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卷 ------------ 第一章 初到恶地 小林优子迈着罗圈腿跟在青木光一身后,在他们周围是一群伪军。 一行九人走在黄土路上,无论日军还是伪军,嘴巴都没闲着,吵吵嚷嚷。小林优子和伪军没有谈话的兴趣,在他看来,身边的支那人是最低等的生物,连称呼他们为人都感觉恶心。 “你们的,快快的走……” 即使不想和这些家伙说话,为了赶上时间完成今天的巡逻任务,他只能加紧催促,用半生不熟的汉语对这些人呵斥,并不是拿起枪托对走的慢的伪军狠狠砸去。 在一阵阵的痛呼升中,青木光一对小林优子说道:“小林君,他们也是帝国的卫士,不要轻慢。我们还有两个小时就能完成今天的任务,所以别着急!” 小林优子对青木光一说:“青木前辈,您太放纵这些支那人了。这些家伙体力好着呢,可不管干什么都拖拖拉拉,我得让他们知道,大日本皇军可不像他们的政府那样好糊弄。” 青木光一虽然是小林优子的长官,可是他是日本最底层的百姓,而小林优子却是学生当兵,在驻防后方的联队中,对方比自己更有机会升职。也因为这个原因,青木光一虽然对他的做法很反感,却从来没说什么。 见青木光一不再说话,小林优子立刻傲娇,短小的罗圈腿和枪托不时落在身边的伪军身上,嘴里叫骂:“你们这些猪,都给我仔细了,要是再让联队在运输粮食的时候遭到支那人袭击,一个都别想活……” 伪军们似乎习惯了这个矮小的罗圈腿,眼里不屑却只能听他的话加快脚步,谁让对方是日本人呢。 日本短时间拿下华夏政府的首府南京,震动的不光是世界,它也在整个日本国民心里产生了滔天巨浪,所有热血青年都以参加远征军为荣。小林优子就是这个背景下被安排到对华作战队伍的。 可惜时运不济,参军后,经过短时间的新兵训练,小林优子被安排到华中某支辎重队伍,顿时将怀着满腔热血的小林优子打击的无以复加。 新兵训练时小林优子就知道,日本军队中,天之骄子是航空兵,无论是路航还是海航,他们是最高等的。接着就是海军,而海军看不起的陆军中,被先天皇授予联队旗的师团地位较高,接着是新组建的师团,这之中最低等的,就是等同于搬运工一直在军队后方的辎重兵。 普通联队的队长军衔是上佐,可如果是辎重部队,就只能是中佐。 由此可见,心中本不满的小林优子为什么如此苛待从未招惹过他的伪军,他现在只能用这些家伙来泄愤――堂堂高中生,参加远征军后居然就躲在后方,而终日与东亚土著为伍,和他当初想象的天壤之别。 这个时候,小林优子看到了奇怪的一幕,黄土路上居然凭空出现一个手雷,是的,它确实是凭空出现的。小林优子闭起眼睛摇摇头,再睁开眼睛一看。 “果然,自己在做梦!”小林优子在心里说。原本地上只有一枚的手雷变成了六枚之多,再然后,他听到了其他人的惊疑。 没等这支队伍的人对地上突如其来的手雷做出反应,“轰隆”,爆炸就在人群中出现,再然后其他手雷也开始爆炸,轰轰轰轰――爆炸声一个接着一个,容不得这些人避让。 小林优子首先被股巨浪推到半空,接着一枚身体正下方的手雷破开的冲击力钻入**,把他拦腰炸断,变成两截抛到空中。 爆炸来的太突然,众人连惨叫都没就被淹没。 几秒后,道路旁的一处地方钻出个人,他望着飞扬尘土的道路,赶紧跑上去在尸体上收刮一番,并将他们手中的三八大盖提在肩上。背着沉重的枪支装备,慢腾腾的走入山林,离开作案地点。 过了半小时,一队日军来到此地,带队军曹望着一片狼藉,眼中几乎吐出火焰,愤怒让他几乎把手里握着的刀柄捏碎。 “收拾同僚遗骸,你们留在附近检查,一定要找到袭击者的线索。八路军的武装我们上个月刚刚剿灭一次,怎么可能还有力量对我们展开袭击,我现在就回去报告大队长,明白了吗?” “嗨。”二十几名完全由日军组成的队伍齐声应是。 军曹很满意地点点头,转身做到摩托车上,在突突声中带着另外两辆带着兜的摩托车离开。 山中某个旮旯角落,袭击了日伪军的男子把九杆步枪丢在一边,把从他们身上收刮到的罐头打开,一脸苦涩的吃着。 这人一边吃一边喃喃念叨:“这是绿色食品,这是绿色食品,这是绿色食品――靠了个去的,怎么这么难吃!!?” 感觉肚子填了六分饱,他忙把罐头放下,实在不想再吃一口。可男子心里知道,自己如果不能光明正大的走在城内,近段日子,恐怕得继续吃着罐头渡过难关。 “我怎么会穿越到这种地方呢?不可能啊。到了这种地方怎么也该给我几个大杀四方的超能力吧,为什么差不多都是奶妈型号的能力……” 男子靠在斜坡上,他选择的藏身地点是两处横断面中间,有许多树枝遮挡,经过的人,如果不细心查看是看不到他的。 他叫林夕,如刚才说的,林夕是个穿越人士,还附带令人羡慕的异能。 他的抱怨并非因为他不希望自己拥有异能,对于异能林夕守护的很紧,何况如今是三个。可关键点是,其中两个异能他在上个世界就拥有了,并利用它们在国内缔造了一家航空公司,与成飞合作,生产战斗机。 按说他的事业刚刚起步,将来定然有广阔前景。哪里想到,没等他享用异能取得的金钱和权势,就莫名其妙的在一次试飞过程中进入了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等他在几秒后离开那个世界时,才愕然发现飞机在一千米的高度上失速,并进入了尾旋。 受到惊吓的林夕根本没考虑把飞机拉起来,直接弹射,可悲剧的是他忘记了至关重要的一点。飞机旋转起来的速度越来越快,天地几乎分不清,刚刚弹射出去,没等林夕有反应就被机翼拍成肉泥,成为了大地的天然养料。 林夕从不觉得自己的异能是用来杀人的,他也不想参加战斗,就如林夕给自己的定位,他是个“奶妈”,适合玩科技,只能让别人给他卖命的那种。 刚来到这个世界是四天前,身体变换模样,穿了身陈旧的衣服,出现在距离山坳某个村庄不远的山坡上。可没等他弄明白这是个什么世界,就看到了一个小队的日军屠灭了这个村子。看着村子里的女人在日军胯下哀嚎痛哭的模样,林夕发誓,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这样想杀人。 没有实力的林夕不可能傻傻的冲上去送死,只在想办法偷袭了个伪军后,拿到对方武器时才有实施目标的打算。 连续两天,死在他手下的日伪军数量超过四十,终于让林夕怒火中烧的胸膛慢慢地冷却下来。 “是该考虑怎么生活了。” 林夕看着身侧放着的武器,三十支三八大盖,四百多枚子弹,二十三枚手榴弹和十几个或装着疗伤绷带、或装着罐头的布袋。 “总是杀鬼子也不是个事儿。所谓杀人者人恒杀之,多造杀戮是非常危险的。” 他首先考虑的是离开中国去太平洋东岸的美国,可林夕担心现在日本已经对美国宣战,这个时候走海路,怕是难保平安。 做个老实的顺民?林夕摇着脑袋,“这更不行。看到小鬼子的模样就想上去揍他一顿,怎么可能再他们手底下装孙子……啧啧,而且这个时代的美国种族歧视很严重,地下黑帮势力猖獗,就算到了美国,除了当富家翁外,也还得给人当孙子,不干不干。” 想了半天,林夕都没想出个好主意,“话说电视剧里面不是有许多游击队在敌后活动么?为什么我来这里四五天,居然没听到他们的动静。啧啧,这也太会唬人了吧!哎……难道要我这个奶妈拉着队伍跟鬼子死磕?” 立即摇头,把恐怖的想法甩了出去,虽然新得到的异能确实跟战斗有关系,但林夕觉得,这个异能最好用在飞机上,只有用在高端战力上才能发挥它的效果。否则,最多只能成为一名神枪手――成为飞行员和成为神枪手,林夕的脑子只要没有烧坏就知道该选哪个。 闲着没事,林夕把三八大盖拿在手中,拉栓,上子弹,接着将它端起,瞄准远处一棵孤树。 把精神力集中,顿时,新得到的异能如春雨润物,一时间身轻如燕,眼如疾鹰,一百多米外的树在他“眼中”快速放大,直至看到每一片树叶如巴掌大为止。 他瞄准树叶的时候,“视野”前方出现红色的十字瞄准器,有时变成红色,这代表瞄准了,只需扣动扳机就能将这片树叶击的粉碎;有时变成绿色,代表此刻扣动扳机,子弹将无法落在树叶上。 与此同时,时间在林夕眼中被放慢,此刻的他每做一个动作都要耗费很大体力,但是,这点负担对于能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看到”四周全貌,甚至能对几百米外某颗小碎石进行观察的林夕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而且他可以讲时间放满的能力退去,保留超敏锐的观察力,超级视野以及透视的能力。 片刻后,他把三八大盖放下,同一时间,异能遍布全身的感觉顿时消减。 “哎,人机一体,可跟着这把破枪合为一体有什么用?!好想继续开歼十啊,啧啧,要是当时就有这个异能,怎么可能选择弹射。” 飞机弹射具有很大风险,他相信,自己的死肯定会作为一个反面教材永远的刻在航空历史中。 人机一体就是林夕来到这个世界新得到的异能:在**控某些器械时,能达到与它融为一体的效果,并在这个时候,无论观察能力还是**作能力,都能越过设计者理论值的极限,同时在此时间内拥有更强大的能力。 林夕相信还有很多地方自己没弄明白,但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把这种能力放在飞机上,很可惜,如今正在抗战,别说国内没有航空工业,就算有,也会成为日军主要打击对象。 正把三八步枪放下,忽然,林夕觉得自己刚才放下步枪时,好像看到了一个不同于其他物品的东西。 “我倒要瞧瞧,那是什么东西。”林夕自言自语,再次进入人机一体的状态。 结果,在犹如白眼一样的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可透视的“视界”内,果然发现了个穿着普通老百姓衣服的汉子,他匍匐在距离自己两百米的四点钟位置。 因此这个状态中,前后左右对林夕的关系不大,所以他没有转身。再者,林夕选择的藏身地点和对方相隔一道土丘,即使向他发动攻击,不说要跑过中间的两百米屏障,还得跳入丘壑才能和自己照面。 这就是异能――人机一体的强大所在,它甚至能发现枪膛内的暗伤,判断一把枪、一件机器是否到了进入修理厂或者报废的时间。 那名汉子趴在地上,身上插满树枝,不知道潜伏多久,似乎在用眼睛努力观察四周地形。 “这家伙是什么人?他再干什么?!”林夕大感疑惑。 ------------ 第二章 苦难 让林夕感到奇怪的汉子一动不动,不过从他不断转动的眼珠可以看出,这人在找某个东西。 “难道是在找我?”林夕在心底呵呵笑了起来,才到这个世界几天,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可他不认为自己会有如此大的魅力。 被人在旁边盯着,虽然对方并不知道距离他两百米外有个人,但是,林夕还是打算离开这个地方,转移藏身地点,他不想无端被牵连进奇怪的事件。 可惜天不遂人愿,就在林夕把枪悄悄放到洞里,准备转移时,那名潜藏着的汉子开始朝他这边靠近。 人机一体的异能最低要求是稍微复杂的机械,并集中注意,所以林夕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对方的动作。 “鬼子遭到袭击,肯定会加大力度抓人,我可不能这个时候送上去。可是,我这个时候又能去哪儿呢?村子里日子这么苦,而且这个时期也不会有人随意接待陌生人……愁啊愁啊,还不如弄点钱后去美国,就算被人歧视也比在这里像无头苍蝇一样好过吧。” 忽然,沟壑上方出现响动,林夕立即把身边没有藏起来的三八大盖捏在手里,食指放在扳机上,提枪按腮,人机一体登时开启。 “你是谁?” 清冷的声音从林夕口中说出,枪口指向的位置,是沟壑上的一簇草丛。 “我知道你在那儿,别去摸腰,如果再把手伸过去,我就开枪了!继续刚才的问题,你是谁?” 过了半晌,潜伏在草丛里的汉子出现了,他还在纳闷,自己都没看到对方,对方怎么就发现自己了。 “别开枪,我不是你的敌人。” 林夕没有松懈,人机一体的情况下无论自己说话给别人听还是听到对方说话都很困难,因为时间流速减慢,听人说话需要耗费更多的精力,所以在对方开口时,林夕收回了人机一体抑制时间流速的功能――这个能力甚至能让他在短时间内避开迎向胸口的子弹,只是这个状态下,每个动作都将承受巨大的压力,对体力要求很大。 “是不是敌人不是由你说了算,得由我判断。” 汉子被噎住了,他一身老百姓打扮,接着看向下面的沟壑,对林夕说道:“这位……这位少侠,我能不能下来,这样站着有些危险。” “……好吧。”林夕说,虽然不知道有什么危险:处在人机一体的状态下,他没发现几百米范围内有人。 汉子用了八九秒才从上面爬下来,踩塌了个土块,从三分之一的地方滚了下来。不过汉子一点都不在意,站起来后拍打身上的尘土,然后对林夕说:“敢问少侠,这些天杀鬼子的人是不是就是你?” 林夕沉默了会儿,眯起眼睛道:“你是皇协军?还是日本人?” 汉子连忙摇头,说道:“不是,我怎么可能是鬼子呢。看来,你就是这几天把鬼子杀疼的人了。” “算是吧。你有什么事?过来报仇?”林夕道,手里的枪又紧了紧,并将人机一体能“看到”的范围扩大到千米之外。 三八大盖的子弹能射到两公里外,所以人机一体的“视界”也能延伸到那么远,不过这个情况对命中率一点帮助都没有。距离超过五百米,哪怕把步枪固定在架子上,十字准星的晃动频率也疯狂到让人眼花的地步,这么远的距离射杀,只能靠运气。 而且,因为林夕拿枪没多长时间,哪怕有异能相助,三四百米范围内命中目标也很悬。说穿了,拥有再好的条件,最终执行计划的还是人,没有基本功,人机一体的的威力只会大打折扣。 虽然使用这个能力的时候,时间流速会减慢,减小瞄准出错的可能,可这个状态下对体力的负担很重。就像现在这样,林夕使用的时候会将时间流速这块放到一边。这样才能让自己留下跑路的力气。 “不是。”汉子说,“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这块地区的游击队,几天前因为叛徒出卖,被鬼子堵住,全队几乎都死了。看到小兄弟身手,就想来问一下,有没有兴趣和我们一起杀鬼子。” “游击队?”林夕脸上露出疑惑,随即问道,“你是**?” “啊?不,不过我已经申请入党,只是政委同志在这次围剿中牺牲了,所以也不知道我的入党申请……你是国民党?”汉子说了一半突然停住,开始问起林夕来。 林夕摇头:“不是。但,你是**的信息我很怀疑。” 虽然说怀疑,林夕还是把枪放下了,“你来这里就是想让我加入你们?那为什么鬼鬼祟祟的?” 汉子说道:“其实我昨天就发现你了,却很快失去你的踪迹,今天才确定你在这附近。至于小心,我那是迫不得已,鬼子对这块地区的搜寻力度加大,很多同志都没办法出来活动,加上游击队受到重创,更加需要休养生息。我很希望你能加入到救国抗日的运动中来。” “我在杀日本人,算是抗战吧……既然你是**,那么,这些武器给你吧。相信你们会用到的。”林夕想起来了自己得到的枪支,把它们从洞里面拿出来。 看到林夕居然把枪塞到洞里面,汉子眼睛都瞪大了,谁拿到枪不是比对自己老婆还要细心呵护啊,这家伙到好,居然如此“残忍”。不过,他的脸上还是带着难以掩饰的笑容,“太好了,我们经此一役,缺枪少弹,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没什么?”林夕想离开,但想了想就道:“我能跟你过去吗?” 汉子惊讶道:“你决定加入我们?” 林夕说道:“还没想好,但现在也没地方可去,与其到城里看鬼子为非作歹,还不如跟你走,至少顺心。” 汉子一愣,接着惊喜,他没看到过林夕杀鬼子的样子,但是,能在短短几天就杀死四十多名日伪军,实力强大是不需要争论的。他心里下定主意,一定要把面前的少年拉进党的队伍中。有了决定,汉子当即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叫陈昭明,原本有个民兵连,现在人员编制打散,有些名不副实了。” 林夕表示知道后说了自己的名字:“林夕。” 于是,两人带上武器,由陈昭明带路,朝游击队的藏身处走去。 游击队藏身处就在山中,可是林夕发现鬼子哪怕是在山里也建了碉楼,这个碉楼的位置极其重要。就因为碉楼的存在,陈昭明带林夕走的路多了一倍还多,而且还是没有道路的山坡,需要自己用刀砍出一条可以通行的地方。 “等有机会,一定要把你干掉。”林夕在心里愤愤想着,把肩膀上的几只步枪提了提,喘着粗气的跟在陈照明身后。 两人拿几十杆枪数百发子弹走八九公里,其中多半还是逢山开道的地方,体力消耗超过林夕想象。 “呼哧……呼哧……我说,咱们再休息下吧。我实在不行了!”林夕背着七八杆枪,半耷拉着眼皮对前面背着二十多杆三八大盖的陈昭明说。 陈昭明无奈转头,看着这位杀鬼子的英雄,说道:“林同志,你就再坚持坚持吧。我们马上就要到了,再走半柱香时间,半柱香时间就到了。” 林夕却一屁股坐在地上,也不管地上脏,躺了下去:“……呼哧,我,呼哧……我不管了,一定要歇一会儿……呼哧,呼哧,你别骗我,一早就说还有一炷香时间,呼、呼、呼,可都过去快两个小时了,怎么还没到。” “你……哎!”陈昭明看着一脸虚脱的林夕,实在不知该说什么。 话说到现在,陈昭明有点怀疑对方是不是几天内杀死那么多日本人的家伙,但是,自己身上背的枪与子弹还有其他日军装备不会骗他。“真没想到,他的体力居然这么差,哎,原本一个时辰不到的路用了两个时辰都没走完。” 林夕还没有加入他们呢,加上给了他这么多武器,陈昭明只能用最大的容忍度,纵容身体“娇贵”的林夕。 林夕此刻的面貌才十六七岁的青年,只是身材比普通国人高大许多,有一米六七。在陈昭明看来,这个年纪的小伙子应该健步如飞啊,可瞧对方此刻死狗的模样,他只能在心里叹气。 对方的表情林夕看在眼中,但他实在没力气了,从一个小时前就咬牙撑着,连续两次,得到的答案都是再有一炷香就到了,此刻再听到半柱香时间,再没支撑下去的力气,瘫软着不想起来。 “如果当游击队每天要走这么多路,我还是考虑去美国的好。至少到了那里,不会受皮肉之苦。”林夕心中还有点抱怨,既然把自己投到这样的时代,又给了自己一个新的异能,为什么就不能顺道带给自己一个强劲的身体呢? 最后,陈昭明几乎带上了林夕身上所有东西,差点就把林希扛在肩上,这才拖拖拉拉的把这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带到游击队的隐匿地。 “队长,你回来了……这家伙是谁?” “哇,好多枪啊。队长,这些都是你抢来的。太好了,有了这些三八大盖,我就不用继续用那支**了。” “这么多枪,子弹多吗?呵呵,居然有几百发,哈哈啊,队长,你不会是单枪匹马杀到鬼子营地里吧!” “啧啧,有了……” 他们藏身的山洞有十多个人待着,每个人和普通的老百姓没多少区别。 看到陈昭明带了那么多枪回来,登时围了上来,要知道在此之前,十几个人里面有一半拿着弓箭砍刀。而拿着枪的,只有四五个用小鬼子的三八大盖,余下的是鸟铳、汉阳造、土制猎枪等武器。 比如汉阳造,膛线磨的精光,子弹打出去,没有精度可言。小鬼子的枪法又准,每次和他们对战,往往对方倒下去一两个伪军,游击队这边就会有两三个队员受伤。正因为这个原因,游击队行动时采用偷袭的方式,而且往往是占了便宜就跑的特性。 这样做虽然减少了游击队伤亡,却也令武器弹药得不到补充,导致游击队实力越来越弱,由此进入恶性循环。 陈昭明不想冷落林夕,可当他回头,看到靠在洞壁睡着的年轻人时,嘴角一抽,心想:“这样的表现,如果告诉大家这三十多支枪是这小子从鬼子手里抢来的,怕是没有人会相信吧。” “来几个人,把他抬到床上去。这小子累坏了。”陈昭明喊了两个人。 陈昭明在小队中很有威信,听他说的,立即走过去两人,一人抬头一人抬腿,把林夕往洞深处休息的地方架去。 ------------ 第三章 游击队 林夕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在个山洞内,迷糊了阵后想起来发生什么事,便从床上爬起来。 刚走出这个地下房间,就看到对面有个拿布不断擦拭三八大盖的中年汉子,“这位……大叔,有水吗?” 中年汉子抬头,一脸欣喜:“哈哈,你醒了。哦,水?有水,有水,一起过来吧。正好陈队长说了等你醒来就去找他。” 他招手让林夕跟上,林夕看着几乎能碰到自己脑袋的坑洞顶,半猫着身子跟在这人屁股后面。 “这位大叔,怎么称呼啊。”林夕问。 那名大汉停下来,转头说:“我叫黄三,叫我老三就成。”接着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瞧你细皮嫩肉的,应该是学生吧。我听陈队长说,你们这些学生都跑去后方了,你怎么还待在这里?” “我?我想去美国,可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后来,后来看到鬼子杀光了一个村子的人,心里不忿,就想着先杀几个鬼子,问他们要债。” 黄三诧异地转头:“你要去啥国?” 林夕道:“美国,不过暂时走不了,日本人几乎把海都给封了,能过去的机率不大。” 黄三只是个农民,对林夕说的事了解不多,听陈队长说面前的小子杀了很多日本人,连自己手里分到的枪都是这人带回来的。只可惜,林夕和他们初次见面的场景颇为狼狈,大家实在不能在心里想象林夕这样的人击杀四十名日伪军的景象。 “……呃,原来是这样。”黄三对林夕的话题插不进嘴,虽然认为林夕应该留下来继续杀鬼子,但他觉得,对方还是个学生,而且杀的鬼子远比他杀死的还要多,因此,没考虑劝说他留下来。 普通农民的价值观很原始,他们不会因为能力大小去要求别人背负更多的责任。 “陈队长,林夕同志来了。”黄三带林夕走到个宽敞的洞内。 林夕第一时间就看到坐在一张由几块木板拼接成的桌子旁的陈昭明,这张桌子很简陋,用的材料似乎是某种放置武器手榴弹的木箱。在一个角落,有个矮个子的瘦弱青年正端着枪做瞄准状态;宽敞的洞穴有三个洞口,一名竹竿模样的汉子守在一个洞口旁。 “陈队长好。”林夕走过去说道。 陈昭明看到林夕,脸上展露笑容,从座位上起来,开口道:“哈哈,林小同志醒了,小张,去倒杯水。” “诶。”那名玩着枪的矮格子看起来和林夕年纪差不多,他立即背枪跑出这个洞穴。 陈昭明拍了拍桌子,指着一旁的凳子对林夕说:“小林,过来坐吧。” 林夕走过去,刚坐下,那名叫小张的家伙就端着一个铁杯子走了过来,“林同志,这水还有些烫,小心些。”他把杯子放在林夕面前,接着走到一旁站着不动。 “谢谢。”林夕说了声。 陈昭明也坐了下来,看着林夕道:“小林,休息的还好吧?!” 林夕颔首:“还行。只是还有些累,没怎么赶过山路。” “呵呵,慢慢就适应了……”陈昭明说了一半立即住嘴,这话不是说要让对方留下来嘛,可人家还没答应呢,随后讪讪道:“小林啊,以后有什么打算吗?哦,我给你介绍一下,咱们现在人不多,这位是黄同志,叫黄三,你叫他老三就成;给你倒水的是张青,你们年纪差不多。也可以称呼为同志,这个是周驱虎;其他人在外面,等有机会再认识他们吧。” “嗯。”现在至少认识了四人,面前的陈昭明陈队长,领路的黄三,守卫“竹竿”人周驱虎——话说他的身材和名字太不相配;还有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张青。 陈昭明停了几秒钟,发现林夕不是能说会道的人,就主动开口:“小林啊。我们现在很被动,自从鬼子扫荡后,咱们的游击队就没有展开行动。我听说你要去美国,有没有想过继续在这里打鬼子,这些家伙欺男霸女强丐恶霸**<**yin>掳掠无恶不作,你也是中国人啊,怎么忍心看着他们在咱们的土地上为所欲为。我是一想到这些就心痛啊……” 以前的时候,这些话都由组织派来的政委说,可政委牺牲在上次鬼子的扫荡中,林夕又是个极能打的,陈昭明觉得应该说些什么,如果能留下来,对大家的帮助那是太大了啊。他陈昭明到横安县一年多了,最辉煌时有六七十人,却没有哪一次能缴获这么多枪支。 说来也憋屈,小鬼子的枪法太准,两三百米外就能射中自己这边的人,正面对战除非人数相差悬殊,否则没有击败的可能。他们人数多的时候,就采用这样的方法打鬼子,可结果却是游击队的人数生生被消耗到了三四十人,导致只能采取以前的方法,偷袭! 但是这样也不理想,关键是鬼子枪法太准了,而经过了上次鬼子清剿,跟在他身边的只有十四人。 “这……”林夕有些犹豫,杀鬼子,他很认同,但自己的异能,除了人机合体,另外两个只有在安定的环境、特别是科技发达的环境下才能发挥最大效用。 留在这里打鬼子,就要错过好几年时间。更关键的,还是参加游击队后,不但有很大机率被鬼子杀死,更可能被身边的人发现自己身上的秘密。 看到林夕犹豫,特别是没有对自己的话产生厌恶,陈昭明眼睛一亮,开口道:“而且小林同志,你现在就算要去那个什么美国,也得有船啊。鬼子已经把山东云海江苏一线都占据了,你就算要出去,这又得过多长时间。还不如等我们把鬼子赶出去,大大方方的坐船离开的好,你说是吧!” 陈昭明前面一部分话,林夕听后在心里点头,可后面一部分直在心里吐气,“等把日本人赶出去?到那时我就算到了美国又能拿到什么好东西。” “不过有一点陈昭明说对了,现在路上海上都不安全。除非乘坐美国人的轮船,否则……” 林夕想了一会儿后,对陈昭明说:“陈队长,那我暂时先在这里住下,和大家一起打鬼子。只是出国的事,我还是觉得很有必要,如果能从国外带回来一条子弹生产线或者造枪的生产线,咱们打鬼子不就更方便了么。” “呃……”陈昭明没想到林夕是这个打算,他一直认为面前的小伙子是受不了苦,躲到国外图个清净,不过,如果林夕真能带回来点东西,对党对国家的帮助那就太大了啊。可惜一转眼功夫陈昭明就把这个想法甩了出去,对方只是随口一说,谁知道能不能成呢,还是林夕说的,和他们一起打鬼子来的实在。 于是,他当下站起来和林夕握手:“好。林同志,今后你就是横安县游击队的一员了。你可一定要为党、为民族为国家努力啊。” “好——对了。你不是说过党吗?我能不能入党啊!” “咳咳……这个嘛,这得等党组织再派一个政委下来才能决定。但一切得看咱们游击队发展状况,上次扫荡,我们没保护好李政委,实在有付党组织对我们的信任……” 林夕直接道:“那就是说,我想要入党就得等新的政委过来?行吧。不过我只会杀鬼子,其他的事都不怎么会做。” “没关系,不会做就慢慢学吗?没有谁是天生会做的。哈哈哈。” 林夕心底无力吐槽,他还想让对方给自己个特例呢,“是的,我会好好学习。” “这就对了啊。” 就这样,林夕开始了他在横安县游击队的生活,可是两天后,林夕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陈昭明面前,“陈队长,我们什么时候出去啊。” “出去?你等不及要杀鬼子了?” “当然不是。”可这话不能说出来,林夕正气凛然的说:“是的。日本侵略者正在祸害我们的同胞,作为一名有思想有文化的青年,怎么能鞥熟视无睹,所以我请求到外面找机会杀鬼子。” 陈昭明说:“不行。林同志,你这种想法很对,可是,我们不能不顾大局,要从大局上考虑。我们横安县游击队现在正是最弱小的时候,还不能和鬼子对抗。” “不是的队长,我说的是就我一个人,或者再带一两个人给我指路就成。”林夕道,“陈队长,你也看到了,我除了拿枪,其他会做的事在这里都施展不了,还不如让我到外面杀鬼子是不是,而且同志们待在山里这么些天,吃的东西就是大问题。我身为未来的共/产/党员,就要走在最前面,为党组织的事业冲锋陷阵。好,就这么决定了。” 看到林夕转身就要离开,陈昭明立即叫道:“站住”他走到林夕面前,劝慰道:“小林啊。现在外面都是鬼子和二鬼子,你这一出去,不说能不能活下来,如果被鬼子知道了咱们的藏身地,我们这些横安县的骨干可就完了。不能**之过急,急于求成的思想是要不得的。你既然只会杀鬼子,那就把你杀鬼子的一手枪法交给大家吧。如果大家学会了你这手枪法,将来对付鬼子就容易多了,是不是?” “队长,教大家枪法没有问题,可这训练消耗很大,咱们食物不足,怎么补充?而且我的身体你也知道,虽然知道怎么做,但要亲自示范,就太难为我了。” “训练消耗大?没关系,大家能吃苦。” 林夕叹了口气,说道:“队长啊,这不是能不能吃苦的问题,而是在食物不能保持充足的情况下展开这样的训练,大家的身体会出问题……这么着吧。我就把其中一些训练交代下去,大家能坚持就坚持练着,不能坚持也就算了。而且要说枪法,除了天分,还得多开枪,除了个别些人,好的枪法都是靠子弹喂出来的。” 陈昭明还有很多事要处理,而且如今游击队人数少的可怜,可不能被林夕的一时激动给毁了,就说:“好的,你去安排吧。我下午要出去一趟,联系一些失散的同志,你不能乱跑知道吗?” “明白。那我现在就下去了。” “嗯。” 林夕先去找张青,这名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家伙正在和地上的蚂蚁较劲,林夕走过去蹲在他面前,盯着他说道:“从现在开始,你就要听我的。” ------------ 第四章 不同的世界 下午,陈昭明离开后,林夕就把没有事情的人聚集起来,让他们端着枪并在枪的前端绑一块石头。 “同志们,你们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能杀死那么多鬼子吗?这就是速成的捷径,如果没有天赋,就要用更加刻苦的训练来弥补。” 林夕说完后,自己也在枪前端绑块石头端起来。 要说力气,他林夕是所有人中最差的,可是,因为几天前陈昭明带他回来时,向大家说了他的情况,虽然有人对消息怀疑,却没有人会看不起自己。 这里是山区,林木茂盛,因为外面的鬼子像狗一样追寻游击队足迹,所以,为了不让这块地方被鬼子发现,林夕一直没有机会向游击队的战士展示自己的枪法。 十分钟后,林夕在数次摇摇晃晃中败下阵来,转头去看其他依然坚持的人,林夕脸上没有丝毫愧疚:“同志们,想要练好枪法,你们的训练时间如果不能超过我的五倍,是不可能超过我的。坚持吧。坚持就是胜利,不是有句话叫‘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可不能稀罕身上流的汗水,大家想一想,如果有了精准的枪法,想怎么杀鬼子就怎么杀鬼子。这样一来,不仅能给敌人造成重大杀伤,还能让身边的同志减少伤害,一举两得啊。” 对于自己坐在一边吁吁喘气一边鼓励其他人努力训练,林夕一点也不觉得可耻,他可不希望有一天冲在最前面,能在后面打黑枪,为什么要走在人前拼命。 用最高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别人,前世看到太多,林夕虽然不会做,却不是不清楚这些事。现在被他用出来,反而不觉得脸红。 要说心情,林夕直到现在都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在那天坐上飞机。如果不开飞机,不就不会碰到这样的事了。 七年抗日战争,三年解放战争,接着是朝鲜战争……这还不算上党内的政/治斗/争,说实话,林夕每每想到这些就觉得自己应该去美国避难。 反正帮助同胞有很多方法,不一定非要自己站在抗战第一线。 陈昭明晚上没有回来,隐匿地点的人算上林夕共有十二人,两天后,大家开始了林夕的训练方式。 有没有效果不知道,在林夕的忽悠下,慢慢相信这种训练的好处。 “钱大哥,陈队长什么时候回来啊?”吃了几块黄糊糊的饼,林夕来到钱侯身前。 钱侯是这支游击队里实力最强的人,游击队最辉煌的时候,手底下领了二十多人,是陈昭明的得力臂膀,同时也是优秀的侦查员。如果游击队发展起来,陈昭明许是能成为连长或者区队长,到那时候,他就是副连长甚至副队长,同时兼着突击队队长的头衔。 要说游击队里什么人最值得大家钦佩,就是这位叫钱侯的人了。他年纪不大,也就二十七八岁,可实力不弱,等闲三五个汉子近不了身。 即便如此,这两天也跟着大家参加林夕的训练。 钱侯用的虽然是二十响的盒子炮,但子弹难找,所以一般情况下,他和大家一样,用的是步枪。 “不知道。不过这两天应该回来了。可能鬼子封锁厉害,他们找不到机会吧。”钱侯说,“你不用担心,陈队长可不简单啊。” 钱侯的话不能令林夕满意,通过了解,林夕知道现在是1939年。抗日战争已经全面爆发,不是学历史的林夕根本不知道最近有什么事发生,而且这个世界总体上虽然和另一个世界相同,但还有细微的差别,这些差别让林夕都不知道美国到底是什么情况。 比如北京,它不叫北平,而是叫燕京。上海依然是一个海港,而且对中国来说是个大都市,可是,它不在长江入海口,而是在秦江入海口。让林夕不知所措的,就是中国面积比原来世界大了不少,东部沿海的省份不再是原来四个,而是变成了山东、云海、江苏、上海、奎王、浙江几省。 替代上海成为长江入海口的叫云天市,十分繁荣,在奎王省境内。 由于秦江势头不比长江差,所以和原来世界不同的地方就是内地多了英风、秦南、秦北、韵汉四省。并且西部地区多出许多的山脉。 虽然抗日战争的时间没有变化,但这个世界的中国却拥有更加悠久的历史,黄河发祥地、秦江发祥地以及长江文化发祥地是华夏文明的始缘。除了黄帝与蚩尤的大战,在此之前还有承传于华夏大地的三族大战。 细细研究,林夕发觉很多“历史”事件与前一个世界的洪荒小说中发生的事相似。只是一个是仙人神话,一个是凡间的改版。此时的欧洲哪怕拥有最先进的文明,也不能不承认,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中最古老的国家。 陈昭明游击队所在的地区叫横安县,坐落于秦江以北的秦北省,北上是河南与韵汉两省,并有一条名叫涌断山脉横穿秦江南北二省,一直延伸到河南,并将伏牛山一截两段。 陈昭明的这支游击队,正是背靠涌断山脉与士气正盛的鬼子周旋。 最最关键的,还是存在于原来历史上的八国联军,只有五国。虽然没看过地图,但从钱侯透露的一点消息看,中国的陆地面积绝对超过一千万平方公里。而抗战发生了两年,日军仅仅占据三分之一的中国,不得不说华夏的地利优势拯救了大半国民。可即便如此,日军的飞机还是能攻击到大后方。 所有的消息让林夕离开国内去美国的火热有了消减,因为他不清楚,美国国内存在的种族歧视到底严不严重。如果严重,他就不要想去那里平静的生活了。 因为食物不足――特别是食盐,所以生活在这里的游击队日子很苦。林夕无法解释自己异能的来由,所以,只能解决自身问题,而不能帮助其他游击队员。 林夕想出去打鬼子,没有电视,没有电脑,加上物资补给困难,这样的日子一久,他就无法忍受。 虽然在得到异能前他吃过些苦,但那些苦是与身边的人比较,与贫困地区以及非洲战乱地区的人相比,简直是天堂。更别提如今的游击队了,林夕一直在游击队里和人说出去端了鬼子在进山途中的碉楼。 可惜,队员们对上级的命令执行的十分彻底,无论是黄三还是周驱虎,不管是钱侯还是张青,都不同意林夕的意见,并对他提出了批评。 于是,林夕只能一个人朝山里面走,远离游击队躲藏的地方,到山里面打猎――要是再不改善伙食,林夕觉得自己会发疯。 不过他身边还带着个小跟班,那人就是张青。 “林哥儿,咱们还是不要再往里面走了,你瞧,这路不能走,你身子骨又不成。万一碰到狼啦老虎啦,又走不掉,这让我回去怎么和钱叔交代啊。” “……”林夕脑门出现几条黑线,但他气喘吁吁,没精力和他辩解。而且张青说的也对,自己真的累了。他站在原地,叉腰休息了会儿,“你们经常到山里打猎吗?” “嗯。以前是,这还能改善伙食,不过都不用子弹,子弹金贵着呢。而且枪声容易暴露自己。” 林夕看看天色,中午了,于是摸出身上的烙饼,打开身上带的竹筒水壶:“休息下吃饭吧。听你的,咱们往外面走。我说山上的猎物不会被你们打光了吧!怎么到现在一只山鸡都没碰到?” 张青想了想,说:“最近很少有野物出现,钱叔不让你进山打猎也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 “上次鬼子清剿,放火烧山,虽然被当时连续两天的大雨浇灭,可还是有一个山头烧光,那些野鸡山兔什么的,都跑了吧。” “放火烧山?!”林夕一下子站了起来。 张青很奇怪的问:“是啊。那火可是很大的,你没听说过吗?哦,你应该是刚刚来,但从那之后,我们好几次进山打猎,都不怎么碰到猎物。而且大家用的又是弓箭,所以……” 没有游击队员会用子弹去打猎,子弹只能用来对付鬼子和伪军,这是铁一样的命令。 物资奇缺,补给困难,哪里有多余的子弹去满足口腹之欲。 “可恶的鬼子。”林夕没办法,也许山里面是有动物的,可是想要找到全看运气。 二人又转了圈,然后就打道回府,走在山坳中,面对多如牛毛的植被灌木,林夕将目光放在了山脊。 张青看到后立即阻止:“可不能这么做。山那边就是鬼子的碉楼,他们有望远镜,你露个头就能让鬼子发现。” “是么。”林夕眼珠一转,道:“那我就去看看,就看一眼。” 看着林夕朝坡上赶,张青急了,要是他让鬼子发现,继而暴露了隐藏地方,游击队的这些种子可就麻烦了。 可惜林夕不为所动,整天缩在地洞的生活他已经厌倦了,如果能解决拦在山岗上碉楼里的日军,说不定情况就会好转。 现在游击队走不出去,老百姓的生活无法保障,双方接触不多,这样一来又能有多少兵员。 张青没能阻止住,林夕来到山脊,端起步枪让自己进入人机一体状态。可没等他“看”清楚东西,身体就被旁边的张青一把扑倒。不等他开口抱怨,张青一脸严肃的喝道:“你疯了吗?这会害死我们所有人。你到底在干什么?” 林夕力气没他大,解释的话对方又不听,只能把激动的面孔恢复平静,并用没有波澜的口吻告诉他:“我没有发疯,我就是想观察日军。有我这么冷静的疯子吗?” 张青和林夕对视,摄于这些天林夕广博的知识,张青败退了。 林夕再次进入人机一体状态,超远距离的观察力以及透析能力,让他可以清晰看到碉楼内的日军。 ------------ 第五章 撤离和初战 透视能力很强,但是,如果中间格的阻挡物太多,印入脑海的图像就会变得和火影中的白眼一样,成为黑白图形。而不是像其他地方,是彻彻底底的能看出颜色。 日军的碉楼建在一里外的山脊旁,那是一块从山脊延伸出来的平地,三面都是笔直的山壁,没有人可以从这里爬上去,他们只需守住面对山脊的一面就不用担心游击队的袭击。因为游击队没有重武器,日军在这上面很放心。 碉楼共有三层,听张青说,日军在县内的碉楼有七八层,但是,在这样一个骡马难行的山中建造一座三层碉楼,绝非易事。 虽然建造过程工程肯定是日军驱赶百姓,但能在这块地方选址并建造完成碉楼,足以表明一个信息,日军肯定有一名土木工程专业的军官。 碉楼面积颇大,有百十平方米。因为顶层还有将近一半的地方在建筑内,所以也可以讲它看成四层建筑。那块空出来的地方就像阳台,让日军不需要从狭小的窗口观察外面敌情。 林夕的视野中,五名日军站在女墙前――他们把女墙当成射击孔。 “阳台”一侧的建筑物内有七名日军,一个坐在桌子旁拿着布擦拭武士刀,身份可能是军曹;另外六人或靠墙或坐在桌子旁,似乎在说闲话;下面是碉楼第三层,有十多个鬼子,似乎还有两挺重机枪和几挺轻机枪,这里应该是对方物资的位置;第二层有将近二十名日军,最底下一层的十多名鬼子分散开,四五人分散着站在山脊的道路上,检查山下灌木杂草中的情况,好像里面有游击队蹲着似地。 “好了,咱们该走了。” 被张青用力一拉,林夕不甘心的退出人机一体状态,“居然驻扎了一个小队的日军,没搞错吧。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山里面的道路不好走,仅仅五十几人的物资就够县城内的日军头疼。 想到这儿,林夕从坡上滑到了下面,对张青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张青听后说道:“原本这里只驻扎了十多名鬼子,应该是前几天过来的。” “前几天?是你们退进来的时候?”林夕问。 “啊?”张青愣了后讷讷点头:“是这样的。难道鬼子知道我们在这里面?” “应该是这样。可能……” “什么?” 林夕想到了不好的事情,摇了摇头道:“没什么,我们回去吧!” 张青见林夕有话不告诉自己,憋屈的把嘴巴一撇,做出对林夕的话不屑的模样。 可惜林夕被另一件事牵扯,无心留意,“如果真是这样,就证明日军已经得到了根据地的消息,有人变节了――这么看来,陈队长这次出去十分危险,混蛋啊,怎么让我来到这个时候。” 他并不知道,在另一个世界的历史中,敌后根据地将迎来最艰难的时期。这个世界不少地方出现了不同,但是,日军的强大依然不是中国可以抵挡。 二人空着手回到隐匿洞穴,对此,留在这里的游击队员对于没带回来任何东西的两人没露出诧异。好像早知道他们不会打到猎物一样。 第二天上午,林夕在空地做运动时,被突然跑过来的张青打断。 林夕看着一脸惊恐的张青,奇怪地问:“发生了什么事?瞧你跑的,知不知道,为将者必须胸有城府,处事不惊……” “鬼子来了――”张青不等他说下去,把嘴里的话喊了出来。 “你这样……什么?鬼子来了?!在哪里?!”还要继续说话的林夕差点跳起来,“你怎么知道的?” “罗金宝叔叔带着牛大叔回来了,牛大叔受了很重的伤,他们说,他们说……” 看着张青哽咽的要哭出声,林夕急的把脚在地上一蹬:“我们过去,快告诉我什么事?” 去山洞的路上,张青把他知道的说了出来。 陈昭明、牛诚、罗金宝三人去了山外面,三人分作三路,联系潜伏下来的同志,罗金宝是除钱侯外实力最强的侦查员,因此他在暗处留意动静。 也正是因为他多个心眼,才没有被一网打尽。日军围攻他们时,硬是将受了重伤的牛诚带回来,但陈昭明队长在战斗中牺牲了。 张青听到的只有这些,林夕却知道,自己的猜想是正确的,以前潜伏下来的游击队中有人变节成了叛徒。 “动作快一点,走走。把这些东西带上。” 还没有进洞,里面就传来钱侯的声音。 接着,黄三和其他几个游击队员匆匆从里面跑出来,看到林夕和张青,黄三一边背着东西一边对他们说:“林夕张青,快,你们两个快跟我们走。”他看到张青还要背一个布袋,连忙道:“东西就别带了,鬼子出动了不少人,咱们得轻装简行,快快快快快。” 张青有些舍不得被大家丢在一旁的东西,林夕却心里大叫侥幸,他的体力自己知道,真要让他背点东西在山林里跑路,不消半刻,准得被日军追上。 钱侯从里面走出来,也看到了张青与林夕,对他们说:“你们快跟老三走,这里不能久留。” “是。”林夕紧了紧身上的步枪,趁黄三等人还未离开,检查身上携带的弹药。“钱大叔,我身上的子弹有些少,多给我些。路上会有恶战。” 钱侯瞥了他一眼,然后想起了陈队长对他们描述的林夕情况,“你等等。”说着走到洞内,出来后,交给了林夕十几发子弹。 林夕一看,诧异道:“钱叔,就这么点?!” 钱侯哪有时间理会,狠狠道:“你还想要多少,快点走。” 十几发子弹加上身上带着的,林夕的弹药量超过三十发。他固然看不上,却把身边的张青眼馋的不行。 “好。我们走了。” 队伍由黄三带领,算上伤员牛诚共七人,向更深的山内前进;钱侯、罗金宝以及其他五人留下来断后。 鬼子来的很快,林夕刚刚翻过山头,身后就传来枪声,听到枪声的众人忍不住停了下来,大家没想到鬼子距离他们居然这么近,连两里都不到啊。 林夕把肩上的枪拿下来,侧身对黄三说:“黄叔,我留下来,鬼子咬的这么紧,以我的体力是跑不掉的。” 说着把子弹上膛,跑回到山脊上,寻了处植被茂盛的地方躲到里面。 黄三想要劝说,但他知道林夕说的没错,“……好吧。既然陈队长这么信任你,我也不说什么了。林夕,一定要活着。” “放心。我还想再活五百年呢。” 他的冷笑话没起到效果,黄三让其他人快点走,同样想留下来的张青被黄三揪着衣领拉开。 林夕对此感到轻松,要真有人在自己身边,束手束脚又不能光明正大的使用异能,岂不麻烦。 游击队隐藏的地方就在山坳里,不过这地方比较宽敞,让游击队有了可以训练的场地。但正是这样的地形,令日军的人数优势得到体现。 钱侯他们只有七人,交错分散,加上连轻机枪都没有,根本挡不住直接推过来的几十名日军。 “人机一体”――林夕把子弹放到上衣口袋,立即进入这个状态。 山坡下,日军十人一组,前后交错的梯段前进,同时,他们在山坳两侧布置了两挺轻机枪,与步兵一样,每挺轻机枪以梯段交叉的方式前进,保证对游击队的火力压制不会衰减。 让林夕注意的,是山坡上的伪军,他们正朝山脊上爬来。 “该死,居然有这么多人……”日军出动的人手数量庞大,一个小队的日军与两个小队的伪军,将近两百人的规模来围攻不到二十人的游击队,可见日军对敌后根据地的清剿如何用心。 钱侯和罗金宝一等七人阻止不了日军的推进,更别提此时像野狗一样扑上去的伪军了。 林夕距离山坳的日军有三百多米,而和他最近的伪军只有不到一百米。但是,林夕一点都不担心,即使身上只有不到四十发子弹,但他的另一个特异能力――元素重组,却能保证战斗时拥有近乎无限的弹药。 元素重组的样品空间,一枚已经没了保险销,并在地上磕过并延迟三四秒的手雷静静躺着,这是一枚即将爆炸的手雷。只待林夕运用精神力,将它在现实世界重组出来就能展现自己的威力。 前几天杀死的日军,林夕用的就是这个方法。相比来到这个世界才得到得“人机一体”的异能,“元素重组”已经被林夕玩的滚瓜烂熟。 最关键的是“元素重组”时,需要的原料都从日军与皇协军身上搜取,战斗时,既能提高自己的实力,又能减弱敌人的攻击,可谓一举两得。 “轰隆”、“轰隆”、“轰隆”…… 间隔两三秒的爆炸在人群里不断崩开,飞溅的弹壳和强大的冲击波把山坡上的伪军以及距离林夕三百米内的日军炸的鬼哭狼嚎。 元素重组出的物体,其出现地点,林夕最远能控制在三百米处――应该是三百零几米。在这个距离内,林夕堪比人形迫击炮,并在人机一体的状态下,无需暴露自己所在位置,就能把敌人打的落花流水。 日军的轻机枪组共有四人,指挥官正奇怪四周突然出现的爆炸,猛地听到身侧副射手的惊呼,刚刚转过头去,脑袋就被一阵巨大的爆炸撕开。冲击波不但震碎他的耳膜,还从头骨传递进去,把他的大脑搅成了一堆浆糊。 靠近林夕这边的轻机枪组被解决了,可是山坳的另一侧,那挺轻机枪依然响着。 游击队这边早已出现伤亡,被子弹射中后,等不到同伴救援,日军走过来后就用刺刀在他们胸口来一下。 林夕用元素重组解决了四五十名敌人,但因为日军都在山坳,所以死伤最多的还是走在他这面山坡的皇协军。 带领这支中队的中队长是北田明校中尉,他第一时间就从爆炸覆盖范围判断出左侧山脊有游击队出没。把身体隐藏到背靠右侧山脉的一棵树下,吩咐身边的士兵:“阻挡我们的游击队人数很少,应该是断后的,你去吩咐皇协军,让他们强攻左侧山丘,一定要把埋伏在这儿的八路军剿灭。” “嗨。”那名士兵转身离开,向皇协军的两名小队长跑去。 ------------ 第六章 二能双现 日军阵型变动很快,没给林夕留下太多周转时间。 “嘟――咚、轰隆”、“嘟――咚、轰隆”,日军小队里面的掷弹筒组接到命令,将攻击位置放在队伍左侧的山脊上。 前四个爆炸点还在几十米外,接下来一个居然在林夕五六米外的地方炸开。 “我靠,没搞错吧!” 林夕把注意力放在了掷弹筒组上,却发现对方与自己的距离超过三百米,“我还真就不信了。”他把身体退后,一直退到另一面的山坡上,这个过程中,人机一体没有退出,元素重组也没有放下。 向着他这面山坡冲来的皇协军遭到严重打击,也许此时的日本还保持强大的势头,皇协军的战斗力十分可观。一群涌上来,居然让林夕好一阵手忙脚乱。 没有可以后退的地方,没有能够容身的场所,林夕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身上盖着的那堆杂草上。只要有时间,他就可以利用自己的元素重组异能让日军吃不了兜着走。 元素重组有体积限制――并非重量限制。一天只能进行十立方米体积的物体的元素重组。这样的限制无论在什么方面都极为宽松,比如对付面前的日军,根本不用把元素重组的十立方米用尽,就能解决对方。 问题还是原来那样,时间,林夕每次只能集中在一个点,对付了这个人另一个人就得遗漏。何况冲上来的皇协军有三四十人。 爆炸依然回荡,许多皇协军被突然出现的手雷炸死,侥幸一点的也受到重伤。手雷从什么地方丢来无人知晓,而且准度简直像用尺量过,被炸到的人别想再站起来。 打阻击战的钱侯一众死了两名战士,如今只剩五人,其中两人受伤,如果不赶紧把子弹取出来就会有性命之忧。至于取出子弹后出现的感染,只能听天由命。 钱侯一边用盒子炮朝远处的日军打去,可惜盒子炮子弹射程有限,加上日军火力凶猛,压的他根本没时间瞄准。 退到一块石头后,已经在这里换子弹的罗金宝对钱侯说:“你听,鬼子那里是不是有动静。” “轰隆隆隆!” 因为这里植被茂盛,所以,几百米外的爆炸经过过滤,响动虽然存在,可彼此的爆炸间隙却没有了,游击队员听到的是连续不断的爆炸。 钱侯狠狠地拍了下石壁:“一定是老三他们,他们看到咱们抵挡困难就回来了。哎……”他气急败坏的说着,旁边的罗金宝也是如此,横安县游击队遭到毁灭性打击,这样的损失不可谓不惨重,如今还活下来的,每一个都是宝贵的种子,容不得半点疏忽。 “噗噗噗噗噗――呃啊”、“噗咚!” 两个游击队员跑过来,可其中一名受伤的速度慢,虽然被另一人搀着,却还是被一发子弹击中。子弹的贯穿能力很强,不但射穿了这名伤员,连扶着他的那人也被击中,两人一同摔在地上。 钱侯急忙爬过去,用力把二人拖到石块后面。 但是一检查,那名伤者已经咽气,而另一人的大腿却挨了一枪,子弹陷在肉里,让这名战士龇牙咧嘴。 “别瞎待着,我们走。”钱侯心中不顺,却明白此时不知犹豫不前的时候,必须尽快甩开日军的追击。 罗金宝已经从石头后离开,从死去的战士身边拿过步枪,盒子炮的射程与步枪不能比,虽然盒子炮火力强,可不能击中敌人的武器又有什么用。 对日军开了几枪的罗金宝登时发现日军身后的山坡上腾出的滚滚烟尘,“这么多爆炸,难道有哪只游击队过来帮我们?不可能,附近就咱们一支……是党组织知道我们这儿困难,所以派来了援军!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他越想越觉得是如此,可是,日军依然追着他们,想要咬死他们,即使兴奋也得小心不要被日军击中。 此时,林夕已经把冲上来的伪军收拾干净,三四十人被手雷炸死――炸伤的家伙躺在地上哼哼几分钟就挂了。“下面该我反击了。”林夕又回到山脊上,对下方三百米内的皇协军又是一阵轰击。 “啾啾啾啾啾!” 一串子弹落在林夕身侧,吓的他赶忙往后撤。 “这不行,没有人能给我掩护,看来得全力施展人机一体能力了。” 全力施展人机一体的能力,意味着体力会出现极其庞大的消耗:来自时空的压力不去说他,当时间流速减慢时,他的思维一直保持正常速度,体内氧气消耗增多,可周围空气流速却慢了数十近百倍,这种情况下,等于每次呼吸压力变大。如果没有足够的肺活量,也许不等开上两枪头脑就会缺氧,被迫脱离人机一体状态。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林夕使用人机一体多是利用它的侦查能力,而没有把它用在扣动扳机击杀敌人上。 敌人距离他超过三百米,元素重组不可能再建功勋,因此,林夕拿起三八大盖对目标进行射击。 伸出枪口,林夕神色肃穆,顿时,时间在他的世界中放慢。无论是爆炸,还是从枪口射出的子弹,就像被按了慢速播放。 三颗子弹正朝林夕这边飞来,对此时的林夕来说,子弹以每秒十几米的速度飞来。趁着这个机会,林夕咬牙挪开身体,避开被其中一颗子弹可能击中的手臂。 与此同时,他眼前的“视野”变大,数百米外的机枪射手出现在他面前。调动枪口,一个绿色的“十字”准星出现,微调枪口,绿色的准星落在射手身上,同时准星变成红色。 “嗒”,扣动扳机。 “啪――”枪口出现一团白色的雾芒,飞射出去的子弹以每秒十几米的速度朝山坳下的日军飞去。 林夕吐出一口气,离开人机一体状态,顿时,三发子弹“嘭嘭嘭”在他身侧击起三道烟柱。飞溅的碎石弹到林夕脸上,让他歪嘴斜眼,有痛苦却又叫不出声。碎石落回地面,他的脸上却出现两三个红疙瘩,还有一块地方蹭破了皮。 时间恢复的同时,枪声掠过耳畔,而三四百米外的日军机枪手额头出现一个红色的血孔。 枪声停止,指挥官将目光放在副射手身上。 那名副射手会意,推开死去的射手,架起轻机枪。可是没等他扣动扳机,身体猛地一震,和他的前任一样,额头一个血孔正“啵啵啵”地流出鲜血。 接着没等指挥官再有动作,他的脑袋爆出一团血雾,半跪在那里的身体踉跄了下,噗咚倒地。 剩下的副机枪手似乎没将战友的死亡看在眼中,动作一丝不苟,来到射击位。但是,没等他有接下去的动作,额头登时出现弹孔,身体无力的倒在机枪上。 林夕的动作没有因此有停顿,七秒不到,就将日军机枪组四人射杀。可是,他的体力却在这个过程中消耗极大,此时的林夕正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居然,呼,呼,居然这么费劲。没一个好的身体,是不用想把这个能力发挥到极致了。”林夕又用元素重组将三名朝山脊爬来的皇协军轰杀。 休息几秒,他继续寻找目标。 十几名追着钱侯的日军距离他太远,有六七百米,虽然人机一体的状态下,那些人被放大到几乎就在眼前的情况。但是,“视野”前用来瞄准的“十字”准星却晃的非常厉害,即使林夕把枪靠在地上,防止身体不稳导致的晃动,准星的晃动幅度也令林夕需要七八秒才能解决一个日军――这个七八秒是对林夕而言的,是在时间流速降低的情况下自己计算的时间。 所以才帮钱侯等人杀死两名日军,林夕就放弃这个打算。他计算了下,自己杀死机枪组四人消耗的力气都没杀死一名士兵来的多。最关键的还是呼吸,就像一名普通的潜泳爱好者,在没有影响的情况下能在水下待一分钟,可当他在水下和人搏斗,潜水时间就会急速衰减。 “抱歉了,你们就听天由命吧!” 林夕心里想到,接着开始射杀距离自己近的日军――距离是近相对而言,因为但凡在三百米内,他都会用元素重组异能,利用日军和伪军身上携带的材料重组出即将爆炸的手雷。 “砰”、“砰”、“砰”! 打了几枪后,林夕立即换位置,就在刚才,他干掉了日军的掷弹筒组。 “得把他们的长官杀死。”林夕心想,因为人机一体的情况下,他发现皇协军对莫名而来的攻击充满畏惧,只是摄于日军的威严,犹豫着不敢后退。他就想着,如果日本人死了,皇协军还能保持如此勇猛的势头? 林夕并不知道,杀死两名日军的动作让钱侯等人的形式出现翻转。对日军而言,新出现的敌人数量肯定比前面的游击队更多,所以只分了两个班不到的步兵追击。 刚才日军一路追击,应对的危险来自身前,可当林夕开了两枪后,发现危险来自后方的日军立即害怕了。死在正面战场,对他们这些认可武士道的军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被人从背后杀死,对未知的恐惧来每一个生灵。 如此一来,这十几名日军给钱侯的压力势必减少。 ------------ 第七章 弱点显现 林夕想继续杀人,可体力消耗严重,导致明明有许多机会,却无奈看着它们从手中流逝。 吁吁喘气的林夕在心中对自己反复唠叨:“以后一定要锻炼身体,身体就是本钱,身体就是生命,身体――等我活过这次再说,还敢上来?!” 人机一体状态下,七名皇协军在鬼子的威逼下拱着屁股向山坡爬去。 既然被林夕“看到”,自然不会留手,“轰隆”、“轰隆”、“轰隆”……连续五声爆炸,连同在皇协军身后逼迫他们的两名日军,身体都被近距离的手雷轰碎。 看到日军和皇协军没有人再敢冲上山坡,呼吸急促的林夕想到:“现在不正是逃跑的好机会吗?而且黄三他们也和日军拉开距离了,就这么着!” 想到这里,林夕从山坡滑了下去――一般的农村人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这样一来,身上的衣服很容易滑烂,这对于秉承“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老百姓来说,是遭雷劈的货儿。 可惜,身负元素重组异能的林夕从未将它当回事;身上原本有三十几颗子弹,开了近二十枪,身上的子弹却变成了一百多发。若是让人知道,恐怕要惊的把下巴掉到地上。 林夕的逃跑被日军感觉到了,中队长北田明校挥动指挥刀,让大股皇协军压上去。但是,当皇协军爬到半山坡时,突兀的爆炸接二连三响起。林夕虽然爬了下去,但是,山坡的截面直径没超过三百米,透过人机一体,他清楚的“看到”敌人的数量与位置,如此一来这些人就悲剧了。 虽然又杀了不少敌人,林夕的眉头却急促的皱起来。不因为别的,敌人数量增多与自己体力下降导致此刻的他面临极其危险的境地。 “跑不掉了。好,好啊,呼哧,呼哧,呼哧,既然跑不掉,你们也别想好过。”林夕干脆躲到两棵树的中间,拿枪再次进入“人机一体”状态,“不是你们死,就是我到地狱。” 两名皇协军好不容易避开爆炸来到山脊,他们半猫着身体,警戒随时可能遇上的危险。 但他们不知道,危险不再前方,而在脚下。二人还没因为看到茂盛的植物找不到敌人而破口大骂,就听“轰隆”一声,两名皇协军的身体飞到空中,翻转着朝刚爬上来的山坡落去。 “轰隆”、“轰隆”、“轰隆”。 只有敌人可以攻打自己,自己却不能攻击敌人,这样的压力下,不少人开始崩溃。伪军拿着枪四处乱放,啪啪地枪声响彻山谷。 “八嘎。到底怎么回事?到底是谁在攻击我们?!”北田明校悲愤地喊着,逐而将武士刀狠狠劈在树干上。 他知道,如果再找不到袭击他们的凶手,军队士气将遭到严重打击。此时崩溃的是皇协军,接下来就可能是自己带领的日军。作为一名指挥官,他了解事情的严重性,可同时,作为一名下属,他必须完成上峰交代给自己的任务。 “可恶,八路军难道有了迫击炮?不可能的呀……” 不管北田明校如何思索,肯定想不出特异功能的情况。 而不明所以的皇协军真正胆寒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兄弟,你看到八路了吗?” “看到个屁,不过兄弟我跟你说,别太靠前,咱们往侧面走,避开炮弹容易落下的位置。” “哦?是是,对,应该这样。” 两名皇协军对着自己侧面开枪,一边开一边跑,避开了林夕的攻击范围。可是,他们的动作被一名日军看到了,立即冲上前,站在比他们高的坡地上大声骂道:“八嘎……” “轰隆!” 一枚手雷出现在他身后,于是,这名日军来了个向前七百多度的翻滚,落到地上时,因为着陆姿势不对,身体折为两段:前胸贴地时,下身还在朝前移动,于是,硬是把他的脊椎折裂了。 跑开的皇协军刚刚还在心里叫苦,没想到才转身,呵斥他们的日军就死在面前。两个傻眼的家伙对视着,然后转身,继续逃离这片恐怖的魔鬼之地。 聪明人有很多,在保命的问题上,任何一种生物都会竭尽所能。明知必死的皇协军不是愚忠之人,他们是被日军人逼的没有办法,但是,当有人站出来反抗后,早就不愿上前的人也开始行动了。 接下来,在后方的北田明校看到了极为滑稽的一幕,自己手下的十几名皇军冲在山坡的最中间,哪怕在山地上也做出让人称赞的标准的战术动作,却不得不忍受不断出现的爆炸;而分道两侧,朝左右两边边跑边开枪的皇协军愣是一个都没受到攻击。 “八嘎!!” 北田明校怒目圆瞪,充满血丝的眼珠几乎碎裂。 好久,当山坡上的十几名士兵都死在爆炸中后,他终于把指挥刀往地上一插:“命令他们――撤下来!!” 他将目光放在另外的十几名日军身上,他们是追击钱侯等人的日军。 虽然林夕的攻击让钱侯等人变的轻松,但是,一路逃亡依然让他们有了减员,现在还活下来的只有三个:钱侯、罗金宝与赵汉。 “嘿,鬼子的大部队没有跟上来,咱们分开跑吧!”罗金宝拿着盒子炮,“啪啪啪啪”地向身后的日军射击,一点也不顾及可怜的弹药储备。 钱侯朝后面的日军开了一枪,然后在对方三颗子弹袭来前躲到树后:“好的,大家在一起肯定逃不了,你们两个先走,我来掩护。” “钱侯、罗金宝,还是我来吧。你们的作用比我大……” 罗金宝打断道:“这说的是什么话,都是打鬼子,哪能说谁的作用大就谁先走。你们走。我的盒子炮还有三十几发子弹,能撑段时间。” “这……”钱侯看着手里的步枪,颔首道:“那好。” 说完,他从身上摘下两颗手雷,拉开后朝石头上一磕,接着朝日军躲藏的地方投去。 这里的植被没有翻过山的地方多,可也有许多树枝叉叶伸出来,一枚手雷飞在半空被枝干挡了下,落在双方中间,“轰隆”,炸出大团泥尘;另一枚手雷倒是飞到日军那边,可惜人家有所准备,爆炸后虽然盖了他们一层的土,愣是没伤到一个。 “走。”钱侯对一旁的赵汉喊道。 两人登时朝前面冲去,罗金宝拿出三枚手雷,使劲朝日军投去,然后拿起盒子炮,对日军“啪啪啪啪”地射击,企图挡住日军追上来的脚步。 “啾啾――砰砰!” 两颗子弹落在身后的树上,爆出一团木屑,罗金宝赶忙蹲下身离开,日军都已经掌握他的大致位置了,继续待在这里,简直是找死。 林夕躺在树后,闭着眼睛有气无力的看着身前地面。 “这样不行,要死了。啧啧,怎么会这样呢?居然被鬼子围着――”林夕无奈的接受此时的现实,虽然他几次打退日军,可力气也消耗了干净,连最起码的进入人机一体状态保持警戒也做不到。 山坡后面还有枪声,从比较远的地方传来,林夕想着:“他们应该跑了吧。才过了几天安生日子啊,居然被日本人撵上。运气太差,运气……” 他扶着树干,颤颤巍巍的站起来,用三八大盖做木杖,拨开前面树枝,一头钻进去。哪怕没有力气,也得试着远离日军。 好死不如赖活着,前世林夕就没好好享受异能带来的好处,这辈子怎么也该享用一番吧! “而且我还没老婆呢。哪怕为了这个目的,也得活下去,活下去啊!” 那个师姐,他经历了从**丝到富一代的变化,可时间太短,中间事情太多,发达起来后连女朋友都没时间找。所以,保存了二十几年的精血到死都没释放过。 用这个理由说服自己逃跑,林夕也是被逼的没有办法了。体力的巨大消耗,令他看到的景物变的昏暗,像是来到傍晚光泽灰暗的时刻。 走着走着,突然,面前出现一个人影,对方许是没头没脑的冲过来的,一头将林夕撞翻到了地上。 “坑你的爹啊!” 昏迷前,林夕脑中留下这句话。 ------------ 第八章 不甘的出击 林夕醒来是晚上,天黑的吓人,不过天空从乌云中露出的星光让他知道自己是在露天的地方,再说,经历了几天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洞内的生活,他有些习惯了。 摸着黑站起来,没找到武器,心里着急的林夕干脆说道:“喂,谁在啊。” “砰咚!” 身后一个重物摔在地上,林夕立即转身,想要扑上去,却在这时听到了那里的声音。 “啊,林哥,醒啦!” 是张青的声音,然后又是一阵悉索声,旁边出现几个响动,好像刚从地上爬起来。 多了几秒钟,一根火苗出现,终于将黑布隆冬的空间照亮。 火光的映衬下,林夕看到了黄三的面孔,虽然因为火苗弱小,把他的脸照的跟鬼似地,可林夕还是激动:“是你们把我带过来的。哈哈,太谢谢你们了。” “说啥谢啊。” 是钱侯的声音,林夕转头一看声音传来的方向,可惜,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 钱侯又道:“以前陈队长跟我说你杀了四十多个鬼子我还不相信,真没想到――”他走了过来,因为太黑了,林夕只感觉一个黑色的木桩子来到身前,挡住了一部分光,“啪”,对方的手掌重重拍在林夕肩上,差点让他一屁股坐下,还好钱侯反应快,赶紧扶住他,“我说,你的身体也太弱了,以后得加强锻炼。不过说真的,小林啊,你可真厉害,居然杀了百十来个鬼子,要是在以前,你可真就是在敌营里杀个七进七出的人物。” “哎,说什么呢。嗯,你是钱侯,你们回来啦!”林夕突然想起自己昏迷前的场景。 钱侯激动的声音顿了顿,说道:“回来了。还好有你在,不然,鬼子大批部队压上来,我们准吃不了兜着走。” “确实啊。傍晚的时候,我还偷偷过去看过,啧啧,真没想到,你这瘦不拉哈的身子,也能杀这么多鬼子。”这声音是罗金宝的,“不过你要感谢的话,还得谢谢张青,是他回去找你,才把你从鬼子枪底下救下来的。” “是么?!”林夕惊讶道,他想起先前的遭遇,如此一来,如果不是张青把自己带回来,准得死在鬼子的枪口下。 此时,火苗已经在柴火上燃烧,把周围照亮。 张青的声音就在林夕身后,他笑道:“林夕哥杀鬼子,我不过是在路上走走,算什么呀!” 林夕转过身看着他,道:“不管怎么样,我都得谢你。等有机会,我弄架好东西给你使唤。不过,钱叔,咱只有这点人了?!”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算上林夕,整支队伍只有十人,其中一人还受了不轻的伤,不知道能不能挺过来,这还是林夕动用异能的情况下,牵制九成敌人的结果。 “钱叔,以后有什么打算?城里面的联络点应该都不安全了。”林夕说道。 他的话一完,一侧的罗金宝就开口:“是的老钱,城里面的联络点不仅不安全,恐怕那里的同志也遭到鬼子的监视。而且我觉得,那些人中有背叛革命的人。我们不能就这样进城。” “……”钱侯一屁股坐下,沉着脑袋。 游击队的发展不利,需要的物资补给多是依靠城市里的同志,可是,鬼子的清剿太厉害,队伍一下子被打成残废,人数锐减的他们哪怕偷袭埋伏,都不一定能对付的了小股鬼子。 林夕也坐了下来,接过张青递过来的杯子,喝了口热水后对钱侯说:“钱叔,天亮后我要去找鬼子,被他们逼成这样,我可不想忍下去。放心吧。我的枪法很准,昨天能杀这么多鬼子,今天也能,所以不用担心。” 看到林夕醒过来,其他还睡觉的人也醒了,而且也没觉得林夕有吵到他们的意思。 钱侯和其他人一样抬头看着林夕,结合林夕昨天为掩护他们做的一切,最后同意了。“好。明天我和罗金宝跟你一起去,你身子骨太差,让你一个人去可不放心。” “还有我还有我。我也要跟去。”张青急忙跳出来。 罗金宝瞪了他一眼,道:“你去什么去,老实的待在这儿。” “我就是要去。”张青不干了,原本游击队里自己年纪最小,总是被安排在后方做运输工作没什么,可一转眼,发现一个只比自己年纪大了一岁不到的人能杀近百个鬼子,怎么不能令他生出其他想法。 林夕稍微考虑了下,自己只打偷袭,远距离狙击,只要不被鬼子围起来,就不会碰到危险,于是说道:“钱叔,让张青去好了,我打的狙击,不往鬼子的圈子里撞,就不会有事。” “这……” 钱侯还在犹豫,张青就跳起来,哈哈大笑道:“对对对,我去也没什么,还能给林哥带子弹呢。他身体这么弱,这么多东西带在身上肯定得累趴下。” “哄”,大家哈哈笑了起来,别看林夕个子高,身体却很瘦,而且他的力气不大已经是公认的事实。对林夕而言,他真希望回到原来的世界,那个世界,他经过半年多的减肥才让身体恢复匀称,而且为了能坐上飞机,更是经过了一年多的强化训练。 如今这幅身体,比他当宅男时还要遭。 天亮后,大家吃了点东西,钱侯向黄三交代吩咐了些事情,接着就与林夕、罗金宝以及张青带上弹药武器离开。 昨天林夕身上带的几百发子弹与十几枚手雷留一半给黄三,另一边分别放在钱侯、罗金宝与张青身上。林夕只空手跟着,只需赶路便可。 四人走了六七里地,林夕这些日子体力见涨,可还是不能与其他人比,脚底刺痛让对付不得不坐下来休息。 又过去一个小时,终于发现了一支在山林里走动的日军。 林夕从张青手里接过三八大盖,进入人机一体状态。 远处的日军瞬间出现在林夕脑中,时间流速能力被他割除,所以能正常的和身边的人交流。 日军有二十几人,由一名军官带领。看服饰,其中有一个班的日军与一个班的伪军。 那名指挥官身上还带着望远镜,正用手拨开压到肩膀上的树枝。 往更远的地方观察,两公里外也没有敌人出现。 “你们先躲起来,把子弹给我。”林夕道。 钱侯把压好子弹的弹匣交给林夕,说:“不用,我们就跟着,鬼子才这点,就算跑也能避开。” 林夕不说话了,他将子弹压入弹仓,拉动枪栓。 “我们上去。” 现在还太远,虽然也有机会命中目标,但对体力要求很大。 一直靠近到四五百米内,四人才停下来。那支日军仍然走着,没有发现他们靠近。 林夕提起步枪,进入人机一体状态:脑海中,随着枪口移动,绿色的十字准星开始往那名日军指挥官身上飘动。 但绿色准星飘动速度太快,让他没有机会开枪;于是林夕眉头一紧,随即赶到四周出现一股强大的压力,此时,时间流速开始变慢了,随着时间流速逐渐降低,空间带给他的压力越来越大。 林夕憋着一口气,眼睛睁的老大,强忍着解除人机一体的冲动。 渐渐地,绿色准星的移动幅度开始降低,速度越来越慢。 终于,绿色的十字准星变成了红色,“就是现在――”食指在巨大的压力下扣下扳机,子弹出膛的瞬间,几乎感觉不到一点后座力――这就是人机一体状态下使用时间流速减慢的强大之处,原本需要人承担的压力由四周空间承受。 脑海中的十字准星更像一个转换因果的利器:林夕只需在十字准星变成红色时出击,就一定能击中目标。就像在彼此间连接了通道――因为通道是经过敌人身体的,所以才串联到枪口上。 子弹射出后,林夕离开人机一体状态,拉动枪栓,然后再次进入,又一次瞄准,又一次扣动扳机。 这支日军与伪军组成的巡逻队伍是昨天分出来的,经过实地检查,北田明校中尉发现打埋伏的八路军只是很小一部分人,但他们用了不知名的攻击方式,才让帝国士兵损失惨重。 由此,他派遣了一支二十几人的小队,进山搜寻。还给这支小队配备了一挺轻机枪和一个掷弹筒。 枪声“啪”地在林中出现,指挥这支队伍的指挥官像是被人扇了耳光一样把头猛地侧向一边,随后身体像木头一样倒在地上。 “敌袭。” 这时候的日军还是很厉害的,立即寻找藏身地,可惜,但凡有一点机会,林夕的子弹都不会错过。“啪”,拿着掷弹筒的士兵没等藏好就倒在地上。紧接着,又一名皇协军被子弹击中太阳穴,翻倒在地。 三声枪响,三名日军;钱侯、罗金宝以及张青讷讷地看着林夕,他们实在不相信,这是林夕在不到四秒的时间内做到的。 ------------ 第九章 战定 日军的反击很快,虽然不知道林夕四人的藏身地,步枪、机枪依然朝这个方向射来,还有些人朝这个方向投去手榴弹。 子弹虽然朝着林夕的等人的方向射击,但是,没有人看到他们所在的具体地点,准头也就无从说起。 拉动枪栓,林夕啪啪两枪,把捣弄掷弹筒的日军和机枪手击倒。 “噼!” 身前爆出一团泥屑,飞出的泥尘迷了林夕的眼睛,他赶忙藏到土堆后,嘴里叫骂:“狗屎运啊。” 视力恢复后,林夕再次进入人机一体,对敌人的射击位置进行清理。 “唰啦”――拉动枪栓,压好子弹,“啪”,子弹出膛。 “唰啦”、“啪” “唰啦”、“啪” …… 子弹每次从枪口射出,都能找到目标。 一名日军刚从树后出来要射击,一发子弹从眼眶射入,破开后脑头骨,日军的身体像是被人抽掉气的轮胎,软绵绵的倒在地上。 伪军在一名日军的催赶下,准备从旁迂回,没想到刚刚动身死亡就笼罩在他们身上。先是鬼子被子弹削掉脑壳,接着是两名伪军没来得及藏好身体,被子弹一一射杀。 三名机枪手死伤带尽,谁去碰机枪谁就得毙命,早以吓呆的指挥官躲在一棵两人粗的树后,让其他日军或者伪军去用轻机枪,但在机枪位置上多出六具尸体后,再没人听他的话了。 三分钟过去,原本二十几人的队伍被缩减成七人,正面两百米的地方有三名日军和一名伪军,他们是要冲上来的,可是,几个人已经被林夕精准的枪法吓怕了,躲在隐蔽地点不敢出来;原本要从侧面迂回的方向还活着一名伪军,四五百米外的方向上,除了那名原来的机枪组指挥官,还有一名早就趴在地上隐藏身体的伪军活着。 林子里静悄悄的,什么声音都没有,日军与伪军可是看到很多同伴刚刚把枪伸出去,就能寻来一颗子弹。运气好的只是将枪打飞,运气差的子弹就落在手腕上,然后忍受不了疼痛让身体脱离了树干,最终迎来死亡。 钱侯等了半晌,依然没听到枪声,就对身旁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的林夕说:“鬼子都死了?” 话说这里的三人对林夕的枪法很惊讶,可同时也对林夕如此疲惫感到不可置信。用手摸摸林夕的身体,全都是湿的,这得多大运动才会流这么多汗啊。 林夕控制着呼吸,一口气把要说的话说完:“还有七个鬼子,一个在侧面,六个在正前方,好,就是你!” “啪”,说话时,一名日军准备后撤,可是被林夕发现意图后,身体倒在跑向另一棵大树的过程中。 “现在只剩六个了。” 林夕眼中带着兴奋,“看到”敌人死在自己面前,不知为什么,居然让他感觉身体充满干劲。今天开的枪可比昨天要多,感觉却没有昨天那么累,“也许是今天有同伴陪在自己身边的原因”,林夕心里这么解释着。 一个人独自战斗和身侧有同伴保护,给人的心里负担是不一样,至少没力气逃跑的时候,钱侯和罗金宝肯定能背着自己飞快远遁。 只是林夕不知道,出现的变化不是只有这些。 “呼哧、呼哧、呼哧……”重重喘了几口气,林夕终于把急促的心跳慢慢平定下来。 罗金宝看着林夕,道:“林夕,只有六个鬼子了?” “嗯。应该说只有四个鬼子,两个伪军。在最后面的是鬼子机枪手的指挥官和趴在地上装死的伪军,这小子机灵,从我开枪开始就把身子藏好了,到现在都没露出个头。” “那咱们上吧!”钱侯一听是这个情况,立即兴奋了,他握着手里的步枪,对林夕说,“我和罗金宝从侧面包抄过去,只要你压制住他们的火力,我们就有法子狠狠咬他们一口。” 罗金宝腰上的盒子炮已经打光子弹,所以现在用的和林夕一样,是杆三八式步枪。 这主意不错,比自己守株待兔来的强,虽然林夕的方法能保证自己安全,可是太费时间。日军和伪军已经不敢伸出头,而要调换地方,林夕又懒的动窝,虽然消耗没有昨天的大,可他的身体还是发软,日军又没可能威胁到自己,没有敌人狙击手的威胁,是否移动位置对他影响不大。 “那我们先过去了,张青,你留在这里照顾里小林。”钱侯道。 张青郑重其事的说:“保证完成任务。” 林夕在心里吐了下舌头,虽然知道这个时代的武器不能和现代相比,也知道唯精神论拥有很大前景,可是,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人员,他知道不久的将来,武器的先进与否将决定军队实力的强大性。 抗战的胜利,关键在于美军的胜利,若不是日军多线作战,中国能否击败日军还是个未知数。 过了几分钟,侧面传来枪声,还有伪军受伤后的嚎叫。 在此之前,因为林夕的目标多是射杀为主,所以很少出现哀嚎,那些受伤的士兵会在下一秒去地府报道。 这名士兵的受伤让正面的日军出现稍动,一名士兵忍受不住,“啊”的大叫一声从树后跑了出来,对林夕的方向开枪接着朝后跑去,可是,“啪”,林夕开枪了,同时发现了令两名日军借着这个空隙朝后跑去,林夕没有解除人机一体,而是在这个状态下承受时空压力拉栓上膛,瞄准奔跑中的日军开枪。 “啪啪!” 张青的眼睛都要瞪出来了,就在刚才,他听到三声枪响几乎连成一体,这么快的拉栓速度,比王八盒子还要厉害。 三名日军几乎同时倒地,给了后面那名指挥官一个惊醒,正准备有样学样的他把刚刚伸出的腿缩回去。 可惜,有红色准星与绿色准星之分的林夕从不会辨别错误,子弹只要一出膛,就意味着一定能射中目标。 “噗!” “呃啊……”这名日军的小腿被子弹射穿,站立不稳的他从树后倒了出来,又一枚子弹从远处密林中射出,打入他的脖子。 “噗――噗咚!” 倒在地上的日军指挥官睁着眼睛,没有生气的眼球无神的看着地面。鲜血“咕咕”地从脖子里冒出,很快把他身下的枯树叶与泥土浸湿。 “嘻嘻。” 张青听到奇怪的笑声,诧异问道:“怎么了?鬼子都死了?” 林夕颔首:“鬼子都死了。还有两个伪军,一个到现在还在装死,还有一个快被钱叔和罗金宝大哥干掉了。” 其实钱侯和罗金宝年纪相差不到五岁,可是,罗金宝的面相极为年轻。张青一般都称他们为“叔”或者队长。林夕或者用名字称呼,或者和张青一样,只是称呼罗金宝为“哥”。 “是么。那我可以上去么!” 林夕在人机一体状态下可以轻易“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就说道:“可以,不过你得从旁边绕过去,不能挡住我的视线。” “好咧。”张青高兴的几乎跳起来,拿起步枪,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他记住林夕的话,一开始就绕道去了旁边,然后才向敌人阵线冲去。 就在这时,那名即将被钱侯和罗金宝包抄的伪军从树后蹿了出来。他也知道,继续这样带着准被游击队包饺子。可惜,他的一举一动逃不出林夕的观察范围。 枪口掉转,“啪”,刚刚冲了两步,子弹就从左侧面颊撞进去,带出一片血花脑浆的混合物散在空中。 “噗咚!” 杀了这人后,林夕一边观察装死的家伙,一边拉动枪栓。 “没搞错吧。到现在还不起来,到底是装死还是吓傻了?”林夕有些奇怪,通过调动,脑海中这名伪军的样子快速放大,然后细心观察,结果真被他发现了不同寻常的地方,林夕急忙站起来对前面大声喊道:“张青,那边有毒蛇,小心。” 是的,这名伪军并不是吓傻了,而是趴到地上的时候压在了一条毒蛇身上。 林夕对蛇类的认识不多,但是,伪军脖子上一块乌黑的凸起却明白无误的告诉他们,这条蛇的毒性是多强。 钱侯和罗金宝看着被林夕打死的伪军,二人脸上乐开了花。 虽然他们反复包抄的敌人,在即将落网的时候被林夕收割,却没有不乐意的。林夕如此犀利的枪法让二人欣喜不已。以往二十人的日军队伍,他们必须调用四十甚至更多的人来围攻。 现在好了,仅林夕一个人就把他们压的抬不起头来。 这时,二人听到林夕的喊话,钱侯一听知道不妙,肯定是张青碰到麻烦了。 “不好,那边有麻烦。” 钱侯和罗金宝顾不得收缴战利品,急忙朝前冲去。 ------------ 第十章 野山鸡 因为没了危险,林夕也从地上站起来,他已经检查过自己所在的位置,没有蛇。可即便如此,他的身上还是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惹的他浑身难受。 “张青,你没事吧!”林夕一步一步的走过去,身上全都是汗,黏渍渍的,他现在就盼望能洗个热水澡。 这个时候,前面传来张青的声音。“哈哈,抓住你了,哈哈啊!” 从侧面跑来的钱侯和罗金宝已经与林夕见面,可他们担心张青,还要继续前进。 拨开半人高的树枝,三人看到张青手里提着一条大蛇正笑嘻嘻的朝他们走来。 “钱叔、罗金宝叔叔,你们看,我逮住它了,哈哈。” 刚刚还担心他被蛇咬,没想到这小子居然逮住了对方,林夕靠在树干上笑说:“刚才就该说一声,害的我白**心。” “嘿嘿。林大哥,这东西带回去,给你和牛大叔补补身子,明天咱们继续去杀鬼子。”张青很兴奋,虽然他没开过枪,也没杀死敌人,但是,经历这么一场和以前遇到的完全不同的战斗,令这名十五六岁的青年有了不同的战斗观念。 林夕的攻击方式不仅他大开眼界,连钱侯罗金宝也啧啧称奇。 三个人收拢敌人的武器和物资,身上背的满满的步枪,这次缴获甚多。日军的罐头就不说了,还有八柄王八盒子,由钱侯、罗金宝与张青三人拿着插在腰上,手枪子弹不到五十发;另有二十四杆三八大盖,步枪子弹将近两千发;一门掷弹筒与十六枚榴弹;手雷四十三枚;机枪一挺,子弹600发。 这么多东西,原本装大爷的林夕也不能幸免,因为东西实在太多,他们只让人林夕携带子弹,可这也把他累的够呛。 一路上休息了四五次,钱侯笑着对林夕说:“下次出来可多带几个人了。要不然,就算有了战利品咱也拿不回来啊。” “呵呵。是啊。”罗金宝看着林希,“当初陈队长说你厉害时我真不相信,真没想到……” 他喃喃说着,发出感慨,钱侯与张青也是如此,这么简单就收到如此多的缴获,在以前哪能想象。有了这些武器,就能发展队伍,他们手里的东西,估计能武装六七十人的部队,而这个队伍与以前不同,是拿真家伙的――以前还有拿大刀与鸟铳冲数。 回到营地,大家看着他们拿回来的武器数量,惊讶的表情像是在重复林夕刚来时的剧情。 林夕来的时候,陈昭明就说身上三十几杆枪是林夕的,当时大家虽然惊讶,可看着林夕狼狈的模样,哪怕承认,心底总有其他解释:比如其实陈队长也在旁边出力,这才有如此多的缴获。 而且那么多枪也不可能是一次性缴获的呀。 今天,林夕四人是在大家眼皮子底下离开的,这才中午过去一点,他们就带着如此多的武器回来,怎么不让人哑然。 黄三几个能动的赶忙上前,帮钱侯三人将身上的武器拿下来。 “啊呀!累死了。”钱侯把其他武器交给别人,唯独留下机枪,一屁股坐在地上的他越是看这个大家伙就越高兴。 咧开的嘴发出笑声,怎么也止不住,钱侯忍不住对其他人说:“今天你们是没瞧见啊。小林的枪法真是准的没话说。哈哈,这,算了,没看到过的人根本不能想象。” “是啊。今天的工程是林夕这没错。明天多带些人,咱们继续找鬼子麻烦。今儿个要不是东西太多,还有时间呢。就这,也丢了不少东西在那边。”罗金宝振振有词的说,“小林啊。你可要把自己的枪法教给咱们,要是个个都像你这么能打,以后谁还怕鬼子啊。” 张青把自己逮到的大蛇递到受伤的牛诚身前,向他炫耀,听了罗金宝的话一下子跳过去,也不管满身是汗:“就是就是,林哥儿,等我像你这么厉害了,啪啪啪,来几个鬼子就杀几个。” 林夕笑了笑,没有说话。钱侯看了眼,也没说什么,他和罗金宝都知道,这种枪法除了刻苦的锻炼还需要天赋,有些东西,就算老师傅手把手的教,也得徒弟有天分,没有天分的,能继承一两成本事就顶了天了。 大家开开心心的表情让钱侯罗金宝几个原本属于管理层的人发出慧心的笑,游击队经历的惨败太严重,从陈队长来到横安县开始,每一步无比艰难。 而林夕的到来,就像从门外吹进的清风,将陈旧的屋子内的腐气一并清空。此时此刻,天也蓝了,地也绿了。 路上的时候,四人就吃过日军的口粮,味道不是很好,却能填饱肚子。 可林夕受不了这些,通过元素重组,他有的是机会吃这些东西。如今的他无比想念到城里吃顿热菜,但他知道现在想这些不可能,日军封锁的厉害,指不定被什么人盯上然后交给鬼子。 因为有林夕的实证,闲聊完后,大家开始做林夕的训练。包括林夕在内,每个人都在枪口绑块石头,端着枪站着。 第二天没有如愿的离开,罗金宝认为冒然出去可能出问题,而且他们遭到袭击,不知道外面的日军有什么动作,如果他们派出了大批的人进山搜查,不是往虎口里面送吗? 虽然林夕有人机一体,可他不可能时时都在这个状态,端着枪走路,恐怕没有人不会怀疑。 因为他们已经到深山之中,所以,当林夕表示要去打猎物时,没有人反对。 至于用子弹去打猎物,想到自己使用的武器弹药都是他的战利品,即便有各种规定众人也听之任之。有实力有能力的人,没有谁愿意用条条框框将他死死的限制住,只要以后再杀鬼子,打猎物用掉的子弹还怕回不来吗。 相比林夕的一击毙命,游击队中绝大多数人四五枪都不能射中敌人的枪法更浪费子弹。 林夕和张青走在山路上,他不时的加快脚步,然后将步枪抵在腮上进入人机一体状态――简单的机械就这点不好,必须有特定动作才能进入人机一体,如果自己坐在汽车的驾驶座或者飞机的驾驶舱,只是一个念头而已,能随时随地的进入如今的状态。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林夕发觉自己的力气有了长进,走了将近半个小时山路,只是气息急促而已。虽然依然无法和张青相比,可是与前几天的自己比起来,有了极大的改变。 但这个想法被他压在心底没说出来,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猎物,然后杀了它带回去。 “张青,这地方你来过吗?”看着前面的高耸的树木,林夕停下脚步。 张青手里也提了杆枪,看到林夕停下来,跟着止住脚步:“这是老林子,附近的猎人都不怎么愿意进去,咱们还是转头吧。要是在里面迷了路,可能永远也走不出来了。” 林夕“嗯”了声,转身离开,他不是路痴,可是,也曾今在一块地方迷过路,所以知道,人一旦迷失了方向后的无措。 面前的是片山脉,林夕可不希望进入野人山。 秦北省与秦南省,是此时中国的的产量大省,与湖南湖北蜀中并称天下粮仓。 因为这儿是秦江两岸,因此,省内河道纵横。听张青说,到了横安县南边,就能看到大片的芦苇塘。悲催的是游击队出师不利,被鬼子硬生生的逼到了山沟沟中。虽然复杂的地形让鬼子无法掌握游击队具体情况,却也斩断了游击队与普通老百姓的联系。 游击队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与当地百姓融为一体。 现在的游击队就是脱离了水的鱼,如果还不能展开行动,就可能让形式更加艰巨。 “等等。我看到东西了。”当林夕又一次举起枪进入人机一体的时候,突然发现五六百米外的动物。 张青知道动物很容易受到惊吓,脖子一缩,整个人蹲了下去,压低声音道:“什么东西?” 林夕没有开口,调整枪口,把绿色准星对上。深吸一口气,时间流速开始变慢,感受着四周的压力,“看着”绿色准星在五百多米外的小动物四周无规则的晃动,随着时空凝滞速度加快,准星的晃动频率到了林夕可以接受的程度。 当绿色准星从动物身上“飘”过,在准星变成红色的刹那,林夕开枪了,“啪”,正常时间流速的世界里,枪声还未传过,躲藏在草丛中的猎物就一命呜呼。 “哗哗哗哗!” 几百米外的草丛里飞出五六只野鸡,张青看了看前方,又瞅瞅林夕,问道:“林哥,打到什么了么?” “啪”,又是一声枪响,一只拍打翅膀的野鸡应时坠落。 子弹速度比声音快多了,所以,猎物倒下的时候,枪声还未传到它们那儿。 林夕把枪背到肩上,笑道:“两只野鸡,不过也够咱们吃的了。” 他宁可每天少打一点用来尝鲜,也不希望回去后,战士们把肉放着,直到肉开始变味才吃到嘴里。 “哈哈,有的吃喽。”张青听说有两只野鸡,登时高兴的喊出来。十个人分两只鸡,能分到的不多,可是,从日本人那儿缴获的军用干粮不少,还有罐头,能吃十天左右。所以对于能打到两只野鸡,张青很满足。 ------------ 第十一章 犹豫不决的想法 回去的路上,林夕看着茂密的丛林,对张青问道:“附近都没什么人吗?” “嗯。没多少村子,以前山里面还有几个,不过十几年前来了土匪,老百姓过不下去,死的死,逃的逃,现在都没人了。而且深山里不时出来老虎,这东西吃人很凶,哪怕是猎户也不敢和它们照面。” 林夕诧异:“附近有土匪?” “是啊。有好几股土匪,其中最大的一股现在个日本人办事,灭了好几个山寨。我们游击队才来一年多,实力比不上这些根深蒂固的家伙。” “我们没想过把他们剿灭吗?” “剿灭?!”张青奇怪的看着他,“不可能,他们不但人多,手里的枪也多,而且山寨里有小炮,连鬼子对付他们都要动用一个中队加上伪军和雇佣过去的土匪,咱们游击队……不行不行。” 敢情游击队是这快地区势力最弱的,想到游击队此时只有十个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倒也正常,只不过附近有那么多土匪窝倒令林夕感觉不妥。 从现代社会过来的他,对土匪、黑社会以及强盗欠缺好感,不管是平头百姓还是政府官僚,真正想过好日子的都不希望他们在自己身边出现;平头百姓不说了,他们谁都惹不起,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政府官员,有能力要做出大事的希望统辖区社会稳定,吸引更多的投资,增加收入。 前世林夕就有一个朋友的同学做生意,因为黑社会的原因,最终无奈关闭店铺出去打工。 拥有元素重组异能的林夕可以在很短时间里身家过百亿,可是他没有,弄来了钱后,林夕就想进军房地产,因为不忿过高的房价,便想降低它们的价格。并设定严格的规定。毕竟背靠异能,来钱十分方便,可惜受到陌生人警告,甚至有一次他不再公司的时候冲进去一百多号人把他的公司砸的稀巴烂。 无奈收场的林夕放弃了本就天真的打算,后来想出国,却感觉不甘心,由此才把资金转头到航空工业――既然不能在民用领域给国人造福,就去航空领域,至少能为国家提供更多的服务。 其实那个时候,林夕很担心一觉醒来,突然发现国家看似强大,实则只是一个吹涨的气球,被人一戳就破了。国内政治肮脏不说,科技实力似乎也没想象中的高,作为一个核大国,国内的核电设施还被韩国包揽。甚至辛辛苦苦研究的第四代核技术居然被人拿去交换了美国的第三代核技术;国际上一直被人拒绝了转基因食物在国内大行其道,没有真正有话语权的人站出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一直做着自己国家逐渐强盛起来美梦的林夕,真的害怕如此庞大的国家轰然倒塌。 来到这个时代,这样的环境,虽然生活艰苦到了极点,可是,却让他有机会去对它进行改变。 等张青把野鸡拿过来时,林夕心里有了打算。 不管太祖在真实历史中是什么性格,不管他在这个世界是什么想法,有些事,必须让他知道。因为他所在的时期,正是世界发展速度最快的时刻。 至于党内肃清造成的大量冤家错案,林夕准备找个时间去美国,让人制造测谎仪,虽然这个时代的科技不一定能制造最完美的仪器,但是,只要有九层的成功率,便算是成功。 虽然冤假错案很多都有政治原因,但是,却可以解救一部分被无端牵连的人。林夕甚至想看看,太祖老人家是否有魄力把测谎仪实行到政府部门中。 前世时,政府就出台政策,让公务人员资产透明化,可这一政策只在新进的公务人员身上施行。原因很简单,全国的百姓其实都清楚,就像老蒋当年面临的事情一样: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被逼无奈。 “还是得找个时间去美国,但在这之前,必须让横安县的游击队发展壮大。” 张青走到林夕身前,看到他笑眯眯的面孔,奇怪地问道:“林哥,什么事这么好笑?” 林夕说道:“我是想到又能出去杀鬼子了,所以高兴。好啦,今天回去好好补补,明天,咱们大杀四方吧!” “可钱叔还没回来。得他说了算。”张青提着野鸡跟在后面。 林夕道:“我可不管,而且,杀鬼子还需要理由吗?他们就是一群狼,我们不去找他们,他们就会来找我们,你是想被动挨打还是主动出击?” “当然是去杀他们了。”张青叫道,看到林夕一脸狭促的看着他,低头喃喃着,“可钱叔不会同意的,咱们游击队就这些人了,可不能真去和鬼子拼命。” 林夕不听他后面的话,只说道:“钱队长,你现在应该称呼他为队长。昨天大家可是表决了的。” “啊?哦,是的,钱队长。” 就在昨天,经过罗金宝提议,全体人员表决,钱侯成为了这支弱小的游击队的队长。大家不知道党组织什么时候派政委过来,现在,他们和党组织的联系全部中断,也不知外面是什么情况。 张青看着林夕把步枪拿在手里端详,疑惑道:“林哥,你在看什么呢?这枪上有花吗?” 林夕深吸一口气,说:“真想找个机会到国外,去弄些更好的枪回来。” “更好的枪?”张青没去理会前半句话。 林夕说道:“对。小鬼子的枪太差了,三八大盖,还有昨天我们拿回来了歪把子,都不好使。呼,得给咱们队伍配更好的武器,一定要最好的。算啦,现在想这些都没用,如今还是想想怎么把游击队发展起来更好。” 张青在旁听着他的话,没机会开口,不知道为什么,提着野鸡走在路上显得闷闷不乐。 林夕没理会他低落的情绪,他沉浸到了自己的思绪中。是安于享乐还是为国出力,而出力,又该出力到什么程度,林夕为此连脑子都快想炸了。 “停!” 林夕拦住撞上来的张青,在对方凝重的目光下把枪端起来。 张青赶忙把猎物放到地上,自己也趴下,把枪托抵在肩上。 “林哥,看到小鬼子了?” 林夕没有转头,只是嘴里说道:“你怎么整天都想着鬼子,要是现在看到鬼子,钱队长那边就麻烦了。” 张青噎了下,想想也是,如果这个时候在这个位置看到小鬼子,就意味钱队长他们遇到了天大的麻烦。“那――到底是什么情况?” 林夕把枪放下,对他说道:“没什么,就是一头狼,不过已经离开了。它跑的很快。” “我们不追?” “我不是说了吗――它跑的很快。我可不想为它耗费力气。再说,咱吃的东西不是有了吗?”林夕心里未尝没有杀狼的冲动,但是,他懒的因为狼耗费体力,还不如回去休息,等待明天的战斗。 张青惋惜道:“可惜了。” 林夕看着从地上站起来的张青,道:“没什么可不可惜的,真正可惜的,是大好河山被小鬼子占据。多杀些鬼子,就能弥补心中遗憾。” 直到现在,林夕一直考虑将来有机会遇到太祖,该以什么身份面对他。 只是以一名游击队员的身份?还是告诉他自己来自未来世界? 前一种需要的自己的能力,他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政治家,用潜移默化的方式改变太祖以及中国历史上的一些事。这点很难,即使没有行动林夕也清楚这很难,若非如此,前世的他就不会被人赶出房地产行业,至少他的低房价以及严格的实名入户制度受到所有需要住房的年青男女喜爱。 可是,不过一朝,刹那芳华瞬时散,碎梦难聚恶人欢。 林夕从未想过自己能成为优秀的政治家,而第二种,林夕身负异能的他有办法让太祖相信他,可是,如果他估计错了对方的性格,就可能给自己造成巨大麻烦。甚至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 为人?为己? 如果可以,林夕希望自己在报效国家的时候还能享受美妙的物资生活,并能天南海北的到处游荡。 回到营地的时候,林夕又一次笑了出来。 “连走都没开始,就想着飞了,呵呵,我还真是异想天开啊。如今的日军,可不是这么容易对付的。” 游击队的艰难有目共睹,该怎么做,才能让游击队发展起来。林夕觉得自己真的该好好考虑面亲的事,把其他想法甩开。 “诶钱队长,你回来啦。情况怎么样?”林夕看到了营地里的钱侯,立即赶过去。 钱侯他们看到了林夕和张青,目光从两只野鸡上一瞥而过,罗金宝用布擦着自己的王八盒子,笑道:“小林,明天可以开工了。哈哈,好好享受吧!” “鬼子撤出去了?”林夕走过去问道。 钱侯张大嘴巴,惊疑地问:“你怎么知道?” 林夕把枪放到一边,找了快石头坐下。这里是山区,林子这么茂盛,鬼子真要派人进来,没有几千人根本不成,他们又要在正面战场分散兵力,哪来的这么多人啊。我听小张说附近有土匪,我估摸着,他们可能会请土匪来攻击我们。” 一听土匪二字,无论罗金宝还是钱侯,战场所有人脸色都沉下来。 钱侯抽着旱烟,沉默一阵后颔首,抬头对游击队的战士们说:“林夕说的对,大家以后一定要小心,不要着了土匪的道儿。” “嗯。我们一定注意。” “知道了。” …… 大家应着,接着钱侯又说了鬼子的具体情况,并点了明天跟林夕一起出去的人的名单。随后又开始处理野鸡,并实施无弹药训练。 ------------ 第十二章 山内碉楼 天才刚亮,林夕就被钱侯喊起,用冷水擦了脸,睁开依然腥睡的眼睛:“钱队长,太早了吧。怎么也该让大家休息好不是。” “说什么话呢。鬼子已经退出去了,可还是有一些队伍在山里,我们可不能大意。今天,除了照顾牛诚同志的两人,其他人都跟去,得好好表现,让大家看看你的枪法。”钱侯用力拍打林夕的肩膀。 林夕后退一步,揉着被钱侯虐待的肩膀道:“这么多人?我们能不能碰到鬼子都不一定,大家就跟着我在林子里转?” 罗金宝带好了装备,赶过来说:“哈哈,林子,你怎么变得胆小了?不会是为了睡懒觉故意磨蹭吧!” “咳咳!这说的什么话,我是担心怎么多人转一天都没战果。”林夕干咳两声,赶紧解释。 解释就是掩饰,登时出现一片笑声,钱侯在旁边说:“林子啊,我们是人民的子弟兵,什么苦什么难都得走到最前面,可不能有安于享乐的思想啊。老百姓还在遭受鬼子的欺压,我们不但不能走出去帮他们打鬼子,还在这里过着有一天是一天的日子,这可不成。” 听着他语重心长的话,林夕从心底冒出一阵恶寒。虽然知道他说的情况属实,但是,这种说话的口气怎么听怎么别扭,最后林夕只能解释为现代社会用这种语气说话的人太多了。 一句话被重复说了数遍后,蕴含在里面的诚意与包含的内容将会贬值。 比如对不起三字,对一般人而言,它犹如口头禅一样,不值一提;可是在某些从未低头的人嘴里,却重于千斤,宁可被人误解,也不开口道歉认错。 同样的道理在国家身上体现的极为明显,一两次的口头谴责也许包涵真意;但是,数十次几百次的说了后,谁还会将口头的叫嚣当回事。 钱侯绝对不会想到,自己发自肺腑的话被林夕在心里贬低的不值一提。 “走啦。” 钱侯大手一挥,一行七人“浩浩荡荡”的上去,由钱侯开道,林夕走在第二位,不时用人机一体侦查。 话说这个异能林夕玩的熟稔,虽然不像元素重组心念所致登时显形,却能轻易一边走路一边用这个异能。 经过两天休息,林夕感觉浑身充满力量,虽然还是瘦精精的,可他确定,自己真的变得强壮了。只是如此玄乎的事情就像自己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过来,身上携带异能一样,不能让人知晓。 时间从凌晨一直到中午,他们都快走到山区外了,愣是没碰到一个鬼子。 “钱队长,鬼子不是都退出去了么,咱们到山外去吧。”林夕变得不耐烦,蛊惑钱侯带他们到山区外和鬼子交手。 钱侯瞪了他一眼:“开什么玩笑,就算要出去,也得把附近几个被鬼子控制的村子乡亲救出来才成。” 林夕一讷,问:“山里面还有村子?怎么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东西多着呢。咋能啥事都清楚,别说话了,赶紧赶路。”钱侯说道。 林夕没有住口,而是继续说道:“既然这样,大家为什么不到村子里去?” 钱侯叹了口气,说道:“乡亲们穷啊,今年的粮食被鬼子抢了,很多村子的人开始挖野菜充饥,咱么过去?咱们过去不但不能给乡亲们来去帮助,还要拖累他们,哎……” 游击队本应该帮助老百姓,与他们融为一体,可是,如今的游击队不但无法做到这些,还得避免由于自己不成熟的力量给乡亲们造成威胁。 林夕听的出他心里的无奈,身后诸人不再闲聊,显然想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而与这种重担相呼应的,是游击队此时的境况,两相比较,怎么不叫人心寒。 又走了一个半小时,他们还是没看到鬼子,不过却来到了三天前的营地附近,当天的战斗痕迹还在林中。望着这块伤心之地,游击队们更加沉默了。林夕看着这个气氛,眉头一蹙,他径直走着,避开钱侯开辟的道路走向一个地方。 “小林,你去哪儿?”钱侯停住脚步,对孤身离去的林夕问。 林夕停下来,对他们说:“去有鬼子的地方。” “啊――你不会是去碉楼吧!”钱侯惊讶的说。 林夕狭促一笑,赞扬着:“说对了。可惜没奖。” 看到林夕走开,钱侯赶紧走过去,拉住林夕道:“不成,游击队还没有实力对付他们。你这样做很危险。” 林夕却反问他:“钱队长,你觉得鬼子碉楼还会有多少人?他们受到攻击呼叫援兵,援兵多长时间会来?放心好了钱队长,我知道里面的轻重,不会害了大家的。” 望着林夕镇定地目光,钱侯犹豫了,罗金宝从后面走过来,同样看着林夕。与他的目光对视,半晌,转头向钱侯说:“钱队长,听林夕的,他不会害了咱们。” 钱侯抬头看着他,然后又转头看着其他四名队员,咬牙说道:“好,就听你们的。鬼子的这处碉楼就是压在咱们脖子上的大刀片子,若是不能拔出,游击队别想有发展。” 进山方便的道路就是一条条山脊,可是,因为碉楼的存在,游击队每次进入山区,都必须避开方便赶路的山脊,从植被灌木密集的山坡与山坳通行。走的慢不说,大件的东西还不能运进来,让大家头疼不已。 于是,林夕带着大家前往日军的碉楼。 现在,他们距离鬼子碉楼的距离为一公里,中间隔了两到山沟沟。站在碉楼平台上的日军用望远镜,能很容易发现走在这里山道上的人,不过,这边的植被茂密,林夕一行又轻装简行,所以,七个人翻过山脊跑下山坡的动作没有被敌人发现。 再次翻到山坡上,现在一伸头,就能看到对面的碉楼了。四五百米的距离虽然远,却也到了步枪能威胁到的程度。 “大家藏好了,可不要被流弹伤着。” 林夕说了句话,进入人机一体状态。 “放心好了,咱们就看着你表演了。”罗金宝压低声音道。 靠枪压腮的林夕,脑中出现前方碉楼内的所有情景,绿色准星朝站在碉楼平台的日军瞄去。 深呼吸,深呼吸,两次之后,林夕没有借用时间流速变慢的能力,在准星变红的刹那开枪了。 碉楼上的一名日军突然倒下,接着,“啪”,巨大的枪声响彻天空。 “成了。”林夕心中高兴,事实证明,他的身体果然和原来不一样了。以前的时候,哪怕把枪抵在地上,可只要身体靠在枪上,躯体的不稳定依旧影响着步枪。 绿色准星的晃动,会频繁到不借用时空凝滞力无法瞄准的地步。 这次的成功,虽然还是借用人机一体,但对林夕而言,却有里程碑的意义。 “好。” 众人在心底喊出声,林夕观察了一眼,拿起枪走开。 “……你,你要去哪儿?” 众人一阵好奇,钱侯诧异地问道。 林夕对他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虽然麻烦,却能让敌人摸不到具体位置。如果他们装备了迫击炮,并知道大体位置,几枚炮弹下来还不把我报销啊。反正是杀鬼子,又不是赶着时间去阎王那儿报道――走吧。你们也别瞎待在那儿了。” 其实,主要原因是林夕希望他们明白狙击手的一些特点。也许将来会有人成为神枪手,可是,一名神枪手和一名狙击手有很多差别。并非所有枪法准的人都能成为优秀的狙击手。 他说的话有道理,但有一点却是骗了大家。鬼子碉楼内,没有一门迫击炮,而且守在碉楼里的人也不多,只有区区二十四人。被林夕干掉一个,现在只剩二十三人。 不理会鬼子那边的**动,林夕带着众人转移到了侧面,“大家弄点树枝杂草到身上,过会儿我们要翻过山脊到另一面,可不能让他们发现。” 说完后,林夕把枪伸出,瞄准碉楼上用望远镜四处查找的日军。趁着没有人将注意力落在这边的时候,对已经瞄准的目标扣动扳机。 六百米不到的距离,以三八大盖子弹每秒七百多米的速度,无需一秒就到了。 “噗”,一名拿着望远镜的日军被子弹从后面击穿脑干,毫无动静的倒在地上,“啪”,枪声响起,似乎是迟来的死神,迎接又一个生命陨落的篇幅。 ------------ 第十三章 攻击碉楼 ps:已经有几万字了,如果对这本书满意,请先收藏,再投推荐吧! 碉楼遇袭,日军立即反应过来,不过,他们的第一个动作是通知皇协军。 日军军曹来到楼上,知道有两名手下被杀,气的跳脚,从士兵告诉给他的消息,这位军曹没有白痴的冲到外面大吼大叫。 他躲在建筑内,看着迟来的皇协军班长,大吼道:“立即找到游击队的位置,给予反击。快点去!” “是是。”皇协军的班长并不了解日军的命令,平日里,他们皇协军是给日军做打杂的活的。有战斗的时候就冲上去当炮灰,现在他心里估摸着也是这个情况。 “弟兄们,快上来,快上来,你,还有你,去把机枪抬上来。”这名伪军班长挥动着手,像是包工头一样指挥手下把武器拿上来,安排手下位置。 忽然,伪军班长的额前迸出一道血柱,伤口很大,是巨力从里面冒出挤开头骨造成,“噗”,鲜血爆出的时候,发出气球漏气的轻响。随后,一声“啪”地轻响传入所有人耳中。 “班长死啦!”正站在死去班长身边的伪军惊恐的把脸都扭曲了,惊慌失措间,他的脑颅内也钻进去一颗子弹。 子弹射入的角度刁钻,从耳根附近闯入,这人死前,脖子一直蜷缩着。 “八嘎!找到哪里开枪了吗?”听到伪军指挥官身死的消息,坐在桌子旁的军曹一拍桌子站起来。“让重机枪开火,还有掷弹筒手,对周围攻击,绝对不能让八路军在大日本皇军的头上张狂。” “嗨。”几名日军领命后跑到楼下,吩咐机枪位上的日军开火,同时让掷弹筒手跑到上面,对附近地界进行轰炸。 林夕根本不担心掷弹筒,这东西射程很近,够不到他身边。 “让你嚣张――”林夕锁定碉楼的重机枪口,“啪”,子弹没入射击孔,枪声戛然而止。他从上面滑下来,对等着他的话的钱侯道:“还有十九个。我们再转移。” “哒哒哒哒哒哒……” “啪、啪、啪……” “咚――轰隆!咚――轰隆!” 日军碉楼全力开火,满山都能听到日军的枪声。 罗金宝小心的看了眼,下来后跟上队伍,高兴地说道:“哈哈,这帮龟孙子,他们根本没发现咱们。小林子,好样的,再狠狠杀一杀他们的锐气。” “明白!” 七个人急速跑了几百米,林夕再次上去,这时,其他人不甘继续躲在一旁,把脑袋抬高,去看对面碉楼的情况。 碉楼那边,几个机枪射击孔快速闪着火光,无数子弹落入山坳山坡的植被中,日军的掷弹筒也朝可能隐藏敌人的地方攻击,可是,最具威胁的爆炸都在一两百米外,林夕他们根本不担心。 这回瞄准的是掷弹筒手,“啪、啪”,快速扣动扳机,拉栓上子弹,登时将两名忙活掷弹筒的士兵击毙;紧接着,又送一颗子弹到机枪射击孔,让它再次哑火。 “林子,为什么不继续呀!趁热杀啊,他们又打不到你。”罗金宝看到林夕又要离开,忍不住劝说。因为目前的场景,就是日军没有一发子弹能威胁到他,既然如此,还跑来跑去干什么。 林夕摇头,严肃地说:“罗金宝叔叔,不能小看日军的枪法,他们中枪法准的会先判断你的方向,然后等待机会,如果受伤,我就不能继续攻击敌人了。通过平凡的转移,可以避开他们的侦查,这样一来,我就能继续射杀鬼子,两相比较,倒不如多费些力气。” 中国没有狙击手的培训,有些神枪手觉得自己能一直杀死敌人,总是趴在一个地方不动,而面对真正的狙击手时,将会用生命去买教训。 如果可以让自己的行动成为标准,林夕不会介意浪费时间。对他来说,人机一体状态下,别想有人隐藏起来,除非攻击来自两公里外。 林夕从没想过拥有人机一体的自己就是无敌,不说别的,如果有一支重炮团过来,他就可能玩完。重炮这玩意儿可不是自己能抵挡的,一发炮弹落下,半径四十米内,别想有活物。林夕就算再有能耐,怎么可能抵挡这种杀器。 几分钟过去,碉楼已经没有枪声了,安安静静的气氛加上周围山头冒出的硝烟,十分奇怪。 林夕和钱侯等人翻过山脊,向碉楼靠近。 之所以敢做这样的冒险动作,是因为此时碉楼内的敌人只剩八个。而他们都害怕死亡,躲着不敢露头。任凭军曹如何大骂,都不愿开枪。此前,敌人每次攻击都能造成自己这方死亡,于是,慢慢就有人只把枪伸出去,而不露身子。 这样的射击方式没有准度可言,却能壮胆,至少自己这边不是孤寂无声。可是,当其中两个人的手掌被子弹击穿后,再没有人愿意玩这种把戏了。干脆将身子蜷缩一团,仅仅靠在墙下。 “鬼子真被林子吓怕了。罗金宝,咱们干一次大的怎么样?”钱侯忽然开口,眼中尽是兴奋之色。 罗金宝与其他人被钱侯眼中的狂热吸引,接着都明白了什么,将目光放在寂静无声的碉楼上。“好。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同志们,我们杀上去。林子,你可一定要给我们保驾护航啊。” “放心――又一个。” “啪。” 异能状态下,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框架透视能力让林夕可以掌握每一名士兵的行动。正常人无法顾忌到个目标,可林夕却能根据脑中选择,顷刻在此种状态下判断出哪个人最具威胁。 刚才就有一名伪军趴到窗口,准备朝外张望,哪里想到,刚刚把头抬高,一发子弹就把他的头盖骨射了个对穿。尸体倒在地上,睁着无神的双眼,给其他人告诫。 林夕对朝碉楼摸过去的钱侯等人说:“还有七人。小心了。” 日军有七人,游击队这边也有七人,若是没有林夕,钱侯他们哪里会考虑攻打碉楼啊。这么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就算游击队全盛时期,也要掂量掂量,可是现在,钱侯一拍脑袋就决定了。 此时,碉楼内的日军军曹恼怒非常,死了近二十名手下,居然连敌人在哪里,有多少人都不知道。 “怎么可能,大日本皇军怎么可能变成这样,出击一定要出击――”军曹拿着刀叫嚣着,如果不是知道靠近窗口十分危险,军曹都想趴到窗口冲外面大吼几声。 “大人,现在该怎么办?我们是不是派人去山外通知队长他们?” 一名日军来到军曹身边,提出自己的建议。 军曹斜睨了他一眼,气呼呼地说:“很不错,那就有劳青田君一趟了。” “啊?不――不不不,我可不行,我可不行。”听军曹说要让自己离开碉楼,他连连摇头,开什么玩笑,以外面那名狙击手的枪法,只要自己一离开碉楼的保护,就可能送命。 军曹瞪了他一眼,问道:“那你说怎么办?” “我觉得,应该让陈桑替我们跑一趟,是不是,陈桑?”叫青田的小鬼子转头看向角落的一名伪军。 听到这话,伪军气的头发都要竖起来。哦,合着让我送死,你既然提出这么有创意的建议,就该自己去完成,把这么重的任务交到我手里算什么事。 “不不不,”陈姓伪军赶忙摇头,一脸谄媚的看着日军军曹,“太君,我、我的腿发软,跑、跑步快啊。这要是出去,不是耽误您大事吗?”他担心对方听不懂自己的话,还用手指着哆嗦的双腿。 “……” 在另一侧的三名伪军瞪大眼睛瞧着他,脸上露出一个叫“佩服”的词。 我靠,连腿吓的发软都能成为借口,厉害呀!我以为我已经很无耻了,没想到还能这么无耻。 “你――你的,大大的坏!”军曹看到他指着那双抖的越加厉害的腿,哪怕听不懂对方完整的意思,也明白那小子在说什么,愤怒之下只能用贫乏的语言对他叫骂。 林夕“看着”这出闹剧,寻找适合的位置,准备在钱侯六人突入的时候做掩护。 死去的日本人,林夕丝毫不觉得愧疚。前世他就看到过一则视频,一名日本女学生在地铁车站叫骂北朝鲜移民,并喊出“不介意再发动一次南京大屠杀”,为此引来整个车站的日本人叫好。 看到这个视频,林夕有冲进去给她两耳光的冲动,但随后又想到了国家在边境事务上的诸多退让,滚烫的心变冷下来。 民族自尊心,它无关于人类道德,它是一种施加在其他国家与民族身上的压迫,是建立在他国民众头上的苦难与霸权。 当年,中国能与苏联对峙,能与美国为首的联合国交战,用鲜血写下一个个篇章。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经历的痛苦不是后世可以想象的,但是,后人却能因为这样的战斗有勇气去挑战霸权。 既然要用鲜血去洗礼,那林夕不介意用更多的日本人的血,却写下一张华丽的篇幅。 “啪!” 又是一名敌人,这次是日军,他在军曹的催促下无奈来到窗口。可惜,什么也没看到就被子弹削掉了脑壳。 ------------ 第十四章 攻陷 ps:这些天有事,更新不能保证,不过,也就这个星期。 钱侯和罗金宝六人来到碉楼下,这块地方是笔直岩壁,不可能爬不到碉楼上,可是,他们却可以从这个日军观察点的死角,趁林夕吸引他们注意的时间,悄悄爬到背面,也就是山脊处,碉楼正门所在的地方。 和他们一样,林夕一边戒备一边开枪,慢慢靠近碉楼。 那边六人爬上山脊,检查枪内子弹,一个个蓄势待发,一副随时准备冲向碉楼舍身就义的模样。 “你们记住,有小林在前面守着,鬼子抽不出多少人手来。而且,咱们就算攻不进去,也能给小林制造杀死他们的机会。所以不要干傻事知道吗?形势不对马上退出来,不要硬冲。”钱侯做着战前动员,他们会讲民族大义,会讲国家道理,可是非对错还是清楚的。 放着林夕这么好的射手不用,为什么要拿命去啃用命去垫? 罗金宝担心战友脑子发热忘记了这番交代,提醒道:“别忘记钱队长的话,咱们身后有小林,所以主要任务,就是给他拉出躲起来的鬼子,他们被小林打怕了,躲着不敢露头,咱们是引着他们现身的人,明白?” “是。”其他四人颔首应是。 钱侯看着一脸正经的张青,把他扯到自己身边,道:“小张,你就跟在我身边,哪儿也别去。” “啊?不干,我要冲锋!”张青立即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地。 罗金宝狠狠瞪了他一眼,道:“别胡闹,你哪里有打仗经验,别到时候咱们还要为了救你受伤。听话,在后面好好待着。” “可是我……”张青紧握着手里的三八大盖,“我也是有枪的人,也是一名战士。” “小张,听钱队长和罗侦查员的话,以后有的是机会,等你练成小林这样的枪法,还怕没机会吗?”黄三伸手在他头上揉了揉。 钱侯不再讲张青的问题,拿紧了武器:“我们这就上了。手雷呢,拿过来,我们得把碉楼的门炸开。” “轰隆!” 突然,碉楼内出现爆炸,如此突然的炸响把正要冲锋的六人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鬼子引爆炸药了?” “不可能。要是引爆炸药,哪可能只有这么点声音。” “那是怎么回事?” “轰隆!”又是一阵爆炸响起,碉楼外墙震落了许多灰尘。 “啊――”里面传来鬼子的哀嚎痛呼。 “轰隆!” 第三声爆炸,令还在犹豫的人感觉不妥,由钱侯带领,一众人冲了过去。 只有三声爆炸,而这三声爆炸正是林夕弄出来的,他将自己推进到距离碉楼三百米的位置,然后,利用元素重组,将里面的六名敌人炸死。手雷在狭小空间内的威力很大,幸好没有鬼子待在他们放置弹药的那层,否则,林夕真得投鼠忌器。 当林夕爬上山脊,然后从山脊上走向碉楼时,罗金宝从里面走出来,他看到林夕后,面带狐疑:“林夕,你刚才看到什么人吗?” “没有。”林夕摇头,“发生了什么事?” 罗金宝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碉楼里的爆炸你听到了吧!” “嗯。有个鬼子想丢手雷出来,不过我还没动手,他扔出的手雷居然弹在窗户上,呵呵,悲剧了!怎么样?里面惨吗?”林夕胡编乱造道。 罗金宝听了林夕的话,眼睛瞪的圆溜溜地,他有些不能接受这个解释:“是他自己投失了手雷!” “是啊。怕死呗!连头都没伸出来,那只手乱晃,呵呵,不出问题才怪了!”林夕轻笑着。 罗金宝脸上也露出微笑,只是这话听起来玄乎,但仔细一想也没不可能的,比如说林夕,在看到他的枪法前,罗金宝从未想过有人可以把枪法练到这种程度。听林夕的意思,这还是天分,如果严加训练,将来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林夕的解释有些扯淡,可是,罗金宝实在想不出除了这个原因会是什么因由。难道日军在里面玩自杀,这更是扯淡;与之相比,里面的伪军和日军闹冲突也是一个可以解释的缘由。 不过,一切都在占据碉楼的巨大胜利下被人无视了,罗金宝转眼就拉着林夕到碉楼内,给他看日军放在碉楼内的武器弹药。 子弹、榴弹、手雷、轻机枪、重机枪、粮食。所有这些,让每名游击队员激动的不能自己,钱侯已经在那里清点物资,看到罗金宝上来,眼里欣喜嘴里却叫苦道:“这么东西,一次可能拿不回去啊。哎呀,这该怎么办。” 罗金宝困难者钱侯因为笑容差点看不到的眼睛,说:“大家加把力,能运出多少东西就运出多少东西。” 这时,旁边的林夕突然开口:“钱队长,我到前面去看着吧。要是鬼子这时候上来也是麻烦。” “……对。小林说的对,那让什么人配你……” 林夕拒绝道:“不用,我已经适应了,你瞧,刚才开了那么多枪,我还能爬上山坡,是不是。而且这么多东西,拿回去的话,将来游击队发展壮大,肯定有用的着的时候。” 罗金宝一脸担心,林夕的身体他可看在眼里,虽然今天的表现十分完美,可正因为这样,他才忧心林夕的安全问题,就道:“这没问题吗?还是派个人吧!” “真的不用。你们早点把武器转移走,我也能快点离开。而且,鬼子就算发现了这里的情况,也得问问我手里的枪啊。他们有没有机会回去呼叫支援都不一定。”林夕笑道。 钱侯想了想,又看了眼碉楼内的物资,狠狠点了下头,说道:“就这么办。不过大家回去的时候也要小心……” “等等。”忽然,周驱虎开口了,他是个老实木讷地人,很少有开口的时候。所有人目光落在他身上,只听周驱虎说道:“我们没必要把武器运回去,附近找个鬼子不容易找到的地方,把它们藏起来,这样一来就能快速转移,这么多武器,就算我们带回去也得也不了,迟早还得拿出来。” 罗金波等人彼此对视,林夕却同意这个主意:“这样挺好的。其实我还担心路上遇到巡逻的鬼子,这样一来,我们的力量被分散,怕是危险。” “嗯。说的对。就这么着,驱虎,你知道那种能藏武器的地方?”钱侯问道。 周驱虎木讷地脸上露出笑容,像是会笑的老树皮。“知道,就在附近。” 林夕走到梯子旁,对钱侯等人说:“那我先到前面守着,你们动作快些。” “好。” 林夕百无聊赖的躺在地上,不时端着枪进入人机一体状态。 “今天虽然也累,却没有前些日子那样明显,难道是因为使用次数变多,负担就会减少?不,今天赶路时我就发现消耗没前些天大,难道这也是异能?不过这是什么能力?是来自人机一体的?” 身体的变化林夕可以确定,只是,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这样的变化他无法做出判断。 虽然身上流了很多汗,可林夕已经不在乎了――不管他在不在乎都得这样受着。 六七天没有洗澡,也没有洗头,林夕一想到这些就觉得头皮发麻,很想用指甲把头皮扒下来。可这就是游击队的生活,山区里有小溪,却没有面盆之类的东西,连热水也不怎么多,哪里来的洗澡水。 “找个机会到县城去,好好吃顿饭,洗个澡,舒舒服服的睡个觉。哎呀,这样的苦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头,要是再这么下去,我都快疯了。” 身上厚厚的污垢被汗水一浸,再用手搓,都能捏出个泥丸,这幅景象连林夕自己也恶心到了。可周围的游击队员却毫无顾忌,更让他发疯的事情,是林夕发现身上多了跳蚤,恶心的寄生虫令林夕想生活把身上穿的衣服烧掉,再用冰冷的溪水浸透身体。 他无法想象,为什么黄三周驱虎他们能容忍这种东西与自己共生,甚至闲着无聊时还能用捉跳蚤打发时间。 一个班的伪军在两名日军的带领下背着食物从山外头进来,他们是运输食物的队伍;林夕他们的右侧,一支近三十人的日伪联军从茂密的林子里走出来,他们没发现游击队踪迹,身上的食物也消耗的差不多,准备出来。 两只队伍的目的地相同,就是他们建立在山区内的碉楼。 ------------ 第十五章 绞杀 ps:这周更新不定,见谅。 钱侯一行把碉楼内的武器弹药拿出来,跟着周驱虎来到一个完全被草丛遮掩的洞内。这个洞十分隐匿,哪怕到了冬天青草凋零,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刚进洞的时候,走在前面的周驱虎差点送命,一条蝮蛇竟然盘踞洞中,若非张青眼疾手快,恐怕此时,周驱虎已经倒下。 “大家动作快一点,放好之后马上回去。张青,在附近守着,我们要小心敌人。”钱侯吩咐道。 “好咧。”张青应了声,赶忙离开。 其他人加快速度,虽然目前没有危险,但是,想要把碉楼内的物资转移,没有四个小时时间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 林夕依然躺在地上,百无聊赖的看着天空,是不是进入人机一体查看附近。 “呃。鬼子?!” 林夕急忙把躺着的身体翻过来,在人机一体状态下,他居然发现了突然出现的敌人。而且人数不多,只有十几人。 “呵,还真是鬼子。不知死活的来送死,老子就送你一程。” 日军还没出现在他视野前方,身形与携带的物资已经分毫不差的印入他的脑海,林夕已经怀疑,如果自己的异能可以与雷达达成契合,不知会是个什么模样。连三八大盖的子弹射程就能达到如此“完美”的地步…… “等等,这是……可恶,你们回娘家做月子吗?来的这么准时!!”打算研究鬼子死法的林夕居然“看到”从自己侧面过来的日军。而且是三十人,两个加强班的规模。 林夕不叫唤了,爬起来朝这一面的日军飞速赶去。 路上树枝、植物的叶片,在林夕的脸、手等裸露部位划出一道道伤口。他却毫无所觉,必须在最短时间内靠近他们,然后躲藏起来,用元素重组将这帮家伙送上天。再返回对付这边运送物资的敌人。 他的速度不慢,虽然气喘吁吁,却终于和这里的日军拉近距离。 “再往前,只要进入一百米的范围,你们就算想跑也没机会。”若是在光秃秃的山地平原,林夕不觉得自己能如此轻易的接近对方并没有被日军发现,幸亏秦江流域植被茂盛,拥有多处可供人藏匿身形的地方。 带领两只加强班的是日军少尉,三井造作。 两天前,一支深入山林的日军队伍遭到毁灭性打击,全队上下二十多人无一人幸免。这条消息给三井造作很大触动,让他时刻小心,每每警戒,他不希望自己死在这异国他乡的国土。 如果没有对华作战,他三井造作可以凭借优秀的成绩前往欧美等国深造。可是,战争毁了一切,在军中,他虽然凭借学识成为最年轻的尉官,但是与那些大学生,特别是帝国陆军大学出生的人不能比较。 “停下。” 忽然,三井造作挥手,让队伍停下来。 虽然指挥官只有十七岁,可是,无论是日军还是伪军,对这位长官都很尊重。 只见三井造作拿出望远镜,观察前方,过来了会儿,转头看向身后的人:“你们有没有听到特别的声音?” “声音?”无论日军还是伪军,对三井造作的问题很疑惑。 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报告太君,没有听到)。” “嚓”,猛地,三井造作身侧地上出现响动,几个围在这里的人诧异的转头望去,随后,不等他们有动作,就被股气浪炸飞到半空。 “敌袭!” 立即有日军大叫,接着让机枪组与掷弹筒组做着准备。 但是,无论如何努力,他们都没发现敌人从哪里过来,而在这之前,又一枚手雷在日军人群中爆炸。 惊慌失措,日军和伪军开始漫无目的的对四周林子射击。 “啪啪啪啪”的枪声响在密林中,但在一声接着一声的爆炸吓,这些声音很快消失。 在碉楼和山洞间运输物资的游击队听到了爆炸声,所有人都愣在那里,还是钱侯与罗金宝反应快,把手里多余的武器一丢,对其他人说:“你们快把东西带到洞里,然后过来帮我们。罗金宝,我们过去看看。” 罗金宝却停下脚步,对钱侯说道:“不对,你听,爆炸声和枪声不见了。” “唔?这,还真是,这――你说是怎么回事?” 罗金宝想了想,说道:“应该是林子把鬼子杀光了,要不就是跟刚才一样,压的他们抬不了头。不过以林夕的枪法,在林子里,应该不可能找不到机会。” “这到也是,那我们还要过去吗?”钱侯有些不舍的看着碉楼里的物资,咬牙想了想,不等罗金宝说,就道:“咱们还是守在这里,这条路鬼子经常进来,既然林子走了,咱们却要守着。这么着,罗金宝,你指挥人手让大伙儿能搬多少搬多少,我到前面去。” “钱队长还是我去吧。你在这里指挥大家。”罗金宝担心钱侯的安全,游击队就剩这么点人了,他哪敢让看到钱侯出意外。 钱侯摇头,果断地说:“不行,罗金宝你听我的,快点去吧!” “……好吧。你自己小心。”罗金宝见拗不过钱侯,只得答应。 钱侯拿出旱烟,背上背着步枪,手里拿着盒子炮,又在身上绑了七八个日本人的手雷,一边抽烟一边离开。 日军运输物资补给的那队人同样听到枪声和爆炸,十几名伪军将目光放在日本人身上,有枪声的地方不在他们的目的地上,而且听爆炸,十分激烈。 两个日本人相互交谈,说了许久,终于将枪声合爆炸解释为自己的友军遇到了游击队,正追着他们打。因为横安县附近的游击队从未有如此强的火力,所以日军这么想无可厚非。 果然没一会儿,枪声和爆炸就没了,已经有了决定的日本人更是得意。瞧好了支那人,这是我们大日本帝国皇军的实力,与我们为敌,没有好果子吃。 他们继续朝碉楼行走,可是,不到二十分钟,突兀的枪声就出现了。 “啪”、“啪”、“啪”、“啪”、“啪”。 一连五枪,林夕几乎达到自己的极限,鬼子一条长龙走在山脊上,简直是一览无余,林夕怎么能错过机会。 第一声枪响,惊得所有人缩脖子;紧接其后的子弹又钻入一名日军脑中;两声枪响过后,中枪的日军还没彻底倒下,这时,第三声枪响也出现了,走在日军身后的伪军倒了大霉;终于,剩下的人反应过来,自己该干什么,蹲下的蹲下,猫腰的猫腰,四处寻找躲藏地点。 可是,依然有两名伪军在找到藏身地前被子弹击杀在途中。 林夕其实还有机会射杀伪军,可一连五枪,枪枪连续,哪怕林夕体质已经不是原来的娇弱身躯,也累的够呛。 “呼……” 林夕躺在地上休息几秒,记住在人机一体状态下伪军的躲藏地点,退出这个状态,拿出手雷,拉开后又在身边的石头上一磕,停了一两秒丢出去。 “轰隆!” 随后,他又用同样的方法投出两枚手雷,可惜,只杀死一名伪军。 投出的手雷自然令林夕的位置暴露,所以果断转移地点,而此时,伪军身后传来枪声,正是随后杀到的钱侯。 那支鬼子带领的运粮队钱大队长已经观察很久了,枪声响起,而且是一连五枪枪枪命中他就知道是林夕的手笔。于是什么都不管,朝这边冲过来,哪怕林夕实力强劲,可以一个人消灭整只队伍,他也得冲过去,要他在旁边看着,做不到。 敌人实力强劲,比如攻打碉楼时,他和罗金宝等人帮不了忙,在旁看着也就看着,可现在鬼子正拿背后对着自己,自己只要冲上去就能收购鬼子的性命,难道还要把这个机会放弃吗? 冲到距离皇协军还有四十米的时候,钱侯丢下步枪,左右两手,一手拿着一只王八盒子,朝用屁股对着他的皇协军射击。此时,因为林夕的攻击,活着的皇协军只剩不到七人。 “看到”钱侯冲来,林夕找准机会,一连丢出三枚手雷,然后拿起步枪对皇协军射击。 “轰、轰、轰隆!” 大团的烟尘炸开,子弹从后面穿过,落在准备投手雷的伪军身上。 “啊!”一名被弹片击中的伪军抱着肩膀惨叫,然后看到了从后面杀出的钱侯,没等求饶,就被子弹射中脑壳。 “啪啪啪、啪啪啪啪……” 林夕回到山脊路面,看着双手拿枪的钱侯,呵呵笑了起来,随后钱侯也发出笑声。哈哈哈地大笑不绝于耳。 ------------ 第十六章 土匪 “呼,这外面的世界就是好啊。啧啧,小张,我们去哪儿?直接去县城?” 今天天气很好,碧蓝苍穹,悠悠白云,明媚的阳光将道路旁的植物映的更加翠绿。林夕和张青走在黄土路上,穿着一身穷苦百姓的衣服,背上被了竹篓,手里提着两只用陷阱抓住的野鸡。 “不行。要是让钱队长知道,他非拔了我的皮不可。”张青连连摇头。 林夕奇道:“到县城去又怎么了,瞧你害怕的样子,胆子太小啦。” 张青不在乎林夕说他胆子小,而是郑重地跟他说:“咱们游击队之所以遭到鬼子的打击,就因为汉**,而且这个人很可能认识我和钱叔他们,咱们本来是不能出来的,钱叔哦,钱队长和罗金宝叔叔说,等他们想办法把这个汉**杀了,才能出来活动,不然,每次和外人联络都会变得麻烦。” “汉**?为什么不杀了他呢?我这么好的枪法,难道你就不相信我吗?”林夕无所谓的说道。 距离碉楼之战过去半个月,林夕在山里无聊的要死,终于瞅了个机会出来,他自然希望去县城,到里面看看这个时代的事物。然后找个好的酒楼,吃一顿好饭,再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张青依然不同意:“不可能。他就在城了,你要是开枪还不把鬼子招惹过来啊。到时候把门一关,你出的来吗?” “那就杀光好了。我又不是没打过这样的仗。”话说有元素重组和人机一体异能,林夕有这个信心,因为之前的短板,体力,已经得到解决。 虽然没有任何可以拿出来的证据表明身体素质的增加是杀人的原因,可经过这么些天的思考,林夕觉得,还是这个可能性更多。 “也许我来到这个世界时,上天特意又给我增加的另一个能力。” 想到这里,他的心变得火热,通过杀人来增强自己的身体素质,不就跟游戏里的玩家一样了吗?不知道杀了一万人甚至十万人后,身体会变成什么模样,刀枪不入?变身成超人? 虽然一切只是猜想,可是,林夕杀人的冲动却没有冷却。鬼子一周前还进过山,不知道为什么,明知道碉楼被游击队攻占,进来的人手也只有区区一个小队,共六十人。 林夕怀疑,是前线急需兵员,所以才将横安县本就不多的兵力分散,如果是这样,那现在就是攻打横安县的最佳时机。只可惜游击队被打残,到现在都没恢复。 “小张。钱队长什么时候征兵啊?整个游击队就咱们十人,也太寒碜了。” “我不知道。嗯,林哥,跟你说个事儿。” 林夕瞥了他一眼,发现对方的小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也不应下,只道:“说吧。什么事?” 看到张青神情扭捏,林夕继续道:“你总得把话说出来让我考虑吧。你要不说,我又怎么知道呢?” 张青还在犹豫,不过林夕还是看出了点端倪,这小子的眼睛总是往自己提的两只野鸡上瞄。“原来是这个原因!”林夕知道原委,登时笑了起来,把张青唬的一愣一愣的。 林夕很大方的说道:“咱们的野鸡,只卖一只;另一只,找个地方偷偷烤了。好不好。” “咕咚”,张青咽了口唾沫,眼睛瞪的像灯泡:“真的可以吗?” “我做主了。再说,你小张同志这些天辛苦,怎么也该慰劳慰劳你吧。是不是?” 张青这会儿却忸怩起来,支支吾吾道:“这……这到不用!!” 林夕心里了开了花,一本正经地说:“怎么能不用呢?前些日子每天都在搬运武器,钱队长和罗金宝大哥都夸奖你了。吃一只鸡算什么?对了,我们都走了这么久了,怎么连个村子都没瞧见啊?” 上一个世界的时候,林夕习惯了无论到哪里都能看到房屋的人口密集地区――即使是山中,也能看到某些人为搭建的草棚(那是主人家为了看管某些东西特意给自己搭的小窝)。 “还有一盏茶时间就到了,周围的人不去县城的时候,都会到这里来赶集。咱们快些,听说鬼子和二鬼子经常到这块地方巡视,说不定就因为上面原因把人抓了。”张青小声的在林夕身边嘀咕。 路上出现了行人,他的衣服和林夕他们一样,很普通的农民打扮。林夕把斗笠往下压了压,他的肤色不像饱经风霜的耕地汉子,钱侯是不希望林夕出来的,仅仅皮肤就无法融入老百姓中,如何能欺骗鬼子。 他们可不管有没有证据,只要有一丁点怀疑就会过来抓人,若是反抗,正好用来以儆效尤。 可是,都快一个月了,林夕一直在山里面,没电脑没电视,他们担心枪声引来鬼子,又希望节省子弹招募更多的游击队员。所以在山里的日子,除了前些天遇到鬼子时用枪,一直都没开过荤。 两人来到张青说的赶集的地方,张青活泼的性子更像放了缰绳的野马,蹦蹦跳跳起来。 用林夕的目光评价,这个集市连前一个世界,自家所在的村子后的农市都不如。不过,如果将此前数里土地都不见一人的情况和眼前人来人往的景象联系起来,称得上热闹,当的起繁荣二字。 林夕手里提着两只野鸡,跟在张青身后走在人群中。 也不知是不是老天看林夕身上有了三个异能,特意给他找事做,还没走几步呢。林夕就听到前面的人发出惊慌的呼喊。 “土匪来啦!!” 伴随着这个声音,枪声“啪啪啪”的响起。 为了以防万一,林夕和张青只带了手枪,小鬼子的王八盒子,对于这把枪的威力,林夕只能用无语来形容。可是在此时的中国,日本人的王八盒子也是难得的物品。不是特派的人,还别想有手枪。 “坑爹啊。”林夕双手提鸡,快速跟着众人朝道路旁的屋子里跑。 张青也跟在林希身后,一边跑一边问:“小林哥,咱们该做什么?” 林夕跟着一个男人冲到了屋子内,这男人见到林夕和张青二人,吓了一跳:“这是我家,你们要干什么?” “大哥,事急从权,让我们兄弟避一下吧!对了大哥,你要不要买只野鸡呀!”反正到屋子里了,林夕干脆推销起手里的野鸡来。 “你们――” 他的话还没说出口,外面就出现“啪”地一声,林夕、张青还有这家的男主人从门缝和窗缝偷看外面景象。 狼藉的街道到处是商贩匆匆离开后丢下的物件,十多匹马在街道上打转,接着又跑来一队拿着步枪的人。 这些家伙穿的各式各样,而骑在马上的人穿的比较整齐,服饰虽然不是华贵,却很厚实。里面有六人拿着两只盒子炮,其他人则是一支手枪一支步枪。 “呵呵。”林夕忽然笑了起来,屋子主人和张青转头看着他。 林夕指着外面一个骑在马上的家伙道:“那家伙真滑稽。脸上那根毛居然被他打扮成这样,哈哈哈……” 房子的主人和张青对视,然后由张青解释说:“林哥,那家伙叫刘慧,因为脸上那一戳毛的原因,有个绰号叫绺一毛,要是和他碰面,千万不能笑出声,他最讨厌别人看他那绺毛的奇怪表情了……” 这时,外面响起一个公鸭嗓子,林夕一看,正是那名叫绺一毛的家伙。 绺一毛拿手枪对空放了两声,然后朝空空如也的街道大声喊道:“所有人都给我听好了。谁知道八路军藏匿点不说出来,老子杀他全家,要是说了,不但能喝酒吃肉,还大大有赏。把人带上来……” 他忽然一挥手,一匹马跑了过来,上面坐着个人,这名土匪身前有个土黄色的麻袋。他来到绺一毛身前时,止住马,接着把身前的布袋甩到地上。 绺一毛挥动手臂,指挥手下:“打开它。” 两个小喽喽走上去,把布袋打开,露出一个男人。 看到这人,这家的男主人登时轻呼:“这不是邓伟吗?他怎么落到绺一毛手里了。” 马上的绺一毛骑马走到嘴被堵住身体被捆的结结实实的邓伟身后,大声喊道:“这个家伙,知道八路军却不说出来,你们不是想知道落到我手里不说出八路军在哪里会发生什么事吗?” 大声一问候,绺一毛抬手就对跪在地上的邓伟开了一枪。“啪”,邓伟的身体一跳,前胸映出鲜血,接着,因为身体没有土匪按压瘫倒到地上。 绺一毛很满意自己造成的效果,嘴角一撇,对周围房屋后的人喊:“这就是下场,他的老婆孩子,都会因此受到牵连。你们不想这样吧――不想这样,就乖乖的把你们知道的八路军的行踪说出来。哼哼,要是让我知道你们集家市有人隐瞒八路军的行踪,别怪我绺一毛心狠手辣。小的们走――” “噢唔!” 骑在马上的土匪一抖缰绳,飞快离开,小喽喽们跟在后面奋力跑着。 留在集家市的,是遍地狼藉与一具没有温度的尸体。 ------------ 第十七章 第三异能的真相 绺一毛离开后,张青一脸愤恨,房子的男主人则首先开门跑到外面,看情况,对方不但认识被杀的男子,而且交情不浅。 “土匪。日本人雇佣了土匪,哼――” 张青看到身边没人,就对林夕说:“林哥,咱们去杀了他们。”他把枪拿出来,眼睛直视林夕,大有开口同意自己就冲上去的意思。 林夕摇头,土匪的速度比自己两人要快,除非知道他们的藏身地,否则,只会打草惊蛇。林夕打算圈定一个地方,将他们围杀,更重要的,还是身上的枪。他和张青二人四支王八盒子,用它对付土匪,异想天开。 另外,他身上没带手雷,而且土匪和鬼子不同,元素重组时,需要集合元素才能将手雷组合到现实世界,鬼子身上能弄到原料,土匪身上…… “找个机会再去对付他们。这帮王八蛋,为什么就不等我把鸡卖了再过来!” 听到林夕的抱怨,张青一脸不忿的看着他。 看着他气鼓鼓的面庞,林夕尴尬一笑:“我说错了。走吧!” “去哪里?”张青把目光放在死去的人身上,作为八路军,他觉得自己应该上前帮助他们整理尸体。 林夕改变主意了,指着土匪离开的方向,说道:“看看有没有机会杀几个人。要是运气好能抢个几匹马来,不是很好吗?” 此前,林夕一直觉得该弄些摩托车、汽车过来,增加游击队的移动速度。但就在刚才,他突然想起,这个时代马匹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想起土匪胯下的高头大马,林夕心痒难耐,觉得不管能不能成功,都要去试试。 另外一点,游击队没有从山区走出,就算有汽车摩托车也没用。 如果能弄回去几匹马,不也能增加游击队的实力么。 迷糊的张青捉摸不定,林夕一会儿不同意他的决定去找土匪麻烦,一会儿又说要去找他们。这……这到底干什么呀! 林夕转头盯着他,抬脚走了起来:“别问为什么,跟我走。” “……走就走,不知道过会儿你又有什么打算。”张青把枪插回腰间,跟上林夕。 两人这样离开了集市村,沿地上马匹的足迹,跟上绺一毛等人。 几小时后,张青看着西坠的太阳,对拿着野鸡的林夕说:“林哥,咱们还是回去吧。要不你找个地方把鸡清理了,要是再不动手,这鸡就要变味了。” 林夕笑了起来,没好气的道:“小张,你到底是想让我们回去,还是想我们回去后把野鸡处理了?” “啊――都一样,都一样啦。而且我们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绺一毛的落脚地,还在这儿干嘛?”张青的热血在长时间的体力消耗下逐渐冷却。 “找不到?你怎么知道我找不到?”林夕开口问,虽然他确实失去了绺一毛的踪迹。 张青说:“那为什么我们走在荒野地上,你到底想去哪儿?” 林夕嘴角一翘,把两只野鸡交给张青,让他背着。“我啊。对付二鬼子,咱们追土匪的时候,不是路过一个路障吗?当时那儿没人,可放在那里的东西却比较干净,没有闲置太长时间。我估计,这会儿人应该在了。” “你要去对付二鬼子?”张青几乎抵到林夕身上,看他狂热的眼神,林夕纳闷他怎么就对杀人这么感兴趣。 听钱侯他们说,张青在此之前根本没杀过人,交给他的枪也是一杆磨光了膛线的老套筒,打仗的时候,只能靠运气攻击敌人。 林夕把手恩在他头顶,说道:“好啦。你先安定的蹲下,不要让二鬼子们闻到你的气味,我过去看看。” “气味?!” 不理张青的疑惑,林夕走到坡上,看着下面的路障。果然如他所料,这里有七名伪军,一个人抱枪坐在凳子上睡觉,另外五人在地上赌博,最后一人干脆躺在地上睡觉。 “二鬼子也不好当啊。风餐露宿、日夜颠倒,看来这个年代,不管干什么行当都累。”林夕没心没肺的在心里说着。 随后,他将手搁在手枪上,握紧后把精神力传递到两把手枪中。 手枪的触感霎时与精神链成牢不可破的脐带,他的脑中,出现了这副身体四周两百米的全景图。 王八壳子让林夕坑爹的地方就是这里,人机一体的细致侦查范围居然只有可怜的三百米。虽然城市巷战时这种能力够用了,可是在当下,林夕怎么想也觉得够坑爹的。 他冲下去时,已经处在时间流速变慢的状况中,因此,他能清晰的看到一些用余光发现有异的人其嘴脸瞬间变化的细节。那因为赌博而兴奋到赤红的面颊,因此而歪斜的嘴角,以及从口腔飞溅出去的唾沫,与发现林夕拿枪指着他后变得恐惧的双眼形成强烈对比。 “啪”,一发子弹从枪膛射出;接着是另一支枪,“啪”,在林夕眼中,子弹以每秒十几米的速度飞射出去。稍微转动枪口,绿色准星又瞄在另一人的额头上。扣动扳机,“啪”,左手的那支枪不甘寂寞,紧跟其后,发出清脆的“啪”声。 声音虽然会传出,可是与子弹相比,总是慢上一拍,往往子弹都钻入敌人身体,枪声才进入林夕的耳朵。 几名伪军毫无抵抗之力,在时间流速正常的人看来,林夕就是从山坡上冲下去,左右两手各拿一支枪,然后对着伪军“啪啪啪啪”地扣动扳机。随后就看到每一名伪军脑袋上爆出一团血雾。 “吁――”林夕站在诸多尸体中,深深吸一口气,接着观察自己的身体,“果然,身体素质与刚来这个世界比,犹如云泥。得多杀人。嘿嘿,幸好这个时期,有的是我要杀的人。而且,即使抗日战争结束,还有解放战争。哪怕解放战争结束,我也可以到中东、非洲等地,世界可不平静啊。哈哈哈哈……不过――” 他看着手里的南部手枪,脸上出现不屑:“小鬼子的手枪可真**蛋。一定要去美国弄点新武器,自动武器。如果可以,给这个国家弄些生产线过来。不过首先,我需要积累资本,得多弄些钱回来。” 林夕不可能到美国后才想赚钱的办法,他有三个异能,第一个是人机一体,第二个是元素重组,而第三个,即是最厉害的,也是最让他头疼的。这个能力的功效发挥出来,绝对能令任何一个国家疯狂,可是,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想要开发它的功效,林夕表示压力很大。 他的第三个异能被命名为“生成空间”:首先可以确定,这个异能与元素重组一样,有一个特定的空间放置样本。 元素重组异能,当林夕要子弹时,他会将子弹放入空间中,再摄取外界元素,重新组合成一枚子弹。十立方米的子弹有多少颗,林夕的元素重组一天就能制造多少颗子弹――在原料足够的情况下。 “生成空间”也是一个空间,只是它的样子更像游戏世界的储物格:每个格子只能放一件物品,不过这种物品的数量可以叠加。当然,现实世界是不可能遇到完全相同的物品的,所以它拥有一定的容错度,只要物体偏差不是太大,它就认定新物体是原来的物品。 林夕曾今用它的这个容错度,慢慢“升级”储物格内的老旧产品。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这些储物格中的物体只能放入不能拿出,也就是说,格子一旦被某个东西占据,就再也别想拿出来了。 生成空间除了储物格外还有“生成格”,这才是生成空间的精华所在。 当储物格内的物体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只要把生成格放在储物格下方,每过一天,生成格内就能多出一件储物格内的物体。和储物格不同,生成格内的东西只能往外拿而不能往里放。 想要让生成格产生这个功效,储物格内的物体必须超过一千。生成格每天出现的物体,其数量是以储物格内放置物体数量的千分之一计算的:如果储物格有一千件物品,生成格每天能生成一件;如果储物格放着一万件物品,生成格每天生成十件;以此类推,如果是一百万件甚至一亿件,生成格每天生成的物品数量将是一千到十万。 这个异能很强大,可惜,来到这个世界时林夕发现,这个异能没有变化,储物格只有两百个,生成格只有两个。 所以,该放什么东西进去,林夕必须仔细考虑。不能太珍贵的,太珍贵的话,哪怕用复制异能积累,想要形成规模也要把他累死,也不能太简单的,流水线就能简单生产的东西放到生成空间简直暴殄天物。 “小张,下来吧。”林夕缓解了身上的疲劳,对身后的土坡大声叫道。该放什么东西到生成空间,林夕已经有决断,而且不需要几天就要为此努力。 ------------ 第十八章 一个人的缴获 ps:求推荐求收藏,请大家支持,冥鬼在这里谢大家了。 夜,林夕和张青在一个窝棚旁生出一堆火,从死去的伪军那里找来珍贵的猪肉罐头,把咸肉抹在逐渐烤熟的鸡肉上。 张青闻着火架上的烤鸡,感觉舌头无时无刻不分泌出唾液,喉结不时的涌动让他原本想对林夕说的话都不好意思讲出来。 等到终于有鲜肉放入嘴里,解了馋虫,张青才开口说:“林哥,晚上就在这里没问题吗?” “问题?有啊。”林夕颔首,接着拍了拍缴获的步枪,“咱不是有这吗?有了它们,还担心什么?我守上半夜,你看下半夜,记住,千万不能睡着,要是忍不住想闭起眼睛,一定要把我推醒明白吗?” 张青很不服气的说:“林哥,你太小看我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守夜,你用得着这么担心吗?” 林夕盯着他的肚皮说道:“不是我不相信你,你看看自己的肚皮,圆鼓鼓的,实在不像能坚持守夜的主儿。要是出现万一,该怎么办啊!” “哼。你就放心好了。”张青对林夕不相信他十分不满。 林夕哈哈一笑,看着他说:“行。我相信你,不过就像你自己担心的,这附近不安全,随时警惕,还有,这堆火要灭干净,你要是还想吃的话就吃的快些。” 张青手里拿着一大块鸡肉,看到林夕打算把火熄灭就说:“行。剩下的肉我明天吃。” “随你。”林夕把沙土泼到火堆上,很快,二人露宿之地变的一片漆黑。 这一夜没有事情发生,第二天,林夕揉着疼痛不已的脑袋走在路上,时不时还要张青提醒。 “林哥,才一个晚上而已,有这么累吗?看来回去后得和钱队长说说,让你多守夜,要不将来晚上打仗你怎么办。” 林夕额头青筋直跳,瞥向这位言出无忌的家伙,开口:“少说话,多看看前面的路。别被小鬼子发现了都不知道。” “可我们都走了快一个上午了,一个人都没有――你干什么?” “过来。”林夕不等他说完就拉着他朝道路侧面跑。 林夕把自己和张青藏到路边草堆里后,再次进入人机一体,“看到”印入脑海的一幕,用确定的语气说:“是土匪。看样子今天路上没人是昨天土匪们的行动导致的。这些家伙来去如风,捉摸不定,就算小鬼子对付他们也付出很大代价,这才有了出钱雇佣他们一出,呵,好打算啊。这些家伙对这一代熟悉无比,也许用不着多久就能找到钱队长他们在山里的藏身地。” “那咱们快点回去吧。得把这个消息告诉钱队长他们。” “别急,要回去,也得多杀些人再回去。别说话,我要动手了!”林夕清点了土匪的人数,这支土匪和绺一毛一样,一部分人骑马一部分人跑步。 三八大盖两公里多的最大射程让林夕能在弯曲地段精确无物的看到视野之外的景象。 他把枪口瞄到身后的转角口,静等土匪出现。 张青把眼睛睁的大大的,眼中的热切表明他对林夕精确的枪法的羡慕。 出现了,为首的是名光头大汉,他的马背上驮了个穿着花格子棉衣的女人。诸人听着从女子嘴里发出的哭泣,没有不忍反而更加兴奋。 “噗!” 光头大汉额头出现个血孔,骑在马上的他身体猛地朝后一倒。因为马匹颠簸,所以没有了力量的躯体就这么向马的屁股后倒去。 与此同时,另外几名骑马的家伙们也被三八大盖的子弹穿透脑壳,当土匪们反应过来自己遇到袭击时,已经有四名当家的被人枪杀。 “糟糕!林哥你看――” 林夕看也不看,没好气的道:“别影响我!” 他继续拉动枪栓击杀土匪,而土匪们也做出反击姿势;这支土匪武装在一名骑马的头领的指挥下,向林夕这边接近。但是,任何一个站起来指挥众人的土匪,都会在接下来的一秒得到一颗子弹的馈赠。 “弟兄们,他们人数不多,冲上……” 冒血的窟窿在额头出现,喊话的家伙讷讷地跪下,面贴着地撞下去。 穿着动物皮毛,垫着大肚子矮个子手里拿着驳壳枪,朝林夕这边啪啪开了两枪,正要对身边的人喊话,矮小的身体像是被人用拳头揍了一样,翻身倒下。一道爆开的血雾弥散于空气里。 “大当家二当家他们都死啦!” “混蛋,宁条/子呢?” “也死啦。” “梅大哥,梅大哥在吗?” “老梅被干掉啦!” “可恶的家伙,弟兄们,咱们一起……”话未说完,从藏身地露出脑袋的人就被两三百米外的林夕爆头。 “啪啪啪”、“啪啪啪”,林夕用拉栓式步枪打出了自动步枪的速度,眼看着一个个“兄弟”倒在敌人枪口,一群人蜂拥而散。 可这个时候,林夕的枪法更急了。 一名土匪看到不妙,马上丢枪趴在地上;其他人还在拼命跑着,可是,每个跑在最前面的人都被点名,一些人看到这幕,登时也不跑了,随后瞧见丢枪趴下的人,就有样学样,丢掉武器,趴在地上。 张青没再因为林夕不听自己提醒而生气,他被今天速度更快的枪法惊呆了,他从来没有想过,小鬼子的三八大盖能达到如此快的速度。那“唰唰唰唰”的声音和开枪后“啪啪啪啪”的响声几乎连成一体。 看到土匪投降,林夕呵呵一笑,然后看到发愣的张青,就气道:“还傻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把枪收拢。走,跟我出去。” 土匪原本有二十几人,被林夕杀了四分钟,最后活下来投降的不过九人。而这九人都是土匪窝里的小喽喽,每一个管事。 林夕与张青从隐身地走出来,慢慢来到九人面前。 “你们几个都靠过来――”林夕用王八盒子指着他们说。 “……” 活下来的土匪看着林夕和张青,木讷的神色表明他们对二人如此年轻感到诧异。林夕嘴角泛起微笑,盯着他们说:“怀疑吗?如果谁能牺牲一下,我很乐意为其他人展现我的实力。谁愿意站出来?” “哪……哪能啊,少侠真是年轻俊朗,只是不知道我们黑旋风什么时候得罪少侠了?” 一名看起来机灵的土匪一边抱头和其他人靠近,一边开口询问。 “等等。”林夕喊住他们,“你们就站在这个位置,手放在头上不要拿下来。张青,过去搜搜,他们身上都有什么。” “噢。” 看张青走过去,林夕手里的两把王八盒子时刻指着面前九人。他把目光落在说话的土匪身上,笑着说:“你们劫道掠货的时候,也会跟别人讲原因吗?哈哈,真有意思,对付你们很简单,因为你们是土匪,所以就该被杀明白吗?” “少侠这样强词夺理,怕是不妥吧。”那名说话的土匪没想到林夕会告诉他这个答案,有些无措,最后说了这么段话。 林夕冷哼一声:“别把自己看的多么英勇,你们的气度最多只能叫草莽,既然是贼,就人人得而诛之。难道一定要官军才能来杀你们?” 那名家伙不说话了,就在这个时候,张青搜查的汉子眼中精光一闪,身体突然一侧,顿时,张青与他的位置发生了调转,他将手指掐在张青的喉结上,对林夕喊道:“识相的……” 林夕已经进入人机一体,感受时空的压力,把枪口一移,前面的绿色十字准星变成了红色。一点犹豫都没有,扳机就被林夕扣了下去。 “啪”! 王八盒子发出清脆的响声,林夕看着剩下八个人,“是不是把手重新放回去?” 刚才看到同伴制住敌人,原以为有了逃生之机,哪里会想到,林夕居然如此果决。只一抬手,就把躲在张青身后的同伴给杀了。如此一来,还活着的八个人唯唯诺诺,彻底的老实下来。 忽然,林夕看到张青傻愣愣地站在那里,诧异道:“你怎么啦?小张!” 张青眨了眨眼睛,像是才恢复过来,用手揉了揉耳朵,一脸痛苦。“你怎么说都不说就开枪?!” “我的枪法,难道你还不相信?别说话了,快点把剩下的人身上的东西收出来。对了,你们山寨在哪里?那儿有钱吗?” 正在土匪身上搜索的张青停下动作,用一副奇怪的眼神盯着林夕:“林哥,你不会自己私吞了这比钱吧!” “不是私吞,那些是我的酬劳,我不是说过要去国外吗。武器弹药给你们,可我总得弄点家当吧。不然到了国外什么东西都买不了不是?” 张青的脸立即塌了下来,惨兮兮地说:“你还是要走啊。” “还会回来的。我们用的武器这么差,得换好一点的呀。别说这些了,把他们身上的东西都拿出来,再拾武器,我们回去。” “啊……哦。”也许听说林夕要离开的消息,张青变得有气无力,做事也没精打采了。他把目光抬到林夕身上,接着沿着他的身体瞄向后面。 张青的眼神让林夕拿不准注意,蹙眉问道:“什么事?” “你后面。”张青抬了抬下巴,可想到刚才的事,又主动离土匪们远些。 转头一看,林夕呆了下,因为不远处有个人从地上爬起来,这家伙爬起来就哭,哭声中透着凄苦无依,让林夕心烦。 他对张青问道:“怎么回事?” 张青摇了摇头,道:“我怎么知道。她就是被土匪抢过来的,刚才土匪被你打死后,她就从马上摔下来,我刚才不是有件事要跟你说么,当时在打土匪,你没理会。” 林夕看着哭哭啼啼的女人,这人头发蓬乱,也不知是副什么模样,心底摇了摇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对张青说:“继续吧。还愣着干什么。” ------------ 第十九章 态度 ps:今天第二章求推荐求收藏冥鬼在这里谢谢大家 回到山中,钱侯和罗金宝他们看到林夕带回来的八名俘虏与六匹马时,脸上尽添愕然神色。 于是,把俘虏们交给游击队员后,林夕和张青将事情简单说了遍。 钱侯露出了然的之色:“这么说他们是土匪了?” 林夕点头:“对。刺头都被我杀了,这些家伙是投降的人,我看他们还算老实,就带回来,你看着办吧。要是能加入八路军就留下,要是不能就杀了。” “诶――小林,以后可不能说这样的话,我们是人民的子弟兵……” 林夕说:“他们杀老百姓,抢老百姓,我们就该提人民维持正义。若不是我想转化他们,增加我们游击队的实力,哪里会带他们回来。一个坏人,总不能因为哪天良心发现痛改前非,就要求受到他伤害的人尽弃前嫌吧。如果这样,还有谁会把法律,把公理放在眼中。他们既然当土匪,就要做好被人杀死的准备。” 黄三却在旁边说:“小林啊,你这话说得不对。他们平头老百姓,如果不是被逼的无奈,谁会去做土匪呢。不是没办法吗?” 林夕笑起来,接着反问:“所以就可以**妇女滥杀无辜?自己受了苦,受了痛,不去这些罪的源头,去找自己的仇人,反而把这种痛苦施加到没有能力反抗的普通老百姓身上,他们这样做与那些造成他们如今生活的人有什么区别?” “这……”黄三一愣,想要反驳却说不出话,最后只能说道:“我刚才问过他们,这些家伙只是山寨里的小喽喽,以前是这一代的农户,因为被家乡的地主逼的没有办法,这才上山。” 林夕摇头,语气冷凝:“黄三哥,你别跟我说这些,反正呢,人,我是带回来了。你们能不能让他们变成战力,全看你们的。至于土匪是不是该死,也不是我说了算。只是对我来说,他们想要赎罪,不是做几件事喊几句口号就能完事的。他们得用一辈子去偿还。” 抽着旱烟的钱侯伸手拦住想要开口的罗金宝,对林夕说道:“就这样吧。小林是立了大功的人,这个问题只是小事,等以后我们有了自己的根据地,有了兵源,自然能妥善处理土匪转化的难题。” “浪子回头金不换,这是句熟语。他们若真能痛改前非,连金子都换不回来。我的疑惑是,他们真的能痛改前非吗?” 说完后,林夕转身走了,拿起步枪背对着众人,“我出去打猎。” 钱侯、罗金宝、黄三、赵汉等人对视一眼,叹了口气,最后还是钱侯吩咐大家:“别在这儿瞅着,咱们得好好想想,该怎么把几个土匪转化过来。林夕说的有道理,我们必须仔细的观察,把其中的**分子揪出来,绝对不能让他们中的老鼠屎,坏了我们的部队。” 罗金宝说:“钱队长说的有道理,我们必须仔细些。而且小张小林带回来的消息也证明,土匪已经投到鬼子身下,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进山。我们很快就会与他们交手,大家一定要把枪法练好,争取以最小的消耗,击杀更多的敌人。” “是。”众人一起回答。 林夕离开营地,脸色平静,他在钱侯等人面前说这么多,仅仅是担心。虽然抗日战争华夏最终会取得胜利,但是,中间过程困难曲折,也许还会经历背叛没落等等阶段,出于对土匪武装人员的不信任,给予钱侯他们更多告诫在他看来十分必要。 他找了快隐蔽的地方,然后坐下去解开缠在身上的一个布袋。 营地里,张青几次三番的想要对钱侯说什么,最终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周驱虎无意间发现了这点,原本是个木讷的人这回不知怎么变得灵巧,来到他身边说道:“小张,发生了什么事?你今天回来就一直闷闷不乐的,怎么了?” 游击队人数少,除了清理出来的关押土匪俘虏的地方,其他人的休息地相聚不远。 周驱虎的说话声自然被其他人听到,接着想起来,回来后的张青确实不一样,好像少了精气神。 罗金宝坐在石头上对张青问:“小张,有什么事就说。憋在肚子里,不难受啊。说吧说吧,我们听着呢。” 张青扭扭捏捏的站起来,又是一阵犹豫,这才对钱侯开口:“钱队长,事情是这样的……” 他简单的把林夕拿了私房钱的事说了遍,又说对方准备离开,要去国外。 听了张青的描述,队伍里变得沉默。 罗金宝低头看着脚下,然后问:“小张,林夕和你说时不是开玩笑?” 张青点头:“不是开玩笑,他说过好几次了。说是小鬼子的武器不好用,要去什么美国买些好点的武器回来。” 罗金宝:“这……” 钱侯敲了敲烟杆,一脸沉吟:“看来小林是真心要去国外了。小张啊,他是说要回来的吧。” “嗯。他说起码一到两年。” “……找个机会我和他聊聊,看看能不能把他劝下来,不过如果真的要走,大家也别不高兴。小林被陈队长带回来时,只是说暂时留下,现在帮了我们这么大的忙,可不能恩将仇报啊。至于他私自拿了钱的事,也别计较。就像他说的,咱们缺的是武器,他要去国外,缺的是钱,咱总不能让他白忙活。罗金宝啊,以后咱们游击队人数变多,有了缴获,留下一部分用作部队周转,剩下的给小林存起来,等他要离开了,咱们再交给他。国外可不比国内,他还要去买武器,花费肯定不少。” 罗金宝应下了:“放心吧。我知道了,小林也算就了我们的命,不管以后他会不会和我们并肩战斗,这救命之恩可不能说忘记就忘记。” “确实是这样。”开口的是牛诚。 细细想来,林夕的到来几乎给游击队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对方只收取些银元,那他们就帮一下好了。 林夕并不知道游击队员的打算,他看着手里的十几块银元,暗自撇嘴。 这些钱对普通人来说是笔不小的巨款,可是对林夕要做的事而言,实在不算什么。从土匪那儿收缴到这笔钱时,张青就一直盯着他,害的他不能正大光明的拿出来仔细清点。 原本,林夕是想到土匪老巢去的,可他们的老巢距离太远,要赶过去需要大半天时间,考虑良久才放弃。 林夕将银元收入元素重组空间,准备做样品用。虽然不能凭空造出银元,但是,只要到有银钱的人家附近,使用元素重组时,就可以把周围三百米环境内的银元素聚集起来,到时候…… 林夕一想到将来去美国,先买量车,然后到银行附近转一圈并使用元素重组,接着再拿得到的黄金去银行换钱,简直是无本买卖。 不过呢。如果能在国内就把要准备的东西准备完,也就没必要把事情拖到美国再做。 杀人能增强自己的身体素质,幸运还能增加寿命,林夕对自己前个世界短短早逝很不忿。 “要是元素重组异能也能凭空生成东西就好了。十立方米,一天十立方米的黄金,想想就让人发疯。可这坑爹的,为什么不给我附带一个大一点的储物空间呢?” 因为有过做宅男的经历,林夕得到异能后很快冒出一个想法,就是上天为什么不多给他一个可以装载万物的储物空间。有了那东西,自己何必辛辛苦苦的把沉重的物品带在身上,何必专门寻找仓库把不方便视人的东西藏起来,何必去雇佣安保人员保护它们的安全。 简单的牢**过后,林夕开始了训练,杀人能增加自己的身体素质,可吃够苦头的林夕依然进行锻炼。如果能在本有的身体素质基础上再进行开发,不知道将来能达到什么程度。 “要对付日本人,就要先解决土匪,同时还要小心间谍,日本人研究中国二十多年,绝对不可能只有军事上压制。不过我以后可能不会在横安县,杀光土匪,再把游击队规模扩大,我便可以心安理得的走开……以后看准机会弄些黄金。等数量多了就投入生成空间,嘿嘿,到时候每天都有一笔黄金入账,怎么看怎么舒爽。” 进行训练的林夕做着自己的打算,游击队中也统一了对他的态度。 ------------ 第二十章 潜质 ps:谢谢大家支持,不麻烦的话就请多投票票支持收藏 “啪!” 清脆地枪声在森林里响起,随着清晨山林的苏醒,像极了起床的号角。 “林哥,我打的怎么样?”张青兴奋地看着林夕。 林夕手里拿着望远镜,看着三百米位置上的靶子,对他说道:“没有中靶,继续。” “啊?好,好吧。” 林夕在指导张青射击,其实林夕本人对射击也说不上熟练,不存在经验问题,可是一个月下来,在人机一体的帮助下,总算摸到门窍。指点张青成为神枪手还是没有问题的,不过这样一来,需要的子弹就多了去了。 两人身后十几米外,钱侯看着一脸心疼的赵汉,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子弹又不是打在你身上,这么副表情干什么?” 赵汉摇头苦笑,看着钱侯说:“钱队长你还不知道我吗。我是心疼那些子弹啊,咱游击队虽然有了这么多缴获,可总归有用完的时候,这么浪费掉,我看着心疼。” “这有什么,等小张枪法准了,多杀些鬼子,这用掉的子弹不就回来了吗?”罗金宝用块暗黄色的布擦脸,听清水打湿的面庞上还有许多水渍没有擦干,听了赵汉的话就说:“我觉得小林的话有道理。要做大事,就要舍得投入。我们条件艰苦,可正因为这样就得把其中的资源贡献给一部分人,我看小张对成为神枪手很有天赋,咱们九个人中,就他最机灵,难道你赵汉也要上去?” 看到罗金宝乐开的表情,赵汉苦笑着摇头:“别打趣我啦。又不是不知道我那枪法,哎,其实我就是说道说道。我也知道小林说的对,就是心里肉疼啊。一想起过去艰苦的日子,就不忍心啊。” “哈哈哈。” 身边几名战士笑了起来,伤势逐渐康复的牛诚靠坐在地上,对赵汉说:“那你就赶快去俘虏那边,他们还得等你转化呢。我看啊,要是党组织再不派政委过来,干脆由你兼任得了。” “好你个牛诚,居然笑话起我来了……” “哎――我可没笑话你,虽然你的枪法确实不行,可说真的,咱们以后要打出去,肯定会有俘虏,这些人我们总不能一直关着吧。得把他们转化过来,难道党组织一天不派政委过来,我们就一直养着?要是在原来的根据地,咱们还能监督他们干活,可在这儿没有补给,他们不是在空耗咱们的物资么,是不是?” 钱侯、罗金宝、周驱虎、黄三等人颔首,游击队总共只有十人,带回来的八名俘虏,几乎是游击队的一半。还要算上六匹马的吃食,原来看似充足的食物居然变得紧张起来。 钱侯坐在地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然后对赵汉说:“牛诚说的对,以前你就跟在政委身边,知道组织工作怎么做,这转化战俘的事就交给你好了。那些人也说了,林夕把他们的当家的以及小头目都杀了,他们也就是小卒子,在土匪窝里,作恶也不多,我觉得这群人还是值得你花费精力的。而且这都十多天了,我和罗金宝压着不让小林出去,可总不是个事啊。难道告诉他战俘给了咱们负担,要是这么说,我保证这小子以后见到投降的人也是一枪击毙。” 一名游击队员想了想,点着头说:“小林的脾气,倒是会这样。” “所以,赵汉,你的工作很重要。” 赵汉见大家都露出“你就得干这行”的模样,只能应承下来,可是,他觉得这种工作真的不好做。“行。我试试吧。不过最好党组织能快点把政委派下来。” “哈哈,就这么决定了。那些家伙虽然没什么大错,可小错不少,像小林说的,杀了他们都是轻的,这些家伙得用一辈子去还债。”钱侯振振有词的说。 半月前的林夕没有说错,他俘虏回来的人,虽然没有大问题,可小问题却有不少。**/**掳掠都干过,虽不是主犯,可在八路军的队伍里,这样的人被杀实打实的。 若非如今缺少兵员又是战争时期,了解具体情况的钱侯早就把他们杀了。 黄三已经不会帮土匪说话,只靠一句“他们生活困难,无奈当了土匪”的解释,没办法讲述他们当了土匪后所做的一切。 钱侯等人的苦恼林夕无从知晓,他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只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厉害,没想到才几天你就有这样的成绩。”林夕通过望远镜,看到三百米外靶子上的弹孔,对身侧的张青称赞。 “呵呵,还是因为林哥你,要不是你,我哪能进步的这么快啊。”张青一脸谦虚,脸上则洋溢着欣喜。 林夕站起来,拍了拍泥尘,对抬头看向他的张青说:“你现在欠缺的就是对风速等一系列可能影响子弹精度的问题的计算。不过对一名神枪手而言,继续练下去,你有这个资格了。” “可我想成为一名狙击手。”张青爬起来说道。 林夕张开嘴巴,显得惊讶,接着摇头苦笑道:“小张,你知道什么是狙击手吗?” 张青摇了摇头,接着对林夕说:“林哥,难道你不是吗?” “我当然不是,要知道,成为一名狙击手,需要学习很多东西。而且,配合上威力巨大的步枪,光一个人可不行,还得有人在旁协助。现阶段呢,你是没这个条件的。等我出国后活着回来,一定给你带一把威力巨大的步枪。好啦,该说的都说了,以后就靠你的勤奋。慢慢练吧。” 林夕从两人趴着的土坡跳下去,来到营地,与钱侯他们打了招呼,拿起自己的步枪,朝林深处走去。 他的身上多了两把手枪,不是王八盒子,而是驳壳枪。虽然平常使用时,手枪的后坐力比较大,但在凝滞的时空之力环境下,这一缺点能有效得到缓解。 八名土匪,转化成功的只有三人。 在那之前的夜晚,俘虏中的五人居然把看守他们的战士打晕,幸好林夕当时就在人机一体状态,从发现他们的小动作开始就一直注意着。 因为林夕不信任土匪,所以,他虽然发现了土匪们的小动作却没出言提醒,最后在一名土匪将看守的战士打晕后才开枪。 连续五颗子弹,把在底下做小动作的五人全部击杀。 事后钱侯问过林夕,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他们的动作,林夕没有承认,只说是自己无意间撞见。 虽然有怀疑,可毕竟是件小事,特别是对钱侯等一群人而言,没了爪子的饿狼还有锋利的牙齿,只要改不了本性就有反噬他们的一天,是个很好的教训。 这因为如此,之后几天,林夕被允许再次走出山区,不过依然不是他一人,而是和钱侯、罗金宝二人一起行动。 “我们要去哪里?”走在路上,看到了黄泥路上的行人,林夕忍不住好奇。 罗金宝对他说:“别问这么多,到了就知道了。” 钱侯走在道路的另一边,故意与他们拉开距离,林夕摸了摸腰间的驳壳枪,脸上闪过无所谓的表情。 “要是遇到鬼子,我就动枪,这你可不能阻止我。” 罗金宝无奈道:“你要动手,就等我们完成任务再动手,好不好?” 林夕心头一喜,乐呵呵的说:“这可是你说的。成,我会给你们暗中提供帮助,放心吧。” “嘁,你这孩子,说话老气横秋的,才多大年纪呀!”罗金宝笑道。 林夕才不管他说什么,反正,只要能杀人,只要能赚钱,被人说成什么都行。前一个世界活着拼爹,这个世界要活着更加现实,实力。 草原狼的生活艰苦无比,城市流浪狗的日子也不好过。可如果流浪狗认为如果没有城市的约束,没有人类的驱赶自己就能活的好好的,那就大错特错,因为没有了秩序,狗终究是狗,命运只会更惨。难道一条狗能成为狼王。 有过宅男经历的林夕很明白自己的实力,了解自己有多少能耐。所以,他不会却故意表现自己的气度,依旧如以前一样,我行我素,只是和曾今相比,他拥有了实现梦想的资本。 三人去了个名叫袁庄的地方,这地方原来是个袁姓老爷的住所,所有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是他的佃农,后来军阀混战,袁家老爷被人打死,原本的佃农就成了自耕农,加上民国成立,这里也就成了普通的村庄。只是袁庄的名字一直流传下来。 袁庄比林夕之前去的集家市规整,房屋也比那边要好。 “你不要进去,在村口找个地方待着。”罗金宝一把拉住林夕,对他轻声说。 林夕不动声色,低头时嘴里轻嚅:“明白。” 两人分开,罗金宝与钱侯走入村子,然后在一条岔路口分转两个方向。 ------------ 第二十一章 再见绺一毛 ps:再次恳请收藏和票票,冥鬼谢谢大家! 林夕躺在村口道路旁的斜坡上,嘴里叼着草屑,静静望着人烟稀少的黄土道路。 马路上人虽然少,可是,在田地里干活的人却很多,农民们早出晚归,林夕在这个世界待了快两个月,总算知道什么是“早出”了,天蒙蒙亮,这些人就背着农具离开,午饭都由家里婆娘带出来,等到太阳彻底落山,才背起锄头返回。 这样的景象二十一世纪也有,不过只会出现在城市,农村的农民很少这样。 可如此辛苦的劳作,依然吃不饱穿不暖,日子过的苦兮兮,丝毫看不到出路。 林夕觉得,如果让自己过这样的苦日子,宁可拿起刀去抢/劫造反,哪怕第二天横死街头,也比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强。 正因如此,林夕对皇协军汉**什么的没多大意见,虽然看到他们还是要杀,也会说出一大套一大套的道理,其实心里并未看不起这些人。比如那些土匪,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能理解,但不能原谅。 中华大地从来不缺少汉**,即使前一个世界的现代社会也是如此,不但不缺乏,很多都是战略级间谍,各个鼎鼎大名,却能衣表光鲜的出现人前。 和这些人比,连汪精卫什么的都得靠边站。 所以,此时黄泥路上走了一个带着鬼子军帽,穿着一件绸子衬衫,没系扣子,走起路来衣袂飘飘全身晃荡,不知道这名类似日军翻译的家伙自己是什么感觉。在林夕眼里,这小子活像一个晾衣架。 没有其他日军,只有一个翻译,林夕懒的动他。不过心里还是冒出了个想法,要去国外,就要学习他们的语言,林夕可不希望两眼一摸黑的过去。能成为日军的翻译,外语肯定好,也许面前这人就可能精通日、英两门语言也不一定。 只是,现在不能打草惊蛇,必须等钱侯和罗金宝的事办完才能对他动手。 “这么好的机会,可不能错过了呀!不过这小子到这里来干什么?”林夕有了些好奇心,可惜与其他人不同,他的好奇心并不重。前世因为总总原因,不得不保持一定的警觉,但如今么,一旦发现威胁,把人杀了就得了,没必要犹豫。 过了两个小时,钱侯和罗金宝终于出现,他们一眼就看到了在山坡上躺着的林夕。 等二人走过去时,发现林夕居然睡着了。 钱侯紧蹙眉头,道:“这小子,怎么这么大意,要是被小鬼子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罗金宝呵呵一笑,对他说:“钱队长,你要这么跟他说,这小子指不定唠叨,‘要不是因为你的命令,我才不会在这儿待着呢’……” “那是了。”一个声音插进去,二人一惊,低头后才无奈地发笑。原来林夕已经醒来,听到罗金宝的话,马上应声,“你们的事办完了?” 钱侯叹了口气,看不出高兴还是不虞,对他说:“算办完了,咱们走吧。今儿个没看到鬼子,你也别动枪了。” “这可不一定,我已经有目标了。”林夕可不想现在就回去,在山里近半个月,骨头都散了,可不想出来后马上回山。 罗金宝看了钱侯一眼,转头问道:“有鬼子进村了?” 林夕站起来,伸了伸懒腰,摇头说:“不是,我看到了翻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翻译,总之很像。” “这种人有什么好杀的。”罗金宝说道,眼里很看不起这些家伙。 林夕自然把他的不屑看在眼里,笑着说:“虽然做鬼子统治下的顺民有些可耻,但不能不承认,这些人的学问还是有的。” “嘁,学问!这些家伙的学问都学到狗身上了。”罗金宝似乎很恨这些二鬼子,钱侯作为队长都没激动,他却气的不轻。 林夕懒得说“良禽择木而栖”的话,只是道:“我不是说要去国外么,现在外语过不了关,所以得劳驾一位专业人士给我补补课。其实钱队长,咱们学日语也有好处,说不定在他们编制混乱的时候,能借着这个优势混到鬼子的军营里。不说了,你们先回吧,我一个人进去。” 看着林夕朝村内走去,钱侯站在原地看着,“你觉得小林说的事怎样?” “……我看――行。”罗金宝犹豫着开口。 钱侯嘴角泛起笑意,说道:“就知道你不会因为个人恩怨说瞎话。” 罗金宝低头轻轻一摇,道:“千万别这么说,虽然承认他的话是对的,可看到那些二鬼子,心里就不舒服。” “等将来游击队壮大了,有你报仇的时候。你那家子人,终究会沉冤得雪的。” 罗金宝把脑中的不快甩开:“谢您吉言。我们走吧。俘虏一名翻译,简单是简单,也很危险。” “嗯。”钱侯点着头。 就在这时,远处马路上扬起一阵黄土,飞扬的黄土推进很快,不一会儿就显出里面的原委。 钱侯把手里的烟杆往腰上一插,大叫不妙:“是土匪绺一毛,不好,快藏起来。” 现在去村子里和林夕汇合已经晚了,土匪骑马过来,速度很快,凭两人的腿脚不可能比马更快跑进村子。 “林夕还在村子里,怎么办?”罗金宝着急道。 钱侯很冷静,开口说道:“别担心,小林的实力可在你我之上,只是这样一来,他想要抓住俘虏的想法不可能实现了。如果强行出击……” 土匪已经被鬼子买通,这样的情况下林夕动手劫持鬼子翻译,后果可想而知。 可惜,让二人没想到的是,林夕进入村内后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去哪里找翻译。身上没有带最大射程超过两公里的三八式,而驳壳枪的最大射程只有三百米,想要短时间内找到翻译不是易事。 农村的房子虽然没有县城多,但因为分布范围广,要走动的地方一点不比城镇的少。 “混蛋,作为小鬼子的翻译,不好好在街上欺男霸女,你要去什么地方呀!” 林夕找了一会儿,没有那人踪迹,心里苦闷至极。 话说人机一体状态下的透视能力实在变态,他甚至看到两名女子解手时的全视角状态。若非当即退出人机一体,林夕觉得自己恐怕要当场失态。 不等他继续查找,身后街道上出现马蹄践地的响声,“嗯?”没有多想,林夕急忙将身体闪到一座房子后。 接着在把目光移过去,为首一人正是他熟悉的,当时在集家市看到的土匪绺一毛。 “又是这帮家伙――”林夕双手紧握驳壳枪,眉心紧紧的挤成“井”字,他想动手杀人,但是,自己虽然有异能,对付这帮土匪却有生命危险。和当初对付那支土匪武装不同,绺一毛的人数不但多,自己手里拿着的也不是射程更远的步枪,如此一来,把自己暴露在对方射程范围内,危险可想而知。 “难道就放过他们吗?”看着绺一毛的队伍拖成长线从街道穿过,林夕的身体出现轻微颤抖。 是激动,也是紧张。 他杀人,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动手,对方不但有三四十杆枪,和自己的距离也不到两百米,若是骑马,不消数秒就能来到自己身前。 “这些土匪身上没有手雷,即使用出元素重组,若是缺乏特定材料也不知道能不能发挥威力。”林夕对这支叫绺一毛的土匪没有好感,如果动手,自是片甲不留,不会考虑俘虏。 忍了几秒钟,林夕终于按耐不住,动手了。 通过人机一体,林夕看到别在他们腰上的手雷,虽然不是日军的手雷,却可以从里面得到自己需要的主要原料。 元素重组,开始―― 一枚手雷在聚集在一起的土匪队伍中炸开,“轰隆”,突然掀起的爆炸把绺一毛惊的从马背上跳起来。 随后,又是一声爆炸出现,把几个弯着腰缩着背的人炸倒。 绺一毛掏出两把驳壳枪,恶狠狠地盯着街道两侧:“妈的,到底是哪个兔崽子,敢来惹老子?” “轰隆”,他的吼叫没用,爆炸依然在继续,若非绺一毛骑着马,林夕担心爆炸伤及马匹,早把他干掉了,哪里会让他活下来。 跟着土匪进村的钱侯罗金宝听到爆炸,心里大叫不妙。彼此没有说话,把插在腰间的手枪拿出来。他们用的依然是王八盒子,驳壳枪虽然好,可子弹难找,王八盒子至少能从日军手中缴获。 只不过只要用过驳壳枪的人,很难会适应王八盒子――小鬼子设计的手枪太差。 爆炸依然在继续,林夕一边奔跑一边避开土匪视线,同时逐渐靠近为首的几名骑在马上的土匪,随着时间推移,一些有号召力的土匪都被手雷炸翻。最后,他终于来到一栋距离土匪不到三十米的房子后面。 双手青筋迸出,关节发白,将驳壳枪紧紧捏在手里,准备对绺一毛发出最致命的一击。 ------------ 第二十二章 又是灭杀 ps:求票票和收藏,如果能入法眼,请不要吝啬支持,冥鬼在此鞠躬拜谢。 绺一毛被惹怒了,他发誓,要给暗地里攻击他的军队好看。 他此时已经归于皇军旗下,是正规部队,皇军可是把中央军打的屁滚尿流的军队,在他手下当兵,哪里是中央军能比的,所以如今的绺一毛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刻,可就是这样的时候,居然有人袭击他,活的不耐烦了吗? “叶开山冯耕,你们带着人分散走,这群家伙离我们一定不远。”绺一毛的想法确实不错,通过几次的爆炸,他可以断定敌人数量不多,甚至只有五六人。 吩咐手底下的二当家三当家领人散开,也是因为他心疼那些聚集在一起最后被一颗炸弹一起报销的情况。 混蛋,这是爷多年积累起来的家当啊! 虽然绺一毛会时不时的杀几个小喽喽立威,可也知道凡事不能**之过急。再者,自己杀手下是没啥事,可不代表随便什么人都能杀自己的手下。 “明白了大当家的――你是……” 二当家名叫叶开山,虽然没有劈山开道的能耐,看绺一毛的队伍里,身材就属他最魁梧。林夕出来的时候,正好被他捕捉到。 可是此时,林夕已经进入人机一体状态,在时空凝滞的情况下,就算叶开山的声音喊的震天,他林夕也很难听懂晦涩的语言。 当驳壳枪的枪口横向移动到绺一毛左侧一米时,十字准星已经落在绺一毛身上并显示了鲜艳的红色。 “啪”,扣动扳机,子弹出膛飞出一阵,枪声传入林夕耳中。 接着是另一只手,目标是面朝自己的家伙,话说叶开山也有一副好皮囊,如果到二十一世纪,打扮打扮,顶是副明星范。可现在的情形容不得他林夕多想,扣动一只手中的驳壳枪的扳机后,“啪”地又是一枪,叶开山的额头被人开了窍,从颅内喷出的鲜血散在空中,变成了血色的雾团。 驳壳枪的后座力被时空之力分担,枪口几乎没有横向跳动,直接被他指向另一名骑在马上的人。 再次杀人,突然发现一名百米外的喽喽居然已经举枪瞄准自己,虽然怀疑对方的枪法,林夕还是把左手的驳壳枪枪口调整到那人的方位。 “啪”,先下手为强。 没有时间流速减慢的现实世界,林夕是从出现一开始就“啪啪啪啪”的扣动扳机,将冲锋手枪的威力发挥到极致。 土匪们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驳壳枪用到这种程度,如此快速的扣动扳机谁都会,可是每开一枪就有一人倒地任谁都做不到。 一个个骑在马上的头目倒下,一名名要举枪射击的土匪中枪瘫倒,巨大的伤亡终于让某些人胆寒,开始四散逃开。 林夕主要目标是收拢马匹,然后才射杀敌人。 因为他看到了钱侯与罗金宝,这两人居然跟着土匪冲到了村子里,现在,土匪们把注意力放在前面的林夕身上,除了后撤逃跑的人,谁会关注身后。 钱侯与罗金宝冲到前面,迎着部分后退的土匪一通痛打,加上前方林夕犹如天神附体般的横冲直撞,余下的土匪没了胆气,一个个洒开脚丫子逃跑,可很多人都被前后射去的子弹击倒到地上。 林夕的驳壳枪开的很快,才一会儿就打光了二十发子弹――驳壳枪子弹对别人来说难以到手,可对林夕而言,只要找到含有某些元素的物质,不过是时间问题――这恰恰是如今最不缺的。哪怕是二十一世纪,也能轻松从一大堆化肥与金属前重组出所需的弹药。 “想跑啊――没门。”手枪没了子弹,林夕从地上一名土匪的手里拿过步枪,瞄准两百米外的土匪,“啪”,那名土匪随着枪声响起,十分配合的倒到地上。 “哈啊。轻松解决。” 杀光了眼前的土匪,但里林夕没忘记自己要做的事,那名鬼子的翻译。 钱侯和罗金宝没想到这么快就把土匪解决了,表情还在错愕中,一时没反应过来。当他们看到林夕转身离开时,脸上满是错愕,“你小子要去干嘛?还不走啊。” 罗金宝现实多了,赶紧跑过去把马收拢,只有缰绳牵在手里,这人才感觉踏实。 “小林,走吧。这里不安全,我们得快些回去。” 林夕站在原地,一边端枪瞄准一边查看脑海中的影像。 罗金宝和钱侯的话他听着,但是放着那么重要的人物不管不问,将来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遇见。要知道这些人平时只会跟在鬼子的大队长身边,要找落单的时候,极为不易。 罗金宝看出了林夕的犹豫,他距离林夕近,就牵着马走过去,把其中四匹马的缰绳递给他:“别小家子气,以后会有机会的。刚才你是怎么打的,居然能让这些马安然无恙。哈哈,你要还说这枪法是能通过训练练出来,打死我都不信。” “那不打死你,你就信了?” “什么?”罗金宝一时没转过弯。 林夕耸了耸肩:“没什么。” 抛媚眼给瞎子看,林夕也不解释,把步枪往马的身上一搁,“那就走吧。我这些天是不是和土匪特有缘,鬼子一个都没碰到,尽是遇到土匪。” 罗金宝说:“得了吧。咱横安县的鬼子,正在运输一批物资,抽不出人手,往常的时候,陈队长总会带我们去**扰鬼子。后来不行了,伤亡太大,不过经你一遭,鬼子可能也怕了,把力量都放在护送物资上。” “咱们为什么不去强鬼子的东西?” 钱侯已经走近,听到林夕兴奋地声音,立即从罗金宝和林夕手里牵过几匹马:“鬼子可是有整整一个大队,而且运送这些物资的都是汽车,不说咱们能不能拦住他们,那四个轱辘的东西跑起来,谁追的上?再说了,想破坏这笔东西,还得让人上去把炸药包按上,这短短几十米的路,就是黄泉坡啊,不小心就会掉下去。” “呃,叫一个人去开车不就成了吗,有必要这么麻烦。”林夕是了解游击队实力的,如此弱小的力量,哪怕遇见日军小队都不够塞牙缝。现在,林夕有些佩服那名把自己待到游击队的陈昭明陈队长了,用鸡蛋碰石头的事,还真做的出来。 钱侯声音拉高了说:“叫人去开车?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会开车啊。” “我当然……”林夕想说会,可说到一半突然想起,这个时代的汽车与他知道的不同,“也许会开吧。” “什么叫也许,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 “我开过小汽车,那种大个子心里没数儿。”林夕说道。 钱侯听说林夕会开车,眼睛马上冒绿光,罗金宝即使给他泼冷水,钱侯可是游击队少数能冷静思考问题的人,千万不能出事。“就算会开也不成,鬼子的飞机经常从咱们上空飞过,要是发现不对过来找,车子这么大的目标,咱们能放到哪儿去?还有,汽车需要油吧。这油又去哪里寻。” “这也是个问题。” 提起汽油,林夕立即想到了自己的第三异能――生成空间。 “有黄金有白银,还得往里面加一点能源啊。不知道如果我把手放在石油上,能不能通过这个异能将地下的石油全都收拢到生成空间……” 立马,脑中生出的邪恶念头,就如网络状的经络不断蔓延。在林夕心中生根发芽,越是这么考虑,林夕越觉得自己想法的正确,“是啊。国家缺少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等等原料,以后去了美国,可不能只把眼睛放在这种事情上。生产原料也是十分重要的东西。虽说储物格只有两百个,可是,紧凑一点,还是能把百年内必须的东西都放进去的。” 林夕爬到马背上,让身下的马小跑起来;罗金宝和钱侯二人则是一人四马,控制马群朝他们来的山区的方向前进。 人有时也要靠运气,其实,那名鬼子的翻译官早在他打瞌睡的时候就离开了。前后不到二十分钟,如今已经站在日军大队长的门外,无聊的抬头看着太阳。 ------------ 第二十三章 想法 回到山里,游击队员看到林夕三人带回来的马匹与装备后,齐声欢呼。 这些天虽然不断有收获,但是,过惯了苦日子的人,总是珍惜眼前的光景。 三名土匪的加入,游击队人数变成了十三人,多了些生面孔,倒让游击队的气氛变得热闹了。 这三名土匪是性格比较懦弱的那种,老家被逼的活不下去才上山做贼。原想着等日子够了想办法下来,可他们并不知道,一旦当了土匪,再想离开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了。于是短期职业成了合同工,一当好几年,对土匪们做的事逐渐麻木。 无论他们的性格如何,林夕还是很讨厌他们,是主观感觉上的厌恶,并没有看不起他们。 “钱队长,咱们可以成立骑兵了,瞧啊,马都比人多了。”说这话的战士叫宁玉,是个老战士,他对倒弄牲口很有一手,所以游击队里的马驴都由他照看。 钱侯一看,哈哈笑道:“真的诶,没想到咱游击队也能建立骑兵了。” 林夕不得不站出来敲醒他的美梦:“钱队长,咱们是有马了,可是,真正能骑马打仗的人可没有一个,最多是把马当成加快赶路速度的工具。” “小林说的是,要建骑兵可不简单。”宁玉同意林夕的话。 钱侯没想过这些,在他看来,队伍里几名学会骑马的人就能组成骑兵,哪里知道里面有那么多道理。 林夕可没精力与他们分说,把缰绳交到来到他身边的张青手中,跑去角落检查自己的收获。如果不是他们行动困难,林夕肯定抓个活口,逼他交代出土匪山寨里财宝的藏匿地点。 “哎,又是十几块银元,不知道得积累到什么时候。而且这银子的成色……” 两个多月,游击队窝在山坳里,林夕已经很不耐烦,可让他一个人在鬼子遍地的地方闯荡,林夕没有信心活下去。 生成空间的储物格内,银元连一百块都没有,想靠它发财,差的远了。 “看来我真的要找几个到县城去,不然,做什么事都晚了。”想到自己灭两股土匪,缴获的东西自己收起来的连一百大洋都没,怎么不让他憋屈。 听命钱队长,能处理自己和游击队的关系,但是,对林夕的限制太大了,令他丧失许多机会。 可是,现在甩开游击队单干,等将来从国外回来,八路军还能如原来一样接纳自己吗?以己度人,林夕不会再毫无保留的信任别人。 “如果一开始就没和陈队长过来加入队伍,也许我的选择能多一些。” 其实这不是没好处,现在的游击队,他的地位颇高,只因为来的时间很短,威信上,还不能和钱侯、罗金宝他们比。但是在三名反正过来的土匪眼中,林夕的实力是游击队里响当当的,是绝对的“一哥”。 横安县虽然靠着秦江,却依然属于内陆,此时经济很不发达,想在这里弄到金银,林夕发现很不现实。 如今“一哥”很缺钱,训练完了后,林夕把枪放在旁边的草地上,抬头望着天空。 “……干脆到沿海地区,用自己的异能筹集第一桶金,接着想办法去美国。”林夕在脑中仔细思索,他的计划一改再改,到了连他自己也头疼的地步。 原想着直接杀到山下,可敌人数量太多,没有人配合就靠自己打野战,不现实。横安县只是背靠涌断山脉,北面、东面以及南面,都是平地,适合日军活动。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前,游击队一直在西面的涌断山脉活动,试图将它经营成八路军的一个根据地。 可是,涌断山脉也不是游击队说了算,除了鬼子还有土匪。 以前的时候,土匪是不会和游击队发生交集的,但是现在,土匪已经成了敌人,如此一来,游击队想要发展,面临的第一个拦路虎不再是鬼子还是土匪。 所幸钱侯罗金宝他们消息灵通,知道并非所有的土匪都被鬼子收买,还有一两支有血性的土匪武装不愿投降,还在与鬼子以及那些被鬼子收买的土匪交锋。 如果不是这样,以土匪们对本地熟悉程度,早就进山搜索寻找游击队的踪迹了。 “时间啊时间!” 林夕叹息了一声,他并不清楚,同在横安县的鬼子大队长真木一郎也在苦恼一件事。 “八路军的游击队你们准备用什么方法解决?”真木一郎把目光落在自己的副官,太田永志身上。 自从林夕出现,歼灭了几只日军与皇协军组成的搜寻小队后,人手得不到补充的真木一郎准备将围剿小股八路军游击队的任务放在皇协军身上。可是,皇协军战力很差,用来对付林夕效果大打折扣让他非常不满。 这个时候,太田永志给他提出建议,说是可以花钱雇佣本地土匪,让这些地头蛇对付游击队以及和皇军作对的几只土匪武装。 真木一郎考虑一天,同意了这个决定,只不过心里每每想到对付溃散的游击队,大日本皇军居然要依靠卑贱的支那人,感觉很丢面子,胸口憋闷。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短短一个多月就有两只土匪武装被灭,虽然土匪窝里被皇军捷足先登搜刮了干净,但是,随着搜寻游击队人手的减少,真木一郎可以预见,这支刚刚被他打的溃散的军队肯定会像病毒一样蔓延,给帝国的大业造成损失。 太田永志看到大队长望向自己的目光,就说道:“真木君,指挥官已经说了,要在横安县的江岸修建一个港口,只等我们将支那人凿沉在秦江的舰船打捞上来,疏通航线,就能减小我们的运输负担,而有了海军的帮助,我们这边的压力自然会轻一些。” “八嘎。太田君,你的意思是说,以后要海军的懦夫来保护我们陆军?” “不,属下不是这个意思。” “还是太田君,你必须在港口修建完成前,处理好八路军的事情,我可不希望海军在旁边看笑话,明白吗?” “是。明白。”太田永志在心里叫骂,“八嘎,如果你有办法早就用了,怎么可能让我动手。” 作为日本军人,太田永志并非不知道海军与陆军之间的巨大矛盾,但是,他的出生地就在江田岛海军兵学校附近,小时候的志向就是成为一名海军。可是由于家里贫穷,以及一些机缘巧合的原因,成为了名陆军军官。 正是因为小时候的经历,让太田永志非常希望日军能消除两支军队间的矛盾,并统一力量,面对国际社会向日本发起的挑战。 不过他的职位太低,哪怕对自己的长官透露出亲和海军的苗头,也会引来一阵不喜,对此,太田永志只能在心里无奈地叹息。 “太君,您出来啦。”翻译官钱真思跑到从房间里走出的太田永志身边。 太田永志看了他一眼,微微颔首:“钱桑,你的母亲生活的好吗?” “……好,还好还好。”钱真思表情微微一滞,接着连连点头。 太田永志说:“真是抱歉啊钱桑,你母亲的病如果可以转移到上海、云天这样的城市,应该有机会治愈的。不过你放心,帝国马上就要打通秦江航线,你的母亲会没事的。” 听到家中重病的老母能恢复健康,钱真思脸上闪现光芒,再次躬身行礼:“多谢太君,多谢太君。” “不需要。你既然我帝国服务,这点事我还是能帮到的。我们还是离开这儿找个地方吧。大队长吩咐下来个任务,要求我们尽快将游击队残余势力从横安县根除。钱桑,你有什么主意吗?” 钱真思顿了顿,想不出主意,就道:“太君,我哪是想这些事的人。” 太田永志对钱真思的表现未露出不屑,就像他看清日本陆军与海军内耗造成的恶劣影响并希望消除这种局面一样,他也是少有不对中国用歧视目光的几人,不过与同僚交谈时,“支那”这个词依旧挂在嘴边,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不这样做,会有无数的同僚对他表达意见,并可能影响到上峰对他的感官,就如刚才在指挥部里,他提出的依靠海军的建议被大队长驳斥一样。 “若是要遏制游击队发展,只能用那种方法了。”太田永志走在路上,眼中闪过血色的精光。 即使对中国人没有歧视,但是他清楚的知道,一个国家的崛起,必定建立在另一个国家的痛苦上。中国汉朝的强势,在于击溃北方匈奴;唐朝的强大,在于扫平北方的威胁;更不用说西方西班牙、荷兰、英国这些国家了,他们的强大,是建立在亚洲、非洲以及美洲土著血泪史上的。 如今,日本想要崛起,环顾四周,只能拿中国这个近邻开刀,为此,哪怕不符合自己的道义,为了民族和国家的崛起,也在所不惜。 ------------ 第二十四章 单干 ps:大家不要吝啬票票呀,还有收藏,中秋要到了,祝合家团聚 山区,游击队的临时营地,林夕坐在钱侯面前,在他们身边,围了一群游击队的战士。 整支游击队人数很少,只有十三个,可钱侯还是将他们叫到了身边,对林夕的行动投票表决。 “大家跟我相处的也久了,应该知道,我是个闲不住的人。待在山里这么多天,我有些受不了,所以希望能到外面执行任务。不过大家也清楚,我对周围并不熟悉,所以希望这次,可以通过消灭土匪,认清横安县的一切。这需要大家配合,所以我希望钱队长能在队里分出一两个人,带着我跑遍横安,我知道这样做存在危险,特别是离开了山区,会将自己暴露在小鬼子的枪眼下,可我有信心,能在小鬼子面前杀出一条血路。” 在之前的七天里,林夕提了不少请求。 灭了“绺一毛”后,游击队又在山里缩了十几天,林夕已经不能忍受了,再过十天左右,他来到这个世界就过去三个月。 三个月,对人的一生,不过眨眼烟云,哪怕放在抗日战争中,也是短的可以争取的时间。可是在林夕的规划中却不是这样,不说在知道自己可以通过杀人增加实力的消息后,思想上延伸出来的“进化论”思维,仅仅异能效率的耽搁,也令他百爪挠心。 如果在现代,元素重组全力开工,每天的产出将以亿计――在不担心别人发现自己异能的情况下。 可是这三个月时间里,元素重组的作用,居然用在分解四周植物以及岩石泥土中的微量元素,最终组合成食物这种事情上。哪怕是子弹,生产的数量也少的可怜。 林夕这种心态早在两个月前就有了,可顾忌游击队实力弱小,只能强忍,但是,拖得时间越长他就越加焦虑,到现在,林夕不想再等了,直接将自己离开游击队的想法说出来。 其实也不是离开游击队,而是希望钱侯能给自己一张特事特办的“通行证”,鉴于他对横安县周围地形的不熟悉,希望游击队中能派出一两名士兵帮助自己。 至于什么“从大局考虑”、“不要在实力弱小的时候引起鬼子警觉”,林夕统统听不进去。 钱侯抽着旱烟,青色的烟雾从鼻子里不时飘出。 听了林夕的话后,他没去看经常和他一起商量事情的罗金宝,反而将注意力落在其他人身上。 林夕同样把目光往这些人身上瞄,如果不想和八路军终止关系,就需要得到他们的认同。他不希望辛辛苦苦与游击队打拼三个月的感情因为这件“小事”受到破坏。 张青想说话,但是,被罗金宝的目光一瞪后只得住嘴。 赵汉与其他人对视一眼,开口说:“老钱,小林的实力大家知道,既然他这么想请战,我们就不能打击他的积极性。我觉得,应该同意小林的请求。” 黄三开口道:“钱队长,我也觉得应该同意林夕的意见,他能打鬼子,又能保证自己安全,这是无本买卖啊,咱们现在是没有实力和鬼子对着干,可小林可以,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让他发挥这个专长呢。大家说是不是?” “确实如此。如果队长要求,我可以跟在小林身后给他指路,这横安一片,我很熟悉,哪怕遇到鬼子围剿,才两三个人,很容易跑出来。”自黄三后,周驱虎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接下来是其他人,他们发表的言论,与新中国成立后,代/表大会上的结果差不多,全票赞成。 听着大家的话,林夕脸上的笑容更多了,接着,一脸讨好的望着钱侯:“钱叔你看,是不是该同意了。我的实力你知道,何必担心,如果你害怕伤了人手,没关系,等我打土匪或者鬼子时,一定把人带的远远的,不会伤到他们一根汗毛。” “小林,你这话就不对了,好像我们有多怕死似的。用不着,咱们游击队在这里,不就是为了打鬼子吗?哪里有你和人家动手我们在旁边看的道理。对付大股的鬼子我们是没有办法,可数量少的话,我们还是有信心的。何况现在的目标不是鬼子而是土匪,更应该这样。”赵汉用之前牺牲的政委的口气教导林夕。 林夕心里不屑,但面子上还是要给赵汉的,他的不屑仅仅是这种说话的口气,类似“假、大、空”的套路,他对它们的感觉经历了愤懑、不满、麻木到不屑几个过程。经历了这些,现代社会的林夕和这些官员打交道,几乎都把话挑开了说,懒得和这帮家伙废话。 而因为他的企业是航空工业,一般的领导干部,还真不能拿他怎么样。 虽然讨厌赵汉说话的口气,可林夕也知道,此时的人群里,还真有一部分被这种话洗脑的,对那些人的效果极大。于是,他连连点头,笑着说:“赵政委说的对极了,是我不对,是我不对。” 赵汉连连摆手,对林夕说道:“小林,你这话就说错了,我还不是政委,顶多是个帮指导员做事的活计,政委这个工作我干的还差远了,等你看到党组织派下来的人,就知道他们的工作能力有多强。” 话是这样说,赵汉眼神中还是带着欣喜,挺满意林夕说的话。他打定主意,等新政委下来,自己就要提交入党申请书,然后往人事工作方面努力,让自己变成一名合格的干部。 罗金宝脸上出现笑容,舒心的面容朝林夕看去:“小林啊,这回你是如愿以偿了。” “嘿嘿,还是大家厚爱。”林夕笑着说。 罗金宝摇头,语重心长道:“可不是大家对你的厚爱,而是党对你的信任知道吗?你既然有了打算,我们也同意了,可是呢,还是要给你订几条规矩。” “行,你说吧。” 罗金宝看了钱侯一眼,他还在闷声抽烟,笑了声不再看他,对林夕说:“首先一点,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全,你的安全很重要知道吗?” “记住了。” “第二,我们会安排两名同志陪在你身边,不过,向县城这种地方你是不能去的,在那里惹出乱子,绝不是开玩笑,无论是你还是咱们游击队,都不会好过。” “那我们什么时候对付县城的鬼子?”林夕还真有直接到县城把鬼子老巢端掉的打算,听他一说,不禁疑惑起来。 罗金宝说道:“鬼子损失惨重,必然会下大力气报复,不管是否能找到游击队,横安县周围的乡亲们肯定被牵连,咱们游击队没有实力保护大家,可不能惹出这种不顾后果的麻烦。” 林夕有些明白了,问道:“那就是说,等咱们力量壮大了,有能保护周围村子里的老百姓,才能对龟缩在县城的鬼子展开攻击。” “没错。”赵汉既然充当政委角色,钱侯和罗金宝商量事情自然会把他叫上,虽然平时,他们商量事情都不会避开大家,可是,那时候作为两人私底下商量的事,赵汉一般都不会去插嘴,所以了解的也不会有现在的多。“所以小林,你急着要杀鬼子这事没错,可是,鬼子丧心病狂啊,以前的时候,咱们得到鬼子要来的消息,可以转移村子里的乡亲和财产,可是现在,咱们没实力啊,这要是把鬼子惹怒了,不是害了乡亲们吗?” 林夕听后慢慢点头,山里面的村子,可是八路军今后的兵源,要是被鬼子捣毁了,先不说老百姓会不会被鬼子欺骗把帐记在他们头上,单单影响军民感情,就是重大的政治错误。 一心想杀人的林夕不是没想过鬼子的报复,只是心中焦躁,不想过多的考虑。 “那这样话,我以个人的身份在横安县周围活动,让鬼子弄不清我是干什么的,如此一来,他们就不会有时间把精力放在残害老百姓身上了……应该吧!”说到最后,林夕变得不自信,鬼子是什么性格,林夕没过多接触,具体怎样的思维也不清楚,但前一个平行世界里,日军在中国大地上制造的无人区多的数不过来。 他觉得,不管游击队要不要行动,这些日本人都不会放过普通老百姓。只是如今日军还要将注意力放在前线,因此,没有分散精力的机会。但是,当双方转入消耗战,后方的压力将陡然剧增,不管是游击队还是普通老百姓,将面临日军疯狂反扑。 必须在这个时间到来前把游击队发展起来,并离开中国前往美国。待在这里的这段时间,林夕没有白白浪费,他已经知道,日本还未与美国宣战,此时离开中国,正是时机。 把游击队发展起来再离开和当游击队面临最严峻情况时离开,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对于心里有打算将来要回到国内发展的林夕而言,面临第二种情况时,会让他非常被动。 钱侯听出了林夕话语中的担忧,把烟杆从嘴里拿开,说道:“小林啊,既然大家都同意了,就不要担心这些问题。除了罗金宝说的两点外,我还要告诉你,不要给乡亲们添麻烦,咱们现在没有实力保护他们,所以首要任务是让大家相信,我们不但是一支打鬼子的部队,还是一支人民的军队。等将来要发展队伍时,不会因为前期总总纠纷造成麻烦。” “放心吧钱队长,我不会给他们惹麻烦。那么,谁跟我去,横安县附近的地形,我了解的可不多。”林夕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 第二十五章 劫路 ps:期望各位能指出文中某些冥鬼习惯性的文字累赘,另外,驳壳枪的标尺是800到1000米,冥鬼弄错了,但现在改来不及,所以大家海涵,将就着吧。再有,祝各位中秋快乐。 南庄在横安县南面,面临秦江,十几天前,一队鬼子押送几百名横安的百姓到这里,修筑供船与小艇停泊的码头。 南庄因此变得十分热闹,可这样的热闹并没有给南庄的本地人带来好处,相反,本地村民的行动变得更加低迷。枪声一直响着,一天都没停下来,不时能看到搬运工把死去的老百姓的尸体抬出来,随便找个地方掩埋。 有时,南庄的村民还能看到日军整队整队的枪杀中国人,就因为他们耽误了工期。 谷永利经营着一家小店铺,给过往行人做吃食。南庄靠着秦江,总有行人路过,所以他就在这里开了家饭馆。只是规模小,加上南庄距离横安县城也才十几公里,除了有了资产的小门小户小商小贩,其他人还是去县城用餐。 即便如此,他的生意也算可以,赚的不多却也马马虎虎,只是最近日军到来,让过往商人不敢在这里久留,生怕一不小心惹恼日本人,赔上自己的小命。 三个人走到谷永利的小饭店门前,瞧见里面的位置空着,就一头钻进去。 看到客人过来,谷永利赶忙走过去问:“客人要来些什么?” 他一面问一面观察着三位客人,一人稍微年长,皮肤黝黑,手掌粗糙,该是个农民;另外两个比较年轻,其中一人长相斯文,身体修长却瘦小;最后一人面带稚气,皮肤黑啾啾的,像个皮实的娃子。 “有面吗?”面相斯文的年青人问。 谷永利颔首:“有。不过客官,瞧你面生,先说好,前些日子涨价了,您多担待。” “又涨了?”面带稚气的年青人带着不满。 谷永利只能解释:“客官,你也了解如今的粮价啊,要是不涨,这摊子倒不如关了为好。” 面相斯文的青年开口:“我们知道了,老板你就上面吧。三碗。” “好咧。”谷永利心里乐呵着,吆喝一声开始做面。 之前几天,在这里吃饭的人都用粗粮,对他们而言,能填饱肚子就行,吃什么无所谓,来往能在他这里停下并舍得花钱做面的少之又少。难得啊,今天来了三位款爷。 三人正是从山区出来的林夕一行,年纪最小的是张青,其实他只比林夕小了不到一岁,可脾气执拗,脸上始终带着股不服输的劲头,所以看起来比林夕更加稚嫩;年纪最大的是出来给林夕指路的游击队战士,黄三。 黄三低声问:“小林,咱们吃面真没关系?你身上大洋会不会不够啊。” “没事的,我带了很多呢。”林夕满不在乎的说,接着对老板问道,“老板,过江的时候,我看到你们这儿有些日本人啊,他们在干嘛?” 谷永利正在拉面条,听到问话就说:“好像在建码头吧!我也不清楚,这儿每天都死几个人,哎,吓的过江的人都不敢停下来了。” “每天都杀人?为什么?你们做了什么事儿啊?县城也有日本人驻扎,可我看他们也没滥杀无辜嘛。”林夕这话说出口,立即惹的张青和黄三不满,但他熟视无睹,一脸平静地等待老板给的答案。 谷永利把拉出来的面狠狠往桌上一拍,“啪”,终于做完了这道工序,抬头看着林夕三人,说道:“三位面生,是新来的吧!” 林夕颔首,说道:“老板您眼力好,我们三个不是本地人。我原本在学校读书,打仗了嘛不是,就出来了,后来就想出来做生意,可现在的生意真难做,于是就想看看,能不能靠着这条江找条发财的路子。” 谷永利听着他的话,没有反驳,可是,有眼光的谷永利还是看出了破绽。他对经商了解不多,判断林夕说的是假话,依靠的是几十年来看人的眼光。只是,他不打算揭破,这年头,每个人都有难处。 “日本人是半个月前来的,来的时候还押了几百老百姓。我听到的也是客人说的,那些老百姓都是周边的村子抓来的人。啧啧,也不知造了什么孽,每天要死不少人,头天我还看到一个七老八十老婆子来找他儿子,哎……” 张青见他没说下去,就问道:“你后来呢?” “人没了。”谷永利看到了三人脸上的愤怒,苦笑道,“原以为在民国活着不容易,没想到日本人一来,更不能人活,这日子,只能有一天是一天了。” 林夕把心里的不甘压下,用沉重的口吻说:“是啊。国家这么乱,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他按下张青和黄三,让二人不要多问。林夕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可冥冥中就有感应,觉得继续下去会有危险。 谷永利见林夕三人没在问话,想起村子里不时被日本人带走然后被人埋掉的村民,不敢找话题,上了面后就坐在位置上,沉默的看着清冷的街道。 吃完结账后,林夕带着张青黄三二人朝秦江走去。 “林哥怎么回事?你怎么神神秘秘的。”张青奇怪的问。 林夕通过路上几次观察,得出了让自己不安的来源,就对他说道:“你们两个,别回头,我们被人盯上了。” “什么?”二人一惊。 林夕连忙告诫:“别回头。” “哦,是是。”两人还真有回头去看的冲动,林夕的警告十分及时。 三人走了一路,来到山坳里植被茂密的地方,路上也不知怎么回事,危险的感觉突然消失,他用驳壳枪及惹怒人机一体,可数百米的范围内没发现人的动静,林夕把目光移向前面的转角口,对身侧二人说道:“过会儿到那里,什么都不要管,立即冲到林子里。” “啊?哦,知道了。”张青被林夕说话的口气弄的神神秘秘。 黄三考虑的是敌人的实力以及他们的情况:“危险吗?” 林夕低声说:“不知道,危险来自我的感觉,但是,到底危不危险我不知道。我只清楚,如果在南庄动手,我们可能面对一百名以上的敌人。” 南庄不但驻扎了一个小队日军,还有两个小队三百多人的皇协军,还有许多穿着老百姓衣服的汉**混在其中,跟踪他的人如果是鬼子或者伪军,绝对不可能等到这个时候。 看着转角口越来越近,林夕对他们说道:“就是前面了,一转过去,就跑起来。” “好的。”黄三和张青一起说道。 可就在这时,前面拐角处出现一群人,共有八人,每个人的着装不同,一看就知,他们是土匪。 林夕把手按在枪上,静静的看着他们。 黄三和张青心里一紧,把王八盒子掏了出来,可是下一秒,二人便被身后窜上来的人下了枪。 人群中一名长着络腮胡的汉子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着林夕三人,“几位兄弟,对不住了,请跟我们走一趟!” “你们是谁?总得有个交代吧!”林夕说道。 “交代?”络腮胡眼睛瞪的堪比牛眼,哈哈一笑说:“现在你有资格跟我讲条件?把枪下了。” 他看到林夕的手还按在腰上,就对身侧的人说。 可是下一秒,他就看到林夕以他反应不过来的速度拔出驳壳枪,与此同时,对方快速移动身体,其速度竟然在人的视野中划出模糊的影像。 “不许动。”林夕的声音在络腮胡汉子的身后出现,同时传入大家耳中的,是林夕刻意压制却无法抑制的急促呼吸。 络腮胡的后脑被一根冰冷的铁疙瘩杵着,脸上怒气一下子生了起来。“哼,你动手试试?要死大家一起死,嘿嘿。” 周围的土匪把枪瞄在林夕身上,准备随时给他来一下。 其中一人可能知道些事,看了看络腮胡,又看了看林夕三人,开口道:“这位弟兄,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我们的大当家有事情想请几位去一趟。” “我知道你们没有恶意,否则,在你们没出来时就已经死了。包括一直跟在我们身后的人。”林夕无悲无喜。 “你……”想说好话化解如今气氛的男子被林夕的话噎的气不打一处来。自己好心说到,反而被对方认为自己实力低微。 “你们别不信,林哥早在饭馆就知道不对劲了,你们是那个时候上来的吧。”张青看到土匪忽视林夕的实力,忍不住说道。 “你错了。” 说话的是林夕和刚才说话的男子。二人一起说出,登时住口彼此对视。 “你怎么知道的?”那名汉子问。 林夕说:“我能感觉出是否有恶意。只是一开始就没想和你们打交道罢了。” “你知道我们的人跟上来?” “能感觉的到。”林夕说道。 一群人注视着林夕,七八条枪对着林夕的身体,就在络腮胡与这名男子犹豫时,林夕又动了,速度依旧让他眼花缭乱。 当林夕吁吁喘气的站在络腮胡面前,用枪指着络腮胡和刚才那名男子时,所有看到的人才吓出了身冷汗。虽然放手一搏,胡乱开枪很可能击中林夕,但是,土匪们也怕伤到自己人。 同时,林夕感觉出这些人没有恶意,所以才敢这么放肆。 络腮胡瞪着林夕,林夕也注视对方,片刻后,络腮胡哈哈大笑,对身边的人说:“大家把枪放下,不错,你这本事,够资格让我请你上山。刚才抱歉,兄弟我叫王时迁,弟兄们叫我王千霸。” “林夕。”林夕把枪放下。 另一名男子介绍道:“林兄弟好,我叫乔茂生。不知这两位弟兄……” ------------ 第二十六章 土匪 林夕用实力得到了王时迁的尊重,本来就没有敌意的土匪自然不会和林希等人发生冲突。 走在路上,林夕奇怪地问:“这附近有你们的寨子?” 他问出这个问题也是有原因的,这里距离横安县连三十公里都没有,靠近江边,来往商人只走南庄一条线,这地方若是有土匪,先不说吃喝问题,但就活动范围便能把县城囊括进去。 中央政府的官员不想剿匪就罢了,现在日本人过来,县城附近是不用想了,其他村子的油水也被日本人搜刮干净,土匪该怎么维持?抢/劫县城?只有疯子才做。 哪怕八路军游击队,这样的想法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不是。实不相瞒,弟兄们原不在这一带活动,因为得罪了小鬼子,被他们碾到了横安。”乔茂盛开口说。 林夕心头疑惑,说道:“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要找上我们?” “哈哈,其实这也是巧合。”开口回答的是王时迁,“你不是说有人不怀好意的跟踪你们吗?我们的兄弟发现了他们,而这些人十多天前正好与我们有冲突,都脸熟。我们原来也没多在意,只是想着把这些尾巴割掉,可是,各位的腰带却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腰带?”张青低头一看,因为加了王八盒子,腰上果然不太一样,黄三也是低头,可他的疑惑依旧没有解开,“各位,就凭几支枪就这样请我们,不觉得兴师动众吗?” 虽然现在以礼相待,可刚才抵在自己身上的枪口可是***只,黄三到现在还觉得有气。 “哈哈,黄三兄弟,抱歉了。我们得罪的可是鬼子,而你们,说实话,哪怕现在都不知道你们的来历。但有一点我们可以确定。”乔茂盛露出自信的模样。 张青急忙问道:“什么事情?” 乔茂盛说道:“你们是打鬼子的。是――很简单呢的理由,咱们山寨原来也打鬼子,周围的土匪响马被鬼子收编,我们就不同意,跟他们打,跟鬼子打,哪怕被赶了出来,也要杀鬼子。咱们当家的希望能与当地对付鬼子的人见一面,大家既然有相同的要求,应该能坐下来交谈。” “打鬼子那就打鬼子好了。为什么要请我们?”张青不解地说道。 黄三到是知道一部分原因,只是依然存在疑问:“以你们的实力,调查横安县附近的地形,建立关系网不过多花些时间而已。有什么需要用到我们三个。” 王时迁说:“这可不一样。土匪们被鬼子联合起来了,力量增加的可不止十倍啊!再算上日本人,如果我们还不联合,只靠单打独斗能有什么作为!” “你们就靠这样的判断,认为我们和日本人为敌?”林夕嘴角露出轻蔑的笑。 可是,看到他这种笑容的王时迁表情丝毫未变:“林兄弟,仅凭你的身手,刚才一路上想杀我们轻而易举,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可就像你刚才说的,你能感觉别人的恶意,我――也能。” 林夕诧异地朝他看去,张青和黄三也是如此,因为林夕告诉他们的感觉太奇怪了,什么都没发现,却能感觉到有人,这简直像妖法啊。没有想到,除了林夕外,身边的络腮大汉也是这样。 “我的直觉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才有的,至于你,抱歉,我可从来没听说有人天生就拥有这种直觉。”王时迁如此说。 “原来如此。”林夕心道。他的能力来的莫名其妙,却可以追溯来源――异能。 十几人的队伍走在山路上,拖出二十多米的队形,走在最后的几个不时观察身后:除了观察自己是否被人注意外,还要清理队伍行走后留下的踪迹。 半晌,林夕、张青与黄三来到山里面的一个营地,让林夕诧异地,是这些承认是土匪的家伙居然一匹马都没有。 他们的营地比游击队还要惨,有些人身上套着动物的皮毛,有些人身上穿着单衣,天虽然不冷,但像他们这样的穿法,林夕哪怕看着也受不了。 “这就是你们的大当家?”林夕愕然地对身边的王时迁问。 乔茂生嘴角一翘,对他解释:“我们大当家的父亲是咱们的老寨主,年青时就把他送到外面读书,后来又去了日本,六年前才回来。” “他继承了你们的山寨?” 王时迁开口说:“是的。大当家的身子虽然没有老寨主厉害,可脑筋灵活,我王千霸佩服。” “哈哈,王千霸,当初你可是把我好一阵为难的呦!”营地正中,擦拭一把驳壳枪的大当家看到林夕三人上前,赶忙起来,朝三人走去。 王时迁连忙讨饶:“当家的,都过去那么久了,你怎么还提呢。” “哈哈,好,不提不提。不过老王,应该给我介绍介绍极为朋友吧。” 男子说的轻快,且若无其事,但眼中一闪而过的精光却显示着完全不同的心态。 乔茂生跑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似乎在介绍情况,然后再对林夕一指,那名当家的一直面带笑意,哪怕没有乔茂生介绍,他也看出林夕是三人的首领。 “当家的,这位是林夕林先生。这位先生名叫黄三,而这位小兄弟叫张青。他们与鬼子是敌人,咱们见面是不打不相识。林兄弟,这位是我们的大当家……” 这位大当家打断乔茂生的话,对林夕伸手,“还是由我自己介绍吧。我叫朱明,你要叫大当家也成,叫我一声朱老哥也可以。” 林夕赶忙伸手,与他一握:“我还是叫大当家的吧!” 这个名叫朱明的土匪头子年纪很轻,年纪三十岁不到,加上身份是山寨的小少爷,皮肤白皙――比林夕这具身体还要白。所以粗看之下,实在不能将他与土匪头子联系起来。 “林兄弟,还有这两位,随便找个地方做吧。”朱明抬手一引,对三人说。 几人坐下,林夕按下心头的疑惑,开口道:“不知道大当家为什么找我们?” 朱明呵呵一笑,摇头说:“我并没有指明要见你们,只是王哥的直觉很准,我就让他下山负责这件事,既然你们上来,就说明他相信你们。” 林夕转身看着王时迁,然后移回目光:“你就相信他的直觉?” “对。特别是看到了林兄弟后,我更加佩服。”朱明说。 林夕想笑,他不认为自己这样的人会有风度,虽然经历过很多事情,可是,他的创业史是不能和真正的企业家相提并论,甚至连一些个体商贩也多有不如。虽然不会明说,可是,这个世界是分等级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夕始终将自己归纳为“宅”这一类,哪怕在人前努力掩盖这点,也难想消除这个本质。 最简单的特征,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总喜欢以自己的意愿去完成。人说不撞南墙不回头,他这类人却是撞到了南墙也想试试,要撞多少次才能把墙撞塌。 这样的自己,能被人看上什么?愣?傻?好骗? 无关乎林夕用这样的恶意去揣度别人,实在是他明白自己的斤两,与心机多的人打擂台,恐怕被卖了还要替别人数钱。 朱明却在这时开口:“乔大哥已经跟我说了刚才的事,撇开其他的不谈,仅仅兄弟你的实力,就足以让我放心。” ------------ 第二十七章 国共相见 林夕、张青和黄三,三个人弄不清原因,王时迁说他拥有感知人是否有恶念的能力,这可以理解,林夕之前也有。可是,为什么一个外地的土匪,会这样接待他们三人。 哪怕林夕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原因。 朱明剑林夕三人不再开口,就继续说下去:“林兄弟,我想问一下,诸位在横安应该有朋友吧!” “这……”林夕将目光放在黄三身上,可黄三只是名战士,对这种事拿不出主意。微微思量,林夕颔首,“有倒是有,只是不知道大当家有什么打算?” 朱明将刚才的一切看在眼里,若有所思的望着黄三,随后眉头紧蹙,似乎在考虑什么。王时迁和乔茂生彼此对视,脸上渐渐出现不耐烦。 “我们兄弟几个得到了个消息,需要人帮助。几位弟兄应该不是常人,能不能联系些人,让他们过来。”朱明说道。 林夕更加奇怪了:“大当家只让人过来,难道就没有原因吗?” 朱明脸上出现犹豫,张嘴想告诉他们什么,可转眼就被乔茂生的目光阻止:“……原因自然是有的,可是,这事情一说出来,恐怕会有大麻烦。” 林夕脸上出现不虞,往四周看了一眼,说道:“既然如此,我们没什么可说的,我们身后确实有人,可是,刚刚被鬼子清剿,损失惨重,如果大当家是有大买卖想请人帮忙,恕在下不能答应。” “你们刚与鬼子交手?”朱明脸上带着错愕,虽然来横安县不到一个月,但手下弟兄们打探消息的能力还是有的,没听说什么人去招惹鬼子啊。 林夕咳了几声,这才道:“是几个月前的事。” “呃,原来是这样。”朱明也噎住了,话说他们当土匪的,人手若是不够,不是短时间里覆灭就是又快速壮大――通过战斗和吞并,让残缺的队伍恢复。 反正土匪武装不像八路军那样讲究,只要听从命令,入伙前都干过什么都可以无视。 虽然他们是打鬼子的土匪,可土匪就是土匪,平日里,难道不欺负老百姓?虽然原来的政府和土匪没什么两样,但林夕心里依然不希望和他们打交道。 王时迁这时走上来开口说:“林兄弟,我们是怀着诚意的,当然,让你身后的兄弟再去和鬼子硬拼肯定不成,只是,难道就没有其他认识的人了。” “认识的人?”林夕摇摇头,“没有,不过横安县附近还有几只和鬼子交手的土匪,也许你们可以找他们。” “呵呵,林兄弟一口一个土匪,看来,对我们有很大误解啊。”乔茂生说道。 林夕的目光朝黄三瞥过去,可这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兼战士,打仗可以,与游击队交流也行,可在这群陌生的土匪面前,却难做出有效率的事,硬生生被人顶上去的林夕只能继续开口:“其实在这之前,我见过两支土匪,他们都被我杀了,原因很简单,这帮家伙给日本人办事,再者,就算他们不给日本人办事,这帮家伙平日里做的孽也让我有足够的理由杀光他们。” “果然。”王时迁的嘴里迸出两字,让包括林夕在内的黄三张青心底浮出诧异。 看到林夕和黄三他们吵自己投来目光,王时迁没有回答而是后退一步。 朱明笑着说:“我们早就听说附近有支人马专门对付土匪,每次动手总是不留活口,只是没想到是兄弟你们。呵呵,如果我没估计错的话,林兄弟的队伍解决完那些土匪,就会向鬼子发起攻击吧,是不是?” “有这个打算,不过你弄错了一点。”林夕知道,和这些人交流,以自己的心性很容易把某些不方便透露的话题交到对方手底,可这时候一句话都不说又不行,林夕真希望身边跟来的人不是黄三而是钱侯或者罗金宝,至少他们待人接物上很有一手。 “噢?还望赐教?”朱明说。 林夕说道:“杀死那些土匪的,不是我们的队伍,而是我。” “什么?”朱明惊讶了,目光飘到王时迁和乔茂生身上,似在询问结果。可惜,二人也给不出答案。 张青在旁沉默了很久,一直没机会说话,看到朱明他们不相信林夕,当即说道:“那是当然,林哥的实力可要超过你们的认识,要不是路上知道你们没有恶意,早就把你们……” “张青――”林夕见张青越说越无理,立即呵斥,“给我闭嘴。” “我……” 黄三也在旁劝道:“小张,别说话。” “……哦。”张青不甘的应了声。 朱明他们却从这番对话中听出了蕴含的意思,可是,让他们相信一个人就能杀光一群土匪,太惊讶,太梦幻,实在难以让人相信。 王时迁沉吟了声,站在一旁开口道:“林兄弟,你的实力很强,同时我也相信在路上的时候,你可以轻松杀光我们,但是,要说你能单枪匹马杀光两群土匪,这……真的太让人难以相信了。” “不不。”林夕摇头,对王时迁他们说道,“我只是陈述事实,并不需要你们相信,事实上,这次出来,我的目的就是把横安县的土匪清空,他们要么离开横安,要么死。” “……嘿,这话说的也太大了,不怕牛皮吹破?”一个从没有听过的声音从角落传来。 林夕他们转头看去,原来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穿着黑色的裤子,脚上扎着绑腿;上身则是一件黑色的粗布外套,对襟没有系上;里面是件白灰色的衬衫。吸引人注意的是手里的两把手枪,不是王八盒子,而是和林夕一样,是驳壳枪。 这人把枪插回腰间,站起来,朝林夕他们靠近。每次迈动脚步,都给人一种凝实的厚重感,好像沉甸甸地东西压在人的心头。 “这个人……”感觉到此人身上的危险,林夕心里一凛,皮肤表面好像被针扎了一样,肌肉开始不自禁的抖动。 和他有同样感触的是黄三与张青,而朱明、王时迁和乔茂生等人却是没事似的。 来人用打量的目光在林夕身上一扫,看到了对方心里的怯意,不屑地嗤笑一声。“就这样的胆量,也敢放言一个人灭杀两群匪子?别看我们来的晚,可我们调查的很清楚过。消失的两股人马,一个是黑旋风,以前是一支全骑兵的流匪,后来劫了日本人的东西,被打散了。流落到横安县境内休养生息三年,变成了本地一支二流的土匪;另一个就是绺一毛,他们人数比较多,被你们消灭的是他们的主力人马,其他人都让小鬼子捡了便宜。” 这人如数家珍的说了被林夕杀死的两只土匪首领与其队伍的来历,很显然,他们所谓的调查不仅仅是买通几个人询问资料。 林夕笑了起来,看着面前的男子,只是那人站着自己坐着,仰着头看他脖子有点酸,所以低下头道:“这么看来,你们也不是普通的土匪了。应该是正规军吧。就算不是,也应该是正规军改编,至于你――”他看着面前的朱明,“你不只是大当家这么简单,是吧!” 朱明望着走过来的男子,说道:“李兄弟,你这是……” 李姓男子微微摇头,阻止他说下去:“大当家,王大哥他们带回来的人,应该是八路军的游击队,几位,我没说错吧!” “什么?他们是八路军?!”朱明、王时迁和乔茂生有些惊讶,不过也仅仅是惊讶而已,对他们来说,和谁一起打鬼子不是打。 李姓男子看着林夕:“不信的话,问他们吧!” 林夕站了起来,黄三和张青也起身。刚才听林夕说面前的土匪其实是国民党军队时,两人眼皮猛地一跳。虽然国共统一了战线,一致抗日,但曾今发生的事情不可能当没发生,党与党之间,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间的矛盾依旧存在。 “宁予外邦,不予家奴”、“攘外必先安内”等等,在华夏很有市场。 “说的不错,我们是八路军,就是不知道,你们国民党什么时候也开始建立敌后根据地了。”林夕脸色变得很奇怪,问出了心头的疑惑。 似乎建立敌后根据地是社工党的招牌啊,难道后来的历史抹杀了这部分内容? ------------ 第二十八章 真伪 信任 ps:求票票和收藏,大家捧场啊! 林夕、黄三、张青,和对面的李辛、朱明、王时迁和乔茂生对望,国共两党在战场上不止一次的相见,可是,对此时的游击队来说,还未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朱明犹豫的看着李辛,说道:“李大哥,你看着……” 李辛说道:“跟他们说吧。八路军的武装虽然不怎么样,可在当地应该会有根基。” 林夕伸出手阻止:“别,我没兴趣听你们的话。不管有什么消息,都不要说出来。” “……”李辛和朱明愣住了,接着向是受到了侮辱一样脸色变得很差。 黄三有些担心的说:“小林,还是听听吧。大家都是打鬼子,相互帮助是应该的。” 林夕摇头说道:“我相信他们是在打鬼子,可我不相信他们会在危急关头不把我们当炮灰,去填日本人的枪眼。” “你说什么?”不但王时迁乔茂生,连周围的人也对林夕横眉冷目。 瞳孔笔直的瞄准李辛,林夕说道:“如果相信我,那就跟着我干笔大买卖,如何?” 李辛把目光投向朱明,说明这里朱明才是有话语权的人,朱明对林夕的话很反感,他虽然不是国民党党员,但是在学校的时候也曾申请过,半晌,他让周围躁动的弟兄们稍安勿躁,然后才问:“什么买卖?” 林夕说道:“山下有很多老百姓被鬼子抓住,给他们修建轮船停靠的码头。我准备去救他们,你们如果没事的话,我邀请你们去观赏这场战斗。如何?” 朱明和李辛他们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林夕,面对这样的目光,林夕笑了笑:“放心好了,你们只要站在远远的地方用望远镜观察就可以。不过有一点,缴获到的东西都归我,特别是钱,如果有单个的鬼子或者伪军跑向你们那里,被你们杀了或者俘虏了,武器我可以不要,但他身上的钱,必须都给我。怎么样?” “……你是疯子吗?”沉默了许久,王时迁问出了他的疑惑。 林夕耸了耸肩,黄三和张青却开口:“他说的是真的,小林有这个实力。而且,我们本来就准备对付那些鬼子,只是被你们影响了而已。” “林哥才不会说假话,有总就试试,要不是林哥刚才没动手唔……” 看到张青又没头没脑的说话,黄三和林夕一起封住了他的嘴巴。 “闭嘴。”两个人一起喝道。 林夕从未想过张青会这么麻烦,对方虽然为自己说话,可惹事的本事却让人无语。 “抱歉了。你如果感兴趣,可以和我们一起下山,看看情况,由你们自己判断。我不会让其他人参加你们的行动,但我可以。若是合适,我参加你们的行动,如何?” “你?” “对,就是我。不过说好了,武器什么的就算了,我只要钱,金子、银子,这类东西。” 李辛闭着嘴巴,对林夕的表现很惊讶:“你是说……你只要钱?武器什么的都不需要?” “对。价码,等你看了我的表现在开,怎么样?”林夕说道,“你可以觉得我狂妄,但是,一切都等到今天的战斗结束后再谈及吧。如何啊?” 李辛、朱明等人对视着,然后又看着林夕,只将他当成疯子,周围的人了解了事情经过,嘴里嘀嘀咕咕的嗤笑,任谁听了林夕的话,都觉得他不自量力。 林夕并不还口,他对朱明说:“讲再多的话都没用,一切还得看实力,那么,我们现在下山了。” “……好吧。送他们下山。”朱明没有了谈话的兴趣。 他的神色落在林夕眼中,当一个小喽喽过来请他们时,林夕转身站定,“战斗会很快发生,你们有兴趣,可以下来。” 等林夕三人离开,不少人破口大骂:“这个疯子,他算老几啊。” “就是,不知天高地厚,一个人杀掉几十人,他没做梦吧。” “哼。我看这人就是个骗子,要我说,咱们自己干就得了,何必拉上别人。就算他们八路军又怎么样。我可听说,早在几个月前,他们就被赶到山里面,路都被封死了,能有什么能耐。” “我看也是,大当家的,别跟这小子废话,咱们人数虽然少了,可实力还在,只要找准机会,准能把那批货劫过来。” “我也是这个意思。乔大哥,你看呢……” 朱明坐在石头上,这块石头垫了层毯子,不会让阴寒传到身上。他仔细思量林夕的表现,如何也不知道对方的自信来自哪里,虽然横安县近期确实消失了两只土匪武装,但是,绺一毛的战斗发生在村子里,那里的村民可是听说枪声合爆炸声震天――一个人,一个人能做到这个程度? 无论怎么考虑,朱明都不能相信林夕能以一敌百,而这个地方卡壳,其他的话就很难让他们相信了。 摇了摇头,朱明痴笑一声:“算啦。就当见了个八路军的疯子。李大哥,我们再商量商量吧,能不能让那几支和鬼子有矛盾的土匪与我们合作?” “不行。这样太危险。”李辛立即摇头,对他的话给予否决。“他们可不管诚信,说不定背地里已经和鬼子有了交易,这样一来……” “我也知道啊。可是,既然得到了这个消息,要是不拿下来,我不甘心。”朱明捏紧了拳头,狠狠在掌中一敲。 这时,一名拿枪的四十来岁男人犹豫一阵后说道:“大当家的,我觉得……刚才那家伙还可以争取。” “你疯了吗?”立即有人笑出声。 “你想死我们也不要用这个主意吧。” “嘿。老酒,你没喝醉吧。” 叫老酒的男子瞪了说话的人一眼:“去你的,你醉了我都不会喝醉。大当家的,我说的是真的,虽然八路军跟李辛兄弟的部队不对付,可他们还是讲信誉的,与土匪合作,还不如与他们一起。” “问题是那人不想说啊。刚才说话的时候,你又不是没听到。” 朱明阻止其他人说话,低下头思索后道:“大夯,继续说,你是怎么想的?” “我不说八路军的具体位置,是担心咱们出卖他们――各位先静一下,静一下。”老酒急忙喊出骂出声来的人,但还是有几个大叫“漕他娘的……”,老酒名叫马大夯,无酒不欢的一个人,却从来没有因为喝酒误事,他是山寨里面的老人,人情世故懂的不比乔茂生少,只是不识字,机灵劲不能和绰号“书生”的乔茂生比。 但是,没有人敢小瞧他,就像王时迁对危险的感知,马大夯的经验不是其他人比的上的。这位老将在朱明父亲时代就存在了,和其他土匪交手的次数不下一百,虽然杀人立功的次数不多,可回回都能完好无恙的退下来。这样的情况让马大夯在某段时间里被人耻笑“胆小鬼”“窝囊废”。 可后来,随着马大夯逐渐有了表现,再没人敢这么说他。而到了朱明这里,马大夯的经验就更值钱了,他们和小鬼子交手,数次突围都由马大夯带领,配合王时迁的勇猛,李辛的迅捷,乔茂生的机智与朱明的决断,不但冲出日军的包围圈,还绞杀了数股鬼子。 那句“怕咱们出卖他们”简直像捅了马蜂窝,他们虽然是土匪,可是,自己杀死的鬼子不比当兵的少,按话本里说的,也是英雄了。林夕那小子倒好,居然怀疑起他们来,咱们就算是土匪,那样是响当当的汉子,对付鬼子的时候给身边弟兄捅刀子,这是人做的事吗。 了解到林夕刚才居然直接指出自己这些人可能会在危急关头出卖他们,这些和鬼子厮杀了一年有余的土匪汉子愤怒了。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鬼,居然敢这么说他们…… 马大夯的话就如火上浇油,林夕他们过来时,其他人秉承习惯,离的远远的,给当家的人腾出空间。所以很多人没听到林夕之前说的话,虽然不少人从同伴愤怒的脸色看出端倪,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话。 “大家安静。”朱明见马大夯制止不了大家,站了起来,“大家安静一下,我们是不是汉子,不是他这个没毛的小鬼说了算,我们的目的是对付小鬼子,如今已经有很多土匪改当伪军,我不怪他们不相信我们。这件事就算了,我们听马老哥说的话,看他有什么建议。” 马大夯见众人在大当家的劝说下安静下来,就捡要紧的说:“横安县不是也有土匪和伪军吗?鬼子最近都所在工事里,咱们不可能撞过去,可听命鬼子的伪军和土匪不一样,咱们杀些人,想来就能惊动八路军的高层,我看叫林夕的人,也不是个能说上话的,倒不如直接找上他的长官。” “有道理。可是,咱们这次是要出其不意,如果让鬼子知道咱们跑到了横安县,恐怕就会加强戒备。”李辛想了些事后,神色犹豫的说,不过语气间还是不满,内心深处,他不希望与八路军合作。 ------------ 第二十九章 打算 潜伏 经过一番讨论,朱明和李辛决定,由李辛、王时迁和马大夯三人组织一支小队伍,跟上林夕三人,看他们有什么动作。 只可惜,几个人下山没多久就失去了林夕他们的身影。 林夕三人下山,一路上顾忌跟着下来的土匪,都没说话,等到了山下只剩他们三人时,黄三才问道:“小林,你为什么不同意他们的要求,他虽然也不喜欢政府的军队,可大家都在打鬼子,如何能合作,实力必然加强。而且,有钱队长在的话,我们也能注意着。” 林夕看向身侧的张青,这小子没什么反应,好似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与自己无关,此时,他正摩挲着失而复得的两只王八盒子,上山被收缴的武器刚回到自己手里,要不是刚才有人押送,他早就拿出来了。 “他们有多少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游击队所有人算到一起只有十三个,你说这样的实力他们看的上?他们是被鬼子从其他地方逼到横安来的,又找到了份大买卖,按着他们的性子,要对付的肯定是鬼子,可是,他们四五十人的规模也吃不下,算上我们能吃下去?在这样的战斗中,钱队长他们起不到作用,还不如我一个人参加,可你也看到了,他们根本不信。我有办法吗?” 黄三只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政府对他的压迫早在北洋时就深入父辈的骨髓,所以,在没有实际交锋的情况下,他对政府和军队的厌恶没有经历了“围剿”的老红军强。 而对林夕来说,民国政府如今**到了极点,全党上下不上下其手拿钱的比大熊猫还要少,而这些人,除了少数几个身居高位,其他人都得不到重用。 对于朱明说的,有一笔大买卖,林夕虽然心动,可他知道,找钱侯他们是不可能的。就像他和黄三说的,游击队实力大损,经不起折腾。 “这倒也是。”黄三不再开口。 张青在山上三番两次给人惹麻烦,此时,一路闷闷地看着地面,终于在林夕和黄三的话停住后说道:“林哥,你准备怎么办?去杀鬼子?” “嗯。”林夕点头,“被鬼子抓来的人都是普通老百姓,我们杀了鬼子,把他们救出来,再发给他们枪,除开家里有人要照顾不能走的,应该会有一小半加入游击队,呵呵,那可是几百号人啊。只要有一层的人加入,游击队实力就能大涨一倍。” “可是鬼子人多,能行吗?”黄三担心的说道。 林夕嘴角一咧,笑着道:“我又不是一下子就冲进去,我打算啊――今天杀一点,明天杀一点,把他们磨死。毕竟小鬼子如果直接冲上来,我也是很危险的。” “有危险个屁,要不是身边有你们两个拖油瓶,老子现在就可以冲进去。”这段话在林夕说话时从心里蹦出来,人机一体,让他拥有在枪械最大射程内看穿一切事物的能力;元素重组,令他可以在三百米范围内,随意把即将爆炸的手雷精确放到敌人身边。 只要战斗地点不是广袤的平原与沙漠,且拥有重组手雷需要的元素,便能轻易解决没有重武器和特殊武器的敌人。 至于元素重组需要的原料,只要有一颗手雷,理论上就能不断重组。炸药的成分无论它如何改变,最基本的元素还是不会有变化的。至于弹壳,敌人的枪械、军刀就是最好的原料。 可是,林夕身边有黄三和张青二人,此外,还可能有朱明的人在旁窥测,他不能冒着异能被人发现的风险。 “首先,我们要去弄一杆枪,步枪,有了它,才能远远的吊着鬼子,把他们杀死。” 如果不是掷弹筒的弹药稀少,林夕宁可**控这玩意儿,可是,缴获的榴弹、手榴弹数量太少了。用不了几次,还不如拿子弹解决鬼子来的方便。 “真没问题吗?鬼子和伪军算在一起,有几百人啊。”黄三有些担心。 林夕当然不可能直接冲过去,像上面说的,如果只有他一人,无所谓怎么做,可是,有黄三、张青以及可能过来也可能不过来的朱明等人,必须小心谨慎。不动用元素重组异能的情况下,他必须保持自己和敌人的距离,对方的人数优势不是几颗子弹能抵消的。 “不说了。我们走,到那里踩点,顺便弄把步枪回来。”林夕不希望两人紧张,故作轻松的说。 他的肉搏能力很差,只有手里拿着枪械时,才能借用“人机一体”附带的能力给予敌人重击。因此,他最担心的还是如何能弄到第一把步枪――如果没有两个拖油瓶,直接元素重组,把鬼子身上背的步枪“肢解”,然后重组出现在自己面前,这是最缺德也是最阴损的。 想一想:对方刚刚丢过来手雷,林夕直接动用元素重组,将手雷在空中分解,然后让它出现在投掷手雷的日军身边,那会是什么场景? 可惜,这样的攻击手段太渗人了,很容易被人发现自己身上隐藏的秘密。在没有自保的能力前,林夕不希望任何人对他产生怀疑。 时近傍晚,南庄外靠近秦江的某个土丘后,林夕、黄三、张青三人身上盖着杂草,悄悄的观察着前面的日军。 林夕手里只有驳壳枪,最大不超过三百米的射程令人机一体状态下的超强观察力作废,只能和黄三他们一样,用眼睛观测。 “小鬼子有五支巡逻队,每支一个班的规模,你准备怎么做?营地门口有个加强班,还有一挺轻机枪和一挺重机枪,只要被他们发现,这样的火力就能把我们打的抬不起头。” 观察了这个营地的情况,黄三觉得,林夕连抢一把枪的可能都做不到。 “防守严密,很难攻陷……不过黄三哥,要对付他们,有的是办法,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才能从他们手里弄把步枪。” 黄三轻轻摇了摇头,压低声音,把自己从附近老百姓嘴里打探到的消息告诉林夕:“附近的人都说了,这里的鬼子不出来,一般由另一对鬼子押着人到里面,然后离开,只有少数几个开小差的伪军才会到庄户人家偷鸡摸狗。听说后来鬼子知道了,处置了几个,就再也没看到过,变得规规矩矩。” “哦?这么狠?”好像没听说鬼子在华夏大地上,还有军机严明一说,林夕的脸几乎扭成一团,心里计算着自己冲过去能不能解决问题,可是,抬头看着几百米外,日军营地上的几挺机枪,打消了这个念头。 “早知道就问朱明他们要一把枪了。”林夕心里不由埋怨起自己,虽然他能从巡逻的士兵手里,用元素重组弄一杆枪来,可是,这样弄枪的方式太邪乎,最关键的,就是他必须适应某些特殊的情况。 既然准备杀死更多的日本人,要增强的不仅仅是身体的力量,还有杀敌的经验。 “我们再等等,我相信总会找到机会的。” 这是耐心,一名战士必须拥有的品质,虽然林夕早已等的不耐烦,却还是强忍冲动,安抚身边的黄三与张青。 ------------ 第三十章 冒险 天色变暗,林夕、黄三和张青已经趴在地上几个小时了,可是,营地里的日军依然没露出让林夕扑上去咬一口的机会。 日军为了防止被人偷袭,将营地周围一公里内的树木全都砍了,虽然有许多杂草,可低矮的草皮怎么也不能遮掩潜伏而来的人的踪迹。 林夕苦恼的咬着嘴唇,最终把枪从腰里拿出来,黄三看到他的动作,一把抓住他,“你要干什么?” “上去找机会。”林夕阻止他要继续说的话,“不是现在,等天黑了,天黑了,我再上。” 现在还有光,虽然昏暗,人在草地上快速跑动,还是很容易映入对面日军眼帘。对面数挺机枪可不是吃素的,有一点风吹草动,便会引来疯狂的攻击。 “还是太危险了,你疯了吗?”黄三还是不希望林夕上前。 林夕知道黄三是担心自己安全,但是,这是个机会也是次挑战,也许自己的表现会落入某些人的眼中,这样会增加自己的资本。在游击队的三个月,林夕受够了“平静”的生活,他没有时间再慢慢跟着游击队发展,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赚够银元。 黄三看着林夕一点点爬出土丘,心里着急,却不知该如何劝解。 倒是一旁的张青瞪大了眼睛,想象着林夕大杀四方的场景。 “啪”,张青后脑吃痛,转头一看,身体立即朝后缩,弱弱地问:“黄三哥,你为什么打我?” “为什么打你?你知不知道鬼子守卫有多少严密,这是拿小林的命开玩笑啊。你不劝着也就算了,居然还在旁边煽风点火,还有在山上的时候,说了那么多不该说的话,要不是我和小林捂着你的嘴,是不是等土匪动枪才算完?” “没,我没这个意思,林哥实力那么强,有什么可担心的。”张青捂着脑袋,害怕黄三继续往他头上敲爆栗。 黄三冷哼一声,抬起头,眼睛眯起来,努力盯着前面慢慢移动的身影。“啥都不说了,这事一完,你就跟我回山。咱们来是给小林帮忙的,不是来害他。” 不管张青如何表示自己只希望让别人知道林夕的厉害,林夕紧贴草地,借着昏暗的天色,慢慢朝鬼子营地靠近。 守卫在这里的鬼子有些不同,林夕回想着以前遇到的鬼子,虽然穿着同样的军服,但是他们和面前的鬼子还是存在差别。 “可是,有什么地方不一样呢?”林夕轻轻移动身体,这里太安静了,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能引来守着机枪的鬼子的注意。“对了――安静。这些鬼子太安静了,对对对,就是这个……” 循着安静的思路,林夕观察着面前的日军。 从这个角度去看,登时看出他们与以前遇到的日军的不同之处:无论是巡逻队还是守卫营地的士兵,全都本分的做着自己的事,没有交头接耳,没有蹲到一旁擦刀抽烟赌博,他们就像一支没有语言能力的机器,安静的令人怀疑他们是否还活着,整片场地,只能听到靴子踢过野草的“嚓嚓”声。 “难道这是鬼子在横安县的精锐?”林夕在心里不禁这样想着,日军的单兵素质和作战能力在中国士兵之上,也许单个较量,中国士兵还有一拼之力,但人数只要达到班的规模,同等数量的中国士兵就很难与他们对抗。 林夕从没想过拥有异能的自己会是无敌,比如之前遇到的李辛,还有能感知他人善恶意念的王时迁,这样的人只要汇聚起来,就能给他造成大麻烦。日本人不只是在正面战场上活动,如黑龙会日本特务之类的武装,必然隐藏在普通中国百姓当中,林夕期望能晚一点与他们相见。 靠近了一定距离后,林夕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他的双手紧握驳壳枪,接着这个条件进入人机一体状态。 人机一体状态中,八百多米内的景象显露无疑,随着一阵轻风拂过地面,林夕在地上爬动着,他选择了个机枪一时顾及不到的位置,然后就等待天黑。 随着时间流逝,天彻底暗了下来,但是,日军的探照灯却被打开,幸好只有一座,需要顾及的地方有很多,加上林夕趴着的地方是块凹地,身上盖了层草皮的他瞒过了注意力不集中的日军。 “可恶的小鬼子,你娘的脑残吗?探照灯居然到晚上才搬上来,我靠了个去的……” 林夕心里碎碎念着,无怪他这么愤怒,日军营地在直到傍晚都没探照灯的影子,没想到天黑了后,他们才将一个大“手电”拿上营地高处。 其实,这样的探照灯是当地日军无奈下的临时替换品,对他们来说,这个营地如今没有军事价值,也不囤积货物,因此没有使用探照灯的必要,只是两天前从县城的仓库里翻到了这个东西,那里的大队长就托人送了过来。 这玩意儿对守卫在此的日军中队长聊胜于无,但没有固定支架,而随着码头的建立,这里也需要严密戒备,就一边命令修建码头的中国老百姓修建高塔,一边让人每天晚上把探照灯放到临时的架子上――劳力当然是被抓来的老百姓,无非是耗费时间,日军乐的如此。 这样的探照灯灯光自然不可能很亮,却也让林夕错失了很多机会。 终于,灯柱一路朝北移动,而这时,正有一支巡逻的队伍从林夕二十几米外的地方经过。 就在这瞬间,林夕突然起身,两把驳壳枪快速举起,随着时间流速变慢,“视野”内的一切都像放了慢镜头,连他的动作也受到影响,无论起身还是举枪,消耗的力量远超平常。 但这个状态也有好处,那就是他拥有比别人更多的反应时间。 两个绿色十字准星落在前面的日军身上,“啪啪”两声,林夕朝前冲去,胸口憋着的一股气令他几乎炸裂,可是,他必须在日军反应过来前拿上枪离开。 朝前跑了两步,林夕将时间流速的压力放缓――如同画面从慢镜头变的正常,随着枪声响起,所有日军都蹲下身体,让身体的截面变小。 “啪啪”,又是两声,与此同时,林夕用元素重组在前面的日军队伍里放了三枚手雷。 轰隆、轰隆、轰隆。 爆炸的火光下,林夕奔跑的身影如此明显,顿时吸引了敌人的注意,日军将枪口调整到他这边。 “快快快快――” 林夕在心里大声喊着,靠近日军的尸体,将一把驳壳枪塞回腰间,将距离他最近的四具尸体的步枪拿到手里,同时收拢小鬼子身上的子弹,接着深吸一口气,用单手拿着的驳壳枪启动人机一体,然后在时间流速放慢的情况下,躲避零星飞射而来的子弹,在探照灯的光柱撞过来前,快速朝来处撤退。 人机一体的状态是将注意力灌注机械,使用步枪的方法和使用手枪的方式不同。比如步枪,林夕必须平端它,将腮靠在枪托上才能进入人机一体;而手枪要求很简单,只要握着枪就行。 飞奔的林夕时不时因为腔体空气不足让时间流速变的正常,在深吸一口气后再次让时间变慢。此时的世界对林夕而言,是变慢了;但是对林夕的神经反射速度来说,原本千分之一秒才能完成的事,只需十万分之一秒就能完成,相当于将时间压缩了。 此刻,林夕确信自己是在枪林弹雨中奔跑,远处飞射而来的子弹在他的脑海里印出一道道特殊轨迹,为了避开几颗擦身而过的子弹,他使出了吃奶的尽。 终于,在日军将所有机枪调到这个方向前,林夕跑到了土丘后。 “吁――终于可以吐口气了!!”大口喘气的林夕躺在土丘上,剧烈起伏的胸膛好像发动机的活塞,不断压迫声带发出破锣声。 ------------ 第三十一章 凶险 “呼哧……呼哧……呼哧……终于……终于……安全了――” 话说林夕一路顶着子弹跑到土丘后,整个过程把“看戏”的二人紧张的要死,可林夕好不容易脱离险境,两个“看戏”的人顿时傻眼了,三个人一时间成了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你倒是可以休息了,可我们呢?”黄三对林夕大喘息后发出的庆幸表示强烈抗议。接着从林夕带回来的四只步枪中拿出三支,检查了里面的子弹,又在林夕身上翻找出三八式步枪的子弹,“哒哒哒……” 这是轻机枪的声音。 “嚓嚓嚓嚓……” 这是重机枪的震动。 “啪――啪――啪啪――” 这是三八式步枪的声响。 子弹落在林夕所在的土丘上,击起一阵阵泥尘,钻入土丘的子弹发出“噼噼噼”的声音,飞舞的黄尘将三人遮盖,十秒都不到,他们就成了“土人”。 张青从黄三手里夺过一把步枪,摇着脑袋把盖在头上的泥尘甩掉,努力抑制颤抖的双手,拉栓上膛。 可是,头顶、身侧,子弹无时无刻不再袭来,哪怕想攻击也找不到出手的机会。 “林哥,小鬼子枪太多啦,我走不出去。”枪声轰鸣,张青只能扯高嗓音。 林夕还在喘气,剧烈运动后人一旦歇下来,身体疲劳程度倍增,让人一瞬间出现“死就死了”的负面情绪。 可林夕知道这样不对,抬起发软的手臂,大口的呼吸,他没力气和张青交谈,拿起一支拿命抢来的步枪。检查子弹,接着把它平着端起,人机一体,一瞬间林夕就察觉到它的不同。 可惜,现在没机会让林夕感受它的不同之处,放慢了时间流速后,林夕寻找弹着点的踪迹,终于把握一个机会,端着枪抬起身体对远处的探照灯“啪”地就是一枪。 探照灯的光虽然不亮,可在漆黑的夜晚,却给其他方向的日军提供了目标,而处在灯光下的诸人对于从黑暗中赶来的日军就像瞎子一样,所以,林夕有一千个要把灯打掉的理由。 “八嘎――” “杀杀给――” “……” 灯光消失的刹那,土丘后就传来日军的叫喊,于是子弹更加密集,一些偷偷摸过来的日本人害怕林夕他们趁着天色变黑跑掉,抓紧时间增加火力。 在人机一体状态下,林夕将日军的进攻方式清晰的看在眼中。 如果是在山区,无论日军如何进攻,林夕总能快速找到隐匿身型的地点,让日军的火力优势无法发挥,可是在这个只有一个土丘的平地,他纵使有再大的能耐,也很难寻找太多机会。 “这次是失算了,如果能跑出去,老子必须反省反省!!” 心里虽然这么说,林夕的手却没停,放慢了时间流速后,找了个子弹飞射过来的空隙,伸出枪管,对着七十米外一名日军扣动扳机。 “啪!” 林夕的枪声淹没在轻机枪和重机枪的嘶吼中,但在脑海里,他清晰“看到”日军头部爆开身体后仰倒下的英姿。 “不愧是小日本,连去见天照大神时的动作也这么‘衰’!” 开枪后,他的位置就暴露了,林夕只能在此转身,来到土丘的另一面。 黄三几次想伸出枪攻击,可总是找不到机会,子弹“啪啪啪”地射来,偶尔有停下来的时候,当他想攻击时,立即有六七发子弹朝他这面袭去。 张青也是如此,趴在地上寻找时机,没开一枪不说,还被子弹掀起的泥尘盖满全身。 “继续下去三人都会有危险,只能使用元素重组了。小鬼子,这笔账我们以后慢慢算!” 接着,元素重组发动,“轰隆”、“轰隆”、“轰隆”、“轰隆”,四次爆炸,将悄悄靠近,准备拿手雷朝他们投去的十几个日军炸的满天飞。 林夕趁着这个机会对黄三和张青大声叫道:“快走!” 两人还因为突然出现的爆炸发懵,听到林夕的叫喊,顿时知道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二人撒腿就跑,猫腰弯身的朝前挺进。 与此同时,林夕对前面开了两枪,将日军一个重机枪手和一个轻机枪手射杀,而这时他也发现了这把枪的不同之处:他与营地的距离有三四百米,可瞄准的时候,绿色准星的抖动幅度并不大。越是回想林夕越觉得事实就是如此,他将另一杆枪背到肩上,又动用几次元素重组,把冲上来的十多名日军挡在弹幕后。 “现在不跑是傻子!”林夕可不愿意在这么个鸟不拉屎,连躲藏身体都找不到地方的土丘后待着,人机一体状态下,分明看到日军拿出了几个掷弹筒,等它们过来,一不小心自己就要变成肉面。 紧握驳壳枪,借着人机一体的便宜,快速奔驰。 枪林弹雨下,总有一些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嘶”,一声轻响在体内出现,顿时,林夕感到施加在右腿上的力量消失了。奔跑中的他不但被迫退出人机一体,身体还飞速朝前倒去。 幸运的是没有探照灯,日军只能估计他的大概位置,所以子弹密集程度没有先前那么凶猛。 “噗咚、砰。” 林夕倒在草地上的声音被黄三和张青听到了,两个人立即止住脚步,却听林夕对他们大喊:“别停下,继续跑……” 神色一愣的黄三狠狠一剁脚,拉着张青朝远处植被茂密的林子跑去。 林夕躺在地上,按着伤口的手里黏上了层温暖的液体,他缓缓伸缩大腿,发现除了刺痛没有其他不适。“还好还好,没有伤到筋骨,小鬼子,我记住了。”林夕把步枪放到肩上,一时间身上背了两把枪,鉴于日军已经靠近四五十米的范围,林夕不得不拿出驳壳枪速度更快的驳壳枪。 一名日军拔掉手雷拉环,正要将它往自己脑袋上的钢盔一磕,突然,一股巨力从脑门闯入,让他的脖子呈一百八十度弯曲。手雷与钢盔交接发出“叮”地声音。 鲜血满面的日军尸体身侧,一枚冒着青烟的手雷静静地躺在夜色下,而这时,又上来一名日军,他半蹲在地上,用枪瞄准前方,“啪”,一颗子弹从枪膛射出,正当他要拉栓时,耳畔传来轰隆巨响,他的身体也被这股气浪吹到半空,半个身体几乎震裂,散开的弹片刺入日军身体,令这人身体还在半空就三魂出窍。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林夕双手同出,两枪并举,子弹连续不断的从枪膛飞射出去,并在危机时刻用元素重组,将有危险却无法用枪照顾到的目标轰杀。 “奶奶个熊……”稍微解决面前的危机,林夕就拖着受伤的腿朝林子跑去,同一时间,脱离危险的黄三张青用步枪对日军方向展开攻击。可惜,周围漆黑,很难瞄准,黄三用到五颗子弹也没建树,反倒是张青,学过一段时间射击的他干掉三个鬼子,不过这样一来也让他们暴露在鬼子的眼皮底下。 “川田少尉,立即吩咐士兵对支那人进行追击,绝不能让这些胆大妄为的人在南庄活动。”日军中队长了解来犯敌人的数量后怒不可遏,聊聊数人就敢进攻他的营地,最可恶的,是直到现在,大日本皇军还未将敌人消灭。“至于士兵数量――一个日军加强班加上一个小队的皇协军。” 川田少尉点头回道:“嗨。”然后退出指挥部,去指派人手对还未远离的支那破坏分子展开追击。 ------------ 第三十二章 脱离 片刻后,一支近七十人的日为联军从营地门口冲出,在己方的火力掩护下朝枪声传来的方向冲去。 林夕已经躲到了林子里,借着与黄三和张青分开的间隙,大肆使用元素重组,把紧追不舍的几个日军轰翻,然后躲在树后面利用人机一体的猥琐能力不断偷袭。 当他看到从大门冲出的日军士兵时,眼睛瞪的比牛眼还大,“我靠没搞错吧。” 这里的战斗和山区不同,因为地势平坦,日军攻击时,有意识的分开队形,即便因为天黑相互看不清,也不愿靠近给敌人增加命中率。因此,元素重组的功效最多只能波及一名日军,当脱离极端的危险后,林夕不愿再无休止的把这个能力使用出来。 其实在游击队的时候,钱侯、罗金宝等人就对那种莫名其妙出现的爆炸产生怀疑,只是没经历过信息时代洗礼的他们并没有往异能上延伸。可是,他们若有所思的目光依然令林夕心惊胆战,若非逼不得已,林夕根本就不打算使用这个异能。 “啪!” 耳侧枪声出现的瞬间,远处黑暗中的日军跌倒在地,人机一体下,弥漫在空中的血雾逐渐变淡。 “老三,小张,走。我们撤!” 林夕收枪后撤,他对日军的实力估计严重不足,不希望出现死伤的他只能退却。这还是林夕来到这个世界的几个月时间里,唯一一次与日军交锋后被迫后退。 只是心中,不甘与可惜化作浓云,笼罩额头。 听到林夕的声音,黄三心里大喊:“老天爷,他的脑袋终于开窍了!” 随后一把拉张青,将还在装子弹的小子拖走。 小鬼子可不会让林夕如此轻易离开,事实也是这样,林夕三人跌跌撞撞,跑到了三四里外,可身后鬼子却追的很紧。 黄三和张青是大口喘气,林夕则有一茬没一茬的向后射击着,枪口每次喷出赤炎,就有一名敌人倒下。 可鬼子的反击也犀利,不说五六十发子弹连续不断的射击,四挺轻机枪和两组掷弹筒就令他没有停下来连续反击的机会。 此时的林夕总算知道钱侯钱大队长为什么不愿意把游击队带到东面活动了,这里平躺的地势能让小鬼子的火力优势发挥彻底,在这儿与鬼子交手,哪怕占据三倍的人数优势也将遭受严重损失。 林夕可是每次攻击都能击杀一名敌人的存在,还不是被撵的像野狗一样,何况其他人。 “噼噼――噼噼”,子弹从身侧掠过,林夕背后早已被汗水浸湿了变干又浸湿,由于不断进入人机一体,哪怕体力远超三个月前的自己也吃不消,何况此前他就玩过一次心跳,在日军十几挺机枪下亡命逃生。 “小林,还是我掩护,你们先撤吧!”被追的快没力气的黄三终于忍不住开口,对他看来,林夕杀鬼子的能力比自己强,更加有活下去的理由。 张青急忙道:“不要,我也要留下来。” 林夕半蹲着身体,人机一体状态下,“瞄准”填装掷弹筒的士兵,“啪”,两三百米外的日军立即倒下。 原本三八步枪是用来打远距离狙击的,却没想到鬼子咬的这么紧,根本没撇开他们的机会。林夕已经不止一次后悔了,不过也不能说没有收获,至少他发现了一点:手里的这杆步枪确实比原来使用的枪要好,它的最大射程超过原来使用的那杆步枪近一公里,达到三千多米的程度,而且在七八百米的距离上,十字准星的晃动幅度在可接受范围内(可以不使用时间压缩,只在正常的时间流速状态下仔细瞄准后射击)。 追击而来的队伍由一名日军军曹带领,他领着自己的加强分队(班)和一支小队的伪军对前面的敌人紧追不舍。在过去的十分钟里,已经有将近二十人倒下,可恶的是自己的手下却无法缩短彼此的距离,无法击中对方哪怕一个人。 藤真青泽军曹是名老兵,因为丰富的战斗经验,他感觉出自己追击的敌人如何的恐怖,哪怕因为天色漆黑,只能看到前面二十米左右隐隐绰绰的身影,可是,自己追击的某个家伙每次开枪都会让己方倒下一人的情况依然令他心惊。 “所有人停下,机枪组,立即构建机枪阵地,对前面进行射击,掷弹筒组,打完全部榴弹,其他人对前方无差别射击。”判断出了情况,藤真青泽立即对身边的人吩咐。大日本帝国的战士十分珍贵,他绝对不能将有限的力量放在无法看清目标的战斗中,这是犯罪,是对天皇赋予他们权力的不负责任。 原本三段式的攻击登时一变,成为了密集的弹雨,幸好此时林夕进入了一个小树林,翻过这里冲下凹地再向前跑过一片田地就是山区,到了那里他们就安全了――前提是不会遇到蛇等意外毒物。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轻机枪发泄着自己的愤怒;“啪、啪啪啪、啪啪、啪啪”,拿着步枪的士兵调整枪口,让子弹以人腰身高的角度射出;“嘭、嘭――轰轰”,掷弹筒组用自己的嗓音向人展示他们的存在感。 林夕匍匐在地上,他正处在两棵树后,粗壮的树枝为他挡住不止一颗子弹,“轰隆、轰隆”,榴弹不时在林子里爆炸,一些小树木在爆炸后立即消失;而粗壮的树木也在爆炸中消减了身体。 日军的射击以一个区域一个区域分布,了解日军没有继续追击意思的林夕也不想和他们缠斗了,哪怕要打,也得让自己跑出危险区才行。 在人机一体状态下,他找到了黄三和张青二人,他们情况还好,只有张青耳朵上面的头皮被一枚榴弹弹片削破。与那些英勇就义的人来说,张青简直走了狗屎运。 “老三,小张,别出声,我们走,现在就走!!” 林夕和他们说了后,为二人带路,寻找一条快捷的路径跑出小树林。人机一体的强大林夕不止一次了解,可从未像今晚体验的这么明显。如此漆黑的环境,自己居然能看清周围一切事务,谁能和自己相比。如果不是体力消耗严重,林夕都打算拉开距离后,追着日军打呢。 藤真青泽军曹在三分之一的人打光子弹后,立即叫停,然后挥手收回队伍,不管这场追击有没有击杀敌人,他都不希望让手下的士兵在漆黑的环境下寻找可能不存在的敌人的尸体。 “支那人,你们已经没有政府了,为什么还要继续反抗――”藤真青泽心里愤恨的想着,他所在的中队不同于驻扎在横安县的大队,他们是从前线退下来休整的队伍,手里的武器也与普通联队以及辎重兵分到的不同。 比如三八式步枪,前线士兵都是最好的,而横安县的队伍用的都是从一线部队淘汰下来的货色,虽然这些武器用的时间不长,可终究没有崭新的好用。同时使用的机枪也不是横安县部队使用的一一式轻机枪,而是九六式。 藤真青泽带队返回时,已经在脑中将敌人的特点想好了,不过在回去汇报情况前,必须察看部队的损失。 “巴嘎!!” 了解到这支将近七十人的队伍如今减员到五十一人,藤真青泽几乎吐血,更关键的是他的分队,连他在内的十四人只活下来七人,竟损失了一半。 ------------ 第三十三章 剥落的信念 ps:求推荐求收藏求点击求支持…… 藤真青泽把情况汇报上去后,不到两个小时,就得到横安县大队长带来的消息,说是这些人是被打散了的游击队,并将前三个月皇军在他们手里的损失情况报告了一遍。 木船哨一中尉在电话这头问:“大队长,难道大日本皇军没有办法对付他们吗?” 听到自己的人只能被动挨打,木船哨一心中怒极,哪怕对面是自己的长官,他也忍不住质问。 真木一郎少佐语气一滞,可一想到对方只是临时编在自己麾下,并非自己的直系下属,就忍住了:“木船中尉,我已经把情况汇报给了华中方面军,他们已经派遣黑龙会的人过来处理此事。” “黑龙会?他们能做什么?”木船哨一语气里带着不屑。 真木一郎也对上峰的这个决定嗤之以鼻,可他无力改变什么,这些天已经接受了决定,于是对木船哨一说道:“木船中尉,这是司令官的决定,你有意见吗?” “啊,不,没有。” “那就固守原地,若是有游击队的人来攻,或是用火炮攻击,或者一股脑儿的压上去,没有地势掩护的游击队成不了气候。” “明白了。” 而此时的山坳里,林夕和黄三生起一团篝火,借着火光处理身上的破口。 虽然没有重伤,可他们身上却有多处伤口,林夕大腿上的伤是最严重的,他一边用煮开后变得凉的水继续清洗,一边祈祷千万不要染上重病,如今的年头,若是生病只能靠身体硬挺过去,林夕不相信如今的身体有这机遇。 “伤口都清理仔细了吗?”黄三把身上的擦伤磕伤处理好后,把目光对准正处理大腿伤口的林夕。 林夕回道:“没事,再清理清理就该完了。” 他身边放着一个日军的医疗包,里面装有绷带等医疗物品,虽然简陋,但和此时的政府军比,好了不止一倍。“小张的伤口怎么样了,清理干净了吗?可不能疏忽。” “已经好了。小林哥你放心好了,我皮实,磕磕绊绊早已经习惯,有时候伤的比这还要严重呢,还不是啥事都没有。” 三人身上绝大多数伤都是奔跑时弄的,真正因为日军武器受的伤只有林夕的大腿与张青的头皮而已,林夕原来以为这么黑的天,日本人不可能派出太多的人马追击,这样一来,他就能慢慢磨掉追上来的尾巴,可没有想到,日本人居然咬的这么紧,追击而来的竟有一个小队规模。 “三个,兜里还有吃的么?”林夕摸了摸肚皮,感觉有些饿了,就问道。 黄三摇了摇头,说:“兜里还有些大洋,可这个时候没地方买啊。” 林夕一副便秘的表情,现在的时间大约是晚上十一点。 晚上十一点,也许城市里能弄到吃的,可是在这里,连横安县也不一定有继续开着的店铺,更别说南庄这么个小村子里。 “你还是忍一忍,睡着了就不会饿了。”黄三靠在石头上,对林夕说道。 林夕处理完伤口,正在包扎,“也只能这样自我安慰了。”这个时代生活条件的艰苦,加上随时会有的生命之忧令林夕厌恶,刚来这个世界时的誓言慢慢出现崩角,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保持使命感。 带着心里涌出的愧疚,林夕闭上眼睛。 艰苦的条件能磨砺意志,但是,当人发现自己明明可以不用去磨砺意志就能取得更多的辉煌时,还会甘之若素的体验贫苦吗? 当他醒过来时,太阳已经升起,张青正睡眼朦胧的抬头看着远处的树枝,黄三已经不见了人影,不过四杆步枪还在。这些步枪比以前用的要好许多,林夕昨天就挑选了一根最好的放入元素重组异能的样品空间,随后利用散落在几百米范围内的日军枪械重新组合了一杆。 “超过三公里的视界,直到七百米依然能保持稳定的弹道,真是不错――对了。昨天小鬼子用的机枪好像和歪把子不太一样啊,那是什么机枪?” 林夕对抗日战争的了解不是很多,即使创办了一家航空公司,可自身对航空历史知道的不甚明了,用最直白的描述,他就是个暴发户――一个横行无忌闯入航空工业的爆发户。 “拿着这种武器和人玩命,太‘刺激’了,不知道巴雷特之类的狙击步枪什么时候出现,要是现在就有就好办了。” 他这个军事盲哪里知道,巴雷特是1982年生产,距离如今将近四十年。哪怕这个时代和原来有不同之处,类似巴雷特这样的狙击步枪也不是短时间能发展成型。 拿着劣质的武器和本就强大的敌人作战,在山区的时候,林夕还感觉不出什么,昨天的惊心动魄让他知道,即使有人机一体的逆天辅助,日军若真的想要自己的命,并非不可能。虽然他若毫无顾忌的用出元素重组,龟孙子们还是得趴下,可是太过危险,林夕不希望在自己没有势力以及自保的能力前招来其他人的目光。 元素重组空间有食物的样品,但身侧有张青在,昨天晚上没拿出来现在就更不好拿出了,幸好大家身上都带了大洋,这东西的购买力比政府发行的法币坚挺多了,黄三离开,应该是为了几个人的食物。所以,两人用山溪中的水洗脸漱口后,就拿着枪在原地待命,等待黄三回归。 山下稻田已经有农民忙活,可这个景象让他有些奇怪,似乎其他地方都是种小麦的,怎么到了这里就种植起水稻来,望着金黄的稻田,林夕心说:不知道有多少粮食会落入小日本的嘴里。 国家羸弱,不同军事,不解政治的林夕实在不清楚自己能在其中给予什么帮助。 他不是愤青,算上前世的年龄,林夕也已经不是冲动的小鬼了,三个月的生活磨掉了坚定信念报国的锐气。 “不管怎么说,先在这里筹集第一笔资金最实在。”不管将来有什么打算,和如今的党领导的部队保持关系还是很重要的,只是原先打算投生革命的念头淡了下去,但在他看来这没什么,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方式报效国家。 后来的犹太人为什么要建立以色列,就因为二战中的迫害让他们知道,没有一个属于他们的国家,游离海外的族人将有如何悲惨的命运。 “来了。”张青突然指着一个方向。 林夕抬眼看去,黄三正朝他们这里走来,手里还提着包袱。 “哈哈,终于有吃的了。不过……”林夕蹙眉说道,“我们为什么要躲在这里等吃的,就不能下去吗?” 听到他的话的张青吓了一跳,紧张地看着林夕,“林、林哥,你不会又想来次吧?” 看着他惊恐的模样,林夕心里乐了起来,说道:“你怕了?” “不怕,”张青梗着脑袋摇头,接着瘪起嘴说,“可黄大叔说现在到山下很危险,必须探听清楚消息才能行动,不然的话,咱们就可能被鬼子围住都不知道。” “原来是这样,你放心,跟着我是不会碰到这种事的。”林夕拍着胸脯保证道。 “……真的?” “那当然,昨天是估计错误,你瞧瞧这些枪,比我们原来缴获的那是好了不知多少倍。由此可以看出,鬼子对南庄东面的那个码头很看重,嘻嘻,鬼子越是看重的东西,咱们就越加要破坏,小张,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好像……是的。” “是就是,什么好像是,别说了,黄三哥上来了。”林夕看到黄三靠近,制止张青继续这个话题,要是被他听见,肯定又是一通忠告。昨天虽然惊险,但是,有了步枪的林夕可不相信这样的情况会发生第二次,一公里外狙杀敌人,恐怕他们连枪是从哪里打来的都不知道,自此,何来追杀一说。 三人用了黄三带回来的玉米饼,休息了几分钟才站起来,由黄三继续领队,朝山下走去。 ------------ 第三十四章 车队 ps: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要是看了这本书觉得值得一看,就拜托诸位了。 三人离开山区,在南庄周围绕行。 村子里可能有鬼子的暗哨,冒然靠近村子很可能被他们发现,这么近的距离被鬼子围着堵起来,不动用元素重组逃不出去。 黄三谨慎的想法得到林夕赞同,走在山道上,看着下面河流两侧的土地,林夕奇怪的问:“黄三哥,这里怎么没有人耕种啊?” 与清晨看到的田地比,这一片居然满是荒草,从土地所处的位置看,算的上良田,作为华夏的老百姓,肯定不会放着这么好的一片地不管的,所以,这之中肯定有原因。 黄三看了一眼,说道:“人都死了,怎么来种地。” “死……都死了?”林夕神情一凝。 张青解释道:“林哥,这条河的上游原本有个村子,去年,鬼子冲进去后,就在没有人出来过。还是陈队长带着大家去给村里的人收尸,把他们埋好的。原本这下游很多田地也是里面的村民的,现在由南庄村的人种。” “这样的村子多……很多吧!”林夕想到了自己刚来这个世界时看到的一幕,看到的那个村子的惨状,他想起了这种命运的村子在华夏数不胜数的景象。 张青说:“所以我才要杀鬼子,昨天我就打中几个……” 黄三斥了声,对他说道:“说什么呢,乌起麻黑的,你怎么知道自己打中鬼子了。” “……反正我觉得打中了。是不是林哥?” 林夕走在两人中间,嘴角含笑,把有些下滑的两只步枪往肩上提了提,对他们说道:“好啦。我们这就去打鬼子,有什么好争的。加快速度,我可不希望再把时间浪费了。对了黄哥,午饭和晚饭你准备好了吗?” 黄三把背上的布兜拿在手里一提,说道:“都在。还有两袋水,吃喝都没问题。” 林夕担心两袋水不够,可一想就算了,这个时代大家喝的都是生水,他可不想增加感染病菌的机会;他们身上连口铁锅都没,难道跑到老百姓家里让他们烧水? 他们继续朝前行进,很快来到南庄北面,张青指着前面的黄泥路对林夕和黄三说:“看,那儿有车!” “车?” 林夕和黄三急忙看去,果然,道路远端黄沙漫天,一个黑点以很快的速度前进。 “走。”林夕说了声,从肩膀上拿下一杆步枪,另一杆交给黄三,“我们过去。” 快速朝前跑去,三人找了片草丛,蹲在半人多高的草堆后。 这条道路一侧靠山,另一侧是平地,原本是耕地,但因为日本人来的缘故,有些田还有人耕种,有些地方彻底荒了。林夕三人就在靠山的那面,鬼子在南庄设立的营地,四周是宽敞的原野,虽然有小树林,却不能给人带来多少掩护。 鬼子营地的南面靠江,另外三面只有北面距离山区最近,有过昨天夺命逃生的经历,三人都把山区当成保命符,在鬼子的追击下,能早一步进入山区就先一步把自己的命捏在手中。正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才来到这里,只是没有想到居然能与鬼子的运输车队碰面。 张青看着林夕举起枪瞄准,好奇的问:“是鬼子?” 把步枪举起来瞄准,这是林夕进入人机一体状态特定的姿势,通过异能把脑袋中的图像放大,林夕看到了这辆从黄沙中冲出来的卡车的车斗上站着的十几名日军,开车的鬼子意气风发好像刚刚干倒一头小母猪。 “那还用说,现在还有谁会这么牛气的开卡车啊!” 张青“哦”了声,学着林夕的模样瞄准,可是车子还在远处,他把眼睛放上去,车子体积太小,被瞄具遮的严严实实,一枪下去,能打中车就算不错了。他把枪放下来,转头去看林夕,心里好奇林哥是怎么瞄准的,这样做可是连车子都看不到,是在阻挡视线啊! 林夕可没想到这点,此时,绿色准星已经在驾驶座上移动,因为距离太远绿色准星飘飘忽忽,林夕估计,车子和他的距离起码在一千五百米以上。他数次压缩时间,令时间变慢,可是,绿色十字准星即便落在驾驶员身上,也没有变成红色的迹象。 无奈,林夕把枪放下,等小鬼子靠近了再攻击。 一千五百米,手里的枪又不是后世的大口径狙击步枪;用三八大盖的子弹射击,哪怕是一千米,子弹打中挡风玻璃后,也不能保证对目标造成伤害。十字准星落在鬼子身上都没变红,就说明距离造成了影响令子弹不可能伤到敌人。 “老子要是有一门战防炮,哪怕三十毫米的也能把你们炸平了……” 突然,林夕的脸色僵住了,好像用钥匙把一扇大门打开一般,“是啊。是啊,这能力实在太逆天了,如果游击队有四们迫击炮,凭我的实力,完全可以把小鬼子的屎打出来。”有人机一体在,只要瞄准的地方就不会有失,那真是想打哪里就打哪里啊!这是把炮弹当导弹用。 接着他想到了军舰,想着大口径舰炮的十几甚至几十公里的射程,原本炮弹飞出这么远很难说有精度,但有了人机一体就不一样了,一发炮弹干倒一艘军舰,那是何等的妖孽。 “小林哥,鬼子过来了。”正在幻想中的林夕被人推醒,咽了口唾沫的他茫然转头,这才想起自己还蹲在草丛后等小鬼子的车子靠近。 “距离近了么,好,看我的吧——老黄,干什么?” 正要动手,黄三却把他拦住,“小林啊,鬼子可是有三辆车,起码一个小队,没忘记昨天的事吧!” 林夕听出了他的担忧,摇头道:“黄哥,你放心好了,我是不会有事。” “昨天你就是这么说的,可昨天发生了什么事?不行不行——” 小鬼子的汽车已经开到六七百米外,林夕不能放过这个机会,把枪从黄三手下挪开,端好后使用人机一体的时间压缩,在黄三伸手阻拦前瞄准日军第一辆汽车的驾驶员,“啪”。 两天前,横安县的日军大队长真木一郎得到消息,有一批货物要南下到横安,他必须保证这批货物的安全。正在修建的码头就是用于今后的运输,华夏的三条水脉令运输极为便利,黄河就不说了,秦江和长江是可以行驶万吨货轮的大河,行驶一般的驱逐舰护卫舰都没问题。 可是华夏的港口太少,他们准备在横安县的南庄村修建码头,通过小货轮将货物运到大的港口,再将它转移到驶向日本的轮船上。 三辆卡车上的士兵就是以防万一而驻扎到南庄村的,昨天晚上的袭击让真木一郎担心出现意外。 所以才有了林夕他们看到的一幕,当这边的林夕扣动扳机后,远处开动的卡车挡风玻璃就出现“呯”地一声,接着卡车像是喝醉酒的汉子,歪歪扭扭的在崎岖不平的路上转向,在这之后,一声悠扬的枪声传入所有人耳中,在第二辆车上的日军小队队长立即让驾驶员停下,接着冲后面的日军大叫:“敌袭!” 被打死驾驶员的那辆卡车最终一股脑儿的扎进旁边的沟渠,车停下来后,上面的日军赶忙跳下。 可这个时候,林夕又开枪了,“啪”,和刚才一样,枪声传到他们这里时,靠在驾驶座旁,提着指挥刀的小队长已经被子弹射爆了脑袋,大股的鲜血喷在卡车上,滴滴答答的落向地面。 ------------ 第三十五章 如此鬼子 ps:生病了,最多只能更新一章,大家见谅 “你……哎――” 看到鬼子的车停下来,黄三也不阻止了,这么远的距离,对方也能准确命中,他亲眼看到随着枪声响起,第一辆车就歪歪扭扭的扎进路边耕地,还用说什么吗? 黄三在犹豫是否要拉着林夕和张青离开时,林夕已经将五颗子弹全部打空,并从旁边的张青手里接过装满弹匣的枪继续射击。每开一枪,都能杀死一名敌人,恐怕现在,日军还不能发现躲在草丛里的三人,如此一来,还需要担心吗? “啪、啪、啪、啪……” 枪声接连不断的响起,日军小队的小队长阵亡,可立即有人接替,可他们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敌人在哪里?”这个问题不解决,几十人的小队不知道该把枪往什么地方放。 林夕选择的地形对他们太有利了,而且这个时候的华夏战场,日军还没遇见过六七百米外迎来的子弹,最关键的是林夕人机一体异能的强大,几乎不需要多长的瞄准时间就能扣动扳机,什么风速、什么距离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杀杀给――” “啵”,挥舞指挥刀的日军军曹半蹲着的身体随着脖子突然后仰,身体整个儿的倒在了地上。 几个机枪组架设好机枪,对前面的山头猛烈射击,随着越来越多的日军加入寻索的队伍,林夕的位置终于暴露出来。 “在那里?在那――” 这名叫喊的日军脖子喷出一道血雾,脖子猛的一缩然后朝前扑倒,鲜血染红了地面。 又是五发子弹打完,林夕接过张青递过来的步枪,忽然,黄三将他们二人扑倒在了地上,“咻咻咻咻……”一串子弹从距离他们身体四五厘米高的地方穿过,惊的林夕背冒冷汗。 “小鬼子――” 林夕像是受到了奇耻大辱,准备还击,却被黄三用力一拉。林夕的力量虽然变大了,可还是不能和原本的庄稼汉子比,只听黄三喊道:“小张,还愣着干什么,把小林拉走。” 这里已经被鬼子发现了,仅仅一堆草丛,挡不住子弹,怎么还能在这里待着,看到林夕眼中的怒火,黄三知道对方的心情。刚才还信誓旦旦说鬼子伤不了自己,可一转眼就威胁到了他的生命,鬼子扇过来的嘴巴简直要把他牙齿抽出来,如何能不怒。 但黄三清楚现在不是讲面子的时候,得保命,把命保住了,才能说其他。 两个人十分轻松的就把分量很轻的林夕架走,快速脱离这块无险可守的草丛。 “可恶。”林夕大声喊道,除了对日本人的怨恨,更有看到自己居然被两个人架起来后退时,速度比风还要快的尴尬,这得多轻的分量才能造成这样的效果啊! 日军吃了这么大的亏如何能善罢甘休,立即有两个班二十几名鬼子追了上来,可他们在一里地外,要追上走惯山路的黄三张青,得付出巨大努力。往日他们追击游击队,借着火力压制让敌人不能从藏身地起来才慢慢靠近,可现在,别说火力压制了,机枪组摆好阵地后,人早就跑远了,机枪喷出的子弹除了用声音吓人,没准头可言。 “你们放我下来,嘿老三,放我下来……”林夕使劲挣扎,可黄三和张青充耳不闻,而他的力量又太小,根本挣脱不了。林夕气的几乎吐血没这么玩人的呀! 原来以为两个人会把他远远架走,没想到跑到了山脊上,黄三就把他放了下来。 “好了,这地方你想怎么打就怎么打。”黄三对还在迷茫的林夕说。 林夕看了眼黄三架他来的地方,这是个山脊,关键是,这里植被茂密,身后的山坡有很多嶙峋怪石,如果后撤,这些石块加上丰富的植被能组成天然的迷宫。 转头看了眼爬上来的鬼子,林夕看着黄三,说道:“谢谢了。不过,我还是不希望你这么做。” 上山的二十多名鬼子分的很快,两挺机枪对着山上“哒哒哒――哒哒哒”,一时有一时无的射击,除了给日军壮胆,没其他作用。 林夕把身体贴在凸起的石块上,在人机一体下观察日军动向,令他注意的是鬼子的掷弹筒。 这里不得不说一句,鬼子的掷弹筒真他娘的犀利,有过一次感触的他在也不想体验死神用镰刀勾着自己脖子的感觉。 枪口对着想法,“视野”中,掷弹筒手被放大,绿色的准星在他身边微微晃动,不过频率不是很大,只用了不到一秒的调整时间,绿色的十字准星就变成了红色。 食指用力,“啪”,因为没进入时间压缩状态,所以一阵后坐力传入肩膀,脑海中,被标定记号的日军掷弹筒手突然倒下,刚刚塞入掷弹筒的榴弹才出膛就被鬼子的身体压中,接着就传来巨大的爆炸。两名掷弹筒兵英勇倒下。只是鬼子分的很开,除了这两个鬼子外,无一伤亡。 “好样的。” 看到一处爆炸杀死两名鬼子,黄三兴奋地大叫,不过随即一枚子弹落在他前面两米外――鬼子发现他了。 张青已经在另一头举起步枪瞄准,三四秒后才开枪,“啪”地一声过后,一名冲到距离林夕他们两三百米外的日军“噗咚”倒下,瘫软的身体在山坡上滚了几圈,最后被两棵小树挡住。 这一幕落在林夕脑海中,嘴角翘起,食指再次扣动,把轻机枪拿上来的鬼子钢盔发出“叮”的轻响,一股股血从额头留下,致死,他的眼睛还在看着前方。他身侧的副射手上前从同伴手里抢过机枪,却立即遭到打击:子弹从左侧太阳穴刺入,旋转带动的风压随它一起挤到士兵的头颅中,随着子弹的旋转翻滚,“咻喽”一下,这家伙的脑子就成了浆糊。 “唰――嚓”,拉栓上子弹,重复的动作做完后,林夕把靠近他两百米内的日军清理掉,接着是掷弹筒手与机枪手。 “八嘎,为什么我们的勇士还没攻上去!!”在路上的一位军曹用望远镜观察山上情况,他看到了林夕和张青的身影,也看到了逐渐变少的己方士兵,敌人数量稀少,证明对方威胁不大,可与之形成反差的却是大日本皇军不断陨落的残酷现实。 “长官,这些人会不会就是一个月前攻击碉楼的八路军?”一名士兵想起了什么,跑到这名军曹的身边对他说。 “碉楼?八路军?”军曹喃喃自语,随后眉头紧蹙,他想起来了。那支被帝国打残的游击队消失几天后,居然对皇军展开疯狂报复,一时将皇军刚刚取得胜利而生出的傲然之情打的七零八落。最让人疯狂的一点是敌人的作战方式,它逐渐蜕变成他们不适应的战斗方法,听说大队长为这事已经请求上峰战术指导,而且上峰已经把人派下来,再有半个月就会到。 “啪!” 又一声枪响,山坡上的二十几名鬼子都消失了,可林夕却发现山下的鬼子将倒在路边的车推开后,另两辆车竟然堂而皇之的开走,只将靠近路面的同伴尸体带走,其余的任其倒在山坡上不加理会。 “这……这还是日军吗?”这样的现象好像不是印象中的鬼子,不管怎么说,被区区两个人击败并丢下同伴尸体,在军队里恐怕没有人会原谅这样的过失,可山下的鬼子就这么做了,而且做的是干净利落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 第三十六章 杀向营地 看着离开的鬼子,林夕感觉可惜,赶忙在他们没离开步枪的射程前,对他们进行最后的攻击,“啪啪啪啪啪”,由于日军的车颠簸的厉害,哪怕有人机一体,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也只杀死三人。 林夕一脚踢在石头上,“混蛋,老子一定会叫你们还回来。”他大叫着,然后看到黄三和张青朝山下跑去,日军遗留下来的还有大量武器,路旁边的武器不用想了,他们连尸体都带走,两人能弄到的是爬到山上的日军的武器。 与此同时,在山脊的另一头,两个人正拿望远镜观察林夕他们。 这二人所在的位置在三公里外,正好超过三八大盖的最大射程,所以哪怕端起枪,林夕也发现不了两个家伙。 “是他们吧。” 拿着望远镜的人不断点头,说道:“是他们,不会错的。”他把望远镜放下,露出一**夕他们熟悉的面孔,他就是一天前有过接触的乔茂生,而身边的人,正是王时迁。 王时迁从他手里接过望远镜,看着倒在山坡上的日军尸体,嘴里喃喃,“真没看出来,这么小的个子,能杀这么多鬼子,他开第一枪的时候有一里多地吧?啧啧,果然有狂妄的本钱。” 乔茂生同意他的话,望着远处小小的人影,还有山坡上由日军军服点缀的点点土黄。“看起来他说的不无道理,要是黑旋风与绺一毛真的不知后退,恐怕所有人都要折在他手里。嘿,让他加入这次行动怎么样?这帮鬼子明显是去增援的,这么看来码头那里我们动不了,再说守在那里的军队是从前线退下来士兵,本地驻军的实力与他们有提天壤之别。可如果在路上动手,这块埋伏的好位置是不用想了,他们肯定会修建简易营寨,保证货物安全。其他地方只能强攻,而且时间不能拖的太久。” “我们可以走出横安县再去劫掠……” “不需要考虑,山老鼠已经回来,他们说那里驻扎了一个从前线下来的日军大队,你觉得还有从那里入手的希望吗?” 王时迁张着嘴巴看着他,“我的乖乖,两个日军大队?那东西虽然贵重,可每个月运出的东西可不只有这点啊。” “是的。应该还有其他东西是我们不知道的,老鼠回来时带了另外一个消息。” “说吧是什么?” 乔茂生压低声音开口道:“日军有一批特种弹,现在正在河谷县的路上,我们如果要把他们捣毁,就得抓紧时间。” “路线?” “从河谷到焦洋,一路向西,应该是运抵前线的作战军火。” 王时迁担心的问:“不会是用来对付我们的吧。小鬼子可不能用常理去考虑啊!” “这个不知道,不过山老鼠已经又去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查探到这批特种弹的消息。” 林夕三人把武器还有鬼子身上的罐头、医疗包和数量不多的子弹都收走,快速穿过路面,朝前面黄泥路对面的山头赶去。 乔茂生对王时迁说道:“我要回去把这里的情况告诉大当家,你在他们后面盯着,看机会,能给些帮助就给些帮助,不过千万别陷进去。我看这三人已经引起了鬼子的注意,再过不久就该有人来对付他们了。” “嗯。我听说他们昨天就和鬼子交手了,南庄的村民有听到枪声,听到的人有很多,应该错不了,还有人看到地上大团大团的鲜血。他们身上不是缠有绷带吗?应该是那时候留下的。” “胆子真大,不过这些家伙太小看日本人了。好――不说了,如果能合作更好,不能合作,也不可以叫小鬼子的阴谋得逞。” 王时迁欣然同意,指着消失在路对面山坡上密林中的三人:“那小子的枪法,能帮我们做很多事。嘿嘿,你回去和大当家的说,我王千霸力挺和这小子合作。” “得了吧!当初你又不是不在,这小子说他要很大一笔钱,这小子实力是够了,可凭他一人想吞下那么多钱,不够看。不说了,你自己小心。” 乔茂生快速跑开,王时迁看了看四周,收起望远镜下了山坡,朝林夕三人方向走去。 木船哨一中尉在指挥部里大发雷霆,没想到昨天侵袭营地的人今天又袭击前来支援的日军小队。可是,他对这类擅长远距离狙杀己方士兵的人没有一点办法,只能将消息报告给县城的大队长。 驻扎在南庄日伪联军,数量接近半个日军大队。这里有木船哨一所辖的一个日军中队与两个伪军中队,还有一个运输队,不过由于油料缺乏,几辆汽车动不起来――这段时间资源一律向前线靠拢。 横安县的真木一郎少佐依旧老调重弹,要求他们耐心等待,除了火炮覆盖,能杀死狙击手的只有狙击手,这次和黑龙会一起过来的人中,就有三名狙击手。他们在解决了横安县的问题后,将赶扑前线。 林夕三人看到日军营地时,已经接近中午,回头看着山坡,估算了距离。 “从这里倒山区,有两里地,咱们跑的快点,就能在鬼子扑上来前把他们甩开。这当然得是咱们没受重伤的情况下。林夕,你真决定这么做?我还是担心啊,虽然刚才做的很好,可小鬼子不是吃素的,要是有个万一,咱们三个就都得交代在这儿了。” 黄三语重心长的说到,从鬼子那里收缴过来的枪被他们藏在山上,等有机会再过来取。不过时间肯定不能短,这个时代的枪械对保养的要求很高,要是受潮生锈,可就把这些精良的枪械糟蹋了。 张青没有主意,他只对杀鬼子有兴趣,至于自己是否危险,从未被他考虑过。林夕不知道这个青涩的小子到底因为什么原因,在其他事情上显得成熟、天真,却在这件事上如此的漠视,连林夕自己也不能无视自己的安全,而对方……虽然张青总是以自己这个林哥的实力来说明不存在危险,可次数变多了后哪怕林夕反应再迟钝也察觉不同。 所以到现在,林夕不会和张青商量这方面的事。 “我试两枪,如果鬼子一拥而上我们就走,这里距离鬼子起码有一里多地,除了机枪,能威胁到我们的不多是不是?” 黄三不想再劝告什么,他只要记住,在危险的时候把林夕揪起来往后跑就成。 看到黄三不说话,林夕心头一喜,端枪瞄准,将绿色准星放在营地前面巡逻的伪军身上。 “啪”,枪声在空旷原野上呼啸,走在队伍前的皇协军脑子爆开的景象令在他身后的伪军往后跳了一步,直接将身后的家伙撞翻。 和伪军相比,日军的作战素质更高,第一时间就把身体藏在用沙袋堆起来的工事后。 “啪啪啪啪……” 余下的子弹飞速射向惊慌失措的伪军,像老虎一样撵的这些二鬼子直到进入工事也惊魂未定。 ------------ 第三十七章 撤 决定 “打的好。给——”黄三把上好子弹的枪交到林夕手里。 林夕毫不犹豫的接过,看着鬼子营地的眼中流露出玩味的神色,“以为躲起来就没事了吗?真是可笑,我倒要看看你们能当缩头乌龟到什么时候。” “啪啪啪啪……” 拉栓扣动扳机的速度愈发的快,一些刚刚露出脑袋的人,眼睛还没看到前面景物就被爆头,至于一些自作聪明用一个头盔骗子弹的家伙,林夕不予理会,而在他们悄悄探出脑袋是给他们一枪。 “噗”,一股鲜血从身侧的同伴脑门上流出,川岛小佐抱着枪把身体死死贴在沙袋工事上。 已经有十多个人被对方杀死了,这时,川岛小佐看到十几米外的机枪组准备用火力压制对方,那里有三个环形工事,共三把机枪。只听指挥官一声号令,三名副射手一起探出身体,扣动扳机就要射击。 可就在这时,一名射手的脸上爆出一团血雾,还未站直的身体就这样瘫软下去;然后,另一名射手刚刚把机枪扣响,他的脖子被子弹贯穿,血雾像是鼓包一样从前后两个子弹贯穿的地方喷洒到空中。 “啪”,枪声想起,第三名士兵还没掌控机枪一秒钟,头盔就发出“呯”地一声,身体前倾倒在机枪上。“啪啪”,延迟两秒多的枪声终于传入大家耳中。 指挥官看到自己喊上去的人手居然这么快就被人干掉,气恼不已。就在这时,另外一个方向的机枪组指挥官对他大喊:“大野军,我们一起攻击,陈桑,等一下需要你们冲上去分担皇军的压力知道吗?” 川岛小佐将目光放在躲在自己左前侧一个工事后的支那人身上,他是营地外巡逻的皇协军的小队长,之前死去的人多是他的手下,原本五十多人的小队如今只剩下三十几人。 陈博听着鬼子的话,心里早已骂开,以对方枪法的犀利程度,自己很可能死在当场。可他是吃日本人这门饭的,如果不答应,哪怕活下来也不好向太君交代。 “……是,太君放心,太君放心。”陈博心里发狠了,对着和自己一样躲起来的皇协军喊道,“弟兄们,太君的话你们都听到了,谁要是不在这个时候出力,以后就去和修码头的家伙一起工作,我陈博没这么孬种的弟兄,听我口令!!” 看到伪军如此识时务,日军的军曹们相互联系,沟通完后,一名军曹拔出指挥刀,在所有人的目光中,狠狠将指挥刀一扬,“杀杀给——叮!” 川岛小佐可一直盯着这名距离自己不远的指挥官,在对方把刀举起来时,他就准备起身还击,没想到刀刃刚刚离开工事就被飞来的子弹打中。 幸好刀刃刚硬,居然没有被打断,不过巨大的冲击力还是让这名军曹手腕受挫,左手捂着右手手腕倒在地上呲牙咧嘴。 陈博是听着日本人的声音的,听到他的叫喊,身体靠在工事上对身边的人大叫:“弟兄们,冲啊!!” 一时间,躲起来的伪军从工事中现身,朝林夕所在的位置飞速冲来。 “来的好——”下一秒,林夕进入人机一体状态,将时间压缩到一比十的程度——现实世界一秒,他的感官中是十秒(等于将他十秒钟要做的事放入现实世界的一秒钟内)。 川岛小佐伸出枪管后就射击,只要不打中自己人就成,打完后就缩回来。 不过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两名冲出去的皇协军像是被人用拳头猛烈攻击头部一样,身子后仰着倒下,只留一团血雾在半空。 “噗噗噗噗……” 仿佛冰雹一样,子弹飞射过去后,不管那人采用什么姿势,都能精确命中他的头部。 陈博在手下冲出去几秒后才从工事后冲出,哪里想到林夕在知道他是指挥官后就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了,刚刚探出半个脑袋,一发子弹从他的右侧面颊射入又从左侧面颊穿出,除了爆开的血雾外,陈博就像被人扇了一耳光在将脖子折断后倒在地上。 “啪啪啪啪……” 冲过来的伪军一个个倒下,冲的最猛地自然死的最快,不过还是有人冲到了四百米范围内,即便如此,这种人对林夕也没太大威胁。 随后,他又开始对机枪点进行照顾,虽然重机枪与轻机枪都能威胁到他,可在一里多外,林夕三人又在选好的藏身地,要打中林夕实在困难重重。 营地外的动静早让内部的鬼子军官气恼,一名少尉军官走到门口,看到一群人躲在工事后,气恼的将指挥刀拔出来。在这时,他身旁的副官看到长官眉心爆出的血雾,随后是他缓缓倒下的景象;没等副官有反应,一个东西从他脑袋右侧撞进去,之后的一切像是被人掐断电源的荧幕,什么都看不见了。 “躲避。” 一名经验丰富的军曹对大大咧咧从营地门口出来的同伴大喊,但随后的时间里,又有三人顷刻被子弹撂倒。 鬼子乱哄哄的场景让林夕有了趁乱收割性命的机会,那些躲在营地内的人以为距离远了就会没事,哪里想到,即使站在一公里外,只要子弹还有威力这些人就别想活下来。只是这么远的距离,子弹已经不能打出一弹两孔的效果,钻入人体的子弹只能在里面翻滚,无法笔直射出。 这一点对林夕而言关系不大,子弹留在体内比穿出威力更大,而他枪枪爆头,要不就是打断鬼子的脖子,横竖都是死。 只是距离越远他就越需要借用时间压缩的能力,而这个能力对他的体力要求极大。 “给我枪——”又将闹腾的机枪手清理了遍,林夕把打完子弹的枪递给身后的人,可这回黄三和张青却没去接,林夕转头瞪了他们一眼。 黄三犹豫着拿出几个弹匣,脸上出现惊慌之色:“只有四十发子弹了。还要打吗?” 没了步枪子弹,以后要消灭敌人就只有用手里的驳壳枪,黄三可记得林夕为了拿到一柄枪而让众人冒着生命危险的情景,此时如何能不犹豫,怎么能不担心。 “什……什么?!!”林夕神色大变,转头去看寂静无声的鬼子营地,身体有些打哆嗦,如果这时鬼子与伪军一拥而上,四十来发子弹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其实,如果不是和黄三他们一直没分开,林夕都想动用元素重组制造子弹了。可惜不行,他与黄三二人相处了不止两天,自己身上有没有子弹对方一清二楚。 “快走!”林夕把枪往背上一甩,发疯似的朝后跑去,接着是黄三和张青二人,借着这边密林遮掩,在鬼子没反应过来前远远的跑开了。 “怎么可能,子弹怎么用的这么快。”林夕不相信的说。 黄三可比他了解多了,一边跑一边说,“我们出来的时候,每人带了三十发子弹,你是四十发。可这都是手枪子弹,你缴获的步枪子弹根本没多少,我们昨天为了掩护你,差不多也用光了,幸好之前打鬼子的时候有收缴,可数量也不多,靠近公路的尸体都被鬼子带走了,一共只有两百发不到。” “啊。这么说,我刚才已经杀了一百多人了?!”林夕惊讶地说道。 黄三回头,可惜被树枝挡住,什么都看不见,脑中回想着把头伸出藏匿地时看到的一幕,颔首道:“那当然,营地外都是小鬼子的尸体,你第一波就杀了二十几个二鬼子,后来又把打机枪的鬼子抡了遍,再后来就是二鬼子们冲锋的时候。我看那个二鬼子的小队也被人报销了,就这怎么说也有五十多人,再多杀二十多个鬼子以你的水平不算多吧。机枪位置被你扫了好几遍,营地里的鬼子不知道怎么计算,数量肯定不会少。” “是么?”林夕可没计算自己杀了多少人,他只喜欢看到子弹射穿人的脑袋时,从腔体内爆出的血团场景。那会让他兴奋。 在山腰上,用望远镜观察的王时迁满脸通红,看到这么一场畅快淋漓的大战,高兴的不能自己。要不是距离太远,他真想冲上去和林夕他们一起战斗。高处视野清晰,每个被林夕击毙倒下的家伙他看的一清二楚,此时,原野上密密麻麻躺着的尸体足有五六十具,这还不算那些被击毙在工事上的,特别是机枪架旁,叠着的尸体有半人多高。 “好好,好啊,好啊!!”王时迁心里想着,一定要把林夕拉进来,这样厉害的枪法,真正的以一敌百啊。没瞧见一个人一把枪就把百多名鬼子压的抬不起头来吗。 至于林夕三人为什么后撤不打了,王时迁倒不清楚,但仅凭他看到的实力,将林夕拉入他们即将展开的行动,绝无问题。 ------------ 第三十八章 相遇 “轰”、“轰隆”、“轰隆”。 身后传来爆炸,跑到山坡上的林夕拿起步枪进入人机一体状态――对他的这个动作黄三和张青已经习惯了,在他们看来,林夕就是喜欢用这样的姿势观察前方――一种独特的癖好。 对林夕而言,他们的想法正好掩盖事情的真相。 “嗯。这个人……”忽然,林夕看到了两公里外一个拿着望远镜观察他们的人。 听到林夕突然发出的惊讶,黄三拿出王八盒子警戒,“发生了什么事?” 林夕看到黄三和张青紧张的模样,摆手让他们把枪收回去,“没什么,就是一个老朋友,前天我们就见过的家伙。” “土匪?”张青马上想到了上次对他来说并不愉快的见面。 黄三观察四周,却没发现任何人影,知道自己在观察力上怎么也比不上林夕,就问道:“他在哪里?这家伙是跟踪我们么?有什么企图?” “在那儿!”林夕伸手一指,“放心好了,就一个人,那个绰号叫王千霸的家伙。” 王时迁正用望远镜看着,突然发现林夕将手指向自己,猛地一惊,拿开望远镜望着前方,人小的几乎看不见。“难道他看到我了?”有些不信邪,王时迁将望远镜拿起来,然后,望远镜中看到的是三个朝他这个方向张望的人。 “没搞错吧。这有三四里地诶。” 能看到一两公里外的人,还是在山上,这得多好的视力。 王时迁不会知道,包括林夕在内的三个人一个都看不到他,林夕只有拿起枪进入人机一体才能观察到他的存在。 “他跟着我们干什么?”张青问道。 林夕哪能清楚他的想法,摇了摇头,把问题抛给黄三:“黄哥,要不要去和他见个面,也许我们有共同语言。” 以前一直都是陈队长、政委(目前部队编制还只能称指导员)与钱侯罗金宝等人拿主意,所以能让他拿主意的时候可不多。黄三瞥了林夕一眼,想到:“这些土匪想要和部队合作,但是以部队如今的实力是不成的,如此一来,他们能看中的只有林夕了。” 一想到这些,黄三心里就有决断,对林夕说道:“由你决定吧。反正是打鬼子,只要不是别有用心,同意不同意并没关系。” “好。那我们就过去和他见个面。”说完后,他向王时迁所在的方向挥了挥手,然后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又指向王时迁,表示自己要和他见面。 王时迁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看到,反正是在下意识的点头,把望远镜拿开后,看着丝毫瞧不见人影的位置,嘴里不禁说道:“邪了门了,怎么我就什么都看不到。”、林夕和黄三张青三人走在崎岖的山路上,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三个月,林夕还有许多地方无法适应。比如卫生习惯,比如饮食,比如对金钱的态度,比如对政治的敏感,再比如现在行走的道路。 习惯了交通工具,习惯了宽敞的道路,当看到如此落后的地方后,林夕满眼都是悲凉。以前还能用历史赋予自己的使命感将这个情感糊弄过去,可是,坚固的条件没有磨砺出他的品质,反倒将他的理想一点点的削掉。 这年头没有禁止砍伐的通知,所以山连山树挨树,有些地方只有半人高的植被,有些地方却树木成林,原野上一片一片的小树林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出现。 三四里的距离是两点之间的笔直路线,可在山坡上哪里能笔直的行走,蜿蜒曲折,高低起伏,整条路走了将近七里,用掉近一个小时时间――主要是林夕实在不适合赶山路。加上山下日军要报复,为了不令他们发现,三人速度大为降低。 终于,王时迁和林夕三人见面了。 “你好。”林夕不知该怎么打招呼,用了最老套的一句问候。 王时迁指了指手里的望远镜:“兄弟,我都看到了,哈哈,真是痛快。要不是我就在这里看着,说什么也不相信你有这个实力。对了,你们怎么退下来了?小鬼子不是被你们压住了么?” “没子弹了。不然,林哥还能杀。”说话的是张青,这小子好像把林夕看的无所不能。 “……真遗憾。”王时迁想过很多答案,可就这个答案没想到,不过仔细回忆也计算出,林夕总共用掉了百来颗子弹。第一次与他们见面时,这些人用的是手枪,所以步枪子弹肯定是后来缴获的,如此,子弹不足的问题就可以理解了。 他可听说八路军用了三五颗子弹就得打冲锋的,像林夕这样,可以用百来颗子弹的人实在豪爽。 林夕说:“我们也别拐弯抹角了,你跟着我们是检查我的实力吧。怎么样?表现能令你们大当家满意吗?” “我们大当家可没跟过来,他还不知道这情况,不过我相信,他会同意的。” 林夕眼中闪过狡洁,笑着问道:“那么,不知道你们要做的事,我能分到多少……大洋。” 王时迁有些恼火,合作的事还没定下来呢,这么着急就谈钱,这样的家伙――王时迁不知道该如何回复,林夕看到他的表情就知道这事情还得那个叫朱明的人点头,耸着肩道:“既然你不能同意,那就等大当家的话吧。你可以把我看成贪财如命的家伙,没法子,现在我急需筹集一笔钱。是银元和黄金,法币这种钞票没用。而且数量比较大,所以你知道的,只能跟你们说的直接点,我没时间一点一点的积累资金。” 王时迁有些愕然,刚才心里确实挺看不起林夕的。虽然承认对方实力强,但是人品么,真不怎么样。“你要银子和黄金干什么?买枪?买炮?” 说话时,王时迁呵呵笑出声,在他看来,完全是无稽之谈,在敌后的他们,哪怕手里有银子,用起来也得小心。至于枪炮那就别想了,日本人不会卖给你,中央军自己都不够用,另外就是洋人,抱歉,这些家伙根本是吸血鬼,五块大洋能买到的东西到了他们那儿需要二十块,至于火炮就想都不要想了。 “有了钱就去国外,到他们那里买武器,然后再想办法送回来。国内能买到什么好武器,真正的好东西都在人家家里头藏着,国内可瞧不见。” 林夕说的这话让王时迁惊讶的说不出声,张了张嘴,片刻后咽口唾沫道:“到国外买武器再带回来?呵呵,我只见过那些拿了钱就跑出去享乐的,从国外把买下的武器带回国内,我不相信。” 他丝毫不掩饰自己对林夕的怀疑,但林夕也没有过激的反应,只是道:“反正这是我的事,没有必要让你相信,我需要的就是白银和黄金,仅此而已!” 能力低微的时候,林夕千方百计的想要用某些事证明自己,证明自己的成功;可当有实力的时候,其本身就是成功,一举一动可以肆意支配,因为所有的语言和行动,都有成功的果实点缀。 林夕连游击队是否怀疑他都不担心,何况才见过几面的王时迁,自己的存在已经不需要让别人来肯定。 ------------ 第三十九章 相见 ps:都快一个星期了,还是没恢复,真担心像上次一样去住院,大家给点祝福吧。 时间到傍晚,林夕三人跟着王时迁来到朱明面前,一天前才见过一面,如今再次相见,林夕等人是何种感受朱明不清楚,对他来说,真是世事无常。 “林兄弟,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朱明面色如常的打招呼。 林夕心里有许多想法,不过脸上表露的不多,见对方如此反应,便笑道:“是啊。我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见面,不过说起来我也没印证自己的话,见笑了!” “哦,你的话?”朱明想起来,林夕可是说过要把山下营地里的鬼子都杀光的,豁然一笑摇头说,“不打紧不打紧,我已经听王大哥说过这事了,要不是你没了子弹,杀死百十个鬼子跟玩一样。好啊!” 林夕也做笑面应对,没了站在王时迁面前时的急躁。 朱明没让场面冷下来,拱手一指:“林兄弟,还有二位,坐吧!” 几个人坐下,王时迁开始细致描述林夕三人和日军交战的场景,那种以一人之力,力压数百日军的气度让周围听着的人目瞪口呆。王时迁哈哈大笑道:“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真不相信这世上会有这样厉害的枪法,一里多外,枪枪连续,都不落空,哈哈,是我平身仅见啊。” 这里面最惊讶的是李辛了,当初他看到林夕时对他不屑一顾,没想到对方居然有如此好的身手。在近距离,也就是三四十米距离上,他自信没有人能躲开自己的快抢,可是当距离拉开五十米,只能凭借自己的身手去躲了。 而林夕呢,在一里地的距离上,居然能枪枪保持命中,射击速度还快的让人发指。相比这个时代众人的枪法,林夕独具一格。即便有天赋的人,他们手里拿着的又多是磨损了膛线的枪支,这样的枪,如何能在三四百米外精确攻击敌人?除非是大群的集体目标,否则三百米外没有开枪的意义。 “林兄弟,我为之前的话道歉。对不起!”李辛很郑重地对他鞠躬。 这样的行动令气氛突然沉静下来,对林夕而言,“对不起”三个字太廉价了,简直是没诚意嘛。但对朱明王时迁他们来说,李辛这个性格要强的人居然会突然对林夕道歉,出乎他们的意料,要知道李辛的实力在他们中是响当当的第一号,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想来哪怕知道林夕实力很强,李辛也会想办法证明自己的实力在对方之上吧――毕竟林夕只是个**臭未干的孩子。 和林夕、朱明等人的反应比起来,黄三与张青要慢一拍,他们俩担心李辛突然表态的背后另有玄机,恐怕要对他们三人不利。 林夕反应过来后连连摆手,对他说道:“这没什么,反正这事在我拿到枪以前连自己都不相信。” 不过朱明等人还是从林夕眼中看出了浓浓的警惕,不过对他们来说没关系,他们要做的事,不可能把个愣头青拉进来。 半个小时后,营地开始用餐,吃的东西居然是大块大块的肉,面对林夕三人的奇怪,乔茂生解释说:“我们来的时候攻击了一支同行,他们被鬼子买通想阻击我们。不过反而被我们杀了,战况激烈么,受了重伤的马没有抢救的价值,所以就到你碗里了。” “原来是马肉。”林夕盯着自己碗里的肉块,说起来他还真没吃过马肉。骡子的肉倒是尝过,可是那时小,吃不出什么味道。 说起吃的东西,林夕就有个很大遗憾;也许大多数人喜欢的是红烧肉,可林夕喜欢吃的却是羊肉和牛肉。小时候他在农村放羊,羊肉倒也吃过不少,可那时的调味品不行,吃了后满嘴都是羊**味;后来家里不养羊,可到外面尝过精心制作的羊肉佳肴时,又极度怀念这种味道。 “味道不错,能在荒山野岭尝到如此美妙的滋味,实在难得,你们是不知道,我早就想去县城一趟,可总是没有机会。”吃的舒心了,林夕不自觉的把以前的想法说了出来。 李辛已经认可了他的实力,所以说话间不再有隔阂,问道:“以兄弟你的身手,到县城也无碍啊!” “我不是这儿的人,我从北面过来,连半年时间都没,还没熟悉这儿的情况。”林夕解释道。 “北边?”李辛奇怪的说,“可我听兄弟的口音是南方啊。” “我是学生,不是很多同学都走了么。我以为过段时间战事就完了,哪里想到……所以就一个人上路,在这里的时候,看到鬼子屠光了一个村子,心里不忿吧!想着血债血偿,所以就拿起枪来。” 李辛和朱明对视一眼,看向林夕道:“原来是这样。林兄弟当时心里很不好受吧。” “那当然了!不过杀了这么多鬼子,心里舒服多了,现在只是因为杀了鬼子能让自己心里好受,这才继续拿枪杀鬼子,报仇的心思倒是淡了。”林夕没有顾忌的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其实这也和对方不时给他端酒有关。 林夕前世的身体居然酒精过敏,这让很多原本美味的佳肴对林夕而言无异于恶食,所以没有酒量一说,而他的这具身体又是个学生,以他瘦不拉几的身体,更不可能接触酒这种东西,被灌了几碗后,面色潮红的林夕说话都变得打结。 “这么说林兄弟才加入游击队没多久了?”朱明说道。 王时迁在这个时候开口:“林兄弟准备筹集一大笔钱坐船去美国,所以啊大当家,要是让林兄弟加入,你可得开个大的价码。” 黄三和张青明知道对方说话别有用心,但奈何林夕离开游击队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因此没法子说什么。 “哦,林兄弟要去国外?”乔茂生问。 林夕半耷拉着眼皮说道:“是啊。你看看我们拿的枪。那叫什么枪啊,糟透了。就说我以前用的三八式吧。距离超过五百米,就很难瞄准,可现在用的,六七百米一点问题都没有。到了美国这些国家,只要有钱,造一杆能在一公里外精确命中敌人的枪也不是不可能。” “还有这种枪?!不过也这种枪也只有兄弟你有资格用,咱们是不用想了。”听到有能在两里外精确命中敌人的武器,朱明面色激动,可随机想起来,不是什么人都有林夕这样精准的枪法的。 “哈哈,还有很多好东西呢。想一想大炮吧。那些洋人根本不愿意卖给我们,可是,要是我到美国先买一艘军舰,再买些大炮他们能说什么,其实说到底,什么事情都要用钱砸,而且也得砸好地方。我已经打算好了,军舰、大炮、枪还有飞机,都是这次出去后要买的东西。” “这得花多少钱啊。”乔茂生一万个不信,其他人也是这个表情。 林夕摆手笑道:“我只要有一笔启动资金,到了国外后,就有办法弄出买这些东西的钱来。哈哈,嗯,我吃饱了――”说完他站起来,走到营地外解开裤子放松放松,回去后就倒在地上睡觉。 ------------ 第四十章 加入 林夕从睡梦中醒来,立即看到地面堆满的物品。 “我这是……” 林夕闭起眼睛,回想着昨天的一切,就在这时,朱明走到他身边,递给他一块毛巾,“醒来啦。这给你,听张青说你有洁癖,这儿可没什么条件,不过干净的毛巾还是有的。” “……谢谢了。”林夕从他手里接过毛巾,问了水源方向后,朝那儿走去。 他其实没有洁癖,只是从现代社会过来,实在不能忍受这个时代的人的生活习惯,没想到在现代社会看起来最平常的事居然也会落下“洁癖”的名头。林夕心说,不知道你们看到真正有洁癖的人会是什么想法。 洗脸吃饭,一群人闹哄哄的,然后朱明和王时迁他们才郑重坐下,似乎要把事情说给他听。 “林兄弟,你的实力我们都认同,只是咱们要做的事有些大。你们听了,如果不想做,不要说出去;如果要做呢,钱,那是不会少的。”朱明把话一个字一个字的掰开了与林夕三人说清楚,他还是挺担心到最后不但事情没做成,反而自己先出现内杠的。 林夕见他说的神秘,心里也有了好奇心,只是他无法在不了解事件真相的情况下给予保证,只能说:“你的条件我会答应的,不管我知不知道这件事,都没打算把消息透露出去。” “好。这件事还是有李兄弟来说吧。你了解的比较清楚。”王时迁对李辛说。 李辛坐在垫了块毛毯的石头上,说道:“一个月前,我们得到个消息,鬼子有一批黄金会从横安县这边运出去。原本,我们聚集的人手打算在焦洋把东西劫下。没想到队伍出了内鬼,被人出卖,损失惨重,后来还被鬼子围剿。我们离开后打探了消息,知道那批黄金鬼子分文未动,只等把我们消灭再运出来。” “最近就要过来了?”林夕问,“黄金有多少?” “超过一吨,还有很多文物和字画,具体我们探测的不清楚,现在焦洋聚集的鬼子超过两千,算上伪军,共有五六千人,我们的人马遭受重创,奈何不了他们。”李辛说到这里停下来。 林夕若有所思:“所以你们准备在横安把东西劫下来?” “是的。” 林夕担心的问:“可你有没有考虑过,东西抢来后怎么运出去?直接放到山里?鬼子要是发疯,是会放火烧山的。” “可这总比黄金被鬼子运出去的好,怎么样,要不要干一票,你可以从里面拿到自己需要的黄金。”李辛的声音里带着诱惑。 林夕低头沉思,不过黄三和张青却激动不已,明显同意参加这次行动,无论黄金还是古董亦或是字画,都是自己国家的,凭什么被小鬼子拿走。 “你们有多少人?人数少的话根本没用,要知道,鬼子如果有迫击炮在,对你我就能造成很大威胁。”林夕考虑着可能遇见的一切,“我是一名神枪手,不可能和你们一样冲到敌人面前跟他们拼刺刀,而且你们也该知道,神枪手的威力在于威慑,如果几百个鬼子一起朝我冲来,我还是要退的。所以我加入你们只会站在我适合的位置。” “这不是胆小怕死吗?”一个人开口说道,这句话说出了大部分听到林夕的话的人的心声。 不等朱明呵斥,林夕郑重地点头:“是的。怕死,我很怕死。所以才学会能在一里多外的地方杀人的本事,既然可以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杀死敌人,我为什么要用瘦弱的身体和鬼子拼命?我这身子骨你们也看的出来,恐怕不少人心里说‘老子一根小拇指就能把你捏到地上’。” 人群里传来笑声,显然是有人这么看待林夕的,林夕并不恼,只是说道:“我就算和鬼子拼刺刀又能杀几个,两个?三个?或者是十个?可怕死的我每天只杀一个鬼子,三个月九十天,我就能杀九十个鬼子。就昨天,我便杀了一百多个鬼子和伪军,你说,我是和他们拼命玩勇气,还是实惠点能杀一个是一个。” 接下来,没人对这件事有意见了。王时迁都证实林夕的战绩,他们还能说什么。 人家一天就能杀百来个鬼子和伪军,听张青说,已经有好几百的鬼子死在这个瘦不拉几的小子手里,自己一群人一年也不一定能杀这么多敌人。他们的工作主要是破坏鬼子运输,炸毁或是烧毁物资――和鬼子硬碰硬对他们损失很大。 朱明答应了林夕的要求,只是,现在还不能将伏击日军的地点告诉林夕。黄三和张青二人林夕没有同意他们加入,原因很简单,他们跟在自己身边是让自己熟悉地形的,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让二人陷入危险。 最关键的,还是林夕已经熟悉了周围的地貌,已经可以独自在横安县行动,再加上身处朱明等人的地方,作为倾向中央军的的人,他们八路军麾下的士兵很难融入这支队伍。 林夕可是知道将来那场运动有多疯狂的,虽然自己的到来肯定会改变很多事,可世事无常,就像刚来这里时他还信心满满的打算直接与伟人对话并构建一个新中国。但在几天前,艰苦的环境终于让他有了改变誓言的冲动。 将来要做的事,不是几天几个月,而是以年为单位,自己能一直保持这样的信念战斗在艰苦的环境中吗。 今天是林夕把黄三和张青送走的时候,他不希望二人和自己牵扯到这件事中。太危险了,而且有其他人跟着,自己很多东西不方便展露出来。 王时迁今天要出去侦查,作为王千霸,他喜欢独自一人行动。 林夕看到他带了个望远镜与两把驳壳枪,就劝道:“还是多带一个人的好,这样有危险还能有照应。” “哈哈哈,我不需要,要是我都跑不掉,其他人来了也白搭。你呀,还是多吃点肉快点长吧。”王时迁说完后潇洒的离开了。 林夕无奈苦笑,这具身体瘦弱已经被不少人笑话了,林夕也想让身体壮实起来,可在这里,吃不好睡不香,就算把自己当猪一样养也不见它长肉。幸好随着自己不断杀人,体质有了明显变化,虽然体型未有太大改变,但听张青说,脸色好看多了。 回到这里后,林夕把自己选定的步枪拿起来,把它拆开了细心擦拭,可惜没有机油;接着再把每颗子弹都拿出来,仔细数了数,将它们嵌到弹匣上。其实这算不上弹匣,只能叫弹夹,五发子弹被一个金属卡固定类似机枪弹链的一小段上,将它装入弹仓后进行手动拉栓射击。 但是对狙击步枪而言,是否全自动问题不大,狙击步枪本来就对火力没有特殊要求。 忽然,他看到李辛和朱明乔茂生说了阵话后带上武器准备离开,林夕抬头问道:“你要去哪儿?要不算上我吧。我已经在山里待了很久了,可不想继续待着。” 李辛说道:“我去焦洋,你要去?” “我们在中间分开好了。”林夕把步枪往身上一背,将子弹都塞到兜里。 李辛转头去看朱明,觉得这事还的朱明拿主意。 “让林兄弟去吧。他有这个实力,而且林兄弟你也别太紧张,我们是合作,并不限制人身自由,只要不影响我们原定计划就成。” “那好,这些天我就在横安活动,等你们需要我了,再跟我说声吧。”林夕走到李辛身前,“走吧。” 焦洋县是坐落于横安西北面的大县,涌断山脉到那里结束,由于缺少可以隐匿身形的地点,几次深入焦洋县的游击队都被赶出来。 所以那一带只有土匪才与鬼子交手,钱侯等人无法从那里得到任何消息。 ------------ 第四十一章 单枪匹马 李辛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不过这个“魅力”是指对现代女性来说。如今是人命不如狗的时代,无论有多好的样貌,不管有多么丰厚的身家,一旦祸从天来,顷刻之间将变得身无分文,所以样貌不是这个时代女性的考虑标准。 至于林夕自己,他没有仔细看过,不过从水中倒影可以瞧出,模样中等,算不上俊朗,也不知将来改变“排骨”的体质后会不会有变化。 两人说着闲话,主要是李辛说林夕听,因为林夕来这个时代的时间太短,没有经历可以拿出来作为谈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林夕不是个开朗外向的人,沉默寡言让他与世界出现了天然的屏障。 说着说着,李辛突然问:“你不是社工党,是吧。” “嗯?”林夕盯着他,想问清楚他是什么意思。 李辛没在意林夕的目光,一边走一边说:“虽然你们谈论的很少,可我也看出来了。八路军在上次鬼子的清剿下损失惨重,你应该是后来加入的,然后成了他们的打手,是不是吃不了苦,这才出来。” 林夕脸上带着淡淡地笑意,说道:“条件确实苦,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就像你说的,他们实力有了退步,这段时间鬼子加强了戒备,所以没把队伍拉出来。我离开他们是因为我想杀人,仅此而已。杀人,拿钱,这样才能快点积累我到国外需要的资金。小鬼子可能要和美国开战,我想在他们宣战前快点过去。” “你去那里买武器有什么用?请恕我之言,以你的条件,能买到什么东西?就算买到了,怎么拿回来?连中央军想买军舰也被人阻挠,你怎么就把话说的振振有词。说真的,我佩服你的实力,可对你的为人,”李辛摇了摇头,瞳孔里带着不屑,“如果是到国外避难,我倒是相信。” 林夕不想在这件事上争论,不管将来自己是不是回到国内,都不会与中央政府有干系,所以面对这名倾向国民政府的人,他长话短说:“随便你怎么想吧。也许到国外后我可能不回来了,但至少现在,我确实希望能有一把好点的枪,买些能增加我们生存能力的武器。就这么简单。” 李辛见林夕没有反驳自己的话,有些失望,他挺希望林夕因为自己的怀疑和鄙视做出气恼的动作。想到林夕的能耐,李辛觉得自己得想办法让他留下来,“那你承认自己是懦夫了。” “呵呵。真有意思,是不是懦夫不是自己承不承认,而是通过所做的事去看的。我杀了几百个鬼子,你杀的数量比我多的话,就有资格这么评论,可如果没有,就等有了再开口,否则,我觉得没有必要接受一个做实事不如我的人给出的告诫。” “……”李辛被噎了下,话说他杀死的人也有不少,和林夕比不过伯仲,但对方才拿枪多长时间啊,而两人的攻击方式天差地别,自己每次攻击都会暴露在敌人的枪口下,对方却可以远远的躲着,用不着冒生命危险。 片刻后,李辛不在继续这个话题,在他看来,这是两种人衍生出的不同的态度,就如他们的战斗方法,自己是依靠勇气果敢,对方依靠的是长距离狙杀敌人的天赋;如此有了不同的对待战斗的态度。 接着一路无话,又走了三里地,两人分开。 孤身一人走在路上,越是靠近有人烟的地方,林夕越加敏感,不时拿起枪进入人机一体,观察附近是不是有威胁到自己的目标――包括地雷。 “跟这些人打交道真够麻烦的,怀疑这怀疑那……”林夕心里抱怨着,多出许多苦恼。“可是,不管在哪个时代都要和这种人打交道,说来说去,还是我太嫩了。还有,以后不能再喝酒了,昨天肯定被他们打听出了很多不应该说出来的事,不过看他们的样子,最大的秘密应该没有鲁莽的说出来。” 对自己喝酒这事,早上醒来林夕就后悔,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身上带着秘密,应该连睡觉都要睁一只眼睛的,居然浑然不觉的去喝酒,这要是出了问题,别说去美国了,能不能活到一个月后都值得商榷。 “反正以后跟他们打交道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嘴上说什么无所谓,但不能真的和他们交朋友,流着鳄鱼眼泪的家伙怎么能吐露真言,我真是太蠢了。” 他在心里絮絮叨叨,只是林夕并不清楚,他的酒品不错,喝醉后说的话不多,李辛朱明等人确实有借着林夕喝醉酒时问些东西出来。但林夕倒下的太快,让他们一点机会都没有。 又走了一刻钟,林夕看到了山脚下的南庄村,还有在它们南面的茫茫大江,江水滔滔看不到边,那便是孕育这个时空华夏三大文明之一的秦江。 即使这个世界的历史有许多不同,但结果以及历史走向都与另外那个世界惊人相似。由此林夕不得不在心底寻找原因,到底是什么东西,绊住了这片土地上建立出来的国家的脚步。 是儒学?是儒学衍生出来的思想? 林夕苦笑的摇头,前世他总是喜欢将问题归结为“儒”上,此“儒”非彼“儒”,这里所说的是被士大夫集团改造后为了巩固自身利益才出现的“儒”。但是,其类似的思想世界各国都存在,为什么偏偏这片土地会这样。 苦思难得其解,林夕将目光放出去后,又不得不感慨,与华夏同源的文明,能保持的一个都没有,除了世界上的宗教,一种思想能经过如此长时间的延续,世界范围内不超过一个手掌。 七胡乱华、山越之乱,蒙元入侵、满清入关、鸦片战争、五国联军,一个个耻辱照例映在这片土地的历史上。虽然时间出现不同,战争进行的次数也有区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比原来世界少了许多,但是,割让的利益却没比原来世界更少。 “哎――想这么多有用吗?以我的政治智慧又能做什么?”林夕知道,想要挽救这个国家和人民,仅靠钱是不够的,只靠科技也不够,世界上所有的问题,归根到底都是人的问题,林夕最不擅长的就是人的问题。“又想这些,又想这些,难道想破脑袋就能得出答案吗?林夕啊林夕,咸吃萝卜淡**心,还是处理好眼前的事务吧!” 他蹲下身体,藏在一簇半人高的灌木后,进入人机一体检查四周动向。 半径三公里的检测范围,甚至能穿透地面深入地底十几厘米,细致的扫描下,林夕规划出了一条不会让南庄村民看到的道路。他不能保证村民中没有人对自己有恶意,必要的小心还是需要的。 鬼子的营地在南庄村下游三四公里的地方,林夕能看到几天前晚上潜伏的那处土丘,再远就是一片漆黑,超过了步枪的射程,这需要他用肉眼观察――不过肉眼观察肯定不会有人机一体状态下观察到的仔细。 “老子是专门过来和你们作对的,小鬼子,承受爷爷的怒火吧。” 其实最关键的问题还是钱和子弹,元素重组每天十立方米体积,他已经浪费很多天了。每次想到前世这个异能能创造数亿价值,他的心头就一阵的滴血,步枪子弹不够,就多从鬼子那里复制一些,也可以弄一些汽油,毕竟汽油的元素在自然界中随处都可以找到,它本身就是古代有机物形成,而动物细胞和植物细胞的构成元素差距不大,每天用元素重组出十立方米的汽油轻而易举。 “老子要开荤了,小鬼子,接招哦。”没有了他人在身边,林夕可以放开一切担心对鬼子展开攻击,不过他想到了王时迁,万一朱明派了人远远跟着用望远镜观察,一不小心可就着道了,“元素重组的能力要在晚上才能使用,反正人机一体状态下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对我影响不大。” 上次之所以逃的狼狈,就因为去拿鬼子的步枪,没能第一时间把咬在身后的鬼子远远甩开,这次可不会了,林夕有这个信心。 ------------ 第四十二章 玩杀 “你们滴,挖,快――挖!!” 营地门口,川岛小佐蹲在工事后对身侧的支那人吩咐道,他的汉语很差,很多词语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嘴里蹦出去,所以说起话来连他自己都觉得哆嗦,要不是没办法,他实在不想多说话。 林夕昨天在营地门口杀了百来个鬼子,令待在指挥部里的木船哨一目瞪口呆,接着是滔天大怒,立即打电话告诉横安县的真木一郎,但由于他的态度问题,真木一郎寥寥数语就将电话搁置,又让木船哨一气愤不已。 军队本来就是等级深严的环境,可是,真木一郎只是守备地方的辎重部队,而木船哨一却是从一线退下来休整的一线军队――他所在的联队被华夏中央军包围,突围后,一个联队被打残七层,这才将他这支军队拉到后方,除了修整外,就是准备接收从帝国本土赶来的新兵。 让木船哨一没有料到的是,居然有人敢在他面前放肆,一百多人的伤亡,他对近百名伪军毫不怜惜,只对其中死去的五六十名天皇士兵感到惋惜,他们没有死在正面战场,却死在了卑鄙的偷袭下。 作为参加过实战的部队,木船哨一清楚的知道自己面对的是怎样的对手,狙击手这种一击便走的战术即使在前线也是几近无解的难题。除了用火炮轰击,就只有等同样身为狙击手的己方士兵来到现场。 直到后来,横安县内的副队长给木船哨一去了电话,让其大肆使用皇协军,将他们洒出去以保护大日本皇军的生命。帝国派遣来的狙击手不日便可到达,让他耐心等待。同时也让他改装汽车,如果环境合适,可以把改装的汽车拿出来,当敌人出现时,判断方向后直接运载士兵冲到狙击手身前。 木船哨一接受了意见,所以,只是上等兵的川岛小佐被升为伍长,指挥手底下的十几名伪军修筑工事。 “你滴,快快滴挖!”看到皇协军修建工事的速度,川岛小佐好几次想要扣动扳机,心里暗道:难怪大日本皇军能战无不胜,原来支那人如此懒惰,连修建保护自己生命的工事也这般疲懒,如何有资格占据广袤的土地。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为了小命考虑,川岛小佐直到现在都没把身体暴露到外面,哪怕营地周围一公里内都是巡查的皇协军,也无法给他带来安全感。 “变聪明了啊!居然想到了这办法……啧啧――算了,虽然杀不了鬼子,可杀你们也一样。”杀日军和杀伪军,给他的帮助是一样的,只是内心,还是杀鬼子更能给他带去快感。 林夕的身体匍匐在地,把被金属条扣住的五发子弹塞入弹仓,将枪栓“唰”地合上。 人机一体――脑海中,以他为圆心,三千多米内的一切都呈现在他面前。 周围巡逻的伪军,修建工事的伪军,在伪军身后的日军还有守在机枪架上,随时准备掷弹筒的鬼子,每一个都清晰无误。甚至有坐在指挥部里的日军中尉和靠近秦江的工地上被日军抓来修建码头的老百姓。 “要开荤了哦。” “啪!” 人机一体状态下,时间压缩把枪身的后坐力顷散到四周的空间,子弹以极其稳定的弹道,穿过七百米外一名伪军的右眼。 “噗”,大片的血雾随着这名伪军眼珠爆开喷洒到空中,子弹的穿透力很强,破开伪军后脑穿了出去,带出块头骨和更大一团血浆。 迟来几秒的枪声出现在大家耳中,却又有一人被子弹击中。三八步枪强大的穿透力并未对林夕造成影响,枪枪命中致命部位,让林夕几乎没有为补枪考虑。 致命的枪声出现,一部分人立即趴到了地上,可地上无险可守,身体**裸的暴露在敌人的枪口;有部分人立马转身朝后面的工地跑去,企图在子弹命中自己前躲起来。 一名最快反应过来并跑向工事的人身体突然朝前一扑,倒在地上的他,背后心脏位置逐渐被嫣红的鲜血侵染。 一名始终让自己的身体处在同伴掩护中的伪军在转头时,被一发子弹从眼中穿入大脑,直接折断脖子并破开颅骨倒在地上。 一个一边后撤一边拿枪无具体目标的伪军在半蹲下来时,脑袋前后突然喷出血雾,他的身体也在突然出现的震动下瘫软。 总是先死两个人才传来第一声枪响,有经验的老兵知道,这是敌人在一里多外射出的子弹。在己方人数不超过两百人并没有重火力掩护的情况下,冲上去只是找死。 川岛小佐听到枪声出现,烦躁的心立即变稳,悄悄拿出一块镜子,从镜子里观察敌人。“是那个家伙,是那个家伙,天照大神啊,快来收服这个魔鬼吧。” 哪怕帝国的狙击手,也不可能打出如此快的枪速,要不是知道对方真的只有一人,还以为有六七名狙击手同时进攻呢。 林夕又瞄准一名跑向工事的鬼子,扣动扳机后,在时间压缩的世界里,三八大盖上传出一团白雾,向是有什么力量从枪身内部传出。同时,枪响也落入林夕耳中,并在远处看到身体一顿的目标。 “还有七发子弹,得好好使用。” 日军让皇协军在营地周围巡视,放开的距离足有一千米,但在距离营地四五百米的地方,就被挖出大大小小几十条战壕,天见可怜,木船哨一简直不敢跟别人说这件事。哪怕正面与中央军作战,日军也未修筑完整的工事,可他却被一名狙击手逼的挖出如此多的战壕,若让前线的同伴们知道,不知道会怎么嘲笑自己。 转身逃跑的伪军死了三十多人,绝大部分都进入工事,可是在原野上,还有二十几人躺着装死,刚才趴下后,有人想起这里是个没有遮挡物的地方,于是也想要离开,可毫不例外,下一秒迎接他的是身后的子弹。 “趴着吧,趴着吧,看我怎么玩死你们。” 林夕移动位置,逐渐向前靠近。元素重组使用时,是将方圆三百米内的元素收集过来,所以,想要复制子弹,得将自己的距离推进到距离伪军和伪军身体三百米的范围内。 换到了新的伏击地点,首先用元素重组异能收集子弹。 元素重组异能的样品空间是一个混沌的世界,犹如没有重力的宇宙空间,一切都是黑色,唯独放入空间的物品会发出光芒,好像物体表面附带了层闪着弱光的粘膜。 林夕能通过精神随意改变物体的位置,空间中,有一大堆的食物,也有一大堆的子弹,还有一堆手雷与单个存放的手雷――一个是普通手雷,一种是一出现在现实世界就会爆炸的手雷。 三八式步枪、掷弹筒、榴弹、大洋、野鸡肉等等,都被林夕收入这个空间。 他把精神力覆盖到所需的子弹上,选取如小山一样的子弹中的两百多颗,逐渐集中精神力的同时,把另一部分注意力放在身边。周围元素聚集,林夕身前空无一物的地方出现了一大堆子弹。为了节省资源,子弹都是散装。 他一边躲在树后观察,一边把子弹扣在金属片上,五发一个,还时不时的举枪进入人机一体,检查四周动静的同时对从地上爬起来跑回去的伪军赏个一枪。 “有两百多发子弹了,我倒要看看,是你们先疯了还是我玩疲了。” 林夕脸上出现邪魅的笑容,望着原野躺着的密密麻麻的尸体,心中的兴奋难以抑制。 ------------ 第四十三章 反伏击 川岛小佐对身边的皇军同伴喊道:“所有人隐蔽――掷弹筒,你们跑到战壕里去,找准机会,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轰死对面的家伙!”他只是一个分队伪军的伍长,是没有资格指挥隶属于加强班以及小队的掷弹筒组的,可听到他这一说,几个掷弹筒组不约而同的遵照他的话。 没法子,营地外有这样一个杀神,寝食难安,不管给他们下令的是谁,只要不是让自己去送死,做什么都乐意。 地面的沙袋工事和交通壕相连,可以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进入战壕。 两人一组的掷弹筒逐渐朝前面推进,可是,即便进入第一道堑壕,距离开枪的林夕也在五百米外。 收集了两百多颗子弹,但如今能让他杀的人只有二十个趴在地上不敢动的伪军,其他人不是缩在工事后面就是蹲在战壕内,一点动静都没有。连营地上方后后面也看不到走动的人影。 “反应真快,真是学乖了啊――那是,”忽然,脑海中的营地西门窜出一百多人的日伪联军。林夕攻打的是营地北门,这里靠近身后的山地,万一出现危险,能快速退到安全地带。“没想到还有这个脑子,好啊,老子和你们玩到底了。” 他再次使用元素重组,将三百米范围内的伪军的子弹全都分解,重组到自己面前,接着扣动扳机并快速拉栓,“啪啪啪啪啪”,连续五枪后,弹仓清空了,他将新的五发子弹塞入弹仓,继续维持极快的射速,对二十名待宰的伪军射击。 突然开始的一系列攻击让趴在地上装死的伪军大惊失色,通过贴着地面的眼睛看到同伴的脑袋一个个爆出血雾,终于有人忍受不了,爬起来朝后面跑去。可惜,十几个目标对林夕而言轻松无比,二十几发子弹射空后,林夕立即带上子弹撤离。 想玩背后偷袭,那我就玩一次反偷袭。原本狙击手就应该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只因为林夕自持人机一体,加上日军没有火炮等重武器才敢这样放肆。 做出战略转移的决定后,林夕不拖沓,没有拖泥带水,今天要和这帮人玩下去,昨天杀了那么多人,林夕觉得身体好多了,身体瘦弱,这没办法改变,可是,体质却能通过杀人得到提升,力量、耐力一些列因素能在不知不觉间得到增强。虽然这样的做法无法锻炼意志与坚韧的品质,但林夕没对自己有太极端的要求。 将近半个中队的日伪联军绕了很大一个圈子,却发现没有了林夕的人影。 “八嘎!”组织这次偷袭的石田明夏少尉恶狠狠的踢了踢脚下数十枚弹壳,他知道,每个弹壳意味着一条人命,他和木船哨一中尉一样,是从前线退下来的士兵,拥有丰富的战斗经验,但是,他从未想过如何对付狙击手。其实他并不知道自己遇到的狙击手其实只能叫神枪手,撇开对方的特异功能,一名普通的帝国士兵就能将他克制的死死的。 可林夕不同,拥有人机一体的他把狙杀距离远远甩开,加上这个中队的日军没有重武器,只能被动挨打。 “砰”,突然,石田明夏少尉将眼睛瞪的老大,身体僵硬在那里。 额头前面出现一大团血雾,还有几片爆开的额头前骨――子弹从脑后射入,在从额前穿出时的巨大动能将他的额骨击飞。 “啪啪啪”,步兵们因为惊慌,立即对四周射击。 “哒哒哒哒哒哒”,机枪手们立即架设阵地,像密林扫射。 伪军们和日军一样,把火力倾向四周的一切。 可是,还是有四人突然倒下,伤口无一例外,是脑袋被子弹击穿。 “撤退――”一名曹长向队伍发布命令,同时让伪军在原地阻击,伪军士兵虽然不甘心,可谁叫鬼子是老板呢,只能留在原地对空无一物的四周射击。 林夕蹲在七百米外的树上,小心的瞄准后撤的鬼子。因为在林子里,所以子弹很可能被树枝干扰,幸好人机一体状态下的十字准星拥有置换因果的能力――只要准星变成红色,就证明这个时候射击便能击中敌人。当然,如果没有扎实的基本功,在扣动扳机的刹那让枪口出现偏转导致脱离目标也不是不可能。 七百多米,当林夕“视野”中的绿色准星落在一名后撤的机枪手指挥官身上而变成红色时,枪口标尺的照门落在那人身体上方三十厘米处。 “啪”,扳机扣动,远处的机枪手指挥官身体前扑倒在地上,林夕“唰啦”一声快速切换子弹,让一枚新的子弹处于待发射状态。 “噼噼噼……” 林夕的脑海中,从伪军那里飞射过来的子弹飞速行驶在空中,可是,距离他最近的一颗子弹也在三十米外,从一片树叶旁穿过,只让这片叶子在空中晃动了几下,还不如清风的微抚。 田明刚是横安县的混子,因为横安县没有有利的防守地形,所以中央军退下来时,只在县城外对日军进行了阻击,之后就在坦克与空军的轰炸下一股脑儿的退出横安。而他田明刚亦在日军招收第一批皇协军时,毅然投靠皇军。 对他来说,不管是当混子还是在皇军手底下都是混饭吃,相比起来,现在的日子更好过。 欺男霸女之类的事他田明刚没少干,因为手段残忍,他从普通的伍长变成了带领一个小队的小队长,相当于中央军加强排排长。这在以前这可是他不敢想的事,正因这个原因,越发全心全意的为皇军服务。田明刚深深的知道,自己这样的身份,一旦皇军失势被打败,他将赔上自己的性命。 其实田明刚觉得自己还算“好人”,自己的行为和上峰比起来简直小巫见大巫,他可知道,横安县想要自己上司命的人数不胜数。原本他是要待在横安县的,在那里很安全,皇军为了竖立形象,也不会让他们这些人当炮灰,可他怎么也没想到,不知道从哪里杀出一个煞神,害的太君命令他们过来支援。 田明刚的上司知道支援任务很危险,就派他过来,此时,田明刚心里后悔死了。他躲在树后面,看着一个个逃跑的日军被子弹击中,每倒下一个,就意味着自己将来重复这种命运的可能多出一份。 “天杀的鬼子,天杀的游击队,别落在老子手里,不然剥皮抽筋都是轻的,老子……” 鬼子跑的更加远了,林夕又开了一枪,脑海中,那名鬼子的身影踉跄几步跌倒到了地上,可没一会儿又踉踉跄跄的站起来。 “只能打脑袋了,可恶。”鬼子跑出了一公里外,这个时候再将目光放在脑袋上不现实,可是没想到,子弹打中鬼子的身体后,效果竟然如此的不理想。 接下来,脑海中的鬼子身体开始变大,变大,直到有正常人大小,然后是调整枪口,让绿色准星移动到鬼子的脑壳上。 但是,鬼子移动速度很快,加上中间有许许多多的枝叶,而当林夕启动时空压缩的能力里让时间流速变慢后,绿色准星明明落在这人的脑袋上,却仍旧没有变成红色。 又等了几秒钟,绿色的准星如故,没有变成红色――两者拉开的距离太远了,三八式步枪6.5毫米的子弹,实在不适合用来打远距离的狙击,中间只要多与树叶接触,一路上消耗的动能就能改变最终结果。 一直到对方跑出林子将两者距离拉开到一千五百米,林夕终于放弃,这中间只杀死一名鬼子,另有四个鬼子被子弹击中,可看着他们活蹦乱跳跑出林子的模样,活下来的可能很高。 “可恶!!” 于是接下来,林夕将积累的怒气放到伪军身上,正因为他们,自己踩心存顾忌不敢靠近。 如果换成大口径狙击步枪,林夕怎么可能放弃这么多的目标,鬼子的人数有限,多杀一个就多消耗一份日军的实力。其实,他用重机枪得到的效果是一样的,但是,重机枪移动不便,林夕不止一次的想,要是能有储物空间,那该多方便啊! “砰”,一名开枪射击的伪军脑袋爆出血色雾团,瘫软到地上,这声枪响,预示着厄运降临到伪军头上。 ------------ 第四十四章 路见不平 十分钟后,数十名伪军倒在了日军建造的阵地前,几发榴弹从战壕里射出,“咚咚”地落在林夕身前空地上。 “竟然想到用这个办法,厉害啊。” 如果敌人只待在战壕和工事后面,林夕确实没有办法,但是,这么多人你总要吃饭吧。东西总得有出有入,哪怕里面的人不出来,也得有人进去,绝不可能一辈子当缩头乌龟。 所以林夕等待着,不过,时刻保持警惕太难为他了。虽然有三个月的拿枪生涯,可林夕的意志与决心还不能与真正的战士相比。他顶多是一名拿着威力巨大的武器的武装人员,一旦失去武器优势,其性格中的本质将原原本本的暴露出来。 林夕虽然不认为自己会很不堪,但也知道,若没有人机一体等异能的帮助,自己会做的,除了转身逃跑不再有其他选择。 静静地等了半个小时,依然没有人露出破绽,不得以,林夕只能把枪放下,后退一里地在那里养精蓄锐。 又过去一个小时,日军的工地变得忙碌起来,人流涌动,这回不是只有鬼子和伪军,还有很多被他们抓来修码头的老百姓,他们把门口笔直的道路填平,连接各个堑壕的交通壕深挖后从路面底下通过。 林夕观察后感慨,“都赶得上地道战了,鬼子的动作太夸张了吧。” 在又几次开枪后,鬼子把工事交给普通老百姓,让他们修建工事,林夕看到没机会杀伤敌人,只能憋屈的咬牙。 又等了几个小时,没用,找不到攻击他们的机会,林夕只能离开,他不是真正的战士,不可能像电影中的狙击手一样,能在一个地方潜伏几天几夜,他没这能耐。 横安县就在涌断山脉附近,所以山区平地相互交错,离开了横安县,就等于进入了华北平原。只是,这里在秦江与黄河当中,所以河道纵横,有大量的芦苇塘子,听钱侯他们说,有不少游击队就在那些芦苇唐里建立根据地。 在山上走了一圈,找不到睡觉地方的他只能朝山里面赶,还是在有熟人的地方睡觉放心,至少睡着后不用一惊三诧。 经过从县城通向南庄的道路,林夕看到三名穿着土黄色衣服的人正拉着一个女子的手,张狂的小声迎风十里都能听到。 那女子穿了身浅蓝色的中袖上衣,下身是黑色长裙,女子惊恐的声音在男子张狂的笑声中是如此明显。 林夕进入人机一体状态,首先扫描三公里内的情况,这以观察让他眉头一凸,“怎么又有车队过来了,可恶,得速战速决。” “啪!” 枪声响起,三四百米外穿着军服的人陡然倒下,接着又是一枪,枪声传到他们耳中时,又有一人脑袋中枪,最后一人惊慌不已,伸手掐住女人的脖子,掏出腰间的手枪。可是,子弹还是毫不留情的射入他的前额。 林夕放下枪,朝那个女人跑去。 中间有三四百米路,身后鬼子的车队还有不到五里,他必须抓紧时间在他们上来前把女人送出危险地段。如果只有他自己,林夕会毫不犹豫的与敌人交手,但身边的女人却让他投鼠忌器,既然救了她,总不能继续看着对方被鬼子害了吧。 穿着浅蓝色衣服的女人好像还在梦游,林夕跑过去前,她已经在路边因为看到倒在地上的尸体吐过了,这会儿不知吓的还的前后差距太大让她反应不过来。 “你还愣着干什么?走啊,往山上走!” 林夕看到她像呆头鹅一样傻愣愣的,急忙挥手,希望女人可以快点反应过来朝山上跑去。可他失望了,直到自己收拢尸体上的枪支弹药,女人依然惊魂未定的靠在树上――她吓坏了。 “鬼子咬过来了,你快跟我走。”林夕不想再说什么,这女人一脸娇弱,倒是副好皮囊,可在这个要紧关头,林夕不希望有任何差错。 这个女人的手很软,带着股暖意,林夕摇头撇开这些思绪,拉着她朝山坡上赶。 “加快脚步,鬼子的车队就要过来了,不想继续被他们带走就得咬紧牙关知道吗?”杀了百来个人,林夕的体质再次有了提升,已经和张青不相上下了。只是不习惯走山路的他带上个人后,速度更慢。 幸运的是二人在鬼子车队发现尸体前来到了山坡上,林夕与女子藏到草丛后,看着山脚下停下来的鬼子车队。 突然,他的手动了动,林夕转过头,这个女人把目光放在林夕抓着她的手上,“现在没事了,你能不能……” 她的声音很好听,就像清晨走到竹林中听见的悠扬的鸟鸣,带着的清凉从耳朵一直润到嗓子眼。 “哦。”林夕放开手,转过头把背上的枪拿下来,心里有了丝悸动,女子柔软的手向是抚进了他的心坎。但是瞬间,这个想法被他甩出脑海,不同的人生经历,让他对美好的事物保持着警惕心。 既然不希望被伤害,那就不要给别人伤害自己的理由。前一个世界,林夕到死都没真正喜欢上一个人,学生时代暗恋过的女生不少,可一两年后那种感觉就会消失,直到后来,他再也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耗费脑细胞,到死都是如此。 金钱、权力以及梦想,在异能的帮助下成了他要追寻的目标。 山下的车有四辆,两名日军下车后把尸体抬到车上,不一会儿就离开了。 林夕心里吐了口气,若非身边的女人,他还真想动手和鬼子玩上一夜――此时接近傍晚,把鬼子留在这里是有可能的。 “呼……”女子经过一阵紧张的观察,看到日军车队离开,忍不住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林夕感觉到了女子身上的清香,在男爷们身边走动几个月,女子的气息让他格外舒心。现在没有敌人威胁,林夕终于能打量她的模样了。 如白玉雕琢的小脸上有些灰尘,但遮掩不住娇美的面貌,刚才快速上山,路上不少枝叶与皮肤有过接触,这会儿她的脸上多了一条条红色的印记。明亮的眸子,挺拔的俏鼻还有精致的小嘴,配合一头乌黑的头发,仅是素颜就是了不得的美女。 “你……你好。”发现林夕盯着自己看,女人脸上生出红晕,慢慢蔓延到耳根,不过很快,这股红晕被她强压了下去。也许她是个内心强大的人,又或许刚才还处于惊慌中,现在才恢复过来,总之,女子逐渐褪去青涩的性格,开始和林夕直视。 “嗯。你挺漂亮的。难怪那些人会找你。”林夕的话几乎肆无忌惮,他把刚才放在身边的子弹一个个收起来,装进袋子。“你要去哪里啊?要我送吗?” 穿着浅蓝色中袖上衣的女人没想到林夕会说这些,神色一滞后想骂一句“色胚子”,可是,撇开刚才看自己的目光,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子此时的动作神态却当不上“色”字。 “你……你是什么人?”女子整理了自己的衣冠,精致的容貌配合挺拔秀丽的身姿更加迷人,不过她脸上带着焦虑。 林夕看着她的样貌,呆了下,不过很快回神,对她说道:“我……算是独行侠,专门杀鬼子和土匪。我刚才说你漂亮是真心称赞,但也是对你的告诫,这么漂亮的人走在路上,很危险。你应该是学生吧!一路走来没有同学跟着吗?” “我,我有同学,他们被土匪抓住了,你能不能帮我把他们救出来。”女子这会儿一改刚才的刚毅,露出了娇弱的神态一脸恳求的望着林夕。 “呃……能说一下具体是什么事吗?”林夕无法适应面前女人的快速变脸。“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 第四十五章 性格 “在问一名女士的名字前,你不该先自我介绍吗?”女学生看着林夕。 林夕的脸上出现似笑非笑的神情,他咯咯一笑,接着一本正经的看着她,伸手指着山坡下的路面:“就在刚才,路上死了三个人,子弹距离你只有几公分?而你也差点被他们强暴,我想问一下,绅士该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嗯?” 接着他冷哼一声,“不说就算了,你用不着告诉我,我怕麻烦。不过看在你是学生的份上,我可以带你去找另一波人,至于他们会不会帮你,就看你的表现了。” 简单几句话就让林夕对这名让他有些心动的女子的好感荡然无存――这就是为什么前一个世界,林夕明明称的上年少多金,却没能找到女朋友的原因,他的脾气让希望和他接触的人不敢靠近。 “你――”女子确实没想到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人,自己只说了句很平常的话就立即横眉冷对,她甚至觉得这个家伙心智不全。 林夕走了几步,发现女子没跟上来,站住脚步道:“嘿。跟上吧。如果你想救你的同学的话,最好去见见我说的家伙。” 女学生有些气恼的站起来,狠狠瞪了他一眼才跟上去。 林夕看到她脸上的气恼,没有在意,他当然知道那样说会让人生气,前世这样的情况发生过很多次,只是从没想过改正,而且现代社会的女人可没这么容易被一句话打发,三两句后又能恢复如常。 所以当两人走了二十多分钟后,林夕发现女子还横竖看自己不顺眼时也有些发懵了,不过她本身就是个麻烦,杀土匪很简单。问题是怎么找到土匪,黄三和张青带自己走的地方只有半个横安,有些修建了大量碉楼的平原地带,三人没有去成。 而游击队的信息网很弱小,熟话说蛇有蛇道鼠有鼠道,游击队的消息来源竟连朱明这伙儿从外地来的土匪都不如。林夕将女学生带去朱明那里没别的意思,不管自己是否答应对方要求,人都是要带去的。 天慢慢暗下来,女学生“诶哟”一声倒在了地上,林夕转身看着她,“怎么了?”不过看到她脚上的伤口时立即蹲下去。 他把手放在女子的脚上,这是双黑色的布鞋,但因为磨损严重,已经开了口子,女子的脚就被石头从这个口子刺破,流了好些血。 “你――”看到林夕捧起自己的脚,虽然知道对方看的是自己脚上的伤,可心里还是充满羞涩,想要开口拒绝。 林夕把她的鞋子脱掉,将白嫩的脚丫捧在手中,没等她开口拒绝就指着山道边一块石头:“你坐到那上面去。”一副不容拒绝的口吻,女学生被林夕几乎命令的话说的一僵,想好的拒绝话语说不出了,最后在林夕直视下慢慢坐到石头上。等面前的女子坐好,林夕才拿出手袋,用清水洗去伤口附近的赃物,露出被石头划破的口子,接着他拿出从鬼子那里缴获的医疗包,用里面的棉球、纱布仔细清理伤口。 几分钟后,林夕把纱布包好,又将鞋子给她穿上。因为脚上缠了纱布,鞋变的小了,只能把鞋子拿在手里,蹲在她前面用背对着她。 林夕处理伤口时,女子也在打量林夕,看对方不过和自己一般年纪,而且皮肤白皙一点不像山里人,有些好奇他的来历。忽然瞧见对方站起来后又突然蹲下来并用背对着自己,奇怪的问道:“干什么?” 林夕转头看着她说道:“你的伤口是在脚面和脚背之间,还能继续走路吗?上来吧!” “可……可是……” 林夕看到她脸上的羞涩,心里苦笑:刚才还这么牛气哄哄,怎么一下子变成“小家碧玉”了,见识过现代女性的林夕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态和她交谈。于是也不废话,直接把背靠上去,将女子背到后背。温软的躯体与背部肌肉接触,林夕像是被什么东西惊醒了一样,心里感叹定力不够,又伸出手把步枪挂在脖子上。 “就当扛了二十把枪吧!”负担不轻,不过香柔入肩,倒别有一番滋味,也许能抵辛劳之苦。 这样走去,速度变慢,天黑的更快,可距离朱明等人的驻地还有两座山头。 “算啦,今晚我们就在这过夜吧!”林夕把女子放下,敲了敲肩膀,把步枪医疗包以及水袋放到一边后,他跑去收集柴火。 其实这个时候去收集柴火很危险,早在傍晚就该准备,只是林夕估算错了时间,从现代社会带过来的东西,如何也消除不了,没有进行野外生存训练的他在森林中的生存经验几乎为零。 但因为元素重组的原因,火很快生出来,林夕拿出一只褪了毛清洗干净的野鸡,把它放到火架上――如果是他孤身一人,林夕会直接把烤熟的可以吃的鸡肉拿出来。 路上女子没有说话,林夕也没找话题,不过女人脸上的红晕到现在都没褪去让林夕心底纳闷:不是说你的同学被土匪劫走了吗?不是说要着急找人救你的同学吗?怎么这会儿能如此安静沉稳! 林夕不知道这个时代女性的思维,就像他觉得现代女性都是豪放型的一样,与他无关时,林夕不会露出一点好奇心去探究。这也是他为什么脾气这么差却还能混的一般的原因,若不是房地产行业他做的太过分,也许他的企业能成为华夏房地产行业的一个巨人。 愣头青加上带着“梦想”性格的人,有人喜欢,有些不屑,但绝大多数都乐意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只要掌握了他的脾气,把林夕有时头脑一热的气话清除,和他打交道其实很简单,用某些年长的前辈的话,就是“他还是个孩子”。 无论什么人,当他一步步走向成功时,路上的荆棘和坎坷会一点一滴的增加他的阅历,让他变得成熟,变得沉稳,愈加的遇事不惊。可林夕没经过这样的历程,有异能的帮助,他的每个行动都带着“理想”色彩,虽然看过许多的黑暗,但同样看到很多奉献一切的人,林夕觉得自己和他们比,算不上“傻”,比自己“傻”的人还有很多。 两个人静静地待在火堆旁,过了会儿,一股焦味传入鼻孔,林夕把翻滚的鸡从架子上拿下来,洒了点调味料,在火光的映衬下,脸上红丹丹的。 “你――你是不是不会做烤肉?”过了会儿,女子试探性的问道。 林夕嘴角一抽,停下手里的动作,故作无事的看向她:“你会?” 女子点头,然后脸上展露笑容:“给我吧。没见过你这么死要面子的,我可不想今天晚上拉肚子。” “咳咳,”林夕把串在树枝上的鸡交给她,接着递过盐、酱油以及小鬼子的罐头,这些就是调味料,“我到周围找些搭棚子的东西,给,这是日军的手枪,名字我忘了,大家都叫它王八盒子,你先用着。” 女子惊喜的接过手枪,把鸡肉放到一边借着火光看着手里的枪,她忽然抬头盯着林夕:“这是给我了。” “给你了。”林夕说道,这枪是从刚才拉扯女子的一名汉**身上拿到的,他身上还有两把,有了驳壳枪,王八盒子他再也看不上了。虽然林夕有能力用元素重组借用王八盒子的原料组合一把驳壳枪,可是,他不觉得自己有必要把毛瑟手枪交给这名女子。 再者,毛瑟手枪的后坐力比王八盒子大多了,交给她使用不合适。 “谢了。”女子对林夕离去的背影说道,“你记住,我叫荣萱,繁荣的荣,萱草的萱。” 幽暗中传来林夕的话:“林夕,双木林,夕阳的夕。” “林夕。”荣萱重复了句,低头看着手里的手枪,俏脸露出满意之色,然后把枪往怀里一放,专心烤起肉来。 ------------ 第四十六章 夜路 林夕选择的休息地靠着岩石,这块岩石贴在斜坡上,身侧也有几块半人高的石块,所以成了天然的支撑架。一根枯树杆架在这些石块上,再在上面扑上一层细小的枝叶。看着简陋的棚子,林夕满意的点点头。 “好吃了吗?”林夕坐下来对荣萱问。 他不是没烤过鸡肉,只是没全程参与过,什么时候鸡肉烤好了,可以吃了,以及什么时候放调料,都是黄三张青他们提醒。那时的林夕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直到刚才把肉烤焦了后才发现,原以为掌握熟练烹饪技巧的自己居然是个花架子。 荣萱把手里的树干拿到林夕面前,对他说:“你拿一块尝尝。” 林夕从上面拿下一块,放到嘴里,荣萱盯着他问:“怎么样?” 看着荣萱一副期待的模样,林夕满意的点了点头,“很好,没想到你会有这样一手,应该很擅长厨艺吧。将来哪个人娶了你,可有口福了。” 荣萱喜笑颜开的脸顿时一变,眉头紧蹙盯着林夕:“你为什么总是口不择言?” “唔!”咬着一块鸡肉的林夕僵在那里,看着荣萱眼中的不喜才想起来,现在可不是后世,而且自己和对方算不上熟悉,确实有些过分了。他把肉努力咽下去,双手举过头顶:“我投降,听候发落。” “噗――你――”荣萱被气笑了,林夕的搞怪动作让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过结合刚刚遇见对方到现在的一路观察,她大致清楚了林夕的脾气,“你也太……” 荣萱说不出“幼稚”二字,可又找不到形容林夕的词语,只得住嘴。 林夕没理会荣萱对自己的意见,吃了几口鸡肉,等肚子有五分饱了,这才问:“能跟我说说关于你同学的事情吗?” 一听这话,荣萱也严肃起来,她用手巾擦了擦嘴角的油渍,目光注视着火堆,把自己的事情说了出来。 荣萱是燕京的学生,早在此前,就有大学整体迁移,但是,如荣萱所在的中学却没采取这种做法。而当日军占领城市后,发生了许多起日军强/**学校女生的事,之后,不等学校宣布,荣萱等一众同学收拾衣服书籍匆匆离开。 路上都不平静,原本半个月的行程他们走了整整两个月也没到,直到一天前,她和一群同学进入横安县。哪里想到一下子就遇到了土匪,荣萱跑入山林,掉到了废弃不用的陷阱里,里面的尖锐木刺早就消失,又因为常年累月,陷阱堆积了大量的干枯树叶,所以土匪没看到她,让其逃过一劫。 “这么说来,你也不知道劫持了你同学的土匪是谁了。”林夕听后问道了关键点。 荣萱沮丧地点了下头,有些焦急地问:“是不是不知道是谁的话,就救不出他们了?” “有些难办了。啧,你受到袭击的地方在哪儿?”林夕对学生还是比较担心的,而且他可以肯定,那群学生中的女娃子,必然会遭到迫害,进入那群土匪嘴里的肥肉,怎么也不可能吐出来。 荣萱马上紧张起来,她看着四周黑压压的环境,听着从山林里传来的奇怪叫声,忍不住对林夕说道:“咱们能不能连夜赶路。你不是说要见的人很会探听消息吗?能不能现在就去。” 现在就去?林夕看着前面漆黑的山道,嘴里苦笑,哪怕白天,走在那种山道上也得小心再小心,何况是晚上,可就在这时,一道亮光出现在林夕脑中。 白天的时候,林夕就打算晚上夜袭鬼子军营,所持屏障就是人机一体状态下的无视黑夜的能力。自己背着荣萱确实不便用步枪进入人机一体,但他可以用手枪啊。这东西既方便,又可以解释为以防万一所以拿在手里。 想到这儿,林夕当即就要答应下来,可转念一想把这股劲头压下。自己若是爽快答应,最后恐怕还会让荣萱怨上自己,于是看着她的脚说道:“晚上赶路不是不可以,但你的脚受伤,路又这么黑,这万一要是出意外……” “没关系,林小兄弟,求你了。”荣萱还不知道林夕的来历,也不知道他的年纪,不过看他身高和自己差不多,就用“小兄弟”称呼。 林夕对这个称呼撇了撇嘴,应了下她的话,“行,我这就收拾一下,不过你也别**心,哪怕他们知道这个消息,也得等到天亮才能行动。” 两人动作很快,荣萱只是脚受伤,收拾东西的速度一点都不慢,然后又扑到林夕背上,开始朝朱明驻扎的营地赶。 驳壳枪子弹有几百米射程,这个范围内的一切,一清二楚的呈现在林夕脑中。荣萱手上的火把聊胜于无,隐隐绰绰的火光只能壮胆,没有摔倒山下已是神佛保佑。 趴在林夕的背上,荣萱还是觉得不自在,这还是第一次有男人和自己如此近距离的接触。林夕感受着背后两团柔软,嗅着荣萱身上的清香,他察觉到对方的不安,就开口说话缓解她的紧张:“你在学校学的是什么?” “嗯?”荣萱一直纠结和林夕如此接近回馈的触感,听了他的问话后思维有了几秒停滞,然后才说:“我读的是师范。” “师范?!”林夕脸上露出奇怪的神色,据他了解到的,这个时期的华夏,师范学校满地都是,却少有研究基础课目的,数学、物理、化学,研究这些课目的人很少。虽然这存在客观原因,但是在林夕的价值观里,任何东西一旦大批量的出现,都不是好事。 从北洋时代开始,就有大批留学日本的学子,可是他们中很大一批只是为了镀金,为回国后的事业增加政治资本。林夕曾看过汪曾祺的小说,里面的《鸡毛》一篇将西南联大的普通生活说的十分详细,也写出了学校内芸芸众生的模样。虽然挑选的那名学生是个奇葩,却从侧面说明,鼎鼎大名的西南联大,其衣表光鲜下亦隐藏着大量遭人唾弃的阴暗面。 正是这类写实的小说家,将自己所处年代的点点滴滴汇聚成一副图画展露人前,让后人更直观,更清晰的看到那种年代的事,那种年代的物。 便如现在的林夕,回想起当初进入游击队时,想着将来有一天要和伟人对话,然后改变新中国历史,尤为可笑。真真正正的陪着这个时代一起趟步,才会知道它的艰难,赤着脚,地上扑的是带着刺的荆棘,每走一步都要带出一片血肉,无论前进还是后退,都会付出血淋淋的代价。 难以想象,这样的国家能走到后世那一步。 不过,了解整个过程的林夕心中又是惋惜,后世那个国家亦是一座危楼。如今的中央军因为**,才有了后来的坍塌;而那个时代的政府也存在这样的危险,最简单的,就是很少有人在去信任政府,人们已经不相信政府的保证。同时,许多产业背后都有外资的影子。 朝鲜战争后,彭老总说“帝国主义在东方架起几门大炮就可以征服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一去不复返了!”他或许没有预料到,新的危机逐渐到来,一门门的大炮不再是肉眼可见的,它们拥有了隐形能力,在幕后**控着华夏的一切。 那个时候,林夕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是眼不见为净,如果让他带军,必然命令手底下的人把那群家伙全都毙了。因为有太多的人哪怕是死也不足以弥补国家的损失,其实国家损失还是轻的,在那些人与国外企业(其实就是当年的帝国主义)的合作下,受到伤害的还是老百姓,而最可笑的,却是人们根本就看不到这种伤害。 那巨大的利益网将华夏整个官场笼罩,媒体与政府一样,装聋作哑,好似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艰苦条件下生活的三个月,林夕感触很深,心里出现了某个叛逆的想法,而这个想法就如一个种子,越来越大,开始生根发芽。 “啪”,一只娇嫩的手在鬓角轻轻一拍,荣萱轻柔地声音传入耳中,“嘿,你怎么了?是不是不知道什么是师范啊。” 林夕回过神来,继续沿着脑海中“看到”的道路前进,说也奇怪,刚才走神的情况下也能保持人机一体。“是不是当老师啊。” “你知道!” “嗯。你们学校有教物理和化学的吗?”林夕问。 “物理化学当然有了,诶――你怎么知道,难道你也是学生?!”荣萱的声音中带着欣喜,似乎“学生”身份能快速拉近彼此距离一样。 林夕说道:“算是吧。” “你是哪所学校的?在燕京还是天津?学的是什么?” 面对荣萱一口气问出的问题,林夕有选择的回答:“我学的是物理、化学、生物工程、数学、地理、历史等一些杂七杂八的课目。” 荣萱掰着手指头数了下,奇怪的问:“物理化学这些我知道,生物工程是什么?还有,你们没有国学吗?我们学校还有音乐和图画。” 林夕开口说话本来就为了引开荣萱的注意力,见她正常了许多,不再如刚才那样在自己背上不安,就放缓语速:“生物工程的内容很广泛,我学的是最基础最基础的,时间有些久,很多都忘了。比如啤酒生产和酱油生产,算是其中一类,更关键的是制药,研究各种药物的分子式,像青霉素、磺胺……” 路上,林夕说了很多,荣萱也问了许多,只是很多问题被林夕直接无视,任凭荣萱如何打闹也没回答。 ------------ 第四十七章 思虑 不多时,二人遇见了在营地四周警戒的暗哨,先发现的人是林夕,所以没弄出幺蛾子,双方接触的无惊无险。 林夕把事情告诉给了朱明与李辛,再听荣萱亲自叙述。 听了荣萱的话后,朱明思量了阵,开口对荣萱说:“荣小姐,夜已经深了,你这事我们会办,不过得等天亮,你先休息吧。脚上的伤虽然不碍事,可万一出了意外可得不偿失。” “谢谢朱先生,谢谢你了。”荣萱见朱明应下了她的要求,不断鞠躬。 林夕将她送到营地内整理出来的睡觉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朱明故意安排,她睡觉的地方就在林夕昨晚上睡觉的旁边。 安抚了荣萱,林夕走到准备合衣而眠的朱明身旁,低声问:“是不是很麻烦?” “我就知道你会过来。”朱明起身,靠在盖了毛毯的石块上,“她也说了,她不知道自己的同学是被哪个土匪劫走。我们可以打探出消息,可你不是不清楚,现在的土匪就两拨,一波是和鬼子干的,一波是跟着鬼子的。他们若是落在被鬼子收买的土匪手中,结果你也想的到,那孩子挺漂亮,你觉得她们到了土匪窝还能平平安安?哪怕是落在与鬼子对着干的土匪手里,我也不可能保证能把人带出来。你该知道现在是关键时刻,我们要聚集所有力量把鬼子的这笔黄金劫下来,对劫持学生的土匪我也很恨,当年求学的时候,我在燕京待过,那女子说起来也是我的学妹——人我会去找,不过别抱有太大期望,让她多祈祷吧。山鼠明天和书生一起出去,速度够快的话,下午就能得到消息。” 书生是乔茂生的才绰号,在朱明的队伍里,有几个人是必须敬重的。朱明作为大当家不需要解释,李辛曾是某支部队的手枪队队长,实力是这群人中最好的,接下来是王时迁,乔茂生、马大夯和最适合打探消息的田小书——他的绰号叫山鼠。 朱明所说的林夕哪里不清楚,只是他心中不甘甚多,这个时代的华夏,土匪多如牛毛,一度被西方列强称为匪国,由此可见土匪数量如何庞大。当年日俄战争,就有大量土匪参与其中,如今的中日之战,亦是如此。“嗯。我也是担心而已,国家积弱,能认识字的人少之又少,每个人都是一颗种子,将来若有机会,也许就是棵参天大树。” 朱明笑了起来,看着林夕道:“林兄弟,你怎么玩起了文人的把戏,哦,对了,你也是学,诶,不会是和她认识的吧。” “怎么会呢。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即使不是名门,也是大家闺秀,我——还是别提了。”林夕准备去睡觉,可突然想起了件事,“有件事儿。我去了南庄旁的鬼子营地,他们又有了增兵,多了几辆卡车,而且我在路上杀了几个鬼子,尸体躺在地上还没冷呢,那些人看到后只将尸体往车上一抬就走,一点时间都不浪费。” “这么急?”听着这事,朱明也觉得反常,按理说鬼子看到自己人的尸体,说什么也要在周围放个几炮啊!他瞅了瞅林夕,突然问道:“你去了营地,是不是杀鬼子了?” “那当然,我总不能逛街吧!哈哈哈……鬼子和伪军,一共杀了一百多个。” 朱明听到林夕前面的话时,脸上还带着平实地笑,对林夕不时说出的冷笑话表示无奈,可后面一句话让他像是被人掐住脖子一样,浅淡地笑声发出鸭嚎声。他咳了几下,缓解刚才接不上气的尴尬:“你说你杀了多少人?” “一百多个吧。要不是后来鬼子都缩在工事里,让老百姓出来修建工地,我还能杀更多。”林夕露出苦恼的神色,“鬼子变得狡猾了,我估计他们正在想对付我的办法,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琢磨着今后没有机会再这样肆无忌惮的杀鬼子了。他们肯定不会甘心,一定会去找到对付我的办法。” 对于林夕嘴里的担忧,朱明不以为然,他从未看过有人能有林夕这么厉害。其他人一场战斗下来,能杀一个鬼子就得烧香拜佛。就像他这支队伍和鬼子斗,主要战力也就几个人,其他人只负责干扰,能打死鬼子是运气,打不到鬼子没关系,不管是朱明还是王时迁,他们都不希望手底下的小卒们与鬼子对耗。 正因为这个原因,朱明与他手底下的人杀死的鬼子数量其实不多,不过,他们的目的是劫走鬼子物资,不在于杀死敌人有生力量。 “你有什么可担心的,远远的开上一枪就走,他们能耐你如何?” “火炮,我担心的是火炮。”林夕说道。 朱明脸上消失的笑又出现了,他用试探的口吻问:“你认为他们会调火炮来对付你?” “他们修建了码头,这就意味着秦江将成为鬼子的河道。武器物资运输将变得极为方便,除了火炮外,我估计他们会让狙击手过来——不是对付我,是把准备上前线的人派过来,顺道对付这一代的反抗力量。再加上我们即将做的事,如果成功,你觉得鬼子会熟视无睹!” 朱明也不觉得他们成功劫走黄金后鬼子会不采取行动,但是,他不相信林夕的话,鬼子把各种物资调集前线,为的是击败中央军,而李辛认为,随着时间推移,鬼子的后勤补给将沉重不堪,最终导致崩溃,他们的行动是在加剧日军奔溃的速度。 林夕即便不是军事迷,却知道抗战将迎来最艰巨的时刻,一旦前线战局焦灼,他们这些在敌后做破坏工作的人便会有巨大麻烦。 “可是……我觉得不用这么担心,你有些敏感了。” 见他是这幅表情,林夕知道无论自己说什么,他都不会重视,反而会嫌弃自己啰嗦。所以果断住嘴,说道:“也许是吧。那就这样,明天我也跟去,能救出一个是一个。” 朱明也将目光放到荣萱身上,只是与林夕不同,并不觉得国家少个读书人会有损失。 回到自己睡觉的地方,林夕侧躺着看着身侧地面,营地中间的火堆在山风中摇曳,一晃一亮,明暗晦涩。 林夕从刚才的交谈中想了很多事,这个时代固然是新旧规则交错的时代,同时也是最艰苦的时代。虽然现代社会也有总总不如意,甚至许多让人气愤的想要杀人的事,但至少明面上,它是阳光的,是以“法”治国的。 社会虽然存在漏洞,却增加了特权阶层做违反事情的代价。 好久,林夕闭上眼睛,在这里每生活一天,他的理想就会改变,从曾今的远大到现在的现实,那么接下来,会是务实吗? “务实”,算是个中性的词汇,可将它用在林夕身上,是莫大的讽刺。 ------------ 第四十八章 “土狗” 早上的时候,林夕在一处林子里松筋骨,远处传来荣萱的喊声,在叫他名字,林夕把步枪背到肩上,走到即将离开营地,已经准备号干粮和水的乔茂生与田小书等人面前。 荣萱也想跟去,可她脚受了伤,勉强能走可影响速度,所以被留下来。 “拜托了各位。”荣萱弯下腰请求,她只能用这种方法表示自己的谢意。 林夕无所谓,自己只负责杀人,然后是拿钱,即便是现在,林夕也觉得自己最大价值应该放在其他两个异能上。 每次用元素重组时,林夕会去收集附近三百米范围内的银元素,这比收身取财方便,每天十立方米的体积限制多有结余,不需要他精打细算。 十多个人分散离开,林夕跟着乔茂生与另外四人,大家身上带枪,腰包里放满了子弹。 在外面行走,任何准备都不是多余;这里的人多次出生入死,对这句话了解颇深。 走了一路,林夕知道了其他四人的名字。 年纪最大的一个听说四十多岁了,把毛巾往头上一扎,和钱侯钱大队长一样,是个老农打扮。他叫洪林冠,说是和马大夯一样很早就在寨子里的,会一手摸哨的绝活,听乔茂生骄傲的宣称,但凡被他悄悄靠近五米范围,谁都别想活下来。 他的绰号很贴切,豹子,因为年纪变大,大家都叫他老豹。不过这个称呼仅限于熟人。 林夕觉得这是洪林冠的爆发力强,至于他格斗能力如何林夕不得而知,无论是乔茂生还是洪林冠都没向林夕详细叙述的意思。 接着是个名叫宁成功的中年汉子,脸上苍老的面容和洪林冠有的一拼,可问年龄,居然连三十五都不到。实在不知道这人往日的生活如何艰苦,竟衰老的如此迅速。在林夕看来,这里的人年纪一上二十五就老的很快,洪林冠比起宁成功来说很幸运,可依旧不能与后世的人比,后世五六十岁的人都比他看起来年轻。 宁成功以前是个猎物,日本人来了后,把他的儿子和妻子都杀了,他要报仇,可县里不是土匪就是鬼子,他加入了朱明的队伍,并非落草为寇,只因为这样才能杀更多的鬼子。他对林夕慈眉善目,话语里十分追捧。 乔茂生介绍说,宁成功是他们中杀的鬼子数量最多的,每次和鬼子交手,都由他在暗处给鬼子点名。因为鬼子身边混有大量伪军,所以如王时迁、李辛这些人是无法分辨攻击自己的人是鬼子还是伪军的。而且鬼子的枪法很准,一两百米内与他们交手,有性命之忧。 朱明的队伍里,唯独宁成功可以在枪法上压着鬼子打。他对林夕在一里外狙杀鬼子很有兴趣,想着法的想把“秘籍”从林夕这里拿去。 另外两个比较年轻,二十几岁,一个叫陈当,一个叫杨达,他们没有撩人心悬的故事,变成土匪只为了混口饭吃,而且说话间,两人浑然不忌,黄段子什么的不时从嘴里蹦出。 在林夕看来,陈当杨达才是真正的土匪,其他人,不过是借着“土匪”的皮,实行抗战。 有过游击队生活经历的林夕知道,如游击队的体制,宁成功是不可能待下去的,他只为了报仇,只为了杀鬼子,至于队伍发展,与当地百姓融为一体等等事情都不会考虑。 六个人走了几个小时,幸好林夕的体质早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否则早就倒在地上躺尸了。 “前面就是‘土狗’活动的地盘了,豹子,没落下手艺吧!可不要在和他们交涉前被人干掉”乔茂生蹲在树后,看着前面一座山头。 洪林冠爽朗一笑,拍胸脯保证道:“没问题。你看我的吧!” 说完整个人如离弦之箭飞快蹿了出去,这动作落在林夕眼中闪过精光,“好快的速度。”只是他的低语落入乔茂生耳中却被否决,“林小兄弟,你的速度我们可是见过的,咱们称的上快的动作对你来说不算什么,是吧!” “……”林夕想起,当初把他和黄三张青他们带去见朱明时,自己就在乔茂生王时迁等十几个人面前展露实力,特别是速度,更是在人的眼中拉出残影。 可林夕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和自己借助异相比,仅靠**力量达到这种爆发速度的人着实恐怖。如果将时间进行分解,人机一体状态下林夕的神经反射速度要比其他人快一百倍,而一百倍的加成,速度只比洪林冠快了一倍而已。 “乔老哥,能介绍下‘土狗’吗?”见自己等人无事,林夕问起“土狗”的来历。 乔茂生没有隐瞒,对他讲述了对面山头的来历。 “那人是你本家,叫林成宇,民国成立那会儿还是个革命党,现在手下的那些人曾和北洋军打过,败退逃亡进山,这么多年就一直待在这里。逐渐变成当地一霸。”乔茂生盯着前面的山头,“他的势力可是横跨横安、焦洋、乐安三县啊。至于这土狗的名号,听说是当年他在军队里的时候就有的,那时候他年轻,论资历比不上那些年纪大的人,打架又打不过其他人,只能用咬的。他有两颗牙齿就因为咬在人家衣服上,被人挣扎时拽下来的,后来镶了两颗金牙……” 涌断山脉到焦洋截止,乐安县坐落于横安的西面,和横安县一样靠着秦江。 这么看来,林成宇和游击队一样,是依靠山势发展壮大的。乔茂生说他有五百多名手下,能经历北洋、民国、抗战而屹立不倒的人,值得林夕学习。 “给我望远镜。”乔茂生向陈当说。 林夕伸出步枪,进入人机一体。他们所在的位置距离山顶三公里多,还在三八式步枪的最大射程范围内,能看到与对方交涉的洪林冠的身影。看起来,豹子果然没落下手艺,面对十几人的队伍,依然占据上风。 虽然如今被人用枪指着,可由于之前先发制人的突然出现在那队放哨小卒身侧,有了先声夺人之势,洪林冠凭着威慑与对方十几人僵持。 “看来是交上话了,豹子跟他们走了,一切没问题的话,过会儿他会通知我们过去。”乔茂生拿着望远镜说。 人机一体状态下的林夕看的一清二楚,比望远镜还要清晰,只是身侧的宁成功,一直奇怪林夕的动作,然后自己也尝试举枪瞄准,却发现这样并不能看到几公里外的事物,就把枪放下。 “……你在干什么?”终于,忍不住的宁成功问出了自己奇怪的地方。 林夕把枪背在肩上,眼睛看着前方:“适应拿枪的感觉,调整呼吸和姿势,配合感觉到的风速做训练。” 宁成功不知道是不是被他的话唬住了,做出若有所思的样子,让林夕心里乐翻了天。 反正这样的模拟训练不会有损失,林夕不觉得这是在忽悠对方。 过去二十分钟,走到半山腰的洪林冠吹响了口哨,哨声很轻,林夕没有听见,可乔茂生和宁成功几人却从藏身地站起来,朝山上走去。 ------------ 第四十九章 腥风寨 林夕在乔茂生的队伍里充当小卒,所以,他身上的枪是要被收走的。 如果没有异能,仅剩这些陪伴他的武器的话,林夕必然不予,宁可不跟着乔茂生他们进去,也不会把枪交给陌生人。但是他有元素重组,枪没了可以利用周围环境中的元素制造。 从这座山头到“土狗”老窝要翻过两座山,只是,林成宇在山中十几年,修建了条简易的道路,所以几人可以很快通过山头。 林夕观察了翻,路上看到不下三十个工事,外人想攻进来,除了像玩游戏一样一个关卡一个关卡的争夺用肉盾去耗,没有捷径。这里是现实不是游戏,所以,能用来消耗的是弹药与人命。 林夕看出了这里土匪的不同之处,而乔茂生瞧出了他眉宇间的惊讶,带着笑意说:“很吃惊吧。” “嗯。”林夕点头,这里的土匪服装全都统一,执哨的人站的笔直,土匪是不会这么做的。 不一会儿,他们来到聚义堂,它是个山洞,不过洞内十分宽敞,里面有许多分叉,是个天然的堡垒,如果带军攻打,没有特种兵器和攻坚武器很难攻克。 “哈哈哈,我已经很久没和‘命天子’的人打交道了,昨儿个还在想,是不是派人到外面找找你们,没想到你们倒先过来了。”坐在正前方高堂上石椅上的大汉,发出的爽朗笑声传入林夕耳中,他知道能坐在那里的只有这里的大当家,便忍不住打量起能把土匪窝打造成军事营地的人来。 那是个和王时迁差不多的人,体型彪悍,只是长了一张马脸,一撮山羊胡子让他整个人看起来不伦不类。如果听声音,这个人可以打八分,看到他的面孔后,只能打三分,这三分中的一分还是因为豪迈的声音打的。 长的有点对不起社会啊! 林夕心里说道,接着,他站在一旁看着乔茂生和林成宇相互交流,南来北往的说了许多,然后把话题转到鬼子和伪军身上,随后又慢慢延伸到那些被鬼子收买的土匪那里。 “说起这个,真他娘的混账。鬼子是什么德行那帮家伙居然装作不知道,以为帮鬼子做了些事就能变成自己人,鼠目寸光。”林成宇对投靠了鬼子的土匪没有好感,中间说了几次一些联合在一起的土匪合伙来攻打他腥风寨的事。 乔茂生也说:“是啊。现在看来,要对付鬼子,首先得把了解当地地形的人干掉,否则让鬼子掌握了附近地形,咱们的日子可不好过了喽。” “哈哈,老弟,这就是你来我这儿的意思吧。” “呃――呵呵,确实有这个意思,就是不知道老哥能否答应。”乔茂生脸色做苦涩状,带着请求的语气说。 林成宇喝了一大碗酒,对乔茂生说:“你们大当家的为人我佩服,能和鬼子拼到这种程度的人,乐安、焦洋横安三县,你们是独一份。也好,那帮龟孙子以为我老了,居然打起了我的主意,老子早想对付这帮家伙了。这帮遭天杀的,昨天还劫了伙学生,幸好被峰儿瞧见,把人救了下来。” “……” 坐在位置上的乔茂生忽然不说话了,其他人也面面相觑的对视,不怪他们惊讶,实在是这件事太巧合了。被土匪劫去的人居然被另一伙土匪救走,说给谁谁都会诧异啊。林夕很快想到了个可能:会不会是整件事就是由他们**作……不过对方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乔老弟,你们怎么了?”林成宇看出乔茂生等人的惊疑,就问道。 于是,乔茂生将他们过来的另一个意图说了遍,听后林成宇哈哈笑起来,“真是有缘啊。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不过老弟啊,连谁劫了学生都不知道你们也敢随便把人派出去打听!” “林老哥这么说――是哪个寨子的人?”乔茂生蹙眉思索,不知道林成宇是什么意思。 林成宇没有鼓弄玄机:“是王凯子的人马。老弟没想到吧,这小子还活着,而且实力大增啊,他一来焦洋就放出话了,他回来就是来剥你们‘命天子’的皮的。” 呼――林夕看到自己周围的人都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显然,朱明带领的“命天子”和那个叫王凯子的很不对付,可能有世仇。 乔茂生等人一脸气愤,但林夕却一脸若有所思,顿时引起了林成宇的注意,他看向林夕道:“这位小兄弟很面生嘛。是哪里人?” 林夕没想到这位大当家的会把话题引到他身上,不过很快整理出思绪,恭谨的答道:“回当家的,我是路过横安的学生,本来是回家的,但一次偶然让我看到一队鬼子屠杀村民,因为不忿,所以留了下来,机缘巧合才与乔大哥他们相识。真没想到,那些学生居然是大当家救下的,林夕再次谢过。” “哦,你为什么要谢我,你是他们的同学?” “不是。”林夕摇摇头,说道,“我们国家高端的人才太少,以后统一,国家肯定要发展,而发展,就需要人才,这些学生虽然稚嫩,可将来,指不定从他们手下飞出一条巨龙。” 林成宇觉得林夕说话的口气很怪异,其实他的想法很正确,一个十六七岁的人用三十几岁的人的口吻评论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青年,同时那夸夸其谈的模样更增加了林夕的做作,若不是乔茂生他们已经见过林夕的怪异,恐怕和林成宇也是同样的心思。 “你这娃儿倒也奇怪,呵呵,乔老弟,这是你们新收的?” 乔茂生尴尬一笑,林成宇是不想继续和林夕交谈了,估计是他的这番口气恶了对方,于是道:“不是。林兄弟枪法极准,昨天就杀了一百多个伪军,那名跑出来的同学,就是林夕发现并救下来的。” “老弟没开玩笑?!”林成宇有些坐不住了,乔茂生这牛吹的太没边,一天杀一百多人,那当是杀牛呢。 不说别人会不会站着让你杀,就说开了一百多枪,人的肩膀受得了吗?林成宇的眼睛很毒,他没看出林夕的身体有异状,抵挡那么多枪的后坐力,肩膀上的老茧会有多重啊。可他愣是看不出这个年纪的林夕肩膀有特殊之处。 乔茂生苦笑道:“大当家,我乔茂生可没跟你打马虎眼。我们第一次见林兄弟时,咱们没有一个相信,要不是王兄弟回来告诉我们实情,哪怕别人说破天也不会认为是真的。” “哦。”林成宇听到是王千霸确定的,顿时相信大半,王千霸这人他认识,是个耿直的汉子,要不是对方已经在“命天子”几十年,对朱家忠心耿耿,林成宇早存了把对方拉到自己腥风寨的打算。他将目光放在林夕身上,看着稚嫩的面庞,还有眼眸中的漫不经心与从骨子里透出的那股自傲,本想说出赞扬的话,可他实在不喜欢这幅作态的年轻人,林夕的行为举止与他的传统观念背道而驰,哪怕知道这小子有实力,依然令他无法喜欢起他来。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好,好。”最后只用几句话敷衍了事。 然后,林成宇说了自己对那些学生的态度,这些学生随时可以离开,但摄于最近活动区域内日军、伪军还有土匪不知什么原因十分活跃,准备等事情过去了再让他们离开。 乔茂生他们知道日军活动频繁的原因是什么,他过来见林成宇,就存了与对方结盟的念头。当然,现在事情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林夕了解的黄金等贵重物品,另一部分是路过焦洋县的日军特种弹,以朱明的人马,他们只能顾忌一块地方。 ------------ 第五十章 偶遇 乔茂生和林成宇不断说着话,时间慢慢过去,已经到了下午三四点,眼看就要傍晚。 林夕估计,今天晚上会有酒宴,只是心底对喝酒着实生不出喜爱。对他而言,只有等将来身边有了属于自己的班底,没有了后顾之忧才能放心饮酒。 现在么,一不小心说了不该说的,也许一觉睡过去,别想看到第二天的太阳。 果然,林成宇听说乔茂生说关于对付鬼子具体事务时打断他的话,说这些话放到酒宴上,让大家伙儿一起聊。 林夕冷眼旁观,他觉得自己就是个陌路人,与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 “得适应这些人的习惯,不然,我除了开一家公司外,就再也不能有什么成就了。” 前世林夕就吃过自己不善与人交流的亏,但那时社会平静,掌握异能的他哪怕性格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由于和他合作有利可图,依旧有许多人想着法儿和他套近乎,不需要为经营圈子耗费心神(林夕把七层以上的精力放在如何在那个几乎半透明的社会中,不让人发现自己拥有异能的秘密) 他觉得自己就像个落魄的富二代公子,家势跌落后,身旁的酒肉朋友纷纷离去,保留曾今坏习惯的他开始不适应“现实”社会了。 酒宴就是几张大圆桌,上面摆满了鸡鸭鱼肉,林夕专门挑牛肉和羊肉尝,至于酒水,能喝多少就喝多少,反正是先菜后饭,最后才是酒。 他看着乔茂生、洪林冠、宁成功还有陈当、杨达等人拿着大碗咕噜咕噜往肚子里倒酒的模样,一阵阵的胃疼。 也许是林成宇不喜林夕的态度感染了其他人,很少有人与林夕接触,所以他喝的酒不多,等到他吃饱菜拍拍肚皮离座时,不少人用一副便秘的眼神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为自己遭来另类目光,林夕还是做了,他不是个圆滑的人,只能被动承受。在他看来,国内除了杀人,不是自己的理想发展地。 走到洞外,林夕看着天空的半轮月光,把思绪投入异能本源所在地。 元素重组的样品空间堆了许多杂物,子弹、手雷等,其中一杆三八步枪被他放到不起眼的角落。这把枪的最大射程不到三公里,枪膛磨损幅度比较大,自然让有了新枪的林夕看不上眼。接着是生成空间的储物格,只有一个储物格内放了银圆,可惜数量很少,不到两百枚,哪怕生成格放在它下面也产生不了任何有用的东西。 但是,林夕对存放银圆的储物格有很深怨念,在他把银圆放入储物格后的第五天才想起来,这个时代的银圆纯度很低,想要得到纯度高的银圆。他以后就要用“渐变”的方法,逐步改变银圆纯度。 如果把银圆当成银质品计算,方法却会简单。不需要考虑放入储物格银制品特定形状和体积,只是这样一来,生成格得到的银物质将会出现随意形状,就算拿出去别人认可,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麻烦的事情一大堆,不知道朱明是不是甘心从那笔黄金里面拿出一份给我――”如果出现万一,自己又该怎么办,林夕不得不为这个问题做尽早打算。 哪种被重组出来就会爆炸的手雷,元素重组的空间里已经有了不止一个,收取这种手雷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林夕反复试验多次才敢靠近收取――用元素重组出来的手雷进行数次的引爆试验,了解其确切的爆炸时间,然后才握在手里读秒,并在即将爆炸的一刻收入元素重组空间。 林夕坐在石头上,看到远处几个背着枪走过来的人,他们似乎刚从外面回来,手里提了许多东西。腥风寨相当于一个集镇,林成宇将围拢的山脉铸造成一个个堡垒,而林成宇所在的聚义堂,相当于城中城,所以腥风寨总能看到哪怕到了深夜,也敢举着火把在林子里乱窜的人,他们根本不担心有敌人穿过重重堡垒进入腥风寨周边的树林。 “齐云,你的枪法够准的啊!能够第一天拿枪就打出这种成绩的人,我没见过几个。”一个名男子的声音在远处的人群里传出,声音借着夜风飘入林夕耳中。 “林大少你是在损我吧。就这枪法也入的了你的法眼……”说话的人似乎就是那个叫齐云的家伙。 “诶,我可是真心实意的,说句实在话,之前我觉得那些在学校里捧着书本的人没什么了不起的,没想到你们学起东西来这么快。”被称为了“林大少”的人又开口。 这时,一个清丽的女子声音**,“林少,你就别吹捧他了,别瞧他一副谦虚的样子,其实心里指不定乐开花了,晚上都躲到被窝里笑呢。” “哈哈哈……”其他几个人发出笑声。 齐云叫屈道:“我可是真的不觉得有什么,没看到林少的枪法吗。跟他比,我就算练一辈子都达不到那种程度。” “嘿各位,别一口一个林少的,我不过是个莽夫,大家还是叫我林峰吧。”那位林大少开口道。 刚才有过开口的女子爽朗的叫好:“行啊。只要你不介意就成,其实呢,我也觉得拗口,以后就叫你林峰了。” “好啊。” “我还是叫你林大哥吧。”一名女子开口说道,声音带着羞涩。 另外一名女子也开口:“那我也叫你林大哥好了。” 和女子比起来,男子对称呼无所谓,或者叫林峰,或者叫林哥,一时间显得很喜庆。不一会儿,这支刚才被林夕认为是巡逻队的人群从林夕身边经过。 他们靠近后,为首的一人看到了林夕,而林夕也将目光放在他们身上,那名叫林峰的男子停住脚步问道:“你是谁啊?我似乎没看过你吧!” “今天过来的。他们还在里面喝酒,我没酒量,就跑出来了。”林夕不觉得这事难堪,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他要做的就是保存底牌,并保证可以在不久的将来借用自己的能力翻盘就可以。反正有异能这张底牌,只要不是卷入国家间的争斗,他都有翻盘的机会。只要不出现当年和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人对抗的事件,他有信心坚持下去。 事实上,他完全可以将喝到嘴里的酒水渗入元素重组空间,反正这个空间不像生成空间,储物格数量有限,有容乃大的元素重组的样品空间可以容纳万物,可林夕依旧躲开,他不认为自己和他们在将来会有交集。 就像美利坚想要推翻某个国家的政权,不会用资金去支持抢劫犯与流窜团伙一样,资金只会放在有组织有能力的**武装上,因为犯罪集团永远是小打小闹。 也许土匪中有英雄人物,可借助异能,林夕可以预见将来会以什么方式战斗,个人勇武,将逐渐退出正面战场。当然还有最关键的,就是林夕天生讨厌藐视法制的人,不管是土匪还是那些比土匪更混蛋的军队,林夕对他们自心底厌恶。 他知道自己应该改变这种态度,可现在的问题是,对方明明表露出不喜自己的样子,他又何必委屈自己强作笑脸。说到底,林成宇对林夕的态度,是造成林夕不愿在酒宴上应付众人的主要原因。 而这件事的结果,让林夕产生了要尽快离开国内到国外的念头,只有到了外面,自己的异能才能展现更大价值,才能更快聚集属于自己的势力。而不像现在,不管在游击队还是土匪窝,他都是边缘角色,虽然依靠实力让众人佩服,却不会有人因为佩服之情而下定决心跟着自己。 林峰听林夕承认自己喝不了酒好生奇怪,借着火光,他看清了林夕样貌,有些奇怪的问:“看兄弟的样子,不是干咱们这行的吧!” 林夕倒是对他有些好感,点头说:“半路出家――不对,应该是……我也刚刚拿枪不久,几个月前还是学生。” 听说林夕是学生,林峰身边的人好奇的看着他,林夕目光一扫,发现这些人穿的都是学生装,特别是几个女生,衣服和荣萱穿的一样,用惊喜的眼神看着这些人:“你们就是那群被劫持的学生吧!” ------------ 第五十一章 不快 林夕的话让面前的学生惊讶,他们确实被一帮土匪劫持,但除了这个寨子的人,其他人恐怕没这么快就知道吧!难道大当家与他们交谈时说了这件事。一名俊秀面容的男生试探的问:“同学,是大寨主和你说的吗?” 他刚才听林夕介绍几个月前是学生,而且看面容年纪与自己相差无几,便以“同学”相称。 “你们不是有个同学逃掉了么。后来意外和我见面,顺道带她去我的临时驻地。她人不错的,连自己在什么地方都没弄清楚就让我想办法救你们……”说到这里他笑了笑,没再说下去。 那些学生听到还有逃掉的人,立即想到那人是谁。“萱儿在你那儿?”清爽声音的女子开口,与林夕目光对视后胸脯一挺,自我介绍道:“我叫陈飞雁,是萱儿的大姐。” “大姐!她似乎姓荣诶,你们是表亲?” “当然不是,对了,她现在在那儿――还有,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陈飞雁无视了林夕问的无关紧要的问题。 林夕说:“我只是个独行侠,探听消息可不是我的强项。人呢,我带给了其他能打听到消息的队伍,哦,他们就在里面和大当家的喝酒。路上因为着急赶路,他的脚被石头划破,在营地养伤,没出来。至于来这里也是巧合,听说附近三县只有这儿的人消息最灵通,加上还有其他事情要与大当家商量。” “和我爹商量?你们商量什么?是不是联手对付那帮二鬼子。”那名叫林峰的男子问道,似乎因为谈到正事,青年男子脸上带着严肃,看他的气质和神态,林夕心下感叹,果然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就这份气度和神态,自己拍马也难及的上。最关键是林峰的样貌俊朗,与他老爹的马脸截然不同。 林夕过分的高估了他人,也过分的低估了自己,只因为恒量这些东西的时候,他总是把自己带有异能的特点排除,舍弃自己长处和人比较,结果可想而知。 “差不多吧。联手是联手,只是应该不是对付二鬼子这么简单。我说了,我只是独行侠,遇到鬼子就杀鬼子,遇到伪军就杀伪军,碰到几个就杀几个。”林夕笑呵呵的说道。 可是他的口吻却激起了其他人的好胜心,一个年青人倨傲的看着他:“就杀几个?你当鬼子是大白菜啊。我看你年纪也就跟我们一样吗。怎么就没学到真本事,倒是学会吹牛扯谈了。” 林夕看着嘲笑自己的人,淡然一笑:“我说的是不是真话,酒席上和我一起来的人可以作证。还有,我不是向你解释,你信也好,不信也好,与我无关。” 秉承人敬我一尺,我也敬人一尺的林夕对这种刚见面就对自己没好感的人不假颜色。 那人听了林夕的话,脸上的表情立即僵硬,还没等他开口,叫陈飞雁的女子站出来解围:“还不知道同学你的名字呢。我,你是知道了,这位是林大少,叫林峰;这位是齐云,这是沈重南,他叫张鹏……” 一番介绍后,林夕对他们有了了解,林峰和陈飞雁不说,叫齐云的男子有一头柔顺的黑发,像是没有棱角的知识青年;沈重男体型魁梧,脸圆鼓鼓的很可爱.叫张鹏的人就是刚才用倨傲神色看着自己的青年,要说长相,他可比自己耐看多了,知识有副纨绔子弟的轻浮之气,哪怕没有刚才的交锋,林夕也不会和他接触,接着是名叫李亚东的学生,衣服有些破旧,看上去显得木讷,和林夕类似――不是个擅长和人打交道的家伙;接着是赵之靖,和前面几位比,他就像个小弟弟,从介绍的口吻和神色看,是大大咧咧的性格。 另外是两名女子,分别是白月冰,和梅艳萍,长的是小家碧玉模样,虽然不能和荣萱陈飞雁之类的相比,但见过后世美女的林夕还是要赞一句漂亮。其实从外貌分析,白月冰与梅艳萍和陈飞雁荣萱不相伯仲,只是二人少了后者的气质。仅从与她们问好的语气间就能分辨出,二人受过很重的封建礼教,虽然在外地学校上课,可家庭影响慎重,十分的传统。 林夕本就不善交谈,与白月冰与梅艳萍这种人相处,根本不会有话题。 “你们叫我林夕就可以了。”他说着,接着又道,“近段时间外面很乱,你们可能会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 “嗯,林伯父已经告诉我们了,对了,你们能不能把荣萱待过来?”陈飞雁觉得让荣萱一个人待在其他地方不妥,就思量着把她带到这里,听林夕说她腿受伤了,这就更需要人照顾了。 林夕颔首:“我看行,不过得由你们安排人。既然找到你们,你们也安全了,那我答应她的事就算完成了。我明天要离开,其他的事你和……酒席上的乔大哥商量吧。” “那就劳烦你了。”陈飞雁高兴地说。 林夕诧异地看着她,问:“劳烦我什么?” 这回轮到陈飞雁奇怪了,“你不是说要回去吗?当然把荣萱带过来啊,你不会把她扣在那边吧。”话到最后有了浓浓的警惕,不过林夕看的出是该女开的玩笑。 林夕见她装糊涂,就摇头说道:“我真有事要离开,不会回去。刚才不是介绍了么,我是独行侠,跟他们走在一起,只是有有共同的目的,他们需要我,而我也需要一笔钱,于是一拍两合。” “……你跟他们不是一起的,那岂不是说你把荣萱一个人丢下了!!”叫张鹏的家伙立即叫出来,恶狠狠地瞪着林夕。 他的目光让林夕十分不喜,毫不掩饰的盯着他:“小子,我做什么跟你没关系,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针对我,可你给我记住,以后再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小心你这双眼珠子。” 如果是现代社会,忍下来也就是忍下来了,毕竟是法制社会。 可这是什么时代啊,人命不如狗,土匪满地走,而且还是日军战区,死上个把人不算什么。 “你――”张鹏色厉内荏,眼中的愤懑更深了。 林夕已经从石头上站起来,不过这时,一旁的林峰站到中间,对林夕说:“林兄弟,你们都是学生,别为了口角争执,又不是什么大事。” “哈呵,你们又不是没看见,我没招惹他是他招惹到我――小子,我告诉你,这几个月把我惹火的人都死了,我真诚的希望,你不会是其中一个。” 这话一出口,登时让其他人脸色一变,林夕居然用死去威胁一个人。哪怕作为土匪,林峰也没见过这样的,他感觉的到林夕身上的煞气,可在他看来,林夕还是太嫩了,这种人真的只能当独行侠,想要拉起队伍,就这种脾气,多少人都得离心。 话不投机半句多,虽然是李鹏惹出的事,可作为同学,陈飞雁还是站在他这边,几句话后,双方就分开了。 林夕从他们身上得到一肚子火,只知道这些人安全的消息。 “明天出山,然后就对守在小鬼子营地外。这些天鬼子肯定会增兵,不知道最后会有多少人。夜晚是我打狙击战最好时机,不过在此之前,我得找东西把枪口的枪焰挡住,如果能把声音也抹去,就再好不过了。” 林夕做起了他的美梦,想象着自己拿到一大笔黄金后立即去美国然后快速发达的场景。 “到那时,我一定要把最好的螺旋桨飞机造出来,还有火神炮,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制造它的技术,还有还有,直升机,这是必须的……” 一个个武器被林夕列入自己要收集的行列,先不谈元素重组,仅仅生成空间的两百个储物格就够林夕思索数月了。 ------------ 第五十二章 飞雁 林峰把手上的猎物交给山寨士兵,吩咐他们把猎物处理好。然后他就和学生去了山寨侧面的一处建筑。 那里有不少闲置的房屋,是曾今腥风寨众人家眷待的地方,后来腥风寨面积变大,又在平地上建立起了集镇,山上的人从这里搬走,以至于多数都空闲下来。 路上,李鹏有些不甘地说:“那家伙也太狂妄了,还独行侠,我看他就是个跑跑腿的……” 他碎碎说着话,却没有人回应。他的同学知道这人脾气,林峰经过一天相处,也看出他和其他学生的关系,因此也没理会,不过心里还是将他算在不去打交道的那类人中。 “我就送到这儿,过会儿会有人把吃的送过来,我先走了。”林峰说。 同学们纷纷和他说再见,林峰作为山寨少当家,有很多事情,都表示理解。而大家玩了一天的枪,初时还不觉得,现在觉得全身都痛,想着快些洗漱,准备上床睡觉,也有些觉得不用吃晚饭了。 林峰离开后没多久,身后传来脚步声,林峰转身一看,原来是陈飞雁。林峰对陈飞雁很欣赏,这个女人不论容貌还是心性亦或者气度,都出类拔萃,林峰在之前的十几年中,跟父亲在焦洋、乐安还横安三县走动,漂亮的女人见过,但陈飞雁是最让他有惊艳感的一位,她的气质与以前看到的女人完全不同。 “出了什么事?” 陈飞雁跑过来说:“刚才李鹏和那人有口角,我不方便继续问下去,现在,我想过去和他见一面。” “为了你的小姐妹。”李峰说。 陈飞雁说:“是啊。她可是很漂亮的,又有点小脾气,我担心她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被人欺负。” 林峰见过“命天子”的朱明,相信他不是个好色如命的人,可谁也不能保证手下安分守己,比如腥风寨,就有些人垂涎陈飞雁白月冰梅艳萍三人的姿色,只是被他和他父亲压了下去。“嗯,过去把人接过来也好,他们是支被鬼子打散的人马,当家的几人我相信不会做混事,可手底下的人……” 手底下的人在怎样不用说了,陈飞雁来腥风寨时就遇到过,更别说劫他们的王凯子一众了。 在陈飞雁眼中,林峰他们的寨子是最人道的,其他土匪窝是一群好色如命、草菅人命的狼巢。 林峰在这上面不方便说什么,只能用沉默表示。 林夕没有走远,也不知周遭的人是不是得了林成宇的话,故意不带他去休息地,因此,林夕只能在这里徘徊。 “嘿,林夕,你还在这里啊。” 熟悉的女子声音,林夕转身,借着不远处几处火把的光看清了来人。 “陈――飞雁,林峰。你们怎么又过来了。”林夕道。 林峰指着陈飞雁说道:“是陈小姐有事要和你谈,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后,他转身去了聚义堂。 一时间,这里只剩下林夕和陈飞雁。 林夕看着面前的美女,问道:“你有什么事?” “就是刚才说的,能不能把荣萱带过来。” 林夕苦笑地说:“这你不该和我说,我说过的,我只是个独行侠,里面聚会的才说的上话,你找我真是找错了。” 陈飞雁还是怀疑:“你跟他们不是一起的吗?” 林夕闭起眼睛用手揉着眉心,他很奇怪为什么自己说了实话这些人却不相信,于是好奇的问:“你们到底怎么回事?” 在林夕做出不想继续交谈的表情时,陈飞雁脸上闪过不虞:“什么?” 林夕放下手,看着她道:“我说的都是实话,可你们却一点不相信。这是怎么回事?或者说,你们认为只要自己提出的要求,别人就一定要帮你们,是么?” “我……”陈飞雁被林夕的话呛住了嘴,一时除了满心的不忿,找不到可说的话。两人对视几秒,陈飞雁看着他说:“抱歉了!” “你要把荣萱带过来,这本就不是大要求,朱明严格算起来还是你们学长,很好说话。就算你不好意思说,也可以到里面把事情与林大当家表示一下,我想他们是不会不同意的。只是你人过去时得有人护着,那叫林峰的人不错,应该有真本事。这一路得有人护着,否则会有危险。”林夕慢慢说道,“具体怎么**作无需向我汇报,这些话我已经说了不止一遍,现在我再说一次:我只是个独行侠,和那里的人干系不大。” 陈飞雁沉默了会儿,对他点点头,可没一会儿又抬头看着他:“不是我不相信,而是你说,你在三个月前还是学生,我无法想象,这三个月时间你能一个人在附近走动。” 原来是这样,林夕心里说道,看来是我把牛皮吹破了。他的脸上闪现尴尬,然后才解释道:“最开始确实是一个人,我和你们一样,准备过江回家。为了避开路上不时出现的土匪和鬼子,我走的都是山道,虽然速度慢,可保证安全。可是路过横安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小队的日军,把山里面一个村子的人都杀个精光,近千号人,都死了,连孩子都没放过。我很震惊,也很气愤,所以决定不回去。我偷袭了伪军士兵,拿了他的枪,然后发现自己很有射击天赋,就拿起枪不断找鬼子麻烦。不过后来,因为我帮了一支对付鬼子的队伍,便拿他们那里当休息的场地。可因为这支队伍刚刚被鬼子围剿,损失惨重,并不赞成在实力恢复前出山,我等不起,不想一直无所事事的待在那里,所以就一个人跑出来。接着就是――在里面喝酒的人,他们找上了我,并答应给我不菲的报酬,所以我就和他们合作。毕竟有个地方能安心睡觉,对我们这类人是莫大的恩赐。” 陈飞雁蓦然不语,她想象的出,一个回家路上的学生,看到日本人的暴行并毅然拿起枪投身战斗的勇气。 “可你一直是一个人,生活一定很苦!”陈飞雁问。 林夕想到自己的异能,笑了起来:“还行吧。我也想自己拉出一支队伍,可我的战斗方式和普通人不一样,想拉出属于我的队伍,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钱。” “钱?”陈飞雁表情变得很奇怪,任何抵抗日本的人,说出的都是满嘴道义,能直接开口谈钱的人很少,其实这也是这个国家的人的主流观点。 林夕很认真:“当然了,要是没钱怎么买枪,日本人的枪和咱们的武器比好了不只一倍,但是,还不够,一般人很难驾驭这种性能的武器。” 不是不能驾驭,而是根本不可能达到,狙杀刘百米外的目标,不是给一把枪就能做到的。 林夕预定目标是今年之内离开国家到太平洋对岸,带一群属于自己的人去,方便很多事。但是,人手不是自己想要就能有的,他不喜欢土匪的习性,所以,只能从普通老百姓里面寻找。林夕计划过把南庄外的营地攻克,救出里面的老百姓,再从他们中拉出一票人来,分发给他们粮食和银元――等于买断他的命,然后再大摇大摆的拿着充足的资金离开。 因此钱是大问题,不管是为了拉出队伍,还是将来到美国,它将于林夕所做的事所达到高度的时间息息相关。 ------------ 第五十三章 县城 陈飞雁之后去了聚义堂,至于她和乔茂生说了什么,林夕并不清楚,他的注意力不在这些事情上。 虽然与他们处理好关系对自己有利无害,但林夕还是懒得与他们纠缠,何况他们间有一个李鹏,自己与这些学生的交集想来仅限于此。 第二天,林夕与乔茂生五人离开寨子,同行的还有林峰陈飞雁以及腥风寨的十余名匪兵。 十几里路后,林夕因为不参与乔茂生他们之后的行动,就和他们分开了,鉴于联手合击日军的日子越来越近,时间也越来越紧迫,林夕答应,明天晚上会与他们汇合。 林夕的特立独行不止让刚刚熟悉他的林峰陈飞雁等人不喜,已经见过数面的杨达、陈当心里也有疙瘩。 不过乔茂生将情况控制的很好,他与洪林冠、宁成功等人是见惯风浪的,以前也看到过桀骜不驯的有实力的年轻人。因此,林夕的行动并没有让他们产生年少轻狂的感触。 又走了十几里,林夕从山里面出来,望着下面的黄泥道路,脸上一片欣喜。 “走了这么久,终于出来了。以后可不要再进野人山,哪怕是过来,也得乘坐直升飞机。”林夕在心里将理想说了遍。随后,他瞭望远处,由于站在山头,视野宽阔,远处黄泥路上的景象十分清晰。 望着五六辆卡车,林夕把肩膀上的枪拿下来,摩挲着,“伙计诶,你又要开张了。” 这些天,次次能和鬼子伪军见面,林夕知道,日军运送的那笔物资已经快到了,林夕现在想知道的事,如果他把南庄村的营地给毁了,鬼子还会不会走横安县这条路。万一因为这个原因,让朱明等人的布置成为无用功,恐怕他们不会放过自己。 朱明联系的可不止自己一人,结合他听到的这些人在焦洋县的战术,对付鬼子,必然利用数倍于他们的人数围攻。 林夕只是不能确定,自己能收获多少黄金。 “也许,我该找机会去一趟县城。”看着马路上的车辆被前面的山丘挡住,林夕喃喃自语,车队不久就会出现,而且会从自己所在的山脚下经过,要不要攻击他们,成了林夕考虑的问题。 就在三秒前,林夕还决定对它们展开攻击,可是,当他生出要去一趟县城的打算后,不得不将它按下。车队一旦受到袭击,势必让日军警觉,林夕不想自己进城后有诸多事端。 车辆呜呜的从山弯处驶出,在林夕的眼皮子底下缓缓离开。 林夕眼中闪过精光,脸上出现可惜之色,哪怕心有决断,到了这时也觉得放弃这个机会实在可惜。 接着,他将枪背到肩上,踏上黄泥路后,时不时进入人机一体查看四周动静,如果遇到老百姓或者鬼子,就从路上离开,钻进路边的林子。 到下午一点,林夕终于看到了横安县城,“真不容易,好几次想来却因为总总原因放弃,这回我可不能错过了。”他用元素重组制作了一件衣服,然后把枪包起来,埋在一棵树下,接着,一身轻装的林夕掏出三块银圆,掂量后塞入怀中,朝县城走去。 城门口有四名穿着土黄色衣服的人把守,两名伪军两名日军,不过城内还有更多的士兵,城墙上的人数也颇多。 林夕被这些家伙推推搡搡一阵,最终拿走了他身上两块银圆才放他离开。 “娘的,老子记住你了。”林夕一改刚才一脸哭丧的模样,走到伪军看不到的地方把身上的脚印拍掉,又伸手摸了摸脸上的掌印。“呀!牙齿好像被打松了,可恶……”揉着面颊的他忽然发觉牙根送动,登时讷讷地站在原地,心中涌起无限杀意。 突然,一个东西撞了自己,林夕回神后一看,原来是个挑鱼的汉子从城里面走出去,他一边走一边对前面的人说“抱歉咧,让让,嘿,让让,借过借过”,一转眼就朝城门口赶去。 林夕揉了揉被挑夫那框鱼撞到的地方,一股鱼腥味传入鼻孔。“流年不利,今天一定是我倒霉的日子。”刚进城就被人收掉两块银圆,同时还让二鬼子踢了几脚,更可恶的,是打自己耳光的家伙竟然把自己牙齿都打的松动了。 作为报复,林夕用元素重组,将这些伪军与鬼子身上的银两全部分解成银元素,收入自己的怀中。 杀人的事出城后再谈,话说仅仅林夕从城门口鬼子伪军身上弄来的银圆,就有一百多块,比自己在外面辛辛苦苦挣的多的去了。 “我的想法果然正确,想要赚钱,只有大城市才有机会,诶,思想太不开放了啊。” 林夕看着面前十多盘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心中升起无限感慨。 饱饱吃了一餐,林夕拿舌头往牙齿上一卷,将嘴里的残羹兜入腹内,拍着鼓起来的肚皮,脸上出现陶醉神色。 三个月了,三个月来,他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对林夕而言),今朝方才如愿,怎不叫他感慨一番。 “轰隆!” 突然一声爆炸在远处响起,爆炸威力极大,连林夕面前的盘子也被震的发出咯咯声。 “发生了什么事?” “爆炸了,是,是城门口,爆炸在那里发生的。” “哇,好大的烟呢。不知道有没有受伤。” “废话,肯定有人受伤,说不定还死了人呢。这回是第几次了,那些人真是疯子,也不想想,这样能炸死几个鬼子,死的还不是那些皇协军,只要鬼子还在这里,皇协军就不会少……” “……说的也是。这些汉子,可惜了。” 林夕站在窗口,听着楼下街道上众人的议论,再瞧冒着浓烟的城门方向,心说:“不知道今天出去会不会有影响。要不就算了,就待在县城……不行,我还得报仇呢,天杀的鬼子,老子和你们没完。” 想到牙齿被打松的事,立即像炸毛的猫一样跳起来。 至于死去的抗日份子,林夕不觉得同情,像街道上的人说的,能炸死几个鬼子,死的最多的还是皇协军和普通老百姓,这一点和后世的恐怖分子一样,波及的平民百姓不再他们的考虑之列。将自己的思想强加到其他人身上并以生命为赌注,林夕认为这样的行为没有可取之处。 这就像那些凭着一腔热血的书生一般,只有引颈就戮的勇气。 反正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看法,有人对林夕的看法嗤之以鼻,甚至毫不掩饰对他的无知而感到蔑视。但林夕依旧我行我素:我反对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他觉得这话很好的说明一个道理,没有人有资格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到其他人头上。 “老板,算一下帐。”林夕向楼下大声喊道。 “啪啪啪——” 不知是否真的霉运当头,老板正走上来,要和他算饭钱时,远处响起急促的枪声,听声音,正是朝他们这个方向跑来。街道上乱做一团,大家纷纷躲避,老板也不和林夕结账了,他像一阵风似的跑下楼,嘴里大声喊着,“快关门,快把门关上。” “真——不让人安生啊。”林夕趴在窗口看着街道。 ------------ 第五十四章 酒楼 遭遇战 街道上的枪声此起彼伏,一前一后,很快,林夕就看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狼藉的街道上,一个瘦子和一个魁梧身材的汉子,一边拿枪对身后紧追而来的日军士兵和伪军士兵射击,一边朝街道的另一端后撤,他们撤退的路线正好经过林夕面前的街区。 “呦――这位客官,快点把窗户关上吧。这可是要命的事儿呐!”掌柜和楼下伙计配合几个在店里面吃饭的客人把门封死,却看到楼梯口有一道光射入,立即跑上来,这才瞧见林夕站在打开的窗户前猛盯街上的场景,赶忙跑上来把窗户合上。“客官,抱歉啦。您还是在店内好好躲躲吧。” 窗户关起来后,房间一下子就暗下来,林夕问:“街道上的两个是什么人?” “他们?我哪知道,我这上有老下有小,要真打听到了什么事,还会有命在?”掌柜是个年近四十的人,林夕相信他的样貌和年纪相仿,而不似以前看到的人――都是未老先衰。 掌柜胆小怕事,林夕没有逼他,不管自己的意愿多么伟大,都没资格强逼他人。“这些天经常有这样的人?” 见林夕没有再次把窗户打开,掌柜很高兴,对这种没有好奇心的客人,掌柜举双手双脚欢迎,因为县城不少客店因为客人的好奇心卷入死亡漩涡,让鬼子进屋搜查,家里有妻女的她们的遭遇就不说了,性命钱财能不能保住才是最大的问题。 掌柜说道:“多。怎么不多!哎――” 他跺了跺脚,不想继续说这件事,林夕见他对抗日行动不满心里奇怪。可随即就明白了原因,那些家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死掉的多是伪军,真正的恶源愣是死不了几个,而当鬼子向普通老百姓报复时,这些“英雄”又当了缩头乌龟,没有站出来阻止,没有去挽救哪怕一个人,面对这种情况,普通老百姓如何能对这些家伙产生信任。 这就像后世的恐怖袭击,不管他们的意愿多么伟大,当受害群体最终只由普通人承受时,感到切肤之痛的人都会对这类行动表示愤恨。 林夕想起了钱队长等人的考虑,他们就因为自身实力弱小,如果到外面发展,能不能挡住鬼子和伪军的围剿先不谈,能不能保护老百姓才是最大问题。为了不激怒鬼子,游击队只能隐忍,脱离老百姓,避免日军把怒火施加到他们身上。 枪声越来越近,子弹落在墙壁以及木质门板上发出揪心的声音,躲藏在门后的人因为子弹突然射入惊慌下发出尖叫,倒有些人比较倒霉,被子弹击中躺在地上哀嚎。 林夕在掌柜离开后,跑到酒楼面向后院的一面,打开半扇窗户,双手搭在屋檐下,借着双臂的力量把整个身体悬空,身体探出去后再用脚尖把窗户关起来。然后手臂一震,身体朝上一窜,人在半空下肢朝上一起,瞬间把脚搭到上面,这样,人就趴到屋顶了。 短短数秒就爬到屋顶,这在以前是不能想象的,但是,随着杀人的数量变多,林夕的身体素质也逐渐增强。 他在屋顶上小心走动,脚下瓦片发出“咯啦”声,不一会儿就看到街道上的景象。此时,两个和日军对射的人已经跑到酒楼下,借用街道上的货架对日军反击。 林夕观察了眼追击他们的敌军,发现里面的日军只有四个,冲在前面的都是皇协军。 “这才对嘛!”林夕心里这样说着,如果追击这两个人的都是日军,恐怕早在进入林夕眼帘时,二人就变成躺在地上的尸体。和鬼子交手数次,对他们的枪法林夕深有感触,如果不是自己有元素重组和人机一体,哪可能如此轻易的把鬼子玩弄鼓掌之上。 元素重组下,林夕相当于一台人型迫击炮,它的效果就不说了;人机一体状态中,他拥有短时间躲避子弹的能力,若非因为这个,他早已变成一拨黄土。 站的高看的远,除了尾衔二人的敌军,其他街道也出现了日伪联军――都是少数几个日本人指挥数量较多的皇协军。 “既然看见了,见死不救说不过去。” 他把手虚空按在瓦片上,掌心距离屋顶瓦片有几厘米距离,忽然,虚空中出现幻影,千分之一秒都不到,幻影就变成实体。赫然是把三八式步枪。 枪有了,子弹自然是不能少的。 元素重组可以摄取半径三百米内的元素制造物体,但林夕可以通过精神力克制,将需要摄取的元素方向设定在特定的方向和特定的位置。 比如,当林夕三八式步枪出现时,他与鬼子所在方向上的一户人家里,铁锅突然变得破破烂烂,像是被老鼠啃过的衣裳――鬼子距离林夕还有些远,既然无法摄取到他们手中武器上的元素,只能就地收取。不过当林夕将摄取范围固定在已经进入自己领地的皇协军身上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一名伪军拉栓后扣动扳机,却发现枪没响,拉开枪栓后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一颗刚刚飞射出去的弹头凭空消失,只是没被人察觉。 某个皇协军扣动扳机后,发现扳机居然不上力了,枪体结构出了大问题。 林夕通过元素重组,制造了一件专门装子弹的衣服,他将子弹塞到衣服上的口袋里。除了散弹,还有许多一重组出来就五发子弹被金属片夹住的弹链(也算是弹匣吧)。将五发子弹压入弹仓,林夕进入人机一体。 首先瞄准的是鬼子,日军距离自己不到三百米,这个距离内,他们的枪法已经能威胁到自己了。 绿色准星做着轻微的晃动,如果不用时间压缩,想要爆头是件奢望。 不过,逐渐适应人机一体的林夕却没使用时间压缩,自己是在县城,就像身处狼穴,动用时间压缩对体力消耗过大极其危险。 绿色准星从左到右,在日军脑袋上飘过时的瞬间变成红色,可惜一闪而过,林夕深吸一口气,将目标的脑袋放大到篮球程度。当绿色准星再次飘过时,早有准备的林夕扣动扳机,而在同时,绿色准星变成了红色。 “啪”,耳边听到声音的时候,人机一体的“视野”里,那颗篮球大的脑袋爆出一道血柱,这名鬼子的身体在之后无力的倒向地面。 调整目标,这条街上剩下三名鬼子,时间紧迫,林夕不再将目标放在他们的脑袋上了,这时鬼子距离林夕更近,而降目标放在整个身体后,有人机一体的帮助,更加方便。 “啪”、“啪”、“啪”,三声枪响,三名鬼子倒下,精准的枪法让被鬼子催促上前的皇协军纷纷蹲到墙角,没有后面催命似的家伙,他们乐的蹲在原地休息。 人机一体中,林夕“看到”瘦子与魁梧汉子把目光投向自己,然后用枪攻击蹲着不动的皇协军。 把枪放下,林夕再次动用元素重组,面前多出了十几枚手榴弹,他将这些东西放入袋内,留下五个在面前,将它们一个个投到街道上,接着猫腰半蹲身子,跟着街道上二人的脚步快速移动――他不是地头蛇,要是不跟着他们跑,最终可能变成他单挑整个县城敌军的攻坚战。 ------------ 第五十五章 榕树地洞 金牛一直对自己的瘦弱的身体很愤恨,虽然与常人相比他显得十分强壮,但是和他走在一起的吴衔是个绝对魁梧的汉子,近两米的高度,和他站在一起,自己就跟排骨似的。 吴衔和他是从北面过来的,可是战斗爆发不久,日军就占领了三分之一的华北地区,仅仅黄河就让二人差点完命,好容易来到秦江边,居然发现这里的鬼子数量比黄河还要多,就算是舢板下江,也得遭受鬼子舰船的炮火。所以金牛决定,二人在横安县休息一两月,他不相信鬼子能一直把秦江封锁住。 在横安县的一个多月,金牛用身上带的银钱打通了这里的人脉,有了个在危险时可以躲藏的地方。 二十几天前,鬼子大肆抓捕可疑份子,金牛和吴衔就利用以前准备好的地洞躲过风头。前几天才了解到,被抓的人送去南庄修建码头,直到这时金牛才发现,自己错了过江的最好时机,一旦南庄的码头建立起来,今后想过江将变得更加危险。 所以,他决定尽快离开县城,到外面找机会,或者直接往西走,跑回国统区。 可事实总是和他作对,因为日军经常遭到袭击,他们排查的十分严密,最关键的是从别的防区调来的兵力慢慢将横安县变成一座驻守两千多日军的县城,这还不算分布整个横安的三四千的皇协军。 时间不等人,金牛觉得再待下去,将来自己与兄弟要在县城走动都会变的困难。 于是今天准备强行冲击,哪里想的到,快冲到门口的时候,一个该死的家伙挑着两担鱼栏在那儿。金牛回想起来还得赞叹自己的运气,要不是眼尖看到了筐子底下冒着的青烟,恐怕已经壮烈了。 “该死的家伙。” 金牛对这种逞一时之勇不顾他人生命的行为很愤怒,逃开的时候,他看的很清楚,爆炸共炸死连同五名皇协军在内的六个老百姓,而两个靠的比较近的鬼子在爆炸过后朦朦胧胧的又坐直身子。 原想进行的强攻被爆炸一阻,城楼上的鬼子有了防备,加上一鼓作起的“气”的衰竭,没敢再往鬼子守着的城门口撞。 但是,发现他们行动的鬼子还是召集了皇协军对二人追杀,一路上枪声不断,幸好这里的皇协军都由泼皮无赖组成,只会开枪,没有精准度可言,否则,金牛真没信心保证自己和兄弟吴衔能在枪林弹雨中活这么长时间。可危机也逐渐赶来,鬼子跟上皇协军的队伍,不时在后方蹲下射击,这些家伙的枪法贼准,若非二人勤快跑动并及时找到躲藏地,现在怕不是破点皮这么简单。 而就在这个时候,“啪啪啪”,四声枪响在街道上响起,金牛立即抬头,登时看到趴在屋顶上开枪的人。低头往街上看去,发现远处倒下的几个身影,金牛记得,那些人就是对自己威胁最大的日军。想到这里金牛心中大喜,大喜之后是惊讶,竟然有人能在如此远的距离一枪一发的把鬼子干掉,谁不知道鬼子难对付,和他们交手,打成一比一的战损是天大的荣耀,哪怕五比一也能被人称道,可这家伙竟然如此轻松的杀掉四名鬼子。 对于帮助自己的人,金牛很感激,可现在不是感谢的时候,自己得和吴衔快点离开,躲到安全的地方去。 于是快速对靠近的皇协军开枪,然后喊着吴衔快速后撤,身后传来爆炸,是屋顶上帮助自己的人投下的手榴弹。 林夕跟着二人,终于找到机会,从房子顶上跳下去,落在二人身前。 金牛看到一个人从房子顶上一跃而下,想要开枪,发现是刚才救自己的人后立即住手,没等他开口,林夕就问:“往哪里跑?” “……”金牛发懵,心思快速转动,思索着要不要带林夕到自己的藏身地去。 林夕看到他犹豫,稍一思量就知道他犹豫什么,登时叫道:“我今儿个才进城,你准备让我去哪儿?” 金牛看着这个年纪大约十七八岁的青年,一咬牙道:“行,跟着吧。” 于是,三人一起后退,后退时,林夕时不时开枪射击,金牛和吴衔发现,林夕每开一枪,对面就有一人倒下,子弹就像长了眼睛一样。 跑出这条街,获得片刻休息之机,金牛对林夕说道:“小兄弟,你是哪条道上混的,居然有这般犀利的枪法。” “单枪匹马――别多说了,刚才我在房顶的时候,看到很多伪军都朝这里赶来,咱们得快点离开。”林夕着急地说道。 金牛一笑,挥手让林夕跟上,那个魁梧汉子紧随其后,不一会儿,三人就来到一条巷道,金牛指了指身侧的围墙。 “爬上去?!”林夕问。 金牛点头,只见他往后退了几步,接着猛的朝前冲,一脚蹬在墙壁上,身体再次往上一窜,接着双手牢牢抱出墙头;紧随其后的是魁梧汉子,在路上的时候,这家伙没怎么开口,他的力量比瘦子金牛更强,同样后退然后一冲,没怎么费劲一只手就搭到墙头;他们两个都上去了,林夕当然不能落后,跟着爬到了墙的后面。 这是一户人家的后院,随着他们进来,一个三十上下的男人从屋子里走出来,接着指向院子里的大树,“快进去吧。” 他看了林夕一眼,但没说什么,几人走到榕树下,男人与金牛把生长在树下的灌木搬开,露出一堆杂草,接着吴衔上前,将杂草搬开――原来灌木与杂草都生长在木头匣子里。搬开杂草后,榕树底下出现了个一人宽的洞。 金牛先爬下去,接着是林夕,最后是吴衔,他配合房屋里走出的男子,将灌木和杂草恢复原样。 洞里面黑不溜秋,什么都看不见,“嚓啦”,一蹙火苗出现,金牛点亮油灯。油灯有一股股的黑烟,虽然在漆黑的地洞里不明显,但火苗上方几厘米处还是有黑烟痕迹。 “小兄弟坐吧!”金牛指着摆在这里的几张床说。 林夕揉了揉鼻子,这儿还算干净,只是异味还是没能飘散。 “你们就待在这儿?”林夕坐下后从怀里拿出一块布,将三八大盖拆解后仔细擦拭。 金牛看着林夕清理枪械熟练样发怔,几秒后才回神。吴衔从角落里回来,手中拿了三个黄色的东西,他分了金牛一个,自己拿一个,最后一个给了林夕。林夕刚吃过饭,摇头说:“我刚吃过。” 金牛让吴衔倒了碗水,放在林夕身边,接着道:“我姓金名牛,这是我兄弟,叫吴衔。敢问兄弟贵姓?” “有什么贵不贵的,叫我林夕就成。”林夕道。 旁边的吴衔已经坐下吃馒头,食物硬的跟石头似的,每咬一口都得费不少劲,这还是馒头在水里泡过的表现。面前的景象看的林夕揉着腮帮,想起了自己牙根松动的事。 金牛问道:“林兄弟,这枪玩的很熟练嘛!枪玩了很久吧。刚才路上你这枪法,啧啧,我从没见过这么准的!” 林夕停下动作,拿起碗喝了口水:“还行吧。其实我不适合打这种仗,还有,金大哥是怎么回事?居然跑到城门口点个大炮仗。” 一听林夕的话金牛就来气,脸上出现愤恨之色,“我哪有这么不怕死啊,我那是被连累的”,然后,他把经过与林夕说了出来。 ------------ 第五十六章 金牛 吴衔 ps:因为没有多少上网时间,所以书评区不会太过关注,冥鬼在这里说声抱歉! 林夕听了金牛对这个月发生在县城里的事情的描述,打鬼子的人不少,可都是被逼的家破人亡又侥幸逃生的人。而害他们家破人亡的,九层都是皇协军,其实说到底还是鬼子在背后怂恿,逼着皇协军去做,但是,皇协军一旦发起狠来,对付自己人比对付外人更凶也更狠。 正因如此,那些人虽然打着抗日的旗号,其实说到底还是为了私仇。 在他们看来,鬼子的敌人是中央军,自己的敌人是皇协军,能不能杀鬼子无所谓,只要杀死伤害自己的人,这条命就值了。 听了这些话,林夕心中直叫可惜。 “这些人都是很好的兵源啊!只要经过系统训练,再发给他们武器,以这帮家伙不怕死的本性,五个鬼子过来也不一定是他们的对手。” 想完这些,林夕又觉得自己不是东西,居然利用起这些身世凄凉的人。但转念一想,与其让这些人用如此廉价的方式死去,还不如被自己利用更有价值。不是有句话吗,被人剥削,证明你还有被剥削的价值――虽然以前林夕对这种话嗤之以鼻。 人类一面渴望秩序,一面又渴望得到打破秩序的力量。 而维护秩序与破坏秩序间,造就的是利益集团的重新划分,国家与政府的作用,就是让这个暴力过程变得柔和稳定,不像以前那样血腥。但是,当国家或者说政府,当它丢弃这个能力时,其存在的意义将会失去,从而被另一个更有责任的政府取代。 “你怎么了?”金牛说完后,看到林夕目光无神的盯着身前地面。 林夕眨了眨眼睛,把目光移到金牛身上,随即又被地洞内吴衔吃东西时发出的“呜呜”声吸引。金牛嘴角含笑,看着身侧的傻大个,对林夕说:“这是我以前的战……兄弟,被炮弹在近出轰了下,受了很严重的伤,醒来后人就成了这个样子,脑袋,”他指了指自己的头,“没以前灵活,不过实力很强,只是时常迷糊,我就把他带在身边。” 望着大个子吴衔的一脸纯真憨厚,林夕表示明白,“听金大哥的口气,你来横安也没多久啊。怎么,是要到国统区去?” 南来北往的走动,除了做生意,就是赶着去国统区的人,大家无非是找活路。金牛和吴衔肯定不是前者,所以,林夕将二人归纳为第二类。而且刚才金牛说漏嘴,听他的意思,两人还在战场上和鬼子有过交手,结果不得而知,但是二人能活下来已是难得。 “……算是吧。北边被鬼子逼的太狠,咱们兄弟两个只能朝南边跑,没想到竟在这里被拦下来。”金牛有些气愤,过黄河时就是九死一生,这秦江是好糊弄的吗。小鬼子行驶在秦江上的船只不但数量多,体积更庞大,如果不借用巧妙的身份掩护过去,冒然潜入准得葬身鱼腹。 林夕说道:“鬼子有几批很重要的东西要从横安县经过,听说有些特种弹,说是要经过焦洋。” “啥?鬼子又要用那种东西!!”金牛的面孔顿时垮了,像是崩塌的山丘,一股股林夕从未体验过的气势汹涌的朝他扑去。 恍惚间,林夕感觉自己面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正被血海冲刷的高地,在澎湃的浪涛下,高地一点点崩裂,露出里面坚韧地磐石。浸染鲜血,意志惟坚,毫不畏惧能将自己埋葬的血海,只求争得一分,仅为赢得一寸。地表犹如月球表面般的荒芜没有生机,在怒海激浪重击下,微微晃动身躯,让本就不大的躯体再次崩裂,而后留着血泪将它们捞回。 林夕不自觉的后退,可他就坐在床上,已无退路。幸好金牛回神,知道自己刚才的表现吓到了林夕,赶忙道歉。 被他人的气势吓住,是林夕第二次经历,不过金牛身上的气势和李辛的不同,他是从真正的尸山血海走来的。结合刚才发生的一切,林夕拼凑了金牛吴衔的经历,两人的部队与日军交战,恐怕是最为惨烈的一役,至于有没有经历过毒气弹林夕不好判断。 可是有一点无法否认,他的实力很强,至少与敌人硬碰硬的情况下,叫金牛的瘦弱汉子能绞杀任何敌人。 “你的枪法很准么,杀了很多鬼子?”金牛见气氛平静下来,就开始找话题。 林夕还在思索金牛和吴衔的过往,见他把话题聊到自己身上,大方的说道:“杀过很多,伪军的话,超过三百,死掉的日军……应该在两三百之间。”他说了个保守数字,两者加起来超过五百人,林夕可以确定,自己杀掉的人比这更多――其中有土匪在内,不过土匪被鬼子招安,自然算作伪军。 可是,哪怕保守数字也让金牛不敢置信,看到他的表情,林夕笑着说道:“不相信吧。其实第一次知道的人都不相信,你想的出来我是怎么和鬼子交手的吗?” 金牛的惊讶只持续片刻,因为脑中出现了曾今队伍里一名神枪手的身影,再然后便有释然之情出现。其实在战场上,普通士兵杀死的敌人远在神枪手之上,只是他们和神枪手不同,不会去记自己杀死的敌人数量。另外,神枪手杀死的许多目标都是重要角色,比如机枪手,指挥官,小队长等等,这些有价值的敌人才是他们的目标。 “我想到了,只是你的年龄和实力不相称,太让人吃惊。”金牛的话语中带着细微的感慨。 林夕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显得尴尬:“金大哥这么说可就叫我惭愧了。以前说给别人他们都不相信,我倒是慢慢适应了被人怀疑的感觉。” “呵呵。”金牛看到林夕说话间的无奈,只能用笑回答。忽然,一阵声音传入耳中,把金牛的面孔粉饰成阴郁之色,“嘘,都安静。” 林夕把枪重新装好,然后端着枪把枪口对准入口。 看上去他是在做最坏打算,其实林夕是进入人机一体状态。 这把步枪在人机一体的配合下可以让他查看到三公里外的景象,但因为墙壁阻隔,看到的事物都显灰白,背景是无边无际的黑色,人、动物、树木则由一条条细小的白线描述,如果不是锁定特定的某个位置,看到的就是一串在黑暗中连接成的白色细纹。 林夕的脑海里,浮现了属于他所在的院子的场景,在前庭,几个拿着枪的人冲进来,在任何可能藏人的地方搜索。刚才有过一面之缘的中年点头哈腰的站在一个又矮又胖的日军军官身边,对其他人在他家中翻箱倒柜的景象毫不在意。 两个士兵来到后院,用刺刀在花草丛中刺刺点点,拨开一些茂密的灌木查看情况。 让林夕担心的事没有发生,鬼子很快就挥手收队,带着手下跑去了另外一户人家。 “安全了。”林夕看到这幕,把提起来的心放下。 ------------ 第五十七章 现状 思乱 一个小时后,院子的主人才过来把洞口打开。 林夕一离开地洞就觉得神清气爽,看到他迫不及待的呼吸新鲜空气的样子,金牛说道:“没有在地下待这么长时间吧!” “唔?山洞里面倒是待过,但这么狭小的地方确实没有,空气不好啊。”林夕回答道,三八式步枪被他背在肩上。 “你这枪?”金牛站在林夕身后,忽然对他的枪产生怀疑。 林夕心里一惊,这才想起来,这么大的一支步枪可不是他能从城外带进来的,而在县城内,三八步枪还不如王八盒子好用。 不需要林夕解释,金牛给出了答案,“顺手拿来的?” 林夕说:“问一个人拿过来的,那家伙不错,我请他到国外去了。” “国外?” “嗯。”林夕点头,“冥界地府,那是离我们很远的地方。” “……知道了。” 林夕暗自撇嘴,心道这个冷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院子的主人没有了刚才面对日军时的谄媚卑微,换上了张平淡的脸,像是刚刚认识林夕等人一样。“金爷,鬼子走了。再过一会儿天就要暗了,您要吃饭还是馒头。” “吃饭吧。不会打扰您吧?” “不会,我这就让婆娘准备。”男子转身离开院子,也没问林夕来历。 不过,看着天色的林夕心中十分吃惊,他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到三四点了,印象中吃过午饭后,就看到金牛吴衔在街道上跑,没想到时间这么快就过去三四个小时。“糟――那家酒楼我还没给钱呢。啧啧,我点的菜可都是最贵的,希望不会影响酒楼经营。” 中午那餐饭吃了整整三块大洋,以横安县如今的物价计算,相当于后世八九百块,虽然普通饭店被客人白吃将近一千块钱影响不了经营,可主人家心里肯定憋屈。 “小林兄弟,你想什么呢?”金牛和那位中年人说完话回头,看到林夕傻愣愣的站在原地。 林夕尴尬地笑了笑,把自己吃饭忘记给钱的事说了出来。一听林夕一顿饭吃掉三块大洋,那个转身离开去给三人准备晚饭的男子也愣住了。 哪怕是现代,除了请客吃饭,一般人很难找机会给自己准备一顿近千块的大餐,何况如今的世道(高官豪富家宴不算)。 “你可真行啊……” 林夕苦笑道:“我可是等了三个月才有机会到县城来,不吃个痛快怎么对得起自己。” 金牛哈哈一笑,那位中年男子也走出视野,吴衔站在一边,好似没听到他们谈话。三人走到榕树下的一张石桌旁,坐下去后,金牛感叹道:“今年秦北以上的地方有难了。从我来横安开始,就没见老天下过一滴雨,要不是横安县水源充足,怕已是大旱千里民不聊生。” 他这一说林夕还真发现了,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没下过一场雨,只因为秦江河水丰富,加上他自己不时用元素重组异能摄取氢氧元素,因此没感觉出水的缺乏,而一离开山区,秦江周边纵横的河道很好的掩饰了缺水的窘境。但是他想象的到,一个地区整整三个多月没有下雨将是怎样的情景。 “干旱这么严重?” “……远不止,这种事情我看着只能急在心头,什么也做不了。有些地方早早就有逃荒的人,留下来的都是等死的。我们走了四五天,路过的村子都是这样的景象,有些老人瘦的看不出人形,就吊着一口气,连过去搀扶的人都没有,怕自己一动,吊着他的这口气就没了……有些地方杀人吃人,这些人很多在后来投靠鬼子,他们杀起自己人来比鬼子更狠,这种人,我和吴兄弟碰到几个就杀几个,但这样的人太多了,只要这个世道还在,是杀不光的……” 金牛和林夕说了很多路上的见闻,林夕默默听着,没有开口说话。金牛说的景象现代电视电影上都有,小说里面也有描述,但是从身边坐着的人,从他嘴里平淡的叙述出来,那惨绝人寰的景象就像站在悬崖边的山风,将深渊的黑暗灌入脑海,扑面而来的是尖锐的呼啸以及无尽的恐慌。 林夕沉默着,他无法想象自己遇到这些事时会做什么。冷漠面对是最正确的选择,像金牛吴衔他们便是如此,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人,都用这种方法应对,因为类似的人太多了,你帮助了一个,能帮助一百个吗?一万个一百万个? 哪怕到现在,林夕也在畅想,畅想新中国成立后,自己该如何为国家为民族展现自己的力量,可是,得到金牛嘴里描述的信息后林夕忽然发觉,一切真的只是自己的臆想,就如意**(yin)一般,只沉浸于自己的世界,太祖确实是有魄力的人,能结束长期以来国家分裂的局面,是华夏近代史上第一人。 但拨开华丽的外衣,里面的鲜血却是近代史上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大量的阶级斗争带来的破坏与迫害都被历史的笔尖撇开,在他来这个世界之前,依然有许多历史文档没有解密,可是身边的老人却能将当时的一切清晰叙述出来。 一瞬间,林夕生出了一种“如果这个国家由我来带领,会走上什么样的道路”的想法,可一瞬间只是一瞬间,自己连管理一家公司也感觉辣手,如何能管理好这广袤的土地。 “……”林夕愣愣的看着地面,金牛转头去看有声音传来的地方,来人是院子的主人,他拿来一个饭盒,走到石桌旁把饭盒放在桌子上。 原来时间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几人全然不知时间流逝。 “几位趁热吃吧。过会儿我来收拾,床已经准备好了,就在屋里面。” 金牛从怀里拿出两块银元递给他,这人赶忙推开恭谨地说道:“金爷,您给的够多了,不过是几顿饭而已,哪值得了这么多钱,您要是给了呀,我以后可不敢再端饭过来了。” 金牛摇头,看着他说:“这钱你拿着,我们兄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鬼子每次过来都要刮走几样东西,你们待在这儿辛苦,拿着吧,以防不备。” 双方僵持了会儿,中年男最后还是接过了,一边道谢一边离开,退到院子后就看不到人影。 “林兄弟,吃饭了。”金牛瞧见林夕依然木讷地看着地面,心中奇怪为什么这家伙这么容易发呆。 林夕眨了眨眼,看到身边的饭菜才知道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与金牛吴衔说了番话,三人开始填充能量。 晚饭后,三个人进入后院的柴房里,这里虽然是柴房,却比林夕以前睡的地方要好,唯独腥风寨的房间能超过这儿。 金牛躺在床上,忽然对林夕问道:“林兄弟,你有什么打算?” 林夕想了想,说:“明天离开县城,先赚点钱,然后拉出一票队伍,再去上海或者云天,做轮船去国外。” “……没想过留下来打鬼子?”金牛问。 林夕闭起眼睛,说道:“我们用的武器太差了,既然想拉一支队伍出来,就得给他们好一点的武器,这样杀起鬼子也方便。还有药,很多人受了伤后得不到药就这么死了,太可惜。其实国外有很多好东西,就是他们不愿意卖给我们国家,我想试试看,以个人的身份能不能把那些东西弄到手。只是需要的金额有点大。以前的钱掌握在**的高官手里,现在掌握在鬼子手里。我看呐,还不如把这笔钱放在我手里来的实在。” “想从他们手里拿钱可不简单,你太轻率。”金牛不看好林夕的计划,要弄到这些东西,首先需要掌握信息,然后是运送物资的工具,接着是接应人员最后是将钱财运送到国外的船支,哪怕有了这些条件,还得考虑到国外后,如何把珠宝拿出去买武器,等等等,要考虑的东西太多太多,哪里是这么简单就能完成的。 林夕嘴角一咧,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说道:“事在人为吧。反正已经杀死几百个鬼子了,别人是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我做的可是油水大上天的买卖。” “……那倒是。”想起林夕的枪法,如果真的杀了几百个鬼子,有这种实力的人,真心想做一件事时,有很大的可能会成功,金牛脑中如此想到。 ------------ 第五十八章 改变 睡着前,金牛听了林夕描述的未来场景,带着对梦幻世界的满足陷入梦乡。对他来说,林夕叙述的内容确实跟梦里面的一样,镜中花水中月,可望不可即,梦醒时分,就是镜花破碎的时刻。 但是,年轻人肯定的语气却在他心底的某个角落产生触动,一个个“如果”“万一”的字眼从内心的深处冒出,另他产生了情愫,激起了悸动。 吴衔是最没有心思的人,是三人中最先睡着的一个。他虽然头部受伤,可林夕感觉的出,这个汉子在杀鬼子方面比金牛还要凶猛,枪法也比金牛更准,也许正是因为心思单纯,任何时候都能快速抓住有利时机。 白天街道上的枪战,吴衔用手枪击倒敌人的数量比金牛多三个。 虽然睡觉的环境很好,床也暖和,但吴衔巨大的鼾声就像魔咒,让林夕痛苦的死去活来。最后也不知怎么的,终于睡过去。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林夕带着深深的黑眼圈醒来,洗漱后看到昨天的中年男子又到了院内,手里提了个饭盒,他带来的是小米粥与一些灰色的馒头。 小米粥味道不错,对林夕来说带着新鲜感。他没有吃过这种食物,只听自己的外公说过,小米粥吃上一两餐是新鲜,可将它作为主食简直是受罪。 三人静静地吃着,也不吭声,忽然,林夕耳朵一动,抬头时看到金牛吴衔也已把头抬起。 金牛看向围墙那边,嘴里问道:“听到了?” 虽然没有明指,可林夕还是点了下头:“嗯。是爆炸吧!每天都要来一次?” “哪有这么平常的,不过这回用的应该是鬼子的手雷。大量的手雷堆积在一起才出现的响动,否则,这么远声音怎么可能传到这儿。”金牛冷静的分析着,但脸上没有露出要去看的冲动。 林夕问道:“鬼子的手雷?难道是军火库?” “也许是,也许不是。但有一点,那是鬼子的东西可以保证。” “要不去看看?”林夕怂恿着。 金牛转回头,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你想过去?” 林夕急忙摇头,尴尬地笑道:“没有,我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今天我还要出城呢,动静要是闹大了,我还怎么出城啊。” “出城!”金牛端起碗,往嘴里拨了几口粥,“今天应该是不可能了。刚才的动静一出,鬼子肯定把城门封的死死的,你想啊,连自家的军火也被人惦记上,鬼子要是不将县城翻个底朝天,怎么可能收手。哎,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受牵连被鬼子抓去!” 林夕默然无语,不管对付鬼子的人要做什么,付出最惨重代价的始终是老百姓。虽然明知道日军在华制造的无人区数不胜数,可是,喜欢和平安逸生活的国人始终不想背弃自己的土地,宁肯死在这里也不愿意离开。而他们,也就成为了日军手中的“俘虏”与试验品。 “果然,想做大事,这些问题都必须排除,畏首畏尾做不出成绩。”林夕甩开这边的思绪,向金牛提出了自己的问题,“鬼子今天会封城门?整整一天吗?” 他答应过乔茂生,今天一定回去,林夕可不希望被其他事情绊住脚步。 “明天的事情很重要?是那批特种弹?”金牛继续喝粥,旁边的吴衔已经盛第二碗了。 林夕“嗯”了声,喝了几口后才说:“不知道,不过他答应他们今天回去的,这些天日军在横安的兵力不断增加,我担心不早点出去可能就一直困在这里了。” “你的担心很有道理。”金牛停下喝粥动作,默默看着面前的小米粥,“我们已经待了一个月了,可最近半个月,鬼子兵力逐渐变多,原本只有一个大队的县城聚集了两个大队还多的兵力,如果把整个横安县的人数算上去,相当于一个步兵联队规模,仅仅特种弹不可能让鬼子调集这么多人,毒气弹还不会让他们这么重视。还有其他原因。是不是?” 没等林夕开口解释,金牛就继续道,“毒气弹对鬼子来说,生产很简单,可对我们国家而言却是一条巨大的壕沟,平常的时候,也没见鬼子会用这么大的阵仗运送毒气弹。” 林夕听着,不知该如何开口,难道要把黄金的事情说出来,开什么玩笑,他可不想又多个人和自己分钱。 可转瞬间,林夕想到了关键点,“万一朱明他们不给我黄金怎么办”,朱明是什么态度他不知道,可李辛的出生林夕是清楚的。如果他把这笔东西交给中央,那他岂不是白替人打工。 “要是出了这个情况,我和他们就成了死对头了,而且,朱明他们肯定不会只请一两只队伍,以日军在横安县的部属看,没有五千人根本拿不下这批黄金。一吨?恐怕不止这个数……” 念及于此,林夕心中有了决断,“是有重要的东西,但我想你不会感兴趣。” 金牛虽然期待林夕把秘密说出来,却没想到这么轻易,“我听着,要是真不感兴趣,我也守口如瓶。” “金。黄金。”林夕道。 金牛似乎没反应过来,语气平稳如故,“黄金?有多少?” 林夕说:“一吨以上,还有很多古董,他们准备借着水路直接运回本土。一支和政府有关系的土匪武装正在联系附近其他土匪,准备把这笔黄金劫下来。我呢,也在里面搀了一份子,不知道金大哥有没有兴趣。” “这样啊……没兴趣。”金牛拉长了音调,最后才回答。 林夕有些诧异,对开始低头喝粥的金牛问:“金大哥真的没兴趣?” 金牛连头都没抬,自顾自的说:“以日军在横安县的部署来看,直接押运这批黄金的会有一个大队,以战场上的战损比计算,没有四五千人的部署,你们威胁不到他们。而且这中间还要算上其他地方赶来支援的以及那些数量庞大的伪军,横安县聚集了多少土匪?八千?一万?如果没有的话,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 “要这么多人?你没开玩笑……”林夕的话突然停下来,他将日军小看了,同时将土匪的实力高估了。 金牛哈哈一笑,对蹙眉思索的林夕说:“你以为谁都有你这样的枪法啊。土匪们靠的是凶悍,用来对付地方民团,吓唬吓唬才放下锄头的泥腿子自然有效,可是面对日军――不是我不帮他们说话,而是赢的机率太小,我劝你最好躲开。日军的枪法很准,八千人的规模还是往少了算,这些土匪,战损只要超过三成就会全军溃退,你想跟这样的部队合作?” 林夕张大嘴巴,他想到了“历史”,中央军和日军的交战,从来都是以多打少,战损比之高让人咂舌。国民军队并非都是酒囊饭袋,敢打硬仗血仗的有很多,可最终都成了日军的功勋。 他的脑中迸出了一连串的答案,而金牛也说出了自己不看好这次“劫道”的理由:“这么多日军出动,飞机大炮肯定少不了,到时候你这个神枪手也得成为牺牲品,小鬼子要是火了用炮弹一通乱炸,你往哪儿跑啊。更别说飞机了……” 说到飞机的时候,金牛脸上出现痛苦,对日作战时,很多军队往往带着半残的队伍赶到前线,其中的一半已经在路上被鬼子的飞机炸瘫。 林夕犹犹豫豫的点头,金牛说的很对,在日军重视起来后,自己的射击本领是挡不住他们的怒火的,他不是超人,挨了一发子弹照样完蛋。 好半晌,林夕重新开始喝粥,沉闷地声音从他嘴里说出:“你说的对,确实小看鬼子了。” ------------ 第五十九章 分开 决断 听了金牛的话,林夕冷静下来仔细分析,发现对方说的很有道理,很多事情自己之前选择性的忽略了。等他对鬼子重视起来,心里生出了避开这场战斗的想法,但是,一想到那些黄金,林夕的心又十分不舍。而且让他什么话都不留就离开,并非他的做人原则,至少走之前要把情况和朱明说一下,把金牛这番推测原原本本的告诉他们。 想法只在一念之间,其他都是小事,唯独黄金,唯它们是林夕难以割舍的。有了它们,林夕才有启动资金,才能更快的展开行动。 “金哥,这县城里,谁家的黄金最多呀!”林夕鬼使神差的问出了心里急需了解的内容。 金牛确实没想到林夕会问这个问题,不过他的反应很平静,脸上的表情像是经过思考,“你想要钱?” “嗯。没有钱的话,就算出去也做不成事。”以一个款爷的身份去国外和以一个普通的身份去国外,受到的待遇必然不同,林夕不想到了国外后,还要受身份限制,买点东西也要遭受层层阻隔。 院子很安静,自从刚才的爆炸后,县城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似乎街道上的人统统回到家中,如躲避瘟神一样避开游走在街道上的日军的视线。 榕树下,林夕端着即将喝完的粥,等待石桌对面名叫金牛的男子的回答。 这个时节天气变凉,风吹到身上让人生寒。但因为黄河水量充足,从北方刮过来的风经过那片地域后会带上几丝水汽,所以落在人脸上不像钝刀割肉般。至于更南边,那里的冬天与林夕了解的前世变化更大,干冷的寒风经过黄河、秦江、长江滋润,已经没了威力,当然,由于气候寒冷,那时候黄河与秦江的某些地段会冻结成冰,所以这个时候气候会回复到林夕了解的某些时段。 总之,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比前世要好,但因为这个国家人口激增,内忧外患下,许多看似强大的王朝还是崩解了。 吴衔吃完了粥后就拿起自己的驳壳枪,用一块几近灰色的绸缎细心擦拭,看他的样子,没有人会以为他是个傻大个。这是个已经把武器变成身体一部分的军人才能做到的事,林夕不知道金牛和吴衔曾今属于哪只部队,对方既然不说,当然不希望别人探听。 对林夕来说,哪怕知道他的部队番号也无法从脑中找出对应的资料,两方不去谈论,正符合他的意愿。 “你是要黑货还是白货?”好久,金牛开口了。 林夕听出他说的是黑话,对金牛的出生更奇怪了,摇着脑袋对他讲,“我听不懂。目标最好是那种我动起手来不会有愧疚的人。” 金牛眉宇间有了迟疑,判断不出林夕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见他说的干脆,自己也不磨叽,“县城里面的日军大队长住所,就有不少钱财,还有两只皇协军的领队,他们搜刮了不少财产,你敢拿吗?” “在县城里?” “嗯。日军大队长先不说,两个伪军的队长自知得罪的人多,每次出行起码有几百人跟着,他们舍得花钱,跟在身边的五百人,装备精良堪比日军一线部队,轻易不会出动。想杀他们的人很多,可都死了,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信心杀死他们,但是,哪怕杀了他们,你也要有被他们武装起来的亲卫对杀死的准备。” 金牛不知道林夕打的是什么主意,他也不想知道林夕他们会以什么方式抢劫日军的黄金,对他来说,散兵游勇最大的优势在于个体的力量和速度,力量在于休憩,速度在于轻装简行。一场战斗过后会有多少力气供自己使?带上沉重的黄金后又能跑多远? 他表现的像一个老者面对年轻人时的镇定,好像在告诉你,你所做的一切,曾今的我都做过,结局哪怕不亲自到现场也明白。 金牛不是个缺乏血性的人,他只是更明白自己应该做哪些事,不会将生命放在这种无意义的危险战斗中。 “平常――他们会在县城走动吗?”林夕思索了很久,终于把自己的疑惑道了出来。 金牛拉开眼帘,盯着林夕,“你就这么想要钱?” 林夕淡淡一笑,对他说:“能杀二鬼子,又能拿钱,做完这些后心里还不用有负担,这么好的事为什么不干?” 金牛没在劝说,他垂下了年轻而苍老的脑袋,用从战火中历练出来的特有的沙哑厚重的声音说:“照顾好自己,我可不想你这么好的苗子在这样的战斗中死掉。” “嗯。我会尽量不让日军看到的。”林夕只能用这样的话述说。 三人沉默,粥喝完了后,林夕在金牛的帮助下了解了县城的布局,时间紧张,林夕知道的仅仅是自己所要走的一段路上的街道。 离开院子后,林夕在巷道内走了好久,为的就是避免这处院子被人发现,虽然会因此连累别人,可这个时候的林夕却没考虑这么多,只要把观察到自己行踪的敌人消灭,就等于抹去了证据。 街道上空荡荡的,走在上面像是进入鬼城,但从远处嘈杂的声音里可以听出,人并没有消失,只是待在了一块集中的地方。 人机一体状态下,以他为圆心三公里多的范围内,所有事物清晰可见。 前面,距离自身一里多地的地方,一个小队的皇协军在十字路口设置了路障,他们蹲在沙袋堆积起来的工事后;左侧有一个大胡同,那原本应该是一个大户人家,院子套着院子,宅子套着宅子,里面俨然是个小城市,虽然有通道与外界相连,可只要把大门一关,就是个属于自己的小世界,林夕听到的嘈杂声就是从这里传来;右侧是民房,人们躲在门后,不敢发出一点动静,时刻担心日军或者伪军会在下一刻夺门而入,恐惧令他们变成了老鼠,躲在角落瑟瑟等着命运审判。 正前方,那队伪军驻守的十字街口的后面一公里处就是城门,是林夕要去的地方。 但是此时,那里被几百名日伪联军阻住,他们将靠近城门口方圆一里的巷子全部封锁,大股人马挨家挨户的搜查,一些可怜的普通百姓被伪军或者日军从家中拖到街上,男人的遭到一顿毒打,女的直接被摁在地上实强暴。林夕关注一番那儿的情况,发现一个房子的厨房的灶台下有五个鲜亮的蜷缩着的人形物体,从线条描述的情况下,这几人手里都有枪。 “是你们么。”林夕不知该如何表示,一来,这些人是抗日勇士,但是,当日军用同胞们泄愤时,他们又没有能力阻止。 林夕深感无力,心中咆哮“杀死他们,杀死他们”,可是自己又能杀死多少人? “尽人事,听天命――不管结果如何,都不要留下遗憾。”林夕无法忍受日军强暴那些妇人与幼女的禽兽行径,明知会给自己带来不可预知的危险,也要搏上一搏。 ------------ 第六十章 十字街口 李荣西无聊的坐在沙袋上,看着身侧的同伴,“刀子,晚上咱们找地方乐呵乐呵。” 叫刀子的人长的倒也魁梧,本名叫赵刀,不过和正派的脸呈反比的是他龌蹉的内心,“哪用的着啊,今天太君把这地方封住,咱们哪儿也不用去,转身到里面就成了,想找什么样的就找什么样的。” 李荣西摇着脑袋,对他的建议嗤之以鼻:“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帮家伙是什么心性,玩了娘们后都一刀挑死,哪有咱们分杯羹的机会。” “这倒也是。”想起了日军的行径,赵刀暗自腹诽。 他们一个小队不但要把十字街口守住,还得看牢整条街,把这条街上的巷子封死,不能让里面的人跑出来。因此,真正待在十字街口工事内的只有十几人,看着空旷的街道,十几名伪军心里也发毛,但一看到身侧两挺轻机枪和一挺重机枪,消失的信心又升起来。 左右两侧的街道是己方士兵,也许因为没有“肉”吃,这些人一边查看巷子里是不是有动静,一边插科打诨,希望把这段无聊的时间过的更有意义。闲谈中,总有些粗语与黄段子从他们的嘴里通过彼此笑骂迸出。 李荣西依然和赵刀无聊的谈着话,但就在此时,他看到赵刀的脑袋猛的朝左侧一歪――这种歪头速度是正常人不可能达到的,因为如此迅速的歪头,极有可能把脖子扭伤。可下一刻他就发现不对,在赵刀脑袋原先矗立的半空,隐隐有一团血色的雾气,淡淡的红雾由许多细小的血珠沫子组成,它们出现的很快,下坠的势头却很慢,犹如抖开后铺到床上的被单,轻柔的落下。 “啪――” 枪声出现,李荣西已经知道不妙,可当他反应过来时,枪声已经传到耳中。 林夕原打算靠近伪军后再偷袭,但距离拉近后才发现,四周的巷子被居民杂七杂八的东西堵住了,可以爬过去,但一来费时间,二来身上肯定要刮到不少乌黑油腻的脏东西。林夕不想费时间,再加上通过异能观察,没有人在身后盯着自己,如此一来,他可以毫无保留的展现实力。 第一枪把九二重击的机枪手撂倒,接着是两名轻机枪的射手。 进入时间压缩状态,在放慢的时空中,借助人机一体本身具有的三百六十度全视角透析能力,他能很轻松的观察出哪个目标对自己最具威胁,哪个目标最容易射杀。 李荣西从沙袋滑到地上,又将脑袋压在自己膝盖上面,随后去看他的同僚。 赵刀作为重机枪手,死在距离自己机枪三米的位置,而他的副射手更惨,倒在距离九二重击三四米的地方。只有两名**控歪把子的轻机枪手才恪守本职的坚守自己的阵地,不过也因为如此,他们的副射手现在努力把死去的尸体从机枪后挪开。 一个射手的尸体被推开了,副射手还没把食指放到扳机上,额头被一只小虫似的东西砸到,身体朝后斜了十几度。接着他整个人像没了线的木偶,倒下的速度随着后仰的角度变大加快。 “该死的家伙,开枪,射击――你们还在那儿干什么,回来啊…啊…”李荣西看着自己的分队长躲在沙袋后对左右两侧盯着巷道的同僚大喊,好像为了增加说服力,他伸出手向那些人招呼,但这也引来了敌人的注意――一发六点五毫米的子弹从分队长的手背打进去。 “噗”,手背皮肤破开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声音,就像装满水的木桶突然多了个洞。一弹两孔,被子弹弹头压缩的气压一瞬间将鲜血弹到空中,变成一粒粒只有仔细观察才能看到的细小血沫,这些血沫子会很快落在地上――这些不是李荣西注意的,他关注的是自己的分队长由于疼痛和子弹打入手背时的力量,身体测斜着从躲避的沙袋工事后滚出来,并在企图缩回工事前被一发子弹削掉了头盖骨。 天灵盖的消失除了喷出大股鲜血把分队长头上的帽子染红外再没有其他功绩,一名分队长身边的士兵伸出枪管,对空放了一枪,李荣西分析,以枪管的角度,敌人只有趴到他所在的沙袋工事上才能被击中。可是和一个露出眼睛,最终让子弹钻入眼珠又从脑后钻出的家伙比,是聪明的选择。 短短片刻,李荣西就看到十几个弟兄倒下,然后他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我们只有十四个人,这么说来――” 想到这里,李荣西汗毛倒竖,他自认不是好人,却也不觉得自己该死,敲寡妇门的事他干过,敲诈街面店铺的活他做过,可对他来说,自己只是混口饭吃,他也没有为皇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觉悟。于是,李荣西把步枪丢到一边,贴着地面用爬行的姿势把自己挪到沙袋的边缘。 他所在的地方是沙袋工事的最边上,冲出这里,前面就是一片空地,留给前方敌人的射击角度只有三至四度不到,只要速度够快,就能在敌人开枪前躲开。但是,李荣西不想冒这个险,他希望同伴过来支援,期望敌人被其他方向的同伴吸引。 可当他回头看时,大惊失色,工事内最后一人也已倒下,这人做着和自己同样的事,只是速度更快――士兵贴着沙袋做冲刺状,双腿一蹬,身体犹如脱兔般朝前跃去。可身在空中的片刻,子弹已经钻入他的脑袋,没有思维控制的躯壳犹如僵硬的布娃娃,倒在地上时,一只手臂被身体重量与地面压成扭曲的角度。 李荣西转头的时候,正好看到子弹射入脑壳,携带的动能把颅内鲜血抛到空中变作血雾的一幕,而士兵变成尸体倒下将自己手臂折断的场景差点让李荣西瘫软到地上。 “怎……怎……怎么办,怎么办啊!”李荣西不敢做冒险的行动,而待在这里却又是等死。在连敌人是谁,有多少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吓的失去意志,这样的情况很少发生,却可以预见,因为恐惧来自未知。 林夕在时间压缩的时空中,将现实世界的一秒变成了十秒到一百秒,虽然这样的时间下,拉栓上膛扣动扳机的频率会让步枪严重磨损,可是,有元素重组在旁守候,林夕并不担心。 就在李荣西犹豫不决时,由于扭动身体而靠着沙袋的屁股感觉多了个东西,没等他回头,巨大的气浪和轰鸣就笼罩了他的整个世界,李荣西的视野在轰鸣声包裹意识时全部变作黑色。 ------------ 第六十一章 冲杀 利用人机一体的透视能力,林夕在沙袋后躲藏的李荣西的屁股后放了枚手雷。 手雷爆炸时,震裂成几股的尸骸纷乱的洒到空中,像极了被人丢到天上的破烂衣物。 一连串的枪声已经让周围的伪军朝这里跑过来,但距离工事最近的人也有十几米远。林夕依旧在人机一体状态下,“看着”伪军靠近,元素重组启动,摄取周围元素后,组合成的手雷落在一队朝工事这边赶来的伪军中间。 手雷就出现在半空,成型后朝地上落去,接着和一名伪军的胸口撞了下,令它朝前飞去半米,而这名伪军也因为重物敲打不得不踉跄脚步捂着胸口减慢速度。 轰隆――没有一个人能反应的过来,爆炸就在距离地面一米多高的地方出现,分散四周的伪军全部中招,一个活口都没有。 林夕调节呼吸,把后背贴在街道旁的墙壁上,他已经从时间压缩状态退了出来,可身体的疲劳没这么快消退,虽然他的体质和刚来这个世界比有了巨大进步,但是在一边运动一边进入人机一体的时间压缩状态,其体力的消耗量数倍于待在原地用时间压缩的状态。 “还有几十个?真麻烦。呼――这里的动静应该传过去了,其他地方的人也开始往这里赶。来吧来吧,等会儿让你们大惊失色,只是,城门那里始终是个麻烦,距离城墙最近的房子也在两百米外,这么片的空地,给我的周旋空间不多啊……相通的巷子倒能隐藏我的踪迹,动起手来会很麻烦,但也不是不能应付他们。” 林夕的“目光”早从身处的战场移开,放眼去看城门口的动静。 终于,十字街口横向街道上的伪军都冲过来了,看到工事中同僚的惨状,没有人敢为第一。推推搡搡,希望别人成为第一个。而就在这时,一枚手雷毫无征兆的出现在队伍的尾端――所有人都在林夕三百米的半径中。 “轰隆”。 手榴弹爆炸的威力并不大,至少与之前一大堆军火一起爆炸的动静比起来,就像个小炮仗。 可是,哪怕小炮仗也是能要人命的,距离手榴弹最近的人被爆炸的冲击力推到一米多高,身体像一根木桩翻转着压在前面三四米处的一名士兵身上。 众人鬼哭狼嚎,可一切才只是开始,左右两侧的伪军几乎在相同时间里受到手榴弹攻击,好似有十几门掷弹筒瞄准了他们。“轰轰轰轰――轰隆……”爆炸连成一体,一截半残的躯体刚刚飞到半空才要落下,立即又被下面的气浪推到高处,顺便把破碎的肢体再次肢解,分数数量更小的碎块。 胆子大点的想要离开单独行动,可无一例外,不管是冲向工事准备查看敌人行踪还是避开想要逃跑,都不能挽救自己的生命,在爆炸声中,生命陨落只余残缺的尸骸。 “呼哧……呼哧……呼哧……呼哧……” 杀人杀的尽兴,林夕也疲惫不堪,刚才呼吸就有点急促,如今又在短时间内继续用时间压缩――如果伪军分散开,每一枚手雷的波及面就将下降。几乎是一口气的时间,他用出了自己能进行元素重组所能用的最大效率,为此,肺部奇缺空气的他瘫在墙角大口喘气。 手撑着墙壁,林夕从躲藏的角落走出,“呕――唔”,哪怕是他,看到被手雷炸成一堆烂肉堆砌在一起时,也忍不住作呕。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可还是太恶心了。得快掉找到一种能更快杀死敌人的武器。”林夕喃喃说着,一脚轻一脚重,避免靴子踩在肉团上,因为哪怕尽量不去看散乱的肉团,当人踩上去时,肉团发出的声音就像有只软毛虫从耳朵钻进去又从鼻孔里钻出来一样,听觉能帮助大脑完美的模拟出被自己踩着的肉的形状。 林夕走过这段不到十米的血肉战场时,正前方出现了一名个子很矮的日军士兵。深吸一口气,林夕端起步枪,瞄准――“啪”,子弹射中日军头盔,发出“啵”地一声轻响,随后这名士兵身体保持着刚刚做出警戒的姿势,直挺挺地朝后倒下。 紧跟他身后的是两名皇协军士兵,才从巷子里走出来,就听见枪声和渐渐倒下的太君,二人的脸被吓的扭曲,想要朝巷子里回跑,可这时一发子弹从街道口的敌人的枪膛射出,反应快的那人右侧面孔多出了个血洞,身体后退一步顺势软倒。 另一名士兵大叫“妈呀”,连枪都不拿,连滚带爬的蹿回巷子。 瞄准的林夕把枪放下,左手抚着额头,把身体靠在商店门板上。商店里应该有人,但这时候谁都不敢开门,害怕下一秒不长眼睛的子弹就落在自个儿身上。 林夕有些缺氧,他想要休息,靠在门板上几秒钟后,稍感恢复,于是继续朝前冲。他跑在街道上时,枪依旧平端着,时刻都在人机一体状态中,虽然疲惫,但胜在安全,靠近他三百米没有露头或是想要偷袭的人都被突然冒出的手雷炸的叫娘。 穿过两条街道,林夕奇迹般的没开一枪,而是只用元素重组就将靠近他的日伪士兵轰杀了。 “呼哧……呼……要是仗都这么打,还真是太轻松了。”林夕心里笑到,城市巷战始终是军事上的一个艰难地课题,但对林夕而言,犹如蛟龙入海,房屋间的层层阻隔不在,加上可以随时在敌人身侧送上一枚手雷,哪怕蹲在一个角落不动,也能将一直中队碾杀。 “现在可不能停下,日军已经在城门口布防了,我得想办法把这些人调开。”林夕很想绕个大圈,将守卫城门的士兵调到其他地方,可是,“看到”日军严正以待的模样,林夕放弃了,日军士兵不可能被调离这座城门,如此一来,只能采取强攻。 那些在中年妇女和年轻女子身上发泄的日军士兵在战斗开始后不久提起裤子,也许林夕打的有点急,也许因为他们对偷袭自己军火库的支那人的恨,这些家伙没有杀死被他们强暴的华夏女子,而是一边跑向战斗发生的位置一边系上皮带。 这样的一幕自然落在林夕人机一体状态下的脑海里,可他除了愤怒,再没有其他情绪,面对一个本就该死的人,除了杀他还能干什么?如果有耐心和时间,林夕倒不妨将满清十大酷刑一个个用在他们身上,可惜没有,他没有时间。 日军的行动,每一步都落在林夕的眼中,这就像玩游戏时开作弊器一样,没有惊心动魄的场景发生。但是,随着自己与城门的距离拉近,林夕渐渐放慢了自己的速度,他只是普通人,即便被子弹擦中也会受伤,为了小命,做再多的准备也不多余。 松间真次带着他的手下朝刚才爆炸发生的地方赶,转过拐角,他和他的手下立即看到让人作呕的一幕――大片的血水在巷子里流淌,残缺的尸骸洒在地上、墙上、破损的木架上,脚尖前面的地上散落着一根不知道是谁的手臂以及两根手指。地上盘结在一起的内脏,似乎还在运作的裸露在空气中的心肺,充实的血腥、腐臭、酸臭等等气味将松间真次朝后推了一步。 “呕――” 身后,一名士兵忍不住终于吐了出来,松间真次想骂人,可他张不开嘴,他也在极力按下呕吐的**,牙关咬的死死的,保持着一名长官最后的姿态。 ------------ 第六十二章 混乱的指挥部 ps:书写的很差,成绩也不理想,冥鬼又不甘心这样太监,所以以后每天更新一章。这样做既能继续写下去,也不会对冥鬼的工作产生过大影响。 横安县城地方并不大,林夕三公里的观察范围,只要在城里前后左右的来回走上两公里,就能将县城景致收入眼底。 可林夕不是能飞天遁地的人,虽然能凭借爆发力轻松爬到墙上,却仅限于体力充沛的情况。现在的喘气声就像破损的风箱,“呼哧”作响好似下一刻就会破裂。 这里的巷道曾被日军士兵和伪军士兵强行通过,所以路上没有了碍手碍脚的杂物,一旦发现围攻自己的敌人过多,他就躲入小道,躲在暗处袭击日军。 日军步枪、机枪重机枪以及掷弹筒的优势发挥不出来,十成的力连一分都用不上,在看不到敌人的情况下被不知从哪儿来的炮弹击中,这样的仗他们没遇到过,此时,没有比发现不了敌人更让他们郁闷的了。 这一战倒让林夕心思开阔起来,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会是这样的场景,明明相隔两道围墙,双方相聚不到五十米,若在城外,哪怕是山丘,敌人也早早开枪发射榴弹了,可在城市里,对方愣是发现不了自个儿。最关键的还是县城复杂的地形,让任何可能看到突兀出现手雷的人全部归天――普通老百姓是不敢探出头来的,一般的热闹他们到是会凑过去,围观嘛,反正不参与,只在旁边起哄谁不会呀!可真正开枪杀人了,没一个不是躲在角落。 不用担心有人发现自己的异能,也不用**心敌人会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玩小动作,要不是知道日军的反击武器远远不止这些,林夕早就露出天下无敌的姿态。 连续的爆炸以及逐渐延伸的距离令日军指挥官急的跳脚,仗打了十多分钟,连敌人有多少都分辨不出来。 指挥部的门被大力推开,真木一郎的副官太田永志冲进来,“真木队长,指挥部必须转移,敌人朝这边攻过来了。” “什么?”真木一郎从座位上起身,瞪大眼珠子暴喝道:“帝国的勇士难道挡不住他们么?” 太田永志急切地说:“真木君,虽然我和你一样存在疑问,可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就在这时,一声清晰可闻的爆炸传递过来,“真木君,只有三分钟时间,我调集指挥部的士兵去抵挡。” 太田永志转身跑到外面,将守卫指挥部的一个小队与一个小队的伪军召集起来。因为县城就在他们的控制下,没人想到会有人胆大包天的直袭指挥部,所以当逐个靠近林夕的分小队成员阵亡后,奇迹般的,日军指挥部出现了真空状态。 为防止肇事者逃离,日军指挥官不但没有让守卫城门的日军与伪军分出兵力对林夕围堵(林夕认为哪怕冲上来也是送经验的料),反而让城门附近街区巡逻的分小队前往城门固守,所以在此之前出动的兵力,都是指挥部附近的,等到他们全歇菜后,太田永志他们才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陷入无兵可用的地步。 “八嘎,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真木一郎拔出自己的指挥刀,将原本坐着的木椅劈断。 太田永志回来时,正看到他恼羞成怒的一幕,而真木一郎也未整理资料准备转移,“真木君,敌人来势凶猛,我们附近已经没有援兵了,请快点。” 他的语气少了往日对上官的尊重,真木一郎扭头盯着他,摆出了上官的威严,“太田少佐,别忘记了,你只是个副官,我不相信,堂堂大日本皇军会被这些支那人打的节节败退――我去指挥!” 真木一郎与到此时依然冷静的太田永志不同,虽然作战素养上,他真木一郎确实有许多不如太田永志的地方,可这个时候真木一郎表现出的急切另有原因――鉴于日军某种特殊传统,作战失利时,往往由指挥官承担责任,而副官愣是什么事没有――这才是造成真木一郎焦躁不安的罪魁祸首。 看到长官激怒下的顽固姿态,太田永志怒不可言,之前已经有十几支分小队,总共一百多人朝目标地点靠拢,不但没有阻挠对方,甚至连个消息都没有。 敌人是谁?敌人有多少人? 连最基本的消息都没到手,指挥官就敢亲临第一线,你是希望让自己成为敌人枪下的战绩吗? 可真木一郎是自己长官,平日里又对自己言行举止多有微辞,此时强行劝阻,势必适得其反。 太田永志心中暗恨,却不得不跟在真木一郎身后。 指挥部所在的地方是原来横安县的政府办公楼,气派算不上地方却很宽敞,真木一郎亲临战线,立即让日军士兵和皇协军士兵气势大震。 围墙的四个点架设机枪,大门口一挺九二式重机枪随时待命,第二道阵线是沙袋堆积的工事,由于时间短暂,工事中间多了许多屋内的摆设,看起来像是搬家时堆到门口不会在用的家具。 从房间出来,走到这里时,他已经能听到几乎连续的爆炸声,还有三八式步枪独有的轻响。他走了不到一百米,声音却变得非常清晰,好像就在围墙外。 真木一郎看向四周,己方守卫严谨,没有大的漏洞,但现在的他急需发泄胸中的怒意。太田永志他是不敢咆哮,可其他人就没问题了,“钱桑,叶君和张君在哪里?” 翻译官钱真思躲在角落,听到真木一郎的咆哮,赶忙跑上来,“报告太君――” “啪!”真木一郎给刚刚跑到他身边的钱真思一个耳光,“八嘎,你这么慌张干什么?难道还有谁能攻进大日本皇军的指挥部吗?不要丢了皇军的威仪。” “嗨――嗨。”钱真思心里腹诽,可真木一郎明显一副“你来惹我呀”的表情让他不敢生出一丁点苗头,“叶队长和张队长驻守城南和城北,他们听到动静应该会过来的。” 听到这样的回答,真木一郎又给了他一个耳光,“你们支那人,大大滴坏!!” 叶云枫、张开林是真木一郎在横安县树立起的旗帜,两个投靠了日军的人备受器重,投桃报李,二人为了证明自己忠心,对横安县抗日武装进行激烈战斗。日军固然制造了很多无人区,但论起破坏力,远不及这些地头蛇,他们在短时间里就让整个横安县怨声载道。 对付老百姓,他们比日军的法子更多。 正因如此,原本的抗日力量被吸引到皇协军身上,大量展开自杀式攻击的人肉炸弹,都将目标对准皇协军――能杀死小鬼子固然可喜,杀不死也没关系――每个人都带着报仇的怨念。 所以,当日军受到的袭击越来越多时,皇协军的地位越发稳固,就因为他们是给日军士兵做肉盾用的。 指挥部最危险的时候,这些家伙居然不知在哪个角落待着,真木一郎本就点燃的肺差点炸开,即便强忍着,起伏的胸膛也让人怀疑他会不会因为心率太急停止跳动。 钱真思捂着通红的面颊,佝偻着身体站在一边。 与此同时,叶云枫和张开林已经领着自己的亲卫队朝战斗打响的地方赶,在此之前,他们派出去的都是普通的士兵,并非忠于自己并用大量银钱打造的亲卫队,但得知战火朝指挥部波及时,两个身上早已打上汉**标签的人当机立断,立马纠集人手,风风火火的向日军指挥部冲去。 ------------ 第六十三章 被突破的指挥部 叶云枫在县城的驻地比张开林更靠近日军指挥部,所以他和他的部下更快也更多的看到了被手雷炸死的日军士兵和伪军士兵的尸体。 盘结在地上的碎肉,有些看不出人型,有些却能分辨出是日军还是皇协军,更有些运气好的保留了大半尸体,以至于叶云枫带领过来的人群中,某些人可以叫出死掉的人的名字。 虽然他们造过很多孽,做了很多该死一万次的事,但是从来没有,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像今天看到的恶心场面。把人推到粪坑和自己被人推到粪坑,感觉完全不同。 “敌人用的是火炮,一队长,你带着先头部队先冲上去,要是太君在我们的地盘上出了事,咱们谁也吃不了兜着走。”叶云枫对身侧骑马的手下吩咐。 这人是个干练的汉子,年纪二十五六,长着一张马脸,眉宇间带着恶毒与邪气,特别是他的眼睛,像是时时刻刻在琢磨着整人的法子。 “是。”左正芳挥舞马鞭,在马屁股上狠狠来了一下,策马朝前跑去,“第一中队,跟不上老子的家伙回去后给你们来一顿狠的,驾――” 他的威胁十分有效,“呼啦”,队伍里跑出了将近两百人,跟在左正芳的马屁股后边拼命死奔。 随着林夕接近日军指挥部,他遇到的敌人也更多,可是在复杂的城市地形中,人数的优势并未得到体现。当然,有几个掷弹筒手不管不顾的朝爆炸和惨叫传来的地方发射榴弹,但这样的攻击想伤到林夕实属天方夜谭。 日军掷弹筒的射程也就三百米,和林夕的异能相当,何况林夕的异能是无视任何地形的攻击,除非掷弹筒手的运气着实逆天,否则不可能伤到他。 事实也是这般,咚咚地爆炸后,掷弹筒兵立即遭到反击,三四秒钟,六七名日军就被炸倒,可怜的家伙被手榴弹炸的拦腰断成两截,鲜血在地上铺成了血床。 “到了吗……哈哈,天助我也!!”林夕已经不考虑自己的行动是否会对朱明他们产生影响了,看到日军强暴妇女幼女的一幕早让他疯狂,他只希望杀死更多的日军,平定心中的暴虐。“看到”日军指挥部里两名日军军官还在,林夕顿时兴奋起来。 虽然不认识日军军衔,不知道两名指挥官分属什么职位,可是,一旁的翻译官钱真思他是认识的。一两个月前,他还希望俘虏对方让其变成自己的英语教师。瞧着钱真思捂着嘴巴躬身站在一侧旁,便知道两名衣冠楚楚的家伙身份必是非同一般。 那些守在门口,围墙上以及占据各个制高点的日军和皇协军,林夕没放在眼里,要消灭他们只是时间问题,可这个时候,居然有大股人马从身后袭来。虽然与他还有相当远的距离,但是,若不能在短时间里抽身,他就只能再一次陷入与日军的周旋中。 “啪――啪――啪――啪……” 林夕难得动用步枪,解决的是占据制高点的十几名守着重机枪的日军小组。 几乎连续不带喘息的枪声后,院子里的真木一郎东张西望,看着己方士兵居然没有开枪,破口大骂道:“敌人呢?敌人在哪里?”他看到大门上方的九二机枪巢在枪声过后,三名日军士兵瘫软在工事上,哪能不知道敌人发动攻击了。 与之相比,己方静悄悄的举动让他背后渗出白毛汗。太田永志也很吃惊,他立即将目光放到布置好的其他机枪阵地上,无一例外,原本在机枪后的机枪手都不见了影子,副射手和指挥官忙着将死去的射手的尸体抬离。 可随后又是一阵枪响,几名露头的士兵纷纷倒下,而自己这边依然没有开枪,因为没有人看到敌人的位置,或者说看到敌人位置的人都死了。 “射击,射击射击――”真木一郎看到自己的士兵又被不知道从哪里射来的子弹击杀,气的满面通红,对着士兵疯狂的挥舞手里的指挥刀。 于是,日军阵地枪声大作,掷弹筒兵“咚咚”开始了自己的使命。 由于没有目标,子弹都落在每个可能藏有敌人的地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确实给林夕造成了阻碍。 但是,时间压缩的能力下,林夕甚至能看到子弹轨迹,哪怕只有一秒钟的时间,林夕也能抓住机会射杀敌人。 清脆的枪声被机枪和榴弹的轰鸣淹没,可明眼人能看到属于自己的机枪正以极快的速度哑火――机枪巢已经没有驻守的士兵了。 “噗”,一名借着梯子趴在围墙上的日军士兵身体猛的后仰,倒下时带动了脚下的木梯,于是身体笔直的随着梯子一起倾斜,最后整个人狠狠地砸在地上。 不用去看他是生是死,半空中渐渐飘落的血沫子就能给出答案。 终于,神奇的子弹不再关注机枪,而是将目标放在普通士兵身上。 “轰隆”、“轰隆”、“轰隆”,突如其来的爆炸在指挥部的大门响起,聚集在那里的十几名士兵顿时被爆炸掀起的尘土泥沙淹没,大片的血雾与撕碎的肉块布片朝四周飞扬。 这像是号令,爆炸出现后,其他地方也出现了爆炸,四名刚刚进入原班人马死绝的机枪巢的士兵被突然出现的爆炸炸到半空,满身鲜血的有之,缺了条胳膊的有之,腿短了半截的也有,混合了硝烟泥沙与血腥,战场的气息忽然间变得极为浓烈。 太田永志感到不妙,挥舞手臂,让身边的士兵驾着依然不肯离开的真木一郎朝后撤退。 “你们放开我,我倒要看看,支那人是不是三头六臂……” 泛泛的骂声配合频率急促的爆炸,像是在呼应他的挑衅,林夕紧随而来。 没有了机枪威胁,林夕一面跑一面使用元素重组,任何一具完整的“尸体”都会被他赏上一记,让“尸体”更像尸体。 冲进大门的时候,人机一体状态下的他捕捉到了驾着指挥官离开的一行人的尾巴,一直保持端枪射击姿势的他在十字准星变成红色时果断扣动扳机。 太田永志拿着手枪,走在队伍的末端,对于真木一郎的怒骂充耳不闻,一行人很快退到走道转角处,只要进入后院,想必就能以复杂的地形与敌人争取时间,或者跑向士兵数量更多的城北大门。 可就在这时,即将走入拐角的太田永志忽然摔倒在地上,钱真思和太田永志关系不错,其实是因为太田永志不像真木一郎一样对他打骂。太田永志倒下去时,钱真思还想过去查看,然后立即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太田少佐倒在地上――他的右侧面颊出现了个血孔,躺在地上,脑后冒出浓浓鲜血。 被人架着走的真木一郎看到太田永志的死状顿时安静下来,再也不因为手下强迫自己后退有任何不满。他现在能真实的察觉到死神在身后追赶的急切感。 ------------ 第六十四章 皇协军 林夕并不知道自己击杀的日军是横安县区域内的二号人物,再次朝前突进几步,将真木一郎等人摄入元素重组的覆盖范围。一枚手雷出现在行走的几人前面,“轰隆”,手雷爆炸,掀起的尘土和冲击波把护卫真木少佐的人全都推倒。 硝烟刚刚散开,耳朵被爆炸的轰鸣震的嗡嗡作响的真木一郎拨开压在他身上的人,拄着指挥刀顽强的站起,可是,又一枚手雷炸开,这回爆炸发生在半米的空中。四散的弹片形成狂暴的铁雨,一瞬间,刚刚站起来的真木一郎就像被卡车撞了一样,身体没有很大的动作幅度,但躯体却飞到了半空,并朝爆炸外围甩去。 林夕没有把手雷放入队伍中间的原因是钱真思,这个年代想要找一个会外语的人比较难,哪怕他到了上海云天这样的大城市,对方愿不愿意跟着自己都是未知数。再者,他还要在横安县待一段时间,钱真思虽然充当翻译,但从他能孤身一人走上街道没有随从可以看出,人品虽然不齿,却不像伪军那般做尽丧天良的勾当。 真木一郎死了,其他几名日军身体受伤,唯独一个和钱真思距离最近的士兵同钱真思一样被爆炸震的晕晕乎乎,用手撑地,到现在也没站起来。 林夕不准备上去杀人,见指挥官死去,林夕把注意力放在建筑物内部――他想要值钱的东西。 一边利用元素重组轰击靠近的日军士兵和皇协军士兵,一边利用人机一体的透析状态查看可疑的地方。林夕并不熟悉这个状态下银子黄金是以什么模样呈现,但在人机一体的强大之处便是可以随着他的想法,如超级计算机一样自行分析扫描并将可疑的地方罗列出来,两三分钟后,真就让他在一个房间里找了放有银圆的箱子。 箱子中等,上面一层衣物叠着,下面才是放银圆的包袱,林夕将银圆摄入生成空间,只拿了十几块放在身上。 生成空间放置物体的储物格,内部放有物体的数量只有达到一千,放到它下面的生成格才能生成物体。 它可以按照每个银圆为单位进行确认――认为一个银圆是一个单位,这样一来,当银圆数量达到一千后,放在储物格下面的生成格才能有产出。但不是所有的银圆都是一样的,百分之十的容错度包含了银圆的纯度和外形,只要相差不超过百分之十,就能重叠到储物格。 精明的想法时,先用含银量百分之九十左右的银圆为基准,到最后放入纯度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的银圆,并设定它为样本,如此一来,今后就能用纯度只有百分之九十的银圆不断增加高纯度银圆――对林夕而言,这只是生财小道,但现在的他却没条件使用。 拿了钱,林夕破开窗口跑出去,一公里外,一队近两百人的皇协军风风火火的朝他这里赶来;而另一边,也有一个中队的伪军在某个骑马的指挥官带领下朝他接近。 刁明海是张开林手下,却不是他的心腹,因为刁明海为人油滑,张开林不是很喜欢。但因为这家伙总能找到好主意,让张开林一直犹豫是不是把他毙了了事。 有一个随时都在打自己小命主意的上司,刁明海的脑袋瓜子自然活络,他看不惯张开林和叶云枫的做派,也不喜在日军士兵面前点头哈腰,可身处乱世,为了自己的家人,他只能用这样的方法给他们撑起一片还算洁净的天空。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刁明海的性格也让他率领的中队百多号人抱着打酱油的心态为日军办事。在他们看来,四周是父老乡亲,似张开林和叶云枫这样的做派,死后连祖宗都不会承认,是要遭天谴的――这话可不敢当面说出来。 带着先头部队,刁明海看到了不少被炸烂的尸体――因为林夕攻击方向问题,他们看到的尸体数量不多。 “队长,听声音那边好像结束了,咱们还要继续?”跑在地上的谢蒙对马上的刁明海说。 谢蒙是刁明海中队下一支小队的小队长,继承了这个时期华夏大地百姓的特点,瘦小精干,他的脚力很好,跟着骑在马上的刁明海,说话都不带喘气。 刁明海沉声道:“当然要过去,你又不是不知道张大队长对我的意见,这回事情要是办砸,我估计他就要向我动枪了。” “他敢!” “你干什么?队伍里有多少眼线你不知道吗?既然做了皇协军,就得有这么一天,诶,这些人也真是,要是等大部队过来再动手,何苦死这么多人。”刁明海对那些充当人肉炸弹的同胞是有怨言的,在他看来,皇协军里,有将近半层的人是迫不得已投靠日军。 就算他不投靠日军,也会有其他人投靠,难道多出几个叶云枫张开林对横安县百姓有好处? 可惜这话只能憋在心里,若是让张开林或是日军知道了,连第二天的太阳也别想见到。 这时,前面传来“啪啪啪”的枪声,谢蒙和刁明海心下纳闷。 “这是日军的枪声?”刁明海诧异地看着那个方向。 谢蒙不清楚,没有回答,但他和刁明海一样,努力倾听枪声传来方向,期待能听到什么。 “人很多啊!难道是叶云枫到了?!”刁明海奇怪。 他身后百来人跟的很急,随着前面枪声出现,队伍的脚步反而慢下来,刁明海止住马,吩咐:“谢蒙,组织大家防守,步步为营,一个小队一个小队的上去。” “……是。”谢蒙不知道他为什么下这个命令,可还是照做了。 叫康火的小队长得到命令后跑上来,“队长,为什么停下来?前面就是指挥部了,咱们要快过去呀!要是耽误时间太君怪罪下来,不说您了,连张大队长都吃罪不起。” 刁明海冷冷地看着他,说道:“如果你不满意可以先冲上去。” “你――” 谢蒙这个时候走上来,对康火喝道:“康队长,刁长官可是你长官,你只要执行命令就可以了。” 康火朝谢蒙狠狠瞪了一眼,又看向刁明海,“对不起刁长官……” 谢蒙和刁明海没在意他的表情,康火是张开林塞到他队伍里的钉子,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对他说话,在心里,刁明海已经打了好几次把他逐出队伍的主意,可张开林一直对他抱有戒心,使他错过了数次机会。 “前面是皇军指挥部,康队长,你去过指挥部吧。”刁明海说。 康火不明所以,回答道:“去过。怎么了?” 刁明海再次倾听枪声,接着向他问道:“既然去过,就该知道皇军布置在那儿的武器?你听听,别说重机枪了,连一挺轻机枪的声音都没有,你不觉得奇怪吗?” 康火和谢蒙听后神色一震,然后仔细听起来,果然,枪声中只有三八式步枪的响动,轻机枪重机还有枪掷弹筒统统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康火忍不住问。 刁明海没有回答,占据如此火力优势的日军会一枪不发?这不可能,可是,如果有人攻击指挥部并攻击进去,他们为什么也不用机枪呢?这是个疑惑,在没有走入战场前,这个答案将永远沉在沙底。 ------------ 第六十五章 丰收 撤 刁明海等人的疑惑在不久之后得到解答,只是随之而来的是任何人都不想遇见也不想接受的结果。 拿了银圆,林夕寻找突围的方向,自持元素重组异能强大,可由于体力消耗太多(时不时进入时间压缩状态,加上一路端枪跑动),他开始期待早点结束战斗了。 为了保持端枪的动作,他必须躬身弯腰,而这个动作保持了如此之久,已经让他脖子和腰有了僵硬感,但是,不做这个动作又无法在进入人机一体的状态下快速移动。 叶云枫派来的左正芳恰好比刁明海更快到达林夕附近,哪怕突围,林夕也希望顺道解决更多的敌人,杀人时,身体内部涌现出来的畅意让他近乎陶醉。虽然看到尸体时,心里还是会存在不自然。 林夕从日军指挥部的大门离开――他去了其他房间,搜刮的不算干净,却也有几千银圆入手,还有金条珠宝项链,可因为分量的原因,他带不走,心里想着将来总会把它变成自己的,便没有带走,只是找了个他人不容易找到的地方堆放起来。 这回是他到横安县后收获最大的一次,财富光环的笼罩下,身体的疲惫感有了缓解。 从大门跑出去没几分钟,林夕就在街道上看见了朝他赶来的伪军。敌军早早的显示在人机一体状态下的脑海中,所以林夕并未感到吃惊,他十分冷静而娴熟的扣动了扳机,脑海中,绿色的十字准星瞄到了为首的一名骑马汉子身上,扣动扳机时,准星变成了红色。 左正芳策马奔驰,街道通往日军指挥部的路线几乎是直线,敌人如果还在与日军纠缠,他的人马将成为**敌军心窝的一柄利刃。可是,街道上很安静,连枪声都没有,爆炸的硝烟与倒在地上的尸首给他带去阵阵不详。 由不得他不担心,尸体太多了,爆炸在地面造成的破坏随处可见。 日军指挥部本该枪炮声震天,但,出奇的静怡亦是让他背后生出白毛汗,让左正芳忍不住勒马,令身下的马匹原地转圈。 “队……队长……” 身后,跟上来的士兵“呼啦啦”一堆,一脸谄笑的士兵不顾满头大汗,咧着嘴来到左正芳身侧。 巷道某些地方堆放了易燃的禾杆不知怎么的被引燃了,发出阵阵青烟,合在黑色的硝烟里,呛的人直流眼泪。 左正芳挥动手臂,将飘到自己面前的烟扇开,眯着渐渐流出眼泪的眼睛紧盯前方。那里,在尽头处的转角就是日军指挥部,曾今的县政府大楼,它不是横安县最高的建筑,却是最宽敞的。左正芳低头,对士兵媚笑看不上眼,事实上每每看到对方都让他心里恶心,“你听到什么响动了吗?” “呼哧……呼哧……响……响动?!呼哧……没啊,哈哈,估计是见到长官您来了,那帮家伙吓的躲起来不敢出来啦。左长官,这次您是第一个赶过来的,太君知道后肯定重视,到时候……啧啧,您可就风光了啊,想要什么都有……”士兵像是说相声一般,起了个开头后几乎没完没了。 左正芳右手一挥,“闭嘴――”喊完后才发现,刚才担心安全,把手里的马鞭换成了手枪,让身侧的话唠多开了一记鞭子。“你,上去看看动静。” 士兵正抱着头蹲在地上,他的眼劲很好,左正芳一抬手他就知道对方要干什么。原以为会有一顿打,听了对方吩咐才想起来,长官的马鞭插在腰上,“是,是。哥几个,跟我上。” 这士兵大小也是个官,虽然只是分小队队长(一个班的班长),可为人机灵,见缝插针搜刮敛财的本事瞠目结舌,若非胆小怕事,一遇到打仗就往后缩,一个小队长的职位是免不了的。 这次也是,喊上他的手下,让他们走前面,自己走在最后弯腰缩头,亦步亦趋的跟着。 一分多钟,这个分小队的人就走到了尽头,接着,他们呼啦啦啦的转身朝左正芳这里跑去,瞧这些人的模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有几千号人追他们呢。 左正芳一面调派士兵在身前组织抵抗,一面让士兵去找制高点,让百多人散开,增加战斗开始后可投入的火力。 当那名士兵与他的手下跑到左正芳面前时,这名中队长还愣愣地盯着十几人身后可能出现的大股敌军。 “人呢?”左正芳问。 士兵喘了很长的气,害的左正芳差点挥起鞭子抽他,“都死了。” “死――死。什么死?” 士兵指着那方向,对左正芳道:“长官,太君,太君都死啦!那儿都是死人,一点动静都没了。” “什……什么?”左正芳看向街道尽头,他不相信,他不相信日军部署在指挥部如此多的火力会这么轻易被人攻破。他骑到马上,准备带人前去,可就在这时,谁都没想到的事发生了。 左正芳感觉什么东西钻进了自己脑袋,接着便人事不知,而其他人则看到刚刚策马跑动的左长官脑袋突然后仰,一团血雾爆了出来,再接着,“啪”,清丽的枪声出现在众人耳中。 “吖――左队长死啦!”士兵一声大叫,然后蹲下身体,用其他人的身躯遮挡自己,接着跑到角落把身体朝队伍后方挤去。 他做这些事的时候,又有四人被连续射来的子弹击中,前两个是没有防备的,他们或是希望找到遮挡物,或是拿枪瞄准,被子弹射杀时,二人都不知道敌人在什么位置。后来两人死的让人担心,因为他们几乎贴在街道两侧的商铺门板上,却在悄悄把脑袋伸出去时,被子弹击中眼球,脑浆和鲜血喷了他身后的人一脸,差点害死其他人。 林夕放下步枪,深深吸了口气,脖子和腰由于长时间保持一个动作显得僵硬。想要在这么远的距离上命中眼球可不容易,从时间压缩状态出来,就像重见天日。他跑到巷道内,街道上都是敌军,步枪解决敌人的效率太低,他得尽量利用地形,求得最轻松的方式解决敌人。 “啪啪啪啪……” 仿佛迟到的典礼,死去队长的皇协军们终于想起反击,不知道敌人在什么地方的他们将子弹射向任何一个他们认为可能藏有人的地方――包括普通老百姓。 惨叫声惊呼声很快在各个房间出现,林夕在人机一体状态下把这些事看的一清二楚,刚刚因为搜刮大量财宝而显得欣喜的面孔顿时沉下去。 “……畜生……” 林夕的嘴里发出牙齿相互研磨的“咯咯”声,让人听了会担心咬碎牙齿而忍不住伸根木棍到他嘴里。 速度不慢的他很快穿过七拐八拐的巷道,将敌军拉到三百米的攻击范围内。“元素重组”,一枚手雷出现在一米的空中,它出现的位置正是五六名皇协军所在的中间,一个拿枪抬头看着二楼窗户浮想联翩的家伙余光瞥见了什么,不等他低头去看,爆炸突兀出现,火光和冲击波一瞬间没入他的眼球,撕碎的肉片如同雨点,拍在地上,溅在墙上。 ------------ 第六十六章 叶云枫 撤 当“元素重组”开始动工,爆炸就不曾歇下来,手榴弹的爆炸威力在一百五十毫米以上的重炮眼中不算什么。但是在华夏战场,一百毫米以上就能称为重炮的地方,手榴弹的威力十分可观。 杀伤半径五米,表示爆炸之后,直径十米内都是危险区域。对那些待在巷子里没有遮拦物的士兵来说,爆裂的弹壳是致命的威胁。**嵌入一枚弹片,哪怕林夕没有给他们补枪,能不能逃过此后的伤口感染也是个未知数。 医药物资对华夏军人是珍贵物品,对日军而言亦是如此,他们不可能为了普通的支那士兵,而将也许能挽救帝国士兵的药物用到他们身上。 左正芳的阵亡让近两百号士兵像吞了自己尾巴的蛇,扭曲身体,翻滚移动,始终找不到避开林夕攻击的方法。偶尔几个逐渐跑出林夕元素重组效用范围的士兵,会受到林夕的特别关照,一枚手雷一条人命很合算,对林夕而言,只是一个念头而已。 刚刚遭受伪军士兵侵害的老百姓没有对瑟瑟发抖的人展开报复,他们收拾门窗,继续躲回角落舔着伤口。 曾今,林夕看到很多文章说华夏的百姓如何如何,二十岁以前他同意这样的观点,二十岁以后他对此嗤之以鼻。一个种族,一个族群,它的性格思想源自于自身的文化,由于华夏几千年来都认同大一统的状态,令每代统治者都将百姓视作羔羊,给他们灌输“奴性基因”。 这样的状态才导致哪怕刀片子架到头上,其中的许多人都不知道抵抗。在林夕看来,将这样的情况视作“吃苦耐劳”,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而且现代社会,“吃苦耐劳”与“诚信可靠”已经变成了中性并偏向贬义的词语,经过那个时代的洗礼,林夕对这种事只能以“哀其不幸恨其不争”表达。 横安县的街道和现代的不能比,只能通行两辆车,可林夕依然担心,空旷的地方会有很大机率遭到流弹,因此,撤退通道落在了小巷子中。 短短几分钟,惨叫者、哀嚎者、惊恐者,从百姓转嫁到了伪军士兵身上。抱着被炸烂的小腿哭嚎的士兵泪眼婆娑,和身侧没有生气的同僚比,他的遭遇应该值得他庆幸,但士兵知道,失去了肢体,未来将为黑暗笼罩,他看到太多伤残的士兵死在破落的庙宇中。自己本人也埋过由于受伤最终病死的士兵。再者,哪怕伤势痊愈,残疾了的自己也不会有好日子。 “轰隆轰轰……” “啊――救命――” “撤,往北边跑……” “轰隆”、“轰隆”―― 爆炸像是长了眼睛,将想要撤退的人的道路封堵,一百多人的中队在林夕一番攻击下,只剩三四十的伤残还在喘气。 半截手臂被马蹄踩住,皮肉支撑不住重压,里面的肉团被强行挤出来,血红色的肌肉与泛着青白色的肌腱暴露在空气中,发出“咯吱”声。 “糙他娘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叶云枫听到爆炸声和枪声,带领部队快速赶往战斗发生地,可当他过来后,看到的却是这样的场景:满目萧瑟,自己的士兵躺在地上,街道与两侧商铺墙壁都是爆炸破坏的痕迹,被冲击波撕烂的人体残骸纷乱的落在地上,鲜血升起的腥臭弥漫到空中,和硝烟混合,化作氤氲雾团。 叶云枫很生气,这是自己的亲卫队,整整一百八十多号人,只有五百多人的亲卫对一下子消失了三分之一还多,怎不叫他心痛。为了这支亲卫队,叶云枫消耗的精力尚且不谈,近万大洋可是他好不容易攒下的家底。 “到底是什么人,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他彻底的愤怒了,亲卫队是保证自己安全的重要依仗,他知道,横安县有无数的人想要自己性命,可这些人最终变成了城门口风干的头颅,做到这一切的原因就因为不惜重金打造的亲卫队。日军需要竖立自己给那些投靠他们的人做榜样叶云枫是知道的,但日军绝不可能让手下士兵跟在他身边听他指挥,所以,如何保住自己小命得靠他自行想办法。 看着暴怒中的队长,身后的随从没有人敢上前,对于这位脾气暴躁的长官,这些人都唯唯诺诺不敢发出哪怕一丁点响动。刺鼻的硝烟和血腥让队伍慢慢出现**动,可军官们的严正以待以及队伍前方严肃的气氛令队尾的人忍不住缩紧身体。 很突然的,一个黑色的东西出现队尾一名士兵的脑袋上,察觉异动,他伸手去抓,嘴里还想抱怨几声。但下一秒,这个黑色的东西爆出巨大的能量一瞬间撕烂他的头骨绞碎他的脑浆,破碎的弹壳恍若雨点朝四周洒出去。 靠近这名士兵的伪军纷纷惨叫倒下,距离的远的也因为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蹲到地上。 “啊……哎呦喂――” “帮我啊,哎呦。” “娘的,开枪啊,是游击队。” …… 嚎叫声此起彼伏,队尾一时显得混乱。 叶云枫听到爆炸声,立即转身,“怎么回事?” 他没有特意向谁发问,可他身前最左侧的骑士还是回答了:“报告队长,应该是手榴弹的爆炸声,看样子是咱们队伍受到攻击了。” “吗的,老子正憋着火呢。来的好,吩咐下去,散开队伍,老子要活的。” “是。” 骑士是名中队长,和左正芳一样,深得叶云枫信任。一抖缰绳,策马朝队伍末端跑去,“全体都有,跟上。” 众人分散,以一个小队一个小队为单位,呈弧形朝队伍末端赶去。 但是,随着爆炸声的响起,他们再次陷入无休止的轰炸中,有人投出手雷,期待能有收获,但无一例外都落到了空处。 叶云枫看到几十米外自己的中队长被突然出现的爆炸炸飞,怒目欲裂,手里的驳壳枪举到半空,却不知该往哪里射击。 枪声都是自己这边的,敌人没有开枪只用掷弹筒或者迫击炮朝他们攻击,可奇怪的是,他们并不知道炮兵所在位置,没有炮弹击发时的低吼,只有爆炸开始后的轰鸣。 林夕躲在一户人家的房梁下面,人机一体的“视野”里,由黑白两色线条勾勒的伪军士兵像无头苍蝇一样在四周乱转,无辜的百姓被他们当成潜伏的敌人枪杀,羸弱的小孩成为某些人的发泄对象。 这些距离超过林夕元素重组波及范围的,他无可奈何,只能用更猛烈的攻击袭杀他们的同僚。当敌人数量优势不再后,休息完恢复体力的他才会再次出现对他们掩杀。 哪怕认为现在应该退却,但一看到这帮畜生欺负老百姓的样子,林夕心中的杀意就一阵接着一阵,他们像兴奋剂一样催促林夕,让杀意不再削减。 从战斗开始到现在一共杀了多少人林夕不清楚,只知道有好几百了,体力的消减可以强撑,可一直打到现在,精神上的疲惫却难抵挡,说到底,他的身子骨还是太弱,三个多月改变虽多,却没有到翻天覆地的程度。 把靠近自己的骑在马上的家伙都杀死,林夕“看到”了骑在马上的叶云枫,他并不认识这个祸患,但瞧着这人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以及周围明眼一看就是精锐的士兵,他知道,大买卖来了。 “做完这个,一定要撤了……”把瓦片翻开,林夕吃力的用手撑着身体爬到屋顶上,对身心疲惫的身体下达命令。 ------------ 第六十七章 结束 观察后发现,自身三百米,没有一个敌人,即便有也是没头没脑突然闯过来的。 林夕从靠近屋檐的房顶一路爬到屋梁上最高的地方。他所在的房子只有两层,横安县虽然大,但最高的房子也只有四层,附近的小巷像蜘蛛网般密密麻麻,由于长时间交战,特别是林夕用元素重组制造的手雷,前面爆炸没有落下的烟尘又被下一颗推高,所以距离地面两三米的地方有层灰蒙蒙的雾,地势较低的地方随着时间推移慢慢积累鲜血。 被炸弹撕开身体带出的鲜血,就和一直打开的水龙头一样,除非鲜血流干,否则不会停止,所以街道上、巷子里,凹地总能汇聚水潭样的血池,靠近血潭的位置,地面上二三十厘米的地方会有层猩红的“雾”:混合了血沫子的尘埃随着涌动的气流起伏不定。 叶云枫毫不在意自己骑在马上会不会成为敌人目标,他所在的街道,前面一百米的扇形区域有一个小队的士兵守着,身后一百米也有一个小队,不算包围敌人的其他人,还有在四周巡视的士兵,这么算来,敌人想悄无声息的靠近他三百米,绝无可能。 三八大盖的有效射程是四百多米,但是真的开打的时候,对付单个目标大家多是在一百米左右才开枪,离得远了纯属浪费子弹。 可惜叶云枫不知道,此时此刻,五百米外的一栋房子顶上,正有一个人做好了瞄准姿势。 “动啊动啊……你傻愣愣地待在那里干什么?”林夕已经端好了枪,但因为射击视角被建筑物遮挡,只能等这名伪军军官再往前移动十几米才有机会――等叶云枫进入射击视角。 这个时候林夕又抱怨起了城市里的建筑,大量的建筑把自己精准的枪法削弱,而在此之前――在他还有充沛体力的时候,还在为城市复杂的地形叫好。 爆炸声没有停,林夕虽然“瞄准”叶云枫,但人机一体状态下,能三百六十度观察武器射程内的所有事物,只要所需观察的物体没被大量杂物遮挡,这个物体的形状颜色就会原原本本的呈现在他的脑海中。所以,一些进入元素重组三百米范围内的士兵仍然会遭受林夕的攻击。 叶云枫露在脸上的焦急毫不掩饰,爆炸在继续,偶尔能听到三八式步枪的声音,但枪声稀稀拉拉,而且打的也是抬枪,打出这样的枪,其目的不在杀敌人而是威慑,告诉敌人自己手里还有武器,起到的作用多半是心里安慰。 “饭桶,真是一帮饭桶。老子花钱养你们不是吃喝玩乐,散出去,散出去,”叶云枫对围在身边的亲卫队们大吼,“别杵在这儿了,敌人数量肯定不多,去找,一定要把他们给我找出来。我还就不信了,咱们这么多人,任你三头六臂,也别想逃过老子手里的枪子儿。” 保护叶云枫的士兵听了几分钟的爆炸早已腻味,他们拿着大把的银钱自然不可能像其他皇协军一样混日子,其战力是得到日军肯定的――能得到正面战场将中央军打的溃不成军的日军肯定,对叶云枫是莫大的赞赏。 “呼啦”,又有百十号人散了出去,作为生力军,这些人的移动速度比找了几分钟也没瞧见敌人一根汗毛的人快很多。 但这个时候,坐在马上带着三四十人的叶云枫突然从马上摔下来。 “队长?” 一名士兵急忙上前,虽然有枪声出现,但四周枪响不断,他并不认为自己长官死了。但随着他将叶云枫扶起,这才看到,自己的长官真的死了。叶云枫的左耳朵下面出现了个血孔――子弹从这里射入,射入的子弹动能极大,撕开皮肉血管后从右边的脖颈处穿出,一个酒杯大小的血洞暴露在空气中,大股大股的鲜血从这里流出,这名士兵还能听到“咕咕”声,显示着叶云枫残留的潜意识反应。 一里外,林夕收起枪,从房顶上爬落,用元素重组的手雷开出一条道儿,接着找个有大量植被的院子往里面一钻,就不再行动了。 他真的太累了,身体、精神,双重压力下林夕闭上眼后很快睡去,忘记了自身还在危险中。 这一觉睡的很香,他梦到自己躺在带着阳光味的床上,睁开一条眼缝,看着放在耳边的手机,嘴角露出庆幸的微笑。一切都是梦,太好了,又回到家里了,总算可以安稳的睡个觉。他心里想,又闭起眼睛,伸手把手机拿在手中,准备看时间。 可就在这个时候,手机突然变的松软,林夕不认为自己的力气可以把手机捏的粉碎,于是睁开眼睛去看,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次睁开眼睛非常吃力,眼皮像是被人用胶水粘住,他几乎用了能用的所有力气才把眼皮睁开。 看着脸侧的泥土,望着十几厘米处一株植物的身杆,泥土和木身融合的十分奇妙,从黑色泥土中长出的主干并非青灰,而是带了丝暗淡的深灰,随着升高,木身由青灰色慢慢变成淡淡的棕色,再往上――天变暗了。 林夕眨了眨眼睛,好像才想起自己在哪里干了什么,看着手里被自己“捏碎”的“手机”,林夕放下泥块,支起身体。才这么点动作他就感到全身吃痛,像是哪个缺德的家伙在自己睡着时用锤子敲了百十下一样,身体发出了老旧机械才有的“咯吱”响。 “……好痛啊,我以前不一直在运动吗。怎么像是跑了一千米一样?”身体的不适是因为缺乏运动后突然进行高强度训练导致,但林夕不认为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三个月缺少运动,每天他都有锻炼,可随即一想又觉得可以理解,他扭着脖子和腰,感到身体的不适就是由这两个地方传来,心下恍然。 “以后这样的工作要少干了,弄不好还得跟前世一样弄出职业病――”林夕挪动身体,让自己靠在树上,背贴到树上的瞬间,腰上传来一股能把人牙床酸的扭转的滋味扫遍全身,林夕干张嘴不发声,维持这个姿势六秒多才把这股酸味撑过去。 “吁……要是再来几次,我的腰就得废了。”林夕喘着气,脸上浮现一抹笑意。 为了保证随时处于人机一体状态,林夕保持弓背弯腰的动作直到战斗结束,中间虽有休息,但腰和脖子积累的**酸还是令他大感吃不消。 “今天收获不少,杀的人,有两百多吧――一定超过两百人了。日军的指挥官两个,后来的伪军军官也被我杀了,呵呵,县城这趟看来是来对了,只要鬼子别用特种弹或者重炮轰城,我这个战斗方法几乎无解。” 他高兴的想着,抬起头,把注意力放在院子里。 十分普通的后院,与跟着金牛时看到的院子差不多的布局,只是比那个院子更小。 林夕看着围墙,“没有枪响,烟也少了,距离战斗结束有段时间了,不过还得小心,附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藏着等我自投罗网?”要验证很简单,他再次进入人机一体。 ------------ 第一章 曙光 没有敌人,除了一滩滩血迹,一名士兵都没有。 林夕站着的地方够不到城门,无法通过人机一体查看城门的动静,但是,原本分散在城门附近的日军士兵与伪军士兵都不见了,好像一瞬间这里变成了真空。 林夕放下枪解除了人机一体,他的心里开始发慌,“这不会对朱明的计划造成影响吧!”他这样对自己问。其实今天做的事何止影响这么简单,包括横安县最高指挥官在内,近千号人死亡给了日军华中军区的军司令部极大震撼。 攻占地区发生如此重大的事,如何不令他们咂舌。不过对整个华中地区的战斗而言,横安县不是十分重要的地方,涌断山脉横跨地区的华夏游击队始终是立在侵华日军喉头的刺,和太行山一样,山区内的地形将日军战力缩减。 原本走在路上的货物立即停下,司令部犹豫着是不是转道到其他地方。但这样一来,所费人力物力对此时要紧的战事来说不合适。前线一直索要人手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绕道去其他地方需要半个月时间,而经由横安县的南庄码头将货物交给海军只需两到三天。 最后,因为这批物资只是从华夏搜刮的物资中极小一部分,司令部决定依然从横安县经过,只是从附近几个县调派了人手并重新任命该地区的指挥官。 日军的决定和近期内的一切影响不到林夕,他换了干净的衣服后,凭借身上的银圆在酒楼开了个房间,泡了热水澡后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 回想白天的惊心动魄,结合此时的安详静怡,林夕嘴角浮现惬意的笑容。只是笑容会时不时的消失,脑海中闪过的日军伪军残害百姓的画面像一根刺扎在里面,那些人疯狂快意的面孔和这些人胯下女子的哀嚎痛呼以及弥留时机百姓的绝望面孔定格在意识的海洋里,再多的欣慰与这些画面放在一起,心底流出的依然是泪水。 窗户是开着的,天气从秋季慢慢转向冬天,原来柔和的风也变得刚硬,抚在手背上,激起一片冰冷。林夕起身走到窗口,把窗户合上。 县城的安静让人以为进入了鬼城,与林夕前一天进入这个城市认识到的有天壤之别,如梭的人流因为依然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和硝烟不得不退开,只在战斗没有波及到的地方才能看到人气。不过若是用耳朵倾听,是可以听到许多相同的响动的――一些人正在修补被子弹射穿的木板(木门木窗),一些人将自己墙角被爆炸炸塌的青砖堆到一旁,等日子平静后在做打算。 待在房间里的林夕回到床上,闭上眼睛怎么也睡不着。 “那个翻译应该活着,不知道他会不会因为保护长官不利被杀掉――应该不会,和他一起的鬼子只是受伤,就算泄愤也该是那些鬼子。县城里没看到伪军,他们好像去了城外,不过城门到现在都没打开,守在那儿的人不少,不知道这帮家伙有什么打算。难道等待后援?” 县城里没有了鬼子,连平日常在老百姓面前作威作福的伪军士兵也不见了踪影。日军和伪军将所有兵力放在城门出口,重机枪轻机枪掷弹筒几乎将城门变成刺猬。同时他们吩咐,任何人不得在靠近城门的地方活动――已经打死了十多个普通老百姓,他们的尸体到现在都躺着,摄于日军威胁,这些人的家人不敢上去收尸。 因为距离城门口最近的房子都在两百米外,所以林夕的元素重组这个时候也不敢胡乱用出来,因为一个不好就可能被掷弹筒或者重机枪的子弹舔倒,他乐意杀敌却不会把自己放在危险的环境。 “生成空间积累的银圆超过了六千,明天开始,每天就会有六个大洋入账。”他把精神力投入生成空间,看着放置银圆的储物格右上角浮现的“6723”的数字,心中有一种“总算没有白来”的感觉。银将生成格放在储物格下面,每过一天就能凭空得到六枚银圆。 所有银圆进入储物格后,成色都会改变,这个改变是由林夕控制的。比如以成色高的银圆为基准,那么成色差的银圆放入储物格后,只要相差不超过10%,它就能叠加到这之中。白天没有被林夕收入生成空间的银圆都是成色太差或者银圆上的图像与储物格中相差较大的银币。 生成空间有两百个储物格两个生成格,储物格下面只能放一个生成格。而这个时候,林夕突然发现了让他吃惊的一幕,明明两百个储物格两个生成格的生成空间居然多了一个格子。 这个空间很像游戏界面的储物栏,一“眼”看去一目了然,所以单独列在旁边的黄金色的格子尤为显眼。 “这是什么?”林夕心中万分诧异,这个情况前世从未看到过,多出来的金色格子是干什么的? 不管是储物格还是生成格,它们在意识空间是没有颜色,只有放置其中的物体才会有相应的颜色映衬,而新出现的格子显然不同,金光闪闪的它就像在对林夕大喊“我是独一无二”。 “以前没遇到过呀,它是怎么回事?”他把精神力投入这个黄金色的格子中,就在瞬间,一股意识流蹿入林夕的脑海。 躺在床上的林夕猛地起身然后趴在床边干呕,可是,只吃过早饭的他哪里有东西可吐,只有青黄色的胆汁被他吐出来。胆汁渗入舌头上的味蕾,苦味从鼻子蹿到眉心,他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桌子旁给自己倒了水漱口。 他把碗放下,眉间的欣喜如同晕染的鲜花,瞬间展开了脸上的笑容。 “居然有这么神奇的能力,不过这样一来,我该制作什么东西呢?” 带着这个想法,站在桌子旁的林夕再度将精神力投入生成空间金黄色的格子中。 没一会儿,这个金黄色的格子内就有了变化:像是在电脑上生成游戏地图一般,一些网状的白色线条勾勒出一个物体,慢慢的,它变成了一架飞机,样子赫然是f-22,金色格子旁浮现大量数据,这些是飞机的所有数据,包括每个部位的金属性能。 当飞机快要成型时,林夕放弃了,即将成型的“猛禽”开始消散,外部的隐形涂层消失留下内部网状线条,接着这些网状细线也减少,最终还原成开始的模样。 接下来的时间里,金色格子内出现了航母,大型的战斗机器人以及太空战舰,如果有现代时空的人看到,必然会诧异,因为所有出现的东西都是曾今电影中出现过的。 这就是金色格子的作用,它可以制造电影中出现过的机器,激光枪、激光剑、太空飞船、旋翼直升机、战斗机战舰等等,唯一不能出现的就是大型的太空战舰,它们刚以网状的线条勾勒出来就会立即崩解。 与此同时,这个金色的格子有向下兼容的功能――可以将它分解成一个生成格与一百个储物格。如果林夕没有想要拥有的东西,可以将它分解成这些。因为金色的格子制造完物品并被他取出来后就会消失,它是一次性的消耗品。 林夕想要的东西有很多,他考虑了很长时间。当星空被乌云遮挡,万籁俱静之后,坐在桌子旁依旧把注意力放在金色格子中的林夕终于有了决定:结合《机械公敌》中的机器人与《终结者3》中的t-x型终结者,一个全新的机器人出现在金色的格子中。它拥有t-x的战斗力以及ns-5型超能机器人敏捷的动作――林夕认为终结者的敏捷性相对ns-5型机器人而言太迟钝,虽然战场生存能力上,哪怕早期型号的终结者也能将ns-5型超能机器人甩出八条街,但在动作的迅猛灵活上,即便先进的t-x型终结者也比不上对方。 当林夕将机器人从金色格子取出来后,生成空间黄金色的格子顿时消失,而此时,林夕身旁出现了个表面有银色液体金属的人形机器。 林夕把面孔靠近对方,直至自己的左眼对准机器人暗淡的左眼。几秒钟后,机器人的左眼有了反应,林夕继续将自己的右眼对准他的右眼,将机器人彻底启动――这是林夕在生成这具机器人时设定的步骤。 启动后的机器人表面液体金属一阵移动,接着出现了衣服和皮肤的颜色,才一秒钟,一个和林夕长的一模一样的人出现在他面前。 “你好先生,终结者txns-5竭诚为您服务。” 看着面前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男子,林夕心里乐开了花,“以后你就叫林义。” …… ps:村长选举结束了,看着发生在老家的一幕幕,心底涌起的是失望。作为旅游景点,村子的山占据了八成,村民现在连到山上捡柴火都成了奢望,可老百姓手里愣是一个子都没收到。 所有人都知道是什么原因,所有人都知道是书记以及村委会私吞了钱,却愣是没有办法。身边的人都觉得当官求财是应该的,没有人去说没有人去做。冥鬼心里很不舒服,虽然早以失望,但每次看到这一幕幕的场景,每次想到发生在老家的一切,总觉得心里有股火要冒出来。 其他几个村子也是类似的情况,只是没有自己村子的村委会做的过分。以前总是告诉自己,得事业有成就把户口迁到城市,再也不看这些人的龌蹉,或者真有一天有机会去国外就去国外。这样的想法有时候自己想也觉得傻,却总是在心里滋生。 可让冥国去做英雄,估计最后只会被人说傻、二百五、脑袋进水,村民的价值观已经认可了这件事。而且是整个一片地区都是这样。在书里每次想写点阳光的东西时,现实的一幕幕总是出现,让我怎么也写不下去。 算了,就这样吧。说了点废话…… ------------ 第二章 林义 如果不是担心怪异的笑声会吓坏已经被白天枪战吓的发抖的平民,林夕早就大笑起来,即便没有发出大笑,脸上的喜色和浓浓的兴奋依然让身体疲惫的林夕没有睡意。 他走到窗口把窗户打开,望着外面漆黑的夜色――天上的乌云将星光遮住,没有电灯的横安县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幽暗中。 “太好了,真是……太棒了。”林夕张着嘴,把握紧的拳头狠狠朝天空击去,接着双手敞开做了个扩胸运动,用这种动作发泄将兴奋埋在胸口的愤懑。他又走回到林义身边,这个和自己长的一样的人就是属于自己,完全忠于自己的机器人,一想到今后不再需要考虑会不会被人从背后捅刀子,林夕脸上的喜色再次加深,脸上的潮红让人担心会不会兴奋过度死去。 前一个世界的林夕即便拥有异能,也不是事事顺心,限于处事手段和驾驭人心能力的匮乏,很多明明就在眼前的机会都会被他溜走。事实上,他花费在保护自己异能不被其他人发现上的精力远远大于稳固企业的精力? 一个成天担心身边有人疑心自己,怀疑自己异能被人发觉的林夕怎么可能真正放开自己的心灵接纳外物,如何能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工作。 这时,一直站在那里的林义开口了,“先生,我觉得你现在需要休息,否则,以你目前所处的环境,很可能影响随时到来的战斗的发挥状态。” “谢了。不过我睡不着。”林夕随口回答,接着蹙眉用试探的口吻问,“你能变成其他人模样吗?” 林义的声音也和自己相同,让林夕感觉自己是在和镜子交流。 “可以。”林义说完后,体表就有了变化,面孔头发以及衣服还原成了液态金属,再次变回人类后,他的样子不同了。头发短碎,瓜子脸,星目剑眉,不过皮肤有些深,像是常年在地头的老农,但配合他的一张面孔,透着股刚劲的味道。 林夕很满意这个造型,他没想过让机器人变成美女,那样虽然养眼却只会给自己增加麻烦。“嗯。就这个样子。对了,你会驾驶飞机吗?” “会。”林义发出的声音和林夕不再一样。 “那坦克军舰呢?” “会。我拥有这方面的资料。” 林夕眼珠一转,再次问道,“你有没有关于这个时代的历史资料?” “……有,但只有大致情况,亚洲战场相对世界大战而言,是微不足道的部分。而且这个时空的历史与原来的历史有许多出入。更多的资料我需要对这个时代进行详细调查才能得出结论。” 居然没多少华夏抗战的资料?林夕感觉奇怪,但不觉得不可原谅,日军主力一直放在对付苏联和美国上,投入华夏战场的绝大多数是二流军队。再者,终结者的存在并非对应亚洲历史,不管是ns-5超能机器人还是t-x终结者,不可能存在关于任务外太多的资料,而且还是二战亚洲战场的资料。 “那你知道珍珠港事件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吗?” “根据资料,原来时空发生在一九四一年的十二月七日,现在应该是一九三九年十月份,如果这个时空的历史和原来历史重叠,距离珍珠港事件还有两年时间。不过,如果你想前往美国,最好能赶快动身。随着日军对东南沿海的封锁力度加大,不但国外物资无法运抵战场,连普通人前往海外也会困难重重。”林义不但给出了答案,还向林夕提出建议。 林夕终于露出明了的表情,“你知道我的所有信息,是吗?” “是的先生。但你放心,保护你的生命安全,自由行动的能力以及守护你的秘密是我的义务,我的资料库中有各种搏杀技巧,就是为了守护您的。” 一问一答后,林夕总算确定,自己的记忆和保护自己的命令成了林义资料库中的第一份数据。 “真是奇妙,不过这样一来,我更加不用担心他会背叛了。” 既然生成空间都干预到机器人对自己的保护问题上,林夕自然没有理由怀疑一直依靠的东西。 第二天中午,林夕从床上爬起里,林义说的对,没有早早休息的他确实会十分疲惫。昨天晚上,兴奋中的林夕提议去袭击城门――他想见识一下终结者的实力,但林义认为如果是杀人的话,只要他去就可以了,林夕需要的是休息。 最后虽然听从了林义的意见,但躺在床上的林夕哪里睡的着,他做了好几次打算:派遣林义执行终结任务前往日军大本营,把包括天皇在内的日军高层一网打尽。可一想到终结者也有被人类击毁的例子,以及林义的身份被人发现,特别是美国发现后存在的不可预知的危险,他放弃了这个诱人的计划,反正只要自己的事业发展起来,不管小日本还是美国都不会被他放在眼里。 洗脸漱口之后,林夕带着林义走到楼下。 酒楼的门只开了三分之一,伙计站在门口对街道两侧探头探脑,好像一瞧见不妙就会转身把门合上。 在这儿吃饭的人很少,昨天的影响依在,而且人流更少了。 林夕点了几样菜,让林义和自己坐在一起。 “掌柜,今儿个人怎么这么少啊?”上菜之后,林夕看着空无一人的街道对掌柜问。 掌柜是个三十几岁的中年人,有个老婆和一个十多岁的儿子――和林夕差不多大,听到林夕问话,掌柜瞅了瞅街道,“客官您又不是不知道昨儿个的事,还不是那事给闹的。” 他一副你少见多怪的样子,林夕奇道,“以前也不是闹出过几起吗?大伙儿还不是往常干嘛就干嘛,怎么今儿个……” 掌柜压低声音道:“呦喂,爷,这事您就别细问了。二位客官不是县城的人吧。信的过我,您二位吃完饭赶紧到城门口瞧瞧能不能出城,要是能出城二位得赶紧了。” “怎么了?鬼子要把不住在县城的人都抓走?”林夕没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昨天闹出动静后城门就被封死,这么算来,今天被堵在县城的人数量不少,难道他们会成为鬼子的发泄对象? 掌柜听到“鬼子”两字时身体打了个寒战,赶紧对林夕摆手,“爷,您不怕可别连累我呀。我还要顾着这个家呢。” 对着和自己儿子差不多年纪的林夕叫“爷”还真难为掌柜了,于是他保证不再出言无忌。 既然掌柜知道的也不多,林夕打算自个儿到外面探探情况。他单身一人的时候都敢冲击鬼子指挥部,何况现在有了几乎是不死之身的林义,只要把看到林义身体异状的人全部杀死,秘密也永远只会是秘密。 结账后,看到林夕二人离开,掌柜心里舒了口气,望了望清冷的街道,心气郁结,“这日子是一天不如一天了!”虽然知道这样的日子持续下去自家难有米下锅,可是,习惯安逸的掌柜没有反抗的勇气,他还有个妻子和儿子,是这个家的脊梁,可以弯掉不能垮掉。 林夕与林义在街道上走了十分钟,一路走来,九成的门面关着,那些开门做生意的店铺也只开一半。虽是正午,却有股日近黄昏的凄凉,战斗造成的影响通过日军和伪军塑造的压抑气氛变成盘踞在普通百姓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前面十几米的地方,街道上出现了小坑,那是被手雷炸的,周围的墙壁和门板还有手榴弹爆炸后的印记,一片片弹壳嵌在上面,密密麻麻,变成乌黑色的血点星罗棋布般洒在弹片周围,旁边不到一米的地上,一滩血迹印在那里,像林夕证明这是他的杰作。 “先生,发现可疑目标。”林义突然伸手拦住林夕,并将身体转到后方。 ------------ 第三章 汇合 林夕手里无枪,自身的警觉能力无法探知对自己没有恶意的目光,但看到林义发现异状还是停下来――没有恶意的目光有时比有恶意的目光更缠人,也许自己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卷入一场纷乱。 昨天林义可是提醒他了,日军封锁加剧,时间拖的越久就越不容易去美国。 抗战时,日军战机击落过大量从香港飞往内陆的民用客机,这个时代的战争,除了大规模屠杀平民的反人类行为,许多在现代社会会遭到整个世界唾骂的行动都被战争控制在一定范围,常人只会有所听闻,却拿不到证据。 比如南京大屠杀,死去的平民相对整场战斗,不过九牛一毛;而日军制造的大量无人区的罪行也罄竹难书,但是和南京事件一样,没有证据。林夕可不希望自己乘坐的轮船被日军战舰当靶船送到海里。 两个人转身看向身后,不一会儿,两个躲躲闪闪的人从巷子里走出来。 林夕一见二人模样,顿时乐了,“原来是金大哥和吴大哥。” 两人正是金牛和吴衔,自己跟踪别人被叫破身形,对方不但不孬还一副熟稔状,让金牛老脸微红,黝黑的皮肤泛出油光。 “小林兄弟。”金牛走近后与林夕打了声招呼,接着把目光放在林义身上。 林夕对他介绍道:“这是我的朋友,叫林义。” “林义?”金牛念叨着,将林夕和林义的样子进行对比,同姓的朋友不是没有,可是知道林夕是干什么的他不相信他会找个不知深浅的普通朋友,他认为这个叫林义的应该是林夕的族亲。“林义兄弟,我叫金牛,他是我兄弟吴衔。” 林义是终结者与超能机器人的结合物,与人进行一般沟通还是没问题的,“你好。” 他说话时,脸上表情几乎没有变化,一副生人勿近。 林夕发现金牛尴尬,转开话题:“金老哥,你们也打算出城吗?” 金牛被转开话题,乐的回答,虽然他本意并非如此。“是啊。昨天不知哪路神仙,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我猜鬼子再有行动就不是简单的抓人了。” “……你觉得鬼子会干什么?”昨天的动静是他闹出来的,如果鬼子拿普通老百姓报复,他如果不去做点什么,心里会存在愧疚。 “还能干什么,这帮孙子除了把怒气发泄在老百姓身上哪有什么主意。” 金牛一副悻悻的口吻把林夕的心提到嗓子眼,自己最不希望看到的事可能在鬼子手底下发生,“这些畜生。金大哥,他们已经派来援兵了?我听说昨天死了很多人。” “援兵没过来,我说他们会这么做,是因为这帮家伙一路就是这么过来的。林兄弟,你要觉得自己能做什么,就把话带给自己信的过的朋友,让他们尽快出城,别在城里猫着――别觉得自己能救整个城的人,到时候可能把你自己也搭进去。鬼子手底下可有不少在华夏待了十几二十几年的人手,可要小心别栽在他们手里,那就太……” “窝囊――是吧。”林夕把金牛没说出来的两字讲了出来,他蹙着眉,心忧鬼子会在什么时候动手,“如果鬼子真的要拿普通老百姓泄愤,我怎么也不会看着。” 金牛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他看到过太多类似林夕这样的愤怒与不忍,“你……算啦算啦,林兄弟你要记住,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想着保全自己,你活下来比死了更能对鬼子造成威胁。”劝慰地话他说不出口,别人占据大意,看着鬼子祸害自己同胞而“无动于衷”的自己,哪里有资格对别人说三道四,虽然世上有许多满口道义,事到临头却做缩头乌龟的家伙,他金牛却是一个唾沫一个钉,能做什么才说什么。 林夕很理解金牛的做法,因为如果他没有异能帮助,自己也会和他一样,内心会有亏欠,但什么也抵不过自己小命重要――像金牛说的,自己活下来比死了更能威胁到鬼子。 “金大哥现在是要出城?”林夕把话题转到其他地方。 金牛嗯了声,“是,不过鬼子已经把城门堵住了,我认识的几个人过来看过,城门关着。刚才看到你和林义兄弟,一看就觉得二人不一般,想着是不是在后面看看情况,呵呵。” 说到最后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 林夕不觉得这样的想法有什么,在现代社会生活了那么多年,再无耻的人都看到过,用他的话说就是,“可以理解,但不能原谅”,理解这些人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做的一切,却不能原谅利用自己后又将麻烦丢给自己的恶劣行径。 金牛只怕是想观察自己的行动,将他当成试炼石,对这种在人身后捡便宜的行为林夕不觉得反感,做的更过分的人都有,金牛这种想法只处在低级阶段。 “这没什么,我用的战术老哥您又不是不知道,就是麻烦了些,得多花时间。”林夕若无其事的样子让金牛尴尬的心情逐渐恢复。“我们这就回去吧。有你们在旁给我掠阵,我更能静下心。” 金牛没有反对,只是他观察到了林夕和林义带的东西,“只是你们,你们的枪呢?” 林夕和林义都没带枪,林夕原来的打算是到了地头再用元素重组合成需要的武器,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会儿他不能明目张胆的使用元素重组了。同样的,林义也不可能用出t-x终结者的高效杀人利器,甚至为了防止金牛看出他的不同寻常,还得避免被子弹射中身体。 “在城门附近放着。”林夕只能用这个解释。 金牛诧异,很少看到孤身一人的孤狼会把武器放到其他地方。瞧见了他的奇怪神情,林夕笑道:“我还在城外距离城门口不远的地方埋了武器呢。这有什么,鬼子汉**这么多,弄几把武器也不是太难。” 听了这后,金牛才想到林夕的枪法,金牛露出原来如此的样子。 于是,四人一起朝城门接近。 街道上一个伪军都没有,靠近城门的时候,周围发出的动静更加少了,因为,哪怕只是鸡鸣,占据城门高地势的日军也会将榴弹射向有噪音的地方。似乎那里就蹲着拿枪瞄向他们的华夏游击队。 这样的动作虽显得他们怕死,却让林夕和金牛不约而同的觉得有点辣手。 “看他们的样子,要不是没有重炮,他们都想把城门口的房子都推倒了。”金牛腹诽着。 林夕考虑的更现实,他瞧了瞧自己蹲着的屋子的窗口,“这里的人都走了,应该是被鬼子的动作吓破胆啦。”他又将目光投向城楼,距离有些远,没有枪支在手,用不了人机一体观察力自然逊色许多。“金老哥,我先去拿武器,马上回来。” “嗯……好的。”金牛没有含糊,他正做着林夕刚才做的事――观察城楼上敌人的数量,他是真正在用肉眼观察敌人。 ------------ 第四章 戏杀 叶弘把身子缩在城墙的女墙后,横安县的城墙并不高,只相当三层楼的高度,站起来后,他可以很轻易的看到城市内的情况。城墙下,两百米内的空地上没有一个活物。 “啪”,叶弘看了眼远处对城外开枪的日军士兵,转回目光,他知道,也许又一个人成为了孤魂野鬼。 “田岛君,你的枪法太差了。” “哈哈,田岛又输了,把烟拿来吧。” “让我来――” “啊,是中云君。” “肯定赢了,他的枪法很厉害的。” 叫中云的日军士兵接过田岛手里的三八式步枪,瞄准三百米外跑动的华夏百姓,几秒后,食指一扣,“啪――”远处的人影突然倒下,同时日军士兵中发出欢呼。 “中了。” “哈哈,果然厉害。” “我说过的,他肯定能赢。” “等等,让我也来试试,他还没死呢。让我来一枪。”一名士兵问中云要他手里的枪,为了保证公平,他们用的武器也只有这杆。 一名背着步枪在城墙上走动的皇协军来到叶弘身边,看着缩在角落的同僚,用脚踢了踢,“诶诶,你太懒了吧!要是出了意外太君怪罪下来当的起吗?起来起来――” 叶弘挪着屁股把枪杵在地上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哪用的着当真,没瞧见他们都在玩吗?这里一马平川的,几百米外有什么动静一清二楚,你这不是自讨没趣。” “嘁――我是担心你被哪个心情不好的长官瞧见后剥皮,还怨起我来了,得,要不你继续坐下。” 叶弘嘿嘿一笑,跟到了转身继续巡逻的同伴身边,两人走了阵,他左右看了看发现距离最近的人都在二三十米外,就压低声音:“吴建豪,刚才老哥我一直琢磨个事儿,你给看看,该拿什么主意。” 吴建豪懒洋洋的应了声,依然将目光放在城墙下的空地上,时不时的将目光投向两百米外的窝棚和泥胚房,跟他做相同的事的人不少,但凡能藏人的地方,他们都会朝那里开上两枪。只是除了日军,大多数皇协军开枪只能起到威慑作用,子弹飞往的地方连他们自己都没底。“有什么事就说,咱俩谁和谁呀。” 叶弘再次将目光投向身旁,确定不会有人短时间过来后才道:“你觉得昨儿个的事怎样?” “……”吴建豪停下脚步,用探寻的目光在他身上走了圈,随后再次迈出脚步,“你刚才就在考虑这事?切,有啥好考虑的,不就是游击队么。虽然这股游击队实力很强,但你瞧吧,鬼子不久就会有几千援兵开过来,但愿这些人明白事理,要是没在鬼子围上来前跑到山里面,恐怕难以渡过这个冬天了。” “我倒不这么认为。”叶弘提了其他意见,“听说他们都没发现游击队的尸体,这些人的实力恐怕和以前遇到的有天壤之别,用我们以前的经验去考虑,怕是大错特错。” 吴建豪也转头四顾,然后压低声音问:“你到底想说什么?仅仅是说他们很厉害,我们要小心?” 看到同伴直接将问题拿到明面,叶弘也不藏着掖着,“我想趁机会离开,这里恐怕不安全了。” “离――”吴建豪几乎失声,幸好反应的快没有喊出来,“你疯啦。现在走的了吗?你看看四周,恐怕你才离开城墙五十步就得变成他们的玩弄对象。别犯傻。” 叶弘哪里不知道这点,“我明白,我的意思是找机会,找个适合的机会。” 吴建豪沉默了,过了几秒钟说出了自己的问题,“走?我们离开这儿又能去哪儿?周围都是鬼子,你也知道,咱们做不成英雄,你现在怎么想我不清楚,我――我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不陪着其他**害老百姓就算对的起祖宗。” 他看着沉默不语的叶弘,想起了他们的家乡,“咱们村子的仇人是正规军,家恨国仇,那我们是不是该到前线帮鬼子杀那帮丘八?咱这辈子也别想报仇了,所以我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把咱家的血脉传下去。可是兄弟,我忘不了啊,忘不了咱爹娘死去的场景,你说离开,咱么离开这里去哪儿?国统区我是不会去的,哪怕让别人骂做了鬼子的‘顺民’我也不想看那帮丘八的脸色……” “得得,行了行了,我也就一说,别生气了别生气了。”看到同伴越说越激动,叶弘赶忙给他顺背,让他别说下去。但一想到自己家乡的遭遇,心底也是叹气。和那些家人被日军杀死的人不一样,杀死他们家人的、族人的,都是中央军。 溃军不如寇,流兵即为贼,前线吃了败仗的军队没能打日军,反倒将气撒在他们的村子上。虽然后来二人知道这是一支不择不扣的“匪兵”,但他们的长官居然在打了败仗后还得到中央的嘉奖,憋在胸口得气哪散的了。 作为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看到的都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谁对他好,他就记着谁的恩;谁给他活路他就记着他的情;叶弘吴建豪从小到大从未在国民政府上体会到这些,所谓的国家荣誉对二人而言都是狗屁,两人之所以到现在还不承认日军的统治,只因为他们瞧见日军与伪军许多类似畜生的行径,穷苦出生思想朴素的他们怎么可能认同这样的统治者。 “啪。” 前面二十米处,叶弘和吴建豪的长官带着五六个手下对两百米外一处长满搂草的斜坡进行射击,子弹偏到了草丛十几米远的树上,打下一根树枝,但围在那名长官身边的士兵们一个个起哄叫好,赞叹长官枪法了得。 吴建豪恢复过来,整了整脸上的表情,低声对叶弘说道:“说几句好话也不会掉肉,咱们开工吧。” “诶。” 叶弘应声后,跟着吴建豪上去给那位长官大拍马屁,说着自己都觉得恶心的话,只是叶弘心里依然带着阴霾。 六百米外,林夕趴在一栋两层的民房顶上,身下的瓦片硌的胸口生疼。这种瓦片的质量没有后世的好,稍不注意就会被身体压碎,破开的碎瓦在柔软的腹部倒没什么,可一些着力的地方与瓦片碎裂的边缘接触感觉很差,他不停的扭动身体,试图调整最佳姿态。 就在他旁边的房屋的顶上,林义拿着三八式步枪静静的趴在那里,而在他们身后,金牛与他兄弟吴衔猫在一处黄泥屋中,步枪只有两支,而且就算把枪交给他们,五六百米的距离也令他们摇头叹息。 林义虽然拿着步枪,但林夕询问过,他只能在三八式步枪的有效射程内保证精度,超过四百米命中率就会大减。 虽然早有心里准备,听到林义的回答还是失望,虽然电影《终结者》中,几个终结者的枪法都不尽如意――他们还达不到枪枪爆头的地步,在林夕想法里,既然是杀人兵器,枪械运用就应该在一两百米内无论采取什么姿势都能击中目标致命部位,可事实上,哪怕最先进的t-x型终结者,武器也会放空。 想想一下,如果终结者使用射程超过两千米的狙击步枪,远远的在另一名保护目标的终结者的预警范围外把主角爆头,哪还需要进行如此激烈的碰撞。 闲话不谈,林夕让林义拿枪,就是希望过会儿若是日军从城墙上下来,通过射杀目标采集三八式步枪的数据,从而慢慢将他培养成一名狙击手――体表的液态金属是天然的保护色,功能强大的电子眼是堪比高倍镜的利器。 “既然都所在城墙上,我就当自己是在玩射击游戏了。”林夕的嘴角抿出一丝微笑,深吸一口气,进入“人机一体”。 ------------ 第五章 打靶 一发子弹击在林夕身前几米的瓦片上,“啪”,瓦片碎裂,子弹穿透两块瓦片后弹道失恒,在屋檐下乱飞。 林夕把目光投在射出这发子弹的士兵身上,“观察”一番后才知道,这小子原来是想射杀一只从低空掠过的鸟。这只鸟个头不小,和鸽子差不多大,不过它的尾巴和鸽子有较大差别。 不等了,林夕扣动扳机,目标便是这名将子弹打到自己面前的日军士兵。 “噗”,开枪后,林夕看着这名鬼子额头爆出一个血孔,“噗噗”的鲜血从血孔里流出,快速拉动枪栓将子弹上膛调转枪口像距离自己比较近的机枪手处。 清脆的枪声传到城墙上时,许多人露出奇怪的神色――因为枪声响起的地方似乎不在城墙,紧接着他们听到了城墙一面同僚的惊呼声,发出声音的是日军士兵,接着所有人都看到了死去的同伴。 可惜,没等大家反应,又有一处地方发出警醒,这次是十分明显的肯定语句,“敌袭”。 “敌袭!” 一个词让所有人身上的鲜血凝固,昨日县城内发生的一切,站在这儿的人都清楚。虽然没亲身经历那场一面倒的屠杀,可收敛尸体时,那些模样凄惨的尸骸震出了六七曾官兵,伪军士兵是最担心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只是流氓地痞,有便宜可占自然用心,但要他们拼命,除了受了他们极大好处的军官,谁都不愿为日军卖命。 但伪军军官哪里不知道手底下的人的心思,拿着王八盒子对一群人指指点点,威逼利诱翻,接着――接着就被林夕一枪爆头,子弹射入的角度有些偏,从耳朵上方五六厘米的地方射入后又从天灵盖穿出,那小块头骨登时出现崩裂的趋势。 伪军长官的脑颅没了颅骨保护,倒下后鲜血与脑浆像沸腾的豆腐,怎么都拦不住的从口子里流到外面,看到这样的惨状,周围一群伪军当即把肚子里的存货吐了出来。 “效果不错。想用机枪?!好啊……”自言自语的林夕再次解决一名机枪手,但日军布置在城墙上的机枪有十几挺,所以很快,轻重机枪的轰鸣开始在城墙上响起,子弹“唰唰”地在各个位置扫过。 因为有金牛在身后观察,林义只能从房顶退下去,而林夕则在此时开启时间压缩,观察每一颗子弹的射点,同时调动枪口迎向站在机枪后的日军。 重机枪和轻机枪怒吼声开始发作后,三八大盖的声音也开始加入进去,密集的弹道像雨水一样,可是,仅仅几百号人怎么可能将城门前的区域覆盖,何况林夕趴在六七百米外对日军射击。 不一会儿,日军的掷弹筒也加入到攻击序列里,只是他们的威慑力远大于杀伤力。 日军长官下令开枪后十几秒钟,发现自己这方的士兵还是一个个被敌人射杀,顿时知道手下士兵的动作是无意义的,吩咐传令兵让大家停止射击。没想到传令兵刚刚离开几步,就被一发从女墙口子冲进来的子弹击中脑袋。 日军军官没在死去的传令兵身上多花一秒钟时间,而是用自己能做到的嘶吼,像四周的士兵传达自己的命令。 “停止射击,停止射击――” 有士兵听到了长官的话,停下开枪的同时,向旁边还在扣动扳机的人传达长官指令。 林夕开枪速度极快,在了解子弹不会落在自己身侧时,其动作到了一气呵成的地步,扣动扳机,子弹离膛后,右手从扳机上放下拉动枪栓,接着再次瞄准扣动扳机――直到一个弹夹五发子弹打空,林夕才会退出人机一体给步枪上子弹。 两分钟,日军军官让城墙上全线士兵停止射击距离林夕开出第一枪只过去两分钟,但仅在这么点时间里,就有七十六人倒下,得到这个数据的日军军官呆在那里,一时间竟然失聪,他像是看到了世界末日一样,心底出现了惶恐。 在林夕后面的金牛与吴衔呆呆的注视着城墙,看着上面发生的一切,接着又将目光投到依然趴在房顶的林夕身上。 金牛心中的惊讶已经让他不知该如何描述这幕震撼,他打过很多仗,杀过很多鬼子,看到的战场天才就更多了,可是,他从没想过一个人的枪法可以达到这种程度。 日军使用的三八式步枪他用过,清楚这把枪的有效射程,就拿他来说,超过一百米,在战场上击中敌人就要靠运气(普通人不会战术动作,所以射中他们比较简单)。但是,林夕却可以在一里外射杀城墙上只露出胸口的日军。 一里地外,肉眼看到的人小的就像一个黄豆,金牛不知道林夕是怎么准确瞄准的。他估计,短短两分钟时间里,被林夕击倒的敌人超过二十。二十个啊,此时的他已经懵住了,看向林夕的目光似在看着非人生物。 “想不到啊想不到啊,居然真有这样的人,居然真有这样的实力……” 他心里反复念叨着,金牛想不到拥有这种实力的居然会是“人”,而且是个比自己小了十岁的孩子。 如果真照林夕的经历计算,这个孩子拿枪连半年都不到,这么点时间就能有如此成绩。“不,哪怕他早就开始接触武器,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就。” 金牛的心开始松动了,心里甚至出现跟在林夕身边做出一番成就的想法。只是这样的想法他不可能主动提出,无论林夕实力如何,仅年纪与阅历,就不可能让金牛放心。 为了观察敌人的位置,日军付出了十几人的代价,最终只依靠声音判断林夕可能存在的位置――敢把脑袋探出去的,接近八成都倒在血泊中。 趴在房子顶上的林夕闭上眼睛,将起伏的胸膛按下,人机一体并不会给他带去额外的压力,只有开启时间压缩才会给林夕身体造成影响。 “哒哒哒哒哒哒……” 城墙上的机枪开火了,**作它们的士兵将身体伏低,把枪口调到枪声传来的位置。 林夕身前一百米的地方不时被子弹击中,强大的动能钻入泥土爆出尘柱,随着机枪就位,更多的子弹朝林夕这个方向射来。 “见鬼!”林夕心里暗骂,六发子弹瞎猫碰到耗子似的落在了林夕身侧三米的地方,惊出了一阵冷汗。 敌人根本不露头,三八式步枪还没精确能让林夕在六七百米外射中敌人手臂的地步。哪怕有人机一体,之前两分钟时间里,亦有将近三层的子弹没有完成使命――子弹落在敌人非致命部位,只让敌人受伤。 看到林夕从房子顶上下来,林义、金牛吴衔上前,像是迎接凯旋归来的勇士。 “干的漂亮。”金牛走上来兴奋的大叫,不用担心敌人发现他们,几个人处在的位置根本看到不城墙,城墙上的人自然也瞧不见他们。 由于重机枪的加入,附近屋顶、树枝还有黄泥铺设的屋子都遭了殃,重机枪的子弹一打上去就能爆出酒杯大的坑,让人担心屋子会不会在这样的攻势下倒塌。 掷弹筒不再开火,两三百米的射程注定在对付林夕的战斗中没有效用。 林夕看向子弹射来的方向,因为房屋阻挡没能看到城墙,但他对城墙前两百米的空地还是多有怨言,如果地形复杂的话,借用昨天的战术他可以轻松解决那里的敌人。而如果不考虑林义身份泄密的危险,拥有t-x型终结者战斗力的林义解决城墙上的人亦是轻而易举的活儿。 林夕对金牛说:“他们有阵子可以忙活了,我试试看,能不能从其他地方攻破。” 城墙这么大,日军不可能把所有地方都守住,有些地段只有两三名伪军把守,只是这样一来就得自备攀爬城墙的工具。而对林夕来说,待在原地射杀敌人的效率远比让自己处于危险中和敌人对拼要高。 金牛侧头看向吴衔,伸手把吴衔身上的包袱拿下来,打开后拿出一串绳索,“工具我都带了,我们本是打算天黑了在行动的,既然你有实力……” 林夕乐的如此,就说道:“工具既然有了,咱们先吃点东西垫肚子吧,我刚想到一点――” “什么?”金牛问。 “我忘记把放在皇协军家里的银圆带过来了。”林夕脸上露出遗憾之色,看的金牛哭笑不得。 ------------ 第六章 合伙儿 金牛对兴奋的林夕说:“太晚啦。鬼子和皇协军昨天撤出去后,值钱的东西都被带走,你现在过去,想要有大的收获不大可能――你一定要去的话可以选择机会大点的,叶云枫昨儿个被人打死,他的家产除了他的婆娘手里捏着的,多数落到了张开林与叶云枫比较信任的手下身上,你想去搜刮的话,只要把目标放在这些人的宅子里就成。” 看到林夕在自己说出值钱的东西被转移后瞬间的失落,金牛想起对方今后的打算,就给他出主意,只是金牛也不清楚撤退的伪军与日军是不是把银圆都转移走了。林夕既然有这个心思也有这个实力,过去看看也无妨,只要不影响自己和吴衔今儿个离开县城就没问题。 金牛只将几个高级军官的住所告诉给了林夕,接着就由林夕和林义的二人组前往,街道上没有人,士兵们都在城墙上不敢下来。林夕与林义二人进入几乎无人居住的宅子轻松无比。伪军军官包养的女人早在自家男人死后就开始找下家,看到持枪进入院子的林夕与林义,她抱头躲在墙角瑟瑟发抖一点反抗都没。 整整用了三个小时,林夕将金牛告诉他的地方走了个遍,生成空间的储物格,原来六千多银圆变成了一万三千多枚,还有四千多枚是无法得到储物格认同的银圆,这些都让林义带在身上。身边多了个人型运输机,林夕把昨天从鬼子指挥部里搜刮到的财宝统统拿出来。 这些财宝十分丰厚,黄金珠宝宝石样样都有,以至于最后找了辆两轮车,把东西放在车上,由林义拉着。粗略计算,这批财宝的价值在五万银圆之上,实际肯定更高,可惜林夕来到这个时代太短,又一直猫在山坳里,见识有限。 两人与吃饱喝足的金牛见面后,对方被二人的样子吓了一大跳,当知道车上堆放的半人高的箱子里都是珍珠宝石时,哪怕见过世面的金牛也被吓了一跳。 “林兄弟,你们带着这么大车东西,准备去哪儿呀!这么多东西可不好带,要不找个地方藏着,等时机到了,咱们再来取?” 金牛给出自认为合理的方案,之前是准备借着绳索爬到守备稀少的城墙上,然后干上一票立即遁到城外,可瞧林义身后拉的车子,那东西少说也有五百斤,拿着这么多东西,怎么爬到城墙上?靡费的时间恐怕足够日军调集人手把他们团团围住了。 林夕笑着说道:“金老哥,你放心,今天肯定能安全出城,您要是不信我,我可以做掩护,这边一开打,肯定照顾不到你那边的人,到时候,你想进出几回都由你自己说了算。” 面对林夕的乐观态度,金牛只能败退,“以兄弟你的实力,对付鬼子自然轻松,可是兄弟你想过没有,要是鬼子玩阴的怎么办?” “阴的?”林夕若有所思,接着把目光移到林义身上,想到终结者的强大以及自己人机一体的超凡功能,他不觉得只有重机枪和掷弹筒的日军能把自己怎么样。但是林夕还是考虑到了一件事,比较要紧的一件事,“这话倒给我提了个醒。要是鬼子把特种弹调到这边,没有防毒面具就糟了。金大哥,你收缴到防毒面具过吗?” 听说鬼子可能动用毒气弹,金牛眉心带着阴云,虽然不认为鬼子会把用在正面战场的特种弹放在对付林夕与自己这等小卒子身上,可万一遇到毒气弹,恐怕难逃升天。“没有,我们杀死的多数是皇协军,防毒面具,恐怕只有日军的一线部队才会配备,咱们国民军队大多都没配置呢。哎……兄弟,要不就把它们藏起来好了,咱们先到城外,再慢慢想主意。” 林夕摇着脑袋不同意,看到金牛的不解就对他说:“过几天我就要走了,这批东西得运出去,如果鬼子护送黄金那件事过去,我就跟林义离开横安前往上海或是天云,到那儿乘船去国外,你瞧瞧刚才的战斗,咱们要是有两个人就可以**作的火炮,哪需要撤退等敌人警惕心下降再回来?有了这笔钱,我也能拉一支属于自己的队伍,用属于我的方式杀小鬼子。” “你……你要建立自己的军队?”金牛惊讶的看着林夕,他从未想过面前还只能算男孩的青年竟然有当军阀的思想。 林夕并不知道金牛在心里给自己打上了军阀的标签――关键是从北洋到民国,国人见惯了大小军阀,虽然此时国内由于老蒋手段老道,地方军逐渐势微,可全国大大小小的军阀还是如过江之鲫,只是那种小军阀只要一个团的中央军就能消灭,可在地方上却是称王称霸的人物,遭受大量知识分子唾骂。 “是啊。我的实力可没与日军正面对抗的能力,学游击队的样子太浪费时间,学中央军的打法消耗太大,当然得用属于我自己的方法才能有效发挥自己建立的队伍的实力了。金大哥,要不你也跟我们一起吧!林义大哥还有许多弟兄,有他们加入,一般的鬼子在我们面前连提鞋都不配。” 林夕不经意提出的招揽让金牛措手不及,他知道林夕的实力,可是与对方一番交流,却发现林夕带着“理想”主义色彩,按理说他是想都不想就会拒绝,但坑爹的是,对其他人包括他自己在内,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面前的小家伙居然做到了,这由不得他不得不慎重考虑。 林夕说完后见金牛低头不语,并不催促,虽然没有金牛吴衔在身边,他和林义的战力才能真正释放,可想要在这个时代有发展,仅仅靠他以及为人处事僵硬的终结者是不可取的。 半晌后,金牛忽然抬头说了句让林夕意外的话,“昨天的战斗,是不是你和林义兄弟带着人做的。” 林夕眨了眨眼睛,他没想到金牛会提出这个问题。昨天的战斗确实是他做的,而且出乎所有人预料,是他一个人干的,可这事说给谁听谁都不会信,对金牛而言,林夕的实力有保证,可仅凭一个人做不到这些――昨天死掉的鬼子与皇协军有近千人,一个人,就算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做到。 但是,如果是林夕带着几个与他实力差不多,不,哪怕比他实力差的人,做到这些虽然勉强,却不是不可能。正因如此,金牛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林夕深吸一口气,几个念头在脑中旋转,最后颔首,“如果是的话,你同意加入?” 他笑了声,“我和吴衔本就是浪荡孤魂,能有个栖身之地又能杀鬼子,何乐而不为。” 没有正面回答,却给出了答案,林夕欣喜,终于有了真正的小弟,“好。咱们行动吧。县城待久了,骨头慢慢变松,这可不是好事。” 还是四人,只是此时,其中两人的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林夕乐于见到类似金牛这样有实力的人来到自己身边,金牛则对林夕曾今描述的粗略前景带着期待。 哪怕林夕身上没有独特的领袖气质,说话言语间,许多事情都想当然,可他却有将别人认为想当然的事变成现实的能力。凭着这点,金牛就相信,哪怕将来没有达到林夕所展望的成就,其高度也是自己无法达到的。 ------------ 第七章 城墙 林夕拿了个窝窝头,一边看着城墙一边使劲嚼着,一旁静等的金牛和吴衔用腰上缠着的毛巾擦拭驳壳枪。 刚才到饭馆里林夕才想起,自己是中午才起的床,满打满算,距离吃饭才没几个小时。 金牛和吴衔也许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平日吃饭不会像他一样餐餐涨破肚子,可林夕每次吃饭都不会亏待自己,哪怕没有钱,元素重组也可以借用身边环境中的碳氢氧等等元素制造食物。 所以林夕点了一桌饭后没有坐下来享用,而是拿着金牛给他的地址去把日军与伪军军官家中收藏的值钱之物装入自己兜中。 而这时差不多五点了,金牛和吴衔还能回味肚子里的充足感,林夕却发现身体需要填充能量。 于是到地头前,林夕用几块银圆问一户人家买了窝窝头和高粱饼,粗粮林夕是吃不惯的,但偶尔享用却能带来新鲜感。 金牛把反复擦了几次的枪插到腰上的枪套里,林夕已经把最后一点食物咽下去了。 “这段城墙只有一个班十二个人,平均每百米只有一个士兵,很容易通过,不过我以前观察过,他们没有把机枪设在女墙上,而是枪口平调,对着城墙上的通道。” “哦,这么说来,他们自个儿也不相信自个儿了?”听说上面的人把枪口对准城墙上的走道,金牛顿时无语,是谁想出的天才主意,这样做有意义吗? 林夕对他解释,为了让金牛看的更明白,他指着城墙上一段有些不一样的地方。“你看看那里,有什么不一样的吗?” 金牛把目光投过去,距离有些远,他看了很久才瞧见那段城墙的不同。“没有女墙,他们把女墙堵住了,加高了城墙的两侧。为什么?” 不等林夕解释金牛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目光又落在那段城墙上,然后视线平移,锁定百米开外另一段,指着那个方向对林夕说:“那里也一样?” “嗯?哦,那儿啊,是啊,那里也一样。明白了吧。”林夕说。 金牛怎么会不明白,他揪着自己本就很短的头发,“好狡猾。居然在城墙上设了这么隐匿的碉堡,咱们要是不小心走到中间,弄不清状况的话恐怕立马被机枪扫倒了。” 日军在城墙上以百米为单位,建造了小型的碉堡,碉堡有射击孔,不过射击孔不是对着城外,而是面向城墙上的走道。如果有人攻上这段城墙,冒然落在走道中,势必会被左右碉堡中射来的子弹屠杀干净。 “可日军机枪,他们有那么多机枪吗?”叫骂鬼子阴狠后,金牛想到了另一个重要的问题。 林夕可是用人机一体观察过,一挺机枪都没有,估计是被调到城门附近了。可没有确实证据他怎么跟金牛解释,就说:“虚张声势吧。也许昨天之前这里可能还有轻机枪,现在么,估计都去城门口了。反正天已经黑了,我们再等等,等天彻底变黑,我们再行动。” 金牛没提出异议,林义还在收集数据中,不可能给出意见,吴衔的脑子受过伤,虽是个杀敌的好手,可要他做出机敏行为那是强人所难了。 等了一个多小时天就黑了,逐渐进入冬天,一天的日头变的越来越短,才七点多,天就黑的和八九点一样。金牛和吴衔抹黑走路比较麻烦,但对林义和林夕而言,视野与白天一样,黑暗对他们造不成影响。 虽然黑夜中,人机一体下的景物只有单调的黑白二色,但所有事物却清晰呈现在面前,三百米外的城墙上,伪军百无聊赖打哈欠的样子看的一清二楚。 “我们先上,等解决了他们,再通知你们。”林夕说了自己的安排。 “这不好吧。”金牛听林夕将他安排在后面,立即摇头,加入一个新团队,最重要的是像将来的老板展示实力,他可不想被人当成后勤人员,“还是我和吴衔上去,正好也给你们瞧瞧咱们兄弟的实力。” “这――” “就这样吧,小林,我既然跟着你,就得让你知道咱会的活计,是不是?再说你是神枪手,怎么能做摸哨的活儿,你的手可比咱们金贵多了。” 最后金牛说服了林夕,由金牛和吴衔上前,林夕和林义在后压阵。 对金牛急于表现的行为,林夕采取无所谓的态度,他看重的是人类的圆滑机警,要论战斗力,谁强的过t-x终结者“体质”的林义。 林夕早打算好了,带着珠宝财产前往大城市,然后收购金属和稀土,用元素重组制造更多的林义。之前给金牛解释时,他就说过林义兄弟的事,为了的就是将来出现大量和林义一样沉默寡言而战力又绝对强劲的机器人时,能有解释的由头。 金牛和吴衔悄悄摸到城墙下,天色很暗,哪怕房屋距离城墙有两百米,仅凭一点星光也发现不了地上的人影。 二人从部队一直到现在,参加的战斗没有一百也有五十,几乎次次九死一生,哪怕吴衔脑袋受过伤,存在于潜意识中的本能却觉醒的十分彻底,跟在金牛身后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是抓人还是杀人。 两人这时靠在城墙上,金牛心里默默数着时间――早在天没变暗的时候,他就看出了这段城墙的最容易攀上去的地方。伪军士兵总喜欢呆在靠近碉堡的地方,在那里休息片刻,有身家的会拿出一支烟,只是这些笨蛋并不知道,即便普通的神射手也能通过微弱的火星锁定他们的身体。 “嘿。” 为了把带着铁钩的绳索丢上去,金牛哪怕努力压下声音,丢出铁钩的刹那还是忍不住发出哼声。 铁爪钩子上面缠了许多布条,保证它掉到城墙上的时候不会发出金戈声。等绳子不再上升,金牛带着巧劲拉了拉绳索,让钩子牢牢抓住城墙内壁,“好了。我到上面会拉动绳子,你见机行事。” “嗯。”吴衔闷闷地应着,同时拉住一截绳子,保证铁爪的钩子可以牢牢固定。 金牛双手拉着绳子,同时双腿蹬地。身体腾空的瞬间,金牛双手不断交错上爬,接着这股力道,竟在一瞬间来到三米高处,随后金牛手抓绳索脚踩城墙,慢慢向上移动。 两百外,林夕和林义趴在一处矮墙后,这本应该是栋屋子,不知怎的倒了,其他三面消失,只有这面还有一米高的残垣。附近长满了杂草,枯黄的杂草在夜风中发出松脆声。 “你觉得他是真心要跟在我们身边吗?”林夕一直在人机一体状态下观察金牛,看到他爬过了一半的城墙,而巡楼的伪军还在五六十米外的碉堡内,逐而把心放下。 林义的电子眼也在观察局势,他很有耐心,视野前跳动的数据一直没有停止。听到林夕的话,林义转头盯着林夕,片刻后说:“先生,你是担心他别有用心?” “别有用心到不至于,只是想确定他有几成的心意跟着我干。”林夕可没怀疑金牛的动机,只是他想知道,林义会对金牛做出什么评价――查看对方是否有关于人类心理学的资料。 “根据他当时说话时的表情,是真心实意的,你不用担心,只要不做出违背他观念道德的事,金牛不会离开,更不会背叛。”林义把分析后的资料说出来。 “你有人类心理学的资料,是吧。” “是。包括对dna的分析,” “那读脸术呢?” “微表情分析正确率百分之九十三以上,可以有效鉴别谎言。” “呃……真厉害。”林夕想知道林义还会多少东西,自己知道的东西对方知道,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对方也知道。他更希望看到对方在机械和化工上面的能力,因为这两样是将来发展军工的基础。 林夕决定不去考虑,反正时间会证明一切,自己最后哪怕一事无成,当个富家翁想来绝没问题。 ------------ 第八章 摸哨 陶阳靠在城墙的女墙边打瞌睡,昨天晚上整整一宿没睡,今天白天城门方向又时不时的打枪害的他好几次被吵醒。睡眠不足的他再次被安排守夜,陶阳心里憋屈极了,哪怕知道一个没注意小命就会玩完,可极度疲乏的他还是忍不住打呵欠。 城墙道上建立的碉堡只有两米,里面有一名士兵守着,不过这名士兵和陶阳一样,由于连续两天晚上守夜,十分疲倦,带着心中对鬼子的怨恨勉强睁着一只眼睛。 城墙上每隔二十米有个小火堆,上面给他们的命令是只要发现怀疑的地方就可以开枪――因为这条命令,走在城墙上的巡逻士兵远远就会对碉堡里的同伴招呼,告诉他们别打错人。现在是晚上,人是最容易恍惚的时候,巡逻的士兵自己也疲倦,到城墙上巡逻又得小心守在碉堡内的同僚,期待这些人不会把自己当成怀疑目标一枪崩了,因此就更不乐意去巡逻。 在伪军开小差时,两个人影从城下爬上来,二人一高一矮,一壮一瘦,正是金牛与吴衔。 看着十几米外在夜风中摇曳的火堆,金牛伸手止住吴衔的动作。那堆火快熄灭了,既然如此倒不如等上几分钟,听动静,伪军没有过来,结合他的经验,这帮二鬼子已经打瞌睡进了梦想。 几分钟后,因为没有士兵理会这些火堆,不少燃烧的火苗逐渐熄灭,成了一颗颗火星,暗淡的映着附近几尺青砖。 两人开始行动,他们以极快的速度穿过几十米距离,林夕观察着他们,发现二人即便没有自己这样的全视角能力,也能做出特定动作。这些动作令他们进入前方观察者的盲点,把自身放在最不容易发现的位置。 又过去几分钟,金牛与吴衔来到距离他们最近的碉堡,借着附近的火光,看到这里只有两名士兵。金牛对吴衔挥手,两人朝各自选定目标冲过去。 陶阳耷拉着眼皮,有一下没一下眨着,他想睡觉,却明白若真的睡着,新上任的日军小队长肯定把他往死里打。鬼子这两天死了很多人,连曾今统领横安地区的最高长官都死在自己的指挥部中,还有什么更能让鬼子气的跳脚的? 虽然陶阳没有民族自豪感,可不妨碍迷迷糊糊的他把心底能到的骂词一个个罗列到鬼子头上。 就在这时,陶阳感到一股巨大的力量从脑袋上传来,这股力量是如此的巨大,是如此的迅速,陶阳反应过来时就已经晚了,他,再也不能闭上眼睛――一股莫大的力量从自己左边的脑袋上传来,将头朝右猛地扇过去,与此同时一股力量从右侧腮帮挤入,用以固定下颚与脖子的角度。 当两股力量结合后,“咯嚓”,陶阳的脖子断了,到死,他的讶然也留在脸上。如果他还能说话,也许会告诉金牛,我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刚才就在祈祷鬼子能早点完蛋呢。 对于二鬼子,林夕和金牛的做法都一样,不留活口,全部杀死。 助纣为虐就得付出代价,强取老百姓的民脂民膏时,欺辱平民时,就该有这样的准备,无论他们有什么苦衷,不管他们是否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加入皇协军,其本身就是原罪。 金牛杀死陶阳的时候,吴衔已经扭断了碉堡内士兵的脖子,没有闹出大的动静,左右一百米外没有一个活人。 “看住附近的人,我去通知他们。”金牛对吴衔吩咐,所谓的“看住”很简单:发现敌人时尽量悄无声息的把他们干倒,实在不行就强攻,对吴衔他不会提太高要求。 可是,不等金牛有动作,碉楼旁的城墙下飞上来一条绑了厚重不团的绳索,系着绳子的大布团落在石砖地上发出沉闷声,声音并不高,传的也不远,可因为就在金牛身侧,两人都看到了。 “……是林小子的?”这时候能把这么个玩意丢上来的也只有他们俩了,可黑灯瞎火的,两人怎么知道自己和吴衔刚好把敌人士兵解决了呢。 要说对方一直在监视自己,金牛认为这不可能,现在可没有夜视设备,全靠肉眼,哪里来的监视。 可这样一来,怎么解释对方能在自己解决敌人后就把钩子抛上来?于是,林夕这人在金牛的心里又多了层迷雾,小小年纪就有那样神奇的枪法,加上浑身是胆,他的小个子在金牛脑海中又拔高了。 办事成功了自然是“浑身是胆”;可要是失败了,就只能赢一个“不知轻重”“狂妄无知”的评价。 金牛拿过绳子,望着手腕粗的绳索若有所思,却没浪费时间,将它快速的绑在旁边的女墙上,接着用力晃了晃绳子表示可以行动。 没一会儿,林义就爬上来了,然后他看到林义在那里忙活着拉绳子。这回上来的不是林夕,而是一个用布包裹的箱子,“看来他们怎么也不愿把财宝放在县城里”,心里虽然这样想,金牛却不得不感慨这名叫林义的男子力气真大。箱子放下后,他和吴衔合力把它放在靠近城外的城墙那侧,两人都感觉分量十足,可这名男子愣是一个人把他提了上来。 金牛已经高看林义的力气了,可当林义把他拉的那辆双轮车也提上来时,立即碉堡,直到搬运完财物后跟上来的林夕走到他身前都没回神。 林夕没将时间浪费在他身上,与林义合力把财物放到城外,接着林义去了城下,把财物装上车拉着它消失在夜色中。若非林夕自个儿没离开,金牛还觉得对方打算就此收手了。 许是察觉金牛的不解,把枪端起来的林夕解释道:“这样才能让我安心,否则时时考虑这些东西,哪能安心打仗啊。” “……等等。”听到这个解释,金牛只能用点头表示,但当林夕举枪准备射击时赶忙拦住,“你就想这样开枪?” “嗯。”林夕解除人机一体奇怪的看着他,距离他最近的敌人都在一百米外,人机一体下他可以清晰的看到对方的脑袋,这有什么可犹豫的吗? 金牛想要抓狂,他指着所在的碉堡,“我们摸黑爬上来,不会只为了把那箱财宝悄悄运走吧?” 林夕看着他想了几转,然后问道:“金老哥,难道我们要继续悄悄摸过去吗?” “这是当然的呀!”这话只在心里说,可脸上已经表露出来,金牛不知道该与林夕如何分说悄无声息地摸哨的事。 只是林夕借着远处摇曳不停的火光看到了金牛的脸色,想到了电影中特种兵如何一步步杀入敌人老巢的场景,便耐心的解释:“金老哥,我相信自己枪法,所以才打算守株待兔,采用你的方法也行,不过得等林义回来,近距离还是手枪方便。” 金牛嗯了声就不说话了,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再观察一段时间,熟悉林夕的战斗方式和性格再做打算。 林义回来的很快,来到林夕面前时,将他进城前藏好的驳壳枪递了过去,林夕和林义一人一把。 “金老哥,开工了。这事你熟悉,由你带路。”林夕捏紧手枪,顿时进入人机一体。 金牛不再说话,向吴衔打了招呼,他在前吴衔在后,林夕林义落在屁股后面紧随二人。 ------------ 第九章 急退 樱木广义中尉是驻守在横安县的几名军官中最不起眼的一位,他自己也没想过,居然有一天会由他指挥三千多号人,这相当于一个缩减了的步兵联队了。 一千四百多名失去长官的日军士兵与将近两千人的伪军士兵,虽然伪军最高长官张开林还活着,可因为并非日本军官,所以他这个大队长依旧要听命樱木广义。 “白天,我们又遇到了袭击,从这次袭击中可以发现,支那的人数很少,只不过他们的枪法很准,应该是一支完全有精锐组成的队伍。每个人都是神枪手甚至是狙击手,拥有在三百米以上射杀目标的能力。” 樱木广义站在桌子旁,听着一名手下的分析,这是一名曹长,拥有相当丰富的战斗经验。 听着他的分析,樱木广义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既然支那人数量这么少,为什么帝国士兵还损失了这么多?”他没有将昨天的惨败计算在内,樱木广义明白,昨日的惨败不是他能提出异议的,一切交给司令部决断。 他所要做的,就是在司令部任命新的长官到横安以前,维持这里的秩序,但让他头疼的是这个关键点,竟然有一批重要的财物要经过横安,经由南庄修建的码头运到船上。天照大神,您是不是看我太清闲了!樱木广义自接到命令时就出言反对,可司令部命令决绝,他们对发生在横安的事颇为恼怒,帝国士兵在前线为了国运战斗,这些守备后方的人居然捅出如此大的篓子,怎不叫安排攻击华夏的上官气恼。 曹长对樱木广义的疑问做不出有效解答,按理说,对付这样的目标,只要全队快速压上去,敌人就算有三头六臂也翻不出花样。但现实却是所有人都被几名神枪手压着打,连头也伸不出来,一些伸出一侧眼睛的人往往在下一秒被子弹射中眼珠。 其实对林夕来说,想要做到这点付出的代价比较大。想在六七百米的距离上用三八式步枪射中眼球,就需要将时间压缩到极致,那一瞬间相当于时间停止,原本不断抖动晃荡的准星在这一刻移动幅度放慢到林夕可以接受的程度,然后才扣动扳机。他的体质在之前有了非常大的提高,可即便如此,仅仅趴在原地射击也让他疲惫不堪,就是因为他动用了太多最大效能的时间压缩导致体力消耗严重。 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不是没好处,看到不断有同伴因为去观察外界情况而被子弹射爆眼球,哪怕是日军士兵,也不敢探头探脑了。 没有得到曹长的回答,樱木广义恨恨瞪了他一眼,转头又扫视其他人,可他得到的回应只有沉默。 经历这样一仗,所有人都对这些敌人产生了恐惧,这股惧意像是能渗透人的灵魂把他们冰封,大日军皇军战无不胜的神话虽然已经打破,但整体上依旧占据上风,可没有一次没有一处的战斗会像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战斗一样令人费解。 樱木广义确定自己的士兵是勇敢的,可是再勇敢的士兵面对如同幽灵般的对手也会束手无策。 “帝国的狙击手距离我们还有几天?”终于有人想到了帝国的士兵,专门用来对付神枪手与游击队的利器。 了解情况的人立即回答:“还有一天,他们明天就能到,一起来的还有司令部派遣过来的特殊部队。” 那支部队在场的人都明白是什么,携带特种弹的队伍一分为二,其中一部队就留在横安,解决隐藏在这里的麻烦。毕竟,南庄的码头建立起来后,这里将成为一条比较重要的运输路线,对敌人残余势力进行清剿很有必要。 “司令部要求我们封锁全程,务必不要令城内的敌人逃出去,各位觉得我们防的住吗?”樱木广义把自己最担心的问题抛了出来。 只要等特种弹一到,隐藏在横安县的游击队就别想再看到第二天的太阳,可问题是自己这方封锁城门做的如此明显,敌人会安分守己的待在城内等待机会吗?通过白天的攻击他们估算出,如果城门口的守军没有两个中队,敌人攻破城门只需三个小时,调集其他城门的士兵过来协防需要时间,但对于目前的兵力而言只是在拆东墙补西墙,一旦敌人打着声东击西的主意,他们损失惨重不说根本完成不了对敌人的封锁合围。 樱木广义不希望在暂代的职位上出大纰漏,他只希望在新到的长官过来前保证局面不会变的更糟。 但就在这时,“啪啪”两声枪响传入房间内的一众军官耳中,枪声如此之近,所有人都知道这不是三八式步枪的声音,是毛瑟军用手枪。 在他们拿出武器整理资料准备撤离的时候,一名军官惊讶的发现桌子上多出了黑色的物件,这东西他很熟悉,正是己方的手榴弹。刹那,一股冰水从头浇到脚下,手榴弹炸开了,飞溅的弹壳在屋子里乱飞,动作快的人先一步趴到地上,其他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弹片击中瘫软倒地。 轰隆,爆炸不是仅仅一个,紧随而后发出三声炸响。 林夕躲在墙后,脸上全是兴奋之色。不过二十几米外正在偷袭日军士兵和伪军士兵的金牛和吴衔脸都绿了,一路过来好好的,杀了几十人都没叫敌人发现,林夕怎么就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用手雷了呢。 “撤吧。”林夕对因为敌人射击而趴下的金牛大喊,“这儿的都是鬼子军官,咱们端了他们老巢啦。”说话时手里的枪没有停歇,啪啪啪地射击不绝于耳,人机一体状态下,只要“视野”中的准星变成红色就扣下扳机,不需要枪枪爆头,驳壳枪7.63毫米口径发射的子弹击中敌人后能瞬间让他们失去战斗力。 四个人已经摸到了城门口,以金牛和吴衔的能力当然做不到这点,可林义可以,液体金属可以变成任何模样,甚至可以借用周围的一切让自己暂时“隐形”,那时候金牛和吴衔距离林义比较远,并不知道对方用什么手段靠近敌人。 出其不意的攻击收到如此辉煌的成果,继昨天捣毁日军指挥部后,这个临时指挥部也成了林夕的战绩。其他的小杂鱼影响不到林夕,反倒因为频繁使用时间压缩,林夕体力出现了问题,这才不得不下令撤退。要是因为这个原因受伤,就得不偿失了。 短短一分多钟,林夕林义金牛吴衔四人便借着绳索下了城墙,日军士兵虽然架设机枪,却因为天色原因只能进行盲射。林义因为自身的特殊性,与林夕金牛他们拉开距离,用枪膛的焰光吸引敌军注意,将日军火力全往他那边吸引,包括掷弹筒发射的榴弹。 于是,在日军枪炮的欢送下,林夕四人安全撤离,与林义汇合后去了放置财物的地方。 ------------ 第十章 狙击手 晨光微露,林夕在崎岖不平的山道上跑步,林义作为教练对他进行指导,因为拥有心理学资料,对林夕,他十分擅长用语言去刺激。 从林义嘴里说出的话全是带刺的,让人听了有挥拳给他鼻梁上来一下的冲动。 可效果也是显著,林夕完成了此前从未完成的一万米长跑,而当他像死狗一样倒在地上时,林义却一把揪起他的衣领。“激烈运动后不能马上休息,这会影响你的身体,你必须将它养成习惯,我不希望看到以后你心脏骤停猝死的情况。” 林夕是一千万个不愿意,但林义的手劲很大,一下子就把他从地上提起来,然后带着他走在荒废的村子里行走。 今天是从县城出来的第二天,昨天他与朱明等人有了联系,然后他知道了,因为县城的动作过于严重,鬼子的部署有了改变,本来昨天就该来的运输队还要过两天,而且他们得到消息,一批运送特种弹的部队也被安排到横安,行程中增加了火炮。 虽然横安县有一支日军大队常驻,可大队里面没一门可用的炮,但凡能用来攻坚的武器,都被拨到前线作战部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祸得福,这里的大队终于要迎来完整编制。 林夕待的地方曾是个村子,因为鬼子杀光了村民,这地方被荒废下来。华夏人天生迷信,对死过很多人而且死法极其凄惨的地方,天生带着惧意。 短短一年,原本宁静祥和的村子变成了鬼地,林夕自持有林义保护,一点都不担心,金牛见过的死人比这个村子死掉的总数还要多,自然不会害怕,吴衔与林义更不用说了,一个神经粗的跟碗口似的,一个只有激光接口。 几分钟后林夕躺下来休息,林义给林夕按摩,缓解肌肉疲劳。 “金老哥,你还在担心啊!” 金牛的脸自从昨天了解到日军派到横安的队伍后就一直是沉着的,他反对这个时候迎着日军的拳头撞上去。这样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取灭亡,可那些人却存了万一的心思,为了不到一成的机会拿身家性命去赌,他认为不可救药。 “能不担心吗?鬼子的特种弹你是没有见过,虽说他们准备了湿毛巾,可那只能抵挡催泪弹这种攻击,要是遇到糜烂性毒气……”金牛陷入了回忆,看到了那些茫然无知倒在毒气里的战友,“那玩意沾上就危险,哪怕没有吸入身体,从那里面出来,得赶紧用草木灰或者皂角擦拭身体,否则一天不到,身体就会溃疡糜烂。” “……天杀的鬼子。”对此林夕只能抱怨,谁让华夏生产不出毒气弹呢,除了谴责抗议,一点有效的反击手段都没。 金牛这时突然问:“朱明身边那个叫李辛的人――” “他是国大党的人。”林夕说道。 金牛做出了然,继而带着责备的语气开口:“他肯定知道毒气弹的威力,却偏偏不与其他人说真实情况,你说他存了什么心思?” 林夕一愣,照李辛的阅历来算,他应该是了解日军毒气弹威力的,可他与朱明等人介绍时,却没有将一些威力大的毒气弹以及防备手段说出来。“恐怕他也知道,若是告诉大家预防毒气弹的方法,其中很多人都会打退堂鼓吧。这东西太危险了,对上鬼子他们本就没有火力优势,如果连数量优势也发挥不出来干脆不用打了。不过这个叫李辛的家伙,够阴险。” 他不在乎李辛是否对自己隐瞒,林夕需要的黄金,是财宝是钱。只有等拥有了更加先进的武器,才能杀更多的鬼子,才能更快的增加自己的力量(杀人后,林夕体质增加的十分迅速,如果现在和游击队的张青比力气,绝对不差那小子)。 “你还是要去?”见林夕没有反应,金牛问道,事情既然说开了,为什么还要往石头上撞。 林夕享受着林义专业级的按摩,看到金牛的表情,对他解释道:“我的目的就是运输部队的黄金,不管他们有没有动作我都会插上一手,再说了,想要那些黄金又不是只有强攻的方法。” 金牛讶然,他突然意识到林夕是个为了钱财不要命的主。“我真怀疑自己的决定,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跟着你栽在钱上。” 看着他脸上的苦涩,林夕哈哈笑着,“后悔了也没用,你已经上贼船啦。不过听说这回附近几个县的土匪都动起来了,也许你的想法真能如愿。” 想到由鬼子整合的土匪武装,金牛也感到强大,“是啊。这些家伙就会这招,当年和老毛子打也是拿钱给东北的绺子,几十年了,这招又用到了这里。” “哈哈,这叫一招鲜吃遍天,现在的世道摆明了有钱就是大爷,最先进的人手在列强那儿,最先进的武器也在列强那儿,你说要是不多捞点钱,这一辈子恐怕连什么是飞机都不知道。” “我说,你从县城带出来的东西够多啦,拉到大城市,最少也有二十万银圆。还不够?” 那辆车上的财宝总价值在二十万银圆以上,足足比林夕估计的多了四倍不止。“哪够啊,一架战斗机都要一万多,更别说开工厂买战舰买坦克了,这些钱用来当富家翁确实足够,可用在军火上不过九牛一毛,实在不值一提。” 见林夕几次谈及这类“大”武器,金牛已经免疫了,“你真的这么打算?” “你到现在还认为我在开玩笑?”林夕没有回答反而反问。 列强不愿意把武器卖给华夏,他们打着坐等华日两国两败俱伤,日军工业发达(相对华夏),华夏人口众多,如果可以将两个国家的潜力消耗干净,此战过后,他们就有能力把触角延伸到整片地区。 金牛抬头看着天空,远处山坡的丛林里突然飞出一大群鸟,这些鸟在空中散布成一阵“乌云”,在几十米的空中左右卷动,几秒后又重新回归树林。“也不是,只觉得像梦一样,不过想想那几十万的财宝,说不定真有看到的一天。其实是否达成这样的情况我不担心,我只知道,你就算不开工厂,只有一杆枪就能成为鬼子的噩梦。” “谬赞。”林夕用搞怪的话结束了这场谈话,林义又开始吩咐他进行下一项运动。 他的体质是被强行提升上去的,有很大的提升潜力。 而这个时候,三个幽灵般的人物出现在山区附近,他们身后有一个中队的士兵跟着。这个中队由一个日军小队和两个伪军小队组成。 三名穿着和其他日军不同的士兵,站在山坡下比较隐蔽的位置。 一人伸手指着他身侧四百米外凸起的岩石,“神,你去那里,在北面守着。那边的地势可以把南面地势低的地方全都收拢。等会儿我会和伊道君吩咐,在你所在的方向的山脚下,安排一个重机枪组和两个掷弹筒组,方便你被敌人发现后,掩护你后撤。永川――” “是。”被喊到名字的日军士兵立即应了声。 “你扼守的是南面,那里不像北面山坡有制高点,你要做的是配合神宗,当他射击角度不顺利时由你补位。因为地形原因,我不会安排大队人马在你附近,一旦被敌人发现,就得靠你自己,明白自己的工作了吗?” “明白了。如果被支那人发现,我就将他们引到神宗前辈面前。”永川回答道。 说话的日军很满意,他转身看向背后的山顶,“我会另找潜伏地,但是,我的主要责任是把特殊的敌人找出来,但你们俩也要留个心眼,最好能在那名支那神枪手接近前发现他。” “是。长官放心,我们一定不会令帝国蒙羞。”神宗和永川一齐开口保证。 “确定地点后在那里做好伪装,我们三个小时后继续出发,保证无论在哪条路段遭到攻击,能在第一时间进入最佳的伏击地点。” 这三人就是日军的狙击手,手中拿着的步枪是最新研制成功才在今年开始服役的99式狙击步枪,加了高倍瞄准镜后,精准射程超过六百米。 ------------ 第十一章 隐含的威胁 一个中队的日军沿着山道走走停停,这消息很快就惊动了山里的土匪。 朱明的队伍一天前就从靠近秦江这面山区离开,因为南庄拥有的平地太少,会让队伍周转不开,联军人数众多,必须将这个优势展现出来,因此,他们将大部队开到了距离县城不远的一个山头,从这向东,山下是一片平地。 这一个中队的日军从南庄离开,沿路在山道上走走停停的时候,距离他们一里多外的山坡上,一块极不起眼的草丛发出轻微地“噶咋”声,随后露出田小书的脑袋。 “鬼子到底在干什么?今儿个停下来两次了,到底在玩什么花样?” 他去过日军中队停下来的地方,却没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看来得再靠近些,可不能让这队鬼子影响了大局。” 田小书绰号山鼠,及擅长在山林里跑动,背上的那丛干草和土灰色的衣服让他只要趴到地上就能藏匿身形。他对自己一直很有信心,鬼子奇怪的举动老早就盯着了,却没发现异常,让他相信鬼子只是过来旅游,还不如打死他。 借着树、草丛、岩石、裂开的沟壑,田小书慢慢拉近与日军的距离。 而这个时候,在他十一点钟方向六百米外,一个穿着能与周围植物颜色融合的日军士兵正拿瞄准镜观察对方。 这人就是永川濑江,其实田小书在之前就被狙击小组的长官奈良归一发现,因为知道对方没有步枪,所以把消息告诉给两名手下后,吩咐二人自己去找。 “发现老鼠了。”永川濑江低声说着,另一只眼睛瞄向左侧山坡,那里潜伏着自己的前辈,神宗天柱。 似乎知道他的目光,隐匿在几块石头后的神宗天柱也在瞄准镜中锁定了田小书的身影,因为角度原因,他发现田小书的时间比永川濑江短。在狙击手的世界,如何保护自己是至关重要的命题,不管曾今死在狙击手下的人有多少,他倒下时,可能就因为一名雏鸟狙击手的子弹。 几乎同时,神宗天柱和永川濑江扣动了扳机,山坡上,正悄悄从一块岩石上跳落的田小书身体“吥吥”爆出血团,血雾还在空中,他的身体就因为子弹强大的动能翻倒。 99式狙击步枪是7.7毫米口径,正因如此,开枪后它比97式狙击步枪更容易被人察觉。 两人竟同时开枪射击,微微诧异之下神宗天柱心态平和,永川濑江则后悔没有第一时间开枪。 在另一块地方观察的奈良归一满意的点点头,继续观察一番,在地图上标定了其他几个可以打狙击的地方——如果遇到敌人狙击手,且不能第一时间判断对方位置,可以让队伍中的炮兵将这些标定的位置用炮弹覆盖。 朱明他们直到晚上才得到田小书被鬼子杀死的消息,田小书一直都是他们的眼睛和耳朵,多年来给他们带来许多至关重要的消息。没有想到,那么多极端危险的情况他都脱死逃生,最擅长隐匿身形的山区却成了墓地。有人叫嚷着报仇,有人则冷静的分析同伴的死亡,也有人认为报仇不急于一时,只要鬼子还在这里,以后有的是机会。 由于是晚上,朱明队伍中的几个主事都回来了,李辛、乔茂生、王时迁坐在朱明身边。 “田兄弟的墓地我们安排好了,明天就能下葬。”说话的是在外圈的马大夯。 虽然很多弟兄都离开了他们,但队伍的核心却没有伤到过,田小书的隐匿能力在队伍中能排到前三,特别是在山区,他要是藏起来,人就算走到他跟前也看不见。可这样的人竟然被人杀了,可不叫人唏嘘。 李辛打破了沉默的气氛:“我检查了田兄弟的伤口,不是三八大盖,是被口径在七毫米以上的武器打的。” 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不说鬼子的机枪,散落在华夏的枪支多数都是七毫米以上口径。 “以田兄弟的身手,不可能被鬼子的机枪手发现,他身上就两个伤口,我看了他表情,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人命中。”几秒后李辛继续说,说完这些,他还将目光移到马大夯身上。 马大夯也在一边搭腔,对李辛的话进行补充:“田小书的能力大家知道,在山区少有能跟上他节奏的人。所以开枪的人不可能用手枪射击,这么近的距离,他不可能没发现。” “那样机枪呢?”队伍中一个人问。 李辛没说话马大夯就对这个疑问解释:“更不可能,尸首旁没有战斗痕迹,只有两枪。田小书身上的枪还有子弹都没有少,说明没有发生战斗,是在全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杀掉的。” “可以田哥的身手……”有人不甘心,他们不相信田小书这样的人会如此轻易被人杀死,如果真有这样的人,那他们哪敢在白天到外面活动啊。 朱明这时突然抬头,目光扫视周围的人,“我倒是想起来了,有一种人能做到这点。” “什么?” “你们没忘记林夕林兄弟吧。” 朱明的话给他们点亮了头顶的灯光,乔茂生一拍大腿,“狙击手,林夕以前说过的一种鬼子的士兵,他们和林兄弟一样,在一里多地外就能发现你并开枪杀人。他还说过担心鬼子会派狙击手来找他麻烦,加上这回鬼子往横安运来的火炮,林兄弟的担心变成真的了。” 众人都知道林夕的枪法,王时迁也对他们描述过林夕以一人之力力压百来号鬼子不敢抬头的情景。当时听着爽快,大叫扬我国威,可一想到鬼子把这类士兵派到横安,自己今后就可能和这样的人交手,不禁感到头皮发麻。 这些躲在暗处的刺客,不,他们比刺客还恐怖,因为直到你死都不可能看到他们的面孔。你只会是他们枪口下无数亡魂中的一名,和普通土匪相比,朱明李辛等人考虑的更多,林夕早和他们讲过,狙击手是威慑力量,他们选择的目标往往是价值比较大的,头目、军官才值得他们射杀。 想象一下,当一支军队的军官都倒在敌人枪口下,这支队伍还能是整体吗? “这件事,麻烦了!”乔茂生的声音在沉闷的气氛中散开,道出了其他人的心声,忽然,他的脑中跳出一个人。 脸上闪过异的不止他一个,朱明、李辛王时迁还有队伍中其他了解情况的人都有这个想法,但是,因为心底的自尊和骄傲,让众人没将这建议提出来。 狙击手的实力真的很强,可是在崇尚热血拼杀的华夏战场,它的生存土壤太小了。很少有一支军队能耗费精力专门培养狙击手,更多是依靠普通士兵的天赋,由这些神枪手自我衍化成狙击手。 就像刺客,他们的作用很大,花最小的代价完成政治目的。可无论实力多么强大,刺客也不会走上前台,狙击手和他们一样,是待在黑暗中的职业。 就像朱明等人认可林夕的实力,为它惊呼,为它赞颂,却不会从心底生出崇敬。 有些人对林夕态度不错是觉得对方可能会加入自己团体,团队若有这样的人在,自然能令大家安心,可结果并未如他们期待的那样。对有些人来说,他们有种被人背叛的感受,不过绝大多数态度平和,仅仅觉得可惜。 普通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心思不选择开口情有可原,但类似朱明乔茂生这样的高层却另有想法。他们联系的土匪有好几十支,大家都来帮忙了,利益自然均沾,如此一来,林夕是否加入他们的计划不再重要,就算再厉害,在这种大规模的交战中他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因此心里存了战后给一点钱就将他打发的念头,若这个时候因为敌人威胁而向林夕求援,他们还怎么理直气壮的把林夕的报酬黑掉。 ------------ 第十二章 交错而过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天底下也许真的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朱明一伙儿打算将林夕撇开,黑掉原本答应给他的那部分黄金,而林夕这儿却进行着甩开朱明一伙儿,自己独吞黄金与众多财物的想法。 有了林义这位会始终保护自己并且不用担心会背叛自己的机器人,林夕开朗了许多,关于异能的秘密在林义出现后,保护它的便捷性有了很大的提升。一个人无论多么厉害,终究不可能永远守护的住,而有了人分担――哪怕这个人不是人类,精神压力也能得到缓解。 半天的运动几乎把林夕的体力榨干,林义对他的体能进行评分,还不能达到专业的战士等级,但是在普通人中,已经达到“中等”,以及格、良、优计算,处于“良”的程度。 林夕前世的体质达到进入战斗机的程度(最低程度),但依然比现在的体质好上一倍,这还是他这么多天来杀人增加的成果,由此可见此前他的身体处于什么程度。 金牛吃着林夕带回来的热腾腾的鸡肉,肉是炖烂的,嚼在嘴里味道极好。只是在心里,金牛很好奇林夕怎么把它带回来,要把肉炖烂到这种程度,没有两个时辰可不行,他没见林夕和林义到外面抓野鸡,难道是凭空冒出来的?闲暇时他总是用怪异的眼神望着林夕。 以金牛的精明自然知道林夕林义有事情瞒着自己,但以他的精明也清楚,若与己无关,就不用抓着不放手。他看到过很多因为好奇心知道了不能知道的秘密而被人不得不干掉的人,不作死就不会死,那些人是自己找死,他加入林夕的队伍才两天,先是看到了林夕和林义组合强大的攻击力。 现在又瞧见了这支小队的生活,餐餐大鱼大肉,恐怕委员长在饮食上也达不到这种程度吧! 一夜无话,第二天,林夕在林义的监督下进行了少量运动,然后叫上金牛吴衔,四个人朝山外面走去。 他特意去了一个村子,从那儿的村民手里买来锄头和铁锹。 “你要挖坑?”四个人来到靠近大路的土坡上,金牛算是明白了林夕的打算,觉得不可思议,难道林夕所谓的主意就是在路边挖一个坑藏着。 林夕没有回答,只是说道:“金老哥,你就放心好了。你看我是找死的人吗?别的不敢说,要说惜命,我绝对是横安县头一份。”他举手保证,这模样令金牛不知说什么好。“哈哈哈,您就帮我们挖吧。我们要多挖几个地方,能不能用到我也不能保证。” 林夕林义和吴衔已经动手了,除了林夕,林义和吴衔的力气很大,“嚓嚓嚓”,才一会儿就抛出一个坑。金牛不再提出疑问,他的疑惑太多了,只能将它们交给时间解答。 如果有人过来,四人就藏好身子。 这是耗费体力的工作,哪怕天生力大的吴衔也吃不消,当大家坐下来休息时,林义却速度不减的继续站在地下把坑里的土掀到上面。 林夕趴到洞的边缘,对里面的林义说道:“林义够了,咱们把这里打扫一下赶紧换个地方。” 林义停下动作,将铁锹甩到地上,接着身体动起来,脚以极快的速度在洞的边缘蹬了几脚,随后双手扒到地上,借着手腕的力量,身体立马蹿出坑洞。 这样的身手让金牛出现愕然,他可知道仅靠手腕的力量做到这种程度有多困难。一万个人,不,哪怕是十万个人中也找不出这样的来,简直到了非人的程度。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跟他们一样。”目光在林夕和林义身上一扫,金牛考虑是不是聚集在林夕身边的人都是这种家伙。但是以几天前县城内闹出的动静看,还真需要有这种身手的人压阵才能做到。 四个人从周围拿来石块,干的泥土,连根一起挖出来的草丛,很快把这里装扮成一个不起眼的土包。 “这样差不多了,应该不会有人闲着没事三番两次跑到这里。”林夕心里说道,然后挥手对其他人说,“好了,下一个。” 他们一直忙到中午才被突然出现的意外打断。 林夕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拿起三八式步枪做瞄准射击的姿势,金牛已经习惯了林夕的这个动作,可这回林夕却让几人停下动作,朝山坡高地位置快步行进。 金牛在几人躲起来后,对林夕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有鬼子过来了,我得看看,能不能把他们留下。”林夕兴奋地说道,“如果太难缠就算了,我可不希望自己的计划再有其他变化。” 横安县的一切始料不及,但林夕并不后悔,林义的出现与身边多出的价值二十几万银圆的战利品能抵消一切不满。 但这次,鬼子押送的一吨黄金林夕势在必得。如果将一吨黄金放入生成空间的储物格,粗略计算的话,一吨黄金的千分之一,一天便可获得一公斤。 他已经把两个生成格用在金银两物上,此时,林夕开始无比怀念那种金色的格子,因为它可以分解成一百个储物格与一个生成格。可惜林义并不知道金色格子出现的原因,通过分析和猜想,林夕认为自己杀人数量的增加才是产生金色格子的主要原因。 此时此刻,若能人财两得,自然无需多言,可若只能选择一个,林夕必须选择金钱。磨刀不误砍柴工,只有拥有了更加先进的武器,才能杀死更多的敌人,趁现在东瀛岛国还未向美国宣战快速离开才是真正要做的事。 人出现了,下方道路上出现了一队鬼子。 “人不少啊。”金牛喃喃着。 林义极快得出结论,以一副公式化的口吻道:“一共一百八十四人,一个中队。配置四挺重机枪,九挺轻机枪两个掷弹筒组。” “火力很猛啊!不过这些家伙在干什么?侦查地形?”金牛说道。 林夕笑了笑,“鬼子可比我们有危机感多了,应该是想将周围的地形都做好标定吧。那天朱明不是说了么,鬼子来了一个炮连,总不能遇到敌人攻击后,只用火炮轰击小卒子吧。” “但朱明他们是不可能选择这种地方打埋伏的,以他筹集到的兵力,放到这种地方和鬼子开打是在找死。”金牛不认同林夕的想法。 “呃,也是哦。”林夕一愣,想了一下确实如此,过了十几分钟,这支部队就离开了他们的视线,林夕从地上爬起来,拍去身上的泥土,“不管他们了,咱们玩咱们的,朱明喊了那么多人帮忙,就算成功得手,估计我能分到的那份也少的可怜。” “所以你要单干?也好。”金牛的老辣当然看的出当日朱明等人面对林夕的态度,他同意林夕说的,哪怕成功得手,分到林夕手里的那份也就够喝一碗汤。 四人继续上路,朝靠近秦江的方向移动,这边的道路靠近山区,地势错综复杂,在距离道路三百米的路程中,能找到很多可以藏匿身形的位置。他要做的就是找个合适的时机藏到里面,用元素重组,借用已经放入元素重组所在空间的那些金条为样本把鬼子运送的一吨黄金直接分解出现在自己面前――日军队伍能走到这里,就说明朱明等人已经失败。 即使准备单干,那种大的会战林夕还得参加,如果他们真的截下了日军的黄金,他就得瞅准机会在他们清点清楚黄金数量前,先弄一批到生成空间。 反正是两手准备,唯一被林夕遗漏的,是他被人像碾兔子一样夺路而逃的情况,有林义在身旁,林夕实在想不出发生什么样的事会把自己逼到这种程度。如果不是他命令林义不得让别人发现他不是人类这条命令,估计都能顶着重机枪直接冲到日军营地把一吨黄金拉出来。 ------------ 第十三章 战斗开始 时间很快到了两天后,林夕、林义、金牛和吴衔四人跟在朱明的队伍中,他们联系到了几十只土匪武装。 各支土匪拉过来的人手不一而足。人数多的派来四五百人,比如腥风寨林成宇,其他山头派来的人也有三百多,不过在几十支土匪中还是有许多只派遣了两百多人,如命天子朱明这种六七十人的队伍比较少。 虽然朱明的人数少,可大家都知道,哪怕是其中的小卒,也有一身的本事,任何一个拉出来放到自己队伍里都能当个小头目。 人员共集合了五千八百多人,与原先所想还有差距。但没有来的人也有原因,站在鬼子一边的土匪也联合起来,这些没能赶来的人是在和他们周旋,如果能拖住对方参战时间,也是功德一件。 近六千人把一片山区都占了,这些在道上混的人都是比较讲道义的那种,不是恶到极致的人,所以,没有出现让人痛恨的事,只是喝酒赌钱无法禁止,吵吵闹闹了好久,若不是明天要打鬼子,恐怕要耍到天明。 第二天一早,林夕离开营地,他不与大部队一起行动这点朱明清楚,加上身边聚集了五六千人,也不在乎林夕几位。 四人离开营地,金牛回头看着雄赳赳气昂昂的土匪武装,没有表露过多的感情。 林夕看着他,问道:“觉得他们要输?” 金牛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和林夕讨论了不止一遍:“我们和鬼子打仗,从来不敢低估对手,面对三四万的兵力,都是用十几万人硬抗。不是说南庄的码头修建好了么,虽然大轮船开不过来,可运送人员物资却方便的紧。” 他没有回答,但已经给出了答案,鬼子既然下定决心将横安县打造成物资中转战,这里的人还不知天高地厚,与找死无异。如果和以前一样,以游击队的形式对小股日军袭扰,金牛不会反对,可看到他们聚集这么多人,进行如此大的动作,着实痛心。 选择的开战地点距离横安县城十几公里,是处即将进入南庄区域的宽大平地,原本他们将地点布置在更北的地方,但因为那里地势太过宽敞,土匪武装的人数与原先预定的最少八千人整整少了两千还多,只能采取保守策略。 林夕不在乎他们怎样安排袭扰场地,如何埋伏也不再他的考虑范围,他和金牛想的一样,朱明等人不可能成功,只是没有看到过程,无法判断具体的结果。如果紧紧是小部队偷袭,林夕对他们还有信心,可看着他们准备虎口夺食,和鬼子玩明的,若非人轻言微,他想好好骂以骂对方,给点阳光就灿烂。遇到日军,林夕都得躲在角落玩阴的,这帮不知死活的人竟要死磕。他只能在心里摇头。 走了两个小时,林夕四人来到一片高粱地内,林夕继续移动,四人在靠近河的地方停下脚步。 又过去半个小时,路上出现了很多人,这些是迟来的土匪,为了防止消息走漏,他们把任何一个在视野里的人抓住,不过也有少部分直接开枪杀人。与林夕一样,这些是埋伏在道路两侧的匪军,人数约有两千,他们的主要作用是展开奇袭,令日军遭到袭击时不能组织有效抵抗。 可惜林夕实在不觉得这些人能做到如此程度,挟浑厚之势冲入敌营,以土匪们的力量,必须借助地势,可四周平缓,虽然利于展开兵力,却同样适合日军进行兵力部署。只要让日军战线布置齐全,即便再来一倍的人马,也难冲碎阵线。 林夕就像个旁观者,默默等待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场大战的到来。 上午十点二十分,日军终于出现了,打头的是六辆侉子,一名驾驶员,旁边的车斗里坐着一名机枪手。以六挺轻机枪开道,可见日军对这次事件的重视程度。 林夕已经趴到了树上,只有林义在他身边,金牛和吴衔两人趴在距离这棵树不远的石块旁,他们隐藏的很好,哪怕潜伏前方不远处的高粱地里的土匪也没发现几人。 侉子开的并不快,似乎是为了照顾身后的步兵。紧随他们的是一排十六辆卡车,前面三辆运送士兵,和这些人比,在卡车两侧骑着自行车赶路和背着步枪在庄稼地里赶路的士兵,情景凄惨许多。 由于日军两侧的两支队伍走在高粱地中,为了安全,埋伏两边的土匪只能把阵线朝后挪上百米。 这样的距离对土匪们很不利,但是,为了在日军队伍走过一半时直接截断敌人,他们只能采用这种战术,而为了不被日军发现意图,即使有缺陷也只能生生忍受。 日军行进速度并不快,十几辆卡车后是用骡子和马拉的大车,上面装的物资不比卡车装的少。 朱明和几个大当家在地势稍高的地方观察前面的日军,他们只能看到队伍大头部分,六挺轻机枪开道的情形让大家心里打了突,虽然知道这次要啃的东西很可能崩掉他们的牙齿,真正见面时每个人都像是把心悬到空中。 林夕毫无感觉的看着威武雄壮的军队,心里没生出其他人的沉重,或许因为来自后世,拥有这个时代的人没有的远见――对付这些敌人,只需使用强击机或者武装直升机,对公路来一阵密集的火箭弹齐射,便可利用火焰将数千人的军队吞噬。伊拉克战场上,美军便是用这种方法灭了一支还在行军中的装甲团,一同殉葬的还有为了给军队让道而停在公路两侧的平民车辆,几千人,皆在那场火焰中被吞噬,血肉之躯全部炭化。 由于高温而全身炭化的尸体,其面部依旧保持死前狰狞的姿态。对付他们,太简单了,有太多威力巨大的火箭弹导弹可以一瞬间将他们毁灭。甚至不惜暴露林义是机器人的事实,仅需他一个,便能单刀直入。 可林夕无比清楚,随着自己队伍发展,终结者的数量将持续增多,如果让别人知道他拥有一支强大的机器人军团,势必引起全人类的恐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恐惧将把林夕推到人类的对立面,所以,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林夕将让他们尽量保持自身秘密。 “咚”、“咚”、“咚”,远处传来炮声,炮弹落在日军当中,巨大的轰鸣就是号令,埋伏在道路两侧的土匪们从地上爬起来,提着枪蜂拥而上。 日军虽然遭到炮击,但他们反映迅速,没出乱像,公路两侧走在庄稼地里的日军十几人十几人的聚集到一起,交替掩护朝公路上退去。 土匪中的机枪开始射击,日军的机枪也开始轰鸣。 “轰隆”、“轰隆”、“轰隆”。 土匪们的老旧山炮继续发出吼声,日军也不示弱,掷弹筒在人群中爆炸。随着日军逐渐后撤,后面的皇协军在日军指挥官的指挥下开始向土匪发动冲击,而日军士兵则在皇协军身后利用精准的枪法补漏。 战斗持续了五分多钟,土匪们的冲势终于被日军和皇协军挡了下来,庄稼地里倒下了数百具尸体。 突然,几声尖锐的声音朝几里外的山坡扑去,爆炸在山丘后面发出,连续十几发后,山丘之后发出震天巨响。 “炮兵阵地完了。”林义的声音传入林夕耳中,他瞥了几里外滚滚浓烟,不再多言,继续射杀敌人。 因为冲上来的多是皇协军,林夕只能将目标放在这些人身上。 “一点钟方向,六百三十七米,伪军机枪组,指挥官机枪手副射手共三人。”林义的分析能力很强,可以在密集的人群中发现多个有威胁目标,同时指出威胁最大的。这一点,进入人机一体的林夕也不是他的对手。 调整枪口,林夕“看到”了这个机枪组,因为敌人在一里多地外,不时有爆炸的气浪和黑色的浓烟出现,为了保证自己可以命中,林夕使用时间压缩,减少因为瞄准而浪费的时间。 “啪”,枪身出现细微的白芒,仿佛震动时带起的水汽。 射手的胸口被一发子弹击中,顿时倒下,不等副射手上前,指挥官的身体压在了几枪上。 “十二点钟方向,七百二十一米,日军掷弹筒。” “等我杀完人再说……”林夕将子弹射在副射手的胸口,跟上林义的情报,将“目光”落在使用掷弹筒的士兵身上。 ------------ 第十四章 新发现 林夕在林义的指挥下,将他所能顾及的区域内的威胁目标一个个扫除。 他的速度虽快,可在万余人的战斗中,清理敌人的效率聊胜于无,也无怪朱明他们有了如此多的帮手后对他不再看重。确实因为这种程度的较量,一个人,再怎么强大也挡不住大势。 土匪的炮兵阵地被日军消灭后的几分钟,十几架飞机从远处驶来。 林夕听着引擎的轰鸣,望着像老鹰一样扑向地面的日军飞机,“对付这点人也要用飞机,没搞错吧你!” 日军司令部早就有清理横安地区土匪武装的想法,既然在南庄修建码头,把它打造成中转站,地区治安必须得到保障。利用运送的黄金以及其他众多物资吸引敌人注意再将他们一网打尽,便是司令部的计划。 这是阳谋:黄金等有价值的东西就放在这儿,你要是有实力就过来拿。 从机腹落下的航弹在人群中炸开,林夕看到两名土匪被几十公斤的航弹击中,身体碎成好几截还被抛到半空,在硝烟与泥尘的掩盖下只留下几块比较大的尸骸还在弹着点四周。 “撤退。”林义对他说道。 炮弹发出尖锐的啸声,“咣咣”落入地面,爆炸带起的冲击波直接把周围的人甩开。 之前由于土匪气势旺盛,被逼着朝公路后撤的日军,终于在跟上来的皇协军的支撑下开始驻足,对土匪联军进行有序攻击。轻重机枪交叉互射,突然变厚的火力把待在庄稼地里的土匪一串串扫倒。 林夕也觉得是时候撤退了,他和林义从树上落下去,招呼金牛吴衔,朝河边跑去。 “嗡嗡嗡……” 一架日军飞机从四人头上飞过,强劲的气流带起沙尘,将人的眼睛吹迷。 仅仅十五分钟,埋伏在公路两侧的土匪联军就出现溃势,山坡上的朱明等人脸色很不好看,林成宇把手一挥,山坡后聚集在一起的唯一一支骑兵冲了出去,向公路上的日军发动攻击。 近千名骑兵聚集在一起冲锋,携带的气势一时间成了战场的主角。 看到他们出现,日军急忙将机枪枪口调转,可惜重机枪阵地不是那么容易转移的,一时间只有轻机枪对正面进行支援。掷弹筒的有效射程只有两百多米,在速度提升极致的骑兵面前几乎没有反制手段。天空投完炸弹的飞机也赶紧调转方向,子弹如雨点一样涌向地上的土匪联军。 密集的子弹朝骑兵冲去,大量土匪倒在冲锋的路上,可这些都是土匪中的精锐,比一般的土匪更勇更猛,全然不顾身边倒下的同伴,端着枪对前面的日军射击。当双方距离拉到两百米的时候,日军开始用掷弹筒,而他们也丢掉步枪转而把腰上插着的手枪拿出来。 为首的几个土匪用的是驳壳枪,还是一人双枪,装满的二十发子弹短短几秒内全部打空,霎时,土匪朝日军阵线喷射数千发子弹,将正面日军扫倒了一大片。但是同时,日军密集的弹雨也与骑兵发生更猛烈的碰撞,更多的土匪被机枪子弹的交叉火力扫落在地。 当林夕跑到两公里外的时候,距离开战已经过去半个小时。 土匪联军的骑兵损失惨重,但他们还是冲到了日军的阵线当中,给日军造成巨大损失,特别是布置在那里的火力点,被土匪们破坏了六层。公路两侧已经开始后撤的土匪看准机会忍受惨重的伤亡对日伪联军发动冲锋,双方距离接近后立即进入白刃战。 林夕他们就待在两公里外,望着近万人的战场。 “不行了。日军的预备队还没投入进来,可土匪已是强弩之末,战斗结束了。”金牛叹着气,看到那些有血腥的汉子倒在日军枪口,他的心在抽搐。 叹气的不止是他,林夕也是,虽然钱对他很重要,但是,如果能对鬼子扇一个重重的耳光,还是很让他高兴的。 又过去十分钟,土匪联军开始后撤。这确实是后撤而不是溃退,一部分土匪留下来断后,将追击的日伪士兵用身体挡住。 林夕也开始退了,不过他和土匪后撤的地方不同,他后撤的方向仍然是公路,是在公路旁挖掘的秘密洞穴。 这场战斗从开始到结束进行了一个小时又十分,双方各有损伤,日军最大的伤亡是骑兵造成的,有两百多人,占了整场战斗的一小半。皇协军的损失要大一些,三千多人的部队在战斗结束,算上轻重伤员共有一千七百多人,阵亡的竟有一千还多,而受伤的人,有多半是熬不过去的,仔细一算,损失快到两千之数。 至于土匪联军,损失颇大,跑回去的队伍只有原来的一半。 “没问题吗?”金牛趴在山坡上向身旁的林义发问,他忧心忡忡的看着山下,其实是在看林夕潜伏着的地方,只是那里经过伪装已经和周围融为一体,变成一簇十分自然的草丛。 林义没有因为金牛的疑问调转目光,视线一直在道路尽头。“不会有问题。” 金牛不知道林夕待在那里能干什么?偷袭?别说笑了,几千人的队伍,再能打也得被人潮淹没。 将道路清空用了二十多分钟,日军车队已经出发,伪军有一千多人被留下来打扫战场,鬼子的护送队向南庄前进。 很快,车队经过金牛他们趴着的山下道路,金牛猛盯林夕隐藏的位置心里祈祷对方不要做傻事。 日军有两千多人,队伍的规整就似此前没有发生战斗一样,队伍依旧整齐,只是某些车上的痕迹证实此前被人袭击的事实。 二十分钟后,日军离开了山坡上的三人的视线。 而山下的林夕也从隐匿地爬出来,只是神情奇怪。金牛看到他后问了他的情况,林夕却似没听到一样愣愣的走在山道上。 生成空间多了一吨的黄金,林夕用元素重组空间的金条为样本,将日军队伍中的黄金全都摄取到自己身前,接着存入生成空间的储物格。而当他把意念伸入生成空间后却突然发现,生成空间多出了5个金色的格子,它们出现的是如此突然,突然到林夕差点忘记收集鬼子的黄金。 回到休息地后,林夕依然像在梦游,直到夜晚万籁俱静之时,他才确定,这与今天发生的战斗有关。与死的人有关。 “看来,不仅仅是自己杀死的,只要在我身边有人死掉,都会有一股力量出现并被生成空间吸收,也许我身体素质的增加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一点只要等到明天就能得到答案。” 看着天空的星辰,林夕出奇平静,紧了紧身上的被子,看着破屋中燃烧的篝火,他的眼神随跳动的火苗在虚空乱窜。 五个金色的格子,代表他可以通过“幻想”的方法将五个超越时代的东西带到这个世界。 他开始试验,电影中许多物品都出现在金色的格子中,但某些东西却无法具实凝现。比如时光机,比如天煞反击战(独立日)中外星人的飞船,比如异形中的飞船等等。它与林夕原先预想的还存在差距,大型飞船无法凝实,而小型的战斗机也在即将成型的一刻崩解。 无论《黑客帝国》中的机械章鱼还是《环太平洋》中的人形机甲,都能得到实物。 和林义这样的终结者比,制造机械章鱼需要的材料简单很多,不像林义,想要用复制异能必须收集足够多的稀有原料。至于人形机甲,林夕看的并不重,《环太平洋》为了突显机甲的强大,削减了其他武器的威力。比如那种可以穿透一百多米钢筋水泥的导弹,穿甲弹,电磁炮,激光武器,等等。 某些电影为了突显某种武器而刻意去打造它的神话,这种情况出现在很多场景中,比如钢铁侠中的装备,它只能成为林夕在内少数几个终结者的特种武器,就像林义这种终结者机器人一样,只能控制在自己手里,不可能交给金牛吴衔他们。 “虽然如此,但是想抵挡住诱惑,还是太难了啊。”知道是一回事,可真正去为大局考虑又是另外一回事。 ------------ 第十五章 选择 林夕期待有一艘太空飞船――不是那种巨大太空战舰或是太空运输舰,而是需要一艘方便的交通工具,经由它来提高自己的效率。 他想去美国,就得一路往东行。因为横安县的特殊地形,他们想要离开除了沿着秦江水路往下,就得绕过横安县从其他县经过。这是由于南庄沿着秦江往下是一处绝壁一样的地方,不适合人行走,也没有人住在那里。从那儿经过不但存在跌落江底的风险,路程的艰难也会让由此消耗的时间比绕过横安更长。 因此,一艘快速便捷的飞行器对此刻的林夕来说十分重要。 战斗机的速度够快,可自己身边有三个人,加上那么多珍珠宝石,必须是运输机,但一架大型运输机没有机场的话,难道还一直滞留空中?而且这种飞机必须有大量的地勤人员配合。 林夕此刻无比怨恨金色格子的设定,为什么太空飞船就不能制造呢!就算没有战斗能力的飞船,仅它出入大气层的能力就能保证林夕可以随意降落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 “得好好想想,我看过的电影中什么飞行器是蕴含的科技在金色格子承受范围,同时又不属于外星科技的。” 林夕看过的电影与其他人比实在太少了,科幻大片他是见过,但仅限于他得到异能发达起来前,自从有了自己的事业,林夕就没看过电影,反而将注意力放到了工作中。从这个方面计算,六年的空白时间让他回忆此前的一系列电影,着实让林夕为难。 《阿凡达》是林夕首先想起来的,可惜,不符合要求,虽然里面的飞机以及诸多飞行器复合林夕需要,可它的背景却不符合设定。 “我得静下来,好好想想自己能回忆起的电影。”今天想的事情有些多,不知不觉中,林夕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果然验证了昨天的判断,他的身体有了极为明显的变化,松弛的肌肉稍微聚力就能变得跟钢筋一样,身体像是有钢缆连接。 早上的运动效率惊人,为了不刺激金牛,他和林义的运动放在一处安静的地方进行。 “唰”,林夕一蹦将近一米,在空中完成了个空翻,落地瞬间以单脚的力量再次完成上跳,仅这一跳便有几十厘米的高度。 几个动作后,林义开口:“你的身体已经到达特种兵水准,不过实力只有二级士兵程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今天要继续训练吗?” “不了。我要试试看,能再从金色格子里弄出什么东西来。” 说着,林夕便将金色格子的大致设定告诉林义,可惜林义的一切来自于林夕接触到的东西,所以,哪怕从数据库中调取,得到的答案也少的可怜。 “你可以选择《复仇者联盟》中的飞船,《x战警》中可以垂直起降的黑鸟以及《终结者4》中的猎杀者飞机,《黑客帝国》中的飞船,这些飞行器都拥有垂直起降能力。速度最快的应属于黑鸟,运输量最大的是《复仇者联盟》中的飞船。” 林夕一拍脑袋,“早知道你记得这么清楚还要我想破脑袋吗?不过怎么四部电影?我只看过这些电影吗?还有,我似乎也看过一部介绍美军武器的系列片吧。里面可是有……是了是了,现实的武器怎么也不可能和科幻电影里的比。但是,我仅仅看过这些科幻片吗?” 电影名林夕是有印象的,可让他回想里面的故事却强人所难,不说这些电影最早看到的也在六年前,其中拍摄的大量续集也让林夕脑中的情节故事发出混淆。 林义等林夕回想起x战警中的电影情节后才开口说:“其实复仇者联盟中的飞船并不适合现在的你,倒是钢铁侠这种装备,能在特种战中达到超乎想象的效果。特别是它的飞行能力,若是与我这样的终结者配合,这个世界能挡住我们的地方并不多。但如果你希望建立自己的势力,仅仅将这种超常规的装备作为后备手段的话,我建议将目光放在后世已经装备的武器上。比如ch53“超级大仲马”与uh-60"黑鹰"直升机等等,尽量配合这个世界的生产能力,运用元素重组的强悍之处,立足人类打造出远超此时作战能力的军队。当然,你如果能武装一只机器人军团,鉴于我们这类终结者的特性,你可以将钢铁侠的装备拿出来……” 听着林义吧嗒吧嗒说着话,林夕心里泛出了活路。 杀人能增加自己的实力,杀人能增加金色格子的数量,如果能打造一支完全由终结者组成的“钢铁侠”军队,哪怕与整个世界为敌也不是不可能。 林夕陷入了妄想,可随即又被现实惊醒,自己若是求身家富裕安享太平,身边类似林义这样的终结者与异能无论哪一样都能达到这个要求。可是,想要真正让国人挺直腰板却不是这么简单。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归根到底,还是要人,装备是一个方面。 机器人大军能完成很多事,可是,想要建立一个国家,仅靠这是不够的。 “你说的这些反而让我更为难了。”林夕对林义说道,话虽这样说,可他的动作不慢,随着回忆,x战警中的飞机慢慢在金色格子中成型。片刻后已经到了可以取出来的状态,他睁开眼睛:“黑鸟好了,需要现在拿出来吗?” 林义说道:“这得由你,东西拿出来后就不能放回去了,还是等我们确定要离开再取出来吧。” “嗯。是该这样。不过还有四个格子――干脆弄一套钢铁侠……还是算了,凭你的实力就能对付敌人,不需要展现这种让人恐惧的武器。”他的脑中出现了天际浩劫中,b52轰炸机发射核弹的一幕,逐而在金色格子中弄出了各种核武器,因为在金色格子中,林夕可以对装备进行局部修改,所以氢弹的当量可以不断增加,直到进入某个阶段这枚氢弹开始瓦解。 相比钢铁侠的装备,氢弹的威慑力更高,只可惜最大当量的核武器,其体积超过十立方米,他无法利用元素重组制造。如果终结者有这方面的资料,林夕倒不介意由他们将氢弹拆解,再由他用异能对其进行局部合成。 “四个格子,其中一个让它解裂算了。总会有用到它的时候。”两个生成格对林夕要做的事而言太少了,于是,一个金色的格子开始消失,就像冰遇到了烈火,快速溶解。而在这个空间的侧面,储物格又增加了一栏,一百个储物格出现在其他两栏下方,多出来的生成格靠在侧面。 林夕回到变成废墟的村落,金牛带着吴衔在空地上练习枪法,子弹有林夕提供,两人适应了一两天后挥霍起以前不敢浪费的弹药来。 “啪啪啪啪啪”,枪声连续不断,近百米外,被用来当靶子的树被打的惨不忍睹,树皮被子弹撕开挤出里面的枝液,崩飞的树皮在空中碎成几块落在地上。 金牛看到林夕二人回来,停下枪,“今天要出去吗?” 林夕走到近前,耸着肩回道:“还没想好。我准备到南庄看看,瞧一瞧那边的情况。” “去那儿?”金牛意味深长的看着他,“准备干什么?把里面的人救出来?” 林夕说:“有这个想法,不过估计会很难,你和吴大哥在这里练枪吧。等我要行动了再通知二位。” 金牛叹了口气,他知道自己远距离射击能力不能跟林夕和林义比,“好吧。要啃骨头的话,可一定要叫上我哦。” “一定。” 食物已经放到休息的地方,留下的子弹和手榴弹足够金牛和吴衔玩两天,林夕和林义走上山道,消失在茂密的树林当中。 ------------ 第十六章 暴怒的今村 林夕心里,很有驾驶金色格子中的伪“黑鸟”,去轰炸日本皇宫的冲动,可是,即便他成功杀死了天皇也不能改变什么。人口,是这个岛国的软肋,自己只有武装起足够强大的军队,一步步蚕食他们为数不多的人口才能真正达成目的。 几个小时后,林夕与林义进入南庄地界,出乎二人意料,日军对这里进行了戒严,公路上,哪怕是少有人走的小道也有一个班的伪军驻守。 对普通人,这样一个班的士兵会让他们非常头疼,日军士兵的战斗力很高,可他们人数少,伪军,除了辅助攻击外,还承担警戒的作用,包括这些人的性命。 林夕不将这些伪军看在眼里,“我们悄悄过去,正好看看我的潜伏能力如何。”他丝毫不为自己的话感到脸红,林夕没进行过这方面的训练,潜伏技巧等于零,但因为不担心伪军,所以他可以用玩闹的态度应付。 结果让林夕很沮丧,伪军在两百米外就发现了他,并朝他这里射击。若非林义第一时间挡在他身前,恐怕头几枪就可能把林夕撂倒。气恼不已的林夕直接在伪军当中制造手榴弹,将十几人送上天。 “你记一下,死在我身边的人有多少。”林夕对林义说道。 “好的。”林义跟着林夕,走到伪军的尸体旁一一检查他们的口袋。 收缴不多,只有十几块银圆,但是对普通人来说也是比巨款。林义站在尸体当中,转头看向四周,林夕把银圆送入生成空间。生成空间的储物格,银圆数量达到一万三千九百三十四块,只要再聚集六十几块大洋,数量突破一万四千块,以后银圆储物格下面的生成格内,一天便能出现十四块银圆。 十几块大洋真的不多,但看着一天天增加,林夕相信总有一天,银圆生成格日产量能达到一万甚至十万。到时候,它就是自动提款机了。 另外,昨天进入生成空间的黄金,它们已经变成小金条,共有三万一千七百七十六根,这些可爱的家伙们静静的躺在储物格内,而放在黄金储物格下面的生成格每天能产生31根,虽然是小金条,可等时机到了,这些小家伙能一次次变大,直到成为一块成年人都不能双手提起来的金砖。 即便是小金条,31根也有将近一公斤的分量。由于已经过去一天,生成格中多出了一根小金条,在它的右上角,标识着“31”的数字。 因为动用手雷,爆炸肯定会把其他人吸引过来,林夕搜走了尸体上的财物,把枪还有子弹交给林义,两人快速离开。 和林夕预料的一样,他么走后二十分钟就有一队日军和伪军联合的小队朝这里赶来。只是这些人仅仅把尸体带走,并未在这里久留。 两人走在山道上,终于在十几分钟后站在山顶,到了可以俯视南庄村的位置,林义这时开口问道:“你要去干什么?” “……没有明确目的,刚才不是死了十三个人嘛。我想确定需要多少条人命,才能在生成空间产生金色格子。”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到上海或者云天,大城市对你对我更加有利,如果你真的着急需要确定死亡人数达到什么程度才能出现那种奇特情况,不如由我行动来的便捷。” 林夕沉默着,林义不催促,站在一旁盯着他等待答案。好久,林夕转头看着林义,慢慢张动嘴唇:“要不是你这么一说,我还真可能继续错下去。你说的对,我没那么多时间浪费了。好,就这么办,你打前锋,我在远处补枪。” “好的。” 二人确定目标,握紧武器向日军聚集地靠近。 “啪啪啪啪……” 南庄营地的指挥部里,乘坐船舶来到横安县的中佐今村元上对面前木船哨一连续挥掌,在极短的时间里对面前的中尉做了整容手术。 顶着猪头的木船哨一低着头,即使脸上火辣辣的痛也没用手去抚,面对横安县的最高长官,木船哨一依旧用冷然的声音回答:“今村中佐,我部已经在横安休整数月,已经接到返回前线的命令,根据司令部条令,今天便会离开,请中佐阁下组织人手接防。中佐阁下对横安战局如此自信,看来是来此之前已经进行了充分了解,以中佐的能力,必然能在我部离开后做出一番成就!” “你――”今村元上伸手指着对方,却没采取下一步动作,刚才打完后他才想起来,对方并非自己的直系下属,调动不了这支中队的士兵是情理之中。 来横安前,他以为自己有了大展身手的机会,和那些待在司令部与文件信息打交道的同僚比,今村元上认为自己是大材小用的。横安县县城被攻陷的文件他看过,由于接到的消息支离破碎,却还是能整理出个大概:一支华夏精锐小队潜入横安县,并在县城内放置了大量炸药,经过数月布局后,终于在一天之内爆发,在指挥部力量空虚的瞬间冲入其中,杀死所有军官士兵。 整个指挥部活下来的不过数人,只受轻伤的只有一名日军勤杂兵和一个日文翻译。今村元上已经有了腹稿,可就在昨天,击败土匪联军的日军把车辆护送到营地后,发现黄金不见了,只在旮旯里找到几根大金条。 那可是一吨的黄金啊,根据在场士兵反应,没有敌人靠近运送黄金的卡车,司令部得到消息后,直接将侦破这次事件的重任放在今村元上手里。但等他来到横安才惊讶的发现,驻守横安的部队,自己暂时可以调动的只剩两个中队,其他部队在物资运到船上后就离开了。 手底下只有两个中队日军,可其中的木船哨一由于不属于他的编织,拒绝听从命令,正因为这,才有了今村中佐甩木船哨一耳光的一幕。 可惜,木船哨一是坚决不愿把兵力放在横安县,因为他清楚,对付这类隐藏在暗处的敌人,只有靠同样身处黑暗中的帝国情报机构。而且如他所言,今天傍晚中队就要离开,赶扑对抗华夏中央军的前线。 今村元上胸膛起伏,站在桌案前盯着摆在桌子上的文件,看到木船哨一依然笔直的站在原地,把手一挥:“出去。” 木船哨一乐的如此,腰一弯,“嗨。”挺直腰板后,迅捷转身,走出门时还将门关上。 余光看到木船哨一所做的一切后,今村元上把手狠狠拍向桌面,掌心的疼痛直击他的心头,火辣辣的刺痛仿佛火焰一样撩着手臂。“八嘎,局势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不再做春秋大梦,司令部限期让他侦破此次事件的命令使他焦头烂额,“不行,必须要求司令部支援,否则什么工作都不能展开。”虽然横安县其他地方分布着一千多名日军和几千名伪军,可是,这些人是驻守当地的武装,是轻易不能调动的,正是依靠他们,才限制住了大量华夏反抗势力的反扑,将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剿灭。 如果抽出这些力量,横安县混乱的局势将不再仅限于西部山区,很可能在整个地区扩散。 木船哨一从指挥部走出来,让勤杂兵找来药品给肿胀的脸治一下,路上他看到一队人从外面回来,跟在队伍中的几个华夏百姓拿着担架。他走了过去,看到被白布盖着的东西就知道是什么,“死的是谁?” “是皇协军,我们听到那边有爆炸,就赶了过去,可等我们到了后没看到一个敌人。武器弹药都搜走了,也许是支那土匪干的。”与木船哨一说话的是名伍长,横安县县城一战,日军士兵损失极大,昨天与土匪联军的交战中又损失了两个半中队的规模,驻守横安县的日军士兵数量更少了。 木船哨一挥挥手,让人离开,他傍晚就会走,这里再有什么事情发生就不关他的事了。 几公里外,林夕穿着伪军的衣服,跟在一名一看就知道是东瀛鬼子的士兵身后,弯着腰横着枪的走在路上,逐渐向几十米外设置路障的一个班的伪军士兵靠近。 ------------ 第十七章 爆起 偷袭 迎面走来两人,一个日本人,看军衔还是个少尉,另一个和他们一样,是皇协军。于是,守在路障这儿的十几人只瞄了一眼就没兴趣,只有站在路障前的几个一副等待交谈的样子。 “诶,那不是藤田太君吗?他怎么一个人回来了?那小子是谁,你们谁认识啊!”一名皇协军似乎认识林义的模仿对象,对同伴问。 站在这名士兵身侧的是名苍老的男子,他的年纪不大,可就像鸦片鬼一样,眼眶凹陷,面色青白,那股陈腐之气就像侵入骨髓,抹之不去。“管他呢。咱们只要做好上头吩咐下来的活就好。诶,我听说有几个伙计跑了?” “嗯。我也听说了,是咱们小队的,不过自从小队长和中队长都死了后,他们被分到其他中队去了。” “找死么不是。他们是不是被抓起来了?” “好像是……派人去找了,听说给围了起来。不知道太君会怎么处理,其实吧,这些人也是死里逃生,几次和攻打县城的人交错,竟然能保住性命,呵呵――是被那些人闹怕了,你去问问剩下的那些人,哪个回想起那件事不是怕的要命。” 鸦片鬼眼皮也没耷拉,顶着死鱼眼:“怕死?这世道谁怕死,谁就死的快。我看的很明白,这年头,什么都没自己重要。像你小子,以前哪玩过黄花大闺女,这一年时间玩的爽快吧!” 面对同伴嘎嘎笑声,这名士兵脸上浮现**秽之色,“那是没的说,要不是太君来了,哪有咱们的出头之日。” “俗话说的好,时势造英雄,谁能看准时机迎头上去,谁就能成功。”鸦片鬼做出副懒洋洋的模样,“反正啊,再让我过以前的日子,我宁可死了。好好跟着太君吧。等打败了中央军就是咱们的天下了。” 两人说话间,林夕与变成藤田模样的林义走到路障前。 “有什么发现么?”林义用日语问道。 “藤田太君。” 林义停在路障前,笔直的身体像钉在地上的剑,用鼻孔看着面前伪军的士气登时让他面前的几人把腰弯下半寸。 以前的时候,为了竖立投靠日军的华夏人的榜样,除非直接调派到日军麾下,否则,普通士兵与日军士兵互不都统。不时闹出过日军士兵和皇协军士兵的矛盾,虽然多数时候是伪军士兵吃亏,却也有日军士兵打落门牙往肚子里咽的情况。 可是,自从横安县日军士兵大量减少后,日军士兵的地位立即被提了上来,大量失去队长的伪军士兵被安排到日军士兵麾下,听从他们的指挥。 林夕站在“藤田”身后半步距离,看着前面的伪军。十三个,站在路障对面的两名士兵,与林义打招呼的便是其中一位,看姿态似乎在这个班里有点威信。右侧是简易工事,四名伪军士兵靠坐在工事里,三个人不知在干什么,只能看到沙袋后的三顶土黄色帽子,另一个坐在沙袋上,靠着三八大概斜眼看着林义。 左侧是三名士兵,他们在十几米外的田埂上躺着,帽子盖在脸上挺尸;另外四人分散在路障两侧,看模样是专门卖力气的。 “你们的人都在这儿了?”林夕向说话的士兵问。 皇协军看向林夕,对方倨傲的态度让他不满,心里骂着“狗仗人势”,脸上连忙做出恭顺地表情――是对着“藤田”,“太君,您是回营地?诶哟,我可是听说了,咱们横安县的长官到啦,听说级别比原来的真木长官还要大。” 林义变的“藤田”将目光投向林夕,见四周伪军没有戒备,他露出了诡秘的微笑,嘴唇轻蠕,“动手。” 饿狼撕开自己的面具变成猛虎,林义一拳轰向对面的士兵,“蓬”,巨大的力量登时将皇协军打的飞到半空。随后左摆拳,迅雷不及掩耳扫到了鸦片鬼右侧面颊上,这人的脑袋瞬间朝左甩动,同时,脖子上发出“嚓咯”声,不等林义继续出拳,鸦片鬼就直挺挺的朝后倒下。 开始行动时,林夕就将目标锁定在沙袋工事中的四名伪军士兵身上,四名士兵中,唯一注视这边的是那名坐在沙袋上半死不活的家伙。林夕说出“动手”二字,身体便朝右侧冲去,双手把横向握着的三八式步枪朝前一递,不等那名士兵朝后扑倒,刺刀就扎进了他的胸口。 “嗯……”士兵肌肉紧绷,维持着反击时的动作,林夕用里拔出刺刀,由于力度过大,刺刀从敌人胸口拔出来后身体朝后甩了半圈。 而这时,林义已经解决了面前的四名士兵,刚才说话的伪军和鸦片鬼是最早击倒的,另外二人是站在路障右侧的两名士兵。解决了四个人后,在路障左侧的伪军反应过来,身体做出自发的戒备动作,但是,在路障右面的林义双腿蹬地,几百公斤的身体跳到数米高度,越过路障来到两名伪军士兵身后。 “什……” “怎……” 林义都没回头,双臂呈手刀状向后挥去,目标定在两名皇协军士兵的脖子上。其实他挥出的就是一把刀,液体金属快速转变形态,人类的肤色只瞬间就彻底变形。当林义冲向在田埂那儿睡觉的三名士兵时,他的身后多出了两具无头尸体。 两名士兵的脑袋还在半空舞动,颈动脉的鲜血由于血压关系,迸出一米高的血柱。 这边,刺穿那名士兵胸部后,沙袋后的伪军听到动静,一个黄色帽子就要起来。不等这顶帽子越过沙袋,高举刺刀的林夕便将刀刃斜**布帽中。 那个没机会把脸越过沙袋让林夕看到的士兵动作一僵,随即无力的朝地上坐去。 这家伙临走了还要带上林夕的武器,刺刀卡在了他的脑颅上拔不出来。林夕只能放开步枪,双手在虚空一握,借助元素重组,两把刺刀出现掌心,正好被他稳稳捏在手里。 同伴的死惊起了另两名伪军,一看不妙,其中一人转身后侧,要拉开与林夕的距离,另一人颇为凶狠,提起身边的歪把子就朝林夕砸去。这家伙不要命的打法还起了作用,直扑过去的林夕为了抵挡从侧面砸来的机枪,伸出右膀子抵挡,不想上面携带的力量很重,加上他冲来时急切,下盘不稳,整个人被敲到了沙袋上,滚了半圈后摔倒在地。 这一下让两名伪军都吃一惊,拿着歪把子的人是兴奋,后撤的士兵是一脸欣喜。 “去死吧你!”伪军士兵举起歪把子,继续把它当木棍狠狠抡向地上的林夕,他后面的士兵则提起步枪,对准地上的家伙就要扣动扳机。 就在这时,一道蓝色的光束自远处飞来,光束穿过拿着歪把子的士兵后又轰在准备射击的士兵头上。二人被光束穿过的位置都发生爆炸,“噗噗”,就像埋在西瓜里面的大鞭炮炸开,碎掉的肉块混合大团的血液从里面抛向外部,只是炸开时声音很轻,就跟把小鞭炮沉到水里后发出的闷响一样。 林夕呼吸急促,愣愣的看着瘫倒到自己身侧的士兵,他被击中的部位是右侧肩胛,爆开后,不但右胸少了三分之一,整条右臂也脱离了身体。他身后不远处的士兵更惨,击中的部位是下颚,整个脑袋真的就跟西瓜一样爆裂。 “呼哧……呼哧……”林夕维持着倒地后的姿势,吁吁喘着粗气,刚才他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仅仅瞬间,他的心里闪过的不是壮志未酬,而是后悔为什么逞强,为什么要选择自己明明不会的肉搏。鲜血已经把他半个身子染红,血液透过衣服渗入,很快就和皮肤接触黏糊糊的让他难受。 明明知道自己安全了,林夕的身体还是忍不住打颤,即便努力克制,手还有脚仍然发出轻微抖动。死亡的威胁,不是曾今感受过的气势可以比的,它就像一个烙印,不仅仅刻在皮肤上,还烙在骨头里。 “没事了。”林义走了过来,他观察出林夕的恐惧,便建议道,“你现在很紧张,先找地方休息,等冷静下来我们再做计划。” 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和死神擦肩而过的时候有很多,但是,被炮弹子弹击杀与近身格斗感受到的死亡大不一样。就像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体系,不管在另一条道路上走多远,到了这边,首次感受时还能给人带去震颤。 ------------ 第十八章 潜伏 “计划,谁他娘的还管计划!” 林夕从地上爬起来,呼气吸气,几个来回后,还是能感觉到心脏的剧烈跳动。 “唔嗯……” 旁边传来未死者的呻吟,是第一个被林义攻击的伪军士兵,他的胸膛被林义直拳击中,胸骨已断,更可怕的是胸膛上出现凹坑,心肺俱伤,势必活不了多久。 林夕从地上捡起刺刀,慢慢走到这名士兵身侧。 地上的人还在承受巨大的痛苦,眼睛无神的望着天空,也许视野已经模糊。林夕没有怜悯他,亲身感受死亡,从生死两刻之时走过,哪里有半丝悲悯。捏着刺刀的手一翻,刀刃笔直朝下,随着身体蹲下臂膀狠狠砸下去。 “嚓――”刺刀从对方鼻子左侧**,身下的身体猛地一僵,之后再没感到有动作。 林夕试着拔出刺刀,却发现又被骨头卡住了。 “最好对胸膛发动攻击,脑袋虽然是致命部位,但骨头很硬,不但会伤了刀刃,角度稍有不对,就会被卡住。”林义走到他身边,对他的杀人方法提出意见。“我们走吧。” “不。”林夕不去管依旧插在士兵脸上的刺刀,他恶狠狠地看着南庄方向,“我咽不下这口气,而且我早就想攻打南庄那儿的营地了,那里有很多老百姓,把他们救出来,总能找些跟这我干的队伍。” 林义在他话音落下时就开口:“可你不再状态,而且我不得不打击你,那些劳工并非最好的兵源,只要日军没有把他们逼到角落,这些人是不会想到反抗的。他们只会成为你的累赘。” “……好吧。我现在只是想杀人,狙杀,不打近距离的仗。”林夕闭起眼睛,他能感觉到手指的颤动,从肢体反馈回来的感觉告诉他,无力酸软的感觉依然存在,他现在开始惊讶死亡带给自己的恐惧居然如此的深。 林义看了林夕好一会儿,眼中数据快速跳过,他等了一会儿,在林夕情绪有了平缓的时候才开口:“可以。你没学过格斗术,而且,相对你的枪术而言,近身能力偏弱并不是大问题。你攻击南庄日军营地的计划我不反对,但我必须警告你,让那些劳工成为战士,会对你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再过不久我们就会离开,虽然x-黑鸟的座舱比它的原型要大,却也只有十个座位。另外,他们愿不愿意跟着你离开横安也是未知数,你应该了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的情感。仅仅在横安打游击肯定有不少人跟着,可要是离开这儿,哪怕跟着你,他们的心也不会安定。我到觉得你可以招募学生,他们中很多人胆子大,视野开阔,文化程度高的他们对你将来要做的事有很大帮助。” x-黑鸟是林夕与林义商定的,对这架外形与sr-71侦查机一样的飞机的称呼。 考虑了林义说的,林夕觉得他说的很对,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报效国家的理念,很多人都是被欺压的没有办法,日子过不下去这才拿起武器。但凡有一点活路,再困难的日子他们都能忍受。国家大义,民族大义,距离他们十分遥远,被三言两语煽动的除了脱离现实的学生,便是别有用心之辈。 “其实有一点是我比较急切的,快速掌握外语,我的外语水平还是太差。如果到国外还得由你亦步亦趋的翻译,终归麻烦。最关键的还是金牛他们,既然跟着我,就必须也掌握外语。” “确实如此。但你应该看的到,困难有很多,他们甚至不能把汉字认全――包括你在内,虽然认识字,却不会写。”林义一本正经的话听在林夕耳里像刺一样难受,可他的问题也很尖锐,“你会写繁体字吗?会书写这个时代的文章吗?” 林夕在学校时,外语就不过关,后来参加工作,用英语的机会就更少了,不消几年全部丢给了老师。再后来得到异能,日子开始发达,可直到被人从房地产行业赶出来跳到航空工业,才又开始接触外语,虽然第二次学习比第一次简单,但因为时间安排不过来,学会的只是少量词汇。 不管抱着什么样的原因,杀敌是第一步,它可以验证林夕生成空间出现的金色格子到底需要多少条人命去填补,也可以增加其自身的身体素质,更关键的还是林夕希望从日军与皇协军手里拿到这些家伙从华夏民间收拢的财物。 尸体身上搜到的银圆有二十六块,其中的一半是从站在路障后的两个人身上拿到的。 林夕和林义在接下去的五六个小时里,将南庄周围的士兵几乎清理一空,六个设置路障的伪军士兵都死了,被人用枪远远的吊着干掉。 近两个小队伪军被人干掉,今村中佐还没平复的胸膛再次起伏,他已经发电报给了司令部,他想到了原本调到横安县的三名狙击手,可三人已经在昨天护送完物资后离开。急切的他再次将事件原原本本的告诉司令部,除了央求更多的兵力支援,还需要特殊人才。 就在这时,他临时提拔上来给他担任副官的南树子给他带来一个人。 这个人穿的和华夏掌柜一样,是个沧桑的中年男子,他走进屋后,从怀里拿出份文件,把它递给今村元上。 今村元上没好气的接过,觉得又是哪个支那投降派向自己传递的消息,如果没有一堆乱糟糟的事,他很乐意给支那游击队找点事儿,可如今被火烧的焦头烂额,哪还有心思啊! 展开信笺,今村元上一目十行,随着时间推移,脸上的不耐逐渐减少。终于在他看完信后,一脸热切的对面前掌柜模样的人说:“原来是相元君,你能来这儿真是太好了,快,倒杯茶。” 副官立即吩咐士兵去倒茶,自己走到一边静静待着。 相田直男坐下后对今村元上说道:“今村队长,这次跟我过来的人有一百二十七人,他们已经分散到了横安县,只是时间尚短,还不能打开局面。这次是司令部发出的命令,让我们全力配合今村队长稳定横安县局势。” 此时,已经有轮船开到了码头,木船哨一的中队已经做好了离开准备。 可是如今,木船哨一直皱眉头,听到袭击己方士兵的是华夏的神枪手,他想到了曾在营地外杀死数百名部下的家伙。 虽然木船不想趟横安这个浑水,可让他什么也不做就灰溜溜的离开由实在不服气。 “这个敌人枪法极高,对自己十分自信,我估计,他是参与县城战斗的一员。”木船哨一按照自己的思路判断,片刻之后,对自己的小队长吩咐,“你立即吩咐士兵,把仓库里的炸药埋在营地内,任何地方都不要遗漏。” “啊……队长你这是?” “炸药埋好后,你把这件事汇报给今村中佐,就说如果敌人攻入营地,就把士兵们撤出去,同时引爆炸药。用这个营地作为支那人的葬身场所,我们不吃亏。”这是木船哨一能想到的办法,复杂的地形下,想要在最短时间里在山区截断敌人的退路,实属妄想。 “是。我这就去。”小队长知道木船的想法后,考虑到那名神枪手对己方造成的损失,也认为:如果自己毫无作为的离开,会在心里留下遗憾,这个手段虽然激烈,也不能肯定会用上,可要是万一用到了,必然能解决横安县一大麻烦,同时给死去的战友报仇。 ------------ 第十九章 返回 树林里,林义背着一大捆三八式步枪与装子弹的包袱,手里提着四挺歪把子。 “还要继续么?”站在那里的林义对林夕问,树林里的光线较暗,看起来像是傍晚了。 林夕没回答而是问道:“几点了?” “下午三点十五分。” “三点钟了。过的真快!”几个小时杀死近百名敌人,放在其他人身上是了不得的成绩,可落在他身上,怎么也显现不出强悍。“再杀两个小时。鬼子能动用的兵不多,我们杀了这么久,他们居然只派一个小队东奔西走,肯定有原因,正是这个原因牵制了鬼子的人马。” 经历了死亡的检验,林夕更加珍惜生命,一个小队的鬼子冲上来他就与林义快速离开,说什么也不回击,只低头走路。 那支小队以皇协军为主力,一名曹长作为小队队长指挥他们。 今天,林夕带着他们跑了很多地方,可是,距离最近的时候也相差一里多地,山区里面的一里多地和平原不一样,茂密的丛林里,哪怕只有三四十米,就会错失发现敌人的机会。所以数次围捕都没逮到林夕,连在他后面吃灰尘的机会都没有,至于分兵,别提了,人数一少,敌人就会毫无顾忌的攻击,还来了次各个击破,解决了两个班的士兵,吓的日军曹长再不敢将队伍分开。 晚上本是林夕偷袭日军的大好机会,可是,学习英语同样重要,即便林义可以同步翻译,但怎么有自己懂外语来的自在? “林义,我们回去会走过哪些地方?”林夕把枪背在肩。 “现在是在南庄北面,要回去,得一路往西走,穿过公路后再朝西北走,翻过几个山包在山道上走十几里就到村子了。不过这里距离袁庄只有十里地,再经过一个村子就是县城了。”林义回答道,南庄附近的地图已存档入库,如果有全息投影,他可以变出插口把资料输入进去制造3d地图。 “这么多路?”听到穿过公路后还要走十几里地,顿时叫苦,和敌人周旋时,一点都没觉得自己走的路多,哪里想到与自己距离那座村子这么远。袁庄他曾今去过,它和南庄一北一南,中间隔了涌断山脉的一条支脉。说也奇怪,涌断山脉是南北守望,这条支脉却东西走向,县城通往南庄的路只有一条,便是在这条支脉发源的地方。 支脉从西到东,最后向南一拐,将南庄整个儿的围在里面,仅靠一条通向县城的道路和秦江对外联系。而那条路建立的地方地势平缓,这条支脉从西到东,山势由缓到急,并非险要关头,只是靠着涌断山主脉的这面,山坡倾角平均六十度,有些坡断达到了八十度,是个打埋伏的好地方。 但是,从这里进入山中就要绕道而行,增加行程时间。 了解到这些信息的林夕打消了继续找鬼子麻烦的想法,他问道:“我们现在回去,什么时候能到?” “五六点钟就能到,如果加快速度,以你的体能,最短需要一个小时。”林义分析后报出了自己的结论。 林夕不想快速行军,这虽然也是锻炼身体的方法,可一天都在杀敌人钻山林中渡过,心早就累了。如果时间尚早,林夕还可能因为过早回去浪费时间,再去找日军麻烦。现在么,憋在心底的那股气散开,早上的死亡阴霾淡了许多,就想着坐下来好好休息,学习英语为自己去国外做准备。“我们回去吧!” 林义估算的时间是两个小时之内,但二人回到村子时,已经是六点二十几分了。林夕不可能像林义那样直接从荆棘中走过,遇到过低的树枝,还得小心缠绕在上面带着倒刺的滕曼,所以二人是在天彻底变黑后才回来的。 其实,由于树林里光线本就不足,林夕早在五点半就抓着驳壳枪利用人机一体的能力在林子里赶路。 两人回来时,金牛就发现了他们,虽然山区内的这个村子早已荒废,但谁都不能保证不会发生意外。军人天生的警觉让他无论在哪里都会准备后手,就像在县城睡觉时会在某些角落系上一个铃铛一样。 “我还以为你们不回来了。怎么这么晚。”金牛对走近的林夕说,面对林义,仅仅一个点头了事,对方性格古怪,好像眼里只有林夕一人,而且完全听命对方,见怪不怪的他几次聊起话题都被对方的冷漠态度伤及后,与其交谈的热度淡下来。 林夕回道:“还不是鬼子,把我碾的满山跑,不知不觉居然快跑出南庄地界,翻了好几个山头才回来。我都想到县城过夜了。” “嘿,那还不好。要是我有你这实力,早就到城里去了。怎样――他娘的,这么多货色!”随着林义走近,金牛看到了他身上带着的东西,登时爆出粗口,要不是眼眶小,两颗眼珠子都得飞出去。 林义把几十支步枪放到墙角,又将八挺歪把子仍到一边,最后才将子弹放下。“子弹我都混一起了,拿的时候自己选一下。” 为了方便射击时取用弹夹,林夕利用元素重组制造了很多金属夹片,抽出空闲时间专门把散弹扣到金属夹上,所以林义才有这样一说。 “贼娘的,都能装备两个鬼子小队了,你真想拉出一支队伍来?”金牛拿起一挺歪把子,提在手里过过瘾。 吴衔也一样,只是他力气大,一只手一架,并将机枪夹在腋窝下。 突然,林夕闻到了股焦味,转头看去,对还兴致勃勃玩着机枪的金牛大叫:“金老哥,鸡肉被你烤焦啦!” 其实金牛也闻到味了,林夕喊出声时,他连枪都没放下就跑过去。 林夕和林义也到火堆旁,时间到了十一月下旬,气温明显变冷,晚上不裹上一层被子半夜准得被冻醒。生堆火在旁边,醒来时看着光,暖暖的让人安心。 吴衔从另一个角落――那是之前堆放武器和子弹的地方,他拿来了六根五发子弹一个的弹夹,将它们放到歪把子上面的弹漏斗里,然后把压弹杆朝下一掰,压住枪弹。随后将这挺可以射击的歪把子架到这栋屋子的窗口。 日军的轻机枪在林夕看来设计差到了极点,虽然知道这是由于岛国工业现状限制,但看到过后世那么多自动武器的他如何能将这种机枪放入眼中。包括手头一直用的三八大盖,要不是他的射击精度有保障,估计被子弹击中的家伙中,有六成能再次活蹦乱跳的站起来。 要是把它拿去和国外的其他步枪比,其精度也是大问题,五六百外,枪身固定并瞄准目标脑袋后,绿色准星会在以脑袋为中心的半米范围内飘动。如果不是人机一体状态下可以把目标放大并且绿色准星落到敌人脑袋上时整个儿会突然变成红色,想不在时间压缩的情况下抓住机会,需要一段时间准备。倒是将目标设定为包括脑袋在内的脖子胸膛,机会则会大一点。 “还有三个金色格子,我是不是弄一把狙击步枪出来啊!”林夕坐在火堆旁盯着架子上翻滚的鸡肉出神。 ------------ 第二十章 枪声 林夕最终忍受住了诱惑,一个金色格子被用来制造科幻电影中的终结者与ns-5型机器人,其携带的资料本身就是这个时代最好的资源。而战斗方面,t-x型终结者亦属于战略级力量,若非林夕还有顾虑,林义消灭横安地区的日伪联军轻而易举。而ns-5型超能机器人敏捷的动作亦提升了终结者的杀伤力。 第二个金色格子被用来制造同样只存在于科幻电影中的x-黑鸟,它不但拥有原型黑鸟的高空高速能力,还携带了十个座位的机舱与垂直起降能力,仅就侦查能力而言,无愧战略侦查机的称号。 第三个被林夕利用的金色格子分解成了一百个储物格与一个生成格,让原本两百个储物格与两个生成格的生成空间主体增加了一半。 虽然储物格利用的只有两个――银圆和小金条,两个生成格每天都在生成新的黄金与白银,但林夕看到了不足的一刻。石油属于消耗品,军火和石油是世界上最赚钱的行业,生成格配合储物格中的物品,凭空生成的能力让他拥有天生优势,只要跨入这个行业并拥有一定的本钱,只有盈利不会亏本。 现在三百个储物格只利用了两个,但将来会有很多东西加入其中,石油,粮食,肥料,钢铁,铜,铝,特种合金,高品质航空煤油,提纯困难的放射性元素,还有林义这类终结者机器人等等等等,子弹炮弹飞机发动机都可以放入里面。 只要林夕在现实世界一直对其中的产品进行升级,以储物格内物品百分之十的容错度,就能保证产品可以随着时代一直晋升。 生成空间是拥有自己一套运行机制的,早在林义出来前林夕就感觉的出来。 前一个世界,林夕认为一个储物格只放一件物品太浪费了,他将制造飞机需要的几种合金用元素重组制造一千份后,每一份都装到集装箱中,再以每个集装箱为单位,一个一个的放入储物格――如此一来,它虽然只占据一个储物格,却可以为自己提供好几十种原料。 但这里会出现一个问题,因为集装箱中的各种合金彼此之间没有特定关联,其容错度大幅度锐减。就像把歼十战机放入储物格,它的改进型只要整体差异不超过百分之十,新机型就能叠加到原来的老歼十上,这等于之前生成格每天出现的是歼十a,而在之后就能制造歼十b。可是用集装箱放了十几种彼此没有特定关联的东西后,它的容错度就从原来的百分之十变成了几十亿分之一――等于失去了这个储物格中的物体更新的可能。 林夕为自以为是的聪明付出代价,但因为时间尚短他就因为飞机失事死亡,到是没机会去感受。 也许异能确实有漏洞可以钻,但肯定不多,哪怕暂时看起来取巧得到好处,可将来必定为此付出代价。 而现在,林夕发现了增加储物格的方法,就更不可能用这种方式了。 虽然还有三个金色格子躺在生成空间,可林夕没有发疯到用它制造巴雷特等后世经典狙击步枪的程度。林义体内有这些武器的设计图纸,只要到美国,找到合适的钢材就能制造狙击步枪,根本不用拿神奇的金色格子去浪费。 原油在整个石油行业中是价值较低的,想要提升它的附加值,就需要技术与设备。这个时代没有后世的技术堡垒,只要肯付代价,绝大多数技术都能弄到手。 金牛和林夕一样,跟着林义学习英语,与有一定基础的林夕相比,他的学习速度丝毫不落下风。开始的时候林夕还挺惊讶的,觉得这个时代的人太强悍啦,可转念一想又觉得合理,金牛能在生死交错的战场上带着自己的弟兄活下来,本身就极其强悍。 以他的天赋如果能在成长期受到良好教育,哪怕成不了博士也能成为一个硕士,因为平庸之辈早在时代的大浪中被刷下来。那些人,林夕很难注意到,而他们也不会考虑过着林夕那样“惊心动魄”的日子。 又过去一天,林夕早上醒来很快,在林义的带领下做着锻炼。 金牛和吴衔适应了他们的节奏,比原来的日子轻松,吃喝不愁。鉴于林义和林夕的实力,金牛对未来有了期待,不用像刚开始那般,整天为未来担心。 就在他们各自进行着各自的训练时,山头出现枪声,发出枪声的地方很远,林夕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因为几百米外金牛和吴衔在练习射击,见识了林夕和林义的枪法,金牛觉得,想要把自己融入这支队伍,就要把自己的枪法提升上来。 其实林夕不觉得他有必要练习狙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等将来拉出属于自己的队伍,他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成为神枪手。 枪声很低,哪怕林夕金牛都没听见,林义不可能听不见。 林夕停下俯卧撑,依旧用双臂拄着身体,抬起头问:“这枪声是不是从其他地方传来的?” 林义转身,面向村子,其实是村子后面那座坡度平缓的山丘。“十二点方向,距离……三公里以上。” 三公里正是人机一体的一个界限,林夕站起来接过林义递过去的步枪。展开的精神力将四周景物涉入脑海,植物、动物、泥土、石块、微生物等等,就像一台高速处理的计算机,当林夕将目光定在人型生物上后,发现他能查探到的区域内只有他身边的三个人,其中一个还是仅仅拥有人形的机械。 “这支步枪能让我观察到三公里以上的地区,枪声是从更远的地方传来的――怎么能传这么远?”林夕盯着林义,玩了这么久的枪,林夕从未想过枪声在山林里可以传这么远。 “应该是在高地,而且周围没有植被遮挡。”林义给出了可能答案。 “没有植被……那就只有――只有一个地方了,毛龙山!!”根据林义的答案,林夕迅速判断开枪地点。 毛龙山得益于村民们的迷信,就像这座村子,它就叫毛龙谷。黄三告诉他,毛龙谷原来有个名字,叫毛龙腹,毛龙山便是一头仰天蛟龙的龙头,山脉就是龙躯,到了毛龙谷这儿,一山两分,把毛龙谷裹在了里面,在往后又渐渐合拢,整条山脉除了龙头处其他地方坡度不大。正因为村子所在的地方是龙躯的中间,也有人称它为“腹” 龙头所在地林夕看到过,大自然是最伟大的工匠,岩石和泥土,还有生长在稀薄土层中的野草,构成了一座仰天长啸的龙首姿态。 金牛凭着感觉认为有事发生,停下射击练习,拍了拍身旁的兄弟吴衔,收枪朝林夕走去。“有情况吗?” “枪声,我们听到了枪声。”林夕回答道。 金牛没有露出意外表情,而是果然如此的态度,“我还当自己听错了呢。没想到你们也听到了,这枪声是从什么地方传来的呀!距离很远,就算在林子里打抬枪也不可能传的这么远。” 林夕指着村子后面,对他说道:“毛龙山,只有那块地方开枪才能传到这里。” “……也只有那儿了。去看一下吧!” “嗯。我是这么打算的。不过得有人留下来,那么多机枪子弹可不能白白便宜了别人。” 金牛打量一下林夕和林义,试探地问道:“让我和吴衔去吧。这两天尽看你们打鬼子了,我们可是很久没开过荤。有你这样的领头,要是不时常拿人练手,本事可得生疏了。” 林夕对枪声来源没有好奇心,只是担心会不会影响到自己这边。既然金牛想去,没道理拦着:“好吧。不过你们得快点,天色不早,我今儿个还想到南庄瞧瞧,看看鬼子又出什么花招。” 金牛应了声,转身招呼吴衔,两人腰里插着两把驳壳枪,二十发的弹匣带了四个,一个背着三八式,一个拿着歪把子,两人钻到林子里,一眨眼就没入其中。 ------------ 第二十一章 金牛带回的人 林义站在林夕的侧面,清楚的观察到他的表情,“你在担心他们。” “是啊。他们是我的第一批手下,要是有个万一就是出师不利,那感觉……我可不想体验。”林夕把枪端起来,进入人机一体,脑海中“看着”两个快速行进在山林的汉子。 林义问:“既然担心他们,为什么不跟去?由我出马或者你我一起去,不是比他们更放心吗?亦或者,为了锻炼下属?” “锻炼?”林夕把枪放下,笑着道,“金老哥踏过的战场可能比我走过的地方都要多,他啊,有属于他的骄傲,我不能去打击。另外,这一切让他想到了前世刚进公司的信任,总希望有展示实力的机会。这不应该硬仗,金老哥心里知道什么仗该打什么仗不该打。这样的机会给他,其他的――比如和几百个伪军鬼子硬拼,就得把他们留下来,算是变相的交换吧!呵呃,算啦。在这里担心无济于事,我们继续吧。虽然我不想再和敌人打近身战,但必要的技能还是要学会的。” 昨天面对两名伪军时的狼狈不堪让林夕深恨,虽然当时灌满脑海的是恐惧,可当惧意退散,裹挟而来的就剩恨了。 林义不是个好老师,但他的格斗技巧好的没话说,终结者机器人大多利用自身的力量和武器对敌人攻击,但是在融入了ns-5超能机器人的部分性能后,速度有了很大的提升,一跃三米高不是妄想,为此,林夕要求他不要做出常人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动作幅度。 毛龙山距离这儿有三四公里,钻到林中赶路,时间久时要一两个小时。 一个小时后,林夕听到了断断续续的枪声,枪声很轻,但不远,林夕与林义停下动作,吁吁喘气的林夕跑到五十米外,把三八式步枪拿在手里。 人机一体―― “视野”中,金牛和吴衔带着六个人朝村子跑来,他们身后追着三十几人,双方不时对射,幸亏林子里的阻隔较多,本会落在身上的子弹被树木石块挡住,因此双方“乒乒乓乓”打了许久也只倒下三人――林夕只“看到”三具尸体,从人机一体的最大观察范围附近开始,沿着金牛的逃亡路线倒下三人。 观察服饰,两句尸体是敌人的,一具穿这学生的衣服,和金牛救的人一样。 “我们走。”虽然疲惫,可看到了这种事林夕怎么会躲,而且战斗的地方距离这只有一公里。 林夕没有犹豫,林义更不会了,他以极快的速度跑回放置武器的屋子,从里面拿出两挺歪把子,还有几百发子弹。这种机枪虽然垃圾,但火力却比步枪要猛,加上林义是机器人,不会出现人为的**作错误。 与二人并肩战斗时一样,林义在前林夕在后――万一走了霉运当头一发子弹过来,对林夕的致命伤害对林义来说连磕伤都不算。 树林的枝叶把枪声挡的很严实,若非有人刚才在空地处连开了树枪,让声音从空旷的地方传播开来,林夕说不定要在过一段时间才能听到动静。 没一会儿,林夕就和金牛他们见面了,因为树林太密,哪怕林夕有精准的枪法,缺少视野的他也无法让子弹落在敌人头上。在拥有如此多树木的林子里,能找到他在游击队那次伏击日军的有利地形太少了――那时虽然也在林中,但因为大的树木比较少,多的是细枝窄杆,并不能给日军士兵提供保护。 被金牛带着的人里面只有一个不时用手里的步枪还击,步枪威力比三八式大,林夕对二战武器了解不多,认不出它是毛瑟还是中正式亦或者汉阳造。让他在意的是金牛吴衔带回来的人,这些人林夕有印象,特别是其中一个,他还与对方处过几个小时。 “你们来了啊。”身后的枪声让金牛焦急地心放下,靠在树杆上对跑过来的林夕大喊。 林夕没有回答,其实这会儿他根本听不见。敌人和他的距离都在七八十米上,可就这样也难找到攻击敌人的时机――可见这片林子的浓密程度。为了拥有更多的机会,林夕进入时间压缩状态,时间比例从一比十一直攀升到一比一百。 时间比例每次调升,空间对身体的碾压力量以几何倍数增加,即使他的身体素质与原来比犹如天渊,可他只能增加在一比一百状态下坚持的时间,而无法再进一步让时间倍数冲入一千的程度。正因为时间比例增加,林夕终于有了狙杀敌人的机会。 “视野”中的人被他放大到五米距离看见的人的六倍以上――这样的放大是有牺牲的,原本可以坚持五秒的时间会下降到三秒甚至两秒。但敌人数量有限,能在远距离上多消灭就给己方多一份信心。 扳机扣动后,枪声传出,林夕从时间压缩状态下退出时,余音还在耳畔的空气震动。那名被他锁定的敌人脑袋上出现了个弹孔,死的不能再死了。 “走,这里地形复杂,我的手里被压缩的厉害。跟我彻!” 林义早在之前就越过林夕和金牛,半蹲着端起轻机枪射击,那种轻便的姿势看的其中了解武器的人把眼睛瞪成牛眼。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林义的臂膀十分有利,一个爬在地上的人分明看到子弹飞射出去时,林义的身体连震动幅度都没有,肩膀手臂手腕以某一规律运动,抵消枪身的震动保证它的精确度。 精确度确实保证了,三十发子弹射出去后,树林里传来至少两个呼痛惨叫的声音。有没有打死不知道,但能在缺少视野的情况下击中两个人,如果不是运气爆天就是实力强悍的要命。 “是你!!”一个娇美的声音,哪怕带着惊慌并且在子弹飞射的交战区,这个声音听在林夕耳朵里还是美丽动听,不用转头去看林夕都知道声音的主人是谁,他早在人机一体中“看到”对方了。 “是我。怎么,似乎再次看到我活着你很失望。”林夕说话时眼睛突然眯起,人机一体时间压缩,“啪”,又一条生命被子弹带走,一个自作聪明的家伙爬到树上,准备居高临下,可还没站稳身体,子弹就从他背后射入心脏,一枪两孔,从心脏穿出后钻到树杆,扣在木芯深处。 除了林夕和带有红外显形、生命探测等多种设备的林义,只有死去的人身旁的几个同伴才知道这人身死。 惊讶的女子正是不久前才见过的荣萱,她连连摇头:“不,怎么会呢。” 林夕不等她说下去,与金牛说道:“带他们快点走。” “好的。你们几个,快点跟我来。”金牛对其他人招呼,同时横着拿驳壳枪,对几个发出枪声的位置射出几个连发。 现在可不是叙旧的时候,荣萱被她身边的女孩带着,跟金牛吴衔快速后退。 林夕林义与吴衔,三人边打边撤,林义给歪把子的弹漏斗叠了六个五发子弹一个的弹夹,把压弹板压上。轻机枪再次在树林里发出啸声,三十发子弹过后,一死一伤,哪怕林义枪法不俗又有各种附属设备配合,地形依旧限制他的发挥。 一公里距离,两人跑来用了七八分钟,退回去却用了十几分钟。 不过一路上杀死的敌人超过十个,受伤的亦有七八人,那些追击者在这段时间里察觉到对面敌人的厉害,于是放缓攻击脚步,不过他们没有退,好似在等什么。 ------------ 第二十二章 林义的表演 林夕没在人机一体的范围内看到敌人的后援,不过,在树林里攻击敌人对他限制太大。 “吴衔,你先回去,我们过一会儿就退出来。”林夕对还和他们一起的吴衔吩咐。 吴衔将憨厚的面孔朝向林夕:“可大哥说让我跟着你!” “你大哥还得听我吩咐,回去,换了机枪再过来。”林夕说道。 “哦。”吴衔应了声,又对前方林子开了几枪,然后才向后退去。 林夕不想等了,既然三公里多的距离上没有敌人后援,想必暂时不会有危险,既然如此,他不想让这些人从手底下溜走。吴衔离开后,林夕对不远处的林义说:“杀光他们。除了超时代科技,你可以用任何方式。” “了解。”林义回了一句,手提着机枪,锁定敌人位置,身体从树后蹿出,飞快朝目标冲去。 他的速度很快,机械构造让他不用担心凹凸不平的地面,哪怕枯树叶下藏着能把人绊倒的树根,在他的力量下也不起作用,连同附近埋在地下近半米深的根茎也被力量扯到地面。 林义跑动时的动静瞒不过人,正愁没有办法的敌人发现林义对他们强攻,哪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纷纷探出身体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发射手里的子弹。这些人武器精良,步枪是崭新的,而且和三八大盖截然不同,其中一些人还用驳壳枪。 当他们一起朝林义射击时,火力凶猛,如果冲上去的是普通人类,这会儿肯定倒在途中。 但林义不是,超越人类想象的速度让他避开了所有子弹,靠近目标十米时,他的身影已经被附近五六个人看到,调整枪口后就要封锁他的前进路线。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个瞬间,林义身体一顿,紧接着跳到三米高的空中,借着前冲的余势和左手与提着机枪的右胳膊不断拍打身边枝干带来的反推力,一刹那来到了目标的上空。 因为林密叶紧,失去了林义的身影后众人依旧对可能出现的敌人的地方射击,只有察觉到林义要杀的目标是自己的那个人,在林义从上落下的过程中看到了对方的身影。 “不好…” “咚――” 林义落下时,把机枪的枪托笔直的朝这人脑袋上送,哪怕只借惯性,挨到这一下的人也别想活着。 这个人额前的头骨连一秒都没坚持便碎了,枪托挤进头颅,将对方的五官与脑浆搅成哪怕摆到盘子里也不可能分清的浆糊。 落地后,林义的视野更加开阔,他不需要喘气,才从上空落地就再次起跳,来到左侧一个拿着驳壳枪想要朝这边射击的人的身后。 “什…呃…”同伴身死的一刻落在这人余光中,虽然他把枪口调动的异常迅速,却还是没能挽救自己的生命。林义直接跳到他的背后让他惊慌失措中升起了个大大的问号,但随着脖子传来的剧痛和眼前世界突然侧斜,一切归于黑暗。 用手刀从背后打断敌人的脖子,林义抬起机枪,对身前十米蹲在地上拿着步枪朝前射击的人扣动扳机。这名敌人刚刚察觉到身后不妥,正要转头,一梭子弹钻入他的身体,令他再也无力支撑身躯,靠在树上躺下。 因为林义的冲击,敌人从藏身地走了出来,林夕就趁着这个机会收割了两条人命。 林义调转枪口,把两名跑过来用驳壳枪对着他的两名敌人扫倒,不过机枪子弹也在这时打光。恰在此时,一名端着步枪的人从树后站出,林义单手把枪抡起,朝他狠狠砸去。终结者的力量太大,速度也太快,没等这人食指用力,歪把子狠狠撞在他的脑袋上,瞬间就把他的脑袋砸的开了花,死前的潜意识让他食指用力,不过发射的唯一一发子弹无巧不巧的,将一名从林义身后跑来的同伴击倒。 短短一分钟,林义就冲破了对方的阵线,在没有让子弹击中身体的情况下与林夕一起,把剩余的还活着的敌人全部击杀。 “总共三十四人,都解决了。”放下枪退出人机一体,林夕对林义说。 二人将死去的敌人的武器拿过来,然后并肩朝毛龙谷的村落走去。 看到他们身上的武器,金牛笑道:“我就说么,你怎么可能被他们缠住,原来又是吃独食。” “哪里。”林夕与林义把武器放到角落,从里面拿出一杆口径比三八式步枪更大同时枪身比较新的步枪,“本来打算来个反冲击,再顺道退回来,哪里想到这帮家伙一触即溃,这时候要是不痛打落水狗,我都对不起他们给我创造的机会。” “哈哈哈。”金牛笑的摇着头,随后让开身体,刚才听到林夕与他救的人中的女娃子谈话,知道两者是认识的,“这些人你认识吧。” 林夕看向荣萱,又把目光放在其他人身上,有点印象,可这些人的名字却叫不出来,仅仅感觉面熟。“各位,没想到又见面了。” “林夕?你怎么在这里。”说话的女子曾今在腥风寨与林夕谈过话,陈飞雁,自称荣萱的大姐,但林夕对人名,特别是不怎么见面的人的名字忘的特别快。看到林夕张嘴犹豫的模样,陈飞雁抱怨道,“我叫陈飞雁。估计我们这里的人,你就认识萱儿吧。” “陈姐!”这话听着好似有别的意思,荣萱小声抱怨着。 林夕无奈道:“咱们见面的时候是晚上,人也迷迷糊糊的,就再次介绍下吧。我叫林夕,这三位是我的兄弟,林义,金牛和吴衔。直呼名字还是叫老哥都没关系。” “你好,我叫林峰。”六人中,在战斗时还能保持冷静的那名青年在这时开口,只是他看向林夕的表情不是在看自己的救命恩人。 林夕一愣,“林峰?”没一会儿他就想起来,知道对方是谁,“你――你不是腥风寨的少当家吗?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你父亲能放心让你单独一人出来。” 听他说到这个,林峰的脸色更差,陈飞雁用悲愤的口吻说:“林夕别说了。林伯父战斗时受了伤,在回去路上又被山寨的三当家偷袭,现在的腥风寨……”似乎为了照顾林峰的感受,她没有说下去。 林夕露出恍然表情,难怪如此,只是对方看向自己的表情怎么就感觉不对。 “听说你也参加了那场战斗,是么!”林峰盯着他问。 “嗯。一直都在。” “有人说战场上,鬼子的队伍里有专门杀头目的人,你知道吗?”由于激动,林峰的面色变得潮红。 林夕总算明白他的意思了,有些目瞪口呆:“你不会认为我就是那个在鬼子中射杀你们的人吧。” “可话是从命天子那边传出来的……” 林夕蹙眉,问:“他们说我待在鬼子那边杀你们的人?” “……没有,只是大家都这么说。”林峰被林夕的目光看的有些发簌,喃喃回答着,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说到底,自己父亲还是因为战场上被鬼子刁钻的枪法影响,这才没挺过来。而横安县能拿得出手的远距离狙杀敌人的枪手,他了解的只有林夕。 “以讹传讹罢了。当时我们几个都在,现场也有人看到我们。”金牛开口,因为经历的事情比较多,他能明白林峰的心情,“鬼子队伍里确实有这类人,专门杀军队的高层,只是这儿一直是后方,鬼子不会把重要组成战力放在这里。你不能因为这个原因把林小兄弟也恨上。我看诸位也累了,先吃点东西,再睡一觉,有什么话等休息完了再谈。” ------------ 第二十三章 林夕的欣喜 金牛带过来的六个人除了林峰外,其他都是学生,林夕的目光从这些学生脸上扫过,依稀觉得少了几个面孔。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见的人去哪里了,虽然喜欢荣萱这般的女子,但喜欢仅仅是喜欢,谈不上其他情感。 而且,林夕的年纪已经过了做青春梦的时机――虽然前一个世界十六七岁时,他对这方面依旧懵懵懂懂,直到死时也没经历过,但失去的时光早已过去,走过了这段路,虽不能增加他的阅历,却让他看清楚了很多事。 林峰等人确实累了,甚至没吃金牛递给他们的食物就躺下睡着。 林夕四人走到外面,金牛向林夕说了他赶到那里后发生的事。 整件事就是追杀和奔逃,唯一不同的是若非金牛吴衔两人杀入,林峰一行已经被围在毛龙山上。如果真的被人团团围住,他们这些人便是被困住的羔羊,猎人想什么时候杀就能什么时候杀。 “是腥风寨的人?”林夕问道,他觉得事情肯定不会这么简单,土匪联军被击败,另一股投靠鬼子的土匪肯定会趁胜追击,即便没有日军吩咐,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对这边的土匪穷追猛打。 “不清楚。只有等他们醒了才能知道。怎么?想帮他们报仇。”金牛问。 林夕摇头,抬头闭起眼睛,如是梦中一样呢喃:“什么报不报仇。我只是觉得,单单杀鬼子是不够的,这些人,这些投靠鬼子的人,也该死――将来我们把鬼子赶出去,他们会得到惩罚吗?政府会为无辜的冤魂主持公道吗?” “这得看他们了。经营的好,也许能得到重用。”说到这些事,金牛脸上也出现不甘,真正抗战的人血染战场,帮鬼子作威作福的人却可以在胜利后给自己留条退路,世道为什么这样! “果然!”林夕睁开眼睛,“我总是想,自己马上就要离开了,在离开前多杀些鬼子,给横安的老百姓多做点事。”他突然发出“喝呵”的笑,“――天真的都让我自己感到恶心。” 金牛听了他的话,不赞同,“不。我不觉得你是在说大话,你也不应该这么说自己,你做的是实事,比空口大话醉生梦死的人实在,如果我们都把这种实在话看成可笑的言辞,以后谁会再说,又有多少人会去做。” 被一个认为华夏可能无法战胜东瀛岛国的人如此训斥,林夕觉得世界很奇怪,他看的到华夏的胜利,感受的到胜利的气息,但是他的世界却比自认为国家未来无望的人更灰暗,还有比这更让林夕哑然的事吗? 是啊。连金牛都有信心,自己为什么要产生这样的想法,这个国家多灾多难,自身也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可是有了问题可以治呀!别人治不了,自己去找治,要是再不行就截肢,带着自己能挽救的那部分跟着自己找一片新的天地。 “是我错了,其实我应该比你有信心的。” 林夕说话时,脸上闪过一丝别有意味的笑容,这种笑容金牛已经习惯,“所以你要大开杀戒?不是我打击你,你一直以来的胜利,就是靠地形优势,当然,你的实力是最重要的部分:南庄这里的地形对你太有利,稍微后退就能躲到深山,凭你的枪法,在不用重武器的情况下,只要不让几千个敌人将你团团围住,堪比耗子的本事肯定能逃出生天。但是到外面,你觉得自己能在骑兵的追击下逃走吗?” “逃不了。但我可以杀了他们,不是说大话,我有信心,听你刚才的话后,我觉得很有必要打一场让咱们自己人振奋的一场仗,否则,鬼子还有伪军恐怕会更加可恶的对付咱们国人――鬼子是不知悔改的,我要让投敌的人都明白,最好善待百姓,否则他们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 林夕犀利的言辞已经不会再让金牛叹气了,他适应了对方说话的口气,听起来,话中内容不会有实现的一天,可鉴于林夕几次将看似不可能的事完成,金牛从开始的怀疑变成了心安理得的期待。除了因为日军进攻而发达起来的人,绝大多数国人都期待侵占自己国家的人去死。 “等等,我看到了件好东西。”林夕说着转身走到屋内,没一会儿又走出来,因为屋子里有人睡觉,虽然这间屋子破旧不堪,可因为林夕他们住了很多天,有了人气,加之林夕对生活的要求较高,即便破败,但睡觉坐下的地方都有麻布铺着,再在上面垫些草席毛毯,不去看土黄色的开始脱落的墙壁,倒是有点住在蒙古帐篷里的味道。 金牛将目光放在走出来的林夕的手中,看着他兴奋地神色哑然失笑。“这就是你高兴的原因?”似乎林夕因为手中的东西高兴有些夸张。 林夕瞧见金牛的表情有些发懵,试探地问道:“你以前用过?” 他手里拿着的是步枪,口径比日军的三八式大,用人机一体后,发现手里两把枪在一千米距离上不使用时间压缩,绿色准星的晃动幅度比三八式步枪五六百米还强,绝对比三八式步枪更适合当狙击步枪用。更特别的是,其中一把步枪还是半自动步枪,这怎么不叫林夕惊讶。 不等金牛开口,旁边的林义就根据两把枪的外形了解了数据,对林夕说:“你左手拿着的是德国原装步枪,毛瑟k98步枪。无弹药情况下,整枪重3.9千克,7.92毫米口径,使用的是7.92x57毫米步枪弹――如果你要用这种枪,得准备好子弹,我们这里的子弹都是日军三八式步枪的6.5毫米。有效射程800米,由你我使用,可以在一公里以上的距离比较轻松的杀死敌人。或者给它配上高倍瞄准镜,经过专门训练,普通人也可以在七八百米的距离比较轻松的狙杀敌军。” 林夕眼中出现亮光,没想到自己手里拿着的就是鼎鼎大名的毛瑟k98,他对军事武器了解是在进入航空领域才开始的,而且了解的也多是最先进的几款战斗机。因为自身拥有元素重组和生成空间,虽然企业只能生产歼十,而且年产量只有可怜的三架,可说是过着半死不活的日子,却将目光投向了最先进的四代半战机行列。 金牛有些惊讶,看向林义的表情像是嘴巴里塞了个大鸭梨,怎么也合不上:“我的乖乖,了解的这么清楚。我只知道它是德国原装货以及名字,至于重量射程之类的还不清楚――那另一支呢,你也认识?” 林义没去看金牛脸上的自得,在对方更加惊讶的目光下,说出了那支步枪的信息:“它是捷克的zh-29步枪,7.92毫米口径,子弹与毛瑟步枪通用,总长1150毫米,枪管545毫米,空枪重量4.5公斤,值得一提的是它是应我国要求生产的步枪,但因为造价昂贵,使用者要求较高的素质,并不受人喜爱。东北军中的亲卫队以及中央军某些部队的班长都配备这种步枪。因为德**队攻入,生产厂商应该在去年停止生产了。而它的弹匣容量从5发,10发直到25发都有,而且还能用捷克式zb-26轻机枪的20弹匣和30弹匣。” “我服了。”金牛看着林义,摇头赞叹。 林夕将毛瑟交给林义,自己端着捷克步枪,进入人机一体时,他发现这步枪还算新,但表面的许多地方积累的脏物,需要用机油好好清理。“我看挺不错的,怎么大家会不喜欢呢。” 林义道:“因为制作精良,所以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养,可用枪的人根本不在意这些,打起仗来就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当然就比那些不需要经常性维护的武器受人青睐。” “哦。原来如此。”虽然他见过的人中,大家对自己武器都很在意,可即便这些人,他们对武器的保养仅仅是擦拭武器表面与弹匣,根本不会将枪械拆成零件并用机油清理。许多武器表面看起来干净,可一旦把它们拆开,里面的污垢就像在垃圾堆中打了个盹的人,连枪的主人都感觉惊讶。 这样的情况下,如此娇贵的枪械怎么能被华夏士兵接受。 ------------ 第二十四章 缘由 林义从林夕手里接过捷克造半自动步枪,在金牛和吴衔的诧异眼神中,将它拆成零件,拆开后,外部保养不错的枪支露出了让人看着就觉得惨不忍睹的一面,林义抬头对林夕说:“制作确实精良,但对保养的要求很高,以你的射击频率,每次开枪后都要像这样拆开上机油,每天最少也要检查一遍零件的状态。如果是激烈战斗中,最好一有机会就对枪械来一次全面维护。” “想象的出来。”听了这些话,林夕表情变得无奈,虽然知道华夏士兵对这种精细的武器态度很差,可当知道这把枪如此娇贵后,林夕都有点吃不消。 后世的万枪之王ak47,它为什么能被那么多人使用并有那么高的评价,就因为它采用的零件少并且可以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下使用,普通的保养就能让它适应各种复杂环境。 就像有些人说的:如果要去一个陌生的星球,人们对那里的环境、气候地形等等等等都一无所知,而在只能选择一把武器的情况下,一定会选择ak47。另一组数据也能说明ak受人青睐的一面:如果分配过来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教会他使用、拆卸乃至保养m16的时间是一周的话,ak47只需要四个小时。 可见它的耐**程度多么厉害和让人惊叹。 “交给我好了,虽然麻烦,可这枪却能给我带来很大的方便。”每次进入人机一体,扣动扳机后需要拉栓,虽然做这个动作时,只要速度够快人机一体的状态就不会解除,但有时候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将时间拖过三秒,三秒是个临界点,超过了,人机一体状态就会被强制解除,为了在战斗中保持这个状态,林夕需要加快拉栓速度以及上弹夹的时间,无形中,这会让他的体力消耗很大。 时间压缩状态对体力的要求很高,对于无谓的体力消耗,林夕秉着能省就省的原则。他虽然知道二战中有许多优秀的武器,却没有想过在美国的m1加兰德步枪出现前,国内就有半自动步枪出现。所以这个发现让他十分惊讶,同时非常高兴,虽然这枪很娇贵,可自己的元素重组哪怕不用也在浪费,林夕不在乎复制多一些机油用在捷克造zh-29半自动步枪上。 林义应道:“好的。不过你先得了解每个构造的作用,这样一来,哪怕出现问题,也能自己排除。” 金牛没有插话的余地,虽然毛瑟k98他用过,zh-29半自动步枪他也摸过,可林义对枪械的了解程度远在他之上,就好似这些枪是经他的手制造出来的一样。 “这些武器应该是从投敌的国大党军队手里买来,或者直接从战场上收缴,如果他们不是鬼子的人,那就一定是投降的士兵。”金牛话语中带着落寞,这种结果不是他想看到的。 林夕呵呵一笑,对抬起头用不解目光看着他的金牛说:“金老哥,之前还是由你劝解我呢,怎么这会儿变成你自个儿了?” 金牛想起早上对林夕说的那些话,干笑几声,打算去处理昨天用盐腌制的鸡肉,“让你见笑话了。” 屋子里的六个人直到下午两三点钟才醒,闻着空气中飘出的肉香,各个食欲大震。 吴衔看到他们醒来,给了他们一人一块毛巾――林夕准备的,他还抽空去了林子里,一方面是检查是否有敌人在周围活动,另一方面是避开金牛吴衔的视线,利用元素重组制造食物。活着的动物无法用元素重组制造,他带回去的都是死了并且经过处理洗剥干净的鸡鸭鱼肉。 为了照顾林峰等人,金牛熬的是粥,里面加了鸡肉和鸭肉,切的都很细,林夕也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如愿的离开山区到外面找鬼子麻烦。 荣萱慢慢喝着粥,恢复一点精神后开始打量四周。 “在看什么?给――”林夕给他一个苹果,这个年代不是随便什么时候都能吃到水果的。 荣萱有些错愕,接了过去,“谢谢。我在看你们住的地方,居然布置的这么……”她努力寻找可以形容林夕在荒山野林也要布置出这么舒适的环境的行为。 林夕将篮子里的水果一个个分过去,最后几个给了金牛和吴衔,林义是不要吃东西的,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几个人都分开解决自己的食物,现在就轮到林义在外面警戒。 “追你们的是谁?”吃了一阵,林夕开始问他们问题。 陈飞雁停下咀嚼动作,把目光投向林峰,对方像是没听到一样,继续吃着食物,“我们也不知道,袭击山寨的人有很多,三当家的人,还有其他几个山寨的,都有,这两天我们一直在跑,他们在追,记不清了。” “被围攻?可是,即便有内应,腥风寨的防御力不可能短短几天就被攻破吧。” “还有日军。”荣萱突然开口,看到林夕射过来的目光声音顿时变低,她回忆了下,“当时我们被冲开了,我躲在一个角落,听到有人用日语说话,当时吓的动都不敢动,再后来遇到了飞雁姐她们,跟着她们跑出来了。一路都有人追杀我们,直到遇见你们。” “你们已经跑出来了,他们既然攻占了腥风寨,为什么还要追杀你们?”林夕觉得奇怪,“嗯,腥风寨确实被攻占了吗?” 林峰在一旁低头,一块鸡肉被他拿在手里,正好挡住低下头后露出的眼眶。“被攻占了,新的大当家是袁力。不过有许多山寨的兄弟跑出来了,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这些人。” 金牛思索了番,把头转向林夕,“我觉得应该有人把跑散的队伍集合,正在组织反击,这些追杀你们的人的目标是林峰。”林峰抬起头,不知道是因为听到队伍还没被袁力掌握还是感觉自己有了复仇的机会,“林峰,你是腥风寨的大少,你父亲在寨子里的威严是不可能轻易被抹去的,山寨里肯定有很多人因为家眷在人家手上,不得以才投降对方,只要你站出来带领一支人马打进去,说不定有近半的人会调转枪口。” 林峰的眼中发出期望的光芒,金牛却给他泼冷水:“但是,如果你不尽快带领队伍打过去,等那个叫袁力的人把寨子里的人都敲打一遍,恐怕再也不会有机会了。这位同学说了,里面有小鬼子参与,其他我不知道,但只要有鬼子参与的事,对我们来说就是最大的坏事。” “你逃出来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和人汇合吗?”林夕问。 林峰露出茫然,接着摇头:“没有,他们一开始就把目标放在我还有庄叔身上。” “庄叔是谁?” 林峰向林夕解释:“我们寨子的二当家,也是我的干爹。” “斩首计划呀!看样子,这个三当家早就跟小鬼子串通好了,真是该死,你老爹就没防着身边的人?我瞧你们寨子的规模,他不该是这么没心机的人物啊!” “……在此之前,袁力在和一支马匪的战斗中受了伤,留在了山寨没有跟我们出来。”林峰如是说道。 林夕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正当他要问对方有什么打算时,外面的林义走了进来,“周围有人出现,鬼鬼祟祟,应该和追击他们的人有关。” 林夕站起来,把zh-29拿在手里,笑着对其他人道:“游戏上演了,你们待在这儿好好看表演吧。” ------------ 第二十五章 逐个击破 林夕的表现,说它狂妄也好,信心十足也罢。林峰听到有人偷偷摸摸在附近时,立即像炸了毛的猫,跳将起来,“带上我。”他的目光随即投到屋子的角落,林夕他们拥有的武器和子弹实在太多了,在金牛看来都能武装一个日军中队,如果以当前敌后根据地的火力配属计算,完全可以编成一个营的部队。 稍微不合意的步枪和有少许故障的机枪都会被林夕分解成原料,而在他拿到zh-29与毛瑟k98后,林义可以预见,这里的许多武器会被林夕莫名其妙的处理掉,然后换上一批精良的毛瑟步枪和半自动步枪zh-29。 “不用了。金老哥,你看着他们,别让他们做冲动的事。” “我也不用去?”金牛以为这次能算上自己了,没想到林夕想也不想就把自己排除在外。 林夕肯定的点了下头,“不过你放心,这些家伙既然找到这里,就不会只派来这么点人,有你上场的机会,如果可以,你们把这里的歪把子的子弹都装好再上点机油。等一会儿用的时候也能方便点。” “好吧。我就在这里守着他们。”金牛看到林夕把目光移到林峰身上,知道对方担心的缘由,林夕和林义的实力他清楚,而他与吴衔的战斗力也行,至少不会拖累对方,可林峰,就难说了,对方身负杀父之仇,也许会做出让人难以理解的事也不一定,他得看牢对方。 陈飞雁在林夕与林义走出去后,立即跑到那堆武器弹药旁,对金牛问:“金大哥,能说一下怎么上子弹吗?” 金牛颔首:“好的,你们也来吧。战斗就交给他们两个。” 名叫李亚东的学生脸上带着紧张,他是被金牛吴衔救出来的,知道面前二人的实力。林夕他也见过,可当时是晚上,光线不足,加上对方年纪与自己相仿,另一个林义也很年轻,带着股不确信:“金大哥,就他们两个真的能行。” 金牛目光一扫,发现绝大多数人的眼中带着紧张,余下的林峰只有战意,便对他们解释说:“你们放心好了,我跟在他身边没多长时间,开始和你们一样也不确信,但别看他年纪和你们差不多,实力却比我这种打了几年仗的人还厉害,杀人手法更是老练,别多说了,等战斗打响,敌人的数量变多,就轮到咱们拿枪了。” “哦。” 林夕和林义走出去后,立即进入人机一体,脑海中,以他为圆心,周围三千多米的距离上的所有景象都浮现在“眼前”。定位为人类有威胁目标,那些人形生物顿时变成红色,并分他们的体能和肌肉强度以及神经反射速度给出不用的颜色,拿着最好武器体质最好的人发出鲜亮的红色,这是提醒林夕必须尽快解决这个目标。 人机一体的强大丝毫不逊色元素重组和生成空间,后两者在稳定求生的环境下,可以创造奇迹,而前者却能在任何战场任何兵种中制造奇迹。 “四十七人,东西两面各有9人,他们占据地势没有冲上来的打算,南北两片平缓的地段分别有16人和13人,应该是想借着地利打我们个措手不及。” 毛龙谷作为“毛龙”的腹部,东西两端是两条山脉的接缝处,坡度很急,在一些地方架挺机枪,就能把数倍与己方的敌人挡住,而南北两个方向是长长的山脉,毛龙谷就是由它们向下延伸的缓坡组成,地势平坦,没有可以扼守的要道。可同样,敌人从这个方向冲过来周旋的余地较大,没有一定的人手,是守不住这长长的阵线的。 “分开还是各个击破?”林义看向林夕,他们俩,无论哪一个,对付区区四十几个敌人都轻而易举。 “各个击破,只要我们动作够快,这帮家伙根本没反应的时间。”林夕用脸摩挲着枪托,“而且这杆枪也等不及了,我可不想第一次使用的半自动步枪迟迟不能见血。” 林夕选定的屋子坐北朝南,却是在村子的北面,靠近北边的山坡,所以二人选定的攻击方向便是北边的缓坡。 他们朝前快速跑动,两人拿着步枪速度不快,却不停做着战术动作,而他们的这类行动在此时正在林子的敌人看来就像耍猴,很奇怪两人为什么在如此远的距离上跑动中时不时的折转方向。 不管敌人如何看待战术动作,林夕二人将彼此的距离拉近到五百米,这个距离上,不管对毛瑟还是捷克造半自动步枪,都在有效射程之内。 “砰”、“砰”。 枪声十分突兀的出现,正在林子里看着林夕和林义二人,商量是不是来个包围或者绕道他们后面给他们一枪的人群里,两个人的身体忽然朝侧面倒去,身体倒下的动作极快,就跟别人用拳头砸趴下一样。 7.92毫米口径的子弹威力极大,爆开的血雾也不是三八式步枪击中头部能比的,飞散在空中的血沫子渲染着此时的气氛,周围几人在二人倒下后才听到枪声,这才有个信息在脑中出现,“原来他们这么远就能开枪杀人”,而当他们反应过来寻找躲藏物时,又有三人倒下,枪声依旧稍稍来迟,当同伴躺下了才传到他们耳中。 “砰―砰砰―” 一名半个身体躲到树后的人,依旧露在外面的身体突然爆出两道血柱,竟然同时被两发子弹命中。倒下后,迟来的枪声与前面的枪声几乎和在一起。 林夕对林义说道:“你的速度比我慢一个节拍啊。” “嗯。不过像你这么用,zh-29的保养力度就要加强。”林义继续用电子眼扫描,“剩下七个,有一个重伤,顶多坚持几分钟。” 肚子,也就是肾和肝的部位被两发7.92毫米子弹击中,没立即死去算他命大。 林夕继续在人机一体状态中,他的弹匣是二十发的,才用了四发子弹,不用担心更换弹匣。“南面的敌人听到动静有行动了,我们得快点,你冲上去引诱他们开枪。尽量别被他们击中,不怕意外就怕万一。” “明白。”说完,林义就冲了上去,他的速度非常快,仿佛猎豹,奔跑的同时,脚下沙尘被掀飞到半空,洋洋洒洒的沿着奔跑的轨迹散部。 五百米的距离,哪怕手里拿着三八大盖,也展现的出林夕精密的枪法,何况在这个距离上用的是zh-29,有人机一体在,攻击时,对枪身的侵蚀大幅度锐减,即便射击频率比放在一般人手里要高,却能在之后的保养中得到更好的照顾。 一个人忍耐不住探出脑袋,随即被一发子弹打碎眼眶,脑袋后面飞出一片头骨,灰白红浆一股脑儿的从缺口爆出来。 另一人与此同时观察到林义的行动,提起王八盒子大叫:“大家小心……” 林夕解决完前面的家伙后,立即将枪口调到他的方向,子弹从太阳穴射入,不但搅乱了他的大脑,强大的动能还将这人的脖子打折。在尸体软软倒下时,林义的行动还是被人发现了,他们惊慌的开枪,但其中很多人往往没来的急发射第三发子弹就被林夕消灭。 当身边能响的枪声越来越少,剩下的三个人知道不妙了,但此时此刻,他们已没有了回转余地。一个从躲藏处跑出去的人立即被从后面射来的子弹击倒在地。让剩下二人生起了拼命的心思。 林义已经跑进林子,林夕“看到”这幕,把枪一收,虽然弹匣中的子弹没有用完,他还是拿出一个新的弹匣,“这次打完后,得多准备几个,要不然碰到几百个敌人的场面,只能弄的手忙脚乱。” 他对林义十分放心,敌人只剩两个,哪怕是二十一世纪的兵王,在不了解林义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也别想从他手下逃生。 ------------ 第二十六章 轻而易举 北面的敌人在短短三分钟内就被林夕和林义击杀,若非林义没有使用终结者自身的武器,对付这些家伙速度只会更快,哪怕他不躲避子弹直接朝对方冲过去,其刀枪不入的身姿也能顷刻间瓦解敌人与之作战的勇气。 没有了勇气的战士还是战士吗?何况来犯的敌人只能是凭着悍勇的土匪,真正有骨气的人,哪怕受了日军的好处,也不可能装作看不见他们的狼子野心。这些依靠悍勇纠集到一起的土匪、泼皮的武装,只要击垮他们的信念,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林夕开始朝村子的南面跑时,林子里的林义正将一个人的脖子死死的用手捏住,他将对方整个人提到半空,在那人挣扎着用脚踢他时,狠狠将他朝一侧丢去――就像投掷棒球,这名男子自然不可能达到棒球的速度,但是在飞了十几米后撞到了棵小碗碗口粗的树后,生命气息就停止了――脑浆从一米多高的地方淌落。 在林义的身侧,一个胸口出现凹口的人低头靠在树上,胸前还有大片从他嘴里喷出来的鲜血,怎么死的,只要计算一下凹口深度就能得出结论。 解决了最后一个敌人,林义没有浪费时间收集弹药,他的任务是保护林夕生命安全,瞬间化为一道黑影,就像一辆推土机一样笔直的朝林子外的村庄跑去,路上遇到的一些树木直接被他撞断,拇指粗的枝条就像被木棍敲打般直接弯折。 “枪声不是很密集呀!不会有问题吧!”屋子里的人虽然忙着装弹药,可他们的心思都放在外面的枪声上。但是,乒乒乓乓的声音却没传出,反而是不咸不淡的来了几下,连两分钟都没有就慢慢归于平静。 此时,金牛信心很足了,再者,为了以防万一,吴衔被安排在屋顶,半个身体在房顶下,只留一个脑袋在茅草下小心望着。他都没发出警告,怎么可能有危险。“放心好了。你只要记住,相信林夕就没问题。知道吗?” “……”学生们你看我我看你,心说:要真的这么有信心,怎么不见你们把鬼子打的落花流水,反倒被他们占了小半个华夏。 可这话他们说不出口,自身也是这个国家的人,他们也做过振兴中华的梦。有些人到现在都还在做,有些人则有了放弃的打算;有些人空想,有些人务实;但不管怎样,见识过土匪力量的他们,想到那些能将土匪压着打的日军心里七上八下,没有着落。 枪声又突然想起,这次声音比较近,而且回音比较大,林峰等人猜测敌人进入了村子,他们纷纷抬头,特别是林峰,把一挺装好子弹的歪把子拿在手里,准备随时跑出房门。 金牛招手让他们不要急,抬头对吴衔问:“情况怎么样?” 吴衔的回答很简练:“有三个人跑到村子里了,不过两个人被林夕打死,还有一个做了缩头乌龟,林义已经赶到林夕身边,正在和他配合准备把最后一只苍蝇解决掉。” “你们看,不是没事了么。”金牛做轻松状对这些学生说。 情形却是在林夕冲上去后就有了明显转变,原本,当敌人的先头部队进入村庄后,他们会转移到侧面,通过不断穿插给村庄内的守军带去压力,以至于对方无法专心攻击正面敌人而分散一部分人手追击或者攻击穿插的敌军。 可林夕精准的枪法让这些人的愿望没能实现,任何从藏身地点跑出来又恰好落入林夕视野的,没一个可以跑出十步距离,7.92毫米子弹的威力比三八式步枪大太多了,加上击中人体后并非像6.5毫米子弹那样笔直的飞行,破坏力可以让中弹的敌人瞬间失去战斗力并造成严重内出血。 最后那名敌人在林义跑上去后,对距离他不到二十米的林义连开两枪都没击中,结果由于忽视隐匿身体而被林夕一枪打在脖子上。 向村子跑来的敌人还有十三人,这是十分有利的机会,因为他们就在村子外面,这里距离林子有两三百米的空间,若是被人压在这里打,只能抱头猫着。 一名提着两把手枪的汉子趴到身前的一块石头上,他看到了村子里发生的状况,于是想停下来观察一会儿再做打算。 这人恐怕怎么也想不到,就因为他的速度放慢,林夕就将枪口调转到他的身体。 当他仔细观察时,一发子弹从右侧脸颊上射入,“噗”,皮开肉绽后,大片与鲜血混合的脑浆从头颅的破口处喷出来。身体的潜意识让肺部余下的气体从伤口冒出,在鲜血碎肉与脑浆中带出一个又一个的气泡。 “铁匠?!格老子的,跟你们拼啦!” 死去的汉子身后蹿上来另一名汉子,他怒目圆瞪,发疯似地向村子冲去。 杀死唯一在路途中躲藏起来的敌人,林夕这才将目光放到其他地方,最先攻击的必然是距离他最远的人,因为距离近的敌人都归林义――他虽然是终结者,但在射击这块,水平并未达到顶尖,他似乎更乐于用自身的搏杀能力与终结者自带的种种武器与辅助模块消灭敌人。 “砰砰”、“砰”、“砰!” 冲过来的人也开始攻击,“啪啪啪啪啪”、“砰”、“哒哒哒――哒哒哒――” 连机枪也用出来了,林夕从人机一体的时间压缩状态退出,对林义问:“这是什么机枪?” 对方用的机枪林夕有点印象,可十分模糊,并不知道型号,而且机枪的样子也比小鬼子的歪把子好看多了。 林义稍用电子眼一扫描,立即得出结论:“是捷克式轻机枪,抗日主流机枪。” 最后一句似乎在问,这是你们国家抗战时主要使用的机枪,你居然也会不知道,于是林夕就用一种“你明明知道我是不知道”的眼神瞥了他一眼。 既然林义拥有自己的记忆,自然应该清楚,但结果还是让他意外:“根据我的资料,你是了解的,不过都是十几年前的记忆,如果有心,你其实可以回忆起来。” “我了个去的,老子又不是楚轩。” 心里抱怨后,林夕继续把注意力投入战斗中,“记住我们杀掉的敌人数量,我可是想知道需要多少人的命才能拥有一个金色格子呢。” “砰。”林义开枪后,一个跑在最前面的拿着汉阳造的人倒下(林夕并不认识汉阳造和毛瑟k98的区别)。 “一百八十八。”林义说。 林夕瞄准了个敌人,四百米外,直接把子弹射入对方眼眶――这是在时间压缩状态达到的,和使用三八式步枪相比,仅需要十比一的时间比例状态就能达到zh-29显然更得林夕青睐。“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一百八十九,我们杀掉的敌人数量,如果算上你看到的死掉的人的数量,应该是一百九十二。”林义补充着。 林夕点头表示明白,又顺道解决了个敌人,不过这回他把目标集中在敌人的胸口,反正这枪威力巨大,不管是击中脑袋还是胸口,都能让人升天。 林夕和林义的枪法简直可以用毒、刁、准形容,冲过来的敌人很快就倒下大半,余下的六人心惊胆战的趴在地上。可就算如此,没有把身体都藏好的人还是受到村庄里的两个人的犒劳。 砰砰砰地枪声不断响起,将某些露在枪口下的肢体打的稀巴烂,那些人即便没有将躯干暴露出来,破烂的伤口也会要了他们的命。 对付北面敌人,林夕用了两三分钟,对付南面的敌人,前半部分用了两分钟,后半部分也就是躲起来的家伙们,用掉三分钟。 林夕投手雷不准,所以用步枪把敌人压着后,就由林义这个真正的人型迫击炮对目标实施定点轰炸。 “呼――两面解决了,现在该对付另外两边的敌人了,林义,我们各自一边。” “不,敌人占据有利地形,还是我和你一组的好,而且这样也能清楚了解死者状况。”林义拒绝,他的任务是保护林夕,如果占据有利地形,他会同意林夕的主意,可现在却是敌人占据有利地形,林夕作为攻击者,本身就有危险,何况村庄外靠近林子的地方没多少可以隐匿身形的位置,一个不好就可能被流弹擦伤。 ------------ 第二十七章 灰色记忆 十五点五十分,将近半个小时,林夕和林义回到了屋内。 “一共四十七个人,都解决了。”林夕看向一群人围着的武器,“装了这么多子弹,好,不过现在,大家帮一下忙,把死人身上的家伙都卸下来吧。那可是我的战利品哦。” 于是,一行人帮助林夕,将村子周围死去的敌人身上的武器还有装在他们兜里的子弹和银圆都拿回来。 林夕对子弹和银圆有点兴趣,这从他从一个个学生还有金牛他们手里捞取银圆时的表情就能看出,而这一点也让大家对这位“高手”的印象瞬间跌落谷底。 “你们是什么表情,知不知道现在银子有多重要,知道吗?林峰,你原来是少当家,应该知道银子很重要的,是吧。”林夕看到学生们的目光,有些不忿,准备给自己找同盟,金牛是不用想了,这家伙对自己如此看重银圆早就有芥蒂。 林峰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他老爸是比较看重银圆的,但和银圆相比,枪炮子弹以及粮食的重要性显然在银圆之上。因为许多时候,哪怕你有银钱也不一定能买来自己想要的东西。 “得。看样子你也没明白这个道理。”林夕露出失望的表情。 林峰争辩道:“最重要的东西是粮食和武器,银钱并不是我们的首选。” “没错。”林夕脸上立即展露笑容,“因为在我们国家,粮食和武器才是硬通货币,可你想要好的武器就得拿粮食换,用银子买。知道一把驳壳枪的造价吗?” 这东西当然没人知道,林夕笑呵呵地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可以向你们保证,一把驳壳枪的价格绝对是制造它的成本的三倍以上,西方国家里有这样一句话,世界上最赚钱的买卖是军火和石油,可见武器的利润有多丰富。枪里面的每颗子弹都是要银子去堆的。我看你们中有不少人是想报效国家的,所以你们必须知道银钱的作用,一个不将银钱放在眼里的人,只是个空说白话的学究而已。你们看看,读书――书本要钱吧,桌椅要钱吧,你们写字的笔、纸还有教室都需要钱,为了让你们有舒适的环境,杂七杂八的东西,经费对普通人来说就是个天文数字。这仅仅是教育领域,咱们国家是什么情况诸位心里比我清楚,这钱从什么地方来?” 一行人被说的哑口无言,有几个人其实是可以反驳的,只是林夕说的是事实,哪怕套上崇高的思想主义,也不能真正漠视银钱在其中的作用。 林夕把怀里的银圆弄的“叮叮”作响,“你们呀,只要走出去,走到国外就能看到世界是什么模样的。我接触的东西其实不算多,可听说过身边很多人说着救国的方法,还有各种主义。其实呀,纵横不出方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做到让老百姓感觉踏实,只要让他们面对外国人时,也能挺直腰板,大大方方的对他们说‘不’,这就行了。嘿嘿,不过呢……” 他摇了摇头,把怀里清点好的银子交给林义,让他帮自己拿着,等会儿这些银圆是要放入生成空间的银圆储物格的,自然不可能在房间里放入。 “你是再说社工党吗?可他们宣传的内容我看是在骗人。”说话的是赵之靖。 林夕耸了耸肩,对他说道:“骗人?算是吧。其实我不觉得他们宣传的**时代能够到来。很简单,只要是人,他就有贪婪的心,无论是现在社工党,还是早先的民主党或者现在的国大党,背后都有外国势力插足其中,也就是这些人本身便是国外势力在我国的代言人,他们上台后必须保证该国的在华利益……算啦算啦,这些事越说越气人,眼睛一旦放到这上面,就觉得憋屈,只要你们记住,政客是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就行了,不管他们的身份是什么,因为政治的定性决定了游走在周围的人不可能干净。” 他不想说还真是不想说了,虽然社工党确实改变了华夏的面貌,但前世生活在那个社会,特别是自身在某一阶段处于底层,他深深明白一点,在这个国家生活,太累。 而这种疲倦也让人失去创造性,中华被称为“山寨大国”而不是“创造大国”,是国家政策决定的。与西方国家的高福利不同,国家千方百计的压榨国民的劳力,去创造更多的财富,养老金的年限开始提高,不正是希望国人能继续工作并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吗。 这种负担最终都压在每个人身上,生病、买房买车等等等等,各种压力下,还有多少人会把剩余的时间花费在不一定能看到结果的“创造”上,毕竟维持“创造”需要的不单单是时间,还有金钱和精力。国情问题,说到底就是高层的决策问题,以一个国家的魄力,真正下定决心要做某件事时,任何阻挡它的人都会被碾成碎末。 不过,如果由林夕作为决策者,他也不会改变这个状态。西方列强通过数百年从美洲、亚洲和非洲的压榨掠夺,完成了资本积累,中华却没有这个机会,想要强盛,只能依靠自身,靠自己一点一滴挽回。这是华夏上个时代欠下的债,需要这片土地上的后人一代一代的去偿还。 国家的问题很沉重也很复杂,三言两语就想将他说清是不可能的,许多决策就算捧到林夕面前,他哪怕用放大镜上下左右打量个透彻,也不一定能瞧出问题。 林夕想到了一句话,这句话是谁说的他想不起来,可深深思考却觉得悲哀:在**国家里,人的命运和牲畜一样,就是本能、服从和惩罚。而鲁迅和胡适曾说过的话又是那么的让他心生寒意:中国人是很容易变成奴隶的,而且变成了奴隶还万分欣喜(鲁迅);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平等自由的国家不是由一群奴才建立起来的!(胡适)。 不管别人如何看待,林夕却真的见过一个因为拆迁而去上访,结果被当地派出所关押半年后才回来的人。当地没有人为他说话,大家已经习惯了政府的态度。有时林夕会想,如果美国或者其他国家打进来,并且保证普通百姓的财产安全,会有多少平民站出来抵抗。 也许不会有多少,且不说现代战争不再是拿着一挺枪就能成为士兵的格局。哪怕恢复了国家的统治,自身又能有什么改变,倒不如趁着混乱之际,将曾今的得利阶层斩落下马来的实在。金钱为王,这便是传颂国人间的金玉良言。 “嘿,你怎么了。”金牛走到他身前,把一块烤熟的番薯递给他。 林夕从回忆中醒来,那些是早早被他掩盖的记忆,也是在没有得到异能前为灰暗生活增添幽暗的“景致”,不知不觉,居然到了吃饭的时间:“没什么,怎么今晚的饭就这东西?” “哪能呀,那儿还有呢。鱼、鸭、鸡和牛肉,真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弄来的。”金牛对他说道。 林夕嘿嘿一笑:“秘密,明天吃的还有吗?” “嗯,就剩下米饭了,挺不错的。你想现在出去打点野味?算了吧,有这些就够了,一般人家还吃不到这些呢。”金牛见林夕站起来,多少知道了他的想法。 林夕说:“人一下子变多,得多考虑考虑,没事的,我和林义的实力你们又不是不知道,这里让吴衔好好看着,现在还有点时间,天黑前我们一定回来。” 金牛不再劝,只说道:“好。那你们小心。” ------------ 第二十八章 探询 到了外面,林夕将林义手里的银圆统统塞入生成空间,这回的银圆质量很好,百来块中,只有三四块大洋不被生成空间认可。 现在手里不被生成空间认可的大洋已经有近百块了,放到普通人家,是从来不敢想象的事。 有钱人有有钱人的过法,没钱人有没钱人的活法;对真正的富翁而言,百来块大洋实在不算什么,可对没钱人来说,百来块大洋精打细算,不但能起一栋房子,还能再取个老婆买几亩地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就绝大多数的人来说,统治自己的是国民政府还是日军都无所谓,只要自己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就是好的政府。底层百姓的心里都有杆称,是非好坏一清二楚,可惜他们注定失望,为了缓解国内矛盾,日军必须通过对占领地的掠夺才能维持此时表面上的风光。 任何一个生活在敌占区的人,都不会有安稳的日子能过,哪怕逃到国统区也一样,国难当头岂能坐视,一句话便将许多不愿踏住军旅的人绑上战车。 霸道吗?霸道。 可恶吗?可恶。 但别人占据的是道义,嘴巴里塞的是黄莲也得咽下去。 林夕走到林中,借用林义的速度逮到了两只野兔,这时节已到秋末,可因为持续的战争,大动物都逃到老林子里去了,那种林子是老猎人也不敢踏足的地方,林夕自然不想进去,虽然林义很让人放心,可他不想无端浪费时间。 有了那架x-黑鸟,只要行动前利用元素重组的能力多组合些航空燃料,并利用生成空间取出物品的特性,就可以持续不断的给油箱添油――从生成空间拿出的物体和元素重组组合物体一样,能在以他为圆心的三百米的任何地方出现。 “有了两只兔子,再加上这袋白面以及两只鸡(鸡是处理干净的),还是把兔子也找个地方处理了吧。等会儿咱们拿回去。”他心情不错,把那百来块银圆放入生成空间的银圆储物格,里面的银圆一下子变成了14059块,这么一来,明天生成格里就能多出十四块银圆,虽不多,可随着时间推移,数量必然持续增长。 若他过着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每天十四块大洋的收入,也能列入中产之家。 “林义,你说为什么我们杀的鸡呀鱼呀兔子呀,会不会也和死掉的人一样,也算一部分。”林夕坐在旁边看着林义处理兔子,突发奇想的说。 林义转头对他说道:“可以用排除法进行,不过,如果这些动物也算的话,你只需大力发展养殖业和投资屠宰场,就能源源不断的给你提供金色格子需要的生命原料。” 想到自己作为屠宰公司老板的样子,林夕怎么想就怎么别扭,摇头把这个想法甩开,要是真有这能力,前世他也没少看过杀鸡杀鸭的场面,是数量没到一定程度还是动物的死亡并不能给他带来好处。考虑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每次有人死亡就能给他带来强大的力量,林夕觉得应该只有人类的陨落才能给自己带来难以想象的好处。 “如果这样计算,我还不如去欧洲战场,在那里,每天都有大批的人死亡,我如果能将死去的人的生命吸收过来,不知道最后能变成什么样子。”他捏紧了拳头,对身前的空气猛地挥去一拳。 林义没有回答,继续处理兔子,对林夕的各种假设他是不需要回答的。他只会选择自己资料库中有的内容,不过对林夕而言,他需要的是倾听者,有个人――哪怕只是外形像人的家伙,可以倾听自己的叙述便让他高兴。 这时,天空出现轰鸣,林夕茫然抬头,林义却一把拉住他,将他往河岸边的草丛里带,“是日军侦查机。” 其实林义说话时林夕就想到了,这个时期,能在空中耀武扬威的除了日军战机难道还会是民国的飞机。 飞机没往他们这个方向飞,而是在不远处的山坡上掠过,它飞的真的很低,林义说飞机距离地面高度七十。林夕则在心里估计,这个高度和速度,自己能不能用重机枪把它给打下来。 有人机一体状态下的绿色准星,前期隐藏自己,只要在准星变成红色时扣动扳机,把驾驶员的脑袋掀飞,难道飞机还能继续找自己麻烦? “林义,你能估计出机场距离我们有多远吗?”林夕突然问道。 林义看了他一眼,摇头说:“我知道你打什么主意,但我必须告诉你,太危险,而且获益不大,如果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军队,我可以帮助你培训飞行员,然后大家一起杀过去并开着飞机离开。但是,飞机在哪里降落,子弹、航弹汽油还有维护和保养的人员,零配件去哪里找,这些问题你考虑过吗?” “呃。其实我也是心血来潮。我是想,驾驶飞机的话,人机一体中我能‘看到’的地方就更多了,然后找到可能存在的某个大官,一梭子弹下去――” 林义毫不留情的说:“然后你被十几架战机以及地面的重机枪防空火炮击落!这不可取,我倒是觉得你利用元素重组或者生成空间携带航弹,驾驶x-黑鸟对敌人轰炸来的更加实在。” “这我知道,可x-黑鸟就一架,万一有个小差错,我心疼啊。在没有找到大规模生产金色格子前,我是不会用它玩这把戏的。嘿嘿,还不如直接制造钢铁侠的设备,来个直捣黄龙,可如果被人发现,不知道会不会被列为世界公敌。现在是白人世界,他们绝对不会希望黄种人中有这种威胁度极高的人存在。诶,我想起来了,后世十分神秘的公司‘孟山都’不就是在这时期前后进驻我国的吗?要是有机会一定要把他们干掉。” 飞机走了,林义又开始清理起兔子,林夕也跑到河边,刚才被林义扯着跑,这时才发现对方手上的鲜血和油渍都黏到了自己的衣服上,他得清理干净。 一个小时候,两人回到村子,金牛已经做好晚餐,只等两人回来。 看到林夕他们带回来处理好的兔子鸡鸭,大家十分高兴,唯一让人奇怪的是一袋面粉,人们很好奇荒山野岭,两人是从什么地方带回来的。最后只能解释为,二人早在一个地方藏了食物,他们出去只是将那些东西取回来。 “你们有什么打算?”吃饭时,林夕向陈飞雁等人问道。 “打算?” 陈飞雁、林峰还有其他几个同学停下了吃饭的动作,片刻的静默后,名叫李亚东的学生对林夕说:“我想和你们一起打鬼子。” “对,我也想留下来。”叫赵之靖的男子也说。 林夕摇头:“我不会留下来,我和金老哥他们过些天就要离开,不会留在横安。” “你们要走。去哪里?”林峰问。 金牛替林夕开口:“去上海云天这样的大城市,横安县地形复杂,可毕竟是小地方,每天杀鬼子都要跑几里地,再者,我们用的枪多是靠缴获,你们看吧。很多武器的子弹只有十几发,用完就作废了。到了大城市才能把我们的优势发挥出来。” 他没说林夕打算出国,只道几人准备去大城市。 “这样啊……”李亚东茫然的看向身边的同伴,可他们中的男生只有自己和赵之靖,林峰年纪和他们差不多却是土匪出生,想法定然与他们不同。说到底,经历了失败,几个学生觉得林夕能一直保持平淡的日子,其实力必然非同小可。 但要让他们跟着对方跑那么远,李亚东心里还是很沉重的,连对方底细都不清楚就凑着身子上去,这样的事他可做不来。 忽然,陈飞雁对林夕问:“我想跟着你们,能带上我吗?还有荣萱,我们两个一起。” ------------ 第二十九章 同意了 陈飞雁的话让一圈人全体静默,林夕和金牛转头,彼此对望,接着金牛又看向说话的女学生,“你……说什么?” “我能不能跟着你们。”陈飞雁一脸认真,大大的眼睛带着严肃,就像七八十年代的入党宣誓一样。 林夕的表情很无辜,看着她,又瞅了瞅荣萱,说道:“为什么有这个想法?我觉得你应该回家,或者想办法到国统区去,你能打仗吗?或者说,你不怕看到死人?” “别看不起人,我可是用,拿来,”陈飞雁对荣萱说了一句,接着大家就看到荣萱把一支鬼子用的王八盒子递给她,大家看着她得意洋洋的亮了亮手里的武器,“可是用它杀了人的,别小看我。而且荣萱也用过它的,怎么?不相信?” “相信。”林夕直接说,如果记忆没出错,这把手枪是自己送给荣萱的,鬼子的王八盒子太差劲,完全不能和驳壳枪以及毛瑟手枪相提并论。那时他已经有了驳壳枪,对王八盒子看不上眼,对于用王八盒子送人,林夕觉得它是件不错的武器,特别是使用对象是荣萱这样的女子。 驳壳枪是种介于步枪和手枪之间的武器,和步枪比,它的威力过小;和手枪比,它的体积太大,虽然火力很猛,却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 陈飞雁盯着他,说道:“既然相信,该带上我们吧。” 林夕不给其他人说话的机会,而是问道:“你跟着我们干什么?附近有游击队,还有其他的抗日武装,我!我这里你也看到了,就四个人,而且没几天就要走了,跟着我们,恐怕实现不了你巾帼女英雄的梦。” 陈飞雁依旧倔强的看着他,哼了声,道:“我倒是奇怪了,为什么我们想要加入,你却这么排斥我们,看不起我们。可他们呢?诶,你们要加入吗?” “当然,林哥要是同意,我们乐意至极。”李亚东、赵之靖连连点头,看的林夕心中叹气不已,他如何看不出陈飞雁在队伍中的强势,唯独林峰这人似个独行侠般。 林夕叹了口气,对他们说:“随便吧。要加入就加入,我是怕你们被我连累,咱们可是有九条命的,连他都觉得跟着我慎得慌,你们嘛……” 金牛心底苦笑,别说刚刚加入进来那会儿,就是才认识的时候他就觉得林夕胆大包天,如今只是适应了林夕的作为和思想而已。如果让他去做那些事,绝不会鲁莽。他知道林夕是在吓不经事的学生娃子,可他却清楚,要是吓那种只在山沟沟里的娃儿估计顶事,这些家伙嘛――恐怕适得其反。 果然,听了他的话后,陈飞雁大咧咧的拍胸脯说:“放心吧。我们早有这个觉悟了。” 那语气,那豪情,真是――关键是她拍胸脯的时候,林夕明显看到她的胸脯一抖一颤,啧啧,这弹性,连手都弹的发麻吧。甩开不健康的思想,林夕心底苦笑,随后想了想,点头说:“好的。你们各自选一把枪,明天呢,让金牛大哥教你们枪法,先每人打个两百发子弹找感觉。没点准头,我可不敢让你们跟在身边。” 其他人听后咂舌,特别是林峰,两百发子弹用来练手,老天,这是怎样的败家子呀! 陈飞雁等人在林峰的腥风寨里待的那些天,对枪支子弹也有了了解,山寨普通的喽喽,随身只携带十发子弹,每个月按时领取,如果自己在闲暇时刻用掉了,哪怕遇到战事也不会得到补充,如此一来,除了山寨里的高层,其他人根本没机会也不忍心用掉宝贵的子弹。再说一个月只有十发进账,就算要练也得不到多大效果。 营养跟不上,除非真的有天赋,否则,只能沦为平庸。如同后世那种依靠喜爱与毅力成就的狙击手是不可能出现在这个时代的。 “你没说错,还是我们一起用两百发子弹?”问话的是李亚东,他的表情讷讷,像是个没按时完成家庭作业而被老师批评的小学生。 “没听错,放心吧。在我这里,弹药管够,吃喝管够,等到了大城市,日子只会更舒坦。”林夕说。 荣萱蹙眉,直着眼珠子看着他:“瞧你说的,好像我们就是混日子一样。” 林夕拿了片烤熟的鱼肉,加了些佐料,“打仗消耗的不仅仅是体力,还有精神。我们现在打仗,靠的就是憋在肚子里的一口气,可你有没有想过,当有一天这股气没了呢?”不等荣萱开口他就继续,“溃军不如寇,流兵既为贼,没了那口气,再勇猛的悍卒,也只是个祸害老百姓的货色而已。深层次的原因有很多,都是上到国家下到黎民的道理,这里就不多谈,我只简单说一下我的规矩。有任务,加入进来的人只需要听命就可以,禁止私底下讨论命令的正确与否,因为士兵就是杀人的工具――我现在也一样,只是指挥我的是我自己,你们可以跟着,会有一段适应期,觉得不合适的,咱们好聚好散,我呢,会朝自己的目的地出发,你们,该回哪儿回哪儿。” “看来你还是没把我们当成队伍里的人。”陈飞雁狠狠地道。 林夕吃了口鱼肉,对她说:“一起打仗的人,是可以把生命托付给对方的,你们么,不是我看不起你们,现在的你们除了添乱让我们**心,真的没有其他有利的地方。当然,你们的作用也有,而且很大,但目前不适合我――”他摊开双手,摆出一副“我也没办法”的姿态。 “你们平日里在干吗?”荣萱忽然问,她对林夕平日里会做的事很好奇,以前看到他的时候,对方只是独行侠,来去无踪,不了解对方在哪里又会干什么。没想到才这些日子没见,他身边就聚集了三个人,从刚才金牛救他们时的枪法看,那个叫金牛的大哥实力也很强,比林峰这个自称从小就玩枪的人还厉害。 林夕说:“看情况而定,不过大多数时间是到外面找鬼子麻烦,小东洋的国土面积小,所以才侵略我们,杀我们的国人抢占我们的土地,虽然占据东三省这么多年,可总人口也才几千万,只要我们多杀些人,就能把他们的战争潜力消耗。不管武器有多先进,工业有多发达,打仗打到最后,依靠的还是人。” 他想到了后世的战斗,那种战斗可不是用人数去堆的,可同样的,若非有大量懂得高科技的知识人才,又怎么可能玩转高科技呢。 不管是小鬼子还是美国,亦或者苏联朝鲜,林夕都没好感。但不得不承认,纵观历史,小鬼子能后起而上绝对称的上黑马。前世他曾与许多人一样恨小鬼子,这种恨是超过美国、菲律宾等国的,但后来这股恨意慢慢消失。 如同社会上一直宣扬的“弱肉强食”,既然大家都认同,既然将丛林法则搬到人类社会里,小鬼子实力强大,中华实力弱小,对方过来进行吞并之举还有什么可说的。要说真的恨,恨的应该是自己的老祖宗,恨的是堂堂五千年的国度居然会被东瀛小国如此欺凌,自己不争气还怨得了别人爬到自己头上用脚踩着自己? 但林夕是不赞同“弱肉强食”的,所以他看到那些口口声称领会这一理论的人在遇到失败后又漫天叫嚷的怨天尤人尤为可笑。 “不过……算啦,这些事不是你们考虑的,只要记住以上的话就成。” “什么嘛,居然说到一半就不说了,说呀,不过什么?”荣萱不乐意了,她很想听林夕“不过”后面的话。 林夕看了其他人一眼,连金牛都露出好奇的神色,于是说:“只要看过历史的武器进化史就不难发现,武器的进化速度在逐渐加快。战国时的才车阵,之后的重装步兵,而后的重骑兵再然后的轻骑兵等等,随着热武器时代的到来,我们可以选择的武器变的越来越多,而真正的杀人利器已经不是普通人可以掌握的,训练一个骑兵必须要有两年时间。而训练一名坦克手却需要一定的文化基础,文化基础却不是两年时间可以完成,还有海军、飞行员等等,**控这些大家伙已经不像古代那样,只要给足时间就能训练出来。所以我说你们最大的作用不是在战场上,是在教室里,将来我们若把小鬼子赶出去,建立了自己的坦克部队,自己的飞行部队以及海军,就需要大批从学校里走出的骄子,而一切,需要的便是你们的努力。” 他的话越说越慢,似乎在试图让所有人理解,但林夕不能保证有人能记在心中,他只希望可以埋下一个种子,等适合的时机让它生根发芽。 ------------ 第三十章 觉悟?改变主意了 第二天,林夕起了个早,带着林义,由他帮助自己布置锻炼内容。 林峰他们起的也很早,特别是陈飞雁和荣萱,比林夕还要早二十几分钟,在林夕开始训练时,两人已经绕着村子跑了一圈。 吴衔昨天晚上守夜,因为是守后半夜,所以这时候的他正在屋子里睡着。林义是可以不用休息的,但为了照顾金牛他们脆弱的神经,没有继续让林义守夜。 原本林夕是要到山外面去的,但是,考虑到找林峰麻烦的人可能随时过来,不得不按下烦躁的心,在这里守着,等他们体力和精力恢复。 “如果真的下定不了决心,我们还是去上海吧。要不路绕的远一点去云天也行。”林义站在林夕背后,说出自己的建议。 林夕希望了解金色格子的秘密,也就是要杀多少人才能得到一个金色格子,了解这一点后再离开横安,但种种事端竟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让林夕不得不生出警觉,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是否会影响行程。 林义的想法是最简单也是最根本的,但林夕不甘心,在南庄附近的鬼子港口始终是横在他心头的刺。记得很早以前他就向人夸下海口,要把码头的鬼子一个不剩全都剿灭。可都半个多月了,对方仍然存在,反倒是自己,这边打一枪,那边来一下,像是没有气量的小贼,硬撼不了别人只能深挖树根。 但这得等到猴年马月呀! 林夕想了一阵,把自己考虑的事告诉给林义,对林义而言,林夕的麻烦算不得什么,可终究是横在心头的刺,不把它拔掉火气难消。 于是林义说道:“要不我和你一起去,我直接冲进去,杀他们个片甲不留,而你,在外面补枪。时间放到晚上,你和我在黑夜中视物的能力不同常人,只要打灭电灯与火把,他们看不到我的模样,你就不用担心会有意外出现。如果你担心林峰他们,可以把他们带在身边,让他们看清楚你我的战力,也能起到震慑的作用。要是再不放心,就用剩下的金色格子拿出一套钢铁侠的铠甲吧。有了那东西,无论你我,灭杀那群人不跟玩一样吗?而且钢铁侠的能源炉以及盔甲可以用元素重组合成,哪怕现在用不到,将来也有大用,只是如今我们找不到合成它们需要的原料。” “呼……我多心了。是这个意思吗?”林夕皱起眉头,在脑海中模拟组建钢铁侠军团的场面,地球以内,还有谁是敌手,微微颔首,“确实是我多心了,哪怕和全世界为敌,我又有什么好惧怕的。不过,不用制造钢铁侠的盔甲,回去叫上他们,我们一起出山去南庄。” “等一下。你还有一件事要做。”林义在林夕投来探寻的目光后对他说道:“子弹,毛瑟k98和捷克造zh-29步枪的子弹我们有的不多。” 林夕嘴角一抽,“说的对,得多准备些。否则打到一半就哑火可就不好看了。” 虽然攻击将由他和林义发起,但谁能保证这帮学生不会心血来潮的冲上去,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时候,可能出现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情况。昨天日军飞机来访,虽然目标不是他们,却说明日军在横安附近修建了个机场,一旦陷入和日军的纠缠,便可能遭到来自天空的打击。 那场面是灾难性的,一百公斤两百公斤的航弹砸下来,哪怕林义这位终结者也够呛,必定被逼的现出原形不可。 虽然林夕很想在人前上演用步枪干下飞机的事,可枪打出头鸟,林夕可不保证什么人会注意到自己。以一人之力与对手直接硬撞不是他的本色,在人背后悄悄干掉对方,还让敌人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人,被什么武器干掉的,这才是他最喜欢做的事。 “林义,你是不是觉得我做事太瞻前顾后了。” 林夕突然问出的问题似乎在林义的预料之外,过了两三秒才得到回答:“你是太小心,太谨慎,事事求得完美,这样做能保证发展平稳,不会遇到太多不可知的危险。” “还真是分析了我的性格后的回答。”林夕苦笑,这样的回答也只会出现在林义以及一些深谙心理学并能顾及自己心里感受的人,若遇到一般人,恐怕早破口大骂:明明有这么厉害的能力居然还混的如此之惨,哪怕不能制造太空战舰,可二十一世纪的武器用来对付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敌人完全是一面倒的结局,何况还有终结者机器人以及钢铁侠的盔甲等科幻类型的装备可以使用。 “唰”,林夕站起身,他休息够了,“决定了,我们现在就出发。” 村子外的射击训练场,金牛呆呆的看着林夕,他转头望向一群还在练习射击的人,问道:“现在就带他们去,会不会太仓促了?” “不等了。”林夕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你也许会怀疑是它过热,但是,得趁着我这个念头没有消散前快点行动,否则的话,我怕又开始安于现状迟迟不肯动身。刚才我想过了,以我如今的实力,只要不和敌人硬拼,没人奈何的了我,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放开手脚,反而要把自己束缚在旮旯角落?听我的,让大家准备吧。再说了,林峰应该希望去找他的什么二叔,好为自己的老爹报仇,我不怎么想搀和进去,尽快行动,把我的心愿了解,然后就朝沿海地区前进。” “你,好吧。我去和他们谈,不过那么多武器,都不要了吗?” 他们住的屋子的角落堆放了许多武器,三八大盖不用说,数量是最多的,歪把子也有十几挺,子弹就更不用说了。他们一共才十个人,其中三个还是女孩子,不太有存在感的叫白月冰,是受传统礼教很严的女子,哪怕和她的男同学说话也是低着头,遑论面对林夕金牛这几个人了。 林夕想也没想:“每人带上一把自己需要的武器,再把子弹也捎上,我们立即出发。不用他们开枪,只要能跟着就成,既然说要加入我们,也得让他们看清楚,我们是干什么的。而且咱们在这儿待的也有段日子了,金大哥,你想继续猫在这儿?” 得,这话激的,金牛当即不再开口,直接招呼林峰一众人准备出行。 林夕带着林义去屋子里整理行装时,听到身后陈飞雁等人的惊呼,显然她们也没料到林夕转变主意会这么快。 没一会儿,陈飞雁就跑到屋子里,她看到林夕与林义正检查每一支步枪和机枪,把里面有较大金属暗伤的武器丢到一边,将较好的武器放在身体一侧。 “什么事?”林夕问。 “你昨天不是说让我们好好练习枪法的吗?怎么现在又着急出去了,万一我们……” “不会有万一,你们不用上场,只要找个安全的位置在旁看着就成,如果有兴趣可以试着放一枪。”看到她还要再说,林夕挥手道:“我已经说了,听从命令,如果连着都不能遵守,你还是去找个自己适合的队伍吧。” 听他这么一说,陈飞雁也倔了,盯着他道:“哼。不就是跟你去杀鬼子吗?我有什么好怕的。去就去。” ------------ 第一章 出击 十个人来到了南庄西面的山头,这是西面能俯视大半个南庄村的最高的山峰。 从这里下去,需要走半天时间,但对林夕以及林义甚至金牛来说,其实只需要三个小时,特别是下山的时候能找到许多山民经年累月行走后出现的山道,走到上面,速度比估计的更快。 林夕回头去看累的气喘吁吁的几人,李亚东赵之靖虽然也累,却没有几个女学生来的夸张。陈飞雁维持着倔强的神色,可看着潮红的面颊以及大汗淋漓的样子,林夕实在不明白一个女人为什么会在自己不擅长的方面有这么强的好胜心。 荣萱更惨,一路上,她和陈飞雁相互搀扶,到后来若不是吴衔帮忙,恐怕早累趴下。另一名女学生白月冰是由林义搀扶着的,正因为队伍里有她们,一行人的速度不免降低三个层次。 可林夕又不能说什么,三四个月前,他便是如此拖累队伍的人。 “休息一下吧。”林夕说道,然后解下身上的水袋,把它递给陈飞雁,“要是累了就说,我准备打运动战,白天从山里走出来只为了观察。你的脾气真倔啊,不知道是怎么养成的。” 陈飞雁狠狠瞪了他一眼,她已经累的无法说话了,但听完林夕的话后喘息声更浓,显示了不甘与不满。 瞧着她的脸色,林夕赶忙举起双手,“当我没说吧。我投降!” 这时的人并不能适应林夕的做派,有些愕然的望着他。看到众人的反应,林夕无奈撇了撇嘴,“好歹给个反应呀!”说罢不管其他人,坐下来休息,走了这么远的山路,疲惫还是有的,借用休息调理身体是非常不错的法子。 李亚东虽然累,但他还是拿着一个望远镜朝山下望,林夕对这个时代的望远镜不看好,这儿虽然能俯视半个南庄村,可距离太远了,哪怕能看到人,那黄豆大的人头哪是这么容易分辨出来的。 “诶……嘿,我瞧见鬼子了,还有……还有皇协军,不,那是土匪吧!”出乎林夕预料,李亚东突然对他们喊了起来。 不知道哪个单词刺激了林峰,他“嗦”的从地上站起,跑到李亚东身边夺过他的望远镜。 林义一直没坐下,他朝李亚东观察到的地方看了一眼,电子眼已经将情况观察的一清二楚,只是不能当众说出来。还得将腰上的望远镜摘下,放在眼睛上观察。 “日军、皇协军、土匪,这三股人马在六千七百米外的山头分开,似乎做着进山的打算,嗯?不好,大家快找地方藏起来。”林义忽然把望远镜摘下,对林夕他们大喊。 “什么事?”林夕可不敢小看林义的警告,对方是什么身份他清楚的很,刚刚他也进入人机一体,可什么都没发现,敌人在他能观察到的范围之外。 “日军飞机。大家隐藏起来,它两分钟后就到。”林义对他们说。 金牛惊讶地看着林峰,飞机的速度他是知道的,往往他们看到飞机时,给他们寻找藏身地的机会已经很少了。他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有人能在飞机来之前的两分钟里观察到对方。 “这是怎样的妖孽呀!”金牛又看向林夕,“不,是两个,两个都是妖孽,不对――”他忽然想到林夕在县城闹出的动静,对方和他说过,是一群和林义一样的人,顿时不知该怎么表示了,一群妖孽?还是自己这些人太弱了才被鬼子这样欺凌。 飞机来的很快,一分多钟后,怪叫声就从头顶响起,躲好的众人在隐匿地悄悄观察飞机。林夕甚至拿起枪比划着飞机里的驾驶员,可惜,哪怕使用时间压缩,拥有的机会也很少,机会是有,可一旦开枪,以处在这么一个能被所有人观察到的角度,恐怕不到一天敌军就会知道横安县有了一位一枪能把飞机干下来的家伙,到时候再派一支轰炸机中队过来,不是没事找虐吗。 他的目标是陆军,海军和空军还不是时候。 林义在他耳边说着自己观察到的内容,“鬼子有一个小队五十多人,皇协军有两个中队三百多人,土匪数量最多,近千。刚才观察了林峰的神态,他应该认识那些土匪,估计是专门来找他的。作为腥风寨的少当家,想要他的命的人不仅仅是山寨的三当家,应该还有其他人。” 林夕盯着离开的飞机,说道:“还有鬼子,小东洋想让横安自己乱起来,他们做到了,横安县越乱就越不可能集中力量对付他们。上次劫黄金,土匪联军虽然大败,可也杀了几百个鬼子,算上皇协军的伤亡,已是伤筋动骨,我就是不明白,怎么其他山寨一点反应都没有,难道都有人叛变?还有朱明他们,人数虽然少,可各个是锐卒,怎么没去帮腥风寨,那李辛可不是一般人啊。会看不出鬼子的这点计量,看不出腥风寨出了事对横安县的影响?” 腥风寨是横安县附近三个县里最大的一股土匪,是支拥有绝对威信的力量。 “应该是有事抽不开身吧!你去腥风寨时,不是听林峰的父亲说,朱明的死对头回到横安了吗?” 这件事是他与乔茂生一起到腥风寨时,大当家偶然提及的,要不是林义这一说林夕还真忘记了。“是有这事,那家伙叫什么?” “王凯子。” “对对,王凯子,真是好记的名字。”林夕感叹道,飞机已经离开,几人不需要躲了,大家走出来后继续赶路。 他没将自己了解的信息说出来,反正是对付鬼子,不管是不是在帮林峰解决麻烦,事情都是要做的。 而且林夕也想知道到底要杀多少人才能得到一个金色格子呢,数据可得统计清楚才成。 十个人又走了一路,鬼子、皇协军和土匪分做三路,但有先后之分,了解当地地形的土匪和皇协军在前面,小队日军在后面。虽然日军战斗力比前两者强,但一来不熟悉地形,走山路跟不上前面两者,二来他们人数稀少,散到涌断山脉只是杯水车薪。 由于这个时空华夏土地面积更广,南北多了一条大江,东西多了几处山脉,更是增加了攻占难度。原时空三个月攻占华夏的言论从未出现过,战争打了将近一年,才占领小半个华夏,南方出海口依然在华夏军队的掌控中――无可奈何,华夏太大了,什么地方都要用兵,否则横安县也不至于到现在还如此混乱,还要想办法联合当地土匪,让这些武装人员帮他们对付本地游击队以及专门袭击运输部队的华夏土匪。 以夷制夷的方法不仅华夏人会,其他国家的也了解,而且人家西方早以玩了几百年了,北美、澳洲、一块块大陆的土著在他们的煽动下逐渐消失,一个个成了亡族灭种后的孤魂。 “真的要动手吗?”荣萱惊讶的看着林夕,此刻,林夕已经做好了瞄准姿势,他的“视野”里,一名提着杆老套筒的土匪正与旁人说话,可以“看见”,对方脸上显露疲倦,走了这么久的山路,却什么东西都没发现,只能时不时的和身旁的人抱怨几句。 林夕小声说:“咱们距离他们有九百米,这时候开枪,他们就算知道咱们的位置也无可奈何,除非呼叫炮火支援,否则只能干瞪眼。” ------------ 第二章 孤枪压千军 除了火炮支援还有飞机,不过日军并非数字化士兵,即便有飞机,以林义的能力,也能在它赶来之前躲起来。但这样做毕竟麻烦,也有照顾不到的时候,林夕打定主意,要是在战斗正酣的时候过来打搅,哪怕会惹出天大的乱子也要把它干下来。 队伍中的机枪有十几把,他还就不相信了,一瞬间近百发子弹呈扇面射击还能对付不了它们。 “砰。” 枪声响起,突然出现的声音将林中的飞鸟惊动,同时,山坡上正在和同伴嘀嘀咕咕抱怨的那名土匪,胸口“呼”的爆出一个血孔,身体仰天倒下,坐在山坡上朝下滑了两三米。 直到此时,枪声才从远远的地方传来,震慑所有爬山的土匪。 “有敌人……” 刚喊出话的人左侧心脏位置发出“噗”的一声,血柱溅射,他的面孔也在瞬间凝滞,无力支撑的身体朝前倒去,步入身侧同伴的后尘。 “噗……哗啦啦”,男子倒下后,带动的山石滑动声尤为声动,所有人都开始寻找藏身地点。 枪声具体位置不能确定,却知道大体方向。 “看到敌人在哪里没?” “看到了没,狗日的,睁大你们的狗眼好好看着――” “奶奶的,望远镜,望远镜啊,快点把他找出来。” 有人躲到草丛后,发现不能为自己遮掩身体,便从草丛后跑出来,向其他人蹲着的藏身地跑去。 可这类人往往倒在路程中,或者脑袋,或者脖子,子弹击中身体的瞬间,可以看到动脉血管血流迸射的场面。 “砰”、“砰”、“啪”、“啪”,一连死了十几人,竟然没发现敌人在哪里,忍受不了的人开始开枪,但更多的人从空旷的位置跑向林子,躲在树后或者山坡后更能保证自己安全。 林夕身侧的人就看着他连续不断的开枪,直到将二十发子弹的弹匣打光,接着才从林义手里拿过新的弹匣,继续射击。只是这时的土匪都把身体藏的好好的,想要抓住机会不易,但是,哪怕只露出一颗眼珠子,林夕都有办法把子弹送入眼眶。 这样的攻击震慑力是巨大的,不少看到同伴因为探出一侧脑儿,随后“噗”的一声脑袋开花的人只能把身体紧紧贴在隐蔽物体上,一动都不敢动。 纷乱的枪声慢慢停下,有些人死了,有些人是子弹打光了,也有些人看到探出身体开枪的人死的太多,就跟着躲起来不敢再动。 “混蛋,有没有发现?”这千号土匪是好几支土匪武装联合起来的兵力,说话的是腥风寨袁成刚。这个名字没什么奇特,可他是袁力儿子的身份却让周围的人不敢小觑,袁力如今成了腥风寨的大当家,虽然腥风寨经此一闹实力大减,可在横安、昌图、焦洋三县还是势力最大的。 如今一起为小鬼子卖命,对方出的人最多,加上少当家的身份,自然得到土匪联军的一部分指挥权。 袁成刚年纪和林峰相仿,大不了多少岁。和普通土匪不同,这个烧包的家伙总喜欢穿一身白衣白裤,恐怕这就是林峰能在那么远的距离上观察到他,并脸色大变的真正缘由。 三十几枪下去,竟然没有好的目标了,林夕讷讷地看着下方,“这帮龟孙子,居然藏的这么好。金牛、林峰,”其他人听到林夕的话,立即打起精神,“你们下去,跟着林义带上机枪,把他们引出来,不过别靠近,三四百米外就成了,你们几个,留一个下来给我装子弹。” 最后,只有白月冰留下来,替林夕的zh-29二十发弹匣填装子弹,其他人,多数拿着鬼子的三八式和歪把子,跟着林义朝山下走去。 随着时间推移,后面的土匪慢慢赶了上来,几个不信邪的人探出脑袋,然后眼眶或者天灵盖被7.92毫米口径子弹射穿,那场面对他们身边的人极具震撼效果。看着身侧同伴刚把脑袋伸出,顿时眼眶爆出一团碎肉,脑后“啪”一声,青红白都从里面倒出来,足以撼动人心。 如雨花的碎肉喷到人的脸上,人的神经在肉块溅到皮肤上时停止运作,而后,许多人会把刹那的惊慌刻在心底。当然,也会有人受到它的刺激变得疯狂,但这类家伙不合时宜的站起来时,迎接他的往往是颗蓄势待发的子弹。 也有因为耍小动作的人太多,林夕一时顾及不到的,这种人是幸运儿,听到其他人口中,和自己一样偷偷伸出脑袋的家伙的结局,往往生出逃出升天的庆幸。 “子弹!”又二十发子弹打完,一颗子弹一条人命,效率没有以前的高,可这得看距离,九百米,除了狙击步枪,只有重机枪才会在这个距离上开火。 白月冰赶忙上前,帮林夕把zh-29上的弹匣卸掉,将新的弹匣按上,手续说不上繁杂,但在交战中,许多士兵可能紧张的连续数次都不一定能把弹匣契上,白月冰的效率建立在此时与敌人的距离上,九百米的距离,哪怕千余敌人一起开火,子弹能落在林夕和白月冰二人身周三十米就算了不得的大幸。 正是如此优渥的环境,才让白月冰这位女子如此冷静的应对面战况。 当鬼子的小队靠近前面的土匪和伪军,了解有位枪法非常准的敌人在前面打他们伏击,小队队长登时变的兴奋,也是直到这时林夕才发现这队鬼子居然带着电台,看那位小队长叽叽呱呱的对电台说一阵后,林夕有些感觉不妙。 即便在观察日军的小队长,林夕还是不断对冒出头来的人射击,人是一种盲从性很大的动物,林夕面对的敌人太多了,加上距离有九百多米,从瞄准到射击,需要的时间成倍与以前,这样一来,自然令许多侥幸从枪口下逃生的人出现,这些人的存在,引动更多的人冒险探头张望。 敌人距离自己很远,可到底有多远,远到什么程度,他们都不知道,只有身边死人的家伙清楚,枪声是在子弹射穿同伴头颅后的两三秒时间里传到耳中。 这对于以前遇到的战斗,枪声响起同伴随即倒地不一样,它证实了一件事,子弹这种东西,真的避不开,听到声音时它已经钻到身体里,倒下的尸体,确切无误的证明它的准确。 终于,几个山头的土匪串联后,组成了一支五十人的敢死队,他们的任务是在最短时间里朝前冲,引诱敌人开枪,只要发现了敌人的位置,这边一千多号人,难道会打不死他。 这是个绝佳的主意,一声号令,当第一个人从潜伏的地方冲出来时,枪声没有出现,五十号人都冲出去后才有枪声响起,但冲出潜藏地的五十号人没有一个倒下,反倒是后方拿着望远镜的一个头目脑袋开了花。 “嗯?”看着死掉的头目,他身旁的小头领似乎没反应过来。 “噗噗噗”,枪声很急,可以听出,对方只有一个人,可是,每声枪响都代表一条人命。拿着望远镜的人在短短十几秒内倒下,直到后来,望远镜似乎成了诅咒,再也没人敢去触碰。 而此时,冲出去的五十人已经前进一百多米,能在山林里跑出这么远可不容易,可随即,他们听到了密密麻麻的枪响,枪声十分熟悉,是歪把子的声音。 “哒哒哒哒哒哒……” 枪声的密集程度让人骨头发酸,这动静,没有十挺也有九挺,再加上那支精准的步枪,所有人确定,那五十号人是没的救了。 二十秒后,枪声平复,没有人敢抬头,但在安静了十几秒后大家确信,冲出去的人真的不会回来了。 “可恶,居然有帮手,不是一个人。” “奶奶个熊,到底是哪个混蛋,要是让老子知道了,非得剥了他的皮。” “别落到老子手里,迟早把这帮躲在暗处的龟孙子挫骨扬灰。” “知道那家伙在哪里吗?你们有没有看到?” “没有,枪声传过来四面都有,分不清到底是从哪儿过来的。那家伙选了个好地方,枪响后,四周回声一片。不过机枪位置距离我们比较近,但要冲过去,必须得先过了那把枪的关。” 抱怨声、咒骂声、咆哮声、询问声,所有人都在述说,在叫骂,憋屈的战斗让他们连冲出去的勇气都没。 ------------ 第三章 各有打算 山脚下,金牛看着一脸兴奋的众人,干咳两声,吸引他们注意,“诸位,我们得往后退了,这里距离敌人太近。走吧!” “是。”林峰应了一声,接着,他手里的机枪被林义收走,一路走来,大家多少知道林义的力气够大,十挺机枪提在手里仍能健步如飞。 下山后,林义将山下土匪情况说给大家,金牛当即决定调转路线,在山脚下设置狙击阵地。 这个位置很危险,距离对面的敌人只有三百米,虽然山林中想要跑过三百米的路程比较困难,但在子弹的威胁射程内,这边又多是没有打过多少仗的学生,怎么不叫他担心。 没想到这些人表现还可以,子弹多少浪费了些,可相比林夕提供的子弹数量,不值一提。 他们一共八人,却**控了十挺机枪,每个人还别着两把手枪与一支步枪,手枪的话,男子是驳壳枪,女学生是鬼子的王八盒子――驳壳枪后座力太大,不适合女人使用,虽然机枪都被林义拿着,可一支步枪、两支手枪和百来发步枪子弹、近百发手枪子弹,依然令荣萱和陈飞雁心里叫苦。 快速后退间,山林里又出现枪声,并不密集,说是开枪杀人,还不如说拿枪恐吓更有说服力。 另类的枪响也在山下枪声出现后没几秒出现,往往这种枪声出现四五下,另一边就会哑火。 自己开枪杀不死人,但别人的子弹却长了眼睛,三四个人死掉后――子弹射入的地方刁钻,看的人心里发毛,每几个敢把脑袋探出去扣扳机了,哪怕自己老大催促,也只会把身体藏好拿着枪对看不到的地方来上一枪,进而表示做出了反击。 即便头目或者队长恼羞成怒,也不能改变这些。 白月冰现在很忙,林夕打出子弹的速度比她填装子弹的速度还要快,如果不是有三个备用弹匣在,林夕怕是也要和她一样为填装子弹而努力。 “看来得找三十发子弹的弹匣过来。”林夕喃喃自语,敌人躲的很好,死了一百三十多人,这些人都学聪明了,如果算上五十名敢死队,死掉的数量接近两百,已经是两层规模。 打到现在土匪们还没退却,可以说明这群人的素质有多高。 事实上,情况和林夕想的有些不同,虽然他的枪法让对方恐惧,可也暴露了自身人数不足的缺点,在知道敌人数量不多后,心中的恐惧减轻了许多。于此同时,太君宽慰他们,说是等十几分钟就有援兵到来,等那时候大家再一起冲上去。 十几分钟不可能无所事事,金牛林义等人转移到了这群人的侧面,虽然由于人数少,子弹能顾及到的敌人数量有限。但是,因为林义存在,加上这里的距离没有到林夕的程度,枪枪命中的效率依然让许多人不得不从原来的藏身地跑出来,因为林义他们选择的位置,此时的隐匿地点无法照顾到。 “砰”、“砰”,“砰”,毛瑟k98发出自己的吼叫,和林夕一样,一枪一人。土匪和伪军的胸口,背上,一处处爆开的血团将他们的生机收割。 随着这些人的**动,林夕有了更多的机会,于是枪枪连续,快速收割敌人生命,一时间,山林里枪声不断。 金牛等人没有这样的枪法,他们选择的位置比不上林夕,对下方的土匪伪军可以一览无余,却比土匪们待着的地方要好许多,可中间有太多的树枝,加上彼此间的距离,除林义以外,没有人开枪。 两个方向的枪声不停在人群耳中徘徊,如同死神谱写的乐曲。 “不行,让大家后撤。”有的山寨的头目感觉吃不消了,自己带来的几十人只剩二十来人,伤亡近半,镇痛让他清醒。 也有人运气好伤亡不大,可看到身边的人,那些头目手下都有一到两层的损伤,也知事情不对。 日军小队长吉田勇智立即吩咐两个中队的伪军,要求他们对侧面山头的敌人冲击,哪怕不能击杀他们,也要占据那块位置。 郑维与杨丰和咬着牙答应下来,可来到左侧地段就退缩了,大家已经从这块地方退开,依然待在这儿的,也是找到绝佳地段的机灵儿,不管林夕还是林义都打不着他。 “这个情况,还要攻吗?”郑维看着铺在林子里的尸体,粗看之下,足有一百――如果他问林义,林义可以准确的告诉他,自他开枪后,死掉的土匪和伪军共有九十七人。 林夕正把枪拆开,给特别部位上油并对容易积累污垢的地方进行清理,刚才一番攻击,他已经把zh-29功效发挥极致,一下子开了一百四十多枪,对需要精良保养的zh-29而言,即使有人机一体状态下的辅助,也到了该清理的时候。 “我靠了个去,居然在这个时候充大爷,奶奶的,一定要弄把好枪。”早知道这枪这么坑爹,还不如用毛瑟k98了,都怪半自动步枪的名号,自己居然还展现对它的情有独钟。要是搁到一般人手里,恐怕打了一百发子弹就得好好清理。 事实上,林夕清楚这把枪发挥了很大功效,拿步枪打出近乎机枪的速度,又没有枪管可以换,不出问题才是怪事。 杨丰和望着面前的场面,心里发颤,他转头看了身边的小队长,这些家伙一瞧见老大把目光投到自己身上,知道前面发生什么事情的他们一个劲的缩头,若非只能跟在队长屁股后面,他们真想缩到草堆里让队长看不到自个儿。 “娘的,今儿个到底碰到了什么霉运,怎么遇见这样的辣手?” 郑维脸上露出神秘状,低声对他说:“知道上次县城发生的事情么?” 林夕在县城一战,不但打死一千多人,还将日军驻守该地的最高指挥官都杀了,虽然日军后知后觉的对手下下了封口令,却已太迟,只能起到斩断消息通往其他县的途径。“怎么会不知道啊――你不会说这……” 杨丰和悄悄指了指山上,郑维缓缓点了个头:“我估摸着就这事,这么准的枪法,随便什么人都使的出来?另外,听说腥风寨要追杀的人也跟他们搭上了,这不,才派了咱们赶来,咱们只能看太君的飞机什么时候来了,要是不来,光靠咱们这些人,我看悬呼。” 杨丰和经过刚才一吓冷静了许多,他看了看山头,说道:“可若是以他们在县城的做派,我们这些人怕是已经被杀了,怎么还能活下来。” “你觉得咱们现在一窝蜂冲上去能杀死对方吗?”郑维瞧他还没转过脑子就讽刺道,“要不是咱们对这片山陌生,不敢分开了让大家伙儿一起冲上去,你觉得结果会怎样?当初县城我估摸着就是这么个情况,觉得对方人少,只要把人包围了就成,没想到反倒让人各个击破。绝对是,所以这事儿,兄弟我得缓缓,怎么也得等到太君的飞机过来。反正要死的人也都死了,没什么可担心的。” 见同伴如此回答,杨丰和也不多说,死的可是自己的手下,靠枪杆子吃饭的人,怎么会把吃饭的家伙事儿丢掉。手下就是自己的命根,他们可不会为了看不到的收益将自己的保命底牌甩开,要知道横安线三分之一都是山,虽然经过一系列事端,可土匪还是多如牛毛,要是堂堂皇协军被土匪威胁,还不让人笑掉大牙。 所以,坚决不做炮灰。 ------------ 第四章 金光再现 几分钟后,林夕和林义发现了他们的打算,“居然派出战斗机?真有你们的呀小鬼子。” 飞机引擎发出的鬼哭狼嚎让人头皮发麻,下面的人以为这就能让林夕他们着急了,纷纷探出头来想看看林夕这边的情况,这如同趁火打劫的行动怎么不让林夕愤怒。 “砰砰砰砰。” 连续十几枪下去,打空了枪匣里的子弹,才将这股势头止住,不过这段时间飞机距离更近了。 飞过来的飞机有四架,林夕不认识这些飞机,但林义却知道,这四架飞机和之前他们发现了的飞机一样,都是中岛97式战斗机。在华夏战场,日军投入轰炸机的数量不多,虽然也执行过轰炸任务,但此时的华夏,值得轰炸的目标实在不多。 “老子今天就玩个大的。”林夕心里大骂,人机一体中,他甚至可以看到下面山坡后脸上出现狰狞笑容的日军面孔,一看到这些,他气不打一处来,“反正老子打算离开了,闹不闹出动静关我什么事。” 想到这里,他从旁边拿起歪把子,提着它进入人机一体。 视野里,绿色准星晃动幅度非常大,加上飞机还在一公里外,哪怕进入时间压缩,想要瞄准也极为困难。同时,四架飞机给林夕带去巨大压力。 所幸这个时候,林义那边发出了一串机枪的轰鸣,“哒哒哒哒哒哒”,十挺机枪一瞬间射出数十发子弹,可是,除了制造动静让飞行员发现外,再也没有其他功效。 “视野”中,飞行员依然没发现林夕,绿色准星随着距离接近以及时间压缩的开启,已经非常接近敌人了。林夕知道,如果不能击中几处要害,轻机枪的子弹射在飞机上只是给它挠痒痒,所以一开始就把目标放在飞行员身上。 这要用机枪射杀日军飞行员,难度超过林夕想象,为此,他甚至间歇性的使用了三次时间压缩――时间压缩下,他无法呼吸到需要的空气,因为时间流速减慢,在他吸气的同时,周围的空气会因为“不及时”填充这块区域而造成一定程度的真空,林夕想要呼吸到新鲜空气就必须减缓时间压缩或者直接退出时间压缩。 现实世界七八秒后,林夕终于扣动了扳机。他没等到绿色准星变成红色,可此时已经管不了许多,四架飞机已经朝林义他们的位置扑去,子弹飞出枪口,像日军飞行员掠去,而就在这个过程里,绿色准星刹那红绿转换,一瞬间变红,接着又变绿。 子弹已经射出,能不能抓住机会林夕只能祈祷。 七颗子弹刹那来到一架飞机的驾驶座,驾驶位置上的飞行员突然听到机舱出现“砰砰”声,等他反应过来是飞机中弹时,身体突然一震,随后,火辣辣的刺痛从肺部一直蹿到脑门,眼睛看到的一切变得模糊。 “我中弹了?!”带着不可置信,飞行员努力控制飞机,但不知怎么回事,飞机的控制比之前还要费劲。 下方的土匪伪军还有日军正打算欣赏飞机射杀山中游击队的一幕,却看到一架飞机突然冒出黑烟,然后就见它在空中像喝醉酒似的扭动身体,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哪怕是智商最低的人也知道出事情了。 林夕又将目光投向另一架飞机,只等绿色准星落在驾驶座就扣动扳机,想要瞄准飞行员并杀死他们太难了。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又一架飞机的驾驶舱中弹,但里面的飞行员十分幸运的毫发无伤,不过仅这一下也让他惊出一身冷汗。 “天照大神保佑!!” 经此打岔,他可不敢继续俯冲,快速移动驾驶杆,让飞机远离危险地带,他知道,肯定有人躲在暗处,而下面齐射火力点必然是敌人暴露出来吸引他们注意的。在他将飞机转移走时也看到了一架冒烟的友机以及一架驾驶舱被血沫浸染的飞机。 “八嘎!”这一幕让驾驶员愤怒不已。 冲的最厉害的飞机林夕没有赶上,但在它开始射击前,林义架的两挺机枪已经瞄准多时,之前就吩咐其他人散开,避免被日军围端,当日军战机和他连成一条线后,扳机被他一扣到底。 四十发子弹一起朝驾驶舱飞去,瞬间就让这架眼看就要灭杀金牛一众的飞机笔直的坠下地面。 “轰隆”、“呜――轰隆!” 两架飞机一枪未发就坠向地面,就像一位天王在台上唱歌时裤子突然掉落一样,所有人都傻了。 冒着黑烟的飞机一直歪歪扭扭,让已经拉高的那架战机上的飞行员急的跳脚,大声呼叫那位飞行员的名字。但是,肺部被机枪子弹击中的飞行员越来越难控制飞机,最终没能将飞机拉起,直接落在山坡上,但因为飞机和斜面有个角度,没有直接撞毁,而是落在了树枝上。 “八嘎!” 在这名飞行员大叫时,林夕把打完子弹的机枪丢到一旁,拿起了自己的捷克造半自动步枪,“小样,你也给老子去死吧!” “砰、砰、砰――” 剩下的一架飞机上顿时出现三个弹孔,可惜没有击中飞行员,让林夕意外的是,其中一枪竟然打中了油箱,遗憾的是没有引起整架飞机爆炸,不过此时的飞行员和林夕都没发现这点。 对剩下的这位飞行员而言,这次本该轻松的任务是灾难性的,哪怕遇到华夏的飞机也没发生过如此重创,何况是对付小小的游击队,只是群躲在山里面的家伙,居然用几挺机枪便让他们四去其三。但不论如何,最后一架飞机是不会继续攻击了,哪怕弹药充足。 而且整个过程,除了林义暴露在飞行员的视野里,他们没有锁定哪怕一个目标,至少那名真正的狙击手没被他们发现,却在隐蔽的角落敲下他们两架飞机。 时间距离刚才才过去四分钟,飞机在空中转了一圈就走了,看的地上的日军小队长吉田勇智破口大骂。“轰炸机,要调派轰炸机过来。”吉田勇智将自己的要求传递上去,同时报告过来增援的四架飞机的情况。 原本可以飞回机场的那架中岛式飞到一半就没油了,只能在半路寻了个地方降落,让这名悲愤的飞行员更是气恼。 “耶!太厉害了。太厉害啦!”李亚东看到过日军飞机是如何在自己人头顶上耀武扬威的,其他学生也是如此,他们在燕京可是看到过许多,国家根本没有力量防御来自天空的敌人。 因为没有防御天空的武器,每当飞机过来时,国民政府的士兵往往躲藏起来,不反击,不给敌人制造自己更多伤亡的机会。 林峰他们高兴时,林义和林夕则开火了,飞机的坠落让许多人情不自禁的从藏身地站起来,林夕怎么可能放弃这么好的机会。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好的没话说,更让他高兴的是生成空间,储物格和生成格界面的旁边,原来的三个金色格子变成了四个。 光顾着消灭敌人,林夕连它是什么时候出来的都不知道,当发现这点后,他每开一枪都要计算数目。随后在敌人又躲起来后把枪口调转到林义那边,对着他的身侧开了一枪。 林义发现林夕打在自己身侧的子弹后微微一愣,电子眼经过调整,很快就清晰的看到了林夕。那边进入人机一体的林夕也“看到”了他,然后做了一个ok的手势,林义顿时明白,将此时他们杀死的敌人数量经过整理,把数目确定下来。 “总数五百四十五!”林义确定了此时他们杀死的敌人总数量。 白月冰是个很少说话的人,但很要强:刚才一串子弹下去,让备用弹匣打光,林夕见要不着子弹甚至和她一起装子弹,这女孩脸憋的通红,咬着牙加快速度,还一声不吭。 三架日军战机被地面人员,特别是自己的同伴击落,哪怕是她这样的人也忍不住捏紧小手对半空用力的挥舞,好像这娇嫩的小拳头能把最后一架飞机打落。“太好了。你可真厉害。”等林夕停下射击,她终于忍不住说道。 林夕一脸笑意的看着她:“哈哈,没想到你也会主动开口,多少天了,我可都没瞧见你主动说话耶!哈哈哈……”一想到多出来的金色格子,林夕就忍不住激动,若非下方还有敌人,他都想跳起来来一段山寨简略版的街舞。 ------------ 第五章 双枪烈刃 一千多人的队伍,死了三百多人,加上三架飞机的坠落,心气掉的非常快。 就像话本故事中的内容,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许多土匪皇协军都感觉到了压力,要是能杀死几个敌人,大家心里还有底气。可被压制这么久,加上期待不已的日军飞机竟然这么不争气,哪还能再聚集士气。 山坡上,因为没有了射击角度,林夕带上武器弹药和白月冰离开狙击位置。 与此同时,林义也带上的武器子弹,把机枪全都留给金牛他们,准备绕道去敌人后方,给他们来个措手不及。 “就一个人?还是我陪你去吧。”林峰看到林义要单独行动,他看着林夕林义神勇的表现,心中豪气被卷起,也想在人前表现一番,由于父亲被亲信之人杀死的厄运逐渐在心里散开,从林夕和林义身上他看到了曙光,只要有实力,单枪匹马硬撼几百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林义停住脚步,对他说:“不行。刚才开枪你也看到了,你还跟不上我的节奏!” “我――” 面对林峰凝滞的神色,了解林义脾气的金牛赶紧拉了他一下,说道:“他就和林夕小子一样,根本不能用常人的眼光去看,我们还是在这里守着吧。把他们压在那个角落,他们还是赶上来,咱们就一起开枪,别怕浪费子弹,这儿多着呢。林夕说了,这些东西用完就扔,他要找更好的武器过来,子弹也和鬼子用的不一样,所以这些货色大家可劲用,就当练枪。” 林义依然看着林峰,他是不希望有人跟着的,没人在身边,他的实力反而能更好的发挥出来。 林峰终于低下头,“好吧。” 林义立即离开,只拿了毛瑟k98和几百发子弹,在密林里飞奔,速度快的惊人。 “他速度可真快。”荣萱盯着林夕消失的地方。 陈飞雁点头,“这家伙――林夕不会也这么快吧。他们还是不是人?!” 这是玩笑话,可在他们眼里,确实不是常人可以做到的。李亚东等人在惊叹林义的速度,金牛却盯着被踩过的地方,那里,是一个个深陷的凹坑,以正常人的体重,很难造成这样的深坑。虽然力量陡然增加和林义快速借力有关,但,还是骇人。 林义和林夕同时移动,前者因为茂密的灌木枝叶遮挡,后者因为距离过远,都没被敌人发觉。 直到二人转移到适合的地点开枪,这些人才被惊动,但有一点,因为转变了地势,林夕再次开枪后,敌人已经能根据枪声辨别他所在的方向。 和林义不一样,林夕挨着一发子弹就会挂掉,所以,让敌人找不到攻击者的位置对他来说很重要。 比如说现在,知道林夕和林义两人位置的人就有了歪脑筋――其实不算是歪脑筋,他们隐藏的地方彻底暴露在林夕和林义的枪口下,像现在这样,那些准备继续找地方藏身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倒地,横竖都是死,为什么不让自己死的更壮烈一些。 两边分道一百人,朝两个射击位置前进,但显然,朝林义接近的人更有希望,因为林夕距离他们太远了,将近一公里。山岭上的一公里可不是简短的路程,比如现在,林夕和他们之间的路程根本不可能用人的双手攀爬,只能绕道而行,在绕道的路途中,他们还得忍受林夕精准的枪击。而己方能提供的火力支援少的可怜。 仅仅五分钟,不但冲上去的人基本玩完,连后方也有不少人中弹倒下,数量竟有三百多人,原本零散的逃跑人群变的巨大,接着变成一窝蜂,没有人再敢待在这里,待在这片死神之地。 敌人的枪声很有规律,哪怕他们的机枪数量比对方多,枪声也极为猛烈,可至始至终,敌人的开枪频率一点变化都没有,接近一秒钟时间一枪,没一枪都意味着一人倒下。这不是战争,这是屠杀,对方和自己的距离并没有成为屏障,就像他们把身体送到敌人枪口一般,可以随意钩取。 “哈哈,他们跑啦。他们跑啦!”李亚东今儿个是大开眼见,其他人也是,这样的战斗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 林峰一脸兴奋的看着一个角落,那里躺着一具全身穿着白色衣服的尸体,在他身边有许多随从,可见这人地位颇高。林峰望着他的眼神充满欣喜,有种“你也有今天”、“老天开眼”的情绪。 赵之靖看到几个跑的慌不择路路的人朝他这个方向赶来,拿起机枪就对他们“哒哒哒”的射击,金牛和吴衔在旁掠阵,因为距离较远,步枪的话,不一定能伤到赵之靖,所以没第一时间开枪。敌人都散开了,有比这时候让学生们练枪更好的机会吗? 随着赵之靖开火,李亚东、林峰也扣动起扳机,只有陈飞雁和荣萱犹犹豫豫的,虽然之前两人也开枪杀人了,可那时的敌人是要过来杀自己,现在则是敌人想要逃跑无意间和自己碰面,被动杀人和主动杀人,对她们有很大区别。 “你们不开枪吗?”金牛把腮帮从枪托后移开,向陈飞雁说道。 陈飞雁看着五名土匪在三名同伴的联合绞杀下倒下两人,余下三人趴在不容易射击的位置,犹犹豫豫的拿起三八式步枪,看都没看金牛。 瞧见她的表情,金牛便不多说,在他看来,还不如欣赏林夕和林义的枪法来的精彩。两人枪法之准前所未见,特别是林夕,竟然能在两里地外射击,且一枪都不落空,别人瞄准枪靶怎么也得停个几秒钟,可林夕愣是不需要,子弹一上膛径直扣动扳机。 可一想到两人是可以用步枪与轻机枪打下飞机的牛人,便不做其他念想,加上县城发生的事,只得看作当代传奇般的故事。 一名皇协军的军帽上出现一道血剑,身体在原地停了一秒不到就顺着斜坡倒下。 用四肢在斜坡上快速爬动的土匪背后突然爆出一团血雾,他绷紧的肌肉一僵,力气被瞬间抽干,整个身体趴在斜坡上,枯黄的杂草遮掩他的面部,四周常绿的灌木点缀鲜血的秀美。 日军哪怕撤退也整整齐齐,而且总能找到适合的藏身地,即便如此,也遭到巨大损失,六十人的小队,此刻活着的不到四十,哪怕他们未曾冲上去和林夕真正对峙,也损失了三分之一。连小队长吉田勇智也感觉不能继续待在这里,何况其他人。 往常情况下,伤亡的士兵人数超过两至三层,这支军队就不适合继续战斗。而退回后方重新组建,会令新的军队战斗力不至于下降太多。可这样的规矩不适合华夏,没有完整预备役,加上国大党校长只知道扩编扩编再扩编,丝毫不关注完全由新兵组建的队伍短短几个月训练能拥有的战斗力,就让他们赶往战场。 虽然其中也有被逼无奈的成分,可其实还是腐拜造成的祸患,哪怕战事紧急,前方油料短缺,但国统区的油老鼠依旧不少,飞行员的飞机没有油料,战士的车辆只能用劣质汽油,他们在战火中挣扎可衣冠楚楚者不知凡几,竞相以能偷偷弄到汽油为荣,作为炫耀对象。 “砰!” 下方的人在跑,林夕和林义也在追,但速度还是慢上数拍,因为许多人慌不择路,会往金牛他们所在的方向靠近,为了金牛一众的安全,林夕和林义只能停下来解决这部分敌人才能放心。 仅此一战,千余人的队伍不但没击杀一个敌人,竟然损失过半,严重刺激着南庄码头营地里的日军中佐,刺激着他几经受挫的脆弱心灵。 ------------ 第六章 换装 步枪 追杀敌人的过程中,林夕与林义以及零散开枪的金牛等人一共杀死了两百多人。 战休之后,大家汇合,随即哈哈大笑,不需要一丝言语,看着漫山遍野都是敌人的尸体,每个人的心里像淌了蜜一样开心。 接着,林义作为警卫站在高地,其他人开始在尸体上搜寻战利品,三个女学生是没参与的,她们跟在林义身边,不停的拆卸三八式步枪然后重新装起来,林夕对她们的要求很低,毕竟是学生,而且还是女人。 林夕在考虑是不是继续使用zh-29,虽然半自动能力很吸引人,可是,像这样的战斗,每次要开几百枪,以zh-29的娇贵程度,很容易在打到一半的时候给他带来影响。但半自动步枪的好处显而易见,林夕也不准备就此把它丢弃。 而且他觉得,陈飞雁三人很适合用这种步枪,虽然对保养要求很高,可女孩子心细,反复强调,可以避免保养不当的情况。 半自动步枪不需要拉栓上膛可以节省时间,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在战斗中拥有快速反击能力的,有了zh-29,对这些女子来说是不小的帮助。而对其他人,他们如果想用毛瑟就用毛瑟,想用zh-29就用zh-29,两样都想用的话,不无不可,便如林夕和林义这样,一人双枪。 搜缴了战利品后,林夕和林义带着枪械和子弹离开了几个小时,在天黑前回来,然后,那些三八式、老套筒、汉阳造等都变成了毛瑟k98与捷克造zh-29,六点五毫米子弹也变成了七点九二毫米口径能用的子弹以及弹匣。 金牛林峰等人都觉得奇怪,询问是不是有人接头,林夕神秘的表示有,但是人得等到去了沿海城市才能瞧见。 林夕其实很想用元素重组制造一个林义出来,可是,制造终结者需要的材料有些多,如果不能收集到充足的材料,哪怕有元素重组,恐怕只能得到一个瘦弱的外壳。 由于习惯了林夕的神秘感,金牛首先不再追究枪械和子弹的来源,他拿了一停林夕有些眼熟的机枪,这机枪一看就知道比鬼子的歪把子强了不止一倍。 金牛拍了拍机枪枪身,对林夕说:“捷克造轻机枪,日本人的歪把子跟它比就是孙子。好用的狠呢。你能不能从你那些个兄弟手里弄些过来?!” 有询问,也有期待,这种机枪口径比鬼子的大,而且用的也不是歪把子的弹漏斗,而是二十发甚至三十发的弹匣。 林义也在旁开口:“这是捷克斯洛伐克布尔诺国营兵工厂制造的轻机枪,全枪长一千一百六十一毫米,重九点六公斤,枪管长六百七十二毫米,子弹初速八百三十米每秒,表尺射程一千五百米,五百发一分钟,气冷式,弹匣分二十发的和三十发的,这个用的是三十发弹匣,这种弹匣还可以用到zh-29上。子弹用的和毛瑟枪一样,7.92x57毫米枪弹。” 林义从习惯了他学识渊博的金牛手里接过机枪,一手握在枪管上的固定环上,接着向上一转,然枪管脱离闭锁的凹槽,把枪管向前脱出。他在人前将枪管合上又卸下,拆卸两次后才说:“这就是更换枪管的步骤,它的精度比较高,使用它时,一般是一名射手和一名携带弹药的副射手,熟练的射手在副射手的帮助下,更换枪管整个步骤只需要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另外,它的速射虽然一分钟五百发,但是,一般射击两百发子弹就得更换枪管,如果射击频率慢,可以延长到两百五十发。” 白天攻击敌人时,林义用了好几把步枪,他没有林夕的人机一体,可以有效避免射击时,发射药对枪管的热侵蚀。否则别说林夕的射击频率,即便林义的射速也会让枪支在一场战斗后报废。 天黑后,众人依旧兴奋,哪怕金牛也没参与过这么大的阵仗――虽然他经过的战场比这大多了,可是,像今天这样,以十人之力硬撼千余人马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的,那可是百倍之敌,这虽然是山林,却并非险要地势,而且日军还出动了战机,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战斗能打到这个程度。 以往战场上,一旦遇到日军飞机,所有人必须躲入防空洞,避免火力点暴露被日军战机消灭。 每个人在吃了美味的食物后都在倒弄自己的枪支,林夕和林义带回来的不但有武器子弹,还有机油和保养枪械时会用的工具。此时,趁着一场大胜带来的激情,他们对手里的武器充满了激情。在林夕的队伍里,他们不需要为枪械考虑,不需要为食物考虑也不需要为弹药考虑,他们唯一剩下的顾虑,只有如何做才能跟上林夕和林义的节奏,如何才能真正帮到他们。 林夕准备明天早上和林义一起离开一趟,把身边收集到的三八式和数量更多的子弹用元素重组变成捷克造轻机枪,虽然上部设置弹匣会挡住射手视线,可是,在没有比这枪更好选择的情况下,它的火力优势是必备条件。 而且经过林夕试用,捷克造轻机枪的精度确实不俗,拿着它,自己可以在五百米的距离上很容易找到目标并将对方射杀,虽然不能拿它当狙击枪用,可集中了火力和弹药充足的优点,林夕决定随身携带五把武器。 金牛把一枚枚子弹按到zh-29的弹匣中,突然抬头瞧见林夕,一脸的平淡瞬间化为错愕。 此时的林夕背上斜挎着两支步枪,一支毛瑟k98,一支zh-29,手里端着的是zh-26捷克造轻机枪,腰的两侧还带了两把大镜面盒子,加上后腰上带着的手榴弹以及塞满子弹与弹匣的身体,整个人胖了一圈不说,怎么瞧都觉得别扭。 他看着林夕愁眉苦脸的捣弄着身上的武器位置,总算瞧出了对方的打算:“林夕,你不会是要穿成这样打鬼子吧?” 金牛的脸上不禁有错愕,还有忍俊不禁的哭笑不得,他的话也让埋头把子弹塞入弹匣的人回过神来,抬头看到林夕的装束也是错愕。 饶是林夕自我感觉不错也被一行人看的后背发痒,“怎么了怎么了?不成么?” 林峰摇着脑袋,带着哭笑不得的神色瞥了眼金牛,然后开口:“不是不行。就是……你这样连行动都困难,何况要打鬼子。虽然你打的是远距离狙击,可既然这样,腰上的驳壳枪又算什么事儿啊?而且两支步枪一把轻机枪,既然有了机枪可以保证火力,我觉得你可以把捷克造步枪放下,林义大哥也说了,这枪娇贵,你和林义大哥开枪速度又这么快,倒不如用毛瑟枪更合适。” 李亚东也说道:“我对这些是不了解,只是你这模样吧。”他露出了个便秘的表情,“看着挺难受的。” 林夕转头盯着他看,然后说道:“不是挺难受,而是真的很难受。” 确实,这么多武器带在身上,他又没有后世特质的衣服,后背上的步枪硌在肉上,走动时,不断在身上摩擦,还有后腰上的手榴弹,也把腰弄的生痛。 “还是听你们的吧。”最终,林夕把大半的武器解了下来,由于准备随身带着捷克造轻机枪,所以林夕没再带捷克造步枪,只选择毛瑟步枪和轻机枪。用过歪把子的人对捷克造轻机枪很看重,可也只有羡慕的份,他们并不知道,等到明天,自己就不需要羡慕了。 ------------ 第七章 换装 机枪 ps:越是写下去,就越觉得自己写的不够好,现在都到序章三了,就因为自己对剧情不满意。真希望能快点看到《正文》的出现 夜,林夕和林义单独坐在山坡高地,两人身上裹了好几张被子。 虽然林义的身体不需要做这些衣物,但为了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人,不得不做这些改变。 “到现在,在我身边死的人有多少?”终于,林夕安下心来调查死亡人数。 林义调去数据,片刻,回答道:“今天死在这儿的有五百八十九人。你通知我时,死掉的人有三百零一个,算上之前杀死的,总共五百一十八人。” “共五百一十八个,嗯!那么从我通知你开始,死掉的人有……” 没等林夕心底计算,林义毫不含糊的说出结果:“二百八十八人。” “两百八十八人,这回又像绕回去了。”原本想在金色格子出现的时候记住死掉的人数,没想到等反应过来人数早就过了,功夫似乎又是白费,不过这次交手让林夕很高兴,林义即使不展现终结者的能力,发挥的作用也极其巨大,如果不是不想在人前表露太多,他可以作为诱饵,吸引敌人投入兵力和精力,然后林夕这个在旁边收割人头。 虽然有金牛等人在身边多了温馨,但在交战这件事上,他们确实有妨碍自己的意思。 这时,林夕想到了那架挂在树梢上的日军飞机,“林义,那飞机你看能修好吗?” 林义说:“不知道,明天检查一番。那是日军的中岛97式战斗机,它的数据我有备份,但不多,要不现在过去看看,如果是往常也许没有修复的机会,但你的元素重组却能弥补其中的遗憾。” “好。不过不是现在,大家还没睡着,等他们都睡了,咱们再动手。”林夕说,随着时间推移,身体的疲倦慢慢恢复,从死去的敌人身上带来的力量逐渐充实他的**。 林夕将自己的情况告诉过林义,他认为是生成空间摄取能量的过程中,其中一部分被他的身体吸收,所以才有这样的反应。 时间再晚点的时候,林夕守夜,林义去检查飞机。 不管是林夕还是林义,他们做警戒的效率比其他人要高,绝对不会出现被人摸近后抹了脖子的情况。 这里距离白天的战场不到两公里,站在高处往战场张望,还能看到一些零散的尸体,他们没有这个力气给敌人收尸。 五百多人的尸体,从他们身上搜到的不仅有武器,还有银圆,总共四百多块,按照规矩,银圆都集中到林夕手里,没人知道他是怎么藏银圆的,但金牛等人看到他拿回来那么好的武器,只认为是用老旧的枪支和银圆换来。 林义检查的很快,把驾驶舱的飞行员尸体拖下来后在里面检查了好一番,接着回去找林夕,对他摇了摇头,“引擎被子弹打坏了,还有许多设备,在坠落的时候损坏,就算修好也用不了几次。” 他的话就是判决书,林夕虽然失落,感觉却不大,日军的陆航和海航对华夏来说无比强大,可是在世界范围而言,算不上什么。 “那就算了。反正我现在拥有的飞机比它先进许多。”林夕想到了还在金色格子里静躺的x-黑鸟,它只有十个座位,而跟在他们身边的人已经有十个了。不过这样的犹豫没多长时间,哪怕去了国外,国内如果有人能招募人手,对他的帮助还是很大的。 再者,从另一个时空过来的林夕主要目光不在华夏大地,而是在南洋、印度尼西亚以及澳洲大陆。野心的滋生来自曾今某个伟大的愿望,只是当愿望破裂时,目标变得含糊的人便表现出了对身边所有事物的占有欲,权力、金钱、美色等等。 就像卖国贼,这些人只是将自身以及家庭的利益看的比国家更重,从这种角度入手,这类人所做的一切又似乎可以理解。 林夕可以理解很多事,但面对一些事时,自己是什么感触和他会怎么应付这件是完全不同。好似林夕会毫不犹豫杀死伪军以及帮助日军的土匪,却不会在他们死前进行一番教育一样。大义凛然的话他只会一个人闲暇时说给自己听,纯当笑料。 “真不知道今天的战斗会不会把他们吓傻!”林夕笑着说。 林义没有表情,只是把目光投向营地的时候,低声对林夕说:“金牛对我们的表现很关注,特别是今天我奔跑后在地上留下的脚印。” “脚印?”林夕一时没反应过来。 林义用力在地上一踩,即使因为现在是夜晚,没有进入人机一体的林夕不能看到林义脚下的地面,可传递过来的微微震动却让他立即明白林义要说的是什么,“这是个麻烦。他在往这方面深究吗?” 金牛如果真的想要查探到什么,林夕会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虽然和金牛在一起好几天,彼此却没有交流出紧密的感情。而且现在社会,越是高层,所谓的交情就越是一把衡量利益的尺子。 “没有,他很明白自己要做什么,没有深究的意思。倒是那个叫林峰的,他在拼了命的练习,似乎想赶上我们的枪法。可我觉得那是在浪费子弹,他的练习一点都不得法。而且毛瑟k98做狙击步枪,没有瞄准镜太勉强了。” 林夕有人机一体的三百六十度无阻拦的透析扫描,林义有终结者的电子眼,林峰却什么都没有,用着自己的肉眼想要五百多米外击中预定目标。 对于林峰的要强林夕只有叹气的份,前世的他,在没得到异能时也是这样,或者应该称之为落魄,可他也想成功,在某方面花费很大精力,然后向人展示自己的强项。可每当这个时候,总有人找来比他强的;而当他怨自己日子过的惨时,又有人数落那些比他过的还要惨的,最后,林夕只能自己活自己,也就再没有人比较。 那段日子过的漫无目的,用一把叫做自己的尺子量着世界。 林夕不能完全读懂林峰,却知道这人的好胜心,顿了片刻,他对林义说:“有时间,你多教教他们吧。这些人是第一批跟在我身边的,虽然最后还能和我走在一起的不知道会有几个,可是,他们越强,鬼子倒的霉也就越大。” “明白。但是,最好能有一支真正的狙击步枪,如果不介意,你可以弄一把巴雷特出来……还是算了,这武器的构造我有,到了只要有点工业基础的国家,利用你的元素重组就能生产制造品质不差原装的仿制品。”说着话时,林义还摇着头,显然不满自己刚才的主意。 林夕对他的动作很关注,虽然对方是机器人,可是,林义身上总能时不时的出现“人”味,这一点即令他高兴,又让他担心。情感的出现最后会不会破除计算机底层指令?这是个玄而又玄的问题。 第二天,六点钟都不到,所有人便醒过来,林夕由于特殊的原因,只需很少时间便能恢复精力,而其他人,有些是因为在危险的环境中久了,能自我调节生物钟;有些则是被昨天的战场刺激,变得热血沸腾,被人吵醒后就跟着醒来。 找到山中小溪,洗漱后,林义教林峰等人射击要点,金牛用林夕给的食材准备早餐,林夕端着机枪进入人机一体,为大家警戒四周,观察动静。 过了些时间,林夕又带着林义拿起众多搜缴到的步枪、子弹以及手榴弹,告诫金牛等人小心后,两人消失了近三个小时,回来时,两人带了十挺捷克造机枪和三十几根枪管,还有三箱子弹与几十个弹匣。 林夕拿的东西只是少数,林义拿了这些东西中的八层。 当金牛他们看到林义一前一后背了两个巨大的子弹箱,再瞧见后面绑在一起的十挺机枪和前面子弹箱子上的几十根枪管,每个人都张大嘴巴。之所以这么吃惊,是因为他身侧的林夕的对比,虽然昨天傍晚二人回来时也是这样的情况,但当时的场面还好点,现在,包括金牛在内,都觉得林夕实在太可恶了,简直把林义当牛使。 ------------ 第八章 靠近南庄 虽然陈飞雁不忿,可很快还是和其他人一样,开始为自己身上携带的弹药数量揪心。 林夕和林义带回来的东西太多了,每挺捷克造轻机枪有三根备用枪管,算上装在机枪上的,就是四根,每挺机枪又配备八个三十发子弹的弹匣,里面的子弹拿回来时就装好的,如果一个人分一挺机枪,相当于他们要自行携带两百四十发子弹。 这只是机枪,还有步枪以及步枪弹匣与其他散弹,另有几枚手榴弹与掷弹筒在一旁堆放着――昨天日军根本没机会用这玩意儿。而掷弹筒的**作水平需要长时间练习,否则掌握不好弹落点,几名掷弹筒手被杀死后,就没人去碰它们了。 这么一算,林夕这支十个人的队伍要携带的东西着实太多。 金牛看着不成问题,就对林夕说:“我们还是把武器弹药放个隐匿的地方吧。这样不行啊,大家怎么也不可能把这些东西带在身上赶路,关键是――咱们人太少了,还有三个女娃子,你不可能真的把她们当成男孩子练。得藏一部分。” 林夕也觉得没考虑妥当,可想了想还是摇头,他对金牛说:“我们是慢慢离开山区,是找鬼子麻烦,我可不相信昨天吃了这么大的亏,他们能无动于衷。肯定会派更多的人,说不定还有轰炸机来找我们。” 林夕在原地转了几圈,瞥了眼几乎占据营地七层还多的武器弹药――这场面看在他眼里确实很怪异,但是,如果有两名终结者,搬运这些东西其实非常简单,“我还想拿着它们一直杀到鬼子老巢呢。” 林夕的感慨让金牛胃疼,虽然早早就知道自己跟着的人有“雄心壮志”,但他真不觉得一行十人的队伍可以在日军步兵、炮兵、小炮艇以及随时可能到来的飞机的攻击下击碎敌人的反击。 他悉悉索索的说了一通――这些话林义是不会和他谈的,因为对人类而言十分危险的环境,对他来说很简单,既然看不到危险,自然不会与林夕细细分说里面会遇到的困难。 和金牛他们在一起,林夕有很多能力没有展现,比如把县城搅得天翻地覆的元素重组,通过制造即将爆炸的手榴弹将三百米内的敌人炸的稀巴烂。可自从那次之后,林夕就再没机会用出来,不是身边有其他人不能用就是根本没机会大展身手。 说起来,现在距离劫黄金的时间不到一周,横安县依然处在戒备中,只是有人在追击腥风寨少当家的路途中发现了一直竖在横安日军心头的那个刺――狙击手,这才导致昨天的惨败。 继续派人进山显然不合适,莽莽林海,植被密集的地方就算敌人在人身边五米也不一定能发现,别说一千个人,就是五千个人进山,对方只要耐住性子不动手,他们也是没辙。 林夕杵着下巴,他被自己干的事情难到了,但更多的是不甘,他不想再在一个地方停留,他想离开,离开穷乡僻壤的横安县,去更加繁荣的地方。 他的心里甚至出现利用金色格子制造一台豪华商务飞机或是游轮的念头,想着上面的浴室、电脑、现代的娱乐设施。 将近四个月时间,享受清贫的林夕不甘过着这样的日子。金牛说的是实情,可林夕不愿意,他想要继续走,走出这片山区。再彻底灭了南庄码头后,了解每个金色格子需要的生命数量,就马上离开。 先前往上海云天这样的城市,把林峰陈飞雁等人安置好,给他们发展资金,然后再带上几个人乘坐x-黑鸟前往美国。 “这样很危险。”看着大家带上沉重的装备与子弹,金牛再度劝道。 没有人应声,林夕是有自己的想法,即便知道这样做会让林峰以及陈飞雁等人疲惫,还是这么做。林峰和陈飞雁等人是因为才加入这个团队没多久,而且他们看到过林夕与林义的实力,也明白自己和金牛吴衔的差距,所以,哪怕疲惫也不愿意开口叫苦。 林夕沉默,他已经沉默了许久了,在金牛叹息之后,转头看着气喘如牛的众人,又瞧了瞧他们身上的装备。其实更多的东西都放在林义身上,接着是吴衔,随后的东西都是男子平分,最后,包括陈飞雁、荣萱与白月冰三女在内,所有人带上自己的装备。 或是一支zh-29,或是一支毛瑟k98,两百发子弹――如果选择zh-29,则是上好了子弹的弹匣,散弹没有带在身上,都由林义和吴衔背着。接着是手枪,为了减轻重量,原本的两支手枪变成了一支,子弹一百多发;再然后是捷克造轻机枪,八个三十发子弹的弹匣与三根替换用的枪管――他们必须自己一个人换枪管,机枪的散弹和步枪一样,都在林义和吴衔身上带着;到最后每个人分了两枚手榴弹。 这些装备的重量是华夏国民军或者日军没有的,带了这么多武器,又是在密林里行走,行程困难程度大了一倍不止,走在山道上还好,要是没有山道,就得挥动手臂把挡住身躯的枝叶挤开,才走了一公里,大家就累的不行了。 “休息吧。我们休息,没多远啦。再往前就能看到耕地,那就是南庄。”林夕看了看天色,林义正在把比他个子还要高还要壮的武器弹药放到地上,他的目光在林义和金牛身上一瞄,问道:“现在是什么时间?” 他们中,只有金牛带着手表,听他说,是干死一个鬼子中尉时从他身上拿到的战利品。“两点四十,还有二十分钟就三点了。” “距离天暗下来还有三个小时二十分钟。”林义补充,似乎知道林夕不是个安分的主。 林夕点头表示明白,接着说:“我们走了大半天都没看到鬼子,虽然路绕的有些远,可也不正常。休息好后,我们找个休息的地方,然后由我和林义出去查探情况。” 大家已经习惯这样的安排,林夕见没有人反对,便不再开口,一行人确实累了,连林峰也不再倒弄枪支,把身体靠在石头上闭起眼睛。 快到十二月了,早晨夜晚变得很冷,林夕看着几个把衣服披回身上的人,也觉得被汗水打湿的地方带着丝丝寒意。 金牛在这时开口,“大家快把衣服披上,天气开始变凉,得注意。” 若非穷苦的实在没办法,大家伙儿不可能在感觉到冷的时候不穿衣服。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人这个时代虽然也有,却毕竟是少数,没有特效治疗的药物,谁都不愿意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 休息了十分钟,大家又开始走动,休息的地方是林义挑选的,他的观察力在所有人之上,哪怕林夕有人机一体,但在数据分析上,拍马难及。 又过去半个小时,他们到了选定的休息地点,先用砍刀和刺刀削断树枝,清理地面,接着几个人合力,找来石块并在上面扑上一段段木条,然后再将带着树叶的枝条放在木条上,最后再将较厚的麻布盖在上面。 装着食物和水的箱子一直由林义带着,这时被他放在一块搬过来的石头旁边。麻布是三块,被他们铺成月牙形,大家围着一个火堆,保证即使到了夜晚也能围着取暖。 金牛说的对,一般的队伍根本不可能携带如此多的装备,何况其中还有刚刚拿起枪的学生。不管演绎电影中的故事多么激动人心,真实世界,普通人若在荒山野岭一个不注意就可能染上疾病,他们若是着了凉染了感冒,除了用身体硬抗过去,只有动用金色格子的力量制造特效药了,所以林夕毫不顾忌众人的目光,把大堆物资放在林义身上,就是为了给陈飞雁她们创造一个理想的休息环境。 ------------ 第九章 寂寥无人 众人携带的物资繁重,可在林夕看来还是轻的,若非他把那价值二十几万银圆的财宝藏起来没有随身携带,恐怕得把所有人压死。 有些时候,林夕甚至想着自己拿两把枪冲到村子或者城市里,身边带着群狗腿子,把所有看到的人的钱财都抢了。国难当头岂能坐视,敌占区的人既然选择做了顺民,其大部分钱财多半还是会落到鬼子手里,既然如此,还不如捞到自己兜里合算。 可现在不成了啊,既然自诩抗日勇士,怎么能做抢劫的勾当,加之消息塞闭,有用的消息根本进不了他的耳朵。 整理好营地,林夕和林义带着机枪和步枪离开了,很早时就说离开横安,但现在看来时间越拖越慢。不过林夕知道原因,之前认为要坐船离开,自然越早越好,可现在有了x-黑鸟,不用担心路上遭到日军拦截,速度全开的话,从这儿到美国连半天都不要。 可x-黑鸟娇贵,最好每次飞行后都妥善保养,林夕希望收集到足够的财物,将身边的人安排妥当了再去美国,这么一来,两边都不会耽搁。 最好能有个可以横跨大洋的电台,但是,林夕有时又觉得多余,此时战争的频率就是这个样子,没有必要把宝贵的金色格子用在这方面,自己完全可以依靠终结者的资料以及收罗到的科学家研究,然后用元素重组合成最关键的部分,让机器批量生产。 林夕在林义的背后快速跑动,身前的树枝荆棘被林义挡住,他可以毫无保留的加快脚步。 没有了多余的物件,不需要为林峰等人考虑,二人速度激增。他们休息的地方距离南庄其实很近,两人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跑到了田埂上。不管是人机一体还是林义的扫描,都没发现有人的迹象。 “嗯。怎么回事?”林夕停下脚步,他总觉得有地方奇怪,却想不起这种让他感到奇怪的是什么,一时间犹豫着杵在原地。 林义回头:“怎么了?” “你有没有发现奇怪的地方?”林夕问,期待从他嘴里得到答案。 林义转头四顾,几秒后指着田地:“是这些田地吧!” 林夕看过去,这片区域已经很久没有下雨了,中间虽然有两次小的降雨,却只下了一个小时不到,解决不了旱情,幸好这儿是秦江边。如此情况让林夕想到了前世发生在长江流域的旱情,旱情原因各有说辞,因为多年来各种专家的努力,林夕已经不相信所谓专家的话了。 到了前世的高度,很多事情能看到本质,不过是权钱交易,真正能守住本心不容世俗的科研人员,绝大多数被逼到国外――只有国防领域环境较好,因为国内没有能真正搞研究的环境,他们无法随心所欲的发挥自己的能力。不但如此,还多受上司和同事排挤,相比而言,国外科研机构给出的条件更丰厚更优越,和国内比,那里的环境更能让他们把本领发挥出来。 即使明知道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林夕总会不停的询问,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很多人都说华夏民族是勤劳的民族,这个民族经历了许多苦难等等,但在林夕看来它就是那种记吃不记打的贱货,请原谅林夕把自己也骂了进去,可只要在国内的圈子里,林夕不认为自己是无辜,他,包括所有人在内,都有罪。 如果将来国家倾覆,要判定谁是该死的人,林夕相信,自己与他周围圈子的人都该死,因为他们曾今都有能力改变一切,却熟视无睹,所有有能力的人都这样,一直都在麻木。 没能力的时候,所有人都昏昏欲睡的等死;有能力的时候,所有人都神志清醒的等烂。 有人会做第一个,可往往讨不得好,枪打出头鸟,当说出事实成为人们八卦吐槽的笑点后,再多的激情也将在黑暗中化作坚冰――沉浸深渊,等云开雾散之时,在烈阳的照耀下消融。 “能看出什么吗?”林义瞧见林夕又愣住了,就对他问。 因为清楚林夕的记忆,林义知道林夕总会因为看到许多类似后世那个时空的情景而陷入“回忆”,如《丑陋的中国人》中所说,这个民族的传承中有一种类似梅毒的东西,通过表现病症就能判断内里让人作呕的东西。 林夕回神后带着歉意,自己经常走神的状况随着看到的东西变多,越加明显,也越加有希望改变的意愿。“没有浇水?是吧。” 林义点头。是的,这里的地势高,旁边有秦江,不少村民每隔一两天就会挑着水桶给这里的作物灌溉。 但林夕面前的农作物都枯了,显然,南庄村民有两三天没有过来。 有什么事情会让老实巴交的人放弃自己的口粮?唯一的结果很快出现在林夕脑中,他捏了捏手里的枪,提醒自己冷静。“这还是横安县,只是一个南庄村,全国有多少地方的人接受这样的待遇,结果可以想象啊。” “继续走吧。我们没功夫概叹了。”林夕说。 在山里待了这么多天,也没到村子里走过,林夕突然很想再瞧见这里的村民。 可惜,两人到了村子后,再没看到村民,村子里很安静,什么声音都没有,天这时候也要暗了,加上季节原因,走在清冷空旷的村子里,林夕感觉更冷。 “怎么就像进了鬼城似的。” 林夕确信自己的判断,可这样的判断成功不值得他高兴。“早就该把那个营地给敲掉。”他愤愤说着。 村子里没人,可不代表不会没有皇协军或者日军巡逻队过来,林义拉了林夕一把:“有敌人。” 林夕二话不说,跟着林义朝身后某栋屋子里退,说来也巧,这栋屋子正是他出山时,和黄三张青吃面的馆子。屋子还算干净,只是一个角落的桌子倒在地上,厨房被人为翻动,十分凌乱。 “他们被抓走应该没几天,你想救他们吗?”林义问。 林夕道:“救?怎么救?我不会救人,我只会杀人。” 林义似乎明白了:“今晚不回去了?” 林夕靠在墙壁上,进入人机一体,透过墙壁与层层阻隔,观察着由白色线条描绘的走来的一队士兵的景象。“等天黑了再说,这帮家伙真的把我惹火了。诶,还有,我们杀了多少人了?” “两百八十八个。”林义回答林夕说:“今晚我一定要知道多少条人命才能换一个金色格子。”他的眼中冒着杀意,是真正的愤怒,说也奇怪,林夕并不是因为那么多华夏老百姓被杀而愤怒。这种愤怒连他自己也奇怪,就像听到什么消息心情不好,要找些东西泄愤一般,目的的单纯连林夕清醒过来后也会感觉惊恐――老天,我居然做过这样的事?! 来到村子的士兵是鬼子和皇协军的组合,虽是巡逻,可这些人十分认真,彼此靠的不算紧也不算远,在一个适合的角度,彼此都能掩护身边的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这般谨慎。 细心的林夕努力观察,结果真的让他看到了不少东西。一个个陷阱被布置在村子各处,由于林夕和林义进来的位置是鬼子和皇协军不可能进来的方向,所以二人也没遇到那些小陷阱,只是那些东西在他看来只能算恶作剧。 “竟然还有人在!?”带着这个疑惑,林夕努力观察,结果还是没发现可能存在的小鬼。 “我去杀了他们。”林义趴在窗口,向林夕提出建议。 林夕看了看天色,天已经暗了下来,但不是很黑,比如两人在没有灯的屋子里,林夕用肉眼还是能看清林义的轮廓。“再等等,不急于一时,既然打定主意,我自然不会让营地里的鬼子失望。” ------------ 第十章 举动 “嘭——呯当!!” 一只精美的瓷器被飞出的钢笔击中,摇摇晃晃后终于无力坚持,从架子上倒下,碎裂一团。 今村元上双目充血,脸色比几天前更加难看。 他刚来横安的时候,其雄心壮志先是被县内能调用的不多的兵力打击,之后,由于林夕没有频繁出来活动,有了两三天的喘息,同时,横跨横安、焦洋、昌图三县的最大的土匪归顺皇军,让今村元上有了可用的人,即使他并不信任没有打仗天分只喜欢搞内斗的支那,但在兵力缺口很大的情况下,数千人缓解了一时的紧张,再加上其他早已归顺皇军的土匪,此刻能调用的兵力一下子达到近万人规模。 虽然一万人是有水分的,而且其中超过七层在真正的苦仗前肯定退缩,但今村元上还是很满意,颇有指挥千军万马的感觉。 可现实泼了他一头冷水,在追击腥风寨少当家的过程中,竟然遭遇了早就在军司令部有备案的华夏狙击手。这位狙击手在四个月前出现在横安西面山区,枪枪致命,而且射击速度非常快,一开始并没有活口,直到后来才了解到这里有如此厉害的人。 为此,司令部特地将三名调派到前线的狙击手搁置在横安一阵,他们本是用来对付这名狙击手的,哪里想到双方并未在战场上接触,而这名狙击手也像是知道有人要对付他一样,出击频率陡然下降。由于前线兵力紧张,三名狙击手没在横安滞留,转身就离开了。 射杀土匪头领和射杀华夏军队高层指挥官,狙击手必然会选择后者,虽然他们对那位华夏狙击手也有期待,但这里的环境实在不适合打狙击。人只要往山里一钻,一万人扑进去也不见的能把人找出来。他们接到的任务本就是去前线,在横安停留仅是顺道。 狙击手离开,炮兵也离开,今村元上忽然发现自己又拿狙击手没办法。几天前死了近百人让他十分生气,可之后追击那位少当家的人手伤亡简直让他吐血,最让他惊讶以及恐慌的是四架飞机,居然被对方干下来三架,还有一架开到一半因为油量不够在路上迫降时有了损伤,需要大修。 司令部不可能对这么有威胁的目标视而不见,严厉的督促他,限定一个月将这名狙击手的人头拿过来。 房间里只能听到今村元上粗重的喘息,他的副官以及其他几名小队长低着头,翻译钱真思把瘦小的身体缩在人群后,期望大家不要注意自己。 愤怒无济于事,今村元上调整心情,无力的坐在椅子上,抬头看向副官,“南君,司令部限定时间已经下来了,你觉得有什么办法可以把这名狡猾的狙击手引出来,黑龙会和相元君那边没传来消息,通过之前的战斗,可以看出,对方已经在涌断山待了很长时间,如果他们一直不出来,我们就算有再多的准备也无济于事啊。” 副官南树子一脸严肃的站在一旁,听了今村元上的话,也不知该说什么。他已经提出过建议,让今村元上下令,大规模屠杀华夏百姓,如果这名狙击手还有热血,只要知道消息,就一定会从山里出来。 可今村元上不同意,虽然平日就有很多华夏百姓被他们抓去修工事,许多都累死在工地上,可即便是死也是累死的。另外,过多的杀死这片区域的百姓,他们来年的粮食也将成为问题,在司令部待过的今村元上怎么会不知道类似自己带领的部队在军部大佬眼里的地位,如果杀了太多的人,即便真的引出那名狙击手并杀死对方,来年的日子也会过的紧巴巴。 他知道己方军队有下克上的传统,便是现在,手底下的士兵就有很多不愿意去找那名狙击手麻烦。虽然战斗起来,他们的实力比那帮土匪厉害,但在兵员没有补充完整前,今村实在不敢冒险,不说下克上的不安定因素,哪怕他们要冲上去和敌人拼命,他也得考虑一下今后的问题。 “我的目光本应该是整个横安县的呀!怎么直到现在一直被困在区区的码头营地。”一想到这今村就来气,他见副官没有开口,心情登时不爽,再次问了一遍。 南树子摇着头,对今村说:“长官,能做的我们都做了,现在只能等待,等他出现。” “等吗?”今村元上低声重复了一遍。 南树子站在那里颔首说:“这方面我们已经做到最好了,接下去就要看对方如何。与之相比,我更担心我们安排的那些手段能不能起到作用。” 今村元上诧异的抬头,“南君认为我们布置的那些后手还不能杀死那人?哈哈,你太高看华夏人了,他确实很厉害,但是再厉害也只是个人,只要是人,又怎么可能逃出这些杀招?”说完他还笑着对南树子摇了摇头。 “这……” “又想到什么了?南君,别把支那人想的太可怕,他们就是一群老鼠和寄生虫而已,即便有几只确实不是那么容易对付,可只要我们认真起来,不管是什么,挡在前面的无异于螳臂当车。你看看他们占据这片土地多久了,几千年了,可几千年来他们开拓了多少土地?这里,只有处于大和民族的统治下才能真正实现它的价值。” “阁下说的在理。”几名队长纷纷应是,横安县的中队长多数去了其他地方指挥协防,毕竟横安县有十九个村子,有些规模较小又或者在山里面,可以不用理会,但有一些却有了镇的规模,如此一来,必须有部队驻守。 县城发生那样的事情后,各地指挥系统打乱,如果是国民军队,恐怕已经乱作一团,但是,即便各地小队长稳定局势,若长时间没有上峰过去,还是会生乱子。于是,几名中队长冒着风险带领部队走访各地,除了加强各地巡视力度,还有威慑的意思。 县城事件影响比较大,若没有之后灭杀土匪联军的威势,恐怕早就乱了。 “如今横安的游击队没有威胁了,剩下的几股土匪武装也没有威胁我们的能力。但是,县城惨案依然要有结果,犯事的人绝对不止一个,但肯定不会太多,到如今,我们除了知道那名狙击手是他们中的一员外,再没有其他消息。所以,如果有可能,我们最好是能活捉他。” “什么?今村阁下,这——”南树子与其他几名小队长睁大眼睛,就像听到面前的大队长说出自己即将升任陆军大臣的消息一般,惊恐而不可思议。 今村元上也看到面前众人的异样,他也清楚想要活捉狙击手的困难,摆手对他们道:“若事不可违,就另当别论。” 其他人这才松了口气,虽然上峰声称会很快送来援兵,可事实上所有人都知道,不说投入前线的军队,单就新打下来的地方也需要大量士兵驻扎。很多军官为了图方便,大肆杀戮,制造一个又一个无人区,以方便管理。但华夏人太多,过分的杀戮只会让普通人全都站到皇军的对立面。 因此,像横安县一样,如果真要制造无人区,他们会选择交通不便的区域,这里的人本就很少与外界联系。死了后,普通人只会当故事来听,不会有切肤之痛。 为了稳定局势,或者说笼络那些土匪,今村元上不敢做的过分。虽然那些土匪也不是好东西,可是他们知道自己的财产来源,如果小鬼子把周围的老百姓都杀了,即使是土匪也不会继续和他们合作。虽然很多土匪都是只顾眼前利益的小人,却明白若有一天百姓死绝,接下来就要轮到就是他们自己。 所以,除了与日军合作极为密切的一两支土匪武装,今村元上是不希望其他人友军在一片片地区进行屠村灭镇的举动的。 此时天也黑了,在南庄村子里的林夕“看着”那堆士兵被小陷阱弄的狼狈不堪十分好笑。在他眼中,这些陷阱的不入流是因为杀不死敌人,可正因为减小了杀伤力,才让它的隐蔽性得到加强,一些看起来完全没有危险的东西总能暴起伤人。 虽然只是小伤,却也令这队巡逻的皇协军与日军气的跳脚。天黑了,他们更看不清,于是捂着伤到的地方准备离开。 林夕对林义说:“现在够了,不要惊动其他地方的鬼子。” 林义了解他说的意思,一瞬间,体表出现巨大变化,成了一名日军尉官,随后他打开门,轻手轻脚的跟上队伍。 ------------ 第十一章 攻击展开 狼狈不堪的分小队的伪军士兵边走边骂,愤愤不平,浓重的夜色里,没有人气的村子发出凄凉的呼声。冷风吹过,在房屋的破损处唱出阴灵的悲歌,枯黄的草,光秃秃的树,在夜色的阴沉下,恍如水墨画中的背景。 忽然,走在最后的一名日军士兵发出“咕”的一声,就和鸭脖子被人拧着般;声音太轻了,只飘到他前面的两名皇协军耳中,但没等二人想起来不对去转头查看,他们感到脖子后面一凉,一点点的痛楚从脊柱处传出,接着人事不知。 变成日军军官的林义并没有因此施展计谋,跟上去就动手,似乎只为了借着日军的外套行事。 这帮被村子里布置的陷阱弄的疲惫不堪的士兵直到被杀到最后一个,也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林义的攻击效率非常高,或是把人的脖子掐住用蛮力挤碎;或是手指变成长针笔直的插进脖颈后的脊髓,再变成搅拌机将里面搅碎。 “这么容易?!我靠。”林夕在人机一体中看的出神,但是,有过一次近距离肉搏战经历,他再也不想去感受。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摸滚打爬,除非真的逼不得已,可林夕不是,他有太多可以施展的空间。 走出去后,林夕和林义在暮色下前进,天较冷,吹到身上的风带着秦江水汽的阴寒。雾气已经升起,走了没一会儿的林夕就发现头发上沾满了露水。 没有热水澡可以洗,林夕对这些令自己讨厌的东西无可奈何。 林夕的侦查范围比林义更远,虽然观察力上不能和林义这名终结者比,但是远远的他就可以看到敌人在什么位置,又有多少人。 “两点钟方向,大概八百米的位置有两名暗哨,你能过去干掉他们吗?”林夕停下了脚步,把自己得到的消息告诉林义。 这中间有一片小树林挡着,两名士兵一左一右,一个人趴在草丛中,一个人用绳子把自己绑在树上。 林义听后给了个肯定的回答,林夕和林义能彼此看到表情,所以林义绕过林夕,朝那片林子跑去。 几分钟后,林夕来到林子里,林义和刚才一样,把死去的敌人身上的物件搜刮干净。几块银圆,还有一些黄金打造的小物件,不知是从哪里搜刮来的。 枪械与子弹被林夕用元素重组制造成捷克造轻机枪与子弹,这里靠近日军码头,所以,不但巡逻的人多,暗哨也不少。 “现在开始攻击,还是一路走进去?” 林夕明白林义的意思,现在就攻击,以他们二人实力,硬撼日军与伪军,终结者的身体足以应付这种程度的战斗。而林夕拥有元素重组,可以躲在角落里放暗炮,以元素重组配合人机一体时间压缩的能力,没有人能挡住这样频繁的爆炸。 实力强大到一定程度时,是不需要考虑太多的。可这个时候,林夕却在人机一体中发现了鬼子营地不同寻常的地方,“先等等,我们再往前靠近一些,我发现了些意外情况,如果是真的,利用好了可能毫不费力就能杀掉鬼子。” 林义以沉默应对,他跟在林夕身边,因为林夕隐匿行踪的能力在他眼中是业余级别,所以必须随时帮衬他,避免被意料之外的事情耽搁。 两人躲开了两拨巡逻队,干掉三名暗哨,终于,林夕停住脚步。 “你看到了什么?”林夕脸色前后变化很快,林义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林夕咬着牙齿,眼中的不甘十分明显,“鬼子在营地和周围土地下埋了很多炸药,营地里的很多物资其实就是炸药堆积而成,不知道干什么。我刚才就想,由你潜伏到里面,弄些手雷想办法把炸药引爆。”说到这里他摇了摇头,露出惋惜,可之后立即变脸,“这帮狗日的,居然把抓来的人都关在炸药堆附近,要是真的引爆,鬼子固然会死,可这些人一个也别想逃。” 被抓过来的老百姓比营地里的鬼子与伪军的总和还要多,透过人机一体,他看到了营地远处的地下,埋藏的数量庞大的死尸。 也许看到了太多死亡,林夕对亲眼目睹的东西失去了激情,不再有愤怒。 就像人每天都要吃饭,都要喝水;对林夕来说,杀日军,杀伪军,也成了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同样的,看到日军或者伪军杀死同胞、强尖女子,也成了这个过程中的一部分。杀人不再是激愤,而成为一种引导行为。 累及百姓,林夕放弃了刚才的打算,即便这些百姓的生命也会给他带来难以想象的好处,有些事情,终究不是他这类人能做的。 “林义,接下来就交给你了,能杀多少就杀多少,我在旁边掩护。”林夕回到林子里,对林义说完就爬到了树上。 林义转身离开,机枪被他放在背后,铁疙瘩搁在人上很痛,林义却感觉不到。他追上了一支巡逻队,在对方反应过来前用双手和脑袋变成的长刀和长枪杀死了这群人。杀人效率之高,让林夕激动不已,只是等到林义干掉第四支巡逻小队时,终于和敌人接上火了。 巡逻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从一个地方经过一次,这一点明哨暗哨都知道,林义再有能耐,也不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可以一下子解决所有的人。和他交手的是一支五十人的伪军小队,黑夜中,机枪“嚓嚓嚓嚓”地发出响动,枪焰在夜色下绽放妖艳的花朵。 林义待在树上,看着一公里外的战斗,就在这个时候,他身后与身边赶来了许多伪军和日军,他们听到了营地门口的动静,跑回来支援。 “大爷的。这不是送上门的买卖吗!” 见到这点林夕哪里会客气,赶忙涌出元素重组,利用四周环境中的元素,制造了一枚即将爆炸的手雷。 “轰隆”。 噩梦再现,只是没有人能真正二次体会这样的噩梦。 火光冲天时,一两个人以不同的形状朝不同的位置飞去,手榴弹炸开的泥土散落在弹着点周围。某处干草由于火光冲击,竟然噼噼啪啪的燃烧起来。 另一边,林义的战斗愈加激烈,因为地势原因,林义没有好的藏身地点,四周敌人蜂拥而至,虽然被一时的机枪压的抬不起头,但通过换弹匣时间拉近距离还是能做到的。 距离接近后,林义的枪法变得愈发的准了,虽然有许多子弹打到他身上,身侧也被一枚榴弹击中把他撞到两米外,可只要机枪没有问题,它就不会哑火。 “嚓嚓嚓嚓――”终于,一直响着的枪声熄灭,子弹全部打光!几名伪军冲了上去,却随即被响起的“啪啪”声打的倒退。是驳壳枪,这种枪的声音日军太熟,在华夏大地,它的名声响彻南北。 林夕并不是很喜欢驳壳枪,就如它在西方让人诟病的原因,卡在了手枪和步枪的威力之间。 拥有一把小巧自卫手枪的人希望的是一把威力更大的步枪,而拥有火力强大的步枪的人希望配有一把精巧的手枪。虽然驳壳枪体积比步枪小,威力比手枪大,其实却是什么都占不了优势,唯独在缺少武器的华夏,它才能绽放光彩。 现在,林义一手一支驳壳枪,对靠近的敌人啪啪射击,不时有手榴弹在他身边炸开,也有不少子弹落在他身上,但金刚之躯怎么可能惧怕鼠蚁啮齿。 ------------ 第十二章 大爆炸 “啪啪啪啪”,接近的日军对林义所在位置开了几枪,让他们奇怪的是对方似乎毫无所觉,枪声响动的频率丝毫不见变慢。 激烈的交战中,片刻都不能分心,几名日军在接下去的两三秒为他们的不专心付出了代价。 终于,林义把驳壳枪的子弹也打光了,不过这个时候他却能缓一口气。林夕动用元素重组的动静太大,大量日军伪军被突然冒出的手榴弹炸飞,手榴弹出现的位置还是在半空,哪怕是躺在地上也不能躲过空中四散飞溅的弹片。 一部分要攻击林义的士兵朝林夕所在方向前进,只可惜,不管他们怎么努力,都不能找到他们想象中的火炮阵地。 营地外的动静在第一时间就让指挥部里的今村元上兴奋起来,可是,当汇报情况的人将激烈的战斗状况报告给他时,欣喜被凉水浇灭,灿烂的菊花脸跨了下来。不是那名狙击手啊!如果是那名狙击手,他肯定在很远的地方开枪,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的袭击营地。 但随着汇报的人将林夕使用元素重组后,那种无法捉摸火炮发射地点的爆炸递上去后。今村元上与副官南树子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当日县城有许多皇协军活下来,一部分日军也苟且偷生,在司令部的参谋们的合计下,大致还原了战斗场景。 虽然这种一边倒的战斗令许多人费解以至于直呼不可能,但这份报告还是递交到了今村元上与南树子手里,两人原本就猜测支那狙击手和这队人有关联,本想通过抓住狙击手,再引来他身后的势力,没想到他们先过来了。 “南君,执行计划吧。我们要把这些可恶的支那人全都留下来。” “大队长,那些支那劳工要不要也转移?” “嗯……转移走。将来还有许多要修建的工事,还有用的到他们的时候。” “明白了。” 今村元上在副官离开后把目光投向小队长:“敌人已经过来了,大家按照之前的几乎行动。嗯,钱君。” 钱真思一个激灵,赶忙上前,“太君有什么吩咐。” 今村元上说道:“去告诉皇协军大队,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务必将这支敌人消灭。” “是是。我现在就去。”钱真思从指挥部里退出去。 外面的战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程度,林义已经没子弹了,他通过体表液态金属,随意改变体表颜色,让自己更容易的隐藏在黑暗中。然后通过自己的方法不断杀死来到身边的敌人。 林夕不断使用元素重组,慢慢的,周围的人也发现爆炸总是集中在某一个区域,聪明人就开始绕着这片区域移动,试图找到隐藏起来的敌人;愚笨的人则不去靠近爆炸区,只是将子弹射向爆炸区域外,那些没有自己人的黑暗中。 就在林夕觉得自己该移动身体的时候,突然在人机一体中看到了日军转移华夏百姓的场面,“要转移走吗?我靠。天赐良机啊!” 他把目光投向林义,随后从树上跳下来,一边用元素重组清空在自己三百米范围内的敌人,一边向林义接近。 林义这里最早发现林夕的行动,他知道,没有要紧的事,林夕是不会过来的,便把身侧一名发呆并且一脸恐惧的士兵的脖子敲断――在此之前,这名士兵正将刺刀刺向林义,却发现对方衣表坚如磐石。刺刀才进去几寸就卡住,在火光与远处爆炸的焰光中,他看到了对方被刺刀刺入的地方的不同之处。不是人!这个念头只在脑中一闪,士兵的脖子就被林义一拳敲断。 “发生了什么事?”两人靠近后,林义立即询问。 林夕依然保持人机一体,把手榴弹布置在周身三百米的地方,“鬼子把老百姓转移走了,若是可以,你可以去把鬼子营地里的炸药引爆。能行吗?”最后又问了一句,如果是偷偷潜入,可以从容布置爆炸时间,但此时,整个营地都惊动了,哪里会有人肯给你从容布置这些东西的机会。 如果爆炸会伤及林义,林夕是不会让他过去的。 “没问题。我有办法。” 林夕给他预备了许多手榴弹炸药包,然后他拿了块布把它们包起来提到背上,加快速度朝前冲去,显然要用速度硬闯敌人的营地。 “他过来了。” “拦住他。” “杀杀给――” “他娘的,怎么子弹打……”说话的人脑袋被子弹开了瓢,林义独自前往,哪怕拥有液态金属,可以随意改变体表面貌,想要完成预定计划,也需费一番手脚,更关键的,是如何将他不是人类的秘密隐藏下去。 林夕做的就是这个任务,林义冲过的地方的敌人,由林夕来清理,这些人或多或少,肯定发现林义不同寻常的地方。即使如今的时代不可能让他们联想到终结者、机器人,林夕也不愿意冒这个危险,特别是在自己没有建立起一支足以应付军事大国的情况下。 “轰隆”――一个只剩下两个人的机枪组在手榴弹的爆炸中湮灭。 “轰隆”――一名看到可怕事物而朝远处逃跑的士兵被炸弹撕开身体。 “噗”――目瞪口呆的日军脖子被子弹射穿,就在刚才,他提着机枪把十几发子弹打在告诉跑动的敌人身上,却发现这些子弹只是让对方速度稍稍降低。 “轰隆”――正在向最激烈的战场靠近的四名士兵被人群中突然出现的爆炸推开。 爆炸声,枪声,连续不断,掌握元素重组的林夕毫无顾忌,没去担心异能会有不够用的时候。十立方米物质制造能力,比一个长两米,宽两米高两米的房间放的东西还要多。元素重组的物体的体积是以实体计算的,就像一个罐子,它的体积并非整体的容积,内部空心的地方不算入元素重组的空间。 步枪手枪,机械内部的空隙都不在元素重组的体积限制之内。即便林夕拿着的是m134火神炮,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让子弹告急。 步枪精准度有,但火力不足,林夕用出了捷克造轻机枪,或趴在地上射击,或蹲起来慢慢朝前走。 他不敢让敌人靠近自己两百米,因为那样一来,便会让自身深陷危险,有过与敌人搏斗经验的林夕已经不敢再玩心跳。 足足两分钟,日伪联军都没能冲进来,掷弹筒的射程在林夕的元素重组范围内,所以只要一接近,迎接他们的就是密密麻麻的爆炸。不过林夕也不是没遇到危险,即使周身用爆炸覆盖,子弹还是在空中乱飞,还是有几颗子弹擦着他的身体飞过。有一颗子弹打在林夕脚边的石块上,崩飞的碎石砸上他的脚踝,令林夕疼的在地上打滚。 受到前世的某些影响,林夕希望有朝一日能驾驶最先进的飞机飞上蓝天,所以他特别不希望身上有伤疤,一点都不希望。上次被子弹擦伤后,林夕休息时就在祈祷,千万别留下疤痕,不知道是老天听到了祈祷还是伤确实不重,结起的疤褪了后,皮肤和原来一样,没留下疤痕。 恐惧在弱者身上也会有不同的形态,何况林夕这样的人,更多更疯狂的爆炸在他周围出现。虽然手榴弹体积小,爆炸的威力不能跟大口径火炮造成的声势比,可是,每次爆炸都不落空的情况无论如何都少体现在大口径炮上――除了那种一炮就出现半径几十米大坑的重炮。 到了后来,根本没有人能靠近林夕三百米内,看着一**同伴冲上去,都没看到敌人呢,就被身前或者头上又或者半空突兀出现的爆炸炸断身体。 人机一体中,终结者化身的林义正从里面跑出来,那些炸药都被他布置好了,林夕所在的空地也有些堆放炸药的地方,为了以防万一,他开始后撤。真正跑起来,林夕的速度是不能喝林义比的,那些机械怪物的速度能和启动后的轿车相比。而到这个时代,即便全速开动的轿车也不一定能追上他。 一边后撤一边使用元素重组,步枪与机枪都被林夕丢掉――两样东西太碍事。原先的爆炸带起的火光在一片干草地烧尽后有了熄灭的趋势,不过它们也在奋力引燃新的燃烧物。只是,林夕不希望这里火光四起,两三枚手榴弹扔过去,顿时将它炸灭。 引燃火焰的是手榴弹,熄灭火焰的也是手榴弹,翻手云覆手雨,真应了某些人的话,武器的优劣,在于使用它的人。 林义接近林夕后,一把将他拽起,朝更远的地方跑去。 面对林义的做派,林夕没来得及呼喝,就在此时,一个从未有过的爆炸震慑他的心灵,也许这种爆炸前线战场的士兵看到过很多。但对林夕来说,他是从未经历过的,哪怕县城那会儿有胆大包天的家伙炸了鬼子的军火库,因为距离过远,没有深入体会。 刹那间,冲天而起的火光把所有人的影子拖长,随即而来的冲击波把所有人都扫倒,连林义的钢铁之躯也出现脚步踉跄。 十公里不到的地方,山区,在营地呆呆等着林夕和林义的八个人忽然感到地面微微抖动,接着天空出现嗡嗡的雷鸣,不明所以的众人都把目光集中到雷声传来的方向,那里,一团红光出现,照亮飘浮着的云团。 ------------ 第十三章 再次错过 轰鸣声是如此的巨大,大地被气流冲刷,黑夜的火光中,一股肉眼可见的白色气浪贴着地面向四周无情的扫开。 林义即便是终结者,也在这股人类制造的可怕物质的冲击中踉跄,林夕捂住耳朵张开嘴巴,可是,即使挡住轰鸣,也抵挡不住剧烈的冲击波,霎时间,全身的骨头都在震动,一个呼吸后,一切又快速消失,只留余震与通天的轰鸣在耳侧徘徊。 火光雄焰中,日军建立的码头都像处在烈日的烘烤下,但事实上,码头停靠的船只并没有被爆炸波及。只是船没有事,上面的人却被爆炸的震动吓的面色惨白。 “哇……哇……太――太刺激啦!!”林夕依然处在林义的挟持下,顾不得自己的风度,向林义问道,“是不是每次大爆炸都这么的刺激?!” 经过这场爆炸的洗礼,林夕发现,原来自己如此喜欢看到爆炸的场面,恨不得立即用金色格子制造一枚氢弹什么的。 “是的。”林义的资料库中有许多爆炸场面,加上拥有林夕脑中的资料,许多电影比林夕更加清楚,一些对方模糊甚至没有提醒无法回忆起来的影视情节也能倒背如流。 再没有人会阻拦他们了,二人虽然在火光的照耀下没有了隐匿的藏身地,但可怕的爆炸将所有人的魂魄全都卷走,还活着的人如同生在地狱。 林夕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连忙拍打持着自己的林义,“我不能走。救人,救那些老百姓,我们闹出这么大动静,他们可能被日军泄愤杀掉,得救他们。” 林义没有停下,而是转头观察周围,“现在我们还在危险去,再往前两百米,敌人就该发现不了我们。”他又朝前跑了两百多米,这才停下脚步。 落地后,林夕立即动用元素重组,此刻,四周原料充足的很,不但制造了两把zh-29,还有两挺捷克造轻机枪以及四十多个弹匣。他和林义对半分,然后林夕大叫起来,“完了完了。”在林义的目光下,林夕一脸痛惜,“之前的计数全都毁了,金色格子又出现了一个!!” 林义这才反应过来,片刻,他问道:“是出现在爆炸前还是爆炸后?” “我也不知道。刚才只是想,既然死了这么多人,总该有变化,哪里想到……哎呀,这都第几次了。可恶啊!!”林夕大叫可惜。 林义思索一翻对他说:“没什么可惜的,可以重新来过,但从目前的情况分析,一个金色格子需要用五百以上一千五百以下的人命去填补,大概是一千人。以后可以用这个数据去计算,但最好不要在和我分开,因为那样一来,混乱的战场上我无法计数。” 林夕苦恼不已,林义虽然说出大概数据是一千,可没有确切数据证明,他怎么甘心。“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林义,以后可一定要提醒我,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了解。” 二人检查枪械和子弹――其实不用检查,从元素重组空间出来的东西,质量必定和原来的一样。“上吧!”林夕在zh-29的射程中看到了华夏百姓的位置。 他们所在的地方乱糟糟,虽然离开了爆炸波及的区域,但这么大的爆炸怎么可能说躲开就躲开,不管是比雷声还要响的轰鸣,还是如针刺一样的超强的冲击波,其中体格差一点的,仿佛被人用米袋当面砸中,虽不至于重伤等死,内脏受到的打击还是让这些人不能快速站起来。 两个人边跑边开枪,收割敌人的生命,他们并不知道,爆炸后的这段时间,还是有敌人挺不过去最终咽气。只是对林夕来说,这点反而变成小事。生成空间的金色格子变成了五个,对他是莫大的鼓舞,虽然杀死的敌人里,鬼子人数不多,绝大多数还是和伪军一般的皇协军以及投降后归顺在皇军旗下的顺民――这批人有几个正好待在营地里。 林夕到底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刚开始的愤怒来源于前世的热血:人年轻的时候总会有热血的幻想,随着时间积累,变成河流中的泥沙沉淀。前三个月的战斗是为了激情和理想,幻梦终醒,回归现实后,不管对日军还是投靠他们的人,愤怒其实没有表面那么重。 说鬼子如何对付华夏老百姓,其实华夏人也经常这样对付自己人,还颇有一种家里横的态度。对付外人不行,可对付自己人是没话说的。搅动的河流将泥沙卷到河面,最终,泥沙还是会沉下去,林夕也是这样。他要救这里的老百姓,可如果说做到这点可能搭上自己的小命――那就抱歉了,你们还是祈祷老天爷派下一个救世主吧。 “砰”、“砰”、“砰”。 “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 步枪和机枪不时发出响动,林夕对付距离远的,林义对付距离近的,如果敌人过多聚集成堆,林夕就把元素重组丢过去。虽然用到现在林夕都没经历过元素重组的极限,但林义一直计算着,为了以防万一,他让林夕控制使用它的频率,要是再遇到危险而没有这个杀手锏,危险极大。 “反击啊――”终于有人喊出的声音,可他太显眼,林夕一枪把他崩了。可对方的呼声还是让没有目的的人反应过来,不管明天会怎么样,袭击者一定要付出代价。 有人反击,自然有人悄悄逃离。 也许是巧合,曾今在城墙上的士兵叶弘和吴建豪居然到现在都没死,两人九死一生,都升了:一个小队长,一个是班长。 不过此时,两人可怜巴巴的看着跟在身边的九个人,叶弘心有余悸的望着熊熊燃烧的营地。“咱们怎么办?逃,还是――那边有枪声,应该是袭击营地的人。” 吴建豪也望着营地,他看向叶弘,这位小哥和自己一个村子,又一起加入皇协军,同生共死数次,相互救过对方,可谓是铁打的哥儿们。他知道对方的想法,之前一直反对,因为日军除了强大的陆军,还有航空兵和海军,何况他们与国大党的军队有仇。 不去国统区,在日占区除了当皇协军,还有什么是能让自己安生立命的? 可现在,吴建豪望着叶弘,“你真的打算了?” 叶弘颔首,但同时转头看向身周的人,随后抬头去看吴建豪,九个人里面,只有一个是他的手下,其他人只觉得面熟,没有交情。吴建豪知道他的意思,点着脑袋说:“放心吧。这些人都是信的过的,也是穷苦百姓,跟我们不同心的人,我把他们整编到令两个分小队了。” “靠谱。”叶弘表示赞扬,吴建豪可不领情,“什么靠谱,我想问的是,怎么让那些人相信我们不是敌人。没瞧见吗?他们见人就杀,恐怕咱们一冒头,就一梭子子弹过来了。” 叶弘说:“这倒是个事儿。诶!你发现没有,他们沿着营地跑诶,瞧瞧、瞧瞧,刚才他们在那里,现在跑到这边来了。我觉得,他们应该是要绕道营地另一头去,建豪,营地东面那边有什么吗?” “营地东门口?没有……啊,我想起来了,刚才有支中队去把太君抓回来的人送走,经过的就是东大门。哈啊我明白了,他们是要救老百姓。”吴建豪一拍脑袋,高兴地说,“咱们要不要来个锦上添花,不管怎么,他们也得承咱们的情啊。” 叶弘想了后摇着头说:“不不,我瞧不行。咱们得拿点实在的东西出来。”说着拍了拍手里的武器,吴建豪知道他的用意,说实在的,他真不希望用枪解决问题,而且还是直接和日军对抗,九死一生啊。 ------------ 第十四章 救援 “你看看吧,现在是什么场景!照这么个速度下去,咱们迟早是下一批,不是吗?”叶弘说。 吴建豪终于同意了,他一同意,跟在两人身后的九个人更没问题。 林夕和林义绕着凶焰四起的营地奔跑的时候,忽然在人机一体中看到有一群人也在攻击敌人,最奇特的是对方的衣服和皇协军一样。 他把情况报告给了林义,“情报不足,无法分析,但是,不要轻易靠近。” 如果是敌人的苦肉计,冒然上去,自己的小命就危险了。“说的也是,眼前最重要的是把那些老百姓救出来。”至于救出来后怎么安排,不是他的事,林夕可没想过把人都带在自己身边,而且也养不起那么多人。 十立方米的元素重组空间一般来说是够了,可是,若想维持食物、水以及枪械弹药的供给,二十个人就会给“后勤”造成紧张。 由于多了一队不知名的人在杀敌,林夕不得不分担精力关注他们,这些家伙杀人效率很低,但对付周遭没有多少抵抗能力的敌军却没问题。林夕不希望再次出现麻烦,不让林义离开自己,就是为了计算他们杀死的敌人数量。 “这样也太麻烦了。还不如等将来去了上海这种大城市,再找一批该死的人来一个个清点。”不管什么地方都有地下势力,这些势力如同依附在参天巨树上的蛆虫,吸食养料而生。国家有办法将他们消除,但是,总是因为某些原因让它们死而复生。并非国家的掌控力不够,而是他们的存在,本就有利统治――只有让人感到绝望,才会了解稳定的可贵。 林夕对这类人从来没有喜爱,可他知道,蛇有蛇道,鼠有鼠道,这些人可能做成自己不能完成的事。不管是哪里,能杀出一条血道坐在老大的交椅上,本就说明能力。 但是,不管如何粉饰,残害无辜的事少不了他们,杀这些人,不需要理由。看到叶弘的帮忙,林夕歇了在横安县挖掘金色格子秘密的想法。如此一来,只要救出老百姓,他就可以离开了,这儿,再也没有他可做留恋的地方。 “砰”,三百米外,一名半身都是血的日军脑袋爆出一道血团,子弹从后脑射入,穿出时,几乎把整个前额撞开,模糊一片。 林义的枪法也很准,时而用机枪,时而用步枪,即便单手也能承受机枪的后座力,相较而言,步枪的精度更高。他和林夕在一起,本有明确分工,可到这时,敌人都远远的被林夕杀了,两百米内,几乎没有他发挥的余地。 如此一来,林义的攻击射程只能朝远处延伸。 当林夕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林义后,得到肯定的认同,不过也提出些许注意的地方。“大城市的治安存在问题,也许夜晚发生火拼,这些都是我们不可能知道的。” “……听天由命吧。”无论到哪里,都不会有一片清净的试验田。 趴在地上正在朝林夕瞄准的士兵额头爆出一团血花,前后都有,这家伙的脑袋顿时成了巨大的漏斗,将颅骨内的东西一点不剩的倒到地上。 虽是听天由命,由的也是“天命”,林夕会努力保证一切在自己的掌握中。 又跑了阵,林夕和林义已经可以用肉眼发现由于惊慌四散逃离的老百姓了,十几个鬼子惊醒后正拿机枪扫射。 “砰砰砰”、“嚓嚓嚓嚓”,林夕和林义同时开火,一个讲究精度,一个以数量优势压制,还能站起来的日军都倒下了。 林夕对着这些懵懂的人大喊,“走――快点离开这里。跑啊!!” 营地还是时不时的发生爆炸,轰鸣接连不断,有些没经历过这些的人瘫坐在地,看的林夕急的都不知道该做什么。人不是牲畜,有时候,依靠本能的生物反而更听指挥。 人很多,惊慌下,如此空旷的地方居然也发生踩踏事件――主要集中在日军让他们挖的壕沟中,看到这些,林夕除了摇头再也发不出声音。 日军机枪的扫射已经杀了近百人,除了在林夕来之前就逃走到暮色中的一批,还有一千多人在营地火光的映衬下熙熙攘攘,甚至有人还在找自己的熟人。 忽然,远处跑来一支队伍,林夕知道,那就是刚才朝日军攻击的人。这些人共有十一个。 林夕将目光投向林义,林义还在观察对方,见机器人保镖没有反应,林夕松了一口气,继续将注意力放在人机一体“视野”内的敌人。 枪声继续响着,此刻,林夕完成的是超远距离击杀,至少对这个时代的人而言,九百米的距离是难以想象的沟壑。死的人越多,林夕的力量就愈大,为此,他很乐意闲来无事的时候杀上那么一两个人。“怎么我有种看到《辛德勒名单》中德国将军的感觉――”这部电影给林夕最大的记忆,是将军每天清晨,起床撒尿后会提枪杀上一两个人的场面。 就像普通人每天要吃两个荷包蛋的要求,这名将军的变态可想而知。想到这些的林夕感到恶寒,“我不会变成这样的人吧!” 正这么想呢,跑过来的十一个人到了面前。 “壮士!呃,壮士,你们的同伴呢?”说话的是吴建豪。 林义回答道:“都在这里了。” 林夕见林义的回答干巴巴的,有拒人千里之外的语气,就说道:“我们就是突袭者。很意外吧!现在不是说闲话的时候,我们人少,做不了什么,你们想办法把那些走不动的人架走,这里不能久待。明白吗?” “嗯。我们就是来告诉你们这事的,太君呃……鬼子有几艘炮艇就在码头停着,他们现在不能确定咱们的位置,但估计过一会儿就会放炮,所以得快点走。喔,快快快,死了的就别管了,把受伤的人找出来,还有,那些人也别让他们就这么走了,用脚也好用枪托也好,让他们也帮忙搭把手。”叶弘在旁说,然后指挥身后士兵,把跑散的老百姓抓住,将他们拉入救援的队伍中。 那些士兵和吴建豪一样,有些懵了,没想到搅动局势的居然能就两个人。他们发呆,叶弘可不发呆,在他看来,这才有价值,说明对方实力强大或者有普通人比不上的能耐,跟着他们,自己等人多半打打下手就成,一般情况下,不用像炮灰那样填枪口。 叶弘发布命令很快,他这人长的有些猥琐,可命令人速度很快,颇有威势,更重要的是每项安排都契合当前情况,脑筋比林夕转的快多了。 一庄庄事,林夕听后觉得合情合理,想着自己也能安排下去,可刚才的一瞬间,却什么主意都没。看着叶弘跟着其他士兵忙活,林夕摇了摇头,“我果然……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 说话间,他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呼啸,没等他反应过来,几百米外的火堆突然发出巨大的响动,脚下地面也有细微震动。 “火炮!” 林义纠正:“是炮艇开火了。” ------------ 第十五章 回山 又有几发炮弹落下,敌人虽没有掌握自己的准确地点,可若是真遇上倒霉事,那就完了。 林夕看向林义,“能冲杀过去吗?” 林义微微一顿,颔首道:“可以试试。” “好。”林夕对远处的吴建豪他们喊道:“快点把人转移走。”传了话,他撒开脚步,与林义一同朝码头跑去。 码头的日军被营地突然出现的爆炸炸的不知所措,幸好营地与码头之间有很长空地,还有十几个仓库横在那儿。所以,只受到震动冲击的他们很快恢复过来,可这些人并不知道,今夜袭击营地的敌人正在以极快的速度朝他们扑来。 因为这片位置的波及面比较少,所以,一些没有受伤和只受了轻伤的人都向这儿靠近。才跑了两分钟,林夕至少三十名敌人照面,对这些人他可不会客气。机枪,步枪,甚至林义要求他省着用的元素重组,一起用出来砸了下去。 聚集在一起的日伪联军听到枪声越来越近,想到了危险,可没等他们组织抵抗,一通爆炸就把他们打懵了,随后而来的是一颗颗长了眼睛的子弹,虽然不是枪枪爆头,可那子弹打在胸口和打在脑袋没有区别,破裂的弹片在体内翻滚,心啊!肺啊!气管什么的都给打穿了,造成的内出血对他们来说等于直接宣判死刑。 “逃啊。”一个人支撑不住,终于把心底的恐惧喊了出来。 刹那,仿佛一头凶兽从所有人的胸膛里逃出,除了日军,伪军士兵开始向身后的炮艇以及小船跑去,虽然炮艇上的日军士兵对伪军以及驻扎在这里的日军没有好脸色,可毕竟是自己人,不是想要命的煞星。他们对这些天发生在横安的事情已经怕了,不知道从哪里杀出的煞星,县城一千多号人成了号角,随后是城墙,然后是进山的那一千多人。不管是哪个战场,都有一名神枪手助阵,而只要有他在,不管自己这边有多少人,别想击退对方。 事情传的很邪乎,由不得其他人不信。 林义把zh-29背到了肩上,让林夕又制造了一挺捷克造轻机枪,一手一支,边跑边射。只可惜,三十发子弹的弹匣对火力造成了遏制,若非林义身为t-x终结者,更换弹匣与枪管势必会浪费更多的时候。 随着林夕到来,爆炸在人群中连续不断的响。而当炮艇上的日军知道林夕他们以不可抵抗的势头朝他们冲来时,局势已到了糜烂的地步。 “敌人想趁着乱攻上我们的炮艇,不能让他们如愿,吩咐下去,所有船只离岸。” 站在这名大尉身后的士兵看向正在朝船上挤来的友军,确认道:“长官,你是说现在?!” 这名大尉转头瞪了他一眼,“没错,就是现在,立即执行。” “可……” “哼。” “是。” 士兵将命令吩咐下去,片刻后,所有靠在码头的船只开始离岸,这情形让没有上船的人大骂不已。他们呼喊着,求救着,叫骂着,可船还是一点一点离开了码头,不少人因此落水,一些不会水的可怜家伙抓着同样掉落却会水的人一同沉到三四米深的水底。 “嘿,让我们上船,让我们上船!!” “等一等,等等啊。” “他娘的,再不停下老子开枪啦!” 各种叫骂声中,听到身后枪声与爆炸逐渐靠近的人打了激灵,然后以极快的速度朝远处躲开,反正这里的人多,自己单独逃跑,保命的可能性更大。整个过程,炮艇依然在开火,但一来不知道敌人位置,二来,林夕和林义两人组的目标实在太小了,哪怕他们知道目标,也不能保证将他们拦下。 终究是炮艇的火炮不多,无法形成碾压之势。 “可恶!竟然逃的这么快。”虽然还能看到日军轮船,但他们都到了离岸几百米外,哪怕林夕赶到码头,元素重组也不能造成片刻杀伤。 炮弹在四周爆炸,林义能从啸声判断弹着点,所以,只要运气不是太差,这种火力很难伤到有林义保护的林夕。 “那就走吧。这里没有杀下去的必要了。”林义对林夕说道。 看着人机一体中的船艇,林夕咬着牙,“好吧!” 即便退走,林夕也不会歇着,且不说不断轰击的火炮,四周不时靠近的敌人成为林夕要收割的稻谷。 夜深,风起,码头营地的火光还在燃烧,从秦江之上的船只发射的炮弹一下一下的敲打地面,只是如今多了萧索。还活着的人提着枪茫然的走着,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日军士兵纪律严谨,他们收拢自己的人,并将手足无措失神的散乱伪军编成一股。 林义捣弄的爆炸,一股脑儿的将指挥人员消灭,此时,哪怕一名小队长也是了不得的大官。 离开了南庄,走在漆黑的道上,跟在林夕身边的已经不止林义一人,名叫吴建豪和叶弘的人带了九名士兵,还有喊着想要入伙杀鬼子的六条汉子也跟上他们。虽然不想收拢这些人,可林夕想到自己手中的武器,他们如果走,机枪步枪肯定带不了那么多,丢掉太可惜,不如交到能用它们的人手里。 “……这才瞅着机会,领着几个兄弟过来了。”吴建豪没有隐瞒,将自己等人的事迹说了个透彻,虽然对林夕与林义二人就能捣毁整个营地很纳闷,可不管哪方面,这样的实力都只能敬佩,以二人的能力,若是发起狠来,恐怕自己十一个弟兄还不够他们塞牙缝。 林夕知道这波人的底细了,对吴建豪和叶弘的担心,他没去理会,二人摆足了低姿态,显然被他与林义的战力吓坏了。只是听到他们是伪军,另外六个入伙的人皱起眉头,于是又惹来叶弘一通解释。 过了片刻,他们走上了山道,林夕对吴建豪问道:“能跟我说说最近几天日军在干什么吗?他们没有调动军队或者,其他的动作?” 吴建豪想了想,说道:“调用是有调用,只是听说,鬼子上面的人派不出人手,许多士兵都被分到了前线。要说动作,就是笼络那些土匪和投降的民团吧。横安县东面和北面有几只流匪,势力大,战力强,连鬼子也不敢轻易招惹。兵力不够的他们只能想法子用钱笼络,听说效果不错,特别是借着灭了腥风寨的威势,又聚集出了一万多的人马,可惜没等下一步动作,您就……” 林夕的年纪比对方小多了,可吴建豪还是用“您”称呼。 “营地里的炸药怎么回事?”林夕问出了早就放在肚子里的问题,鬼子脑子进水了吗?居然把这么多炸药放在营地里。 叶弘这时插上话,“林爷,这是拿来对付你们的。” “对付我的?”林夕眨了眨眼睛,一时没反应过来,他都没接近营地门口就发现了玄机,这怎么可能对他造成威胁。 “是啊。”叶弘认真地说,“之前驻扎在这儿的是一个鬼子中尉,听说这中尉还是从前线撤下来休整的,自从你们袭击了营地后,他就不断了解你们的消息,特别是县城的事情发生,更是加强了决心,他在营地里埋那么多炸药,就是应对你们像攻击县城一样攻到营地里的情况,真到了那时,把炸药引爆,那你们……” “……”林夕心道幸好人机一体强大,不然,真的和林义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冲进去,怕是此刻已经尸骨无存了。 “能说说你的打算吗?具体的,哦,我忘了告诉你们,这个营地捣毁之后,我们要离开横安,你们,决定跟我们走?”林夕问道。 ------------ 第十六章 分离 吴建豪和叶弘等人询问了具体缘由,了解后,两人决定跟着林夕继续下去,六名跟上来的汉子有两位想走,他们的根在横安,离不开这里。因为天色太晚,这些人没有走成,跟着林夕来到山里面的营地。 林夕更希望所有人都留下来,那么,他们手里的武器就能托付到这帮家伙身上。 “鬼子前线的兵力很紧张,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林夕问道。 吴建豪说:“翻译呀!我们认识一个翻译,他叫钱真思,他说的。” “翻译?!”林夕正好认识一个翻译,以前还想让对方教自己外语,只是有了林义,就不在需要他了。 “嗯。那个翻译看上去胆小,其实很不错,我听人说,他原本在鬼子攻过来时要去当兵,可家里的母亲病重,不得不留下来,再后来母亲瘫痪在床,想逃去国统区都成了问题。这帮学生娃不会做其他事,只能靠着鬼子的救济粮活着。”吴建豪说。 叶弘也在这时开口,“那家伙过的很不容易,鬼子也知道他的情况,所以对他没好脸色,只要咱们出了问题,或是打了败仗,鬼子的指挥官总会给一顿耳光,不过上个指挥官已经死了,他现在应该好过一点。” 国家大义,人间孝道,到底哪个重要没有人能说清,既能忠于国家,又能守护孝道自然是最好的结果,现实不是梦境,太过理想,只能在面对现实时,心底留下更多的泪水。 林夕为这人可惜,却也不会去做什么,而且,还不知道他有没有死在营地的爆炸里呢,为一个被自己杀死的人叹息,太虚伪。 “鬼子在前线损失大吗?”林夕又问了另一个问题,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不多,更多是依靠前世另一个世界的记忆编织。 叶弘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这个,不好说。之前守在南庄码头的日军,听说所属部队误入国大党军队的伏击圈,损失惨重,不得不撤到后面来休整补充兵力。可即便如此,还是让他们驻守横安,加强这片地区的控制。嗯,还有一点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吧。” “鬼子想把你们引出来,抓了很多人,不止南庄,其他地方也有。” 林夕停下脚步,盯着他道:“你想让我去救这些人?” “啊?” 林夕转身继续前进,“人靠的是自救,总把希望放在别人身上,能得到什么?失落、遗憾、愤怒?我只是个学生,没有报效国家的念头,之所以杀鬼子,只因为我看鬼子不爽,知道吗?” “……”叶弘不知道自己该说知道还是不知道,只能用沉默表示。 这时,林夕指着前面一处有火光的地方,“瞧见没,那儿就是我们的驻地,不过别乱动,小心对面的人把你们崩了。” 对面,吴衔隐藏在树上,拿着望远镜观察他们,发现是林夕后,立即通知金牛诸人。 “总算回来了。害的大家担心。”金牛从麻布地毯上起来,与众人一起朝林夕他们走去。 陈飞雁看着走过来的人群,借着火光看清了数量,诧异道:“怎么这么多人?” “去看看吧。”林峰没有停下脚步。 “也许是他们救的老百姓。”荣萱说。 李亚东瞅了瞅对面的人群,火把的光不是很亮,但也让他瞧出了对面人群中一些人的装束,“不是。那些是皇协军。怎么跟这些人混到一起了?!” “也许是某只冒充伪军然后被鬼子追杀的部队吧。刚才的爆炸可真响,说不定就是他们闹出的动静。”荣萱用手指点下巴,抿嘴轻喃着。 之前,营地爆炸后的火光将天空都照亮的景象让所有人惊讶,荣萱就想着,这动静是不是林夕和林义闹出来的。可话一出口就被其他人否决,如陈飞雁所说:这样的大动静可不是一两个人能做出来的,而且,就算是他们引起的动静,那他们又将面临怎么的险境…… 在多数人的想法里,如果这般动静是两人制造的,此刻怕是再也回不来了。即便林峰也不认为林夕能做到这个地步,唯一对这件事保持沉默的是金牛(吴衔忽略),于是,大家在担心中惴惴不安。 看到他们归来,提起的心总算放下。 “怎么这么晚回来。”金牛走过去后问,一脸笑意似在告诉人“我知道你去了哪儿”,他指着吴建豪等人,这些穿着皇协军衣服的人若非和林夕走在一起,他还真有拿起机枪突突了的冲动,“这些好汉是谁?” “当不起好汉两字,当不起。我叫吴建豪,这是我兄弟,叶弘,后面几位都是咱们的弟兄,至于这六位,是被林少爷救出来的百姓。”吴建豪微微屈腰,恭敬地向金牛回答。 林夕在旁点头,“嗯。这群人不错,救了不少老百姓,他们也没地方可去,就跟着过来了。至于这几位,等他们考虑一阵再做决定,诶。吃的东西准备了吗?我都饿了。” 荣萱急着插话:“早准备好了,只是没想到这么多人,还得多做一些。” “我们现在就去吧!大家也跟上来,天可是一天比一天冷了,要是染了风寒可就不妙了。”陈飞雁对大家说。 林夕吸了鼻子,确实感觉到寒冷,没有矫情,挥手让大家一起跟上。 大家围着火堆坐下,有些人坐在树枝干草铺出来的麻布毯子上,有些人搬来石头,围着火堆坐着。 “诸位请。喝个几口,暖暖身子。”白月冰递了两个大碗,里面盛了热汤。 叶弘一脸笑意的接过,他弄不清林夕队伍里的三个女人是干什么的,只觉得特漂亮,比以往看到的闺女好看多了。不过,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的叶弘不敢有邪念,于是满心化为恭谨,“谢姑娘了。” 这边的碗筷不多,只能把杯子也算上,却还是不够新来的人分,于是有些人两个或者三个共用一副碗筷。 白月冰递给他们的热汤带着肉香,对许久没有看到过肉的人而言有莫大诱惑。 过的片刻,金牛终于问出自己想问的话:“怎么回事啊。刚才看到南庄那边有火光和爆炸声,不会是你弄出来的吧。”这话让林峰等人瞪大眼睛,刚才,他们一行只有荣萱觉得是林夕和林义弄出的动静,但被他们否决了,因为有点理性的人都不认为那是两个人能做成的事,没想到金牛大哥竟然也是这般想法。 荣萱听到后瞪大了眼睛,似乎很高兴有人赞同自己的想法,而当林夕点头称是后,更是像打了胜仗般,对陈飞雁等人骄傲的昂起头颅。 “虽然猜到能这么干的只有你,可是……”金牛感慨,能做这件事的人,在横安县范围内,脑子里想到的只有林夕,但当这件事变成事实时,又觉得不可思议。 如同后世若有最先进的技术,国人一定会想这个技术来自欧美,根深蒂固的念头罩住了所有人的思维。 “我决定了,明天就离开横安县,向东走,你们愿意跟着的就跟着,如果有什么麻烦现在可以说,想留下来的也行。林峰,你应该是想留下来的吧。” 林峰:“我……” “你有杀父之仇,虽然那家伙的儿子死在了我们手里,可我想,作为腥风寨的少当家,心里面一定想着要振兴寨子。”林夕吃着烤肉,慢慢对林峰说着。 腥风寨的三当家是林峰的杀父仇人,上次对付进山敌人时,林夕他们就杀了袁力的儿子,穿着一身白衣的**包二世祖是几百具身体中带的钱最多的,让林夕印象深刻。 “你若留下来,就帮忙带着他们,他们也想打鬼子,我会把用不到的武器和子弹给你们,至于以后,就看你的了。这边的消息应该传了出去,刚才路上我问过叶……” “叶弘,我叫叶弘。”看到林夕把目光投过来,叶弘赶忙从石头上起身。 “我问过他了,腥风寨跑出去的人还在找你,估计得到了这边的消息,应该快过来和你见面了。”林夕说。 林峰脸上一喜,心里也松了口气,自己父亲留下的底子,终究没有消失。他虽然很想让林夕留下来帮自己,却清楚,这种要求得不到同意。 随后,林夕又问了几名学生,这些人是想留下来还是跟着他去东面城市亦或是回家,由他们自己决定。 ------------ 第一章 惠府 秦南,惠府。 惠府是个地名,属于涌断山脉东南面,和秦北省的横安县不同,惠府县整个就在山里,但因为秦江支流赤雁河水量丰富,未曾像山沟里的穷苦地一般,反到比横安县更繁茂。 林夕一行到惠府还与队伍里的人有关,之前大家虽信誓旦旦的说要跟着他,可事到临头,还是退缩了,他们不知道林夕会带他们去哪里。在他们看来,不管到哪里都是打鬼子,可就算是死,死在外省哪有死在自家地头的好。 于是,赵之靖留下来帮林峰,吴建豪的九名下属也有五个不愿意离开横安,之前跟过来的六名百姓倒是有两个不知发了什么疯,竟然也说要跟着林夕――这让他好生惊讶,担心两人是鬼子特务,要不是林义分析后觉得两人是特务的可能性低于百分二十,林夕怕是喂两个人吃铁花生米了。 惠府是李亚东与陈飞雁的家乡,李亚东准备跟林夕一起去上海等地,可后来林夕说也可能到国外,考虑一阵后,赵之靖不准备继续跟随,而其他几个则希望能趁着这次机会回家一趟。于是,陈飞雁、荣萱还有白月冰也期望能回家看看,他们一行之所以走在一起,便是因为家都在秦南省,虽然其他人的家不在惠府县,但看到同学脸上的兴奋和激动,心里也会想:我也快到家了。 家,是个很神奇的东西,除开某些人,绝大多数对它有莫名的感触。人们总是用虎毒不食子来说明亲情的羁绊。 看着李亚东和陈飞雁脸上洋溢的欣喜,林夕只将笑放在心底,而其他人,特别是吴建豪和叶弘,只剩羡慕,其他人家破人亡,可以找日军报仇,可是他们二人却不行,害的他们家破人亡的是自己国家的军队,是如今正在前线和日军作战的某只队伍。 了解二人心里的纠结,没人会不识趣的给他们说国家大义民族大义,站着说话不腰疼,通过其他人的诉说,不但陈飞雁赵之靖这些学生,连金牛都觉得吴建豪他们是有良知的,虽然投靠鬼子依然可耻,却变得可以忍受。 “林夕,咱惠府最有名的知道是什么吗?”李亚东随着家愈来愈近,变得越加开朗。 林夕摇摇头:“不知道。难道是烤鸭?这我倒喜欢。” “……不是。”陈飞雁白了他一眼,“惠府最有名的是牛血汤,这东西没吃过吧!” “真没吃过,我只吃过猪血。不过那味道……你还是别提了,咱们这些人,多与血打交道,餐桌上要咽下这玩意,有点难啊。” 金牛却说:“我倒没问题,早就听说秦南的牛血汤和淮扬的鸭血粉丝并称双绝,我在燕京可吃过不少,却没别人说的那么出神。” 陈飞雁道:“金大哥,你吃的那些是少放了料的。虽说秦南的牛血汤传到了外面,可真正的秘方却一直没被其他人知晓。等你吃了之后就知道了,咱们从惠府出来的学子,每次离开或者归来,都会有一碗牛血汤。舔犊牛情深,往来惠府人。” “听你这么一说,我到是期盼起了这碗牛血汤了。”林夕笑说。 跟在路上的人表情轻松,从秦北到秦南,走过了不少路,但是,人的脸上却没疲劳风餐之色。就因为林夕的原因,不但能轻松杀伤鬼子与伪军,还能照顾好大家的起居。吴建豪他们虽然人多,做的多是搬运工。 人群之后是五辆马车,便是林夕带大家从鬼子伪军等不法豪绅手里抢来的。叶弘觉得还能抢到更多,可经过观察,有些商贩虽称不上良贩,却当不起恶商的称呼,就放过了。 在跟着林夕他们前,叶弘从未想过钱财来的如此迅速。他知道,若是没有林夕和林义的实力,寻常人,就算尽起数千人的大军也难取得如此多的财物。 虽然抢到银圆和黄金,绝大多数都被林夕转移到不知名的地方,可仅仅留下的货物,叶弘估计能值九千大洋,最差也能有六千,这钱虽然不是自己的,可一想到自己身后有这么值钱的货物,心里高兴不已。而且他发现,林夕绝对不会在生活上亏了自己,住的地方虽然简陋,可餐餐都能吃饱,每顿都带着肉能刮出油。 当然了,叶弘这些人跟林夕一起日子久了,也发现林夕的一个特点,就是特喜欢钱,每次有钱都会自己拿走,也不知道拿去什么地方,他不说,也少有人问(就算问林夕也不会说)。如果不是看到他真的在打鬼子,而且没有做有害国家的事,陈飞雁他们还以为自己是跟着一个土匪出生的不法商贩了。 一路行来,林夕杀人掠货的同时,银钱增加了不少,抢来的加上生成空间金银格内的存货,银圆已达到两万八千多;小金条变成了三万两千四百四十九根。看似很多,要说收益还达不到林夕所想,如今,生成格每天只能生成二十八块银圆与三十二根金条,算不得大买卖。 “这里似乎没多少鬼子呀!”一行人沿着河道边的黄泥路转弯后,看到了前面出现的城市。 李亚东没去关心金牛的问题,他指着前面的城市:“这就是惠府了。” 陈飞雁想到了家中父母,兴奋难耐,她看向林夕等人:“你们不如去我家吧。我家房子多,而且大家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不用了。我们还是做寻常商贩的好,得想办法把这几车的货卖掉。去你家?你不怕惹上麻烦。” 陈飞雁这才想起身后的货物来路不正,虽然没瞧见鬼子,可谁知道他们不会寻着这条踪迹找到这里。 金牛对她和李亚东叮嘱:“你们先跟我们一起去院子,但不要见人,等安顿下来,换一套衣服,趁天色暗的时候回去,这里是敌占区,说不定就有跟鬼子勾结的人在身侧,不能不防。” “嗯,知道了。”陈飞雁和李亚东一同点头。 惠府这个城市是沿着赤雁江建立起来的,江上各式各样的船只不停往返,陆地上看不到的日军却可以在这里瞧见,但频率不高,似乎惠府对他们没有吸引力。 林义在陈飞雁和李亚东的描述中,清楚了惠府的大致地形,说的简单点,惠府再往里走就是深山,没有通往其他地方的路,它的繁荣是靠赤雁江与深山丰富的物产积累起来的。真正繁荣的是惠府之外,赤雁江下游的城市,那里是物资中转站,外面的东西经过那儿送入惠府,惠府的东西从那里流经四面八方。 鬼子只要控制了下游河道,惠府连吃盐都成问题。 城市落在江的两侧,赤雁江由南面流向北,之后转个弯向东,流经他县后再进入秦江。本该一体的城市却由于特殊原因,地势落差更大的东面更加繁荣,有着空旷之地的赤雁江西面带着萧索。 陈飞雁告诉他们,这是因为住在西面的,是曾今举人以及各种辞官归乡后享福的地主,他们占据大片良田,并侵吞原本落户西岸的农户,逼的民人不得不离开。随着革命气息变浓,地主老爷们死的死,逃的逃,还留在那里的不到四层,人数就更少了,这才使得建筑稀少看起来空旷。 一行人包下了户院子,林夕支付的银圆把掌柜乐的眼睛都瞧不见,很快就把屋子里必要的东西备好。 “等天再暗点,你们换了衣服后就出门。”金牛对李亚东陈飞雁再度告诫。 ------------ 第二章 院子 ps:感谢寂寞小男巫的指点,不过我能做的只是把这不满意的内容投入《序章》,我现在希望的是现在的《正文》部分能一直存在,不会在十几天后继续变成《序章》。 傍晚,陈飞雁和李亚东他们换了衣服后离开了,随之跟去的是荣萱和白月冰,为保安全,每个人腰上都带了小鬼子的南部十四式手枪。王八盒子与驳壳枪比是烂大街的货色,可它的体积小,便于藏身,也方便紧急情况下取用。 为保安全,林夕让林义悄悄跟着三女,他表面的液态金属能变成任何人的模样,让他能轻易混入人群,十分适合这个角色。 住在客栈院子里的是十一个人,金牛没看到林义的影子,自然知道是林夕派去照顾几个女孩子了。 “这几车的货物得快点清理,路上咱们也卖了不少,可盘子太大,能一下子接走的终究是少数。”吴建豪站在院子里,看到林夕和金牛从前院走进来便问。 金牛看着把院子填的满满当当的五辆马车,道:“确实,林夕,你有什么想法?” “我?先在东岸试试看,卖不掉,再去西岸问问,这都是大家需要的,要不是我没功夫在这件事上闲扯,准能大赚一笔。”一路走来,杀的人才三百多,杀人频率降低,让计算数字变的方便。林夕觉得,继续下去,也许没有到上海,就能解开金色格子需要的人命的问题。 与此同时,林夕更加真实的感受到身体接受能量的程度了,死在他周围的人足有数千之巨,到了如今,身体似乎进入瓶颈,虽然能感受到实力增长,却不再像以前那样,i前后差别恍若云泥。 几车的货物确实是麻烦,如果没有它们,林夕一众可以坐船进来。但江上有日军巡查,他们上船肯定不是简单的查看一番了事,林夕自觉可以忍受一次两次,可如果一路下来都卑颜屈膝,有着能倒翻横安县城实力的他宁可与他们闹翻。 如此,明知道进入惠府陆地难行,依然赶着车进来。 “你们谁会做生意呀!组织些人,想法子把它们给卖了!我给一,半成的佣金。”林夕开口就想说一成,却觉得太多,变改作半成。 叶弘在车旁说道:“哪需要佣金,这事交给我吧。只是林少,你要在这里待几天,咱们心里好有个数。” 林夕一时没主意了,陈飞雁和李亚东能回家和亲人打招呼,自然而然,荣萱和白月冰也要回家,幸好四个人都是秦南省,不用赶太多的路。“尽快卖掉,三天,也许两天,反正怎么快怎么来,但是,可别挥泪大甩卖啊。虽然不是我拿身家搏来的,卖的亏了,我这心也痛。” 其他人呵呵一笑,另几人挑水搬柴,两个原是百姓的汉子正从外面进来,他们拿着林夕给了银圆买了许多吃的东西。虽然路上有元素重组,吃喝不愁,却一直是老三样,其他人有什么感觉林夕不知道,他是早想换食谱了。 叶弘说:“放心吧林少。嘿,这么多东西,你们厨艺能行吗?可别糟蹋了,陈小姐她们可是都走了,你们手艺怎么样?” “……”背着箩筐,提着鸡鸭的陈聪和沈斌站在厨房门口,陈聪转头去看金牛,“金队长能做么?我,我在家没碰过这个。” 众人有些尴尬,原先大家一起,伙食什么的由陈飞雁几个女的准备,老爷们只是在旁帮忙,金牛会些野外生存经验,却仅限填饱肚子,其他人虽会做菜,却只是和金牛一个水平,填饱肚子没问题。 林夕拿钱让人买来好肉好菜,分明是想吃一顿美味大餐。金牛摆着手,说:“我还是算了。这些东西交到我手里拿是糟蹋,你,你们去问问掌柜吧,把他那里的掌厨喊过来,价钱好商量。” 院子是酒楼掌柜的,住进来时双方说好,他们支付租钱,余下的柴火油米一概不论。 “我去吧!”沈斌把手里装着鸡蛋的篮子放下,要跑出酒店与掌柜商量。 林夕连连喊住他,从怀里拿出一摞银圆:“把这个给他,办事方便些。” 沈斌应声后就离开了,金牛有些奇怪的看着他,直到林夕受不了他以及其他人的目光才发问,“喂,用这种目光看我干什么?怎么了都?” 金牛呵呵一笑,吴建豪大咧咧地说:“以前只说林少有进无出,没想到这回尽也舍得洒下血本。” 说完,院子里的人呵呵乐起来,其他人几个边笑边进屋,跟在林夕身边不可能什么事都不干,最主要的就是跟上林夕和林义的速度,金牛与吴衔的实力不俗,与林夕和林义对上却要差点,其他人就是累赘了,林夕把如何提高这群人的实力的问题交给了林义。 于是,除了身体的锻炼,这群人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枪械构造,必须能快速、精确、熟练的拆解枪支,驳壳枪、日军的南部十四式,还有如何挑选子弹等等,每个人每天都要复习。这些在元素重组下制造的武器弹药容不得他们挑选,林义却一定要他们反复训练。 一会儿,几个屋子里就出现金属的“咔嚓”声,林夕被吴建豪说的无语,耸着肩去了自己的房间。“可别小瞧我,该用钱的时候,我可不会皱一下眉头。” 横安县还有一车的珠宝被他藏着呢,如果卖上好价钱,有希望达三十万,只是林夕希望将来能依靠生成空间积累资本,可现在看来,还是太天真了。 生成空间的金条储物格与银圆储物格,分别有三万两千根小黄鱼与两万八千块银圆,这些东西一天只能增加三十二根小黄鱼与二十八块银圆,对一般人家,不,中等人家来说,每天都有如此多的财物,已是天大的恩赐。 要知道十几年前的上海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巡警月薪10至13圆,巡长16至18圆。而六年前1933年,上海工人的月工资一般为20圆,双职工家庭年收入为400圆以上。 技术工人、小学教师、医护人员等家庭,月收入超过50圆就达到小康水平;中级职员、工程师、中学教员、医生、记者、作家、律师和一般演员的家庭,月收入一二百圆以上,这已经是中产阶层了。 不计算每天多出来的小黄鱼就银圆而论,月收入840圆的林夕比不去贪墨的高级官员还要富裕。加上元素重组在,稍能忍耐,吃喝用度根本不用花销。 有钱能使鬼推磨,沈斌请来了厨师,一个时辰多后,林夕给了三块银圆,恭谨的送走厨师,然后大家围着两桌丰盛的菜肴美美吃着。 饭桌上不谈国家大义,不说民族复起,林夕不消说这种言论,金牛,自己,还有吴建豪等人,既然加入进来,便是对抗侵略者的,大家已经在做,而且前路,林夕有了大致的方向,没必要再高举大义。 林夕端起酒杯,他不喜喝酒却不是不会喝酒,这个世界的身体与原来的酒精过敏体质不同,没有必要在这种场合闹的大家不愉快。“很高兴大家能和我走到这里,一路虽没有九九八十一难,可我知道,大家心里压力很大。日军已坐拥东南,接下来要走的路,我们会遇到更多的日军和更多的伪军,周围日军的耳目会越来越多,在这一点我和大家一样,满心担忧。但我有信心可以畅通无阻,所以诸位,一定要跟住我的脚步,只要坚持本心,将来的生活,必然是你们前所未见的。努力掌握林义教给你们的技巧,我希望以后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你们,在座的所有人,都能站在我的身边。来,我敬大家一杯。” “好。”金牛首先站起来,端着大碗与林夕的小酒杯碰了下,其他人反应过来,上来碰杯。另一桌的人知道林夕不怎么会喝就,所以端着碗过去与他一干。 “一饮而尽吧。请了。”一仰头,林夕把辛辣的酒水倒入口中,囫囵的吞入腹内。 ------------ 第三章 赤雁江 胡家是惠府这块地区较有名望的大家族,可是近些年却衰败下来,特别是去年开始,日军侵华后扶持了一批支持他们的人,专门把持赤雁江这要道,让包括胡家在内的众多小商贩活的愈加艰难。 夜晚胡宅书房内,一年多前,从南京求学回来的胡家大少正在父亲的案牍前说着最近几个月的情况。 “爹,再这么下去,咱胡家可就没活路了。夏由志扯着何队长的帽子害了多少人家你不是不知道,西面的张家,为了保住大半家财,连女儿都舍了,可结果呢。” 坐在案牍后的中年人沉默着,蓝紫色的长褂衬着历经风霜的气度,不动如山的男子等年青人说完终于开口了:“这些爹何尝不知道。可又有什么办法?难道让我们和夏由志一样,舍了良心跟着日本人害乡亲?” “我不是这个意思爹。”年青人赶忙说。 可坐在那里的中年人不给他说下去的机会,看着他道:“不是这个意思,那是什么?弃了胡家去拿枪杆子?你去问问你的李叔,你是那块料吗?别当我不知道你的心思,儿啊,我已经有把年纪了,这胡家的家业还得由你来担当,可你现在……你让我怎么说,嗯?” “爹,儿孙自有儿孙福,您别这么**劳,儿子我已经找到自己要奋斗的目标了。而且我学校里的同学很多都参了军,在前线为国家赴死,我呢,我没参军也就算了,难道还要窝在小鬼子的地盘做顺民,我咽不下――” “顺民怎么了?你觉得咱们胡家是顺民么?咱们没投靠日本人,如果军队什么时候过来,我胡家扫榻相迎,可你瞧瞧军队现在是什么情况,两年前开始,一路败军,要不是几条山道挡着,说不定半个国家都没了。你去那里参军?七个月前的那支军队你没忘吧。忘了没?” 年轻人想到父亲说的那支军队,顿时沉默下来:那是一支突袭不成却又无法后撤的军队,他们转道百里,最终还是被困在秦南,一天的坚守后,全军投降,其长官还将军队中几个死硬不降的人拉到阵前枪决,成了投名状。 这件事传的沸沸扬扬,而那支军队也成了惠府附近的保安总队。 “可我就是不甘心,他们都把刀架在咱们脖子上了,我们……我觉得总该做些什么……”说着说着,年轻人语气低沉下去,知道反抗不会有好果子,惠府周围是有游击队的,胡家也拿出不少钱,就因为这些人是打鬼子,可他们实力弱小,不说和驻扎的日军交手,哪怕和保安队对上也会损失惨重。 中年男挥了挥手,闭起眼睛道:“你先下去吧。明天我去一趟峡岭,与何队长见个面说道说道。出去后把严管家喊进来。” “……是。”年轻人低头走了出去。 赤雁江西岸的陈家,一家人正因为大小姐回来兴高采烈。 陈飞雁在父母面前介绍了自己的同学,荣萱和白月冰,晚饭过后,陈飞雁安排了自己的两位同学,终于和父母待在一起。 “爸、妈,家里怎么了?”陈飞雁回来后就发现家中笼罩着一种气氛,虽然大家脸上都是笑容,可她感觉的出来,只是同学在身边,不方便询问。 客厅中,陈飞雁父母对视一眼,在女儿的追问下,终于把困扰他们的难题说了出来。 因为惠府和外界联系只有赤雁江一条路,日本人的军队又是驻扎在赤雁江入秦江的河口,其他地方被保安队盘踞。以前,江上时常能看到日本人的巡逻船。想安然无恙在江面运货,一定要和日本人打交道,高层的路线很少有人走,大部分商人都是和巡逻队的日军打好关系。 夏由志即使有能耐,也不可能从日本人嘴下夺食,之前提出来的分润被诸多商户拒绝,反正夏由志原本就是小商贩,只因抱住保安总队的队长的大腿才发达起来,加上巡逻江面的是日本人,不需要和他打交道。 可哪里想到,随着日军前线兵力紧张,河道慢慢由日军和伪军联手把控,到现在,日军甚至很少在江上出现了。如此一来,夏由志小人得志,放出话来,但凡从江面经过的货,他要留下一半,否则就别想运到外面半点儿。 不信邪的人自然有,散尽家财的有,家破人亡的也有,到得如今,人人自危,只能想办法走关系。哪里想到,保安总队的何立于夏由志沆瀣一气,张家女儿都当了何队长的六姨太也才抱住小半家财,可见两个家伙打的是什么主意。 “可恶,这人该死。”陈飞雁一下子就怒了,与林夕他们一起的几天,她看到了很多战斗,由于领队的两人实力强大,一百两百的人不再被她放在眼里。 陈父感觉到了女儿说话时别样的气势,眼珠一转想到了什么,登时问道:“飞雁,你不会是参加了什么什么队吧。” 陈母听出了丈夫的意思,也是一脸惊疑,虽然他们支持人打鬼子打伪军,却没想过让自家的女儿走上前。 陈飞雁不想让他们担心,笑着说:“放心啦。我就是认识一些人,那些人很厉害的。我能回家就因为他们呢。那夏由志和何立该死,而且他们盘剥了这么多钱财,只要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根本不用求,那个贪财的家伙肯定会扑过去。” 想到了林夕的贪财,陈飞雁脸上浮现笑意。 陈父还是担心,“飞雁,这件事你别管,我和***想好了,咱家的地也不少,真到了那时候,大不了把外边的商铺关了,安安稳稳的坐富家翁。” “爸,你真以为这种人会罢手?做富家翁,现在的世道哪里会让你这么轻松。嗯,这件事我一时不好说,但你放心,那认识的朋友确实有实力,而且不会给你们带来麻烦。” “可这么大的事麻烦你那朋友到底不好,这要是出现万一……”陈母担忧女儿的安全,听她说起“朋友”是的表情,知道关系肯定不是简单的点头之交,若是对方出了意外且连累女儿,她都不敢想象。 陈飞雁坐在母亲身边,摇着她的手说:“妈,我刚不是说了么。这家伙可贪财了,普通人他下不了手,可只要是恶商、日本人和伪军,下起手来利索极了。你是不知道他的厉害,我和同学路上遇到过土匪,还好碰到了不少好人,他也算一个,一路从秦北到秦南,还亏了他呢。” “是么。那,那为什么不请到家里来,你这丫头,既然是救命恩人,怎么能怠慢。”陈父听说是打日本人的,又救了自己女儿,便数落起来。 陈母一拍丈夫,埋怨道:“瞧你急的。咱飞雁是什么性格你不知道?肯定请过了,他们有急事走了么?” 陈飞雁摇头:“没。不过确实因为一些事情不能来咱家。” 陈父问:“什么事?” 陈飞雁说:“我们在路上劫了好些人家,有日本人的,皇协军的,为虎作伥的,也有当地保安队长的,一些和外人勾结害老百姓没活路的商贩也是打劫的目标。所以有了几车的货,他担心这批货太招惹眼球,就租了个院子放着,准备等几车的货卖了再走。” “这样啊。那,这批货都有什么呀!要是行的话,我可以帮你朋友。”陈父想了想后,问道。 陈飞雁有些纳闷,“爸,咱家不是买山货的么,附近的其他人好像也是吧。”她记得自己家的生意是把山里的东西拉到外面卖,只在峡岭有两个小铺子,却都不大。 陈母握着女儿的手,对她解释道:“这几天,外面的货不怎么进的来,你爹是想看看,有没有大家需要的,要是有,叫上几家人,就能帮你朋友解决这笔麻烦。” “哦。不过听你们这么说,似乎没人会在意他的货源了。看来是白担心了。” 东岸客栈的院子,林夕坐在一个屋子里,快速拼接枪械武器,练习熟练度。步枪机枪是不能放在身上,可他们有五辆装着货的马车,随便什么地方都能藏起来。加上林夕和林义,所过之处,能找他们麻烦的敌人真的不多。 一连串的“咔嚓”声后,林夕看着金牛,把枪匣合上,“为什么我总是比不上你呢?”望了望手里的驳壳枪,话语带着不甘。 金牛笑道:“也许是因为,你实在不应该拿枪吧。你不是说自己会驾驶飞机吗?开飞机的在地面上跑,太大材小用了!” ------------ 第四章 突然出现的枪声 ps:昨天头晕晕的,看到的东西总是在眼前旋转,恶心的难受,抱歉了。 对枪械的组装和拆卸,和学习外语一样,是林夕队伍里每个人都必须做的事情。 金牛不怎么愿意学习,却还是被林夕强逼着;吴建豪叶弘他们也是如此,用这些人私底下的话说,早知道如此,还不如跟着林峰在横安县打鬼子呢。不过这些只是抱怨,他们看的出来,林夕和林义的实力,林夕在远距离如同神明附身的狙杀本领让所有人惊诧。 使用毛瑟步枪能精确把一公里外还在移动中的鬼子脑袋打爆,颠覆了所有人的常识。哪怕金牛他们以前看到过,但每次待在林夕身边,通过望远镜看着敌人脑袋爆开的景象,无论多少次都能激起心底的热血。 看着金牛和吴衔熟练的拆卸动作,林夕自顾自的组装着,“今天林义不在,可大家别忘了背单词。”他不顾其他人发出的哀叹,“别矫情,我的目的地你们是知道的,虽然会去上海或者云天这样的大城市,却不是行程的终点。而且多学一门外语,哪怕仗打完了,你们老了,也能到学校教书,多好啊!瞧瞧现在,国内有多少人能流利的说外语,别糟蹋了这个机会。” 他说教着,其他人只能埋头听着,让一群大字不识的人学习英语,估计只有林夕和不是人类的林义做的出来。 林义教大家英语,陈飞雁等人帮忙教其他人认字,学的进度不快,每天十个,这些天也能认几十个字了。其实他们学习时,林夕也在旁边听着,他了解的简体字和繁体字有比较大的区别,虽然认识,却不会写。 晚上,吩咐两个守夜的人,其他人上床睡觉。 第二天清早,林夕和其他人一样早早起床锻炼,但和老百姓比,他们起的比较晚,每日为了口粮奔波,那些人的日子是林夕没感受过的。 “出去买菜啊?”林夕看到沈斌又要出去,随口一问。 沈斌和队伍里的陈聪吴建豪等人不同,他们以前是平头百姓,家被鬼子毁了,自己被他们抓去当劳力,与鬼子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可是,即便进入了林夕的队伍,两个人的实力还是不能和其他人比。 吴建豪一众曾今的皇协军战斗力虽然入不了金牛等人的法眼,却比两个刚刚放下锄头的人强,于是,二人的地位堪堪达到陈飞雁程度,甚至细算起来,二人几乎是后勤人员,是队伍里最不期待有太明显战力变化的。 沈斌颔首,他的手里有林夕昨天给他的钱,虽只有三块银元,却相当于几年前大城市普通工人月薪的四分之一,用来买早餐绰绰有余。“是啊。天也亮了,我趁早出去。” “咱们难得有个院子落脚,就别亏待自己。嗯,你们都要吃什么?” 一声吆喝后,院子里练武的,洗脸的,拿着纸背英文单词的,认着字的,所有人放下手里的活儿。 金牛说:“我和吴衔一样,包子,肉馅的,我么,五个,吴衔就来十个吧。顺便再弄碗热汤。” 吴建豪道:“两碗肉粥,一个肉包。” “我嘛。给我带几个饼吧。烧饼,肉馅的。”叶弘说。 黄圆:“给我碗豆腐脑,再来个烧饼和肉包。” 李征英:“牛血汤。两个肉包加碗牛血汤,陈小姐说这里的牛血汤有名,我还没尝过呢。先给来一碗。哦,要是太贵的话就换成肉粥吧。”他突然想起,既然是惠府有名的菜,也许价钱很高,赶忙刹住车。 果然如他所料,其他人都瞧了他一眼,这是早餐,竟然把正餐给点上了。就像清早起来到酒店点烤***猪一样,并非不行,而是不合乎人的生理规律。 王建:“五个包子,一碗汤,豆浆也行。” 郑城:“和王建一样吧。” “我要……这么多东西,你记得住吗?”陈聪也想说,却发现站在门口的沈斌表情奇怪,便问道。 林夕摇了摇头,“得了,我来写吧。这几个字我想你该认得――要是不认得今儿个一天都给我扎到书堆里。” 很快,林夕就把写好的纸交给沈斌,不过最后还是沈斌与郑城一起出去,两人腰里带着枪,哪怕买饭,这样的年头,谁能保证不会有祸事砸到自己头上。 时间已经进入十二月,秦江流域的气候类似前世的长江,虽然山地较多,一定程度抑制了北方干燥的寒冷,可清晨和傍晚还是冷的刺骨。 穿着厚厚的衣服,沈斌和郑城走在街道上。连年战乱,惠府的街道虽然是石板铺设,可年久失修,破损的地方容易积水,加上清晨的雾气,湿漉漉的。 困扰秦北省几个月的旱情终于得到缓解,就在林夕和其他人坐船离开时,暴雨狂降,也不知要下多久。惠府此时的天空就阴沉沉的,今天也许就会下雨。 沈斌和郑城买了食物,又挑了一些没看到过的东西,吃了后,觉得味道可以便多买些,拿了油纸装着拿回去给其他人尝。 行人不多,但两侧的店铺门户都开了半侧的门,有些店还未开始做生意,却已经有了人气。 铁匠铺发出叮叮咚咚的乐声,几个匠人喊着号子,卖力的挥动铁锤。 “这儿似乎没皇协军驻守啊!他们,生活的应该不错吧。”回去路上,沈斌把自己的观察结果说了出来。 郑城摇头,对他说:“不一定。皇协军是鬼子收编当地武装组成,你又不是没瞧见过皇协军是什么德行。”他丝毫不芥蒂这么说自己曾今的职业,“应该是暂时没有铺开。而且我们对当地情况了解不深,看不到全貌。不过少了鬼子,倒是一件好事。” “是呢。不过,为什么鬼子这么少啊。跟着林少的这些天,我怎么觉得死的都是咱们国人。没几个小鬼子啊!”郑城仇恨日本人,可一路过来,他们杀掉的多是自己国家的人,虽然这些人该死,却令他意犹未尽。 郑城说:“哪会这么容易碰到,你又不是没瞧过,小东洋的枪法有多准。一个能抵我们三个,三个能抵我们十个。还好小鬼子人数不多,你不是在营地的吗?县城的鬼子被林少带人杀了后,看到鬼子派兵过来么?没有吧。他们分布在前线的兵力严重不足,估计这里也是,只能依靠大量的皇协军帮助。” 忽然,城市里出现枪声,还不止一下,似乎有大队人马冲入城中。 郑城和沈斌对视后加快脚步,向自己住的院子跑去。 清晨街道上的行人也被突如其来的枪声打的措手不及,提着篮子的,背着竹篓的,挑着水的,拿着脏衣服的,小跑着向家跑去。离家远的人撒开脚丫子,消失在前面的街巷中。 沈斌和郑城急冲冲的跑回院子,却发现林夕等人丝毫没有动弹,似乎没听到荡漾在城市上空的枪声。 “林、林少,呼哧,呼哧……” 郑城刚要说话,叶弘走过去把他手里的食物接过,“放心吧。林少已经知道了,没事儿。瞧,林少已经爬到屋顶上了,有他在,加上金爷和吴爷的实力,算上咱们几挺机枪,来多少都白搭。” 对林夕的侦查能力的自信,让院子里的人紧张的心情快速放松。 ------------ 第五章 勾名索命 林夕已经到了房顶上,端着毛瑟k98,他的身边放着一把zh-29,三十发子弹弹匣。 人机一体中,开枪的人被锁定,共有二十三人,其中四个是骑着马的,其他人跟在四人身后拿着枪飞跑。 最嚣张的自然是骑在马上的四个人,眼睛无法看到的地方,被遮挡位置的人与物被黑白线条描绘的极其精准。 为首的汉子手里拿着把驳壳枪――林夕心里撇嘴,为什么每个自认为厉害的人手里都要拿这么一个家伙呢。虽然驳壳枪也是他在自己队伍里普及的武器,每次看到敌人头目经常拿它炫耀,总感觉不自在。 建筑物太多,哪怕敌人策马奔驰进入一公里的杀伤射程,林夕也没有办法开枪。 又过了片刻,林夕对院子里的人大喊:“是冲着我们来的,做好战斗准备。” “是。” 一声齐喝后,所有人都亮出武器,吴建豪感觉拿着驳壳枪不爽快,跑进屋子里,把捷克造轻机枪抱出来,还有四个三十发的弹匣。这些子弹打光,枪管也要换一个了。 陈聪见此,赶忙带上替换的枪管和弹匣,跟在吴建豪身边,其他人有人拿着步枪,有些人拿着驳壳枪,纷纷等待! 金牛看了看门口,对其他人说:“别杵在院子里,到外面去,街道上空旷。林夕,他们在哪里?” “还沿着路走,不过――十二点钟方向。” 金牛看了眼林夕,立即判断十二点在哪儿――不就是大门出去后的那条街道嘛!“来的可真够快的。对了,你确定他们是来对付我们的?要不要先问清楚?”金牛问道。 “不需要。看到他们开枪就行了。” 于是,金牛带人朝大门口跑去,院子就在客栈一侧,估计这次之后,客栈老板得求爷爷告奶奶的让他们离开,不过也不确定是不是掌柜出卖了他们的信息。 总之,不管是林夕还是金牛,想不出突然出现的敌人为什么直奔他们而来。 手榴弹,轻机枪,步枪,冲锋手枪,加上林夕精准的枪法,面对几百名敌人都不慌张的金牛更不在乎。 当为首的骑马汉子沿着街道跑来时,脑袋突然爆开,尸体从马上摔落。 人机一体的又一个能力,敌我自便,虽然不像游戏中敌我分辨的那样明显,林夕却能真正的感受到。吴建豪与叶弘之所以能让他放心,除了自身实力外,就是人机一体给他的感觉。 第一个死去的人是对方的头目,这队人登时傻眼,其他三骑牵着马,让势头停下来。可他们停下,林夕和金牛等人不会停下。 街道长度不到两百米,即使驳壳枪也能对他们造成威胁。林夕占据有利地形,在两百米多外对敌人狙杀,7.92毫米的子弹哪怕打在腹部也能让敌人失去战斗能力。自从五百米的距离上找不到射击视角,林夕就把步枪换成了zh-29,自动步枪就这点好,减少拉栓上膛的时间。 虽然捷克造半自动步枪娇贵,可只要保养的好了,战斗时,能给人带来巨大帮助。 吴建豪扣动扳机,子弹唰唰唰的泼向前方人群;另一挺机枪有吴衔**控,在他身边伺候步枪的是沈斌,他和陈聪作为战斗力最低的人,只能成为副射手,主职是帮助机枪手伺候机枪,其他时候是拿着两把驳壳枪把子弹发射出膛。 林夕没希望能在短时间里把两个从没摸过枪又大字不识的人训练成神枪手,他对二人的要求就是在最短时间里,尽可能多的把弹匣里的子弹射出去。陈聪与沈斌就在做这个工作,四把驳壳枪一齐开火,火力不下于一挺轻机枪。 其他人拿着步枪或是驳壳枪,“砰砰啪啪”的开火,枪声在街道上回荡,在城市上空畅响。 过来的二十三人一个没落下,不是投降就是倒地。 密集的子弹虽然猛烈,但在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即使吴衔也没有把子弹朝马匹扫去。只可惜,缺少骑士控制,四匹马跑了两匹,让金牛有些讪讪。 “投降三人。重伤六人,他们快不行了,送这些人一程吧。”金牛站在三名吓的浑身颤抖的人面前,对从后面走来的林夕说。 街道上空无一人,门窗关死,只有一道道缝隙后,才有人的气息。 “知道是谁吗?被人暗地里指着枪的感觉可不好受。”林夕走过去,摸了摸被金牛牵着的马匹,“这马不错,跟之前的马大不相同。” 金牛招呼吴建豪他们把投降的人绑起来,过会儿详细询问。听林夕的话,眉头大皱,“那当然,那**怎么能和这两匹马相比,你……算了,估计你除了机械,对这种东西也不想过多了解。” 很早开始,金牛就对林夕不重视骑兵有意见,总是听林夕说骑兵将退出历史舞台,就算有再好的坐骑,拉到战场上也没有作用。对此,金牛说了许多实例,试图证明林夕的错误,两人的闹剧进行的很久了,相互说服不了对方。 林夕酷爱由各种机械构建的战斗编队,虽然科幻电影中有很多让人想也不敢想的先进武器,但在林夕看来,每一个都是战略力量,有谁看到哪个国家天天探出搭载核武器的弹头威胁别人。要拿出那么先进的东西,就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势力。 看到金牛的苦瓜脸,林夕毫无形象的笑起来,瞥了眼地上的死尸,对叶弘说:“把这些东西处理了吧。我可不想每次出门就血淋淋的。哎,希望李亚东他们没事。” “嗯?是啊。我们才待了一个晚上他们就找上门来,快点把他们的嘴撬开。”金牛想到了陈飞雁等人,不无担忧。 清理街道上的血迹不是简单的工作,无论是叶弘还是陈聪,没有人愿意大费周章的把血迹清除。这个世道,只有露出犬齿,敌人才会畏惧。 瞧――客栈掌柜赶忙跑过来,他唯唯诺诺,却一脸幽怨。可惜,最后还是被吴建豪打发了,林夕把zh-29拆开,清理枪械,重新上好机油。除了拿枪警戒和审讯俘虏的人,其他人也在清理枪械。 才几分钟,金牛就朝林夕走来。 “有结果了?”林夕问。 金牛点头,接着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对面露奇怪的林夕说:“是个恶商。盯上我们的就是这么个家伙。” 林夕惊奇:“商贩?” 金牛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自己却和林夕一样:“是啊。狗胆包天,可就是发生了。” “怎么回事?我还没理清楚线路呢。说点具体的。” “要买我们命的人叫夏由志。听里面的人说,他原来是惠府的小商贩,后来开了大烟馆,再后来,不知怎么的攀上了保安队队长的关系,封锁了惠府到峡岭的水道,每个从上面过的人,都要留下一半的货。咱们正好撞在他枪口上,哼,不知死活。” 林夕了解了脉络,嘴角露出冷笑:“是不知死活。我想好了,这个叫夏由志的人,他和保安队长的命由我收割。” 金牛对林夕性情很了解,笑眯眯的看着他说道:“恐怕不止是命吧。” “那当然,要是没有好处,谁费那劲。我这也算保一方太平,别把我想的龌蹉,路上我也不杀了很多没有油水的家伙吗?是不是。” “那是因为那帮家伙花钱花的太快,你根本没考虑到这点而已。”金牛边说边走,林夕既然说要两人的命,他只要做好战斗准备就可以。到了院子中间,金牛把林夕的话重复一遍,让大家做好战斗准备。 “金队长,咱们这一开枪,估计所有人都知道了,还要待在这儿吗?”吴建豪想到了他们的处境。 金牛瞅了瞅林夕,“我再问问,不过你们也做些准备,我估计里面的人根本没考虑这些。” “诶,我这就去准备。”吴建豪应是。 ------------ 第六章 担心 惠府经过枪战洗礼,城市安静了许多,特别是靠近林夕他们居住的院子,更是如同鬼蜮。掌柜连同小二把客栈关了后都走了,普通人,只要有亲戚的,带上值钱的东西后纷纷跑开。 一切的一切,预示着这里即将出现一场大战。 “气氛紧张啊。好像人一下子都死光了。”黄圆握着zh-29,蹲在屋脊上对身边拿着望远镜的同伴说。 王建正观察四周,听了同伴的话,头都没回,只道:“担心这些干什么,有林少在,你还害怕?” “我怕个毛,咱又不是没见过死人。我啊,是为院子里的五车货担心。”黄圆回头去看停在院子里的货物。这些东西的价值可在三千块以上,要是行情好了,卖出五千多也很简单。听俘虏的意思,惠府从外面进货的成本很高,所以,即便卖出八千也不是不可能。 值这么多钱的货物就在屁股后面,要是战斗太激烈,这批货被炸了,林少怕是要心疼死。 “诶,那是……” 忽然,王建发出惊呼,黄圆以为是敌人,赶忙顺着他观察的方向举枪。 二人虽然居高临下,可身在城市里,视界盲区比比皆是,望远镜只是增加捕获敌人的机率,并看清来人状况。黄圆将目光投向那个方向时,同样看到了来人,共有五个。 王建发现同伴正举枪对着来人,赶忙告诫:“嘿,干嘛呢。那是陈小姐她们,乱举枪干什么呀!” “啊?是陈小姐啊!哦。”黄圆把枪口调开,接着反应过来,瞪着同伴,“还不是你小子咋咋忽忽,要不是你的原因,我会拿枪指着她们吗?” 王建懒的废话,转头对院子里的人喊:“陈小姐她们回来了,多了两个人,看样子似乎是跟班。”说完后,他又嘀嘀咕咕的念叨,“没看出来啊,陈小姐的家里竟然能请到帮佣。啧啧,这么有钱的人家的人怎么会想着打鬼子呢?” 在他看来,有钱人应该帮着鬼子一起欺负老百姓的呀! 至少王建以前看到的大户人家是这个德行,豪绅欺压穷苦人,是每个受过苦受过难的人植根心底的观念。 林夕听到了消息,脸上的愁容一下子消失,陈飞雁三人回来,就意味着林义也要回来了。正好,之前发现生成空间又多了个金色格子,从现在开始,只要计算自己杀死的敌人的数量,就能清楚了解确切的数据。 因为刚才杀死的敌人只有二十人,哪怕这群被雇佣的土匪冲到城里时四处放枪,差异也是林夕可以容忍的。 “林义大哥回来了。” 外面一阵吆喝,林夕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门口,一脸笑意的迎接林义。 林义从样貌上看,只有二十上下,可这里以实力为尊,哪怕金牛,面对林夕和林义时,也不可能称呼二人为“小林”。为了区分林夕和林义,前者他们称呼为“林少”,正好林夕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林义则被他们成为林哥。 林夕走了上去,其他人知道林义是过去保护陈飞雁三人的,这会儿知道陈飞雁她们就要过来,只打了招呼就将他让给林夕。 两人走到屋内,林夕把自己的情况告诉给了林义。 “真是太巧了。从现在开始计数的话,只要别碰到打仗,绝对能了解生成金色格子的数字。” “数字”就是需要的人命,无论敌我,林夕也点头:“刚才还担心你不在身边,我不能有效的计算数字。不过这样一来,是不是不该让他们动手?” 林义随着林夕的目光看向门外,其实外面被五辆马车挡住,很难看到人。“没关系,其实有他们在,你可以利用自己的能力观察死在附近的人的数量,再有我在旁帮衬,没有可担心的。话说只要战斗取得胜利,只要清点倒下的尸体就成,不麻烦!以前不能用这个方法是因为他们数量太多,一旦把我们围拢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会加大。现在么――真到了危机时刻,你可以把钢铁侠的装备拿出来。那东西是武器装备,你穿上后,凭借人机一体,能百分之百的发挥那东西的效用。” 听了林义一番话,林夕激动的心按捺下来,“说的不错,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再者,这些东西都是现在的人没有看到过的,只要把事情控制住,哪怕被人发现,只要挺过最开始几年,等我有了自保能力,即使美英联合起来,我也不怕。” 外面传来陈飞雁的声音,林夕和林义从房间里出去,如果在现代社会,林夕和林义这样腻呼在一起,指不定让人大呼有基情,幸好这个时代的人思维还没发达到这种程度,林夕不用担心这种轰炸。 “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金牛的声音。 荣萱急促的呼吸还没停下,强吸了口气问:“还不是听到了枪声,我们哪放心啊!” “先喝口水。”陈聪从厨房出来,他和郑城等人把温开水递给陈飞雁三女和跟来的两个像仆从的人。和林夕待在一起,这些人学会了不喝生水,即使再渴,也要喝烧开的水。 虽然生在这个国家,可是,当自己将目标设定太高,又无奈沉沦后,所有东西都不再成为他关注的对象。之后虽有了崛起,却又一心扑在工作上,对二战的情况了解不多。他只清楚一点,关东军和苏联在北方战斗时,曾今阴险的把细菌武器投放到河流中――只是情况超出日军预料,苏联军队的水源受影响极小,反倒是日军,因为自己造的孽,面临极度缺水的窘况。 虽然此时的战况下,日军对水源投放细菌武器的可能性很低,但这是习惯,不管是防止日军还是让众人养成习惯,林夕宁可麻烦一点――除了他用元素重组制造的水,其他时候,必须把水烧开。 陈飞雁、荣萱、白月冰,三个人应该是跑过来的,看样子,真的很担心林夕这边的事。虽然三人战斗力很低,可看到她们这么努力,即使吴建豪等一开始不重视的人,也生出认同。最开始,他们觉得陈飞雁三人之所以在队伍里,是因为三人长的漂亮,林夕要把她们留在队伍中。 三人的模样在林夕看来是上佳的,何况吴建豪这些只见过山村悍妇的人,对他们来说,陈飞雁三女就是古代画卷中飞出的仙子。 等她们喝了水,坐下喘匀了气,靠在货物上的林夕才开口:“你太小看我们了。跟着我这么久,你们竟然连这点信心都没?哎,真伤心啊!” 陈飞雁白了他一眼,荣萱顶着到现在还未褪去红色的脸,一句一句地说:“是我们……我们担心你们……遇到敌人的数……人数太多撤退,怕之后找不到你们。” 原来如此,林夕晃晃脑袋,“还没吃饭吧?” “我们一听见枪声就来了……呼哧……哪还顾的上吃饭……呼……”陈飞雁气势汹汹,可呼吸急促,话到一半断成两截。 “这位……少爷。其实还有件事,是我们老爷吩咐的。”这时,一旁仆从模样的人忽然开口。 ------------ 第七章 新的目标 “你是?”林夕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那人开口道:“我是小姐家的仆从,少爷叫我田三就可以了。” “田三!有什么事?”林夕问。 田三看了眼同样带着好奇目光的小姐,说:“我家老爷听说您有一批货,想做这个买卖。”他把目光投到院子里的五辆马车上,“少爷应该了解目前惠府的情形,我家老爷说,可以在原来价钱上再提几层,绝不叫您吃亏。不知道少爷意下如何!” 之前还在想怎么处理货物,不料立即有人准备接手,林夕怎么会拒绝。但是,做这个生意的是陈飞雁的父亲,卖的太高,不知道陈飞雁会怎么想,于是不知不觉间,他把目光放到了陈飞雁身上。 感受到林夕的目光,陈飞雁又瞪了他一眼,“别看我,我还不知道呢……呼哧、呼哧……不过,你放心,这些东西该什么价钱就什么价钱,虽然不知道你拿的那些钱都到哪里去了,可我知道那些东西肯定有大用,不能说照顾我家就把价钱降低。” 她说的其他人十分认同,林夕虽然收走了大把的银钱与黄金,但每次都能拿回来充足的子弹和枪械。这支队伍才短短十天,但金牛相信,哪怕以前从没摸过枪的陈聪沈斌,凭一手装拆武器的手法,放到国大党军队里也能混个职位。 为了培养枪法,林夕给了他们大量子弹,只要是人烟稀少的地方,就会选一块可以遮挡枪声的位置,让大家使劲开枪,不射光一百发子弹不能停下来。 林夕对田三说:“要是你家老爷要,出了价钱,东西就能拉走。不过这批东西可不便宜,刚才你家小姐的话可说的明白,我不会因为这个关系把价钱降下来。具体什么数字……金牛,你和飞雁陪着田三商量。” “嗯。什么?”金牛一愣,没想到林夕会如此利落的把麻烦丢给自己。 还在喘气的陈飞雁也没想到会这样,林夕这个甩手掌柜当的倒是漂亮,让陈飞雁和金牛不得不仔细思量,该卖出多大的价钱。可一方面有陈飞雁在,陪着外人坑自己老爹,怎么看怎么不是事情。 除了田三,跟来的另一个仆从就是保护陈飞雁的,腰上插了把手枪,虽然没露出来,可院子里的人哪个不是带着驳壳枪,如何不明白里面有货色。 荣萱打断了这场交易,对林夕和其他人问:“外面的街道上有血迹,怎么回事?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开枪了,是不是被日本人注意到了。” 金牛也觉得现在不是谈生意的时候,见荣萱一说,把发生在这里的事说了一遍。 田三和另一个仆从听说他们被夏由志盯上了,大叫不好,并向众人说明夏由志的情况。 他说的事正好验证俘虏口中的情报,“这家伙确实麻烦,你是打算先把他灭了,还是等这批货交接完再说。”金牛问道,跟着林夕,遇到的战斗变多,敌人数量也增大,可是他开枪的次数却越来越少。 林夕问:“夏由志一直待在峡岭?不会进来吗?” 田三说:“是的。他不像保安队的何立,虽然有人有枪,数量却不多,更多的是收拢的破皮无赖,对付普通人自然是够了,可对付山里面的强人却强人所难。他得罪的人太多,很多人都想要他的命。所以大家互相撒钱,让其他人找对方麻烦。只是他有何队长护着,一直都是咱惠府的人吃亏。” 一番沉默后,林夕忽然问道:“保安总队一共有多少人?” “四五千吧!”田三估计了番,报出个自认为靠谱的数字。 “倒是有些多啊。”四五千人分散在山地中,实在不多,可要是集中在比惠府大不了多少的城市里――在林夕眼中,这就比后世东南沿海的镇子大那么一点,确实很挤。 不管是惠府还是峡岭,它们都和横安县城不同,没有城墙挡着。两个城市是靠商贸发展起来的,一开始只是乡村,因此没有遮挡的城池。而横安县城与它们相反,随着各地商贸兴起,它反而逐渐落寞,县城里的许多东西成了无主之地,任野草丛生。 金牛看到林夕思量的样子,然后想到之前在横安县发生的事情,惊讶的问:“你不会又准备完一次吧。嗯,难道他们来了?”金牛始终坚信林夕出了林义外还有其他同伴,否则,不说凭两个人如何能在横安县城杀死那么多敌人,之后的时间里,他又是怎么从外面拿回来那么多性能可靠的武器呢? 林夕脸上浮现笑意,“猜对了,可惜,”他摇了摇头,肩膀一耸,“没有奖励。哈哈,你别想哦,这种事,我可不放心把你拉进来。别生气,我知道你的实力,不过你也应该知道我和林义的实力吧。正面碰上,你哪方面能超过我们,你就可以参加,行不行!” 金牛自然不服气,要说林夕的近战能力,别说他了,连吴建豪也能与他打个平手。可只要这小子手里拿上枪,就会变得完全不同。加上林夕的狙杀本事,金牛只能在心里叹息。其实他也知道,这种疯狂的战斗,实力不济的人上去只会拖累其他人,他仅仅表示不甘。 至于和林义比试近身格斗能力,金牛想都没想过,连吴衔也不能从对方手里走过两招,他上去就是白搭。 “怎么?林少打算带着林义大哥去?就你们俩去?”叶弘最先听出味。 其他人也反应过来,诧异的望着林夕。田三和另一个仆从则用傻瓜的眼神望着林夕,这家伙不会认为凭他们两个人就能杀掉夏由志吧。 如果让他们知道,林夕的目标还有何立这位保安队长,怕是要第一时间大叫“疯子”。 “这太危险了。”荣萱担忧地看着他,眼里带着恳求,希望林夕不要去冒险。可惜,就如甩媚眼给瞎子看,林夕根本没注意到。他对金牛和陈飞雁说,“这些货物由你们负责,我处理外面的事。到现在他们都没动静,估计不是消息没传到,就是根本没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一时没有准备。我们呢,趁这个机会把麻烦扼杀在萌芽里。” 林夕的目光转移到吴建豪等人身上,“你们拿着家伙,谁敢过来就用枪扫他。至于,”他看向陈飞雁,“大家是到你家去还是继续待在这里,由你们决定。”从开战后的情况看,在城市巷道里发生枪战,对普通百姓影响太大。如果不是担心陈飞雁他们找不到驻地,林夕找就想搬走了。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林夕是从社会底层走过来的,知道普通人的无奈和辛苦,并不想让他们为难。 “要是离开的话,得想个办法让李亚东知道,别等那小子回来后找不到我们。好了,事情就吩咐到这里,趁着天还亮,我和林义先出去了。可能明天回来。”林夕招呼林义一声,后者提了一个一人高的布袋,跟着林夕离开院子。 “林少……会不会有危险啊,要不我们……”叶弘断断续续的劝慰道。 金牛摇头:“别担心,那家伙命大着呢。他不是说自己怕死么。没有足够的信心,怎么可能往墙上撞。放宽心吧!” ------------ 第八章 江面 不提荣萱陈飞雁等人如何担心,金牛与吴建豪他们怎样商量离开所住地后又如何与外出未归的李亚东取得联系。林夕与带着枪的林义正在街道上奔跑。 从来到这个世界到如今,死在林夕周围的人没有五千也有四千,虽然身体素质达到瓶颈后增加缓慢,却已经到了普通人羡慕的程度。别看吴建豪当过皇协军,他与那种由泼皮无赖调换身份的家伙不同,手底下是有两下子的,从身体轻的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到能和吴建豪较量的不相上下,林夕转变之大,若是让还在横安深山蛰伏的游击队员们知道,肯定惊掉下巴。 事实上,仅从身体素质考虑,林夕比吴建豪更强,可惜,不知道是不是那次与皇协军肉搏差点丢命的事情影响,林夕搏斗能力提升困难,非要手里有枪才有底气。 此时,本该人流如织的街道稀稀拉拉,看不到几个人,所有门窗闭着,只能从缝隙看到里面闪动的视线。 “这儿人看来是不想让我们待着了,切,杀了一帮土匪,倒像是我们才是土匪似地,这叫什么事儿呀!”林夕念叨着心中的不忿。 林义跟在林夕身侧,身位比林夕靠前,这样做可以在危机关头把林夕保护在身体的后方。“这种事你不是有心里准备吗?不管历史宣传的多么英勇,现实是很平凡的,一千年前的普通百姓是这样,一百年前的普通百姓也是这样,最底层的人的区别,一直以来都不大。” 像某个假设一样,把原始社会的婴儿放到现代抚养,同时将现代的婴儿放到原始社会;两个生活环境下,原始社会时代的婴儿成长起来后,并不会比现代人差,在原始社会成长的现代婴儿,也不会展现比那个时代的人更多的见识。至始至终,人性,几十年前的人和几十年后的人没有差别。 一个在明朝或者宋朝能当上状元乃至做官的人,即使放到现代社会,也能步入精英阶层,虽然有知识断层,却不会有太大妨碍。 可是,千百年来的人性是不会变的。就像一句话说的,任何问题归根到底都是人的问题。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虽然这样说,可总是希望现实能有改变。”林夕奔跑中做不出耸肩的动作,只在眉宇间露出泄气神情。 林义背着一个巨大的武器袋,可身如轻燕,奔跑时,就像用脚尖点地。“你不是说了么,回来后,要在其他地方开辟理想国土。你把目光放在什么地方?中东?我猜不可能,那里虽然是产油大国,可没有人口基础,哪怕打下来,也要应付国内的敌对势力。还有宗教冲突,即使有强大的实力,也不能阻止那帮不要命的疯子。” 终结者在电影中是天网制造的,中东地区吸引着全世界的焦点,虽然终结者的资料库多是放在击杀目标以及武器**作上,大致的历史却有备份。 “东南亚!如果可以,我希望建立一个包含澳大利亚在内,从越南到菲律宾一直延伸到日本列岛的国家。”林夕大言不惭的说着。 哪怕林义是机器人,也露出了人性化的表情:“成功机率渺茫。除非你愿意和全世界开战,否则,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苏联等等,都不会容许你这么做,还有宗教势力,狂信徒这些疯子,你做好准备了?” “没有。”林夕果断摇头,开什么玩笑,现在不说美国,哪怕日本,只要他们发现自己的秘密并下定决心将他消灭,即使拥有异能,他也不觉得自己能安然无恙。 武器由林义拿着,两人前进和轻装简行无异,速度很快,才过三十分钟就离开惠府,转入沿着赤雁江的道路步行。 昨天夜里下了小雨,道路年久失修,惠府的商道依赖于赤雁江,越加没有人愿意修缮道路了。林夕根本不能在这条路上奔跑,若依照在城市里的速度,不消十分钟,裤子就会变样。另外,没有城市里的房屋的遮挡,在这块陌生的地方,让自己显得不让人注意很必要。 江上驶过一艘小轮船,沿江而下,速度比林夕两人快多了。 靠近江岸的地方有不少小舢板,忙着载客与捕捞,有些人看到林夕和林义走在路上,二人只带了一个布袋,便招呼他们上船,还吆喝着价钱。林夕不想给别人惹麻烦,现在的他不是能忍住脾气的人,要是在江上碰到日军或者皇协军,他可不会像前世面对领导一样哪怕心里恨死对方也能笑脸相迎,万一乘船时和敌人起了冲突,就会给他们带去杀身之祸。 当两人身后再也看不到惠府时,江面上发生了一幕让林夕摇头叹息的事。 一艘装载士兵的轮船把一艘从上游而下的小货轮拦住,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啪啪啪”的枪声响起,先是船舱内,接着有士兵对船舷上站着的人开枪。见势不妙,两三个人跳到江中,引来一群士兵对着江水“啪啪”射击。不多时,江面上就多出了两具尸体。 林夕走在路上,无法堂而皇之的把步枪拿出来,虽然气愤,但钱财要紧,对林夕来说,随着离开这里的时日接近,他越加着急的想要拥有充足的资金。效率最快的硬通货币是黄金白银,还有钻石珠宝,只是拥有元素重组,钻石在林夕眼中和煤炭一样,毫无价值。 和钻石这种碳元素组成的单质晶体一样,红蓝宝石的主要成分是三氧化二铝,显示为蓝色是因为其中混有少量钛(ti)和铁(fe)杂质;宝石为红色则因为铬(cr),也就是三氧化二铬(cr2o3)。而三氧化二铝其实就是矾土,宝石的生成和钻石一样,在高温高压环境下生成,人为制造得不偿失,但有元素重组这个利器,林夕不认为自己会缺钱。 关键问题和他考虑的一样,如何快速积累资本,如果某段时间向市场上疯狂甩出宝石钻石,再怎么值钱的东西也会贬值,而且这些东西也不是普通人能指染的,它们终究是奢侈品。 “走的快点,别让他们怀疑。”林义的声音传入林夕耳中,既然林夕没有开枪的打算,自然要避免与对方被迫交手。这些士兵猖狂,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因为看不顺眼岸上的人而对他们开枪。 “知道了。”林夕明白这点,与林义一起加快脚步,“等弄到了钱,我再回头一个个找你们算账。” 货轮被士兵接管,与他们乘坐的轮船一起朝下游开去。似乎为了显示自己在江面上的统治地位,几个士兵朝江上的其他人开枪,还瞄着林夕来了一发子弹。这些人枪法很烂,除了吓倒江面小舢板上的人外,什么都没伤到。 瞄向林夕和林义的子弹不知道打到什么地方去了,也许早早的失去动能沉入江中,谁也不知道,但林夕却让林义把这些人记住,如果自己抢了钱后还有时间,一定要慢慢玩死他们。 ------------ 第九章 峡岭 “七个。” 林夕考虑该用什么刑罚折磨他们,身旁的林义突然开口说了个词。 “什么?”林夕看向他,“什么七个?” 林义的目光飘到远处的小轮船上,“刚才,那些人一共杀了七个人,是不是?” “……哦。原来是这个,嗯,可能吧。死在江上和船舷上的就有四五人,差不多。”林夕想起了自己生成空间的金色格子,结合刚才看到的,配合林义收拢数据。 两人走了四个小时才来到人烟密集的地方,路上经过两个村子,居住在里面的人不多,大多数房子空着,即使住人很多屋子里只住着老人,习惯后世屋舍宽敞明亮的林夕对这种即使白天屋内也暗如黄昏的房子缺乏好感。 不过,这里的路况好了许多,特别是从村子中间穿过的路,破损的地方会被人用土或者石块填上。林夕与林义加快速度,但即使如此,来到峡岭也是下午两点多了。 “还得找夏由志和保安队长的家,真麻烦。”赶了半天的路,除了江面上的劫杀,再没有遇到其他意外。“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坐船,速度快又省力。” 林义开口说道:“要找他们的住所很简单,只要抓几个人就可以了。刚才在江面上做案士兵就是目标,要去吗?” “还是歇一会儿吧。我去吃点东西。”林夕摇头,又不是搏命关头,养足精神再去对付敌人才是正确选择。 二人进入峡岭,环境说不上多好,主干道简洁干净,可一些小巷子里泥泞遍地,散发常人难以忍受的恶臭。 “环境也不好么。”林夕喃喃着,都说工业时代的来临给地球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可事实上,人类本身就是污染源,环境的恶化是没有办法遏制的,只能拖延时间。 林义指着前面,说:“那里有菜馆,要去么?” “看看吧!我还没正式吃过这里的特色菜。”昨晚是买回来食材让厨子烧菜,今天是真正的下馆子。 看着如织的人流,林夕赞叹:“这可比横安热闹多了,横安根本没有把码头利用起来,啧啧,可惜了呢。” 林义却道:“南庄的位置并不适合修建码头,日军依靠大量劳工以及先进机械才修建了个停靠小轮船的地方,以横安县的财政实力,是没有能力完成这个任务的。在工业化没有完成之前,地区发展,依靠的还是自身的天赋。”他又看向林夕,“就像你一样。” “我?”怎么说到自己了,林夕不解。 “你的近战能力与身体素质比,仅好过街头打手,还没有真正把自身的能力开发出来。”林义说到了让林夕为难的近战格斗上。 有心里阴影的林夕苦笑,哀声叹了口气:“大哥,我手里只要有枪就能发挥强大实力,又何必做这种事倍功半的活儿。而且,等将来和你一样的人变多了,难道还要我亲自跑到第一线?” 林义却没有被林夕的话绕开,说道:“你的实力提高,可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第一时间拔出手枪的,近战能力出色,配合随着时间推移增加的身体素质,你终究会变成近战高手,到时候,我们只需应付远距离攻击就可以,能大幅度减轻我们的压力。而且,你不觉得近战能力很热血吗?” “热血?!嗯,是很热血。”林夕说的是实话,前世的时候,他就幻想过成为侠客,扶危济困,仗义助人。但随着年龄增加,不但看清了“侠客”的真实面貌,也熄了提剑游天下的心。“侠客”?天下哪里有什么侠客,就像这个年代被称为爱国青年的学生,到了后世便成了贬多过褒的愤青。 后世,为了让学校的学生能老老实实的待在教师里,各种社会制度与庞大的学业一股脑儿的朝学生的肩膀上压过去。口头叫嚣的“减负”怎么可能撼的动国家高层为此设置的制度。带着这样的思维,在林夕眼中,这个时代的学生也是吃饱了撑着,哪怕后世的游行示威,也存在打砸等野蛮现象,即使是大学生也会失去理性,加上国人死要面子的问题,哪怕事后知道自己错了,也拒绝认错。 林义不再说了,两个人走到了菜馆的门口,这家招牌叫“来味馆”的店面让林夕啼笑皆非。 “来味馆!来围观。”林夕忍不住笑起来,“真有意思。”他的笑声吸引了馆子里的掌柜注意,正想问有什么好笑的,就见对方走进来对他说,“老板,你这儿有什么招牌菜,给我准备一桌。三菜一汤,大概什么价钱。” 生意上门,掌柜不再追究之前的事,张嘴介绍自家的佳肴,却见街道上的行人“呼啦”一声乱作一团。 林夕和掌柜一样,对突然出现的变化目瞪口呆,“发生了什么事老板?” “我……我,我知道了。客官,快到店里来,快后退。”菜馆老板拉着林夕到店里面,事实上,哪怕不后退,林夕也会被从街道上涌向两边的人流挤的倒退。行人靠在街道两侧,几个呼吸就把街道清空。 当林夕想要询问原因时,造成这个现象的因由出现了。 几个骑在马上的士兵在街道上出现,为首的四匹高头大马,骑兵腰上插着镜面盒子,手里拿了皮鞭,看到什么人靠近街道就一鞭子过去。有一个路人就因为这个原因整整挨了四皮鞭,连同他身边的人也承受了几下,顿时一阵哀嚎。 林夕眨着眼睛,没有行动,他身后的林义把拿着的布袋放下,借用人群将所带的东西挡住。 士兵没有在百姓身上浪费时间,几条鞭子下去,老百姓都老实了,全都靠墙站着,不敢做出太大动作。骑兵后面十几米,是一队扛着枪的士兵,他们拿的不是小鬼子的三八式,林夕露出恍然,“原来是整建制投降的军队,这就是我今天要对付的人的军队么?!”他心里给这支军队打了一个不低的分数。 这支军队是通过日军层层围堵,最后孤立无援才投降的军队。要说战斗力肯定没话说,国大党的军队中,能与之一较长短的必然有,数量却不会多。另外,一些地方军阀的“看家宝”也许也能达到他们的程度。 “可惜了这样的人。”林夕心里想到。 人其实是很奇怪的动物,当他的希望破灭时,性格会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面前走过的欺压老百姓的军队,曾今在战场上和日军打生打死,在得不到友军支援的情况下转战百里,直到弹尽粮绝才投降。前半生辉煌,为人间大义;后半生晦涩,遭世人唾弃。 林夕只觉得可惜,并不厌恶,虽然同情被皮鞭打的老百姓,却不会站出去声张正义。实用主义以及感性思维是林夕行事标准。 浩浩荡荡的军队走过,林义计算后给了林夕一个数据,总共六百七十二人,半个独立营规模。 士兵离开后,行人恢复原状,那些挨了打的人自认倒霉,不敢抱怨,林夕让老板上菜,物价比横安要低,只是米饭的价格比横安高出一倍。 现在是下午三点不到,菜馆里的人很少,有些像在喝下午茶一样,只点了一碗菜一边吃一边看着报纸。 吃晚饭,给了两块银圆,拿着老板给的零钱时,身后突然出现个公鸭嗓子的家伙。“掌柜,我又来了。” ------------ 第十章 霍然开打 听到声音的林夕皱着眉转头,六个穿着黑色外套的人走到店里,向他所在的地方走过来,目标直指身前的掌柜。 为首的男人看到林夕侧头斜睨自己,脸立刻放下来,“小鬼,看什么看,小心把你眼珠子抠出来。”说罢抬起一脚,朝林夕踹去。 早就准备吃完饭去杀人的林夕哪里会忍受,话说一个月前,在横安县城门口挨的一耳光他现在想起来就气恼。没有好好折磨甩自己耳光的混蛋,直到现在他肚子里都憋着气,这下正好,竟然有个人要重复林夕心头的痛。 不等对面男子的腿踢到自己身上,林夕身体朝前一跳,抬起的膝盖抵住对方的脚面,朝前一送。单脚持地的男子被巨力一推,立马摔倒。 “干什么?” “找死!” “不想活了。” “动手……” 男子身边的五个人看到林夕居然动手,早以作威作福惯了的人立即掏枪,多久了,敢在峡岭和哥几个动手的人哪个不是去了黄泉路。 “动手吧。”林夕低声说道。 他的声音很轻,只有距离他最近的人听的见,林义的构造不同人类,距离虽远,却能捕捉命令,他忠诚的履行自己的使命。 “伏”,拳风嚯嚯,直白的一拳落在一米外拿枪汉子鼻梁上,“啊呀”,流出的鼻血在空中划出一道嫣红的色彩,中拳者飞到三四米外,摔在《来味馆》的台阶上。林义的拳头哪能和普通人一样,倒霉的家伙自摔倒在地就人事不知,没了生息。 站如松,动如风,林义一拳打飞一人,震慑的不只是面对面的黑衣男子,还有菜馆内外的食客与路人。 《来味馆》真的变成来围观了! 没有收回拳头,林义身体跟上,滑到拿出枪的人身侧,左腿屈膝上抬,“砰”,膝盖狠狠地砸在他的腰眼。“哎呦喂…”剧烈的疼痛让这名男子再也握不住手里的枪,叫唤了一声后,张着嘴巴带着扭曲的面孔弯腰倒在地上。 “……你,你们。”剩下的三人急忙抬枪,可哪里快的过林义。 即使是林夕,也能应付最靠近自己的家伙,右臂一抬,手掌拖住侧面那人的手腕,把枪口举到不可能打中人的程度,随后学着林义的动作,笔直一拳砸向他的肋骨。 “呃啊。”男人惨叫一声,食指却扣动了扳机,“啪”,枪声响起刹那,围观者一哄而散。 林夕大怒,“还敢开枪”,右腿毫无花俏的落在他的两腿之间。 霎时,他看到对方脸上极度怪异的表情:加紧双腿后,这人咧着嘴巴眼神痴呆的瘫到地上。 当林夕回头时,林义已经解决了剩下的两个人,终结者的力量和ns-5超能机器人的速度结合起来,产生的爆发力惊人,随便挥出的拳头,和抡出去的铁锤没有区别。 店里的掌柜与客人都不见了,林夕把目光投向唯一神志清醒的人,刚才拿脚踹他的男子。 “你,你们是什么人,知,知,你们知不知道,我我是谁罩着的?!”男子一边在地上面对这林夕朝后爬,一边去拿腰间的手枪,紧张让他失去了思维能力。 “杀了他们吧!游戏,开始了。”林夕说道。 林义“唰”地跳到半空,落下后,膝盖砸在这人的胸口,男子的肌肉立即绷紧,四肢伸的笔直,体内突然出现的压力,让眼珠瞪的圆溜溜的,随后,一口污血从嘴里涌出。 杀了头目,林义走到其他倒下的人身边,一拳一拳头的把他们的脖子打断。 “走啦。还有更重要的呢。”林夕说完,从林义带着的布袋里拿出驳壳枪,装好子弹,瞧了眼布袋里的其他武器,对林义说,“这些东西过会儿再用,诶,夏由志的院子在哪里?” 掌柜猫在柜台下面,头钻进了柜子,浑身瑟瑟发颤。 吐出一口气,林夕示意林义,后者走进柜台,一把揪出掌柜。 “大,大大大侠,钱,钱都给你,都给你,别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的……” 林夕一拍手里的枪,对他说:“再多说一句,现在就杀了你。” 恐吓比劝解的效率更高,林夕不想在这上面浪费时间,掌柜果然被这话吓住,林夕这才继续问:“夏由志和何立的住所在哪个方向?如果人没在家,他们又会在哪里?” 说话间,林夕想到了什么,把手枪插回腰间,从布袋里拿出步枪,使用人机一体观察四周。 掌柜一番哆嗦后,总算能正常开口:“在,在城东,在城东方向。你去了那里就能看到,他们的家门口有很多人守着,何队长有时候可能在城外的军营,有时,有时他们两个也可能在码头……我我,我就知道这些了,别杀我啊……” 林夕与林义走出店门,街道上还是混乱,林夕没在第一时间制服的家伙开的一枪,把所有人的心都提起来。 “刚才从街道上走过的士兵朝我们赶来,找个可以伏击的地方吧!”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少,与慌乱的行人相比,步伐沉稳的两人一看就知道不同寻常,没有人愿意靠近他们。 “知道了。”林义应了后,就把加大力度,寻找阻击敌人的最佳场所。 两分钟不到,二人身后传来马蹄声,“来了。”林夕说道,转身看着街道。 此刻,街道尽头出现数骑,“给。”林义从布袋里拿出zh-29步枪,林夕没有去接,而是抬起拿着驳壳枪的手,人机一体中,绿色准星在骑兵身周转动,由于敌人距离过远,枪口斜向上方。林义递给他的步枪看都不需要看,“不用,这把枪够了。” 说完扣动扳机,“啪”,声音散开,前面的骑兵身体如遭重锤,从马上跌落。 “号角开始喽!林义,别放过他们的马。”林夕把左手也抬起来,两只手拿着两把枪,视野前的两个准星保证了精度。 “知道了。”听到林夕吩咐,林义朝前跑去,他的速度极快,前方的骑兵没办法瞄准,正犹豫是不是乱开一通时,头颅出现剧痛。 这名骑兵身侧的同伴看到之前三名士兵死亡,拉着缰绳准备后撤,突然看到身边的人的脑袋像打碎的西瓜一样爆开,吓的从马上掉落。 林义的速度太快,沉重的脚步落在地面,将许多年代久远不再坚固的地砖踩碎,当他如旋风一样冲到惊走的马前时。那名吓的掉到马下的人正好被林夕用驳壳枪在一百四十米外射杀:两发子弹,一枚打在左眼下方的颧骨处,一枚击中胸口郑重,7。92毫米子弹,哪怕距离超过了驳壳枪的有效射程,但威力依然很大。 四匹马被林义拉了回来,但随后而来的是敌人的步兵,一股脑儿的从街道尽头涌出,就像潮水,哪怕林夕,没有占据地利的情况下也不敢硬碰。 “走!”林夕大喊,林义扯着缰绳,左右拉着两匹马跑在街道上,没一会儿就追上了林夕,便将他提到马背。 林义的分量很重,不适合骑马,而且他的速度够快,除非策马狂奔,一般情况下还不一定能甩开他。 身后枪声传来,密密麻麻,不断有人扯开嗓子喊着“抓住他们”、“杀死他们”。但往往落在马背上的林夕回头一发子弹就能让跑在队伍最前面的家伙跌倒。 ------------ 第十一章 教堂反击 普通人的脚步定然不可能在速度上和马匹的脚蹄较量,林夕随时回头放出的几枪,给身后的追兵一点教训,这些人中,除了几个冒失的家伙,有经验的停下脚步,挥手招呼自己队伍中的人炒近路钻到小巷子里。 “狡猾的家伙,林义,找到好的阻击点了吗?”林夕趴在马上,努力用人机一体观察三公里内的情况。 林义在地上牵着马跑着,听林夕的问话后立即回道:“三百米外有座教堂,我们可以去那里。” 当二人带着马撞进教堂时,惊起了几个呼声,林夕这回没骑在马上,要不是有林义在前面挡着,哪怕是马,巨大的撞击力也会让它的颈椎折断。 “你们是什么人。啊――” 林夕连头都没回,“啪”地开了一枪,子弹从教父的耳畔飞过。 “滚吧。” 做完这件事,林夕从林义手里接过步枪和弹匣,朝教堂的穹顶跑去。 林义牵着马跑上二楼,把缰绳拴在扶手上。随着街道上穿着土黄色军服的士兵出现,教堂里的人立刻知道要发生什么,四散逃离。 “砰。”教堂上面出现枪声,林夕来到了最高层,虽然还能再爬高,可那地方四周没有遮拦,很容易中枪。 枪声传出瞬间,四百多米外的街道上,从一条小巷子里钻出来的史宾脑袋突然炸开,鲜血合着脑浆喷到了他身后的那名士兵的脸上。 “后――后退,后退……”这名士兵吓傻了,连忙招呼身后的人,自己跌坐在地上,理都没理掉到地上的枪,手脚并用的爬回巷子里。 此时,林夕已经把枪口放到了其他地方,“砰”,又是一枪,在枪声传到那边的几名士兵的耳中时,身侧一名同伴依然坐在地上,胸口的心脏位置“噗噗”冒出鲜血,染红了衣襟。 但是,他身边的同伴不管不问,继续前进,还小心的应对占据高位的林夕,好像有伺机返攻的苗头。 “格老子的,真当自己是不死小强啊。”之前一枪吓住了一支六七人的敌军,这帮人却熟视无睹,好像他能击中对方靠的是运气,行,那就让你们看看,老子的枪法是不是运气能解释的。 “噗”,蹲在墙角的士兵正用手指着林夕所在的地方,突然一道血光闪过,士兵的下巴消失了,舌头连着肉带着“啵啵”的鲜血从口腔上颚涌出,身体慢慢倒下。 “砰”,枪声传入这群人的耳中,正要做出反应,又一名士兵的胸口爆开血雾,身体就像被电击了一样,猛的跳起来,然后坐倒在地上。 “什么?怎么可能!”看到两名同伴,不,是三名同伴倒下,余下的几个人慌了,等之前的枪声传入他们耳中时,又一名同僚倒下。子弹从锁骨穿进去,又从背后穿出,爆开大团的血色雾芒。 “后撤,后撤,对面的是神枪手,撤退,撤回去。” 拥有实战经验的人能够快速判断结果,但是,他们在日军后方太久,战场嗅觉生疏后,需要用命补偿。 林夕的枪法很准,开枪速度很快,但是,他只有一个人,敌人还是慢慢靠近教堂。当他们的机枪架起来后,火力更猛。要不是林夕躲的快,说不定当即就被爆头。 “没事吧。”林义拿着布袋跑上来,看到林夕蹲在地上,窗户被子弹打烂,顿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林夕摇摇头,对林义说:“把机枪架起来,这帮龟儿子,以为就自己火力猛。把他们干掉。” “好的。”林义从布袋里拿出捷克造,装好枪匣,又拿出几根备用枪管,走到窗户边,对外面能看到的机枪阵地发射一梭子子弹。 火力被林义吸引,林夕抱着步枪跑去其他地方。 在林义十一点方向的房顶上的机枪手看到之前静寂的窗户又有子弹飞出,瞄准目标,一连打了两个短点,却发现对方还在继续射击,“没可能的呀!”那有不是防御工事,看对方机枪的命中率,也不是那种蹲在地上用手扣动扳机盲目扫射的状态,不等机枪手回神,眼前出现金色枪焰,紧接着感到肩膀被一个东西钻了进去,眼前爆开的是瓦片崩飞的景象,然后是身侧同伴临死的惨叫。 也许是一秒,可能是更久,机枪手感到肩膀像是断了一样,身体被子弹的力量猛地朝后边推去,“呃啊!我中枪啦!救我。”机枪手捂着自己的肩膀,一脸痛苦,为了躲避占据制高点的林义的射击,他把身体紧紧贴在屋檐上,肩膀处的伤口发出一阵一阵的刺痛,鲜血从指缝内流出,染红了半个胸膛。 发现林义开枪后,他站着的地方成了火力的倾销点,但是,自承刀枪不入的林义把自己埋在阴影中后,肆无忌惮的任由子弹打在自己身上。 另一边,林夕专门照顾机枪手,一发一发的将火力点拔除。人机一体中,已经有三十多人偷偷摸进教堂,正自以为悄无声息的慢慢朝楼上赶来。 林夕继续对外面的敌人射击,不去理会,当他将外面的机枪阵地拔除后,教堂里的士兵终于和林义交手了。可是,三十多人才开始攻击没多久,一连串的爆炸就将他们淹没,连一声惨叫都没传出。 “耶。大满贯。”林夕捏紧拳头,对远处在换枪管的林义问:“死了多少人了?” 林义没有抬头,手也没停下。“具体的还得计算一番。” “大致的数字。” “七十到八十,这支追击我们的军队,战损将近七分之一。”林义说,接着他手里的枪发出“咔擦”,捷克造又可以开工了。 “是么。才这么点。”林夕靠到墙壁上,通过窗户查看外面的动静,“现在几点了,我怎么觉得天快暗了。” “才四点钟,这些日子没见太阳,天应该暗的很快,再过一个小时,我们就算直接冲出去,他们也奈何不了我们。”林义瞄准一些露头的家伙一顿好打,林夕在教堂顶楼四周乱转,只要看到机会,就毫不犹豫的补上一枪。 被林夕和林义抓住机会的人,不死也残,和以前遇到的战斗不同,这些人发现,自己追击的目标枪法准的出奇,只要被他们逮住就跟勾魂使一样。从交战开始,死去的人超过七十,受伤不到十个,可每个伤都是重伤,以他们的条件,想活下来只有祈祷老天爷别让人带走。 “到底怎么回事?你们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我。”一名军官模样的人在一里外训斥自己的下属。教堂被包围,可他对突然出现的战斗摸不清头绪,刚开始以为游击队,但从战斗开始后敌人的表现看来,结果却有偏差。附近的游击队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就算行动,也是冲鬼子的物资去的,很少有人敢在城里闹事,何况还是自己带着军队从街道上开过。 属官摇着脑袋,对自己的长官说:“原因很奇怪,但我觉得是他们本身就有问题。夏由志的几个手下闹事,不知怎么的把他们扯了进去。长官你也知道夏由志那些人的德行,肯定是怎么得罪了他们,六个人都被杀了,然后就……”他转身看向教堂位置。 “夏由志!这个混蛋。”这名长官一点都不在乎林夕和林义是不是抗日分子,他在乎的是自己的手下,那些死掉的人都是自己部队里的骨血,死上一个就让人心疼,何况是几十个。真正从战场上出来的士兵很清楚老兵的作用,新兵与老兵的战斗力相差太大,成事不足不去说它,如果败事也不足就能让人欣慰。 “营长,我们怎么办,强攻吗?” “强攻?你脑子犯浑了吗,还强攻。通知下去,都退开,别上去找死。你去通知日本人,就说我们这里来了强敌,伤亡惨重,让他们派出地面部队或者空军,反正我们只负责围困,人要是跑了,我们可不管。”这位营长想也不想的开口。 属官一愣,有些担心的说:“营长,何师长现在可是这里的保安队队长,这块地方可由我们负责的呀!” “管他娘个球,要不是那帮龟孙子见死不救,老子能在小鬼子手下做事,反正老子不会把兄弟们往自己人的枪口上撞。他姓何的要拉老子去枪毙就让他派人来,正好,他塞到咱队伍里的人死了大半,嘿,你过会儿去吩咐剩下那帮别有用心的,让他们上去试试,该说什么你自己瞅着,杂碎们最好死个干净。” “营座,营座,您消消气,消消气。”属官赶忙拦住他继续说下去,要是让小日本或者何队长听见,麻烦可就大了。 ------------ 第十二章 围 教堂,林夕观察着人机一体下看到的场景,对不远处拿着机枪的林义喊道:“他们开始后退了,真的开始后退了。可恶,这帮家伙太孬种了。才死了几十个人就开始后退,娘的。” “这属于正常情况,现在不是攻坚战,我们只据守教堂,他们完全可以调集更多的人围攻,或者调集重武器实施轰炸。”林义站在窗口,通过体内安装的多款设备,对下方建筑制作模型,并将热源点一个一个的标注出来。 林夕早就发现远处一块类似临时指挥部的地方,可惜没有射击角度,自己想要掌握攻击他们的角度,就必须把身体转到没有遮拦物的三点钟。那里空旷毫无遮拦,只要不是找死,就不会将身体暴露在那个点上。 “我发现了他们的指挥官,在一里外三点钟方向。”林夕把步枪从腮帮处放下,转身对林义说。 “你杀不了?没有视角吗?”林义看着林夕伸出大拇指,往自己的背后指了指,顿时明白过来,“原来是那儿。如果你能不顾我身体的秘密被人发现,到可以一试。” 林夕看不出林义脸上的表情,虽然林义是终结者和超能机器人融合,可以展现面部表情,但显然,此时的林义没有开启这个功能,便问:“有多大把握。说起来,你也摸了很久的枪了,怎么样,远距离击杀敌人,有信心吗?” “没有。”林义的回答让林夕失望,“四百米外,我的命中精度下降的很厉害,必须有专业的设备配合。” “不知道金色格子能不能在制造你们的时候,装上这个东西。”林夕揉着下巴,脑子里思索着。 林义听后微微停顿才说:“应该有可能,但你必须知道那种装置的模块。无论是终结者还是超能机器人,它们本身就在金色格子中有存储,就像你曾今说过的大威力的氢弹,当它的当量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崩解,这也意味着,当技术达到某一瓶颈时,金色格子中储备的技术,将无力承担该物体的继续制造。当然,这方面我没有试过,而且,只要拥有足够的原料,利用元素重组,你就可以制造更多的我,这样一来,是否掌握远距离狙杀敌人的能力将不再重要。不是么。” “应该吧。那现在呢,这帮龟孙子都躲起来,我们难道在这里傻傻等着。”林夕扛着枪朝楼下走去。 林义没有阻止,他知道林夕的计划,本来是打算将敌人全部吸引到教堂里,然后用元素重组制造手榴弹将一行人轰杀致死,可是,才死了几十个人,敌人就退缩了,这让林夕的准备做了无用功,如此一来,继续待在教堂楼顶成了多余之举。 “天快暗了,哪怕他们有后援,等光线变弱,就是你我大显身手的机会。”林义提着布袋跟上林夕。 林夕笑了出来,对林义说:“应该是你大显身手吧。我最多是在暗地里阴人,说的,这群人不错,意识很厉害,应该是在战场上沉浸了很长一段日子的。”他摇了摇头了,露出可惜。 两个人下楼时,路过了刚才被手榴弹炸死的人的身边,三十尸体惨不忍睹,空气中弥漫的血腥被手榴弹的硝烟还要浓重。 越过这里,林夕朝林义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 “还是觉得恶心。”林义说。 林夕点头,舔着嘴唇自嘲道:“我这样很像个大魔王吧。一边说着不忍,一边又不断杀人,如果是其他人,估计现在不是拉出一支队伍跟小鬼子干,就是早早的去了美国,把最要紧的事情办妥。有时候想起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你在杀人,你想杀人。因为你知道,自己只要去了美国,有了产业,就很难再想现在这样肆无忌惮的用枪打爆这些人的脑袋。” “说的发人深省,但是,我很难听到心里去啊!”要说现在就乘坐黑鸟前往美国,林夕心里还真不愿意。“杀死更多的人,才能保证我到国外后生活更好,说真的,现在只有战场才能让我能摄取足够的人命。到了安定环境的美国,一天之内失踪一千个人,估计能把美国总统的魂吓掉。” 和平年间,特别是美国这样的国家,一天之中失踪一千个人,不说每天一次,就是一个月一次也足以让人惊慌了。 林夕并不想滥杀无辜,所以,哪怕去了美国,也不可能随意扼杀普通人的生命。可国内不一样,这里有很多他杀了后不会心生愧疚的人。真如林义说的那样,他没有第一时间去国外,确实因为金色格子的因由。 耸了耸肩,林夕继续迈动脚步,朝楼下走,“说我无赖也好,说我假正经也罢。事情就是这样,我不会放弃这一点。” 这样说下去,林夕心中所谓的振兴国家的大义轰然碎裂,人,终究是为了自己,只有站在这个立足点,才会去看其他东西。“而且,我所做的,不比那些抗日名将做的差。” 死在他身边的人足有数千,他和林义亲自杀死的也绝对超过两千,试问,抗日的战场上,与日军的交战中有几个将领能率军杀死数千敌军。虽然知道自己的想法有些无耻,林夕暂时只能这样面对,“将来,总会有补偿的时候。” 这个世界和他的前世很像,但差别也有很多,比如他所在的秦南省,就是前世没有的。而林夕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不是生活在秦北就是生活在秦南,很难有认同感。 两人终于来到教堂一楼,看着外面的天色,林夕转头问向林义:“还有多久天会变黑啊。” “应该还有五十分钟,你用不着担心,只要没有重火力武器,不会有性命之忧。”林义的话并没有给林夕安全感,似乎在未来世界,终结者对付人类时,没有使用生化武器的经验。 “那你先照看着,我喝点水。”之前在店里的饭算是下午茶,接着一场追逐战加反击战,林夕的嘴早就渴了。 过了将近一个小时,林夕摇头晃脑的对林义说:“我还真的佩服,这群人,居然真能像老鼠一样躲着不露头,太厉害了。”抬起步枪,通过人机一体观察,过了几秒才放下,看着变黑的天色,又转头望着身侧的黑影,“有大餐咧。” “他们来了援兵?”林义问。 “比原来多了一倍,不,应该是两倍,可能有两千人。”林夕放下枪后回答。 ------------ 第十三章 表里不一 “那不是正好!合了你的意。”林义对他说,肉眼能力,人类可比不上终结者。 林夕很乐意用金色格子把钢铁侠的装备拿出来,可是,这么先进的装备,把它用在此时的战争中,有一种把f22放到阿富汗战场的味道,虽然同样可以揉虐敌方,可得不偿失。拥有人机一体的透视能力,加上元素重组的逆天,单兵战斗,林夕都不怕,唯一要担忧的是敌人的暗杀。 不过,只要终结者的规模到了一定数量,哪怕在二十一世纪,也能预防远距离的狙击手。 另一边,微弱的灯光下,三个人正在激烈的争吵。 “田全男,你有没有搞错,才两个人就把他们喊过来?你那帮手下都是饭桶吗?”一个新来的营长了解了事情的详细情况后,对名叫田全男的营长破口大骂。 另一名叫黎家的营长在旁阴测测的说:“田营长是想给我们立功的机会吧。那两个人可真大胆,居然把团长大人派到你手底下的人都杀了,胆大包天呀!” “你他娘的说什么?”田全男掏出了枪,指着叫黎家的营长。 看到田全男拔枪,屋子里的人紧张起来,田全男的副官赶忙上前,“营长,营长你冷静点,黎营长开玩笑了,冷静点!” 黎家一副泼皮的模样,丝毫不为立在自己脑前的枪口所动,不紧不慢地数落:“田营长,你这脾气该改改了,没人是白痴,知道吗?我晓得你看不起我,但我告诉你。”他迎着枪口走了过去,靠近田全男。 我也看不起你。要是你真的那么的不想和我们同流合污,你,还有你的弟兄们,吃什么,喝什么,用什么,这些东西从哪里来?还不是要靠我们去抢!别说我们了,你手底下这么做的人也不是很多么。怎么,以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等于自己没有帮日本人害老百姓了?别他娘的装了,看你这幅模样我都恶心。” 田全男在扳机上的食指更加用力,却没有把这一枪扣下去。 一旁的另一个营长握住田全男拿枪的那只手,劝慰道:“田老哥,算了算了,咱们过来就是想问一下那两个人的实力,没别的意思。黎营长说着玩呢,来来来,大家都坐下来,坐下来。” “嘭!” 突然,一声爆炸传入屋子里的长官耳中,“发生了什么事?”劝架的营长叫程小龙,和田全男一样,本就是这支部队里的军官,和黎家这种由地痞流氓披上军服的人不同。 “我出去看看。”田全男的副官刚忙说。 田全男却阻止他:“不用,我去看看。” 不等起身,“啪啪啪”的枪声接连不断的传入他的耳中,程小龙当即与田全男对视,“他们突围了。” 二人“唰”地站起,急忙朝屋外跑去。密集的枪声没有什么,可连续不断的爆炸就耐人寻味了。“怎么回事?爆炸是从一个地方传来的,怎么会这么激烈。” 爆炸的威力顶多就一个手榴弹的响动,可接二连三没有停歇,要说弹药库爆炸也不可能,除非有六七个掷弹筒,否则闹不出这么大的动静。 林夕和林义冲了出来,林义既是终结者,就不担心敌人的子弹,黑暗中,他几乎扛着子弹朝目标射击。林夕要猥琐一些,躲在角落里,在人机一体的扫描下,对一个个敌人所在地制造手榴弹,每次爆炸都能带走一到两人的性命。 “真是太不爽了。”林夕心里这么说,为了计算自己杀死的敌人的数量,爆炸速度并没有被他发挥到最大,要是一股脑儿的在人机一体的时间压缩下使用元素重组,爆炸能围成一圈,把里面的人轰至残渣。 冲向枪战地点的士兵很快就受到手榴弹的洗礼,与林义面对面的,要应付对方机枪加手枪的射击。 捷克造轻机枪发射两百多发子弹就要换枪管,可这时候,林义没有调换枪管的时间,所以,两把驳壳枪成了助力。由于是巷战,又是黑夜,驳壳枪在林义的手里发挥出常人难以达到的效率。他只需要应付前方的敌人便可,左右乃至后方,只要靠近他们一百米,林夕就会用手榴弹招呼。 今天遇到的敌人很谨慎,林夕不希望过早的轰击,因为那样会把他们吓退。而到了一百米距离内,哪怕敌人回过神来,想要撤出元素重组的轰炸圈,不再是容易的事情。 林夕一边抱怨杀死的敌人数量难以计算,一边哈哈大笑,城市巷战太有爱了,只要敌人不适用大口径火炮,就没办法制服的了他。 但不是说没有危险,流弹发出夜猫子的叫声,在城市里飞扬。只不过,即使有流弹从林夕身边飘过,他也不担心,人机一体中,子弹轨迹清晰可见,哪颗子弹会打中自己,哪颗子弹会从身边飞过,他都清楚――虽然时间压缩会消耗他大量的体力,但在找不到很好的躲避位置时,是很有必要祭出来的武器。 但大多数时候,林夕总能找到某条小巷子,帮助自己躲避街道上飞射的子弹。 “不对劲,不对劲,让大家撤,撤退。”田全男见副官派了好几个到交战地的人都没回来,而且枪声和爆炸出现的地方距离他们越来越近,马上对副官吩咐,“来的人不一般,让兄弟们撤,把这边的情况报告上去,嘿黎家,你不是很厉害么,要是干掉他们,说不定职位能到我头上去。程兄弟,你要是想活命,还是快跟我们走吧。” 他也不顾黎家的反应,招呼自己的副官拍屁股就走,看的程小龙和黎家目瞪口呆。程小龙和田全男关系不算很好,两个人的脾气不同,不过在军队的时候,程小龙会做人,哪怕知道田全男瞧不起拍马屁上位的自己,也尽量和他搞好关系,他的军事才能不怎么样,却知道什么人会打仗,什么人打不了仗。 类似程小龙这样的“文职”,本应该和田全男这样的武官关系不好的,但他却明白这是个什么世道。既然身在一线部队,就不能得罪这些真正能在一线拼杀的军官,因为这些人有一飞冲天的资本,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敌人多堵墙。至于自己在手下人前的面子,程小龙是不会在乎的,他心里只有自己的职位和性命。 “哦。好的。诶副官,副官,去通知大家,让大家撤下来,黎家兄弟,这里可就交给你了。顶住啊!”说最后一句话时,人已经跑远,看的黎家瞪大眼睛,用手指着离开的人不知道该骂什么。 好久,他才一脚踢翻旁边放着的木箱,“娘的,老子算是知道这群家伙是什么德行了。还以为自己是抗日英雄呢,我呸,一群和流氓差不多的东西,老子认识你们算是瞎了自己的双眼。”黎家本身是泼皮无赖,但在他看来,自己也是被逼无奈,以前遵纪守法,一直被人欺负,直到有一天他发狠了,把一个总是欺负自己的人的耳朵咬下来吞到肚子里,这才让曾今欺负他的人忌惮,虽然最后他依然被一群人打了个半死,可自那之后,他开始改变,逐渐用自己的凶悍拼出了翻事业。 自从这支投降日军的军队驻扎到这儿,黎家心情就没好过,虽然被封了个营长,可这群人总是趾高气扬,哪怕其中一些和自己看似关系很好的人,也有一股“老子可是打过鬼子”的傲然态度,看的黎家好几次想揍他们。 他为日本人办事,听日本人的话,因为现在是日本人当家,如果现在是国大党统治,他同样听国大党的,没有所属阵营。对黎家来说,不管是在国统区生活,还是在日战区生活,差别都不大。虽然日本人的做法他不喜欢,太暴虐,太残忍;可投诚后转变身份的皇协军他也看不习惯,人家是侵略者,这么残忍的对付自己的老百姓说不出话来;可你们怎么着也是“自己人”吧,得,对付老百姓比小鬼子还狠。 黎家就像看到一个大汉拿着刀不断往自己身上刺,一边大叫“来杀我呀,来杀我吧”――以此像日军表示自己的凶悍。 “大哥,咱们?”穿着军装的小弟来到黎家身侧。 黎家瞪了他一眼,骂道:“让大家撤啊。你白痴嘛!这地方是姓田的管辖区,管我们屁事,把能撤下来的兄弟都叫上,快一点,别做了人家堵枪眼的肉盾。走――” “是。”小弟立马消失在暮色中,不多时,一种尖锐的哨声就在巷子里传出,一些皇协军听到后,不管不顾全都后撤,效率比田全男和程小龙派出去的联络人员高多了。 ------------ 第十四章 劳工 “娘的,这么快就退了。靠。”林夕没有忘记自己来峡岭的目的,他可不想因为追击这些士兵而让他要打劫的大富人家跑了。 刚才使用人机一体的时候,林夕就看到大四合院内,一群人正心惊胆颤的朝他们这个方向看。 “不追了么?”林义朝前跑了几步,没听到后面林夕跟上来的声音。 林夕大声回答:“一共杀了多少人?我炸死209人,你呢?” “我杀了158人,那么,这回共杀了367人,累计总和为507。” 林夕哈哈大笑,“这么看来,距离我的目标不远了,别杀那么多人了,我们快去办正事吧。对了,过会儿留几个活口,找些个帮忙搬东西的人,有些东西我不一定能放到里面。” “走吧!”林义开始给机枪与两把驳壳枪换子弹。 两个人朝前走了段路,在转弯时,看到了这片地方的一个活口。这名士兵躲起来时,被打在地上后变成跳弹的子弹击中腿部,得到撤退命令后,要撤的人都撤了。如果说田全男和程小龙手下还有战场上的兄弟之情的话,黎家的手下就真是混吃等死的命了,虽然曾今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一旦生死关头,大难临头各自飞就是写照。 “还活着啊。”林夕走到他面前蹲下。 受伤的士兵哭哭咽咽,鼻涕眼泪一起流下:“大哥,好汉,饶我一命,求求你们饶我一命吧,我……” “饶你呢,不是不可以,却得看你的表现。”林夕没听他的唠叨,把自己的条件说出来。 “呃……好汉想知道什么?”士兵不再哭了,抑制住因为持续疼痛不断颤抖的嗓音。 林夕转头对林义说:“带上他,我们走,路上再说。” 于是,换好子弹的林义伸出左手把士兵夹在腋下,让对方无法动弹,牵动伤口的士兵又是阵呼痛,被林义呵斥了后,只能忍住。巷子里光线暗,若非如此,可以看到他满脑门的白冒汗。 “能告诉我,前面除了夏由志外,还有哪些跟他一起合伙坑人的家伙吗?” “嗯?什么?” 林夕问:“难道要我重复一遍?” 说话同时,林义夹着士兵的手开始绷紧,给他制造压力。 “我我我,我知道我知道。除了夏由志外,还有他手下的四大金刚,他们拦了很多钱,齐乐,魏德兴,王广阳,丁佳权,就是他们四人,诶,这栋屋子,这栋屋子。” 林义停住脚步,举着火把看着身侧的屋子,走在前面的林夕也停下来:“这是夏由志手下的房子?”这栋屋子比一般老百姓好很多,可是,怎么看也不像跟着小鬼子作威作福的人住的地方。 只听士兵接下去说:“这是魏德兴在外面包养的女人住的地方,应该很有钱啊――” 林夕走上前给了他一巴掌,“说人话,老子我看不上这点小钱,最重要的,是我要知道夏由志还有何立这帮生儿子没屁眼的家伙的家产,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士兵哪敢不明白,连连点头,腿上的伤一直没处理,身体虚弱的不行。“我明白我明白了,好汉,能不能让我把脚上的伤包一下吧。我怕没跟你们到目的地就得翘辫子了。” 林夕犹豫一阵,对林义说:“你处理一下,速度快点。” 林义没回答,直接开始行动,在士兵的鬼哭狼嚎中,一分钟不到就处理了他的伤口,再将昏厥过去的士兵弄醒,三个人继续前进。 忽然,林夕转头对林义说:“加快脚步。” 林义提速,跟上林夕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碰到同行了,人数还不少,我们可不能落后。”林夕在人机一体里看到了另一群持枪武装人员正攻击夏由志的宅子,夏由志住的地方是他时刻注意的,自然发现了这群人。原以为他们是夏由志暗地里的武装,没想到竟然是群趁火打劫的家伙。 当三个人来到这里的时候,枪战正进行的激烈,不过还是夏由志的人占据上风。武装人员原本有三十几人,现在只有十几个还能站着,其他人,不是死了就是受伤失去战斗能力。 “上去,把他们拉下来,这些人是很好的搬运工。”林夕对林义说道,于是,林义放下腋下夹着的受伤的士兵。 跌倒地上的士兵发出“啊呀”的惨叫,却在听到林夕手里拿出手枪后,连连求饶。 “大哥,敌人火力很猛,我们攻不进去啊。” “混蛋,这个夏瘪三,我糙你娘的,带上受伤的弟兄,我们――” “撤”字没说出口,身后两个人就被巨大的力量推到他们身上,三十几人的大哥趴到地上后赶忙转身,“什么人?” 一把枪顶在他的额头,“你们退下来吧。里面的财物归我们了。” 大哥借着远处的摇曳的火光,观察拿着顶着自己脑袋的人的人影,“兄弟是哪条道上混的,既然你看上了这块肥肉,兄弟我自然不会跟你抢。” 林义把枪收起,对他说道:“你和你的人,帮我搬东西,事后给一层的报酬,行的话就点头,不行,转身离开。” “……你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怎样?”林义冷冷地说,对方同意,那就是交易,不同意,杀了这个老大,挑选剩下的人当劳工。 “我――” 才说一个字,头顶的枪加重了力道,他并不能看清用枪指着自己脑袋的人的样貌,可是,却能通过远处闪烁不定的火光看清对方冷漠无感的眼孔。 这个时候,林义身后出来一句,“你是谁,放下枪!” 同一时间,“唰唰唰”的声音传来,上前的人纷纷用枪指着林义。 被林义用枪指着的人呵呵笑了声,变得更加从容:“兄弟,你还是把枪放下吧!” “啪啪啪啪”,突然之间,斜侧的巷子里传来枪声,与之一同发出的是拿枪的人的惨叫。 “啊我的手――” “呃啊。” “啊……” 林夕把身体埋在黑暗中,用人机一体合着时间压缩,把指着林义的枪一只只打落到地上。 哪怕没有转头林义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对发现动静不对而无语的对方大佬说:“这次只把你们手里的枪打飞,下次,是你们的脑袋。” 冰冷的声调让这里静下来,好像不远处的枪声与他们越拉越远似得。 “……兄弟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我是让你选择,你要选什么?”林义没有被他岔开话题,反正这些人攻不进去,林夕也到了夏由志的院子外,没有了刚才的焦急。 “我,我们合作,给你…你们搬东西,就是不知道兄弟来了多少人,这夏瘪三的实力不容小觑呀!” ------------ 第十五章 弃舍 (123456789)(123456789)听到他同意,林义把枪收起来,“怎么称呼?” 这名老大将目光投向后面的手下,细看后发现四个人都捂着手腕,那模样只是扭伤而非被子弹射中,顿时知道隐藏在暗处的人的枪法如何毒辣,听枪声,那人的速度也是极快。123456789123456789 他干笑了声,“我叫葛三秋,蒙道上兄弟抬爱,称为‘葛爷’,不知道兄弟你,还有那位弟兄……” 林义用冷厉地目光盯着他:“叫我‘一号’就可以,至于其他的,你不需要知道,也最好不要知道。” 没想到对方会这么跟自己说话,葛三秋心头大怒,但现在是自己被人用枪杵着,他压住怒气,问道:“不知道一哥打算怎么攻破夏瘪三的宅子?” “就这样攻破。”林义不再管他,径自走上前,拿着枪对高墙上的敌人射击,然后,在敌人发现他这个射击点时,以极快的速度闪开,“你们也跟上来,所有人。” 葛三秋与他的手下无奈,林义刚才的速度他们看到了,虽然自信七八条枪还是能解决对方,可身后黑洞洞的巷子里还有一条枪指着他们。 夏宅的火力很猛,葛三秋最开始还能压着对方打,但死伤了十几个弟兄后,再也挽回不了颓势。见林义让他们往前冲,只得畏畏缩缩的跟在屁股后面,却怎么也不愿走到明面处,更不敢开枪,害怕枪焰暴露自己的位置。 不等这些人有其他想法,忽然,夏宅内发生一连串的爆炸,轰鸣声不绝于耳,若不是每次爆炸的威力不大,还以为他们的弹药库被点着了呢。 “大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宅子里的人发出的惨叫传入他们耳中,而且在爆炸出现的时间里,他们能看到几个飞到半空的人,葛三秋确信夏由志的手下不会无聊的爬到围墙上翻跟斗,这么一来结果就确定了,夏宅正在被人袭击,他看着走在前面有条不紊开枪的林义,又瞅了瞅身后黑暗的巷子,对身边的人说:“大家记住了,过会儿那位爷说什么咱们就做什么。123456789123456789” “嗯?大哥,这是他们弄出来的?”一个小弟问道,若是天光大亮,大家应该能看清这人脸上完全是副拽着明白装糊涂的样子。 葛三秋没分辨手下为什么会问这么白痴的问题,斥道:“不是废话么。不是他们还有谁,不过这群人应该不想露头,所以才找着我们,记住了,老子不想做光杆司令,一会儿自己注意点,别给别人杀你的借口。” “明白了。” “知道了大哥。” “嗯。” 三百米的距离,足够躲在暗处的林夕把围墙上的热能炸个稀巴烂,虽然深入不了内院,但此时空门大开,能对葛三秋他们造成影响的阻碍就消失了,于是一群人乱哄哄的朝夏由志的宅邸冲去。 一时间,院子里响起了大片的枪声,林义没有第一时间冲上去,反正搜刮来的财物,他会让葛三秋吐出来。同时他也得督促葛三秋的手下,“别在那里猫着,给我进去。” 几个还在外面的人相互打量后,在林义若无其事的枪口威胁下,端枪朝里面冲进去。 枪声在院子里响起,有男人的惨叫,也有女子的哭嚎,林义最后一个进入院子,外面留下的,除了这会儿爬到房子顶上戒备的林夕,就是和葛三秋一起的,此时正躺着的一群伤员。 人机一体中,夏由志家的院子里,各种暴力事件正在上演。123456789123456789林夕对抢钱什么的无所谓,杀人的感觉也很淡,可在看到葛三秋的手下实施强暴事件时,有些忍不住动手。 “算啦。这些人也不是我的手下,如果过会儿他们敢有异动,就杀了他们。”此刻在他眼中,葛三秋的手下和侵略中华的日军没有区别,虽然打的是抗日除**的旗号,实际在做什么自己心里清楚。 看到的事情变多后,林夕懒得管这么多。连自己的事情都拖延再三无法处理,哪还有心思关心其他的事。 半个小时后,林义看着堆放在院子里的箱子,里面有装黄金,有装珠宝,也有装银圆,还有各种字画精瓷,金银器具。 在此之前,葛三秋和几个手下避开林义的目光嘀嘀咕咕,一番讨论,几个人面色不虞的走出来,脸上带着不甘,看向林义的目光中有很大不忿。 这一切躲不开林夕的人机一体,趁着刚才的机会,他避开了围墙外葛三秋手下的视线,跑到了夏宅内,到了这里,几乎大半个宅子都在他元素重组的攻击范围。想要葛三秋等人的命,极为简单,鉴于刚才葛三秋没有束缚手下所做的事,林夕很希望他做出让自己动手的借口。 虽然就这样把他们杀了不会有人说什么,可林夕到底不是从尸山血海里走出来的人,能做到真正的漠视生命。 “一哥,东西都在这里,你准备怎么处置?”葛三秋走到林义身边,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对方的人躲在暗处,这一点他和手下都有共识,就在刚才,他和几个小崽子追一群类似管家模样的人,在快到后院门口的时候,凭空出现一连串爆炸,把对方八九个人炸的是死无全尸。有了这个印象,葛三秋和他的同伴哪怕眼红这些财宝,也不敢擅做主张。 林义正要说话,突然,邻侧的小院落出现爆炸。 轰鸣声将刚刚取得胜利的十几个人吓了一大跳,林义看着葛三秋:“过去看看吧!” 葛三秋跟着几个人去了旁边的院落,然后,他看到了被爆炸掀开的土层,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狠狠瞪了身侧的人一眼,喝道:“还愣着干什么?把它们挖出来。” 随后,葛三秋换了副面容,心有余悸的看着院子四周,来到林义身边:“兄弟对不住了,也不知道哪个家伙脑子发浑,回去以后我一定细查。” 说话间,几个挖东西的人把自己挖到的拿到大院里,将几个包了大金条与银圆的包袱放好。 林义瞥了眼还有泥壤的包袱,对葛三秋微微点了点头,就在这时,又出现两声爆炸,一声来自后院,一声来自他们所在的院子的一个角落――爆炸时没有伤人。 对上葛三秋目瞪口呆的目光,林义说:“让人把藏在那个院子的东西拿出来吧。至于这里,你们身上应该有财物,但我刚才和你们老大说过,打下来的东西是我们的,你们的报酬,得由我们说了算,是么?” “你――”什么叫欺人太甚,这就是欺人太甚,葛三秋瞥了眼堆在院子中间的财物,心里恨死林义:你说你都拿到这么多钱了,怎么不让我捞点油水,虽然这个院子确实是你的人打下来的,可怎么着也是见者有份吧。 院子里,葛三秋的十几个人把手摸到枪上,只等老大一声令下就把对方结果了,但也有人由于,直到现在,己方都不清楚敌人在哪儿,哪怕杀了对方,自己难道能活下来。刚才出现在这个院子里的爆炸,说明了很多问题,所以十几人里面,分化出了两批。 林义继续盯着对方:“葛老大,你是按照我们刚才的协议呢?还是准备反悔?” 葛三秋挺直了腰板,手按在了腰间的手枪上,却愣是没有拔出来,他心里在犹豫,更有对未知的敌人的恐惧。爆炸将一个个自己手下埋藏财物的地方找出来,很显然,这里遍布耳目,毕竟刚才时间不多,他虽然吩咐下去,却不知道手底下的人把财物藏到什么地方。 这是在刀尖上跳舞,憋屈不去说了,看着林义冷漠无感的眼神,还是把手放下。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名站在林义身后的人突然拔枪,“欺人太甚,老子毙了你……” “轰隆!” 爆炸在这人拔枪时出现在他身后,爆炸出现的十分突然,连葛三秋都没发现。而这次爆炸不但杀了叫嚣的人,还有两个牺牲者,这两人一死一伤,受伤的躺在地上哀嚎。 在全场陡然变色时,林义用平淡的口吻说道:“刚才是什么情况,我想你们心里都清楚,如果不是我的人不方便露面,你们该干嘛干嘛!手里既然捏着枪,就别说蠢话,如果我们势均力敌,分给你们一半那叫道上规矩。我想问,你们认为,我们现在是势均力敌吗?” 他这话让余下的十几个人讶然无语,按照道上规矩,此时的情况,林义的人没杀光他们已是意气凌云。双方差距到这种程度,一方灭了一方不会有人说什么。 林义看向葛三秋,问道:“葛老大,你给句话吧。快点分好了财物,我们各奔东西,现在是我有精力和你们耗,我的同伴却没这个时间。” “……好,好。”葛三秋连说了两个“好”字,愤恨显而易见。 abcdefgabcdefg ------------ 第十六章 收获和劫道 林夕听不到葛三秋说话时的语气,但他可以看到对方脸上的表情,虽然很想杀死他,最后还是忍住了。 葛三秋的手下把藏在身上以及放到其他地方的财物翻找出来后,他舒缓了郁气,对站在一旁的林义说:“一哥,现在呢?” 林义指着堆放在院子里的枪弹,这些是从夏由志手下那里收缴的,富贵之家,武器弹药不少,但因为林夕元素重组的打击,阵线瞬间溃散,所以留下了很多东西。 “这些武器是你们的,我们不要一分。” 见林义如此干脆把几十条枪和上万发子弹送给他们,不但葛三秋,连之前对林义不满的人也很惊讶。虽然之前他们在葛三秋身边,听到林义说的:钱财他们只能拿十分之一,但没想到对方居然一件武器都不要。 干他们这行,要活下来,第一是枪,第二是钱,对有些人来说,钱比枪要重要,有了钱才有枪,可是对葛三秋而言,结论颠倒,只有拥有保住性命的武器,才能扩大队伍,说出来的话才能有分量。 “这,这是真的吗?”葛三秋有些不相信,鉴于对方的实力,很担心突然在自己身后出现爆炸,以对方表现的实力看,十几口人还不够他们塞牙缝的。 林义瞥了他一眼,然后说:“现在,大家到后院去,我的人会来接收这笔钱财,走吧。” “啊?” “……” 院子里的十几个人木讷着,直到葛三秋挥手,大家才朝另一个院子走。虽然林义说了,院子里的武器弹药归他们,但在葛三秋的眼神下,没有人去动堆放在那里的枪械。 为了防止偷窥,林义跟着他们离开,并守在门口。 片刻过去,这个院子出了火把和堆放在地上的钱财枪械弹药,再没有一个人。可是,林夕没有立即下去,他得观察周围情况,果然没一会儿,葛三秋中的一个手下就避开林义的目光,翻到了墙上。 “轰隆”。 爆炸将这位翻墙的勇士掀翻,倒在地上后,林义的声音才传到他们耳中:“不要试探我们的耐心,否则,搭上的不会再是你自己一个人的性命。” 林义话语中的森然所有人都听出来,葛三秋心里不甘,却再也不敢吩咐人去探听对方底细,他私底下估摸,对方的忍耐已到了极限。 炸飞了一个人,林夕落到院中,人机一体依然持续着,随时观察四周状况。 他看着堆放在院子里半开的箱子,心里大喜。 装着银圆的箱子有半人高,几个箱子大多装的满满的,虽然没有珠光宝气,可在林夕心里却闪起了万丈光芒。 “发了发了,这,这得多少钱呀!嘻嘻,先不管了――”他走到堆放银圆的箱子旁,将手放在银圆上,连接生成空间。 瞬间,一股能量从他的手中蔓延,传递到箱子里的银圆上,再由他的意念一动,倏然,一箱子的银圆只剩几十枚。 林夕看了眼生成空间的银圆储物格,发现上面的标数变成了38386,“啧啧,居然有一万多块。这,这……”妙不可言啊,一箱子银圆就有一万上下,从秦北到这里一路上捞到的钱连个零头都不够。“果然,这才是真正的发财路子,太棒了。” 来不得感慨,他继续用人机一体监视四周,走了一两步,来到另一个箱子旁,这个箱子的银圆比刚才只多不少。 剩下三个箱子很快见底,为他贡献了两万五千多块钱。余下不能列入生成空间银圆储物格的两百多枚在箱子底部。如果是平常,林夕自然利用元素重组,将它们“分解”后重新组合成生成空间认可的银圆,可今天的战斗还要继续,必须保证元素重组有空余。 再者,吃了这么大一块,他有些看不上区区几百枚银圆了。 此时,银圆储物格的右上角,数字已经从原来的“38386”变成了“64112”。 接下来是黄金,夏由志有几十根大金条,几百根小金条,这些东西林夕无法直接放到储物格,只能浪费元素重组的空间,将它们变成生成空间中的黄金储物格认可的小金条,然后存入其中。 如此一来,黄金储物格上的数字也有了很大变化,虽然没有银圆储物格那么大,却也有喜感。 三万三千两百五十根小黄鱼就是收获后的总和。 虽然数字很大,但当林夕冷静下来又觉得沮丧,每天一公斤的黄金和六十多枚银圆,放到国际市场上连水漂都不够,不,应该说没有一点的可比性。 依靠生成空间本身的能力积累财物,目前而言,远远不够,“看样子。有必要把钢铁侠的装备拿出来呀!”林夕又开始犹豫,他最担心的是钢铁侠的装备拿出来后没有地方放置,他身边只有林义一人,没有更多的终结者的掩护,很难避开其他人的眼睛。 黄金白银完了后,林夕把目光放到金银器具上,这些装饰品林夕可没有用元素重组给毁了。单纯的黄金没有黄金饰品值钱,他挑选了几个漂亮的,把它们放到肩上,又从珍珠里挑选出个头最大的,几分钟后,林夕回到屋顶,一发子弹落在林义头顶。 然后在葛三秋等人的惊疑的目光下,转身回到院子,并对身后的人说:“剩下的东西是你们的了。” 说完,林义直接朝门口走去,今夜的战斗还没完,他们还有事情要办。 “什么?”葛三秋刚到院子,瞥见了没有动弹的武器装备,然后将目光投到财物上。几个箱子的银圆和黄金空了,这一点他有心里准备,但许多珍珠首饰,颜色艳丽的绸缎却完好的放着,没有人动过,顿时张大嘴巴。 待他看到林义走入暮色后,狠狠给了自己一个耳光。 “大哥,怎么了你?”小弟不解的问。 葛三秋把目光投向院子里倒地身死的人:“早知道这样,阿亮阿光他们就不用死了。” 众人一听,心里也是这般。以夏府的武装力量,他们还有三十几个人的时候都损失惨重,何况后来只剩十几人。就如林义说的,他们真就是跟着进来打杂的,贪心作祟的原因还是看到财物后,担心林义把钱财武器都拿走,只留下一丁点给他们。 两死一伤,这是葛三秋的手下为了试探林义后背的人做出的牺牲,但看到堆放在院子里的武器和余下的财宝,加上林义与他们见面时的表情神态以及背后那人的神秘强大,葛三秋终于后悔。 走过几条巷子,林夕和林义汇合,把身上的珠宝首饰交给林义,林夕说:“加快速度到何立的院子,他们的援兵来了,我发现其中有日本人。” “你担心什么?”林义问道,“有元素重组,还担心吗?” “元素重组是有体积限制的,刚才我把一部分元素重组用在合成小黄鱼上了,要是打的激烈的时候不能重组手雷,那还不糟糕。” 林义过了几秒才回答:“现在是十九点十八分。你的元素重组应该还能撑一段时间,只要熬过4小时,你将重新拥有十立方米物体重组的能力。” 林夕没有理会他后半段话,反而关注前面的时间。“这么晚了,我怎么觉得现在才六点钟的样子……嗯,士兵在押运东西,朝我们这儿来了,快点上去,把他们劫下。” 他所谓的朝自己而来,是因为对方将经过自己遇定的目的地――距离二人一里外的一条大街。只要他们在对方来之前守在大街上,就能与其相遇。 夏府的收获,让林夕像打了鸡血一样。 ------------ 第十七章 巨大喜悦 1 几辆马车快速在街道上行驶,为首的管家模样的人骑在马上,对身后的人不断催促。 “快点,加快速度,这笔东西得快点运到府里,要是有个万一,不但你们的脑袋保不住,连我的小命也玩完,嘿,加紧了诶。这事成了,何长官绝不吝啬赏赐。” “砰。” 枪声突然在街道上响起,骑在马上的管家模样的人脑袋爆出一团血雾。 “什么人?” 护送车队的人立即拉停马车,但还是有两辆马车撞到一起,轰响过后,一个装了银圆的箱子从车上掉下来。 没有人在乎这点,作为何立的私人卫队,除了忠诚,能看到他们的就是实力。战场直觉敏锐的人立刻将自己藏到子弹打不到的地方。 但是,还有两个人没有躲开,跑动中的二人被几十米外飞来的弹头击中脑部,在昏暗的街道上绽开乌色的花朵。 “笨蛋,把灯都给我灭了。” “找死啊你们!” 看到同伴身死,这些人发现了自己的劣势,赶忙让人将马灯与火把熄灭。 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悲剧依然在继续,从黑暗中出现的子弹依然能准确的击中自己的同伴。不过这些人也发现了敌人开枪的位置。 “啪啪啪啪”,几次射击后,敌人的枪位终于哑火。 另一边,林夕被敌人的子弹压的抬不起头,甩甩脑袋,将头上盖着的被子弹击飞的灰土甩开。 “不赖呀!”拥有人机一体,林夕可以看到子弹的飞行轨迹,而且在时间压缩下,他甚至可以小距离的避开子弹。 对敌人的称赞林夕是真心的,从他开始熟练使用人机一体的精确射击能力,就没有人可以用枪法把自己压的抬不起头,可见这群人的枪法如何了得。虽然其中也有他距离对方太近的原因,但这里以结果论功绩,这群人毕竟做到了。 “林义还没到吗?我可不能等下去了。”发现今天使用元素重组的地方很多,为了防止真正危险的时候没有元素重组可用,林夕此时尽量珍惜,能少用就少用。 马车上装的东西林夕“看”的清清楚楚,让他流口水。那些东西不比他从夏由志那儿拿到的少,虽然真正值钱的玩意儿还是夏府多,谁让他只收银圆和黄金呢。 就在街道上的人以为将敌人干掉的时候,身后突然出现枪声,“嚓嚓嚓”的声音就像在磨刀石上养精蓄锐的利刃,每次响在自己胸口。 “你们……”保护马车的队长一边跑一边大喊,可惜,没有了他们的压制,林夕这边就能顺利开火,人机一体的好处这个时候体现出来:就像刚才他能毫无顾忌的开枪杀人一样,只要念头中有“是自己敌人的人都标记起来”,人机一体中,但凡对自己有威胁或者是敌人的家伙,都会呈现某种颜色。有了这个功能,他就能尽早发现,是不是有另一个狙击手在等自己落网。 枪战发生了不到一分钟,二十几人倒在地上,这些人中,威胁度最大的是红色,威胁度最小的是黄色,黄色表示中立,但随时可以变成绿色或者红色,不过这类人虽然对自己没有威胁,却有很大可能把自己遇到的袭击情况报告给伪军或者日军,所以杀了也就杀了,没有愧疚或不忍。 让林义给死去的人补上一刀,林夕跑到马车边,把箱子里的银圆收入生成空间。 “发了发了,这回真的发了,哈哈,居然还有满满一箱子的黄金,我的天啊!横安县那地方也太穷了吧。哥好歹待了那么多日子,怎么就没看到过有这么多钱的人。” 秦北秦南的经济差距很大,其中这也由他们的经济支柱不同有关。秦北与湖广地区一样,是产粮大省。涌断山脉就在秦南,所以山地多,但由于河道密布,造成了它的商贸发达。 当秦北由于持久干旱粮食减产造成大面积饥荒时,秦南却可以通过纵横的河流和丰富的山林资源保障百姓最基本的生活所需。 不能收入生成空间的银圆被林义用布袋装起来,放到马背上。之前为了冲击敌军,两人放弃了缴获的四匹军马,没想到才几个小时,又缴获了十几匹,只是这些马中,只有六匹是军马。 处理黄金的时候,林夕又动用元素重组,将一箱子的黄金变成小黄鱼,然后放入生成空间的黄金储物格。 “收获怎么样?”林义把驽马栓在一起,又牵着六匹军马,检查被林夕动过的箱子,将其中不被收取的珍珠宝石用绸缎包起来,放到马背。 处理完金银,林夕喜色很浓,“收获巨大,这一趟,就赶上我在横安县待着的三四个月了。” 他在横安县得到两万多大洋和一吨的黄金,另外还有价值二十万的珠宝(被他和林义藏起来了),可是,他才到这儿几天啊,渡过秦江满打满算也不到十天,撇开刚才在夏由志府上的缴获,有这么多收获简直超出他的想象。 有钱人是什么样的前世的林夕虽然知道,但来到这个世界他一直在横安县这个苦哈哈的地方,差点忘了这些人的身姿,这会儿总算让他“记忆”回归,指出了一条“发财”的明路。 “果然啊,我到大城市来果然是来对了,哈哈,林义。我现在越来越期待到上海云天这些城市后的收获了。哈哈哈。”情绪一直很稳定的林夕终于乐的笑出了声,差点对空放枪庆祝。 由不得林夕不惊喜,放在马车上的箱子有两个,这种大箱子,每个能装一万多块大洋,街道上的六辆马车中,有四辆装了银圆。加上还有半个箱子,总共加起来有十三万三千四百三十二块。而之前呢,生成空间的储物格总共只有六万四千多块,这还是抢了夏宅后才有的数字,他在横安几个月,满打满算也才四万块不到。 “城乡差距啊,真正的城乡差距。”发现这点的林夕在心里感慨了不止一回。 这次打劫,黄金也增加了十分之一,一百八十三根大黄鱼和六百二十四根小黄鱼,让小黄鱼储物格的数字从三万三千多根增加到三万六千七百八十二根。 除去被林义装起来的珍珠宝石,资产超过原来三个月总和。 “继续,还没够呢。”林夕把驳壳枪和步枪的子弹检查一遍。 林义刚才就检查了弹药问题,听到这就问道:“往哪边走。” “这,这里。”林夕指着一侧,正是马车要去的地方。“那里囤积重兵,而我们周围也有很多士兵朝这里集中。” 林义立即想到了原因:“保安总队队长何立的老巢?” 林夕颔首:“应该是这个原因,你听听动静,今天我和你把水搅浑后,跳出来多少人,估计他心里害怕不知名的武装把藏着的钱抢走,这才把放在其他地方的财物让人运回来,可惜了。不管他往哪里运,只要还在峡岭,都得问问我的意见。” ------------ 第十八章 巨大喜悦2 林夕和林义前进的道路的尽头,是峡岭一个小湖泊所在,它的旁边有一座占地面积极大的建筑。曾今,一位礼部官员就在这里定居,轮回千转,现在到了何立手中。 作为在战场上见过真刀真枪的汉子,何立自从住进来后,就把这个院子打造成了军事重地。 自从投向了日军,何立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变了,不管以前做过什么,都改变不了事实,虽然万分不甘――自己被人当做弃子丢弃,还有什么资格要求自己和手下的兄弟精忠报国。 他自认,自己的军队杀死的日本人虽然没有国内几支著名的抗日军队多,但杀死的日军的数量上,还得靠前,比目前在前线和日军交战的军队要多。 但结果又怎样,自己在前线杀敌,别人在背后捅刀子,害他陷入重围,弹尽粮绝后,面对日军的招降,能有什么办法。 一年多来,何立心中的不甘逐渐变成了怨恨。作为地方杂牌军,自从当了保安队驻守在峡岭后,立即享受到了以前没有享受的日子。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日军士气逐渐变盛后,何立的心态慢慢有了变化,一开始,他还想着哪天友军过来,立即哗变,把矛头对准日军。 但是现在,何立不在这么想了,地方杂牌军在重庆那位老头的手下是什么待遇何立清楚的很。过上了现在这样的日子,别说是他,自己手下,除了极个别的军官,很多人都产生不想继续为中央军卖命的念头。 正是因为投靠了日军,何立等高层军官才发现,原来,现在的中央高层,就有几个跟日军这边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有了这些人做表率,何立真不觉得自己投降日本人有不对的地方。 “说我们卖国?抱歉,你看看中央军吧。他们把军队动向一字不漏的告诉日本间谍,让军队蒙受重大损失,还令国土沦陷。一个敌人没杀到,还残害大批自己的同胞。和这些人渣比,老子做的不过是小儿科:杀同胞没这群人渣多,泄露机密也没人家利落,最后就是杀日本人了,反倒是变成自己杀的日本人数量更猛。” 长久的自我催眠,让何立的心改变愈加坚定。 这个时候,何立正在自己的宅子里,通过电话联系峡岭城外的驻军。在了解到军队连敌人的面都没看到就后撤,一番破口大骂后,立即将情况报告给了日军,虽然心里暗恨这些过上好日子就失去杀性的老兄弟,却也明白,自家兄弟的性命珍贵,少死一个是一个。 可在这时,枪声在院子外出现。 “发生了什么事?”何立起身,虽然做了保安队长,可他走到哪里,身上都穿军装,衣服也被他整理的笔直,像是时刻都要上战场的将军。 “我去前面问一下。”一名年轻军官立即转身朝外跑去。 可他刚刚离开大厅,外面就传来连续不断的爆炸,轰鸣中,夹带着人的惨叫哀嚎,不用问,肯定自己的手下。 何立不说什么了,把桌子上的毛瑟手枪一收,挥手让身旁的人跟他出去。 “师长,敌人火炮太多了,他们是有备而来,我们还是撤吧!”一个年纪比何立还要大的汉子站在他前面劝道。 何立冷笑一声:“火炮多?老子带兄弟们和鬼子拼命的时候,哪次不是顶着飞机大炮,这点小阵仗要吓倒我,笑话!” “师长,安全重要,从刚才了解的情况看,这活儿人潜伏在城里已经很久了,咱们的人根本找不到对方。我们还是先撤出去,把几个出口围住,等天亮了再做打算吧!反正日本人已经来了,用不着咱们拼命不是么。” 最后一句话落入何立耳中,登时让他停住脚步。旁人看到这点,立即顺着这话说下去:“柳哥说的对,师座,咱们几千号兄弟就剩这点种子了,可得由你看着啊!” “是啊师座,大局为重,大局为重。” 就在这时,枪声开始朝前突进,而爆炸也以极快的速度朝院子里面冲来。 正站在原地的众人惊讶的看着前面一队士兵被爆炸掀翻,又瞧见几个布置好的机枪阵地在突如其来的爆炸中灰飞烟灭,立即知道不妙。 站在何立身边的军官什么也不说,和其他人架起何立,朝后院冲去,刚才那名劝诫的柳姓汉子留了下来,指挥惊慌失措的士兵。“都冷静了,别瞎跑,你们几个跟我来,老子还就不信,什么三头六臂的家伙,敢闯师部。” 忽然,一颗黑色的东西从他头上落下,敲了下脑袋,弹到他面门前的黑色物体“轰隆”一声炸开,硝烟过后,头颅破碎的尸体躺在四米外的地上。 自从第一枚手榴弹出现在何府,枪声和爆炸就没有停下来。人多的地方一枚手雷,人少又没有威胁的地方一颗子弹,很快,守在何府的士兵就损失惨重,如果不是他们确实在战场上走过,早就跑的不见踪影。 “找到珠宝放置的位置了吗?”林义跑在林夕身边,一路赶来几乎没有开枪。另一只手牵着缰绳,把六匹军马死死拽在手里,至于十几匹驽马,丢在了府邸外面。 原本林夕是希望用子弹一个个消灭对手的,但他发现,这时进城的敌人里面,居然有五辆满载士兵的卡车,以他们的速度,自己若是用子弹解决何府的守军,倒时恐怕要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有元素重组自然不怕,但心里担心一旦出现变故,放在何府的财宝会被人转移。 他通过人机一体的特殊能力看到宝库,像这种大户人家的府邸,会有一个专门用来放置财物的银库。银库的门锁都是碗口粗的粗铁打造,不说门锁,仅仅打开那扇门,就不是两三个人能办到的。也许正因为这点,何立才命令把自己放在其他地方的金银珠宝运回来。在人机一体中,几十个正在银库里忙活的人正把银库关好,将剩下的财物装回马车上,跟着自己的老爷一起出逃。 “快到了,不过那扇门可不轻啊。”林夕将一枚手榴弹放在一百米外,躲在小池塘里准备打暗枪的士兵身侧。轰鸣声响起,水花四溅,余下黑夜中的袅袅青烟。 “嗯,你们?” 一群晕头晕脑的人出现在林夕和林义身前,对付他们,不需要浪费元素重组,两把驳壳枪一把捷克造轻机枪,很快就让这些人与世长辞。 “哈啊,就在这儿,快点动手,卡车快来了。要是让这儿的人知道日本人过来,肯定像打了鸡血一样的反扑,今晚我用元素重组比较多,不知道什么时候哑火,最好能在他们合围前从府里面冲出去。” 财帛动人心,林夕却担心有命拿没命享,元素重组每天只能制造十立方米体积的物体。十立方米,比两米宽两米高两米长的房间要大,但是,不算制造手雷用掉的体积,为了让大金条可以放入黄金储物格,他用这个能力分解黄金,将它们变成小金条,这里用掉的体积也很可观。 “放心吧。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但你说的对,速度最好快点,能避免麻烦,还是尽量避开麻烦。” 银库大门出现在林夕和林义眼中,这扇门只是木质木板,没有威慑力。 因为周围没人,林义的右手变成等离子武器,靠近木板门的时候左肩猛的一撞,把这扇门撞的稀巴烂,随后把等离子武器对准里面的门锁。 “嘶咻――” 近乎没有声音,蓝色的光束从林义的右手射出,准确落在门锁上,大铁门发出“嗡”的声音,巨大的门锁也在瞬间报废。然后,林义对准铁门的四个角,用离子武器把整扇门拆卸。 “好了。动作快一点。” “你是这个。”林夕伸出拇指,朝放置银子的库房冲去。林义的一番表现终于有了终结者的风采,那模样,简直是小母牛倒立――牛哔冲天。 银库里面虽然一片漆黑,但在人机一体下,对他没有影响。 林义从马背上解下布袋和绸缎,准备把林夕不会收入生成空间的东西放到马背上带出去。能带多少全看天意,总之不能任由它们待在银库中。 三四分钟后,林夕和林义从何府冲了出去,趴在马背上,朝敌人人数最少的方向突围。 ------------ 第十九章 双线获利 林夕和林义离开只为了以防万一,毕竟元素重组用了这么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达极限歇火。 要在元素重组这个异能上施展超越极限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到了十立方米的极限后,会有一种感觉反馈给他。前一个世界,林夕尝试过超越极限的制造一个不比打火机大的零件,结果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其中半个月昏迷不醒,不能进食的身体一直依靠营养液注入体内。 要是在这个世界出现这样的情况,醒过来不知道还不能像现在这样畅意的行动。 “时间。”林夕不会骑马,但他的身体很好,不但大腿紧紧夹着,双手也牢牢抱着马的脖子。 林义因为体重原因,加上奔跑起来不比寻常的马慢,所以他在地上跑着。“二十点五十七,距离午夜还有三个小时。我们冲出包围圈了吗?” “在前面的巷口转个弯,有队人过来了,不过人数不多,只要避开就发现不了我们。” 说话时,城市里出现“啪啪啪”的枪声,枪声很激烈,虽然自从林夕开始攻击后,零星的枪声持续不断,但这次交战双方人数应该在十个以上,最关键的,是交战地点距离林夕不到一公里。 “娘的,怎么是这帮家伙?!”从人机一体退出,林夕骂骂咧咧。 林义问:“看到了什么?” “之前和我们抢夏宅的人,他们被围住了。”林夕把自己看到的情况说出来,忽然指着侧面,“先到这里面躲躲,前面的人过不了多久就该和我们照面了。” “趴稳了。”马的速度较快,林夕又是个不会骑马的,所以林义担心急速转向时,会把对方甩下来。 六匹马和两个人进入巷子,林夕斜着从马背滑落,刚才的转弯已经让他往马的一侧倒下。 林义安抚六匹马,对林夕问道:“我们要不要过去?” “不用。”林夕摇着脑袋,“这帮家伙也不是好东西,可毕竟帮我们把财物找出来,直接动手过不了心里这关。” 林义理解了,就不搀和这件事。 当援兵进城,跳出来整事的人肯定没好日子,像葛三秋,带着大量珠宝的家伙更是眼中钉,是人人都想从他手里捞一把的肥肉。 过了三分钟,小巷子外的街道上经过一队士兵,人数两百左右,要杀他们不难。但是,闹出的动静会暴露林夕和林义的位置。 忽然,林义想起了重要的事情,问道:“杀了这么多人,金色格子还没动静吗?” 杀人的时候林夕就注意这方面的事,哪怕被金银珠宝亮瞎了钛金眼,也没忘记这茬。“没有呢。对了,一共杀了多少人。还有葛三秋他们,这些家伙死的人应该也会被我吸收吧。” 林义开口道:“葛三秋的手下总共只有34人,如果他们都死光的话就好办了,和他们敌对的保安队士兵死了多少?” “死了……十几,十五…十六个,倒下十六个。”林夕在人机一体下,给了确定的数据。 林义说道:“那好,之前的数据是八百一十六。葛三秋他们还没死光,而且这中间肯定有人是被你忽略的,所以,我们可以把数据往上提,死亡人数在八百三十二到八百六十六之间。” 林夕认可了他的安排,漆黑的巷子里,他的脸上露出淡淡微笑。“偏差肯定存在,不过,我大概知道要多少人才能满足一个金色格子出现的要求。” “确实。”林义也赞同,“只是没得到确定数据前,我们无法明确保证而已。” 经过这么多次,哪怕林夕反应迟钝,也大致估算的出具体数字,但在没有明确知道数据前,还不能肯定。 “这个数字应该是一千,一千条人命,换一个金色格子。难怪前世没有看到生成空间进化,哼哼……”林夕摇摆着脑袋。 林义却提出了另一点,“还有一点别忘记了,你的人机一体异能。” “怎么了?” 林义说道:“哪怕在现代社会,总是会死人的,但是,你没有吸收手段。所以并不能看到生成空间的进化。” 林夕想了想,还真有这个可能,不过他摇着脑袋。“无所谓了,金色格子需要的人命数量大致有了保证,只要我们再杀一百多号人,如果金色格子出现,就证明我们的判断。与之相比,我更希望找到发财的路子。可惜,峡岭的富宅区已经被大量士兵围住,元素重组没有恢复前,我不敢堂而皇之的冲进去啊。” “没关系。等到二十三点三十分,我们直接冲进去,如果这个过程中,你的元素重组能力到达极限,我们就退出去,如果没有,并且过了午夜,我们便直线杀入。只要到时候你不要有妇人之仁就可以,那样会害死你的。” “我知道。那,我们还是继续离开吧。可别早早的被人发现。” 林义指着军马对林夕说:“上马。” “还要啊。哎……”林夕无奈,爬到马背后,又让林义牵着来到街道上,朝士兵聚集的反方向撤离。 两人在路上跑了十几分钟,林夕忽然让林义停下来。 “什么事?” “有钱庄诶。咱们过去抢他娘的。”林夕对他说。 林义无所谓对错,只希望林夕能保证安全。“没有敌人?” “有二三十个拿枪的护卫,你说呢。”林夕反问。 林义直接问:“哪个方向。” “到前面的时候转弯,一路过去就是。”此时的林夕不会管钱庄属于谁,大不了抢了黄金银圆后,把马背上的珠宝金器丢给他。 于是,不到一个小时,林夕又有了丰收。 因为不知道开这家钱庄的人到底是什么身份,林夕让林义将马背上带着的珠宝丢在库房里,然后二人一身轻装,朝城外跑去。 两人携带的金银首饰与钱庄里面的器具一同被元素重组变成了小黄鱼和银圆,所以林夕和林义身上,除了子弹就是枪械,再没有他物干扰。 而这趟收获比夏宅加上何府要多,想想也是,夏由志只是个临时抱上大腿的,何立也是暴发户,哪里比得了能开钱庄的人根基深厚。 离开的林夕在短暂的兴奋后,心情又马上跌回谷底。 从守卫钱庄的人嘴里,林夕知道钱庄的主人虽然说不上善良,但也谈不上大恶。算起来也就是普通的商人,坏事也会做,特别是对自己的竞争对手,可这些手腕在林夕眼中称不上“恶”。 “如果你真的不忍心,后半夜我们对付了保安团的人后,把你不能放到生成空间的财宝都丢到这个钱庄吧。只是,这样做可能给他带去麻烦。”林义给了林夕一个主意,这个主意聊胜于无。 林夕“嗯”了一声,随便吧! ------------ 第二十章 休息 从夏宅被劫,到师部被攻破,再到钱庄被抢,整个过程才两个小时。现金,全城涌入如此多的士兵,各种势力扑上台面,哪里能从各种枪声中分辨林夕二人所在位置。 到了半夜十一点半,林夕和林义再度杀回,才没一会儿,金色格子就在生成空间多了一个,这算是收获,但另一方面,那些有身家的人在这点时间里都转移了家财,连续闯了七八个豪宅大院,弄到手的银圆黄金才不到钱庄里的一倍,最后估计了元素重组的使用限制,两人边打边撤,一通手榴弹大放送将半径三百米范围内的人全部轰杀,然后在对方惊慌失措下冲出包围圈,一个多小时后,消失在峡岭外的茫茫夜色中。 不提天亮后被气的跳脚的何立,以及过来支援的日军,林夕回到惠府时遇到了件麻烦事――院子空了,金牛等人竟然真的去了陈飞雁的家中。 “先生,这是之前的客人给你留的信。”一个穿着破烂衣衫的小孩子看到四周无人,赶紧冲出来,把怀里的信笺交给林夕,然后头也不回的赶紧跑回巷子。 打开信笺,快速扫过,“真到了陈飞雁家里,我们走吧!” 二人来到赤雁江边,给了一块钱,喊了几艘船,把包括六匹马在内的财物一同送到对岸。 因为回来时是骑着马的,所以,林夕和林义到赤雁江西岸时,才八九点钟。虽然这时候已是普通老百姓起床干活的时间,但对林夕来说,还是这是个可以躺下休息时辰,因此西岸的静怡的环境让他很满意。 根据信笺上的地址,林夕找到了陈飞雁的家。守在门口的人看到牵着马的林夕与林义后,从台阶上下来,带着疑惑的问道:“敢问二位姓名?” “林夕,他叫林义。”林夕看着朱漆大门,对门房回道。 门房赶紧摆出笑容,趟着手请林夕进去。“小姐早就说了,只要林少爷一来就请两位进去。小李,快告诉小姐,两位林公子来了。二位快请,过来过来,把马给两位公子安排好。” 门房有不小的权威,吩咐门口的人做事,他带着林夕朝院子里走。 说实话,去过夏宅,又在何府跑了半圈,陈家宅子并未给林夕带去冲击。 不过,因为他去的时候是晚上,许多景致被忽略了,所以看到陈家宅子里摆放的各种植物,显得神采奕奕。可惜现在入冬,超过七层的花草没了踪迹。 不一会儿,陈飞雁和金牛就出现在林夕面前,跟在陈飞雁身边的还有一男一女,应该是她的父母。 林夕走上前,对陈父抱拳说:“伯父伯母,打搅了。” 陈父盯着林夕,瞧他面容确实带着抱歉之意,只是神色间没有扭捏,心想倒是个阔达之人,说道:“没什么,你们都是飞雁的朋友,路上的事我听飞雁说了,来,大家进来吧。请――” 林夕又与其他人随意打了招呼,叶弘,吴建豪还有吴衔都没出现,问了金牛后才知,他们在不远处的院落休息。毕竟是在别人的宅子,哪能随意在屋里走动。 到客厅,陈父让人上了茶水,一番简单的交流后就和陈母离开了,期间说了五辆马车上的货物的事。五车的货物,卖了六千多块,没超过林夕预期,也没少于他的底线,在生成空间拥有百万银圆的情况下,虽是锦上添花,但他心里还是欣喜无比。 以生成空间银圆储物格内银圆的数量,等到明天,放在下面的生成格将出现一千零七十二块银圆。而将这一千多块银圆放回上面的储物格,隔天后,生成的银圆数量又会变多。财源滚滚也许就是这个情况,可惜,如果做个富家翁,林夕的本钱绝对够了。 不算黄金,仅银圆一项,这个世界一天能收入一千多块银圆的人数量绝不多。 “你有什么高兴的事儿,跟我们说说!”陈飞雁在父母离开后放开了许多,瞅着林夕问道。 林夕并不想被人看出自己的高兴,可是,一个晚上就让生成空间的收入扩充十几倍,压在心中的兴奋怎么可能短时间里放下。“我有什么能高兴的事,还不是杀伪军吗。对了,那个叫夏由志的家伙已经被我们干掉。你们不用再担心他封锁江道。” “什么?夏由志被你杀了?”陈飞雁听父亲说过这个夏由志,没有想到,仅仅两天,自己的同伴就将这名把惠府商人折腾够呛的家伙送去了黄泉路。 林夕反问:“难道我在说假话?!” 陈飞雁摇着脑袋,对他说道:“不。我相信,只是太不可思议了。” “呵,也是。对了,李亚东还没消息吗?”林夕把话题转开,将目光放在金牛身上。 金牛抿了口茶,这样的日子对他来说很难享受的到,片刻的安静十分珍贵。跟在林夕身边,打仗是不需要他们操心,但是,彼此间的实力差距会让人产生紧迫感。从加入伊始,金牛就知道,真正难打的仗都被林夕与林义还有他们的同伴解决了,他们的开枪次数很少,算起来,还是自己一行人拖累了对方。 可这类话金牛只能埋在心里,他看的出林夕想拉一支队伍,叶弘与吴建豪的加入就是证明。但他也看出来,林夕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做什么事都喜欢自己冲上去,他和林义单独扛下把队伍八到九层的压力。 林夕脸上的笑容金牛看到过不止一次,每次都意味着丰收,再听对方询问李亚东后,金牛回道:“没有呢。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事情耽搁了,咱们要不要进山看一下情况。” 出现意外?林夕想了想,还真有可能,“再过一天,要是今天再不来,就让林义进去一趟。真的遇到意外,顺便摆平也能摆平――要不金老哥你跟林义一起去?” “没问题,不过,林义兄弟就不用了,真要出了麻烦,有他在,估计有没有我都没关系。还是让我和吴衔再从吴建豪那里挑几个人一起去吧。反正路上也可以做武装行军,听陈伯父说,山里面盘踞了好几支土匪,要是有机会,还能让大家见见血。”金牛建议道。 林夕看向陈飞雁:“有土匪?” 陈飞雁脸上露出无可奈何,又有种不忿,鼓着腮帮用眼睛瞪他:“是啊。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有土匪就这样高兴,知不知道,每年有多少人被土匪勒索、绑去了山上,还有杀死的。你倒好,居然兴高采烈!” “不不,没这个意思,我怎么可能会高兴呢。我是觉得,你们没怎么见血,应该去实战一下。” 荣萱在旁轻声说道:“林夕,我们已经见过血了……” 陈飞雁搂着荣萱,对林夕说道:“就是,你啊,别老是用这个借口,我就不知道了,为什么每次碰到大家讨厌的人就会让你高兴。” 林夕耸着肩,悠悠说道:“天命使然。” 陈飞雁啐了口,撇着嘴说:“什么天命使然,真恶心。”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就是这样。”林夕打了个哈欠,对其他人说:“各位,带我去休息的地方吧,一个晚上没有合眼,要先睡一觉。” “哦。这边……”金牛说。 陈飞雁站起来,给林夕带路:“跟我来。” 林夕对她摇摇头,说:“你还是多陪陪父母吧。今天可能是你待在家里的最后一天,不过,我觉得你还是留下来好。接下来的……” “要你管。萱儿,月冰,我们走。”陈飞雁气愤地蹙眉,“你自己去睡觉的地方吧。” 说完,白月冰和荣萱被陈飞雁拉扯着离开。 ------------ 第二十一章 乘船 金牛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傍晚的时候,李亚东就回来了。他到了客栈后,得到小乞丐的信笺找到这里。 陈家准备了晚餐,但林夕一行人有些多,不能同时宴请,所以用餐的地方各顾各,只是陈父还是让人把林夕以及金牛请了过去,其中还有叶弘和吴建豪。 饭桌上的一番交谈林夕才知道是什么情况,原来陈父反对女儿离家,他知道女儿走出去是干什么,可了解对方心性的他拗不过对方的执着,只能答应。这顿饭是陈父以及陈母希望路上众人能对自家女儿多加照顾,什么时候有危险了,就把女儿放到安全的地方,别让她冒失的往危险的地方跑。 饭菜吃了一半的时候,管家突然进来,说是胡家父子到了。 陈父赶忙站起,对林夕等人抱拳:“抱歉啊诸位,最近生意场上有些麻烦,事情都搅到家里来了。” “伯父先去忙吧。” “正事要紧。” …… 陈父离开没多久林夕就吃饱了,他没有继续坐在桌旁应景,因为金牛与吴衔也完成了任务。一行人告辞离开,去了他们的驻地。 教学任务还在继续,每个人领到一份英文单词,还有平常容易用到的对话。 到第二天,大伙儿雇了条船,沿着赤雁江往下游而去。 不过人群里多了一名年青人,年纪比陈飞雁大,斯文儒雅,具介绍,他是胡家少爷,名叫胡益弘。 “金老哥,你在上海有没有认识的朋友?”坐在船里,林夕把玩驳壳枪朝金牛问道。 金牛靠在窗口,看着江面,听到林夕询问就说:“没有,我和吴兄弟是北方人,南方地界,哪会有认识的人?”他忽然转头,复杂地盯着林夕:“你怎么会问这个问题?” “收集信息么。怎么?很奇怪!” 金牛左手食指点在桌子上,一下一下的敲着,哂笑道:“是。我跟着你可有段时间里,你什么样的人我还不清楚。怎么会突然想到收集信息了?按说你的性格应该信奉一力降十会呀。” “你不是说了这是性格,既然是性格,总有改变的时候,你说呢?”林夕把驳壳枪拆成零件,又把零件拼起来,一个来回用了两分钟,然后他把枪收起,拿起写着英文单词的纸拼命记着。 金牛建议道:“你真要收集信息,应该问叶弘或者吴建豪,要不陈小姐也行。听说那个胡少爷是要去外面做生意,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做生意?我看不像,再说了,夏由志堵住峡岭通道像惠府的商人索要提成,可现在夏由志死了,峡岭又乱作一团,他们还让自己儿子出去干什么?” 金牛像是想到了什么,含着笑意:“说不定是在奉父母之命也不一定。如果真是这样,他倒可以利用……” “他连我们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上船的时候你又不是没看到,陈飞雁和那位胡少爷都不怎么高兴!” “那又怎样?” 林夕说:“怎样?这说明,如果真的是父母致命,就表示不管陈飞雁还是这个叫胡益弘的少爷,心里都没有对方,可能已经有别人了,昨儿个晚上李亚东不是说了么,他回来前看到陈飞雁和一个年青男人在一起,我估计,以陈飞雁的性格,恐怕早把事情说清楚了,你瞧,她们不是若无其事吗?” “还真有可能啊。陈飞雁的心性,很多人都不如。”金牛的语气带着欣赏。 林夕也同意:“确实如此。” 金牛忽然问道:“峡岭的事情也是你们干的!” “嗯。”反正金牛自己就能推断出很多东西,林夕没有遮掩,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我有点建议,希望你能听取。” “什么?说吧。你知道我的为人,还是有利,你就是不让我用我也会采用的。” 金牛哂笑后,把手按在桌子上,表情变的严肃。“我们一路杀了很多人,但这次情况比较严重,如果你一路杀下去的话,小鬼子会很快找到我们的踪迹。我知道你不担心危险,可她们,你应该为她们考虑考虑。” 林夕没有开口,坐在那里听着金牛说话。 “另外,我们一行人的目标太大,如果可以,最好做点伪装。之前我们运的货物就不错,是个很好的掩护。再有就是,下次再做出这么大动作时,一定要事先准备好,特别是通知大家,这里投靠日本人的人很多,一不小心就可能被他们发现。我们毕竟是在敌占区,不可能做的太过。还有就是,你拿回来的珠宝,最好离开秦南再拿出去。” “知道了。这笔东西我准备到上海再出手。另外,我要分一次兵。” “分兵?”金牛眼睛眯了起来。 林夕颔首:“是,分兵。你带着吴衔还有叶弘吴建豪,再加几个人一组,送白月冰到家里去;林义再带上剩余的人,去荣萱家,我身边就带李亚东和陈飞雁,在下一个城市等你们。” “这……太危险了,这不行。”金牛不同意,这个时候分兵真的很危险,一旦其中一部分人出问题,敌人就有机会把他们分批歼灭。而叶弘与吴建豪虽然加入了他们,但是,金牛对这些人曾今的身份还有芥蒂,而最关键的还在于这些人的实力太弱,一旦发生危险,如果没有实力强大的人顶在前面,就有可能乱作一团被敌人消灭。 林夕摆手让他不要继续说下去,吐出胸口的浊气,慢慢说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也知道你担心什么。可是,随着我们靠近沿海线,敌人的势力只会愈加强大,这个时候出了问题,只要能保住性命,我就有机会去救大家。我们一路走来,陈飞雁她们虽说适应了,可你是知道的,真正的实战是什么模样。如果发生意外还能活下来,这些人心里就该有个底。” “陈伯父说的话虽然自私,但可怜天下父母心,我是真不能保证能够一直看着她们,保护她们。其实,我认为陈飞雁这些人最好是在研究和教育领域工作,为我们提供掌握知识的人手,可现在没这条件,只能放到一边。要是条件允许,我想劝陈飞雁留在家里,等我们回来了,再让她过来帮我们。” 林夕与金牛对视,有些赧然地低下头。“当然也有最关键的,我是能惹事的人,做事没有计划,这样一塌糊涂的指挥方式,可能会害死大家。所以希望你还有他们有自己的判断,不要被我连累了。” 秦江以南的财富让林夕的心一直在躁动中,而这些钱财又多数集中在投靠日本人的势力手里。林夕并不鄙视卖国求荣的人,只是从他们手里抢钱不会有愧疚,后世的信息大爆炸,能让每个人更轻易的看到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国家几十年的自我宣传成果,在媒体、网络以及解密的文件里,逐渐退出神坛。苏区的士兵高举代表全人类的旗号,真正做的,其实也是扩充地盘的想法。上辈子这个时期,老蒋的“攘外必先安内”也是无奈之举――自己在前线打生打死,屁股后面的一群人却趁机扩大地盘。 而最终结果也是在抗战胜利后,老蒋丢了半个国家。里面原因复杂,不过历史是以胜者论英雄,就像要投资的话,肯定把钱压在潜力股上,而且国民政府也确实腐拜到了极点,罔顾国家大义,埋头自己捞钱,和他们相比,社工党虽然也有杀戮,也有清洗,却稳定了整只队伍。 林夕对这种学习斯大林肃清的做派很有意见,却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加上两者相距甚远,很少考虑那支统一国家的力量。 不过在想到上海等地的富裕后,林夕不得不考虑,自己是不是会遇到两个党派潜伏在城市中的人手。 “如果遇到他们,我是开枪呢?还是开枪呢?”在金牛沉默着考虑自己说的话时,林夕靠在椅子上,想着心中让他纠结的事。 ------------ 第二十二章 上海 让林夕纠结的事情没有发生,之后的路程虽然还是在敌占区,但是,日军作为统治者,为了自身牟利,还是保持了这片地区的稳定,只有处理敌对份子的时候才显露出獠牙。很显然,他们希望通过血腥的杀戮让中华地区的百姓知道与皇军对抗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结果确实如此,越是商贸繁盛的城市,配合日军工作的人也就越多,而这些地方,驻扎本地的日军士兵数量也开始减少,以皇协军驻防为主,辅以暗地里的特务人员,窃取可能危害本国的计划。 当荣萱和白月冰从家里出来后,除了林夕带着李亚东和陈飞雁杀死几十个人外,剩下的收获只剩财物上。而财物上的收获又是林夕不能摆到明面上的事情。 与此同时,他们的队伍增加了一个人,这人就是一起乘船的胡家少爷,胡益弘。 “哈啊,终于道了,大上海。”林夕站在窗前,看着街道上川流不息。 今天是十二月二十四号,上海一些店面门口摆出了圣诞树,作为港口城市,中央军很难守住这块地方。大口径舰炮的威力是难以想象的,一发炮弹就能将整个营的人消灭,抵抗?无从谈起。 一行人终于在圣诞节前来到上海,此时的林夕财大气粗,但为了避免惹上不该惹的人,又自持自身实力,他挑选了一家中档酒楼,将一层楼包下避免外人打扰。 林义站在他身后,用电子眼观察街道和对面的大楼,预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这真是个罪恶之都啊。不知道能在这里捞到多少钱。”林夕双手交叉,扶在窗沿。一路走来,林夕出手的机会不多,就像金牛说的,他的动作太大――每到一个城市就捞走近百万的财物,很快就引起日军注意。加之他们走的路线靠近秦江,有一次林夕摸到一名住着日军大佐的宅子,带走一百多万银圆后,竟然引动日军派出轰炸机覆盖轰炸,真叫他大开眼界。 当时林夕还想表演用机枪打下飞机的绝活,却被林义阻止。听他解释后才觉得后怕――自己的做法已经引起他们注意,如果再让日军联想到横安县的事,精明的情报人员恐怕就能推断出他的来历。 虽然后来几天一直没怎么出手,但林夕对生成空间的数字十分满意。 放在储物格中的银圆,数量达到三百多万,日收入达到三千两百三十块。而黄金收入也不赖,一天九十八根小黄鱼,不计算纯度,相当于三公斤还多的黄金。 月收入超过十万大洋,在现在的中华地区,只有结合政治的几个家族才能做到。不过,因为林夕的动作太大,秦江沿岸风声鹤唳,许多身家殷实的人不是雇用大量护卫就是攀上日本人的大腿,要求他们保护。 看着那些中立商人因为自己的原因加强了和日本人的联系,林夕觉得自己作为抗日英雄做的很失败。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英雄”,似乎没有哪个“英雄”会有自己的做派。 “金色格子已经有8个了,你说,该做什么好呢?”林夕对林义问道。 林义没有犹豫:“钢铁侠的装备,你既然将目的放在窃取财物上,没有比这套设备更适合了。而且你包下了这层楼,只要小心一点,很少有人能发现。” “连你都这么说,那好吧――”林夕刚想用一个金色格子,却在最后关头停止了,“还是等我在上海站稳了在做打算。” “站稳?”林义不明白他的意思。 林夕解释道:“就是买一栋属于自己的住宅,总不能一直在酒店吧。胡益弘说他要去自己同学家里,今天晚上会回来,到时候跟他说一下,问问他同学是不是知道哪里有闲置着的房子要卖。地方得大一点,我还想建一个停放x-黑鸟的机库呢。对了,有件事只有你能办到。” “原料么?” “是的。制造你需要的原料,这个可以缓几天,但事情得由你开头,否则,即使把任务交给别人,他们也不知道该收集那些原料。等这些东西足够了,我就可以办大事。” “没问题,只是有些原料现在还没发现,我需要开个采矿队,让他们到矿石聚集地把需要的原料挖出来,送到这里。”林义说。 林夕没想过会是这个情况,但并不意外,如果终结者只是普通的材料构成,那才让他吃惊。“可以,缺多少钱跟我说。” “明白。” 又过了会儿,房门被人敲响,林夕说了句“进来。” 房门打开,站在门口的是荣萱,她穿着深红色的外套,下身是黑色的碎花过膝短裙,简洁朴素,把她点缀的像是开在冰天雪地中的玉莲。 看到林夕盯着自己的目光微微失神,荣萱羞赧地低头:“林夕,酒店把午饭送来了。” “是么!正好肚子饿了。唔――这身衣服不错,穿在你身上,漂亮极了。”林夕说。 荣萱露出欣喜:“真的吗?” “当然,你本来就漂亮,在有这身衣服搭配――”林夕摇了摇头,做出回味无穷的样子。“好啦。我们一起去吧,别让大家等急了。” “诶。” 被林夕包下的楼层到是很大,十几个人居住搓搓有余。 来到用餐的地方,发现胡益弘李亚东几个人还没回来。 “胡益弘是去会同学,这李亚东干什么去了?怎么到现在还不见人影。”林夕拉开椅子,等荣萱做下去后,在旁边坐下。 陈飞雁瞅了眼一脸喜悦的荣萱,暗自努嘴。“李亚东在这边有个亲戚,只是很久没有联系,他拿着地址出去了,估计要到晚上才能回来。倒是你,作为领队队长,怎么尽让林义大哥办事,都快吃饭了还让他出去。” 林夕说:“有要紧的事呗。对了,明早给你们些钱,大家想去哪儿去哪儿,好好玩几天,不过可别完疯了喔。还有,有些场合禁止过去,我不希望这段时间招惹麻烦听清楚了吗?” 他最后的话是看着吴建豪他们说的,叶弘等几个的脸上还带着诡秘的笑容,听到林夕将目光移到自己身上,立马知道他的意思。一个劲的保证绝对不去。 “具体有哪些要求要遵守我一时想不到,所以自己心里最好有一杆尺。还有就是,虽然不能进行实弹射击,可训练不能落下,这层楼都被我包下来了,每天派人在楼梯口守着,不相干的人不能放他们进来。嗯。金牛。” “什么事?” “林义那边有些事需要你照看着,另外,我们的房子也是大事,如果有条件,尽快买一栋够大家伙儿住的地方。偏僻点也可以,但一定要地方大,至于钱――我会想办法的,只要别贵的离谱就成。” 这时候物价上涨,加上时局动乱,大家都在为食物奔波,所以房价并没有炒起来。 和横安不同,由于物资相对丰富,饭钱上的花费与在横安相比有天壤之别。十几个人两桌饭菜,总共花了不到三块大洋。 林夕可记得自己初次到横安县下馆子的时候,十个菜都没有,就花掉比这还多的钱。 “没问题,我明天就去。” “不用那么急。” “没事的,我就是想尽早安定下来,住酒店,心底不稳,没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来的实在。” 见他执意如此,林夕不再多说,动起筷子往嘴里拔饭。 ------------ 第二十三章 上海街头 第二天六点,林夕从床上爬起,林义已经把钱分发给了其他人,想要在上海游玩的随时都可以出去。 洗漱后,林夕穿好衣服,和今天在这里值班的黄圆李征英打了招呼,走下楼去。今天自由活动,只要别去奇怪的地方,是不需要向林夕金牛他们报备的。其实也没人会这么做,大家只是出去玩,心里存的是见世面的心思。 叶弘心思活络,林夕并不能保证这小子是不是面上一套后背一套。若对方真的耍小心眼,他不介意首次清理门户。 来到街上,林夕看着街道两侧。 没有新世纪的五彩缤纷,却仍然喧闹繁华,纸醉金迷。大腹便便的豪绅老板,被手下众星捧月簇拥的地方大佬,一路走来,林夕除了最开始的惊讶,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环境。 街道两旁的建筑都有四五层,穿着厚重衣服的行人在街上匆匆行走。 “啪!” 三八大盖的枪声,由于条件发射,林夕差点蹲下,却在瞬间发现四周行人只回了下头就没再理会,他抬眼看去。前面四五十米的地方,一个穿着黑色棉衣的中年人倒在马路上。街道的斜侧面,穿着土黄色军装的士兵正在同伴的称赞中洋溢笑容――这些人似乎在比试枪法。 走到街道上的黑装警察在日军士兵离开后赶忙来到倒地者身侧,将他从马路上拖开,以免挡住路面。 行人中有几个围在一旁,不知说什么,但林夕看的清楚,这些人习惯了。 “这样的国家,真是在造孽啊。” 被后世称道的“五千年国度”,不断提及的“勤奋的民族”,在这一幕面前苍白无力。 林夕走到十字路口,穿过马路来到放置尸体的地方。 死者是个近四十岁的中年人,手腕上带了块表,林夕瞥了眼一侧的警察,其中一个人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尸体手腕上的手表,他确信,如果四周没人,这个几乎把眼珠子爆出来的家伙很可能将死者身上值钱的东西搜刮干净。 林夕抬头望望四周,走进十几米外的一家裁缝店。 “老板,这件衣服卖吗?” 裁缝是个面相很嫩的男子,不过林夕估计这人的年龄有三十岁。他看上了件挂在墙壁上的风衣,连同里面白色的棉衬衫也想一起带走。 见顾客上门,老板放下手里的活计,见林夕看着挂着的衣服,赶忙道歉:“诶呦。真是不巧客人,这件衣服已经有人订了,您要不看看别的,你瞧,我这儿什么面料都有,您要想直接拿的话,我到是做了几件,你看,这几件怎么样……” “多少钱?” “嗯?” 林夕说:“这件衣服,你卖多少钱?” 老板见林夕依旧盯着刚才的衣服不放,脸色为难,“客人啊,这真的是有人定下了。” “你可以重新做嘛。连夜赶工的话,应该没问题吧。这样好了,这件衣服,我出十块大洋。” 听到林夕喊出十块大洋,老板嘴巴一张,显然没料到对方会出这样的高价。 要知道就在几年前,大户人家办丧事,最名贵的“知宾酒席”也不过两三元一桌。当时最牛的贵族小学育才学校,每学期学费才要三元。 十块大洋,显然超过了老板的预料,林夕从怀里拿出大洋。这些大洋的成色有些差,与银圆储物格差距超过百分之十的容错度。大洋的成色虽然差,可终究是大洋,裁缝讷讷看着林夕脱下外套,自己动手把墙上的衣服取下来穿上。 林夕满意的点点头,这身衣服正好合他的身,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进门就注意到了这套衣服。他对依然沉默的裁缝说:“你瞧,这衣服穿在我身上多合身,你就当命中注定吧。那位预定的客人,你要真推脱不过,就拿些钱赔给他,相信你就算卖出去也不可能超过五块大洋。” 说完走人,林夕带上自己先前的外套,走到刚才的死者身边,把他的身体盖起来。 林夕的动作引来站在旁边的警察的注意,却没对他的行为阻止。 死者为大,林夕可以对活人漫不经心,却不能不重视死人,不管对方活在世上是否有过轰轰烈烈,尘归尘土归土,终归虚妄。 等林夕走远了后,身后传来一名男子的哭声。那哭声惊天地泣鬼神,低沉时,像驴子扯开嗓子的狂吼;高昂时,像破掉喇叭的尖耳刺鸣,听到人的耳里,扎在人的心上――不是悲伤,而是不堪忍受的烦躁。 林夕好奇的回头,看到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穿着学生装的青年在尸体旁嚎嚎大哭,高分贝的破损脉冲就是从张开的嘴里传出,极富穿透力。站在青年身边的几个警察刚开始还想劝说,却被青年越来越大的哭声震的捂耳,别人毕竟死了老爸,可那声音确实是折磨人,几名警察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而那名“手表”兄则露出毫不掩饰的厌恶,要他继续站在哭嚎的青年身边是极端的折磨。 林夕也不愿继续听噪音污染,不过直到他走到下一个十字街口,耳朵里也还是可以听到那阵像是坏掉了的喇叭加公鸭叫唤的哭声。 又走了一段了,林夕停下来,用手揉了揉耳朵,顺便摇着脑袋。“不会是耳鸣了吧?”他不确信的说,因为那见鬼的哭声还在耳边徘徊。 哭声自然是消失了的,可年青学子的哭声实在富有穿透力,给林夕耳膜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年轻人死了父亲,林夕本不会对此多想什么,可这样的破锣声却让他想到了前世看到的一则小漫画:一个丑女正要从桥上跳下去,突然,旁边传来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恳切地劝说着,丑女高兴间,却发现十几米外,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子也因为什么事想不开而自寻短见,周围的人朝那里蜂拥而去,对她熟视无睹。 这样的故事一笑而过,但今天却让林夕感觉到相同的心情:不愿意靠近那人,哪怕说句安慰的话都不愿意,实在是因为他的哭嚎太纠人心了,可以媲美声波武器。 身上新买的衣服很漂亮,暖和又舒适,对林夕现在的身家而言,十几二十几块大洋根本不算什么,何况还是不能被生成空间银圆储物格认同的劣质银圆。 林夕对手里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银圆很无语,地方各自为政,制造了各种不一样的银圆。 他在街道上走了一个上午,在烤肉店解决了午餐。 还在出门的时候看了一场这个时代的黑社会寻仇事件:一个穿着灰色风衣头戴文明冒的人刚从烤肉店对街的旅店出门时,被五六个拿着砍刀的人劈倒在地上。巡逻的警察后知后觉的赶来,却连一个杀人凶手都没遇见。 和清早日军枪杀市民不一样,这回很多人愤愤不平,私底下声讨。林夕从旁人的述说中了解,死去的人应该是得罪了小刀会,并声称接下来几天上海街头肯定又要多出冤鬼。 也有人说这人投靠了小东洋,借小东洋的手来对付小刀会,这才引得对方用残忍的方法报复。 众人语气中自然带着不满,不过也只是寻常人对世道艰辛的唠叨。林夕没有能力改变这点,所以这些话进了他耳朵后,立即从另一个耳朵出去。 国家的强大不是一个念头就能做到,他前世开过公司,在异能的帮助下企业还很巨大,对里面的人事纠纷很无奈。严格而死板的规章制度让员工缺乏激情,稍微宽松的环境又使得管理人员必须拥有很强的组织能力与亲和力。 一家企业尚且让林夕手忙脚乱,何况一个城市一个国家。 林夕心底对整天高喊解放全人类口号的社工党没什么好感,但不能不承认,这些人能取得最后胜利必然有它的原因。而后世的国家也确实逐步进入世界一流行业,军事实力在国际上占据一席之地,这些成绩不是林夕心底喜不喜欢就能改变的。 最关键的还是此时的华夏,不管是社工党还是国大党,亦或者其他党派,都是一丘之貉。除非自己有实力建立更好的政权,否则,不如将投资放在社工党身上更加可靠,加快他们的发展脚步,减少国家的损失。 每个都是跌破发行价的股票,在熊市的情况下,手里还是捏着有潜力的股票更实在。 ------------ 第二十四章 旧地的过客 让林夕有这样想法的原因,还是那位从惠府一直跟着他们出来的胡家少爷,路上的交谈,林夕就对这个年轻少爷有过怀疑,经过和林义的商量,看似不经意间提及的苏维埃和共产主义,他立即捕捉到名叫胡益弘神态的不同。 林夕可不想自己的队伍被这种思想侵蚀,所以一路上说了很多苏联内部的故事,并讲述华夏苏区内发生的残暴的事件。瞧着胡家少爷一脸气愤和焦急的模样,林夕舒服多了,这支了解舆论和宣传重要性的党组织成员很清楚林夕说的话如果被证实会对他们造成怎样的打击。 原本对共产主义有了理解和接受的陈飞雁荣萱在林夕直白的叙述下,很快对这种空旷的主义失去了兴趣,让胡益弘憋屈了好几天。 不过林夕没打算和他划开关系,该有的支持不会少,还让林义金牛教他枪械技巧。 林夕有自己的打算,他只是不愿身边的人被赤化,而且,有后世的经历,他很清楚,剥削阶级是不可能被“消灭”的,从全球清廉指数可以看出,但凡受到赤化影响的地区,腐拜滋生十分严重,朝鲜和韩国就是两个极端。在亚洲区域,也就韩国、日本还有抬弯地区算不错。 哪怕林夕自欺欺人的思考这个全球清廉指数的公正性,但发生在身边的事件又让他无力声讨。国外并非没有腐拜,只是更加隐蔽,加深了成本和难度。就像处理盗版问题,一旦成本下降至盗版一样的价格,很少有人再去选择盗版;如果再在技术上加深投入并让律法跟上,虽然这种事不能完全避免,却可以减少这些人出手机会。 可惜,这种想法虽然很早就出现,却一直得不到实行。 但身边的林义就不一样,他们是机器人,只会服从,如果由他们作为仲裁者,虽然仍然根除不了这种顽疾,但一定可以有效降低,等到将来民众意识觉醒,那些官员中的蛀虫能生存的空间将消减。 “小刀会。也许我可以去看一下,如果能找个线人,对我的帮助应该非常大。”林夕对上海的情况一无所知,只能从其他渠道获得信息。和穿越者前辈们不同,林夕在人事往来上一项没什么兴致,这就导致同样一件事,别人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而他只能事倍功半。 上海确实是大城市,哪怕拿去和新世纪的二线城市比也不遑多让,绝佳的地理位置让它拥有经济之都的美名。只是林夕听说,云天和上海一样,也是一个绝佳的经济之城,而从地理上看,云天市就是后世的上海,而这个时空的上海却是跟着秦江一样多出来的部分。两者该怎么比较,林夕没底。 到下午,他回到酒店,街道上能看到三两个的日军士兵,但数量很少,更多的还是日本浪人,这些家伙横行无忌,张狂无比,不把任何人放在眼中。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林夕开始考虑,是不是把钢铁侠的装备拿出来。这件事他反复犹豫多次,一直没有下定决心,原因和原来一样,担心出现意外后成为世界公敌。 他倒不在乎自己,以生成空间拥有的银圆数量,不管到世界哪个地方,都能成为富翁。可如果想建造一方势力,不是简简单单的军事实力就够的,人口,这是制约他的关键。 “要是我可以把黑道实力统一,应该能方便接下来的工作吧。” 给自己泡了杯茶,林夕一股脑儿的灌下,今天是圣诞节,城市东边的租界带着节日的喜庆,有些外国人士出入的地方也张灯结彩,装点节日气氛。 胡益弘是第三天回来的,和众人聚集后推脱有其他事情要到朋友那里去,不过他答应林夕,如果有出手的房子,一定过来告诉他。 陈飞雁被林夕安排了任务,买下一座厂房,并将厂房外的土地一同拿下。路上从日军伪军以及汉奸那里拿到的珠宝首饰被叶弘吴建豪他们处理了一部分,这笔钱林夕没有拿过来放到生成空间,现在急需一个隐蔽的地方,该用钱时不能含糊。 胡益弘离开的下午,郑城突然找上了林夕。 “你打听到了?”林夕问。 郑城被他吩咐,在街上探寻有关小刀会的消息。 “打听到了,名叫城隍辉夜的酒店就是他们名下的产业。老大名叫陈董明,他有两个副手,一个叫姚庆,一个叫王虎成。其他消息一时半会儿没办法知道。” “你做的不错了,那条线安全吗?可别惹上麻烦了。”林夕有些担心。 郑城哂笑:“林少,您放心吧!我在街上转了好几圈,还搭了车特意绕了一阵,不会这么快盯上我的。” “最好小心一些。我们刚来上海,虽然不怕他们,可要弄出什么事,咱们也别想在这里安稳的待着了。” “我一定小心。” 林夕道:“行。先休息一下,到了晚上,我过去看看。” “诶,我现在就去准备。”郑城应道,转身离开。 林夕喊住他,说道:“不用,我一个人就行。你现在跟不上我的速度。” 郑城站在那里,想劝诫,却不知说什么。“这……可万一……” “没有万一,我的实力你还不知道。要说连金牛都不一定是我的对手,这上海滩又能有几个三头六臂的家伙。”近距离格斗一直是林夕的弱项,可再怎么弱小,当身体素质不断提高后,即使只发挥身体百分之二三十的战斗力,也能和金牛一较上下。如果手里有枪的话,更是拿他没有办法。 上海被日本人占据,不是特别必要,林夕不会动枪。 郑城离开,吃了东西便拿起一本英文书籍,虽然看几眼又马上把书摔到桌上,却还是记住了几个单词。 与此同时,郑城口中的城隍辉夜酒店,一间包厢里来了一个人。 “哈哈,相元君终于来了。”穿着军服的日本军人站起来,对推门而入的相元直男说。 旁边穿着灰色和服的日本人也道:“相元君,听说你被派到了秦北,我和安西君可是拖了很多人才让你回来啊。” 名叫安西未政的军人请相元直男坐下,开口问道:“相元君,秦北的事情你处理好了吗?” 相元直男就是前往横安县的日军调查人员,可惜,他还没有做出细致布置,林夕便推平了南庄码头,并带着身边的人离开秦南。他在横安县多待了十几天,才从其他途径了解林夕已经离开。 他摇了摇头:“没有,正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回来。” “哦。有什么事需要到上海来处理?”穿着和服的荒井一郎诧异地问。 相元直男笑着摇头没有开口:“还是不说这些了,不过荒井君,我到上海后,可是有很多地方需要你的帮助。” “没问题。我可是一直想着哪一天能帮到你这个优等生。” 安西未政陪着笑了几声,然后指着桌子上的菜肴。“相元,这是荒井一郎特地为你准备的,以后就要一起工作,我们可等你这个中国通给我们帮助呢。” “一定,一定。” ------------ 第二十五章 分配 林夕可不知道有个不曾谋面的老朋友来到了上海,他坐在林义身旁,看着对方写出来的文件。 上面都是制造终结者需要的原料,很多东西平常都可以买到,但有些东西,却是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类物品不是说没有,只是还没有显示出它的价值,所以就需要林义组织人到该地去挖掘。 这个过程很费时间,虽然林义体内知道这些矿产的分不地,但因为这个世界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并不能保证原来世界分布的矿产资源一定就在那里。 “这些东西都是上海有的……这些是上海可能有的,而这些――数量不少,把这个交给金牛和叶弘吧。算了还是让金牛负责好了,他实力不错,到了外面,万一遇到危险也能自保。” 林夕对已经停笔的林义说:“你计算过这些东西要多少钱吗?” 林义说:“利用你的元素重组,一具机器人的成本只需一千大洋,多数都是运输和人力成本。关键是看你要制造多少机器人了。如果批量生产,成本可以下降到八十大洋左右。” “多少么?”林夕杵着下巴,“当然是越多越好。” 一点钟的时候,他和金牛从外面回来,然后扑到制造终结者需要的原料上,不同时的是,李亚东也加入到收购原料的行列中。金牛自回到酒店就向林夕要钱,他们十几个人来到上海,总要有个身份,陈飞雁几人是学生,不管是帮助林夕管理公司还是到学校去都没问题,可他和吴建豪等人就难办了,总不能一直闲着,在房子和厂房没搞定的情况下,他准备买个门面,先开个小店,也好让他们在上海有个据点。 最关键的还是林夕带过来的珠宝,这批东西数量太大,一下子投放市场没人接的了这个盘。 “林夕。” 清丽的女子声音传入耳中,林夕停下畅想,转头笑道:“陈大小姐回来啦。怎么样,见到同学了吗?” 陈飞雁早上才说有个同学是在上海的,准备出去找找看,他们人生地不熟,如果能有朋友帮忙再好不过。为了安全,林夕让黄圆和李征英跟着,到是颇具大小姐风范。 她忽视林夕的调侃,陈飞雁走到他面前说道:“我要一笔钱。” “做什么?我正想让你管那些钱呢。以后想买什么,不是一个念头么。” “别开玩笑了,我是认真的。我见到同学了,可他家里出了事。”陈飞雁认真地说,面色凄婉。 看到她的样子,林夕不再开玩笑。“好的,要多少?” “五十块大洋。”陈飞雁说。 “什么?”林夕惊讶的说,“没问题,你去拿吧。这些天大家刚到上海,如果有想去的地方就去一趟,以后可能就没机会了。所以只要不超过一百块,自己去拿就行。” 陈飞雁瞪了他一眼,“总得为以后考虑。你说的轻松,有些东西现在不做出样子来,以后想管就麻烦了。还有――” “还有什么?那些大道理就别说了,以后啊,我给你安排一个秘书长的工作吧。有什么事情呢,你说了算,我和金牛他们就处理一线工作,你说怎么样。”林夕靠在椅子上,眼神飘忽,说完后,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不断点头。 陈飞雁很讨厌林夕的不正经,直接把同学的情况和自己的要求说了出来。“我同学的父亲被日本人打死了,他家里东西不多,这些钱是给他安排丧事的,另外,说准备去国统区,要参军杀日本人给父亲报仇。” “好啊。这么一来,家仇国恨就连接到一块儿了。不错,飞雁,你多给他带五十块大洋充作路费。” 陈飞雁恨恨的将旁边的椅子移到林夕面前,坐下后怒目圆瞪:“我不相信你听不出我的意思。说,同不同意?” “……哎。陈小姐,你不觉得我们现在摊子都没铺开就招收外人不乱么。他的父亲是死在上海的,就说明杀他老爹的人就在上海。他要是跟着我们,哪怕真心实意,你能保证拿到枪后不会脑子一热去找小鬼子麻烦。”林夕脸上褪去轻浮,对陈飞雁说,“到时候他做事爽快了,可我们呢?我们怎么办?离开上海?” “我不是不同意他加入我们,可如果距离上海远,到是无所谓,可咱们就在上海活动。他能忍住杀父之仇不对小鬼子开枪吗?” 陈飞雁一时不好说什么,坐在那里沉默着。 看着她的样子,林夕叹了口气,对她说道:“好了好了,你要是觉得他可信,可以把我们的情况稍微透露一点,也可以带过来让我瞧瞧,不过近段时间他也别想碰到枪,我们在外面买了工厂,要是可以就把他调过去,让他接受基本的训练。报仇的事,怎么着也得过上几个月。” 看到林夕最终同意,陈飞雁脸上终于展露笑容。“谢谢了。” “用不着,以后你和荣萱她们分管后勤,不要掉链子就行。” “我可不会让你小看。” 林夕耸肩:“那行啊。金牛已经看上一家店面了,你和荣萱过去看看,自己有没有能帮到的地方。还有,如果有时间和条件,你们最好学习一些医药方面的知识,我们有了资本,以后队伍会越来越大,你们既然分管后勤,这方面的知识若是有了解,再好不过。” “好的。你今天不出去么?”陈飞雁还要把钱带去给自己的同学,所以得到林夕的同意后就起身离开。 “晚上有事情,现在养精蓄锐。” “那好。我晚上回来。” 陈飞雁、荣萱和白月冰三女林夕有了大致的安排,可惜他没有优秀的观察人的潜质,无法借用这些人平日的处事习惯明晰能胜任的职业。所以,只能先安排她们去后勤掌管财物。 看完制造机器人需要的原料单子后,林夕在林义的指导下学习搏杀,如何使用匕首刺刀,增加危险情况下的生存机率。即使他不认为在自己脑子不抽风的情况下不会用到搏杀技,还是接受繁重的训练。 四五点钟用掉晚餐,林夕穿上新买的那套衣服离开酒楼,可因为林义就在他旁边,知道要去危险的陌生地,一定要和他同行。 因为到了夜晚没什么事情可做,林夕点头同意了,走到路上后,林义隐身在黑暗中,随后出现时,变身成一名样貌普通的男子。 虽然t-x可以变成女人的样子,可林夕过去不是为了游玩,越不吸引人注意越是恰当。另外,了解t-x机器人本质的林夕也对“养眼”没有兴致。要是真的想女人,上海城里多的是地方,只要出的起价钱,熟女萝莉随便挑。 与此同时,相元直南开始趴在案牍前,从一堆关于上海形式的资料中寻找潜伏在眼皮底下的间谍。虽然横安县发生的事对日军华中方面军震撼很大,但这件事已经不是一两个人可以完成的,而且相元直南有预感,对方离开横安后,很可能来到港口城市,上海、云天几个繁茂的城市必然是对方首选。 ------------ 第二十六章 城隍辉夜 城隍辉夜四个字发着亮光,远远地,林夕就看到了它的位置。 “有没有发现隐藏起来的人?”林夕问。 林义说道:“隐藏在巷口里的人有几个,不过都是破产者,对我们没有威胁。至于你说的有敌意的,暂时没有发现。” “这里是日本人占领的地方,又是大城市,我可不想刚来这里就掀起巨浪。要是日本人开始认真一家家排查,估计我们很快就会被他们找出来。” “你不就是为了杀人嘛。要不是为了杀人,你滞留在上海干什么?收集制造我的原料你可以拿到美国去做。既然这样,还偷偷摸摸干什么?如果是担心他们安全,可以先把金牛几人送到美国,让他们在那里买店面开工厂,你只在这里杀人就行了。” “嗒”,林夕停下脚步,呆呆的回头,“这主意好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发现自己犯了灯下黑的林夕懊悔不已,但让他立即回去,然后宣布之前的安排全部作废,他又觉得难以办到。就算有主意,也得等到他们将现阶段的任务完成吧。 “你说是不是。要不我们回去。”林义没有林夕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心态,他只说出建议,除开关乎个人安全的情况外,他不会采取强硬措施。 林夕艰难地点头,硬着头皮说:“是个好主意,但是我,准备过段时间施行。” 接下来,林夕的心情很差,自以为安排的事做的井井有条,却被旁人一下子指出命门,很少有人不会泄气。他虽然明白自己这方面的资质,但是,他为此花了很长时间,看到自己的努力像吹开的泡沫一样轻易破碎,对他的打击依然不小。 人贵有自知之明,林夕却认为,人在一定的环境里是可以改变自己的。仔细算来,他的经历很丰富了。管过大企业,带领十几人的队伍对抗日本人,这么长时间,总该有长进吧! 但事实上,不管是前世还是这个世界,他都没有注意到,潜移默化中,在他和别人之间划出了一条线――防止自己的秘密被人发现。这个世界还好,不像前世那样恐怖,但林夕还是认为,一旦有人知道了自己的秘密,以后想做什么,就不会有现在这样轻松了。 把大多数精力花在避免自身秘密被他人发觉上的林夕,再怎么认为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都不会对他有帮助。将自身剥离了这个环境,又怎么可能期待对方影响到自己呢。 城隍辉夜门口有六个穿着黑大衣的壮硕男,他们像对待犯人一样盯着任何靠近酒店的客人。 林夕和林义进去时,两名黑衣人的目光牢牢锁定在他们身上,直到二人身影消失才作罢。 “老大,感觉到了吗?” “感觉到了,你们也别管,能到这里的,哪个身上不是背了人命。这位,估计是从大阵仗里面下来的。” “那,会不会是那边的人?” “这种人怎么可能跑到咱们这边,这里可是归日本人管,他就算再有能耐又怎样。咱们小刀会可不是孬种。就算是蒋公子过来,也得老老实实的趴着。” “说的也是,这是日本人的天下。” 酒店内部的设计透着一股大气,大厅有两层楼高,可以看到二楼走廊,地上铺了层毛毯,顶上挂着水晶吊灯,要不是知道自己所在的时代,林夕还以为自己回到现代时空。 其实,除了电器等新时代的产物,豪绅的家中,摆设和现代时空差别不大。 “先生,你是第一次来吧。不知道需要什么?”两人进来后立即引起角落中的几个人的关注,看到对方说话间的神色眉宇,林夕知道这人的工作不仅仅是接待。 沉吟了下,林夕开口:“我也不清楚,只听人说这里不错,嗯――”林义走上前,递给林夕一个用红色包着的筒子,林夕将它递给面前的男子,“能不能领我开开眼界。” 男子掂量了分量,立即知道,这是份不少于五十块大洋的物件,顿时眉开眼笑,没有了刚才的警觉。“哈哈,先生客气了。给您带路那是我的荣幸,哦,这边请。先生是做大生意的吧,既然这样,不妨先到三楼看看,也许先生你会喜欢。” “对了,我叫罗盛,先生你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尽可以找我。” 罗盛带着林夕前往三楼,路上给他介绍了酒店“独特”地方,林夕只是颔首,到是在经过二楼一个至少六米宽的走廊时,听到了细微的歌声。 “先生也是个雅人啊,等我们从楼上下来,再带您过来吧。现在才是开胃菜,过会儿进去才恰到好处。”罗盛介绍时,脸上带着男人都明白的神色。 走到三楼,经过一段十几米长的走廊,终于停在一扇充满喧嚣的大门外。 “先生,就是这里了。” 罗盛把门打开的瞬间,一股喧嚣从门缝用入,走到里面,果然如他所料,有帮派组织背景的业务,怎么可能少了赌场。 林夕并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但是,赌场里面的很多用具却从电影和电视上看到过。也许因为那笔钱的原因,罗盛特意选了一个地势很高的入口,站在木栏前,林夕可以看到赌场内全景。 这是个两层高楼,穹顶上画着一副珠光宝气的场面,混合了大量烟枪的空气滞留在穹顶,让那副金碧辉煌的画卷如同腐人心髓的地狱卷轴。 类似他站立的高台有三处,不过真正的大门却在正对面,那是能容纳四五人并排行走的宽敞通道。来往众人繁多,愤怒的咆哮的骂声,叫嚣的尖锐的响动,畅快的扭曲的笑声,在这片空间荡漾。 罗盛看到林夕对飘到身前的烟气挥手,正要说话,只听对方说道:“没有安静的地方吗?这环境我可受不了。” “有。自然是有的,二楼就是,如果先生想玩的大点,可以去三楼,我这就带您去。” “不用了。今天就是过来开开眼界,听说上海可是有很多好玩的地方,还有什么赛狗的,听着挺有意思。” 罗盛在一旁道:“确实如此。不过先生,其实这些东西都一样,靠的就是手气,至于那赛狗什么的,随便扔几个钱就是了,哪里有坐在椅子上看着一笔笔钱来的实在。您……” “算啦。既然来了,你就陪着我在这里转一圈,再到其他地方看看。” “行。您说了算。”罗盛脸上的笑容更盛,因为林义又递给他一个红纸筒子,虽然小了点,可也有二十大洋。 林夕玩了些赌局,手气算不上好,一共丢进去一百块大洋,出去时只剩九十块。 十块大洋看起来不多,却接近一个普通工人半个月月薪。放到几年前,上海市公安局的巡警月薪也就10到13元。 从赌场离开,罗盛带他去了其他地方,有些地方只在外面转转,由罗盛告诉他里面的作用。 两个小时候,三人才回到二楼,之前有歌声传出的地方。 进了们后,林夕大致了解了这里的作用,一圈隐藏在黑暗中的座位围着中间的舞台,上面有位皮肤白皙样貌可人的女子唱着歌。 下面昏暗的角落中,男男女女有些敞开了喝酒,有些拥抱在一起低声诉说着什么。 “好了。你可以下去了。”林夕对罗盛说道。 罗盛殷勤的笑着:“好。如果有需要,随时可以叫我。”才三个小时不到就拿了七十块钱,罗盛的兴奋劲那是别提了。 ------------ 第二十七章 美女和公子 之前被林义拨开表面的华丽,林夕看透了自己来上海的本质,虽然不会立即调转方向,告诉金牛他们自己要去国外,但有些事情却是要做的——杀人。 有钱能赢得尊重,有实力能赢得生存;稳定的政治环境,有钱往往意味着有实力,而在动荡的年代,除了极个别的地方大佬,很少有人能做到两样并举。不到半年,林夕体验了从瘦骨如柴到身强力壮乃至跨越绝大数勇武力士的变化。 即便格斗技巧掌握的并不熟练,但凭借从死者身上得到的那些奇妙物质,依靠蛮力依然能做到秒杀敌人的效果。有些东西感受过以后,很难消除,比如杀人;虽然林夕心底依然秉承以人为本,可现在他却可以给自己解释——自己不是他们的长官,他们也不是自己治下的老百姓,更关键的,这些人不做好事,与日本人勾肩搭背。 明确了目的,林夕和林义进入昏暗的大厅,很自在的找了个可以能观察整个舞会的地方。虽然角落更安全,但那些地方早被人占据,除了坐在里面的大佬,外面还有手下站哨。 林夕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脸上露出苦涩。“还是不习惯。林义,这些人你记住了么?” 昏暗的灯光挡不住林义的查探,“记住了。你准备怎么办?在这里坐着可找不到小刀会的老大。” “没事。先坐着吧。到了晚上,抓个人来问问。如果有机会认识上海的名人那就更好。”拥有金色格子和三种异能的林夕虽然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却已经不再将各种手段花样瞧在眼中。 前世被对头的花样玩的欲仙欲死,最后从房地产行业退出,可现在,在这个人命不值钱的年代,他有的是办法对付跟自己玩弄心机的家伙。 歌女唱完一曲,司仪走上前,对着众人介绍下一名即将出场的人。 林夕没兴致听这里的歌曲,照林义分析,自己在上海每待一分钟就是在浪费时间,这么一来,哪里还做的住。 “你能监听到他们说的话吗?” “我是终结者,不是间谍机器人。” “我记得电影里你的身体可以变成小零件的。” “那是液态金属的能力。其实你不用担心,以我的能力,可以轻易搅乱上海局势,而你,只要在旁边静静等待收割的灵魂。” 林夕想到了终结者千变万化的能力,右手点在自己的额头,一下一下的敲。“瞧我瞧我,又忘记了,心里犹豫太多,反倒把自己困在牢笼里。” 此时,女子清丽的歌声在大厅里传荡,唱歌的人声音柔美,动听凝神,加之旋律婉约宁静,林夕不知不觉停下了和林义的对话。 “真是漂亮。” 林夕看了一眼,就感觉耳目一新,和之前看到在台上唱歌的歌女不同,这位穿着浅黄色旗袍,周边嵌着白色纱花的女人有着股高雅出尘气质,能在混沌的上海看到另类的韵味,让林夕一时失声。 不过,在这么漂亮也就那样,唯一值得称道的还是她与荣萱等人一般,是真正的素颜,和后世依靠化妆术转身的美女决然不同。从面容和身材上来开,后世美女比她们漂亮的虽然很少,却不是没有,和她们相当的也有一大批。 只是各自所处的时代不同,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人喜欢家常素菜,可真要清汤寡水的喝上一整年,大腹便便的人不能忍受。 林义这个时候却对他说:“如果你可以和她攀上关系,我相信,你对上海的局势将有更深入的了解。” “噢——呃,应该是的。”林夕对他的建议吃惊,可惜,他的泡妞天赋连业余初段都达不到,就算跟对方接触,最好的结果也是没从对方手里打探到情况,自己的信息却被她摸的一清二楚。 前世有过屌丝生涯的林夕不是没吃过这方面的亏,从那之后,他才对漂亮女人有了警觉,虽然不排斥和她们接触,可一旦涉及到公司亦或者自己的私事,就会加强注意。 “我……不可能的,我的能耐没到这种程度。这么漂亮的女人必然名花有主,虽然能从她那里得到不少消息,却也会吸引更多的火力。” 林夕把酒杯放到桌上,说道:“没必要继续下去了,林义,过会儿你就动手吧。相信你也知道哪些人该杀,哪些人不该杀。” “明白。”林义低声应道。 要说这时林夕最想有的是什么,就是喉式对讲机,金色格子虽然能提供,可一想到用可以制造f-22的东西去生产喉式对讲机,就觉得心痛。 “两位先生,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名女子来到二人身边,很礼貌的对林夕询问。 林夕抬头,灯光昏暗,看不清对方,不过从身材和脸型来看,也该不凡。虽说过会儿要去杀人,可不影响林夕这时的心情。从新世纪过来的他怎么可能适应艰苦生活,训练时吃些苦,没什么;战斗时吃些苦,也没什么;但绝不能连放松时也克制自己。 “好啊。坐吧。” 女子倒是大方,坐在了林夕身侧,她看的出来,林义对林夕很尊重。“多谢了。” “没什么。要喝酒吗?五十元以内,随便点。”林夕带着笑。 这样的地方,男人请女人喝酒没什么,但像林夕这种限定价格的请法有些“别致”。 女子叫了瓶酒,给林夕倒了一杯,自己也给满上。二人干杯后,看着林夕只抿半口的酒杯,女子娇笑倒。“先生,曦儿有什么地方得罪你了!” “怎么说?”林夕一时没听明白,再看到她指着酒杯后恍然,摇了摇头,指着林义,“我比他要好,还能喝酒,所以这方面别勉强。你叫曦儿?” 两人的桌子上原先是一瓶酒两个酒杯,不过只有林夕的酒杯里有酒,见他这么说,自称为曦儿的女人不好继续拿这事说道。 “是曦儿无理了。至于我的名字,大家都叫我梅曦,先生可以叫我曦儿。” “梅西?!”林夕吃了一惊,在梅曦一番解释后才知道是“梅曦”而非“梅西”。 “难道先生知道另一个梅曦?”梅曦问。 林夕摇了摇头:“不是,我是想到了和你名字同声的家伙。” “不知曦儿该怎么称呼先生。” “我,我姓林。梅曦是吧。” “是。” “梅曦小姐应该是这里的老熟客了,不知道……” “唐梅曦,我找了你半天,没想到你居然躲到这来了。走,我有话跟你说。”青年带着一帮子人来到林夕身侧,那青年西装革履,打了蜡的头发连苍蝇都停不住,在大厅昏暗得灯光下发出亮光。 “罗长空,我和你没什么关系!”梅曦语气冰冷,对他怒视。 叫罗长空的年青人哈哈一笑,他的手下则在这时将林夕林义的座位围起来。“唐梅曦,不要给脸不要脸,你不就找了蔡小姐吗?可惜呀,蔡小姐的靠山现在不牢靠了。二位,如果不想惹麻烦,离开吧。” 最后的话是说给林夕和林义听的,威胁的意味极其明显。 唐梅曦听了罗长空的话脸色煞白,之前听到点风声,还以为只是别人捕风捉影,没想到从对面男子嘴里得到了事实。 唐梅曦是上海滩有名的舞女,混迹上流高层却一直冰清玉洁,因为她找到了个靠山。但没多久,她的靠山就倒下了,死在投靠日本人的青帮手里。幸好她有个朋友,名叫蔡傲雪,她相处的对象也是上海滩说的上话的人物。 看在他的面子上,许多垂涎唐梅曦美色的人只能收敛心中的欲望;但是,总有人依仗势力不将对方放在眼里,这个名叫罗长空的青年就是如此,他的父亲是青帮高层,和东瀛鬼子也有关系。日军进入上海时,他和青帮大佬一样,是第一个投靠日本人的。 想到自己落到对方手里的结局,唐梅曦身体微微颤抖,而在这时,身侧青年却开口了。“让我离开?你有这个资格吗?林义——” 才说出口,端坐着的林义倏然起身。跟在罗长空身边的汉子一早就预防林夕林义,陡然看到对方动手,自己也抡起拳头。 可是,两人把手按在林义肩膀上,却发现毫无作用,使劲按下的手像是被高速奔驰的马匹撞到一样,二人发出“啊呀”叫唤,随后捂着扭伤的手腕。与此同时,林夕双手朝后一搭,在两个刚要动手的人没回神的时候,抓着他们的裤腰带狠狠朝前抡去,瞬间把二人砸向林义——林义反应不慢,举起手臂,将下落的手肘磕在他们的脑袋上。 “蓬——嗙——哗啦!” 放在桌子上的酒瓶被撞飞,酒杯被两人的身体压碎。 紧接着,林义把拳头朝后甩去,在两个捂着手腕的人反应过来前,砸在他们的鼻梁上。 刹那间的变局使所有人反应不及,没等罗长空表情出现变化,林夕搭在他脖子上的手出现一柄利刃,在罗公子感受到死亡的阴霾后,他压低声音说:“这里不方便谈话,你,跟我走一趟吧。” ------------ 第二十八章 出手 二人的暴起,让周围的人注意到了他们,并产生了戒备。对此,林夕并不担心,刚才坐在位置上,他想了很多。 他觉得,自己归根到底还是对自己实力的认知不足,后世美国东打一个国家,西打一个国家,为的是什么每个人都清楚。民主自由?可笑的言辞,但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条规矩,有些东西可以做但不能说,一说破,大家都下不了台。 林夕曾今也想过世界的美好,但身边的朋友亦与他说过现实的总总黑暗,以前他觉得这些东西距离自己很远。可是当身怀异能,斩头露角后,才发现自己的天真。不过有一点他觉得这些人做的很对,就是这个圈子的人把事实隐藏,这点非常很重要。 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说的简单,像是每个人都可以放开心胸的去做。但细心计算一下就不可能,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不管是父亲死了或失去工作能力还是母亲倒在床上,对这个家庭都是灾难性的。这种灾难将衍生到孩子身上,可以想象,当这种不满怨愤经过三代累积,让所有人都不认为做一个平头百姓安安稳稳工作能换来稳定生活时,社会将怎样,国家会怎样? 老虎和狼都去吃羊,但是羊不是没有反击,也许它们对付不了老虎和狼,可一旦它们狠下心,对自己的同类出手,当羊不断相残死去,最后留给老虎和狼的又是什么? 谎言很重要,哪怕是一戳就破的谎言,更重要,因为那样能给普通人奋发向上的动力,社会进步的潜力。而不是一潭死水,永远沉沦。 现在不应该浪费时间,去美国很重要,但金色格子同样重要,既然心里没有在国内做出一番事业的心思,那就果断一些,不需要按部就班,直接像所有人亮出自己的肌肉。 每当发生事端,美国都会把航母舰队摆到对方门口,这肌肉秀很有威胁,一旦对方做的太过,亮开的肌肉就能顺风而动,把拳头落在对面的人脸上。 不等周围的人站起来,林夕和林义依靠自己远超常人的力量,将几个没有反抗之力的人裹挟而去。 那些仍站着的人没有遭遇几位“前辈”的狂轰滥炸,可看似轻轻的一拳也让他们吃不住拱背弯腰变成道虾。 但是,当林夕等人进入走廊时,身后的门口立即跟来十几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 “你们……”林夕把手里的罗公子交给林义,让身体站在林义和一众人身后,手已经摸到了腰上跨着的驳壳枪。说话间,人机一体启动,将周围几百米的场景印入脑中。 十几个西装男前面是主事者,他借着走廊里昏黄的灯光,看到罗长空和他的手下的模样,眉头一蹙,严肃的说道:“先生,不管你和他有什么恩怨,我不希望在城隍辉夜里看到。不知道可不可以把他交给我们?” 主事者语气不善,罗长空的背后势力他是了解的,不说他了,连自己老大在得罪对方后台的可能性上都会反复计较。不管如何,都不能让罗公子在自己酒店出事,当然,如果可以把他从来历不明的人手里救出来,自是再好不过。 林义抬起下巴,站在林义和罗长空一众手下的他,让其他人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准备好了战斗姿态。双手握枪之后,只要进入时间压缩,哪怕是最初级的十倍时间比例,也能把走廊里的人一扫而空。更别提身前有这么多的肉盾。“你是谁?能代表你的老大吗?” “……”主事男看到青年抬起下巴后,对着昏黄的灯光缓缓闭起眼睛,这幅模样登时让他生出火气,但是,在身侧出现的动静让他回神,将怒意平复下来。罗长空的其他手下总算挤了进来――刚才酒店管理者进入,把他们挡在了外面,这些人是遭到林夕和林义攻击的倒霉鬼,从地上爬起来后,过了几秒才从混混沌沌的镜像中醒来。接着才奋力挤到西装人墙的前面。 “你干什么?小子,知不知道我们家少爷是什么人?” “呃啊……你干什么啊啊啊啊……”罗长空惨烈的嚎叫充实说话者的双耳。 没等对面的家伙继续开口,林夕把被林义挟持着的罗长空的左手食指折断,还提着折断的食指高高举起,给放话的人欣赏。 “你。”鼻青脸肿的家伙望着自家公子的惨状,面对一脸玩世不恭,还将公子掰折的手指提起来给他看的林夕毫无办法。显然,对方并不在乎自己报出什么名号,可这样一来他能依靠的东西就不多了,只能将希望寄托到城隍辉夜的主事者身上。 “这位先生,如果只为了一个女人,未免太过。”主事者看了眼跟着林夕一起退到走廊的唐梅曦,她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跟着林夕和林义过来,而且直到这时她才发现,林夕的年纪远比她估计的要小,望着对面十几人,哪怕在上海滩有了几年的经历,心也发憷。 林夕看向唐梅曦,在光线更好的地方看到,觉得这人更漂亮,身上有着陈飞雁和荣萱没有的成熟气息。对心里年龄三十岁的他而言,这是个等待品尝的熟果。他对主事者笑了笑,“我要见你们老大,带我去见他,可以吗?看到他后,这个家伙,我交给你们。” 现场安静下来,对面的人似乎没听清,主事者收起下颚,用犀利的眼神看着他:“你说什么?” “就像你理解的那样。”林夕说完,左手放开罗长空折断的食指,任其落下,但他的右手牢牢抓着驳壳枪,所以此时已经进入人机一体状态。时间压缩中,林夕快速抓住罗长空的中指,再度用力。 “呃啊啊啊啊……畜生你唔――呃呃呃……” 避免聒噪,林义把他的下巴卸了。 林夕再度把折断的中指提到自己额头那么高,侧着脑袋和主事人对视:“怎么样?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是有身份的,万一出了什么事,他背后势力虽然会找我麻烦,可是,想必你们也讨不得好。如何,是让我与你们老大见一面,平平安安的把他领到手里,还是选择其他方法?” 灯光下,林夕平淡与轻灵话语带着股寒风,让所有人思绪凝滞。 “兄弟,你哪条道上的。见我们老大有什么事?”主事人再也不将林夕当客人,从刚才那段话看来,对方劫持罗公子纯粹是对方撞到他身上。 林夕微微一笑,对林义说:“把这些人的关节卸了。” 然后,在主事人惊愕的目光下,被林夕和林义挟持的四个人――包括罗公子在内,双肩出现咯嚓声――四人双臂被卸下了。 “你――”不等主事人说话,卸掉身侧的人的关节,林义把目标放在西装男以及罗长空其他手下身上。 林义的身份是t-x终结者加n5超能机器人,后者提供的超快敏捷和首领级终结者的强大力量下,没有人有机会出手。 一个前冲双掌平推,“嘭”,主事者身边的两个强壮大汉感觉胸口憋了团火,几乎冲破喉咙从身体里喷出。两人被巨力推的朝后飞去,而西装男主事者则迎向了林义的怀抱,他本想掏枪,可来人速度太快,与对方身体接触后更是大惊失色。 “呃――”主事的男子觉得自己像是快速冲刺后撞到一面墙壁,而且是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撞上墙壁。刹那就被拍的思维空白,眼前变黑后汹涌如岩浆的刺痛传入没有抵御能力的大脑。 林义虽然强大,但是,对方手里有枪,为了防止这里闹出太大动静,林夕跟着出手了。仍然是一只手――还有一只手抓着枪,保证自己可以进入人机一体。利用百倍时间压缩,快速找出谁的反应最及时,然后把钢针刺向这些人――并不要求多准,只要刺中他们的身体,这些人就会因为剧烈疼痛而放缓开枪时机。 短短半分钟,近二十人没有丝毫还手之力,能像林义出拳的人有,而且是三个虎背熊腰的汉子。但是,当林义挥出快的看不到拳头的手臂后,很乖的捂着肚子倒下,一声都没吭过。 林夕看着七八个被自己钢针刺中的人,对林义说:“给他们检查一下,我可不想他们这么早死。嘿,你,现在可以冷静下来回答我的问题了吗?”他蹲在主事者身旁,俯视着他。 ------------ 第二十九章 姚庆 城隍辉夜是小刀会的产业,和霸聚上海滩多年生意的大亨相比,小刀会的实力很弱小,许多时候还要看青帮脸色。但是,创立小刀会的陈董明硬是凭借自己的悍勇,在上海滩杀出一片天地。 几年打拼,终于有了城隍辉夜这样的大产业,势力和青帮比不算什么,却也是上海帮会不敢惹怒的一个存在。 “你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主事人倒在地上,因为两只手被卸了关节,用不出力,所以只能趴在地上,忍住剧痛,利用头和双腿让自己站起来。 看到他用脑袋杵地,从趴的姿势变成了跪的姿势,林夕左手捏紧他的后领,往前面提了提,于是,刚刚爬起来的他立刻趴回地上。“你知道吗?我不喜欢重复问一个人问题。你们老大在哪里?带我过去。” 他将目光放在黑衣西装男身上,这些人都被卸了关节,不是每个人都像主事者这么有种,所以惨叫哀嚎是免不了的。 “对了,你们知道吗?”看到黑衣西装男硬着嘴不说,林夕将目光放在罗长空和贴在墙壁上的唐梅曦身上。 罗长空是怕了林夕了,原以为一个二十岁不到的人,哪怕再凶悍,面对自己报出的名号,也会思考一下是不是可以得罪。可他错了,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是个亡命之徒,到城隍辉夜就是找小刀会老大陈董明的。 回想起来,罗长空就为自己喊冤,现在他哪里不明白是撞到枪口。听到林夕询问,罗长空很想表现自己的价值,因为倒在地上,所以他能看到这名男子的右手一直插在裤腰上,借着微弱的光和对方移动时风衣摇摆的间隙,罗长空确定那里有一只枪,是一只随时可以拿出来杀人的武器。可他不知道呀!陈董明和他手下的确切位置如果真有那么容易探听到,这几人就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崛起,早被人围杀了。 看到罗长空和唐梅曦摇着头,林夕遗憾的站起来。“居然都不知道,真是失策!” “林、林公子。”唐梅曦犹犹豫豫的开口。 “哦,唐小姐,有什么事?”林夕道。 唐梅曦突然熄声,过了一会儿才组织语言说道:“林公子,陈帮主自从在上海出现,就一直没人知道他的确切位置,除了几个亲信,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所以你到城隍辉夜闹事是没用的,如果陈帮主想和你见面,会由他通知你,如果不想和你见面,再多努力也没用。” 刚开始说话时,唐梅曦还有些害怕,但随着深入,话语越来越利索,惊惧的心开始放下。 “那他的亲信是谁?我找的到吗?”林夕问。 唐梅曦摇摇头:“这就得问他们了。” 林夕上下打量唐梅曦后,这才低头看着地上的主事人。他对唐梅曦倒是生出了佩服,看到这么乱的场面竟然还能沉住气,没有慌忙的乱跑。 “能问一下,城隍辉夜的经理,也就是负责人,在哪个楼层哪个房间?” 林夕的话刚出口,身后走廊的大门就被人推开,一群人走了进来。“不用问了,我就是,不知道我们城隍辉夜什么地方得罪了兄弟,竟然要拿我们的弟兄开刀。” 时间压缩启动,现实世界一秒在林夕目前的世界里变成了一百秒。时空的压迫之力全数累加到他身上,即使是小小的弯曲关节,受到的阻力也超过普通人的想象;此时的世界里,除了他以外,还有一个人的速度能赶上他,这就是林义――虽然严格意义上说林义并非人。 林夕从刚才开始就一直进入人机一体,哪里不知道有人靠近,他更能“瞧”见走廊外围堵的人的数量,可已经打算大闹一场的林夕不在乎。由于有了提前准备,林义早得到他的提醒,就在刚才,他走到了林夕身前。 两人出击速度惊诧了所有人,风驰电掣,迅雷不及掩耳,刚说完话的姚庆瞠目结舌,眼角的肌肉一阵抽搐。看着把枪从自己额头上拿开的年青人,侧头瞥了眼已经把自己选出来的实力最强的两名手下击倒的林义,深吸一口气,再度开口:“原来如此,不过看起来,二位兄弟不是来我们这里商量事情的。” “不。”林夕把枪放下,但没有解除人机一体,“我是来这里找你们商量事情的,只是我的时间不多,没功夫浪费。至于这些兄弟的伤,医药费我给。你应该是这里真正的主事人吧。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林夕,这位是兄弟,林义;我无意间听到了关于你们小刀会的事,所以,想来你们这里商量些不能拿到台面上的事,如何,能不能帮我引见贵帮的帮主?” “林兄弟,你们找人商量事情的方式真特别呀。估摸着,要是一路用这样的方式拜访完整个上海滩,恐怕要天下大乱了。” “不会的,最多上海乱成一锅粥。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兄弟姓姚名庆,是城隍辉夜的经理。”姚庆没有妄动,自从看到林夕和林义的速度他就知道,不管对方的枪口是不是指着自己,一旦动手,任何人都救不了他。 林夕做出明白状:“姚经理,不知在下是否有这个荣幸,可以到你的办公室里一叙?” “……好的。两位请。”姚庆深吸一口气,侧开身体,做出“请”的姿态。 他的态度林夕没有惊讶,能做到这种位置,特别是在上海这样的地方,若是一味横冲直撞,早就别人啃的连骨头都不剩了。 林夕含笑应下,转头看着唐梅曦,抬起左手,“唐小姐,要不要一起去呀!” 唐梅曦没想到对方还没忘记自己,一时的手足无措后立刻调整心态,她知道一趟危险重重,但转念想到了倒在地上的罗长空说的话。“如果真像他说的,傲雪也不安全了,以这些人中在上海的势力,我和傲雪哪怕想离开这里也困难重重。”念头在脑中掠过,唐梅曦嘴角轻笑,“谢林公子,谢姚经理。” “走吧。”感受唐梅曦身上的芬芳,林夕笑着让姚庆在前面引路。“还有,别忘了把他们一起带来,他们看到太多东西了。” 看似轻松的表情下,林夕精神压力非常大。若现在就确定身边的人是敌人,以他和林义的实力,即使把城隍辉夜拆了也不成问题,但他想和小刀会的人做生意,甚至如果可行,他希望把小刀会控制在手里,让他成为自己手底下打探情报的组织。 这些人打生打死为的是什么,不就是钱吗?而林夕相信,只要给他时间,给这些人发薪水绰绰有余。 小刀会在上海黑帮中属于中层,算是新兴组织,他们的底蕴和财富比青帮少,人手和了解信息的渠道比小帮会多;青帮等和日本人合作的组织与个人,这些人的财产被他盯上了,事实上,灵魂深处的生成空间,其中一个金色格子里面有了一套钢铁侠的盔甲,一旦事不可违,林夕会将它具实化,然后大开杀戒,并将包括身边名叫唐梅曦在内的所有人,全部杀死――为了保住秘密。 不过还好,一直走到六楼的姚庆的办公室,哪怕很多人投来不善的目光,也没人出手。 ------------ 第三十章 姚庆的惊颤 姚庆没有为难林夕和林义,在上海打拼,除了机智与悍勇,眼光是非常重要的。要是不小心得罪了自己吃罪不起的人,等着被人灭了吧。 林夕和林义的实力惊诧众人,虽然自信小刀会不惧敌人,但这种信心是在对付他们的人能承受由此带来的损伤的情况下;而面前两个二十上下的年青人,姚庆确信,若是采用暗杀的方式,无论是他还是此时上海的青帮大佬张凯麟,都不能避开。 正面对敌十余人,能在大家无法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制服自己,还有那股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傲然,让姚庆另眼相看。不过,只要林夕或者林义露出破绽,他会毫不犹豫的让人干掉两个家伙,无论是谁,敢这么嚣张的招惹小刀会,必须付出代价。 可这个时候就出现一个问题,对方想和自己的大哥见面,而了解了两人的实力后,姚庆绝不可能这么脑残。万一被对方控制了自己大哥,那他就是小刀会的罪人了。 “二位。今天我大哥不在这里,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商量。一般的决策我能代为执行,如果不能,会找机会递交给我家大哥。”姚庆让手下在门口站着后,走回来做到林夕的对面。 从刚才开始,姚庆注意到林夕的右手,因为对方拿着枪的手一直没有松开,而林义,这个依靠自身实力在十几秒内放倒十多人的汉子,更是有意无意的分担林夕可能遭遇的威胁。他判断,林夕是两人中的主导者。 对于姚庆如此识时务,林夕变得措手不及,本意上,他希望把事情闹大后引出小刀会的帮主陈董明。但是这个叫姚庆的家伙放低身段,反而让他不能继续循着这条路下去。林夕不是混黑帮出生,虽说商场如战场,却仅仅是金融上的较量,而且,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做过疯狂的事情。 “姚经理,我要跟你们做的生意,只有你们老大才能做决定。我相信,你心里还不服气,人多势众,双拳难敌四手,仅仅靠我和我的兄弟,并不能像你说明上面。恐怕你心里会想,以小刀会会众的数量,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我们淹死――我不希望在商量事情时,你们的人脑子里出现这样的想法,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姚庆脸上隐隐浮现怒气,他在人上已久,连老大陈董明也因为彼此的关系没有这么跟自己说话。如今却从一个比自己小了近十岁的年青人嘴里听到这番话,没有脾气是不可能的。 他捏紧了拳头,那丝愤怒在脸上僵持了一秒转变为笑容。“这是自然,林兄弟刚才的实力已经证明了这点。我想知道的是,你想和我们交易什么?” “信息。”林夕搂着唐梅曦,左手在她的腰肢上轻轻抚动,“我需要关于上海的所有人的信息,至于报酬,我会找机会通知你,让你的人准备好,接收财富。” 姚庆看到林夕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杀意,登时发现找到了头绪,可是,那个可能的答案太疯狂了,疯狂到姚庆无法接受。“你――你的意思是,所有投靠日本人的家伙?” 林夕看着他,没有开口。 僵持了一两秒后,姚庆挺直身体,对林夕说:“知道吗?这很疯狂,而且一不小心会让我们小刀会灰飞烟灭。” “可如果成功了,你们将成为下一个青帮。”林夕低着头,眼神冷漠无感,“实话跟你说了,我要杀人,杀很多人。但我不想累及无辜。如果我大肆杀戮,日本人肯定把报复对象放在普通市民身上,所以――” “要我们小刀会来扛?!”姚庆说。 林夕抬起头:“没错。但相信,和收益相比,这点损失没有什么。我大致了解过小刀会的崛起,你们帮主住的地方应该是上海最神秘的一个。听说以前不少人都见过他,到随着小刀会崛起的过程中遭遇的暗杀,他的行踪逐渐变得琢磨不定。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在看到自己势力膨胀后,一直像老鼠一样躲着,哪怕隐居幕后也不应该是这个样子。你说呢?” 姚庆没有被林夕说服,他摇了摇头:“这里由日本人说了算。我们没有投靠日本人,已经算是有良心的了。小刀会是我们兄弟和帮主近十年打拼下来的产业,我们不可能把它投入深渊。” “是不是深渊现在说太早,我的第一个要求只是信息,给我传递消息。至于你们怎么做,和我无关,不过就像刚才我们见面时一样,我们虽然是合作状态,可如果犯到我的手里,该怎么处理还是怎么处理。这样吧,为了你可以给陈董明一个交代,那个小子的消息告诉我吧。” 他说的是罗长空,姚庆却不敢应下,过了会儿,他摇了摇头:“抱歉。你要做的事情太大,我们怕是搀和不到这件事情里。” “是么……” 姚庆眉头紧皱,戒备的看着林夕:“有道是买卖不成仁义在,我们小刀会在上海好歹也说的上话,兄弟不会这么不自量力吧!” 面对林夕思索后眼底露出的那丝杀意,姚庆捕捉的十分精准,他怎么也没料到,对方竟然生起了杀他的打算。但他立即想起,这个家伙就是来掀翻上海局势的,自家的小刀会只因为被选定为可以合作的对象,这才能坐下来详谈。 可说到底,姚庆真不相信仅凭林夕与林义,能与小刀会上下数千人抗衡。 也许办公室内紧张的气氛让门口守着的人发现了,在姚庆没有吩咐的情况下,一群人拥了进来。 唐梅曦白皙的皮肤出现颤抖,虽然靠在林夕身上,可在她看来,身边的男子是死神即将收敛的尸骸。最关键的,还是自己的命运。 林义站了起来,但同时,十几把枪对准了他。 人机一体下,林夕已经偷偷用元素重组对这些人的枪械进行了小改装:比如即使扣动扳机,撞锤也不会有反应;又比如上膛的子弹周围多出一片空隙,原本固定的子弹出现偏移,不在和枪膛保持一线,不说卡壳问题,就算底火击中被发射了,它只会在枪械内部自己开道。 如果姚庆知道的话,恐怕会让手下在对付林夕时,把枪全部换成刀。冷兵器虽然免不了遭到元素重组的毒害,可总比稀里糊涂的炸膛强。 林夕的镇定自若被别人看成失心疯,可是,第六感极为强烈的姚庆却感觉到了更大的危机。一般人,只会觉得莫名其妙的感觉是自己想多了,但经历数次生死的家伙,即使第六感出现过错误的判断,也会坚定不移的相信。 姚庆没有下令开枪,而是沉着声对林夕说:“二位兄弟,我们小刀会是无缘与你合作了,不过你尽管放心,第一,小刀会绝不会投靠日本人,这一点我们大哥早就表过态;第二,今天你才从这里走出,我们再没相干,所有人都不会见过你。怎么样?” 在他看来,自己的让步几乎是耻辱性的,可心里的危机感让他不得不这么做。面对林夕感受到的威胁,远比看到青帮张凯麟更危险,正因为心底的不祥,姚庆才忍受耻辱选择退让。要知道自从小刀会成为上海一大势力后,就再没有人能在得罪小刀会后安稳离开。 此刻,荡漾在心底,事后调查清楚林夕来历的想法被姚庆甩开,只要能和这个家伙撇开关系,再大的亏也要咽下。看到林夕在自己做出的反应后,脸上露出的失望,更是庆幸这一点。 “呵呵,小刀会不是这样能容人放肆吧!而且我……”说到这里,林夕突然住了嘴,过了几秒后,他的脸上出现很精彩的神色,刚才虚按在唐梅曦要上的手结实的放在她的腰肢上。面对姚庆脸上出现的错愕,他说道:“现在不是你是否要选择,我相信,三分钟后就会给出答案,另外,让你的弟兄们把枪换了吧。这些家伙可打不死人。” 姚庆对林夕一时的反应很奇怪,“你什么意思?” 林夕示意林义去拿姚庆手下的手枪,然后一个瞬间,距离林义最近的西装男的手枪到了他手中。 “你……” “住手。”姚庆可不想自己好不容易维持的场面出现意外,虽然林义目中无人,直接把自己手下的枪下了很丢脸,可现在顾不得这么多了。 紧接着,当手枪的零件出现在桌子上时,姚庆和屋子里的人脸上出现愕然。 林夕把左手从唐梅曦身上挪开,扫了一圈屋子里的人,“这个屋子里,除了我和我兄弟手里的枪,你们的,都废了。还是快点换把新的吧。不然过一会儿,你们就要用刀子和别人拼命了。” “你――”姚庆脸色“唰”的变白,难怪对方如此镇定,竟然是自己手下的枪都出了问题,但更可怕的是,这些枪是什么时候出了问题。 在小刀会成员的动手下,纷纷发现了枪械内部的缺损件,有几个人甚至冒出白冒汗:这要是扣动扳机,不要说杀人了,自己的手能不能保住才是关键。 手下的反应证实了林夕的话,这里虽然是他的办公室,可林夕反客为主的姿态让他像是到了漆黑的深渊。突然,姚庆想到了对方刚才说的内容,“你是什么意思。我们为什么要拼命?难道你们……” “不是我。呃,你听,你的手下来报告情况了。” 林夕的话刚说完,屋子里的人就听到一个人大喊着朝办公室靠近。“姚哥,鳄鱼帮杀过来了――他们拿着喷子,弟兄们挡不住啦!!” ------------ 第三十一章 事了 姚庆听到小弟的呼喊,再看向林夕时,眼里尽是恐惧,之前,手下拿着的枪全都出问题就够他吃惊了,现在,对方竟能知道酒店楼下发生的事,难不成有千里眼。 千里眼这种扯淡的事姚庆不会相信,可他确信,得罪林夕绝对会成为自己最大的错误,所幸他和林夕没有闹到最后一步,先前看到手下拿枪指着对方时能猛然惊醒,把射杀令变成“礼送出境”实在是明智选择。 “去拿枪,鳄鱼帮既然敢过来,老子就让他们全部留下。”在姚庆的呵斥下,没有人再敢留在屋子里,一窝蜂的冲了出去。 小刀会会众被林夕的手段弄的胆战心惊,他们比姚庆还要清楚,手里的枪陪伴了自己不止一天,对它的性能熟悉的很,哪能想到,一个才见面的二十岁不到的家伙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让喷子出这么大纰漏。 姚庆吩咐了手底下的人后没有离开,虽然鳄鱼帮突然来袭让他们措手不及,可是,面前的二位爷才是真正的杀神。 “林兄弟有通神能耐,小弟我服了,不过您该知道,这种事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 见姚庆这么简单就应下了事情,林夕脸上喜色渐浓:“好。我等你两天。不过仅凭刚才那些事应该说服不了陈先生,这么着吧。我替你把下面的鳄鱼帮清除,但――这事要你们兜着?” “……那就多谢了。”姚庆没有矫情,要说势力,小刀会自然比鳄鱼帮大,可从人数上说,鳄鱼帮的手下却比他们多。 小刀会因为占据油水多的区域,所以能做到里面四层的人人手一只枪,而鳄鱼帮除了一些高层身边的亲信,拿的都是砍刀之类的兵器。一般来说,鳄鱼帮是不可能向他们动手的,可如果真的动手,就是致命一击,上海这么多年,帮派起起伏伏,有的长久留存,有的烟消云散,这里面固然有青帮背后操控的原因,却也有底层帮派相互搏杀拼抢地盘制造的杀戮的因由。 姚庆没有拒绝,第一是不希望小刀会损失惨重,第二是为了观察一下这位爷的实力。 虽然这人已经被他归纳为恐怖行列,但自己大哥并不知道,对方将来要做的事情会让小刀会陷入很大的危险中。即使也能获取了不得的收益,可也要有命去花呀! “那行。林义,我们下去吧。姚先生,一起走啊。”林夕对还坐在椅子上的唐梅曦伸手,女子伸出柔荑,搭在他的左掌上,自己站起来,靠到林夕身边。 四人一路走下,这个过程中,楼下战团处不断出现爆炸,除了和小刀会成员搅合一起的鳄鱼帮人手,成堆的鳄鱼帮会众被突如其来的手榴弹干趴下。 走到二楼的时候,林夕对还纠结连续爆炸声的姚庆说:“好了。我的忙就帮到这里,下面的收尾靠姚先生处理。” 姚庆身后跟着十多个人,每个人的怀里都揣着枪,走下来时,为了照顾林夕的行走速度,大家移动很慢。内心的焦急早就快把胸膛灼穿,又听到轻微的爆炸声,冲击波的力量从墙体传到众人脚下,哪怕姚庆也绷不住平静的脸了。 听到林夕的话,姚庆和他的手下一样摸不着头脑,但随着来到二楼楼梯转角,登时看到一大群人躺在地上,像油漆一样的鲜血铺的整个大厅都是,至于被手榴弹炸死炸伤的鳄鱼帮,模样惨不忍睹。 沿着台阶走下,林夕左手扶住被地狱般场景和扑面而来的血腥气冲的身体发软的唐梅曦,轻声安慰着:“没事的。有我在呢。” 唐梅曦简单地“嗯”了声,思维失去了判断力,从遇到林夕开始,短短一个小时发生的事,让她觉得不真实。唐梅曦的心里一个劲的在问:身边的男人是谁,这个人连二十岁都不到的样子,气场却比青帮的某些大佬还要大。 说起来,唐梅曦现在正处在困境中,上海垂涎她美色的人多的事,但因为背后站着的势力,一般的人不敢折取,有能力的顾忌身份不急于一时,这才能让她保得清白之身。其实唐梅曦听到过很多和她一样失势后成为男人玩物的女子,有些人自然借此攀上了权贵,但也让她们将大好年华牺牲在五六十岁的男子身上;也有些沦为真正的玩物,死去的,被折磨的不成人形的。 这段时间唐梅曦几乎奔溃,有时考虑着是不是干脆做了某个大佬姨太太算了,只要不落到第二种境况就行。 林夕说话时,愣在楼梯转角的姚庆和诸多手下呆立在那里。 过了会儿,姚庆“哒哒哒哒哒”地走下去,对直冲脑仁的腥臭毫不理会,低声询问了大厅手下的情况。 在手下东拼西凑之下,大致了解了刚才发生的情形,正因如此,姚庆把林夕当成拥有神鬼之力的人。 若非这样,怎么解释对方身上发生的奇怪事件,吩咐手下解决余下的鳄鱼帮,并清理大厅,然后做主给受了惊吓的客人一笔压惊费,最后才小跑着来到已经走到大门口的林夕身边。 “林兄弟,林兄弟――怎么现在就走,老哥我摆了一桌宴席,就等你呢。” 姚庆殷切地神情并没有得到回应,林夕仍然一脸笑意:“姚先生应该知道兄弟的能耐了,至于鳄鱼帮,你们已经结下大仇,如果陈先生准备合作,两天后我过来,把有关鳄鱼帮的资料给我。” “一定一定。”见林夕没有留下来的意思,姚庆再劝之后也没结果,便安排自己的车,吩咐司机把人送到。他和林夕接触虽短,却真是怕了这个小子。 鳄鱼帮来势汹汹,林夕只帮他们解决了城隍辉夜的敌人,冲到小刀会控制区域的人还有很多,但是这最大的一股被快速解决,姚庆可以从容调度人马,对散入他们势力范围的鳄鱼帮进行围杀。 林夕、林义和唐梅曦坐在车里,行了一段距离后,林夕对唐梅曦问:“你家在哪儿?要是方便的话,可以跟我回去,你也可以跟我说些上海的事。” 唐梅曦听到第一句时准备说出自己住的地方,哪想林夕会说出后面的话,她的表情一愣,随后犹豫的摇头,说自己有小姐妹等着。 林夕表示理解,让司机先去唐梅曦说的地方,然后才将自己和林义送到住的酒店。 “两位爷,若是没什么事小的先走了。”司机没看到姚庆和林夕对峙的场面,可是,对方能让姚哥派自己送对方到住的地方,显然不是一般人,他是打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对待。 林夕应道:“没事了。回去告诉姚先生,谢谢他。我等他两天后给出的消息。” “好的。” 看着车离开,林夕和林义走入酒店,去了自己包下的楼层与金牛等人见面。 ------------ 第三十二章 考虑选择 陈飞雁几人从同学那里回来,比林夕要早三个小时,上海虽然是大都市,可几个人心里知道,在这乱世,姑娘家身边没人照顾,黑灯瞎火下总难免惹上麻烦。 上海游玩的人累了一天,回来后洗了澡,背了些单词后就匆匆睡下。林夕两人回来时,正好看到金牛穿着睡衣把自己的衣服拿到外面的篮子里――这家酒店本是没有这个服务的,可因为林夕使钱的原因,酒店老板专门安排了员工,给林夕这层楼的人浆洗衣物。 为了避免底层员工怠慢,林夕不但给老板一笔钱使,还对为他们浆洗衣物的人归功一笔赏钱,所以,一行十几人的衣物虽然麻烦,酒店被分配到这个任务的职员甘之若素。 “林少,没啥事吧?”今天不是郑城值夜班,可他还是守在这层楼的入口,刚刚觉得茶的味道淡了,去重泡杯茶,哪想到这么会儿功夫林夕就回来了,撇下放了茶叶的杯子赶忙跑过去。 正要和金牛打招呼的林夕对突然冒出来的郑城轻笑道:“放心吧。我是什么人啊你不知道?上前个鬼子和我照面,也只能在屁股后边吃土,行啦没事的。” 将衣服放到篮子里的金牛走近,说:“听郑城说你去找上海的帮会了?要做大事,可不是靠勇武行事的。以后这种事就吩咐我们吧,你在背后调度就成,哪里能碰到危险的事都由你出面处理。” 郑城听到这话羞愧不已,遇到林夕之前他就是做手下的,叶弘和吴建豪为人粗鲁,可待人真心不错,比之前由混混痞子爬上来的皇协军要好,这些年,不说没看到,连听都没听说林夕这种形式做派。 手下专门负责传递消息,遇到危险的时候,手下靠边站,由老大上去解决。 “对对对,金大哥说的对,林少,以后这些事就交给弟兄们吧。咱们实力确实比不上您和林哥,可咱们的实力怎么也不是小混混招惹的起的。” “行了行了。你们背英文单词了吗?今天加快速度行动,就是为了在上海找个落脚点,好快些去美国,到时候这里就留几个负责人,你们可不要拖后腿,到了美国后还要找专门的翻译认路。” 林夕的话比什么都好使,不管是金牛还是郑城,脸顷刻垮下。金牛还算好,记住的单词比较多,只是说出来的英语是中国式英语,说给外国人听要愣神一会儿才能明白。至于郑城,那就更惨了,这小子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对英文单词没感冒的。 林夕是过来人,就业后才知道掌握知识的重要,和在学校时要老师强制灌输不同,就业压力大的社会环境中,强制性的给自己充电。郑城一行人的年纪和自己当初在大学差不多,心里很希望他们可以用心。 不过最终,林夕动用的是林义的高压棒。 林义恰在此时开口:“明天早上默写单词,成绩最差的四人留在酒店看家,成绩最好的四人可以支取两百大洋。” 林夕这会儿补充道:“陈飞雁她们你们想通知也好,不通知也好,无所谓,如果想得到奖励,今天晚上就努力吧。” 金牛对银钱之类的事没多大反应,可郑城还有在门口守夜的沈斌黄圆就不一样了,大洋对他们有莫大的吸引力。 一块大洋用新世纪的物价计算足有上百之多,将这笔钱放在上海,大多数人一辈子也没聚集到这么多钱。 在林夕和林义离开后,郑城瞅着金牛,他的目光让后者难受,蹙眉问道:“有什么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呵呵,是这样的,金哥――你瞧吧。陈小姐她们都睡了,咱们是不是不要吵醒她们。那啥,林少不是说了么,睡眠是女人、女人……” 黄圆小跑到他身边,一肘子推开他,“真没记性,缺少睡眠是女人最大的敌人。嘿嘿,金哥,您看……” 金牛算是知道他们的意思了,想了想,陈飞雁、荣萱还有白月冰三人本就是学生,学习能力在他们中是最高的,这点哪怕同为学生的李亚东也比不了,颔首道:“随便。反正我有事情做,有钱也没机会花,行,我先回去了。” 郑城、黄圆还有刚刚走过来的沈斌听后呵呵乐着,少了陈飞雁三女还有李亚东,三人觉得通过一晚上努力,应该有机会获取前四的宝座――第一是不敢想,可三四名的位置不是没有可能。 第二天一早,林义果然如林夕说的那样让众人默写单词――面对这个问题时,陈飞雁提出过意见,因为林夕不再他们之中,只是林夕给自己定了赦免权,硬是将她的意见压下去。 结果就是三个复习了一晚上的人,只有沈斌获得了第三名,第四名被金牛得到,这让没有拿到钱的第五名郑城暗地里腹诽,至于第七名的黄圆自然不可能有怨言,他的名次太靠后。第一名和第二名是荣萱和李亚东。 虽然昨天说是名次最末的人在酒店看守,事实上,一切依照原来的安排。 林夕坐在酒店一楼的雅间,对着盘子里的牛排用刀将它切成大小一样的均匀形状。 大家在外面忙活,昨天夜里,用人机一体沟通步枪最大射程,他看到了小刀会和鳄鱼帮交战的外围。所以担心陈飞雁三女,特别安排林义跟着保护,把事情放到了金牛、李亚东、叶弘和吴建豪身上。 几人刚来上海,虽然说要忙,但因为事情实在不多,不管怎么忙也有限,比如要买地,就得拜访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事急不来,只能干等。 这会儿林夕犹豫的是金色格子中的钢铁侠盔甲,到底是将它的大小设定成多大才好。林义作为终结者,设定的时候,林夕自然以越强壮越好来设计,因此,别看林义的体格不大,事实上堪比一米九的大汉。 而他自己,还不到二十岁,将来一定会长高,也就是说,林夕考虑的是钢铁侠盔甲应该以什么尺寸设定。根据林义检测,自己将来的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三到一米九之间,这是个让他心动的数据。 可如今,林夕的身高不过一米六九,由于营养跟上,短短几个月就长了一厘米。如果将盔甲设定为一米八到一米九的制式,意味着将来他能穿上这件战斗盔甲,而现在也可以让林义穿着这身衣服保护自己。 但是,随着资源的积累,林夕有理由相信,将来不会再将自己处于危险境地中,而此时却是最危险的时刻。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只有安稳快速的完成资源积累,才有将来的辉煌,可是让他用金色格子造出一米七身高大小的盔甲,又实在不甘心。 虽然金色格子的来源清楚,但每个格子一千人的规模绝对不小,昨天夜里就收集到不少冤魂,但这是乱世,随着将来世界格局稳定,再难拥有这样滥杀的机会,每个金色格子都异常重要;另外,不管这里死掉多少人都不能改变一件事实,死去的都是华夏人,从横安一路来到上海,林夕发觉死在他手里的小鬼子连两百都不到,这不得不让他沮丧。 “到底是考虑现在还是放眼将来?” 给林义披上钢铁侠的盔甲,实力是增加了,可怎么看怎么觉得多余,对方本就是近乎于不死的家伙,再配上这玩意儿算什么。反而是自身,虽然有异能,却仍旧是血肉之躯,挨上一颗子弹就得玩完。 ------------ 第三十三章 麻烦找上门 林夕的烦恼没办法告诉别人,他不是没问过林义,对方分析后,认为还是将来再拿出来效果更好。 理由是,当他们的势力变大后,会引来很多人的目光,到时候,林夕还想通过杀人增加金色格子的数量,就必须采取更加隐秘的手段。虽然杀人的事情可以安排给终结者,但是,林夕身体对人类死亡时的能量吸收范围是有限的,聚集了大量目光的他若不能用奇特手段避开,会增加自身的可疑性。 林夕从未觉得依靠异能可以把世界干趴下。 “真是艰难的抉择。”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一口灌下,林夕的眉头瞬间皱成“井”字。他端起酒杯,砸吧砸吧嘴,又将它放下,“怎么就学不会呢?”没有前世酒精过敏体质困扰,他认为自己该增加酒量,但不管点多名贵的酒,喝到嘴里,味道都不甚喜欢。 “服务员。” “先生有事。”酒店的服务员对林夕一众很热情,这群人不但包下一层楼,对他们这些员工的打赏也很给力,因此都很乐意为他们服务。 林夕指着桌子上的酒和菜,说:“把这些打包了,我要带走。” “好的,先生稍等。”服务员离开了没一会儿就拿来袋子,将林夕桌子上的酒菜分类放入袋子中。 上海形势复杂,林夕不敢太过放松,手枪随身携带,不时借用它进入人机一体观察四周。 从服务员手里接过袋子,林夕随手递过去一块钱,“谢了。” 服务员了呵呵的说:“没事。先生要是有事,愿意为您效劳。” 林夕把东西带到楼上,在上面的房间里训练了一个小时,洗澡后已经是中午,因为在酒店包间待的时间比较长,肚子还不饿。和守在门口的两人招呼一声,离开酒店。 走了半个小时,林夕来到一处菜场,里面人声鼎沸,烟气混杂,不喜这里的他转身离开。 可是他才走了一条街,在偶然进入人机一体时,忽然发现几百米外一辆载着二十几名日军士兵的卡车在街道上飞驰,前后跟着四辆侉子。 “嘁,真晦气。”不想和这些人见面,林夕朝街道里的巷口拐去。 日军的速度很快,林夕才在巷子里走了不到三十米,发动机的声音就咆哮的撞进他的耳中。 林夕停住脚步,右手摸着腰间的手枪,一副随时都要拔枪杀人的架势,人机一体启动:周身环境登时清晰可见,连墙壁内的屋子里的摆设也成列在他的脑中,随着墙壁阻挡继续,远处出现的场景变成了黑色的背景与白色的线条,一条条白线勾勒物体样貌,人,车子,衣服,机枪,一清二楚。 可总是有事情打搅到他,不等林夕继续观察日军的目的地,前面巷子的拐角口走出一大群人。这些人凶神恶煞,瘦的尖嘴猴腮,胖的肥头大耳,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伙一脸恶相,就差竖一杆“我是坏人”的旗帜。 林夕自然不想和他们打交道,跟走在巷子里的其他人一样,侧身避到一旁。 这群人在上海作威作福惯了,毫不将普通百姓看在眼里,人群走过时,其中一个还从拿着篮子老妇人那儿取了两个鸡蛋。老妇人一脸愁苦却不敢声张的样子令林夕不禁叹息一声。 “小赤佬,家里死人啦,叹气,叹个毛气!” 人群里的帮会混混是去拼抢地盘,小刀会与鳄鱼帮交战,不知什么原因,鳄鱼帮的主力竟然在城隍辉夜被剿灭,整个战局变成了一面倒。为了保住精血,鳄鱼帮不得不收拢地盘,小刀会的实力没到吞并消化整个鳄鱼帮地盘的地步,因此一些边边角角空了出来。 小刀会虽然看不上这些地方,可对其他帮会来说却是块肥肉。这群人正是要通过武力,把周围几条街的话语权拿下。 这种时刻,帮会会众的心情自是经过调整的,却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一鼓作气的程度。其中就有几位的热血随着前行慢慢消退。 同伴从普通人手里拿上两个鸡蛋仅做解乏的用途,可是,几个人却在经过穿着风衣的家伙身边时,听到了他的叹息。他们的心情本来就不高兴,听到有人叹凉气立即叫嚣。 骂声就是从拿过鸡蛋的人身边的同伴嘴里发出。 “怎么回事?”走到最前面的人听到手下叫骂,停下脚步转身喝道。 听到老大发话,叫骂男指着林夕说:“大哥,这家伙对着咱叹气,这回可是生死交战,娘的,太晦气了。” 这次对他们而言是生死之搏,帮会每次血拼,总有两到三层的人倒下,其中有一层会彻底沉落,变成残废。所以听到叫骂男的话,三十来个人顿时将目光死死落在林夕身上。 站在老大身边的壮汉亮出砍刀,对领头的说:“大哥,让我的刀染点红吧。好去去晦气。” “……成。”领头的家伙盯着林夕,上下一打量就同意了。 他不认为林夕会是有背景的人,但凡有背景的都不会独自一人,更别提会走到巷子里。这年头可不兴扮猪吃老虎,因为一不小心就可能真成了被人宰杀分肉的肥猪,领头大哥瞧林夕也就是个学生,身家也许不错,却肯定不是豪门。 领头打算好了,等自己有了大点的地盘,就去走日本人的门路,要是被他们看上,到时每个人配把枪,除非中高层的帮会将他们视为目标,否则,不用担心自己被同类吞并。 正是这个原因,领头人虽不想招惹麻烦,却还是同意了。 “马哥这主意好,我也想沾点红。” “嘿嘿,我也是。” 三十多人的队伍在小巷子里拖的将近十五米,林夕站的位置虽然靠近队伍末端,可队尾处还是有五个人守着。 “切――真麻烦。”林夕一呼一吸,目光从他们的武器上扫过,双手贴在大腿上,接着,需握的掌心多出了匕首,左右二手同时出现,两把匕首的组成原料来自这群帮会成员。 前后出路被堵,双方距离又近,混混也表现出给他放血的想法,林夕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要是口才了得,林夕倒想试试口头交涉,毕竟日军车辆离去不远,要是闹出动静被他们发现就不好了。 林夕心里对自己说:“速战速决吧。” 然后,叫骂男正打算学着大哥的得力干将把刀抽出来,眼睛余光却见银芒一闪,刺入骨髓的冰寒竟从皮肤一路冲到心窝――他伸手捂着脖子时,躯体已经倒下。 “好好……小的们――他娘的快杀了他!!”正朝林夕走过去的大汉瞧见学生年纪的人动手,怒极反笑,正要说道一番,没想到围在林夕身侧的人还没抽出刀子就被对方“唰唰唰”的干掉,哪里还能做出气定神闲的架子。不管身前的同伴,凡是挡着自己的人都被他一把推开,笔直的朝林夕扑去,那把沾染上百人鲜血的砍刀被他贴在腋下,准备靠近后借着速度朝对方的心窝子捅去。 ------------ 第三十四章 遭遇 对自己通过杀孽得到力量这件事,林夕只会感到欣喜,而不会认为自己要背负罪孽。 无论是后世还是这个时代,此时的人回首去看千年之前,春秋无益战;对他来说,此时军阀遍地的中华大地,也是如此。 四五个月过去,在林夕放弃投身伟大革命的时候,思想再不会为后世的繁华遮目阻碍,还不够,这个时代的势力和组织,能做到的还远远不够。 要么不做,做了就不要后悔,一条道走到黑,林夕自持拥有异能,不管到哪里,只要不是和全世界为敌,就能滋润的活下去。 有这些东西垫底,哪怕日军距离自己并不远,他也出手了。 将堵在巷子一端的几个人杀死后,林夕不管不顾的和帮会混混拉开距离,没等后面的人冲上来,一连串的爆炸在人群里炸开,残缺的胳膊,撕裂的大腿,外露的猩红的血肉与从骨头里流出来的被震散的灰白骨髓,让巷子里的普通人看后一个个倒地呕吐。 快速解决帮会众人,林夕对还在巷中的老百姓喝道:“还在这里干什么?等着被抓走作死啊!” 这声吆喝让众人当头一棒,不管生理反应如何严重,强忍下后,快速朝巷口的另一端离去。 林夕一边进入人机一体,观察四周情况——特别是日军的反应。巷子里的动静太大,哪怕日军已经开出几百米,爆炸的回笼声还是递入这些人耳中。 “你们慢慢找吧。”林夕展开速度,一脚踏着墙壁,借力一蹬就来到围墙顶上,随后从上面跳下,在民户的院子里飞奔。没一会儿就跑到另一条巷子,趁没人观察到他的机会落地,闲做无事的晃晃悠悠的走在巷子里。 这时,林夕发觉自己遗漏了收缴对方老巢的计划,“虽然一看就知道是穷鬼,可破家也能收拢万贯财,算啦,反正迟早要从他们身上拿回来。” 这条巷子较之前面的宽敞,却什么人,奇怪的是居然有个臭豆腐的摊子。嗅了嗅豆腐的臭味,林夕踟蹰不已,前世还是屌diao丝时,看到臭豆腐的摊子,总会买上一份,可是在买臭豆腐的同时,他会给自己备口香糖,要么就是到家后刷牙,可现在…… “老板,来碗臭豆腐。”林夕走过去,给了些零钱。 卖臭豆腐摊子的是名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青年,林夕估计这人该是和李亚东他们一样是个学生,只是不清楚这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毅力,居然卖起臭豆腐来。 撇开读书人的身份做这种行当,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面对左邻右舍和朋友们另类目光的镇定。 “好的。”青年笑着接过钱,拿出碗筷,给林夕几块臭豆腐,又在上面淋了一层酱汁。小摊旁边有两张桌子,他走过去把放在上面的凳子拿下来,将那碗臭豆腐放在桌子上,“客人慢用。” 林夕吃了几块,感觉味道比后世的要好不少,不知道是现在的人做的东西是真材实料还是有什么秘制方法在几十年时间里消失。吃完了臭豆腐,林夕看着这条巷子,对青年问:“我说老板,这条巷子来往的人不多呀,你把摊子放到这里一天能挣几个钱。” 青年动作微微一顿,脸上苦笑:“客人到上海没多久吧。” “嗯。难道你把摊子放到这里还有隐情?” 青年说:“客人来上海后应该看到混乱了吧。这些人上面没法管也管不了,我这摊子一天都挣不了多少钱,连喂饱他们都难,运气背一点,轻则拳脚相加,重则刀棒相抵,日子难过的很呢。” 对这种事林夕也没办法,点着头,同样叹起无奈,过了会儿,他站起身,道了声告辞。 在他转过拐角后,这条巷子的另一头出现两名日军,似乎在找什么人,行色匆匆,路过臭豆腐摊子的时候只在老板身上扫了一眼就过去。 “阴魂不散啊。要不,杀了他们。”林夕从豆腐摊离开,是为了避免因为自己连累他人,不过人机一体中,发生爆炸的那条巷子周围的居民被日***托砸开大门,在刺刀的威胁下,一个个被绑在一起押走。 靠着墙壁,林夕呆呆的看着身前的地面,不多时,那两名日军小跑经过。不等他俩打量,林夕双手飞出如电,刀片同一时刻切入日军士兵的咽喉。紧接着的是飞出一脚,左一个右一个,把捂着脖子的士兵踢倒在地上。 “啊!” 突然,巷子另一端传来女子尖叫,随即“啪嗒”一声传来,林夕转头去看。原来是位提着包袱的妇人看到日军死前的挣扎,惊恐后不由自主的展示内心的恐惧。 “……见鬼。”没想到会突然出现这么一出,林夕苦恼不已,右手握着毛瑟手枪,人机一体的状态下,在巷子里跑着,以极快的速度奔驰,避免现在和围过来的日军照面。 “这些帮派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要惹麻烦干脆到郊外火拼得了。”几天前的林夕不会露脸,也不会关心被日军押走的市民,既然做了日战区的顺民,就要有成为顺民后被日军压迫的觉悟。可林义的话点出了他心中的私欲,现在,只要避免自己陷入极度危险的境地,哪怕让林夕把半个上海搅的天翻地覆也无所谓。 不管面上说什么,有一点林夕坚信:一旦自己真的杀死这几十名日军,上海会有很多无辜的市民百姓遭受牵连。 即使这样,该做的事还是要做。 割喉的两名日军的枪械子弹被林夕利用,造出了杆毛瑟k98与百来发子弹。 看着前面的两层楼,林夕将目标放在内凹的角落,把步枪往肩上一甩,靠近墙壁时加紧跑了几步,“喝啊”,跳起来到一米高度,四肢牢牢摁在对角的墙壁上。接着双脚一蹬身体朝上窜去,即将落下时两手牢牢按着墙壁,把身体固定在那儿;随即重复这个过程,不到十秒就爬到了楼上。 “啪。” 子弹撞在林夕脚踝边的砖头上,看着冒着青烟的弹孔,林夕转头观察目标的同时将身体压低。 不远处的楼房拐角中,穿着土黄色军装的日军大声叫骂,不满自己竟然在这么近的距离都能打偏,再次拉栓上膛,却等不及瞄准射击,林夕先他一步开枪,在他的胸口“点”出血柱。 两声枪响,拉开了这场遭遇战的序幕。 ------------ 第三十五章 意外的巧合 张中药是名地下党员,在组织理念的洗礼下,坚定了信念。他来上海已经有五年,日军占领这里时,张中药曾想过离开,但组织上与他谈了次话后,最终留了下来。 往日的张中药一直以苦难大众的样子面对众人,可是今天一改往日形象,因为这一天是他结婚的日子。妻子同样是名地下党员,有过三年共事经历。 他们能结为夫妻,在上海的同志都很开心,准备一道参加婚礼。 由于身份原因,张中药的喜宴办的很低调。虽然过来路面的同志比较少,可几年下来的朋友却多,酒水虽然了些,可看了下参加婚宴的人的面孔,发现还有很大一批人没有过来,所以就赶着去买酒。林开贤是和他一起分配到上海的,彼此有五年的共事经历,于是拿了钱同他一起去外面买酒水。 两人走到一半的路后,发现了一拨青皮拿着砍刀之类的物件气势汹汹的经过。二人为避免麻烦,悄无声息的与他们避过,昨天晚上鳄鱼帮和小刀会的血拼有所耳闻,今天一早又有好几个帮会火拼,只将他们当成普通的会众。 可是,当两人看到日军开着车朝他们来的地方赶去时,登时知道不妙了。 张中药想回去通知妻子和到了婚宴会场的同志,林开贤却认为时间来不及,应该去通知还没有到的人,让他们避免遇害。 正当僵持不下,林开贤准备打晕对方,连续性的爆炸在身后百米的巷中传出。 爆炸出现的太快,有似乎由十几个手雷一起引发,巨大的烟尘跟随冲击波从巷子内涌出,街道上一时失声,然后,反应过来的路人加快脚步躲开。 “那是……”面对突然出现的爆炸,张中药把目光投向同伴林开贤。 林开贤不得而解,可一瞬间又反应过来:“这爆炸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不过还不保险,中药,你快点回去,看看同志们离开了没有。要是没有离开快让他们走。这爆炸说不定能吸引日本人注意,给你争取不少时间,我去通知其他人,顺便观察一下到底是什么人弄出的动静。” “好的。我现在就去。”张中药知道这个机会难得,虽然妻子和参加婚礼的同志能不能活下来只能看天意,可存了万一心思的他只能祈祷突如其来的爆炸可以绊住日本人的脚步,或者家里的客人警觉后立即离开。 结果真如两人所料,那队极可能朝他们婚宴举办地去的日军和青皮被爆炸吸引,开始抓捕市民,搜索可疑人员。过了不到十分钟,枪声终于响起,这个时候,张中药已经离开,留下的人只剩林开贤。 林开贤不敢深入,隔着街道在角落张望。 开枪射杀日军士兵后,林夕趴在二楼楼顶,在人机一体下,把手榴弹放到匆忙赶来的日军身边。 “轰隆”,小泉存志跟在身前四名同伴身后,哪里想到四名同伴中间竟然出现爆炸,气浪将他撞到地上。 “诶呦喂。” 手榴弹的破片扎进了他的腹部,小泉存志捂着腹部在地上打滚,这边的爆炸很快引来两名战友。 “发生了什么事?”刚过来的日军看到炸的血肉模糊的四人,把目光投到还活着的小泉存志身上。 另一名日军从医疗包里拿出纱布,“先给他止血。” 可惜,三个聚集到一起的日军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正包扎的伤口上,居然凭空出现一枚手榴弹,第一眼的印象是眼熟,第二眼的印象是它怎么就猛地出现了。 三人没能留下任何遗言,连恐惧时压抑不住的尖叫都没从胸口冲开,爆炸掀起的气流将他们的灵魂从胸腔挤出,留下空余的躯壳掉到地上。 迎着手榴弹爆炸的那面,日军士兵的样子惨不忍睹,气浪犹如利刃,一刀刀的把皮肤和肌肉刮开,露出里面的骨骼和内脏。 七零八落的爆炸发生在以林夕为原点的三百米范围内,很多日军连他的面都没看到就被突兀产生的力量炸到空中,落地时立即变作尸体。 “二十一,二十五,嘿,又是三个,呵呵,二十八……”楼顶上,林夕乐呵呵的清点自己的战绩,虽然他已经知道金色格子需要的人命数量,但一个月的时间下来,只要不是特别紧张的战斗状态,他习惯了把自己杀死的人的数量清点出来。 菊川亚美时任中尉,是日本驻上海情报科的,她的任务是将潜伏在上海进行谍报活动的支那人揪出来。 两天前她得到消息,他们盯着的一名支那情报人员要去一个地方和同伴汇合,随着详细深入她发现,目标人物竟然要去一场宴会。得到消息的菊川亚美激动不已,她没有立即将情报上报,而是暗地里做了布置后,在出发前与上峰通了电话,然后才带领手下向目的地突进。 可是,当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时,身后巷口却出现猛烈爆炸,菊川亚美听出来,这是自家军队装备的97式手榴弹。如此快速迅猛的爆炸绝不一般,她虽然想去抓捕情报人员,但是,突如其来的爆炸很可能是对方为了给目标人员传递信息才做的打算。 是不管不顾,直接去抓捕已经盯上的情报人员――对方很可能因为爆炸有了警觉开始撤离;还是包围现场,将制造事端的人抓获。 时间紧急,容不得犹豫,菊川亚美下令,将爆炸发生地点的几条街区封锁,并让跟她一起来的帮会人员做先锋,将这片区域内任何可疑人员抓获,如有反抗,生死勿论。 但是,命令递交出去不到半个小时,手下的大量伤亡让她简直不敢相信。 “到底怎么回事?你们立即进去!”菊川亚美带着手下押送带出来的支那市民,正等着结果的她却听到全军覆没的消息,如何不让其错愕。“中岛君,难道支那人攻陷上海了吗?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火力?” 这次任务意外中断,菊川亚美心情本就不佳,哪想到派去包围敌人的帝国士兵竟然损失惨重。那些急促快捷的爆炸她也听到了,就像有人布置了十几门掷弹筒,虽然很少听到枪声,却从另一方面解答了原因。 敌人连轻型迫击炮都有准备,而且不止一门,何况其他重武器。 菊川亚美立即想到要在上海对整个城市进行搜查,尤其是那些不和皇军合作的帮会,虽然没有证据,但是上海滩,唯独这些组织有实力也有能力悄无声息的把火炮弄进来。 中岛关隘也是中尉,奈何这次行动由菊川亚美负责,而一年时间来,这位帝国军界的带刺玫瑰展现了非凡能力,捣毁了数个支那在上海的据点。 “菊川中尉,我们人手不足,您看,你是不是先回指挥部请求支援,我带士兵到周围,试着将于皇军有关联的帮会召集起来。” 菊川亚美稍微思索就摆手:“算了中岛君,对方火力强大,我们这次准备不足,先走吧。继续待着也无济于事。” “那这些支那人?”中岛关隘看向被绑缚一起的居民。 菊川亚美也看向这些低头躬身的市民,眼底露出厌恶:“从里面甄别出居住地不在附近的人,将这批家伙带回去。” “那另一部分……” “放了吧。支那有句话,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有的是机会收拾。” “明白了。” 另一边,将标定的敌人解决后,林夕没等到新的敌人。 “我去。居然就这么跑了,太没种了吧。嗯,这人是谁?居然躲在角落观察这边的动静,真不怕死啊。”人机一体中,知道日军后撤的林夕“看到”了躲在角落的林开贤。 ------------ 第三十六章 局面 林夕细看了对方的装束后不去理会,他的精力放在另一些东西上。 看到死去的日军和倒地的青皮们,林夕认为有必要把他们身上的银钱拿出来,不管怎样也不能便宜了敌人不是。 于是林夕标定了有关银圆和黄金物质的特征。 人机一体时,他的眼睛可以透视所有的遮挡物,之前,林夕就用它寻找财物,还在峡岭时,将一群打劫夏宅的人偷偷藏起来的财物找出来。 当他把标定物放在银元上后,立刻看到人身上的兜里,和藏在箱子里的金银,每家每户拥有的数量不多,可是在半径为三四公里距离上,林夕“瞧”见的金银单位能以万计算。 “果然是大城市啊,举家不易,看这模样,一户人家若没有十几块钱压箱底,恐怕只能沦为乞讨了。”他的“视野”里,有平穷者,有富裕人,贫寒之家拥有的银钱不过一两块;中产富户,不但有银元压底,还有黄金作饰。 一两户积累是蝇头小利,可是当数量聚集时,累积的财富哪怕林夕这个每天都有三千多大洋进账的人也看的心头发痒。 上海这种城市果然和其他地方不同,无论是横安县,还是惠府峡岭,那些地方除了商户和权势之家,普通人的家里最多只有三四块钱,其他只是角币,对他们来说,除了生活必须品,很多东西都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解决。 “看着”满眼都是标定出来的红色,林夕没有合上的嘴角溢出了透明的液体。 然后,发现尴尬的他吸溜着把唾液咽回,用衣袖拭了嘴角,“财帛动人心啊,恐怕佛爷都挡不住遍地金银。诶,听说印度私人黄金拥有量极多,我要是到那儿转一圈,一边开车一边用元素重组,恐怕每几天就发财啦。” 人机一体借助毛瑟步枪的最大射程,让他的观察范围达到三四公里,但是,元素重组的极限只有三百零几米。 “还是先回去吧。有什么想法到住的地方再说。”这么一想,林夕就用元素重组,把死去的日军与投靠他们的帮会混混身上的金银摄取到自己身边。 “走喽。”把毛瑟枪放在房顶,林夕从楼上一跃而下,身体下落时,双手突然攀住楼顶,让下坠的速度顿时一减,接着才放开攀住房顶边沿的手指,让身体自由下落。 沦为日战区的上海不知道有多少他人的耳目,林夕可以通过人机一体标定特定的物体:比如敌人,比如人形状的物体,比如对自己有恶意的人。这之中,并不能将注意自己的人标定在内,这些人虽然会威胁到自己安全,可他们仅仅是打探消息,在人机一体中,并不能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 所以对林夕来说,真正有威胁的是那种态度不明的家伙。昨天晚上的城隍辉夜就是如此,姚庆的手下在标定中,全部都是红色,而姚庆本人却一时变作鲜红,一时又慢慢淡去成为普通。虽然林夕可以通过颜色的变换了解对方态度,可琢磨不透的心态才是最难判断的。 林夕才离开几分钟,躲在街道对面巷子里的林开贤就走出来,朝发生爆炸的巷子内深入。 街道上的人很少了,除开被押走的市民,其他人不是躲回家里就是收拾包袱后跑去亲戚家避难,正因为街道上人流忽然变少,林开贤才觉得形影孤单的自己更容易暴露,不能不小心行事。他正贴近带有烟尘的巷口,忽然肩膀被一只手搭住。 一瞬间,林开贤全身毛孔缩紧,他没有选择反击,这人如果要对自己不利,不可能只用手搭着他。 果然,在他强制冷静下来后,熟悉的青年男子声音传入耳中。 “林先生,您这是要干什么呢?这儿可不是多待的地方,还是快点走吧。” 林开贤转过身,左右张望了下,拉着说话的青年钻到巷子里。 “你,” “益弘,你怎么进来了?别停下,我们快点走,也许有机会找到他们也不一定。” 和林开贤交谈的青年正是胡益弘,他与林夕等人坐船而下,到了上海就难见踪影,确实如林夕和林义判断的那样,他是社工党,一来这里就和当地组织取得联系。 “其他人已经知道事情,我刚来上海是新面孔,所以就跑进来看看,没想到你竟然还在这里。”胡益弘加紧脚步跟上林开贤,“走这么快干什么,我进来时看过,什么人都没有,要么是跑掉,要么就躲在家里。” 林开贤说道:“所以才更危险,你不是说我为什么不离开吗?我就是想寻寻,能不能找到引发这次事端的人。瞧你的样子,中药那边都安全吧。” “嗯,我看到了张哥,他们都好。只是两边没看到你,大家都很担心。” 林开贤带着胡益弘穿过了整条巷子,一无所得,“看来是没缘分,益弘,我们快走。再过会儿,就该招来注意。” “嗯。”胡益弘回头看了身后,又和林开贤一起提高速度。“林先生,这里发生交战了吗?我听这动静挺大,这上海竟然能有让日本人都忌讳的人啊!” 林开贤低声道:“你是没瞧见,这炮弹放的,听起来就像十几门火炮一齐开火,啧啧,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炮和炮弹运进来的。不过可以肯定,上海有一股比我们以及国大党更强的势力。” “这不是很好么。反正是打鬼子。” “我考虑的是他们的政治倾向,虽然同样是打鬼子,但有些问题不能不考虑啊。”林开贤没有他那么乐观。 胡益弘没有经历过两党间的战斗,他是抗战爆发后才加入社工党的人,对他而言,不管是哪个党派,只要能在对抗侵略者的过程中起到遏制效果,就是“好”党派。虽然他在船上遭受过林夕对社工主义的鄙夷,可出身商人之家,处理问题时,还是带着以和为贵的信念,没有林开贤的偏激。 十几分钟后,两人离开了萧瑟的区域,进入没有被爆炸与枪声影响的闹市。 …… 这是一座天堂和地狱共生一体的城市,霓虹灯映衬着西装革履与衣不蔽体的人,这里有坠入凡间的天使,也有遥望天堂的魔鬼,歌舞声中,在城市夜空传递的枪声总能给人带来联想。 林夕坐在椅子上,对面椅子上的林义拿着一叠纸,上面写有金牛他们做的报告,内容是每一笔资金的去处,以及从周围打探到的消息。他们将这些东西记录下来,交给李亚东或者陈飞雁她们,汇总之后递给林义,最后交给林夕。 “这几天花的可够多的,我们的钱还有多少?” 林义道:“还有十万上下,另有一批价值三十多万的珠宝没有拿出去,暂时不需要你出钱。” “还有这么多,那我就放心了。嗯,那十万先用几天。将该做的事处理好后,把多余的交给我,生成空间可是空闲的很呢。” “我记着了。”林义忽然问道:“你不是说今天考虑把盔甲拿出来吗?怎么没有看到,还是说想通了,以后再做打算?” “嗯。一时没有主意,先放着吧。等你把原料收集起来,有了终结者大军,哪怕没有钢铁侠衣,又有谁阻挡的了我做的事。你估计把原料收集齐需要多久?” “最迟三个月,最快一个月十天。近段时间你是依靠不到的。不过说起来也是你太焦急了,想在一个月里面做完所有的准备工作,这怎么可能。而且有一点我不得不说,即使你去了美国,在没有充足人手的情况下,打开局面需要的时间也不会短。” 林夕把目光从窗户外移到林义脸上,对于这位拥有人类特性的机器人,他是越来越满意。“我知道,昨天不是说过麽。只是现在,我想以自己的方式做。” “我没有催促你现在就动身,既然你在上海,干脆就在这里蓄力,收集需要的人手,等上几个月,再带上他们和资金去美国,到那时,有了足够人力的你不管要做什么都会轻松不少。” 如果一开始就去美国,收集人才就直接在那里进行,可林夕被杀人后的利益吸引,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决定。这么一来,干脆在国内打造势力,等到美国,再一股脑儿的铺开局面。 “这么说来,我该先派个人去美国打前哨?” “是的。” “那该是谁呢?你?金牛?陈飞雁?还是吴建豪?” “这些人都不合适,我们现在在上海,这里,只要有钱,没有做不到的。”迎着林夕淡笑的面孔,林义说出了已经在林夕脑中酝酿的想法。 ------------ 第三十七章 抱歉 门在那边 林义说的东西林夕考虑了整整一晚,但就像对方说的那样,关于人才的储备,不是一蹴而就,起码他需要有个工厂或者店铺,这样才能召到人手。否则,把人召来却不给安排正式的工作,任谁的心都不会安定。 可这时候又不得不正式一个问题,如果工厂坐大,很有可能被日本人盯上,然后安排工人制作武器,为前线的战斗给予支援。 先不谈林夕不愿看到这个场面,工厂如果被日本人盯上,同时也将成为华夏情报人员的目标。 “说到底,还是要徐徐图之。” 清晨,林夕在房间里做着运动,事情急不来,他到上海连一周不到,说的难听点,就算他投下十几万,这笔钱也不知道该花什么地方。 想建工厂,场地没有谈妥;想有个住的地方,目标没有找到;想收集人才,还没想好给他们安排工作岗位…… 今天晚上要去城隍辉夜,林夕打算白天在房间里休息,昨天到外面逛了圈就和日本人交火,这段时间还是安分守己的妥当。 可是在上午的时候,清早离开的陈飞雁三女就回来了。 “林夕,林夕!!” “在这儿呢。干什么?”林夕从自己的房间出来,脸上快速升起错愕,因为他看到了个熟人,其实也不算熟人,仅是一面之缘,而且对方还不认识他。 和陈飞雁三女一起回来的是名年轻学生,和李亚东年纪相仿。之所以熟悉,是因为这位便是能哭嚎出“次声波”武器的家伙。 哭嚎男也看到了林夕,跟着陈飞雁三人来到跟前,弯腰鞠了一躬:“这位同学,谢谢。” 林夕将他扶起,对方感谢的是他将衣服盖在其父亲身上,还有给他钱办丧事,对此,林夕丝毫不觉得这个“谢谢”值得高兴。 “没什么,我们改变不了时局,只能做些自己能做的事情。不知道你叫什么,我的名字恐怕飞雁已经介绍了,不过我还是再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林名夕,你可以叫我林夕,也可以叫我林少。” 这话一出,三女秀美一蹙,荣萱还用眼神询问他为什么这么做。 哭嚎男未料到林夕会这么介绍自己,什么叫“可以叫我林夕,也可以叫我林少”,照他这么说,如果不称呼其为“林少”不就是看不起他了。别人介绍时,只怕会谦虚的说一声“喊我小林得了”。 “林、林夕同学,我叫陈凌峰,听陈飞雁说,你能帮我?” 林夕应了声,指着这层楼最大的房间,对四个人道:“去里面坐吧。你应该有很多东西要问,我们慢慢谈。飞雁,给我们泡杯茶好吗?” 陈飞雁哼了一声,鼓着腮帮质问:“飞雁也是你能叫的,刚才我还忍了,现在,哼――”她转身进了房间,走出几步才回头问道:“要喝什么?” 林夕展露笑脸:“就知道你心疼我,随便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人喝什么都是牛饮,再好的东西到我嘴里也要被糟蹋。” 陈飞雁面颊微红,瞪了他一眼:“你这人倒是有自知之明。” 林夕走近屋子,请陈凌峰坐下,又对荣萱白月冰她们拍拍身边的椅子:“二位,请坐吧。” 荣萱坐在林夕左侧,白月冰坐在荣萱左侧,四人坐定后林夕开口:“听飞雁她们说,你曾打算到国统区当兵,是这样么?” “是的。我要报仇。”陈凌峰说这话时没有犹豫,脸上没有悲愤。 “看来你是考虑很久了。飞雁说我能帮你杀鬼子,所以你就来找我,可有一点她们没有告诉你,现在我是没有条件,如果有条件,身边没有这么多日本人和投靠日本人的势力,我会用军队中的训练方法训练你们,所以你不要以为跟了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如果你只为了拿到枪就去杀掉自己的杀父仇人,那我劝你还是离开,因为我不会让身边的人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一次性消耗品上。这点你听清楚了吗?” “林夕,你怎么这么说话。他才过来呢。”原本应该是和气的交谈,却因为林夕的话变得不是滋味,荣萱推了推他。 林夕转头盯着荣萱,用平静而缓慢地声音说:“所以我才要明白的告诉他。虽然之前我让你们把这些话带给他,可我相信,她们给你带的话是缺斤少两。”说到最后一句,他将目光移动到陈凌峰身上。 这时的陈凌峰没有跟着陈飞雁三人来时那么自信,兴起于脑中的大杀四方的场面也在林夕近乎排斥的言辞中消失。 林夕靠在长背椅子上,双手指尖交叠,“我知道刚才的话你不爱听,甚至觉得我不近人情是在故意把你赶走……” “难道不是吗?”终于,陈凌峰打断了他的话,用倔强的眼神和林夕对视。 这个时候,陈飞雁走了过来,“来,大家喝茶。林夕,你今天怎么了,没吃错药吧。”她把茶放在每个人面前,然后在林夕的示意下,坐在了对方右手面。 陈凌峰的脸上带着失望:“我听陈飞雁她们说你怎样怎样,说你怎么的奋勇杀敌,可是从刚才见面开始我就知道,你和其他人一样,只是凭借自己的实力为所欲为,唯一不同的,只是你杀害的对象是日本人。” 他说出的话让陈飞雁三女表情微变,荣萱脸上甚至出现不喜。几天以来,她们三人都在帮他安排家中事务,后来看到放在他家里的一件衣服才知道,那件衣服是林夕给他父亲的,撇开这点不算,林夕让她们带去的银钱也是笔不小的数目。 可是,对方仅因为措辞严厉就对林夕冷目相对,这在荣萱心里留下了很差印象。 “为所欲为?这个词我不喜欢,因为很多我想做的事情都没做。一个人如果真的能做到为所欲为,就太幸福了。或者你觉得我该怎么样?拉着你高台民主自由这些狗屁不通的东西,谈论着国家将来的发展方向?别做梦了好么。从古到今,人的私欲一直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如果人没有了欲望,你觉得世界还会剩下什么?为什么有汽车?因为它能让我们的速度更快,可以运送更多的东西;为什么有枪?因为使用它,我们就能更快速的杀死敌人,保护自己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样也是掠夺别人财富的工具。 知道为什么从见面我就用这种口气和你说话吗?很简单,你在学校学到的那套在社会上是行不通的,民主自由甚至社工党提出的共和主义根本不存在,用同一个标准去要求每个人,我不知道到底是哪个天才想出的主意。这世上满口道义做事龌蹉的人数不胜数,信念理想说在嘴上踩在脚底,浑噩不清是非不明,知道为什么我们的国家会沦落到这种地步么?就因为你们这种纯情小白进化的自私且软弱的政客太多了。说这么多我只想告诉你一点,军队,是世界上等级分化最严重的团体,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命令,基层士兵不需要思考,他们只需要执行命令便可。 我可以把你训练成高效的杀人机器,让你拥有报仇的能力,但前提是你必须服从我以及你将来的教官的命令。如果依旧带着学校里学到的思想,我只能和你说:抱歉,门在那边。” ------------ 第三十八章 不可为敌 “陈凌峰,你给我站住。”陈飞雁追到门口,对快步离去的陈凌峰大喊。 这层楼最大的房间里,林夕正和荣萱对视,连白月冰也瞪着秀目,疑惑林夕为什么这样。 “很奇怪?其实用不着奇怪,他的,”林夕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和我们不一样,不是说他笨,而是思维。你们如果不是碰到林峰,会认为一个土匪头子能和善说话吗?能想着帮里不帮外,即便知道日本人势大也硬着头皮和他们死磕。在你们从学校出来前,会想到自己遇见的事么?” 两人没有开口,林夕继续说下去:“我虽然一直让你们尽量避免战斗,可你们自己也知道,有些血还是沾到了。我们沿江而下,看到了很多东西。那些对日本人卑躬屈膝的人,能做到的事远比一腔热血行事一根筋更重要。如果我不这么说而是直接让他留下来,我敢保证,等他实力变强后,肯定会拿着枪一声不吭的去杀日本人,惹出麻烦的话,不过一句道歉,或者大义凛然的说声‘自己去扛’,你觉得他扛的下吗?若是没有惹出麻烦,恐怕还要明里暗里的嘲笑我们行事胆怯。” “怎么可能?!”白月冰忍不住嘀咕。 怎么可能?她想不出陈凌峰是这种白眼狼,也不认为杀了这么多日本人和皇协军的林夕能用“胆怯”形容。 荣萱抿着嘴没有开口,林夕对她们“嘿嘿”一笑:“别摆出这幅表情,我只说一个可能。但是,在日本人占领这里前,学校里都教什么?民主自由这种文艺性的内容,你们自己也说了,学校里的老师不想办法提高你们的学识,一个劲的跟你们提各种主义,这些东西能救国吗?放眼去看国外,哪个国家的崛起不是在工业上,不去研究钢铁冶炼,不去看着这么制造汽车轮船,整天吹鼓没有用的口号,不亡国我才奇怪……” “林夕,你的学校难道不是这样吗?”荣萱把心中埋藏了很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林夕立即被这个问题噎住了,他自称是燕京某所学校的学生,不过随着功力渐升,脸上一点赧红都没。“也有,所以听不下去,跟着一个在国外游历几十年的老师学习,鉴于某些原因,老师的名字不方便透露。” “我让金牛叶弘他们在外面忙活,就是为了找些能用的人,把他们带去美国,利用那里比我们先进的工业基础为我们积累底蕴。我们的国家不会灭亡,但是将来呢,难道依然要看其他国家的脸色行事吗?这些人哪怕跑到战场,也只是炮灰,我总该给这个国家积攒点骨血吧。” 林夕的心里并没表面那样沉重,鬼话说多了,连自己也不以为然起来。“好了。你们也去忙吧。接下来金牛他们带回来的东西会越来越多,靠我一个人是没办法把关的。至于那个叫陈凌峰的,如果能回来,我会让林义好好教他,其他的就不用管啦。我们时间不多,在上海,只有四个月到半年时间,你们英语学的好,就多监督其他人,虽然他们不一定跟着我们一起出去,可将来的事谁知道呢。” 入夜,林夕把事情安排了番就和林义出去。 也不知陈飞雁说了什么,居然让那个叫陈凌峰的小子掉头回来,不过在和林夕对视时,总摆了副欠抽的表情,让人不满。 城隍辉夜的门口,当林夕和林义走来后,立即有群人迎上来。 “林先生,经理和诸位大哥已经在上面了。”为首的人态度很恭谨。 林夕在人群里看到了那日领着自己在酒楼里走上一群的罗盛,不过这小子手臂挂彩,在看到林夕把目光投向他时,缩了缩脖子。 轻笑一声,林夕跟着接待他的人上了二楼。 人群走上宽大的楼梯后,大厅里不少人切切私语。 “那年轻人是谁?居然能劳动冯经理请上去。” “不认识,估计又是哪个公子吧。瞧着派头,连当初的蒋公子都没呢。” “嘿,这能比吗?蒋公子可是太子爷,谁不敬着,这个年轻人能让冯经理亲自接待,想来也不一般,应该是跟日本人攀上了了不得的关系。” 冯日华是城隍辉夜的副经理,大事由姚庆出面,酒店内部的小事全由他办理。所以对普通客人来说,能得到冯日华接见已是了不得的荣幸。 一群人来到顶楼,林夕依然单手捏枪,“查看”身边的人对自己的威胁。 人机一体中,跟在身边的人除了极个别的一两个泛着微弱的红光,其他人都没异状,应该是得了高层告诫,不敢表现敌意。 还是原来的办公室大门,门虽然没有打开,但通过人机一体,林夕早就“看到”门内的景象。 五张宽大的沙发依次摆开,左右两侧的沙发拱卫中间的那位。姚庆坐在这人左手边,看样子,坐于正中的就是小刀会的帮助,陈董明。而左右四人包括姚庆在内,应该就是手下的四位护法。 房间里除了他们五人,还有几十个带着枪的西装男,他们站在墙角,像一具具雕塑,另有两位鼻青脸肿的家伙跪在角落被几个人看着,林夕细看后才想起,其中一个就是罗公子,被林夕卷入争端后,居然一直没离开这儿;另一位就有点冤枉了,他是那夜冲突时,首先追上来的酒店领头。 “是要用他的命来表示合作诚意?还是用他来对我威胁?” 门被打开,林夕如同在自家房间一样迎了上去,不等坐在位置上的人说话就道:“诸位晚上好。我想你就是小刀会的帮主,陈董明吧。在这里说一声抱歉,打搅了。” 全场安排的气势被林夕一番熟络的言辞破坏一干二净,而且从他以及身旁名叫林义的人的表情看,好似早就料到会有这番场景。 陈董明听姚庆说过林夕的不凡,可是,他天生不信邪,只是也知道对方实力很强,硬拼,自己不是对手。见林夕这股做派,心情不爽也只能摆出笑容,“听姚兄弟说林兄弟年少不凡,如今一见果真如此,我等荣幸。林兄弟,咱们的事先不谈,老哥我先给你件礼物。带上来。” 角落的人将罗公子和当时那位打手领头带了上来,陈董明说:“林兄弟是我们小刀会的贵客,这两人既然敢冒犯我们的贵客,就是和小刀会为敌。林兄弟,老哥作为东主,就替你坐一回主。” 说完,陈董明对站在罗公子二人身后的西装男挥臂:“动手。” 话音刚落,两人掏出腰上的手枪,在距离罗公子二人脑后三四十厘米的地方扣动扳机。 “砰”、“砰”! 枪声响起的瞬间,一道模糊的影子出现在跪地等死的人身后,当影子显露真身时,房间里的人瞪大了眼睛。闭目等死的罗公子和那位酒店打手似乎早被折磨一通,哪怕死里逃生,呆滞的眼神也没变化。 房间自从被枪声传彻后,就静的连根针落地也能听到。 那个模糊的影子就是林义,他的手虚握在枪口前,然后从开枪的黑衣人手里拿过手枪,走到办公桌旁。 “嘚、嘚”,两把枪放在桌子上,接着,“啪嗒”、“啪嗒”两声,在小刀会高层惊恐的目光中,两个弹头变形的子弹被放在水晶烟灰缸里。 林夕对依旧处在惊恐中的小刀会高层说:“各位,那天的事只是误会,这罗公子说起来和我也没多大恩怨。有道是冤家宜解不宜结,只是普通误会,哪用得着做到这种地步。还有这位兄弟也是恪尽职守,并无大错,要是因为这点冲突就以死谢罪,岂不是太伤兄弟么的心了。还望陈帮主看在兄弟我的面子上把他们放了,只要罗兄弟能忘记今晚看到的事,也不是没机会坐下来做朋友吗。” 他的声音清晰可闻,林义做到的事情不但打散小刀会特意安排的气氛,还把两个自认为必死的人的神经挑动,罗长空呜呜咽咽,又不敢发出太大动静遭来痛打,只在那里点头,忍着身上的伤痛述说:“对对对,咱们那是误会,我算哪根葱,哪敢跟公子爷玩真的呀。我……” 语无伦次的他在会众惊醒过来后背人用布把嘴堵上,陈董明把心中的惊涛骇浪压下,可是,指尖的颤抖却把他出卖了。其他四人也是一样,姚庆自认为已经高看林夕,但是,当林义把两颗用手接住的子弹放到烟灰缸里时,传统观念被巨力粉碎。 最关键的是林义展现出来的速度,那种速度下,对方和自己如今的距离不值一提,他们想要动手,恐怕手下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何况林夕二人还有一手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身边诸人手枪零件卸掉的能力。 “只可为友不可为敌。”刹那,所有人的心里扫过这段话。 ------------ 第三十九章 锁定目标 陈董明离开沙发,其他人同时从座位杀光站起,林夕表现的实力让小刀会高层无法安然坐定。 只手接住子弹,没人听说过。 自从子弹来到世上,从未发生可以近距离避开它的事件,可现在,自己居然有幸看到有人在一尺半的距离上用手接住子弹。 反应过来的众人收起心中的轻慢,其实很多人和陈董明一样,哪怕听了姚庆的描述也觉得两人不过一般,自己几十人,这么多枪,对方就是有三头六臂,也奈何不了他们。 但是,林义空手接住子弹的一幕打碎了心底的自信,他们引以为豪的数量优势在对方的速度下占不到便宜,其展现的绝活也让最后的手段――手枪,再没了用武之地。 “既然林兄弟饶过你们,那就算了,那个罗公子,你应该听见了,林兄弟希望你把今天晚上看到的事情忘掉,要是你忘不掉呢,我让人帮你,怎么样啊?” 罗长空赶忙摇头,对林夕表着忠心,“我忘掉了,我什么都忘掉了,林爷放心,出了这个门,我什么都不知道。” 听到林爷的称呼,林夕心里哂笑。 “没想到今天和陈凌峰随口说的称呼居然真被人叫了出来。” 这是对方主场,而且说真的,林夕并不知道这个叫罗长空的纨绔是不是能守口如瓶。小刀会是上海主人,若是了解他的脾性而采取措施,他不会阻止。 “这里是陈帮主的地盘,也不用全谢我。”林夕道。 陈董明对手下示意,“都带下去吧。还有你们,给林兄弟端椅子来,难道还要让客人站着吗?林兄弟见笑,来来,请坐。” 两个黑衣大汉搬来宽背椅子,上面垫了厚厚的毯子,林夕和林义一起坐下。 “陈帮主,我的想法相比姚经理已经和你说清楚了。不知道您怎么考虑?”林夕一开口就问道主题。 陈董明对林夕说的早在心里打了腹稿,只是看到林义的实力后,立即把它推翻,开玩笑,这么厉害的人不能成为朋友也罢,哪里会往外推。“是的,姚兄弟告诉我,你需要上海帮会的所有资料,是么?” “对。我出手解决你们很难办到的事情,他们的财产势力由你们接管,但是,财产六四开,而且之后,每个月必须给我一笔分润,这笔分润的数量我就不定了,你看着办。其实说合作也尽然,我刚来上海,对这里很陌生,借用你们的情报网络,寻找收敛财物的渠道。但有一点,我不希望牵扯太多的普通的上海市民,陈帮主能做到吗?” “……这点,还要考虑,不过我答应林兄弟,你需要什么帮助,只要小刀会能做到的,一定帮。林兄弟,我们在下面预定了一桌酒席,不知能否赏脸?”陈董明问。 “当然可以,不过先说好,喝酒就免了,陈帮主应该知道我们这类人有些东西是不能碰的,稍有差池,就会丢掉小命。” “这……这是自然。请!” 要是说话的其他人,陈董明早就恶言相对,老子请你吃饭还唧唧哇哇,不想活了!可这会儿林夕是大哥,哪怕在上海打拼十多年,看到的风浪也没今夜瞧见的多。 两个本是用来给林夕下马威的人,反而让对方变成震慑自己的素材,不管谁碰到都会不爽。但不爽归不爽,知道了对手的实力,该放下的脸面还是要放下。 楼下的包间很大,足有一个篮球场空间,穹顶被装饰的华丽无比,鹅黄色的背景在灯光的反衬下发出淡淡的金光,犹如一层金色的光晕笼罩着房间。 中间的圆桌已经摆好饭菜,让林夕惊讶的是角落的几张椅子上,唐梅曦正坐在那里,陪着几个风韵十足的女子说着话。看到陈董明进来,几个人立即起身,走到陈董明和一众高层身边,陈董明对林夕说:“为了准备这顿晚餐,老兄可是把唐小姐也请来了,哈哈,唐小姐,可不要怪陈某唐突哦。来,大家上桌,有什么事到桌上谈。” “够意外的。”林夕笑着说完,伸手递给她。 唐梅曦穿了件白色的小礼裙,白色的网纱手套把皮肤衬的如牛奶般,似乎轻轻一刮就能挤出水。“我可是早料到了。”她把手放到林夕手里,跟着他走向桌子。 陈董明连林义也给安排了一名靓丽女子,幸好林义并非电影中冷漠无情的杀人机器,与人的互动能力不错,只是动作与表情显得僵硬。 陈董明看到这幕,疑惑道:“难道这位兄弟不喜欢?那就换一个吧。既是客人,总得让你满意。” 跟在林义身边的女子脸色微变,她可不认为自己被赶出去后还能过着原来的生活轨迹。林义挽着她的柔荑,对陈董明说:“不用。我只是不习惯罢了。” 饭菜做的不错,色香味俱全,如果不是来到这个世界,林夕的爱好中就有吃这一项。他不是美食家,挑剔着满世界寻找美味,并能将每一种美味用文字描述出来,用字里行间的修饰进行润色。 吃了一阵,陈董明等人开始像林夕描述此时的上海,有时那些陪酒的女人也能说出一些让林夕感兴趣的话,很明显,这些女人之前做过功课。看似普通的吃饭,实质是陈董明借着机会将上海的局面清晰展现在林夕眼前。 林夕虽然早就知道上海的乱象,可有些混乱是他不了解的,国大党的情报人员,社工党的地下活动者,投靠日本人的帮会,没有投靠日本人的帮会,一心坐大的小团体,还有趁着机会发国难财的商人,帝国列强扶持的势力,等等! 在日本政府无力控制上海的局面时,牛鬼蛇神一个个跳了出来,准备刮走属于自己的蛋糕。 小刀会在这样的势力角逐中是发不了太大力气的,虽说以不变应万变,其实是因为自己的实力不足以撞到这个圈子里。尤其是他们这种与日本人合作不多的帮会,隐隐成了日本人的打击对象。 陈董明不是笨蛋,青帮三位大佬,一个跑去香洲,一个开始隐世,只有姓张的不怕死跳出来投靠日本人。十年间,能把小刀会打造成这等规模的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投靠日本人的下场。他的心里也很着急,要说抛弃小刀会又舍不得,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席间,他还含蓄的问了林夕对华夏存在的两个党派的态度。林夕倒是实话实说,只言对两个党派都看不上眼,虽然让听到的人表情错愕,却没生出多大波澜,反而让陈董明更加舒心。如果不是林夕之前直言说过不喝酒,几个人怕是在陈董明的带领下向他劝酒。 回去时,林夕带了一堆文件,这些是陈董明让人收集的资料,这只是新写出来的资料的一部分,不过已经把目标定下了,是个名叫铁叉门的帮会,他们把控着上海南城十几条街的大烟生意,有四个赌场,用日进金斗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 第四十章 陡然消失的压力 晚上回去时,林夕再次邀请唐梅曦去自己住的地方,这样的美人若没有别样心思,那可就成佛了。 可惜,唐梅曦还是拒绝了,她的脸上虽带着笑,可林夕却看到眉宇间的忧愁。 两人才见过两次,林夕过于直白的话让唐梅曦很难将他看成安全可靠的人。 回酒店坐的依然是小刀会的车子,林义下车,拎着两堆半米高的文件站在酒店门前,在林夕近入后才跟上去。 “林夕,我们的房子有着落了,不过金大哥认为这事太突然,想问一下,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事。”出来迎接的陈飞雁和林夕打招呼后立即把话题转到工作中。 听到房子有着落,林夕立刻高兴起来,侧开身体让林义把带回来的资料放到自己房间,对她说:“真的吗?真是太好了,诶,金牛说的奇怪的地方是什么?他在哪儿?” “就在那儿。”陈飞雁朝这层楼最大的房间努嘴。 林夕从她身边越过,拍了拍陈飞雁的肩膀,“一起过去吧。” 陈飞雁把搭在肩膀上的手打掉,羞恼地瞪他:“干什么呢你。” 林夕凑近对她说:“没什么呀。走吧。我可是想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都想疯了。” 陈飞雁啐了一口,面颊微红,在林夕身后比划了出拳的动作。 “姐,林夕他人呢。”端着盘子出来的荣萱看到陈飞雁一个人站在走道上。 陈飞雁转身对她指着那间屋子,“在那儿呢。” 房间里,李亚东和白月冰正在桌子上借着台灯查看文件,核对每一笔账目。金牛坐在盖了一张毛毯的真皮沙发上,头颅摆正,双肩下倾,两只手十分自然的搭在宽大的扶手上。他在沉思,考虑着今天做的事是否有遗漏。 作为一个铁血军人,把心思用到商业上往往事倍功半,但他不努力不行。叶弘和吴建豪,虽然是自己人,可两人曾今的身份在他心里留了疙瘩,林夕可以信任他们,他却不行。除了这两个以外,其他人,哪怕最有魄力的陈飞雁也担不起大任,她拥有成为领导者的潜质,可不是现在,此时的她显得稚嫩,还没有能力亲自负责一项工作。 “老金,听说找到房子了?!”林夕的声音从门口传进来,两个把精力投在桌子上的人立即向他招呼。 “林少回来啦。有收获么?”李亚东一直都喊他名字,或者是“同学”,不过一路来看到林夕做的事情后,对他很服气,逐渐和叶弘他们那样用“林少”称呼,不过最开始的语气带着调侃,没想到几天后变成了习惯。 “你回来啦。”标准的白月冰式的打招呼方式,缅甸的女子在灯光下,由皮肤上的绒毛散射的光芒给她添上了层光晕,由窗户外街道上的红黄紫青的霓虹灯做背景,亦如黑夜降临的天使。 林夕对二人挥了挥手:“是啊回来了。李大少,今儿个有什么收获吗?我听林夕说他的工作可是由你负责,可得给我保证,那些原料最迟不能超过四个月,否则,哼哼……哇哦,不是吧白月冰,我可是从生死战场回来,居然只用‘你回来啦’的话招呼,怎么也得给个拥抱吧。来来来……” 说着他张开双臂朝白月冰走过去,唬的对方脸颊发烫坐在椅子上手足无措。 “嘿,你够了哦。没看到把月冰都吓着了,我说怎么一到上海你的性格就变的这么反复无常了,不会是那些不该去的地方去多了吧。”陈飞雁和荣萱走到门口,正巧看到林夕张开双臂走过去,于是气势汹汹的来到他身后,扯住衣角对他教训起来。 林夕到不怎么在乎,耸了耸肩,对脸上已经被红晕布满的白月冰做了鬼脸,转过身又恢复成往日的严肃做派。“那段日子压力太大,你们这么多人跟着我,我总是想,自己能把你们带到什么地步。能做成哪些事情。现在么,看到大家都是有事情做,而且做的井井有条,也就放心了。难道你以为只有到了那种地方后――你知道那种地方是什么地方吗?难道你去过?” 陈飞雁看着林夕刚刚恢复成大家熟悉的模样后立即变得混不灵,还问她这种问题,顿时忍不住挥起拳头给他身上来几下。 “好啊……我告诉你,我告诉你,我告诉你那是什么地方……” 她说一句就打一下,林夕自然由她,不断后退,最后倒在椅子上求饶。 荣萱笑着走到他身边,把茶杯放到矮几上,林夕一杯,金牛一杯,还有一杯是陈飞雁的,接着直起身体,给李亚东和白月冰端茶去。“听你的意思,好像我们先前在你的眼里就是吃干饭不干活的,居然这么小看我们――你不会真这么认为吧!” 她的话直指主题,连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只在那儿笑看林夕和陈飞雁打闹的金牛也露出沉思:“荣萱这么一说我倒是回过味来了,这一路没见你怎么笑过,不会是真的在为我们的生计考虑吧。这也太多心了,要知道没和你碰面前,我和吴衔什么地方没去过,身上一文钱没有也能活的自在,你……切。” 想到自己尸山血海的杀过来后,竟然会让小自己十岁的人操心生计,气愤外还有哭笑不得。 陈飞雁停下的攻势又加剧了,林夕只能解释:“这也没办法啊。这么多钱我不可能花在国内,肯定要到国外去,可其他人我又不能信任,而且那些家伙鬼精鬼精的,一个不小心可能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凭我一个人又能看住多大地方,而你们,之前我也不知道能做什么,从最开始培养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独当一面,当然操心了。” 他虽然一直在心里说去了美国后就开始撒钱,招收工人,开设工厂等等,但具体怎么做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以他前世的经验看,一个集团的雏形若没有一年以上的积累是不可能成功的,这还是因为他有异能支撑。其他人,若非一开始就有大笔资金支撑,绝无可能。 正是因为有这个认识,林夕总是考虑陈飞雁将来能干什么,荣萱能干什么;金牛是出色的战士,可他能成为军官吗?能当好营长团长吗?能学会指挥炮兵吗?叶弘和吴建豪为人机灵,可是他们的机灵能在前往美国后依然在商场上维持吗?如果把他们留在国内,他们不会监守自盗,不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被物质生活腐蚀吗? 太多太多的不确定让林夕只能把细节忽略,其实给他们安排任务的时候,是抱着成不成无所谓,或者“无非多花点钱”以及“时间拖的久一点也没关系”的心态,对他们的期望并不多。 但是,在他上楼时,通过人机一体观察,发现李亚东和白月冰处理的文件井井有条,陈飞雁的房间,荣萱的房间,桌案上标注的内容让林夕操劳的心放下。甚至叶弘和吴建豪这些曾今的农民与丘八也让他有惊喜,加上小刀会的服软合作,长久压着的心总算放开。 一个整天沉默,什么事都讲究小心谨慎的人,怎么可能偷偷驾驶战斗机上天过瘾。 打闹过后,几个人心情都放松了,金牛笑着问道:“你这么开心,应该不是只因为发现我们都是‘栋梁之才’吧?还有什么。” 陈飞雁坐在林夕身边,抿了口茶,“是啊,你刚才可是和以前完全不一样诶。” “没什么,就是把上海本地的一个帮会忽悠过来了。他们现在将和我配合,对其他帮会,包括日本人的势力进行清理。你们说,我该不该高兴?” ------------ 第四十一章 赚到了 林夕确实可以轻松起来,收集情报的工作交给小刀会,这条地头蛇的效率比林夕他们加在一起要高出不知道多少倍。 同时,金牛、陈飞雁、荣萱、白月冰、李亚东、叶弘、吴建豪表露出的管理能力亦令他欣喜,要说白月冰吴建豪最多只有做到中层管理者的能力,金牛和陈飞雁拥有的是高层管理者的潜质。 林夕前世虽然不是个合格的管理者,但看到手下的工作节奏,多少有了点眼光,虽然这个眼光很狭隘、而且并不一定准确。 忽然之间,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前世,那时和现在一样,自己只需提供资金以及高附加值产品,其他人只需去做自己安排的任务变成。只要制止他人过分的接近,避免第二人知道自己拥有异能的秘密即可。 有时候,林夕很感谢老天让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因为来到了这个世界,才有了林义。有他在身边,自己就不需要时刻时刻担心最大的秘密被心人探知,各种出类拔萃的能力和强大的分析效率,别有用心的人将无所遁形。 前世的林夕刻意拉开与朋友以及公司职员的距离,这辈子不需要这么辛苦了。林义能时刻提醒他,保护他,让任何可能泄露秘密的危险消失在萌芽。 “居然是小刀会。”得知林夕和小刀会合作,金牛恍然,难怪会这么顺利。 林夕想到了金牛买到的房子,道:“那房子的房产是小刀会的?” “是的。”金牛弯腰,把矮几上的茶杯拿起来,“我听人说,那房子原来的主人是小刀会出来的人。不过这个家伙心太大,人心不足蛇吞象,勾搭上青帮。小刀会的高层知道后,没能力找青帮麻烦,就把他做了,这房子自然就回到小刀会手里。先前我找人谈了两遍,要价一定要在四万块以上,哪想到今天碰面,这家伙主动把价格压下来,只要了一万块。” 荣萱坐到林夕身侧,低头呢喃:“这么说来,他们对我们的行踪了如指掌?我们这样会不会有危险?” 她对着林夕问道,似乎身侧的人能给出答案。 林夕身体朝后倒,以懒散的姿态靠在沙发上,“别这样看着我,我可没主意,大家只能平日注意。出去的时候最少也要三人一组,别以为我开玩笑,或者认为自己是处理私事,用不着别人跟着,要知道,一旦你出了危险,就会让身边的人陷入被动,别说什么‘自己无足轻重’的话,我带着你们出来,就要安然无恙的让回去,而且还是风风光光的回去。 我知道这类帮会不可信,不过大家可以放心,再等几个月,另一批人就该过来,只要他们过来,别说小刀会,就是日军停在港口的军舰我也能把它弄到手。还有李大少,你既然负责了林义的工作,就加快速度,别嫌我啰嗦,这些矿石原料很重要,不要问为什么。你只要知道重要性不亚于我们买到一艘战列舰就行了。还有金哥和飞雁,工厂建不起来就弄个作坊或者商店,我们先把架子搭出来,萱,你带上黄圆郑城这些人,物色一些会英语,能力不凡的职工,等我们把框架搭起来后,再去国外,能减少许多麻烦——不过你要小心,要是真有人伤害到你,不要有顾忌,直接开枪。” “啧啧,真行啊,萱?哼。”陈飞雁说道。 荣萱认真的模样马上垮了,有些尴尬的看向林夕左侧的陈飞雁。“姐,我——” “算啦算啦。谁叫这家伙就是烂人呢。”不等荣萱解释,陈飞雁就大大咧咧的宽慰。 林夕对她的形容毫无感觉,对金牛说:“这边的事情你就安排一下吧。接下来几天我可能很忙,还有,再次告诫一句,注意安全。” 他放下茶杯,对众人告辞,离开房间后去了自己的卧室。 回到房间,林夕对林义问道:“铁叉门的资料都拿出来了吗?” 整理资料的林义指着卧室里的书桌,“都在那上面,里面还有份城市地图,你别想一个帮会能画出多么细致的地图来。那上面只是大概,不过你有人机一体,遇到危险该朝什么地方跑心里有数。只是从我知道的铁叉门的资料看,他们明面上的帮主只是个傀儡,后台是谁一时不清楚。” “小刀会也不知道?”林夕走到桌边,拿起资料文件。 林义说:“他们查过,但,但凡了解了些秘密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死了,因为铁叉门的地盘和小刀会接壤,所以优先把它们的消息交给我们。其他的帮会信息我都看了,资料不怎么全,只介绍个大概,其他资料估计是要等你把铁叉门的首脑干掉才能拿到手。” 林夕冷哼一声,“跟我玩心眼,好啊,他们就在旁边好好瞧着吧。看到了我们解决铁叉门的手段,应该能老实下来。” “今天去?”林义问。 林夕摇摇头,说道:“不了,难得有放松的时候,我可不想平白无故的增加压力。呵哈哈,林义知道吗。真想不到啊,我带过来的人居然都有绝活,值了,不过仔细想想还是觉得可惜,金牛也好,叶弘也罢,能力都不错,如果有良好的教育,他们必定能成为人中龙凤——还有陈飞雁荣萱和李亚东。” 这些学生的教育环境在林夕看来一塌糊涂,不过,也因为这样,早早就让她们学会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虽然没学到真正的专业知识,可管理能力渐长,听陈飞雁说,她们以前经常在学校组织活动,荣萱外柔内刚,看起来娇弱可怜楚楚动人,其实发起飙来,连许多男学生都受不了。 在船上的日子里,林夕算是看到过这些人的“真”面目,只是那时并不清楚,二十岁都不到的人可以做好这么多事,每一件井井有条,结果着实让林夕这个三十多岁的人汗颜,用他老家骂人的话就是——年纪活到狗身上去了! 拥有异能的林夕面对年少英杰,难以生出傲然,缺少压在心底的自豪感。但明白自己弱项的他却从林义身上看到了将来:未来,必将成为自己的掌中之物。 铁叉门的小头目大头领,名字一个个从林夕眼前掠过,这一世的记忆力还行,可再厉害也不能跟林义比,所以他只是粗略过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呵呵,真有心啊。”林夕忽然笑起来。 林义也在“看”资料,一遍看过,终生难忘。见林夕轻笑,转头看他,问道:“看到什么了?” 林夕把一张类似账本的东西拿起来,对林义说:“小刀会是在怕我不和铁叉门为敌吗?居然把每个人藏钱的地方写的清清楚楚。这样也好——对了林义,铁叉门几个头目住的地方你知道吗?” “知道,怎么了?”林夕看的那份资料他都看过了,结合数据库中的上海市地图,找铁叉门头目的房子轻而易举。 林夕说:“他们有这么多钱,放着可惜。我的元素重组不是没有用完麽,现在不到十二点,可不能浪费啊!等我们杀了这些人,指不定还没动手拿钱这些东西就转移走了。” 林义沉默两秒,点头说:“随你的意,现在十点二十分了,还有一个小时四十分钟,我们跑的快点,到铁叉门头目们住的地方只需三十到四十分钟。” “哈啊,那还等什么,走啊。”林夕不去看上面的资料。他为什么要和小刀会合作,除了增加自己的情报来源,就是因为聚集在这些人手中的财富。把铁叉会的财产拿过来,等小刀会接手,哪怕没有找到财物,也要从兜里拿出一笔孝敬。这么一来林夕等于收到两笔钱,多划算! 除开这些,铁叉会地盘上的产业每个月都有例钱,如此,生成空间日收入破万指日可待。 ------------ 第四十二章 有人欢喜有人忧 左荣是铁叉门的高层,他有个绰号叫“六爷”,这个称号的由来源于左荣喜欢折磨对手,一些得罪他的人,后果是少掉六根手指。 因为这个的习惯,渐渐地,人们开始称呼他为“六爷”,他也欣然接受。 六爷有四件喜欢的事,第一是折磨人,落到他手里的家伙,除了丢掉六根手指,身上的伤足以在床上躺两三个月;第二是女人,虽然称不上嗜色如命,却是无女不欢;第三就是银钱,因为早年穷困,左荣对财富的可望是铁叉门所有人望尘莫及的;第四是赌,以前穷苦时手气不错,到现在把习惯留了下来。 不过他身边的人并不这么认为,六爷固然喜欢女人,可在他眼里,钱是比女人更重要的东西;而左荣所谓的好赌在旁人看来只是一般,并不能和前三个喜好并列。 这两天,盘踞在身边的小刀会居然在鳄鱼帮的势力上又涨了一层。根据消息,小刀会原本被杀了个措手不及,可没想到袭击总部的人马攻势受挫,顿时将大好的场面拱手送给对方。短短两天,鳄鱼帮就被小刀会吞并,零散的街区也被小帮会把持。他们铁叉会实力虽然不比小刀会弱,可时间上错开,很难再伸出手去。 左荣在帮派的会议上直言把新兴起的小帮会灭了,可惜,这个建议被充当军师的田运起否决。说起来,左荣为铁叉门打拼的时间远比除帮主外的其他人久,比如现在的帮会智囊田运起,他是半路出家,曾今是一家公司的副经理,因为私吞公司财产被东家告发,最后暴起杀人逃到铁叉门寻求庇护才落地生根。 把这看做一个江湖,田运起就是那种两面三刀的反骨仔,左荣很看不起他。但是七八年来,铁叉门正是在他的规划下渐渐成了一方势力。哪怕左荣几次三番的和他争论也否定不了这个事实。 除了田运起,还有黄文光和邵胆,他们是在田运起进帮会后加入铁叉门的。 黄文光管理财务,在这点上左荣很佩服老大,田运起就因为财务纠纷杀了自己的老东家,帮派事务倚重对方,但绝对不让田运起在具体的事情上插手,黄文光也有小智,几年时间里,有意无意的和田运起打擂台;至于邵胆,他是左荣打心眼里佩服的人,其地位是靠一次次搏杀拼出来的。 一次和其他帮派冲突,混战中,邵胆的胸口被铲子铲中,可他愣是眉头不皱一下,抵着铲子把面前的人的脑袋劈成两半,接着还继续和人拼杀。也是从那时开始,他有了个“铁胸铜骨”的绰号。 今天回家已经很晚了,下午的会议上,左荣的建议又被田运起驳回,气的他几乎当场暴起,给那小子一拳,最后还是帮主出言劝说才拦下。 这气在帮会里没法出,要憋着,回到家后,左荣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把屋子里的摆设砸个粉碎。 作为铁叉门元老,左荣的手下不少,有近五十人守护在他的院子外。加上住的地方本就是铁叉门的地盘,小股贼人有护卫解决,大股敌人早早就被会众发现,构不成威胁。 左荣的火爆脾气家里的夫人和姨太太都是知道的,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曾今的妻子所生,但因为他不喜欢那已死的妻子,所以对大儿子并不喜爱,反倒是现在的妻子生的儿子合他的心。即使是这样,这夫人还是与几个姨太一样不敢进到屋子里,只在外面等左荣把脾气发完。 突然,后院的门廊里传来年轻男子的喊声。 “爸,爸。不好啦,爸……妈,你们也在这儿啊。”年轻男子不过十八岁的年纪,可身上浸透骨子里的流里流气已从眼眸渗出,这就是左荣的小儿子。 “发生了什么事大呼小叫的,不知道你爹他正气在头上么。”说话的妇人光彩艳丽,犹如熟透了的水蜜桃,薄唇,星眸,一身的风韵化为诱惑的气息,她看似呵斥,实则关切。 左二公子真有急事,对她说:“妈,刚才我想取钱让小五给我买点东西,你猜怎么着?” “我怎么知道。” “匣子里空啦。全空啦,我放在房间的钱和金豆子都没了。就一堆钞票还在。” “什么!怎么出了这么大的事,你,你不是自己偷偷拿掉再问你爹这里要钱来了吧!可仔细你的皮……”左二公子的脾气妇人太清楚了,话语里带着告诫。 见母亲不相信自己,左二公子恼了,愁着眉说:“妈,怎么连你也不相信我。是真的,小五也知道。要知道小五他们可一直在屋子外待着,我打盹前还翻看过放钱的地方。” 夫人眯起眼睛,艳红的嘴唇抿成一线:“你检查过小五他们了?” “不用检查,他们藏的私房钱也都没了,就小五他们,说是少了百来块大洋,混蛋,居然瞒着我藏了这么多钱。” “小五人呢?”女子问。 “在后面呢,我那边闹翻了,丢钱的不仅仅是我和小五他们,其他人似乎也丢钱了。” “是么啊――我先回房看看。”夫人正要思量,到底是谁这么大胆子偷走如此多的人的钱,忽然想到自己藏的银钱,赶忙往回跑。 其他几个左荣的姨太太本准备番措辞,好调笑几句,看到夫人匆忙模样,顿时醒悟过来,急冲冲的往房间赶。 “二少爷,都问过了,他们藏的钱也都没啦。”从门廊那儿冲来的小厮模样打扮的人哭丧着脸。 左二公子一拳打在掌心,恶狠狠地说:“好,好啊。居然偷到我家里来――爸,爸我进来了。” 大厅里,左荣砸东西的声音还是能从紧闭的房门里传出,左二公子可不想才进去就被花瓶茶杯什么的砸破头皮。 这声刚刚喊出,后院就传来极富穿透力的尖叫,随即是哭嚎,哭的天昏地暗,没一会儿其他房间也传来女子要命的声音。 “砰。” 左二公子面前的大门被人猛地朝里拉开,面色通红的左荣对外喊道:“嚎啥啊嚎,老子没死。什么事儿?” 见老爹发问,左二公子把事情说了一遍,左荣听后面色阴沉,然后让小儿子在大厅里待着自己带了人手去建在后院放置财物的银库。 五分钟不到,左荣原本气的通红的脸阴沉的能滴出墨来,可能是打击太大,回到大厅时,手指还打着颤。 那可是他十多年积累的财富啊!居然就这么没了,神色呆滞的左荣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 “爸,你,你,难道你那儿也……”看到父亲的模样,左二公子哪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自己老爹有多少现银他可是再清楚不过,不算大黄鱼小黄鱼和珍珠宝石,光现银就有六万之多。这么大一笔钱都没了,哪怕左二公子平日没心没肺,此刻也变的木讷。 客厅一时间静的出奇,随后来到大厅的左夫人和几个姨太太在知道左荣银库失窃后,也不敢大声哭诉,她们可知道左荣的性格,这时候撞到对方手里,哪怕自己是他的女人也少不得脱层皮。 到了第二天,当左荣指挥手下发誓要把窃贼找出来时,竟得到消息,这一晚铁叉门有小半人的财物竟全都被神不知鬼不觉的卷走了。 当铁叉门整个开始运作时,林夕躺在柔软的床上,眯着眼睛看着从窗户射进来照到地上的阳光。 “啊,真丰厚啊。要不是元素重组到了极限,收获应该更多。”嘴里低估了这句话后,又闭上眼睛。 ------------ 第四十三章 住所 林夕决定按照小刀会希望的,先灭掉铁叉门。 这个势力完了后,铁叉门的财产将由小刀会接收。找到的财物将分给林夕一部分,至于经营的生意,地盘上收到的钱,也会因为这个原因每个月分出一点例钱交到他手中。 可是,昨天晚上从铁叉门那儿弄到手的银圆与黄金让林夕打消了原订计划。 早在横安的时候他就想过利用这样的方法在大城市捞钱,只是随着生成空间金色格子的出现,心中的欲望变成了如何快速增加金色格子的数量,这才慢慢把原先的想法淡出脑海。 他打算好了,要等铁叉门没有油水可刮,再把他们扫清,亲自敛财少了别人搜刮的一层,多出来的金银肯定比小刀会的孝敬多上数倍。林夕现在就希望快速积累资本,然后放手大干。 门被人推开,不等林夕开口,客厅就传来陈飞雁的声音,“诶,诶,林夕,这都几点了怎么还在床上。” 林夕睁开刚刚合上的眼皮,对外面喊道:“大小姐,有你这样擅闯房间的吗?” 陈飞雁虽然进他的房间,但没胆子进卧室,冷哼一声,“别打岔,金大哥已经谈好了外面的场地,还有那栋公寓我们也看过了,今天就可以搬过去。工厂的地谈好后应该开始招人。可我们不知道要招收什么人,只是李亚东负责的矿石,又不需要人识字,而且我这儿的识字的人不放心,你不是经常说自己很有眼光吗?和他们见见面。把把关,可不要随便让什么人都进来。” “姑奶奶,除了这些还有什么事?”林夕不想起来,“这些事情你和金牛处理就成,再不济可以和李亚东还有叶弘吴建豪商量,至于招聘的事,等我有时间再说,我可是凌晨回来的,让我先睡一会儿吧……还有什么事?” 门外的陈飞雁说:“今天粮价涨了,我们要搬到公寓,所以建议你多储备一些。” “多少钱你看着办,我先睡了。” 房间里,陈飞雁瞪了林夕的卧室一眼,“林义大哥可是和你一起出去的,怎么就不见他疲劳。别以为我不知道,每次和林义大哥出去都把苦活累活交给他使唤。” 卧室里没有声音,陈飞雁剁了一脚,昂首挺胸的离开。 “嘭。” 门被关的很响,闭上眼睛的林夕嘴角一抽,懒的去管,半睡半醒着。 下午,一行十几人离开了酒店,去了金牛买下的公寓。这里属于郊区,不过靠近公共租界,路上不时能看到馹本兵,害的林夕好几次想把他们突突。 十几人到上海后,除了财物就是新购进的机器设备,当然还有随身衣物。 林夕看着面前的白色公寓,对正把付完钱走过来的金牛说:“这笔买卖赚了,不到两万就买下这么大的地方。啧啧,简直和明抢没区别吗?华鸿路87,名字不赖啊,不过这附近我怎么就瞧见一家像样的,那些。” 金牛说:“原本有不少房子的,十几年中,一户户的都被房子的前主人买下拆解,另外一些在交战中毁去,其他的,都在林子后面。” 这四周的植物很多,植被浓密,只是天气变冷,草木荒芜,萧索下,添了众多凄清,增加几许悲凉。林夕认真看了看,确实能瞧见远处隐藏在光秃秃的树枝间的房顶建筑,不过都没自己买下的房子气派。 几人面前的是铁门,宽度供辆轿车出入绰绰有余,大门内是白色的石地板,两侧由草坪和植被点缀,只因天气原因,绿色植物很少出现。白色的地板一直铺到台阶下,然后是一座豪气壮观的圆顶建筑,墙壁屋顶都是白色,在这个时代有些特别,却很和林夕的心意。 “怎么尽是白色的,真晦气。”沈斌走在前面,提着东西的他转身对金牛说,“金队,这房子不成,阴测测的。” 林夕给了他个脑锛,道:“说什么呢。咱们连死人都不怕还怕这?走啦,你要不乐意,哝,外面不错,山清水秀,到开春就是鸟语花香……” 话没说完他当先走了进去,这里的建筑让他找回前世的感觉。 “都通电了吗?”林夕没看到电线,就问道。 走在后面的金牛说:“都通了,电线埋在地下,检查线路也不用爬到电线杆上,只是这样一来我们得在这方面有防备。” “是啊。万一门没关紧让耗子跑进来可就惨了。” 身后几女兴奋地四处打量,三女的家境很好,只是从没进过这种样式的建筑,特别是白月冰,父母是非常传统的人,回家那次差点被父亲逼着和人结婚,还是陈飞雁这个大姐做主,把人偷偷带了出来——林夕为此失望了很久。 白月冰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娇娇弱弱的样子使林夕认为她只适合做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但最近才发现,这人的数据处理能力很强,虽然到不了林义的程度,却将李亚东和陈飞雁压了下去。 走过台阶,数人进入大厅。 地板光洁透亮,穹顶高耸,中央的上空有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一侧空旷没有物品,右侧是几张座椅,放在华美的毛毯上。往前是分道左右的楼梯,可以直接上二楼,楼梯和走道的扶手上的花纹简单素洁,与墙壁嵌着的暖黄色配合,给人舒心悦目。 “哇哦。这儿可真大,看着就舒服。嘿,怎么样,还准备睡到外面吗?”郑城用手肘杵了杵身侧的沈斌,揶揄着望向他。 沈斌撇了撇嘴,不理会对方的调侃,对金牛问道:“金队,我们住在那儿啊?那上面就是房间?” 金牛说:“是的,不过那是走廊,这里的原主人经常拿它举办宴会,二楼也是会场,不过很多东西都被人带走了。来,我们一起去看。” 人群分道两侧,从左右楼梯口上去,然后在中间的折角汇集,一起从宽阔的台阶走到二楼。 “这有钱人也真是的,造楼梯就造楼梯好了,还费这么大的劲弄成这副模样。这是自己家,又不是开酒店。”陈聪不满地低估。 这话被身侧的王建听到了,嘿嘿乐着:“要不人家怎么能拥有这么大的屋子呢,品味知道吗?别瞧着什么好东西就苦大仇深的,就算把脸拧成了酱子也没用。我倒觉得这挺好。” 郑城走在前面,刚到二楼,听了两人的话就说:“陈聪啊,咱们跟着林少可不比以往,这些天做的事你也该看到,这狗眼看人低随处可见,不是你喜不喜欢的问题,而是大家都这么认为,你要是不弄点大排场,人家就觉得你能力不行,实力很弱,到时候随便阿猫阿狗都想上来咬一口。还不如一开始就亮起自己的拳头和实力,让他们滚蛋来的好。” “这几天你也和帮派的人接触过,这些家伙都是狗鼻子,自然会调查咱们的底细。虽然我们可以称得上猛龙过江,可不是有句话么,强龙不压地头蛇,弄个气派的房子,可以少点麻烦。哪怕有麻烦,也容易找到正主,省得到时候赶跑了小的又跑出来个老的,麻烦。” 陈聪原是农民,为人老实,一直都听从林夕的命令,但跟着时间久了,又有了手不赖的枪法,几十年压在心底的悲苦很快露在脸上。羸弱的性格解放出来,造就他眼里不容沙子的嫉恶如仇,连他们这队人里面的李征英和黄圆也被厌恶上。 他这人很佩服脑子灵活的人:郑城的枪法和搏斗能力很差,却非常机灵,办事的几天逐渐展示自身能力,加之对方没有黄圆和李征英这样那样的小毛病,陈聪对他的话很听从。 二楼有五扇门,楼梯口前方走廊尽头的门有两扇门板三四米宽,那应该就是金牛说的可以办宴会的地方。 陈飞雁几个打开了其它四扇,其中一扇通向厨房,还有一扇后是洗手间,另外两扇是单独的房间,应该是供客人会谈用的,里面有小卧室和单独的洗手间,房间内的东西不多,装饰品都没了,只剩座椅桌子。 来到二楼大厅,林夕道了一句“好家伙”。 二楼简直像个音乐会厅,里面不但有专门用来给乐队搭建的小台面,一侧还放了架钢琴,被防尘用的白布盖着。而且这里的座椅很多,还有个小型的吧台——林夕实在想不出是什么人主意这么绝,居然把这么多样式混合着摆到一起。 就连陈飞雁看了也感觉别扭,狗尾续貂,画蛇添足说的恐怕就是这类场面。 “把吧台和座椅都撤了吧。我看着就别扭。”林夕实在忍不住,对身旁的金牛说。 金牛颔首:“好的。房间就在前面,你们可以选一间,只是房间里的东西不多,如果不想请人的话,就自己打扫一下。” ------------ 第四十四章 再次行动 寻找自己房间的人中,只有一个显得特别,他是陈凌峰。 “陈凌峰,你还愣着干什么?”这位同学脾气有些怪,作为曾今一个班的同学,陈飞雁担当起了中间人的角色,避免和他林夕对嗑,她可知道对方如何不待见林夕。 陈凌峰强作笑脸,脸上有处淤青,这是他林义切磋时留下来的。和林义切磋就这点不好,哪怕对方控制力量,磕磕碰碰后总能给身上留下印记。 “这里房间这么多,等大家选好了我再选吧。” 陈飞雁无所谓的耸耸肩,跟上荣萱脚步,在住的地方选在二女旁。 她们选择的房间一面靠墙,另一面正好是林夕的卧室,接着穿过走廊,对面是林义、金牛几个人的。 林夕走到卧室里,把里面的柜子打开。 “呼地”,灰尘漫天,林夕连连后退捂鼻,被烟幕弹挡了回去。 看着飞扬灰尘,他眉头紧皱,“没搞错吧!”虽然金牛说过这地方很久没住人了,可看起来不错的地方竟然有如此多的灰尘,多了些不满,他还想立即入住呢。 接着,林夕又去了房间里的浴室。 浴室空间不算大,听金牛说这栋房子里有一间主卧室,里面带有大浴缸,林夕直接把那房间拿下,并考虑能不能把那间大浴室改造成小游泳池。 “快四个月还是五个月了?这么快我就有了房产,不过混的也够锉的,仔细算下来,什么事情都没做成。”感慨一番,发现洗手间没有水,把问题交给金牛。 那边金牛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刚刚搬来他也没办法,只能让大家将就,马上让懂得修理的人过来,幸好电话线通了,用不着赶去城区让商铺的人喊过来让他们跑腿。 到了夜晚,林夕和林义再次出动。 夜色下,二人匿藏踪影,犹如黑夜中的猎豹,在小巷和屋顶快速移动。 两人蹲在移动三层楼的屋顶上,林义说道:“他们加派了三倍人手,可要小心了。” 枪声突然传来,为了让人机一体得到更大的效用,林夕和林义背上带了步枪,有它在,可以让林夕观察到直径六七公里内的所有场景。 上海的夜晚经常听到枪声,灯红酒绿间,弹指挥手时,总有几个挣扎在泥潭里的人彻底停止呼吸。 “这儿有些难办啊。那两个家伙还有坐在巷子口的那个人也是铁叉门的吧。”林夕对林义指着将身体隐藏在灯影里的三个人。 立在林夕面前的是一条界线分明的地区。他身后,建筑物的高度在三层楼或者三层楼以上,而接下去的路程,房屋低矮,偶尔才能碰到三层楼建筑,在背后闹市灯光的反衬下,一个不小心,他和林义的身影就会被这一面的人发现。 幸好林夕和林义不是靠肉眼辨明物体的,否则,从灯光弥漫地来到黑灯瞎火的清冷街道,除非走在街道上,否则是睁眼瞎。其实呢,哪怕街道也昏暗一片,仅有的几盏路灯发出微弱的光。 “还是绕道吧。速度虽然慢了,可胜在保险,另外,根据地图上的标识,我们要去的其中一块地方防守极其严密,明哨暗探足有几十个,如果被发现。” “就杀了。”林夕说,“反正我只跟他们玩暗的,今天我的任务正规点,只拿金银不带珠宝,所以讲究的就是一个效率。出发吧。” 林夕翻过墙壁,一只手抓着壁沿,身体悬空。因为刚才用人机一体观察过,他知道身下的窗户在什么位置。 轻微的晃动身体后,松开手,林夕顺着一个方向下坠,才横移了不到三十厘米,他的脚尖就踩到了三楼的窗沿,“啪”,即使再小心,声音还是传出去,但不是很响,也不刺耳。林夕借着这股力量让下坠的速度停止,随后又将脚尖从窗沿上滑开,随着身体下落,他的手攀在了窗沿上,令身体吊在那儿。 林夕深吸一口气,把手放开,身体再次落下时,脚面踏在墙壁上,朝墙壁外侧越去,身在半空的他扭动身体转身,双手扑向围墙。 “蓬”。 险之又险,林夕爬到了围墙上。 安顿好了自己,他抬头去看林义。 人形构装体的实力有保证,但有一点让人担心,就是对方的体重,不过当林义下来时,比林夕重三倍还多的躯体,闹出的动静连林夕一半都没,若是让人知道,怕是要吓掉下巴。 林义表面的液体金属不是吃素的,自动伸长后,他就像坐了电梯垂直下降到林义的高度。 “真是方便。”林夕小声说着。 两人翻身来到巷内,没有往有灯光的街道走,尽挑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 林义说:“只要把钢铁侠的装备拿出来,你也可以。” “不是说过了么。别再提这件事了。”林夕郁闷地说。 为这件盔甲,林夕犹豫了不止一次,要说真正的上位者应该杀伐果断,早早定下基调,偏偏他林夕不是合格的领导,总在这件事上纠结。为这个问题问了林义不止一次,给出结果后过段时间又回头询问。 林夕道:“我好不容易定下决心,你就别在旁边调侃了,还是想着法儿的快点处理上海的事,去美国吧。” “我不认为你会如愿。” “为什么?看不起我?!”冷不丁听到林义这么说,林夕额头升出阴霾,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有两个世界的经历,何况前一个世界和大佬们把手腕,在拥有异能的情况都被虐的黯然败退,林夕如何不清楚自己的底细。 林义的声音在奔跑时被拉长:“不是。不管再好的计划,一旦到了你手里,都是没有用的,随性而为是你的弱点。我们现在只是捞钱,过段时间是拿命,如果你生成空间的金色格子再多出三枚,还会哭着喊着去国外吗?只怕没到日本人将你逼的没有落脚点时,是不会离开的。” 林夕沉默几秒钟,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林义说:“考虑清楚了,别闹的太厉害,如果你不想金牛他们打拼的势力烟消云散,最好收敛些。” “我……” 后面该说什么林夕想不起来,在上海把事情闹大后是什么结局林夕清楚的狠,比如自己在横安一闹,肯定有大批的人被日本人抓起来顶杠。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掩去心底的愧疚,到底,世界观和人生观确定下来的林夕有些事情是做不出来的。 “那我要不要暴兵了。”半晌,两人爬到楼顶,靠近一处目标时林夕问出了一直在心里的话。 被林义点出几个错误,林夕对自己越加没有自信。 林义说话的声音很轻,却刚好够林夕听的清楚:“要。数量还不能少。” 得到答案,林夕不再多言,拿起枪找到了对面院子里藏匿财宝的地方,开始将注意力投入元素重组的空间,如同宇宙的环境中,林夕从中找出十几枚银圆。 利用这些银元以及空间中的小黄鱼,林夕一次一次的使用元素重组。他身前的空地,时不时的出现叠在一起的钱和黄金,数量越来越多,到了一定程度,林夕会把手放在上面,将它们收入生成空间的黄金储物格和银圆储物格。 几分钟后,二人又去下一家。 这户人家里,除了金银,只剩下宝石珍珠,不过与昨天晚上失窃的人相比,多少留下了点值钱的财物。 ------------ 第四十五章 敌踪初明 欢快的笑声从林夕嘴里发出,“好好,李大少,太厉害了,居然把起码一个月的工作只用二十天就做完,厉害。来,我敬酒!!” 他站起来,对着被强拉到上首的李亚东端起酒杯。 坐在桌子旁的人脸上虽然笑着,却罩了层迷茫,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林夕对李亚东弄回来的那批矿石这么高兴。十天前,金牛招收到十几个能力蛮强的人也是拍手叫好,自作主张朝金牛兜里塞了一千多大洋。 “他到底为什么这么高兴?”荣萱小声的问身侧的陈飞雁。 陈飞雁脸上也是不解,摇头说:“不知道。问他又不说,算啦。这家伙看起来不靠谱,可做事还是很实在的。” 林夕的高兴劲看在所有人眼里,每个人都清楚,这个不到二十岁的人虽然会喝酒,但能不喝时都不会去喝,这次却主动给李亚东敬起酒来,差点让金牛把眼睛掉下。 那批原料跟在林夕身边的人都清楚,弄过来虽然麻烦,却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做到的,李亚东不过是将其中很少一批在最快速度的三分之一时间里带回上海,仅此而已! 无论谁,都不认为李亚东的工作当得起林夕这番作态。 杯盅交错间,众人畅所欲言,来到上海的近一个月时间里,大家见识涨了,钱袋也鼓了,特别是有着心里小算盘的两三人,对如今的生活很满意。 林夕对李亚东说道:“亚东啊,这批原料你赶紧着,多运些过来,钱别担心,缺多少,我给你想办法。” “没事没事,我那里还有钱,资金的问题不大,就是缺人缺的厉害,这些原料分散的太开,得有专人管理。而且有些地方还在深山,那里游击队活动频繁,我们由于要和当地驲军还有保安队打好关系,被他们给盯上了,死了一批人,消息传出去后,一些游击队活动平凡的采矿地没人敢去。” 林夕沉默,这事情真不好说对说错,“你准备怎么做?”他问道。 李亚东说:“只能增加投入,把事情交给当地人,我们要的矿石数量不是太大,凑合一下还是可以的。” 制造林义的原材料当然是越多越好,只要能让终结者成军,他相信世界上没有一支军队挡得住自己。 “这事你加紧办,不过碰到这种问题时可以缓缓,毕竟是同胞用不着结死仇。” 然后,林夕问了金牛和陈飞雁负责的事。 一个开设工厂和商铺,一个负责人事调动,荣萱白月冰她们则给两人做帮衬,叶弘与吴建豪也分配了任务,一人和小刀会交涉,自从把铁叉门的钱席卷后,林夕便在之后的夜晚通知小刀会,并在此后的几个小时里让铁叉门一众高层死在爆炸的硝烟中。 仅仅二十多天,小刀会便在林夕的带动下吞食了铁叉门和另外三个小帮派。 林夕原是要继续杀下去的,小刀会的人赶紧让叶弘传话,说是势力扩增太快,跟不上脚步,希望他能缓一缓再动手。 从叶弘那里林夕了解到,小刀会的问题不止这些,周围帮派看到他们短时间里灭了四个邻居,登时将其视为洪水猛兽,正在联合,准备一起剿灭小刀会。这个节骨眼上,小刀会觉得先缓缓,等内部消化了后,再对付正在组织的联盟。 林夕到是无所谓,这些天每天晚上跑出去做贼,收益斐然,比如今天知道李亚东把自己需要的原料都运到上海郊外的仓库后,立即办起酒宴,亲自敬酒。 酒席过后,林夕和林义乘上人力车,向上海郊外的放置原料的仓库前去。 与此同时,上海的日本情报部门,几个头目正人手拿着一份文件。 房间里有七八个人,不过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最前面的三位。 坐在正中的军装男子是最高长官,已经升任中佐军衔的安西未政,他左侧的人是刚来上海不久就授予中尉军衔的相元直南,坐在右侧的是情报部原先的智囊,荒井一郎上尉,听说司令部已准备升他的职。 “各位,我们已经盯了半个月了,根据相元中尉的分析,这批人就是搅动上海的源头。我们这次的任务,便是将他们一网打尽。” 安西未政的拳头敲在桌子上,加重这句话的分量。 “报告!” 安西未政看向情报部内的玫瑰,说:“说吧!” 菊川亚美对安西未政微微颔首,然后目光直视相元直南:“相元中尉,难道你不觉得这份资料是天方夜谭吗?含糊不清,对手的作战手段不明,甚至连敌人背后有什么人支持都不清楚,就派遣两千名帝国士兵对他围捕,司令部会同意这份方案吗?” 相元直南并没有回答,坐在安西未政右手面的荒井一郎开口了:“菊川中尉,司令部已经同意这份方案,你要做的,仅仅是执行命令而已。” “你……”菊川亚美被噎的说不出话。 相元直南这时才开口:“我知道在座的诸位对这份报告中的行动方案存在疑虑,可现在不是深究这些的时候。这次的敌人,如果可以活捉自然再好不过,但第一目的是,彻底杀了他,我不希望任何人因为轻视而让这次行动受挫。” 他说完后,转头去看安西未政,相元直南知道,自己才一到上海就被授予中尉军衔让同事不满,平日里他充当老好人,不去和情报局的人起冲突。可今天不同,他追捕横安惨案将近半年,终于得到了一丝线索,把自己的报告和推测递交给华中方面军后,终于得到同意。 事实上这里只有他、安西未政以及荒井一郎清楚,为了摧毁目标,军部甚至把上海周边一支即将前往战场的炮队安排到他手下,四门97式90mm轻迫击炮,足以显示司令部对这次事件的重视。哪怕相元直南的推断让人费解,可是,心中出现“如果”的他们还是认同了。 菊川亚美的工作能力很强,但即便如此,几年来,也才得到中尉军衔。对相元直南这位直接晋升到和自己同级的人很不满。 安西未政清楚情报局里面的隔阂,他没有改变这个状况,相互竞争是好事,乐的如此。 “好了诸位,这次任务已经下达,大家就按照上面安排的去准备吧。” 随后,所有人都站起来,由安西未政宣读任务安排。这份文件指明了一个位置,华鸿路87号。 …… 华鸿路87号的公寓内。 李亚东脸上酡红,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半眯眼睛。 荣萱在他面前放了碗醒酒汤,“我看你还是去睡好了,这样撑着又做不了事反而影响明天的工作。” 李亚东喝的酒不少,林夕酒量也不行,不过后者身负异能,发现头晕后就把含在嘴里的酒收入元素重组的空间,所以,哪怕喝的再多也没事,反而李亚东这位比他好的,差点被干趴下。 “没事。过一会儿就好了。你不会没看出来吧。他应该要动身了,虽然我不知道这些带回来的东西能做什么,可看到的奇迹变多后,我倒是真想看看他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李亚东说。 那批矿石以及奇怪的东西的作用,没有人知道,可他们清楚,林夕很少会这样高兴,那种从心底溢出的畅意即使反应最慢的陈凌峰也能发觉——虽然这些日子林夕都很高兴,每天晚睡晚起,可脸上却洋溢着笑容,但是,今天格外明显。 “你说的动身,是说要去国外吗?”荣萱把钢笔搁在旁边,侧着头看向他。 李亚东还没说话,陈飞雁就给了肯定的回答:“是的。金大哥刚才和我商议,该送哪些人去美国,而且我们中,也要有人先行一步,在那里打好根基,至少有个住的地方。” “啊。陈姐,那该谁去好呢?”白月冰有些担心。 陈飞雁笑着说:“放心好啦。要是我走,你和荣萱也得跟去,不会把你一个人留下的。” 白月冰的传统观念很强,又受到新文化冲击,两者冲突早就了矛盾的性格,对于自己孤身一个女人在林夕这边很没有安全感。 这个时候,林夕和林义来到了仓库前,“哈哈,林义,这一刻我等了很久了。” 林夕深深吸气,血脉膨胀的力量让他觉得心脏会从胸口跳出来,终结者啊,仅仅林义一个就这么厉害,数量如果再多……情难自禁,林夕只能紧握双拳,抑制身体的颤抖。 ------------ 第四十六章 恰然而止的兴奋 “你们是,是林老板吗?”仓库有人守着,金牛离开前告诉过他们,傍晚大老板会过来。 林夕颔首:“是啊。金经理应该把事情跟你们说了。” “是的。那,我们几个先走了。”原本他们应该一整晚都在这里待着的,但今天不同,虽然与大老板见面让他们很兴奋,可没人敢在这个时候给大老板没事找事。 人离开后,林夕进入仓库内部。 里面空间很大,一两亩地,不过里面的东西很少,虽然有电灯,可这年代不像后世,仅有的几盏灯哪里能照亮整个仓库。 两个人一直走到堆放在角落的东西旁,看着盛放在一边的凌乱矿石,又瞧了瞧一些日常能见到的东西。林夕不确定的问:“这些东西真的是可以制造你的原料?要知道一个不好,我可得再一次用金色格子了。而且新出来的终结者也不会和你一样……” 林义的身体出现变化:胸口的衣服如涟漪般散开,露出里面银白色的特种金属。他把手放在出现的洞口处,从体内拿出一个香烟盒子大的银灰色金属块。“你用元素重组制造它试一下就知道了。” 林夕接过,问:“不会对你的身体有影响吗?” 林义说:“它相当于硬盘,可以记录我搜集到的信息。我的体内还有几个,没有大碍。” 林夕表示明白,“唰”,金属块消失在他的手中,把意志深入元素重组的空间,将念力集中到它上面。 两秒钟不到,刚刚消失在林夕手上的金属块又出现了,“试试看。” 林义拿着它放到自己体内,“洞口”的液态金属在金属块放进去后再次合拢,变成黑色的西服面料以及扣子。 四五秒后,林义对林夕点头。 “完全契合。你可以使用了。另外,刚才给你的东西,里面存储的是我与你见面后得到的所有数据,即使我将程序还原,有那份东西在就不会有问题。” “是么。那你……” “请等五秒钟。” 说着,林义神情变得僵硬,接着是身体,从林义的样子变成了最开始看到他时的银色金属状态。 林夕静等了几秒,看到他不再有动作,把手放到他身上。 下一秒,林义消失,可在刹那之后,消失的林义再度出现了。而林夕身边的物体,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像晨光初露时的白霜一样,少了一层。 而此刻的元素重组的空间,一具银白色的机器人静静躺着。 林夕把自己的左眼对准机器人的左眼,再将右眼对准他的右眼。 片刻,全身有着银色的流动金属的机器人双眼有了光彩,“你好先生,终结者txns-5竭诚为您服务。” 说话时,液态金属出现变动,像是重复了曾今的时间,终结者变成的依然是他的样子。只是几个月来,林夕变了许多。 “呵。好,你――就叫林义,给你这个东西。”林夕笑着说道,同时把利用元素重组合成的金属块交给他。 新出现的林义没有之前灵活,虽然由于超能型的家庭机器人原因拥有拟人情感,却和收集了大量数据的原林义有比较大的差距。 名叫“林夕”的林义结果金属块,立即发现和自己同源,将它连接到体内。不消片刻,他的神情就恢复过来。同时样貌也变成“林义”的样子。 “一切正常先生,你可以继续下去。我到外面守着。” 看到林义恢复正常,林夕比什么都高兴,对空狠狠挥了一拳。 接下来,林夕利用现有原料打量制造机器人。人类的密度和水接近,虽然同等质量的脂肪体积是肌肉的三倍,但以标准答案计算,一个五十公斤的人,将其搅烂后,体积不过零点零五立方米。现实当中不可能这样,可终结者是什么呀,机器人,体重虽比人沉上几倍,可体积却相差无几,甚至还要小。 这个由金色格子创造的终结者,身体自由舒展后,身高达到一米九,即便这样,体积不过零点零八立方米。 今晚林夕不准备当盗贼,所以元素重组的十立方米空间全部用来制造终结者机器人,它们被启动后,都会备一份林义收集到的资料,不过身高、模样还有名字都要改,幸好这对他们而言轻而易举。 本来,林夕是要将元素重组今天的使用限度用完的,可惜,李亚东收集的原料太少,才制造了二十三具机器人就消耗殆尽。在制造第二十四具机器人时,出现了残缺,变成一具连动根手指也极为困难的东西。 这样的东西会为林夕带来危险,在得到他的同意后,以林义为首机器人将残次品大卸八块,准备做下一具机器人的原料。 “好啦。我们走吧。” 除林义之外的终结者林夕找就定好了名字,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得到的资料共享,还有随意变换模样的能力,林夕没费心思为他们一一取名。盗用了二十八星君的称呼,从角木蛟、亢金龙一直到斗木獬,为了方便记忆,他还让这些人利用液态金属制造了拥有基本动物形状的牌子。 “虽然有点不完美,但也够了。加上你林义,总共二十三位,若是解放你们的战斗力,整个上海周边的日军怕是一个都活不了――你怎么了?” 忽然,林夕发现包括林义在内的终结者都停下脚步,不等反应,他就被身侧的林义一把抓回到仓库中。 “有情况吗?”不消多说,林夕接过林义手里的黑色布袋,里面放的是杆捷克造半自动步枪,zh-29。 “见鬼,难道是盯着我来的?”人机一体下,仓库周围半径三公里内的场景清晰可见。 将近一千名日军将四周围住,并缓缓朝中心,也就是他所在的仓库靠近。 “到底怎么回事?”林夕并不担心自己,他有信心消灭日军,只是,日本人用这么多人对付他,林夕怎么也想不出原因。他并不知道,有一个日本情报人员通过各种零碎的信息,拼凑出了他的来历。 因为林夕一行在惠府以及秦南其他地方停过,所以从当地得到的情报证实了某些奇特的论点。 “他们既然把目标对准我,那么,飞雁那边也有问题了。可恶,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差……你大爷的,林义,快离开这里。” 角木蛟们和林夕一起朝外赶去,跑动中,林夕对林义解释道:“这些王八蛋安排了迫击炮,至少是九十毫米以上的。” 这下林夕彻底确定,日本人不但是冲着他来的,对他的实力还有了解。 到底是谁发现了他,到底是哪个人估算出了他的实力,林夕心乱如麻,可有一点不会改变,杀人,今天出现在仓库附近的人都要死。 “林义角木蛟,杀光这些人。”他跪在地上,瞄准前方的黑暗,“蓬”,三百米外正朝这里推进的为首一名日军脑袋砰然炸开,七点九二口径的子弹威力就是大。 ------------ 第四十七章 机械杀戮 日本士兵瘫倒下去时,前面传来枪声。 “敌袭!” 指挥官大声招呼身边的士兵,可惜不等他继续颁布命令,面庞被犀利的拳头击中,血雾爆开,黑夜中,周围的人只看到他的脖子一仰,脑后喷出了泡沫一样的东西,飞到空中的躯体如面条一样倒下。 才开了两枪,天空有异动出现,炮弹撕裂空气出现的轨迹落在他的脑海中,俨然成了死神的地毯。 林夕对弹着点的判断很准确,人机一体的时间压缩下,他知道炮弹最终会落在仓库。“这是要赶尽杀绝啊。得快点回去,陈飞雁她们有危险!” “轰隆!” 第一声爆炸仿佛打开了什么,三枚炮弹接踵而至,在轰鸣中,林夕对林义喊道:“林义,你带角木蛟他们去飞雁那里,我估计那里也遭到了攻击。” “不用全部都去,只要一部分就够了。朱雀白虎过去,青龙玄武在这里帮你。”林义说。 林夕怕死,所以没反驳,终结者们拥有林义的数据,不需要人带路就能返回。 朱雀之首井木轩和白虎之首奎木狼替其他人应下,林夕指出一个日军包围的薄弱点,让他们往那个方向突围――虽是薄弱点,但对普通人而言,依然是难以逾越的屏障。 “动手吧。”为了让井木轩十四人快速突围,减少消耗的时间,林夕和林义带着剩下的人展开激烈反击。 林义角木蛟他们毫不顾忌落在身上的子弹,天色已晚,对面又不能看清具体的事,因此一群人如解放了的野牛,疯狂的在日军人群里突进。 日军的轻型迫击炮还在输出火力,仓库开始燃烧,熊熊大火将周围照亮,为避免身体在火光中暴露,林夕极力向外围的黑暗靠近。林义他们可以冲进敌人人群,那是有不死体质存在,他却不行。和刺客类似的他必须保证自身处在安全的环境里。 距离接近了,这一刻,林夕收起步枪,开始用元素重组应付面前的鬼子。 也许是天意,如果仓库中的原料足够,他会把元素重组一天的使用量拉到极限。可原料不足,二十四具终结者机器人,用掉的体积不到两立方米。 听上去和天方夜谭一样,难以想象二十四个人塞到两立方米空间的箱子里的场面,可这就是事实,而且这些终结者改变身高后,能成为一百九十公分的大汉。 今天的行动很重要,安西未政,相元直南,荒井一郎还有情报部的其他人都出动了,两千名士兵,加上四门九十毫米迫击炮,没有人认为这样的部署会有纰漏。 但在交战开始后的三分钟时间里,安西未政的呼吸明显变的急促。 枪声、惨叫还有爆炸,竟然以让他们惊讶的速度靠近。就在刚才,安西未政听到有一群人突围出去时,还吩咐身边的一个小队去围堵跑掉的人,这会儿却觉得,那会不会是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 “安西长官,我们快离开这里,这次估计不足,快走。”相元直南感觉不妙,立即示意卫兵带安西未政离开。 刚才谈笑风生的安西未政却如尸体一样,任由士兵将他带上车。 一旁的荒井一郎也是如此,相元直南心中叹气,暗恨自己为什么不让司令部调派重炮,直接把那伙人全灭了。 调查林夕的时候,相元直南和其他人初次看到自己递上报告的人一样,全是不可思议,他认定,林夕肯定有其他同伙,这些人实力非凡,单独拿出来都是顶尖的精英。横安县惨案就是由他们主导的。 虽然调查的过程只有林夕的踪迹,可相元直南认定这是一个结点,听到前方士兵报告敌人不仅仅是两个人时,相元直南兴奋不已,他预感到,那些人与林夕神秘汇合的人就是横安惨案的制造者。 开头被他判断出,却没想到结尾,当车子开动时,车座底下突然出现一股无可抵挡的力量,“轰”,巨大的声音像是把大炮仗放在耳边,相元直南顷刻就被震晕。 没有了高层指挥,战场就依靠基层指挥官判断,可是,林夕的攻势太猛太快,下了灭杀令的林义诸人再无顾忌。 四名日军看到从前方快速过来的黑影,提枪对目标射击,但子弹射出去后全无动静,黑影向他们快速靠近。为首的士兵握着刺刀朝前刺去,但一瞬间,刺到一半的枪再也不能上前半寸。 “纳尼!” 不等士兵再有动作,冰冷的寒刃从他脖子下掠过,士兵松开步枪,用力的捂着脖子,企图将它堵上;另外三名日军的结局并不比为首的更好,没有逃走的他们迎来了角木蛟的鞭腿,“嗑嗒”,一名士兵的肩膀彻底变形,好像在肩膀的血肉中埋了鞭炮,几块洒着鲜血的肉条藕断丝连的甩到背上,巨大的撞击力让心脏骤停,倒下时再没了声息。 “八哈…”想要通过大喝给自己增加勇气的家伙后半句话再没有说出来的机会,角木蛟平实无华的铁掌,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速度捣入他的胸口,把日军士兵肺部的空气瞬间挤出,并让胸骨嵌入胸腔。 t-x终结者的力量哪里是人类能抵挡的,角木蛟的手掌不但让士兵的肋骨折断,还把胸廓彻底捣毁,本来是保护内脏的肋骨成为致命的杀手,与胸骨相连的部分由于端口参差不齐,进入体腔的第一时间就把心脏刺破,并划开了肺脏。 这里光线不足,最后一名士兵虽然不知道三位同伴的惨状,却知道他们已经死了。于是疯狂的大喊中后退一步丢开步枪,他拿出两枚手榴弹,试图和到现在都没看清样貌的敌人同归于尽。 可惜不等他有动作,一根冰凉刺骨又极其锋利的金属从他眉心进入,瞬间从脑后穿出,拿着手榴弹的手僵持着,跟着身体在金属武器上抽搐。 角木蛟把针刺从敌人眉心拔出,长针状的银色金属开始流动,眨眼变成了他的食指。他拿起两枚手榴弹,朝其他敌人的方向冲去。 亢金龙,氐土貉,房日兔,心月狐,尾火虎,箕水豹以及唯一的北方玄武斗木獬,用极高的杀人效率将将近两千名日军士兵绞杀当场。 周围有很多投靠日本人的帮会人士,他们战斗力不高,却很机警,填补了日军人手不足的窘境。可这会儿,当日军再难抵挡时,这些人又第一时间转身离开,只可惜林夕的必杀令已下,除非速度能超过后世的轿车的一般速度,否则,必死无疑。 结果也是如此,当衣服平整的林义、角木蛟、房日兔、心月狐、箕水豹回来时,林夕的生成空间多出了两个金色格子。 林义问:“尸体需要处理吗?” 林夕摇头:“不用了。日本人出动这么大阵仗,这事恐怕已闹得人尽皆知。处不处理都无所谓了。不过,有活口吗?我是说有人看到你们大杀四方的场景吗?” 林义摇头,角木蛟却说:“我追出去的时候看到一些人,他们应该和日本人不是一伙的。” “怎么处理?”林夕道。 角木蛟:“杀了。” 林夕点头,这才能放心。房日兔要去外面警戒,这时候安全很重要,林夕同意了,房日兔与箕水豹一人负责一面,他们离开后,林夕指着翻倒的轿车,“里面的人应该还活着,林义角木蛟还有大家,想办法弄点我需要知道的消息出来。” 心月狐走上前,把翻倒的轿车扶正,然后把车门打开。 这时候远处又回来几人,他们被百米开外负责警戒的房日兔发现,走近后,林夕哑然的看着四名终结者带回来的东西。 回来的人是斗木獬,亢金龙,氐土貉与尾火虎,四人一人带了一门迫击炮,背后还背了弹药箱。 氐土貉走在最前面,所以最先来到林夕身前:“他们的车被我们毁了,所以只能这样带回来。你们再审讯?” “怎么了?”林夕问。 “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换个地方吧。这里动静闹的太大,估计没一会儿牛鬼蛇神都要出来。倒是又是一通闹腾。” “确实欠考虑。那大家准备一下,我们走。”林夕说。 ------------ 第四十八章 结束 “噗”。 冰冷的水扑到脸上,现在是一月份,华夏大地上的春节即将到来,在冰冷的夜里,脸上被冷水泼中可不是好的体验。 相元直南醒过来,还没睁开眼睛就感觉脑袋深处传来的眩晕,嘴巴也被东西堵住,什么声音都发不出。 这时,身前出现搬动凳子的声音,接着有人坐下,相元直南睁开眼睛时,这个人开口了,让他惊讶的是对方说的是驲语,而且是东京口音。 “中尉先生,我知道这样的方式招待你很失礼,但我们情况,想来你也清楚。废话就不多说了,我们只想知道一点,为什么——要调集这么多人来对付我们。” 林夕抓到的人只有两个,车上的司机以及大尉死了,剩下眼前的中尉与另一个房间的中佐。 相元直南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打量四周。这是个很普通的房间,加上今夜夜色很浓,看不出自己具体在什么位置。 审讯的人胸口有个铭牌,牌子上雕刻了传神的几笔,虽然比划不多,相元直南却认出那是只兔子。 坐在那里的人是房日兔,见相元直南没有开口,他也不理会,继续道:“你们得到我们的情报,是怎么得到的?” 相元直南依然不开口,作为情报人员,对各种刑罚是专门训练过的,忍耐力很强。如果面前的人想通过肉体刑罚拷问答案,相元直南只会报以笑意。 “看来你是无意间知道我们的位置的,是有人给你提供了情报?” “……” 相元直男一直没有开口,但房日兔还是继续询问,而随着询问的继续,相元直南的眼睛里有了慌乱,并试图把视线移开,他觉得自己面前的人可以通过他的双眼了解心里想的内容。 可是没用,房日兔的问题依然传入他的耳中。 过了十分钟,相元直南终于开口,在房日兔一篇论述后终于绝望的闭上眼睛。“这是什么能力?” 房日兔说:“读心术,也可以称为微表情分析。是一名教授用了二十多年,收集不同种的人类的面部表情细节创造的学科。他为了了解微表情是否有特例,甚至到蛮荒部落观察尚处于原始社会的部落人种。有个好消息告诉你,你是第一批接受这种方式询问的人。” 相元直南没有睁开眼睛,他早知道能制造“横安惨案”的家伙不是一般人,可绝对想不到这些人能弄来这种东西。二十多年的研究,得到的数据不仅仅是数字,还有研究人员对人性的分析以及其他方面的资料掌握,至少他知道,哪怕日本从现在起对这方面进行研究,想要做出成绩,起码要三十年,而要像面前的人一样彻底掌握,没有四十人绝无可能。 “我低估你们了。” 房日兔从位置上站起来,走到他身边,“你的能力不错,居然能怀疑到林先生身上。” 相元直南笑了两声,“当所有的不可能都排除后,剩下的不管如何的不合理,也是真相!” 房间里传来骨头断裂的声音,接着房日兔从里面走出。他看向另一个已经完成审讯工作的尾火虎,“有答案了。” “我也是。”尾火虎说。 林夕已经听说了尾火虎的回答,虽然从书本介绍中知道微表情分析能力的强悍,可这种东西太玄妙,万一小鬼子基因突变而让面部肌肉出现似是而非的结构怎么办。 当房日兔也说出他和相元直南交谈的话时,林夕愣了半晌,“不佩服都不行啊。居然真的有人能从蛛丝马迹中找到我。靠了个去的,还有他那句‘当所有不可能都排除后,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合理都是真相’说的太好了。不过我怎么觉得耳熟啊!” 林义在旁边说道:“这句话我的资料库中就有。是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讲的。” “呃……”林夕瞪着他看,试探性的问道,“这家伙不会跟我一样是穿越的吧!” “不会,你放心好了。以你的潜力计算,除非对方拥有和你一样的能力,或者现在就把上海推平,不然,谁都不可能挡住你的脚步。”既然得到了答案,他们就要行动了,林义和角木蛟他们点燃木屋,并给林夕宽慰,“而且你又不是不清楚,你的三个能力里面,有两个前一个世界就拥有了,难道真有人有着和你一样的运气。” “到也是哦。”林夕干笑着,跟着他们朝住的地方跑去,别人越是赞叹异能的强大,林夕便愈加尴尬,有这么厉害的异能,半年时间才混到这种程度。 林夕九个人跑的速度不慢,可是到住所后,这里的战斗已经打完。 地上躺着很多日本人的尸体,如果没有井木犴十四个人的支持,这边的人不管有没有胜利,都会离开住所,但是在十四个人加入战团后,一切都变了。 “情况怎样了?”林夕跑到屋子里,地上带有血迹,大量的弹壳被抛在地上,窗户,地板,房门,都有弹坑。 对面走来一人,林夕注意到他胸口的铭牌,“柳土獐,他们人呢?” 柳土獐说:“在后面呢。有四个受了伤,其中一个伤的比较重,需要输血,奎木狼和翼火蛇分开去找医院,血源不用担心,我们抓住了几个活着的日军,他们的血没有病毒,很健康。” “那我就放心了。对了,伤到的都有谁?”林夕的脑中,陈飞雁和荣萱的影子一闪而逝。 柳土獐拥有林义的所有记忆,立即把问题放在重点:“陈飞雁三人没事。只是受了惊吓,特别是白月冰,要不是李亚东给她挡了一枪,恐怕死了。” “这么说来,重伤的是李亚东?” “是的。胸口中了一枪,井木犴已经在救治,虽然我们可以制造手术刀,可输液管之类的器械很麻烦,特别是消毒,所以只能尽量让他保持清醒。” 胸口中了一枪,这是很危险的伤势,林夕问:“能救活吗?” “救活的机率很大,倒是手术后的感染问题,你得考虑一下。”柳土獐说。 林夕咬着嘴唇,手术后伤口感染他也没则,原以为金色格子可以制造任何东西,但他错了。金色格子能制造的只有和武器有关的东西。抗生素不包括在内。 “你有办法吗?” 柳土獐说:“用蜂蜜涂抹伤口,然后由我们制备磺胺,只是时间太短,能否成功不能保证。” 林夕说:“只能这样了。” 他对柳土獐说制造磺胺并不惊讶,现代时空,任何一个大学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只要给他两年时间都能在实验室里造出磺胺。难题就在于如何扩大产量,一个是实验室制备,一个是工业化生产,完全没有可比性。 前世没得到异能前林夕就在一家药厂工作,里面的研究部门用了五六年进行工艺优化,花了几百万也没弄出成果——这还是有成品的情况下。在林夕离开那家厂的时候,这个课题依然没完成,被厂方宣布终止。 “我们去看看吧。” 林夕往里面走,林义跟上他,说道:“上海不能继续待着了,日本人既然盯上我们,又有这么大的损失,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我明白。”林夕颔首,“等李亚东的伤势稳定就离开。对了。其他受伤的人呢?” “金牛,陈凌峰和沈斌。都是轻伤,养几天就没事。” “金大哥怎么也受伤了?”林夕奇怪。 柳土獐道:“似乎因为叫陈凌峰的小子,你知道的,他看到日本人后像打了鸡血一样,混不灵的要去拼命。” 林夕暗恨咬牙:“法克!!” ------------ 第四十九章 转移 林夕走上二楼,推开中间的大门,空旷的二楼大厅里已是一片狼藉,放在角落的钢琴被榴弹炸的不成模样,吧台上的酒瓶碎了一地。 “林少。” “林少回来了。” 郑城几人看到林夕,研机构立刻亮了起来,像是找到主心骨。 林夕嗯嗯地应了几声,由柳土獐引导,进入被临时改成医务室的房间。 “林、林、林少,我……对不起!” 刚进门就看到一个人低着头颤颤巍巍地说话,他的手臂挂了彩,正用布裹着。 林夕叹了口气,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好啦。过去的事就过去了,不要有下次。”对陈凌峰他要说的话不多,这人和横安县腥风寨的林峰一样,身负血仇,可不同之处是一个有能力分析形势,一个没能力死硬撑着。 越过他,林夕来到里面的房间。 十四个终结者的到来给金牛他们非常大的帮助,特别是李亚东,如果没有这些集合了超时代科技的战争兵器,现在已经死了。似乎天地之间有一条名叫因果的线,这边李亚东刚刚收集完成制造终结者的材料,没几个小时,这批终结者就反过来救他的命。 林夕只在外面看了会儿,躺在床上的李亚东眼神迷离,身体抽搐,名叫井木犴的终结者附在他耳边低声叙述着。林夕猜测可能给予心理学的某种科学论断让对方坚持的时间更长些。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重重的脚步,奎木狼翼火蛇拿回来了医疗器具,“无关的人离开,我们要开始手术了。” 哪怕林夕是他们的保护对象,这会儿也不得不听这话,退出了这间屋子。 “林夕啊,这些人就是你说的那些兄弟吗?果然厉害,我原以为林义已经很厉害了。好家伙,这些人更疯。眨巴眼功夫就杀光了外面几百个鬼子,而且都是近身肉搏,真是……” 金牛拖着腿走到林夕身侧,虽然受了伤,可他的精神很好,对井木犴奎木狼几人赞赏有佳。 “那是当然,他们可是二十八星宿啊!虽然不是真正的神明,实力却不是一般人比的上的。”林夕看着他的腿,问道,“怎么不用拐杖。这样拖着对伤口恢复没有好处,没拐杖就找个支撑的东西,你可不能长时间罢工。” 听了林夕的话,金牛笑笑,摆了摆手,瘸着腿到椅子边坐下,“没事的,以前伤的比这还重不一样挺过来了。放心好啦。阎王爷的生死簿上没我的名字。” 这样的大话林夕也不敢说,神鬼之力看似虚幻,可无论什么时代都有人信奉,林夕更不例外了,不过他信奉的却不是任何一个神明,而是很多人经常听到的“天”,天道! 虽然如此,在金牛说完话后一阵唏嘘,他知道对方经历了太多的战场,看到的死人比他这几个月杀的敌人还要多,“行啦。服了你了。金哥,你安排一下,我们要出去躲躲,另外……飞雁萱儿,还好吧。有没有吓到。” 陈飞雁和荣萱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脸紧张的白月冰。 听到林夕又叫自己“飞雁”,对此无可奈何的她只能给个卫生眼,然后瞄了眼身后的白月冰,“听说李亚东开始做手术,月冰担心,就过来等着。诶,你说这是怎么回事,袭击我们的驲军有几百个人吧。是发现我们的踪迹还是招惹到的仇家,也太夸张了,队伍我们十几个人派出这么多部队。” 她们还在横安时,小鬼子的行动多数以小队为单位,在偏僻的地方更是以班为单位。所以,当看到鬼子出动几百人对付她们时,震惊不已。 荣萱陪着看向临时充作手术室的白月冰,轻声安慰,陈飞雁的话却将两人都吸引过来。 不光她们,房间内和屋子外听到这个询问的人都把目光看向林夕,他们知道自己能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在上海打开场面,靠的是林夕和林义在外活动。而且,沿着秦江一路下来,走过的路上杀死的人也有很多,不算避开他们击杀的敌人,单就他们眼皮子底下杀死的也超过一千。 林夕拍了拍手掌,对他们说道:“这次我们失算,没把首尾处理干净,没想到日本人早在横安就注意到我,原以为能避开他们的视线,没想到那时负责调查我们的人竟然也到了上海,所以……亚东的手术做完我们就要转移。金大哥、飞雁还有叶弘吴建豪,你们安排一下,想办法让我们招收的公司职员去美国,不去的就算了,同意过去的,先给一笔安家费。” 他没有把仓库遇到袭击的具体情况告诉大家,这也是这批人一直以来默认的事,林夕经常和林义去干私活,对此,包括金牛在内,所有人都适应了。 “要这么急吗?”陈飞雁担心的问。 林夕说:“以防万一吧。这些人是我们好不容易招到的,能转移到美国就尽快转移到美国,如果日本人不来找公司的麻烦也就算了,如果要找麻烦,我可不想花了一个月打造的地基毁掉。” 金牛低头沉吟,屋子里的人也在沉思。过了半晌,金牛同意了他的决定,“虽然很遗憾,可这个时候也只能如此,叶弘吴建豪,你们和陈小姐她们找一下这些人住的地方,我们现在正好有这么多同伴在,让大家送封信给他们,成不成就看这些人的想法了。” “好的。”几个人应道,随后去房间把资料拿出来,找出里面有能力的职员,将联络地址抄写下来。 这个晚上所有人都忙,职员比较多,有些有能力没学识,有些有学识没能力,有的具备了两种条件为人却轻浮。将需要的人手挑选出来,地址和大洋放在一起,交给终结者让他们去跑腿。 与身边忙碌的人形成对比的是林夕,他作为大老板最是轻松。 “李亚东那儿怎么样?”手术刚完成,林夕就问井木犴。 “情况还算好,不过手术后的感染问题就得看其他人的表现了。为了以防万一,我建议你用x-黑鸟把他送去美国。” 林夕说:“这个想法我也有,不过就算现在送过去又怎样,什么身份都没有,难道和土匪一样拿着枪让医院接收病人,美国还有那个排华法案吧。地位连黑人都不如,我们……”他停下说话,看先井木犴和身侧的几个终结者。 “呵呵,好的。”林夕露出恍然神色,点了点头,“安排大家撤离,找个地方把黑鸟拿出来。” 林义说道:“已经在安排了,另外,外围警戒的人说已经干掉了好几拨往这边深入的人,身份各有不同。我看还是快点转移吧。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就算了。” 各路人马都有,表示杀死的人不仅仅是日本的间谍,还有华夏某些党派的线人。“好的。立即把大家转移走。有地方吗?” 林义说:“金牛说他在浦东有个隐匿仓库,躲在那里,日本人想找到估计要几天时间。” “那就好。快安排吧。”林夕说。“既然今天去美国,那钱呢,美金准备了吗?” 井木犴开口:“这个已经准备了,数量不多,不过安排李亚东住院享受专业照顾绰绰有余。” “那就好。把大家转移走,然后,清空场地,我不想让除了我以外的人类知道x-黑鸟的事。”林夕面色阴冷。 “是。”几个终结者一齐应是。 转移速度很快,李亚东重伤,虽然刚做手术,还在昏迷中。不过这时林夕却发现了件奇怪的事。 金牛几人已经被朱雀白虎十四人带走,留在华鸿路87号的只有需要转移的伤员李亚东,林夕林义以及青龙众。 虽然x-黑鸟在金色格子中就被特殊强化,座位虽然只有十个,实际载重还可以更多,但为了安全,林夕不敢放入太多的人。若非对金色格子的能力有信心,林夕只会带四个终结者,哪可能将青龙众都带上。 “发现了什么?”看到林夕脸上的怪异,角木蛟问。 紧皱眉头的林夕显然被事情干扰,浮现的不仅仅是怪异,还有困惑,他用不解的声音说:“刚才娄金狗说他们在外面解决了几百个帮派分子和零散赶来的日军,按照估计,生成空间的金色格子应该多出一个了,为什么,为什么没有一点改变呢?” 清空场地的其他终结者听到他的话停下动作,金色格子的重要性不管对林夕还是对他们不言而喻。 林义想了想,说道:“是不是和你的第一个异能有关。” “算了,这件事等到了美国再考虑。”林夕说完,眼睛盯着身前十米的地方。 这栋才买过来不到一个月的房子,周围倒下的尸体不下八百具,日军反应不慢,情报部全军覆没后一个小时立即就被高层发现,只是临时接手的他们并不清楚具体事态,用了添油战术,直到派过来的一个小队日军和几百个投靠他们的帮派分子全军覆没后才理清楚头绪。 如今,靠近房子的半里地内,没有一个活物。 从金色格子里取出x-黑鸟的场面极为诡异,林夕身前十米外的虚空出现抖动,空气像是被高温灼烧后出现的景象失真,快速变动后凭空出现一架巨大的黑色身影。 “呼……林义,检查油箱,我们得多备点,可不要飞到一半没油了。” “好的。” 有人抬着李亚东上飞机,有人去检查油箱。 ------------ 第五十章 搭车 被命名为x-黑鸟的飞机垂直飞到天空,接着调整方向,向太平洋西岸飞去。 这款采自sr-71的侦察机使用的燃料有些特殊,林夕连续两次用元素重组都没制造成功。直到他回到屋子内,利用岩石中残存的微量元素才将燃油制造出来。 两万米高空,黑鸟以三马赫的速度向美国疾驰,因为它拥有强悍的雷达,加上终结者体内存在的地图,寻找着陆点轻而易举。 两万米的空中,林夕张扬的笑声在驾驶室不断响起,坐在副驾驶座的林义忍不住道:“小声点吧。不要把李亚东吵醒。” “呵呵,没关系,他还要睡一会儿。没想到啊没想到,人机一体居然能和机载雷达契合,哈哈,林义这种感觉妙不可言啊。好像整个世界和我结合成了一体。” 原来,当林夕在副驾驶座握住操纵杆进入人机一体时,顿时感觉到自身和飞机契合为一。人机一体人机一体,这一瞬间他和x-黑鸟合为一体,就像他使用枪械一样。对枪身上的任何部位了如指掌,犹如天性使然,刚接触这架飞机的林夕在林义的指导下,配合人机一体短短三分钟就学会了驾驶要领。 真正做到了指挥如臂,而且飞机加速带来的过载也作用不到他身上,但因为机舱中有一个刚做完手术的重伤员,林夕只能平稳的驾驶。 雷达以及机载侦查设备成为林夕的“眼睛”,这种感觉非常奇妙,他从来没有体验过在几百公里距离上观察目标。 不过机载设备作为“眼睛”,和使用武器时“看到”的景象不同。拿着武器使用人机一体的时候,它的最大射程就是一块屏障,除非肉眼可见的空旷地带,否则,到了这个界限,视野外的一切将变成黑屏;而雷达等探测设备会随着距离的增加,对他的观察能力逐步削减。比如一百公里内,林夕甚至可以观察某块礁石上凸起部位的细节,但距离拉开后,这种能力就会消逝,只能粗糙的了解整块礁石的样子。 哪怕这样,林夕也兴奋不已。 “林义,知道我现在想干什么吗?” 林义说道:“看你的样子就知道,用金色格子制造一架飞机,是不是?” “说对了。不过也用不着金色格子,哪怕普通的飞机,我也能做出其他人做不出来的动作。哈哈,不过那些飞机没有机载雷达,不知道会不会对人机一体造成影响。”林夕有些担心的说。 林义笑着说道:“这有什么可担心的,既然是‘人机一体’,自然是只要有机械就能让他轻松自如的使用,哪需要其他顾虑啊!而且,你又不差钱,到美国后马上买破产的飞机场,只要把钱投下去,还担心什么呢?” 听了这话林夕笑了,因为在人机一体中,所以不需要转头也能“看到”林义,包括坐在后面这些视觉死角的角木蛟几人。 飞了两个多小时,一行人终于来到美国。为了安全,林夕把黑鸟降落在森林中,因为时差的原因,凌晨两点出发的他们到了美国后,天依然漆黑。 中途,林夕利用元素重组的特性,把机舱里封装的燃料移动到油箱,所以,飞机虽然没有降落,其实进行了两次空中加油。 “尾火虎箕水豹,你们两个在这里看着飞机,如果出现意外,可以驾驶飞机离开。尽量不要闹出动静。”离开时,林夕对两位终结者交代。 尾火虎说道:“放心吧。没人动的了这架飞机,就算军队出动也不可能。不过你最好快一点,露天放置对飞机没有好处。” “嗯。”这也是林夕不爽的地方,没有人先行在美国打好基础,这架利器会露天待着,对这类高性能机械来说,是在犯罪。 角木蛟、亢金龙、氐土貉、房日兔、心月狐和林义带着李亚东离开森林后,面部液态金属一阵波动,所有人变成了西方面孔,这就是林夕即使没有通过官方身份来到美国也信心十足的原因。 一行八人,不,应该说七人以及一个躺在担架上的病人,站在公路上。 “就在这里傻傻等着吗?”房日兔道,“我们现在是在加州,不如送他去旧金山。” “它在一百多公里外,你觉得他能经受这么长时间的颠簸?”氐土貉说。 林夕说道:“我们去萨克拉门托吧。那里是州府,医疗设施不会太差,加上你们这些面孔,阻碍不会太大。” “关键是要一辆车。”林义说道。 正说着,七个人转头看向公路的一头,林夕呵呵笑道:“说曹操曹操到,真棒!” 开车的司机兴许是喝酒了,距离二三十米时才发现他们,为了避免撞到人,司机猛打方向盘,把汽车冲到路边,匆忙踩下刹车时,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 穆特拉安德森是一位司机,二十七岁以前,他给另一家公司开车,到二十七岁那年,他终于攒够了钱,买了辆卡车自己当老板,虽然累,可赚的也多。 美国的经济正在复苏,虽然依然艰难,安德森自得其乐,和身边的人比,他不觉得自己差什么。从二十七岁做生意到三十四岁,七年时间,他的车队从一辆变成了四辆,当年的单打独斗变成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 今天他送一批货到古因达,并将几笔拖欠的款目结了,回来时才变得这么晚。 因为明天休息,儿子也要放假,他打算带家人去游玩,所以开车时走了会儿神。当发现路中间站着几个人时已感不妙,踩下刹车的同时把方向盘转到路边。 看着眼前场景不断变换,安德森的心都跳出来了,终于,他控制住了卡车,呆呆的看着距离驾驶座只有四米远的大树。安德森把身体后仰到座椅上,放缓呼吸,过了片刻又接着深深吸了口气,“嘭”,他把方向盘拍响,接着恨恨地打开车门。 “你们疯了吗?知不知道差点害死我……” 安德森才开始骂就觉察不对,刚才在公路上的人居然来到了驾驶座附近的地上,此时正将他围住。“你,你们要干什么?” 围过来的人正是林夕一行,看到安德森的卡车就要撞到树上,他与其他三个终结者快速扑上,合力才将这辆失控的车救下。刚刚把手上沾染的脏物擦掉,就看到车主愤愤不平的对他大吼起来。 林夕开口说:“先生,我们的一个同伴需要帮助,能帮我们把他送到萨克拉门托吗?” 安德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在一群欧美人中矗立一个亚洲人,十分突兀,当他将目光投向躺在担架上的又一个亚洲面孔时,更显怪异。安德森不是种族主义,但对上模样和自己不一样的陌生人,特别是差点害的自己出车祸的人没有好感。 但是,当他的眼睛适应车灯发射后带来的微弱光芒时,差点吃惊的跳起来,随后心中涌出一股股羡慕的味道。 不是别的原因,实在是林义以及角木蛟这些人的模样太让他吃惊了。 拥有庞大的资料库,林义等人拥有无数样板可以挑选,英俊的样貌能拉近人和人的关系。所以,六个t-x终结者变成的模样都是极为英俊的角色,比如林义,他就以《黑客帝国》中的主角为样板,还用液态金属变出那件极为拉风的风衣――林夕觉得这样太过,要知道现在是一月份啊,这样的天气穿几件衣服,实在…… 林义都这样了,角木蛟等人更是如此,甚至有人用《最终幻想7》中的人物为蓝本对模样进行改装。 对于中年司机看到面貌俊秀的终结者僵持的模样,林夕表示可以理解。 化身为“尼奥”的林义走上前两步,拍了拍林夕,在对方不解的目光下摊开手掌。 林夕明白,把手伸进兜里,拿出来后把两块小黄鱼递到“尼奥”手中。 林义走过去,虽然他和司机身高差不多,但完美的黄金比例使他显得干劲十足。“先生,这是我们的路费,拜托了。” “呃……啊?哦。” 安德森终于回神,一连发出三个单音,后退两步,看向林夕众人,颤了颤脑袋:“好,好的。不过这东西我就不收了。事实上我准备去伍德兰,明天,不,应该是今天,今天我要带家人出去游玩,所以我只能把你们送到伍德兰,如果你们要去萨克拉门托,我可以给你们安排车辆。不过――”他看向躺在担架上的李亚东,“这么晚还要颠簸,我觉得他可以先安排到伍德兰医院,等情况稳定了再转去州府。当然,这只是我的建议,你们,你们先上来吧。但车斗得打扫一下,抱歉那里有些脏。” 原以为对方会不同意,没想到中年大叔是个热心的人,因为卡车车斗是装货物的,所以很脏,驾驶座又不能安放伤员,所以只能将李亚东安排在后面,这就需要将车斗打扫一番。 “还是让我们来吧。” 于是林义一众上前,用车主安德森提供的工具清理车斗,接着将李亚东放到上面,卡车发动后,朝伍德兰进发。 ------------ 第五十一章 扎根 林夕坐在驾驶座,这个年代的卡车很小,速度也不快。 安德森看到亚洲面孔的人坐在副驾驶座,好奇的看了看后面,而这时林夕开口了:“你好先生,我叫林夕,按照西方人的叫法,你可以叫我‘林’,这是我的姓。” “哦,是么。我叫特穆拉安德森,叫我安德森就行。它是我的姓。” 说完,两人对视笑了起来。 “你是亚洲人,哪个国家,哦,你这种名字我以前听到过,是不是中馘?”安德森问。 他的眼睛依旧盯着前方,因为车灯没有后世那样闪亮,在漆黑的夜晚,必须很小心的看着前方。刚才就因为一时失神差点酿成惨剧,安德森可不想在来一次。 林夕说:“是的。中馘,如果是在三百年前,我一定会推荐你去那儿,在那片土地上的一切远超当时所有国家。” 安德森悄不可闻的耸耸肩,他虽然没去过中国,可是从了解的资料中知道,那里和非洲一样,战乱不断,人民贫困,还有人用“匪国”去称呼他,安德森的一个朋友的爷爷当年就是靠给中国运送铁钉与螺帽这样的小零件发财,所谓的“远超当时所有国家”在安德森看来一万个不信。 不过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骄傲,安德森并不想打击对方。 “真是特殊的邀请方式。你刚来美国么?”安德森问。 林夕说:“是的。就像现在西方人看待中馘的目光一样,这个国家糟透了。我到美国来,就是想找到治疗这个国家的病症,虽然我的能力不是很强,不过,总不能看着‘亲人’躺在床上自己却无动于衷吧。” 安德森转头看了他一眼,林夕说的这些话中带了中馘式英语的味道,让他一时没有听明白。几秒后,安德森理解过来,脸上露出叹服:“林,你做的对。如果自己的亲人病了,就该找到治好他的方法。那个,躺在担架上的是你的同伴?” 林夕点头:“他刚从学校出来没多久,因为馹本人侵略我们的国家,他离开校园后就去当兵,可我们的军队武器装备很差。在学校读书读了十几年,如果就这样死在战场上太可惜了。安德森你要知道,中馘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是文盲,这些人,每一个都是将来传递文化的种子,不能这样轻易地挥洒。” 他和名叫安德森的人一问一答,双方说了很多关于自己的事。 比如林夕知道了,美国的经济虽然开始复苏,却远没有达到经济危机前的水平。安德森虽然爽朗,却也有自己的烦恼,生活开销加大,车辆保养困难,琐事养活他和他的家庭却也消耗着他的心力。 林夕有了个想法,只是目前不适合提出来。 车子开到伍德兰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来到市医院,因为林夕是黑户,所以遇到了一些麻烦。幸好有本地人安德森以及林义六个英俊的西方帅哥,在十几根小黄鱼的协助下,终于把李亚东安排到病房内。 接下来要等到天亮,几个人再去登记户口,虽然美国的法制完善,却还是存在漏洞,不同的是利用漏洞的要求比较高。 把李亚东安排在病房里,林夕在他醒过来后与他讲述了事情经过。 听起来很奇幻,也惊讶林夕如何做到把他在短短几个小时内送到美国,可是,李亚东没有精力去考虑这件事,晕晕乎乎的又睡过去。 为了李亚东的安全,林夕让心月狐在病房照看他,如果有什么人来找麻烦,也能保证他的安全。 早上七点半,吃过早餐,林夕、林义、角木蛟、亢金龙、氐土貉、房日兔六个人站在街道上,一字排开的风景让路上不多的行人侧目。 六个人中,除了林夕的模样算不得俊秀,其他人都是全民杀手,哪怕四五十岁的肥胖大妈也频频回首,更不用说那些十六七岁的雀斑女孩了。 林义此时彻底变成了“尼奥”,短促干练的黑发,漆黑的墨镜,白皙的皮肤在寒风中带着浅淡的晕红,完美的黄金比例配合没有系上扣子的黑色风衣,高贵、庄严,肃穆、忧郁,典雅,人们可以用任何词汇去形容清晨站在蒙蒙雾气中的黑衣王子。 角木蛟也是如此,以暮光之城中的男主角为样本,甚至利用液态金属的特性给自身打造出了若有若无冷色调,令他成为一块磁石,吸引着年青女性的目光;亢金龙的样貌参照指环王中的精灵王子,披肩的金色长发和如温玉般的皮肤让人忍不住接近。 氐土貉等人的造型借用游戏动画样貌,也是不凡,何况他们有心理学资料,知道怎样的样貌能吸引什么年龄段的人。 与他们站在一起的林夕,他的样子就有点对不起社会了。 “嘿,我们走吧。该干正事了,先把我们的身份办理下来。” 金钱开道,才一个上午,包括病房内的李亚东和没有跟他们来的尾火虎箕水豹,都有了美国身份。 接下来,林夕把黄金和银元兑换成美刀,用它开路,在伍德兰郊外买下一块面积不小的地,大兴土木,建造工厂。 虽然金牛他们还在国内,但有十四个终结者保护,林夕一点都不担心。 当工地上还在忙碌时,林夕见到了一位华裔青年,对方带来了一句话,邀请他晚上到约翰街132号参加聚会。 青年多余的话没说,转头就走,林夕不明所以,林义和角木蛟却似乎“想”到了什么。 “也许是华人在当地的帮派,虽然明面上工厂由我们做主,却也有你一份子,也许想让你捐个款什么的。资料中记载不多,是从你的记忆里找到的细枝末节。” “华人帮派?难道是洪门?”这个帮派和青帮一样有名,如果是正经做生意,林夕自然不会怠慢,可他不打算认真做生意啊。这样一来,就没必要看他们脸色了。说的难听点,因为排华法案,真的和他撕破脸皮,哪怕将这群人杀光官面上也不会出现震动。 脸是自己的,自个儿跳着蹦着找抽,怨不得别人。 氐土貉问:“那你去吗?” 终结者的资料全部共享,因此,一件工作只要一个人能做,其他人也同样能做,因此,除了林夕,林义几人没有具体职位,加上极快的效率,他们空闲的时间较多。 林夕看着手里的茶杯,叶末正缓缓落下,沉到茶杯底部。这不是好茶,而且茶叶放的有点多带着苦涩,他抿了一口,说:“当然要去,我不是说过么。我要在九州以外的地方打造一片生存空间,光靠我们可不行,得有其他人帮忙,上海的话,如果小刀会不再这段时间耍小聪明,我可以考虑与他们合作,至于美国,还得靠洪门这个势力。” 前世看过的报导中有这么一段话,世界上欺负华人欺负的最厉害的还是华人——这些已经在国外生根的人面对从国内而来的同胞可不会有“老乡见老乡”的热切感,相反,似乎为了证明自己有别于对方,会更残忍的对付同胞。 以夷制夷不止国人会,列强征服世界的过程早已将其玩的滚瓜烂熟。 因此林夕对这些在国外生活几十年甚至从未回到过国内的华裔充满戒心,他们中有很多是香蕉人,不能不防。 “你要带谁去?”林义问。 林夕想了想,说道:“四个人吧。你们中的四个,如果谈的拢最好,如果变成亮肌肉的比赛,有你们在就不容易弄出流血冲突。我可不想在外国人的土地上担起屠杀同胞的罪名。” 虽然这么说,林夕却是想好了,如果对方不识时务,他不介意来狠的,名声什么的无所谓,关键是办事效率,早一天完成准备工作,就多一份底气。 ------------ 第五十二章 是敌是友 一周多的时间,林夕的钱不仅没有用掉,反而有许多结余。 元素重组这种逆天异能被他用在偷窃上,为了避免造成恐慌,他不敢过多的在银行附近游荡,反而把目标对准伍德兰和其周边几个黑帮团伙,其中就有一个种族歧视份子的巢穴。 说起来,混黑社会的人还没到后世玩高雅的程度,金戒指金项链金手表,什么都是金的,帮派老大第二天醒来发现连自己的金牙也不见了后吓的要死,一连两天没出门。 下午四点,林夕,林义、亢金龙、氐土貉,房日兔五人出现在对方通知的地点,约翰街132号。 约翰街是伍德兰比较破落的街区,但是,这里带有很浓的中华风,可惜伍德兰的华人不多,还不够资格称为唐人街。街道上不时能看到成群的黑人白人,一些巷子里还能瞧见一群人围着一个拳打脚踢。 “到了吗?”林夕问。 副驾驶座的林义和后面三人正在搜索,接着指向一点钟位置,“在那儿。” 林夕很喜欢人机一体时掌控一切的感觉,不过轿车并不能给他的视野带来增幅,依旧要靠肉眼搜索目标。很明显,人机一体这个异能是用在战斗上的,武器的威力越大,它发挥的效果也就越大,而一辆普普通通的老式福特,难以发挥功效。 一百三十二号是家餐厅,四层楼高,带有明显的中式风格。站在门口的是两个穿着灰黑色呢绒大衣的年轻人,看到林夕五人,其中一个试探性地问道:“请问,是林先生吗?” 林夕说:“我就是。带路吧。” 青年颔首,腰微微一躬,“请跟我来。” 林夕走进大门,后面的林义跟上,这时走在前面的青年停住脚步,站在门口的青年也伸出手拦在林义身前。 “林先生,我家先生只邀请你一人。所以,还望赎罪。”青年回答得体,没有狂傲,平淡地语气只为陈述事实。 林夕说:“他们与我一体,如果你不能决定,就去问你家先生吧。能不能让我的几个同伴也进来。” “林先生,我人小卑微,可不敢在先生面前说话。倒是林先生,得我家先生看重,说这些话倒是无妨。” “这样啊。”林夕走到一旁,拉开凳子坐下,“俗话说主随客便,难道不能通融吗?嘿,你们也坐吧。”他对林义亢金龙几人招呼。 门口的青年哪里拦得住林义,都没动手,身体直接推进,任那青年面孔挤成了酸梅也没用,踉跄几步退到门柱。 “你――”招呼林夕的青年神情终于有了变化,却被他深深克制住了。 靠着椅背的林夕把手搭在扶手上,食指在扶手的弧形面上有一下没一下敲着,“如果没有要事,就让你家先生把事情说了吧。对我摆谱?没用!如果没有话呢,我就走了。” 在年轻人的注视下,林夕缓缓阖上双眸,似乎真的因为工作劳累需要休息。 原本酒楼内没几个人,但在林夕这番作态出来后,角落陆续出现人影。里面的很多人看向林夕一众目光带着轻佻,有几个甚至是不满。 沉默片刻的年轻人深吸一口气,继续用平缓地语气说:“既然林先生坚持,那我带先生应下了。” “……” 沉默,还是沉默,年轻人盯着林夕,对方连眼皮都没抬。这让他感到莫名侮辱,早在林夕来之前他就记住了这个人的资料。 姓林名夕,十七岁,刚来伍德兰就和其他几人砸下巨资兴办工厂,沉寂许久的城市因为他们顿时热闹起来。暂时并不知道名叫林夕的人是怎么回事,但是,仅仅十七岁的年龄,以及其他一群不到三十岁的青年竟可以挥霍几十万美金,身份定然不凡。 伍德兰有个华人扶持会,华人扶持会原来不是这个名字,它叫洪门。因为一直以来支持国内变革都失败了,他们自身也进行过改革,但效果不大,所以到后来,洪门的大佬决定踢开革命党的领袖,自己建立一个类似党派的组织,在国家还不能给他们帮助的情况下相互依靠取暖。排华法案对生活在异乡的人极为残酷,医疗、教育、贷款都不能得到帮助,除非自己创业,否则很难进入社会中层。 被压在社会底层的人艰辛的活着,但他们的活法让享有医疗保障的美国人不理解,偷窃、肮脏、吵闹成为某些人印象中的华人形象。 没有人愿意这样活着,有能力的海外华人希望改变这样的境况,在数次为革命运动捐款都得不到好的结果后,他们成立了组织,意图通过吸收在海外的华人精英,为内部发现的华裔孩童提供帮助,逐步改善整体华人形象。 负责伍德兰华人扶持会的是司徒云,了解林夕的信息后,考虑良久才让人传话。 他考虑过林夕的身份,在一群西方人中多出亚洲面孔本身就是奇怪的事,而且还是这么多俊秀的青年,司徒云在美国长大,也到好莱坞逛过,看到不少影星。 可是这些影星和林夕身边的青年比起来要差一个档次,这样的人群中多出个“歪瓜裂枣”,想不引起人注意都难。司徒云从千头万绪中得到一个答案:叫林夕的人,他有特殊能力,让这些人拉上他开设工厂,兴许是掌握某种核心工艺的制作方式。 沿着这个想法深入,司徒云觉得,自己也许能从林夕身上弄到一大笔钱,不,应该是让对方捐助一大笔钱给华人扶持会。 “吱――” 轻微的声音传入耳中,闭着眼睛靠在真皮沙发上的司徒云抬起眼帘,瞥了眼走到身侧的侍从,“什么事?” 侍从穿了件黑色的西装,房间里的壁炉正旺,并不需要添加棉衣。“那小子带人来了,我们拦下后他就在一楼不肯上来。” “什么人?” “就是和他一起开工厂的。” 司徒云脸色阴沉,狠狠拍了沙发宽大的扶手,不过垫了张毛毯的扶手只发出轻微的沉闷声:“小子,以为带上洋人就能横着走了吗?” 他怀疑自己的意图被对方看透,所以才喊上几个白人来给他施加压力。 侍从低声问:“云大哥,我们要不要……”他的手做出枪的姿态。 司徒云很想点头,可理智告诉他没到这一步,“先别急躁,我去会会他。要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那时对付他也不迟。” 他站起来,绕过沙发,侍从后退一步避开司徒云,接着跟在他身后朝楼下走去。 林夕正在椅子上坐着,思考是不是离开,耳边突然传来爽朗的笑声,。他睁开眼睛,看着一位穿着白色西装,带着一条鲜艳领带的年轻男子从台阶上走下,他趟开脚时,乌黑闪亮的皮鞋与白色的西裤形成对比。 “真是抱歉,抱歉啊。林先生,鄙人司徒云,你叫我司徒大哥就行。诶呀呀,真是抱歉,这些人就是死脑筋,我请林兄弟你来就为吃顿饭,可他们――哎!诶,你们两个,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道歉。” 司徒云一上来就展露了他热情洋溢的一面,又转头对接待林夕的人以及伸手拦住林义的人呵斥。 林夕正要开口,却被司徒云拦住,大马金刀的说:“林兄弟别替他们求情,这事情发生的也不是一起两起了。我们海外华人生活本就艰难,应该相互帮助,可这些人自以为在酒店工作就觉得高人一等,不好好教训的话,将来我们海外华人只能各顾各的,永远被白人黑人欺负。” “这不尽然吧!我可听说,华人中的洪门势力可大的狠呢。任何一个华人来美国要做事,先要拜会这个帮派,呵呵,虽说是拜会,其实也就是花钱买平安。司徒先生,林先生是我们的合作伙伴,我们一定会保证他的安全。所以这条手续可以免去,我想你也清楚,我们近期造厂花了很多,所以暂时没有多余的钱喂你们。抱歉啊!” 说这话的是林义,黑客帝国尼奥的样貌配上这番讽刺,登时让司徒云脸色大变,他没想到这白人居然能说出这样流利的中馘话,而且对他们的事情掌握的如此清楚。 现场气氛沉默,原本在边边角角的人纷纷围上来,但包括林夕在内,所有人都没动。 林夕的脸在司徒云截住自己要说的话时就变的不好看,不管前世还是今生,他对这种抢占话语主导权的人很讨厌。这不是平等交流的态度,如果对方是自己长辈,这么做没什么,可司徒云是什么东西,他林夕若非被那名叫相元直南的日本情报人员搅局,连盘踞江南一个多世纪的青帮也敢撩其虎须。 现在身边又有这么多的终结者,加上他们美国白人的身份,林夕还真不怕对方来硬的。 “司徒兄弟。我不知道你今天安排了什么酒宴,不过我算看出来了,这场酒席不好吃啊。呵呵,如果你不怕事情闹大,让华人在伍德兰没有立足之地,我离开酒楼后,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们各自玩各自的。好么!” “几位,走吧。”林夕转身,笑着对林义几人说。 “唰”,一个人掏出手枪,“你当这是什么地方……”话未说完,林夕的手贴在腰上,手里有了把手枪,“啪”,枪声入耳,掏枪的人顿时感到枪上有一股不能抵挡的力量。 从掏枪男喊出话到林夕开枪,一秒不到,兔起鹘落的刹那,拿出来的手枪被子弹打飞。 林夕玩了一个枪花,笑着对司徒云说:“我年纪虽然小,可也知道,不管走到哪里,想要过的滋润,实力和朋友很重要。你么,原本以为能成为朋友,现在,希望我们不会成为生死仇敌,不然我会为你的父母感到悲伤。” “你……”司徒云伸出手指。 “咣―当――”一声爆裂的声响摄取所有人的眼帘,氐土貉站起来,他的脚下有个大坑,是被他用拳头砸出来的,整块岩石的地板被砸的粉碎,让看到的人悻悻,这要是砸在人身上还了得!! 林夕走到门口,停下脚步:“最后――不用送了,谢谢。” 回到车里,林夕狠拍了下方形盘,“见鬼。” ------------ 第五十三章 厂房 外游 回去的途中,林夕座到了后座。 无暇欣赏车窗外的风景,他闭目靠在位置上。 氐土貉就在他身边,问道:“你准备怎么做?瞧他们的样子,这些人在美洲的势力很大,如果你希望在二战结束前开始瓜分南洋的行动,不管他怎么对你,都必须和他们合作。” “我知道这个。”林夕大声的喊起来,这是他头一次这么对待终结者。 副驾驶座的房日兔对他说:“干脆把事情闹的大一点,让司徒云上面的人来找你谈话,既然一开始不能达成平等的对话,就用拳头让他们臣服。” “你说的简单。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我虽然能保证可以把他们打的连这些人的老妈都不认识,可对我计划一点用都没有。上海还有个小刀会,只要这些人别有小心思我不介意他们分杯羹。可这里……”他摇了摇头,心头苦闷。 林义开着车,这时候开口:“他们在美洲盘踞这么多年,在外界的人眼里,已经是海外华人代表!除非你打算把南洋打造成机械王国,否则,必须通过他们以及国内的努力向南洋移民。” 林夕过了许久,终于说:“你们有没有觉得我太目中无人了?” 林义、房日兔、氐土貉以及亢金龙沉默数秒,异口同声的说:“是。” 房日兔模拟着人类揶揄的口吻:“我的资料库中,记录着你大学毕业时遇到的第一份工作,你在那里做了二十多天最后没有拿到一文薪水时的无奈。” 亢金龙同样如此:“你在厂里上班时,有一回因为无意间顶撞了上司,被她一天找了四次麻烦,那时的憋闷让你想要立即离开,可最后还是忍住了。” 氐土貉也开口了:“还有离开这个厂的时候,你没有拿到……” “好了好了好了好了。”林夕赶忙绕拦住他们,不让说下去,“真够弱的。仔细想一想,当时我是怎么忍过来的,要是现在有人敢拖欠我的钱――” “早就一枪崩了。”林义接他的话。 林夕笑了两声,目光直视前方,虎牙轻轻咬着嘴唇。这是他急燥下想着解决问题的姿态,不过这样的心态往往找不到好主意,倒是可以缓解内心的焦急。 到伍德兰郊外工地时,林夕还是没想到办法,不过从司徒云那里积攒的郁闷减少了。 首要任务是把工厂搭建起来,用来存放x-黑鸟的库房完成了八成,同时,角木蛟和林义早就开始收购制造终结者的原料,除了一些现在还没发现价值的物质,其余都有了,放在堆放物品的的仓库里。 在规划中,伍德兰西北地区将成为他的土地。只是那里有几十户人居住,需要从他们手里把土地买下来。 林夕给出的报价比如今地价要高那么一点,多数人没有问题,可还是碰到了六个钉子,其中五个的报价比原来高出三层,另外一个是位老人,因为留恋房子,和这块他同已经死去的妻子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不同意出售。 这种事情林夕不会亲自出手,这些要钱的人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如果同意了,岂不是让那些愿意合作的人心生芥蒂,以后再有征地,哪个还会如此好说话。倒是那位七老八十,好像随时都会死在床上的老头让林夕郁闷,这块土地处于厂区内距离核心很近的地方,万一被对方看到了什么,自己到时难道要杀人灭口。 那五个钉子户,根据调查,有三个是种族份子,听说曾参与强间两位亚裔女子三位黑人女子的案件。 这种烦心事交给公司雇佣的职员去处理,不到十天的时间里,坐落在伍德兰西北郊区,被命名为“艾泽拉斯”的工业区初具规模。丰厚的薪酬让每个人都想到这里上班。 夜,林夕和一众终结者围坐在房中,壁炉烧的很旺,他们住在距离工业区附近的一户民宅,这户人家本就想搬到伍德兰市内,艾泽拉斯给钱痛快所以他们也不含糊。后来,因为这栋房子距离厂区很近,而暂时林夕也没地方住,就出钱把房子里的一众摆设都买了下来。 “明天下午,我和林义以及角木蛟到其他地方看一看,这边的事就拜托你们了。”林夕看向亢金龙,“龙,制造需要的原料很重要,必须尽快收集齐全。我们势单力薄,只能依靠这种方法聚集力量。” “放心吧。原料收集的差不多了,等你回来,一定能让你建立起一支机器人大军。”亢金龙说。 林夕笑着说:“这样再好不过。貉,你多注意伍德兰的消息,特别是华人扶持会的,我担心他们耍阴招,最好能让伍德兰的所有市民都感觉艾泽拉斯坐落在这里能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只要把大多数人拉到我们这边就可以。” “需要雇佣华人员工吗?”氐土貉问。 “这……暂时不需要。”林夕想同意,可又担心华人扶持会的势力根深蒂固,拒绝了,“还有你,兔,财物这块盯着点,虽然我来钱的速度也快,可暂时有很多地方要用到钱,对下面的职员要求严格一点,可以适当的提高奖金,这样一来,哪怕工作辛苦,在丰厚的奖金刺激下,也能让他们减少抱怨。” “另外不要忘记去看看李亚东,虽然有心月狐在,可那些华人扶持会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我不想在这上面听到不好的消息。” “没问题。”亢金龙替他们应下,接着问:“你大概什么时候回来。库房建好,我们就要把黑鸟开到这里,毕竟放在深山不是个事。如果你离开的时间很久,就留一些燃料给我们,否则飞机飞到一半没燃料可就麻烦了。” “好的,明天早上把燃料放到仓库里,你们派人盯紧。” 房日兔忽然问:“如果华人扶持会过来找你,怎么应付?” 林夕一时语塞,吐了口气:“告诉他们实情,对了,这个扶持会的总部在哪里?” 林义说道:“它就是洪门,曾有段时间联合其他地方的华人改组为志同党,不过后来因为国内情况没有改变解散了,在之后又重新组合,也就成了如今的华人扶持会。在原来的历史上,这个党派应该叫致公党,为中馘革命提供了很多资金援助。” 林夕点头表示知道了,接着问:“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吗?” 林义这些终结者沉默,片刻,说道:“其实需要做的地方有很多,不过总体规划上你没有能力处理,我们会打印一份文件给你,有时间看一下,如果有兴趣可以参与。” 被终结者鄙视,林夕的心情不好受,可初来美国,千头万绪,他能顾及到的地方不多,只能让林义他们规划。有资料库中的案例做参照,林夕不担心出大纰漏。 “那就这样,细节问题交给你们了。”林夕如是说道。 ------------ 第五十四章 半年后 艾泽拉斯工业区将成为自己在美国的起点,这里面有很多东西不可以向外人透露,所以,工业区内需要很多设备,造枪造跑,少不了大型设备,同样也少不了研究人员。 终结者的资料库里有成品的武器图纸,也有几经优化的合金配方,但是,如果没有人,这些东西终将成为历史。 在死之前,林夕涉足了国内的航空工业,所以深刻的知道,不但优秀的合金配方是重要的财富,失败数据也是极为重要财产。曾今空军的国产喷气式发动机,使用寿命才一百小时,被美国讥笑为“一次性发动机”,同时期的美国是一千五百小时,对方研究人员拿到后对发动机进行修改,立即将寿命提高到两百小时。 为什么会这样,不了解原因的人只将问题归结于研究人员的能力,全然不顾底蕴的积累。 有过这个经验的林夕可知道,即使是失败的试验数据,那些公司和集团都不会开放,每一个失败的数据,都与成功的数据有着同等的分量。 林夕和林义以及角木蛟离开前,将黑鸟需要的燃料放在仓库,吩咐亢金龙会国内通知金牛他们尽快回到美国,接着开始了全美国的旅游。 虽说是旅游,每个城市都不会落空,特别是该城市里面的银行,名声狼藉的富豪,以及盘踞着的黑帮,他从这些势力手里捞到了难以想象的财富。 借用变成西方人模样的林义和角木蛟的手,用财富买了大片的土地,油田,矿场,他们一边游走美国各地,一边成立空壳公司,雇佣大量人手去南美各国,买下拥有矿石的山地,并组织一批又一批的人向这些地方前进。 几乎所有的城市都留下三人的足迹,当林夕回到伍德兰的时候,已经过去六个月。 这是个丰收的六个月,南北美洲能发现石油的地方都被艾泽拉斯买下,各类矿石产地也是如此。 除了这些,林夕还收割了不少人命,而且弄清楚,他的力量是怎么增加的:林夕手里若没有武器,死在他身边的人必须在三百米的距离上才能给他带来帮助;如果有武器或者设备,吸收死去的人身上产生的能量的范围在武器的最大射程和设备的有效探测范围内。 仅仅这个结果,全美六个月时间多出八千多起凶杀案,让人恐惧的是,死去的人往往成批倒在一地,俨然是副屠杀场景。 艾泽拉斯工业区,通过半年的建设,已经有了小镇规模,金牛、吴衔、陈飞雁、荣萱、白月冰、叶弘、吴建豪诸人的到来,让管理层又宽松了很多。 终极者处理事情干净利索,却缺少了人性的一面,虽然艾泽拉斯一下子多出这么多的亚裔管理者让人诧异,但由于招聘的员工中,带有种族色彩的人都被剔除,所以员工只是惊讶,并没有太大的震动。 林夕回来的消息没有在员工里面传播,因为艾泽拉斯明面上是林义诸人为主。 “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要玩整整一年呢。”开口的是陈飞雁,柔和面部曲线让她美艳动人。 从二月份出发,整整六个月,现在到了夏季,陈飞雁穿了件白色的短袖连衣裙,将她婀娜体态勾勒无余。站在身边的是荣萱,她穿了件明黄色的连衣裙,两人站在一起,凭空添了份色彩。 林夕走上前,作势给她拥抱,吓的陈飞雁后跳并挥起拳头,倒是荣萱,脸上赧然羞红了很大一块,却很高兴的给了林夕一个拥抱。 一旁的人看到了,脸色浮现笑意,特别是几乎依靠在一起的白月冰和李亚东,对荣萱投去祝福的目光。 “有什么话留着以后说吧。林夕,你怎么也该有交代吧。我们到美国后就一直忙个不停,你却在各地游荡,太不合理了。” 林夕把额头抵在荣萱平滑的额前,两双眼睛不过几寸,做完亲昵的举动,他牵着对方的手,一边朝屋子里走一边开口:“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真当我是游玩啊。要在美国做生意可不是投钱这么简单,特别是挖那些财团的肉,我不先放几斤血,哪引的了他们松口。” 金牛知道林夕半年来在做什么,光看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家新的工厂在艾泽拉斯内兴土动工就知道了。还有那些庞大的设备,也不知花了多少钱。 “看你们过的都不错,我挺放心的。”他们走进屋子,里面有一张圆桌,还有一个东方面孔的女人给桌上端菜,林夕拿询问地目光看向陈飞雁。 陈飞雁说道:“你没忘记华人扶持会的事吧!” 林夕稍微沉思,想起了那个让他不爽的年轻人,“哪可能忘记啊。那么嚣张的模样,知道吗?当时我可忍了好一会儿才没往他鼻子上去一拳。” 陈飞雁跟着冷笑一声,对他说道:“幸好你能忍住,知道他的身份是什么吗?” “身份?难道是华人扶持会的太子爷,所有人都要给他面子?”林夕拉开自己位置两侧的椅子,请荣萱和陈飞雁坐下。 金牛诸人对他的做派已经不感觉奇怪了,稍微了解的人都知道林夕打的什么主意,只是可笑这位杀人如麻的家伙在面对女人的事情会显得这般手足无措。 陈飞雁坐下时瞪了林夕一眼,她对这人十分恼火,自己有时想把事情说开,可又一次次错失良机,到现在,连她也不知道该不该表明态度来个了断。 可恨这个家伙依旧玩世不恭的态度,让她咬碎了银牙。 看到她的气恼,坐下时,林夕放在桌子下的手拍在她的手背上,低声说:“我们晚上再谈。” “哼。” 林夕耸了耸肩,然后听到金牛说:“林夕啊。那个叫司徒云的人虽然不是华人扶持会的太子爷,身份却不差啊。我想你也知道华人扶持会是什么组织了。这个经由洪门改组的北美华人团事实上依然由洪门掌控,司徒云是洪门大家的侄子,你惹的麻烦可不小哦。” 居然是这样!林夕神色一凛,他本希望通过美洲华人来实现抱负,如果真因为这个疙瘩造成双方裂痕,很麻烦。 荣萱的手在他掌心挠了两下,在他看过来时轻声说道:“不过你别担心,司徒老帮主是很好的人,他已经带人来道歉呢。而且还说,如果你回来就通知他,他再当面和你道歉。” “是么。司徒老帮主?”林夕瞪着她,然后发现包括叶弘在内的人都很严肃,就问道:“你们好像很尊敬他啊。那家伙给你们灌什么药水了?” 金牛咳咳了两声,其他人面有难色,坐在旁边的陈飞雁踢了他一脚,“别乱说话。” 最后是荣萱解释:“林夕,司徒老帮主是很好的,他当年支持孙先生革命,几乎倾家荡产,好多来美国的人都得到过司徒老帮主们的关照。” “难怪。”虽然对他支持名叫孙文的人的行为欠缺好感,可他的思想确实比自己崇高,试想一下,无论现在还是前世,让他为了一个理想散尽家财,绝不可能。“……既然如此,那个叫司徒云的家伙是怎么回事?不会是从外面捡来的吧。” “诶。林夕啊,可千万别说这样的话。那个叫司徒云的,已经被司徒老帮主打断了一条腿,一个月前刚刚恢复,只是还不能做剧烈运动。我听说了,那个家伙总是闯祸,司徒老帮主因为对方是自己侄子,不停的给他擦屁股,最后实在没办法,因为伍德兰华人数量少,又在旧金山附近,这才把他安置到这里。然后就是和你之间发生的事,听说啊,因为这事儿,司徒老帮主被家里人唠叨了很久。虽然平息了,可多少让司徒老帮主在亲戚面前落面子。人家可是为革命干了一辈子的人,你,不要这么说他。” “好了好啦。”林夕摆手求饶,看着一桌人用自己走上不归路的眼神盯着他,饶是底气十足也得败下。 ------------ 第五十五章 情感 大家在饭桌上聊着天,不过更多的事情是金牛询问林夕在外面的事。特别是井木犴奎木狼这些人。 他们展现出来的强大实力,让所有人侧目,也许管理公司上,这些人表现的中规中矩,有点不近人情,可放在战斗上的天赋,哪怕金牛也要拜倒。 以前,他们以为像林夕和林义这样的人放到古代是在千军之中斩将夺旗的猛将,没有想到,一下子,“噗”,猛将蹦出来几十个。 “林夕,你回来前给我的信我处理了。那些人还行,没有落井下石,能够信任。不过我听说他们现在过的不太好。馹本人、青帮的余孽,都在找他们麻烦。听井木犴说,似乎有个斧头帮的和他们合作,准备联手对抗馹本人和投靠他们的帮会。”金牛五指抓着酒杯外壁,掌心与杯内的红酒相对,他轻轻摇着,看着晶莹的红色在杯内扩散又消退,“我估计这些人顶不了多久,现在,就是想送点东西到国内都困难。你有什么打算?” 在座的可不认为林夕会在美国混吃等死,这小子做事看不出头绪,可凌乱的线条是有一个结头的,不管中间闹出什么差错,目的不会改变。 “让他们避一避,我这次出去做了不少事,现在也该出成果了。过几天和司徒老先生见面后,我回一趟上海。诶,我们买了多少艘船?” 大家把目光放在吴建豪身上,买卖轮船船坞的活都是他操办的。 “船坞有两个,但规模不大。我也是听了你的吩咐,没让厂里的人闲下来。现在总共有五艘货船,再过半年时间,就能变成九艘。”吴建豪说道。“另外还订了万吨级的浮动船坞,只是要价比其他人高出两倍,嘁,那帮混蛋。” “我在澳洲找到了几处矿脉,需要人负责,李亚东,过几天我的的时候,你和白月冰吴建豪三个人到澳洲去,我从上海回来,会过去和你们见面。接下来就看你了,吴老哥,我需要你把国内的人运到我们的矿业区工作。任务量有点大,不过你要多费些心思。” “可日本人把我们沿海封锁了啊。”吴建豪说道。 金牛也是如此,谁都知道日本人封锁了海岸线,国内现在连颗子弹都不能从海上得到补给。让吴建豪从里面往外运人,他怀疑这家伙的脑袋被别人开瓢了。 林夕说:“我当然知道,所以我才需要买一艘被改造成运兵船的轻型航母,有它在,加上上面的士兵,应该能保护船员安全。” 桌子前的人都沉默,每个人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林夕。 “怎么?不相信?行。这件事先不谈,到时候再说,那个叶弘,你专门负责联系国内,我需要大量的人手,只要这条海路畅通,我希望只有人等船而不是船等人,必须在最短时间里送至少两百万人去澳洲,别跟我说这不可能,我会给你最大的支持,包括利用军队在沿海打出一个缺口。” 还是没有人说话,林夕并未生气,他只恨自己来这个世界来的太晚,想要在中华九州以外的地方打造一片净土,不是容易的事。如果不用疯狂的行为去铸造,哪会有扎实的地基。 一顿饭大家吃的沉重无比,特别是吴建豪和叶弘,两人被安排到国内,刚刚享受了清净的他们打心眼里不愿意。并不是怕死,而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破家灭门的仇恨正在消减,而一旦到了那样的大熔炉,刚得到的片刻安宁会消失殆尽。 “吴建豪,叶弘,我要你们尽最大努力进行移民,不仅是澳洲,南洋也要有我们的艾泽拉斯工业区,现在欧洲各国都在交战,他们对东南亚殖民地的控制力下降的厉害,所以这是我们难得的机会。我知道你们觉得疯狂,可是你们想一想,跟着我之后,到底做了多少疯狂的事?为什么不干脆玩的再大一点。” 林夕不是个语言天才,无法以热血激情豪迈感染众人,但低沉的声音和狂热的眼神却让所有人知道这具沉默的火山到底掩埋了多少能量。 像郑城黄圆之流,只听懂其中一部分,在他们眼里,如今的艾泽拉斯已经是个小镇了,一个由他们说了算的小镇。 而如果再在其他地方建立这样的工业区,并且里面都是国内同伴,岂不是说自己不官而官了。他们两人的激动和多少听出林夕意思的人的惊诧形成明显对比。 林夕停顿几秒,然后伸手朝下虚按,说道:“这是我的野心,但能不能实现,还得看大家的努力。你们知道我做事向来随性而为,出现的篓子也多,所以,拜托大家了。” 金牛叹了口气,说道:“被你绑上贼船了。行,不过现在开始不要再谈正事,我们吃饭吧。” “好。吃饭。”吴衔早就饿了,但金牛没有动手他就没去碰菜,这会儿有了他带头,吴衔哪里会忍住。 …… 天空的云团零散的飘在星辰下,夜色静谧,周围的田地已被改造,听不到蛙鸣。 每次用审视的目光看向天空,林夕就会想起自己前一个世界死前看到的一幕,那段记忆虽然短暂,却和他被机翼拍死的刹那一样深刻,不仅仅是刻在骨子里,还深入灵魂。 林夕低下头,看着身边的两个女孩,她们的年纪比自己这具身体要大。 “我,我喜欢你们,你们两个——” 早有所料的林夕把陈飞雁的手抓住,并任由对方用牙齿在上面咬出血痕。 三人的关系是在倒上海前慢慢有眉目的,荣萱外柔内刚,不善于表现自己,但对情感看的很重。陈飞雁初时也许没感觉她和林夕的关系有什么不妥,可在看到林夕和荣萱的关系逐渐紧密时,才发现自己心里有了他的影子。 三人间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死去活来,平凡的像是杯绿茶,只有凝视,才能看到里面的色彩;只有品味,才能尝出甘甜。 “飞雁,你怨我也好,恨我也好,这辈子我不会放你离开,你,还有萱儿,我一个都不会放走。你可以说我霸道,说我花心,我都接受,但我就是不会放你离开。” 陈飞雁已经停止了牙齿上的力量,原想着让林夕松手,没料到会把对方咬伤。“流血了,我,林夕我……” 月光下,看着女子朦胧中的担忧,林夕笑着说:“这样的表白很糟糕,不过,我们这么说定吧,不要离开。” 说完不给她说话时间,拉着两人朝前走去。 荣萱忽然侧头,她发现林夕抓着她的手微微用力,然后看到他嘴唇轻轻嗫嚅。荣萱微微摇头,表示不介意。虽然内心深处和陈飞雁一样,可既然爱上了这个男人,又如何轻易割舍。要说向陈飞雁横眉冷对,她做不到。 林夕边走边说:“你们是我最亲密的人了,所以有些事我可以和你们直说。不过不要讲出去,哪怕忍不住,也要等上五年。” 陈飞雁放开了心中的疙瘩,林夕很少外露情感,特别在面对男女情感时,十分平淡,她知道这人的性情,埋怨也有,气恼也有,但刚才,这个人难得在她面前霸气了翻,将心中的不忿冲淡了。“既然害怕我们说出去,就别说呀。还有,别以为我会这样原谅你。哼,我最看不起你这种奸诈的小人,平日里老老实实的,居然脚踏……哼——” 荣萱呵呵笑了出来,陈飞雁当即道:“荣萱,你还笑,你就这样轻饶他吗?” 因为林夕在她们中间,所以,两人如果要对视,必须前倾身体或者移半个身位。荣萱前倾娥首,“姐姐不一样原谅他了吗?你快说吧,什么事。” 林夕看向陈飞雁,对方甩了他的手,“再不说就不要说了。” “好。我说,我说。” ------------ 第五十六章 失望 房间里,陈飞雁和荣萱不知该以什么心态面对林夕,她们发现,虽然之前对方为金牛他们描绘了“宏伟”的蓝图,但是,那只是他的小部分。正因如此,二人心底生出莫名的担忧。 林夕的心太大,大到让她们惧怕的地步。 房间内的桌子上,放着一张亚洲地图,上面有一块被染成了红色。红色的是林夕嘴里说的疆域,它从越南开始,一路南下,将整个澳洲都囊括其中,不论是谁,只要看到这幅地图,都会思考画出这份疆域图的人精神是否有问题。 可是,屋子里的两个女子却从林夕平平无奇的话中知道,这个人真的是在做这件事,而且投入巨资,如今砸在美国的钱超过一亿,这么巨大的投资早就引起当局注意,只是因为此刻的林夕涉及的利益太多,没有人动的了。 林夕能从美国各大财团手里拿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放出的血怎么可能少,这些吸血鬼从不会做赔本买卖,他若是可以少亏一点就能在晚上睡觉时偷着乐了。 后世用途广泛的塑料制品配方,汽车设备,医药,器械,等等,几十个方面的专利把后世社会的方方面面打尽,由此造成了如今的艾泽拉斯快速崛起却没有一个财团过来阻击的场面。 林夕给出专利时做了注明,亚洲区域是艾泽拉斯的自留地,其他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得涉足。 正因如此,艾泽拉斯才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掘起的毫无阻碍,来美国才几个月,但这方面的事情二女明白。 “这是我的计划,你们可以认为疯狂,我只希望,哪怕失败了。回头时,也能看到你们在我身边,陪着我。”林夕的声音很低,听在二女耳中却很的震撼,他脸上的平淡遮住了心底的火热,却无法阻止从瞳孔中折射的火光。 荣萱牵着他的手,说道:“放心,我们会一直陪着你。陈姐姐也是,还有其他人,金大哥他们。林夕,下午你在饭桌上说的东西金大哥也说过,只是当时大家只觉得玩笑,没想到居然变成真的了。你知道吗,不管你能不能成功,对我来说,你是英雄,至少你比其他人更加努力。” “放心吧。”之前还在和他赌气的陈飞雁变得和颜悦色,“你会成功。一定会的。” “是。我一定会。因为有你们,还有很多,很多很多的必然原因。”林夕的话中另有所指,接着问道,“金牛跟你们说过这些话?” 陈飞雁笑着说:“那时我们还在国内,你到了美国后又没联系我们,不知怎么的,胡益弘找到了我们,了解事情后说要给我们找个安全的地方。可金牛大哥觉得你讨厌这些有政治倾向的人,加上当时有井木犴——我说,他们怎么都这个名字啊。我吓了一大跳,真以为天上星宿下凡了呢。” “呵呵,你就当是星宿下凡好了。还没说呢,后来怎么了?” 陈飞雁说:“又能怎么样。当然是继续躲着日本人喽。不过井木犴大哥他们实力真强,金牛大哥知道后就说,要是战场上有这些人带领,就算遇到十倍的敌人都能赢下来。然后就开玩笑的说,你准备到美国去组建一支军队,回来自立为王。虽然你的目的地不是国内,却和金大哥说的差不多。” “他是神汉么。你觉得我们什么时候把婚结了——不对,美国又不允许,国内的话……”林夕想到即将成军的终结者军团,就道:“给我半年时间,半年,我在南洋打开局面,就在那里迎娶你们。” 陈飞雁和荣萱低下头,脸颊泛红,低声嘀咕了几句,不过林夕没听清,反而是笑着将她们搂在怀里。 前世,他的生活经历好几个轨迹,落魄时自然连女朋友都没有,得到异能后,也许是心里的逆反原因,生活糜烂,灯红酒绿,将一个个以前只能看的漂亮女人拉到床上。可后来发生了件事给他不较大的触动,重新审视自己,开始真正利用异能创业——其实这个过程很短,半年不到,不过仅那半年就让变的与以前全然不同。 林夕用面颊摩挲着两人的发丝,感受前世没有体验过的东西,闭上眼睛,让它在心中跳动。 ………… 夜,十一点钟。 林夕、林义、青龙众、朱雀众、白虎众聚集到存放物料的仓库中。 斗木獬在放置黑鸟的机库,这是战略级力量,不能有闪失。 二十三个人站在库房内,林夕对青龙众说:“角木蛟,你带着大家守住仓库屋顶四角,警告肆意接近这里的人。” 青龙众七个人听了吩咐,跑到仓库外朝屋顶爬去。 “井木犴,你带娄金狗在仓库内检查,哪怕是只老鼠,也不能留下。” “是。”井木犴、鬼金羊七个人立即分散,在宽敞的仓库内四处巡视。 林夕的目光又移到白虎众奎木狼几人身上,“奎木狼,你们七个人到仓库外巡视吧。任何人都不能接近这里。” 五分钟后,林夕和跟在他身边的林义来到仓库中间的宽阔地带。 神奇的场景出现了,随着周围原料的莫名减少,林夕面前出现了一具具体表有流动金属的机械人。用虹膜对他们启动,并将林义备份的数据传递给他们。 逐渐变多,从几十到几百,这些面貌各异的终结者有一半是东方人面孔,又各自安排了身份。 时间一点点过去,很快到了凌晨,忽然,林夕嘴里发出轻咦。 “怎么了?”几乎所有看到他表情的人都发出疑问。 林夕眉心紧蹙,让正中多出了个“井”字。 “发生了什么事?”林义问,这回其他终结者总算不抢台词,各自设定了某种模拟的人物性格。 被什么打击了的林夕闭上眼睛,沉默着走到旁边,做到凳子上,一只手支着脑袋,满面疲倦。 林义看了眼四周的原料,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异能有变故么?” “林义,你知道吗?我刚刚还大言不惭的和飞雁与萱儿说,半年时间在南洋打下一片基业,在那里举行婚礼。呵呵……”他答非所问,心神像是被什么勾走了。 林义说:“看来这个问题很大啊,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夕深吸一口气,接着用手抹了把脸,叹气道:“终结者的技术超越了这个时代,所以它的数量存在限制。如今,终结者的总数是九百九十九具。” “九百九十九?”林义沉声说,“那就是说,超越这个时代制造能力的武器设备,数量上限就是一千了?” 林夕点头,算上放在仓库的那玩意儿正好是个整数,他哀叹道:“不甘心啊。刚刚要组建千军万马,却突然……” 精神世界被什么东西抽空,林夕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失去了机器人军团,他不认为能实现地图上画出的舆图。 林义知道这人的性格,宽慰道:“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的事,不一定非要依靠终结者才能打败馹本人。我觉得,有时候对敌人亮出拳头比低调装深沉更重要。” 他的话林夕听不进去,坐在那里漠然的看着地面。 “还有……”好一会儿,林夕开口说了两个字。 林义问:“什么?” 林夕抬头看着他,说:“我找到让异能升级的方法了。这些坑爹的异能,不等我摔倒坑里,就不会蹦出话来。” 被打击的不轻的林夕没了几个小时前向角木蛟他们发号施令的霸气,颓废的就像借酒消愁的浪客。 林义没有开口问,在旁站着等林夕说出答案。 ------------ 第五十七章 无奈 终结者的数量受到限制,不,根据林夕得到的信息,所有由金色格子中诞生的物体,若非这个时代可以制造的,就存在数量限制。 限制的数量是一千,一旦物品超过这个数,存在于林夕身上的三种异能都会给他反馈信息。 比如,元素重组无法使用,又比如,不能从生成空间拿出东西;还比如,人机一体将失去效用。三种异能毫无关联,却在这个问题上同气连枝。 与此同时,林夕发现了让异能能力提升的方法。 “我身上的三个异能:人机一体、元素重组还有生成空间,不管想升级哪个异能,都需要一千个金色格子。”不等林义对此分析,林夕叹服了声,语气带着愁怨,“是啊。一千个金色格子。呼……一个格子等于一千条人命,呵呃,想要升级异能,就得拿一百多万人的生命去垫。还真是让我变成屠夫。” 林义没有问这方面的问题,而是将问题直入主题,道:“三个异能升级后是什么情况?” 听他说这,林夕脸上多了分喜色,“升级后的人机一体,会将把时间压缩剥离出来,十倍的时间流速,将成为我躯体的本能。” 在这之前,林夕要使用人机一体,需要一把由各种零件构成的武器。比如枪械,比如弩,匕首以及传统弓达不到要求。而在人机一体的时间压缩下,时间比例有一比十这样的情况。 所谓一比十,就是林夕观察到的世界的时间流速比原来慢十倍:别人眼中的一秒在他眼里变成十秒。好的方面有了,自然有坏的地方,让他遗憾的是在时间压缩的环境下,四周空间会出现一股对身体的碾压之力,即使林夕几乎到了常人的顶峰,也不能在时间压缩下坚持长久。而且他使用这个能力的时候,更多是待在原地,或者当乱枪打来时,用来在短时间里避开子弹――是种保命的绝技,而且持续时间很短。 但当他付出一千个金色格子后,时间压缩中的一比十时间比例,将成为开启人机一体时的本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不是遇见金属风暴,林夕就能真正开始玩在枪林弹雨中奔跑的把戏。 “然后呢?”林义问。 林夕脸上的兴奋更多了,“然后就是元素重组啊。现在一天有十立方米的重组体积,砸一笔金色格子后,就能扩充为二十立方米,增加一倍。” 十立方米的空间不小,林义早就安排终结者对x-黑鸟进行研究,在彻底掌握这项技术后,将把它拆分,让林夕利用元素重组重新组合,如此一来,今后黑鸟将不再限于一架,也不需要用金色格子来耗费。 “那生成空间……” 问到这个,林夕脸上的笑容变成了纠结。“生成空间么――现在的生成空间,你在储物格里放一千个硬币,再把生成格拉到下面,第二天,它就像老母鸡下蛋一样,多出一个小的。一天一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仔细算来,只需要三年就能回本。” “而异能升级以后,比例将缩小到一百,也就放进去一千,一天能多出十块硬币。” “最重要的是什么?”林义没有忘记林夕脸上的纠结。 果然,他说到接下来的东西时愁眉苦脸:“然后啊,然后就是我现在碰到的问题。由金色格子制造的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产品,限定数量一千和生成格的比例效应是一对的。” 不用林夕继续说了,林义明白,其他终结者也明白。 因为生成空间无中生有的比例是一千比一,所以,他们才有九百九十九人加上一架x-黑鸟。如果进化到一百比一,他们中,将有九成会以各种原因消失在这个世界。 “那岂不是说,随着生成空间等级提高,你能从金色格子上得到的好处就越来越少了。”林义说道。 林夕叹了口气:“估计是这样。不过……” “肯定还有别的你不知道的东西。”林义说道。 “对。就像这次我想制造终结者大军,却发现了这么大的问题一样,肯定有破解它的办法,只是,生成空间无中生有的能力太强,想让它朝完全有利于我的方向进化,代价恐怕不是一般的大。比如要让异能升级,就需要一千个金色格子,如果让生成空间往我期待的方向进化,不知道会死多少人。” 让生成空间以自己想要的方向升级,林夕心里有大致思路,只是光想一想就觉得可怕。 一百万人,一百万个死在自己武器最大攻击范围内的人,那是什么概念。一战时期法国对德国的凡尔登战役被称为“绞肉机”,双方伤亡近一百万人。就这也是打了十个月才累计的数量。 日本人对南京进行的大屠杀,数量也就三十多万。而且是五十万军队持续几个星期的结果,他林夕哪怕带领终结者跑去日本,等杀够了人数时,恐怕全世界都站在自己的对立面。 这无关于正义,是道义,如果他在正面战场杀死日军,国人会鼓掌欢庆,但是,若是如此无目的的滥杀,给予对弱者的同情以及残忍的手段,不但国际社会不认可,连国人也担心他这样的魔头什么时候会把目标放在自己的国土。 “你现在准备怎么办?”林义问:“白天的时候,你可是跟叶弘吴建豪说过,会保证他们运送移民的船只安全的?现在呢?” 林夕晃着脑袋,弯下腰,双手杵膝,手抱着脑袋,眼睛直愣愣看着地面。“我不知道。本来我想把你们的数量扩充到十万,然后用生成空间的二十多个金色个格子建造跨时代的航母编队,再――现在什么都做不了。” 虽然终结者的实力很强,但是,仅靠一千个人怎么可能驱动的了航母,更别说原本要配备在上面的f-35等先进战机。这些飞机是需要人驾驶的,如今也就终结者和自己能驾驭,但凌晨发生的事给了他当头一棒。 林义在旁边站了好一会儿,观察到林夕的心情平复下来,才说道:“你不用沮丧,和别人比,你占的便宜够多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别忘记了,你是死过一次的人,想一想,这天底下有谁比你还幸运,上个世界就能凭空得到两种异能?” 林夕坐直身体,静静的看着身边模样各异的终结者,突然咧开嘴,说道:“一时难以接受罢了,我没事。你说的对,我占据的优势够多了,连老天爷也看不过去。只是这样一来,为叶弘和吴建豪保驾护航的任务就要坐落在我的身上。” 林义以及终结者被创造出来的第一任务就是保护他的生命安全,“你要做什么?” “当然是开这飞机掩护他们了。本来我是想坐在航母上的,现在么。”他耸着肩,无奈地说,“林义,你想想看,我以前看过的电影里,有哪些飞机适合。” 林义对他说:“你还是歇一歇吧。刚才受的刺激够大,过几天在回答这个问题。不过我有个问题。” “说。”也不知道林夕是不是真的从打击中恢复,他如同解放了什么,神色轻松。 林义问:“既然先进的东西都有限制,那飞机的燃料呢,黑鸟的燃料怎么算?” “噢,这个啊!因为属于消耗品,所以就不算在内。”林夕如小孩一样鼓着腮帮,食指拇指在下巴上摩挲,“我还在考虑,是不是开飞机到欧洲战场上人聚集较多的地方投几枚氢弹。那玩意儿和火箭炮以及导弹一样,都是消耗品。” “最好不要这样。”林义说。 林夕瞥了他一眼:“我知道的,这种事情也就说说而已。这么大的炮仗要是亮出来,战争怎么可能进行的下去。虽然导弹什么的威力不错,可体积太大,元素重组把精力放在这种消耗品上不合适。” 一辆有前门和后门的公交,宽也就两米,长度大约十米,这么算下来,面积是二十平米,十立方米的体积,用来制造洲际弹道导弹还是很吃力的。 威力大的一时不能用元素重组制造,威力小的又看不上,林夕只能把郁闷压在心底。 “我回去了,林义,这些――朋友你给安排一下。我得到床上好好想想,怎么才能靠谱些。” 林夕的目中无人与狂傲就因为林义这些机器人,现在军团没了,自然要用个其他方法,这么一来,他就需要拉拢所有可以拉拢的力量。 走出仓库大门,林夕低估着:“诶。又得强作笑脸喽。” 前世的应酬不陌生,有些公子哥自持家世不凡,曾给他难堪,当时林夕也是这样忍下来的,调整心态后转头忘记。如今再度回头,虽然不需要用热脸去贴冷屁股,可那别扭别提多难受了。 ------------ 第五十八章 迸发 一 第二天,陈飞雁过来找林夕,她没有了昨天夜晚的羞涩,恢复往日的成熟。 “我把你回来的消息和华人扶持会说了,司徒老先生那边回了话,明天中午过来。可能会在我们这里住两天。” “好啊。” 陈飞雁将手里的文件敲在他的桌子上,林夕这才抬头,“怎么了?” “这些是什么?”陈飞雁走到他身侧,看到了让林夕忙碌的东西。那是一张罗列了大量原料物资的名单:煤、石油、汽油、煤油、铁矿石,钢铁,铜矿石,铜锭,硅藻土,锰矿,锰,钛,等等,有些名字很奇怪,连她也不知道该念什么。 林夕从她手里接过文件,扫了两眼,笑着说道:“这些事情由你安排吧。你知道我不操心这类事情的。” “总得拿到面前给你看一下。否则公司里的其他人要是学样,还不乱套。”陈飞雁说。 林夕说:“那以后就靠你和荣萱给我把关了。” 陈飞雁脸颊出现了丝红晕,抿着嘴道:“我和萱儿还没答应你。别做梦了!” 她把文件收起,外面传来脚步声,才一会儿就见金牛推门而入。 他的脸色不是很好看,林夕问:“出了什么问题?” 金牛和陈飞雁打了招呼,接着说:“是上海那边,小刀会和斧头帮受到日本人打压,斧头帮因为一直在和日本人作对,损失很重,已经退出上海,现在只有小刀会在支撑,但我看支撑不了多久。听陈凌峰的意思,陈当家的想退出上海避一避风头。” 陈凌峰没有跟着来美国,反而在上海作联络人,有了足够的武器子弹,枪法提升的很快。之前还是学生的他,身份的转变极为迅速,也不再是当初那个对林夕横眉冷对的青涩小伙子了。特别是和小刀会有接触后,变化更大。 “听说他接触了国内的两个势力?”林夕没给答案,而是反问了句。 金牛“嗯”了一声,“和那两边都有接触,大概是四个月前吧。我们已经到美国了,他汇报了那边的情况,后来我们让他把一批武器给胡益弘,另外一边也送了点。” “我们之间的关系怎么样?”林夕问。 金牛摇头:“算不上关系,都是有进无出的主。你想让他们帮忙那就算了,这些人过的比我们还惨,而且工作的危险程度很高,往往一个人暴露,就可能把整条线都牵扯出来。你到底打什么主意?” 林夕说:“昨天饭桌上就说了,想要移民,靠我们的嘴可不行,我想看看,能不能通过他们这条线和国内的两党取得共识,进行大规模的移民。” “不可能。国内的仗打的这么激烈,税收、兵源都不够,还怎么可能吧人送出来。”金牛觉得不现实,趁早打消念头。 林夕说道:“如果我们打开一个沿海出口,用大批物资和他们交换,你觉得可行吗?” “什么?”陈飞雁和金牛齐道。 陈飞雁更加激动:“你买来军舰了?再哪儿啊。” 这个世界的华夏一样在与日本的海战后再没有了海军,所以,稍微有学识的国人都对海军都报以热切的期待。 “别这么大反应,暂时还没有,不过不用担心。” 金牛道:“这么大的事怎么能不担心呢?你没去买军舰吗?” 林夕说道:“正准备去买,不过你觉得刚买来的军舰能形成战斗力吗?护航靠的不是海军,你们跟我这么久,哪次见我说过大话?虽然偶尔会有小差错,可这么大的事,这么多条人命,我怎么会开玩笑!” 金牛深吸了口气,目光与陈飞雁对视,接着对林夕点头:“行。这件事就这样,那么,对陈凌峰说的事你怎么看?” “如果可以,让小刀会撤到岭南去,最好是广州这种港口城市。那样能缩短南洋和大陆的距离。还有,叶弘他们准备的怎么样了?” 金牛说:“还能怎么样,忙的脚不沾地呗。呵,好家伙,你这嘴一张,几千号人像陀螺一样转起来。要不是我们招聘了很多有管理经验的人,估计什么事都做不好。”他突然叹起气来,“到了国外才看到,一个强国真正需要哪些东西。我们欠缺太多啦。” 人才。属于自己的人才;艾泽拉斯的工业区开始投产,可即使他们努力在华裔美国人中仔细挑选,进入工厂的人多是从事低端作业,而且很多人还得跟着白人黑人员工学习。金牛想起林夕说的在澳洲和南洋各地建立艾泽拉斯工业群的计划,苦笑起来。 林夕说:“所以才要大家努力。有些事情看起来做不到,可你们想一想,一年,不,半年前,你们觉得自己能做到现在这个位置吗?哪怕不相信自己也要相信我,相信我,可以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 “好啦。早就跟你说过,我这百多斤卖给你。先走了,只是我不能保证小刀会会听你的放弃上海这块他们打拼了十几年的地方。” 金牛离开后,陈飞雁也告辞离开。 “司徒先生!!如果能得到美洲华人的全力支持,也许真能发生奇迹。”林夕一拍手掌,再次把头埋在面前表单的文字上。 下午,林夕谁也不见,带着林义角木蛟他们去了和昨天晚上不一样的库房。 由林义指点,打开一扇一扇房门。 “就在这里面了。”林义说着上前,把里面的箱子打开。 林夕走过去,看着箱子里面的银光。箱子就和放枪的军械箱一样粗糙,不过里面的东西任何人看了都会喜欢。他伸手从里面拿出一块没有图案的,“这个银圆做的不错啊。” 林义说:“你收入生成空间的银圆纯度在百分之八十,这一枚的纯度是百分之九十。” 林夕没有立即收入生成空间的储物格,而是用左手又拿出一块没有图形的银元,有了右手面的银圆对比,它的成色就要差些。“这就是我收入生成空间的银圆吧。” “是的。” 忽然,拿在林夕左手边的没有图形的银圆消失了,在它进入生成空间的银圆储物格时,林夕脑中出现一条信息。 将它设为样本,还是把它归入原来的样本中。也就是说,是不是让这个新的不一样的银圆替代原来就存在储物空间的银圆样本,林夕自然选择是。 于是,银圆储物格内的有图案的银元立即变成两面没有图案的银块。 紧接着,林夕又把右手面的银圆摄入其中,银圆纯度提升了百分之十。往下是纯度更高的银圆,接二连三,将生成空间的银圆纯度提升至顶。 后世国际上流通都是925银,也就是含银百分之九十二点五,真正的纯银是999银,纯银很软,而且化学反应强烈,容易变暗变黑,经过特殊工艺的925银能使这个问题解决。最关键的还是925银的亮度和光泽更接近铂金,硬度也比纯银号,所以流通的一直是它。 林夕放在生成空间的当然是纯银,也就是999银。 纯度增加后,接下来林夕手指触碰的,是体积变化的银块,从一枚枚扁平状的银片到逐渐增加厚度的银条,银砖。 “……这个就算了。”林义忽然阻止林夕,并指了指面前这块长宽高都有二十厘米的银制平板。 林夕看着颜色变暗的地方,“这么快就氧化!”虽然知道纯银化学反应很剧烈,可是他没想到短短一天就有这么大的变化。 “已经不错。你刚才放进去的也有,只是没它严重,先把它擦干净,你就在旁边坐坐。或者到旁边的房间把黄金也收了。” 林夕说:“那行。我去收黄金,擦干净了叫我。” 下午将近两个小时,林夕生成空间内的黄金和白银已经变成了板砖。 银砖长三十厘米,宽十厘米,厚五厘米。整整十五点七公斤;黄金板砖也是这样,一块的分量就超过二十八公斤。 这还不是恐怖的,更恐怖的是它们的数量,原来的银圆储物格,里面放有一亿九千两百一十二万一千四百二十七块大洋,现在却成了一亿多块十五公斤的银砖,以生成格一千比一的生成比例计算,到了明天,林夕就能多出十九万两千一百二十一块纯银打造的砖头,三千多吨。 同样的数量优势还在黄金上有体现,这就意味着林夕拥有了搅动国家金银价格的能力,随便一翻手就能让国家破产。 前世的他也做过这样的事,将黄金价格打到两百多,动静闹的太大最后收手。 做完一切,林夕对林义说:“尽快把铜、钢、钛,石油,煤炭都准备好。” “铜和钢到是方便,可根据你前世的记忆,这煤和石油可得你亲自跑一趟了。”林义说。 林夕想了想,颔首:“是的。煤和石油的成分复杂,不能像金属一样通过容错度增长,我只能直接收入原油和煤炭。联系好了吗?” 井木犴开口:“早已联系了,都在南美,阿拉斯加的油田还没开发,可以等你过去了再动手。” 林夕道:“现在就动手吧。这些天我有很多事情要忙,对了,你们不是把f6f和p-51都交给设计人员了吗,飞机怎么还没做出来。” 他说的是后世鼎鼎大名的“野马”战斗机和“地狱猫”战斗机(也称“泼妇”)。 ------------ 第五十九章 迸发 二 航空和海军,这一领域不是水泥匠,靠人多就能把工程堆上去,也不是修筑城墙,随便抓人来就能看到成果。 林义说:“有了这些兄弟,速度应该能快点。” “加快速度吧。我的大海军计划是不管用了,得把空军发展起来。还有,飞艇怎么样?”林夕问道。 林义说:“我们已经开始收集。有了样本,就等你过去用元素重组大规模摄取。” “加快速度。再过几年,我们就没这么多机会了。” 终结者军团从想象中消失,海军计划作死胎腹,为了弥补实力上的欠缺,只能往空军发展。氦气飞艇是林夕必然发展的项目,氦气属于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成本很高。但是,拥有生成空间的林夕却没有这个顾虑。 “放心吧。最迟半年,半年就能把所有东西准备好,可人手就不是那么容易招募的。”林义说。 林夕走到仓库外,抬头看着天空,丹红的太阳晕染天际,云似鲜血,“明天司徒老先生会过来,只要能和他谈妥,接下来的事才办的容易。林义,把我们研制的几款武器准备好,想要说服司徒老先生,就得拿出实在的东西。” “好的。” …… 杰克是一位农场主,美国经济危机爆发让他损失惨重,粮价猛跌,收不回成本。很多人干脆让粮食烂在地里,不过杰克和另一些人一样,把粮食收上来储存好。 才几年,仓库就堆的满满的,看着仓库里腐烂的粮食,杰克苦涩难忍。 可是一个月前,他突然听说有人高价收购粮食,价格虽然还是没有能够收回成本,可也相去不远了。杰克估算了下,如果能把仓库里的粮食卖掉,收入能达到成本的九层以上,这比之前连两层都没有可要强多了。 今天他要去见那位客人,不过和那位客人见面的不止他一个,安排好的会客地点,杰克与许多认识的农场主交谈。 过了会儿,街道转弯口出现一辆福特,它停在了酒店门口,杰克和其他人涌了上去,亲自接待这位客户。 “安德森先生,您终于来了,我们等了很久啊。” 从轿车里走出来的就是特穆拉・安德森。半年前,他是一家小货运公司的老板,同时兼职司机。可是,一天晚上把客人带去市里的医院后一切就变了。名叫“义”的男人找到他,希望他过去任职,收购美国的粮食。 玉米小麦牛奶统统都要,并给了笔让他血脉膨胀的数额。 于是,安德森成了艾泽拉斯采购部经理,专门负责收购粮食,不但美国,整个美洲都是他的工作范围。 只是加拿大要支持英国,加上人口稀少,收到的粮食不如美国本土。 安德森扫视了眼在身边的农场主们,笑着说:“大家放心,你们手里有多少粮食,我都能吃下,但有一点,我们公司质量检查严格,如果粮食不达标,我们将追究责任并取消下季的资格。” “安德森先生您放心,这些粮食都是我们亲自把关收入粮库的,不会有问题。来,我们到里面说。” “是啊安德森先生,您辛苦了,里面请!” 安德森笑着应“是”,跟他们走入酒店。 他今年三十五岁,能做到这个位置靠的是机遇,所以安德森很珍惜,竭尽全力的去做好这份工作。职位的改变给他带来地位,和他关系不是很好的叔叔前些日子知道他在艾泽拉斯工作,第一次过来,让他将自己的侄子侄女安排到公司内工作。 安德森的部门缺人,工作业绩要靠能力,所以他不在乎是不是往部门内塞人,如果能力不行,他们也坚持不下去。 妻子把服装店交给别人打理,将更多的心思放在十岁的儿子身上。 “两千万吨。”安德森与众位农场主熟络的说着话,心里却想着林义给他带去的那份文件,上面写着一九四零年要完成的收购粮食的目标。虽然他只完成了四分之一,可是安德森有信心完成。 …… 第二天,华人扶持会的司徒老先生进入艾泽拉斯,林夕在他身边陪同。 一番交流后,司徒先生在客厅就司徒云的事情做了道歉;不管是否发生超科技数量限制的事,林夕没打算为难老者,对方有帮派背景,可这些不能掩盖他为国家做的努力――虽然林夕不认为他的努力有效果。对这类人,还是很尊敬的。 高尚的品德必然为人尊敬,林夕自己做不到,但不会去嘲讽这些人,对的事情就该得到支持,否则,世界将在错误中迷失。 道德约束的永远是社会上层人士,因为他们做事没有底线,造成的伤害难以想象;反而普通人,底层的百姓,这些人再不满,能做到的也就血溅五步。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埋藏在心底的,林夕没有忘记。 “司徒老先生,您这么说就是埋怨我了,您能来这就是我莫大的荣幸,怎么还能说这些话呢。再者我听人说了,司徒兄弟被你狠狠责罚,不管怎样,都是我的不是。” 司徒老人呵呵笑着,对他摆手:“该骂就该骂,该打就该打,现在的年轻人啊,很少会想我们那时候的艰苦了。一个个飞鸡斗狗,不堪入目,说来老夫还得感谢贤侄,让老头子能看清这些人是怎么办事的。” “司徒先生过虑,华人扶持会这些年给在美华人很大帮助,这些瑕疵微不足道。”林夕说。 司徒老人说:“林贤侄就别一口一个司徒先生了,要是不嫌弃我这个老头子,就喊一声伯父吧。” 林夕笑道:“那,我就叫你司徒伯父了。” “哈哈,就该这样。”司徒老人笑起来,很开心。 陪着司徒南过来的人与金牛几人慢慢交流,似乎达成了某种共识。 “伯父,听说您多次支持国内革命。”林夕说的很慢,司徒南坐在沙发上,双手叠在一起,杵着手杖静静地认真倾听,“不知道伯父对国内如今的情况是否满意?” 几秒钟后,司徒南开口:“林贤侄有什么要说的,老头子的眼睛没有瞎,林贤侄这么点年纪就能创出如此基业,必然不是目光短浅之辈。有什么需要老头子的就说吧。老头子已经是快要入土的人了,还能做的事情不多了,说吧!” 林夕看向林义,林义向他点头,表示准备好了。 “伯父,请跟我来,我要给你看些东西。”林夕站在司徒南面前,伸手做出“请”的姿势。 司徒南站起来,“好的。我正想看看贤侄的公司里藏了什么东西。” 金牛陈飞雁站起来,眼中带着疑惑,在她的安排中,并没有这方面啊。 林义走在前面,“请跟我来。” ------------ 第六十章 谈妥 艾泽拉斯工业区的规模非常大,在轿车上坐了二十分钟,才来到目的地。 “就是这里,司徒伯父,请!”林夕跟在司徒南身边,亲自为他引路。 才走到工厂门口,司徒南几人的耳中就听到枪声,包括司徒南在内,所有人的脸上都出现惊疑。只有陈飞雁他们,因为听到过林夕表露的野心,对此露出恍然。 “原来他把生产武器的地方都搬到这里了。难怪不容许我们靠近。”这是金牛他们心中想的事。 进入厂区,众人看到了枪械测试场,砰砰的枪声就是从这里传来。 “那是什么步枪!”金牛和跟着司徒南一起来的人对测试场上可以连续发射的步枪张大嘴巴。 林义开始解释,他解答的对象其实是司徒南:“自动步枪,和冲锋枪一样可以连续发射,不过威力很大,适合野战。哪怕在城市和山地这种地形复杂的地方,威力也很大。暂时标定为步-1式,这批枪械只用来试验,定型后,月产能可以达到五千支,随生产线扩大,最多可以达到两万的规模。” 那位青年走上前,从台面上拿起步枪,一番检查,拿着弹匣开口:“三十发子弹!对后勤可是很大的考验。” “是的。所以我们建造更多的子弹生产线,扩大子弹产能。哦,还不知道这位……”林夕看着青年。 司徒南呵呵笑道:“林贤侄,这是我的一个晚辈,叫司徒风。平日啊就喜欢玩这些东西,看到这枪就忍不住了。冒犯了啊。” 林夕摇头,对司徒风说:“没想到是司徒公子……” “哎,贤侄,别公子的称呼,你就叫他司徒风就成。可不能惯的他们一个个少爷脾气。”司徒南拦住林夕。 “这――” 司徒风也道:“林兄弟,如果不嫌弃就喊我声…喊我名字就可以了。真当不起‘公子’两字。” 林夕说:“既然这样,那我就喊你司徒老哥好了。咱们各交各的。” “好。各交各的。”司徒风乐呵呵的应下。 司徒南边走边说:“年轻人就该多交流,咱们老一辈的可不能看你们一辈子。是不是?贤侄,还有什么地方要带老头子去观察的,让大家见识见识吧!” “好。我们这边请。” 接下来,他们看到了机枪生产线,重机枪、轻机枪、高射机枪等;火炮制造,迫击炮、山炮、野炮;手枪、狙/击步枪、散/弹枪,手雷炸药,甚至有测试的飞机,几个小时中,司徒南看到的武器设备其数量之多,种类之全,是他们没有看到过的。 傍晚,司徒南对林夕说:“贤侄啊。你说吧。想让老头子做什么?只要能做到,老头子绝不含糊。” 林夕看了林义一眼,早在与金牛他们见面时就便会原来模样的林义开口:“司徒老先生,我们希望大批移民,移民位置就是这里。”他打开世界地图,指着南洋诸岛。 “南洋诸岛和澳洲大陆上有很多已探明的矿石,等我们把工厂搬过去,就能快速投产。我们没有制海权,但是,如今的战争模式已经变了,飞机测试场司徒先生您是看过的,那两款飞机我们与此前所有飞机进行对比,性能都在它们之上,因此在制空权问题上,只要有足够的人手就不存在问题。而我们的问题,就在人手上。” 林夕接下去说:“伯父,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是,与其把精力投入国内这个乱糟糟的看不到未来的战场,还不如重新煮一锅子粥。我们炎黄子孙在那片土地上生活太久了,早就把那片土地的资源榨干,是到了找一片新的陆地的时候。” “你有多少把握?”司徒南看着后世马来西亚的位置,“这里可是英国人荷兰人和法国人的地盘,你虎口拔牙,不怕挨打吗?” 林夕沉声说:“伯父,一分钱一分货,这世上难道有伸手就能摘到的果实?是,我们的海军力量是很弱小,可现在欧战打的这么激烈,他们无力顾及东南亚,这千载难逢的机会要是没了,今后可就再也没啦。司徒伯父,你在美国这么久,你觉得一战前的美国和如今的美国比,实力怎样?与英国比,相差如何?” “这……”司徒南一时无法判断。 林夕说:“是不好判断。可是你瞧瞧美国的工业,我可以负责任的说,美国的工业已经是世界第一,只是英国积威已久,在声望上超过不了英国。当然,还有殖民地,可如今的英国就是在用殖民地给本土输血,颓势已现!” 司徒南没有说话,半阖着眼睛。 “司徒伯父,现在有些东西不能全都说出来,如果您不想卷进这件事,那就请您利用你的威望和在国内的关系,促成这次的移民,移民用的船、护航、还有安置他们的地方都由我让人安排。您看怎样?” 他期待的看着司徒南,希望这位老者能答应。 过了片刻,司徒南忽然哈哈大笑,笑的上气不接下气,门突然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以司徒风为首的几人,其他年长的都很沉稳,并未因为司徒南的狂笑有任何异动,正因为这样,他们对司徒风突然把房门推开很惊讶。 司徒南又笑了几声,对司徒风一句话都不说,只是挥手让他出去。 看到这幕,司徒风哪里不知道自己莽撞,“爷爷,我,我,我……” “出去。”司徒南声音陡然严厉起来。 司徒风一讷,沮丧的点头,“是”,接着把门关上。 “贤侄见笑了。”司徒南说。 林夕摆手,说道:“这是关心司徒伯父嘛。没想到司徒兄弟竟然是伯父的孙子,难怪如此不凡,一身气度不是他人可比。” 司徒南哈哈笑道:“贤侄可不要说这话,什么别人比不上,贤侄你不就比他强吗。好啦。这口水话也不扯了,你的要求我答应了,可你要知道,这关乎的可不是几千几万的人名,而是几十万几百万,先期能给你的帮助很少,只有你打下了片地方后,我才能真正动用华人扶持会的力量支持你。” “好。有您老这话就够了。不过伯父,我要组建一支军队,当然不是让在美华人的骨血去当大头兵,而是希望能有一批初级军官,有了他们,我才能在最快时间里扩充队伍。事实上,我已经在召集美军军官,以雇佣军的名义让他们来给我训练士兵。” 司徒南说:“这点你放心,当年支持孙先生革命时,就有很多海外华人亲赴国内第一线,所以这个要求不是问题。” “那我就放心了。司徒伯父,预祝――我们一切顺利。” 林义在旁倒了杯酒,送上来递给二人,林夕说:“伯父,小侄我先干为敬。” 讨厌应酬的人满面笑意的喝下辛辣的酒水。 ------------ 第六十一章 陈凌峰 阴暗的地下室被四盏放在角落的蜡烛点亮,蜡烛后又放了巴掌大的镜子,所以地下室内光源集中的地方比较亮。 “咔擦”,一堆枪械零件从虎口带着血泡的手中落下。 这双手已经满是老茧,可是在手的主人反复拆卸手枪、步枪机枪等武器时,不断磨破,积累出来的老茧越来越厚。 地下室的出口在东南角,梯子简陋,横架长短不一。 “嚓、嚓咔、嚓,咯――咯哒。” 驳壳枪从零件恢复成手枪,这支手的主人将驳壳枪放到一边,从身旁的地上拿起挺捷克造,重复拆卸拼装的工作。地上,原本放置轻机枪的旁边,一挺笨重的九二重击静静躺着,等待主人拆卸。 一个小时后,手的主人走到东南角,他没有沿着木梯爬到地面,而是把角落的木板拿开。木板陈旧,契合在地下室的墙壁,看上去就似承重用的木柱。没有了木板,后面出现黑色的深洞,手的主人侧着身体进入。 这里只容许他侧身进入,就因为窄小,这块木板才能被人看成木柱,在木板的背面有栓子状的东西,钻到只容许侧身进入的深坑,手主人用满是机油的手拉住栓子,把木板关起来。 手主人侧身行动,缓慢行进,过了二十米,通道终于变的宽敞,但通道漆黑,十米都看不到,他摸着黑继续前进,又走了四十米,终于到头。手的主人把自己的双手放在通道尽头摸索,然后在一个类似楔子的东西上停住,将它拔出来,那里变得可以打开。 将厚实的门打开,眼前终于看到几丝光线,耳边隐隐传来声音。他把厚重的门小心合上,转弯朝声音和光线传来的地方走。 这条道的尽头在地上,只能容一个人爬着过去。 手主人趴到地上,拱着屁股蹭着地,一点点把身体拱到洞的外面。 光线一下子变多,堆放在他面前的是桔梗,他没有推开,而是在这里停留,竖起耳朵倾听外面的声音。 过了一分多钟,脚步声没有了,手主人开始动起来,从堆放的柴火中挤出。 光线一下子笼罩他的全身,满身风尘,全是泥迹,脸上多了丝同龄人没有的苍老,默然的神情只有看见过死亡的人才能体会。 他,就是陈凌峰。 四五个月前,有人接他们去美国,陈凌峰拒绝,留在了上海,于是,他负责和小刀会联络。没有了人约束,加上武器弹药充足,吸取第一次战斗经验,陈凌峰杀了好几名日军竟也没有被人找出来,此后愈是变本加厉,大开杀戒。 在华鸿路时,因为自身原因导致金牛受伤陈凌峰十分自责,虽然没有人对他说什么,可他就是不能原谅自己。这种心态没有让他变得自暴自弃,反而加大的对日军的憎恨,刚开始只是杀日军,到后来一般的日本商人也成了他的猎杀对象。 一个月前,不知出了什么事,竟然被两拨人一同追杀,陈凌峰以肩膀受伤的代价成功跑出来。虽然这之后一两个月都不能进行高强度作战,但是,能保住性命比什么都重要。后来,根据小刀会调查,追杀他的两拨人其中一波是日军,另一波是国大党,原因竟然是他杀死的一名日军军官其实是国大党的内线。 那名军官的身亡让国大党埋在日军内部的这条线一下子断了线索,将近十年的努力烟消云散,咽不下这口气的国大党想要他的命。 这里是社工党郊外的一个据点,胡益弘在知道他的情况后,很早就与他联系,加上林夕给了他们很多武器,所以,当林夕等人离开后,他就介绍了这处地方给他。幸好有这么个藏身地点,否则,仅靠小刀会的关系,陈凌峰早死了。 “出来了啊。” 这里是后院,厨房和柴房就在这里,有时候人多,有时候人少,但是,这里绝不缺少一个厨子。陈凌峰认识他,知道这个人是他们埋在这里的一条线,他向这人点了点头,没有说其他。 厨师放下手中的铲子,把毛巾丢给他,“擦擦吧。你这样子出去,可要被当成盗墓的了。” 陈凌峰接住丢过来的毛巾,将衣服上泥尘擦掉,一翻打理,除了泥迹,浮于表面的尘土没了。“谢了。”他把毛巾挂在窗口,去了前院。 现在距离吃饭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但是,已经有三个座位被人占了,陈凌峰的目光从这些人脸上一扫,突然被其中两人吸引了注意。 陈凌峰瞳孔一缩,看着坐在门口的两个人,走过去,在一面凳子上坐下。“林少,林哥,你们回来啦!” 语气中压抑着兴奋,自从林夕离开,陈凌峰终于知道他在这群人中占了多大的分量,跟在他周围的人又是怎样的实力。就算是现在的自己,无论是对付林义林夕中的任何一个人,十个上去也不一定够二人收拾。 坐在这里的两个人是林夕和林义,看到他过来,林夕说:“难为你了,独自一个人在这里待了这么久。” “没什么。林少,你回来――是不是有大事要干?”陈凌峰问。 林夕说:“回来就是做这些事的。你看你的样子,很狼狈啊,要不要先到市里面走走。” “我?”陈凌峰想到自己被日军和国大党情报人员盯上的事情,摇了摇头,“还是不了,哪怕去也得晚上。” 接着,他把自己的情况和林夕说了遍。 听完他的话,林夕盯着他,好半晌才说道:“你的杀性太重,自己应该学会控制,要是将来没日本人给你杀,你怎么办,杀谁?” “没日本人了,我这仇也就报了,当然做个平头百姓。” 林夕呵呵笑起来:“你这样还能做平头百姓?行啦,这会儿来找你,一是看看你的情况,二来呢,是一起去找小刀会,那些小喽喽不知道他们老大的位置,我不想被人多注意,就来找你了,你能找到陈董明吧!” 原来如此,陈凌峰颔首,“我知道。不过得晚上去,这是我们约定好的,如果白天出现在那里,就说明他们的地方被人发现,得赶快撤退。” 林夕语气一滞,诧异地问:“那如果真的有急事呢?” “先发个信号,然后才过去,不过见面流程复杂,而且见面时就要转移,什么事情都要在路上谈。”陈凌峰说。 “够谨慎。不过,能在上海混这么久都没被人干掉,没有这份谨慎可不行。”林夕说,“好吧。我们晚上去找他们。” 林夕的生成空间不单只有金银,还有成堆麦子、玉米、土豆这些粮食作物,它们不能像金银等金属器物一样,通过铸造形状、纯度和体积,一点一点的将原有体积小的物体变成大物件。生成空间对食品有特殊关照,不管什么形状的都能收入,当成一个粮食仓库,子空间(生成格)每天得到的是它的千分之一重量的粮食。 十块同体积同形状的一百克黄金,林夕可以通过放入同形状体积类似的一百零五克黄金将储物格内原来的十块黄金改造,以此类推,最后变成脑袋大的金砖。粮食作物就不行了,它以整体而论,其实就是消除了小个体间的差异,否则,每颗麦子的表面质量都不一样,有些麦粒相差程度甚至超过百分之十,如很能一股脑儿的收取。 所以,除了变质发霉以及长的实在不成模样的麦粒,都可以收入储物格。一千公斤的粮食,一天能生成一公斤。 在安德森的努力下,玉米、小麦、土豆番薯总重量超过了五百万吨。 一天从生成空间得到的粮食数量超过五千吨,养着小规模的部队不成问题,一天五千吨,一年下来怎么也有一百八十万吨。可惜,这个数额对林夕来说还是太少。 除了粮食,还有石油、航空汽油以及高品质的柴油。 武器子弹所存稀少,步-1式自动步枪才刚刚定型,这款以ak-47为原型的山寨货现在可是实打实的原创。因为之前七样东西,林夕用了四个金色格子分解成四百个储物格与四个生成格。 金砖与银砖的数量足够使用,算上以前用金色格子分解的生成格,便是三个。后来他又从二十一个金色格子中拿出四个,让小麦、玉米、土豆、番薯、石油、航空汽油以及柴油都有了各自配对的生成格。 “现在就差武器和子弹,只要有了它们,即使把我丢到山沟沟里,老子也能立马拉出一支没有后勤忧虑的军队。”有了司徒南的保证,林夕放下心把美国那边的事安排给金牛诸人,自己先带八个终结者来上海。 ------------ 第三卷 正文 抗战 ------------ 第六十二章 入伙 不说林夕从二十一世纪过来,单就见识了美国的繁荣,上海的夜景再难打动他。 跟着他回来的终结者包括林义在内共有八个人,在陈凌峰的带领下,他们去了城区一处奢华的酒店。 没有向楼上走,陈凌峰反而带着他们去了地下室,经过一道几十米长的狭小走道,他们来到上海的下水道内,才来到这里,林夕就看到黑暗中的人影,还有摇曳的点点火光。 “味道真大,陈董明可真能忍。”林夕揉着鼻子,心里给这位小刀会老大较高评判。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陈董明这位小刀会的老大能屈身这样的地方,心性非凡。 “老大,陈兄弟来了。”守在门口的人对里面喊。 陈凌峰站在一个下水道口,向林夕指着通道。这个通道被人改造,铁栏内外是两个天地,少了污水的腥臭,多了丝温香;少了下水道的幽暗,多了点明畅;通道两壁装了木板,又用明黄明绿的艳丽布绸裹着,里面摆了许多家具,实木桌椅,放了瓷器的木架,被人精心修缮的盆景,在地下营造出暖色氛围。 除了林义以外的人被留在外面,三个人进入改造后的房间,走到小刀会高层面前。 “你…你是林兄弟?!”陈董明对林夕和林义的印象很深,通过调查知道了半年前那件案子是这人干的,更是生不出一点反逆心思。 开玩笑,几千名日军加上千余名帮会分子落到对方手里也是送菜,自己过去不也一样。而且杀了他也没用,更可怕的是他身后的人,不说自己不可能和日本人合作,就算真的愿意和日本人合作,也不敢在没有调查清楚林夕身后的人的时候冒然得罪对方。 “陈帮主,我们已经有半年没见了。没想到风采依旧,好,好啊。对了,姚兄弟他们呢?怎么没看到。” 这里只有陈董明一人,“他们在其他地方,那群投靠鬼子的家伙像疯狗一样在找我们,分开躲着,哪怕我被人干掉也不用担心小刀会出现失控。来,林兄弟请坐。” 林夕三人坐下,陈董明对手下吩咐,“快给客人上茶,最好的。呵呵,老哥我是粗人,拿来的茶叶只选贵的不选好的,要是不合意你可得跟我说说。” 三人跟着笑起来,林夕说道:“陈帮主,这次过来是想和你说一下,能不能把小刀会迁移到广州。之前陈兄弟已经把事情告诉你了,你是怎么想的?” 陈董明叹了口气,愁眉道:“林兄弟,老哥我在上海打拼这么多年,这已经是我的根啦。小刀会不再上海,它还是小刀会吗?” 林夕对林义伸手,对方从手里拿来的文件包中拿出一份东西。“陈帮主,这是我的计划。” 陈董明摇头,说:“兄弟就别寒碜我了,我是个大老粗,哪看的懂字啊。” 林夕把文件打开,从里面抽出几张纸,将它们摊在桌子上。陈董明和陈凌峰一齐投去目光,随后一同转头,满眼都是疑惑。 这几张纸上的是地图,从华夏岭南一直到澳洲大陆的地图,上面有许许多多的红色区域。 林夕指着这些红色的小点:“我打算把这里打造成规模庞大的工业区,这些地方需要大量人手,先期,我希望能有两百万的移民进驻。如果条件可以,可以转移更多的人。等我们实力够了,一旦时机成熟,就以这些工业区为‘点’,向整个区域扩散,最终把它们变成我们的土地。 这些人的口粮我已经在解决,而且武器也开始制造了。飞机、坦克、火炮、迫击炮、子弹等,正在走下生产下,会秘密送到这些地方,让里面的人训练。还有,我联系了美洲洪门的大当家司徒老先生,他答应让海外有志青年参军,可这些人我是准备用来做士官的,所以我缺人,缺少大量的普通人,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完成这个任务。至于移民的轮船,已经从美洲起航,带着工业设备前往我买下的地方。所以现在时间紧急,工作必须在几个月内展开,陈帮主,你觉得怎样?这些,能不能打动你,让你带着小刀会去往广州?” 陈董明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反应,但不是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如同被什么东西砸了脑袋似的把整个身体靠在沙发上瘫坐着,眼中的怪异,好奇,惊讶,各种情感像是把油盐酱醋茶糖酸一股脑的倒在碗里,品不出什么味。 陈凌峰缩回身体,过了几秒,问:“林少,你这样做,不是罔顾国家大义吗?现在我们和日本人打的这么激烈,你,你这样做,是要被全国人民咒骂的呀!” 林夕笑着道:“凌峰,你从一名学生变成战士,已经有半年了,你真的相信所谓的‘全国人民’真的能代表全国人民吗?别笑了,几百万军队被几十万日军打的节节败退,武器装备比不上就不说了,可是,前方战士在拼命,那些军方高官在干什么?灯红酒绿醉生梦死。 想必这些你也不在乎,那些将士在位高权重者眼里不过是一颗棋子,但是,有多少人愿意做别人手里的旗子――没有人愿意做别人的棋子,可不管怎样总该有人牺牲吧!我不求你为此付出生命,我只希望,你们小刀会能在这个过程中减少暗地里出现的乱象,陈帮助应该知道有些规则是不会放在明面上的,我希望你能用帮会的实力,接管这方面出现的问题,把漏堵上。” 林夕也靠到了沙发上,对他说:“当然啦。选择权在你,我没有逼迫的意思。” 陈董明依然沉默,沉默了很久,四个人坐在沙发上,周围站着几个小刀会的骨干。除了偶尔的喝茶,没有一点声音。 过了半个小时,林夕站起来,“陈帮主,我先离开了。如果你想来帮我们,就来广州联系我们。还有,我们即将在上海进行一场行动,如果你有对付日本人的计划最好全部停止,等我们把水搅浑了,再把人派出来。” 言尽于此,林夕转身,但是在即将离开通道的时候,沙发上的陈董明豁然起身,“林兄弟。算上兄弟我一个,我跟你干了。” 林夕停住脚步,看着他,眼中尽是欣喜:“真的?” 陈董明道:“我陈董明说话算话,另外我还有个兄弟,他一定会感兴趣的。” “好啊!找个时间大家见个面。一起商量。”林夕再次告诫,“陈帮主记住我刚才说的,近段时间不要让弟兄们跑到外面,我们有一次行动,如果要去广州,最好尽快。我猜结果出来日本人会被气疯。” ------------ 第六十三章 遇旧识 跟林夕一起回到华夏的终结者是玄武七人,虽然信息共享后,彼此不存在分别,但林夕还是需要一个名字去称呼它们。 从地下水道离开,回到地面上的酒楼,林夕点了桌价值不菲的饭菜。 陈凌峰打定主意要去广州,所以他先回去收拾东西。林夕劝他别去整理了,可这家伙死活不答应,他眼中的“破烂”对这个时期的国人有莫大吸引力。就像他藏在横安山里面价值二三十万两的珠宝,林夕彻底忘记。 一天能用生成空间制造三千多吨白银,林夕又怎么可能把二十几万的钱财放在眼里。x-黑鸟的燃料这里无法制造,只能通过元素重组提取,而利用元素重组做的事,一天产生的价值哪里是几十万能计算的。 生成空间的储物格和元素重组的空间,都有车床底座静静地躺着,它们是利用秘密渠道从德国买来的,是已经静放近百年的车床,内部应力释放完全,是具有战略意义的物资。 林夕耗费五倍的成本,才弄过来两张,他的元素重组就在制作车床底座,以备将来。和既不能吃也不能喝,更不能生产制造产品的财物相比,蕴含人类智慧结晶的东西更吸引林夕的注意。 吃到一半,站在窗口的林义忽然转头:“林夕,你要救她吗?” 嘴里叼着猪蹄的林夕抬头,呜呜的发出声音:“石木师?(什么事)” 同样站在窗口观察外面的虚日鼠说:“还记得半年前和你见过两次面的女人吗?” “女人?”林夕想了想,摇着头,“什么女人?” 这不怪他,在美国的半年,他看到的漂亮女人多了,只是因为陈飞雁和荣萱的关系,没有亲泽送上来的美味。 还是林义说道:“唐梅曦。唐梅曦你还认得吧。干脆你过来看好了,她就在下面,看情况有点麻烦!” 林夕还是记不起来,把嘴里没有啃下的猪蹄放到碗里,走到窗边。 楼下的街道被缤纷五彩照的犹如天明,巷子里盘踞蹲坐的乞丐清晰可闻,更不用说在街道上的人群了。 才到窗口,林夕就知道林义与虚日鼠说的人是谁。 唐梅曦,在小刀会的酒店,城隍辉夜认识的一位风姿卓越的女子,她的丰腴婀娜依然在林夕脑中留有印象。 她确实遇到了麻烦,一个穿着银灰色西装,头发打蜡连苍蝇都停不住的青年正拉着她的手,面目可憎,他对唐梅曦说着话,淫秽轻贱流于外表,拉扯时,一只手还在饱满丰硕的雪白胸脯上揉捏。 唐梅曦对周围人群叫喊一通,可在青年对其他人喊了话后,愤怒的人各自站的远远的,不敢再上前一步。 林夕侧身对站在门口的人说:“斗木獬、牛金牛,你们去,把那位女士送上来。” 斗木獬和牛金牛一句不说走了下去,到街道上,顿时看到被欺凌的几乎绝望的唐梅曦。拥有林义提供的数据,斗木獬和牛金牛自然知道自己要怎么做。 青年男子的笑容中带着畅意,大庭广众之下,肆意揉捏曾今心中女神的场景令他心底涌出从未有过的快感。 毫不理会围观的众人,反正有十几名手下护着,又是带着枪,就算盘踞上海已久的青帮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嘶啦”,伸入唐梅曦胸脯的手抓住衣物,用来一丝,顿时将唐梅曦的衣服扯破,大片的雪白饱满露在风中,颤颤巍巍,如透明的暖色玉蕊,但凡看到的人都想将它握在手中,撩拨着周围看客的心悬。 “哈哈哈,唐梅曦啊唐梅曦,没想到吧……” 青年看到行人发愣的目光,心中快意更甚,可他的话没有说完,一个人突然飞身落到自己身边。吓的他赶忙后退,也就给了唐梅曦整理衣襟的机会。 “什么人?”年轻心头大怒。 反应比他更快的是保护他安全的保镖,可是,周围的人只见两名青年把手里的匕首舞的如旋风一样,空中鲜血飞溅,在二人快捷的行动中,十几人皆倒地身亡,哪怕暂时没死,被人割喉,即使是二十一世纪也难保住性命,何况如今。 “你,你们是什么人?你们知不知道我是……”青年一边后退一边把手伸向腰间的手枪,可惜,不管是斗木獬还是牛金牛,执行的都是必杀命令,两人将右手笔直一伸,一柄一米多长的刀刃就从袖子内部射出,刺穿了青年的胸膛。 周围的人反应过来,当第一个发出惊呼并离开后,其他人作鸟兽散,大街比刚才更加混乱了。 杀死青年的两人把刀拔出,一米多长的刀刃回到袖口内,像是里面真的有某个装置将刀刃收回。 唐梅曦双手捂着胸口,白皙的面孔带着惊慌,无助的她甚至不知道该去哪里。她的姐姐五个月前遇到了麻烦,被迫不告而别去了国统区,投奔曾今的闺蜜,她这位闺蜜的丈夫是名实权将军。当时写信道歉,并希望她能尽快离开,但是,上海经过最初的混乱后平复下来,那时她想离开,却被人阻止,如果不是借着林姓男子的关系去找小刀会,估计找就被人施暴了。 心死如灰的唐梅曦看到两个杀了纠缠自己男子的人站到自己面前,心想估计又是那个看上自己姿色的实台大少。 “唐小姐,有位老朋友想和你见面。”斗木獬说道。 低着头的唐梅曦听了这话,好奇的抬起头,然后看到了斗木獬和虚日鼠,表情微微失神。 其实,任何在一般场合看到两人样貌的人都会失神,因为斗木獬和虚日鼠长的太让人自卑了。自从在美国利用一众俊美青年快速打开场面后,林夕就喜欢上了这点,要不是女人太容易凭空惹上麻烦,他还真会同意让终结者变成一群美女。 斗木獬瞧见她抬头,伸手指着身侧酒店的三楼,唐梅曦抬头。三楼窗口,一个熟悉的男子正伸手挥舞,与她打招呼。 “林,林先生!!”唐梅曦声音里透着欣喜。过了将近半年东躲西藏的日子后,她的精神达到极点。 林夕没有让他们上来,而是让酒店服务员把自己没吃完的东西打包,带上离开酒店。 “惹的麻烦挺大,我们到其他地说吧!”林夕没给唐梅曦说话机会,招呼她上车。 三辆车,十个人,倒不显得拥挤。 林夕和唐梅曦坐在第二辆车上,车子开动,林夕看到她的两只手捂着胸口,扯破的衣服,虽然楼上时,借着自己的耳目聪慧,心底也被撩拨了下,可让他直接霸王硬上弓还是不会的。把衣服解开,披到她身上,“穿上吧。” “……谢谢。” 林夕说:“别说谢。我可不是正人君子,想到帮你了才会帮你,说说吧。怎么回事?” 唐梅曦贝齿咬着红唇,垂下的头轻轻一摇,“没什么好说的。就像你在楼上看到的那样。” 林夕吐了口气:“行。既然不愿意说,我也不会揪着人的伤疤。要不,到我那里坐坐,不过刚回来,地方简陋,你可要担待啊。” 唐梅曦抿着嘴道:“怎么会。我现在是无家可归的人了,能有个住的地方就好。” “那就到我这里住吧。放心好啦,我不会吃了你的。虽然不是正人君子,可在这些事上我也不会强人所难。” 唐梅曦表情微动,有些尴尬,林夕也发觉自己说的露骨,无奈耸了耸肩。唐梅曦的漂亮毋庸置疑,能和她上床也是件兴事,可林夕既不愿意动强,也不愿意在感情上花费时间,只能说的直白一点。 ------------ 第六十四章 袭击 上海的码头,停靠了许多船只,里面往往由横行无忌的军舰,不用眼睛去瞧也知道那是馹本人的。 现在虽是夜晚,可夜色并不能遮住城市闪耀的灯光,在货物如山的地方,几个黑色的影子快速移动,每个黑影的背上都有一个长柱形的物体。看起来分量不轻,可在黑影的背上却瞧不出一点分量。 避开几只巡楼队伍,黑影到了再难前进的位置,他们待在原地,静静地等待。 一支十二人的巡逻队从黑影藏身地走过,忽然,所有黑影都动了,速度很快,刚刚离开隐匿身形的位置就拉了一到两个日军回到角落里,沉闷地呼喊和抑制在胸口的哀嚎伴随挣扎,隐没在黑暗中。 片刻,九个人走出藏身地,首位站着的人的样貌和之前的日军一模一样,只是身体臃肿了不少。唯独一人,这人站在队伍中间,如果认识的人看到,一定会认出来,他,正是林夕。 九个人没有话语,八个人背上的长条柱被提在手中,朝日军停靠军舰的地点走去。 随着深入,碰见的日军越来越多,他们奇怪这些熟悉的人的手里为什么会多一样东西,但因为这里还是外层,并未留意。 初时畅通无阻,可到了一处关卡,九个人被拦下来。 “你们是哪个部队?怎么到这里来?” 刚刚靠近就有一名日军尉官站出来大喝,把手关卡的其他士兵也提枪瞄准,似乎只要看到不妥就毫不犹豫的开枪。 “站住,要是再不停下就开枪了。”鉴于对面走来的人还没停下,尉官把腰间的手枪拔出,指着前面的士兵。 就在这时,对面走来的士兵突然加快脚步,尉官知道不妙,食指扣动扳机,但,没有枪声传出,“怎么——敌……”他想知道手枪的子弹为什么没有发射,随即想起目前的处境,正要呼喊,却听耳畔传来风声,“呼”一下,什么东西都看不到了。 林义动手时,其他终结者也用了自己的手段,作为机器人就这点好,只要有一个机器人收集了发射飞刀钢针的数据,传递给其他人后,大家都会拥有娴熟的发射暗器的能力。 这个哨所的日军没传出声音就被放倒,“把尸体处理掉,我们继续。” 根据在人机一体状态下操控枪炮得到的数据,他们还要往里面走一两公里才能到停靠军舰的地方,里面还有三重关卡,对常人而言,这段距离上的敌人的密集程度难以想象,是不能被区区几人突破的。 但是,终结者和体质超越常人的林夕打破了这个神话。 九个人以极快的速度向目的地冲去,与此同时,码头的警笛拖着长长的音调在上空鸣响。 11式轻机枪,92式重机枪,50毫米掷弹筒,枪炮在空地上肆意扫射,爆炸瞬间的光焰照应着地面破开的碎片。 可这个时候,日军阵地侧面出现一连串的爆炸,探照灯朝这里延伸,刚刚看到翻过房顶的黑影,探照灯突然灭了,7。92毫米口径步枪的声音在小口径步枪下十分明显。 “加快速度。”林夕又打灭了两盏探照灯,其他的探照灯哪怕把绿色准星瞄准正中,准星也没变成红色,可见探照灯也有一定防御力,加上距离因素,子弹就算打在探照灯上也不能摧毁。 当九人来到军港时,聚集到这里的日军超过三百,将近两个中队。 但在一连串的爆炸中,鸡飞狗跳的日军终究倒地。 火光炸焰将林夕数人的身影印入远处的日军的眼帘,无法接近的他们用重机枪对他们扫射,子弹噗噗射向林夕。被一具具围在他身边的终结者挡住,偶尔有遗漏的,林夕也能用人机一体避开即将击中身体的子弹。 接近军舰,林义和其他终结者把背上的长条柱从肩膀上解开,从底部拔出安全栓,接着又加快速度,朝几十米外军舰停靠的地方冲去。 在他们还没投出手里长条柱的时候,在林夕的三百米范围内,所有军舰上都发生了爆炸,爆炸并不激烈,但是,全都发生在致命的尾部。 有终结者的资料,军舰锅炉和动力室的位置早做到了心里有数,何况还有人机一体的透析能力,如果不是担心引爆弹药库可能将自己一行都连累,他还真想将整艘军舰变成大火炉。 再次接近,林义与斗木獬七人将双手举着的长条柱向各自锁定的军舰炮艇丢去。 探照灯的光聚焦在这里,但是,这些仅剩的灯距离太远,光不仅变的弱了,因为距离原因,光柱并不能将林夕一众准确的锁定。 “轰”、“轰”、“轰”…… 震天的爆炸不但将军舰炸的险些侧翻,滔天的海浪和炸开的声波也将林夕一众击倒。 这是日军的机会,可是,看着火焰中冒出浓烟的己方军舰,枪声突然停了,夜空中,舰体发出的吱呀呀的声音酸透人的耳膜。 “我们走。”林夕把林义拉起来,九个人快速朝预先定好的方向冲。 其实,是否走预定的逃跑路线对他们影响不大,林夕的元素重组可以轻松在前面开道,只要日军不会在军舰受如此重创时,还能对他们所在的位置进行火炮覆盖,没有人挡得住。 军舰的舰炮无法对距离这么近的目标射击,加上舰体受创,人员伤亡惨重,哪里顾及到的寥寥数人。虽然停靠在这里的军舰最大的只是护卫舰,连轻型巡洋舰都没有,但是,这样的损失对日本这个资源匮乏的国家来说极为严重。 所以日军海军士兵更多的是将注意力放在灭火上,追捕敌人的工作一股脑儿的抛给了陆军。 有元素重组开道,九人奔跑没受到一丝阻碍,哪怕跑进雷区,由于人机一体的透视能力,可以轻易发现掩埋的地雷。反倒是日军,被自己的埋设的地雷炸的畏惧不前。 两个小时后,林夕一行回到驻地,待在这里的唐梅曦听到响动,立即出来,她的房间有两个行李箱,是回到之前住的地方后整理出来的行李。 “回来啦。我们要离开了吗?” 林夕“嗯”着,对唐梅曦说道:“走吧。” 室火猪与壁水獝走上前,把她的行李提在手中。 唐梅曦应下,跟在林夕身后朝外走去。“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漆黑的路上,唐梅曦靠着林夕,不断的四下张望,附近没有光源,她看不到脚下的道路。只依靠林夕带着,才能在漆黑的小道上行走。远处城市发出的灯光反而让这近在咫尺的郊外显得越加漆黑。 走了十几分钟,终于来到黑鸟停放地,先行的斗木獬牛金牛将防尘布掀开,林夕带着唐梅曦爬到机舱内。 “这是什么地方?”唐梅曦来到机舱,顿时被里面超现代的布置惊呆了。 林夕说道:“飞机啊。我们现在就去广州。坐好了。” “广州?”唐梅曦道。 林夕“嗯”声,走到前面的驾驶座,再次让唐梅曦坐下,斗木獬几人一个个进入,只留下女土蝠,虚日鼠,危月燕,飞机还得回来一趟,陈凌峰还未与他们会合。 “目标广州,出发!” x-黑鸟引擎启动,幽蓝的焰光对地喷射,将x-黑鸟托向天空。 ------------ 第六十五章 战前 艾泽拉斯公司全力运转,像市场上投放大量黄金白银,购买大量的机械设备,同时向多加飞机制造公司下订单。可惜,这时候的美国正将精力集中在欧洲,虽然艾泽拉斯的法人代表全都是欧美面孔,但半年多来,里面出现的越来越多的亚裔让政府深表不安,开始重视起来。 但是,这个世界有谁和钱过不去,石油的价值虽然开始体现,黄金却在人的心中拥有无可替代的地位。至于钻石,除了巨钻,小颗粒的钻石并未像后世那样受人青睐,可见广告的力量是如何巨大。 林夕记忆中最深的一次,就是因为那家垄断了全球钻石矿脉的公司,因为苏联国内矿脉疯狂开采,导致他们的钻石无法提升价值而捏造出的关于“金刚石”不是钻石的言论,当时年纪还小的林夕也因此在很长时间里不知道该怎么分辨“钻石”和“金刚石”。 正因为这个原因,林夕对钻石的价值有了新的认识,不过,这里说的是一般的钻石,他不会对那些有色巨钻的价值视而不见。 当大批量的宝石和黄金白银流入市场后,刚刚有了起色的世界经济再次出现挫折。 幸好林夕时刻注意投放的数量,加上他在大肆购进商品并让艾泽拉斯工业区如雨后春笋一样快速冒出,情况并为振动美国经济。 李啸弘带着自己的两个弟弟在街道上走着。 突然,身后的弟弟扯着他的衣服,李啸弘回头:“什么事?” 两个弟弟名叫李啸伟、李啸天,本是书香门第,但在日军占领广州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哥,你看那人。” 李啸弘把目光沿着李啸伟指的方向看去:头上戴着棕色帽子的年轻人快步从巷子穿过,这人穿了身白月色的长袖衬衣,里面是件白色的汗衫,一条浅蓝色的腰带,下身是深蓝色的裤子。吸引他目光的是这个人胀鼓鼓的腰,李啸弘估计,那里面哪怕不是钱,装的也是值钱的东西。 思忖于此,李啸弘低声道:“啸伟啸天,跟上。” 三人悄悄跟在这人身后,他们速度快,又对这里熟悉,很快追上了刚才那人。 “大哥,这人是汉奸吗?” 李啸弘道:“肯定是。你瞧那模样、那做派,准是汉奸没错。这会儿就他一人,咱们可要把握机会,这腰上的不是枪就是贵重的财物,过会儿你们可要机灵点。千万别被他盯上,得手了猛往小洞里钻,这人跟不上你们俩。” “知道了。”李啸伟和李啸天一同应道。 商量好计划,一个近二十的青年与两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开始在巷子里快速游荡,一分钟不到就跑到了那人的前面。 李啸弘装作不禁意的从一处残破的土坯房走出来。 广东虽然是大城市,可这里曾发生过战争,破损残缺的建筑比比皆是,这里算好的,日军动用的都是一百毫米口径以下的火炮,房屋损坏的不是特别严重,还有些地方只有屋顶和三面墙壁,即使这样的地方住上几个人是很正常的事儿。 反而是遭到舰炮轰击的地方,大片房屋变成零件,或者原来的房屋被一个个巨大的焦黑圆坑取代。 接近、接近、再接近! 李啸弘的余光看到了从两面包围的弟弟,正当他与对面男子擦身而过时,伸向对方的右手突然被握住。握住他的东西冰冷而坚硬,就像老虎钳子,随之而来的是股剧痛。 “呃啊……” 忍受不了的疼痛让李啸弘弯腰跪在地上,他的两个弟弟看到后顿时知道不妙,按照大哥的交代,此时应该转身离开,可是,两个人如何能看着大哥遭罪自己逃离,李啸伟捡起一截木棍,它原是房梁部分,但被炸裂成小段,这一截沿着房梁的边缘错开,边缘凹凸不平,顶部尖锐,对付没有甲胄的人足够了。 “放开他。”李啸天这边没有棍子,就捡起砖头,举着他对抓住李啸弘的人大喝。 可就在这时,两人身后分别出现黑影,不等两兄弟做出反应,勃颈遭到重击,眼珠迷茫着跌倒。 “啸伟啸天,你…啊……啊…你,你们是谁……啊……” 李啸弘看到对方还有人,而且早埋伏在这儿,登时知道这种人不是自己能碰的,可两个弟弟被他提起来带走,怎能无动于衷。 男子转头看向他,冷然道:“跟我走。” 不等李啸弘对男子漠然无感的眼神在心底产生反应,就被对方拉扯着朝巷子深处走去。 “啊…痛痛痛…啊呃……你轻点大哥,啊…大哥,大哥,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放我们兄弟吧…呃啊……大哥,我们身上什么都没有……” 鉴于他的絮絮叨叨,男子停下脚步,给了李啸弘一记手刀,这才提起他朝前走去。 脑中是黑暗,是朦胧,是混沌,坚硬的石板,冰冷的地面,还有断断续续传入耳中的说话声,李啸弘的手指有了感觉。 第一次颤动,第二次颤动,慢慢地,传入耳中的声音变得清晰。 不止是说话声,还有机械零件的碰撞,好像是枪。 “…差不多了…” “是啊。驻守在这里的有一万多人,我们的人数比较少,可是,有这么大批的武器,还怕他们。” “确实哦。还没瞧见过这么厉害的武器,就是费的子弹太多,而且射程也近,才几百米。” “足够啦。几百米,几百米外你能打中敌人,何况还有那些大家伙。说实话诶,没想到和老大合作的家伙会表现的这样大方,给出这些个好玩意儿。说实话啊――我混了这些年,没见过奢侈到这种程度的。” “是――那小子醒了。走,过去!” 两个距离近的人靠近,李啸弘睁开眼睛,从脚步声看出,他们是朝自己走来的,显然发现了自己醒过来的事实。 “各位大哥,你们是谁啊?”李啸弘首先观察四周,发现自己的两个弟弟都在,也没受伤,还有许多和他差不多的人和自己一样被绑着丢在角落,知道对方没有恶意,于是放缓了语气。 走过来的两个人的样貌在幽暗中看不清,但李啸弘却瞧见远处更多的人群,他们以一个小团队为圈子,大约十二人,每个圈子都放有一挺重机枪和两挺轻机枪。入目所见,不过三十多人的屋子,就有三挺重机枪和六挺轻机枪,而且这些人的步枪样式也很奇怪。 “这些人是谁?”问题从李啸弘心底升出,接着将更多的注意放在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人身上。 左侧的人说道:“小子别担心,等过了今晚你就安全了。所以现在,老老实实的待着知道吗?不然的话,为了安全,我们只能狠下杀手。” “是是。我绝不会有其他想法,绝对不会有。” 右侧的人开口了:“这样再好不过,希望你不是口是心非,先在这里待着吧。到了明天就安全了。也别大声叫唤知道吗?不-要-给-我们-添麻烦。” “是是。” 就在左侧的人又要说话时,大屋的门口出现一人,那边灯火通明,距离虽远,李啸弘却看的比较清楚。那人居然就是抓住自己的男子,于是赶忙问道:“两位大哥,那人是谁啊?” 可是,面前两人只给了他个背影,不过还是回答了他的话。“咱们的营长。” 没有人知道,这个面向清秀的人是一具机械构装体,终结者机器人。 林夕到了广州后,将广东作为突破口,特别是码头停靠的日军军舰,考虑到黑鸟保养问题,每次驾驶都由林夕出动。因为只有在人机一体的状态下,x-黑鸟的保养问题才能得到缓解。 后世的f22猛禽,一个小时的飞行需要三十个小时的保养,其高昂的成本让飞机生产了不到两百架就停产。一次几年美金的飞行成本,哪怕财大气粗的美国也吃不消。何况是x-黑鸟这样的高空战略飞机。 如果不是有林夕的人机一体,缺少完善配件的情况下,这架黑鸟已经报废了。所幸终结者掌握了x-黑鸟的保养,加上元素重组制造的配件以及人机一体状态下对机体的压力的缓解,让它直到现在,也能完美的执行任务。 林夕可就是靠它将几百名终结者从美国本土运到到广东与澳洲等地。 现如今,分散在广东的终结者共有五百多人。小刀会和斧头帮集结起来的人手以及其他依附他们的小帮会,共一万多人,这些人是控制广东的力量,而打下广东,林夕将希望寄托在自己制造的武器上。 这名终结者用毫无感情的冰冷眼神扫视集结过来的帮会会众,“再次告诫大家一点,今天之后,你们就是士兵,是国家的军队。所以,任何给我们这支军队抹黑的行动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我不希望看到你们中有人没有死在敌人面前,反而死在自己人的枪口下。” 站在这名终结者身边的是小刀会斧头帮的一些人,自陈董明下定决心,南下过程中,林夕不止一次的向他说明军队纪律的重要性。 “放心吧营长,谁敢把曾今对待老百姓的方法再拿出来,我绝不放过他。” “这点尽管放心,咱们斧头帮过去虽然不检点,可这回是下定决心了,绝对不会给林少抹黑。” “我们秦江帮的会众都是穷苦出生,从来没有做过欺负老百姓的事。” 曾今的帮派分子一个个的表态,虽然战斗即将开始,但没有人露出胆怯,不为别的,看看自己的装备吧。就算把中央军拉出来,和他们一比跟乞丐没什么两样。 ------------ 第六十六章 准备 终结者营长带着帮会的小头目离开,去了其他地方,这时,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跑进屋子,才到屋子里,他就朝一人过去。 “大哥大哥,诶呀!――大哥,你得帮帮我啊。” 屋子的角落坐着一个黑脸大汉,抬头看到跑进来的人,哈哈一笑,道:“老朱,什么事啊?” 老朱来到他身边,指了指自己的身后,门口有六个人拿着枪站着,其中两人乐呵呵的和屋子里其他人打招呼,彼此显然认识,老朱道:“大哥,你瞧瞧――别人的班有十二个人,我的班才七个,也太少了吧。一挺重机枪起码三个人伺候,一挺轻机枪最少也得两个人。这算什么事?怎么也得给我再配几个人吧。” 三挺机枪就分去包括老朱在内的七个人,难怪他会跑到这里来要人。 “这事你自己想办法,要武器,有,要人呐,别问我,我这儿真是一点人手都分不出了。”黑脸大汉摇着脑袋,“还有,快点改了这脾气,咱们营长可不止一次交代了,现在我们是军队,是士兵,叫什么啊?” 老朱想到了被杀的那些帮会成员,连连点头:“排长,嘿嘿,排长。您就凑合凑合,挤一点人出来给我吧。哪怕是新兵蛋子也成啊。” 黑脸汉子把目光投向屋子里其他两伙成员,“各位,你们谁有多余的人手,拉到老朱那边吧。” “喝,老朱,你这不是要人命吗?告诉你,要命一条,要人啊,想都别想。” “就是,你自个的人看不住,被人给抢走了,能怨谁。” “就是啊。老朱,要不开打的时候,你就跟我们行动吧。干脆我们就组成个加强班,你给我负责机枪组,怎样?” 得,没有一个愿意放人。 每个班预定十二人,这屋子里,每个的人数刚刚够。三挺机枪就要分去七个人,还有五个灵活机动,哪怕重机枪的副射手能充当步枪兵,这人手的缺口也很大。 步-1式自动步枪,仿照的就是ak,为了加快生产速度,甚至不惜使用元素重组,将拖延时间的零件直接制造出来。还有7。62毫米的子弹,生产线生产的不够,就用元素重组填补。 7。62x39毫米枪弹,子弹全长56毫米,弹壳最大直径是11。35毫米。10立方米的元素重组空间,原料齐备,一天能制造一百八十万颗子弹。而艾泽拉斯的兵工厂,一天只能生产不到五十万颗,因为步-1式步枪出现的时间太短,哪怕投入巨资,其他武器制造商想要帮他生产也需要时间调整生产线。 而且,美国全力支援欧战,艾泽拉斯闹出的动静已经够大,哪怕要这么做,林夕也得放缓速度,一点点用食物喂饱为大财团说话的议员,再加大动作。 由于急着应对战争,林夕没有把子弹投入生成空间,一天两百多万,积累将近一个月,这些子弹足以应付接下来一系列战争。 而且,随着生产线的扩大,林夕也将元素重组的重点放在了发射药上,将元素重组的能力投入过程复杂的环节,如此一来,大大提高了子弹产量。 加上积累的武器,到如今,林夕的手下已经不缺武器子弹了,相反,全副武装后,能打仗,有勇气并能在总攻前保守秘密的人成了最大的障碍。 围在广东郊区以及附近的一万多人是经过终结者反复判断后的可靠分子,这些人造兵器利用微表情分析能力,从里面揪出大量日方谍报人员和已经投降日军的汉奸。正因为这个原因,武器充足的一众人却在人手上遇到了巨大屏障。 老朱愁眉苦脸,忽然,他身后的六个手下中的一个将目光投向李啸弘,那边光影绰绰,有些看不清,待他走近后才叫出声:“啸弘,怎么是你?还有啸伟啸天,你们也在这儿。” 待看清绑在他们身上的绳子,登时明白了原因,露出原来是这样的表情。 老朱心情低落,看到手下的人跑到一边,就走过去,说道:“老周,你认识他们吗?” 这个叫老周的人名叫周柏,和他一样,是从上海成途跋涉过来的,这些抓起来的人他知道。是误入部队集结地的人,有些是普通市民,有些是日军的情报人员,也有些是其他党派分布在广东的人手。 李啸弘这回可是在那边光线好的时候就看清来人,只是有些不敢认,待听到对方的声音,立即叫起来:“小舅,我,你可终于来了,爸妈……” 遇见了唯一的亲人,李啸弘心中的悲愤立即涌出,话也说不下去,呜呜的哭将起来。 周柏看到这幅情景,哪里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对周围的人告了歉,把他还有两兄弟身上的绳子解开,“别哭了,别哭了。舅不是来了么,舅这次来啊,就是杀鬼子的,给你爹娘报仇。” 老朱在旁看明白了,“这就是你的侄子?” 周柏颔首,“是啊。我,我就一个妹妹!”声音低的只有身边的人才听的清。 老朱名叫朱诚,上海一个小帮派混日子,这周柏他是知道的,为了供妹妹上学,加入帮会,又不希望让妹妹知道哥哥是混黑帮的,身在上海,偏偏送她去广州读书。再后来,周柏的妹妹在广州嫁了人,虽然周柏的妹妹好几次请他过去,可周柏因为帮派事务,往往几年才去一次。 这不,要不是李啸弘那张脸长的实在和自己的妹夫相像,可能就此错过也不一定。 朱诚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你现在这里待着吧。我到其他地方看看。” 到其他地方看看,为的就是瞅一瞅有没有可以拉到自己队伍里的人手,可他刚刚跨出门槛,立即停住身体,转头把眼睛放在李啸弘三个人身上。 李啸弘再有几年就二十岁了,按照农村里的习惯,已经成年,能结婚生子;李啸伟和李啸天不过十四五岁,打仗是用不上,但是可以背弹药拿武器啊。这么一想,心思立即活络起来,但转眼又放弃了,“诶呀,算了算了,老周肯定不同意,那妹妹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当初还因为听出妹妹被人在广州欺负,带着十个兄弟亲自去广州把那伙人做了,如今就剩三个侄子,要是把他们拉到队伍里,老周指定要和我拼命。” 如此一想,朱诚不再停留,带着剩下的五个人朝其他地方走去,心里思量着,该用什么办法把人吸引过来。 他原本是十几个人的小头目,转变身份后背分配到自己原来大哥的手下,哪里会操心人手问题。可是,在基层士兵的信息还未核对时,小刀会和斧头帮一些人竟然用财物吸引自己的手下。 因为今后他们将成为士兵,而不是帮派成员,加上几个帮会大佬成了团长营长,见识了林夕展露的肌肉和描绘的前景,暂时懒的去管小头目间的纷争。高层的心态影响了基层士兵,原本跟着朱诚的几个手下被财物诱惑后,想着今后朱诚也不定管的到自己,就偷偷逃走,去了其他班。 等朱诚反应过来,十多人的队伍竟然少了一半,他气的发疯,跑到黑脸大汉那里要求带人把这些家伙抓回来。可惜,这事被终结者拦下,为了安抚这位曾今的小头目,即便人手不足,也给了一个班长的职务,并交代,剩下的五个人可以由他指定,除非人数超过班的规模,上面不会插足内部事务。 正是如此,朱诚在四处找人,希望填满自己的队伍。否则,真到开战的时候,他们七个人可就从机枪上抽不开身了。 “开什么玩笑,想都别想,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在这里待着。还有你们两个,别听你们大哥胡扯。” 刚刚出门,朱诚就听到周柏的呵斥。 ------------ 第六十七章 奢华 “舅,我要给爹娘报仇,让我跟着你杀鬼子吧!”李啸弘恳切地看着自己的舅舅。 周柏断然拒绝,妹子死了,身边就三个侄子。虽然他们的武器装备先进,可战场上刀枪无眼,谁又能保证安全。 “不行,绝对不行。啸弘,这件事就不用说了。” 李啸弘三兄弟被解开了绳子,见舅舅怎么也不同意自己跟着打鬼子,就想到了其他人,“老舅,你不让我去,这么多大叔大哥,有的是地方。” 他梗着脖子,怎么也不听周柏的劝。。 见侄子顶撞自己,还威胁他,周柏气的想把他吊起来打一顿。双方僵持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黑脸汉子开口:“老周,老周。算啦,这群孩子既然下定决心,你怎么栏都没用,不如带在身边,也不用开枪,搬搬子弹,抬抬机枪,这点力气还是有的。到时候让老朱小心点,跟着大部队不要走散,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谢谢大伯。”三兄弟听到黑脸大汉的话,立马兴奋起来。 周柏还是不情愿,他希望自己的三个侄子待在后方,等战斗结束。 “要杀鬼子没必要到战场上去,等战斗结束了。我带几个鬼子过来,让你们亲自报仇。” “不要。” 李啸弘三兄弟跑到黑脸大汉身边,问他要枪。 周柏无奈,只能道:“好好,我答应你们,不过得跟在我身边,否则,就是绑,也得把你们绑在这里。老朱,那些武器给我的侄子分点,也不用多,凑合着就成。” 老朱早站在门口了,他的队伍缺员严重,加入的三个人有两个是半大的孩子,但这些孩子并不娇贵,背子弹拿弹药箱这点活儿是没问题的,就点头应道:“成。听你的,几位小哥,跟我来吧。” 李啸弘三人兴奋的叫了声,加快脚步跟上朱诚,周柏看到这里只能皱着眉头。 他们才离开大门,屋子里又响起一众人的声音,“老总,放了我吧。我也能打鬼子的。” “把我放了,我带你们悄悄摸到城里去。” “诸位,诸位军爷,小的只是拉车的,可不是汉奸啊。” 他们众说纷纭,希望屋子里的士兵放了他们,并证明清白。 黑脸大汉的喝骂忽然响起:“打仗是要死人的,如果敢临阵脱逃,哼哼…至于你们是不是小鬼子的人,我们现在没时间验,等着吧,只要老老实实的,过了今晚,你们就自由了。” 虽然有终结者在,但仓促的时间中,不可能对每一个误入集结地的平民甄别。 朱诚待着的地方就在旁边,由于房屋窄小,驻守这里的就他们一个班士兵,由于七个人都离开了,这里没人把守,但放着的武器弹药是军用物资,大家都不缺这个,加上旁边一个班的人不时看着,少不了什么。 老朱回来后,从怀里拿出两块大洋,按到他手里,“兄弟,谢谢哦。这些拿回去喝酒。” 那人不矫情,把大洋往怀里一拽,乐道:“没事儿。有事你说话。” 他离开后,朱诚对新来的三个人招手,“来来,来领武器。这可是保命的家伙,至于怎么用,让你们老舅教。” 李啸弘从朱诚手里接过一把驳壳枪,还是配了木头枪托的;然后又拿到一把步-1式自动步枪,也就是ak47,厚重的枪身与简洁的设计让它很容易上手。即使李啸弘这种没有摸过枪的人,也可以在短短一天内学会拆卸与保养――这也是为什么ak被称为万枪之王的重要原因。 再接着是四枚木柄手榴弹,和四套军服,朱诚说:“子弹就在那里,本来是有标准配备的,但考虑到你们年纪轻,太多东西带着跑不起来,所以让你们老舅看着,能带多少带多少,千万别勉强。” 李啸伟拿着枪,反复的翻看,对枪械他早有认识,不管是政府军还是日军,李啸伟深知,手上的驳壳枪价格昂贵,这种可以连续发射的武器威力巨大,就他所知,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有的。 一百多块大洋需要小康之家不吃不喝半年多才能节省下来,何况还有子弹的花费。 “这,这就是‘大镜面盒子’吧。”李啸伟脸上绽开了朵花,乐翻天了,“谢谢大伯。” 老朱笑着应下,不过还是告诫:“这是标准装备,不用谢我。还有,你们也算是军人了,在军队里就要有纪律,以后得叫我班长知道吗?” “是。班长。”高兴之下,无论朱诚说什么李啸伟应的都特别快。 李啸弘则在捣弄步-1式突击步枪,由于担心安全,还没把子弹给他们,加上需要三个小家伙对枪械熟悉,周柏当着他们的面把步-1式拆成了零件――驳壳枪构造复杂,他可不敢随意拆卸。 按理说,给士兵装备了突击步枪,手枪应该挑选小巧型的,让士兵方便携带又能自卫。可研究后发现,步-1式突击步枪用于野战效果显著,可是在复杂的城市巷战中略显不足。适合西方人的枪身对东方人而言是个负担,加上这些人对广州城不熟悉,遇到近距离的敌人如何快速调准枪口成为生死的评判依据。 想来想去,林夕最终把驳壳枪从退伍的行列中拉出来。 它的重量比步枪轻,枪身短,枪口调转方便,射程虽不能和步枪比,可是在城市巷战中却足够了。若遇到攻坚,步-1式突击步枪足以胜任。行动时,装了托柄的手枪可以随时处于发射状态,三十发子弹不比日军的轻机枪差。 当然,这样的配备也有对士兵安全问题的担心因素存在,林夕不希望这些与自己合作的人因为任何意外牺牲。 除了枪械,还有60毫米迫击炮。林夕的军队编制依照的是日军,一个班十二到十三人,一个排六十到七十人。每个排都有迫击炮班,人数为二十人,伺候六门迫击炮,三个人伺候一门迫击炮,可谓将火力优势发挥最大。 林夕知道这样的编制不合理,可他需要尽快打开局面,一两个月时间根本不够他布置。仅为了士兵的武器装备就让他忙的脚不沾地,终结者拥有的资料很多,但他们办事死板,面对这群刚刚从帮会分子转变身份后的士兵,刚硬的手段很容易把事情办遭,所以当他们来到队伍中后,林夕给的命令往往是最简单的,并不指望他们能处理太多的事务,特别是人际往来。 在他看来,如果终结者不再成为杀人兵器,那他们最大的用处就是利用庞大的数据库和计算能力管理财务、统筹数据。 除了那些,对信息的关注让他给每个连配备了一个电台,战斗开始后,林夕将驾驶从金色格子中生产的战斗对地面进行支援。 这架战斗机是少有的机种,属于第五代甚至第六代战机,它存在于《绝密飞行》当中。 一万多名武装到牙齿的士兵,在不吝啬弹药的情况下配合几百名终结者,再加上三十名乘坐ch-53重型直升机直捣黄龙的终结者部队,不管从哪个方面看,林夕都不认为这一战自己会输。 而他驾驶战斗机,为的就是将整个战场划定到自己的攻击范围内,这样一来,这些死去的人的生命能量将不会被浪费――被他彻底吸收。虽然不认为有了如此多的准备还需要自己支援,但林夕还是有任务的,几艘日军军舰将是他的首要目标。 如果让几百毫米口径的舰炮对己方聚集地来上几炮,恐怕不用一个小时这一万多人就得报销――活下来的人将永远陷入舰炮编织的噩梦,再难重新拿起步枪抗争。 ------------ 第六十八章 小试牛刀 凌晨三点三十分,各连守在电台前的士兵同一时间收到了命令:向广州城附近聚集。 黑脸大汉等人本就在广州郊外,不需要行动,但为了接应兄弟部队――让他们的行动能隐匿更长时间,不至于过快的让日军发现,必须对各个路段封锁。 与此同时,广州郊外日军埋设的电话线全被剪断。 “啸天,让舅来,你歇一歇。”周柏看到和啸伟一起扛着机枪的年纪最小的侄子,跑到他身边劝说。 李啸天满头大汗,却坚决的摇头:“舅,过会儿还有硬仗,您先在旁歇着,咱们还得靠您多杀些鬼子呢。再说过一段路就平了,我们就能用车推。” 他们是去接应外地赶来的友军,而这段路上有一个中队的日军把守,他们必须将后路截住,配合赶来的友军将日军全歼。 依靠十个人的力量对抗一个中队近两百号人是天方夜谭,可关键问题是这些日军是分散着的,并没有聚集在一起,他们只需把守关口就能堵住对方,分步蚕食,所以也不是没有可能。再者还有援兵呢,成功是一定的,就是能否做到零伤亡这一点值得考虑。 为了保证行军中的弹药补给,每个班还会配发一辆独轮车,样子和工地上用的很像。只是材料轻便,加固了底座和轮子,能够把子弹还有重机枪轻机枪之类的放到上面。 如遇上不便推行的地方,还可以让两个人抬着。 李啸天和李啸伟抬着机枪,李啸弘也不轻松,他成为了一名副射手,给队伍里的机枪手背弹药箱和备用枪管。 “前面有鬼子哨卡,停下来。” 老朱在前面止住他们,然后,一行十人小心翼翼的靠近。 凌晨时分,哨卡的灯给他们指明目标,三名日军站在哨卡边,一旁是简易的营帐,旁边还有一名日军守着。 周柏啧啧说道:“瞧呢瞧呢,鬼子不简单啊,这里靠近沿海,已经被他们占据,居然守的这么严密,不知道我们一开枪,会吸引附近多少鬼子啊。” 夜很安静,一旦发出枪声,肯定传的很远,虽然听说有人会剪断电话线,可在日军如此严密的防守下,又能坚持多久。 朱诚回头看了眼自己的队伍,黑暗中,模糊的九个人。 “老周,你带重机枪组到十点钟方向,阻止日军溃逃,同时阻断日军援兵。” “明白了。哥几个,跟我来。”周柏挥手,招呼重机枪小组。 为了便于老周照顾侄子,朱诚所幸把李啸弘三人编入了机枪组,两个人伺候重机枪,一个人伺候轻机枪。 “啸弘,过会儿小心点。”周柏不放心,告诫了句。 四个人赶去十点钟方向的一个小土丘,几人麻利的把重机枪架好,又用独轮车里的铲子加高机枪两边的土层。 “胡兄弟,打的可要准点啊。最好一梭子子弹就把小鬼子全干翻了。”周柏握着步-1式,时不时把目光扫向班长那边。 李啸伟和李啸天属于重机枪组,所以跟着他一起过来。李啸弘被分配到轻机枪组,因此没跟在他身边。 操控重机枪的是胡涛,和周柏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从上海一路南下,有了不少交情,看出了他的担心,安慰道:“用不着担心,咱们这么厉害的武器,还怕小鬼子?这家伙可不是吃素的,放心好了,三挺机枪,准能把他们打的叫妈。” 他拍了拍身前的机枪,又对拿着弹链的李啸天说:“小天,脑袋趴的低一点,只要别影响我射击就成。过会儿你只要顺着弹链把子弹送来就成,别紧张知道吗?” 李啸天负责递送弹链,李啸伟拿着步枪,他的主要任务是在没有子弹后把子弹送上来,同时和自己的舅舅用步枪攻击从机枪死角冲过来的日军。 现在也就十月份,可广东的天气依然炎热,虽是凌晨,趴在草窝里没一会儿就让人感觉身上有东西爬过,很难受。 “哒哒哒、哒哒哒…” 突然,静寂的夜空出现枪声,捷克造轻机枪的声音预示着战斗开始的号角。 胡涛和周柏立即扣动扳机,勃朗宁重击的“咚咚”和步-1式的“嚓嚓”搅合在一起。与此同时,李啸伟也对着远处的日军扣动扳机。 一挺重机枪,两挺轻机枪以及六把自动步枪,庞大的火力瞬间扫遍日军的哨卡,当场打死两名日军,其中一个想要开枪的日军被勃朗宁击中,脑袋爆成一团血雾,没有头颅的尸骸瘫软着砸在地上,剩下那位趴着不知生死。 接着,他们把目标放在帐篷里一通子弹后,灯灭了,子弹也歇了,黑夜再次恢复原样。 “别愣着,快打呀!啸伟,快点换弹匣,刚才怎么回事,不是跟你说了,每隔两三发子弹再扣下扳机,别傻乎乎的把扳机扣到底,三十发子弹打出去,连个水漂都没有,头几发枪口还对着鬼子呢,后头都上天了,你的仇人是小鬼子不是老天爷。” 周柏在那里训斥着李啸伟,同时不忘点醒李啸天,既然参军,就要有军人的样子,周柏的实战经验很少,可管理他们的营长就像工厂里的机器一样,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停的跟他们讲解步枪,反复告诫战斗时可能疏忽的事。 李啸伟由于激动,一下子把扳机扣到底,接着就傻愣愣的咬死了扳机不松手,也不知道换弹匣。 其实刚才的战斗,老朱班的十个人或多或少都犯了这个毛病,他们看过死人,也杀过小鬼子,但都是偷袭,真刀真枪明面上干,面对打败了百万大军的小鬼子心里更多的是不自信。 刚才的歇火就是因为彼此发现了问题,比如周柏,他打了十几发子弹后才发现不对,赶紧松开扳机,有规律的对目标射击,但先期消耗太过,很快就打空了一个弹匣,其他地方的人也是这样,打到一半才想起营长的告诫。 终结者在这上面恪尽职守,不厌其烦的对每个士兵重复战场上的注意事项。林夕不认为这样做可以让新丁变成老兵,只是希望结合战场上的战斗后,终结者军官的告诫能让他们心领神会,快速学会战场生存技巧。 比如现在,同样犯了错误的周柏把营长的话拿出来教训李啸伟和李啸天,义正词严。 “啪――咻咻……” 几十米高的天空爆出一团亮光,照明弹让日军哨卡的黎明提前到来。 提早到来的黎明让那些在尸体堆中穿行的日军暴露在老朱一行的眼皮子底下。 胡涛可不手软,早就等着机会了,有了刚才的教训,重机枪的扳机也不一扣到底,有序的发射,两三颗,三四颗的规律,把子弹送向残存的日军。 守在这里的日军就一个班,十几个人,和老朱的规模相差无几,但武器却差多了,因为这里属于军事后方,又有炮艇军舰巡游,配备的武器和横安县的日军一样,一挺轻机枪加十几条三八大盖,连个掷弹筒都没。 没一会儿,十几名日军彻底没了声息,老朱带人上去,用刺刀检查尸体,一切安全后,除了胡涛和李啸天,其他人用身上简易的工具修筑阵地。他们不但要防着从城市方向出来的援兵,还要阻止郊外跑来的日军,不将阵地精工细作一番,就是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 第六十九章 前景 营帐被人猛地掀开,家正季男刚睁开眼睛就听到营长门口的士兵的报告,声音中带着急切:“队长,钢岛军曹说听到前面哨卡有枪声,要我来通知您,他已经做了准备,就等你下命令过去。” “枪声!!”脑中被闪电划过,家正季男匆忙从床上爬起,套上裤子,汲着军靴披起军服就往外跑。“到底怎么回事跟我说清楚。” 慌忙下,由那名士兵帮他穿好衣服,广东天气炎热,才把衣服披上就忍不住把领口拉开。 “钢岛曹长说听到了枪声,不过我们没有听到,但后来真的看到了山坡那边出现亮光,钢岛曹长说那是照明弹,所以要我来通知您…” 不用他说下去,曹长钢岛成雄已经走过来:“队长,前面的哨卡我看是出问题了。而且刚才打了电话,广州城联系不上,我认为这是次有预谋的袭击,必须尽快做好战斗准备。” “又是讨厌的支那人搞的鬼,八嘎!钢岛君,你先带人出发,我带队随后就过来。” 钢岛成雄已经做好战斗准备,一个班的士兵被集结,这是此地二分之一的力量。“好的。我立即出发。” 在支那一年多了,上过战场的钢岛成雄不像刚从国内过来的新兵蛋子,认为支那人容易对付。虽然军事装备落后,让己方的坦克如入无人之境,但是,他们的拼死相搏也给己方造成重大伤亡。支那太大了,人太多了,哪怕勇士的枪法再精准,二十个人换一个也让他们的兵力捉襟见肘。 钢岛成雄和家正季男对此深有体会。 “集合――” 一声令下,准备行囊的士兵排好队伍,笔直的站在钢岛成雄面前。 “紧急行军。如果遇到可疑目标,可以立即射击,出发。”这样的命令很可能让钢岛成雄受到处罚,因为若是遇见己方军队,而他的士兵因为这个命令对其开枪,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可钢岛成雄还是下达了这个命令。 十几人才离开营地,身影就淹没在夜幕之中。天空星辰很少,他们只能凭着感觉快速前进。 另一边,修建了简易的工事,朱诚又让士兵在侧面――也就是与重机枪阵地同一个方向的位置修建简易的机枪巢;一旦道路两边都出现敌人,他们就能从正面离开,到这里打边撤。 李啸弘奋力的挖掘工事,只是有些地方往下挖二十厘米就会遇到坚硬的岩石,所以只能把挖出来的土往上垒。虽然闷热,李啸弘却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就在刚才,他亲自开枪杀死了个鬼子。距离虽远,开枪的人也多,但他确信那个鬼子是自己杀死的。 当时一个小鬼子发现情况不妙,划破营帐猫着腰从角落钻出来,身边的机枪手江天大哥在朱大伯,不,应该叫朱班长的指挥下瞄准营帐死命射击,因为营帐阻挡了其他人的视线,所以理论上说,除了他,还有朱班长以及机枪手江天,没有人能看到。 除非子弹穿过营帐击中鬼子,否则,能让他趴下的子弹只有自己射出的十几发中的一发。 初时了解自己用三十发子弹杀死个鬼子时,李啸弘很不好意思,但了解到自己这群人半分钟不到的时间里用掉的子弹数量后,立刻把尴尬抛开。平均一下,自己靡费的子弹还在平均数以下,这怎么不让他高兴。 “老周啊。你那侄子不错,反应快枪法准,培养培养,估计能成一个神枪手。我可听连长说了,将来每个班都要有一名神枪手,发一支专门用来打好几百米外的敌人的步枪。”朱诚停下手里的动作,把手伸到口袋,只是刚摸出香烟才发现这里不是抽烟的时候,又讪讪放下。 周柏可不希望自己的侄子加入军队,小妹死了就让他自责,怎么还能把孩子往死路上推。“我倒是希望他们去工厂上班,营长不是说了么。打下广州城,要以这里为出口,把大批的穷苦百姓送到国外,那里已经安排了住宿地,只要干个两三年,买块地建栋房不难。他们都上过学,好钢得用到刀刃上。” “得咧。知道你心疼侄子,哈哈,多得我不说了,只是可惜了这样的好苗子。”老朱感叹着,他听说队伍还要扩编,和以前的老大,也就是现在的连排长黑脸大汉不错的他知道,再次扩编,认字的人升官会比较快,至于不认字的,也要去学,虽然老朱不认为自己三四十岁的人还能像小娃娃一样读书,可一想到这个话是从铁面营长嘴里说出的,再怎么不相信也得信着。 李啸弘听到舅舅的话,立即表态:“舅,我要当兵,我要在这里待着,啸伟和啸天可以走,但你不能赶我走。我得杀鬼子给爸妈报仇。” “说什么呢。这仇我来帮你报。而且刚才你不是杀了鬼子了嘛。啸弘,这次让你跟过来已经是让步了,可不要得寸进尺。”周柏蹙眉,一脸的不高兴。 没想到话音刚落,同样放下铲子的李啸伟也说话了:“舅、哥,我也要留下来。现在读书有什么用,什么事情都做不了,最后还是挨饿。而且我也不想去什么工厂,我就在这里待着。” 朱诚见这家子人又开始唠叨,连忙打断,“好了好了,快点干活,有什么事等这仗打完了再说。” 周柏三人见此不再出声,只有李啸伟低声呢喃“我就不走”。 很快,工事就修建好了,老朱带着人走到里面,又吩咐江天和李啸弘进入刚才修建好的侧面阵地,这里和重机枪阵地一样,是道路哨卡守不住后的撤退路线。 林夕给的子弹十足,又给他们配备了可以推可以抬可以拆卸可以背的独轮车,所以暂时无需考虑弹药问题。 若非时间不足,他还想给每个班配备一辆越野车。进入国家航空领域的林夕对看到的东西印象深刻,他不是军事迷,却喜欢破坏性的东西。 一万米高空,坐在ucav(无人战斗机)中的林夕一边“看着”地面,一边和名为“艾迪”的人工智能聊天。 可惜,艾迪虽然也能通过飞机上的设备“看到”地面的目标,却没有林夕拥有的人机一体的清晰度。 “已经有局部地区发生战斗,你已经知道日军高级将官的位置了,为什么不动手?”艾迪问。 林夕把“目光”集中到停靠在码头的军舰上,心头掠过游弋的炮艇,道:“我不可能时时照看他们,有些仗必须自己去打。知道吗,再没有制造你之前,我对拥有一千个金色格子希望不大,但有了你后,呵呵,真想跟着地球跑一圈。” 艾迪说:“现在世界各地都在发生战斗,你随时可以过去,但主要问题是,你怎么亲临。或者你制造洲际导弹出来,然后守着发射器,几万公里的范围内,所有死去的人的性命不就能收入囊中了。” “想法是好,可问题是,世界上有这么容易的事吗?你装备的空空导弹是同一个原理,却不能被我人机一体兼容,想来洲际导弹也一样,这些通过媒介进行破坏性攻击的物件,恐怕都不能让人机一体兼容。” 这位因为雷击而变异的量子电脑拥有了人的“心性”,听到他的话后就说:“应该是你看过的电影太少了吧。比如功率强大的雷达,只要送上天空,就能将一万公里内的目标都探测到,借用它,你不就可以把人机一体的能力扩散出去吗?可惜,你看的电影年代过于久远,你脑中存储的最新的一部,也有四年以上的时间。是不是后悔。” 林夕心里憋闷,没有回答,工作忙起来后,他确实没工夫看电影了。还是钓丝的时候觉得大老板们不务正业,整天吃吃喝喝,还一个劲的跟人说累,两个字,虚伪。亲身经历了后,虽然还是认为他们虚伪,却明白了苦衷。 见林夕不再开口,艾迪也不说话,和人比就这点好,不会反复纠缠别人心中不开心的事。 沉浸于人机一体中,林夕脑中想到,“二战的伤亡数字林义已经告诉我了,苏中德是死亡人数都在两千万以上,德国是两千八百万,中方是三千五百万,而北极熊将近六千万,看样子,等广州的事情稳定下来,先到欧洲转转吧。德国的西线和东线战斗的都很激烈,有机会,也许可以添把火,让战斗持续的时间更长一些。” 林夕脑中甚至出现当盟军进入柏林时,让终结者将德国元首救出来,然后丢几颗超大蘑菇给插旗帜的盟军做礼物的想法。 可随即就将后一种念头甩开,一旦核武器出现,必将让狂热的人冷静下来,甚至连几乎疯狂的德国人也要接受盟军谈判并终止战争。 “尽快结束这边的战斗,到欧洲上空收取灵魂。”他就这样给自己下了基调。 很可惜,如林夕自己所说,计划是用来破坏的。 ------------ 第七十章 扩大 几声爆炸惊动了老朱,他当即对身边的人喊:“小鬼子过来了,做好准备。”他用随身配枪打出一发照明弹,登时将前方几十米照的雪亮。 日军在照明弹的边缘,只能影影绰绰的看到人形,但这边的军事菜鸟们什么也不顾,一通子弹招呼上去。 重机枪、轻机枪、突击步枪,子弹犹如风暴向日军扫去。 可怜这钢岛成雄,前面的一名士兵踩到地雷后,自趴下来隐蔽后就没机会抬头。 了解前面的却是是敌人,没有被照顾到的两名日军猫腰移动,他们想绕过雷区。 哪里想到这边会发射照明弹,两个家伙反应速度不错,挺快的,但还是有一个运气不好,被几发子弹击中,倒在地没了声息。 “这是支那人么,火力怎么这么猛?!”钢岛成雄来华夏有几年了,和中馘军对交手也不是一次两次,可是,哪怕与那些精锐的小分队交手,也没见过这么凶猛的火力。 人手一支冲锋枪,还有重机枪和轻机枪,一个班的火力能抵别人一个排,而有些中馘军队,整个连也不能打的这么猛。凶残可见一斑。 因为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回开枪,除了最开始因为惊慌造成不必要的子弹浪费外,其他时候都是瞄准了射击。 老朱又打了一发照明弹,把照明范围扩散到钢岛成雄身上。 “不好。这支队伍装备先进,火力凶猛,而且扼守交通要道,肯定图谋大事,必须尽快打通连接广州的道路,把消息传递进去。” 才一会儿,钢岛成雄就发现了这点,恰在此时,其他地方也有枪声传出,让他愕然的是枪声传来的方向是自己后方。转头看去,漆黑的夜的一角微微泛光,钢岛成雄眯起眼睛看着天空的照明弹,心中骂道:“愚蠢的支那人,到底在想什么?难道认为扼守了广州城外的力量就能围攻广州了吗?” 林夕的战斗意图即使钢岛成雄也看明白了,简单而直白,但在别人看来,只能用愚蠢形容。不说广州的守军,广东等地驻守的军队难道会无动于衷?好吧。你扼守了交通要道,可你不要忘记,附近是有军舰的,几百毫米口径的大炮,一炮就能把一个营打的半残,拿什么和军舰较量! 可惜他们并不知道,林夕为了对付军舰,特意用掉一个金色格子,用它制造了枚空舰导弹,然后以它为样品,用元素重组大量复制对付舰艇的利器。他考虑到自己的海军建设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打定主意,一旦拥有一千个金色格子的储备,就要升级元素重组。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12。7毫米口径的子弹把钢岛成雄打的抬不起头,被子弹崩飞的石块砸在身上,让他一次又一次的打哆嗦。其中有疼痛的原因,也有发现身后枪声愈加密集的焦虑。 为了隐蔽,林夕的一万多人是分散开的,每个地方一百多人,运气好的可以藏五百多。有钱能使鬼推磨,林夕不止一次的用这个方法让小鬼子帮自己推磨了,这回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藏好一万多人,一个师还多的军队,靠的就是这方法。 拥有生成空间中的金银格子,钱财对林夕而言真心不算什么,同时更坚定了一点:财富不是金银珠宝,金银宝石仅仅是一种符号,因为稀有,因此昂贵,却也有贬值的时候。以生成空间的产量,他随时都可以把两种金属的价格打压下去。 “不能等了,追兵越来越近,家政君的援兵可能帮不到我们。” 于是,钢岛成雄吩咐两名日军,从公路上退下,利用敌人数量不足的漏洞,从旁进攻。 可惜没一会儿两名日军就变成了一人,而且只能躺在地上哀嚎,再难站立起来。 “想绕过来,做梦吧小鬼子,老子可是把带来的地雷的大半都放在那儿了,不死上个把人怎么对得起老子。”老朱狠狠道,为了安全,这些地雷在外围士兵经过这儿后需要引爆,避免误伤。 看到手下又有伤亡,钢岛成雄的右手狠狠锤地,石块边缘的锋利顷刻划破皮肤,可他毫无所觉。三死一伤,受伤的那位失去了战斗力,敌人火力又猛,他们被打的抬不起头,钢岛成雄心急如焚。 老朱和周柏此时就在公路中守着,身边是洪峰临圆为组合的机枪组,他拍了拍周柏的肩,“小鬼子被打的抬不起头了,咱们悄悄摸上去,让他们尝尝手雷的味道。听说这手雷威力很猛,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周柏笑着应下,跟他上去。“用的着说吗。刚才的地雷你又不是没瞧见,威力这么大。营长可是交代了,投手雷的时候,自己人一定要做好防护,而且要把手雷投到三十米外,否则就可能误伤。” 老朱走了两步,想起腰上带着的发射照明弹的手枪,把它拿下来交给副射手林圆,“我们是往左面绕过去的,你打照明弹的时候可不能傻傻的把我们暴露在小鬼子的眼皮底下。” 林圆一副“你这是埋汰我”的表情,哼了声不买他的帐,收起手枪,给步枪换了弹匣后对远处日军压制。 就在这时,他们的后方出现“轰隆”爆炸,火光一闪,爆炸点周围的人影依稀可见。 “不好,广州城的援兵来了。”老朱暗道不妙,对跟在身后的周柏说,“我们加快速度,外围的弟兄快过来了,我们要加快速度把这边的鬼子解决。” “嗯。”周柏担心的看着重机枪阵地,对付从广州城方向过来的日军,就需要重机枪组出力,如果敌人数量众多,连轻机枪也要改变射击方向,首尾兼顾是不可能的。 这边的火力一减小,就会令此时被压制的日军有行动能力,所以速度很重要――在敌人援兵没有展开猛烈攻势前将这面的敌人击垮。 钢岛成雄瞥见对面的交战,加上火力削减,立即兴奋地大叫,“援兵来了。大家反击啊。” 然后,他和几个士兵把身上的手榴弹拿出来,拉了保险栓后往脑袋上一磕,朝前丢去。 几声爆炸传出,震起大片的尘土,本来火力就被削弱,又因为视觉阻隔,给了他们可趁之机,余下的十名日军从公路上退下去。 李啸伟把弹链挪到自己弟弟身后,接着一拉枪栓,摆好射击姿势,对着在照明弹覆盖下的日军射击。 “咻、咻咻!” 身前垒起的土爆出几道尘柱,迷了李啸伟的眼睛,他赶忙趴下去揉眼睛。这时,头顶跃过两道气流,并有怪异的啸声传出,伴随土层再次爆开尘柱,李啸伟知道,自己无意的举动使他逃过一劫。 “可恶的小鬼子,吃我一记――”他将长柄手雷拿出,拉弦,接着狠狠地朝冲来的日军丢去。 这批手雷威力十足,炸开时,将至少三名日军掀翻,这次攻击让李啸天反应过来,跟着二哥一起投手雷,之后,那些个冲上来的日军被团团爆炸阻挡,气势受挫加上这边火力凶猛,无可奈何之下,只能放弃强攻,再做打算。 ------------ 第七十一章 一节 李啸伟躺在地上,抱着枪,吁吁的喘了几口气,换上个新弹匣。翻身趴在地上,借着前方土垒,从旁伸出枪管,对几个躲闪的鬼子肆意射击。 经历了近在咫尺的死亡,李啸伟更加小心,虽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杀死鬼子,但听到另一侧的日军在五六声爆炸后,三八式步枪的射击声稀疏了,刚才快没了的士气一下子又鼓了起来:老舅他们快能抽出手对付这面的鬼子了。 从广州城方向赶来的队伍人数不多,这里靠海,自从登陆进入广州后,就再没了威胁。所以驻守在附近的军队,五分之四都是战力比较差的辎重兵。很多还是退伍后再次征兆的老兵,老兵成家立业,心中有了牵挂,虽然有更多的战斗经验,但是,平凡的生活磨去了心中的热血,少了拼搏的精神。 正因如此,这些再次入伍的老兵多被安排在后方,承担运送物资的作用。加上军队等级分明,作为陆军等级最低的辎重兵,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至少武器装备上,消耗的弹药补给总是不到位。 比如现在,一个小队的日军跑到这里,居然被两挺机枪和几支自动步枪挡住脚步。他们的掷弹筒在半个月前对付支那游击队时被破坏了,虽然对方伤亡惨重,可他们因为对武器保管不利,小队长受到了处罚,即便如此,整整半个月过去,上峰还是没将缺失的掷弹筒补给他们,让几十人的队伍被不到十人的小队挡住。 “轰轰轰!” 三声突如其来的爆炸在钢岛成雄身后三百米的地方出现,紧接着,照明弹升到半空,钢岛成雄看到十几个己方士兵在随后的爆炸中淹没,眼睛瞪的跟乒乓似地。 家正季男在钢岛成雄离开后准备出发,忽然听到外围传来枪声,枪声愈来愈大,有重机枪的,也有非常熟悉的三八式的。 他立即想到,这是驻守在村子里的皇军受到了攻击,立即命令准备好的士兵去支援受攻击的部队。 当家正季男和他们汇合时,心顿时凉了半截,听活下来的曹长说,他们是由好几支队伍合拢而成,已经死了六七十个了,现在只剩二十个不到。面对强敌,家正季男哪敢硬撼,才吩咐了一个班的人留下来断后,跑出一百米不到呢,那块地方就被超过二十声的爆炸覆盖,更恐怖的是他至少听出二十多支的机枪一起轰鸣。 实际攻击时,投入的机枪肯定更多,但是,对家正季男而言,二十几支和四十几支没有区别,剩下的二十人的队伍是挡不住他们的。 一路奔跑,好不容易来到前方的交战地,没想到敌人速度太快,追的越来越紧,更糟糕的是他们毫不吝啬炮弹,60毫米的迫击炮弹不要钱似的落下,炸的他的心是外焦里嫩,高潮跌宕。 当他借用前方出现的照明弹看到躲在凸起的土丘后的钢岛成雄时,正想命令对方冲锋,不想头顶一片光明,随即耳畔传来比之前听到的爆炸的动静还要厉害几倍的爆炸。 这次爆炸规模不小,八门迫击炮一同发射,将家正季男炸的尸骨无存。 “哈哈,干的好!”老朱乐的连眼睛都看不到了,周柏在旁边仰面躺着,左肩包了绷带。刚才,二人准备悄悄靠近钢岛成雄用手榴弹炸死日军,没想到被某个眼尖的鬼子发现,如果不是照明弹以及己方机枪影响,这一枪可能爆掉周柏的脑袋。 周柏闭着眼睛说道:“小心点,早就听说鬼子的枪法准,没想到能准到这种程度,差一点点啊。” 朱诚不时把自己的步枪伸出去,打出几个短点后又收回来,朝前面投一颗手雷,用爆炸掀起的尘土遮挡敌方射手的视野。“我知道。不过,上战场哪有不死人的。几位爷准备了这么多的家伙事儿,已经尽力保住我们性命了,这如果都能打败仗,活该被小鬼子压着打。” 他低头对周柏说,“放心吧。你那三个侄子我会看牢的,不会出事,安安心心的养伤,想要报仇,机会多的是,不用担心。” 周柏笑了两声,又牵扯伤口,笑声变成了痛呼。朱诚没理会他,每个人的救生包里都有磺胺,作为一战时的消炎药,林夕储备的数量不少,它是由碳氢氧氮硫五种元素组成,所以只要有最初的一点,数量就能快速增加。 同理,只要制造出一批高品质的青霉素,林夕也能将它快速扩大,唯一的限制就是元素重组的体积数量,这也是他为什么要升级元素重组的原因。除开毒品,军火、石油、药品都是高利润行业。 周柏的伤是贯穿伤,子弹从肩膀穿了过去,没有打中骨头。 刚才他被子弹击中的时候,老朱吓了一大跳,自从战斗开始,还没有人受伤呢。虽然知道打仗不死人是不可能的,可他还是希望自己认识的人都不会有事。 有了增援部队,朱诚的压力顿时减轻,但是,他还有工作没有完成:必须在兄弟部队上来前,标记出雷区。 “老周,把背包里的荧光棒拿出来。” 周柏半阖着眼皮,将身侧的背包拉到身上,往里面翻找,并很快拿出十来根绿色的荧光棒,这些荧光棒有两根手指粗。 “等靠近了再打开,小鬼子贼的很,别成了靶子。”他告诫道。 老朱说:“我又不是没和鬼子打过交道,这次印象更深了。” 在上海混,想要体面,谁都得给小东洋面子,除了专门暗杀投靠小东洋的汉奸的斧头帮,哪怕与他们不对付的小刀会,在小事上还是要忍让。 钢岛成雄见事不可违,带着三四个残兵在一众子弹下夺路逃生。他们四五个人一起目标大,自然吸引了其他人的目光,正从后面赶来的人也发现了,可是,不等他们架好机枪,钢岛成雄的队伍中的一名士兵踩中了地雷。 “轰隆!” 林夕不为成本考虑,所以拿出来的货分量十足,距离五六米远的钢岛成雄被气浪冲的飞到半米空中,跌落到地上后人事不知。 这群鬼子会有人过去查看,老朱知道道理,赶忙打开荧光棒,对前面的人摆动,接着跑到路边,在一块埋雷的区域丢下三根荧光棒,又跑到另一侧,再次丢下三根。而钢岛成雄趴着的地方,正是雷区边缘。 可惜,昏死过去的他再没机会爬起来了,老朱抽出刺刀,对着地上的鬼子的脖子扎了下去。 另外几个被气浪冲翻,对于深陷雷区的小鬼子朱诚没有吝啬子弹,拿出驳壳枪每人赏了发铁花生米。 “好了。该去对付那边的小鬼子了。” 自己人过来,又阻止了城市方向的小鬼子的援兵,朱诚的任务已经完成,他只需原地休息,然后,无论是返回自己的排驻地还是跟着援兵行动都没关系。 缺少大量中高级将官,林夕的军队除了靠火力,就是靠通讯,依靠下放到以连为单位的电台,对战斗遥控指挥。 坐在飞机上的林夕凭借人机一体,指挥这场战斗,如同游戏,在敌我动向明了的情况下,即使是个菜鸟,也粗略知道该如何排兵布阵,不用像这个时代的军官,依靠对目前形势的判断以及自己的经验去应付战争。 ------------ 第七十二章 航弹 大楠武雄站在船舷,看着星空下的海洋,海面升起了雾气,加上处在黑夜,他其实也不能看到什么,但大楠武雄就是喜欢站在这里,看着辽阔无边的海洋,想着远在日本的家人。 突然,远处的海面出现一抹亮光,那道亮光移动速度很快,才一会儿就在他眼中变大,“这……袭、袭击。” 可惜他的话还没喊完,不仅远处的火光进入了距离他不到五十米的范围内,远处出现了更多的火光,并和之前的东西一样,速度极快的朝他们飞来。 这些东西集合在一起,如同火龙攻击前的咆哮,撕破空气的高吼让包括大楠武雄在内的人胆战心惊。 轰隆! 第一枚怪异的武器击中舰体,落在吃水线上的爆炸令整艘军舰猛地一跳,大楠武雄被军舰的震颤颠的跳起来,落下时,要不是眼疾手快,怕是掉到海里了。 可是,不等他再有反应,“轰轰”两声,军舰又被击中,巨大的爆炸在吃水线附近爆开,挤开的庞大水压不但开拓了军舰上的伤口,还差点把整艘军舰掀翻。 大楠在两次爆炸中落海,同时,犀利的啸声和爆炸不是只有一次,依靠黑科技带来的超时空技术让这支舰队成了受害方,连敌人都没发现就有五艘军舰被击中,两艘沉没,三艘受伤严重。虽然这里是码头,打捞上来后还能修理,可是对岛国这种资源匮乏地而言,和灾难无异。 还没完,不等日军军官喘气,天空的传来轰鸣,紧接着,极为熟悉的炸弹掉落声从头顶传来。 “呜…呜…呜呜呜呜……” “轰轰轰……” 如秃鹰的啸鸣,接着,第一声轰鸣没有彻底传出就被后来的爆炸声淹没,码头顿时变成火海,大小军舰,除了游弋在海上的舰艇幸免于难,日军驻守于此的海军彻底完了。 坐在驾驶座的林夕拉高飞机,虽然人工智能艾迪可以驾驶,可他还是希望亲自进行。 “太棒了,真是精彩极了!!” “看”着码头的火海,还有军舰因为弹药库爆炸瞬间撑开舰体的场面,林夕兴奋的要跳起来。 五百公斤的航空炸弹一下子用掉两百多颗,这可是两个多月累积总数的二分之一,接下来支援地面部队,余下的炸弹就要节省再节省。 让金色格子再制造一种空对地导弹也不是不可以,可是,元素重组每天就十立方米的体积,子弹、枪械零件还有空舰导弹等等,这么多东西,已经拖累了它的效率,林夕又怎么可能拿出一款连累元素重组的武器。 再者,普通的航弹虽然没有精度,但别忘记林夕是拥有异能的呀。 前面说过,生成空间除了新出现的金色格子外,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叫储物格,专门存放物体;一部分叫生成格,储物格和生成格的比例是一百比一。它们有着子母般的关联,一天时间,子生成格就会出现母储物格中千分之一数量的物品。 储物格只能放进去,不能拿出来;生成格中的物体只能拿出来,不能放进去。早在林夕周游美国时,就吩咐厂区全力制造航空炸弹。航空炸弹分两种,一种是五百公斤的航弹,一种是十吨重的超级炸弹。 在不为成本考虑的情况下,几个月下来,五百公斤级的收到四万五千多颗,鉴于生成格千分之一的原则,一天能多出四十五颗;至于另外一种“超级炸弹”,无论他怎么催促,都不能增加建造速度,工人拼了命的赶工,放在储物格中的超级炸弹数量,也才在几天前突破一千;虽然这些天每天都有积累,却也不到十颗。 而如此快速的赶工,也造成许多事故,一些炸弹不被生成空间认可,幸运的是没有发生爆炸造成严重的伤亡。现在战斗打响,且生成空间的超级炸弹也攒够了一千枚,担心出现严重事故的林夕回国时,已经给工厂工人放了十天假,并发了笔相当于五个月工资的奖金,等他们回来后,工作时间将得到恢复。算是对他们几个月来任劳任怨的奖励。 把东西从生成空间拿出来,放置的最远距离和元素重组一样――三百米。如果有摄像机记录,就会发现投掷航弹时,两百多颗航弹是突兀的在空中现身的。有人机一体,林夕有信心在没有对空导弹和密集的防空火力的情况下把航弹投出导弹的精度。 码头受到攻击,九成的军舰受损,不管是海军还是驻守附近的陆军,这一刻都愤怒了。一些侧倾的军舰上,狂热的士兵操控防空炮艰难的对空射击,而在他们的带领下,越来越多发现无法挽救军舰下沉命运的士兵发疯一样的使用武器,漫无目的地射击天空。 林夕发现了下方的日军营房,细数下,将近五百人,于是咧开嘴角,“好家伙,大家伙该开张了,让你们好好看看,什么叫‘超级炸弹’。” 飞机撕破空气的轰鸣传入下方日军耳中,为避免被敌人击中,林夕的高度一直控制在三千米以上。艾迪可是从金色格子中制造出来的,和x-黑鸟一样,属于彻底的黑科技,哪怕他所在的时期也没有同类型的,就是机身打出一个弹孔也会对它造成影响。 虽然人机一体无法在这样的投弹方式上给予帮助,但林夕绕了一个大圈后,飞到万米高空,接着以垂直角度笔直落下,并在高度达到千米时将生成空间生成格中的一个十吨重的怪物丢出。 炸弹由于引信的不同,破坏力和杀伤力都会不同,长延时是对付地下工事内的敌人,对地面杀伤力不大。林夕放入生成空间的都是常规炸弹,专门对付地面人员,而十吨重的大家伙,现在又有什么东西能挡住它。 大楠武雄掉到海里后,发现舰体受伤严重正在下沉,他虽然深爱着这艘军舰,却也知道现在要保存自己。所以拼命的朝岸边游,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到了码头,正要爬到岸上,突然,一连串剧烈的爆炸在余下的完好舰艇上绽放花火,汹涌的火焰是那么的恐怖,如同从地狱爬起来的魔鬼,誓要将人间的一切吞噬。 剧烈的爆炸还有之前舰艇震伤带动的波浪把大楠武雄直接冲上码头,幸亏他反应极快,在被海浪卷回去时抓住码头的坚固物件。 “为什么会这样!!?” 熊熊燃烧的烈火让军舰成了一个个火炬,“轰隆”一声,爆炸再次掀起,不过这不是敌人的攻击,而是零星的炮弹在甲板爆炸。 忽然,大楠武雄觉得自己的感觉超脱了肉体,眼前的一切开始放慢,一艘军舰上燃烧的火苗抖动频率在这一刻变得极为缓慢,紧接着,舰体“嗡”一声被力量撑开,舰体出现褶皱,朝外凸起,然后在千分之一秒的时间里,撑开的凸起部位和甲板彻底破开,橘色的火柱化为火龙,挣脱囚禁的枷锁。 巨大的轰鸣下,那艘军舰分为很明显的两段,“咣咣咣”,龙骨余下的衔接部分再也承受不住力量开始弯曲,钢铁发出刺耳的磨牙声,一点点的断裂,最后轰然折成两截,首尾没入大海。 大楠武雄承受着海浪的拍打,忍受着精神世界无敌舰队消逝的悲切,可是还没完。余光发现身侧出现抹绝亮的光明,一股揪心的力量从身侧传来,在这一瞬间,所有爆炸从耳畔消失。与地面接触的皮肤开始颤抖,并在很短时间里,颤抖变成了癫痫。 “隆隆隆隆……” 一股从未有过的力量扫遍大楠武雄的身体,庞大的压力让他无法呼吸,紧接着炽热的力量烘烤全身,让他有置身铁炉的感觉。但最致命的威胁来自地面,一股比之前更猛烈的震动――它就像积累了几十上百次震动的力量,瞬间施加到大楠武雄的肉躯。 鲜血从他的五官流出,在狂风般的冲击波下,跟着散乱的杂物飞到二十几米外的海里。 若非现在是黑夜,广州城的人都能看见伸到几百米高的烟柱。 ------------ 第七十三章 弱势 林夕的炸弹只是平常的航弹,并非后世广为人知的云爆弹。所以炸弹的威力上,比云爆弹要小,但是,十吨自重让它弥补了之间的差距,虽然弥补的不多,却保证半径三十米内一切化为乌有,并让半径三百米的人和动物当场死亡。 大楠武雄爬上来的地方距离爆炸点有四五百米,近一里路,这个间隔,受到波及的人的内脏会重伤,然后在两三天后死亡,但他很悲催,身体不仅趴在地上,还死死的抱住与地面连接的柱子,由地面传递过去的超强震动作用了他的全身,逐而使他瞬间泄气。 无人战斗机的飞行速度很快,从垂直状态改平,对普通人来说,刹那间施加到肉体上的力量就能把完整的人拍成肉泥,可是在人机一体下,不但林夕没有负担,连飞机机身承受的力量也分流到四周的空间,如此大的机动过后,只需普通保养就能维持飞机的战斗力,可见人机一体的强悍。 这里距离广州城还有段路,可这么大的动静哪里能瞒得了老百姓,特别是靠近码头的建筑成片坍塌,更为这次爆炸增添了色彩。 回到一万米高空,人机一体和人工智能艾迪一同工作,双方监察地面战斗,筛选出急需帮助的队伍。 “七点钟方向,距离十公里,有个班可能面临被四倍日军包围的危险。” 艾迪的声音传入林夕耳中,通过人机一体,他立即找到即将面临险境的己方军队,林夕说道:“做好标记,随时告诉我战斗情况!” 艾迪说:“好的,先生。” 林夕将目标定在两点钟方向,那里,一个中队的日军正和一个排的己方士兵交战。他虽然为他们配备了先进的武器,庞大的火力,但这些人并不是士兵,所谓的训练仅仅是在终结者的命令下熟悉枪械构造、学会服从命令了解如何规避。 日军虽是辎重部队,可枪法一个顶一个的准,双方都将照明弹打到对方的阵地上,让交战区如同白昼。倒霉的家伙刚刚露头,脑袋就被七八颗子弹贯穿,没有林夕人机一体时可以“看到”子弹轨迹的能力以及神经反射速度,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认命。 依靠偷袭和先发制人,确实能把日军压的抬不起头,可这个排的士兵并非直接和日军照面的。先是一个班的士兵,他们和敌人交手后死伤过半,于是后撤,然后又遇到了两个班,一起阻挡,发现挡不住,再次后撤。终于,他们遇到了如今聚集起来的这个排的士兵,凭借这个排带着的六门60毫米迫击炮,终于挡住了日军中队的进攻。 添油战术让士兵损失惨重,打到现在,算上先前零散的三个班的伤亡,死伤三十多人,是目前林夕看到的损失最重的交战地。 “看”着日军中尉自信满满的样子,林夕调转飞机方向,朝他这里赶来。 战区就在广州附近,对于能将速度开到四马赫的战斗机而言,只需几秒钟就能到达。虽然低空时,为避免空气对机体的损伤以及天震对地面居民的伤害,速度不能太快,但亚音速也足够林夕快速赶到目的地,何况他此时是在万米高空,就算把速度开到四马赫也没关系。 60毫米的迫击炮炸的日军苦不堪言,因为广州和外界的联系中断,他们这个中队被派出来检查情况。一年多来,由于中馘人不断反抗,他们受到很多袭击,但规模都不大,这次派遣一个中队还是因为中断联系的是好几个方向,司令部不但让他们以中队为单位行动,而且连续派了几波,巡查城市四面情况。 “报告,支那人发现了早田曹长带领的人,正在组织抵抗。是否现在发动冲锋。” 日军中尉把食指点在刀柄上,速度逐渐变快,接着问:“支那人正面火力减小了吗?” “还没有,他们的火力前所未有的强大,每个人都拿着冲锋枪,一个加强排的兵力,和我军小队规模类似,但轻重武器数量庞大,我们是不是再等等。” 日军中尉说道:“这些人一定是新兵,哪怕弹药携带的再充足,也经不起这样的挥霍。告诉早田,继续接近给支那人施加压力,等他们弹药不足时,再一举攻破,另外你吩咐下去,尽量抓到活口,我们要弄清楚这批武器的来源。” “嗨。” 中尉志得意满,对面敌人武器装备先进,火力很猛。但几次交手他和他的手下就发现他们完全是菜鸟,火力猛,可打不中敌人。大日本皇军只需小心一些,找到隐秘地点,就能对他们点射;至于轻重机枪,己方的掷弹筒打的又准又狠,哪会怕他们;唯一忧虑的是对方的迫击炮,手下士兵的伤亡多数是它们造成的。 前方地面突然出现根尘柱,里面还能看到隐隐约约的火光,六十毫米迫击炮弹的威力虽然没有大口径重炮来的大,对他们的影响还是极为严重的。两名将伤员抬下来的士兵像是侧面被车子撞了,侧着身飞到空中,身体像木头桩子一样斜着砸在地上。 担架上的伤员更惨,本来就被炮弹炸伤,这回又挨了下,冲击的力道让他像是坐滑梯一样平飞出去。只是落地后,重伤的士兵也没了气息。 “八嘎。可恶的支那人!!!”日军中尉将白手套扯下,用力丢到地上。 他们最喜欢的战术就是侧翼穿插,像一柄军刀,左一刀右一刀,把中馘军队刺的嗷嗷直叫;如此锋利的刀刃再加上比中馘更先进的武器,加上华夏政府自身的总总原因,现在能守住大半个国家,已经很不容易了。 战斗正激烈的进行着,忽然,极其剧烈的爆炸在日军中尉身边出现。 爆炸只出现了三声,但仅仅是三个炸点,也令日军损失半数。日军中尉是不用说了,死无全尸,名叫早田的曹长带领的十几个人也在突如其来的爆炸中灰飞烟灭。 余下的爆炸出现在掷弹筒士兵身边,扯着周围的士兵一起买船票回去见他们的天照大神。 五百公斤的航弹被林夕从生成格中拿出来,给了这支逐渐占据优势的日军当头一棒,打蛇打七寸,林夕的攻击就像点在毒蛇七寸处的钢刺。刚刚还很顽强的日军在片刻的哑火后,登时知道不妙,如此好的机会,林夕这些最喜欢打顺风仗的手下怎么能不痛打落水狗。 直到日军听到飞机的轰鸣,才晓得攻击自己的是什么,林夕转眼又用两枚五百公斤的航空炸弹消灭了两处重机枪阵地,然后转身离开,去其他地方支援。 随着各处战斗爆发,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若非终结者先前筛选过士兵,将其中有投日倾向和没有勇气的人剔除,即使出现逃兵也不意外。 “果然,没有真正训练过就让他们拿枪上阵真的不行。” 林夕叹息,却也无可奈何,这几个月忙的昏天黑地,加上这些帮派会众从上海南下,能不引起日军注意聚集到这里就很了不起了,别说还在路上学习了枪械的基本构造,哪里还有时间为他们安排新兵训练。 “艾迪,时刻注意下方战斗情况。我们要随时支援。” “明白。”人工智能的回答一丝不苟。 ------------ 第七十四章 再次起飞 守在广东的是日军师团,与原来历史不同的是,21军司令官古庄干郎还没有死。不过他的日子也不好过,国内派系斗争让他司令官的位置极不安稳。 码头的战斗已经通报给了他,同时,林夕投下的十吨重的炸弹的情况也从手下情报中了解。 华夏是造不出这么巨大的炸弹的,哪怕造出来,也没有一架飞机可以运载,所以情况只有一点:有个大国或者势力极其庞大的组织参与了这次进攻。 古庄干郎为此做着应对工作,飞机上的林夕也没闲着,帮助越来越多的需要帮助的部队,时间到了凌晨四点,总攻开始。 因为没有重武器,所以,飞机的火力支援越加重要。与此同时,超越时空而来的“超级大仲马”,ch-53重型运输直升机也飞到空中。 ch-53e姓重型运输直升机可以携带全副武装的士兵55人,但这回运送的是终结者,虽然他们只需携带武器弹药,甚至连弹药也不需要携带的充足,但自身重量让他们只能面前装下三十二个,包括正副驾驶员。 小刀会的老大陈董明成了营长,虽然在地位上与他的身份不符,可他毫无怨言。看看手下拿着的装备,一个营的火力比国大党一个简编师厉害。简编师也是师长啊,那也是将衔。 “弟兄们,老子忍着小鬼子已经忍了很久了。这事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有机会撒这股气了,把手里的家伙拽紧,摸摸裤裆里的卵蛋,有种的就跟老子上――” 陈董明依然是喊打喊杀的风格,哪怕在小刀会成为帮主,很多时候他还是会亲临第一线,干翻敌对帮派头目。虽然终结者对这些零时担当营长的人进行教学,无奈与士兵一样,时间太短又没有条件,拿着二战后期装备的军队立即变成类似土匪的冲锋。 “果然,不该对他们有太多的期望。”林夕“看到”这幕,无可奈何的说。 艾迪突然开口:“警告,飞机燃料不足;警告,飞机燃料不足。” 林夕再次观察了广州城四周的战斗,下了命令。“返航!” 生成空间,他专门为艾迪的燃料制定了生成格,但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使用。虽然有包括终结者在内的许多武器,林夕却不能保证部队不会遭受太大伤亡。尤其是包括陈董明在内的小刀会大佬,斧头帮帮主王亚樵。 一个排就有炮班,设有六门六十毫米迫击炮,一个连则拥有一个炮排,十五门六十毫米的迫击炮,平均四个人伺候一门。由于弹药储备比班用的多,持续火力很强。 因为日军封锁,这次行动运送进来的物资没有重武器,火炮清一色是六十毫米迫击炮,如果遇到攻坚,就需要林夕或者终结者出马了。 用生成空间的航弹解决碉楼,五百公斤的炸弹到了城市里,必然对城市建筑造成大面积损伤,甚至给广州市民造成伤亡。 但林夕很急,甚至有放手大干的冲动,欧洲,英法德三国开始全面交战,如果说去年德国灭波兰只是开胃菜,现在到了正餐。真正的杀戮即将到来。 华夏战场死的人虽然也多,但分布太广,不利于林夕对生命的收取,而且他也不希望同胞死伤太多。 炮火开始轰鸣,由于先前的小规模交战,士兵们把终结者营长给他们的告诫从脑子里翻出来,开始有模有样的利用它在战场上为自己搏命。 张国民带着身后将近两百个弟兄,快速地朝广州城冲去。 前面是两侧有山丘的凸起的岔口,“停。士兵,我们到哪里了?”张国民对这几天招收过来的本地一名士兵问道。 士兵依靠记忆辨认周围地形,然后查看地图,“报告连长,我们的位置在东经xxx、西经xxx。” 作战地图由高空战略侦察机拍摄,十分精确,张国民喊来通讯兵,向上级传递信息,询问自己所在位置的周围是否有敌人。 这条信息会逐级上传,最后汇集到无人战斗机艾迪上,由人工智能分析后反馈回去。 如果张国民周围有日军,就能提早得到消息。返回的信息,将包括敌人数量,携带武器行军路线以及最佳的埋伏地点等信息。 无人战斗机上的侦查设备,可以侦查十几公里内的地形、人物、建筑等细节,如果有侦查卫星,还能截取卫星信息对详细情况进行分析比对。作为量子电脑,它对信息的处理能力上比终结者更厉害。 可惜,林夕飞去临时修建的机场加油,虽然收到消息,却不能反馈给他们具体信息。 张国民咬了咬牙,招呼了一个班,让他们小心的上前。 “炮排炮班注意了,修正角度,他们一旦受到攻击,就给我狠狠地打。我不下命令就不要停止,明白吗?” “明白!” “是。” “知道了。” 张国民手里捏着毛瑟手枪,这种大镜面盒子以前是有身份的人才能用的。他虽然在城隍辉夜算的上有身份,说到底还是个打手。去年,如果不是林义伸手接住射向他的子弹,脑袋怕是打爆了。 正因为这样,当陈董明同意林夕的计划,按其吩咐转民为军时,他毅然投身其中,并认真的听取终结者营长的吩咐,林义说了,这些人的实力和他一样强,而林义又是他的救命恩人,虽然事情也是林义和林夕惹出来的,但在知道林义救他的方法后,张国民没有哪怕一丁点的怨恨,反而将它变成深深的敬畏。 随着自己派上去的人越来越靠近岔路口的山丘,张国民的心越来越紧。 “啪!” 黑暗中的一角出现亮光,前方模糊的影子倒下,张国民身体猛的蹲下,不等他喊话让前面的人撤下来,连续几道枪声就传到他这边,先遣队的几个人快速倒下。 日军枪法的精准度可见一斑,幸好是夜晚,否则,几百米外的士兵也将暴露在他们的枪口下。 因为之前几个班的士兵已经和小鬼子的交过手,所以大家对敌人的枪法有心里准备。 探路的那个班的士兵没有死绝,一个人架起步-1式突击步枪,对山丘上漫无目的的攒射。 “哒哒哒哒哒哒”,枪声很响,与远处隐隐绰绰的爆炸轰鸣相呼应。张国民大叫不妙,“给我回来――迫击炮,攻击啊!” “连长,士兵靠的太近了,如果攻击,恐怕……”副连长得到跑排的人的报告。 “啪”,三八式步枪的声音,突击步枪歇火了,张国民和副连长看向士兵趴着的地方,希望能再次传来枪声。但是,他们失望了。 张国民侧身对后面的下达命令,“迫击炮,给我轰烂它!” 于是,二十几门六十毫米迫击炮“嘭嘭嘭”地发出怒吼,光焰在道路两侧的山丘上爆开,爆炸时,瞬间绽放的光焰让他们模糊能看到跃动的人影。 “连副,你带一个排,绕到他们背后,构筑阵地。” “好的。不过连长,我想多带几挺重机枪,等我们设置好阵地,哪怕小鬼子有增援,也过不了我们的防线。” 张国民颔首:“好。就这么办,快去吧。得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报仇。” 一个连携带二十几门迫击炮,虽然只是六十毫米的,但是对后勤也是巨大的压力,但考虑到这些匆匆“赶”出来的士兵不可靠,只能用这样的方法去应付。等士兵们完成新兵训练,林夕才会按照真正的军队对他们改编,即使他是军事白痴,也清楚一个连二十几门火炮的情况是不合理。 如此多的火炮对后勤影响极其严重,若非林夕早在两个月前就开始蚂蚁搬家似的储备弹药,哪怕累死这个连,消耗的炮弹也不够他们这样打。 另一边,艾迪加满了燃料,林夕说道:“艾迪,升空吧!” “明白。” ------------ 第七十五章 灭 1 此时快到夏末,但天气不但炎热,天亮的也早,接近五点钟,东方便出现了些许亮光,天空也变的空明,加上悬于天际的半月,几十米外的人影依稀可见。 张国民不断对身后的士兵询问,“炮弹运上来了没有?” “报告连长,还要几分钟。” “几分钟?娘的――”刚才一连串射击,自是将山丘上的日军打的哭爹喊娘,整整一个小队的日军被六十毫米的炮弹打残八层,然后连副带着一个排的士兵携轻重机枪一起,将他们包了饺子。但是,一连串的炮击让储备的弹药快速减少,现在,他们面临的是一个日军中队的强攻。 双方人数相差无几,张国民的军队火力猛,可士兵缺少训练,枪法烂;日军的火力比他们差了一个档次,但枪法很准,特别在天空变亮后,小鬼子的枪法越来越刁钻。 迫击炮给日军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是,这些炮兵是速成班毕业,想让他们打出日军炮兵的成绩,是天方夜谭。 幸好日军的掷弹筒被重机枪压的没办法发挥威力,否则,张国民只能呼叫兄弟部队过来支援了。 日军在广州周围的兵力是他们的数倍,在敌人援兵没有来之前,驻守广州的人数几乎和他们持平,虽然投靠日军的皇协军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可是对同样才刚刚拿枪的士兵而言,还是具有很大威胁的。 “连长,附近有两支友军派了一个排的士兵过来支援我们,不过营长说我们必须在十分钟内击溃这股日军,不惜一切代价。” 炮火声在耳畔徘徊,张国民没时间考虑不能击败日军的结局,营长下达了指令,不惜一切代价,不成功便成仁,没什么可犹豫的。 日军喜欢玩迂回穿插,张国民虽然有应对措施,挡住了绕道而来的日军,但是,随着火力分散,弹药不足,弱点愈加显现。 “可恶。通知炮排,炮弹一旦到手,先解决两翼的日军,让两侧的弟兄们冲上去。”张国民下达了命令,然后指挥其他人,跟着他冲到第一线。 刚刚到这儿,就看到一名士兵把枪管伸出去,连头都没抬就“哒哒哒”地射击。这幅景象让看到的张国民气恼不已,大喝道:“士兵,你还有多少子弹?” 他的呵斥让士兵浑身一个机灵,转头一看是自己连长,脸上带着惊慌,却又有犹豫和不忿,因为战场上是不能敬礼的,所以他直接回道:“报告连长,我还有两个弹匣子弹,还有这里…一共七十几发。” “子弹就是这么糟蹋的吗?” 士兵听后默不作声,表情却委屈不已。 侧面的重机枪阵地突然哑火,但很快又响了起来。 “给我仔细瞄准了,现在弹药紧张,难道你想跟小鬼子玩刺刀。” “是。”士兵应道。 张国民沿着粗糙挖掘出来的壕沟移动,他身后的那名士兵检查子弹后,再次举枪,不过这回把脑袋伸了出去,但是,没等射出两发子弹,脑袋就被一枚6。8毫米的弹头击穿,鲜血淋漓的仰躺在身后的地上。 听到身后的张国民看到这幕,脸上痛苦。 “连长,小鬼子的枪法太准了,要不咱们把手榴弹投出去,用炸弹炸出的雾挡住射界,也许能争取一点优势。” 张国民的惋惜持续很短,现在没时间多愁伤感,听后认真地点头:“说的太对了。好,你把命令执行下去,要快。” 手榴弹用掉不少,但储量还可以,可以拿出来救急。 安培京山中尉指挥士兵守住自己的侧翼,正面构筑的阵地牢固,虽然华夏军队用炮弹轰了十多分钟,却还是在对方几十挺轻重机枪的肆虐下坚守下来。从枪炮的声音中安培京山知道,华夏军队携带的弹药肯定不够了,加上几十分钟战斗下来死伤的人数,他坚信,只要再守半个小时,就是他们反攻的时候。 “虽然不知道支那人到底从哪里得到先进的武器,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敌人,胜利最终还是属于大日本皇军,属于大和民族。”安培京山焦急的看向身后,刚才,那里响过一阵炮声,令他感觉很不妙,“在阻断增援吗?哼哼,等消灭了这支队伍,就转守为攻看你们能得意到几时。” 突然,士兵的声音将他拉了回来,“报告队长,两翼发现支那军队援兵。” “拿给我。”安培京山夺过望远镜,观察四周,天色愈加明亮,但距离真正的清晨还早,加上薄纱般的雾气,一个鬼影都看不到。安培京山沉吟数秒,传下命令,“让队伍收缩阵线,这些支那士兵是群没有经过训练的绵羊,只要我们露出獠牙,他们只会在我们面前瑟瑟发抖。再坚持一下,援兵很快就到。” “是。”士兵下去,令两侧的小队撤回,将整个阵线缩在一起,避免敌人的援兵插中他们的菊花。 安培京山的中队伤亡过半,张国民也不好受,日军枪法精准,而自己这边火力是有了,精度却不够,加上很多人在恐惧下扣死扳机,把三十发子弹全打到天上,以至于到现在,不少人只能躲在壕沟等后面的士兵把子弹送上来。 进攻从开始以班为规模,到现在开始以连为战斗群体,开始逐级上升,两个排的支援对安培京山的打击是巨大的。对方的士兵射击精度就是再差,手里拿着的也是自动步枪,即使没有了步枪子弹,另一把驳壳枪也能充当自动步枪用。 林夕手下的士兵,打十颗子弹也不如小鬼子的一枪,但密密麻麻的射击下,日军士兵数量减少的速度不比他们消灭的华夏士兵慢。而随着支援张国民的两个排的到来,广州军更是如虎添翼。 “连长,敌人突围了。” “什么?命令他们,绝对不能让小鬼子跑出去。” “是。” “炮排,炮弹拉上来了没有?” “刚刚过来。” “那就给我快点轰他娘的。快点,阻断他们的突围。” 张国民急的跳脚,可火炮速成班出来的士兵没办法化身超级赛亚人,时间还是一点一点过去。终于,在日军丢下四十几人的伤亡打开缺口时,二十几门火炮开始连续不断的射击,爆炸腾起的烟幕拉出围墙,把疯狂的冲向突破口的日军炸的粉身碎骨。 为了阻挡日军突围,两侧本就架设十几挺轻重机枪,虽然弹药不足,但这个时候所有人都知道日军是困兽犹斗,正是围歼的好机会,一个个都不顾可怜的弹药储备,一双双赤红的眼睛在枪焰后,发射着仇恨的子弹。 安培京山躺在地上,他的一条腿被勃朗宁重击的大口径子弹打断,鲜血淋漓,他趴在地上,气喘吁吁,天空变得更亮了,薄薄的雾气中,慢慢地出现人影。那是敌人,安培京山知道,但这些人穿的衣服却和中央军不同,安培京山已经没有精力去考虑敌人为什么穿花花绿绿的衣服,大量失血让他身体变冷。 打着冷颤的安培把自卫手枪捏稳,喘了几口气后将它放在自己的太阳穴上。 “大日本皇军不会失败,大和民族也不会失败,我们,只是成为民族兴起的基石。天皇万岁――” “砰”。 日语的呼喊过后,传来日式手枪的枪声,被惊动的士兵检查尸体时更加小心,如果不是上面命令缺少子弹,他们估计要用子弹确定尸体的真实。 ------------ 第七十六章 灭 2 “嗡嗡嗡”,广州城靠近郊外的市民听到了枪炮声,战争,无论对谁都是平等。天空奇特的声响勾引人的兴趣,可是,在枪炮声中,没有人敢把窗户打开或者走到街上。偶尔几个胆子大的把脑袋探到外面,却什么都没发现。 ch-53直升机朝原广州市政府大楼飞去,上面的三十几位终结者严正以待,只等时间一到就将日军高级指挥官全部歼灭,然后以此为点,化为利刃,将广州城内日军阵线逐步捣毁。 第21军的司令官古庄干郎通过手下传递过来的信息,拼凑出这支突然冒出来的万人大军的事实。让他意外的,是他们从哪里得到如此大规模的军火。 帝国为了阻断支那从外界得到补给,抽调本就不多的军队南下,封锁所有的港口,企图令支那军队丧失战斗能力。 到目前为止,效果显著,前线战斗的支那士兵,往往三四个共用一支枪,更多的还是手持刀枪走到战场。最关键的还是制空权,由于缺少零配件补给,本就惨不忍睹的华夏空军根本不敢和帝国陆航较量。 很多行军途中的支那军队,就因为掌握不了制空权,只能承受航空炸弹的袭击,往往走到前线,部队就伤亡过半。 古庄干郎发现这支军队的火力前所未有的强大时,登时明白这件事不能单独而论。 如果提供武器的这股势力,或者这条通道被华夏中央掌控,将会给帝国带来巨大的灾难。 “将军,支那人的武装力量很强,各部队损失惨重,他们希望能退到城市里借用复杂地形和敌人交战。另外,海军那边的事……” 参谋长说到这里没有了下文,码头的军舰损失报告已经在古庄干郎案牍前放着,如此大的损失是帝国海军兴起后从未有过的。无论有什么原因,怎样的因素,都要有人站出来为它负责。 “十八师团的增援过来了吗?”古庄干郎也知道这事难以明述,按照此时大本营所在的几个人对他的态度,这事十有八九会按到自己头上。 参谋长说:“派了一个步兵联队,正往我们赶来――” 突然,作战室的人都停下动作,连古庄干郎也愕然的没有开口。 类似螺旋桨的声音从远到近,向他们靠过来。 “怎么回事?这是帝国的陆航吗?” “刚才不是说机场被人空袭,损失惨重,怎么可能派来支援。” “附近的几个机场都遭到毁灭性打击,其他地方想来支援我们,根本不可能。” 一众日军高官没有机会继续揣测,因为机枪开始轰鸣,子弹从屋子外射来,穿过墙壁,在作战室内肆虐。 古庄干郎身侧参谋长被拖着曳光的子弹击中,数发子弹,令他的身体像是装了炸药,“蓬”一声,碎裂开。 “嘭”,蓝色的光束刹那消失,但随即裂开的墙壁将指挥部内的所有人暴露在敌人的枪口下。 操控着重机枪的四个人依旧没停止射击,但从墙壁下方爬上来六个装着劲装的男子,这些人枪法准的可怕,几名日军军官刚刚掏出手枪,额头就出现个血孔。 古庄干郎匍匐在地,借着翻到的桌子的缝隙看着这幕,“这是什么飞行器,居然能悬停半空,难道是白番对我们宣战了?不可能,可这么先进呃――” 重机枪配备的子弹有三种,普通的子弹,穿甲燃烧曳光弹,曳光弹,就是为了对付躲在建筑物内的敌人和校正目标。穿甲燃烧曳光弹的成本很高,但配合一众精英,效果显著。 日军第21军司令,就在终结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打死在地上,身上三个弹孔“啵啵”流血,二十几名终结者从运输机上跳落,然后就利用身上携带的武器和自己的武器对日军进行猛烈射击。 这里是日军的指挥部,反应过来的日军当然不会坐视头顶上的大家伙,可终结者早有准备,将运输机附近的几个制高点占据,任何人,想要攻击直升机,就必定会暴露在他们的枪口下。 即使如此,ch-53还是挨了好几发子弹,所幸无关大局,相比x-黑鸟和无人战斗机,ch-53更容易用元素重组得到。 指挥战斗的日军大尉露头后就被子弹送去见他的天照大神,林义跟在林夕身边几个月,建立了很大的数据库,加上本身就有不俗的射击能力,两百米内,只要不是面对第六感极其强烈的家伙,将一击命中。 “八嘎。元太中尉,为什么你的人还没有前进半步。”一名日军少佐了解道手下无法攻克前面的路口时,气的把白手套丢到了面前的中尉脸上。 元太低着头,咬着牙齿回道:“少佐阁下,敌人火力凶猛,我已经组织了七次攻击……” 少佐阻止他说下去,“够了。我不管你组织多少次攻击,我的要求只有两点,冲进去,然后把那个大家伙打下来。” “嗨。”明知道这事很难成功,元太也要应承。 少佐在他离开后,又对身侧的副官问道:“古庄司令有消息吗?” “没有。已经七分钟了,还是没有一点消息传出,不过我们了解了敌人的人数。数量很少,只是他们的枪法很准,我们的勇士虽然不怕牺牲,却冲不过这个路口。其他方向也是如此。” 少佐哪会在乎伤亡惨重,反正死的不是自己。 “噗!” 突然,一股热血喷到了他的脸上,少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身旁的人按倒,“噗噗”,又是两声,子弹钻到压在少佐身上的士兵体内。 经历这般险境,少佐有了生死感悟,可瞬间,一道蓝色的光束从远处袭来,击在士兵的身体上,刹那,士兵身体被击中的部位消融,连同少佐的身体,也在这次攻击中气化。 高层被终结者斩首,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原本井然有序的防线变得迟钝,之前,日军还能凭借士兵自身素质和林夕的军队勉强硬挺着,可到了这时,整盘棋等于僵死,虽然能以它的厚度扼杀敌人,却败局已定。 “胜败确定。”驾驶座上的林夕表情多了丝惬意。 胜败早在他的预料中,之所以如此,是看到随着时间推移,手底下的新兵蛋子们慢慢的变的油滑,知道了怎么在恍如神枪手般的日军子弹底下反击。这一点很重要,虽然林夕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一直压着他们打,但那是在人机一体状态下,几百米的距离,射程超过了三八式步枪的有效射程,如果不是有作弊般的异能,连瞄准都不会的他又怎么能轻易杀死日军。 艾迪道:“金牛他们冲近广州城了,他的部队伤亡有些大,不去支援么?!” 林夕“看”了眼,在知道他准备攻打广州后,金牛无论如何都要回到国内,最后无奈,将他以及吴衔带了回来。他们这个营人数减了六层,很多人扎着绷带,幸好准备大量药品,否则这样的伤亡连林夕也头疼。 林夕呵呵一笑,道:“第一阶段战役结束了,接下来才是重点,城市巷战,我会怕你们吗?” 生成空间中,十吨的大炸弹只投了一个,也就是日军营地的那颗。不是林夕于心不忍,而是这么大的威力的东西,必须选定适合的地方,除了码头,其他有日军的地方,或多或少都有己方士兵以及百姓的房屋存在。 以它十吨的装弹量,没有一公里的间隔距离,很难保证不会伤及无辜。 与之相比,五百公斤的航道消耗了许多,现在还剩下九十几枚,城市中,日军修筑的暗堡早被他捣毁,加上政府办公楼附近被终结者占据,吸引大批日军注意,他估计,哪怕小鬼子反应过来要和他们打巷战,底牌也不多了。 “呦呵!居然还有飞机敢过来,哈哈,艾迪,我们开工了。” 林夕的“视野”中,出现了六十多架日军战机,距离广州百十公里外。虽然是剩菜剩饭,但苍蝇再小也是肉。 张国民走到日军的阵地上,他的面前是一具跪倒的日军军官的尸体,腹部已被刀刃切开,鲜血淋漓。 这位就是给自己连队造成重大伤亡的凶手,他本应该将其头颅斩下,可是这一刻张国民犹豫了,从民族大义上来说,面前的人不管自己怎么折磨都不为过,但仅仅从军人的角度,特别是张国民本身还带着“江湖”气,对他而言,面前自裁的尉官让他佩服。 在火力、兵力、士气,统统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对方竟然将他挡了一个半小时,前方传来消息,自己的兄弟部队已经到广州城下。 “嘶嘶嘶…”张国民抽出刀,对着没有气息的尸体说,“你很厉害,我佩服你。但是,我对死去的兄弟发过誓,要用你的脑袋祭祀。” 说完,手起刀落,好大一颗头颅掉到了地上,滚了两圈,“扑”,被刀劈过的尸体平衡有了变化,倒了下去,正好在脑袋边。 ------------ 第七十七章 灭 3 爆裂的瓦片,粉碎的砖石,燃烧着的木梁旁是日军季川太郎中佐的临时指挥部。 “中佐阁下,我们还是快点撤退吧。支那人就要冲上来了。”副联队长冈田志成一身硝烟,向季川太郎恳切地劝诫。 火炮再度轰在他们身前百米的位置,损失惨重的日军又添了几具尸体。 季川中佐表情落寞,曾几何时,火炮支援是他们的特例。如果己方火炮还在,哪里容得对方六十毫米迫击炮对他们的肆虐,可惜,如果只是如果,天未亮时,己方的数个火炮阵地遭到空袭,不但大炮被炸毁,连存放炮弹的弹药库也在爆炸声中轰然消失,并造成重大伤亡。 “冈田君,你带剩下的人走吧!” “季川阁下,您这是――” 又是一连串爆炸,不过弹着点距离指挥部更近,炮火向后推移,预示着敌人即将进攻。炮兵轰、步兵冲;步兵冲完炮兵轰,原本是大日本皇军对付敌人的利器,今次却成了敌人的专利。 “没有用了,司令部失去了联系,港口也遭到不明袭击,帝国的舰队全军覆没,加上到现在都没有出现的空中支援,想来,陆航的勇士也不妙了。田冈君,你带领剩下的士兵走吧。让伤兵们留下来,由我阻断敌人追击,你们能跑到哪里就跑到哪里。” 田冈志成愤愤不平,“中佐阁下,我们未必没有机会,大日本皇军是不可战胜的……” 不等他说完,周围的士兵和参谋赶紧将正副官按倒在地上,“轰轰轰轰”,又是一串爆炸,火光从残壁间涌出,被炸散的烟尘遮蔽了天空出现的曙光。从天而降的泥尘落在他们的背上,“轰隆――哗”,数次爆炸,终于把颤栗的墙壁轰塌,数不清的石砖砰然散落,将本就简陋的指挥部砸的不成模样。 “咳咳,咳咳咳咳…”季川太郎把身上的人推开,一只手按住脑袋,手刚刚按住,就觉得掌心有温热的液体。他躺在地上,将两名为了保护自己而死的军官踢开,蹭着地面来到墙角。 他的身体非常不好,这点季川太郎清楚,脑后被飞来的砖头砸了下,伤口像是长在心尖上的刺,令他难受万分。视野前,景物慢慢旋转,季川太郎知道他面临的处境,他的联队的最后一点骨血也要被炮火烤干,想喊人,嘴巴张的很大,自己却没听到一点声音。 嗡嗡… 他靠着的墙壁出现颤抖,瓦砾和破碎的小石块在地上噌噌颤动,“混蛋,战局怎么会变成这样?”季川太郎不甘心,他很不甘心,一年多前,大日本皇军就是这样突破华夏军队布置的一道道防线。 难道神灵舍弃大和民族了吗?季川太郎心中凄苦,留恋曾夕的岁月。 “咚咚咚咚……” m2勃朗宁重击发出怒吼,子弹打穿松垮的墙壁,撞入季川太郎的身体,两枚子弹直接将他腰斩,腥臭的鲜血洒满一地。 “排长,这官不小诶。” “什么?” “哇,还真是…” 接下来的话季川太郎听不到了,视野前的地面变黑,像是电影结束时的落幕,所有的光缩小成一个点。 …… 张国民带着一个排不到的人冲进了广州,他的连伤亡惨重,已经到了需要休整的地步,可他还是留下一部分人照顾伤员,自己带着其他人进入城市。 往里面走了不到两百米,排头兵就被一发子弹撂倒,接着轻重机枪开始咆哮,霎时,七八名士兵的性命就被夺走了。 “老张,是你啊。快,快到这里来。” 趴在墙角的张国民看着倒在地上的战士心里滴血,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这个声音他熟悉,熟悉而沙哑。张国民转头,在对面的二楼,被烟熏的黑乎乎的脑袋正朝他这边张望,由于另一面的房子比较高,所以这位将脑袋探出来的家伙才没有被小鬼子精准的枪法爆头。 “是……是你!”对方被熏黑的脸让他犹豫了好一会儿,终于确定身份,“陈凌峰,你是小陈?!!” 张国民脸上的忧愁消失,很意外能在这里遇到对方。 “是啊。我……还是别说这些了,你带了炮了吗?我们得把小鬼子的王八盒子打开。”陈凌峰急切着。 张国民也不认为现在是叙旧的时候,颔首道:“有,我们连的装备都运上来了。等一下,我上来!” “不用,我们下来。” 陈凌峰下来很快,带着他的连队部十几人,走到下面看到张国民一众,叹气道:“我们被小鬼子害惨了啊。一路上都没遇到像样的抵抗,我见这么不经打,就带了一众人轻装上阵,哪里想到他们在这里扎了个口袋等着我往里钻。诶!你的连,你的连队怎么就这么点……” 他终于发现了张国民连队的不同,每个人都染着血,许多还带伤上阵。 张国民说:“一言难尽,不说这些了。让你的人指点我们,快些把小鬼子的乌龟壳敲掉。” “也对。”陈凌峰沉闷地点头,打仗要死人,他的连到现在已经倒下二十几个,相比而言,伤亡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没有想到张国民的部队伤亡如此惨重,这一现象让他心中发寒。 几分钟后,准备就绪的十几门迫击炮开火,张国民和陈凌峰看着炮火纷飞的场面,兴奋不已,其他士兵也大快人心。跟着陈凌峰过来的士兵被它们挡住好一会儿了,兄弟部队们从其他地方进入市内,将这个点交给陈凌峰解决,没想到骨头这么硬,啃了半天一点骨渣子也没啃下。 “好啊。排头兵,上。” 陈凌峰对身侧的排长叫道,那名排长立即招呼五个人,加上他组成个小队,小心翼翼的朝前推进。 炮弹还在持续,六人走到一半,一处鬼子的暗堡开火了,但是,由于早做准备,一个人都没有伤到。 不用陈凌峰说话,迫击炮排的指挥官调动三门炮,对那处暗堡攻击。 “要是在没遇到你们,我就得呼叫空中支援了。”陈凌峰说。 张国民说:“那就叫呗!这有什么。” 陈凌峰对他的话不满,说道:“到现在还没有人主动呼叫支援的,我可不想作第一个。嘿,你瞧,死翘了吧!” 果然,小鬼子的暗堡再没动静,充当排头兵的六个人靠近几个暗堡后,又往里面投了几个手雷,确定了安全。 “好,大家伙儿,继续冲。老张,你跟我们一起吧。其他部队都进去了,接下来要是再遇到攻坚,靠单打独斗不是个事儿。” “也好。”张国民一想到自己队伍的伤亡,很干脆的应下。 两股合为一股,这是越来越多的队伍自发组合的现象,自从在城市外遇到难缠日军时就开始了。只不过现在是被动,如果不这样做,即使有比日军更先进的武器,也占据不了多大优势。 “呜呜呜呜……轰隆!!” 老朱感受到地面的颤动,两眼冒光的对前方扩散开的放射状弹坑说:“乖乖,要是我能开上飞机,一定要扔炸弹扔的过瘾,啧啧,真是太厉害了。” 李啸弘也暗自称奇,而他们身边的其他战士也对林夕投下的五百公斤航弹的威力给予赞叹。 那处碉堡太难啃了,六十毫米炮弹打上去,最多掉一小坑,对全局毫无影响,人又冲不过去,前方地势开阔,全都在日军的枪眼下。营长组织了六次冲锋,三十多具尸体倒在前面,却连碉堡的边都没碰到。 这么厉害的东西,现在居然在一声爆炸后消失的无影无踪,所有人的心里,对飞机升出高不可攀的信念。 “我以后要当飞行员!”李啸伟喃喃说着,刚才,那么多敢死队冲上去的无助和无力绞痛了他的心。 ------------ 第七十八章 灭 4 老朱所在的班运气很好,除了周柏在攻击时受伤没有上来外,不曾有一人缺损。 “你要当飞行员?好啊,听老大,哦,连长,听咱连长说,等打下广州就要成立空军,就是不知道你能不能选上,飞行员条件很严格呀。不比选拔军官轻松。”听了李啸伟的话,老朱将自己知道的事说了出来。 “嘿,你们几个干什么呢。走啊。”从身后跑来的士兵跃过断垣,冲他们说了句。 “就来就来。诶,加快速度,子弹拿够没有?” 胡涛推着独轮车出现在几人身后,听了他的话,果断摇头:“没,营长的子弹也不多,不过我瞅着是够了,这些子弹有我们一阵子好用。” 独轮车里都是子弹,先进的武器让所有人开枪时感到一阵阵的快意,却也正因为如此,弹药补给成了重要问题。朱诚的队伍就面临缺少弹药的困境,幸好,后勤补给跟上,又有了子弹。 “大家各自领了子弹手雷,可不要再浪费了,还是啸弘你们三,没事多猫腰,少冒头知道吗?” “知道啦朱伯伯,我可是杀了两个鬼子呢,还这么小看我。”李啸弘很不满,在他看来,和两个弟弟比,他是大人了,不是躲在羽翼下的雏鸟,应该振翅高飞。 班里的其他人笑笑,没再多说,虽然身边没有人死亡,可冲进来的路上看到了很多尸体。小东洋的枪法厉害,是所有人公认的事实。而且这还不是最让他们忧心的,最令他们恼怒的是小鬼子的掷弹筒,虽然只是五十毫米的榴弹,可这些家伙打的贼准,只要自己出现在空旷的地方,他们就能把掷弹筒打到身边,几乎碰上一个报销一个。 因此,遇到鬼子的掷弹筒,大家就会想办法敲掉它,在没有解决后患前,不敢出现在他们眼皮底下。 李啸弘三兄弟被老朱几人拱卫中间,又或者后面,总之,尽量他们在遇到攻击时,不会成为首要攻击目标。 林圆本来是排头兵,但现在,兄弟部队大量涌入,已经不需要他继续拿命去拼了。 “班长,我们得快点,大家都到前面去了,好像咱们排长也在前面,和营长他们一起待着呢。”他从前面跑回来,给朱诚带来振奋的消息。 排长就是黑脸大汉,李啸弘三人都有印象,没想到自己几人紧赶慢赶,还是落后了。 “这得赶紧去。” 就在这时,一阵突兀的声音从几人心头掠过,砰砰砰砰砰——隆隆声随着天空压下的影子离开,可爆裂散开的砖石却在空中飞舞,如天女散花一样落下。 李啸弘和其他人一样,讷讷地看着空中逐渐变成小点的飞机,这时,身侧的弟弟李啸伟突然扯着他的手,“哥,哥,你看,那是小鬼子诶。” 众人一听,赶紧把枪握紧了,定眼看去,果然,碎裂的楼房上,二楼窗口位置出现半截尸体,尸体卡在断口,内脏与鲜血混合,变成肉汁滴到地上。 “呕。” 年纪最小的李啸天捂着嘴巴,作为大哥的李啸弘忙伸手把他的眼睛捂住,“没事的,没事的。” 倒是老朱几人流下冷汗,没料到这里竟然还有个小鬼子,若不是刚才飞机的一通射击,他们中恐怕要垫上一两条人命吧。 “接下来可一定要小心,知道吗?” “是。” “狡猾的鬼子。” 继续前进,过了没一会儿他们就遇到了友军。 大家整个排整个排的聚集,专门对付垂死挣扎的乌龟壳。这些地方的日军并不能给士兵造成伤害,因此,林夕没有对这种工事实施攻击。五百公斤航弹的威力太大了,丢到城市中对建筑物损害非常严重,如果不是必要,他会尽量克制。 以前一直使用的,用元素重组制造手雷现在是不可能再用了,当初是元素重组没有地方可用,现在是每天都有重要用途,怎么可能将它放在制造手榴弹这样的小事上。 击毁数十架长途跋涉过来支援的日军战机,林夕再度回到广州上空,对特定目标实施攻击。 “有威胁的目标都被消灭,我们可以离开了。”艾迪利用飞机上的设备侦查一番,这才对林夕说。 人机一体中,残存的日军除了几个点,其他地方全被拔除。而这些点所在的地方很巧妙,是繁华街区,不管是用航弹还是艾迪的机炮,都会对普通人造成伤害。“终结者已经聚集,这些地方将不再是阻碍,我们回去吧。” “好的。” 后方迫击炮弹从炮膛里飞出,落在前方的日军阵地上,看着日军死伤枕籍,陈董明哈哈大笑,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能站在这样的位置,看着平日里横行的小鬼子如此遭罪。 “大哥,真不敢相信啊,这广州城被我们用区区几个小时占下来了。”已是连长的姚庆站在一旁,看着四周的建筑,脸上即有兴奋,也有茫然,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是幻象,可能随时消散。 陈董明拍拍他的肩膀,快意的道:“当然是真的,不然我们站在那里。不过你别以为是咱们厉害,手里的家伙是好,可林少说的对,咱们的兵和小鬼子比差了很多,要不是有那些个杀神,不知道得死多少人才能把这里占下。” 杀神是他们对终结者特遣队的称呼,不管多么难攻下的碉楼暗堡,只要他们出现,日军将在几分钟内垮掉。 一些能挡住敌人几小时的工事就是在终结者出其不意的攻击下,快速沦陷,任何事物,从内部溃退是最快的,这一点也可以用在军事工地上。 王虎成也是陈董明的手下,地位和姚庆差不多,当初也随陈董明看到林义空手接子弹的场景。他本就是争强好胜的人,对他们自然佩服,但他还是开口提醒:“大哥,你可别忘了,还有天上的那位家伙。真够狠的,一枚炸弹下去,小鬼子就伤亡近半,啧啧。还有拿机枪,一打一个准,要不是它,小东洋的掷弹筒也是麻烦。” “是啊。”陈董明颔首,对身边的兄弟说道,“所以哥几个以后做事小心点,咱们已经是军人了,虽说披了张军人的皮,可咱们哥几个知道自己的事,领兵打仗是没什么天赋,所以得把姿态放低点,这林少可不是一般人,他的心大着呢,知道吗?” “知道了大哥。我早就吩咐手下的弟兄,一切行动听命令,不能再有以前帮会中的习惯。不过大哥你也放心,咱们小刀会以前也不是靠欺负老百姓混饭吃,这么大片城市,只要林少分给我们一栋楼房,经营的好,够咱们哥几个花销了。” 陈董明一巴掌拍掉说话的人的想法,“现在就开始嘚瑟?不想要命啦。听好了,不要有歪想法,我可不想看着你们被军法从事。” 迫击炮停止炮击,陈董明组织人手,对日军阵地再度发起冲锋,过程中,轻重机枪一同掩护,对面出现零零碎碎的枪声,却很快消失无踪,几分钟后,前方发来信号,陈董明再度大笑,自这里被占领,广州城才算真正被他们掌控。 日军第21军下的一个师团,七层的士兵在广州殒命。 ------------ 第七十九章 光复广州 广州公安局的建筑内,几十个营长连长在这里聚集。 因为时间紧张,林夕没有将军队职能细分,陈董明王亚樵之流混到营长,其他人职位往下按一级。由于终结者突击队袭击市政府,对那里的建筑造成极大破坏,所以,一群人才将作战指挥部放到公安局。 话说公安这个词让林夕很受伤,他没想到这个时期也有这个词,本以为这是后世国家的特色,不想先人早就有了。第一次听到时,他还讷了半晌,现在好多了。 艾迪是可以垂直起降的无人战斗机,不过这样做会消耗很多燃油,如今的燃油可都要林夕用元素重组制造,能省则省,因此这次会议林夕并没有到场。 陈董明与王亚樵一众很兴奋,原以为会有场血战,没想到这么轻松就打下了广州。在人数相近的情况下,这样的战绩很难在华夏战场出现,国大党的军队,哪些不是杀敌一千自损三千,而且还是用数倍于敌人的数量堆砌。 “王帮主,没想到才这点时间又见面了。”陈董明与王亚樵没有太深的交情,两人只因同样讨厌小鬼子,所以小刀会才在某些事情上与对方合作。 王亚樵呵呵一笑,道:“是啊。林少带来的武器太好使了,一串子弹过去,甭管小鬼子有几条命都得交代。”他摸出了驳壳枪,啧啧称奇,“老弟,现在该和我说说这位林少到底是什么来历了吧。总不能让我一直蒙在鼓里,是不是?” 陈董明与他分说计划时,并未对林夕有太多介绍,而对方只因为同样打小鬼子,才配合的行动。当下发的武器到手后,王亚樵才知道小觑了这位口中说的“林少”,可惜之后为了不引起敌人警觉,双方一直没有见面,由终结者不断改变外貌传递消息。 陈董明说道:“王帮主不用着急,很快就要见面了,哈哈,我保证,您要是见到他一定吃惊。对了,你知道那些从小鬼子后面杀出的那群杀神吧。” “哦。”王亚樵神色一凝,他怎么会不知道那些神挡杀神的家伙,自己的队伍几次遇到危险,都是这些人敲掉难啃的骨头,“你说的是那群人吧。啧啧,了不得啊,才两三个人,却是比我们整个营都要厉害,怎么?难道这些人就是林少的家仆?” 陈董明摇摇头,说道:“是不是家仆不知道,反正,他们都很听林少的话。” “是么。了不起啊,不仅能弄来这么多武器,还有如此实力的手下,再加上洪门的帮助,想不成事都难。”王亚樵忽而又想到了飞机,“那个在天上飞的家伙也厉害,机枪打的真准,还有那炸弹,一个劲的往鬼子的心窝里钻。” “要不这样,你以为我们能这么轻松的站在这里?”陈董明说道。 聚集在这里的人,只有陈董明王亚樵两位人类营长,其他都是终结者充当,虽然这之中也有其他帮会大佬,但他们的帮会相比小刀会与斧头帮,只能算中小势力,这些人所任的职位也只是连长,按资历算,这里真没有他们说话的份,不过每个人脸上洋溢的喜庆足以冲淡这么点不适。 门打开了,进来的是林义,军队草创,又因为每个连都有电台,所以,这支军队的指挥系统其实是横向指挥的,某些连或者营遇到难啃的骨头或者怀疑有敌人埋伏的地方时,会用电台联络上级,信息汇集到林夕这边,由他和艾迪观察后回馈消息。 所以,林义虽然没有带队参战,却是他们的上级,贵为军长。 跟他走进来的人是金牛陈凌峰等人。 “大家好,首先感谢诸位,若非你们的勇敢坚定,广州城不可能拿下。当然,攻占了广州不是最终目的,各位都在大城市生活过的,广州现在这么乱,想来也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接下来半个月我们将实施军管,同时将隐藏在广州的日方间谍特务找出来。” “林长官,这找间谍总不是我们的事吧。”王亚樵开口说道,“我不是害怕。你让我杀人那是没话说,可找间谍这种事…我还从没遇到过。关键是大伙儿都是外地人,到了广州人生地不熟,想要打探到消息,太难了。” 他说话时,转身去看身后的连长,包括陈董明。 找出细作,如果是在上海,陈董明到能应下,虽然手下没有干过这件事,可到底是本土作战,可如今身在千里之外广州,这个任务若是压下来,能做到怎样的成绩自个儿心里没底。 最关键的是,这场大胜必然让他们这支突然冒出的军队被全国关注,同时也要面临日军围剿,那么,为了生存下去,军队肯定要扩军,这个关头,任谁都不想放弃到手的权力。 一面是指日可待的升官,一面是不知前路的职位,多数人考虑到自己的能力后,选了稳妥的道。 看到没有人愿意站出来,林义正要说话,却见刚才表态的王亚樵站出来道:“既然大家没有人能做这件事,就由我来做吧。不过林军长,你可得安排些人给我,这方面我也是学生,一窍不通啊。” 看到有人愿意,林义颔首应下:“好的,我们的人会和你配合,另外,你也需要认真详细的了解事情的处理方法。诸位营长与连长们,我到这里来既是宣布我们占领广州这件事,也有告诫诸位的意图,大家现在是军人,我不要求每个人变成铁血军汉,但,必须遵守这里的规则。 另一个就是,广州城内还有日军残留,他们隐藏民间,需要大家一一甄别,告诉下面的士兵,别被秋后的蚂蟑咬死,那就贻笑大方了。” 林义说话时虽然也有表情,但表情很淡,浑身上下给人一种“冰”的感觉。 不过吸引大家注意的是王亚樵,众人心里把他骂了八百遍不止。刚才说的一连串的事头头是道,令所有人认为这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不想干,可没料到,当大家不愿意做的时候,这小子又跳出来说一力承担。 靠勒个去的,要不是你小子煽风点火,老子会做缩头乌龟!! 陈董明深深看了王亚樵一眼,心里不是滋味,他回过味来,林夕与国统区的人必然不是一路,再加上他透露给自己知道的,将信息结合起来不难发现,这个部门类似军统,虽然身在暗处不得见光,可权力不小,又是天子近臣,一旦林少的计划得以实现,这个位置上的人势必水涨船高。 不过再怎么着也和自己无缘,陈董明在心底狠狠的骂了几句,这才对林义问道:“林军长,不知道林少什么时候可以和大家见面,我们占领的广州,日军倚重的舰队全军覆没,光复广东指日可待,是不是应该学中央军那样把报社的人找来?” 林义道:“林少自然是要和大家见面的,但他现在不在城市里,而且,我们将日军指挥部打掉,又灭了他的舰队,再加上这里是唯一一个控制在华夏人手中的港口,想必不需要多长时间,日军就会大举来攻,现在不是轻松的时刻,再者,若是开新闻发布会…找来报社的人,出面的也是陈营长你们――这些都是小事,最最关键的,占领广东只是第一步,不可以懈怠,各位知道了吗?” “明白!!” 众人在林义忽然抬高的嗓门中大声喊道。 ------------ 第八十章 寻仇 广州已不是第一次经历战火,早在日军占领广州前,这里的人就跑出去大半。 而经过日军一年多的统治,人口更加稀少。 这一次虽是光复之战,但对普通的平头百姓来说,依旧是灾难。 林夕的航空炸弹威力太大,令他们胆战心惊,普通士兵迫击炮不熟练,将许多炮弹打到日军所在地以外的建筑楼层中。 仔细算起来,死在华夏军队手里的普通人不算少数。 幽静,无声,阵阵阴凉的风从巷口吹过来。 这是条偏僻的小巷,三个穿着军装提着步-1式突击步枪的年青人在里面走着。 “哥,我好像听到有什么声音。” 忽然,李啸伟停住脚步,侧头看向小巷中的一条小径。 大哥李啸弘走过去,随着他的目光将注意力放在小径中。 这是广州城区比较偏僻且充满穷苦人群的地方,李家三兄弟在父母双亡家产被夺后,就在这里生活,地方穷困,可三人却在这里得到了很多帮助,很多人,很多贫穷却值得托付值得付出的人,就是他们帮助自己三兄弟。 “有什么声音?”李啸弘诧异地看着自己弟弟,要继续前进。 忽然,一股如同风的声音飘入他耳中,三兄弟得到上面的命令,这个时期,广州有不少潜藏起来的日军,同时还有许多趁火打劫的破坏分子,上峰的命令是,无论遇到哪种情况都可以开枪,不过呢,如果能不危害到自己安全,碰到后一种情况能俘虏的话就俘虏。 老朱是不愿意让三兄弟单独行动的,可他也是琐事缠身,一时不查,让三兄弟溜了出来。李啸弘原是打算独自出行,可李啸伟和李啸天却不依不饶,才一同走到这里。 他之所以无视老朱的命令,是因为李啸弘心头有几根刺,来这里,是为了把其中的一根拔掉。 年纪最小的李啸天道:“大哥,真的有声音诶。” 飘过来的声音很轻,三兄弟一时不知道是什么声音,但可以确定,这应该是动物或者人发出的。 “换成驳壳枪,我们过去看看,啸天,你用自动步枪,站的远一点给我们火力支援。”李啸弘看着地形,山寨ak47对东方人来说有些大,不适合狭小的地方,所以换成装了木头托柄的毛瑟,考虑到三弟年纪小,近距离遇到危险可能无法应对,让他在较远的地方也是对他的保护。 朝小径前进,走了不到三十米,他们就听清了声音。 应该是人挣扎发出的响动,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对方没有呼喊出声。 “可能是日军。” 三兄弟再度检查枪械,李啸伟还拿出手雷,打算靠近后,先投一枚手雷进去探底。 小径是残破的巷道,只是荒芜后地面凝结了很多苔藓,多了许多杂草,阴暗的环境和周围的污水,养育着喜阴的生物,几人走过便是一片蚊蝇。空气中气味难闻,不过三兄弟多少习惯,并未觉得它有多么难以忍受。 声音越来越清晰,李啸弘甚至能判断出挣扎的那人是个女的。 十几秒后,他们确定了发出声响的屋子,李啸弘往里一看,这才发现情况并非他们想的那样。 一名穿着白色旗袍过耳短发的女子被人绑在柱子上,嘴里塞了灰色的布,看模样就让人知道那块布味道不好闻。 “袁莲乔!” 正要开口,弟弟李啸伟忽然将他扯开,同时作出稍安勿躁不要发出声音的手势,与此同时,房屋的另一侧传来几个人的脚步声。李啸弘深吸一口气,与弟弟一道潜藏起来。 袁莲乔是父母在世时,他读书时的同学,成绩很好,家世也不凡,如果不是同班同学,相互不会有太深的交集。 吱――门开了。 首先走进来的是个流里流气的青年,李啸弘一看到他心中就涌起怒火,身边的两个弟弟也是如此。他瞒着班长朱诚偷偷跑到这里,为的就是解决这家伙。 “好,很好,原本还担心无辜杀了你会给朱大伯和舅舅带来麻烦,既然你找死,就怨不得我了。” 李啸弘的目光从这位青年身上挪开,转到一同进来的另外四个人身上。 这四人恰好他都认识,和先前流里流气的青年一样,他们在这附近专门欺负穷苦之人,一般人不敢得罪他们,稍有轻慢,就是拳打脚踢,一年之中,有不少于三十人因为他们腿脚折断。对于凭借力气挣钱的人而言,这样的方法端是歹毒。 流里流气的年青人叫厉天,小时候偷鸡摸狗,年纪稍长就跟着帮会的人一起,****强丐恶霸,奸银妇女,能数落的坏事作尽了。李啸弘三兄弟过来后,这小子不知道什么原因,专门找他们的茬。 半年前,这里来了个小姑娘,才十三四岁的年纪,被厉天与一众人带走后,第四天,小姑娘死了,赤条条的身体,没有一处不是淤青,下体惨不忍睹,死前的惊恐无望刻在那张不过十三四岁的脸上。 另外四人和厉天一样,是附近帮派的成员,大的帮会是在大街区发展,贫民窟的收益并不在他们眼中,所以,这些人说是帮派,事实上是那些大帮会留在这里的眼线,依靠从穷人身上搜刮的钱财和卖消息给大帮派的钱养活自己,人数不过二十人,四个人便是帮会的首脑。 他们的名字李啸弘不知道,却听说过他们的绰号。 肥胖且四肢粗短的是“矮脚虎”;瘦的跟杆子一样的叫“麻杆”,这人喜好大烟,打架斗狠是没战斗力,却心狠手辣,什么歹毒的主意多是由他出,所以也有人叫他“师爷”;另一个中年大胡子,叫“黑铁铜臂”年纪其实不到三十,只是面相显老,打架最狠,一般四五个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也是这些人的老大;最后一位是皮肤黝黑的大汉,他外貌粗犷,却是这群人里面最擅长和外人打交道的,其他人称呼他为“掌柜”。 看到他们银笑着靠近袁莲乔,李啸弘招手,示意两兄弟绕过这里,堵住出口,占据制高点将敌人围杀。 破屋内,矮脚虎伸手在袁莲乔脸上摸了下,引来对方更大的挣扎,矮脚虎嘿嘿地笑,手指搓揉着对其他人说:“这女人够味道,滑嫩嫩的,帮主,咱们的生意暂时也不好出手,大家用完后留给我,照顾照顾兄弟!” 黑铁铜臂笑着道:“只要弟兄们同意就没事,说实话,这样的货很难找啊,一般时候只能看不能碰呢。行,等我过足了瘾再说…” 他不废话,走上前一把抓住袁莲乔的衣襟,只一用力就听“嘶啦”,外面的衣服就被撕破了,可以看到白皙如玉雕的锁骨和红绫胸褡,与如雪肌肤的贴在一起,令人垂涎。 就在黑铁铜臂要进一步时,屋子外传来手下的高呼,“什么人?” 紧接着,“轰隆”的爆炸出现,同时伴有人的惨叫。 “哒哒哒哒哒哒……” “啪啪啪啪……哒哒哒哒哒哒!!” “轰隆!” 猛烈的枪声让屋子里的五个人缩短了脖子,这枪声他们听到过,是那群打进广州的军队的,想到击败日军的士兵来找他们麻烦,各个神色大惊。 李啸弘见弟弟没等自己开枪就首先攻击,知道肯定出了事,不过他也不担心,听这动静,如果不是早有所料,必然不会相信引起这番巨响的才是两个十七岁都不到的少年。 于是毫不含糊,扣动扳机,将子弹第一时间射入黑铁铜臂的体内。 “哒哒哒……哒哒哒……” 黑铁铜臂实力最强,李啸弘必须要在第一时间解决掉他,所以最开始的两发子弹就要了这人的命。因为黑铁铜臂转身看向门外,所以此刻背对李啸弘,两枚子弹射入左侧的背心,直接在前胸开出碗大的口子,第三枚子弹因为枪口上跳,打飞了一只耳朵。 随后,李啸弘才有精力对付屋子里的其他人,这间屋子本是厉天用来发泄兽欲的,除了绑人的柱子和一堆稻草,再无其他,剩下的四个人连躲的地方都没有。步-1式步枪火力又猛,加之李啸弘进行了数次交战,不再会像初学者般将子弹一个劲的打光,所以才几秒钟,五个人就倒下了三人,余下两个都受了轻伤。 两个活下来的是厉天和麻杆,他们用死去的同伴尸体挡住子弹。 “阁下是谁,与我们广海会有什么仇怨?” 可惜,回答麻杆的是一梭子子弹。 噗噗地入肉声听在麻杆耳中刺的他整个脊梁都抖起来,有几颗子弹从尸体体内穿出,打在身侧和身后的地上,让他感觉自己是在死神镰刀下方。 ------------ 第八十一章 新问题 麻杆将尸体往前一推,绕过厉天和他挡着的尸体夺门而逃。 看到这幕,厉天怎么能落后于人,急忙追了上去。此时正是李啸弘子弹打光的时候,又没时间换弹匣,他拿起毛瑟枪,对着二人就是一通点射。 “啪啪啪……” 由于时间过晚,他射出的子弹打在厉天的小腿上,麻杆趁着这个机会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不过在没有看到的地方,“轰轰”,急促的爆炸掀起尘雾,即使是李啸弘的位置也能瞧见。 惨叫在墙壁另一头传来,爆炸产生的烟尘遮住了李啸弘不多的视野,他急切的对那边喊道:“啸伟啸天,情况怎样?” 才一会儿,那边就传来啸伟的声音:“没事了,一共十四个人,死了七个,五个重伤,两个轻伤。” 算上房间里死的三个人,这个帮会几乎被一网打尽,而且是一众高层,李啸弘心中多了丝欣喜。不过视线很快就被袁莲乔裸露的肌肤吸引,他用枪托砸破本就存在的破洞,看到袁莲乔担忧的神色,赶忙解释:“袁小姐,是我,李啸弘,以前我们在一个班的。你先等等,别着急。” 袁莲乔听了他的话后,这才觉得面前的人果然熟悉,于是,剩下因为胸前暴露的羞涩和为难,脸上带着泪珠和羞赧。 李啸弘到房间里,将衣服解下盖到袁莲乔的胸前遮住暴露的肌肤,这才把绳子解开。 与此同时,院子里的重伤员也被两个弟弟解决了。虽然不忍,可是,无论是他还是两个弟弟,对这些人,只有愤怒,加之刚才战场上下来,死亡的印记未曾消失,对于开枪射杀肉体没有反感。 袁莲乔惊魂未定,不过已经回过神来,李啸弘和她说了些话,发现情绪稳定,便朝门外走去。 才走出门外,他就看到了憎恨的人,厉天。 “是…是你们?!” 看到李啸弘三兄弟,厉天很吃惊,十分惊讶。 李啸天此时在五米远的地方,把驳壳枪对准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这个人胸口被两颗子弹击中,已是出气多进气少,“啪”,子弹射入头颅,地上的人身体猛的一颤,接着,再没了动静。 李啸弘看到厉天眼中的恐惧,可随即看到他伸向腰间的右手,什么都没说,拿着驳壳枪对他的右臂开了三枪。 “啪啪啪”,三枪过后,惨叫从厉天口中涌出,腿上受伤,如今手臂也受了严重的伤势,厉天再也支撑不住,身体倒在地上呼痛打滚。 “啊啊啊啊……” 李啸伟和李啸天把剩下的人解决,不能确定生死的,给人的胸口补上一枪,唯独一个受了轻伤的幸存者,在两兄弟的枪口下,很配合的让李啸伟用绳子将他绑成一个粽子。 “你没想到会是我们吧。” 看着地上惨叫的厉天,不知为什么,李啸弘胸口的愤怒消失了,对方的性命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再多的仇恨,再大的恩怨,一颗子弹就能了事。 于是,李啸弘缓缓抬起手臂,把驳壳枪对准厉天的脑袋。 看到这幕,厉天吓的哆嗦,他本来就因为身上的伤颤抖,现在抖的像糠筛。 “李,李兄弟,不,李大哥…别开枪,别开枪,你也知道我是给他们办事,那些事就算我不做也有人做的呀。对对,我,我不是人,我是畜生,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当我是个屁放了吧。各位爷,各位爷,饶小的一命吧!!” 厉天涕泪皆流,一边哭嚎一边数落自己的罪过,虽然身体抖的不成样,可他还是做出磕头状,由于牵动伤口而发出惨烈的哭嚎。 李啸伟看到自己大哥没有扣动扳机,把步-1式对准他,对李啸弘道:“大哥,这家伙嘴里从没有说真话,你不会不忍心吧。如果你不忍心,那就我来。” 厉天看到年纪更小的家伙对自己杀心这么重,赶忙挪开一点,向李啸弘和李啸天求饶,却听李啸弘说:“啸伟,啸天,你们把枪拿起来,这个人不能只由我杀了,应该由我们三个一起杀。我数一二三――一,二,三!” 不等厉天脸上的悲切化作狰狞,三人端着的枪口就喷出子弹,在他身上打出几十个血孔。子弹近距离射入他的身体,将厉天打的浑身抖动起来,血就像从漏斗里渗出,洒了一地。 李啸弘听到身后动静,转头,发现是袁莲乔,她的脸色比刚才更白,于是走过去,说:“我带你出去,闭上眼睛别看。” 袁莲乔微微摇头,深深吸了口气:“没事。” 李啸弘看她平复下来,说:“我带你出去,这…得处理一下,哦,还没给你介绍,他是我二弟,李啸伟;他年纪最小,叫李啸天。” “大家好。”袁莲乔恢复的很快,没有了刚才的娇柔。 袁莲乔走到了外面,面对着院子里的大量尸体,李家三兄弟合力,把尸体堆放一起,他们没有实力处理十几具尸体,只能做到这步,等回去后告知舅舅或者朱班长,由他想办法处理。 虽然占领了广州,可广州城内不时还能听到枪声和爆炸,可大势已定,零星的抵抗很快就会消失。 日军和中央军的反应都很快,林夕没有向媒体透露丝毫信息,也没有举行官方的发布会,收服广州,歼灭一万多日军,令日军舰队覆灭,三个消息,无论哪一个都能惊动世界。虽然此时欧战已经开始,但还没有到水深火热的地步,而华夏战场,尤其是华夏军队和日军的对抗,交换比例世界各国心底都有数,这次打出的战绩惊掉了很多人的眼睛。 这里面最关键的还是美国,林夕很担心艾泽拉斯在美国的产业受到美国政府影响。 第十八师团接到命令,像广州合围,剿灭这支盘踞在心腹之地的华夏军队。 可就在他们刚刚启动时,五声巨大的爆炸就将这支参加登陆广东的军队打残。 五枚十吨重的超级炸弹,消灭的不单单是数千日军,也不是各种重武器,而是日军的信心。 这五枚炸弹林夕是在白天投下的,百米高的烟柱露出恐怖的面容,方圆数里都能感受到地面的震动。 两百米内无人幸免,几百米外活下来的士兵如果不能得到修养和治疗,一样难逃一死。 刚刚集结就被如此恐怖的手法打断,东京的高层接到消息后也是失声。 十八师团还有近两万人可以出动,可是,在这种一颗就能扫平直径几百米地面目标的武器面前,没有人还能保持战力。 闭耳不理会外界的信息,林夕的人开始一系列规划,尤其是移民计划,更是早早开始布置。 日军的应对方法不可谓不快,鉴于国家千疮百孔的保密体系,日方已经向美国递交抗议书,美国的陈飞雁也发来电报,说明今后武器想要输入华夏将变的极为困难。 战后的广州显得萧条,此时,城外一群穿着军服的士兵跪在地上,当站在他们身后的士兵手中的枪扣动扳机后,人群如整群人全部倒下了。 几次三番的告诫,依然不能改变这批士兵的习性,将近两百名士兵因为被违反军纪,被处以枪决。 严厉的军纪让很多人不满,以至于出现逃兵,可惜,林夕安排的终结者让这类人不出五十里就会被击毙,而终结者又因为千变万化的能力,虽然只有几百人,却将隐藏在广州的大量间谍找了出来。 间谍里面有日方的,有中央军的,也有社工党的,还有苏联与欧美的,最后这类人数最少,而且多是隐藏在前三者当中,是间谍中的间谍。 一片忙碌和暗流涌动中,吴建豪和叶弘带领的船队在林夕的护航下,和中央军方的人一起来到了广州。 “广东虽然没有被彻底解放,但是大局已定,而最为难的,是接下来要面临的问题,那才是真正的难题。”林夕想到。 ------------ 第八十二章 依存 林夕知道自己的能力,外交事件,不是他能应付的。所以,如何和对方交流,他都推给了其他人。 包括刚刚来广州的叶弘,虽然金牛也合适,但在这方面,叶弘比他更适合,能给他争取更多的利益。 “你们虽然才过来,但必须尽快负责起这件事,美国的事情你们也听说了,我们不能走明面渠道,不能再大规模的搬迁工厂,所以只能由我过去。” 金牛蹙眉道:“小鬼子不是只抗议给我们提供武器吗?怎么牵扯到工厂搬迁了?” “应该是我们的动作太大,让美国人警觉,虽然澳洲和南洋几个工业区有了雏形,可是,还有六成的设备还需要搬迁,现在这样,麻烦了。”吴建豪摇头,心里想着解决办法,可一切掌握在别人手中,他又有什么办法。 “你打算怎么办?”金牛问。 艾泽拉斯集团是由当初林义等终结者变身的欧美人以及林夕注册的,由于股东多是欧美人,所以美国政府和当地政府对此关注不多,直到林夕买进大量粮食、煤炭、石油,并以极大的数量抛出黄金后,才引起当局注意,随着华人扶持会加入和工业区内的大量华人出现,艾泽拉斯被高度警戒,再算上这次事件,不想引起当局警觉都难。 林夕早就考虑过这种事,却没想到来的这么快,关键是大量工业设备没能彻底转移,这才是他最关心也是最头疼的。 林夕道:“美国的事就交给我了,叶弘金牛,怎么和中央军交涉你们自己想办法,我要去美国,试试看,能不能靠金钱把关系砸出来。” 几人都知道林夕砸钱的本事,虽然和之前在国内一路走去上海时的吝啬状出现一百八十度的在转弯,但是,他们乐于这样的变化,至少在林夕的描述中,自己做的事情于国于民都有益。 政府派来的是两个军衔为中校的男子,四十岁的模样,任正职的有啤酒肚,一脸随和,以至于让人觉得他不应该穿军装。 放下窗帘,林夕转头看向屋内。 “有什么不好的消息就说吧。想必你们也收集不到好消息。” 他找了张位置坐下,看向屋子里的十几名终结者。 林义也在其中,他首先开口:“目前军队气氛紧张,你施行的严厉军纪让很多人不满,虽然有我们存在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气氛,但坚持不了多久。他们本就不是军人,在上海混帮派的时候沾染了很多陋习,强行令他们改变,只会适得其反。” “你有主意吗?” “招兵,招募新兵,然后把他们集中起来训练。通过正规化途径,把里面不合格的人淘汰。但里面存在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林夕忽然又道:“等一下,如果把他们当新兵训练,那广州呢。广州怎么办?我们总不能不设防,算上可以服役的伤员,满打满算也就一万人,十八师团虽然没再攻来,可是,日军绝对不会无视我们占据广州,一旦打通这里,海外的物资就能沿着这个口子进入。” “我们的想法是,由你乘坐无人战斗机或者x-黑鸟,利用人机一体侦查守卫。” 另一名终结者这时候开口:“但因为艾泽拉斯有参战嫌疑,恐怕,美国暂时不会给政府支援,而你又要在南洋与澳洲打开局面,恐怕会分身乏术。” 又一名终结者道:“最关键的是,你原本打算的,去欧洲收敛灵魂的计划恐怕就此泡汤。” “目前来说,整个艾泽拉斯是靠你支持起来的。而你又因为广州局势被限制着,所以现在犹如一潭死水,必须想办法尽快稳住广州,如果可以,收服广东后再将目光投向外界才是你的选择。” 林夕揉着眉头,虽然对他来说,自己的计划永远是用来打破的,但是,被打破的如此彻底依旧让心憔悴。 “你们能不能告诉我,我的计划,到底能实现多少?” 坐在位置上哀怨许久,林夕问道。 林义问:“你现在有多少个金色格子?” 林夕“看”了眼,回答:“三十八个。” “距离一千还有很长一段路,你应该做好三年的打算。” “三年?!”林夕瞪着他,说道:“你不会不知道二战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吧。再过两个月就是一九四一年了,到那时二战就接近尾声,我能运作的机会就不大了。” 林义却道:“我不这么认为。” 深吸一口气,林夕伸出手,做出请的姿势。 林义自然当仁不让,开口道:“这个世界虽然和你经历的世界很像,到毕竟有不同之处,再加上你的存在,如果有可能,你完全可以凭借超时代的科技改变二战。至少,你可以将被德军逼到敦刻尔克胡英法联军轰杀大半,让二战形式变的更加复杂。另外,南洋地区的土著也可以成为金色格子的源头,他们加上印度等地,总数在两亿以上,这个世界虽然不同,不过应该不会低于两亿,哪怕只杀掉百分之十,也有两千个金色格子。” “可你别忘记了,如果掀起如此大的杀戮,世界都会和我们为敌,更何况不是所有华夏人都会站在我这边,国人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内斗,你拥有我的记忆,不可能不了解吧。” 林义说:“我自然知道,但是,你顾忌过这些吗?” “……” 这时开口的另一个终结者,“如果你这么在意,就不会将目光从华夏移开,转而放眼南洋等地,再者,拥有金色格子,哪怕真到了这一步,你又担心什么?南洋本来就是你开的新盘子,即使和美国打核战争,这块地方毁了也就毁了,相反,只要你把核弹连续投到美国本土,还有哪个国家会真正站起来叫嚣?” 林夕呵呵冷笑:“反倒是你们看起来更像穿越人士了。这么不在意改变历史。” “历史本就是用来改变的,就像你曾今看过的一本小说,沿着剧情继续,虽然能预知种种危险并尽可能避开,但收益极小,相反,破除剧情的限制将迎来更大的利益,不是吗?” 林夕想到了还在大学时读到了一本小说,那本小说还开创了一个流派,很了不起。后来有很多的同人,不过同人小说也都陷入一个误区,就是身在其中依然遵循小说的轨迹进行,破开局面能赢得更大的利益,可因为天性,人还是习惯性的期待局面能在自己的意料之中。 闭上眼睛,林夕靠着踏实的椅背,目光从面前的十几个面貌不同的终结者身上扫过。 真是讽刺,上辈子如此,这辈子也是这样,能和自己商量事情的永远不是人类。 林夕忽然觉得自己很悲哀,每个穿越者都有收集名人的习惯,可惜,第一,他没有遇到过所谓的名人,第二,他没有独特的领袖气质,行事到现在都没有具体的规划,然后是最重要的,他的计划疯狂,除了亲密的人,很少有人会在得知他的全部计划后还能支持。 无论是美洲的洪门,还是金牛陈飞雁,亦或者小刀会和斧头帮,这些人没有一个怕死,但是,这个计划若是失败,将会是华人和华夏在国际上处于极为不利的位置。 “不错,你们是对的。而且,在这件事上,我能信任的,也就只有你们了。跟着我,疯狂吧!” ------------ 第八十三章 招募 1 挑着担子的陆生正巧来到村口,却见自己的好兄弟甘将侯从村里出来。奇怪的是,对方没有带任何农具。 不等他继续猜想,甘将侯朝他走了过来。 “哥,今儿早上我去城里的时候,看到张告示。说如果去南洋,就先给家里发一千斤粮食和二十块大洋做安家费。我打算过去,哥,你要不也过去吧。” 陆生听他这么说,脸色忧郁:“先别急,过去是干什么?” “好像,就是到厂里上班吧。他们说那里却华人,当地人又懒不肯工作,所以就到国内来招。而且工钱丰厚,一个月五十斤粮食外加十块大洋,做的好的还有奖励。哥,多好啊。”甘将侯说的满脸兴奋,似乎这些钱和粮食都到自己手里了。 陆生没这么乐观,他劝慰道:“先别急,这么好的事怎么会落到咱们身上,可千万别被骗了。” 听大哥这么说,甘将侯兴奋地脸又由于起来,却又是不甘。 陆生知道自己兄弟的情况,光棍一条,家境贫寒,已经二十几了,没一家姑娘愿意上门。加上这些年的天灾人祸,境况更是难熬。可他转念一想,自己又何尝不是呢,家中一个老母和两个弟弟,母亲卧病在床,他和弟弟忙前忙后,又因为母亲需要人照顾,三兄弟吧必须有一个人在家里。再过几年自己也要三十了,村里的媒婆倒是帮他介绍几个对象,可一了解他的情况,都拒绝了,这些年结婚生子的心思也淡了下来。 甘将侯这时候说:“哥,我进城的时候,听说里面有了一种药,什么病都能治,就是药比较贵,如果我们报名拿到安家费的话,伯母这病可能就有的治了。” 他的话犹犹豫豫,但听在陆生耳中却出现波澜。 “真的?”陆生激动道。 甘将侯只在城里的时候瞥了一眼,其实也不能确定,只是道:“应该是真的。要不哥,你和我一起去城了,反正我问了招工的人,时间上不急,只是去的晚的人,可能被安排到更远的地方。” 陆生就说:“那你在这里等一下,我把东西放到家里,和你一起去。” “好。” 二人是在中午刚过到的广州城,城门口侧面聚集了很多人,甘将侯有些奇怪,因为他知道,招募工人不是在这个地方。 “你不知道?”陆生看出了他对这里发生事情的疑惑,就走上前探听消息。 “嘿,这位老弟,怎么这么多人聚在这里啊。发生了什么事?” 被问话的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看到陆生和甘将侯是赶集打扮,就解释道:“刚来吧。呵呵,这儿在招兵了,条件丰厚。一当兵就给五百斤粮食和十块大洋的安家费,哪怕是最低级的列兵每个月也有五块大洋。这么好的条件,怎么能没有人呢。” 甘将侯一听,就不满地说:“可我听说到南洋打工,安家费是一千斤粮食和二十块钱。难道那是骗人的?” 这人就看向他,说道:“招兵的和招工的都是一个人,就是把小鬼子赶走的将军,怎么会骗人。到国外打工是赚钱,可毕竟太远了。谁家里不是上有老下有小,如果有兄弟姐妹帮衬倒是可以长期在外,那边到底人生地不熟,还是在家门口实在。而且你们不知道啊,在这支军队里当兵,拿的可都是冲锋枪,还有镜面盒子,我可是托人问过了,那镜面盒子,可是要一百二十块钱才能到手,现在只要当兵就有这家伙,表现的好,等不当兵了还能挑选一支武器带走。啧啧,一百二十块啊,虽然出手卖掉不可能是这个数,可怎么也能收回一半,你瞧瞧多实在。” “是啊。对了这位老弟,我还听说最近出了一种药,什么病都能治,是真的吗?”陆生问这个问题时有些急切。 那人说:“不是一种药,而是好几种,虽然他们说不是包治百病,不过以前一直没法子的肺痨啊、感染啦什么的,都有药可以治了,只是价格很贵,数量不多,而且要看资格,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什么资格?”陆生惊讶的问。 “那药那,最贵的也就四十块钱。不过,你手里就算有一百块钱他也不会卖你,他们优先供给军人和工人,比如我当兵了,就能用四十块钱优先买到这药,你要是去了南洋,家人也能优先买到,因为去南洋的人比较少,所以,如果家人有去南洋的,只要一半价格就能到手。只是有次数限制,这方面查的很严,不然又是一条发财的路子。” 这位仁兄真是一切向钱看齐,陆生问完后心里有了计量。 “这最贵的药也就四十块钱,当兵的话,能发十块大洋的安家费,虽然每个月都有五块钱,不过也得过上几个月。可如果去南洋,价钱就能降到一半,而安家费正好是二十块,这样的话……” “哥,你怎么了?”甘将侯瞧见大哥发愣,摇着他的肩膀问。 陆生回神,看着他道:“没什么。我娘这病总算有的治了。” 甘将侯听了也是开心,笑着说道:“是啊。大哥,你决定了。” “嗯。不管咋样,得治疗我娘的病,等她病好了,我在外面打工赚钱,至少陆元和陆文就不用像我这样辛苦了。走,带我过去。” “好咧。”甘将侯本就想趁这个机会到外面去,反正在村子里死活都是一个样,不如到外面闯闯。 于是二人去了招募工人的地方,和想象的不同,招募工人的地方也有很多人,而且有不少长相斯文的年青人维持秩序。听人说,这些人都是从美国来的,放到古代,一个个都是秀才出生。 陆生和甘将侯报名,就有人过来记录他们的信息,籍贯、家庭住址,家人情况等等。 就在这时,陆生忽然在人群了看到了个熟悉的背影,赶忙向面前的青年告罪,对方没有显出不虞之色,颔首同意让他先离开。 陆生离开后,急忙跑去刚才看到的有熟悉背影的地方。找了圈后,终于锁定目标,走上前一把抓住排在队伍里的一个十六七岁的青年,“陆元,你怎么在这里?” “哥!?”青年的声音中带着惊喜和惊讶。 陆生蹙眉道:“你怎么在这里?知道这是去干什么吗?” 这名青年就是陆生的二弟,名叫陆元。看到大哥面色不虞,就道:“知道啊。我问过了,只要同意去南洋就有一千斤粮食和二十块钱,我就可以用这些钱给娘治病了,哥,你怎么……难道你也要去?” “那是当然,我是大哥。你回家吧。治病的事有大哥我,不用你操心。” “不要。”陆元拒绝道,“哥,我也也要去,反正我在家也没事,干活也没你利索,做生意又没本事,要是错过了这次机会,可能就找不到这么好的工作了。” 陆生严厉道:“这是去南洋,是万里之外,要是去了那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别胡闹知道吗?” “哥。”陆元不满地道,“哥,我不是陆文,已经不是小孩了,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总得让我自己做回主吧。” “两位,如果是因为家事,请先回去处理,不要影响其他人。可以吗?”一名维持秩序的人走了过来,礼貌中带着隐隐的冷拒。 陆生赶忙应是,借着自己力气比弟弟大,将他拖出队伍。 ------------ 第八十四章 招募 2 陆元很不满哥哥的独裁,不过他也正因为知道哥哥不会同意,才偷偷加入队伍,没想到竟然这么巧会在这里和哥哥碰面。 “哥,你到底要干什么?我现在也要养家糊口了,可你也知道现在的广州,什么地方能找到这么好的工作。”陆元跟着大哥走到人流不密集的地方。 陆生说:“不管怎样,我都不允许你去这么远的地方,治娘的病要的钱由我出,你就在广州,继续学业,我到了那边会定期寄钱回来的。这你不用担心,等娘的病好了,你和小弟都能继续学业,不会再这样了。” “学业!哥,现在就算学习了又能做什么?你不知道学校里教的是什么吗?什么诗人,什么哲学家,什么历史,这些东西有什么用?能拿来种地吗?能拿来赚钱吗?除非我能进教育局,可我知道自己,我不是那份料。” 此时华夏的学校,虽然从外引进了很多,但是,文艺占了很大一部分,理工方面的内容很少。而且,即便是理工科的学校,学校里也必须有文科,有教授文艺的教师,曾今青岛倒是有一座纯理科的学校,可惜,校长后来被人打死了。 陆元以前的学校也是,虽然有理科知识,却只是最粗浅的内容,留学日本的学生因为这个国家的引导,更多的学生还是学了文科,留学欧美的虽然有能力,却因为国家的工业现状,只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注意到了,可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人能做出改变。 陆元虽然是个二十岁都不到的年青人,却已经发现了存在在学校里的问题,学习为了让生活更有前途,但现在的问题却是,哪怕他学有所成,最终恐怕也就替人打工的下场。 陆生一脸严肃,他秉承的是长兄为父的思想,自己母亲多年卧病在床,父亲在世时,由他和父亲工作,为母亲治病并供两个弟弟上学。如今有机会再次让弟弟上学,陆生怎么会看着对方放弃“大好前程”不顾,跟着自己到南洋打工呢。 自己哥哥是什么脾气陆元很清楚,看大哥的脸色他就知道对方心里想什么。无奈地摇了摇头,陆元用冷淡且拉开距离的嗓音沉声说:“大哥,有些事不是由你决定的,这是我的路,是我将来要走的路,不是你的,你安排不了。” “你――”这是弟弟第一次这么跟自己说话,陆生紧蹙的眉头更浓了。 最后还是报了名的甘将侯跑过来,把情绪激动的两兄弟安抚。 因为要等待船只,并且,在此之前还要领取粮食和钱,所以他们报了名的人离开,还要半个月时间,所以不着急。只是第二天听说报名的人职能分配到一个月后的船只,并要去更远的地方,心里登时舒坦,有比较才有幸福,和这些人比,自己并非离家最远的一批人。 在另一边,募兵地,随着几架艾泽拉斯研究的战斗机来到广州,李啸伟走到刚刚展开摊位的飞行员招募地前。 每个座位前都有伏案做记录的人,他们并不抬头,只是机械般的问出问题。 “姓名。” “江木。” “年龄。” “属狗的,有…29吧!” 写着记录的人抬头,看清了来人的样子,这人遗憾的摇摇头,道:“抱歉啊。你的年纪有点大,不适合做飞行员。” “我不?我怎么会不适合呢,我的身体可健康。” “卫兵――请这位大叔下去。” “……” 飞行员需要的不只是强壮的身体,最好还是有文化的人,可是,在多数人是文盲的华夏,这类人少的可怜。虽然招募飞行员的工作今天才开张,可金牛已经将问题告诉给从美国过来的司徒风等人。 他们经过几个月的训练,也只到了会开飞机的程度,林夕虽然知道中央军有不少飞行员,可又不认识大家,又谈了挖墙脚。而且,哪怕那些人过来,也不一定能快速解决飞行员缺乏的问题,自己培养还是很重要的。 这些时间,林夕在太平洋上空跑了不止一次,砸下海量黄金后,终于让美国松开海关,让艾泽拉斯的搬迁工作与物资收购渠道恢复正常。 招募飞行员的是美洲来的人,他们要求严格,但,不得不因为国内的现状头疼。李啸伟读过书,身体不错,因此很快就通过,只是,最终能否成为飞行员还需要进一步测试。 林夕为他们准备的飞机是p-51野马,它是非常不错的飞机,虽然低空机动性令人病垢。可他又不傻,会把一群新手消耗在日军的老鸟身上,利用野马的高空高速能力,发动游击战风格才是他对这批飞行员的规划――包括美方人员。 p-51的速度很快,除了喷气式飞机,它是活塞式发动机中飞的最快的,而且航程也很高,也是最优秀的万能飞机。 日方的战机林夕没想过依靠菜鸟解决,自己的高端人才经不起消耗,除非基数变的充足,损失了一批也能快速补充,否则,他只能亲自上阵。 现在招收飞行员的目的,就是给将来的飞行员储备人才,如果能通过与日军的战机斗狗,训练出一两个王牌,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广州,不,应该将范围扩散到广东一个省。 由于林夕的军队打下了广州,并将游弋于附近的日军舰队消灭,加之对周遭日军投下的海量炸弹,一时间,竟然让日军调动出现了暂停,许多刚刚准备开拔的军队不得不因为军用物资的消耗和人员的大量伤亡滞留原地,甚至主动撤出广东,避免迎来更多的轰炸。 半个月后,陆生和甘将侯踏上了轮船,前些天,陆生领到了发给他的二十块大洋与一千斤粮食。他把粮食带到家中,和弟弟把母亲带到城里的医院让医生诊治,虽然只有二十块大洋,但因为他的南洋务工身份,医院给了极好的待遇。 用了一种陆生从未听过的药后,母亲的肺痨居然开始好转,听医生说还要过段时间观察。不过陆生三兄弟以及他们的妈妈都能感觉到身体的康复情况。 只是陆生母亲身体有了变好后,又担忧起儿子去千里之外工作的事情来,想着要不要把粮食和钱交还回去,让他不要去了。 听到这话陆生哭笑不得,向她解释医治她身体的费用的事情。虽然陆母知道自己所用的费用定然不菲,但听到超过一百大洋,最终还是看在儿子要去南洋务工的份上只收二十块时,什么话都不说了。 命是由儿子给人卖命的条件换来的,而且对方待遇不错,若真的让儿子离开,反倒是他们的不是了。 “哥。你怕不怕啊。”船开始启程,两人再看不到送别的亲人后,甘将侯忽然问向陆生。 陆生不明所以:“什么?” 甘将侯说:“小鬼子的军舰啊。听说小鬼子的军舰被打沉了,可他们的军舰多,要是咱们遇到又给咱们来上一炮,那可就――” “别瞎说,快呸呸!!” 甘将侯于是呸呸了两声,“我们现在是在海上,真不能这么说。” 万一给船来上两炮,二人虽然水性不错,也得玩完。 可是,就在第四天,他们所在的船队还是看到了海平面上出现的日军战舰,一瞬间,船上的国人惊慌失措,恍如看到末日来临。 ------------ 第八十五章 务工途 海面看到了支那人的大型船队,正巧南下的日军舰队发现了,命令很快传达下去,拦截这支船队。 上面虽然悬挂美国国旗,但是,从情报人员发回的消息让日军高层知道,攻占广州的华夏军队使用的武器,都是由一家美国公司提供。 距离与美国宣战虽然还有一年多的时间,但是,鉴于越来越大的压力,高层逐渐意识到仅仅依靠华夏战场得到的补给,并不能解决国家物资紧缺的问题。石油、高品质铁矿,铜矿等等。 根据他们了解,名为艾泽拉斯的集团在澳洲南洋等地发现了大批的矿脉和油田。 同一时刻,看到日军军舰的人形兵器操控安放在一个房间的巨大设备,将信号发送到正在空中执行巡逻任务的人工智能艾迪身上。 接收到信号,检查弹药舱情况,艾迪加大马力。 “开始提速……一马赫……” “二马赫……三马赫……四马赫……” 艾迪的前方出现了白色气芒,气芒凝集一点,变成了肉眼可见的三角形状――锥形激波形成。 表面温度直线上升,到了熔金化铁的地步,可是陶瓷外壳却让机体内的温度依然保持在五十度以内。 几马赫的速度,十几分钟,艾迪就发现了日军舰队,下方武器舱打开。因为林夕只是用一个金色格子制造了反舰导弹,所以它携带的导弹都是反舰导弹。鉴于此时的军舰多是大吨位的舰艇,即便反舰导弹称的上黑科技,为了达到击伤敌舰的目的,艾迪分配时,还是一艘军舰两枚导弹。 这样做虽然不能击沉敌舰,却可以造成威慑,给己方船队争取时间。 六枚导弹发射后,艾迪掉头就走,这里的讯号已经发送到林夕那边,接到信息的林夕也会做好准备,将和艾迪一同战斗。 因为生成空间的特殊效用,生成格这些天积累了不少反舰导弹,等他坐上飞机,就可以将生成格内的武器直接取出,放到武器架上,等于给艾迪准备了巨型弹药舱。如果还不够,十吨重的“超级炸弹”也能派上用场,只是这种能在陆地造成小范围地震效应的炸弹投到海上,林夕还没见识过。 陆生和甘将侯以及一众前往南洋务工的人,是这个世界除了日本海军第二批见证反舰导弹威力的人。虽然他们距离较远,看不清最后关头的蛇形机动,可是,巨大的导弹落到舰艇侧面轰然炸开的场面还是让人精神一震。 风间忠一郎少将本是打算将挂着美国国旗的船队俘虏的,但是,当几艘军舰受伤后,改变主意,命令舰炮在进入射程后,对敌人船队炮击。 可惜,直到艾迪飞了个来回依然没有接近舰炮的有效射程,等到林夕这个人形武器库出现后,只能饮恨于此。 如果不是林夕考虑到日本海军的敌人是美国的太平洋舰队,这才没有将几艘巡洋舰护卫舰送入海底。毕竟,当初如果不是停靠码头的日本舰队可能威胁到进攻部队,林夕也不想将这股力量消灭。 岛国既是疯子,那么,就该让他们彻底疯狂,在他的规划中,这个国家的人将在最后变成生成空间中金色格子的数字,为自己异能的进化添砖加瓦。 陆生和甘将侯在看到导弹攻击军舰的几天后就到了加里曼丹岛,也就是婆罗洲。 东南亚有不少油田和矿藏,但为了将来自身势力的发展,艾泽拉斯工业区的规划不但要考虑运输情况,还要考虑工业区对周围的影响力,或者说辐射力,能不能将这些人武装起来后快速攻占一片地区,就要从这方面考虑。 随着资金的到位,林夕的异能发挥作用越来越大,再也不像到美国以前,只能用它炸人这么简单。 那时候,元素重组的十立方米空间每天都有剩余,只能用它制造食物将其用掉,让它不至于浪费。可现在,林夕只觉得一天只能使用十立方米太少了,应该再增加。 下船后,陆生跟着其他人被安排到城市郊外的简易房中,伙食称不上美味,但这些过来南洋的人都很满意。 至少,这家公司连伙食都能准备的充分,那就肯定不是传说中的骗子,对这时候的国人而言,能吃上饱饭就不错了,如果真像字面上一样,一个月五十斤粮食和十块大洋,在他们看来就是天堂。 唯一让他们难受的是这里的气候,就在刚才,便有好几个人因为生病被人抬走,虽说组织队伍的人保证有药可以医治,可恐慌还是不可避免的在小部分人心底滋生。 大家出来搏命,自然希望衣锦还乡,吃苦劳累不算什么,可要是因为生病就麻烦了,穷苦之人,累和苦都不怕,就怕生病。 甘将侯和陆生站在队伍里,今天晚上,他们要领取自己的生活物品。 三块毛巾,一个脸盆,一个饭盒和一个钢制水壶,还有两个杯子,听说一个是用来刷牙的,但无论陆生还是甘将侯,都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把名叫牙刷的东西塞到自己臭烘烘嘴中。 “哥,我有些难受,好像要拉肚子。”领到东西,甘将侯在去睡觉的地方时,突然捂着肚子,于是把东西交给陆生,一路小跑着去了厕所。 这里的规矩很严,容不得务工人员提出异议。加上船队的伙食虽然单调,却比自家要好,即便感到不适,还是忍着。 为了方便管理,五十人被编为一组,这也方便将来的军事化,以五十人为一个排。 管理这五十人的,是美国华裔挑选的人员,虽然缺少实际管理经验,到十几天的相处,也让他们总结了些经验。 管理陆生这个组的是个名叫叶烽烟的人,年近三十,在美国的唐人街开了家包子铺,生意只有华人光顾,所以勉强混饱肚子,称不上兴隆。 “大家注意啦,这里宣布一件重要的事情。”叶烽烟挥手让大通铺里面的人安静,可这些人才下船,又看到了异国风光,加之对未知生活的期待和惊慌,哪里能像船上那样听话。 看到没有人理会自己,叶烽烟拿出一个哨子,把它放到嘴中,然后猛地往里面吹气。 “咝咝咝咝……” 哨子吹出的声音一点都不响,却很刺耳,它像一根针一样从耳朵一直钻到人的脑仁里,叶烽烟周围的人忍不住捂住耳朵眯起眼睛。这种声音和用指甲在玻璃上挠时发出的响动很类似。 “啊,好啦好啦,大家快闭嘴。” “你,别说话啦。” 很快,叶烽烟身边的人就开始主动呵斥远处那些还在说话的人,而随着吵闹的环境静下来,刺耳的声音毫无阻碍的穿透房间里的所有人的耳膜。 叶烽烟就用这个哨子,很快让自己手下的五十号人安静下来。 “知道安静啦!要是再这样,就离开我的队伍,到更远的地方去。明白吗?”能威胁的话实在不多,如果说遣送回国,估计不少人巴不得如此。 这么辛苦的把他们骗出来,要是再送回去,哪怕叶烽烟是美洲洪门推荐过来的人林夕也要给这群人好颜色看。 叶烽烟对着安静下来的人竖起一根手指,“今天发给你的东西很重要,过一会儿,上面会安排人给你们送来鞋子和袜子。这里要和你们说一点最重要的,第一,保持双脚干燥,每天检查袜子和鞋子,保证它没有受潮。这里的气候会吃掉人的脚趾,我想你们也不希望自己身上少几个部件。” 听说有东西会吃掉自己的脚趾,立即有人担心起来,陆生和叶烽烟相处的不错,立即举手――这是对纪律的要求,因为这批人很多都会转变成民兵,所以一开始,就在生活中刻入军事印迹。 “什么问题?” 陆生问:“为什么会吃掉我们的脚趾?” 叶烽烟听长官说过,是因为这里潮湿的气候,不过他不打算回答的详细,越是详细的解答对这些人而言越是不会认真,就道:“一种喜欢你们受了潮的脚丫子的虫子,记住,每天早晚都要检查鞋子和靴子,保护好你的双脚。” 他边说边走,已经有了个来回,“每天的居住地附近都有热水供应,所以,我建议你们每天睡觉前都洗个脚,然后用毛巾擦干,记住,保证擦脚的毛巾的干燥。第二点,不要做傻事,不要给我和大家添麻烦。因为接下来的工作会很紧张,任何的小失误,都将给大家造成严重影响。” 又有人举手,叶烽烟道:“什么事?” “叶大哥,什么叫傻事?” 问完后,屋子里充满了笑声,但叶烽烟没有笑,而是一本正经的回答:“任何规定的,和没有规定的事情,不要给大家添麻烦。记住这两点,对你们在这里生活很重要。” “还有,你们谁有不舒服的要快点说出来,有些人可能水土不服,早期治疗康复的速度快,不要硬挺着,我们没那么多时间等着你躺到病床上,也许等你康复的时候,因为所在的小组被安排进了人,你就可能被安排到更远的地方。好啦,就说到这里,想打热水的就去打热水,十一点前必须睡觉。” 叶烽烟离开后,陆生想起了甘将侯,“他拉肚子,会不会就是水土不服呢?”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他就想拉着对方去找医生,听叶烽烟的意思,如果朋友生病时间太长,就可能和他分开,这对陆生而言是决不允许的,虽然周围的人中有不少他都认识,有几个还是邻村的人,但,怎么也比不上甘将侯。 于是,当甘将侯捂着肚子疲惫的回到屋子后,陆生一把拉着他朝旁边叶烽烟睡觉的地方赶。 ------------ 第八十六章 飞行员 李啸伟被录取后,没有立即送去训练基地,而是先进行地面训练。 为了让散漫的性格有所改变,新兵训练格外严格,同时还会教授他们文化知识,一名飞行员要是连字都不认识,还怎么操控飞机。虽说熟能生巧,可时间经不起浪费。 许多东西需要专业知识,他们要学习,不认识字怎么学。缺少教官的广州军更需要他们能自己主动学习,而非像赶羊一样一个个照顾。 终于,在半个月后,李啸伟终于得到通知,可以前往机场近距离的接触飞机。 接送他们的是几辆道奇卡车,第一次坐上这个物件,李啸伟和许多人一样充满好奇。卡车尾部喷出的也不是呛死人熏黑人的劣质燃油,而是纯度很高的汽油。唯一让人不满意的地方就是道路了,车斗上坐了十几个人,颠了厉害,大家你撞我我撞你,很快就没了刚接触到这个铁家伙时的兴奋。 当车驶进一条水泥浇筑的道路后,颠簸才离开,众人也有精力打量四周。 周边有隆起的坡地,处处都是山丘,地形复杂,一条水泥道路就这么突兀的在这里产生,一直向前延伸。 没多久,一群人进入一块宽广的平地,全是水泥地板,坚硬平整,李啸伟从没看到过这么宽敞平整的地方。 这里有很多手持枪械的士兵,进行过训练的李啸伟知道,这些人手里的武器的恐怖。 步-1式突击步枪,适合近距离交战使用,虽然此时射程是它的短板,但,人的肉眼面对超过四百米距离的目标会失去精度,所以在林夕看来不算缺点,其强大的火力以及自己的空中支援能保证任何心有所图的日方军队难以抓住步枪的弱点。 “这些枪就是把小鬼子打的找不着爹妈的‘战场扫帚’?”车上有人问道。 “应该是吧。不过我听说每个人有两把枪啊。怎么他们身上只有一把枪?”有人不解的问。 并不清楚士兵武器的人茫然地在旁听着,了解的人也提出问题:“是诶。听说他们身上有两把枪,和咱们训练时用的三八大盖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就拿大镜面盒子来说,要价一百大洋以上。” “哇!” 车子上的人惊呼,一百大洋,在日军没有侵华前,可是职工人员几个月的工钱,需要一家几口人攒上好几个月甚至几年。 这些人虽然被飞行队录取,身家最好的也就小康之家,要买这玩意儿,也要一家人一两个月的工钱,因此才露出如此惊讶的表情。 “他们身上只有一把枪,看来大镜面盒子没有带。” 确实如此,士兵们只拿着步-1式自动步枪。 李啸伟这个时候说道:“这是十天前的决定,为了减少士兵负担和减轻后勤压力。要知道大镜面盒子太重,虽然它在巷道里很好用,但是,功能一定程度上和步-1式步枪重叠,而且,随着新的武器装备到来,陆军士兵不再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问题。” “是这样么?”有人听不懂,但还是问了这个问题。 “你怎么知道的?” 李啸伟就道:“我参加战斗了,用过这些枪。” “哇。你运气真好,怎么回事?” “是啊。诶,身上带上两把枪感觉不错吧。” “那枪拿在手里怎么样?跟我们说说。” 距离那场战斗过去很久了,他也拿了将近十天的武器,但后来报名参加飞行员,他的武器也就上交。想了会儿后李啸伟说道:“沉甸甸的,虽然只有两把枪,那分量不轻,每把枪有七八个弹匣,另外还有一把铲子,一个水壶,四枚手雷和一把刺刀。很重很沉。” “你当时是干什么的,是不是拿着枪直接杀鬼子?” 立即有人说:“当然是杀鬼子了,那么好的武器不杀鬼子不是很可惜。对了李啸伟,大镜面盒子的威力怎么样?是不是很带劲?” 李啸伟说:“不怎么样啊。我觉得还是战场扫帚好使。不过它比步枪小巧,装了托柄后走在巷子了,一有不对就能朝危险的地方开枪,我就是靠它,在城南街巷杀了一个鬼子。” 说到这里时,李啸伟似想起来了什么,脸上有些犹豫。 旁人看到他脸色的变化,就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当时是什么情况?鬼子好杀吗?” 有人鄙视道:“鬼子要是好杀中央军能被打退,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李兄弟,不错呀,能杀死小鬼子,情况怎么了,看你脸色都变了,当时发生了什么?” 听到他的话,李啸伟没有隐瞒,说道:“没什么,就是当时我杀死一名鬼子的时候,他身边还有个受伤的鬼子,当时我看他受了重伤,还想俘虏,哪里想到那家伙不声不响的拉开了身上的手榴弹,要不是我哥眼疾手快的打死他并把我拉开,说不定就可能受伤,甚至死去也不是不可能,真是太危险了。” 听说小鬼子拉响手雷自杀,而面前的人居然想俘虏对方,周围的几个人心头一抖。 他们并没有上过战场,如果敌人真的受伤失去战斗力,心里也觉得该俘虏对方让其放下武器,可是,若是遇到李啸伟的情况,那就惨了,可能命丧当场。 “你没事?”有人傻傻地问。 李啸伟露出笑容:“没事,只是得了个教训,幸好没有付出太大的代价。” 他身旁的人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宽慰道:“没事了。今后我们都在天上飞,再也不用作这种事,只要杀死他们,我们的同伴和同胞就不会有危险。” “是啊。我们今后可是……” 话没说完,卡车猛地停了下来,这人身体朝后倒去,差点把伸张的舌头咬破。 立即有人用手狠狠地敲卡车壁,“要死啦。不能停的慢一点吗?” “死拖了头的家伙――”这人的话没完,立即被车下一个嗓门极大的人吼住,“废嗓门话,快点给我下来,快!!” 李啸伟跟老朱待了没几天,可由于林夕的思想以及他分派下去的几百个终结者的原因,纪律,深深影响着他们。听到大嗓门的喊话,连滚带爬,越过重重“肉垫”,到了卡车边缘爬了下去。 下去后李啸伟笔直立正,给了对方不算标准的军礼。 “长官好,我是预备飞行员李啸伟,前来报道。” 报告自身情况时,李啸伟也打量对方,这是个棕色皮肤的年青人,张的俊秀,但目光犀利,看气质就不想国内长大的人。李啸伟猜测这人应该是舅舅说的从美国过来的什么援华什么什么的人。这人比自己大哥大不了多少岁,却是名上尉,虽然听飞行员的军衔很容易升,但这么年青的上尉出现在自己面前,李啸伟还是觉得惊讶。 还在车上的人反应快的也在下车,由于经过一段时间的新兵训练,基本的纪律还是有的,很快,一个卡车为一个小队,组成了几列横排。 因为人数多,所以没有像李啸伟那样逐个给上尉汇报自己的情况。 “我不会管你们的过去,我注重的是现在,是在我手底下的训练情况,记住我的话,不合格,就离开,吃不了苦,就离开。我不管你们有什么理由,我只要一个结果,在最短时间内,成为一名飞行员,好了,时间紧迫,我们走,先去近距离的了解飞机。跟我来。”上尉挥手让李啸伟一众跟上自己。 ------------ 第八十七章 初次体验 上尉带着身后十几人的队伍朝前走,李啸伟看到其他车上下来的人也跟着自己的长官离开,远处平坦的水泥地板上,停着一架架的威武雄壮的机械,李啸伟知道,那,就是飞机,是自己今后要奋斗的位置。 这地方宽广平坦,前面停了不下五十架飞机,以一个十分宽敞的距离一字排开,场面雄伟壮阔,周围是拿枪警戒的士兵,各个严正以待。 “我姓赵,叫郑云,是你们训练期间的教练。我的水平是从退役的美国飞行员那里学来的,并非最好,所以,我和你们一样,也会借助这段时间提高自己的实力。当你们学会起飞和降落后,你我就将处在一条水平线。 所以,不要拖累我,也不要拖累自己,更不要拖累大家。拿出玩命的架势学习,今后广州的天空,将由我们来守卫。接下来我们要认识的,就是这架飞机,战-1,它有个绰号,叫野马,听说是从最高指挥官嘴里说出来的。我很喜欢,它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高空可以肆无忌惮的奔驰不用担心有人能抓住它。这是艾泽拉斯公司研发的第一款战斗机,从发动机到机身每一个地方都由艾泽拉斯提供,性能十分出色。 机长十点二米,翼展十一点三米,翼面积是二十点七个平方,空机的重量是二点九九吨,也就是两千九百九十公斤,起飞重量五点零二吨,能达到的最大高度是一万两千七百米,航程三千八百六十公里。因为我们要面对的是日式战机,所以武器是六挺机枪,将来如果遇到厚实的机型,可以换成三十毫米机炮。有机会的话,也能外挂九百公斤的炸弹。高空最大速度七百五十四公里每小时。” 他们走到了命名为战-1型的p-51面前,因为终结者和艾迪内部存档的资料,无需林夕消耗资金和时间一一验证,很快就让这架飞机变成性价比最好的类型,从某家财团手里购买到生产发动机的设备以及借调一批工程师研发完成发动机后,走上了批量制造的历程。 赵郑云走到战-1旁,伸手抚摸机身,脸上露出陶醉:“我在美国接收训练时,连美国空军的飞行教练也赞叹不已,称它是美国最优秀的飞机。” 他的话让李啸伟一众惊叹,美国最优秀啊!他们虽然不知道美国和英国比哪个更厉害,可想想来也差不了。如果真的是美国最优秀的飞机,那么,它岂不是世界最优秀的飞机之一了。一想到自己可以驾驶世界先进的战机,如李啸伟这样曾今在学校里想着抗日报国梦的年青人登时像打了激素,兴奋不已。 李啸伟听到了其他组的组员的惊呼,像是他们的教官告诉了了不得的事。 赵郑云继续说道:“我们暂时只有五十三架飞机,不过足够大家使用了。刚才我跟你们讲过,这是款性能优秀的战斗机,但是,它的最佳用途是高空护航,听说公司正在研制性能更加优异的战斗机,不过那款战斗机将在你们熟练战-1型飞机后才能到来并交到我们手上。好了,这款将来陪伴你们的飞机你们已经了解,现在,该去我们的目的地。” 为了让飞行员更快的学会战-1型飞机,林夕不惜动用庞大资金,以战-1型飞机为蓝本,减小各方面性能将它改造成战-1型的教练机,教-1。 虽然匆忙的改动让很多地方设计变得不合理,但是在艾迪的帮助下,只要地面维护人员不疏忽,而且不参加战斗,也不进行极为激烈的空中机动,出问题的机率极小。 赵郑云口中的更先进的飞机是二战后期的f8f“熊猫”战斗机,无论是此时还是后世,很多战斗机不能做到性能兼顾。高空优秀的飞机低空表现一般,低空性能优异的战斗机高空表现不好。 战-1是以后期的p-51为蓝本,为了保证飞行员的安全,林夕要求的就是速度:你可以打不过,但你必须可以跑掉。 说到底,林夕并没有想过让这批飞行员开着战-1和日本飞机周旋。虽然这款野马不是原来历史上的p-51a,可他还是担心。从艾迪那里林夕知道,在缅甸战场p-51a被日军的97式战斗机与隼式打的满地找牙,1943年换p51b/c到1944年缅甸战场全部换成了p51d空战都没起色。 如此一来,哪怕p-51是林夕曾今了解到的二战最优秀的飞机,也不能释怀。虽然战1性价比极好,可也要看用的国家,华夏的后备力量不要说和英美比,连小鬼子都比不过,哪里可能让他们驾驶低空性能优异的飞机去和鬼子周旋。 在林夕占据绝对优势和逐渐厚实起来的资源的情况下,不需要用战火淬炼天空雏鸟。 赵郑云把教1介绍给了李啸伟几人,过得片刻,乐呵呵地对这群人说:“给你们一个机会,今天就带你们到天上爽快下怎么样?” 这话让大家很兴奋,可是,他们又看到赵郑云脸上别有用心的笑一时踟蹰。 “没胆量?”赵郑云翘起嘴角,不屑地眼神一扫而过,用鼻孔对着他们道:“要知道错过了今天,一个月内你们是没机会碰到飞机的,快点考虑吧。如果没有人敢上来,那就算了!” “我来。” 李啸伟对赵郑云的话不满,自己好歹上过战场杀过鬼子,还和大哥杀了很多坏人。再者,自己迟早要飞到空中,如今先行一步,有什么不妥,于是站出来:“长官,我想试试。” 赵郑云笑了,用拳头敲着他的胸膛,依旧是不怀好意的笑,对他说:“不错啊!有志气!放心,我会让人过好第一次的。跟我上来吧!” 他的话让李啸伟惴惴不安,赵郑云再度打量了他,说:“你的身高和我差不多,可以用我的飞行服,快点换好,不要浪费时间。” 虽然认为长官不怀好意,李啸伟依然跟着赵郑云爬上了飞机,坐在后座的时候,赵郑云丢过去一个东西:“拿着?” 李啸伟一看,是个塑料袋,不解地问:“这是……” 赵郑云脸上又是诡异地一笑,道:“很重要,你会用到的。” 这个笑容让李啸伟更是一惊,虽然知道这趟旅途不会太美好,可对方如此表情令他更加不安。 接着,赵郑云又十分详细的介绍了教1式教练机的性能,其实用它做初级教练机很不合适,但因为将来会大规模的狂暴战1,也就是p-51,因此训练之初就用教1来让他们熟悉。 一句句从赵郑云嘴里出现的数据对李啸伟来说像听天书,只能不断地点头应答。 这个时候,塔台调度员的声音在耳麦里传来。 “赵郑云上尉,你可以起飞了。” “明白。” 发动机声音越来越大,李啸伟的双手下意识的握紧。 随着教1飞机的加速,一股巨大的压力将李啸伟紧紧压在座椅上,身边的景物在快速的向后退去,两侧空旷的水泥地面合为一股,没等他反映过来,只觉眼前一黑,教1如同离弦之箭般脱离了跑道冲入天空。 “喝,难怪叫‘野马’,够强悍!”李啸伟一边感叹一边竭力压抑身体上的不适,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强让已经开始不适的胃部平静下来。 飞行变的平稳后,赵郑云亲切地声音才传入他耳中:“怎么样?还好吧?我记得你叫李啸伟,是吧。” “是的。谢谢长官关心,我很好!”李啸伟强忍着胃部的不适,一边装作平静的回答。 这个时候,他已经将目光放到了窗外。外面连绵不断的山脉和一个个星星点点的村庄看起来是那么的和谐美丽,而他自己仿佛和这整片天空融合在了一起。 这里距离广州有不小的距离,看不到大城市的迹象。可是,在农村住过一段时间的他却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了乡村的美,平凡从眼中闪过的村落,从天空看去,竟然如此激动人心。 “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呢?”李啸伟喃喃的声音通过送话器传入了赵郑云的耳中。 “这是你第一次乘飞机吧!”赵郑云问。 李啸伟点头:“是的!” 战斗机就不说了,连客机也没坐过,虽然以前的家里略有资产,却没舍得乘坐飞机。 “嘿嘿!”赵郑云笑了起来,神情古怪:“‘第一次’是需要纪念的,我决定让你加深印象,同时也熟悉下教1这款‘野马’性能。” “性能?” 李啸伟还没听明白,教练机就突然急剧向上拉升,一刹那,李啸伟只觉得自己的胃部、心脏等器官向下急坠,身体变的很沉,胸口好似压了块石头,连呼吸也说不出的沉重,十分难受。 ------------ 第八十八章 立足于外 赵郑云驾驶的教1怎么会就此结束,还没等李啸伟适应,教练机又向下俯冲。 刚才附加在李啸伟身上的沉闷消失了,他却轻松不起来,身体悬空,五脏六腑像是脱离了体腔的固定在里面飘荡,脑仁也在这时传来说不出的难受。 紧接着赵郑云又将飞机拉起,让后面的李啸伟再度体验了压迫感,上升之后,教练机做了一个盘旋开始一连串的翻滚。 李啸伟这时候再也受不了了,他终于知道临出发前赵郑云给他的袋子是干嘛用的。立刻用最快的速度把袋子拿了出来并套在嘴上,一股酸性食物残渣便从嘴里喷了出来。 “长官……喔……慢点!” 这时的李啸伟已经没有时间去欣赏地面美丽的风光了,整个人摊在座椅上,吃的东西早就吐空,连胆汁都吐了出来,而没什么可吐的时候反而觉得更难受,更要命。 赵郑云的声音传入耳中:“嘿嘿……这么快就受不了了?” 此时的他已经停止了为李啸伟演示战机性能的表演,正在沿着正常的航线飞行。 但是晕机呕吐一旦开始,整个人就会很难停止,即便现在的教练机飞得很平稳,可是闻到座舱里那股子异味,李啸伟就觉得胃里的酸水就又开始往嗓子眼里顶了。 虽然赵郑云才接触飞机没多久,可是,在林夕重金之下,美国的飞行教练极为敬业。尤其是些退役后由于特殊原因日子过的紧巴巴的人,艾泽拉斯的待遇令他们血脉膨胀。 此时这般狂暴的赵郑云,几个月前也被人虐的死去活来,他们虽然没参加长时间的新兵训练,可每天六小时以上的飞行训练,早将体能不合格的家伙淘汰下来,这次过来的,全部是经过淬炼的人。 “长官,我们还是赶紧回机场吧?”李啸伟有气无力的喊道。 “这怎么能行,教-1的优异性能我只是演示了一半就被你打断了,我还有许多经典的动作没有做,”赵郑云一本正经的说着。 其实看到李啸伟的惨状,他心里很是得意,不久前被人这样揉虐的自己,现在已经能轻而易举的用它来对付别人。美国教官说了,虽然没有经过战场,但是,他们这批人在战场上的生存率绝对超过百分之五十。 这样的数据意味着有一般人可能淘汰,可那毕竟是战场,以往空战中,王牌的诞生只有百分之十不到,但是,正是这百分之十都没有的王牌,消灭了敌军百分之七十的战机。 “李啸伟,再坚持一会,再有半小时,我们就可以回到机场了,你看这里的景色多么的迷人啊,你可千万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哦。”赵郑云的话语中透露着戏谑,可后者无可奈何。 “半小时?!”李啸伟紧绷的意志溃退一步,胃部的难受感有开始上升,可早就投弹清仓哪还有东西可以吐。 仿佛过了很久,李啸伟也不知道是怎么坚持回到机场的,他自己都不知道,当他离开机舱摇摇晃晃的踏上跑道时,早已是面色惨白,双唇发紫,模样是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哥们,你没事吧!你脸色可真难看!”一旁的新兵冲了过来,他在车上和李啸伟聊的不错,很羡慕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人参加了上次的战斗。 “我……没事!”李啸伟一步三摇的摆着手道:“别提了……我……哇……” 又吐了! 不过像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身体恢复力是惊人的,浑身上下都充满着冲动和好奇,尤其是看到感兴趣的、吸引自己的东西时更是如此,他们很快就把曾经的不愉快抛在脑后,李啸伟也是如此。 第二天当他完全恢复时,很快就忘了昨天在教练机上天昏地暗的惨状,脑子里不断闪现的则是窗外恢弘壮丽的家乡的景色和坐在飞机里的兴奋感。 是啊,还有什么比坐在一架华夏的战机上更振奋人心的事么? …… 广州的市政府因为终结者的斩首行动被毁坏的非常严重,但随着一个多月的修复,外观大有改变。 金牛带着几个警卫,一脸倦容的走向自己的办公室。 他身边本该配有数名秘书,但因为曾今是军人的关系,他对这类人没有好感,所以往常这些人只会将问题归纳后递交给他。 走到办公室门口,守卫在那儿的士兵“唰”一下敬礼,“金长官,林少过来了,就在里面。” 金牛目露星光,疲倦的面容也消散了些。 守卫的士兵自然看到这幕,心里揣测,这个“林少”到底什么来头,刚才要不是他身边的人拿出一份最高等级的证件,说什么也不会放对方两人进去。 金牛匆忙进入,立时看到坐在沙发上闭目沉思的林夕,大叫一声:“好啊。我们累死累活,你却在这里睡觉,太不公平了吧。不行不行,咱们得换个位置。” 林夕睁开眼睛,对坐在旁边的林义示意了下,“知道你辛苦,所以带了好茶过来。来常常林义的手艺,他可是跟着一个茶艺大师学了好久哦。” 这种在林义看来无用的数据确实浪费了一名终结者很长时间,等数据采集完毕,通过相互的交流,所有的终结者在很短时间里拥有了这项技能。林夕的话完全是胡扯,但有一点说对了,林义泡出来的茶真的不错。 茶与水只是上品,称不上绝,却让喝了后的金牛耳目一清,身上那股疲劳顷刻消减。 “好茶。”接着又闷了两口。 林夕“哈哈”笑道:“果然和我一样是不会品茶的人。” 金牛也是一笑,把茶杯递给林义,道了声谢,他知道林夕是主导者,却不敢小觑跟在林夕身边如同影子的强者。 “你管我是牛饮还是马饮,茶不就是用来喝的嘛!好啦。过来有什么事?” “和中央商量的怎么样了。我可是很缺人呢。” 金牛没有回答,而是问道:“美国真的没问题了,东南亚的岛屿和澳大利亚是欧洲列强的地盘,他们会无动于衷?” “他们的精力被德国吸引,不用担心他们。我就问你这边的人口迁移计划商量的怎么样?”林夕才不管他们有什么反应呢,要不是这边的事情绊住了他的脚步,五六个月前敦刻尔克大撤退他怎么可能不参合一笔。 那几十万人可是英法盟军的精血,不说给生成空间带来金色格子,这批人员的死亡还能加快美国参加二战的脚步,等到全世界都乱了,他才能浑水摸鱼。 他阻止了金牛的话,道:“这些问题我们早就说过,不用担心。” “可我已经接到由政府传递过来的第三方警告,他们认为我们已经是华夏武装……” “别管这些。我的计划你又不是不知道,金老哥,我想知道人口迁移怎么样了。” 金牛叹了口气,点点头,接着猛地看向林夕,对他说:“那是什么人口迁移计划啊。我看就是翻版的人口贩卖计划。我告诉你,别玩火自焚,如果就我们几个,没的说,我金牛的命给你也没关系,可现在不是一两万人啊。小心无大错。” “我知道。”林夕依然表现的不以为然,忽然想到了什么,问:“中央军的人这么好说话?没刁难你?没有用大义压你?” “哼。怎么可能没有。”提到这件事金牛也是粗暴脾气,“还想玩空手套白狼呢。我凉了他们好久,要不是美国的关节被你打通了,恐怕还真要被他们挖一块肉下来。” 金牛的表情很郁闷,和自己国家的政府打交道,竟然还不如外国政府利索。 林夕继续笑着:“所以啊,我宁可把钱给外国人,也不愿意把钱交给政府这些蛀虫,把钱给外国人,还能办到实事,可钱要是落了他们口袋,不尽心办事不说,还会当我们好欺负,开始漫天开价。别生气了,我知道你看不惯那些人的嘴脸,尽快吧。只要有几百万人过来,情况就不同了。我刚从澳洲回来,那里的铁矿开采很顺利,就是缺人。到处都缺人。” “你别说了。这两个月我的头都要大了你知道吗?缺人,哪里不缺人。吴建豪和叶弘也帮我,可怎么够……” “好好好,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林夕知道自己做事不厚道,这里确实缺人,“美洲过来的船队就快到,都是在美的华裔精英,我会分三成到你手下,帮你解决事情。” “不够。起码要八成。”一听有人,金牛精神大振,可林夕却摇头什么都不说。“你这人太不讲究,七成,怎么样?我够意思了吧……还不行?那六成,六六大发……什么,那五成,不然啊,这位置我不坐了,谁愿意坐谁。” 林夕叹了口气,说道:“最多四成,再多的人我就抽不出来了,你不知道南洋那边是什么情况。那里的华人虽然也是华裔,可早就和我们不一样了,当地氏族力量很重,和国内情况大不相同,你知道我的计划,所以一定要先辨别出哪些人是可以拉拢的,哪些势力是要消灭的。国内只是给养机,我们的眼睛要立足于外。” 他的沉闷感染了金牛,一时间,刚刚还做着漫天要价让林夕就地还钱的他也沉默下来。 “是啊。我们只能,立足于外!” ------------ 第八十九章 训练营 “立正!” 巨大的操场上,数千人分成几十个方块,接受彼此长官的训练。 快速扩军,让很多人有了升官的途径。可惜,由于之前的士兵多为帮派会众组成,纪律并没有刻入他们脑中,除了挑选出来的“精锐”,哪怕之前的连长,也要接受从美洲转移过来的终结者教官的训练。 直到现在,林夕手中才有五种超越这个时代的设备。 它们分别是超能终结者txns-5、x-黑鸟、名为“艾迪”的ucav(无人战斗航空器)、ch-53e运输直升机。 agm-119空舰导弹也是黑科技,但因为它和x-黑鸟以及“艾迪”使用的燃料一样属于消耗品,并没有计算在极限数据之内。 由于他对武器装备的了解并不深入,加上林夕看过的电影视频数量很少,当时最先进的超音速巡航导弹很可耻的没有存在。六年多,将近七年没有去看任何电影视频以及军事栏目,让林夕了解的先进武器远远跟不上当时国际形势。 不过,再垃圾的武器,从金色格子中诞生,它的威力也能完虐如今的世界。 正因为四种超越这个时代的黑科技存在,鉴于总数量的限制,终结者的人数只有九百九十七人。 用这些人训练新兵绰绰有余,即便遇到刺头,在这些人手里也玩不出花样。强大的心理分析能力与微表情读取能力,使终结者能随时随地的掌握这群新兵的心里状态,从而给出更加具体详细的评判。 这次训练和之前的大众化训练不同,训练要求高了一到两倍,所以,不少在部队中担任军官的人参加训练后抱怨不已。 可惜,林夕主导着这一切,哪怕陈董明受不了,也不能对训练有异议,何况这些营连级的长官除了体能训练,还要进行军事素养学习。艾迪和终结者的数据库中有很多二战时和二战后的资料,虽然不能让这些人蜕变成身经百战的智将,却可以保证这些人遇到敌人时,能更冷静谨慎的确保自己的队伍不会有太大伤害。 林夕推行的是战略防守反击,首先保住手下士兵的性命,有了人,才可以谈及攻击敌人。 半个小时后,疲惫不堪的人终于等来冷酷无情的教官下令解散的命令。 “呼……身体要累垮了。啊……呼……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陆光的眼皮耷拉着,朝阴凉的地方走去。 走在他身边的是李啸弘,他的舅舅和老班长被分配到另一个队伍,虽然老舅很想和他一起,但军法无情,何况是终结者,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不过在李啸弘看来这样反倒最好,要是舅舅在身边,肯定把他当软包子似的装到兜里。 三兄弟杀了人并没有被处分,不过,因为一些趁乱抢劫的士兵被当场枪决后,李啸弘原本打算再去找人报仇的想法淡了。仔细想来,他和那些人的仇没到分出生死的地步。 “别叫唤了。大家不都这么过来的么。你要是吃不消,直接躺到地上得了。” “那哪成,我可不愿意。”抹去额头汗渍,陆光拿起水壶,给肚子灌了几口。 队伍解散是因为现在是用餐时间,有美国的大量食物供应,哪怕从生成空间生成的只有原来的千分之一,也足够林夕手下的士兵食用。因此,军队中的食物比之外面好上数倍,可惜,大家累的半死,天气在入秋后开始变凉,可惜这里是广东,远没有北方降温明显。 李啸弘嘴边都是水渍,胸口被自己的汗水和水壶溢出的水打湿了一大块,他吐了口气,对陆光说:“我们走吧。过会儿再吃饭,就得排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轮到咱们了。” “嗯。”陆光同意了,如今训练和之前的训练有一点不同,就是吃饭的时候不用整整齐齐的排好队,中午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这个时间段都是用来吃饭的,凭卡吃饭,军营周围禁止平民进出,有终结者把关,断绝了有心人贪腐的机会。 “李大哥,你能教教我怎么提升枪法吗?我为什么就打不准呢?”陆光的脸邹城了苦瓜。 “这――”听到他的话,李啸弘也懵着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只能道:“我的枪法还不是跟教官学的。别看他把我们往死里练,好像跟我们有仇似的,可教咱们的都是有用的东西,保命的。再说,你不是也有进步么,听教官的,别心急,比别人多练练,肯定能把枪法提升上来,又不是现在就要你去和小鬼子打仗。” 为了缓解陆光的紧张,李啸弘又道:“你瞧我,当时没训练过还不是上战场了,还打死了几个鬼子,瞧,不一样没事吗?别担心。” 他的枪法并不好,在教官的教导下,规范了射击动作,枪法有了很大提高。但是,跟他一起接受教官教导的陆光提升极为缓慢,最后那教官只告诉他,让陆光用几倍于其他人的时间练习枪法,这样就能提高。 自己都是菜鸟,李啸弘又有什么经验可以传授给对方。 没一会他们就到了巨大的棚子前,棚子里面是一排桌子,一个个厨师给到了那里的士兵盛饭加菜。现在人少,两人上前后,很快就到他们了。 陆光瞅着远处一块施工的地方,羡慕道:“以后的人有福气了,这么大的地方,听说用了敞亮的大玻璃,坐在里面吃饭一定很舒服。” 他说的是远处正在建造的食堂,工程进度很快,可具他们这批士兵估计,等建好了,他们也该离开这儿,没福气享受坐在里面吃饭的感受。 “别想啦,快,到你了。谢谢啊大哥。”李啸弘对厨师大哥道了谢,又扯了陆光一把,让他速度快点。 吃饭的饭盒比较大,野外行军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当锅子来用。 里面盛了满满半盒饭,上面淋了股香喷喷金黄的肉汁,一看就让人有食欲;另外一半是菜,一荤一素,分量十足;同时还领到一杯骨肉汤,肉香四溢,鲜嫩可口。 几个月中,林夕没有停止美洲粮食的收购,不但大米小麦土豆连猪肉牛肉也有加入,只是为了让生成空间认可,肉类蔬菜是经过加工的――不需要太复杂的加工,生成空间本身就有一定的“智能”,对这些不是精密器件的玩意儿,容错度的范围很宽,只要不将成分复杂的肉类放入猪肉或者牛肉中就能合格。 虽然生成空间能得到的只有里面的千分之一,可供应几十万人绰绰有余,何况这不到十万人的士兵。 就冲这顿饭,李啸弘也觉得过来当兵很值。训练中,他们也被要求学习认字,可有些人学习进度慢,从农村来的人托其他人写信,把军队的情况告诉给村子里的人,很快又掀起了波参军潮。 士兵人数足够了,林夕暂时不需要太多的士兵,他更希望这些人能去南洋,但故土难留,想让他们离开,困难至极。不过,总算有部分人被下南洋务工的条件吸引,让林夕高兴了好一阵。 李啸弘和陆光找了块地,坐下开始享用美味。 就在这时,他们身后传来几个人的声音,李啸弘顿时被说的内容吸引了。 ------------ 第九十章 活动 “听说小鬼子要过来了,是不是我们要上战场啦?说实话,我有些紧张诶,现在连枪都打不准,这要是到战场上,我……” “喂喂。别这么没自信好不好。还是说你怕死?真是胆小鬼。” “就是啊。胆子也太小了吧。我可等小鬼子很久了。” “什么啊,我胆小,我胆小怎么会当兵,我就是希望快点找到打枪的诀窍,可恶,为什么你们学枪学的那么快。” “别管这些了,嘿,你说的是真的,小鬼子过来了?” “嗯。要不昨天为什么被罚跑圈,不过教官也说了,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担心有人听到消息惊慌失措,所以没有公布。” “惊慌失措的人是你吧。哈哈哈。在这儿这么久,我可是等不及了。小鬼子——哼哼,看爷爷我怎么招待他们。” 被嘲笑过的人发出不屑的声音,“得了吧。就你,不行不行,教官可是说过了,鬼子的枪法很准,你这样冒冒失失,只会坏事。我倒是想看看,教官口中说的坦克什么时候能划到我们手里,啧啧,听说了吧。那种大家伙什么子弹都打不透,想一想那场景就兴奋诶。” 身旁的同伴“哼”了声,对他们说道:“别癔症了。趁着现在的功夫把枪法练好才是实在,小鬼子虽然被赶出广州,可广东还有不少地方有分布。再说,他们要是不厉害,能把半个国家占据?小心无大错,别把希望寄托在外物上,自己有保命的实力才是真的。” “知道啦。嘿——可我没你的天赋啊。枪法这么准,教官不是说要把你编到特殊的队伍吗?我们就没这么幸运了,哼哼——” 在对方渗人的目光下,被嘲讽的男子低下头拔饭。 接下来,几个人开始说日常的话,可是周围的人听到被嘲讽男说的话的内容后,却各个精神抖擞。 陆光讷讷地道:“小鬼子居然要来了!” 李啸弘眼中带着兴奋,他发现了陆光眼底的惊慌,微笑的面对他:“别担心,小鬼子也是人,挨了一发子弹也要死。咱们的步-1式冲锋枪可比三八大盖厉害多了。我跟你说过很多回了,不用怕。” 训练人群中,参战过的士兵有不少,九个人里面就有一个,这和空军截然不同。 参加战斗的“老兵”的任务就是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缓解新兵对日军的恐惧,使心态调整到最佳。 “我知道的李哥。就是想到马上就要和小鬼子战斗,有点紧张。”陆光呵呵地笑,拿起碗喝了口骨头汤。 李啸弘没有太多参战经历供人分享,只能拍他的肩,给予安慰。 “不会有事的。” …… 两万米高空,一架灰色构架的飞行器以四马赫的速度快速飞行,机头由于快速破开的空气无法短时间排尽,形成了肉眼可见的白色气芒,也就是锥形激波。 由剧烈的空气摩擦导致的高温灼烧机体表面,但是,如果有人可以用温度计测量却能发现几百度的高温在接触陶瓷外壳时,一点都没将热量传递到飞机身上。 造成这一效果的就是林夕的人机一体,鉴于x-黑鸟和无人战斗机拥有的科技远超这个时代,需要的相关配件只能由元素重组提供,为了减小地勤负担,两架飞机的驾驶员全由林夕担任,因为只有他驾驶的时候,才能将飞机飞行时受到的损伤减到最小。 “艾迪,距离美国还有多长时间?” “还有一个小时零三分钟,先生,我结到林义先生发送过来的报告。” 虽说是林夕驾驶飞机,可因为人工智能存在,他只需保持人机一体状态便可,驾驶先进飞行器的精力消耗远没有其他飞行员大。听说是林义发送过来的报告,林夕立即道:“什么事?” “日军援兵已经过来,重整的十八师团和一零四师团正与四十八师团的一个步兵联队汇合,反攻广州的计划就要实施。” 林夕心中冷笑,“终于按耐不住了,可惜啊,现在的我不是一年前的我了,虽然几个异能并不能直接为我提升实力,但,这些能力却可以在拥有充足的资源的情况下为我提升百倍杀伤力。” 这个时空看起来和原来的历史毫无分别,也有讨厌的馹本人,但很多关键的历史都出现吊链现象。东瀛岛国历史上的德川家早在战国时代就被人倒灭——林夕并不知道这些,他清楚的,是原来历史中的西藏、青岛、新疆三块地区,环境比原来要好,喜马拉雅山脉依然高耸,同样有世界屋脊的称呼,却因为几百年前的巨大地震,将最高峰破坏。 这个时空的人很可能和他原来世界完全不同,但是,心中的愤怒和心底深处让民族屹立世界之巅的梦想从未改变。 “问他,距离攻击还有多久?” 艾迪:“是。” 过来不到五秒钟,艾迪就给了回答,“日军最快攻击也要在三十四个小时后。” “让他们等着,等我回去。”林夕觉得自己成了修补匠,哪里有缺口就往哪里跑。“可惜,现在的空军不值一提,海军更是没影。陆军武装后火力强大,可我却希望他们能到南洋执行任务,而不是在广东消耗掉。” 更多的战争资源林夕堆放在东南亚和澳洲,那里才是他的目标,立足于外,他们只能在那里创造新生,顺便为金色格子增加数量。 艾迪的声音忽然在这个时候响起,他说出的是让林夕兴奋的话题:“先生,根据您的要求,以现有科技为基础,能够建造的最大飞艇我已经构建出来了。但是我不得不告诉你,每艘飞艇的造价惊人,而且维护成本极高。尤其是气囊材料得不到解决,让飞艇滞空时间大为缩短。” 与飞机比起来,飞艇的缺点十分明显,但是,林夕依旧对它情有独钟。试想一下,在占据绝对制空权的情况下,十几甚至几十艘载重一百多吨的飞艇不断的在敌人头上丢炸弹,将是什么场景。 林夕能遇见不远的将来,生成空间中的储物格里的物资将变得更加丰富,到那个时候,即便现实世界得不到补给,也将拥有持续作战能力。 生成空间的储物格有一万多个,但是,真正被用出来的很少,只有十几个。 它们分别是放置金砖的储物格,放置银砖的储物格,因为黄金白银林夕拥有的储量足够,所以近几个月,生成格没有花费在它们身上。 然后是放置粮食的储物格,他收集的粮食有小麦、大米、土豆、番薯、玉米。 其中土豆的数量最大,有八百九十二万吨,生成格一天千分之一的生成能力,仅一天就能多出八千九百二十吨以上的土豆;何况还有其他粮食,连数量最少的大米也有一百七十万吨。不过接下来粮食收购开始放慢,许多农场主好几年的积累一下子卖出,仓库除了够自己吃的,连养老鼠都难。 虽然负责收购粮食的安德森已经把生意做到加拿大以及南美,但速度依然没有之前半年收获的多。 再然后是子弹,7。62*39毫米子弹,今后的标准子弹,因为它在生成空间的数量超过了一亿,由于在美国下了大笔订单,又因为是高价收购,堆积在仓库中的子弹数量还在增加。 再然后是石油,柴油,可以提供给活塞发动机使用的航空汽油以及供给喷气式无人战斗机用的航空燃油。航空燃料的积累一直是林夕用元素重组取得,当今科技还无法制造这种燃料。 最后是两种航弹,一种是十吨级的,一种是五百公斤级的,一个多月,美洲工厂为它们的数量增加提供了很大帮助,但在林夕看来,十吨级的炸弹增加太过缓慢。 除了不需要用生成格的金砖银砖,其他十二个格子每天都让生成格有丰厚的收获,林夕这次回到美国,除了增加储物格内物品数量,还要增加一个生成格制取必须品,那就是氦气,飞艇的“能源”。 ------------ 第九十一章 意向 在林夕坐在飞机上了解日军即将攻击的消息前的七十多个小时,一位名叫科林的亚裔青年带着十几个人坐船来到德国。 金钱开道下,德国的军备部长在三天后的今天与他们见面。 严肃庄重,简洁精整,这是科林和跟着他进来的同伴对办公室的第一印象。 “欢迎你们,来自美国的朋友。我叫阿伯特。施佩尔,很高兴你们能来德国,只是我想知道一点,你们为什么将如此多的黄金放到德国?” 叫阿伯特・施佩尔的人脸上带笑,可眼底却有冷漠的怀疑。 科林和他的同伴站在一起,似乎不担心可能受到的威胁,哪怕那种威胁关乎生命。 “你好施佩尔先生,这是我们到这里的目的,我相信,德国是目前世界上眼光最卓越的国家,但因为某些原因,你们缺少大量的资源。这就是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另外,我还有个中文名字,叫孙节名,代表艾泽拉斯与诸位详谈。” 孙节名侧身,从同伴手里拿来一份厚厚的文件,为了避免被怀疑,他将文件交给站在一旁的女秘书。“请。” 施佩尔从秘书手中接过文件,把它放在桌子上,伸手请道:“二位请坐,给两位朋友冲杯咖啡。” “是的。”女秘书离开,但房间里除了这三人,还有两个配了枪的党卫军,他们负责施佩尔的安全工作。 对于此时出现的东方面孔,施佩尔初时并不关心,但是,他们带来的三百多吨黄金让他无法忽视,连得到消息的元首对此也极为关注,若非这些人仅仅来自不知名的公司,说不定还会亲自接见。 虽然孙节名的金钱开道效果很好,但因为艾泽拉斯刚刚兴起,具体的消息并未传到德国,名不经传的公司拿出几百吨黄金,无论从哪个角度都觉得有问题,所以才有施佩尔接见时出现的一幕。 房间里沉默了很久,施佩尔一开始很简单的扫视了孙节名递给他的文件,但是很快就被上面的内容吸引。 而当他看到一样带着彩色图案,并印有清晰的战斗画面时,整个人唰地站了起来。 “啪”,施佩尔的左手很恨地拍着扶手,离开椅子,左右走动后,看向孙节名,他指着放在桌子上的那张彩色图纸,“这上面是真的?” 孙节名对这份文件很熟悉,里面印有彩色图片的,便是一款名为“企鹅”的反舰导弹击中日军护卫舰的场景。 “是的先生。我们是带着诚意来的,不会用这样的消息欺骗你们。我相信,如果德国海军装备了这款导弹,实力将得到极大的增强,而不再需要潜艇来为你们增加筹码。” “不。我们的潜艇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它是战术的一种。你们这个叫‘导弹’的东西威力确实很大,但我不得不怀疑它的威力,从图片上可以看出,这种爆炸还没有达到将护卫舰击沉的地步。而这仅仅是护卫舰,我们的敌人拥有的可是驱逐舰、巡洋舰以及几万吨排水量的战列舰的英国人。哪怕这款武器真的达到上面描述的程度,也不能给我们带来实质性的改变。” 就像他说的那样,林夕在使用了反舰导弹后,发现对付几千吨的军舰有些吃力,往往要两到三枚才能击沉对方。比如上次船队南下遇到日军舰队,驱逐舰和巡洋舰只被他击伤吓退,只留下几艘小舰艇,虽然那时存在反舰导弹数量不足的问题,可也说明,电影中的武器存在威力夸大的可能。 由此判断出,一旦电影中出现的武器与现实存在关联,它的威力将限于现实制约,所幸终结者和艾迪这类完全是科幻中的武器装备,不会受此影响。 反舰导弹,最有名的是美国的鱼叉导弹,也称为捕鲸叉。 可林义以及艾迪告诉他,捕鲸叉的威力没有表面上的风光,一次美军和伊朗的海战中(伊朗封锁海面让美国大哥很不爽),双方都发射捕鲸叉导弹,而双方的导弹又都没击中目标。这款全世界最知名的导弹,也是唯一一款存在于林夕记忆中的反舰导弹就这样排除在金色格子的生成序列中。 可惜他看到的视屏电影太少,最为著名的飞鱼因为发射问题无法为他所用,只能拿可以制造的“企鹅”导弹出来。 agm-119比捕鲸叉靠谱,但是,它的缺点同样不可忽略――战斗部威力太小,面对数万吨的战列舰,它无能为力。 孙节名在来之前就对“企鹅”空舰导弹的缺陷有认识,但是,他并没有因为施佩尔的话有任何沮丧,而是笑道:“部长先生,这款导弹的战斗部威力是小,但是用在东方战场却很合适,那里虽然也有日军的战列舰,但数量并不多,而且为了安全,还必须分出一部分应付太平洋东面的国家。如果条件谈妥,我们不但可以将实物交给你们,还可以把它的详细资料一并送到你手中,我相信,德国的科学家是极优秀的,能根据这款导弹制造威力更加强大的武器。” 这话让施佩尔心头一热,虽然他的兴趣更多放在建造上,但并不表示没有眼光。 “这是当然,我们德国的科研人员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但是孙先生,你们的条件不是我可以答应的,我必须向我的上级汇报,不过你放心,这不会浪费多长时间。” 孙节名颔首:“没关系,我们早已学会了耐心的等待,不过部长先生我得提醒你,我们可以等待,可德国的军队不能等待,这些武器能早一天研发出来,就能早一天为前线的战士使用。” 还有为我们的军队使用:这句话只能放在心中,可是,了解文件中描述的武器的威力的孙节名很期待与德国达成合作。那将为自己民族的复兴搭建更加牢固的脊梁。 德国和日本在某些方面很相似,两者都是新兴的军事强国,妄想挑战老牌强国的地位。两者都存在对其他民族的屠杀,所以,林夕并不喜欢和这个国家打交道。但是,为了二战能进行的更加长久,让西方列强的元气有更多的损耗,即使不喜欢,也要对他们支援。 艾迪的资料库中有很多德国的先进武器,到因为那位元首的决定,使得这些武器只在战争后期才出现在战场。他所做的,就是为这个提供大量黄金和物资,让他们竭尽全力发展这些武器。 当然,资金不是平白无故奉送的,德国必须将占领区的工业群整体搬迁到东南亚的艾泽拉斯工业区,同时,研究所内的成果,艾泽拉斯拥有共享权。 文件涉及的方面太广,以至于施佩尔粗看之下觉得好笑,但就像他了解到企鹅导弹一样,细致以及真实的内容让他不得不认真。 “来人,请两位先生休息,我要面见元首。” 施佩尔恭谨的将二人请出去,整理行装,去往元首办公的地方。 ------------ 第九十二章 氦气 在艾泽拉斯大肆洒钱的情况下,阿拉斯加竖立起了很多座油井,还有天然气。 道拉・杰克森就是这项任务的负责人,在美国经济还未完全复苏的情况下,几十万的年薪且提供住宿一日三餐的工作太难得,和很多人一样,道拉很珍惜这份工作。 “林董事,您终于来了。”杰克森赶上前向林夕伸出手。 林夕上前两步,握住他的手,“谢谢你杰克森博士,艾泽拉斯不会忘记所有为公司付出艰辛努力的人。” 杰克森脸色憔悴,林夕布置下去的任务时间很紧,许多看了的人都认为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成。有人放弃,有人去做但没有成功,也有人像杰克森一样,奇迹般的完成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杰克森想客气几句,但看到了林夕脸上的急切,便不再多言,“林董事,请跟我来。” 走在路上,林夕问了杰克森工作环境的问题,又提了许多提炼氦气过程遇到的难题。 艾迪的资料库存有大量的先进资料,但是,很多东西不是这个时代能生产的。生成空间的金色格子的确神奇,可是,却不能制造除了武器设备之外的任何东西。 “我们虽然得到了总部的技术指导,但是,很多工艺问题没有办法彻底解决,目前来说,氦气的纯度还可以提高,但这样做会让成本直线上升,最关键的还是时间成本,不但减慢速度,还会增加人力成本。” “这些没关系,你要多少资金我都给你提供,可有一点你说的对,速度,我需要的是速度――在最快时间内得到自己想要的。杰克森博士,我希望您能继续创造奇迹。” 虽然一脸疲倦,但杰克森还是努力颔首:“是的。我会努力。不过林董事……” “叫我林先生就行。” “呃――好把。林先生,有件事我需要说一下,兰伯特先生的研究到现在也没有进展,我认为,可以追加人手进行这项研究。”杰克森继续道,“请不要误会,我并不是种族份子,只是董事会给出的文件中,对于气囊要求太高,我认为这不是现有条件下可以达到的。兰伯特先生虽然努力,可研究依然处于十分初级的阶段。” 克里斯・兰伯特是个黑人,在黑人中他是个异类,虽然家境贫寒,却热爱学习,喜欢读书,酷爱各种化学试验。美国此时还存在很严重的种族问题,工作环境和待遇不能与白人相比。但是,艾泽拉斯不存在这个问题,在这个集团工作,第一要求就是没有任何的种族歧视。 兰伯特在这样的环境中很快脱颖而出,从普通的职工变成了研究室的一员,并且在材料化学方面有着让人侧目的成绩。于是,他分配到了林夕的一个课题,如何让氦气泄露速度降低,文件中的最低要求是飞艇至少能滞空两周。 虽然无论战争时期还是平时,载人情况下不可能有如此长的时间,可是,林夕依然对此提出了要求。拥有生成空间各种物资的补充,林夕可以将它打造成“天空母舰”,所以,防止氦气泄露就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毕竟此时的氦气不但提取困难,而且成本极高,艾泽拉斯虽然在林夕的帮助下抛出大量黄金,但是,如此多的黄金早以引起了美国的注意,即使再想用金色的“石头”诱惑他人,也要隐秘。 “你不用操心,这方面我会让人安排的。” 他的话刚说完,就进入了一个巨大的仓库,说是仓库,但看起来更像是个巨大的生产车间。往侧面走是更衣室,他与仓库内部由一块巨大的玻璃隔着,里面是雪白的地面,雪白的墙壁,还有行走在里面的大量穿着防尘服的工作人员。 林夕站在玻璃墙前,指着里面的巨大钢罐,“那里面就是氦气?” “是的。因为时间太短,只储满了两罐。都是按照您的要求,纯度达到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 “体积呢?” “内部为9。8个立方。气压为20mpa,由于采用特质钢材,所以钢瓶厚度为六毫米,整个钢罐的体积不超过十立方米――只要您要求的我们就会按照您的要求去做,不过林先生,我认为这种特种的钢罐完全没必要,太浪费了。”说到储存氦气的钢罐,杰克森有很大意见,其实存放氦气,用普通钢罐也不会有问题,但公司却要求用特制钢罐,工艺标准不高,但是,每个钢罐几乎要一模一样的要求令钢罐的成本比原来提高了三倍,在杰克森看来这是不必要的。 林夕当然不能说这是为了生成空间的要求,没有回答只是用目光在这里的工作人员身上打量半晌。 “大家工作都很努力,这样很好,我很满意――杰克森,快年底了,看样子你今年的年终奖将多出很大一笔。” 杰克森哈哈大笑,笑容将脸上的倦容一并冲淡,“那就太感谢您了,林董事,也要感谢公司,请为公司的诸位董事送上我以及大家的祝福。” “会的。公司一直注视着大家,如果要感谢,请用更完美的生产状况回报。”林夕说道。 “是的。” “让人把两罐氦气运到零号仓库,我会让人把它运出去的。”林夕说道。 过了二十分钟,林夕来到零号仓库,这里的空间很大,四周空无一人。他走到两个高达三米的钢罐前,将手放在其中一个钢罐上。 突然,被他接触的那个钢罐消失了,紧接着,林夕又将手放在另一个钢罐上。同样,第二个钢罐也消失在他面前,做完这一切后,林夕转身离开,仓库外停靠了架不同于这个时代的飞行器。林夕爬上飞机,里面顿时响起艾迪的声音,“加快速度,你还得在几十个小时后应付集结的日军。” “我知道,我会加快速度的。”生产氦气的地方一共有五个,还有十四个正在建造,林夕坐进去后,驾驶舱关闭,接着,艾迪以极大的攀升角度直冲上天。 将近十立方米的钢罐,里面装有1960立方米的氦气,林夕没有奢望此时的产量能像粮食一样快速填满生成空间的储物格。 他要求用质量几乎一样的钢铁铸造钢罐,就是为了将来可以让它像金砖银砖一样逐步增加体积。可是,根据两个放在生成空间储物格的氦气瓶得到的信息看,因为钢瓶和氦气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原本应该是百分之十的容错度如今只有百分之一,也就是说,哪怕增加体积,体积也只能增加0。098立方米。 这将是个极为复杂的过程,但在林夕看来,此时的投资很值钱。 “我的异能虽然只有人机一体是与战斗有关联,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元素重组还是生成空间,它们的作用远远大于人机一体,人机一体把握现在,但是未来,却是在这两种异能身上。” 林夕心中这样想着,但他无法否认,人机一体曾今多次救过自己的命,如果没有人机一体,艾泽拉斯崛起的道路会晚上数年。 “加快速度艾迪,我们还要对付小鬼子呢。” “好的先生。” ------------ 第九十三章 积累和返回 除了氦气,林夕还要把这段时间储备的石油、粮食、子弹、炸弹等,全部收入生成空间,让它们作为母本,为空间的繁荣昌盛做贡献。 组成生成空间的两部分是生成格和储物格,生成格可以生成物品,储物格储备物品。现在是开始阶段,林夕更多的注意放在生成格上,毕竟,100:1的比例让两者地位有很大差别,现如今只有黄金白银待在储物格而没有生成格陪伴。 在林夕看来,生成空间就如子母空间,母本存放物品,子代每天诞生母本的千分之一。 落魄到生存都威胁到自己时,第一异能“人机一体”是林夕最大的保障;当生成环境稳定时,第二异能,也就是元素重组,可以帮他快速积累财富;而当生活富足时,生成空间将为他赢得长久的财富。 林夕的足迹一天之内踏遍美国各地,并在南美留下他的踪影。 艾泽拉斯开始收购包括铁矿石在内的所有矿产,包括成品钢材。各种矿脉拥有大量的伴生矿,很多物资先进没有能力提取,不,应该说这些矿产的价值还没有在人前显现,林夕不希望等将来认识到这些物资的价值时发现,矿脉枯竭了。 将矿藏投入生成空间,将给未来留下丰厚的财富。 只是矿石得到的待遇将于粮食一样,不可能像金砖银砖那般用取巧的方法借用容错度凭空增加数量。 这是1940年的旧金山,林夕对它的感触不大,因为前世并没有来过这座城市,它发生过许多的故事,拥有属于它的传奇,但,不属于林夕。 从车里走出来,林夕带着陈飞雁和荣萱走入艾泽拉斯酒店,庞大的资金让艾泽拉斯的触角以让人无法想象的速度向四周延伸。 曾今在伍德兰郊外的公司总部开始搬迁,朝旧金山迁移,并将部分职能转移到东南亚,为以后的事业做准备。 “我答应过你们的事就一定做到,我说过吧。” 带着二女走入餐厅,由侍从带领,走进一个不小的包间。 “广州的事情处理的怎样?”陈飞雁坐下后忍不住问。 林夕笑着说:“不是说了么,今天不谈公事。而且你不用担心,有我在,什么事不能办成。” “这可不一定,你答应我和荣萱的事就没有办成。”陈飞雁脸颊微红,那抹丹红燃烧到耳根,让她看起来就像成熟的水蜜桃。 旁边的荣萱也低下头,林夕耸了耸肩,说:“好吧。是我食言了。不过如果你想,我会……” “什么我想,你可不要胡说。” 看着瞬间化身猛虎,林夕赶忙道:“是我想,我想我想,你看怎么样。萱儿,你看呢。” 荣萱赧然,低着头道:“我得回去和爸妈商量。” “呃……看来得过一段时间。那么飞雁,你呢,也要和爸妈商量吗?”虽然来到这个世界林夕不是没碰过女人,但是,能触动心弦的却不多,无论前世还是这个时代,总有很多事游悬在他身边,让他无暇顾及身边的美景。 从一个暴发户沉淀到富豪的生活,离开热血的激流回归麻木的小渠,林夕得到的,仅仅是曾今未成体验如今失而复得的东西。正是这个原因,他很珍惜面前的二人。 “想都别想,你要亲自到我爸那儿去一趟。对了,爸妈他们过来了吗?”陈飞雁忽然问道,他很担心父母的安全,那里是日战区,由不得不让她提心吊胆。 “没事,我已经安排林义的兄弟去那儿了。现在还没有到广州,可他们的实力你也知道,不会有问题的。等到了广州我就让人把他们送到东南亚,再想办法送来美国。怎么样是不是要感谢我。” “这是你应该的。”陈飞雁道。 林夕依然笑着,从怀里拿出几张纸,递给她们说:“那是我未来的岳父岳母,把他们带来自然不用你感谢,可是,我准备的这个礼物你总该有表示吧。” “什么东西?”荣萱接过纸张,展开后,立刻被上面的图案惊住了。 纸张上跃出的逼真的漂亮建筑,以这个时代的目光看,从头到尾都充满了非主流,但是,二女不能不承认它的美丽。与周围植物精妙的结合,犹如森林中隐藏的童话,柔和的墙壁,宽敞明亮的落地窗,如丝的窗帘,像是从书本中跳出来的建筑。 “这,林夕,这是给我们的礼物?”陈飞雁看到上面的建筑后也露出惊讶。 林夕颔首:“当然,还附带一个小岛,建筑上的海岛属于你们了,当然,海岛上暂时还只有建筑,但几年后,整个岛屿将变的美丽动人。而我正在解决交通问题。” “飞艇吗?”荣萱问。 “是的。飞艇。虽然它很早离开了人们的视线,但是,我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人。它将以华丽的身姿重新出现在世人面前。” “我期待着。”荣萱莞尔一笑,对她来说,林夕送出什么都抵不上对方表露出来的对自己的关心。 林夕看向陈飞雁,说道:“飞雁,美国这边的事有其他人打理,我听说你总是工作到很晚,别让自己太累了。我不在的时候管不到你,但是今天,你抛开所有的东西,特别是工作,好吗?” 陈飞雁盯着他,垂下眼帘,白皙的下巴朝下一颔,“好的。” 从这里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旧金山的很多风景,楼下人流如织,穿梭不停,人群摩肩接踵,忙碌不息。 艾泽拉斯作为新兴集团,如同德国的崛起和馹本的崛起一样,需要通过挑战老牌势力稳定自己的地位。美国各大财团与他们都有交手,犹太财团,摩根、洛克菲勒等等,与艾泽拉斯的交手极其猛烈,但让所有人意外的是,交战风波并没有搅动美国的金融,这也是美国政府明知道艾泽拉斯有问题却没有对它采取措施的原因。 艾泽拉斯对美国经济的振兴哪怕连任几届的总统也不得不承认让经济恢复速度增加了三倍有余。 这次陪伴陈飞雁和荣萱的时间很短,而且,虽说是他带两女游玩,可论对旧金山的熟悉度,远不如陈飞雁和荣萱。喧宾夺主并未让林夕感到不适,反而很喜欢二人站在自己身侧介绍旧金山景色时的那种淡雅旖旎。 时间很快过去六个小时,林夕要离开了,驲军集结部队的最快攻击时间即将到来。 虽然广州军队装备的武器极为先进,可是上次战役为林夕敲响了警钟,驲军的单兵素质是这个时代拔尖的。 记忆回归,林夕想起了横安县看到的驲军战力。可那算不得数,撇开他使用人机一体和元素重组得到的战果,无论是游击队还是土匪,和驲军打硬仗都是找死。 上次在得到自己空中支援的情况下,士兵伤亡也有数千之多,后来听说那些士兵的战力并非最强,这样一来,他怎么可能放手让金牛他们扯开膀子和小鬼子拼命。 再者,战场上死去的人,每一个都是提升金色格子数量的资本,他是不会放弃的。 做到飞机驾驶座,在四马赫的高速下,林夕以极快的速度飞向太平洋西岸。 生成空间的生成格内,十吨重的航空炸弹有了四十多个,五百公斤的航弹,数量超过了七百。 “这一次,可以好好跟你们玩一玩了。” 上回轰炸驲军后,由于储备的航弹数量不足,丢下几个十吨重的航弹后他就离开,一方面是炸毁军用物资,另一方面为了延迟驲军攻击时间。如今,储备弹药充足,他终于可以好好欣赏超级炸弹绽放的火焰花束。 (生成空间储物格内的物体是不能拿出来的,而生成格内的东西不能放进去,这就导致林夕想要用类似储物空间的玩意儿储备炸弹,就得等生成格再度积累。) ------------ 第九十四章 支队覆灭 菅草树人坐在车上,意气风发,他们要赶向第十八师团驻地,汇合后,由北而下,对广州的敌占区发起进攻。 为了防止在颠簸的车上身体侧倾,菅草树人的左手紧紧抓着车厢的扶手。 即使车辆颠簸,他也想尽办法打盹,让身体尽可能的得到休息。菅草树人是四年以上的老兵,十分明白充沛的体能对战斗结果的影响。 对了,菅草树人原来不叫这个名字,它是由日本老师给他起的,原名是武元戎。这个名字陪伴了他十几年,现在,不细心回想他都忘记原名了。 但是对他来说这没关系,他是抬弯人,同时也是日本人,父母和周围的长辈告诉他,他们是华夏人。可是学校里的老师告诉他,抬弯是日本领土,所以他是日本人,在菅草树人看来很有道理。 即便身边的老人总是强调他们是华夏人,可他嗤之以鼻,特别是进入华夏战场后,更是坚定了这点。 自己的部队当初还叫重藤支队,也参加了凇泸会战。对华夏守军的战斗力十分不屑,往往舰炮来上几下,守军就灰飞烟灭。他并不能从祖辈们所说的华夏身上找到任何自豪与荣誉,相反,日本人的身份让他高人一等,哪怕英国人,在亚洲也要仔细掂量日本的态度。 “啪”,一只手搭在他肩上。 菅草树人转头,原来是队伍上的平野太郎。 “干什么?”大脑即将处于休眠状态却被人打断,菅草树人十分不爽,“没有事的话不要烦我。” 平野伸出手腆着脸笑道:“菅草君,我的烟没了,你的给我一支吧。” 菅草树人对他很不耐烦,脸上露出不虞:“你这人怎么回事?每次发的薪水不知道用在什么地方,连包烟都买不起。这不是第一次了,你还想一直这样下去?” 菅草的话很不客气,甚至可以说带有很明显的歧视,但是平野太郎依旧笑嘻嘻的满不在乎:“谁让你是曹长呢,我一个月才六块四元的薪水,你可是有三十块,怎么能相比。” “你只要少喝一些酒,烟钱自然就有了。”菅草讽刺的说着,但依旧从口袋里掏出烟盒发了一支烟给他。 “谢谢曹长!” 平野太郎接过香烟,从口袋里掏出了火柴熟练的划了一下,不过卡车在疾驰之中,火苗还未燃起就被一股莫名的风吹灭。平野脸上顿时露出失望的神色,但很快又划了一根,这根火柴冒出火苗后,他赶忙伸手捂住,任凭车辆颠簸疾驰灌入的风如何耀武扬威,也不能吹灭小小的火苗。 当平野将香烟点燃后,菅草树人不得不感叹:“你这家伙,要是把点烟的本事用在打仗上,也不至于才混个上等兵。” 菅草树人有感而发,和平野认识这么长时间,清楚对方的本事。可他的精力都没放在打仗上,让身边很多同伴不耻。 平野笑嘻嘻的说:“当上等兵有什么不好,什么事都不用操心,打仗的之后只要小心保住小命就成。要是哪天大队长突发奇想把薪水升个等级就再好不过了。” 军队中的士兵,薪水是分等级的。平野太郎领的就是上等兵里面最低等的薪水,也就是六块四,而从本土过来的驲军士兵却能领到十块五,本土士兵和台湾出神的士兵的差距可见一斑。 “你倒是能想。这梦做的,不会以为是真的吧!”菅草鄙夷的看了他一眼:“你以为你是本土来的士兵吗?要是不在战场上努力这辈子注定就只能领六块四的薪水。” 可惜,对方几年的表现说明观念深入骨髓,不是他几句话可以改变的。 “表现那么好干嘛?”平野对菅草劝他的话向来不当回事,“表现得积极,说不定下一个牺牲的就是你,我可不想回去时被装在骨灰盒里。” “……”菅草无奈的摇摇头转过了身子,对着个没救的家伙,他是一点想说的话都没了。 平野对他的反应毫不在意,转过头将往上一抬,正要把肺里的烟吐掉,突然发现一个肉眼可见的不知名物体快速从视野中的天空跃过。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这个似乎是飞机的东西飞过后,天空出现了大片的黑色小点。 他没来得及大喊出声,“咣咣咣”地轰鸣响动从天空传来,一刹那,平野怀疑自己被装到了寺庙的铜钟里,身周各处都是轰鸣巨响,强烈的震动带动心肺肝脾一齐起舞。 “呃啊……” 平野脸上痛苦,双手牢牢捂住耳朵却太晚了。 卡车的车窗在声音传来的第一时间碎裂,司机无法掌控汽车,将它撞到路边的沟壑中。 还有许许多多的士兵军官,突如其来的轰鸣让很多人耳朵渗出血丝。 天震的威力林夕只在资料中听到过,这次只是一时好奇,想试试“天震”能发挥怎么的效用。 毫无疑问,战果辉煌,虽然没杀死敌人,却扰乱了整支队伍。 由于在低空进入超音速对机体损害很大,林夕不会进行二次打击。在配件还没有集齐的情况下,哪怕人机一体状态可以非常大的减轻机体承受的损害,也不能这么做。 “天震”虽是严重的灾难,可是,群驲军若以为它便是林夕的打击手段就太“天真”了。 飞机飞过的空中会出现片装炸弹,因为是直接从生成格中取出并非从高空丢下,炸弹特有的尖啸消失了。几百米的高空,不等炸弹划破音速就落到地上。 没有一颗炸弹的重量低于五百公斤,剧烈的爆炸放出地狱的恶龙,缠绕在它身上的熔岩肆意在这条路上,吞噬每一个在爆炸范围内的驲军。 平野太郎坐的车因为司机原因栽进沟壑,可他并没有幸免,一枚炸弹落在二十多米外,爆炸瞬间,白色的气浪在贴近地面的位置横扫一切。刚从车上飞落的平野身在空中被气浪击中,身体又飞回了车厢。 紧接着,更猛烈的可以撕山裂石的力量携滚滚威势汹涌而来,平野和菅草乘坐的卡车在它面前如同沙子堆砌,霎时被震散成零件。 近藤原是大队队长,指挥着这支由台湾士兵组建的军队。 他打从心底看不起这些支那人,但上峰的命令又不得不遵守,近藤原不能在人前表露。不过,随着指挥这支军队数次取得胜利后,心中的不快消失,觉得支那人杀支那人也算很有意思的事。 他乘坐的车坏在了路上,但近藤没有立即换车,而是带了几个手下沿着凹凸不平的路查看行进的队伍。就在他感慨这次又能取得怎样的胜利时,天空传来几乎要震破耳膜的巨响,不等他弯腰捂耳,余光瞥见天空落下许多的东西。 “轰……” 这是爆炸开始的第一声,但是,爆炸是如此的巨大,真的做到了惊天动地。大地的颤抖接二连三,但炸弹投掷的速度极快,所有爆炸几乎在十秒钟一起出现。 近藤的运气不错,因为站的偏远,仅仅被冲击波扫中,可就算这样,被四五道冲击波击中也不好受,比如他身边的七八个人,有六个运气不好,被裹挟而来的车辆零件、炸裂的碎石等击中,一命呜呼。 等大地的颤抖停止,近藤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眼前看到的景物恍惚,面颊两侧出现温润的液体,他伸出手,然后看到沾有泥尘的白手套上出现嫣红的血迹。身边的世界寂静无声,从耳中渗出的鲜血,无一不证明一件事,自己的耳朵坏了。 近藤此刻却无暇顾及,他杵着军刀站起来,惨淡地看着自己的“军队”,如果那还能称为军队的话。在他一百米、一百五十米的地方,有两个直径七十到八十米的大坑,近藤记得,在大坑出现前,那里至少停着七辆卡车,还有许多骑着自行车的士兵,可现在,满目萧瑟,空无一物。 “天照大神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近藤来说,这是噩梦,是永远都不能醒过来的噩梦。 ------------ 第九十五章 缺口和执行 一枚炸弹炸出七八十米宽的大坑,近藤知道,这是五百公斤以上的炸弹才得到的效果。可是,投掷这些炸弹的飞机呢?他可不认为这是炮弹,如果真的存在,那也只可能是舰炮。 凇泸会战的时候,他不止一次的目睹从战列舰上发射的炮弹落到华夏军队阵地上的情景,威力之大让人震惊,一炮下去,敌军以一个连一个营为单位消失。帝国陆军冲上去的时候,面对的也就是这些死伤枕籍的残兵。 可这回面临悲剧的却是自己,自己的军队。 炸弹是怎么出现的,近藤可以确定是空头,可是,飞机呢?如此重要的运载工具从头上飞过,整个大队一千多号人竟然都不知道。不,应该是整个台湾步兵联队竟然毫无发觉。 林夕打了个突袭,把行进中的驲军打的不知所措。 虽然地上的驲军步兵还有人活着,可数量百不存一,几千人的部队如今只剩下小猫两三只。 不到半个小时,前来支援的四十八师团师团长得到了台湾步兵第一联队全军覆没的消息。 但他并不孤单,在二十分钟后,一条消息传遍广州的日军——十八师团舍下炮兵联队被超级炸弹袭击,全军覆没。 因为艾泽拉斯刚刚建立,工业园并不能大规模的生产重武器,日军的炮兵对林夕手下的人而言是巨大的威胁。 早在军队进入广州,陈董明等一众长官就对敌军犀利的枪法表示忧心。还有就是掷弹筒,这些家伙似乎来无影去无踪,总能在掏人心窝的角落把榴弹打出来,很多重机枪轻机枪就是这么被他们敲掉的。 下午六点,林夕回到广州城,他没有召开会议,而是将得到的情报交给金牛,由他派人商议和制定攻击计划。 “驲军大举来攻的气势已经形成,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全歼两个联队的,但炮兵联队的覆灭对我们十分有利。”金牛知道了林夕全歼两个驲军联队的消息后,喜色全显脸上,“这地图拍摄的很清楚,我们现在可以出动四万以上的士兵。人数上占据不了优势,但有你神出鬼没的本事和手里的家伙,应付驲军的这次攻击绰绰有余。” “不是说招募了近十万人吗?怎么才四万人可以出动?我们时间紧急,原定三个月的新兵训练缩减到一个月,虽然这样存在隐患,但以我们的武器装备,不会出现太大差池。” 上次听金牛他们谈过,新兵工作还在继续,那时候人数就超过八万,之前夺取广州的战役,陈董明王亚樵的手下只在路上接受口头培训,子弹也没打出一百发,就这么着也能夺下广州,难道进行两个多月训练的士兵还比不上他们。 “还不是你要求的。”金牛带着埋怨的眼神,苦笑道:“海军不算。那事情我一股脑儿的交给吴建豪处理,可炮兵,这是技术兵种。你说了,将来要配备大量火炮,总得有人才储备吧。现在是人等炮,可不能到将来变成炮等人。” 金牛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林夕,“你看看吧。” 林夕瞄了一眼,上面写着《炮兵训练大纲》,拿过来瞅了几眼,发现这是他要求艾迪做出来的,自己以前就看过,考虑到这个时期文盲太多,还特地给这份文件配了图。“有问题?” 金牛揉着眉心,疲惫着说道:“问题大了。在你看来,这份东西随便给个人都能看懂,可还在训练的炮兵对它接受很慢,很多在教官看来不值一提的小问题也会困扰士兵很久。夜间扫盲班我已经在办了,而且把识字数量和薪酬直接挂钩,可……” 他最终叹出一口气,再不说话。林夕倒是懵住了,这份文件讲的内容极其浅薄,在他看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都能看懂,这——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突然,林夕想到了个问题,炮兵都这样,那空军呢? “飞行大队那边怎么样?” 听到他的话,金牛笑了起来,然后,他看到了林夕脸上的担忧,摆手道:“放心好啦。从美国过来支援的人,其中六层被分配到了飞行大队,就这,大家都说我偏心,我还不是听你的。剩下的四层,运输部的人要走了三层,留下的一层才是分派到了炮兵身上。不过我告诉你,缺口依然很大。学习车辆驾驶和维修的,有两万人;然后是炮兵,一万四千;最后是空军,空军因为飞机少,人数还有富裕,不过碰到的问题还是很大,一共有一万六千多人属于空军。这三部分都是技术兵种,我想你也不可能让这些学了点皮毛的人上战场吧。每一个损失对我们都是灾难性的。” 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外面说道:“出动四万多人以我们的极限,没有人愿意没有成熟的技术兵种在战场上成为消耗品。还有,我们和中央达成协定,他们愿意用人口和我们换取武器装备。一个个的狮子大开口,对付小鬼子没见这么有种,宰起我们来,倒舍得费力气。” 林夕呵呵一笑,问:“这问题是叶弘在负责吧。怎么了,把事情搞砸了!” “他做的很好,比我要好。说实话,我看不上他出身,可不得不承认,这人确实鬼精鬼精。只是咱们的做派和人口贩卖无异,常凯申也要小心应付,想办法堵住下面的人的嘴。” “这无所谓,我们需要广州作为窗口,让内地的人源源不断南下。”驲军动向和数量他都交给金牛,林夕准备离开,不过刚站起来想起了件事,“社工党的情况怎么样?” 金牛转身,想了下说道:“不怎么顺利。他们什么都缺特别是人。后来叶弘似乎把主意打在被他们认定是间谍的人身上。社工党对内部清理很残酷,叶弘现在是把主意打在被他们关押的人身上,除了投靠馹本的投降份子,其他人对我们而言都是有帮助的。不过即使这样,相谈也不愉快,林夕,我不认为向他们示好有必要,虽然我不知道你还有林义的战力什么地方是极限,可以我对你们的理解,真要对付他们,也是轻而易举的。” 林夕哈哈一笑,走到门口,停在那里说道:“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谁知道今后的事呢。恒古昌林,需要用烈火开垦,他们怎么对付自己人不管我们的事,我需要的,是结果。”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看着林夕消失的背影,金牛痛苦的做到位置上,他是名战士,如今却做着文员的工作,对他而言是莫大的痛苦。 可是,他再不喜欢也不行,人手奇缺啊!金牛最大的希望就是李亚东或者陈飞雁也能过来,但他知道这非常困难,无论美国还是东南亚亦或者澳洲,局面铺开需要的人手数量更是难以计数。 “这是个疯子才会去执行的计划。”金牛感慨着,也荣幸着,无论是否成功,这都是华夏历史上的第一次,后人将以什么目光看待都不能打破他的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