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卷 ------------ 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有勇气和信心写完这本书吧!虽然我知道我写的不怎么好,叙述能力还差了一点,但我会努力的,希望你们能够继续支持我,给我多一点建议。虽然我不能尽数接纳,可我会择优录取的。 同时,如果你们相信这本书适合你们口味,请你们能多给我投一点推荐票,让我充满信心的大胆往前走,别一个多月,就一个人投票,那个人还是本书的作者,实在是太讽刺了。 ------------ 第一卷 掠夺 ------------ 第一章 一张相片引起的轰动 一九九零年七月六日星期天,新州市警方突然接收到一份国际刑警发来的机密文件,市警察局局长万振华拆开信件后,立马召开紧急会议,将其中的四张照片通过幻灯片播放出来。虽然国际刑警发来的文件一定是非常重要的,可这一次却让参会的人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除了万振华始终的一脸严肃。 根据照片给出的线索,可以知道这是在新州市地标性建筑物‘猛虎石’前拍的,照片的这个人始终是背对着镜头,而摄影者似乎是非常赶时间,以至于四张照片都非常模糊不清。当幻灯片放完后,万振华让人亮开灯,双手撑在桌子上,很是沉重地道:“各位同志们,通过这四张照片,你们看出了什么?”底下的人一听,纷纷交头接耳起来,数分钟过去,却也得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万振华将幻灯片停留在一张相片上,指着这个人背向身后的右手小指部位,将其放大,道:“你们看看这里。”又切换到这人左手腕上戴的一串红色手饰,“现在你们该知道这个人是谁吧?” 通过屏幕,虽然看得有点模糊,可大致能看出这个人的右手小指是缺失的,而那人左手的手饰即使是屏幕再不好,也可以通过那猩红得如同血液的颜色,知道这是十分稀缺的血玉。像这人手上的这串血玉手饰,全世界只有一个人能够拥有,也只有他有资格佩戴――‘血狼’胡风。没有人能够佩戴血玉手饰呼吸一年。除了他。一个令世界各国闻风丧胆的人物,一个黑道上的传奇人物。 胡风曾经说过,“只要枪声一响,我就是世界的主宰。”而他也通过许许多多的行动证明了他这句话的真实性,所以它是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上的榜首,任何国家一旦发现他的行踪,采取的是战时准备,甚至可以联合周边的国家一起展开军事行动来剿杀他。可惜无论多么严密周详的‘猎狼行动’,在他的面前永远是不堪一击,而他‘狼’的天性,更让围捕过胡风的国家战栗不安。自一九八四年的菲律宾机场袭击事件后,许多国家在对付胡风的同时,考虑的更多是如何避免得罪胡风。 参会的人员齐地静了下来,个个像是中了邪一般,睁着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屏幕。整间会议室静得能听到各人粗重急促的呼吸声。过了一会,副局长魏国豪才从惊诧中回过神来,望着正低头沉思地万振华,一字一句地说:“他不会就是‘血狼’胡风吧?”其他的人也纷纷回过神来,并以十分希翼的眼光望着万振华,期待能从他口中听到‘不,他不是’。可是他们失望了,万振华沙哑的声音彻底将他们带入了恐惧之中,“从国际刑警传递来的资料上显示,他就是胡风。” 霎那间,会议室像是炸开了锅,吵杂个不停。万振华看着眼前的乱象,气不打一处来,挥拳在桌上猛锤一下,怒喝道:“安静一下。”巨大的响声像是钟声能让人心绪安宁一般,众人又安静了下来,向台上注目而视。万振华又道:“如今大敌当前,你们不思退敌之策,反而在这里瞎扯些没用的东西,你们可对得起国家对你们的重视,百姓对你们的信任。看看你们身上的制服,现在你们的行为,穿着它难道不害臊吗?身为一个人民警察,注定是要人民流血的,你们中间要是有害怕的,可以马上离开这里,我绝不阻拦。否则,你们就安安静静坐在座位上,一起商量如何对付这头‘血狼’。” 在万振华威严凌厉的目光下,众人十分惭愧的回到座位上。万振华拿起桌上的一页纸,朗声道:“现在我给你们说明一些情况。这几张相片是专门负责抓捕胡风的国际刑警特别小分队‘美洲豹’数日前在新州市拍到的,遗憾的是拍摄到这些相片的警员在将相片安全地送达同伴手上后便失踪了,而胡风的踪迹也彻底消失,因此没有更进一步的线索。不过根据国际刑警综合各方面的线索推测,此次胡风现身新州的主要目地乃是在一月后举行的世界钻石展览大会。届时,胡风团伙的主要成员‘土狼’胡亮,‘坦克’安可`路易斯,‘花 蜘蛛’野田幸子以及‘荆棘’陆彬都会出现,伴随着这些人的还有大量军火,其威力简直跟引爆一颗小型核弹没有分别。” 魏国豪听了这些资料后,沉吟道:“既然资料上显示胡风团伙有如此重型的武器,那上头的重视程度是怎样的?” 万振华道:“上头在国际刑警通知后,担心我市警力和装备不能够对付胡风团伙,同时为了确保世界钻石展览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命‘西风’特种部队前来相助。还有一直负责抓捕胡风的国际刑警‘美洲豹’特别小分队到时也会一同作战。相信靠着我市数千名干警以及这两只王牌部队,即使不能一举将胡风团伙捣碎,至少也能保证世界钻石展览大会的顺利召开。不过为了起到一击奏效的行动目标,这两只王牌队伍暂时不能动用,所以当前的行动暂时由我市的警察全面负责。” 一听有‘西风’特种部队和‘美洲豹’特别小分队保驾护航,大家都显得很释怀,发言也渐渐频繁起来。新州市刑事侦察队大队长肖云峰提问道:“局长,相比胡风的极难追踪,安可`路易斯等人的行踪算是较为容易得到的。只要我们能死死咬住胡风团伙中的一人,便不难追查他们的行迹,从而在他们下手前率先展开行动,阻止抢劫事件的发生。” 万振华道:“老肖,你这话说得有理。国际刑警已经在世界各地加紧追查了,相信再过几天,一定会有鱼落网的。” 另一名副局长徐明德道:“老万,依你看,在事件未发生前,全市五千余名的警力要如何安排,才能高效地发挥应有的预防作用?” 万振华不答反问:“那老徐你的建议是?” 徐明德道:“嗯!借鉴此前多国围剿胡风团伙失败的案例,我的提议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表面上一切照旧,该巡逻的巡逻,该抓捕的抓捕,实际上,可以选派一些机警干练的探员便衣打扮,埋伏在龙蛇混杂的西区,和即将举行世界钻石展览大会的市人民体育馆周围,还有较为偏僻的郊外。同时要跟‘西风’和‘美洲豹’紧密合作,一旦有了胡风团伙的确却消息,要保证两只特种队伍能够迅捷加入战场。总结起来就是‘从战略上让敌人大意,从战术上让敌人覆灭。’” 万振华喝彩道:“好一句‘从战略上让敌人大意,从战术上让敌人覆灭。’老徐不愧是我市的‘诸葛军师’啊!同志们,给我们的徐副局长来点掌声。”犹如潮水般的掌声哗啦啦响了一会。万振华双手下压制住掌声后,又道:“既然要临时成立这个侦查小组,就必须要有个领头羊。我推荐由刑事侦察队队长肖云峰担任,老徐你看如何?” 徐明德刮了刮颌下的胡茬,道:“我看不行,虽说眼前胡风案子是重中之重,但市内近千万的人口,所产生的刑事案件也为数不少。要是将老肖调离这个岗位,局里面可不能找出这么个刑事案件经验丰富的队长来。到时胡风团伙未来,新州市就已经乱成一锅粥了。不如让副队长庄俊华替老肖分担分担吧!” 万振华道:“那也行。小庄,这个任务很艰巨,你有没有信心能够执行得很好?” 刚过而立之年的庄俊华一听此言,腾地从椅上蹦起来,精神抖擞地行了个军礼,道:“我保证全力以赴完成好任务,决不让党和人民失望。”众人一看他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搭上那义正词严的语句,倒觉得挺好笑。一时间,会上的紧张气氛缓解了不少。 接下来众人又商议了其他的一些事项,分工完了事情,便都回各自会岗位,做好准备应对这暴雨前的宁静。 ------------ 第二章 ‘花蜘蛛’野田幸子 日本东京最为热火的娱乐场所大阪木酒吧,里面是众多对着日常生活丧失信心或者兴趣的青年男女。在这里,他们可以随着节奏强劲的音乐摇摆起舞,完全不必理会生活中的样样烦恼,在这里,他们可以借着酒精麻痹自己,忘记人生中不愉快的一天或者半生,甚至可以在头昏脑胀的情形下,随意的找上一个暂时充满好感的异性,度过一个疯狂刺激的夜晚。总而言之,大阪木酒吧就是一个与美丽和谐的文明社会背道而驰的产物,却是人们在这繁华热闹的社会中寻找自由的途径之一。 只要你踏进了酒吧的门口,你脑中仅存的唯一想法便是伴着动感的摇滚音乐,同着舞台人身材极度惹人的舞女郎去寻找人生的自由,再也想不到其他。当一曲音乐结束,紧随其后的是另一首日本当前流行的歌曲和舞蹈。就当两拨舞女郎交叉换位时,从舞台两边突然涌上五名彪悍男子,齐齐围住一红衣女子,舞台顿时混乱起来。就在大家以为暴力即将发生时,只见台下一中年男子对着台上一挥手,那数名男子就拥着红衣女子退向后台,直来到后边的暗巷。那中年男子眯着双眼正要开口,忽然巷子的两端传来密集的脚步声,约莫十几名男子将這伙人包围住。一男的以标准的日语喝问道:“是谁让你们在这里闹事的?难道你们不知道这里是熊太阁下的产业?” 中年男子冷哼一声,道:“熊太正一?我不认识。” 先前那人怒道:“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吗?竟然敢侮辱熊太阁下。”一招手,十几名男子就要冲上前动手,岂知那中年男子摆了摆手,从西装内领中取出一件物什来,道:“你先看看这是什么?再决定是不是要动手也不迟。” 那人疑虑地往前凑了凑,眼光扫在那类似匕首的物体上,当看到那镌刻在匕首上面的新月浮雕时,突然俯身跪在地上,慌不跌地求饶道:“刚才不知道阁下的身份,冒犯了阁下,请宽恕在下刚才的失礼。”他身后的手下一见头领前倨后恭,都显得很是诧异,询问道:“冈山君,你这是?” 冈山君骂道:“还不快请拜月社社员原谅,难道你们想死无葬身之地吗?”众人一听拜月社,膝头像是悬了千金重的铁块般,以十分麻利迅速的动作半跪在地。 中年男子冷笑道:“现在你该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谁是熊太正一了吧?” 冈山君道:“以阁下的身份,熊太正一是谁根本就不要知道。”中年男子还未说话,那穿着性感的红衣女子似乎不知道自己身处在险境之中,双手环抱着半绽的酥胸,不耐烦道:“够了,够了,我还有事要做,不想看这出滑稽的闹剧,没事就让我走吧!”说完就要推开众人离去,却被拜月社的人拦住。 中年男子对着身后一挥手,冈山君等人就半弓着身子恭恭敬敬往巷子尽头退去。中年男子对着红衣女子脸色一板,瞪着眼道:“昨天你是不是跟大雄君在一块?他现在在哪?你把他的下落告诉我,我就让你离开。” 红衣女子装傻充愣地道:“大雄君是谁啊?我怎么没有印象呢?要不你告诉我他是谁,我也好想清楚自己认识不认识这个人啊!” 中年男子扇了红衣女子个耳光,道:“现在你知不知道?” 红衣女子抚着通红的左颊,擦去嘴角边的鲜血,呵呵笑道:“被你这么一打,我倒是想起来了,但我不会告诉你。”红衣女子左手撑着墙慢慢站起身来,右手扶着腰缓步走到中年男子面前,附耳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一巴掌我是会还给你的。”中年男子不知怎的心底害怕起来,刚要伸手将红衣女子推开,左腿上就传来一股钻心的疼,让他不由得放声惨叫。 在他失重倒下时,他又连续听到了五声惨叫。当他将视线从咕噜噜涌着鲜血的左腿移到面前时,他那凌厉的目光竟然充满了浓浓的恐惧。因为眼前的一切实在是令人十分震撼,试想想,在黑暗笼罩下的暗巷中,一名身着红衣的性感女子持着滴着血液的匕首孤立在尸首与鲜血中,特别是那红衣女子的笑声,清脆而甜美欢快,仿佛是在进行着一项自己十分喜爱的事情,但现实是她在杀人。 中年男子强自压下心中的恐惧,道:“你要知道,躺在你脚下的人是拜月社成员,杀害拜月社成员在这个国家是比杀警察还要严重的事情,你已经陷入了麻烦之中。但是我可以帮你,我在拜月社地位相当高,只要你放过我,我可以保证今晚发生的事情绝不追究。你觉得怎样?” 红衣女子摇摇头,道:“你不是要知道大雄泽南的下落吗?我告诉你吧!昨天晚上我们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时光,他让我很满足,尤其在他那旷阔的胸膛上,我就像是一叶落在了幸福海洋中的叶子,虽然不断地受到海水的冲击,却是欢快改变了痛楚。当我们要离别的时候,我很舍不得他,可是我曾答应过一个人,只能让他活着接触我的身体。所以我.唉!”红衣女郎蹲下身来,将匕首对着中年男子的心脏,道:“不过欣慰的是,他走的很快,并没有受多大的痛苦,只是在一刹那间。” 中年男子看着娇媚如花的脸庞,忽然想到一个犹如恶魔的人,一样爱穿红色衣裳,一样爱杀人,最为相似之处便是碰了她的身子的男人只有一个下场——被她用刀刺破心脏。据说这是她对心爱之人所做的最伟大的事。他颤抖着身子,哆哆嗦嗦地说:“你,你不会就是红?” 红衣女子将食指放在嘴唇边,发出‘嘘’的一声,娇笑道:“现在我要还给你送我的一巴掌了。不过我打你会有些疼,你可千万要忍住啊!”说话间,她从大腿内侧掏出一双银色丝质手套来,戴上后两手一抖,嗤啦一声响,手套掌心处冒出了密密麻麻的锐利刀片,刀刃上有着许多的锯齿,仿佛是蜘蛛的脚一般。红衣女子缓缓走向匍匐逃生的中年男子,握住他的一只脚倒拖回来,中年男子一声惨叫还未叫完,红衣女子的右手已经往他左脸扇去。那声音便象撕纸发出的声响,嗤的一声,中年男子已侧着头倒在地上,左脸血肉模糊,鲜血混着被剐碎的肉块流到地上,真是说不尽的恶心。 红衣女郎双手一晃,万千银光一闪,刀片又都回到手套上,她伸手在中年男子的衣服上擦了擦,故作抱歉道:“十分抱歉,这一掌打得有些重,但这是公平的,谁叫你打我时不戴手套呢?” 当她褪下手套正要返回酒吧时,前边的巷子处莫得传出一阵掌声,一个声音说道:“红蜘蛛就是红蜘蛛,连杀人都是那么悠闲,不知道你被人杀时,是不是也会表现的如此悠闲?” 野田幸子神色只是一愣,便又恢复正常,边靠着墙壁走上前边说:“你要是想知道?我不妨可以给你一试。我相信你的手段一定比我高明,绝对能够让我死的很悠闲的,你说是吗?” 那人似乎不知道或是不介意野田幸子的近身,依旧不急不缓地说:“这倒是有难度?不过倒可以试试。即使是失败了,让你死得不悠闲,但是能杀大名鼎鼎的红蜘蛛,相信一定会很有趣。” 黑暗中,野田幸子将双手背在身后一抖,闪身而出,双手一上一中按在转角处墙壁,她的脚也趁势踹出,要是这里有人,不论他是站着的还是蹲着的,皆会被野田幸子击中。只要能让敌人的行动缓上一缓,那胜利便是属于她的。可是她失策了,转角处根本没有人,她突地右脚反踢,双手回身一个扫击。在触觉告诉她攻击落空了,脑力还未想出应对之策时,她的头顶上忽然呼呼作响,紧接着她的脖子已被箍住,一把手枪顶着她的腰间。那人沉声道:“你最好不要动,我虽然很喜欢漂亮淘气的女人,但我的枪不是,它喜欢女人柔顺点,这样它才不会发火。” 野田幸子侧着头道:“其实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会在男人宽有力的胸膛上喘息的女人,你没必要怎么紧张。” 男人嗅着野田幸子身上特有的,令人为之堕落的体味,不由得加重了呼吸。野田幸子又道:“只要你放过我,你会体会到什么才叫真正的男人。好吗?”野田幸子手慢慢上抬,突然腰间的枪口一促,她不得不停止动作。男人凑鼻在野田幸子身上猛地一吸,细声道:“我要不是知道胡风的厉害,更定会要了你。”野田幸子一愕,那男人已放开她后退,同时她的丰满臀部也被重重地侵犯了一把。 野田幸子娇嗔道:“该死的陆彬,你要是想摸我的话,干嘛要那么吓我,只要你开口,我还会不让你来吗?”声音越说越细,也越娇媚,充斥了诱惑的气味。 陆彬望着笑颜如花,楚楚动人的野田幸子,不住哭笑,道:“算了,你难对付,胡风更难对付?要是让他知道我上了你,恐怕你要到五大洲去找我的尸体。”接着陆彬脸色一变,正色道:“胡风让我来找你们,说最近有事要做,至于目标是什么?他没跟我细说,只说地点在新州市。” 野田幸子鼓掌欢道:“好啊!反正我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正好去找点零用钱。” 陆彬又问:“你可知道坦克在哪里?我四处打探都没有他的下落。” 野田幸子答道:“这我也不清楚,上一次做完事后,大家都是各奔东西的,并没有再联络。” 陆彬无奈道:“既然如此,那也不急,反正时间也很充裕。我们再去别的地方喝几杯酒吧!” 野田幸子依偎在陆彬肩膀,害羞道:“希望酒精可以让你抛弃一切顾虑,成为我心目中真正的男人。” 陆彬道:“这样,喝酒可能会让我闯了大祸,我得好好考虑一下。”随着两人从后门进入酒吧。巷子里才寂静下来。过了好一会,才有一个脚步声至巷子尽头响起,还伴随着撞到物件的声音。 ------------ 第三章 闹事追捕 铃木小泽是东京市警察局负责黑帮事件的警员,话虽如此说,实际他只是一个赋闲的警探,每天上班要不就是坐在办公室里看杂志,要不就开着警车四处晃荡,一天到晚基本是没什么正事的。这些情况并不是说日本的黑帮是多么的循规守法,而是一种无奈的表现。由于日本的法律对于黑帮的地位给以承认,所以他们只要不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警方是管不到他们的。并且黑帮的势力也是很庞大的,即使是受害者,也不敢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虽然最后寻衅滋事的黑帮成员会被依法惩治,但受害者一方的下场也决不会好到哪里去。 七月九日这天,铃木小泽正在放假,躺在柔软的沙滩上,享受温暖如春的阳光和清凉似雨的海风,戴着太阳眼镜肆无忌惮地观赏着眼前来来往往的性感美女,这实在是一种特别的享受。可惜没有一个女伴在旁,所以这享受也就缺少了一点。处在陶醉和遗憾的铃木小泽突然被友人的呼叫惊醒了。一通紧急电话将他又带到烦躁苦闷的工作之中。 当他驾车近一个小时才从川崎县赶到东京,探员中原太郎已在警局门口等候,一见铃木小泽到来,急忙走近拉开车门,道:“铃木君,拜月社出事了。” 一听到‘拜月社’,铃木小泽神色顿现不耐烦,反问道:“拜月社要是出问题了,你跟其中的社员好好谈谈不就行了,他们难道会不顾警方的面子吗?要知道我是在休假啊!” 中原太郎抱歉道:“我很抱歉搅乱了你的假期。不过这次的事情有些特殊,不得不请你来处理。” 铃木小泽明显地对拜月社发生的事情没有兴趣,就算是有,单凭拜月社全国第一的黑帮组织,也轮不到他来处理。他道:“那好,你给我说说事情有什么特殊吧!” 中原太郎于是将昨晚发生的事件一一叙述。在昨晚午夜十二点时,警局突然闯进来一个男子,这人明显是受了极大的惊吓,说起话条理不清,简直就是在胡言乱语。一会说红色蜘蛛杀死了拜月社的人,一会又说是一个女人杀死了那些人,中间又添杂着一些人名,还说中国的新州市将有事发生。值班的警员以为这人是个疯子,本想赶他出去,后来根据他提供的地址前去查探,发现了巷子里还未冲洗干净的血迹,却没有他说的尸体,一问大阪木酒吧的工作人员,都是一问三不知,办案人员无法再追查下去,又因此案涉及黑帮,便将案子移交给铃木小泽负责。 铃木小泽听完汇报后,斩钉截铁地道:“或许只是黑帮阻止的斗殴事件。也不用那么麻烦再去调查取证,我直接打个电话询问一下拜月社有无人员伤亡便可。要是没有,这个案子就算结了。”铃木小泽拿起电话,十分熟练的拨打了电话号码,简单询问几句,得到对方非常肯定的回复后,他挂断了电话。向中原太郎道:“你去将那人送出警局吧!顺便把这案子注销掉,原因就填写误报警情,经查验,实无此事。” 中原太郎踌躇不决,道:“铃木君,我们身为警察,怎么可以如此草率的了结一桩案子,这实在有愧于‘警察’的身份。” 铃木小泽本想嘲谑他几句,可看到中原太郎那正义凛然的神色后,他打消了主意,语重心长地说:“中原君,你要知道,有时寻根问底并不能帮助人,相反还会因为你的执着害了自己和别人。维持正义没错,但要看清对象。”中原太郎似乎不太懂得意思,只能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转身离开房门。 才不过一会,中原太郎又进到房间,同时还带来了三个西装革履的精壮男子。铃木小泽诧异道:“这几位是什么人?” 中原太郎现出十分崇敬的神色,介绍道:“这几位是日本国际刑警,前来提取那位报案人协助调查一件案子。” 其中一人走上前与铃木小泽握手,道:“你好,我是村山一道,隶属于日本国际刑警。因办案需要,要来提取小野佐木,请你协助我们。这是授权书,麻烦你签名。”铃木小泽接过村山一道递来的授权书,签注自己的名字。 村山一道半躬答谢道:“多谢你的合作!”又对中原太郎道:“请你带我们去见小野佐木,麻烦你了。” 中原太郎忙道:“能为国际刑警服务,是我的骄傲。请跟我来。”中原太郎将村山一道带到一间审讯室,将小野佐木交接给国际刑警,又将他们送出门口,直至他们的越野车消失在视线方才返回警局。 村山一道一行人将小野佐木带至一栋大厦的地下室,直接搭乘电梯通往国际刑警位于日本的总部,那是一处十分宽阔简约的地下建筑,无论是通风,湿度,采光等等问题都处理地很好,特别是其中的装设,‘将威严与平等的位置放得很平’是对这里的装设唯一,也是最合适的评价。村山一道先让人将小野佐木领到一间会议室,给他一杯热咖啡,再放点轻缓的音乐,先令他放松下来。而他则去见他的上司石田宗次。 当村山一道与石田宗次自会议室出来时,整个总部都开始行动起来,行动部队穿好防弹衣,握着冲锋枪,腰挂手榴弹,全副武装安坐在车内等候命令。情报部队则是在短短十分钟内发动遍布东京的线人,全力追查‘红蜘蛛’野田幸子和‘荆棘’陆彬的下落,并开出奖金百万日元的丰厚奖励。在将讯息发出后,半个小时的时间仿佛是世界永恒一样,是那么的长久和寂静。直至一台电脑发出的滴滴声打破了这种难以忍受的煎熬。 ‘东京市滨崎街道十六号’这个地址迅速被下发到总共十辆行动车的各个队长。而村山一道和石田宗次也登上行动车,向着滨崎街道进发。路上他和石田宗次展开东京地图,讨论围剿的行动部署,指派各辆行动车的任务,同时通知东京市警察局合作,帮助国际刑警在滨崎街道周围设置路障,安排临检。 不到十分钟,五辆行动车停在一家旅馆前,两名警员持枪绕着旅馆周围巡视,查找有无后门,两名警员则把守住大门,剩余的五十名进入旅馆,开始一间一间房间查探,并开始疏散人员。刚搜到四楼四一零房间时,行动人员隐伏在门旁,敲了敲房门,过了一会没人响应。行动人员打算破门而入时,房门突然开了,却不见人出来应答。 行动人员挥手招来队员,开始强行突入房间,大家默数三下后,行动开始。两人掩护,一人破门,通道安全,众人开始清查各个房间。厕所,大厅,阳台,如今只剩下卧室。就在行动队员要突破时,门吱的一声打了开来,一女穿着睡衣的举高双手站在门前。行动队抢上前去要按到那女子时,枪声已透过那名女子的身躯向行动队疯狂扫射,顿时行动队死伤过半,幸存的队员正要寻找遮掩物的同时,自房顶也传出枪声。 楼下的村山一道通过无线对讲机得知行动队在四楼遇袭,他亲自带领剩余的队员火速支援,才刚穿过大厅,电梯突然打开,唬地行动队忙找掩护,可里面却一人没有。众人纳闷间从掩护体出来,楼梯处一红衣女郎手持ak47闪身而出,火力齐开的同时以迅捷如电,矫捷似兔的速度冲向行动队员,而开着门的电梯通风槽突然掉落,一男的倒挂着身子持m16冲锋枪也向行动队开火,得得得声一阵乱响,旅馆大厅被破坏的面目全非。而行动队的围剿行动以‘红蜘蛛’野田幸子的匕首刺入一名队员的肺部宣告结束。 陆彬扳开手榴弹炸毁一辆行动车后,和野田幸子依靠强大的火力轻而易举地步出旅馆,驾驶着行动车离去。混战中侥幸不死的村山一道捂着受伤的右手,看清两人离去的方向和车辆车牌后,急忙以无线电告知其他行动队和东京市警察。 恰巧,铃木小泽和中原太郎的车辆在樱花流道见到该车辆,铃木显得很谨慎,只让警车遥遥跟住行动车,既不跟丢也不在攻击范围内,同时也已无线电请求支援。而中原太郎表现得很勇敢,取出手枪上好膛,钻出车外要向行动车开枪,旨在击中轮胎令汽车失控。可惜距离实在太远了,而铃木小泽也不理会他的催促,将车开进些,急得他坐立不安,对铃木道:“铃木君,你侮辱了身上的制服,你是个懦夫,我瞧不起你。” 铃木小泽冷哼一声,不予理会,依然不急不缓地跟在行动车后。待有警车前来支援,铃木把车驶向一项狭窄的街道,不时将周围商铺摆出来的货品撞飞,甚至有几次差点撞到人,引得骂声一片。在将车子转入另一个街道时,铃木小泽突然死踩油门,警车砰的一声极速驶去,吓得中原太郎尖叫练练。车子才刚冲出街道,一股巨大的撞力袭向警车,轰隆一声,警车连翻了三个跟斗又滑行两米才停止。挣扎着爬出车的铃木小泽,望着碧蓝如海的天空上那一轮耀眼的太阳,嘴角露出一丝自豪的笑容,似乎在说:“我铃木小泽不是一个懦夫,我有着真正的日本武士道精神。” 铃木小泽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只知道自己曾在一片极浓厚的雾中行走,虽然雾大的让他看不清路的方向在哪里,可心底却有声音告诉他要一直往前走。他相信自己的直觉,于是他就一直走,绝不停歇。但他穿过一片比其他地方还要浓厚的雾时,一轮巨大的红日让他睁不开眼,可奇怪的是,他感觉不到一丝灼热感,反而觉得很温暖,他尝试着透过指缝去看太阳。不料太阳突然光芒大盛,嗤的一声就将铃木小泽焚作粉末。 拄着拐杖的中原太郎见铃木小泽忽然睁开双眼瞪着天花板,任凭怎么叫唤也无反应,还以为他出了什么问题,连忙跑出房间呼叫医生。这才将铃木小泽唤醒过来。医生仔仔细细检查过后,明确的表示以铃木小泽现在的身体状况,只要静养几月就可以出院了。 医生走后,铃木小泽问起捉拿野田幸子和陆彬的事情。中原太郎倏地向铃木小泽鞠躬,道:“铃木君,我为之前冒犯你的言语向你道歉,请你原谅。” 铃木小泽表示算了,让中原太郎讲述一下之后的事情。随着强大的撞击,铃木和中原都受了重伤,但是野田幸子和陆彬没能让幸运之神降临他们的身上,巨大的惯性让两人的身子飞出窗外。当时陆彬的腿就断了,而野田幸子只是受了点轻伤,并无大碍。可周围闻讯而来的警察已经重重包围两人,要想全部脱逃那是不可能的。也不清楚他们到底商量了什么,野田幸子就抛下手中的m16冲锋枪,举手跪在陆彬面前。就在警察慢慢接近两人时,陆彬突然从野田幸子的腰部抽出六个圆形铁球,双手向外一撒,同时身子向后倒。而野田幸子的动作配和陆彬的行动刚刚好,陆彬洒出铁球时她的嘴里也吐出一个铁球,身子也向后一仰,倒在陆彬的身上。 轰轰六声爆炸响,现场所有的汽车都被炸得支离破碎,警察大面积伤亡。野田幸子趁着机会从陆彬身上一跃而起,顺带抄起一把ak47,几乎没遇到什么顽强的抵抗就逃出了包围圈。此后无论国际刑警怎么追查,都找不到野田幸子的行踪。 事后,国际刑警才从陆彬口中知道,那圆形铁球乃是‘血狼’胡风新研制出来的炸药,叫做‘狼牙弹’,其威力相当于三个手榴弹叠加的威力。 铃木小泽听完中原太郎的叙述,又是可惜,又是欣慰,又问道:“那陆彬要如何处置呢?” 中原太郎摇摇头,道:“关于陆彬的一切事情自围剿行动后都被列入高度机密,连我们局长也没权限知道。” 铃木小泽点点头,道:“总算捉住一个,也不枉我昏迷了这么久。我发誓,康复后一定要休一个长假,好好休息一下。” 中原太郎望着铃木小泽,故作遗憾道:“只怕铃木君没有时间去度假了,因为国际刑警正式邀请我们加入,我已经填了报名表。” 铃木小泽一听就要挣扎着起来,急忙道:“快让我起来,我有要事要做。”中原太郎摆摆手,道:“要是铃木君想填那份报名表的话,倒是不用起来,因为我已经帮你填了。”两人四目相对了一会,都放声哈哈大笑,惹得护士急忙前来制止。 ------------ 第四章 ‘坦克’安可`路易斯的... 野田幸子在七月九日和陆彬被警察重重包围后,得陆彬相助才能逃出重围,虽然如此,可以她多年来与警方为敌的经验,知道警方在围剿失败后定然会在水陆空三处交通加大排查,同时加大力度盯住偷渡这一环节,以现在的局势来看,即使野田幸子有通天的本事,也不能离开日本。 所以她并没有打算现在离开日本,而是敲开了一户人家的房门,然后用枪对着户主的头,以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形式暂时安置在这户人家中,成功的躲开了警方地毯式的搜索。随着数日的时间,警方搜查的力度也渐渐减弱,虽然警车还有在街上呼啸而过,但数量较比之前已是少了很多。直至第二个星期过去,东京市已恢复到往常的状况。临行时,野田幸子将匕首送进了男户主的胸膛,充满诚意的对他的妻子道了个歉,并留下数颗钻石以作慰问之资,随后换上女主人朴实的衣裳离开。 随后野田幸子来到了龙蛇混杂的香港,在湾仔的一处偏僻公用电话亭向胡风打了一个电话,详细的讲述她在东京遭遇的事情。最后她询问是否要对陆彬实施救援时,胡风说:“狼群,从来没有弱者。”并命令先去美国找到‘坦克’安可`路易斯。 得到胡风的命令后,野田幸子只好抛下营救陆彬的想法,准备如何以妥当的方式到达美国。首先,她来到九龙的一个杂乱不堪的屋村,找到了一个专门负责制作假护照的家伙。接着便是想办法找了点钱,事实证明,抢劫香港的赌摊确比抢劫银行还要安全。 三天后,野田幸子持着她的新护照从香港国际机场登机前往美国纽约,顺利地通过安检后,才走出纽约机场,一辆崭新的奔驰敞篷跑车呼啸着至路旁驶到她身前。一个穿着得体的白人走下车来,非常热情地与野田幸子握手,道:“你好,安琪小姐,我叫奥普拉,这是你向我们公司租用的车子。请问你还有什么需要我为你服务吗?我会很荣幸的。” 野田幸子指着身旁的行李箱,道:“那你能帮我将行李箱放进车内吗?尊敬的奥普拉先生。” 奥普拉展颜道:“非常乐意。”爽利地打开车门,提着行李箱放进后座。又道:“安琪小姐,祝你在纽约玩得开心。” 野田幸子热情的亲了亲奥普拉的脸颊,道:“你是我见过的最有绅士风度的男人,谢谢你。”随即她打开车门,戴上一副墨镜,启动发动机,向着奥普拉招了招手,猛踩油门风驰电掣般离去。她先找了一家五星级酒店补上一觉,又吃了一顿精美雅致的法国晚餐,才换了一身红如烈火的长裙离开酒店,前往纽约的地下拳击场。可看了几处都没有安可`路易斯的下落,正要去下一个拳击场时,忽然听到边上两个黑人的谈话。一人道:“约翰,这里实在是太无聊了,真想不透这样的拳场居然能够经营下去,比起那个地方,这里的拳击手简直就是孩子和婊子在打架,太侮辱拳击这个行业了。” 叫约翰的黑人不服道:“嘿!弗兰克,巴鲁克拳击场可是整个纽约地下拳击场最为火爆和刺激的拳击场,尤其是‘疯狂骑士’,他已经连续赢了五场,打败了不少成名的拳击手,是巴鲁克甚至纽约最强大的拳击手。” 弗兰克刚想反驳,忽然见旁边的奔驰豪车一性感女郎向他招手,连忙推开约翰走过去,谄媚道:“寂寞的小姐,需要我给你带来极度的快乐吗?我很乐意效劳。” 约翰也过来,道:“要是小姐觉得弗兰克不能满足你,我也愿意为你服务,保证给你一个终生难忘的夜晚。” 野田幸子呵呵笑道:“可惜我没时间,不然我一定会给你们机会让我终身难忘的。”话音刚落,野田幸子伸手将靠在车门的约翰上身拽住,右手从车内抽出一把手枪,顶着他的身体连开三枪。弗兰克见状惊道:“嘿!婊子,你究竟在干嘛?”转身就要逃,才跨出一步,就听到野田幸子甜美娇柔的声音:“我保证你再走一步,我会让你终生难忘的。” 弗兰克无奈转过身来,耸耸肩道:“好吧!算你赢了,你想怎么样。” 野田幸子道:“把那个地下拳击场的地址告诉我。”在弗兰克把话说完后,她又道:“你知道,我也很希望你有个难忘的夜晚,可惜你没有机会了。拜拜!”枪口火舌一吐,弗兰克捂着胸口倒了下去。 ‘邦德女郎’酒吧,一间普通的美国式酒吧,一样的那么狂野,那么放荡,任何可以被视为开放的行为都将可以在这里见到。野田幸子推开门,穿过灯光令人眼晕目眩的舞厅,挤过人群,一直来到男士厕所,全不理会正在如厕的男人异样的眼光,走到最里边的一间厕所,无视挂在门把的‘维修处理中’牌子,伸手按住冲水的开关,冲水器后边的墙壁便缓缓后推,滑向右侧,并出现一段楼梯和呼喝叫喊的声音。 走下楼梯,一股因人多且空气不流通产生的带着异味的热浪扑面而来,那种难闻的气味令得野田幸子不由自主的捂住口鼻才能忍受。野田幸子看了看周围的情况,这个拳击场的形状很像古罗马斗兽场,成圆形状,一共有两层看台,中间挖了十米宽,五米长的坑,四周用混凝土浇筑,并用铁网围成一个笼子。墙壁上的铁环分别拴着虎和熊各一头,旁边一名驯兽师不停地用鞭子抽打着这两头野兽,惹得它们吼叫连连。 野田幸子推开人群走上第二层的看台,寻了一个靠前的位置。等了一会,拳击场的灯光突然一起熄灭,而人群也开始安静下来。喀喀喀几声响,四道强力探照灯齐齐射向看台右侧的走道,一讲解员由铁索从屋顶垂下来,他清了清嗓子,以浑厚的声音说道:“尊敬的先生们,一星期一次的人与野兽大战正式开始。今天的三位主角分别是笼子里的‘杀手熊’和‘食人虎’,以及号称‘人肉坦克’的路易斯。”随着讲解员的声音,探照灯分别射向笼中的野熊和老虎,以及被人用铁箍套住头和手的路易斯。当灯光聚集在路易斯身上时,全场的气氛瞬间被点燃,人们疯狂地呼喊着‘人肉坦克’。时间整整持续了两分钟,最后才在灯光回到讲解员的身上结束呐喊。 讲解员又道:“三个月来,我们的‘人肉坦克’路易斯分别徒手搏杀过凶残的短吻鳄,兽中王者狮子和地狱使者黑豹,他是即今为止与这三头野兽战斗过还能生存的人类,他创造了斯巴达拳击场的奇迹,他改变了人类一万多年来的历史。来,让我们为‘人肉坦克’路易斯欢呼吧!” 灯光又回到路易斯那庞然大物的身躯,全身一块块的肌肉在灯光下发着乳白的光芒,仿佛是天界降临人间的战神。可强烈的光芒让他赶到极度的不舒服,他奋力着挣扎,可由于头部和手都被箍住,他那非人的力量也无法施展。这时讲解员的声音又响起:“好了,我们的‘人肉坦克’似乎不太喜欢我们对他的关注,让我们把注意力转向别处吧!由于这次‘人肉坦克’将要面对的是两头自然界力量惊人,狩猎能力超群的野兽,所以我们的赔率也是相当的惊人,足足有1:200之多。要是你们相信路易斯是人类的‘超级英雄’,就请勇敢的下注吧!不管多少,我们一律接受。” 野田幸子看着安可?路易斯现在受困的模样,并不是很着急。相比他这时的景况,要是跟他以前相比,这还算是正常的了。曾有一次,野田幸子见到安可?路易斯为了寻求刺激,驾船到大海,将一头牛杀了抛在海面,凭着血液的腥味引来鲨鱼群。他则脱掉上衣,口中咬着一柄匕首跃入海中,一口气将数量达三十头的鲨鱼屠杀干净,鲜血染红了周围数海里的海面。疯狂的举动换来的是他身上凡是有肉的部位,或多或少都有被鲨鱼照顾过,在病床上足足躺了三个月,而他居然还感慨不够痛快。要是跟鲨鱼群比较起来,这两头野兽要想杀死安可?路易斯,恐怕还不能够。所以聪明的野田幸子,下了重注买安可?路易斯赢。 二十分钟后,投注正式结束。铁笼上方十几个探照灯一起打开,照得笼子里边像是披上了一层层白色的光幕。紧张的时刻开始了,安可?路易斯被人押入铁笼,松开了铁箍。同时,在人们的惊叫声中,拴在铁链上的虎和熊也被驯兽员解开,龇牙咧嘴地绕着安可?路易斯嘶声低吼,粘稠的诞水不住的流下。 安可?路易斯弯身张开双手,目光凌厉地循着两只野兽而动,时时刻刻防备着进攻的开始,也在等待一个极其渺小的机会。而杀手熊和食人虎似乎也知道安可?路易斯难以对付,不敢轻易进攻,绕着圈子寻找对方的破绽,时不时低吼一两声。一击致命向来是食肉动物的生存法决。时间在双方的僵持下不断的消耗着,而感到枯寂的人群开始向笼子丢掷杂物和怒骂,突然,一个汽水瓶子在笼内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在食人虎头上。突遭袭击的食人虎愤怒不已,朝着丢掷的人怒吼一声。就在这时,安可?路易斯看到了机会,他一跃而起扑向食人虎,侧身死死地箍住它的脖颈,绷紧肌肉扎好马步转身一扭一抛,狠狠地将食人虎甩向铁网。 才要举起拳头砸向食人虎的头颅,身后的杀手熊及时来到,犹如利刃的爪子对着安可?路易斯的后背一划。幸亏安可?路易斯临阵经验丰富,急忙向前跃起,躲过了致命的一击,可后背还是因此传来一阵刺痛,可他顾不得去理会后背的伤,连忙一个转身右钩拳,左手顺势冲锋拳使出,四肢着地急扑而来的杀手熊像是把自己送上去挨揍一样,被这狂暴的两拳击倒在地。而安可?路易斯捉住机会趁着食人虎还未冲来时又给补上几拳,确保杀手熊一时半会站不起身来。 才打到第三拳,安可?路易斯感到有一阵疾风迎面袭来,来不及多想,急忙将身子一倒滚向旁边。就在此时,食人虎刚好落到安可?路易斯适才的位置,时间上的差距简直是差之毫厘,只要再慢一点,安可?路易斯就会被食人虎扑到在地,陷入险境中。 食人虎一击不中,暂时停止了进攻,而安可?路易斯也因刚才这短短的时间消耗了大量的体力需要恢复,双方又僵持了下来。此时,人们为刚才紧张刺激的人兽大战大声欢呼,而买了野兽赢的人则大声谩骂,投掷杂物,诅咒安可?路易斯将死在食人虎的牙齿下。 突然,戒备中的安可?路易斯怒吼一声,俯身冲去,在快要与食人虎相撞时,身子顿地停住,向右一让躲开疾奔而来的食人虎,顺手拿住它的尾巴,蓄力一拉,生生将食人虎迅速移动的身子拽停。紧接着,安可?路易斯将它的尾巴在右臂匝上三圈,运劲使力,硬是将体重达两百五十公斤的食人虎抡动起来,连转五圈撒手一放,砰的一声巨响,铁笼的一端被砸的凹陷下去,食人虎则软塌塌倒在地上。 ‘人肉坦克’安可?路易斯完胜,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又一大奇迹。斯巴达拳击场的情绪瞬间被安可?路易斯捶胸狂吼激发,连讲解员都不无激动得喊道:“安可?路易斯是真正的勇士,他需要人类的崇拜和尊敬。”忽然,一个铁箍套在了处在兴奋当中的安可?路易斯脖颈,将他拽向场边,突如其来的袭击令得他非常愤怒,他使劲一挣,铁箍轻而易举被他夺下,随即猛撞已经凹陷的铁笼,不过五下,铁笼彻底被他撞塌。 安可?路易斯攀爬着离开了铁笼,面对人山人海的拳击场,他横冲直撞,左右齐开,逢遇上的便一手一个随意抛掷,在他恐怖的力量下,人们就像小孩子,毫无一丝抵抗的能力,一旦碰上安可?路易斯就非死即伤。霎那间,拳击场内大乱,人们疯狂地朝出口处涌去,拳击场的护卫持着枪械想要捉捕安可?路易斯,却被陷入恐惧中的人阻住了去路,无法行动,只能任凭安可?路易斯从容地离去。 野田幸子随着人流出了拳击场,四处望了望,正苦恼要去哪里寻找安可?路易斯时,丝毫没注意背后有人站着,及至那人拍了拍野田幸子的肩膀。 忽然被人那么近接近而不知,这对于野田幸子来说是十分威胁的。惊愕中,野田幸子的应对可谓是完美的,她右肘后撞,左手自大腿侧部掣出匕首向后一撩,只待对方一躲避,自己便趁机闪到那人身后。不料右肘部像是撞在铁板上,而左手也被人拿住,自己彻底陷入了被动。野田幸子正要进行下一步行动时,那人说话了:“红蜘蛛,你退步了,这很致命。” 一听到这低沉雄厚的声音,野田幸子笑了,放下手中的匕首,骂道:“要不是为了找你,我会让你接近我身边吗?” 安可?路易斯道:“别为失败找理由。胡风有事找我吗?” 野田幸子应道:“对,不过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详细的情形待离开这里再说。”安可?路易斯表示同意,两人随后一同坐上车子离开酒吧。 ------------ 第五章 FBI的跟踪 车刚开到州际干线上,安可?路易斯望着车内的后视镜,问道:“红蜘蛛,你是通过什么途径进入美国的?” 野田幸子半开玩笑道:“虽然我是一抢劫犯,可我不是那种习惯东躲西藏的方式的人,自然是通过正规的途径入境,现在你应该叫我做安琪小姐。” 安可?路易斯冷笑道:“哦,那你肯定是如最豪华的酒店,开着潮流的跑车和穿着最时尚的服饰和佩带着最昂贵的服饰,将自己打扮成香港的明星了。” 野田幸子道:“这是当然的了,可我不是香港明星,我是好莱坞的明日之星。你难道对此有什么意见吗?” 安可?路易斯道:“不,我向来不喜欢对别人提出意见,但不表示我赞同别人的意见,特别是在被人跟踪的前提下。”野田幸子嗯的一声,急忙通过倒车镜向后观察,的确有一辆运动型多功能suv或远或近,藏左隐右的跟在后边。安可?路易斯又道:“你再看看前边的丰田轿车和左边的雪铁龙。” 野田幸子根据安可?路易斯的提醒,于是向旁边的雪铁龙不经意的一瞥,正好看到司机向这边看过来,然后又回转过头去,神色极其可疑。野田幸子由衷地道:“路易斯,任何一个知道你的人都说你是丧失智慧的杀戮机器,想不到你的头脑竟然如此灵活,观察这般细致,比起胡风简直是不遑多让啊!” 安可?路易斯道:“赞美的话还是等你甩掉跟踪再对我说也不迟,我可不想因为你的大意又被fbi捉进监狱。”野田幸子娇笑道:“你放心,我就带你这担忧害怕的劫匪离开险境,你坐稳了。”话声才落,野田幸子突然急踩油门越过左边的雪铁龙,直撞向前边的丰田轿车后部,而雪铁龙和suv知道跟踪现了形,索性也不再隐藏,一左一右加速驶到奔驰车进行夹击。野田幸子先发制人,率先朝着右边撞去,硬是将suv挤得撞上防护栏,可奔驰车的下场也不是很好,在丰田和雪铁龙一前一后相互配合后,死死地被夹在中间进退不得,两边又有湍急的车流急驰而过,根本不能脱离。 紧急中,野田幸子急踩刹车,顶住雪铁龙脱离了夹击,又开枪击中丰田车的左后轮,丰田车彻底失去控制,打滑撞向旁边的汽车,两车相撞引发的是一序列追尾事故,共计有五辆汽车相继有了亲密的接触。孤立无援的suv彻底急了,一人持着冲锋枪钻出车窗朝奔驰车开枪,野田幸子不得不驾车左闪右避,趁空抽身也对suv进行还击,可惜手枪毕竟不比冲锋枪的火力大,顷刻间便屡临险境,还有一次险些被击中身体。安可?路易斯道:“速战速决吧!以免fbi叫来后援,那样我们将会的境况将会更不利。” 野田幸子点了一下头,从车内取出一个铁球,对着后边的车辆抛去,只听得轰隆一声,后边的suv成了一个大火球,焰腾腾的火光随风而长,仿佛火中的恶魔张开了巨口将那些来不及躲闪的车辆吞入。野田幸子兴高采烈的对安可?路易斯说:“看,不论来了多少跟踪的车辆,遇到我红蜘蛛,也叫他们一个个都入地狱去。” 安可?路易斯给她破了一道冷水,“哦,是吗?我劝你这句话得先甩掉后边的大货车再说吧!”野田幸子骂道:“什么?还有啊,该死的fbi,看我怎么对付他们。”此时奔驰车已经驶到了住宅区,野田幸子把车转入那些狭窄的街道,希望道路两旁的屋子能够起到阻碍的作用,可fbi完全无视,不管不顾的紧紧尾随着奔驰车后边,并加快速度,硬是挤出一条路来,沿途的房屋,商店,电话亭以及车辆,一旦碍着了大货车的路,都被其撞的支离破碎。 在大货车野蛮的开路方式下,奔驰车与其的距离越来越接近,情况愈发的惊险。为了打破这个局面,野田幸子大胆地进行了一次漂移,先是加快速度拉开与大货车的距离,继而在下一个路口踩住刹车,打转方向盘要转入街道。这样的方式在普通的追逐倒是极为有效,可奔驰车与大货车的距离实在是太接近了,就在奔驰车紧急停车,车头刚对准街道口时,大货车伴随着犹如野兽的吼声撞到了奔驰车的车尾部分,不可抗拒的撞击力度让奔驰车一直滑向一栋房屋,将木质结构的屋子完全撞塌并划出数米远。庆幸的是两人只是感到头脑有点发晕外,没有什么较大的创伤,而车辆在经过多次撞击下,似乎也没什么大碍,在野田幸子重新启动时,依然能够响应,实不愧是世界著名的明星汽车。 野田幸子如释重负,道:“好了,现在我们可以安心进行我们的旅程了,希望别再有不识趣的家伙来打扰我们。” 安可?路易斯摇摇头道:“这恐怕不能如你所愿了。‘敌人一日不曾死在你的眼前,你便一日不能安眠’这句话希望你记住。” 野田幸子不耐烦道:“嘿,路易斯,你能说点好听的话吗?我们现在已经.”她本想说‘甩掉所有的跟踪了’,可一声恼人的汽笛声让她说不出这句话来。她暗骂了一句,加快油门迅速离去,开出两公里后,大货车依旧死死吊在后面,这让野田幸子十分苦恼,正思如何让大货车彻底消失在眼前时,眼前突然发现前方数百米有个加油站,她的脑中因这加油站而萌生了一个疯狂地想法。 她开车驶过加油站后,将车停在大约两百米远,持着手枪从车上站起来。大货车见奔驰车忽然停下,还以为是车子坏了,更是加快速度急冲过来,眨眼间已经离加油站不过数米远。远处的野田幸子聚精会神地盯着大货车驶入加油站的范围内,她开枪了,第一枪不中,第二枪也不中,大货车快要出加油站的范围了,时间愈来愈紧迫,要是再开一枪还不中的话,那可就完全失去了机会。野田幸子尽量调整自己的呼吸,使心跳在极短的时间平复下来,闭上眼睛完全靠直觉来认定储油罐的位置。当她睁开眼时,手指随即扣动了扳机,枪口火花一现,带动的是加油站漫天的火焰以及车身完全被火焰吞噬的大货车。 野田幸子情不自禁的欢呼了一声,急忙发动汽车离开这里。为了安全起见,他们直接驾车离开纽约州,在公路旁随便找了家汽车旅店入住。 ------------ 第六章 旅馆火并 安可?路易斯是美国人,自十八岁他的一宗抢劫案杀害了六名人质后,他被列为fbi全球通缉一百人中的第三名,跟fbi的恩怨就一直持续了十几年,也彼此了解对方。虽然争斗不断,可大多数的追捕行动都被机警地安可?路易斯成功化解,只有在一九九零年,那次安可?路易斯伙同三人合计要炸毁美国五角大楼,本来事情进展得很顺利的,却不料三人中的一人意外地被fbi捉住,并供出了安可?路易斯的计划,令美国政府在最后关头拆掉了炸弹。相关事件被媒体披露后,群众纷纷严厉指责fbi每年数十亿美元的经费却不作为,而美国政府也感到颜面无光,从而撤换当时的fbi局长和数名高级官员,并削减经费。 fbi遭此大辱,下定决心要抓获此件事件的罪魁祸首。根据那人供出安可?路易斯的隐蔽住址,fbi分别调动国民警卫队,海豹突击队和反恐部队,封锁了方圆百里的主要交通干道,fbi现任局长亲自调度指挥。行动成功地击毙两名嫌疑人,将安可?路易斯困在货舱中。重兵压境和超强的火力下,安可?路易斯的下场可想而知。可他决意反抗到底,凭借货舱的地理优势,精通游击战术的他一次次将海豹突击队和反恐部队击退,但是孤身作战的他很快面临着弹尽粮绝的绝境。要不是胡风及时出现,用直升机接走安可?路易斯,‘坦克’这个作为让fbi视为奇耻大辱的称号也将不复存在。 事后,安可?路易斯曾问胡风救他有什么目地。抽着古巴上等雪茄的胡风并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问他:“你应该想想你对我有什么用处?”至此,安可?路易斯便成为劫掠全球的胡风团伙一员。 野田幸子从冲凉房披着浴巾出来,整个人像是一朵雨后的玫瑰,她的娇媚,美艳一丝不留的绽放出来。她坐入安可?路易斯的怀中,手轻轻地抚着他满是伤痕的阔脸,细声道:“你知道吗?要是没有胡风的出现,我一定会爱上你。世界上像你这样吸引我的男人并不多。”她的手移动的范围开始慢慢往下,滑过脖子,经过宽广的胸膛,到达了腹部,一直接近那罪恶的深处。而她的反应也随着手接触层面的不同产生变化,先是呼吸变得急促灼热,脸颊发红,口干舌燥,两眼迷离,继而是遍体发热犹如火烧一般,娇喘连连,不停地亲吻吮吸着安可?路易斯。当她将要握住开启罪恶深渊的魔杖时,她的手被一直淡然的安可?路易斯抓住了,他猛地站起身来把野田幸子推倒在地,“你不是我想要的女人。” 卧在地上的野田幸子看着安可?路易斯冷静的脸庞,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安可?路易斯问:“你笑什么?”野田幸子没有回答,躺在地上继续捧腹狂笑,过了一会才缓过气来,说:“陆彬说你的性取向是不正常的,开始时我并不相信,现在,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说法是对的。我想,你该不会要跟我抢胡风吧?这样我们可就是情敌了。哈哈哈!” 安可?路易斯蹙着双眉盯着野田幸子,道:“我希望你尊重我,尊重胡风。”说完走向门口,快要踏出房门时,又道:“我劝你最好把窗帘拉上,关好灯才睡觉。我要出去买点东西。”野田幸子才要说话,安可?路易斯已把房门带上。 大约是凌晨时分,安可?路易斯还没有回来,熟睡中的野田幸子突然被一声狗吠声惊醒了,只是一声而已。感到奇怪的她从床上一跃而起,微微掀起窗帘向外观察,只见旅店外除了昏暗的街灯和停在广场上的汽车,没有人走过,没有车来往,甚至连一丝声音也没有发出,一切都显得太正常了。心知事不寻常的野田幸子急忙穿好衣服,持着手枪躲到门边,通过门底下灯光的照射确定门外没埋伏,她才把房门打开一丝缝隙观察外边的情况。一切安全后,野田幸子溜出了自己的房间,将对面的房间撞开后藏了进去。 才过了一会,通道上的灯光忽然被熄灭,随后一阵极其轻微的脚步声缓缓从走廊传来,停在了野田幸子的房门外。估计过了五秒的时间后,玻璃破碎的咔嚓声率先响起,接着是重物落地的砰砰声,房门被撞开声,整齐有序的脚步声,枪械保险栓拉开声。当开枪的声音响起时,野田幸子深吸一口气从对面的房间冲出,先放倒了守在门口的两个警察,转身闪开子弹,顺势卧倒在地,由下往上射击,滚身抄起一把m16自动步枪,从左至右扫射。这一切发生的时间只是一分钟,反恐部队根本来不及应变就全军覆没,可催泪弹也让野田幸子泪如泉涌,呼吸困难。 fbi副局长杰西?汉考克率队将汽车旅馆重重包围,通过无线对讲机呼叫反恐部队第一小分队,却无人回答,不由得暗骂了一声,下令让第二,三,四小分队立刻展开行动,具体分工如下,第二小分队负责查探野田幸子的房间,援救受了重伤的队员,第三,四小分队开始清查整间旅馆。当第二小分队来到房间时,碎玻璃洒满一地,密密麻麻的枪孔打在四周的墙壁上,还未散去的烟雾依旧聚集在房间内。队长先让队员四处检查了下,确定房间内安全,才对躺在地上的反恐队员进行救助,只有倒在走廊的一人大腿受了枪伤并不严重,而其他的队员已经停止了呼吸。 第二小分队队长用无线电将情况汇报给杰西?汉考克,让两名队员将受伤的队员扶到旅馆外边进行救助,剩下的人则加入清查旅馆的任务。突然,厕所的窗户人影一闪,第二小分队立刻反应过来,并开了两枪,大声呼喊让躲在窗户后边的人立刻放下武器,举高双手出来投降。见那人没反应,两名队员戒备的一步一步接近窗户,掀开窗帘一看,一男的赤身裸体躺在外边的支架上,胸腹处的枪伤已经停止了出血,明显是死了有一段时间。有队员认出这是第一小分队的队员,心知情况不妙的第二小分队队长连忙通知杰西?汉考克,同时火速赶往一楼。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那名受伤的队员刚被扶到杰西?汉考克面前,刚才还奄奄一息的队员突然发难,右手掣出尖刀扎向左边的队员,左手抽出手枪对准右边开了三枪,接着一个闪身跃到杰西?汉考克的后边,将手中的刀子抵在他的脖子上,勒令蜂拥而来的反恐部队后退。此时第二小分队队长才通过无线电通知野田幸子假扮反恐部队队员的讯息。 杰西?汉考克不愧是fbi的副局长,危难时竟然能够不慌不乱,他的身子随着野田幸子退向后边,快要接近车子的时候,他的身体忽然的坠了下来。以野田幸子个人的能力,自然不能够单凭一条胳膊撑起肥胖的杰西?汉考克,所以她也跟着倒了下来,滚向车子的另一边,身子靠在车轮边上。 杰西?汉考克道:“红蜘蛛,你最好直接投降,不要逼我下令强行攻击。你是个聪明人,知道现在的局面是怎样的?我给你一分钟考虑,一分钟过后你若是不回复我的话,我会下令攻击。” 野田幸子听了这番话,心中大是焦急,以现在的局势靠她个人的力量那是绝对不能逃脱的。要是安可?路易斯能在这一分钟内赶到,或许还可以有一线生机,要是不能的话,也只能听杰西?汉考克的话乖乖投降了。 杰西?汉考克又道:“时间到了,投不投降希望你给我个答复,三声过后你还是不回答我,我依旧会下令攻击。一,二。”第三声还未说完,野田幸子已经高举着双手从车后边站起来,道:“你赢了,我输了。”杰西?汉考克刚要下令拘捕野田幸子时,咻的一声,一道火光自东方呼啸而过,瞬间落在一辆汽车上,轰天的爆炸声和火光震得反恐部队四散躲避。才过一会,又有两道火光带着刺耳的声音分别落在汽车上,爆炸引起的火光顷刻间将整个广场照耀的如同白日。野田幸子还未反应过来,安可?路易斯已经驾着越野车突破包围驶到广场边上,操着重型机关枪向广场内扫射,密集的哒哒声将野田幸子带到现实中来。她在安可?路易斯的掩护下顺利地来到越野车上,启动发动机开着车子绕着广场转,负责火力的安可?路易斯真正发挥了他‘坦克’的破坏力,手榴弹,ak47,迫击炮,榴弹炮毫不含糊地朝着反恐部队身上招呼,广场上停着的警车和汽车在强大的火力下,都成了一堆冒着火光的废铁。而反恐部队更是狼狈不堪,他们甚至连头都不敢露出来,活像一只受了惊吓的老鼠,只会躲在窝里瑟瑟发抖。 野田幸子看着一件件重型武器被运用,那轰鸣的爆炸声实在令得她无比兴奋,真想不到这完全可以组装一支军队的武器安可?路易斯是如何得到手的?不过她没有多想,而是专心驾驶着车子一圈又一圈绕着广场转,有点变态的欺虐着已成了惊弓之鸟的反恐部队,直至安可?路易斯将所有可以应用的武器全部用完为止,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汽车旅馆。 车上,安可?路易斯颇为兴奋地说:“这一天我永远不为忘记,实在是太过瘾了,太刺激了。你说下次我们拉上军火直接闯到军营去交战,会不会比现在还要刺激,还要过瘾。”野田幸子苦笑道:“不仅是刺激,还很火爆呢,就怕你活着进去,永远出不来了。” 安可?路易斯不以为然道:“生命难道很重要吗?与其平平安安的老死,不如轰轰烈烈的求死更好,这样生命的意义才能被体现出来。”他见野田幸子无言以对,知道两个人的思想方式和价值观完全不同,只是在说了一个地址让野田幸子开车前去后,就不再开口,而是沉浸在刚才火爆的交战场面中。 ------------ 第七章 联系胡风 野田幸子依照安可?路易斯的指示,驱车来到处于郊外的一间废弃仓库,这里地理位置偏僻,人烟稀少,周围又有覆盖广阔,枝繁叶茂的森林,fbi一时半会也不会寻找到这里,倒是一个不错的临时藏身住所。关键的是,这里曾经是作为安可?路易斯的巢穴,里边有不少枪械弹药,足以应付fbi的追捕,要是火力不济的话,这个仓库下方还有一条密道直通后边的深林,只要进了深林里边,即使fbi再有通天的本事,那也不能够抓住他们。 安可?路易斯让野田幸子开车绕过仓库藏在密林,避免被人发现。然后又从数以百计的木质箱子中指出三个箱子来,撬开后,野田幸子吃惊的发现里边有着为数众多的武器,轻重型武器,弹药,爆破类炸药,防毒面具,钛合金军刀等等应有尽有。“嘿,路易斯,你这是怎么做到的?真难想象如此多的武器我一次又一次见到,还都是出至你的手中。就算胡风要想找到这么多的武器,恐怕也得多费时间。实在很难相信。”野田幸子吃惊地说。 “这个是我的问题,你不用担心。”他取出一柄重型机枪,拨弄了几下后,感觉枪体并没有因岁月的流逝而产生卡壳,生锈等问题。 他让野田幸子讲讲胡风最近的计划,可是胡风并没有向其他人透露这次行动的最终目地,只是告诉行动的地点是在某国的新州市。所以野田幸子也无法对安可?路易斯详细的说明这次的行动。“这次行动的具体事项和我们下一步的计划我全然不知晓,你要是想知道的话只能联系胡风了。”野田幸子将胡风现在的联系电话说给安可?路易斯,又说:“电话号码是有了,可惜这里是荒郊野外,我们又没带电话,你要联系只能去镇区了。” “不一定。”安可?路易斯随后来到仓库后边的一个房间,翻起床垫,地面上有一正方形的铁盖,拉起把手一个地下入口就出现了。野田幸子半开玩笑地说:“路易斯,你得告诉我里面不是你圈养的野兽,不然我不会进去的,我还没享受完世界的美好,可不想去天堂过无忧无虑的生活。” “哦?你有机会去天堂吗?”安可?路易斯走进地道,伸手在左侧的墙壁按了一按,通道两侧的灯霎时间亮了起来。野田幸子随着进入地道,说:“你放心,总之跟你进地狱的机会是一样的。”通道非常的短,转过一个弯后,两人来到了一间六十平方米的房间内,里面有着六台电脑,两台线路对流机和一些通讯设备,虽然显得有些陈旧,但屏幕的亮光表示这些老古董是还能用的。 野田幸子坐在一台电脑前,十分熟练的进行操作,三分钟过后,她发现这些电脑不但还能用,性能还很卓越。不过这些电脑的配置完全是为了网络攻击用的,只要你对‘黑客’这个词了解过或者是比较清楚这个词所包含的意义,你完全可以凭借此处的电脑轻而易举的攻破美国联邦调查局和五角大楼的防御系统。换而言之,这儿就是黑客的天堂。“路易斯,我还不知道你竟然是一个黑客,真想不到。”野田幸子尝试着用这些设备去破解fbi的防御,调取关于两人的相关情报。 安可?路易斯站在太空卫星电话前,依着野田幸子告知的电话号码拨通了电话,“这里是我以前的伙伴的,他出卖了我。”电话正在接通中,发出‘嘟嘟嘟’的声音。野田幸子聚精会神的盯着屏幕,忙着设置一些参数,“我想,你这个伙伴肯定是一个电脑天才,特别擅长黑客领域。” “他叫贾斯汀?麦克。” “一九八四年用‘水鬼’病毒入侵美国政府网络,导致整个系统崩溃接近五天,造成经济损失高达百亿美元的始作俑者贾斯汀?麦克?嘿,你知道吗?他是世界上所有黑客都应该崇拜的偶像。” “可他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伙伴。”滴的一声,电话接通了,安可?路易斯拿起电话说:“我是坦克。”野田幸子并没有去注意他们之间的谈话内容,此刻的她彻底被电脑上的内容吸引了灵魂。要知道,美国作为电脑的发明国家,任何一项有关电脑的内容他都是世界最先进;最精通;最强大的。特别是关于网络防火墙,前安全程度绝不亚于铜墙铁壁,世界上能够破解的绝不会超过三个人。野田幸子早年在日本早稻田大学进修电脑课程时,曾跟数名热衷于病毒防御的同学试图攻击美国安全网络,行动持续了三天三夜,可愣是没有成功,反而还差点被国际刑警逮捕。她实在想不到今天自己竟能够当这第四个人,现在系统的破解已经在最后关头,屏幕频频变动的英文字母表示美国国家网络正在试图防御和阻击,却是始终不敌这个叫做‘海神’的病毒。不论做出什么的措施,这款病毒一旦入侵了对方的电脑,便会破解对方的源代码,改写系统程序,消除任何尝试改变程序的代码,使之对病毒使用者敞开大门。接下来只是时间上的问题,相信再过一分钟后,任何被列入国家机密的档案都可以任意浏览,甚至可以改写,删除。同时,只要你能担负被美国列为全球通缉的后果,也可以令‘海神’病毒击溃整个国家网络。而野田幸子正打算这样做。 她愉快地伸展了一下臂膊,转头望向安可?路易斯,见他一脸严肃的对电话说:“确定要这样吗?他是一个无耻之徒,为了自保不惜出卖同伴。这种婊子养的杂种,难道我还要去救他出来?”得到回复后,他失望的叹了口气,“如果对计划是有利的,我会去救他。但在事后,你不能阻止我杀了他。”安可?路易斯说了句‘再联络’便挂断了电话,面怀不忿的握紧拳头锤在桌子上。 “你在干嘛,路易斯。胡风让我们下一步去做什么?”突然,电脑旁边的线路对流器亮起了绿灯,野田幸子见此情不自禁的欢呼了一声,连忙喊:“路易斯,路易斯,快过来,我破解了美国国家安全网络,这实在是个令人难忘的兴奋时刻。” “瞧,原来美国真的有外星人来过呢?而且还不止一个。越南战争时,卑鄙的美国人竟然使用了化学武器,还谎称绝无在战争中使用,行为实在是恶劣。伊拉克境内其实并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切只不过美国为了掠夺中东石油发起的借口而已。” 安可?路易斯连忙打断说:“停止,你先看看关于fbi最近的动作吧!可能会有对这次行动不利的情报。” “好的,等一下,让我打开fbi的机密档案。”野田幸子在页面上输入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英文书写,打开机密档案,“想不到第一条是关于我们大闹纽约州的资料,还有我们的下落。很好,档案上并没有显示我们究竟逃到了哪里?这表明我们暂时还是安全的。”她又看了几条档案,都是追踪恐怖分子的下落和陆彬落入日本国际刑警的资料,并没有关于胡风的档案。 安可?路易斯有点幸灾乐祸地说:“哦,大名鼎鼎的‘荆棘’首次被捕,这一次日本警方可是出了名了。” 野田幸子为陆彬打抱不平,“如果你要嘲笑陆彬,最好别在我面前,那样我会很难堪的。因为是他助我脱困的。” 安可?路易斯不做理会,指着页面的‘绝密情报’让野田幸子点开,第一条就是胡风在某国的新州市出现的消息,国际刑警‘美洲豹’特别小分队已经前往该市协同捉捕胡风。第二条则是东南亚的大毒枭金光勇最近在大量购买军火和招募人手。第三条是国际著名的黑市钻石珠宝商雷迪?jl?史密斯现身泰国,怀疑与‘血狼’胡风有所联系。第四条的情报显示胡风的弟弟‘土狼’胡亮出现在非洲某国中,而这个国家正面临着内战。才看到第五条,线路对流器忽然亮起红灯,整个页面随着红灯的亮起开始崩溃,野田幸子赶快输入指令企图阻止,却是于事无补,三秒钟过后,‘海神’病毒成功被对方清理。 “想不到美国居然有人能够这么快就破坏贾斯汀?麦克的病毒。”野田幸子十分感慨地说。“而且亚洲最近看来可不是很太平啊!国际上臭名昭著的人物都聚集在东南亚,这一切恐怕都是胡风引起来的。可我有一点不明白,胡亮怎么会出现在非洲某国中呢?难道这也是计划中的一部分?” 安可?路易斯也很疑惑,“我也不太清楚。胡风的想法要是那么容易被人揣测,那么他就不是胡风了。” “他不是跟你谈过电话了吗?有没有吩咐我们下一步要如何行动。是不是现在就赶去新州市跟他会合。”野田幸子问。 安可?路易斯表情有点难看,手紧紧地握着拳头,“他让我们前去监狱接一个人出来,再到东南亚跟他会合。”野田幸子好奇地问:“是谁?以前不都是我们五个人行动的吗?怎么这次要破例增加一个人。” “就是这里的主人,曾经出卖过我的贾斯汀?麦克,一个婊子养的杂种。”安可路易斯愤慨的说。 野田幸子笑着说:“那fbi的机密档案上又该增加一条讯息了――‘红蜘蛛’野田幸子和‘坦克’安可?路易斯独闯监狱,,大杀四方,救出天才黑客贾斯汀?麦克。” ------------ 第八章 ‘土狼’胡亮 关于胡亮为什么会在非洲的国家中,不光是野田幸子和安可?路易斯不明白,连负责调查的国际刑警恐怕也不清楚,他们能在这个国家中见到胡亮完全是一个意外。本来他们的首要任务是调查这个国家的反对派是否有进行种族屠杀,根据这个政府向联合国报告,位于该国克鲁斯略克省的某个村庄突然消失了,村内的数百人一夜之间都不见了,而情报显示,该村庄的地下有着极为丰富的金矿。村民奇异的消失后,与反对派有关联的加拿大籍商人奥兰多?菲尔普用非常低廉的价格购买了这块土地,并很快开始招募人员挖矿。 当然,政府军会眼红这金矿,可是他们又跟奥兰多?菲尔普签订了合约,将这块土地转的使用权让给了他,即使事后发现了金矿,那也只能属于他所有。既然正面的渠道不能用,政府军想出了另外一个办法。他们派了数十个大兵换上反对派的服饰,人手一把ak47,跑到金矿上胡乱射击,矿上的武装人员还未反攻,事先预谋的政府军二话不说,由一名上校带着二千名荷枪实弹的士兵就缴了他们的枪,迅速的接管了整座金矿。 闻讯而来的奥兰多?菲尔普立即赶回金矿和政府军交涉。“对不起了,菲尔普先生,你的金矿上出现了反对派,为了国家的安全,不让反对派借助这里的黄金扩张势力,我必须接管这里。请你原谅,待我军确定周边的反对派被清剿干净时,会将金矿交还到你的手上的。”政府军摆明着要耍无赖。 “不,矿上的安全我自己能够负责,就不用劳烦上校了,还是请撤兵吧!要是真是反对派来攻击了,我一定会派人向上校求援的。而那闯进来的数十名武装分子绝对不是反对派,极有可能是周边的劫匪假扮的。”奥兰多?菲尔普明白了政府军的意图,可他还想尽自己的一份力,可惜他失望了。“菲尔普先生,根据我们的情报,那的确是反对派没错,并不是什么该死的劫匪。而我国现在的形势,相信你也有所了解,我军是绝对不能让反对派壮大起来的。要是你这防御薄弱的金矿让反对派给占了,让他们有了充足的资金购买武器,我们不知道会有多少的士兵将会死在他们的手里。所以我现在还不能将金矿交换给你。关于时间上,我不能给你一个确切的数字,这得看政府军的行动。” 奥兰多?菲尔普心想,要是你政府军永远不行动,我的金矿岂不是永远都不回来。他急了,说:“不,上校,你不能这样,这里的土地是我买回来的,应该由我来做主。况且反对派绝对不可能会来攻击这里,我敢保证。” 上校饶有趣味地看着奥兰多,说:“你保证?你凭什么来保证?莫非你跟反对派有什么关联吗?要是这样的话,我恐怕你今天就走不出这个门了。”语气已经相当严厉和充满了威胁。奥兰多?菲尔普心下一惊,急忙解释他跟反对派一点关系也没有,表明自己的立场,他是完全忠于政府军的。这样,他就更没有借口来阻止政府军驻扎在金矿里了。 他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垂着头,丧着气站在上校面前,双手不停地互搅着,显示他心里是多么的矛盾。上校似乎是很同情地拍了拍奥兰多的肩膀,“别担心,我们政府军是绝对讲求公正的,只要将周围的反对派清剿完毕后,确定他们不能够从这金矿上获得对抗我们的力量,我们就会从这里退出的。” 奥兰多?菲尔普还是提不起精神来,木讷地点了点头,向上校道了声谢就离去了。奥兰多的离去并不能代表这件事就怎么完了。这座金矿的实际控制者正是反对派,为了迷惑政府军,才找了奥兰多?菲尔普出来打掩护,想不到金矿最后还是落在了政府军手里。 该派的最高领袖杰尔?雷诺?辛茨比将军是个口蜜腹剑的家伙,他相信微笑是邪恶的最佳外衣。他杀人的时候从来不会板着脸,当他笑起来的时候,他的护卫就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他同时也是个极富谋略;毅力;野心的人物,这可以从他平民到领袖的身份可以看出。人命在他的眼中就像他对女人的看法,需要的时候含在嘴里还怕融了,失去存在价值后可以毫不犹豫的朝她脑袋上开出一枪。 奥兰多?菲尔普火急火燎地来通知金矿被政府军接管的事情时,辛茨比正在跟胡亮喝酒,他放下酒杯十分宽容的对奥兰多说:“没事,你不用担心,接下来的事情我会去处理。来,来,一起喝一杯吧!难得我尊敬的客人胡先生也在。”奥兰多?菲尔普一听辛茨比丝毫没有追究责任的意思,还邀他喝酒,心里总算放下了一块大石。他早被外界关于辛茨比的传闻吓坏了,听说这位反对派的领袖十分的暴虐,动不动就要杀人泄愤,十足是一只披着人皮的野兽,是地狱来的刽子手,魔鬼。想不到他竟然是如此的大方宽容,他实在有点感动了。“多谢你辛茨比先生,没办好你交给我的事我实在很抱歉。你放心,这件事我会到政府军那里去交涉的,尽全力也会将金矿给拿回来,决不辜负你对我的信任。” “不,你已经够累了,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我来处理吧!现在,你只要跟我们喝酒就行。来,坐这里。”辛茨比指着他旁边的座位让奥兰多坐,还十分亲近的为奥兰多斟酒,交谈。胡亮则一直冷眼旁观,不发一言。频频被辛茨比劝酒的奥兰多被灌得趴在桌上,涎水顺着嘴角流下,叽叽嗯嗯地说着醉话。辛茨比叫来警卫,“你们好好把奥兰多先生送回去。跟他说今天我很开心。”警卫拖着奥兰多出去没多久,枪响就传了过来。 辛茨比和胡亮像是根本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一样,又喝起酒来。过来,辛茨比问胡亮,“胡先生,那件事的进程怎么样了?进行的还顺利不?需不需要我帮忙。” “这个你不用担心,整件事情是由我哥哥来处理,绝对不会发生任何问题的。只要时间到了,那边的事就成了,你就开始准备行动吧!希望你到时不要忘记我们对你的帮助。”胡亮将手中的酒一口气喝完,饱含意味地看着辛茨比,“你的保证可是不值一文啊!” 辛茨比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开怀大笑起来。外边的守卫下意识地闯了起来,把手中的ak47齐齐瞄准胡亮,只待辛茨比一声令下,就将胡亮射成马蜂窝。“误会了,误会了,刚才胡先生只是向我讲了一个很好玩的笑话,没发生什么事。都退下吧!”辛茨比为胡亮斟满酒,说:“胡先生,看来你被外界的传闻误导了,我杰尔?雷诺?辛茨比岂是个不重信义的小人。况且我与胡风先生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又怎么会做背叛朋友这样龌蹉的事情呢?哈哈!” 两人接下来又闲聊了一会,辛茨比看看外边漆黑得像是世界末日的天色,整了整衣服,对胡亮说:“胡先生,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看看,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既然辛茨比先生相邀,那就去看看吧!”胡亮也站起身来,跟着辛茨比上了一辆吉普车,穿过广袤无垠的荒原,停在一座山下。车刚停稳,一个战士就跑过来报告说:“一切都已准备妥当,请最高领袖下达战斗指令。”辛茨比一点头。那个战士跑回去没多久,前边的干草地一阵窸窸窣窣,好象有蛇群在游走前行。突然,数团火光自前方的村子升起,火光照耀下,数百个战士的身影从草丛中出现,密集的枪声哒哒响个不停,不时还夹杂着手榴弹的爆炸声。 胡亮从远处看,辛茨比的部队似乎占了上风,毫不阻滞地就攻进了村子,外围的政府军一开始就被手榴弹和ak47击溃,不得不缩短防线,撤回村子里,集中兵力对抗反对派。里面的战况胡亮虽然不清楚,但是那滔天的火焰和连续不断的枪击声已经可以说明一切了。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枪声才慢慢减弱,直至消失,黑夜又回到寂静的时间内。一名战士挂着ak47满脸是血地从村子里跑到吉普车旁,回报说:“村子里的政府军已经全部清理完毕,没有活口。” 辛茨比点点头,说:“很好,你们就驻扎在这里吧!要注意防御,别让政府军又给抢回去了。”朝着司机肩膀拍了拍,司机便将吉普车调转了方向,驶回辛茨比的大本营。 金矿让反对派给夺去的消息让政府军很是恼怒,接连派了两个集团军前去攻击,不料被早有准备的反对派打了个落花流水,又加上该国北边又发生了反对派策划的叛乱,急着要派遣部队前去镇压,无暇应付金矿这边的事情。索性就将还没有证据证明村民失踪,是由于反对派要得到地下的金矿而进行的种族屠杀上报给了联合国,借联合国的手来对付反对派。 果然,联合国十分重视这次事件,派了一个小组来调查这件事。不料种族屠杀的事情没有查到,反而发现了国际通缉榜的胡亮竟然是该国反对派最高领袖杰尔?雷诺?辛茨比的贵客。 美国当局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要求该国反对派对胡亮一事给出解释。可杰尔?雷诺?辛茨比矢口否认,称自己从来就不认识什么胡风,胡亮兄弟,他当时接待的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国商人,并不是什么臭名狼藉的悍匪。美国当局让杰尔?雷诺?辛茨比交出这名中国商人接受调查,可得到的回复是该名中国商人已经商讨完事情,启程回国去了,无法办到。美国方面当然知道杰尔?雷诺?辛茨比玩的花样,可单凭一张模糊的相片也不能以此作为证据上告国际刑事法庭,要求惩治杰尔?雷诺?辛茨比。只能将胡亮为什么跟杰尔?雷诺?辛茨比一起出现的疑问交给fbi调查,查清其中是否涉及了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阴谋。 ------------ 第九章 毒枭金光勇 金三角地区由于海拔是在千米以上的崇山峻岭,气候炎热,雨量充沛,土壤肥沃,极适宜罂粟的生长,再加上这里丛林密布,道路崎岖,交通闭塞,三国政府鞭长莫及,为种植罂粟提供了政治,经济以及地理,气候等等方面得天独厚的条件。同时,这里又活动着多股反政府武装和其他毒品武装,政府军极难进入金三角地区,从此这便成了‘冒险家的乐园’。 为了能够安全和贩卖毒品,金三角内的毒贩各自组织了一批装备精良的地方武装,公开和政府军抗衡。而其中势力最大,装备最精良的武装当属老挝地区近泰国边境的浪南塔省毒贩金光勇,共有一批受过军事训练的军队三千余人,控制着长达五百公里的泰越两国接壤的狭长地带,建立起了属于自己的独立王国,不仅有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还有用于军用的卫星电话,防空武器。他盘踞的青蒙地区,并不是许多外界媒体描述的“丛林藏匿地”,而是一个拥有诸多商店,市场和道路的忙碌城镇。 由于金三角地区的制毒工艺日趋完善,所产的吗啡和***质量上乘,多被加工成精制毒品***,热销世界各地。美国有关方面曾经统计过,其国内的毒品有百分之六十是金三角提炼供应的,美国于一九九四年为金光勇悬赏三百万美元。 接触过金光勇的人认为,金光勇本人颇具英雄气慨,虽然他长相斯文,说话有利,可是很讲义气,并且性格随和。不似金三角某些地区的毒贩嗜杀重色,性格多疑,动不动就杀人取乐,为了利益可以出卖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包括自己的妻子。(这并不是在为金光勇说好话,我只是抛去了其他方面不论,单对金光勇个人性格做出的评价。若要将他的行为带入对他的评价中,一个从事贩毒,走私,暴力,谋杀,暗杀及贿赂的毒贩只能得到‘畜生’两个字) 此时,在金光勇的青蒙总部,他的私家官邸中,正在跟一名美国人劳尔?爱德华交谈。劳尔?爱德华是掌控着美国最大黑帮‘骷髅军’托蒂?史密斯的私人秘书,前来东南亚跟金光勇商谈交易事宜。交易的东西是四百斤高质量的***和三箱自动化武器和一箱炸弹,可劳尔?爱德华却只带来两箱自动化武器跟一箱炸弹,跟金光勇实际提出的要求相差甚远,两人正在磋商解决中。 “抱歉,尊敬的金先生,因为最近美国方面严查武器走私,我的手下一时疏忽让藏着一箱武器的货柜被查扣了,如今只能以目前这些来跟你做交易。”爱德华十分抱歉的说,“不知金先生能否答应交易?” “不,我做生意向来不喜欢不讲信用,你要的四百斤***我一斤不少的交给你,你也要一支不少的把武器交给我,不然我不会跟你做交易。”金光勇脸色相当严肃,“要是你不能拿定注意的话,最好跟你的老板商量一下。我的时间不是很充裕。” 劳尔?爱德华似乎还想劝说,但金光勇已经起身走出门外,临行时说了一句:“最好能在我回到房间给我回复,我不想等人。” 劳尔?爱德华只能叹口气,拿起随身电话拨通了托蒂?史密斯的电话:“老板,金光勇不肯接受,一定要满额的武器,不然他会取消掉跟我们的交易。” 电话那边的托蒂?史密斯想了一会,说:“好吧!我可以再想办法把另外一箱武器运到,但是需要三天的时间,你跟金光勇商量一下。” “明白,老板,我会知道怎么做的,拜。”劳尔?爱德华挂断电话,金光勇还未回来,百无聊赖的他点燃一根雪茄,在金光勇总统般的书房东瞧瞧,西看看,心里可是称羡不已。金光勇的书房岂止是总统级,简直跟中国皇帝相比较也不差。刚进来没留心看,原来整个房间足足有一千多平方米,占据绝大空间的是一排排红木书架,地上铺的是意大利进口的彩绘地毯,图案不仅生动,还很精美,地毯本身更是值得称道,穿着鞋踩在上面,感觉就像把脚踏在云朵那种奇异的感觉一样,又是害怕又是惊奇。房顶上吊着一盏法国式吊灯,以上等的水晶制作,融合法国人的浪漫惬意的精神,打开灯后,吊灯发出的灯光让整个房间光亮得如同在室外,最为精美的是吊灯投射在墙壁上的灯光,有着一幅幅跳舞的画面,每一幅画面都是不同的,各有各的姿态,舞步。按下旋转的开关后,圆形的墙壁就像有人在上边跳舞一般,不仅舞姿优美动人,连神态的变化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而在金光勇办公的书桌四周,除了挂在墙上的一副金光勇油画,有着数排架子,上面放着金光用多年搜集的古董,中西皆用,无一不是艺术上的瑰宝,工艺上的极品。特别是放在书桌上的西洋黄金钟,简直让劳尔?爱德华这个不懂文物的门外汉爱不释手。要是用文字来描写黄金钟的外表,我承认自己是没有能力的,它实在是太美了,让人一看到它连精神都会被摄住。 劳尔?爱德华专心致志地伏在书桌上把玩,把手在钟体不停地抚摸,一不小心手肘撞到了旁边的相框。‘啪’的一声,将劳尔?爱德华从神游的境界中拉了回来,他将相框从地上捡起来,仔细地擦拭了一番,发现没有裂开,便将他重新立在书桌上。正想继续把赏黄金钟,突然觉得照片上除了金光勇外,另一个人好像似曾相识,连忙拿起相片一看。他不由得惊叫了一声,自言自语地说:“金三角最大的毒枭金光勇竟然和世界通缉犯胡风是认识的,而且关系还很亲密。” 照片上的两个人显得很年轻,也很亲密,金光勇拄着美制m8自动步枪搂着胡风的肩膀,而胡风的左手尾指还已经断了,血玉手链也不在他的右手上,又穿着当时越南的浅绿色军装,猜想两人认识的时候应该是在越南战争上,且是在战争的后期。因为照片的背后是一群被捆绑着的美国士兵。只是不知道当时的两个民族英雄怎么会走上表面不同实质相同的不归路呢?一个成为毒害人类的大毒枭,受尽全世界人类的唾弃;一个成为让许多国家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捉捕的,叱咤风云达十几年的世纪悍匪。 劳尔?爱德华自思,这两个人背后肯定有不为人知且惊天动地的往事,要不然时间是不会让他们成为本世纪最引轰动的人物。如果能够探听出这两个人背后的故事,写成一本小说,凭借两个人在世界上的影响,必定能够登上美国畅销书排行榜的首位。 他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大门‘哐’打了开来,金光勇穿着一副浅绿色军装,背着手走过来坐在椅子上,他的助手帮他点燃了一根雪茄,他深深的吸了一口,问:“爱德华先生,你跟你老板商量的怎么样?” 劳尔?爱德华放下相框,整整衣服,说:“金先生,我们能够按照约定交给你武器,不过需要一点时间。只要三天,武器便会在清晨的第一道曙光送到你的面前。” 金光勇点点头,“好,我就再等三天,相信大名鼎鼎的美国黑帮‘教父’托蒂?史密斯是不会令我失望的。”他对旁边的助手吩咐了几句,助手转身走出了房间。“那三天内就委屈你住在这里,我已经让人去安排你的房间。你要有什么需要尽管对我的手下提出就行,他们会给你服务的。” 劳尔?爱德华躬身表示答谢。他看着桌上的相框,想了一会,实在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向低头看文件的金光勇问:“金先生,我有一个要求,不知你能否答应?”金光勇抬起头来,“要是关于个人事迹的话,我倒可以回答你,其他的你就不必开口了。” 爱德华连忙澄清,“不,我没有意思要打探你的机密。我只是十分好奇你怎么会跟‘血狼’胡风认识。外界根本不知道你们之间的关系。我想你们两个的背后肯定有段极其特别的经历。” 金光勇拿起桌上的相框,颇有感触地摸了摸,脑中似乎尘封已久的记忆开始发出光芒来。他久久地沉浸在回忆的汪洋中,眼眶微微湿润了,许久才听他十分细微地叹了口气。“这样吧!你先回房去,晚上你再来找我。我需要仔细想想我跟胡风之间发生的事情。上天降临在我们身上有太多的困难,我也好久没对人说过了,要是不好好想想,还真不知道要怎样对你说。”他眼光依旧放在相框上,像一个老人在感慨岁月带给他的伤痕。 劳尔?爱德华向金光勇一鞠躬,蹑手蹑脚地朝房门走去,要离开时,他回头看了看金光勇,忽然觉得金光勇只不过是一个被时势,被困境铸就的人物,世界没有给他选择的权利,要么顺着时势走,要不然就是身首异处。如果给他一个选择,他会毫不犹豫抛弃这种权力滔天的生活,而只愿快快乐乐,平平淡淡娶妻生子,终老一生。 ------------ 第十章 金光勇与胡风的往事(一... 黄昏降临在青蒙的时候,街上已是寂静一片,除了卫兵全副武装在街上巡逻外,没有一个路人游荡在大街上。金光勇为了提防政府军或其他毒贩渗透进青蒙,规定黄昏入夜后,所有的商铺都要关闭,人们只能呆在家里,一旦发现在街上游荡,一律捉入牢中拘押十天,行为十分可疑的将经过审讯。 劳尔?爱德华站在窗前,看着街灯下冷清的街道,以及荷枪实弹的士兵,心里很是佩服金光勇的才干,他能在毒贩和政府军中壮大是有一定的原因的,而谨慎则是其中最大的原因。爱德华拿起披在沙发上的西装穿上,点燃了一根烟,打开房门,去赴跟金光勇的约会。皮鞋哒哒地踏在走廊上显得很空洞,来回巡视的卫兵正从走廊对面走来,将爱德华拦住,敬了个军礼,“对不起,没有军长的命令,任何人不能在走廊走动,请劳尔先生回房去。” 爱德华说:“我跟金先生有约定,并不是无缘无故在走廊上走动。请让我过去。”士兵像个雕像一样,没有从爱德华面前走开,“对不起,军长没有通知我们,请你回房去,不让我会让士兵带你回去。”士兵古板的说。爱德华不想跟士兵纠缠下去,想出了个折衷的办法,“那麻烦请你向金先生通知一声。他可能是忘记吩咐你们了。” 士兵依然不为所动,转身向身后望了一眼,两名卫兵上前将爱德华手臂捉住,硬是拖着他往房间里走。爱德华挣扎不开,“嘿,我是金先生的朋友,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们?快放开我,你们这些猪,放开我。”爱德华恼怒的说:“我要告诉金先生你们是怎样的无礼,你们会后悔的。”爱德华被推进房间里,他怒气冲冲地拿起话筒,拨打了金光勇书房里的电话,告诉了他现在的情形。金光勇让他的助手张召夫来接他。不一会,张召夫来到了门口,爱德华对士兵无礼的举动进行了投诉。 中等身材的张召夫笑了笑,说:“我为士兵对你的不敬对你表示歉意。现在,军长要见你,请跟我走吧!” 爱德华跟在不依不饶,说:“你难道就不惩罚一下那些士兵吗?你知道他们是怎样对待我的,我是金先生的客人,不是囚犯。他们要为自己的鲁莽无知负责。” 张召夫根本不理会爱德华内心的愤愤不平,冷冷的说:“他们是奉了军长的命令做事,即使你跟军长反映,他也不会处置士兵的。在我看来,他们对待你的做法是正确的。唯一需要向你道歉的地方,就是没跟你仔细说明这里的规矩。在这里,我向你道歉。”爱德华只能将怒火藏在心底。 到了书房后,张召夫向金光勇敬礼后就离开了。爱德华还因为刚才的事情而怒火中烧,气鼓鼓的站在金光勇面前,“金先生,你的士兵真是尽忠职守,我真是佩服你的军事头脑。只是他们对待客人的方式粗鲁了一些,简直跟金先生不能相比,希望金先生有时间多教教他们的礼仪。”爱德华讽刺地说。 金光勇拍拍爱德华的肩膀,为他斟了一杯红酒,笑着说:“都怪我,没事先跟你交代一下,以至你跟士兵发生冲突,抱歉啊!” 爱德华见金光勇竟向他道歉,心里的怒火才渐渐平息了下去。金光勇拉着爱德华坐在沙发上,他跷着二郎腿,不停的晃着杯中的红酒,眼光望着窗外平静的夜色,“你不是要知道我跟胡风的关系吗?其实我们两个的起点都在越南战争上。那时,我和胡风加入了胡志明领导的越南独立联盟,彼此各不相识。我们的结识乃是在一九五三年,为了推翻越南共和国,统一越南,我们的军队跟法国打了十年的战争,最后在中国的军事援助下,我军在奠边府战役中赢得对法国国防军的决定性胜利。就在这场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的战争,我和胡风两个人的命运重合在了一起。”金光勇将手中的红酒一饮而尽,闭着眼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那场战争中,我的三个弟弟永远地留在了战场上,而我也差点死在那里。要不是胡风的相救,如今的我只不过是那块土地下的一具无名骸骨。” 金光勇突然站起身来,来回在房间走动,不时仰头深呼吸,或抚着胸口调整心跳。爱德华为金光勇倒了一杯酒,关切地说:“金先生,先喝一点酒吧!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我好多年没有说起这件事了,这场战争留给我的阴影实在太大了。轰鸣的战斗机从空中投掷燃油弹,被火焰包裹的士兵发出凄厉的尖叫声,整个战场上顿时成了一个巨大的火海。为了避免更多人被火焰点燃,我们举起了手中的枪对准了一起作战的战友。他们不是被敌军杀死,是死在我们的手中,其中的一个就是我的弟弟,年仅十八岁的他不停地喊着‘救我,救我’,我就在他的旁边,可我无能为力。”金光勇的手死死地捉住胸口,一直念着:“我不是一个好哥哥,我不是一个好哥哥。” 爱德华愣愣地望着金光勇,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战争,向来都是吞噬生命的恶魔,在人类贪欲的驱使下,从来没有同情和可怜,它只遵循着一条规律――‘是你生,我就死’。不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都只不过是某些人要痴心妄想去征服整个世界。可这些无知狂妄的人却不知道,世界上每一个民族都不会甘心被另一民族屈服,他们有自己的文化,历史,尊严,情怀和价值观,而这些精神层次的东西是世上即使最强大的武器也征服不了。靠灭绝人性的大屠杀来使怀有这些精神的人恐惧,只会换来一时的屈服,加剧隐藏在他们心中的怒火。一旦火焰爆发,任何武器都会变得一无是处,因为他们的害怕已经被怒火焚烧的一干二净,死亡已不再可怕。 人类一旦不再恐惧死亡,他们将会是最具有功击性的生物。 ------------ 第十一篇 金光勇和胡风的往事 金光勇捉起桌上的红酒一口气喝完,酒精的麻醉性让他可以真正的当回自己,双眼通红的他死死的盯着眼前,似乎那场战争重新出现,“在法军的高射炮和坦克强大的火力攻击下,虽然我军取得了胜利,却是惨胜。参战的十万士兵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三万人,而法军在战场留下的只有一千具尸体。发焦的土地上,到处都是残肢断臂,有些士兵的上半身还在,下半身却被炮弹轰击地碎成肉块,有些更惨,连肉块都没有,全成了肉末,泡在黏糊糊的血液里。当幸存的战士打扫战场时,久经战场的他们看到眼前这种惨状,也忍不住呕吐。只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胡风。”一提起胡风,金光勇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让他看起来像是大病一场的病人。“他面无表情的用铁锹挖坑,掩埋尸体,对于那些残肢碎块的尸体,他的反应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应有的表现。我一看到他用双手捧起那已成肉末的尸体的表情,就禁不住心里打颤。真的,你很难想象在那种情形下居然会有人能够露出那种表情。‘冷血’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是再适合不过的,简直就是因为他这种人而诞生的。” “从此过后,我每当在军营内看到他就急忙躲开。他最初给我的印象就是蔑视生命,即使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死光了,我想他也不会皱皱眉头。冷血的人是最可怕的,比猛虎狮子还要令人可怕。野兽伤人是有一定的数量限制,可他要是害起人来,便没有了约束。冷血的人向来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他看着爱德华,问:“单凭我现在的描述,抛去他现在所做的事情,你是否会对胡风的性格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爱德华几乎是毫不犹豫地说:“恐怕我现在的想法跟你当初他给你留下的印象是差不多的。” 金光勇忽然叹了口气,并没有叙述下去,而是说:“爱德华,你知道我人生之中最幸运的一件事是什么吗?”爱德华回答说:“应该是从那场战争中幸存下来。劫后余生的感觉仿佛是重新拥有了生命,一切都可以再开始,拥有新的生活。之前的经历会让人感到生命的无奈,从而想去改变这种境况,追寻生命真正的存在意义。” “不,不是这样的。虽然我可以拥有新的生活,可以离开越南到别的国家,忘记一切。就像你所说的,去追寻生命真正的存在意义。可你忽略了世界的变化,时间的久远并不能让人类重新拥有对生命的认识,反而会让他们的思想变得更加的狭窄,认为生命的意义就是‘得到’。对物质上的执意拥有,彻底让人类失去了对精神领域的探索资格。在这样的世界氛围中,不管我到了哪里,战争也一定会紧紧跟随着我。”金光勇果断的否定了爱德华的看法,又掷地有声地说:“我人生最幸运的一件事就是遇到了胡风,是他让我有勇气去面对生活,面对世界的改变。” 爱德华略带嘲讽的反问:“这我就不能理解了。特别是你们现在的身份和做法。”他话一出口,就立刻明白这句话会为自己惹下多么大的麻烦,急忙纠正,“我是说,我不明白你们对生命存在意义的看法,似乎跟其他人的做法一点也不同。” 金光勇笑了笑,“我明白你话中的意思,可我不会介意。毕竟以我们俩现在在世界上的地位,说出这番话不知会招来多大的嘲笑和谩骂。可这就是我们追寻生命的存在意义的做法。只要你听完以后的故事,相信你也会明白的。”金光勇又继续叙述起来,“我跟胡风的认识是在一次特别行动上。当时法军与我军的武器装备的差别简直是天与地的距离,为了减少士兵的伤亡,同时更快的结束这场战争。我军秘密的执行了一项刺杀行动,行动的目标乃是当时的法军的纳瓦尔将军,为此选取了军队中十五名最顶尖的士兵,组建了一支特别行动小队。胡风当时是这支小分队的队长,而我则是他的队员。老实说,当时要是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面对着的是飞机大炮,也不愿跟一个冷血的人类在一起。六月八日早上,我们从奠边府徒步出发,大约在八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法军的大本领附近,一动不动地趴在草丛中直到深夜时分,才悄悄溜到法军军营的围墙边,躲过来回扫射的探照灯,成功地潜伏到军营里边。为了确保计划的成功和安全离开,我们都没有使用现代化武器,而是用一种越南特殊的冷武器――利刺。一种圆形的尖状物,跟避雷针的外表差不多,物体的表面是一道道沟,用来放血。” 在这关口,金光勇又向爱德华提问:“你知道为什么胡风的外号叫做‘血狼’吗?哈哈!”爱德华适当的拍了一下马屁:“除了金先生有能耐想出这个名字外,我还真想不到其他的人选。”果然,金光勇很受用地发生大笑起来,兴奋地说:“对对,这实在是太对了。要不是我替胡风取这个外号,他能有今天的威势吗?哈哈!” 过了一会,金光勇才止住笑声,神色露出崇拜的表情,感叹地说:“不过血狼的名字实在是适合他。我们一行十五人潜入军营后,胡风就一个人解决了八个士兵,并问出了纳瓦尔的房间,他狠辣的从法军背后捂住他们的嘴巴,将利刺刺入喉咙,手法即快又准,堪堪到了颈后的皮肤就顿住了,仿佛是算准了从喉咙前边到颈后的距离。而他的直觉灵敏度更是惊人,士兵还没有巡逻过,他就已经让队员躲藏好,我们几乎是毫无阻碍的来到了纳瓦尔所在的房门前。胡风让队员留下五个做后援,让其余的队员隐藏在门的两边,而他则开始敲门。当门开了的时候,一个魁梧的男子穿着军装出现在眼前,胡风冲着他肋下打了一拳,在他还没叫出声时,左手准确无误的按住了他的嘴巴,将他推入了房间。队员跟着胡风鱼贯而入。胡风看着男子身上的军装佩戴的肩章,知道他是法军的高级将领。由于不懂法语,胡风直接将利刺送入男子的喉咙。男子痛苦的唔了一声,张着双眼死在胡风面前。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人根本不是纳瓦尔,只是法军的一名副将。队员正想离开的时候,门外传来一阵脚踏声,胡风急忙熄了灯,藏在门侧。脚步声停在门口后便没有了声响,随后更为急促的脚步声在走廊响起。胡风知道事情败露了,连忙带领着队员出了房间会合埋伏在花丛里的人赶紧离开。他的反应不能不说快,可法军的行动更快,警报声呜呜的响着,密集有序的脚步声此起彼伏。胡风大喊一声‘各自逃命’,便转身离开队伍朝军营跑去。才没多久,交战声已在军营四周响起,又慢慢的停止了。” 金光勇停了停,喝口酒润了润嗓子,又说:“那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明明自己是很害怕胡风的,可又偏偏跟着胡风跑。不过,我后来十分满意自己做的这份决定,要不是跟着胡风,我早被人多势众的法军杀死。胡风看到我跟着他,眉头都没皱一下就将利刺平平对准我的喉咙,‘走’。他的眼神在这紧急的时候依然没有变化,犹如一汪死水。我身子向前挺了挺,‘我相信你会带着我活着离开’。他盯着我看了一会,没说一句话就将利刺放了下来,继续靠着他那惊人的直觉有惊无险地避开危险。就在我们要爬出围墙的最后关头,一队士兵发现了我们,并朝我们开了枪。此时四下里没有阻碍物,我们反击的话只会是死路一条。我们放下了武器,闻讯而来的法军重重包围了我们,将我们按倒在地上,捆起了双手,押到一个神态威严的老者面前。他通过翻译问了我们几句话,我和胡风都没有回答,只是冷冷的看着他。老者见劝说没有用,冷笑一声,朝着周围的士兵一点头,四个肤色白皙,体格强壮的士兵将我们押到围墙边跪下,面朝着墙壁。死到临头,我反而觉得无所谓了,我朝胡风看了一眼,轻松地说:‘很荣幸能跟你死在一起,我叫金光勇。’胡风哼了一声,第一次对我开口说话,‘还死不了,跟着我。’他话刚说完,突然低头咬住衣领,抬起头时口中已衔着手榴弹的拉阀,身子往后一仰,口中的手榴弹在半空划出一条死亡弧线落向法军。爆炸声响的时候,他被缚着的双手也解了开来。他没有独自逃命,而是让我踩在他的肩膀上逃生,他也因此丢掉了右手的尾指。从此以后,我们便是同生共死的兄弟。” 金光勇嘴角边扬起一个笑容,“我问他为什么会甘愿冒着性命威胁救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他的回答我一生也不会忘记。‘因为你相信我会带着你活着离开,我不能让相信我的人失望,绝对不会。’” ------------ 第十二篇 金光勇和胡风的往事 金光勇举杯向着爱德华,说:“只是因为我简单的一句话,他就能舍命来救我。你说,我有这样的一个兄弟,算不算最大的幸运。我们是不是应该为胡风干一杯。”爱德华与金光勇碰杯,不无感叹地说:“的确,在这件事上,胡风不愧为一个男人。除了胡风,我想不出还有谁会愿为一个互不相识的人而甘愿冒着生命威胁。他在这一点上实在让我很钦佩。” 爱德华又问:“那关于你们对生命存在的意义的看法与胡风有什么关系,胡风又提出了什么样的理论让你信服呢?我实在很感兴趣。”金光勇脸上又露出伤感的神色,“本来我们以为战胜了法军,越南就能实现统一,越南人民就能在共产党的统治下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只可惜现实永远是最残酷的。我和胡风本已打算退役回家,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希望借着时间遗忘战争对我们的伤害。不料美国方面突然插手越南内战,出兵支援越南共和国,越南独立联盟的优势一夜之间荡然无存,甚至还落入了不利的地位。我们跟军事实力远差于美国的法军作战,已是牺牲很大,这下又来了更为强大的对手,以后的状况想想也知。要想打败美国,只能拿士兵的身体作为武器,将一条条的生命当做炮弹,只要能将美国的飞机大炮,坦克机枪打掉,炮弹的减少谁也不在乎,包括炮弹本身。这是十分悲哀的,在我看来。即使他们是为了民族的自由而牺牲,是在进行神圣伟大的事业,而漠视自己的生命,或者容忍别人漠视他们的生命。要知道,反抗侵略其实不是只有上战场一条路。” “对不起,金先生,我的观点可能跟你有所不同。要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想的,去爱惜重视自己的生命而选择屈服,那么世界上根本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国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战争。只要人类的思想中有自由和奴隶两种想法,所谓的和平根本只是一个词,战争必然发生。没有人甘心被奴隶,即使是为了爱惜有限的生命。”爱德华反驳着金光勇的说法。 金光勇点头表示赞同,“你说的没错,但这并不是你对我的话理解的全貌。你让我接下去。胡风在美国入侵的时候,他已经对这种战争的方式感到厌恶。以他的看法,越南独立联盟以生命消失的数量来作为决定胜利是否实现的依据,这种作战方式就是在对藐视生命。他决意要换一种方式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也就是他这种思想,让他背负上了更大的使命。在某一天的晚上,胡风来找我,我们两个来到军营无人的角落。那天夜里星云密布,一丝光亮也没有,可胡风的两只眼睛就像星星,闪闪发光。他紧紧地抓住我的肩膀,兴奋地说:‘我找到如何打败美国人的方法了,我找到了。’我问那办法是什么,他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对我详述中国兵法中的‘围魏救赵’。嗯,这个你们美国人不懂,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国家要攻击另一个国家,被攻击的国家的盟友反而去攻打攻击的国家,迫使攻击的国家撤兵。在当时一直帮助我们的只有中国,而中国当时还很弱小,绝对没有能力远涉重洋去攻击美国的。所以我也不知道他说的办法究竟是什么?直到他对我讲述了他策划好袭击美国首都华盛顿和经济中心纽约的计划,我才知道他是要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对付整个美国,让美国的政治和经济瘫痪,维持不下对越南的战争。” “天啊”,爱德华吃惊地从沙发上蹦起来,“胡风真是个疯子,个人的力量如何对付得了一个国家。我想他的计划一定是失败了。因为越南战争整整持续了十三年的时间。” 金光勇说:“不,其实他的计划成功了一半。纽约一九五八年的闹市连环爆炸案,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 爱德华惊疑不定的望着金光勇,一字一句地说:“那场导致整个纽约市陷入恐慌,至今还未将嫌疑人捉获的爆炸案不会就是胡风所做的吧?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不是胡风一个人做的,我和他一起行动的。”金光勇神情平静的说。 爱德华的反应跟金光勇的截然相反,他以手加额,惊呼一声,“我的天啊!你知道当时这件事情有多轰动吗?整个纽约市的人差不多都跑光了,虽然只持续了一个星期,但造成的经济损失简直是数以亿计啊!连总统都十分震惊,亲自下令撤换问责美国联邦调查局当时的局长,还有纽约市的市长和警察局长,一切跟这个事件能扯上关系的官员,一律被总统撤职来给民众一个交代。啊!想不到我今天能够知晓‘美国百年悬案’排行首位的‘纽约闹市连环爆炸案’的真相。”爱德华一连篇的表示自己内心是多么的震惊,最后才想起越南战争期间美国首都华盛顿似乎并没有什么较大的恐怖袭击,而胡风的计划是袭击纽约和华盛顿的。“既然你们袭击纽约成功了,下一个目标不是华盛顿吗?可华盛顿为什么会相安无事呢?” 金光勇点点头,“没错,我们成功造成了美国经济的瘫痪,下一站目的地就是华盛顿,只要再成功了,美国就会陷入一片恐慌,这对越南来说将是一个好消息。可在途中,fbi终于查到了我们的下落,在交战中,我们虽然甩脱了fbi,可胡风也因此受了重伤,兼之美国当局也知晓了我们的计划,从而对整个华盛顿地区严加防范,我们无从下手,只能半途而废。”金光勇不无遗憾的说,“后来胡风伤愈后,曾屡次三番想再次下手,因为各种原因而未能得逞。他感到了个人能力的匮乏和金钱对他的束缚,于是他就与我投身‘冒险家乐园’的金三角,依靠他过人的头脑和我的能力,越南战争结束后,我们的实际控制范围已差不多是金三角领域的三分之一,每年通过贩卖毒品得到了大量的资金。有了金钱和武装力量的帮助,胡风对整个世界的影响越来越显著。”他自豪地说。“现在的他,只要出现在某一个计划战争的国家中,引起的反应就像核弹爆炸的效果,恐惧的效果令所有的矛头齐齐对准了他,从而忘记了发动战争。他是一个世界的英雄。” 爱德华现在彻底明白金光勇口中的‘尊重爱惜生命’是怎么一回事了。但这也逃脱不掉蔑视生命的怀疑。胡风通过实施恐怖袭击,以血腥的方式令得人们对他感到恐惧,并利用这种恐惧来阻止战争的发生。客观地说,胡风确实是阻止了一些政治家野心的扩张,但直接或间接死在他手下的无辜的人相信也不会少。实施以暴制暴的方式来寻求和平,最终的结果只会引起更大的战争。而胡风明显并没有想到这一点,还有金光勇。爱德华讥讽的说:“金先生,你不是很‘尊重和爱惜生命’吗?怎么也会去做漠视生命这种违反你思想的事情。难道让人们‘恐惧地死’和‘颠狂地死’是你对这种思想的解释?” 金光勇并不在意爱德华的讽刺,他笑了笑,说“爱德华,我看你是听多了美国政治家无知的话。什么‘自由平等’,那在我眼中就是用来欺骗你这种愚蠢的人的。难道入侵别的国家,奴隶他国的人民就是对自由平等的解释,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话了。美国其实就是世界上最大的骗子,就像妓女不化妆,不穿暴露的衣裳,装作良家妇女出来做一样。” 爱德华听到他侮辱自己的国家,顿时怒不可支,可碍于金光勇的身份和权力,他不敢将一句‘fruk’说出口。通红着脸死死地瞪着金光勇,那样子就像一只狗被老虎欺负了,不敢反抗只敢怒眼而视。 金光勇毫不退让,他也盯着爱德华,说:“事实就是这样,就算我的话有所偏差,可美国参加的战争足以让世界知道它就是一个骗子。胡风说过:‘有阶级的地方就有斗争,有斗争的发生就有战争。权利的优势和吸引力足以让人类为之疯狂。战争是人类历史上几乎频繁出现的一页,是权力获取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在疯狂的前提下,人类在战争中的表现是‘非人的’。而阻止战争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人类恐惧,对于自身安全和财产的不确定性,让他们拼命地想法设法去消除这个不确定性。别忘记,对于自己的生命人类是很重视的,无论面对着怎样的选择,生命永远在第一梯次,而财产就在第二梯次。我的作用就是人类要去选择,这就是我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即使背负着更大的骂名和威胁,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走上这条路。’同时,他对生命存在的意义的看法也是我的看法,或许你们都不懂,但我们用牺牲少数人的生命来换取多数人活在地球上的方式,是可以肯定我们两个的做法是正确的。” 爱德华一时半会根本不能对金光勇提出的偏激理论予以反击,就算有,以金光勇说完这段话露出的狂热表情,他也不会理解,反而会激怒他,导致自己有生命的威胁。虽然他是美国黑帮教父托蒂?史密斯的重要人物,但在金光勇眼中看来,他的存在只不过是一个听众的身份。他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礼貌的对金光勇说:“金先生,看来我们之间对生命的存在意义有着严重的分歧,再谈下去只会让我们两个人更不愉快。我想先回房休息,明天再来跟你一起谈论这个问题。” 金光勇摆摆手,头也不回的说:“不用了,你根本就不理解我与胡风之间的思想。我之所以将我们两个人的事情说给你听,只不过是一时兴起,想找个倾诉的人而已。”金光勇击掌叫来卫兵,让他带劳尔?爱德华下去,并吩咐允许他在整个官邸行走,除了书房和会议室。 劳尔?爱德华无奈地朝金光勇一鞠躬,随后在卫兵的带领下离开书房 ------------ 第十三篇 金光勇与胡风的联络 金光勇关于某些意见跟劳尔?爱德华发生分歧,两人虽然不欢而散,但金光勇内心中并没有多少的不快,反而是一种自豪感――英雄所做的伟大事迹暂时不被人所理解。他的脸上扬起笑容,右手轻轻的晃荡着杯中仿佛跟血液没有区别的葡萄酒。而金光勇则抿了一口,细细的品茗,就像西方的吸血僵尸捕获到了世界上血液最为纯净的人类,不愿立马将其吸干,而留着慢慢享用,仔细品味。他摇摇头,自言自语地说:“果然胡风说的没错,伟大的事迹因为伟大,所以愚昧的人类一时半会不会懂。只要他们能够生活在和平的环境中,能够顺应自然的生长规律,寿终正寝。到时他们自会理解甚至支持我们。”可是,他充满狂热的内心也有一丝失望,谁也不愿意直到死后才享受到他一生为人类所做的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特别是自认为英雄的人。 英雄为什么存在,不过也就是人们的虚荣心作怪。 金光勇坐在沙发上一会儿兴奋,一会儿失落,又是自我安慰,崇拜,又是为人类的无知感到可笑,心情可谓是复杂之至。这时,敲门声传来,金光勇才从百端变化的心情中解放出来,他答应了一声。一个士兵打开门,正儿八经的朝着金光勇敬礼,说:“军长,会议室有一个从某国的新州市电话打来。”一听到新州市,金光勇就知道打来电话的是什么人了,他霍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整整身上深绿色的军装,大跨步向会议室走去。刚走到会议室的门口,张召夫已在那里等候,一见金光勇走来,右脚一蹬,身子枪也似的笔直,端端正正地敬礼。金光勇点点头,让张召夫也进入会议室。金光勇拿起电话放在耳边,忽然的沉默了下来,他的手紧紧地握住膝盖,显得很激动,而电话那边也没有声响。静默中一股难以名状的情绪散发了开来,是令人感慨和温暖的。 张召夫看着眼前这种情形,心底不知为何泛起了感动,这在一个职业军人的身上是很难看到的,特别是金三角的军人。除了浑厚质朴的战友情,世上已没有任何情感可以让铁血的军人为之流泪。即使是前半生的亲情和后半生的爱情的地位,也不能比拟。生死相依所建立起的情感,那硬度跟钻石比较起来也毫不逊色。 许久,他才听到金光勇先开口,“你还好吗?” “你放心,我也很好。最近你还发噩梦吗?”金光勇随即点了点头,关切的询问着。 “没有就好。我这里有医生,你不用担心我的腿。” 金光勇呵呵的笑着,说:“小龙和小虎也很好,他们还老是问我你到哪里去了?怎么那么久还不回来?” “行,我会跟他们说的。我想这两个孩子一定很高兴。”金光勇脸色一变,突然严肃下来,“最近国际方面动作连连,许多国家都在暗中磋商对付你,你可要小心了。” “我知道你的能耐,但是以你们几个人的能力怎么能对付得了这许多国家。紧急的时候,你不要顾及我,直接到我这儿来,我就不行他们还能攻进来。”金光勇的语气相当的沉重。 金光勇眉毛一轩,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行了,行了,你就别这么自大了。你还真以为自己是狼,他们都是羊,任由你宰割啊!” “没错啊!‘血狼’是我替你取得,当时也挺适合你的。不过这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现在你顶多只能算是一头老狼,还真当自己长生不老,精力无边啊!哈哈哈!”紧接着,电话那边似乎说起了某些重要的事情,金光勇皱着眉头仔细倾听,思考一会后又加以评论。 大约半个小时后,金光勇瞧了瞧张召夫,眼色很是欣赏,让得站在一旁的张召夫不由得挺了挺胸膛,期望自己能在这一刻变得高大强壮,让金光勇信任他足以应付任何任务。“只要再过两天,等武器送达后,我的人就可以动身了。至于人员的素质,你不用担心。”最后,金光用说了声‘再见’,便将电话挂断了,转头向立正在身旁的张召夫说:“人员的安排准备的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亲自来解决的?” 张召夫昂首挺胸,目不斜视,“请军长放心,此次的人员是我亲自挑选的。不论是军龄还是作战经验,身法和枪械的水准都是军中最优秀的。绝对有把握完成这次特殊的任务,一定不会令军长失望的。” 金光勇称赞地说:“你做的很好。你过了那边后,一切听从他的指示。无论他要你做什么,即使是要你的命,你也要毫不犹豫的交给他。这你能做到吗?” 张召夫立即回应:“军长,我能做到。请你放心。”金光勇站起身来,为张召夫整理身上的军装,又重重得拍拍他的肩膀,很是满意地说:“钢铁般的身躯,钻石般的心,以及绝对的忠诚,这像才是我的兵。很好!你下去吧!过两天等武器一到你们就启程,我等着为你们开庆功宴。”张召夫身子没有动。“嗯?还有什么事?”金光勇问。 “报告军长,我拿住了一个吸食毒品的士兵,请你处置。”张召夫神色难堪的说。 金光勇脸色一板,手狠狠地拍在桌上,“怎么回事?我不是下令禁止士兵吸食毒品吗?还有士兵敢顶风作案?你是怎么带的兵?”他愤怒地说,“下去,召集军队,将那名吸食毒品的士兵当众枪毙,我看还有谁敢违抗我的命令?” “军长,能不能网开一面。他其实是一个十分优秀的士兵。” 金光勇斩钉截铁地说:“不行。虽然他是一个好兵,但是他违反了军令,就该受到惩罚。特别是毒品,绝对不能纵容。要是因此而让其他的士兵吸上毒品,到时不需要政府军的剿捕,我们就已经被周边的毒贩清理掉。这样,你给他的家人送去一笔钱,包管他这一家人衣食无忧,让他安心的去吧!” 张召夫敬礼退出后,金光勇还是坐在会议室里,思考着今后的某些事情。也不知过了多久,从远处传来一声枪响,割破了寂静笼罩下的黑夜。金光勇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看去,久久的不能回过神来,那一声简短的叹息声不只代表了对前途的未卜,还是感叹一条年轻的生命因走错了路而不能回头,或许两者都有吧! ------------ 第十四篇 两大特种部队(一) 要说世界上耳熟能详的特种部队,当数美国国家的特种部队。而这种情况,无非是美国电影其强大的号召力所宣传的效果。其实世界上有三大特种部队,分别是苏联的‘金鹰’反恐小组,中国的‘西风’特种作战小队和美国的‘美洲豹’特别小分队。如果按知名度来排名的话,无疑是美国居首。但这根本无益与实际的作战。要是按实际的作战能力,排名第一的无疑是中国的‘西风’特种作战小分队,其后分别是美国的‘美洲豹’和苏联的‘金鹰’。 虽说美苏两国的武器装备较为中国先进,但武器只是衡量特种部队实力的一个标准,关键的是兵员过硬的心理素质和强大的实战能力。而在这两方面,中国都领先于美苏。能在特种部队方面领先于军事实力的世界两大强国,甚至是称雄于世界,中国方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窍门,所用的依然是最原始的方法――多吃苦,多训练,多演习,多总结。就这四个多,成就了中国的‘西风’特种部队世界排名第一的威名,给了世界了解中国军人的机会。 此次,美国的‘美洲豹’特别小分队之所以会到新州市来,跟‘西风’特种部队协助抓捕胡风,主要是美国当局察觉到胡风的某些意图。就在美国悍然挑起伊拉克战争之前,胡风曾到美国洗劫多家银行,并企图发动恐怖袭击。这就让美国的犯罪心理学家感到疑惑了。按理说,胡风实施抢劫得手过后,应该立马逃离美国本土,为何还甘冒风险要去实施恐怖袭击呢?难不成胡风曾经在美国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从而产生对美国社会的仇视。可fbi的资料上又显示,胡风乃是华裔越南人,直到三十岁前并没有离开越南。诸多线索的表明,胡风抢劫的目地是别有意图的。 那些犯罪心理学家们又通过fbi调取了多年来胡风在世界各国抢劫的资料。无一例外,被胡风‘关顾’过的国家都在近期内或以前发动了对外战争,包括苏联的阿富汗战争,法国和美国的越南战争,英国和北爱尔兰的纠纷等等。只要有战争因子的国家,就是胡风出现的地方,而他的每一次出现,都将是一场人类的灾难。这下,犯罪学家们终于知道为何胡风乐于抢劫和杀伐的原因了,在他们的眼中,胡风就是一个极端分子,企图利用暴力来使人类恐惧,继而利用这种恐惧来遏制战争的发生。像这种狂热分子,一时的失败根本不能打消他们的执念,只会迫使他们更加变本加厉的发动抢劫和恐怖袭击,努力催生他们散布在世界的恐惧树苗,直到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他们马上将这份调查材料上交给fbi,事后不久,这伙曾参与调查胡风意图的犯罪心理学家包括他们的亲属都消失了。而接触过这份资料的fbi探员不仅被勒令严禁外传,还受到了监视。美国当局的应对措施不能说是太过了,要是以胡风当时在世界的影响,和他在人们心中形成的恶魔般形象,美国当局做得实在太对了。要知道,美国是一个充满战争意念的国家。二次世界结束后,美国在亚洲接连参与了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而它的军备势力又是雄霸全球的,无论是武器的数量和威力,除了军事大国苏联能与之相比外,世界再也找不出一个国家可以挤进以美苏两国军事实力为标准的世界第三。 如果胡风真的如调查报告所说,是一个极端的恐怖主义分子,那么美苏两国是最能感到威胁的,特别是美国。所以美国这次是倾尽全力了,谁也不知道‘血狼’胡风会用什么手段来对付美国?而这不清楚,却是最令人恐惧的。不仅‘美洲豹’特别小分队秘密来到新州市,还有fbi发展在各国的特工也跟着行动,并通过国际刑警总部联系各国的国际刑警相助,全球搜捕胡风一行人的踪迹。 新州市的某个警察基地。平日里操练声震天的基地内,此时却是一片宁静。除了守门的战士在执勤外,雄伟的建筑内一个人影也不见。诺大的广场成了鸟类戏耍的娱乐场所,或惬意的在广场内闲庭漫步,或嬉笑追逐在半空,或昂首高歌在树梢间,一派安宁祥和的气氛。忽然,后边的射击场内传来连篇的射击声,惊得鸟儿四散飞开。守门的战士侧头望了望射击场,皱了皱眉头,似乎对这射击声感到厌烦。 循着声而去,只见两伙军人分成两队站开,奇怪的是,场内的一伙穿着浅蓝色军服的军人是黑白人种。一个黑人托着自动步枪站在白线外,枪口瞄准距离为百米的射击靶,闭上眼睛通过触觉测量着风向,同时也慢慢的调整自己的呼吸。当他睁开眼的时候,他的十指扣动了扳机。啪啪啪连开五枪,枪枪都射中红心。他的队员高声呐起喊来,并挑衅似得望着穿着深绿色军服的军人。 那个黑人脸上没有丝毫的得意之处,“汉朝?许,如果你这次赢了我,‘美洲豹’特别小分队全体队员就承认你们‘西风特种部队’是世界第一的特种部队。” 许汉朝轻松的笑了笑,说:“那好,约翰,你们就准备承认我们世界第一的地位吧!”他侧头对一名队员说了几句,那名队员就往后跑过去,回来时手中拿了个苹果站在百米外的靶前,将苹果顶在头上,平平正正的站定。许汉朝接过队员递来的cr9步枪,指着约翰说:“这次我就要让你们心服口服,好好看着吧!”他托着cr9步枪站在白线前,先聚精会神的观察了距离,然后闭上眼睛感受风向的吹势,一,许汉朝还是没有动;二,他的手已经在试着步枪对于手的最佳的位置;三,他的手停止了动作,全身仿佛被固化了,连呼吸也没了;四的时候,许汉朝突然托起步枪,眼睛也没有张开就扣动了扳机。啪的一声,西风队员上的苹果碎成了渣。如雷般的掌声从‘西风’和‘美洲豹’的队伍里响起。 约翰走到许汉朝的身旁,“‘西风’特种部队不愧是世界第一,我们不得不服。”他语气一转,“不过我们是不会放弃的,总有一天我们‘美洲豹’一定会将这个第一抢回来。” 许汉朝托了托手中的cr9步枪,气慨万分地说:“好,我和我手中这把步枪一起等着你的挑战。我相信‘美洲豹’特别小分队不是甘居第二的特种部队。”两人深情的握着手,相视而笑。 ------------ 第十五篇 两大特种部队(二) “全体队员,立正”。一声呼号声从两只特种部队背后传来,身为军人的他们下意识的挺直了腰板,右脚齐齐踏在地上,发出哒的一声巨响。“各位队员,胡风的踪迹已经被找到,现在马上出发。”一个精干强悍的男子从后快步走到队伍面前,急促地说,“全体都有,向右转,跑步走。” 精干男子领他们来到基地的武器库,命令队员三分钟穿戴好装备,到操场集合。此时,偌大的操场上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五辆军车,精干男子站在车前,看着两只特种部队陆陆续续集合,巡视了一番后,呼喝一声,“上车”。五辆军车驶出基地,目标是往新州市郊外的一处别墅住宅区。刚离目的地不远,一辆警车停靠在路边,见军车远远开来,连忙站在路中间挥着双手,示意军车停下。 精干男子走下车,那名警察迎了上来,说:“你是程同吗?”得到肯定的恢复后,男子继续说:“我是庄俊华队长派来的。胡风一伙藏匿的地点就在新城街十六号的一处别墅中。据情报显示,屋内共有五名人质,匪徒数量目前所知的只有两个。因为他们极少出来,我们又怕打草惊蛇,不敢近前查探,所以不太清楚。” 程同说:“这样吧!你先带我去见庄俊华。”那人答应了一声,带着程同穿过对面的草丛,来到一处湖边的芦苇处,有着六个人正趴在那里,用着望远镜监视着湖对面的别墅。程同蹲下身来,问:“庄队长,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 庄俊华放下望远镜,领着程同转身来到芦苇里边一处空地,地面上散着七零八落的方便面和水。庄俊华打开一瓶水,喝了一口,“情况不太乐观。屋子里的窗帘全部落下,除了人质的数量,其他的情况我们一无所知。可是我们通过窃听屋内的电话,确认臭名昭著的胡风也在里面。” 一听到胡风,程同的精神为之一振,“庄队长,我打算速战速决,天黑后我将带领特种部队开始行动。你到时负责配合我们。别墅设计图你们弄到手没有,我需要它来计划行动,请你交给我。” 庄俊华不赞同程同的行动,“不,这太冒险了。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定匪徒的人数,和里边的武器威力。贸贸然行动只会打草惊蛇。要是行动失败,只会让胡风更加谨慎,到时再想要得到他的行踪就更难了。我建议你先请示一下上头,询问相关意见后再决定是否要行动不迟。” “庄队长,你只是负责情报侦察,你只要做好你的本分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交给我。至于请示上头的事情,我自会处理,用不着你来担心。”程同冷笑着说,“现在,请你将别墅设计图交给我。” “如果你执意要行动,你就需要承担行动失败后的一切责任。”庄俊华从怀中掏出一张图纸扔在地上,气冲冲的往外便走,“别怪我没提醒你,就凭你还对付不了胡风。我劝你还是三思而后行,到时后悔可就迟了。” 程同冷笑一声,从地上捡起图纸,“这用不着你担心,不见得谁会后悔呢?”他钻出草丛回到公路上来,叫来西风的队长许汉朝和美洲豹的队长约翰?金略斯,将别墅的设计图铺设在地上,对二人说:“胡风一伙人现在躲在这一间别墅之中,里面有五名人质。我打算天黑后,就开始行动。到时,许汉朝你带领着西风.。” 话刚说到一半,约翰打断程同的说话,“请问,别墅里面究竟有多少匪徒,以及武器的威力有多大?人质又藏在那个房间?请程先生详细跟我们说说,以便更好地行动。” 程同努力让自己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来,说:“约翰队长,你跟胡风打过交道,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要是我们发现他的行踪而不快速出击,打他个措手不及,而让他发现端倪,到时给他有了防备的功夫,再想找这么个机会就不容易了。” “程先生,你的话很有理。的确,要是胡风嗅到不平常的味道,狡猾机智的他肯定会转移住所,而且再想找他就比登天还难。”约翰?金略斯话锋一转,“不过,这不是构成我们要冒然行动的原因。我深知胡风的能耐,他行事前绝对会计划周全,不会轻易间露出一个破绽,要是有,就是他设给警察部队的一个套。我很怀疑你们的情报的来源。如果你不能提供给我关于别墅内具体的情况,我拒绝参加行动。我的队员的性命是不会交给一个头脑发热的家伙。”约翰?金略斯转身就走,简直一点也不给程同面子。 程同气得愣在了当场,脸色黑的犹如煤炭一般,两只眼睛仿佛要喷出火来。总算他克制住了自己,没冲上去对准约翰的脑袋开上一枪。他哼了一声,将注意力放在地图上,命令许汉朝带领二十五名队员从大门佯攻,将火力吸引到前门处,而他则亲自带领着剩下的二十五名队员由围墙翻进别墅,实行前后夹击。两人商议完之后,许汉朝回到军车旁边,召集队员分排了任务,随后解散等待天黑后开始行动。 约翰?金略斯走到许汉朝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嘿,许,你难道真要为那个家伙的自私去冒险吗?要是别墅里有着几十名匪徒和大批重武器的话,你们一进去可就是羊入虎口了。虽然他的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你千万不要小看胡风,我从八八年就开始负责调查胡风,直到现在,我连他的人都没完整看过一次。”约翰脸色凝重的说。“而且他每一次的出现,往往伴随着陷阱。他绝对是世界最危险的人物。” 许汉朝向约翰?金略斯道谢,“我也明白这次行动是有点仓促,可能会有点危险。但是,我们中国军人必须服从上级的命令,即使是刀山火海的地狱,命令下来,我们也得毫不犹豫去执行。绝不能因为自己的个人猜测而拒绝执行命令,这就是我们中国军人的魂和神。”许汉朝目光灼灼地看着约翰,神情显得很自豪和骄傲。 约翰?金略斯耸了耸肩,做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好吧!既然你执意要去执行这个在我看来有点愚蠢的行动,我也没有办法阻止。可我也不能袖手旁观,虽然我由始至终不赞同程先生的行动部署,但是我可以作为你们的后援,关键时候还是可以助你们一臂之力的。” 许汉朝瞧着约翰?金略斯许久,才开口说了句话:“谢谢!我为我的队员向你表示感谢。” 约翰?金略斯叹了口气,眼神中满是忧虑,“记住,进了房子后,千万不要将队伍分开,最好保持住一个队列。最重要的一点是,凡是有门的地方都要注意,不能用蛮力破门,里面很有可能绑着炸弹,要不就是站着个拿机关枪的人。” ------------ 第十六篇 两大特种部队(三) 约翰?金略斯又仔细交代了许汉朝几句,恰巧程同过来,约翰一斜眼,哼了一声,侧身从许汉朝身边经过,还低头说了一句:“祝你好运。”对于正笑容满面走过来的程同,看都没看一眼。程同的笑容在约翰?金略斯从身边走过后瞬间消失了,脸色变得阴暗无比,,嘴里叽叽咕咕地不知说些什么,大多不是什么好话。 “汉朝,待会你让队员准备准备,先到别墅湖边的草丛埋伏,注意隐蔽,待天黑后我们就开始行动。”程同拍着许汉朝的肩膀,显得很是兴奋,“要是我们这一次能将胡风捉捕归案,可真的是名扬世界了。到时看那些贪生怕死的家伙还好不好意思担着世界前三的荣誉,羞也羞死他们。” 许汉朝挤了挤笑容,“那关于后援方面安排好了吗?新州市的警察什么时候可以配合我们的行动?凡事都有意外,必须要安排好一切。况且这次的目标是胡风团伙,更不容一丝大意。”他可以容忍程同的仓促行动,毕竟对付胡风一伙人,除了在时间上比他快走一步外,其余的方面警察部队,甚至是特种部队都是远远不如。“同时,我希望能让‘美洲豹’特别小分队担任我们的后援。他们只是想更好地完成任务而已,并不是贪生怕死。这个词用在特种部队上是一种极大的侮辱,简直比亲手杀了他们还要严重。” “关于你的提议,我会慎重的考虑。不过要是人家不反对,也没介意什么行动部署不周全的话,我这一边没有什么大问题。毕竟我也想圆满完成这项任务。” “那行,我想约翰那边没有问题的。不过警察方面的配合确定能在行动开始前就到位吗?”许汉朝慎之又慎的问着程同,“我到现在还没有看到一辆警车到场,也没见一个官员。没问题吧?” 程同说:“放心,我都安排好了。我们行动之前警察部队肯定会将周围的道路交通全面封锁,甚至连直升机我都安排好了。”他看了看周边的情形,“但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我让他们在行动前十五分钟才出发。” 夜幕降临在郊外时,世界在这里显得很寂静,没有汽车的喧闹,人类的吵杂和灯光的肆虐。唯有蛐蛐的鸣唱,繁星的闪烁,月光的皎洁以及湖面粼粼的波光,一切都是美好,宁静。可谁也不知道一场火力对决即将在这和谐安静的晚上爆发,除了隐藏在湖边草丛里的‘西风’特种部队和树林内的‘美洲豹’特别小分队。 程同和许汉朝商量好九点整开始行动,现在已是八点五十五分。许汉朝让队员准备好,他们从头上拉下红外线眼罩,枪载榴弹炮装设完毕,对准了别墅的大门,周边的电力措施他也让队员按时切断。一切看起来都进行的很正常,有佯攻,有主攻,有后援,有计划,偏偏是情报方面有所欠缺。虽然在这一方面一般不会出现较大的问题,特别是在特种部队上,可他们面对的是号称‘枪声一响,他就是世界的主宰’的胡风,这一点就足以致命。 ‘叮’许汉朝手上军用手表的闹钟一响,本是灯光璀璨的别墅一下子被黑夜吞噬,再也分辨不出哪里是别墅,哪里是黑夜。他带领着二十三名队员已伏身穿过草丛,埋伏在别墅大门的两边。在他们刚刚找好掩护体时,‘轰’别墅的大门被炸得破裂不堪,许汉朝端着cr9步枪在队员的掩护下率先攻入别墅,凭借着红外线眼罩的辅助,屋内的情形他们一目了然。许汉朝躲在一根圆形柱子后边,观察着楼上楼下的情形,他让两名队员去检查大厅有无嫌疑人,确认安全后,接连一挥手,二十三名队员分作两批,分别从大厅两边的环形楼梯上二楼。 许汉朝领着十一人往左侧的楼梯,两人在下掩护,三人先行开道,一行人谨慎又快捷的登上了楼梯,此时右侧的小队也成功上到二楼,开始对八个房间开始清查。就在两队同时破门而入的时候,房内传出‘滴’的长响,身为特种部队的他们十分熟悉这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响,所以他们的应对也是非常快的,几乎不在房间和走廊停留,转身飞跳下二楼。他们的身形刚刚凌空,一声巨响携带着滔天的火焰从左右第一个房间狂泻而出,然后是第二间,第三间,强大的冲击力几乎将整个二楼都给摧毁掉,犹如火山喷发的火焰卷着巨大的火球瞬间照亮了方圆几十里的地方。 约翰?金略斯嘴上正叼着一根烟,刚要从身上摸出火机点着时,震天的爆炸声裹着风浪,急掠而过。他看着冲天而起的那朵庞大火云,不由得骂了一句:“操,该死的程同。”他吐掉嘴里的香烟,抄起m25自动步枪,呐喊一声:“快,跟我来,他们遇袭了。” 程同在榴弹炸掉大门时,已经带领着其余的队员翻过围墙,打算配合前边的许汉朝夹击胡风团伙,不料才进入后花园,还没来得及进入别墅。那股剧烈的爆炸声便将他的雄心撕扯地零零碎碎,他愣愣地盯着别墅上空的火焰,居然不知道要去躲避被震飞的碎玻璃。幸亏旁边的队员见机得快,纵身将他按在地上,才避免他没死在爆炸,反而亡身于碎玻璃的尴尬处境下。当队员起身开始行动时,他还半跪在地上,抬头望着残破的二楼出神。 许久,当频繁的警笛声或远或近地传来时,他的神志才慢慢恢复。他晃了晃脑袋,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是幻觉,可那冒着点点火焰的木板否定了他的以为。一死了之可能不是解决的最好办法,却是懦弱的人逃避的最好方式。他慢慢地抽出了枪套中的手枪,对准了脑袋,闭着双眼的神情显得很挣扎,手在微微的颤抖着,急促的呼吸让他的脸上满是汗水,他几次三番要扣动扳机,可他始终没能下定决心――年轻貌美的妻子的音容笑貌让他的手指失去了力度,活泼可爱的女儿骑在他背上时开心的笑声使他不能狠心。他放下了手枪,双手撑在地上,滚滚而落的泪水滴在草地上。 “fuckyou程同,你看你干了什么好事。”约翰?金略斯从对面急冲冲赶来,一把揪住程同的衣领,嘶声喊道:“因为你的自私,害死了许汉朝,也害了其他人。你这个愚蠢无知的家伙,今天我要不好好教训你,我就对不起身上这副军装。”他提起拳头狠狠地往程同的脸上打了一拳,“因为你的狂妄,不仅让胡风有了提防,而且别墅里的人质也被炸死,你需要为这些消亡的生命负责。” 程同侧趴在草地上,一动不动,任由着约翰?金略斯怒骂。可他的这些表示,更让约翰?金略斯愤怒,“怎么,你不是很勇敢?不是要当世界的英雄吗?现在却成了这个样子,像头死狗趴在地上。”他拉起程同的后衣领,拖着往泳池走去,将程同按在水池里,“嘿,你这个大大的英雄,不是要端着步枪站在媒体的闪光灯面前,耀武扬威的说:‘胡风在我的面前只不过是一个跳梁小丑,有我神勇无比的程同出马,抓住他算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而你现在的这股豪气到哪里去了?到你妻子的肚皮上了吗?” 他拽起程同,指着水中的影子,“看看,这就是你此时的样子,一个只会流泪,只会用枪指住自己脑袋的男人,却不敢将手中的枪口放在胡风的头上。你对得起许汉朝对你的信任吗?他甚至为了这份信任丢掉了性命。” 闻讯赶来的庄俊华匆匆赶来,恰巧听到了约翰?金略斯的这番话,想起刚在在大厅看到的惨象,眼眶微微湿润了。许汉朝为了救一个突入房间来不及撤退的队员,自己却被爆炸产生的气浪抛到数米外,当场就死了。而其他的队员情况也不是很好,伤势大多属于重伤,虽然不能确定会不会留下后遗症,可这只特种部队以后的战斗力有段时间再也恢复不到从前顶尖的层面上。一支最顶尖的特种部队因为指挥员一时的贪功冒进,而造成了一半的伤亡还有战斗力的损失,令人唏嘘不已啊! 庄俊华叹了口气,说:“约翰上尉,请你冷静一点。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再想要追究谁的责任也没有意义。”他看了看程同,“我相信他此时的心情也好不到哪去?让他自己在这里好好呆一会吧!” 约翰?金略斯站了起来,说:“如果你真为自己做过的错误决定,导致许汉朝牺牲而自责的话,我希望你别躲在这里默默的哭泣了,这不是一个男人的做法。有种的话就去将胡风找出来,把他的脑袋揪下来放在许汉朝的墓碑前,那样,你或许还算得上一个男人。”他跟着庄俊华走了几步,突然又停下来,“原谅不是平白无故就能得到的,逃避只会使你的家人蒙羞。如果你爱你的家人的话。” 程同趴在游泳池边,瞧着水中自己的倒影,浮肿的双眼,凌乱的头发,跟之前神采奕奕的形象一比,简直判若两人。他捞了捞泳池中的水,自己的样子像是被切割成数分,呈现出一种混乱来。‘啊’,他对着水里的影子大声叫喊起来,随即整个人翻下了泳池,不停的扑打着水,激起了点点的水花,也像是他的眼泪,他的后悔。 当他从水池爬出来的时候,他站直了身子,眼神也不再悲伤,似乎已经离开了懦弱的边缘。他抬头望着皎洁无缺的月亮,闭上眼睛呆了一会,便拾起掉在地上的手枪插入枪套,扯紧军装,大跨步往别墅前边走去。 ------------ 第十七篇 发狂的程同 万振华将办工桌拍得很响,桌前站着的是西风特种部队指挥员程同。他非常生气,要是眼前这个人可以骂的话,不用怀疑万振华会用什么言语招呼他。可他没有资格。所以他只有拍桌子,干瞪眼,把眉毛挤得成‘川’字,一言不发。许久,他略微干涩的嘴巴才吐出两个字来:“你,你。”之后就住了口,叹口气站在落地窗前。 程同的反应显得平淡和冷静,面对所有人的自责,他没有躲避,而是敢于去面对。即使别人骂得再难听,他也没有走开,而是静静地听那人骂完,然后才说一句:“对不起,我知道我错了,可我会弥补。”他把身上的证件和手枪取下来放在办公桌上,默默地看了万振华一眼,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间。当他走到走廊时,所有警员的注意力都放在他身上,窃窃私语着:“瞧,就是这个人,让‘西风’损失了一半的人。”“他的狂妄自大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样当上指挥员的,居然会犯这种愚蠢的错误。”“一支精英部队毁在他手上了,可怜的是那些人质,间接被他杀害了。”程同昂着头,挺着胸,像是没有听到那些话似的,从容地穿过人群,走出大门,发动汽车急驰而去。 他将汽车停在一家酒吧门前,哐的一声关上车门,眼神四下搜索着,忽然朝右边的人群走去,一把捉住一个瘦小男子,将他拖到后边的巷子里去。瘦小男子使劲要挣开,却愣是让推进了巷子里。 “我靠,你他妈是谁啊?是不是想惹事啊?我耗子强也敢惹,找死啊!” 程同回应的是打在他腹部上的一拳。耗子强捂着腹部半蹲在地上,神色很是痛苦,“干,你居然敢打我。”又一脚踹在胸膛上,他躺在地上痛苦的呻吟着。程同问:“知道胡风吗?他现在躲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程同拽着他的衣领将他顶在墙上,“我再问你一遍,他究竟在哪里?说不说?”他一拳又一拳地打在他身上。耗子强除了说不知道外,就只能惨叫。“现在,你可以说了吗?” 耗子强奄奄一息地倒在地上,手死死地捂着腹部,嘴角边流着鲜血,连‘不知道’三个字也不能说全了。 新州市某条隐蔽的小巷中,两个人正在那里鬼鬼祟祟的交谈着,不一会便互换着东西。突然,一阵脚步声传来,两个人急忙将对方手中的东西放进衣袋,慌不择路地逃开去。其中的一个人才跑出没几米,就让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赶上,给伸手打翻在地,并用手叉住脖子,扇了几十个耳光,不停的问:“胡风躲在什么地方?快给我说。” 豪丽大酒店门前,一名男子带着五名衣着暴露,体态丰腴的妙龄女子步入酒店,嬉笑怒骂的声音引得酒店里边的人纷纷侧目。男子骂道:“都给我安静点,这里是酒店。”那些女子被这一喝,都安静了下来。一个圆脸肥臀的女子上前勾住男子的肩膀,娇声娇气地说:“哎呦!华哥啊,火气怎么大啊!姐妹们说几句话都不可以了。要不要我帮你降降火啊!” 华哥低头窥了窥女子那深不见底的事业线,嘴角扬起一丝笑容来,“那好,晚上我在房间里等你,要是服侍得我舒服的话,我介绍几个香港的客人给你。”女子一听,咯咯的笑了起来,拉住华哥的手搭在自己的臀部,把嘴唇贴在他的耳朵上,轻轻地说:“华哥,保管让你舒服得忘记是谁生你的。” “最好不过了”,华哥狠狠地在女子丰硕无比的肥臀上抹了一把,叫来一名女子随他上楼,并让其他女子在大厅里等候。到了二十五楼203号房,他刚敲房门没一会,门霍地一下子打开了,一名中等身材的男子板着脸色瞪着他。 “哎,老板,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这时你要的小姐。”他拉过还在打扮的女子,谄媚的问:“你瞧,还满意不,要前有前,要后有后,关键是那技术啊,啧啧,简直让人爽的分不清东南西北。” 男子让他们两个人进来,砰的一声将房门关上。他坐在一张椅子上,点起了一根香烟,冷冷的盯着两人。 华哥被他看的浑身不自在,急忙想离开,又笑着上前说:“老板,小姐到了,是不是该.呵呵。”他手指做着数钞票的样子。可那男子没去搭理他,自顾自的抽着烟。华哥又催了三四次,男子依然看都不看他。华哥把笑容一收,腰板一挺,指着男子骂道:“怎么着?找小姐还不打算给钱啊!告诉你,要就快点给钱,不要老子带着人就走了,还不稀罕做你的生意呢?‘有孔还怕没蛇钻’。喂!跟你说话呢?”他见男子依旧对他不理不睬,怒火一上头,又唧唧哇哇骂了几句,拉着那女子的手转身要离开房间。才一抬脚,脑门上就有东西被顶住了。女子还侧对着那男子,正好看到了顶在华哥头上的那件物什,吓得花容失色,引嗓尖叫。看到女子的表情,华哥这才知道坏了,连忙说:“大哥,不给钱就不给钱,大家都是江湖儿女,仗义疏财嘛!不在乎。你要是缺钱花的话,我还可以资助你一点,千万别冲动。” 那男子让华哥转过身来,问:“你最近有没有帮过一个叫胡风的人偷渡来新洲,他的右手尾指是断的。”顺手给了还放声尖叫的女子一耳光,让她立马安静下来。 “大哥,我帮人偷渡来的都是一些女人,并没有一个叫胡风的人。”他急急忙忙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钱捧到男子面前,“大哥,我就这点钱都给你了,求你别杀我啊!我还有大把时光没享呢?” 男子依旧把枪顶在华哥的额头上,“我再问你一遍,认不认识一个叫胡风的人?” “别说一遍了,就是一百遍我也不认识啊!我要是认识的话,早就跟你说了。我不怕你,还不怕你手上那把枪吗?”男子将手枪啪的一声放在桌上,一拳放倒华哥,将他推倒在床上,用床单把他的双手捆住,接着推他到阳台上去,将床单的一端绑在栏杆上,就要拿住华哥往下扔。 华哥挣扎着后退,“大哥,你放过我吧!我真的不知道谁是胡风啊!我求你放过我,啊啊啊。。”男子抓住华哥两只脚,使劲将他往虚空一放。华哥眼看着自己吊在二十五层楼高的半空,只叫得几声就昏了过去。男子冷笑几声,又坐回椅子上,点燃了一根香烟,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 ------------ 第十八篇 张召夫入境 “老万,你在不在?”魏国豪一把将万振华办公室的门打开,冲着里边大喊道。 万振华视线从桌上的文件抬起,“什么事啊?这么风风火火的,亏你还是一个副局长。”万振华颇为不快的说,“胡风的下落查到了没有?” 魏国豪顿了顿,说:“你以为胡风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吗?”他挥挥手,“先别说这件事,现在有另外一件事需要你处理。程同像是发疯了一样,四处在市内惹事,不是打得人家肋骨断了几根,就是逼人将毒品生吞下肚,更为离谱的是,他居然在豪丽大酒店将一个拉皮条的吊在二十五楼不放。唉!像他这样做,根本就是无济于事嘛!要是胡风的下落能被那些流氓痞子知道,他就不是胡风了。” 啪的一声,万振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反了他了,你马上去告诉老肖,让他带人将程同抓回来,先把他关在拘留室里,等他冷静后再放他出来。” 魏国豪顾忌着程同‘西风’特种部队指挥员的身份,踌躇着说:“把他关拘留室?影响不是太好吧!好好训导一番就是了。毕竟他也是‘西风’的指挥员。” “什么指挥员?我告诉你,他从早上的时候就不是指挥员了,情况我已经告诉上级领导了。他现在就是普通人,你不要顾忌那么多,直接让老肖关他进拘留室就好。还嫌我不够烦吗?”说完,万振华又坐下批阅文件。魏国豪只好到刑事科找到肖云峰,叫他带人去豪丽酒店将程同带回来。刚好,肖云峰带队出门时遇到庄俊华,“嘿!肖队长这么大阵仗,是不是发现胡风的下落了。” 肖云峰瘪瘪嘴,嘟哝着说:“什么胡风啊?那个程同又出事了。明知道我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他还要给我惹事。真是倒了大霉了。”庄俊华看着肖云峰那辆车驶出警局,心里不禁对程同产生同情,一个有着大好前程的指挥员,只因为一时贪功而埋葬了自己的前程,并为此害了战友。自己一下子成了人人唾弃的罪人,这么大的变故,是谁一时半会也难以接受的。他摇了摇头,就要到万振华的办公室汇报事情,忽然腰间的无限通讯机响了,是约翰?金略斯打来询问程同的。于是他就把肖云峰带队去抓程同的事情对约翰?金略斯讲了。 程同刚走出酒店的时候,自己面前突然停下一辆车子,四个警察把他围住了,肖云峰坐在车内,“程同,万局长要见你,麻烦你跟我们回去一趟。” “对不起,我有事要做。请你跟万局长说我做完事自然会去见他的。”他要往旁边走开,一个警员挺身拦在了他面前。 “这可由不得你,还是上车吧!我不希望让他们将你当作犯人捉上车,这对你没好处。” “如果我一定要走呢?” “这样做的后果你可要想一想。你已经不是警察了,我不用对你很客气。”肖云峰从口袋里取出香烟,正要点燃,一辆suv刷的一声停在警车旁边,车上下来五个白人。 “肖队长,我是‘美洲豹’特别小分队队长约翰?金略斯,我们有件事情需要程同跟我们协助,麻烦你将他交给我。”约翰?金略斯让人将程同带上车,“如果万局长方面有什么问题的话?请让他随时要找我。” 肖云峰哼了一声算是回应。 约翰?金略斯看着坐在一旁面无表情的程同,说:“我听说你辞职了。” “没错。我没有资格再在那个位子上呆着。” “今后有什么打算吗?” “我要为我犯下的错弥补,即使将性命搭上也在所不惜。有些事情是男人必须做的。”程同将手握得很紧,臂上的青筋根根突起。 “那你认为去逼问那些流氓跟痞子就能得到胡风的下落吗?你还是太小看胡风了,这很致命,就像昨天发生的事。”约翰看着程同越发通红的脸,两只眼睛就像要从眼眶里突出来,嘴绷得很紧,整个人仿佛是即将喷发的火山。“如果你还是那么不理性,自大鲁莽,我劝你还是不要做男人,忘记过去吧!你要做男人的话,不知要害死多少人,包括你自己。” 程同没有回答约翰?金略斯的话,他闭上了眼睛,努力调节着自己的呼吸。渐渐的,他呼吸变得缓和,脸也不红了,嘴唇也松开了。他看着约翰?金略斯,说:“谢谢你,你的意见对我很管用。我实在是太鲁莽了,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我需要变得冷静和谨慎。” 约翰?金略斯点了点头,他很满意程同现在的表现,如果要跟以前相比的话,那就是一只龇牙咧嘴满脸凶相的老虎跟一只会微笑的狼。其实他起初的做法并不是看不起程同,而是不满意他的为人处事风格。程同有激情,却缺乏计划,有狠劲,可不会思考,这样的人可以是一名优秀的士兵,但决不能成为一个指挥员。经过昨晚那件事之后,程同整个人像是脱胎换骨一般,不仅懂得隐忍,还有了自己的计划。 “约翰,你知道你有一个缺点吗?”程同微笑地看着约翰?金略斯,“谨慎可以给你帮助,同样的,他也会对你产生更大的阻力。” “我不认为谨慎是一件坏事。至少我在它身上获得了不少的好处。” “不。”程同摇摇头,“要想抓住胡风,你的谨慎会让你永远无法成功。面对恐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去面对克服,而不是做好措施来减少心中的恐惧。” 车在这时候停了,程同往窗外看去,见周围的场景明显是一个停车场,却没有多少辆车。约翰的一个队员下车打开消防栓,伸手往里一推,按住其中的红色按钮。程同立时感到自己随着整辆车在往下降。过了三分钟后,下降停止了,‘哐’一扇貌似墙壁的门打了开来,约翰让程同下车,指着里边的办公室说:“这里是国际刑警驻新州市的分局,虽然有点小,可也有三千平方米的面积。 “你带我来这里干嘛?我已经不是警务人员了,没有资格来到这里。除非我是以犯人的身份。”程同笑着说。 约翰?金略斯没有理会程同的幽默。严肃的说:“程同,现在我代表‘美洲豹’特别小分队邀请你加入,请问你是否愿意?” 程同神情为之一愕,“约翰,你不会是开玩笑吧!我.” “我再问你一次,你是否愿意加入‘美洲豹’特别小分队?” 这下,程同明白了约翰?金略斯并没有再开玩笑,他立即挺身立正,大声地说:“是的,我愿意加入。” “好,我现在以队长的身份命令你留在这里负责整理关于胡风的资料。如果需要行动的话,我会派人来接你。” “是的,队长。” 约翰?金略斯带着程同去见一个身材魁梧,长相威严的白人老者,介绍说:“这位是凯文?兰多,是这里的负责人,同时也是我的忘年交。以后你有什么需要,尽管向他提起,他会尽量满足你的。”凯文跟约翰拥抱完后,又跟程同握了握手,向他介绍了这里的一些事情。临走时,约翰告诉程同一个消息:“最近国际刑警得到情报,金三角大毒枭金光勇派人运送大批武器进入中国,同行的还有他的得力助手张召夫。我们怀疑他们这次的突然入境是跟胡风有关的。你需要随时做好战斗准备,胡风的计划快要差不多实行了。” ------------ 第十九篇 劫狱行动(一) ‘别以为我还是那么的爱你?我只是不相信,不相信你对我的爱是如此的不值一提。啊哈哈!我还是那么的爱你?不不。’ “嘿,迈克,你能关掉这首音乐吗?这实在令我很心烦。我不知你怎么会喜欢听莱恩的歌,他的嗓子像是鸭子,听起来简直叫人难受之极。”泰勒隔着铁网朝开车的警员迈克抱怨道。“你能别将你的快乐建在我的痛苦上吗?” 迈克对同车的警员海蒂说:“既然我们的朋友不喜欢听这首歌,你能给他换一首歌吗?千万不要让他很生气啊!我可不想像他的妻子一样,惹他生气被扎的浑身是洞。”海蒂抽出警棍,对着隔开后座的铁丝网拼命敲打,“去死,你这个痞子,要是再敢说一句话,我就把警棍塞到你的屁股眼去,然后把它堵住你的嘴巴。你可以想象一下自己的屁股是什么味道?我保证你从来没有试过。” “好吧!我安静了。如果我现在不是被你铐住双手,我会把我那条硬物塞进你的嘴巴,你会体会到什么是大?什么叫硬?我也敢保证你的丈夫从来没给过你这种享受,因为你像是一个性欲得不到满足的贱人。”泰勒两眼盯住海蒂那傲人的上围,舌头舔了一下嘴唇,嘿嘿笑着,“到时你的声音肯定比现在叫得还大声。” 海蒂两眼冒火,手里的警棍被握的吱吱响。迈克却旁若无人般大笑起来,眼神不时停留在海蒂的上围,“可能他说的也有道理。不过你可以不去求他,我也能满足你啊!” “fuckyou。你想死吗?迈克。”海蒂狠狠的瞪了迈克一眼,又瞧瞧淫笑着的泰勒,“迈克,你给我停车,我要让他试试自己屁股的味道。”海蒂发怒了。 迈克耸耸肩,“海蒂,我们可是要在十二点以前将他送到马科斯监狱的,要是迟到了,恐怕没有好果子吃。”他看着前方的路况,又说:“你不想被麦可恩烦死吧!我一听到他的声音就烦,像只鹦鹉一样说个不停,简直要把我的耳朵说聋了。放过我吧!” “迈克,停车。我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海蒂朝着迈克大喊道。 泰勒笑着说:“唔!你该不会想在这里跟我来吧!真大胆,我喜欢。eon!我已经欲火焚身了,我的弟弟迫不及待要出来了。”海蒂看着泰勒突起的裤子,无疑是给海蒂的情绪火上浇油,“迈克,我再说一遍,停车。” 迈克见海蒂歇斯底里的喊着,只能无奈的将车停车公路旁的荒草地上,“我劝你在车上解决。如果你不想被人告虐囚的话。”海蒂已经下车拿着警棍打开后座的车门,她将警棍甩了一甩,“你的嘴巴将会因为你的下流遭罪,同时还有你的屁股眼。” “其实受罪不过就是另外一种快乐。你待会就会明白的。”他把视线移到他的裤子上,冲着海蒂笑着。 海蒂狞笑着正要进入后座好好修理这个不知死活的泰勒,警车旁边突然停下一辆吉普车。“伙计,发生什么事了?需要帮忙吗?”迈克问车里的人。 车窗慢慢摇下,一只小口径的手枪对准了迈克的脑地,火光一闪,迈克侧着头倒在车窗上,额头处出现一个冒着鲜血的小孔。 “嘿,该死。”海蒂急忙俯下身来,右手从腰带拔出枪来,正要对着吉普车射击时,泰勒突然扑到海蒂身上,用手铐死死地勒住她的脖子。海蒂翻腾着,反击着,可在泰勒凶狠的表情下,挣扎的力度越来越松,而脖子上的肉愈来愈深,直到她手上的枪掉落。泰勒将海蒂翻转过来,伸手脱下裤子,“我说过会让你明白什么是大?什么叫硬?放心,我可是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吉普车上下来一男一女,男的就像是史前怪兽,身高足足有两米,膀大腰圆,肌肉纠结,仿佛只要他将气一鼓,肌肉就会突破紧身衣的束缚,以爆炸性的力量展现男人的真正魅力。眼睛靠近鼻梁处的那条疤痕,无疑给他平凡的面貌添加了一种凶悍的气息。他的眼睛只是那么一瞪,给人的感觉便犹如千百条枪齐齐对准你,不敢再敢动一步,否则身上就会出现千百个孔。那女的身着一袭鲜红色的长裙,修身性感。胸前一大片雪白的皮肤彼此起伏,在灼热的阳光下,闪烁着一股摄魂的光芒,是红色?是粉色?是暗色?还是白色?都不能确定。唯有见过的人才能评论吧!可惜见过的人已经都不会说话了,除了一个人。但是世界上没敢去问这个问题。她站在男人旁边抚媚的笑着,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美女与野兽吧! “路易斯,我挺喜欢这个男人。虽然他现在做的事让我很恶心,有一种想把子弹送进他脑袋的冲动。可我不得不承认,他那里挺符合我的要求。”这两个人就是野田幸子和安可?路易斯。 “如果他不是对我有用处,现在就会趴在地上。”安可?;路易斯皱着眉头说。 泰勒提着裤子钻出车外,顺便用钥匙解开了手铐。“好伙计,谢谢你们的帮忙啊!现在我们要去哪里?”泰勒兴奋地说:“我已经闻到了女人的香味了。我们快走吧!待在这里实在是太危险了。”说完就要登上吉普车,却被安可?路易斯伸手拦住,“坐警车。这车不能坐。” “你疯了吗?你们可是在劫囚啊!如果你们想被警察捉走,没问题,可我不会跟着你们。拜拜。”泰勒推开路易斯的手,就要打开车门,路易斯转身出手按住泰勒的脖子,使劲将他的头往车门撞。哐的一声,车门处凹陷一大块,泰勒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路易斯,你真是一头野兽。不过我很喜欢。”野田幸子帮忙把泰勒弄到车上去,戴上手铐。接着两人将警车上的两具尸体搬到吉普车山,并从车上取出公文箱放进警车,脱下他们的衣服穿上。不过要有警服配上安可?路易斯的体形还真是难,虽然最后硬是塞了进去,但警服还是被撑裂。野田幸子只好让安可?路易斯穿上西装,戴上枪套,扮作是fbi的探员。 “路易斯,你确定你有把握能带着贾斯汀?迈克成功走出监狱吗?要知道我们可没有重型武器啊!孤身闯入监狱面对着上百条自动步枪,还没有后援,我可是有点不太踏实啊!” 安可?路易斯专心致志的开着车子,没有理会野田幸子的话。“路易斯,我在跟你说话呢?” “你要是害怕的话,我可以一个人去。你也帮不上什么忙。” 野田幸子一听安可?路易斯这样说,反倒笑了起来,“是吗?原来我在你心目中是这么没用的啊!那我就更要去了,我到得看看你一个人凭着箱子中这些烂家伙是否能够大展神威,安全的带我们这两个完全没用的家伙走出监狱。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安可?路易斯一言不发,手握着方向盘,两眼直直的盯着路况。野田幸子百无聊赖,便开起广播来,正好在播放着无间新闻:“下面一条重要的消息来自中国的新州市。据本台记者驻新州市传回来的消息,七月二十五号晚间九点至十点,一只特种部队由于指挥官的失误,中了世界著名的贼首胡风的炸弹袭击,伤亡惨重。包括屋内的五名人质,共造成十五人死亡,十六人受伤。所幸,我国的‘美洲豹’特别小分队没有参加此次任务,避免了伤亡。相信在‘美洲豹’的努力下,胡风一定会被坐上电椅的。” “嘿!胡风开始露出牙齿了,真不错,一出手就干掉了一只特种部队,我想这个指挥员一定没跟我们交过手,不然不会受到这么大的损失。”野田幸子兴奋地说,“路易斯,我们可得快点行动,他已经等不及了。再拖延的话,我们赶到时可就没事做了。” “我知道。”安可?路易斯一点头,脚下猛踩油门,警车发出轰的声音,突然加快速度朝前方风驰电掣驶去。 ------------ 第二十篇 劫狱行动(二) 车子大约行驶了十五分钟,绕过一处大峡谷之后,一座防卫森严,规模宏大壮观的建筑赫然出现,仿佛是一只巨型的狮子盘踞在平原上。过峡谷不到五百米的路程,马科斯监狱的闸口便设置在这里,十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伫立在呼啸的风中,威严雄武。安可?路易斯将车停在闸口前,趁着士兵问话时,他仔细观察了马科斯监狱的防卫。长达百米的围墙是以钢铁浇筑,不论是炸弹或者其余的重型武器,一时半刻也不能突破围墙,足够给防守监狱的士兵有时间反应。围着通电的铁丝网成功的阻止了犯人打算越墙逃狱的想法。四角上有四盏高功率的强射灯,发出的光芒足以覆盖整个空旷的广场,连一丝死角也没有。同时广场中央有一处瞭望台,高达八米,架有重机枪,当监狱发生暴乱或者劫狱时,它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而监狱外则有两队士兵从东西方面交叉巡逻,大约十五分钟就会碰一次面。如此的防御,马科斯不愧是全美最安全的监狱。 “你的证件已检查完毕,可以进入监狱。”士兵朝着闸口一挥手,立刻有一名士兵把手按在左侧的墙上,闸门轰隆隆向着左边收缩滑开。 “谢谢!如果不是公务缠身,我是很想请你喝几杯酒的。真是遗憾。”野田幸子轻轻的拨开散落在耳际的发丝,冲着士兵甜美的笑着。 士兵黝黑的脸上露出那一口比雪还白的牙齿,“我和你同感。不过我可不想只喝酒。人生除了喝酒,还有事情比喝酒更有趣,更令人难忘。你说是吗?”野田幸子笑颜如花,嫩白细腻的脸上泛起两朵红晕,性感的舌尖抚媚的舔着嘴唇,眼睛里秋波荡漾,一眨一眨间便将那名士兵的魂都给勾走了。她向着士兵挥挥手,让安可?路易斯开车进马科斯监狱。一转头来,野田幸子的脸色马上变了,她的眼神凌厉的观察着监狱的防卫,口气沉重地说:“路易斯,瞧现在的情形,就算是胡风亲自来了,也怕不能从监狱里带走一个犯人吧!你确定有把握吗?” “别小瞧胡风的能耐,同时也别小瞧我。”安可?路易斯稳当的开着车,他完全不认为从马科斯监狱劫走一个犯人是不可能的事。“如果你想帮忙的话,待会就把车停在闸门处,顺便把士兵也给解决了。剩下的事情你不用担心。” “嘿!路易斯,你凭什么这样说。难道就依靠这个小小的,用来装些垃圾文件的公事包吗?你未免太自大了。”野田幸子质疑的说。如果要从马科斯监狱带走一个犯人,要是能搞到一份伪造的文件,还是可以的。否则要用暴力的手段那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有一只小型武装队伍,不然就是一架轰炸机。要知道,这里关押着的都是全美国重量级的罪犯,只要让任何一个人跑出这监狱,所造成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人权在这里是有分别的。别想士兵见到逃犯还会举着枪叫站住,他们收到的命令是遇到逃犯就将子弹射出,不用再多说一句话。 野田幸子想不到安可?路易斯居然会这么爽快的回应她。 “是的。”安可?路易斯将车在广场中央处停下,有两名狱警走过来,接收了应有的文件和犯人。 “伙计,这家伙怎么晕了。”预警扶着昏迷的泰勒问野田幸子。 “他中途要逃跑,被这强壮的家伙一拳打倒了。看,他的手臂是多么的粗,简直就像是大象的亲戚。”野田幸子故意要戏弄路易斯。 狱警望了路易斯夸张的身体一眼,“好吧!这家伙看起来真不像是人。”又摇了摇泰勒,“他也真够倒霉的,要逃跑也得看人,这下不昏迷个两三天是不会醒的。”狱警拖着泰勒要走,野田幸子又说:“等一下,这位fbi探员有事要见狱长,你们带路吗?”狱警叫来一个人带着路易斯去狱长办公室,临走时,他有意无意地朝着瞭望台看了一眼。狱警带着路易斯转入旁边的一处大楼,按下电梯直通七楼,走过右边的走廊,停在了最后一间房间,伸手敲了敲门。里边有人回应。 “狱长,有位fbi探员有事找你。”狱警指着路易斯冲狱长说。 “好了,你先出去吧!”狱长让路易斯坐下,“不知我能为阁下做些什么?” “我需要带走贾斯汀?麦克” “可以。请你把交接文件拿出来给我签名。我让狱警将贾斯汀?麦克带过来。” “我没有文件。” 狱长一下子警惕起来,他戒备的看着安可?路易斯。过了一会,脸上涌出笑容来,身子慢慢靠在椅上,“你不会是开玩笑吧!我可是没有幽默感的人,可不懂英式幽默。” 安可?路易斯站了起来,右手往西装内一伸,出来时手上已多了柄手枪,“我劝你不要再往下摸,不然子弹就会流在你的额头上。” 狱长的右手停在了办公桌内侧的按钮边。他乖乖的把手放在办公桌上,对路易斯说:“你要知道,即使你要挟了我,你也带不出贾斯汀?麦克。马科斯监狱从来没有一个犯人能活着离开这里。士兵会将我们三个人的身子射成马蜂窝的。” “那是我的事情,你只要让狱警把贾斯汀?麦克带到这里来就可以了。只要你合作,我不会让任何人把子弹射在你身上,包括我。” “好吧!你一定要做的话,我也没办法阻止。”他苦涩的笑了笑。手指按在桌上的电话,“奥康纳,你把贾斯汀?麦克带到我房间来。”那边回应了一声。 安可?路易斯把手枪放回枪套,拿起桌上的雪茄抽了起来,他的视线并没有放在狱长的身上,可他的眼睛却像能转动一样。狱长刚把手又缩回到桌下,他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即使你拿着手枪我也能杀你。我不是很喜欢格外开恩,别让我丢弃了这个好习惯。”狱长嘿嘿笑着,又把手从桌子底下放到桌上,再也不敢乱动一下。 十分钟过后,狱警带着贾斯汀?麦克来到办公室,狱长说:“奥康纳,下午的午餐我要吃芝士牛柳,你让他们准备一下。快下去吧!我已经很饿了。”奥康纳看了看狱长,默默的退出办公室。 贾斯汀?麦克长得很瘦小,不过一米七的身高,体重才四十公斤,他脸色白皙,眼窝深陷,髋骨突出,除了两眼炯炯有神外,外表活脱脱就像是一个瘾君子。麦克看着安可?路易斯,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我就知道你是不会那么容易死的。很高兴,我们又见面了。” 路易斯转身一拳打出。强大的力度让贾斯汀?麦克的身子像被击出的棒球,呈抛物线撞在墙壁上,发出砰的一声。他扶着墙颤巍巍站了起来,张口吐出一口鲜血,其中夹杂着几颗牙齿,“打得好路易斯,几年不见,你又变得很强壮了。” 路易斯冷哼一声,“这是你欠我的利息,我的本钱还没有收回来。”他俯身拿起公事包放在桌上,挑开两边的锁,又在中间输入密码,伸手一按,公事包打了开来。一台类似笔记本的微型电脑装在里边,左右两边分别有一块方块形的电池和闪烁着绚彩光芒的电板,跟电脑连接着复杂的电路。 “嘿!我的‘智慧一号’,真想不到它居然还能用,就是不知道性能怎么样?”贾斯汀?麦克拉过椅子坐了上去,将屏幕扶上来,十指手指一刻不停地在键盘上敲敲打打,两眼紧紧地盯着屏幕上滚动的字符,投入的程度似乎都已经忘了高高肿起右脸的疼痛。五分钟过后,贾斯汀?麦克依然没有回过神来,这下,安可?路易斯不得不提醒了,他拿过一个文件夹挡在屏幕上。 “滚开,混蛋。”贾斯汀?麦克一把将文件夹扯开。路易斯眉头一皱,拽住麦克的后领将他扔到地上,又踹了他一脚,“我来这里不是为了让你玩电脑的。你要是还想活着走出马科斯监狱的话,马上用电脑连接监狱的控制系统,将整所监狱的犯人都放出来。如果你说不,老死那一天你是等不到了。” 狱长一听要将整所监狱的犯人都放出来,也顾不得安可?路易斯的恐吓了,他冲上前要抢那台电脑,可惜路易斯的行动比他更快,他的手刚碰到箱子,路易斯的手臂已经横向扫出。啊的一声惨叫,狱长痛苦的捂着鼻子踉跄后退,鲜血不停地从指缝沁出来。 “还不快点行动,你以为时间还能充裕吗?”路易斯朝着蹲坐在地上的贾斯汀?麦克大喊。 被这一喊,贾斯汀?麦克才回过神来,连滚带爬走向办公桌,将笔记本电脑的一个触头插在办公桌台式电脑的主机上,开始在电脑上频繁操作。他看着屏幕上显示的编码,告诉路易斯完全击溃马科斯监狱的控制系统需要十分钟。 安可?路易斯侧耳一听门外走廊的声音,随即取出手枪上好膛,顺势将痛苦呻吟的狱长抓了起来,将他按在门上,朝他腿上开了一枪。狱长捂着大腿撕心裂肺的惨叫起来,声音震得房间都颤抖起来。 门外有人喊道:“里面的匪徒听着,马上放下武器投降,在马科斯监狱你们是逃不出去的。即使你们要挟了狱长,那也没用。我们早就收到了命令,不惜一切代价阻止犯人活着离开马科斯监狱。”安可?路易斯朝着门又开了两枪。外面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 第二十一篇 劫狱行动(三) 安可?路易斯打算先发制人,要是让他们攻进房间里,势必会影响贾斯汀?麦克的进度。他放下狱长,走到一节书架旁,硬是凭着一身的蛮力,将整个书架拉出一截来,路易斯双手撑在书架上,脚跨成弓步。他一把将上衣扯掉,深呼吸一口气,全身的肌肉仿佛都膨胀了起来,充满着狂野的气味。嗯嘿,路易斯嘴巴绷得紧紧的,脸由白色慢慢变成红色,深红色,随着颜色的转变,他的肌肉一块块鼓了起来,像是打满了气体,粗大的血管镌刻在身体表面,提供着力量的来源,手指在力度的挤压下,嘎嘎作响。书架滑动了一尺,三尺,二十尺,轰然撞向墙壁,随着砰的一声,整个书架插在走廊上。密集的枪声响起,书架在枪火的破坏下,变得千疮百孔,书籍更是糟糕,几乎是体无完肤,破碎的纸页铺满在地上。 躺在地上的路易斯伸手一推,书架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倒在地上。几乎就在书架刚要接触到地上,路易斯同时展开行动,他身子滚翻动作相连,接着一跃,人已俯卧在书架上,手里的枪连射而出,总共七发子弹杀死了九个人,最后一颗子弹射出的时候,他的人站在了走廊上。趁着士兵没反应过来,他跑出了与体形严重不符合的速度,随即凌空跃起,脚在墙上借力使出回旋腿,两个士兵倒下,左右勾拳连使,外加一招连环腿。他握拳站在了走廊,士兵躺在了地下。 路易斯捡起一把m16a2步枪和一把伯莱塔手枪以及几颗手榴弹。此时,贾斯汀?麦克刚好破解了马科斯监狱电脑的防御系统,成功将所有的犯人发出。天花板上的应急灯不停地闪着。麦克抱着电脑走出走廊,“路易斯,你真是一个杀戮机器,居然能够单凭一柄破手枪就解决了这么多人。”他惊疑且庆幸地说,“幸亏你不是变态杀人狂,或者恐怖分子,不然,我怕人类都被你杀完了。” “我只喜欢战斗,不喜欢杀人。但你说的那两个身份,我都有做过。”他目光闪闪的看着贾斯汀?麦克,“如果我现在是的话,你是第一个我要杀的人。” “我很感谢你对我的重视。”麦克苦笑着说。“现在怎么办,整个监狱的犯人都放了出来,要想从广场穿过,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不,有可能。”他晃了晃手中的枪。“你最好跟着我,要是让我找你的话,子弹就会穿过你的脑袋。”安可?路易斯带着贾斯汀?麦克走下楼梯,并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阻碍,下面则传来一阵阵呼喝叫骂和枪击的声音,不时还有重型机枪的得得声。相信士兵已被监狱的暴乱弄得焦头烂额,没有余力来对付他们。路易斯让麦克贴着围墙走在前方,而他左手持伯莱塔手枪,右手握着m16a2步枪护卫,犯人一看路易斯的体形和手中的武器,都很识相的不去招惹,特别是路易斯放倒了几个犯人后,他们通往监狱闸口的路畅通无阻。 可广场内的情况可是混乱之极,由于围墙又高,遍布着通电的铁丝网,犯人只能选择从闸口逃出。但是训练过如何阻止监狱暴乱的士兵早就布置好了,召集兵力在闸口前百米处设置三道半圆形的防御圈,抵御犯人最前方的是身穿防暴抗击服,手握盾牌的士兵;第二列也是穿着防暴抗击服,手上戴着手套,左手为护甲手套,成鳞状,可以直接打击敌人。右手手套可抓住刀刃,不会被割伤,腰间插着警棍,手上的m203榴弹发射器向广场内的人群发射了烟雾弹。而第三列则是武装的士兵,他们的存在是为了预防犯人突破前两道防线而设的,真到那一步,‘生命掠夺者’就是他们以后的称号。即使所杀的人是罪大恶极的犯人。数十响砰砰的声音过后,广场内顿时烟雾弥漫,呛鼻的气味直接令得场内的犯人大声咳嗽起来,他们的情绪更是焦躁,潮汐般的冲击一波大过一波涌向防御圈,第一队列的士兵已渐渐抵抗不住。这时,第二列的士兵放下榴弹发射器,抽出‘拐子’警棍冲入人群,挥棍乱打,用暴力将人群打退回去,缓解了压力后,他们返回第二队列。瞭望台的士兵操纵着机枪向空中频频连射,以此震慑暴乱的犯人,随后,监狱高层通过播音警示犯人:“你们立即停止任何暴力的行为,将手中的武器放在地上,双手抱头蹲下,接受士兵的控制。我们是接收了命令的,任何人只要胆敢越狱,一律处死。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会下令动用瞭望台上的重机枪,还有防卫监狱的军队。血腥的场面即将发生,场中流淌的鲜血将是出自你们,你们再也看不到明天的阳光。如果你们再不接受警告,后果将会很严重。” 犯人捂着鼻子大声喝骂,已经有不少犯人爬向瞭望台,企图抢夺重机枪的控制权,以此来攻破防御圈,不过皆被士兵的狙击手精准射倒。一时间,场内虽然不断有冲突发生,但情况已经处于控制的范围内。 贾斯汀?麦克走不了,他靠着墙不住的咳嗽,喉咙像是被火烧一样,热辣辣的,头也开始产生晕眩感,天摇地晃似的。安可?路易斯不得不扶着他前进,走了一会,前方出现一道黑色的线条,那是防暴士兵组成的防御线。路易斯想也不想就对其开火,得得两声,子弹虽然被防弹头盔挡开,但强大的冲击力还是让那名士兵倒下。露出缺口的防御线瞬间被犯人挤占,防御线几乎崩溃,幸亏第二队列的士兵挥棍拼命阻止,又加上第一队列的士兵及时堵住缺口,防御线才能保住。不过安可?路易斯趁着这混乱的时刻穿过了前两道防御线,顺便将一颗手雷扔进了第三队列的武装士兵,爆炸声响中,路易斯左手托着贾斯汀?麦克,右手操着m16a2自动步枪,一边走一边左右扫射,枪声所过之处,不是倒下的就是仓皇躲开的,谁也不敢正面对抗。安可?路易斯犹如战神再世,无情的用手中的武器收割着一条条生命。子弹用完,路易斯放下麦克,就地一个翻滚躲开子弹,当他蹲在地上的时候,伯莱塔手枪握在手里,上身换着方向射击。他已从刚才射来的子弹判断士兵所处的位置,只见每一个方向响一声枪响,就有一名士兵倒在地上。当路易斯捡起地上的武器,那些还在对抗的士兵纷纷退后,眼神忌惮地瞧着路易斯,手指无力的搭在扳机上。 路易斯站起身来,四处看了看,见士兵并没有开枪,他慢慢后退,把贾斯汀?麦克从地上扶起来,朝着闸门移动。突然他右手后举,枪口对准了一名正将步枪枪口朝着他的士兵,手指扣动了扳机,火光一闪,一个冒着鲜血的圆形小孔出现在那名士兵的额头上,士兵圆瞪着双眼,似乎不能相信路易斯居然能头也不回就将他送入了天堂。过了一会,还幸存的士兵重新在队长的指挥下站成了队列,像是刚才发生的枪战是不存在的,只是地面上士兵的尸体让他们感到了深深的耻辱。他们对路易斯例无虚发的枪法恐惧了,尤其是死去士兵额头上一样的枪口,而身上的军服不允许他们有这种恐惧,但对生命的渴望让他们接收了耻辱。 路易斯来到了闸口,警车停在了闸门的前边,可野田幸子不见了。安可?路易斯将贾斯汀?麦克放进后座,打开闸门,发动汽车正要离开。野田幸子从门卫室的房间衣冠不整的走出来,浅蓝色的警服身上染上了点点的血迹。她趴在车窗前,以手支颐,抚媚的说:“路易斯,难道你忍心将这样我一个娇滴滴的女人扔在一群粗鲁的军人中间吗?实在是太残忍了。”野田幸子看到昏倒在后座的贾斯汀?麦克,“很好,终于完成了任务,我可以去见胡风了。该死的冤家让我吃了不少苦,我一定要讨回来。” 安可路易斯头也不回,冷淡地说:“三秒内你不上车,我就开车走人。” 野田幸子一边打开车门,一边说:“哎呦呦,我们的战争英雄要生气了,我还是上车吧!不然他肯定会将我丢弃在这里的,那样的话,我可就见不到胡风了。我实在太想他了。”车子驶出闸门,她又向守卫在门口的士兵摆了摆手,说:“各位勇士,我会想起你们的。不过我可不想回来,你们这里实在是太恐怖了,简直是怪兽动物园。” “下手很快啊!这才是我认识的‘红蜘蛛’野田幸子。”安可?路易斯说。 野田幸子呵呵笑着,“我只不过跟他们聊了一下天。只不过他们将手放在我的身上,我为了回报,自然也会将手放在他们的身上。女人,可不能吃亏给男人。”说着,她扬起了带着银色手套的双手,上面还残留着丝丝的血迹。 “你是个魔鬼。我喜欢魔鬼。”安可?路易斯平静的说。 “你也不错啊!你这个屠夫,我最爱的就是你身上的血腥味,还有那强壮的肌肉。”野田幸子迷恋的摸了摸安可?路易斯。 “别忘记,我不喜欢你。”野田幸子缩回手,耸耸肩,“好吧!我承认你是个同志。”安可?路易斯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狠狠地瞪了野田幸子一眼。 ------------ 第二十二篇 美洲豹的反击(一) 庄俊华坐在椅子上,桌上堆积着分派市内各处的侦查员汇报的文件,他一本一本的翻,最常见的字眼就是:一切正常,并无消息之类的。有收获的不过是侦破了毒品仓库,要不就是发现了地下赌场和情色交易场所。与他所要的资料相去甚远。庄俊华用力地合上了一本报告,摘下眼睛揉了揉鼻梁。自从上次的别墅事件后,再也没有一丝关于胡风的消息。他心底有点责怪程同的鲁莽,虽然这不能将责任全部归咎于程同。可处于困境中的他急需一个发泄对象,程同曾经自以为是的行事风格自然成为他发泄的对象。 “该死的程同。”他暗骂了一句。心情不好的时候,任何东西在他的眼里都变得特别不顺眼,尤其是办公室,一天到晚响着‘哒哒’的键盘敲击声,在这里工作的警员就像是木偶,不是汇报情报就是处理文件,绝不跟领导或者同事相互聊天。他曾经申斥过上班聊天的情况。庄俊华手用力地拍在桌子上,气呼呼的样子,像是一头被惹怒的牛。 “庄队,你没事吧!”警员小黄问。 “我有事,还是大事。” 小黄踌躇着问:“那庄队我能帮上你的忙吗?”庄俊华冷笑一声,“帮我忙?你怎么能帮上我忙呢?”回头一看到小黄关切的神情,他似乎觉得将气撒在小黄身上对他很不公平。叹了口气,“我没事,谢谢你的关心。回去做事吧!我去外面抽根烟,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就好了。”庄俊华走出办公室,往走廊尽头走去,无精打采的,连身边经过的人都没有注意到,更没有礼貌性的问候。 有人从后边叫他,“嘿,庄队长,你怎么了?几天不见,你憔悴了好多。” 庄俊华一听那英语口音,知道是谁,“约翰,你好。你到这里有事吗?”他忽然想起约翰?金略斯是负责追捕胡风的,他到警局来肯定是有了胡风的消息,“难不成你有了胡风的下落?这实在是太好了,我都快烦死了。你能将消息告诉我吗?” 约翰摇头表示不是,看到庄俊华失望的表情,又说:“我虽然没有从fbi得到胡风的下落,但是我得到了另外一个人的行踪。为了保密,我只能将消息告诉万局长。抱歉!” “不,别说抱歉,你做得很对。”他揉了揉太阳穴,神色很是苦恼,“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全市的侦查小组仿佛成了瞎子,居然连胡风的一丝头发也没看到。而世界钻石展览大会再过半个月就要举行了,上头又催得紧。任务很艰巨啊!” 约翰?金略斯拍了拍庄俊华的肩膀,慰藉的说:“别担心,总会有一丝线索的。胡风毕竟不是神仙,即使他是,他的同伙也不是。只要你能追查到一个,胡风迟早会被找到的。” 庄俊华点点头,“你既然有事,我就不耽误你了,正事要紧。” “祝你好运。”约翰告别庄俊华来到万振华的办公室,敲了敲门。万振华起身与约翰握手问好,说:“约翰,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只要我能帮忙的,只管开口。” 约翰说:“谢谢!我到这里来是告诉你一个消息。今天早上的时候,我接到fbi的一份情报,是关于金三角大毒枭金光勇的。详情我就不多说了,你还是看看我手上这份资料吧!”约翰将手里的文件交给万振华。 过了一会,万振华合上文件放在桌上,说:“既然你们怀疑金光勇的助手张召夫携带大批武器和人员入境,是与胡风有关的。那你来找我是什么意思呢?”他想了想,又说:“可是要我将情报通知我的上级,让其部署警力打掉这伙毒贩?先断了胡风的军火。” “万局长你的话说对了一半,我的目地的确是要先挫挫胡风的锐气。可行动的人员却是‘美洲豹’特别小分队。” “哦!看来约翰大队长很有信心啊!要是美洲豹出动的话,我想行动肯定是万无一失,手到擒来的。”万振华话中带刺的说。 约翰?金略斯说:“万局长请别误会,我这样做不是在轻视你国的军人战斗能力,也不是在夸大自己的能力。” 万振华耸耸眉毛,“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你能说的再详细一点吗?”约翰?金略斯站了起来,庄严的说:“为了特种部队的尊严。我不能让代表精英中的精英的特种部队遭受侮辱,任何一个胆敢辱没特种部队的人,都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即使是不同国家的特种部队。”他盯着万振华,“我相信‘西风’特种部队是难得的一只好队伍,他们之所以会失败,究其原因是缺少对胡风的认识,并不关战斗力的问题。我需要向人类证明,特种部队不是可以被劫匪打败的,即使被打败了,也会爬起来,扭下劫匪的脑袋。张召夫,就是特种部队对胡风的反击。” 万振华闭上眼睛,似乎在为‘西风’特种部队的损失感到痛惜,“没错,西风的确是一只好队伍,只是可惜了。”他睁开眼睛望着约翰,“那需要我帮你做些什么吗?这将是我的荣幸。” “我需要一架运输机,把队员运送到张召夫出现的流桥山森林。时间紧迫,最好在晚上九点前准备好。因为据情报所说,一旦他们偷越过边境,便会四散开来,以此躲过贵国的跟踪。流桥山就是最佳的伏击地点。” “我需要向上级请示,至于结果我会尽力争取。你先回去吧!我尽量在八点前回复你。” “好,我等你消息。”约翰?金略斯与万振华握手告别,随即出了警局,驾车来到国际刑警处于新州市的分局,将‘美洲豹’特别小分队要去流桥山行动的消息告诉程同。“你决定要不要跟随队伍一起去?” 程同说:“以后只要能对胡风不利的事情,上刀山下地狱我在所不辞。”他牙齿咬得很响,“一日不将胡风抓住,我便一日愧对死去的战友。” “你放心,胡风总有一天会被我们捉住的。现在你先跟我回基地准备一下,我已经跟万局长商量好了,由他出面向军方借一架运输机给我们,时间定在晚上九点。”约翰?金略斯说。 “你等我一下,我需要到里面去拿些资料。”说完转身跑回办公室,抱了一叠资料出来,同约翰?金略斯搭车返回新州市警察基地。 车上,约翰说:“程,你怀中是些关于什么的资料?是胡风方面的吗?”见程同点头承认后,他灿然一笑,“扔了吧!这都只是一部分,还是最没用的一部分。胡风这个人,不是单凭几页破纸就能描述得了的。以我的经验,只要能跟上他的步伐,占据主动的地位,你就有资格成为他的对手。可惜,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能跟得上他的步伐,抢夺主动的位置,包括我。” “不,我相信要战胜一个人,就必须把自己跟他放在同一平行线上。如果先否认了自己的能力,那么你一辈子也不能够取得胜利。”他凝重的望着前方,“忘掉生存的欲望,你就有了资格成为他的对手。而我的性命,在那天夜里已经不该存在,现在我已心无所惧。” 约翰?金略斯两只手绞在一起,脸向着窗外,‘忘掉生存的欲望,就有资格成为胡风的对手’。难道我对胡风产生恐惧了吗?不,我没有。十年来,我一直在追捕胡风,只要有胡风的消息,我就会立刻带着队员赶到,与胡风团伙对抗。我要是恐惧的话,现在就应该在躺在舒适的床上。但是,为什么十年来,我连一次抓住胡风的机会都没有呢?是胡风太厉害了,还是因为我内心的恐惧而不敢行动?我否认这样的想法,我是世界最顶级的精英部队‘美洲豹’特别小分队队长。恐惧这个词在我穿上军装的时候就已消失在我的世界里。可事实已经证明我心中有了恐惧。 程同拍拍约翰?金略斯的手背,说:“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怕死。只要你不怕死,死其实对你一点威胁也没有。” ------------ 第二十三篇 美洲豹的反击(二) 宛如黑幕的夜色降临了流桥山,一只猫头鹰停在树梢上,张着两只似小圆球的眼珠子幽光闪闪的盯着前方,从喉咙时不时发出渗人的咕咕叫声。惬意的萤火虫悠悠荡荡的在空中飞舞,点点的亮光添加了森林诡异的气氛。当月亮高挂在天中时,雾侵入了森林,慢慢的,整个森林像是被包围在纱罩中,朦胧胧一片,犹如幽冥界一般。忽然,悉悉簇簇的拨草声由远而近传来,猫头鹰怪叫了一声,扑打着翅膀消失在雾中,就在这时,树下的草丛似乎动了动。 “该死的,好不容易越过了边界,还没吃上一顿饭就被派出来侦查。我肚子都快饿扁了。小胡,停下来抽根烟吧!”借着萤火虫的微光,可以看见两个男人用枪拨开茂密的草丛走过来。 那叫小胡的说:“算了小吴,要是让张将军发现了,我们可有苦头吃。还是快点巡查一遍,好回去吃饭吧!”小吴靠着树干坐了下来,说:“这鬼森林那么大,要完完全全巡上一遍至少得两个小时。你能受得了,我可不行。我得好好歇上一歇。” 小胡无奈只能跟着小吴坐在树下,接过烟点燃,深深的吸上一口,“听说我们这次来新州是为了帮助‘血狼’胡风。你说我要是能跟胡风混上一阵子,捞个几百万,我就不用再当兵了,舒舒服服的回家盖上一栋大房子,娶上三四个老婆。日子过的可惬意了。”小吴摇摇手,“你就发白日梦吧!你知道胡风的手下是些什么人吗?‘红蜘蛛’野田幸子这样的女人十个你也比不上。”小胡似乎很不屑,“一个女人有多大的能耐?顶多会拼命的喊着‘不要,不要’。” 噗哧,前面的草丛有了动静。小胡警戒心很高,一把抄起步枪快步赶向前方。小吴刚想出声制止,小胡已经消失在雾中,“只是一两只野兽弄出的动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当小吴抽完第二根烟的时候,小胡还没有回来。事情有点不寻常了,他想。小吴拿起步枪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轻轻的叫着小胡的名字,没有一丝回应。他看着迷茫一片的森林,心里突然变得很害怕,转身要返回原路。旁边的草丛突然异动,一个人影的物体扑出草丛将他压倒在地,他的一声尖叫还未出口,银白色的亮光一闪已没入他的喉咙。那个人在地上倾听了一会,用刀柄顿了顿地面。几十个人影片刻间从树上,灌木丛里钻了出来。先前那人做了几个手势,一群人纷纷取下身上的枪械,四散开来,缓慢谨慎的朝着森林内部移动。 潜行约两百米后,前面的一处空地上出现火光,一群人在火堆上架起锅大快朵颐,旁边堆着五个木箱。那人朝着左右两边分别一指,各有五人向着所指的方向走去,又与身后的一人在地上勾勾划划。两人一点头,身后那人带着十几人向后边走去。过了一会,先前那人低头一看手表,时间正好是凌晨,他举手向天握了一下拳,十几个人影开始向前方行动。借着树身的遮掩,他们很轻易的将距离拉近五十米,那群人正好在射程范围内。 就在此时,一个身材矮小的男子走到前方,向着森林望了许久,突然发出喊叫声。砰,矮小男子捂着肩膀倒在地上。树林里的人发出了攻击。枪响过后,围在火堆的人慌乱的拿起武器,当他们还未认清方向就胡乱射击的时候,森林隐藏的人全部出动。先是前边的人开枪还击,左右两边火力支援。突遭袭击的那伙人一下子就死伤过半。矮小男子喊了一声,剩下的人一齐涌向那五个木箱。 木箱被推倒在地,椭圆形的手榴弹散布在地上。隐藏在森林里的人才想躲避,爆炸声已在身边响起。有了强大的火力支持,情况立时扭转,森林里的枪声逐渐减少,而那伙人也有了喘气的机会,开始开枪还击。情形对森林里的人十分不利。 矮小男子被人扶起来,恼怒的他夺过一只步枪,疯狂地向森林射击,不时又投掷手榴弹。“该死的混蛋,你们给我出来,给我出来。”右手一扬,一颗手榴弹抛向空中落在森林里,“我要给你们点颜色瞧瞧。居然敢袭击我。混蛋,给我出来。”他见森林一丝动静也没有,向手下喊:“给我开枪,将里面的人射成马蜂窝。快!” 得得得,枪声从他的身后传来。他的手下成排的倒了下去。“放下武器,快给我放下武器。”十几名身穿黑色作战服的人在他的身后,一步步向前靠近。矮小男子脸色变得狰狞可怕,细小的眼睛闪烁着阴狠,他丢下手中的步枪,身子向后慢慢转了过来。突然,他的手伸向腰际,一把‘莱曼’手枪赫然插在腰里。“臭杂种,你给我去死。”他怒骂了一声,拔出手枪急转向后。 ‘嘣’火光一闪,矮小男子双膝跪地,右手无力的垂着,手腕处出现一个冒着鲜血的枪口。一个人从森林里走出,涂满色彩的脸上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程同,我救了你一命。你要怎么答谢我?” 程同将枪挂上肩膀,走到约翰?金略斯的面前重重地锤了他一下,“你可真不要脸,要不是我及时赶到,你以为你能走的出森林啊!看手榴弹不轰死你。还要我报答你?”他开着玩笑说,“我们最多是互不相欠。” “就凭这些武器想要我的命可就差了些。”约翰?金略斯看着地上乱七八糟的枪械,忽然奇怪的说:“怎么回事?这次胡风的武器差了这么多,连一挺重机枪也没有。”他跑到被推倒的木箱找了一下,又打开完整的木箱,他愣住了。程同问:“约翰,发生什么事了?” “你看看箱子里的武器。”约翰指着木箱,神情十分沉重。箱子里是一些炸弹和自动武器,没有什么特别啊!“有什么问题吗?难道这些武器是假的?”程同拿起一只步枪试了试,是可以应用的。 约翰?金略斯走到张召夫的面前,指着木箱问:“这里面的武器是不是要交给胡风的?”张召夫看着约翰一笑,似乎在说:“别指望我会说出什么来?”约翰给了他一拳。 “嘿,约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被你弄得一头雾水。”程同追问着。 约翰看着程同,说:“我们上当了,这根本就是胡风设计引诱我们上当的。他只是用了几箱不入流的武器就把我们的注意力给转移了。现在的他,说不定正在哪里跟某个罪恶的军火商进行庞大的交易呢?” ------------ 第二十四篇 美洲豹的反击(三) 约翰说的没错,可不是胡风在跟军火商交易,他的弟弟胡亮代替了他。 泰国曼谷,宝丽大酒店的餐厅,一名鹰鼻深目,金发碧眼的外国男子坐在餐厅靠着窗的位子,嘴里叼着一根雪茄饶有情趣的抽着,眼神放在窗外带有东南亚气候的景色,神色显得十分悠闲。他的周围分布着六名身穿黑色西装的男子,清一色体格魁梧,膀大腰圆,不住地向四面探望,似乎是在提防着什么。 不一会,一位穿着运动服饰,头戴宽边帽,鼻子上一副墨镜的男子走了过来。保镖拦住了他,“对不起先生,请你到另外的位子去。” 被拦住的男子并没有像其他的客人耸耸肩,表情三分无奈七分恼怒的离开,而是站住了。保镖正要采取下一步的行动时,外国男子热情的声音响了起来,“胡亮先生,你迟到了啊!。” “对不起,维耶夫先生,我刚才有点事要处理。”胡亮回答说。 维耶夫走过来跟胡亮拥抱问候,“你哥哥最近好吗?我可是很想他啊!” “谢谢维耶夫先生的关心,我哥哥身体好着呢!他让我代他问候你。” “你看看我的身体,能不好吗?”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一个晚上两个女人,身体不好的话可是受不了啊!哈哈!” 胡亮附和着笑了笑,说:“那维耶夫先生的身子还不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支票来,放在桌上,给维耶夫推了过去。“这是瑞士银行不记名的支票,你可以先找人验一下。要是没有问题的话,那边的事情你可以让人移交了。” “就凭我跟胡风多年的交易,还需要查验吗?我可是很信任胡风的信誉的。”维耶夫拿起了支票仔细的看了一下,“我现在就可以让那边的人将东西交付,你稍等一下。”维耶夫朝着身边的保镖一挥手,移动电话就放在了他的手中。他按了几个数字,说了几句俄语便挂了电话。“事情已经弄完了,你需要打电话到那边确认一下吗?我的电话可以借给你。”维耶夫将移动电话递给胡亮。 “不用了,我也很相信维耶夫先生的信誉。”胡亮说。 维耶夫听后十分开心,张开嗓子大笑几声,惹得周围的人频频怒目以视。他把雪茄放在口中狠狠的吸了一口,“我就说跟你们兄弟俩交易就是利索,不像跟那些非洲土著,非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多麻烦啊!还有那些可恶的阿拉伯人,我最讨厌他们那套了,时间上要是差了一点,就怀疑自己被骗了,片刻间走得一干二净。”他似乎很是恼怒,“我们苏联可是跟美国关系不好,难道我一个苏联人会联合美国人来对付他们啊!况且他们是跟美国为敌的,我又怎么会做帮美国人清除仇敌的蠢事呢?” 胡亮点点头算是对维耶夫的抱怨做出回应。 维耶夫像是很满意胡亮做出的态度,喋喋不休的诉说他那些令人不愉快的交易。胡亮只是很认真的听维耶夫的抱怨,然后郑重的点头。一直过了十几分钟,维耶夫深呼吸一口气,又慢慢的呼出来,做出一副很是享受的样子,又抱歉的看着胡亮,“真不好意思,让你听这么多无聊的话。” 胡亮冷淡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不,能作为国际大名鼎鼎的军火商维耶夫先生的倾诉对象,我感到很荣幸。同时你的言语也让我更多的了解了世界,我应该向你表示感谢。”胡亮诚挚地说。 维耶夫抽出一根雪茄递给胡亮,自己又点上一根,“与你相处,我感到很愉快。只可惜时间不长。” “如果维耶夫先生邀请我们兄弟两人去亚历山大的家中做客,我们会很高兴的。” “要是世界最出名的两匹狼同时光临舍下,按中国话说,就是‘蓬荜生辉’。”维耶夫用蹩脚的中国话说蓬荜生辉四个字时,居然读成了‘笨鼻师辉’。 胡亮莞尔一笑,纠正说:“是‘蓬荜生辉’,维耶夫先生。” “对对,‘蓬荜生辉’。都怪我那中文老师教的不对,回去就把他解雇了。”维耶夫突然将身子凑上前来,神秘的说:“最近国际刑警突然注意到那件事,并且通知了苏联的官员。事情可能会有点麻烦,不过你放心,我可以解决。” “我哥哥很重视这件事的进度,希望你最后不会令他失望。如果金钱方面有问题的话,我们可以追加,但那件事你一定要办妥,不然他会生气的。”胡亮吐出一口浓烟,“我哥哥不喜欢占人家的便宜,也不喜欢别人占他的便宜。你提出要求时,最好在合理的范围内。” “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商人,绝不会胡乱来的。”维耶夫脸色显得很犹疑,“可你要知道美国一向很重视这一类的事情,我可以保证我一方不会出现问题,但是你在非洲那边要是出了事情,继而牵扯到这件事,所产生的后果谁来负责?” “你放心,我哥哥说了,要是我们一方出事的话,责任理应由我们来承担。”胡亮补充了一句,“自然,资金还是会照付的。” 维耶夫信誓旦旦的说:“我这方面绝对不会有问题的。大约九月中旬就可以将东西交给你们。只要你们别出问题。” “最好跟你所说的一样。我不希望见到我哥哥会发火,我相信你也不愿意见到。” 维耶夫身子微微一颤,似乎对‘胡风发火’四个字极度敏感。“当然,我宁愿因此踉跄入狱,也不希望见到胡风发火。”他顿了一顿语气,又说:“那资金方面何时可以交付?我已经垫支了不少。况且因为国际刑警方面的影响,可能要加大疏通的力度。你要知道我是一个商人,不可能只用自己的资金来做买卖。” “八月底,这是我哥哥给你的承诺。” 维耶夫听到胡亮的话,心情顿然开朗起来,说:“就凭胡风对我的承诺,我还有理由不信吗?八月底之前资金方面的问题都由我来解决。” 胡亮点点头,站起身来,向维耶夫伸出手,“既然事情已经商讨完了,我也要走了。毕竟现在的动静太大了,很容易出现问题。” “对。我也要回亚历山大,那边的事情还需要我去处理。”维耶夫也伸出手去,“替我问候你哥哥,另外请他有时间的话,可以到我的别墅来做客。” 胡亮说:“我哥哥会很乐意接受你的邀请,还有我。再见。” “再见!”维耶夫挥手告别。 胡亮整了整帽子,随即走出餐厅,出了酒店,登上一辆宝马x200跑车,拿起车上的电话拨打了号码,“哥,维耶夫方面九月中旬可以交货。一切都商量好了。”胡亮得到回复后,又说:“张召夫那边出了事情,是美洲豹干的。需要做出回击吗?” “那好,剩下的我会安排,我现在就回去准备。”胡亮挂断电话,便扭动钥匙,发动汽车,脚下一踩油门,方向盘一打,跑车发出腾腾的声音,忽的卷起地上的尘土飞驰而去,消失在繁华热闹的街道中。 ------------ 第二十五篇 血玉手链(一) “嗯!是时候了,也该做出一点声响给人看看了。”新州市‘曼思’法国餐厅的走廊,一名中年男子结束了电话,回到餐厅的座位上。 “是不是有事要处理?有的话你可以不用陪我,正事要紧。”他的女伴温柔的看着他。 “不,只是一些小事,他们自己会处理的。我不用操心。”中年男子拉开椅子坐了下去,唤来侍应替她点了一份五成熟的芝士牛排和一份罗宋汤,而为自己要了一份鱼子酱和三成熟的神户牛肉,还有一支82年的拉菲。 那名女伴耐人寻味的看着男子,“我们只是相识三天而已,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五成熟的牛肉和罗宋汤呢?莫非你跟踪过我,还是你是我肚里的蛔虫啊!” “我不喜欢跟踪人,我也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我只是有一双眼睛,还有一份关注的心。”男子指了指餐厅后边角落的位置,“这里的牛肉很适合我的口味,我几乎一天到晚都在这里。而你呢?只喜欢一个人坐在这里,点一份五成熟的牛肉和罗宋汤,默默地坐着,像是有什么心事。一连好几天都是这样。” 女子脸色不满,“你才有心事呢?”随后又细声细语的说:“我只是心情不好而已。哪有什么心事?” 男子笑了笑,把眼睛放在女子的脸上,有趣的欣赏着。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头发随意的披在肩膀上,可以看出她的性格是向往自由的,并不喜欢被拘束。或许这就是她为什么会一个人呆坐在餐厅里的缘故。她的脸是瘦削的,苍白的肤色让她看起来弱不禁风,惹人爱怜。虽然如此,可并不代表她愿意受男人的束缚,听随他人的摆布,将自己短暂珍贵的一生不靠谱的交给一个男人。黑白分明且晶莹的眼睛折射出一束光芒,这代表着她的思想――执拗,坚强,有主见。也因此,让女子白皙的脸蛋有了一种吸引别人的神韵。她的鼻子玲珑小巧,没有多余的组织,与脸协调适合,揉合出一种独特的美丽,仿佛跟这一张脸是一起生长的。而不似其他人,被造物主胡乱的安上鼻子嘴巴眼睛,整出一张糟糕透顶的脸型来。圆润的鼻尖犹如她的性格,不喜欢针锋相对,只想互相容忍;拒绝他人之余,还顾及了他人的感受;一生愿意平平淡淡,快快乐乐,而不是涨跌起伏,极尽人生精彩。鼻子之下的嘴唇虽小且厚,不符合人类对于女人嘴唇的审美观,但跟白皙瘦削的脸蛋,明亮有神的眼睛,小巧圆润的鼻子一搭配,简直浑然天成,挥洒尽自然之美。 “你说,男人与女人走的最后一步是为了证明对彼此的爱意吗?”女子听男人许久没有回答,抬起有点发热的脸看去,见男人目光直直的盯着自己,神情沉醉。脸颊忽的飞起两朵红晕,急急低下头去,娇嗔地说:“你老盯着人家的脸看什么了呢?” 男人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说:“没有,刚才因为看到了一副最美丽的画面,有点不舍得离开而已。” “你说什么呢?什么最美丽的画面?”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尴尬,也很暧昧。 男子干咳了一声,叉开话题说:“你之前问我什么了?我有点听不清楚。” 女子幽幽的叹了一口气,“没什么。或许他对我并不是真心的。要是他真的爱我,就不会不理会我对这件事的感受。”她双手绞在一起,“可能这也许是上天给我一个机会看清他,不让我一错再错。” “要想证明一个人对你的真心是真是假,并不能通过一句话或者一件事作为证据的。这对你和他都不公平。每个人都会有犯糊涂的时候,在这种情形下,错误的决定是可以谅解的。而沟通是解决矛盾的必要方式。”男人劝说着女子。 此时,他们点的食物已经呈了上来,侍应将红酒打开,往两人的杯子倒上一点。女子轻轻的晃着杯中的红酒,“如果你要分辨红酒是否符合自己的口味,最好的方法就是亲自试上一试,效果立显。光靠他人的推荐而忽视了尝试,容易使自己走错了路。”她看着男子,略有深意的说。“你说是吗?” “红酒的品种千千万万,一一尝试只会耽误了时间。要是有人能将红酒的品性先向人介绍一番,再以此挑选适合自己的,既节省了时间,又少走弯路,岂不是更好。”男人含了一口红酒,闭上眼睛细细品味,“入口微苦,略带涩味,但在口中酝酿一会后,甘甜之气便生,甜中有辣,涩中含酸。落喉后,芬芳之香自舌底涌出,直通鼻梁。真是好酒。” 女子也试了一口,“酸味太浓,甜味稍稀,这不适合我的口味。果然,我的决定没有错。”女子不知是在说红酒,还是在说人。 男人微微一笑,拿起刀叉割着略带红色的牛肉,沾了沾酱料,放入口中慢慢嚼嚼。“我真不懂,你怎么会喜欢吃这半生不熟的牛肉,难道不觉得腥味很重。虽然这里的厨师手艺很好。”女子不解的说。 “有人说,吃带血腥味的食物,能让人恢复基因里遗留的野性,增加社会竞争力。”男人搬出自己的一套理论来,“你要知道,我所从事的职业竞争力极大,我要是不比其他人多一点野性,可就要被淘汰了。我很舍不得目前的生活方式。” “那你不如生吃牛肉,那样你的基因恢复的野性就更多了。我相信其他人是绝对赶不上你的。” “这是一个好提议,我会认真考虑考虑的。”男人一本正经的说完后,两人都笑了起来。 用完午餐后,女子要回家,男人将他送到大楼门口。临走时,女子回过身来,向男人伸出手,说:“认识你那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叫何思怡。” 男人握住何思怡的右手,想了一会,说:“叫我薛朗吧!我比较喜欢这个名字,他是我的朋友帮我取得。” “怎么?难道你不肯交我这个朋友?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真名字呢?”何思怡撅着嘴,责怪地看着薛朗。 薛朗说:“其实名字只是一个形式,有没有都不重要。只要我是真心实意的想跟你交朋友,还需要称呼来证明我的真诚吗?” “好吧!算你说得通。就放过你了。”何思怡嫣然一笑,向着薛朗挥挥手,“明天我还找你吃午餐,老时间,不要迟到啊!” 薛朗一直看着何思怡的身影消失在视线内,才转身走向大楼。才走了几步,他忽然停下来,戴着红玉手串的左手刮了刮鼻子,嘴里念叨着:“薛朗,薛朗。”脸上难得露出一次完整的笑容。 ------------ 第二十六篇 血玉手链(二) 与何思怡分别后的第二天,薛朗在曼思法国餐厅等何思怡赴约,可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她还是没有来。“好吧!我被人爽约了。”薛朗自己开解道。他举手叫来侍应,“麻烦你给我来一份神户牛肉。”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不,给我来一份五成熟的芝士牛肉,还有一份罗宋汤吧!谢谢!” 侍应走后,他低头看书,忽然发现自己投入不了精神,整个脑子里充斥的都是何思怡发热的脸蛋,和柔柔细细的声音。他苦笑一声,将书本合上,用汤匙慢慢的搅动着咖啡,使其与牛奶发生反应。他呷了一口,味道怪怪的,并没有昨日的那种丝滑爽口,反而觉得变涩了,又带点焦味。或许这可能才是这杯咖啡原有的味道吧!它的味道从来没有变,改变的是人的心境,是情绪影响了这杯咖啡给人的第一口感。 “你好先生,你要的午餐来了,请你慢用。”侍应十分有礼貌地说。 “谢谢!”薛朗回过神来。他拿起刀叉要切牛排,但又放下了,莫名其妙的叹了一口气。他凌厉的眼神逐渐被温柔所占据,往事的美好一幕幕涌上眼前。时间的久远只会让记忆更加深厚,清楚。他的右手挑了挑左手的红玉手链,似乎是在计算着什么。这是他一贯的做法。每当他决定不了一件事情的时候,挑手链能帮助疏通心里的矛盾,拨开阻碍着真相被发现的遮掩物。可是,面对感情的问题,挑手链并不能给予薛朗更多的帮助,只会让他陷入更危险的境地――在渴望与缅怀中沉沦。 他的嘴唇因回忆的痛苦咬得成了异样的苍白色,温柔已不是眼神的主色调,浓郁的悲伤在心灵之窗描绘了一幅单调的图画。他站了起来。不,绝不能再这样踌躇下去,事情应该有了了结。他叫来侍应埋单,将书本夹在腋下走出餐厅,漫无目的的走在繁华喧闹的大街上,周围的景色无法让他停下脚步,更不能给他心情的平静提供一个契机。他一直走,孤独落寞始终跟随着,同化了周边的树木花草,高楼大厦,以及来来往往的人流和车流。全世界仿佛成了一个颜色,至少在他的眼中世界一直是这样的。 薛朗走到一处河边,恬静宁和的环境让他驻足收心。他选了一处远离人群的长凳坐了下来,从怀中取出烟盒,点上一根烟。世界只剩下一个人,还有一根燃烧着的香烟。这时,薛朗的旁边坐下一个人,应该是个女人。因为她用的力度很小,而且她身上淡淡清雅的体香味证明了她是一个女人。嗯?这种女人体香味好熟悉啊!他侧头一看,月色下一张白皙的脸蛋,圆润小巧的鼻子和显得质朴的嘴唇,却不是何思怡是谁? “你来了。”这是一句废话,他从来不喜欢说废话,可他说了。男人在爱情的面前,伟大和渺小不是阻止他们变得白痴的理由。 何思怡微微一笑,“对,我来了。”她拉起薛朗的左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仔细的感受着,“我知道你是一个有着故事的人,你能跟我说说吗?我很想知道。” “我的一生有太多的故事,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若是这句话从别的人口中说出,何思怡或许会嫣然一笑,不置可否。一个普通的人,一生只不过是挣扎在生活与情感的琐碎小事上,又何来的故事。但是出至薛朗的口中,这个她认识不到四天的男人,她相信了。如果一定要问为什么的话?女人的直觉就是她的答复。 她轻轻抚摸着鲜红色的珠子,说:“你要是不知从何说起的话,那就说说这串手链的由来吧!” 薛朗朝着何思怡看了看,拿起她的手握在掌心里,距离的温度在两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缓缓升高。“手链是我一生最爱的人临终前送给我的,她叫阮慧慧,跟你很相似,特别是那双眼睛里的执着。” 何思怡觉察到薛朗内心的痛苦,虽然他脸上还是一派平和的样子。可握住她手的力度悄悄的增加了力度。 “那是在一九七四年的冬天,我因为得罪了一些人被追杀,几乎是到了山穷水尽,九死一生的地步。”薛朗僵硬的脸努力的挤出一丝笑容,“她为了救我,利用我的仇家对她的迷恋,用她自己的命换了我的命。现在的我,就是她当初用命换来的。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世界整整一年之久。” 繁星点缀下的黑夜,虽然吞噬了一切的颜色,但他留给你一副空白的天地,你可以用回忆来作画,能让悲伤为色彩,也可以用温暖当画笔。这是一个宽容的时刻,别吝啬你的眼泪,别让回忆在时间的长河中淡忘,别冷漠了快乐无私的陪伴。给自己一个机会,让黑夜当你的倾诉对象,他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听众。 何思怡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地看着薛朗,眼神是一种源自女性多情感伤的温柔,很自然,真挚。 “她是个傻孩子,很傻的孩子。但是我很爱她。如果可以用我的生命来作为交换,我会让她复活。即使只是一刻短短的相见,对于我来说就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了。为了得到这个礼物,我在所不惜。可我没有机会再得到了。”薛朗闭上了眼睛,脸颊轻轻的颤抖着。 对于男人最好的安慰,莫过于一个女人在你最悲伤的时候陪伴着你。 何思怡温柔的在薛朗脸上亲了一口,将头靠在他的肩膀。黑夜的灿烂星空下,在平静的小河边,昏黄的街灯旁依偎着一对男女,没有甜情密语,没有你侬我侬,只是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起,手拉着手,肩靠着肩,偶尔的一对视,相濡以沫的一个微笑,仿佛这就成了永远,两个人心中的一处共同拥有的永远。 (阮慧慧,是早先胡风闯荡金三角时的爱人。因为胡风和金光勇在金三角势力的逐渐壮大,威胁到当时势力最为庞大的是冠霸天,不仅自己所控制的地盘全被抢走,还被冠霸天追杀,极尽生死之间。阮慧慧是当时一个落魄军阀的女儿,她的美丽在整个金三角是十分出名的。机缘巧合认识到胡风后,两人很快的确认了消息,并举行了订婚礼。这激怒了同样喜欢阮慧慧的冠霸天,在胡风结婚当天,他亲自联合周边四个毒枭一同对胡风展开攻击。强大的火力下,胡风方面惨败不已。他不得不跟金光勇还有阮慧慧出走金三角。不料冠霸天早已在金三角周围布下岗哨,阮慧慧为了掩护胡风安全出逃,甘愿牺牲自己嫁给冠霸天,以此作为交换放胡风一命。血玉手链也在这时到了胡风的手中。时隔三年后,胡风带着弟弟胡亮,金光勇,‘坦克’安可和‘荆棘’陆彬以及‘红蜘蛛’野田幸子重返金三角,五天后,他们站在了冠霸天的别墅,炮火让别墅残破不堪,曾经叱咤一时的冠霸天跪在了他的面前,胡风一刀削下了他的脑袋。而阮慧慧的墓碑就在别墅的后山上,离世日期是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阮慧慧嫁给冠霸天的时间。) ------------ 第二十七篇 血玉手链(三) 冷清的街道上,周围的广告灯孜孜不倦的闪烁着,绿化树孤单伟大的生存着,他们的生命只是为了给城市流下最后一道绿色防线。除了高楼大厦,车流人群,人们还能看到绿色的,显得有点落寞的树,告示人类并没有被自然所放弃,这是他们生命的价值。 一对男女走在人行道上,虽然他们没有手拉手,或其他更加亲密的动作,但是他们之间存在的距离绝对不是普通朋友关系。男女行走时产生的距离是两个人关系亲密疏远的最好证明。或者是宣告感情破裂的昔日情侣。这可以从两人相视而笑的表情看出。默默的行走了一段后,他们停在了一处大厦的门口。 “薛朗,你回去吧!我自己上去就行了。”何思怡说,“注意保重身体,我可不想看见你躺在医院里。” 薛朗欲言又止,他的眼睛里有着一丝挣扎,可他选择了放弃,“嗯。我知道,你也要注意身体。好,你上去吧!我待会就走。” 何思怡点点头,向薛朗摆摆手,迈步走近大厦。就在这时,一个人影突然闪出围墙,堵在了何思怡面前。薛朗急踏步向前,一把将受惊的何思怡拉到身后,冷冷看着来人。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你明知道我还是深爱着你的。即使你不愿意跟我走到那一步。我也不会逼你,更没有去怪你。”男人抽噎着说,“但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还找了新的男朋友。” 何思怡走上前,口气冷静地说:“我知道我们的感情已经不能再持续下去了,与其拖拖拉拉不去解决,不如痛痛快快的了结,这样对我们两个都好。那一步并不是我们之间分开的主要原因,难道你还不明白,我们之间的性格都不适合对方。” “我们也有快乐的时光,为什么你要选择遗忘,不承认。” “每一对恋人开始的相处都是快乐的,可分手并不会因为这些曾经的快乐而改变。” “我不懂,我不懂。前两天我们还计划结婚要去哪度蜜月。才两天,你就要跟我分后,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他指着薛朗,“难道就是因为他?是他让你决定离开我的?” “陶涛,你还是不明白。两人的感情出现问题,原因往往都是在对方的身上,这不能怪罪其他人。”何思怡将身子一侧,“你走吧!希望你能让我在心里留下对你的好印象。现在你的所作所为,连男人的尊严也不配拥有。这不是我认识的你。” 陶涛仰天大笑,脸庞变得狰狞扭曲,两行泪水懦弱的从眼角流下。他忽然瞪着何思怡,“在这个男人面前,我的尊严早就没有了。难道我还在意需不需要尊严这样的蠢问题?” 何思怡依旧面无表情,他转过身子背对着陶涛,“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我不想再看到你。”她话刚说完,薛朗就冲了上来,一把将何思怡抱入怀中,紧紧地抱着,似乎是怕她会突然消失一样。/ 何思怡身子紧贴着薛朗,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被无限的拉近。她鼻子嗅着薛朗身上独特的体味,脸颊靠在他的虽不宽阔却很壮实的胸膛上。她感觉到他的呼吸是那么的平稳,悠长,那种频率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毫无顾忌的依靠。他的手是那么的有力,充实,可以让她安心的枕在上面入睡。 我这是在做梦吗?她胡思乱想着。如果是,我愿意一辈子也不要清醒过来。 滴滴,一种异常的声音让她从沉醉的状态中回过神来,她的直觉告诉她有事情发生了。她挣开薛朗的怀抱转身望去,薛朗的右手上握着一把小刀,刀的另一头是发懵着的陶涛,一滴地的红色液体顺着刀身滴落在地。她使出了平生最大的气力推开陶涛,“你在干什么?”她怒吼着,像头被激怒的母狮子。 薛朗看着何思怡慌乱的从包里取出纸巾为他包扎伤口,嘴角扬起一丝弧线,“放心吧!我没事。” “怎么会没事?你看你流了这么多血。我们去医院吧!”她颤着声音说。 薛朗刮了刮她的鼻子,“别担心,我受过比这更严重的伤。”他转而看向陶涛,冷峻的说:“你可以走了,以后不要在她面前出现了。我不希望对你出手。” 陶涛看了看何思怡,见她一脸的愤怒和仇视,他发出一声惨笑,失魂落魄的走出大门。 “走,跟我上去,我家里有急救箱。”何思怡拉着薛朗去了家里,仔仔细细,严严谨谨为他处理伤口,涂抹药水,绑好扎带。 “这只是小伤,用不着看得太严重。”他看着手上厚厚的扎带苦笑着。 “不,你就安安心心在那坐着。”她坚持自己的做法,“手放好,不准把扎带拆掉。” 薛朗顺从的将手放下。何思怡为他端来一杯红酒,然后盯着他,略带责备的说:“你不知道徒手抓刀手会受伤吗?下次不能那样了。知道吗?”她关切的问,“手还疼吗?我有止疼药。” “没事了。”他将红酒一口喝完,把酒杯放下,站起身来,“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去了。你早点休息。”说完他就往门口走去。 “你不能留下来吗?我害怕一个人睡觉。” 薛朗停住了脚步,将背影对着何思怡,说:“你知道我不属于这里,我随时都要走的。” 何思怡从后面抱住了薛朗,“我知道,可我已经爱上了你。我没有选择。”她的眼泪淌湿了薛朗的衬衫。 “我不想伤害你。分别的痛苦就让我一个人背着吧!你还有美好的生活,而我除了理想,一无所有,包括我的生命。”他转过身用拇指拭去何思怡脸上的泪水,轻轻的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跟我说再见吧!” 何思怡睁着泪眼执拗的摇了摇头,“不,我不愿意说这两个字。这对我太残忍了。” 薛朗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要离开,不能伤害自己爱的人。他痛苦的闭上眼睛拥抱了何思怡,然后放开了手,走向门口。 “让我爱你一次,就一次。”何思怡瞧着渐渐远去的薛朗嘶声力竭地喊着。 薛朗握在门把上的手顿住了,他浑身颤抖着,撕心裂肺的挣扎着。我要再看他一眼。他在心里咆哮,甚至是乞求。他知道只要自己再看上一眼,他的手就不再有力,他的步伐也将迟缓,他的心不再坚硬冰冷,从此心里就有了一丝牵绊,无法斩断的牵绊。可他还是回头看了何思怡一眼。因为他爱她。 当炽热的嘴唇接触时,一团爱情的火花在房间里绽放,熊熊地燃烧着。身体此时不再是精神交流的羁绊,相反它成了一条沟通思想的道路。通过摩擦,通过爱抚,通过冲击。男与女的爱需要它们。 燃烧吧!燃烧吧!我爱你,你爱我,爱情如此的简单,没有甜言蜜语。疯狂吧!疯狂吧!疼痛只是爱情的表现,尖叫只是爱情的升华,何须顾忌。喘息吧!喘息吧!我喜欢你深情的看着我,爱抚我的身体,安慰我的灵魂。将你对我的爱毫无保留的释放吧!虽然我瘦弱的身体承受不了你对我的爱,可我的灵魂感受到了,她在忘情的欢呼,她在兴奋的尖叫,她在放荡的呻吟。原谅她!原谅她!女人的一生只为爱情生存,此刻爱情在阐述着她深爱的男人对她的爱意,她在接受着,享受着。别让道德妨碍她得到爱情的滋润,这不公平。 薛朗看着熟睡在自己臂弯的何思怡,深情的亲了亲她晕红的脸蛋,将被子扯上覆盖着她白皙润滑的皮肤。他打开了电视,观看重播的新闻。 “本台现在通报一件极其恶劣的袭击事件。在今日的午间时分,新州市黄金一条街最大的珠宝店‘金永福’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十人死亡,数百人受伤,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万。根据市警察局披露,此次事件的幕后指示者,乃是近日接连出现在新州市境内,国际臭名昭著的‘血狼’胡风。以下是警察局局长万振华接受的访问。” “大家请放心,针对胡风团伙的抢劫袭击,市警察局早已制定了相关的计划应对,人员方面也有了妥善的安排。相信不过多久,我市的警察部队就能捉获以胡风为首的犯罪团伙。请大家不要惊慌,别向周边的人散播恐怖讯息。要相信我市的警察能保护你们的生命财产。” 记者提问:“万局长,既然警察局制订了相关的计划,人员也有了安排,为什么胡风还能成功袭击‘金永福’珠宝店呢?这是不是说明警察的不作为,甚至是无作为。” “市警察局的五千名干警绝对是尽忠职守,,一心为民的好警察,请你别出言毁谤。” 记者提问:“那为什么胡风能成功袭击‘金永福’珠宝店呢?请万局长予以答复。” 万振华表情甚是愤怒,却依旧耐心的解说,“这有关局里的安排,暂时不能向公众透露。请谅解。” 记者提问:“那关于前些日子的别墅爆炸事件,是不是也是胡风团伙所为的?” “事关机密,暂时无法透露。”万振华明显是恼怒不已,连‘请’都不说了。 记者追问:“万局长你说市里的警察足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那为何还会出现爆炸袭击的事件。这是不是刻意为警局的无能做掩饰,还是在欺骗群众。请你回答。” 万振华一摆手,“我希望你注意用词。我市的干警为社会的安定做了多少贡献,这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不能因为单独一两件突发事件就否定警察的能力和贡献。”说完,他转身返回警察局,“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待会会在大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到时你们还有提问的话,在那里会得到满意的答复。谢谢!” 记者拼命拥挤着,又接连提出疑问,可万振华头也不回地步入警局。 “下面播报另外一间新闻,市内一条高速路上凌晨时分发生连环事故,原因是司机.。”薛朗将电视机关掉,冷笑着说:“光靠你们就像捉住我,可有点痴人说梦。” ------------ 第二十八篇 胡风的出场 何思怡茫然的坐在床上,她的手上拿着一封信,还有一串红色的手链。她的眼泪滴在信纸上,嗒嗒作响。 信里写着:“我走了,可能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如果我能完成那件事的话。别记挂着我。我们只要知道彼此相爱就可以了。血玉手链我留给了你,我心中有了对你的爱,已经不需要它了,你好好保留着吧!它是见证我一生杀戮四方的东西,是不祥之物。我希望你对我的爱可以平复他的怨气。我爱你,再见。” 何思怡手死死地握着血玉手链,眼泪不停的流下来。虽然她早已知道薛朗是要离开的,但是这一刻来得太快了,让她无法接受。 此时的薛朗正在一处露天咖啡店,惬意的抽着雪茄。他换上了一副黑色西装,戴着墨镜,领口系着格纹领带,脚下是一双崭新的皮鞋,头发打理的又闪又亮,整个人的形象与昨天的休闲状态完全不同,一副成功的商业人士打扮。他看了看手上的腕表,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吩咐道:“小亮,你现在开车到市区的星河咖啡店接我。”随即挂断了电话,端起咖啡呷上一呷,又凑上雪茄深深吸了一口。 不一会,一辆兰博基尼跑车停在了露天咖啡店旁,炫酷的金黄色,极致的线条,以及全自动后翻车门,让跑车以及跑车里的人一下子受到关注。一个打扮得体,脸色坚毅的年轻男子下车,向着咖啡店望了一眼。 薛朗掐灭雪茄,走到跑车旁边,略带警告的说:“胡亮,记住你的身份,以后不要太张扬。” “是,哥。”胡亮顺从的说,“我们现在要去哪?” 胡风走向驾驶座,“你不用管,我来开车。”启动发动机,跑车发出纯粹的轰轰声,“昨天那件事情做得不错。”他表扬胡亮。 胡亮喜上眉梢,高兴的点点头。眼神一瞄,见胡风左手上的血玉手链不翼而飞,不由得诧异道:“哥,你的手链怎么不见了?” 胡风的动作一下子停住了,愣愣的看着前方。许久才说:“我把它送人了。”脚下一踩油门,跑车如风如电般飞驰而去,车子一下子出现在马路的远处。胡亮嗯了一声,算是接受胡风的解释,虽然他满肚子的疑问。要知道这串珍贵的血玉手链,是他过世的嫂子给胡风的遗物,其意义不同一般,怎么会轻易的就送给别人呢?但他至小就对胡风的话十分听从,即使他对胡风的话有怀疑。 只是在片刻,胡风开着车子已到了郊区,停在了一处欧式风格的房子前。他打开花园的栅栏,踏在铺着碎石的小路上,来到了门口。开门的是一个已过中年,但保养极好的女人,她礼貌的问了问,“请问你们找谁,我们没有这么气派的朋友,也不认识。”她看到了花园前的兰博基尼跑车。 “你好,请问这里是罗凯先生的家吗?”得到肯定的回复后,胡风又说:“我们有点事情想找罗先生商量。可以让我们进去吗?” 罗太太连忙将门打开,“当然,请进。”她热情的把胡风兄弟迎进客厅,对着楼梯大叫:“老罗,快下来,有人找你。”便去厨房煮咖啡招呼客人。 罗凯下楼来见了胡风兄弟,说:“两位,我好象不认识你们吧!不知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你是在市里担任市政工程总设计师的罗凯先生吗?”胡风问。 罗凯回答道:“没错,有什么事吗?”这时,罗太太从厨房端着两杯咖啡放在茶几上,说:“没什么上等的咖啡招待你们,希望你们不要介意。” “不,罗太太,你实在是太客气了。非常感谢你的款待。”胡风拿起咖啡小饮一口,对罗凯说:“我们能到你的书房商量吗?这件事情很重要。” 罗凯迟疑了一会,“好吧!你跟我来。”领着胡风上了二楼,而胡亮则留在楼下跟罗太太在一起。 “好吧!你可以说说你的事情了。”罗凯点燃一根香烟,询问着胡风。 胡风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放在桌上,然后也坐了下来,“我希望你将宝华街的地下管道设计图给我。” 罗凯蹙起眉头盯着桌上的手枪,一字一句地说:“你是什么人?” 胡风将右手尾指的假肢取了下来,放在桌上。“现在你该知道我是什么人了。”他说。 “‘血狼’胡风。”他看到胡风点头承认后,深深的吸了一口香烟,手指不停地在书桌上敲着,神情倒是很冷静。“如果我不交出来的话,你会怎么对付我?” “你有一对儿女在市第二中学读书,还有一个爱着你的妻子。” “你敢。”罗凯手重重的拍在书桌上,他的脸色因为激动变得通红,两只狭小的眼睛睁得很大,仿佛要将眼珠子挤出来。 胡风冷笑一声,没有回答。 罗凯瞪了胡风一会,突然抄起桌上的手枪指着胡风。 咚咚。有人在门外敲门。 “老罗,发生什么事了。有事好好商量,人家好歹也是客人,不要乱对人发你的臭脾气,这不礼貌。老罗,你听到没有?”善良的罗太太在门外劝说着自己的丈夫。 “你闭嘴,这儿没你的事,快下去。”罗凯朝着门口怒吼着。 胡风拿出一支雪茄点燃,慢悠悠的抽着,在他的眼里,似乎这只装满子弹的手枪只是一只玩具,给小孩玩的东西。 罗凯的手在颤抖着,呼吸急促地抽动着,嘴唇被牙齿咬得苍白。他的手指慢慢的搭上扳机,眼神因此变得狰狞,狂暴。 “你还没有打开保险栓,罗先生。”胡风提醒着罗凯。 “闭嘴,你这个魔鬼。”他嘶吼着,“别逼我将子弹射进你的脑袋。” 胡风摇摇头,“不,你不会的,罗先生,因为你还有爱的人。我相信你不希望他们倒在你的眼前吧!”他在一步步攻破罗凯的心理防线,“设计图交给我,你可以继续与你的儿女戏耍,跟你的妻子恩爱到老,依旧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不,你就得面临失去人生最重要的亲人,死亡的痛苦将占领你的生活,幸福美满的生活。” 胡风起身将额头凑上枪口,“我的死换来你的儿女倒在你的怀中,他们的鲜血沾满了你的手。妻子临终时凄美的一笑,让你永生永世无法原谅自己。要是你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那么你就开枪,别再犹豫。” “不然。”他突然一把将手枪夺下,“你就乖乖把设计图叫出来,继续当你的罗总设计师。你的生活可以继续,日子将不会因为我的出现而有所改变。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就如你心中所想。” 罗凯整个人跌坐在椅子上,脸色苍白的可怕。过了一会,他站起来打开书架里的保险柜,取出了一份文件放在桌上,无力的说:“这是你想要的东西,希望你遵守诺言,不要伤害我的家人。” 胡风拆开文件袋,仔细检查了一番,确认这是宝华街地下管道的设计图后,说:“你会因为你做的决定感到骄傲的。没有什么事比家人更重要,你很聪明。”他拿起桌上的手枪放回怀里,向罗凯回头看了一眼,“要是你蠢到去做某些安慰自己的良心,那么你就会很痛心。我是认真的。”便走出了房门。 罗太太抱歉的说:“真是不好意思,老罗就那坏脾气,你千万别见怪。其实他这个人还是挺好的。” “罗太太,你的先生很爱你,还有你们的孩子。我祝你们幸福永远。再见。”胡风诚挚的说。 “谢谢你的祝福。”罗太太将胡风兄弟送出门口,临别时还说:“有空就来玩,我会很欢迎的。” 胡风笑了笑,说:“一定。再见。”随即发动了汽车,急驰而去。 ------------ 第二十九篇 另一个计划 胡风将车泊在市内的一家汽修厂,直接走近店长办公室,一挥手,汽修店的店长点头哈腰退出房间。 在一旁的胡亮走到办公桌旁,将其一推,一个地下通道出现在地上,地下是一段弯曲的楼梯,墙壁上挂着几盏灯照明。胡风走下楼梯,进到一个杂乱的房间内,满地的垃圾和乱七八糟的家具。里边有七个人,其中的四个吆喝着在打牌,剩下三个边看电视边喝酒。 他们一见胡风进来,都急忙站起身来问候,显得很是拘谨。 胡风用脚划拉着地上的垃圾,问:“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里是狗窝吗?” “不是,不是。”七个人七手八脚的胡乱收拾起来,但人多效果可不是很好,反而有点更乱的迹象。 “行了,都给我住手。”胡风一声呼喝,七个人都停下了手脚,直直的站立着。 胡风将从罗凯得到的宝华街地下管道设计图铺在桌子上,“再过几天,世界钻石展览大会就要举行了。虽然我们这次的目标是抢夺展览会上的钻石,但是我的目地不仅仅如此。大家看一下,这是宝华街的下水道设计图。”他看了看众人,“我要你们在宝华街上的每间珠宝店下方都安装炸弹,是每一间。” 有人提出疑问:“胡哥,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在宝华街安装炸弹,世界钻石展览大会的举办场地是在荣德街的天成大厦顶层,警察局是在永泰街,警车根本不可能从宝华街经过。” “我不是要阻止警察包围天成大厦。这个计划让胡亮跟你们说吧!他负责这件事情。”胡风向着胡亮一点头。 胡亮指着宝华街最后边的‘金永福’珠宝店,说:“我之所以要炸毁金永福,并不是单纯的报复‘美洲豹’。更深层次是为了一个效果。”他环顾众人,加重语气地说:“一个恐惧的效果。” “试想想,当世界钻石展览大会如期举行时,警察肯定会将保护的重点放在展览会上,从而疏忽了珠宝店的守卫问题。如果我们在这时向每个珠宝店寄去一封勒索信,并以炸弹袭击向威胁。有了金永福的下场,不怕这些珠宝店不交钱。”胡亮指着宝华街,“到时我要他们依照吩咐,将钱放在每个店的门前。整个街上有着二十几家珠宝店,每家两百万,大约四千万的钱只需要两个人就能轻松弄到。还没有危险性。” 一听到‘四千万’这个巨大的数字,他们都欢呼雀跃起来。 有人说:“胡哥,既然能弄到四千万,我们就没必要去抢劫展览会了吧!亮哥也说了,到时警方的保护重点肯定是天成大厦,不仅进去难,出来更难。我们就别冒险了。” 周围的人都随声附和起来。要是能轻松又安全的弄到四千万,没人会冒着生命危险去贪图上亿的钻石。毕竟有钱要有命才能花。 “不,珠宝店也抢,钻石要抢。两者一个也不能放弃。” 有人抗议道:“胡哥,我们都相信你的能耐,区区一个钻石展览大会你怎么会失手。可是我们这帮兄弟不是你,没有你的本事,保不准自己能活着进入天成大厦再活着出来。我们只要能得到个一两百万就足够了。” 这番话说的在情在理,顿时赢得大家的附和声。“没错啊胡哥,这次抢劫展览会的消息传播的太快了,连特种部队都出动了。我们还是别冒险吧!”“胡哥,到时警方肯定会在整个大厦层层布防,甚至连楼顶也不会放过,我们又怎么能够进入呢?”“其实大家本来就对这次抢劫没抱多大的希望,虽然有重型武器的辅助,但事情闹得太大了,怕不好收场。而今又能轻而易举得到四千万,不如就算了吧!” 胡风神色不变的听着众人把话说完,然后看了大家一眼,笑一笑,说:“你们放心,我并没有打算让你们跟我进入大厦,你们这一次主要的任务就是负责掩护,还有收取珠宝店给出的钱。至于抢劫展览会我已经有了其他的人选。你们不会冒险的。” 胡风的语气并没有嘲笑这些人的贪生怕死,甚至连一点责备的意思也没有。但在他们听来,却分外刺耳,尤其是那句‘你们不会冒险的’。这是在看低他们没有胆量去冒险。而他们都是在枪林弹雨中讨生活的人,早已看透生命的存续以及结束,不过是一颗子弹的早到晚到而已。之所以拒绝抢劫展览会,不过是想多在世界上呼吸一会,用这简短的时间享受以命换来的金钱。有的选择不会冒险,没得选择以命相搏。这是人类久远来的劣性。 有人就辩解道:“胡哥,我们不是贪生怕死,只是认为没必要去冒险而已。如果胡哥一定要抢劫展览会的话,兄弟们就抄上家伙跟你干,绝不会再多说一句废话的。” 也有人说:“站在这里的兄弟没有一个是孬种,每个人的手上都染着几十个人的鲜血,其中不乏有警察的。要说贪生怕死,唯利是图,这里哪一个都不是。” “对对。我们要是怕死的话,今天就不会站在这里了。”大家情绪变得很亢奋,都吆喝起来,力图证明自己绝不不是孬种,胆小鬼。 胡风挥挥手,说:“各位兄弟们,我胡风从来没有说你们是胆小鬼,怕死。我让你们负责掩护,是因为这个任务人少是做不来的,而进入大厦人多是不行的。所以我才做了这个决定。要是刚才我的话有什么得罪各位兄弟的话,我在这里跟你们说声对不住。”他半鞠一躬,“相比进入大厦,负责掩护我们从新州市撤退的任务更加重要。到时你们将会面临着数千名警察和特种部队,是相当需要勇气的。怎么能说我把你们当成贪生怕死的人了。” “要是你们对我的安排没有什么异议的话,我就定下来了。行动开始时,我希望你们能听从胡亮的吩咐。只要事情成功了,我绝不会亏待你们。” 经过胡风一番安慰,他们才心平气和的静了下来,说:“胡哥你就放心吧!我们一切以小亮哥马首是瞻。绝对不会令你失望的。” 胡风点点头,“好,到时的计划我会对胡亮详细说明。在这段时间内,你们最好不要走出这个房间,外边的警察查的很紧。”他对胡亮使了个眼色,“小亮,你跟我到房间里,我有事对你说。” 两人进入房间后,胡风让胡亮坐下,他则点起雪茄焦躁地抽着,左手不停地摸着右手的尾指处,在房间里来来回回走动着。 每当见到胡风摸右手的尾指时,胡亮就知道他心里察觉出危险的来临。他不安的等待着胡风的吩咐。 “小亮。”胡风指着门口,“外面那一伙人你能有信心制服吗?我不太相信他们。” 胡亮爽快的应承着,“放心哥,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离开了你,我照样能做成事儿。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 胡风看着一脸坚定的胡亮,忽然有点高兴,有点伤感。高兴的是从小需要他保护的弟弟已经长大了,可以独自去面对事情了。伤感的是,胡亮能力的增长,迟早会使得他离开自己。他感触的摸着胡亮的头,喃喃地说:“对,我的弟弟已经长大了,哥哥也可以放手让你飞翔了。” 他顿了顿语气,又说:“维耶夫那批武器你现在放在哪了?安全吗?” “很安全。我藏在了一间医院的废弃地下室里。一般人不会找到那里。” “安可和野田幸子有消息吗?陆彬现在怎么样了。” “从美国传来的消息,安可和野田幸子成功制造了监狱额暴乱,并且带出了贾斯汀?麦克。要是他们能摆脱fbi的监视,相信再过两天就可以到达新州市。至于陆彬。”他摇了摇头,说:“日本国际刑事法庭近日对外公布,将在七月三十号提起对陆彬的诉讼。如无意外的话,陆彬会被处以绞刑。” 胡风嗯了一声,“你不用理会陆彬的下场会如何?如果他能逃出来,他依旧是这个团伙的一员。要是失败了,他就要为他之前所做的事负责。”他严肃的说,“狼群从来没有弱者。” 胡亮欲言又止,只能叹口气。 “小亮,你明天就带着他们先把炸弹安放好,必须要把位置放准确了,我要确信炸弹一响,整间珠宝店都会被炸毁。” “好,我会处理好这件事的。那关于抢劫展览会的行动部署要如何安排?” “这个不急,等安可和野田幸子到了再说。”他停了一会,“嗯,还有陆彬。”他慎重的看着胡亮,“小亮,你一定要控制好这群人,危难关头他们会随时倒戈相向的。” 面对胡风反常的叮嘱,胡亮只是以为胡风还不认为他有足够的能力而已,并没有往更深的方面去想。他站了起来,坚定的说:“哥,我一定不让你失望。放心吧!” ------------ 第三十篇 约翰的信心 自流桥山回来后,约翰就不见了。所有人都不知道约翰去了哪里?但是大家都清楚约翰为什么会失踪? 第二天的时候,美国fbi通过国际刑警驻新州市的分局,向新州市通报了胡亮在泰国跟苏联军火商交易军火的消息,这证明了约翰在流桥山说得话――张召夫的入境只不过是为了掩护一批更大的军火交易。他成了牺牲鬼。 听到消息后,约翰就陷入了沉默,独自一个人跑到花园里去。大家都以为他需要冷静一下,并没有去打扰他。可中午的时候,就发生了金永福珠宝店爆炸事件,而约翰也不见了身影。这是胡风报复的手段之一。 约翰的失踪,可能是误会大家是在怪责他吧!或者是在为自己屡次受胡风的摆布感到气愤和无奈吧!大家都这样想。 实际上,没有人会去埋怨他,更不会去嘲笑他。他的所作所为让每一个人都对他无可挑剔,更无抱怨之言。胡风不是一个轻易对付的人,人人都明白;约翰尽力了,个个心知肚明。包括因爆炸事件备受舆论指责的万振华,他甚至在约翰失踪后亲自打电话来询问,足显他对约翰的谅解和关心。 但是大家的想法约翰不知道。他彻底失去了面对胡风的勇气。在他多年与胡风的对抗中,他率领的‘美洲豹’特别小分队从来没有占据主动,每一次都被胡风牵着鼻子走,像是一个扯线木偶。他本来已经对亲手抓捕胡风,将他送入绞刑台,这个伟大而又遥远的理想不再抱有信心。他还留在美洲豹,只是想抓住那微末的希望之光,也可以说是反抗命运安排的举动。用中国话来说,‘尽人事,听天命。’ 是程同改变了他的想法,让他再次拥有勇气面对胡风,决意扭转长久以来不公平的双方地位。张召夫,就是他开始真正向胡风提出挑战的目标。很遗憾,他还是落入了胡风的圈套,间接的帮助了胡风安全购买另一批军火。他全身的力量和勇气在那一夜荡然无存。 胡风残忍地将他刚刚升起的一丝希望之光掐死在襁褓中,彻底击溃了他反抗的信心。又一次把他推入绝望的深渊。 废人,是他对自己的评价。唯一的。 程同对于约翰的失踪很焦急,他知道要是这一次约翰跨不过这个坎,约翰一辈子就毁了。他开着车子找遍了市内所有的酒吧,旅店,还是没有约翰的一丝消息。而现在又处于非常时期,‘美洲豹’特别小分队和警察二十四小时全副武装待命,准备应付胡风的再一次恐怖袭击,跟本不能抽出警力帮助寻找约翰。 万般无奈的他只能厚着脸皮寻求庄俊华的帮助。依靠警方在全市安插的眼线,约翰的下落终于被找到。 当庄俊华将消息告诉程同后,他马上开车找到了庄俊华给他的地址。在新州市的贫民区,阴暗的一家社区酒吧找到了约翰,他醉得像一堆烂泥倒在吧台上,头发乱糟糟的跟鸟巢完全没分别,多日没修理的胡子长满了脸,黏糊糊的;身上的白色背心肮脏不堪,密密麻麻的都是酒渍。 落魄颓废的形象差点让程同没认出,直到他迷迷糊糊的骂着胡风。“约翰,够了,跟我走吧!大家都很关心你。”程同扶起约翰往外走。 约翰睁着眯成一条线的醉眼盯着程同,突然很用力地挣开,叫着:“我不要回去,我也不要再见到你。你给我走,给我走。”他又倒在了地上,并吐出一大摊食物来。 程同皱了皱眉,他实在无法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就是自己认识的约翰队长,差别实在是太大了。他蹲下身来,不发一言的将约翰拉起架在肩膀。 约翰又挣扎起来,他推开了程同,骂道:“我叫你滚,滚。我不想再见到你。”他拿起吧台上的酒瓶掷向程同,“滚。”他声嘶力竭的嘶吼着。 程同冷冷的看着他,默默地转身走出酒吧。他打算走了,就让约翰自我堕落,自我毁灭吧!这是他自找的。‘男人遭受挫折躲在墙角里哭泣的是懦夫。’这句话是约翰曾经安慰程同用的,但他似乎不能理解自己的这番话。所以他现在才是这副样子。程同发动了汽车,脚还未踩下油门时,他侧头看了酒吧一眼,眼睛里满是挣扎。 “不行,我不能丢下约翰一个人回去。在我经受自责的时候,是他开解了我,给了我继续活在世界的勇气。如今他也遭遇了失败,我难道就可以不管不顾了吗?他是我的朋友。朋友就该在他迷失方向的时候给他提醒。即使他不愿意接受,我也要说。”他这样想着。 车门又打了开来,程同再一次走进酒吧。约翰还是趴在吧台上,旁边又堆满了酒瓶。他走到约翰身边,强拖硬拉把约翰揪出酒吧。 “fuckyou!你这个杂种,放开我。”约翰甩开程同的手,趔趔趄趄的站立着。他看着程同,几乎是用乞求的语气在说:“请你给我保留最后的一点尊严,我已经很受伤了。” “尊严不是人给的,是自己争取的。”他走上前来,拉住约翰的手往车里拽。 约翰挥动左手给了程同一拳,他也因为重心不稳摔倒在地。“为什么?为什么你们都要逼我。我受够了,我受够了。让我好好休息一会吧!我求求你了。”他竟然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这是一个男人吗?我以前认识的铮铮男子汉吗?程同在问自己。 他擦掉了嘴角的鲜血,吐出一口唾液,“该死的,胡风究竟有什么可怕的,他又不是神,也不是鬼,怎么会让你怕他怕到掉眼泪。”程同抓住约翰的手,“你给我起来,擦掉你那懦弱可耻的眼泪。” “我没有资格再回去了,你懂吗?” 程同不管不顾,拖着约翰在地上走。 “我是个懦夫,我是个懦夫。”约翰无力的喊着。 程同停住了脚步,放开了约翰的手,他的拳头握得死死的。他转身打了约翰一拳,继而坐在他身上用力的挥动着拳头。 过了一会,程同住了手,将奄奄一息的约翰拉到酒吧前的水槽,使劲将他的头按在水槽里。 约翰被清凉的水一激,神智顿时清醒过来,他的手按在水槽边,脚不停地蹬着,可还是挣脱不了,一次次被按倒在水里。 “现在,你该清醒过来了吧!”程同松开按在约翰脖子上的手。 约翰躺在水槽边,大口地喘息着。他浑身上下都湿透了,仿佛刚被一场暴雨突然袭击了。他狠狠地瞪着程同,要不是呼吸还没顺畅,他一定会破口大骂的。 程同等约翰恢复了一会,才问:“可以跟我回去了吗?”他伸出了手,但约翰迟迟没有握住。“醉也醉过了,堕落也堕落完了,你还想怎么样?别让我瞧不起你。” 约翰还是没伸出手,他也不敢看着程同。 “约翰。”程同呼唤着,“我会跟你一起承担的,别放弃。” 约翰看着程同真诚的双眼,慢慢的伸出了手。程同一把抓住,顺势将约翰拉起,两个人紧紧的抱在了一块。 ------------ 第三十一篇 约翰回来了 “能在路边停一下吗?程同。我需要一个心理准备。” 程同将车子停在新州市警察基地旁边,“别担心,约翰,你在大家心中是一个英雄。”他拍拍约翰的肩膀,“你做的一切大家都看在眼里,谁也不会去责怪你的。” 约翰踌躇着,“我要平静一下心情。好吗?”看着程同担忧的脸色,他笑了笑,“嘿,我只是在调整心态而已。我不会再逃避了。你说的,有什么事我们一起承担。” 程同重重点了下头,“好,我等你。”他取出香烟来,“抽一根吗?有时候香烟真是一个好东西,他让人冷静下来,还能有助于思考。” “好吧!”约翰接过程同递来的香烟,点燃后抽了一口,感觉就像是吞了一把火一样,喉咙里热乎乎的。他不适应的咳嗽了几下。 程同笑道:“想不到你还是一个三好男人,不嫖不赌不抽啊!哈哈哈!” 约翰又抽了几口,慢慢适应了下来,虽然感觉还不是很好,并没有了解香烟对于人类的好处。但他的心情随着香烟的燃尽,渐渐平复下来。“能再给我来一支吗?我想我知道香烟的好处了。” “当然。”程同利索地抽出一根香烟递给约翰,“只要你抽上第二根,我想你会爱上它的。” 约翰嘴里叼着烟,手在脸上使劲刮着。他学着程同将燃尽的香烟用手指弹出,整了整身上狂野的军装,“我想我可以进去了。”他看着程同。 程同手一扭钥匙,脚下踩向方向盘,驾驶着车子通过大门,停在了停车场。“约翰跟我来,你需要向他们做出交代,给他们重振信心。你不在的时候,队员的情绪可糟糕透了,无精打采的,我看着都心烦。” 他将约翰带到室内操练场,刚打开大门,一阵整齐的踏步声响起,接着便是一声浑厚的喊声,“敬礼!”美洲豹特别小分队集结在操练场,以十分标准的军姿向约翰行军礼。 “欢迎队长归来,欢迎队长归来。”他们兴奋的呐喊着。 约翰看着眼前精神抖擞的队员,不由得热泪盈眶。他走向队伍,忽然身子挺直,右脚蹬地,右手霍地举向额头,也对着队员行军礼。“兄弟们,我回来了,再也不会走了。”他激动的说出这句话,眼泪唰的流了下来。 程同看着眼前感人的场面,心生感触。曾经,他也在这里向着队员行军礼。如今,因为受到重创,‘西风’特种部队退出了围捕胡风的行动,返回训练基地休整。而这一切,都是自己鲁莽行动的后果。 “我发誓,一定要抓到胡风为‘西风’雪恨。不计一切后果。”他在心底对自己说。 “嘿,约翰,你终于回来了。”万振华带着魏国豪从后门走进来,“身为一个军人,受点挫折算得了什么,只要你还能站得起来,一切都还是未定之数。” 约翰一把抹去脸上的泪水,“我知道万局长,请你放心,我这次站了起来就不会再倒下去。”他目光坚定的看着万振华。 “对嘛,这才是我认识的约翰。”万振华锤了约翰胸口一拳,高兴地说。他向魏国豪一指,“我向你们介绍,他是魏国豪副局长,此次负责天成大厦的保卫工作。你们以后是有合作的机会。” 约翰向魏国豪伸出手,说:“很高兴认识你,我是美洲豹特别小分队的队长。” “我听过你的大名,希望我们合作愉快。”魏国豪回答着。 万振华拍拍手,“好了好了,你们都跟我来吧!现在有件事情要跟你们商量。”他转头对程同说:“你也来吧!我很高兴你能重新振作。” 一行四人来到基地里的会议室,万振华让魏国豪简单的介绍下情况。 “今天上午,fbi通过国际刑警在新州市的分局,向我们传递一个重要的消息。相信你们对‘坦克’安可和‘红蜘蛛’野田幸子这两个名字很熟悉吧!”他见大家点头,又说:“可今天的重点不是说他们两个人。我把照片发给你们。”他从文件夹了抽出几张相片递给众人。 约翰看着照片里瘦小的白人男子,皱了皱眉头,似乎想起了什么,但思路又不太清楚。“我好像对这个人有过印象,他当年应该干过一件惊天动地的事。” “贾斯汀?麦克,美国乃至全球最出名的黑客。一九八四年用‘水鬼’病毒入侵美国政府网络,导致整个系统崩溃接近五天,造成经济损失高达百亿美元的始作俑者。”程同面对着众人异样的眼光,笑了笑,“我大学时是主修电脑课程的,中途才转入军校。以他在电脑领域的知名度,我知道他一点也不出奇。” 约翰也回忆过来了,“他不是企图跟安可炸毁美国五角大楼被捕,关押在全美防御最好的马科斯监狱吗?难道他越狱了?” “他不是一个人越狱的,安可和野田幸子帮助了他。”他敲了敲桌子,心情似乎很郁闷。“有了麦克的加入,世界钻石展览会的安全保障将会变得很棘手。以麦克的能力,只要胡风能进入天成大厦,他就能确保让展览会的安全系统崩溃。这给了胡风应对的时间。” “这次的安全系统不是由瑞士著名的杰森保安公司负责吗?他们设计的‘铠甲’系统可在整个珠宝界很出名,被盗率远远低于其他公司设计的系统。是不是太高估了麦克的能力了?”约翰提出质疑。 杰森保安公司当初为了设计出这套系统,调用数百名工程人员,倾尽全公司所能动用的资金,几乎是面临着破产的风险。可这套‘铠甲’系统面世后,杰森保安公司也因此声名鹊起,不仅备受全球珠宝行业的青睐,甚至连当时的美国总统也出言称赞,直呼‘铠甲’系统是全世界最安全的保安系统。要说单凭麦克一个人就能破解这套系统,可是危言耸听了。 “约翰,我想你还不太了解麦克这个人。”程同站了起来,“我学过电脑,对于网络安全系统比你们了解的要多。据我所知,麦克之前设计的‘海神’病毒至今还没有人能破解,就连美国国家安全局也束手无策。可这只是麦克数年前的能力。以他的能力,谁知道他在监狱里又设计什么鬼玩意来。魏局长的担心完全有道理。” “既然贾斯汀?麦克有这么大的威胁,我们只要将他抓住不就可以了。”约翰半开着玩笑地说:“我可不知道胡风还会什么网络防御?” 魏国豪打了一个响指,说:“没错,我们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为了贾斯汀?麦克。只要将他抓住,任凭胡风能耐在大,短时间内绝对找不出一个可以替代麦克的人。这样,他就不得不放弃袭击世界钻石展览大会。” “这是一个折衷的办法。”万振华补充着说。看得出来,要与胡风正面为敌,他实在是不情愿。 “我想你们一定是有了贾斯汀?,麦克的下落,不然是不会来找我们的。对吗?”约翰询问着魏国豪。 万振华开口说:“没错。我们已经知道明天的上午,安可等三人便会在皇后码头着陆。”他紧紧的盯着约翰和程同,“不论如何,这一次行动绝不能失败。如果不能活捉贾斯汀?麦克,我也不愿意他给胡风帮忙。我的意思你们懂吗?” 约翰和程同对视了一眼,都看出各自心中的顾忌。他们能想到截击贾斯汀?麦克,以胡风的才智又怎会不明白,到时恐怕会有一场交锋,跟胡风第一次的正面交锋。那一定会是场激烈的火力对决,没有了‘西风’的帮忙,单靠警察的辅助,可谓是凶多吉少。即使如此,他们也不能后退半步,除非倒下。 ------------ 第三十二篇 第一次交锋 皇后码头在五六十年代是新州市最大的贸易码头,每日的上午,这里就停满了船只,岸上挤着各地来的鱼贩,拖着箩筐,担着称,等待渔船的靠岸就可以进行买卖,熙熙攘攘,一派热闹的景象。 可由于新州市的经济快速发展,狭小而又处于浅海的皇后码头,已经不能担负起贸易的重任。七十年代后,新州市在拱北的西峡海岸重新建了一个码头,面积更大,设施更好。从此,皇后码头只能沦落为走私和偷渡的途径。 刚过早上九点,冷清的海面驶来一艘残旧的渔船,轰鸣的发动机响彻整个海面。渔船并不急着登岸,而是绕着整个码头逡巡了一遍,确定没有警察的埋伏后,才在一处较为偏僻的码头套索登陆。 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子跳上岸,又仔细张望了一遍,对着渔船吹了一个口哨。船头的人听到口哨后,走近船舱在甲板上轻叩了几下。 木板被推开,一张娇艳的脸蛋探出来,深深的吸了几口空气,十分享受似的舒展了胳膊,“我终于闻到了新鲜的空气了。” 有人在舱下喊道:“红蜘蛛,如果你再不出去,我会让你永远呼吸不了空气。” 野田幸子呵呵笑道:“安可,我还以为你喜欢上船舱里的味道了。原来你也受不了啊!”她双手撑在木板子,一个伸体向上跳出了暗舱。 “鬼才喜欢这里的味道。”安可罕见的抱怨着,看来他也受够了暗无天日的日子。他将贾斯汀?麦克推出暗舱,“快,把麦克拉出去。他差不多要断气了。这个废物。” 野田幸子拉住麦克的手,将他拖了出来。一到甲板上,虚弱的不成人形的麦克趴在甲板上干呕着,神情很是痛苦。 “哦,我的天哪。要是再呆上一两天,我真怕麦克会把命送在里面。”野田幸子怜惜的拍着麦克的背,帮他缓过气来。 安可冷哼一声,“要不是胡风的命令,我才懒得救这个一无是处的废物。更不会搭理他的性命。”他对贾斯汀?麦克出卖他的事情耿耿于怀。 “够了,安可,人家是电脑天才,身体的方面肯定没有你强壮。要是你不服气的话,可以跟他比比电脑方面的知识。”对于安可的挖苦,野田幸子作为麦克的崇拜者,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行了。请你们快点上岸吧!警察最近可是查的很严。我不想被你们连累。”在一旁的船主人神情焦急地说。 安可帮助野田幸子将麦克扶上岸,望了望四周,说:“胡风有没有说什么时候来?站在这里等可不是一个好主意。” 野田幸子拍拍身上火红的连衣裙,伸鼻子一闻,脸上顿时一副恶心的表情。“我看胡风不会这么准时的,要不你跟麦克找个地方等一会,我去买几件衣服,顺便带点食品药物来。”她扯了扯身上的裙子,“要是让胡风第一眼看到我这副模样,他肯定会很失望的。” 安可翻了翻白眼,说:“拜托,现在是什么时候,你还只顾着打扮。你的偶像都快病得没命了。” 野田幸子看着憔悴不堪的麦克,瘪瘪嘴,“好吧!为了我的偶像,我只能让胡风对我失望了。”她指着码头边废弃的货柜,“我们先到那里休息一会吧!阳光实在是太毒辣了。这对麦克没有好处。” 两人扶着麦克走向货柜,才在一个背着阳光的货柜停下。 砰砰. 这是货柜门被撞开的声音。 数十个全副武装的特种兵从几个货柜鱼贯而出,每个人手上的m16a2自动步枪对准了三人。一个体格魁梧的黑人走出队列,摘下鼻梁上的墨镜,向安可二人打招呼:“嘿,好久不见,‘坦克’安可?路易斯和‘红蜘蛛’野田幸子。真想不到多年的重逢竟然是这样的场面。你们觉得意外吗?” 野田幸子呵呵笑着,“约翰队长,我可是一点也不觉得意外。毕竟这样的场面我们也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你说是吗?” 约翰脸色一沉,说:“我保证这一次会是你们最后一次经历。” “哦,这句话我们也不是第一次听到了。”野田幸子笑得花枝招展。向来不喜欢笑的安可也干笑了几声。 这让约翰十分恼怒,他吩咐队员道:“将他们三个人抓起来。” 安可走上前,说:“我想,约翰队长你可能又要失望了。你看看后面驶来的汽车可是警察的?”话一说完,他拉着野田幸子和麦克卧倒在地。 ‘咻.’ 一枚火箭炮在约翰回过头时,发出刺耳的声音掠空而来,轰击在旁边的废弃货柜上。 ‘砰砰砰.’ 货柜在强大的爆炸下支离破碎,被炸飞的碎铁片四处乱飞。 约翰看着倒地的三名队员,“操,该死的胡风。”他一边骂着一边指挥,“都散开,寻找掩护。狙击手准备。”眼角一瞥间,安可和野田幸子正拖着麦克跑向后边的货柜,“快,将三个人抓回来,可以开枪射杀。”三个队员飞快地向安可三人跑去。 两辆吉普车停在百米处,车上下来八个男人,除了一个肩膀上架着火箭炮,其他的都是人手一只akm改进型步枪。其中的一个人向着两人一招手,那两人就端着武器绕过货柜离开。 约翰知道那两个人是去追安可和野田幸子的。他命令道:“狙击手,给我瞄准中间那个人。其他的人都开我开枪吸引火力。”借助货柜的掩护,美洲豹展开了反击。但是双方的距离实在是太远了,根本不能进行有效的反击。 约翰纵身跳到一截突出来的货柜,刚藏好身子,就有五枚子弹射在货柜上。他开枪还击,又接连突进了两个货柜。这时,更多的子弹向他招呼过来。约翰咬开一个手榴弹,往后抛掷过去。爆炸声一响,他的身子马上从货柜钻出来,半蹲在地,精准快绝的连开了三枪。他不知道效果怎样,但他听到了几声怒骂声,想来是有人中了枪。 这时,狙击手也已开枪了。 ‘嘣嘣’,几乎是没有时间间隔的两声枪响。 吉普车方向响起了惨叫声。 “靠,马克究竟在干嘛?居然没能将那人击毙。”约翰转身又开了两枪。 突然,那边没有再开枪。约翰暗叫一声不好,探头一望,一人右膝半蹲,双手操着火箭炮对准了狙击手方向。 “散开,都散开。”他朝着马克的藏身地挥手高喊。 可惜已经迟了。火箭炮喷着火花极速飞来,在马克才站起身跑开时,炮弹就落在了地上。 震天的爆炸声和强烈的冲击波,让约翰蜷缩成一团。过了一会,爆炸的威力才慢慢减弱,一把狙击枪从高空落在他的身旁,枪身断成了两截,部分面积已经被高温溶解了。 “该死的。”他拳头用力的锤着货柜。忽然,他拿起无线对话机,说:“开始行动。” 离吉普车不足五十米的货柜一下子被打开,十几个特种兵快速的冲了出来,对着吉普车方向开枪。突如其来的攻击让胡风团伙吃了一惊,等他们回过神来时,已经有两个人倒在了枪火下。 “后退,后退。”约翰听到有人在大喊。绝对不能让他们喘过气来。他端着m16a2自动步枪闪出货柜,边跑边开枪。其他的美洲豹队员也跟着约翰离开掩护,肆无忌惮的朝胡风团伙开枪。 那辆被他们作为掩护体的吉普车,在密集的火力下,正在走向毁灭的边缘。胡风团伙完全被压制得无还手之力。 “给我出来,你们这帮杂种。”他让队员取出美制榴弹发射器,挂在步枪上,上好榴弹,瞄准了吉普车,手指一扣扳机。榴弹发出‘咻’的一声轰飞了吉普车。 失去了掩护的胡风团伙只能束手就擒。 约翰看着其中的一人,发出冷笑声,“想不到胡风竟然成了缩头乌龟。什么事情都由你来出面啊!胡亮先生。” 胡亮捂着受伤的肩膀一言不发。 “程同,你带人去追安可他们。记住万局长的吩咐。”约翰向着程同说。 程同答应了一声,带着五个队员正要离开。 一辆商务车带着漂移弄出的‘哧哧’声,一下子从货柜旁急转而出。车子还没停稳,一人就打开车门翻滚下来。顺势卧在地上开枪射击,接连几个滚动,不仅躲开了美洲豹的反击,还趁势打伤了几个人。当他躲进货柜内后,又有一个手榴弹被抛掷出来,爆炸声一响,那人身子一晃,钻出了货柜连开几枪,枪枪命中。又躲回货柜避开射击。周而复始,美洲豹特别小分队伤亡甚大。 而胡亮有了那人的相助,也纷纷拾起地上的武器展开还击。特别是火箭炮的轰击,还有那人仿佛长了眼睛的子弹,顿时压制住美洲豹。 货柜里的人喊道:“小亮,先撤退。找到安可他们要紧。” “知道了哥。”胡亮带着人上了商务车,又向约翰他们藏身的货柜发射了一枚火箭炮,开车接了胡风就走。车子刚转过一个弯,就见到安可和野田幸子扶着麦克在逃跑,后边有着两个美洲豹队员在追击。 胡风取出手枪对着两个美洲豹队员,手指连扣,伴随着两声枪响,那追击的两个人仰天倒了下去。 在远处看到这一幕的约翰,取过一支狙击步枪,瞄准了奄奄一息的贾斯汀?麦克。 一个呼吸。 两个呼吸。 三个呼吸。 约翰因为目标的移动没能开枪,眼见安可他们与车的距离越来越接近,时间也更加紧迫。约翰额头上不断渗出汗来,他的眼睛眨也不眨紧盯着瞄准镜,他在捕捉一瞬间出现的机会。 当麦克瘦弱的身子要露未露的时候,他果断的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枪响,约翰似乎看到麦克的身子动了一下。但是没有看清,因为他们已经进入了车子。 他看着飞驰而去的车子,骂了一句:“该死的。”将狙击枪摔在地上。 ------------ 第三十三篇 胡风的怒火 胡风让人将车停在高速公路的一簇丛林,更换了一辆车然后直接开往位于市区的汽修厂。 车刚驶进汽修厂,铁门就被拉下。麦克整个人被抬到一张餐桌上,野田幸子指挥着众人拿来医疗用具,点燃酒精灯,割开麦克的衣服。她用棉纱使劲的按住麦克肺部流血不止的伤口,“快,再拿棉纱来。安可,你给麦克做复苏心脉,胡亮,你来按住伤口,我需要马上帮他将子弹取出来。” 野田幸子熟练地擦拭鲜血,从刀套取出一把小刀在酒精灯上消毒,随即小心翼翼地割开伤口附近的组织,“你在看什么?安可,快给麦克做心脉复苏啊!”她将小刀咬住,拿过一把钳子消毒后探进伤口,上身半躬,仔细谨慎地摸索着子弹所在的位置。 “都住手吧!麦克已经死了。”安可缩回双手。 贾斯汀?麦克的脸因为失血过多成了青紫色,眼睛无力的半睁着,一股死灰色弥漫他的眼球,嘴唇被牙齿咬出血,血液顺着嘴角滴在桌上。他的手指扭曲成夸张的程度,似乎是在挣扎着,或者是想捉住什么。 野田幸子将钳子放下,看着坐在一旁抽着雪茄的胡风。安可和胡亮也跟着看向胡风。他们在这个时候需要一个主心骨,那个人无疑是胡风。 胡风摸摸右手尾指的伤痕,平淡地说:“找两个人把麦克的尸体给埋了,胡亮负责这里的善后工作,撤退的时候注意消灭痕迹。”他站起身来,又说:“安可和野田幸子你们跟我来,我想美洲豹需要为此付出代价。” 胡亮捂着受伤的肩膀,想要跟着去,但他没有开口,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 胡风带着安可和野田幸子两人坐上汽修厂内的一辆小车,一人拉开了铁门。胡风驾着车离开汽修厂,开到了一间医院的后边。 处于医院住院部的下方,有着一间废弃的储藏室,因当初设计不合理,导致时常出现断电,重新修缮成本又高,故被医院弃置不用。让胡亮通过中间人以极低的价格租凭下来,用作军火的仓库。 打开铁门后,里边大大小小堆叠着数十个木箱。野田幸子掀开一个木箱,看着箱子里的ak47,诧异的问:“胡风,你将军火随意的摆放在这里,不怕被人发现吗?这也太大胆了。” 胡风说:“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虚虚实实才叫人防不胜防。” 安可调试着一挺轻机枪,又将一条两百发的弹链挂在身上,随手把几颗手榴弹别在裤袋里,“我们要去哪里?是不是直接去警察局,给那些胆大妄为的臭警察一点颜色看看。还是去找杂种豹算账。”他兴奋地说。 “安可,你是打算去打战吗?”野田幸子挑了一把以色列的‘沙漠之鹰’手枪,还有七个弹匣,“按我说,袭击警察局不是一个好主意,毕竟这关乎一个国家的尊严。而我们正经事还没做,没必要把自己弄得四面楚歌。” 胡风抽着雪茄拿起一把pp-90折叠式冲锋枪,上完膛,试了试瞄准的距离以及手感如何,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他吐出一口浓烟,说:“没错,我赞同野田幸子的观点,现在还不是时候袭击警察局。” “瞧,还是我懂你的心思吧!”野田幸子将身体紧紧地捱着胡风,手诱惑的抚摸着胡风略带沧桑的脸,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尽带着春意,“这么久不见,想不到我们依然心意相通啊!就不知道你对我的反应还是不是跟以前一样。我有点担心了。” 胡风搂着野田幸子柔若无骨的腰,将她拉到怀里,“问不如试,答案一定让你满意。”他与野田幸子肆无忌惮的在仓库里亲吻起来,两个人都非常投入,嘴与嘴的接触一丝缝隙也没有。 安可看不过眼了,说:“如果你们要释放彼此的激情,可以在正事办完之后,或者别在我的眼前。” 野田幸子脸带红晕的娇笑着,“胡风,这种事我们在晚上的时候再做吧!别让安可看不过眼了。要知道他对你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崇拜。” “红蜘蛛,你再说一句,子弹就会留在你身上。”安可恼怒的咆哮着。 野田幸子挥挥手,“好吧!好吧!我不说就是了。”她走到安可的身边,怜惜的看了他几眼,“其实,爱情是无性别的。你不用那么介意。” 安可突然将枪口对着野田幸子,狠狠地说:“子弹也是不认性别的。” “别闹了,我们还有正事做。”胡风阻止了两人的嬉闹,“拿完武器就上车吧!美洲豹可是在等着我们呢!” 王娜见柜台前没有客人,接待处的座位也寥寥无几,便站起来伸展一下腰,朝旁边的同事说:“晚上我有一个同学聚会,琳琳你跟不跟我去。告诉你哦!我那些同学个个是帅哥美男,重要的是都还未婚,还事业有成。” 琳琳摇了摇头,说:“我今天晚上有约会,就不跟你去了。” 王娜古怪的看着琳琳,“快说,钓上那位帅哥了?” “没有。”琳琳心虚的低下头。 “没有你就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啊?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你会不跟我去,肯定是让谁给俘虏了。”琳琳刚想辩驳,她又说:“别想骗我。给我老实交代了。” “好啦!跟你说就是了。”她将头凑近王娜的耳朵,细声地说:“是同事小陈。” 王娜惊讶了一声,“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怎么不知道?你不是说他害羞的像个小姑娘吗?还说这样的男人靠不住,怎么就跟他好上了?这太出人意料了,简直可以登上世界十大奇闻的榜首了。” 王娜连珠炮地讲话说出,把琳琳顿时唬得一愣一愣的,半晌才反应过来。她轻打一下王娜,瘪着嘴说:“你真讨厌,老是嘲笑我。” 这时,有人轻敲了玻璃,王娜赶紧坐下来,放下了继续拷问琳琳的心思,以标准的礼仪向来人问:“你好先生,请问你是办理业务还是存取款?” 西装笔挺,气派不凡的胡风摸了摸尾指的伤痕,摇摇头,“我想问你在银行上班有没有经历过抢劫?” 王娜被胡风的话弄糊涂了,她想这个男人是不是有精神病,怎么问这种问题?可她还是很有礼貌地说:“对不起先生,这里是办理业务的柜台,要是你有什么问题的话,请到前台询问招待的职员。” “请你回答我这个问题好吗?”胡风执着的询问着。 王娜按捺住叫警卫的想法,回答说:“这里的治安很好,社会也很稳定。先生你可以放心。” “这么说你是没有经历过啦!很荣幸,今天你可以见识一下了。”他转身朝着门口一招手,一辆银色小轿车突然以很快的速度撞破银行的玻璃门,停在了大厅内。 王娜发呆的看着地上遍地的碎玻璃,还有大厅里的小轿车,过了三秒,才发出了惊叫声。 “嘘。”胡风将手指放在嘴唇上,示意王娜安静下来,也命令银行的其他职员别尖叫。“怎么样?这种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害怕啊?” 王娜举着双手,恳求着胡风,“先生,你要钱的话,我都可以给你,求你别杀我。我还没有结婚呢?”她慌乱的从抽屉里取钱出来,堆放在窗口里,“我只有这么多,求你别杀我。”为了让胡风相信,她将抽屉拉开让胡风检查。 “别担心,你一定有机会举行婚礼的。只要你听我的话。” “我听,我什么都听。只要你别杀我。”王娜拼命地点着头。 “很好,我相信没有一个人可以破坏你婚礼的进行,包括我。”他指了指抽屉的下面,“现在,你将手指轻轻放在报警器上面,使出一点点力按下去。” 王娜苦笑着,说:“先生,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报警的。” “不,你要报警。”胡风有点不高兴了,“你不希望我反悔吧!”王娜剧烈的摇着头。 “那你就该听我的话,把手放在报警器上,把它按下去。” 王娜惊疑的看着胡风,慢慢把举着的右手放下来,移到报警器上面。 “对,就是这样子,还差一点。你可以选择轻轻地按下,或者用力地按下。我是不会介意你用什么方式的。” 王娜瞪着双眼死盯着胡风,生怕按下报警器后,这个男人会突然拔出手枪朝她射击。她等了一会,确定胡风不会开枪,她才按下了报警器。 胡风看着柜台上方闪烁着的红灯,听着发出‘铃铃’的警报声,点了点头,对王娜说:“你可以放心的计划怎么举行你的婚礼。我会衷心祝福你幸福的。”他走到接待处,坐了下来,点着雪茄悠闲的抽着。 安可握着机枪朝大门坐在汽车上,野田幸子则忙着在各个柜台收取一捆捆的纸币,显得不亦乐乎。 大约十分钟吧!焦急的警笛声由远而近传来,安可欢呼一声:“嘿!开心时刻到了。”他跳下车来,拉开机枪保险栓跑出大门,朝着三辆赶来的警车疯狂的扫射,机枪发出的‘得得得’声震得胡风耳朵嗡嗡作响。野田幸子捂着耳朵暗骂了一句:“愚蠢的杀戮机器。”继续搜刮着金钱。 “喂!你们在干嘛!怎么跑了?”安可停下机枪大喊,“eon!别这样,我还没过瘾。嘿!嘿!” 胡风站起来笑了笑,对野田幸子说:“钱拿够了吗?我们可得走了。” 野田幸子将最后一捆纸币放进袋子里,满意的笑着,“好了,我们可以出发了。”她拖着袋子来到车旁,正碰巧安可皱着眉走进来,手里的机枪呼呼冒着烟,似乎对刚才的交战感到不满意。 “安可,是不是觉得不痛快啊!要不你留在这里等警察来,再跟他们对峙。我跟胡风先回去,还有这一袋钱。” “闭嘴,爱钱的红蜘蛛。”安可厌烦了野田幸子的嘲笑,“再说一句,我让你手上这袋钱拿不回去。” 野田幸子耸了耸肩,识趣的闭上了嘴巴,她可不是给安可面子,只是舍不得手上这袋钱毁在安可手里。 “风,要不我们现在去警局,我可有点忍耐不住了。”安可乞求着胡风,“我手里的枪也忍不住了。” “今天先这样吧!”胡风拍拍安可的肩膀,“放心,我会给你一个机会痛快的。” “好吧!”安可十分不情愿的坐上汽车。临走时,他将一个手榴弹扔到伤痕累累的警车,‘砰砰’的爆炸声似乎给了安可一丝安慰,他皱着的眉头稍稍舒展开。 ------------ 第三十四篇 陆彬的消息 晚间时分,新州市的大街小巷播放着一则新闻,以下是新闻的内容。主持人:“今天的中午,第一大街的某某银行发生一起抢劫案,两男一女三名匪徒,手里持着重型武器抢劫了这家银行,共抢走金额五百万,万幸的是,事件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匪徒竟然要求当时的银行职员报警,并袭击了闻讯赶来的警车,似乎他们的目地不是单纯的抢劫。现在将时间交给现场的记者。小王,你好。” 画面转到现场,记者通过无线电回复:“你好,主持人。现在我在银行的门口,这里有着三两被炸毁的警车,银行的玻璃门也被撞碎。据旁边商户的人透露,大约是三点十五分左右,一辆银色小轿车突然冲入银行,接着不久,银行就传来警报声。十分钟后,三辆警车赶到,一个白人男子握着机枪从银行冲出来,对着警车一阵乱射。火力被压制的警察只得暂时撤退,等待支援。匪徒临走时,还炸毁了警车。” 主持人问:“那银行的情形如何?” 记者回答:“这位是当时与匪徒接触最近的王小姐,具体的情形请王小姐为我们细说。你好,王小姐。” 王娜任然犹有余悸,颤抖着声音说:“你好。” 记者将话筒放到王娜的面前,问:“当时的情形如何?你能对跟我们详细说一下吗?” 王娜点了点头,说:“可以。当时银行里面并没有多少人,那个匪徒穿着一副西装,看起来并不像是劫匪。他走近柜台,问我有没有经历过抢劫。我说这里的治安很好,请他放心。他就笑了一下,然后转身对着门口招手,那辆小轿车一下子就撞碎了玻璃门冲进银行,一男一女拿着武器走下车。我当时就吓坏了,举着双手请他别伤害我。他对我说别担心,他是不会伤害任何一个人的,然后他要求我按下报警器。我怀疑他是在找借口伤害我,所以没有听他的话。可他还是要求我按报警器,我只能听他的话。警报声响后,他遵守了诺言。向我微微一笑,然后他就坐在接待处抽着雪茄,似乎是在等什么人。” 记者又问:“那其他的两个人当时是在做些什么?” 王娜正要回答,两个警察走上前来,隔开了记者的采访,说:“对不起,没有警方的允许,你们不能随便采访当事人。” 记者不服:“我们是正规的新闻记者,有新闻报道自由权,警方没权利妨碍我们采访。” 警察回答:“如果你有问题,请你联系公共关系科,提出投诉。现在,请你们离开现场。”另一个警察带着王娜离开。 记者说:“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我要投诉你们。”又有两个警察冲上来,遮挡摄像机的拍摄,视频中断。 画面回到演播室,主持人:“我们又让人采访了警察局的万局长。但警方拒绝了采访。当被询问对这件事的看法时。警方表示,这只是一件普通的抢劫案,没有什么特别的,同时他们正在布置警力抓紧搜索嫌疑人。关于此次事件是否与‘金永福’珠宝店爆炸案相联系,我们不得而知,答案的是否只有警方自己知道。相关情况,我们的记者将会持续追访的,请你关注。接下来是一组国际新闻。” 画面又切到一个场地,那是一处监狱,周围有荷枪实弹的警察布防,一个男子穿着囚服,手脚戴着锁链,由两名警察带着行走。这名男子情绪很正常,并没有因为沦为阶下囚而满脸愁容,郁郁不欢。相反,他还时常露出微笑面对着镜头,显得很轻松。 画外音:“日本警方今日通过媒体宣布,明日的上午,将在东京高等法院开庭审理陆彬。陆彬绰号为‘荆棘’,是国际上臭名昭著的犯罪团伙胡风手下。今月,陆彬和同为胡风团伙的‘红蜘蛛’野田幸子大闹东京,被日本警方重重包围,野田幸子使用一种特殊炸药侥幸脱围,而陆彬当场被捕,随后被移交日本国际刑警处置。美国方面起初要求日本当局将陆彬引渡,但鉴于胡风团伙的势力,生怕在引渡过程出现某些意外,便打消了注意,并让日本当局加快对陆彬的审理。如无意外的话,以陆彬多年来犯下的恶行,会被处以绞刑。详细情形,明日我台记者将会直播庭审,敬请关注。” 胡风按掉电视机,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地摸着右手的伤痕。 “胡风,你看我们要不要飞去东京,把陆彬救出来。新闻说了,如无意外,他将会被处以绞刑的。”野田幸子因为自己得到陆彬的帮助,才得以脱围,心下怀着一份感激,想知道胡风对于陆彬将被审理是什么态度? 胡风看着野田幸子,摇头说:“不,他的下场由他决定。” “可是他是我们的同伴,难道眼睁睁看着他被处以绞刑啊!”野田幸子努力的劝说着胡风,虽然他知道胡风一旦决定便不会更改的脾气。 胡风冷哼一声,说:“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生命的终结,其他人是插不上手的。如果陆彬不想死,那他就一定有办法逃出来,要是他逃不出来,证明他的能力不行。既然他的能力不行,他就不再是我们的同伴。”他提醒着野田幸子,“狼群从来没有弱者,这就是狼为什么让人恐惧的原因。” “可是陆彬救过我的命,我不能看着他死。” “你错了,不是陆彬救你的命,是命运暂时不想收回你的命。”他拿出一根雪茄,“当我们拿起枪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已经被画上句号。剩下的日子是命运赏赐给我们的。”他的身体被烟雾缭绕着,整个人变得很飘渺,不可捉摸。 野田幸子还想再说,胡亮说话了,“我哥说得没错,陆彬有权决定自己生命的终结,我也相信他一定能逃得出来。因为他曾是我们其中的一员。”他安慰野田幸子,“请你相信陆彬,相信他的能力。” 野田幸子直直地盯着胡风,问:“如果我被抓,你是不是也会袖手旁观?” 胡风没有回答,但野田幸子已经知道了答案。她转身跑出了房间,胡亮也跟着跑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安可和胡风,两个人默默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房间里静得只剩下胡风抽雪茄发出的‘咝咝’声,时间一秒秒过去。 许久,安可才说:“你这样做,为的是什么?” “为了我们还能活下去。”这是胡风的回答。 或许这是对的,也有可能是错的。可我们怎么知道呢?让时间来证明一切吧! ------------ 第三十五篇 审理陆彬 法官走向审判席,摆好文件,肃正衣冠,稳坐在座位上。右手拿起法槌,敲了一下。 法庭记录员站起身,用标准的日语朗声说:“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除已获批准的新闻媒体。2,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3.。。” 宣读完后,记录员沉声一喝:“东京市高级法院第十一号法庭正式开庭。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席,带被告人陆彬入庭。”等人全部到齐后,转向法官,“报告法官,被告人和合议庭成员全部到席,可以开庭。” 法官敲着法槌,“现在开庭,今天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公开审理原告东京市警察局诉被告陆彬持械抢劫,进行暴力袭击活动一案,由本院法官青木小佐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本院记录员由男雄正担任法庭记录。原告东京市警察局代表人和被告陆彬,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被告):没有异议。 法官青木小佐问陆彬:“现在东京市警察局起诉你涉嫌犯抢劫,故意杀人,私藏枪支弹药一案,请问你是否认罪?” 陆彬想也没想就回答:“法官我认罪。” 法庭一下子哗然起来,青木小佐连敲法槌两下,喝道:“肃静,肃静。” 青木小佐又说:“被告人,我再问你一遍。东京市警察局起诉你涉嫌犯抢劫,故意杀人,私藏枪支弹药一案,你是否认罪?” 陆彬说:“是的,我认罪。” “鉴于被告人当场认罪,以下审理环节直接免去。本法官现在宣布,判处被告人陆彬绞刑。请合议庭成员退席,商议是否对陆彬执行绞刑。退庭。”法槌一敲。 “全体起立。”众人向法官半鞠一躬,陆陆续续退出法庭。 两个法警走上来,要将陆彬带下去。岂知陆彬突然倒地,脸色通红如血,嘴里不断溢出鲜血,蜷缩着身子抽搐不止。人群一见这个情况,又倒灌回来,围在旁听席议论不止。 法警连忙用无线电通知:“报告,报告,犯人陆彬出现情况,请求支援,请求支援。”不一会,十几个法警涌入十一号法庭,先将人群和摄影记者清理出法庭,又合力将陆彬抬到法庭外,由三名国际刑警负责将陆彬押送至医院救助。 救护车内,一名警察看着依然抽搐的陆彬询问道:“医生,他是不是中毒了,怎么会突然抽搐呢?” 医生仔细检查了陆彬身体,说:“这不像是中毒的迹象,倒有可能是遗传病。具体原因,要等到医院详细检查才能知道。”医生接过护士递来的麻醉针,用酒精擦擦陆彬的手臂。正要进行注射时,陆彬眼睛一定,左手抓住医生的手一扭,将麻醉针扎在医生的脖子上,用力推向警察。 他扑向一名警察,双手按住他抓着枪的手,打开保险栓,扣动了扳机,砰砰两声,那名警察大腿中了两枪,再也没有力量抗衡陆彬,被他一掌切在脖子上昏了过去。他抓起昏过去的警察挡在面前,威胁他们不敢开枪,自己趁势捡起手枪朝着一名警察连开三枪。 子弹射到了驾驶舱,司机似乎是受到了惊吓,车子开始左摇右摆起来。陆彬和剩下的一名警察身子不能站稳,无法将枪准确的射中对方,双方连开几枪都没能击中彼此,倒是连累了同在车中的医生护士,或多或少被流弹擦伤到。 突然,车子一个急转,陆彬被狠狠甩到车门,强大的力度将车门给撞开,陆彬整个身子砸向后边的一辆警车。 警车一个急刹车,侧滑了十几米,撞上翻护栏。由于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其他的车辆根本不能控制住速度,接三连四的相互发生追尾。一刹那间,高速路上汽笛声一片,长长的车龙连绵几百米。 陆彬在警车侧滑的时候被甩到地上,他顾不了身上的疼痛,赶紧爬起来,跑到旁边去。一辆警车翻滚着车身压向他刚才躺着的地方。他扶着防护栏喘了一会气,一声枪响传来,他扭头一看,见三名警察持枪向这边跑来,喊着:“陆彬,站住。” “该死的,就不能让我喘会气吗?”他翻过一辆汽车,又跳上另一辆车子,随后索性在排成长龙的汽车又跳又跑。不过这依然逃不了。两枚子弹呼啸着从他的身边掠过,有一颗要不是他跳的时候蹲下身,就从他的胸腔里穿过去了。 警察追得越来越近,子弹给他的威胁越来越大,再不想办法的话,他不是脖子被套在绳索上,就是让子弹贯穿胸腹。他看着桥下一望无际的河面,把心一横,跳下一辆车子越过防护栏,对着紧追而来的警察看了一眼,冷笑一声,说:“我要是不死的话,我会回来的。我们走着瞧。” 他纵身一跃,急速下落形成的风让他睁不开眼,只觉得脸上像是被一片片锐利的小刀割着,身子快要被风形成的绳索扯成碎片。虽然痛让他知道自己还活着,但他不知道自己的下一秒是不是还感觉到。他第一次喜欢上被痛,远比自己施加在他人的痛还要喜欢。 他的外号叫‘荆棘’,就是因为他不让人好好的死,非得将人折磨地哭天喊地,要死不活的样子他才痛快。就像荆棘,抽打在人身上时,不会立刻致人死命,但是钻心的疼痛真想让人一头撞死或咬舌头自尽算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虐待狂,疯子。 “要是我还能活着,一定要在自己身上割上几刀,好好怀念这痛的感觉。”他胡思乱想着,希望借此平复对死亡的恐惧。他是一个亡命之人,但绝不是一个不爱惜生命的人。不然,他就不会背负上一个‘弑父’的骂名。 噗通一声,陆彬整个人没入了河面,再也没浮起来。 在桥上的警察看着平静如常的河面,叫了一声苦,赶紧回车上通过无线电通知警局,请求海上支援。 ------------ 第三十六篇 村山一道 村山一道听闻陆彬跳河逃走之后,跟石田宗次急忙赶到高速公路,了解情况。此时为了配合调查,高速公路开始限行,只开辟出一条车道供汽车行驶。现场指挥人是东京市警察局的高级警官泽太郎,向两人详细的讲诉了当时的情形。 石田宗次问:“有没有找到一丝线索?” “由于已经进入晚上,搜索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虽然海上巡逻队沿着整条河道全面搜查,河两边也有警察进行地毯式搜索,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陆彬,连一丝线索也没有得到。”泽太郎苦着脸回答。 村山一道命令道:“呼叫总部,让其加派人手封闭周围主要交通干线,方圆五十里以内,每间房子都要排查。” 泽太郎说:“这么做,影响是不是太大了。警局方面可能会承受较大的舆论压力。”他表现的很迟疑,“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村山一道一把扯住泽太郎的衣领,“你知道陆彬是什么人吗?他在东京吃了这么大的亏,你以为他会善罢甘休啊!别忘了,他是胡风团伙的一员,这伙人的特点是什么你应该清楚。”他推开泽太郎,“若是让他杀了几个人,我看你这高级警官的位子也不用做了,直接去巡逻吧!” 泽太郎连忙说:“是,是。我现在就去调集人手。”说完飞也似的跑开。 “村山君,我们还是去下面看一下吧!他们做事我不放心。”石田宗次朝村山一道说。 村山一道点点头。两个人开着车到桥的另一端,转到下边的河岸中。由于他们两个穿着便服,一个警员跑上来向他们挥手,“这里已经被封锁了,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请你们马上离开。” 石田宗次报出身份:“我们是日本国际刑警,前来调查陆彬逃走一事。这是我们的证件。” 警员用手电筒照了一下证件,两个人确实是国际刑警无疑。他鞠躬道歉,“不好意思,刚才有所得罪。” 村山一道往前走,说“搜索的进展如何?” 警员回复说:“我们沿着陆彬跳河的位置两边搜索,已经走了三百多米,但是一丝线索也没有。可能他死在了河里,被水流冲下去了吧!” “石田君,你的看法如何?”他问石田宗次。 石田宗次摇摇头,“我不相信陆彬会溺亡在水里。他绝有可能已经逃出了这里。” “我也是这样认为,才让泽太郎调派人手封锁公路的。希望不会太迟。”他看着夜色下平静的河面,心事重重地说。 这时,警员身上的无线对讲机传来声音,“河岸下方五百米处发现线索,重复一遍,河岸下方发现线索。” 石田宗次和村山一道对视一眼,便朝着河岸下方跑去。到达那里时,已经围满了警员。“怎么回事?”村山一道问,“我是国际刑警,立刻跟我说说情况是怎样的。”他不想将时间浪费在询问身份这件蠢事上。 一名警员用手电筒照着地上,指着一件湿答答的囚衣说:“在这里我发现一件囚衣,同时还有一串脚印,一直连着河边的芦苇丛。”他又将手电筒照向岸边的草丛。 “从这里出去,可以到达哪条公路?” “是通向川崎县的拓野公路。” “该死的。”村山一道骂了一声,“果然跟我想的一样,这帮蠢货错过了大好的机会。现在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陆彬,谈何容易。” “别着急,村山君,或许还可以补救。”石田宗次出言安慰。 村山一道显得心灰意冷,说:“或许吧!我看我们又有得忙了。” ‘嘀嘀嘀’,他腰里的传呼机响了,是他的妻子打来的,说有急事让他赶快回家。但现在他又怎能抛下这里的事情回家呢? 石田宗次看出了他的为难,说:“这里由我来处置,你有要紧事就先去办吧!” “谢谢你,石田君。我会尽快赶回来的。再见。”他朝着车子停的地方跑去,开车赶回自己在东京的家中。 刚到家门口,他就感觉到事情有点不寻常。妻子既然这么着急叫他回来,可家中为什么会一片漆黑呢?他想了一会,从腰带的枪套中取出手枪,打开保险栓,从厨房开窗进入,蹑手蹑脚走到大厅,躲在沙发的后边,探头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屋子里黑漆漆一片,除了摆钟发出的‘咔咔’声外,连一点动静也没有。他举起手枪,打算到卧室去,正起身的时候,屋子里突然光亮一片,他马上躲回沙发后面。 “hello!村山警官,你怎么回自己家里也像做贼一样啊!是不是担心你漂亮的妻子背叛你,勾搭上别的男人了。”一个声音从大厅的另一边传来,这声音村山一道很清楚,他在监狱里曾不止一次听到过。 “陆彬,你想怎么样?”村山一道问。 “不,这个问题应该是我来问你,你躲在沙发后面想怎么样。我想你应该听听你妻子的声音,这有助于你认清现在的情况。” ‘嗤’,胶带被拉掉的声响。 “村山君,救我,村山君.”声音又中断了,想来是陆彬重新将胶带贴上了。 陆彬问:“如何啊!村山君,你的妻子可是在呼唤你呢?叫的多么的迫切,就像她在床上搂着你发出的声音一样。”他笑了几声,“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可要替代你的角色,成为她呼唤的人了。我想我会很乐意的。你的妻子身材又好,皮肤也白,又有你们日本女人天生娇嫩甜美的声音,想想跟做一样痛快啊!哈哈!” “闭嘴,你这个杂种。”他将枪扔出去,从沙发后面站了起来,怒视着陆彬。“告诉我,你想怎么样?” 陆彬身上穿着不知从哪偷来的衣服,松垮垮的,看起来就像是一只丑恶的沙皮狗。他拍了拍手,故作感动的说:“好感人啊!一个英勇的警察为了营救深爱的妻子,甘愿接受敌人的威胁。要不是我是一个男人,我真要为这样的情景流泪。” 村山一道紧握着拳头,一言不发。倘若现在他的妻子不是被陆彬绑在椅子上,他会生吞了陆彬,一口一口咬下他的肉,吸干他的血。 陆彬将手从村山的妻子脖子,慢慢游移到胸前,抓住领口的衣服,手一扯,村山的妻子胸前雪白诱人的皮肤顿时如鲜花般绽放。“站住,千万不要动,我不希望这把刀在你妻子身上留下痕迹。” 陆彬手上白晃晃的刀阻止了村山一道冲上来的想法。他艰难的缩回了抬出去的脚,咬着牙嘶声道:“你究竟想怎么样?你说,我都答应你。” 陆彬用手指挑拨着村山妻子胸前的皮肤,发出‘啧啧’的赞叹声。又笑盈盈的说:“你这是在求我了?”村山一道的妻子因为遭受巨大的侮辱,激动的昏了过去。 “对,我是在求你。” “求人应该有个动作。你不像是在求人,而是在命令我。”他的手一寸一寸的往里伸。 村山一道的牙齿快要咬碎了,他的眼睛瞪得很大,仿佛要突出眼眶。他跪了下来,“我在求你。”他手上的指甲嵌进了肉里,鲜血一丝丝流了出来。 陆彬缩回了手,轻拍着村山妻子的肩膀,“这才像是在求人嘛!好,我接受了你的请求。”他顿了一顿语气,“但是?”突然一把扯下村山妻子半边的衣服,这下,鲜花彻底被绽放了。“你在求我什么呢?” 村山一道全身颤抖着趴在地上,手指死死地抓着地板。“我求你放过我的妻子,我求你放过我的妻子。”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一条卑微的狗,在向人摇尾乞怜。 陆彬将刀挑住村山妻子的胸带,“我要你再说一遍。记住,要有我的名字。” 村山一道趴在地上没有说话,全身似乎停止了动弹。 “如果你不愿意说得话,我不介意一睹春天的美景。你看,我的刀在轻轻地割着,这条带子可维持不了多少时间。” 村山一道还是没有动,陆彬感到奇怪了。他戒备的走到手枪的位置,蹲下身捡起了它,小心翼翼地接近村山一道,伸脚一踢。村山一道整个人被踢翻在地,地面上有一摊鲜血,还有半截舌头。 村山一道被陆彬逼得咬舌自尽了。或许这就是日本男人面对无法克服的困难,所采取的方法。 陆彬怜惜的摇摇头,遗憾地说:“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只要你照我说的做,我是不会对你们怎么样的。”他看了村山妻子一眼,“现在可不一样了。你既然不听我的话,我只好让你的妻子听我的话了。” 他解开绑着村山妻子的绳索,抱着她往卧室里去了。当他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村山一道的家燃起了大火,火瞬间将整个屋子包围住,熊熊的燃烧着。 陆彬舒畅的伸了一下手臂,活动着身体,“好久没试过女人的味道了,没想到日本女人的反应竟然这么好,真是让我吃惊了。”他笑了几声,拿出村山一道的车钥匙,开着车离去。 ------------ 第三十七篇 团伙齐聚 于陆彬逃离的那天晚上,有四名警员的家中被袭击两死两伤,分别是自尽的村山一道,重伤的石田宗次,身中八枪的铃木小泽以及精神奔溃的中原太郎,都是与陆彬有过干系的警员,他们的家人或死或伤。毫无疑问,这是陆彬干的。 此事激怒了日本警方,他们一方面派人封锁消息,一方面加紧在全国通缉陆彬。但无论多么大的动作,无一例外都是石沉大海。 八月一日,距离世界钻石展览大会还剩五天,胡风团伙和警方都在开展着自己的动作,没有人注意到平静的皇后码头又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就是借道香港,偷渡到新州市的陆彬,‘荆棘’陆彬。 登岸后,陆彬并没有通知胡风,而是坐上一辆出租车,先到一间商场好好打扮自己。即使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也依然活得很好。他对着全身镜压了压头上的宽边帽,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潇洒一些,“麻烦你小姐,能帮我拿一套白色西装试一下吗?我身上的黑色西装可能不适合头上的帽子。我不想让人说我没品位。” “好的,先生。请你稍等一下。”过一会,服务员拿着白色西装给陆彬换上,他找了照镜子,满意地说:“这才像个祥子,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不过似乎缺了些什么?”他打了一个响指,“眼镜,我需要一副眼镜。” 服务员带他到货架前,上边有着玲琅满目的太阳眼镜,“不知道先生你需要哪种眼镜呢?” 陆彬拿起一副咖啡色眼镜戴上,觉得很适合自己,便爽快的埋了单,问去珠宝店的路怎么走后,他离开了商场,又搭上出租车,到珠宝一条街――宝华街。他走近一家名为‘翠绿轩’的店铺。 销售员很热情的迎上来,问他是需要珠宝翡翠还是黄金饰品,又一一为他介绍如今的黄金市场,宝石走势,力图做成这一单买卖。 陆彬转了一转,在一列黄金饰品架坐了下来,将布袋子放在桌上。 销售员说:“先生,你看你喜欢哪一款?我可以拿给你试一下。”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我都要了,你全给我包下来吧!”陆彬一一指着店内的几个陈列架。 销售员被陆彬的话惊呆了,清醒过来后,脸上的热情消失了,替而代之的是冷淡嘲笑的神色。这个人是来捣乱的。“先生,店内所有的珠宝价值几乎在上千万,你带够了足够的现金吗?我们是不收支票的。” “我没有现金,也没有支票,但是我有比这两样东西还要值钱的东西。”他从布袋取出一个物什来,递给销售员,“你看,这个东西值不值你店里所有的珠宝呢?” 销售员张大着嘴巴看着陆彬手上的东西,那跳动的数字和条条电线仿佛是择人而噬的野兽。 她踉跄着步伐转身就要跑,却被陆彬喝住,“千万别跑,还有你们啊!都别动,一动他就跳得更快了,你们还跑不出门口的时候,他就爆了。” 店里的顾客和销售员惊慌的看着陆彬,有个胆大的男人说:“先生,你要珠宝尽管拿就是,你放心,我们绝对不反抗。只求你千万别把这家伙引爆了。”他话刚说完,店内就响起了警报声。 他一个激灵坐在了地上,裤裆里湿了一大片,朝着柜台内的销售员骂道:“哪个狗日的报警了,我草你祖宗十八代,你不要命我还要命。”他可怜的对陆彬说:“大哥,不是我报警的,你找那些销售员去,放过我好吗?我家里还有八十岁的老母,还在吃奶的孩子,关键是我有一个美貌如花的老婆。我死了他还不带着我的财产跟别的男人跑了,我多亏啊!” 陆彬看着大腹便便,一副暴发户样子的男人,笑了笑,“这么说,我还真不能让你走了。因为偷你老婆的人就是我了。你给我好好坐在那里别动了。”他将炸弹放在掌心,让一个员工将大门锁上,把钥匙扭成两段,然后让店里的顾客排成一列站在玻璃门前。 自己惬意的喝着销售员端来的咖啡。等了一会,门外响起一阵喊叫声:“里面的匪徒听着,你已经被警方重重包围了,立刻放下武器投降,不然后果自负。” 陆彬站起来,说:“好戏上场了,接下来是我露面的时候了。”他走到人质的面前,不闪不避出现在警方面前,抖着手中的控制器大声说:“你们不要乱来,里面有炸弹,只要我一按,这里所有的人都得死,包括我。” 他看着隐蔽在警车后面的神射手,又说:“就算你们把我杀了,只要控制器一落地,炸弹一样会爆炸。要是不信的话,你们尽管可以试试。我就站在这里。” 不一会,警车后面的神射手开始离开,一个头发花白的男子举着双手走近玻璃门,“我是警方的谈判专家苏和,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对我说。只要你先放走这些人质。” 陆彬冷笑道:“你是在开玩笑吗?我放走了人质你们还会顾忌我的死活吗?”他一摆手,“别废话了,老实告诉你,我就是‘荆棘’陆彬。我要你让电视台的人来采访我。别跟我谈条件,你知道我们的行事风格。” 苏和眨了眨眼,回去对亲自指挥行动的万振华报告:“局长,匪徒说他是胡风团伙叫陆彬的家伙,他要求电视台来采访。” “混蛋,有事胡风的人。”这一个月来,他被胡风搞得焦头烂额,珠宝店爆炸案,银行抢劫案,已经让他备受舆论压力,连市长都在会议上对他点名批评。要不是迫于世界钻石展览大会即将举行,不宜换将,不然他早就下台了。现在,陆彬又弄出一单炸弹恐吓案,还让电视台来采访,要是播了出去,他的后果可想而知。 “老徐,你说这个事情怎么搞?电视台一播出去,后果不堪设想。”万振华此时急得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徐明德想了想,说:“我建议将美洲豹叫来,还有调派一辆直升机。我有理由怀疑陆彬此举的做法是要与胡风接触,对付胡风的办法,美洲豹是最好的选择。” “那电视台怎么办?” “没有办法,只好照办。你不想这个疯子将炸弹引爆了或者枪杀几个人质吧!”徐明德故作轻松的耸了耸肩。 万振华叫来一名警员,“说是我的话,安排一辆直升机到宝华街上空来,同时通知美洲豹,胡风团伙出现了。”警员答应了一声,匆匆走开去。他也叫徐明德把警戒线的记者放进来,让他们去采访陆彬。 陆彬站在镜头前,很酷的摆了一个poss,指着镜头说:“我回来了,安全无恙的回来了。你们感到高兴吗?千万别让我知道你们在偷偷幸灾乐祸,不然你们会知道我为什么叫‘荆棘’的原因。当然,我这完全不是针对于胡老大。好吧!话也说完了,你们该来接我了,我可不想老是面对着这群警察,容易没命的。” 十分钟后,一辆越野车按着喇叭驱散人群,撞开数辆警车,停在翠绿轩的门口。一个妖艳无方的女子穿着红衣如火的裙子,扭着腰,踏着猫步走向店门口,对着玻璃门连开几枪。震耳的枪声下,玻璃门碎成玻璃渣。 “嘿,红蜘蛛,好久不见。”陆彬亲密的与野田幸子拥抱。 野田幸子吻了陆彬的两颊,笑着说:“你这家伙,要炫耀也被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啊!生怕我们不知道你的能耐啊!” 陆彬挤了挤眉毛,古怪的说:“我还真怕你们不知道我的能耐。”他拉着野田幸子的手走向车子,“行了,既然你们来了,我也得走了。” 万振华看着旁若无人的陆彬和野田幸子,恨得牙痒痒的,他问徐明德:“美洲豹来了没有?直升机呢?” 徐明德小声回答:“局长,请放心,一切准备妥当。” 陆彬登上车前,将控制器扔向警方,大喊一声:“接住了,一落地就爆炸了。”随即坐上越野车离去。 警方手忙脚乱地接住了控制器,仔细一看,竟然只是一个车钥匙。万振华将车钥匙摔个粉碎,指着越野车离去的方向,“通知各单位,立即开展行动。” “是!局长。”一个警员敬个礼,跑到警车上用无线电发布命令。 ------------ 第三十八篇 空中狙击 陆彬看着后边紧紧跟随的六辆警车,以及天上一辆‘雄鹰’直升机,惊叹道:“看来我不在的时候,胡风肯定做了不少的大事,不然警方不会动用这么大的阵仗的。”他摸了摸眉毛,对野田幸子说:“你不会是一个人来接我的吧?那样我的下场会很惨的。我在监狱里受够了,可不想再回去。” “如果你在车里还看到其他人的话。”野田幸子毫不担心的开着玩笑。 陆彬不相信,说:“算了,别玩了。你还是赶紧叫其他人出来吧!我心脏有点不好,受不了惊吓。” “谁跟你玩了?胡风说了,你竟然那么喜欢出风头,就让你自己一个人摆平。你以为是他派我出来的。”她申明了一下,“我这是看在你救我一面的份上才出来的,可别误会了。” 后面警车通过扩音器讲话:“前面的车子立即停下,不然我们将会开火。前面的车子立即停下,否则我们将会开火。” 陆彬开始焦急了,“你听听,他们要开火了。我们就两个人,摆脱得了警车甩不掉直升机。我求你,还是叫其他人出来吧!我认输了好不好。” 野田幸子说:“你要是不想死的话,后面有武器,至少还能顶住一阵子。”陆彬无奈,只能爬到后座,刚拿起一把ak47,上空的直升机就开火了。子弹在咬着越野车的屁股,幸亏野田幸子转动着方向盘左闪右避,子弹才没射中车厢。 陆彬使劲全力爬起身,抓住座椅稳定身体,正要朝上开枪,得得声又传来,野田幸子猛踩油门,汽车‘轰’的一声又逃了开去。子弹打在公路上留下一个个弹孔,激起的碎石蹦的比车还高。 “杂种,看我怎么教训你。”陆彬举起ak47不停歇的朝天射击。直升机一遇抵抗,非常明智的拉高了距离。陆彬只能望天兴叹,怎么打? ‘咻’,一颗子弹掠过他的面颊,却是警车射来的。这下陆彬有出气的对象了。他弯身捡起一颗手榴弹,咬开拉阀,准确一丢。“bingo”他欢呼了一声。 ‘砰砰’一辆警车冒着浓烟烈火侧停在路上。 “让我再给你来上一个吧!”咬开拉阀,手才举起,一连串射击声从天上传来,声音才响起,子弹就已经射在后座里。陆彬吓得往后一倒,握着手榴弹的右手撞在车窗上,放开了手榴弹。 野田幸子看着脚下滚动着的手榴弹,骂了一句:“陆彬,你这个白痴。”弯身拿起手榴弹往后一扔,人随即趴在方向盘上。 ‘砰’,手榴弹在半空爆炸,强大的冲击波让车身晃动不已,后边的警车更惨,急速行驶让他们处在爆炸的中心,两辆警车当场就被烈火包围了。 野田幸子将车转入一条街道,又七拐八绕的兜着小路,急着要甩开后边的警车。但是他们的一举一动已经被直升机监视住,并通知给了潜伏在一边的‘美洲豹’特别小分队。 约翰和程同全副武装坐在防暴车上,后边还有三辆防暴车。这时无线对讲机传来声音:“雄鹰呼叫美洲豹,雄鹰呼叫美洲豹。现在匪徒正往第二大街的保加路行驶,立刻前往拦截。” 约翰回答:“美洲豹收到,马上行动。”然后他用身上的对讲机指挥:“一号跟着我,二三号到保加路首尾两端埋伏。” 程同发动汽车,朝着保加路一直开去。过了五分钟,车上的对讲机又传来叫声:“雄鹰呼叫美洲豹,匪徒的车辆正在你们车后,马上展开行动。”约翰往后一看,一辆越野车莽撞的在路上行驶,一架直升机则紧紧的吊着。 “一号听着,你后面那辆车是匪车。你马上将车开到保加路的一边,跟我采取首尾夹攻。听清楚没有?” “一号收到。”约翰后边的防暴车刹车急转入旁边的胡同。 “程同,放慢速度,等越野车接近后,急踩刹车。” 程同依照约翰的吩咐,将车速降下来。而越野车还是飞速的行驶着。 约翰目测着距离,估摸着时间,忽然他叫了一声:“停车。” 程同猛踩刹车。越野车的速度太快,跟防暴车的距离又太接近,无可避免的来了次亲密接触。巨大的撞击力度致使越野车整个车身翻上防暴车顶,滚了一圈落在地上。 陆彬摇摇头,努力让自己清醒一点,可他看到眼前的情况后,他只剩苦笑了。越野车周围停着四辆防暴车,二十几个特种队员一步步接近着他们。 野田幸子轻松的笑了笑,“好吧!我们两个又重复东京的经历了。不过这次是两个人一起被抓。”她将凌乱的头发绑好,“看来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是没好结果的。我想我还是选择胡风算了。虽然他有点冷血。” 陆彬点燃一根香烟,“别说的自己很委屈好不好,还不知道是谁带累谁呢?”他埋怨起野田幸子,“明知道要面对警察也不多带点重型军火,你是白痴啊!” 野田幸子这下可不乐意了,她好心好意来接陆彬,现在还被他埋怨。“就你有能耐?把手榴弹扔到车里,要不是我见机的快,我们两个不用等被抓,已经被炸死了。”她轻蔑的看了陆彬一眼,“就算给你重机枪,我怕你还不会用。” “你以为自己很棒啊!就你那开车技术,你能活到今日真是个奇迹。我真不明白你在日本时,怎么能够躲开拜月社和警察的追捕?说不定是笨蛋遇上一大群笨蛋。” “你说什么?我可是得到过日本f1冠军杯大赛的第六名,你居然怀疑我开车的技术。”她叉着腰指着陆彬,“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荆棘’?我呸!不过就是一个小时候被父亲虐待,长大后变成一个施虐狂而已。真以为自己有多厉害了。去死吧!” 陆彬瞪着野田幸子,“有胆子你再说一遍,瞧我不一枪打爆你的头,淫妇贱人。” “你敢骂我?你这个施虐狂,变态人。”野田幸子不落下风的回骂道。 车外的‘美洲豹’特别小分队阻止了两人持续的对骂:“车上的人听着,马上放下武器,举高双手走出车外,趴在地上接受检查,否则我们将会立即开枪。” 陆彬和野田幸子狠狠地互瞪了一眼,才打开车门走下车,趴在地上被特种兵捆绑起来,押到约翰的面前。 “hello!想不到我们马上又见面了,美丽的野田小姐。”约翰看着陆彬,“哦!还有尊敬的陆彬先生,你在珠宝店表现的可是很神气啊!想不到自己马上就变得这么落魄了吧!”约翰十分得意的笑了。 野田幸子给约翰泼了冷水,“约翰,别高兴的太早,胡风还没捉到呢?” “你放心,我马上就会捉到他的。”约翰让队员将两人押下去,他对还停留在上空的直升机挥挥手。 直升机半空转了个身消失在天际,而他也和程同率队回程。 ------------ 第三十九篇 行动的前奏(一) 胡风坐在餐桌上享用着早餐,细嚼慢咽,体会着食物带给他的乐趣。可胡亮就没有他哥哥这样的好心情,因为野田幸子和陆彬被抓住了,而行动还没有开始。他放下刀叉,问:“哥,他们两个别抓了,你难道不打算做点什么吗?” 胡风没有抬头:“我需要做些什么啊?去为他们愚蠢的做法负责吗?” “可是我们的行动还没有开始,少了他们两个,事情是做不成的。” “我胡风做事,少了谁都可以做成的。我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是因为我从不依赖任何人,我只相信自己。” 胡亮顿时无话可说。他看着安可,“你怎么看?是不是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安可的话跟胡风如出一辙:“他们需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负责。” 胡亮气得离开桌子,跑到大厅看电视。胡风将杯子中的牛奶喝完,用餐巾擦擦嘴吧,对安可说:“吃完早餐,你跟我出去一会,我们有点事情要办。” 安可点了点头,回房间换了一件黑色紧身衣跟着胡风出门,两人坐上一辆停在楼下的suv,由胡风驾驶开到新州市最著名的住宅区――梅斯顿小区。这个小区所住的人都是达官显贵,连亿万富豪也没有资格入住。小区内的保安设施和环境都是整个新州市首屈一指的。 经过小区门检的时候,胡风亮出了一份证件――市警察局高级督察张亮,还有腋下的枪套。他们成功的进入了小区,胡风将车停在小区西南方的一栋三层欧式建筑门前,有着栅栏,小花园,和两名保安。 他们走近花园的时候,两名保安迎了上来,拦住他们,说:“你们是什么人?” 胡风笑了笑,没有回答,回头朝安可使一个眼色。安可走上前,一个照面拳打在左边的保安脸上,左手忽的伸出捉住握枪保安的手一扭,在他还没有叫出来的时候,拳头闪电般使出。不过分钟的时间,两个久经训练的保安倒在了地上,被安可拖着往屋里走。 胡风敲着门,一个菲律宾保姆开门,看着面生的客人,她用蹩脚的汉语问:“你好,请问你找谁?” 胡风出手拿住保姆的脸,将她推进门,往墙上用力一撞。他松开手,对着正在用餐的新州市市长高楠一家一笑,然后径直走到餐桌坐下。 ‘嘣嘣’两声,安可将两名保安扔在地上,站在胡风后面,冷冷的看着被眼前这一切吓呆的高楠家人。 “高市长,你家的生活不错啊!”胡风握着手亲切的说着。 高楠使劲平复自己的心情,对妻子说:“你先把两个孩子带上楼去,别做傻事。我有点事要跟这位先生谈谈。” 高楠妻子担忧的看了丈夫一眼,便带着两个孩子上楼去了。 “胡先生,不知道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我可不太欢迎你的到来。”高楠强作镇定,“还有你身后这位路易斯先生。” “其实我也不太愿意来打扰你的生活,只不过我有一件事需要你帮忙,不得不来而已。” “对不起,我没有什么是可以帮你的。”高楠一口拒绝。 “话不要说的这么早,我的忙你一定要帮。”胡风拿起一把餐刀,用手指试了试刀锋,“即使你是不愿意的。” 高楠脸色一板,露出威严不可侵犯的神色来,“你是在威胁我吗?” 胡风将餐刀插到桌子上,一字一句地说:“是的。” 高楠瞪着胡风,气呼呼的,就像是一头被冒犯了的老虎。不过这头老虎在猎枪的威胁下,只能怒视,而不敢露出牙齿。 过了一会,高楠才按捺下怒火,问胡风:“你需要我做什么?你说吧!” “别生气,高市长。这件事对于你来说是很简单的。你只要拿起电话就可以办到。” 高楠猜透了胡风的心思,“你是要我打给警察局是不是?你要救野田幸子和陆彬。” 胡风默认了。 “好,我打。希望你不会后悔。”高楠拿起电话拨给警察局。 胡风摸着右手尾指的伤痕,“高市长,你要清楚我是什么人?如果你叫来大批警察的话,后果你是知道的。我劝你还是让美洲豹的队长约翰一个人带着他们来最好。”他似乎猜到了高楠的意图。 高楠没有回答,但他确实是按了胡风的话去做。 约翰看着大厅中的胡风和安可,并没有感到意外。他接到万振华的通知时,就已经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他阻止了万振华调动大批警力的做法,这样做的后果他以前经历过。只要一日没将胡风击毙,没有人可以抓住他,要是你反对这种想法的话,就必须付出代价。 野田幸子对胡风的到来显得很高兴,她扑到胡风的身上,啜泣地说:“我还以为你会不理我们呢?真让我担心死了。” 胡风拍拍野田幸子的背,对陆彬说:“欢迎你回来。” 陆彬尴尬的笑笑,没有说话。高楠站在餐桌边,说:“现在人已带到了,你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胡风摇摇头,走到约翰的面前,向他伸出手,“我很高兴你现在可以充当我的对手,这让我对以后的日子充满向往。” 约翰哼了一声,不屑的扭过头去。胡风并没有因此感到尴尬,他抽回手背到身后,说:“我之所以叫你来,是因为我开始正视你了。希望你有朝一日可以逮捕我,用我成为你荣获世界英雄称号的踏板。” “我相信这一日的到来是不会很久的。”约翰说。 胡风一笑,说:“我很期待这一天的到来。再见。”他打开门,冲着安可又说:“给高市长留点纪念吧!不然他会说我们没有礼貌的。” 安可走到高楠面前,从口袋里逃出一个小型定时炸弹,塞在高楠手上,打开开关,说:“这个是体温炸弹,只要他一离开你的手,只要一秒钟就会爆炸。” 约翰大喊:“胡风,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还不知道你竟然是一个不讲信用的人。” “不,我有信用。但是,我的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才会讲信用。”他扬扬手上的控制器,“时间有二十分钟,足以让我回到住地。可你千万不要让我知道有人跟踪,不然后果自负。” 约翰看着捧着炸弹满头冷汗的高楠,怒喝一声,一拳打在墙壁上。 ------------ 第四十篇 行动的部署(二) 陆彬捂着肚子跪在地上,神情痛苦不堪。旁边站着的安可又发一掌切在陆彬的脖子上,这让陆彬直接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安可停手,你这是在干嘛?我们又是在干嘛?内讧吗?”野田幸子拉开安可,盯着胡风,“他是我们的同伴,你不能让安可这样对他。”胡亮站在一旁没有出声。 胡风摸着尾指,走到陆彬的面前,说:“我可以原谅你这一次犯的错,但不要再有第二次,不然我会杀了你。” 野田幸子还想说话,胡风已经将手指着她,“我说过的话你最好要听,不要让我重复第二遍。我不是一个喜欢被反抗的人。”他虽然没有发火,但这种态度让野田幸子感到恐惧。只要胡风出言警告,就表明他是真的生气了。 胡风回到沙发上,点起雪茄抽着。胡亮和野田幸子扶起陆彬,带他到房间里去。等胡亮出来,胡风说:“亮,今天晚上帮我安排去香港,还有安可。” 胡亮答应了一声,便出门去了。安可坐到胡风旁边,搓着手,“你这样做,会让陆彬背叛你的。” “我不会去考虑后果,我只做我认为我该做的事。”胡风抽了一口雪茄,“况且我很讨厌被人威胁。” “我知道你的性格,但是你要提防一点。”安可接过胡风递来的雪茄,低沉的说:“陆彬心机很深,此次的事他肯定会恨你,你最好小心点。” 胡风为之一笑,“如果我被人出卖了,这表明我已经不适合生活在世界上。”他拍拍安可的肩膀,“你好好保重自己吧!别担心我。” 七月二号的晚上,胡风和安可出现在香港的深水埗。胡风看着残旧不堪的楼宇,对安可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到这里吗?” 安可回答:“不知道。” 胡风呵呵一笑,“我来这里是来找一个人的,替代贾斯汀?麦克的人。如果不是没得选择,我是不回来找他的。” 安可不可置信的看着胡风,“虽然我不喜欢麦克,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电脑天赋世界上无人可以替代。” “你太高看自己的国家了,我们中国的人才不会比你们美国人少。只不过我们喜欢低调而已。”他指着眼前这栋几乎破旧的要倒塌的房子,“这里,就有一个电脑天才。”胡风带着安可走进房子,扑面而来的发霉味让安可眉头一皱。他看向长着青苔的墙壁,还在漏水的天花板,以及地上蚊蝇乱飞的垃圾,实在很难相信这里居然会住着一个电脑天才。 两人来到七楼,仅有的两个房间其中一个被杂物充斥着,另外一个只有一扇半边的门虚掩着。胡风推开半扇门,走过堆着各种各样电子垃圾的大厅,叫道:“段鑫,你在哪里?段鑫。” 卧室突然被打开来,一个不论模样还是装束都极像野人的男子站在走廊里,愣愣地看着胡风和安可,用手挠挠仿佛乱草般的头发,自言自语地说:“我好像在哪见过你?让我想想。”他转着圈子,时而拍头,时而低头深思,过了一会,才大叫一声:“胡风,你是胡风。”他跑过来抱住胡风,使劲的拍着他的背,高兴地说:“你怎么有时间来看我?都十年了,你才来看我。” 胡风丝毫不介意段鑫身上发出的臭味,以及他像是从垃圾捡来的衣服弄脏他上衣,他摸着段鑫的头,柔和的说:“我这不是来看你了。前段日子我有事要做,没时间来。” 段鑫一双疲累的眼睛盯着胡风,“你肯定是有事来找我的。像你这种大忙人,会用时间抽空看我吗?”他指着胡风,“别当我是三岁小孩子。” 胡风说:“想不到怎么就没见你,就变得聪明了。”面对着段鑫的逼视,他耸耸肩,“好吧!我是有事才来找你的。” 段鑫一拍手,“我就说你不会怎么好来看我的。”他神情一下子变得很落寞,不过很快,他又高兴起来,拉着胡风的手到他房间去,“正好,我今天刚编成了一个程序,让你开开眼界。” 段鑫将电脑屏幕转到胡风面前,神气的指着频繁滚动的字符,说:“这个程序是我用三年的时间做出来的病毒,只要中了这个病毒的电脑,五秒钟的时间就会让电脑瘫痪,继而会出现死机。而且绝对没有阻止的办法,即使是电源断掉以后,这个病毒依然可以工作。” “那他能破解瑞士杰森公司的‘铠甲’防御系统吗?”胡风问。 段鑫脸上露出一个不屑的表情,“‘铠甲’防御系统?”他指着电脑,“不用一分钟的时间就可以破解。” “贾斯汀?麦克说要五分钟,你难道比他还厉害吗?”安可没办法在散发着恶臭的厅里呆着,他只好跟随胡风到相对干净的卧室,刚好听到段鑫的话,出言讽刺了一句。 段鑫埋头苦想了一会,终于知道安可口中的贾斯汀?麦克是什么人了。“我听过他的名字,是用‘水鬼’病毒攻击美国政府网络的那个黑客吗?” “没错,就是他。你难道比他更厉害吗?我可不相信。”安可说。 段鑫对着电脑进行操作,边说:“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现在就可以让你见识一下。你身上带通讯机了吗?”他停下动作,“现在你可以试试通讯机还能正在工作吗?” 安可闻言取下身上的通讯机,按到留言信箱,发现泛绿的屏幕上出现四个字‘通讯故障’。 “刚才我用新编的病毒攻击了香港通讯网络,现在整个香港的所有通讯机,公共电话以及电话线都不能使用。如果我不阻止病毒的话,这种效果可以持续一个月。”他转头问胡风,“你说我应该给它取一个什么名字?” 胡风想了想,“既然它怎么厉害,就叫‘狼牙’如何?” 段鑫鼓着掌,开心的说:“狼牙,狼牙,很霸道,很有攻击力。我很喜欢这个名字。”过了一会,他突然变得很严肃,“你知道,我从来不喜欢跟人参与任何行动,我只喜欢一个人安静的编造程序。” 胡风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好,我就为你破例一次,仅此一次。即使以后你再来找我,我也不会再答应你的。”他把手放在胡风的肩膀上,“什么时候启程?” “待会,如果你准备好的话。”他看了看周围,“我可在这里待不长,特别是在你满是排泄物的房间。”他的脚踏了踏地面上的积水。 安可听到胡风的话,脸一下子青了,几乎是跑着离开了房间。 “我是一个很专注的人,但身体不允许。”段鑫为他行为的不堪作出了解释。 ------------ 第四十一篇 行动的部署(三) 七月三号,世界钻石展览大会举行前三天,各个国家的钻石商商开始携带着钻石进驻展览会,虽然此次的大会之前经历了不少事,但人们的热情非但没有降低,反而变得高涨。可能这就是胡风对展览会唯一的贡献吧! 负责这次展览会安全工作的杰森公司十分重视此次的行动,如果能在这次饱受威胁的展览会成功,那么无疑是给杰森公司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所以他们特派工程技术人员五名协助新州市警方布防会所。警方也开始对整座天成大厦进行保卫工作安排。特别是展览会的场地――天成大厦顶层,更是守卫严格,几乎是滴水不漏。 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是由瑞士杰森公司计划,经过万振华一帮高级警官开会研究,并提出改善的建议。计划如下,天成大厦的天台,将由十五名特警把守,预防胡风团伙将从空中进入。而楼下,更是防御重重,到时警察不仅会封锁街道,设置检查点,还有将近一百名的警察负责整座大楼的巡防任务。天成大厦的周围随时候命的另外一百名特警,准备应对突发的情况。 关于展览会所的守卫,万振华希望由‘美洲豹’负责,但是约翰拒绝了。他的说法是如果胡风能成功突入展览会所,那么场地就绝对不能发生火拼事件,不然极容易发生误伤人质。美洲豹最佳的安排是作为后援部队,一旦有事情发生,可以及时的补救,远比固守在一处要好。 虽然万振华坚持己见,可‘美洲豹’是作为外援来帮忙的,自己不能有太多的要求,只能听从约翰的意见。另外安排人员负责展览馆的防卫。 当事情一切安排好,警察也开始入驻天成大厦,约翰便返回训练基地,与程同一起商量后续的事宜。两人坐在操场上喝酒聊天的时候,说起这件事的做法,程同表示同意,他说:“以前我对于胡风的认识较少,经过这短短一个月所发生的事情,我现在算是了解你为何你如此忌惮胡风了。现在的情况,我们绝对不能守株待兔,那样容易一无所得,还可能损失惨重。” 约翰喝着酒,颇为感叹地说:“如果有可能,我是绝对不愿意与正面交锋的。他是一个令人恐惧的人,不论是他的头脑,还是他的心机。” “可是命运安排了你们的接触,这是无法躲避的。即使你现在可以逃避,以后还是会碰到他的。命运这类东西,你永远没法掌握。” “虽然命运对我很残忍,但是他对我还算不错,将你安排到我的生活里。要不是你,我可能还借酒消愁,无力自拔呢。” 程同笑笑,说:“那命运也对我不错,安排我们的相识。是你先以神的形象搭救了我,我再以天使的身份解救了你,一报还一报吧!” “对,一报还一报。”两人拿起酒瓶碰了一下,仰头牛饮。 约翰看着皎洁的月色,突然叹了口气,“人家都说,看着月亮就能看见远方的家。我已经很久没回德克萨斯的家,不知道我的父母过得怎么样?或许他们都能健康吧!我希望如此。” 程同也有同感,自从他当上特种兵以后,回家的次数更少了。每次回到家,自己的孩子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成长得自己都快不认识了。父女单独的相处,竟然可以坐在一块而没有话说。这种情况,程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可他没有办法,他的身份不允许自己长时间留在家里。对女儿较少的接触注定了这种关系的诞生。他只能暗中叹气,同时尽可能的对女儿好一点,轻易不去骂她,回家的时候,多买些礼物送给她,希望借此拉近两人的距离。 “可能下一次回家的时候,我的女儿又变成一个模样了。我实在不是一个尽职的父亲。”他喝了一口酒,“只能等她长大一点,或许能理解我的难处。同时我也很想有机会补偿她。一家人出去外面旅行。我已经不守诺言三次了。她肯定在埋怨我。” 约翰拍拍程同的大腿,“别担心,等这一次事情完了,要是顺利的话,我就批给你三个月架,这样你就能够陪家人去旅行了。”他举起酒瓶,“现在,就让我们好好享受暴风雨的前夕吧!” “约翰,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没问题,只要我能办到的。” 程同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盒子,还有一封信,“如果我要是出了什么事,请你将这个交给我女儿。告诉她,我很爱她。” 约翰没有接过东西,他把东西推回去,“你还是自己交给她吧!我相信你交给我比我交给她更能让她开心。” “可是,我.。”程同话还没有说完,约翰就先发言:“没有可是,我们两个一定能顺利的捉获胡风。你说过的,有时我们一起承担。你不会想反悔吧!” 程同看着一脸坚决的约翰,只能将东西收回,“那要是有个什么万一,你就帮我交给她。我会把它放在宿舍的储物柜里了。” “嘿!程同,你今天究竟出什么问题了。你能像一个男人一样吗?别再说这些婆婆妈妈,跟一个女人没分别的话吗?你要相信自己,懂吗?要相信自己。”约翰爬起来,跑到广场上,“世界这么美好,你难道舍得离开吗?你会允许死神将你带走吗?不,你不会的,你还要跟自己的家人去旅行的。” 约翰将酒瓶扔上空中,向程同叫道:“今天晚上月色这么美,你不准备跟我跳一段恰恰吗?eon!到这里来吧!舞动你的舞姿,放开你的激情,让我为你呼喊尖叫,让大家欣赏你的舞蹈吧!” “别再犹豫了,跟我一起投入吧!就像这样,one,two,go,go。”约翰一个人在操场摆着舞姿,踏着舞步,并不时唱着歌,叫着程同一起加入。 程同的情绪似乎被约翰的热情点燃,将酒一口气喝完,一路小跑,跟随着约翰踏着舞步,扭动着身子。 “不对,是要这样,左脚先出,右脚连踏三下,再换脚。”约翰跳着舞,边对程同不对的动作进行纠正,“耶,这就对了。来,跟我一起念,one,two,go,go!” 听到叫喊声的美洲豹队员跑到操场,见队长热情的跳舞着,纷纷摆着舞姿,喊着节拍加入队伍,“one,two,go,go!” 一场没有音乐的舞会在静寂的操场上欢乐的进行着。而胡风的抢劫世界钻石展览大会的行动也在无声的行动着。 ------------ 第四十二篇 一场较量(一) 七月六日晴朗的清晨,大批电视广播媒体围在天成大厦门口,等着九点钟开幕的新州市世界钻石展览大会开幕。大约是八点钟的时候,世界各地的钻石商开始入场,有来自南非共和国,沙特阿拉伯,美国以及部分亚洲国家和欧洲的商人,乘坐着由主办方提供的车辆,携带着年轻貌美,打扮时尚脱俗的女伴,踏着红地毯,春风满意的面对着镜头谈笑风生。 媒体针对三位世界较为著名的钻石大王进行采访,先是对苏联的科也纳为夫访问:“因为胡风的出现,这次的展览会曾饱受争议,还差点取消。你难道不担心保卫方面的问题吗?” 科也纳为夫回答:“我相信警察的能力,他们一定可以成功阻止胡风破坏此次的展览会。也请你们大家相信,身为正义的代表,是绝对不会输给邪恶的。” 记者问:“听说你这次还带来了沙俄时期皇室的珠宝――天使之泪,是打算借展览会出手吗?” 科也纳为夫没有正面回答:“可能展览的意向大过买卖,毕竟这类稀世珍宝,不是一般的价钱可以购买的。如果有合适的价钱,我会考虑出售。”回答完后,他对媒体莞尔一笑,转身走入大厦。 “嘿!香港珠宝巨鳄董柏星来了。”有媒体记者对着刚刚停下的车辆大喊,一时之间,所有的媒体一起涌向董柏星。 “董先生,听说你的公司最近陷入资金困境,贵公司的三件‘星辰之舞’有很大的可能在展览会上寻求买家。你对此有何回应?” 董柏星回答:“关于我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完全是外界的谣传,是不可以相信的。至于出售三件‘星辰之舞’,那纯属是无稽之谈。我是邀展览会的邀请才带来参展的,没有交易出售的意向。” “那为何最近你旗下的‘泰鼎’珠宝接连发生倒闭现象,并开始大量裁减员工。” 董柏星妻子替他回答:“这有关公司最近的战略转变,人事调动,我们暂时不方便回答。不过我们可以说的是,‘泰鼎’珠宝目前的经营状况依旧很好,公司也没有出现大的危机,一切都在可控范围内。” “那你就是承认‘泰鼎’珠宝出现问题了是不是?” “对不起,展览会开始的时间快到了,我们要赶着进场。”董柏星拉着妻子不耐烦的走近大厦。 沙特阿拉伯钻石商阿尔伊德搭乘着一辆劳斯莱斯鸣着喇叭进场,她的新婚妻子好莱坞巨星莎琳娜・凯琳曳着一身火红色长裙,挽着穿着中东传统服饰的阿尔伊德手腕,仪态端庄的向媒体微笑示意。 全场的焦点瞬间凝聚在二人身上,闪光灯毫不吝惜的狂闪。 有记者问:“莎琳娜,听说你的未婚夫为了向你表达爱意,将会在展览会斥巨资购买‘艾莉丝之心’,以示他对你的爱是跟艾莉丝同等的。不知你对此有何感想?” 莎琳娜亲热的在阿尔伊德脸上吻了一口,幸福的说:“其实我根本不需要他向我证明什么,我早知道他对我的心意了。只是他非要怎么做,我只好顺从他了。” “你们的恩爱真是让人羡慕。”记者问阿尔伊德:“这次的钻石商对‘艾莉丝之心’的出售都很在意,价格可能会比展览会上的价格高出不少,阿尔伊德先生真有信心力压群雄吗?” “如果钱比我的性命还重要的话,我可能会失败。”阿尔伊德含情脉脉的看着莎琳娜,“为了莎琳娜,我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出售的。” 记者衷心的说:“祝愿你们的爱情如‘艾莉丝之心’真挚,永远幸福。” “谢谢!”莎琳娜看了看手上的腕表,“时间不早了,我们要进场了。展览会完的时候,再接受你们的采访吧!”对记者略一点头,便跟着阿尔伊德通过门检,进入展览会所。 由于展览会拒绝摄影记者进场,他们只能苦守在门外,等待嘉宾出来时再进行访问。而警察也在清点着邀请卡的数量,当最后一个嘉宾到场后,警察封锁了大门,并派特警全副武装驻守门外,各类重型武器已调整到做战状态,交通警察也封锁了一条车道,拒绝社会车辆通过。如果紧急情况发生,旁边蹲守的警察也会迅速做出反应。一切看起来是那么万无一失,足以确保展览会的安全进行。 但是处在大厦某个仓库的美洲豹队员可不怎么想,胡风是什么人?他们很清楚。即使是铜墙铁壁,他也可以给你挖出一个洞来。枪林弹火中,他也可以闲庭漫步,而毫发无损。何况是人组成的防御阵营。 他虽然是人,但他有着狼的狡猾,冷血,还有令人闻风丧胆的天性――血性。有血的地方,千里之外,狼也能嗅探得到。有血的地方,即使刀山火海,陷阱重重,狼依然能走过。嗜血的天性,是他们破解一切阻碍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在世界生存而不走向灭绝。 约翰和程同没有跟其他队员坐在椅子上假寐,养精蓄锐。他们不厌其烦的抽着烟,一根接着一根,桌上的烟灰缸有时一根烟头没灭,另外一根已经加入慢慢消亡的队列。两人谁也没有说话,谁也知道对方心底里想着什么,担心着什么,就像是一胎所生的兄弟,彼此间有着一丝神秘的联系,将两人的想法互相交流。偶尔的一对视,都能看到对方的鼓励,虽然表达方式在言语上因文化的差异不一样,但精神上只有一个意思――有事一起承担。 办公桌上竖立着的无线对讲机,除了机器故障发出的喳喳声外,一直都没有其他的声响。时间平静的流逝,产生的寂静氛围并没有让二人的心情变得平复,反而添加了无名的焦躁。就像是将一种不知名的化学药剂,小剂量对他们进行一次次地注射,最终在身体到达负荷的临界点,让他们崩溃,甚至导致死亡。 约翰将烟掐灭,绕着房间走走晃晃,或蹲或坐,一会低头沉思,一会又仰天长叹,不然就是亢奋的在室内打拳,蹦蹦跳跳做着运动。 程同努力营造的情绪被破坏得一干二净,他骂约翰:“您能坐下来吗?别像只猴子又蹦又跳的,这惹人心烦。” 约翰没有停下手脚,做着俯卧撑边说:“我坐下来心就变得焦躁,不如运动一下,将筋骨活动开了,才能对敌胡风的时候更好的表现。” “现在是夏天,你穿着作战服做运动不热吗?你快点给我安静下来,别逼我教训你。” 一听到程同的威胁,约翰双手一撑从地上站起来,兴奋地说:“好啊!好啊!反正现在也没事做,我们就来较量一下。我早就见识一下中国功夫了。eon!”约翰摆了李小龙的招牌姿势,‘阿打’叫了一声。 程同直接无视约翰的挑衅,“ok!你要疯就自己疯去吧!我可不想跟你玩。”他拿起桌上的矿泉水,刚打开盖子。约翰就伸手将它打飞,“嘿!胆小的人,还不快跟我打上一场。我已经等不及了。” 程同将盖子用力的扔在地上,拔出手枪放在桌上,“你会为你做出的愚蠢行动负责的。”他摆好架势,“今天我就要让你在中国功夫痛哭流涕,你给我等着。”双手一张,刚使出一招‘金鸡独立’,还没来得及对约翰用上,对讲机就发出嘈杂的呼叫声:“展览会遇袭,请求支援,请求支.”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说完,爆炸声就响了起来,通讯也中断了。 约翰和程同对视一眼,大喊一声:“快,胡风开始行动了。”说完,两人拿起桌上放着的m16a2步枪跑出门口。 ------------ 第四十三篇 一场较量(二) 宝裕大厦是新州市最高高楼,约有四百八十五米,位置处在天成大厦的对面,不论是其进驻的公司还是装饰的豪华程度,都略高过天成大厦。之所以不将展览会安排宝裕大厦,乃是其业主因为听到胡风打这次展览会的注意,拒绝了展览方的请求。而处于第二梯队的天成大厦,则对展览会的举办表现得十分热枕。 由于宝裕大厦的优势,胡风便将其作为进入天成大厦额主要通道。于昨日的凌晨十分,胡风趁着夜色的掩护,以及收买了大厦的保安,成功进入到宝裕大厦的顶层。 当展览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胡风知道时候到了。他叫醒众人,分派好任务后,他让安可帮助段鑫系好滑绳,自己和野田幸子准备好武器弹药,将之搬到宝裕大厦的压力水槽,固定到绳索上。 陆彬则充当这次行动的狙击手,负责解决天台上的特警,和天成大厦外围的强化玻璃。他将svds狙击枪架在围墙上,把瞄准镜安好,装上消声器,又调准好间距,观察着风向,移动着姿势。当这一切都处置好的时候,他向胡风做出个‘ok’的手势。 安可将绳扣系上绳子,扯了扯绑在身上的绳子,测试稳固牢靠不。他向胡风看了一眼,点点头。 “可以行动了,陆彬。” 胡风的一说出口,陆彬就开枪了。‘嘣嘣’五声低沉的枪击声响起,五法子弹射在同一处位置。就见对面天成大厦顶层的玻璃像蜘蛛网般裂开,但是还没有破碎。安可也在枪声响起后,滑着绳索溜过去,继而是胡风,段鑫和野田幸子。 突然的枪声惊动了天成大厦天台的特警,他们跑到围墙边一看,见安可他们正通过绳索滑过来,纷纷拔枪要射击。但是他们却忘了对面的宝裕大厦有着一个神枪手――‘荆棘’陆彬。 在他们抽枪出来的时候,陆彬没有停歇的开了七八枪,或是射在特警的手腕,或是瞄准肋下,不然就是大腿,没有一处致人死命的枪伤。 遭受袭击的特警一方面用无线对讲机通知美洲豹这里的情况,一方面寻找掩护体庇护。可陆彬没让他们当场死亡,是为了自己变态的欲望。他将那些企图拯救的特警也射倒在地,一枪又一枪往他们身上非要害的地方精准点射。顿时间,天台上响彻着撕心裂肺的叫喊声。特警们纷纷用手中的cr9步枪反击,但是距离实在是太远了,他们根本不能阻止陆彬变态的做法。 这时,安可也到了裂开的玻璃前五十米处,他右手从枪套抽出‘沙漠之鹰’手枪,‘砰砰’对着玻璃连射,‘咔嚓’一声响,整块玻璃从窗框上掉落,洒向地上。整个过程不过一分钟的时间,当展览会内的嘉宾反应过来时,安可已滑着绳索落在会所内。他们失声惊叫,仓皇逃跑,像是一群被赶入火坑的猪。 安可一落地,手麻利的解开绳子,连滚两下,向着门口掷出手榴弹,顺便避开扑面而来的射击。‘轰’的爆炸声,安可已从展柜后面站起来,一手一只‘沙漠之鹰’手枪,眼也不眨一下连番射击。只见那些负责护卫的便衣警察,犹如狂风中的小草,在猛烈残暴的风中,尽力的挣扎着,却避免不了被风吹折的命运。 子弹用完,安可侧身倒向长方形的展柜后面,刚将身子藏好,一连串的子弹就射在展柜,打在防弹玻璃的展柜上面,发出‘噔噔’的声音。安可重新给枪上好子弹,脱下身上的外套扔向右边的空中,自己则往左滑开,向着对外套拼命开枪的便衣警察双枪齐开。 突然,一个警察手握枪口直径为二十厘米的霰弹枪像一只狮子冲过来,握住滑膛的左手向后一推,对着侧趴在地上的安可开出一枪。 安可连滚带翻躲开,又听到‘咔嚓’一声,那名警察缓着步再开一枪,子弹打在地面激起的碎石扎伤了安可的背,可他根本没时间去理会,因为霰弹枪的滑膛发出了声响。眼看自己与墙壁的距离越来越近,安可决意拼命一搏。他在霰弹枪射出一枪后,停住了滚动,将手中的手枪对准了那名警察。这次他赌的是枪手滑膛的时间长短,如果枪手滑膛的时间短于安可开枪的时间,或者是跟安可开枪的时间一样,那么两个人都会死。 时间停顿了一秒后,一声清脆的枪声响起。握着霰弹枪的警察手刚完成滑膛,安可的子弹已经射进了他的眉心处。安可看着瞪着眼睛的警察倒下,暗暗松了口气。要是再慢上一点的话,或许倒下的就是他,也有可能是两个人。这一连串的发生都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却是一场生与死的对决。 当胡风也进入展览会后,安可正对着负隅顽抗的警察进行最后的清理。那些贵宾因为门口的被炸,一时逃过不出,只能蜷缩着身子蹲在展柜下面,避开头上乱飞的子弹。胡风将一颗子弹射出后,转身对解开绳口的段鑫说:“抓紧时间,警方会很快进行反攻。” 段鑫接下滑过来的带子,取出一台小型电脑,将接口插进展柜下方的控制台,开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胡风走到滑索边,取下一个包裹,捡起地上的霰弹枪拿在右手,对最后到来的野田幸子说:“让陆彬也过来,你跟他处理好这里的事情。”对着安可一招手,两人一起走出展览室。 野田幸子解下绳索上的武器,冲着楼对面的宝裕大厦挥挥手,转身跑到段鑫的身边,问:“还需要多少时间能够破解‘铠甲’系统?” 段鑫皱着眉:“他们给‘铠甲’系统输入了另一个程序,配合系统本身的防御功能,要破解它需要五分钟。” 野田幸子一点头,开始处理滞留在展览会的宾客,让他们集中到一处,并将死去的警察推入楼下。此时,楼顶上发出爆炸声,随后陆彬背着一挺狙击步枪通过绳索滑过来,兴奋的说:“红蜘蛛,刚才那爆炸声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很刺激,很震撼呢!” “fuckyou!快点做事吧!我们的时间可不充裕。”野田幸子将几个炸弹扔给陆彬,“把它们安放好。” 陆彬接过炸弹朝四周一看:“胡风还有安可呢?” “他们去应对‘美洲豹’了。”野田幸子将定时炸弹安在一处展柜上,又跑到墙壁的转角处,再安上另一个,“你到走廊去,这里由我来负责。” 陆彬放下狙击步枪,从包里又拿出几个炸弹在手里,向走廊走去。 ------------ 第四十四篇 一场较量(三) 安静的走廊上挂着一幅幅名家的复制画,既有欧美国家的写实油画,也有中国的意境书画,每一幅画的上方都安装有一盏探射灯,将画作的完美尽量的表现给人。胡风和安可行走在铺着白色地毯的走廊下,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像是在狩猎的猎豹小心翼翼的接近猎物。 胡风眼角扫过一副油画,“我最喜欢梵高的《向日葵》,他将花蕊画得火红火红,就像一团炽热的火球;黄色的花瓣就像太阳放射出耀眼的光芒一般.厚重的笔触使画面带有雕塑感,耀眼的黄颜色充斥整个画面,在这种单纯和粗厚中却又充满了灵气和智慧。观者在观看此画时,无不为那激动人心的画面效果而感应,心灵为之震颤,激情也喷薄而出,共同融入到梵高丰富的主观感情中去。《向日葵》实在不愧是当今世界上最为完美的作品。” 安可给手枪填上子弹,一眼都没往墙上的画作看去,“我知道杀人才是世界上完美的艺术。”他抬起头,将手枪上完膛,“至于什么名画,在我眼里不过就是一张可以换钱的纸。只不过被一些被人们称作艺术家的画家胡乱用颜料涂抹了而已。” 胡风依旧自顾自地说着:“听说他画《向日葵》时,精神异常激动,向日葵金黄色的花瓣,给他一种温暖的感觉,使他内心充满激情地去画那些面朝太阳而生的花朵.”他走到一间房间的门口,突然拉着安可停下来,“作画时梵高像闪烁着熊熊的火焰,满怀炽热的、运动感的和仿佛旋转不停的笔触是那样粗厚有力,色彩的对比也是单纯强烈的。就像他对生活单纯强烈的希望,和为了生活能够美好进行的种种努力。” “我不明白你对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我根本一点也不懂艺术。”安可双眼死盯着走廊尽头的楼梯。 胡风将霰弹枪前举,手已经搭上了滑膛,“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跟梵高对生活的态度是一样的。”胡风一下子将安可推进旁边的房间,自己也撞开门躲入了房间,“我从来没有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他话刚说完,楼梯处的‘美洲豹’队员冲了上来,数个人持着自动步枪对着胡风刚才站的地方射击。 “我一直都知道你没有放弃生活。”安可躲在门框边,只将手枪伸出门框,连开几枪。“即使世界的人认为你因为战争失去了信心,从而发动报复。” 胡风向安可一笑,咬开手榴弹,向着楼梯处抛去,“我知道你是理解我的。”楼梯处发生爆炸响,胡风随即跃向安可的房间,面朝着美洲豹藏身的楼梯口开了两枪。“一直到知道。” ‘叮’,电梯门打开,程同与五名美洲豹队员侧对着胡风躲避的房间,一阵枪响,房间门化成了粉碎。 楼梯处的约翰有了程同的掩护,带领着队员循着墙壁缓慢向前靠近,待到可以将手榴弹扔进房间的角度,一颗手榴弹低空投去。‘轰’,房间里喷出烟雾和灰尘来。 约翰和程同各站在门口两侧,约翰做了个手势,程同点头回应,便向展览会所前进着。约翰又对身后的队员打了几个手势,随即一握拳头,一个队员咬开手榴弹抛向房间,爆炸声一响,约翰与一名队员同时行动,闪身蹲在地上朝着房间射击,借此掩护其他队员进入房间。 大厅安全。 主卧室安全。 队员分作两队检查洗手间和另一座卧室。 此时,靠近走廊的卧室突然发生爆炸,有两个队员受了伤。洗手间门霍地被拉开,有两个人冲出,对着大厅乱射,火力迫得美洲豹不能还击。打手枪的趁机跑出房间。另外一个则边开枪边向门口点射。 约翰拉开手榴弹根据子弹发射的位置着地掷去。但爆炸响并没有发生在房间了,而是窗外,震碎的玻璃割伤了数名队员,所幸都是轻伤。 胡风掩护约翰跑出房间的时候,脚下滚来一颗手榴弹,多年的军事生涯煅就了他应对的速度。他一下子将手榴弹拾起,本想朝美洲豹队员藏身的地方投去,可手劲使大了,手榴弹直飞出窗,打破玻璃在窗外爆炸。虽然效果不是自己所预料,可胡风还是因此跑出了房间。 安可听从胡风的吩咐,在靠近走廊副卧室的墙壁上安装定时炸弹,时间的准确恰好阻止了程同一伙进入展览会的目地。他跑车房间的时候,顺便捡起一把掉在地上的m16a2自动步枪,对着遭遇爆炸袭击的程同等人开枪。 才刚交火没多久,胡风就出了房间,两人一起走上前将程同堵在走廊的会议室。就在这时,约翰也赶出来帮忙,慌乱中开了两枪,就被胡风连同安可的火力逼回房间。 由于胡风所在的房间,正好处于约翰和程同两个人所在位置的中间地带。倘若程同出现,胡风可以没有死角进行瞄准,角度的问题致使约翰不能相助,可胡风也别想走出房间。双方就这样僵持下来。 “胡风,这次警察全面封锁了天成大厦,你即使是插着翅膀也别想逃离。还是乖乖投降吧!”约翰自然知道这番话对胡风一点效果也没有,他只是向分散胡风的注意力,向程同打手势,配合行动。 ‘砰’一颗子弹射在约翰躲房间的门框上。胡风识破了约翰的诡计。“约翰先生,你想在我面前使伎俩,可还差了点。我们还是乖乖在房间里别出来吧!”胡风扔掉手上没有子弹的霰弹枪,接过安可递来的手枪,放在面前。“再过几分钟,我的计划就完成了。如果你识相的话,不想以后这里发生什么事,最好聪明点。” 约翰想打破僵局,他看到了墙上的探射灯,便将枪口对准灯。“对不起,我很笨的,不明白你的意思。”两声没有间距的枪响射在灯上,线路短路的问题让整条走廊漆黑一片。 “你还是不肯死心,约翰。”胡风见到走廊暗了下来,明白了约翰的意图,“你可以试一试,尽力地试一试,看我能不能让你会陷入绝望。”他对安可一指程同和约翰的房间,握紧了手中的枪,嘴唇默念着数字。 当‘三’的口型一起出现在两人的口中,他们齐齐跨出门口,肩膀靠着肩膀,枪口对着左右两边。 走廊的灯熄灭时,程同了解了约翰的意思,几乎是走廊上出现走动声的时候,他和约翰一起跨出房间门口,将枪口对准了胡风所处的房间。 时间的安排真是巧妙。胡风和安可跨出门口,约翰也和程同闪出房间,四个人同时将手中的枪对准了各自面对的人。黑暗中,闪烁的只有四队眼睛,互相对视着。气愤的沉重似乎将一切声响一起挤压掉了,除了急促的呼吸声此起彼伏外,走廊,甚至整间大厦,都安静的可怕。 胡风说话了:“想不到我们居然会以这种方式面对面,约翰,你进步了,比以前厉害很多了。”他的口气充满着赞扬。在约翰与他联系在一起的十年时间里,他第一次这样面对约翰,平等的面对。 “我保证,如果今天你没死,还能自由的走在街上的话,你以后一定会经常遇到这种情形。” “或许我该感谢你给我的生活添加了色彩。” “我不需要你的感谢,这是我的职责。只要我还活着。” “那我得考虑是不是应该扣下扳机。毕竟你的这番话让我感到了不舍,也感到了威胁。” “我也在想要不要扣下扳机。你的存在带来的是恐惧,而恐惧不适合世界的发展。” “那你决定了吗?” “没有,不过我认为应该活捉你。你要为你之前所做的事承担责任。” “你这是在告诉我要开枪吗?” 胡风冷笑一声。而约翰也没有再开口。走廊又一次陷入寂静,死亡一般的寂静。 ------------ 第四十五篇 发给珠宝店的信 展览会开幕的时候,宝华街上的每一间珠宝店门口都放了一封信。早上负责开业的员工见到后,打开一看,随即各个珠宝店的店长纷纷打电话询问总公司。 差不多是展览会刚开幕的同时,宝华街的每个店铺,门前的垃圾桶都放置了一个旅行包,除了‘洪福’珠宝店外。 胡亮带着人从隐匿的居所出发,八个人坐在一辆厢式商务车,后面放置的是数箱军火。他将车开到宝华街上,让八个人下车将每个珠宝店门前放的袋子提回来。每个人回来将手上提着的袋子放进车里,又去收下家的旅行袋。 十分钟后,商务车已开到了街的尽头,车上的一角,收回来的袋子堆得跟座小山一样。让车里的人欢喜的呼天喊地,大呼过瘾,说什么做贼以来,最爽最轻松也最多油水的就是这一次了。 胡亮听着后边的嬉闹声,心里可不轻松。胡风正在天成大厦行动,肯定会遭遇到警方的重重围击,虽然他知道胡风一定能够安然无恙的,但即使是能预知结果,也难免会对过程的惊险产生不安。他骂了一声:“都给我安静下来。还有哪家没有交钱?” 后边的人被他一喝,果然安静下来。过了一会,才有一个壮硕男子靠近前说:“亮哥,洪福珠宝店没有交,你说怎么弄?” 胡亮哼了一声,从口袋里拿出控制器来,在编号为十九的按键上一按。车子后边的宝华街突然发生爆炸,猖狂的火焰窜到了街上,张扬的舞动着手脚。“就这样办。” “亮哥,接下来我们是去机场吗?” 胡亮将油门踩到底,车子发出轰鸣声,车旁的景观像是在倒播录影带一样,飞速的往后退。“去天成大厦。” 胡风并没有让胡亮去天成大厦,他的吩咐是先去机场埋伏,待到一定的时间,趁机劫机。安排他们一干人等速速离开新州市。 “但是胡哥不是让我们先去机场吗?你这样做可能引起他的不满。”里边一个稍显老成的劫匪不同意胡亮的做法,“况且胡哥是什么样人?那些警察怎能是他的对手。我们还是去机场吧!等约定的时间一到,我们马上动手,到时胡哥肯定也能按时到达。” 胡亮没有将视线从车前移开,他隐隐感到有些不安感。这么多年了,枪林弹雨的日子从来没有给他这种想法,即使他重伤要死。但如今,他却突然感觉到了。很奇怪的感觉,像是一个瞎子,一夜之间可以看到了月亮,那种惊愕感无法名状。 那人见胡亮不搭理他,并没有感到难堪,反而又说:“要是我们也去天成大厦,帮胡哥对抗警察,虽然结果是肯定的。但没有交通工具,我们摆脱了警察,又怎么离开。要知道,这次警察对展览会可是很重视,足足有数百名警察待命。就凭我们几个人,要是不及时离开的话,后果大家可想而知。” 他的这番话得到了后边七人的赞同,一起开口劝说胡亮取消去天成大厦的念头,听从胡风的吩咐到机场埋伏。可胡亮没有做出丝毫反应,车子继续朝着天成大厦开去。 那人又提出一个办法:“不如这样吧!亮哥你带三个兄弟去天成大厦协助胡歌,我带其他的兄弟到机场埋伏。这样两头落好,你说行吗?” 胡亮突然急踩刹车,手从腰上取出枪,指着那人的脑袋,“如果你再说一句废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他打开保险栓,“我是你们的老大,我说什么,你们就得跟我去做什么。要是你不服气,可以问问我手上的这把枪。” 那人努力的挤出一个笑容,“行,行。一切都听你的。你就当我阿虎刚才说得话是放屁就可以了。”他用手指了指额头上的手枪,讪讪地说:“亮哥,你能将枪放下吗?我胆子比较小。” 胡亮看着车内另外的七人,一字一句地说:“现在,你们对于我的决定还有问题吗?有,不妨说出来。” 众人只是对胡亮尴尬的笑了笑,没有回话。当胡亮转身开车时,阿虎对其他的人看了一眼,默默的点点头。 靠近天成大厦的道路已被警方封锁了,胡亮的车不能接近,只能把车开到天成大厦的附近,观察着周边的情形。 如果胡风要想从大门出来,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天成大厦一楼附近至少停着数十辆警车,在周围戒备着,还有大约两百名特警全副武装在一旁待命,而街道也被警方设路障封锁。再加上特种部队美洲豹,可谓是艰险重重,毫无生路。 胡亮想了一会,觉得这个计划还行。就对车内的其他人说:“你们现在每人给我拿上一个液体定时炸弹,趁着警察不注意的时候,将定时炸弹偷偷安装在车子地下,或者是安放在警察附近的墙壁草丛也可以。不论如何,我一定要他们在胡风等人出来的时候,无暇顾及。”他指着阿虎,“我的话你听懂了吗?” 见众人都用动作或是语言表现自己绝对听从后,胡亮让人拿炸弹给阿虎,对他说:“现在你先给我下车。安装完之后,不要立刻回到车里。先找个地方躲起来,有事发生的时候,马上到车里拿武器行动。” 阿虎将小型的液体炸弹放入口袋里,下完车并不急着朝天成大厦走去,而是特意在附近晃荡,或看看大楼,或盯着路牌,装作是一个迷路的人。过了一会,他才往天成大厦走去,走近一辆警车后,他蹲下来假装系腰带,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将偷偷拽在手里的炸弹打开,安在警车的底盘。 “喂!你在这里干嘛!举高双手接受检查。”两个特警端着枪快步走来。 阿虎说:“警察先生,我不是坏人,我只是迷了路。” 一个特警对其搜完身后,放他走,并出言警告:“现在这里被封锁了,任何一个人不能随便靠近这里。你马上离开。”阿虎哈腰点头急忙走开,走到旁边的公园去了。 胡亮让另外一个人下车。一个接着一个。二十分钟后,胡风手下已经将炸弹全部安放好,只要他将手上的控制器一按,眼前的警车和警察,可以活动的绝对不会多。 虽然频繁有人接近天成大厦引起了特警的怀疑,当胡亮的手下手脚很快,早已将炸弹借着机会安在指定的地方。特警搜不到任何一丝危险物品,只好警告一番,便放人了。 ------------ 第四十六篇 开始撤退 胡风,安可,约翰和程同四个人,因为时间上的巧合,一起在漆黑的走廊上出现,面临着开枪与不开枪的问题。而美洲豹队员视线受到阻碍,不敢轻易开枪,双方就在走廊上僵持着。 “约翰,你要快点想清楚,究竟是不是该开枪呢?要知道,你的时间可是不多了。”胡风打算先攻破约翰的心理防线,让他露出破绽来,“我的手下也差不多完成事情了。你不想因为失职而被解雇吧!” “即使你的同伙能够跑掉,只要你被抓住了,他们迟早也会被捉到了。”约翰移动一下步枪,“如果你拘捕的话,我不介意送你一颗子弹。” 胡风哈哈大笑,说:“约翰,我胡风难道会被警察抓住吗?你要是不敢开枪的话,我可就要开了。这里四个人能有机会能活下两个,就看我们四个人谁有这个机会了。我数三下,我就会开枪,你们可要准备好了。”胡风悄悄地扯着安可的衣服。 当胡风正准备数的时候,走廊上又传来一个声音:“等一下胡风,我有点礼物要送给尊敬的约翰队长。让他接收了我的礼物你再数不迟。”这是陆彬的声音。 陆彬又说:“约翰队长,我保证,你肯定会喜欢这份礼物的。”女人的哭喊声从陆彬的方向传来,“这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中国的,年纪四十多岁了,人老珠黄。还有一个是你们美国人,二十来岁,身材曼妙,脸蛋姣好。我让队长你选择一个。”他打开了手枪的保险栓,“现在开始,就是队长你的选择时间了。” 约翰听着两个女人的哭喊声,求救声,不由得怒从心起,“你这个杂种。难道胡风的手下就只会做这种龌蹉的事吗?真让人瞧不起。” 胡风调侃道:“嘿嘿!陆彬只是我的伙伴,他做什么事与我无关。”虽然他看到约翰现在的脸色,但想来不会好到哪里去。 “约翰队长,请别拖延时间。如果你再不选择的话,我就帮你选了。希望你不会后悔。”他似乎是在思考替约翰选那个人比较好,嘴里嗡嗡的说个不停。“好吧!我决定了,就把勤劳却不美丽,成熟却已老迈的中国女人送给你了。至于美国女人,我就对不住了。谁叫约翰不选呢?” 美国女人听到自己将被一枪致命,啊的一声昏了过去。 约翰大喊:“住手,你这个杂种,有什么事你冲着我来,对付女人,你算什么男人。” “好吧!我还真不是男人了。”陆彬无视约翰的挑衅,将枪口对准了昏过去的美国女人,说了句:“愿你们的天父保佑你。阿门!” “ok!我放下枪,我放下枪。”约翰不甘地说着,他慢慢将自动步枪放在地上,“你可以放了那个女人了吧!” “对不起,我只听到你一个人放下枪的声音。”他话刚说完,程同和其他队员也将手中的枪放在地上。 安可对着约翰就要开枪,却被胡风拦住了:“留着他的命”便跟安可走向陆彬。 “约翰队长,我恭喜你得到了两个完整的女人。现在你可以将两个女人带走了。放心,我是不会拦住你的。” 约翰走到陆彬的面前,将昏过去的女人背上,看着处在黑暗中的陆彬,说:“终有一天,你会栽在我的手里。” 陆彬瘪瘪嘴,说:“到时再说吧!我希望你最好不要再接近展览会。要是因为你鲁莽的行动导致有人伤亡的话,你不要怪罪到我头上。” 约翰哼了一声,带着程同和其他队员走向楼梯。 胡风刚回到展厅,段鑫破解系统的程序也快差不多完成了。他只是看了一眼,没再打扰。回头对正在忙碌的野田幸子问:“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 野田幸子安上最后一个定时炸弹,拍拍手,说:“都弄完了。只要段鑫将展柜打开,我们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行动了。” 话才说完,段鑫突然打了一个响指,“bingo”。展柜全部被打开来,陈设架上的各国名贵珠宝,只要胡风一伸手就可以拿到。 野田幸子走到一条钻石项链面前,看着璀璨美丽的钻石,脸上露出痴迷的神色。她轻轻的抚摸着项链,轻轻地说:“星辰之舞,这就是著名的星辰之舞。” 胡风将项链取下,为野田幸子戴上,在她的嘴上亲了一口,“你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自然只有这条星辰之舞配得上你。” 野田幸子似乎因为胡风的夸奖而有点害羞,她低垂着发热的脸颊,娇弱地说:“真的吗?我真的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吗?”见到胡风的点头后,她欢喜的扑到胡风怀里,一对烈如火焰的嘴唇深深的印上胡风的嘴。 陆彬怪叫了一声,“两位拜托,这是在抢劫,不是给你们谈情说爱的。楼下还有一大堆警察等着我们呢。”他走过去帮安可将一条条顶级的钻石项链,像是收垃圾一样随意放置在袋子里。 胡风则离开野田幸子,走到‘艾莉丝之心’的面前,望着眼前这条光辉不可照人的项链,他的忽然想起了一个人,有着白皙皮肤,晶莹眼睛和小巧鼻子的何思怡。他将‘艾莉丝之心’拿起来,仔细揣摩了一会,将他放进口袋里。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佩戴这条项链。 当众人将展览会上的钻石席卷一空后,他们从包里取出武器挂在身上,腰里别着数个手榴弹。胡风将控制器从野田幸子手里接过来,按下开关键,展览会上的炸弹发出‘滴’的一声,时间开始倒数。 陆彬问:“现在,我们要怎么摆脱警察的追踪,顺利赶到机场呢?”他看着胡风。 为了计划的严密,胡风只是告诉他们怎么开展行动,却没有将逃生路线说给他们听。这时,他指着角落里的人质,说:“先将人质押送到楼下去。到时行动怎么做,我会告诉你们的。” 陆彬还想仔细问清楚,胡风已经带着安可走在前面。他嘀咕了几句,和野田幸子押着人质出了展厅。 ------------ 第四十七篇 警匪对峙(一) 天成大厦外,八辆警车将门口围住,数百名警察躲在车后,严阵以待。离门口五十米外,一干媒体记者被拦在警戒线外,长枪短炮对准了门口,有的因来得迟了些,占不到一个好位置,率性跳到车上,咔咔照个不停。 过了一会,电梯门打开,有两个人从里面走出来,每个人的手里提着一把ak47,腰里别着数颗手榴弹。丝毫没顾及门口的数百名警察,一直朝着门口走过来。 他们不紧张,但是警察慌了,大嚷大叫:“里面的匪徒听着,你们已经被警察包围了,赶快放下武器投降。听见没有,放下武器投降。” 那两个人没理会警察的话,提着ak47径直走过来。当他们快要走出门口的时候,一名警察开枪打在他们将要走过的地板,严厉地说:“快点放下武器,举高双手趴在地上。” 胡风将枪交给安可,拖过一张椅子放在门口处,从怀里取出雪茄,给自己点上一根。他将烟灰弹掉,对着警察说:“将你们的局长叫过来,我有话要对他说。” 警员把情况告诉给万振华,约翰当时在他的身边,“约翰,这一次绝对不能再给胡风逃了,否则我们两个绝对没有好果子吃。”万振华拍着约翰的肩膀,“我会尽量拖时间,剩下的事情就由你负责了。无论你需要调配警力还是其他的什么,只要你对老魏说,他会最大幅度的满足你。我只要求你一件事,将胡风留在这里。” 约翰握紧拳头,狠狠地挥了挥,说:“放心,我以我的性命保证,一定会让胡风留在这里的。” 万振华点点头,向着天成大厦门口走去,见胡枫大模大样的坐在门口抽着雪茄,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他从来没见过一个劫匪有胡风如此嚣张的。不过他确实有嚣张的本钱。就凭他在新州市策划的几件大案,警方倾尽警力却连他的一丝线索也没有找到,可想而知胡风的能耐。 他叫来一名警员,找来椅子摆在胡风面前,也学着胡风抽起烟来。胡风没有开口,他也不着急着说话,两人就这样干耗着,烟抽完一根换一根。直到地上堆满七八支烟头,两人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互相的观察着对方。 胡风的样子并不像外界所传的那样,一脸的刀疤,络腮胡子,浓眉大眼,一张嘴大到能吞下拳头。其实他长得很有中国古人的风范,白净脸皮,忧郁的眼睛以及嘴角忽隐忽现的笑容,让他看起来像是饱受磨练的人,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这种男人最容易俘获女人的心,但也不轻易去俘获女人的心。 而万振华的形象在胡风心中,就是典型的中国官员。齐整的头发用发油梳得油亮,,国字脸,粗眉毛,黑眼袋,塌鼻梁,厚嘴唇,双下巴,身上永远穿着一副不合身的西装,偌大的肚子撑得衬衣几乎要破裂。坐下来的时候,自然的翘着二郎腿,手夹着烟靠在椅子,嘎巴嘎巴地抽着,眼睛的光芒忽闪忽灭,仿佛在思量着某些事。自有一副官威模样。 胡风将烟头弹掉,向后打了个响指。不一会,陆彬带着三个人质走出来,让他们站到胡风的旁边,将枪上完膛对着众人的背后。 万振华只是对着人质扫了扫,脸上一丝波动也没有,不声不响地抽着烟。 胡风一点头,陆彬朝一个人质腿上开了一枪,万振华依旧抽着烟,只是眼角扯了扯。陆彬连开两枪,万振华换了姿势坐着,两眼直直的瞪视着胡风。 摸着右手的伤痕,胡风平静的说出一个字:“杀。”陆彬将手枪上膛,对准了一名人质的脑袋,手指慢慢压向扳机。 万振华可以容忍人质受到伤害,却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被杀害。要知道,这里有着数十家新闻媒体,一旦将自己见死不救的报道播出去,那么他的仕途就毁了,还可能扯上公司。而且这次展览会上的非富即贵,要是性命有何差池,后果不是他所能承担的。他伸手阻止了陆彬开枪,叹了一口气,望着胡风说:“你提要求吧!只要别太过分,我可以尽量答应你。” 胡风又打了一个响指,陆彬朝着倒地的一名人质手臂开了一枪。那名人质本已是痛苦非常,现在又给补上一枪,惨叫一声,立马昏了过去。当陆彬将手枪对准第二个人的时候,万振华又说话了:“好!只要你放了里面的人质,一切都可以商量。” “只是商量吗?你可要好好想清楚,倒在地上的三个人中有一个是苏联钻石大王,还有一个是欧洲的富豪。难道他们的身份仅仅是可以商量?”他转身返回天成大厦,“我不想逼你。五分钟吧!你可以考虑如何答复我将要提出的要求。” 陆彬把枪收回来,走到万振华的面前,戏谑地说:“你要是认为这几个人不够资格让你做决定,里面有大把身世显赫的达官贵族。你可以尽情的考虑。我会告诉他们,是你的考虑让他们身受枪伤的。你可以想想自己的后果。”陆彬的手在万振华身上拍拍,笑着走回大厦。 “狗杂种。”万振华看着逐渐消失在眼前的陆彬背影,不由得爆了一句粗口。他让警员将受伤的三名人质送上救护车,随后来到魏国豪的身边,问:“约翰现在在干什么?” 魏国豪说:“他刚才和程同带着美洲豹队员和二十名特警绕到大厦的后门,打算从那里进入大厦的大厅。他要你尽量拖延时间。” 万振华看着四周,却见不到徐明德和庄俊华的身影,诧异的说:“怎么不见了老徐和小庄?他们刚才不是在这里吗?” “宝华街的‘洪福’珠宝店发生爆炸案,事情很严重,他们赶过去处理了。”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交给万振华,“这封信是今天早上‘洪福’珠宝店派人拿到警局的,信里说珠宝店的下水道藏有炸弹,要挟每间珠宝店交出两百万。不然就引爆炸弹。” 万振华拆开信件,仔细的看了一遍,又说:“那老徐查到另一伙胡风团伙的下落没有?”他忽然望着四周,“你最好派遣一队警察对周边进行查探一番。我可不想袭击成功后,突然冲出一伙人将胡风给救了。” “你在跟胡风交谈的时候,我已经派人去办了。” “很好。那这里你暂时来负责。我还需要去稳住胡风。”万振华整整西装,才转身走去,又回头吩咐魏国豪:“叫人去将刚才媒体拍摄的片段,以涉嫌泄漏国家机密为由没收。”得到魏国豪回复后,他重新走到天成大厦门口。 这次,只有胡风一个人出来。 “提出你的要求吧!但我请求你先将里面的女人释放。” 胡风眨眨眼,表示同意,他转身走了回去,过不多时,里面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十几个女人争先恐后地从里面跑出,被警察接了回去。 万振华看着背着手走出来的胡风,说:“你的要求呢?” 胡风走到万振华的身边,搭着他的肩膀,“我想请你送我出这里。”他看向围绕在门口的警车,用商量的口吻说:“如果可以的话,请你的手下不用来送我。” ------------ 第四十八篇 警匪对峙(二) 新州市的夏天,最难熬的时候要数中午了。高挂着的太阳似乎要大地给融化了,不余遗力地将自己怒火倾洒到人间。 约翰抬头看着头上的万丈骄阳,使劲地抹一把头上的汗水甩在地上,要是有可能的话,他真想用手上的这把枪将太阳打下来。但他知道只是不可能的,只能将心理的烦躁发泄到程同身上。“嘿!你能去催催那该死的经理吗?别老是坐在这里,像是个要死的人好吗?拜托,给我动起来,我知道温度使你难受,可我们不都受着一样的罪吗” 程同给了约翰一个白眼,“如果你有发火的话,请别撒在我身上。我心里也是燥得很。”程同说是这样说,但他还是站了起来,向着小道外走去。 正好,队员将肥胖的经理带来,看来这气温也让他吃够了苦,那浑身颤抖的肥肉不停地沁出汗来,将他那件高档的衬衣弄得像是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经理用汗巾擦去满脸的汗水,屁颠屁颠地跑到程同的面前。 “钥匙带来了吗?我们的队长等得不耐烦了。”程同瞪着酒糟鼻子的经理,急切的问着。 那经理喘着粗气,用一双明显跟脸型不符合的小眼睛看着程同,摇了摇头,说:“没有钥匙。” “什么?”程同将经理按到墙上,怒瞪着双眼,只要经理再说出没有两个字,就会将经理生吞下去的样子,“我再问你一遍,钥匙带来了没有?” 经理眨着眼睛,恐惧的看着怒气冲冲的程同,还是摇了摇头。 约翰一拳打在墙上,“fuck!怎么会这样?”他沮丧地垂着头。一想到要这样放过胡风,他的心里难受地仿佛被人用刀割一样。为了这次的行动,他吃了多少的苦头,甚至还差点因此自甘堕落,居然还是这种下场。他不甘心。 程同犹疑地看着约翰,提议说:“要不就用炸弹爆破吧!只要行动速度够快,我们还有一丝的希望。” 苦笑了一声,约翰摇摇头,说:“这道门是用特种钢铸造的,与墙体嵌在一块,要是是用炸弹进行爆破的话,我们根本不能在胡风未反应过来,就进入大厅。如果他用人质来威胁我们,只能是一无所获的结果。” “其实.”经理嗫嗫喏喏地说:“餐厅的后门可以开,只要穿过餐厅大堂,向右边走就可以到达大厦大厅。” “真的?”程同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开心得在经理满是汗水的额头上亲了一口,按住他的肩膀,开心地说:“你真是太可爱了。我爱死你了。” 经理被程同的举动吓坏了,他愣愣地看着狂喜的程同,狭小的眼睛里透出不可置信。他实在想不透眼前的这个男人,居然能比他的妻子还要善变。刚才还一副要吃人的样子,现在竟然亲了他一口,难道自己真的跟他说的一样,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或许这是实话吧! 他带着美洲豹来到餐厅的后门,不时的回头看着笑容满面的程同,那样子十足的谨慎。像是怕程同突然从后面抱住他,剥掉他的衣库,把他就地解决一样。虽然他厌倦了自己妻子跟自己一样的身材,但这不代表他会去喜欢男人。毕竟这个世界上,漂亮的女人多的是,只要你有钱的话,那些女人会主动地接近你,张口闭口说爱你。就像马琳一样,他用钱包养的情妇。 到了餐厅的后门,约翰让队员将经理带下去,指挥着队员将生锈的铁门敲开,。很快,铁门被破开,他们轻而易举的进入厨房,继而进入餐厅大堂,依照经理所说的路线,转过几个弯后,到了一条通向大厦大厅的走廊。 约翰带着队员蹑手蹑脚的前进,不久便走到走廊的尽头,从这里看下去,大厅的情形可以一览无遗。 野田幸子提着手枪游荡在人质旁边,与那些长相英俊的人质调笑着,轻薄的举动从她娇脆的笑声发出。 安可则和陆彬坐在待客室里,手里都拿着手枪,似乎在谈笑着什么,但都是陆彬说得多,安可回答少。 约翰对着程同指了指自己,做了个射击的手势。程同明白约翰让自己去对付野田幸子,解救人质,并让五名队员站在自己的身后,吩咐呆会如何行动。 两人在心中默念三下后,开始行动。程同端着自动步枪,对着野田幸子先开了一枪,子弹击中了野田幸子的肩膀。约翰则向待客室的方向跑去。 一听到枪声,人质捂着耳朵尖叫了一声,抬头见到美洲豹的服饰,知道是来援救自己的。性命要紧,那还理会得怎么多,站起身就往美洲豹的方向跑去。情势立刻失控。美洲豹的行动被着急逃生的人质破坏了,根本不能将枪口准确的对着胡风团伙,要是胡乱开枪的话,容易误伤人质。所以他们只能加紧疏散人质。 可安可他们并没有怎么多的顾忌,他和陆彬一听到枪声,立即从座位上站起来,朝着美洲豹的方向跑来。野田幸子捂着肩膀爬起来,举着手枪恼怒地对混乱的人群开枪,子弹打伤了几名人质。 “趴下,快趴下。”约翰不慌不乱的指挥着。约翰的叫声让那些人质反应过来,他们争先恐后的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耳朵。“开火!”视线的开阔给了美洲豹反击的机会,他们或蹲着,或趴着,将数十个枪口对准聚在一块的安可三人,手指一扣扳机,枪声响成一片,子弹呼啸着打在地板、沙发和圆柱。 趁着胡风团伙躲避的时候,程同带着队员赶紧疏散人质,而约翰负责火力压制,让安可他们无暇反击。 “投降吧!安可,你们的末日到了。现在你们手上没有人质,外面有着数百名警察等着你们,难道你们还能活着从这里走出去吗?” 安可躲在圆柱后面,给手上的霰弹枪填满子弹,顺便咬开一个手榴弹朝着约翰的位置扔去。爆炸声一响,他果断地从柱子后面走出来,从容不迫地对着大厅射击。霰弹枪跳弹的声音响着,约翰和他的队员不得不仓惶地躲避,再加上陆彬和野田幸子的反击,他们已经没有机会再开枪了。 “约翰,我安可是不会活着投降的,如果你要抓我的话,就将子弹射在我脑袋上吧!否则,你休想碰到我的身体。” “卡”,陆彬挑开手榴弹,扔向约翰藏身的接待台,对着圆柱后边的队员拨开保险栓,性能优良的ak47将子弹钉在柱子上。 “eon!想抓我的话,就得问问我手上的枪。你老是躲在后面,难道我会站着给你抓吗?” 程同及时地赶回来,六个人对着大厅里的安可三人射击,将他们逼回到掩体后边。他跑到被炸得碎裂的接待台后面,扶起受伤的约翰问:“你还好吗?我先让队员扶你出去吧!” ------------ 第四十九篇 警匪对峙(三) 约翰查看了腿上的伤势,摇摇头,“没什么事?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他把抽出弹匣合上步枪,向着右边一指。 程同点点头,端着自动步枪绕过接待台,往右边猫步前行,慢慢接近安可藏身的地方。而约翰则带着数名队员边走边躲,一步步靠近陆彬和野田幸子的地方。 安可背靠着柱子,通过向后查看,注意到了程同的动作。他左手搭在滑膛上,一个闪身,对着程同连开三枪。幸亏程同的前面有着沙发做掩体,替他挡了子弹,不然安可这三枪足以让他致命。 程同急忙俯下身来,挑开手榴弹,往后一抛。爆炸声一响,自己顺势钻出沙发,快跑向安可,自动步枪连连发射,逼得安可左躲右闪,狼狈不堪。直到安可墙角后,程同才没有再追击。 同一时间,约翰的行动也开始了。但是却被陆彬发现了,两个人直接跑出藏身的地方,分作两组一边朝着美洲豹射击,一边寻找掩体躲避子弹。 一攻一躲,双方并没有多大的突破,战况登时陷入僵局。但是如果在拖延下去的话,败的一方必是胡风一方。 “你们别再执迷不悟了。如果你们再不投降的话,我会呼叫外面的警察相助,到时我就不信你们还能在大厅里自由躲避。不想死在枪下的话,最好放下枪。” “只要胡风还在,我们谁也不会被抓。你就尽管叫他们进来吧!” “胡风?”约翰冷笑一声,“现在的情形,你们难道还不清楚吗?你们的手上已经没有人质作为你们的筹码了。就算胡风能耐再大,他也不是神,不可能凭空生出一双翅膀,带着你们离开这里。” “对啊!”约翰突然想起胡风不在大厅里。这次的主要行动是解救人质,次要任务是抓捕胡风。要是让胡风跑了,抓到他的同伙根本没有什么作用。只要胡风一日逍遥法外,那么世界一日也不会太平。“他在哪里?能在哪里?整栋大厦已经被警察给封锁了,他不可能逃得出去。” 程同也被提醒了,他也在想着这个问题:“胡风到哪里去了?现在又在干什么嘛?”隐藏在暗处的胡风给人的恐惧,远远比他在眼前亲手砍下一个人脑袋还要大。谁也不知道变态的胡风能想出一个什么注意,摆脱目前的困境。但约翰和程同一起认为,胡风有能耐离开这里,只要他没死在枪下的话。 “枪声一响,他就是世界的主宰。”胡风的这句话,已经让他用无数的行动,证明其真实性。 胡思乱想的约翰突然听到脚步声,‘哒哒’的踩在大理石地板上的声音,显得很悠闲。“shit!”他已经隐隐感到有些不妥了。 果然,胡风的声音响起了:“约翰,我想这场游戏可以结束了。你可以看看我身边站着的是什么人?” 约翰探头一看,市警察局的局长万振华神色难堪的站在胡风前面,一把枪指着他的脑袋。胡风的声音从万振华的背后传来:“我不希望把子弹射在他的身上,所以还是请你把枪丢在地上吧!你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了。” “胡风,你是个卑鄙小人,只会用威胁的手段。”约翰将枪抛在地上,气愤地说。随着他的投降,美洲豹其他队员也不甘的将枪扔在地上。除了程同。由于他藏匿的位置较为隐蔽,没有人发现。 “这未免有些不公平。我们这边只有四个人,而你却有十几名队员。如果不用威胁的方式,我会很难走出门口。我相信我这样做,不能算是一个卑鄙小人。” “维持正义的警察难道要对为非作歹的匪徒将信义吗?这未免太可笑了。”他指着胡风,“你是贼,即使几百个人用枪对着你,任何一个人也不会站出来为你抱打不平的。” “我没必要跟你争斗。但我需要重申一点的就是,我不是一个贼。”胡风转头对野田幸子说:“段鑫呢?带上他我们马上离开。” 野田幸子茫然四顾,却没有见到段鑫的身影,她问安可:“你看到他了吗?”安可摇头,她又看向陆彬,也是不知道。 胡风皱着眉头,命令着三人:“把他找出来。我不能抛下他。” “不用找了,我在这里。”段鑫的声音从右侧楼梯处响起,他背着背包走下来,轻松地说:“刚才我去上厕所了,回来就碰到你们枪战,没有武器的我,最聪明的做法就是藏起来。你说对吗?胡风。” 段鑫走向大厅,头一侧见到旁边的鱼缸旁趴着一个人,手里的枪对准了胡风。在这个位置,胡风周围并没有任何阻碍物。他喊了一句:“小心”。程同就开枪了。 “砰”,胡风的手臂受了伤,枪掉到地上。万振华借势跑开,美洲豹则急忙捡起枪械,对着胡风一伙展开攻击。 安可和陆彬连忙反击,而野田幸子扶着胡风退到左侧的楼梯坐了下来,替他包扎着伤口,关切的问:“没事吧?要紧不要紧?” “过得较快,只是伤到了表面而已。”胡风从口袋中取出一个控制器。 安可和陆彬也退到了楼梯,没有顾忌的美洲豹在约翰的带领下,疯狂地攻击着。这是约翰十年来最痛快的一次,能将胡风逼到无路可走额境地,十年来只有这一次。他要抓住这个机会,一举将胡风团伙抓获。或许,他就可以退休了。 约翰举手制住攻击,大声说:“胡风,你最后的人质也没有了,现在的你,已经是瓮中鳖,笼中鸟。识相的快点投降吧!”掩盖不住的激动从声音里溢出。 “胡风,接下来该怎么办?”陆彬的手有点颤抖。安可却一丝表情也没有,只是靠着墙角默默装着子弹。 胡风按下控制器的一个按钮,由野田幸子扶起来,走出楼梯,直接面对着约翰。眼光还是那么平静,动作还是那么悠闲,语气还是那么平淡,他露出一个笑容,说:“你还是抓不了我,我的人质可不是只有一个。你可以派人去宝华街看一下,再来跟我说话吧!” “你又想耍什么花样?我告诉你,今天无论如何你也走不出这个门口。”约翰的话虽然很强硬,但他还是让手下去探听宝华街发生了什么事。 过了一会,队员将情况告诉给约翰。 “怎么样?是不是我的人质只剩最后一个了。”胡风见约翰恨恨地把枪扔在地上,笑着说,“如果你不想我按下第二个按键,最好快点做出决定。” 程同问:“发生什么事了?约翰。” “胡风在宝华街安了炸弹,刚才他引爆了一间黄金珠宝店。”他的语气里再也没有数分钟前的激动,取而代之的是脸上黝黑的肤色掩饰不住的失落。 胡风返回楼梯,“要是你们对于我离去没有什么异议的话,最好尽快给我准备一辆车子。你知道,我的耐心很不好。”他顿了顿语气,“我还要告诉你一点的是,那些炸弹是液体重力控制的,只要有人试图拆解,我不需要遥控,它也会自动爆炸。” “我不得不承认,你是个可怕的对手。”约翰说完一句话,直接走出大厦。程同跟着走了出去,只留下美洲豹队员面对胡风一伙。 脱围的万振华正跟魏国豪商量着宝华街爆炸的事情,见约翰气冲冲地走出来,连忙叫着他,问:“约翰,我们已经商议过了,到了非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打算先放胡风走。我希望你能负责之后的追捕行动。到时海陆空都会配合你。只要胡风没逃出新州,我们就还有希望。” 约翰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万振华又说:“如果你没有意见的话,我打算先安排拆弹专家试试能否拆除后。如果不能的话,我只能放胡风离去。” 魏国豪点点头,就要打电话安排拆弹专家,却被后来的程同阻止了,“不能叫拆弹专家,胡风说了,他所安的炸弹一碰就会爆炸。宁可信其有,不能信其无。”魏国豪看向万振华,等待他的下一步指示。 “打电话,派人封锁周边一切交通要道。通知海空巡察队,叫他们准备好直升机和舰艇。”魏国豪转身离去,依照指示去安排一切。万振华又叫来警员,为胡风安排一辆车子。 ------------ 第五十篇 终结即开始 一辆警车停在天成大厦门口,胡风由野田幸子扶着,坐在副驾驶上,安可和陆彬则到后座去,临走时,他对一旁虎视眈眈的约翰说:“虽然你很努力,但是事实就在眼前。我很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对手,可你明显没有这个能力。好自为之吧!” “开车吧!”拿起一支雪茄,胡风对着野田幸子淡淡的说。 警车缓慢行驶着离开大厦,约翰突然冲到路上,拿起自动步枪朝天射击,大喊:“胡风,我发誓要一定捉到你。” 胡风听到约翰的叫声,没有任何反应,只是优雅的吐出烟圈。当汽车驶离包围圈后,绕过一个街角往机场方向开去,“砰砰”背后传来一连串的射击声和爆炸声。不是从大厦方向传来的,胡风可以分辨枪声的方向,他让野田幸子将车开过去。见到 透过车窗,胡风见到胡亮等一伙人正跟警方交火,数十个特警呈分散型将胡亮包围住,密集的火力逼得胡亮只能蜷缩在一角,形势十分危急。 “该死的。胡亮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手锤在车窗上,胡风暗骂了一声。“安可和陆彬跟我来,野田你负责支援。”胡风拿起步枪下车,上膛,将枪口对着警察射击,安可和陆彬的动作紧随其后。 胡亮本来在车上等着胡风行动的消息,不料有警察过来巡查,并且车子后面的军火也被发现,迫于无奈的胡亮只能对警察开枪。枪声导致胡亮一伙人被重重包围。由于来不及在车上取下军火,没有重火力的支持,以及人员素质的问题,胡亮一度陷入困境。幸亏身上带有手榴弹,勉强能解开险境。但是手榴弹的数量是有限的,支持了不过五分钟,已经有两名同伴中枪倒地,他们被逼到一条偏僻小道。 除了引爆安在警车下的炸弹,似乎没有什么办法获得一线生机。可胡风还没有下来,还不能进行引爆,只能带着同伴艰难的对抗。转眼间,又有两人倒地。八个人现在只剩下四个人,而且还有两个人身上受了伤。 形势迫得阿虎没有理会胡亮的身份,直接命令胡亮引爆炸弹。胡亮一把将他推开,将换上弹匣的手枪指着阿虎,冷冷的说:“如果你再有一句废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阿虎面对着胡亮的枪口,脸色忽明忽暗,两只眼睛盯着胡亮,一丝杀意从他的眼光射出。他把枪口对准了正在向外射击的胡亮,手指往扳机缓缓下按。他的两个同伴冷眼旁观,没有出言阻止。毕竟胡亮的处事风格和对他们的态度,不值得让他们为他求情,甚至他们迫不及待的要阿虎杀了胡亮。 胡亮一无所知的对外面的警察还击,而身后阿虎的手指与子弹的距离不过一分。就在阿虎狰狞的笑容泛起时,街道外又传来射击声,警察大声呼叫支援。 “胡风来了。”阿虎急忙将手枪放下,小心翼翼地探着身子朝外查看,果然,警察正在跟胡风交战。 “你带着他们两个跟在我后面。”给手枪换个弹匣,上完膛,胡亮对着阿虎说。 阿虎点点头,扶起受伤的两个同伴。胡亮握着手枪深吸一口气,转身走出墙角,连开五枪。 砰.。每一枪精准地打在警察的腿上。警察都穿着防弹衣,子弹射在上身没有任何的效果。胡亮用脚挑起一把cr9步枪,拨开保险栓,朝着胡风的方向边打边走,阿虎他们紧紧跟在身后。 胡风见到胡亮安然无恙,心头总算放下一颗大石头。他对着野田幸子招了招手,拉开手榴弹的引信,向着警察扔过去。趁着爆炸的威力,胡亮急忙向着胡风跑过来,七个人合在一处,火力更是猛烈,压得警察无能力反击。只能通过无线电寻求支援。 野田幸子驾着汽车驶进人行道,停在胡风他们面前。“你们都给我上车,快点。”胡风沉着脸命令胡亮。 “不,我要把钱拿回来。”侧身开出两枪,胡亮第一次违抗胡风的命令,转身向着停在天成大厦附近的商务车跑去。 胡风阻止不及,看着远去的胡亮背影,皱了皱眉头,对阿虎说:“你去把他给我带回来。要是他有什么事发生,你也不用回来了。” 阿虎提着ak47向着胡亮追去,正好碰到前来支援的美洲豹围住胡亮,双方散布在停车场交火。火力薄弱的胡亮躲在一辆汽车后边,子弹呼啸着打在车身,汽油漏了出来,被子弹擦出的火花点燃,烈火瞬间便将汽车吞没。爆炸声一响,躲得快的胡亮跑到店铺门楼的后边,腿上的被爆炸波及到,鲜血簌簌而流。 阿虎愣了一会,心里很纠结,却不是因为胡风的话。而是在金钱和生命之间做出选择。那辆商务车就停在不远处,只要能躲过美洲豹的子弹,再前行二十米左右,一世的荣华富贵就在眼前。 “利益的大小是和风险成正比的。”拨开保险栓,阿虎闪身窜出了绿化树,疯狂一顿扫射,转身滚向一边,重新装上弹匣,跳起来边开枪边向着胡亮靠近,“你好吗?能不能走?”阿虎呼呼喘着粗气,似乎心情还没平复下来。 胡亮撑着站了起来,说:“没事,我可以走动。”他看向车窗,通过倒影观察美洲豹的行动,见他们有条不乱的向着他们逼近,而商务车就在他们的身后。要想接近,就必须绕过美洲豹。可美洲豹的火力实在是太强了,以他们两个人目前的武器,根本不能办到。他侧头看到了店铺的橱窗,这间婚纱店十分的大,摆放着婚纱的橱窗正好对着商务车,只要能进入店里,破开橱窗的玻璃就可以绕过美洲豹,直接来到商务车。 “待会你去引开美洲豹,我.从店里进去,通过橱窗接近商务车。”捂着大腿的伤口,胡亮脸色有些苍白,声音也显得虚弱。 阿虎犹疑的看着胡亮,过了一会才点头表示同意。胡亮将门上的锁强行打开,走进店里,关上门,向着最后的橱窗走去,依着墙壁静候阿虎的行动引开美洲豹。 不一会,婚纱店的门口传来枪声,美洲豹迅速地往右边跑去,离开了作为掩体的商务车。时不待人,胡亮开了三枪打碎玻璃,拖着伤腿跨过窗栏,一瘸一拐地向着商务车走去。打开车门,先向着后座瞧了一眼,军火和钞票都还在。他松了口气,嘴角扯动,露出笑容来。 胡亮发动汽车,打转方向盘,撞开数辆车,直冲出停车场,对着阿虎的方向驶去。车子一个漂移,侧着身子挡在阿虎的面前,接了阿虎上车,顶着密集的子弹从容离去。 开到刚才与警察接火的地方,胡风他们已经不在了。胡亮没有停留,脚下踩住方向盘,冲开警察设置的检查站,朝着机场狂奔而去。 才上高速路,胡亮就听到头顶有‘啪啪’的声音,探头出车窗一看,一架雄鹰直升机正在空中跟着他,约翰黑色的肤色在苍蓝的空中格外耀眼。他的手里操控着一挺重机枪。 “shit!冤魂不散的约翰。”脚下一紧,油门踩到底,一百公里的车速让得阿虎不得不抓紧护手,高速超车的摇晃感令他很想呕吐。当他没有多少时间去顾及身体的感受。因为约翰开枪了,子弹打在车顶上,险之又险的没有击中胡亮和阿虎两人。 “你还在发什么呆?快点拿武器还击啊!”看着惊慌失色的阿虎,暴怒的声音从胡亮的喉咙吼出。 “嗯!”胡亮的吼声让得阿虎回复了清醒,急忙翻到后座,撬开箱子,取出一挺轻机枪,手肘打破玻璃,探着半个身子对准空中的直升机开枪。 直升机把高度升高,躲开轻机枪的射击,约翰架着重型机枪往下一顿扫射,断断一分钟的时间,已有两百发子弹打在商务车的车身。幸亏胡亮的驾驶技术高超,依靠频繁移动让得约翰不能对准车头,否则子弹一旦打在车头,那么这辆车也就报废了。 又是一阵交火,阿虎突然缩了回来,脸上痛苦不堪,右手死死的掐住左手满是鲜血的臂弯。 “废物。”见到阿虎受伤,胡亮愤怒的骂了一声,双手急打方向盘,越过一辆大货车。数颗子弹打在车子刚在所在的车道。胡亮伸手擦去头上的汗水,重重的喘了一口气,刚要再超车的时候,一颗子弹打在车窗上,碎掉的玻璃弹到胡亮的脸上。 自然而然的反应使得胡亮头一侧,要去避开玻璃。不料这时的商务车和货车的距离不过一米,暂时失去控制的商务车车头一转,撞向了旁边的大货车。 遭受撞击的大货车驶向防护栏,眼看就要倾下下边的山地,司机快速应对,猛向左边打方向盘,撞到小车的尾部,使其侧身滑行数十米才停下。 避免了驶向山地的大货车并没有摆脱困境,由于速度过快,再加上方向转得过**速,笨重的车身来不及配合车头,导致整个货柜甩向下边的山地。大货车横跨在高速路上。来不及踩刹车的车辆纷纷撞上大货车,又与后边的车辆发生碰撞。爆炸声响起,熊熊的烈火瞬间占据了整条高速公路。 胡亮头靠在方向盘上,耳边听到越来越近的‘哒哒哒’声。他努力挣开疲倦的声音,扭动钥匙,发动汽车,但是没有成功。又一次发动失败后,胡亮使劲踢了一脚,汽车发出‘轰’的一声,居然启动了。 来不及高兴的胡亮,急忙踩下油门,打着方向盘飞驰而去。由于车流被大货车堵住了,一路上只有胡亮的商务车行驶,交通十分顺畅,胡亮应对天上直升机的射击也更从容。不多时,胡亮就下了高速路,转入一条公路。 警方早已通过约翰的呼叫,得知胡亮的目地是机场,在通向机场的公路设置了检查站,警察荷枪实弹等着胡亮的到来。 下了公路后,行进大约五百米,前方闪烁着交通信号灯,两辆警车封锁了道路,数名警察端着手枪躲在汽车后面。胡亮发个狠,速度不减反增,直直对着检查站冲去。将要接近的时候,胡亮死踩刹车,方向盘向右猛打,车子漂移着转了一个半圈,把车尾对着检查站。手拨动后退档,脚下一踩油门,冒着子弹的射击冲开检查站,再打个转,调转车头离去。 路边的指示牌显示,离机场的路只不过五百米,胡亮终于可以放松了。一想起刚才所经历的一切,他不由得打了个颤。要不是自己面对情况及时应对,果断出手,他现在可能已被拷上双手,要一辈子呆在监狱里,或者被警察的枪射程马蜂窝。 又行了三百米,机场的宏伟建筑已在眼前,停在路边的胡风车子也清晰可见。胡亮加快了速度,他很想赶快到胡风身边,得到胡风的庇护。他实在是太累了,眼睛疲惫的要睁不开了,头晕晕的,一片空白。 五十米的时候,他放慢了速度,准备停下。这时,路边的一辆路虎突然启动,拦住了商务车。车上下来七个人,一副特种兵的装束,端着枪快速地向着商务车跑过来。 胡亮提起精神,抄起放在副驾驶位上的ak47,靠着车子对着美洲豹开枪。就在他下车的时候,阿虎捂着左手爬到前座,启动汽车飞驰而去。失去了庇护的胡亮频现危机,他来不及对阿虎的辱骂,拖着伤腿跑进机场,不时回枪射击紧跟在后的美洲豹。 原本应是人流密集的机场,此时却是空无一人。胡亮一看就知道胡风成功劫持了飞机,想到可以安全离开,开始萎靡的精神重新振作。他咬了咬牙,艰难的前行着,但受伤的他的速度比不上美洲豹,子弹离他的距离越来越接近,身上已经有几处被子弹擦伤。他霍然顿住,回身进行扫射,右手从腰里取出手榴弹咬开引信,向着美洲豹抛去。 也不看效果如何,拖着伤腿赶到登记处。一见到大批警察围绕在登机口,将枪口对着他。胡亮愣了一会,回头看着追击过来的美洲豹,忽然仰天大笑,眼泪顺着眼角流下来,他大喊一声,端着ak47向着登机口冲过去。 警察开枪了,子弹一颗接着一颗射在胡亮的身上,鲜血不停的从嘴里流出,但胡亮没有停下脚步,枪依旧在爆响,他的步伐也在前进,一步接着一步。即使他的力气在鲜血的大量流失而逐渐消亡,他还是迈着脚步,朝着登机口走过去。 “我一定要登上飞机,我一定要登上飞机。”胡亮一遍遍在心里告诉自己,信念是唯一能支撑他走动的力量。 “给我让开。”他对着堵在那里的警察怒喊。 那些警察见到胡亮浑身是血,每走一步便留下一地的鲜血感到可怕。他们让开了道路,给胡亮通过。 走到停机坪上的胡亮,看见了在飞机翘首以盼的胡风,他想对着自己敬爱的哥哥摇摇手,可手已经不能动了。他想对爱护自己的哥哥说自己不是废物,但是喉咙却发不出一丝声音。他还想再前行,可脚只迈出一步,就没有力气在动了。他只能站着看被安可抱住的胡风,笑了笑。 ‘砰’的一声枪响,一道血花从胡亮的前额处喷射而出。程同的身影冒了出来,用枪指着倒在地上的胡亮,望向飞机上一脸狰狞、暴怒的胡风。 飞机起飞了。夕阳的红光照在胡亮的尸体上,将他的身子染得通红。他的眼睛里似乎有了光芒,在向人们述说着什么。他的嘴角带着一丝笑容,一种证明自己的笑容。 时间已经永远在他身上停顿。但他却不可能被遗忘,因为他的哥哥胡风还生存着。 成为了过去的胡亮,必将带领着胡风的未来,以及决定程同的以后。 ------------ 第二卷 袭击 ------------ 第五十一篇 一年后的情况 纽约,国际大都市,世界的经济中心。高楼大厦在这里,根本不值得稀罕,甚至是懒得看上一眼。公路,犹如蜘蛛网般,罩住了整个城市。枪械,跟普通的家庭用具一般,只要你认为有需要,随时可以花上几百美金在商店里买到。犯罪杀人,就像性的需要那么普遍。 程同坐在纽约市中心的咖啡厅里,百无聊赖的喝着咖啡。想起一年前的事情,他记忆犹新。特别是他一枪穿透胡亮的脑袋,胡风看着他的那种眼神,让他每天夜里都惊醒过来,浑身出着大汗,气喘吁吁,醒过来之后,他再也不能入睡。 失眠弄得他不得不去看心理医生,虽然经常按时吃药,但情况老是不见好转。半年前,约翰到他家里去看他,见到程同那副憔悴的模样,他差点就不认得他了。听到程同的情况后,约翰邀请他到美国旅游,顺便在这里看医生。要知道,在当时,美国的医疗技术是全球最先进的。 半年来,在医生的精心医治下,程同的情况渐渐好转,可还是会有失眠的情况出现,医生的作用已经不大了。如果他要医好自己的心病,除了送胡风入地狱之外,世界上还没有哪一种药可以治好他。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心病还需心药。” 一想到胡风,程同的眉毛就皱了起来,心里也变得焦躁。他将烟头掐灭,有点燃一根。一年多了,胡风从新州市逃离后,彻底的失去了踪迹。那架被胡风劫持的飞机,停在泰国后,机上的乘客倒是身体健康,可胡风从此也失踪了。无论fbi如何努力,就是一丝线索也没有找到。 fbi曾经派出一个侦查组远赴泰国,连同泰国警方全力追查,但只知道胡风曾经在金三角出现,然后线索就断了。由于金三角的毒枭与胡风有着密切的关系,fbi不止一次找过金光勇,许以令他难以拒绝的好处,包括撤销对他的国际通缉令,可金光勇就是一口咬定不知道情况。 金三角的地势令得美国当局难以插手,但这不代表美国会放过金光勇。其中又有一项绝密的情报,跟胡风扯上关系,逼得美国当局不得不对金光勇采取行动。为了查清这条情报的真实性,fbi派出探员分赴亚欧非三大洲,调查此事的真实性。结果派往三大洲的探员经过详细的侦查后,一致的回复是:“情况属实。” 既然情况属实,那么胡风的下落就必须要知道。金光勇是唯一一个知道胡风下落的人。美国驻泰国曼谷的大使馆,向泰国总理吴定成提交了一份资料,内容是美国军方连同泰国当局攻打金三角的方案。行动代号为――“天使行动”。这些情况,都是约翰告诉程同的,不然以他的身份,是绝对没有权限知道的。 为了这次行动,美国国家安全局将处于休假的约翰叫回纽约,参与行动的部署。程同一个人呆在约翰的房子觉得没有意思,只好陪着约翰来到纽约。一到纽约之后,本就无聊的程同更加无聊。纽约最多的是酒吧和派对,但是程同向来不喜欢热闹,尤其是嘈杂的酒吧。只好每天坐在咖啡厅里,一个人拿着本书,看上一天,然后回酒店睡觉。每天的情况都是如此,而约翰则忙着开会,根本没有时间陪程同游玩。 程同打算回家了,反正病情的治理也没有多大的效果,离家也就快有半年了。他挂念着家人,打算就在这几天跟约翰请辞,离开纽约返家。今天他约了约翰到咖啡厅,正准备说这件事。 正当他为胡风的下落苦恼的时候,有个人站在了他的旁边,向他说:“你好,先生,如果你感到寂寞的话,我有办法令你感到人生的乐趣。保证你试过一次,还会想再试一次。你觉得如何呢?” 听到这把声音,程同那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于是他也很有礼貌的问他:“那你的办法是什么呢?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 约翰露出那一口雪白的牙齿,神神秘秘的在程同耳边说:“今天晚上,有个聚会,参加的人员通通不穿衣服。而且还是女性的较多。要是你能在聚会上引起女人的注意,今天的晚上,我相信你这一辈子是不会忘记的。” “如果我喜欢男人呢?”强行忍住笑意,程同故意色迷迷的看着约翰,摸了摸他的身体,说:“特别是像你这种强壮的男人。” 约翰急忙走开,双眼谨慎的看着程同,严肃的说:“对不起,先生,我的性取向很正常。请别打我的主意。” “可是,我的性取向是不正常的。你最好晚上睡觉的时候穿上睡衣,并且不要睡得太死。”程同靠着约翰的肩膀,手慢慢摸着约翰强壮的胸膛,“你知道,我这种人晚上是精力最旺盛的。可能会偷偷爬上你的床,然后。。呵呵!” 约翰甩开程同的手,威胁道:“你要是敢碰我,瞧我不把子弹射进你的脑袋里。我可不是开玩笑的。”话一说完,他直直的盯着约翰。两人目光对视,忽然抱在一起哈哈大笑。 “想不到你到美国半年,幽默感居然进步的这么快,实在令我很惊讶。”坐下后,约翰也点起一根香烟,笑着说。 程同耸耸肩,做出一个无奈的神情,“没办法,这里的生活环境不适合我。我要是不幽默一点,恐怕会被闷死。” “放心,今天晚上我就带你去消遣时间,这几天的日子可把我憋坏了。不好好宣泄一下,可真的有点对不起自己。” 程同摇摇头:“不了,我打算明天就回国。今天我约你来,就是跟你说这件事。” 约翰听到程同要离开的消息,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遗憾。他挑了挑眉毛,说:“正好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顺便再看看你的女儿变得有多漂亮了。她是个可爱的孩子。” “你要跟我回去?你不是要去参加‘天使行动’吗?怎么会有时间?”眨眨眼,程同诧异的说。 “没错,我是要参见‘天使行动’。不过也有一个人要参加行动。”他看着程同,顿了一会,又说:“那个人就是你。我已经在指挥官面前推荐了你,并且获得批准了。” 程同没有回答,他眼睛里的光彩已经将他的情绪表达了出来――他很兴奋。 一个军人,最痛苦的不是丢掉性命,而是放下手上的枪。枪,就是他的生活,失去了生活,生命还有什么意义。或许每天坐在咖啡厅里很悠闲,但这不是一个军人想要的。枪林弹雨,生死无常的军事生活才是让他感到安心的生活。 如果要将家人和军事生活放在一起选择的话,程同会选择家人,然后用生命去追求军事生活。 “现在,我先跟你说明一下情况吧!让你对整个事情有个全面的了解。”见到程同点头后,约翰继续说道:“在胡风抢劫世界钻石展览大会时,fbi就注意到了胡风的计划,只是当时的头绪还不是很完整,只知道他的计划会严重威胁到美国。经过fbi数个月的查探,通过国际刑警得知抢劫期间,胡风团伙对外接触的人物,再详查这些人最近所做的事情。得到这一条情报,足以让美国国家安全局感到震撼的情报。” 约翰故意卖关子不往下说,逼得程同开口询问:“别卖关子了,快说这条情报究竟是什么?” 约翰向着程同凑近,低声说:“发射核弹袭击美国。” “啊”程同惊叫了一声,在看到其他顾客异样的眼色后,他尴尬的笑了笑,对约翰说:“不会吧!胡风在这么大胆。他不知道只要发动了核弹,他立刻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到时全球的国家都会联合在一起对付他。谁也不会容忍一个有能力发射核弹的恐怖分子存在。” 约翰又点燃一根烟,使劲的抽着,希望借此平复内心的震撼。“你错了,他早就知道发射核弹后他的下场会怎样。但是他依然会那样做。因为,他是‘血狼’胡风。” “可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报复吗?” “美国的犯罪心理学家曾经研究过胡风的犯罪心理。他们得出这个结论,但这个结论被fbi封锁起来,那些心理学家也被严格监视住。他们的结论是――胡风是一个狂热的和平主义者。他之所以屡次三番针对美国,就是因为美国发动了太多的战争。他认为发动抢劫和恐怖袭击,可以让人们对他产生恐惧,继而利用这种恐惧,组织战争的发生。在他的眼里,他认为人类有着一个劣性,就是永远将生命和金钱放在首位,只要他有能力威胁到人类最重视的这两样东西,那么他们的注意力就会转移到他身上,从而没有其他的精力去发动战争,他也可以以此威胁欲要发动战争的国家。” “疯子,他简直是一个疯子。”手重重的拍在桌子上,程同站起来怒气冲冲地说着,“以血腥的方式去阻止血腥的发生,那么只会导致更多的血腥事件发生。难道他连这么简单的哲学道理也不明白吗?” “胡风有自己的想法,所以他才会这样做。在他的世界里,他的这套方法是阻止战争最好的做法。但是在他人的眼里,他只是一个狂热的和平主义者,理智和智慧已被他病态的想法抹灭了。他沉醉在自己塑造的准则中,并打算为这条准则付出性命。” “我们要阻止他,一定要阻止他。”程同握紧拳头挥动着,整个人像是一员充满着激情的战士。 约翰对他拍拍手,笑道:“行啦!我们已经要去阻止他了。麻烦你先坐下来好不好,你难道没注意到周围的人看你的眼光吗?我都感到不好意思了。” 程同刮刮脸,讪讪的坐了下来,问:“‘天使行动’什么时候开始?我要立刻回去准备一下。” “时间就在七天后,也就是这个月的十五号。我们还有大把的时间,不要那么焦急。”他把三十美金放在桌上,拿起披在椅子上的西装,“走吧!待会我们还要去聚会呢?先回旅馆洗上一个澡,喷上点香水,到晚上把那些没穿衣服的女子迷死,到时。。”约翰对着程同淫笑着。那样子令得程同很想给他一拳。 程同甩开约翰搭在肩膀上的首,不屑地说:“这种聚会别预我,我不感兴趣。你还是自己去吧!” “那你一个人在旅馆里干吗?还不是无聊着。不如跟我一起出去,当作消遣也好,比窝在房间里好的太多了。” “不了,我想静静的看会书。最近美国的畅销书排行榜出了一本关于胡风的书,叫做《胡风,你不知道的往事》,短短几天时间内就卖出了几万本。听说这本书是一个黑帮人物写的,名字叫做劳尔・爱德华。据他所说,书里的内容绝对真实,因为这是出自金光勇的口中。我想回房间好好研究一下,希望通过了解胡风的往事,找到对付他的办法。” “好吧!既然你想在房间里看书,我也就不勉强你了。”耸耸肩,约翰无奈地说着。 “嗯!其实。。你那个聚会真的是不穿衣服吗?我有点不相信。” 约翰拍拍程同的肩膀,拍着胸脯说:“我敢保证,到了那里,你能看到的都是白花花的肉,半件衣服也没有的。”他古怪的看着程同,“你要是想去,现在说还不迟。那样都是标准的西方美女,跟你们东方女人有着不一样的味道。作为男人,你应该去试一试的。” 程同砸了咂舌,头摇得像拨浪鼓,忙说:“不用了,我只是不相信你们西方人会这么开放而已,绝对没有想去的意思。” “真的?你不后悔。”见到程同毫不犹豫的点头,约翰有点遗憾,骂了一句:“不识抬举的东西。” 走出咖啡厅门口,两人就要分别,约翰说了最后一句话:“为了我的人身安全,我需要你向我保证,你对我没有一丝性幻想。我可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程同被约翰的话逗得笑了半天,肚子都笑疼了。最后才在约翰严肃的目光下,举起三根手指头,憋着笑意对天发誓:“我程同保证对约翰没有性幻想,一丝也没有。”刚一说完,他又捂着肚子哈哈大笑,令得路人和约翰相当无语,还以为他是精神病患者。 ------------ 第五十二篇 古堡的会晤 凯特古堡在明媚的阳光投射下,更显得壮阔宏伟。依山而建的格局,将莫勒斯山本身带有的巍峨险峻附加到古堡身上,令其在世人的眼中,除了惊叹建筑的雄伟外,似乎没什么表情可以表达对这座古堡的赞美。 这座古堡本是沙俄时期的一个公爵斥巨资打造,耗时十几年才完成,本是作为军事阵地。但随着沙俄的统一,这座古堡逐渐失去了当初建造的目地,只是作为一个居住场所或者度假别墅。由于后人的无能,古堡传承到现在,这座古堡已经接连换了几个主人,而如今的主人是军火商维耶夫。 通向古堡的公路,有一辆赛欧小车行驶在上方,却不是维耶夫的座驾。他从来不会做这等在他眼中看来是不入流的小车,造价昂贵的劳斯莱斯或者其他世界名车才是他的心头之好。 小车驶过一个转角,停在古堡设置在山下的门卡,但很快就继续行驶,一直到古堡的门口,维耶夫正站在小草茵茵,喷泉花园的广场上等候。小车停下,侍立在一旁的管家打开车门,一名身形略显单薄,气质儒雅的男子下车,脸带微笑的看着维耶夫。 “嘿,胡风,最近还好吗?”维耶夫热情的拥抱了胡风,亲切的拍着他的背。 胡风说:“还可以,日子过得很平静。”维耶夫领着胡风进入古堡,精致的菜肴已经准备好,却是中餐。餐具整齐的摆列在桌上,四名女仆垂手站在两侧,替胡风和维耶夫两人拉开椅子,倒上红酒。 “胡风,我知道你不喜欢吃西餐,特意请了一个中国厨师,你瞧瞧菜肴合不合你的胃口。”维耶夫别扭的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鸡肉放进口里,仔细的咀嚼,称赞说:“相比你们中国久远的饮食,我们西方的食物就像还未开化的野蛮人一样,食物的美味根本不能吃出来。” “你太客气了。其实每一种文化都会有一种饮食习惯,食物有优劣之分,没好坏之别。只要你懂得欣赏,食物给你的口味都是一样的,并不局限于国家。”夹起一片烤肉,味道正宗无比,胡风不由得点点头。 维耶夫笑了笑,说:“如果我不是知道你的身份,一听到你这番话还以为你是饮食专家,或者是个哲学家。你真是能欺骗人。” “可能是人生经历造成的吧!”拿起红酒,小饮了一口,胡风淡淡的说。 “别认真,我是开玩笑的。”干笑了几声,见胡风谈话的兴致不高,也不再说话了。将注意力放在眼前精致美味的食物上。 不一会,维耶夫面前的食物已被他吃的一净,胡风没有什么食欲,每样菜只夹了一口,就不再动筷子,端着一杯红酒慢慢品茗。他的酒量挺好,一只十五年份的红酒他喝了半瓶,脸上愣是一点变化也没有,眼睛依旧充满着伤感和冷漠。 维耶夫用餐巾擦了擦嘴巴,邀请胡风到他的书房去,一名女侍端着两杯清茶放在桌上,便优雅的退了出去。维耶夫从红木镶金边的雪茄盒中取出两支上等雪茄,递给胡风一只,点燃着,跷着二郎腿嘎巴嘎巴抽着,深情即是享受,有道是:“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 胡风弹掉烟灰,率先开口:“维耶夫,核弹的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时间已经过去一年了,我没有时间再等。” 维耶夫眼角瞥了胡风一眼,摇摇头,说:“不行,军中的那些人物嫌钱太少,不肯帮忙。我百般劝说,动用一切的人脉疏通,他们也不肯答应。” 他叹了口气,又说:“现在,除了再给他们多一点钱,我想没有其他办法可行。” 胡风对于维耶夫的说辞,并没有感到愤怒或者惊讶,他只是淡淡地说了句:“是吗?那还需要多少钱?” 维耶夫竖起两根手指:“没有两千万美金,你别想那些贪婪的官员会给你核弹,这已经是我所能争取的最低价钱。剩下的我无能为力了。” 胡风冷笑一声,不再说话。他心底对于维耶夫为何出尔反尔,狮子大开口的原因很清楚。一切都得从新州市说起。由于在新州市策划的抢劫世界钻石展览大会,不仅导致新州市的经济遭到大破坏,惹恼了这个经济和国际影响力蒸蒸向上的国家,还伤害了不少人质,而这些人质在各自国家中又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两者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针对胡风的庞大势力。而结果就是他被列为全球通缉的极度重犯,真正成为世界的敌人。胡风迫于压力,因此只能远遁非洲,沉寂了一年的时间。 维耶夫似乎看到了胡风未来的下场,也就不再跟以前恪守信用,反而借此敲诈胡风,甚至有出卖胡风的想法。可他毕竟不敢打这个主意,虽说胡风现在是少了一条腿的老虎,但还是老虎,有着万兽之王的威势。而他,顶多就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我可以给你钱,但是核弹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替我运到非洲。要是你没有别的问题,我可以马上给你支票。”胡风从怀中取出支票簿,放置在桌上,提笔要写下数字。 维耶夫又说话了:“等一下。”他眼冒精光的看着胡风,将手上的雪茄掐灭,“刚才我说的是给官员的钱。我的中介费用还没有说。” 胡风眉毛一蹙,片刻后又恢复原样,冷冷的盯着维耶夫。 维耶夫站起来,在一旁的酒柜取下一瓶伏特加,又拿来一只杯子,说:“费用是五百万美元,请你也一起支付了。那么核弹就会按你说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 胡风放下笔,看着维耶夫,平静的脸上弥漫着杀气。他忽然起身,走到书房的阳台上,招手唤来维耶夫,说:“我有点东西要让你看一下。” 维耶夫犹疑了一会,生怕胡风对他不利。但又想起这是自己的古堡,只要胡风敢对自己不利,那么他绝对走不出古堡。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他可是聘请了十五名保安,负责古堡的安全保卫工作。每一个都是军人出身,枪械、搏击样样精通,上过战场,杀过人,以一敌百或许有些夸张,但一个对付十个是绰绰有余的。 他挺了挺胸膛,端着酒杯站到胡风旁边,挪渝着说:“我每天都用一个小时的时间站在这里看风景,可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好看的。要是你能让广阔的平原变成茂密的森林,那就另当别论了。” 阳台外,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连绵起伏,横亘草原的公路两边散落着牧场,栅栏内牛羊成群,一派欧洲风格。 胡风向着古堡下方挥挥手,笑着说:“那是魔术家的本领,我只是一个表演家。只能为你呈现一场精彩的表演。” “表演?这里有什么表演可以看。”维耶夫小声的嘀咕着。当他将眼光放到古堡下方的广场时,他惊呆了。古堡的围墙有着三个人攀爬上来,而他的保安刚刚从那里巡查过去,并没注意到有人入侵了古堡。他朝着下方大喊,可足有两百米的高度,令得他的声音变成跟蚊子发出的嗡嗡声不同上下。 他瞪着胡风,说:“你想干什么?要杀了我吗?告诉你,只要我死了,你别想得到核弹。除了我,没人能帮你。” “不,我只是想请你看一场表演。你实在是太紧张了。我们之间是朋友的关系,我又怎么会杀你呢?再说了,只有你才能帮助我啊!”胡风嘴角噙着一丝冷笑,轻蔑地说。 ------------ 第五十三篇 买卖谈成 维耶夫有点看不懂胡风的意图了。这时,一声枪声清晰的传入他的耳朵。他急忙向下看去,见那三个人分作三路,开始与保安交战。广场中央的一人,躲在喷泉后方,密集的枪声打在人首鱼身的雕塑上,射落了雕塑的头颅。 水花激射,在阳光下闪烁着绚灿的彩虹。保安见后边没有反应,遂停下枪,亦步亦趋走向前去,喷池后边已没有那人的身影。众人正诧异间,可急坏了楼上的维耶夫,他已从高处看到胡风的人躲进了喷池,可他那些手下并不知道,只是端着枪四处戒备者。 突然,那人从水中一跃而出,持着自动步枪连番扫射,被打了一个触手不及的保安接连倒地。维耶夫惨呼一声,伸手掩住了眼睛,心里不断骂着蠢货。 “维耶夫先生,后边还有好戏呢?你遮住眼睛怎么看?”见到维耶夫的表现,胡风感到很愉快。他做人的原则是:没有一个人可以威胁他,如果有,那么这个人必须付出代价。 维耶夫举着双手,高声叫道:“ok!ok!我承认输了,你想怎么样?说吧!我一定答应你。” 胡风脸上露出微笑,拍拍维耶夫的肩膀,说:“别这样,我只是让你看一场表演,绝对没有其他意思。戏没看完,匆匆散场,可不是一个绅士所做的事。继续看吧!相信我,好戏在后头。” 维耶夫气呼呼地瞪着胡风,将两撇胡须吹的竖起,愤怒地说:“够了,我不想再看了,让你的手下停下来,我们再慢慢商量,我保证让你满意。” “你确定能让我满意?”胡风回过身来询问维耶夫。 维耶夫指着下边,“只要你能让你的手下停下来,我保证。” 盯着维耶夫一会,胡风的脸上又露出一个笑容,他取出一把手枪朝天开了三枪,然后对维耶夫说:“如你所愿,我的手下开始撤退了。”他走到里厅,坐在书房上,又说:“现在我们可以谈了吗?” 果然,枪声响了三下后,胡风的三个手下开始从古堡撤退,循着绳子退下去,过了一会他那些保安才追过来,但胡风手下的身影早已不见了。维耶夫看着茫然四顾的保安,忿忿的想:“蠢货,明天我就把你们全部给换了,足足十五个人居然对付不了三个人。要是他们真想杀我的话,哼!靠你们我能活到明天吗?” 接近傍晚的时候,维耶夫将胡风送到广场,可此时他的脸上尽是怒色,而胡风还是跟以前那般风淡云清,温文尔雅。两人依照礼貌,握了握手,拥抱了一下。胡风坐上车子,摇下车窗对维耶夫说:“如果你真想保住自己的命,最好是换掉保安。这一次我不想杀你,但是下一次我可不能保证。祝你好运!再见。” 维耶夫一听到胡风的话,心头又窜起一把火,回身怒视着那些保安,好生一顿指责。 胡风回到位于亚历山大市北边的森林小屋,时候已是深夜,黑漆漆的天空繁星闪烁,皎月当空,空气间弥漫着湿润清新的味道,令人一呼一吸间,精神爽朗,心情舒畅,又有悦耳的自然音乐――虫鸣风声,虽单调却很优美,没有一丝俗气或者庄重。那是世界上最简单的音乐,同时也是最动人的音乐。 这小屋子是负责看守森林的护林员所居住,一应家具都有,且位置偏僻,不怕国际刑警会追查到这里。而且逃跑路线众多,只要往森林里一躲,警察极难追踪的到,是绝佳的隐藏位置。 胡风停下车,享受似的呼吸着,才推开门走进小屋子。大厅里,安可和陆彬正在客厅里看电视,却不见野田幸子的影子。他问:“安可,野田幸子呢?” 安可指着洗浴间,说:“一个小时前进了浴室,还没出来。” 胡风脱下西装坐到沙发上,陆彬为其斟来一杯伏特加,放在桌子上。胡风点起雪茄,端起杯子喝了一小口,腿上放着今天的报纸,仔细的翻看着。 陆彬问:“胡风,跟维耶夫商量的怎么样?核弹什么时候能弄到?” “今天你们做得很不错。那只老狐狸吓得脸色都白了,还能不跟我商量吗?要是按他的话,一个月后就能搞定,到时我们就可以行动。”胡风的眼睛没有离开报纸,手里轻轻晃着杯子,又喝了一小口。 “这件事情那么大,fbi方面会不会追查到什么?我总是很担心。” “fbi的势力还没有延伸到非洲,不怕他们会追查到。至于维耶夫方面,他能贩卖军火十数年而安然无事,就必定有他自己的一套办法。你的担心是多余的。” “但是新州市的事情发生后,国际刑警与fbi都盯得我们很紧,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延迟时间,等风声没那么紧的时候再行动呢?” “时间拖得越长,就越容易暴露。我们现在要做的事很重大,fbi迟早会查出端倪的,到时,就像在行动也就晚了。我们必须乘着他们掉以轻心的时候行动。” 一直沉默的安可说话了:“其实,我们是不是一定要做这项行动?我们都很清楚,做了这件事之后,将会面临着什么,是不是值得?” “必须做,这是我的人生目标,即使永无翻身之日,我也会毫不犹豫去做。”胡风掐灭雪茄,把报纸合上,又点燃一根,“你们放心,我不会让你们吃亏的。事成之后,我将会拿出一笔钱给你们。” “哐”的一声,浴室打开,野田幸子围着一条浴巾站在浴室门口,挽了挽头发,娇媚地说:“你们都在说些什么呢?是不是再说我的坏话啊!”及至看到胡风坐在沙发里,她跑过去抱着胡风,在他的脸上轻了一口,又说:“嘿!你终于回来了,事情还顺利吗?” 胡风伸手刮了刮野田幸子粉嫩滑腻的脸蛋,笑了笑:“很顺利。多亏了你们。” 野田幸子将脸蛋贴在胡风的胸膛上,娇气地说:“人家都洗完澡等你,你难道想一直坐在这里,对我不理不睬吗?我会很伤心的。” “那好!我们进去房间吧!”胡风拉起野田幸子的手,往房间走去。 陆彬对着二人的身影无奈的犯了一个白眼,心想:“同人不同命,怎么也没人洗好澡等我呢?红蜘蛛那玲珑有致,成熟魅惑的身材,真是极品,特别是那股特有的体香味,惹得我心里都一把火。不行,明天的出去外面耍耍,我可不想被憋死。”他感觉下腹有点火热,调整了坐姿,吸了几口气,才勉强将那把火压下,见安可默默地看着电视,相约他明天一起出去,便说:“安可,明天跟我出去不,我们也去松懈松懈。也好降降火。” 安可直接给拒绝了:“我的脑袋管得住下半身。你也说了,现在外边风声正紧,你出去难道不怕给发现?如果你再被抓,我看没有人会去救你。” 陆彬斜睨了安可一眼,说:“我只是说说,并没打算要去。好吧!我也去睡觉了,你慢慢看吧!”说完,便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 第五十四篇 惹祸了 清晨一大早,明媚柔和的阳光穿过枝叶射进屋子,给木质的地板铺上一层神奇的地毯。窗外的虫叫声,鸟鸣声,叽叽喳喳,呱呱哇哇,好不和谐。胡风实在不忍心错失过这么好的上午,当阳光照进卧室的时候,他就起床了,洗漱完毕,来到厨房做早餐。 刚好野田幸子被胡风弄出的声音吵醒,睁着一双睡眼朦胧的眼睛靠在门框上,轻抚了头发,打上一个哈欠,甜腻腻地说:“风,怎么早就起来啊!不打算多睡一会?” 胡风看着犹如睡美人的野田幸子,笑着说:“赶快去洗洗,今天的天气真好,待会我们出去外面逛逛。”他翻过煎蛋,调小煮咖啡的火,又说:“快去吧!我帮你准备好早餐。” 胡风将早餐准备两份,整齐的摆放在餐桌上,放置好刀叉,叠起餐巾,坐在位子上细嚼慢咽。当他将早餐享用一尽后,野田幸子才慢悠悠出来,手上正往脸上搽着润肤露,见胡风将早餐吃完,抱怨地说:“你怎么不等我啊!” 胡风抬了一眼,说:“从我做完早餐到吃完,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你要是在拖延下去,早晨就过去了。” “好吧!好吧!你们男人就是性急,每件事都一样。不知道一个美丽的女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做到完美吗?”她扬扬手,撇撇嘴,有点不高兴。 “快点吃吧!我不想因为你耽误我难得的一次郊游。”胡风不理会野田幸子的抱怨,坐到大厅里看起电视来。过了一会,野田幸子才走到胡风的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说:“匆忙的男人,美丽的女人已经吃完了,你还不打算出发吗?早晨剩下的时间可不多啦!” 胡风回过头,亲亲野田幸子白皙的脸蛋,笑着说:“终于吃完了,我还以为你要吃半个小时呢?想不到你也有爱惜时间的一刻。”起身关掉电视,拿起背包两人拖着手出门去了。 胡风刚走没多久,陆彬就起床了,嘴里嘀咕着:“大清早的,不好好睡觉,偏偏要去郊游。而且还把我吵醒了。”他伸了一个懒腰,转身回到房间换了一身衣服,洗漱完后,煮了一杯咖啡坐到厅内,打开电视机,又觉得节目实在是太无聊,于是关了电视。再到厨房煮一杯咖啡,百无聊赖的喝着。 屋子里静悄悄的,墙壁上的挂钟发出哒哒的声音,令得陆彬感到厌烦。他走到室外,四处闲逛了一圈,除了茂密的树林以及鸟类外,眼前也没什么可以看得入眼的东西。他打了一个哈欠,坐在一棵树下,竟然发起呆来。他真的是无聊透了。 “不行,再这样下去,我都快要疯了。我要出去外面耍耍。”他站起身来,打开车门要往里坐,忽然想起安可的话来,又是一顿犹豫。及至听到那虫鸣鸟叫声,他骂了一句:“该死的,这个鬼地方什么也没有,我怎么待得下去。”也不理会什么风声紧之类的话,坐上汽车飞驰而去。 他将车子开上一条公路,行驶了一会后,在路边搭上一个方便小姐,两人讲好价钱后,陆彬开着车子到路边的森林,就跟那方便小姐在车上做起事来。随着行动的步步接近,车子的摇晃程度更是厉害,不断的起伏着,仿佛是在越过山地。一声声诱人的呻吟声大胆的传出,有高有低,有长有短,有尖有细,音色变化间,行动进行时。 过了半个小时后,车子才停止晃动。陆彬打开车门,提着裤子跑向森林,看样子是要去方便。车上的方便小姐将胸围扣上,套上一件吊带敞胸装,对着后照镜理了理头发,舔着被嘴唇边上的唇膏。 忽然,她从后照镜看到车后边有着一个黑色皮包,见陆彬还没有回来,便伸手拿过,打开拉链一看,里边尽是一摞摞的钞票。当时她的眼睛就发了光,鬼鬼祟祟的朝四下望了望,发现没人后,抓起三摞钞票就塞进自己的内裤里。正当她拉上拉链时,包里的纸张引起了她的注意,心想:“这纸上肯定是重要的东西,说不定可以狠狠敲一把。”便拿出来一看,纸上面是一些参数和数据之类的数字,她肯本就看不懂,以为是一些设计稿纸之类的东西,就要放回包里。 “喂!你在干吗?”突然响起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双手一抖,黑色皮包掉在车里,包里的钞票露了出来。她讪讪的笑着,对陆彬抛了一个媚眼,娇滴滴的说:“我没有见过真皮包包,就好奇拿来看看。” 陆彬冷冷的看着她,伸手抢过她手中的稿纸,哪只她手没放,稿纸被扯下一小块。陆彬眼光匆匆一掠,抬起头瞪着她,眼睛里泛起杀气。“你是不是看到纸上写的东西了?” 方便小姐被陆彬的表情吓坏了,缩着身子,使劲的摇手,说:“没有,我没有看过。上面写的东西我根本看不懂。” “这么说,你是看过了。”陆彬一下子冲进车里,压在她身上,手死死地掐住她的脖子,眼睛里射出浓浓的杀意。 方便小姐使尽全力要推开陆彬,发现推不开后,双手往陆彬脸上乱抓乱挠。可陆彬就像疯了一样,掐住她的脖子不断使劲,再使劲。 她的脸已经变成紫色,嘴大张着,一条舌头无力的伸在外面,双手也失去了力度,垂了下来。就当她以为自己快要死的时候,她的手摸到了一个按键,调节车座角度的按键。她像是一个快要溺亡的人抓到了一根稻草,即使明知道这根稻草根本不能救自己,她也会用尽全力去抓住。 她用力按了下去,座位的突然下降,导致陆彬身子一晃,手上的力度也减弱了。方便小姐趁机一脚踢开陆彬,打开车门跑出去。可由于窒息的时间太长了,她的步伐变得很虚浮,走走跌跌。 陆彬发出一声冷笑,缓步走到后尾箱里,取出一把铁锨,拖着地向方便小姐慢慢走去,嘴角的狞笑越来越浓厚。 “跑啊!快点跑啊!”陆彬将铁锨重重的拍在地上。啪的一声响,令得不住喘息的方便小姐一惊,跌倒在地上。 陆彬走到她的身边,俯视着方便小姐,说:“我给你一个机会,快跑啊!” 方便小姐哀求着说:“别杀我,求你别杀我。我真的不知道纸上写着的是些什么东西,我真的不知道。” 陆彬摇摇头,怜悯地说:“太晚了。你不该打开那个黑色皮包。现在你能做的,是快点跑,而不是坐在这里求我,这没用。” 方便小姐抓着陆彬的脚,苦苦哀求:“我真的跑不动了,我求你放过我。我保证不会泄漏一句的。” “你真令我失望。”陆彬很想看到她挣扎的样子,他能从这种明知必死无疑,还抱着求生欲望的挣扎中得到快感,爽彻心扉的快感。他慢慢的举起了铁锨,对着还在求饶的方便小姐说了最后一句话:“你的下场源自你的贪心。”铁锨猛地挥下,嘣的一声。 陆彬将方便小姐的尸体拖到一棵树下,草草的挖了一个坑,将她的尸体推动坑中。填上泥土,拍打严实后,驾着车离开了树林,往小屋子的方向驶去。 他回来后,正巧碰上胡风和野田幸子归来。胡风见到陆彬驾车出去,眉头微微一皱,深色有点不悦,说:“最近风声很紧,没什么要紧事不要出去。” 陆彬回答说:“在这里实在很闷,我只是去外面逛了逛,没有露面。我想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说完,便回到屋子里去了。 胡风看着陆彬离去的身影,平静的眼睛里透出一股沉思。 ------------ 第五十五篇 发现尸体 夏季的夜里,是多雨的时刻。他们可能在一个星朗云清的天空下起瓢泼大雨,将大地狠狠的洗刷一遍。也有可能是乌云盖月,慢慢的凝聚雨势,最后在雷闪电鸣的声势下,毛毛细雨从天而降,或许是为了给干燥的大地注入营养剂吧! 但今天晚间的大雨,毫无预兆,星星依旧闪亮,月亮还是那么的皎洁,谁也不知道暴雨会在这样的夜里诞生。就像是要把亚历山大市在狂风暴雨中摧毁一般,风是那么的愤怒,雨是多么的残暴,雷电冷冷的注视着风雨下的大地,噼噼啪啪的打出道道雷电,天地的变化仿佛是末日预言。 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都吓坏了,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风雨,数十年来的平静生活让他们对灾难感到害怕。无力抗拒的人们只能躲在家里,对着圣洁的耶稣默默祈祷,期盼万能的主帮他们度过这一次难关,别让狂风暴雨毁掉他们的庄园,请赐予他们一直活在美好的世界中,免受死神的阵阵骚扰。 可不论他们如何虔诚的祈祷,当天的晚上,由暴雨形成的洪水还是袭击了郊外的牧场,洪水冲毁了房子,卷走了牛羊,破坏了他们的生活,甚至让他们丢掉了性命。事后统计,此次暴雨共导致房屋被毁百多间,失踪十五人,冲走牛羊上万头,经济损失数百万。 为了帮牧民召回被冲散的牲畜,亚历山大警察局组织人员,沿着洪水退去的地方展开寻找。沿途不断有牲畜的尸体,也有一些在洪水中幸存下来的。尸体直接被勾上货车,统一进行处理,至于还活着的牲畜,则先交由市畜牧局管理,以防发生传染病。 不料警察在追捕一头奶牛时,意外的在森林里发现一具尸体。当时的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一只手臂伸展在外面,蛆虫在腐肉里蠕动着,一阵风吹过,顿时恶臭弥漫在空气里,直令人作呕。 事情被报告到警察局,十五分钟后,大批警察赶到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尸体也被掘起。三名法医官正在现场勘验,搜索证据。不过由于刚经历过暴雨,证据的搜索恐怕会一无所获。 此时负责该事件的是高级警官斯特格尔林,一个很精干的中年警官,金黄色的头发梳得油亮,一尘不染,满脸的络腮胡子修理齐整,让他就像一名身居高官的人,不怒自威。他的鼻梁上常挂着一副眼镜,每当他发现线索后,就会下意识地推推眼镜,希望借此能看得更清楚一些。 他双手抱胸,围绕着现场附近转悠,身后跟着他的助手。一名法医官走过来,对他说:“警官,尸体已经勘验过了,从骨骼来看,死者是一名女性,年龄大概在三十岁左右。从尸体的腐烂程度来看,人至少已经死了三天。初步估计死因是脑部受到重创,是否还有其他的原因,还需要进一步解剖才能知道。” 斯特格尔林说:“有没有在现场发现什么有力的证据?大雨不可能将证据冲洗的一干二净。” “大雨虽然帮助凶徒清洗了大部分证据,但他还是百密一疏。”法医举起手上一个透明的塑料袋子,“这块纸片是在死者手里发现的,应该是很重要的线索,不然死者不会临死前还死死握住的。” 斯特格尔林看着袋子中的一小块发黄纸片,上面变得模糊不清。他皱起了眉头,说:“纸片破损的这么厉害,能不能复原纸片?” “这个不好说,现在的科技还不能百分之百复原纸片。但百分之五十还是有希望的。”法医摇着头,不太肯定地说。 斯特格尔林向着法医点头表示敬意,说:“如果有线索的话,请快点通知我们,拜托你们了。” 法医走后,斯特格尔林对他的助手说:“你待会去查查这一区有没有失踪人口,条件是女性,三十岁左右。如果有的话,将他们的家人带到警局来,仔细询问一番。”助手应了一声,便转身离去。斯特格尔林又在周围看了一会,见一地的泥浆和落叶,失望的摇了摇头。不论这里曾经存在着什么线索,在大雨的冲洗中,恐怕不会有什么线索留下。他将这里的事情交代给一名警员,便回去警局。 在办公室看着现场搜集的资料,不知不觉,时间已到了下午。他伸个懒腰,拿起西装打算去饭堂吃饭,他的助手就急匆匆走进来,张口就说:“有线索了,有线索了。” 斯特格尔林将西装扔到椅子上,问:“达尔,有什么线索?是不是找到了符合条件的失踪者吗?” 助手达尔领着斯特格尔林到审讯室,边走边说:“对,报案者是公路上的方便小姐还有一对夫妻。据两份立案书所写,失踪者约瑟・凯琳娜在三天前失踪,年龄是三十一岁,死前曾跟一名亚洲人进行性交易。而另一名失踪者是超市的收银员阿古莫・安琪拉,三天前驾驶一辆汽车独自去郊游,年龄也相符。” 审讯室坐着的是一对白发苍苍的夫妇,丈夫不断安慰着哭泣的妻子。斯特格尔林和达尔刚坐下,妇人止住哭泣,焦急的问:“警官,我的女儿安琪拉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她是一个好孩子,想不到她会这么快离开我们?”说完,又呜呜的哭了起来。 “你先别哭,死者的具体身份还没有确定,不一定是你们的女儿。你先跟我说说安琪拉身体上有什么特征?是否有受过什么创伤?最近有没有跟什么吵过架,解过怨,这对于我们确认死者的身份很重要,千万不要遗漏一点。” “你先冷静一会,警官都说了,死者的身份还没确定。相信主一定会佑护我们的安其拉。”丈夫安慰完妻子后,又对斯特格尔林说:“警官,我们的安琪拉小时候脚踝跌断过,打了两颗钢钉,左手臂上有一块被火碳烫伤的疤痕,面积大约有手指那么大。她是一个好孩子,跟同事们的相处也很融洽,上个星期安琪拉还带她的同事到家里聚会,我也没有听到她跟那个人吵过架。” 斯特格尔林点点头,说:“好,现在你们可以回去了,接下来的事情我们回去调查,要是有什么消息的话,会及时通知你的。” 让达尔将夫妇送走,他又到旁边的审讯室去,里边是另一名失踪者约瑟・凯琳娜的朋友,叫做马尔特・雪莉,跟约瑟・凯琳娜在公路边从事性交易。刚打开门,雪莉就不耐烦的叫喊:“你们警察难道不能提高办事效率吗?我在这里坐了半个小时,你们才来接见我。拜托,我也是有工作的,知道这半个小时你们让我损失了多少钱吗?足足五百卢比啊!” 斯特格尔林笑了笑,调侃道:“那你的客人效率可真快,十分钟就搞定啊!” 雪莉哼了一声,不屑地说:“不如说你们男人没用,刚弄的火热,才来感觉,老娘把大腿一张,那些无能的家伙顿时就谢了。还偏偏让我帮他们雄起,我把嘴都磨破了,死鸟还都是死鸟。真没用。” “ok!不用再跟我说你的生意事了,跟我讲讲凯琳娜的事情吧!”阻止了雪莉无休止的抱怨,斯特格尔林直接入主题。 雪莉伸手问:“警官,有烟吗?”接过斯特格尔林递来的烟点燃,悠悠地吐出烟圈,才说:“那天的天气真好,又暖和,又美丽,这样的天气肯定会有很多人出来郊游。我和凯琳娜便早点到公路边,打算接多点客人。她是个可怜的人,为了养家里的三个孩子,她不知道吃了多少苦。”说到这,雪莉的神色一下子暗淡下来,幽幽的叹了口气。 她深深的呼吸了一口,吐出烟圈,又说:“我们才到那儿,就有一辆雪弗兰小车停下,一名亚洲人打开车门。本来他要的是我,但我知道凯琳娜的不容易,便让给了她。想不到却害了她,那个该死的人应该是我。”雪莉的眼睛泛出泪花来,顺着脸颊滑下来。 斯特格尔林给了雪莉纸巾,说:“雪莉的身上有什么特征你知道吗?” 雪莉擦拭掉眼泪,想了想,说:“我记得,她的前夫曾经打断她几根肋骨,还有手臂。那个杂种是个酒鬼,喝醉了酒就殴打凯琳娜。最后他们离了婚。”她停顿了一会,又说:“年轻的时候,凯琳娜还吸过毒,手臂上应该还有很多针孔。” 斯特格尔林将雪莉所说的一条条记录下来,又问:“那你还记得当时的车牌号码吗?这对于我们很重要。” 雪莉摇摇头,说:“没有,我当时吸了点东西,神智有点迷糊,并没有看清。只是记得那辆车是从图库尔森林方向开过来的。” 询问完后,斯特格尔林给了雪莉几百卢比,让其转交给凯瑟琳的儿女,换得了雪莉感激的眼色,并一份神秘的承诺。 他将手头上的资料拿到办公室仔细查看,又派达尔去向法医催尸检结果。过了一会,达尔还没有回来,他才想自己还没有吃饭,一看手表,已经是晚上九点整了,餐厅早就关门。他只能拿起西装,开车到外边去吃。他走后没多久,达尔拿着一份资料才赶到办公室。 ------------ 第五十六篇 嫌疑人 斯特格尔林将车开到市区里,停在一家披萨店前,打开门走进去,老板热情地向他打了一个招呼:“列斯夫,好久不见。今天吃什么?” “莫道尔,最近过得好吗?照旧吧!再给我来一支伏特加。”餐厅里没有一个客人,斯特格尔林坐到靠近窗的桌子,点上一根烟,思考着如何去突破森林埋尸案。这件案子有两个疑似被害人,不过斯特格尔林比较倾向于约瑟・凯特琳。因为时间和地点都比较符合案情,重要的是凯特琳的家庭背景。她有三个子女,靠她一个人抚养,经济压力是很大的,极有可能会因金钱方面发生纠葛,从而引发血案。 至于安琪拉,按她父母所说,是一个品德优良的女子,并没有什么仇家,自然也不会去自杀。但不怀疑她在外面与人结怨过,需要去调查一番。要是说安琪拉遇到什么变态杀手,这可能不大,可以从尸体的完整度看出,而且最近亚历山大市也没出现过变态杀人狂。或者途中出了意外,也是有可能的。 现在的工作重点,一边查找两名失踪者的下落,一边等尸检结果,还有一点要去处理,就是找到那名与凯特琳接触过的亚洲人。不知出于什么缘故,斯特格尔林已经隐隐将这名亚洲人定位为凶手。这是他从事警察十几年来的直觉, “列斯夫,是不是在为案子苦恼啊!”莫道尔端着披萨还有一支伏特加放在桌上,坐在斯特格尔林对面。 斯特格尔林笑了笑,说:“嗯!最近出了一单案子,还没有头绪,比较烦。” “别担心,你可是亚历山大市的神探,有什么案子可以难倒你。喝一杯伏特加吧!或许他能给你破案的灵感呢?”莫道尔为斯特格尔林斟上一杯。 “谢谢!”斯特格尔林喝了一口,露出享受的表情,“每当我烦恼的时候,喝上一杯伏特加总能让我心情爽快。这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酒。” 莫道尔摇摇头,莫名其妙地笑着,说:“不,世界上最神奇恐怕不是酒,而是女人。你看看外面。” 斯特格尔林循着莫道尔的目光望去,见窗外一个亚洲人正跟一名金发美女热吻,两人的舌头大胆地搅在一起,尽情的吸允着,男子的手在女子丰满的臀部上来回揉搓着,抱住女子挺着下身,姿势有说不出的销魂。如果这不是街上,恐怕两个人已经宽衣解带,共登极乐世界。 莫道尔看着两人,嘴里发出滋滋的声音,“瞧瞧,这婊子跟那亚洲人弄得多爽,要是给他们一张床,我就能免费看上一场表演了。呵呵!”他的眼睛盯着金发女子的臀部,嘴角荡出淫笑来。 斯特格尔林像是没有听到莫道尔的话,依旧看着窗外两人露骨的亲热。心里已经惊起波澜。一个亚洲人,最后与约瑟・凯特林交易的也是一个亚洲人,难道他跟约瑟・凯特琳的死有关。 他没有在想下去,而是从钱包里取出钱放在桌上,急急向莫道尔告个别,冲出门去了。那个亚洲人坐上一辆雪佛兰飞驰而去。汽车的品牌又与凯特琳的失踪挂上联系。他的心里已经将这个亚洲人定为嫌疑人了。 斯特格尔林开着车子跟在亚洲人的背后,却都是漫无目地的瞎逛,这可疑的行踪更让他产生怀疑。他故意放慢速度,远远吊在雪佛兰汽车后边,以防被其发现。雪佛兰汽车逛了几圈后,突然停在一间旅馆前,可没有人下车。斯特格尔林差点就被发现,情急生智之下,并没有将汽车也跟着停下,而是开到公路的转角处,熄灯停火。 过了十分钟,雪佛兰汽车才重新启动,开出了市区。斯特格尔林不敢再大意,将两者之间的距离延伸至两百米,幸亏晚上车辆不多,才得以追踪到雪佛兰车的下落。只见雪弗兰轿车一直往偏僻的山路行驶,看起样子,似乎目的地是图库尔森林。 当雪佛兰绕过一个弯角后,由于突出的山体阻碍了斯特格尔林的目光,他没有看到雪佛兰停在转角处的一条车道上。所以斯特格尔林也开着车子绕过弯角后,见到雪佛兰车子停在一边,吓了一跳,险些两车发生相撞。 他故作愤怒,要开车窗破口大骂:“嘿!你怎么回事?谁让你将车停在这里了,你刚才差点酿成一出车祸。要不是我刹车及时,我们两个人都要葬身火海了。你这个混蛋,听到我的话了吗?” 那亚洲人理都不理他,躺在座椅上闭目养神。 斯特格尔林又大骂了几声,才开车离去。顷刻间,他的脸色变得很严肃,亚洲人居然会反跟踪,肯定不是普通人,极有可能是不法分子。最近车臣方面弄得很僵硬,指不定他们会派来人员进行破坏。他决定要将事情报告给警局,请求支援。 他将车子开到附近一座加油站,借用了电话打给警局,将一路跟踪发现的情况尽数告诉达尔,让其带警员前来相助。打电话完后,他没有再去跟踪亚洲人,这条公路只有两个出口,一条就是自己所在加油站的出口,是通向莫斯科的,另一条则是往图库尔森林去的。既然亚洲人已经生疑,再去跟踪的话容易打草惊蛇。要是雪佛兰轿车返回原路的话,车子的号码他已经记了下来,并让警察封锁这条州际公路。只要他往回行驶,肯定会撞上警察。 大约是一个小时后,三辆警车停在了加油站门前,达尔将时间的结果拿给斯特格尔林看。果然,死者是方便小姐约瑟・凯特琳,她的身体特征与雪莉做笔录说的一样。至于那张发黄的碎纸,还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恢复,暂时还没有得到什么线索。 斯特格尔林把资料合上,问:“达尔,我让你将州际公路封锁,你办好了没有?” 达尔说:“放心,我来的时候就派人设检查站了,那辆雪佛兰汽车别想从那里通过。” 斯特格尔林让一辆警车并三名警员留下来,防止嫌疑人从这里逃脱。他则和达尔坐上警车开往图库尔森林。 “达尔,你有没有到过图库尔森林?知道森林里面有什么人家居住吗?或者是废弃的房子。”看着公路边上幅员辽阔的森林,隐隐觉得有些不妙。这么大的森林,又在浓厚的夜色保护下,只要往密林里一钻,没有庞大的人力进行搜索,是不可能找得到的。 达尔想了一会,说:“我曾跟妻子到这里野营过,沿途没看到过有什么房子,林子里面也没见到。” 坐在后座的一名警察纠正道:“不,图库尔森林里有着一座房子,那是守林人居住的。我曾经去过那里做过客,里面的家具应有尽有,十分的完善。” 斯特格尔林回过头问:“那房子的位置在哪里?” 警察回答说:“再往前走两百米就到了。由于害怕森林内部会发生火灾,也防止偷猎者猎杀动物,守林人将房子建造在森林的深处,一般人很少知道。” 斯特格尔林依照那名警察的话,在两百米处令人停车,由那名警察带路,来到守林人住的木屋。屋子里灯火辉煌,有着三四个人的身影投射在窗子,门口停着一辆雪佛兰轿车,正是那名亚洲人开的那辆。 他对达尔做了几个手势,让他带着几个人到木屋的后边去。他侧头看了看旁边的警员,见他们已经准备好之后,斯特格尔林扯开嗓子大喊:“屋子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警方包围了,马上放下你们的武器,一个接着一个举高双手走出来。” 喊声刚响的时候,屋子里的灯光就被熄灭了。直到斯特格尔林将话说完,屋子里的人还是没有走出来。他向着旁边的两名警员一眨眼。 两名警员从屋子的角落小心翼翼地走上前,脚下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忽然,大门两侧的窗口玻璃被打碎,两只步枪伸了出来,对着两名警员射击后,冲着林子里的警察一顿扫射。黑暗中,出现一连串的火花,哒哒的枪响声在静寂的森林格外刺耳,惊得鸟兽乱飞吼叫。 “fire!”斯特格尔林一声命令,十几只警枪一齐朝着木屋射击,又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枪声持续了三分钟,木屋的表面密布着弹孔,每个窗户的玻璃都被打碎,屋子里也沉寂了下来。 斯特格尔林让一名警员回到警车上,请求支援。他则带着其他警员躲过窗户,从侧面向着木屋逼近。 不料他们刚一走进,就有一个黑影从窗户一跃而出,蹲在地上朝着他们射击,强大的火力将斯特格尔林压制在墙角,进退不得。此时,达尔从后边见到情况,于是便绕过屋子的另一边,打算袭击那匪徒。 岂知达尔领着警员才绕过屋子,木屋里面救走出来三个人,前面的一人十分厉害,似乎他的眼睛能在黑暗中视物,居然看到了隐藏在屋角的达尔,一把自动步枪对着达尔火力压制,边打边退。等到斯特格尔林他们准备开始还击的时候。匪徒已经坐上停在屋前的雪佛兰轿车,飞驰而去。他们追出了几米,可惜夜间视线不好,射不到车子的轮胎,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去。 正当众人感到不忿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爆响,接着是火光冲天而起。斯特格尔林回头一看,木屋已经成了一片火海,火焰驱散了黑暗,将森林照得通红一片。 ------------ 第五十七篇 差一点 斯特格尔林和达尔沮丧的回到警局,那伙匪徒在去莫斯科的路上,与设在加油站的检查站发生冲突,一名警员受重伤,匪徒成功离去。这是冲突的结果,令他们失望的结果。 两个人才坐下椅子,就被局长叫去办公室,一份档案被扔到书桌上。斯特格尔林拿起桌上的档案,见上面黏贴着一张发黄的破碎纸张,经过特殊处理,一些字体已经被恢复,但都是一些符号以及数据,像是某件精密器械的参数参数。 斯特格尔林根本看不懂,无奈的将档案递给达尔,看着一脸严肃的局长说:“纸上面都是一些数据,还是残缺的。我根本看不懂是什么东西。” 局长叹口气,揉了揉太阳穴,许久才说:“这是一份核弹的设置参数。我已经找人验过了。”他的样子很苦恼,满是皱纹的圆脸挤成一堆,像一颗成熟过头的柿子,看起来很滑稽,“根据情报,木屋中的这伙人有极大的可能是胡风团伙。” “胡风?就是被列为全球红色通缉犯的胡风吗?”达尔突然发出的叫声吓到了斯特格尔林,可他并没有去责怪达尔。其实他心里面也很惊讶,实在想不到自己会跟臭名昭著的胡风交上手。而胡风居然跟核弹扯上了关系,这真是一个可怕的家伙。他开始有点庆幸,幸亏昨晚将警车停在森林外,要是开上警车追击,以胡风的恐怖,恐怕今天自己就不能站在这里了。他努了努嘴,没有说话,任凭达尔在旁边大呼小叫。他在心底打好了主意,绝不参与到关于胡风的任何行动。 “噢!天哪,胡风怎么会来到亚历山大。传说他每到一个城市,就必定会有事情发生。他是厄运的使者,令人恐惧的家伙。我情愿跟狮子搏斗,也不想面对他。”达尔在桌子前手舞足蹈,又喊又叫。 局长实在很不耐烦,重重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喝道:“给我住口。以后有关胡风的事情你们两个不用理了,待会会有国际刑警来询问你们一些事情,你们配合一下。出去吧!让我安静一下。” 达尔使劲的拍着胸脯,一阵后怕的表情。而斯特格尔林则面无表情,向局长敬个礼,默默的回到办公室。 ..。 莫斯科市西郊的一间废弃工厂,胡风摸着右手的尾指,冷冷的瞧着站在面前的陆彬,安可和野田幸子也是脸色凝重。 “你可以跟我解释一下昨天晚上的事情。希望你的答案令我满意。”胡风的神情很平静,仿佛昨晚的事对他的心情没有丝毫影响。 陆彬没有说话,冷静的对视着胡风。 胡风点点头,说:“很好。”他向安可看去,然后转过身去,背对着陆彬。 安可掏出手枪对准陆彬的脑袋,打开保险栓,却迟迟没有开枪。 野田幸子似乎是想说话,但又顾忌着什么,犹豫了许久,口中的话始终没有说出来,转身跑出工厂。 陆彬表现得很冷静,闭上眼睛,等着子弹射进他的脑袋。 突然,安可将手枪扔在地上,回头对胡风说:“再给他一次机会吧!这件事不一定是他的错,你也知道最近警察查得很严。他只是提供了一个契机。” 陆彬并没有为自己说上一句话,只是淡淡的看着胡风的背影。 许久,胡风才回过身来,盯着陆彬,一字一句地说:“我记得我曾经说过,你要是再犯错的话,我会要你的命。显然,你没有将我的话记在心里。”他点起雪茄,嘴搭在烟头上蠕动着,张口吐出烟圈,“我给你一次机会,你自己表示一下吧!” 陆彬看着地上的手枪,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慢慢蹲下身将手枪捡起来,眼睛望向胡风,说:“我很感谢你放过我。”话声刚落,一声枪响。陆彬捂着鲜血淋淋的右手,脸色苍白无比,忍受着巨大痛苦的他,没有叫出声来。滴落的鲜血汇成一条小河流,穿过了地上的尾指和手枪。 “你要记住,这是你最后的机会。还要再犯的话,先想想自己有没有第二条命。”将烟头扔在地上,胡风淡漠的语气响起。 陆彬捡起地上的尾指,没有说一句话,脚步蹒跚的往外走去。安可拿起地上的手枪,在一条破布擦拭干净,递给胡风,说:“事情结束后,陆彬不能再留了。你用这把枪结束他的性命吧!” 胡风嗤笑一声,接过手枪,说:“我没打算将他留到事情结束后。你帮我好好盯住他,只要他一有风吹草动,你就用这把手枪解决他。”他又将手枪递给安可,拍拍他的肩膀,希翼地说:“希望他不会这么快败露他的意图。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好伙伴。” 安可将手枪插在腰里,说:“我知道怎么做了。现在,我想他暂时不会有什么动作的。他是一个有心计的人,肯定会表现得若无其事。” 胡风将后边的一张椅子收拾干净,坐了上去,摸着右手尾指,对安可说:“时间也差不多了,我要你到新州去,帮我处理一些事情。胡亮的死,有些人必须付出代价。”瞬间,胡风的眼睛迸发出浓浓的杀意来,温度似乎一下子骤降。 “好,我明天就出发。”对于胡亮的死,安可也感到很愤怒。虽然他跟胡亮的感情没有与胡风深,但胡亮曾经就过他一命,安可一辈子也记得。 胡风合上眼睛,又说:“我要他一家人给胡亮陪葬,不论是老人还是小孩,统统给我一个不留。你明白吗?” “我知道怎么做,你好好保重就行。我现在就去准备,明天启程到新州市去。”安可对胡风一点头,转身走出仓库。 安可走后,胡风的眼角处似乎有东西在闪烁,他的手抓着胸膛,脑里一遍遍的回放在当时的场景:满身鲜血的胡亮,一颗子弹打过了他的脑袋,身体被一个人踩住。他永远忘记不了胡亮那时看他的眼睛,期盼的目光像利刺一次次扎着他的心脏。 “亮,你在下面不会孤单的,哥很快就会将你的仇人送到地下跟你为伴的。等哥将事情做完,我会将那些参与害你的人一个个杀死,替你报仇。你在下面好好看着,哥是不会让你枉死的。” ------------ 第五十八篇 飞机劫持与袭击 时间是一件神奇的东西,如果在经常变化的环境中,你会感觉不到它的流逝,甚至以为它已经停顿了。但是在一成不变的情境中,有时时间是一件折磨人的刑具,它会将你铐在苦闷中,用一根沾了水的辫子,噼里啪啦在你身上一阵乱抽,慢慢感受它的另一面残暴。 现在,时间可把约翰折磨惨了,长达十一小时的飞行时间,虽然飞机上有着貌美如花的空姐,能让约翰烦闷的情绪得到一丝的缓解。但他可不是一个帅气的小伙子,任凭他的口舌是多么的伶俐,黝黑的皮肤总让那些亚洲空姐感到有点尴尬。毕竟他们是保守的黄种人,可以接受白种人,可让他们整天面对着一块黑炭似得约翰,并与之调笑,心里难免还有一丝别扭。 在约翰第四次搭讪失败的时候,程同实在是看不下眼了,便将原因对约翰说了,并劝告他好好坐在位子上睡觉吧!别再自讨没趣了。想不到约翰露出一脸的鄙夷,不屑地说:“想不到你真是见多识浅。你不知道世界上流传着一句话吗?‘黄种人是务实的农民,不懂浪漫。白种人属于风流的浪子,不会负责。只有黑种人,融合了其他两种人的优点,即会浪漫也肯负责。’女人一生的归属,最佳的选择是黑种人。” 程同眨了眨眼:“是吗?我怎么没听过这句话。是哪位著名的人物说的?” 约翰的脸上并没有因为谎言被戳破而露出尴尬,反而又是一副不屑的神情,撇撇嘴,说:“算了,既然你不知道,我跟你说了也不会知道。我还是去上厕所,好好放松一下,回来再跟漂亮的空姐聊天。”他站起身来,整束着西装,然后向卫生间走去。 恰巧飞机这时经过一股空气流,机身产生摇晃。约翰措不及防下跌靠在一个阿拉伯人身上,手不小心的摸到他的腰际。 那阿拉伯人急忙将约翰推开,用不纯正的英语说:“嘿!你在干嘛?给我滚开点。”两手紧紧的拉住外套,又惊又怒地瞪着约翰,神色极其古怪。 约翰的眼微微眯起来,歉意的说:“十分不好意思碰到你,请原谅我。”说完要站起身来,头一侧,瞥到另一个阿拉伯人伸长着脖子向这边看过来。多年的防恐经验,让他知道阿拉伯人事有古怪,当下不动声色地向卫生间走去。回来的时候,他特意东张西望,或挨一下,或蹭一下,走走停停,借此摸清到底有多少阿拉伯人意图不轨。 在约翰的测试下,共有五个阿拉伯人形迹十分可疑。每当约翰接近他们的身边,他们总会下意识的掩起衣服,瞪着双眼瞧着约翰。他回到座位上,闭上眼睛,手轻轻的碰撞程同,小声的说:“待会可能会有人要劫机,一共有五个匪徒,都是阿拉伯人。” 程同的眼睛没有从书本上离开,低着头也说:“不,是六个。刚才你跌倒的时候,后排那里也有一个阿拉伯人,也是双手紧紧拉住衣服。” 约翰嘴角一扯,说:“那你先上还是我先上?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英雄,自然是危难关头冲锋向前。你说对吗?” “如果你是要博得空姐的欢心,我倒是可以让给你怎么一个机会。要是不是的话,那就让我先上,我的手脚都快僵硬了,难得遇到这么一个好机会松展。” 约翰发出嗯的一声,脸似乎有点红,无奈地说:“好吧!让你看穿了。我是为了赢得美女的欢心。你下次能不能别这么快揭穿我的谎言,让我的英雄形象在你心里营造好吗?” “对不起,我从不相信世界上有真正的英雄。所以你的请求我不能答应。请恕我的无礼。”程同如实回答。 “你居然不相信世界上有英雄,你真是一个可怜的家伙。”约翰睁开眼站起来,“我今天就让你看看什么是真的英雄,我会令你崇拜我的。等着吧!”顺手将座位上的杯子拿走 前排的位置有两个阿拉伯人向驾驶舱走去,手搭在腰里,一个人走近驾驶舱,另一个守在门外。 约翰背着手笑嘻嘻的朝着门外的阿拉伯人笑着,戏虐的说:“你们今天劫机也不挑个好日子,偏偏碰上我在飞机上。这下你们的行动可能要泡汤了,从今以后,你们的下半生只能在监狱里度过。” 阿拉伯人眼瞧着约翰越走越近,身子往后慢慢退去,神色也变得狰狞起来。当约翰离他不过两米的距离,阿拉伯人叫了一句,手里就要从腰里拔出武器来。 约翰一听到他的叫声,就知道他要开始行动了。身子一转,手里的杯子甩向阿拉伯人的脸上,‘嗤啦’一声响,约翰飞跑向前,抡起拳头狠狠的照他脸上打去,又伸手抓去,拿住阿拉伯人的头发朝墙上撞去。只两下,阿拉伯人就像一堆烂泥瘫倒在地上。约翰蹲下身要去拿他腰里的武器时,还潜伏未动的其他阿拉伯人纷纷从座位上站起来,抽出藏在腰里的武器,向着驾驶舱跑来。 在这里,不得不说一下阿拉伯人手中的武器。那是一柄伸缩尖刀,长有五十厘米,宽不过五厘米。不用的时候,可以缩在刀柄里,只要一甩,刀刃就会一段接着一段重合在一起,连接的完美无瑕。做工十分精良,锋利程度也不容小觑。因为约翰见到一个阿拉伯人甩出尖刀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座位上的软座,登时就刺入软座里。 程同伸脚绊倒了后排的阿拉伯人,缓缓站了起来,指着其他的阿拉伯人说:“你,你,还有你,一起放马过来吧!让我看看你们手中的武器是不是跟你们的信念一样锋利。” 倒在地上的阿拉伯人叽里咕噜的说着话,另外三个阿拉伯人就都冲向程同。他明显是这班人的领袖。由于通道只能容忍一个人行走,程同应对起来也是颇为容易,还伸手抢了一把尖刀。 约翰见程同应对绰绰有余,也就不再担心,转身向驾驶舱走去,敲了敲机舱门。一个阿拉伯人打开门,一见到是满脸笑意的约翰站在门外,急忙要把舱门掩上。可为时以迟,一柄尖刀伸在门与门框之间。他一脚将门踢开,反锁上机舱门,瞧着地上的阿拉伯人,尖刀轻轻地拍着手掌。 “亲爱的小姐们,请你们别担心。我将会带领你们逃出困境,让你们重新接触到生活的美好。邪恶是不能阻挡我为你们洒出献血,奉献身体的,有你们的存在,也就会有我的出现。只要你们一有生命危险,我,黑人约翰,一个历史没有记载的英雄将会不遗余力,甚至是付出生命为你们赢取生存的权利。请别记住我,英雄终究是一个传说。” 约翰一进场的长篇大论,不仅将机舱内的机师与空姐说得一愣一愣,还将那阿拉伯人弄呆了。当机舱内一干人等傻傻的看向约翰时,他正在为自己说出的这番话而沾沾自喜。 阿拉伯人恼怒的看向约翰,用英语说:“住嘴,你这个笨蛋,居然敢来阻止‘圣战者’的行动,我看你是嫌命长了。”说罢,一跃而起,手中的尖刀快捷凌厉的刺向约翰。这举动引得机舱内的空姐发出悦耳的惊叫声。 而约翰却在躲避阿拉伯人攻击的同时,还在说着话:“你们准备看好戏吧!看我这么对付该死的阿拉伯人。他手上的尖刀在我看来,不过就是一个小孩玩的玩具。”他出刀架开尖刀,脚趁机一脚踹向阿拉伯人的腹部,令得其趴在地上直不起身来。 约翰向着空姐抛出媚眼,洋洋自得,“瞧,我说的没错吧!他在我的眼中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屁孩,没什么了不起的。”啪的一声,刚爬起的阿拉伯人被他用刀柄重重的敲晕在地上。他绅士的扶起一名空姐,温柔的将她抱入怀里,安慰说:“现在,危险已经解除了。被乌云遮去的太阳又明媚的出现在你们的生活中。” 他在沉浸在温柔的时间里,并没有注意到一名白人空姐正慢慢移向他的后方,手中握着从地上捡起来的尖刀,眼露凶光刺向约翰的背部。 被约翰抱在怀里的空姐正好看到,啊的一声叫了起来。说时迟那时快。约翰一把推开怀中的空姐,身手极快地回身反踢,将打算偷袭的那名空姐踢翻在地,其白皙的脸庞登时通红一片,高高肿起。约翰看着昏倒在地的空姐,怜惜地说:“作为一个男人,是极其不屑于对女士出手的。只是你太狠了,居然要我的命,逼得我不得不出手。” 他摇了摇头,又说:“我还怀疑这群人怎么能够将武器带上飞机,原来都是你搞的鬼。真是可惜,想不到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士,会是一个企图劫持飞机的恐怖分子。”约翰转身要对身后的空姐说话时,机门突然传来一声撞击,这时他才想起程同还在外边对付四个恐怖分子,也顾不得去安慰女性了,连忙打开门。 门刚打开,一个阿拉伯人就扑进约翰的怀里,原来是被程同一脚踢开的。约翰将人扔在地上,笑着对程同后边指了指。 一个被打倒的阿拉伯人举着尖刀要劈。程同头也没有回,弯身一退,手肘横抬。那阿拉伯人捂着喉咙发出‘唔唔’的声音向后倒了下去。 “做的真不错,伙伴。只是比起我还稍差了一点。我可是铲除了一名内鬼。”约翰与程同拉手互撞了胸口,自我表扬地说。 程同给了约翰一个白眼,嘲讽道:“是吗?我可是真想不到你原来是那么的淡定。我还以为你解决那阿拉伯人之后,会将空姐拥入怀中,甜言蜜语的安慰人家呢?想不到你会是那么的精明。实在是超出我的想象了。” 约翰要反唇相讥,却见程同背后的一名阿拉伯人站了起来,拉起一名女乘客将尖刀架在她的脖子。那名女乘客被吓得尖叫连连,不停地喊着:“no!no!no!。” “你们这两个该死的家伙,快点给我趴在墙上,不然我就割断她的喉咙。快点!”阿拉伯人拉着人质不住的往后退,声嘶力竭的喊着。手中的尖刀紧紧的贴在人质的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痕,鲜血慢慢溢了出来。 约翰和程同对视一眼,极有默契的点了点头。然后程同举起手走上前,将约翰这挡在身后。 “你们干嘛!我要你们两个人一起站着。快叫你后面那人出来,不然我马上割断她的喉咙。”阿拉伯人将女子的头发向后一扯,尖刀就要划过。 程同连忙阻止:“等一下伙计,我马上让他出来。你冷静一点。”话刚说完,他的身子急急向右一闪,将视线留给约翰。 就在程同闪开的时候,约翰一个箭步向前,右手的尖刀举起,往前一抛。尖刀在半空翻滚着,然后准确地扎进阿拉伯人的眼睛里,扑哧一声,鲜血一下子喷了出来,溅在女人质的脸上。 女人质看着阿拉伯人眼睛上的尖刀,眼睛一翻,两脚一软昏倒在地上。 “约翰,干的不错。”程同锤着约翰的胸膛,眼含笑意的看着他。 “你也配合得很好,程同。”两人互捶着胸膛,彼此赞扬着对方。见证真挚的友谊或许就是危难时,双方心有灵犀的合作。 ..。 某市的国际机场,大批警察赶到现场,疏散旅客,将机场内外封锁起来。之所以会这么大阵仗,乃是早晨九点十分,一架飞机的机长向指挥台通报了飞机被劫持的事件。随后消息传出,大批电视媒体堆积在机场外,争相报道着飞机被劫持事件。 中午十一点五分,被劫持的飞机降落在机场,警察全副武装赶到跑道内。过了一会,飞机门打开,当先出现的两人,是一名健壮的黑人和一名精干的黄种人,两人对着飞机下的警察招了招手,说:“恐怖分子已被我们制服捆绑在机舱内。人质没有损伤,不过有些人质受到了惊吓,请叫救护车来吧!” 得知危险解除的警察,赶上飞机拘捕那些恐怖分子。 而约翰和程同便被空姐簇拥着走出机场,接受各家媒体的采访。程同为人比较沉默,没有说什么话,倒是约翰在镜头前侃侃而谈,还不时接受空中小姐的热吻,十分的享受。 当天的各家新闻媒体的头条一律是:两大神探大战恐怖分子,挽救飞机数十名人质。 在接受警方的询问后,程同便带着约翰坐上出租车返回家里。临行时,他还要了几名空姐的通讯方式。大约十五分钟,出租车停在一栋样式十分古朴的建筑前,完全是中国北方的传统建筑四合院,古朴的围墙内,两株高大的白杨屹立在院内,这在遍地高楼大厦的市区中很罕见。 要还钱的时候,司机知道他们是今天解救飞机劫持的英雄,坚决不肯收钱。最后在程同的道谢声中开车离去。 “怎样?英雄也是有好处的吧!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尊重。”约翰不无自豪地说。 “如果英雄只是为了不付车钱,那还真是廉价。”程同很喜欢跟约翰拌嘴,特别是对于约翰根深蒂固的‘美国式英雄思想’打击,那让他感到相当有趣。 约翰要还嘴的时候,四合院的木门吱的一声打开,一个小巧的脑袋探出来,对着他们瞧了瞧,然后扑向背着行李的程同,“爸爸!你终于回来了,灵儿好想你啊!” 程同扔下行李抱起女儿灵儿,在地上转了几个圈,眼眶在阳光下有点湿润,“嗯!爸爸回来了,灵儿想爸爸吗?” “想,灵儿天天想着爸爸。”可爱的灵儿亲了亲程同的脸颊,眨着水灵灵的眼睛问:“爸爸!你这次回来还走吗?灵儿不舍得你走。” 程同慈爱的抚摸着灵儿的头,愧疚的看着女儿,沉默了下来。 灵儿看着爸爸的模样,知道程同很快就要离开,低下头来,晶莹的眼泪滴在程同的胸膛上。 胸膛的湿润,让程同感到很痛心。虽然他很想答应女儿永远不再走了,但他不能说出来。胡风还没有捉到,队友的仇还没有报,他如何能为了亲情而不去报仇。程同将灵儿紧紧抱在怀里,轻轻地说:“等爸爸将事情办完了,就永远不走了。陪着你跟妈妈好好的过日子。” 灵儿高兴地说:“真的吗?爸爸。等你将事情办完了,你就永远都不走了吗?” 程同重重地点点头,说:“爸爸答应你,只要事情办完了,再也不会离开灵儿了。” 这时,程同的妻子范梅听到声音也走了出来,中年的她虽然被家庭事务拖累了,眼角出现了几道皱纹,但仍保养得很好,打扮也很简便。梳着马尾,穿着一条深蓝色牛仔裤陪着一件白色衬衣,没有其他的装束。整个人看起来很简洁。 一个女人,人生最荣耀的评价便是简洁。 她先彬彬有礼地向约翰点头示意,然后对程同温柔的说:“你回来了。” 程同放下灵儿,走到范梅的身前,伸出手抚着她的脸颊,爱怜的看着她,点点头,说:“幸苦你了。” 范梅笑了笑,脸色有点绯红,瞧了约翰一眼,似乎有点害羞,转身走进屋,边说:“快进来吧!我知道你今天要回来,特意做了你喜欢吃的饭菜。”她走向旁边的一座屋子,“我去叫妈,你和约翰还有灵儿先去饭厅吃饭。别怠慢了客人。” 程同拉着灵儿的手和约翰走近院子里,将行李放在厅里的沙发上,带着灵儿去厕所洗手,方坐到位子上。 席上,约翰瞧着一桌的饭菜傻了眼,呆呆的坐着不动。连程同叫他也不知道,直到被推了一把,才回转过来。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太不像你的性格了。” 约翰神情似乎有点落寞,幽幽地说:“真想不到世界上居然有向你老婆这样贤惠的女人。如果我早遇到,我一早就结婚了。” 程同感到有点不可置信,实在想不到这番话居然出自约翰的嘴,他奇怪的说:“你不是很喜欢自由自在吗?怎么也会有结婚的念头。我都有点怀疑你是不是倒时差,脑袋糊涂了。” 约翰叹了一声,“要是让我遭遇上向你妻子这样的女人,我又怎么会留恋花丛呢?殊不知,一个男人最大的幸福,便是能找到一个相爱的妻子。” 看到一脸正经的约翰说这句话,程同傻了眼。在一年多的接触,他对约翰的了解不可说不深,但他实在没想到约翰会是一个想要婚姻的男人。这在性开放的美国社会来说,可是很稀奇了。在美国人的思想中,爱情不过就是性爱升华的催化剂。 他拍了拍约翰的肩膀,诚挚地说:“如果你真的打算结婚的话,我倒可以为你介绍几个好女人。只是你不能像对待美国女人一样,将爱情作为性爱的催化剂。” 约翰高兴地说:“要是你能找到向你妻子这么完美的女人,我绝对会诚心诚意的爱她,肯定不会去玩弄感情。” 听到自己的妻子被这样夸奖,饶是程同这样的男人,脸上也不禁露出自豪的神色。“我的妻子是独一无二的,想找到向她这样的是不可能的。不过,相似的倒是可以打打想法。” “程同,程同,快过来,让妈妈看看你,妈好久没看到你,你是瘦了还是胖了啊?”范梅扶着年迈的母亲从里屋慢慢走出来。 程同急忙跑出去,砰的一声跪在母亲跟前,握着母亲的手贴在脸颊,眼泪不停的流下来,“妈,我回来了,你身体好吗?恕孩儿不孝,不能常伴你身边。” 程同母亲很受感触,老泪纵横,摸挲儿子的脸,欣慰地说:“妈知道你很忙,不怪你。只要你能安全回来,妈就很高兴了。你放心,妈的身体很好,梅儿对我很孝顺,你就放心去做事吧!别顾忌着家里。好了孩子,别哭了,堂堂一个军人哭哭啼啼的,传出去不就让人笑话,快起来吧!” “嗯!”程同牵着母亲,拉着眼眶湿润的妻子手坐到饭桌前,介绍道:“这位是我的战友,叫做约翰。”又对约翰说:“这位是我的母亲。” 约翰起身拥抱了程同母亲,亲了亲她的脸颊,嘴里挤出两句蹩脚的汉语:“程妈妈,你好。” 老人一听,当时就乐了,说:“想不到黑人也能说我们的话,只是说的有点别扭。”他拉住约翰的手,又说:“那什么翰,哦,约翰,我很好,谢谢你的关心。快坐下吃饭吧!菜都凉了。” 程同将母亲的话翻译给约翰听,让他坐到位子上。 餐桌上放着都是地道的家庭小菜,虽然很普通,但是充满着家庭的温馨感。老人频频夹菜给儿子和约翰,慈祥的看着两人,不停的嘱咐两人多吃点。范梅则用餐巾轻轻擦拭着灵儿吃的满嘴油啧的嘴巴,又把菜夹给老人,细嚼慢咽的吃着饭。一派十分幸福的景象。 吃饭后,灵儿很快和约翰打成一团,拉着约翰出门去玩耍。而程同帮着范梅在厨房里洗碗,老人坐在厅里看着新闻联播,不是看着厨房的两口子,嘴角泛出连绵不绝的笑容。 “这么多年了,多亏你替我打理这个家。”程同一边洗碗一边说。 “都老夫老妻了,还跟我说这些话。”范梅拿着抹布擦拭着碗碟,淡淡的笑着,“要是真觉得亏欠我,就多抽点时间陪陪女儿。她现在每天放学就站在门口,等着你回来。我看着都心酸。”说着,眼泪就要掉下来。 程同洗净手,温柔的帮妻子擦掉眼泪,“我知道,等我这次将事情办完了,就好好陪你们,再也不走了。” “真的吗?灵儿听了肯定高兴,妈也会很高兴的。别看妈嘴上说看得开,有时她也会偷偷躲在房间里,拿着你的相片掉眼泪。” “灵儿和妈都高兴,难道你不高兴吗?”程同深情的看着妻子,手刮着依旧那么白皙柔和的脸庞,心里一阵感动。 自从范梅跟他结婚后,聚少离多,连度蜜月也没有给她,可范梅一句怨言也没有,还会时常安慰内心不安的程同,说只要一直爱她,爱着这个家,就是对她最好的补偿。而他只会感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范梅望着程同炽热的目光,有点娇羞的低下头,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 程同抬起妻子的下颌,就要印上那柔柔的嘴唇时,范梅突然嘤咛一声,侧过头去,脸上羞得像一颗苹果,让程同恨不得咬上一口。 “别这样,要是让妈和灵儿看到,影响不好。”她摸着程同的脸,说:“等晚上再说好吗?” 程同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范梅微微笑着。 晚上的时候,吃完晚饭,约翰不想打扰程同一家人团聚,便找了个借口出门去了。程同抱着灵儿,左右边坐着妻子和母亲,看着最近很火的《新白娘子传奇》。一家人没有说什么话,但什么话也比不上这时候的安静。 一个家庭,谈话不是幸福的唯一代表方式。有时,只要一家人聚在一起,安安静静坐在一起看着电视,或一起做家务,这样就很幸福了。没什么可以替代这种幸福,即便是权力,或者是金钱。幸福得到的唯一途径――就是爱这个家。 正当看到白娘子被法海压在雷锋塔下的时候,电力突然中断了,屋子里一下子变得漆黑一片。 “可能是保险丝断了,我去看一看。”范梅起身要去,却被程同拉住,“你老公回来了,怎么会让你做这种事呢?你好好坐在这里看着灵儿,别让她乱跑。” 范梅顺从的应了一声,抱过灵儿。 程同从抽屉里取出电筒,走去门口的电表查看。才刚走到门口,就见到围墙上黑影一闪,随后躲到黑暗去了。程同虽然在黑暗中看不清是什么,但那道黑影绝对不会是什么流浪猫,极有可能是小偷趁机作案。程同立马关掉手电筒,从门口拿起一根木棍,小心翼翼地贴着围墙走过去。 当程同接近围墙边的白杨时,一道黑影飞快的跑开去,窜进屋子里。现在,程同可以确定是人偷了进来。 范梅见丈夫许久没弄好,也不见门口有光,便出声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程同不想让妻子担心,就说:“没什么事,你先带妈和灵儿进屋去。” 范梅一听程同的话,知道肯定有事发生了,便抱着女儿带着老人探着步往里屋走。不料才刚走到门口,一道黑影突然挡住门口,打开手电筒照着三人。出现的黑影以及强劲的光芒让三人大吃一惊,齐声叫了出来。 程同正在侧屋搜索着,忽然听到厅里的叫声,心里打一个抖,三步并作两步走赶到厅里,才跨进门框,就见一个人打着手电筒照着地上的妻儿,也不顾自身的安危,抡着木棒就要打向那人。 ‘扑哧’,低沉的枪声一响,女人的尖叫声中,程同倒在了地上,他的右腿受了枪声。抱着女儿的范梅跑到程同的身边,略带哭音地问:“你没事吧!有没有打中要害?” 程同感到强烈的疼痛,可她不想让家人担心,强作平淡地说:“没打中要害,只是擦伤了表皮。你保护好女儿,剩下的交给我。”顺手将母亲带到自己的身后。 那个人用手电筒照着程同的脸,用英语冷冷地说:“好久不见,程同。” 程同用手遮住强烈的光芒,透过指缝看向对方,问:“你是谁?为什么要袭击我?” “哼!才一年不见,你就不认得我了吗?”那人将手电筒照向自己的下颌,一张满是伤痕的脸出现在光芒下,配着那深邃的蓝眼睛,坚挺的鹰鼻,厚厚的嘴唇,看来很是恐怖。吓得灵儿尖叫一声‘鬼啊’,躲在范梅怀里。 “想不到是你,‘坦克’安可・路易斯。你是想替胡亮报仇吗?”程同手摸索到掉在地上的木棍,紧紧的抓住。 安可将枪的红外线仪对准程同的眉心,说:“没错,我是替胡亮报仇来的。你害怕了吗?” “这件事跟我的家人无关,你先放他们走。我仍凭你处置。” “我办不到。胡风给我的话,是要你一家人为胡亮陪葬。虽然我不喜欢对女人和小孩动手,但胡风的命令除外。请你原谅。” “他们是无辜的,难道你就不能放过他们?” 安可的声音依旧是那么冷漠,“我已经说过了,你一家人都得为胡亮陪葬。要怪只能怪你杀死了胡亮。” “我求你,放过我的家人吧!”强光下的程同挣扎着站起来,双腿一屈,就要向安可跪下去。霍然,他整个身子向着安可撞过去,手中的木棒带着风声抡向安可,“范梅,快点带着女儿和妈走。” 岂知程同腿伤的脚伤拖住了他的行动,安可轻而易举的躲开棍击,绕路挡在正要逃走的程同家人。 程同的母亲为了保护孙女,悍然扑了上去,抓住安可持着枪的手,大声喊道:“梅,快带着灵儿走,别理我。”张嘴狠狠一口咬在安可的手上。 范梅喊了一声妈,带着不断哭着的灵儿踉踉跄跄跑向门口。 “该死的。”安可一把甩开老人,连开了三枪,又把手枪对准跑动的范梅。手指才要扣动扳机,程同猛地扑了上来,抱着安可将他推翻在地,对着他身上一串拳击,又张开嘴狠狠地咬着安可。 碰撞中,安可的手枪和电筒跌落在地,程同雨点般的拳头落在他强壮的身上,根本一点作用也没有。他怒喝一声,挥动拳头打开程同,翻起身来拉住程同甩向旁边的桌椅,又大跨着步走到程同的面前,双手齐下,拿住程同举起来,弓步蹲身,将程同砸在自己的膝盖上。转身捡起手枪,对着瘫倒在地的程同说:“去地狱见胡亮吧!” 范梅慌乱的打开门,就见一个人站在门口,吓得她倒退几步,尖叫一声。 “嫂子,出什么事了。”约翰的声音在这时听起来就像是救命梵音,她跑到约翰的面前,紧张却不慌乱的说:“快点去救程同,有人要杀他。” “你先带灵儿去报警,我去救程同。”说完,快步跑向不时传出打斗声音的大厅。当他赶到的时候,黑暗中,也看不清谁是谁,见到有人拿着枪便怀疑是杀手,大喊一声,抓起旁边的红木椅子砸向那人,把他的枪打落在地,又一脚踹飞他。 “程同,你还好吗?别担心,警察快来了,支持住。”约翰一边喊着一边扑向安可,箭步赶上,抡开拳头一顿痛打。可安可只是不断后退,脚步甚是稳当,并躲开了约翰的攻击。 受伤的程同含糊的答应了一声,便再也没发出任何声响。 约翰在黑暗中视线并不是很好,之所以可以一直追着安可打,乃是凭借其后退时发出的声音。只是两人后退到一根柱子的时候,安可忽然转向柱子后边,躲开了约翰的拳击。约翰紧追过去,人已经不见了,他摆开手,谨慎的巡视着漆黑的周围。 忽觉后脑有风声,急忙回过头,一道黑影举着一件物什朝他砸了下来。 噼啪一声,措手不及的约翰被打中,后退倒地。 安可一步抢上,捡起射着红外线的手枪对准约翰,就在这时,外边闪烁着红蓝两道光,警笛声啾啾的响着,他心下一惊,没有及时开枪,反而被约翰瞅中了机会,飞身扑去,两手夹住安可的手腕一扭,夺下手枪,开枪射击。 幸亏安可见机得快,急忙转身闪开子弹,在大厅不断穿梭躲开射击,最后藏在一根柱子就没了声音。约翰爬起身来,绕过柱子仔细查看,见一个黑影向自己砸过来,连忙开枪,闪身避开,却是一张椅子。再看柱子后边的时候,已经没有人了。 约翰黑暗中不敢冒险,摸索到程同的位置,扶起他倒退出门口,再打着手电筒返回屋里,却再也没有任何发现。此时,警察也赶到了,涌进四合院来,举着手电筒照着约翰,大声说:“将手里的武器放下,趴在地上接受检查。” 约翰连忙解释道:“我是美洲豹特别小分队队长约翰・金略斯,这是我的证件。”掏出了证件放在光芒前,又出声指挥:“我的身份你可以慢慢证实,但是快点派几个人将四合院围起来,防止歹徒趁黑逃走,再把电接上,黑暗中很难找到匪徒。” 警察虽然还未证明约翰的身份,但还是找他的吩咐去做。等到电通起来的时候,约翰的身份也被证实了,同时警察将院里搜索一遍,可遗憾的是没有什么发现。 只是程同的母亲倒在血泊中,身上的三个枪口鲜血簌簌流着,是那么的刺眼。 约翰将手枪扔在地上,一脸的愤怒,咬牙切齿地说:“该死的杂种,我要将你碎尸万段。” ------------ 第五十九篇 只是另一个开始 惨白色的病房内,程同要上缠着纱布受伤的右腿吊着,反躺在病床上。他的脊椎骨受创,伤害到脊椎神经,幸亏抢救的早,还不至于落得个下身瘫痪的结果。因为刚动完手术,他还没有苏醒。 她的妻子范梅泪眼婆娑坐在病床边,看到昏迷中的丈夫不时露出痛苦的神情,她就感到一阵锥心的疼,频频侧身用汗巾擦拭眼泪。一天一夜没合过眼的她,白皙的脸上一股疲倦的神色。这短短时间内发生的一连串事情,落差之大,让她感到像在睡梦中。 前一刻,一家人相濡以沫的坐在厅中看着电视,下一秒就是生死离别。谁也不曾想到,那片刻的黑夜竟是死亡夺取幸福的前兆。 面对婆婆中枪身亡,丈夫重伤昏迷的现状,这巨大的变化之下,所带来的压力,已经不是她孱弱的肩膀能够承担了,泰山般的压力几乎快要将她压扁。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跟其他的女人一样,也会流眼泪,也许要男人的佑护。 她的一生是维持这个家庭的正常运转,营造一种幸福的氛围,家庭的重担她根本不能承担。何况在这样的环境下。范梅很想痛哭一场,但她没有那个勇气,也不能。现在的这个家,一切都要她来处理,女儿的心理需要她来照顾,婆婆的后事她要打理,还得照顾昏迷的丈夫。每一件事情责任是那么的重大,却要她一个瘦弱女子来处置。 直到现在,她还没有被重大的变故压垮,完全是为了不让这个家垮掉。家庭,才是她能一直支持下去的力量源泉。 “咚咚”敲门声响起。 约翰抱着灵儿进来,看了一眼还在昏迷的程同,说:“他还没有醒过来吗?医生有没有说他的情况怎样?” 范梅抽了抽鼻子,将眼泪擦掉。“他已经没有大碍了,谢谢关心!”她又看向约翰,问:“那凶手抓到了吗?” 约翰看着范梅浮肿的双眼,心下感到一片歉然。心想要是自己能早点赶到,程同的母亲就不会枉死,而程同也不会身受重伤昏迷到现在,更不会让这个美满的家庭一夜之间土崩瓦解。 见着约翰脸上的愤慨,范梅明白那凶手已经逃掉了。她沮丧的回过头,望向处于昏迷的程同,低声说:“现在,我只希望他能快点醒过来。”说罢,眼泪又簌簌落下。 灵儿还小,不知道家里发生过什么事,可幼小的她也隐隐感到生活有了点不同。她钻进范梅的怀里,捋着衣袖替母亲擦掉眼泪,天真地问:“妈妈,奶奶哪里去了?灵儿好想奶奶。妈妈,你带灵儿去看奶奶好吗?奶奶答应要给我买零食呢!” “灵儿乖,等爸爸好了,我们再去找奶奶好吗?”一想到惨死的婆婆,泪水再也压抑不住,像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范梅将灵儿紧紧抱在怀里,轻轻地抽泣着。 约翰见着母女俩相拥而泣,又看向昏迷在床上的程同,突然一拳打在墙壁上,脸上露出痛苦之色,眼眶似乎也湿润了。 “唔,唔,唔。”程同有了反应,他终于醒了过来。 “同,你醒了,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我马上去叫医生。”回身要走的范梅,手臂被程同抓住了。 程同咬着泛白的嘴唇,直直的看着范梅,半晌才说:“妈怎么样了?” “妈,妈,她.呜呜” 望着啜泣的妻子,程同没有说话,他闭上眼睛好一会,身子微微颤抖着。许久,才说:“你先带灵儿出去吧!我有点事要跟约翰说。” 当范梅带着灵儿出去后,约翰坐了下来,拿起保温瓶,往杯子倒了一杯水,递给程同,“你刚醒过来,喝点水吧!” “谢谢!我不想喝。有烟吗?我需要冷静一下。” 约翰递给程同一支烟,取出打火机点燃,也为自己点上一根。两人默默抽着烟,一句话也没有说,时间变得缓慢又寂静。 一根烟抽完,程同才说:“安可・路易斯抓到了吗?他是奉了胡风的命令,杀害我的家人为胡亮偿命的。” “没有。事发之后,他就没有再出现,也不知道他躲到哪里去了。警方正在进行全城通缉,相信不久就会有消息的。”他早就想到了胡风会回来报仇的,号称‘血狼’的他,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况且死的是他的弟弟。 早一段时间,警方曾对程同的家人严密保护,后来听闻胡风团伙被数个国家联合追捕,又见这段时间风平浪静,便将警察撤了回去。刚开始程同还有点担心,但随着胡风的处境越来越不利,他也就放下心来了。又因屡被失眠困扰,便托付以前在警局的同事多多照看自己的家人,就飞去美国求医。想不到程同才刚回来,胡风就让安可下手了,造成了程同母亲的枉死。 “另外,为了你的家人安全,警方派了两个警员保护你,范梅和灵儿也被重点保护,现在住在酒店里,很安全。”他很清楚胡风团伙的行事风格,不达目地是决不会死心的。约翰脸色不由得凝重起来。 “约翰。”程同看着他,顿了一会,又说:“我相信,安可・路易斯还没有离开新州市,他一定会再次对我和我的家人下手的。” “你好好养伤,我会照顾她们的。有我在,谁也不能够伤害她们。我用我的性命保证。”约翰的眼睛射出两道寒芒来,“如果安可再敢来,我会让他永远回不去。” 程同伸出手握住约翰的手,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注视着约翰。许久才说:“谢谢你!” “如果你真要感谢我的话,等你伤好之后,帮我找个贤惠的妻子吧!这比口头言谢更让我高兴。”笑了笑,约翰又抽出一根烟递给程同,“你不想我一辈子都这样浑浑噩噩过日子吧!你知道,我可是很羡慕你的家庭。” 一想到母亲的过世,程同心里就一阵阵刺痛。 约翰见到眼神黯淡的程同,知道是自己的话让他想起了家里的不幸,急忙岔开话题,说:“别想那么多了。快点把这根烟抽了吧!要是让护士小姐看到你抽烟,肯定会对你大骂一顿的。她们的嗓门我已经领教过了,简直狮子的叫声一样,一吼就能将人给吓死。” “如果你要是娶上这样的妻子,我会很高兴的。毕竟你是一头不受束缚的野马,太善良的女人会被你欺负的。就应该介绍这样的女性给你。” 约翰一听到程同的话,登时就像被毒蛇咬了屁股一样,从椅子上蹦起来,出声威胁道:“要是你敢这样做,我就敢枪毙了你。” “鉴于你威胁我,我必须要考虑一下,介绍个相当厉害的女人给你,让你好好吃吃苦。”说完,程同就放声大笑起来。 约翰也笑了。过会,他站起身来,对程同挥挥手,说:“我先回去了,等事情处理完之后再来看你。” “一切小心注意,我还要给你介绍老婆的。你可不能让我失信。”止住笑容,程同有点担心地说。 约翰点点头,做出一个鼓励的手势,便出门去了。 ------------ 第六十篇 安可的行动(一) 约翰前脚刚走,护士后脚就到,正在吞云吐雾的程同当场别捉了个现行。他终于明白为何约翰说起护士的时候,脸色那么忌惮了。将其比喻为狮子根本不为过,若是让程同来形容的话,那就是一只哥斯拉怪兽。 那家伙,嘴巴一张开,就给了程同一个晴天霹雳,打了他个措手不及。抢下香烟后,噼里啪啦一阵数落,让久经枪林弹雨的程同恨不得当场死了算了。他硬是没想到只是抽根烟而已,居然就被扣上了破坏世界和谐,制造恐怖活动,甚至是谋害世界人民的高帽。他真怀疑这个护士是不是战争小说看多了,还是小时候被虐待过,怎么心理如此变态。 他想着想着,反而笑了。要是让约翰知道他这时的想法,恐怕会当场枪毙他。他想,如果要是将这个护士介绍给约翰,一想到一向肆意妄为,不受约束的约翰,被她拧着耳朵一阵痛骂,他的心里就乐不可支,那简直比看动物表演还精彩。转念一想,安可带来的的威胁还没消除,他就笑不起来了,幽幽的叹了口气。 护士看着一时笑,一时愁的程同,十分纳闷。心说这个人是不是受了伤,把脑袋撞坏了,怎么脸色变化得比女人都快。敢情不会变成精神病了吧! 她越看程同的脸色,就越是相信自己的判断。与程同检查伤口,换药的时候,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并且得天独厚的嗓子也随时准备开腔,只要程同一有不轨意图的话。 当她准备撩起程同的上衣,拆开扎在腰部的绷带,检查手术过后有没有发炎或者其他的并发症。程同突然一把抓住她的手,这可把他吓坏了,急忙将手一甩,却甩不开来,只好扯开嗓子一阵尖叫,那嗓门直接让程同撤回双手掩住耳朵。 “砰嗵”房门被打开,两名警察举着枪冲进来,却发现房间内一切正常,四处搜索后,并没发生任何人影,除了程同和护士之外。警察将护士从地上扶起来,问:“刚才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大叫?” 护士后怕不已,拍着胸脯说:“他.他刚才突然抓住了我的手,我以为他要对我怎么样,才出声大叫的。” 两名警察心里都在骂娘了,心说就你那身材还有样貌,典型的水牛腰和猴子脸,有人肯碰你你就该偷笑了,居然还装淑女了,燥不燥得慌。况且人家是趴在那里的,又能对你怎么样? 一名警察忍住笑意,看向程同:“是这样吗?程先生。” 程同扣了扣耳朵,苦笑着说:“我渴的慌,只是想要她替我倒一杯水,哪知她反应怎么大?把我也给震懵了。” “以后看清楚情况再叫,不知道你的嗓门能把玻璃震碎啊!想把我们两个的耳朵震聋吗?不然我先给你安一个扰乱治安的罪名。”朝着护士瞪了几眼,警察向程同笑了一下便出去了。 护士唯唯诺诺,多半是被那扰乱治安的罪名吓坏了。她给程同倒了杯水后,又检查了腰部的伤口情况,说了一句待会要换药后,便出去准备了。 程同十分艰难的把水喝完,放到桌子上,百无聊赖的便趴在床上昏昏睡去。迷迷糊糊中,他似乎看到了自己跟母亲还有妻子和女儿在一片草地上野餐,母亲和妻子在整理食物,他和灵儿则在追逐着色彩斑斓的蝴蝶,两人在草地上玩得不亦乐乎。 ..。 走廊上,一名身穿白袍,头戴头套,口挂口罩的医生,推着一辆小车子缓缓走着。这在医院中很是平常,没什么可提的。但这个医生处处透着奇怪,首先,他的身子很是高壮,身高足有一米八五,体重超过两百斤,白袍套在他身上,显得十分的窄小;他的步子也很缓慢,不像平常的医生那般,走路都能刮起一阵风;更为奇怪的是,他的眼睛居然是蓝色的,并不是亚洲人种的黑色眼睛。他一直走到警察蹲守的病房前,取下挂在领口的工作证递给警察。 警察打量了几眼后,便放他进去了。一进门后,他就将房门反锁上,并把小推车顶上去。走到病床前,取下口罩,露出一张满是伤痕的脸来,竟然是安可。他朝着昏睡中的程同狞笑了几声,笑容牵动了由鼻沟拉到嘴角的刀疤,让他看起来更是恐怖。 安可从袖口拉出一根银丝,在两只手上绕了几圈,穿到程同的脖子处,就要使劲的时候,昏睡中的程同突然醒转,抓起桌上的玻璃杯往安可脸上泼去,并大声叫嚷起来。 警察一听到房间里的叫声,暗叫声不妙,拔枪转身开门一气呵成,动作很是精炼,却发现门打不开,只好强行撞门。 安可拭去脸上的水啧,眼睛透出凶芒,拿起程同的头,将银丝绕在程同的脖子处,双手交叉勒住。 程同感到呼吸愈来愈艰难,想要抓开安可的手,却发现根本无能为力。他的脸色因血液的凝聚变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根根凸出,眼睛也开始充血,嘴唇已被咬出血来,指甲死死地扎在安可的手背上,力道却逐渐变小。他的生命危在旦夕,而门外的警察还没有冲进来。 他感到死神正在一步步向他逼近,一种无力感油然而生,他的反抗也开始笑了下来,身子也不再剧烈扭动了。临死一刻,他的意识变得模糊起来,眼前突然出现起梦中的画面:自己跟母亲还有妻子和女儿在一片草地上野餐,母亲和妻子在整理食物,他和灵儿则在追逐着色彩斑斓的蝴蝶,两人在草地上玩得不亦乐乎。 “不,我不能死,我还没有带她们去旅行呢?兄弟们和母亲的血海深仇我还没有报,我不能死,我不能死。”对家人的承诺和复仇的理念,让他重新焕发了对生存的渴望,一股新的力量注入他的身体,意志也不再模糊,他的手指也渐渐有利。 安可看着濒死的程同慢慢扳开银丝,心里十分吃惊,他实在想不透他为何会有这份力量。“我就不信我勒不死你。”安可发个狠,在手上加大力度,又夺回了对局面的控制权,一步步将程同逼向死亡。 程同的腰和大腿受了伤,又反趴在病床上,腿被吊着,力道又用不全,根本不是身强力壮的安可对手。眼看就要被勒死,他也不知道哪来的能力,生生让自己翻了个身转了过来,右腿挣开吊带踢去。将安可踹开后,他顾不得头晕脑胀,全身疼痛,直起腰来,手能抓到的东西统统扔向安可。他知道,只要自己能在拖延片刻,那么警察就能冲进来,到时自己便会安全。 “砰”房门被撞开,两名警察冲进来,枪还没举起来,安可拉过身边的小推车踢开,趁着警察躲避的时候,跑到窗户边,由下水道攀爬下去。待警察反应过来时,安可已经爬完了一半。由于病房下面是医院大门,人流很多,不能胡乱开枪,两人便商议一人攀爬下去,一人留在原地呼叫支援。等到警察也下去后,安可早就跑出了医院,消失在繁华的街市中,再也找不到他的影子。 警察进来后,程同再也支持不住,瘫软在床上,脸色因巨大的痛苦扭曲着,全身出汗如雨。他腿上的伤口因为用力过度被撕裂,鲜血一丝丝渗了出来,可这还不及腰上的痛苦,直达神经的痛苦让他动也不敢动,只要一动,背上的感受就像躺在刀山,或者倒在烧红的铁板上一样。 他闭着双眼,眼角不断地抽搐着,牙齿将嘴唇咬得出血来,额头上布着密密麻麻的冷汗,可程同就是哼也不哼一声。警察看到他的样子,急忙跑出去叫医生来。随后,一名医生和三名护士火急火燎感到病房,一看程同的模样,就知是背上的创口有了变化,极有可能是伤到了脊椎神经,情况十分危险,处理不好的话,程同下半辈子可能得坐轮椅。 医生来不及责骂众人,急忙替程同打了一针麻醉针,避免其痛死过去,并让人准备手术室。在还未失去意识的时候,程同艰难地睁开双眼,虚弱的对对警察说:“快,快通知约翰,安可很有.可能.害我的妻.”话一说完,他就彻底晕了过去,被医生推到手术室去。 晚上八点十分,也就是事情发生后的十分钟,数辆警车停在医院门口,一名警长带着六名警察由原先保护程同的警察引路,一直来到三楼的手术室,见到了另外的一名警察。 警长问:“程同的伤势怎样?” 警察回答说:“报告麦警官,手术刚刚开始,还不知道情况。” 麦警官转向两名警察,脸色一板,训斥道:“你们是怎么回事?居然让杀手成功进到病房,难道你们就没有仔细检查一下吗?要是他被人杀死了,我看你们的警察生涯也就结束了。” 两名警察低下头去,一句话也不敢回。麦警官骂了一会也就泄了气,又说:“行了,你们也累了,待会录完口供后,就回家休息去吧!记住这次的教训,要是下次再犯的话,瞧我不狠狠收拾你们。” 麦警官看了还亮着红灯的手术室,转过身对身后的一名年轻警察说:“小陈,你去局里带几名警员到酒店去,务必保护程同老婆妻子的安全。” “是,我这就去办。”小陈回身就走。 “等一下,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人家可是大名鼎鼎的‘坦克’安可・路易斯,我怕你们这些小子坏了大事。”想了一想,他实在不放心让这些警校刚毕业,经验不足的愣头青去做这件事,叫住了小陈。 小陈脸色有些不满,说:“麦警官,我已经毕业一年了,你怎么还当我是小孩子啊!你就好好呆在这里,交给我去办就行。” “跟我十几年的刑侦年龄相比,你还真是个小屁孩。”又觉得这话有点伤了人家的自尊心,又说:“不是我不放心你,只是安可・路易斯不是普通的匪徒,我怕你们应付不了。”麦警官让剩下的五人留下保护程同,自己拉着生闷气的小陈往外走。 ------------ 第六十一篇 安可的行动(二) 约翰探视完程同后,便带着范梅和灵儿回到警方为他们安排的酒店,还派了一男一女两名警员贴身保护。不过他们没有入住原先的房间,约翰让一名警员用名字登记了另一个房间。这可以减少被安可找到的风险。 从旁晚一直到晚上八点,都没有什么事发生。范梅因为这几天累坏了,吃了晚饭后就倒在床上睡着了,唯独灵儿还整天乱蹦乱跳的,不是缠着那名女警员陪她玩捉迷藏,就是要约翰跟她骑马玩,把两人累得够呛。 也许是玩的太疯了,小丫头洗完澡后早早就睡了。约翰顿时轻松一片,坐在靠窗的沙发上,翘着脚,嘴上搭着一根烟,享受着暴风雨前的宁静。 忽然感觉到有人坐在旁边,侧头一望,却是那名女警员,端着一杯咖啡放在茶几上,“别抽那么多烟,这对身体没好处。” 或许是被灵儿的快乐感染了,约翰又恢复到轻佻的本色。“嗯!作为一个真正的男人,香烟是人生的伴侣,离不开的。”说话的时候,他的眼睛已经扫视过女警员坚挺的上围三遍了。 女警员直接给了一个约翰白眼,拨走落在额前的秀发,撇撇嘴,说:“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么不要脸的男人,能不自夸会死吗?” 约翰无所谓的耸耸肩,起身将烟头掐灭,又抽出一根要点上,却被女警员夺走了。 “拜托,你不知道我在你旁边吗?吸二手烟是会让我致癌的。我还不想那么早死。”女警员作厌恶状捂住鼻子,纤细的眉毛下压着,一双妙眼狠狠地瞪视着约翰。 约翰对于这个虽不是狠貌美,却自有一番味道的女警很有好感。尤其是她跟灵儿一起玩耍的时候,像极了一个慈母,而这种女人,正是约翰想要的理想伴侣。他苦涩的笑了笑,说:“ok!我不抽就是了,这总可以了吧!” “这才乖嘛。”女警对于约翰认错的态度很是满意,笑嘻嘻地将香烟扔进垃圾桶里,又伸手过去,“把烟拿过来,好孩子以后都不能再抽烟了。” “好嘛!竟然把我当小孩子了。”约翰一阵苦笑,不过还是乖乖的把香烟放在了女警的手上,然后十分肉痛的看着一盒香烟被扔进垃圾桶里。不过,有付出就必有回报,那名女警将咖啡放到约翰的手上,关切地说:“晚上可能有事发生,你喝一杯咖啡好好提提神,也好精力充沛去对付那安可・路易斯。” 这时,那名男警员走过来,一把将咖啡夺走,打趣说:“徐芷清,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我也很辛苦啊!你怎么不给我倒上一杯咖啡,再关心关心我,好歹咱们也是一场同事。” “老周,你把咖啡还我,这是我倒给人家喝的,你还有没有礼貌啊!”说着就要伸手去抢,岂知老周先下手为强,呷了一口。把徐芷清气得叉腰瞪眼,“老周,你太不像样了,回去我要队长好好处罚你。” “真香啊!徐芷清,你煮咖啡的手艺好了很多啊!难道你放了一些感情在里面?我想是的,不然这杯咖啡不会这么香。”又挖苦了几句,老周便斯斯然到大厅坐下,好好品尝手中这杯咖啡。 徐芷清有点不好意思看着约翰,尴尬地说:“真对不起,我的同事让你看笑话了,我再去给你煮上一杯吧!” “不用了,其实我不累,不用喝咖啡。”他看着徐芷清红扑扑的脸蛋,以及被裹在警服里,一耸一耸的上围,偷偷咽了一口口水,又说:“原来你叫徐芷清,很高兴认识你,我是约翰。” “约翰你好,我也很高兴认识你。”似乎感受到约翰肆虐的目光,她脸红着侧身过去,说出一句只有自己才听到的话:“真讨厌,老是盯着人家那里看,不就是大了一点吗?有什么稀奇的。” 约翰还想说什么,徐芷清已经急急跑开了,好像怕再呆一会,就会被约翰隔着衣服将身体看光一样。约翰笑了笑,心说中国女人怎么那么害羞,我只是问了她性命,又不是约她去一夜情,有必要这样吗?他可不知道,令徐芷清害羞的是他那透着光的眼睛,老是一直盯着人家那里看,她能不害羞吗?居然还埋怨人害羞,可谓是不要脸之至了。 大约是八点钟的时候,老周的传呼机响了起来,这才枯坐在房间里的众人精神一振,纷纷到老周的身边询问发生什么事了。 “在医院的程同被人袭击了,幸亏没有性命危险。那边的伙计让我们这边小心一点,安可・路易斯极有可能会来。”老周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神情有点紧张。 听到程同没有性命危险,约翰心头才放下一颗大石。他拍拍老周的肩膀,说:“放轻松点,安可・路易斯不一定会找到这里来。只要多留点神就可以了。”其实他很希望安可能来,明处的敌人和暗处的敌人,所造成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与其老是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不如大大方方跟他干上一架,趁机把这个威胁给除了,弄个一劳永逸。 “徐芷清,你到房里去吧!没我叫你千万不要出来,保护好母女俩的安全。要是有人不敲门就进来的话,你不要有顾忌,只管开枪。”徐芷清郑重地点点头,转身进入房间,将房门反锁上。约翰又对老周说:“待会有人敲门的话,你看我眼色行事。知道吗?” 老周已经把枪拔出来了,两手紧握着,额头上冷汗不停冒出来。他太紧张了,毕竟他是老一辈的警察,知道新州市世界钻石展览大会的抢劫事件,也知道‘坦克’安可・路易斯的恐怖。 约翰为了让老周放松下来,坐到他的旁边,与之交谈起来:“老周,你当警察有多久了?平常很少碰到这个情况吧!别紧张,保护人质这方面的事一向很安全的,没有多大危险性。” “真的吗?”怕被人笑自己胆小,老周又连忙改口,说:“其实我也不是害怕,只是没碰到过这种情况,心里有点紧张。” “紧张很正常,人生的第一次总是很紧张的,你说对吗?”说完,约翰坏坏的看着老周。 一看到约翰脸上挂着的笑容,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也跟着痴痴的笑了起来。“还真别说,我那第一次可真是紧张透了。见到老婆一件件脱下衣服,露出又白又嫩的皮肤,特别是那两个浑圆,我竟然愣在了原地,动也不会动。现在想起来都有点丢人。”老周有点不好意思低下头去。 “有什么丢人的,我第一次比你还要不如。就以为那种事不过是亲亲嘴而已,硬是抱着女朋友亲了十五分钟。要不是她主动起来,告诉我秘诀,帮我摆好姿势,我还不知道这种事就该这样做的呢?” “不会吧!你们西方人不是很开放的吗?怎么对这种事不清楚呢?”老周感到有点不可置信。 约翰正要解释,忽然听到走廊传来脚步声,连忙掩住老周的口,将灯全部关掉,取出手枪上好膛,给了老周一个眼色,让他准备好。这才悄悄打开房门,透过缝隙向外看去,见有着七个人站在原先定的房间外,身上都穿着警服。当先一个人约翰认识,是程同的好友麦杰。 他打开灯,对老周说:“没事,是麦警官来了。”随后探身叫道:“麦警官,我们在这里,程同没事了吧?” “还在抢救中。你们怎么住到了这里,不是让你们住那间房吗?”麦杰带着警员进了房间。 当麦杰带着警员进房间后,一个人影从楼梯处冒出来,取下口罩,露出的一脸伤痕让他看起来很是狰狞。他正是跟踪麦杰而来的安可。在医院杀不成程同后,他并没有走远,而是远远的监视着医院。他知道,事情发生后,除了加强对程同的保护,警方也一定会去找约翰他们的,自己只要跟踪下去,就可以趁机得到程同家人的下落。 安可冷冷的向着房间门看了几眼,就往楼上走去,现在并不是动手的好时机,他需要等待。 “等待,可以帮助你找到一个机会。”这是‘血狼’胡风说过的话。 ------------ 第六十二篇 安可的行动(三) 安可像一只闻到血腥味的狼,小心翼翼的潜伏着,慢慢地接近猎物,咧着白晃晃的尖牙,耐心地等待着一个合适的时机,一击奏效的结果。然后四肢发力,猛扑上去,利爪抓在猎物身上,利牙咬住脖子,让鲜血的腥味弥漫在空气中,激发他万年继承的血性。 他是‘血狼’胡风的影子,却有着自己的思想。如果说世界上还有他留恋的人,那就是胡风。他的生命以及其他的种种,只要胡风需要,他可以毫不犹豫奉献,决无一丝保留。我们或许不知道他与胡风的情感如何形成,这不是单凭胡风救过他一命就可以解释的。或许从他的人生经历,也许可以看出一丝端倪。 你很难想象,安可的少年是如何的。因为我们都是在安逸的日子中成长,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享受着和平带来的好处。而安可没有,他的一生就是与鲜血做伴,他的一生就是由杀戮构成的。这就像是一个现代人与野人的文化差异和生活方式,格格不入。 他自懂事开始,就被一个神秘的杀手组织培养――审判之眼。这个组织之庞大,能力之超群,历史之久远,是无法用言语尽数讲诉的。没有人知道‘审判之眼’的所在地,创造的时间和主要的领导者。空气中的杀手是对这个组织最好的比喻。 只要你有钱,无论你想杀什么人,那么你想杀的人就绝对活不到明天。即使你想杀一个国家的领导,世界的富豪。而且,他们行事从来没有被发现过,每一个被杀的人都顺应着时势,命运和意外。即使曾经有国家怀疑有‘审判之眼’的存在,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找得到这个组织的所在地。他们会不择手段来保护‘审判之眼’的神秘。 安可自小接受的思想就是杀戮能让他活下去,鲜血是他还能看到世界的保证。他五岁的时候,连同五十个被挑选的同伴,被组织扔进原始的森林,其时正值冬天,可他们仅仅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衣,用着一把小刀,在野兽和饥饿以及寒冷的威胁下,生存了一个月。当试验结束后,他们被接到一处空地,面前堆积着死去同伴的尸体,五十个人只有八个人能站着。他们冷冷地看着被野兽撕碎的尸体,有被饥饿和寒冷折磨而死,有承受不住自行了断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甚至连目光都是冷漠的。 他们不敢有丝毫的情绪波动,因为一个女孩看着这些死相各异的尸体呕吐,然后她的身体也被堆积在尸体上。 “你们能活下来,证明你们还想继续生活下去。可这种权利不是能一直保存下去的,要靠你们争取。别人的鲜血,是你们能一直活下去的保证。”这是当时的教官对他们说的一句话,安可一生难忘。因为就在他话说完的时候,他们被命令八个人只能活一个人。 他不知道杀戮是怎么开始的,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仿佛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当厮杀以安可将刀刺入另一名同伴的喉咙中结束时,鲜血激射到他脸上,他才清醒过来。那名死去的同伴两只眼睛死死地瞪视着安可,瞳孔里还残留着一丝恐惧和解脱,以及微不可见的怜悯。 ..。 “噌”,安可手中的玻璃杯破碎了,碎片扎到他的手里,鲜血滴到地毯上,可他没有发现,依旧愣愣地张着两只眼睛,汗水不停的从额头上滑落。时间一秒秒过去,他的身子任然没有动弹,直直的坐在沙发上,眼睛无神的注视着前方.。。 厮杀过后,他接受了各种培训,成为了一个出色的杀手。十五岁那年,他的第一个目标是暗杀某个国家的重要人物。他打扮成一个侍应生,潜伏在目标经常光顾的酒店里长达一年,成功地接近了目标,然后在他的饮食里下了药,导致他的心脏病复发,立时死亡。 此后的二十年时间里,他暗杀了一百个目标,没有一次被发现,他被誉为‘审判之眼’二十年的天才,受到了组织的重视。可他选择了离开,一个杀手,只要成功暗杀一百个组织给与的目标,都可以选择离开。只不过每一个离开的杀手,脑部内都被安装一种小型炸弹,与脑神经结合在一起,保证该杀手不会泄漏组织里的秘密。一旦被组织发现这个杀手有任何出卖组织的迹象,他们不会去查明,而是直接引爆杀手脑里的炸弹。 离开‘审判之眼’后,安可陷入了迷茫之中,久经杀戮的他在表面文明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连自己生存下去的理由也找不到。他丧失了灵魂,游荡在社会的边缘,用酒精麻痹自己的神经,沉浸在性欲带来的欢乐中,可这些依然没能帮助他了解自己,弥补内心的空虚,寻找失去的灵魂,他一直在堕落的世界中不断堕落。 他开始自残,用痛苦感受生存的意义,继而将这种痛苦转移到普通的人类中。十八岁,他成了一个反社会的恐怖分子,用手中的枪来证明自己还活着。在追捕和抢劫袭击的生涯中,一点一点补充内心的空虚。可空虚就像是一个无底洞,不论他做的有么轰动和血腥,他依旧寻找不到人生的真谛,跟别说自己的灵魂,他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甚至想去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想到自己没在残酷的杀戮和冷血的暗杀中死去,反而因为自己的懦弱结束生命,他就停下了扳动扳机的手指。 直到袭击五角大楼失败,被fbi重重包围后,他以为自己可以摆脱宿命的控制,不用再忍受命运一次次的欺凌时。胡风出现了,不仅救了他的命,更重要的是给了他新的灵魂。他记得在直升机上,胡风对他说:“如果你找到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那么你就成为我的影子。我会帮你找到自己的灵魂,给你新的生活。” ..。 许久,他的眼睛才逐渐有了色彩,嘴唇轻轻蠕动着,默念着胡风的这句话:“如果你找到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那么你就成为我的影子。我会帮你找到自己的灵魂,给你新的生活。”他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安可将手上的玻璃碎片拔掉,取出一块布包扎好伤口,随即站起了身子,走到落地玻璃前,观看着楼下的情况。只见停在酒店门口的两辆警车已经开始驶出酒店。“时机到了,狼可以捕捉猎物了。”安可从房里的冰箱拿出一瓶饮料,又在花盆里取出黑星手枪,关上房门,从楼梯下到下一层,打破墙壁上嵌着的壁灯,打开饮料淋了下去。由于酒店有漏电开关,一接触到水之后,整层就会自动断电。 黑暗中,两眼发着亮光的安可打开保险栓,呆在楼梯转角处等着。过了一会,安可听到轻微的开门声,可他还是没有行动,这不是最好的机会。他要等警察将程同妻女护送到楼梯的时候才开枪。因为人质通常都是在最后面,开枪后,前面的警察行动也会受到阻滞,足够他有时间逃走。他耐心的等待着,两眼直视前方,适应眼前的黑暗,并控制着呼吸的平稳。 当脚步声从下面传来的时候,他身子探出楼梯,借助楼梯间的空隙,枪口朝下,对着队伍中央的人开枪。五枪过后,一声女子的惨叫声响起,紧接着便是警方的还击,噼里啪啦的枪响声瞬间覆盖住这个空间。 换上另一个弹匣,安可缓步走上楼梯,停在转弯处,举着枪等着警察上来。过了一会,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指挥道:“老周,你先带伤员下楼去,剩下的跟我上去。” “又是你,约翰・金略斯。我们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默念声中,安可闪出转角,黑星手枪平举胸前,枪口向下,一连开了三枪。“约翰,我们又见面了,真是有缘。” 约翰吐掉一口唾沫,一边指挥两名警察掩护,一边又说:“安可,想不到你还敢露面。一年多了,我还以为你们和胡风成了缩头乌龟呢?”趁着火力掩护,约翰悄悄摸爬上去,不料安可早已发现,开枪迫得约翰躲回楼梯。 “再过几个月,你就会知道我们是不是缩头乌龟。”安可又开出两枪,缓步走回房间。 约翰冷笑一声,说:“你们的末日已经到了,可以想象,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监狱和死亡将是你们这帮人最终的归属。”等了一会,约翰不见安可回话,楼层也没传出声响,旋即大着胆子再次摸爬上去,这次很顺利,没有遇到阻碍。约翰躲在墙壁,一个转身冲出走廊,黑暗中,只有窗子投射的点点光芒,没有一个人影。 走廊尽头,一道门半掩着。约翰让两名警察上来,一齐往那房间走去。推开门一看,见安可身上绑着一条钢索,站在落地玻璃前,他向约翰展颜一笑,在三人的枪火中跑向落地玻璃,‘哗啦’一声,玻璃被撞碎,安可整个人滑着钢索下下落。 “该死的。”约翰跑向窗口,上身前仰,对着急速滑落的安可开枪射击,见没有效果后,就想射断钢索,谁知道这钢索是特种钢丝锻造,很是坚硬,普通的子弹根本无法打断。 约翰哪会允许让安可如此轻松逃脱。他脱下上衣,跑到洗手间将衣服沾湿,将之绕在钢索上,两只手拿住衣服的两端,在警员的惊叫声中,身子跳出窗口。 ------------ 第六十三篇 车臣的消息 急速下滑形成的风流在约翰耳边呼呼作响,转眼间已下落了一百米。他眯着眼向下看了一眼,距离地面还有二百米,而约翰则快要抵达地面了。他心里暗暗焦急,希望下落的更快些,却无补于事,约翰一个滚动卸去余力,解开绳扣,登上一辆汽车时,向着约翰招了招手,向后飞驰离去。 约翰很想破口大骂,但一张口,空气就灌入嘴里,呛得他肺部一阵刺疼。他又看了一眼,还有五十米,他不停的催促着。快要抵达地面的时候,约翰缠着衣服的双手抓住钢索,摩擦消去大部分的堕力,双脚落地后,两手撒开衣服,向前滚动卸掉冲力,跑到一辆路虎,手肘撞破车窗,跳上车子,接上电线,脚踏住油门,打转方向盘,向着安可逃去的方向急追。 但现在下班高峰期,路上车流极多,哪里还看得到安可驾驶的车子。约翰不甘心,又驾着车子转了几圈,还是没有任何线索,只能使劲捶着方向盘泄恨。他将车开回酒店,见两个警员站在门口等候,他招呼他们上车,问了去医院的路后,开车离去。 约翰在医院遇到了闻讯而来的麦杰,向他询问徐芷清的伤势:“麦警官,徐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生命危险?” 麦杰脸色是有点难看,但还是很礼貌的回答了约翰的问题,“别担心,她送去了手术室,只是腿部中了一枪,倒没什么大碍。”他皱着眉毛,看向约翰,“怎么样?捉到安可・路易斯了吗?这该死的杂种居然老早埋伏在酒店,还趁我离开的时候才动手,狠狠地摆了我一道。要是捉住他,我非好好教训他不可。” “让他给逃了。”约翰摇着头,叹口气,颇为遗憾,“不过,以后还是有机会的。我很理解胡风团伙的行事风格,只要他们没有得手,就绝对不会放弃。我们先去看看程同的家人吧!她们需要一些安慰,毕竟谁碰到这种事,心情都不会好的,何况还有小孩。” “范梅倒是很坚强,只不过灵儿被吓得不轻,躲在她妈妈怀里不停的哭喊,死也不肯离开妈妈。看得我都有点心疼。她们现在在程同的病房,程同刚醒过来,我们过去吧!”麦杰带着约翰来到程同的病房。有了上次的事情后,警方加大了保护的力度,现在每一个进入病房的护士和医生,都要对照工作证上的相片,以防被安可浑水摸鱼。 两个持枪警员见到麦杰走过来,挺着身子敬礼。麦杰也回了个礼,照例询问了几句,便跟约翰进入病房。房间内,范梅抱着苦累的灵儿走动着,哄她入睡,见到麦杰和约翰,她礼貌地朝两人微笑示意。 “嫂子,灵儿没事吧!”可怜的小家伙睡觉时还箍住妈妈的脖子不放,哭得通红的小鼻子一抽一抽倒吸着鼻涕,长长的睫毛挂着泪珠,白皙粉嫩的脸上白一片黑一片,满是泪渍,瞧得约翰很是心疼。他掏出汗巾,轻轻擦掉灵儿脸上的泪渍和鼻涕,关切的问着。 范梅拍着灵儿的背,忧心地说:“身体上没什么,只是被枪声吓怕了。” “她这次接连遇到枪击流血事件,心理上肯定会有些阴影,我建议你等事情平复后,带她去看心理医生。不然小孩长大后,会有不少心理问题的。” “我知道,我也害怕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影响她健康成长。” “麦警官,我嫂子也累了,安排警员带她去休息吧!这次可得小心,别让安可再跟踪到我们。”转过头,约翰对正坐在椅子上与程同商谈的麦杰说。 麦杰责怪地看了约翰一眼,心说用你来吩咐我啊!难道我不知道怎么做吗?不满归不满,但他还是去门口叫来一名警员,让他带范梅母女去他家休息,并刻意放大音量嘱咐警员妥善保护两人,不能有半分闪失。随后冷冷地瞧着约翰。 约翰直接无视麦杰,坐在椅子上对程同说:“这个安可很难对付,我看你们一家至少得有一段时间受到警方的保护。” 程同脸色很苍白,没有一点血色,整个人也失去了往日的冲劲,变得奄奄一息。他反趴在床上,疲倦地眨眨眼,“胡风团伙要是那么容易应付,他们也就不会逍遥十几年了。”他抬起眼睛,希翼地看着麦杰,“老麦,我老婆和女儿靠你了,你可得好好保护,别让她们受到伤害,要不然你就得还我七顿饭。” 麦杰笑骂道:“你这混蛋,居然还记得七顿饭,太不要脸了吧!我当时只是开玩笑的。” “滚,谁跟你开玩笑。要是保护好了,这七顿饭就免了,不然,老子非得吃穷你。”说完,程同趴在床上剧烈咳嗽起来。 麦杰急忙走到病床边,握着程同的手,“你放心,嫂子和侄女我绝对不会让她们有一丝损伤的。今天开始,我就撇下所有的事,贴身保护她们。这样你就放心了吧!” 程同缓过一口气,虚弱地说:“嗯!谢谢你!” “咱们之间开客气啥。我保证你出院后嫂子和侄女都安然无恙的。另外,伯母的后事我也会处置的。行了,我也不多说了,你就好好休养着,我这就回家去。”他看出程同有事要跟约翰说,也不打算多留了,瞪了约翰一眼便开门离去。 待麦杰离去后,程同伸出一只手来,食中两指夹着,坏笑着。约翰很识趣的拿出烟来,替程同点上一根。“真不错,我还以为再也抽不到了呢,短短两天内就进了两次鬼门关,幸亏平时人品好,阎王不忍心世界从此少了一个好人,才不收了我。”张口吐出一口浓烟,程同调侃地说着。 “算了吧!别自夸自卖了。还没捉到安可,你指不定还要再进去一次。”看着程同脸色变差,约翰连忙不补救:“不过,有我堂堂的美洲豹特别小分队队长在,安可是不会成功的。” “我不是担心自己,只是怕范梅和灵儿,她们.。”后面半句话没有出口,但他的眼神已经告诉了约翰他想说的话。 “别这么消极,不是有麦杰和我保护她们吗?难道你不相信我的实力?” “如果你口中的实力是指结识女孩子的话,我是绝对相信的。” 约翰十分无奈的给了程同一个白眼,“拜托,我在你眼中有这么差吗?好歹我是特种部队的队长,我们也一起战斗过。作为同伴,质疑队友的能力可是十分可耻的行为。” 程同笑了笑,又说:“对了,你什么时候离开?那边的事情应该很紧急吧!可别为我耽误了进程。” “那边的指挥官打电话催了我几次,但是我怎么能够在这个时候离开,所以一直拖着。”约翰挠挠头,显得很是苦恼,“我想我不过去,对那边的行动也没什么影响吧!毕竟那边的行动有着泰国警方配合,问题是不大的。” 程同将烟头掐灭,伸手握住约翰的手,诚挚地说:“事有分轻重缓急,况且我这边有警察保护,安可翻不了什么大浪。你还是过去吧!只要能抓住金光勇,就能从他的口中得到胡风的下落。即使金光勇执意不说,胡风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金光勇被审判,他肯定会有所行动的,到时我们就可以设计一举将胡风团伙擒获,为世界除掉一个祸害。这比保护我意义更大。” 约翰表现得很犹豫不决,他不太信任警方的能力,要是警察有能力保护程同一家人,那么程同就不会屡次受到伤害,他的家人也不用东躲西藏。有他在,凭他多年的反恐经验,不说抓住安可,但至少可以保证让安可没机会下手。要知道,这一次胡风下了命令,一定要程同一家人为胡亮陪葬,安可只要没死,就绝对不会罢休。以他的能力,一旦自己走了,局面可就完全掌握在安可的手中,后果将不堪设想。如果程同没有受到重创,他还放心一点,可现实就是事与愿违。 程同看出约翰的担心,劝道:“相信警方的能力,他们可是社会的保卫者,怎么会容忍安可肆意妄为呢?不用担心我,快点过去吧!”见约翰还是没有答应,程同又说:“你知道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作为兄弟,你难道要让我遗憾一辈子吗?” “给我两天的时间,我一定要帮你除掉安可这个威胁。不论成功与否,两天之后,我就过去。”约翰反握着程同的手,目光炯炯,坚定的说。 .. 安可甩掉约翰后,将车开到西郊,放火焚毁了汽车,然后戴上口罩,截住一辆巴士,前往东郊的居所。由于他一次次的暗杀,引起了社会的恐慌以及警方的高度重视,开始大面积在城内排查,以安可的身形和肤色,在城内很容易暴露。他便在东郊另外找了居所,这里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人群也很复杂,各色人种都有,是一个很好的隐藏地。 他在一间破败的旅馆租了一间房,才刚进门,他腰里别着的传呼机就响了起来,是胡风打来的,让他赶紧回电。他用房间里的电话打了过去,直接了当地说:“事情还没有成功,只杀了一个人,其他人需要再过一段时间处理。” 胡风口气倒没有责怪安可做事的效率,反而有点兴奋,“先放下这件事,就当是先给程同和约翰一点教训吧!等事情办完后,凡是与胡亮的死有关系的,我会亲自处理。”顿了一会,又说:“我需要你陪我到车臣一趟,那里的首领有事要跟我商量,这对我们的行动很有助益。” “好,我晚上就启程。”安可挂掉电话,从沙发下取出一把手枪并几个弹匣,又给了蛇头一个电话,让他安排他离开。随后回房间里,换上另一套运动服,戴上一副墨镜,也不收拾衣服,出了旅馆拦住一辆的士前往码头。 ------------ 第六十四篇 离开 码头在城市西边,要到码头必须经过两条公路,并穿过市区才能到达,而这两条公路现在都被设置了检查站,路上排起了一条长龙。 司机看着不见头的车龙,叽叽咕咕抱怨着:“都不知道警察在干什么?居然连一个罪犯都抓不到,白白浪费纳税人的钱。现在又设置路障,这不影响我的生意吗?也不只是那个该死的混蛋引起的,有种就跑到警局去,好好教训那些混蛋警察,老躲起来算什么意思,一头缩头乌龟。”如果他知道坐在他车上的乘客是这次的始作俑者,不知道他有没有胆子说出这句话,恐怕会吓到尿裤子吧! 安可听不懂司机在抱怨什么,他皱了皱眉毛,掏出一百块钱放在车上,顺手拿了一张名片,也不理会司机的叫喊,朝着前方慢慢走过去。公路两旁的人行道上各有着一队武警持着步枪巡逻着,安可推了一下墨镜,取出名片迎着武警走过去,礼貌地问:“你好,请问这个地方怎么走?” 被询问的武警看了一眼安可,见是白色人种,顿时起疑。正要出口盘问,转念一想,这个人要是恐怖分子,怎么会不避退,反而自投罗网呢?可能是自己太紧张了吧!便给安可指了指路道,在安可的道谢声中继续巡逻。 安可摸了摸鼻子,露出一个微笑,转身绕过一个街道,朝着武警指的方向走去,绕过一个街道后,走进较为偏僻的小巷。不料巷子里面也有两个军装警察巡逻,正好与安可撞了个满怀,这时要想躲避,也是不可能了。安可索性故技重施,四处望了望房子,显出一副很迷茫的表情,等警察走近后,用标准的英语询问道:“你好,请问这个地方怎么走?我是来找朋友的,他说他住在这里,可我迷了路。” 如果安可还是照上面那句话说,倒也能蒙混过关,可惜说多错多,他那张名片是出租车公司的所在地,他是白色人种,却说朋友住在这里就有点可疑了。那名军装警察用着怀疑的目光打量了安可几眼,不仔细瞧不知道,认真一看吓一跳。这个人与局里发下来的肖像十分相似,特别是鼻沟到嘴唇的这道疤痕。 两名警察后退几步,伸手就要去拔枪。可安可见到他们看他的眼神,就知道自己暴露了,早已提防着。一见他们后退,脚下跨成弓步,沙包大的拳头当胸轰出,将一名警察打倒在地,步伐不停,向右疾走数步,随即侧身闪开枪口,将强壮的身体作为武器,硬是将另一名警察撞飞到墙上。 只是短短的两分钟,两名警察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就都被安可打倒在地。安可捡起两把警枪,出于安全的考虑,他放过了这两名警察,迈开步子向着巷子跑去。他没有直接出马路,而是故意在巷子里七拐八绕地穿梭着,时不时用手中的警枪朝天射击,吸引警察的注意。当十二发子弹射完后,他随后走出马路,人行道上已没有了巡逻的警察,行人也不多见。他看着涌入小巷的警察,冷笑一声,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坐上离去。 大约在晚上八点的时候,他就来到了码头,跟蛇头的约定是八点半,他先找了一个隐蔽的位置坐下来休息,等待着时间的到来。 ..。 约翰正在房间里思考着如何抓获安可。他脑里已经有了一个冒险的计划,打算公开程同的位置,引诱安可前来,再安排天罗地网捉获他。虽然这个计划有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危险的指数也很高,但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他跟‘天使行动’的指挥官商量好了,两天之后一定赶到泰国参加行动。时间的紧迫逼得他不得不冒险一次,他绝对不能看到程同处在危险当中而不管不顾。 “铃铃”房间的电话响了起来,却是麦杰打来的。对于麦杰,约翰可没有什么好感,问了一句:“有事吗?我准备睡觉了。” 麦杰没注意到约翰言语中的冷淡,很高兴地说:“睡什么觉?你现在快来警局,我有了安可的下落。” “什么?好,我马上过去,你等着我。”急急挂掉电话,约翰跑回房间换了身衣服,开着汽车猛踩油门,在十分钟的时间内赶到五公里外的警局,不过一路上几乎导致数起车祸的发生。才刚下车,候在警局门口的麦杰迎了上来,招手让约翰别下车,自己坐到副驾驶,将码头的地址告诉给约翰。 “你不说你准备睡觉了吗?怎么那么快赶到警局,要知道你住的地方离这里可有五公里,没用二十分钟别想到达。”麦杰以为约翰在说谎,想让他在面前难堪一下,谁让约翰说话太嚣张了,不给他面子。 约翰瞧了麦杰一眼,发现他没系安全带后,决定给他一个好看。鼻子哼了一声,右脚一用力将油门踩到底,‘噌’的一声,车子突地加快了速度,达到两百公里每小时。麦杰晃着身子,惊恐地说:“约翰,你在干嘛?”手紧紧拉住车顶护手架,左手从座位下方拉出安全带系上。 约翰见着麦杰的糗态暗暗好笑,更不老实了,频频冒险超车。有时两车的距离只差数十厘米就会碰到,可约翰居然加速超了过去,接着又转到另一条车道,再绕回原来的车道,令得麦杰惊叫不已。而险些发生碰撞的车主十分恼怒约翰不理智的行为,按着喇叭表达内心的愤怒,一时间,公路上‘叭叭叭’的喇叭声响成一片。 可麦杰越是害怕,约翰越是兴奋,居然胆大妄为地闯了红灯,还玩起了漂移。麦杰见到汽车侧着身子滑行数米,快要与绿灯通行的货车相撞,大声叫约翰小心,甚至闭起了眼睛不敢看。可约翰信心很是充足,根本不担心大货车会撞过来,左脚死踩着刹车制,双手熟练快速地打转着方向盘,在与货车距离不过一米的时候,两脚力度互换,踩下油门,滑行的轮胎发出‘哧哧’的摩擦声,带动着汽车向前驶去。 在到达码头附近时,约翰见到数辆警车停在路边,有警察设置的路障,便将车子也停下来。车子刚停,麦杰急忙打开车门,扶着绿化树呕吐着,直到没东西吐,还在干呕着,想将昨天吃的饭也吐出来。 约翰抱胸靠在车身,饶有兴趣的看着出丑的麦杰,打趣道:“现在你该明白我为什么能够在十分钟内赶到五公里外的警局吧?” 麦杰取出纸巾擦掉沾在嘴上的黄胆水,转身狠狠地盯着约翰,目光的凶狠,要不是他是一个人,说不定会一口将约翰吞下肚。他哼了一声,也不招呼约翰,走向一名警员,询问了几句后,向着旁边的码头走去。约翰耸耸肩,带着浓烈的笑意跟在麦杰的身后。 ------------ 第六十五篇 返回俄罗斯 约翰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麦杰究竟是从哪里得到这个消息的?如果不是从可靠的渠道获得,极有可能是另一个陷阱。不想还可,一想就越觉得可疑,要是这是调虎离山之计,那程同和他的家人不是很危险。约翰出声叫住了麦杰。 麦杰回过头来,脸色很不友善:“干嘛?是不是害怕了?要是这样,你可以先回去,我对胆小之人从来不会苛求。” 约翰不理会麦杰的挑衅,开门见山:“我要问问这个情报的来源可靠吗?我怀疑这是安可的一个陷阱。” “你什么意思?是不是不相信我?”嘴唇一抿,麦杰黑着脸说。 约翰哼了一声,又说:“这不是信任不信任的问题,我担心我们会中了安可的计,害了程同一家人。你也知道,胡风团伙每一个人都不是省油的灯。他们为了达到目地可是会不择手段的。如今安可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怎么会如此轻易的离开呢?” 麦杰听了约翰的分析,也觉得有理,可提供这条线索的线人有着把柄在他的手上,量他也不敢耍弄自己。便说:“你不用太多疑,我向你保证,这条线索绝对是真的。” “那你给我说一下线索的来源?”约翰就是不喜欢麦杰的自把自为,而且还喜欢用命令的口吻对人说话,这让他感到不爽,好歹自己也是美洲豹特别小分队的队长,怎么可以被人这样对待。 “这时警方内部的事情,你没有资格过问。如果你还想继续参加行动的话,就不要说那么多话。不然,请你回酒店去吧!没有你,我们依然可以将安可绳之于法。”两人的怒火一下子被点燃,俱都瞪视着对方。 过了一会,约翰冷笑一声,“你未免也太高看自己了吧!要是你们这么能干,怎么会到现在也捉不到他呢?没有三两肌肉就不要充猛男,还真以为自己是一夜七次郎啊!”越过麦杰往前走,“我之所以参加行动,并不是给你面子。只是怕你将事情办砸了,千万不要误会。” 麦杰瞧着约翰的背影,嘀咕着:“不相信又要参加行动,口是心非的家伙,有种回去睡觉。哼!”虽然心中极其不乐意参加行动,但他也知道约翰的能力,有他在,事情至少多了一点胜算,毕竟他对胡风团伙比较了解,实战经验又多。 ..。 夜色笼罩下,平日里忙碌的海面现出安静的一幕,没有喧嚣的轮船和汹涌的人流,只有两岸的璀璨灯光相伴,五光十色映照在在海面,随着水流的波动,不停的晃荡着,似是在戏耍。 九点刚过去没多久,一艘轮船‘腾腾’地朝着码头行驶过来,在离码头五十米的地方停下,船头有人打着手电筒,又开又关,时间三长两短,是偷渡者惯用的暗号。不一会,一个人影从货柜走出来,也打着手电筒进行回应,两短三长。船上人指挥着轮船靠近岸去。 麦杰早将一切都看在眼里,此时不动更待何时,拿起对讲机讲了一句:“行动。”话声刚落,两辆警车就从旁边冲进码头,车上一下子窜出十几名警察,托着枪对准了偷渡客和蛇头,大喝一声:“都给我别动。” 那偷渡客将衣包扔向警察,撒腿就跑。见那人逃跑,警察也不追赶,朝天鸣枪示警。枪声一响,那人连忙抱着头趴在地上,被赶来的警察当场抓获。而蛇头则躲进船舱,指挥着水手将船只驶离码头,警察开了几枪,可那艘船依然不管不顾,继续调转着方向。眼看蛇头就要逃离,一名队长朝对讲机喊了一句,就有两艘快艇从两边驶出,将船给包围起来。十分钟的功夫,场面就被警察控制住了,所有的嫌疑人都被抓捕归案。 警察的快速有效行动让麦杰很是高兴,他得意的看着约翰,似乎是在说:“你还没动手,我的手下已经将事情办完了。没有你,我们不是一样能完成任务。别把自己看得太高了。” 约翰白了麦杰一眼,冷笑着:“你别高兴的太早。安可・路易斯会一枪都没开就让你捉住吗?我看你们的情报很有问题。” 这时,麦杰的手下将偷渡客押到他的面前,向他敬了个礼,汇报道:“报告警官,任务圆满完成,所有的嫌疑人都被捉获。” 麦杰看了偷渡客一眼,见这人是一个亚洲人,长得贼眉鼠眼,鬼鬼祟祟,不由得问了一句:“涉案的人员当中只有他一个吗?还有没有其他人。” “报告警官,还有几名船员,需要押他们过来吗?”警员回答着。 麦杰的脸色很难看,他摆摆手,让警员将嫌疑人带下去。“混蛋,竟然敢耍我,看我怎么收拾你。”麦杰叫来一名警员,吩咐道:“小徐,你现在马上去昆山酒店,将耗子明捉回来,给我好好教训他一顿。” 他有点不好意思面对约翰了,人家早就告诉他要确定情报的准确性,可他偏偏不听。现在好了,弄出这么个笑话,简直让他丢人丢到家了。“这个情报嘛!都是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偶尔不准确也是很正常。你说是吧?约翰。” 本来麦杰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接受约翰的冷嘲讥讽,呆了片刻,却听不见后方有什么声响,回头一望,约翰早就不见人影了。他四下里一望,见约翰坐在警察内,便走过去,问:“约翰,你在做什么?” 约翰放下对讲机,瞧了一眼麦杰,若无其事的说:“或许安可早就离开了。刚才我问过了,程同一家人都平安。相信这不是安可设的陷阱。” 麦杰吁了一口气,顿感轻松。要是程同一家人因此出了什么事,那他麻烦就大了。“那我们先回警局吧!我已经让人将给我情报的家伙带了回来,从他的口中应该能得到一丝线索。” ..。。 警局审讯室,麦杰和约翰坐在椅子上,瞧着手被锁在凳脚的耗子明,拍着桌子喝问:“耗子明,你给我老实交代安可・路易斯究竟去了哪里?你要是不好好说,有得你受罪。” 耗子明艰难的抬起头,求饶道:“麦哥,要我说也可以,你先把我放了。我的手都快断了。” “你小子少废话,快点给我把事情说清楚。你也知道我手里有着你的把柄,这次你耍了我,不给我一个解释。哼!你自己想后果吧!” “别啊麦哥,有事好商量。你也知道我是什么人,怎么敢耍你呢?” “那你说,这个消息是从哪里弄来的?你要是说不清楚,看我怎么对付你。” “我肯定说清楚。但能不能先把我放了,我的腰实在受不了,你不想看到我进医院吧!” 麦杰让警员解开耗子明的手铐,又问:“现在可以说了吧?” 耗子明活动着手腕,笑嘻嘻的看着麦杰,“麦哥,兄弟我肚子有点饿,能不能先弄点东西来吃,不然我记性不好。” 麦杰一拍桌子,“你别给我偷奸耍滑,今天要是交代不清楚,你别想走出这个门。还想吃饭?我先弄顿大杂烩给你。” 耗子明缩了缩脑袋,支支吾吾地说:“我交代还不行吗?” “消息是从哪来的?” “我跟虎子**的时候,他告诉我的。他哥哥是偷渡船上的一名蛇头。” 麦杰向着一名警员使了个眼色,那名警员点点头,打开门出去。“虎子说是什么时间安排安可逃走?” “九点,不不不。”耗子明想了一会,又说:“好像是八点半。” “到底是几点?” 耗资命苦着脸说:“麦哥,我真不记得了。那个时候我们两个正在**,头晕晕荡荡的,哪还记得这么清楚?” “不清楚你竟然敢跟我说九点。”麦杰一想到自己在约翰跟前丢了面子,居然是因为自己的线人记不清时间,气就不打一处来,“我看你小子是自由腻了,想去蹲监狱是吧?” “麦哥,我真记不清了,你对我凶也没用啊!还是放了我吧!我保证下一次一定弄清楚线索再告诉给你。” 麦杰抓着头,不耐烦地让警员带耗子明下去。 “麦哥,你别不讲情义啊!好歹我也给了你那么多线索。没功劳也有苦劳。我求你还是把我放了吧!” “把他带下去,给我关上几天。”麦杰几乎是在咆哮着。 约翰拍拍了麦杰的肩旁,笑着说:“也这没什么大事,下次注意点就可以了。不过让线人给耍了,还真是有点好笑。”说完,不理会麦杰那愤怒的眼神,没心没肺的在一旁狂笑。 麦杰锤了一下桌子,狠狠地瞪着约翰,哼了一声,气冲冲地走出审讯室,啪的把门关上。 “脾气还真大,不就是开了一个玩笑吗?一点幽默感也没有。”约翰拍拍身子站起来,“好了,既然安可走了,我也要走了。”也跟着走出审讯室。 事后,麦杰亲自审理了虎子和他的哥哥,确定了安可离开的时间是八点半。而他捉来的偷渡客,只不过是一个不入流的混混。气得他真想把耗子明把皮给扒了。 ------------ 第六十六篇 造访车臣 车臣全境面积1。7万平方公里,虽然其只是处于里海与黑海之间的弹丸之地,但是车臣占据的地理位置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它不仅连接着俄罗斯同南高加索三个共和国的石油管道和铁路干线,而且同周围几个穆斯林人口比例很大的共和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素有“联结外高加索的生命线”之称。 由于历史遗留的民族问题,一直受到压迫的车臣人数百年来都在寻求独立,民族时时发动起义,可每一次都遭到血腥镇压,从而增加了民族仇恨。又在一九九四年战争期间,斯大林动用大批内卫部队,把整个车臣民族用火车迁往西伯利亚。此举无疑是雪上加霜,大大加深了车臣人民对俄军的仇恨。 在今年,苏联政坛风起云涌,国内环境困难重重的时候,车臣人趁机向苏联政府提出独立的请求。但是车臣地处高加索东西南北铁路公路要冲,里海输油管线和高加索输油管都通过车臣,它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车臣的要害还在于:如果它成为一个对俄罗斯心怀敌意的穆斯林国家,将对高加索各民族和中亚地区诸国产生极大的影响。放纵甚至放弃车臣,将立即牵及相邻的达吉斯坦。车臣的地理位置重要,苏联绝对不允许车臣独立。 可车臣不理会苏联的反对,时任车臣共和国的总统杜达夫在格罗兹尼市发表了独立宣言,宣布即日起,车臣正式脱离苏联,成为一个独立国家。恼羞成怒的苏联悍然出兵车臣,派遣士兵一万五千人,坦克、步兵战斗车、火炮和迫击炮各数百辆,数月间攻陷了格罗兹尼,并击毙总统杜达夫,全面平定了车臣内乱。 但战争还没有结束。之后,双方的冲突不但一直没有平息,还让车臣的********分子得势。结果莫斯科的恐怖袭击不断发生。 此次,胡风远赴车臣就是跟********领导人阿尔莫夫会面。近几年来,阿尔莫夫率领的伊斯兰布天旅在国际上频频发动恐怖袭击,他旗下的‘黑寡妇’用自杀腰带或卡车炸弹带来了黑色的死亡,成为恐惧的代名词,影响力甚至还要超过胡风。 (车臣的恐怖分子“黑寡妇”是指大多是在车臣战争中被俄联邦军队击毙的车臣非法武装组织成员的遗孀或者姐妹。战争对于那些失去了丈夫的妻子、失去了父亲的女儿、失去了兄弟的姐妹来说,已经嵌入心灵深处的烙印,恐怕再也难以抚平。在这种情况下,车臣分裂主义分子、制造恐怖事件的元凶,极力煽动民族仇恨情绪,把那些认为生不如死的女人招至麾下,教唆她们为亲人报仇,培训她们制造恐怖事件的技能,为她们提供进行自杀式爆炸的工具和武器。由于平常总是蒙着黑色头巾、身着黑色长袍,心怀黑色的仇恨,动辄带来黑色的死亡,所以被称为“黑寡妇”。‘黑寡妇’中年龄最大的52岁,最小的仅十几岁。) ... 安可按照胡风的安排,先偷渡到日本,换上另外一个身份后,搭乘飞机直达莫斯科,与在那里的胡风汇合。由于现在国际追捕胡风团伙的声音很大,安可不得已改头换面,将自己伪装成另一个模样。遮去了满脸的伤疤,将原本金黄色的头发染成棕黑色,把眉毛吊高,鼻子拉低,办成一个阿拉伯人。 到达莫斯科机场的时候,安可很是顺利地通过了安检。他背着背包站在路上,等待着胡风来接他。不一会,一辆加长版林肯轿车停在安可身前,一名头发苍白,身形佝偻却衣着华丽的老人缓缓走下车来,拄着拐杖,眼神平静的看着安可,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 安可犹疑的看了一眼老人,随即摇了摇头,将目光转移开。可老人还是没有走开,含着笑意盯着安可,眼睛瞬也不瞬的。 “老人家,你找我有事吗?”安可对老人奇怪的行为感到有点不知所措,他印象中可不认识这位老人。 老人还是没有回答,但是笑容更甚了,褶皱的脸上在阳光的照射下,像是一朵盛开的菊花。 安可走了开去,想避开老人。可那名老人黏上了安可,他走到哪里,老人就跟到哪里。安可越是愤怒,老人就越是开心。 “你想干什么?戏弄我吗?”眼睛里射出寒芒,冷冷地看着老人。如果他不是顾忌老人会承受不住他的一拳,他早就出手了。 老人用拐杖顿了一下地,饶有趣味的说:“我就是在戏弄你,怎么?想打老人吗?是的话尽管动手,我站在这里不动。” “你.。哼!”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安可拧头转身走开,打算横穿马路到对面去。不料刚一转身,肩膀就被勾住了,却是老人用拐杖拉住了他。“小伙子,怎么那么没有礼貌?不跟我说一声再见才走。” “你最好放手,不然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对我不客气?”老人面对着身高两米好几,体重八十磅的安可,竟然一点惧意也没有,还出言挑衅,委实胆大包天。 安可怒喝一声:“好。”他拿住拐杖,一拉一撒丢开去。因为对方毕竟是老人,安可力道只用了七分力,顶多就会让老人跌倒在地而已。 哪知才将拐杖甩来,老人非但没有跌倒,反而还借力打力,抡着拐杖勾住了安可的手,把他摔倒在地。“这就是你对我的不客气吗?我看啊,实在是太客气了。”老人单手拄着拐杖,嚣张的说着。 跌倒在地的安可气得满脸通红,将背包扔在地上,双手摩擦着,恨恨地说:“这是你自找的,别怪我。”随即踏着虎步奔向老人,抬手就要拿住老人的手臂。 面对着来势汹汹的安可,老人表现的很从容,有序的后退中还不忘挪揄:“小伙子,你可要注意脚下啊!别又摔倒了。”呵呵一笑,身子一缩,躲开安可双手,接着侧身向旁让开,左脚前伸,将来不及停住的安可再次绊倒在地。“我都好心跟你说了,要注意脚下。唉!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老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狗屎。”安可爬起来,两眼都快冒出火来,对着洋洋得意的老人咬牙切齿。 老人摆摆手,又说:“也不用怎么生气。我就站在这里不动,你也不能摔倒我。不信你试试。” “这是你说的。”安可得了机会,那还能放过。右脚重重的踏在地上,纵身上前,拳头裹着风势挥向老人。这下,愤怒中的他可出尽了全力,使出的力道足足能把一头成年的牛撂倒在地。当拳头快要接近老人的时候,老人满是皱纹的脸进入了他的眼球。他忽然想到,对方只是一个老人,这一拳下去,老人还不得当场倒毙啊!两人之间只是小吵小闹,没必要弄得那么严重。于是就收回了一半的力道,速度也降了下来。 就是这一缓,让老人看到了机会,他咧着嘴一笑,旋即用不属于他这个年龄阶段的速度,蹲坐了下来,握起拳头照准了安可的裆部打了一拳,然后整个人倒向一旁,双脚还留在原地。身形之灵敏,相对于少年来说也是不遑多让。 安可见到已过古稀的老人居然能反应怎么快,倒吃了一惊。不过很快,他的吃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铺天盖地的怒火。他弯着身子捂住裆部,憋红着脸,在地上跳跳蹦蹦,瞧着笑嘻嘻的老人,咬牙切齿地说:“你这混蛋,我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 老人走到安可的身边,附耳说道:“要想成为我的影子,就一定要学会冷静,你太容易被激怒了,对敌时容易失去必要的分析。结果就像今天,被我玩弄于鼓掌之中。” 安可指着老人,话都说不完整:“你.你是胡.” 老人拄着拐杖,向安可眨了眨眼,“比起你,我的化妆怎么样?是不是很吃惊呢?” “我不仅很吃惊,还很痛。你打人能别打哪里吗?太不道德了。”安可受到的创伤实在是太重了,这么久还是没能直起身来。即使他是一个强壮的男人,也承受不了那里被打上一拳。 “嗯!这可怪不得我,谁让你刚才想一拳将我打死,这是给你一个教训,告诉你以后要尊老爱幼。” “但你不是老人好不。” “我的身份是老人。”老人挥挥手,“行了,上车吧!我们还有要紧事要做。我约了阿尔莫夫明天见面,现在时间可不是很充裕啊!”说完,拄着拐杖,迈着步伐走进车里。 安可咬咬牙,想直起身来,但裆部却传来一阵难以抵挡的疼痛,又将他压弯了腰。最后,被列为极度危险的恐怖分子安可・路易斯,十分尴尬地夹着大腿,扭着金莲步跨进车里。 “我们先去哪里?”安可尽力舒展着大腿,许久才憋出一句话来。 胡风看着安可的窘态,嘴角勾起一道弧线,说:“先飞去达吉斯坦共和国,到了那里自然会有人来接我们 ------------ 第六十七篇 严密的组织 马哈奇卡拉国际机场,一名衣着雍容华贵的老者拄着拐杖缓缓走出机场,后面跟着一壮硕男子,双手拎着两个行李箱。老者站在路边,四下张望着,伸手拦住一辆出租车后,说了一个地名,出租车直奔一家酒店。 由于与战乱不断的车臣共和国接壤,达吉斯坦近年来不断发生爆炸事件以及其他暴力事件。街上随处可见全副武装的士兵,行走在街上的市民神色匆匆,只是低头赶路,很少会有人停在一处地方超过五分钟,充斥着一种紧张压抑的气氛。 老者用纯正的俄语说:“现在你们市里的安全情况还没有改善吗?是不是还有伊斯兰原教旨激进分子发动袭击?” 出租车司机一听到‘伊斯兰原教旨’,内陷的眼睛露出一丝惊慌的神色。他嘴角扯了扯,似乎是想说什么,但看到街上巡逻的士兵,便住了嘴,轻轻点头。 “别担心,我不是激进分子。我来马哈奇卡拉是来谈生意的。看,后面就是我的助手。”老者温和的笑了笑。 司机哼了一声,小声地说着:“激进分子可以是任何人。没有可以在炸弹爆炸之前看清他们本来的面目。”话一出口,他突然想起这番话要是真的给激进分子听到,会给自己带来多么大的麻烦,顿时慌了起来。想解释而又不知道说什么,断断续续的念叨着,像是在默诵可兰经经文。 突然他将车停在路边,黑着脸转过身,指着车外,对老者说:“请你们马上下车,我不做你们的生意了。马上。” 老者诧异的看着司机,问:“为什么?我的目的地还没到。” “你们问了不该问的事情,我也说了不能说的话。现在为了我的安全,你们要马上下车。”司机金色的眉毛下压,碧蓝色的眼睛很是惊慌,“快点,不然我要叫警察了。” 老者轻松地说:“我只是一个生意人,绝对不是什么激进分子。你不能这样对待我,我是你的客人。” 司机见老者执意不肯下车,打开车门就要去叫正在巡逻的士兵。老者连忙叫住他,“嘿!别冲动,你赢了,我马上下车。” “快点,把你们的行李从我车上拿走。”司机指着后尾箱,一步步向后退走,远离出租车,生怕老人带的行李藏有炸弹。 当老者的跟班将行李箱从后尾箱拿下后,司机还特意去后尾箱看了,仔细检查有没有老者遗留的东西,方才发动汽车飞驰而去。 “胡,你做的好事。现在我们可以走路去酒店了。”老人就是胡风装扮而成的,其一举一动跟古稀的老人非常相像,除了眼中精光烁烁外,外人极难从表面认出他就是胡风。而安可,不论怎么伪装,他那强壮的身体无疑是最大的破绽,即使是世界大力士,也很难与安可的身材相比对。只要是有心人,见到安可那充满爆炸力的肌肉,仿佛天然勾划成的身体线条,都能轻易识破他的伪装。 胡风微笑着看着出租车驶离视线,脸上并没有任何不快,还很开心。通过这司机神经质的反应,可以看出伊斯兰布天旅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很好,很好。”他点点头,看向安可,又说:“那就走路去吧!反正也不远了。” 安可跟在胡风后边,手上拿着的行李箱一点也没让他感到沉重,一直提到酒店,他愣是一点汗也没有出,气也不大喘一声。倒是胡风为了维持老人的形象,故意装作气喘吁吁,还掏出汗巾做作的擦擦额头。 “你好,请问你们这里有双人套房吗?我想要订个房间。里面最好设施齐全,能让我感到舒舒服服的。”胡风拄着拐杖,汗巾不停地在干燥的脸上擦着,“这该死的天气真是太热了,我需要马上洗一个澡。我不想让人闻到身上的一股汗臭味,这太不礼貌了。” 服务员在电脑上查了查,对胡风说:“你好老先生,按照你的要求,我帮你安排一间商务套房好吗?每天的房价是****,一天有三餐供应,可以让侍应送到房间,也可以到餐厅就餐。请问你需要住几天呢?” 胡风想了想,说:“五天吧!相信那时候生意也谈成了。”他取出钱包来,细心的点钱付帐。然后服务员给了一把钥匙,“你的房间是六楼703号房。需要让人帮你把行李提上去吗?” 胡风拍拍安可强壮的胸膛,调笑道:“不用,我的跟班很强壮,他自己很搞定的。免得麻烦你们。” 进到房间后,安可放下行李箱,在各个房间检查了一遍,确保安全后,坐在胡风的旁边,接过递来的雪茄抽着。 “需要叫餐吗?”胡风弹掉烟灰,用浑厚的声音说着。 安可吐出一口烟,摇头表示不用。 “那好,休息一下吧!等洗澡的时间过去后,我们就去见阿尔莫夫。”说着,他满是褶皱的脸上露出一个微笑。 ... 胡风换了一身白色的休闲服,带着安可离开酒店,临行前还对着适才接待他的女服务员打了个招呼,成功的塑造了一个祥和有礼的老人形象。出了酒店,安可叫住一辆出租车,带着他们来到马哈卡奇拉市北街的一间破败酒吧。 门上的霓虹灯招牌坍塌了一边,门口左一堆右一堆动物粪便,两扇门坏了一边,只是半掩着。安可皱着眉毛随着胡风走进酒吧,扑鼻而来的怪味道让他胃里一阵作呕,低头一看,地上尽是呕吐物,旁边还倒着酒瓶。他有点怀疑胡风是不是来错了地方。 只见胡风跨过呕吐物,拄着拐杖走向吧台,用拐杖敲了敲柜台,那名趴在柜台上呼呼大睡的达吉斯坦人睁开朦胧的眼睛,使劲晃了晃头,才逐渐回过神来。他伸手擦了擦沾满酒渍的脸,撑着头懒散的说:“现在还没有营业,晚上再来吧!“ 胡风前倾着身子,在达吉斯坦人耳边说了一句话。后者的反应很大,一下子从椅子上站起来,板着脸,两只眼睛冒着光盯着胡风,哪里还是刚才宿醉未醒的酒徒。胡风又说了几句话,将五根手指摊在达吉斯坦人面前。 达吉斯坦人瞧着胡风残缺的尾指,用达吉斯坦语说:“你的血玉手链呢?让我看一下。” 胡风脸上露出温馨的笑容,他又想起了她。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夜,但他早已将她的一颦一笑刻画在脑海中。他失神的看了眼左手,自言自语道:“一年没见了,也不知道她怎么样?过得还幸福吗?” “嘿!我在跟你说话呢?你的血玉手链呢?”达吉斯坦人不耐烦地催促道。 胡风回过神来,脸上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说:“血玉手链送人了,不在我手里。” 达吉斯坦人又说:“没有血玉手链,我无法识别你的身份,不能带你去见我的上级。请你走吧!” “这样啊!”胡风转身向着门口走去,“那你替我问候阿尔莫夫领袖,说我不能与他商谈了,请他原谅。”带着安可往外走。 达吉斯坦人看着胡风的背影,陷入了沉思。在胡风将要推开门的时候,他说话了:“你等一下,我需要向上级请示一下。”说完,转身走进里屋。过了一会,他出来对胡风说:“上级让我带你去见他,请跟我来。” 他推开里屋的门,带着胡风和安可走到一条小巷,巷子里停放着一辆越野车。他把车开到市政府门口,吩咐胡风在车里等待后。他下车在倒后镜挂了一条白布。大约十五分钟后,一名官员走出市政府,见到挂着白布的越野车,便来到车旁, 官员穿着西装,头发梳得整齐,是一个很有气质的中年人。他向坐在车里的胡风伸出了手,说:“欢迎你来马哈奇卡拉投资,我是约瑟夫,负责接待你们。” 胡风握住了约瑟夫的手,嘴角划出一道弧线,“你好,我这次来主要是考察当地的投资环境,希望你能带我实地考察一下。如果还满意的话,我将会投资一亿卢布,用在机械和纺织产业园建设。” “非常感谢你的到访。有了你的支持,马哈奇卡拉的明天将会更繁荣。”他也不问地方,直接开车到城里转了一圈,沿途指指点点,跟胡风胡乱扯着话,做足表面的功夫。两个小时后,他领着胡风和安可来到山区,将车停到一处茶叶庄园门口,嘱咐几句后,也跟着回城了。胡风耐心的在车上等候着,表情甚是严肃。 ‘腾腾’一阵拖拉机的声音从路的一头传来,胡风抬头看去,见一辆拖拉机冒着黑烟,在田间小路慢呼呼向着庄园驶来。不一会拖拉机停在庄园门口,车上下来一名戴着黑帽的穆斯林教徒,他见到车头挂的白布后,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车旁,自我介绍:“你好,我是庄园的主人奇瓦拉,很高兴见到你,还请到屋里做客。” 奇瓦拉将胡风和安可迎进屋里,叫来蒙着黑纱的妻子热情的招待了两人,并且还特意做了一桌丰盛的菜肴。午饭后,他带着胡风在茶叶园中浏览了一番,讲解了茶园中的经营状况,又谈起了家庭种种琐事,绝口不提其他事情。胡风也不提起,奇瓦拉说什么,他就照着思路回答什么。 跟在胡风身后的安可,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心里不得不佩服‘伊斯兰布天旅’组织的严密性。每一个安插在城里的人都只知道一个接头的地方,却不知道接头人是谁。即使这个人暴露了,那也不能牵连其他的人,线索就会从此中断。从而保证‘伊斯兰布天旅’组织的完整性。 傍晚后,奇瓦拉让胡风和安可换上另一套衣服,戴上黑帽,扮作是乡下人。随后带着两人坐上拖拉机,载满一车炒制好的茶叶,缓缓朝着车臣驶去。 安可躺在茶叶堆上,枕着手看着一片通红的天空,飞鸟鸣叫着掠过空中,向着爱巢扑腾着翅膀飞去,远处绿油油的茶叶园,三三两两的农民背着背篓,扛上锄头走在回家的路上,此时此景,安可心里不禁感到一阵惬意。微风拂过,带起了安可的睡意,他侧翻着身子昏昏入睡。 ------------ 第六十八篇 库尔瓦人 “安可,到了,快醒醒。”胡风拿着拐杖轻轻敲着安可的脑袋,可安可翻着身子又继续睡觉。“你这懒猪,居然睡的这么死。看我怎么收拾你?”胡风倒转拐杖,勾住安可的脚踝,拧腰转身,拐杖被这么一带,拖着安可直摔下地来。 哥瓦拉看着坐在地上发着晕的安可,又看看风轻云淡的胡风,瞪起了两只眼,张大着嘴巴,一脸的震撼,似乎不相信这个年迈的老人居然把一百多磅的安可拉下车来。 胡风见到哥瓦拉的神情,才想起自己是一个年迈的老人,耸耸肩,说:“嗯!你也该多练练中国功夫,这阵是一件十分有益的身体。你看,我到了这个年纪依然充满活力,别说一百多磅,两百磅对我来说也很容易。” 哥瓦拉愣愣地点点头,心想:“要是真有那么神奇,我回家得好好琢磨这中国功夫,尽快把身体练好,征战四方。最近如狼似虎的老婆老是嫌不满足,我可不想临老还被戴绿帽子。要是有个意外,说不定还能再生个孩子。”他这样想着想着,嘴角露出了一个笑容。 安可摸摸后脑勺,对胡风说:“到了吗?我怎么不知道?” 胡风给了安可一个白眼,没有去理会他。哥瓦拉走到胡风的身边,从口袋里取出一条黑色布条,绑在胡风的右手臂上,“我就送你到这里了,剩下的不关我事。”他指着老旧的两层旅馆,“待会你去里边住宿,自会有人接待你。愿阿拉真神保佑你。” 胡风与哥瓦拉拥抱分别,然后带着安可走进旅馆,站在脱漆严重的柜台前,将绑着黑布条的右臂放在柜台上,用达吉斯坦语说:“老板,我要一间两人套房,请你帮我安排一下。” 老板是个有着深陷的眼窝,高耸的髋骨,锐利的鼻子的库尔瓦人,他带着一顶宽边黑帽,眯着一对棕黑色眼镜冷冷地看着胡风,鼻子里哼了一声,从柜台下拿出一串钥匙扔在柜台上,说:“一天五百卢布,早上八点交房,逾时再算房租。”说完话,丢下胡风和安可两人,转身去擦后边的酒柜。 “谢谢!”胡风带着安可故意坐在厅里等了一会,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却不见有人来接待他们。而那库尔瓦人一眼也不看他们,自顾自的做着事。等待无果,胡风只好先上楼,让安可去外边点了两份餐,在房间里吃完后,闲着无事,安可早早趴在床上睡着了。胡风一点睡意也没有,直觉告诉他待会一定会有人来找他们。‘伊斯兰布天旅’的人一定在旅店内,也早注意到了他们。 果然,在晚上十点半的时候,敲门声响起。安可一下子从床上跃起来,窜到门的附近,手里握着一把尖刀。胡风坐在椅子上,招手让安可开门。 安可将门打开一丝,脚和膝盖顶住门,防止敌人突然踹门。通过门缝看去,只见门口站着一个阴鸷的中年人,昏黄的灯光照在他脸上,让他看起来就像是黑夜里收取灵魂的恶魔。却是旅店的老板。 库尔瓦人见到门开了,拿出一条白布条,随即又收回口袋里,低声说:“我接到了命令,带你们去见伟大的领袖,请让我进去。” 安可不懂达吉斯坦语,转身询问胡风:“是旅店老板,看起来有事找我们。让他进来吗?” “让他进来吧!接待我们的就是他。”点点头,胡风嘴角勾起一丝弧线,表情甚是玩味。 安可把门打开,放了旅店老板进来,同时将尖刀藏在身后。关上门,跟着库尔瓦人到胡风面前。 “你好,我早上接到了命令,说有一位非常重要的客人到来,让我带他到领袖那里。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库尔瓦人将声音压得极低,右手按在腰上,眼神扫视着四周,一副小心谨慎的样子。 胡风将右手摊在茶几上,望着库尔瓦人,说:“‘血狼’胡风。” 库尔瓦人见到胡风尾指的残缺,似乎是放心了许多,将右手从腰上放了下来,又说:“大名鼎鼎的‘血狼’胡风,我十分崇拜你,能让我看一眼独一无二的血玉手链吗?” 又是血玉手链,胡风不由得心头火起。他不愿想起那段令他感到幸福的往事,这会令他变得懦弱,也不想爱的伤疤又被揭起,再受到一次撕心裂肺的伤害。可这些可恶的达吉斯坦人却偏偏要提起这件事。他眼神一凝,冷冽的目光让库尔瓦人退了一步,“没有血玉手链就不让见你们领袖吗?这一次是你们的领袖邀请我来的,可不是我自己愿意来的。不想带我去就滚,明天我就回达吉斯坦。安可,送客。” 安可拎着库尔瓦人的后领,像捉一只小鸡一样,将他提到门口,打开门就要把他扔出去。 “等一下,等一下。”他狠狠地瞪着安可,“快放我下来。我有话要对胡先生说。” 安可看向胡风,后者没有说话,所以他没有将放下库尔瓦人,手臂一甩,将库尔瓦人扔了出去,啪的把门关上。 “哼!我来是跟阿尔莫夫合作的,并不是来求他的。没必要对他卑躬屈膝。”冷哼一声,胡风摸着右手的尾指,不屑地说。 “其实他这样做也没有错。毕竟他们的组织不融于法律,受到国家的严厉打击。如果他们不小心谨慎一点,现在,或许他们也就不存在了。”一路上通过对‘伊斯兰布天旅’的观察,安可对这个严密的组织十分欣赏。只有这样的组织,才能做成大事,才能在重重打击下生存。 胡风诧异地看了安可一眼,笑着说:“想不到你对这个组织这么赞赏。要不你加入他们好了?我可是不介意的。” “欣赏归欣赏,但他们不能给我想要的。”他目光炯炯得看着胡风,“你不会忘记了对我说的话吧?” 听到安可的话,胡风心里虽然很受感动,可脸上还是冰冷着,只是锐利的眼光变得柔和了。 “我不会辜负你的信任。”许久,他才说出这一句话。只是这一句话,就能让胡风奋不顾身去遵守诺言,即使是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安可知道这句话的价值,他紧紧握着胡风的手,朝他点点头。所有要说的话,都在这一握一望中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咚咚的敲门声将两人从激昂的情绪带回现实。胡风按住想要去开门的安可,亲自去开门,看着站在门口的库尔瓦人,皱着眉毛说:“还有事吗?” 库尔瓦人看着脸色不善的胡风,连忙说:“没有。不,有事有事。”他将目光移到房内,又转到胡风的脸上。 胡风侧身一让,让库尔瓦人进来,“什么事快说吧!我们要睡觉了,明天还要回去达吉斯坦。”径直坐在椅子上,惬意的抽着雪茄。 “那个,我跟上级联络过了,他让我带你们去见最高领袖。”库尔瓦人见胡风没有反应,又说:“我为刚才我的冒失向你道歉,请你原谅。” 胡风还是没有说话,静静地抽着雪茄。过了一会,才看着木然站在那里的库尔瓦人,淡淡地说:“什么时候启程?我的时间很赶。” 库尔瓦人如蒙大赦,急急说着:“马上,现在就启程。领袖已经等你很久了。” 胡风嗯了一声,拿起靠在墙上的拐杖,给了安可一个眼色,跟着库尔瓦人离开房间。三人并没有从正门出去,库尔瓦人带着他们到后门。 旅馆后边是一片片的住宅区,都是两层小平楼。由于‘伊斯兰布天旅’时常活跃在车臣,这里的房屋大多受到炮火袭击。借着皎洁的月光,可以见到小巷里被炸塌的楼房,以及地上的碎弹片,还有被烧黑的墙壁。 库尔瓦人领着胡风和安可来到一间废弃的屋子,确定没人跟踪后,才推开被炸毁的门,让胡风和安可进去,轻轻把门掩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下,直直走进里屋。看来很是熟悉这里。 黑暗中,胡风将安可推开身边,两人同时放慢速度,扩大跟库尔瓦人的距离,以免他突然发难。谨慎的跟着库尔瓦人进到里屋,只见一个黑影在推开什么东西,走近一看,却是一个长方形的柜子。 嗤的一声响,柜子被推开,库尔瓦人又蹲在地上捣鼓着。他手一拉,一块板子被拽起来,地上出现一个半米宽的黑洞。库尔瓦人小声的说:“你们从这里下去,就能到达目的地。” 胡风和安可对视一眼,都明白对方的意思。胡风先跨入洞口。安可上前一步,抽出尖刀抵在库尔瓦人的脖子,一双冒着精光的眸子盯着他。 “喂!你们要干嘛?我只是带路的。”库尔瓦人被安可的行为吓坏了,不停地为自己申辩着。可安可根本不懂达吉斯坦语,就算知道也不会理会。 在未知的环境中,谁愿意将自己的性命交在别人的手里,至于信任的问题,能比命重要吗?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硬是把库尔瓦人拽入洞口,顺便伸手将木板盖上。 ------------ 第六十九篇 阿尔莫夫 狭窄的通道里,仅容一个人通行,没有一丝光亮,除了发着亮光的眼睛外,便什么也看不到。胡风用英语说:“安可,小心点。虽说阿尔莫夫不一定会暗算我们,但是注意一点好。”将拐杖拿在手中,轻点地面,摸着墙壁缓缓前进。 安可应了一声,押着库尔瓦人跟在胡风后面。库尔瓦人则是嘀嘀咕咕的,不知说些什么? 大约是一个小时,还没有看到尽头,胡风不由得有些焦躁,问那库尔瓦人:“这个通道究竟有多长?” 库尔瓦人说:“我不知道,我只是负责带人到通道口。组织不允许我进入这里。”语气中颇有责怪的意思。 胡风虽然早知道这个结果,但听到库尔瓦人的话,还是感到很烦闷。他用拐杖点着地面,似乎在考虑着什么?最后还是耐着心继续往前走。 又过了一会,还是没有看到尽头,安可也有些不耐,说:“胡,不如先回去吧!” “不,继续往前走,通道一定有尽头的。”轻点拐杖,带着安可往前走。刚转过一个弯,忽然,前方透出点点亮光,这发现让得二人都有些兴奋,加快了脚步。 到了洞口,胡风伸手向上推去,却发现盖在洞口的木板有些重,便加大了力度。砰的一声,木板被撑开,斑斑点点的银色光芒透过树叶洒进通道,看起来很是美丽。 胡风没有马上出去,而是探着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发现没有异样后,才爬出洞口,站在空地上深呼吸一口气。他慢慢地向四周看去,见自己周围都是茂盛的树木以及草丛,而洞口则设在一棵树的旁边,洞口边倒着一块厚重的木板,底下压着一些杂草。人踩在上面,绝对不知道下面是中空的,掩饰的很仔细。 突然,他低头看见地上有一连串脚印,延伸向洞口,他叫住正要出来的安可,身子向着旁边的一颗树木移动,高声说:“朋友,我知道你躲在森林中,请你出来吧!” 话声刚落,啪啪的掌声就从前方一棵树上传出,一道人影跃下树来,朝着胡风的方向走去,“不愧是‘血狼’胡风,连我藏在树上也知道。我们的领袖没有找错人,你果然是好样的。” 胡风将拐杖藏在背后,转身闪出树木,一下子来到那人的面前,打量着来人。清冷的月光下,那人长着一张瘦削的脸,碧蓝色的眼睛很是幽深,嘴角挂着笑容,饶有趣味的看着胡风。 那人伸出手,介绍道:“我是切科夫,领袖派我来接你。”话锋一转,又说:“我很吃惊,想不到鼎鼎大名的‘血狼’胡风,竟然是一个老头子。这是你的真面目吗?” 胡风伸手将脸上的人皮面具揭下来,露出一张刚毅稳重的脸。他握住切科夫的手,一双冷冽锐利的眼睛直视着对方,说:“这才是我的真面目。” 切科夫看着那对眼睛,竟然愣在了原地,两眼无神,仿佛灵魂被胡风给摄走了。要不是安可带着库尔瓦人出来发出的声响将他惊醒,他还不能回过神来。他干咳一声,连忙把目光移到洞口,看着爬出来的安可和库尔瓦人,说:“这两位是你的手下吗?” “不,其中一位是你们的人。”胡风转过头,“安可,把库尔瓦人放了。” 切科夫脸色变得很愤怒,讽刺地说:“胡先生,以你的能力,难道你还怕我们会对你不利吗?你可太小看自己了。” “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这跟能力没关系。”对于切科夫的讽刺,胡风选择了无视。 切科夫无言以对,冷哼了一声,走到洞口前,将木板盖上,又拉了一堆杂草铺上去,一切恢复正常后,方才带着胡风和安可绕过森林,来到一片小村庄上。 村口有着一队持枪的士兵在巡逻,见到切科夫带着两个人,便走上前来询问:“这两位是什么人?没有领袖的命令,陌生人一律不准进村子。” 切科夫回道:“他们是领袖的客人,我奉命带他们进村跟领袖会面。你们让开。” 士兵闻言让开一条路,切科夫带着胡风和安可进村,走到一间还亮着灯的平房前,他敲了敲门,有人在里面说:“是切科夫吗?胡风带来了没有?”门打开,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披着毛毯跑出来,直冲向胡风,抓住他的手臂高兴地说:“欢迎你来,胡风,我等你好久了。快点进屋,我已经让人安排了酒菜。” 阿尔莫夫拉着胡风进屋,安可想要跟上去,却被切科夫拦在门外,“对不起,你要在外面等着,领袖会客的时候,不喜欢有旁人在一边。”他把门带上,“你跟我来,我带你去另一间屋子。” “不,我要在这里等着。”安可走上前,抬头挺胸站在门外,手按在腰上,那里有一把尖刀。 切科夫冷笑一声,向着守卫在门外的士兵吩咐了几句,无非就是别让安可闯进去的话,也就离开了。 .. 阿尔莫夫和胡风盘膝坐在地毯上,中间的小方桌摆放着一盘熟羊肉,一碟沙拉和几块烤面包,“食物简便,请你别介意,随便吃,不够我再叫人做。” “尊敬的阿尔莫夫,你实在是太客气了。这让我感到很荣幸。”胡风用穆斯林餐前的仪式祷告着:“感谢阿拉的赐予,我将忠诚做你的子民,求你引领我们正路。” 阿尔莫夫很喜欢胡风的入乡随俗,兴奋地说:“因为你的尊敬,真主阿拉将会在你困难的时候打救你的。他是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教众,他的爱会伴随你的一生,为你除掉恶魔,带给你幸福。” “一切赞颂都归于真主,众世界的主。我们只崇拜你,只求你襄助。”双手合十,胡风对着桌上的食物低眉赞颂着。 阿尔莫夫指着桌上的食物,大声说:“胡,就让我们接受真主仁慈的馈赠吧!请不要客气。”两人随即大快朵颐,将桌子上的食物席卷一空。阿尔莫夫轻拍手掌,就有一名士兵进来,将碗碟收拾出去,随后捧来两杯红茶。 胡风端起茶,小饮一口,“阿尔莫夫,我很佩服你,‘伊斯兰布天旅’因为你英明的领导,终究能带领车臣人民走向自主独立的道路。”顿了一顿语气,又说:“一路上,我见到你们组织的严密性,以及渗透性,这让我很惊讶也很高兴。同时,我也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只要有你的领导,车臣人民一定会过上更没好的生活。” “报应日的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你所襄助者的路,不是受谴怒者的路,也不是迷误者的路。我将你圣光的引领下,秉承你的意志,为我的同胞,你的子民而奋斗一生,终将铲除阻碍我们通往幸福之路的恶魔。有你的存在,我们会感到幸福;有你的圣光,我们永远不迷茫;你给予我们的爱,没有一丝的索求;我们只崇拜你,只求你襄助,让伟大的真主光辉普照车臣。”说完,阿尔莫夫脸上一排崇拜狂热的神情,半跪在地,朝着圣都麦加拜了九拜。(这是穆斯林的宵礼) 行完礼后,阿尔莫夫才睁开眼睛,对胡风说:“胡,多谢你的吉言,有你的祈祷,真主将会以更快的时间来拯救我们,人民也会在幸福的路上越走越远。” 阿尔莫夫端起杯子,跟胡风轻轻一碰,又说:“你沿途经过车臣和达吉斯坦,对这里的情况也有了大概的了解。觉得我们的‘伊斯兰布天旅’与苏军谁更强?” 胡风看着骄傲的阿尔莫夫,折衷地说:“两方有强有弱,各有优势。短时间内,很难看出谁强谁弱。当然,这的看是谁领导,我的一言半语怕是做不得准。” 阿尔莫夫眉毛一挑,说:“两军对阵,终有输赢。你这有强有弱,各有优势怎么说?” 胡风手指轻敲着桌面,半会才说:“比如说,如果是打游击战的话,‘伊斯兰布天旅’绝对是强过苏军。依靠着地势和人和,苏军在这一方面是绝对不能相比的。” 阿尔莫夫重重拍着桌子,喝一声:“对。”他带着胡风转到里屋,墙上挂着一副车臣地图,阿尔莫夫指着格罗兹尼说:“就在今年,苏军攻打格罗兹尼用了38000人,坦克230辆、步兵战斗车454辆、火炮和迫击炮388门。空中又有火力支援,将我们的主要火力点全部炸毁。虽然我们的形势很不利,但在真主阿拉的引领下,我们采用了游击战,用点对面的战术,依靠小村落的地形优势,还是消灭了两千多人。并且将首尾相接的坦克、车队在进入车臣的村落后,我们马上引爆埋藏在地下的炸弹,头车及尾车即被摧毁,苏军的坦克车队夹在中间进退不得,我们的人冲了上去,将成了待宰的羔羊的苏军一一杀死。大大的挫了苏军的锐气,为死在他们枪下的穆斯林报了仇。可惜坦克对于我们没有用处,不然用它来对付苏军倒是极好的武器。”说完这段宏伟事迹后,阿尔莫夫脸上没有一丝高兴的表情,显得很落寞。因为就在今年,苏军已经将格罗兹尼拿下了,并且还将当时的总统杜达夫逮捕,剩下的反对武装不敌苏军,开始转入山区继续战斗,但已经成不了气候,只能时不时发动一两次袭击。 阿尔莫夫和胡风回到前厅,他又问:“那苏军的优势在哪里?是不是武器和人员方面。那样我们的确不能相比。”话锋一转,他又变得很亢奋:“但是,至仁至慈的主会给我们机会的,有真主的光辉在,我们永远不会堕入黑暗,明天将会更好。” 胡风摇摇头,说:“不仅与此。苏军还有国际上的优势。这是车臣人自由独立的最大阻碍。如果‘伊斯兰布天旅’能够在国际上获得支持,取得一众大国的拥护,即使是苏军将格罗兹尼攻下,他碍于国际上的舆论,也会变得寸步难行。国际上可是有不少国家不希望苏军变得强大,只要我们能取得他们的支持,对于军事上就必将得到一大助力。” 阿尔莫夫一听之下,眼神冒光,希翼地说:“那有什么办法可以获得他们的支持?” 胡风看着阿尔莫夫的表情,在心里暗笑不已,可脸上还是一板正经,他呷了一口茶,说:“第一,放弃恐怖袭击,与苏军签订停战协议。第二,放低姿态,伪造一些苏军惨无人性的证据,然后发布到国际上,掀起舆论,得到国际的怜悯。第三,脱离伊斯兰教。你知道,现在国际上对伊斯兰教是什么态度的。” 啪的一声,茶杯被阿尔莫夫扔到地上碎成两半,他怒瞪着双眼,指着胡风骂道:“住口,我不允许你侮辱伊斯兰教。” 门外听到声音的士兵冲进来,端着枪指着胡风,厉声说:“领袖,是不是这个人冒犯了你?”安可也跟着进来,站在胡风的旁边。 阿尔莫夫余怒未消,大声喝道:“都给我出去,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进来。”他看向胡风,用英语说:“你也出去。” 安可见到胡风点点头,也转身出去。等士兵将门关上后,胡风站起来,走到阿尔莫夫面前,不急不缓地说:“这个办法不行,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办法,绝对能够让国际舆论对准苏军。只要你有能力,就绝对可行。” “你说。”阿尔莫夫气喘吁吁地瞪着胡风,吹得颌下的络腮胡子翘了起来。 胡风打了个响指,说:“恐惧。只要你能让某一些强大的国家感到恐惧,并且让他们不敢联合苏军一起对付你,那么你就可以跟他们谈判了。结果必然是你满意的。只是,极其冒险,万一弄不好,会引来众怒的。” “你说的是恐怖袭击。”捋顺胡子,阿尔莫夫直直的看着胡风,问道。 胡风还是摇头,说:“不对,这一次不只是简单的恐怖袭击。太过渺小的袭击根本不能让某些国家恐惧,反而会引起怒火。要么不来,要么就玩一次大的。这才有效果。” 阿尔莫夫坐在毯子上,陷入沉思。过了一会,他才看向胡风,说:“要是不成功,那招来的麻烦足以让组织毁灭,是不是太冒险了?” 胡风冷笑一声,“风险有多大,利益就有多高。你好好想一想,要是你宁愿这样躲着藏着,可以不用考虑我的话。”转身走向门口,又补上一句:“你邀请我来,不也就听到了那个消息吗?明天见吧!” ------------ 第七十篇 决定 次日早晨,当地一道曙光透过窗户射进屋里的时候,胡风就醒了,他一贯不喜欢晚起,有道是: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要是浪费这大好的时间而去睡眠,简直是奢侈。人生不过一日一夜,浪费了早晨,也就浪费了人生的一大半。 胡风洗漱完毕后,回房间换上了一套运动服,跑到天台上打起了八卦拳,按着八个方位,配合着八卦布阵,满场游走,拳风赫赫间,又暗藏着柔劲,以腰为点劲贯全身,手臂倏忽间,动如狡兔,便如毒蛇吐信;沉身凝气之际,静若处子,犹似仙鹤梳翎。 其手法有推、托、盖、劈、撞、搬、截、拿等。意在改变敌我之间的距离及方向,避正击斜,伺机进攻;出手讲究随机应变,发挥掌比拳和勾灵活多变的特性,所谓敌不动我不动,敌欲动我先动,又有一说是杂而无章,乱而实正,无章无法,无攻无守,意在变,韵在活,出则快,退既稳。 胡风左脚尖在前方划出一个半弧,与右脚齐平,双手回收,缓缓下压至腹部,随着掌势下压,他的呼吸调整到极弱。只见他双目一凝,沉声一喝,双手倏忽间连发八掌,前四掌依照乾、兑、离、震四个方位,掌法刚完,以右脚为支撑点,左脚带着身子转个圈,对准巽、坎、艮、坤四个方位再发掌。胡风凌空翻个身,以金鸡独立的姿势站定,平伸双手,目视前方,三秒过后,胡风喝一声,脚踏八卦方位,身随心走,手随身动,每一个方位换着一个手法,每一个手法换着一个方位,周而复始,源源不息,是为‘游身八卦掌’。 一套游龙八卦掌打完,胡风的身体出了一身大汗,但感不到疲倦,反而觉得精神奕奕,浑身十分的舒畅。他收拳回腿,两手平平下放,看着远方仿佛橙子般的太阳,深深呼吸一口气。这时,啪啪的掌声从后边响起。 胡风回过头去,见到切科夫懒懒洋倚着门框,嘴里叼着一根烟,“真厉害,想不到你也懂得中国功夫。要是不用枪的话,我敢说十几个人都不是你的对手。对了,这套拳法叫什么名字啊?” 胡风没有回答,而是说:“你们的领袖找我什么事?” 切科夫撇撇嘴,“领袖让我来请你去吃早餐。你需要换一身衣服吗》我想领袖不是很想稳到你身上的汗臭味。虽说你是客人。” 胡风嗯的一声,走下楼梯回到房间,正好碰上刚刚睡醒的安可,他看着‘歪眉斜眼’的安可,不禁笑道:“你睡觉的时候,把那伪装去掉吧!在这里没必要还带着它。免得撒夜尿的时候,把人给吓了。”回房换了一身衣服,就要跟切科夫出去。 安可连忙叫道:“胡,你要去哪里?等等我,我跟你一起去。” “我去阿尔莫夫那里,你洗漱完之后来找我吧!相信我们很快就有事做了。”胡风朝着安可笑了一下,转身跟切科夫离去。 来到阿尔莫夫居住的平房时,胡风听到里边传出巨大的争吵声,从偶尔传出的言语中,似乎是在为昨晚胡风的提议争执着。切科夫侧头对胡风说:“抱歉,领袖正在商谈事情,请等一下。” 胡风点点头,靠在墙壁上,点起一根烟抽着,边倾听里边的谈话,一个粗狂的声音说:“我一定要这么做,现在的情形你们也知道的,苏军的攻势越来越频繁,原本我们在一些村庄的据点都被拔掉,城市的人员更是被清理一空,我们要是再不行动,恐怕就只能永远窝藏在山里,那么引领车臣人民走向独立自主何时才能完成。说什么也得拼一拼。” 胡风听到这,不由得露出微笑,点点头。看来阿尔莫夫让自己说动了,如果有‘伊斯兰布天旅’的帮助,那自己的那个计划成功的几率将会很大。本来阿尔莫夫这次主动联系胡风,是从某些隐蔽的渠道打听到胡风的那个计划,而‘伊斯兰布天旅’最近的境况很不妙,由于他们接连在莫斯科和达吉斯坦发动恐怖袭击,以此威胁苏联方面同意车臣独立,诸多事件造成了大量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导致莫斯科人心惶惶。 苏联方面震怒之余,由总统亲自下令,总理负责,命令驻守车臣境内的军队,依托强大的情报部门,对隐伏在偏僻村庄的‘伊斯兰布天旅’分子全面清查,不过短短一个月,雷厉风行的行动致使该组织损失人员超过数千人,数十个据点被拔掉,效果显著。 如果只是这样的损失,‘伊斯兰布天旅’咬咬牙也能忍受,但苏军的行动还没有停止,他们一方面在车臣上大施仁政,痛批‘伊斯兰布天旅’的暴力袭击活动,帮助车臣人战后重建,给予各项优待。一方面,对组织藏身的山区大举派遣特种部队,空降伞兵,以及战斗机轰炸,情报获取,将已是穷途末路的‘伊斯兰布天旅’再次推向毁灭。 “不,为了组织的生存,我绝对不允许你去冒险。要是事情不成功,你可知道引起的后果是什么?你就付得起这个责吗?”一个尖锐的声音响起,强硬的否定适才的提议,“只要我们继续发动袭击,制造恐惧,我就不信莫斯科方面敢不答应我们的要求。” 只听得有人哼了一声,又说:“继续发动袭击?你太天真了,牙买哈。上个月,我们分别安排了三个自杀炸弹,一一在指点的地点引爆,这是非常成功的袭击,足以让莫斯科人听到我们‘伊斯兰布天旅’就心惊胆寒。但换来的是什么?是苏军劈天盖地的追捕。只是半个月,我们就损失了数百名教众,从城市被赶到村庄,从村庄赶到山区,在这样下去,地狱就是我们的归宿。要是真的按你的话去做,我们还有多少人可以牺牲,你想一想,把这个数算清楚。” 屋子里面安静了一会。过了一会,尖锐嘶哑的牙买哈又说:“总之,我就不允许你去冒险。我宁愿我们生活的窝囊一些,也不愿成为众矢之的。” “你别忘了,我才是组织的最高领袖。一切的行动部署都由我来负责。现在,你可以回去了。要是不服的话,你可以去上面告我。”阿尔莫夫直接下逐客令。 “你.。哼!真主会惩罚你这个恶魔的,你等着吧!”话音刚落,就见一骨瘦如柴,一缕长须的老人打开门,气冲冲的离去。 阿尔莫夫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对着胡风说:“胡,请你进来吧!” 胡风将烟头扔在地上,揉灭,转身走进屋。临关门时,阿尔莫夫吩咐切科夫去准备早餐。 阿尔莫夫说:“刚才的听话你也听到了,你可以跟我说说行动的具体计划,我也好安排人员辅助你。我知道你从维耶夫那里购买了三颗核弹,如果你真心想与我合作的话,我一定要跟你要一颗。要不是不基于这个前提,也不必谈了,你现在就可以离开。” 胡风苦笑着说:“阿尔莫夫,你一开口就要一颗核弹,未免将核弹不当一回事了吧!”话锋一转,“交出核弹可以,但你能够给我什么帮助?要是利益不对等,我不会选择跟你合作,同时,你的资源对我不合适,我也会拒绝的。这是双方合作的前提。” 阿尔莫夫说:“这个你放心,我给出的条件绝对令你满意。并且,只要你需要,我随时可以为你提供帮助。” “哦,我倒要听听你能说出什么条件?”胡风表情玩味的看着阿尔莫夫。 阿尔莫夫喝了口茶,润润喉咙,板着脸说:“第一,我可以给你提供组织在美国的人员,令他们协助你。第二,我知道fbi最近注意到了你这个计划,他们肯定会千方百计阻扰你,但是我可以帮你解决。第三,我旗下的‘黑寡妇’,只要你需要,随时可以调用,即使是全部带走,我也不会说上半句话。” 胡风摸着眉毛,陷入到沉思中。阿尔莫夫提出的前两条,简直对胡风没有半点吸引力。虽然没有‘伊斯兰布天旅’在美国的协助,或许会遇上一些阻扰,但问题不大,自身就可以解决。至于fbi方面,更是不用担心,他自信他们绝对找不到核弹的所在地,以及发射场,更别想在海上拦截运往非洲的核弹。这个计划多年前胡风就已在构思,每一个可能出现的破绽他都精心计算过,可谓做的滴水不漏,毫无破绽可寻。最让他动心的是,尔莫夫提出的第三条――黑寡妇。这才是胡风不远万里来到车臣的原因。 车臣的恐怖分子“黑寡妇”是指在车臣战争中被俄联邦军队击毙的车臣非法武装组织成员的遗孀或者姐妹。他们分为两种,一种是抱着为死去的亲人报仇,有粉身碎骨的决心,甘愿与他人同归于尽的选择。另一种加入“黑寡妇”行列的女人大都是死硬民族分裂分子骨干,他们与车臣分裂主义头目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追随他们的信仰,崇拜他们的学说,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身后,甘当车臣“人民的女儿”,勇于为所谓“民族独立”事业献身。 这些女人基本都站在另一视角上看待两次车臣战争和俄罗斯与车臣历史上的恩恩怨怨。在她们看来,作为车臣女人,面对俄罗斯的“入侵”和“暴行”,要么自杀、要么发疯。如果这两样都不选择,就只能拿起武器。她们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武器,以炸弹作为媒介,用爆炸去宣泄内心的仇恨。 她们穿着传统的黑色长袍,从头罩到脚,有些人蒙着脸,只露出阴郁、仇恨的双眼,闪着复仇的目光,身上绑着炸药,态度凶狠决绝。以自杀袭击的方式发动恐怖袭击,令人防不胜防。只要她们一出现,死神将会降临她在的地方,通过一声巨大的爆炸声收取生命。 ------------ 第七十一篇 黑寡妇 胡风很满意阿尔莫夫提出的条件,但谈判的意义就是讨价还价。即使你心里已经乐开花了,脸上也不能有一丝高兴的神色,反而要觉得很为难,一副吃亏的样子。胡风皱着眉头说:“虽然你的三个条件对我有点用处,但想要换一颗核弹,可就有点物超所值了。” 阿尔莫夫瞧着一脸为难的胡风,忽然笑了,一口回绝。“不,绝对是公平交易。我所能提出的条件都在这里,我不会再让步,或许前两条对于你来说可有可无,但第三条,我相信你绝对无法拒绝。如果你感到不满意,那我们的合作就可以终止了。制造恐惧可不仅仅只是核弹一条路,还有其他的方式可以选择,只不过会相对麻烦一些。” 胡风小看了阿尔莫夫的精明,有句话说:“别被你看到的表面所迷惑。”一个长相很粗狂的人,并不代表他的性格也是这般,他也可以很精明,就如莽将张飞。外表越是看起来神经大条,就越是要小心,说不定神经大条的背后,有着精明似鬼的心计,冷不防给你一个回马枪,那时只能吃大亏了。 “咳.”胡风干咳一声,“我倒不是不满意,只是希望你能多给点好处。你也清楚,想要弄到核弹冒着需要多大的危险,做多大的功夫,还有资金方面。我付出的实在是太多了,如此轻易送出一颗核弹,谁都不可能甘心。” 阿尔莫夫摇摇头,说:“条件不能再加了。你考虑一下吧!要是真的不能妥协,我只能选择中断你的合作。但我要告诉你,核弹我可以找东西代替,‘黑寡妇’却是世界唯一的。一个连自己生命都可以随时舍弃的人,没有能比她们更狠,有了她们的帮助,绝对是事半功倍。” 胡风沉默不语,阿尔莫夫则神情悠哉的喝着茶,捋顺颌下杂乱的长须。 “咚咚”切科夫端着盘子走进来,将两杯牛奶,一盘烤面包,还有两碟沙拉放在桌子上,然后向阿尔莫夫鞠一躬便退出房间。 阿尔莫夫对着食物,双手合十,祷告着:“感谢真主阿拉的赐予,你的光照亮了前方的路,你的爱给了我们勇气,我们将持志不渝的奉行你的教条,给世界带来新的改变。”说完,半跪在地毯上,对着南方‘圣都’麦加朝拜。 胡风虽然不是穆斯林,但也对着食物祷告,说了一通赞颂词,不过没有跟着阿尔莫夫朝拜。仪式完成后,阿尔莫夫依照教条,先招呼着胡风吃饭,自己却没有动筷,等胡风将食物吃到一半的时候,他才开始动手。 穆斯林教徒的宗教影响很深厚,即使在现代的文明社会,他们也遵循着有些与文明相悖的仪式,例如妇女出入要蒙黑纱,不能驾车还有念书以及其他种种近乎野蛮的仪式。而食不言寝不语就是教条之一。两人默默的用着晚餐,胡风吃得很慢,细嚼慢咽的,看起来在思考着。可阿尔莫夫就不同了,狼吞虎咽的,短短的两分钟就将桌上的食物席卷一尽,喝完牛奶后,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他拍手叫来士兵,收拾掉桌上的碗碟。对正在用汗巾擦嘴的胡风说:“要是你还不能下决定的话,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应该可以帮助你。” “哦,是吗?那我倒要看看。”胡风跟着阿尔莫夫出了房间,招手等在外边的安可,三人一起到村子左侧的空地上,那里本是一个简陋的水泥地篮球场,不过却被炮火炸得坑坑洼洼,连球架也不见了。此时的球场上,停着两辆破败的吉普车,旁边散乱的堆着几个木箱,像是军火。一群从头到脚都是黑色的妇女排着队伍站立,大约有三十个,面前站立着两个车臣人,头上裹着布包,身上斜披着毛毯,肤色黝黑深沉,面庞消瘦,眼窝深陷,鼻子直而挺,厚嘴唇向外翻着,颌下或多或少都留着胡须。 阿尔莫夫三人走近一点,站在队伍旁观看。那两人一见到阿尔莫夫,就要过来行礼,却被命令继续。只见胡须较长的一人,从木箱里取出一条沉甸甸的黑色腰带,腰带内部有着一圈长方形格子,每一个格子都牵出一条电线,汇集在腰带中央的位置,一颗红色的按钮露在外边,连接着这众多的线路。长胡须那人将腰带扣在另一人的尾骨,小心翼翼地将一条红色线路插进按钮的一侧,并将那人裤子拉好。到时只要穿上一条较为宽松的裤子,又加上炸药是缝在内部,从表面上看是看不出破绽的。 示范完后,长胡须那人叫出两名妇女,取出腰带上的炸药,让她们实验一下作法,又让同伴一旁从中指点。便跑到阿尔莫夫的跟前,右手掩胸,鞠了一躬。 阿尔莫夫也以此回礼,随后说:“库扎,这些女人你教的怎么样了?是不是忠诚的。可以为民族粉身碎骨的‘圣战者’?我不希望她们在最后的关头被恐惧打败,破坏了计划。” 库扎上身前曲,恭敬的说:“伟大的领袖,在你英明勇敢的领导下,我们的‘圣战者’没有一个人是怕死的,她们随时随地都可以为民族的解放付出生命。他们的仇恨,将会化为威力最大的武器,把那些欺虐我们的军人炸得粉碎,为她们的家人报仇,为我们伟大的事业做出贡献。” 阿尔莫夫点点头,满意的说:“很好。你以后要多派人去招揽‘圣战者’,她们的仇恨就是我们最好的武器,我们的事业成功需要她们无私的奉献。现在你去挑选一个‘圣战者’跟我出去,我要检验她们的勇气,看看它们是不是有资格配得上‘圣战者’这个称号。” “遵命,尊敬的领袖。”库扎跑到队伍前,用车臣语说着话,过了一会,就见那些蒙着黑纱的妇女齐齐发出一声呐喊,然后纷纷跪地,面朝着南方,行着晌礼,一共十拜。 一名身材娇少的女人走出队列,右手掩胸向着库扎鞠躬,又走到阿尔莫夫面前,跪在地上,说:“伟大的领袖,我‘圣战士’哈莉娜,愿为民族献身,用生命的烈火焚烧我们的敌人,解救被欺侮的同伴。请你给我这个机会。” 阿尔莫夫将哈莉娜扶起来,食指点在她的额头上,双眼合上,说:“至仁至慈的主,请你赐福给‘圣战士’哈莉娜,引领她走上光明的路,用你的爱陪伴着她,给她温暖,让她幸福,免受恶魔的侵袭。” 哈莉娜双手交叉在胸前,向阿尔莫夫鞠了一躬,便被库扎带下去,扣上绑着炸药的腰带。一切准备好之后,库扎带着哈莉娜来到阿尔莫夫跟前听候吩咐。 阿尔莫夫说:“胡,跟我去一个地方,我让你看看我们‘圣战士’的厉害。” 胡风看了一眼哈莉娜,心里不由得吃惊。虽然哈莉娜脸上蒙着黑纱,但从她的身材,皮肤以及声音,可以断定这不过是一个刚成年的女孩。而这个女孩,将要用自己的生命去为所谓的‘民族独立’事业献身。他想不通什么仇恨可以让这个娇弱的女孩甘愿舍去灿烂的生命,成为一个人见人怕,带来黑色死亡的‘黑寡妇’。他努力压制心中的震惊,说:“好的,我也想看看你们的‘圣战士’究竟是如何的强悍。” ------------ 第七十二篇 自杀式炸弹 夕阳后的乌哈卡奇镇,街道上满是下班的行人,有身穿传统服饰,提着公文包的男人,也有一袭黑色长袍,头上包着黑纱,领着菜篮的女士,他们匆匆地走在路上,像是机器人一样,目光只放在前方,绝不会去留意周围的环境。 两队持枪的士兵列着整齐的队伍,穿梭在人流中,每一对眼神疾快而凌厉的观察着每一个人,一见到神色可疑,形迹鬼祟的人后,便会一拥而上,却不敢太过接近对方,担心他们身上有自杀炸弹。他们一贯的做法是,勒令嫌疑人慢慢打开皮包,撩起上衣接受检查,如有不从者,甚至是打算拘捕者,他们会毫不犹豫开枪射击。 这时,匆忙行走的行人中,有一名妇女拎着菜篮穿过马路,脸上蒙着黑纱,低头赶路,等士兵巡逻过后,却停在商店门前四处观望,双手不停的搓着,神色极其可疑。马路对面的士兵注意到后,先用无线对讲机通知另一边的士兵,然后端着枪冲过马路,一下子将那名妇女包围住,厉声说:“马上放下篮子,举高你的双手趴在墙上。” 这队士兵面对自杀式炸弹袭击者有着丰富的应对经验,一方面包围住妇女,一方面冲入周边的商店,将里边的人疏散开去,并拦住了行驶中的汽车。而匆匆赶路的行人也纷纷停下脚步,离着包围圈二百米外,躲在墙角边,眼神复杂的看着这一切。 那名妇女表现的十分害怕,一双惊慌的眼睛泪光盈盈,双手紧抱着菜篮,身子不住的打哆嗦,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没有听到吗?赶快将篮子放下。不然我就要开枪了。”黑黝黝的枪口慢慢逼近妇女,戴着头盔的士兵脸上淌出汗,呼呼的喘着粗气。气氛渐渐变得压抑,危险。 此时,另一队士兵也从前方赶过来,将离得近的人全部清理出去,负责在周围警戒着。只要有自杀式炸弹,那就不会只有一个人。 ‘砰’领头的士兵朝天开了一枪,“前面的妇人听着,马上放下手中的篮子,否则我马上开枪。” “不。”妇人带着哭音的喊声响起,她捂着耳朵蹲下来,手上的篮子也掉了下来。 “退,快退开。”在篮子从妇人手中掉下的时候,士兵神经质的呼喊着,十几个人一下子躲进停在路中间的车子后边。数秒钟过去,意料中的爆炸声没有响起,只有妇人断断续续的哭泣声。 士兵诧异的站起来,又端着枪逼近妇人。由于篮子里没有炸药,士兵大胆的接近到妇人两米处,一起停住脚步,于后便是两名士兵缓缓向前,一步一步接近妇人。他们冷峻的目光死死盯着枪上的瞄准镜,枪口对着妇人的脑袋,食指小心地扣在扳机上,额头上布满着密密麻麻的汗水。相信只要妇人的手有摸上腰的意图,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开枪。 ‘呼呼’,越接近妇人,两名士兵的呼吸声越是急促,汗水不停的冒出来。等他们突进到妇人身边一米的时候,他们冲了上去,一名士兵的枪托狠狠地砸在妇人的脑袋上,另一名士兵扔下枪,扑到妇人的身上,将她的双手扭到背后,按倒在地,膝盖压着妇人的双手顶在背上,两只手谨慎的在妇人身上摸索着。 “嘿,你们在干嘛?”一名穿着西装的男子要冲进来,却被两名士兵抓住了,“畜生,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的妻子?快放开她,你们这些混蛋,狗杂种。” 负责搜查的士兵将妇人的双手用军用扎带捆起来,向着队长摇摇头。 那名妇人的丈夫闯了进来,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妇人,不由得怒火攻心,“混蛋,你们这群混蛋。”他冲到队长的面前,揪着他的衣领就要一拳打过去,却被旁边的士兵按倒在地。“你们这帮畜生。真主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全部给我带回去,查清楚没有怀疑后再放他们走。”士兵得到吩咐后,带着夫妻二人就要离去。 当众人都在小声咒骂着士兵的同时,没有人注意到人群中有一对闪烁着仇恨的目光正狠狠瞪着士兵。那是一双很美丽的眼睛,有着纤细浓密的眉毛,梦幻般的碧蓝色眼睛,以及长长的眼睫毛,这本是一个美丽的少女的眼睛,应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对生活的向往,和热爱一切事物。可现在却像是一对嗜血的兽瞳,覆盖着毁灭一切的欲望,没有理智,没有感情,没有人性,只有唯一的疯狂。 这对眼睛的主人就是被安排成‘圣战者’的哈莉娜,一个被仇恨蒙蔽心灵的可怜女孩。她的心中已经失去了对爱的向往,战争给她的不幸使她堕入了复仇的沼泽,再也爬不起来。 哈莉娜目光闪了一下,随即推开人群,向着正在处理善后的事宜跑去。她的右手已经按上小腹。 此时,夫妻二人才押上车子,送到军事基地接受调查。剩下的士兵一边梳理着拥堵的交通,一边驱散还在围观的人群。他们没注意到一个蒙着黑纱,带着疯狂念头的少女向着他们跑去。死亡在一步步逼近他们,正如他们一步步逼近那名可怜的妇人一样。 “你在干什么?快散开,快散.。”终于有人发现了哈莉娜的身影,可一切都太迟了。哈莉娜的右手按下了腰带的按钮,前一刻还在奔跑的身体,下一秒就是一团带着强劲冲击波的火焰。当火焰迅速蔓延到哈莉娜的全身时,原本无比恶毒,恨不得毁灭世界的眼睛竟然出现了解脱的神色,灿烂的笑容绽放在黑纱后面。难道生命的意义只在于仇恨的解脱吗?谁也不知道,但哈莉娜是这样认为的。 当爆炸的声音和火焰同时出现时,刚才还在一旁的观望的人群惊慌的尖叫着,争先恐后地四处逃离,可爆炸形成的冲击波速度比他们更快。只是一瞬间,方圆两百米内的人都被掀飞,爆炸中心的商店玻璃橱窗全部震碎,冲击波将商店内所有的物品以及人一律摧毁。 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过后,被火焰吞噬的汽车发生爆炸,爆炸形成的火焰又将另一辆汽车吞噬,又发生爆炸。短短一分钟,接连十五声爆炸声响起。数分钟过后,爆炸的威力已经消散,风也开始平静下来,周围一片狼藉,陷入死寂的氛围中,只有缭绕在汽车上的火焰依旧狂暴。 十分钟后,两边的街道驶来数辆作战车,全副武装的士兵跳下车来,看着眼前的景象,他们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但还是感到一阵心悸。现场实在是太惨了,所有的汽车已成了一堆废铁,所有的玻璃没有完整的,两边街道的商铺一片凌乱。地上躺着被爆炸波及的市民,气息微弱,全身焦黑,身下淌着一大片鲜血。可他们还是活着的。 而负责巡逻的士兵全部死亡,除了押送夫妻的两名士兵。处在爆炸中心的他们,根本来不及躲避就被带着火焰的冲击波震飞,离着爆炸最近的几名士兵当场死亡,身体被炸得支离破碎,稍远一点的士兵虽然有生存的机会,但爆炸的威力实在是太大了,冲击波先是破坏了他们的身体机能,然后将他们甩飞,强烈的撞击下,加上本身的创伤,爆炸直接剥夺了他们的生命。 ..。 爆炸外的五百米,一间咖啡厅内二楼的位置上,坐着两个人,一个是满脸络腮胡子的车臣人,头上顶着白色大布包,一条毛毯斜披在身上,嘴里叼着烟滋滋有味的抽着。他的对面是一个亚洲人,肤色是健康的黝黑色,正用望远镜看着远处,而他的背后站着犹如铁塔般的白人,双手抱在胸前,淡金色的眉毛紧皱,目光下移望向地板。 那车臣人将烟头掐灭,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悠悠地说:“胡,我想我们之间的合作是可以达成了。” 胡风放下望远镜,脸色一片凝重。虽然他十分渴望得到‘黑寡妇’的帮助,但看到她舍弃生命发动爆炸时,他的内心还是感到一阵悲哀,一种对生命的蔑视产生的悲哀。而他的理想,却是消灭这种对生命的蔑视。可尴尬的是,他却要借助这股悲哀去消灭产生这种悲哀的源头――战争。第一次怀疑自己所做的事是否正确,他的目光不再坚定,有了一丝动摇。这对于他是很可怕的,他是胡风,世界头号通缉犯,是不会允许这种情绪出现在他身上。 他猛地咬了一下舌尖,用疼痛和血液的腥味瞬间让他清醒过来,他的目光恢复了原来的冷冽。“伟大的事业,必须要有牺牲,必要时,不择手段。”他看向阿尔莫夫,过了一会,慢慢地伸出了手。 安可忽然抬起头来,看着桌子上的两只手,心里突然感到害怕,没有任何预兆和理由的害怕。 ------------ 第七十三篇 回到莫斯科 与阿尔莫夫谈妥完一切事宜后,胡风本想当晚回到马哈奇卡拉,耐不过阿尔莫夫的盛意邀请,又耽误了一晚。次日早晨,胡风又装成老者模样,持着一根拐杖,跟阿尔莫夫道别后,带着阿拉伯人样的安可,通过原先的地道返回旅店。 库尔瓦人不愧是杰出的间谍,见到胡风回来,还是摆出一副冷漠的模样,跟他讨完租金后,连一丝说话的欲望也没有,就像是两个陌生人一般。 房间内,胡风取下口罩,将带着的墨镜放在桌子上,点上一根雪茄抽着。安可为胡风沏来一杯咖啡,坐在他的旁边,皱着眉头,一副满腹心事的样子。 胡风看着他,说:“安可,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我们之间没必要这么见外。只要你说得对,我可以听你的。” 安可呼出一口气,面向胡风,“好,我就直说了。我觉得你不应该跟阿尔莫夫合作,你们根本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他的行事风格与你半点都不符合,况且,我很不屑他的做法,利用那些可怜的女人复仇心理去达到目的。这实在是太无耻了,我不希望你成为这样的人。” 胡风沉默了,他将还剩半根的雪茄掐灭,语重心长的说:“我知道,但是我没的选择,只能就此一搏。现在的国际形势对于我们有多不利,你是看到的。虽然这些举措根本不能阻止我的脚步,但还是会有些影响。一旦妨碍到这件事的进程,很可能就会露出破绽,到时我的计划就会付诸东流。借助‘伊斯兰布天旅’在美国的势力,以及‘黑寡妇’的威力,我敢保证,事情肯定会事半功倍。” 安可说:“可你利用那些可怜的女人,难道你不觉得羞愧吗?你的理想是阻止战争的发生,可如今你却利用被战争伤害的女人,你不觉得很讽刺吗?一个人要是不择手段去达到目的,那么理想也就没必要存在了。”他抓住胡风的手,“我们可以等,可以承认失败,但是不能失去自我,去侮辱我们本身的理想。这比失败产生的后果还要可怕。” 胡风站起身来,背对着安可,“哲学是不会出现在战争上面的。我不会停止这项计划,我也不承认失去自我。我一直都知道自己在追求着什么,为了什么而奋斗。如果牺牲几个人而能完成一项伟大的事情,我会毫不犹豫剥夺他们的性命。要想获得,必须要有牺牲,这是亘古以来的道理。” 他转过身直视着安可,“这已经不是尊重不尊重生命的问题,而是值得不值得的选择。他们享受着战争带来的雨露,就必须要承担战争所附带的怒火。我利用‘黑寡妇’的复仇心来达到目的,并不是你所说的不择手段,卑劣的行为。我只是给了她们一个机会,一个发泄愤怒的机会。生命是她们自己的,她们有权选择做与不做,我只是尊重她们的选择而已。” 安可低下头来,没有再说话,因为已经没有意义。胡风决定的事情,谁也不能更改。他根本不认同胡风的‘政治说法’,在他看来,即使是多么伟大的事情,也没有权利去利用受到伤害的女人,更不能指使她们付出生命,为这项伟大的事情做贡献。每个人都有权决定生命的终结与延续没错,可不代表你可以刺激引诱她们的复仇心理,让她们走向极端的深渊,被复仇的火焰折磨的失去理智。这比用枪剥夺她们的性命还要无耻。 许久,胡风才叹了一口气,“安可,我希望你能理解我。我们所做的事情并不是单靠个人的力量就能完成,我们的对手可是一个国家。任何对我们有利的因素都要利用,即使其中有些为人所不齿的行为,我们也要去做,这是实力不对等的关系。要想成功,除了这样,根本没有其他的路可选。” “不,我不能理解你,我有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以及对思维方式。但是我会支持你,不为什么,只为你的理想――将人类至战争的阴影中解脱出来。” 胡风与安可抱在一起,激动地说:“谢谢你,安可。” ..。。 莫斯科国际机场,一名头发花白的老人撑着一根拐杖缓缓走出机场,老人虽然年近古稀,但目光依然炯炯有神,脸上不时荡漾着温和的笑容,对着来往的旅客报以微笑。他的身后跟着一名强壮的阿拉伯人,碧蓝色的眼睛闪烁着渗人的寒光,不苟言笑的脸上冷酷非常,雄伟的身体仿佛藏着一头猛虎,一举一动间无不是力量的爆发。他们正是从达吉斯坦回来的胡风与安可。 两人才在公路边停下脚步,一辆跑车就卷起一阵风停在他们的面前,一名妙龄女郎穿着一袭火红似火的长裙下了车,高跟鞋发出哒哒的响声向他们走来,轻摇着曼妙的身躯,晃动着丰硕的上围,举手投足间风姿绰绰,一颦一笑时动人心魄,令人遐想连篇。 女子长着一张白皙的瓜子脸,一头波浪般的金黄色秀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纤细的眉毛下勾画出弯弯的眼眶,深蓝色的眼睛柔情似水,眼波流转间魅惑顿生,火红的嘴唇微启,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或释放着什么? 安可虽然不认识眼前的女子,但他可以猜出她是谁?除了‘红蜘蛛’野田幸子,世上哪一个女子能有如此程度的媚感,不用丝毫的做作,就可以将妩媚由心而发的表现出来。野田幸子热情的抱着胡风,烈焰红唇在他的两颊一亲,然后挽着他的手走向跑车。旁边的路人一见这么个身材惹火的女郎,却对各项生理机能严重退化的老人如此亲密,都以怪异的眼神纷纷行注目礼。 野田幸子靠着胡风的肩膀坐在车后边,像是一只小猫般。安可将行李放回后车厢,开着车子风驰电掣离去。 “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胡风说。 野田幸子拨过被风吹散的秀发,说:“一切都弄好了,就等你。” “嗯!”胡风点点头,告诉了安可一个地址后,坐在位子上闭目养神。 ------------ 第七十四篇 苏联国家银行(一) 安可将车开到莫斯科西郊的一处仓库,鸣了三声喇叭,仓库门打开,跑车一直开进去。胡风不在佝偻着腰,拉着野田幸子的手,将手中的拐杖扔向正走过来的陆彬手上,“我要的东西准备齐全了没有?” 陆彬指着一边的几个大木箱,说:“都在那里了。” 胡风走过去一看,见木箱上面有着各类武器、炸药、面罩等一应物品,俱都按照他的吩咐搜集来。他满意的点点头,转身又说:“地图呢?” 陆彬从一根柱子后边拉过一只木箱,从怀里取出地图铺设在木箱上,“地图在这里。我跟野田幸子探过路了,知道到时的路况怎么样?相信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胡风让三人都聚拢在木箱周围,手按在地图上,说:“现在我重新再说一遍我们的计划。这一次的目标是苏联国家银行保险库内的一吨金块。根据我得到的情报,就是今天下午,保险库内的金块将会被转移到另一家银行。而这,就是我们下手的最佳机会。” 胡风指着一处地方又说:“他们转移的银行就是莫斯科国民银行,就是这里。”手指往下滑,“陆彬,我要你埋伏在这里。我和安可还有野田会在苏联国家银行门前动手,等警察追击过来的时候,你来负责拦截他们,有没有问题?” 陆彬盯着地图一会,摇摇头。“很好,接下来就是我们三个人的行动了。安可负责应对警察,野田幸子开车,至于银行的护卫我来处理。时间的限定只有五分钟,五分钟过后,大批警察就会赶过来。所以我要求你们速度一定要快,不能过多的耽误时间,一旦让警察反应过来,情形将会对我们很不利。大家明白吗?” 三人齐齐说一声:“明白。” 胡风指着列宁格勒公路的一处绿地,“这里是我们汇合的地方,我已经让野田提前将车辆放在里面,食物也准备好。金块一旦得手,我们马上离开莫斯科到特维尔去,我已经约好了买家。”他一拍木箱,沉声说:“你们要是没有问题的话,现在可以出发了,时间刚好来得及。” 陆彬这才抬起头来,语气平和的问:“胡风,这一次我们能得到多少酬金?我希望你跟我说一下。” 胡风微微一笑,说:“跟以前一样,三三四分。你有异议吗?”所谓的三三四,即是拿取赃款的百分之六十,一半用来购买军火,一半当做参与行动人员的酬劳,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一律捐给各类慈善机构。 陆彬把头一摇,盯着胡风,说:“对,我有异议。依我说,这次的分配比例应该是四三三,这才公平。没理由我们去拼命才拿到一点点,而那些孤儿寡母,只要挤出一点眼泪,扮出可怜的模样,就能分到那么多钱,这对我们不公平。” 野田幸子将陆彬推到一边,斥道:“嘿!陆彬你在说什么?你疯了吗?你忘记当初加入时所说的话了。”安可也是一脸愤怒,一双虎眼狠狠瞪着陆彬。 陆彬耸耸肩,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拜托,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可不是那种墨守成规的人,一切都要按照市场规律来运行。而且我也是为你们争取利益,可不能胳膊肘往外拐。” “闭嘴,杂种。”安可大喝一声,拳头握紧,就要纵身上去收拾陆彬。 野田幸子急忙拦住安可,劝道:“安可冷静点,我们都是同伴,难道要自相残杀吗?”转头对陆彬说:“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胡风定下的规矩没有一个人可以更改。你需要为你刚才的话道歉。” 陆彬挠挠头,苦笑道:“道歉?我为什么要道歉?我只是在争取本来属于我自己的东西而已,难道这也有错。”一屁股坐在旁边的木箱上,“反正今天不把酬金的问题说清楚,我是不会参加行动的。随便你们吧!” 安可一听,火气更大,一把推野田幸子,走向陆彬,“背信弃义的小人,今天我要把你的手塞进肛门,看你还怎么花钱。” 陆彬手搭在腰上,一双眼睛滴溜溜的乱转,脸上却是很害怕,身子不住地往后退。安可一拍双手,左脚一踏,就要拿住陆彬的肩膀。这时,一直在旁边冷眼旁观的胡风说话了:“都给我住手。”声音不断的空旷的仓库内回荡,越来越小,直到完全静止下来。 胡风拨开安可,面对着陆彬,不发一言。刚才对着安可还慌而不乱的陆彬这时感到很局促,特别是在胡风冷冽锐利的目光下,仿佛他内心深藏的想法都被他探知。他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支支吾吾的说:“我也不是很想加酬劳,只是.只是.有点不甘心。” 胡风露出一个很灿烂的笑容,把双手搭在陆彬的肩膀上。就在这一刻,陆彬的身体很是敏感的绷住,棕黑色的瞳孔闪现一丝杀机,藏在背后的右手就要抽出来。哪知胡风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动作,反而很是理解的说:“我知道,这么多年委屈你们了。本来我也打算在最近跟你们提议一下涨酬劳的问题,想不到你先提出来,也就免得我到时再说一次。好,我现在就告诉大家,从今以后所有的酬劳都按照四三三分。” 安可还想说什么,胡风给他抛了一个眼色后,安可只好住嘴了。陆彬犹疑的看着胡风,说:“真的?你不会是骗我吧?” 胡风搂着陆彬的肩膀,脸上依旧是春风和煦,一点怒色也没有。他侧头望着陆彬,说:“难道我胡风说的话已经不被你们相信了吗?” 陆彬头摇得像拨浪鼓,身后的右手这才慢慢放下来,一脸的狂喜。野田幸子虽然掩藏的很好,可胡风还是从她碧蓝色的眼睛看出一丝喜色。 “啪啪”胡风拍着手掌,“好了,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充裕了。马上换好衣服出发吧!我可不想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 第七十五篇 苏联国家银行(二) ..。 苏联国家银行门口,一辆运钞车后门打开,白布覆盖着类似砖块的物体,两名护卫持着霰弹枪在一旁警戒,眼神不断的巡视着周围。在运钞车的前后,各停着一辆警车,四名警员百无聊赖地坐在车内,将车窗摇下,夹着香烟的手伸在窗外熟练的弹掉烟灰。 银行的职员在两名护卫员的保护下,用手推车将金块运出银行,搬到运钞车上。由于‘财不可外漏’的道理,金块上也是铺着一块白布。来来回回十五趟后,银行职员气喘吁吁地擦着满头大汗,拿出一份文件给护卫员签名。护卫员掀起白布,仔仔细细来来回回点了数次后,才在文件上签下名字。两名护卫员进入车厢,车门关上,加上一把原子锁,一切都准备妥当。护卫员对前后的警车一招手,便返回驾驶座。 后面的一名年轻警员说:“你说,这一车的金子只要给我一半,我就不用每天提心吊胆的上班,担心哪一天会被炸弹炸死,或者是被歹徒枪杀。用这些钱买栋别墅,娶个大美女,一有空的就开游艇出海,要不就去旅游,日子该是多么的幸福和惬意。” 他旁边的警员照着他脑袋拍了一下,骂道:“别白日做梦了,这种你下辈子也不一定能得到。还是安安心心工作吧!要是这一次的任务出了问题,我们两个可要吃不了兜着走。” 年轻警员嘟着嘴,一脸的不忿,正要开口回击。突然,他像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事情一样,眼睛睁得露出眼白,瞳孔急剧收缩,嘴巴张开,手颤抖着指向窗外。顺着他的方向看去,旁边的街道上,两名蒙着脸的匪徒握着霰弹枪朝运钞车的方向跑过来。 那警员皱着眉头,刚想回过头看发生什么事。‘砰’一声,下一秒,他的脑袋就像西瓜落在地上一样,红的白的全溅射出来。年轻警员身体剧烈的颤抖着,牙齿不停地在打颤,手忙脚乱地解开安全带就要下车,车门刚打开,又一声枪响,他整个人就被轰出去,背部出现一个碗大的伤口,鲜血带着碎肉潺潺流出。 枪声一响,运钞车前边的警察就取枪躲在警车后边还击,运钞车则很是机灵,方向盘一打,就要绕过警车朝前方驶去,不料车头才转出公路,一辆suv忽然从路的一旁直冲过来,对着运钞车的车头狠狠撞去,suv的车头立时被挤扁,而运钞车除了车身有些凹陷外,没有大碍,但车子卡在三辆车中间,已经是不能突围了,只能凭借运钞车的防爆能力死守,等待警方的救援。 车辆撞击运钞车的时候,躲在车后边的警察不得不跳跃开,没有了防护的他们,体格壮硕的匪徒趁着机会连发两枪,两名警察立马被霰弹枪的子弹打成马蜂窝。而另外的一名男子正跟银行的护卫交战,手持着一把‘沙漠之鹰’手枪,从门口一直走进银行内部,如入无人之境,枪口转向那里,枪声一响,那里就会有一人倒下。不一会,地上已躺下六具尸体,而他,甚至连动作都没改变。 他将手枪放下,看着捂着耳朵蹲在地上的人群,哼了一声,又巡视一番,便转身离去。正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银行的贵宾通道悄悄窜出一名保安,手按在霰弹枪的滑膛上,往后一推,嘴角发出狞笑,对准了匪徒的背影开出一枪。 “嘣”,霰弹枪的枪口还在冒着烟,袅袅婷婷,宛若一个舞者舞动着轻盈纤美的身姿,翩翩起舞。忽然,一点鲜血滴在枪身上,在枪身上绽开一朵妖艳的花朵。一个弹孔赫然出现在保安的眉心处,鲜血顺着鼻梁直流下来。保安的眼睛直直地瞪着前方举着枪的匪徒,充满着不可置信,震惊,不甘种种情绪。 当他开枪的时候,匪徒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似的,身子向右跨出一步后豁然转身,枪口也对准了保安,两人同时开枪,一声枪响,匪徒完整无缺,而保安倒了下去。再看匪徒刚才站的位置,圆形柱子的表面出现了一圈不规则的小弹孔,密密麻麻,嵌入柱体三厘米左右。要不是匪徒躲闪得快,可以想象他的背部会是怎样? 而外边的情况同样紧张刺激。面对着护卫员依靠运钞车防爆能力的死守,suv下来的一名女匪徒很是淡定,有条不紊的将两快粘性炸弹粘在防弹玻璃上,导好线路,招呼壮硕的匪徒一起向后倒退十步,手上拿着一个控制器,然后朝着车内的护卫员举起食指,中指缓缓竖起,当无名指也要竖起的时候,车内的运钞员彻底慌了,连忙双手托枪走下车来。 两名匪徒对视一眼,各看到对方眼中的喜意。壮硕匪徒快步抢上前,夺起三把霰弹枪,每人一脚踢开运钞员,并将suv开离运钞车。女匪徒取下玻璃上的炸弹,坐到驾驶座的位置发动汽车,打转着方向盘,等两名同伴一起上车后,一踩油门,向着列宁格勒公路开去。这一切发生的时间不过短短四分钟,价值数亿的黄金就被抢走。世界之大,只有一个团伙能做到如此的高效,――胡风团伙。 三分钟后,胡风行动前的话被印证了,足足有五辆警车开过银行门口,而此时,运钞车刚刚出了路口,开始转入列宁格勒公路。随后,莫斯科警察局所有的警车出动,从各个方向向着列宁格勒公路包围。很快,就有两辆警车追上了运钞车,一粒粒子弹打在运钞车上。这时,运钞车的防爆能力就让警察愁破了头,不论是用车撞,用子弹射击轮胎,通通没有用处,运钞车还是稳稳地行驶着。 万般郁闷的警察向其他的伙伴通告了运钞车的方向,让他们在普席勒十字路口堵住运钞车。之所以选择普席勒十字路口,因为列宁格勒公路在市区只有普席勒这样一个入口,只要将入口堵住,运钞车只能选择其他的公路,时间就拖延了下来,那么就给了警察充分应对的时间。 他们这样想是完全正确的,可惜他们面对的匪徒是令人闻风丧胆的胡风团伙,事前计划好一切是他行事的基本风格。既然警察能够想到,胡风自然也能想到,而且一定会下手为强。 两辆警车呼啸着从街道驶来,成横向形堵住通往列宁格勒公路。周围的车道立刻出现长长的车龙,喇叭声响成一片。正打算进入公路的人见此,纷纷上前交涉,围在警车周围不肯退去。被缠地脱不开身的警员见运钞车出现在街道的尽头,心下一急,朝天开枪示警,刚才还一派气势汹汹的人顿时作鸟兽散。 突然,前方的街道传来一阵砰砰的声音,四名警员循声而去,不由得目瞪口呆。只见被车龙堵住的运钞车竟然加快速度冲过来,硬是从中间挤过来,将停在车道的车辆撞到一边,若是路被堵得死死,就有人摇下车窗,扔出一颗手榴弹炸掉前方的车子。不一会,一条街道浓烟四起,爆炸声轰鸣,而运钞车距离普席勒路口在片刻间已突破到五十米的范围,四名警员急的四下顾盼,希望看到前来支援的警察,可左右一看,就只有一辆超长大货车朝普席勒路口缓缓驶来,却没有一辆警车的车影。 运钞车愈来愈近,还是没有警车前来支援,警员手上的枪已满是汗水,他们的脚已开始向两侧挪去,只要运钞车强行撞过来,自己还有机会可以逃命。岂料运钞车没来,倒是传来一声极其刺耳且漫长的喇叭声。 警察侧头一看,就见超长大货车从右边直冲过来,生生将两辆警车撞进旁边的住宅楼,一面墙壁登时倒塌,将车头嵌进墙体的警车压扁。侥幸逃得一命的警员后怕不已,一咕噜爬起来,瞄准,打开保险栓,开枪一气呵成,四柄手枪马上将货车的后部的两个轮胎打爆,大货车车身摇摆起来,险些倾倒。 而运钞车也冲到路口,脚下一踩刹车,方向盘向右急打,运钞车翻起两个车轮转了方向,若不是有着大货车的货柜做支撑,重心不稳的运钞车只怕会侧翻倒地。当两辆车互相划过时,运钞车打了一个左转稳定地落在地上,车头绕过货柜车尾部,整个车尾突然甩到一边,急速转向列宁格勒公路,车轮在柏油马路冒着烟,‘哧哧’地刮出两条车印。 等到运钞车通过列宁格勒公路后,货柜车又倒退堵住路口,一个蒙着面的匪徒跃下车,双手往腰上一摸,两把手枪已握在手中,两臂平举,只是一眇一瞥间,双枪齐发,四颗子弹仿佛长了眼睛似的,每一道弹道往着正在移动的警察划去。下一秒间,血花齐射,四名警察倒灌而去。 蒙面匪徒麻利地将手枪插回腰间,手掌一翻,一颗椭圆形的手榴弹出现,拉开引信,向后一抛,手榴弹落入货柜车的底部。刹那间,震天价的爆炸声响起,滔天的火焰顶天而去,周围大楼玻璃同一时间破碎,在通红的夕阳下,犹如一片片火焰飘在半空中。 ------------ 第七十六篇 苏联国家银行(三) 蒙面匪徒将大货车炸毁后,抢过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紧追运钞车而去。按照他们的事先预定的接头位置,行进五千米后,列宁格勒公路将会分出两条路,一条是通往特维尔的,另外一条则是去圣彼得堡,他们街头的位置就是圣彼得堡方向。 匪徒将罩在头上的面罩取下来,棕黄色的皮肤,瘦削的两颊,一双阴鸷的眼睛,还有那单薄的嘴唇,整个人给人的形象很是阴险,配合他此刻脸上皮笑肉不笑的笑容,更让人望而生寒。他就是绰号‘荆棘’的陆彬。 陆彬将车转入圣彼得堡的公路,又往前开了五百米,此时的路况是三岔口,陆彬一直往前开,见到前方冒出一大片密林后,方才把车开进林间小路。不一会,就见到了正在搬运金块的胡风等人,地上两个护卫员倒在地上,却是被打晕了。他下了车,看着一块块金灿灿的金块,不由地欢呼一声,三步并作两步走,抱起金块狠狠地亲了一口,脸上洋溢着难以形容的欢乐。 忽然,他感觉到周围的气氛有些不对,抬头一看,却见胡风和安可还有野田幸子正盯着自己。他的心里咚的一声响,咽了一口唾沫,手从金块上缩回来,慢慢往腰上摸去,“大家这是什么意思呢?没必要为钱财伤了和气吧!我可以把我那份都分别你们,我一毛也不要,这总该可以吧?”他的眼神看向野田幸子,可后者低着头避开他的眼光。 他彻底慌了,膝盖一曲跪在地上,对胡风说:“胡哥,我可以一毛钱也不要,我只求你放我一条命。我保证,绝对不会泄露你一丝的秘密。我求你放过我一次。” 胡风脸色没有波动,一双冷冽的眼睛看着一副可怜相的陆彬,左手慢慢摸着右手的尾指,一句话也没有说。 陆彬看到胡风摸尾指的动作,就知道这次是不会放过他的,他慢慢低下头,求饶的话添上恐惧的情绪不断哀求胡风,可脸上的深色却越来越狰狞,藏在背后的手已经摸索到枪座了。 “胡风你去死吧!”猛地一声大喝,陆彬抽出手枪对准胡风,手指就要扣下扳机。可胡风连后退一步都没有,脸上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只是眼睛稍微眨了一下。却不是因为陆彬的手枪,而是野田幸子的反应。他明显看到野田幸子惊慌失措的表情下,眼神暗藏的喜色。 砰,枪声响起,一把手枪落到落到地上。陆彬的右手背出现一个弹孔,子弹从他的右手边射出,而那,正是安可站的位置。他早就注意到陆彬右手的小动作,只是还想给他一个机会,想不到他还是那样狼子野心。 陆彬咬着牙,瞪着眼,心想反正横竖都是死,不找上一个人垫背,死也不甘心。就地滚开去,左手搭在腰上,顺势抽出手枪,侧身瞄准一脸惊讶,毫无准备的野田幸子,手指扣下扳机,看着枪口喷出的火花,陆彬狞笑一声。只是片刻,他的笑容就凝固了,三个子弹从安可的手枪射出,窜进陆彬的身体,凶狠地破坏他的身体机能,一丝鲜血从他的嘴角冒出来,他的生命也从此终结,世界再无‘荆棘’陆彬这个人物。 野田幸子呆呆的看着抱住自己的胡风,眼神中更是不可置信。此刻胡风的脸上有些苍白,但双目依然有神,他温柔地看着野田幸子,在她光滑如镜的额头上亲了一口,嘴唇轻启,细声的说:“我只能救你一次,下次靠你自己.”话没说完便昏了过去。 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候,是胡风飞扑过来,用自己的身体替野田幸子挡了一枪。由于角度的倾斜,子弹打在胡风的肩膀上,并没有打中要害,但伤害还是很大的,直接导致胡风晕了过去。 “你怎么样?风,你回答我,别吓我。”野田幸子爬起来,抱着胡风的头不断的呼唤着,可胡风的脸色越来越差,手掌往后一探,尽是粘稠的血液,“风,你应应我,你千万别死啊!”野田幸子已经有了哭音。 饶是野田幸子这样凶悍的女人,碰到这种事也是三魂不见了七魄,脑子里都成了浆糊,乱成一片。要不是安可过来帮忙,将胡风扶上商务车,又嘱咐野田用布堵住胡风的伤口,她真不知道怎么办? 安可将剩下的金块全搬进商务车,每放一快,车身就晃动一下,可见一块金块的重量。等到将金块全部搬完,安可也累得浑身大汗。他提着两名昏迷的护卫员丢到树下,拉开手榴弹的引信丢到运钞车内,沉闷的爆炸一响,犹如火龙出洞的火焰窜出两米远,才慢慢缩回车内,把造价数百万的运钞车烧成废铁。 安可看了一眼胡风的伤势,确定没有大碍,这才开着商务车离开森林,在公路上转了一会,重新在列宁格勒公路行驶。由于胡风出血越来越多,不及时医治的话,很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安可不得在半路上留住汽车旅馆。他给胡风披上一件外套,让野田幸子先带他去房间。他要留下来掩盖车上的黄金,同时去周边的药店买了点药品,便回到房间内。 野田幸子此刻变得很是慌乱,完全不见往日的魅惑,白皙的脸蛋透着焦急,波浪卷的秀发一阵凌乱,被汗水贴在额头上,充满风情的眼睛只剩惊慌。她摊着满是血液的双手,希翼的看着安可,“胡风会不会死啊!我很担心他会离我而去。我现在才知道,她是真的爱我,而我,我却.。”话说到一半,就掩面哭泣。 安可安慰了野田几句后,走到床边,点上一根香烟,将胡风的衣服脱下来,用刀割开他的背心,边对野田说:“把酒精灯点起来,再盛来一盆清水。”野田依言而行,利索的把东西准备好,攒着双手站在安可背后听候吩咐。 将刀在酒精灯上消毒,安可又说:“将两颗子弹撬开,把弹药倒出来,要快点。”野田闻言马上去准备。安可取过一团棉絮,用烧的通红的小刀谨慎地割开弹孔周围的肉,鲜血呼地冒了出来,安可用棉絮吸住血,右手不停,一刀一刀将弹孔的伤口挑大。 昏迷的胡风闷哼一声也就没了反应,任由安可继续剜开烂肉,终于,紧绷的伤口出现了松弛,安可小心翼翼地把刀探进去,一下又一下挑弄着弹头,将弹头周围的组织拨松,安可取过镊子,伸进伤口,在白炽灯的照耀下,将那名弹头取出来扔在盆里。 失去弹头的堵塞,受伤的血管突然冒出大量的鲜血。安可眉头一皱,连忙抓过一大堆棉絮堵住伤口,大喊道:“弹药好了没有?快点拿过来。” “好了。”野田幸子端着铁盘递给安可,由其将弹药倒进伤口,拿着香烟在伤口一点,‘嗤’的一声,伤口冒出一片银光。胡风身子突然绷紧,手死死地抓住床单,两眼突出,咬着牙愣是没让自己叫出来。 等到银光消失,胡风也平静下来,重新陷入昏迷中。安可用绷带包扎好胡风的伤口,就让野田幸子照顾他,自己则到楼下的商务车守夜。他可不放心数亿的黄金就这样放在停车场上。 ------------ 第七十七篇 黄金商人马特 清晨第一道阳光,柔和的将胡风唤醒,苍白的脸上印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芒,原本冷酷的线条变得缓和一些,仿佛谪落凡间的神灵。胡风颇为艰难地睁开眼睛,四下望了望,见到野田幸子正趴在床沿上,长长的眼睫毛轻颤着,还捎带着些许泪珠,秀美的脸蛋撇着嘴,不时抽搐一下,有说不出的惹人爱怜。 胡风轻轻抚摸着她的脸蛋,却把野田幸子惊醒了。野田幸子啊的一声尖叫,带着哭音扑进胡风的怀里,断断续续的说:“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醒过来呢?真是太好了,你终于醒过来了。” “好了,好了,我都醒过来了,你还哭什么呢?”捋着野田秀发,胡风淡淡的笑着,“时间紧迫,你去把安可叫过来吧!我有点事要跟他说。” 野田应了一声,起身往门外走去,临出门时,忽然的说了一句:“风,我知道错了,请你原谅我。”也不待胡风回答,转身把房门带上。 胡风挣扎起来,忍着伤口传来的阵阵疼痛,十分艰难的把外套穿上,累得满头大汗。安可刚好在这时候进来,见到坐在床沿的胡风,生硬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风,是不是要启程了?” “对,马特已经等了很久了。”点点头,胡风虚弱的回答着。 安可过来把胡风扶起来,却被胡风一把推开,执拗的说:“别当我是病人,只是中了一枪而已,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我自己能走。”晃着身子,脚步有些虚浮的走了几步,倒能勉强稳定身子。 胡风突然停下来,看着安可,说:“昨天的事就忘了吧!野田幸子还是我们的伙伴。”其实安可也注意到了野田幸子神色间的变化,要不是她对胡风的关怀不假,昨天野田幸子就应该要进地狱了。 安可沉默的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跟在胡风的后面出了旅馆,开车向着特维尔前进。大约是三个小时后,车子转入另一条车道,已是进入了特维尔市区,“接下来的路怎么走,风。” “到阿基维勒镇去,到时我再指点你怎么走。”阿基维勒镇在特维尔市的东南方向,地形是平原地貌,多是绿地,适合畜牧业的发展,又兼有数量众多的小湖泊,风景秀丽,恬静舒适,每年多有旅客前来游览,加上镇民的勤劳和智慧,生活状况倒是比其他镇区好,甚至是市内也不遑多让。 由于苏联复杂的政治因素吸引,有一部分本身不太干净的富豪在这买地建造别墅。而黄金商人马特便是其中的一个,他是南非人,依靠非法交易以及非常手段,收敛了大批钱财,况且为人心狠手辣,凡是得罪与他的,极少有人能够活下来,是世界比较臭名昭著的人之一。最近因为为某宗特大抢劫案销赃得罪了南非政府,虽然最后没有足够证据起诉他,但还是被南非政府驱逐出境,并被数个国家联合列为‘不受欢迎的人’,不允许他入境。 胡风本来不想与他交易,他的名声在业界好不到哪里去。交易的人若是幸运的话,还能留住一条命,更多的是人跟货都消失了,不知被他埋在哪个森林了。但找他交易的人还是不少,理由是只有他才有能力消化这些赃物,且价钱也比较合适,这跟他在世界各地的金融投资有着必然的关系。而这,也是胡风找他的理由。 按照胡风说出的路线后,安可将车子停在一栋建筑豪华的别墅门前,欧式风格主体,囊括数公里的湖泊,庭院栽满绿叶松,绿草铺地,保安巡逻,极尽奢华风格。苍松绿草间,三三两两摆放着石凳石椅,门前立着个十五平米的喷泉,中央处设立着两对天使雕塑,成对立状,口中射出的水流半空激荡,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七色光芒,宛如千万道缩小的彩虹架在空中。 车刚停下,就有两名体格强壮额保安拥上来,不由分说挡在安可面前,冷冷的说:“对不起,没有先生吩咐,所有人不能靠近别墅。请你们马上离去。” 安可询问胡风的意思。野田幸子扶着胡风走上前,说:“给你们先生打一个电话,说胡风来了。问他见还是不见?” 两名保安对视一眼,其中一人走回旁边的保卫室。过了一会,方才出来邀请胡风三人进去。不过胡风拍了拍安可的肩膀,让他留在车上。然后和野田幸子跟着保安坐上电瓶车,绕过湖泊,向前行进了数百米后,才到了别墅的正门,由其带上二楼,在第一间房停下。 出来迎接的是一个白种人,头发微秃,圆圆的脸蛋,颌下留着一撇短须,两圈乌黑的黑眼圈,眼睛带着血丝,明显是酒色过度。马特打了一个哈欠,穿着一身睡袍就来开门,见到胡风和野田幸子两人后,只是扫了胡风一眼,便将目光放在旁边靓丽照人的野田幸子身上,疲倦的眼睛不时泛着光。 胡风哼了一声,伸出手去,“你好,尊敬的马特先生。” “咳”马特这时才意识到尴尬,干咳一声,也伸出手去,说:“‘血狼’胡风,我久仰大名,今天很荣幸认识你。”说着眼睛瞄向野田,问:“这位美丽的女士是谁?能否给我介绍介绍。” 野田不待胡风说话,连忙伸出手握住马特,眨着柔情似水的眼睛,嫣然一笑,说:“马特先生,我是野田幸子,你是我的偶像。我常常听说你的英雄事迹,想不到今天我们居然见面了。这实在让我感到很兴奋,我相信在我的一生里将永远不会忘记今天。” 有时,女人的话比毒品更能让人兴奋。那种效果足以让你感到自己其实是一个超人,举手投足间就能毁掉世界。 马特居然很是害羞的脸红了,挠了挠头,嘿嘿笑着,“是吗?想不到我这么有名,能让你一个大美女崇拜我。”眼光一转,见到胡风冷漠的脸色,才记得今天是要来谈生意的,而不是谈情说爱,急忙让开了身子。 安排两人坐在厅中就坐,同时吩咐女仆沏咖啡招待。自己则到房间换了一身休闲服,接过仆人端来的咖啡,坐在二人对面,两眼微眯,说话开门见山:“胡先生,你这次带来的货有多少?说个价钱吧!” 胡风说:“金块成色十足,足有一吨。按照现在的市场价,至少要五千万,而且还得是现金。” 马特摇摇头,竖起两个手指,“两千万,我马上让人准备钱。” 胡风冷笑道:“马特先生,你不觉得价钱太低了吗?” 马特说:“不,这个价钱很合适。我有三点可以告诉你为什么价钱会这么低。第一点,现在你胡风已经不是以前的胡风了,自从新州市发生的抢劫案后,国际上已对你展开联合追捕,你此时不过就是一过街老鼠,没资格跟我谈条件。第二点,这批货是苏联国家银行的。你知道,只要你想在苏联把这批黄金脱手,几乎是不可能的。除了我之外,我不相信其他人胆敢要这批货。第三点,你们不过是来了三个人,而你还受了伤,我给你两千万是我施舍你,不要逼我铲除你们。” “哦?你真的以为就凭你真能对付我们三个人吗?”取出一根雪茄点燃,胡风不紧不慢地说着。 “你可以试试。如果你能走出这个房间的话,我会照额付给你五千万。可你有本事吗?”马特伸手按在旁边桌子上的电话。不一会,六名保安持枪撞进房间来,枪口对着胡风两人。“现在你可以开始了,让我看看‘血狼’胡风是如何的了不得。希望别让我失望。” 房间内的气氛一下子静寂下来,只有雪茄燃烧发出的‘嗤嗤’声。胡风不为所动,双手靠在膝盖上,嘴里叼着根雪茄悠闲地抽着,像是没注意到背后的六只冲锋枪。 忽然,在一旁的野田幸子呵呵直笑,起身钻到马特的怀里,撒娇的说:“这都干嘛呢?我们在谈生意又不是黑帮打斗,怎么还用上枪了?谈不拢就慢慢谈嘛,总会谈拢的,我们又不急。你说是吧?马特先生。”野田含情脉脉的看着马特,如葱苗般的玉手挑弄着马特圆圆的脸,一对丰硕的乳房极尽诱惑的在他身上不停的蹭着,慢慢挑其他的欲念。雪白的大腿总会不轻易间碰到高耸的阳物,惹得马特一个哆嗦。只不过受用了几下,马特的怒火早已抛到九霄云间,顿时如痴如醉,哼哼哈哈的应个不停。 野田幸子俯身到马特耳边,故意把胸脯紧贴着,口中吹气如兰,“马特啊!你快叫你的护卫出去吧!那冷森森的枪口我看着多吓人啊!好不好嘛?”身子又磨了磨,又吹了一口气在他的耳朵里。 马特被野田磨得都快爽翻了,哪里还会说不,一手按在野田的臀部使劲地挠着,一手连挥让护卫出去。 ------------ 第七十八篇 欲望的深渊 门一关上,野田幸子完全没有顾忌在一旁坐着的胡风,翻身坐到马特身上,两人面对面,野田香舌微伸,右手从脸上慢慢滑落到胸前,一粒一粒将扣子解开,露出他幽蓝色镶金丝的内衣,呼吸渐渐急促,欲火将她的脸熏得粉红,两只水汪汪的眼睛春波荡漾,看得马特心中一阵火热,那还理会一直冷眼旁观的胡风,一张圆嘟嘟的胖脸直接塞进野田那惊人的事业线中,不停的蹭着,蹭着,连口水都淌下来了。 野田上身耸动着,手抓着马特稀疏的头发,一边扯着,一边呻吟着,“来吧!给我一个高潮吧!嗯!嗯.我要,我要,快给我。你这死肥猪,蹂躏我吧!糟蹋我吧!折磨我吧!来啊!”啪的一声,野田的手狠狠抽在马特的背上,“给我来啊!你这胖猪,让我看看你行不行。”又是一声啪的声音。 马特通红着双眼,抱起野田往桌上走去,一手推掉桌上的东西,将野田扔在上边,解下裤子,拿住野田的两腿往下拉,扯下内裤,尽是肥肉的身子就要顶上去,将眼前这个万般风情的女人摧毁在他的欲望中,用风,用雨,用雷,用电,抽打她,摧残她。他保证,只要自己还有一点力的话,就决不下战场,直到这个女人投降为止,那他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就在他要提枪上马,征战沙场直到马革裹尸时,原本还咿咿呀呀叫个不停的野田突然坐起来,用一种很冷漠的眼神看着马特。 马特一下子愣了,丝毫没注意底下还挺着一根短枪,“怎么了你?用这种眼神看我什么意思啊?” 野田从大腿内侧取出一双银色手套戴在手上,手指划拉着马特的脸,一直下移,直到他的胳膊放在停下。“你知道,我‘红蜘蛛’杀人,是不会亏待这个人的,一定在他死之前好好享受享受。” 马特的脸色唰的变白,两只小眼睛瞪得奇大,身子想往后退,却没注意到脱下的裤子,整个人被绊倒在地。“你想怎样?我告诉你,外边全是我的人,杀了我,你们谁也跑不了。” 野田穿好内裤,从桌上跳下来,一步步走向马特,两手一抖,唰的一声,手套上冒出密密麻麻的薄刀片,就像是蜘蛛的腿一样。 “你不要过来,你再过来我就要喊人了。”一边撑着身子往后缩,一边还不忘继续威胁野田。 看着马特色厉内荏的样子,野田突然感到很好笑,怎么今天男女的位置转变了,女人终于也有翻身的一天。“你倒是叫啊!叫的大声点,最好是把呢所有的保安都叫过来,看看是他们的枪,还是我的刀快。只要你敢叫一声,我就在你的那里抓一下。那么短,刚好能全握住。” 凡是男人,一听到别人议论自己的那里,都会开口辩驳,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那里短了,绝对的深入浅出级别。”马特一脸正经的反驳着。 胡风和野田看着马特身下的东东,嗤的一声笑出来。 “笑什么?笑什么?两个无知的白痴。别跟我说话,直接把我的智慧给拉低了。”扭过头,马特捂着下体,脸憋得通红,眼中都快冒出火来。 野田蹲下来,惨不忍睹的瞄了一眼‘深入浅出’级别的东东,对马特说:“马上让人准备五千万现金,五分钟后,我要看到钱放在这里。迟了一秒,我就在你的身上抓一下。虽然不会要你的命,但痛还是很痛的。”说着,左手一扬,将手套的刀片甩开,在马特的面前晃了晃。 马特缩了缩脖子,还是不肯服软,“我告诉你们,就算你们拿了五千万,你们也逃不出别墅。我给你们一个机会,我出到三千万,交易就这样做成了,我也不追究你们的责任,皆大欢喜。” “你是听不懂我的话吗?”野田的右手忽然抓在马特的东东上。马特下反应‘啊’的一声大叫,可那里却感不到疼痛,呆了呆,这才发现野田没把刀片甩开,重重的喘了口气。 ‘砰’房门被撞开,六名保安持枪冲了进来,见到马特裸着下体瘫坐在地上,而野田正用手握住那里,顿时都长大了嘴巴看着,要不是他们都戴着墨镜没看到眼睛,不然表情更加好看。 “都给我闭上你们的眼睛。听我说,去告诉亚巴扎,让他准备五千万现金拿到我房里来,五分钟之内一定要送到。”保安点了点头,一起转身出去。 野田放开手,轻蔑地说:“还深入浅出呢?小辣椒充胡萝卜。穿上你的裤子吧!丢人现眼。”起身坐到胡风的身边,摸着他的脸问:“刚才我表现得是不是很惹火,你有没有心动啊?” 胡风侧头看着野田,冷冽的眼神柔和了一些,“你跟我的时候更惹火,这还不够。” “要不我们在这里弄上一弄,我保证恢复到原先的状态。”舌尖轻舔洁白亮丽的牙齿,野田手指卷着金发,妩媚的说着。 胡风耸耸了受伤的左臂,苦笑着说:“我的伤还没好,你不希望你进入状态我就缴械投降了吧!”拥着野田热火朝天的亲着。 马特提拉着裤子,恼怒的看着两人肆无忌惮地交融着,恨得牙痒痒,但一见到野田那深不见底的事业线,下身还是不争气的挺拔着,堕落的火焰腾腾的燃烧着。 四分钟后,一名穿着西装的男人拎着两只大皮箱来到房间,狐疑的看了胡风一眼,才对马特说:“老板,五千万都在这里。” “拿上你们的钱,马上给我滚出这里,我不想再看到你们。”马特一挥手,愤怒的说着。任何一个男人在最要紧的关头被打断,还受了惊吓,脾气肯定不会好。要不是顾忌着双方动起火来会误伤自己,马特立马让人把两人大卸八块了。不过,野田肯定会是最后一个死,毕竟这样一身媚态的女人世界上没几个。 野田扭着曼妙的身体来到马特的身边,手臂靠在他的肩膀上,“哎哟哟!别这么生气嘛?人家也不是故意不让你进来,只是你进来就意味着你会丢掉性命,我这可是在为你着想啊!你怎么不理解人家的一片心思呢?真是太伤害人了。”说完,伸手就去脸上抹眼泪。 ------------ 第七十九篇 野田幸子的天赋 马特回头一看,野田长长的眼睫毛还真是挂着几滴泪珠,与之前的妩媚不同,这时的她看起来更加惹人爱怜。要不是马特先前领会过她的厉害,知道她是一个浑身长刺的蜘蛛,还真想把她抱到怀里,用无尽的甜言蜜语好生安慰她一番。 他哼了一声,强忍着爱心的泛滥,冷冷的说:“少来,我不相信你这套,马上给我拿钱走人,我不想再看到你。”他看向胡风,“还有你。全都给我滚。” “你怎么这样?刚才脱我衣服的时候,一口一个honey,baby,一做完事,你就马上叫我滚。你这么可以这样对我。”野田捂着眼睛,呜呜直哭着,就像是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受到了欺负,分外让人同情心泛滥。这下,包括保安、女侍和亚巴扎,看着马特的目光都充满鄙视。虽然马特是他们的老板,可不影响他们批判他肮脏的灵魂。 “你,你.。”马特那叫一个憋屈啊!气得说不出话来了。明明他才是受害者,现在,反倒是自己成了禽兽一类的代名词。不由的感叹:“漂亮的女人到底是最可怕的动物啊!声音一变,眼泪就来,配合着数千年来她们的悲惨经历,成功的将男女的同情心激发,借此扭曲事实。只要男女一发生矛盾,不问青红皂白,肯定就是男的错。谁知道男人为此吃了多少苦啊!” 马特叹了口气,向野田说:“行了,你究竟想干嘛?就直说了吧!我都答应你。就别在这里装了,我知道你的演技好。”此时此刻,马特恨不得自己一头撞死在南墙上,做男人做到他这份上,也真是难得了。特别是一个坏的男人,非但没讨到便宜,还得问人想怎么样?这还有没有天理啊! “真的吗?”野田拉着马特的手晃着,脸上一副雨后彩虹的神情,天真地说着:“你真的什么都答应我吗?真的太好了,我真高兴。”踮起脚尖,在马特的脸上亲了一口。 看到野田这服表情,饶是胡风也受不了了,转过身去不再看,心里只剩一个感叹:“女人,就是天生的演员。” 马特翻了翻白眼,口气都带着哭音了,“你快点说吧!只要你肯走,我什么都答应你。我真受不了,你是不是想把我逼疯啊!” “我要你送我一程,你知道,一个女孩子家,带着这么多钱,心里都会害怕的。有你这么一个强壮的男人在身边,会很有安全感的。你说是吗?”仰着粉嫩的脸蛋,眨着两只弯弯的眼睛,渴望热切的眼神闪烁着。 马特一手拎皮箱,一手拉着野田就往外走,他实在是受不了,只盼能快快甩脱野田性子。胡风脸上一笑,也拿着皮箱跟在后边。老板一走,他的保安自然也得跟着出去。 片刻间,房间就只剩下马特的秘书亚巴扎,他的望着离去的胡风,沉默了一会,转身向着另一间房间走去。 马特让人开着电瓶车将他们三人送到门口,安可正坐在车内抽着烟,旁边站着三个保安,一直在盯着他。胡风眉头一皱,说:“让你的人开多一辆车来,你护送我们离开这里。我们安全了,你自然也就安全了。” 马特还没说话,野田又发起嗲来:“好不好嘛?人家真的很害怕,你就送我一程吗?不然我以后天天来烦你,闹得你睡不了觉,上不了床。人家可是有这个能力的哦!” 事到如今,马特只能唯命是从了,让属下开一辆汽车来,和胡风还有野田一起驾车离开别墅。而安可则听从胡风的吩咐,还是开着那辆商务车。 这下,马特人高马大的保安才意识到自己的老板被威胁了,连忙开车急追。走了一段路后,距离阿基维勒镇区也不过数公里,胡风将手伸出窗外,对着行驶在后边的安可做手势。安可打转方向盘,整辆车侧停在公路上,将后面追击的汽车挡住。 胡风也让马特停住车子,拉着他下车,掏出手枪瞄准商务车油箱位置开枪,砰地一声,火光迅速蔓延至全车身,顷刻间,车子就成了一团巨大的火花。 “你要的黄金全部在那辆汽车上,赶紧救火去吧!不然什么都没有了。”胡风转过身向前走去,忽又说:“即使我再落魄,我也是一头狼。而你,不过是一条吃屎狗而已。注意你自己的身份,这一次我可以原谅你,下一次我就要你的命。”带着野田和安可大踏步离去。 马特只是愣了一会,看着熊熊大火中的汽车,这才醒悟过来,对着飞驰而去的车子破口大骂,一遍遍问候胡风直系亲属的十八代,甚至想要和他过世百年的祖母发生超友谊关系。 车上,野田挽着胡风的手臂,像一只可爱的小猫咪,用额头轻轻地蹭着胡风的肩膀,模样说不出的可爱,令得安可很是侧目,还以为这不是以妖娆妩媚著称的野田幸子。 胡风握着野田柔若无骨的手,不无赞叹的说:“野田,其实你可以考虑去当一个演员,做劫匪,简直浪费了你的天赋。我一直没发现,原来你还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而且还装的有模有样,与那些著名的明星相比,不遑多让啊!” “呵呵!是吗?那你就给我投资一个电影公司呗!我告诉你,我不仅会演戏,还会唱歌呢!要么我就不红,要么我就直接将麦当娜给比下来,成为本世纪最美丽的女人。这才对得起我的天赋。”野田孜孜不倦的说着,可胡风的兴致好像不高,呆呆的看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野田没有去打扰胡风,她觉得这个样子的胡风才是最有型的,略微下压的眉毛无形中赋予了胡风奇特的魅力,让人一看便不知不觉被吸引过去,那冷冽而深邃的眼神,仿佛能将一个人的心看透,颌下残留的胡渣子,并没给胡风的形象带来一丝不良的影响,反而给人一种历尽沧桑的感觉。这种男人,所散发出的魅力,是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抵挡的。野田看了一会,甜蜜蜜的靠在胡风的肩膀上睡着了。 望着窗外连片的草地,胡风的心情感到很沉重。这一切都来源于马特的话。没错,今时今日,胡风已经与以前的胡风有了些许的不同。最明显的代表是,陆彬背叛了他。他曾说过,当自己控制不了一个人的时候,也就是他已经不适合再生存下去。他不禁扪心自问,自己还能在世界上生活下去吗?他保留了意见,无论是否,答案都不会令他满意。 自从新州市的抢劫案后,国际上的严密追捕令得他不得不改头换面,连最为普通的抢劫也要带上面罩,而他,又有几次抢劫袭击时带过面罩呢?不能说没有,只是很少。自身影响力的下降最让他烦恼,要不是自己果断处理,后果将会不堪设想。虽然陆彬是一个绝佳的同伴,但并不代表他可以因此来威胁胡风。胡风是谁?一个有着狼族数千年传承下来的天性和本性,没有人可以威胁他,这是他的一个雷区,任何人都不能逾越半步,触犯者唯有死路一条,陆彬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他叹了口气,第一次对人生感到迷茫。短短的一年时间,这期间的经历可以说是反差甚大。每个人都看准自己将会落得一个被捕的下场,趁着机会来要挟我,榨取我。维耶夫,马特还有那该死的杰尔・雷诺・辛茨比,这些混蛋,合作当初不知把话说得多漂亮,简直就快把自己捧上天,一口兄弟,一口哥们,叫的跟亲兄弟一样。一遇到我情况不秒,脸色变得比谁都快,不是要钱,就是大提条件。 想到这里,胡风的拳头不由地紧握起来,脸上露出一副狰狞的样子,目光透着一股凶光,闪烁着嗜血的欲望,像是一头被激怒的野狼。 等着吧你们,我胡风既然被叫做‘血狼’,即使境遇再不堪,狼永远还是狼。只要我的牙齿还在,血液还在流动,谁也不能阻止我的脚步向前踏进。凡是欠我的,我会加倍要回来,狼的血性不是任何一个人可以肆意践踏的,胆敢侵犯者,必须付出血的代价,这无人能改变。 总有一天,当我重新出现在你们的面前时,我要你们全都跪在我的脚下,臣服于我的威严,因我的叫声而颤栗。 “枪声一响,我就是世界的主宰。”看着广袤无垠的草原,胡风轻轻的念着这句话。 ------------ 第八十篇 ‘金鹰’反恐小队(一... 在胡风离开的前半个小时,莫斯科的苏联反恐总局局长马哈多夫接到一个电话,两分钟后,马哈多夫亲自致电特维尔警察局局长。同时让局里的反恐部队准备,搭乘航机前往特维尔。 短短一个小时,由伊万诺夫上校率领的‘金鹰’反恐部队抵达特维尔阿多哈机场,特维尔警察局局长辛达勒亲自迎接。反恐部队一下飞机,立即分赴各两防暴车,静候命令的下达。 全副武装的伊万诺夫大跨着步,直接问道:“‘血狼’在哪里?” 辛达勒一边跟上伊万诺夫的步伐,一边说:“从马特的别墅出来后,我就派人跟住了他。现在他在阿基维勒的一家旅馆。同行的还有伪装过的‘坦克’安可・路易斯,‘红蜘蛛’野田幸子,却没见到‘荆棘’陆彬,不知他到哪里去了?” 伊万诺夫说:“不用管‘荆棘’陆彬,他已经不重要了。告诉我,他们的火力怎么样?” 辛达勒说:“据跟踪的探员反馈,他们手上提着两只大皮箱,看起来挺沉的,不知道是不是重武器?” 打开防暴车的车门,伊万诺夫又说:“你让你的属下全部退下,给我留一个知道情况的人就可以了。现在开始,有关胡风的行动由我们反恐部队全面接管,如果需要你们的帮助,我会找人联系你的。拜拜!”甩上车门,汽车呼啸而去,卷起地面大片灰尘。 辛达勒捂着鼻子退后几步,看着紧追而去的其他防暴车,嘀咕着:“‘金鹰’反恐部队好大的架子。直接把我的功劳给剥夺了。哼!要不是碍着上级的命令,瞧我不给你暗中使绊子。” ..。 阿列尼亚旅馆,阿基维勒镇一间极其普通的旅店,坐落于卡其街和什卡第一大道的交界处,除了大楼墙体挂的巨大招牌外,从楼层表面以及旅馆装饰来看,这只是一间濒临倒闭的旅店。 要不是每年春夏两季有大量的旅客入住,阿列尼亚旅店早已维持不下去。到了秋冬两季,生意更是平淡,一个星期也难入住一个客人。可今天算是奇怪至极了,从中午开始,就不断有旅客入住,这可把老板托里奇卡忙坏了和两个服务员,蹿上蹿下,来来回回,三个钟头下来,愣是没休息一会。 直到下午四点,才总算把一切都处理完。托里奇卡坐在柜台前,拿着笔轻点着入住登记簿,脸上顿时笑开了花,冲着两名伙计说:“今天生意真不错,居然入住了十五位客人。要是接下来的日子还是按着这个数增长,说不定今年能给你们两个发点奖金。” 一名伙计趴在柜台上,有气无力的说:“老板,你就别做梦了,现在可是秋天,哪有怎么多旅客?也不知他们这个时候来阿基维勒干什么?” 另一名伙计说:“是不是最近镇子里要下流星雨,还是遇上百年一见的日食了。怎么没听到电视上有说呢?” 托里奇卡兴致很高,也没去理会今天的特殊,笑着说:“你们两个混蛋就别瞎猜了。今天生意好,老板我也很高兴。去,到我的房间把那一瓶伏特加拿出来,再弄上几碟下酒菜,我们三个好好喝一杯。” 两名伙计欢呼一声,各自去准备东西。过了一会,两盘牛肉干和伏特加便放在大厅的圆桌上,托里奇卡跟伙计嚼着牛肉干,大口喝着伏特加,又说着一些风流韵事,以及女人的千娇百媚,惹得三人哄笑连连。 正当三人喝得欢时,一群穿着作战服,套着面罩的人突然闯进来,不由分说捂着三人的嘴退出旅馆,来到门外的边上。 托里奇卡被带到穿着迷彩服的军人面前,他看着后边排成队列的警察,这才感到事情有些不寻常,怔了怔,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这么大阵仗?” 那名军人戴着墨镜,生硬地问:“你的旅店什么时候送餐?” 托里奇卡回答说:“四点半。” 军人点点头,让人把他带下去。托里奇卡挣扎着追问:“嘿!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快跟我说清楚,这是我的旅店?”可军人没有理他,而是冲着身后的一名警官说:“安托沙警长,告诉你的人,他们不需要参加行动。一切事情都由‘金鹰’小队完成。” 安托沙是警方的人,负责追踪胡风的下落。他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警察,希望借着这一次任务将仕途推上另一个高度,想不到却被反恐部队半路抢夺,还要霸占他的成果。虽然他很不甘心,但局长辛达勒已经下了命令,他不得不配合伊万诺夫。当下哼了一声,说一句知道了,便跑到停在对面马路的警车,通过无线电向埋伏在旅馆内的警察下达命令。 伊万诺夫接过递来的ak100突击步枪,右手举起握成拳头,带着三十名反恐队员走过大厅,登上楼梯。期间一点声响也没发出,队员踩在地板上时,像是在鞋底绑了棉花似的,步伐即稳且轻,安安静静的上到二楼。 根据安托沙的情报,胡风一伙人居住在三楼的805房间,伊万诺夫让四名队员留在二楼。由于旅店内除了警察假扮的客人外,并没有其他的客人,所以不需要安排人力进行疏散。快要到达三楼的时候,饶是伊万诺夫,也不得不加倍小心谨慎,挥手让队员放慢脚步后,他自己先上了三楼,察觉一切正常后,竖起三根手指向着四楼一指。登时便有三名队员抬着脚缓缓走上三楼。 伊万诺夫打着手势让其他队员都上来,蹑手蹑脚的来到805门口,等到所有的队员都来其后,他看了看手上的手表,时间是四点半多一点。他深呼吸一口气,在门上敲了敲,尽力让自己的声音很自然。其时那是的科技还不是很发达,门上并没有所谓的猫眼,也就不怕胡风他们透过猫眼来观察。 房内有一个浑厚的声音喊道:“是谁?” “你好,我是旅店的服务员,来给你们送餐。”等了一会,却没有人来开门,伊万诺夫又说:“请问需要用餐吗?” “门没有关,你自己开门进来吧!”里面的声音说着。 伊万诺夫手搭在门把上,向着两边的反恐队员使了个眼色,大家默声念三下后,伊万诺夫猛地将门推开。 说时迟那时快,门才刚被推开,两名队员一下子并肩蹲到门口,手上额ak100毫不吝惜的狂射。只听得一阵得得得声,屋内便传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想来是物品被击碎了。五秒钟后,子弹用完,两名队员退下,伊万诺夫带着其他队员冲进房间,还未来得及锁定目标,厅中间的沙发突然动起来,向着反恐部队的方向猛冲。 眼见就要撞上了,伊万诺夫等人急忙开枪,七八只枪的子弹疯狂的射在沙发上,房间内顿时四处飘散着棉絮,硝烟的味道充斥其中。伊万诺夫指挥着其他的队员向两边包围过去。 就在此时,一道白色身影突然一闪,向着右边逃去,‘金鹰’小队一见,子弹毫不犹豫的攒射过去。白色身影行动十分灵活,依靠房间的物体掩护,左闪右避,低头弯腰躲避着子弹的追击,又在地上连滚几滚,像只灵猫窜进客房,啪的把门关上。 伊万诺夫打着手势让其他人搜索其余的房间,自己带着八名队员对付那道白色身影。就在一顿扫射后,红漆木门已经满目疮痍,摇摇欲坠,伊万诺夫闪身上前,穿着高质牛皮靴的右脚就要踹开。不料‘砰’的一声响,整扇木门朝着伊万诺夫飞过来,狠狠地将他撞翻在地。 队员刚要做出反应,那道白影就随手拿起一张椅子抡了过去,迫得队员不得不停止攻击,躲避椅子。椅子砸在墙上碎成木块,白影趁势抢上去,二话不说,拽起拳头就对‘金鹰’小队揍去。白影闪动间,每一个要起身的队员或轻或重都挨了一拳,倒在地上嗯嗯啊啊!暂时爬不起身来。 伊万诺夫推开木门,摘下鼻梁上的墨镜,拿起一把枪向着白影射去。幸亏白影躲得快,才没在伊万诺夫弹无虚发的枪法下吃到亏。白影正扑向一根柱子,当他刚离开原先的位置时,一颗子弹嗖的一声飞了过去。只要白影再慢一会的话,那颗子弹就会留在他的身上。这时,搜索其他的房间也赶了过来,连同伊万诺夫将柱子周围的空间封死,将那道白影置于硝烟弹雨中,进退不得。 那道白影强壮的身体不断起伏着,额头上满是黄豆般的汗水,滑落在布满伤疤的脸上,一对锐利的鹰眼转动着,目光中没有一丝慌乱,嘴角上带着的笑容,似乎昭示着他对目前的境地不太担心。 他就是安可・路易斯,绰号叫‘坦克’的家伙。刚才交火的短短五分钟,其所经历的危险程度,只要反应慢一点的话,他已经成为枪下的亡魂。但他一点也不觉得后怕,反而感到相当刺激,巴不得再来一次,重新体验一下在枪林弹雨中的闪避还击。他相信,生命只有在危险中存活下来,那才是最美好的。 ------------ 第八十一篇 ‘金鹰’反恐小队 但时间已经不允许了,按照胡风与他的约定,他必须在六点前与他汇合。他看了一眼百叶窗外,心头已有计较,将身上的白色背心脱下来拿在手中,忽然向右一抛。 ‘得得得’的枪击声在右边响起,千钧一发之际,安可卯足了劲,纵身向着窗户跳去,啪的一声,整个人带着百叶卷帘堕往楼下。 伊万诺夫急忙探身下看,安可正顺着水管往下爬,他叫了一句:“通知下面的警察。”便把枪挂在脖子上,也顺着水管爬。才爬到一半,下面就传来嘣的声音,低头一看,安可已经跳到一辆车上。伊万诺夫心下一急没注意放手的位置,险些摔了下去。 就这么一耽误,安可也坐上了车子,眼见就要逃去,不甘的伊万诺夫把心一横,算准了位置,竟然从三十米的高度跳了下去。也算巧了,安可启动着汽车才开出两米,汽车所在的位置恰恰就是伊万诺夫落身的地方。 一声震响,车顶微微凹陷下来,两只手伸向车窗的细缝。安可一皱眉,打转着方向盘将汽车开出公路,脚下猛踩油门,汽车以闪电般的速度急速离去。为了甩掉车顶上的伊万诺夫,安可故意频频使出漂移,车胎擦着柏油马路,刮出一道道车痕。有好几次伊万诺夫的身子被甩到一边,只有一只手搭在车窗上,可他愣是就挺住了。幸运的是,此时还不是下班的时间,路上的车辆并不多,安可的横冲直撞倒没有引起重大的交通事故。 “我就不信甩不掉你。”咒骂一声,安可保持着时速160公里的速度,冲向前面的红灯。其时正好有一辆大货车横向开过,要是安可还不减速的话,即使在最后关头急刹车还是会撞上大货车的。以这速度撞上之后,身在车内的安可以及处在车外的伊万诺夫将无一幸免,火焰会瞬间将两人吞噬。 伊万诺夫顶住狂风,眯着眼睛看向前方,见车子离大货车不过两百米距离还不减速,即使明知道安可是不会撞上去的,一颗心也提到了喉咙处。他很想立马从车上跳下去,但耳边呼呼的风声以及急速后退的物体打消了他这个念头,现在要是跳下去,不死也重伤。他只能祈祷圣父保佑,同时十根手指死死地扣在窗缝上,两脚分开紧贴在车顶上。 眨眼间,车子距离大货车不过五十米距离,大货车司机早就注意到急冲过来的小车,此时正拼命按着喇叭。但是小车依然没有减速,直到距离二十米的时候,车子一顿,轮胎发出刺耳的‘嗤嗤’声。强大的惯性致使伊万诺夫整个人翻了过来,背部贴在前窗玻璃上,抓在窗缝的手指都溢出血来,可伊万诺夫凭着一股狠劲,硬是没有放手。 安可踩下急刹车的同时,两只手如风车一般,使劲向左打转着方向盘。嘣的一声,收势不及的小车侧身撞向大货车,强烈的撞击力使得大货车车身一阵摇晃,几欲倾倒在地。可伊万诺夫就没有这么好运了,小车侧身撞向大货车的时候,他整个人完全不受控制抛向货柜,手指因为身体的角度问题根本使不上力。 不可反抗的力量袭来,伊万诺夫的右手先是被甩开,迎面撞到货柜上,但此时他的左手还没有松开,依然死死抓住窗缝。可这不意味着伊万诺夫还能继续行动,当他被抛到货柜时,他就彻底失去了意识,鼻子被撞断,鲜血流了下来,脑部受了强烈的撞击而产生晕眩,身体的五脏六腑或多或少都受了伤,这时的他,不过是一股执念在支撑着他的身体。 小车借着撞向大货车卸去冲力,又在安可的极佳的驾驶技术下,成功转了一个方向,继续稳定行驶。可安可还没来得及欢喜,就见到一只手吊在窗外的伊万诺夫,身体正随着车速飘动着。此时,安可也说不上是愤怒,还是惊讶。但有一点的是,他很佩服伊万诺夫的坚持。 勇敢的人总是能得到赞赏,即使双方的地位是对立的。于是安可把车子停在路边,摇下车窗放下伊万诺夫,向他看了一眼后,这才开车离去。随后,重伤的伊万诺夫被路人送到医院进行救助。 ..。。 安可没有在特维尔市停留,他将车子开上列宁格勒公路,朝着圣彼得堡市行驶。第二天的清晨,来到郊区的一栋老式三层小屋。这里是多年前胡风用作藏身的地方,虽然很久没有人住,屋子也被岁月腐蚀的破旧不堪,但其所在的位置十分偏僻,周围数公里内才有一户人家,就地理位置来说这不失为一个好的隐蔽场地。 此时,破败的栅栏围起来的花园停着一辆越野车,屋子的门也虚掩着,安可把车停进院子里,转身向周围看了几眼后,才走进屋子。 才推开门,灰尘簌簌而落,弄得安可满头的灰。屋子内窗户被封死,投不进一丝光来,蜘蛛网结遍整栋房子,仿佛这都成了蜘蛛的领地。令人难受的不只是灰尘还有蜘蛛网,更有那木头的腐朽,搭着发霉的家俬,闻起来阵阵恶心。安可担心里边会有埋伏,所以走动的时候异常小声,他四处观望着,却不见胡风和野田的身影。正想上二楼,左脚刚踏上楼梯,一用力,啪的一声,楼梯板竟然被安可踩断了,他的脚直陷入楼梯里边。 就在响声刚起的时候,楼上也传来脚步声,安可来不及去看来者是谁,翻身滚到一边,顺势将陷入的左脚抽出来,靠在楼梯边上,探着头向上看去。 “是不是安可?”一把很娇媚柔润的声音叫着安可的名字。 安可自然知道这把声音的主人是谁,他走出来,朝着上方挥挥手,“野田,胡风还好吧?”楼梯上的野田收回手枪,看着安可摇了摇头,“他的伤势没有什么?只是心情很坏。我从没见过他这样子,给人的感觉很危险。我都点害怕了。” 安可眉头一簇,“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走上楼,来到野田的身边,“不然,他不会这样的。” “你还是自己去问他吧!”野田带着安可往房间走。 ------------ 第八十三篇 金光勇被捕(一) “胡,发生了什么事了?”房间内,胡风面向着窗户,右手抓在铁架上,四根手指因为用力的缘故变得苍白,青筋一根根凸出来,显得很是狰狞。听到叫声,胡风转过头来,看向背后,刚好与安可关切的眼神对上。 “哒哒哒哒哒”,安可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惊吓,居然连着退了五步,身子撞在发黑的墙壁上,灰尘簌簌而落,把安可变成一个泥人。看着那对满布血丝的眼睛,安可的语气中少见的颤栗起来,“胡,你.你究竟是怎么了?怎么变成这样?” 在他的印象中,胡风的眼睛变红只有一次,就是得知阮慧慧死的时候,胡风内心的愤怒彻底被激发,那一次所做的事情,在安可的心里留下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记。 时隔多年,当年发生的事安可还历历在目:胡风用着一把长刀,亲手将冠霸天脑袋砍下来,随着冠霸天的死亡,胡风的怒火还是没有熄灭,已经丧失了心智的他,即使冠霸天的手下已经跪在地上投降,胡风还是没有放过他们的性命,不论男女老幼,只要是跟冠霸天扯上关系的,胡风一律没有放过,用着最残暴的方式――砍头,收取他们的性命。 屠杀整整持续了三个小时,冠霸天的别墅流满了鲜血,每一寸的地方都有着一个人头。还有一具无头的尸。除了安可等人外,别墅中三百多人无一幸免,都成为胡风的刀下亡魂。饶是安可这般强大的心理,看着眼前惨烈的景象,也忍不住胃里作呕。 这一次发生的事,彻底成就了胡风‘血狼’的恐怖名声。从此,‘血狼’胡风成为了全世界心怀不轨的人类的梦魇,无法摆脱的噩梦。 “安可,金光勇被抓了。是约翰干的好事。”嘶哑的声音,通红的眼睛,昭示着胡风内心的怒火,焚天灭地的怒火。他是谁――‘血狼’胡风,一个令世界感到恐惧的人物,却被人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冒犯,甚至开始对付他出生入死的兄弟,这股气如何能忍?这把火怎能不旺? 他的眼睛射出两道寒光,右手捏的嘎嘎响,“我要让他们知道,不是谁都可以触犯我的逆鳞。”胡风眼光转向野田,“你去准备到武安市的事情,无论如何,我一定要今天晚上出发。” 野田没有多说什么,转身走出了房间。安可看着宛如野兽的胡风,心里不知说些什么,只是默默地看着他。他知道为什么胡风会发这么大的火,这一切都归咎于这一个月发生的事情。自从新州市抢劫案后,为了暂避风头,同时也为了处理非洲的事情,胡风隐忍了一年。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对于胡风的影响还是很重大的。 他才刚一现身,就遇到了维耶夫的敲诈,继而是陆彬的背叛,和昨天马特的态度,这发生的种种向胡风告知了一件事。他,胡风,不再是以前的胡风。那个脚跺一跺,地球都要抖三抖的胡风已经跟现在的胡风没有关系,他的时代随着时间的逝去而终结。 也不知过了多久,胡风的眼睛才慢慢恢复正常,可眼中浓浓的杀意还是没有散去。他一屁股坐在了铺着白布的床上,从口袋里取出雪茄,递给安可一根,让他到旁边坐着,由安可帮他点上火,浓浓地吸了一口,享受般的闭上了眼睛。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杀意褪去,只剩那渗人的寒光依旧闪烁。 胡风嘴角露出冷笑,淡淡的说:“安可,我想我们该做出些事来,不然,全世界的人都以为我已经泯灭了。这可不是我想要看到的。他们要为曾经的无知付出代价,我会让他们知道什么才是狼的本性。当我露出牙齿的时候,我的嘴里必定满是鲜血,时间已不再久远。” 安可说:“不能再等一等吗?非洲的事情准备的差不多了,现在动手的话,可能会引起一些麻烦,而这,肯定会拖累到那个项目的。再过一个月的话,基座就可以完成,只要等到核弹发射,所有人都不会再轻视你。你还是那个令人畏惧的‘血狼’胡风,这永远不会改变。” 胡风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不能再等下去。我无法生活在这种可耻的生活里,每一天都要东躲西藏,畏首畏尾,难道我要成为这种人吗?我的存在是为了让人们感到恐惧,失去这个意义,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思。即使有千万支枪指着我,我又何曾怕过?枪林弹雨,我想来就来,我想走就走,谁能阻我?莫说现在的国际形势对我不利,即便是全世界皆与我为敌,只要我手中有一支枪,哪一个有能耐拿走我的性命?哪一个能阻止我想做的事?” 安可听到胡风这番慷慨激昂,豪迈洒脱的话,不由得心中一荡。心想:“是啊!只要给胡风一支枪,全世界之大,何人可以是他的对手。环境更恶劣,对手再强势,胡风还不是照样活得好好的,反倒是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进了地狱。他凭的是什么?是一颗无畏的心。在他的眼中,命运可改变,时势不可取,一切靠自己。他还是站着,那么无人可以阻止他的前进,他手上有一把枪,何人可以为敌?他说过:心无畏,怎有敌?” 安可转向胡风,两眼泛着光看着他,一字一句的说:“心无畏,怎有敌?” 胡风目光一凝,冷酷坚毅的脸上听到这句话,也止不住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他伸出右手抓住安可的手,激动的说:“对!心无畏,怎有敌?” “心无畏,怎有敌?他们要斗,我们就跟他斗,何必要顾忌什么?只要我们还活着,谁能成为我们前方的挡路石,即使有,凭我们的能力,也能将这块讨厌的石头炸碎。我要让世界所有的人生活在我制造的恐惧中,完结终结战争在世界上的发生。为了这个目的,即便是手上沾满了鲜血,恶名伴随着我的一生,我也将笑而视之。胡风,永远只能是那个胡风。” ------------ 第八十四篇 金光勇被捕(二) 两人眼光对视了一会,各自看到对方眼中的坚定信念,点了点头,竟异口同声的说出一句话:“让我们一起来完成杀戮的恐惧。”话声激荡,震得房间嗡嗡作响,灰尘不断从顶上掉下来,飞舞在空间里。 突然,走廊传来一个声音:“嘿!你们要完成什么?”房门被打开,野田幸子手撑着门框出现在在门口、 胡风嘴角扯出一丝微笑,摇摇头,说:“没什么?总有一天你也会知道的。事情办妥了吗?” 野田说:“搞定了,不过我们要换一个身份。刚才我打听过了,全苏联境内都张贴着我们的画像,电视广播二十四小时轮番播着我们的讯息,要想通过正当途径出境,在我看来那是不可能的。只好委屈一下,先化装成另外的人物。护照方面我已经让人在做了,今天晚上就能拿,机票也订好了,只要护照一到,我们马上出发,明天中午就会到达武安市。” 胡风说:“制作护照的家伙可靠吗?我可不想行程中途被破坏,那样会让我很愤怒。”两眼一眯望向野田。胡风眼睛的寒光让野田心里打了个颤,似乎觉得眼前的胡风变了,“没有问题,我知道该怎么去做。” 点头表示赞许后,胡风向着安可挥了挥手,两人之间没有多余的话,安可就带着野田出了房间,轻轻把房门带上。由于屋子里面的气味十分难闻,光线又特别的灰暗,二人都迫不及待的来到较为清幽的院子里。 安可坐在走廊的一把老式摇椅上,给自己点上一个烟,嗤嗤地抽着。野田背靠着墙壁,纤细白嫩的手指不停地拨弄着犹如波涛般的秀发,脸上一副哀怨的神情,好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时不时发出几声幽怨的叹息。 安可斜眯了野田一眼,终究是忍不住内心的好奇,出口问:“野田,你有事就直说吧!别在那里唉声叹气了。我看惯你杀人的模样,倒还真看不下现在你的样子。” 野田看着安可,愣了一会,又是一声叹息,“我感觉世界改变了许多,原来的很多事情在不知不觉就已被改变,一切都变得很不一样,可我说不出究竟改变了什么。好像是在做梦一样,梦里是一个情景,醒后又是另外一种样子,可他们都有共同点。有时,我真的分不清楚哪一个是梦,哪一个是现实?” 安可说:“作梦是你内心希望的,可现实却又完全跟梦里不一样,逃避迷茫的心理只能说你的内心世界太弱了,承受不住外在压力对你的挤压。如果你真的是这样的话,我劝你还是赶紧离开胡风,你的这种心态,再跟着我们继续下去,只会害了自己又连累了胡风。或许你的世界不是目前的生活,你还有另外的选择。” 野田苦笑一声,嘲讽地说:“另外的选择?你觉得我还有选择吗?当我拿起枪的时候,我的命已经不是我自己的了。一踏上这条路,我就知道我不能停下来,我就不能后悔,因为我不想进监狱,更不想死。一个人手上沾满了鲜血,即使他内心是多么的后悔,有多希望可以过上平凡的日子,他唯一的下场只有死或者坐牢,而这两样,那一样我也不愿意。如果能用别人的命去换自己的生存,我会毫不犹豫杀了他,这才是我的选择。” 安可嘴角扯出笑容,若有含义的看了野田一眼,陷入了深思。的确,只要手上沾到了鲜血,错已铸成,而后果却绝不是我们想要承担的,谁还可以重新开始,只有一直错到底,将不归路走到尽头。虽然安可是这样想,但他没有野田的这份感伤,或许野田是因为人生的中途出现了转变,迫不得已走上这条路,可安可不一样,从始至终他都没有的选择,也没有想过重新选择。他已经在这条路走得太远了,无论是自己还是世界,都不会允许他停下来。 自懂事的时候,他就接触到了鲜血,更是亲手将一条条生命收割,他的人生就像是专门为了杀戮而存在一般。如果不是内心仅存的一丝人性让他有点人类的样子,我们足够有理由怀疑他是一个机器人。每当杀人的时候,他的心理就像是一锅热水,由火焰散发出的热量一点点将沸点提高,直至水完全沸腾撑开锅盖。 “算了,不说这些了。”野田手搭着安可的肩膀,“跟我说说吧!胡风为什么会发那么大火,我实在想不透谁可以触发他内心的炸弹?除了阮慧慧之外。” “这个人你也认识,还试图引诱他,不过失败了。相信那是你第一次被人拒绝,也是最后一次。”说着,安可也露出一丝笑容来。毕竟世界上能够拒绝野田魅力的男人不多,而且想也不想就直接拒绝的,更是少有。 野田皱着眉毛,手指轻按着太阳穴,“不会吧!我第一次被人拒绝?这好像不可能吧!印象中好像没有这回事吧?”她沉思了一会,脑里忽然想起一个人来,顿时明白胡风为什么会这么生气了,“是金光勇,那一次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性无能。那个混蛋家伙,居然对我的身体熟视无睹,把我当成空气一般,要不是顾忌着胡风,我早就把他脑袋开花了。” 一想起当时的情形,时隔多年野田还是恨得牙痒痒。她实在很难想象,一个生理正常的男人会对她完美的身体没有反应,这对于她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人生的一大污点。要不是安可提醒,她绝对不愿意想起来,因为这会让她怀疑自己的魅力是不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退化了。 安可看着野田愤怒的样子,神色很是愉快,说:“对,你的记性真好。是不是还记得被他拒绝了那件事?别担心,你现在依然很美丽,还很成熟,对男人一样具有杀伤力” 野田狠狠瞪了安可一眼,“你要是再在你脸上露出这种笑容,我就用银丝手套抓你。哼!”撩起长裙,取出手套带上,手掌轻扬,嗤的一声,手套上冒出密密麻麻的锐利刀片,“你再笑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可是不怕你。” 也不知是出于对野田的尊重,还是怕了她的银丝手套,安可还是止住了笑容,只是眼角含着的笑意一时半会不会消失的。 “快给我说说金光勇怎么了?他这个混.”考虑到胡风与金光勇的关系,野田没有将后面的话说完全。“算了。现在幸灾乐祸不太合适,你把他的情况给我说说吧!我都还蒙在雾里呢。” ------------ 第八十五篇 金光勇被捕(三) 安可把烟蒂弹掉,脸色一下子变得很凝重,他靠在摇椅上轻晃着,眼睛望着苍凉的褐色大地,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过会才说:“他被约翰捉了,相信是因为那件事引起的。没办法,这件事实在牵扯太大了,美国方面为了以防万一,肯定会不择手段把胡风找出来,金光勇就是第一个受到牵涉的人。随着时间的紧逼,美国会更加疯狂,到时一律与胡风扯上关系的,他们全都不会放过。” 野田也赞同安可的观点:“没错。但我不担心美国方面能从那些人口中得到确切的消息。如果他们胆敢吐露消息,首先便会面临一系列的指控,每一条罪都足以让他们终身监禁。我相信他们不会这么笨。虽然美国方面肯定会有所作为,但别忘记,胡风是怎样的一个人。只要他们还生活在地球上,胡风的影子就会出现在他们的身边。权衡利弊,如果他们还想安然的活着,他们非但不会说出消息,相反还会帮助胡风遮掩这件事。” “那金光勇的事情胡风打算怎么办?直接劫囚吗?”呼出一口气,野田双手抱胸,在走廊上来回踱步,“我看这实在很危险。约翰既然敢抓金光勇,就一定知道他与胡风的关系,所以他们肯定做足了准备,布置了一张大网等我们钻进去,我们冒然行动的话,可能会出大问题。” “野田。”安可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叫她的名字。 野田回过头来,应了一声:“嗯!怎么了?” “我很怀疑你跟胡风的关系。”野田没有想到安可竟然说出这句话来,表情一窒,“你什么意思?” 安可站起身来,说:“以你和胡风的关系,你没有理由不清楚他内心的真正想法。胡风能够在与全世界为敌的环境下活到现今,凭的是什么?”他指了指脑袋,“一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失理智的头脑。要是他真的如你所说那般,拿起武器直接就去劫囚,那么他就不是胡风了。” “那他的计划是什么?”出乎意料,野田没有因为安可的嘲笑感到生气,反而虚心请教起来。 安可冷笑一声,说:“你别忘记,武安市是谁的家?有他在,金光勇怎么会被抓走呢?” 野田手指轻敲着脑袋,仔仔细细的想了一会,恍然大悟,“是他!这样我就明白了,那么救出金光勇还真的不需要冒一点风险,反而能一箭双雕。真是个不错的点子。不愧是我的男人想出来的,了不起。” 安可对于野田的反应很不屑,“你终于明白了胡风的为人,我为他感到高兴。但是,希望你下次不会反这种低级错误,不然你很可能就不是他的女人。胡风可不喜欢‘胸大无脑’的女人,在他的眼中,这种女人是跟奶牛直接划上等号的。” “奶牛?”这个词比之让男人无视更让野田愤怒,她艳丽红润的脸蛋蹭的一下变黑,额头皱起三根黑线,手掌一扬抓向安可的肩膀。 “混蛋,我一定要给你一点教训。” 夕阳红光下,锐利的小刀片被渲染的一片通红,仿佛沾上了血迹一般,卷着破风声拍去。安可听到耳后传来风声,来不及多加思考,转身跃到一边,双手摆出架势,左手在前,右手缩在胸间,都握成拳头严阵以待,“如果你要打架的话,我随时奉陪,但必须把你的手套取下来。” “哼!你有胆再说一句那个词,看我怎样教训你。”握成拳头的右手向前一甩,手套上的刀片登时冒了出来,发出‘嗤嗤’的声音。 “ok!”安可高举着双手,“如果你一定要用手套的话,我认输。” 见到安可服软,野田也不好再咄咄逼人。她的近身格斗技术远没有安可娴熟,两人要是真打起来的话,无疑吃亏的是野田。当然,这是在去了她手套的前提下。 为了缓解之前的尴尬,安可问起他们离开旅店时的情况。野田哼了一声,慢慢把手放下,说:“当时胡风就感到气氛有些不对,一看楼下的街道,就知道被警方包围了。趁着警方攻进房间的时候,我们两从房间内的厕所跳到另一栋住宅楼,成功躲开警察的跟踪。但你一定没想到,这一次的警察派出了多少的警力,就在另一栋楼的下方,足有五十几个警察荷枪实弹的埋伏着,旅店的前后左右,也都有警察戒备。我们下楼的时候,就给五个警察围住,我被其一吓就要从大腿拿出手枪,幸亏胡风忙拉我的手臂蹲下,并装出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不然我们肯定逃不出来。” “你不知道那时的情况,简直是太惊险了。才一下楼,那些警察举着枪就把我们围住,不由分说一阵大叫,分明是把我们认出来了。真不知道胡风那时怎么想,居然能够冷静下来。要是我就拔枪相对了,那想的这么多。”现在说起来,野田还是感到一阵后怕,要不是胡风见机得快,双方一旦交火,周围街道埋伏的警察不立刻把他们围住,到时他们就真的无路可逃了。 野田看向安可,“那你的情形一定比我们惊险得多吧!但是你身上为什么就一点上也没有呢?难道你是超人?还是钢铁侠?” 安可给了野田好大一个白眼,把当时‘金鹰’反恐小队闯进来时的情形捡紧要的说了,接着又把公路飞车的情况讲给野田听,并对伊万诺夫的勇气表达了最诚挚的赞赏。虽然安可说得轻描淡写,但在野田听来,那绝对是惊险万分,高潮迭起。试想,在一个狭小的房间内,独自对敌超过三十名受过特种训练的士兵,没有一定的本事,那是绝对不能活着出房间的。而能活着的,就一定是不同一般的人。 野田这次没有对安可冷嘲热讽,反而深情的看着他,温柔的说:“如果没有胡风的存在,你一定就是我想要找的男人。只可惜,唉!”一副非常惋惜的表情。 安可都不值该说些什么了,只能瞪大着眼睛看着野田,然后转身快步离开,临走时甩下一句话:“对不起,我对你没兴趣。” 这句话让野田想起安可的性取向,正要追上去嘲笑一番,放在屋里的通讯机响了,野田拿起一看,却是三人的护照有了消息。 ------------ 第八十六篇 程同一家 今天,程同的心情很不错,因为约翰从泰国给他打来电话,说是抓捕金光勇的行动很成功。现在整个金三角已慢慢落入泰国政府的掌控中,假以时日,金三角的毒品就会覆灭于世界当中,再也不能祸害人类。但令程同开心的还不止这些,因为约翰说了,由于某些因素,金光勇需要被押解到武安市,接受该国警方的询问,这也就说明,他们又一次可以再次相聚了。 尽管刚刚出院,腰上和右腿的伤还没好利索,但程同还是要陪着妻子范梅一同去买菜。灵儿拉着妈妈的手,在人行道上蹦蹦跳跳,一时看看这,一是看看那,却总是看不厌,将他妈妈折腾的大汗淋漓。 程同右手拄着拐杖,左手拎着菜篮,看着活泼乱跳的女儿,心里是有喜有悲。喜的是自己有时间陪陪家人,感受家庭的温暖;悲的是母亲的离世,老人家一生含辛茹苦的养大儿子,还没来得及享受几年清福,就意外的撒手而去。这让程同十分悔恨。 他抬头看向天上的朵朵白云,忆起母亲慈祥和蔼的音容笑貌,不由得悲从中来,眼眶湿润。 范梅给灵儿擦汗的时候,见到丈夫呆呆的看着天空,知道他心中想起过世的婆婆,轻叹一口气。对于婆婆的离世,范梅心中也是很伤心的,她嫁给程同多年,从没受过婆婆一句责骂的话,反而婆婆因为程同是当兵的不能常陪伴在范梅身边感到愧疚,对她这个媳妇分外的要好,家里的种种琐事都抢着帮范梅料理。虽然范梅看她年岁已高,不让她操劳,但她还是尽可能的帮忙。要是范梅患病什么的,她婆婆可谓是衣不解带的昼夜服侍,不仅一手操起家中的杂事,还给他熬药进补,关心的十分细致。 范梅对这个婆婆心中只有爱戴和尊敬,本想好好侍奉老人颐养天年,想不到出了这样一件事。她带着灵儿走到程同的身边,取出汗巾帮他擦掉眼角上的泪水,“别伤心了,婆婆在天有灵也不希望看到你这样。” 灵儿抱住程同的大腿,也帮妈妈安慰爸爸,“爸爸!今天约翰叔叔来做客,我们就开心点好吗?”夫妻俩还没敢告诉老人的离世,毕竟那件事才过去没几天,灵儿的心里还有阴影的存在,不想再刺激她。 程同摸着灵儿的头,说:“灵儿乖,爸爸不伤心了,爸爸跟灵儿都开开心心的好不好?” 灵儿眨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抬头看着程同,娇声娇气的说:“好啊!爸爸,灵儿最喜欢看到爸爸笑了。” 看着灵儿一张小巧可爱的脸红扑扑的,像是一颗刚刚熟透的水蜜桃,泛着白里透红的光泽。程同的心里涌起无限的爱意,他一甩悲伤的心情,轻刮一下灵儿的鼻子,笑容绽放在脸上,说:“灵儿今天这么乖,你说爸爸要奖励你什么好呢?” 范梅将孩子抱起来,嗔怪的说:“你老是这样,小心把孩子纵坏了。”虽是责怪,但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光芒。 程同一笑,对灵儿说:“你看妈妈生气了,该怎么办啊?” 灵儿嘻嘻一笑,红嘟嘟的嘴巴在范梅脸上轻了一口,撒娇着说:“妈妈别生气了,让爸爸给灵儿买礼物好不好。灵儿保证以后乖乖的,再也不调皮捣蛋了。好不好嘛?妈妈。”灵儿箍着范梅的脖子,不停的摇着,“好不好嘛?妈妈。” “好了,好了,不过就只有这一次啊!下不为例,不然妈妈就真生气了。”范梅没好气的说。 “谢谢妈妈!”又在范梅的脸上亲了一口,“妈妈真好,灵儿最爱妈妈了。” 在一旁的程同可不乐意了,抗议道:“就妈妈好,爸爸不好了。那爸爸不给你买礼物了。”把头一转,佯装生气的样子。 范梅指着程同,笑着说:“你看你爸爸生气了,还不快点去安慰爸爸,小心没礼物哦!” 灵儿伸手过去抱住程同的脖子,也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爸爸也好,灵儿也爱爸爸。” “哎!爸爸也爱灵儿。那么我们先去买礼物,待会再去爱买菜。好吗?”程同轻轻地捏了捏灵儿的脸蛋说。 灵儿欢呼一声,蹿下范梅的怀抱,一下子跑到前面去了,还不时招呼范梅快点。 “你这孩子,刚才答应我什么了,这么快就忘了。小心点,别摔了。”一边叫着,范梅赶紧跑上去追孩子。 程同看着母女俩嬉笑追逐,心里说不出的高兴。家永远都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只有在家里,你才能忘记烦恼,全心全意的享受着生活带来的乐趣。只有家,能让你在一天之中都保持着一张笑脸,伴随着欢乐的音乐起舞。只有家,才能让你感受到爱的伟大和完美。爱家,才能爱生活;爱生活,才能爱自己。 程同拄着拐杖慢慢的跟上去,正想叫范梅慢一点。突然,他心里无端端出现一股危机感,这是多年的反恐经验锻炼出来的。程同向着四周仔细的观察,一辆正在行驶的面包车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辆面包车并不像其余的车辆快速行驶,而是把速度放的很慢,摇下车窗,贴着人行道缓缓行驶,仿佛在观察着什么。直觉告诉他,这辆车很可能会对自己的妻女不利,他扔下菜篮,不顾一切的向前奔跑,大喊着:“快走,带着灵儿快走。” 其时,范梅刚把灵儿抓住,侧对着程同,听到喊话,才掉头一看,嘴里似乎要想说什么。就被面包车窜下来的三名男子拦腰抱住,硬生生往车里拖。范梅使劲挣扎,拼命喊叫,可人行道上的行人早被眼前的情况骇住了,谁都没有出手阻止,呆呆的看着范梅和灵儿被抓上车。 “不。”程同一声惨叫,拐杖一歪跌倒在地上,他双手撑着地上站起身来,单着脚向旁边的公路跳去。他的眼睛已经赤红,嘴里呼呼的喘着粗气,“放了我的家人,放了我的家人。”他奋不顾身向前一跃,想要抓住面包车的倒后镜,不料汽车行驶的速度太快,却把他撞到在地上。 腰上传来的阵阵疼痛使得程同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不停地从额头冒出来。他咬着牙,咽着血,使劲全力想要爬起来,可腰上的伤实在是太重了,他又跌倒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面包车呼啸着离开他的视线。 “啊.”他锤着路面吼叫着。这时,街道上的行人才慢慢围拢过来,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刚才发生的事,却没有一个人去报警叫救护车,或者把程同扶起来。 “滚,都给我滚开。”程同朝着围在身边的路边嘶吼着,咆哮着。他仰起头,瞪着两只眼睛怒视着身边的这些人,这些见死不救,自私自利的家伙,“都给我滚开。” 路人见到程同这服模样,非但没有离开,反而围在程同周边两米外,孜孜不倦的讨论着,各自说着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这时,一个男子走近程同的身边,蹲下身来。 “给我滚。”恼怒的程同手臂横扫而出,却被那人抓住了,他抬头一看,顿时吃惊地合不拢嘴,眼神中竟隐隐有恐惧的色彩。 “胡风,竟然是你。”程同的眼睛定在来人那清癯的脸上,一双冷冽的眼睛似乎能透视灵魂深处,薄厚合适的嘴唇边挂着一抹不知道是讽刺还是蔑视的笑容,正注视着趴在地上的程同。他正是从圣彼得堡赶来的胡风。 胡风点点头,说:“没错,就是我,感到惊讶吗?” “不,我就知道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想到这么早而已。”摇摇头,程同冷静的回答着。 胡风冷笑一声,“你倒是有自知之明。行了,我也不跟你多说废话了,这次我来的目的你应该很清楚。” “只要你放了我的妻子和女儿,现在你就可以把我的命拿去,为你的弟弟报仇。”程同抓着胡风的脚,“我相信你不是一个不守承诺的小人。来吧!”眼睛一闭,引颈就戮。 “你想死的话倒不急于一时。你还对我有用处,等你失去利用价值时,不用你吩咐,我也一样会取走你的性命。”胡风挣开程同的手,往后便走,“告诉约翰,如果想要救回你的家人,就让你们两个人带着金光勇来找我。你等着我的消息吧!”胡风拨开人群,临走时回头看了一眼程同,嘴角微微掀起,转身离去。 “嘿!胡风,你等一下,胡风。”任凭程同怎么叫唤,胡风也没有在搭理他,转眼便消失在人群当中。 程同咒骂了一声,抱着旁边的绿化树艰难的站起来,背靠着树木调节呼吸,伸手抹去头上的汗水。休息了一会,感觉体力有所恢复后,方才一步步挪到拐杖掉落的地方,将拐杖拾起,一把推开拥挤的人群,慢慢踱步回家。 由于牵动了背上的旧伤,程同行走的十分困难,不得不一步三停,倚在树上歇息一会。等他到家时已是中午了,他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浸湿了,衣角不停地滴着水珠。他把门打开,喘着粗气伸脚要跨过门槛时,脑里突然一阵眩晕,他靠在门扇上,用力的晃了几下脑袋,才又抬脚,眼前接着一黑,翻身倒在了地上。 ------------ 第八十七篇 再一次交锋(一) 武安市机场外,有着大批记者堆积,摆着各类长枪短炮形式的照相机以及摄像机,他们目光直视着前方,手指搭在按钮上,不停地在机子上调试着焦距和效果,严正以待某位大人物的出场。 在机场出口的右侧,停着数辆商务车,女主持们忙着补妆,一双妙手在化妆箱和脸上来来回回,抹粉、涂口红、刷睫毛膏等等一系列即精密又细致的功夫。不一会,化妆镜出现一张粉红墨白,楚楚有致的俏脸,顾盼流转间,英姿立现,颌首轻扬时,凛然有态。 在记者的前方,围着一排荷弹实枪的武警,身上穿着作战服,手上握着冲锋枪,一双凌厉的眼睛巡视着四周,以防突然的意外发生。在机场的一边,停着两辆防暴车和三辆亮着警灯的警车,八名警察英气勃勃的站立在车旁,目光向着机场出口。 随着目光望去,只见一名黑人探员率先出来,身后跟着一群便衣警察,簇拥着一名中年男子。这群人略微在门口一停留,便向旁边的防暴车快步走去。此时,那些记者呼喊一声,不顾拦在跟前的警察,硬是冲过防线一齐拥上前去,手里的照相机对着中年男子咔咔乱闪。 黑人警察眉头一皱,用标准的美式英语吩咐道:“分出五人拦住记者,剩下的人马上带着金光勇进车里。”带着队伍转向另一边,不料这些记者纠缠不休,又拦在跟前。黑人警察哼了一声,对着扑上前的警察骂道:“怎么回事?连一些记者都阻挡不住吗?你们是干什么用的?” 被扯的衣衫不整的便衣警察脸上一热,心头火起,手上也就不再客气了,对着那些记者推搡一通,一些人被推倒在地,手上的相机也摔成两半。也是一阵怒火升起,喝骂加动手向着警察使去,场面登时大乱。 黑人警察眼见队伍堵在这里有些担心,拿眼观察着周围,又去瞧前方堵住路的记者,发现没有什么异状后,心下略宽,转身向着身后的一名探员说:“你先带着人跟金光勇上车,这里由我来应付。” 那名探员点点头,“好,那约翰你小心一点。”便招呼人向着另一边走去。才一走动,那些记者就如附骨之疽,死咬住不放。 约翰连忙跑上前挡住那些记者,说:“大家静一静,你们想采访的话可以直接来问我。我是这次负责行动的队长约翰・金略斯。对于一些不涉及机密的问题我会选择回答,其余的恕我无从奉告。好了,大家问吧!我的时间不是很充裕。” 有了约翰的出面,场面才得以控制,那些愤怒的记者这才冷静下来,纷纷举着话筒发问:“约翰队长,这次行动是你们美国联合泰国的一次行动,可为什么要将金光勇押解到武安市接受调查,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深意?” 约翰清清嗓子,说:“你这个问题部分涉及机密,我只能说的是,金光勇此前有些案子牵涉到武安市,应该国警方的要求,才押解金光勇前来审问。” 又有一名长像姣好的女记者发问:“听说你们这次抓捕金光勇,除了断绝销往美洲的毒品渠道,还因为另一件极其严重的事情,而这件事情,则关于到‘血狼’胡风。请问这条消息是不是属实?” 约翰说:“对不起,你问的问题我无可奉告。请下一位发问。” 一名身材肥胖的男记者挤上前来,粗着嗓子说:“金光勇跟胡风关系不一般,按胡风的行事风格,他肯定不会坐视金光勇被抓。对此,你们警方是否有信心应付胡风接下来的行动?” 约翰盯着那名记者,缓缓说:“你的话可有点出格了,本来我不屑回答你的问题,但我还是告诉你们,警方不是有信心阻止胡风,而是有足够的能力在胡风行动之前抓捕他,只要他胆敢出现在武安市。请你们记住,警方代表的是正义,在正义面前,一切歪魔邪道都无所遁形,不论他是狼,还是虎。” 这番豪言壮语博得在场记者的一致赞赏,令得约翰不由得挺了挺身子,摆了摆手,做出一副神采飞扬额精神面貌。不过他脸上的笑容没持续多久,就被另一名女记者破坏了,那名女记者张着两片薄薄的嘴唇,声音又尖又细,“约翰队长,不知道你是凭借什么来说这句话呢?你们‘美洲豹’与胡风交战十几年,却依然没能将他绳之于法,难道你以为胡风老了,跑不动了吗?” 记者们一听这话,就知道好戏将要上场了,一齐安静下来,期待的看着约翰如何回应这局挑衅的话。果然,约翰的脸一下子变得黑沉沉,眉毛下压,眼睛瞪着说话的那名记者,怒火慢慢升腾上来。 就在众人都以为约翰会冲上来对那人一顿胖揍,约翰却向着防暴车看了一眼,出乎意料的没有反唇相讥。随后头一甩,也不理记者的追问,径直走到防暴车上。面对着紧追不舍的记者,约翰说了一句:“以前的失败我可以承认,但你们不能认为我以后还是会失败。我会让你们看到我的成功,那时我以前的失败都已经不再重要。拭目以待吧你们。” ‘啪’的一声,将车门关上,防暴车按了一下喇叭,接着前面三辆警车拉响警笛,亮着警灯在开路,车队朝着市警察局驶去。 “约翰,我一定不会受到审判。胡风答应过我,只要他还活着,我就能活着,我相信他的诺言。”被捕后一直沉默冷静的金光勇,此时突然开口说话,他嘴角带着微笑,神色中毫不颓废落魄,反而表现的从容不迫,像是在享受度假美好的时光。 约翰听金光勇语气中对胡风充满了信心,心里的愤怒更甚,冷笑道:“胡风?他现在都自身难保了,还有能力来救你吗?你还是计算好自己该坐几年的牢吧!” ------------ 第八十八篇 再一次交锋(二) 金光勇摇摇头,说:“你错了,胡风之所以是胡风,就因为他有在逆境生存的本领,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国际社会长达十年的追捕下,依然没有被你们抓住。如果你因为目前的形势而对胡风有所轻视的话,你就永远不配做他的对手。” 约翰还想反驳,可金光勇已经转过了头,靠在椅子上假寐。约翰冷哼一声,心里道:“我配不配做他对手可不是由你来决定的,你等着瞧吧!我能抓了你,也能抓住他,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约翰想是这样想,但心里已对金光勇的话起了反应。或许他说的话是对的,胡风能够纵横世界十几年而逍遥法外,凭的就是这一手绝处逢生的本事。现在的形势可能对胡风极为不利,但还没有完全的把握可以将他置之死地。只要还有一线生机,约翰不得不承认,胡风的确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本领。 可能现在的发展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顺利,顺利地让他有点得意忘形,甚至是忘我,这在与胡风交手将是一个致命的弱点。胡风是一个可怕的对手,只要敌人有一丝的破绽,那会是他反败为胜的机会,而自己,绝对不能给他这个机会。 约翰晃了晃头,努力让自己的脑袋清醒一些,他告诉自己,一定要把心态摆好,将双方的优势分析清楚,充分合理运用己方的优势,去对付胡风的优势,然后才能安排计划行动,才不至于跟胡风交手的时候被他找到破绽,成功让他又一次逃脱法律的制裁。 看着灰褐色的玻璃,窗外的建筑随着车速急速倒退,一切显得那么的急促和迷幻。这几个月发生的事,一条条关于胡风的消息不断的传到他的耳朵里。先是在莫斯科消失一段时间,饶是fbi这般强大的情报机构,也没能查出胡风究竟去了哪里?但一定不会是好事,fbi正在努力征查线索,时间令得他们有些风声鹤唳。 再则是抢劫苏联国家银行近一吨的黄金,通过苏联国际刑警传来的消息,这批黄金被胡风售给了黑市商人马特。双方还因此发生了一些矛盾,这件事直接导致马特联合大批人马,商讨如何对付胡风。 想到这,约翰的嘴角不由得露出一丝冷笑。对于马特,苏联警方早已注意到了,只是碍于没有实质的证据才迟迟没有动手,这次由于胡风的介入,让苏联警方获得对付马特强有力的证据。本来在‘金鹰’反恐小队抓捕胡风失败后,苏联警方打算通过安插在马特身边的卧底,起出马特的证据,一并将其逮捕归案。不过听到这项马特准备对付胡风的消息后,fbi经过重重劝说,终于让苏联警方暂时搁置这项计划。 要知道,距离胡风的计划开展也不过短短的二十几天,可直到现在,fbi还是没能找到非洲负责发射核弹的发射井,更没能查获核弹,这让他们饱受各方面的压力。美国总统曾致电fbi局长胡・艾伦斯,勒令他们在半个月内破坏胡风的计划,并将之绳之于法,否则凡是涉及这项行动的高级警员将会受到极大地惩罚。有了马特的掺和,虽然不能借他的手除掉胡风,牵绊倒是有一定的效果。时间,对于fbi来说极为重要。 有了这多方的行动,约翰正在失去的信心慢慢地恢复过来。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调了调位置,让自己做的更舒服一些。好几天没见,不知道程同的伤恢复的怎么样,昨天听说他好像出院了,我想好的也差不多了。等他伤完全伤愈,就马上让他回到部队,他可是我的好帮手,有了他的回归,对付胡风我将会更加得心应手。听他说要亲自下厨欢迎我,这小子的手艺不知道怎么样?是不是比他的老婆做的还好吃,这可有点不太确定。 就在约翰胡思乱想的时候,车队安全的行驶到警局门口,才一停车,就见到老熟人麦杰。他陪着一人来到防暴车旁,向约翰介绍道:“这位是我的上司,警局局长周远。”又向周远介绍了约翰。 约翰见周远一副标准的官相,心里犯起嘀咕:“怎么这儿的官员都长这样?千篇一律,都挺着个大肚子,顶着个大秃头,贴着一张大饼脸,装着一副上层样,摆着大人物的架势,难道他们就不能创新点吗?还是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当官员?” 他淡淡的点点头,跟周远握了一下手,随意地说了两句,也不跟麦杰打招呼,将金光勇交付给周远后,便找个借口离开去了。胡风虽然胆大妄为,但还没有这个胆量冲击警察局,何况是做足了准备的警察局。 约翰急着想去见程同,两人好好叙叙旧,便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西城区的程同家。才给完钱下车,就感到事情有点不寻常。程同家门口堆积了很多人,叽叽喳喳在议论着什么,一辆救护车正停在围墙外闪烁着警示灯。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推开拥挤的人群挤进去,一眼就见到正在被施救的程同,此时的程同脸如金纸,气息微弱,旁边的医生双手按在程同的胸膛上,给他做心脏复苏。约翰隐隐约约猜到是什么人所为了,他愤怒地一拳捶在门扇上。 “医生,他怎么样了?性命有没有危险?”强压着愤怒,约翰关切的询问着。只要医生说出不利的消息,他一定会让金光勇生不如死,不顾一切。 参与施救的护士问道:“你是病人的什么人?” “我问你他到底怎么样了?不是要你来问我。”看着昏迷不醒的程同,怒火攻心的约翰再也控制不住了,朝着护士一阵大吼。 护士被暴怒的约翰吓到了,险些一个踉跄跌倒在地,颤抖着声说:“他.没大碍,只是后背的伤.” 这时,医生也将程同的病情控制下来,脸色难看的对约翰说:“你别对我们发火,我们是医生,是负责救治你的朋友的,并不是伤害你朋友的人。请你尊重我们!”说完,吩咐其他的护士帮忙将程同抬上担架。 见到约翰眼中关心的目光,医生也不便再指责什么,又说:“你的朋友伤势控制下来了,只不过他背上的伤又伤到了,但麻烦不大,回医院住上几天就可以了。你是不是随车跟我们去医院一趟?” 听到程同没事,约翰的脸色也缓和了下来,对着刚才的护士道了个歉,随着救护车来到医院。 ------------ 第八十九篇 再一次交锋(三) 经过一番抢救后,程同的身子没有什么大碍,留院观察几天后如没有并发症,就可以安排出院了。但医生严厉警告过,他的腰已经接连受到两次创伤,幸亏没有伤到脊椎神经,但下一次再伤到的话,后果将会不堪设想,有可能终生瘫痪。 对于医生的警告,程同像是失了神一样,恍恍惚惚的,连简单的眨眨眼睛也没有做。约翰看到他这副模样,就知道程同肯定有事,却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事情,便问道:“程,你的老婆还有灵儿去了哪里?怎么没有看到她们呢?这么多天没见灵儿,她一定很想我吧!” 程同看了约翰一眼,没有做出反应,默默的低下头去,身子竟然在微微颤抖着,像是承受着什么巨大的痛苦一样。 “程,你怎么了?是不是很疼?我去帮你叫医生吧!”见着程同这服反常的样子,约翰担心是不是手术后留下的后遗症,急忙要出门叫医生。才一挪开步子,他的手就被程同抓住。约翰惊疑的看着程同,想弄清楚他究竟是怎么了? 过了一会,程同还是没有说话,手仍紧紧地拉着约翰的手。 看着眼前程同的样子,约翰突然感到很生气,因为程同的懦弱而生气。很明显,在这几天,程同一定发生了什么事,还是很严重的事情。要不然,一向视死如归的程同不会是目前这副令人可怜的样子。一个真正的男人,死亡并不能将他打败,只有爱情和亲情,才能让他变成一个懦夫。 想到这,约翰也有点怀疑范梅和灵儿没出现有点不太寻常了。他一把甩开程同的手,拉过一张椅子坐下,“跟我说实话,是不是嫂子和灵儿出了什么事?时间就在这两天。” 程同听到这句话,复杂的看了约翰一眼,眼帘垂下,背靠着床头无声的叹息着,算是默认了。 “是胡风干的?” 事情出现的太巧了,刚好在他押金光勇到武安市的时刻,除了胡风外,恐怕没有比他更有怀疑。况且程同还杀了他的弟弟,新仇加旧恨,有足够的理由证明是胡风干的。“他想要挟我放了金光勇,是不是?” 程同依旧沉默,无声地说着话。 “混蛋!”约翰拿起桌上的杯子摔在地上,啪的一声,地上散布着零零碎碎的玻璃渣子。 刚要给程同换药的护士见到这一切,出声责骂道:“你怎么回事?这里是医院,要想耍狠的话,请到外面去。”护士小心翼翼地跨过碎玻璃,来给程同换药,嘴里还在指桑骂槐,喋喋不休。 约翰瞪了护士一眼,没有将怒火发泄到她的身上。那名护士见到约翰脸色不善,也识趣的闭上了嘴,手上速度加快,匆匆替程同换好药后快步走出病房。 等护士将房门关上,约翰突然一把揪着程同的衣领,厉声说:“你给我振作起来,胡风既然要斗,我们就跟他斗到底。难道我们还怕了他不成?” “我不能再失去她们,可我也不想让胡风的诡计得逞,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不知道怎么办?”程同将头侧过去,眼里满是痛苦地挣扎。 “哼!既然他想要金光勇,我就把金光勇交给他。我看他能不能把金光勇带出武安市。”他看向程同,“放心,你现在就随我去警察局,我们带出金光勇后,直接去见胡风。我要让他偷鸡不成蚀把米。” “但是警察局长方面你该怎么解决,他们不会让你带出金光勇的。” 程同这时也渐渐恢复过来,对约翰的话也有了分析的能力。虽然约翰说的很轻松,但事情的发展绝对会不尽人意。毕竟金光勇可是一个要犯,单凭约翰的身份,恐怕不能随随便便就把他带出警局。 “我自有打算,你能出院吗?我们马上就走。”挥了挥手,约翰坚定地说。 “我可以。”为了家人的安全,即使命垂一线自己也得强自支撑,何况只是受伤而已。程同忍着痛爬起来,在约翰的帮助下换上一套衣服,一齐走出门口。 才出门口,一个白色人影挡在两人面前,冷冷的说:“你们干嘛?他是病人,不能随随便便出院,请你马上回病床躺着。” 约翰本想一把推开那人,及至见到原是一个俏生生的护士,出于对那张又嫩又白,标致秀逸的脸的爱护,才没有出手,语气也颇为客气:“我们有急事要处理,请你通融一下。我保证,一定将他安安全全带回来。” “不行。”护士将端着的盘子放在椅子上,扶着程同就要往里走,“他是病人,没有医生的允许谁也不能带他出院。” 程同掰开护士的手,撑着墙站在一边,“对不起,我实在有急事要去办。”他手搭在约翰的肩膀上,“约翰,我们快点走吧!” “你怎么回事呢?我说了你现在不能出院,你再这样我就叫人了。”护士拉住程同的手不放,侧头就要呼喊。 约翰心想:“要是让你叫出来,我们还出得去的。”当下一急,返身捂住护士的口,硬是将她拖进病房,五花大绑再给她的口里塞上布条,最后才在护士恶狠狠的注视下离去。 离开医院后,约翰和程同搭着出租直接来到市警察总局,先跟周远说了一下有重要的情报,让他派人将金光勇提押过来。等待金光勇进到房间后,约翰这才把真实的计划跟局长周远详细的说了一番计划,完后并保证绝对会将金光勇带回来,让周远将金光勇交给他。 周远眯着眼睛看了约翰一会,慢条斯理的将手上香烟的灰弹掉,淡淡的说:“约翰队长,我很佩服你的计划,个人上也很赞同,但是。”他忽然住口不说,可下面的话约翰也听出来了。跟一个人商量事情的时候,最怕的就是‘但是’两字,这两字只要一出现,指定是谈不拢的。 “那你是不肯答应的了,是不是?”既然已经撕破脸了,约翰也没必要再客气下去,“如果你不肯答应的话,我也会将金光勇带出去,你阻止不了我。” “哦,是吗?”周远显得很是淡定,“这里可是警察局,周围有着几百名警察,难道你就这么有信心,可以成功的将金光勇带出去,我可不太相信。” “我不需要你的相信,因为对我没用处。”约翰一边说,一边走到周远的身边,“等你醒来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警局。” 周远看着越走越近的约翰,忽然感到有一丝害怕,“约翰,你不要冲动,什么事都可以解决的。胡风将程同的家人抓走,这件事我一定会汇报上头,他们自会处。理。。”话没说完,约翰就抢上去,对着周远的脖子狠劈一掌,将他劈晕过去。 看着软瘫在地的周远,程同知道这件事情闹大了,要是事成还好说,一旦失败了,恐怕约翰会有不小的麻烦。可是现在,他跟约翰不得不冒险一次,不然的话范梅和灵儿都会有生命危险,胡风可不是一个善良的家伙。 程同对着约翰深鞠一躬,真挚的说:“谢谢你,约翰。” “如果你要是对我言谢的话,证明我们不过是普通的朋友。既然是普通的朋友,我又何必为你冒这么大的风险。”约翰拍着程同的肩膀,笑着说:“别客套了,先把嫂子救出来再说吧!你可还欠我一个好老婆呢?” 程同重重的点头:“我记得,等事情处理完后,我一定会帮你找一个完美的老婆,绝对不会令你失望的。” 约翰走到金光勇面前,戏谑的说:“你果然没有说错,胡风是不会让你接受审判的。他很厉害,竟然会用绑架妇女儿童来威胁我,可真是大名鼎鼎的‘血狼’作风。” 金光勇笑了笑,知性的说:“这才是胡风。在他的眼中,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利用的。如果我对他有用处,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利用我。但不同的是,我是心甘情愿被他利用。” “白痴。”约翰低声咒骂了一句,带着金光勇走出办公室。由于约翰是‘美洲豹’的队长,警局里的人见他带着金光勇,也没有多少怀疑,更不会上前盘问,任由他们出了警局。 打晕周远的时候,约翰顺手将他的车钥匙拿了出来,那是一辆奥迪小轿车,虽不是今年的最新款,还是挺豪华的。三人坐上车,程同别在腰里的传呼机就响了,是胡风打来了,上面的信息显示,胡风让他将金光勇带去观音山。 “那里是一个什么地方?地势怎么样?”约翰问道。 “观音山是我们武安市的一个著名景点,因为上面有一尊巨大的观音像而得名。地势很开阔,从山上可以鸟瞰整座城市,很受游客的欢迎。” 约翰摸着鼻子想了一会,点点头,说:“可以,但我们要先回去准备一下再赴约。”脚下一踩油门,汽车呼地一声飞驰而去。 ------------ 第九十篇 针锋相对(一) 苍茫的夜色下,风声,虫鸣,幽暗的色彩,构成了晚间观音山的景观,多了一份清幽僻静,少了日前的喧闹吵杂。 “嗡嗡”的闷响声中,一辆奥迪小轿车绕过弯弯的山路,带起一阵狂风,短短一分钟后,奥迪车已来到山顶上。一名瘸着腿的男子从后座带出一个人,拉着他往台阶上走。观音像就耸立在最上方,在黑暗中隐约可见白色的巨大形体。 上到一半的时候,观音像下方有人打开了手电筒,强光距离着百米远射向两人。发黄的灯光下,程同以手遮眼,大声喊道:“胡风,金光勇我带来了,快点把我的老婆孩子放了。” 一个浑厚的声音叫道:“你让金光勇站到灯光下,我要好好看清楚。” 程同向后一拉,将金光勇推在身前,“安可,怎么样?人也验过了,我们交换吧!我不想跟你浪费时间。”一听到这把声音,程同哪会分辨不出这是谁? “呵呵!程先生,难道你很急吗?你放心,你的老婆孩子都还好好的,尤其是你那女儿,简直可爱极了,我还真舍不得让她离开我。”声音娇嫩甜腻,又带着一种蠕蠕的味道,除了野田幸子,恐怕程同还真不认识其他人。 强光下,程同一脚将金光勇踹到,左手按住金光勇的脖子,右手抽出一把枪指着他的脑袋,叫道:“你们少给我废话,快点将我的老婆孩子放出来了,不然我马上杀了他。不要把我逼急了,否则大家都不会好过。” “你敢动手吗?”安可哼了一声,不急不缓的说:“你的老婆孩子还在我们手里,只要你敢动金光勇,我就在你老婆的身上要回来。你打他一枪,我就打你老婆两枪,看谁挨得下去。” 野田笑道:“程先生,你可要注意哦!安可可是一个说到做到的家伙。你不想让你那娇弱的妻子受到伤害吧!” 突然,下面传来一声枪响,橙色的光芒下,金光勇倒在地面上,右腿正不断的流出鲜血,慢慢地淌了一地。程同将金光勇拉起来,手箍住他的脖子,厉声道:“我说过,你们最好不要逼我,不然我们一拍两散。我数三声,再不把我的老婆放出来,我们同归于尽。” “一” “二” “等一下。”就在程同要喊出三的时候,野田及时叫停了,“好吧!程先生,你赢了。安可,把他的家人带出来吧!我可不想对胡风没得交代。” 安可似乎不肯动身,野田又催促了一句:“嘿!快点去啊!你难道没看出来程同已经要疯了吗?你是不是要逼得他杀了金光勇啊?这样你怎么去面对胡风。” 过了一会,才有一阵脚步声向后走去。野田又说:“程先生,你千万不要紧张,安可已经去将你的家人放出来了,请你务必耐心等待一下。”顿了一顿,“程先生,你看金光勇流了这么多血,你能不能帮他包扎一下。因为你家人所藏的位置离这里有点远,要是等安可回来,说不定金光勇会流血过多导致性命危险。这样对我们双方都没有好处。” 程同听了野田的话,也见到地面上有一大滩血迹,而金光勇的脸色异常苍白,呼吸渐渐急促,身子因为疼痛而颤抖。要是再这样下去,说不定会有生命危险。为了家人的平安,程同觉得野田的话是很有道理的。他将金光勇放倒,手枪插回腰里,从右腿抽出一条绷带,在金光勇大腿受伤的位置正上方扎紧绷带,打了两个死结,让血液延缓流出的速度,这样短时间没有性命之忧。 处理好伤口后,程同伸手在金光勇的身上擦了擦手,刚要出口询问安可何时回来。突然,右侧边刮来一阵疾风,这风吹得甚是突兀。不疑有他,程同下意识的挪开步子让到一边,手里快速地从腰上取下手枪来,对着黑漆漆中一道人影的轮廓开出枪。 由于当时比较惊慌,又且程同身上也带着伤,准头稍差了些,子弹擦着人影的边飞了出去。程同还想开出第二枪,但那人岂会再给他这个机会。只见他向右连跨几步,躲开程同的瞄准后,纵身前进,左臂长出,狠狠地打在程同的腹部上,右手变拳为掌,顺势将手枪拍掉。那人得势后脚步不停,挺身直进绕到后边,一个手刃劈在程同的脖子上,嘣的一声,程同哼也没哼一声就晕了过去。 强光下,那人长着一张满是伤疤的脸,特别是鼻梁直到嘴角的那道伤痕,更是触目惊心,样子赫然就是安可。他瞧着昏迷过去的程同发出一声冷笑,向着手电筒的方向竖起大拇指,然后才扶起受伤的金光勇,仔细地查看了伤势。 刚才野田幸子的那番话只是为了吸引程同的注意力,好给安可偷袭的机会。胡风这次前来武安市,除了救出被捕的金光勇之外,便是来算账的。他的弟弟死在程同的手里,说过要杀了他一家为胡亮陪葬,又怎么会交换人质呢?程同或许太天真了。 楼梯上传来哒哒的声音,两名男子跑下来,将昏迷的程同扶起来,往上面走去。野田穿着一袭火红似火的长裙,蹬着高跟鞋缓缓走下来,灯光将她的身影拉得很长,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遥远。她停在金光勇的面前,笑靥如花,很是感慨的说:“哎呦!想不到我们两个好久没见,一见面就看到你这个样子,可真是有点落魄了。” 安可眉头一皱,斥责道:“野田,注意你的态度,金先生是胡风的兄弟,你对他无礼就是对胡风无礼,你不想看到胡风发火吧!” 野田也不以为意,哦了一声,若有含义的看了金光勇一眼,抬腿就往上走。 “希望你不要介意,野田只是因为之前的事有点埋怨你,请你原谅她。”安可扶着金光勇踏上台阶,一步步向上走去。 金光勇笑了笑,说:“没关系。以野田小姐这样的美丽女人,都是有点骄傲的。我很抱歉没有尊重她们这份骄傲,,她这样对我也是无可厚非。” 安可听他的话,也不知道是在为野田无礼的行为开脱,还是在拐着弯骂她,只好闭上眼不说话。 ------------ 第九十一篇 针锋相对(二) 金光勇一伙人从广场离开后,过了五分钟左右,程同开来的奥迪车后车厢发出一声轻响,一道人影利索的爬出来,摸出一柄枪后,蹑手蹑脚的也往观音像后边走去。微黄的灯光下,一张黝黑的脸透过门缝向着屋内张望,赫然就是一同将金光勇接出来的约翰。 屋内是一间庙堂,灯火辉煌,供奉着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胡风拉着一张太师椅坐在佛像正下方,野田和安可分别站在他左右两边,地上跪着被绑住的程同一家,五名男子持枪戒备。 约翰转身绕到庙堂后边,轻轻推开木门,闪身躲在一个雕龙画凤的柱子后边,思量着对策。目前形势是敌众我寡,要想成功救出程同一家,就必须要想出一个办法,要是这样硬拼硬,直闯进去,恐怕不见得能全身而退。约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这间庙堂是传统的中式建筑,分为两部分,中间隔着高达数十米的鎏金佛像,前面是供游人参佛请愿,游览参观的,后边则是作为僧人敲经念佛,早晚做功课的后舍,也有着替游人解忧排难的摊子。房间宽阔,陈设极多,却没有一个合适的位子,可以作为掩护,又直接威胁到胡风。 陷入困境的约翰急得满头是汗,而前边胡风也在开始处置程同了,要是再不找好位置行动的话,他怕程同一家人会有什么不测。 “冷静点,一定要冷静点。”约翰强迫自己静下心来,不让自己陷入慌乱中,那样的情绪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难以控制。一抬头,约翰看见了头顶上的支架,那是中国古时建筑为了提高稳定性和协调性而搭成的,有着五根横梁并其他的一些木质结构。 他心头一喜,将手里的冲锋枪挂在腰上,四肢攀在圆柱上,整个人像一条毛毛虫,手脚并用,挪着身子向上爬,到达顶端后,慢慢的潜行到前厅去,途中愣是没发出一点声响。到达前厅后,他需要找到一个最佳的藏身位置,既能无死角全方位瞄准下方的人,同时遇到打击也可以有地方躲避,这样他的计划才能成功一小半,还有机会翻盘。 就在他寻找的时候,下面传来砰地一声,约翰闻声低头一看,不由得目眦欲裂,怒火攻心。房梁下边,胡风踩住程同的脸,说:“你在开枪杀了胡亮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会有今天。但我为你感到可怜,因为你的过错,你的老婆孩子将会陪着你一起丧命。我会亲手将她们送下去陪你,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 程同喘着粗气,怒骂道:“胡风,你要是个男人的话,就放了我的家人,这件事跟他们根本没有关系。向女子小孩动手,难道就是‘血狼’胡风的做事风格吗?” 胡风一脚将程同踢开,“哼!我做事难道还要你来教我吗?今天我不止要你的命,也要你老婆孩子的命,谁也跑不了。”胡风接过一把手枪,拉开保险,缓步走到范梅的身前,枪口指着躲在怀里的灵儿,“我就从这个小孩下手。程同,再看你女儿最后一眼吧!今天她就要跟你永别了。” “不。”程同像一只疯了的狮子一样,赤红着眼睛,不顾一切的冲过来。才跑到胡风面前,就被两名手下按倒在地上。 胡风朝着程同冷笑一声,将灵儿从范梅的怀里拽出来,小孩子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手脚乱踢,,可就是挣脱不开胡风的手。 “胡先生,我求你放过我的孩子,她只是一个五岁的小女孩,一切的事情都跟她无关。我愿意用我的命来换她。我求求你放过她好吗?”范梅痛哭流涕的抱着胡风双脚,不断地哀求着。 胡风这个时候冷漠的像机器人,无动于衷的面对着一个可怜的母亲的哭诉。他向着手下看了一眼,就有人上前将范梅拉开。他拉着灵儿站到程同的面前,枪顶着灵儿的后脑,说:“对不起,我无意剥夺你年轻的生命,但这是你父亲欠我的,要怪只能怪你父亲。” 程同双手在地上死撑,可就是不能摆脱两人的压制,他嘶吼着声音:“胡风你这个畜生,我一定不会放过你,即使是化成鬼魂,我也要来找你,我要喝你的血,吃你的肉,啃你的骨。啊啊啊!” 胡风冷笑一声,没有回答。幼小的灵儿一脸的泪水,小小的身子因害怕而瑟瑟发抖,几乎站立不住,她抬起头看着程同,哭着说:“爸爸,我怕,爸爸,我害怕。” 程同拼命的将手伸过去,哽咽道:“乖,灵儿,拉住爸爸的手,不论你去到哪里爸爸都会陪着你的。”灵儿颤抖着将手伸出去,跟程同的手握在一起。 “跟你女儿说晚安吧!”保险拉下,右手的食指慢慢弯曲。范梅大叫一声晕了过去。程同闭上了眼睛不敢去看,泪水像决堤的洪水止不住的狂泻,嘴里不停地在念着:“灵儿,爸爸对不起你,爸爸对不起你。” 一声枪响,程同厉声惨呼一声,伏在地上痛哭流涕,大声地喊着:“灵儿,爸爸对不起你啊!灵儿,我的灵儿啊!” “爸爸!”天真稚嫩的叫声瞬间让程同石化,他抬起头一看,见到灵儿还好端端的站着,只是两只水汪汪的眼睛哭得有些红肿。“放开我,放开我。”程同使劲地挣扎着,他要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女儿,用自己的性命来保护他,决不允许他人将灵儿再从身边带走,甚至是天使,他也会把他的翅膀折下来。 “胡风,让你的手下放开程同。”房梁上的约翰再也按捺不住了,要是任凭事态延伸,灵儿可能就要被枪杀了。即使是要冒着重大的危险,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同时,将你们的武器统统放在地上,否则我就先给你来上一枪。” 胡风看着右手上的血迹苦笑了一声。刚在就在他要开枪的时候,约翰突然开枪,将他的手枪击飞。他仰头望向蹲在房梁上的约翰,淡淡的说:“原来你躲在上面啊!我还奇怪你为什么会没来。” “你在绑架程同的家人时,就应该想到会有今天。这句话我原封不动还给你。现在,让你的手下将枪都给我放下吧!不然,我的枪可是有点不高兴了。”话一说完,约翰就开枪了。 子弹打在胡风所站的位置前方二十厘米处,要是常人的话,肯定会变得惊慌失措,连忙后退的。但胡风硬是退也没退一步,甚至连眼睛也没眨一下,仿佛刚才的枪击根本就不存在一般,他的目光依然放在房梁上,盯着半蹲的约翰。 ------------ 第九十二篇 针锋相对(三) 约翰见胡风的手下没有依从他的话放下手枪,连开两枪打中两人的手臂,说:“我再说一遍,快点让你的人放下武器,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他将枪口对准了处变不惊的胡风,拉下保险。 胡风仰头大笑,安然的坐在椅子上,冷笑道:“约翰,你少在那里唬我,有本事你就对我开枪,我看你们走不走得出这个门口。不信你可以试一试。”他向着程同一指,对手下吩咐道:“给我杀了他。” 他的手下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该动手还是站着不动。“怎么?我说的话你们没有听到吗?给我杀了他。”胡风见手下不听他的命令,感到很是恼火。 “可是.。”一名手下支支吾吾,眼睛望着房梁上的约翰,很是踌躇。 胡风冷哼一声,掏出手枪杀了刚才说话的那人,“贪生怕死。快点给我动手,否则不用他动手,我就把你们都给杀了。” 剩下的四人被胡风不近人情的手段吓到了,连声答应,拉开程同就要开枪。 “住手,要是你们敢碰他,我就马上杀了你们。” “给我杀了他。” “你们敢!” “动手。” 胡风的手枪指着四人,再次下命令道:“尽管开枪,我倒看看他有没有这个胆子向你们开枪。” “是。”一名手下拉下保险,满头是汗的将枪口对准程同,手指就要扣下扳机。 生死关头中,程同凛然不惧,抬头向着约翰叫道:“约翰,你开枪吧!用我的一条命换胡风的性命,我死而无憾。别忘了,他还欠着‘西风’人命,我总算可以替他们报仇了。”说完闭上眼睛,释怀一笑。 约翰看着一旁泣不成声的范梅,以及瑟瑟发抖的灵儿,内心很是挣扎。他知道,只要自己一让步,就会面临着失败。但是强硬到底,胡风极有可能会将程同给杀了。虽然程同表现得很是无所谓,甚至有点得偿所愿,可他还有家人。难道自己就能眼睁睁看着程同被杀,让他幸福的家庭破碎吗?即使最后抓到了胡风,这代价究竟值不值得? “动手。”胡风的一声呼喝打破了约翰的沉思。 他咬了咬牙,松开手枪任由其自由下落,苦涩的说:“胡风,你赢了。” 程同复杂的看着掉在地上的手枪,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软在地。 “呵呵!约翰,你是个令人尊敬的笨蛋。”捡起手枪,胡风朝着约翰挥了挥手,挪揄着说:“现在,你们可是一点机会也没有了。鉴于你聪明的举动,我可以答应你,放过程同的家人,但是,程同必须得死。” 约翰下到地上,后脑就被安可重重的打了一下,他艰难的站起来,晃着脑袋说:“胡风,你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胡风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我可以认为这是你对我的表扬。”他缓步走到约翰的面前,一扬手,枪托狠狠地砸在约翰的脸上,“而且,我从来就是一个混蛋,这不用你多说。” 两人拖着垂头丧气的程同拉到前边,胡风眯着眼打量了一下,颇为怜悯的说:“程同,你这个样子让我很心酸。振作一点,你可是杀了胡亮的世界英雄,现在你只是要面对死亡而已,军人不早就看透了生死吗?” 枪口顶在程同的脑门上,淡淡的说:“最后看一眼你的家人吧!从此以后,你们将阴阳两隔。” 程同听到胡风的话,迷茫的眼睛才有了神采,他向着哭得几近昏厥的范梅说:“好好照顾灵儿。”又看向灵儿,嘴唇微张,却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突然间,程同大喊一声:“对不起。”人一下子跳起来,张开双手对着胡风扑了过去。众人吃了一惊,防备心大减,约翰趁机发难,侧身撞向身旁的安可,手上挽个拳花,毫不留情的照着野田轰击过去。逼退两人后,步伐右移,又冲向守着范梅的一人,右手前伸夺下手枪,左脚飞起,那人滚着身子撞向旁边的八仙台。 而此时,啪啪两声枪响,又响起三声。胡风开了两枪,约翰开了三枪,程同连同两人倒在了血泊中。场面登时大乱,枪声像炒豆子噼里啪啦乱响。千钧一发之际,约翰顶着子弹抢上前抱走灵儿,连滚了两滚,藏到一根柱子后,对着向后厅退去的胡风众人开枪。 “不。程同你不能死,你还没跟我去旅游呢?你醒醒。”范梅跪在程同的身边,哭天喊地的大叫着,嗖嗖而过的子弹险些击中了她。 约翰数次要冲出去将范梅救回来,却总是被子弹给挡了回去,急得他如被火烧。怒火中烧的他频频开枪还击,很快就将手上的子弹打完,手枪也退了膛,形势再度变得危险。 胡风一伙也料到了约翰没有了子弹,遂停止了射击,挪着步子缓慢接近约翰藏身的柱子。眼看着敌人越逼越近,约翰心里也升起了一丝英雄末路的想法。他看了看手上的腕表,时间正是九点四十五分,又望向门外,希翼的眼光告诉我们他还有着部署。 “怎么还不来?”他在心里不断的催促着,但援救依然没有到来,而胡风等人离着柱子也不过五步路。 万般无奈之下,约翰将退了膛的手枪抛出去,举着双手跟着出来,“放了他们,我随便你们处置。”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没有了退路,约翰只希望能将伤害降到最低。 “放了他们?”摇摇头,胡风讽刺地说着,“之前十分钟,我是有这样的打算,但是因为你我改变了主意,今天你们三个人一个也走不出这个门。统统给我杀了。” “你想反悔吗?胡风。” “这都是你造成的。原本我是打算杀了你们两个人后,将她们给放了。是你,你的反抗让我打消了这个注意。” “混蛋,我要杀了你。额.”愤怒的约翰被安可一拳打倒在地。 胡风冷笑的看着三人,背转过身,一字一顿的说:“全都杀了。” ------------ 第九十三篇 怒火中烧(一) 或许野田真的很喜欢灵儿,出声劝道:“胡风,小孩是无辜的,放过她吧!”她见胡风没有反应,还想再说,被胡风一个眼神瞪地闭了嘴,叹了口气转过身去。 “还等什么?马上动手。”胡风喝道。 “是!”他的手下唯唯诺诺的答应着,抬起枪口对着约翰的额头。 约翰感受着枪口的冰冷,心里说:“对不起程同,我没能完成你的遗愿。但我会竭尽全力保护你的家人的。”他身子向后缩了缩,右手悄悄抓住范梅的手,低声道:“好好照顾灵儿。”他看着围在身边的四人,眼里的疯狂逐渐浓郁,手撑在地上,打算在还刚开枪的时候,用肉体替范梅和灵儿打出一条生路。虽然希望很渺茫,但他也要去试一试,他不能让程同死不瞑目。 “砰” 枪声毫无预兆的响起。不仅全神贯注的约翰感到诧异,连同胡风等人也感到惊讶。因为枪声不是从这里传出的,是外面响起的。胡风惊疑的看着站在后边的一人,只见他胸前出现了一个伤口,鲜血簌簌而流。 那人瞪大着眼睛,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又伸出手想要去抓什么,走了两步后就倒在了地上。 “他们来了。”约翰一下子反应过来,手一撑,人借着力道窜起,双手抓住左前方的男子,疾如闪电的打出三拳,紧接着身子前翻,拉着男子的衣领挡在身前,顺势从他的手上夺下枪来,推着男子做挡箭牌朝前开枪。 就在约翰暴起的同时,木门嘣的一声被推开,五名白人男子端着枪冲进来,一进门就全都散开去,各自找到掩体向着胡风等人射击,并缓缓向前推进。 两方混乱交火中,庙内登时噼里啪啦一阵乱响。破坏,杀戮的声音交织成一曲狂躁的交响乐,声音所过之处,物体碎裂,人体破碎,谁也阻挡不了它破坏一切的念头。 约翰此时已顾及不到正在撤退的胡风,范梅和灵儿处在交火的中心位置,要是不赶紧将两人救出来,很有可能会受到伤害。他侧着身子开出两枪,随即将手枪插在腰上,向着五名白人打了个手势,让他们掩护后,俯身跑向范梅呆的地方。 胡风的人又死了了两个,但这根本不重要,这些临时招来的手下,死了多少他都不会感到心疼。现在要想再杀约翰,恐怕是不太可能的。他已经在打算如何安全离开这里,虽然抱有一些遗憾。他褪掉弹匣换上,闪身出了佛像背后,对着前厅五个方位快速的连开五枪,几乎是以瞬间的功夫完成这一切。 “嗯?”刚躲回一根柱子的背后,胡风眼角瞥到约翰跑向范梅,不及多想,抢过一支手枪向着约翰点射,将其逼退后,叫道:“安可,野田,你们掩护我。”纵身向前,左手箍在范梅的脖子,拖着她往后退。 “该死的。”约翰咒骂一声,探着身子就要向胡风开枪射击,不料却被安可两人阻了回去。“混蛋。”约翰对着后边五人连打手势,让其从左右两边包围上去,自己接过抛来的步枪,拉开保险,跳出柱子。 ‘得得得’,步枪一阵扫射,压制的胡风等人忙于躲避,缓步走到灵儿身边,一抄手就将她抱在怀中。 “胡风,你给我滚出来。”约翰站立在厅中心,停止了射击。有了五人的相助,局势已经被约翰一方所掌控,不仅是枪械方面,人员方面更是如此。要知道这五人可是‘美洲豹’特别小分队的人,训练之有素,作战之骁勇,远远优于胡风一方面。 又是一阵枪击声,佛像的底座出现一排枪口,“给我出来。怎么,你想当缩头乌龟吗?大名鼎鼎的‘血狼’胡风。”约翰让一名队员将灵儿抱出去,指挥着剩下的四人分头包围过去。 啪啪的掌声响起,胡风赤着双手慢慢从后边踱步出来,悠闲的说:“对不起,你又输了。我想我们可以来谈条件了。”随着胡风出来的,还有被安可挟持的范梅。 “放了他,同时将金光勇留下,你们可以走。”约翰简直被气疯了,对于胡风要挟人质的做法,他不仅感到愤怒,还有一丝鄙视。想不到国际上臭名昭著的胡风,竟然只会用这种方式来威胁人。 “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现在是什么情况你还不清楚,居然还敢跟我提这种要求。” “少废话,不将这两人留下,你们一个也别想从这里出去。” “是吗?这样又如何?”胡风接过手枪对准了范梅,“你可以再说一遍你的条件了。” “你.。无耻。”除了这两个字,约翰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形容词更合适。 “谢谢!你的辱骂就是对我的赞赏。”对于这种辱骂,胡风的情商早已练得水火不侵,很淡定的说。 约翰的手下已从四个方位将胡风一伙围住,凭借其手中的m式步枪,硬拼,胡风绝对落于下风。 “无论如何,你不答应就别想从这里出去。如果你还要拖延时间的话,待会面对的可不止我们了。你自己想清楚吧!”放了胡风一伙离去,可谓是约翰做出的最大让步。这次发生的事,程同因此牺牲,而他得罪了周远,要是不能将金光勇带回去,那他的后果将不可设想。免职还算是轻的,处理不好,极有可能会踉跄入狱。 “我也可以告诉你,金光勇我是一定要带走的。除此之外,我们没必要在谈下去了。”因为自己的安危离弃多年的好友,胡风是怎么也做不出来的。他的承诺谁也不能破坏,连他自己也不行。 双方谁也不肯让步,谈判陷入僵局中,气氛一秒秒的变得沉重,敏感的情绪拼命的压抑着,逐渐上升到一个临界点。而到达临界点后,甚至不需要导火索,压抑的情绪就能被引发,枪支就会喷吐出火舌。到那时,这里所有的人都一定出不了这个门,见不到明天的阳光。 “呼呼”,房间只剩下众人粗重的呼吸声,每个人的额头都渗出了汗水,包括胡风。他们像是被石化了一般,端着枪一动也不动,生怕因为自己的一个举动,将对方的求生意念激发。 终于,有人打破了这个胶着的局面。金光勇不顾胡风目光的瞪视,直接走到双方对峙的中心点。“约翰,我答应跟你回去,你放他们走吧!” “不行。”胡风红着眼坚决的说着。 金光勇笑了笑,说:“风,你还有其他的事要做,别因为我耽误了你的事情。”他挥手打断胡风的发言,继续说:“我一生中最骄傲的是有了你这个兄弟,即使是死,我也会毫无遗憾的。可真怀念我们一起战斗的日子,唉!只是那再也不会出现了。” 他的脸上出现了向往的神色,自顾自的说:“如果没有战争的话,我们的生活将会很幸福,早起做农活,晚间一家人有说有笑,其乐融融,日子简单而温馨。又何必过着这刀口舔血的日子呢?战争,战争,你让我讨厌,却也让我欢喜,只因你让我认识了胡风。”他侧头看了一眼胡风,目光又说不出的感情,仿佛是看待生命的真谛,人生的意义。 “再见了,风。”亮光一闪,金光勇的手上多了一柄小刀,他将这柄刀送入了自己的胸膛,“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我.还会.做.你.的.”最后说出兄弟两字,像是将他生命力全部抽取掉,金光勇眼睛一闭倒在了地上,脸上还挂着满足的笑容。 砰砰砰砰砰,胡风朝天连开了五枪,愣愣的看着倒在地上的金光勇,整个人像是丢失了什么东西一样,完全没有了原先的霸道、狡猾、残忍。这时的他,只是一个痛失朋友的普通人,悲伤弥漫了他的心胸,痛苦几欲要将他撕碎,脸上也有了泪水,涩涩晶莹的泪水。 他拖着步伐走到金光勇的身边,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泪水不断的滚落,张着嘴巴想哭却哭不出,只能拼命的咬着下唇,让痛来表达他内心的悲伤。嘴唇被牙齿咬破,鲜血一滴滴的落在地上。 胡风朝天声嘶力竭的大吼了一声,声音回荡在大殿内,仿佛在说着他不舍得,他不甘心。可现实就是这样,他想保护的人一个个死在了他的面前,即使自己付出多么大的努力,也都会成为无用功。这是命运在笑他的无能吗?在告诉他,命运面前,不论你有多大的能力,也只能俯首称臣。‘血狼’胡风,在命运的眼光中,只是一只蝼蚁的存在。 他凄然一笑,抱起金光勇的尸体向外边走去。只有他才能听到,自己的心正在流血,像是被枪打中了一样,一枪又一枪,没有停歇的射击。 野田担心胡风,慌不迭的跟了出去。安可押着范梅,在幸存的两名手下掩护下,慢慢退出庙堂,“约翰,你放心,只要我们安全了,就会将她放回来。如果你不想我反悔的话,最好不要跟过来。” 一名队员跑过来,问道:“队长,跟不跟?” 约翰像是失了神一样,完全没有反应。 “队长,队长。”那队员连推了约翰几下,才把他从沉思中带回来。 “哦!不用跟了。安可的为人我还信得过。”约翰眼神复杂的看着胡风一伙人消失在漆黑的夜色中。他想不到情况居然会演变成这样,更想不通的是,金光勇竟然会为了胡风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一切都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 第九十四篇 怒火中烧(二) 星月无华,冷风凄凄,胡风看着被火焰裹住的金光勇,回忆不断从脑海里重现:一同刺杀法国元帅遭遇陷阱,金光勇选择相信了我。闯荡金三角的时候,他冒着生命危险替我挡了子弹。两人被迫离开金三角,他无怨无悔,依旧竭力的辅助,不惜抛下尊严为我争取利益。当他掌管庞大的毒品利益时,他没有被权利迷失心智,还是一心一意对待我,将大多数的金钱用来支持我的事业,甚至顶着被调查的风险替我购买军火,以及.。。 总而言之,自己实在是亏欠他太多了,虽然他的命是我救的,但他为我所做的事情相当于救了我几次。可他没有一丝的沾沾自喜,反而无怨无悔的陪我走在这条不归路上,全心全意的奉献着自己的一切,而且毫无怨言。现在,他为了让我成功脱逃,不惜了结自己的性命。想不到,我的援救竟然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命运对我实在是太讽刺了。 胡风仰头望天,目光中布满苍凉之色,却毫无一丝后悔之心。近前所发生的事,无一不是让他感到极为心痛,甚至有可能摧毁他的信念,但却是使他心智更加坚定,对于自己的理想尤为不懈努力。他明白,自己所做的这件事牵连甚大,稍有不慎,将会引起巨大的后果,不但自己的性命,连同安可等人,一旦事败或者成功,所面对的环境将会比现在更为严峻万分,可以说是走投无路,但他会依然无所惧的继续行走下去。早年的生活经历以及后来的人生发展,是支撑他坚持下去的重要精神来源。 他知道战争对人类的痛苦,明白由于个别人的野心导致的人类悲剧,他深受其害。每个人谁不想平平安安的过着日子,用劳碌换来稳定的生活,夫妻和睦,膝下儿孙满堂,最后寿终正寝。生活或许会很枯燥平淡,但只要热爱生活的人,反而会觉得这种枯燥平淡是极大的幸福,会尽力维持这种方式在生活的地位。 即使是胡风,曾经最伟大的理想并不是当上高级军官,荣归故里,而是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做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一个很简单,很渺小的理想。只是接二连三的战争让他喘不过气来,生生死死的来回中,他感到一股缘自野心的窒息感,呛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在这股压力面前,人的生命犹如木偶,要么被野心牵绊着,接受摆布而去为了某些可耻的理由拼命。要么拿起武器反抗,杀了操控自己的人,让身体任由自己的意志支配。胡风选择了后者,他相信,幸福要靠自己来争取,寄托于他人,却是将自己放置在危墙下边。而他,也在以后为自己的人生中奋斗的同时,明悟到一种境界,将自己的理想从谋取个人的幸福,转换到为全世界脱离战争的伤害。 “如果上天再给我选择一次,我还是会走上这条路。即使我的做法不伟大,甚至还是可耻的,但我的心是伟大的。和平,注定是一种悲壮的牺牲,是不公平的。人可以牺牲一切来换取和平,却不能为了这一切来牺牲和平。”胡风自言自语的说着,叹息着。 “我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但你所做的一定是正确的。”安可不知何时来到胡风的身边,也抬头看向漆黑一片的天空。 胡风看了安可一眼,拍拍他的肩膀,没有说什么?有时关系密切的两人,默默相对更甚千言万语。 “需要为金光勇做点事吗?他不能就这样死了。”安可询问着胡风的意思,其实他早已让人去准备了,只待胡风的一声令下,‘坦克’安可,将会把整个武安市碾的支离破碎。这是他们挑衅的代价。 出乎安可的意料,胡风否决了他的建议:“先放下吧!等我们把事情完成后,再来算一算所有的旧账。” “为什么?”安可不解的问着。 “时间太紧迫了。要是纠缠在这上面,无疑会拖延那件事的进度,这不是我想看到的。” “要不给我一天的时间,我去把警察局炸了,先给金光勇收点利息。” “安可,你太冲动了。在这个时候,我们要学会忍耐。倒并不是怕了他们,只是大局更重要。”胡风虽然很想为金光勇出口气,但对于时势的审时度势,他知道自己要忍。要是在这个时候又惹起事端,便会使自己面对更多的枪口。他还有事没有完成。 安可觉得太窝囊了:“可是,这样不是向他们示弱吗?没有适当的打压,反叛将会继续发生,我不想每次做事的时候都被这些警察牵制住。” 胡风摆了摆手,“按照我的话去做吧!待会让人将金光勇的骨灰收集起来,今天晚上我们就离开武安市。”他向着熊熊燃烧的火焰看了一眼,轻叹着,转身走回了车子。 这时,野田突然着急忙慌的跑过来,喘着气说:“胡风,维耶夫那边出事了。刚才他给我打来电话,说fbi注意到他了,并开始调查那件事。他担心事情会败露,想先问问你的意见。” “fbi?”听到这个消息,胡风眉头一皱。他没想到fbi的行动居然会这么迅速,按他的设想,fbi得到这个消息至少会在一个月之后。看来还是低估了美国搜集情报的能力。 “你打电话跟维耶夫说,我明天就会去马尔代夫。”胡风脸色不愉的说着。维耶夫对他还有用处,要是让fbi抓了,那将会对自己产生极大的影响。虽说他一定不会透露这个秘密,但凡事都有万一,谁也不能确定。 野田点点头,向着旁边的木屋跑去。胡风对着安可一招手,“跟我去一趟外面,我有点事要去做。” 安可打开车门坐在驾驶位上,问:“要去哪里?” “警察局。”一边系上安全带,胡风不急不缓的说着。 安可诧异的看了胡风一眼,随机发动汽车,掉头朝旁边的公路开去。 ------------ 第九十五篇 怒火中烧(三) 胡风对着车内的镜子换了一副面貌后,将自己的鼻子填高,眼角上拉弄出一副鹰眼,再在左眼粘上一颗黑痣,这才施施然走下车,让安可在车里等他,他松了松折腾一夜的躯体,整理好略显凌乱的西装后,昂首挺胸大跨步走进警察局。 此时,警局内显得很是冷清,除了报案室的两名瞌睡警员外,就不见其他的警察,甚至连一丝声响也没有。胡风心道:“武安市原来治安这么好,晚间警局居然如此安静。只是可惜了。” 又是称赞,又是叹息的走到接待室,敲了敲报案室的大理石板,板着脸说:“怎么回事?上班时间就是用来睡觉的吗?要是让歹徒跑了进来那怎么办?真是岂有此理。” 迷迷糊糊的警员被这话一吓,浑身打了个激灵,也没看清来人是谁,连忙一齐站起来回答说:“对不起长官,我们下次不敢.。。了。” 神智渐渐清醒的他们,看清来人只是一个陌生的男子,又没出示相关证件后,惊吓转为愤怒,其中一个出口喝问道:“你是谁?属于哪个单位的?把证件拿出来给我看一下。” 胡风微微冷笑,两道目光如利刃般瞪着两人,没有说话。 “笑什么笑?我让你把证件拿出来看看。快点。”那名出口喝道的警员伸出手来,不停地催促着。 另外一名稍显老成的警员,见到胡风相貌不凡,浑身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像剑一般锐利,如狼充满野性,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的,猜他来头可能不小,悄悄拉了旁边同伴的手,低声说:“这个人来头可能不小,还是谨慎点好。让我问问看。” “你好,请问你是属于哪个单位的?到我们局里来干什么?”朝着胡风微笑示意,老警员的用词语气很是礼貌。 这让胡风的神色缓和了一些,他瞪了旁边的警员一眼,说:“我是国际刑警组织派来的人,专门来调查约翰私自释放金光勇的事情。你的局长来了吗?我有些问题需要他来回答我。” “你说是国际刑警就是国际刑警啊!把证件拿出来看一看,不然我先给你安一条假冒警察的罪。” 那名老警员赶忙将说话的警员推下去,对胡风连声的道歉。 胡风挥挥手,“我会以你们的态度问题向你们局长要求解释。现在,马上带我去你们局长的办公室,然后打电话让他来见我。快点。” “是是是!”老警员搓着手,神色显得忸怩,“那能不能看看你的警员证,这是警局的规矩。” 啪的一声,胡风的手重重的拍在大理石板上,厉声说:“混账,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吗?居然还敢跟我要证件。我告诉你们,你们这个警局惹出祸来了,单是金光勇被约翰私放出去,要是你们的局长不能给上头一个好的解释,明天他就得从局长的位置上下来。而且事情还没有就此结束,你该知道我在说的是什么?”嘿嘿两声冷笑,眼神凌厉的看着老警员。 那老警员一听到事情这么严重,连局长一天之内都可能下台,吓得脸都青了。他昨天正好值夜班,约翰就是从她的眼皮底下带着金光勇走的,而且自己还对他笑了。要是追究起来的话,他很容易被安上一个失察的罪,严重点可能就被辞退了。他离退休不过几个月,要是因此被辞退,几十万退休金也就漂了水,哭都没地方哭去。 “对不起,对不起。”老警员急急忙忙的走出报案室,身子向旁一让,“你请,局长的办公室就在二楼,我带你过去。”哈着腰,点着头在前边带路,领着胡风进了办公室后,殷勤的给他泡了杯咖啡。 胡风小喝了一口,说:“可以了。你去打电话吧!让你们的局长马上来见我。”等着老警员关上门后,胡风嗤的一声笑了出来,“想不到警察也太好骗了,三言两语就被我吓破了胆。也不知道这周局长是怎么带属下的,一点胆识也没有。” 大约在办公室等了二十分钟后,外边的走廊传来轰轰的脚步声,就好像在拆房子一样。紧接着房门被撞开,一个圆脸胖子,顶着满脑门的大汗冲了进来,箭步上前,握住胡风的手就一个劲叫‘老弟’。那个亲热,都让胡风怀疑自己是不是他失散多年的弟弟了,差点一声哥哥就要叫出口。 “老弟啊!这次哥哥有难了,你可得好好帮帮哥哥。只要哥哥度过了难关,肯定不会忘记你的。你说对吧!”周远对着胡风一阵挤眉弄眼,脸上洋溢着一股令人恶心的谄媚。 “这可有点难度,事情闹得太大了。金光勇可是美国政府要的人,无缘无故死在了你的地方,你想不负责都很难。”胡风冷冷的说着。 周远一听,光滑的脑门上汗水更多,捉急的问:“那怎么办啊?你帮哥哥想想办法,只要能保住我,无论代价有多高我都愿意承受。”说着,咬了咬下嘴唇,一阵心疼的样子。 “哦?”胡风原本只是想吓吓他而已,不料会有意外收获,心想:“送上门的肥羊,不宰白不宰。”当下假作很为难的走到一边,低头沉思,又抬头看了周远一眼,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他的这些举动,在混迹官场多年的周远看来,分明就是想要进贡的热身动作。周远神色为之一轻,苦涩的笑了笑,说:“老弟,你等我一下。”走到一排书架前,抽出纵向第二排,横向第四排的书,拉开藏在书架内的暗格,吃力的从中取出一个小木箱,放在胡风的面前。打开一看,里面却是黄澄澄的金条,看样子足有七八十条。 “老弟,只要你帮我摆平了这件事,将责任完全推到约翰身上,说他是用威胁我生命的方式劫走金光勇的。这箱子里的金条我就分你一半。”虽说周远是被约翰打昏的,但事情实在是太严重了,一名国际重度罪犯从他的警局被人劫走,追根究底,周远也有一定的过错,轻则内部批评反省,重则停薪留职。 一旦他被判了这条罪,仕途从此也就完了。实权岗位可不比其他的职位,只要人走了,那也就很难再回得来,即使回来了,也会被调往外地。他在这里苦心经营了几年,好不容易才作到现在这个地步,哪里舍得离开呢? 胡风瞧着面前泛着光的金条,心里已在冷笑,只是一个警察局长,就能搜刮到这么多的金条,看来包娼庇赌,以权谋利的事没少做。“唉!老哥,我也很想帮你,可是我有心无力啊!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警员,说到地位还没你高呢?你还是另请他人吧!我实在无能为力。”胡风十分可惜的说着。 周远心里面已经在骂娘了,自从昨天的事情发生后,好像所有的人都不认识自己一样,接连跑了几个平日关系好的同僚,得到的答复居然都是不在家,而且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走投无路下,他本想将约翰先捉起来,先给自己录下一份有力的口供,到时也好做辩驳。岂料约翰回来时,只是向自己通报了金光勇被杀后,就被美国方面的人带走了,他肯本没有机会动手。 眼见事情再不妥善处理,自己这个警察局长就算做到了头,他急的一夜也没睡,苦苦的思索着对策,求助之前的上司。但得到最好的保证就是被下放到一个工业区当协管所所长,这无疑是流放了。他如何肯甘心。 他的脸上抽搐着,极为肉疼的说:“兄弟,也别多说了,这箱金条都归你,哥哥我一切都靠你了,千万别让哥哥失望啊!”说完,十分动情的握住了胡风的手,一双小眼睛竟然很是稀罕的流出来了两滴泪水。 演戏演到底,胡风轻拍着周远的手,声音颤抖着说:“就凭哥哥对我这般信任,弟弟我即使丢了这官不作,也要帮你解决这件事。哥哥,你就放心吧!一切有弟呢?”眼睛居然也有了泪花。 前几分钟还互不相识的两人,下一秒就能称兄道弟,舍生取义,这就是权利买卖的诡异之处了。如果要是让周远知道他眼前的这个国际刑警弟弟其实是臭名昭著的胡风,我想他会选择一处相当隐蔽的地方,一遍遍的问候胡风上至十八代祖宗,下至三十六代子孙的每位亲属女性,并不介意跟他们发生超友谊的关系。问候完后,还得装成无事人一样,照常上班。要是让人知道他跟胡风有这么一出,不用被约翰的事拖累,直接就可以下岗了。 两人又掏心掏肺的说了一会话,胡风随意的给周远录了一份口供后,让他把金光勇的随身物品带过来。他这次闯入警局的目的,就是为了金光勇的遗物。当一名警员依照周远的吩咐取来物品后,胡风就告辞了,临行时抱着那个小箱子,无比真诚的说:“哥,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摆平的。你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周远感动的都说不出话来了,要不是胡风是男的,他简直就要以身相许了。重重的点头后,两人依依不舍的离别。胡风坚决不让周远送,独自走出警察局。才刚出门口,迎面走来三名西装笔挺,英气勃勃的男子,眼神锐利,步伐坚定,神色间充满着一种冷意,一看就知道不是简单人。 胡风知道他们才是真正的国际刑警,因为化了妆,倒没有躲避,目不斜视的与他们错身而过。反倒是那三人起了疑心,停下脚步看着胡风的背影,本想上去询问他的来历,见他跟报案室的警员打招呼,才打消了注意,朝周远的办公室走去。 在他们消失在楼梯时,胡风回头看了一眼,暗道好险。要不是他临急生智,跟报案室的警员打招呼,说不定就要露出马脚了。更加庆幸的是,三名国际刑警没有询问周远的办公室在哪?不然他肯定要穿帮。 坐上车时,已是早晨八点。望着冉冉升起的太阳,感受着温和的暖意,胡风心情很好,特意让安可带着他去吃了早餐才返回驻地跟野田汇合。 ------------ 第九十六篇 金光勇的遗物 由于近年来,胡风在世界各地的影响日渐加深,对于资金的需求已不像前几年捉襟见肘,也不必向金光勇伸手。因此,胡风建议金光勇将资金用在招兵买马,购置武器上,加强地区的防御,防止泰国政府突然偷袭。但金光勇太过自大了,以为凭借金三角天然生成的屏障,以及其内势力纵横的毒贩,认定泰国警方不敢染指。 所以他没有听从胡风的意见,在瑞士银行开了个户口,将积攒下来的毒资存进去,以备将来胡风急需用钱。要不是金光勇在察觉到危机来临时,托人将这个消息告诉了他,胡风也不知道金光勇竟然有这个户口。 此次,胡风不仅从警察局弄到了金光勇瑞士银行户口的密码,还捎带着骗了周远一笔,怕这箱黄金价格不在数百万以下吧!一想到周远面对着那三名国际刑警的时候,脸色将是何等的精彩,胡风心中的哀伤就淡了一分。 摸着荷包装着的金光勇骨灰,他心情依然很沉重。他的朋友又少了一位,身份尴尬的他,实在没什么机会交到真心相待的朋友,除了阮慧慧,何思怡,金光勇,还有安可,他对待其他人都是心存戒心,包括红颜知己野田幸子也是一样。对于一个曾经背叛了自己的人,即使心胸再宽广,感情之深厚,也不能当做没事发生。 胡风回到住所后,抽出八根金条分给了临时找来的手下。当两名手下兴高采烈的捧着金条连连称谢时,站在一旁的安可拔枪杀了其中的一人。这是他们惯用的手段,人是最不可靠的生物,指望他们为你保守秘密几乎是不可能的,一旦他们觉得出卖你可以换取更大的价值时,他们会眼睛都不眨就将你们卖了。 守信诺?那是陪那些刚入伙的新丁说的话,世界上只有白痴和笨蛋会信这种话。唯有死亡的恐惧才能让他们永远的闭上嘴,谁都会做出一切保护自己生命的延续。 剩下的一人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吓得排泄物夺裆而出。他双手颤抖着将金条放在地上,乞求道:“胡大哥,别杀我,金条我也不要了,只求你放过我一条命,我还不想死。” “把所有的金条捡起来。”胡风坐在椅子上,瞧着这个吓得尿裤子的手下,说。 那人把头一连串点头,将带血的金条抄过来,恭恭敬敬的跟自己的金条放在胡风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胡大哥,我求你别杀我,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安可一脚踹飞,骂道:“滚蛋,黑社会求饶的话就不能换点新意吗?老是这一套说词,你们闷不闷啊!听着都烦。” “是。是。”那人慌不迭的答应着,眼睛一转,又说:“安可大哥,你就看在我还是超龄处男的份上,放过我吧!一个男人没做过爱就死,实在是太窝囊了。怎么也得让我碰过女人才行啊!” 他这话说完,野田就笑了,扭着腰肢走到那人面前,半蹲着,双手撑着膝盖,夹着原本就丰硕无比的乳房,故意露出那深不见底的乳沟,娇媚的说:“既然你没试过女人不肯死,我就特别优惠你一次,让你试过才死。” 那人飞快地扫了一眼几乎能把人夹死的凶器,偷偷咽了一口口水,心想:“要是在平时,拼了命我都跟你做,老子不把那家伙揉爆,干得让你哭着求我再做一次我就不是男人。可现在是生死攸关,世界又有大把女人,何必为了跟你做一次就死呢?还是算了。” 他用细小的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野田小姐,我要的是处女。没破过处的男人不是男人。” 声音虽小,但野田还是听到了,刮了他一个嘴巴,笑骂道:“你这个杂种,居然想要处女,那你就还是去死吧!” “不!不!我求求你们,放过我一命吧!我真的什么都不要,什么也不会说的。” 胡风拍了一下手掌,“行了,别吓他了。”望向那人,胡萝卜加大棒齐使:“地上的八根金条都属于你了。只要你不胡乱说话,你就有命享受他带给你的物质。但是,要是他嘴巴不严实,胆敢透露我们丁点的消息,那么你的下场就跟他一样。走吧!最好别在这里出现了。” 那人忙说:“胡大哥,你放心,我保证绝对不会说出半点消息的。我对天发誓,如若违誓的话,出门被车撞死,吃饭被呛死。” 安可又是一脚过去,“少在那废话,快给我滚。要是再看见你在这里出现,我马上杀了你。”那人屁颠屁颠的走出去,出了门口就亡命的跑,并不时回过头,生怕胡风会突然反悔,背后给他放冷枪。 胡风指示安可把门关上,从怀里取出一包证物袋,挑出一块黄金薄片,仔细的观察下,从薄片看到一行极其细小的数字,共有六个,相信是金光勇账户的密码。 “野田,你到圣彼得堡去,将藏在那里的五千万取出来,然后到马尔代夫跟我们会合。注意不要被人跟踪了。”将金片贴身收好,胡风开始安排以后的计划。 他走到安可的身边,附耳道:“你到车臣去,照这样对阿尔莫夫说,让他务必尽快安排人员行动。事情做完后,直接到非洲来找我,不必去马尔代夫了。” “可你一个人去马尔代夫会不会有危险?要不我先跟你去,完后我再到车臣吧!这样安全点。”不放心胡风独自一人行动,安可出声劝道。 “对啊胡风,还是让安可陪你去一趟吧!”野田也赞同安可的意见。 胡风莞尔一笑,说:“你们也太小看我了吧!我一个人去绰绰有余。难道我就那么不堪一击?放心吧!fbi想动我还是差了点,何况是地方上的警察。”安可还想坚持下去,胡风催促道:“行了,别多说了,快点行动吧!” “那好吧!你要多多保重!”野田与安可深情一吻,依依不舍的分别。 安可向着胡风一点头,也跟着走出了房间。 “光勇,你看着吧!我的计划终于要开始行动了。在不久的将来,战争将会永远从世界上消失。”抓着金光勇的骨灰,胡风喃喃自语着。 ------------ 第九十七篇 约翰的处置 安顿好范梅和灵儿,并委托麦杰帮忙安排程同的后事,约翰就被美洲豹队员押回美国受审。长达六个小时的飞行时间,约翰一行人于美国时间凌晨六点抵达华盛顿机场。大批新闻媒体记者闻风而至,争相访问当事人约翰关于这件事的看法。 约翰没有对一切提问作出回答,只是礼貌性的微笑示意,便被fbi派来的特工接走,押送到总部去。 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可真是让fbi局长杰克逊・尼克深深感受到从天堂掉入地狱的感受。本来,成功将金光勇擒获给他带来诸多的荣誉,甚至是美国总统都亲自致电称赞。媒体给他标上‘英雄’的关怀,令他在同僚面前,挺直了腰板,说话的底气也大了很多,一扫因为胡风的事情给他带来的身份污垢。 想不到,才几个小时而已,情况就急转而下,‘严重的失误’替代了头上‘英雄’的光环。他一下子又成为了媒体攻击的对象,各种各样的负面新闻传播在美洲大陆上,不少人要求他自动请辞,还举行游行活动。就连总统也对他颇有微词。他的情况比‘天使行动’之前更加不堪。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美洲豹’特别小分队的队长约翰・金略斯,一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属下。他实在想不透,为什么一向精明的属下,竟会做出这么愚蠢的事情,简直连一点常识也没有。尽管他的朋友妻子被要挟了,是迫不得已的,但他就不能请求支援,配合警方的行动,非要去当这么一个该死的英雄吗?就算要当英雄,也别连累别人啊! 他的心情只能用‘无语’来表示了。 约翰肆无忌惮的在杰克逊面前坐下,嘴里搭着一根烟,享受着香烟带给他的乐趣,并沉浸在其中,完全无视现在的不利情况。 杰克逊愤怒了,一把抢下约翰嘴上的香烟,狠狠扔到地上,“你还有心思在这里抽烟?你知道我面临着多大的困境吗?现在所有的人都将矛头对准我,说我管教无方,纵容手下恣意行事,导致一项十分严谨的行动胎死腹中。”他呼呼的喘着气,肥胖的身体因情绪的波动一抖一颤,“你对我就没有愧疚心吗?” 约翰的回答差点就让他当场气死:“对不起,没有。” “你.”杰克逊指着约翰,一连说出几个‘你’字,就是接不了下面的话。最后从嘴里十分艰难的迸出两个字:“混蛋。” 约翰接下来的回答让杰克逊很想马上崩了他:“谢谢!我本来就是一个混蛋。” 杰克逊将自己的身子扔在办公椅上,强大的重力使得椅子发出心酸的‘吱吱’声。他盯着表现从容的约翰,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两人僵持了一会后,杰克逊轻叹一声,将一份文件从抽屉里取出,丢在办公桌上,“不少人要求我撤掉你,并给你冒失的行为定罪。你说让我怎么办?” “照办吧!”约翰冷静的回答着。 杰克逊提醒道:“你要清楚,一旦我遵循他们的意见,你将会有什么的后果。撤职处分还算是轻的,严重的话,你很有可能会被判入狱。一辈子的事情,难道你就不愿意为自己辩解一下?” “他们说的是事实,我无可辩驳。”苦涩的笑了笑,约翰平和的说着。 “唉!约翰,我知道程同的死对你的打击很大,但这并不完全是你的责任,你没必要让它成为你的心理负担,给自己颓废的借口。只要你还想负责抓捕胡风的行动,我会尽全力的力挺你。哼!我一个fbi的局长,还是有相当分量的。”当着约翰的面,杰克逊将那份文件撕得粉碎,扔在垃圾桶里。 “谢谢你,我的老朋友杰克逊,我很感激你对我的支持。但我已经决定了,不会再带领‘美洲豹’抓捕胡风。我很抱歉,辜负了你的一番好意。” “为什么?你已经坚持了十年,难道就这么放弃吗?现在是胡风最不利的时间,如果配合他国的行动,我们极有可能将胡风绳之于法,将他的团伙彻底的从世界抹除,你确定要放弃你的理想?只是因为一个挫折。” “我这并不是一时冲动所做的决定,而是经过我深思熟虑的。你也知道,我与胡风斗了十几年,却总是处于下风。要不是因为你极力的坚持,我早从队长的位置被剔除。这次发生的事,还有程同的死,对我来说不是一个跨不过去的挫折,而是一个很难得的觉悟。他让我看清了自己的能力,知道自己能做多大的事情。力不能及的事情,有时坚持下去并不是一件好事。” 他停顿了一会,又补充说:“我希望你能理解我。” 杰克逊认真的审视着约翰,从他的表情以及神色确定他不是在说气话,他沉重的叹了一口气,“你知道我在fbi做了这么久的局长,最为难的一件事是什么吗?是你的去留。为什么在你连自己也开始怀疑自己的时候,我会不顾一切的支持你,甚至是用自己的职位作担保,也要让你继续担任‘美洲豹’的队长吗?” “是不肯对恶势力妥协的意志。我从这里面看到了你的决心,你的毅力,还有勇气。我相信这样的你,终有一天会将胡风抓捕归案,暂时的失败不要紧,言论的否定不必理会。人生有着无数的机遇,只要你不放弃对机遇的追求,他们就不会放弃你。那时的你,还让我带有希望,成功的希望。但你现在让我失望了,源自心里的失望。” “对不起!”约翰落寞的说着。 杰克逊突然猛拍桌子,怒声道:“别对我说对不起,你跟自己说吧!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简直就是一个懦夫,一个屈服于失败的懦夫。我很怀疑,以前的你是不是跟着程同也死了。” 他怒瞪着双眼,直直的望着约翰,“别人不相信你没关系,相信自己就一定还有机会,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人是世界上最可怜的。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为了自己,答应我,回来吧!给自己一个认可自己的机会。”说到这里,杰克逊的语气里已是在哽咽着。 “给我点时间想一下。”约翰头枕着沙发,眼角泪花凝聚,沙哑着声说。 杰克逊利索地答应道:“好,我希望你尽快给我答复,不要延误了行动的计划。” 约翰站起身来,向着杰克逊看了一眼,感谢之情溢于言表。两者对视数秒后,约翰转身走出办公室,留下杰克逊在孤寂的房间内。 ------------ 第九十八篇 维耶夫的决定 马尔代夫的太阳岛,气候适宜,无四季之分,全年气候温暖如春,又有着如画般的自然风光和极为亮丽的海岸线,是人们休闲度假的必选旅游胜地。在这里,你可以忘记所有不愉快的事情,尽情地享受着生活美好快乐的一面。在阳光的抚摸下,感受着海风携带着的淡淡咸味,白云朵朵,极尽想象力变幻着形状,欢声笑语中,跑掉烦恼的人与海水嬉戏,打着沙滩排球,玩着水上滑板。 啪啪的海潮声,带来的是纯洁的欢乐,冲刷掉人们心中的种种不愉,阴暗的一面,给之染上如太阳般金黄的色泽。有人感叹过:爱上马尔代夫,说明你还爱着这个世界。很多来到这里度假的人都深以为然,带着一种重新认识世界的角度,也加入到这个队行内。 但还有一部分人是无动于衷的,甚至是以嘲讽的心态来对待这句话,其中一个就是维耶夫,这位在国际上骂名不弱于胡风的军火商。他在沙滩上的一个休闲区坐下,身上的服饰引来了不少怀疑的目光――一身严肃的西装。 “爱上马尔代夫,等于爱上这个世界。”轻语声中,维耶夫的嘴角撅起一个弧度,嘲笑的神情即使是脸上的墨镜也掩饰不了。 “吉尔夫,如果给你选择,你是选择爱上这里,还是爱上金钱?”他的手指上夹着一根雪茄,翘着二郎腿,左手撑着下颌,用十分优雅的姿态吸着。 他身边的一个保安搭着双手,面无表情的回答着:“老板,要是我有钱的话,我会选择爱上马尔代夫,他看起来实在很美丽,前提是有钱的情况下。” 维耶夫笑了两声,说:“你真是一个聪明的家伙,但这是不一定的。我很有钱,但我却不喜欢这里,相比这里的美好生活,我更喜欢枪林弹雨的世界。在鲜血和子弹交织的环境下,我才能感受到世界的存在。同样,我才能意识到钱其实是不重要的,它来的太容易了。” “金钱跟野心比起来,它永远处于下风。所以老板你很富有,因为你是卖的不是军火,是野心。”保安吉尔夫的话很是精干,一语戳中关键点。 “嘿!维耶夫,你的保安可是把你真正的职业说出来了,野心买卖家。”一把声音从背后传来。 维耶夫听到这把声音,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转身向后看去,见到穿着蓝绿格子衬衫,休闲沙滩短裤,趿着一双拖鞋的胡风缓缓走来。他张开双手热情的拥抱了胡风,动情地说:“好久不见,我很想念你。” “想念我?”胡风推了推鼻梁上的太阳镜,诧异地说。“我可不是身材火热的模特,可给不了你极致的兴奋。更不是花钱如流水的军阀,没办法让你的钱轻易地跳着数字。而且还老是给你添麻烦,你怎么会想念我呢?你的话太让我惊讶了!” 维耶夫干笑一阵,拍着胡风的肩膀,阔达的说:“给我添麻烦?这怎么会呢?我们可是友谊最真挚的朋友,你又是我肯定帮你,麻烦这话怎么说的。” 胡风哈哈大笑,连说:“对对对!我们可是关系最好的朋友,不存在麻烦的说法。”维耶夫拉着胡风在椅子上坐下来,吩咐手下去拿两杯饮料过来。 胡风打量了维耶夫几眼,挪揄道:“看来我的朋友最近很忙啊!连来马尔代夫这样的旅游胜地也穿着西装。是不是打算跟我会面后再去非洲谈生意啊?这样的话我们可要抓紧时间,你的生意可是动辄数百万,我可不敢给耽误了。” 听到胡风说起生意,维耶夫的脸一下子凝固了,连一直带着的笑容也缓缓消失了。他摘下墨镜扔在桌上,烦躁的摸了一把脸,闷闷地说:“别说生意了,最近fbi都快把我给逼疯了。要不是之前花了力气打点人际关系,现在我很可能就破产了,还提什么生意。” 胡风对维耶夫的话并不感到惊讶。在来马尔代夫的路上,他查了一下维耶夫的境况,发现他的境地的确很不妙。不仅他勾结苏联军方高官私自买卖军火的事情被美国政府捅破,还连带着他麾下的航海公司也受到制裁。更为要命的是,他以匿名户口开的银行账户也被美国冻结。如果美国方面不解冻的话,这部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就会被没收,纳入美国国库,加上军火来源的渠道被封锁,以及官方背景的丢失,维耶夫从此会在世界的历史舞台没落。 “我这次找你,是希望你能帮我解决难题。除了你之外,能帮我的只有一个了,但我不想去找他。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也明白我找他的后果?” “哦?我知道吗?”胡风冷笑道。维耶夫虽然将话说的很委婉,但威胁的意思还是很明确。他口中的他,指的就是fbi。没错,他目前的处境,都是fbi为了逼他透露胡风的行动特意营造的。可维耶夫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他很清楚,一旦自己全盘托出,他的境地一时可以恢复到之前的模样,但接下来就是他的死期。 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容许私人拥有核武器,或者是有能力获得核武器。只要消息一经确认,维耶夫和他背后的苏联军方高官都会被处理掉,唯一的区别只是时间问题。如果维耶夫坚决不说出,那他还有搏得一个机会,还不至于是死路一条。 “胡风,事到如今你认为装傻还有意义吗?我相信你对我的处境也有所了解,如果你要我牺牲来成全你,你认为我会这样做吗?不要逼我同归于尽。”胡风的淡然反应让维耶夫感到很愤怒,令他彻底将脸上的面具撕掉,露出本来就唯利是图的面目。 “维耶夫,不要生气,我们可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你有事我一定会帮你的。”耸耸肩,胡风轻松的说着。 维耶夫直接了当的说:“好,我希望你放弃那个计划,那样我们就还是朋友。不然,大家一起gameover。” “这不现实,维耶夫,我是不可能放弃计划的。”摇摇头,胡风当场拒绝维耶夫的提议,“你可以说另外的条件。如果你硬要我放弃的话,我宁愿你去找fbi。那样的话,我的下场还是未知数,但你的就很清楚了。你考虑清楚了。” 维耶夫瞪着胡风,一把将桌上的杯子扫落,“这是你逼我的。既然你不给我活下去,我也不会让你好过。我们走着瞧吧!当你被fbi抓住的时候,希望你不会后悔今天的决定。”霍地起身,维耶夫带着三个保镖向着岸上走去。 愤怒和后悔宛如惊涛骇浪般袭上他的心胸。维耶夫开始后悔了,要不是自己贪图那巨大的利益,自己也不会落到今日这步天地。钱虽然赚到了,但不知有没有命可以花呢?人生最悲哀的是,钱赚到了,人却花不了了。 一想到胡风刚才的反应,一股熊熊燃烧的怒火顷刻间占据了心胸。如果不是顾及到胡风的势力,他真想马上就把胡风抓住交给fbi,将功赎罪。虽然不能亲自动手,但不代表他不能借助他人的手抓了胡风,其中fbi会是最好的选择。 他打算回到酒店后,就将一切的事情告诉给fbi,还将胡风的行踪也告诉他们。只要银行的户口一解冻,他马上逃离苏联,寻找政治庇护。对于几个国家的领导人,维耶夫自信他们可以帮他这个忙,可代价的付出是少不了的。 心念电转间,维耶夫就作出今后的打算,脚下加快了速度,急急忙忙往岸上赶。突然,一直沉默的胡风出声叫住了他:“维耶夫,我有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你想不想听?” 维耶夫错愕的看着胡风,十分怀疑他的目的,见他穿着宽松的衣服下没有什么异状,还是选择了相信他。吩咐了保镖注意他的周围安全后,又坐在了胡风的对面。 “如果你按照我说的话做,我保证你目前的危机可以解除,只不过要你多吃一些苦。你愿意不愿意呢?” “你保证这个计划可行?” “我保证,就看你配不配合。” “好,我就再信你一次。” 胡风让维耶夫附耳过来,悄悄地说着计划。等他们两个交谈完后,维耶夫死灰色的脸上出现刹那间的喜色,一现即隐,取而代之的是冒着怒火的目光。他猛地拍向桌子,大喝道:“胡风,你欺人太甚,我.。” 勃然大怒的维耶夫被突然暴起的胡风一脚踹翻倒地,要说的话也中断了。他的三名保镖见状,反应很是迅速,三人齐上,将胡风包围住,各自摆开架势,曳起拳头,蓄势以待。 胡风面对着三名身材魁梧的壮汉,处变不惊。他向着维耶夫一笑,将太阳眼镜摘下来拿在手里,说:“维耶夫,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可要好好考虑一下。否则,哼哼!” 维耶夫捂着肚子扶着旁边的桌子站起来,吐出嘴里的海沙后,骂道:“你别想了,我是不会这样做的。”他向着胡风一指,喝道:“你们谁把他给抓住了,我赏他一百万。” “好,那你就被怪我心狠手辣,杀人灭口。”‘口’字才发完音,他手里的太阳眼镜甩向右边的保镖,刚好砸到他的眼睛。出自本能的反应,那名保镖急忙向后退去。他的动作虽快,但胡风的速度更快。 就在他将眼镜飞出的时候,他的身子也跟着行动,三步抢上,借助冲力凌空一跃,右膝前顶,将那名猝不及防的保镖顶翻,双拳齐发,照着保镖的眼鼻口不间断轰击。在打到第十五拳的时候,背后风声飒然,胡风不及多想,侧翻倒地,一个滚身顺势站了起来。 ‘啪’的一声,一张椅子被砸的破碎。剩下的两名保镖已经脱掉外套,粗鲁的将身上的白色衬衣扯掉,露出一身强壮的肌肉。身子作饿虎扑食状,闪着凶光的眼睛瞪着胡风,一个呼吸间,两人同时行动,一左一右冲向胡风,铁拳乱挥,激起阵阵的破风声。 胡风凭借着灵活的步伐,初时应付的还是绰绰有余,甚至还能抽空打上两拳。但拳头对于那身鼓鼓的肌肉来说,没有一定的力度,恐怕很难奏效。而两名保镖像是经过训练一般,他们一起攻击的时候,并不是各自为政,互相配合着将敌人锁在一定的范围内。 他出一拳,我踢一脚,我攻左,他打右,两人配合的极是完美,叫你防得了上面,挡不了下面,顾得了左边,守不住右边。要是一般功夫的人,不出几分钟就被打倒在地,这还是两人出手的结果。如果三个人一起出手的话,没有武器根本支持不了一分钟。 五分钟过去,胡风的处境越来越危险,拳头离他的身体距离一步步被拉进,险些有几次就被打中。他颇为吃力的躲过迎面打来的拳头,却没料到底下飞来一腿。一声闷响,胡风身子倒贯而出,砸在了另一张桌子上,饮料泼的一身都是。 两名保镖虎步赶来,一人抄起一张桌子扔向胡风,另一人从旁绕上去,作擒拿势,拿住了刚刚躲开桌子的胡风,愣是将他举过了头顶,左膝跪地,右膝前伸,作弓步状,就要把胡风扔下来。 情急之中,胡风抓住了那名保镖的一把头发,在手指匝上几圈,使劲拔起,却拔不下来,只是将头皮拽了起来。那名保镖吃疼,手上的力道一松,胡风整个人落了下来,眼看着就要撞向保镖的膝盖。 千钧一发之际,也不知胡风是怎么做到的,撞向保镖膝盖的却成了保镖自己。看着流着鼻血的保镖,胡风暗道侥幸。就在他要掉下来的时候,他猛地将拿住保镖头发的手向后推去,再往前尽力一拉,借助突然生成的拽力,硬生生将身体在空中的落向改下落为平行。而保镖由于头发被拉住,身体不由自主的撞向了自己的膝盖,立马就晕了过去。 仅剩下的保镖大喝一声,像一头蛮牛猛冲过来,将胡风狠狠地撞飞。胡风的身子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在了两米开外。 保镖大跨步走过去,弯身要拿住在地上不断翻腾着的胡风。却不料一直紧闭着双眼的胡风突然睁开眼睛,一拳打在了保镖的下颌,同时双脚勾住了他的右腿,一个反绞,将那名保安掀翻在地。胡风翻身坐上了他的背部,双手搭在他的脖子和额头,‘咔’,掰断了他的脖子。 “砰砰砰!”两颗子弹射在胡风面前数尺的沙滩上,另一颗擦着胡风的脸颊飞过去,他抬起头看去,维耶夫掏出一把手枪对准了胡风。 “你最好的选择是不要乱动。”维耶夫警告着。 周围还在看热闹的旅客一听到枪声,顷刻间作鸟兽散,争先恐后的朝岸上跑去。转眼间,原本熙熙攘攘的沙滩就只剩维耶夫和胡风两个人了。 胡风在地上摸了一把,笑着说:“维耶夫,如果我说我的速度比子弹快你相信吗?” “哈哈!我劝你不要乱试,这很容易丧命。你对我还有用处,我可不想让你这么早就死了。” “你觉得我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吗?” “嗯?”维耶夫真的有点相信胡风的话了,“不管怎么样,你给我老老实实呆在那里不要动,否则的你的大腿就会多上一个洞。我也不是在开玩笑的。” “不,你是打不中我的。”胡风慢慢地转过了身子。 “你没听到我的话吗?不要动。”维耶夫拉下了保险,瞄准胡风的大腿就要开枪。 背过身的胡风蓦地回转过来,右手一扬。维耶夫只觉眼睛里一阵刺痛,泪水止不住的流了出来,慌乱之下,朝着面前胡乱的射击,五声枪响,手枪也退了膛。 维耶夫努力的睁开眼睛,却看到眼前一阵模糊,好像有一个人影朝着自己正在快速移动,双手乱挥,连忙向后退去。 猛然间,小腹传来一股巨疼,维耶夫再也站立不住,倒在了沙滩上。他的脖子随即就被掐住,连呼吸也很艰难,就在他觉得要窒息而死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叫喊声,紧接着便是几声枪响。他的脖子随之一松,肺部像是被火烧一样,维耶夫俯身剧烈的咳嗽起来,眼睛上又是一阵阵的刺疼,折磨得他痛苦不堪。 “先生,我是警察,你没事吧!”一名警察将维耶夫扶起来,关切的问候着。 维耶夫拉着警察的衣领,断断续续的说:“我.。我要。。找fbi,要.找fbi。快点,快点。” ------------ 第九十九篇 动身 九月十五号晚间八点整,一名曳着红色长裙的时尚女郎出现在酒店门口,她扎着一条松散的马尾,娇生生的俏脸不施粉黛,嘴角含笑,身上也没有其他的装饰品,显得很是干净娴雅。如果不是她那一双风流蕴藉的眼睛昭示着她的性情,还有那一袭烈焰般的长裙,她给人的印象会是小家碧玉,贤淑温婉,典型的东方女子。但她这样东西结合的打扮却另有一番韵味。 她就是从圣彼得堡赶过来的野田幸子。她伸手向后边挥了挥手,站在她身后的一名金发男子走了上来,恭恭敬敬的说:“请问有什么吩咐?” “你去帮我叫辆车,让我把行李抬上车你就可以回去了。呐!这是你的两天内的工资。”犹如葱苗般的手指拈着一小叠美金,怕得有好几千块。 “谢谢!”金发男子接过酬金,忙到马路边拦车,同时按照野田的吩咐,将笨重的行李箱抬到后车厢,目送着野田离去。 等野田走后,金发男子却没有马上返回机场,而是站在门口,眼睛向着机场内张望,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大约过了十五分钟后,有一群人簇拥着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子走出来。金发男子一见瘦小男子,迎上去躬身道:“安德拉,她刚刚从这里坐车离开,你看我们要不要马上追上去。” 这个安德拉就是曾经跟胡风交易过的马特。他满意的朝着金发男子点了点头,看着蔓延在黑夜的公路,嘴角露出微笑来。自从他被胡风戏耍过后,心胸狭隘的他便计划着如何去报复胡风。他通过层层关系,动用黑白两道的势力,才打听到胡风在圣彼得堡的藏身地。 消息一确定,他立马派了数十名手下围着那间旧屋子,打算一举将胡风一伙铲除。可惜的是,当他赶到时,胡风早已人去楼空,本想一把活把房子烧了。但一想胡风或许还会回来,便派了几个人守着,希望能得到一点线索,没想到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等到了野田。正想动手的时候,野田却找上了他的人,并雇佣了其中一个作为跟班。马特索性放长线钓大鱼,一路跟随野田来到马尔代夫。 他朝着两名手下吩咐了几句后,带着剩下的人按照金发男子额指引,向野田离去的方向驾车追赶。 ..。 野田的手指轻弹着车窗,嘴里哼着小曲,修长笔直的大腿裹在长裙下,散发着令人目眩神摇的光泽。窗外的景色除了单调的黑色外,还有着白炽的光芒,一对对情侣牵着手漫步在街道上,情到浓时依偎相吻,安静温馨的气氛下,此时此景犹如天堂。 她忽然将车窗摇下来,急速的风呼呼地吹进来,她闭着双眼,清凉的风扑面而来,将她的心情美好无限的吹涨。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她会心的露出甜甜的笑容。“马尔代夫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野田舒服的呻吟一声,重新将车窗摇上,双手枕在后脑勺,回想着这几天的事情。 她到达圣彼得堡时的藏身地时,为了处理这五千万巨款野田幸子可真是愁坏了。这笔巨款不能存入银行,携带又不是很方便,可重点却不是在这。 带这笔钱顺利过关她有十足的把握,只需要定做一个有着夹层的行李包,将五千万的钞票一叠叠放置在夹层内,又在上面放些衣服做掩饰。过关的时候只要稍稍贿赂一下检查员就可以了,并没有多大的难度。但是行李包的重量太重了,她提起来掂了掂,不由得愁眉苦脸起来。钞票加上衣服,足足有百多斤。 野田人长得很漂亮,又是一个追逐潮流的时尚达人,拖着这么重的一个行李包,长途跋涉从圣彼得堡到马尔代夫,无疑会将她的形象拉低下来。更令她感到烦恼的是,她不能穿高跟鞋和最爱的长裙。 几经考虑后,野田决定违反胡风的规定,雇佣一个男人陪她到马尔代夫去。这个男人就是刚才为她拦车的金发男子。而她也没有想到,她雇佣的竟然是马特的手下。 思想中,车子已经开到了太阳岛的民居聚集区。野田挑了一个较为偏僻的位置下了车,让司机帮她把行李箱取下来后,打电话问清楚胡风所在的位置后,拖着笨重的行李朝前方箱缓缓走去。 她沿着路牌的指示,转入一条小巷后,在路口入口处的第三间小屋停下,确定门牌号跟胡风说的一样,她才迈上台阶,轻敲着黑灯瞎火的小屋。 ‘咚咚咚’,清脆的敲门声在宁静的小区响起,海风吹过,两种声音融合在一起,仿佛是有着幽灵深夜到访一般。 等了一会,门还是没有开,野田想再敲下门。吱的一声,门突然开了,一名头发蓬松,两眼无神的妇女把门拉开一丝缝隙,有气无力的说:“你找谁?”幽暗的灯光下,妇女身子在微微颤抖着,仿佛受到了什么惊吓一样。 “我找胡风,他在吗?”妇女还没有回应,整个人猛地被拉到一边,一个男子闪出门,将野田幸子紧抱在怀里,两人的唇深深印在一起。 “还顺利吗?野田。”男子一边说着,一边帮野田将行李箱抬进屋。 “嗯!一切都很顺利,胡风。”野田拉着胡风的手走进房子,她看着在地上蜷缩成一团的女子,感到有点诧异,“胡风,这应该是房子的主人吧?” 胡风把箱子放在走廊上,点了点头,“没错。我在这里暴露了身份,现正被警方通缉,没办法,只能借她的房子用用了。希望她不会介意吧!” “看她的样子,想介意也不敢啊!你这坏蛋没少对她做坏事吧!”野田脸上满是坏笑的看着胡风。 胡风给了野田一个白眼,走上前将它搂在怀里,“你觉得我有了你会看得上她吗?你可是太小看自己的魅力了。”说着就要去亲野田。 野田伸出手指遮住了胡风凶猛的攻击,娇笑道:“我怎么知道你怎么想的?或许你的嗜好特别不一样,喜欢成熟的女人也不一定啊!” “既然你这么冤枉我,看来我有需要证明自己的意向了。”双手一用力,野田的曼妙身躯就被胡风挤在怀里,炽热的嘴唇肆无忌惮的亲吻着,索求着。一团火焰冉冉升起,慢慢升腾,压抑,最后达到爆发的范围。 ------------ 第一百篇 交火、非洲、开始(一... 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在野田刚刚进去的房子面前闪闪缩缩,只见他踮着脚尖,翘着身子趴在窗前探望,又接着换了几个位置,方才满意的点点头离去。他小心翼翼的踏着草地,翻过屋前的栅栏,来到屋子左侧的转角。里边也有着七八人,手里都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刀具,在漆黑的夜幕下发着银色的光芒,一股寒意悄然来临,源自杀意的寒意。透亮的刀面印射着他们眼中凶残的目光,仿佛是一群在等待着狩猎时机的野兽。 那人径直走到一个瘦小男子,说:“安德拉,屋子里没有动静,相信他们都在睡觉了。而且还不是那种光睡觉,像是火山爆发,野兽嘶吼,海啸阵阵,绝对是精彩之极的电影,光是听听,我都有了反应。嘻嘻!”那人将他听到的一句不漏的讲给马特听,特别是睡觉那一段,说得很是详细与激动,还动情的揉了揉下身。 马特打了那人一个耳刮子,笑骂道:“滚蛋,你要真那么想做,待会就给我多用点力。事情办完后,大家都可以享受享受。那女人可是厉害得很,抓得下他,呵呵!绝对能让你们这一群色中饿鬼满足。” 众人一起低吼了一声,不约而同握紧了手中的刀具。 “好,那事不宜迟,我们行动吧!”他让刚才去探路的那人带着两人守在外边,而他则亲自带领六人,弯着腰快速的潜伏到屋子边。他的手向着左右两边的窗台一指,就有两人蹲到两边窗台下,接着又指示三人站在门外,他和剩下的一人作为后援。 一切安排妥当后,马特向着屋子前的众人一点头,长刀一挥,一脚将大门踹开。砰地一声,门外的三名手下一提手中的刀冲了进去,一人在前两人在后,当先一人手起刀落,将躺在走廊上的女主人杀掉,继而和另外一人破开房门进入房间,却是一无所获。 就在门前三人行动的同时,守在窗台下的两人也展开动作,他们一个跃身,撞破玻璃进入屋子内,身子一翻站了起来,四处巡视着周围的环境。房子是呈左右对称性的,左边是厨房,右边是厕所。厨房那边的人并没有发现什么,遂出去大厅跟同伴汇合。 突然,厕所那边传来一声惨叫声,听这声音却是自己的同伴的。众人对视一眼,一起朝着厕所那边移动。为首一人贴着门开合的方向打开门,嘣,一阵夹杂着沐浴露香气的水雾夺门而出。一伙人闻着馥郁的香气,看着迷迷蒙蒙的浴室,短暂的失了会神。 “啪”一道白影划过,刚才开门的那人捂着鼻子蹲了下去,呜呜直叫。又是啪的一声,接连三声,搜寻前来的五人有四人倒在了地上,剩下的一人由于见机不妙,急急地拉开了跟浴室的距离,这才幸免于难。 可他还没有为自己的庆幸感到高兴,就被迎面飞来的人影踢倒,撞塌了旁边的厨桌。随着跟空气的接触,雾气也渐渐散去。野田裹着浴巾的形象也出现了,她正用一条长毛巾自顾自的褥干头发,似乎没注意到躺在地上惨叫着的人,挪着步子往厅里走去。 “你这个贱人,我要你知道我的厉害。”一名男子鼻子通红的从后面扑上来,张开双手就要抱住野田。 野田回头看去,嘴角微微冷笑,右手搭在脖子上的毛巾,一抽一甩,毛巾就缠上了那人的脖子。野田将毛巾回拉拽着那人来到身前,一个膝盖顶在他的胯部,“我最讨厌人家骂我贱人了。”手一带,毛巾又回到了她的脖子。看来这条毛巾就是她刚才攻击那伙人的武器,真是又快又准。 她又向前走了两步,背后忽然风声鹤然,却是剩下的三人齐齐冲了过来。野田咒骂了一句,霍地原地一个转身,出乎三人的意料,野田竟然没有出手,而是,将自己身上的浴巾取了下来。于是,一副极为匀称有致的身材,没有丝毫遮掩的展现在他们面前,那挺拔的坚挺,幽深的平坦,牢牢地将他们的眼球锁定了,连手上的动作也不由得迟缓了下来,仿佛他们被施了迟缓术一般。 野田看着他们这副呆滞的表情,脸上很是自傲的笑了笑,双脚齐出,呼呼呼三声响,就见三道人影齐齐倒贯而出。他们的眼中还带着惊讶的神情,似乎没能看到野田是如何出腿的,下一秒,这种惊讶的神情就转化为痛苦的体现了。野田没有在他们倒下的时候住手,她右脚脚尖在地上一撑,整个人像是一支引弦而出的箭,势不可挡。 只见野田以惊人的速度来到一人的跟前,右脚飞起,生生将那人踢飞到两米开外。随着一声惨叫的响起,野田又奔向下一人,那人支撑着身子心惊胆战的往后退,抄起旁边的一把椅子打算吓退野田。不过他失望了,野田非但没有停下来,甚至还猛地加快了速度。 ‘旋风十字踢’ 啪,那人手中的椅子被野田横扫而出,紧接着便是一记竖踢,踹中那人的额头,将那人狠狠地砸在地上,哼都没哼一声就晕了过去。 “怎么样?你还想要反抗吗?”看着那名吓得靠在地上发愣的男子,野田扭着赤裸的身体缓缓走到他的面前,娇媚的说。 那男子愣愣地看着野田,茫然的摇了摇头,甚至都忘记去观赏那波涛汹涌的人间美景。 “那你觉得我好看吗?”野田搔首弄姿的摆了几个惹火的姿式,那极为魔幻的身体没有了衣服的束缚,诱惑力直线上升,几欲让人奋不顾身的前往地狱的深渊。 男子的眼中有了一丝神采,透着浓浓地火热,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下身慢慢地鼓了起来,挪着身子就要接近野田。 野田呵呵直笑,伸脚拦住了已经兽血沸腾的男子,“看你这么乖,我就不打算教训你了。”右脚挑起,甩在男子的脖子上,咔的一声,男子的脑袋像是失去了支撑一样,歪歪的倒在一边。“但我没说不杀你啊!” 将浴袍拾起来,重新包裹在身上,“你们这些混蛋,快点给我滚出这里,不然你们一个个都得死。”她甩下一句话后,向着大厅走去,才刚出到大厅,她一下子就站住了,侧头看向腰间,一把冷冰冰的枪就顶在了她的腰部。 “你可真是嚣张。不知道你现在还嚣张不嚣张的起来呢?我亲爱的野田小姐。”马特的手扣在野田的脖子上,鼻子不停地在她身上嗅着,像是一只久经训练的猎犬。 ------------ 第一百零一篇 交火、非洲、开始 野田对于马特无礼的举动怡然自得,丝毫不觉得有何尴尬之处,甚至还耸着身子配合马特的动作,一副很是享受的样子。“对于你,我向来都不是嚣张不起来,我相信你一定在某方面能让我满意的,比任何人。而且,我的身体也会激起你的反应。” 马特的手散发着炽热的热量,速度渐渐急促,像是要把野田的身子通过摩擦融化了似的。“是吗?你怎么知道呢?我们可还没有做过。” “这不需要亲身体验也能感受得到。一个女人悠久以来的直觉,向来是没有失误的。怎么,你还不趁着这个机会跟我好好做上一回吗?不然你可是会后悔的哦!我跟别的女人给你的感受会完全不一样的。” “我知道。但你实在是太危险了,这让我有点不敢。如果你的双手不能动的话,我想我们之间的情趣将会很美妙。所以.” “那你可以绑住我的手,那样我就对你没有危险性了。我们也可以尽情的享受在不一般的情趣。这个提议你觉得好吗?” 马特叹了一口气,伤感的说:“真是可惜了,如果你要是属于我的,那就太好了。一个男人能够跟你这样的女人在一起,绝对比金钱和权利更加吸引人。” 野田听后也叹了一口气,幽幽的说:“是啊!能跟你这样一个能力超强的男人在一起,比拥有世界最美丽的首饰和衣服还要有吸引力,只是我已经属于胡风了。” 任何一个男人即使听腻了奉承话,也会对野田这句话感到些些骄傲,马特自然不会例外。“你会知道我没有让你失望的。”他从后面抱住了野田,身子贴在野田的背部,微微摩擦着,缓缓喘息着。他让一名手下过来,找来一根绳子绑住了野田的双手,带着野田进到一间房间,将她推倒在床上。 他开始将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你再等一会,我就会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给你感受绝对比胡风要强。你准备尖叫呻吟吧!” 野田四肢撑在床上,一头秀发凌乱的飘散着,两眼迷离,娇媚的说:“那就快点吧!我都有点等不及了。我心如被火烧,我身如被火烤,浴火要将我焚烧,情欲快将我点燃,我已经不能再等待,来吧!来吧!让我喘息在你的胸膛下吧!为你强大的冲击而嘶声叫吼,尖叫呻吟。吼吼!吼吼!”她像只发情的狮子,摇着头,咬着唇,极尽诱惑的叫喊着。 “fuck!我来了。”马特一脱下内裤后,迫不及待的就要扑上床去,用他那无比坚挺的器具征服这头野兽。 他将野田压在身下,双手肆意的揉捏着,“承受吧!贱人,你会死在我的怀抱里的。哈哈!”他扯下野田的浴袍,开始进行全方位的进攻。 “嘿!来啊!来啊!鞭策我啊!揉虐我啊!”野田迎合着马特的动作,狂乱的叫喊着,耸动着,“用力点,你给我用力点啊!啊啊啊!就这样,啊.。!” 两人尽情的享受着无可比拟的欢快时,一个人影悄无声息的从窗户翻进来,来到马特的背后,将枪口搁在他的背上,冷冷的说:“马特先生,你似乎忘记了我的存在。” 马特整个人像是被石化了一般,趴在野田的身上一动也不动。只是他身上颤抖的动作告诉了所有人他在害怕。 野田推开已经泄掉的马特,对着胡风抱怨道:“你难道就不能晚点进来吗?我可正在高潮中呢?不行,你以后可要补偿我。” 胡风笑了笑,说:“可以,你先把衣服穿上吧!待会我们还有事情要去做。” 马特这时也回过神来了,赤裸着身体躺在床上说:“胡风,你放过我,价钱随便你开。” “你觉得我会放过一个对我恨之入骨的仇人吗?”胡风嘲讽地说。 “我保证以后不会再找你麻烦,永远也不跟你为敌。” “这不是很可笑吗?我现在杀了你,以后就再也没有麻烦了。” “难道我就对你没有什么价值吗?只要你肯放过我,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你确定你能履行这个承诺?给我点表示吧!让我选择相信你。” “好。”马特拿起床头的一把刀,将自己的食指剁了下来,“这样。。你总可以相信我了吧?” “好!不愧是在道上混的人物,气魄就是不一样。”竖起大拇指称赞了马特一番,胡风也把枪收了起来,“你先回去苏联吧!我有需要的话会找你的,希望你到时不会失信。否则,哼哼!”胡风没有说出后果是什么,但那一瞬间出现在脸上的阴狠足够让马特胆寒。 他向穿好长裙的野田一招手,两人一起走出房门。临走时,野田给了马特一个飞吻。房门关上的时候,外边随之而来的是数声枪响以及惨叫声,过了一会,等一切声音都停止后,又接连响起两声枪响,似乎在警示着什么? 马特脸色苍白的裹着浴巾走出房门,抬眼望去,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尸体。他靠着门框,数了一下人数,一共有九个人,他这次带来的手下一个不剩的被胡风杀掉。 这是胡风在警告他。马特后悔为什么要来招惹胡风,即使他现在落魄了,但也是也是一头嗜血的狼,并不是可以任人欺侮的家犬。如果他肯接受那一次的失败,安心做他的大富豪,这一切都不会发生。而他还因此欠了一个胡风的人情。现在胡风所做的事情他也有所耳闻,一旦他向自己开口,就一定会被这件事牵连到,少不了要跟fbi对抗,无意间又给自己添加了一个敌人。 马特一拳打在门扇上,低声咒骂了几句,便返回房间穿起衣服,然后打开了厨房里的燃气,在大厅点燃一根香烟就离开了这里。他可不想让警方再给他添麻烦。 五分钟后,一阵爆响瞬间将宁静的黑夜打破。 ------------ 第一百零二篇 交火、非洲、开始 车子高速行驶时发出的呼呼声,像是有一头野兽在黑夜叫喊一般,驱着邪风在人间肆意破坏。 野田头向着窗外,若有所思的眨着眼,手指轻敲着窗户,“风,我厌倦了。做完这件事我们就离开这圈子吧!去过我们真正的生活好吗?” 胡风两手紧握着方向盘,诧异的看了野田一眼,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你告诉我,我帮你解决吧!” “不,我只是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 “能告诉我原因吗?你之前可是跟我说你很喜欢这种生活,你变得也太快了吧!难道你们女人都这样?” 野田深情地看着胡风,握住胡风的手,柔情似水:“风,女人最喜欢的生活就是跟喜欢的人在一起,每天吃完饭后,坐在一起看电视,到晚上的时候,两人依偎,看着美丽的夜色入睡。日子无忧无虑,平淡宁静,这才是我们最想要的生活。” “野田,自从你加入到我们的团队,你就知道我是什么人?你说的这些,是一个好男人就能答应你,甚至可以付出一切为你做到这些。但我不是,也不能,我终究不属于任何一个人,包括我爱的人,我是属于世界的。我可以在苍凉的夜色下死,却不能在温暖的阳光下活到老。” 胡风转头看了野田一眼,目光很是平静,“如果你真想退出的话,我不会阻拦你。我只希望你记住,我是爱你的。理想可以阻止我们在一起,却不能令我不去爱你。” “真的吗?”野田将头靠在胡风的肩上,深情款款的看着胡风,“你真的是只爱我一个吗?” 没有任何考虑,胡风就点了头。 “谢谢你胡风。虽然我知道你是在骗我的,但我还是很高兴。真的。”野田的一双妙目淌出泪水来,滴滴的泪珠挂在长长的睫毛上,让野田突然之间多了一丝楚楚可怜的韵味,让人一见之下恨不得把她抱在怀里,用世界上最甜蜜的情话安慰她,用自己宽阔的肩膀呵护她,给她安全感。 胡风抽出手刮了一下野田的鼻子,笑着说:“傻孩子,你怎么会这样想呢?这么久了,难道你还不明我的心意吗?我的爱还没有让你完全信任吗?” “不,风,我相信你对我的爱。同样的,我也深爱你,为了这份爱,我可以为你去做任何事。但是我也知道,你不会属于我一个人的,别人看不出来,可我感觉到了,你的心里还住着另一位女人。而我无论如何也替代不了她在你心里的位置。” 凭着一个女人的直觉,野田知道胡风深爱着另外一个女人,也明白自己无论做了什么,也不能代替她在胡风心里的位置,就像胡风对阮慧慧的爱情一样。作为一个女人,她自然希望能够独享一个男人,完全占据着男人心中的位置,可以不惜一切将要住进这屋子里的其他人赶出去。 但野田很聪明,她明白一旦自己这么做了,那很有可能会导致胡风的反感,甚至会被胡风逐出他的心里。她暗地里曾调查过胡风爱着的这个女人,也弄情了这个女人为什么会对胡风很重要,连她也不能比拟。而这,也就是她今天会想胡风说出的这番话的原因。 胡风沉默了。野田说得没错,她是除了阮慧慧之外,他唯一真爱的女人。虽然他也爱着野田,但两人之间给他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跟她在一起,胡风觉得很轻松,没有一丝负担,介怀,想笑的时候可以笑,想哭的时候可以哭,心态完全就是一普通人,有资格喜怒哀乐,嬉笑怒骂。而他走到了如今的地步,已经没有权利去拥有这些在普通人眼里只是很平常的情绪表达,其他人也不能再带给他这种情绪,包括野田。 “对不起。”胡风冷静的说着,仿佛只是在履行一个任务一般,不带丝毫的歉意。可野田清楚,胡风是真心的对自己产生愧疚。‘对不起’三个字胡风一生只说两次,第一次是对阮慧慧,第二次是对自己。她已经很满足了。女人只要知道男人是真心爱她的,那就够了。 爱情有时候或许会很渺小,渺小到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但有时候却很重要,重要到单凭‘我爱你’就很付出生命的程度。 “我没有怪你,你真心爱我我已经很知足了。”野田顿了一会,又说:“胡风,我知道要你来做这件事会很难,可我很想跟你一起去过那种简单的日子,你能不能为我委屈自己一次。就当是我求你了。” 望着野田期盼的眼光,胡风实在不想拒绝。一个女人想跟一个男人过这种日子,意义已经不言而喻,而一个男人得前世修多大的福才能遇到这种女人呢?胡风没有立刻回答,眼睛盯着前方的路况,一眨不眨的。 野田安静的等待着,眼光满是希翼,一双手因为紧张用力过度,修长的指甲扎进了胡风手臂的肉里。 等了一会,胡风才开口说话:“野田,不是我不想跟你生活在一起,只是我不能,我犯下的事足以让我被判死刑无数次。只要我一离开现在的生活,失去了威慑力,接踵而至的不会是生活的宁静,而是fbi的来临。到时候,我们只能在地狱里去寻找宁静的生活了。” 胡风苦涩的笑容让野田很揪心,她叹了一口气没有说什么。其实她心里也明白,放下武器代表的不是重生,而是死亡的审判。只是女性的懦弱让她不愿去直视这个结果,选择了去相信还有希望,却换来了更加沉重的失望。 野田垂着眼帘靠在胡风的肩膀上,似乎是在休息,可又不是,她的指甲还深深地陷在胡风的肉里。她内心的痛苦已经不能用神情单纯的表现了。 她很想趴在胡风怀里痛哭,尽情的宣泄抑郁的情绪,但她没有。权利是使她将心里的痛哭深藏的原因。“你一旦拿起了枪,就一辈子也不能放下去,除了死之外。”在当时胡风说这话的时候,她还不能体会其中的含义,也没有注意胡风眼神的无奈。直到现在,她才终于明白为什么胡风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竟会那般的沉重。 枪,是开启你内心欲望的钥匙,欲望之门一旦被打开,你就不能停下你的脚步,要一直朝着欲望的深处走去,永远也不能停下来。欲望之门的开启,它帮你实现你平常方式实现不了的种种需求,渴望,同样,它也将你的后路抹掉,步步紧逼。当你回头时,见到的只会是死神的镰刀,而不是天使的光环。 枪,是一样给你现在,剥夺未来的武器。你从现在得到的越多,就从未来失去的更多。两者之间永远不成正比。 胡风怜惜的看了野田一眼,果断的一眼。他没有将精神过多的纠缠在男女私情的事情上,等待着他的,是决定计划的重要一步。只要这一步走错了,全盘计划都会崩溃。从现在开始,他要将正准备实施的计划一遍遍在心里过滤,查找可能会出现破绽的漏洞,及时将它给堵住。 他一心二用,一边开着车,一边想着事情,神情专注,连野田叫他也没有听到。 “决定了吗?”胡风询问着野田。 “嗯!”野田点了点头。 “那好,这件事情过后,我会帮你处理后续事宜,我不会让任何人打扰你的生活。”既然自己不能让心爱的女人幸福,就该为她创造幸福的条件。这是一个男人的责任。 野田嘻嘻一笑,一扫之前的落落寡合,重新恢复到原先的娇媚动感,“你错了。我的决定并不是要离开你,而是继续跟你在一起。” 胡风还没问起原因,野田又说:“我不能与你一起生活在平静的日子里,那就跟你战斗在火线下。即使是一辈子,我也无怨无悔,因为我爱你。” 野田的手忽然被胡风抓住放在他坚实的胸膛上。感受着胡风心跳的跳动,野田幸福的一笑。她可以放心了,从今以后,自己的身影将永远存在胡风的心里,一生一世。 “对了胡风,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你跟维耶夫的事情谈妥了吗?” 胡风便将他与维耶夫的谈话一字不差的告诉给野田,顺便将他的那个计划也告诉她听。对于野田,胡风不会再隐瞒什么,有时爱可以抚平一切创伤。 听了胡风的叙述,野田也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如果你的计划成功实施,并取到一定的效果,那的确可以缓解现在的压力。但有一个前提,就是如何保证fbi会相信呢?这一环出了问题,那整盘计划就会毁于一旦。” “没错,我就是在考虑怎样增加可信度,光靠维耶夫一个人,怕不会让fbi尽信。还少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不知道这个因素是什么?如何完成这个因素?” 野田摸着光滑的下巴,嘟着嘴唇,连连点着头,思考的样子可爱至极,令得神经紧绷的胡风也为之一笑,情不自禁的亲了野田一口。 “讨厌,人家在思考你就不能严肃点。”野田娇笑着捏了胡风一把,笑骂道。 “那你可是想出了什么好计谋?我的女智囊。”胡风笑着说。 野田又想了一会,才将她想出的计划说出来,最后问:“你觉得计划可行吗?” 胡风仔细琢磨着野田的话,点出其中的关键之处:“行是可行,但恐怕不好说服那人。我跟他的交情可不深厚,要是寻求他的帮忙,很可能会遭到拒绝,毕竟这件事牵扯实在是太大,没有足够的利益他是不会动心的。” “这也是。他现在的确没有我们可以帮助的。以他的身份,可以轻而易举得到一切东西,光用钱来办事,希望几乎是零。” “算了,你也别想了,到时再想办法吧!” ...。 九月十七号早上,非洲的阿桑尼亚共和国首都塔里兹,国内唯一的国际机场尤布里机场,一男一女挽着手一齐走出机场,男的身材瘦削挺拔,脸色坚毅,穿着一身得体的衣服,步子又稳又快,给人一种稳健彪悍的感觉,特别是那一双眼睛,仿佛是黑夜里闪烁的繁星,熠熠有神,让人一见就再也不能忘却。 他身边的妙龄女郎,惹眼的火红色修身长裙包裹着极度惹火的身材,一对波涛巨乳饱受束缚的痛苦,似要挣脱而出;盈盈可握的腰肢像是春风中的杨柳,又细又韧,随着步伐而轻轻摆动,一摇一摆间,风姿绰约,动人心魄,招引无数男人的回眸注视。 他们两个正是从马尔代夫赶到阿桑尼亚共和国的胡风和野田。在这里,他们不需要再进行乔装易容,也不怕fbi的跟踪调查。因为这里是混乱中的国度,被美国所谓的人权主义搅乱的国家。在这里,白人被列为不受欢迎的种族。 一九八九年,处在复兴的阿桑尼亚共和国,因当时的总统阿列克孜的强硬姿态,惹怒了自视为‘全球警察’的美国,遭到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国家,以拥有杀伤力武器为由,不顾国际社会的反对,强行入侵阿桑尼亚。 历时三个月的作战,美国虽然成功推翻了阿列克孜的统治,但给阿桑尼亚人民带来的是战乱纷飞的国度。军阀割据,民不聊生的场面一股脑的出现在阿桑尼亚的国土上,这个曾被誉为‘非洲明珠’的国家一下子暗淡下来。 北约军队撤离后,经联合国组织,在阿桑尼亚重新建立起了一个政权,但这个新生的政府已经控制不住混乱中的国家。经过长达数年的交火,以及联合国的帮助,政府军收编了大部分的军队,控制了阿桑尼亚一半的国土,可还有数支军队不肯归于新政府的统治。 为了挽救时局,他们联合在了一起,推举出一名领导人,而这名领导人就是杰尔・雷诺・辛茨比,他带领着合编成的军队组建了另一个政府,并对政府军宣战,占据住阿桑尼亚另一半的土地跟政府军互相抗衡。 时至今日,两派还是没能达成协议,让饱受磨难的阿桑尼亚重新恢复到和平。 ------------ 第一百零三篇 到达、安排 胡风之所以跟辛茨比将军相识,完全是维耶夫的帮忙。那时候,正是两派交战最激烈的时刻,每一天阿桑尼亚都有战事发生,每一秒都有无辜的平民死在炮火的轰击下。维耶夫靠着买卖军火一途,从辛茨比那里弄来了大量的黄金钻石,大大的发了一次大财,但他能为世界性的军火商人,可不是单靠所谓的信誉实现的。他自然有他的一套行事准则。 “战争,或许在其他人眼中是死神降临人家的方式,但对于我,那却是天使带给我的好运。”为了能够弄到更多的黄金,赚到更多的利益,维耶夫又派人暗地里联系了政府军,秘密的卖给了政府军更加先进的武器。两党胶着的战争形势,有很大一部分是出于维耶夫的努力。而他也成为这场战争中最大的受益者。 原本就处于弱势的反对派,经过维耶夫这样一搅合,形势对他们更加不利。战事的溃败,资金的掣肘,内部频繁的争斗,几乎就要将新成立的反对派政府推向死亡的边缘。再加上国际上对政府军的支持,反对派所占领的地区越发缩小,兵员也在急剧下降,在阿桑尼亚的影响力也逐步下跌,这让雄心勃勃的辛茨比忧心疾首。 为了挽回颓势,辛茨比先是大力整合了党内的势力,清理掉一大部分暗中与他作对的人员,完全控制了军队。再就是联系维耶夫,希望能够从他的手中购来先进的武器,止住战事的频频失利。他有足够的信心,只要武器方面能跟上政府军,以他现在对军队的掌控力,不说彻底打败政府军,但收回以前的占据区还是可以的。 他虽然有这份雄心伟略,可十分无奈的是资金跟不上他的脚步。随着反对派的败退,大量的矿山重新落到政府军的手中,还掌握在反对派手里的矿山只有可怜的三个。按照每年出产的黄金,想要购买一大批军火明显是不现实的。而维耶夫这种军火商人,那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把钱看做比命还重要,岂会白白将军火送与。 辛茨比还是不肯死心,派人到亚历山大找到维耶夫,并安排他来阿桑尼亚。当两人会面后,辛茨比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不出意料,维耶夫果然拒绝了他的建议。在维耶夫看来,辛茨比提出的建议简直如同白痴,他答允战争一旦胜利,便将阿桑尼亚大约五十座的金矿送与,让维耶夫来做风险投资商人。而维耶夫又怎么会去做呢? 不过维耶夫没有让辛茨比失望。他拒绝这个建议时,又提出了一个办法帮助辛茨比解决目前的困境。那是胡风的计划。 听完维耶夫的讲述后,辛茨比陷入了沉思之中,但时间没有持续多久,当天晚上,辛茨比就答复了维耶夫,还让他安排胡风前来跟他会面商谈。在他看来,这件事暴露之后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滔天的麻烦,甚至遭受到国际上更进一步的制裁,从而使整个反对派落入灭亡的境地。后果虽然很严重,但比起目前的困境,辛茨比还是愿意去接受。 这就是野心家的可悲之处。他们只要站在了权利的巅峰,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努力保持自己的地位,即使用尸山血海作为交换,他们也不会犹豫。 经过维耶夫的撮合,胡风和辛茨比完成了交易,两者之间各自完成了对对方的承诺。辛茨比在其所管辖的区域内,选出了一处极为隐蔽可靠的位置给胡风建造了发射台。而胡风,也通过在世界各地实施抢劫得到的金钱,为辛茨比购买了大量的军火,助他一扫眼前的颓势,重新回到‘一山二虎’的地位,取得个皆大欢喜的局面。 ..。 胡风和野田一拖着行李箱出现在路边,就有一辆越野车风驰电掣的停在身前,野田还以为是早来的安可来接他们,及至看到穿着浅绿色军服的黑人士兵,她才意识到自己猜错了。 四名士兵持着武器跑下车来,将胡风二人围住,其中的一人操着非洲土话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堆,然后又指了指胡风手中的行李箱。 胡风虽然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但也猜出来一点。他将行李箱平放在地上,拉开拉链,摊开箱子让他们检查。 那黑人士兵又叫了两声,两名士兵上前,用步枪挑着野田的衣服,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番,发现没有异样后,回身向那人汇报。为首的黑人士兵板着脸一言不发的听完汇报,狐疑的看着胡风两人,目光着重的停留在靓丽的野田身上。 他蹲到地上,拨着被翻得乱七八糟的衣服,却都是女士内衣裤,化妆品之类的东西。他看了一会也没有发现别的,就要起身。突然,他的眼角扫到箱子左上角的位置,那里很是奇怪的凸起了一角,将箱底顶了起来,而周围却是很平坦。他用手摸了摸,掣出尖刀来,伸手要去割箱底。 野田急忙要去阻止,却被胡风拦了下来,他示意野田朝马路一头看去,那里也正有一辆越野车开来。距离他们他们一百米的时候,飞驰而来的越野车按响喇叭,一路喧嚣着赶了过来。 车一停稳,两名一身高级军官服的黑人跳下车来。体型稍胖的那名快步上前,出手甩了一巴那名正要割箱检查的黑人,指着胡风二人口沫横飞的说了一通。那四名黑人低着头,唯唯诺诺,朝着胡风一躬首,灰溜溜的驾着汽车离去。 野田瞧着站在身边的魁梧黑人,莫名其妙的感到一丝熟悉感,特别是那双平淡的眼神,最能勾起他的怀疑,只是一时半会还想不起那人是谁。那魁梧黑人没有介意野田举止上的失礼,在见到她脸上怀疑的神色后,还脸上抖了抖,露出一口洁白无瑕的牙齿,看起来似乎是在笑。 一见到这个笑容,野田脑海里浮现了一个人影,那个满脸疤痕,身形壮硕的安可・路易斯。她实在想不到安可会化妆成这个样子。要不是自己对他眼神感到熟悉,以及安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笑容,野田一定认不出他就是‘坦克’安可・路易斯。 野田纵身上前,重重地锤了安可两下,笑骂道:“你这该死的安可,怎么成了这服模样?我都差点认不出你来了。” 安可耸耸肩,无奈的说:“你以为我想啊!是这里不喜欢白人到来。我可不想一出街就被黑人围殴至死,警察可是不会保护我们的。” “那我们会不会也跟你一样啊?要是会的话,我可得好好画一下妆,躲避灾难。这开头可不是很好。” “放心,虽然这里很是排外,但也只针对白种人,对于黄种人他们还是会很礼貌的。刚才那些人是政府军情报处的,所以才会那样做。平常的话这里还是很和平的。” “那跟你在一起的是谁啊?怎么会帮助我们?”野田指着那个身材肥硕的黑人说道。 安可回答道:“他是政府军的高官,胡风曾经帮助过他,也能说是我们的朋友。” “哦!我们待会再聊吧!胡风叫我们呢。”野田看见胡风向他们招收,跟着安可一起走过去。 “嘿!很高兴见到你,美丽的女士。我是莫里,胡风的朋友。”肥胖的黑人自我介绍道,并向野田友好的伸出手。 野田礼貌地朝莫里一笑,手跟他握在一起,说:“我也很荣幸认识你,我是野田。刚才多谢你的帮忙了,不然我的箱子就被那些人破坏了。这可是我最爱的箱子。” “我为那些蠢材无礼的举动向你们道歉,请你们不要见怪。胡先生是我莫里最重要的客人,让他受到这样的对待,这是我的不对之处。”说着,向着胡风微微欠身。 胡风摆了摆手,大方地说:“不用这样。你作为一个主人已经很尽责了,没必要再向我道歉。要不然那就是我的错了,谁让我带的女伴是如此的显眼呢?”胡风瞄了野田一眼,调侃道。 “呵呵!胡先生说的很对,像野田小姐这样美丽的女人,我莫里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身子向旁一让,“长途跋涉你们也累了,先到我为你们安排的地方休息一下吧!” “好!”胡风也不客套,拖着野田的手向车子走去。莫里和安可收拾完行李箱抬到车上,开着汽车来到塔里兹市的高级住宅区。这里租住的都是政府军的高级将领,或者是机关要员,每一个出入这里的人,身份显贵,权利惊人,一抬手,就能制造一场战争,一跺脚,要死上数千人。 住宅区周围岗哨林立,士兵交叉巡逻,保护的可谓是滴水不漏。这从莫里开着才进入小区,就接连遇到数次检查可以看出。幸亏莫里能耐大,替胡风他们弄到一个外国贵宾的身份,不然他们休想进到这里半步。 车子进入小区的深处后,检查就少了。又开了一会,车子停留在一栋复式三层建筑前边,莫里说:“这就是我为你们安排的地方,只要你们待在这里,除非反对派攻进塔里兹市,否则这里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绝对没有人能够伤害到你们。” 他又从怀里取出两个本子递给胡风和野田,补充道:“这是你们的通行证,有了它,在政府军控制的范围内,你们将不会遇到什么麻烦。” 野田满心欢喜的接过本子,这可比让他们住别墅更能让野田开心。在战乱的地方,只要你形迹可疑,随时都有可能毙命,不然就是关入囚房,严刑拷打。有了这本通行证,那就相当是特权级别,可以不受限制的随意行动,而且一般军人也不敢招惹。 “谢谢你,莫里。”胡风衷心的向莫里道谢。 “胡先生,你实在是客气了。你对我的恩德,我一辈子都不能还得清。这点小事你又何必在意呢?”他向着野田一点头,又说:“那你们就先去里面休息,我还有点事情要处理。等我有空的时候再来向你们接风洗尘。再见!”一一握手后,莫里开着越野车离开了小区。 野田看着莫里离开的方向,不由的问道:“安可,你知道莫里在阿桑尼亚是什么身份吗?我感觉他很不一般啊!” 安可故作神秘的说:“能在这种级别的地方为我们找到这样的房子,还给我们弄来通行证,你说他的身份还会简单吗?”他摆了摆手,“不要想了,就算你把额头揉破了也猜不出他什么身份的。” 野田给了安可一个白眼,轻蔑的说:“不说就不说了,我难道很稀罕知道吗?故弄玄虚的家伙。”一扭头,紧跟着胡风进到房子里。 推开涂着红漆的厚重木门,宽阔豪华的大厅让野田眼前一亮,“真不错啊!”野田发自内心的赞叹,同时也对莫里的身份更加好奇了。 她摸着真皮的意大利进口沙发,观摩着墙壁上悬挂着的精品油画,调试着法国进口的玻璃吊灯,品着仆人端来的印度红茶,眼中的惊讶更甚了。一张樱桃小口自进屋后,从楼上到楼下,她就再也没有合上,连连发着出自内心的惊叫。 安可抱怨道:“野田,你能别像乡下人一样吗?” “哦!对不起!可是我实在是很吃惊,我想不到像非洲这样的地方,居然会有这么高档的装饰,而且这还是在一个混乱的国度中出现的。”野田红着脸为刚才的大惊小怪辩解道。 胡风不以为然的说:“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有钱,甚至都可以在南极盖别墅,没什么大不了的。况且阿桑尼亚有着大把的金矿,像这样奢华的物品出现在高官的生活中,一点也不会很奇怪。美好的生活总是掌握着权力者的手中。” 他坐在沙发上,点燃仆人递来的上等雪茄,悠悠地吐出一口烟圈,“你们两个都过来吧!我要向你们吩咐一点事。”等野田和安可坐在对面后,胡风又说:“安可还有野田,明天你们带着行李箱内的五千万现金去找辛茨比将军,至于是什么野田自会跟他说的。而我则会去邻近的莫萨尼比亚处理一些事情。如果顺利的话,我们的计划明天就可以实施了。” 野田说:“我担心辛茨比这个混蛋会借机威胁我们,上次的事情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如果不能完全控制住他,辛茨比是不会听我们的话行动的。” 胡风笑了笑,从怀里取出一份文件递给野田,说:“你把文件交给他就可以了。如果他还是故意推三阻四,趁机刁难,你们就回来,我自有办法对付他。辛茨比是一个聪明人,我相信他懂得其中的利害关系。” 弹了弹雪茄上的烟灰,胡风又说:“到了那里后,你们两个尽量不要露面,一切的事情都交给辛茨比去处理。只需要跟着车队到莫萨尼比亚跟我会合,其他的事情都交由我来负责。都清楚了吗?” 安可和野田点了点头。 胡风又说:“那你们先去准备一下吧!明天一大早你们就出发。” ------------ 第一百零四篇 出发、会见(一) 胡风并没有跟安可他们到明天早上才出发,相比与他所要做的事,安可和野田面对的相对容易些。胡风自信辛茨比不会暗中搞破坏,那份文件可是有了他重要的罪证。只要他不是头脑发热的话,他一定会按照胡风的意思做事。 到莫萨尼比亚,是胡风这个计划的一部分,只要这件事成功了,那么整个计划就会没有破绽。可是,要完成这件事,就必须要经过一个人――莫萨尼比亚的总统巴库扎・马特。 莫萨尼比亚不同于阿桑尼亚处于战乱的时局。相对于阿桑尼亚,莫萨尼比亚的政治环境和国内治安都要较好,人民生活也是贫苦,但不至于朝不保夕,拖儿带女远离家园。因为某些历史因素和争端,其国内也有反对派的存在,却不能跟政府军对抗,只能躲在一些偏远地区,偶尔实施些暴力袭击这类的事件,大体上不能对巴库扎产生危险。 这样,胡风手里的两个王牌――金钱,实力,也就对巴库扎没有作用,可这项计划又非得让巴库扎参与并支持。胡风为此愁破了脑袋,可也没有得到什么好的意见。 就算是还没准备好,胡风也得起程前往莫萨尼比亚。维耶夫那边应该照他的意思对fbi交代了,要不马上争取时间,一旦让fbi察觉到些许蛛丝马迹,那后果可就严重了。在晚上的时候,胡风让莫里帮他准备一些资料后,便跟他一起前往边境。 有了莫里的帮忙,胡风轻而易举的通过边境。分别时,莫里交给了胡风一封信件,嘱咐说:“以胡先生你的身份,是很难见到巴库扎总统的。如果真到那一步的话,你只要拿出这封信交给总统府的人,见到巴库扎总统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我请求胡先生不到最后关头,不要将这封信宣之于众。” 胡风答应道:“我知道厉害,你放心吧!”两人分别后,胡风开着莫里挂着军牌的越野车,几乎是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就通过了设在两国边境之间的检查站。为什么阿桑尼亚的汽车可以在莫萨尼比亚顺畅通行,这其中也是有原因的。 由于历史上阿桑尼亚和莫萨尼比亚曾经属于一个国家,时代沧桑,朝代更迭严重,但无论政权怎么改变,两个国家直到近代还是没有分离。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后,欧州国家陆续施行殖民主义。诺大的非洲数十年间就被当时欧洲的几个强国瓜分。此后,便开始了贩卖人口,开挖矿山,猎杀动物等等抢夺非洲资源的暴行。 而当时的莫桑尼亚帝国,由于处在大陆中心地带,影响倒也不太大。可好景不长,非洲资源的富有让殖民国家垂涎三尺,他们不计后果的疯狂抢夺,将所有搜刮来的物品输送回独自的国家。很快,原先他们占领的国家资源慢慢匮乏了,只有得到没有付出的殖民国家第一次尝到了后果,他们被饥饿的非洲土著联合反抗,大部分军人死在了土著的长矛下。 最后,这次暴动被镇压,但殖民国家也对满目疮痍的土地失去了热情。他们将目光放在了内陆中的强大帝国――莫桑尼亚帝国。为了攻破莫桑尼亚,英法两个国家联合在一起,带领着一万士兵进发莫桑尼亚。途中,他们遭到了莫桑尼亚人的疯狂阻击,这些脸上涂着颜料的莫桑尼亚人像是天生的猎手一样,隐藏在茂密的丛林中,出手果断狠毒,只要他们一掷出手中的长矛,就会有一个人倒下。 即使他们的武器只是长矛、石刀这类的原始武器,却硬是让英法联军的二千名士兵死亡。要知道,当时的这些士兵可掌握着世界的先进武器――火枪,与那些还处在原始时代的土著是不可比拟的。 经过了重重险阻,英法联军终于到达了莫桑尼亚帝国,但此时的队伍只剩下不过六千人的部队,而且多半还带着伤。连日来的偷袭,让英法联军伤亡极大,虽然他们也让莫桑尼亚人留下了五千具的尸体。 一场没有悬念的战争展开了,有着当代最先进武器的帮助,英法联军轻易攻克了莫桑尼亚帝国。为了激励当时的士气,双方指挥官允诺士兵烧杀抢掠。结果,拥有上千年历史的古城――爱兹达克城,消亡在熊熊的大火中,随同消亡的还有城里数十万的平民。 从此,莫桑尼亚帝国在也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被分裂成两个国家的阿桑尼亚和莫萨尼比亚。直到二十世纪初,自由独立的思想传入非洲,并蓬勃发展,两个国家的人民才结束了被殖民的命运。 两国的历史关系,又加上近代携手互助,一起对抗殖民主义,两国之间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份感情,撤掉了原先设在两国边境的铁丝网,改为设置岗哨,军队巡逻,只要是正常上牌的车辆,都可以行驶在双方的国境内。同时,也允许双方之间的商贸交流,缴纳一定的付税后,两国的商贩可以将物品运到他国贩卖。 不过,近年来,阿桑尼亚国内政治动荡,战乱频繁,大批阿桑尼亚的难民跑到莫萨尼比亚避难,给了邻近的城市造成了不少的压力。考虑到难民引起的社会环境问题,边境曾一度被封锁,直到近期因为阿桑尼亚局势好转才被解开,但已经加大了巡逻力度,一旦发现逃难的人,会被立刻递解出境。 胡风开着车穿梭在乡间小路上,漆黑的路上布满着碎石,颠地汽车上跳下窜,旁边的村庄上点着昏黄的灯光,一盏两盏的,孤寂悲凉的气氛应时而生,整个世界像是一个堕落中的黑暗帝国,生机一点一点消失在人们的欲念中,剩下的只有犹如行尸走肉,为了生活而生活的可怜人。 胡风沉着脸急速的驾驶着车辆,也不知道车子在黑暗中开了多久,行了多少的路程,只知道看到远处那擎天而立,被炫彩灯光笼罩的巨大雕像后,胡风就把车停了下来,看着那尊雕像发起了呆。 那尊雕像叫做‘斯托巴那尔的期盼’,是根据莫萨尼比亚开国元勋斯托巴那尔元帅为原型雕塑的,讲得是临刑前斯托巴那尔对和平的期盼。 斯托巴那尔为了领导莫萨尼比亚人民摆脱法国的殖民统治,从街头宣传自由思想,到进行地下暗杀活动,再到组建军队正式对抗法军,斯托巴那尔经历了二十年。期间被逮捕三十余次,遭到暗杀十余次,大大小小指挥或参战过数百场战争,建立下了无人能及的赫赫战功。 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在与法军进行最后决战时,斯托巴那尔元帅却被法军秘密的抓捕了,并很快在阿斯达克广场被枪决。临行前,被捕的斯托巴那尔元帅面无惧色,泰然处之,对着在台下痛哭流涕的人民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讲话,鼓励莫萨尼比亚人民不要屈服于殖民主义,要敢于用鲜血去换取自由,为革命的胜利作出牺牲,争取让神的自由光芒散满整个莫萨尼比亚。 最后,斯托巴那尔元帅抬头望天,泪水纵横,,悲泣道:“我人生最大的悲哀不是死在枪下,而是没能看到莫萨尼比亚的解放,没能让战争离开人民的生活。何时?莫萨尼比亚以及整个非洲,都会沐浴在和平的光幕下呢?何时?世界上的人都可以幸福的拥抱生活,而不是被战争的硝烟裹挟?何时?大地上传响的只有安宁的钟声,而不是炮火声?” 远眺着斯托巴那尔的雕像,胡风似乎也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悲哀和浓浓地期盼,不由得伤感起来,“何时?世界上的人都可以幸福的拥抱生活,而不是被战争的硝烟裹挟?何时?大地上传响的只有安宁的钟声,而不是炮火声?”他一遍遍的重复着这句话,心内痛苦地像是被刀绞一般,泪水不自不觉间弥漫了他的眼睛。 时间在悄无声息的流逝,眼前的一切都变得迷糊了,世界像是被包裹在薄纱中,飘飘渺渺,虚幻的不可捉摸。黑光一闪,整个世界却又极快的落入了黑暗中,单色调的黑色征服了全世界,光芒将不会存在。死寂一般的气氛,述说着过去的哀伤,悲戚的风似乎在为世界的沦落而悲伤。希望,除了火热的心能发现外,再也不会主动的出现在黑暗的世界中。 ------------ 第一百零五篇 出发、会见(二) 等到清晨的时候,胡风才将车开进莫萨尼比亚的首都阿斯达克,沿着宽阔的街道一直往前走,就是莫里对他所说的总统府。可总统府是什么地方?那是一国领袖的居住地,周围守卫是何等的森严,岂是平常人等轻易能接近的。 胡风才将车开到离总统府的两百米处,就被一队士兵给拦截下来,对方看到车子挂着的军牌,才没有强行搜胡风的身,而是客客气气的询问着他来这里的缘由。当得知胡风是来见总统巴库扎的时候,由于没有出示阿桑尼亚政府相关文件,士兵拒绝了胡风的请求,并立即要求胡风离开总统府范围内,否则将会被逮捕入狱,接受审讯后才能离去。 “如果你们真的打算对我这样做的话,我会离开这里。?”胡风对于士兵做出的反应没有感到意外。要是总统能那么容易见得着,那也就不是总统了,即使是被他的人民推选出来的。 地位永远是人与人沟通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在士兵的注视下,胡风开着车子慢慢倒退,转了头驶离这里。可胡风当然不会这么轻易地放弃,他摸着口袋里的那封信,权衡了其中的利弊,最后还是取消了用那封信的念头。要是现在暴露他跟莫里的关系,可能会在以后为莫里带来极大的麻烦,还会导致杀身之祸。而莫里是他的朋友,胡风是不会这样对待朋友的。 胡风将身上的手表、项链等等饰物都取了下来,放在越野车上的储物柜里,然后走下车,朝着总统府的方向行进。由于安全起见,总统府设在一片空地上,除了绿草和大树外,旁边隔着几百米外才有房屋的存在。 另,以总统府为中心,两百米以内的距离有着三队士兵施行交叉巡逻,两辆多功能步兵战车随时候命,严密的控制着可能会出现的不利因素,确保总统府不会遭到恐怖袭击或者暗杀。一旦遇到可疑的人物反抗,士兵不经授权就能开枪射杀,也可以随意的扣押行迹诡异的人。 胡风趁着两队士兵交叉换位出现的空档,从旁边的居民楼窜出去,身手敏捷的爬上草地上的一棵大树,通过站在高位观察,研究着如何安全的潜入总统府。他仔细端详了一会,眉头蹙起,脸色也变得很沉重。 总统府不只是只有外围的守护,里边的防御力量同样不容小觑。长达百米的白色围墙,光监控摄像头就不下三个,无死角的监控着周边。只要是想打翻墙而入的注意,势必会被摄像头拍到,到时尊贵的总统非但见不到,还会被士兵手中的步枪送到地狱去。 砸烂摄像头,或者移动摄像头的监控位置,这样的想法是不可行的。这里可不同于其他地方,守卫绝对严密,出现异常肯定会引来士兵的怀疑,继而拉动警报。那时整个总统府都会被惊动,事情自然也就败露了。 胡风用手摸摸鼻子,思索着如何能混入到总统府去。这时,又是两队士兵交叉巡逻过,双方各自庄严一敬礼,短暂的停留了两秒钟,又向着另一边踏步行进。‘哒哒’的整齐踏步声中,两队士兵缓缓转过墙角,身影消失在围墙后边。蓦地,胡风脑中灵光一闪,目光紧盯着那墙角,生出了一个主意,一个十分大胆的注意。 又过了十五分钟,两队士兵在胡风藏匿的树下相逢,各自一敬礼后,朝着相反的方向稳步前进。胡风也就在这时展开了行动,他敏捷地滑下树干,将变得发黑的树脂涂抹在脸上,像一头准备狩猎的野狼,绷紧着四肢,急需着一触即发的力量,潜伏在树干后边。 等到两队士兵一齐转过墙角,几乎就是同一时间,胡风也跟着动了,离箭般的速度带着胡风窜过了百米的距离。他靠在墙角上,冷静的观察着周围,呼吸显得有些急促,点点的密汗也冒出鼻尖。确认没被人发现后,胡风一个转身,身子蹲伏在墙角下边,尽量用平稳快速的步子赶上正在巡逻的队伍。 所幸,直到他追上队伍,并跟在对方身后踏着无声的步伐,对方还是没有发现他。当队伍为了转过墙角作出调整后,胡风果断地出手了,将站在自己面前的士兵扭断了脖子,然后慢慢将他的尸体平放在地上,悄无声息的拖回到拐角处,而后抬着尸体以不亚于开始的速度躲进了一旁的草丛。 事情进展到这一步,剩下的就是掌握好时间。两队士兵大约会有一分钟才会碰面,而胡风就要在这短短的一分钟内,换上士兵的军服追上原先的那支队伍。一旦在过程中暴露了行迹,或者是自己的速度稍慢了一会,被另一支队伍发现人员的缺失,不仅会毁了自己的计划,还可能再没有机会潜进总统府,除了拿出那封信外。 饶是胡风这般身经百战的人,面对此刻也不由得满头大汗,心跳加速。三下五除二将士兵的衣服脱下套在自己的身上,扣好浅绿色的帽子,系上军靴的鞋带,别好腰里的枪套,胡风探头出草丛,两只眼睛滴溜溜一转,身子随机纵起,腿脚迸发出强大的力量,扑到了刚才的墙角,贴着墙平定了稍显絮乱的心跳,一拉帽沿,挪开脚向着队伍赶去。 此时那支队伍距离下一个转角已不过百米的距离,而胡风跟他们至少有两百米的间隔。他要保证,能在队伍转过下一个墙角时赶上,同时也不能被发现。时间上只要差了一点,或者动作弄出了一点声响,为了自保,胡风只能选择离去,行动也宣告失败。 刻意控制着落脚的力度,使鞋底一跟地面接触就迈出下一步,又得保持着速度的快捷,能在指定的时间追上队伍,还要确认没有被前方的队伍发现行踪。胡风几乎是将全部的精神投射在控制力上边,每踏出一步,他就要在心里算计好力度是否得当,观察着队伍对于他这一步做出的反应,以及计量自己跟队伍的距离还有多少,好适当的调整速度。 胡风表现得像是机器人,每走出一步都在心底计算好可能会出现的情况,严格的按照着算出的结果一丝不苟地执行命令,目光专注到几乎木然,连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滴在眼帘上,胡风也没有反应,依旧紧盯着前方,迈着简直一点差距也没有的步伐。 忽然,仿佛机器人的胡风第一次有了反应,他脚下的速度不变,却向着左边挪了一下位置。而此时,正是队伍要转过墙角做出的准备,为了不被发现,胡风也将自己调整到跟队伍一条直线。虽然调整中胡风没有暴露行迹,可他的眼神却变得很是凝重,原因是他跟队伍距离还有短短的三十米距离,而队伍完全转过墙角则需要大约十五秒钟的时间,也就是说,胡风要在这十五秒内追上队伍,否则等到两支队伍碰面,他的一切努力就都白费了。 时间一秒秒的过去,胡风紧绷的心也被一点点提升到临界点。眼看着离完整转过墙角还差着三人,胡风不得不冒险一次了,这个时候要是不拼一下,之前所做的努力全都白费。他咬了咬牙,顾不得再谨慎行事,骤然将速度提升到极致,脚下也发出‘嗤嗤’的轻响,却是脚底跟地面接触发出的声响。 还有两个人,而他的距离也拉进了十米,他还有十秒的机会。 他像风一样,卷起了地上的尘土。 还有一个人,双方的间隔只剩五米,他还有四秒的时间。 “我还能更快,我还能更快。”胡风在心里不断的对自己说这句话。他的眼睛已变得赤红,嘴唇也被牙齿咬出血印。神经极度紧张的他,时间的流逝在他的眼里似乎都变得有痕迹可寻了,最后一个士兵的身影在他的眼中行动变得很缓慢,一摆手一抬足仿佛被放慢了几千倍一般,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需要在中间停顿三四次才能完成。而胡风跟他的距离还有着两米,时间却已经没有了。 霍地,疾风突生,最后一个士兵的身影也消失在了墙角处,但他的背后多了一个人――浑身湿透的胡风。 “我在终于赶到了!”胡风在内心嘶吼着这句话,一遍又一遍,一次接一次。 ------------ 第一百零五篇 出发、处理(三) “敬礼。”队长一声大喝,身后的士兵霍地抬手至额,向着对面的队伍行礼。整齐一致的脚步声中,两列队伍擦肩而过,巡着总统府一遍遍的履行军人的职责。 胡风估计着另一列队伍依也绕过墙角后,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坨土出来,手一甩扔向围墙上的摄像头。啪的一声,泥土四溅,摄像头被打得倾向一边。 麻利地取下挂在脖子的步枪,“有敌袭。”端着枪支搁在下颌,小心翼翼地巡视着四方。而就在胡风话一喊出来的同一时刻,他的‘队友’也取枪瞄准,紧张的戒备着。 胡风不给他们反应的时间,朝着藏尸体的地方大叫道:“在那里,他在那里,我看到了。”胡风曳开步子跑过去,对着那簇草丛连开了两枪。当胡风连同两名‘队员’赶到那里的时候,自然是看不到任何敌人的,只有一具尸体反趴在草地上,背部上中了两枪。 尸体之所以会中枪,这也是胡风一早就想到的。他换下该名士兵身上的衣服后,特意使尸体背坐在草地内,调准好位置,好开枪的时候他能够准确的打到尸体,制造成一个有人意图袭击总统府的假象。 为了不让队友去查看尸体,胡风枪口一转,对着右侧的草丛开枪连连射击,大叫大喊道:“那里还有敌人,你们两个快去,我去通知队长。”也不等他们回复,转身就跑回队伍内,向他的‘队长’报告说:“队长,草丛那里击毙了一个敌人,逃了一个,已经有人去追了。” 等胡风的‘队长’看到另外两名队员行动后,胡风又主张道:“队长,我怀疑这是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他们既然胆敢来袭击总统府,肯定会计划好一切。很有可能已经潜入了总统府。为了以防万一,我提议我们马上去保护总统离开这里。” 他的‘队长’还没有回答,一队人马从围墙的一边,列着队形朝他们这里跑过来,当先一人就是刚才另一队的队长。人未到,声先至,“怎么回事萨马哈?是不是发现了敌人?” 萨马哈队长才要回答,总统府的门卫也跑了过来,问道:“刚才为什么这里的摄像头倾斜了?是不是有敌人发动袭击?” 胡风心想要是让他们再在这里僵持下去,等到另外两名队员,他的计划就会被揭穿。临急生智,离开人群,调转枪口对着另一边射击,叫道:“发现敌人,发现敌人。” 才慢慢反应过来的众人又被胡风这一惊一乍弄糊涂了,也没想是怎么回事?就跟着胡风对着刚才开枪的地方追了过去。胡风跑得最快,先于众人转过了墙角。一转过墙角,胡风手上的步枪‘哒哒’的乱响着,刻意制造两人正在激烈交火的假象,最后一枪胡风开枪打在了左臂上。 众人赶到的时候,敌人没看到一个,却见到了胡风受了伤倒在地上。这时他们才终于被胡风带入了圈套中,对有敌人企图袭击总统府深信不疑。胡风所在的队伍在萨马哈队长的指挥下,跟着另一支队伍分散开来,向着绿地搜索前进。而负责守护大门的门卫则快步回到大门,通过无线对讲机通报有敌袭的事情。 刹那间,大门关闭,一队士兵列着队形来到门口,机枪架起,步枪上膛,严阵以待。总统府周围布置的军力全部出动,多功能步兵战车绕着总统府周围巡逻,府内所隐藏的部队全部出动,开始展开全方位的搜索,确保敌人没有渗透进来。 萨马哈让一名士兵扶起胡风,吩咐带他去医疗室疗伤。胡风如愿以偿的进入了总统府内,被士兵带到主体建筑左侧的一间房子,里面正有一名穿着白褂的黑人医生在整理药物。他让胡风躺在手术台上,将伤口周边的衣服剪开,让士兵帮胡风伤口消毒止血。他回到药柜前,开始做着手术前的准备。 胡风趁着士兵倒消毒水的时候,悄悄地把一柄手术刀拿在手中。士兵先用棉絮擦拭血迹,接着便把消毒水倒在伤口上,‘嗤的一声’,大量的白沫涌了出来。士兵看到胡风疼得肌肉紧绷,满头虚汗,却硬是没有叫出声来,很是佩服的说:“你可真是一个男子汉。” 胡风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洁白如雪的牙齿,右手突然拽着士兵的衣领直拉下来,在士兵的惊愕声中,左手使劲将锐利的手术刀捅入了他的腹部。士兵伸手抓向胡风的脸部,一双大眼死死地瞪着胡风,透着惊疑、愤恨、不甘的情绪。鲜血不停地从伤口冒了出来,他的手也变得无力,慢慢从胡风的脸上滑了下来,随着他手指的滑落,五道拉痕出现在胡风的脸上。 “怎么回事?连这小小的疼痛也受不了吗?你是怎么做军人的。”医生听着身后发出的声响,还以为是胡风受不住痛苦发出的声音。他用针筒抽取麻醉剂,试了试针头是否畅通,又说:“伤口清理完了没有,我要开始做手术了。” 他一转头,登时吓得撞在药柜上,颤着声音说:“你是谁?你是谁?”医生看到了胡风脸上拉痕透着棕色光泽,立刻明白眼前这个人来意不善。 胡风站在医生的面前,伸手在脸上抹了一把,把黑色的树脂涂匀,说:“我是谁你不用理,把巴库扎总统所在的房间告诉我,我饶你一命。”胡风侧着身子让医生看到倒在手术台上的士兵,“否则你就得跟他一样,你选吧!” “我不会告诉你的。”医生扭头就要往外跑。胡风冷笑一声,伸手将医生扯了回来,右手接过左手的手术刀,在医生面前晃着,“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说不说?” “你不用妄想了,我是不会出卖总统的。”医生倒退着身子,瑟瑟缩缩的说着话。 胡风哼了一声,反手握住手术刀,舞起拳头打了医生一拳,右手骤停,手术刀搁在医生的脖子上,鲜血一点点的冒了出来,“我再给你一次机会。” ..。 “犯贱的家伙。”胡风低声骂了一句,将医疗室的门关上,一路小跑直上二楼。走廊上尽是来来回回的士兵,每当有士兵从他的身边经过,胡风都要行礼注视。一路上倒也没有遇到什么较大的阻碍,虽然也有几次盘查,但都被他用萨马哈的名义敷衍过去了。 根据医生给他说的路线,总统一般这个时候都在会议室召集官员商议事情,而书房则在二层的行政区五楼。总统府是一栋风格仿欧美的环式建筑,有四大区域,分别是住宅区,行政区,军事情报区,生活区,从左至右依次分布在四栋建筑,每栋建筑各有六层,每一层都有着各自的功能,承担着不同的责任。 到达行政区的五楼后,诺大的楼层只有一扇大门,敢情有图书馆这般大的区域只是一个书房。胡风惊讶的同时,也将警惕性提升至一个高度。门口站着的两个警卫正盯着他,目光中充斥着怀疑的神色。不过他们却没有没有行动,依然守在大门。 胡风装作重伤的样子,三步一打晃走到门口,扶着墙有气无力的说:“敌人袭击总统府,萨马哈队长让我来通知总统撤离。快点,他们已经有人潜进了总统府。” 两名守卫不为所动,冷冷的看着胡风,黑色的脸看不出有什么异常。突然之间,他们两个一起拔枪对准了胡风,喝令胡风举高双手跪下。 胡风被吓得连退了几步,见两人不是在开玩笑后,依着两人的话举高双手跪在了地上,装着胆战心惊,说:“我是一名士兵,我的队长是萨马哈,我不是敌人,我不是敌人。” 可两名守卫没有理会胡风的话,还拉下了保险栓,其中一个拿起对讲机开始呼唤同伴。胡风见到这个架势,那还不知道自己败露了,只是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露出破绽的。刚才他说的话可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况且他又将萨马哈的名字说了出来,按理来说这两名守卫是不会怀疑他的。 胡风之前所做的一切的确是没有任何破绽,可是他不该穿着军服来到行政区。总统府内的安保分为两个团体,一个是负责外围守护的军队,另一个就是贴身保护巴库扎的护卫,两者各司其职,不能有交集。这是为了防止军队叛变伤害到总统而特意设立的规矩。 如果要是保卫处发布带总统撤离的消息,那该到行政区的就是穿着西装的安保人员,而且命令下达一般都是通过对讲机发布的,很少有守卫会跑来书房通报。除非是遭到炮弹袭击之类的严重情况。 ------------ 第一百零五篇 出发、处理(四)之后 胡风突然发出一声惨叫,左手捂住右手的枪伤,在地上翻腾打滚,哼哼哈哈的叫喊着,旨在吸引守卫的注意。但是两名守卫无动于衷,枪口还是对准了胡风。蜷缩着一团的胡风身子忽然间伸直了,右手一扬,银光闪现,一把小刀插入了一名守卫的喉咙里。 那名守卫捂着喉咙,两眼突出,咯咯的叫着,似乎不太相信自己居然就这样死了。另一名守卫遭逢巨变之际,处变不惊,手指扣动扳机就对胡风射击。但胡风敢突然犯难,就预料到会遭到枪击。当下脚一撑墙壁,整个身子滑到守卫的脚下,双手扣住他的脚,将守卫扳倒,翻身坐上,扼住他的喉咙一掐。咔的一声,守卫的喉骨被捏断,一声也没发出就死在了胡风的手下。 胡风捡起掉在地上的手枪,轻叩房门两下,不待回应就开门走入房间。他还没为书房的巨大藏书量惊讶,脑后就被枪口顶住了。一个魁梧的黑人走到前边,缴了胡风手中的枪,说:“你的能力可真不小,居然能到这里来。但想要杀我,恐怕就凭你一个人还是不够。” “你说得没错,要杀你我一个人当然不够,但我就没想来暗杀你。”胡风自顾自的在书桌前坐下,拿起桌上放的雪茄抽了起来,艳羡道:“做莫萨尼比亚的总统真不错,光是一个书房就能这么大,比起美国总统待遇还要好。” “你是谁?来这里想干嘛?”巴库扎端着枪坐在了胡风的对面,喝问道。 胡风正想回答,房门突然被撞开,数个警卫冲了进来。见着巴库扎安然的坐在椅子上,都暗中松了一口气,“巴库扎总统,你没受惊吧?”一名守卫跑过来揪起胡风,说:“这个人是袭击总统府的要犯,请总统把他交给我们保卫处审讯,看他还有没有同伙。” 巴库扎才要开口答允,却被胡风抢了先:“我敢一个人闯进总统府,你难道就不想问问我有什么目的?” 巴库扎沉吟了一会,说:“难道你真的不是来杀我的?”胡风摇了摇头。 “哦,那你冒着生命危险闯进总统府是为了什么?” 胡风一笑,没有回答,而是把目光看向了旁边的守卫,意思不言而喻。 那名守卫见到胡风要跟巴库扎独自谈话,又见巴库扎表现得很犹豫,不由得提醒道:“总统,这人是极度危险的恐怖分子,你跟他单独在一起会很危险,还是将他交给我们审问吧!保证让他说出到这里的目的来。” “哦!是吗?你倒可以试试。”胡风嘴角上翘,轻蔑的说。 巴库扎盯着胡风看了一会,把手枪往桌子上一拍,说:“阿斯巴,你先带着其他人下去,我要跟他谈一下。放心,不会出问题的。虽然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但绝对不会是一个来暗杀我的恐怖分子。” 那名叫阿斯巴的守卫还想出口劝说,但巴库扎已经不耐烦的挥手示意,只好让手下搜查了胡风身上有没有武器,又把胡风的双手背过用扎带绑住,这才带着人退下。 胡风摆着双手,说:“看来你的属下对我还真是不放心。” “如果你拿着一把枪闯进人家的家里,遭受这样的对待也是很正常,你说是吗?”巴库扎抽着雪茄,嘲讽地说。 胡风想了想,说:“那也是。不过这可不能全怪我。你知道要见上你一面是多么的艰难,没点关系恐怕连大门也进不来。没办法,我跟你说的事情太重大了,只好出此下策。” “那你说吧!待会我还有事要去处理。要是你说的事情不能让我感兴趣,很高兴,你将会受到极度重犯的待遇。” “要说这件事,我的说说我的身份――”他看着巴库扎,一字一句的说:“――‘血狼’胡风。” 一听到‘血狼’两个字,巴库扎那黑不溜秋的脸才终于有了变化,瞳孔明显的放大,“你就是‘血狼’胡风?国际上臭名昭著的恐怖分子,世纪劫匪?” 胡风不知道是该承认他是世纪劫匪还是臭名昭著的恐怖分子,只得苦笑着点了点头。 “那你来找我干嘛?我们之间可是一点交集也没有。”惊讶过后,巴库扎变得谨慎起来。非洲虽然很贫困落后,但国际上的时事在非洲还能听到一点。近年来,最为火爆的消息就属胡风的情报了。fbi不知为了什么事,死咬住胡风不放,不仅联合数个国家一起对付胡风,还对付跟胡风扯上关系的人。像是金光勇和维耶夫,一个被fbi抓获,一个资金被冻结,都没有好下场。 巴库扎实在想不到,在这个时候胡风来找自己干嘛?他可不想因此惹上什么麻烦。当下也没有心思听胡风说他的事了,立即道:“胡风阁下,我不知道你找我为了何事,但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我不想牵扯你跟美国之间的恩怨。我可以不追究你擅闯总统府的罪,你现在就可以离去了。”巴库扎起身,手指着门口。 “哦?呵呵!”胡风站起来,朝着门口走去,快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了下来,说:“尊敬的巴库扎总统,我想不到你居然会是一个胆小鬼。你辜负了斯托巴那尔元帅临终前的期盼,我真是为你感到羞愧。” “住嘴,你别想激我,我是不会上你的当的。请你马上走,我不想再见到你。”巴库扎拍着桌子喝道。 胡风冷笑道:“巴库扎,你看起来真像是一个女人。如果斯托巴那尔元帅看到他的继承人是这个样子,不知会不会后悔为国牺牲呢?他为莫萨尼比亚所做的种种努力,在你英明的领导下,将会荡然无存。到时,我看你死后有没有脸去见斯托巴那尔元帅。” “你个混蛋,你在说什么?”巴库扎冲过去,一拳将胡风打翻在地,“你要再说,我不介意让你马上死在这里。”巴库扎拉开手枪的保险指着胡风。 胡风舔着嘴角的鲜血,一口唾沫吐在地上,“我说错了吗?没有。斯托巴那尔临终前说的那番话,你有替他完成吗?”他脸上显出崇敬的神色,吟诵道:“何时?莫萨尼比亚以及整个非洲,都会沐浴在和平的光幕下呢?何时?世界上的人都可以幸福的拥抱生活,而不是被战争的硝烟裹挟?何时?大地上传响的只有安宁的钟声,而不是炮火声?” “巴库扎,你看你领导下的莫萨尼比亚,和平吗?人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没有,都没有。你的人民依然过着贫困潦倒的生活,战乱像恶魔的影子,无情的剥夺他们的性命。你为此做了什么?躲在总统府内享受权利带给你的奢华,置若罔闻的处理着事务。你是个卑劣的权力者,无耻的野心家,总有一天,莫萨尼比亚会覆灭在你的统治下,就像阿桑尼亚。” “我劝你不要再激怒我,否则你会终生后悔的。”巴库扎晃着手中的枪,色厉内荏地说。 “哈哈!你这个卑劣的家伙,有胆你就开枪吧!我胡风可不是死在你的枪下,你可千万不要骄傲,我是丧命在我的眼光。我想不到你一个堂堂的总统,居然会对一个美国怕成这样。难道你以为你的卑躬屈膝就能换来和平吗?那斯托巴那尔元帅也就不会牺牲了。棋子永远都是棋子,即使你再用,你还是摆脱不了是棋子的宿命。” “那像阿桑尼亚的强硬就能换来和平吗?它现在国内的动乱都是自己造成的吗?没有实力就妄想争取尊严,得到的永远是耻辱。” “至少阿桑尼亚还能得到一部分人的尊重,而莫萨尼比亚只会让世界的人鄙视,原因在于你的懦弱。美国觊觎非洲众所周知,阿桑尼亚就是它进军非洲的第一炮,而与阿桑尼亚关系源远流长的莫萨尼比亚,你以为能逃得过被美国介入的命运吗?看着吧!总有一天,你的权利会被美国架空的,到时,哼哼!” 由于非洲资源的丰厚,‘匹夫无罪,怀璧有罪’的非洲各国自然是众强国眼中的香饽饽。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类对于资源的需求无限量的加大。而非洲经济又非常薄弱,从其国内购买的资源价格极低,是众世界强国首选的经济掠夺对象。 虽然给的价格很低,但还是给非洲输送了大批的资金和武器。没实力的时候,人自然的弯着腰,陪着笑脸待人,可哪个人是天生的奴才样?又有谁甘愿一辈子当奴才。 实力得到扩充的非洲各国,渐渐的硬气起来,跟各强国谈收购价格的时候也开始讨价还价,不是要先进武器就是要大把资金,全然一甩往日里的窝囊样,也开始摆起了地主的姿式。 那些强国如何吞得下气,又垂涎非洲的丰富资源。于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开始介入非洲各国的统治,要是遇到比较强烈的反抗,就以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光明正大的侵略这个国家,搅乱国家的统治,肆无忌惮的掠夺资源。阿桑尼亚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而莫萨尼比亚也开始受到美国的干扰,在一些经济之类的决策不得不听从美国的建议,按照他们的意图行事。 这完全就是变相的侵略,不见血的战争。 ------------ 第一百零六篇 出发、处理(五) 巴库扎手上的枪也放了下来,十分无奈的叹了口气,说:“我怎么不知道你说的是事实?但我又如何有能力去改变一切。美国可是世界上经济、军事实力最强的国家,以我国现在的国力跟他对抗,其结果也不就是步阿桑尼亚的后尘。选择卑躬屈膝的活着,至少还能保住命。” “如果只是要保住命的话,那为什么斯托巴那尔元帅会反抗法国的统治?为什么那么多人选择牺牲自己的命去建立这个国家?在哪个国家的统治不能保住命?自由,尊严,才是让他们无怨无悔选择牺牲的原因。一个国家没有了自由,一个民族失去了尊严,那人类就等同于行尸走肉,犹如野兽一般。走到这一步,是数千年来人类的悲哀。” “那我又能怎么办?号召人民反抗美国吗?你要知道,我所担负的是一个国家的重担,我要是这么做了,就彻底将这个国家逼向了绝路,分崩离析将是反抗的结果。从此,人民才真的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战火又要将这个命运多舛的国家笼罩。我怎么忍心让他们又过上这样的日子。就让我承担一切的骂名吧!” “你别以为你这样做很伟大。我告诉你,后人在评论你时,只会用两个字来形容你的政绩:卖国。人类是一个崇尚英雄的物种,他们可不会去理解懦弱者的苦心,即使他所做的事情是为了整个人类的生存。他们只相信,伟大是诞生在惨烈的牺牲,而不是委曲求全。” 巴库扎痛苦的说着:“那又如何?让我为了这种愚昧的想法把一个种族带到困境吗?我做不到。就让他们去骂吧!反正我问心无愧。” 胡风自然不会相信人类会抛弃一个当英雄的机会,去选择人人唾弃的卖国贼。“我有一个办法,让你既能保全一个种族的尊严,又不至于彻底得罪美国。只要你肯冒一点危险的话,所取到的成果绝对令你满意。” “冒一点危险?”巴库扎冷笑道:“你要我带着一个国家去冒险?” “或许你可以不用冒险,让莫萨尼比亚成为强国的傀儡国家。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只是你一心想保护的人民却像猪一样,庸庸碌碌地活着。到死时,甚至连国家荣誉感都不知道是一个什么东西。”胡风无所谓的说着,“要是这样活着,我宁愿死了算了。跟畜生没有差别的生活方式,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 胡风头也不回的走向门口,伸脚踹了一下门,外边的守卫听到声响打开门,看着巴库扎,没有马上接胡风离去。 “要是没有事的话,我想走了。可以吗?”胡风询问着陷入挣扎的巴库扎,“你不是很想我离开的吗?要是把麻烦带给你,我该多么愧疚。”见巴库扎没有回答,他又出口讥讽道。 “你等一下,把那个计划说给我听吧!”话一出口,巴库扎像是忽然之间被抽掉了力气一般,整个人甩在了椅子上,呼呼地喘着粗气。 ...。 “这个计划能行吗?是不是太冒险了一些。”巴库扎听完胡风所说的计划,吃惊之余还感到一阵阵的后怕。胡风的话的确没有欺骗巴库扎,他确实只需要冒一点点的危险,不过就这一点点的危险,就足够给美国给借口对付莫萨尼比亚。 胡风说:“只要你帮我做成这一件事,我保证所取得的结果令你满意。况且这个危险还指不定会成立。我明白你的尴尬,你可以好好考虑一下,希望你能尽快答复我。事情的处理已经刻不容缓了,我没时间再等下去。” 巴库扎抽出一根雪茄,在精美的雪茄盒上顿了顿,然后放了下去,过了一会又把雪茄拿起来,搁在嘴上,却忘记了点火。 胡风笑了笑,替巴库扎点上火,开解道:“其实,我很早就听过斯托巴那尔元帅的事迹,他是我人生的导师。他伟大的事迹照亮了我前方的路,令我不怨不悔的走到了如今。” 巴库扎看着胡风眼中洋溢的诚意,以及他自信的笑容,不知道为了什么,忽然之间相信了胡风的话。他垂下了眼帘,认真的想着胡风说的那个计划,答应或者拒绝,浴火重生或者苟且偷生,这是两难的选择实在让巴库扎很为难。他有点怨上天为什么会将这个既是伟大而又卑微的使命交给自己,为什么不交给更有人格魅力的斯托巴那尔? 苦苦思索了许久,终究是尊严战胜了懦弱,巴库扎向着胡风伸出了手,若有深意的说:“我不负你,你也莫负我。假若事情真的失败了,我希望你能帮我把一切的事情扛起来,不要连累了莫萨尼比亚的人民。” 胡风的手跟巴库扎紧紧握在一起,“你是一个胆小鬼,却是令人尊敬的胆小鬼。冲着你这份维护人民的心,我向你保证,就是事情败露了,我也会使劲浑身的勾当使莫萨尼比亚置身事外。” 就在胡风说服巴库扎帮忙后,野田与辛茨比将军的谈判也到了最后的关头。辛茨比的桌子前边,装满着美钞的箱子正打开放在他的面前,而野田和安可坐在下边目视着辛茨比,等他的答复。 辛茨比摸了一下光滑的钞票,目中精光连连,可他还是叹了口气,无比失望的将箱子合上推在一边,随即转过座椅背对着野田两人,一言不发。 野田和安可对视一眼,意思是说:“果然,辛茨比这家伙是要趁机敲诈了。”野田打着手势让安可稍安勿躁,她长身而起,问道:“辛茨比将军,难道你对这酬劳方面有不满吗?如果是的话,我们大可以商量,尽量给双方一个好的结果。” 辛茨比伸出手摆了摆,“野田小姐,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与胡风阁下可是有着很深厚的感情。他有事要我帮忙,我哪有趁机敲诈的道理,那岂不是置朋友道义于不顾。只是.”他跟着唉声叹气了一会,又不再说了。 “那将军是不是遇到什么为难的事了?不妨说出来听听,我们也好从中替你拿拿主意,人多力量大嘛!”野田丝毫不以为杵,很是贴心的询问辛茨比口中的难处。 “不是我不想说,就算我说出来你们也帮不了我。还是算了吧!就当我愧对胡风了,你们走吧!” “将军,你既然真心当胡风是朋友,一心一意帮助着胡风,那我们又怎么能够见死不救呢?如果我们要是就这样回去了,胡风肯定会怪我们的。请你还是告诉我们吧!” 安可听着都觉胃里作呕,可野田说这句话时脸也不发烫,甚至还能摆出一副诚心诚意的样子,令得安可很是佩服野田的脸皮厚度,以及恭维人的精湛技艺。 但下一秒他就明白了什么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还有一山高’,野田能演,辛茨比更能演。脸上的表情仿佛是内心情绪的真实写照,哀伤而感动的双眼,弥漫着感性的泪水,一眨眼,泪水鱼贯而出,述说表达着他内心的激动、兴奋、悲伤,以及其他的种种情绪。 辛茨比转过身来,哽咽着说:“野田小姐,我很感谢你们的心意,我这一辈子能够与胡风阁下相交相识,已是很大的万幸了。他现在也面临着诸多困难,我绝对不能再给他添麻烦了。谢谢你们!真的谢谢你们了。”他双手交叉撑在额头上,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落在了书桌上,激起一朵朵晶莹的泪花。 “不,我们是不会走的。辛茨比将军这么有情有义,我们又怎么能弃你而去呢?不管将军有什么困难,胡风和我们肯定会倾囊相助的。即使是粉身碎骨,那也在所不惜。”野田的脸上挂着两行珠泪,激动地说着。 “野田小姐。”辛茨比满怀深情的看着野田,轻唤着她的名字。 “辛茨比将军。”感性坚定的眼神盯着辛茨比,瞬也不瞬,似乎在说着野田的决心。 在一旁看着这一切的安可,简直恨不得挖个地洞将自己埋进去,实在是太恶心了。两个各有所图的人居然能将场景演变成生死离别,互不分离。他很无语,太无语了。只能暗叹一句:干恐怖分子的怎么都是演员啊! “好。”辛茨比大力拍着桌子,“野田小姐既然为我如此着想,我怎么还好意思拒绝你们的帮忙。” 他指着桌子野田上座,又说:“事情是这样的。近来我党与政府军激烈交火,因为武器的落后,我军接连受到重创,在数个重要的根据地遭到毁灭性的打击,损失了数千人。这对我们的士气是很沉重的打击。但要是单单这样,我还不至于落到今日这个进退两难的地步。” “那其中又发生了什么事呢?”野田问道。 辛茨比张口欲言,却又觉得难以启齿,脸上的神情很是尴尬。 野田阔达的说:“将军,在这里的都是自己人,没什么是不能说的。” 辛茨比点了点头,又说:“这还得说起胡风阁下。当初胡风跟我党合作时,曾说过每年给予我党一大批资金作为购买军火的款项。请你们不要误会,我也明白胡风阁下的难处,绝不会在这个艰难的时刻向你们开口的。可是,我党的一些愚昧无知的家伙,知道我跟胡风的关系后,居然以此作为理由逼我向胡风索取这批资金,不然就要我下台。” 他顿了一顿,又说:“我当时就拍台骂道:‘你们这群忘恩负义的家伙,在我党几近覆亡的时候,是谁挽救了我们,带给了我党的重生。是胡风。现在他处境不妙,你们却要我向他索取资金,让他雪上加霜,这不是置我于不义吗?我告诉你们,即使你们要我下台,我也绝对不会干这事的。’就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们的建议。” 野田突然站起来,朝着辛茨比鞠了一躬,感动地说:“辛茨比将军,你的重情重义让我很受感动,我为胡风有你这么一个朋友感到骄傲。” “野田小姐,你不必如此,这都是我应该要做的。胡风对我有恩,我绝对不能忘恩负义,再给他添难处。”辛茨比谦虚的说道。 “虽然他们的建议被我压了下来,但是这群混蛋竟然还不死心。我暗中听人汇报,说他们当中有人提议将那件事告诉给fbi,以换取美国方面的支持。我勃然大怒,马上让人将那名提议这个建议的人枪毙了。想不到我的镇压没能换来他们的安分,反而激起他们同仇敌忾的心,使得他们联合在一块,计划策划军事叛变逼我下台。”说起这件事来,辛茨比表现得很生气,手猛拍着桌子,大骂那群人混蛋。 “一想到他们要我去勒索胡风,我就对这个领导的位置心灰意冷,本想即刻退位下来,免得队伍内发生动乱,造成实力的损失。可我要是下台之后,他们拿着这件事去威胁胡风,那岂不是更令胡风难做,但我又不能对朋友做这种事。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怎么办?”低着头,辛茨比觉得很是惭愧,不敢看着野田二人。 野田想了一会,又说:“那桌上的这箱美金不能令他们打消念头吗?剩下的我们将在年底给你们筹齐。” 辛茨比摇了摇头,说:“我忘记跟你们说了,那个军事基地被他们控制了。他们放出话来,如果没有拿到完整的资金,将会把军事基地的地址告诉美国,换来他们的支持。我派人去协商了几次,可他们就是不肯答应交出军事基地。而我又不能派兵去攻打。我愧对胡风啊!” 安可开口说:“没试过怎么知道?请将军派人带着这箱钱去跟他们谈谈,看能不能争取多一些时间。” “那好,我派人去试一试。”辛茨比拍手叫人进来,把箱子交给士兵,又吩咐了几句。那名士兵敬了一记军礼,转身退了出去。 ------------ 第一百零六篇 出发、处理(六) 过了十五分钟,那名士兵还是提着箱子回来,对辛茨比说了一通话后,退了出去。 辛茨比看着原封不动的箱子,失望的摇着头,说:“对不起了二位,我实在控制不了他们。唉!我也很无奈。” 野田说:“将军,你做的努力我们也看到了,错并不在你这,你无须自责。”说完,她跟安可起身向辛茨比告辞:“既然事情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我们再留在这里也于事无补。我们还要去跟胡风汇报这件事,请他亲自来处理。” 辛茨比离开座位,走到野田的面前,满怀歉意的说:“我很抱歉帮不了你们,要是我能完全控制住党内人员,也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想到给胡风添麻烦,我心里就愧疚不已。” “将军,胡风会谅解你的难处的,你永远是他最忠实的朋友。再见了。”野田向着辛茨比一颌首,带着安可转身离去。 “等一下。”辛茨比叫住了野田,跑回书桌提着箱子递到野田面前,“把箱子拿回去吧!留在这里也没有用。” “不。”野田把箱子推回给辛茨比,“这箱钱将军你留着还有用处,就让它物尽其用吧!胡风也会是这样想的。” 辛茨比想了一会,就把箱子收下了,说:“那好,就把钱先留在这里吧!你回去请胡风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周旋此事的。如果真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我会不惜一切保住那个军事基地的。” 野田看着辛茨比脸色露出的狠意,差点就相信了他真的会这么做。但野田接触的男人成千上万,并将之玩弄于鼓掌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善于捕捉他人潜藏的情绪。无论是眼神细微的变化,还是脸颊肌肉不合时宜的抖动,都无法逃脱野田的一双慧眼。辛茨比就算掩饰的再好,还是被野田捕捉到隐伏在愤怒目光下的喜意,诡计得逞的喜意。 “果然一头奸诈狡猾的老狐狸,要是不小心可真会给他卖了。”野田脸上洒然一笑,侧头看了安可一眼,又说:“我们就真该告辞了,请将军保重。”脚步一动,要往外走去。 一直沉默的安可突然拉住了野田,从身上的口袋里取出一份文件递给野田,说:“胡风要你交给将军。” 野田‘哦’的一声叫了出来,自责道:“看我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真该死。”她从安可手中接过文件,双手捧着递给一脸惊异的辛茨比,“胡风说将军是他一生最重要的朋友,他是不会让你身在危险之中而不知之的。这份文件是他用手段弄来的,里边都是一些对将军不利的消息,要是给美国得到了,将军恐怕会很麻烦。” 辛茨比接过文件一看,里面记述的都是他的一些罪证,每一条都能让他以及他领导的反对派死无葬身之地。光是赞助恐怖分子,袭击欧美国家一条,就能直接给他判死刑了。辛茨比越看越怒,脸上的笑容已然消失不见,杀意慢慢的笼聚在他身边。 “剩下的呢?拿来。”辛茨比将那份文件撕得粉碎,厉声道。 野田装傻充愣道:“将军,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文件只有这么多了,你要想要我也没有啊!” “你.”辛茨比恨得牙直痒痒,却又不能真把脸撕破了,将野田两人扣留下来,那样的话只会彻底将胡风激怒了,对他可没有好处。心念电转间,辛茨比把一切利害关系都摸索透了,笑脸又重新堆上,语气照样那般热情。 “真对不起啊,刚才我失态了,请你们谅解谅解。来,来,你们都坐下。”辛茨比热情的招呼起二人来,又叫人给两人泡上一杯醇厚的黑咖啡。 “将军你不必客气,我们都是自己人。”看着辛茨比前倨后恭的姿态,野田只觉得好笑。 辛茨比哈哈大笑道:“都是自己人,那我可不能怠慢了你们,不然那就是失礼了。”客套话说完后,辛茨比直奔主题,说:“关于这份文件,你们那里还有没有?当然,我是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你们很可能会忘记了,把一小部分文件漏掉了。” “对不起,将军,我们那里真没有了。有的话我们一定会拿来给你的。” “真的吗?”辛茨比目光如炬,直瞪着野田,说:“刚才的文件页数可不齐,至少漏掉了三四页。” 野田霍地起身,大声道:“将军要是不相信的话,我也没办法。安可,我们走,省得在这里给人当嫌犯一样审。”头也不回就跟安可两人往外走。 辛茨比忙拉住两人,一个劲的道歉:“先别走,我完全没有怀疑你们的意思,情慢坐,我有话说。”好不容易才将两人留下来,辛茨比已急得满头大汗,黑黝黝的脸上显出焦急的神色。 “你还有什么事要审问?快说吧!”野田毫不客气的讽刺道。 辛茨比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不是,我是想跟你们谈谈那件事。其实那事也不是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要我出面的话,他们还是会给面子的。” “哦?那将军之前说的话.。”野田假作惊疑的问辛茨比。 辛茨比脸皮不可谓不厚,即使自己的话前后矛盾,脸上也一点愧色也没有。他重重地叹了口气,说:“如果不是到迫不得已的地步,我是决不愿这样做的。之前不是我不想帮胡风,只是我要去做的话,牵扯实在是太大了,很可能会牵扯到一党的兴亡,我不能不谨慎啊!” “是吗?”野田话锋一转,说:“那将军真是太伟大了,为了朋友竟然能做出那么大的牺牲,我实在很钦佩。” 听到野田这句话,辛茨比悄悄松了一口气。幸亏野田没问他要做的事情是什么,不然他可就很难自圆说法了。 “惭愧,惭愧。”这会辛茨比是真的谦虚了。他拍手叫来一名士兵,简单的吩咐了几句后,对野田说:“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办会事情就回来。有需要的话,跟我的属下说就可以了。” “好,那将军早点回来,我们还要赶回去跟胡风汇报这件事。” 辛茨比尴尬地笑了笑,带着一名属下离开了房间。 ------------ 第一百零七篇 出发、处理(七) 晚间,阿桑尼亚的瓦卡其山脉,反对派控制的莫杜拉军事基地,灯火通明,军事基地内忙碌一片,人员有条不紊的行动着,重型大卡车发出嗤嗤的声响朝仓库移动。当大卡车接近仓库门口,负责在后头指挥的人忙打手势示意停下。 仓库门打开,一颗偌大的导弹架在特制的推架,缓缓移出来,在指挥员的帮助下,运进大货车去。汽车发动,开到基地的演习操场停在一边,又是一辆大卡车靠近仓库的大门,另一枚导弹被装卸到卡车。等到两辆货车都准备好,负责指挥的人跑进仓库去。里头的发射井还有着一枚导弹,下边站着三个人,两男一女。 指挥员在那黑人男子面前一站,先是一记军礼,后说:“报告领袖,导弹已经装卸完毕,可以出发了。” 辛茨比嗯了一声,挥手让那名指挥员退下。“野田小姐,你们可以出发了,这里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来处理,一点痕迹也不会留下的。” “将军,千万不能让fbi看出端倪来,不然我们双方都会很麻烦的。”野田指着旁边剩下的两个发射井,嘱咐道。 辛茨比不耐烦道:“这个我比你们清楚。赶快出发吧!” 野田点了点头,跟着安可出了仓库,在指挥员的领导下,两人各自登上一辆卡车,基地闸门打开,车辆开出,轰隆隆的声响中,一点点消失在漆黑的夜色中。 等野田和安可两个人走后,辛茨比叫来原先的那名指挥员,吩咐道:“马上组织人手将这两个发射井拆掉,绝对不能留下一点痕迹。事情要是办砸了,你就不用来见我了,知道吗?” 指挥员连连说是,转身去安排人手将发射井拆掉。 。。 四个小时后,笨重的大卡车才通过边境,进入到莫萨尼比亚境内。由于有了巴库扎总统的吩咐,卡车一入境就有军方的人来接应,导引着卡车开向阿尔斯克军事基地。在下午的三点左右,车队才终于到达基地。 胡风和一名黑人将领等候在门旁,一对士兵列着队形站在操场内。卡车一停下,这一队士兵忙着将两枚导弹从卡车上卸下来,推进里边的仓库。 野田跟胡风拥抱在一起,两人旁若无人的接起吻来。“看来事情还是挺顺利的,辛茨比毕竟没有让我失望。” “不,他还是让你失望了。如果我不是拿出那份文件来,他岂会如此轻易就范。”野田搂着胡风,冷笑道。 胡风笑了笑,倒不太在意,看来辛茨比的这个举动也在胡风的计划之内。“这个事情完了以后,野田你找个时间把那份剩下的文件交给他,别让他再提心吊胆了。” “交给他?”野田不满意地说:“要我说啊!直接把他交给fbi得了,让他们两个狗咬狗,我们在一旁看热闹不行吗?你不知道这个辛茨比多可恶,即使明知道他在说假话,也令人没法生气,还得感激他,我最讨厌这种人了。” 胡风呵呵直笑,“是不是嫉妒他的演技比你还要强啊!你也不用太生气,人家能在那么艰难的环境下生存下来,还能与政府军相对抗至今,要是没点本事行吗?你们两个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自然没有可比性,干嘛生这种闲气。” 野田撒娇道:“我才不理呢?改天我一定要好好让他瞧瞧我的本事。” 这时,在一旁的黑人将领说:“胡风阁下,你难道就不向我介绍你的同伴吗?我可是很想认识认识大名鼎鼎的胡风团伙成员。” “真抱歉。”胡风朝那将领一点头,指着安可说:“这为是‘坦克’安可・路易斯,我最好的同伴。我旁边这为美丽的女士,是。” 黑人将领打断道:“这为美丽的女士我想就是‘红蜘蛛’野田幸子了,除了她,我可是不清楚世界上哪里还有这样即美丽又有气质的美女。” 他这句话把野田逗乐了,很高兴的说:“那你这位高大威猛,浑身男人气息的将军如何称呼啊?我对你可是很感兴趣哦!” 胡风为其介绍道:“他是巴库扎总统的亲信,斯坦安尔将军,是这个军事基地的执掌者。” “很高兴认识你,斯塔安尔将军。”野田热情地跟斯坦安尔抱在一起,互相问候。 安可走到胡风的旁边,问道:“胡,那接下来我们该干什么?我有点迫不及待了。” 胡风锤了一下安可,说:“是不是太清闲了,想找事做啊!” “没错,但是不要让我跟野田在一起,她太能装了,我实在受不了。相比于看她演戏,我跟喜欢在枪林弹雨中生存。” 胡风带着安可走向大卡车,边说:“我还真有点事要你去做。我答应了巴库扎总统,要帮他去做一件事,你就是我最好的人选。” “是什么事?”安可急切的问着。 胡风在安可耳边低语了几句,又说:“你照我的意思去做就可以了,人手不够的话就去找辛茨比帮忙,他跟那些人有些交情,而这件事对他们也会有帮助,相信他们应该不会拒绝你的。” “好,我马上就去,保证完成任务。” “等一下,我还要嘱咐你一件事。” “快点说吧!” “行动的时候,最好掩饰一下自己,不要因为你给巴库扎惹上麻烦。” “行,我答应你了,还有没有事?” “没有了。” “那我就走了。”向着胡风挥挥手,安可急急地跨上一辆越野车,风驰电掣的离开了基地。 “胡风,你让安可去做什么了?怎么他表现得那么兴奋啊?”野田走到胡风的身边,挽着他的手笑吟吟道,“是不是给他安排去袭击美国的军事基地了?” “你啊!”胡风刮了一下野田秀气的鼻子,说:“就不能不要这么聪明吗?” 野田幸福的卧在胡风的肩膀上,说:“我要是太笨了,可就抓不住你的心了,所以我还是聪明一点好。” 温暖金黄的阳光下,两个人依偎的影子被拉得很长,仿佛融合在了一起,彼此再也离不开谁。 ------------ 第一百零八篇 出发、处理(八) 事情回溯到三天前,胡风跟维耶夫闹翻的时候。当日,被接到医院救治的维耶夫就要求联络fbi,将胡风所藏匿导弹的位置告知。 得到消息后,fbi局长杰克逊连同约翰一同赶到马尔代夫,会见了受到严密保护的维耶夫。病房内,维耶夫和杰克逊紧张密切的会谈着,而约翰则站在一旁,手里夹着根香烟吞云吐雾。 维耶夫要求道:“我可以将我所知的情报尽数告诉你们,但你们要解冻我的银行账户,并承认我是一个正当商人,保证以后不能再拿这件事来处置我。如果你们答应了这三件事,我现在就可以把消息告诉你们。” 杰克逊回道:“我可以先口头承诺,等到确认这个消息属实后,我才会履行我们之间的诺言。” 维耶夫拒绝道:“不行,你们要马上履行承诺。只要我接到银行的电话,我才把消息告诉你们,否则休想!” “这可不公平。你作为一个商人,应该明白其中的规矩。你要给我看看货版,我才能付给你现金。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玩弄我呢?”杰克逊寸步不让,一定要维耶夫把消息说出来才肯把他解冻账户。 虽然这是处于他对维耶夫的不信任,但他的心里还是想在事后好好惩罚一下他。作为一个美国公民,怎么可能会如此轻易放过一个协助恐怖分子的人,况且他还是fbi的局长。 “你不答应我的条件,我们就没有必要再谈下去了。你们可以走了。”一挥手,维耶夫直接下逐客令了。 “哼!”杰克逊也不服软,站起身就要走。约翰及时叫住了杰克逊,拍拍杰克逊的肩膀让他稍安勿躁,又对维耶夫说:“你别以为以此就能要挟到我们,一旦胡风的计划成功了,作为贩卖军火给他的你,下场是怎样我想你也清楚。” 顿了一顿,约翰骤然提高了声音:“你识相点就快把消息说出来,不然我们自有办法处置你。你别以为你不开口我们就查不到消息,我可以告诉你,胡风的军事基地就在阿桑尼亚。以我们fbi的能力,总有办法可以找出来的。到时,你想说我们也不会听。” 维耶夫被约翰的话呛得说不出话来,支支吾吾了半天,态度才慢慢软化下来,说:“你们保证我说出来以后就会放过我?” “别跟我们谈条件,你说出来,我们确认消息的准确后,会对你酌情处置的,否则你就等着接受审判吧!” “不行,你们不做保证我绝对不会说的。就让你们去查个够吧!我看你们有多少的时间。” “好,这是你说的,我希望你不要后悔。杰克逊,我们走。” “等一下,约翰。”杰克逊拉住了愤怒的约翰,“或许我们可以答应维耶夫的要求。” 他对维耶夫说:“你说吧!只要消息确认,我可以保证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追究你的责任。”杰克逊的话一语双关,他说‘一定范围内’,可没说是什么范围?轻或者重? 心神落魄的维耶夫并没有注意这个关键点,一听杰克逊答应他的条件,神色一喜,说:“那我就把导弹的具体地点告诉你们,希望你们到时候不要反悔。” 杰克逊和约翰相视一笑。 ..。。 从病房出来后,杰克逊对着两名西装革履的特工吩咐道:“你们要好好保护维耶夫,绝对不能让他有任何闪失。” 特工点了一下头,叉着手站在病房门口。 “约翰,我打算将这项任务交给你,有信心吗?”取出烟盒,递给了约翰一根烟,杰克逊又说:“他们中间有人要我替换你,被我压了下来,你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啊!否则我怎么去面对他们。”嚓嚓的打着火机,要点燃香烟。 约翰将火机从杰克逊的手中夺下来,指着旁边禁止吸烟的牌子说:“医院不准吸烟。既然我还是‘美洲豹’小队的队长,这就是我的本分,我的责任,我一定会竭尽全力完成的。” “那就好,我也可以放心去处理其他事了。”杰克逊伸了一下懒腰,“你快点去准备好,我坐了一天的飞机,骨头都要散了,是该好好睡上一觉了。唉!真是岁月不饶人啊!想当年我是那么的骁勇,一个人面对十几个歹徒都措手有余,如今只是坐了一天的飞机而已就这么累了。不行了,不行了。” 约翰给了杰克逊一个白眼,“那你就慢慢去睡吧!我可没有你这种待遇。我去安排后续的事宜,今天晚上怕得熬夜了。回见吧!”向着杰克逊挥挥手,约翰快步消失在拥挤的人群中。 杰克逊看着约翰急匆匆的背影,满是褶皱的脸上露出笑容,喃喃小声道:“年轻就是好,永远都是那么精力充沛,永远都不觉得累。唉!我这把老骨头,也就只配坐在椅子上批阅文件了。多怀念年轻的美好,可惜回不去了。”又自怨自艾的一会,杰克逊也跟着离开了医院。 同一时刻,维耶夫的单人病房内,护士刚给维耶夫的伤口换完药离去。护士一离开病房,原本一直紧闭着双眼的维耶夫突然睁开了眼,他利索地从床上跳下来,蹑手蹑脚地走到房门,贴着耳朵听着外边的声响,发现没有异常,便悄悄地把病房的门锁上。做完这一切,维耶夫像是一个小偷,轻手轻脚地回到床边,拿起柜子上的电话,在转盘上拨了一个电话。 接通后,维耶夫压低着声音说:“胡风,我已经照你的吩咐做了,相信fbi明天就可能会行动,你们那里弄完了没有?” 电话那头的胡风回答道:“都准备妥当了,现在只等fbi自己钻进陷阱了。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就挂了,别引起怀疑。” 维耶夫说:“嗯!就这样,拜拜。”结束完通话后,维耶夫小心翼翼地把话筒放回去,又走到房门,扭开上面的锁,回到床上继续装睡。 ------------ 第一百零九篇 出发、处理(九) 两天后,东南方向与阿桑尼亚相接的埃尔撒共和国,美国为了能更好的控制非洲的内陆国家,通过与埃尔撒共和国谈判,在达尔斯省的图卡拉建立了一个军事基地,常驻军人五千名,战斗性与非作战型战斗机共有三十一架,其原先的军机数量在五十架,由于遭到一些非政府武装的袭击,数年内便折损了十九架。 这天夜间,图卡拉军事基地的上空,一架c5运输机通过指示灯的提示,稳稳地落在停机坪上。执掌基地的摩尔森将军并几名高级军官一身军装的等在一旁,机舱门打开,黑色作战服的约翰一马当先出现在门口,手提m—16步枪,反光墨镜,挂耳式对讲机,脸色冷酷严肃,身体挺拔,气势威武,光是那么一站,就有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感觉。 他领着‘美洲豹’特别小分队三十五人,快步的走下客梯车,列队站在摩尔森将军的面前,以约翰为首,行了一记标准庄严的军礼。 摩尔森带着一干军官也还了一记军礼,说:“约翰上尉,一路辛苦了。你们要的人和飞机都已经准备妥当,马上就能行动。” “好。”约翰回头对着身后的队员喝道:“大家都有,稍息,立正。”队员一一按照约翰的命令做着统一的动作,分毫不差,整齐如一。 “这次,我们长途跋涉来到埃尔撒共和国,为的就是破坏胡风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阴谋,保护我们一同爱护的亲人。根据情报,胡风所购买的的导弹就藏在阿桑尼亚莫杜拉军事基地,我们这次的任务就是突入基地内,确定导弹的位置。” 约翰环视着队员,语气顿了一顿,又说:“由于这次任务关乎国家层面,所以不能以国家的名义行动。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行动失败的话,将会被视为叛国者处置,国家将不会为此负责。因此,你们怕吗?” “不怕。”简单豪迈的回答,证明了‘美洲豹’特别小分队其志如山的决心。身为一个军人,为了国家的安全稳定,是可以用性命相搏的。死,在他们眼中不可怕,怕死,才是他们最应该畏惧的,这关乎美国军人的尊严,绝对不能因为他们贪生的念头遭到可耻的侵犯。 “你们是美国的英雄,真正的英雄,美国人民会感激你们为他们做出的牺牲,光荣将会跟随着你们一生。用你们手中的枪,用你们的鲜血,捍卫我们要保护的人不受侵害,这是一个军人的骄傲。生命或许很短暂,但我们并不留恋生命的长短,我们所在乎的是,生命中存在的光荣。” “告诉我你们怎么保护心中的光荣?为了什么去保护这种光荣?” 美洲豹队员几乎是同一时间行动,右手举起了手中的步枪,左手掩胸,‘哒哒哒’的射击声一时间响彻整个机场。 约翰激动的走到队员前边,弯身鞠了一躬,“我为美国人民谢谢你们。”随即大手一挥,叫道:“行动!” 喊声一落,队员列着队伍向着机场停放着的战斗机跑去。 约翰转身向着摩尔森将军敬礼,随后跑步离开。 战斗机在跑道上加速滑跑,当速度达到一定的程度后,飞行员一拉升机阀,战斗机发出震天的‘轰轰’声,朝着漆黑的天空斜斜飞去。机舱内,美洲豹一伙人在教练员的指导下,穿上降落伞背包,并被告知如何开启,怎么在下落过程中使用等一系列专业技术。 美洲豹在平日的训练课程也曾接触过降落伞,没有用上多大的时间便掌握了其中的技巧。确保每一位队员都能安全开启降落伞后,约翰让队员靠在座椅上养精蓄锐,好以充足的精神行动。 两个小时过去,靠在座椅上假寐的约翰被教练员叫醒,原来是快要到目的地了,让约翰准备一下。临出发前,教练员还是给众队员又讲了使用降落伞的要点,嘱咐他们尽量往森林的方向下落。那里有植被,要是遇上意外也能有一线生机。 舱门打开,狂暴的风疯狂地涌进机舱,呼呼地响,舱内亮起红灯,闪烁的灯光催促着美洲豹队员赶快行动。跳伞最忌讳的是出发前恐惧,一旦队员的手反握住舱门两侧,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教练员要马上将队员拉下来,不让他影响别人。跳伞的位置都是经过挑选的,无论是风向还是落地的位置,都是对队员有着好处,错过这个位置,就会失去最佳的机会。 所幸,美洲豹队员的军人素质很强,每一个队员站在舱门前都没有出现恐惧的情况,身子一纵就跳了下去,几乎没有犹豫的时间。约翰排在最后,等所有的队员跳下后,他才跟着下去。 约翰跳下去的第一感觉,就是脸被风刮得刺疼,身子像是要被撕裂一般,不受控制地在空中飘荡,犹如在狂涛骇浪中的一叶小船,随波逐流,生死难顾。一秒钟的时间就下落超过百米,没有极高的身体素质,是很难承受得了的。 ‘嘭嘭.。’一连串的闷响声此起彼伏,空中顿时出现了一朵朵蘑菇,晃晃荡荡的下落。数分钟后,约翰整个人被抛在树上,他深呼吸了几口清凉的空气,让剧烈跳动的心脏平复下来。约翰伸手在腿上掏出匕首,一根根将缠在身上的绳索割断,又脱下背上的背包,这才浑身一松。 他循着树枝爬到树干上,手脚并用缓缓地爬下大树。看了一眼从树上掉落的背包位置,走过去捡起来,取出一个筒状金属物,将金属棒上截往上一拉,对着漆黑的天空按下按钮,‘嘣’的一声,一道绚烂的光束直射上天,紧接着爆炸开来,化成光雨散落。 过了一会,密林中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一道道身影自黑暗中窜出来。顷刻间,约翰的身边就聚集了三十五个人,美洲豹队员在此次的降落中,一个也没有损失。 约翰满意的点了点头,拿出放在胸口的地图平铺在地上,打着手电筒照亮,右手指着地图圈了红圈的地方,细声说:“这里就是我们现在呆的地方,莫杜拉军事基地在我们的正前方两百米处。到达两百米的范围后,里面有高功率探照灯,大家要注意隐蔽,不要被发现了。” 嘱咐了几句大家要注意的事情后,约翰开始做行动安排:分出五人在前门佯攻,一旦突入到基地内的队员被发现后,立刻对着基地开火,吸引对方的火力。十五人做先头部队,将由约翰带领,负责潜入基地确定导弹的位置,可能会正面跟敌人交火,危险性极大。同时为了减轻前门队员的压力,也分散敌人的火力,约翰将剩下的十五人分出十人,安排在基地的东、南方向,从旁策应前门的队员。还有最后的五人,则是为了撤退所做的准备,他们被安排去抢夺基地内的车辆,接应伙伴从莫杜拉基地撤退。 虽说计划做的很是充足,约翰也有信心完成这项任务,但他不确定经过这次行动后,会有多少队员永远的留在这里。战争,永远是不可以估计结果的。约翰默默地伸出手,跟所有队员的手放在一旁,大家虽然都没有说话,但是有些话没必要通过口说出来,在心里一样也可以表达,一样能让对方明白。 约翰和着队员谨慎的向前潜行,身影不停地在匆匆和树木之间闪烁,一听到些许的声响,所有人像是被施了魔法,瞬间停了下来,连呼吸都控制得很细微。在这样的行动下,他们的速度依然很快,只是短短的几分钟便成功的来到莫杜拉基地的附近。 基地内的高功率探射灯360°绕着基地不规律地探照,基地周围两百米的范围内,可以躲藏的地方几乎都被细心的照射过,防御不得不说很严密。 约翰透过刺眼的白光,隐约可以看见瞭望台上架着一挺机枪,旁边还有一名士兵跟随着白光转着身子。他等着光束移向他处,才探头出来,默记着基地外围的情况。掌握了大部分的情况后,约翰开始向着队员发布命令,一道道不同的手势接连打出,一名名队员也开始离开团体,按着原先定下的计划紧张有序的行动着。 将二十名队员分派任务出去,约翰让剩下的十五名队员卸下背包,取出强力弹跳器的组件,将其拼接完成,候着士兵巡逻完这一区域。约翰领着一干人躬身弯腰穿过探照灯,跑至围墙的下边。不等吩咐,队员就将弹跳器放在地上,一人站上去,旁边一人按下按钮,噌的一声,站在上边的队员身子蹦高三米,跃过围墙落在基地内。 不多时,基地内传出一声极其细微的口哨声。这是约翰事先约定的暗号,证明里边是安全的。一连串的噌噌声响起,片刻后,就只剩下约翰还在围墙外。他蹲在弹跳器上,双手抱着两边,手背摁下按钮,整个人带着弹跳器跳过围墙。下落时,约翰将手中的弹跳器扔给一名队员,身子在半空翻转两圈,稳稳地落在地上。 环视一周后,约翰带着队员向着左侧跑去。借助月光的照射,可以见到基地后边一大片建筑,连绵数百米不绝。这片建筑群都是平顶楼房,唯独在左后边凸出一大块,建着一座金属支架,看样子似乎是发射台之类的装置。 此时已是深夜,基地内除了黑色和洁白的月光外,只有一队队的士兵不厌其烦的来回巡逻。约翰打着手势让两名队员跟着自己,悄悄地溜到仓库的右侧。那里停着一排的越野车,可以遮掩约翰他们的身形,给其机会靠近守在门外的士兵。 确定没有被发现后,约翰把枪挂到身后,趴地匍匐前进,穿过一辆辆的越野车,跟门口的距离一点点被拉进。到达最后一辆越野车时,距离门口不过五十米,但这个范围内空无一物。如果开枪射击的话,肯定会惊动其他的士兵,没有世界冠军的速度,又不能冲过去搏斗,两难之下,约翰陷入了沉思之中。 忽然发觉手臂传来一阵阵刺痛,一摸才知道是长时间压在石头上,血脉不通引起的。搓着手上的石头,约翰脑中灵光一闪,又扭头看向右手边,心里越发的觉得这个计划可行。他对着两名队员附耳低语了几句,右手一甩,将手中的石头抛向墙壁。 ‘吧吧’的声音连响了三下,守在门口的两名士兵循声过来,小心翼翼地接近刚才发出声音的地方。当他们走到越野车的一侧时,车子底下的两名队员突然窜出来,抱着他们的脚猛地一拽,把两人直拖进车底,约翰手中早已握着的匕首扎进了他们的喉咙。声带被割断的两名士兵恩恩呜呜的扭动着,似乎在受着极大的痛苦,过了一会,就彻底安静下来了。 约翰和两名队员钻出车底,快步的跑到大门处,一人一边,将沉重的铁门推开容人进入的面积,三人进去后又将铁门给关上。这时众人才感觉到周围一片漆黑,约翰拿出特制的荧光棒晃亮,找到电力的总开关并将之打开,仓库内登时通明一片,里边所有的设施摆设尽收眼底。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左右边那颗偌大的导弹,长约有五十米,宽达两米,耸立在发射井上,浑身涂着鲜绿色的油漆,弹头部分则是火焰般的鲜红。约翰让队员负责搜寻侦查,自己来到导弹的前方,放下背上的背包,拿出一台类似小型电脑的精密仪器,将接口插在导弹的电路板上,导入导弹的内部数据,并用病毒破坏导弹的控制系统,令得导弹只要一发射,便会马上爆炸。 “队长,这里有发现。”队员在导弹的另一侧发现了其他的线索,低声叫唤着约翰。 约翰赶忙来到队员的旁边,问道:“怎么了?” 那名队员指着地上宽达五米的深井,疑惑的说:“我看这里应该有问题,像这种程度的深井应该都是用来发射导弹,可现在却是空置的。” “这里是辛茨比控制的军事基地,或许里面的导弹被阿桑尼亚政府军撤退的时候移走。说明不了什么。” “不,队长你看这周围的刮痕,明显是近期才造成的,还残留着一些油漆呢?”那名队员指着地上点点的油漆说着。 约翰正要作出回答时,仓库外边突然传来枪响声,他也来不及多想,跑到导弹前边将数据传输完毕的仪器又装入背包,提着步枪,三人分散开来,快速的来到大门处。 ------------ 第一百一十篇 出发、处理(终) 约翰三人合力将铁门拉开,迎面就飞来数颗子弹,卷着呼啸的声音,电光一闪的速度射向三人的位置。约翰最先发觉,伸手一推旁边的队员,同时大喊道:“快躲开。”可已经来不及了,在铁门左侧的队员躲闪不及,被子弹射到了眉心处,眼睛带着死亡前的惶恐离开了世界。 “这群混蛋。”约翰歇斯底里大骂一声,抓过背后的步枪,箭步跑到门口,一拉保险,枪口对准正跟其他队员交火的反对派,哒哒哒的声音一阵狂响,弹壳不断弹射出来洒满了一地,立时便有三名士兵倒在了约翰的枪下。 反应过来的士兵分出数人对付约翰,一边散着队伍缓缓后撤。火力的集中,迫得约翰不得不进行躲避,他身子往右一倒,可手上的步枪并没有停止射击,在空中划出一道半弯的弧形,风驰电掣般击倒两人,也逼得其他人离开射击范围内,一时之间没有立刻还击的机会。 等到他们重新开火的时候,约翰已经从地上爬起来,连跳带跑向着车辆停放的地方。子弹咬住约翰的背后,一步步紧逼,他险些有几次就被子弹射中,惊得冒出一身的冷汗。险境一直持续到约翰躲到车辆,有了汽车的掩护,这次脱离了危险。 这时仓库内的另一名队员才从悲伤的情绪恢复过来,提枪开火,策应着被逼入险境的约翰。一有了队员的支持,约翰也没那么危险了,他将弹匣换上侧着脸偷瞄着外边。见己方暂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训练有素的美洲豹队员稳步的前进着,要想过来接应约翰他们。但自己这一方情况却不是很乐观,有着四名士兵挡住了他们撤退的方向,而且配合得很默契,四人背靠着背合力攻击,完全没有露出破绽。 ‘嗖’的一声,一颗子弹打在车前盖,铁屑溅到约翰的眼睛上,吓得他急忙将头缩了回去。他将头扭向围墙边,心里在疑惑着怎么其他的队员还不快点行动,一等到对方的支援,那么己方潜入基地的十六人很可能就会全军覆没。久等不来后,出于对安全的考虑,约翰决定马上突围出去。 又是几颗子弹打在汽车的侧面上,发出令人厌恶的闷响声。约翰打算通知仓库内的队员突围时,仓库里边突然传出一声惨叫,却是那名队员被子弹射中了大腿。时间越来越紧急,眼看着那名队员就要死在对方的枪下,约翰已经没有时间考虑自身的安全了。 提枪,拉阀,滑身,开枪,数个动作一气呵成,几乎没有停歇的时间。m―6步枪狂暴的吐着火舌,一颗颗弹头飞向那四名士兵,一粒粒的弹壳弹出枪身。当约翰站起来的时候,他的敌人倒了下去。约翰跛着腿走向那名队员,扶着他向着前方走去。 士兵发现了他们,便有数人将枪口调转方向,朝着约翰开枪射击。子弹打在两人所处位置的周围,却没有击中两人。约翰低着头看了一眼,脚步停下,一转身,枪口对准了开枪射击的士兵,手指扣下扳机,火舌吞吐之间,又有数人倒在了无情的火力下。 因支援迟迟没来到,对方原本就慌乱的队伍,经过约翰这次的打击,更显得杂乱不堪,各自为战。相比之下,美洲豹的行动仿佛是步步为营,功防皆备,有人负责火力攻击,有人承担火力掩护,对方退一步,他们就前进一脚,循着稳扎稳打的路子,迫得敌人招架无力,只求自保。 约翰回到队伍内,敌人已经溃不成军,只剩招架的能力。而直到此时,双方的支援还没有出现。对大局的掌控,约翰命令队员没有乘胜追击,而是安排人员登上停在一旁的越野车,横冲直撞地朝大门驶去。 就在此时,基地外围才响起了密集的枪响声,比原计划迟了整整十五分钟。约翰顾不上愤怒了,看着前方列着的队伍,以及中央停放着的高射炮,他的心里就只有悔恨了。五辆汽车停住了,众人望着眼前的场景,都觉得不知所措。只要高射炮一发射,肯定没有人能够幸免。大家的一线生机就在于高射炮的缓冲时间,但却是有人甘愿做这出头鸟,为大家的生存做出牺牲。 “你们都下车。”约翰推开一边的队员,不容置疑的说。 “不,我去。” “让我来。” “我才应该去。” 车上的三名队员你争我抢的,就是不肯让约翰去。 “住口。”约翰喝道,“你们都给我下车,谁也不许跟我争。”他直接拉开车门,将一名队员推下去,又将一名队员拽到门口,“快点给我下去。” “我不下去。”队员扳住车门的两侧,死活就不肯下车。 约翰瞪着他,说:“要是当我是队长的话,就给我下车。” “队长?”队员心不甘情不愿的放开了手,被约翰一把推开去,啪的将车门关上。 约翰将左手伸出窗外,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随即启动了汽车,开着汽车前进了五十米,停在车队的正前方,一脚踩住油门,一脚踩住刹车。汽车发出野兽般的嘶吼,仿佛在做着扑击前的准备,欲进又止,要冲却停。 对面的高射炮也在做着调整,将炮口对准了约翰的汽车,炮弹被装进泡内,装甲兵调准着焦距,双方的火势一触即发,一发便不可收拾。 约翰冷眼瞧着一切,嘴角露出微笑来,眼神中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却呈现出一种淡然的情绪。他手按在汽车的喇叭上,‘叭叭叭’的声音长响了一分钟,单调的声响在美洲豹队员听来却很是悲壮,有的人已经转过了身子不忍看这一幕,有的人通红着双眼怒视着前方,咬牙切齿地咒骂。 汽车发出刺耳的嗤嗤声冲向前边,不做闪避,迎头直冲。“来吧!胜负还没决定呢?”约翰紧握着方向盘,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前方,大叫着。 ------------ 第一百一十一篇 决定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列着队伍的反对派士兵突然起了骚乱,‘嘣嘣’的枪响声此起彼伏,一下子就将队伍给打乱了。怀着同归于尽念头的约翰一见,脚下一踩刹车,手上连打方向盘,使得汽车侧停住。 背后的队员见到情况有变,喜不自禁的冲下车,也操起手上的步枪对着四散逃开的士兵开枪。形势顿时逆转过来,变得对约翰一方有利。约翰也下车来,不过他没有跟着其他的队员痛打落水狗,而是拖着伤腿走向前方。 他一把抓住一个白人壮汉,不由分说一拳打了过去。那个白人壮汉猝不及防下被打倒在地,嘴角淌出鲜血来。他抹掉嘴上的鲜血,两眼茫然的看着约翰,不知为何他突然打了自己。 约翰径直走上车,启动汽车后,手伸出车窗对着正拼命追击的队员一招手。见到手势的队员一声大喝,所有的人都重新登上汽车,跟在约翰的后边驶出基地。 他们故意将车开出数公里后,弃掉汽车,却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徒步向着基地的方向跑去,及至回到他们原来下落的地方,这才停军整顿,稍作歇息。 约翰阻止队员帮他包扎,绕着坐一地的队员清点了一下人数,原来的三十五个人,现在只剩下二十八个,另有两个受了伤,大部分牺牲的人都是突入基地而阵亡的。约翰的脸色黑得可怕,两只眼睛闪烁着愤怒、悲哀、不舍的光芒。 他仰头向天,胸腹剧烈的起伏着。忽然,他睁开了眼盯着一个人,手上的枪也指着那个人,他就是刚才被约翰打倒的白人壮汉。 “马基,你给我出来。”约翰对着那白人壮汉大吼道,脸上的肌肉因激动不停的抖动着。 那名叫马基的白人壮汉只是愣了一会,就站起来一直走到约翰的面前,抬手敬了一记军礼,说:“队长,你有什么吩咐?” “我问你,刚才我们在里面交火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指挥其他的队员接应?你最好给我个答复,否则我立马就毙了你,为死去的弟兄报仇。”一想起刚才的情形,约翰就恨得咬牙切齿。要是马基能及时的吸引掉敌人的注意,肯本不会有这么多的伤亡。 “报告队长,我没有做错。”挺直着身子,马基浑然不惊的说道。 约翰冷笑一声,手臂抖动,枪托不留情的砸过去。马基看着枪托朝自己飞来,不闪不避,仍由枪托砸在自己的脸上。他扶着树干,吐掉口中掉落的牙齿,嘿嘿笑了两声,执拗的说:“我没有错。” “你再说没有错,信不信我马上就把你杀了。”拉下保险,约翰把枪口顶在了马基的额头,声色俱厉的说。 马基平静的看着暴怒中的约翰,口中又说:“报告队长,我没有做错。如果你要杀我的话,那就开枪吧!死在队长的枪下,是我马基最大的光荣。” “你是不是以为我不敢?” 马基摇了摇头,闭上了眼睛没有再说什么。 “好,那你就不要怪我了。”手指搭上扳机,约翰就要开枪。 这时,周围的队员再也不能沉默下去了,他们虽然很痛恨马基的见死不救,但他们可不能让马基死在约翰的枪下,这很可能会让约翰坐一辈子的牢狱。五个人一拥而上,硬是把约翰手中的枪抢下来。 “队长,你不要这么冲动,要是马基真的见死不救,还有军事法庭可以审判他。你要是私下枪决了他,后果可是很严重的。你好好冷静一下。” “他说得对,队长你要是就这样杀了马基,虽然能为弟兄们报仇,但你自己也会因此而受累。美洲豹没有了谁都可以,就是不能没有你。” “大家也别一味说马基的不是,或许他也有苦衷呢?我相信马基不是这样一个见死不救的人,他这样做肯定是有原因的。”曾跟马基行动的队员站出来为他辩解道。 但他的这段话没有让队员原谅马基,反而是导致大家一起用仇视的眼神看向他。自讨无趣的这名队员看了马基一眼,悻悻的坐了下去。 约翰也冷静了下来,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语气平和一些,问道:“我也希望你不是一个见死不救的人,美洲豹里面是不可能出现这种败类的。只要你说的有理,我愿意为刚才的举动向你道歉。如果你不能说明的话,别怪我将你告上军事法庭,后果是怎样的,我想你也清楚。” 马基苦涩一笑,说:“其实我还真是一个见死不救的人,事后队长你把我告上军事法庭吧!我不会怪你的。但在这之前,我需要告诉队长一件事。” “什么事?你说吧!”失望的别过头去,约翰痛苦的说着。 “就是你们刚在里面交火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也就是因为这个情况,我延迟了接下来的行动,导致数名队员的牺牲。” 约翰‘嗯’的一声,转过头来。 马基继续说道:“我发现基地内枪声响起时,有一批士兵集结在基地外围的左侧,全副武装,装备精良,很有可能是驻守基地内的主力。奇怪的是,他们却没有马上冲进基地内支援里边的士兵,而是安静地呆在原地没有行动,看起来像是故意要放过我们一样。我觉得他们的举动很是可疑,便想再仔细观察一下,这才没有马上下命令让队员们行动。” 约翰也觉得这批士兵的举动很有问题,出口问道:“后来你发现了什么?” 马基说:“由于距离太远,他们之间的谈话我没有听得太清楚,只是隐约听到了辛茨比和胡风的名字,还有什么命令、指示这类的词语。等到过去十分钟后,他们才冲进基地内,接下来我就指挥着队员跟他们交火。可他们只是一交火便四散开去,完全没有要死拼的意思。我这才能够成功进到基地内。” ------------ 第一百一十二篇 端倪(一) 听完马基的叙述,约翰也感到事情有些不太寻常,关键就是这个基地是胡风藏匿核弹的位置,按理说会有着相当严密的防御。可刚才所遇到的士兵数量太少了,只有三百多人,而且他们好像是故意要放己方走一样,并没有给他们很大的阻扰,轻而易举就让美洲豹冲出了基地。 但是,仓库里边的确有一枚导弹,如果这是胡风布下的一个局的话,那么仓库里面就不应该有导弹的存在,可他面对的情况,却又不是他预料中的那样。约翰越想越不明白,索性不去想它了。 “马基。”约翰手抓着表皮粗糙的树干,低沉地说:“我现在不能确定你所做的是否正确,也无权决定你的生死。回去以后,你就把一切都跟杰克逊说了吧!听候他的处置。对此你有没有异议?” 马基闭着眼摇了摇头,伸出双手让队员捆上。 “等一下。”约翰阻止了队员的动作,又说:“他是否有罪我们不清楚,不能将他视为犯人对待。我相信马基是不会推卸责任的。” “谢谢!”马基低着头坐在树下,目光清澈,脸色很平静,谁也看不出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 远在数百公里外的图卡拉基地,摩尔森接到美洲豹传来的消息,确认了导弹正是在莫杜拉军事基地,便紧急动员基地内的士兵,派出十五架战斗机,输送五百名身经百战的军人前往莫杜拉,并且通知了阿桑尼亚的政府军进行协作。 经过各方的通力合作,莫杜拉军事基地顺利的被美军拿下,其内藏着的导弹也被缴获。听闻此事的杰克逊局长,喜不自胜,不远万里飞来阿桑尼亚,看着高达数十米的导弹,激动地对约翰及其他美洲豹队员称赞了一番,还告诉他们正准备为约翰提请荣誉徽章。 获得荣誉徽章,这是作为一个军人的最高荣耀,无上光荣。但约翰表现得很冷淡,完全看不出一丝高兴的神色。 “你怎么了约翰?”杰克逊兴奋地拍着约翰的肩膀,询问道:“你这个时候应该高兴的拥抱我,发表一通感谢、激动的话才对,怎么露出这服表情出来?” 约翰有气无力的说:“对不起,我实在高兴不起来。一想起我获得的这个徽章是由那些牺牲的队员拼命换来的,我就觉得惭愧。他们才是实至名归的获得者。” “其实队里发生的事我也听到过。”杰克逊安慰约翰道:“错根本就不在你身上,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你要知道,战事是瞬息万变的,那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发展,你勿须自责。作为一个队长,你所要保证的,是任务的成功,其他的,只能听天命,尽人事,不能强求。你若执着于此,只会让自己深陷泥沼之中不可自拔。” “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约翰叹口气说道:“毕竟那计划是我安排的,谁也想不到居然会有突发情况的发生,从而导致了队员的牺牲。”他忽然想起了马基,问道:“对了杰克逊,马基你打算怎么处置?他虽然不服从命令引起了损失,但也事出有因,情有可原,能不严重处置就不严重处置吧!” “这事我想过了。”杰克逊摸着下颌几天没剃的胡茬说:“他的话说得不清不楚,但大体还是听出了一些,我想事情恐怕不会像目前这般简单,一定另有隐情。要不是为了应付上头的压力,我是不会如此草率的结束调查。你放心吧!我打算先让他休假几个月,等事情调查清楚再让他复职。就是不知道他能不能从这次阴影中走出来,手上沾着队友的鲜血,是谁都会承受不了的。” “如果他走不出这个阴影,那他就不配成为美洲豹的队员了。”约翰话锋一转,又说:“刚才听你的语气,似乎没有打算撤销调查,难道你怀疑胡风还有计划?” “不,调查已经撤销了。”杰克逊目光炯炯的望着约翰,道:“胡风所做的这件事也该盖章定论,告一段落了。我的意思我想你明白吧!” 约翰沉吟了一会,低声地说:“你是不是暗中得到了什么消息?快给我说说。” “这个你不用理。”杰克逊神秘地说:“等回到美国后,我会给美洲豹安排另外一个任务。你们借此机会,好好调查这件事有没有猫腻。从目前的现状看,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丝毫没有令人怀疑的地方,除了马基说的那番话外。虽然我很不想说这句话,但我不得不说,胡风是绝对不会这么容易就让我们找到导弹的。” 约翰点点头,表示赞同道:“没错,一切发展的太顺利,顺利的让我们不敢相信。如果在这过程中,胡风团伙出面阻挡,或许我会完全相信胡风的计划被我们破坏了。可从始至终,胡风团伙连个影子都没看到,这就令得人怀疑了。难道胡风真的没落了?无心也无力再完成他们的计划?我说答案是否定的。” “胡风不会是一个轻易放弃的匪徒。”说这句话的时候,杰克逊的口气变得很沉重,仿佛背上压着千斤重的大石一般。 “嗯?”约翰奇怪地看着杰克逊,嘲谑道:“我发现我们说着说着,竟然开始佩服起胡风来了,这样下去可不妙。以后跟胡风交火的时候,不用打就已经输了。” “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形容胡风啊?”杰克逊笑着说。 “我想想。”约翰努力装出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严肃的说:“应该这样说,胡风是一个狡猾阴险,丧心病狂的恐怖分子,为了他自以为是的救世理念,纠结同伙,罔顾人命,肆意破坏社会的安定。我们身为国家的执法者,为了维护人们生活的稳定,同他作殊死搏斗,抗拒到底,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成为美国人民眼中的国家英雄,光环万丈的烈士。” 杰克逊笑着打了约翰一拳,骂道:“你少在那里大放厥词,‘国家英雄’‘人民烈士’,这些代表着无上荣誉的称号怎么从你嘴里说出来就那么别扭呢?简直就给玷污了。” 约翰对着杰克逊翻了个白眼,撅嘴道:“我说这番话的时候,内心是无比激动热血的,恨不得马上为美国人民献身。你理解的时候,却将我的一腔热血当做装腔作势,开玩笑的,身为fbi的局长,你就这么寒下属的心吗?” “行了,行了,就算我说错了。”杰克逊笑容一敛,正色道:“你今后的行动可要小心注意。我猜要是事情还没完,胡风肯定是勾结了其中的一个国家。而我是以别的任务委派你的,要是你惹出了祸来,我很难为你脱身的。” “放心,我知道怎么做?”约翰看着远处新生的骄阳,满怀心事的说:“不知道这场战争何时才能结束?我有点想念家的感觉了。” “战争是永远不会结束的。”杰克逊也望向朝气蓬勃的天空,沉吟道:“所以胡风才会出现。” ------------ 第一百一十三篇 端倪(二 ) “领袖,莫杜拉内的导弹被美军发现了,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做?”辛茨比的一名亲信将刚收到的消息报告给辛茨比听,询问道:“是不是按照原定的计划行事?” “难道你有跟好的办法?”辛茨比合上文件,冷笑道:“达斯琪呢?将他带过来。”这名叫达斯琪的人是原先反对辛茨比执掌反对派的要员,自从军队被辛茨比以强力的手段压服后,作为其中的领头人,达斯琪自然免不了牢狱之灾。但他比其他的人幸运多了,曾经跟他一起反对辛茨比的人,现在尸骨差不多都腐烂了,而他还好好活着。这是辛茨比对他的最大恩赐。 之所以不杀达斯琪,并不是辛茨比良心发现,只是顾忌到达斯琪的地位不好动手。要知道,达斯琪可是当初反对派的创始人,之前的核心人物。要是轻易把达斯琪杀了,很容易引起大部分骨干的反感。现在的反对派,可是再也经受不起一场内乱了。 而现在,身陷牢笼的达斯琪有了使命,那就是让他去担私通胡风的黑锅。莫杜拉军事基地是被反对派控制的,导弹又是在基地内被发现,无论怎么说,反对派都会担上一定的责任。要是处理不好的话,引起国际上的反感,这对于处于困境的反对派可是雪上加霜,等于又给美国入侵阿桑尼亚一个绝好的借口。这也是辛茨比当初对承诺百般抵赖的原因。 所以在这当口,就必须有人出来负责,将一切的麻烦都揽上身,且这个人还得是位高权重,声名显赫一辈。美国人不是傻子,要是这个人没有一定的权力,导弹能够成功进驻军事基地吗?除了达斯琪,辛茨比还真想不到合适的人选。 想到此,辛茨比不禁有些为之前明智的决定得意。没想到他留下达斯琪的性命,居然会在此时起到作用,既除掉了达斯琪,又可以给美国一个交代,一石二鸟。 正自鸣得意时,达斯琪被下属带到了。他长得十分瘦弱,身材不过一米五,骨瘦如柴,走起路来脚步虚浮,摇摇摆摆,像是没吃饱饭一样,垂头丧气。他那双深邃的眼睛瞄了辛茨比一眼,就又垂下去了,似乎很是不屑。 面对达斯琪的无礼,辛茨比表现得相当大方,不仅没有责怪达斯琪,还让下属给他解开镣铐,亲自扶他坐到座位上,给他捧上一杯热乎乎的咖啡,点上一根古巴上等的雪茄,嘘寒问暖道:“达斯琪,你的身子怎么样?还经常犯病吗?要不要我让医生给你看看。”他摸着达斯琪破破烂烂的衣服,大怒道:“太不像话了,这群混蛋居然这样对待你。你可是党内的先驱,再怎么说,也不该受到这种待遇。” 他向着戍卫的士兵喊道:“你去好好惩治看守达斯琪的士兵,问他是谁给他这个命令,让他虐待达斯琪的。他要是说不出来的话,直接给我毙了。” “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的。”辛茨比噙着泪,激动地说:“我不能让一个党内的功臣受到不平带的对待,这是一种侮辱,赤裸裸的侮辱。” 但是达斯琪像是局外人一样,眼神定定的,夹着雪茄默默的抽着,理都没理辛茨比。 辛茨比丝毫不觉尴尬,坐回座位后,又天南地北的乱扯一通,不断地询问着达斯琪近期的状况。即使达斯琪一句话没有回答,表现得极其厌烦,但是辛茨比依然能把话接得下去,而且兴致还越说越高,大有滔滔不绝的架势。 达斯琪终于受不了了,他将烟头愤怒的扔在地上,呵斥道:“辛茨比,你少在那里装好心。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不杀我是什么原因啊?要不是顾忌着我革命先驱的身份,你早就让我进地下了,还会在这里跟我废话。”他手臂一挥,不耐烦道:“实话实说吧!是不是我死期到了?” 辛茨比仰天大笑,道:“达斯琪啊!达斯琪,如果你要是不反对我,现在也不会落到这个下场。既然你这么慷慨赴义,我也不好瞒你了。没错,你的死期是到了,而且就在今天。” 达斯琪虽然心里有了准备,一听到辛茨比的回答,还是止不住浑身颤抖。他两眼含泪,忽然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耶斯纳,我愧对你啊!我不能让我党顺利成为阿桑尼亚的统治者,反而使我党落入了辛茨比这个狼子野心的恶徒手中,总有一天,我党会覆灭在他的手上。我死后该怎么去面对你啊?为何?上天既然让我们担负这个伟大的使命,却又让这种恶徒来毁坏。难道我国的人民就要一直生活在战争的硝烟中,朝不保夕吗?” 耶斯纳是反对派的创始人,乃是阿桑尼亚的传奇之一,在跟政府军的一次交火中负伤牺牲。由于他突然的离去,才导致了反对派的内乱,给了辛茨比突然上位的机会。不然按照耶斯纳的意思,反对派的下一任领袖将是达斯琪。 辛茨比冷笑道:“亡在我的手中?难道我党会在你的手中复兴,成功统治阿桑尼亚吗?如果不是我,我党现在能占据阿桑尼亚一半的领土,能跟有美国支持的政府军分庭抗礼吗?我告诉你,我党非但不会在我的手中灭亡,还会打败政府军,重临统治的地位。你在地狱将会看得很清楚,希望你到时不会后悔自己的决定。” “你住口。”达斯琪涕泪横流,大骂道:“就凭你也配复兴我党?你知道你所做的都是些什么吗?勾结世纪劫匪胡风,资助他暗中对抗美国,跟恐怖分子纠缠不清,命令他们实施恐怖袭击。你做的每一条,一旦被人知晓,都会使我党覆灭。你还恬不知耻的说我党会在你手中复兴,你这个阿桑尼亚的千古罪人,我诅咒你死后将会受到魔火的焚烧,将被死于战争的人民撕扯分食,永生永世逃离不了轮回。” “就算是,你也没机会看到了。”辛茨比拍手叫来士兵,将达斯琪锁起来,又说:“你下了地狱后,别忘了替我向耶斯纳问好。” “你想干什么?”达斯琪尽力的挣扎着,叫喊道:“我是我党的革命先驱,你没资格处死我。我要开最高会议,我要见革命委员们,放开我。” ------------ 第一百一十四篇 端倪(三 ) “对了。”辛茨比忽然顿悟道:“来人,想办法将他的嘴巴给我封起来,让他不能说话。”他走到达斯琪的面前,细心地端详他身上的装扮,又吩咐道:“这身衣服也得换了,把我的衣服给他穿了。再给他修理一下外表。他可是我党的核心人物,怎么能像一个囚徒一样呢?” 等到达斯琪焕然一新的出现在辛茨比的眼前,他才满意的点点头,低声吩咐了士兵几句,带着张大了嘴巴却发不出声的达斯琪往外走,来到屋前的空地上。 那里有着一群记者,都是辛茨比想尽办法叫来的国际主流媒体记者,他们所在的报刊一律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在一天前,导弹刚从莫杜拉军事基地拉走时,他就让人暗中通知了这群记者,让他们来到阿桑尼亚。等到美国发现导弹后,他就马上将记者聚集,要通过他们的口中撇清自己跟莫杜拉军事基地的关系。 这也是胡风的计划之一,旨在搅乱美国的方寸。他要辛茨比将这件事公开出来,目的有三,第一是让美国的强国形象受到损毁,败败锐气。第二,希望以此让美国承受国际上巨大的压力,将注意力集中在胡风身上,全力抓捕胡风一雪前耻,无暇再去留意导弹的事情。第三,则是辛茨比最主要的目的,撇清他跟胡风的关系,将一切的责任都推在达斯琪身上。 辛茨比面对着记者的追问,脸色变得很是沉重悲痛,他声音沙哑地说:“大家,我想你们也听到了些许风声,但还不是很确定。在这里,我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们,没错,胡风的确是将装有核弹头的导弹私藏在莫杜拉军事基地。” 众记者一听,不约而同的惊叫一声,然后又立刻安静下来,候着辛茨比接下来的详述。 顿了一顿,辛茨比又接着说:“我需要申明的是,这件事我是完全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在其中。而且我对胡风的所作所为是深恶痛绝的,绝对不会跟他同流合污。”说到这,辛茨比咬着牙挥舞着拳头,一副恨不得将胡风撕碎的模样,“我是一个和平爱好者,虽然我的国家正在遭受不幸,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对和平的意义曲解,反而我比其他的领导人更加希望和平到来。” 他骤然提高了声音,口沫横飞:“胡风所做的事情,破坏了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毫不留情的蹂躏着生命的尊严,这是我绝对不能允许的。我很佩服‘美洲豹’的约翰队长,他是一个世界的英雄,为了维护世界的安全稳定,他与胡风争斗了十几年,一直没有放弃。如果不是历史将责任交付给了我,我愿意成为‘美洲豹’的一员,为抓捕胡风维护世界的安全付出一份力。这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的理想。” 辛茨比的话博得了一致赞赏,如潮水般的掌声霍然热烈的响了起来。 “谢谢!”辛茨比激动地眼泛泪花,朝着记者们鞠了一躬,又说:“可不管我如何解释,我还是应该担负责任。毕竟,我是一党的领导人,不可能没有理由会完全不知晓这件事。”说完,辛茨比幽幽地叹了口气。 记者问:“既然辛茨比领袖说这是另有人指示,不知是贵党的哪一位?我想没有一定的权力,恐怕不能让导弹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基地吧!” 辛茨比瞧了旁边的达斯琪一眼,忽然转过了身子,似乎是不忍心的表现。 众记者也把目光从辛茨比的身上移到被士兵架住的达斯琪,虽然达斯琪的脸因为多年的囚禁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但记者们还是认出了这就是曾经叱咤阿桑尼亚的反对派二号人物――达斯琪。纷纷问道:“达斯琪先生,你之前不是跟辛茨比领袖发生过冲突,然后就被关押起来,怎么会跟这件事扯上关系呢?你对此有何说法?” “你跟胡风是什么关系?甘愿冒着党派被国际社会针对的风险,替胡风密谋对付美国。是不是胡风许诺给你很多的好处,你才答应的?” “达斯琪先生,如果你觉得事情另有隐情的话,不妨说出来。我相信没有人能将真相掩埋的。”说这话的是华盛顿邮报的记者,他早看出达斯琪有点不妥了,故意问道。 达斯琪拼命挣扎着,愤怒的眼光一直瞪着辛茨比,张大了嘴巴想替自己辩驳,可就是说不出一句话来,急得又跳由蹦,眼泪都快出来了。 辛茨比心里冷笑道:“他要是能说话,我能让他出来接受你们的采访吗?愚蠢的家伙。”又装模作样叹了一口气,说:“达斯琪先生得了一场大病,说话不是很方便,我来说明这一切吧!” 他接过士兵递来的文件,将之拿在手上展示给记者看,说:“这份是我委派达斯琪为莫杜拉军事基地的委任状。刚才你们有人问,达斯琪不是政变失败后被我关押起来吗?这只是外界的说法。达斯琪是我党的革命先驱,即使他犯了再大的过错,我也没有权利将他关押。事实是,我为了维护党内的统一,将达斯琪委派到莫杜拉军事基地任职,并不是外界所传闻的那般,私自处置我党的革命先驱。有委任状为证。” 达斯琪气得眼睛都要冒出火来,向着辛茨比龇牙咧嘴,一副择人而噬的可怕样子。 没有理会达斯琪的疯狂,辛茨比又说:“至于达斯琪为何会与胡风同流合污,帮他将导弹藏在基地内。或许我可以替他解释清楚。根据事后我的调查,胡风曾许诺帮助达斯琪夺回党内的控制权,并每年给达斯琪一笔资金,用于购置军火的输出。我想这就是达斯琪为何会冒着巨大的风险勾结胡风的原因。” 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发问道:“辛茨比将军所说的话只是片面之词,要想让我们相信的话,可得让达斯琪亲口承认,并供述整个事情的发展。” “我也想让达斯琪亲自来说明,但是他生了一场大病,喉部刚做过手术,暂时还说不出来。” “那将军打算怎么处置达斯琪?是把他交给fbi审讯,还是由贵党料理?” “由于事情牵扯太大,我跟党内的其他要员商量过了,决定将达斯琪交给fbi。我已经让人通知了fbi,今天晚上就可以把达斯琪带走。” “哦?”华盛顿邮报的记者怀疑道:“将军的话说的可是真的?” 辛茨比冷笑道:“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话,不妨打电话向fbi求证。总之,我只说一句话:真相终会大白的。” 他挥挥手向记者告别,随机转过了身子,悄悄地向着旁边的士兵使了一个眼色,便大步流星往里面走。 忽然,后边传来杂乱的惊叫声,有人喊道:“达斯琪跑了。”还有人说:“快跑,他手上有枪。” 辛茨比回头一望,就见达斯琪向他扑了过来,手上拿着一把从士兵抢来的手枪,左手拉开保险,枪口对着辛茨比手指就要扣下扳机。 “不。”辛茨比大叫一声,反应也不慢,赶忙往右边跑去。但已经来不及了,他才背转过身,冰冷的枪口就顶在了他的脑门上,他如遭电击般,僵住了身子。听着耳后呼呼的喘息声,辛茨比吓得两腿发抖,汗流如注。 ‘砰’的一声枪响,干脆利索的一枪。辛茨比两腿一软直接瘫倒在地上。随同他倒下的,还有达斯琪的尸体。关键时候,反应过来的士兵开枪击毙了达斯琪。 辛茨比推开达斯琪的尸体,在士兵的保护下,拨开围住的记者往里面走。一将门关上,辛茨比伸手推开了搀扶着他的士兵,回头瞥了后边一眼,嘴角上翘,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那里还是刚才那一副窝囊的样子。 对了,这一切都是辛茨比的计谋。他可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心家,怎会将达斯琪交给fbi处置,那不是自寻死路嘛?刚才他转身向士兵使眼色,就是要让他达斯琪放了,令他有机会展露伤害自己的意愿,才能名正言顺地杀人灭口。就算事后美国借此发难,有了那么多的记者作证,以及他出神入化的演技,谁也不能说这是辛茨比的阴谋,更别想拿他入罪了。 当然,辛茨比是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押着达斯琪的两名士兵,枪套里的手枪都是没有子弹的。 处理完这件事后,辛茨比来到会议室,那里正有一个人在等着他。看见那魁梧得吓人,浑身充满爆炸力的体型,以及脸上遍布着的狰狞疤痕,不用问,除了安可便没有别人了。 辛茨比径直说道:“你可以行动了,我已经为你安排好了。” 安可点了一下头,起身离开房间了 ------------ 第一百一十五篇 端倪(四) 安可得到胡风的吩咐后,就马不停蹄的赶到辛茨比所在的地方,一进门,安可就开门见山:“胡风让你帮我联系一下人,我要去袭击美军的图卡拉军事基地。” 辛茨比被安可的话吓呆在椅子上,袭击美军的军事基地?这人脑袋没问题吧!那可不是散兵游勇,一个个都是久经训练的正规军人,并且装备先进,按常理的话,他手下的士兵要三个才能对付一个美军。 他凝视着安可,慎重的说:“你确定吗?那可是美军的军事基地,光是常驻兵员就有五千名,还有着数十架的战斗机。就算我给你两百个人,你们也不一定进得了基地的大门。” 安可默默地看着辛茨比,脸上显得很是平静。 辛茨比被安可眼中的自信折服了,他手指轻敲着太阳穴,脑海中计算着帮助安可的得失。发现获得好处远比坏处要多,当下就直接答应了安可帮他联络人员。 “你要什么时候行动?”辛茨比点燃一根雪茄,吐着烟圈问道:“我想你得在美军行动后才能行动,制造一个胡风恼羞成怒的假象。胡风也是这样吩咐你的吧?” 安可点了点头。辛茨比呵呵一笑,道:“果然,还是我最理解胡风。”顿了一顿,又说:“你们那边的事情做得怎么样?我可是将一切都安排好了。” “非常顺利。”安可简洁的回答道。 “嗯!”辛茨比还想说话,一抬头见到安可石化般的脸色,顿时意兴阑珊,说:“那好,你就先去休息吧!等美军发现莫杜拉军事基地后,我会通知你行动的。但我要提醒你一点,不管事情成功和失败,我都希望你不要牵扯到我,这个你能答应我吗?” 安可闷哼一声,瞧着辛茨比的眼神都带点鄙视,但还是礼貌的点点头答应。 .. 得到辛茨比的消息后,安可从后门出来,那里有一辆辛茨比安排好的越野车,车上有一个士兵,乃是专门带胡风去汇合的。 坐上汽车后,士兵并启动了汽车,带着安可前往预定的地方。车子一直开,穿过城市,越过荒野,一个小时后,来到与埃塞尔跟阿桑尼亚的边境。士兵将汽车停下,说:“你越过边境后,一直往前走,就会见到一栋涂着标语的两层建筑,你想见的人就在那里。” “谢谢!”安可掀起被剪破的铁丝网,钻了过去。越野车转过了头,又向着来路返回。安可快步走在荒野上,大约行进了五百米后,远处出现模糊的建筑图像。安可以手遮额,远眺了前方,依稀看到有一栋涂着红色标语的房子,却看不清标语究竟写着什么。 他深呼吸了一口气,脚下加快速度,向着那一栋建筑飞奔过去。接近后,他才看清那上面写的是:相信国家的统治,你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好。不过令人讽刺的是,这个城镇连一辆汽车也没有,大多数房屋的外围都是残旧的,摇摇欲坠,行走在街上的行人衣裳褴褛,面带饥色,脸色愁苦,明显不是标语上所说的那般――生活会越来越好。 收回冷笑的目光,安可先是走到房子对面的店铺,花钱买了点水果,用衣服擦擦,躲在小巷的阴影处吃起来,眼神一遍遍的巡视着房屋的周围。等了一会发现没有异样后,这才拍拍衣服,信步走到门前,轻叩着木制的门扇。 一名颌下生着一团乱麻也似胡子的老人出来开门,抬着浑浊眼睛瞧了瞧安可,用蹩脚的英语问道:“有什么事吗?白人。” “图卡拉。”安可说出地名后,见老者还是不明白,又补充道:“辛茨比。” 一听到辛茨比的名字,眼前这个暮年的老人眼中精光一闪,仔细地打量了安可几眼,方才试探着说:“你是安可・路易斯,胡风的伙伴。”说胡风名字的时候,老者的脸上露出一丝细微的崇拜之意。 “对。” 老者向旁边一让,道:“快点进来,街上眼线太多。”等安可进来后,老者探着头向街上张望了几眼,这才将门扇合上。 老者在黑漆漆的屋子内,熟悉的走到桌子前,擦亮火柴点亮了煤油灯,罩上灯罩,向着站在墙边的安可一招手,说:“请你跟我来,我带你们去见欧杰。” 安可右手按在腰上,那里有一把‘沙漠之鹰’手枪,跟在老者的身后,慢慢地走进卧室。安可停在门口没有进去,看着老者慢悠悠地将油灯放在柜子上,踱步走到床边,伸手掀起床板。床下露出一个黑幽幽的洞口,不知通向何处。 老者又走回柜子取下油灯,说:“你跟我来,欧杰他们在地下。”老者见安可没有动,知道他提防着自己,也不催促,率先跨下洞口,举着油灯叫道:“你下来吧!我为你照亮路。” 安可谨慎的接近洞口,探着头望向地底,见昏黄的灯光下,有着一条木制楼梯通向地底,老者站在离地面两米处,仰着头举着油灯,周围除了一个宽为五十厘米的洞口外,就只有容纳一个人的地方。安可为了更好的应对突发的情况,背靠着楼梯,双手搭住楼梯的两侧,缓缓下移,离着老者一米高,他就停住了,两眼直直地看着老者,意思要老者走在前面。 屡次被怀疑的老者咧着嘴笑了笑,丝毫不介意的弓着身走进洞口。一等到老者钻进洞口,约翰就从楼梯跳下来,紧跟在老者身后。转过一个弯道后,又进入了一条通道,不远处的前方透着昏黄的灯光,想来就是那名叫欧杰的人的秘密住所。 快出洞口的时候,老者突然没有预兆的停了下来,行进中的安可赶忙收力住脚,这才避免将老者撞倒在地。手摸着粗糙的墙面,老者莫名其妙的咳嗽起来,频率很是奇怪,两短一长,像是一种暗号。 咳嗽声刚落下,洞口的两侧,也就是屋子的里边,两个黑人端着步枪闪出来,枪口对着通道内。原本神经紧绷的安可骤然警觉起来,手搭在老者的肩膀后退两步,弯着身将身体完全藏在老者的背后,后退时顺手将腰上的手枪抽出来,拉开保险,偷瞄着前方。 见到两名黑人放下手中的步枪,朝着老者咧嘴一笑,又让出了一条路。这才将手拿开老者的肩膀,但是手中的步枪没有收回,提在手中跟着老者出了洞口。 一出洞口,眼前霍然开朗。这里头却是被挖成一个房间,面积足有七十平米,摆着三张木床和一张桌子以及四张椅子,墙角堆满了生活垃圾和一只用来方便的塑料桶。两者发出的难闻气味混合着地底的潮湿,制造出一种足以令人窒息的恶臭。安可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总算是克制住将手捂住鼻子的冲动。 ------------ 第一百一十六篇 端倪(五) “他是安可,‘血狼’胡风的人。”老者指着安可介绍道,又对他介绍那两名黑人:“他们是欧杰的手下,脸上有疤的叫做奥杰夫,光头的是帕奇诺。” 三人简单的表达内心渴望认识对方,和崇拜胡风的话后,安可问道:“欧杰呢?” “对啊!欧杰呢?”老者也向着两个黑人询问道:“我怎么没有见他出去?他到哪里了?” 两个黑人正要回答,墙壁边的一张床上突然有人说话:“我在这里,你难道没有看到吗?”覆盖在床上的被子一下子坐了起来,接着便长出了脑袋,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说。 “嘿!欧杰,你睡觉怎么像躺尸啊,把身子都盖了进去,还一动不动的。谁知道你在那里睡觉啊!”老者走过去跟欧杰拥抱了一下,取笑道。 “没办法。”欧杰耸了耸宽阔的肩膀,无奈道:“职业使然。我要是睡觉不小心一点,现在那还能跟你说话,你说是吧!”最后一句话是对安可说的。 “没错。”安可盯着欧杰回答道:“你很小心,所以你能活下来。” “那你呢?”欧杰眯着眼问安可:“为什么可以活下来?” 安可将手中的手枪提了起来,“靠他。”顿了一顿,又说:“我不相信任何人,除了他。” “你口中说的他。、.”欧杰故意将语气放得很慢,接着一顿,说:“是胡风吧?” “没错!”安可几乎没有思索就说了出来。 欧杰向安可伸出手,友好的说:“很高兴认识你。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也想很荣幸的认识胡风,你能为我引见他吗?” “当然。”两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目光对视,一起沉默着,似有惺惺相惜的味道。 “好。”欧杰将手一撒,大喝道:“那我们就谈正事吧!把你的计划说给我听。”一扫之前的惫样,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挺直身子压着手准备听安可的讲述。 安可也很干脆,坐在欧杰的对面,就将自己心目中的计划一丝不漏的讲述出来:“对手是训练有素,装备先进,又且人员众多的美军,如果我们正面跟他们交战,肯定不是他们的对手。我的计划是分兵攻击。一方负责引开美军的注意,一方则是负责偷袭,两下夹攻,美军肯定会措手不及。但是时间只有五分钟左右,过了这段时间美军就会反应过来,所以我们就得在他们反应过来前撤退,这得掌控好。” 说完后,安可等着欧杰提出不同的意见。 欧杰嘴上叼着根烟,手指轻敲着桌面,沉思了一会后,说:“你的办法不错,可有缺点。第一,美军的作战素质很高,装备很先进,我们的人根本不能跟他相比。第二,低估了美军的反应能力,他们是经过反恐训练的军队,应对偷袭很有经验。照我说,两分钟是最安全的时间。第三,撤退你没有安排好。别以为美军遇到突发情况就会手忙脚乱,相反,他们能够在短短的时间内施行反击,并逐步调整队形。这对没有安排接应的我们很危险。” “你的意见呢?”安可问道。 欧杰闭着眼思索起来。等他挣开眼睛的时候,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从他的口中说出:“发挥己方的优势,打击对方的劣势。” “你是说?这样。”安可摊开手掌放在桌上,沉吟道。 “没错。”欧杰对安可理解自己的想法很是满意,点了点头,又说:“美军的优势就是这样的。”说着,右手握成拳头放在安可手掌的前方,“只要我们避开他的这个优势,美军肯定会手忙脚乱,难以形成完整的力量的。这样,我们的行动就会取到更大的效果。” “觉得怎么样?”欧杰信心满满的询问着安可的意见。只要能够照他的方案行事,不仅可以打美军一个措手不及,还能来去自如。完美的达到这次行动的目的――挫美军的锐气。 “什么时候行动最好?”安可的话算是认可了欧杰的方案。 欧杰没有回答,反问道:“你觉得呢?” “中午。” “跟我想的一样。” 两个不善言笑的男人一齐露出生硬的笑容。这让旁边站着的三人觉得他们两个像是多年未见的朋友。实际上,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有多少人参加行动?” “人员越少越好,但又不能太少,十二个人怎么样?” “很好。” 欧杰又取出一根烟点燃,向着脸上有伤疤的奥杰夫吩咐道:“你去把人召集起来,待会我们就行动。” 又对大光头的帕奇诺说:“安排好武器,重武器一律不要,每人带上一把步枪,三百发子弹和五枚手榴弹就可以了。”两人接到命令后,话也不多说一句就走向通道,去处理欧杰吩咐的事情。 老者因为要望风,也跟着奥杰夫两人去到外面。宽阔的房间内只剩下欧杰和安可两人,一言不发的看着对方。。 “我很欣赏你。”欧杰忽然张口说道:“你跟我是一样的人。如果有可能,我希望你加入我们的组织,有了你的帮忙,我们的行动会更加顺利。” “你是我除了胡风外,唯一选择相信的人。”安可眼神坚定的看向欧杰,说:“我不会离开胡风,正如你不会离开你的组织一样。” 遭到安可的拒绝,欧杰不仅不恼怒,还很高兴,仰天大笑了几声,说:“我相信我们能成为最好的朋友,因为我们都理解对方。” “我也是这样认为。”安可也跟着欧杰笑了起来,笑容欢快,笑意洋溢。因为结识到最好的朋友而发出的笑容,是真心的。 两人大笑了一会,欧杰神情突然黯淡了下来,低着头幽幽地叹息着。不等安可询问,欧杰就讲出原因:“如果我们能一直相处下去,我会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是真神对我最大的馈赠。可惜,任务结束后,我们就要离别了。” 安可的神情也跟着黯淡了下来。房间内充斥的欢快一下子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压抑的叹息声。 人的一生理论来说是没有自由的。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一种使命,束缚着自己,堵住了追寻自由的路。即使是你遇到了最为珍惜的人,最想做的事,也不能违背使命给予你的安排。 最后,还是欧杰最看得开,他看着安可,握住了他的手,真挚的说:“愿友情长存于天地间。” 安可重重的点了点头,反握住欧杰的手,跟着说:“愿友情长存于天地间。” 此一刻,快乐又重新浮现在他们的心中。 ------------ 第一百一十七篇 端倪(六) 接近图卡拉军事基地外围五百米的地方,三辆残旧的越野车卷着地上的尘土忽然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一群人,人数有十二人,在一名魁梧壮实的黑人指挥下,各自在车上收拾武器装配。 而那名黑人则跟一名身材着实惊人的白人站在一块,远远看起来,体型已经很惊人的黑人还比他瘦了一圈,犹如成年人与青年的比较。两人指着不远处隐没在密林之中的军事基地,指指点点,谈说着事情,不时沉重的点点头。他们就是安可和欧杰一伙。 欧杰目光向着图卡拉左侧的群山看去,说:“中间最高的那座山是我们撤退的地方,那里有一块大石头别着红布,你绕过去,在石头背面的下方找找,里面有我们组织的密道,可以通向城镇。记清楚方位了。” “嗯!”安可应了一声,等了一会才说道:“你自己小心点,我希望能在那座山里还能看到你。” 闻言,欧杰犹如黑墨般的脸上浮现一丝发自内心的笑容,露出一口色如白雪的牙齿,兴奋地说:“当然,我怎么舍得你这个朋友呢?你也要给我保重。胡风的部下要是那么不堪一击,那可就太丢他的人。”最后一句话,欧杰的关怀之情不可掩饰的表露了出来,虽然是在叮嘱安可注意胡风的名声。 安可生硬的一笑,认真地说:“我从来就没给胡风下过面子。”两人默默的呆了一会忽然身后响起叫喊声:“队长,我们都准备好了,是不是马上行动?” 欧杰转头一看,见十二名队员手里提着步枪,腰间别着手榴弹,挂着装有弹匣的布袋,一起站在汽车旁望着自己,候着他发布命令。干咳一声,欧杰拍拍安可的肩膀,缓步走到队员前面,巡视了一圈后,说:“很好,那我们就开始行动吧!” 他将与安可计划好的计划简短明了叙说了一回,问道:“你们还有谁不明白吗?”队员一起摇头。欧杰回过身面对着太阳,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合上眼睛低声祷告了几句,沉声道:“好!行动顺利。” “行动顺利。”队员一起大喝一声。 欧杰对安可看了一眼,随即大手一挥,领着众人向着前边数百米外的密林跑去。进入密林后,一干人快步的接近军事基地的外围,在欧杰的眼神示意下,十二名队员一起分散出去,各自为战。 这就是欧杰跟安可商量的最可行的行动计划。要点有三:第一,避开美军的优势,发挥己方的优势。自己一方人员少,装备又不够美军先进,团体作战的话基本没有胜算。火力分散开来,就能将美军的注意点搅乱,使他在一定的时间内反应不过来。 第二,完美达到此行的目的――报复。欧杰之所以肯跟安可行动,一起来偷袭美军在埃塞尔的军事基地,是因为其最近频繁针对他的组织,抓获了不少组织人员,沉重的打击了欧杰所在组织在埃塞尔的势力。他主要的任务就是偷袭后能够全身而退就可以了,至于毁掉整个军事基地,那是疯子的想法,完全不能付诸于行动。除非调动一个师的兵力,并且在装备上与美军匹敌。 第三,就是撤退很安全。出发前,欧杰就吩咐了,一旦遇到顽强的反抗,可以不经请示撤退,前提是将所有的子弹打完,扔光五颗手榴弹。放弃还击的队员只要往密林逃走,借助茂盛的森林掩护,美军没有集结大批的兵力是很难抓捕得到的。况且山上还有密道,也不怕美军事后大举搜山。 “一切小心,我在山上等你。”欧杰搭住安可的肩膀,嘱咐道:“别忘了我们之间的约定。” “我会的。”安可转身消失在林影幢幢的树林里,片刻就消失不见了。 欧杰直等到安可的身影不见,才将心给收回来,忌惮的望着犹如狰狞巨兽般的军事基地。不得不说,美军不愧是世界上军事最强悍的国家之一,其构建军事基地的能力就非其他的国家可比。围墙高达两米,宽就有一米,用美军研究出来的特制砖块堆砌而成,将整块墙面连成一体,受力面积大幅度增加。欧杰曾经试验过,要炸毁这类围墙,没有三次强力爆炸是不行的。围墙上不仅有通高压电的铁丝网防护,还设有监控摄像头,全方位无视角的监控着军事基地的周围。如果光是这些,那美军的厉害也不过如此。 在离围墙的一米外,设有一块警示牌,上边有埃塞尔语写着:军事管制区域,严禁任何人接近,否则一律不负责后果。牌子后边的地面遍布着凸起的松软小土包,看来是埋藏着地雷,密密麻麻,看数量有好几百个。 但是欧杰知道,这不过是障眼法,真正埋藏地雷的反而是正常的地面。他跟美军斗了不下百次,对于美军的这些方法熟知于心。欧杰等到监控探头转向另一边,身子纵出密林,手里拿着根树枝刺探,脚步连点在小土包上,在摄像头转回来的时候顺利的来到围墙下。 他扔掉手上的树枝,从肩膀上挎着的布包取出四块粘性炸药,将其粘在围墙的下方,呈三角形状,然后再在中心位置又粘上一块炸药,插好导线。他看了手上的手表,时间是十四时二十五分,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五分钟。他贴着墙滑步离开爆破的中心将近有一米,拿着控制器不骄不躁的等待着。 虽然他表现得很是淡定,但心里还是不免有些紧张。他担心队员按照他教导的方法破解地雷时会遇到意外,惊动了美军。一旦这种情况发生,那么行动就得提前开始,片刻也等待不得。庆幸的是,直到约定的时间,欧杰还是还有听到出乎意料的爆炸声。 他的手指按下了红色的按钮,紧接着,便是时间有先有后,但相差不大的爆炸声,此起彼伏的响彻在美军的周围。欧杰拉开步枪的保险,转身冲进了军事基地内,也没看清目标在哪里,就是一通胡乱的扫射。 将一个弹匣用完后,欧杰又换上另外一个弹匣,趁着这中间空出的时间,他偷眼观察了周围,见周围有着几辆大货车,地上躺着一名士兵,头侧在一边,胸腹间不停地冒着鲜血,显然是不活的了,却是被欧杰乱枪扫中的可怜鬼。士兵的正前方有一间大平房,其上又搭着一层铁皮,两侧接有两个消防栓。紧锁的铁门标有禁止烟火和危险物品的指示牌,像是存放弹药的仓库。 欧杰来不及去为炒豆般的枪响兴奋,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仓库的面前,迫不及待的拉开铁门,在铁门打开的一刹那,他觉得自己内心的兴奋像是被浇上石油一般,噌噌的燃烧起来。偌大的仓库内,林林总总堆放着一箱箱弹药,还有种类繁多的武器,轻型到重型,自动与手动,只要你能想到的武器,就没有看不到的,除了导弹之外。 欧杰像是一个性欲被极度压制的男人,面前忽然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女人,激动的都难以形容了。他一把将手中的旧式步枪扔到地上,奔向了散放在箱子上边的m―60机枪,温柔地抚摸着黑金色紧凑的枪身,像是对待一个心爱的女人一样。他连续换了几个手法才将机枪拿起来,孜孜不倦的摆弄着射击的姿势,模仿着射击时发出的声音,黝黑的犹如碳般的脸上写满了幸福。 要不是外面的枪击声越来越紧迫,欧杰几乎都不舍得离开了,这里简直就是他理想中的天堂。如果有可能,他希望永远都不要出来。他摞起两条两百发子弹的弹链挂在身上,腰间别着五枚触碰式手雷。临要出门时,他又回身将一把勃朗宁手枪插到裤袋里,这才不情不愿的跑出仓库。最后看了一眼自己心目中的天堂,欧杰拉掉手雷的拉环,往枪身一嗑,随即抛向仓库里面,转身离去。 三秒过后,撕天裂地的爆炸声裹着冲天的火光顷刻间就将仓库覆盖住,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席卷周围两百米的范围内,卷起了地面上的尘土,黄沙遮天敝地,仿佛平地忽然生成了沙尘暴一样。 ------------ 第一百一十八篇 端倪(七) 安可和欧杰分开后,跑向事先预定的位置,那是处在军事基地的东南方向。他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时间是十四时二十分,离行动的时间还有十分钟。他起身折下一根树枝,等到摄像头转向另一侧的时候,俯身冲上前去,按照欧杰的教导,找准一个方向,先用树枝探了探小土包,发现没有异常后,才将脚踏了上去,接着又是探查,踏步,程序虽然很繁琐,但安可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十个呼吸离着围墙就只有几十厘米了,只要一跨步就可以到达安全区域,而摄像头还在转回来的半途中。 越到最后的关头,安可就越是冷静,他并没有被喜悦冲昏了头脑,不管不顾的将脚他在那再平常不过的土地。他单脚稳稳地站在探测过的小土包,用树枝拨着前边的土地。他的动作很小心,几乎是一碰到地面就缩回,凭借着树枝瞬间传回的触感判断地面是否埋有地雷。如果树枝碰到一点抵触的话,不管是不是地雷,都要放弃,寻找另一落脚点。 “人的命只有一条,千万不能冒险。”这是欧杰数次三番叮嘱的话。 树枝一扫而过,一点抵触的感觉也没有,安可伸脚出去,眼看着就要踏在刚才探测过的地面。突然之间,他的脚生生地顿在了空中,一动也不动。刚才探测过的地面,有一块小小的黑色物体露了出来。安可眼尖,看出了那就是地雷,露出的面积只有一厘米左右,上边还用尘土覆盖着,埋得很隐蔽。要不是适才用树枝划过,恰恰拨开了上面的泥土,安可也不会发现。 就是这一顿的耽误,摄像头已经转回来大半,大约再过两秒钟就能扫到安可,而这简短的时间也不够安可再进行探测地雷。安可缩回脚,反手抽出别在腰间的匕首,将肩膀上挂着的布袋扔向墙角,膝盖一弯,整个人原地蹦向围墙。 眼看着就要接近围墙,安可闷哼一声,手臂顿时肌肉虬结,根根青筋凸出,嗤的一声,匕首如切豆腐般刺进了围墙,吊着安可的身子在半空中。这时,摄像头就扫过了安可刚才所站的位置,只要再反应迟一点,他就会被发现。 安可贴着围墙边稳定好身子,弯腰捡起地上的布袋,将炸药呈三角形粘在墙角上,又在中间黏上一块炸药,插好导线,握着控制器离开爆炸的中心有一米远,一看手表,还有一分钟。 他在心里默念着,同时也倾听着周围的声音,他也担心其他参与行动的人员会踩中了美军埋在地下的地雷。从六十秒一直到十秒,他的心一直都跟着时间的跳动在升高,都快涌上喉咙里。十秒过后,他就不再这么担心了,在这段甚至可以省略的时间,一旦发生意外,完全可以在不影响行动的同时行动。 三秒! 两秒! 一秒紧接着到来,他的大拇指按下了红色的按钮,轰的一声,随着飞奔的灰尘中,他冲进了基地内。就在他冲进来的时候,响起了惊讶却不慌乱的叫喊声。灰尘弥漫下,让他看不清眼前的一切,但接踵而至的枪声告诉了他面对的情况。在地上连滚几滚,安可半蹲在地上,操着早已拉开保险的步枪,以自己为中心180°扫射。 不断有惨呼声响起,原先密集的枪声也渐渐弱了下来,等到安可用完一个弹匣后,只有了零零散散的三四声枪响,而且还越传越远。 换掉弹匣,拉开保险一气呵成,安可提着步枪站了起来,看向逐渐变得清晰的身前。只见旁边的建筑都晾晒着衣服,而且自己的头顶还挂着来不及摘掉的彩灯和三色布条,这里应该是军人的宿舍,最近还举行过聚会。 观察了一会,安可走到一名倒在地上呻吟着的士兵,枪口对准了他的脑袋,冷酷的眼睛一眨,火光一闪,士兵的额头出现了枪孔,涌着代表生命力的鲜血。 “对待敌人,不必仁慈。要么你杀他,要么他杀你。拿枪的人,不会有选择善良的机会。”这是胡风告诫安可的话。因为安可是一个美式英雄主义者,不屑于对女人孩子和伤员动手。他认为一个杀手,也是有原则的一伙人,这很致命。 调转脚步,安可向着宿舍楼快步跑去。既然没有人来阻挡他,本着尽量破坏的命令,安可打算将宿舍楼炸掉。虽然凭借腰中的手雷不能完全将宿舍楼炸毁,但也会有一定的破坏力。炸完后,也就是美军反应过来的时侯,那时他就该撤退了。当然,他不会拒绝在撤退时用完所有的子弹。 快到宿舍大门之际,西南方向传来一声爆响,随之而来的是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卷着尘土以极快的速度覆盖住安可所在的区域。安可掩住口鼻侧头看去,腾腾的火焰翻滚着涌上天际,火光简直就把天上的太阳都给遮住了,成为了这方圆数百里内真正的太阳。 安可惊诧了数秒后,心底突然有一种非常奇妙的感应,仿佛在告诉他如果不过去的话,一辈子都会后悔。可欧杰叮嘱过每一个人,只要在其所处的范围内尽量破坏就可以了,千万不能离开出口超过五百米,否则一旦被美军遇上,便没有足够的时间逃离。几番内心挣扎,安可还是选择冒险去相信这种神秘的感应,步伐一变,便朝那边飞奔过去。 三十几年来,他从来没有这种感应,唯有这一次,恰恰就在他认识欧杰的时间内出现。人可以死,但不能留有后悔。 他跑离军人宿舍时,基地的四周一同响起没有间隔的枪击声,有长有短,有强有弱,伴随着的还有不规律的爆炸声,惊呼声,惨叫声,求救声等等,各种在战场上能听到的声音,此时都能在美军的基地内听到,仿佛这里成了一个小型的战场。 大约过了两分钟左右,有好几处方向的位置停止了枪击声,而还没静止的地方枪击声却更密集。看来有些队员已经跟美军的交火败下阵来,开始撤退了,美军也逐步反应过来,集中兵力清除每一处的袭击。按照目前的进度,相信再不多时,战斗就可以停歇了。 ------------ 第一百一十九篇 端倪(八) 欧杰后悔了,他不该被兴奋冲昏了头脑,以为凭借手中机枪就可以一扫曾经的窝囊气,忘记了自己之前一直保持的谨慎,导致现在落入美军的包围中不能脱身,最要命的是,周围的枪声也慢慢减弱,直至消失。这证明其他的队员已开始撤退,美军的兵力将会集中在这里对付自己,只要手中的子弹一打完,那么他就完全没有机会了。 将仓库炸毁后,欧杰的激情彻底被点燃,仿佛如同那冲天的火焰。他把自己吩咐队员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一路跑离仓库。分辨出哪里的枪声最密集后,无所畏惧的赶了过去,操弄着机枪一阵狂射。在欧杰张狂的小声下,美军士兵风吹麦般倒下了一大片。 他愈往前冲,心情愈是亢奋,看着称霸全球的美军倒在了自己的枪下,欧杰心中畅快无比。这个情景曾不止一次出现在他的梦中,他一直以为这只是一个梦,想不到今天它却可以被实现。如果这是一个梦的话,欧杰希望自己永远不要再醒。 欧杰很热爱自己的国家,有着一颗为国献身的赤子之心,所以他才会加入了组织,成为一名在他人眼中视生命为草芥的恐怖分子。他本来的身份是一名军人。 有时候现实,是会让人不得不离开梦想的怀抱,从而走向对立面。欧杰就是这样的一个受害者。 经济基础薄弱的埃塞尔共和国,贪污的问题却比世界上的任何国家还要严重,甚至已经威胁到国之根本。官员出入乘坐高等轿车,租住豪华别墅,一应生活所需极其奢侈,而平民的交通工具还停留在数十年前的牲畜拉车。 而贪污的重灾区不是任何关于民生的机关单位,担护着一国安全的军队拔得了头筹。他们通过私卖军火给他国的恐怖分子获得了暴利,大的拿大头,小的分微利,两头不落空,上下都讨好。到最后,十万的士兵的手中只有解放前所用的‘塔布其’步枪,这还是恐怖分子看不上留下的。贪污之严重,不言而喻。 三年前,也就是一九八七年,遭受贫困压迫的人民群起反抗,整个埃塞尔共和国爆发了游行示威,国内的主要城市几近瘫痪。除了官员外,各种职业的平民全部参与游行,学生不再在上课,工人打砸工厂,医院停止接诊,商店关门,一个国家政权濒临消亡。 当局眼见形势不妙,急忙派遣军队镇压,可已经算是‘手无寸铁’的士兵那里抵挡得住暴怒中的人民,双方一交手,就被打得找不到北,溃不成军。国家继续处在动荡不安的局面上。也就是在那时,欧杰失望的离开了军队。 可当时的总统却还死不悔改,在电视台上发表演讲,出言指责参与游行示威的人民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暴民’,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还威胁他们如果继续游行示威下去,等待他们的不会是明媚的阳光,每一个参与的人将会被抓入监狱,受到应有的审判。 这样一来,形势就更加控制不住,数万人包围了总统府,堵住了国会的大门,要求总统下台,更换政权。 眼见大势已去,总统答应辞去总统职位,由当时的副总统暂行总统的职责,并承诺会严查贪污腐败,致力改善民生,发展经济,这才将动乱平定下来。等局势稍微平定后,全国举行的选举,推举出了现任的赫尔南总统。 但不论新政府如何改革,积重难返的埃塞尔共和国依旧停步不前,甚至连当初承诺的严查贪污腐败也没有兑现,权利依然掌握着富贵的大门钥匙。埃塞尔人民再一次失望了,伴随着失望的还有愤怒。 一批激进分子组建了‘加尔斯’组织,‘加尔斯’在埃塞尔语是平等的意思,打出了‘还给埃塞尔一个清廉蓝天,给贫苦的人民一个幸福生活’的旗号,招募成员,意图推翻政府。短短一个月,该组织便拥有了人员达到三万名,其中的一名就是欧杰。他们发起了对政府军的攻击,兵员分出三条路线进攻,一路紧逼埃塞尔首都坦吉布利亚。会师时,人员已达十万之众。 被贪污腐蚀的军队面对气势汹汹的‘加尔斯’组织,根本一点还手之力也没有,要么被收编,要么被打散,埃塞尔共和国政权摇摇欲坠。紧急关头,赫尔南总统向美国求援,答允了一系列针对资源采购的协议,又允诺帮助美军在图卡拉建立军事基地,换得了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出兵相助。 很快,数十架战机飞抵坦吉布利亚上空,一万名北约联合士兵从达尔斯港口登陆。在北约的狂轰滥炸下,势如破竹的‘加尔斯’组织兵败如山倒,仅一天时间就被打散,数名重要人物被抓获,并在监狱里秘密枪决了。 其后,一万北约士兵分数路围捕,追踪部队较大的‘加尔斯’组织,通过武力震慑与招安政策,原本就无心再战的‘加尔斯’成员纷纷脱离组织,向北约军队缴械投降。五天后,除了一小部分成功逃脱追捕,其余的成员全部被招降,曾经如日中天的‘加尔斯’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只能逃亡他国,等候机会图谋在起。 在经过两年时间的准备后,‘加尔斯’组织骨干重回埃塞尔共和国,随同他们前往的还有中东‘塔里斯’组织的成员。这次,他们做得更加隐蔽,也更加小心,非但没有直接跟政府军起冲突,还尽量避免与政府军的碰撞,不动声色的在地下积蓄力量,暗中收罗了一大批成员,并由‘塔里斯’成员安排进行培训,将这批成员成功训练成亡命之徒。 随后,他们发动了‘7。18’事件,坦吉布利亚的美国使馆遭到自杀式炸弹袭击,事件导致整栋建筑坍塌,造成数百人死亡,包括美国驻埃塞尔共和国的大使,这等于打了美国一个响亮的耳光,可想而知当时美国的反应是怎么样的。 ------------ 第一百二十篇 端倪(九) 此后,两者之间的争斗之激烈不必细说,长达一年的对抗中,刚刚组立不久的‘加尔斯’损失惨重,头一批招募的人员中,无一幸存,而原本的骨干成员也折损了五人。所幸‘塔里斯’组织的人因为妥善的保护,并没有受到美军的严厉打击。 虽然‘加尔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是他们也没有让美军好过,一系列的袭击中,美军阵亡两百多人,埃塞尔政府多个重要部门被炸毁,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此后,‘加尔斯’转入地下,伺机而动,密谋策划着种种恐怖活动。像今日这种硬碰硬的打法,欧杰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没试过了。 接连转战数地后,基地的枪响声愈加弱小,只有东南方向和西边还有交战声传出,其余各地都陷入了死寂中。关键是基地内的美军像是全部消失了一般,欧杰去到操练场,那里的士兵一见到立马就往回跑,他想挡都挡不住。狠狠地剁了一下脚,欧杰往西边的方向跑去。 他感觉到气氛有所不对,不想再久留下去,打算接应那边的同伴就撤退。穿过空无一人的操场,地上有着流淌着鲜血的尸体,退出弹匣的步枪,乱七八糟的弹壳,以及一名挂着布袋的‘加尔斯’组织成员,他的手里还握着一枚手榴弹,但额头处的弹孔让他再没有机会扔出去了。 “该死的。”欧杰蹲下来查看,发现那弹孔正处于额头的中心位置,深有头骨大约有八厘米。能有这么深穿透力的子弹,只有狙击枪才能射出。欧杰环视着四周,喃喃道:“想不到美军的狙击手居然能这么快反应过来,这倒出乎我的意料。不行,这里一刻也不能停留了,必须马上撤退。” 他本想立刻转身往原来的方向离去,但听到后边越来越急促的枪声,不由得犹豫起来。救,自己就会有危险,不救,那名队员必死无疑,就算不是死在乱枪扫射,也会丧命在狙击手的枪下。经历一番激烈的心理斗争后,欧杰扳过了脚,向着西边跑出几步,又停了下来,自思道:“如果我过去找不到狙击手的位置,也只会多折损一人。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念头一打定,欧杰拽开步子就要疾走,忽然又想到:“那要是安可深陷重围怎么办?自己见死不救岂不是就此损失了一个朋友。”朋友对于欧杰的意义很重要,他的一生没多少个真心的朋友,特别是想安可这样的,一见面就有种相识很久的感觉。 一咬牙,欧杰向着传来枪声的地方跑去,临近战场时,他抽空观察了周围的地形,尤其是位置较高,隐蔽性很好的建筑物,那极有可能是狙击手躲藏的地方。救人之前,必须要把狙击手干掉,不然两个人都有危险。 看清楚地方是基地的正门,正对大门的是学练综合一体的大楼,高有八米,长约两百米,大楼中心处悬挂着巨大的美国国徽,旁边插着两排美国军旗,迎风招展,尽显威严。隔着数百米,欧杰还是能看到国徽上的一点异样,宛如火焰的阳光下,有着一点墨色微微发光,像是黑夜中的萤火虫那般样子。 欧杰弓着背,取下轻机枪和身上的弹链放在草丛堆后边,趁着美军在激烈交火无暇顾及其他的时候,纵身窜出草堆,犹如一头猎豹般直奔大楼主体。快要跑进大楼时,欧杰突然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浑身顷刻间冒起了鸡皮疙瘩。没时间去了解原因,欧杰半途中猛地顿住身子,接着翻身倒在地上。 在他倒下的同时,空中响起了‘嗤嗤’的破风声,一颗子弹电光火石般打在了他刚才要前进的地方上,强劲的力道激起了地面上的碎石,弹射出去。欧杰相信,如果他再前进一步的话,就会被那子弹打中。 ‘噗嗤,噗嗤,噗嗤。’接连三声刺耳的响声,三颗子弹分别打在欧杰滚过的地方,时间上跟欧杰的动作极其接近,几乎是欧杰一动,子弹就发射了。见夺命三枪没能将欧杰杀死,狙击手的情绪有点躁了,准头也开始不准,一连五枪偏着欧杰的身子打在别处。 这样一来,就让欧杰有机会逃生了。他滚着身子溜到大楼的左侧后,双手一撑地上坐了起来,背靠在墙角处,谨慎地将头探出去,想看清那名狙击手的位置。岂知头才伸出一小边,一颗八毫米的子弹嗤的一声打在墙角处,深深的嵌入到墙壁里,吓得欧杰急忙将头缩回去,呼呼喘着粗气。 耳边的枪击声更加急促了,噼里啪啦的一阵乱响,忽然砰的一声爆响,正门处升起了黑烟,徐徐飘向天际。欧杰急于要看清前方的情况,可那名狙击手就是不给他机会,一旦他将头或者身子钻出墙角,就会受到准确度极高的一记子弹,急得他忧心似焚,想退又不能退,要进又不给进,把他堵在这两岔路口不给出路。 ‘咻’,一声刺耳的破风声突破密集的枪声,声音笼罩住了全场。欧杰听到前边的枪声一齐停下来,颇为落寞的摇了摇头,那名队员已经死于狙击手的枪下了。不管是不是安可,欧杰再留在这里是没有意义了,他只能向上天祈祷安可能平安无事。 他努力的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随手脱下自己的外套,半蹲在地。在他将外套丢出墙角的时候,‘咻咻’两声,外套一下子就被钉在地上,却是狙击手的注意力被欧杰分散了,将子弹打在外套上。 趁着狙击手对外套开枪的时间,欧杰整个人扑向草丛,抱着机枪翻滚在地上,紧随其后的子弹咬着他的背后,不断地打在黄褐色的土地,直到欧杰翻滚出十余米溜进楼梯间为止。在视线被阻挡的情况下,停止了射击等待机会。 一躲进楼梯,欧杰头也不回的就向后跑去,同时给机枪换上另一条弹链,拉开保险,准备在路上遇到美军士兵时可以开枪应对。可直到他跑出建筑物,连一个美军士兵也没见到,怎么会遇上反抗呢? 正当欧杰以为自己脱离险境,迫不及待的穿过操场将方向转往围墙,跑到依旧还在熊熊燃烧的军火库时,他遇见了平生最不愿见到也最喜欢面对的场景――美军列着两百人的队伍严正以待地站在自己的面前。 ------------ 第一百二十一篇 端倪(十) 正当欧杰以为自己脱离险境,迫不及待的穿过操场将方向转往围墙,跑到依旧还在熊熊燃烧的军火库时,他遇见了平生最不愿见到也最喜欢面对的场景――美军列着两百人的队伍严正以待地站在自己的面前。 “你被包围了,投降吧!”一名高级军官踏着蹭亮的军靴,悠悠地踱着地,看向欧杰的目光充满戏谑,“如果你认为你一个人可以从这里出去,当我的话没说。”他指着身后威武的士兵冷冷地笑道。 欧杰不为所动,手里的机枪直对着面前的队伍,手指紧扣在扳机上,目光坚定冷冽。他已经做好同归于尽的准备了,在他死之前,他不介意让更多的人给他陪葬。 “怎么?你还想做殊死搏斗吗?”那名高级军官见到欧杰这服样子,那还不知道他打的是什么心思。像欧杰这种人,他见得太多了。要是在平常的话,他根本不会跟欧杰废话,直接让手下的士兵开枪了。但这次的事情闹得太大了,堂堂一个强国的军事基地被人袭击,还造成大量的伤亡,如果他不能给上头一个好的回复,那么他就该‘聪明’的退休了。 ‘嗤’高级军官一声冷笑,低头从口袋里取出烟盒,点燃烟深深的抽了一口,两条烟龙从鼻子里窜出,迎风一吹,化成飘飘渺渺的烟雾。他对着欧杰嘿嘿笑了两声,侧头向着宿舍楼一招手。 ‘扑哧,扑哧’两声,两颗子弹从宿舍楼射出,刺破空气打在欧杰前边的土地上,差一点就击中了欧杰的脚。 欧杰简直连看都没往下看一眼,一双锐利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名高级军官,板着脸一句话也没说。 “怎么?”那名军官见欧杰一副置若罔闻的样子,倒对他临危不惧的胆量佩服起来,“你还想要抵抗吗?那可是有一名号称‘幽灵杀手’的狙击手。只要你手指一动,一颗子弹就会穿过你的脑袋,带出白色的脑浆与红色的血液。你简直连一点拼命的机会也没有。” 欧杰眼里的疯狂之色越来越浓。他可没有被狙击手的冷血吓到,要不然也不会被派来袭击美军基地了。他之所以一句话也不说,是在思考着如何躲开狙击手的‘一枪致命’,在被击杀前尽量多拉几个人垫背。 他所处的位置距离最近的掩体也有五米,快速奔跑的话是能躲过狙击手的射击,但他面前还有着两百人的队伍,他们会眼睁睁看着他逃脱吗?只要他一动,躲得开狙击手躲不开士兵,是一个必死的境地,除了投降之外。他一定不会选这条路,因为他还有‘死’一条路。 那名军官见欧杰还是不肯放下武器投降,而且眼中还有微不可见的光芒闪动,作为一个见惯生死的军人,他自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看你的样子是不想投降的,而我也不会放过你。如果我们再僵持下去的话,只会对双方无益。这样吧!你告诉我一些事情,作为交易,我可以让你安全的离开军事基地,如何?” 闻言,欧杰始终无动于衷的脸上露出冷笑,说:“放我离开军事基地?那是不是意味着我只要出了军事基地,你们就算是履行诺言了。如果我在外边被你的士兵枪杀,那也不关你的事了。” 见自己的伎俩被欧杰拆穿,军官有点愤怒了,冷笑说:“你最好看清自己现在是什么境地?有资格跟我谈条件吗?” “没有吗?”欧杰反问道。“要是没有的话,你会在这里跟我说这么多废话吗?你们美国人可不是一个大方的种族。” “那你想怎么样?”军官怒道:“只要你说出我想听的话,要求不太过分,我可以答应你。” 欧杰摇摇头,笑道:“不想怎么样?” 军官指着欧杰,气得浑身发抖,支支吾吾却是不能把话说清楚。突然,那名军官大声惨叫,双手捂着胸口直直的倒了下去,像是被人用枪打中一样。奇怪的是,周围一点声音也没有。 欧杰神情一愣,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随即心头一喜,以为是队员来援救自己了,忙四下巡视。就在他心神恍惚,转头张望的短短时间内,藏在宿舍楼上的狙击手果断的开枪了,只是一枪。 ‘嗤’的一声闷响,欧杰握着机枪的右手被打中了,一个弹孔出现在欧杰的手腕上,咕噜噜的冒着鲜血。 机枪无力的从欧杰的手中掉到了地上。他被蜂拥而上的士兵按倒在地,缴了械,揪起来带到那名军官的身前。 那名军官拍拍身上粘上的尘土,看着欧杰似要择人而噬的眼神,心情很是畅快,朝天大笑了几声,说:“怎么样?你不投降我还不是一样捉得到你。后悔刚才的决定了吗?”说完,又大笑起来。 “你休想从我口中得到任何情报。”欧杰狠狠道,“大不了一死。” 军官拍拍欧杰的肩膀,无所谓的说:“没事,只要你还活着,我就有办法让你说话。我阿斯玛还没有遇到在我面前不说实话的犯人。” 欧杰狰狞的笑了笑,目光中满是疯狂的神色。忽然,他的嘴角淌出了一丝鲜血,划过下颌滴到地面。 “该死的。”这名叫阿斯玛的军官一见之下,骤然紧张起来,抢上前掐住欧杰的下巴,“快点帮忙,他要咬掉舌头。”他使劲全力也掰不开欧杰的嘴巴,急忙叫人帮忙。 士兵们一惊,急忙上前帮助阿斯玛掰开欧杰的嘴巴,可不论他们如何用力,将欧杰的两颊掐的发紫,还是没法使其挣开嘴巴。 阿斯玛情急之下一记重拳轰在欧杰的小腹,力道凶猛,生生将欧杰从士兵的手中击飞出去,重摔在草地上,半晌也站立不起来。 欧杰吐出带着血水的半截舌头,张开流满血液的嘴巴朝着阿斯玛的方向‘呜呜’大笑起来,疯狂的眼神似乎在说:“你即使抓住了我,也休想从我口中得到任何一丝消息。” “杂种狗。”暴怒的阿斯玛飞奔上去,甩去一脚踢向欧杰的腹部,又抢上去提起欧杰,破口大骂道:“你这是在逼我杀了你。” 欧杰一吸气,往阿斯玛的脸上吐出口唾沫,口齿不清的说着话。 虽然阿斯玛听不清欧杰在说什么,但欧杰挑衅的眼神已经将他想要说的话告诉了他:“蠢货,你去死吧!” “婊子养的杂种。”阿斯玛夺过一名士兵的手枪,顶着欧杰的脑袋说:“我给你机会去见上帝,好好忏悔你的罪过吧!”拉开保险,手指搭在扳机上,嘴里发出一声冷笑。 欧杰跪在地上,仰着头注视着愤怒中的阿斯玛,嘴角微微上翘,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盛日的光芒穿过形状万端的白云,从遥远的天上直投射下来,映照在欧杰满是血污的脸上,斜斜地拉着欧杰的影子一直延伸到很远,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带离这个世界。 ------------ 第一百二十二篇 冲入火窟 蓦地里,后方震天也似般的一声大喝传来,队伍后边一百米处跑出一人,高有两米七,体重达一百磅,生的虎背熊腰,凶恶非常,脸上那一道道的伤疤仿佛是一条条蜈蚣盘踞在上边,张牙舞爪露出凶相,一副择人而噬的样子。 他就是匆匆赶来的安可,正好碰上阿斯玛要枪决欧杰,等不及了伺机而动,直接就从墙角窜了出来。他向着队伍快速的奔跑着,右手顺势抽出一颗手雷,挑开撞针,手一扬,向着前方抛过去。 丢出手雷后,他并没有停下动手,拉开保险,操着手中的步枪一顿扫射,哒哒哒的枪击声和一声爆炸响,美军士兵列成的队伍被安可硬冲破,人员四散开去。 躲避手榴弹的阿斯玛急忙从地上爬起来,挥手连声大喝:“别乱,都听我的吩咐,第一小队跟我对敌,第二小队带着犯人离开,第三小队负责掩护。开始行动!”短短时间内,原本就如一团散沙般的美军在阿斯玛的指挥下变得井井有条,并且准备好应敌。应变效率之快,作战方针之准,不愧是称霸全球的美军。 安可见美军居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组织反抗,心里略微有些吃惊,但他的反应也不比美军慢。就在美军开始对他进行反击时,他骤然改变了往前快跑的策略,身子扭转,步伐一变,竟转身朝着旁边还在燃烧的仓库跑去。 “三个到后边,两个去右边,剩下的都跟我来。”被阿斯玛叫到的士兵应了一声,向着指派的方向前进,而阿斯玛带着其他的士兵紧追在安可后边,时不时开枪射击,以此迫得安可进行躲避,从而给己方接近的机会。 可安可却表现得很是大胆,连头都不回,方向不变,加快速度快跑,对于身后呼呼作响的子弹毫不在意,像是能够预测到子弹并不能打中他一样。事实也却是如此,每当阿斯玛带着队员开枪射击的时候,枪声一响,处在前方的安可突然加快了速度,一步就跨出一米多,两三个步伐便跑出三米。使得原本能击中安可的子弹距离瞬间被拉远,无力地打在安可跑过的路上。 “怎么回事?难道他还能预测子弹打出的距离?”带着这个疑问,阿斯玛看了一眼手中九毫米口径的伯莱塔92r手枪。这可是美国三军轻武器委员会经过重重测试,最新给军队装备的武器,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失灵呢?不信邪的阿斯玛指挥着队员对安可的背影不间断地开枪射击,势要迫得安可放缓速度。 听着背后依旧连绵不绝的枪声,安可不屑地笑了笑,脚下顷刻间又加快了速度,纵身一跳,神乎其技的一次次躲开了子弹的瞄准。他与fbi争斗了许多年,为了稳操胜券,他曾花过一段时间研究了fbi装备的武器,其中就有阿斯玛手中的伯莱塔92r手枪。 这种专门为美军设计替代落后的m911hr手枪,口径有九毫米,结构紧凑,故障几率小,射击精度高,后座力弱,射程达到两百米,装弹十五发,又有特别设计的保险,一度深受美军士兵的喜爱。 为了能够躲避92r手枪的射击,给自己营造还击的机会,安可针对手枪的优势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验举证,发现这种手枪的精确射程并不是伯莱塔公司所说的两百米,而是一百八十五米,跑过这个距离后,子弹的冲击力就会减弱,虽然也能够达到两百米,但精确度却是打大降弱了。到时只要在十五米的范围内变换一下方向,子弹就会击打不中目标。这就是安可为什么能够头也不回地躲开子弹的射击。 冲出来的时候,安可就看见了美军手中的伯莱塔手枪,脑海中也有了相对的应变策略。所以他才突然在半途中改变方向,向着仓库的侧面跑去,为的就是趁机拉开与美军的距离,改变自己不利的地位。当然,他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逃跑,他只是遵循胡风的话以此行动。 胡风说过:“越是对你不利的时候,就越要拖延时间找到机会。通常这个时候发现的机会,往往能够扭转劣势,就看你怎么运用了。” ‘嘣’的一声爆响,燃烧着的仓库又发生一次爆炸,一道铁门被震飞出来,汹汹的火焰一下子扑了出来,位置正好处在安可的正前方。急速移动的安可临危不惧,脚步不停,咬着牙双手抱头硬是从火焰中穿了过去,厦那间的高温将他的头发烤焦,浑身上下的衣服都被点燃。 安可扑倒在地上滚了两圈才将火花压灭,翻身站起,侧头看向还在喷吐火焰的仓库,又见到正在迅速接近的阿斯玛,眼神闪烁。突然,沉思中的安可感到面前劲风压迫,隐隐有‘沙沙’的响起,不用多说安可自然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响。他一下子清醒过来,转身竟然跑进了还腾腾燃烧着的仓库 “这个疯子。”阿斯玛见到安可跑进仓库,暗骂了一声,站在原地显得不知所措。他可不会像安可这么疯狂冲进仓库。存放弹药的仓库虽然经过数次爆炸,但里面可是有着美军一年的武器供需,此时进去无疑是死路一条。 “长官,现在怎么办?”阿斯玛的士兵对于安可的举动也是胆战心惊,不知道如何处理?是冲进去还是呆在这里等安可受不了自己跑出来。 阿斯玛愤怒的回了一句:“怎么办?我要是知道怎么办还会站在这里?”他踱着步伐来回走动,很是苦恼的抓着头上稀疏的头发,口里不断咒骂安可。过了好一会,他才下达命令,让两名士兵待在这里守候,以防安可从此处逃匿,自己则带着剩下的士兵赶到前方的操场去。 欧杰正被士兵带往监狱,他怀疑安可会从仓库冲出去营救欧杰。虽然安可成功窜出仓库的几率很少,极有可能会被里面的炸药炸得粉碎,但他不能冒险,即使机会只有千万分之一。这次发生的事请太大了,要是没有好的解释给上头,他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下一年的圣诞了。 ------------ 第一百二十三篇 疯狂逃亡 ‘呼呼’,被撞开铁门的仓库不断发出狂暴的声音,像是里面潜伏着一只野兽般,在为狩猎而伺机而动。 “嘿!麦考斯,你听这声音是不是很奇怪,感觉听起来跟呼吸一样。你说是不是那个恐怖分子发出的声音。”留在门口戍卫的两名士兵,其中的一名神经紧张的探着头向吐着火焰的仓库张望,手里的伯莱塔手枪谨慎地举在胸前,提防火海中会突然发生不可想象的异变。 另外一名士兵叫麦考斯的靠在树干上,正悠闲的吐着烟圈。听到这番话,他嗤的一声笑了出来,说:“欧普拉,我看你是太紧张了。仓库里面火这么大,是人都没办长时间藏在里面的,除非他是魔鬼那就有可能。但是我一生还没有见到魔鬼呢?” 那名叫欧普拉的士兵想想也是,现在整个仓库到处都覆盖着火焰,温度高度数百,要是以一个血肉之躯置身其中,那是绝对没有可能的。“或许是我太紧张了吧!但是我总觉得很奇怪,却又说不出为什么?”摇摇头,将手枪插回枪套,转身走向麦考斯,“你说那名恐怖分子怎么样了?他能不能走出这个仓库呢?” “不可能!没有人能够抵挡住仓库的高温的,那可是炸药被点燃引发的。”麦考斯根本没有细想就将自己得出的结论说了出来,“你以为他是超人或者钢铁侠吗?不,他只是一个没有人性的恐怖分子而已,跟我们都是一类的人,子弹一样可以要了他的命。” 背对着仓库的欧普拉点了点头,赞同的说:“也是,仓库可有数千平方米,要是只有数百范围的话,我倒还真相信他可以活着出去。他.”欧普拉说着忽然发现自己有点崇拜那个恐怖分子了,这可跟自己的身份有很大的冲突,急忙要改口:“反正他是.。”一抬头,欧普拉发现麦考斯的表情有些奇怪,双眼睁得连眼白都露了出来,嘴巴张得可以塞进一颗鸡蛋,仿佛见到什么可怕的事情一样。 “你怎么了?是不是见到.”魔鬼两个字还没出口,欧普拉感到背后劲风突生,随之而来的还有阵阵的热浪。才想回头去看发生什么事情,一团火焰就扑了过来,将他整个人抱住。顷刻间,燃烧着的火焰就裹住了欧普拉,他身上的作战服此刻成了火焰最好的燃料,将欧普拉更快地拉望死亡的路上。凄厉的惨叫声从欧普拉的口中传出,撕心裂肺,听得人不由得一阵阵恐惧。 “天哪!”目睹着这一切的麦考斯吓得踉跄后退,手里在腰上胡乱摸索着,想要抽出手枪给自己壮胆,却发现平日里已经熟练得不能再熟练的手法居然失灵了,他接连试了几次还是没能将手枪取出来。也顾不得背上临阵逃亡,见死不救的骂名了,拔腿就往后跑。 同一时间,那团点燃欧普拉的火焰竟然站了起来,腾腾燃烧的火焰中隐隐有一双眼睛闪烁,烈风猛地刮起,麦考斯也被火焰裹挟住,在地上翻滚嘶喊,一张脸因这巨大的痛苦变得狰狞扭曲。 渐渐地,两人的痛苦的叫声被火焰蚕食的越来越弱,直至消失。一直站着的‘火焰’才有了动作,它翻身在地上滚了几滚,将身上的火焰压灭后,一具浑身通红的赤裸身体躺在地上,一道道的白烟冉冉升起。 过了一会,这具仿佛被烤熟的身体才有了反应,慢慢地坐了起来,遍布脸上的狰狞疤痕,一对寒冷到极致的碧蓝色眼睛,赫然就是刚才冲入火窟的安可。 此时他的样子很是狼狈,身体上的毛发和衣服尽被烈火焚烧一空,全身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通红色,像是烧红的铁块,有的地方连皮肤也没有了,露出血淋淋的肉来。安可撑着手艰难地站了起来,深呼吸了几口气,压制身上传来的阵阵疼痛,伸手扯下士兵还未被烧毁的衣服披在身上,捡起掉在地上的手枪,找准方向后,拽开步子狂奔而去。 回到仓库的正门,极目望去,见前方五百米处有一堆人聚集,围着一名倒在地上的人不知在干些什么。等到安可隐蔽的接近后,才看到拿倒在地上的是欧杰,正被美军围殴,其中最出力的就是那名负责指挥的军官――阿斯玛。 他捂着流着血的耳朵不停地对欧杰拳打脚踢,并呼喝着周围的士兵一起动手,拳拳有力。脚脚狠毒,看样子要把欧杰活活打死。听阿斯玛的叫骂声,安可才知道是欧杰趁乱将阿斯玛的耳朵咬下,才会导致被围殴的下场。 痛得龇牙咧嘴的安可怒火上冲,一摆手上的伯莱塔手枪,快步的跑上前去,接近两百米后,拉开保险瞄准一名士兵,扣下扳机,对着众士兵来来回回一个点射,弹无虚发,厦那间就有十五名士兵倒在了安可的枪下。 “有敌袭,有敌袭。”遭到奇袭的美军反应丝毫不慢,一听到枪声就轰的一下全部散开了去,有的人还能开枪还击,但是安可的枪法何其精准,任凭他们反应地再快也躲不过他发出的子弹。扔掉手中的枪支,安可拉住欧杰的手就往背上拉,可他的皮肤被烈火灼烧过,轻轻一碰都会引发巨大的痛苦,要是背上一个人,这种痛苦就会被无限的放大。 欧杰已经是奄奄一息了,除了背他之外别无他法。安可一凝气,咬着牙将欧杰拉到了背上,顺手捡起一把m式步枪,抽空放出两枪就往围墙跑。美军紧跟在后,噼里啪啦的放着子弹。 虽然子弹的准头很差,但还是妨碍到了安可的速度。现在的时间是争分夺秒,多呆一刻就多一份危险,要是不再离开,等到美军将队伍集结后,他们就彻底没有机会了,只能任人宰割。咒骂了一声,安可果断的将欧杰扔下,操着步枪霍然回身,哒哒哒一阵扫射,不要命的朝美军跑去。 美军一见安可这副拼命的样子,都显得有点胆怯,忙着寻找掩体庇护,混乱中又有几人伤亡。阿斯玛瞧这样子气得怒不可言,伸脚踹翻一名士兵,大吼道:“他妈的,你们都给我上,不然我先杀了你们。”身先士卒,拿着手枪就冲上前去。士兵受到激励,顿时消了心中的害怕,也跟着阿斯玛反冲上去。 “好,我让你们看看厉害。”丢掉步枪,安可跑回欧杰身边,从他的身上取下三颗手雷,一一咬开撞针,伸手一撒,对着美军抛了出去。等不及看到成果,安可拽上欧杰就往外跑,听着身后轰隆隆的爆炸响,他已经来到了围墙边,踏着小土包出了基地,临走前,他又将一颗手雷扔向了围墙边。 ‘嘣嘣嘣’,所有的地雷都被点爆,瞬间就将那一段围墙全部炸塌,强大的冲击波险些将安可掀倒在地。 回头看了一眼到处冒着火光的军事基地,安可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似乎是在嘲笑美军的名不副实。他不敢多加停留,因为他听到了围墙边传来的声声叫骂声,要是给追上的话,没有武器的情况下将会很危险,急忙带着欧杰往旁边的大山跑去。只要进了森林,他们也就安全了。 ------------ 第一百二十四篇 入山 安可背着欧杰气喘吁吁地跑进山林,找准最高的那座山的位置,说:“欧杰,你再支持一会,我们很快就可以脱难了。” 奄奄一息的欧杰精神清醒了过来,嘴里呜呜的叫着,不停地在安可背上挣扎,像是要安可把他放下来。 安可见美军还没有追过来,暂时可以休息一下,便将欧杰放在一棵大树下,自己坐在他身边,闭目养神。接下来的路程至少还有翻过一座山才能到,况且时间到那时差不多也是夜晚了,山路崎岖,丛林密布,又是夜间行路。要是一个人走的话倒不必太注意,但现在还要照顾重伤的欧杰,而且美军肯定会追击过来的,不好好养足精神,这一关怕是很难闯得过去。 刚闭上眼睛没多久的安可就被欧杰叫醒了,一睁开眼,他顿时眉头一皱。欧杰将一把锋利小刀搁在自己的脖子上,左手指着最远处那座山,又指了指安可,刀柄动了动,意思是要安可一个人去那座山里,否则他就马上自杀。 安可又闭上了眼睛,张口说:“你想自杀就动手吧!我会跟你一起去的。”说完也不去理会欧杰的反应,盘膝坐在地上平缓的呼吸着,一起一落的呼吸中,他的手指甲深深地扎进了肉里,冷汗簌簌的从头上落下来。他身上受的伤实在是太重了,全身上下足有百分之七十的部分被烧伤,要不是他凭借着超人的毅力,那是绝对不能撑到现在的。 如果他一个人离开的话,倒还能逃过美军的搜捕,但是带上重伤的欧杰,两个人的行动全由安可来负责,这无疑给他濒临绝境的身体再加上一根稻草。欧杰显然也看出了这一点,才以死相逼让安可自己逃生,可他没想到安可居然会拒绝的这么直接,让他一时之间没能反应过来。 思想纠结了许久,欧杰还是决定跟安可一起逃亡,这倒不是他爱惜自己的性命,而是他知道安可的为人,要是自己真的自杀的话,不用多说,安可也一定会信守承诺,将匕首插进心脏的。 了解对方,是他们建立这段时间最短,感情最深的友谊最直接的原因。 欧杰轻轻地用刀柄碰碰了安可的大腿,眼神示意安可赶快上路。安可点点头,扶着树干慢慢地站了起来,双手撑着膝盖,背对着欧杰,让其爬上来。 看着安可严重烧伤呈现出的深红色背部,有些地方皮肤已经被磨擦掉,露出了鲜肉和血管。欧杰拍了拍安可,指了指他的背部,嘴唇微张,口齿不清的说:“你的.背。。严重,可。。以。。嘛?” 安可回头朝欧杰露出一个微笑,耸了耸肩膀。 欧杰小心翼翼地爬上安可的背,尽管他已经尽力控制好力度,但一瞬间的接触所产生的痛苦还是让做好心理准备的安可痛不欲生,脚下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在地。“我没事,别担心。”安可顶着一头的冷汗故作轻松的说着。 两人才要起步,左侧的密林突然沙沙般乱响,还未等安可看清楚究竟是什么情况,就听到一声大喝:“他们就在那里!”数百个全副武装的美军一齐穿出丛林,向着安可他们所处的方向呈扇形围了过来。 安可两人转身撒腿就跑,才跑出没几步,天空中响声大作,一架‘猎鹰’直升机从远处飞来,稳稳地停在安可两人的头上,有声音说:“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识相的快放下武器投降,否则格杀勿论。” 回答的是安可背着欧杰直接穿进了密林中。森林里面碎石铺地,地势又陡,且到处都被植被覆盖住,要向前进一步很是困难,简直就没有下脚的地方,需要一步步探索前进,避免踩倒乱石扎伤脚。这让已经是疲惫不已的安可更是劳累,他背着欧杰手扶着树干,每踏出一步都大喘一口气,脸色变得很苍白,汗水哗啦啦的从额头直落下来,滴在了搭在他肩膀上欧杰的手。 欧杰拍拍安可没有烧伤的皮肤,支支吾吾道:“你.没.事。。事。。吧!” 安可扶住一棵树停了下来,用力地甩了甩头,本想把额头上的汗水甩掉,同时回答欧杰的关心。不料就是这一甩,让安可脑海一空眼前一黑,带着欧杰滚下了山坡。 ‘嗤啦啦’的滑响声,安可与地面的沙石一接触之际,蚀骨的疼痛瞬间让他清醒过来,他手抓住坡上的荆棘,死死地缠绕在上面,鲜血立时就涌了出来,但他下落的姿式也停了下来。他倒抽了几口冷气,强抑制住皮肤传来的阵阵疼痛感,从地上慢慢站了起来走向欧杰的方向,伸手将躺在地上的欧杰拉到背上,再一次登山。 这时,时间已是黄昏时分,天还未全黑,但是森林里面却是最早的步入了黑暗的怀抱,像是给染上了一层浓墨。安可和欧杰藏身躲在一处山洞内,洞口用一些树枝搭建,再在上边铺上杂草,从外面看根本看不出里面竟然是一个可以容身两人的山洞。此时,漆黑的山洞外强光一闪,接着便是‘噗嗤噗嗤’的转翼声,树木被吹得沙沙声,却是猎鹰直升机举着探照灯刚刚飞了过去。 安可和欧杰两人躺在山洞内,一动也不敢动,担心弄出一丝声响给美军听到,那时就真的完了。过了一会,有着人声从山洞外传来,不时还有一道道强光闪过。安可和欧杰神色为之一紧,屏住呼吸仔细倾听外边的声响,所幸这伙人只是随意的查了查便到其他的地方去了,并没有深究到底。 听着人声渐去,安可拍拍欧杰的手,压低声音说:“你先睡吧!我来守夜。” 欧杰突然反手抓住了安可的手,随即翻身坐到接近洞口的位置,他不敢说话,只是拽住安可的手不放。 安可知道欧杰的意思,想了一想,说:“行,那我休息了。你小心点。”说完,便靠在山壁睡去,没过一会,安可原本沉重的呼吸声变得轻缓下来,换气的间隔也越来越久,有时十几秒才换一次气。 欧杰听着安可不疾不徐的呼吸声,心里略微安定了下来。他透过杂草的缝隙向外看去,见山下还有数百道光芒在闪烁着,空中三道强大的光芒绕着整座山来回巡视。如果这不是在晚上的话,就凭这架势,安可和欧杰绝对逃不出这座山。虽然眼前能度过这一关,但明天怎么办? 如果让安可一个逃的话,他是有机会的,带上我的话只能两个都被抓,我怎么能够拖累他呢?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要不是贪功冒进,情况也不会落到今日这个地步。欧杰胡思乱想着,借着点点的月光看了一眼沉睡的安可,悄悄地握着小刀举到自己的腹部,自思道:“安可能舍命来救我,我就不能丢掉这条命来帮他吗?即使我没有能力帮他脱困,至少也不可以连累他,虽然他讲义气不怕连累。” 眼光一凝,欧杰猛地举起小刀扎向自己的腹部,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直处在熟睡当中的安可伸手抓住了欧杰的手,他的臂膀强劲有力,硬是让欧杰的小刀不能移动一下。安可眼睛没有睁开,淡淡的说:“我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不会把你扔在这里不理的,即使你已经死了。” “安可,现在的形势你还不明白吗?我们两个要是还在一起的话,只会都逃不出去。就让我为自己犯的错赎罪吧!”一把甩开安可的手,作势又要捅下去。 欧杰的速度很快,但安可的速度更快,几乎就是手被甩开的一刹那,另一只手急掠而出,牢牢地抓住了欧杰的手,沉声道:“欧杰,你要相信我,我一定可以带你离开这里的。”他把欧杰的小刀拿了下来,又说:“别忘记了,我可是胡风的部下。作为他的手下,难道我就会窝囊的死在这里吗?” 听到胡风的名字,欧杰也开始冷静了下来,问道:“你确定你有信心吗?现在外面至少有数百名美军在搜山,空中还有三架‘猎鹰’直升机,明天的时候他们就会派来军犬,一旦被军犬追踪到的话,我们就别想跑了。” 安可含糊道:“你不用担心,他们还不会对我产生危险。你就好好休息吧!凌晨的时候我们就动身。” 接过守夜的任务后,安可思量怎么去应对明天大规模的搜山。他们现在面临的有两个大问题,第一自然是体力的问题,一天时间内,他们两个都还没有进过食,这会严重影响到明天的行动。第二就是欧杰口中的军犬,它们的鼻子相当灵敏,数百米外都能嗅到目标的方向,要是被它们盯上的话,莽莽大山也就没他们的藏身之地了。 .. 大约是凌晨三点多的时候,天还是漆黑一片,整个森林伸手不见五指,除了虫鸣声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声响,寂寥一片。安可把欧杰叫醒,将在地上和好的稀泥往他的身上涂抹,接着又让欧杰给他的身上抹上泥。 做完这一切后,安可和欧杰相互搀扶着出了洞口,依照记好的方向慢慢踱步过去。这个时候美军还没有起来巡逻,正好给了安可他们逃生的机会。等到天色大明的时候,安可和欧杰总算翻过了一座山,离目的地不过只有数百米远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美军紧急调来的军犬在山地内搜索了数个小时,虽然找到了安可之前藏匿的洞穴,却就是找不到他们的人,带着美军士兵在森林内来来回回绕弯,连方向都找不准。这一切得归功于涂抹在两人身上的稀泥。最后还是在上空巡逻的直升机发现了安可他们的行迹,顷刻间数百名美军一齐赶往最高那座山。 而‘猎鹰’直升机为了拖延时间,叫来另外两架直升机,开始对安可他们所处的位置疯狂扫射,将数公里内的植被摧残的支离破碎,体无完肤。射击一直持续了十五分钟,等他们停止射击后,那一片的树木的枝叶全部被射掉,落了一地的叶子。 在这种情形下,安可和欧杰如果身在其中的话,是没可能生存的。可事实就是那么出乎预料。安可和欧杰不仅没被击毙,还一点伤势也没有。在直升机射击的时候,安可借助以前丛林作战的经验,指示欧杰抱住大树,以大树做掩体,随着直升机发射的方向作调整,躲避没有死角的射击。 他们从两颗大树穿了出来,爬过堆满地上的绿叶,由安可背着欧杰急忙往山上赶去。直升机上的驾驶员急忙将情况通知给下边的搜索队伍,并紧跟在安可他们的背后,为后边的美军做向导。 “就是那里。”欧杰指着前边那一堆乱石堆兴奋的说着:“那里就是我们的秘密通道。安可,快点过去,到了那里我们就安全了。” 安可心情也是很兴奋,应了一声:“好。”脚下三步并作两步走,急忙朝着乱石堆跑去。突然,背后响起了数声枪响,有几颗子弹呼啸着打在了安可的周围,有人喊道:“你们最好不要动,否则我不介意把你们打成马蜂窝。” 迫不得已停下来,安可回头看去,见阿斯玛正领着数百名士兵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连乱石堆也被包围在内。关键是,安可除了匕首外,没有其他的武器。实质上,他们已经无路可走了。 “你们很有能耐,居然能跑到这里来。”阿斯玛鼓了几下掌,戏谑道:“但你们再有能耐,这时恐怕也逃不出去了吧?如果你们有翅膀的话,当我的话没说。” 他做作的看了看安可的背后,说:“不过你们的背后没有翅膀,所以你们是逃不了的。”他侧头对着士兵喊道:“别等着了,快把他们抓起来吧!我们好久没审过犯人了,今天正好可以玩一玩,而且他们也经得住玩。” “是。”五名士兵回答了一声,齐齐向着安可两人逼近。 安可背着欧杰接连退了一两步,脑力不断在思索着怎么办,他打算趁着士兵来抓拿时突围,可周围都是荷枪实弹的士兵,除非自己有金刚不坏的身体,否则就算抢到枪也突围不出去,何况还有受了重伤的欧杰。“怎么办?怎么办?”眼见士兵越逼越近,安可急得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要是再想不出办法的话,那就只能束手就擒了。” ------------ 第一百二十五篇 生死搏斗 见左右也是死路一条,安可反而阔达了许多,他冲欧杰说:“能跟你死在一块,我没什么遗憾的。就让我们一起联手闯一闯地狱吧!搅他个天翻地覆。你觉得怎样?” 欧杰呵呵大笑了几声,拍拍安可的肩膀放他下来,他搭着安可的肩膀,对着阿斯玛竖了一个中指,两人瞧着气得吹胡子瞪眼的阿斯玛哈哈大笑。 “混蛋,快把他们两个给我抓起来。”他狠狠的摆了一下手,骂道:“落在我的手上,我看你们还能嚣张多久。” 士兵快步逼近,安可和欧杰一齐退了几步,两人对视一眼,各自从腰上抽出匕首来,指着前方。 “你们还想反抗吗?”阿斯玛冷笑着说:“请你们看看眼前的情况再做决定,别自讨其辱。”手一挥,周围数百名士兵齐齐拔枪对准了安可两人,“你们要是妄动一下,子弹就会把你们打成马蜂窝。我劝你们还是乖乖投降吧!我答应留你们一条生路。” “请别以你的标准来衡量我们。”安可嘲笑道:“你只是一个下贱的家伙,只懂得欺凌弱小,干那种破坏人家家园的蠢事。” “哦?难道你们很高尚吗?”阿斯玛不怒反笑,“别忘记你们的身份了,‘高尚’的恐怖分子。死在你们手下的无辜人恐怕不会比我们少,甚至还要多过我们,你以为你们有资格来批评我们吗?” 欧杰一听怒火上脸,就要开口反驳,无奈舌头被咬断,支支吾吾老是说不清楚话。 安可让欧杰稍安勿躁,说:“你们是侵略者,我们是反抗侵略者。两者之间的地位不同,没有可比性。你说是吗?”最后一句是对欧杰说的。 欧杰重重地点了点头,又朝着阿斯玛竖了一个中指。 阿斯玛冷哼一声,倒无言以对。这时,五个士兵也逼近了安可两人的周围,将他们包围住,冰冷的枪口对准了两人。 “我给你们最后一个机会,放下武器投降。我的承诺没变,只要你们说出我想要的情报,我可以留你们一条性命。” “不用妄想了,动手吧!我们就算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安可和欧杰背对着背,刀尖向外,严阵以待,决意誓死反抗。 “那就别怪我了。”阿斯玛对士兵下命令道:“把枪扔掉,给我活捉他们。关键时,不必留情。” 士兵把枪扔给外围的队员,撩起袖子,脚下亦步亦趋,似进不进,绕着安可两人来回打转,伺机行动。 “你小心点,我先上了。”话一落,安可挥舞着匕首冲向面前的一名士兵,快要接近士兵的时候,突然俯身转向另一名士兵。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登时让两名士兵不知所措,出现了片刻的愣神。就在短短的一瞬间,安可已经将其中的一名士兵拦腰摔倒在地,锐利的匕首扎进了他的小腹。 还剩四名士兵。 两名在安可方向的士兵一见己方刚动手就折损了一人,不由得大怒起来,两人一起张开手扑向安可,一人抓住安可的脚,一人抱住上半身,合力将安可摁倒,一拳一脚狠命往安可身上招呼。 安可被迫用双手护住上半身。他翻了一个身滚向一边,手顺势在地上抓了一把泥土,转身时向着两名士兵扬去。逼退两名士兵后,自己趁势暴起,窜到士兵的中间,反手握住匕首,来回一捅一戳。当安可的动作停止后,两名士兵捂着腹部跪倒,鲜血慢慢地从他们的手掌渗了出来。安可又飞起两脚,将两人踢向阿斯玛的方向,挑衅地对阿斯玛扬了扬匕首。 还没来得及看阿斯玛的脸色,安可就听到一声声嗯嗯啊啊的叫声,回头一看,见欧杰被剩下的两名士兵打倒在地,正蜷缩着身子应对犹如狂风暴雨般的打击。安可大喝一声,咬住匕首,飞身赶上去,抡开拳头就对两名士兵使去,拳风赫赫,招式威猛,有着力量的威力,招式的灵敏,硬是将两人逼退。 安可把欧杰拦在身后,冷眼看着两名虎视眈眈的士兵,从口里取下匕首握在手中,道:“我来当你们的对手。” 一名士兵似乎对安可手中留着血滴的匕首有所顾忌,说:“你要当我们的对手可以,先把你手上的刀放下,我们再跟你动手。这才公平。” “公平?”安可的目光扫过两人,冷笑道:“好,我就给你们公平。”手一甩,匕首直插入地。他摆开架势,对着士兵勾了勾手,“来吧!让我看看你们的战斗能力怎么样?希望你们在这方面能让我高看美军一眼。” “不会令你失望的。”两名士兵对了一眼,一起向着安可跑过去,快接近的时候,其中的一人脚步划动,从正面转到安可的后边,配合前边的士兵进行攻击。 面对两人一前一后的攻势,安可浑然不惧,身子一侧,脚下呈三角形,双手张开,做足了防御的功夫。‘霍’前方的士兵右拳长出,直打安可的右脸,左手紧握拳头放在胸前,等着安可向左躲避的时候出击。一虚一实,一快一慢,着实将平日里练得功夫都使了出来。 后边士兵的攻击一点也不逊色,双拳如雨打皮鼓般连绵不绝,两脚跨着外八字,随着拳头的攻势调转着方向保证身体的稳定性,脚尖点地,必要时可以出脚配合手上的攻势。拳脚到位,上下齐开,功夫实在是不同凡响。 安可应对两人的攻击,以退为进,向后退了五步后,右脚屈蹲,左脚跨出,左手划个半圆拨开前边士兵的拳头,右手甩出,荡开后边士兵凌厉的一脚。顾不得右手传来的阵阵疼痛,安可腰板一扭,朝着前边的士兵猛冲过去。安可很明白‘柿子先挑软的捏’的道理。 ‘哈’右手变拳为掌,拿住前边士兵的衣襟,将其拼命后退的身子倒拖回来,右手挽个拳花,照着他的脸就是一拳轰过去。咔的一声,那名士兵的鼻梁生生被安可打断,两道鼻血喷射而出。放开那名士兵,安可头也不回,反脚踢出,位置拿捏的刚刚好,恰恰将赶上来救援的后边士兵的脚踢开。 两脚相撞,各自退了两步。安可不等士兵反应过来,脚下一撑地面,才稳住身子就箭步冲上前去,哗啦啦一顿拳头飞出,打得那名士兵慌了神,胡乱招架着,全没注意到安可的脚下功夫。等他留意到的时候,防御已经是来不及了,被安可的飞腿抽中右颊倒贯而出,背心重重地撞在一棵树干,半晌也站立不起来。 安可拍了拍手,对着阿斯玛的方向说:“看来你的士兵素质不怎样,两个对付我一个还是被我打倒。真是令我太失望了。” 阿斯玛啐了一口,脱下外套摩拳擦掌,骂道:“你少得意,由我来会会你。要是输了你再笑不.”迟字还未出口,阿斯玛突然转口叫道:“混蛋,住手。” 欧杰也同时叫道:“安可,小心。” 安可急忙向右跨出几步,想要躲避背后传来的疾风,可惜已经来不及了,匕首的刀刃全部没入了安可的后背。被激怒的安可转身打出一拳,将那名背后偷袭的士兵打翻在地。他咬紧牙槽抽出后背的匕首,血液嗤的一声喷了出来。 瞪着阿斯玛,安可惨声骂道:“你们真卑鄙。”刀光一闪,将匕首送入了那名鼻梁被打断的士兵喉咙中。 欧杰挣扎着起身扶住摇摇欲坠的安可,撕下布块替他捂住伤口,阻住血液的大量流逝。 “这不是我的意思。”阿斯玛羞愧的不敢跟安可对视,背转着身子,声音也小了很多,“刚才我出声呵斥了他,只是来不及了。” 安可说:“少在那假惺惺。”欧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满脸的鄙视。 “算了,我也不跟你们争辩。”挥挥手,阿斯玛对士兵说:“把他们给我拿下。” 看着十几名士兵走来,安可惨然一笑,说:“欧杰,我们走吧!我可不想当俘虏。”欧杰点了点头,捡起掉在地上的匕首,跟安可的匕首叠加在一块,两人一笑,纷纷握紧匕首刺向自己的腹部。 “等一下。” “等一下。” 第一声是阿斯玛叫的,第二声则是从乱石堆传出的。伴随着声音响起的还有枪声,‘哒哒’不间断的步枪枪声。 首当其冲的是站在石头上的美军士兵,被突然钻出来的‘加尔斯’成员射倒。前来救援的加尔斯成员一个接一个冒出乱石,围成一个圆圈朝四面射击,随着成员的加入,圆圈的面积不断扩大。 刹那间,两队人员开始猛烈的交火,美军由于被突袭,虽是人数多于加尔斯数倍,但还是止不住溃败,往山下慢慢退去。可加尔斯也没有讨到多大的好处,一眨眼的功夫就死了三个人,而且伤亡还在持续中。 “快去救欧杰。”有两人接到命令冒着枪火抢到欧杰的身边,扶起两人弯着腰退往乱石。 可阿斯玛怎会让两人这般轻易地逃掉,下令道:“开枪,给我杀了那两人。”既然抓不住他们的人,好歹也要让安可的身体留下来。 一部分士兵的枪口对准四人,噼里啪啦一阵乱响,一名士兵为了掩护欧杰被子弹打中身亡,安可三人急忙趴在地上躲避子弹。 领头的见欧杰陷入困境,大手一挥,叫道:“掩护我们。”带着四人跑下乱石,步枪一齐对着阿斯玛的方向扫射,强大的火力压迫地阿斯玛他们无法开枪还击。顺利来到欧杰身边后,他又说:“你们先走,我来掩护你们。”不退反进,带着三人朝着阿斯玛的方向步步紧逼。 等到欧杰他们顺利进入地道后,他才领着成员开始后退。这时,一部分的成员也陆续撤到地道内,美军的遭受的火力压制小了许多,顿时给了他们一个反击的机会。在阿斯玛的带领下,他们反冲上来,数百人一起开枪,密集的子弹瞬间就将三名加尔斯成员带到地狱。 领头的一声大喊:“丢手雷。”剩下的成员齐齐停止射击,取出手雷拉开撞针,朝着四面八方的美军是扔去。 “快躲避。”阿斯玛见一颗手雷在空中飞向他们,着急忙慌的叫了一句,身子随机向侧一扑,双手抱住耳朵。 ‘砰砰砰砰砰’五声爆响,炸起的泥土覆盖了阿斯玛一身。爆炸声一停,阿斯玛急急忙忙站起身来,向着乱石堆跑去。才来到刚才加尔斯成员出来的洞口,见到人影一闪,一颗手雷就由下往上抛了出来。 “shit!”阿斯玛立刻飞扑下地,同一时间,爆炸声也响了起来,无数的碎石被炸飞,落满了一地。 阿斯玛看着坍塌的石堆,以及一地的尸体,暗自叫苦道:“这下完了,全完了。” ------------ 第一百二十六至一百二十七篇 回国 查获胡风藏匿在莫杜拉军事基地内的导弹,又在摩尔森将军举行的庆功宴上逗留了一下午,当天晚上,约翰和杰克逊局长乘坐专机返回美国纽约。本来约翰是不用去的,但他之前闯下的祸令他不得不回去显摆一番,给杰克逊局长一个耀武扬威的机会。 约翰揉着额头,苦恼地说:“杰克逊,你认为这样做实在有必要吗?事情过去就过去了,你还要提它干嘛。” “当然有必要。”杰克逊拿着一本杂志,边看边说:“你不知道当初那些混蛋是这么说我的,简直把我骂得体无完肤,还有些人甚至提议让我下台,换奥杰夫接替我。今天给我逮到个机会报仇,我哪能这么轻易的放过。” “只是,只是事情都过去了,我也复职了,就算了吧!”一想起杰克逊要拉自己去打国安局高层的脸,约翰头就大了,他实在不想回忆前一段时间的落魄。 “算了?”杰克逊一把将杂志扔在约翰身上,大怒道:“你说得倒是轻巧。你也不想想,当初我为了保你受了多大的委屈,还险些把工作丢了。现在只是要你帮我炫耀一次,争回一个面子,你就推三阻四,左一个算了右一个算了,这是什么意思?要知道,我可是一直为你闯下的祸背黑锅。” “OK!OK!”见杰克逊发火,约翰自知理亏,赶快讨饶道:“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全部听你的,这总行了吧!” 杰克逊哼了一声,狠狠道:“我这次非要那些混蛋下不了台。哼哼!要我辞职退位,想得到是挺美,也不想想我为FBI做了多少事,三言两语就要我下台,也太天真了。这一次不打你们一个大耳光子,我都对不起自己这个身份。” 看着杰克逊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约翰劝道:“这个恐怕不好吧!怎么说他们都是你的上司,要是把他们都给得罪了,你以后的日子就难过了。按我说,得寸莫要进尺,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呵呵!”约翰被杰克逊恶狠狠的眼光吓得缩回去了后面的话,只能干笑。 杰克逊好一顿发泄后,心情才慢慢平复下来,说起正事来:“约翰,关于以后的行动你可有什么计划?我总觉得胡风的计划不会这么简单,一定还有另外的计划补救。” 约翰耸耸肩,躺在舒服的座椅上伸了一个懒腰,说:“我也不知道,一步步来吧!我相信事情无论多么周密的计划一定会有破绽的,即使是胡风所计划的也不例外。” 顿了一顿,约翰又补充道:“不过维耶夫的话应该还有所隐瞒。你可以在这方面下下功夫。反正他有把柄握在我们的手中。” 杰克逊点点头,说:“这个我知道,回去我会再跟维耶夫谈一次的。如果他肯将隐瞒的话说出来,我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申请解冻他的资金,否则就让他那些肮脏的钱为我们美国人民做贡献。” “你这个老狐狸。”约翰笑着说:“我早听出你在病房对维耶夫的话有保留,什么‘一定范围内不追究你的责任’,这其中的尺寸还不是由你来决定。不愧是FBI的局长,果然老奸巨猾。” 听到约翰对自己暗含侮辱性的评价,杰克逊不怒反喜,还带点志得意满,说:“我要是不奸诈,你以为我能在局长的位子上坐上十几年啊!没有脑袋的蠢货。”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你得抓紧时间。”杰克逊脸色一板,正色道:“现在距离胡风计划的时间不过半个月,不论胡风还有没有后招,你都要给我注意点,绝对不能让胡风的计划得逞,那对于国家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我知道啊!可是如今一点头绪也没有,我想查也得找到线索,你以为我凭空就能破案啊!”约翰也很是苦恼。他隐隐中感到这件事不会这么简单,却又说不出为什么。直觉的事总是说不清。 杰克逊下死命令了:“那我不理,无论如何你都给在半个月内搞定这件事请。要是有可能的话,把胡风团伙也一网打尽吧!这样就彻底少了后患了。” “天啊!”约翰大叫道:“杰克逊,你是把我往死路上逼啊!半个月的时间就要我抓到胡风,他要是容易抓的话,也不会在世界上纵横十几年了。” 杰克逊摆摆手道:“现在不同于以前了,黑白两道都在搜寻胡风,都想把他置之死地,只要你能借助这两股力量,难道你还不能抓住胡风吗?要有信心。” “那时间也不能太短了,半个月连怀孕都怀不上。”约翰申辩道。 杰克逊笑骂道:“那是你能力不行,看我三天两夜就让我的妻子怀上了。关于个人问题的话,我是不会给予帮助的,你要是弄砸了,我立马就把你给撤了,免得你又给我惹祸。人,始终得靠自己。” “你狠。”约翰向杰克逊竖起大拇指,说:“我很奇怪你为什么能任局长这么久。按你这么做,两年差不多就是极限了。” “我不回答假设性的问题。”侧着头,杰克逊选择了无视约翰,“我劝你还是想想怎么去行动吧!真的不行的话,最好提前跟我说,让我还有时间去调派人手替代你的位置。我不同你,对这件事可是势在必得的。” “废话,你不用行动当然这么说了。”虽然很不服气杰克逊的强压政策,但是约翰还得去思考以后怎么行动。原因无他,除了完成自己的承诺外,就是报程同的仇。他忘不了程同死时看着他的眼神,那是一种期盼、留恋、不甘、愤恨混杂而成的情绪,有着对家人的眷顾,对友情的不舍,还有对邪恶势力的痛恨。只可惜,死神的镰刀无情的斩断了他跟世界联系,将他从家人的生活中剥离出来。 “唉!不知道灵儿现在过得怎么样?这个可怜的孩子年纪小小就没有了爸爸,她一定很伤心的。”望着窗外翻腾的白云,约翰内心一阵愧疚,痛恨自己没有好好保护程同,让聪明可爱的灵儿小小年纪就丧失了父爱,给原本幸福的一家带来了破坏性的创伤。 虽然这一切的主导者是胡风,但约翰认为自己也应该担负责任,要不是他太自大的话,那个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只是,现在说这些都太晚了,死者已矣,再想挽回也无能为力了。只能任务完成后,尽量对程同一家多多照顾吧!希望以此慰藉远在天国的程同。 ------------ 第一百二十八篇 FBI的反应(一) ------------ 第一百二十九篇 FBI的反应(二) ------------ 第一百三十篇 FBI的反应(三) ------------ 第一百三十一篇 相见、养伤 落日降临在荒芜的平原上,地上点点的碎石发着金黄色的光芒,已经干枯的不见绿色的草丛随风轻摆,迎着黄昏下的太阳无力的伸展着枯瘦的躯体,仿佛是步入暮年的老人,向往着回忆中的年轻样子。 一阵疾风吹过,使得帐篷的粗制野兽皮革猎猎作响,左摇右 …… ------------ 第一百三十二篇 会见 雅图巴克是一个中年的黑人,全身上下非常符合上天赐给黑人体型的标准,一米九的身高,近两百五十斤的体重,秃头,圆脸,大眼,塌鼻,再加上一张阔嘴,把他扔在人堆里也很难将他找出来。没办法,黑人的皮肤天生就是一件极其精美的伪装,除了体型可以用肉眼 …… ------------ 第一百三十二篇 会见、行动 ------------ 第一百三十三篇 黑夜搏杀 ------------ 第一百三十四篇 启程 当清晨的第一道曙光穿过门帘,照进帐篷内时,胡风就感觉到了。他可能对光有点敏感,只要有光的时候,他的神经就会绷劲,随时随刻准备接受突然而来的攻击,这是他长久以来的亡命生涯形成的习惯。 胡风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用力地摇着头,让自己的头 …… ------------ 第一三十五篇 抵达博茨瓦纳 ------------ 第一百三十六篇 ‘撞针’巴星 ------------ 第一百三十七篇 你疯我比你更疯 ------------ 第一百三十八篇 约翰内斯堡 ------------ 第一百三十九篇 相聚 ------------ 第一百四十篇 不客气 ------------ 第一百四十一篇 ‘鬼脸’乔恩 天黑时候,野田手上大包小包的拿了回来,累的身上香汗淋漓,几近艰辛才把东西搬到门口,却怎么也叫不开房门。只好放下东西去包里拿钥匙,一打开房门,浓烈的酒精味扑鼻而来,呛得野田不住的咳嗽,连忙躲到门外等酒味散去才敢进房。 一地的空酒瓶, …… ------------ 第一百四十二篇 我知道你 ------------ 第一百四十三篇 大乱 ------------ 第一百四十四篇 只差一步 ------------ 第一百四十六篇 维耶夫的惨状 ------------ 第一百四十七篇 来到华府 ------------ 第一百四十八篇 杀人 ------------ 第一百四十九篇 紧急调查 闻言,约翰又感到一阵头疼,说:“杰克逊局长,你又要做甩手掌故了,什么都交给我来办,自己就坐在办公室里看风景。并且还要给我提要求,你觉得这样真的好吗?上司可不能这样对下属。” “嘿!你这样说就不对了。”杰克逊拿起一根雪茄点燃,又说: …… ------------ 第一百五十篇 泄露 ------------ 第一百五十一篇 安排任务 ------------ 第一百五十二篇 搜捕酒店 ------------ 第一百 五十三至一百五十四篇 街头冲突 ------------ 第一百五十五篇 胡风被抓了? ------------ 第一百五十六篇 梦魇落网 ------------ 第一百五十七篇 是留还是走? ------------ 第一百五十八篇 决定救援 野田经过一番激烈的挣扎后,决定先联系巴星和乔恩再说。她想将胡风就出来,光靠她一个人的力量是完成不了这件事的,为今之计,就是看看巴星两人的意见。如果意见统一的话,按照胡风的安排,行动成功还是有希望的。而且,还能趁机将胡风解救出来。电视上也 …… ------------ 第一百五十九篇 迟来的联系 ------------ 第一百六十篇 好!你赢了 ------------ 第一百六十一至一百六十二篇 你不配! ------------ 第一百六十三篇 平安夜 ------------ 第一百六十四篇 突入胡佛大楼 ------------ 第一百六十五至一百六十六篇 妥协?炸毁? ------------ 第一百六十七至一百六十八篇 同归于尽? 这时,杰克逊忽然走了上来,说:“他们是警察,是为人们服务的警察,抓捕你是他们应该有的责任。是责任就会有牺牲。你不用再在这里攻心了。约翰已经说过了,今天你是走不出这里的,唯一的出路就是放下武器投降,准备接受法律的审判吧!” 胡风摇摇 …… ------------ 第一百六十九篇 野田的进攻 ------------ 第一百七十篇 转换 ------------ 第一百七十一篇 猎人与狼 ------------ 第一百七十二篇 离间 ------------ 第一百七十三篇 我来迟了 ------------ 第一百七十四篇 欺人太甚 ------------ 第一百七十五篇 信心?你有吗? ------------ 第一百七十六篇 责任归我 不等约翰说话,胡风已经开始掉头走了,“其实你也不必纠结我到底有没有导弹,你只是要相信自己的判断就可以了。就像你相信能把我抓住一样。信心是关键,其他的都是无稽之谈,又何必理会呢?” 约翰突然拔出枪对着胡风,说:“你现在还不能走。虽然 …… ------------ 第一百七十七篇 我的责任 ------------ 第一百七十八篇 高层会议 ------------ 第一百七十九篇 会议决定 而他在这个事情之后,被美国总统亲自问责,加以严厉批评。而这个时间就在会议前的两个小时,那是约翰和杰克逊才刚刚处理完所有的事情,就被威尔斯紧急召来开会,还没来得及准备。所以,失望过后的威尔斯已经彻底对这个计划失去了信心,这个时候你要是想重 …… ------------ 第一百八十篇 ‘杀虎’高伟虎 ------------ 第一百八十一篇 ‘冒充’计划 ------------ 第一百八十二篇 两种选择 ------------ 第一百八十三篇 善变 睡到半夜的时候,胡风两人所在的房间门突然被打开,五个男人闯了进来,打开灯,围在了床头边。野田在门被撞开了的时候已经清醒了,见状就要拔枪来对付这些人,不过却被胡风制止住了,“先别动手,他们不像是有恶意,看来是高伟虎打算找我去谈一谈。应该不 …… ------------ 第一百八十四篇 怀疑 ------------ 第一百八十五篇 告辞 ------------ 第一百八十六篇 回归 ------------ 第一百八十七篇 怎么回事? ------------ 第一百八十八篇 FBI的追踪 ------------ 第一百八十九篇 离别 ------------ 第一百九十篇 行动开始 ------------ 第一百九十一篇 卫星侦察 商务车的人举着双手高声叫道:“嘿!别这样,我们只是普通的商人,身上没有多少的钱,你们要是有需要,我们可以将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你们,只求你们不要伤害我们。”说着,两人将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又从车上拿出几千块纸币,双手递给为首的一名黑人。 …… ------------ 第一百九十二篇 真的导弹? ------------ 第一百九十三篇 峡谷之战 ------------ 第一百九十四篇 轰天爆炸 ------------ 第一百九十五篇 内斗 ------------ 第一百九十六篇 询问经过 ------------ 第一百九十七篇 搜索现场 ------------ 第一百九十八篇 确切消息 约翰想不到这一觉会是那么漫长,等他醒过来的时候,时间已是次日的中午时分了。炽热的太阳高挂在天上,将万道金光散布在整个大地上,给予人们新一天的活力,使他们能够重新对待这新的开始。 不过约翰可没有这个心情,因为睡晚了这件事,他狠狠地斥 …… ------------ 第一百九十九篇 会面 ------------ 第两百篇 车臣之乱 ------------ 第两百零一篇 给?或者不给 ------------ 第两百零二篇 决不妥协 ------------ 第两百零三篇 闯入 ------------ 第二百零四篇 有种就来 ------------ 第两百零五篇 谈妥 “你这混蛋。”卡扎达在胡风的话中感受到了一丝蔑视,还有不尊重。他才不会去想那么多,现在他就想一枪将胡风给毙了,其余的事情统统抛到一边去。他很想看看,当子弹射进胡风的心脏时,他会不会在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来,或者是做出一个享受的表情来。拉下保 …… ------------ 第两百零六篇 决定了 斯坦安尔将军之所以没有过来,是因为胡风交给他的另一件事情,他要赶在天黑之前将导弹运送到港口处。他知道现在是非常时期,本想劝胡风过几天再把导弹运出去,胡风也将这个情况对安德烈说了,可他们执意要在这个时候将导弹运出去,并说出了事情有他们自己 …… ------------ 第两百零七篇 计划败露 ------------ 第两百零八至二百零九篇 绝不服输 ------------ 第两百一十篇 全面行动 ------------ 第两百一十一篇 准备拼火 ------------ 第两百一十二篇 怎么回事? ------------ 第两百一十三篇 你死定了 他的脑里回想着之前看到的阿尔斯克军事基地,虽然他已经让美国施加压力,迫使莫桑尼比亚政府服软,立马抓捕胡风,并且封存好导弹。在有着诸多证据的证明下,约翰不相信莫桑尼比亚胆敢不遵从,除非他不担心美国以及国际社会对他的口诛笔伐。想来该国的巴库 …… ------------ 第两百一十四篇 地空火拼 ------------ 第两百一十五篇 赌命 ------------ 第两百一十六篇 炸?不炸? ------------ 第两百一十七篇 导弹发射 ------------ 第两百一十八篇 空中追逐 ------------ 第两百一十九篇 末世之花 ------------ 第两百二十篇 意外骤生 ------------ 第两百二十一篇 荒野交战 胡风看体型就知道来者是何人了,叫道:“安可,想不到你会来救我。我不是让你们两个逃走了吗?为什么还回来?” 安可帮着胡风和野田将手上的手铐解开,说:“本来我们两个已经准备要离开了,可见到导弹发射后,又有着大队士兵到来,我们怕你们逃脱 …… ------------ 第两百二十二篇 野田离世 ------------ 第两百二十三篇 胡风没落? ------------ 第两百二十四篇 报复 ------------ 第两百二十五篇 遗忘 ------------ 第两百二十六篇 再次相见 ------------ 第两百二十七篇 拒绝合作 ------------ 第两百二十八篇 早餐会议 “这个我倒是不担心,因为我不是对我的话有信心,我是对现在的局势充满信心。以我的判断,阿西莫夫很清楚现在的局势,也很希望改变自身的困境。我就是帮他改变困境的人。” 乔恩还想再说,胡风已经没有心情再谈下去了,接着道:“你要是还有不明白 …… ------------ 第两百二十九篇 合作愉快 ------------ 第两百三十篇 追踪 ------------ 第两百三十一篇 候选人 ------------ 第两百三十二篇 落魄的马基 ------------ 第两百三十三篇 冲突 ------------ 第两百三十四篇 狂傲的计划 ------------ 第两百三十五篇 莫斯科 在奥杰夫当天通知了马基成为美洲豹的指挥官后,在第二天,马基就带着一百多名美洲豹队员便装乘坐专机抵达莫斯科。消息已经确认了,胡风团伙将会在三天后联合另一恐怖组织袭击莫斯科,虽然消息的来源奥杰夫还没有确定,但是根据派出的特工侦查得知,这个线 …… ------------ 第两百三十六篇 安排 眼见两人的炮火为越来越重,其他的队员也不能再观望下去了,已经有人站出来将两人拉开,试图缓解紧张而火爆的气氛。但这依然阻挡不了威廉姆的怒火,他依旧朝马基吼道:“我就算一点用处也没有,还能帮助队员,不会眼睁睁看着他在战场上丧命,哪像你?不听 …… ------------ 第两百三十七至两百六十三篇 争锋相对 ------------ 第两百六十四篇 冲突 ------------ 第两百六十五篇 商谈 ------------ 第两百六十六篇 条件 ------------ 第两百六十七篇 我会再来的 ------------ 第两百六十八篇 死路一条 ------------ 第两百六十八篇 我要你死 用了两分钟的时间,乔恩终于解开了绳子,扶着炸弹来到旁边的胡风,一个接一个的解开他们身上的绳子。三人将绑在身上的炸弹解下来放在地上,时间已经只剩五分钟了,要是再不想办法,三人就真的要死在这里了。 可是外面又有金鹰部队的人守着,要想突 …… ------------ 第两百六十九篇 谈判崩溃 ------------ 第两百七十篇 你是叛徒? ------------ 第两百七十一篇 明白 ------------ 第两百七十二篇 金鹰与美洲豹 ------------ 第两百七十三篇 打残你? ------------ 第两百七十四篇 你也配?滚! ------------ 第两百七十二篇 ------------ 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