得盆满钵满。现在,他手上多了三十个蛮族人。其中,有五对儿是其他蛮族为了交好火神,表达敬意所送。按照他的要求,这些蛮人都十二三岁左右的年龄,而且相对而言,都是聪明伶俐之辈。这个年龄正是学习劳动和技巧的好时候。王勇准备让他们和小河部族的人生活在一起,同化他们。然后再做为神的使者,派回到蛮族去。这样,用不了多久,整个山地蛮族都会掌控在他的手中。 铁矿石蛮巫也带来不少。其他部族也送来了各色的精巧石头,当然其中有宝石,琥珀、水晶石等名贵的石头,也有其他只是样子好看的普通石头。 王勇把他认为有价值的石头一并带走,剩下的,就放在祭台上。扫荡一空的祭台可不好看,王勇不希望他给蛮族留下贪婪的印象。虽然他的胃口确实贪婪,而且越来越大… ------------ 第六十章 当王勇带着三十名蛮族少年走近小小河部落。落入眼帘儿的,是整齐的木城墙,还有墙上手持长弓,严阵以待的战士。蛮族少年不知这新奇的建筑是何物,一脸的好奇。丝毫没有害怕的想法。在他们眼里,他们可是神的仆从,火神无所不能。 “这帮兔崽子,还真出息了,懂得擒贼先擒王。先挑领头的大个头儿来射。”王勇高兴的想,因为他早已看到,不止一支箭对着他瞄准。 不过,他也担心,万一小河部族的人,看走了眼,把他当成了蛮族的头目,那可就惨了。他辛苦带回来的三十个蛮族少年,不够这些人几分钟射的。 “停――”离城墙还有二百米距离的时候,王勇一仰手,喝令随从止步。自己则大踏步的走上前去:“女姜――冰花――,是我。兔,告诉你手底下的人,别胡乱射箭!”王勇高声的喊道。 女姜此时正手握短弓站在城墙上,听到箭塔上的守卫报告说,有一群数目不少的蛮族人正向小河部族逼来,女姜挺着隆起的腹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毕竟,王勇不在家,包括兔在内,大家心里都不托底儿。 “是他,是他!”远远的,女姜就觉得那个领头的像王勇。不过,他和一大群蛮人混在一起,她还不十分确定。毕竟,现在是战争时期,一切都要谨慎。万一认错了人,让蛮人逼近城墙,可是有些不好办。 直到王勇雄赳赳走上前,大喝一声。女姜才确实认定,这就是她的老公。 “打开门,快!”她失声喊道。 众人忙不迭的把厚重的木门拉开,让出一条道路。每个人的心里,都揣着糊涂,他们不明白:“神勇怎么会和蛮人混在一起。”有些苦大仇深的,望着神勇身后的蛮人,拽着弓弦,恨不能试一试自己手中箭的威力。 “他们…”女姜望着这一大群身披兽皮,背着沉重袋子,一脸茫然的蛮人,不解的望着神勇。 “这些人都是我带回来的。先别问了,我得把这些人先安置好。稍后我详细跟你说。”王勇张开手臂拥抱了一下女姜。然后急急唤过兔。 兔一脸困惑的望望那群蛮人,又望望神勇。他在蛮族生活了五年,自然发现这里面有几个熟面孔。 “你把他们安排在那两个木屋里,从今往后,他们就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王勇望着寨子里新建的两间木屋,满意的点点头。 “哦,好的,神勇。”兔应着,一摆手,唤过几个伙伴,一起把那些傻愣愣站着的蛮人少年带到木屋内休息。 神勇则搀着女姜的一只胳膊,一起往小屋里走。 “你怎么跟着跑出来舞刀弄枪,会吓到肚子的孩子呢。”王勇假装嗔怪着说。 “他没事,结实着呢。小腿踢我的肚子,可有劲儿了。”女姜抚着隆起的肚皮,明媚的笑着。有神勇陪在身边,她是那么的踏实,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用怕了。 黑子懒洋洋的从窝里钻出来,摇头摆尾的迎接着自己的主人。最近部落里的人出出进进,让黑子的警惕性有些麻木。它居然不记得主人究竟出去了多久。 这时,冰花抱着昊从屋门转出来,见到王勇和女姜挽手过来,惊叫一声,连忙把昊放在地上,快步迎了过来。 “神勇,你回来了!”女人上下打量着,见自己的男人毫发无损,目光里满是欣喜和欣慰。“才听女姜姐说有蛮人过来,我还一直担心着。那群蛮人呢?都打退了吗?” 王勇和女姜相视一笑。 “那些蛮人都是神勇带回来的。都还是半大的孩子,看起来都听神勇的呢。”女姜解释说。 “是吗?真好!”见神勇不仅安然回来,而且还降服了一大群蛮人跟随自己,冰花对神勇的敬佩和敬仰又升华了一步。在她的眼里,神勇无所畏惧,无所不能。 三个人回到屋里。女姜和冰花一边一个,帮神勇脱去外面的皮衣。只剩里面穿的秋衣。王勇仰面躺在炕上。让女姜也坐过来,然后撩起她的衣摆,把耳朵贴在女姜的腹部,听她肚子里孩子的动静。 “他踢我的脸呢。”王勇笑着说。 “是啊!他在和你亲近。几天不见,他也想你呢。”女姜柔软的说。 冰花站在屋地中间,用一根木棍将炉中的炭火挑燃,又添了几块柴火。火烈烈的烧起来,烧得桦木绊子哔哔啵啵的响。 王勇知道她又有些不得劲儿。就笑着把她唤过来,搂住她的颈子,亲她湿漉漉的小嘴儿。直亲的冰花气喘得有些急,才放开她,望着她因情欲激动而粉红的脸问:“想我了吗?冰花。” “谁想你,有冰花姐姐和昊陪我就行了。”冰花不好意思的笑。 “想就是想了。神勇一定也很想你呢。”女姜在一旁说。 “姐姐难道就不想神勇吗?昨天夜里我还听见你梦中念叨他的名字呢。”冰花回击道。 “哈哈,你们都想我,还不行吗。我也想你们,特别盼天黑。”王勇赶紧表明态度。 小别胜新婚,三个人正在屋里卿卿我我,情浓意更浓的时候,外面,忽然响起一片吵闹声。 “我得去看看。”歪着脑袋听了一阵,王勇听出是蛮人和小河部族的人在吵,而且并没有停止的意思。他呼的坐起身,嘴里嘟囔着。 “这群蛮人,到了这里也不听话,杀光了就好。”温馨的气氛被打断,冰花一面恨恨地说着,一面连忙起身帮神勇披上外衣。 “神勇!” “火神!” 争吵的双方各据一边,摆开打斗的架势。见王勇冷着脸踱过来,都用期盼的目光望着他们心目中的神,希望神勇能给他们一个公道的评断。 “说说,究竟为了什么吵?”王勇冲白鱼一扬下颚,示意她先说话。 白鱼儿手里握着一个木勺,正气的脸色发白。见神勇先让自己说,就竹筒爆豆般兵兵乓乓的说起来。 原来,白鱼儿做饭的时候,发现蛮人少年的皮囊内都装着兽肉。部落因为最近招待大河部族的人,食物消耗很快,做为掌管整个部落后勤(主要是食物)的白鱼儿,当然想把这些肉收归到自己的管辖内,统一分配。但是蛮人们说这是他们部族送给自己的口粮,说什么也不肯交给白鱼儿。 争执声惊动了兔。小河部族的人原本就是蛮族抢掠过去的奴隶,对蛮人可谓是恨之彻骨。对于让蛮人和他们一起生活,本来就抱有抵触的想法。先前没有发作,只是碍于神勇的威严,隐藏在心内。如今,见蛮人在自己地盘上悠然这样嚣张,兔和众兄弟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于是吆喝一声,抄起家伙,想借机狠狠教训教训他们。纵然不打死,也要让蛮人鼻青脸肿,吃点教训。 蛮族毕竟是蛮族,生性凶猛。虽然他们年岁要照兔他们小,但是气势丝毫不弱。无论男女,捡石头的捡石头,拎柴棒的拎柴棒,一场族内的火拼眼看就要发生。 听完白鱼的陈述,王勇又将头扭向蛮族少年。在这些人中,他已经选出了一个叫老虎的少年当头目。 “老虎,你说说。” “火神,难道我们不是被选来侍奉您的仆人吗?为什么让我们听从这群贱民的号令。在这里,我们只听火神的谕旨。食物是我们自己带来的。我们可以在自己兄弟姐妹之间平均分配,但是这群人仗着身强力壮,想要夺走我们的食物,我们当然要拼斗。” “好。那么就先说说你们的身份问题。”王勇点点头,目光看看这群蛮人。他们都是各个蛮族部落中挑选出来的精华。面对从前的部落奴隶,个个都表现得高傲且强横。又扫向小河部族的人,这群姑娘小伙子们都义愤填膺,眼中喷火。 “白鱼,兔。你们之所以会来到这里,是因为被蛮人选来供奉我的。而你们面前的这些蛮人,他们也是被选来供奉我的。火神不仅庇佑蛮族,同样也庇佑大河部族。你们都是受我庇佑的人,你们的地位,在我眼里是一样的。没有谁高出一等的事情。所以,你们要撇开部族的区分观念,撇开以往的仇怨。把蛮族也当成自己的兄弟。” 接着,王勇又转头对老虎为首的蛮人少年们说:“至于你们蛮人,总是觉得别人要侵占你们的口粮。那么,你们现在吃的食物,是谁提供的?你们住的房子,是谁盖的?他们来的时候,是住在四处透风的窝棚里的,他们吃的东西,都是靠自己的劳动得来的。那么凭什么你们就得吃现成的,住现成的?难道不应该感谢白鱼和兔这帮兄弟姐妹吗?白鱼要你们把食物集中在一起,平均分配,有什么不对吗?” 王勇说完,默默的看着这两群人。 “难道他们不是天生就应该为我们蛮人服务的吗?”忽然,蛮人中有一个叫鹰的小伙子大声问道。 他的话,激起了小河部族众人的愤怒。王勇认出,他是一个蛮人部族首领的儿子。 “什么叫天生就应该为蛮人服务?你们又比他们优越到哪里?如果你今天不是因为随我而来,而是被大河部族的人捉住,他们说,你天生就是为大河部族服务的,你肯答应吗?” “这,我不答应。但是这群人天生的懦弱,不比我们蛮人强悍。所以,他们就应该为强者服务。”鹰大胆的说出自己的想法,也引得蛮人少年们一阵的点头。 “那么好,只凭我说,你们只是表面上听我的安排,但是心里一定很不服气。今天先这样,等过几天,我将安排一场比赛,我要让你们看一看,到底什么叫优越。” ------------ 第六十一章 竞技 人多了,代表未来的小河部落正在走向强盛,但是,事情也就多了。除了食物、住房等最基本的生活问题,还有一个精神层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鉴于两个族长期敌对的心理状态,王勇知道,自己在彻底打消两族人彼此的偏见之前,是无法让他们真心和平共处的。竞技只是他偶然冒出来的想法。不过,他很快觉得,自己的想法实在太妙。毕竟,人人都有对强者尊崇的心理。正如他自己,虽然不属于任何一个族,但是小河部族和蛮族的人却甘心听命于自己。现在,只要让两族人都认识到对方强大的地方,才能做到真正的互相尊重。 所以,那一夜,和两女缠绵了一次后,他没有马上入睡,而是瞪着眼睛想比赛的事情。 当东方欲晓的时候,他在心里,终于确定了几个比赛项目,“伐木、狩猎、编织、射技、搏击。” 这几个项目既体现了参赛者的技巧和力量,也紧密契合着小河部族建设的实际。 在王勇去黑石山的那一段时间里,部族的基础建设,在女姜和兔的带领下,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现在,三米高近一公里长的木城墙已经全部建好。将小河部族居住的地方完全圈住。按照王勇画的草图,在“城门”两侧,还建了两个高高的箭楼。人站在箭楼上,可以居高临下的俯射来犯之敌。这对于尚未认识弓箭威力的蛮族来说,可是个致命的屏障。 但是,由于倾力建设防御工事,小河部族的其他建设项目被迫停了下来。首先是房屋,虽然在王勇离开的那段日子,小河部族又新建了三栋简易的房子,用来容纳在小河部族学习和生活的大河部族的战士。但是这些房子却是粗糙的。里面没有隔断,只是搭着简易的床铺,甚至,连铺床的草褥子都没有准备齐全。因为没有多余的砖石来搭建炉灶,房子里只能用小小的陶制火罐取暖,实际效果其实只比外面能挡风而已。 大河部族的人还好些,他们会挤进小河部族的那间温暖的大屋内躲避风寒。可是新来的蛮族部落的人可就惨了。因为世代的敌对,小河部族并没有对他们表现出同样的友好。这些十几岁的少年只能蜷缩在一起,靠体温取暖。 好在蛮人有的是毛皮,这些火神的仆从身上最少都披着两层皮子。而且,蛮人因为从小以肉食为主,体质确实超强,一天两顿热腾腾的食物,就足以让他们维持体能,不至于因为寒冷而生病或者死亡。 虽然这样,王勇不希望对任何族人有差别待遇,他也希望蛮人能切实享受到小河部族先进的文明所带来的好处。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彻底的心悦诚服,才能让他们安心在小河部族侍奉火神,有朝一日,当他们把文明的火种带回自己部族的时候,整个蛮族,也会因此更加相信,“火神”能给他们带来幸福。 食物和御寒的衣服也是一个大问题。庞大的基建工程,把小河部族冬季渔猎的时间压缩到了极致,除了大概可用十天的“战略储备”,小河部族基本上都是靠到河里抓鱼和吃树上结的橡子、松树籽、榛子等坚果等维持生活。由于没有时间去林中狩猎毛皮动物,他们所得到的兽皮也少的可怜。就是这样的进项,小河部族还要将新得的毛皮支援给大河部族留下了学习的族人。以为他们身上多是御寒性能极差的麻衣。 “好在战争结束了。”王勇一想到这里,就禁不住的振奋。在两大部族都强弩之末的时候,他促成了部族的和平。也使得夹在中间的小河部族获得了宝贵的生存和发展的时间和空间。 现在,正是需要大搞生产建设的时候了。 不过,小河部族的人也是人,每日高强度的劳作,虽然他们没有怨声载道,但是王勇能看出,他们的脸上尽是疲惫。若不是心中有着对神勇的爱戴和信仰,王勇相信,他们很多人会撑不住多久。 不过,即将展开的小河部族和蛮人的竞技赛,为这些年轻人的心内注射了一阵兴奋剂。他们都跃跃欲试,准备在赛场上与对方一争高下,决一雌雄。 竞技赛是在三天后正式开始。由神勇和女姜主持。神勇宣布竞技项目和规则,而女姜则是两队胜负的裁判。 第一场比赛,王勇决定每队各派十五人进行狩猎比赛。时间定为三日。以各队获得的收获多少论胜负。比赛场地就在小河部族一天路程范围之内。王勇可不想因为比赛,而把这些少年置于绝地之中。 当然,这样的比赛是不需要拉拉队的,选剩下的人,还要正常的劳作,为比赛选手做后勤工作。各队也选出了联络员,实时向神勇报告本队的比赛进行状况。小河部族选的联络员是长腿。蛮人部族选了一位叫山猫的姑娘。山猫个子不高,不过,她的轻灵敏捷和奔跑速度是蛮人中最好的。 兔做为小河部族的领队,除了挑选了和自己一起来的几个小伙子,剩下的成员全都是大河部族的学员。这些学员相对强壮,而且对他们的教头兔爷相当的忠诚。在小河部族学习了一段日子,他们已经熟练掌握了弓箭的使用。而且,天天又鱼又肉的吃,他们的精力旺盛,特别需要出去实习一番。 蛮人则由老虎和鹰带领,是清一色本族小伙子。他们在比赛前的三天时间里,已经各自打制出了自己的狩猎和战斗的武器。王勇看了一眼,无外乎是粗大的木棒,还有一些临时打制的石斧石矛。老虎还朝女姜请领了一只陶罐装炭火,算是随身带的火源。 而兔的族人,则身背弓箭,手持带着磨得锋利无比的骨刀、骨矛。巨木手里还拎着他视若至宝的骨锯。 各自的装备差距如此巨大,让王勇不禁暗暗为蛮人队担忧。不过,这也正是他的目的所在,他要向蛮人证明,先进的武器和工具,要比蛮力强太多。 至于为了不让蛮人觉得太不平衡,王勇还另外设了四个项目,伐木、编织、射术和搏击。他相信,以蛮人的强健,在搏击上,应该能占尽优势,也算是替他们找回点面子,发扬自己的长处。 随着王勇一声令下。两队选手各自奔出城门,向原野散去。王勇兴奋的看到,选手看向对方的眼神,都憋着劲儿,不服输。 ------------ 第六十二章 意外的礼物 第六十二章意外的礼物 “我们回去吧。”看着两队年轻人很快就变成黑点儿散进了丛林,王勇用手摸摸女姜和冰花冻红的脸颊,轻声说道。 沉重的大门已经关好,箭楼上,留下两个哨兵。小河部落里,因为少了一大群活跃的年轻人,一下子显得空旷落寞了许多。小河部落的女人,都回到自己的屋里去编草垫儿。神勇说了,这种隔凉的草垫要多编一些,以后来小河部族的人多了,以目前部族储备,还远远不能满足外来人兽皮卧具的需要,她们需要准备出这种简单实用的草垫来替代。 “希望那些蛮人们一无所获的回来。这样,这群骄傲的小母鸡儿就不会总摆出高人一等的姿态了。”冰花望着院内无所事事徘徊着的蛮族女孩儿说。 对这些身上长着稀长绒毛的蛮人女子们来说,冬季部落的生活有些单调。在她们被派来之前,原本以为是要做火神的侍女,替他暖被窝的。有几个,甚至希望自己能怀上神的孩子,成为圣母。谁知道,到了部落中,却发现,火神身边早已围了一圈的大河部族的女子。 火神对这些女子们很亲切,但是对她们却不感冒。这让这些少女们感到有些伤自尊。也难怪,火神和这些女子一样,都是体毛稀少,肤色白皙。 原本在族中,那些体毛稀少,身体纤细的女子是下等人的特征,蛮族女子以自己身体健壮,丰乳肥臀自傲。不过,现在她们已经忍不住一再的调整着自己的审美观念。 “看,她们的兽皮做成了那个样子。又挡风又好看。”一个蛮族少女望着小河部族的女人身上的衣服说道。 “是啊,火神也穿着那样的衣裳。” “如果我们也把身上的衣服改成那个样子,火神是不是也会亲近我们。”一个第二性征已经比较明显的蛮族少女望着远处,正在和一个小河部族女人亲切说话的神勇,若有所思的说道。 “也许,火神并不喜欢我们身上的毛毛吧。”另一个女孩似乎发现了问题的关键。于是,她有些绝望的摇摇头,发狠的用手指拽了下脸上的绒毛,不过疼痛让她很快停住手。 “他是那么高大,那么强壮敏捷,比我们族内所有的战士都要好。” “你这个发骚的小狐狸,他是神灵啊,你怎么可以拿他和族里的武士比较?” “是啊,他是神。族里的武士们会用手摸我们的脸,摸我们的胸,等我们长大了,他们还会和我们睡觉。可是神不会。神不让我们靠近。我们被神遗弃了吗?” “唉,不去想那么多了。这里没有兽皮让我们剥,也没有那么多肉让我们烤。我真不知道,火神把我们要来,究竟想让我们干什么?” “难道他是让我们来编织的吗?” “我才不会和那些少毛的女人学什么编制,她们穷得只会用草做衣服。” “不会啊,我看她们也穿皮的衣裳。但是她们还是拿草编绳子。” “她们就睡在草编的毡子上。我看见过。” “我才不要睡什么草毡子,我要睡软软的兽皮,最好是熊皮或者豹子皮。” “我想进火神住的叫房子的山洞里面看看。看看火神和那两个女人怎么睡觉。” “哈哈,该死的,你就等着接受神的惩罚吧。” 看着这群唧唧喳喳用蛮语说话,试图吸引他注意力的蛮族少女。王勇苦笑不得的摇摇头, “我倒希望,她们有一天,能在你的教导下,成为编织好手。”他对冰花说道。不过,王勇清楚,在比赛最终结果出来之前,这些蛮族少女是不会甘心成为学徒的。他当然可以强令这些女孩儿那样去做,不过,那就使她们变成了奴隶。他现在做要做的,就是让每个人自主自愿的去工作。 时间因等待而过的很慢,下午一两点钟的时候,留守的人已经无心工作,开始三三两两的爬上城墙向外张望,期盼能有队员回来。不过,尽管他们望穿双眼,却一个人影也瞧不见。这在王勇的意料之中。两个队都不想在第一场比赛就输掉,所以,都尽量拉长狩猎的时间,想要多打些猎物。 王勇难得有这样的清闲时光,反正两队人都结群出去,哪怕是厉害的大动物,怕也不会对这些人造成什么实质伤害。所以,他只是和女姜、冰花腻在小屋里,微笑着听两女说这说那。 终于,天擦黑的时候,长腿气喘吁吁的跑回来。“快,快开门。我们回来了。”他大声的冲着箭楼上的门岗喊着。 “长腿,咱们的收获怎么样啊?”门岗是小河部族的人,见先回的是自己的族人,都急切的问。 “大收获!你们快去迎迎吧。还是神勇给我们的弓箭厉害,我们从来没有猎到这么多的野兽。”长腿兴奋的喊叫着。 “快,你进去歇歇。瞧你这一身的雪。我们去迎其他人。”几个守卫说着,把长矛往长腿手里一塞,急忙跑了出去。 不一会,就见他们几个拖着一个临时做成的爬犁,大呼小叫的往回走。爬犁上,有一只已经断了气的成年雄鹿。看样子是遭了兔和他的伙伴的箭雨,鹿身上,几个深深的黑紫色的孔洞。兔雄赳赳的走在最前头,身上还挂着几只雪兔。身后跟着的人,也有不同的收获,有的是一些大鸟儿,有的是两只野鸡。巨木肩上,扛着一只火红的狐狸,从他喜滋滋合不拢的嘴上,就能知道,这是他的猎获物。 寨子中的女人们也都听信儿跑了出来。眼睛贪婪的盯着小河部族身上的猎物。嘴里赞扬着猎人们的勇猛。见那帮蛮族少女也在其中,兔仰首挺胸,一副大将军凯旋归来的傲气。“这算什么,咱们小河部族的男人,就是这样能干,有弓箭在手,别说是鹿,就算是来了蛮人,咱也照射不误!” 很快,有人飞跑去,把兔队归来的消息报告给神勇。 “嗯,不错。”王勇看着地上摆着的大大小小二十几只猎物点头称赞道。这是小河部族第一次集体外出狩猎。能猎到这么多东西,实在出乎王勇的意料之外,这也代表着,小河部族的青年们已经成熟为猎手。今后,再需要皮子和肉食,就不用他亲自动手了。 见神勇脸上露着赞许,兔和白鱼他们骄傲极了。 “你们见到老虎他们了吗?”王勇问。天已经完全黑透,可是蛮人队还没有一丝动静,王勇有些担心。 “他们,怕是没脸回来了吧?我中午见到老虎和鹰的时候,他们还两手空空。”见身边,蛮人少女们都露着或关切或焦急的神情,兔心里这个舒服。 “不会的,我们蛮人天生就是猎人,他们一定会猎到比你们更多的猎物。” “就是,我们蛮人都是勇士,就算是遇到狮子老虎,都不会退缩,哪像你们,杀几只兔子就跟什么似的。” 有个伶牙俐齿的蛮族小姑娘,故意把“兔子”这个词说得很重,气的兔直翻白眼,张张嘴,却又说不出什么。 “现在不是斗嘴斗气的时候,我问你,你们见到老虎他们了吗?”王勇脸一捧,收起了笑。他确实有些担心,那些蛮人刚到小河部族不久,对这里的地形还不熟悉,有没有收获事小,万一在这冰天雪地里迷了路,冻坏了人可不是他是初衷。对他而言,小河部族所有的人,都弥足珍贵。 “这,神勇,我们中午在山那边和他们碰了一次,这头鹿就是那个时候打的。蛮人见我们射杀了鹿,恐怕比不过我们,就到河那边去了。”兔回答得有些吞吞吐吐。 “河对岸?”王勇问。 “嗯,是的。”兔和白鱼点点头。 “现在在河滩上点火,派人守着。一有消息,马上告诉我。”王勇一甩袖子,往屋里走去。他没想到,蛮人居然会到对岸去。 相思河对岸,是一片密密的原始丛林,即便是他,也从未涉足。现在是冬季,河水封冻,前一段时间,小河部族轰轰烈烈的大搞建设,把包括狼群在内的很多动物,都吓到河对岸去了。王勇就曾看见,那头白毛狼王站在高处,向营寨这边眺望。 拥有强弓利箭的他当然不怕狼,但是那些蛮族孩子呢?他们手中只有棍棒和石刀石斧,如果遇到狼群围剿,…他真不愿多想后果。 ------------ 第六十三章 竞技(二) “看,那边有火光!”一个蛮族孩子兴奋的喊道。 “嗯,一定是火神在为我们指引方向。”老虎沉着的说道。虽然只有十三四岁,但是他的神情,完全像个经验老到的猎人。 “按我说,咱们今夜就宿营在外面,这里的动物这么多,明天,我们一定会打到更多的猎物。”鹰看着脚下两只野狼的尸首,建议道。 “是啊,若不是我们打围的时候,兔领着他的人惊走了鹿群,咱们一定赢定了。” “那群该死的家伙,对打猎完全不懂,仗着有弓箭,硬冲直撞,为了围住那群鹿,我们可是费了好大功夫。” “他们一定是故意的,那个兔,找个机会,我一定好好教训他一下。” “对,好好教训他们一顿,让他们知道,虽然他受到了火神的庇护,但是也还是个愚蠢的奴隶” 几个蛮人少年恨恨的说。 老虎把手一扬,示意众人闭嘴。“现在检查下我们的猎物。一共有多少,都拿过来。” “头儿,我们一共猎了一头野猪,两只山羊,还有十三只兔子,加上刚才打死的两只狼,也就是这么多。”一个蛮人少年报告说。 “带上猎物,我们现在就返程。”老虎面无表情的说道。 “老虎,我怕我们的猎物不够,会输给兔队。”鹰再次坚持到。 “返程!亏你还是部族首领的儿子,刚才我们已经有兄弟被野狼咬伤,万一大队狼群围过来,我们现在的猎物都保不住。返程!”老虎厉声说道。 一个小时后,守在箭楼上的哨兵看见有火光从河对岸发出。不久,一小队人吱吱嘎嘎的踩着雪壳子走过河来。 “蛮人猎队回来了!”哨兵确认后呼叫到。 除了王勇,所有蛮族少女听到消息,也都拥了出来。毕竟是血族姻亲,同是蛮人,她们担心自己的同伴,晚上都睡不着觉。 兔领着几个小河部族的同伴也从温暖的木屋中走出来,虽然白天在山上跑了一整天,腿都累得拔不动,但是他们想看老虎队空手而归的热闹。 “闪开!”老虎拨开一个想要帮忙拿东西的小河部族的人的手。他自己独自一人扛着一头近百斤重的野猪,走起路来犹自虎虎生风,真不愧老虎这个名字。 其他蛮人,不知是冻的,还是气的,也都脸色铁青,正眼都不看小河部族的人一眼。 明亮的火把把雪地照的通亮。老虎让人把野猪、山羊、狼和兔子全都摆在兔队猎获物旁边,“火神,这些猎物是我蛮人队所猎得,现在献给你。”老虎恭敬的说道。 “好,很好,你们辛苦了。”王勇赞许的点点头。他也没想到,看似赤手空拳的蛮人队,居然收获一点也不差。 目光在这群蛮族少年脸上身上扫过,王勇发现,蛮人队有三个人腿脚手臂上有血迹,而且脸上有难以掩饰的痛苦表情。 “你们有人受伤?”王勇关切的问道。 “遇到了狼群,有两只被我们打死,其他的逃走了。”老虎司空见惯地说。蛮人整日与猛兽以命相搏,这点小伤,在他们看来委实不算得什么。 “好,好样的。”王勇点点头,回头让白鱼去招呼冰花,让她带些药品立即来给伤员治疗。 听说蛮人队在野外遇到了狼群,居然不损一人,还杀了两头野狼。小河部族的人都面面相觑,心生赞叹。蛮人生猛,他们早有体会,可是没想到,这些少年单凭棍棒石头,就这么厉害。 “火神,我们想知道,我们的猎获比兔队如何!”鹰问出了蛮人猎队的心声。 ‘从数量和质量上来看,兔队的收获要多些,光是那头鹿,便足以顶得上蛮人队一头野猪和两只山羊的重量。至于其他小动物,两队各有收获,兔队的猎获物要多一些。所以,第一天的比赛,兔队占优。” 王勇中肯的说道。 从一开始,小河部族的人便用挑剔的眼光看着蛮人队的猎获物,他们窃声议论着,“猪太小,顶多算是个中等。至于那两条狼,狼皮哪里顶得上狐狸的皮毛。…”现在,听神勇说小河部族的人赢了。这些人全都欢叫起来。兔和蜗牛更是用挑衅的目光望着鹰,嘴上却带着十足的优越感说,“用木棒和石头,能打回这么多猎物,多亏老天爷暗中帮助,你们也算不错了。” “要不是你们惊走了我们的围,扛着鹿回来的,应该是我们,你们那些人,只会满山乱跑,用弓箭射山鼠和兔子。”兔的话惹怒了蛮人少年,他们终于说出了已经在心里憋了一天的话。 “谁先看到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先打到。我就不信,你们能用石头投中百步之外的鹿。”兔傲然的说道。 “就是,这周围的山都是我们小河部族的,这里的动物也都是我们小河部族的。若不是神勇护佑你们,别说是鹿,见到你们蛮人,我们一样射。”几个大河部族的学员,因为弓箭在手,说话底气十足。 王勇没有想到,一场狩猎比赛,却暴漏出两族长久一来积在心里的矛盾。 “你是说,兔他们闯入了你们设好的围,把鹿惊走了?”他目光严峻的扫向小河部族的人。 兔和他的队友低下头。确实,整个一上午,他们只射中了几只兔子和一只狐狸。后来,一个队友发现蛮人把一群鹿赶到一个山坳里,正准备围猎。兔听到这个情况,二话没说,领着手下赶了过去,用乱箭将一头离他们最近的雄鹿射死。但是这也惊走了鹿群。蛮人队辛苦一场,一无所获,只能眼睁睁看着远去的鹿群,跺着脚痛骂兔坏了猎人的规矩。若不是老虎拦着,他们几乎要追撵兔队,和他们拼个你死我活。 “兔,老虎说的是事实吗?”王勇的眼睛如同利箭一样,盯得兔不敢正视。 克制了一会儿自己,王勇将语气放平缓,“如果你们和老虎队合作,由他们设围,你们堵住缺口,近的用石斧和木棍打,远的用弓箭射。然后把猎物平分,你们想,今天抬回到这里的,会是一只鹿吗?多一头鹿,会给部落带回多少肉,多出几身衣服,你们想过吗?有了这些鹿,老虎他们还用去河对岸冒险从狼群口里夺食吗?我们还用担心这么晚,才把老虎队盼回来吗?也许,我们早就围在篝火前,一面吃着鹿肉,一面庆祝丰收了!” “神勇,我知道今天我们做错了。今天若不是破坏了蛮人队的围场,应该他们能打到鹿。他们虽然比我们小,但是论力气和捕猎技巧,要比我们大多数人都强得多,所以,今天的比赛,应该算蛮人队赢。我们认输。”兔被神勇训的心服口服,站出来说道。 “嗯,”王勇欣慰的点点头。“知道就好。” 兔主动认输,这个结果,让所有人大出意外。同时,王勇公正的评析,也让蛮人队一肚子的怨气消散得无影无踪。其实每个人心里,都知道,论狩猎,无论是经验还是力气,还是蛮人队行。得到了认可的蛮人队欢腾跳跃,不过,他们也见识到了小河部族的人的弓箭的厉害,那密集的箭雨对猎物造成的致命杀伤,让他们羡慕不已。在他们心里,已经暗自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央求火神,将这种武器的使用教给自己。 当然,做为第一天比赛的胜利者的奖赏,王勇将那头鹿交给了老虎队。 看着自己拖回来的鹿,被蛮人队兴匆匆的抬回自己的木屋内剥皮割肉。小河部族的人心里难受极了。 ------------ 第六十四章 竞技(三) 面对着广场上堆成小山一样的鱼,蛮人队有些傻眼。 “老虎队,收获鹿两只、獐子一只、山猫三只、兔二十五只、野鸡九只。 兔队,收获鱼共二十担。” 简单的数据对比,一下子让参赛的人心都提在半空。所有人的眼睛都望着王勇,等待着他的裁定。 “论种类,蛮人队应该说取得了狩猎大丰收。但是,单论数量,兔队捕回的鱼足有三千斤,如果按部族六十人计算,每人一天分五斤鱼肉,这些鱼,够整个部落吃十天。老虎队带回的肉,总共加起来有七百斤,按一人一天分两斤肉的话,够整个部族人吃六天,但是老虎队不仅带回了肉,还有优质的毛皮,这些毛皮可以做成衣服、被褥。所以,折合下来,两个队各有千秋,你们只能算平手。” 本来,两个队见对方都有这么多的收获,暗自佩服对方,自己心中打鼓,怕输了这一场。现在听王勇评定为两队平手,也不管神是如何计算,如何用些他们没听过的词汇形容,反正自己没输,便十分高兴。没有参赛的人开始为他们呐喊叫好。毕竟,部落中新添了这么多肉食,无论是谁带回来的,都让人高兴。 除了大部分猎物归族里统一分配,王勇按例拿出一部分做为本次比赛的奖赏,归狩猎者自己所有。劳动者就应该受到奖励。这样大家才有积极性。由于两队没有输赢,奖励如何分配,王勇让他们两队的队长自己定。 “老虎,我愿意用两担大鱼换你们的一只鹿。”兔迎上去说道。昨天,从蛮人木屋内传出来的烤鹿肉的香味儿让小河部族的人垂涎欲滴。由于最近部族的食物收入少,白鱼儿为了细水长流,每天分给大家的食物只能够吃两顿饱。对于已经习惯了一日三餐的小河部族的人来说,感到饥饿是在所难免的。 现在,部族中又有了大量的肉。本来,分给老虎队的那头鹿是兔队射猎的,兔队的人虽然没有奢望自己能够独自享用,但是大吃一顿还是在情理当中的。可是他们没有想到,整只鹿却被神勇赏赐给了老虎队。小河部族的人虽然不敢有意见,但是他们的味蕾还是对鹿肉情有独钟的。 “鹿,可以给你。但是我不要鱼!”老虎盯着兔的眼睛说道。 “不要鱼?”兔心里一阵的发虚。老虎队不要鱼肉,还能要什么? “是,我们要你的弓箭。要五副。”老虎说。 “什么?要弓箭?想得美!”弓箭可是小河部族的命。是他们用以对抗蛮人的心理底线。要是蛮人拥有了弓箭,小河部族的人还有什么傲然面对蛮人的东西?所以,兔一口回绝。他身后的队友,也都面露讥讽的表情。一头鹿,就想换五副弓箭,想什么呢。他们宁愿自己不吃鹿肉,不,宁愿自己跑到山上去射鹿,也不做这种亏本的买卖。 “兔,给他们弓箭。”王勇欣然说。 “神勇,其实,我们现在不想吃鹿肉了。”兔嚅嗫着说道。 “是啊,神勇,我们不想吃鹿肉。鱼肉多好啊,又软又香。比硬梆梆的鹿肉强多了。”兔身后的小河部族的人也着急的说道。他们也都知道弓箭对自己的意义。 “鹿肉你们要收下,弓箭我会再提供给你们。既然老虎他们来到了小河部族,那么他们现在就是小河部族的人,都是我神勇的部下。老虎队的人既然宁可少吃东西,也要学习弓箭,说明他们已经认识了你们手里的弓箭厉害,也就是间接的向你们致敬。所以,你们要接受。再说,神勇的部下怎会不用弓箭?以后,你们还要在一起劳动、一起狩猎呢。”王勇此时谆谆诱导道。 “是啊,你们的弓,厉害。比我们的石斧和木棒强。我们也要学射箭。”见火神帮自己说话,老虎连忙顺着话茬说道。 见神勇这样说,而且一向傲慢的蛮人也承认了小河部族的优秀,小河部族的人虽然心里还有些困惑,却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好吧,弓可以给你。但是你们昨天得到的那头鹿的鹿筋和鹿皮要给我们。”兔想了想,趁机加价道。鹿皮是个好东西,小河部族的人有的还没有外衣。鹿筋用来做弓弦。只要巨木稍加努力,弓箭会是源源不断的。 王勇暗想,自己没有选错兔,这小子居然会讨价还价,还是个做买卖的料。如果抛去弓箭的技术含量,五张木弓换一头鹿已经赚大发了,这次还要让蛮人搭上一张鹿皮和一盘鹿筋。边想,他边看老虎的反应。 “好,一言为定。”老虎爽快的说道。 “鹰,你带人去屋里拿鹿皮和鹿筋,这整头的鹿,我带人送过去。” 老虎真的是想学习弓箭了。居然放下架子,要亲自把鹿送到小河部族的屋里。 “慢,我们小河部族的人可不愿占你们蛮人的便宜。两担鱼,你带人抬回去。”兔说完,将自己的弓摘下来,递给老虎。又摆手让自己的队员拿过四张弓,还有两壶箭,也一并移交过去。 “好,以后我们是兄弟。”老虎轻抚着手中的弓,满眼的爱惜。他抬头看着兔,重重的点点头。 “嗯,既然是兄弟,一切都好说。”兔表现的十分大度。十分的有族长的风范。王勇看在眼里,暗暗点头。 见到老虎的人把鱼抬回自己的木屋。兔身边的小河部族的人着急了。白鱼抢先上去,“我说兔啊,明明已经换给了他们弓,为什么还要给他们鱼?你是傻了吗?两句飘扬的话,你就不顾我们的利益了?” “嘿嘿,”兔听完也不生气,而是狡黠的笑笑。“他们有了弓,也不会射箭。还要求我们教他们。教成什么样,还不在我们?给他们鱼,是让他们尝尝甜头,等他们吃惯了鱼,再想吃,就得求着我们去抓给他们,到时候,我要什么,他们就得用什么东西来换。” 众人一听,表面上小河部族的人吃亏,但暗里还是自己占了便宜,于是欢呼一声,回木屋烤肉去了。 ------------ 第六十五章 宾馆 两族人明里暗里,斗智斗勇,王勇都看在眼里。可是,要想将他们拧成一股绳,形成不分彼此的兄弟,王勇觉得还需要时日。先让这群小兔崽子们折腾去吧。反正大局掌握在自己手里。老子不是说过吗?治大国如烹小鲜。天下需要无为而治。他只需要静静观察就是了。 晚上,他用石板烤着兔送过来的鹿肉,陶锅里,炖着新鲜的大鲶鱼。女姜和冰花陪在身侧,一个替他倒酒,一个帮他翻肉,他自己则陷入沉思中。 据长腿带来的信息,大河部族的使团明天就到。至于用什么样的规格、怎样的方式来迎接两个妻子的娘家人,他要细细斟酌一番。 在他回来后的时间里,围墙内又添置了两栋新木屋。当然,建筑时间这样快,完全是因为这种木屋的结构简单,而且取料方便。王勇也亲自动手参与了一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神勇出现,人们就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们在用自己的劳动向自己尊敬崇拜的神献礼。 “一栋大屋可以住下十五到二十人。”王勇估计着大河部族的使团人数,两栋新木屋怎么也够住。至于睡觉时用的草垫子,河滩和树丛中优质的野草很多,白鱼她们几个女人已经编出数十个。不过,这不是王勇的最终想法。在他的想法中,这两栋木屋里,板铺除了铺上草垫儿,上面还应该罩上兽皮。里面的设施,如灯啊,炉灶啊这些生活用具也应该是最好的。就如同后世的宾馆。能让所有来小河部族的人眼前一亮,能让客人们感受到小河部族生活的富裕和安定。这样,他们才会带着崇敬和羡慕,希望到这里来。欣欣然的加入。 用软实力去征服两大部族的人心,这才是王勇最终的目的。 但是,眼下他的想法和能力还有很多的差距。毕竟是初建部落,小河部族的人还很穷啊。所谓百业待兴,他手下的姑娘小伙子们已经在没日没夜的干,从他们身上,他已经压榨不出再多一点儿的时间和精力了。甚至女姜和冰花,也不得空闲。她们已经把蛮族少女身上的毛皮赶制成了保暖不透风的衣服。现在,这些蛮族少女穿的和白鱼她们一样。 若不是这两天,王勇通过竞赛的方式,把部族的小伙子们赶到冰天雪地里去打猎,他甚至连充足的招待大河部族的使团的肉都没有。 这些鹿、狍、獐子、兔子等动物,除了奖励给两队,其余的都交给白鱼统一保管和分配。白鱼经过这一段时间的锻炼,已经成为了女姜和冰花的好助手、部族公正严明、精打细算的好管家。可以想象,部族壮大后,白鱼担任个后勤部的常务副部长是绰绰有余的。 至于那些蛮女,编织虽然不在行,但是剥皮削肉的手段很有一套。冰花挑了几个看起来心灵手巧的,让她们协助白鱼工作。这些蛮女对白鱼等小河部族的女人虽然不感冒,但是对女姜和冰花的话还是听的。毕竟,女姜她们是离神最近的人,受到了神的宠幸。所以,她们的话,就相当于神谕。 而且,几天的无所事事,也让这些蛮女很不适应。都是劳动人民的孩子,让她们吃白食整天在木屋里坐着,她们也受不了。 白鱼她们望向蛮女们的脸色不好看。毕竟是两个族群,身体外部特征有差异,就如同原来世界中的白人和黑人,彼此都看不顺眼。但是,王勇相信,随着相处的日子久了,她们一定能够融洽相处。毕竟,她们还是青春烂漫的少女,没有太多的心计。 “若是再等一年,小河部族会更好。”往嘴里添了一块烤熟的肉,王勇默默的想。 等到开春,他会领着族人去耕作种植。他现在搜集到的植物种子已经很多。而且,由于建筑城寨用去了大量的木材,山坡好大一片树林,都已经被砍伐殆尽,只要一把火,就可以烧出几十上百亩的肥田。王勇期待着这些田里长出足够整个小河部族吃用一年的粮食。 然后,他会用多的吃不完的粮食吸引更多的人来,然后再开垦更多的田,养更多的人…从采集、渔猎过渡到农耕社会,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王勇既然拥有了几千年积累的文化成果,当然不想就烂在自己的心里。 “早些睡吧。”女姜慵懒的打着哈欠说。 她怀孕的月份大了,养尊处优的生活,让她经不起劳累,常常感觉睡不够。 “好。”王勇应了声,去脱衣服。冰花吹熄了灯,抹黑儿上了炕,光滑冰凉身子很自然的钻进了神勇的怀里。 耳边,隐约能听见少年男女们欢闹的声音。他们还围在炉火旁,吃着鱼肉,庆祝今天各自的收获,兴奋地谈论着比赛的成果。 “让他们闹去吧。”王勇嘴角弯出一抹微笑。 “唔——”怀里,冰花的手又开始不安份的在他的两腿之间探摸起来…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老虎就领人带着新换来的弓箭出发了。他们今天要大干一场。而小河部族那里,兔领着伙伴依然打算捕鱼,一是捕鱼相对来讲收益稳定。另一方面,他们也听说大河部族的使团要来,渔场离着城寨近,可以第一时间赶到。对族人亲近的渴望,让这群小伙子暂时把比赛的胜负抛开。毕竟,打猎虽然不占优势,他们还有其他项目可以和蛮族争锋。 王勇让冰花将自己的小屋收拾得一尘不染。室内,由于近一冬的消耗,很多陶罐已经空了。王勇让白鱼找了两个女人,将多出的陶罐全部都搬到两栋新屋里去。做为大河部族使团煮食物和取暖的器皿。 “宾馆?”白鱼显然对这个新名次感兴趣。 “嗯,那两栋新木屋以后就叫做宾馆,专门招待外来的客人。”王勇也乐得让她们确定一些新概念。 “那蛮人们住的地方也叫宾馆吗?” “他们不是客人。他们像你们一样,也是小河部族的居民。你们住的地方,就叫集体宿舍。等天暖了,我们还要建砖制的宾馆和宿舍。” “真的吗?我们也可以向神勇一样,住这种红石头搭的房子?” “是,以后小河部族的人全能住上这样的房子,全能睡上热热的火炕。” 王勇的话让白鱼她们一阵的向往。她们手脚麻利的帮冰花收拾完神勇的小屋,又按照女姜的安排去整理宾馆。刚一出门,她们就再也忍不住,叽叽喳喳的开始各自说起对未来好生活的向往。 “陶器还是太少啊!”王勇望着空荡荡的小屋想。 “等春耕结束后,一定要大量的烧陶、烧砖、烧石灰。”王勇暗暗打算着。 正盘算着,一个哨兵跑过来,告诉王勇,大河部族的使团到了。 ------------ 第六十七章 女侍的诱惑 黑水这次派来了四十人的队伍,由乌鸦带队。 上次在黑石山,乌鸦亲眼目睹了蛮族对神勇的崇敬,和神勇斩杀蛮族野狼部巫师,调停两部族战争的全过程。做为黑水的亲信,他把神勇的神奇事迹一五一十的全都跟黑水学了一遍。蛮人终于退兵,在经历了重大损失后,黑水全身而退。这位大河部族的酋长,对神勇的感激之情是难以言表的。 所以,使团主要的任务,就是来表达黑水大酋长对神勇救命之恩的感激之情,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求神勇能够永远庇护大河部族。 在小屋内,神勇接见了使团团长乌鸦。 “神勇,我带来了大河部族对您的崇拜,为了表达您荫护大河部族的感激之情,黑水大酋长让我代表他,向您敬献礼物。”面对着在火炕上盘膝而坐的神勇,乌鸦神情肃穆的跪拜下去。 王勇感兴趣的,是乌鸦此次给神带来了什么贡品。 “谷物二十担、麻衣五十件、…”还有一些细碎的小东西,王勇并不知道是什么,不过看起来应该是女人们用的,因为陪侍在身边的女姜和冰花显得很高兴。 “这个黑水不亏能当上大部族的首领,考虑事情还是很周到的。连侍奉神勇的女人,都不忘贿赂。”王勇开心的想。在没有车没有现成路的条件下,大河部族能走上几百里山路,给他送礼,他能不高兴吗? 不过,最令他哭笑不得的是,黑水居然送给他十个女侍。 “黑水大酋长听说火神喜欢我族的女子,特意挑选了十名女子,让她们贴身侍奉火神。”乌鸦一摆手,十个女孩子怯生生地从外面走了进来。女孩子应该是经过精挑细选,都十四五岁大小,模样也不错。她们的手脚也都细嫩,显然没有干过粗重的活儿。不知是激动和害羞,还是因为冬末的气候,她们的嫩脸儿都红红的,低着头不敢直眼瞅神勇。 “这…”王勇沉吟了一下,扭头看了看女姜和冰花。女姜面上犹自保持着微笑,曾经做为一个部族首领的妻子,处理事情就是不一样。她知道,部族内勇敢的战士,拥有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事。部落首领相互之间往往是以自己妻妾的多少来确定自己的地位和身份。做为荫护两大部落的神,自己的男人再拥有多出一倍的妻子都是应该的,虽然心里范酸,但是她选择接受。冰花早已挂不住脸儿,一张俏面冷若冰霜的望着面前这些侍女。 “好,谢谢黑水大族长的好意,这几个女人就留下。”王勇大手一挥,做了决定。 女姜月份大了,虽然原始状态的女人对生育不是十分当回事,但是王勇不行,他想有两个人专门来伺候照顾。剩下的,小河部族的人以后会越来越多,让她们各自找个夫君,岂不是白得的人口。 冰花一脸的不愿意。王勇心里偷着乐,却不方便现在就把心里的想法告诉她。“冰花,你把这十个女侍先带出去,交给白鱼。稍后我再做安排。” 冰花忍着气,嘟着嘴领着女孩儿们走了。 王勇把乌鸦留在小屋里。他要亲自陪着吃饭。除去这十个女孩儿,来宾倒剩下三十个。王勇让女姜都把他们安置在新建的宾馆里。 使团的人对小河部族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他们来到了圣地,如同朝圣般四处观看,嘴里啧啧的称叹。 兔带领自己的队员也回来了。他们抬着装满鱼的篓,腿脚带着冰屑,急急的迎了过来。咧着嘴儿,露着白牙,各自寻找熟识的家乡人。 使团的人惊喜的发现,留在小河部族的学员们一个个面色红润,精神抖擞,比先前强壮了许多。更让他们惊讶的是,小河部族的人居然能在冬季河面封冻的时候抓鱼。这可是一个划时代的大发现。“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使团内所有的人对此都抱着浓厚的兴趣。要知道,鱼类可是大河部族最重要的动物蛋白质的来源。如果大河部族的人也能在冬季捕鱼,那么可以养活的人口,可要比现在多得多。 小河部族的人用手比划着,向他们描述着刨冰窟取鱼的事儿。有几个使团中的人忍不住,居然让那几个学员带着,亲自去看,学着去捕,玩得不亦乐乎。 小河部族内活动着的蛮人姑娘也是一大亮点。大河部族的人大多只见过孔武有力,体形短粗的蛮人武士。对相比较而言,体形相对纤细的蛮人姑娘,使节们投以好奇的目光。这些人已经被告知,蛮族姑娘是做为蛮人的祭品,奉献给神勇的。 现在,这些蛮人姑娘被白鱼临时征用为宾馆服务员,忙前跑后的为自己世代为敌的部族人服务。毕竟已经是和平时代了。而且,蛮族姑娘们这些日子和小河部族的人相处,也渐渐有了一种认同感。所以,并没有太多的不适。 看着这些欢蹦乱跳的蛮人姑娘,乌鸦深感黑水大酋长的英明。如果不是也送给神勇十名女侍,他倒真觉得自己族人对火神的贡品不够力度。现在,除了两名女侍被神勇留在小屋照顾女姜,其他八名,也自觉的跟在白鱼身后,接受她的指挥。 从一个蛮人部族的女奴,现在居然大权在握,可以指挥近三十人的女子团队,白鱼从来没有过的骄傲。虽然招待工作很细碎,但是她却不感到累。 午餐是石板烤鹿肉、火锅炖鲜鱼。王勇特意拨了一些珍贵的咸土给白鱼。放了盐和其他调味品的鱼锅没有那么多的腥气,由于汤里放了大量的动物脂肪,所以鱼锅可以用肥美来形容了。 大河部族的人这辈子也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在冰花的主持下,他们大快朵颐,吃得满头大汗,高声叫好。 小屋内,王勇则单独陪着乌鸦。食物是一样的,只是,两人面前,多了一杯香浓的果酒。 乌鸦还是有些拘泥,毕竟,先前他只是小河部族救下来的败兵,只是因为神勇带着他去了黑石山,去调停两族战争,他才从众多的部人中脱颖而出。 不过,王勇对他的态度却亲切了许多。做为大族酋长的特使,他给足了乌鸦的面子。女姜也在座,身后,是两个女侍。身体丰腴的她显得雍容华贵、仪态万方。对从母族来的人,女姜对乌鸦是另一种情感。 她详细打听了大河部族的情况。 从乌鸦那里,她得知现在大河部族很艰难,经历了这场战争,部族内的男人死了很多,很多小的部落已经难以为继,只好并入附近的大部落。由于劳动力短缺,明年开春,青黄不接之时,又是一个大难题。黑水大酋长已经命令部落里的男人,冒着严寒都去找食物,争取少死一些人。 乌鸦说得沉痛,女姜听得眼泪汪汪。几个人对着满桌的美食,一时间竟没有心思吃。 不过,王勇的话却解开了他们的心结。 “前一阵子,我这里收容的十几名大河部族的战士,现在他们已经学会了使用弓箭,这次,你把他们全都带回去。我想,这些人足够组成一个猎人队了。而且,我还会给你们提供五十副弓箭,让这些学员教你们的人也学会使用弓箭。” 乌鸦这次彻底流泪了。五十副弓,就意味着可以一次性武装五十名猎手。他可是见识过弓箭的厉害的。外加上十几个身强力壮的教官,平时可以打猎,战时,这可是最强大的战队啊。 话说,虽然现在已经和蛮人达成了和解。但是这种和解是基于双方都筋疲力尽的前提下。黑水大酋长清楚的知道,一旦这种平衡被打破,蛮人较大河部族先恢复过来,那么蛮人有一天还会再来。他不是个先知,之所以这么确定,因为他也会这么干。至于神的意思,到时候只要多多的敬献贡品,神总会同意的,最少,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乌鸦此次出访,如果真能带着大量弓箭和十几个武士回去,那可是立了一大功。所以,他对神勇的感激之情,真可以用滔滔江水来形容了。 ------------ 第六十八章 疗伤 临到傍晚的时候,城寨大门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蛮人猎队在老虎的带领下回来了。他们中的几个人抬着一头巨大的黑熊。面上却没有喜悦的表情。守卫们看到,走在最后的四个人,每两个人拖着一个同伴。被拖回的两个蛮族少年,全都浑身是血,不知死活。其中有一个竟然是鹰。 大河部族的使者用诧异的眼神望着这群杀气凛然的蛮人少年。心里翻腾着各种想法。他们没有想到,神勇居然会驭使凶悍的蛮人替他打猎。他们也惊恐的发现,有的蛮人手中,拿着弓箭。 兔带人迎了过去,连忙将死活不知的受伤蛮人抬到屋里。老虎一把拉住了兔的袖子,瓮声瓮气地说,“兔,明天起,我们蛮人认你为老师,你来教我们射箭!”兔挣了几下,也没能从老虎的手里拽出胳膊。看着老虎血红的眼睛里,充满了真挚,兔点点头,“好,既然你们愿意学,我们就把你们当兄弟,教你们!” 虽然恨不得蛮人都死光光,但是真的看着蛮人少年躺倒在地,兔的心里也不好受。毕竟,他们这些天同吃同住,心里,已经多了休戚与共的感情。 王勇听到报告,也带着冰花从小屋赶到木屋。一边查看着两个受伤蛮人的伤情,一边听老虎他们讲事情的经过。 原来,这群蛮人昨夜得到了弓箭,以为拥有了战无不胜的神兵利器。他们想多打些大动物,以便扩大对小河部族胜利的优势。勇敢的鹰居然拿着弓箭钻进一个树洞,冒险去掏蹲仓的熊。 结果,被激怒的黑熊一家倾巢出动,最先进去的鹰没有及时抽出身,被黑熊一掌拍在肩膀上,打晕在地。手里的弓,也被黑熊咬碎。眼看着鹰就要被当成黑熊一家的食物。蛮人少年们也顾不得身单力薄,手持石斧,棍棒和弓箭蜂拥而上,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弓箭的杀伤力对皮糙肉厚的黑熊根本形成不了致命的伤害。而且,由于第一次使用弓箭,他们射击的准头严重不足。 结果,就形成了近距离的肉身相博。又一个蛮人少年被黑熊抓伤,不过,他用手中一头带尖儿的木棒捅进了黑熊的嘴里,深深的刺伤了黑熊的咽喉。趁着黑熊吃痛,反应不灵敏的机会,这些孔武有力的少年,顽强地用石斧凿开了黑熊的脑袋。 两个同伴受伤,老虎他们已经没有心思去追逃跑的母熊和两只小熊崽儿。所以,他们抬着沉重的黑熊和两个伤员,赶回了小河部族。 鹰的伤势在肩膀上,他的锁骨和臂骨被打折,一截骨头已经支出皮肉,惨白的骨茬让人看了心揪揪着。另一个蛮人少年颈部被尖锐的熊爪撕开,紫色的静脉和月白的气管被扯断,鲜血灌得满身都是,早已断了气息。 此时,鹰已经醒了。一脸茫然的望着四周的人。嘴角边肌肉的抽搐,说明他正强忍着痛。他知道自己的胳膊断了,已经成为废人的想法让他神情沮丧。蛮人部族整天与野兽打交道。虽然年纪小,但是鹰看过太多族里受伤勇士的命运。他们中不是因为伤口感染而悲惨呼号的死去,就是成为部落中的累赘,再不能出猎,只能在部族中干点杂活儿,吃的是猎手们吃剩的东西。 “不要担心,我来给你治病。”王勇的话让本已对未来绝望了的鹰眼睛一亮。火神是无所不能的,他一定会治好自己的伤,让自己重新返回战场。 王勇把一截木棍放在鹰的唇边,让他咬着。自己亲自按着他的身体,免得他乱动。 然后让冰花和白鱼充当手术的大夫。话说冰花只是一个学习阶段的巫,治个感冒发烧,简单的外伤还成,那里见过这么严重的伤势。一时间无从下手。 “将他的胳膊抻直,尽量将骨缝对上。”王勇下命令说。 王勇也没见过这样重的伤势。不过,此时,他是众人心中的神明,是他们的主心骨。他只能用从书中看到的急救知识尝试着挽救鹰的生命。冰花感受到神勇急切期待的目光,咬住牙,大胆的按着王勇的指示一步步的操作。 鹰血肉模糊的手臂被抻直,冰花的十指隔着肌肉探摸着碎骨的位置,并且努力依靠手感将碎裂的骨茬拼到一起。 鹰因剧烈的疼痛而急促的呼吸,豆大的汗珠儿从他的额上噼啪滚落。咬着木棍的口里,发出抑制不住的呼喊和*。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这急救的一幕,所有人的心里都在想,“这样行吗?” “白鱼,拿些热水,化些咸土,将他的伤口处擦干净…” “巨木,马上削两条木片,要和上臂长短一样…” “冰花,去把我的匕首拿来,放在碳上烧红。” 王勇指示着周围的人。他已经感受到身下鹰的生命力正在快速流逝。但是他没有办法,此刻,他只能拿这个蛮人小伙子做试验品了。以后,小河部族的人还要出去打猎,也许,他们还要面临战争,受伤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必须训练这些大姑娘小伙子学会最基本的外科手术方法。这样才能避免族人因为小伤而致残或丧命。 伤口擦净了。王勇用两片削光的木片当成夹板,将鹰上臂的断骨处固定住。至于锁骨,没有办法,只能对正后,用布缠了一层又一层。 由于鹰的骨伤属于外放型。碎骨刺破的伤口处,应该伤到了大血管儿,依然不断涌着黑色的淤血。王勇拿过烧红的匕首,示意兔和老虎等人将鹰牢牢按在床铺上,自己则一狠心,将匕首的尖部探入伤口处,并且用力的碾压着,尽力将血管和肌肉烫合。 鹰的惨叫声回荡在夜空,传出了好远。让没有机会凑到跟前的人听得阵阵心悸。 “好了。”处理完鹰的伤口,王勇也忙出了一头汗水。 他望了望已经昏迷过去的蛮族少年,该做的,他都做了,至于以后,生死还在他的命。 冰花在为鹰的伤口敷了药泥后,两个蛮族少女主动承担下护理鹰的任务,其他人则跟着王勇走出了木屋。 迎接使团的盛大晚宴就要开始了。原始社会的人,本来就命薄如纸,所以,老虎等蛮人并没有显出太多的哀伤情绪。很快,对着城寨中的篝火,小河部族无论男女,都围坐在火堆周围,开始跳起了自己部族的舞。 篝火上,烤着整只的山羊,凉风拂过,满场的肉香。 ------------ 第六十九章 离别 晚宴即是迎接大河部族的使团、庆祝小河部族猎手们的丰收,也是欢送仪式。因为,乌鸦明天一早,就要带着出使收获的丰硕成果回去了,黑水大酋长还在等着他们的回复。 篝火晚宴折腾了近三个小时。原先留在小河部族的那十几个学员,因为这次要跟乌鸦一起回家乡,所以个个都感慨万千。在小河部族生活的这段时日,给他们留下了太深的印象,而且,他们已经和这里的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所以他们不舍。但是,一想到自己就要启程回到家乡,见到自己的亲人和妻子,他们又是那么的兴奋。 “兄弟,谢谢你,谢谢你们。”他们一个个拥抱着小河部族的人,互相敞开心扉,说着恋恋不舍的话。 “我们一定还会回来的。这里是我们的第二个家乡。” “欢迎你们回来。有机会,我们也要去大河部族。回到那里看看。” “好啊,欢迎。那里也是你们的家。” 他们说啊,笑啊,大口的啃着羊肉。心里带着对未来美好的期望。 王勇在女姜和冰花的陪伴下,坐在这群人的中间,他欣慰的看到,大河部族的人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第二个家。这也正是他期望的。用不了多久,这种情绪就会蔓延到整个大河部族。到时候,不怕黑水大酋长不亲自来拜他。 为了能让自己部族更多的人学会小河部族的先进技术,乌鸦恳请王勇留下使团中一半的人手,做为侍奉神勇的仆役。按他的说法,这些人会不计代价、绝对的服从神勇的命令。直到使团下次再来,用相同或者更多的人把他们换回去。 王勇怎会不知乌鸦的想法。服役是假,让他们学会射猎,在这里接受训练成武士才是真的。既然是来学习的,王勇没向乌鸦收学费就已经很大度了,他难道还敢要报酬吗? “也好。”望着被选出的十八名跃跃欲试的大河部族的人,王勇欣然同意。话说春天就要到了。这些人可是绝对听话的劳力啊。马克思不是说过吗,劳动力是创造价值的第一要素。有了这些劳力,他想施展自己的想法,便会更加顺利。 不知不觉中,王勇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像样的大地主了。而这些篝火边又唱又跳的人,都是他的长工。是他绝对忠诚的奴仆。这种日子,他在原来的世界,可是从来也没有想过。 与现场欢乐气氛唯一有些不和谐的地方,老虎领着蛮族的少男少女,显得有些沉默。小河部族和大河部族的人现在是呈绝对的压倒性多数。而且,使团中一些对蛮人犹然心怀余悸的人,看向他们的目光也不是十分友好。 鹰和另一个伙伴的死伤,也影响了他们的情致。 此时,兔带着巨木、长腿等人凑了过来。 “来,吃这块腿肉。”兔把一块烤好的羊腿肉递到老虎眼前。 老虎盯着他看了一阵,看出兔眼中的友好和真诚,才一把抓过腿肉,大口的撕嚼着。兔看着他吃,乐了。一盘腿,坐在老虎身边。长腿和巨木他们也用同样的方式,取得了蛮人少年的好感,很快,小河部族的人就坐在了一起。他们的行为,就像后世人交际时的握手、递烟敬酒。他们只不过还不懂烟酒的概念而已。 “明天,我就教你们射箭。”兔盯着雄雄的篝火,突然冒出这句。 蛮人猎队死了一个,重伤一个,兔不知为何,忽然觉得心里难受。他不知道这种情绪是不是叫兔死狐悲,鳄鱼的眼泪。反正,一个熟识的面孔永远没了。 “好!老虎永远把你当兄弟。我们蛮人队中的人,也会永远拿你们小河部族的人当兄弟。”看着兔主动要求教他们,老虎心里涌出一阵的感动。 “当然,我是有条件的。”兔此时又暴漏出他生意人的本性。 “什么条件,说!是不是想要那只熊?”老虎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屑。 “不,看你把我想的。我是想说,以后你们蛮人猎队打猎的时候,可不可以带上我们的人,咱们一起合作!”兔眼露真诚的说道。 “好,没问题。咱们一言为定。”老虎见兔说的是这,本来,他们今天只猎到一头熊,还损失了两个人,心想小河部族的人不知该如何笑话他们无能,没想到,兔居然提出这样的条件。这其实就是表明态度,小河部族的人敬佩蛮人部族人的狩猎技术。老虎虽然是蛮族人,但是以他为首的蛮人少年,还是尚未成年的年轻人,心里没有那么多部族的仇恨。见兔他们把自己当兄弟,当然乐得不行。于是,两帮来自不同部族的小伙子,亲热的拥抱在一起。因为,他们今后就要成为一起狩猎的战友了。 女姜微笑着,侧着头悄悄对王勇说,“你交代的方法,果真有效。这群小伙子,真的打成一片了。” 王勇点点头,“是啊,只有把我们小河部族的所有人都拧成一股绳,我才能省心,才能干大事。” 此时,他又盯了盯白鱼,这个小丫头也在关注着神勇的脸色。小河部族的人现在人丁兴旺,白鱼手下,也有十多个手下了,和蛮人部族的姑娘们的数目不相上下。晚宴之前,神勇就交代过兔和她,要带着自己的手下,借着这次晚宴,和蛮族人搞好关系,这不仅是今后生产的需要。王勇也想向乌鸦传递这样一个信息,他神勇是有能力让两大部族的人和谐相处,亲如兄弟的。 “去啊!”女姜用眼神再次催促着白鱼。白鱼一阵扭捏之后,终于跳将起来。来到蛮女那里。 蛮女现在也默然形成了两个领头儿的,一个叫秋叶,一个叫香草儿的。这两个女子爱说爱笑,和白鱼她们接触比较多。 此时,白鱼带着姐妹们来到秋叶和香草面前,“秋叶,香草,我们要和你们比跳舞。” 见小河部族的姑娘们一个个跃跃欲试,秋叶和香草也跳起来,“跳就跳!”蛮族的姑娘们毫不扭捏。也站起来排成队。她们本来就性格泼辣,如此热闹的篝火晚会儿,她们的心早就痒痒的,只是不知道如何表现。如今,白鱼的建议正和她们的心意。 于是,两族少女们的舞姿,将篝火晚会的气氛再次推向**。 白鱼等小河部族的少女,跳舞时表现出的,多是女性的柔媚,而蛮人姑娘,则是大胆和热烈,跳到兴起,两队组合到一起,疯狂的舞动着年轻的身体,蛮族少女的眼神,还不时向神勇那边撩来撩去。她们已经知道神勇又收了十个女侍。可是她们之间,还没有一个人能进入神勇的小屋,她们心里不服气。 “蓬蓬嘭嘭,啪啪啪啪,嘭啪嘭啪…” 男人们被姑娘们的舞动跳的心动,他们不少也加入进来,举着长矛和弓箭,踩踏着荒蛮的节奏,口里发出嗨呦嗨呦的战斗口号,整齐的模仿着狩猎过程中的各种动作。不跳舞的,卖力的敲打着空树干,发出阵阵令人心灵震撼的鼓声。 ------------ 第七十章 离愁 “神勇,我想做为这里的特使,跟乌鸦回去一趟,希望你能同意。”女姜期待的望着王勇的脸。 自从乌鸦带来消息,女姜唯一的弟弟川随着黑水的队伍回到了原来的部族。女姜的心就开始和思念做争斗。去年蛮人那次侵袭,她所在的那个部落,损失惨重。成人大多被杀死。她的弟弟,也被掠到蛮人那里做奴隶。 原以为,部落彻底被摧毁了。不过,乌鸦这次带来的信息说,她的部族还在,她的族人,还生活在原来的地方,川这次回去,也给部族带去了新的希望。他们立川为新的族长,正在积极的搞生产自救。 “我想去帮他。他一个人很难,部族里只剩下老弱。缺吃少穿,这个冬天很难熬…”见神勇沉吟着不说话。女姜有些失落。 王勇确实舍不得女姜离开身边。从遇见她一直到现在,女姜一直是他内心强大的支撑。她所表现出来的大度、睿智和对自己感情的真挚,无疑是小河部族除王勇之外,不可或缺的主心骨。 王勇也想过,要派一个特使去宣化神勇的功绩,以便快速扩大他在大河部族的影响力。女姜当然是最有说服力的人选。从乌鸦的口中,他已经得知,大河部族离这里要走十天的路程,可是,女姜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在这乍暖还寒的晚冬时节,让她出使到大河部族,从情感上,王勇不放心。 “让我随身照顾女姜姐姐吧。”冰花在一旁憋了半天,说。 “不行,神勇不能没有人照顾。我自己真的没事儿。”女姜一句话,断绝了冰花的想法。 自己没有人在身边照顾,倒是小事情。可是,现在冰花是部落中唯一懂得医术的人。部落中很多事情,都要倚重她。 盯着炉火想了一刻,王勇终于下定了决心,“我会派两个侍女跟在身边照顾你。另外,如果你的部族愿意的话,你就全都领过来,这里随时欢迎他们。” “好,在我离开的日子,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冰花妹妹,神勇就全托付给你了。”女姜见神勇同意,松了一口气。她抱着昊,对自己的男人还有冰花交代着。 那一夜,他们谁都没有睡着。搂着女姜,王勇心里有些难分难舍,他这时方才感觉到,自己对这个女人的感情,竟然有这么深。 大河部族的使团终于要动身了。这次,使团里多了十几个持弓带箭的汉子。这让王勇对他们此行的安全问题放心许多。女姜带着昊,坐在一个滑竿上,由两个强壮的男人抬着,怕她夜里冻着,王勇特意让冰花和白鱼做了一个熊皮的睡袋。 乌鸦志得意满。此次出使,他实在是收获多多。不仅带回了新式武器-弓箭。而且,还迎回了一直侍奉神勇的女姜。这足以向全体族人表明,火神对大河部族是极其重视和信任的。 做为女姜带回母亲部落的礼物。王勇特意拨了许多肉食和毛皮。对于现在正缺吃少穿的川部落,这些东西如雪中送炭。也算是姐夫对小舅子的见面礼。 女姜带给黑水的回礼是几块钻石。相信这些璀璨的石头是能让黑水“龙心大悦”的。 “就这样走了。”站在城墙后的箭楼上,王勇目视着女姜远去的身影,最终看着这一小队人消逝在树林深处。心里忽然生出一种空落落的感觉。 由于大河部族使团的来访,让小河部族和蛮人队的狩猎比赛显得有些虎头蛇尾,不过,王勇已经达到了他所要的最终目的。因此,他宣布狩猎比赛双方平局,全体成员休整三天。其他项目稍后再继续。 部落中的年轻人这些天太累了。有张有弛才是文武之道。现在小河部族有吃有穿,还有房住。所以王勇不想让他们对劳动产生逆反心理。 但是,年轻人是闲不住的。现在,兔和蜗牛又成了焦点中心。大河部族留下来的壮丁和老虎队的蛮人少年们把他们围在中间,正在虚心的讨教着射箭技术。 “嘣、嘣、嘣——”随着弓弦响,射技最好的蜗牛箭似流星,连中百米外的靶心,引得学员们一阵阵的叫好声。 “老虎,你来。”兔将一张弓递到蛮人少年的手里,众目睽睽之下,少年略显激动,握着弓的左手微微颤抖。 “握弓的手一定要稳,这样。对。瞄准、射——”兔细心的教导着,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对射箭的感受说给老虎听。 老虎望向兔的眼神,完全没有了敌意。他和其他蛮人少年学得都很快。 见蛮族少年们射得越来越准,大河部族的学员们感到了压力。他们初次来到神的居所,还没有完全适应这里的环境,心里多少有些寄人篱下的感觉。又刚刚接触弓箭,有的手笨得打开了弓却忘了放上箭,有的搭上了箭却又不知如何瞄准。五花八门的姿态,让小河部族的人忍俊不禁。 “大家都不要笑。”兔一本正经的拿出了领导的派头。然后他安抚着这些窘得脸色通红的同胞们,“不要急,我们中的有些人,注定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弓手,但是他们可能是盖房子、捕鱼的高手。所以,我会在这几天考验你们。适合射箭的,我会让你们加入猎队,适合捕鱼的,咱们就专门捕鱼给大家吃。你们说,对不对啊?” 也确实如此,大河部族的人有很多是渔民,对拉弓射箭丝毫不感冒。听兔这么一说,那些笨手笨脚怎么也弄不明白弓箭的人都高兴了。 “兔啊,我盯着靶子看得眼睛都花了,你们什么时候再去抓鱼啊,我去抓鱼吧。” “兔啊,我就是有力气,别的事咱做不来,但是抬抬扛扛的事,一定少不了我啊。” “好的,放心吧。我会让你们都满意的。”兔说道。 王勇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经过这半年多的锻炼,兔这小伙子表现出了出色的行政管理能力。王勇想再考验他一段时间,就让他掌管小河部族的人事权力。而他,做为高高在上的“神”,只要隔一段时间,安排兔带着他的手下,按照他的神谕去做事就行了。 “巨木,你过来,现在,你按着我画的图,用最短的时间,给我做出一架爬犁来。”王勇摆手将站在一旁看热闹的巨木唤过来,交给他一张桦皮纸。巨木发现,神勇设计的这架爬犁,狭长轻便,两头弯弯,如同一艘船。而且,“船”头还有许多安装套索的沟沟。 “这是…”巨木觉得这样的爬犁并不适合拉大型的物品。 “你做就是了。”王勇并没有详细解释爬犁的用途。 巨木细心的发现,神勇交给他设计图后,就去逗弄着围在身边七八条狼狗。 是的,王勇最近正在打这些狗的主意。小狼狗已经长到一米多长,由于身上流淌着一半儿狼的血液,它们玻璃花般的眼睛透着嗜血的凶光。每日充足的肉食,把它们养得毛色锃亮,身子圆滚滚的,一把摸不到骨头。 这些狗做为猎犬完全没有问题。虽然,它们还没有经过实战的检验。不过,那也是因为现在小河部族主要以鱼类为主食,所以暂时用不到它们。现在王勇想,若是把它们训练成雪橇犬也是不错的。 这是女姜的离去触发了王勇的灵感。既然是万流归海,那么相思河一定会流入女姜居住的大河流域。山地中的河流,由于有许多激流和险滩,河中又多有从山上滚落的大石,所以并不适合航行。但是,冬季的河道,却安静平扩,如果能乘着雪橇在河道上奔跑,以王勇估算的大河部族离小河部族的距离,三两天的时间足够到。 “黑子,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能不能成,要看你们的了。”王勇抚摸着黑子头上光溜溜的皮毛,期待的说道。 ------------ 第七十一章 妒意 冰花呆在家里并不轻松。女姜回故乡去了。小屋由于少了两个人,显得空空荡荡。原先她和女姜一起说说话,干干活儿,日子过的很快。共同患难,一起被神勇营救,俩人共同伺候一个丈夫,这种亲密的关系,让女姜和冰花亲如姐妹,即便在床上,她们也觉得异常的自然,就如同生来就应该一龙二凤这样。 可是,女姜走了。虽然她照常收拾屋子,因为不用再照顾小昊,更多了许多空余时间。闲下来的时候,她更加期盼神勇能呆在屋里,陪着她度过。可是神勇最近总是显得很忙。 “难道,神勇现在开始喜欢蛮人的女子了?”掀开挡着后窗的窗帘,冰花看见王勇从蛮女们住的屋子里走出来,那个叫秋叶的女孩子送他出来,俩人不知道说着什么,神勇脸上带着笑。 “哼!”冰花狠狠的摔下窗帘,赌气坐在炕沿上。“这个神勇,姐姐刚刚走了几天,难道他就耐不住了?”冰花想起神勇对她的兴趣似乎淡了许多。原打算在女姜回去的日子,她独享神勇的雨露,能为神勇生下一男半女,可是,尽管她每天晚上都表现得百般妩媚,神勇却总是显得心不在焉,草草了事,然后躺在炕上呼呼大睡。他现在只喜欢和那群狗混在一起,想方设法让那群小狼狗听他的话,按着他的指示奔跑、转弯儿、停下。 “那个蛮女有什么好?长得又粗又矮,身上还有重重的体毛?”虽然这样想,冰花眼前还是晃动着秋叶的形象。那个秋叶,胸部饱满,虽然还是正处于发育期,一对坚挺的**却总想跳出衣服。而且,走起路来,挺翘的屁股左扭右摆,吸引着部落里很多男人的目光。 “我就说自己没看错,男人,总是喜欢那些看起来就能生儿子的女人。哪怕是神勇,也不例外。”冰花负气地将手探进怀里,她的乳,虽然神勇每日揉搓,却不长大,她自己一只手就能扣住。 “这个神勇,这么久还不进屋,又去干什么?”冰花在炕上生了好一阵闷气,干等也听不见神勇回来的脚步,又耐不住心性,掀起窗帘儿来看。 这次,神勇正和巨木说话。巨木手里拿着两片削的白白光光的木板,木板的两头,还弯弯的翘着。神勇一面看着木片,一面比划着,似乎在告诉巨木什么。巨木连连点头。 “神勇,该吃饭了!”冰花再也忍不住,她几步跨出门,站在小屋边委屈的喊到,引得院落中一些人的目光。 “好,就按这个思路做。如果做得好用,以后还得做许多呢。”神勇望了一眼冰花,又抬眼看了看天上的日头,才想起,是该吃饭了。 冰花做的火锅里,特意放了辣椒,红红的一陶罐,在炉火上翻花的开。肥瘦相间的鹿肉片,切得很细。用桦树枝做成的筷子,夹起一片,在汤里涮一下,肉马上卷曲变白,吃到嘴里,又香又嫩。 “多吃些啊!”冰花脸上绽着笑,殷勤的劝着。方才心里还带着些怨气,现在神勇一回来,马上烟消云散。 “嗯,你也吃。”王勇点头应着,屋里少了女姜和昊,让他觉得空落落。特别吃饭的时候,少了许多乐趣。 这时,屋外传来说话声,“我可以进来吗?” 冰花听出是白鱼的声音。白鱼可是冰花的好伙伴。除了女姜,冰花和她接触的时间最多。所以,她马上迎出去欢声说道,“进来吧,白鱼。” 拉开门,冰花脸上的笑容一下凝住,因为白鱼后面,站着秋叶。这个小丫头狭长的眼睛,好奇的看看冰花,又朝敞开的门里望。 “你怎么把她也带来了?”冰花一脸的冰霜。 “冰花姐,秋叶说她从来没有看过火神居住的屋子,所以央求我带她来看一看。如果不方便,我们这就走。”白鱼看出了冰花的不高兴。又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缩着脖子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这阵子,她和蛮人姑娘们处得不错。经过那也篝火晚会上的比舞,小姑娘们全都放开了。白鱼安排她们做什么,她们都努力去做,这让白鱼很高兴。刚才,神勇去她那里,要雪橇用的皮绳索,绳索她没有空编,完全是跟在她身边的秋叶编制的。结果,神勇对秋叶编的皮索很满意,这让白鱼很有面子。自己教的徒弟得到了表扬,师傅脸上有光啊。 秋叶趁白鱼高兴,大着胆子提出要让她带自己去一趟神勇住的小屋。因为包括她在内,所有蛮族姑娘还没有一个人获准进入那个神秘的地方。 白鱼哪里知道冰花的想法,她以为这是小事儿一桩,居然同意了。 于是,就发生了刚才那一幕。 王勇也听见门外的动静,见白鱼迟迟不进屋,也扭头看,结果,就看见三个人尴尬的站在门口。 “进来吧,白鱼。还有那个秋叶,也一起进来。”王勇笑呵呵的招呼道。最近屋里人气儿少,王勇也乐得热闹。 见王勇招呼,冰花不得不侧身将两人让进来。心里虽然不愿意,脸上还得带着笑。 白鱼因为要听王勇的指示,所以经常来到这间小屋。秋叶却是好奇的东瞧西瞧,小姑娘对这里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想摸摸看看。在她想法中,等把这里看清除仔细了,回去跟小姐妹们一讲,她们一定会羡慕死她的。 “吃饭了没呢?没吃一起吃点。”王勇看看那个小黑丫头,又看看白鱼,指了指石板上的鹿肉招呼道。 话说这屋子里少了两个人,肉量的供应却不少。冰花怕王勇忙前忙后吃不好,所以切了很多。 见陶罐里滚翻着红红的,满是油花的汤水,秋叶不禁咽了口唾沫。白鱼虽然口里说刚吃过,却也多瞧了鹿肉几眼。部落里虽然每人都能吃饱,但是凡是吃过王勇屋里的火锅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 “你们来找神勇有什么事?”冰花问。 “哦,我是想来问问,神勇要用的皮绳,还需要多少,刚才忘了问。”白鱼连忙说。 “边吃边说吧。”雪橇就要成型,王勇心里高兴,人多吃饭热闹,他也没多想,又让了一回。 这次,俩人没有再客气,屁股尖坐在凳上,接过王勇递的筷子,开始涮肉吃。 “哇,好热,好烫。”将一片肉放在嘴里,秋叶开始不管不顾的嚷起来。一双手猛劲儿的向嘴里扇凉风。她还没有“辣”这个词汇和概念。 冰花看着秋叶的狼狈样,噗哧一声笑了。连忙端了一碗凉水,递了过去。 一口将水喝尽,秋叶才觉得好些。王勇再让她吃,她却连忙摆手,再也不敢吃了。只是看着白鱼慢条斯理的,一片片的夹肉往嘴里塞。 有了秋叶这个乐趣,王勇胃口大开。也多吃了不少。边吃饭,王勇边称赞白鱼的绳子编的好,又结实又轻便。 “这都是秋叶编的。”白鱼红着脸如实的说。 “好,好啊!”王勇惊喜。没想到,蛮族姑娘也学会编绳子了。这是个良好的开端,有秋叶这个带头的榜样,王勇相信,那些一向不屑于和白鱼她们干活的蛮人少女们,也会踊跃的学编织。开春的时候,她们还会和白鱼她们学采集,学很多很多今后有用的本事。 融合,什么叫民族融合。首先,两个部族的文化要取长补短,融合到一起,这样,小河部族才能融合为一体。 越想越激动,王勇不禁多看了秋叶几眼。他觉得,蛮族姑娘其实也挺好看的,虽然皮肤黑了点,但是浑身上下,透着股结实爽快劲儿。 白鱼吃饱了肉,拉了拉秋叶,告辞出去。临出门,秋叶还恋恋不舍的最后望了望这间小屋子。 屋里,只剩下冰花和王勇两人。累了大半天,王勇觉得有些累,把身子放平,躺在炕上,闭着眼睛想事情。 冰花见他不吭声,自己闷头收拾餐具,实在忍不住,便冒出一句,“神勇,你要是想,今夜,我就让秋叶那个丫头进屋伺候你。” “嗯。嗯?你说什么?”王勇呼的坐起来,纳闷的望着冰花。 “我说,今天晚上,就让秋叶来伺候你。省的你人也不理,话也不说,整个人变了一样。”冰花负气的说着,眼里又开始不争气的流眼泪。 “哈哈,你想到哪儿去了。有你陪着,我就够了,哪儿用得上什么春花秋叶的。”王勇这才明白冰花为何这样的态度,原来,这个女子吃醋了。 他跳下炕,一把抱过冰花,“这两天,我考虑事情,忽略你了。” 冰花死命的往出挣,“我不听,我不听,你就是想那些黑姑娘了。她们的**大,屁股也圆,你们男人都喜欢。” “胡说嘛,我就喜欢你。”不知道是不是刚吃了鹿血鹿肉,还是因为雪橇工程有了大进展,总之,王勇觉得自己现在热血喷张,很想要。 ------------ 第七十二章 赐姓 雪橇终于做出来了。不过,黑子和它的儿女们却不怎么听使唤。也是,这些带着狼的血脉的狗崽子们,还从来没有被绳索束缚过。王勇只好一只只把它们抓过来,然后将它们的头颈套进皮套索。总算将八只狼狗套好,自己刚踏上雪橇,狼狗一个撒欢儿,又把他甩了一个大跟头。 王勇也来了犟劲儿。此时顾不得心疼黑子和它的儿女,爬起来再踏上雪橇,逼着黑子领着狗群按着他指示的方向跑。就这样折腾了一整天,这些狼狗终于累得没劲儿,再也啃不动皮索。也耍不出脾气。这才乖乖的听从王勇的指挥,像模像样的拉着雪橇在河道上走了一圈。 看着这些“狼”在神勇的指挥下,乖乖的拉着能在雪地上行走的车,将神勇拉回城寨。寨子里的人都睁大了眼睛。他们窃窃私语着,神勇不仅能降服蛮族和大河部族,连兽族也都要乖乖的听他的话呢。 兔见这狼车好玩儿,也想坐上去试试。王勇大方的将手里的皮套交给他。引得人群一阵羡慕的眼光。可是,这家伙刚抖动缰绳,想像神勇一般神气一次,却被狗群一个闪身,晃了一个大跟头。狼狗们憋了一天的气,现在终于找到了替死鬼,它们呲牙咧嘴的把兔圈住,冲他狂吠,若不是王勇喝住了它们。那架势,恨不得将他撕碎。好像这一天折腾它们的,就是这个倒霉的兔。 兔吓得捂着跌疼的屁股,跌跌撞撞的逃进了人群。 “兔,好样的。” “兔,你真是个笨蛋,你哪儿能用神勇的车,不怕那些狼吃了你。”大家哄笑着,友好的拍着他的肩膀和头。 王勇也坏笑起来。 目前,黑子只听他的话。而那些小狼狗,因为才经过第一代杂交,野性还没有褪尽。不过,他有信心,再经过一两代的进化,他就可以得到一大批通人气,懂命令的雪橇犬。到时候,小河部族的人再要上远方,也可以像爱斯基摩人一样,驾着雪橇,飞快的在封冻的河道和雪封的大地上飞驰了。 王勇看过鹰几次。这个蛮人小伙子身体素质极好,在死神那里走了一圈,刚刚有点精神,望向人的眼睛悠然带着桀骜不驯的神色。不过,他知道自己的命是神勇救的。所以,当神勇用手轻抚他的头和伤臂的时候,他表现出的温顺和委屈,就如同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见到了父亲一般。 他的断臂已经接上,虽然还不能大动,但是生命已经毫无问题。可以相信,过了春天,他又可以生龙活虎的出现在猎队中,依然会是一员敢冲敢闯的猛将。 “再不能发生这样的事了。”王勇暗想。发展养殖业的想法重又回到他的日程中。这也是自然和进步的选择。小河部族的人口越来越多,周围的野兽,都知道了人类的厉害,现在见到他们,远远的就走了。再想轻松的抓野兽,只能去更远的地方。 而有了养殖业,特别是养殖繁殖快,性情温顺的毛皮动物。会给小河部族带来源源不断的肉食和皮毛的供应。这件事情,王勇准备交给老虎他们蛮人少年去做。 他已经找过老虎。这个蛮人少年统领学习射箭入了迷,夜里都搂着弓箭睡觉。部落中通用的短弓已经快不适应他的臂力和准头了。王勇知道这一情况,当着老虎的面喊过巨木,“给他选材料,做一张和我用的一样的弓。” 可以想象,老虎知道火神要给他特制弓箭时的激动神情。对武器和战力的偏好,是所有蛮族少年的性格。宝剑赠英雄,这种知遇之恩,老虎以后会用行动报答的。 王勇不怕部族的人比他强。他的手下越强,小河部族就越强。 “你,以后就是部族猎队的头领。包括兔在内,凡是出去打猎的人,都归你指挥。”王勇斩钉截铁的说道。老虎没有想到火神会交给他这样的重要职务。他激动的看到,包括兔在内的所有小河部族的猎人,也都用信任的目光看着他。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在这个适者生存的荒蛮世界里,谁的能力强,谁就可以称王。 在部族少年休整了三天后,王勇组织了接下来的比赛。其实,也就是为了提高劳动积极性。至于谁输谁赢,都在他的心里。 伐木比赛中,巨木利用他手中的骨锯,在一天时间内放倒了六十九株树。而蛮人队,则采用用火烧树根,再用石斧砍,用人力推的方法,只堪堪砍倒了二十六株树。这些树木,都被拖回了城寨,成了建筑房屋和其他设施的材料。 编织比赛在姑娘们中进行。王勇让她们在最短时间内,利用茂草、碎皮子编织出绳索和垫子。小河部族的姑娘们双手如飞,搓动着手中的茂草,绳子如同长出来一般从两掌之间往出冒,蛮人组的小姑娘们则有些手忙脚乱,编出来的绳子又松又少。以绝对的劣势输掉。看到胜利的小河部族的姑娘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一把精致的木梳做奖品,蛮人姑娘的眼睛都直了。她们不服输,都嚷着现在她们就要好好练习,等下次比赛的时候,一定也要得到奖励。 射技的看点在蜗牛和老虎身上。老虎虽然只学习了三天时间,但是已经把箭射得有模有样。十支箭中,百步之**中靶心七支。蜗牛是小河部族中射得最好最准的一个,做为教师级的人物,他当然不满足于射固定靶,当他连续七只箭命中靶心之后,又用后三只箭射下了三只小鸟。冠军当然由蜗牛取得。王勇的奖励是给他十支镶了黑曜岩的箭。 最好看的是搏击比赛。 这些少年们一对一的站成两排。王勇一声令下,他们如同发情的小山羊一样,扑到一起,又摔又打,规则很简单,让对方服输就行。前提条件是只许用手脚。而且不能造成对方实质性的伤害。于是,在大家的喝彩之下,两组人厮打成一团。滚得满身都是雪。王勇十足的过了一把打群架的瘾。 要说蛮人的战力确实凶猛。小河部族的小伙子平均年龄要比蛮人队大两岁。而且,经过近一冬天的鱼肉的滋养,这些小伙子的身体素质远远比大河部族同龄的男孩子强壮。可是,与蛮人对战起来,一点也不占上风。 蛮人孩子虽然个头较小,但是身体结实粗壮,从小跟着父辈们穿山越岭,和野兽搏斗,他们一个个如同小蛮牛一般,用头,用脚,用拳头,肘部去攻击身体修长的小河部族的对手。兔队也不甘示弱,他们现学现卖的用同样的方法攻击对方。有一对儿打出了真火气,居然用上了牙齿。若不是王勇及时喝止,还说不定搞出什么笑话来。最终,当双方都精疲力尽的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时候,王勇通过最先站起来的人数多寡,评定蛮人组胜利。 对胜利者,王勇奖励他们的是肉。他想用这种方法告诉部族内的小伙子们,只有强者,才能吃到更多的肉。你们都尽力锻炼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更加适应这个环境吧。 颁奖的时候,王勇忽然觉得,整天蛮人队兔队叫着绕口。他想给这两个族命名一个姓氏。 思量了一下,他在比赛结束典礼上,宣布了这一想法。“我,蛮族的火神,小河部族和大河部族的神勇,现在赐给你们姓氏。从今日起,所有蛮族人,都赐姓为山,老虎,以后叫山虎,鹰,以后就叫山鹰。秋叶,以后叫山秋叶,如此类推。…”听到神勇给蛮人赐了姓,小河部族和大河部族的人也都伸长了脖子。赐姓,对他们来讲,如同一个部族有了自己的图腾,共同的姓氏,代表了共同的血脉和深厚的联系。他们也想知道,自己的族人将会被赐为什么姓氏。 “小河部族的人,从今起,赐姓为河。兔,以后就叫河兔,白鱼,以后就叫河白鱼。大河部族的人,从今起,赐姓为江。如泉,以后就可以称他为江泉…”如此,王勇不厌其烦的申说了一边。大河部族中,之所以提及泉,是因为他是唯一没有跟乌鸦回去的大河部族的人。这个曾经险些冻毙在荒山上,被王勇捡回一条命的汉子,在大河部族已经没有任何亲人,对他来讲,小河部族就是他的家,神勇走到那里,他就要跟到哪里的。 “我们有姓了,我们有姓了。”城寨中的人沸腾了。他们激动的互相拍着手,用新姓氏称呼着对方,一遍又一遍。仿佛又获得了一次新生命。 王勇没有想到,自己偶尔的一个想法,竟然产生了如此效果。正窃喜中,冰花凑到他的身边,“神勇,我应该姓江还是姓河呢?” “要我说,你还是姓河的好听。河花,荷花,以后你可以叫河花,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王勇说。 “那,我们的孩子姓什么?”冰花高兴的笑着又问。 “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当然姓王。在这个世界中,只有我和我的孩子可以姓王。因为他们要像我一样,世世代代的做这里的王。”王勇不假思索的说道。 “王、王、王、王!”一个女侍听到了冰花和神勇的谈话,她带头高声喊了起来。于是,全部落的人都高呼起神勇的姓氏。“王、王、王、王!”虽然他们不知道这个字在王勇来时世界的含义,但是在这些人的心里,“王”这个姓氏一定是最高贵,最神圣的姓氏了。 ------------ 第七十三章 寒冷的冬天终于过去,当第一场春雨将山阴侧的雪融掉,小河部族一片欢腾雀跃。 北方的冬季太过漫长。长得让人忘记了夏的好。现在,阳坡地上,已经长出了青青的嫩草,落叶乔木光秃秃的枝干上,又开始吐出芽孢。还显清冷的空气中,饱含着万物萌生的味道。 经过一个冬天的积累,小河部族现在已经完全变了一个样子。整齐的城墙内,数排木屋错落有致的分散在山坡上。靠近木城墙的一大块地,建了几个畜栏,山羊、野兔和梅花鹿等草食动物在里面活动着。 河冰被越来越热的阳光烤得酥软,很多地方已经融化,露出了蓝色的河水。不过,在城寨和相思河对岸的平原之间,多了一座木桥。 这当然要归功于神勇的远见卓识。要知道,相思河虽然不宽,但是有些地方的水流却又深又急,对那些并不熟悉水性的原始部族人来说,足以构成一道横亘两岸、难以逾越的天险。山姓小伙子们很喜欢到对岸平原那边的森林中打猎。这在冬季毫无问题,但是河冰开化后,他们就得放弃这一重要的猎场。 王勇也觉得,小屋所在的山坡地发展空间不大,作为临时定居点还可以。如何要使小河部族壮大发展,他的目光,早就盯住了对岸那片开阔平坦的冲积平原。那里,是他未来的故乡,也是他现世要大展宏图的地方。在他的脑海中,一座雄伟的大城早已在这块平原上耸立,四周,阡陌纵横,百里稻香。 小桥从城寨延伸出去,除了两岸坚固的桥墩,木桥中部,做成了可以活动的形式。无论从哪一侧,都可以利用杠杆和绳索,提起中间一段桥面,王勇说是防备对岸大型野兽悄悄过来袭击人类,其实,这种设计也是一种防御措施。万一城寨受到了外来攻击,他可以领着族人在两岸迂回。 既然有了这些想法,所以,王勇把建设的重点已经放在平原之上。桥头那里,已经建了更加坚固长久的木屋。小河部族的人,一部分被王勇分派到那里常驻。 王勇在冲击平原一块高岗上划定了未来城市的位置,这里的树木相对比较稀疏,视野也开拓。他让河巨木领人重点清理这里的树木。直到砍伐出足够的空地。 河巨木现在已经成为了小河部族最熟练的匠人。大至伐木建屋、小到制作弓矛,他都很有一套。王勇从前拨了五个江氏族人跟在他身边学习建筑和工具制造,现在,这五个人已经成为他的好帮手。而且,王勇对部族人讲,以后只要涉及到大型的土木工程,所有人都要听从他的命令。这可是未来建设部部长的职权啊。 “尊敬的神勇啊,山姓人有的说,放弃了弓箭和长矛,他们越来越不像猎人了。”山虎手里牵着两条狼狗,面色为难的抱怨道。现在正是兽类结束冬眠,出来觅食和交配的好时光,所以,很多冬季不常见的动物,现在也都出现了。山虎他们常常为没有时间尽兴打猎而犯愁。 “天不冷了,肉也冻不住。太多的肉吃不了会浪费掉。而且,现在动物身上的毛皮也太薄,这些事情还用我和猎人队的人一个个解释吗?”王勇正在潜心规划未来的城市蓝图,所以对山虎的抱怨有些不耐烦。 山虎红着脸退出了神勇的小屋。说是大家的要求,其实他本人才是最不愿意放弃游猎的人。没有雪,就拉不了雪橇,现在,部族里七只狼犬神勇已经归给他们猎队使用,他正想利用这些狼犬,大干一场。山地民族本来就性格狂放,哪里耐得住整天伐木割草、平整土地的寂寞。 不过,大家都知道,神勇最近脾气大,性格急,没有以前好说话了。河白鱼和冰花私下里交流过看法。最后得出结论,神勇最近心情烦躁,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女姜至今还没有回来。 离女姜走的时间已经有两个月,王勇确实惦念她。除了夫妻的情谊,还因为她肚中的孩子。王勇在原来世界里还只是个半大小伙子,对女人生育这事了解并不多。但是再不多,他也知道怀胎九个月就会生。算起来,女姜腹中的孩子现在应该有七个月大小了。再不回来,恐怕他就不能第一时间见到自己的小宝宝了。 他真后悔听了女姜的话,让她随使团回娘家。大河部族虽然应该对她敬若上宾,但是要在那里生孩子,他还是不放心,原因只有一个,“卫生条件太差!”王勇可是听白鱼她们几个偷偷说过,部族里的女人,很多都是因为难产,或者产后护理不好死掉的。 就在前几天,他派了江泉和河长腿去了大河部族。除了捎给女姜一张漂亮的水獭皮做的披肩,另外,带去了王勇的思念和问候。王勇交代,只要女姜那头一忙完,有回来的意思,就让长腿回来报信儿,他会亲自去迎她。 “冰花姐,要不,再给神勇送一个新鲜的女人过去?”白鱼偷偷的瞄着冰花的表情,试探的建议道。 “你…”冰花刚要急,不过看着白鱼一脸无辜的样子,还是忍住了。也是,部族里的族长、酋长们,哪个屋里没有三四个女人伺候着。在这个荒蛮的世界里,女人们都崇尚强壮。只有强壮的男人,才能生出更强壮的后代。这也是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无可非议。冰花自己也觉得,神勇晚上对她的兴趣没有之前浓烈了。有时候,她在他身上鼓弄半天,也不见他有反映。 “要不,你今晚就搬到我屋里睡吧。”冰花有些无奈的说。毕竟河白鱼是她从小熟识的玩伴,在小河部族里,她和白鱼的感情也最好。 河白鱼一脸的落寞,“我当然愿意侍奉神勇,不过,神勇对我不感冒。我从他看我的眼神中就能感觉到。再说,我已经有了心上人了。”说到这,白鱼脸上竟然泛出一抹羞红来。 “你这个小妮子,有了心上人也不对我说,快说,他是谁?”冰花兴致勃勃的问。女人天生就有爱听八卦的弱点,俐落能干的白鱼有了心仪的对象,这个消息转移了她刚才对添寝这件事情的注意力。 “哎呀,稍后我会告诉你。现在耽误之急的,是给神勇找床伴,免得他整天愁眉苦脸的看着让人着急。”河白鱼拉回了话题。 “那你说,咱们部族里的姑娘们,派谁来好呢?”冰花已经不知不觉接受了这件事。说句心里话,她对女姜还是抱有妒忌心理的。虽然女姜姐姐是第二次嫁人,但是神勇从哪方面看起来,对女姜似乎都要比对她要好上一点。冰花不敢和女姜争宠,一来女姜先前地位就在她之上,二来,她和女姜毕竟生死与共,曾绑在一条绳上。女姜对族人有主母的威信,对她更想一个贴心的大姐姐,让自己无法对她产生恶意。 如果,再找一个姐妹来为神勇暖床,也许,就可以分散神勇对女姜的感情。至于找谁来,现在是她冰花说了算,她必须挑一个对自己俯首帖耳的,那样的话,她冰花不久可以主导“后宫”了?当然,冰花还不能产生“后宫”这个对她来讲后现代的概念,不过她心里的意思一定是一样一样的。 “我看,神勇似乎对蛮族小姑娘很感兴趣呢。不如挑一个山姓姑娘来?”白鱼建议道。 “不行,蛮族女孩儿风风张张的,让她们和我同床睡觉,不做噩梦才怪呢!”冰花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哎呀,又不是给你挑夫婿。关键是让神勇高兴,他自己喜欢,又不说。这件事你替他办了,他不感激你才怪。这样,主动权在你那里,神勇哪能不对你更加爱了呢。待他尝过了黑丫头的味道,就知道,还是咱们大河部族的女人好。省着他心里想着,摸不着,天天愁眉苦脸的,心思不放在你身上。若是你再挑了一个和咱们一样好的,万一神勇真心喜欢上了她,你自己拿自己怎么办?” 河白鱼的一番话,让冰花头脑开了壳,这两个女人一拍即合。决定就这么办了。至于挑哪一个蛮族姑娘,白鱼说山秋叶人听话,长得也乖巧。冰花本来和蛮族女子接触并不多,既然秋叶已经进过神勇的小屋,她也挑不出别的人选,秋叶进“宫”这件事也就这么定了。白鱼自告奋勇的要自己找秋叶说。而且,一再叮嘱冰花,事先不能让神勇知道,要学着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 第七十四章 粉色的陷阱 时间紧,任务重,虽然作为神,王勇也参加劳动。 山坡上早已开出来的大片坡地已经整理得差不多。王勇准备在春风把潮湿的地气吹干之后,放火烧荒。原始时代最初的农业模式就是刀耕火种嘛,没有办法,谁叫工具缺乏呢,况且,草木灰也是优质的肥料。不过,作为二十世纪过来的高中生,对这片土地怀有深厚故乡情节的神勇,他可不想放火烧山,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啊!这种思想已经根深蒂固的扎在他的心里。因此,他领着几个江姓族人天天打防火带。 所谓的防火带,就是将圈好的地块外围的野草小树砍掉,弄出一条两三米宽的防火隔离带出来。这样,只要找准风向,烧荒时再放人看着,不让野火乱窜就成了。他在初中的时候,就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这样的活动,所以经验足着呢。 冰花和白鱼是中午商定把山秋叶弄到屋里去侍寝的,所以,王勇并不知道。直到天色擦黑,到了吃晚饭的时候,王勇才抹了抹脸上的汗水,手捂着酸痛的腰踱回自己的房子。 路上,已经可以看见巨木为首的那帮开辟新城区的人顺着小桥往回走。山虎和几个猎人队的小伙子们的肩上,还扛着一些野兔、野猪什么的猎物。按王勇教他们的话来讲,这叫“搂草打兔子,两不耽误。” 几个山姓的姑娘离很远就叽叽喳喳的说着,一边冲着神勇高大健壮的背影指指点点。王勇实在太累了,再说,春天动物们都发情了。对于已经开始成熟的蛮人小姑娘们来说,萌动些春情,对自己的神YY一下,也无可厚非。 “神勇好。” “神勇回来啦。”大河部族送给他的十名女侍,有两个被他派给了女姜做贴身侍女,剩下的八个,已经很好的适应了小河部族忙碌而快乐的生活。她们有几个因为身体太弱,留在部族中,和白鱼一样,专门做些烧饭、编制绳索、整理毛皮等后勤工作。此时一个个也从木屋中钻出来,对王勇问好。 王勇觉得她们今天她们望向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劲,过了很久他才想起一个恰当的词汇,叫“幽怨”。 不过,他累的实在没有兴趣搞清为什么这些小姑娘会用幽怨的眼神望向自己。 “吆,秋叶过来了。”看见屋里多了一个人,王勇点点头打招呼,一面自顾自的往墙上挂工具。 “还不快去帮神勇脱外衣?”冰花一面在灶火旁忙碌着,一面嗔怪的悄声对秋叶说道。 “哦。”秋叶连忙走上前,笨拙的帮王勇脱衣,由于个子小,所以惦着脚,王勇冷不防一转身,差点把她撞倒。 “我自己来。”王勇说着自己脱去了外衣,随手挂在墙上的衣挂上。 秋叶见自己没有帮上忙,缩着手不知该如何是好。 王勇有些奇怪,平时都是冰花主动上前,又是按摩肩膀又是嘘寒问暖。今天这个妮子稳稳的坐着,似乎一点伺候他的意思都没有。 “不舒服?”他踏步上前,手背伸向冰花的额头。冰花一把拿开,说,“没有,我很好。” 有秋叶在场,王勇也不便问她,反正他对山姓女子也不外道,以为秋叶是来找冰花说话,自己的家里随便,王勇腿一抬,坐在炕沿上,身子直接歪倒在熊皮褥子上。 “今天是累了,腿脚泛酸。”他念叨着,一面将手臂搭在额头上看天棚,一面想着下一步该做的事情。 “没听神勇说腿酸吗,赶紧给他锤锤腿啊!”冰花使眼色给秋叶。 “哦,好。”秋叶正不知该如何侍奉神勇,见冰花吩咐,连忙凑过来,伸出小拳头,重重的锤在神勇的大腿上。 王勇吃痛,一激灵坐起来。瞪大眼睛看着秋叶,不知道这丫头怎么了,今天这么大胆,居然敢上来捶他。 “秋叶,你来烧火,我来照顾神勇吧。”冰花见秋叶实在不会照顾人,只好放下主母的身架,摇身走过来。 王勇瞅瞅冰花,又瞅瞅秋叶,不由乐了。伸手在冰花腮上轻拧了一下,“你这丫头,今天犯什么病,别吓到人家秋叶。传出去不好。” “神勇,我不会说出去的,我会学,一定能像冰花姐一样,把你照顾好。”秋叶本来就拘束,一听神勇这样说,以为信不过她,忙不迭的解释道。 “哈哈,”王勇觉得今天这些人太有意思了,不知道冰花唱得哪一出。“不用学着照顾我,我有你冰花姐照顾就行。你啊,要好好的学编织,看到大河部族送来的衣服没,织得多轻便多细腻,以后啊,咱们山姓的女子们,也要学着织布,这样咱们在夏天,就有衣服穿,再不用袒露着身子,让蚊子咬了。” “嗯,我会和冰花姐学的。现在,我已经学会做兽皮衣了。白鱼姐还夸我,说我们山姓姑娘中,就我学得快,手巧。”到底是孩子,秋叶本来囧的手脚没地方放,王勇几句话,便把她的拘泥全都赶跑了。 “好,好样的。学会了,再教你们的姐妹。有朝一日,你还要教蛮族的妇女们,都学会做兽皮衣,都会织布料。”做了这么久的神和部族领导,王勇说话不免带些首长对部下小兵的鼓励味道。 “嗯,我会的。我一定不会让神勇失望。”秋叶瞪着狭细的眉眼,认真的点头说。 “好,今天就留在这里吃饭。看看你冰花姐都做了什么好吃的。尝尝她的手艺。”屋子里多了一个人,像是多了许多人气儿,王勇也乐得热闹。 王勇吃过饭就歪在炕上睡了。最近劳动量实在是太大。再说,他早已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了。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他觉得有一双小手在怯生生的摸他。一定是冰花又想要。他都不记得有几天没有好好伺候这个小妮子了。 两腿之间的敏感部位被轻柔的抚摸刺激得坚挺。王勇舒服得*一声,闭着眼睛抬起手,摸索着她光滑的脊背,又向下掐了掐她的屁股。 手感不太一样,冰花难道是最近偷偷锻炼了?触手处,肌肤比之前更加结实富有弹性,而且,她胸前那对白兔,似乎也大了许多。王勇觉得出她体下蜜源处不断涌出的潮湿。老夫老妻了,也没有那么多客气和前戏。神勇扶着她的腰肢,让她骑跨在自己身上,直入主题…一阵紧凑的感觉让他兴奋起来,使他困意全消,“冰花,你怎么变得害羞了。”王勇嘴里嘟囔着,半坐起身子,快速摆动身体颠动着身上的女人,好让那种爽人的刺激来得更多些。 “哦、哦——”女人似乎受不了如此快速的深入,忍不住叫了起来。听声音,根本不是冰花。 “谁?”王勇吓得一把推掉身上的女子,抽出身体准备好好看看清楚。 “我在这儿,神勇。”说话间,一条玉臂缠住了他的脖颈,冰花喘息着用温软湿润的唇堵住了神勇的疑问。 “不是梦!”虽然是深夜,但是王勇能感觉到炕角处,还有另一个人在呼吸。 王勇歪头挣脱了冰花的纠缠,“怎么回事儿,她是谁?” “我,我是秋叶,是来侍奉火神的。”那边,秋叶被无端的踹了一脚,正捂着肚子感到委屈,听王勇问话,啜泣着说道。 王勇一把拽过冰花的手臂,一双眼在夜里冒着火,似乎狼在盯着自己的猎物。自从来到这个荒蛮世界,生存的压力,让王勇早就把原来世界的规矩忘个七七八八。孔老夫子的男女授受不亲在当前的情况下行不通。如此艰苦的条件下,原始老祖宗们只有辛勤的耕耘,最大程度的进行下一代的繁殖,才能保证后世人类最终成为这个星球上的王者。 既然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就顺应这里的规矩,他不在乎和女人睡觉,但是冰花今天的举动,无异于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老公被别的女人强奸。他在意的,是自己自尊心被侵犯。 “你掐疼我了。”冰花哀叫一声,甩开手臂,嘤嘤的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说着让秋叶来侍寝的理由。 王勇被愚弄的怒火渐渐被冰花的泪雨浇熄。他叹了一口气,用手揽过冰花抽搐的肩膀,“我并不是因为思念女姜,才忽略的你啊。看看你都想到哪里去了。” 屋里点上了灯,王勇看见秋叶身上裹着片兽皮缩在墙角。一脸茫然的样子。王勇叹了口气,“刚才是我误认你是冰花,才会那么做,现在你穿上衣服,回去吧。” “不,别让我走。”秋叶见神勇要赶她走,连连摆手,那片兽皮,也应然而落,露出少女胸前那对结实丰满的乳。就在中午,她被告知要为火神侍寝的时候,蛮女们是多么的兴奋和激动。她们中的人,终于被火神选中。火神眷顾了蛮族,她们再也不用在大河部族女人面前抬不起头了。现在,如果她就这样被火神赶了出去。那么,她将是江河族群女人们最大的笑柄。整个蛮族的骄傲,从此也就会被人像破烂的兽皮那样,踏在脚下。 平息了怒火的神勇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沉吟着,眼睛盯着秋叶的身体,上下打量着,脑子里终于下了决定。 “你就留下吧。不过,你要告诉其他山姓女子,不要再有类似的想法。”王勇说。他不想成为部族的种牛,让族里的女人们,都抱着侥幸的想法,试图怀上“神”的孩子。 ------------ 第七十五章 制造战争的* 泉终于回来了,带回来的消息让王勇怒不可遏。黑水不肯放女姜回来。她被作为族里的圣女,软禁在大河部族中。不仅是她,还有所有想来小河部族的人。也都明令禁止。 “妈的,这个黑水究竟想干什么?”王勇摔了东西,并且当着泉的面,暴了粗口。 不过,后来他冷静下来,想明白了。感情黑水是把女姜和他未出世的孩子做了人质。意思很明显,火神只能为大河部族服务,最好离蛮人部族远点儿。 自己还是低估了黑水,低估了这个原始部族领袖的政治手腕儿。也是,大河部族是一个很大的部落联盟。沿江平原上,生活着数十上百个部落,哪个部落中的族长和手下的武士,都有着浓厚的本乡本土情节。能把这些部落收归在自己手下,听从自己的命令,黑水大酋长若是没有一定的能力,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如今怎么办?”王勇愁肠百结。小河部族的建设正在最关键的时候,一切工作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女姜的生命安全一定没有问题。黑水恨不得她能长命百岁,好利用她牢牢拴住火神。但是,现在他就胆敢扣押神的妻子,若不降下惩罚,以后说不定他还会做出什么古怪的事情。 “怎么办?怎么办?”王勇急的在地上直打转。 江泉见神勇愁得不行,上前建言道,“黑水大酋长胆敢冒犯火神的威严,扣押神的妻子,我们小河部族的勇士,愿意为你分忧,请神勇派给我人手,让我领人把女姜请回来。” 这明摆着就要和黑水翻脸。 王勇一冲动就想亲自领人杀进大河部族,看看黑水的嘴脸,不过,再一想,现在不是时机啊。 小河部族三个姓氏的战士,加起来还不足五十。其中还有一小半大河部族使团留下的劳役的学员。虽然他们个个都掌握了射箭的本领。但是,凭借这几个人,杀入情况不明的大河部族,无异于以卵击石,沸水里投冰啊。 “不行!现在还不行啊!”王勇攥得骨节发白的拳头狠狠敲在树干上,眼睛发红的瞪着东方。心里恨恨的念叨,“黑水,咱这个仇,算是结定了。” 这件事情,王勇嘱咐江泉和河长腿不要声张。自己则领着部族里的小伙子们更加卖力的投入到部族未来的城市建设中。 晚上,王勇干起活来格外主动,也没有前戏,狠命直接进入,肉和肉的冲撞声啪啪作响,将冰花和秋叶两个折腾得腿软腰酸,做完后,也没有平常的爱抚,冷默地把两个女人丢在一边儿,自己则背着身子默默的淌眼泪。 “神勇今天这是怎么了?”冰花和秋叶交换了一下眼色,一脸的茫然。到底是老夫妻,冰花撑起身子,轻轻扳过神勇的肩膀,手指抚过他菱角分明的面颊,觉得有泪湿。 “神勇?你不舒服?”冰花紧张了。从认识王勇到现在,她还没见这个男人哭过。秋叶也弓着脊背坐起来。她和神勇相处日短,心理尚且停留在崇尚敬仰奉献的层次,一时不懂如何去抚慰这个男人。 “冰花,女姜暂时不回来了。”说道这里,王勇再也抑制不住情绪,大滴的泪水滚落下来。 “她会回来的,神勇,会的。你别难过,女姜姐姐只是放心不下自己的部落,再说,这里还有我,还有我呢。”冰花把神勇的头搂在自己的怀里,让他枕着自己的光腿,手掌轻轻的抚摸着他的头,嘴里呢喃的说话,就像在安慰着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是的,她会回来的。我一定风风光光的把她接回来。”王勇发狠似的说道。 这段时间,部落中的人觉得神勇明显沉默了。阳光似的笑容不在出现在他英武的脸上,却更增加了他们对神的敬畏。 防火线已经打完,在众人困惑的目光下,王勇放了一把山火。火烧了近一天,将一大片清理好的山坡烧得焦黑。 “火神这是要干什么?”正当大家各种猜测王勇烧山的目的的时候。王勇又让人学着自己的样子,把那些粒大饱满的种子全部种在地里。 这些从未见识过农耕技术的年轻人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他们一边用一头削尖的木棍撅着烧得松软的黑土,一面悄悄的议论,“这可是上好的草籽颗粒啊,能吃的。为什么要我们埋起来,而且一个坑里还不能多,只能埋两粒?” “是啊,这么多草籽全都埋了下去,再搜集可是不好挖了。” “咱们还是不要乱想了,神勇这样做,一定会有他自己的目的,难道你们怀疑神勇的能力吗?你们想想,火神原来创造出的那些神迹!” “是啊,咱们就按火神吩咐的做吧。保管没坏处。反正,咱们不吃这些草籽,照样能把肚子填得饱。” 王勇听得到这些议论,不过他懒得解释。等到秋天,这片土地结满饱满的草籽的时候,他们就会知道他这样做的好处。 种子不多,春耕的面积也不大,挑出来的十担各样的种子,没有两天就全部种完。当然,虽然王勇从来没有种过地,他也知道把相同的种子种在一起。 值得一提的是,王勇先前带来的那些浸过毒的玉米粒儿。这些玉米个个粒大饱满,被王勇一直妥善的保管着,现在都可以直接当成种子用。五十多颗玉米种子,就算平均一棵结一个半棒子。到了秋天,他就会有七十多个金灿灿的玉米棒子,上万粒的玉米种子。那么,来年呢?他蛮可以期待自己眼前会有一大片青纱帐。 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玉米是美洲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抗寒,耐寒,营养丰富产量高。有着这现代农业培植的舶来品,王勇完全可以把当地人的农耕文化直接提升数千年,进后他还怕以后饿肚子吗? 还有那些辣椒种子,他种在小屋边上,当成重点中的重点,决定亲自照顾。毕竟,这些种子太少,而且来之不易。作为当前主要的调味品,王勇希望这种抗寒植物能在这里生根发芽,成片的生长。 剩下来的时间,依然是开拓建城用的地盘儿。现在王勇越来越急迫的想要建造一座坚固的城池。因为,他已经决心首先征服大河部族。战火,已经在他心中熊熊燃起。 现在,他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一项前所未有,足以改变整个世界的工程中——制造黑火药。 “一硝二磺三木炭”,化学成绩相当不错的王勇清晰得记得黑火药的配方比例。木炭随时可以搞到,硫磺他上次在黑石山的温泉边上搜集了一些,粗略估计能有二十多斤,至于硝。他没有硝石,但是硝这种东西很多地方都能大量得到。特别是现在部族中有了原始的养殖业。那些从鹿圈、羊圈中得来的肥料,其浸泡液就含有大量的硝。 王勇领人掘了一个大池子,将所有的牲畜粪尿都搜集到里面,用水浸泡,固体物质沉淀后,再将上面的清水煮熬,所得的结晶物就是硝。 神勇的举动越来越奇怪,奇怪到让河兔、河白鱼、山虎山鹰等一干核心成员都莫名其妙,摸不到头脑。 “秋叶妹妹,火神最近埋头在他的屋里干什么?”山虎悄声喊住从白鱼屋里出来的山秋叶。 蛮族姑娘得到火神的宠幸,秋叶是第一人。对于这个最贴近火神的族人,山虎由先前的不屑一顾态度,已经转变为恭恭敬敬。 “我也不知道。就看他整天在屋里磨一些黄的、黑的小粉末。然后,再把这些粉末宝贝一般的装进罐子里。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总是让我和冰花姐离得远远的。我也是碰巧才看到,还让他虎着脸瞪了两眼呢。秋叶一脸的无辜。 “哦?神秘莫测,神秘莫测啊!”山虎学着部族老人的样子,无奈摇摇头。 ------------ 第七十六章 霹雳神火 最终揭示王勇最近神秘举动的,是一声巨大的轰鸣声。 小河部族的人永久都记得那一刻,在山脚下一块巨岩旁,晴日里一声雷鸣。然后就见无数碎石飞上高空。随着耀眼的火光和滚滚浓烟散尽,神勇满面焦黑、面容严肃的从石头后面走了出来。直到看着族人依然傻愣着,他才漏齿一笑,挥了挥手,“没事儿,都干活去吧。” “火神!火神!火神!”不知是谁,带头高呼起来。于是,女人们跪拜,男人们振臂高呼,齐齐喊起了神勇的名号。 “神发出怒火,晴日里,用霹雳击碎了巨石。…”如果小河部族里有史官,一定会这样记载,这件事情,也会随着流传年代的越来越久,而越来越神秘模糊。 火药的实验成功,让王勇心情大好。对付黑水这个王八蛋,他终于有了几分把握。相信任大河部族的战士们再勇敢,也不敢对劈雷带电的火神怎样吧? 只是,火药的产量实在是不尽人意。主要是受硫磺数量的限制。尽管王勇已经把黑火药的配比,变成了1比1比三。硫磺只占总重的五分之一,硝石占三,当然,这也是黑火药发明一来,后世经过几百年的实验,总结出来的使黑火药产生最大爆炸威力的比例。 即便用了这样的比例,王勇只配出了二十几斤黑火药。这些成品,王勇都用罐子装好,藏进了一个山洞里,放在一个干燥阴凉的地方。硫磺有限,而且黑火药极易爆炸,不易造出太多。 在王勇心中,第二步、第三步的计划也要实施。不过,这比制造黑火药要求的条件可要难得多。 首先,他要炼铁。蛮族贡品中,有很多高品质的铁矿石呀。只要找到煤,弄成焦炭,他就会尝试着让小河部族的人提前进入铁器时代。 到时候,用铁刀铁枪铁手雷武装起来的小河部族的勇士,想要征服个小小的处于采集渔猎状态之中的部落联盟,还不是不费吹灰之力?光吓也要吓死他们。 不过,这个“到时候”,究竟是要到什么时候,王勇可推算不出来。毕竟,炼铁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那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不是他简单的意淫就可以炼出来的。所以,虽然他晚上,常常手握着沉甸甸的铁矿石沉思,但是白天,他还是精神百倍的指挥着手下的部众投入到轰轰烈烈的大生产大建设中去。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采伐,河对岸平原上,已经开拓出一块很大的空地。如果站在足够高的地方俯瞰,那里就如同绿色海洋中一块孤岛,巨人头发的斑秃。不过,尽管这样,当王勇环视着这片方圆两公里的平地,望着身后一张张熟悉的年轻的面孔,依然感慨万千。 “手下都是最最勤劳,最最听话的人啊。”虽然新城也是他们未来的家,但是王勇还是深深的感谢他们。感谢他们对自己的信任,感谢他们再苦再累,从未听过抱怨。 现在,他为这群人描绘了一张宏伟的蓝图。 “在这里,我们将要建造一座城。城墙用砖块和石头砌成,我们要有两个城门,每隔五十米,就要搭一个箭楼。我们的人,以后会住在城里,住进砖瓦结构的房子里,每个人,在冬天,都会有火炕睡,每个人,都会有保暖的皮衣,轻便的布衣。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家庭,家庭里,有女人,有孩子,有猪,有兔子有野鸡。每个人,从此再也不用怕挨饿受冻…这里,将是一片乐土,我们每个人都会快乐的生活在这里,不必担心野兽,不必担心有别的部族侵袭…”最后的结束语是,“我会和你们永远在一起。” 这就是他对小河部族人的承诺。很实际,能达到,但前提是需要大家付出大量的汗水,艰辛的劳动,不懈的努力,也许到了秋天,这个目标就会实现。或者,实现一大部。 小河部族的人激动了。他们向往这种生活。他们不怕苦,不怕累,只要吃得饱,睡的香,他们有的是精力。 此时,天气已经完全转暖,春风拂面的感觉非常美好。王勇关心的关键问题是,冻土已经完全化透。 去年烧的陶器本来就不多,部落中添了这么多人口。很多人吃饭还用木碗木勺,虽然简单易得,但是既然已经有了烧陶的经验,再这样用下去,有些说不过去。 而且,筑城和盖房也需要大量的砖。因此,烧窑成了目前工作的重点。小河对面的平原本来是泥土淤积而成,因此,并不缺乏粘土。领着族人建筑好了第一座砖窑后,王勇便把这种技术含量不是很高的工作交给了巨木主持。 王勇没有看错人,巨木心灵手巧,除了对制造工具一点就通,对基础建筑也有心得。很快,其他几座砖窑也拔地而起。烧窑点起的熊熊烈火足足燃烧了近一个月。十几万块红砖、上百件陶器,还有大量的石灰石烧制出来。在砖窑忙碌的青年人,都黑瘦了一圈儿。有的手被尚有余热的砖烫出了血泡,有的头发被烤焦。不过,看到那些黄色的稀泥现在变成了坚硬的砖块和陶器,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他们没有想到,除了打猎和采集,他们自己也能变成制陶烧砖的工匠。 初夏刚刚来到,离冬季来临还有半年的时间,盖房子的基础建设材料有了,剩下的工程便可以慢慢的做。王勇可不想把这群大姑娘小伙子累坏了。因此,他决定放假三天,让这些人歇一歇。爱打猎的,领着狼狗去山里转转,打点新鲜的野味儿,爱睡觉的,就让他们躲在木屋里痛痛快快的睡上一觉。 而且,神勇还宣布,在放假的这三天里,天天晚上会有篝火晚会。姑娘小伙子们沸腾了。上次的篝火晚会还是大河使团来的时候,神勇组织过一次。那时候,他们还是几个关系松散的团体。现在,长期在一起生活、劳动,他们已经变成了亲密的伙伴。 王勇不只一次看到,在山坡上,小河边,一些少男少女,成双结对的黏在一起。而且,他还惊喜的发现,山姓的少年和河姓的少年并未因为血脉不同,而形成泾渭分明的界限,他们彼此看对方的眼神中,互相很有些感冒儿。 篝火晚会,正是男女之间表达爱慕,展示自己的好机会。 当王勇坐在篝火旁,看着这些少年手拉着手尽情的唱啊,跳啊,原本也是少年的他,不仅有些迷醉了。 看来,爱情是不分种族,不分肤色的。看看陪坐在身边的秋叶,王勇不禁有些哑然失笑,始作俑者,也许是他这个“火神”也不一定呢。 ------------ 第七十七章 商队 王勇曾在部族中选出了几个身体素质好,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小伙子,教给了他们一些搏击技巧。这几个人中就有老虎、鹰、兔和泉。这些凶狠的一招制敌的搏击术,是他从书里按图索骥学的。武术原本就是人类长期与兽族、敌人战斗所积累的格杀经验。所以,这几个人学起来很上手。王勇兴致来时,就喊他们几个陪自己练几招。说是教他们,其实也是自己熟练招数的过程。光有套路,没有实战,毕竟不行。 山虎、山鹰他们,虽然身体素质好,学的也快,但是就是打不过王勇。不是他们学得不好,这些小伙子有了拳术傍身,如虎添翼,部族角斗中少有对手。他们也不是畏惧王勇“神”的身份,打到激烈之时,他们双眼泛红,招招不留情面。 但是,他们是真打不过。王勇高啊,继承了几千年的人类优质基因,王勇比最高的兔也要高出半头。虽然不属于虎背熊腰的那种车轴汉子,和蛮人比较起来,王勇的身材只能用修长来形容,但是身高臂长,再加上他练习太极拳,身体协调性好,所以,即便两三个小伙子一起上前,都近不了他的身。 “老虎、鹰,来,别懒着不动,和我过几招。”每当王勇看到这几个人回来的时候,不管他们累成啥样,都要把他们喊过来,一起比划几下。 “我们一起上!”山虎吆喝一声,示意同伴分散包围,拉开架势,如同群狼扑饿虎般攻了上去。于是,噼里啪啦一阵拳头撞击肉身的闷响,几个人纠缠到一起,打得硝烟四起。 “再来!”王勇冲着被他打的滚翻在地的少年们喊。 “不来了。今天我腰疼。” “是啊,我也累的胳膊抬不动。等明天再打。” “哎呀,这几天神勇越来越威风,等我再找几个小子练练的。” 几个小子吃痛,滚爬着头也不回跑了。生怕王勇再纠缠他们。神勇这两天下手太狠,打的自己鼻青脸肿。摔得浑身骨架酸痛。 老虎没走,而是凑了过来。他看出神勇这几天有心事。“我陪你打,火神。”老虎一挺胸。他心烦的时候,如果能找几个人撕打上一场,气儿肯定就顺好多。 “不打了。”王勇将手臂重重的放在山虎的肩膀上,叹了口气。 “神勇今天是怎么了?”老虎想问,但是没敢问。神的心事不是他能听的。就是听了他也解决不了。 “如果有一天,我让你陪着我去一个很危险的地方,你肯去吗?”王勇凝重的看着这个小伙子。 “没什么不敢的。只要火神你说。”山虎头一歪,满不在乎的说道。在他看来,神的谕旨就是他行动的方向。 “好,去吧。”王勇重重点点头。示意山虎去休息。 一个好汉三个帮,王勇现在发现,他把格斗技术交给这几个人是对的。他现在特别想在蛮人里面培养几个得力干将。作为部族的神灵,遇有打打杀杀的事情,让手下人去做比较好。沉着勇敢的山虎当然是首选,山鹰也是好样的。这个小伙子,虽然桀骜,但自从臂伤被神勇治好,对神勇忠诚不二。王勇准备再教他们一些兵器格斗的方法。 现在,部落中的猎手们除了都使用弓箭,已经普遍装备了长矛和短矛。长矛的长度在两米以上,主要用于抵近刺杀,而短矛根据个人的喜好,长短在一米五左右,这种短矛用于近距离的投掷,杀伤力较弓箭可要厉害得多。 可以说,在一百步内,猎手身上的武器,会在不同的距离发挥着不同的杀伤效力。王勇带来的搏击书中,里面有许多使用器械的方法。其中就包括步枪的拼刺。步枪王勇没有,但是枪刺实际的作战效果和冷兵器时代的长枪没有什么两样。如果再教会他们学会枪法拼刺。那么,他们单兵作战的能力应当会达到一个可怕的程度。 “就这么定了。”王勇暗想。他可不想管这几个人累不累,精钢都是千锤百炼出来的。只有压榨出他们身体的极限能力,才能让他们成长为以一抵十、抵百的勇士。 假期第二天,一个值得庆祝的重要发现,让王勇从多日的阴霾中走了出来。 河兔和长腿在进山打猎的时候,带回了一队外乡人。据回来报信的长腿讲,他俩本来是结伴想要射几只野鸡回来。因为巨木做箭尾用的翎毛用光了。而且,白鱼在头天篝火晚会上有意无意的提起过,她想要几支野鸡的花翎做头饰。 这话河兔听在耳中,记在心里,一早就起来,拉上死党长腿钻进了部落后山的树林。 野鸡倒是没射到几只,因为,就在离部族不远的山梁那边抓野鸡的时候,他们发现,一队异族人正穿过树林,自西向东沿着山道走来。 这队异族人共有十几个,都穿着布料细密的衣服,赶着比马鹿还要大的动物,动物的身上,搭着沉重的布袋子,那些动物似乎很听他们的话… 在这块地方发现有异族人经过,河兔可是很好奇,也很警惕。他猜不中这些人为什么到这里,所以决定最好先告知神勇,让他拿主意。 长腿想跑回来报信的时候,却被这群异族人发现了。一时间剑拔弩张,气氛有些紧张。 这些人多数是成年人,为首的是一个长着乱糟糟的大胡子的男人,不过态度看起来很和蔼。兔和长腿弯弓搭箭,宣示自己武力的时候,他也没有生气。 大胡子用大河部族的方言问他们,“你们认识黑水大酋长吗?我们是他的朋友。” 兔灵机一动,连说,认识认识。既然你们是黑水酋长的朋友,看情况你们一定走了很久了,黑水大酋长供奉的神灵就住在附近,你们可以到那里休息休息。我先安排我的伙伴去报信儿,好给你们安排好吃的火锅和住的地方。 带头的大胡子哈哈一笑,说好啊。在山路上走了十几天,也想找个地方休息下。 于是,长腿就一溜烟儿跑回来报信了。 “那群人手里也有弓箭,而且,和咱们的不太一样。”长腿心有余悸的说道。被人用箭瞄着的感受肯定不好。现在长腿都是用箭瞄别人的,现在终于轮到他自己了。 “手持弓箭的异乡人?还有驼队?”王勇一听来了兴趣。这肯定不是附近的蛮人部族或者其他小部落的人。 “莫非是传说中的商队?”心里这样想着,马上唤来几个心腹骨干,这样那样的安排一番,然后带着二十几个暂时没有布置任务的人,准备出城迎接客人。他自己,则换上布衣,带上砍刀和匕首。威神赫熠的走在迎接队伍的前方。 无论来者是是谁,都有助于他了解外面的世界。这个机会,他可不会放弃。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有朋自远方,他当然不亦乐乎。如果有豺狼从远方来,迎接他们的,自会有刀枪。王勇做好了两手准备。 远远就看见,河兔引着一队人翻山过来。王勇心里一阵的激动。这些异乡人文明程度明显高于这里的土著民,这从他们穿的衣服,和装备的防身武器可以看出。而且,而且长腿口中那些比马鹿还要大的动物,那正不是马和驴子吗? 先不说这队异乡人来这个深山里干什么,单单是他们随身带着的马和驴子,就足以让王勇垂涎不已。小河部族正在进行着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所有劳动全凭手抬肩扛,如果有了畜力,那么,小河部族的姑娘小伙子们,会很大程度的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生产力和生产效率也会有一个几何级的跃升啊。 “这绝对是小河部族的福星。”抱着这样的想法,王勇的态度很是谦恭。 王勇安排的迎接地点在城寨门前不足五十米的地方。这个距离既显出了主人欢迎贵客的热情,也便于快速退守。细心观察,城墙后和箭楼上,有持弓搭箭的武士在游动。如果这群人敢于对神勇有一丝不轨的行动,那么小河部族的神箭手们,会让这些人身上多出几个透明的窟窿。 异乡人的队伍不徐不缓的走过来,他们的首领,那个自称叫胡木的大胡子,面带笑容的迎了上来。果真让王勇猜对,这是一支前来贸易的商队,除了胡木队长,他的队伍另有十二名随从,二十几匹驮货物的驴马。 简单的介绍了彼此的身份,表示了双方没有敌意之后,“神勇是本地人吗?”胡木忽然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 “算是吧,我的家乡就在这里。”王勇笑笑回答说。 胡木身边一个看似副手的人附在大胡子耳边轻轻说了几句。眼角的余光,在观察着王勇的神情。 王勇一脸的坦诚,不卑不亢,不喜不怒,冷眼看着他们。和胡木谈话的人后来经胡木介绍,说他叫有咸,是自己那里一个庞大部族首领的儿子。有咸二十几岁的年龄,一身厚厚的皮甲,背着一副样式和小河部族人用的差异很大的弓。腰间挎着一把宝剑样子的狭长的直刀。由于刀插在鞘内,王勇并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材质。 有咸和胡木说的话,王勇能听懂一些词汇,毕竟,中华大地的语言还是相通的。本来见到了来自文明世界的人,王勇想好好与之交流一下,但是见到神木手下的人,一个个用居高临下的眼光俯视着前来欢迎的土著,他的心里就不太舒服。 从他们的装束上看,至多也就是进入农耕社会不久,能产生奴隶制、会制作青铜器已经了不得了,跟他这个来自二十世纪现代社会的人牛什么牛?特别是有咸口中的“逃犯,夷族。弓箭等”词汇让他很反感。王勇不知道他意指着什么,总之态度不算友好。按照王勇平等待遇,有仇必报的性格,心里燃烧的热情大打折扣。 胡木端详了一下王勇,然后轻轻的摇头。 “远行之人,四海为家,路过宝地,就此叨扰了。”胡木确实如长腿所说,彬彬有礼,和蔼可亲。 “我代表我的部族欢迎你们,希望你们能在这里安歇,驻留,和我们结成兄弟般的友谊。”王勇也学着他的样子一拱手。 这群土著的领袖很文雅,很懂礼貌,这让胡木感到很满意,一颗内紧外松的心放下了许多。 城寨的大门已经打开,进城的道路两侧,已经盈尺的秧苗让胡木侧目,而有咸,则盯着木城墙和寨门出的箭楼,嘴角弯出一丝鄙夷的微笑。 ------------ 第七十八章 交易 宾馆中,一张长木桌上,小河部族的人和那些异乡人分两侧而坐。每个人面前,都摆有一个陶罐,罐里,焖的是加了咸土的肥羊肉。特意说明下,那些咸土已经是王勇最后的储备了。 饭前的一番交谈,胡木一行人的目的已经探清,他们就是每年前来和大河部族交换咸土的商队。这次,他们又带来了大量的咸土,想要换回上好的兽皮和一些土产。 不过,他们对自己来的世界,却讳莫不言,谈之甚少。王勇想,这大概是一种最原始的商业机密吧。大概胡木是怕这个看起来十分聪明的神勇,自己寻找盐路。 吃饭的时候,王勇表达了想要交换咸土的意图。饭桌上谈生意,有些后现代了。至于马匹和驴子,虽然他也喜欢得紧,但是口风丝毫未漏。 “我们往年都是再走几天的路程,和黑土大酋长他们直接交换。现在,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神勇。我们听说,神勇是黑水酋长的大祭司,难道神勇想代表黑水大酋长在这里交换咸土吗?”吃饱喝足,胡木问道。 “不。我不是黑水酋长的大祭司。我也不是代表大河部族和你们交换,我只代表我。代表在这里生活的人,和你进行交换。”王勇说道。 “哦?”胡木看了看王勇,又和有咸相互对望了一眼。似乎对自己猜测错误感到惊讶。难道这里不属于黑水的势力范围?方才来时的路上,那个领路的青年人他们完全可以断定,是大河部族的人。而且,从那个青年骄傲的话语中,可以分析判断出,这里住的是可以通神的大人物。 不过,他们的确在这里也看到了蛮族人。看到了两个不同种族的人在这里和谐的生活在一起。而且,神勇身边陪侍的女人中,有一个看起来和他关系特别亲密的蛮族小姑娘。 “短短一年之中,难道这里出现了一个新兴的部族?”胡木的脑袋瓜子里显出这样的信息。自己不是看到了路旁成片的秧苗吗?还有战士们身上背着的弓箭、坚固的木城墙和设计合理的箭楼。 所有这些都显示着,这群人要比山里所有的部族都接近自己来的文明世界。特别是这个被族人称为神勇的人。他高大修长的身体,显然和这里的部民不是一个种族。他的长相,也更加接近自己部族的人,难怪有咸怀疑,他是自己部族里逃到山里去的逃犯。 “我们向来都是和黑水的族长们交换咸土。还没有和你们交换过。如果神勇需要咸土,完全可以朝黑水索要嘛。”双方语言有很大差异,有咸显然还没有认清当前的形式和神勇真正的身份,话语间不自觉的带着傲慢。 “既然你们跋山涉水,前来深山腹地中做生意,当然有生意就要做喽。何必非得局限于某个人呢。难道你们害怕黑水怪罪你们不成?”王勇一脸不以为然,坚持说。 他前世虽然没有做过买卖,但是电视节目上,这类交易总是看过的。所以,话语中透着比他实际年龄要成熟得多的老练。 “神勇说的是,既然我们来做生意,当然有生意就会做。不分是谁。只是,不知道神勇会拿什么来交换呢?”吃人家嘴短,罐羊实在好吃。况且,天色已晚,他们一行人还要住在这里,看着神勇身边雄赳赳气昂昂的小伙子,这个常年和山地各部族打交道的人,当然不肯轻易得罪神勇。这个部落所处的位置正锁在通往大河部族的咽喉要道上,如果惹毛了这个人,不让自己过去,虽然自己带的护卫个个战力不凡,自保无虞,但和大河部族的交易,可就要耽搁了,甚至,严重的以后还要另寻商道,损失承担不起啊。 “对咸土的价格,你们是卖方,当然由你们定。但是,如果超出我预期的价格,我也不会买。只要两方觉得合适,便可以交易。”王勇真不知道咸土在这里的真正价值。 冰花带来的咸土中有淡淡的苦涩味道,应该是海盐。胡木他们也应该是生活在海边的一个部落。从路程上看,王勇自筹小河部族所在的山地,离海要有一千多公里,算是内陆山区。海盐能够送到这里,一定价值不菲。 “好,既然神勇同意我们订价格,我们就交换些咸土。直到双方满意为止。”胡木爽快的答应道。 吃饭用的罐子,很快就被宾馆的服务人员撤去,桌子抹净之后,交易就在桌面上进行。 王勇让河白鱼将仓库打开,将他一冬天积攒的存货拿过来。当然,大多是皮毛。在他的想法中,这些东西都是可以轻易搞到的,而咸土,那是多多宜善,能多换点就多换点儿。 首先,王勇拿过一张成年公鹿的鹿皮,摊开放在桌面上。眼睛静静的看着胡木。部落在冬天里猎到不少鹿,而且城寨中,鹿圈里还有十几头大大小小的鹿。所以鹿皮应该算是小河部族储备较多的东西。 胡木眯着眼睛细细看了看鹿皮的质量。然后让人拿过一个盐口袋,从里面抓出大约一斤左右的粗盐放在桌上,算是一张鹿皮的价格。然后微笑着等王勇的态度。 “我去。”王勇心里暗暗鄙视了对方一次。这种粗盐,在他来的世界里,顶多几毛钱一斤,而一张鹿皮,即便没有经过鞣制,也得值个几千块啊。一比一万的价格差异,让他有些接受不了。 心里盘算着,大河部族的人,一年也打不了多少大型猎物。能用来交换咸土的皮毛,肯定没有多少,说不定,都没有小河部族人手里的皮货多。那些皮货就能换这个商队的大批咸土,除了常年要货,有了交情外,再就是这个老家伙明白的是想趁他不懂行,从他身上大捞一把。 眼睛与胡木对视着,王勇微微笑了笑。并没有任何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态度。 胡木僵持了一阵,终于垂下眼睑,又从袋子里抓了一大把盐。“承蒙神勇的热情接待,我胡木这次宁可不赚,也交下你这个朋友。”说完,似乎很肉痛的样子。 “哈哈哈,好,那是一定。神勇这里承情了。”王勇一点头。表示同意。 站在他身边的部落大管家河白鱼见神勇用一张鹿皮,就换了这么一堆咸土。简直高兴的差点跳起来。到底是神勇啊。想当初,整个部落中就那么一点咸土,宝贝的跟什么似的。如果让她知道,沿海地区,海盐就跟沙子一样普通的话,她非得跳出来把黑心的胡木挠成血葫芦。 “算了,贵点就贵点儿吧。”毕竟,他还要供养这一大帮护卫帮工,而且那些驴马牲口,也是一笔开支。如果不卖成这个价位,估计他也没什么赚头儿,谁还会大老远翻山越岭跑过来,给咱送盐来呢。 以这个价格为基准,王勇拿出了二十几张鹿皮,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狐皮,水貂皮、山猫皮、狼皮等皮货,一共换了两大袋大约一百斤的粗盐。这可是小河部族猎人一冬天才攒下的好皮子啊。 王勇暗想,等部族壮大之后,一定派自己的商队去海边贩盐。这样才不会让胡木这帮商人盘剥。 大概觉得小河部族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交换的东西了,胡木催促王勇,双方交割货物,商队走了一整天,如果主人方便的话,他们想早些休息。 “哈哈,不急。我还有东西给胡木队长看呢。”王勇说完,一摆手,让白鱼去把自己获得的那张虎皮拿出来。 那张虎皮。王勇一直没舍得用,就等这个时候换盐吃。 两米多长的虎皮摆在桌上,斑斓的毛色栩栩如生。虽然只是一张皮子,但是从那膻腥气味儿中透出来的那股子渗人的杀气,立马让周围的人感到呼吸急促。这就是森林之王的余威。 胡木立即被这张虎皮吸引,他不自觉的走上前,轻轻的抚摸着老虎顺滑的毛针。陶醉了一会儿,胡木仔细的翻看着这张皮子。王勇满意的看着胡木的反映,这件东西他一定十分感兴趣。 虎皮剥得很完整,皮膜里面处理得也干净。唯一不足的是,由于是被黑熊的巨爪击毙,虎头部位的一块虎皮上,撕裂着一条食指长的口子。虽然经过缝合,但终究也是美玉有暇了。 “好东西,好东西。不知神勇要怎么换?”胡木赞叹着说道。 这个年头,老虎虽然不少,但是能打死它并完整剥下皮的可就不多了。王勇心里清楚这件事。 “这次,胡木居然让对方定价,说明这张虎皮在他心目中,一定很珍贵。”想到这里,王勇竖起了两根手指。 “两张鹿皮的价格?”胡木几乎怀疑自己看错。这个神勇是不是傻了,这样一张上好的虎皮,居然只要两张鹿皮的价格,他已经考虑给他五张鹿皮价值的盐。既显得自己大方,也交到这个“富裕”的朋友。 白鱼一直在王勇身边呆着,看王勇把这张大虎皮居然卖了两张鹿皮的价格,急的直咬嘴唇。差点按住桌上的虎皮,和已经在往自己怀里拽虎皮的胡木争夺起来。 “两袋盐的价格。”王勇轻吐出这句话。所有人都呆了片刻。 “这,这太贵了,老夫买不起。买不起。”胡木松开了手,连连摇头说道。 “白鱼,收虎皮。”王勇一脸无所谓的喝到。 ------------ 第七十九章 收购的快感 王勇觉得胡木的眼光也一并被卷到虎皮里,被窝得生疼。 “神勇,神勇,咱们再商量下虎皮的价格。”胡木苦笑着拦住了河白鱼,眼神求援似的看着神勇。 “好啊,两大袋零一小袋儿。”王勇说出了价位。 胡木觉得自己有没有听错,这怎么还带加价的啊。“不对,不对,神勇,我的意思是说…” 还没等胡木说完后半句,王勇似懂非懂的连连点头“好的,两大袋零两小袋儿。” “啊?”胡木觉得傻眼了。这个年轻人是抓住了他志在必得的决心了。 “怎么,还要商量吗?”王勇无辜的望着胡木。“从一开始交易,我就知道胡木是个坦诚的人,生怕价格不公道,所以一直在提高着皮子的价格。这次,胡木也一定是这个意思,所以,我就没有和你客气。” “…”胡木想,从交易一开始,这个神勇确实一直在提高价格,没有让价的习惯。但是,由于自己给的价位压得够低,所以随便他加,也能赚个钵满盆满。 这次,虎皮的价位也太高了点啊。而且,如果他还口,这个神勇还会一直往上加,往上加。 他临行前,一个位高权重的部族首领就暗示他说,自己家里缺一张虎皮垫子。他满口的应承下了。要知道,他每次带驼队出来,可都要经过这位主儿的势力范围。驼队能安然从那里经过,完全是他的荫护。 可是去哪儿找这虎皮,他还真犯了难,这次,本来打算和大河部族交易完后,再研究虎皮的事儿。实在不行就让黑水派人去抓一只。哪怕是用人堆,他也要把虎皮搞到手。 现在,现成的虎皮就摆在面前,质量没得说。就是这价格…想想晒盐场里堆成小山儿的盐粒子。两袋盐,跟一张老虎皮比较起来,还真不算什么。 “嗯,好。两大袋儿两小袋儿,就这样定了。”胡木似乎下了好大决心。咬牙说完这句话,一步跨到白鱼身前,将她手上卷好的虎皮夺在手里,细细的摸看。 “哈哈哈哈…”王勇拍着手笑道,“为了庆祝交易成功,我看我们可以轻松的娱乐下。让我部族的姑娘们,给你们跳一支舞。”话音落后,十几个河氏少女扭着腰身鱼贯进来,她们下面穿着皮裙,上身却只穿一件薄薄的衣服。衣服自然是大河部族的产品,由于还没有织布机,纤维之间的空隙较大,少女胸前两块嫩肉若隐若现。虽算不上波涛汹涌,但也算得上是丘壑起伏了。 让胡木大睁眼球倒不是这些,因为他发现,这几个姑娘的颈上,都带着一个编织精巧的草链儿做装饰,每条黄色草链儿中间,都包裹着一块或红或蓝或绿的“石头”。 “这,这是宝石啊!”见多识广的胡木差点当场喊出来。这些侍女的项链上,挂的确实是价值非凡的宝石。即便在胡木来的地方,那个物质丰富得不知要比这里强几百倍的地方,宝石,也是少数富贵人才能消费得起的奢侈品。而且,姑娘们带的宝石,个个都如同指肚那般大小。 “实在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如果能把这些宝石据为己有,胡木觉得,自己不说富甲一方,也可以摆脱这种奔波劳碌的行商生活了。 “这个年轻人究竟还有多少好东西没有露出来?”胡木觉得,这次自己算是来对了地方。看这些姑娘们都像是地位平常的部族少女。如果她们都能随意戴着这样的宝石做装饰,那么,除非他来到了宝石之乡,再一个可能,就是神勇根本就不知道这种“漂亮石头”的真正价值。 也许,这次交易真正的赚头是这些“宝石”才对。胡木忽然觉得,自己一直看重的虎皮,此时轻飘飘根本不算什么了。 这些少女们本来就是黑木送给神勇的侍女。在大河部族中就是能歌善舞的人物。此时,有了在神勇面前一显风姿的机会,都卖力的在屋子中间摇荡着腰肢,摆动着手臂,随着木鼓的节奏,跳起了欢快的舞蹈。 喷薄欲出的青春热力,引得商队的护卫们一个个眼睛发直,喉头不停的干咽着吐沫。“也许,这里的部族有这样的风俗,晚上让这些热辣的原始少女陪寝也说不定呢。”有几个护卫意淫着,不时的将目光扫向和胡木并肩而坐,谈笑风生的神勇。 “好啊,好啊!异域的风情,神勇待客的热情,这些都让胡木感慨万千啊!”胡木假意被少女们的热舞吸引。一面大声叫好,一面似乎不经意的说道,“这些姑娘都很漂亮,她们带的饰品,也很有特点。不知道神勇可不可以让我看看这些精致的小石头?” 胡木特意把宝石说成石头,掩饰着自己对宝石的欲望和贪婪。 “哦,难得胡木队长能对我族的舞蹈感兴趣。”神勇一脸心情大好的表情,他冲离自己最近的一名少女摆了摆手。少女正跳得满脸微红,见神勇召唤,连忙笑盈盈的凑了过来。神勇让她弯腰低头,少女单薄的麻衣下,一对雪白的馒头若隐若现。不过,神勇似乎早已司空见惯,“客人想看看你们戴的小玩意儿。”他伸手摘下少女颈子上的草链儿,随手拍了拍少女的屁股,让她回到队中继续跳。 “精致啊,这种编织手艺,实在是精致。”胡木摆弄着草链儿,最终把目光停留在那块蓝盈盈的宝石上。 “这种石头,做女人的装饰品,真的是极好。我有个小女,也和她们一样大,要是给她带回一件这样的饰物,不知她要高兴成什么样子。”胡木打起了亲情牌。 “哈哈,小意思,既然胡木喜欢,一条草链儿而已,就送给你了。”王勇哈哈一笑。 “哦,真的?”胡木的眼睛一下睁大了。这个神勇果真不识货,这么珍贵的宝石,居然说送就送了。 “不过,我知道胡木队长不是白要人东西的人。”神勇贴着胡木的耳根,故作神秘的说。 胡木脸上堆满的笑一时凝固。“这小子,又要打什么鬼主意。”他已经认定神勇不好对付,所以心里多了几分戒意。 “胡木队长带来的那些驮东西的动物,似乎很好吃啊。”神勇幽幽的说道。 “啊,哈哈。”胡木提在半空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原来,这个神勇只是个吃货,惦记自己驼队里那些马和驴子呢。 自己驼队中一共有二十几匹大牲口。此次在这里交易了四大袋子盐,倒有两匹马和一头驴子可以腾出来。反正,等盐土运到黑水那里,除了运皮货特产的畜力,还会有一些马匹和驴子闲置。过多的马匹,如果照顾不好,也会在回程病倒或者被野兽拖走吃掉。不如就便宜了这个看似挺聪明的家伙。 “小事情,小事情。只要神勇喜欢,一会儿带你去挑两匹去。”手心儿里的宝石凉凉的,滑滑的,让胡木的心情变得好极了,人也变得大方起来。 “好啊,最好现在就去。我可是很期待呢。”神勇一付跃跃欲试的样子。 “莫非神勇还怕我说假话不成?”胡木说着,便站起身,拉上神勇往外走。他想趁热打铁,把这些姑娘脖子上的宝石全都据为己有,所以,给主人留下慷慨大方的好印象十分有必要。 商队的马就栓在宾馆外面的木桩上,都卸了货,此时正由两名商队护卫看守着,摇着尾巴在啃食脚下嫩嫩的青春。 王勇仔细的打量这这些马匹,马大概没有经过后世的杂交选种,所以要比想象中低矮一些,不过,从马匹短粗的腿部来看,这种马一定适于山地行走,负重能力也很强。有些类似于后世成吉思汗借以征服世界的蒙古马。 不过,胡木的族似乎还没有发明马鞍和驮具,王勇注意到,先前那些盐袋子,都是两个一组,绑在一起搭在马背或者驴背上的。 “天赐的礼物啊。如果部族中拥有了马队,别说生产建设上要大上一个台阶儿,如果建立起一支快速激动的骑兵队,别说一个黑水,就是十个黑水,也得对他王勇俯首称臣。”王勇竭力抑制着内心的激动,目光又投向那几头驴子。 这些驴子和后世的差异不大,长耳大嘴,见有陌生人靠近,好奇的抬起头,用长睫毛的大眼睛盯着王勇看。 “给尊贵的神勇牵一匹马一头驴。”胡木吩咐着守卫说。眼睛示意守卫把那匹又老又瘦的马解开牵过来。 “哎,马似乎你用的地方比较多,我就不多要了,至于你说的驴子嘛,多给两头。”王勇知道胡木这时候肯定舍不得多给他马匹,便把主意打向了驴子。 胡木脸部肌肉僵了一下,又想想姑娘们脖子上的那些灿烂的宝石,干笑了一声,“好,神勇倒是好眼光,要说这驴子的肉,倒是真的好吃,既然神勇喜欢,就依你,多牵两头来。” “够朋友。”王勇哈哈一笑,摆手唤来几个河姓的族人,让他们把驴和马牵走。马当然是那匹老马,这个没有选择,但是驴子,王勇毫不客气的把商队中唯一两头母驴带走,又挑了一头毛色光滑,年轻健壮的公驴子。有了这三头驴子,即便胡木不再答应给他牲畜,他也能依靠这三只动物做种,养出一大群驴子。 ------------ 第八十章 收购的快感 心中有事儿的胡木很快就拉着王勇回到宾馆房内。姑娘们已经停止了跳舞,正拍着胸脯,喘息着坐在床上休息,等待着神勇下一步的吩咐。那群护卫望向她们的眼光让姑娘们觉得好笑。她们本来已经到了怀春的年龄,自然知道那些紧盯着自己半露和胸脯和徘徊在大腿上的目光代表着什么含义,此时,有内向的姑娘被盯得满面通红,也有大胆的,热辣辣的回望。 王勇和胡木回来,一时间让屋内这种暧昧的气氛变得有些尴尬。这些本来堕入情欲幻想中的人一下子清醒过来。一个个变得严肃起来。 这一切都看在胡木的眼里。本来,他刚刚白要了一颗宝石,(虽然,他也回赠了几头牲口,但是和宝石的价值比较起来,这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正寻思着下一步怎么开口把剩下的全都要来。此时见到这番情形,一时便有了主意。 “不知神勇有没有发现,我们商队的小伙子们,似乎对部落中这些美女们很感兴趣。”胡木说道。 “是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在这春天万物生发的季节,也正是姑娘小伙子求偶恋爱的好时光。”王勇颇为同感的说道。 “是啊,在我们的部族里,勇士们就喜爱这些纯洁的少女。他们会彻夜徘徊在姑娘们的住处,试图把她们带回自己的家中,做自己的妻子。” “莫非,你带来的这些勇士们,今夜也要在我的部族中徘徊了?” “哈哈,那倒不会。毕竟,他们还是有任务的。不过,如果他们其中有人喜欢上了这里的姑娘,不知道神勇会不会同意,我的勇士把她们带回家?” “我族的规矩,女人不许离开部落。除非你的勇士选择留在这里。” “这,哈哈,这可不行啊。老夫还要指望他们帮我完成交易呢。” “那,他们只有眉目传情的份儿了。” 两人一问一答,看似云淡风轻,其实都彼此藏在心机。 “大好的姻缘啊。就是胡木我,也不忍看着这些男女苦苦的相思。我手下的这些随从,跟随我多年,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假如神勇允许的话,我倒愿意将这些少女买下来,赠与我这些忠诚的护卫。”胡木一脸探寻的看向神勇。他走南闯北经历了许多地方,很多部族,都有买卖人口的习惯。这也是为了更新和交流新鲜血液,保持种族活力的需要。 “如果胡木真的肯花大价钱,我看这事也可以商议。” 那些随从,苦于远离家乡,在荒山野岭已经行走了好多时日,对女人的饥渴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限,本来以为可以借在这里留宿的时机,对这些粉嫩嫩的原始小妹上下其手,释放一下体内本能的压力,但被神勇一脸阶级斗争的拒绝。正无计可施间,忽然听闻胡木队长要替他们买了这帮小妹妹,一时间群情踊跃,脸上露出垂涎欲滴、情不自禁,喜不自胜等诸多表情,一个个期待的目光全都盯向神勇和胡木。 随从们是这种心态,但是河氏姐妹们可就不愿意了。怎么了这是,刚才白鱼让她们一人带一条漂亮链子来跳舞,怎么转眼之间就要把她们像兽皮一样卖了?难道她们干起活儿不卖力吗?难道她们的舞姿不美吗?难道神勇真的就很讨厌她们,一点也不在意她们对他的敬仰和爱慕吗?难道自己真的就要被这群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带走,陪他们睡觉,任他们在自己含苞待放的身体上肆意妄为吗? 这样想着,她们本来因为跳舞而激动发红的面容一下子都变得惨白,一个个惊恐的看着神勇,猜测着事情的后续发展,有几个,忍不住无声哭了起来,雨打芭蕉的样子,更让人多了怜惜。 “宝石啊宝石。”望着少女们项下那些指肚大小的宝石,胡木哪里还顾得上别的。原始部族的人,人贱如草,怕神勇也开不出什么大价钱,等买下了这些少女,自己先把她们的宝石项链拿下,人嘛,自己也要挑两个尝尝鲜。话说这里的女人还真不赖,一个个水灵灵白嫩嫩,除了个头矮小些,丝毫不比自己国中的女人差劲儿。 “只要你开一个价,这些女子,胡木就全买下来了。” 一瞬间,屋子里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王勇的脸上。王勇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两大袋盐,换一个人。” “两大袋?”怎么又是两大袋?胡木脑子嗡了一下,这个神勇,似乎已经看透了他的心思。 “怎么,胡木对价格不满意,还要讲?”王勇揶揄的笑笑。“当然,如果胡木不买的话,也没有关心,黑水部族的女人,一定便宜很多啊,说不定,你用两大袋盐,可以换会十个、二十个女人呢。” “不,不,不。两大袋就两大袋。我怎么会因为价钱而辜负了这群青年男女的情谊呢。”胡木不敢讲价,他怕一讲价,神勇会按着他的惯例再往上加。至于上黑水部族去换女人,他胡木缺女人吗?黑水部族的女人有宝石项链吗?再说,两袋盐换一颗大宝石,太值得了。赚大发了。 “那么我们就此说定了。我这屋里一共有八个少女,一共是十六大袋盐。现在就交割吧。盐归我,女人归你。春宵一刻值千金啊,哈哈。”王勇可不管胡木他们懂不懂什么叫春宵一刻,他的目的,达到了。 听见自己被两袋盐的价格给卖了,女子们哭成一片。那些个护卫随从,恨不能立马走上前,挑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享用。但是,毕竟这些女人是胡木队长花大价钱买的,怎么分配,还要听胡木的。 “胡木,你傻了吗?用这些盐去换女人?”一直坐在一旁不吭声的有咸再也沉不住气,呼的站起身,像不认识似的瞪着胡木。 “唉,有咸啊,我也是看不过这些男女之间的相思苦楚,这才想到散掉钱财成全好事。”胡木言不由衷的说道,一面背过脸冲着有咸使眼色。 相思个屁,老娘就是来跳舞的,又不是来选秀相亲,哪里冒出来这么个多事的老东西,这哪里是什么好事儿?女子们在心里把胡木骂了个狗血喷头,又把王勇怨了个从头到脚。想不到,我们在神勇心里,只值两大袋子咸土。不过,说起来,两大袋子咸土是够多的。这胡木可真舍得下血本儿。 有咸狐疑的重新坐下身,虽然不明就里,但也不好说什么。 亲眼看着手下将十六袋盐抬回自己屋里。王勇笑着冲胡木一挥手,“女孩儿们归你了。” 就在胡木自以为得计,要首先伸手摘女孩儿们颈上的项链儿的时候,王勇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站住脚,“等等,女孩儿是卖给你了。可是她们身上的东西可是我的。我还要拿回来。衣服自然就不用了,我神勇再小气,也不会让她们光着身子跟着你们走。至于这项链儿,我拿回来留着玩儿。”说着,不由分说,几步上前,将女子们项下的宝石项链拽了,就往腰里揣。 胡木有些傻眼。“这,不行啊。”他指指姑娘们,又指指王勇手中的项链。 “怎么,还有什么疑问吗?”王勇故作迷茫的样子。 “我是说,这些女孩子戴着项链多好看,慷慨的神勇怎么会把项链收起来呢。送给她们做为礼物也是很好的嘛。”胡木结结巴巴的说道。 “哈哈,我的项链,只送给我们部族的女孩子,现在,她们被你买了,就不属于我了。我当然要把项链拿走了。”王勇说完,笑呵呵的将一条项链递给白鱼,“来,你戴上我看看。” 白鱼连连摆手,不敢要。她怕戴上链子后,神勇再把她也卖了。 “神勇,实话对你说,我其实只想买这些链子,至于这些女孩子,你看,我能不能用她们换回这些项链?”胡木被逼无奈,终于吐出了实话。他与深山里的部落交易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神勇这么狡猾的家伙。 “要买链子啊,那不早说。用女孩子换项链,可以,不过,我这链子里的石头,可是比女孩儿们贵的多了。”王勇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那要怎么算?”胡木像是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稻草一般,连忙问道。 “为了我们的友谊,也为了下次我们能顺畅的交易,一颗石头换回两个女孩子。”王勇的表情已是不容商议。 “好,好,就这样。”胡木的脸灰白了。他明白自己遇到了一个厉害的主,为了将损失减少到最小,只有忍痛这样办。 女孩子们一听,自己又被神勇换了回来,高兴的一起扑到白鱼肩膀上直哭。那群护卫,本以为自己能享享艳福,想不到,胡木原来是为了那几粒石头,鄙夷不屑的情绪一时弥漫在他们心里。 “大胆,可恶的家伙,竟敢明目张胆的欺压我国商人,不杀你不足已泄愤!”正当小河部族处于皆大欢喜之际,一个颇不和谐的声音惊雷般炸响。 ------------ 第八十一章 刀锋 有咸本来就对这个油嘴滑舌的神勇看不惯。他一直隐忍着,因为毕竟,他只是随商队去拜访黑水,至于胡木怎么做生意,跟他无关。 作为夷族重要的一支,他们渤海国的势力范围一直局限在辽东。随着部族势力的发展,渤海国国主的目光投向了东北更加深远的内陆山地。因为,在辽阔的大海对面,西方的诸多夷族已经结成了联盟,拥有了强大的势力,他们所占的地面幅员辽阔,所拥有的人口多得数不过来,战士们都精于骑射。若不是隔着大海,渤海国恐怕早就被雄心勃勃的夷族诸国纳入囊中。渤海国的国主忧心忡忡啊。 商队,就是渤海国的触手。通过这些商队,渤海国和各个山地部落逐渐建立起或多或少的联系。有咸作为国主众多儿子其中的一个,这次,就是代表着渤海国的最高意志,为了进一步加强渤海国和大河部族的联系而来。他将会见大河部族联盟的黑水大酋长,黑水也许会成为他的一个盟友,但是,在未来,这个部族一定会变成听命于渤海国号令的附庸。 可是,这个与众不同的神勇,却成了横亘在渤海国与大河部族的一块绊脚石。他的聪明才智,以及所拥有的远超那些淳朴原人的见识,都令这个国主的公子深感不安。可以想象,假如任由这个新兴部落在神勇的带领下发展的话,不出几年,他就会成为这片山地中最强大的人。 “此人如果不能为渤海国所用,那么一定是渤海国的大患。如果不动用渤海国的强大威势令他臣服,那么就杀掉他。”有咸审时度势,做出了这个决定。所以,他才趁着胡木吃了哑巴亏的当口,拔剑跳了出来。 他身边的护卫,有几个是渤海国精干的武士所伪装,此时见公子动手,也一个个拥上前来,只等公子一声令下,便动手。他们丝毫不在乎屠灭这个小村落,甚至期盼着杀光这里的男人,硬上了这里的姑娘。 “怎么,买不起东西,就想硬抢?”王勇斜退一步,手放在腰中的刀柄上。眼睛望望横眉怒目的有咸,又望望一时呆愣在那里的胡木。 胡木心也动了。杀了这个神勇,不禁可以夺回卖出的盐,还可以顺手抢了这里的宝石,何乐而不为呢? 可是,作为常年奔走在山地,和各部打交道的商人,胡木很快冷静下来。杀了神勇容易,可是,他不知道这个藏在深山里的部落究竟还有多少人。如果不能斩尽杀绝的话,剩下的族人,一定会执著的替他们的神报仇。那么,这条好容易开出来的商路,即便不放弃,也会变得危险重重。何况,他还没有弄清神勇手里究竟还有多少这样漂亮的石头。杀鸡取卵的事儿,他可不想干。 “有咸公子,息怒,息怒!”胡木横身挡在有咸和王勇之间,皱纹密布的脸强堆着笑,一双手胡乱摆着。 白鱼和少女们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被这里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吓得哇哇只叫。原始部族的女人,见惯了危险,此时她们都站在自己爱戴的神勇身后,横眉怒目的望着对面那群人。 “不教训教训这个狂妄的小子,他就不知道我渤海国的厉害。”有咸显然不想因为胡木而改变自己的想法,他伸手将胡木拨了个趔斜,也不等那些护卫动手,一步跃上前来,手中的青铜剑一横,剑锋直向王勇肩头刺来。他早已看过,这些土人手里的武器,只有简陋的弓箭和粗制的木矛,哪里能抵挡住自己金戈铁马的进攻。 “当啷——”一声金属撞击的脆响。有咸手中的剑被拨开,王勇已经闪到了他的侧面。 再次挥动手中的宝剑,有咸这次没有留有后手。刚才,神勇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奇怪的武器,而且目测这种武器的锋利和坚固程度,丝毫不逊色于他手中的剑。“太危险了,幸亏及早发现,否则,当这种武器大量装备这群蛮人,那还得了。” “当、当——”两声金属的交击声清脆响亮。两次劈刺,尽被对手挡开,而且,他看到,神勇的眼中,杀意渐浓。 有咸的刺杀动作无可厚诽,作为王的儿子,他自小就受到了渤海国中最好的老师最严格的训练。可是,为什么屡刺不中? 王勇是什么来路?他可是二十世纪来的穿越者。他的搏击技术,是通过长期的和野兽生死搏杀,还有部族少年死命围攻硬生生逼出来的。而且,他的招式,是凝聚了几千年武术精粹的杀人技巧。 若不是对有咸口中的渤海国有所期盼的话,恐怕王勇一招之内,早已将他斩于面前。不过,这个小子太咄咄逼人,招招想要自己的命。所以,王勇心中的怒火也被点燃。 “渤海国怎么的,杀你丫的又能奈我如何?反正,先礼后兵的礼数咱已经尽到了。”这样一想,刀锋一闪,王勇挥动手中的砍刀,直向有咸的头颅劈去。“力劈华山兮,气盖世!”王勇的臂力,是砍树练成的。这样快速有力毫不迟疑的挥砍,是有了杀人的打算。 “噹——哗啦——”一声脆响,然后是金属落地的声音。 有咸目瞪口呆的望着手里的残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刚才神勇那一招,势大力沉,角度刁钻,他自己拼了全力方才挡住。可是,一向坚固无比的青铜剑,怎么会这样轻易就被击碎了?而且,看着神勇手中的武器,似乎一点损伤都没有。难道这个人真的受到了神的眷顾,手里拿的,是神兵? “杀——”护卫们终于反映过来,他们拥了上来,挥舞着手中的剑,想要护住自己的主人,将这个可恶的神勇刺成血葫芦。 “嗖——”一支木箭出其不意地钉进了冲在最前的一名卫兵的肩胛,痛楚让他手中的剑当啷一声甩落在地。 “谁敢动手?”门口,涌进了好几个手持弓箭的山姓和河姓的小伙子。刚才那一箭,正是冲在最前的山虎射的,此时,眼珠子通红的山虎扔下了手中的弓,拎着一柄磨得锋利闪亮的石斧,就要往护卫队里冲。 河兔和河蜗牛他们则将弓弦儿拽得满满的,镶了黑曜石的箭对准着对方护卫的心口。刚才,山虎已经让这些护卫们见识过,尽管他们穿着加硬的皮夹,可是也挡不住这种黑曜石箭头。 “神勇啊,神勇!”胡木从地上爬起来,一双手哆哆嗦嗦的摇动着,“宝石我不要了,咸土也全送给你,千万别杀我们。” 刚才还要屠人家的族,现在,眼看着就要被人家屠了。自己人手里的剑抵不住神勇手中的家伙。护卫们的弓箭虽然厉害,可是,刚才娱乐的时候,他们已经放松了警惕,弓箭全都挂在墙上。 有咸脸色灰白,一双眼睛,亮光正灰暗下去。他明白自己是惹了祸了。一脚踢到了石板上。手无寸铁的他,现在被神勇用锋利的刀刃逼在脖子上,那种冰凉的杀气刺得皮肤生疼。只要人家愿意,自己长了二十几年的大好头颅,就是别人的了。 目前,似乎还没有发现这群原人有吃人肉的习惯,否则,自己岂不是连个全尸也混不上? 小河部族的战士们,还在不断涌进来。 刚才屋里有动静的时候,兔早就按着王勇实现安排的计划,解决了外面喂马的两个商队护卫。他们即是杂役,也是留在外面的眼线。 被捆得跟野猪似的两护卫,嘴里被塞了木棍,心里抱怨着,“这群原人,怎么一个比一个精。表面人畜无害的样子。可是动起手来,又快又狠。本来自己身高和力气占优,可是不知怎么,却被一招打蒙。 “杀了他们!” “神勇,下命令吧。敢动我们的火神,他们一定是活腻烦了。” ------------ 第八十二章 猫儿戏鼠 局势已经控制,王勇的火气在慢慢消褪,他冷静了下来。他本心不想杀人越货。作为在物质极其丰富的二十世纪长大的人,虽然现在日子过得有些艰难,但这点盐和几匹马,还不足已撼动他的心里底线。他还要继续和胡木做生意,期待他下次还会带来自己需要的东西。如果杀了他的人,那么,这条连接渤海国的线可就断了。 于是,抱着必死之心的有咸发现,神勇本来满脸的肃杀之气,瞬间换成了先前那种坦诚的笑脸。 “谁叫你们进来的?嗯?”王勇假意嗔怪的将脸扭向自己的族人。“胡闹,我本来是和有咸公子开个玩笑。瞧瞧你们,哎呀——啧啧,怎么还动真格的了呢。还不快把弓箭放下,再误伤了朋友,我可不饶你们。”说着,笑哈哈的将手里的刀从有咸脖子上挪开。 山虎他们虽然有些发懵,但是还是收起了手里的武器。 屋里的气氛犹然紧张。 “是啊,误会,全都是误会啊!”胡木终于找到了台阶。他一步跨到王勇面前,僵硬的脸强挤出笑容,一时不知说什么,只好嘿嘿的干笑。 “胡木队长,交易了这么半天,我想,我们已经达到了各自买卖的目的。你们应该也很累了,那么就好好在这里休息,晚上,我会举办一次盛大的篝火晚会,来庆祝我们交易的圆满成功,到时候,还希望胡木队长和有咸公子来参加呦! 王勇的自信和坦然,让商队里的人终于相信,自己暂时逃过了生死劫数。 王勇带着小河部族的人离开了这栋房子。胡木和有咸终于感到心头的压力稍稍轻松了一些。“混蛋!笨蛋!你们这群无用的东西!”气急败坏的有咸在屋里转着圈的骂这群护卫。护卫们被骂的狗血喷头,一个个不敢言语。 跟着胡木走了这么久,除了山里不知好歹的猛兽,护卫们还没有在山地部落中吃过亏。这个神勇,是他们遇到的第一人。不禁是他们,就是连胡木,也都暗暗觉得,从神勇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甚至要比大河部族的黑水酋长都要强势。 “他才是这片山林中真正的王!”胡木暗暗想。 “你们这帮兔崽子们都有什么收获啊?”虽然口里说是误会。但是王勇可不是省油的灯。他劳心费力的为这次交易做了如此细密的安排。当然要让对方付出点代价。 “神勇,这些都是从他们驼队那里弄过来的。”兔让人把自己缴获的东西全都搬到神勇面前。这小子按照神勇的谋划,将胡木的驼队除了马匹之外,基本上全都洗劫一空。若不是神勇平时教导得好,他们甚至会把那两个护卫身上的皮甲也扒下来。 王勇专心的点检着,胡木带给他的惊喜果然不断。在驼队的生活辎重中,王勇找到了姜、蒜、辣椒,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调味品。王勇叹道,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啊。除了调味儿,姜蒜和辣椒也可以作为冬季驱寒去湿的良药。想不到,渤海国的人还挺会享受。 二话不说,王勇让冰花将这些调料全部收回自己的屋里。除了这些调料,王勇还找到了一袋子脱了壳的稻米,抓起一把,在鼻子下面深嗅了一口。熟悉的香味儿让王勇百感交集啊。整天用鱼肉兽肉充饥,他多想吃上一碗白花花香喷喷的米饭啊。 稻米不多,而且全都是加工过的,不能做种子,所以王勇只抓了几把,用陶罐盛了,准备熬成粥,让大家尝尝。既然商队带有大米,说明水稻在渤海国种植技术已经成熟。王勇早晚要将这种高产粮食作物引进到小河部族。 然后,几个被烟火熏得焦黑的铜锅引起了王勇的注意。看来,这是他们带的行军锅灶。铜锅大约有两尺的口径,做四五个人的饭是足足够用。金属锅可比陶罐先进多了。轻便不易碎,传热也快。迟疑了一阵,王勇只留了四口锅中的一口。几把青铜刀具,估计是做饭用的,王勇也留下一把。 还有,“咦,这是什么?”王勇拿出一把样子奇怪的东西端详着,片刻后,他恍然大悟,“火廉啊这是。”已经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的渤海国当然不会再像原始人一样钻木取火。火廉便是他们最方便的取火工具了。 “这个一定留下。自己一直利用来表明神迹的打火机,燃气已经不多了。只能留在最关键的时刻使用。以后需要快速生火的话,就用火廉吧。”王勇虽然听说过火廉,但是他没有见过,所以一时也造不出来,现在有了现成的样子,当然不想放过。他要山寨这种引火工具。以后在部落中大量推广使用。 其他的都是些暂时用不到的东西了。 “去,把这些都归整到一处,不许乱拿乱丢。晚上,我去还给人家。”王勇说。 “这,咱们不留下吗?”兔和他的手下一脸的狐疑,在他们看来,那些人的东西是不拿白不拿,他们已经商量好了,等神勇挑过之后,他们也要挑几件拿回去,送给自己喜欢的姑娘。 “笨蛋,你是饿疯了,还是穷疯了?难道你要让他们瞧不起咱们吗?”王勇忘了自己刚才像守财奴看见金子一样的嘴脸,大义凛然的吼道。 看着河兔一脸的茫然,王勇俄而一笑,拍着他的肩膀,亲切的说道,“兔,不要贪图这点小便宜,我以神的名义向你们保证,以后,我们小河部族会有许多比这更好,更多的东西运进来。” 听神勇这样一说,河兔他们开心了。神勇的话还不值得相信吗?就在刚才,他们按着神勇先知先觉的安排,成功的战胜了比自己要强大的多,装备要精良得多的商队护卫,那么,他们有什么理由怀疑自己敬爱的神呢? 望着他们抬着东西一哄而散的背影,王勇哑然失笑。 篝火晚会还是在城寨的广场上举行。三大堆儿熊熊燃烧的篝火,边上烤着各种野味儿。白鱼领着几个女人,不时用咸土水抹撒在兽肉上面。有了盐,王勇当然先让族人们好好享用一顿。 胡木和有咸当然参加了晚会。他们也不敢拒绝神勇的邀请。不过,与中午吃饭时那种意气风发,骄阳跋扈不同,这次,商队的人都有些蔫,胃口照平日也小了许多。 “胡木队长,这鹿羔肉不细嫩吗?” “嗯,嫩,真的很嫩。火候正好。”胡木慌忙点着头,将一片鹿肉添进口中,卖力的嚼着,一面眯着眼睛装成享受的样子。 “有咸公子,请尝尝这只鸡腿,这可是我亲自为你烤的哦。”王勇人畜无害的将一大块鸡腿递给有咸。 “哼”,有咸白了他一眼,敢怒不敢言的接过鸡腿,狠狠一口咬去一条肉。他堂堂渤海国的公子,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栽在一个山地土著手里,这口气他咽不下。 “看来,我们之间还有许多误解,还需要多多交流啊,有咸公子,你说是不是啊?”王勇笑道。 “是啊,神勇才是这里真正的英雄啊。我胡木佩服,佩服!”胡木打着哈哈说道。对神勇,他现在有些又敬又怕。这个人年纪虽然小,可是论武力,论智谋,胡木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 如果他能明白,神勇来自未来的二十世纪,而且打小酷爱军事,什么三国演义,三十六计,古往今来的战争故事全都藏在他的脑海里,他就不会觉得诧异了。从掌握的知识来讲,王勇相当于几千岁的老人,对付他们这些信息不发达,知识很贫乏的渤海国人,不让他们觉得自己神秘莫测,先知先觉那才怪了。 “方才,我部族里的小子们不懂规矩,拿了你们的东西,让我发现,现在我让他们都拿出来,现在归还给你们。”王勇正义凛然的说。 “是啊,是啊,驼队是少了东西。不过,如果神勇喜欢,就送给神勇好了。”胡木咬牙忍着肉痛说道。话说,冲突结束后,他就发现,自己驼队随身带的家什全都失踪了。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难道只能像这里的原人那样吃烤肉吗? “哎,这怎么行。毕竟,我们是好朋友。我怎么会白拿你们的东西呢?”说完,王勇摆手,让兔带人把他们的“战利品”全都搬过来,还给胡木。 “胡木队长,看看少不少什么?如果少了东西,我让他们再找。”王勇认真的样子,让人绝对猜不中,他才是幕后指使者。 “不少,不少!”胡木看也没看,连连说道。即便少了东西,他敢说少吗?命都握在人家的手里,那些东西,真的不值钱,即便丢了几样,下次回渤海,再买就是了。 篝火旁,河族少女们和山族少女们又开始跳舞,热辣奔放的舞姿让人心情激动。不过,护卫们再次望向她们的身姿,却少了贪婪的欲望。他们再也不敢打这些姑娘们的主意了。或者,表面不敢,暂时不敢。 有咸和他的几个贴身护卫发现,在连通小河的桥上,不时有一小队手拿长矛,身背弓箭的部族战士,拿着火把从对岸过来,然后隐匿在城寨深处的房子中。 “一队、两队、…五队..”一队十人的话,除了广场上聚餐的武士,至少又有五十名战士从河对岸过来。而且,去向不明。 有咸不知是被篝火烤的,还是有些紧张,头上冒出了大粒的汗珠。 果真小瞧了这个神勇。他手下的战士,究竟还有多少啊? ------------ 第八十三章 神秘的图形 篝火晚会进行到了深夜方才结束。 第二天清早,神木就早早起来,打着哈哈央求宾馆外面的河族人去通报神勇,他们要赶早启程了。 王勇送神木的时候,发现这个老人一脸的疲惫,包括有咸在内,所有商队的人,都挂着彻夜未眠后的黑眼圈儿。也难怪,他们已经不解衣甲的戒备了一夜。随时准备与冲进来的小河部族的勇士们作战。不过,预想的深夜袭击没有来,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啊,这就要走了吗?我还以为,你们会在我这里多住几天。”王勇故作惊讶的说。 “尊敬的神勇啊,此行我们还要会见黑水。等我们从大河部族回来,一定会再次拜访你的。”胡木表面谦卑的说道,心里确是阵阵腹诽,“多住几天?你弄那么多兵来,吓都要吓死了,恨不得连夜就跑呢。” “既然这样,我就不挽留了。不过,待你们见到黑水大酋长的时候,替我捎个话,就说,他今年需要的咸土大部分都在我手里,如果需要的话,尽可以派人来取。” 胡木尴尬的笑笑,“一定,一定。”他这次所带来的盐,确实有一大半都落入神勇的手中,他正盘算着怎么和黑水说。 作为主人,王勇当然要热情的送客出城。城门口,看着驼队已经逶迤出去,王勇拉住留在后面与他寒暄的胡木。 胡木感觉手中,被神勇塞进一块大大凉凉的石头。“这块宝石,权当我送你的礼物,咱们交个朋友。”王勇笑着望着胡木。 “切,原来这个神勇早就知道这石头的价值,自己还以为对方是个傻蛋。”胡木一阵的老脸通红。 “说吧,神勇需要我做什么。承蒙神勇看得起,朋友我是交定了。” “你回到渤海之后,再来一次,下次来,多带咸土,多带马,而且,再给我弄几袋你们那里的稻谷。记住,要不脱壳的,可以种的种子。我会用宝石和你交易。” “好,好。”胡木连连点头。 “另外,我也需要你们的弓箭,和青铜剑。”王勇盯着胡木的眼睛,看他的反映。 “这,那可是渤海国军队专用的东西啊。我怕带不出来。再说,也没有地方买。”胡木眼神惊慌的瞄了瞄随着商队走在最前的有咸。渤海公子此时正狐疑的向城门口回望,心里猜测胡木和神勇嘀咕些什么。 有咸恨透了神勇。就是这个比自己还要年轻的部族首领,让自己颜面大失,他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一定会让这个骄傲的神勇付出惨痛的代价,让他知道,渤海国公子不是他能得罪得起的。 “你害怕有咸从中作梗,这个我已经猜到。”王勇沉静的看着胡木。 “是,是。”胡木为神勇的聪明所折服。 “把这个交给你们国中最聪明的人,无论他是你们的国师,还是贵为国主。记住,如果他要问这里的答案,你就告诉他,拿一百副弓箭、皮甲、和青铜剑来换,神勇就会告诉他。”说完,王勇从怀里掏出一卷羊皮。胡木展开一看,上面用羽毛蘸着血画着各种图形。有圆形、三角形、四方形、…其中三角形的旁边,写着“勾三股四弦五”。 “就这?”胡木以为神勇会拿出什么珍贵的东西。 “是的。这其中的价值,用一袋子宝石都换不来。记住,好好保存,一定想尽办法按我说的做。你会得到很大的好处,赏赐比你做商人要多得多。” “一定,一定。”胡木认真的点点头。把羊皮揣进怀里,贴身放好。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就此留步!”说完,胡木一拱手,跨上马追他的商队去了。 望着胡木商队渐行渐远的行踪,王勇面容渐渐严肃。他给胡木的羊皮上,有着最基础最重要的几何原理。如果渤海国的知识阶层能看懂,对那些人来讲,无疑是神书天降。要知道,文明社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度量衡、关于土地的计算方法等等这些知识,都是必须的。几何学,在产生地希腊,便是“测量土地技术”的含义。 脑子里有了几千年人类积攒的知识,王勇相信,就是他要再高的价钱,也有人肯来换。 小河部族,一片喧嚣热闹的场景。这三天的休息日,过得可不一样。他们迎来了商队,而且大获丰收。神勇用他的方法,挥手之间,换来了他们见都没见过的大量咸土。而且,谈起教训那个骄阳跋扈的有咸,他们为自己的神勇骄傲。这其中,山虎和河兔这帮小伙子可是没少出力,他们不是用弓箭降服了那群护卫吗? “原先被他们用箭逼着的感觉很难受,现在,我也可以用箭瞄着他们,这种感觉真是痛快极了!”长腿谈起宾馆里拔刀相向的事情来,掩盖不住的兴奋。 “是啊,神勇真是先知先觉。他事事都能料在前头,咱们按着他的方法办,让那帮商人可是吃尽了苦头。”兔说。 “神勇真是坏透了。我们还以为,他真的要卖了我们换咸土,当时真的把我们姐妹吓坏了。当时我就想,如果神勇真的卖了我们,我们就互相杀死自己,就是死,也不会让他们那帮人碰我们的身子。”河氏姐妹们依然有些幽怨。 “我就是不明白,神勇为什么不让我们参加篝火晚会,还让我带着人,一遍遍的在桥两边来回走。来的时候,要打火把,去的时候,却必须悄悄的。”山虎挠着脑袋犯糊涂。 “不明白了吧?这叫疑兵之计。”王勇听到他们的议论,大步走过来说。 “疑兵之计?”山虎和河兔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一时陷入了更深的混沌之中。 “是啊,山虎,河兔,山鹰,你们几个,白天领着大家建造城池,晚上,都到我这里来,我给你们讲疑兵之计,还要讲许多许多打仗的故事。” “好啊,太好了。”山虎他们一听,神勇要给他们讲故事,都乐得手舞足蹈。 “是啊,该给这群小伙子讲讲军事常识了。”王勇暗暗的想。自己夺了黑水的咸土,黑水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另外,那个有咸,似乎也不是什么心胸开拓,志向远大的政治家。他也一定寻机报复自己。是该给这些小伙子们讲讲军事战斗的经验和方法了。他不仅需要勇猛的战士,更需要可以领导军队独当一面的将军。这几个小伙子,应该有能力担当起小河部族未来兴盛的重担。 ------------ 第八十四章 胜利 姜和蒜王勇没敢动,全都种在地里。虽然有些晚,但是这两种都是抗寒植物,应该没有问题。至于辣椒,地里的辣椒秧已经长得半尺高,无论如何,都赶不上节气了。王勇也不勉强,他将辣椒里的种子剥出来留下明年再种,辣椒皮儿正好接续上地里辣椒没有成熟的这段时日。 晚上,王勇用那个铜锅炖肉,放了一些从商队里弄来的调味品,让秋叶把部落里几个骨干唤来,围坐在一起,一边吃,一边给他们将他看过的智谋故事。 火锅是从未有过的好吃,但是,大家的注意力很快都被精彩的故事吸引,对他们来讲,王勇口中的过去,实在是如同现在的孩子听到了描写未来的科幻小说一样吸引人。一双双渴求知识的眼睛,瞪着王勇,瞪得他心里一阵阵的激动。 最近实在是太忙了。等部落安定下来,王勇准备安心做自己的神。把部落日常的管理都放手给他们几个。他要教他们写字,他要把自己知道的故事,都写成书,指引着小河部族一步步走向强盛。 直到锅里汤干肉尽,这群小伙子还不愿走。最后还是冰花发了逐客令,这群人才想到,夜已经深了,神勇也需要休息。 炕上,秋叶开始铺被子。被麻衣包裹的身体,背部曲线让人想入非非。这个小丫头,由于随着神勇每日吃带咸味儿的东西,身上原来黑密的汗毛脱了好多,基本上已经接近现代人皮肤光滑的本色。古铜色的皮肤,小身体结实紧凑。肌肉十分富有弹性。 晚上睡觉的时候,王勇十分喜爱用手捏她的屁股。那种浑圆肥厚的肉感,往往让他欲望升腾。秋叶似乎也知道充分利用自己身体的长处,所以,在和神勇爱爱的时候,她都是主动趴伏撅起臀部,让他从后面进入。 冰花懒了。不仅是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指使着河氏少女们干这干那,而且,晚上在床第之上,也不是那么索求无度。常常,在神勇和秋叶哼哼唧唧的做运动的时候,她却在炕角,蜷着猫一样的身体,睡得很香。 王勇怀疑她是不是有了。但是并没有听她说月例不正常,最近事情实在太多,他也顾不上问。索性就随她的意愿。毕竟,冰花是最初跟着他的女人,对下面的人耍些主子的威风,他也不好多说什么。什么叫宠幸?大概这就是宠幸吧。 是夜,把秋叶摆成白羊状,在后面酣畅淋漓的弄了一回,又让她坐在自己身上,磨盘般碾了一阵,终于有力的在她温热的体内播了生命的种子。有些疲惫的王勇,一面玩弄着秋叶的乳,一面问她说,“秋叶,想家吗?” “不想。”秋叶如实的说道。在蛮人部族里,她只是众多窝在帐篷里的女子中毫不起眼的一个。哪里像在小河部族里,侍奉神勇这样好。 王勇对她的回答满意又不满意。隔了一会儿,他放了手,让她躺下,在怀里搂了,亲了亲她湿润的唇,轻声说,“过几天,我想把你和几个蛮族姐妹送回你们的部落去。” 秋叶搭在神勇腰上的手一下子抓紧,疼痛让王勇皱了皱眉。“为什么?你不喜欢我了吗?”秋叶紧张的问。 “不,我很喜欢你。”知道秋叶误解了自己的意思,王勇连忙解释说,“我不是要把你送回蛮族,只是,想让你们做代表,拿上礼物去看你们的族人。”王勇说。 “要很久吗?我不想离开你。”秋叶还是有些担心。 “不会很久,我会很快接你们回来。” “派别人去吧,神勇。”秋叶弱弱央求道。她实在有些担心。上次,女姜随使团回大河部族,现在还没有回来。她虽然不知道神勇心里究竟怎么想怎么办,但是按她的思维,除非黑水把女姜送回来,否则,女姜将被永远留在大河部族了。 她不想和女姜一个命运。 “我也舍不得你。可是,当蛮族知道,贴身侍奉火神的女人回来自己的部族,你的族人会很高兴。”王勇有些心软,但是在决定部族命运的大事上,他不能儿女情长。 秋叶无奈的沉默了。黑暗中,王勇贴了贴她的脸,觉得她在默默的流眼泪。 “再要我一次吧,我想要。”秋叶低低的哀求到。 王勇没有说话,只是爱怜的搂过她委过来的腰身,紧贴着她光滑的背脊,挺腰进入她的体内。 那夜,他们做了很久。直到各自都筋疲力尽,浑身汗湿,才紧搂着,保证着最后的姿势睡去。 王勇让秋叶带给蛮族人的礼物是熏肉。 大块的腿肉,涂上咸土,抹上香料,用大叶子包裹,然后放在烟火上熏制几小时,再挂在木架上风干。这种方式熏制的肉,比没有用盐腌制的熏肉味道要好得多。而且,保持品质的时间更久。 蛮族人之所以遍体生毛,就是因为没有吃盐的习惯。所以,他们当然不会制作熏肉。夏季猎物多,但是对蛮人来讲意义不大。因为气温高,肉如果不及时吃掉,第二天就会发臭。如果他们认识到熏肉的好处,王勇不怕他们不来求自己。到时候,他就可以开出自己的条件,让蛮族心甘情愿为他服务。 除了秋叶,王勇还选了十名蛮族少年。他们都来自蛮族中不同的部落。王勇除了让他们带上弓箭长矛做秋叶的护卫,而且回去后,还要负责把熏肉分给自己部落的人品尝。这些少年男女,王勇都让她们穿上了全新的麻衣。打扮的又精神又利索。 王勇相信他们不用多说什么,单单他们这身行头,就透漏出太多关于小河部族富足、先进、强大的信息。这些信息,足以让蛮族对小河部族心生敬仰和向往。王勇告诉他们不要在部族久留,呆上三五天,就要归队。因为,小河部族需要他们。 送走了秋叶,王勇全心投入到筑城工程中去。 城墙的基础已经挖好。一公里的长、五百米宽的长方形,也就是说,圈了半平方公里的土地。小是小了点儿,但是容纳小河部族所有人,是足足够。甚至再来三个小河部族那么多的人,新城的住地也是宽敞的。而且,王勇急急筑城,是为了防御。城太大,人太少的话,守不了。等于给对方干活儿。 至于防御的对手是谁?可能是黑水的大河部族,可能是有熊的蛮族。还可能,是渤海国的铁骑。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王勇只相信实力。不相信承诺。 当然,在王勇的心中,这是权宜之计,符合实际。他心中所要筑的城要比这大得多。在那个指日可待的日子到来之时,他要指挥更多的人,在小城外围建造更大的城,那是外城。对这个未来城市的规划,王勇可是吸取了很多中国古往今来筑城的经验的。 与渤海国商队的交锋,明面上神勇获得了全胜,提高了自己的威信,极大加强了小河部族的自信心。但是,同时也给王勇带来了筑城的紧迫感。 小河部族的姑娘小伙子可不知道神勇这些心理活动,他们现在正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新城建筑中。神勇的话,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 第八十五章 娘家的礼物 十天后,秋叶风尘仆仆的回来了。这不仅是山姓少年从小翻山越岭,脚程给力,更是秋叶归心似箭。 在蛮族,“火神”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在黑石山上现身。很多蛮人,渐渐已经忘记了神的确实存在。他们只是在意识中,膜拜“火神”这样一个抽象概念。 所以,当秋叶一行来到蛮族的时候,着实引起了一场轰动。蛮人们惊喜的看到,自己选出来去侍奉“火神”的少年都有了惊人的变化。他们长高了,更加健壮。而且,眼神里透出一种“神族”骄人的自信。 这群神的使者向自己本族的族长和长老们带去了神赠的礼物。 听秋叶说,自己的族人吃了“神赐的礼物”,都惊呆了。那种滋味,太…王勇相信,如果他们词汇够丰富的话,一定会以“神奇”来形容。味道是一方面,特别是这种保存肉类的方法,简直是蛮人们求之不得的技术。如果他们也懂得了这种方法,那么,蛮族将不再为无法保存多余的兽肉发愁。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不必饥一顿饱一顿,靠运气吃饭了。 族人们恳求神使们教会自己这种神奇的保存肉类的方法。可是“神使们”回答说,只有“火神”用一种咸土才能治成。 他们还为族人们演示了弓箭的使用方法。这种远程击杀猎物的工具,也让以游猎为生的蛮人们兴奋不已。整天追着猎物后面跑,或者在猎物经过路上潜伏等候,效率毕竟太低了。这也是蛮人一直数目不多的原因。人太多,养不活啊。 于是,一些有心的族长们开始求弓箭。 少年们又告诉自己的族人,弓箭也只是神勇生活的地方才能制造。 蛮人又是一阵的茫然。对“火神”更加的信服和向往。 神使回来的事情很快传到了蛮巫的耳中。蛮巫亲自召见了这群神的使者。毕竟都是和“火神”亲近的人,谈起话来更加方便。蛮巫请秋叶给神勇带话说,他想求见“火神”,求“火神”赐福蛮族。教给他们熏肉的方法和弓箭使用的方法。并且表示愿意向火神献祭,其态度那是无比的谦卑虔诚。 秋叶在神勇身边久了,又和神勇有了肌肤之亲,早就把自己当成神勇的人。和所有后世的小媳妇一样,她只想着多从娘家带回点东西讨丈夫的欢心。对蛮巫表示想托她送“火神”礼物的事情,自然是满口答应。 至于送什么,蛮巫颇费了一番心思。送兽肉毛皮,指定是不行了。这群神使们现在穿的是麻布衣服。而且,神勇并不缺肉,还把肉往蛮人自己这边送呢。秋叶知道神勇喜欢那些“彩石”。便故作神秘的向蛮巫透漏了这项信息。 另外,秋叶还聪明的冲蛮巫要人。她知道神勇现在最缺的,就是人手。为了筑城,神勇自己都亲自参加劳动,还不是因为缺人吗?另外,她也有自己的小想法。现在小河部族的人,河姓江姓的人多。自己山姓的兄弟姐妹占了弱势。若是能多带些本族的人回去,山姓的势力也将壮大。有了这些外戚势力,自己的地位岂不是更加稳固吗? 这些要求,蛮巫都一口答应。 彩色的石头,他手里还有许多,只不过颗粒小了些,没有摆在祭台上那些大。不过,现找肯定不赶趟,所以只能以多取胜,聊胜于无。至于人,部族的人看见这些神使生活得这么滋润,哪个父母不想自己的儿女跟着去享福。于是,一时间想当神使侍奉神勇的人围满了蛮巫和秋叶的帐房。 秋叶自己挑了几个看好的姐妹。剩下的,全由蛮巫定夺。一番权衡之后,蛮巫挑了二十个小伙子,当秋叶的侍从,送给“火神”。 听完秋叶的汇报,王勇哈哈大笑,连声赞叹,“做得好!”。引得冰花一阵的白眼,一个劲的假装咳嗽。 王勇知道冰花一定又失落了。于是一把搂住冰花的腰肢,也不管她死命的往外挣,当着秋叶的面,狠狠的亲了她一口,又在她的屁股上掐了一把,“妇人之见。秋叶这次立了大功,你应该替我高兴才对。” 他宠着这个女人。前几天,冰花终于羞答答的告诉自己,这个月,一向准时的月例又没有来,应该是有了王种。而且已经两个月了。把王勇喜欢的,跟什么似的。一定程度上,冰花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减轻了他对女姜的思念。 蛮族派来,随秋叶一行前来拜见火神的使者一共有五个人,已经被河兔和白鱼安排在宾馆。正等着“火神”接见。他们会向“火神”敬献蛮巫送的礼物,并且表达蛮巫希望“火神”降临黑石山的强烈愿望。 对蛮族来的客人,必须要好好的招待。王勇把内务大总管白鱼唤来,让她先准备一桌宴席。“份量一定要足。”王勇特意交代说。要说白鱼在这些河氏女人里面,手是最巧的,自从有了铜锅,有了菜刀,王勇又“发明”了不少好吃的东西。这些好吃的东西,当然都是王勇做来和山虎、河兔他们几个精英们一起享用的。作为掌管部落后勤的白鱼,也是其中的一位。 白鱼喜欢弄吃的。特别是冰花怀孕后,总是不愿闻荤腥的味道,作为冰花最好的闺蜜,白鱼更是经常的往神勇屋里跑,帮冰花给神勇做饭。王勇也想培养一个御厨。毕竟,作为一个神祗,天天扎着围裙在厨房忙活,有碍他光辉的形象。 此时,五位蛮人使者正好奇的在宾馆内东摸西看。经过一段时间的装饰,宾馆内的条件已经可以用“豪华”来形容了。床铺上,草垫已经换成了大张的兽皮,而且摆上了桌椅,各种陶器用具也应有尽有。现在天热了。不需要明火取暖,门帘已经挂起,室内的亮度也足够。 初来小河部族,他们没有想到,神勇是住在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高大的城寨,整齐坚固的房屋,畜栏里的动物…所有的一切,都让来自游猎部族的蛮人使者啧啧称叹。“到底是神啊!”使者转而有些羡慕那些能够留在小河部族的蛮人孩子们,如果换做他们自己,他们也愿意住这种地方啊。 正无限遐想中,秋叶进屋,告诉他们,神勇来看他们了。 王勇笑呵呵的出现,显得极其平易近人。对着这些诚惶诚恐,跪地就拜的蛮族使者,他一一扶起来。让到座位上。然后,自己隔着桌子坐在他们对面。专注的听他们转达蛮巫的请求。有听不懂的地方,侍立在身边的秋叶就会在他耳边轻轻重复一遍,于是,他又会乐呵呵的点头。 总之,蛮族使者们感到又激动又兴奋,对“火神”充满了好感。 谈话时间不是很长。毕竟,原始时代的人没有现代人那么多的礼数和客套话,把自己最想说的意思表达完了,就大眼瞪小眼的,没话说了。最后,还是一个蛮族的使者想起来,刚才光顾了激动,还没有向“火神”献礼。 于是,他们又重新跪拜了一次,然后,将一个兽皮袋子举过头顶。 王勇让秋叶把兽皮袋子取过来。兽皮袋子沉甸甸的,松开袋子的皮绳儿,里面,大大小小的各色宝石映入眼帘。 王勇高兴。这些宝石,足有上百颗,单单用来换盐的话,可是足够换好几年的了。王勇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黄金白银,不过目前他知道,宝石对渤海国的人来说,是硬通货。 既然蛮巫这么够意思,这么把自己当回事。王勇当然要好好款待这些蛮人使者了。 于是,大手一挥,旁边,早有河族少女端着陶盆陶盘淘碗上来。 蛮人有些傻眼,这陶盆里冒着热气儿的东西都是什么?看起来像肉,可是,他们常年吃肉,怎么不是这个形状味道?大大的浅盘里,却是一条条细长的家伙。有些像小蛇,却比小蛇更扁更宽。 还是善解人意的秋叶,仔细的告诉自己的老乡,盆里的是羊肉,不是烤的,是炖的。盘里的是鱼,开河鱼,用动物的油脂炸过,骨头都酥了,一点也不会扎嘴。并且,让人取过脸盆肥皂,教他们餐前洗手。 蛮人饭前没有洗手的习惯。最讲究卫生的人,也不过是把两手在兽皮衣大襟儿上擦抹几下,然后就下手。所以,他们的衣襟儿,都是又黑又亮。 按着神使的样子,把手洗得透白,使者们这才围坐下来,还是愣愣的不知如何下手。确实,原先部落里吃饭,都是人手一根树枝,串了肉在火塘边上,边烤边吃。像这样,坐在木台子上吃饭,却是第一次。 面对着这群刘姥姥,秋叶只好自己做样子,用勺子把肉盛到碗里,用筷子夹了吃。至于小炸鱼儿,则用两指拈了,口对头干嚼。 终于大彻大悟。蛮人们开始开动。吃了第一口,他们都开心了。满脸浓密胡子的脸,抬起来冲秋叶乐了乐,挤出似哭似笑的表情。接着,好长时间就再也没有时间抬头去看秋叶的脸色。 要想征服这群蛮族,靠武力不行。这群人天不怕地不怕,骨子里都是宁死不屈的战士。所以,王勇要靠文化来征服他们的大脑,用食物征服他们的味蕾。吃过了神的饮食,不信他们不乖乖的听话。 他没有兴趣看使者们的吃相,而是在食物端上来的时候,打了声招呼,“起驾回宫”了。他不在这里,这群蛮人更放得开,他不想因为他的存在,让蛮人们吃的不尽兴。 ------------ 第八十六章 和亲 王勇让秋叶做为自己的代表,全程陪伴着蛮人使者。这有些像国家元首接见外国使者,和使者谈完大事,剩下就由外交部大臣陪着一样。两部族交往的大方向,他已经定下了。黑石山,他近期一定会去。去的时候,会让手下的人告知蛮巫。蛮人使节,尽力让他们吃好玩好。吃的方面不用提,就怕他们把自己的舌头都咽到肚子里。尝过了小河部族的食物,估计他们再也不会把烤肉当成好东西了。 至于玩儿,话说这山山水水的,对蛮人没啥吸引力。他们本来就是山地部族。主要是领着他们参观畜栏。自己不是养着很多鹿和羊、野鸡兔子吗?让他们的大脑中先有个畜牧业的印象。另外,从商队那里连骗带哄买过来的几头驴子和一匹马,这可是新鲜的动物,可以让他们好好看看。但是别弄得动静太大,惊吓了马匹驴子就行。 部落的人捕鱼和用弓箭狩猎,可以带他们去。让他们见识下“神族”的先进文化也是好的。这应该让他们对“火神”更加信服和敬仰。不过,河对岸新城那边,王勇告诉秋叶,不让蛮人过去。一是那里正在施工,看也看不出什么。另外,他觉得,无论对蛮族也好,对大河部族也好,都不要全盘暴漏,要留些底牌。 和蛮人打交道,不用动太多脑子,王勇十分欣慰。因为光一个冰花,就让他脑子发胀了。 冰花自从肚子里有了孩子,脾气忽然变得怪异起来。时不时的小哭小闹一场,没事总磨着神勇陪着她。现在,山里该长的东西,都长出来了。正是河氏女子们大展身手的时候,那些新鲜的野菜,可是餐桌上的好东西。 先前,河氏女人们采这些野菜,是为了填饱肚子,度过春夏之初那段青黄不接的日子。可是现在,她们完全是为了换胃口,改善下饮食构成。 吃了一冬天的鱼和肉。小河部族的人都极度缺乏植物纤维和维生素。很多人吃肉吃得上火,特别是这群人大多处于青春期发育的时候,放眼望去,族人满脸都是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或红或白的青春痘。常常让王勇忍俊不禁。所以,吃野菜清火去毒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冰花也去挖野菜。可是非得让王勇陪着挖。不陪就受了莫大委屈似的嘤嘤的哭。这样王勇无可奈何。 “要是女姜在就好了。”小河边,望着蓝盈盈的河水哗哗的向东流淌。王勇无比想念被留在大河部族的女姜。他知道冰花这样磨自己,其实就是怕自己宠秋叶。秋叶这次立了大功回来,王勇又让她承担接待蛮族使节的重要任务,冰花不开心。原先族里来了客人,都是她和女姜作为女主人去接待的。如今,这才短短几个月,主角就换成了山秋叶。自己却被打入了冷宫了,冰花不平衡,所以,她作人。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先前来的,全是大河部族的人,当然女姜和冰花接待比较有亲切感。可是,这次来的是蛮族,蛮族啊,穿着兽皮,浑身臭烘烘的,满脸大胡子,一身的毛毛,让冰花去接待?双方都不会舒服。还不得坏事儿? 可是,冰花就是不听。她后悔听了白鱼的话,把这个秋叶弄到自己的屋子里,结果,神勇喜新厌旧,喜欢上了这个蛮族丫头。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把白鱼召到屋里去呢。 不过,现在全晚了。白鱼似乎和河兔现在有些那个,俩人现在互相看的眼神都不一样。每天神勇讲故事的时候,白鱼不管多累,都跟着凑过来,名义上是陪冰花唠嗑,可是,眼睛总是往河兔身上瞟。 “哎,你又走神!”冰花嗔怪的说道。她手里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已经剜了大半篮子野菜。话说,除了跟王勇撒娇,冰花也很能干的。她上山,不禁是挖野菜,更重要的是,她还采了许多药材。作为部族内唯一的医生,她的作用可是不能忽视。小青年们有个头脑脑热,感冒发烧的,全靠她熬的汤药顶着呢。 “哦,我在看河里的鱼。刚才,一个水狼抓了一条大鱼。看,那边还有一堆野鸭子呢。”王勇掩饰着,一面用手指着河对岸灌木丛那边一群花花绿绿的野鸭。 “嗯,好看。”冰花低身坐在河边一块大石头上,托腮望那群野鸭。 “你再挖一会儿就回去啊,我去新城那边看看。”王勇说。河那边的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他哪里有心思在这里陪夫人挖野菜。 “去吧,只要你不去找那个蛮人丫头就行。”冰花也有通情达理的时候。 蛮族使者在小河部族盘亘了两天,一人带了一身崭新的麻衣,心满意足的回去复命去了。 如果没有女姜被扣留的事件,王勇说不定就跟着他们一起去。但是,现在,他还有一件大事没有解决,所以绝不会轻易离开部落。 胡木和他的商队已经离开半月时间。以他们的机动能力,应该早已到了大河部族,和黑水大酋长见面。如果没估计错的话,他们这几天就要沿着商道往回返。王勇派了侦查兵长腿去商道那边盯着。一有商队的踪影,便马上回来汇报。 三天后,长腿带着一身的红包回来了。在林子中猫上三天三夜,刚刚恢复活力的蚊虫差点把长腿的血吸干了。 “怎么样?”王勇一面让冰花给长腿擦药,一面急切的问。 “走了,他们走了。”长腿把一条破布袋子呈了上来,王勇认得,这种袋子正是胡木商队用来装盐巴的。 “你亲眼看到的?”王勇握着布袋,凝眉沉思着。 “不是,他们一定是晚上赶夜路通过了我们的部族领地。我是在今天早上在商道发现的这条布袋子。还发现了新鲜的马粪。”长腿说。 “悄悄的通过了我们的领地?”王勇心里涌出一丝不详的感觉。他果真没猜错。有咸不想和小河部族交好。而且还对小河部族有戒备心理。他把小河部族当成了仇人了。 从这里到渤海国,商队来回要走两个月时间,王勇目前并不需要担心。况且,他觉得,胡木这颗棋子还会发挥作用。他现在要关心的是黑水的反应。要知道,他把大河部族大半年的盐都买过来了。 “最好黑水能迫于这种压力,将女姜乖乖的给他送回来。” ------------ 第八十七章 揭穿谎言 黑水有些郁闷。每年商队带来的咸土,是整个部落几千人一年的用度。可是,今年,胡木告诉他,咸土只剩寥寥三大袋,其他的,都在路上被神勇买去了。如果需要咸土,可以去神勇那里要。 物以稀为贵,就是这三大袋咸土,黑水还是用了比往常贵了一倍的价格才换了下来。胡木说,如果嫌贵,连这些都不卖了,回头跟神勇换宝石去。 望着手下数十个面面相觑的大小族长们,黑水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被人羞辱的感觉。但是他扣了人家的女人,他有火儿也发不出。这些族长,可都是等着从他这里拿咸土回去的。 不过,很快,他就找到了心理平衡。找到了解决部落内部因为盐荒而产生的不满情绪的方法。因为这次,胡木为他带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 “神勇是个什么东西?也值得黑水大酋长生这样大的火气。”迎接宴会上,有咸幽幽的说道,“他是神吗?我看他就是一个渤海国内跑出来的刁民一个。” 在大河部族,有咸惊异的发现,那个曾让他大丢面子的神勇,在这里居然被当成神来供奉。受众人的景仰,这太奇怪了,太愚昧了,太让他郁闷了。 “他可以随手取火吗?那么我用火廉也能啊!” “他可以使用弓箭狩猎吗?弓箭是我渤海国最先发明的武器。我们夷族的夷,就是大弓的意思。我族的英雄后羿,可以用神弓射落太阳。我族的男女,都会使用弓箭。” “他会建造房屋?我国似那样的屋连绵不断,而且比他住的要精巧。” “他会做衣服?你们看看我们的护卫,他们身上的衣服,哪件儿不是细布做成?” “如果,单单凭借这些,你们就认为他是天神下凡的话,那我岂不是也是神?比他更大的神?” 有咸狂笑,能拆穿神勇的谎言,让他感到无比的开心。仿佛,那个可恶的人,此时正被他踩在脚下,用力碾着。 有咸的话,让黑水感觉极好。他看着手下那些个摇摆不定,不敢和神勇翻脸的族长,眼神似乎再说,“看看,怎么样?我黑水大酋长早就有先见之明,根本没把那个神勇当成什么人物。他老婆,我不是扣了吗?扣了就扣了,他又能拿我怎么样?”现在,他已经和有咸达成了同盟协定。有渤海国的公子为他撑腰,他不怕什么神勇,更不怕什么蛮族。他只需等待,等有咸把大批的武器装备运进来,武装自己的武士,那时候,别说是一个神勇,就是常年为患的蛮族,他也要一起剿灭。他要统治这里广大的山区和平原。当然,以有咸的话来说,这需要他稍稍付出点代价,那就是,他要一心一意的侍奉自己的新主子——有咸公子,他和他的大河部族,要听有咸公子的话。 有咸在大河部族停留了几天。在这几天中,有咸由黑水亲自陪伴,视察了整个大河部族控制的区域。他发现,大河部族人口虽多,但是生产力极低,而且,人们对渤海国并没有想象中的友好。 在一个人口不足两百的小部族,族长川更是一脸的冰霜。 “他是怎么回事?”有咸不悦的问。 “他是女姜的弟弟。曾是蛮族人的俘虏,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人对他似乎很信服。选这个半大小子当了族长。”黑水说道。 “女姜?”有咸感觉名字有些熟悉,转念他就记起来,那个被黑水软禁的女人,就叫女姜。“原来是这样…” 黑水知道有咸对川印象不好。但是他这个大酋长,是各部落族长选举出来的,是部落联盟的首领,对各族族长却没有过多干预的权利。这里的人认可川,他也没办法。只能在资源分配上,利用各种借口克扣这个部落。 “一个尽是老弱病残的部落,让他自生自灭好啦。”黑水发现了有咸的情绪,宽慰他说道。 “我看不然。”有咸刻意看了这里人民的生活状况。虽然这里成年的男人不多,但是他们的精神头却十分足。这里的房屋,已经有了小河部族的形式。这里的女人,会织渔网。而且,这里家庭使用的陶器要比其他部族要多,要普遍。有咸看到,有些半大的小男孩儿,正用自制的小弓箭玩狩猎的游戏。 这当然要归功于女姜在这里住了两个月的原因。她把自己从神勇那里得到的生产知识,全部传授给了她的母族。 回去的路上,有咸明确警告黑水,这个部族深受神勇的影响。如果任由他们发展而不去控制的话,这将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你是说,让我把他们彻底铲灭?”黑水疑惑的看着有咸。 “一条毒蛇,如果斩去了它的头,蛇还怎么伤人呢?”有咸意味深长的说道。 “哦,哦,我懂,我懂了。有咸公子真是神机妙算,运筹帷幄。”黑水嘿嘿赔笑。 有咸返回渤海国的时候,没有敢大摇大摆的通过小河部族控制的地面,他怕神勇一时兴起,再想出什么方法难为他们。好汉不吃眼前亏,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他堂堂一个大国公子,和一个山野草民较劲犯不上,现在的隐忍,是为了以后能笑到最后。 长腿回来后第二天,王勇就把山虎等一干首领找到了自己的小屋。这次,在他的饭桌上,摆的不是好吃的铜火锅儿,而是一个沙盘。 按着他的布置,部族的人员重新做了分配。上次大河部族带来的劳役学员十八人,依旧留在新城那里,王勇以工期紧,任务重为由,派了几个河氏女子去给他们做饭。晚上,就在那里留宿。反正,新城那边为了临时休息,也盖了几间砖制的大屋。 秋叶此次带回来的二十个蛮族小伙子,王勇也全部赐姓为山。他让山虎,山鹰领着这些新鲜血液。这几天以最快的速度学会长矛和弓箭的使用。如果实在不适用做战士的,也送到河对岸去筑城。 长腿依旧担任侦查兵的任务。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王勇又给他加派了两个伶俐的河氏小伙子,当他的手下。长腿算是这个侦查小队的队长了。 其他山姓和河姓的小伙子,都是王勇的老班底儿,其忠诚度是值得相信的。王勇让他们每天只去一半儿到新城。其他一半儿留在这边营寨担任守卫和执行临时任务。 女人们,除了采集野菜,为那些农田除草浇水之外,平时都留在城寨里,不得随意外出。 于是,第二天开始,留在城里的人发现,神勇让他们执行了一个又一个奇怪的任务。他们被命令在城门口和自己住的小屋的位置,各挖一个很深很宽的坑。坑的上方,用一根粗木做轴,上面是厚木板,只要有重物踩在木板边缘,木板就会以轴为中心翻转。木板上无论是人是物,都会翻进深坑里。而木板还会翻回来,成为盖板,阻隔里面的人或者动物逃出来。 挖的时候,大家就很纳闷,这很像一种高级的陷阱啊。难道神勇要在寨子中陷动物?王勇笑而不答,只叫他们卖力的挖。砖窑那边烧了许多石灰,王勇让人拿了些过来,用石头碾成岁末,在坑里厚厚铺了一层。 白天的时候,为了防着部落的人或者狗不小心掉进去,坑边都标了记号儿,而且翻板都用木料搪起来。到了晚上,王勇就让人撤掉木料。也就是说,打开了陷阱的保险。 在城墙内里,一些两头削的尖尖的木钉被钉在草地里,形成了宽两米的防御带。黑子和那些狼狗也被放开,一到晚上,就在城寨内跑。相反,城墙箭楼上值夜的人,却由四人换成两人。 小河部族的人,都感觉到了一种不寻常的气氛。但是这种气氛预示着什么,他们说不出。 ------------ 第八十八章 激战 (一) 大河部族终于来人了。带队的还是乌鸦。这次,他只领了十个精壮的部族勇士。除了带来一些小件的手工用品,他基本上算是空手。 再踏入小河部族的领地,乌鸦内心里不得劲儿。毕竟,上次来,他是代表黑水感谢神勇的,拿了许多东西来,受到的礼遇也是最高的规格。可是这次,黑水却让他完成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任务。 乌鸦本不想来。神勇救了他自己的命不说,还促成了大河部族和蛮人的和解,是他们族人的大恩人。不过,他毕竟是黑水的亲信。从感情上,他还是要和黑水靠得近些。让一个人永远记住别人的好处确实很难。 “大恩不言谢。”因为谢谢两字太轻,不足以报达恩德。只有用相应的行动,比如说,以命还命才可以报答。这是君子所为。而在有些人心里,恩德还不清的时候,最好的办法是不用还,这种情况比如,恩人死了。 乌鸦就是抱着这种复杂的心理,坐在宾馆中,等待着神勇的接见。 王勇来了,身边陪着的是冰花,脸上的表情很严肃。 “我以为,你这次会把女姜安安全全的送回来。上次你来的时候,我可是把女姜放心的交给你。”王勇开门见山的问道。 “女姜夫人即将临产,考虑到她和她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安全,所以,黑水大酋长只好把她先留在自己那里,好生的照管。黑水酋长说了,如果神勇思念女姜夫人,大可以来我们部族,我们一定会以最高的礼遇对待你。” 乌鸦的回话隐含着两条信息。一个是将女姜留下的目的——想让神勇亲自去大河部族。一个是暗中提醒神勇,不要太过分噢,你的老婆孩子在我手里。 “是吗?那么你这次来,黑水究竟有什么目的?”王勇上下打量着乌鸦,仿佛已经猜透了他的心理。 既然神勇已经这样问,乌鸦也不再藏掖。原始部族的人本来就不擅长辞令和心计,“咸土。商队的胡木说,神勇换走了他带来的大部分咸土。这些咸土本来是我们部族一年的需要。现在,全都存在神勇这里了。小河部族的人用不了这些咸土,多余的咸土,我们可以用东西换回去。另外,冬季和蛮人打了一场战争,我们部族的人手也是奇缺。现在天暖了,我也想把留在这里的部族人也一同带回去。” “要人,要盐。黑水这是彻底的想和自己翻脸。”王勇脸色一沉。自己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有咸的出现,果真让大河部族不再信奉自己。黑水以为自己抱上了渤海国这条又黑又粗的大腿,现在已经不拿自己当回事了。何况,他还有人质在自己手里,不怕那个假托神意的神勇不就范。 “哈哈,黑水酋长果真像狼一样,善于忘恩负义,以怨报德。你回去告诉黑水大酋长,对待朋友,我自有对待朋友的办法,对付狼,我也有对付狼的手段。咸土,我神勇买回来,自有我的用处。黑水如果真的需要咸土,可以再向商队买。至于你上次带来的人,我可以交给你带回去。不过,如果他们本心就想留在这里,那就不能怪我了。” “神勇难道就不顾及女姜和她腹中将要出世的孩子吗?”没有达到要挟的目的,乌鸦有些气急败坏的说道。 “威胁我?如果黑水敢对女姜不利,休怪我降下神火,踏平他的部族。”王勇的气势陡然一涨,四散的威压让乌鸦不禁缩起了身子。 夜,出奇的安静。小河部族的人,似乎因为劳顿困乏,都陷入了沉睡之中,就连箭楼上巡逻的两个警卫,此时也缩起身子,靠在楼柱一角,动也不动。 一行人悄悄的从宾馆中溜了出来。手里拿着藏在行李中的武器,直奔城寨的大门。 “快,快,打开大门,放我们的人进来。”乌鸦面带惊喜,他急切的低声命令着手下的十名汉子,抽出宽厚的门栓,将沉重的城门挪开了一条缝隙。 明明知道神勇不会那么容易给他们咸土,黑水早已做好了两手准备。乌鸦之所以借谈判之名进了城寨,就是为了留在这里,与埋伏在城外树林里的战士里应外合。一举擒拿住神勇。 咸土本来就应该是他黑水的,还用再拿东西换吗? 毒计!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乌鸦原样执行了黑水大酋长的计策。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城里的防卫是这样的松弛。箭楼上,两个门岗被弓箭射中,甚至连哼都没哼一声,就翻到在地。现在,只要放外面的人进来,他便可以在这个城中为所欲为了。 来了。进城的道路上,黑压压一片人。十名手下散开战斗队形,守在大门两侧,防止小河部族的人发现后反攻,乌鸦则站在大门口摆着手,招呼着自己族中的战士。 人群快速跑动的声音,连带着兵器撞击声,在黑夜里传出很远。这次,黑水派来了足有一百多精锐,这些人中,很多都是在小河部族培训过的勇士,其他的人,也都经过弓箭使用的训练。黑水相信,即便对上同等数量的蛮人,这些人也有赢的把握。何况,从乌鸦那里得知,神勇的城寨中,至多有四十男丁。这其中,还包含一半儿以上为神勇服劳役的江姓族人。 老虎博兔,尚用全力。黑水求的是万无一失。因为他知道,神勇和蛮人同样交好,而那些蛮人,一定信服他如同信服神灵。要是让神勇跑到蛮人那里,再想抓可就不容易。打好了如意算盘,这个大酋长甚至已经在心中想象,当有咸公子再来的时候,自己把五花大绑的神勇推到他的面前,有咸该是怎样的眼放异彩,夸奖他的能力了! “怎么少了这么些人?”乌鸦有些纳闷,战士并没有尽数全来。一个小统领气急败坏的跑到他身前,报告说,“在树林中潜伏的时候,有一部分战士声称不愿意攻打神勇的营地。引得部队内部发生了内讧,他带人击杀了其中两个,剩下的,都跑到林子里去了。 “他妈的,一群执迷不悟的家伙。等回去,非得逐个抓起来,剥了他们的皮。”乌鸦气得直骂。不过,他不得不承认,神勇在部族里,还真是深得人心。 “等将神勇活捉了,打破了这些人心中的神话,看他们还敢不服从命令!”兵贵精不贵多,乌鸦看来的人足有七八十个,加上自己手下带的十个人,也有近百人,对付神勇应该是足够了。事不宜迟,小河部族的人应该有所察觉,几个木屋内,都亮起了灯火,间或有男女的惊叫声。于是乌鸦一声令下,让他们向城寨内发起了冲锋。 “冲,抓住神勇!抢回咸土!”一些人跟着乌鸦从城门冲了进去。还有一些,按着战前的战术安排,散开在城墙脚下,准备翻墙而过,快速控制全局。 嗯?怎么回事?乌鸦正带领着一部分部下往神勇的小屋方向冲,忽然觉得脚下一空,连同跟随着他冲锋的十几个战士,身子一矮,尽数跌进了一个深近三米的大坑中去。黑暗中,这些人,人撞人,人砸人,都摔得如同猪猡一样连连惨叫。而且,一股股呛人的“烟雾”腾起,让人睁不开眼睛,喘不上气,乌鸦由于跑在最前面,摔得最惨,身上,还摞了两三个摔懵了的士兵。 跟在后面的,发现跑在前面的同伴忽然不见了。吓得大叫。“有埋伏!”于是开始回身往城外跑。没想到又是呼隆隆一阵响,又是一个陷坑出现,前面的人落下去,后面的看不清情况,撒不住脚,连带着又推下去好几个。 这时,小河部族院内的干柴堆忽然被点燃。几座浇了松油的篝火堆照亮了整个营寨内部。 神勇披着兽皮做的战甲,手里拿着长弓,腰里挎着砍刀,犹如战神一样站在场中。 “射!”随着他一声号令,如蝗的箭矢嗖嗖的飞过,射向这些来犯的敌人。又有几个大河部族的战士被射倒在地,手捂伤口连声悲号。 “找掩护,回射!”大河部族的战士们也不示弱,毕竟经历了和蛮人的战斗,他们都算是老兵,最初的慌乱过后,他们都散开到营寨中,在自己队长的指挥下,依托着树木,房屋,用手中的弓箭回射,有些人试图退出城寨,可是寨门已经被密集的箭矢封锁。谁敢先踏出去,指定会先遭受精准的打击。 “啊!” “唔!” “唉呀——”尚未冲进城寨的人也不好过。营寨中发生了激战,他们急着要进来援助。他们都是一个氏族的兄弟,很多人都是血亲。这种血浓于水的感情,让他们在遭遇挫折和危险的时候,更加容易凝聚在一起。若不是这样的精诚团结,他们也抵不住强大的蛮人的进攻。 可是,当他们翻墙进来后,第一个感觉就是脚疼。围墙下面密布的木钉,在他们毫不设防之时,将他们落地的光脚掌,倒翻的没有战甲掩护的身体穿透。另外,还有几条大狼狗,仿佛也要凑一凑热闹般,从暗处扑了上来,将试图挣扎着爬起的战士,扑翻在地,狠命撕咬。 “射!” “射!”随着一声声令下,弓箭的嘶嘶声如同毒蛇吐信,不时有人中箭翻到在地。战斗进入胶合状态,大河部族的人和小河部族的人互有伤亡。 ------------ 第八十九章 激战(二) “崩——嗖——”空气中,响起了神勇大弓的嗡鸣声。每一声响,都是收割生命的号角。有几个指挥作战的小队长,遭到了王勇的定点清除。 大河部族的战士,除了陷入坑中的有二十多,其他六十七十人,散布在城寨的一部,与小河部族的人用弓箭对战。 部落中那二十来个江姓人,王勇借口工期紧,并没有让他们回来。“非我族人,其心必异。”虽然他们并没有表现出对小河部族有什么异心。但是在大形势下,人很容易做随风草。王勇可不想冒着临阵哗变的风险,来试探他们的忠心。 虽然除去了内部反叛的可能性,但是带来的副作用是,王勇手中可用的兵力少得可怜。现在,小河部族内,河姓小伙子承担了主要的压力。好在王勇神的余威尚在,那些大河部族的人,本来做好了偷袭的准备,现在遭到了伏击,心思早已散乱,失去了多数指挥官的战士,变得像没头苍蝇一样乱突乱撞。而且小河部族的人,充分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同仇敌忾,越战越勇。 互相对射了一阵,双方的箭也都射得差不多。大河部族的人终于稳定下来,他们发现城寨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多。残存的几个小头目呼号一声,仗着人多势众,扔下短弓,抽出身上的武器,一拥而上。试图利用人数的优势,来一场肉搏战。 “防——”王勇手握砍刀,向前一指。小河部族的小伙子们立即弃弓执矛,以神勇为中心,快速聚成一个防守队形。他们人人手中,都持有两到三根木矛,木矛的尖端,都装了磨光的锋利骨刺。 “上啊,抓住神勇,不要怕他。有咸公子说了,他不是神!”这些大河部族的战士,多数并没有接触过神勇,经过黑水的战前动员和洗脑,现在在他们看来,所谓的“火神”,只不过是一个长相年轻,身材高大的普通男人。 “刺——”王勇一声喝令,十来个小伙子将手中两米多长的矛一起刺向冲在最前的大河部族的战士。 大河部族的战士们,虽然手中也持有木矛、石斧等武器,但是他们的打发多是凭借着自身的勇敢,各自为战,并没有什么章法。现在,面对河姓小伙子有组织的防守,一时无计可施。有几个冲的猛的,被长矛挑翻在地。 “上,上,和他们拼了。”大河部族的人见同伴被锋利的骨矛刺伤,眼睛都红了。他们利用同伴的身体做掩护,纷纷叫嚣着拥上前来。 “刺——”王勇再次号令。小伙子们放弃了手中刺入对方身体的长矛,换上了另一种稍短的、使用更加灵便的矛,一起又挑冲的猛的一顿狠刺。 一瞬间,两队人搅合在一起,所有人眼中,只剩下血与火的红光、耳中是受伤濒死的嘶号,心脏在砰砰剧烈跳动,喉头喊得发干,手中的武器没命的往对方身上招呼。 面对此情此景,王勇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独战狼群的夜晚,他的血液在燃烧,握着砍刀的手微微有些颤抖,厚重的刀,此时也像有了生命一般,王勇可以感觉到,它正在召唤着主人,它不甘心成为主人的伐木工具,它渴望着饮血食肉。 “围——”看着所有的人都被吸引过来,王勇大喝一声,挥刀冲进战团,手中砍刀,如同砍伐小树一般挥动,劈向身前的敌人。 随着他的号令。又一队二三十人人从城寨门外涌了进来。清一色的山姓蛮人,带头的,是山虎和山鹰。 方才,他们埋伏在寨子外,看着城寨内打的热闹,早就急不可耐。此时,听到王勇确定来犯者已经全部进入包围圈,发出包围的号令,他们一拥而上,将大河部族的人包了饺子。 大河部族的战士们正全心投入在与神勇的战斗中,并没用提防后面还有人,一个不留神,被蛮族战士劈倒了好几个。 “蛮人,蛮人来了。他们有蛮人帮忙!”大河部族的战士有些慌。虽然是黑夜,但山虎山鹰他们蛮人的特征太明显。大河部族的战士虽然有聪明的,已经猜到神勇会得到蛮人的支持,但他们不曾想蛮人会来得这么及时。 心一慌,战意如烟消散。大河部族的人已经没有了恋战的心思。毕竟,蛮人凶残,在大河部族的人心里,都有这样的阴影。 相反,正苦苦厮杀的河氏小伙子们,见到来了同伴,士气大振。 “攻——”随着王勇一声长啸,所有小河部族的人,仿佛被注入了一剂兴奋剂,他们呐喊着,如同一只只下山的猛虎,扑向大河部族的战士。 大河部族的人再也没了斗志,他们溃散了。试图冲出包围,往山上逃命。但是,很快他们发现,城寨的大门已经关住,箭楼上,几个河族女子居高临下,正拿着弓箭对着他们。 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掉,唯一的办法,只有投降。 不知是谁带头,大河部族的人把手里的武器一扔,直接就放弃了战斗。 山虎和河兔他们几个因为损失了几个弟兄,正杀得红眼,哪里管那些,手里的石斧长矛依旧往他们身上招呼。 王勇连忙喝到,“放下武器的不杀!”可是喊得有些晚,已经有几个被石斧砸破了脑袋。尽管不情愿,但是山虎、河兔他们还是听从了王勇的命令,放过那些主动丢了武器的,专门对付拼死抵抗的。 现在,小河部族的人无论从气势上,还是人数上,已经占了绝对的优势。所以,他们的对手,见扔了武器能活命,也就依样学样,把武器一丢,俯首受擒。 王勇让河兔和山虎他们把俘虏用皮绳捆好,蹲在墙角下。足足有三十多。还有一些重伤的,死亡的大河部族战士,也都分别处理。 相比之下,那扣在陷坑里的近二十人,状况还算好的。山虎他们举着火把,打开翻板,把那些头发手脸都一层白灰的俘虏用绳子拽上来,拽上一个捆一个。他们的眼睛,口鼻受了生石灰粉的刺激,涎水和眼泪横流,一个个干咳着,唉声叹气。 等忙活得差不多,天已经快亮了。这时候,在箭楼上放哨的人发出了警报。又有一群大河部族的战士奔这边来了。 “难道黑水一共派来两组人?这家伙倒是很重视自己嘛。”王勇想。 昨夜之战,大家都显出疲态。杀人一万,自损三千。小河部族这边,也死了三人,身体有伤的还有十几个。眼见着第二批大河部族的战士有五、六十人,这是一股生力军,这种情况下,硬拼就显得不理智了。王勇让身边能动的战士,全都拿上弓箭上城墙,他要远距离射杀来犯之敌。 还离得挺远,就见一个人跑了过来。大家认出是河长腿。河长腿怎么和大河部族的人混到一起了?难道他投靠了黑水? 河兔一怒之下,张弓对准长腿,大吼道,“长腿,难道你想背叛神勇?信不信我一箭射死你?” 满脸兴奋的长腿被河兔问得发懵。不过这个聪明的年轻人很快他意识到,自己被误会了。他连忙摆手解释,“别射啊,是我。我身后的那些人,都是来投奔神勇的。” “投奔我来的?”王勇一听,来了兴趣。他眯着眼睛一瞧,心里多少有些明白。长腿身后来的那些人中,很多都是在这里培训过的学员。也有很大一部分不认识,没见过面。不过,他们见到神勇威风凛凛的站在箭楼上,都放下了手里的武器。眼神带着崇敬和期待。 看样子是真的,没跟自己耍什么阴谋。王勇断定,这些人确实是背叛了黑水,弃暗投明来的。 “开门迎客!”王勇大手一挥。手下人把城门打开。投诚的战士随着河长腿鱼贯而入,对着神勇行自己部族最尊贵的礼节。 ------------ 第九十章 效忠 不得不提的是,这群投靠神勇的大河部族的战士中,居然有女姜的弟弟,川。虽然没有见过面,但是从眉眼上,王勇已经看出他与女姜的血缘关系。 黑水居然昏了头,派自己的小舅子攻打自己,难道,他们部族真的把外戚看得这么淡?面对着这个英姿勃发的小伙子,王勇陷入沉思。 不过,他很快明白,这是黑水的借刀杀人之际。战场上,刀枪无眼,派川来打自己,如果他被自己人杀掉,就会增加大河部族对自己的仇恨,疏淡他对大河部族的影响力。如果川杀掉了自己,那么,黑水就可以说,看,我们勇敢的川,杀掉了那个狐假虎威的神勇。他对我是忠实的。圣女女姜的光芒一下子就会被川的战功所冲淡。 一石两鸟,的确厉害。不过,王勇后来从战俘口中得知,无论川能否杀掉神勇,他都会被秘密杀死。罪过当然让神勇来背。因为这个川,虽然回到大河部族时日尚短,但是在女姜的辅佐下,他在大河部族影响力日渐上升,已经威胁到了黑水的统治地位。 川此次带来了近二十名战士。这是他的部落所能够出动的全部兵力了。聪明的川明白,黑水是要借着这场战事灭了他的族。所以,他机警的利用自己的威信,和一些对小河部族心存好感的学员们的逆反心理,鼓动了这次阵前倒戈。减轻了王勇的压力。 王勇听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将手放在川的肩头,凝视着这个英武的小伙子,心中感慨万千。他仔细询问了女姜的情况,得知女姜竟然被黑水软禁在自己的部落中,生死未知。不禁怒发冲冠。 “带乌鸦!”他悲愤的大吼着。 几个山姓战士把乌鸦连推带拽的带到他身前。 乌鸦已经不是衣着鲜华的使者,头发蓬乱,嘴角乌青,眼睛由于被石灰烧灼,肿胀着眯成了一条缝。 “乌鸦,神勇是不是救过你的命?” “你作为使者来小河部族,神勇是不是对你礼遇有加?神勇对你,对大河部族有过慢待的举动?你的族人,在最艰难的时候,难道没有受过神勇的好处?不是神勇把你们从漫天风雪,蛮族的重重包围中救出来的?” 一连串的质问,让乌鸦无以作答。他低垂着头,一脸羞愧的说,“杀了我吧,神勇。” “杀了他!” “对,剥了他的皮,把他挂在树上,让那些恶鸟将他的眼珠子啄下来。” 小河部族的人群情激奋。恨不得马上将这个忘恩负义的人碎尸万段。 王勇死死盯着乌鸦,他的目光让乌鸦不敢对视,恨不得在地里找个缝隙钻进去。就这样沉默了一阵,王勇大手一挥,止住了手下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 “乌鸦该杀,但是我不会杀他。”王勇大声宣布说。 “什么?不杀?难道就这么轻易的放过这个小人?”小河部族的人又沸腾了起来。他们朝夕相处的兄弟有死有伤,正恨不得拿乌鸦泄愤,所以他们质疑神勇的决定。 “神勇,乌鸦是黑水最亲信的人,杀了他,就如同断了黑水的一条手臂,所以,不能放过他。”川也建议说。 乌鸦听见神勇说不杀他。本来如同死灰的脸上又浮出了生的希望。不过,环视了一下周围那一双双血红的眼睛,他又重重垂下头。 “我说不杀他,是因为两国交兵,各为其主。我相信乌鸦也是出于对黑水的忠诚,才这样做。而且,我也需要他向黑水转达一个消息。从今以后,凡是跟定黑水的,神勇便不再庇护他,而是会降下雷霆之怒。他们会受到神勇最严厉的惩罚!” 听王勇语气十分坚决,大家方才恨恨的望着乌鸦,不再言语。 乌鸦本来对神勇心存愧疚,抱着必死之心,现在有了活的希望,一时间,抵触的心有了松动。接下来的审讯,便变得容易了许多。作为黑水最亲近的人,他把黑水部族的核心机密全都和盘供出。 王勇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嚣张的有咸,竟是渤海国的公子,此次黑水敢于挑战他的权威,就是受了有咸的蛊惑。川也彻底明白黑水为何这样不待见他。一颗与黑水对抗的心,更加坚定。 看来,单凭自己“神灵”的身份,已经不能另黑水心生恐惧,为了解救女姜,也是为了小河部族的发展,王勇必须改变自己原来定下的行事方式了。 此次战斗,王勇一共擒获了五十八名战俘。他宣布,这些死心踏地跟随黑水的人,现在已经沦为奴隶。这些人,将被遣送到相思河对岸,去修筑新城。以劳动交换生命和食物。 先前,大河部族和蛮人交战的时候,作为战士的成年男子,被俘后会被杀掉。蝼蚁尚且偷生,所以,那些被皮绳捆缚的大河部族的人,听说自己只需要留在这里好好劳动,便有机会生存下来,一个个虽然有些丧气,但是这个结果对他们已经好得不能再好。 川带来的投诚的战士近六十人。王勇怕他们回去遭受黑水的报复,决定暂时让他们留在小河部族,进一步接受战斗训练和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学习。当然,在这个期间,他们要效忠神勇。保卫小河部族不受黑水的侵犯。 “等我解决了黑水,你们愿意来小河部族生活,我欢迎,你们愿意回到原来的家,我会把你们安全的送回去。”神勇如是说。虽然,他们都表示愿意追随神勇,但是王勇考虑到,毕竟他们都会有乡土情节,他不想让他们有一丝勉强的心理。 而且,接下来的话,更让这些人的心安定下来。“不管他愿不愿意,我都会让黑水将你们的家人送到这里,绝不会让你们的亲人因为你们追随我,受到一丝的伤害。” 随即,王勇面色严肃的宣召了那二十来个在小河部族“服劳役”的人。这次战斗,王勇没有让他们加入。正是考虑到他们对自己的忠信程度。 这些人,已经听说了在营寨中发生的战斗。神勇宣召他们,他们不知神勇的真正意图,还以为神勇要迁怒与他们。所以,看着乌鸦等人,个个瞪着眼睛,表情幽怨愤恨。 “黑水已经不相信神勇。不相信神勇可以庇护大河部族。他背叛了我,宣布与我为敌,并且派出战士来攻打我的居处。所以,我们的结盟就此结束。至于你们,你们对小河部族是友好的,有贡献的,在这块土地,你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所以,我不会把你们看成与其他大河部族的人一样。今天,我和你们的约就算终结。愿意回到大河部族的人,我可以发给你们衣服和食物,放你们回去。愿意留下来的人,就正是加入小河部族,从此,与黑水一刀两断。” 这些人面面相觑,心里都在做着抉择。事情明摆着,乌鸦和那些战俘绑在一起,一个个灰头土脸,垂头丧气。川和投诚的大河部族战士们雄赳赳气昂昂站在另一面。何去何从,显而易见。 所以,他们大多选择留在小河部族,效忠神勇。有几个思乡情切,摇摆不定的,被同伴劝道,“难道,你要像乌鸦那样吗?况且,即便我们回去,黑水也不会再信任我们,与其让他绑了杀掉,不如就留在这里,在神光的照耀下生活。” 于是,几乎没有什么意外,这些人都宣誓脱离黑水,效忠神勇。 经此一战,王勇手下一下子多了近一百名效忠自己的战士,心情真是好极了。 “黑水,咱们算总账的日子就要到了。” ------------ 第九十一章 雷神 在掏空了乌鸦脑子里关于黑水和渤海国公子有咸的情况后,王勇送乌鸦上路了。陪伴这位大使一同回去的,还有五个手臂伤残的士兵。王勇不想让这些不能干活儿的死硬分子浪费冰花的草药,和部落里的粮食。 他让乌鸦带给黑水一个明确的信息。 大概意思是,“黑水大酋长既然有了新靠山,不再需要神勇的庇护,而且还胆敢派兵攻击神勇,那么神勇当然不会再赏脸给他。本来神勇想赠送咸土给大河部族,彰显神勇对大河部族的恩泽,现在,神勇已经改变了主意,要将咸土送给更加虔诚的蛮族部落。而且,以后在小河部族控制下的商路上,神勇还会拦截所有往大河部族送盐的商队。黑水从此不会再得到一袋来自外界的咸土。当然,神勇怜悯黑水治下的无辜的大河部族的人,如果他们想要照常过有咸土的日子,那就拿出诚意和神勇交换吧。另外,神勇不会惧怕任何来自黑水的恐吓和攻击,这次战斗,就是例子。黑水如果没脑子还想故技重施的话,就放马过来。” 王勇开出的交换咸土的条件是麻布,大量的麻布。而且,这些麻布必须要川部落的人还有归附神勇的战士的家属们送来。 王勇觉得黑水如果还有正常的理智,就会满足他开出的这个条件。否则,即便他黑水有盐,但是下面的部众也不能忍受没有咸滋味儿进嘴儿苦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黑水如果逆天而行的话,他成为孤家寡人的时日就不远了。不怕大河部族的人不拿他的人头来换盐。 乌鸦灰溜溜的走后。王勇立即赶到陶器房,着令河巨木烧制了几十个形同手掌大小的瓜状地雷。 另外,他又把大总管白鱼唤来,让她组织人编绳索。小河部族的人在冬天收获了不少皮毛,这些皮子,除了整块的切好预备做衣服被褥,皮子的边角料全可以搓成皮绳。王勇开出的量让河白鱼大睁眼球,王勇却坚定的说,“必须在十天内赶出来,如果皮料不够,把留做衣服的皮子也全用上,如果还不够,畜栏内有鹿有狍子,全杀掉。” 河白鱼这次不仅瞪眼睛,而且下巴也要惊得掉下来了。要知道,这些养殖的牲畜,可是神勇的宝贝,平时饿了,病了,被雨浇了,都会惹来神勇的责备。虽然她不知道神勇要这些绳子做什么,不过她还是明白了这项任务的重要性。 “走,跟我到山上去。”王勇招呼冰花和秋叶,让她们俩帮忙采集一种质地细密非常少见的茅草,这种草,王勇也是偶然遇到。用这种草做的灯芯十分好用。如果不沁油的话,做导火索很合适。 部族的人多了,吃饭也成了问题。幸好有了小桥,桥栏上,拴着十几个鱼猫儿,每天都会有大量的鱼被捕上来。树林里,这种野菜也蓬勃的生长。畜栏里,野鸡野兔这些繁殖快速的小动物也不少。一天两顿的野菜肉粥还是供得起。 大河部族的人往年,也不过就是这样的食物。为了补充大量的体力消耗,王勇隔两天就会让人杀一头鹿或者狍子给大家补充营养。 当然,有了大量的人手之后,山虎的猎队也可以专心捕猎了。黑子和那些狼崽子们都成了他的好帮手。与往常不同,有了畜栏后,王勇一改只准打成年兽的规定。大小一窝端。大的吃掉,小的养大了再吃掉。如此,并未带来食物的危机。 看着庄稼地里长到一尺高的秧苗,王勇想,再过一年,等基础工程建好,再养几倍的人,他也养得起。 王勇也去看新城的工地。有了几十个奴隶,还有那些新增的壮劳力,新城的建设速度明显提高。围墙已经堆砌起一米左右,要不是砖供不上,速度还能再快些。 河兔见神勇过来,嬉笑着迎了过来。这个小河部族的实权人物,穿得干干净净,头上还扣着一顶河白鱼细心缝制的小皮帽。王勇看了看他,想不到这个小兔崽子比自己还要清闲,现在就已经脱产了。 “这群奴隶还算听话吗?”王勇问。 “听话,听话,不听话,我就抽他们。不给他们饭吃。”河兔挥了挥手里的鞭子,得意的瞄了瞄那些灰头土脸的奴隶们。 虽然王勇很不屑于吸榨奴隶的血汗。但是必须要让人产生一种强烈的比较,效忠神勇的,有肉有鱼有自由,反抗神勇的,只能喝菜粥,干重活,晚上睡四处透风的木棚子。这样,才能让他们更加珍惜自己的自由,更加效忠自己。 “注意别太难为了他们。要是死了或者病了,我可找你算账。”王勇故意阴沉着脸说道。河兔也是当过蛮人的奴隶的人,从奴隶到将军,这种反差容易让人产生极端。王勇可不想让这些宝贵的人力就这样损失在河兔的手里。 那几头驴子,也开始发挥作用了。它们的背上,都搭着两个大筐,平时沿着走出来的小道儿,来换运输土方石料,一头驴子就顶得上两个壮劳力。 在遣返乌鸦的前一天,王勇又派河长腿执行了一个重要任务——寻找渤海国人来这里的商道。 听说派自己去执行这样的任务,河长腿有些犯愁。虽然他跑得快,比平常人更擅长追踪。可是,商道如此漫长,而且商队又是悄悄的离开,漫山遍野的找起来,那里那么容易。不过,神勇答应让一个伙伴帮忙。 当长腿看见王勇牵过那匹老马的时候,脸拉的比马脸都长。“这,我自己都没谱,还得照顾这匹牲口?”长腿总怀疑神勇是故意的惩罚他。难道自己这几次执行任务让神勇不满意吗? 不过,当神勇给他讲了一段“老马识途”的故事后,他的心灵终于再次拜倒在神勇的智慧之下。 “原来是这样啊,我说为什么神勇非要买下这匹又老又瘦的马。”众人跟着也恍然大悟。 王勇让人在马上驮了够一个月的吃食。交代长腿只在后面跟着马走就可以了。“沿途要做好记号。对山势和有水的地方一定要记牢。如果你能顺利找到商队的来路,算你大功一件。以后,除了我,连河兔都不会把你怎样。但是如果你找不到商道,弄丢了马。你就不要回来了。回来也是让你跟奴隶一样修城墙。” 王勇半真半假的说。随后,让冰花和秋叶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饭,破例拿出已经不多的酒,让长腿好好的吃了一顿。 小河部族的每个人都看到长腿乐滋滋的进了神勇的屋,又脸色红红,晃晃荡荡的出来。一说话,一股酒气。 就一个词可以形容他们那时的心情,羡慕。 ------------ 第九十二章 热气球实验 冰花觉得神勇最近几天有些怪。 他要来她穿过不用的衣服,自己做了一个圆圆的兜兜。然后,又让秋叶用一些细细的皮绳编成一个网,罩在兜兜上面。皮绳下面,还绑了一个小陶罐。 弄好了这些,他开始在陶罐里夹了些烧红的木炭。这个瘪巴巴的小兜兜,慢慢丰满起来,最后居然带着陶罐慢慢飘了起来。 “这是什么?真好玩!”冰花和秋叶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这个小布袋吸引了去。 “太好了,我也要学着做。等我们的孩子长大了,我就放给他玩儿。”冰花一脸向往的说。她的小腹,已经丰盈。里面,隐隐有了孩子的躁动。很快就要成为母亲,冰花现在感到又幸福又知足。 “好啊,那样真的好。”王勇依旧望着浮在面前飘飘摇摇的灯。 “哼,不理你了。和我说话一点都不专心。不知又在想什么。”冰花有些失望。 王勇呵呵的笑,一面伸手揽过冰花,让她脸贴在自己的胸前,一面用手指着孔明灯说,“你看,这灯摇摆不定,随时可能落下来。” “是呢,那么你说的灯并不是这样的吗?”冰花也注意到这点。 “不是这样,我们玩过的灯,都是用纸糊的。可以升到很高很高的天上。”王勇沉思着。 “纸?纸是什么?”冰花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好奇的问。 “是啊,我终于知道问题的原因了。”王勇没有理会冰花的提问,而是推开冰花,一把捉住了孔明灯,拿在手里研究着。 冰花被推的差点跌倒,气得眼泪都快出来。但是看到神勇专心致志的样子,又不能发火。只好赌气回到房中。她觉得,自从小河部族的人多了,神勇也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整天忙这忙那,她真的好怀念初来的日子,那时候,只有神勇和女姜姐姐、小昊他们一家。神勇整天围在她们身边,嘘寒问暖,每次离开的时候,眼里都是不舍和牵挂。 “哼,这个坏神勇,他这么快就不喜欢自己了。”想到这里,大滴大滴的泪水从冰花脸上滚落下来。 可是冰花并没有发现王勇移情别恋。就是那个她认为风骚的秋叶,也吸引不住神勇的注意力。“男人,也许就是这样的。” 正这样想着,神勇推门进来,又翻腾起屋角的坛坛罐罐,她想问神勇在找什么,她知道屋里的东西放在哪儿,可是想起刚才神勇对自己的态度,扭身将脸转向炕里,装着睡着了。 王勇没有心思去猜测那个小女人的想法,他正在做一项实验。他要研制一个热气球,这个热气球,要足够大,大到能负担起至少五百斤的份量。如果有了热气球,在这苍茫的丛林中飞起来,可是又快又好的交通工具。 这个灵感,还是他从凡尔纳的小说《气球上的五星期》那里来的。 黑水知道这次进攻失败,一定会恼羞成怒,不肯轻易放了女姜。他会把宝压在有咸的身上,期望渤海国的大军会帮他征服神勇的部落。在这期间,深通军事的他也会在通往小河部族的道路上布防。如果带着人硬去攻打,难免有损伤。现在弓箭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在铠甲还没有发明制造出来之前,王勇可不信自己真的像神一样刀枪不入。就算他们能攻得进去,王勇也怕黑水挟持女姜做人质。那样的话,就功亏一篑了。 必须要秘密的发动一场闪电战,让黑水错防不及。脑海中闪过无数的解救人质的经典战例,王勇想起二战时德国伞兵营救墨索里尼的事情来。 既然陆上通行困难,那么咱就走天上。相信自己驾驶着热气球从天而降的时候,一定极其拉风,那怕黑水再相信有咸的话,也会被他神勇天神一样的风采惊呆了吧? 不过,想法只是想法,至于热气球如何制造,他可是一点谱都没有。所以,他必须利用这段时间做实验。中国古代就发明了孔明灯,纸鸾等类似滑翔机、热气球那样的东西。王勇相信他也行。 方才的实验之所以失败,完全是因为麻布过于疏松,揽不住热空气,所以升力不够。现在,王勇在用作实验的孔明灯上涂了一层鱼肚胶,又用轻薄的兔皮在上门糊了一层,做好这些,扭头兴匆匆的去点火实验了。 这次,实验是成功的,袖珍热气球变得又平又稳,成功的飞上了几米的高空。王勇舍不得这个试验品就这样飘走,他用绳子又把热气球拽了回来,大概是力量猛了,气球忽的掉下来,小瓷罐啪的一声跌碎了。炭火呼的一下将气球烧了半边。 王勇的脸色有些惨白。 幸亏是实验的小气球,若是真气球,那后果可真的不可想象。 丧气的推门进屋,采野菜的秋叶还没回来,只有冰花,歪在炕上,似乎在沉沉的睡。王勇也抬腿上炕,躺了下来。他感觉有些身心疲惫。 冰花觉得他来,也不吭气,只把身子朝炕里挪了挪,好让王勇躺的舒服些。 “你醒着?”王勇说着,一只手臂挽向她的腰,却被冰花默默的推开。 “怎么了,冰花?”王勇支起胳膊伸头去看她,却看见冰花满脸的泪水。 “不舒服吗?哪儿难受啊?我去给你弄点水,还是让秋叶回来煮点药?”王勇此时忘了热气球失败的事,关切的询问着。 “不要你管,你去弄你的孔明灯玩去吧。”冰花见王勇来亲近自己,委屈得更厉害,一面哽咽一面向外推王勇。 把王勇弄得莫名其妙,好一阵子,他才明白,这是女人在撒娇,当不得真。于是用手指刮了下冰花的鼻子,笑了起来,“哭,哭,哭得眼睛桃红,越来越丑了。” “就丑,就丑。反正你也不在意我。就让我丑死好啦。” 怀里冰花蠕虫般扭动着,让王勇一阵的手忙脚乱。 “越说还越来劲儿,看不惩罚你。”王勇见软的不行,索性将冰花翻过来按住,用嘴唇堵住她哭的湿润的嘴唇,狠狠的吻着。 冰花抗拒着,紧闭牙关,不让神勇温热的舌头进入。他的舌尖扫过她的齿面,又在她的唇内测的细肉上贪婪的探索。吻得冰花心慌意乱,终于嘤的一声,身上一软,不再挣扎抗拒,而是用舌热烈的回应起来。 王勇觉得自己小腹一阵的燥热,一只手揽过冰花的脖子死命的吻着,另一支手却从她胸前隔着纱衣揉搓,停顿了一下,手探进了衣缝,并且向腰际滑落,深入到她两腿之间的时候,探摸的指尖感觉到又湿又滑。 他感觉到情绪到了需要发泄的时候,便不管不顾的去褪她的衣服。冰花忙乱中挡住了他的手,“怕你压到孩子。”她羞怯的说完,将身子侧了过去,露出了丰满的臀部曲线。 感到一只手分开她的臀瓣,一个热热的硬物迫不及待的进入了她的体内,冰花终于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疯狂的扭摆起来。耳边,听到神勇因为享受而从喉结发出的低哼,冰花从身体到心理都有一种满足。 ------------ 第九十三章 变态的酋长 川,现在应该叫江川,某种程度上,已经替代河长腿执行了侦查职能。他的人,很大部分时间都散在大河部族通往小河部族的道路两侧狩猎。 这是王勇许诺的。因为江川不仅熟悉这条道路,也熟悉大河部族的人。让他来监视大河部族的动向,最合适不过。另外,作为一个族长,他真心惦念自己的族人,把他留在部族中,也发挥不了更大的作用。王勇曾经跟他讲过,要黑水把他的族人都交出来。江川很是感激。整天算着日程,眼巴巴期盼着。不肯放过小路上的一点动静。 王勇计算过,从小河部族到大河部族来回大概需要二十天左右的行程。再加上黑水要征集大量的麻布,江川部需要整理行装,而且考虑到江川部的部民都是些老弱瘦小。二十五天后能有消息算是不错了。 这也是王勇估算的极限。商队带去黑水部的盐,如果按照正常分配的话,至多只够吃两个月,如果黑水还打算要咸土,他就不会横加干扰。 另外,让大家不解的是,神勇居然没有用咸土交换女姜和孩子,王勇也给了他们解释。他不是打算放弃了女姜,他爱女姜。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女姜是黑水现在唯一能挟制王勇的底牌。如果王勇要女姜,会让黑水怀疑他的诚意,会做出鱼死网破的行为,会报复这些投诚的人,杀了他们的家属和亲人。 他这样做,实在是为了顾全大局。 他没有告诉大家的是,他已经有了救回女姜的办法。热气球经过这几天的实验,又经过改进,王勇终于初步掌握了操控的方法,也计算出未来热气球应该有的大小。他现在每天会放出小气球,大家以为神勇热衷与和上天沟通,其实他是在测试风速和风向。 白鱼不负重任,终于在十天内赶制出了绳索。现在,又带着人,按着神勇的交代,用晒干的藤条编织一个超大型的大篮子。 王勇则把存在山洞中的火药尽数拿出来。他将火药填在小陶雷里,同时填入的,还有很多尖锐的骨刺和石渣。陶罐的口用粘土严严封住,中间有一根中空的小草棍儿,他用来装用作导火索的草芯儿。 这个原始地雷的威力,王勇拿到新城试验过。地雷压在一大块石头下,点燃导火索,地雷如期爆炸。轰天巨响下,大石头被炸成碎块,飞向半空。 无论是奴隶,还是来自大河部族的战士,全都被发火的神勇惊得目瞪口呆。他们拜服在地,深深为不信神勇信有咸而忏悔。祈求神勇不会把怒火发散在他们身上。 近五十枚地雷,每个里面填装了半斤黑火药。有了这些超时代的火器,王勇相信,十个黑水也得跪在他面前。 黑水果真被神勇吓住了。在自己的部族大厅内,他一面听着乌鸦的倾诉,一面焦躁的来回走动。 “你是说,短短半个晚上,我派给你的兵就全部被解决了?”黑水阴鸷的眼神盯着乌鸦。 “是。”乌鸦的头垂得更低。 “那可是我黑水部的精锐!你半个晚上,就把他们全都送给了那个该死的神勇!”黑水终于咆哮起来,手中的杯子被摔得粉碎。 “现在,你让我怎么办?我还怎么相信你?我是该派别人去,把咸土抢回来?把那个神勇的头拿回来?还是应该按着他的摆布,将那些叛逆族人乖乖的送过去,并且陪着笑脸,用麻布去换咸土?你说,你说啊!”说到气急处,黑水狠狠的踹了自己的心腹几脚。 “来人,把这个无用的废物拖出去,拿他的脑袋祭天!”黑水的眼睛透过屋门,望着天边乌黑的云层,面无表情的说。 “大酋长,大酋长!我是尽了力的啊,一切全都是按着你的安排!若不是川那小子领兵叛乱,我们,我们也不至于到了这般地步!”乌鸦颤抖的嘶叫着,匍匐着身躯爬到黑水脚下,抱住了他的脚,苦苦的哀求道。 “大酋长,乌鸦也是尽了忠心,那个神勇狡猾似狐狸,凶猛像饿狼,先前,我们太低估了他。”这时,一个一直站在屋角沉默不语的老人说道。 “是啊,巫。巫蒙救我,那个神勇,可是有蛮族人帮忙的。我们的勇士是受到了两面夹击,才遭到失败的啊!”乌鸦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张手像那个叫蒙的巫哀鸣道。 “巫,我们还能怎么办?我堂堂黑水部,就任由一个小小的渤海国逃犯捉弄吗?如果有咸公子知道了这件事情,我想,整个黑水部会因此蒙羞,与渤海国的联盟,恐怕也要落空了!” “杀了乌鸦,恐怕也不会解决问题。只会让出征的将士心寒。”巫蒙幽幽的说道。作为部族中精神的领袖,巫蒙似乎更加深知人心的重要。 黑水终于平息了怒火,他厌恶的踢开了乌鸦的手臂,脸上厌恶的表情像是踢开了一条癞皮狗。 “那么,我们…”他探寻的望向巫蒙。 “蛮人,我们是遭到了偷袭,败在蛮人的手上。所以,我们并没有什么丢脸的地方。如果有咸公子肯帮助我们消灭那些蛮人,报了这个宿仇,我们也不在乎暂时向那个神勇低头。反正,东西放在他那里,早晚还会是我们的。至于那些个老弱病残,我们就交给他好了,那些人只会拖累他,消弱他。而我们,多了一块猎场,少了吃饭的累赘。” “哼哼,神勇。那就先让你得意几天。”巫蒙的话,黑水终于找到了心理平衡。 “至于咸土,在有咸公子到来之前,先控制使用,每个人每天减量一半。”黑水瞥了一眼犹自惊恐得浑身乱颤的乌鸦,“你的族,将承担此次丝麻交易的大半。马上就去督办。在换回咸土之前,我不会再供应你的族一点咸土。” “是,是。我即刻去办。即刻去办!”乌鸦乐不得离开这个雷暴中心,他连声应着,连滚带爬的跑出酋长的大屋。在逃出门的那一刻,回望黑水的一瞥,包含着怨愤和刻毒。 “圣女,黑水亲自给你送饭来了。”在黑水所住的建筑群里,一间位于边角的小屋中,女姜做在草编的垫子上,正奶着一个出生不久的男婴儿。 抬眼看了看皮笑肉不笑的黑水,女**静的点点头,“烦劳大酋长亲自过来,女姜不敢当。” “哎,那里那里。你是神勇的妻子,部族中的离神最亲近的人嘛。”黑水说着放下手中的陶罐,凑到女姜跟前。 女姜感到一阵阴森森的气息扑到身上,浑身一阵阵的不舒服。她下意识的将奶头从孩子嘴里拔出,将婴孩儿紧紧搂在怀里,一脸正色,目光透过黑水的身影望向远处。 “啧啧,果真是神的孩子,一看就不是凡品。看看这乌黑的头发,还有那双大手。他的父亲,是不是也是和他一个模样?”黑水伸手在婴孩的脸蛋上摸了摸。眼睛盯住了女姜半袒露的乳房。 “黑水大酋长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们想休息了。”女姜觉察到黑水不怀好意的笑,心在缩紧,人也下意识的躲远了些。 “嘿嘿嘿,没事儿,没事儿。我只是好奇,是神勇和圣女生了神子,还是有了圣女才有了神勇和神的孩子。如果是后者的话,我倒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和圣女也同样生出神子来。哈哈哈!”黑水狭促的说完,似乎很满意女姜厌恶的表情,哈哈大笑起来。 “出去,对神的女人这样轻薄,你就不怕神勇降下灾祸来报复你?”女姜气愤的说道。 “哈哈,神的女人,你只是一个普通的部族女人。一个死了丈夫的寡妇而已。你所谓的神,就是一个可耻的逃犯,而你那个亲爱的弟弟,已经死在你那个逃犯丈夫的手里了。” “什么?你说川已经死了?”女姜大吃一惊。 “死了。”黑水故作无谓的摊了摊手,“而且,你的族人,那个逃犯也不会放过,这几天,我会送他们一起去送死。” “我不信!”女姜咬着牙一字一顿的说道。 “放下你的幻想吧。你的神勇,已经变了,他变得像豺狼一样嗜血贪婪,他吞了我的咸土,杀了我族的战士,现在,你就等着看渤海国的大军将他倾轧成齑粉的那一刻吧。至于你,我尊敬的圣女,我会留着你活到神勇覆灭那一刻,到时候,我会亲手结果了这个小崽子,然后,让你怀上我的孩子,你还是圣女,而我黑水,才是整个部落真正的神!” “呸,就知道像蛇一样欺负女人。”女姜一口口水吐在黑水的脸上,表情鄙夷不屑。 “嗯,好刚烈的女子,我喜欢,哈哈。对了,从今天起,你就不要再想吃到咸土了。除非,除非你肯进我的屋子,跪在我的面前,舔着我的脚趾,祈求我收留你。” 不能把神勇怎么样,但是欺负一下神勇的女人,还是让黑水很开心。 ------------ 第九十四章 “来了,他们都来了!”江川几乎一路小跑着回到小河部族的营寨。虽然激动,但是他还是遵循了神勇给他的规定,大河部族方面的动静,必须先通报给他,任何事情,不许自己做主。 “说说看,他们谁带队,来了多少人?拿布匹来没?”王勇点头,不慌不忙的问着。 “我族的男女老幼都在,足足一百多,不过,还有二十多不是我们部落的男人。应该是乌鸦的随从。他们每个人身上都背着布,还是那个乌鸦带队。”江川回道。眼神流露着“要不要我去接应下”的强烈意愿。 “我知道了,你继续领人观察他们后方,看有没有大尾巴。”王勇镇定自如的吩咐说。 江川略有些扫兴。本来他的族人来归,应该是值得振奋的事情,可是神勇的表现,也太淡定,甚至可以说无情。不过,他还是顺从了神勇的意愿。在小河部族,他耳睹目染的,也知道神勇料事如神。 事实上,王勇发现自己确实有些想多了。当他站在箭楼上,看着远远一队人拖着深重的脚步逶迤而来,后面并没有黑水的战士趁虚而入。他得出结论,黑水被他打怕了。 于是,开门迎客。 小河部族一片欢腾雀跃的气氛。丈夫见到妻子,母亲看见儿子,孩子呼喊父亲…一幕幕足以让心肠硬如钢铁的人也足矣落泪的场景。王勇搂住了身边的秋叶,想想自己独自飘零在这荒蛮世界里,不免有些慨然。 不过,他并没用被这种情绪影响太久。很快,在他的小屋内,他单独会见了乌鸦。 这次,他没有对乌鸦假以颜色。功是功,过是过。上次乌鸦意图偷袭自己,已经受到了教训。自己没有杀他,也是念在他受人指使,是个忠心的人。这次,他如约带来了布匹,说明黑水还信任他,在两下还没有正式开战的使节,他还有用。 乌鸦见王勇如此待他,心中感慨万千。想想自己忠心为黑水卖命,却险些被黑水杀了,现在混到半个月都没吃过盐巴,此时也顾不得吝惜泪水,噗通一下跪倒在王勇面前,“神勇,上次我错听了黑水的话,这次,请你也收下我吧。” 乌鸦的表现让王勇有些吃惊。怎么,连黑水的铁杆亲信也来归顺自己?一度,他有些小得意。黑水啊,看样子你在部落中是众叛亲离了。 不过,片刻之后,他还是冷静下来。他把乌鸦扶起来,让他坐在对面的木凳上,“乌鸦,你的心意我知道了。不是我不收你。而是实在不能收。你需要带咸土回去,那里的部众还望眼欲穿的等着你。”王勇此时长者般的语重心长。 “难道,神勇还信不过我的忠心?也难怪,我是一个被神抛弃的人。”乌鸦有些伤感失落,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苦笑着摇头。 “不,乌鸦。我是相信你的。不过,你这次回去,我有重要的任务交给你。只要你办好,无论你何时来,小河部族都会欢迎你。”王勇安抚着他。 “什么任务,只要我乌鸦做得到,一定不会推辞。”乌鸦终于觉得有了期盼。 “回去照看好女姜。我听说,她过得并不好。”王勇说道这里,忽然鼻子有些酸。他虽然不知道女姜的具体处境,但是,自己公开和大河部族决裂,不用猜也能知道,作为人质,女姜好过得了吗?他真心思念女姜,恨不得马上就把她接回来。 “是啊,自从有咸来到黑水部,污蔑神勇是渤海国逃出来的罪犯,黑水对女姜的态度就产生了巨变。他甚至,甚至想把女姜夺去,做自己的妻子…”说这话的时候,乌鸦偷偷瞧了瞧神勇的表情。 “砰——”王勇一拳头砸在桌子上,将木桌上的陶瓷茶碗震得哗哗乱响。 “如果黑水敢对女姜有所不利,那么我神勇会不惜一切代价,将他碎尸万段。”王勇咬牙切齿的说道。他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人敢打自己女人的主意。 乌鸦带着自己的亲随,背着沉重的盐袋回去了。再没入林中的刹那,乌鸦再次留恋的回望这那个城寨。那里欣欣向荣的气象让他向往。神勇的气度,也令他景仰。他是个忠心的人,但是想起自己一直追随的黑水,两者比起来简直是云泥之别。是该为自己,也为自己的族人找一个更好的归宿了。 他相信神勇会言而有信。所以,他回去后,要尽全力照顾好女姜夫人。 此次,江川的族整族迁徙到小河部族,加上那些投诚战士的家属,虽然老幼居多,但也有一百七八十人。小河部族再次热闹起来。江川的族人因为受女姜的教化,所以都十分崇信神勇。把他当成自己应该侍奉的神灵。此次见到神采奕奕的神勇,一个个激动得不行。 王勇让江川和自己的族人一起,晚上全都搬到新城那边去住。至于那些战士的家属,当前还不是战时,所以,王勇让他们夫妇团圆,也各自安排住处。 当夜,杀了三头野猪。山虎的猎队又带回来许多新鲜的猎物,全族三百多人围在篝火旁,由河兔和河白鱼主持,热热闹闹的开了一个团圆会儿。王勇和冰花、秋叶两个内室则居中高坐,接受了大家的礼拜。 这些新来的人算是正式入了小河部族。望着眼前欣欣向荣的景象,王勇感慨万千,曾几何时,自己还是只身一人,孤苦伶仃,不到一年,自己俨然成为一族之首领,两大部族的神灵,受万众敬仰和瞩目。 兴奋总是暂时的,当华宴散后,回到自己的居处。冰花和秋叶分工明确的整理着被褥,准备侍奉神勇睡觉。 “一定是想女姜姐姐了?”冰花看出了王勇的不高兴。她凑到神勇的身边,爬伏在他宽阔的肩膀上,手轻轻的抚摸着神勇健壮的身体,幽幽的说。 “是啊,眼看着这里越来越兴旺了,可是女姜却被黑水囚住,回不来。”王勇将冰花细滑的手按在自己的心脏部位,轻轻的捏揉着。 “我也想姐姐。特别是看到我的族人们,就更加想。”冰花说的是真心话。 “快了,这里的人都和家人团聚了。我们一家,也应该团聚了。”王勇像是对冰花说,也像对自己说。 河白鱼现在有了新任务。就是带着女人们缝制一个大大的孔明灯。尺寸神勇已经交代好。现在,她手下干活的女人可是真不少。于是,她主要负责分工,监管,真正动手的机会并不多。 “这里,要缝得细密些。” “还有,你去熬鱼鳔胶,等凉透后,再刷在布料上,粘上兔皮。” 女人们虽然不知道为何把这些上好的衣料都封在一起,还要做如此处理,但是她们依然干得热火朝天。因为,她们是为神勇干活。神勇交代的事情,总是没错。 私下里,新来的女人们也议论河白鱼。“看着小妮子年虽不大,但是却给人一种果断俐落的感觉。” “是啊,她虽然风风火火,说起话来声音也大,但是我总愿意听她安排。” “看河兔那个小伙子,总是有事没事过来看她,他们大概是那个了。” “河兔是谁?是那个总和神勇在一起的年轻人吗?我看他很像我们的江川族长啊。又年轻,又能干,很有魄力的。” “是啊,人家本来就是这里的族长嘛。这里的人都归他管。我们也归他管。” “那江川也归河兔族长管吗?他也很能干的,而且,比河兔要强壮,也好看。” “不知道,也许也要归河兔管吧。不过,我比较喜欢江川。” “又在发骚,你不是有了相好吗?再说,江川怎会喜欢你?他应该喜欢这里的女子,你看这里的女人,个个又白又嫩又年轻,和神勇在一起的人,都和咱们不一样。” “那神勇呢?神勇不是族长吗?” “神勇是神啊,你这个笨女子。他做神的事情,至于我们这些人,只求他荫护我们就行。” “别说了,赶紧干活吧。河白鱼又过来了。” 女人们一边干活儿,一边闲聊着自己心里的猜想。说到有趣时,一起放声咯咯的笑。 ------------ 第九十五章 快乐的侦察兵 河长腿回来了。 近一个月的日夜兼程,人更加黑瘦。只是那匹老马,由于有了新鲜的草料,变得益加健壮。 “情况怎么样?”王勇从未显得如此急切。 “找到了。”长腿从身上掏出一件精致的青铜器。王勇看了一眼,应该是家居常用的酒杯之类的东西。他呵呵的笑,这小子,越来越有进步,居然学会了搜罗证据。估计是从人家那里顺回来的。 “水,给他水。”看长腿嘴唇干裂,喉头翕动,他知道长腿为了尽早把消息带回来,路上一定吃了不少苦。 河长腿咕咚咕咚的喝着,直到肚子再也灌不进去,才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到,“渤海国好大,那里的人多的数不清,他们都住在坚固的房子里。还有许多上次有咸带的那样装备的士兵。我不懂他们的话,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进一幢大房子,拿了这东西就回来了。” “好,好。记得沿途做标记没有?”王勇热切的望着这个精明能干的手下,眼里满是赞许。 “做了。而且,我还画了一张图回来。”长腿掏出一张兔皮,皮面上画了许多只有他自己才看得懂的勾勾道道。 “妈的,这小子真是天生的侦查兵。”王勇庆幸自己没有看错人。皮上的道道是殷红的血色,王勇抓住他的胳膊,想看看这小子是不是取自己身上的血画的。河长腿觉察出了神勇的目的,他不好意思的缩回手,“一路上小动物多,我随便杀一只便有很多血可用。” “嗯嗯,聪明。”王勇点头。 稍后他才想到一件事,“难道以前听到的信息不对劲儿,渤海国离这里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远?不是说单程就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吗?” “长腿,你怎么回来的这么快?”王勇纳闷的问。 河长腿有些难为情。“神勇先知先觉啊。其实,其实…”他搔着头观察着神勇的脸色,“其实我一出城寨,就骑了那匹马来着。不过,你看,马还是好好的,还胖了呢。”他着急的解释着,似乎怕神勇责怪他擅自役使了那匹金贵的马。 “哈哈哈,这就对了。商队来的时候,马匹都是重载,人只能跟着马走,所以,速度才会慢一半儿。”想不到,河长腿居然成了这里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看样子,以后要是有了大量的马匹,长腿还能当个骑兵教官啥的。 “没事。神勇不会怪你。就你那瘦猴子样,比一袋盐沉不了多少,压不坏我的马。”王勇开心的说道。有了商道的路线图,老马已经完成了它最大的历史使命。十匹马,也换不来一个河长腿。 “今天晚上上我屋里吃饭,我给你庆功。”王勇拍着河长腿的肩膀,热情的邀请。 “不,不用麻烦神勇了。我想好好的歇歇呢。这顿饭先记着,改天我来吃。”河长腿嬉笑着说。 王勇发现他的眼神飘忽,直往围拢的人群瞅。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一个河氏少女的脸羞得通红。 好家伙,难怪这小子着急赶路,原来小河部族中,有个人牵着他呢。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王勇脑海中忽然想起诗经中著名的《国风.周南》 “万事俱备,是时候出发了。”王勇盯着城寨上空飘荡的巨大的热气球。心里默默的说。 此次,他选定了四个随从,山虎、山鹰、河蜗牛还有江川。四个随从,每个人身上都背着弓箭,手里拿着长矛和石斧。他们要随神勇坐在大篮子里,乘热气球飞到天上去,飞到大河部族,去救女姜回来。从他们脸上的兴奋劲儿可以看出,能随神勇一起飞天,该是多么激动,多么荣耀的事情。 河兔也想去,还有许多勇敢的小伙子们,也和他一样的想法。但是王勇已经安排给他们新的任务。 “河兔,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你负责城寨的安全和新城的建筑。切记,一定要提高警惕,妥善处理这里的事情。”第一次把这么沉重的担子交给河兔,王勇自然要多叮嘱几句。热气球升空是一件新生的事情。安全性不能完全保证。他心里已经做好了万一的打算,万一他回不来,他相信,河兔会带领小河部族走向兴盛。 “江泉,你带着选好的五十名战士,沿着山道接应我们。记住,如果遇到有组织的抵抗,千万不要恋战,不要正面和大河部族的人硬碰。到了黑水部,如果见不到我,就找乌鸦,一定要把女姜安全带回来。”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的考验,王勇认为江泉应该算是自己的死党。他的命是自己救的,而且当大河部族的学员都张罗回家的时候,只有他死心塌地的留在自己的身边。虽然在众星掩映之下,他并没用像河兔、山虎等人那么拉风,但是一向沉稳凝重的他,应该堪当大任。 “长腿,你带着几个人,给我好好的再勘察一遍商道。特别是山口、河流等处,我都要你闭着眼睛也能找到商道。这只是次要的任务,最主要的,给我看着有没有商队向这边来。”王勇相信,胡木还会再来。但是他究竟是带着小河部族急需的货物来,还是带着渤海国的军队来,他吃不准。所以,他必须有所防备。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个道理他懂。 “白鱼,还有你。把妇女和孩子们管好。不要让他们冻着饿着。”白鱼适合做管理人才。她把手下的妇孺都安排下工作。女人们采集,孩子们就让他们照顾庄稼地,防止山鸡野兔那些小动物乱抓乱刨。王勇对她的工作满意。 “放心吧,神勇。我一定会安排好。”白鱼说着,眼角湿润了。 安排好部族的大事。王勇又叮嘱了冰花秋叶几句,然后挣脱她们依依不舍的手,领着四名死士跨上藤条篮子,在小河部族热切的目光中,热气球点火升空了。 航行并没有像王勇想象中那么容易,但是也不是那么难。改装的陶罐里,装的是动物油脂。王勇可以通过控制油量的大小来操纵热气球的高度。藤蓝的两侧,装了翼翅,便于托起空气,进行滑翔。尾部还有一个可以摆动的尾翼,用来控制飞艇的方向。 山虎山鹰等人虽然最初纳闷神勇为什么让他们穿上皮衣,等到气球升上高空后,冰冷的空气才让他们感到,神勇的先知先觉。 “啊,真的太好玩了。”几个人趴在篮筐边上,看着脚下缓缓划过的山川树林,心情被从未有过的新奇感控制了。 “看,那是相思河。”一条蓝带弯曲的穿过丛林,向东延伸而去。王勇正是依靠这条河流做坐标,制定去大河部族的方向。他相信,只要沿着河流走,一定会找到那条大河,黑水的驻地,就在大河流域。 气流推动热气球,沿河飘动。由于对流层的风,篮子里的人开始经受起颠簸。山虎山鹰还好些,因为他们惯常爬山上树,并不在乎高度。可是河蜗牛和江川就不行。他们被气旋掀得东倒西歪,一会儿功夫,就忍不住吐了。 王勇也难受。但是对女姜的渴望,让他忘记了身体的不适。他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船长,手里把着尾舵,极力控制着飞艇的方向,并不时的调整着火焰的强度。利用各种层面的不同方向的气流做动力,快速向东飞去。 ------------ 第九十六章 月亮之神 当王勇在一阵凄厉的鸟鸣中睁开眼,才发现自己因为疲惫过度,睡着了。 “这是什么东西?”王勇觉得头上黑影一晃,又绕到气球那一头儿。轰的一声,蜷缩在篮子底下睡觉的那四个人也都被惊醒。 黑影转眼再次盘旋过来,居然是一只翼展宽达两米多的座山雕。这头黑羽白颈毛的空中霸王,似乎对气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控制着双翅,绕着热气球飞来飞去,并且不时的用巨大的翅膀去煽动气球。 “轰——”又一声巨响,白色的气囊被座山雕撞得瘪下去一大块,气球带着藤蓝剧烈的抖动一下,然后快速向下歪斜着滑去。 “我靠,快点弄走它。别让它再碰气球。”王勇着急的骂着,一面紧张的调整着飞翼,试图让气球恢复平稳。 气球貌似庞大实质脆弱的特征让那只座山雕很是惊喜。它扑闪着翅膀又追了过来,阳光下,它的双爪和尖嘴如同金钩一样,闪着光芒。 幸好刚才它只是戏耍般用翅膀拍了气球一下,否则,如果用爪或嘴弄破了气球,王勇他们可要成为这个世界上第一批伞兵部队了。 “啾——”又一声又尖又长的鹰鸣,座山雕在上空徘徊了一圈,头一低,如同一架小型歼击机一样,快速向热气球俯冲过来,王勇眼睛一闭,一拍大腿。“完了,这个败家的鸟,一定是气球飞过它所控制的领空,激怒了这只好斗的家伙。气球是用兔皮和单薄的纱布做成,哪里还经得起它的一抓一挠?” 正懊丧间,耳中听得嗖嗖几声箭响,关键时刻,河蜗牛等人终于醒悟过来,抄起弓箭就是一阵疾射。一支羽箭穿透了座山雕一边的翅膀,这只大鸟吃痛,放弃了气球,歪歪斜斜的向远方飞去。 “便宜了它。若是在地面,保管把它的眼珠子扎冒泡儿!”河蜗牛气恨的说道。不愧是小河部族的第一神箭手,刚才射中大雕的那只箭,便是河蜗牛所发。王勇之所以把他带在身边,就是看重了他的远程攻击能力。 “这是哪儿啊?”好容易平衡了气球,他们的高度已经降到了离地面几百米的地方。王勇懊丧的发现,刚才的一觉儿,他追丢了相思河。此时,气球的下方,早已不见了层峦叠嶂的高山,而且一片茫茫的平原地带。这片土地上,水网纵横交错,滩涂、草地和树林混杂。哪里有人类生存的迹象啊? “江川,快来看看,这是哪儿?有没有你熟悉的地方?”王勇一面控制着气球往下降,一面喊过江川,让他观察方位。他不能在盲目乱飞了。如果一不小心飞过了头,飞到大河对岸去,那么,什么年月才能找到大河部族啊?恐怕,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五个流浪的可怜小男孩了。 江川向下看了半天,也分不清东南西北。他一脸茫然的望着王勇直摇头。 “降落降落。不能再飞了。”王勇烦躁的说道。在地面和在空中看东西本来就不一样。江川看不懂情况也不能怪他。 飞艇上垂下一根长长的皮绳,皮绳尾端挂着大大的兽骨做成的钩子。将火源关到最小,堪堪只能维持气球不瘪掉,滑翔了一阵儿后,钩子终于勾住了下方一颗大树。飞艇震动了一阵,慢慢停稳。 “江川,你下去再好好看看,这个地方,你到底来过没有?”王勇吩咐着。他不敢离开飞艇,万一骨头钩子松脱掉,飞艇没人控制的话,他们就得走着回去。吃点苦头倒是不怕什么,关键他担心女姜的安全呢。 江川顺着放下的绳梯爬了下去。山虎和山鹰叫了声“我也去!”一扭身,猴子似的滑下飞艇,也跟着下去。说实话,这哥俩实在是在飞艇里憋屈坏了。 长三米五,宽不到两米的藤蓝,实在比一条独木舟大不了多少。五个人挤在上面,转身的余地不多。在山上跑惯了的兄弟俩,在乘飞艇上天的兴奋劲儿过后,很快就浑身的不自在。现在好容易有了下地的机会,怎么能错过呢? 倒是河蜗牛还算老实,见下去三个人,空出了地方,他也不管神勇是什么脸色,一屁股坐下,腿一伸,手一摊,如同坐在一个摇摇晃晃的悠车一样,放松起早已经酸痛的身体。 连王勇也觉得,坐飞艇看起来潇洒拉风,但是实在不舒服。 江川领着山虎山鹰两兄弟来到地面,喝醉般摇晃了一阵,很快就适应了脚下的坚实大地。他在小的时候,就跟着父亲,走南闯北,跑遍了大河流域的各个部族领地。不过,这片树木稀少,土质贫瘠的地段实在是没有来过。 向北走了大约一里地,在一条小溪边,江川停下了脚步。飞艇内,装备实在简陋,唯一盛水的罐子,也在刚才的急剧颠簸中被打翻。口渴难耐的三个人一头扎进溪水中,大口的喝了起来。一块黄橙橙拳头大的石头吸引了江川的眼球,他伸手捞起石头,感觉沉甸甸重的不同凡响,于是顺手掖进怀里。 “这里的水又清又甜,我们应该给神勇和蜗牛带回去些。他们一定也口渴的不行。”江川忽然想起,飞艇上的两个人还渴着。 “好主意,你去找些大树叶盛水。我俩去打些野味来。”眼看着太阳已经偏西,山虎算计着他们大概要停在这里一晚上。飞艇上只带了肉干,吃惯了鲜肉的蛮族小伙子想换换口味儿。 江川抬眼看两个伙伴像兔子一样窜进了半人高的草丛中,无奈的摇摇头。心里念叨着,“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这个时候,神勇怎么能吃得下东西?” 用大树叶做了两个兜状的容器,盛了些溪水用两手捏着正要往回走,江川忽然听见山虎用急促的声音喊,“快回去,快回去!” 江川不知山虎他俩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很快,就见他们两个人飞也似的从草丛深处跑出来,一面跑,一面向他摆手示意。他们身后,隐约可见一条巨大的黄色背脊在草丛中若隐若现。常年在山林里打猎,锻炼了这俩个猎人发现和逃避危险的本能和反应,这种本能,救了他们的命。 “是老虎!”第一时间反映出跟在山鹰他们后面的野兽是什么,江川有些发懵。但是转瞬间,他便明白过来,他们遇到了大麻烦。 “嗷呜——”;老虎也意识到自己伏击失败。于是一弓身子,开始向他们移动过来。低沉粗犷的虎啸音有穿透人心,震慑百兽的效果。江川觉得自己的腿有些不听使唤,直到看见老虎跃出草丛,直扑自己,这才本能的扔了树叶水杯,撒腿往回跑起来。 “上树,上树!老虎不会爬树”山虎焦急的大声提醒着江川,他和山鹰两人,早就像猴子一样爬上离自己最近的大树。 江川的面前不远处,便有一颗粗可合抱的大树。情急之下,他奋力一跳,抓住了最下面的树枝,开始往上攀爬。 眼见着到嘴的猎物就要跑掉,老虎也加快了攻击速度,在离江川还有二十米的时候,发动了扑击。 一股腥风扑来,江川觉得后脊梁发凉,汗毛倒竖。手心里全是湿漉漉的汗。手软得再也抓不住树枝,眼见着自己才爬了三四米高。这大虫一个轻松跳跃,就能把自己扑下来。 正闭着眼睛等死的时候,老虎忽然哀嚎一声,停下了攻击,一个劲的在原地转圈儿。碗大的虎爪子将地面刨得泥土四溅。江川扭身一看,一支箭插在老虎的腰胯上。箭插得并不深,老虎扭身的功夫,就把箭甩掉了。但是撕裂肌肤的疼痛却让这只丛林之王吃了一惊。 “嗖——嗖——”随着一声声空气被撕裂的声响,一支支箭不断的射向老虎。是山虎和山鹰,在远处用弓箭袭扰着这条丛林霸王,为他争取宝贵的时间。 江川一下子有了信心。手脚并用,终于爬上了树的高处。掂量着老虎再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这才一条胳膊紧紧的搂着树干,腾出一只手去擦额角上的冷汗。 “太悬了。”江川盯着树下因伤痛而变得极其狂暴的老虎,暗自庆幸道。 山鹰山虎两兄弟离他有百米之遥,从他们那里射来的箭早已是强弩之末,并没什么力道,所以并不能给老虎造成什么致命的伤害。 江川也会射箭。他的箭术是姐姐女姜教的。如果居高临下给老虎一下子,说不定就能结果这家伙,最次也能撵跑它。探出手去,摸一摸自己背上的箭壶,竟然是空的。江川尴尬了。自己刚才忙着跑路,慌乱中居然把箭撒了一路,一支也没有剩下。 这下,可是如何是好,老虎并没有离开的意思,它在树下仰头咆哮着,暴怒的用爪子击打着树干,合搂粗的树被撞得摇摇晃晃,树叶簌簌的往下飘落…看样子,它是把刚才受到攻击的帐记在江川身上了。 这样凶猛的庞然大物,不是两张弓箭所能对付得了的,三个人心里都明白,所以一时都不敢下树… ------------ 第九十七章神灵降临 王勇生气。这三个人一去就没了消息。他在飞艇上等的着急。 河蜗牛此时早就爬起来,在飞艇上鼓捣鼓捣这里,又摆弄摆弄那里。似乎对这个能升空的东西很感兴趣。 实在心焦,王勇强忍着怒火,耐着性子给河蜗牛讲解自己刚刚总结出来的热气球的操纵常识。“让这小子学学也好。也可以换换自己。”王勇一面教一面想。 眼看着太阳就要落山,王勇又探着脖子忘了一阵,“这几个小子到底有没有心?我们是来游山玩水的吗?都走了多久了,找到找不到也要来个信儿!”他气的直骂。 “他们不会是遇到了什么问题吧?”河蜗牛也有些纳闷。江川他不太了解,但是山虎和山鹰,并不是墨迹的人。 “走,找找去!”王勇觉得河蜗牛说的也有可能。 把火焰调大,一会儿功夫,热气球开始微微震动了。放开钩子,王勇让河蜗牛操纵飞艇,控制在离地面五六十米的高度,向江川离开的方向飘去。 “哎——,这里这里!”江川第一个发现气球过来,好容易来了救兵,怕神勇扔下他们直接飞走,急的乱叫起来。 王勇听到了下面的喊声。让河蜗牛降落些高度,好看清楚下面的情况。 没想到江川又着急的喊“别下来,别下来,那里,那里!”他窜蹦着身子往下面指,一着急,连老虎也叫不出。 王勇终于明白江川为什么要跑到高高的树上,原来不是登高望远,而是在躲老虎。 弓箭肯定赶不跑这物儿,降太低他害怕飞艇刮上高高的树。土制地雷还没有试过,索性拿过一颗,凑在火罐上点了,待导火索烧得差不多的时候,尽力向那个仰天长啸的老虎扔了下去。 老虎被这个从天而降的物件吓得一蹦,还没等它完全跳开,“轰——”的一声,地雷炸开了。火光和浓烟中,被陶片打的半面黑黢黢焦糊的老虎窜了一个高,没命的向远处逃了。 “杀伤力还是不够,只能算个大炮仗!”王勇望着老虎逃窜的影子,摇摇头。 山虎和山鹰此时已经从树上跳下来,俩人没心没肺的咧嘴笑着,让河蜗牛抛绳梯,他们要上飞艇。 江川也准备下到地上。可是,转身之间,他发现远方的天边,几缕青烟袅袅升上天空。 “喂,那边,有人烟——” 说是冲击平原,其实地面并不是水平,有很多类似小山包的丘陵,所以方才他们没有发现人烟,也是情理之中。 现在发现了烟,就证明离人群聚集的地方不远。有了方向,大家的心情都好极。 王勇让河蜗牛控制着气球,往发烟的方向飞。这个小伙子上手很快,也让王勇暂时缓解了一下累的发麻发酸的手臂。 夜很快降临,一轮奶黄的圆月从天边升起。飞艇在月光掩映下,如童话世界中的飞舟,缓缓飘过深蓝的夜空,向大河部族的深处飘去。 江川把玩从小溪里捞出的石头的时候,被王勇看见要了过去。开始他以为是梦想中的铜矿石。因为化学课里讲,铜矿石就是发黄发绿,密度很大的石头。可是后来他越看越不对,“这,分明就是一块天然的金块儿!”石头表面虽然密布着麻点儿,不如想象中那样金光灿灿。但是金属之王的贵气还是遮掩不住。 有天然金块,就说明小溪附近有金矿的矿脉。不管是什么,反正王勇是记住了这个地方。从飞艇上望下去,地面的村落星棋罗布,一个个自然形成的人类聚居区内,火塘的火在暗夜中如同航标。 由于夜航,需要江川辨识方向,所以飞艇飞的不高。隐隐能听到地面上的人在惊讶的喊叫。 “他们说,我们是月亮之神。乘着第二个月亮降临人间了呢!”江川得意的说。 想不到乘坐热气球飞行,还产生了这样一个宣传效果。王勇表示很满意,大河流域水土丰腴,地面广阔。而且人也比王勇想象的要多很多,如果能够占据这块地方,确实是发家之必备,成就霸业之首选。 男人,总是渴望征服,不知不觉中,王勇已经把大河部族的领地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找到黑水部,结果黑水的愿望也越发急切起来。 江川半个身子几乎都探出了藤筐之外,好在月光足够亮,房子密集的地方有火光。月亮升到最高的时候,飞艇飘到一片大的聚居地,尖顶的茅屋足有上百间,以几幢庞大的木屋为中心,呈圆形聚拢在一起,这时,王勇听江川惊喜的喊道,“就是这里啦!” 初夏的夜已经很炎热,泥土堆砌的房子里气闷得很,所以,袒胸露腹睡在房子外面泥地里的人很多。这些人中,也包括巫蒙。 年岁已经很老的他,由于不用参加繁重的劳动,睡眠少且轻。今夜,月色清朗,巫蒙撅着山羊胡子,仰望着星空,几十次的寒来暑往,在他看来,天上的星辰也在有规律的变幻。他试图总结出一个大的方向,一个闭着眼睛就能推测出星空变幻的图谱。可是,他总是觉得,自己还没有把握,还欠缺了许多,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太短,短得看不透这苍茫宇宙中哪怕一丁点的神秘。 现在,他就被一种一辈子也没见过的现象惊呆了。天空中,居然出现了两个月亮—— 与高悬天上的月亮不同,这个新月亮显得更加巨大,当他已经有些昏花的眼睛注意到,这个新月下面还吊着一个飞梭,且飞梭上还有曈曈晃动的人影的时候,巫蒙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神乘着月亮之车下凡来了,而且,方向就在黑水部这里。 朝拜吧——祈祷吧——求神赐福我们! 黑水部大大小小上千部众全都被巫蒙惊醒,他们睡眼朦胧的从地上趴起,从泥屋里钻出,仰头看着飘得越来越近,越来越低的月亮之车。就连黑水本人,也被惊起,披衣起床,慌忙的去迎接神灵的降临。 “神啊,我黑水及属下部众,恭候神灵的降临,——”黑水的声音有些颤抖,他还不敢相信,神真的会亲身降临他的部族。有那么一刻,他的思想变得很虔诚,很神圣。 月亮之车就停在他的头顶。他的身后,跪倒着成片的族人。就连巫蒙,此时也没有跳起羊角风似的请神的舞蹈。他嘴唇颤抖着,眼里浊泪横流。 “神啊,我是你忠诚的仆从。赐福给我们,赐福给我的族!” ------------ 第九十八章 天降神火 王勇站在藤筐的边上,手扶着篮筐向下望着跪伏的人群。他还没有和黑水见过面,他想把那头忘恩负义的狼看仔细些。也想最快得出女姜的下落。 “黑水站出来!”他用了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人群中,一个满脸髭须的壮年汉子略一迟疑,立马得意洋洋挺身站了起来。神亲自召唤自己,还不是关于赐福之类的事。虽然,神的语气有些冷,但是神毕竟是神啊,对下界蝼蚁般的众生不用那么多客气。 黑水一双眼崇敬的望向飞艇,望向飞梭上的神。借着月色,他发现,天神的目光正威严的上下打量着自己。最终与他的眼睛对视。他被神的目光盯得有些发毛,不过,他心里还是有些小得意,“神也穿着和有咸公子身上一样的衣服,而且,神的相貌,也和渤海国的人十分相似…”黑水在心里暗自绸缪, “难道是渤海国崇拜的神灵直接降临?”如果是这样的话,他黑水一族终于有了强大的庇护神。尽管有咸信誓旦旦的对他许了许多承诺,但是作为一个政治家,黑水还是明白他们之间只是相互利用的关系。现在,有了真神现身,他心里算是完全托底。“神啊,黑水誓死要服从有咸公子的指挥。黑水的灵魂,也全部交给神灵。” “圣女女姜和她的孩子在哪里?把她带出来交给我。”王勇不带一丝感情的说道。 “就在那间侧面的房子中,我马上…”黑水连忙回到,可是他刚想让人把女姜交到神灵手中,忽然又有些疑惑了? “难道神不是来赐福于他黑水的?”他的目光再次转向飞梭上的神灵,终于看清了神灵身侧的随从,这个老狐狸脑袋有些发懵,“怎么,飞舟上还发现了本族人和蛮人的面孔?” “江川?!”当他看清紧站在神灵身侧的人,就是他一心想要排挤弄死的江川的时候,他终于明白,月亮之车上的人,是传说中的神勇! 难道,有咸欺骗了自己?神勇不是渤海国的逃犯,不是一个满嘴胡言的神棍,而真的如他所讲,是荫护大河部族和蛮人部族的真神? 他的腿最初有些发软,不过,他毕竟是黑水一族的酋长,大族部落联盟的首领。他敢于和凶悍的蛮人死磕,就说明他不是个怂货。得罪了就得罪了。神灵降下惩罚就冲自己来。看这个神勇白白净净,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于是,黑水怪叫一声——,“战士们,拿起武器,他不是真神降临,他是抢了我们咸土,杀了我们亲人的神勇。”说话间,他抢先扑到屋前,去摸墙上挂的弓箭,既然他胆敢独闯黑水部,他就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他要杀了这个神勇。 “女姜,我来救你了!”王勇心激动得发抖。不过,他的脸依然静静的凝望着下面乱成一团的黑水部,看着一脸扭曲狰狞,犹如困兽的黑水。 “你们下去保护好女姜。”他向山虎山鹰命令到。从藤蓝上面,垂下两条绳索。山虎山鹰,如两只灵巧的猿猱,飞快的滑到黑水部族的茅草屋顶上,面对数百黑水部族,他们大声吼叫着,挥舞着手中的石斧,毫不迟疑的冲向女姜所在的屋子。 黑水的族人被这个突然的变故弄得莫名其妙。有些死士,快速反应过来,他们合着黑水的号令,从地上爬起来,寻找武器和弓箭,准备和月亮之车上的人抗争。 黑水的表现是王勇意料之中的事,他是准备和自己顽抗到底,不可救药了。他的一些亲信族人,也都唯他马首是瞻,王勇本不想乱杀无辜,可是他知道,现在如果不托神的名义降下惩罚。发发神威,要救出女姜,控制整个大河部族,将会变得十分困难。 “佞顽不化的黑水,竟敢触犯神勇的威严。神将降下天雷天火,惩罚你和你的族,直到你们彻底臣服与我。”王勇冷冷的说完,一伸手,抓起一个陶雷,点燃了导火索。 陶雷准确的扔在黑水的身侧。这个大酋长,正弯弓搭箭,准备射掉天上的“月亮”。随着火光和霹雳声,陶雷在半空中炸响,四散的碎片将黑水边上的木屋炸得飞起一角。黑水被强大的冲击波掀翻,面目焦黑,头发蓬乱,身上的衣服也被烤着了。他嗷嗷叫着,滚翻在地,王勇确信,即便他不被炸死,也一定受了重伤。 “扔、给我狠狠的教训一下这个敢于触犯神明的部落!”一个人扔似乎不过瘾,王勇让江川也跟着他扔。 早在傍晚,江川已经认识到了陶雷的厉害,现在,自己有机会如天神般朝下面布下霹雳神火,报复那个一直欺压自己、控制自己族人的黑水,当然一百个解气。 轰隆声持续的响起,在寂静的夜晚,传出了很远很远。 火药爆炸时的威力确实惊人。很多手持武器的部族战士被炸得东倒西歪,浑身是血。没有被陶片炸到的,也被惊天动地的声音和爆炸掀起的气浪搞的晕头转向。 虽然陶雷是由陶罐装着火药治成的,有些陶雷,由于燃火时间掌握的不准,直接摔碎在地上,但是并不影响效果,破碎陶雷里面的黑火药粘到火星,便是轰的燃起一片。 火点燃了附近的屋子,并且很快蔓延开来。整个黑水部族的中心位置,变成了一片火海。 黑水的那些亲随和族众,哪里见过如此恐怖的场景。一时间鸡飞狗跳,孩子哭老婆叫,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乱成一团。这些人,终于见识了传说中神灵发威的厉害,胆子大的,跌跌撞撞钻进屋里,胆子小的,直接就跪伏下来再也不敢抬头。 巫蒙此时还算清醒,他哆嗦着身子,连连向空中的王勇下拜,虽然下面乱糟糟听不见他在念叨什么,但也一定是在祈求神的饶恕。并且对神勇表示臣服。 看看下面黑水部的人已经没有了抵抗的意思,飞艇上的陶雷也扔了二十几个,王勇止住了还要往下扔的江川。 他怕这里的大火和爆炸误伤到女姜。另外,黑水部族也是他未来的私产,他也不想让这里毁损过重。 “巫蒙何在!”王勇喝到。 黑水部的人有听到王勇的问话,连忙拥着巫蒙起来,在他们看来,黑水大酋长激怒了神勇,目前也只有能与神灵沟通的巫蒙可以平息神的怒火。 “巫蒙,你应该清楚,黑水违拗神的旨意,惹怒神勇,驾天车前来布下神火,如果你族愿意永远臣服神勇,神灵的怒火才会平息。黑水一族,才能得以继续生存并愈加繁荣。” “我知道,我知道。黑水逆天行事,实在是他一人骄横刚愎的缘故,与我部众无关。我愿率黑水部众,永远信奉神勇。并将神勇的威神之力,广宣流布!”巫蒙战战兢兢的说道。 “嗯。”王勇对巫蒙的回答很满意。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一个部族的巫,就是全体部民的精神领袖,而部族的首领和他手下的武装头目,反倒不甚重要。 “我已经承天之命,为你族选定了新的族长。”王勇将江川唤道身边,“他将会带领你们,在神勇的庇护下,获得今后的幸福。” 江川被这个宣布弄得有些意外。他本以为,神勇只是让他来当向导,没想到,此时,他却被任命为大河部族中最大一族黑水部族的族长。不过,这个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很快接受了这一安排。 “愿意听从神勇的安排。愿意追随江川族长!”大势已去,巫蒙带头俯首。他身后的黑水部众,也一并跪下身子,向神,也是向自己的新任族长表示臣服。江川这半年来,在大河部族一向口碑不错,王勇欣喜的看到,他这颗棋子放对了地方。 “还不快下去,领着人把火给灭了?”神勇推了一把江川。他能给黑水族神的威压,而宣布威德的,还得是这个追随神的人。现在,正是他施展能力,建立威信的。 ------------ 第九十九章 水到渠成 黑水居住的部落议事大厅,是一个由木料搭建起来的组合建筑,也是黑水部族最大,最豪华的地方,现在成了王勇的落脚地。 女姜怀里抱着孩子,身后跟着已经会走路的昊,被山虎和山鹰安全的带了过来。早在王勇对黑水部族发动空袭之前,这两个蛮族勇士,就从半空中跳将下来,直扑关押女姜的小屋。他们舞动石斧,将敢于阻挡的人砍翻在地。千百黑水族人中,如入无人之境。其勇猛程度,倒是真有些三国时代黑旋风李逵的风采。 几个月不见,女姜憔悴了。由于很少见到阳光,她的皮肤不健康的惨白。 “女姜!” “神勇!” 四目相对,一时不知说些什么,互相喊着名字的声音,都有些哽咽,心中的思念和委屈最终化成热泪发泄出来。揽住女姜瘦弱的肩头,王勇凝视着她怀里的婴孩儿。孩子并没有被刚才的巨响和骚动吓着,反而扑闪着大眼睛,看着自己未曾见过面的父亲。 “抱抱他。”女姜将孩子递到王勇的怀里,他笨拙的接住,有些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在臂中安置这个弱小的生命。 正在这时,江川掀开门帘走了进来。他的脸被烟熏得焦黑,一边的眉毛已经被烧焦,衣服也烫得到处是洞。不过,这个新任族长精气神很足。 “神勇,没找到黑水的尸首!”由于忙于领人扑火,江川到现在还没有来得及见姐姐。此时,大火已经被他领人浇熄,不过,一个让人沮丧的消息让他急匆匆的跑过来。 “姐姐。” “川。”姐弟相见,自然又是一番的感慨。不过,当女姜听说那个阴鸷的黑水没有下落,心里感觉不好。她已经听神勇说,要自己的弟弟江川担任黑水部族的族长,接替黑水的位置。 黑水部是大河部族最大的族群。也是黑水的老巢,黑水在这里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女姜虽然是个女人,但是她也知道,一天不能拿到黑水的头,黑水部就有一天的隐患。 “居然让黑水跑了?”这个消息多少给王勇带来些烦恼,看样子陶雷用来吓人还可以,杀伤力实在太小,近距离的爆炸,都没有要了黑水的命。 做了这么久的神,王勇已经是个成熟的政治家。他自然明白江川和女姜心里的担忧。不过,他并没用表露出太多的忧虑。因为,他还有别的底牌。 天大亮的时候,一队人急匆匆赶过来,领头的是乌鸦。“这些人都带着武器。似乎是赶来增援黑水部的。”江川略有些紧张,他刚到这里,人生地不熟,手下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属于纯纯的光杆司令。山虎、山鹰这两个御前护卫准备好弓箭,石斧,如果有人敢冲击神勇,他们可要玩命儿。聪明的河蜗牛立马冲到外面,将热气球准备妥当。如果有需要的话,他能保证神勇一家马上升空离开此地。 不过,当王勇见到跑得满头大汗的乌鸦独自进来拜见他的时候,他满意的点点头。他没有看错这个人。 见山虎山鹰怒目横眉的望着自己,乌鸦知道这些人怀疑他的目的。“神勇明鉴,昨夜我部听见黑水部这边地动山摇,火光冲天,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带人连夜赶到这里,只是为了保卫女姜夫人的安全。” “好!”王勇简单的一个字,表达了他的心情。乌鸦已经用他的行动证明了他对自己的忠诚。 这时,又有人来报告,另有一队大约一百多人掖刀带箭的人往这里赶来,目的不明。 “战士们,准备保卫神勇,保卫我族的圣女女姜夫人!”乌鸦一声号令,召集手下的士兵,随时准备迎敌。这次,他带了本族全部能征战的武士,也有五六十人之众。 “不,没有我的命令,先不要攻击。”王勇一摆手,止住了乌鸦。 “山鹰,你去看看情况。如果来者你不认识,立即向往汇报。”王勇派出自己的大将。 “是。”山鹰正想表现自己的英勇和忠心,此时热血沸腾,答应一声,抄起武器就往来人方向迎过去。话说这个蛮人小伙子无论武艺还是箭术,都不照山虎差,而且他有很强的好胜心理。只不过,他的光芒一直被猎队队长山虎所遮掩。此时,即便王勇让他独自对战来的一百来号人,他也敢去。 议事厅内,王勇坐在黑水之前惯常坐的大皮椅子上,身后站着雄赳赳的山虎,两侧坐着江川和乌鸦。巫蒙此时也被请了过来,正小心翼翼的望着能飞能发火的天神。这种情况下,巫蒙已经成了整个部族的主心骨,控制了巫蒙,也就是捉到了黑水部这条巨蛇的七寸。 王勇已经没有了初来的冷峻和严肃,他和蔼的目光望着巫蒙。“巫,与黑水的亲近的人还有哪些?现在他们都在哪里?在干什么?与黑水部来往最亲密的部族还有哪些个?” 巫蒙见王勇问道此事。神情有些尴尬,“自从黑水失踪后,他的一些亲信也都消失不见了,我想,他们是跟着黑水跑到了别的地方。剩下的头目们,并不敢违抗神的威严,都在外面等候着,随时准备听候神勇的召见。至于与黑水亲密的部族…”巫蒙望了望乌鸦,“黑水酋长性格刚愎自负,对人又苛刻,目前也只有乌鸦族长与黑水部最友好。” 王勇看了看乌鸦,乌鸦点头默认了巫蒙的说法。 “黑水是个枭雄,勇猛有余,智慧不足啊!”王勇想着,又望望江川,江川恨恨的说道,“黑水这个人,依仗着自己人多势众,始终不把我们这些弱族放在眼里,除了以他的淫威压服,众族长还有哪个服他?” 正说着话,山鹰气喘吁吁的跑进来,随他进来的还有江泉。“虚惊一场,虚惊一场!”山鹰擦着额上的汗,咧着嘴笑。 “按神勇的安排,江泉率队赶到。”江泉看了看屋里的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了句“不知道是不是有些晚了。”在路上,他已经听山鹰说了夜袭的事,正为没有赶上战斗而懊恼。 “我派给你五十名战士,你怎么带过来一百多?”王勇有些纳闷的问。 “这些人都是我们路上遇到的。你交代我,遇到大河部族的人不要硬磕,所以我们一直抄无人的小路走。可是还是不时遇到人,一问,才知道,因为黑水不给他们咸土,还索要他们的口粮,他们都是要偷偷去投奔我们那里的。我自作主张,把能打仗的都并到自己的队里,一起带过来了。” “哈哈哈,这个黑水,还真是众叛亲离了。”王勇说完,意味深长的望了望江川,“怎么样,有乌鸦和江泉帮你,你还会不会因为自己势单力孤,人地两生而觉得这个族长当得吃力?” “这,这原来都是神勇安排好的!”江川乐了,从心里佩服神勇的卓识远见和政治统治能力。作为一个新任族长,他觉得自己要学的实在太多。不知为何,他有些羡慕河兔,河兔也是王勇一手培养的族长,最初时,他对河兔“趾高气昂”的态度有些不感冒,现在呢,他觉得,河兔的傲气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的身后有强大的神勇做后盾。能经常的和神勇在一起,受神勇的熏陶,怎么能不傲气呢? ------------ 第一百章 收服 王勇昨夜一顿“天火”让黑水部知道了神勇的厉害。同时,也给部族带来了一些损失。爆炸中心的房子烧毁了几十栋,上百的部民没了住处和衣服,成了赤贫。 这些都是不安定因素啊。稍微处理不好,极其可能激起黑水部的民愤。到时候,江川的日子可是不好过。 而且,黑水至今下落不明,这让一些人心摇摆的人产生出希望。这也是王勇所担心的。他已经派乌鸦和江泉的部下去找,按神勇的话来讲,“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对黑水部的人,无论之前跟黑水关系怎样,都既往不咎。王勇想,只要让这些人得到了切实的好处,他们能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和江川。乌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稳定才是王道。”虽然小河部族那边也是事务繁多,但王勇决定先在这里呆几天,等这里一切都走入正轨,再回去。 黑水住的大房子,是一个建筑群。这里也是黑水部最重要的地方。以议事厅为中心,周围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房间。这些房间有的是黑水私人的房间,住着他的妻妾和儿女,有的,是整个部落联盟的库藏所在。 对黑水的家人,王勇并没用过多的为难。他不想让人觉得他和黑水一样,只会对女人和孩子使劲儿。但是,她们的日常待遇,就降到了与普通部民一样的标准了。 王勇和江川检查了黑水部的库房。 要说黑水也真是会过日子的人。黑水部乃至整个大河部族,都过得紧紧巴巴。可是四五间大库房内,毛皮布匹粮食等物资却堆得满满当当。连同前一阵商队带来的咸土,也没有用去多少,都在这里存着呢。 这就是国库啊!养活军队、发动战争的资本啊!相当于后世的国家银行。 王勇把这些物资都交给了江川。你是族长,你当然有分配的权利。一切随你的意愿。 他在考验江川治理部族的能力,也是为他培养自己的威信。 江川乐了。有了这些东西,他再买不住人心,自己可真的蠢到家了。 于是,江川唤来巫蒙,找了几个新近熟悉,看起来可靠的黑水族人当帮手,开仓放粮。首先是那些受火灾严重的人家,然后是普通的部民。都让他们在江川族长的治下吃饱穿暖。 至于那些被毁了房子,没处容身的灾民。江川请示过神勇,然后调集了江泉和乌鸦手上的军队,(现在算民兵。)开始按着小河部族的样式,盖更结实,更高大,更保暖的木头房子。搞建设江川还是有一套的,他从蛮人那里回到自己部族后,在姐姐女姜的帮助下,领着部族的老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过得比一般人丁兴旺的大族还好。 他还想盖神勇住的那种砖房。不过,这工程量可就大了。需要立窑烧砖。不是短时期可以实现的。 “这些小事,你找人去做就行了。我来问你,现在黑水部,不,从现在起,已经叫江川部了,江川部你究竟有了几个可靠的人?有多少熟面孔?他们有谁是打猎的好手?有哪些懂种植和采集的专家?他们对你的印象如何?对你还有什么意见和希求?”江川在午饭时跟神勇说他领人盖房子的时候,王勇一脸不屑的问。 “这,我还没有想过。不过,主动靠近我的人,倒是有几个。”江川没想到神勇会这样的反应,本来,他还指望神勇夸他亲力亲为,与民同甘共苦呢。 “你现在是大族长了。不是管理你原来那个百人小部落。现在江川部足有上千人,如果没有几个左膀右臂,什么事情都要你亲自来抓,亲自去做,还不累死你?累死你也干不出好,忙了这样丢那样,结果是一团糟。黑水虽然不参加劳动,整天坐在屋子里颐使气指,但黑水部运作得很好,而且,他还可以调动整个大河部族的人,你看他作威作福,可是你就没有他这方面的本事。这叫管理,你也要学的。”王勇开始语重心长了。 江川望着自己的姐夫,愣了半天,才搔着头大彻大悟般笑了起来,“原来黑水也有他的长处啊,我原先只知道他指手画脚的,看着令人生厌,这才想要改一改他先前的做法。” “你还是没懂我说的意思,不是让你学他骑在别人头顶拉屎,而是让你学他统治部族的经验和一些做法。”王勇无奈的摇摇头。要说他自己,在先前的世界,最大也只当过小组长,管理经验根本谈不上。他所说的,也是他这一年来,管理小河部族总结出来的经验。具体也说不好。反正大方向他已经给江川指出来了。细节的问题,就靠他自己慢慢琢磨着做吧。 另外,王勇又和江川谈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乌鸦部和江川部合族的问题。大河部族是一个部落联盟,乌鸦的部族是离黑水部最近的一个血亲小部落。两族人之间长久以来就有通婚的习俗,可谓是鱼水相依。黑水当了黑水部的族长之后,强力的手腕,让乌鸦部成了黑水部的附庸。 去年冬天那场与蛮人的战争,乌鸦部损失惨重,一半以上的精壮男人全都损失在那次战役中。现在乌鸦手下只有四五十精干力量。要养活全族近二百人的人口,过得也着实艰难。 王勇考虑到,乌鸦已经全心投靠了自己,而江川在新部族的根基未稳,缺少合心的帮手。如果让乌鸦部并入江川部,一方面两族合力生产,效率更高。另外,乌鸦部的新鲜血液,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冲淡黑水残留下来的阴影。有乌鸦帮忙,把江川部交由江川统治,王勇更放心。 让王勇高兴的是,江川并没有排外之心,而是高兴的一口答应下来。两族合二为一,只不过是多盖几间房子而已,江川部的生存空间足够大,没有问题。王勇把乌鸦唤来,让他们俩人坐在一起谈了一下各自的想法,行成了共识,这件事情就算定了下来。族长依然是江川,乌鸦就变成了江川部的第一长老,辅佐江川。 至于以巫蒙为首的黑水部老一代统治阶层。王勇已经搞定。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巫蒙也算是一个难得的聪明人,他对季节变化,斗转星移几十年的潜心观察,已经总结出了很多好的经验,只不过,离形成系统知识,还隔着一层半透明的薄膜。 王勇知道他一生为之努力的方向,三言两语就解释了他的困惑。“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分十二个月,…”他告诉他公历的历法。这让巫蒙泪流满面,神勇就是神勇,几句话就解决了困惑了他几十年的问题。这样的人不是神,不去追随,难道去追黑水吗? 神勇一高兴,把“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 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二十四节气歌儿给他唱了一遍。反正王勇已经打算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发展农业,早晚得用上。巫蒙彻底哭了。这是神书啊! 王勇拍拍他的肩膀,“巫蒙,好好跟江川干,你的部族,我罩着,保管没错。”当然,这是他心里的玩笑话,不过他是换了巫蒙能懂的方言说了一遍。 另外,王勇着令山虎山鹰和江泉训练那些新投来的战士。并且让他们效忠信奉自己,效忠江川。从来都是枪杆子里出政权。有了这近百名的凶猛战士,还怕黑水的旧部反水不成。 领导层的大框架已经定了下来,剩下的小头目,江川自己去招募好啦。 王勇觉得累。他躺在黑水的卧榻之上,逗弄着自己的小儿。说心里话,在江川部这几天,他都没有好好和女姜说过几句话。百业待兴啊。要办的事情实在太多。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这里的事情安排好。 女姜依旧是原来的温柔贤淑。几个月的离别,让她对神勇深深的思恋。若不是有和神勇生活那段时间的美好回忆支撑,她真不知道怎么度过这漫长的软禁生涯。 此时,她多么想永远躺在神勇的怀里,再也不离开。可是,一个严峻的事实摆在面前,让她左右为难。 江川部是彻底臣服于神勇的威神之下了。可是,大河部族还有几十个部族,这些部族各自有各自的图腾,他们没有见过神勇的风采和威神,虽然表面上信服了神勇。但是,就怕神勇一朝离开,日久生变。 这个女人是大义的。这也和她出生后所看到的,和她第一次出嫁就做了族长女人的经历有关。她没有平常小女人那样的狭隘和自私。 “神勇,我想,就先留在江川部,和弟弟一起,治理江川部,彻底统一大河部族。将大河部族散落的兄弟部族,全都拧成一股绳,那样,大家的生活就都会好起来了。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们。”她闪亮的眸子盯着王勇,心中盼他答应,又怕他答应。 王勇沉默了。女姜的建议是正确的。江川虽然能干,但是毕竟太年轻稚嫩,还需要时间锻炼。大河部族需要一个精神领袖。去引导、去凝聚人们的思想。显然,这个工作他来做最合适,但是,小河部族也需要他,还有那些散布在山里的蛮族,也需要他慢慢的归化过来。如果女姜作为“圣女”留在这里,做精神领袖无异是不二人选。 可是,和女姜虽然生活日短,情谊却深长。他舍不得她。 那一夜,他紧紧拥着女姜,拥着自己的儿子,默默不语,难以做出决策。直到早晨天亮的时候,他终于做出了决定,把女姜留在大河部族。 有些时候,政治就需要有牺牲。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他要当着整个大河部族各族族长的面,宣布女姜是他钦定的“圣女”,代他在这里宣化神的旨意。 ------------ 第一百零一章 部落联盟大会 召开部族联盟大会的消息,江川已经派人传达到所有原黑水部联盟的部族。同时带去的消息是,江川已经成了黑水部的新族长。黑水部现在由原来的部众和乌鸦部合并在一起,现在叫江川部。而且,江川族长将代表原来的部族联盟酋长黑水,给大家分配咸土。 咸土。才是真正吸引各族族长的磁铁。所以,派往各处的信使很快带回消息,大多数族长们将按时过来开会。但是也有几个族长,表现的不是那么积极,看样子,他们对这种忽然发生的权利交接还是感到不安。 部族联盟大会,江川原先也参加过,所以他知道这些情况。 通过几天的整合,他已经熟悉了黑水部的各个角落,掌控了黑水部的全部情况。加之有乌鸦和江泉的帮助,巫蒙的蛊惑。原黑水部的人已经接受了这个年轻能干,平易近人的小族长。 但是,由于黑水被王勇剿灭,部落联盟大会,早晚是要选出新的大酋长的。江川,虽然做过半年的族长,但是他以前管理的族是将要灭的族。他的力度,也远远不及一些实力雄厚的大族。大河部族拥有近千人口的族还有三个,用脚丫子也可以猜出,此次大会,会是何等的火药味十足。 江川有些忧虑。不过,他看看王勇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再看看女姜坚定的目光,他的心又踏实起来。 山虎山鹰这两天没有闲着,他们领着一些族人去部落四周的树林里转,回来的时候,带回了獐狍等物。江川部的人对猎取大型动物还没有经验,山虎山鹰他们教他们下绳套,挖陷阱,打围射猎,引来江川部的战士们许多艳慕的眼球。 这些猎物,江川分配了一些,剩下的,就留着招待那些参会的族长们用。 开会的日子终于到了。各族族长领着随从四面八方赶来。看见江川部那些多出来的新建筑,他们面露惊异。这些新制的木头房子,又坚固又漂亮,比他们住的泥窝棚舒适多了。当他们听说,这些房子都是给普通的族人住的,而且,江川部还要建更多的这样的房子,族长们心里开始翻腾起来,本来对江川的不屑心理已经有了松动。 再看看江川部族的人,一个个心安理得,兴高采烈的精神面貌,丝毫没有因为黑水的离开而露出任何惋惜和悲切,他们之中,有些人想趁乱打劫的心又凉了半截。团结就是力量,黑水部本来就是大河部族中最大的一族,何况,现在又新并了乌鸦的族,更加变得人多势众。想要挑战这只猛虎,就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那么雄厚的本钱。 部族中心地带,因为一场火灾,烧掉了许多房子,江川领着人将那些废墟夷平,变成了一个广场。这一设计倒显得江川部更加大气惹眼了。 所有参会的族长们,都汇聚在广场中。他们根据自己部族的实力,有的,带了三五个随从,有的带了十几二十多,这些随从,一来是要保护自己的族长,为自己的族壮脸儿,二者,他们等会后,也要充当劳力,将带来的贡品扛过来,再把分到的咸土运回去。所以,他们都是各族中选出的最精壮的汉子。 作为东道主,江川和乌鸦等人热情的向各族族长们打着招呼。少数几个不认识江川的,见江川如此年轻,都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这个冬天才接管了一个弱小部族的族长,现在竟然掌管了上千人的大族,而且看样子管理的还井井有条,游刃有余,能力不可小觑。 当然,他们有些人猜到,这不仅是他个人能力的问题。而是他的身后,还站着一个深通广大的神有极大的关系。这从沉静的女姜在巫蒙恭恭敬敬的伴陪下走出议事厅,面带笑容的为大家祝福那一刻起,大家就有了这种想法。 想和江川做对,就是和神勇做对。他们从前就听过神勇的威名,而且在那次跟随黑水征讨蛮族的战争中,他们都受过神勇的恩惠。特别是听说,神勇在一瞬间就布下天火,灭了违逆他意志的黑水。一种敬畏感油然而生。 大河部族的人虽然尚且停留在物质财富极其贫乏的原始阶段,但是参加部族大会,要缴纳一定的财务,作为代价换回咸土,这个规矩还是由来已久的。 于是,各族族长开始敬献礼物。不外乎是谷物和毛皮、麻布等东西。江川部中,早有负责管理物品的人过来,将物品查收并记录下来,高声唱着礼物的数量报告给江川。 那些大族,由于人多,占据的地方也大,所以,礼物相对来说多一些。而且,族长们也有虚荣心,自己带来的礼物越丰厚,也就代表自己的族越强盛,自己族人的日子过得越好。所以,当一些实力弱小的族长,献上不多的礼物时,都有些面红,不好意思看江川。而那些大族的族长,倨傲的冷笑着,似乎在看他们的笑话。 不过,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是,江川并没有因为礼物多就显得高兴,反而对那些缴纳礼物少的弱族,亲密有加。 “哼!江川族长是看不上咱们这些大族了。”一个叫“悠悠”的族长见江川如此,咬牙恨恨的说。他的名字本意是“荆棘”,他的人也是浑身带刺儿。也难怪,他的族有七八百人,能拿武器战斗的战士就有二百多人。 “他娘的,早知道这样,我会什么也不带来,看江川给不给我咸土。”另一个叫雄鹿的族长也有同感。他住在离江川族很远的大河下游,他的族虽然人数不如悠悠人的族多,但是周边的十几个小族却以他为首领,这样算起来,他也是雄踞一方的诸侯,算是个小酋长了。 几十个族,很快缴纳完了自己的礼品。江川让人将这些礼品分门别类,收入自己的库藏。 “江川族长,听说你从神勇那里取来了咸土。是不是现在就分给我们,我的族人,早在一个月之前,就没有咸土吃,我要带着咸土马上回去。”悠悠抱着肩膀说道。 他的意思很明显,来江川部就是为了按例拿咸土,其他的,不想跟江川多犯话。 “是啊,我的族也是这种情况,我也等着拿着咸土早点回去呢。”雄鹿跟悠悠一个态度。要想开会,选部落联盟首领,这次是没门儿。 “咸土是必须分给大家的。不过,大家昼夜兼程,赶了这么久的路,怎么可以立即就回去,江川部虽然不是最富庶的族,但是待客的礼数还是懂的,我已经准备了一些食物,用来招待各位族长,各位族长可以吃了饭再走。”江川不慌不忙的说。 “不必了,我悠悠族自带了食物,…”悠悠话还没说完,眼睛就瞪大了。他见江川一摆手,一群小伙子抬着整只的野猪,野羊,野鹿等物走了过来。 这些野兽虽然不少见,但是并不好捕捉,所以,大河部族的人并不是常能吃到这些大兽的肉。现在,见江川一下子就拿出这么多,而且眉头都不皱一下,这对以采集种植为主的大河族人都很艳慕。 绝对的大手笔。想不到,江川小小年纪,却比黑水大方多了。 悠悠和雄鹿虽然对刚才江川的态度有些不满,但是谁能拒绝到嘴的肥肉呢。各个小族的族长,有些本意也是领了咸土就走,但是见到这些鲜肉,也都挪不动步。 反正是江川请,不吃白不吃,要知道自己部族能打到大动物,可是像过节一样,全族大欢庆的。 于是,江川令人在广场上点燃起几大堆篝火,将那些野味剥皮后,用木杆串了,就在火堆上烤来吃。 肥肉受热变色,滴下的油,落在炭火上滋滋的响,冒出的香味让在场的族长和他们的随从们都猛吸鼻子。 江川让他们十几个人分成一伙儿,围在一个火堆前,一共围了五堆人。他自己则这堆人群里呆一会,那堆人说会话,殷勤的劝这个吃,劝那个喝,就像国宴中,一个领导人在为属下敬酒一样。而且一点大族族长的架子都没有。 肉才吃了一半儿,就见山虎山鹰领着一队人从外面走来,他们的身上,扛的扛,抬的抬,又弄了许多野物摆在广场四周。这些野兽明显是新打来的,有些还往下滴着鲜血。 “江川大酋长,不知道族长们够不够吃,所以我带着兄弟们又弄一些来。”山虎毕恭毕敬的向江川汇报说。 江川随意的摆了摆手,眼都不抬的说,“你们再去弄一些来,我不仅要让这些远道儿而来的部族兄弟吃好吃饱,临走的时候,还要让他们带回一些肉,给没有在这里吃到肉的部族人尝尝。 这群族长们都知道蛮人的厉害,现在看着这两个手握石斧,肌肉虬结的蛮人对江川如此恭敬。又听说江川等会儿还会让他们带肉回去,不由对这个族长另眼看待。 就连雄鹿也有些傻眼。 “刚才,我们是不是有些过了?看样子江川不只是表面上看来那么软。他能控制蛮人呢?”雄鹿对正埋头啃着一块猪骨的悠悠说道。 “哼,他是怕我们,所以才讨好我们。我才不会领情,我部族有勇猛的战士数百人,要想吃肉,那也是很容易的事。” 仿佛是为了应和他的怀疑,江泉此时带着一百多身背弓箭,手持长矛的战士从另一面走入场中。望着这些杀气凛然的战士,族长们一个个愕然了。这是要干嘛?难不成,江川族长要对他们下死手?他们可是随身带着保镖呢,而且,这些族长们各个也身手不凡,要想给他们来粗的,他江川可要考虑好。 江川看出了大家的疑惑。“光吃饭多没意思。我们大河部族,常年受外族的欺负,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强大的武装,没有经过训练的专业的战斗队伍。所以,我江川从担任江川族的族长开始,就发誓要将我族勇士,训练成纪律严明的战士。现在,正好让他们表演一下他们从我身上学到的本领,为我们的宴会助兴!” 说完,一挥手,下令江泉带队表演。 “这哪是啥助兴啊,明晃晃的炫耀武力呢!”大家都明白江川的意思,但是当他们看到这一百多号人整齐的队列,精湛的射术,还有攻守兼备的长矛阵法,一时间都震惊了。 江川才来这里几天啊,就把这些勇士训练的这样齐整,如果再给他一段时间,那还了得?他们不知道,这一百多兵士中,有江泉带来的五十老战士呢。以老带新,看起来当然不一样。 悠悠有些傻眼,他本来依仗着自己是大部族,人数并不比江川部少多少,所以有拥兵自重的想法。不过,现在江川露了这一手,悠悠有些怯了。他又不傻,怎么看不出这支队伍的杀伤力?如果和这支队伍碰上,悠悠保守的估算,就算他拿出两倍的力量,也不是对手。 服不服?服。 那怎么办?闷头吃肥肉。 还有啥感冒的吗?没有了。现在人家是要人有人,要枪有枪,要后台有后台,要信仰有信仰,可谓万事俱备,众望所归,如果江川愿意当大酋长,他悠悠第一个同意,有这样一个厉害的大酋长领头,估计他也吃不了什么亏。 ------------ 第一百零二章众望所归 选举部族酋长的大会在议事厅举行。几十位族长齐聚这里,同意江川继任大酋长的,会将手中的彩石投向放在他面前的一个篮子里。 除了有几个族长面色绷紧,稳坐不动外,包括悠悠和雄鹿,都投了江川的票。 现在,支持江川的族长们个个脸上笑意盈盈。他们不仅饱吃了一顿肉,而且,分到的咸土比往常要多。另外,令他们更感动的是,江川没有让他们付出任何代价。他们交纳的礼物,都被江川又发回他们手中。只不过,不是原来自己那份儿。有些积贫积弱的族,得到了更多的回馈。 按江川的话说,我们大河部族现在都是兄弟,弟弟有难,哥哥就要援手帮助,这样,大河部族才能拧成一股绳,才能真正的强大起来。 悠悠和雄鹿张口结舌的看了半饷,方才傻呵呵的笑了。感情自己分到的东西少,是因为江川族长认可了他们大族的地位,想让他们承担更多的责任。他们不是贪小的人,他们要的是自尊,现在江川给了他们面子。他们还有什么意见呢? “江川酋长,我们也想盖大屋。请你教我们。” “江川酋长,我们想知道,你们是用什么方法得到那么多肉?嘿嘿,我们也想天天有肉吃啊。” “江川酋长,你帮我们训练战士吧。看江川族的战士多威武。” “江川酋长,你帮我们…” 江川成了众星中的月亮。被人追捧的感觉让他的脸红红的,心里热热的,身上有使不完的劲儿。 “好,既然大家信任我江川,我一定会带领大家,走向更富裕,更强大的路。我们的族人,将不会再挨饿,我们的女人,将受到保护,我们的孩子,将更加多,更加壮。没有人敢鱼肉我们,因为从今日起,我们就是一家人,是一个统一的大河部族。我们信服一个神,那就是火神神勇。所有的智慧和力量,都来自神的传授。现在,神眷顾我们,他派了圣女留在我的部族,指导我们,我们还有什么顾虑呢?”江川慷慨激昂的说道。 “对,有神勇教导我们,我们就会越来越好,我们尊火神为我们的族神!让火神做我们的保护神,我们愿意听从火神的神谕。”江川抬出了火神,族长们这次真的是口服心更服了。 晚饭,江川安排这些族长就在议事厅用餐。当然,这次他推出了在小河部族吃好的火锅。这让那群族长们又是胃口大开,胡吃海塞了一顿。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小小的江川,会给他们带来这么多的惊喜和希望。 王勇并没用参加部族的大会。他的身份现在是神,保持一定的神秘性十分有必要。之所以留在这里,他是要看江川掌控局势的能力。万一这些族长们反水,他会第一个站起来,为江川撑腰。 不过,看起来这一切打算都不用了。逗弄着自己的幼儿。他乐得看到,又一个精干忠诚的部下养成了。 那些没有选择跟随江川的族长们,江川并没有为难他们,他派人护送着他们,带着他们往常应得份额的咸土,安全出了江川族的领地。 之后,他们从各种途径听说了归附江川的好处,有几个后悔不迭。 第二天夜里,一个族长偷偷跑到江川那里,告诉江川一个重要的消息。 “黑水躲在你那里?” “是啊,他带着他的亲信,跑了三天三夜,跑到了我的族里。现在他受了重伤,还在躺着。我也是不得已,才跑过来探听江川部族的信息,我是真心拥戴江川酋长的,可是,..哎,我也是身不由己啊!黑水的亲信可是比我族的壮丁要多,而且他们狼一样红着眼睛,如果我不答应他,我怕我的族会引来灭族之祸啊。” “好,我知道了。如果你真心归附与我,那就拿出你的诚心,现在,由你带路,我派人去把他抓回来。”江川说道。 江川把这个情况立即报告给了神勇,并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好,养虎为患,是兵家大忌。拿到黑水,大河部族就会统一在你的手下。”王勇点头同意江川的决定。 而且,王勇决定今夜就离开,回小河部族,他离开的够久了,已经等不及看到黑水被擒的场面。因为,有些事情已经到了非办不可的程度。 对此,江川虽然不舍,但是也不能挽留。他知道,神有神的打算,留也留不住。 除了部族的事,王勇还交代给江川一个神秘的任务。“像这样的石头,那条河流中一定还有,你腾出空的时候,找到那个地方,将河里一切与众不同的石头都拿来送到我的住处去。” 江川并不知道这些石头对神勇有什么意义,不过,神交代的任务,他铁定会完成。 “金子。”王勇惦着手里那块大大的狗头金,虽然他不知道金子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还有没有被发现,但是掌握这样的贵金属,对他以后的发展一定大有裨益。而且,他希望这个黄金矿脉只是其他金属矿脉的伴生矿。 女姜手里多了许多羊皮纸,纸上,画了许多表意的图形。王勇把一些部落发展应该注意的大事全都画在上面,叮嘱给女姜。 “神勇,给孩子取一个名。”女姜拉着王勇的手,仰头期盼的望着他。虽然,神勇答应,一有空闲,就会坐着月亮之车来这里看她们娘俩,但是她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此一别,再见说不上什么时候。 “就叫他王辰吧。星辰的辰,我要他长大后,做这片土地的主人,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照亮这片大地。” 就在江泉带着五十精干的战士去擒拿黑水的时候,王勇和山虎、山鹰、河蜗牛又登上了热气球,在江川部部民的膜拜中,升空向小河部族飘去。 他已经交代江川和江泉,待这里稳定之后,江泉要带那五十名战士火速回小河部族。他没有想到的是,黑水要比他想象中更狡猾,就在江泉临近他藏身的部族的时候,他带着自己的亲信,又跑了。这次,他抢掠并带走了这个部族全部的储备,跑得无影无踪。而且,就在不久的将来,黑水会给神勇带来巨大的麻烦。 ------------ 第一百零三章 自信的神 会见蛮人的首领们,神勇是坐着热气球去的。他已经喜欢上了热气球的速度,当然,这次的驾驶员还是河蜗牛,只不过,山虎山鹰他们被留在部族里。王勇让他们好好训练手底下那几十个蛮兵。 白色的气球白昼间飘过蛮人部族的上空,同样给蛮族带来了视觉的冲击和心理的压迫。他们都在猜测着这是什么东西,是否会给自己的部落带来不利。“难道是火神降临了?”见多识广的蛮巫,猜到了火神降临的可能性。也只有神,才会驾着“飞车”来到这里。 这个消息快速传递到方圆百里的各个蛮族部落。蛮人的巫师和族长们如同受到了召唤,他们带着各种贡品从各地纷沓而至,在蛮巫的带领下,前来朝拜“火神”真身。 王勇让河蜗牛将气球停在黑水山的顶上。在蛮巫没有到来之前,他领着蜗牛做了一件非常关键,意义非常重大的事。 王勇早就怀疑供奉自己“神位”的那个温泉洞穴,不仅只有那么一点硫磺。果真,他在仔细搜索了这个洞后,发现在洞内还有那条细细的石头缝前,火把在这里,被刮得呼呼作响,明显,这石缝后,还有更大的空间。 石缝只有半尺宽,一米多高。手探进去,可以感觉到石壁的光滑。应该是经过长期的水流的冲刷形成。可以猜测出,这个外洞原本也应该积满了水,才会在山体中形成如此大的空间。由于地质变化,水位下降,洞才得以露了出来,现在洞内那几个小温泉,便就是黑石山温泉水位下降,残留下的痕迹。 蜗牛,将飞艇上的“天珠炮”全都拿过来。王勇给自己的陶制地雷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这也是为了在部族人面前增加神秘感。 蜗牛飞一样跑出去,又小心翼翼的将装着陶雷的筐子抱过来。王勇将这些陶雷尽数都填在了内洞那条石缝里,填的满满的。 他手中拥有的炸药只有这么多,至于能不能炸开石壁,要靠运气。这是一场豪赌。赌赢了,他就可能拥有大块的硫磺矿床,输了,他手里再也没有发雷发火的黑火药。再想造成天雷震震的效果,那就要等以后看能不能再遇到硫磺矿了。 轰隆隆的巨响,让远远躲在洞外的王勇和河蜗牛都捂住了耳朵,脑子里一片浑浆浆。 待到洞里爆炸的硝烟散尽,王勇顶着呛人的火药味道进了洞去。他高兴的看到,那条石缝,被火药爆炸的威力扩成了一个直径一米多的大洞,隐约可以看到,洞的那一面贯通着另一个内洞。 “进去看看。”王勇让河蜗牛跟着自己,躬身爬进了洞。蜿蜒爬了五六米的距离,洞口变得开阔,慢慢竟能直着腰身走。点燃了火把,王勇乐了。洞壁上满是金黄的疙瘩。这些不都是硫磺的结晶物吗?而且,这个葫芦状的内洞,阴凉干燥,比外洞要大得多,一直延伸到山体内部很远的地方。 王勇不是洞穴探险家,而且,相对漆黑的洞内环境,他有了一种被幽闭的感觉。对他而言,知道这里有足够的硫磺就够了。至于这个洞究竟通到哪里,有没有另外的出口,并不重要。 他让河蜗牛出去把装陶雷的筐子弄进来,两个人用刀挑大块的硫磺结晶挖,一直到筐子装满,这才意犹未尽。 “太多的硫磺,飞艇也运不了。就现在采集的这些,混合上硝,也足够制造出比原来多十倍的黑火药了。”王勇暗暗的想。 河蜗牛对神勇热衷采矿不感冒,他不知道神勇为何偏好这些带着刺鼻气味的东西。不过,他对王勇探查内洞的“先知先觉”却兴致盎然,“果真是神勇,连这石壁后面藏着另一个大洞也知道。” 河蜗牛觉得这次回去,他又有了新故事,那些伙伴们,一定又把他围在中间,瞪着眼珠子听讲了。 爆炸声如同雷鸣,传到已经来到黑石山附近的山地蛮族的耳中,他们心中升起对火神的无限敬畏。 当神勇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高高的黑石山上,俯视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垂头跪伏。蛮巫又一次先知先觉了,这也代表着他在部族地位更加巩固。 火神越发的强大和神秘,而且超出了他们简单思维对神的想象。 王勇张开了臂膀,如同要将群山拢抱。征服了大河部族,他的自信心也随之膨胀。他相信自己驾驭这群尚停留在原始阶段的蛮人部落的能力。对这群人来说,自己就是神话,所行的是神迹,所言的是神谕,所想的就是先知。 “应你们所请,我驾天车应约而来,带来了上天诸神的旨意,听从我的,我会赐予福祉,违背我的,将受到神的惩罚!” 王勇不敢胡吹说自己是万物之神,造物之主,他的意思很明白,他只是代表着天上的诸神世界。他在向蛮族灌输着一种世界观,这是一个多神的世界,你们不信我可以,可是,天上还有别的神,他神勇不是孤军作战,他有同伴儿!这样的说的好处在于,很多事情,他可以轻松的推到别的神的身上。 “我大山一族,一向信奉火神,神带来了火,驱走了寒冷和黑暗,带来了温暖和光明。…我们会用火神喜欢的东西拜祭您,侍奉您。希望火神能做我们山地一族的保护神,永远保护我们,赐予我们更多的食物,让我们的子民如同山上的树木那样繁茂,如鹿一般的矫健,如虎一般的勇猛,…”蛮巫很专业,歌功颂德很有一套,而且顺便还向神勇提出了他们对神灵最直接最关键的需求。 他的表情是虔诚的,他的语调是充满蛊惑的,在他的带动下,连带着其他那些骄傲的蛮巫和桀骜不驯的各个部族首领,也都被一种崇高肃穆的情绪所攫住,趴伏在地上一动一不敢动。 “嗯,火神应你所求!如同先前所说,火神会荫护你们,会做你们的保护神,让你的族在我的荫护之下,更加强盛。我已经派来了手下的神使,帮你们去做这一切。”王勇表情严肃的点了点头。 蛮巫的要求都不难达到。他的“特使团”已经在路上。王勇临行前,对这些少年有过详细交代,此次出使非同一般,要做长期的打算。 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一所学校的校长,教会了学生们知识,就会让学生们回到社会服务社会。他有时候又觉得自己像一个教主,手下虔诚的神使们会如基督徒般,抱着殉教的献身精神,去往荒蛮地带宣化神的思想。 那些特使们可以替他送来盐,教授蛮人腌肉的方法,传授他们利用弓箭、陷阱、绳套等捕捉猎物。他们也会教他们驯养动物,如同他们在小河部族所做。他们会慢慢让蛮人离开阴暗潮湿的山洞,习惯住木头房子,住帐篷…总之,他们会把在小河部族看到的,听到的,学到的关乎更先进,更科学的文化,都原样推行到自己的部族中。 假以时日,他神勇还会大量种植农作物,并将苞谷、稻米等粮食输送到这里。让蛮人,摆脱单一依赖肉食的习惯。 有了充足并营养均衡的食物做保障,人口能不增加吗?有了充足的食物,和良好的居住环境,疾病自然会减少。蛮人天生体质健壮,从小随父母追踪野兽,自然奔跑如飞,勇敢强悍。这是蛮人这个种族在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天赋。蛮巫还求什么?求神勇让蛮人都像国家级运动员一样?如果他们知道后世有个中国飞人叫刘翔,估计刘飞人对蛮人在山林中奔跑跳跃的速度也会自惭形秽的。 征服一个民族,首先要征服一个族的精神。就如同要让一个不听话的人就范,动用武力不是上策,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摧毁他的抵抗意志。 也许,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中,人们信服和依赖的,太多是个人的强悍和力量。但是不幸王勇出现了。他的力量不是最强的,他的身体不是最壮的,但是他会用事实告诉大家,当文明的火光出现后,即便一个身体孱弱的瘸子,也可能因为他发达的大脑和掌握的智慧,从而支配这个世界。 ------------ 第一百零四章 征服味蕾 既然自己已经答应了蛮巫的请求,那么现在就是他王勇跟蛮族提要求提条件的时候了。他想要蛮族的人力,想要这里出产的钻石和各自矿产。 这些东西,如果凭借着武力夺取,蛮人当然不会轻易给。但是现在他是谁?他是蛮族的保护神啊?神有需求,只要向信徒们伸伸手就可以了。 “伸手要?”王勇想过这个最简单的方法。想他以神的地位,需要些人手和矿产,各大族长应该不能拒绝。但是,他要的不是少量的东西,矿产这玩意儿,可是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才能开采出来。蛮人部族是一个游猎的民族,让他们放弃狩猎,去为自己开矿,会不会影响他们的生产和生活?会不会由此引发蛮人对火神的反感,以为他是一个贪得无厌,不会体恤下人的神? 必须让这些蛮人觉得采矿这件事不是神要求他们的,而是他们自愿的去做。为了讨好神灵,也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这样才能不着痕迹的实现自己的目的。 这样想着,王勇略略一抬手,冲蛮巫点点头,“蛮巫上来。” 蛮巫见神有召唤,就准备沿着黑石山上的小路上到神殿前,王勇所站的位置上,聆听神对他的指使和教诲。众巫见蛮巫受到了神的招唤,面上露出艳慕和渴望的神情。 “诸位巫师远道而来,也一起上来吧。”王勇又说道。 留在山腰的那帮族长,眼巴巴看着自己族内的巫去亲近神。却不敢多说什么,毕竟,巫的工作就是沟通天地,联系神明。现在和火神亲近,也属于专业对口儿。 对火神,他们是又敬又怕,特别是看见了火神停在山上可以飞天的车。并且刚刚他们还听到山上传来霹雳般的巨响。 就在来之前,王勇让白鱼用纱布将藤蓝装饰了一番。整个藤蓝外面,全让麻布罩住,已经看不出本色。他又用兔血鸭血等动物的血液,在淡黄色的布料上画了许多动物形象,他的涂鸦功夫不行,画得东西很有印象派野兽派的风格,不过,离远看上去,却很有些天上神兽的意思。图画在风中缓缓鼓动,宛如活过来一般。 王勇揣测着那些探头探脑望着飞艇的族长们的心理,觉得自己这么做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忍不住暗自得意。这些蛮族的族长们,大多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物。对付野兽和敌人,他们行,可是论到和神沟通,他们就要退到第二位。王勇有意提高这群巫的地位,让他们有神做依仗,利用他们在部族人中心里的地位,更好的为自己服务。 王勇一招手,河蜗牛从洞里端出一铜锅煮熟的食物。当然,这些食物放了王勇从胡木商队那里弄来的调料。所以,无论色形味上,都比蛮族那些烤的几分熟的肉都大有不同。 “这是我们天神一族吃的食物,现在,我赐予你们品尝。”王勇神气的说道。 话说,这放了十几味调料的羊排骨,当然与清水煮的不同。由于调料来自渤海国,这里没有,所以是用一点少一点。就连王勇平时也不舍得多用。这次,他也是花费了很多心思的。民以食为天,要征服蛮巫们的心,就先征服他们的胃。吊起了这些人的胃口,以后的事情才好办。 巫们一人拿了一块羊排骨,在鼻子前嗅着,试着咬了一小口。别说他们在部族的地位崇高,根本就不饿,即便是三天没吃饭,见到神的兴奋和冲动也会让他们想不起自己肚子的需要。 但这是神恩赐的食物,来自天上,他们巴不得尝上一口。尝一口,无上的荣耀,与天神就更接近了一些。 撕下一条肥瘦相间的羊排肉,在嘴里品咂着,巫们的眼球立马睁大,接着,便低头开始啃吃,再也没有疑惑。 羊肉虽然都是羊肉,但是自己家锅里炖出来的,和星级饭店厨师炖出来的,味道能一样吗?刘姥姥在大观园吃着茄泥儿,却不知是日常所吃的茄子做成,大概就完全可以形容巫们此刻的心情。 何况,河蜗牛又捧出了一个小罐子,从里面倒出殷红如血的东西给他们每人喝了一口。颜色虽然和浓血一样,但是闻起来却不是血腥,而是扑鼻的芳香。喝到嘴里,又解腻又顺畅,呼出一口气,那口颊中的余味儿绵软洄肠。 肉每人只分到一条儿肋骨肉,酒只有一大口。巫们都吃得意犹未尽,舔嘴吧舌。锅里还剩下一条,他们却都不敢动了。 神的食物确实好吃啊。那个像血一样的液体,叫什么来着?酒! 族长们略有些焦躁,他们天真的以为神勇会表演什么好看的神迹出来,结果,神勇招呼巫们上前,只是请他们吃肉。 搞什么呢? 但是很快他们就不那么想了。 因为河蜗牛走下来,从手提的小筐内拿出一些鹿脯送给族长们。这个昔日蛮族人的奴隶,现在面对着这些族长,早已没有了往日那种战战兢兢,畏畏缩缩的样子,他表现得又平静又从容。让族长们相信,他也粘了神的仙气儿,风采堪比半神了。 肉脯确是早就做好的。也是王勇用了大量的调味料煳熟。说实话,他自己都没舍得吃,小河部族中,也只是分给冰花、秋叶和河白鱼一人一小块儿。算是她们帮忙做鹿脯的报酬。 按王勇的想法,这种滋味的鹿脯,必定会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秋叶上次回来,族长们早就尝到了腌肉的味道。几顿下来,他们就接受了盐这种百味之王的滋味儿,可惜,腌肉就那么一点儿,平均分的话,一人也就分了几片儿,再想吃,没了。 现在看神勇又遣人下来分肉,族长们以为又来美味的咸肉了。闻都不闻,大口撕咬起来。幸亏王勇为他们准备的鹿脯足够大,否则,就会产生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效果。族长们吃了几口,就觉出此肉非彼肉了。 于是转而细嚼慢咽,边吃边点头晃脑,如同吃的是鸦片等精神药物。特别是喝了河蜗牛送来的酒。这些蛮族族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虽然不敢大声再向神勇讨要,但是他们已经把主意打到那些巫的身上。 巫不是和神最接近的人吗,等他们一会儿下来,让他们问问神,这种肉哪里才有?他们想天天吃,月月吃,年年吃。吃到死也吃不够。 还是蛮巫理智些,他想起,他们还未曾给神献祭。经他一提醒,众巫才想起,刚才光顾激动了,把这事儿忘了。 于是,呼隆隆下去,又忙不迭上来,将他们带来的祭品敬献给火神。 祭品各种各样,王勇中意的还是“石头”。 在这些奇形怪状的石头中,他又挑出了那种高品度的铁矿石。然后将石头拿着手里把玩了片刻,交给河蜗牛收起来。让他大喜过望的是,他捡起一块乌黑发亮的石头的时候,那种轻飘飘的感觉,“是煤!” “这是从哪里来的?”王勇拿着那块手掌大小的煤块端详着,煤块亮晶晶很漂亮,之所以被挑出来当成敬献给神的礼物,大概是因为这块煤的表面漂亮的花纹。王勇认得,那是一条远古鱼类的化石印在上面。 一个小族巫师见火神喜欢他的礼物,很兴奋的告诉神勇,这是他采药的时候,从一个山坳中捡来的。“那里下了一场大雨,雨水将土层冲掉,露出了黑色的地面,在那里,这样又轻又亮的乌石有很多。他也是一时好奇,才把这块石头捡回来。” “我很喜欢,最好有多多的,越多越好。”王勇不动声色的说。 那个叫长牙的巫师见自己的礼物受到了神勇的赏识,骄傲得意的不得了。 接下来,让所有巫师眼热的是,王勇让河蜗牛拿来一小袋盐。“这是神赏赐给你的族的。而且,我会派神使去你的族,教会你们用咸土保存肉,做这种好吃的肉!” 再不开窍的人,此时也明白了,只要自己的祭品神勇喜欢,就会得到火神的特殊眷顾。 “还有你,”王勇将头转向发现铁矿的族巫。也让蜗牛给他一袋盐。“那种石头也要再找些。越多越好。” 有了煤和铁矿石,是不是可以尝试着炼出钢铁来?高品质的碳素钢,合金钢王勇他不敢想,他觉得自己只要能练出生铁、铸铁和熟铁就可以了。用这样的铁他可以打制生产工具,小河部族的生产效率,一下子就能提高不少。另外,他也考虑,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他要制造出铁制军器。用铁刀铁矛装备起来的队伍,在这个时代,应该可以横扫了。 蛮巫见两个同行都受到了神的特殊眷顾,一时有些不自在。难道神已经不再喜欢那些亮晶晶的石头了吗?那些彩石可是要比那些乌石和重石要稀少得多,难找得多。 可是,不待他表现出来,神勇已经把两大袋咸土放在他的面前。“蛮巫,你的石头也很漂亮,我很喜欢。但是,现在不是专心找石头的时候,有熊部的勇士很多很厉害,我会需要他们。而且,他们找到的石头,也需要你的人运出来,运到我住的地方去。” 巫们恍然大悟,原来人多也是资本,而且是最大的资本。 ------------ 第一百零五章 灭口 “神勇,我们的咸土不多了。”河白鱼面带愁容的向王勇汇报说。 也难怪,上次和商队交易得到的咸土,大部分拿给了江川部族。剩下的还有一部分,作为换取矿石的定金,给了蛮人。 留在河白鱼手上的存货实在没有多少。好在小河部族的人并不多,而且,他们饲养动物,并不像蛮人那样,需要大量的盐来熏制腌肉保存食物。只是日常做饭的时候,才放一些,用来补充身体所缺失的盐分,即便再精打细算,她手头的盐也撑不了多久。 王勇平静的望着白鱼,“不要急,会有办法的。” 知道了商道,也就知道了通往渤海国的路。最坏的打算,王勇准备亲自去渤海国购买食盐。他手上有黄金,有钻石。买盐的钱不成问题。而且,还可以借买盐的机会,顺便了解下渤海国的风土和出产。但是他暂时不想那么办,去渤海国山高路远,一时间回不来,而小河部族如刚出窝的雏鹰,还离不开他。 他把赌注放在胡木的身上。离上次交易已经过去了近三个月,按路程来说,应该有了消息,上次,他可是做了双保险的。 “难道,胡木临时改变主意了?如果是那样的话,不是胡木本人出了什么问题,就是他根本算不上一个贪婪的商人。自己交给他的那幅神秘的图,他还没有找到识货的人吗?”王勇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 不过,侦察队长河蜗牛适时传来了消息。 “发现了胡木商队。他带的驴子和马匹要比上次来时多出两倍。牲口背上,都驮着沉重的袋子。” “终于来了!”王勇一拍大腿,虽然胡木来得较他估算的要晚半月。 “是啊,神勇说商队会来,就一定会来。商队听神勇的呢。”正和王勇汇报工作的白鱼兴奋的说。 “我要不要现在就领人准备下接待工作?”商队来了,就代表着咸土危机已经解除了。而且,还会有很多新鲜的东西,河白鱼高兴。 王勇把手一压,止住河白鱼。然后他问河蜗牛,“你的侦查队暴露了没有?那两个人在什么位置?都跟你回来了?” “按神勇的吩咐,我们没有露面。其他两个队员,还留在原地。”河蜗牛如实回答道。 “好,你现在立即回到原来的位置去,一有新情况,立即向我报告。期间,要更加警惕。”神勇把手重重按在河长腿的肩上,意味深长的望着他。 长腿不明白神勇这是怎么了。但是他只知道,无论神勇安排他干什么,他照办指定错不了。 “你去,把河兔、山虎山鹰他们几个都喊过来。一会儿我要布置一下。”王勇扭身又喊白鱼,交代她。 看着两人匆匆离去的背影,王勇深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呼出来。 “胡木终于来了。这个消息是好是坏呢?” 据长腿的报告,胡木离这里还有一天的路。按着商队惯常的行进速度。应该明天上午才能到。 在小屋等河兔他们的时候,王勇又把小河部族的情况细细的在脑子里滤了一遍。 新城经过四个月的努力,终于初显峥嵘。四米半高的城墙,以八十度的斜角内收。城墙底部最厚处三米,最顶也有两米半的厚度。城墙两面是砖石结构,中间填以土方。城中,已经建好了以神殿为中心,面南背北十几栋砖房。但是,这只是大框。离王勇想象中的城池还离得很遥远。 不过,即便这样,在目前的战争能力下,王勇相信新城也算是雄关万丈了。 在人力方面。江泉在助江川平定了大河部族后,短时间内,按着神勇的指示,在江川部建立起一支三百人的民兵。简单的基础训练之后,江泉告别了江川,留下几个小队长做教官,带着本队和沿途收纳的勇士一百人左右,回到了小河部族。 有了这支已经成熟起来的队伍,再加上山虎山鹰训练的近五十名蛮族兵士,王勇可以运用的战斗人员达到了空前的一百五十名左右。小河部族的总人口也已经达到了近三百人之多。 但是,这些战士们缺乏应手的武器啊。他们用的还是粗制的骨矛和石刀石斧。对付野兽和同等阶段的敌人还可以。别的,就不能期盼太多。王勇只能通过纪律性和整体作战协调性的训练,来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铁器!”王勇转而把思维转向了他一直梦寐以求的铁器方面。从蛮族那里源源不断运来的煤炭和铁矿石,都堆积在新城里。只是,炼铁的窑炉一直让他愁肠百结。他根本就不知道铁是怎么炼出来的。所以,迟迟不敢动手。 如果,这次胡木带来了他上次索要的青铜军器,那么,炼铁的事他完全可以放在秋收之后,再慢慢研究。 胡木会那么听话吗?他会按照自己的要求办好吗?他也希望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只是,以他的性格,他不想轻信。有备而无患。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啊,他越来越觉得,老祖宗的话有道理。 半个时辰后,河兔和山虎、山鹰、河白鱼等人急匆匆的进屋。王勇让他们围在沙盘上,自己则拿着草棍指指点点。 这几个人虽然有些困惑,但也都一一照着神勇的安排去准备了。 从蛮人居住的山地,到小河部族的城寨,由于经常有运送矿石的蛮人过来,所以形成了一条小路。小路因山势而崎岖蜿蜒,和商道形成了一个交叉点。 有熊部族最近很忙,他们在“神使”的指导下,正慢慢适应着一些新的生活习惯。当然,替神勇运送石头,也是他们一项重要的任务。 一队蛮族小伙子正背着装满煤炭和铁矿的筐子,穿过莽莽林地,向神勇居住的地方去。从他们的部族走到小河部族,即便星夜赶路,也需要五天时间,这已是最近的路程。 他们不是唯一一队运送石头的队伍,神勇需要石头的量很大,超出了蛮巫的想象,不过,这有什么呢?反正送得越多,神勇恩赐的东西越多。那个铁石山和黑石矿床,现在已经有专门的人在替神勇找石头了。 山坡下,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惊动了走在最前方的蛮族小伙子,猎人的本能,让他伏低了身子,并且对走在身后的伙伴发出了警戒信号。白天里如此大的动静,往往预示着有可能是某种凶猛的动物。离小河部族还很远,狼群和老虎都有可能出现在这里。 小伙子们全都卸下了身上的筐篓,并且将随身携带的石矛石斧弓箭等物抄在手里。他们悄悄的凑上前,准备看清楚山坡下是何物。 “嗖——”的一声,一支羽箭挟裹着风声,精确的穿透了一个蛮人的喉咙,劲猛的力道让他朝后面翻倒过去。 其他的人瞪大了眼睛。他们看到,山坡下,密密麻麻的,上百名衣着奇怪,手持弓箭长矛的男人。一个人正挥舞着亮晶晶的刀,指挥着身边的人向他们扑来。 “跑——”蛮人虽然凶猛,却也知道珍惜生命。虽然不知道对方是谁,以为什么袭击自己,但是明显是有了杀意,下手又狠又准,毫不留情。对方人多势众,他们只有几个,不能碰硬。 “嗤嗤——”箭矢在林地中,如同长了眼睛一样,钻过树缝,扎在蛮人的身上。又有两人被扎到,摔倒在地。被跟上来的敌人砍去了脑袋。 “一个也不能放过——”挥舞亮剑的敌人发布了命令。显然,他是要杀人灭口。 “散——”剩下的蛮人一下子分散开来,低着身子往树林草丛里钻。只要进了密林深处,这些山地人就向鱼而钻进了海洋。再想找,就不容易了。 树林中,有几个蛮人小伙子被钻过来的怪人兜头包围住,被锋利的剑砍成几段。山猫跑得最快,他已经完全被吓蒙了。眼前,树叶枝条不断快速逼近,又被他拨开,他微眯着的眼睛,之间身边的树木快速向后倒去。 “跑,快跑,快些离开这个地方。那群人,比老虎还要凶猛,比狼群还要残忍。”他的意识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快些跑,跑回到部族中去。就在他灵巧的蹦过一棵倒树,即将钻进密林之际,感觉到肩头一麻,一个三角形的箭头钻出自己的肩胛,映入他的眼球。 他顺势一倒,如蛇一样滚近了半人深的草丛中… ------------ 第一百零六章 计谋 河长腿急得面红耳赤,胯下那匹老马,也是浑身的汗水,可是他顾不得心疼那匹马,以为,有一个重要的情报,他要立即通知神勇。 近了,更近了。他已经可以看到城寨的箭楼,但是,同时他也发现,胡木的商队已经浩浩荡荡的来到了城寨的门前。 “还是慢了!”河长腿急的直想哭。“不要开城门啊!”他脱下自己身上的褂子,一面在手中挥舞着,希望箭楼上的人能注意到,一面狠抽老马的屁股,压榨着老马最后的体力,向城门疾奔。 商队出现在小河部族的领地时,正是正午,箭楼上警戒的人发现了驼队,连忙报告给神勇。 河蜗牛并没有回来,让王勇几乎怀疑了自己的判断。不过,他也没有因此而放松了警戒。 “开门迎客!”他霍的立起身。开始整理衣服,并且带上了那把令人生畏的大砍刀。 按着他事先的安排,小河部族的人都呈现出外松内紧的状态。没有一定的实力,前来交换的商人往往会成为打劫的强盗。王勇虽然年轻,但是许多冒险书中的故事已经告诉了他这个道理。 大踏步走在最前,身边是河兔和一些河姓部族的少年男女。王勇老远就开始打招呼。 “胡木队长,我期盼你可是盼了很久了!” 胡木也早早的迎上来,“神勇啊,老夫也是日思夜盼啊!” “还不是盼那些亮晶晶的钻石早些到手?”王勇打了个哈哈。 胡木一怔,转眼又笑了起来。“是啊,上次神勇的钻石,可是卖了好价钱。这次,我可是带了比之前还要多的货物来,希望神勇还能拿宝石来交换。”说罢,扭身抬手,向王勇展示自己长长的驴马驼队。商人重利,本是天经地义。胡木不想过多掩饰。 “好说,好说。还是按着老规矩办。”王勇面露满意的神色。 这时,河兔轻轻扯了一下王勇的衣袖,眼色朝山脊上示意了一下。随着河兔的目光,王勇看到,河长腿正骑马沿着小路向这边死命跑来,一面跑,一面挥舞着自己的衣服。 胡木也发现了这一情形,正纳闷中,就见王勇怒道,“河兔,你去,把这小子给我揪回来。刚刚让他骑马出去溜溜,他就敢跑到山上去胡闹。万一摔伤了我的马儿,我非用鞭子好好抽他一顿不可。” “是。”河兔望了一眼神勇,立即扭身向山顶小路奔去。 “这群孩子淘气啊。看见新鲜物件儿,宝贝的不得了。不知道这次,胡木队长可不可以再换给我几匹马啊,啊?哈哈!”王勇一伸手,将胡木紧紧拽住。 “只要神勇出得起价钱,胡木的马随便你来挑啊!”胡木也哈哈笑着说道。 “走走走,我可是等不及看你带来的好东西了。” 河长腿紧张的神情,王勇已经看在眼里,他知道一定有重要的事情发生。然而,胡木的手心并没有汗湿,王勇略略觉得放心,他并没有放开,而是就势将胡木的整条胳膊夹在腋下,亲密得和胡木并肩向小河部族走去。 他知道,如果问题出现在商队中,那么控制了这个老家伙,商队的人也不敢妄动。 “神勇,你上次交代的事情…”胡木贴近王勇的耳根,悄悄的说道。 “哦,不急不急。咱们进了寨子,再好好的唠。这次,你的商队中没有藏着什么王亲国戚,渤海国的重要人物吧?”王勇斜睨了一眼胡木。 “这,神勇连这也都知道了,真是少年英雄,少年英雄啊。”胡木略带尴尬的说道。 “这算什么,不瞒胡木队长说,我部族的勇士,前一阵子,刚刚把大河部族纳入囊中,只可惜,跑掉了黑水那个老家伙。所以说,关于有咸公子的情况,我还是知道很多。”王勇不以为意的说道。 “什么?黑水部已经归了神勇?”胡木显然被这个消息震惊了。 他去过黑水部族,那可是拥有近万人的大部族啊。就是杀,也要杀一阵子,怎么神勇说打下就打下了? “没什么,大河部族已被我当作礼物送给了我的妻弟。以后胡木队长,就不用再去黑水部交易了。直接到我这里就成。”王勇轻描淡写的说道。 “那更好,省的老夫山高水远,还要多走半月的路。”胡木啧啧赞着,好像早就期盼自己的老顾客灭了似的。 俩人一边走,一边聊,一会儿功夫就进了城寨。胡木身后,长长的驼队也都入了城。 将驼队的马匹驴子安排在畜栏中,又将胡木连同他商队二十几个人都迎入宾馆中坐下,王勇说,“胡木队长长途跋涉,一路辛劳。今日好好休息整顿,待到明日,我们再谈交易。”说完,转头喊白鱼,“马上将咱们部族里那些好吃的东西都拿出来招待客人。晚上宰两头大野猪,咱们开篝火晚会啦!” 接着让胡木等人休息的理由,王勇腾出了身子,转进了自己的小屋。河兔领着河长腿正在屋里等着。 “神勇,发现了带箭的渤海国战士。有一百多。都藏在离这里半天路程的山里。他们是跟着商队一起来的。不过,他们并没有再向前走,看样子在等什么。” “他们是奔我来的,在等胡木的消息。”王勇一点也没有显得惊讶的样子。按任何正常人的思维来想,要想抓到神勇,必须要确认神勇是否在城寨中。确认了神勇在城寨中,还得保证他不起疑心,不逃跑。否则,这漫山遍野的树林,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胡木才和他的商队。渤海国假如要袭击的话,也一定会等待胡木的确切消息才能动手。 “神勇让我们那样做,原来是已经知道了?”河长腿焦急的望着王勇。 “不,原先我只是猜测。是做提前防范罢了,没想到,被我猜中了。”王勇沉思着说。 “我现在就去喊人,把胡木这个老家伙连同那些商队里的人全都宰了。”河兔显然很激动。居然敢打神勇的主意,他河兔第一个不能干。 “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候,胡木还有用。”王勇制止住河兔。 冰花和秋叶也都在屋里,听说胡木可能对神勇不利,也一起围了过来。 “神勇,怎么办。他们人这么多,要不,我们先躲到新城里去吧。” “哈哈,笑话,区区百名渤海国战士,还不能拿我怎样。”王勇自信满满的说道。 “长腿,你现在还是回去,远远监视着渤海国的军队。一有动静,马上回来汇报。”王勇还是相信长腿的侦查能力的。 “可是,我的马跑不快,耽误了事情怎么办?”长腿明显对刚才的尴尬局面记忆犹深。若不是王勇及时巧妙的遮掩过去,胡木一定会起疑心。 “你带上火廉,在山尖上准备几堆柴禾。如果渤海国的军队往城寨移动,你就点三堆火。如果他们后退,你就点一堆火。白天的时候,火光传不远,就用湿草多弄出烟来,效果也是一样。”利用烽火传递消息,史书上讲是周朝的事儿。相信渤海国人即便看见了山上的烟,他们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所以,王勇这样教到。 “嗯,这个主意太好了。”河长腿高兴了。他终于不用怕自己报信不及时,伤到神勇了。 “兔,你还记得上次乌鸦来访的时候,发生的事吗?”王勇有转向河兔。 “记得。那个乌鸦半夜间偷偷开了营寨的门,引外面的人进来。”河兔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你是怕胡木也会这样做?” “这倒不太可能,以为渤海国的军队离着太远,地形又不熟,不太可能夜袭。但是,要是胡木派出人手,给他们送信儿,他们也就有了向导…” “我明白了,我现在就去找江泉,让他晚上带人,在寨子外面设伏,我领人在寨子里看着,保证他们一个都不少的留在城寨里。” “好。”王勇为河兔的悟性赞了一声。 “你们只需按我的吩咐去做。不许冲动,一切只等我的命令才行。否则,就是坏了我的大事,看我怎么惩罚你们。”王勇说完。让这两个忠诚的部下各回本位。自己则躺在炕上,脑海中,思索着,最重要的山虎山鹰那支队伍,能否按时完成任务。 ------------ 第一百零七章 愤怒的有熊氏 山猫艰难地爬行着,猎人的本能让他躲过了渤海国战士的搜索,他成功的跑回部落,将遇袭的事情通知给了有熊族长。 “什么,大队的外族人杀了我们的人?”有熊有理由暴怒。他是个不知道害怕危险的人。也是个有仇必报的人。现在,异族对自己的族发出了挑战,他接招了。 当晚,有熊集结了全部族的战士,共有三百多青壮汉子,在山猫的引导下去复仇。 蛮人是凶猛的。在有熊的率领下,他们从山上涌下来,扬着手中的武器向仇人进攻,丝毫不惧怕渤海人的弓箭。 渤海国的军队有些发懵,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到,怎么会来了这么多粗壮多毛的野人。对他们来言,这无边的大山,真是一片荒蛮之地,潜藏着无尽的危险。但是,他们武器精良,训练有素。短暂的失措过后,他们很快组织起防御,并且大量的杀伤着有熊的族人。 这场战斗极其惨烈。短短一个时辰的时间,有熊损失了近一半的勇士,但是却冲不破渤海国军队的防御圈。他本人也受了两处箭伤。 “先退了吧,族长。异族人实在厉害,在打下去,我们的族就要灭了。” “是啊,族长,我们应该去找火神帮忙。火神答应过,要庇护我们的。”两个尚还清醒的蛮族战士将有熊从一阵箭雨中拖了出来。 杀红了眼的有熊终于恢复了一些神志。看着满山遍野的残肢断臂,他终于放下了心中的骄傲,“撤,把我们的人都撤出来。我们去找火神。” 蛮人们退进了山林中。他们一个个心怀不甘,面容沮丧。因为这仗打得太窝囊。他们的武器,根本就对那群渤海人形成不了什么威胁。 “火神一定会替我们报仇的。”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怀着对神勇的依赖和期盼。 山虎和山鹰带着他们的小队,是在战斗结束后方才赶到。离着很远,他们就听见这片丛林内杀声震天,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他们已经猜到了几分。蛮人的领地观念十分强烈,这片山区,原本就是有熊族的猎场。他们在这里猎过熊,打过狼。 可是,当他们迎面撞上有熊的队伍的时候,看着丢盔卸甲的族人,他们方才感到事情的严重。 有熊胸口中了一箭,伤及了肺部,战斗中尚不觉怎样,可是经过这段时间的奔跑,脸色煞白,气也喘不匀,不时从嘴角中咳出鲜血。 看着这位勇猛强壮,力可博熊的族长被伤成这样,山虎山鹰眼睛都红了。他们可是来自有熊族中的少年,自小就是在有熊族长不败的神话中长大的。 “异族人…找火神帮忙!”看到跟随神勇的山虎山鹰出现,有熊艰难的吐出这几句话。 他逐渐黯淡下去的眼珠,充满着对火神的期待和复仇的渴望。 “干他娘的,杀回去,为族长报仇!”山鹰性情高傲暴烈,自从跟随神勇以来,从来都是顺风顺水,战无不胜,他受不了这样的失败。 “杀回去,将那些异族人全部杀了,为族长报仇!”山姓少年义愤填膺,他们举着手中的弓和矛,只等命令,便奋勇前冲。 山虎心里也憋得难受,但是他还是冷静下来。 “这里不是小河部族,我们的对手也不是大河部族,现在,我们必须听神勇的安排。”山虎望着自己的部下,还有有熊部残剩的一百多号人吼道。 “唉——”山鹰重重的将拳头捶向一颗大树。他明白,山虎是对的。 有熊受了重伤,现在有熊部群龙无首,都把目光放在山虎和山鹰身上。他们愿意听命于这两个火神的亲信的安排。 “山鹰,你带两个人回去,把这里的情况马上报告给神勇。我在这里监视着那些渤海人。”山虎命令到。 “是!”山鹰答应一声,领人沿着来路快速回去报信。 “你们几个,将有熊族长送回部族,送到巫那里去。剩下的人,跟我来。”山虎对着有熊部的人高呼一声,虽然武器装备差了一个时代,但是这位勇敢忠诚的将领已经决定,不论付出什么代价,他一定要阻击这群杀气腾腾的渤海人。不让他们靠近小河部族一步。 当晚,王勇听完了山鹰的报告,默默的点点头。他的目光,盯着桌上的沙盘。渤海人潜伏的地点,在他脑海中形成了一个三维的图形。同时,一个战斗方案正在慢慢形成。 虽然经过蛮人的冲击,但是那些渤海人明显没有大的移动。自己的判断是准确的,他们在等待着胡木的消息。 篝火晚宴的时候,他和胡木有过交流。 胡木称,那卷画着神秘图形的羊皮纸,他历尽波折,送到了渤海国国师的手中。“你是知道的,有咸公子对您有很多误解。所以,从中干扰是情理中的事情。幸亏我还有个兄长在国主身边任职。通过这个关系,我用了三颗宝石做见面礼,这才有机会接近国师。” 胡木卖了一番人情后,看王勇并没有显出很期待的表情,失落了一下,然后涎着脸接着说道,“国师对你画的图形很有兴趣。他夸你是顶顶聪明的人,整个渤海国,也没有出你之右的。所以,想请神勇去我们渤海国进一步求教。当然,如果神勇有何要求的话,尽管提出来,我渤海国一并答应。” “哈哈。我是个山野之人。平时散漫惯了的。现在还不愿意离开这片山林。那幅图形,我只不过是想换一些想要的东西而已。不知道,胡木队长此次是否带来了我上次所说的军器?”王勇一面盯着围着篝火跳舞的姑娘们,一面毫不在意的说道。 “啊,那些军器,可是不敢带来。你开出的单子,可都是渤海国军队专用之物。哪里是我等小民所能搞得定的啊!”胡木摊手无奈的说。 “那更没得说了。没有我要的东西。那些图形的秘密我也解不了。” “别,别。虽然我没有带来神勇所要的军器,但是其他的东西我可一样都没少带。”胡木忙不迭的说。 “哦,这是正常交易,我会按价购买,咱们俩是公平交易,两不相欠。” “这,”胡木被王勇一句话噎住,半天才缓过劲儿来,“还请神勇再考虑考虑。我国国主求贤若渴,而且我保证,渤海国的繁荣和强盛远非神勇可以想象。那里,可是比这穷山僻壤强太多,只要神勇肯去我们渤海国,一定也会享受国师那样的待遇。”胡木指天画地说道。 “这,明日交易过后再说。”王勇打着哈哈将这个话题掠过。 胡木带着渤海国的军队来这里究竟为了什么,王勇已经猜出个大概。渤海国的国师果然聪明过人,他看懂了那些图形的含义。意识到这个神勇实在是一个难得的人物。渤海国需要他这样的人才,所以想让他去。 如果渤海国对自己礼遇有加,王勇当然也想去渤海国开开眼。见识一下文明发展更加先进的世界。不过,是在他将这里的人民都带入农耕和畜牧生活之后。 可是,现在的情况看来,渤海国根本没有把他当回事儿。胡木的小恩小惠不成,他们就要动硬的,把自己当做俘虏带回去。 请回去是一回事,当俘虏带回去又是一回事。王勇当然不会自降身价,更不会沦入阶下囚。他要给渤海国一个警告,他王勇不是一个普通的荒蛮之人。他是一个可怕可敬的人。一个必须用国礼对待的人。 “对不起,那些渤海国的士兵,就当成自己进身的棋子吧。谁叫他们乱杀自己手下的蛮族人呢!” 他把河兔叫了进来,叮嘱他白天的计划不变。而自己,则要亲自去对付那群凶残的渤海兵。 王勇是趁夜出去的,带上了江泉手下二十名训练有素的河姓士兵。除了砍刀,他还让手下们把自己新制的陶雷全部带上。 渤海国的士兵藏身的地点是两座山峰之间一个两端窄小,中间稍宽的峡谷地带。也许,他们的首领觉得这里更加隐蔽安全,或者是因为避风。他们想不到,也根本不相信,在这荒蛮地带,还有懂军事的人。 天蒙蒙亮的时候,王勇到达了山虎部队所在的位置。 这些受到了伤害的蛮族人,见到神勇,如同受了委屈的孩子见了自己的父母。 王勇用痛惜的目光抚视着这群蛮人战士,“你们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们愿意听从我,跟随着我,给自己的族人报仇吗?” 回答他的是山风一样的咆哮,“我们愿意听从火神的安排!” 王勇满意的点点头。这群蛮人的士气还有。 他把这些蛮人分为两队,分别由山虎和山鹰带着,然后把自己的计划详细的告诉了这两个蛮族将领。 “都记住了?”王勇看着山虎和山鹰。 “记住了。我们现在就去。”山虎和山鹰被神勇的计划振奋得眼睛发亮,异口同声的说道。 看着两队人快速的散去,王勇领着二十名河姓勇士,悄悄来到了渤海国士兵藏身的山沟。这群河姓士兵都是很好的弓箭手,他们分为两组潜伏在山沟两侧的山脊后面,静静的等待着王勇攻击的命令。 下午十分,山虎和山鹰两队人都派来了联络员,告诉神勇一切都按他的交代准备好了。 王勇抬头望了望天空,又望了望散在山谷树荫内懒懒纳凉的渤海国士兵,然后拉动了他那把长弓。 “给我射,狠狠的射。”随着王勇弓弦儿一松,他的长箭首先飞了过去,穿透了一个渤海国哨兵的咽喉。其余二十名弓手,也各自瞄准目标开始放箭。 一轮攻击后,王勇和弓手们已经各放了五六箭。渤海国士兵虽然装备了皮甲,但是由于天热,很多士兵都把皮甲脱了,只穿了单衣。所以,有十几个人中箭伤亡。 渤海国的部队像被捅的马蜂窝,轰的一声炸起来。他们拿过身边的弓箭回射着,一些士兵开始在长官的指挥下,挥舞着青铜刀剑和长矛,向山两侧仰攻过来。 “投——”等渤海国士兵们进入了投手的攻击范围,王勇一声令下。河姓勇士将陶雷点燃,向他们投了过去。 “轰——” “轰——”爆炸声此起彼伏,渤海国的士兵们被陶雷轰傻了。他们还没有见过这样的武器。一炸一大片力道十足的碎片,攻击力足以比得上密集的弓箭。加之夏季草木干燥,爆炸引起来山火,立即,浓烟和烈焰将山沟包围。 渤海国的士兵们乱了。他们遭到了不明来历的攻击。 他们的指挥官终于意识到,自己把驻地设在一个狭小的山沟中是多么的愚蠢。这种地形,典型的易守难攻。被动挨打的命儿。何况,这里还着起了大火! “撤--——冲出去!”渤海国部队的指挥官战刀一挥,指挥着自己的人往山口冲去。他们要冲到地形开拓的地方,然后再用强弓和利剑杀掉敢于袭击他们的敌人。 可是,在经过狭窄的山口的时候,两侧山顶上,无数蛮人露出了头。他们怀着激愤,狠命的向下投掷大石和断木。一时间,山口被堵住,又有十几二十多士兵躲避不及,着了蛮人的道儿。“往那边回撤——退回去,”指挥官长剑一挥,又回头向山口另一面突去。 结果,另一面也有蛮人把守。渤海人遭到了同样猛烈而有效的攻击。 渤海人不明白,在他们眼里,这群如同没有进化好的猿人一样的蛮族人,何时变得这样聪明。他们高踞在山上,远在弓箭射程之外,只用石头和巨木攻击着自己。而不是扑过来搏命。 骄傲的渤海人失去了武器的优势,变得张皇失措,试图做最后的垂死挣扎,他们集中兵力,拼命往山腰上突进,试图抢占一处高地,站稳脚跟。 可是王勇不会让他们得意。他和他的河姓手下跟着渤海兵,他们在山下跑,王勇就在山上撵,始终保持处于在他们的顶部。 于是,又一顿陶雷的狠砸。渤海兵被这种隆隆作响,能引起大火,激起飞射碎片的武器彻底征服了。 “把武器都扔了——饶你们的狗命!”王勇让人大声向渤海国士兵喊话。不听话的,就用弓箭定点清除掉。一时间,这些斗志全无的渤海国士兵被两侧山上数量和气势占绝对优势的山地一族俘虏了。 ------------ 第一百零八章 胡木的困惑 胡木有些心里烦乱。早晨一起来,他就试图找神勇继续商谈去渤海国的事情。对他而言,把神勇争取到渤海国这边,远比生意重要的多。假如他能把这个聪明人带到国师面前,那么他就是渤海国的功臣,就可以脱离这艰辛跋涉的生活,从而,像那些上层人士那样,衣裘乘车,出入宫廷。他老了,这些年,通过和边远土人的盐土交易,他也赚了不少,所缺少的,不就是一个地位吗? 但是这个神勇,却丝毫没有表露出就范的意思。 万不得已,也只好用出最下一招棋,将神勇生擒活捉过去。他想起那些埋伏在山里的兵士。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只等他的消息,边会杀进这个城寨。 他已经派出了两个随从,趁夜出去向领兵的首领报告这里的情况,“神勇在城寨中,而且正喜滋滋的等着拿钻石换咸土。小河部族,丝毫没有防范的意思。” “待到大兵压境的时候,由不得他不同意了。”胡木苦笑着摇了摇头。他本不想这么做,神勇是一个好的生意伙伴,这里的人也热情好客。 如果,神勇能听从他的劝告,自愿去渤海国该有多好?他决定再试一次,这次,不妨给这个骄傲的人一些必要的警告的压力。 可是,当他向小河部族的人问及神勇的时候,却被告知,神勇有急事出去了,交易又河兔全权负责。 “这算什么?啊?大军已在路上,如果神勇不回来,那些渤海国军队岂不是将神勇彻底吓跑了?”一向平静的胡木脑门上沁出了豆大的汗珠子。 “你们赶紧出城,止住军队的行动。要快,千万不要在神勇面前暴露咱们的意图。先别急,你就对他们说,让他们稍等一等,等神勇回来了,我会告诉他们。等到那时,要先包围住这里,不会让他跑掉。”他又派出两个随从。 随从很快就苦着脸回来了,“城寨被封锁了。任谁也不让出去。” “这算什么?难道我的人被你们囚禁起来了吗?”胡木向负责城防的江泉抗议道。 “不要急,等神勇回来,自然放你们出去。”江泉冷冰冰的说。 那边,河兔已经迎了过来,笑盈盈的说。“胡木队长,咱们是不是可以进行交易了。我看看这次队长究竟给咱带来了什么好东西?” “交易,交易。我现在哪有心情和你们交易!”胡木气急败坏的说。 “难道胡木不是来和咱交易的吗?”河兔一脸无害的问。 “好吧,咱们现在就交易,交易完,马上放我们出城。”胡木颓唐的说。 胡木这次带来的东西很多,除了大量的盐。还有王勇上次要的稻种和调味香料。为了拟补没有带军器的不足,胡木这次还特意带来了几十把渤海人日常用的青铜刀具和一些饭锅。这本来是来讨神勇欢心的,现在看起来用不到了。 时间紧迫,胡木索性一口价,全都给了河兔。他现在最想的事情,就是赶紧完成交易,赶紧出城。好制止住渤海军队的行动。这次不行,下次还有机会,他可不想惹怒了神勇,彻底断了这条升官发财的路。 可是胡木着急,河兔不急。他让手下人细细清点着货物,自己则拿起一把青铜刀看看,啧啧称叹一会儿,拿起铜锅瞅瞅,又想现在就试试。钻石就在他手里,却迟迟不给胡木。按他的话来讲,来到这里就是来到家里,胡木这次带来了好东西,一定要好好感谢他,晚上他还要代表神勇,再开一次篝火晚会儿。 胡木如同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乱转。 河兔被他逼急了,眼睛一瞪,“急什么急?难道我们还硬抢你东西不成?” 胡木真想说,钻石我不要了行不行?东西白给你行不行?放我们出城行不行?可是他是个商人,舍不得干那些捉鸡不成蚀把米的事儿。 “我的好河兔啊?现在货你已经验过,价格我已经给到最低,离家太久,我们想早些离开,老婆孩子还等着我们呢。”胡木已经是泪奔哀求了。 “哦?既然胡木队长这么着急走,再不让你们走也不近人情了。你带的货物我们都收下了。不过,神勇走时交代过,他想要买你们的马和驴,价格随您说。”河兔一呲牙,冲胡木笑道。 “好好好,除了我们回程骑的马匹,剩下驼队里的驴子和马全都留给你。”胡木此时已是百求百应了。 “那可不够啊。神勇说了,这次你们带来的马和驴子,他全要了。”河兔继续得寸进尺。 “什么?你想让我们走回去啊?”胡木这次彻底失去了耐心。太过分了也。 “那我就做不了主了。还是等神勇回来再说吧。” 兔子急了还蹬鹰呢。胡木已经准备硬往出冲了。一声号令,护卫商队的二十几个渤海人都拔出了刀剑。 “耶呵,您老人家这是想跟我动硬的了?”河兔脸一捧,身后哗啦一声,闪出三四十全副武装的小河部族的勇士。各个弯弓搭箭,一副翻脸不认人的样子。 胡木怂了。他还是比较珍惜生命的。 “放下,放下。”胡木苦着脸让手下的随从放下武器,自己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生闷气。 “队长,怎么办?”随从凑上前问。 “怎么办?等渤海人打过来,看他们还能嚣张到几时?”胡木恨恨的说。他现在又有些盼渤海的大军早点到了。 远远的,渤海国的军队来了,总有七八十人。不过,他们全都面目焦黑,垂头丧气。手被绑在一根根长木杆上,穿成一串儿的走。在他们身后和两侧,是雄赳赳气昂昂的山姓和河姓勇士。 伏击战获得了全胜。 渤海国一共死了三十多。他们的几个首领,被王勇让有熊部族的人带回去,交给受伤的有熊族长。至于他如何对付这些渤海兵,告慰受伤和战死的蛮人勇士,那就是有熊的事情了。 剩下的人,王勇全都带回来了。渤海人也是人,卸了他们的武装,他们就是上好的奴隶。修城盖房子开荒种地这些哭脏累的活儿,也让他们干干。免得没事仗着手里有刀有箭就不拿蛮人当人。 至于渤海国的装备,胡木不给他军器,渤海人给他送来了。除了那些刀剑,他们还带了很多辎重。王勇忽然觉得,其实打仗挺好的,比买东西要方便得多,来得快。 胡木在宾馆中听见小河部族的人震天的喊,神勇回来了,快点开门迎接。他禁不住的高兴!谢天谢地,神勇回来的可真是时候啊。渤海国的大军就要围城了。这下神勇可是跑不掉了。 等他一头冲出宾馆,准备和神勇最后一次好好谈谈的时候,眼前的情形忽然让他呆愣了!他一向依仗的底牌,那些号称战无不胜的渤海国官兵,怎么全都被俘虏了? 王勇意气风发,走在队伍的最前头,接受着小河部族人狂热的崇拜。 看见胡木面如死灰、木头一样站在宾馆门前,他几步迎了过去。“哎呀,胡木老兄,让你就等了。昨天我带着兄弟们上山打猎,没想到碰到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狼。于是,我就把他们全都抓回来了。” “哎呀,胡木队长,你的脸上这么难看,是不是有病了?要不要给你熬些汤药喝?” “胡木队长不说话,难道,这群人你是认识的?” “不认识,不认识!”胡木尴尬的连连摆手说。 “哦,不认识就好。那我就不客气了,这些人,我可全都带走了啊!”王勇一脸的坏笑。 “怎么可能呢?这个神勇究竟有多神秘,有多大的本事啊,怎么一下子就把自己带的兵全都抓了?”胡木现在浑身是汗,他本来还想趁渤海国士兵攻城的时候,带着手下来个里应外合呢。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幸亏自己没有动手,否则,被栓在杆子上的人,应该有他一个了。 ------------ 第一百零九章 战争警报 王勇把胡木留在小河部族一段时间。算是软禁。他杀了渤海国的兵。这个消息,应该封锁一段时间。本来,按照河兔的意思,这些人一个不放。那样,渤海国内就不会知道这个商队和军队失踪在哪里。即便要报复,也找不到人。 但是王勇却不那么想。即便其他人不知道商道,有咸也知道。胡木长久不回来,他们的国主一定会怀疑到我。有咸也会领兵前来寻找。放掉胡木,不禁可以留下当前在渤海国唯一的线,而且,也足以表明小河部族的自信心。他神勇,绝对不是好欺负的。 胡木感慨啊。 本来,他以为自己定会被神勇杀掉。可是没想到,神勇不但放了他,而且还让他带走了交易货物所得的钻石。 “大气磅礴,智慧狡黠,深藏不露,…”他都不知道用什么词汇来形容这个丛林之王了。 “胡木队长,希望我们还有再见的时候。”王勇握着他的手说道。 “一定,一定会的。”胡木诚挚的说。和王勇这样的人交往,他觉得靠谱,不吃亏。 同时,他也决定,一回国就求见国师,让他放弃硬抢的想法,“士可杀不可辱啊!”要想请王勇,一定要用国礼。 因为王勇的实力在这里。 王勇现在确实算是很有实力了。这次和渤海人的战斗,他用到了火攻。这种战法,他在三国演义中看得多了。渤海人和他耍计谋,那是孙子重孙子辈儿的。何况,他还掌握并运用了炸药技术。这种技术,胡木并不知道。他也不想让胡木知道。这是他的一张底牌。 俘虏的渤海国士兵,都成了服苦役的奴隶。王勇恩准河兔上次提拔的五个奴隶队长,恢复自由人的身份,正式加入小河部族,变成河姓。 另外再提拔十名表现好的土著奴隶当小队长,让他们一边服役,一边看着那些渤海国战俘。有了那五个先例,这十个奴隶看到了恢复自由的希望,他们干活更加卖力。看管起渤海国战俘也十分卖力。他们也盼着立功,生怕出一点纰漏惹神勇生气。 如此安排,分化了奴隶和战俘两个团体,把他们勾结在一起暴动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而且也节省了大量的看守。 小河部族四周是无边无际的群山,要想脱逃,不是饿死山中,就是喂狼。这一点,战俘们都明白。 这次战争,蛮人受到的损失很大。不仅损失了一百多勇士,而且有熊族长也受了很重的的伤,在处决了几名渤海国军官,出了一口恶气后,这位孔武有力的族长就撒手归西了。有熊部在看到王勇轻松的解决了自己的仇敌之后,更加信服了火神。 除了有熊,蛮人部族中很多出名的勇士也死在战场上,有熊部一时间群龙无首,蛮巫有些慌乱,在征求了神勇的意见后,山虎被派往有熊部担任大族长。 山虎不愿意去啊。他舍不得离开神勇。但是神勇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并没有离开我。蛮人也是我的子民,现在有你去做族长,你会带着蛮人生活的更好。我会经常去看你,当然,你也可以经常回小河部族来看我嘛。” 翅膀硬了,就应该放单飞,让自己亲手训练出来的爱将肩负更大的责任。这是王勇真实的想法。 上次派出去的“神使”,已经引导蛮人走向文明。王勇除了交代山虎要进一步推行“捕猎为辅,畜牧为主”的政策外。主要让他训练蛮人的战斗能力。 蛮人勇敢啊。他们天生就是战士。可是没有纪律性和缺乏作战技能,让他们的优势发挥不出来,所以才在与渤海人的战斗中吃了大亏。 蛮人们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些蛮人部落的小族,听说神勇亲自派了族长到有熊部。都主动的向有熊部靠拢,以示亲近,并期望能粘到更大的好处。 王勇本来想派山鹰也去当个族长什么的,锻炼锻炼,但是又一想,这小子虽然武功好,射术高明,但是他性情急躁,好冲动,不是一块当领导的料子。还是留在自己身边,当自己的亲兵队长合适。 要知人善任啊。掌握了两大部族的命运,王勇觉得自己的胆子很重。 这段时间里,他又乘着热气球去了一次江川部。 他欣慰的看到,经过两个多月的整顿,江川在女姜和乌鸦的辅佐下,把部族治理得井井有条。 现在以经到了秋收季节。男人女人们都在部族周围的天地里忙碌着,采摘着成熟的植物种子。猎队和民兵也已经成立,那些掌握了弓箭技术的青壮的部族勇士,跟着自己的族长,在平扩的原野上围猎野兽。 之前的狼患已经彻底解除。开始那些不怕人的大型的动物,现在见到人影就跑。部族中也开始学着小河部族的样子,围了畜栏,养上了野猪和山羊。 和神勇一样,江川也是一个热衷建筑的人。一个夏天的时间,部族中心的泥土木头构造的房子基本上全部推倒,都换成了红砖搭的房子。里面也学着搭上了土炕。 王勇在女姜的陪同下,边看边啧啧称叹,没想到,江川部短时间内,变化得如此之快,用不了多久,等下次再开部族大会的时候,这种成熟的经验就会流传到大河部族的整个领地。 而江川部,将成为大河部族的文化和经济中心,成为真正初具规模的城市了。 “女姜,将你留在这里,你后悔吗?”王勇用手托起女姜的下巴,望着她羞涩的面庞。小别胜新婚。长久的离别,让女姜见到神勇,竟如同初恋的少女般满是红晕,看得王勇一阵的心动。 “不悔。就是时常会想你。”女姜扑到王勇的怀里,任他紧紧的搂着。 两个健壮的儿子,和部族人的崇拜。让女姜很满足了。作为大河部族的“圣女”,她知道,自己的使命就在这里。她唯一期盼的就是,神勇能经常的来这里,最好就在大河部族常住。 “嗯,我会常来的。另外,告诉江川,如果有实力,就在江川部外围筑一道城墙。”王勇拿过一张图纸,细细的讲给女姜听。 江川部人口足够多,地域也足够大。未来这里将会是一处鱼米之乡。筑造城市是十分必要的。近可抵御野兽,远可抗击侵略。居安思危,虽然蛮人已经成了他的掌中之物,但是外面还有强大的渤海族。大河部族也许会成为他的大后方和主要的战略支撑和依靠。, 江川听说神勇打了一个打胜仗。振奋得不行。特别是王勇给他带了十把青铜剑,还有二十把民用青铜刀具。 除了王勇腰中的砍刀,江川还是第一次接触如此锋利坚固的杀人利器。“太好了!”他爱不释手的抚摸着光洁的剑身。渤海国战士所带的剑身上都铸有鱼鳞纹。而且规格很一致。这就说明,渤海国青铜筑造的工艺已经十分成熟,可以规模量化生产。 “带上吧。”王勇抬抬下颚,示意江川将剑挂在腰带上。 “越来越像一个大酋长了,哈哈!”看着英气逼人的小舅子,王勇心中十分激动。这都是他的得力干将啊。有了这些助手,王勇的视野已经不再局限在处于落后荒蛮的这片土地,他的视线,已经伸向了更加强盛文明的渤海国。 “神勇,上次我们江川族的勇士都没有赶上战斗,这次,我想派一部分人去你那里,一方面帮助你防卫小河部族,另一方面,也是接受你的训练,提高他们的战斗力。”跨上宝剑,江川热血沸腾,他也想跟着神勇驰骋沙场,建功立业。 王勇沉吟了一阵。江川的主意很不错。不过,想到现在正是农忙季节,而且,江川部也正在大搞基础建设,如果贸然将一部分男丁抽走,会伤害这里的生产力。 “不忙,现在还没有战争警报。不过,我此次来,倒是需要你帮我一个忙!”王勇望着江川的眼睛说。 “只要我江川部能帮得上的,你只要吩咐就行!”江川肯定的点点头。 “我需要粮食。够三百人吃一年的粮食。你能帮我办到吗?”王勇知道,他要的不是小数目,江川部可能因此会变得窘迫。不过,目前他也只能想到这个办法。他要把粮食储备在新城内,以防渤海国进攻并长期围困新城。 “能,今年的粮食长势好。而且,我们已经养了许多猪和羊。江里的鱼也能顶一阵子,我们对粮食的依赖已经大大减少。再不济,我们也可以学小河部族,冬季破冰取鱼。” “嗯。那就好。粮食就是对我最大的支持了。另外,加紧训练出一支能打仗的军队。”王勇按按江川的肩膀。 在大河部族呆了短短三天,带着留恋和不舍,王勇又匆匆回到了小河部族。不是他不想跟女姜和儿子多呆,而是因为他要办一件大事儿。 ------------ 第一百一十章 走进铁器时代 胡木带来的咸土,青铜器具和马匹给小河部族的帮助极大。王勇把缴获的军器和咸土的一半儿,分给了山虎的蛮人部族。 现在的蛮族,已经由有熊部改成为山虎部,蛮人也都赐姓为山。山姓一族在山虎和一群神使的带领下,过得有声有色。由于蛮人的活动区域处于小河部族的外围,也就是说,山族越强大,王勇的安全保障程度也就越高。这是他所期盼的。 山虎已经在商道上几处险要的关隘建立起固定的观察点儿。一旦发现有外敌入侵,他们就会点燃烽火,通知下一站的人进行防卫。而且,一支五百人的常备武装已经组建起来。山虎超强的军事能力,得益与王勇平时给他讲的那些战斗故事,也是他战士的天赋。 但是,这些都比不了王勇要做的那件事。 山族的煤炭和铁矿石已经堆积了不少,是该试着炼铁的时候了。 王勇采用的是立窑,炼铁的坩埚用陶土治成。煤炭经初步加工变成了发热量更好的焦炭,他把石灰石、铁矿石、焦炭混合在一起,开始了初步的实验。 领着几个看似灵巧的人,烟气腾腾的炼了大半天,铁矿石终于在高温下融化,不过,由于不知道下一步的工艺,王勇只得到了一块黑乎乎沉甸甸满是蜂窝孔的铁坨儿。 “怎么才能把铁水和那些煤渣、石灰石分离出来啊?”这个问题几乎让他把头皮抓破了。 “试,再试。咱有足够的煤和铁矿石,不怕失败。”王勇一甩手,又干了起来。 这次,他调整了一下三份原料的比例,并且改造了一下窑炉,在炉旁加了一个风箱,可以鼓动新鲜空气进炉增加燃烧程度。第二炉要好一些,不过,矿渣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掉。只是浮在铁坨的上部,铁坨的下部,却是密实的生铁了。 见到自己终于炼出了铁,说明思路没错,温度也够,只欠完善的工艺,王勇激动…于是,接着改进,再次尝试。 在第二十一次实验的时候,终于,一炉通红的铁水从坩埚内流了出来,注进了早就准备好的模具中。王勇流泪了。虽然这只是一炉生铁。但是也代表着,他带领的小河部族,进入了铁器时代。 铁器时代啊,先进于当前最高文明好几百年啊!这个意义是何等的重大!王勇真的想向全世界宣布一下,不过他还是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毕竟,离真正的铁器还差一个距离。 他第一件铁器,是一个铁砧子。有了铁砧和铁锤,才可以打造铁器。这是必要的。不过,造出了铁锤之后,用铁锤在铁砧上用力敲了几下,铁锤碎了。 没有塑形和韧性。他的铁器比青铜器差了一大截。 王勇苦着脸看了看身边那一坨坨练废了的铁噶哒,“再提纯下应该能好些吧?” 于是,他将那些铁噶哒敲碎,再次投入坩埚中熬炼。 所谓百炼成钢。铁水经过如此提纯三次,可塑性和延展性终于有了重大的突破。铁砧和铁锤只是变形,而不再是碎成一块块的了。 这就算成了。 王勇让身边那几个人按着他所做的那样,练出了很多铁条,然后,他化身为一个铁匠,将那些手指粗细的铁条锤扁、折叠、再锤扁、在折叠,如此这般反反复复的回火加捶打,直到将铁条中的杂质全部捶打出来,然后将这些铁条治成了镰刀、斧头和锯子、锹镐等生产工具。 这些泛着寒光的铁器交到河兔和河白鱼的手里,大家才恍然大悟,神勇一直猫在窑炉边的小屋里,原来是为他们变这个。 他们认得镰刀、锯子,就是那种大斧,不知道怎么用才好。直到王勇用按了木柄的大斧几下砍倒一颗碗口粗细的树,他们才知道这种铁器的好处。 小河部族的人轰动了。有了这种铁器,他们该省多少笨力气啊。先前,他们挖沟,盖房,用得可都是骨器和石器啊!那时候,用一块木板,都要费尽了牛力气。 打制出的十几件铁质工具被河兔他们一抢而光。河白鱼嘟着嘴也朝王勇要“神器”。 “好好,”王勇伸着酸痛的腰一口答应着。 秋天就要到了。地里的庄稼要收割,畜圈里的动物需要储备大量的草料过冬,单凭妇女们用石刀收割,确实太辛苦,效率也太低。 于是,王勇藏在铁匠铺内两天两夜没出来,等他再出现的时候,二十把锋利的镰刀已经打造完毕。王勇把镰刀交到河白鱼手中,让她尽快教会大家使用。 这时,该河巨木着急了。原本,王勇给他的那把镰刀,他已经尽量小心的使用了,可是架不住小河部族的工程量实在太大了。那把镰刀,已经被他磨得只剩一小半的宽度,而且,就在昨天,他用力刮一块木头的时候,镰刀折断了。 “不要紧,巨木,我会给给你多造几把合手的工具。”王勇现在当铁匠已经当上了瘾。烘炉那边,炼铁的工作早就交给了那几个最先挑出来的人。他们经过学习,已经成了小河部族第一代炼钢工人。 很快,几把巨木从未见过的工具被神勇从铁匠铺拿出来,教到自己手里,王勇告诉他,这叫刨子、凿子、刀锯、手斧。巨木眼睛直了,他琢磨了一会儿,就明白了这些工具的用途。很快高兴的跑到自己的木匠房里去了。 王勇刚刚松了一口气,巨木又急匆匆跑了回来。“神勇,请你教我制作铁器的方法吧,我也想学。” “霍,好啊!”王勇正愁自己忙不过来,现在有人想学铁匠,他正巴不得。不过,他很快想到,巨木是小河部族最好的工匠,很多关键的东西都出自他的手。如果巨木改行当了铁匠,那么木匠谁来干? “不行不行,你还是老实的呆在木工房里吧。”王勇一口拒绝道。 “放心,神勇,我就是不睡觉,也不会耽误手上的活儿。只是,我真的很想学打铁。”河巨木知道神勇的意思,所以表态说。 “那,这样好吧,你再给我挑几个人,他们也要像你这样手巧。我要他们即会打铁,又会做木匠。”王勇提出了他的条件。现在炼铁技术已经濒于成熟,他也需要培养大量的熟练工人。以为,他心中最想的,还是铁制的刀剑和长矛,这些东西,靠他自己,一时半会儿是打造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