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 第一章 一别经年 原来,我竟然这么期待和他见面,一如七年之间的思念;原来,我竟然也如此害怕见到他,一如七年之前的分别。 电梯坏掉的概率到底有多大?医院的电梯坏掉的概率又有多大?反正我是搞不清楚,但是今天我确实是遇见了。 我气喘吁吁地推开门,也没看清屋内的人是谁,就迫不及待地问:“医生,病例在---” 我的一句话,卡在喉咙里,再也发不出声音。 科室里只有一个医生,他正专注地看着手中的病例。听到开门的声音,他皱起了眉头,不满地看向我。 他看到了我,明显也是一愣。 过了好半天,他才收起惊讶的表情,冷冷地问:“你又发什么疯?” “啊?”他的问话来得太突然,一时让我应接不暇。 “什么事?”他瞥了我一眼,又继续关注他手里的病例。 我平复了一下心情,指了指他手里的病例,问道:“这是不是我的。” 文歌坐在我的对面,表情淡然,又陷入了一言不发的状态。 气氛一时间降到了零点,我尴尬地站在那里,有些手足无措。医院的冷气开得实在太低了,我穿着无袖的连衣裙,此刻身上的汗毛早已根根竖起。 小妍还等着做检查,我在这里干耗着也不是个办法。 “文医生,还有什么事情吗?”我不该这么疏离的,可是嘴上仍旧说出了这样的话:“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我承认我怯懦,所以我要赶紧逃走。 没想到,我们的重逢会是在医院。他是主治医生,我是病人的家属。 “等一下。” 放在门把上的手,又缩了回来,我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他叫住我是因为什么。难道,他还在为当年我自作主张的事情生气吗?可是?他明明已经惩罚过我了啊! 离开我,不就是他对我最大的惩罚吗? 我回过头,忐忑不安地望着他,只见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病例,又在上面唰唰地写了些什么?然后递给了我。 “你的病例。” 原来只是这样而已,是我想得太多。 “谢谢。”我接过病例,有种微微的失落。 他现在是要装作不认识我吗? “你的穿衣品味提高了不少。”文歌的眼睛依然明亮绚烂,脸上却没有了从前调皮的笑容。 我没料到他会说这样的话,一时愣在那里。 “不过,姜米欣,这并不能改变你原本恶劣的本质。”文歌冲我一笑,冷冷的,比冷气还让人胆寒。 “文歌,我---”我哪里恶劣了,明明我都是为他好。 “姜小姐,你可以出去了。”他打断我的话,回到办公桌旁,不再看我一眼。 文医生,姜小姐。果然是礼貌又生分的称呼,很适合我们现在的状况。我攒紧了手中的单子,默默地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门牌上写着:外科。 外科?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是外科呢? 小妍是我的表妹,她来医院是因为前些天游泳,耳朵里进水,导致发炎了。本来已经检查完了,小妍又说反正已经到医院来了,顺便检查一下视力。我心想,反正也没什么事,就再陪她检查一下吧。但是我们到一楼的时候,才发现将病例落在了医生那里。这不,我只好又跑了回来。我发誓,我刚刚还和她一起从那里出来,那里明明是耳鼻喉科。 可是?这里现在却变成了外科,真是太神奇了!突然想起以前看过那些关于医院的恐怖电影,不由感觉一阵恶寒。这样一想,感觉更加恐怖,只好加快了脚步。 我走到楼梯口才发现,原来这里不是六楼,而是七楼。 原来,他说我恶劣,是因为我走错了楼啊!我还以为是什么灵异事件呢?真是傻啊! 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如果,今天医院的电梯没有坏,我就不可能走楼梯,如果我没有走错楼,我就不会遇到文歌,如果没有遇到文歌,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纠结。可是?世界上没有如果,我们就这样重逢了。 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注定我要在这个地方遇见文歌,以这样突兀又直接的方式。 恍惚之间,小媛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表姐,你怎么还没下来啊?”小妍焦急的声音一下子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马上就来。”我手忙脚乱地收拾好自己的思绪,往楼下走去。 文歌给我的病例,是个新的,上面只写了一串十一位的数字。脑袋里瞬间冒出一个想法:这是文歌的电话号码!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连忙把那本病例塞进包里,蹬着八厘米的高跟鞋往六楼走去。 小妍检查的过程还算顺利,倒是最后缴费的时候,我一个没站稳,把脚给扭了。 这是个什么心理,太晦气了! 小妍哭丧着脸,对我万分歉意,还硬要给我挂个号,检查检查脚。 “不用了,我回去擦点药就好了。”开什么玩笑,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这个鬼医院待下去。 “可是?我们已经在医院了。你是因为我才受伤的,这让我心里很过意不去。”小媛瘪了瘪嘴,看起来挺难过的。 “没事,我们打个车回去!”我把高跟鞋脱下来,拎在手里:“快点啊!我还能走。” 小妍无奈,只好提着一大袋子的药,追了过来。 如果你在医院的大厅里看到一个光着脚丫,步伐不稳的女人,请不要大惊小怪,我也是迫不得已的。 真是的,大家不要再拿那种眼神看我了,我真的不是神经病。 我在医院门口很顺利地拦到了一辆出租车,几乎是落荒而逃。透过后视镜,医院的大门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k市人民医院。 原来,文歌在这里工作。 七年之痒,意思是说许多事情发展到第七年,就会不以人的意志出现一些问题。所以,很多很多的故事都与七年有关,但是无论过了多少个七年,我们的故事都不会改变。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就是,我们的故事,仅此而已。 ------------ 第二章 故人安否 我总觉得,青梅竹马的两个人最后走到一起,然后白头偕老,相爱一生,是比童话还不真实的事情。所以作为懦弱的惩罚,我注定不会幸福。 高一那年,我们分别第一个七年后,也是一个重逢的季节。 那时侯,我喜欢走长长的街,喜欢吹冷冷的风,喜欢看暖暖的灯,这样的习惯让回家的路显得不那么无趣。夕阳像打翻了的染料,晕染了西边的天空。我从指间的缝隙眯起眼睛瞄着那轮无比艳丽的太阳,影子被拉得老长。 风刮得很凶,吹得我的头发肆意飞舞,连常走的那条路似乎都变得模糊不清。街灯相继亮了,透过昏黄的光线,我影影约约看到一个人影。走近,一个修长的身影便在眼中渐渐清晰,一身纯白的运动装,衬得他干净美好。 他就是文歌,十六岁时的文歌。 他缓缓的转过身,带着却是一脸的坏笑。这时,我才注意到他手指间夹着的半根烟,还有从他口中飘出的白色烟雾。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看到我微微皱起的眉头,又看了看自己拿着烟,顺手将烟头抛了出去。带着火星的烟头,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最后落到路边的草丛之中。 “喂喂,公共场合不要乱丢垃圾。”我瞪了他一眼,俯下身准备把烟头捡起来。 他却一把拉过我,将我推到一边,自己将烟头捡起,扔到垃圾桶内。我愣愣地看着他,搞不明白他在想什么。 又不是小孩子了,这个人怎么还是如此任性! “姜米欣,你真是麻烦。”他走过来,将胳膊搭在我的肩上,倜傥道。 “你才麻烦呢?总是做些让人很想一把掐死你的事情。”我愤愤地推开他的胳膊,闪到一边去。 “切,你真是越长大越不可爱了。”他耸耸肩,好像没有听到我刚才对他的讽刺。 小时候,我们住在一个小区,是很要好的玩伴。我,文歌,还有莎莎,好得就像兄弟姐妹一样。 警察捉小偷,是我们最喜欢玩的游戏。 “别跑,看本神捕怎么抓到你们这两个小偷。” “不跑是傻瓜,才不会等着被你抓呢。” “莎莎等等我,我快被抓了。” “哈哈,你跑不掉了。” “不算不算,你欺负欣欣跑得慢。” “怎么不算,你们不要赖皮。” 三个孩子的笑声,闹声,依旧回荡在耳际,那些快乐的记忆,依旧时常浮现在眼前。那是属于我们三个,最美丽的回忆。 我自顾自地想着,不禁笑出声来,惹得文歌一脸鄙视。 “你真傻。”他摸了摸口袋,并没有找到他要的东西。 “你怎么在这里?”这条路并不通往他家,而是直通我家,真想不到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好像没有听到我的话,扭头就要走。 “你去哪里啊?”我喊他。 “没烟了,去买包烟。”他慵懒的声线,漫不经心的回答,在我听来,却是那么刺耳。 “等等!”我跑过去,拦住他的去路:“你怎么学会抽烟了?” 他推开我的手,不耐烦道:“你少管我的事情。” “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以前的你-----!” “别跟我提以前,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懂不懂?”他打断的的话,并阻止我再说下去。 “天黑了,你快回家吧!我不陪你玩了。”文哥把我往家的方向推了推,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有好多话堵在我的胸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他肯定还对文伯伯的再婚而耿耿于怀。他的无奈,他的寂寞,他的失去,都那么让人心疼。我没有经历过他所经历的事情,自然不会理解他此刻的痛苦,但是我懂他的心情。只是大人们的事情,并不是他逃避就能够解决,他也不能用这样的叛逆解决问题。 回到家,天已经全黑了。 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老妈出差,老爸加班,这么偌大一个家,又只有我一个人。 哎哎,反正都已经习惯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按下开关,水晶灯灼热的光照在我脸上,衬得我的寂寞无边无际。躺在沙发上,一遍一遍回忆刚才文歌所说的话,心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听说文歌要回来时侯,我还是很期待和他见面的,也不知道再见到他的时候,我们还能不能认得出彼此。那天文伯伯有事不能去机场接文歌,就让我去接他。虽然很多年没有见面,但是我不知道一个人的变化竟然是这样的大,大到他就站在我面前,可我却没有认出他。 曾经那个黑黑瘦瘦的小个子男孩,竟然已经长成了健硕挺拔的少年了。当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愣了好久,直到他狠狠地敲了敲我的脑袋,我才从痴呆的状态中回过神来。 没想到,再见的时候,他认出了我,我却没有将他认出。 他说:“你还是那么傻傻的,一点都没有变。” 他又说:“你是来接人的,不是被人接的。” 他还说:“姜米欣,你该不是被我风度翩翩的外表迷惑了吧。” 我这才从惊愕中回过神,白了一眼文歌,心里却是漫漫的欢喜。我们还能见面,这种感觉真好。 他变了好多,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眼睛,还是那么贼亮贼亮的。曾经我和莎莎不知道多么嫉妒他那双桃花眼,也十分迷恋那里弯出的弧线。 那时候,我和文歌一起上小学。他门门功课一百分,而我经常不及格,为此我回家少不了一顿臭骂。现在,我的学习依旧不太理想,但是文歌却变成了一个让大人们都很头痛的问题少年。 我们的童年一去不复返,那些单纯美好的日子不会再重来。怎么突然间一切都变了,变得那样陌生与无奈?如果这就是成长的代价,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那天晚上,我一直在听张韶涵的《亲爱的那不是爱情》,直到听得泪流满面。 一遍一遍的听,直到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一遍一遍的听,直到进入梦乡:一遍一遍的听,直到我最后终于懂了什么是爱情。 ------------ 第三章 狭路相逢 很多事情,不能改变,就接受;不能接受,就忘记;不能忘记,就随缘吧!无论大家分开多久,距离有多远,只要你回头,就会发现我还在这里等你,可是你却一直没有回头。 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做梦的时候,也有表情,也会哭泣。 我是被乐婕的电话吵醒的。 窗外的阳光甚好,而我的房间却一片狼藉。我看看已经沾满泪痕的枕头,突然就笑了。 我真是够了,能不能不这么矫情啊! 按下接听键,那头传来乐婕不满的吼声。 “姜米欣,你又放我鸽子!” 完了,我是不是又睡过了?嘿嘿!都十点了,真是糟糕。 “亲爱的,我错了!这不是昨天晚上赶稿赶得吗?我都是为了你呀!”我赶紧讨好地说。 听了这话,乐婕那边的气焰果然矮了半分。我和她都是学广告设计的,毕业以后去了一家小型广告公司,待遇还不错,我们做的也挺开心。只是我们那个总监啊!喜欢乐婕真是喜欢得不得了,但是乐婕一点也看不上人家。终于有一天,乐婕受不了总监的纠缠,只好辞职。 这小妮子辞职之后,很快跳槽去了另一家大公司,算是解脱了。但是我可就苦了,总监受了伤,只好折腾我这个员工了。 作为乐婕的好姐妹,这点苦算什么?我认了! “少贫了,你快过来,这里好热闹啊!” “莎莎,我见到文歌了。”莎莎是乐婕的小名,这件事情,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什么?文歌那小子终于舍得回来了?在哪里见得,你们两个单独见的,还是怎么的?”乐婕那头兴奋得直叫唤,完全没了淑女形象。 “我在医院看到他的,没想到他还是做了医生。” “见面再说吧!”乐婕也跟着叹了口气,随即又换了副口气说道, “你快点来,这地方真的很热。” 我挂了电话,匆匆洗漱完毕,又胡乱把自己折腾了一番,就出门了。 今天是k市一中50年校庆,我和乐婕约好一起来参加的,偏偏我又睡过了。这习惯真不好,一定要改。可是我改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改掉,真是失败。 我走得有些匆忙,在学校门口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要不要这么巧啊!这不是真的。 我肯定是还没睡醒,不然我为什么会看见文歌呢?他西装革领,穿得这么正式,在我的印象里还是第一次。 褪去了些许青涩,多了一份沉稳,似乎更加有魅力了。 “撞到人也不会道歉吗?”他的声音提醒我,这不是梦。 “对不起,对不起,您老人家没被撞坏吧?”我嘿嘿一笑,试图挽回我们之间的僵局。 “你是故意的吧!”他看了我一眼,略带讽刺地说:“你是有什么企图吧?”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捂住耳朵,往校门那边跑。 可是?那个门卫却把我拦住了。今天是k市一中的校庆,但是也是要邀请函才能进去的,偏偏我走得太匆忙,忘记带了。 真是丢人,又被门卫拦住了。 回头再看文歌,他根本就忽略了我的存在,正细心地为他车上的美女开车门呢。 车上下来一个卷发女人,身材修长,容貌秀丽。也许是上午的阳光太刺眼,我遮住眼睛,赶紧背过身去。 果然是风水轮流转,我这付囧样确实一刻也没有改变过啊! 高中那会,我也爱迟到,现在想起来,真是又好笑又窘迫。 “懒虫,快起床了。懒虫,快起床了----” 我闭着眼睛一阵乱摸,终于将这个罪魁祸首----闹钟给关了。讨厌的家伙,总是在我睡得最香的时候打扰我,简直烦死人了。关了闹钟的我,睡得不亦乐乎,可是睡着睡着就发觉很不对劲,好像今天要上课啊。猛地从床上跳起来,看了看那只可怜的闹钟。我的天啊!都九点半了。 我简直要疯了,随便把自己整理了一下,就冲出了家门。等我赶到学校大门口的时候,已经在上第二节课了。郁闷的是,走得太匆忙,我忘记穿校服了,门卫大叔说什么都不让我进去。 好说歹说了半天,还是一点用都没有,那个古板的门卫就是我让我进校门,还说要班主任来认领才肯放行。算了,这课我不上了,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就不信自己天天从这个大门经过,他就不认识我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摆明了就是整我。 我气呼呼地离开学校的大门,走在马路上,不知道自己该去哪。这么思索着吧!也没有注意身边的情况。突然听到周围的指责声,我感觉自己被吵得脑袋要爆掉了。 “这谁家的孩子啊!不上学吗?怎么在马路中间乱闯啊?” “孩子,注意安全啊。” “让一下,我的车要过去呢。” “现在的年轻人就是这样,横冲直撞的。” “---------” 围观的人渐渐多起来,我从人群中找了个空隙,从马路危险地段溜出来。本想着这样低调的逃跑,没想到被警察大哥给逮住了。交警先生本着他那颗爱岗敬业的心,硬是要把我的家长找来,根本不打算放过我。 今天出门应该先看看黄历,不然也不会这么倒霉,看来今天真是不宜出行啊。 突然被谁拽了拽,我回头一看,竟然是他。他朝我使了使眼色,便拉着我,飞快的跑着,一会就把那个交警给甩在后面。确定我们已经安全的时候,他这才停下来。此刻我已经累得不行了,蹲在墙角不停的喘着粗气。 “马路上还发呆,找死吧。”文歌靠在墙上,并没有我这么喘。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整个人简直要虚脱一样,果然是个没有运动细胞的孩子啊。小时候每次都没有文歌跑得快,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总是被他抓了。 突然有点不妙了,我感觉胃部很难受,随后就是一阵绞痛。一定没吃东西加上刚才有这么卖力的跑,将胃病又勾出来了。 捂着我可怜的胃,在地上缩成一团,疼都要疼死了,谁还有空理他啊。 “喂,你怎么了?”见我半天不说话,他有些担心的问。 “你到底怎么了啊!不要装病啊!” “你倒是说句话啊。”他好像真的急了,在我面前蹲下,语气有些颤抖。 “痛,,,,胃,,,好痛。。。。”我咬着牙,艰难地说。 “去医院。”他想都没想,就把我拉起来,让我趴在他背上。 他的背很结实也很宽阔,胸腔里有节奏的心跳声,穿过我的耳膜,传到了我的心里。去医院的路,好像因此变得好长好长,他每走的一步,都格外地沉重。 ------------ 第四章 照片风波 如果过去的那几年都是假象,那就让以后的生命里活得真实一点吧。伤口会愈合,可是还会留下伤疤,不提还好,一旦揭开,还是血肉模糊。 老班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着函数问题,我却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姜米欣,你下课到办公室来一下。”老班的话一下子将我的魂拉回来,简直比还魂钟还厉害啊。 尴尬地接受了从四面八方投射过来的好奇目光,我只有继续傻笑,以此来缓和气氛。完了完了,昨天逃课,今天上课又走神,我心想今天我不死也会脱层皮。 下课铃声不会因为的祈祷而延迟,我抱着壮烈牺牲的准备,跟着老班往办公室走去。话说上次月考,因为我的分数太低而拖累了全班的平均分,弄得他很没面子。不过还好只罚我扫了一个星期的厕所,这次不知道会怎么样,只好听天由命了。 走进办公室,老班就把备课本重重得往桌上一砸,吓得我的个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周围老师的神色也有点古怪,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啊!想不通他们怎么都用这样奇怪的眼神看我啊。 “你知不知道,我们学校昨天转来了一个学生。”老班的表情有些严肃。 我摇头。 这是跟我有什么关系。 老班那个方形脸再配上那个中发型,实在让人不敢恭维。那双小眼睛再怎么瞪我,也还是只有那么小一点。他的鼻子倒是有点大,嘴唇挺薄的,估计是靠平时训人时练出来的。再看看他的胡子,刮得倒是挺干净,只是他的装扮嘛,确实很土气。还想再研究研究老班,可是他摆在我眼前的那张照片让我无法淡定了。 “老实交代,你们是什么关系。别跟我说他是你表哥什么的,这些我都不信。”老班这话说得未免也太尖酸刻薄了点吧!我怎么会编那种没有品位的谎话。 我还能说什么呢?现在我的脑袋里面简直一片空白。这个照片上有两个人,一个人是我,而另一个人是可能就是他说得那个转校生了。 李成轩,你可真高调啊!转个学还要连累我被曝光。你要是不想要这个照片你就丢掉好了,现在出现在老班手里,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啊! 我真的很气愤,倒不是为别的什么事情,就是很气你为什么总是这样,打破我平静得生活真的那么有意思吗? 老班苦口婆心地说了很多,但是我一句都不想听。他无非就想说我现在的成绩已经这么烂了,不能够谈恋爱什么的,分散注意力。高中是个很关键的时刻,这个我知道,我也知道自己成绩不怎么样,老班也不喜欢我,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李成轩怎么会再这里,竟然还和我上一个高中! “明白了,老师我会处理好的。今天我身体不舒服,想请个假。”我也不管他同意不同意,转身准备离开:“那我先出去了。” “昨天有个人打电话替你请假了,我本来还想叫你在家休息呢。”老班的话彻底让我震惊了。 我转过头疑惑地看着他,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将那张我十分不愿意看到的照片放到我手中.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到的不是责备,反而是关心. 难道是文歌对他说了什么,不然老班今天怎么这么奇怪.昨天是文歌送我去的医院,应该是他帮我请的假吧。可是他怎么知道老班的电话啊?头好疼啊!我已 经没用力气去想这些事情了,我现在只想回去睡个觉。 走到办公室门口时,我听到老班叹了口气。 “是个不错的孩子,就是需要人教导.”他像是自言自语般说道,不过还是被耳尖的我听到了。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关上门,将这句话收到心底。 他叫李成轩,是我的初恋。 转到这个学校之前,我和李成轩已经失去联系八个月了,所以我也没有想过会在这里遇到他。更没想到我们之间的重逢竟然会是这个样子,生活未免也许太戏剧化了。 我从办公室里出来,在走廊里与他偶遇了。 见到我,李成轩倒是没有显然有多意外,而我也没有想象中的愤怒。我没有资格再对他发脾气,也没有权利去质问他,只是将那张照片递过去,什么也没有说。 我想,这样的平静也许会让他心里很不安吧。他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依我的个性必然会跟他大吵一架,然后他一定要买棉花糖去哄我才行。以前,每次的冷战,我们都是这样度过。 可是最后一次的误会,我们谁都没有妥协。 他愣在那里,迟迟没有接过照片。我不想在这里纠结什么?干脆将照片直接塞到他手里,转身就要走。直到他叫住我,我才猛然发现我们真的已经分开了,分开很久很久了,久到我们已经没用再见面的理由。 我想说点什么来打破尴尬的气氛,可是他却先开口了。 “对不起。” “你并没有对不起我,李成轩。” 我突然觉得有些好笑,想起过去的种种,于是说:“那张照片是我们唯一的一次合影,现在已经没用了,你不想要的话,就丢掉吧。” 他本来还想说什么?可是被我这话一堵,就没有了下文。 我认定的事情,又怎么会听别人的解释。他了解我,所以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握紧了手中的照片,没有说话。 后来,我还是从同学的口中得知,照片事件的真相。 那张照片李成轩一直夹在书里,直到分手也没有拿出来,后来也就忘记了它的存在。他的新同桌是个活泼的女生,她主动帮他整理书,他也不好拒绝。她一边整理东西,一边和他闲聊,那张照片不知道怎么的,就掉了出来。 李成轩本来就不善言辞,被她暧昧的目光看得手足无措,班上的同学纷纷围过来,那张被遗忘许久的照片就这样暴露在大家面前。他越解释,他们就笑得越欢,好像越是在掩饰什么。最后,大家都知道了,而且越传越离谱,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最后连乐婕都被卷了进来。 她就在隔壁班,听说了李成轩的事情,好心替他辩解,后来被误会成与他有什么暧昧关系。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事情被编成了好多版本,完全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他两无论怎么样解释,只会越描越黑,跟本没有人会相信他们说的话。 我简直要气死了,现在我简直成了班上,应该说是整个学校八卦的焦点了。李成轩,还有乐婕,怎么走哪都有他两啊!简直是我命里的克星。 k市一中抓早恋抓得很紧,一旦被发现,学校会严肃处理。他极力向学校解释,学校才半信半疑的将此事告一段落,校长说具体还要看我们表现。 初中三年,我和乐婕的关系一直不太好,我知道李成轩夹在中间有时候十分郁闷。乐婕是李成轩的红颜知己,所以李成轩一直希望我们两个可以相处愉快,可是事情却并不如他所愿。 其实,乐婕并不知道,我和李成轩之间的矛盾,大多数来自于她,最后也是因为她而走到尽头。 ------------ 第五章 新欢旧爱 谁在谁生命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谁又是谁生命里的一个过客,这些都不重要了。不是谁没有了谁就无法生活,曾经信誓旦旦的话语,到最后都会变成泡影。 我发现自己最近越发爱回忆以前的事情了,特别是文歌回来之后,这种习惯就越发不可抑制了。 今天我就不该来参加什么校庆,还是早点回家待着好了。 回程的计程车上,乐婕的电话又打了过来。 “米欣,不好了,你猜我看见了谁?”电话一接通,乐婕夸张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你看到文歌了是吧!”我有气无力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乐婕惊讶地问。 “刚才看到他了。” “难道你是因为他,给吓跑----了?”乐婕越说越小声。 我只能干笑了两声。 “那你还来不来啊?”乐婕突然扭转了话题。 “对不起,我先回去了,你和你家成轩好好玩吧。”我话语间故意流露出一种酸酸的味道,惹得乐婕干咳了两声。 她又嘀咕了两句,就挂了电话。 我如遭大赦地关上手机,幸好她没发现我的异常。我害怕她为我担心,更害怕自己的懦弱被人发现。 k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要随随便便在路上遇见,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自从校庆门口的那次偶遇之后,我便没有再见过文歌。生活有恢复了平静,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转眼,便到了秋天。 老妈打电话来,说文伯伯的忌日快到了,叫我不要忘记了去看他。 我不会做饭,老爸老妈常常不在家,我一个人总是随随便便就解决了一餐。我记得有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大包小包地从超市出来。突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顿时眼前一亮。这法拉第开得好拉风啊!而且从车上下来的人更拉风。 只见一男子身着笔挺的西装,手中拿着黑色的公文包,蹬着蹭亮蹭亮的皮鞋,向我走来。果然啊!我妈的老板就是气质不俗,特别是手上带的那块价值不菲的金表最扎眼。别看他早已年过四十,可是却没有啤酒肚,五官也十分柔和,不像一般的老板,一副奸商的摸样。 “文伯伯,你怎么在这里啊。”我悄悄地将手里的购物袋藏在身后,不然被他看到又要数落我了。 “米欣啊!不是跟你说过很多次吗?吃泡面没营养。走走走,去我家吃饭。”看吧!别看此人衣着光鲜,举止优雅,其实啰嗦起来真是要人命啊。 不等我拒绝,他就拉开车门,将我推上车。 “你陈阿姨做了很多好吃的,今天你有口福了。”文伯伯,一边发动车,一边笑着对我说。 “呵呵,是吗?”我尴尬地笑了两声,是在是很难接受将那个比我大几岁的女孩称作阿姨,于是岔开话题。“文伯伯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会在我家楼下。” “哦,我到这附近来买玫瑰糕,小陈最喜欢吃的。”说道这里,我明显发现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似乎在文伯伯的眼里,这个姓陈的女孩子真的很重要啊!不然他也不会如此。原来,去给喜欢的人买她喜欢的东西,是如此幸福的事情,就连回家的路都带着雀跃的心情。那文歌的妈妈呢?他在文伯伯的心里还占有多重要的位置呢?会不会在他的心里,满满的都是那个姓陈的年轻女孩,就连文歌都不那么重要了呢? 不知道是我发呆太久,还是他回家的心态急切了,总之文伯伯的家很快就到了。看着他按门铃,等待屋子里的女主人来开门,然后女主人兴奋接过玫瑰糕,两个人相视一笑,满满的都是甜蜜。我的存在,好像都变成多余。 我不知道,文伯伯明明有钥匙,为什么偏偏要按门铃。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开门那一刻的惊喜,是他们爱的给予。 “陈---阿姨---好!”我勉强叫了一声,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是米欣啊。快进来吧!马上可以开饭了。”她将头发简单地挽起来,身上系着围裙,说话轻声细语,似乎真的有种家的味道。 说她漂亮,摸样也不是很出众,只是浑身上下透着青春与活力,让整个家里都变得很有生机。 突然就想起来文歌的妈妈,她在我的记忆里一直是漂亮个女强人,可是她却不会做饭,也不会笑得这么温柔。文歌很粘她妈妈,无论每天等到多晚,一定要等到她回家,才会去睡觉,为此还经常遭到大家的嘲笑。后来,他妈妈生病去世了,文歌就变得很不乖,文伯伯那是侯生意处于低谷,没时间管他,就将文歌送去了他外婆那里。 文伯伯今年娶了这个22岁的女孩,就连我都很难接受这样的现实,更何况是这么爱妈妈的文歌呢。 从文伯伯家吃到了那顿饭,充满了久违的家的味道,好像我们一家人也很久没有一起吃过饭了。爸妈总是很忙,没有时间管我,所以初中的我很叛逆。想起那时的我,既不爱学习,又整天逃课,如果没有成轩,或许我已经成了个问题少女吧。 想到这里,我突然就笑了,那些事情都很遥远了吧。 “傻笑什么呢你?” 一把粉色的伞突然出现在我的头顶,顺着修长的手往上看去,让我不得不发出一连串的怪叫。 “你不至于吧!看到我也不要那么兴奋啊!”文歌一脸坏笑。 “怎么哪里都有你啊。”虽然嘴上不饶人,我却还是老实地呆在他的伞下。 不得不说,我的运气还是不错的,这样的天气也会碰上下雨。没带伞也就算了,还碰上熟人给我撑伞,还有免费的晚餐吃。 既然在这里遇到文歌,哪有不敲诈他一顿的道理。 我连哄带骗地将他往学校对面的火锅店骗,那里的火锅可是我的最爱,经济实惠又美味。 “对了,你怎么会出现在我们学校附近啊?”我们在火锅店捡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定,我便找了个话题来打破沉寂半天的气氛。 这个时候校园里已经没用什么人, 除了像我一样没用带伞的人还在等待雨能快些停下来。这场雨下得未免太久,我实在等不下去才冲进雨里,没想到刚出校门就遇到他了。 “我是来看学校的,很快我们就要成为校友了,姜米欣同学。”文歌冲我眨了眨眼睛,一副好戏就要上场的表情。 我一口果汁就这样全喷了出来,确实被他这句话惊倒了。我以为他是跟开玩笑,可是我向他求证了多次,得到的都是肯定的答案。这个世界真的好小啊!k市有这么多高中,为什么他们转校都转来我们学校呢?依这货的个性,不祸害一方才怪,又有多少无知少女要落入这个家伙的温柔陷阱里啊! “你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赶紧吃。”文歌白了我一眼,往锅里加了很多辣椒。 我诧异地看着他,他则得瑟的晃了晃手中的辣椒瓶,好像在向我示威。谁怕谁啊!以为我不能吃辣是吧!看看到最后谁会吃趴下。 ------------ 第六章 那些往事 这世上的事情,总是让人无法理解,就像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牵手,牵了手又轻易放手。变化无常的世事,让人期待,又让人无奈。 教学楼里,乐婕和李成轩被这场雨困在教学楼里。 “成轩啊!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乐婕犹豫了半天,还是推了推身边发呆的男孩。 “雨停了!”一脸自然呆的成轩,对旁边的乐婕说:“你问吧。” “问了你可别生气。” “不会的。” “那好,我就问了。你和米欣,为什么要分手啊?”乐婕小心翼翼的问。 李成轩沉默了,经历的仿佛几个世纪的长长的沉默,他突然就笑了。 “因为合不来。”他耸了耸肩,故作轻松道。 “去去去,这种鬼话我才不信。”乐婕推了推成轩,希望听到真正的答案。 此时,我和文歌酒足饭饱后,从火锅店出来,正巧看到成轩和乐婕从学校里拉拉扯扯地往外走。 他们显然在争论什么?完全没有看到我的存在。 我本来打算绕道走,不去理会他们的事情,可是想想我又没做错什么?根本不需要躲着。 不巧的是,我却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你们到底为什么分手啊?”乐婕依然不依不饶,非要弄清楚似的。 “我们---” 成轩欲言又止,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 “你倒是说啊。”乐婕似乎对这个问题十分在意,一个劲地追问。 “乐婕,这件事――”成轩支支吾吾地,不知道怎么说。 “这件事怎么了?” 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就插了句话:“是因为你,乐婕。” 显然,我的话杀伤力还是很大的,面前的两个人齐刷刷地回头。看到我在他们身后,两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显得十分怪异。他们一定没有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被我听到他们的对话,也没有想到我的回答回是这样。 “米欣,这件事是不是有误会,我和成轩-----”乐婕错愕了两秒,立刻解释道。 “你不要说了,我都懂的。”我不想听什么借口,现在无论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 我拿余光偷偷的往成轩那里看去,可是他低着头,根本不敢看我。乐婕还想说什么?却被文歌打断了。 “美女,你是姜米欣的同学吧!我是他的青梅竹马,明天就转校成为你们的校友哦。”文歌话一出,成功地吸进了我们三个人的目光. 半年前,文歌和李莎莎还在一起的时候,李成轩曾经找过文歌。那次,他们打了一架。李成轩这人平时一副文文弱弱的样子,没想到打起架来还挺猛,不过跟文歌这个打架高手来说还是太逊了。 那次,文歌的脸被揍了一拳,李成轩却被打得差点进医院。 据说,他是李莎莎的堂弟,两人关系亲得很。因为不想让文歌这个坏学生带坏他姐,特地来找文歌理论,还劝文歌离开李莎莎。 说实话,我也很讨厌李成轩这一点。 他只知道用他的那些大道理教育别人,从来不考虑自己是否有资格,除了当个乖乖的学生,没有什么存在的价值。 虽然被学校记过,但是文歌感觉无所谓。他觉得反正那个万能的老爸会替他搞定,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有时候我就想,到底文伯伯万能到什么程度呢?是不是文歌无论犯了任何错误,都不会有事? 当时,我还不知道李莎莎这个人,更不知道他们两人的过节。 不过,气氛很诡异,我多少也察觉了一点。 “谁跟你青梅竹马了?”我白了一眼文歌。 文歌不在乎我的白眼,只是用手指了指我,示意他说的就是我。 我看了看其余两个人,又看了看他,突然就笑了。 “你是文歌?”乐婕问道。 我发现从开始到现在,乐婕一直都在打量文歌,好像要把他看穿似的。尽管文歌一直忽略,可是她的目光却穷追不舍,逼得他不得不理会。 “美女,我们认识吗?”文歌故作熟络的将手搭在她的肩上。 不等美女回应,文歌的脸上又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拳。 “不准你碰她。”李成轩这小子倒是紧张得很啊。 “你还好吧?” “你没事吧?” 两声呼叫几乎同时发出,我和乐婕对视了一眼,万分疑惑。 我顿时觉得火大,心想她这护花使者还真是做得称职。到是没有想到,乐婕也这么大反应。 文歌抹了抹嘴角的血迹,对我们两个做了个ok的手势。 看他笑得那么欠揍,肯定是很享受呢。两个女生同时这么关心他,还不美死这小子。 “你别拦着我,别人给了我一拳,我怎么能不还给他呢?” 见他这架势,看来是要打架了,我赶紧拉住他,不让他冲上去。看什么玩笑,这两个人要是打起来,不出事才怪。 “放开我。”文歌挣脱了半天,我也不让开,他开始有些不耐烦了。 “不放,你冷静一点。” “你让他来啊!我不怕他。”成轩也想冲过来,可是被乐婕拉住了。 我朝乐婕使了个眼色,她也朝我点点头。我们两个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默契十足,硬是阻止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斗殴事件。 兴许是被我们两个女生的毅力打败了,兴许是冷静下来觉得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总之这场架没打成。 “下次我不会轻易放过你的,我们来日方长,总会有一天我们会遇上的。”文歌狠狠地甩掉了我的手,转身大步走开。 “我等着呢。”身后那个倔强的家伙,还在咆哮。 回的路上文歌一路沉默,也许是气愤,也许是思考,反正我无论说什么?他都不理我。 也对,任谁被无缘无故地揍了一拳也会心情不好。 但我拦着他不也是为了他好么,据说文伯伯正在替他办转学手续,可不要再惹出事端才好啊。偏偏,这家伙一点也不明白我的良苦用心,还在生气我刚才拦着他揍成轩。 就这样,一直到他转学,都不曾理过我。我还没见过比他还小心要的人,真是幼稚极了。 我们的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可以说一切才刚刚开始。 ------------ 第七章 爱神降临 再多的假设,也敌不过未来的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意外。明天,总是无法预测,它会以千万种方式扑面而来。 文歌转到一中,而且和我同班,这显然不是巧合。 本以为他这样的性格,来的第一天就会很高调,而且一定不会安分守己的待一天。可是事实证明我完全想错了,已经一个星期了,他仍旧像个透明人似的,没有什么存在感。 自那天他和成轩打架之后,他就当我是个陌生人,见了面连个招呼也不打。对于他这样的行径,我很鄙视。又不是小孩子了,竟然这么小气。和我一个班,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至于这样吗? “米欣,你最近怪怪的,谁惹你生气了。”晓晓拉开我前座的椅子,面对着我坐了下来。 我被吓了一跳,忙从自己纠结的思绪中回过神来,用几声干笑掩饰自己的失态。 “我好得很,没事。” “你老盯着窗户外面看什么啊?”晓晓顺着我的目光看去。 操场上什么人都没有,而我也不是在看什么?只是在发呆罢了。晓晓这个人啊!就是细心,我的一点小情绪就会被她看穿。 我们本就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但是我也不能告诉她,我是因为小时候的玩伴不理我,而生气吧。这样太没面子了,我是绝对不能告诉她的。正想说些有趣的事情,岔开话题,突然看到文歌从外面进入教室。 “文歌,书放在你桌上了。”晓晓的声音不大,却震得我的脑袋一片空白。 她那样矜持的性格,怎么会用那样热烈的眼神看他,怎么会和他那么熟络与亲切?我茫然地看着晓晓,她的眼里却只有对面的那个人。 “太好了!”文歌狡黠地笑了笑:“晓晓,真是谢谢你了。”说罢,还冲晓晓眨了一下眼睛。 再看晓晓,脸红得连发梢都要着火了,低着头轻轻地应了声。文歌回到他自己的位置坐下,拿起桌上的书,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文歌那个家伙,到底做了什么?竟然把晓晓弄成这个样子? “晓晓。晓晓?于晓晓!”叫了她几声,都不理我,干脆提高了嗓音。 “干嘛啊!这么大声。”晓晓白了我一眼。 我将她拉近,压低声音问道:“什么书啊!你跟那个人什么关系啊?” “文歌让我帮他买本书罢了,你不要大惊小怪了。”她笑笑,起身准备回自己的座位。 “买书?你和他很熟吗?”我连忙拉住她,希望把事情搞明白,可是上课铃响得很不是时候。 “不说了,要上课了。”晓晓匆匆走了,我的问题也就没有答案了。 晓晓不说,那我只有去问那家伙了。 终于挨到放学,我没有径直回家,而是偷偷的跟着文歌。 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往回家的方向走,而是七万八绕在街上闲逛,这足以显示他是多么无聊啊。 我跟着他瞎折腾的几个小时,累得实在走不动了,索性席地而坐,大声嚎叫起来。 文歌回过头,看着累得不行的我,哈哈大笑。 “你真是越来越无聊了,竟然跟踪我。”他心情似乎很好,在我旁边坐下。 “不是发短信叫你等我了吗?你怎么不等我?”没看出来,他现在是越来越无聊了。 “我不乐意,不乐意,你能把我怎么着?”他一副无赖表情,完全是在嘲讽我。 “你----你---你。”我简直没有办法和他沟通了。 惹不起,我躲得起。他是存心的,目的就是要把我气死。为了不被气死,我抓起书包,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打算走人。没想到,他却拉住了我的书包。我拽了几次也没挣脱,只好恶狠狠地瞪他。 “你不就是想问于晓晓帮我买的那本书吗?”文歌顺手从上衣口袋里掏了根烟。 “不要抽了。”我夺过他手里的烟。 他看了看我,知道我不会把烟还给他,又准备拿另一根,我却快他一步,将他的口袋翻了个底朝天,没收了他口袋里所有的烟,顺便还缴获了一把打火机。 “姜米欣!”文歌从地上跳起来,歇斯底里地吼道。 “既然知道我有问题要问,那你赶紧交代了吧!不然这些烟就不给你了。”不理会他的愤怒,将他的家当全部放在自己的口袋里。 “算我败给你了。”他皱眉,语气却很欢快。 书桌上的那本漫画叫做《美丽的翅膀》,是小时候我最喜欢看的书。可惜被文歌那个坏蛋抢走了,最后他还把漫画给我弄丢了。为了这事,我哭了一整天,也和文歌绝交了一个星期。那可是日本知名漫画家川岛杏子的成名作,全世界限量发行,老妈从日本特地买回来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好在,小孩子的心胸没有那么狭窄,没过多久我们又和好了。而后,我有过许许多多的漫画书,却再也没有了当初视若珍宝的热情。 书的第一页,是作者的亲笔签名,而书的最后一页,盖着一个小小的蓝色印章。那个印章上刻着一个笑脸,是文哥的爸爸特地找人定做的,我一个,文歌一个。过了这么多年,没想到我还能再看到这本书,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而我感觉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文歌竟然还记着这件事,这么多年都没有忘记过。 此刻,我的心情不是失而复得的喜悦,而是刺痛心房的感动。 我那天只是想知道他和晓晓到底在搞什么鬼,没想到他就却递给我这样一本漫画。 《美丽的翅膀》讲的是一个天使为了拯救无辜的人类,她折下了自己的双翅,驱走了恶魔身上的魔性。人间重归和平,恶魔变成了一个普通人。没有翅膀的天使再也不能回到天堂,她被人当做怪物,受尽侮辱。历经磨难的天使,最后感动了上帝,重新长出了美丽的翅膀。 手机在床边不停的震动,震得我脑袋有些晕。看了看来听提醒,是晓晓,手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抖。 “米欣,你干什么这么久才接电话啊?快点来我家,我现在已经兴奋的快要死掉了。” “啊?” “啊什么啊?快点过来。” “哦,就来。” 我呆呆的接完电话,木纳的关上手机,坐在床上又发了一会呆。直到恼人的震动声又自床边想起,我才顿时清醒过来,急急忙忙赶去晓晓家。 晓晓一定是疯了。 只是收到了一个公仔而已,至于高兴成这样吗?以前也有许多她的爱慕者,明的暗的不知道送过多少礼物,也没见她当回事,这次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么高兴,还把我大老远的叫过来看她发疯。 “米欣,你看它好不好看?”晓晓拿着那个不知道是狗还是熊的公仔往我身上蹭。 “难看!”我嫌弃地推开她。 “这可是文歌送给我的,这么会难看呢!”晓晓白了我一眼。 “不就是文歌送的嘛,那种四不像的----等等,你说文歌送的?” “对呀,他说谢谢我帮他找到了小时候丢失的一本漫画书。这个公仔就是文歌送的。” 我顿时就明白了,晓晓喜欢上了文歌。当爱神悄悄地降临,有些绚丽,又有些迷茫。 ------------ 第八章 难以启齿 是我发现得太晚,还是我根本就不该发现?有些事情就像是实现预定好的,又像是像脱了缰的野马,与原先的假设,背道而驰。 怎么感觉一切都变了样了啊!原本没有丝毫存在感的文歌,在一瞬间变成的名人。 太突然了,感觉就像事先预谋好的一样。 “连进两球,好样的!” “漂亮的三分球。” “完爆对手,太强大了。” “真是太帅了。” “哇哇哇----” 篮球场上的那个少年,已经让大家都不淡定了。听说高一六班出了个篮球高手,人长得帅,球打得好,一双丹凤眼还处处惹桃花。我说呢?身为六班的我竟然不知道有这号人物,原来这个人竟然是文歌。 篮球场上的尖叫欢呼还在继续,围观的同学也越来越多,当然女生居多。晓晓当仁不让的拉着我去给文歌助威。我想拒绝围观,可是却被班长说我没有班级荣誉感。他说文歌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是代表了我们班在战斗,身为六班的一员,怎么能置身事外呢。 晓晓那个见色忘义的家伙,还在旁边一个劲附和班长。 如果大家看见文歌抽着烟,打着架,一副混混的样子,看谁还喜欢他!我确定,没有人还会把他当白马王子似的。 “辛苦了,来喝点水吧。” “晓晓,谢谢你。”文歌接过晓晓递过去的水,大口大口地喝起来。 我瞅瞅晓晓,一副没缓过神来的样子,红着脸,摇了摇头。至于吗?你的男神就是这个样子么,有点出息好不好! 要是指望她,班上的其他队员就不用活了。我打开摆在一边的纸箱,一瓶一瓶的递给其他队员。六班不是只有文歌一个人在比赛好吧!晓晓你心里就只有一个文歌,都不管管别人,真为其他队员不值呀。 “晓晓真是,又不快过来帮忙。”我小声的嘀咕着。 “不是还有我们几个吗?”罗茹芸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 旁边的几个女生也应声笑笑,这让我有些意外。 罗茹芸和我平时并无什么交情,今天倒是稀奇了。我自以为除了晓晓之外,她们种成绩好得不得了的学生,是不屑于和我这种差生打交道的。 “那当然好了。”我咧了咧嘴,干笑了两声,连我自己都觉得假。 “看来于晓晓很喜欢那个新来的啊。”罗茹芸和我并肩坐在看台上,说不出的别扭。 “没有吧!”我心想,这你都看得出来。 “我还看出来,你也---”罗茹芸突然靠经我,晓得很诡异。 “我怎么啊?”我顿时觉得慎得慌。 “下半场要开始了,专心看球。”罗茹芸会给我一个特别无害的笑脸,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 晓晓这才跑到我身边坐下,完全没有发现我四周围绕的怪异气氛。晓晓啊晓晓,你不就收了人家一个公仔嘛,怎么就一点也不在意我这个朋友了啊。 天气见渐渐燥热起来,连带着人的心情也变得浮躁。 我一面劝阻晓晓不要和文歌不要走得太近,一面又在警告文歌不要纠缠晓晓,弄得我后来搞不清楚自己在他们之间到底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晓晓对我的行为好像很反感,面对她的质问,我真是无言以对。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今天下班有些晚,就剩我一个人在公司了。 关好灯,锁了门,已经是半夜十一点了。这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老板给我开了多少工资了,让我拼了命地在公司加班呢! 其实,哪来的那么多原因啊!我只是单纯喜欢这个工作罢了。 这个点,连出租车都不好打了,真让人头疼。我是不是火气太不好了,就没有一辆空车让我搭吗? 真的好困啊!好想念我偶的床。 突然,一辆黑色的跑车就停在了我的面前,里面坐的竟然是文歌。 “怎么这么巧啊?”我实在是想不出是什么原因,让他大半夜出现在这里。 这不会是巧合吧!我才不信有人这么无聊半夜在别人公司楼下转悠。再说了,文歌也没那个闲工夫在这里浪费时间吧。 他看了我一样,也没熄火。 “上车!” “不用了吧。”晚上的风有点大,但是车上这个男人的语气更冷。 “我不想说第二遍。”他打开车门,语气比刚才还冷上了三分。 “真的不用了,我自己能走。”我不想在这里继续吹冷风,于是绕过他的车,朝回家的地方走去。 他熄了火,从车上下来,快步走到我面前。 去路被挡住,我不得不停下脚步。 “姜米欣,你是故意的吧?”文歌一把拉过我的手,狠狠地将我拽到他面前。 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我看着近在咫尺的文歌,感受着他熟悉的心跳声,突然就觉得鼻子酸酸的。一切都还是那么熟悉,他还是我爱的那个人,可是他却不再是我的爱人。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挣扎推开了他,心跳稍稍恢复了正常。 文歌冷笑了两声,掏出手机。他翻开通话记录,那里赫然显示着,我十分钟前,和他通过电话。 这怎么可能,我刚才明明是给乐婕打电话了。 我打开自己的手机,瞬间就懵了。刚才迷迷糊糊得打了个电话给乐婕,杂七杂八地抱怨了一番,对方一句话也不说,还挂了我的电话。 还想着说乐婕这家伙怎么这么反常呢?感情我是打错电话了! 这下丢脸丢大发了,他肯定以为我是故意的! 偷偷地拿余光瞄文歌,他也只是轻描淡写地看了我一眼,就自顾自地上了车。我心想,既然电话也是我打的,现在又不上车,难免显得有些侨情了。无所谓了,大不了就让文歌以为我对他余情未了好了。 再说,这也是事实。 我心一横,蹑手蹑脚地上了文歌的车。 文歌发动引擎,默默地开着车。一路无话,直到路口的十字路口遇上红灯,文歌才停下车,转过头来问我。 “还是住原来的地方吗?” 我连忙摇头,报上自家的地址。毕业之后,我就从家里搬了出来。现在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面积不大,但是离公司不远。 文歌嗯了一声,没有在继续说话。 绿灯适时地亮了,文歌又陷入了开车的专注之中。 都说专注的男人最有吸引力,我看着看着就看呆了。或许是我的眼神太具有穿透力了,又或是我花痴的变现太傻了,总之被当面揭穿的场景太尴尬了。 “我有那么好看吗?”文歌突如其来的问话,把我吓了一跳。 我赶紧转过脸去,假装整理者身上绑着的安全带。 “你怎么会知道我们公司的?”我干咳了两声,转移注意力。 “乐婕说的。”他任然专注地看着车。 “你们什么时候见面了?”真是的,乐婕这妮子到底都很文歌说了些什么啊! “校庆那天。”他简短地作答。 “那你怎么这么快就到了?”我接着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刚做完手术,顺道就来了。” “这样啊!辛苦了!” 是哟,k市人民医院,离我们公司很近,十分钟车程妥妥的。 我这才注意到,他满脸倦色,想必是很累了吧。做了十几个小时的 手术,还要赶来送我回家,真是难为他了。 不知不觉,就到我家楼下了。 “到了。”他的车已经停了半天,我依然没有动静。 “文歌,我---” “怎么了?” “没什么。再见。”我拉开车门,落荒而逃。 这一夜,注定是个无眠之夜。 ------------ 第九章 恋人未满 拒绝还是接受?逃避还是面对?我本来就不擅长做选择,可是人生却又那么的选择题等着我来抉择。 那天,在k市一中的校门口,从文歌车上下来的那个女人,我认识。 她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几乎无话不谈。可是?后来,我们由于某些原因,形同陌路。 她就是于晓晓,深爱文歌的女孩。 他们两人的孽缘,还得从文歌转学那时说起。 文歌的到来,彻底打破了我们的平静生活。k市一中有越来越多的女生开始迷恋他,而晓晓就是其中一个。 我深知文歌花花公子的作风,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晓晓越陷越深。所以,我一个劲劝她不要和文歌走得很近,还试图破坏她的告白。这些行为,引起了晓晓的不满,她最近常常躲着我。 她肯定觉得我不安好心,要知道,我是把她当成好朋友,才会这样做的。可是?她却一定也不明白我的苦心。 这天放学,晓晓又一个人找借口先走了。我心里很是郁闷,一个人坐在教室里发呆。 “你在干吗呢?” “发呆。”我瞥了一眼来的人,没好气的应道。 “姜米欣,我觉得我们应该谈谈,关于我和李成轩---” “打住!打住!我对你们之间的事情不感兴趣。”我的头已经够痛了,没心情理会他们之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 “米欣,我-----” “别这么叫我,我和你没有那么熟。” 我要拿起书包,准备无视乐婕。可是她却拦住了我的去路,看样子是不想让我走了。 “你听我说啊!”乐婕追上来。 姐姐呀,你到底想说什么啊! 我躲你都躲不急,你还要跑这么大老远的,来我们教室堵我的去路。真是不知道,她脑袋里在想什么。 “姜米欣,你怎么这么慢,你想让我等你到几时?” 我正想发飙,教室门口,突然传来一声不耐烦的吼声。这声吼叫空荡荡的教室显得格外有穿透性,我和乐婕都吓了一跳。 只见教室门口站了一个穿着球衣的少年,书包背斜挎在肩膀上,手里还抱着一个篮球。他的额头上分布着密密的汗珠,发梢有还在滴着水,应该是刚刚打完球,顺便在水龙头冲洗了一番。 下午的阳光似乎变得柔和了许多,落在他的肩头,让人不自觉有片刻的失神。那人真的是文歌吗?怎么美好的这么不真实? “姜米欣!”文歌把篮球往地上一砸,看来真的发火了。 我这才想起来,晚上要与他一起参加一个饭局。 “下次再说吧!我先走了。”我匆匆和乐婕告别,拿起书包就离开了。 还好,这次乐婕没有再拦着我了。 出了校门,就有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停在面前,引起我连连咋舌。果然是资本主义的公子啊!不知道我爸要奋斗多少年才买得起这车呀。司机在一边点头哈腰地看着文歌的脸色,一边给我们开车门。 文歌看了眼后座的车门,把我推进了车里。我还没坐稳,他就跟着挤了进来,顿时觉得一阵汗味把我包围了。 我投了一个鄙视的眼神过去,往旁边挪了挪,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 “你在嫌弃我什么啊?”文歌不爽地凑过来。 “一身汗臭味,都不去换身衣服。”我捏着鼻子,继续鄙视道:“不是要参加什么饭局啊!你这个样子,真损形象啊。” “我那么让你嫌弃?”他转过头去看向窗外,语气里一片苍凉。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 “哈哈哈哈------我就是要这种效果。”文歌突然捂着嘴大笑起来。 “文歌,你这个混蛋。”感情刚才他那副受伤的表情全是装出来的啊。 看来我完全被耍了,就连前面开车的大叔都在忍不住憋笑,文歌真的是太过分了。 “生气了?” “犯不着!”我忍。 “口是心非!” “我没有”我再忍。 “你不要太喜欢我哦!” “喜欢你妹啊!去死吧!”我忍不住了,直接吼了出来。 吼了还不过瘾,我顺手在文歌的腰上掐了两把,引起他一阵叫喊。那喊声真是悲惨啊!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起来,前排的司机大叔扭过头来看着我们两。他的眼神明显对我表达着深深的不满,又好像对我传达着警告的意味。 也对呀,在人家的车里面,咱不能欺负人家少爷嘛。作为一个善良的小姑娘,我不能做出这么损形象的事情。 “不好意思,您继续开车。”我扯了扯嘴角,嘿嘿道。 见我收起了魔抓,也不再虐待他家少爷,司机大叔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些。司机大叔又看了眼文歌,见他点了点头,才转过头去,不再理会我们两人。 我立刻恢复了狰狞了面孔,暗地里又在文歌的腰上掐了几把,算是泄愤了。这次他也没叫唤,只是露出几了个夸张的表情。 这家伙还玩上瘾了是吧!我不理他,他就自己找虐。 “你别瞪我了,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文歌才消停没几秒钟,又找茬道。 “你就得罪我吧!很快我就让你全数奉还。”我扭过头去,心里暗笑。 哼哼,说我眼珠子掉出来了,等会还不知道是谁眼珠子要掉出来呢! “你不要在我爸面前乱说话啊。”文歌终于意识到什么?顿时紧张起来。 “你放心,我不会乱说话的!”我勾了勾唇角:“我一定会如实相告的!” 文歌一听,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真是大快人心啊。 “我爸还邀请了很多生意场上的朋友,你别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我自己丢脸一点没什么?我不想让我爸也跟着丢脸。你听到没有,别一个劲笑了---”文歌简直要抓狂了。 “行了行了,别扯那么多大道理了。我还不了解你嘛,担心你爸不给零花钱是吧!”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义正言辞地说:“你表现得好,我会帮你说话的。如果变现得不好,那就不好说了。” “姜米欣,你真是够了!”文歌气得咬牙切齿,想发作又不敢,一脸憋屈的样子。 我捂着嘴,笑作一团。 “算你狠,你说了算。”最后,在我笑得接近抽筋的时候,终于听到文歌从牙缝里挤出这样的话来。 ------------ 第十章 生日宴会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久的时间?或许这个期限是一辈子,又或者,只是一个转身的瞬间。你该如何回忆我,也许你根本就不会想起我。 文伯伯不是那么喜欢摆谱的人,再说他也是白手起家,自然不会像那些暴发户一样,几十桌流水席那样显摆的。 说是生日宴,不过就是一些相熟的人坐在一起吃个饭罢了。 我们在一家叫做“西江月”的酒楼门口停了下来,我在车里坐的有些不舒服,拉开车门就跳了下去。 谁知道一个没站稳,我就摔倒了地上。 酒楼装潢得不差,进进出出地人个个都是西装革领,看来都是些土豪啊!看我趴在地上,纷纷投来了差异的目光。 我以手遮脸,赶紧从地上爬了起来。 不错不错,地板擦得很亮,我身上了没沾着灰,就是膝盖摔得有点疼。 “你没事吧!摔得疼不疼。”文歌从车上跳下来,三步两下及赼我面前。 我摇摇头,刚想表示一点我内心的感激之情,谁知道那小子一句话把我气得快要吐血。 “走路都不会,你丢不丢人啊!出去可别说你认识我!” 瞪了他一眼,我就转过了脸去。 我是来给文伯伯过生日的,才不想跟这个家伙计较。于是,我就忽视了这家伙的挑衅,自己去询问门口迎宾小姐。 文歌见我不理他,自己又跟了过来。 迎宾小姐礼貌地带着我们往楼上走去,对于我和文歌在电梯里大眼瞪小眼,瞪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的行为,她只是捂着嘴偷偷地笑。 我被她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一出电梯就跑在前面,直奔包房。 包房里的人,大大小小加起来,也不过十来个人。有些是文伯伯的好友,有些是他生意上的伙伴,很多我都认识。 见我和文歌进来了,文伯伯便招呼我坐到他边上去。我爸妈不招呼自己女儿,反倒把文歌招呼到他们身边去坐,场面着实有些搞笑。 待我两落座后,便开始陆陆续续地上菜了。 文伯伯皱着眉头数落着文歌,对他此身打扮很是不满。 那是自然,当打完球,带着一身汗臭味就奔赴这里,连衣服都没有换,能有什么好形象啊。 “文歌,你是这么搞的,存心不想你爸好过是吧?” “爸,你想多了。” “你这是什么态度,老子还说错了是吧?”文伯伯被文歌这吊儿郎当的态度弄得有些上火。 文伯伯身边的那位小陈,也就是文歌的后妈,一个劲地帮文歌说好话,颇有种母爱泛滥的感觉。 “老公,别生气了,文歌这不是为了给你过生气,太匆忙了吗!” “你看他那态度!” “好了好了,今天你生日,高兴点。” 在那位陈小姐的细心安慰下,文伯伯的脸色这才稍稍有些缓和。 我转头看了看文歌,他的表情十分不屑,甚至还带着满满的厌恶。很显然,他并不买他这位后妈的帐。 “文伯伯,祝你生日快乐,永远这么年轻。”我端起手边的白开水,打破了这尴尬的气氛。 周围的这些大叔大婶呀,也跟着附和,无非是想文伯伯消消气。 大家你一言我一句地,无非就是说文歌长得怎么一表人才,文伯伯教育得怎么煞费苦心之类的。 文伯伯深陷酒桌文化之中,已经无暇顾及文歌了。我本以为自己可以功成身退了,却没想到自己确实锋芒太露,招来了不必要的祸端啊。 倜傥完文歌之后,他们又把矛头转向了我。 说什么这姑娘长得乖巧懂事,真是人见人爱呀!我爸妈脸上都快笑开了花,一个劲向我眼色。 我无奈地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一一向大家敬酒。 话说我爸妈都是生意人,这种场合是少不了的,偶尔也会带上我。我的酒品一直很好,至今为止还没有醉过。 不过,我从来也没有喝过多少。 过了三杯,我爸准喊停。 “张总,我陪你喝!小女孩不能喝那么酒。”老爸接过我手里的酒杯,与那人喝了起来。 也好,这个什么张总,不是不认识的。长得一副怪叔叔的样子,我是一点也不想和他碰杯的。 接下来就是大人们的时间了,我一个人低着头吃着菜,感觉有道犀利的目光直射过来。 抬头一看,是文歌一直盯着我。 刚才是谁解救你于水火之中的,这么快就忘记了吗?还瞪我,太不厚道了点吧。 我也懒得理他,继续吃着我的大餐。酒过三巡之后,他们那些大人又开始聊起他们生意上的事情。我是听不懂这些的,反正但也吃饱了,就跑到一边的沙发上去看杂志。 看着看着,就感觉旁边的沙发陷进去了一块,有个人紧跟着靠了过来。 “干嘛!”我没好气地问了声,又把屁股往旁边挪了挪。 “你似乎挺喜欢这种酒局的嘛!”文歌有往我这边挤了过来。 我再挪,他再挤,简直是步步紧逼。 我被他挤得没地了,只好从沙发上跳起来。叉着腰,双目瞪得圆圆地,再也忍不住了。 “你,给我出来!”我拎起他的衣领,狠狠地说道。 “好啊。”他出奇地顺从,搞得我都不知所措了。 出了包房,世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走廊的尽头,开着窗户,秋天的晚风吹在我微微发烫的脸上,说不出的舒服。 看来,里面的空气真的太糟糕了,出来吹吹风倒是让我冷静了不少。 我刚才拎着文歌的衣领,把他叫出来是要做什么啊!真是疯了,难道我要和他打架不成? 文歌双手环胸,靠在一边的墙上,坏笑道;“你不是想非礼我吧?” “你有病!”我在他的脚上狠狠地踩了一脚。 文歌闷哼了一声,皱起了眉头:“你才有病!喝多了吧你!” “我才不会醉呢?我酒量好着呢!”我白了他一眼。 “以后别来这种场合了,看着我心里怪不舒服的。” “不是你非要我来的嘛,我都说不想来了。你都不知道从小到大我最讨厌出来吃饭了,每次都是喝酒呀,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呀,真是没意思。你觉不觉得刚才那个李叔叔说我可爱很好笑吗?还有那个王叔叔,他竟然说你听话懂事,真是笑死人了。我真的是服了他们了,皮笑肉不笑的,说得话这么虚伪,自己不觉得好笑吗?” 我自顾自地说着,好像有些跑题了。文歌默默听我发完牢骚,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女孩子不要学喝酒!”文歌难得这么一本正经,我觉得全身的血液一下子都涌到了脑门上。 “切,你真啰嗦。”我难道是真的醉了,感觉此刻的文歌一点也不真实。 “我---”文歌扳过我的肩膀,还想说什么来着。 包房的们突然开了,那位小陈突然走了出来。 文歌连忙把手从我的肩膀上缩了回去,看都没看小陈一眼,就往走廊的另一头走去。 “你去哪里?” “我去洗手间。”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又不好意思放着小陈不管,于是就问她:“怎么了?陈阿姨?” 她笑了笑,说道:“没什么?就看见爱那你们两个不在,出来看看,没想到你们两个在门口说悄悄话呢。还有啊!不是说别叫我阿姨吗?都把我叫老了。” “呵呵,我也是出来上厕所的!”我干笑了两声,也往厕所那边跑去。 喝了那么多,也是该上个厕所了。 这绝对不是借口逃脱,是真的要排点水出去了。 ------------ 第十一章 她的努力 原来,我们评价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带着自己的主观的臆想。若是放下自己的那些成见,你或许会发现一个不一样的生活。 我打小就和文伯伯很亲,他也常常会给我买东西。自从他再婚之后,更是三天两头地叫我去他家里吃饭。 文歌好像很不喜欢陈菲菲似的,很少在家里吃饭。而且他在家只吃保姆做的东西,陈菲菲做的东西他连看都不愿意看一眼。但是,陈菲菲好像一点也不在意,他仍旧快乐的在家钻研菜谱,把文伯伯的胃照顾得妥妥地。 怪不得文伯伯这么喜欢她,原来她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啊! 要向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得抓住她的胃。陈菲菲深知只一点,所以她成功地嫁给了文伯伯。 文家算不上什么豪门,但是文伯伯已经是几千万身家,而且还有升值的趋势。虽然人是年纪多大了一点,但是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好老公。我不知道他们的爱情从哪里开始,更不知道什么什么会结束。 其实陈菲菲也算是个明事理的人吧!文歌常常甩脸色给她看,但是她从来不计较。倒是文伯伯,对于文歌没有来参加自己婚礼的事情,还是耿耿于怀。 虽然,我很不赞同文歌这种臭脾气,但是我还是很理解他的。 毕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接受父母离婚,然后再婚的。 是的,文歌的妈妈就是在与文伯伯离婚当天,逝世的。是因为车祸,据说死相很惨烈。 我对于他们这一家子,也算是了解吧!但是陈菲菲对我太过亲昵的行为,实在让人不解啊! 我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呀,平时在学校对面文歌闯的祸已经很头痛了,周末还要陪他后妈逛街。这是什么世道啊!我简直是欲哭无泪啊! 奇怪的是,陈菲菲不逛衣服,不逛包包,也不逛鞋子,偏偏拉着我逛了好几家书店。 她买了好多漫画,有国漫也有日漫,还有很多欧美的,真是品种齐全啊! “菲菲姐,你买这么多漫画干什么?”她不喜欢不叫她阿姨,我只能叫她姐姐了。 顿时感觉自己占了文歌的便宜,我和她后妈是一个辈分的,那他岂不是要叫我小姨了? 陈菲菲看了看提着的袋子,笑眯眯地憧憬起来。 “是买给文歌的,他爸说他喜欢看漫画。我不知道他喜欢看什么样的,就什么类型都买了。”她一脸笑意,就像一个慈祥的后妈:“米欣,你和我家文歌好像很熟的样子,你看他会喜欢哪种类型的漫画呢?” 我心想,感情你这是想讨好文歌呀,又觉得她这样肯定吃力不讨好,于是小声地嘟嚷着:“他那个家伙,不就喜欢成人漫画么!” “啊?你说什么漫画?” “没什么?没什么。”我心虚地摇摇头,从书架里拿出一本漫画:“这本就不错。” 是川岛杏子的作品,叫《四叶草》。我看过,场面很唯美,是本很不错的漫画。 “太好了,米欣,真是谢谢你!”陈菲菲喜笑颜开的接过书,走向了收银台。 我望着她忙碌的身影,觉得有些感动。文歌那么不喜欢她,就算她把全书店的书给搬了回去,也是没有用的。 但是,我又不忍心打击她,只有任由其发展了。 逛了一整天,陈菲菲除了提了几袋子漫画,什么也没有买回来。我大功告成地把书给她送回了家,准备回家睡觉时,她偏偏要留我吃饭。 大家都知道我这个人了,是个典型的吃货。而且,这位菲菲姐做的东西不是一般的好吃,我没有理由拒绝她的好意。虽然我已经在她这里蹭过很多次饭了,但是看在我辛苦陪她逛街的份上,说什么也得吃了这餐再走。 文伯伯今天晚上有事不能回来,菲菲姐还是准备了一大桌子菜,看得我口水直流。 反正大家已经很熟了,我也顾不得形象,狼吞虎咽起来。 对面的陈菲菲,是个斯文的女孩。看我吃的这么快,她还给我倒水,笑着让我别噎着。说实话,今天以前我还觉得她挺矫情的,但是后来我发现人家的声音就是这样甜。我不能因为别人声音稍微不同了一点,就说人家做作吧!这不公平! “米欣,你尝尝这个珍珠丸子,我最近学的。”陈菲菲夹了一个丸子就放到我碗里。 我笑着说了声谢谢,就专心品尝起来。 “好好吃哟,真是人间美味啊!”我舔了舔嘴唇,一副享受的样子。 “好吃你就多吃点。”她笑眯眯地又给我夹了一块。 “菲菲姐,你手艺还好了,比外面厨子做的好吃多了。”我伸出了大拇指,一个劲夸赞。 陈菲菲被我夸得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不停地给我夹菜。 “姜米欣,你够了吧!马屁拍得有些过了。” 文歌突然出现在了我后面,讽刺了我一番后,就独自上了楼。 我嚼碎了口中剩余的食物,估计吃的也差不多饱了。擦了擦嘴,又向陈菲菲道了谢,就冲她做了个ok的手势。 我才没有拍马屁呢?是真的很好吃啊! 文歌的房间在二楼。虽然和他也算是认识了很多年,但是进他房间还是第一次。 我一手端盘子,一手敲门,敲了好一会儿,里面才有了点动静。 文歌开了门,发现是我,也没说了。敞开门,一副你自便的表情,又坐回原地开始打游戏。 他打的是那种在电视上玩的游戏,还带着手柄,特带感。 我把手里的盘子递过去,他狐疑的看了我一眼,又把目光转移到了屏幕上。 “你没吃晚饭吧!这是留给你的,快趁热吃了吧!”我把盘子上面的盖子揭开,里卖面上刚出炉的烧麦,还冒着热气。 “我没空。”他手指飞快地在手柄上按着,屏幕上还是显示着game over。 我微微一笑,放下盘子,让他自己想想。 游戏这么快就结束了,当然是因为他心不在焉啊。答应了菲菲姐要让文歌吃东西,自然是要好好办的。 “今天好累,我先回去了,下次***游戏吧!感觉好好玩似的。” 他没有理我,又开始了下一场游戏,但是目光已经不那么专注了。真是的,这么香喷喷的食物摆在面前,还能淡定的起来吗?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没有立刻关上门,而是对着屋里的那人大声地说:“这里好多漫画啊!也不知道是谁放在这里的。” 说完这些,我就一溜烟下楼了。 文歌房门口的那些漫画,祝你们好运了,但愿你们的主人会喜欢你们。 ------------ 第十二章 自作多情 明明知道,他就是这个样子。明明知道,我不能改变什么。明明知道,可是我还是一如既往地飞蛾扑火。 高二那年,我和于晓晓的友情最终还是破灭了。 文理分科之后,我选择了文科,并且成为了一个美术生。整个年级,来了个大洗牌。我和乐婕分到了一个班,李成轩和文歌分到了一个班。至于晓晓,则被分到了另一班。 这种情况我还是预料到了,就是没有想到自己的猜测会这么准。 晓晓问我,是不是也喜欢文歌。 我当时就懵了,反应激烈地否认。我怎么会喜欢他,我为什么要喜欢他,我怎么会承认我喜欢他? 晓晓对我的回答很满意,搂着我的胳膊,万分亲昵。 “我就知道,你一定不会跟我抢文歌的。” “我不跟你抢,并不代表是你的啊---”我小声地嘀咕着,心里波涛汹涌。 “什么说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我先去上课了。”我摆摆手,拿起画具,往画室走去。 本以为我和晓晓的关系终于缓和了,没想到才过了没几天,事情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那天我们在画室里赶着做老师布置的作业,晓晓突然就破门而入,脸上还挂着泪痕。 大家都停下了手中的活,把目光齐刷刷地投降了来势汹汹的晓晓。 她的样子有些狼狈,眼睛红红的,满脸憔悴的颜色。我赶紧放下手中的画笔,走到她面前,焦急的询问起来。 “晓晓,你怎么了?” 她却躲开了我伸过去的手,恶狠狠地瞪着我。 我被她怨恨的目光瞪得头皮发麻,尴尬地收回自己的手。这是发生了什么事请啊!怎么有种不祥的预感呢? “姜米欣,你这个骗子!”晓晓的眼睛里又涌出了泪,看得我心里一片冰凉。 “晓晓,到底发生什么了?” “什么事?哼,我全知道了,你不用狡辩了。” “你在说什么啊!我一点也不明白----” “你别装了,刚才他跟我说了,他喜欢这个送他围巾的女孩。”晓晓吸了吸鼻子,决绝的说:“我没有你这种朋友。” 说罢,晓晓转身就跑出了画室。 我焦急地追上去,却不小心踢翻了旁边的画架。五颜六色的颜料一下子在我的画上渲染开来。 看着逐渐被染坏的画布,已经满室狼藉的颜色。我顿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小丑,接受着四面八方投来的奇怪目光。 这关我什么事情呀,于晓晓真是过分,无缘无故对我发什么脾气啊!不做朋友就不做,我还求着你做不成! 我知道,现在追出去也没有用了。 “我又要重画了,该死的!”画室里回荡着我歇斯底里的吼叫声。 大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停止了了窃窃私语地讨论。世界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大家低下头,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我踢了一脚脚边的桶,感觉心情已经坏到没有救了。 那条围巾是我打的没有错,但是我那时给自己打的好不好。戴在文歌脖子上完全是迫不得已,怎么到学校来就变成这么一出了! 我沮丧万分地开始收拾地上的东西,心里把文歌的祖宗全问候了一遍。 这时候,班上的八卦之王突然出现在画室门口。一看到我弯着腰收拾画具,就激动地冲了进来。 “米欣,你听说了没?快别捡这些个东西了,听我说。” “张喻杰,你不帮我收拾也就算了,别添乱了好吧!”我心情很不好,不要这个时候来捣乱,小心我真的发飙了。 “刚才我亲眼所见,于晓晓跟文歌表白了,但是被拒绝了。” “你说真的?”我刚收拾好的画具又散了一地。 “很劲爆吧!更劲爆地还在后面呢!” 张喻杰的八卦消息一下子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催促着他快说下去。 没有办法,这些人都是本着事不关己凡人态度看热闹,我还是找个地方躲躲吧! 张喻杰用他敏锐的嗅觉告诉我,在关键时刻逃走是件多么欲盖弥彰的事情。 “米欣啊!我可是看在我们曾经是同桌的份上才跑来告诉你的啊!你跑什么啊?” 我收回已经跨出大门的一条腿,乖乖地退回到画室里。 “我没有跑。” “那你是要去干什么?” “没什么?你继续讲啊!” 张喻杰这才回过神,继续讲着他刚才的所见所闻。 “原来这个文歌有一个前女友,长得简直是校花级别的。于晓晓在三楼的拐角出堵住文歌,正跟他表白的时候,文歌的前女友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要和文歌复合。” 男生们连连咋舌,表示不屑。女生们则连连尖叫,一脸花痴。 “这个文歌也不知道什么来历,简直屌爆了。先后拒绝了两大美女的求爱,然后指了指自己脖子上戴的围巾,表示自己已经心有所属了。” 画室里又骚动了,大家纷纷猜测这个女孩到底是谁。 “米欣啊!你不知道文歌喜欢的人是谁吗?”张喻杰挑着眉毛,阴阳怪气地看着我。 大伙也纷纷向我投来了奇怪的目光。 “难道是姜米欣?” “很有可能,你看刚才于晓晓那表情。” “三角恋,好劲爆。” “还姐妹抢一个,真是狗血。” “文歌怎么会喜欢她啊!” 他们讨论的声音不是很小,是想故意让我听见吗?对不起,我不想听,事情根本就不是这样。 你们什么都不懂,就喜欢在这里乱嚼舌根。 “我怎么知道。吵死了,我出去透透气。”说时迟那时快,赶紧偷掉要紧。 张喻杰你不去当八卦记者,真是对不起你自己! 我逃到了了天台,没想到文歌也在上面。 我三步两下冲过去,把满满的一肚子气就撒到了他面前。他也没有反抗,任凭我又是打又是骂地,半句话都没有。 气撒完了,也就好了。 多大点事呀,我这样是不是太夸张了一点。 之说以说文歌是个花花公子 ,一点都没有冤枉他。他之前在他外婆家那边上学,交了无数个女朋友,其中李莎莎就是其中一个。 本以为回到k市,那个女孩就会彻底死心,谁知道痴情的女孩竟然追到了k市。 文歌约我去他家打游戏,正好我惦记着菲菲姐的美食,放学就和文歌一起走了。路上,文歌倜傥我织的围巾不好看,拉拉扯扯之间围巾不知道怎么就到了他的脖子上。 我们打打闹闹,直到文歌家门口,竟然看到了李莎莎。 为了摆脱她的纠缠,文歌说我是他喜欢的女孩,想让李莎莎死心。谁知道怎么回事,就变成了今天这副摸样。 ------------ 第十三章 恋爱公式 我说,遇见你,是我之幸:遇见我,是你之不幸。你说不是这样的,我们能遇见,就是彼此之大幸。 公司最近完成了一个大企划案,老板很高兴,请客吃了一顿海鲜。大家玩得都很嗨,吃过饭之后又奔赴ktv狂欢。 我最近累得够呛,置身包厢的角落里,就呼呼大睡起来。 正睡得迷迷糊糊之间,我又被人推醒了。真讨厌,没看到别人在睡觉吗?偏偏喜欢扰人清梦! 我撅着嘴,万分不情愿地掀开眼皮。 罪魁祸首竟然是霍骏? “累了就回家睡吧!这样会着凉的。”他温柔的声音,在嘈杂的ktv包厢里,倒是格外的不真实。 我低头一看,他的外套不知道什么时候盖在了我的身上。 “谢谢。”我微笑着坐起身,将外套递给他。 他点了点头,笑着接过他的外套。 霍骏这人,就是这么细心,对每个人都很好。我和他是大学校友,他比我大一届,都是学设计的。 这一次,作为合作公司的负责人,他也参加了这次聚会。 我是签合同的那天,才知道我很合作的公司竟然是霍骏所在的公司。有些意外,又有些高兴。自从毕业后,我们就没有再见过面。这一次偶然地合作,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缘分呢! 认识他这么多年,他脾气一直很好,我记忆力从没见过他发脾气。 也许是因为他对每个人都很好,好到忽略了自己,所以我常常看不透他。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很了解他。 而包厢里这一大波同事好像丝毫没有回家的意思,我只好自己先回去休息了。最近我被这个企划案折磨的够呛,现在哪还有精力玩通宵啊! 霍骏提议说送我,我也没有拒绝。 此刻已经是凌晨两点,街道上很安静,只有交错复杂的路灯见证着这个城市的寂寞。 霍骏好不容易终于拦到了一辆出租车,我们就坐了上去。 我习惯坐在后排,他也跟着坐到我旁边。 车开了,我又有些昏昏欲睡。霍峻见我这样,便将我的头一拨,靠在他的肩膀上。 这一下,我彻底清醒了。 “怎么了?”他见我突然从他身边弹开,奇怪地问。 我摇摇头。 “你睡一会吧!到了我叫你。” 我只是看着他,没有说话。 “借你靠靠。”他拍了拍自己的肩膀,和我初见他时一模一样。 “霍峻,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我突然笑了。 那是大一下学期,文伯伯刚刚去世,文歌远走他乡。我悲痛欲绝,万念俱灰,坐在教学楼后面的假山旁哭得十分惨烈。他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在我面前,递给我一张纸巾,温柔地询问我发生了什么事请。 明明是陌生的人,陌生的声音,我却觉得心痛万分。 眼泪流得更加汹涌了,怎么也收不住。 那天,他也是像今天一样,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让我靠着。 很奇怪的邂逅,很奇怪的对话,很奇怪的我们。 霍峻在我最难过的日子,走进了我的生活,从此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 他对我很好,翘课去食堂排队为我买饭,跑几层楼为我打热水,考试周提前去图书馆占座。 一切的一切都很好,我觉得自己是被人宠坏的公主。 这种幸福感持续了没多久,我就受不了了。 霍峻对我太好了,好到我都快承受不起。他不只对我一个人好,对同寝室的,同班的同学都好得不得了。 他每天都很忙,忙学生会的事,忙班级活动,好像所有的事情都不能少了他。 我想也许是他太有能力了,大家都少不了他,可是事情并没有我想象得那么简单。 他习惯性地提别人打理好一切,一点都不给人喘息的空间。 他以前也有过女朋友,但是最后都是因为感觉太累分手了。他的室友也常常抱怨,霍峻这人太爱多管闲事了。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坏毛病,但是确实让身边的人忍受不了。 他还是个念旧的人,更是个长情的人。 又有一次,听说他的前女友和男友吵架,被打了一巴掌。他就二话不说,冲到那男的面前,把人家揍了一顿。 你可以想象,平时温文尔雅,带着黑框眼镜的学长去找人打架是个什么场景。很显然,他没有打架的天分,而是被人家肌肉发达的男朋友反过来暴打了一顿。结果人家小两口和好如初,霍峻却被学校警告处分了。 每一次,他都倾尽全力地去爱,每一次,他都会满身伤口。其实,我很佩服他,明明每一次都把自己全部奉献给爱人,却总是换来了分手的悲剧。但是他从来不抱怨,依然相信爱情。 每一次都是真爱,真心待人,从来都是微笑的。 可我和他不同,我不够爱他。 和霍峻在一起了一年,我很开心,也很痛苦。开心的是他很爱很爱我,痛苦的是我无法回报相同的爱。 他毕业毕业的时候,我们就分手了。 我觉得很对不起他,他却说还要和我做朋友。 都说,一对情侣分手之后,不可能再做朋友,除非没有真正爱过。可是你看看我们这一对,不知道从何说起。 霍峻看见我笑了,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哪里奇怪了了,明明是你比较奇怪好不好!” “你说我们两个自从分手以后,关系是不是好像还比以前更好了?”我歪着脑袋问。 “没有啊!我们关系一直很好。”霍峻思索了一会,一脸正经地说。 “你那些哥们们,每次见面都骂我没良心。还有你现在的女朋友,简直把我当成头号情敌了!”我嘟着嘴,假装生气。 “别理他们,他们是嫉妒我们关系好。”霍峻哈哈大笑,丝毫没有介意。 “那些损友不说了,你女朋友不总是怀疑我们有什么吗?”我用手指戳他。 “玲玲才没有这么小心眼呢?你不要瞎说。”他伸开双臂,输了舒筋骨。 “啧啧,有异性没人性!”我连连咋舌。 我们两个,笑作一团,也不理会司机大哥看我们两个的怪异眼神。 我们两个的关系是有些复杂,但是也很简单。爱情没有方程式,不是我爱你,就一定等于你爱我。 ------------ 第十四章 无端受伤 眼前的痛苦,都是从前的某一天自己酿下的苦果。谁也不能代你经受这种遭遇,你所能做的,就是微笑着去面对生活所给予的一切。 乐婕和他男朋友吵架了。 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他们两个极品,若是哪天不吵架才让人担心呢! 要说这两人也真是搞笑,以前是朋友的时候,真是一个鼻孔出气,关系好得不得了。没想到后来成了恋人,反而矛盾多了起来。 不过话说回来了,情侣之前吵吵闹闹很正常。 反正这两个家伙每次吵完之后,感情都会比以前升温不少。我没什么好担心的,但是我也不能做事不管。 所以,李成轩让我支招,我还是要应付的。 我们约在常去的那家叫“暖暖”的酒吧!我去的时候,成轩不仅自己正喝着啤酒,还为我点了一杯“冰我”。我走过去,二话不说,先喝了酒再说。 这酒是我的最爱,酒如其名,冰爽到底。 一口气将杯中的酒喝完,空荡荡地玻璃杯折射着酒吧里五彩斑斓的灯光,有种说不出的美感。下午五六点的时间,酒吧里没几个人,正好可以将音响里缓缓流淌的钢琴曲收入耳膜。 我眯着眼睛,趴在吧台上,欣赏着新来的帅气调酒师。 “要不要再来一杯?”成轩抿了一口啤酒,问道。 我摆摆手,笑道:“我又不是酒鬼。再说了,好酒一天喝一杯就够了,不能太贪心。” 成轩笑了笑,继续品尝着他手中的啤酒。 我把目光从调酒师帅气地侧脸上移到李成轩的脸上,心想这人也太极品了。不就是一杯普通的啤酒吗?你以为在品茶呢? “说吧!又为什么吵架啊?” 成轩放下酒杯,叹了口气道:“那天逛街,乐婕看上了一件绿色的毛衣,我说她穿绿色的不好看,然后她就生气了。” 我一听,顿时就冒火了,怕了拍桌子,怒道:“你们敢不敢再无聊一点,就为这点小事就吵得不可开交?” “不是我想和她吵,是她要和我吵。”成轩不满地嘟嚷着。 “得了,你们干脆结婚好了。在家关起们来想怎么闹怎么闹,省得我在这里替你们操心。”我随口一说,也没当回事。 谁知道成轩听我这么一说,立刻眼冒金光,拍手叫好。 “好主意,我可以考虑考虑。” “那你得好好考虑一下啰。”我算是服了他了。 成轩又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听得我连连咋舌。心想,他这个人也算是个靠谱的青年才俊,不会做出这些不靠谱的事情,也就没有往心里去。 聊着聊着,突然听到有人叫我。 回头一看,原来是霍骏。真是巧了,在这种地方也能遇到他。 “霍骏,你怎么在这里?” “一个客户约我在这里谈事情,他去洗手间了,我看到你在这,就过来打个招呼!”霍骏又把目光投向了成轩,问道:“这位是。” 我看了看成轩,眼睛一转,笑道;“嘿嘿!他是我闺蜜的未来老公。” 成轩被我说的有点不好意思,站起身,向霍骏伸出了手。 “你好,我是李成轩。” “你好,我是霍骏。” 两个人握了手,也没有再交谈下去。 我突然间觉得很好笑,而且一个没忍住,就真的笑出了声。 这两个人,都是我的前男友,现在他们两个见面了,场面好奇怪啊。没想到,我这个自称为情圣的坏女孩,竟然交过这么多个男朋友。 这绝对没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事情。 他们两个看见我无端发笑,纷纷投来了诧异的目光。 我刚想解释说我只是脸抽筋而已,可是还没等到我做出什么反应,脸上就被人重重地打了一巴掌。 这一巴掌打得我晕乎乎的,脸上火辣辣地疼。 我倒是要看看,这到底是谁打的我? “你这个狐狸精,又想勾引我男朋友是吧!看我不打死你。”竟然是肖玲,霍骏的女朋友。 她还想再打我,却被霍骏拦住了。 成轩也被刚才的场面给震撼住了,这才反应过来,急忙将我护在身后。确定我没事之后,她又问肖玲:“你是什么人,怎么随便打人?” 肖玲没有理他,而是冲拉着她的霍骏骂道:“你这个骗子,说什么工作忙,没空陪我,原来是来这里见情人了!” “你误会了,我是来见客户的。”霍骏解释道。 “呸,谁信啊!我亲眼所见,你还要狡辩?”肖玲提高了嗓门,手也不安分地乱挥起来。 我这才发现,肖玲蓬头垢面,一身酒气,很可能是在发酒疯。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霍骏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好言相劝又实在没有作用,只好搂着肖玲想把她带走。 “米欣,对不起,她喝多了,我先带她回去。”霍骏的头上已经开始冒汗了,这种经历他还真没有过。 “没事,你们快走吧。”就当出门摔了一跤,也没多打点事情。 谁知道,肖玲根本不配合,借着酒劲就挣脱了霍骏的束缚。她推来身旁拦路的人,一路骂骂咧咧地向我冲过来。我躲闪不及,一下子被她掐住了喉咙。 成轩和霍骏跟着上前制止,场面一片混乱。 喝醉了酒的肖玲力气极大,又哭又闹地,砸坏了酒吧里不少东西。酒吧的老板,也是我的老同学了,见场面这么混乱,赶紧出来制止。 混乱中,我被推了一把,额头撞倒了桌角。 肖玲半醉半醒之间,看到我额头不断渗出的血迹,心里也慌了。 “米欣你没事吧?都流血了,我要报警,你这个疯女人,竟敢在我的店里闹事。”罗安过来扶起我,掏出卫生纸按住了我受伤的额头。 “别报警,这点小事报什么警啊。罗老板,看在我的面子上就算了,打坏的东西我赔给你。”我夺过罗安的手机,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 “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 “拜托了,不要把事情闹大了。” 罗安无奈,只好收起了手机。 “快点去医院吧!你流了好多血。”成轩做了个要背我的动作。 “没事,我自己能走。”我白了他一眼,又转过头对一脸歉意的霍骏说:“快把你喝醉酒的女友带走吧。” 这时,霍骏约见的那位客户终于从洗手间出来了。看到乱成一片的酒吧!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霍骏扛起肖玲,对他说了句;“李总,不好意思,我有事先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的目光又落在了我身上:“米欣,对不起。” 我觉得晕晕乎乎的,在成轩送我去医院的路上我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我在急诊室的病床上,头上的伤口已经包扎好了。 “醒了?” 我一惊,连忙从床上坐起来。 门口站着的人,穿着白色大大褂,穿过无数的流年,又走进了我的生命。真好,我们又见面了,文歌。 ------------ 第十五章 爱情定律 感情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谁对谁错。只不过,有些人爱得多,有些人爱得少。在爱情里,付出最多感情的那个人,一定就是输的那个人。 文歌双手插在口袋里,从门口走进来,坐回了办公桌旁。 “没什么大问题,清醒了就可以走了。李成轩去拿药了,应该马上就回来。伤口不要见水,回去好好休息。” 很简单的嘱咐,是医生对病人的嘱咐。他甚至都不问问我,为什么会受伤。哪怕是一个普通朋友,也会有一句起码的问候吧! 从病床上下来,穿好鞋,我并没有马上离开。 我拉开他对面的凳子,坐在了他的面前。 他见我迟迟不肯离开,就抬头看我了一眼。为什么他的眼里一点波澜也没有,是我想得太多,还是他隐藏得太好? “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不舒服的地方吗?那太多了,根本不是药物可以治好的! “对,我这里不舒服。”我指了指自己的心脏未知。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两个人深陷彼此的世界里。如果,时间真的可以重来,我真想重新回到那一天。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选择逃跑。 高考过后,文伯伯要求文歌报考经济类的专业,但是却遭到了文歌的强烈拒绝。他又来找我,说要送我出国。我拒绝了,这是多么狗血的剧情啊。当初说好的事情,怎么到了今天,全都变了样子。 文歌提出私奔,逃离这个城市,逃离这些烦恼。 他是对的,可我没有那个勇气。 我们买了两张火车票,一声不响的离开了k市。目的地是y市,文歌妈妈的老家,他的外婆住在那个城市。 其实,文歌的外婆近来身体一直不好,我们这次来的目的也是来看看她老人家。 外婆很慈祥,小时候我见过她一次。 没有想到,在此见面的时候,她躺在床上,面容十分憔悴。她脸上的皱纹深浅不一,凌乱地分布在脸上,诉说着岁月的痕迹。我看着她欣喜的劲头,似乎病情也好转了起来。 外婆絮絮叨叨地跟我讲着文歌小时候的事情,讲着讲着她就笑了,讲着讲着我就哭了。 为了不让她看见我的眼泪,我去了病房外面的走廊。 文歌觉得有些奇怪,还笑我傻。他不明白我在难过什么?所以不知道我的眼泪到底会有多么苦涩。 他相信,外婆的病一定会好起来。他还相信,他的爸爸会理解他。看吧!他把明天想象得那么美好,真是太天真了。 “快进去看看外婆吧!我在这里坐一会,等会就进去。”我抽泣着,将他往旁边推。 “行了,别哭了,丑死了。我外婆没事的,别担心。”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就进病房里去了。 我把脸埋进手掌心里,任泪水肆意流淌。 文歌再从病房出来的时候,早已不见了我的踪迹。 我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回来k市。我没有办法和他私奔,因为我不能。我做了一件很对不起他的事情,至今想起来就后悔万分。 文歌的爸爸是个商人,他希望文歌大学毕业之后能够到公司做事。但是文歌一心想要成为一名医生,还和文伯伯闹翻了。 那时候,文伯伯已经病得很厉害了,但是他依然瞒着文歌。现在,文歌的外婆又病成这个样子,万一出了什么事情,他一定受不了。我没有办法,只好偷偷地跑了回来,然后改了文歌的高考志愿。 他若是真的去了那么远的s市上医科大学,一定会后悔的。 我成绩一直不好,为了能考上大学,拼了命地学习,终于考上个三本大学。因为文伯伯说,只要我们两个都考上了大学,就让我们两个在一起。 可是?文伯伯从一开始就不赞同我和文歌在一起。我以为,只要我足够努力,就能改变他的想法。可是我错了,无论文伯伯多么喜欢我,他还是更爱他的儿子。他深知文歌的性格,也了解我的个性,他说我们在一起不会幸福。 我不是电影里的女主角,我没有那么多选择。 文伯伯只有文歌这么一个儿子,希望他继承家业,没有什么不对。我脑袋一热,就答应了他的请求。 文歌发现我不见了,在y市疯狂地找我。他认为我在y市人生地不熟,突然失踪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危险。 我关掉了手机,切断了一切和他的联系。 等到事情终于风平浪尽的缘由,没想到却是因为文歌外婆的去世。文伯伯赶去了y市,在那里操办了外婆的丧事。 我也想去,却被文伯伯制止了。 他说,现在,文歌可能不想见到我,让我还是不要参加外婆的葬礼为好。 我一下子就傻了,顿时觉得天翻地覆。 因为满世界找我,文歌疏忽了外婆。他在找寻我的过程中,外婆的病情却偏偏恶化了。就是因为我,就是因为找我,文歌连外婆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我明明给他发了短信,说我很安全,让他不要找我,可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我不告诉他我的行踪,只是不想让他察觉我要改他志愿的目的。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一番动作之后,一切就可以尘埃落定。就算我们最后还是被迫分开,我也多少为文歌的前程做了一点贡献。 可是?结果呢?我非但没有给他提供任何帮助,还添了这么多乱。现在,文歌一定恨死我了。 文伯伯从y市回来了,文歌却没有和他一切回来。 我慌忙给文歌打电话,大了很多次他才接电话。我来来不及解释,就被文歌的质问弄得哑口无言。 他说,连你也不理解我。 他说,姜米欣,你太过分了。 他说,你真让我讨厌。 他说,我不想再看到你。 他说,我恨你。 我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 文歌复读了一年,坚持选择了医科大学。文伯伯后来也逝世了,我成了一个局外人。 我望着对面的文歌,忍不住又落下眼泪。往事这么伤痛,偏偏总是无法抑制地要想起。 “你哭什么?”文歌移开视线,冷笑道;“真那么疼的话,建议你明天做个详细检查。我只是个实习医生,治不了姜小姐你这么复杂的病。” “米欣,又见面了。”我刚想说什么?就听见背后传来熟悉的女声。 我回头,看见看见穿着护士服的晓晓,一脸浅笑的站在我的身后。她笑起来真好看,好看得我自惭形秽。 爱情根本就没有什么定律,它只会让人疯狂,变得不可理喻。 ------------ 第十六章 幸福恋人 我们走走停停间,不知不觉就错过了那么多风景。我们穷其一生,不就是在追寻最美的风景吗?其实最美的风景,就在你身边,你发现了吗? 我的感情生活确实是一团糟,所以只能寄情与工作。但是有些人呢?感情顺风顺水,事业也蒸蒸日上,真是招人嫉妒。 这个让我恨得牙痒痒的家伙,就是乐婕。这不,跳槽之后的乐婕干得风声水起,如今还升职做了部门主管。 真是没有天理啊!我明明这么刻苦工作,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一个小职员。 从初中起,她就是我羡慕嫉妒恨的目标。外貌身世,成绩人缘,她的一切都那么完美。 以前我们的关系不好,一部分是因为李成轩,更多的原因是我从心底对她的羡慕。现在,李成轩是乐婕的男朋友,两人关系好得不得了,都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而这两人的幸福生活,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我说,你头上的伤怎么样了,要不要紧啊!别毁容了。” “毁容了正好,你就负责我下半辈子吧。” “去去去,我下半辈子才不要被你这个老妖婆给坑害呢。” “你这个没良心的。” “我本来可以很有良心的,可是你死拉着我不让我去找那个把你害成这样的小贱人!”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我没事。” 真没多大点事,现在伤口都愈合了,我也没太往心里去。爱情面前,人人都可以疯狂。肖玲没有错,我真的不怪她。 倒不是因为我多门伟大,只是我知道,她是真的爱霍骏,这就够了。 “姜米欣,我们要结婚了,你听到没有!”坐在对面的乐婕一脸不满地吼道。 “不好意思,发了会呆。”我抿了口可乐:“啥,你刚才说啥,我是不是耳鸣了?” “你现在是个什么意思,憋笑憋得那么痛苦?”乐婕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夺过了我手中的可乐。 我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们两个前两天还闹分手来着,明天就要领证了,别逗了好吧!”我眼疾手快地从乐婕手中抢过我的可乐。 乐婕白了我眼,秀出无名指上的一颗大大的戒指,一脸地得瑟样。 我瞅了瞅她那颗戒指,连连摇头。 前几天他们两吵架,成轩来找我支招。我对于他们小两口这种行径已经见怪不怪了,于是劝他们两赶紧结了呗。 结婚之后,愿意怎么吵怎么吵,我也不用每次都当调解员了。 自从这两个活宝在一起之后,好起来跟个连体婴儿一样,吵起来天都要反过来。可苦了我啊!作为两人的共同好友,真可以当上金牌调解员了。 没想到,李成轩真的行动了。他说的那些不靠谱的求婚行动,原来不是说说而已。 婚是求了没错,但是戒指也太寒碜了不是。 “个挺大的,但是一个塑胶戒指你兴奋个什么啊?”我切了一声,继续道:“还是个蜡笔小新的头像,太没品位了!” “亏你还是学美术的,一点情调也没有!”乐婕用两只手揉了揉我的脸,揉得我脸上青一块白一块的。 我没品位?我没情调?那你家那个闷骚到了极点的李成轩就品位了,就有情调了? “你要毁我容啊!” “叫你不好好听我说话,活该!” “行行,你说吧!”真是败给她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她这么恶劣的品质呢?真是交友不慎啊! 乐婕这才放过我可怜的小脸蛋,陷入了一副待嫁女子无限的憧憬之中。 “我真的要和他结婚了,明天就去民政局。米欣,我是认真的,我很爱他,无论有没有钻戒,我都要嫁给他。无论生老病死,平穷富贵,我都会和他在一起,白头到老。” “你是认真的?”我一字一顿地问。 “比24k纯金还真!”乐婕诚恳地点点头。 “ok,录好了!”我按录像的停止键,关上手机,满意地笑了。 乐婕显然没搞清楚我干了些什么?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你录什么了?” 我哦狡黠一笑,把手机放进包里,做好逃跑的准备。 “就是你刚才那段感情至深的表白啊!就在你婚礼当天放出来,绝对感动全场。” “姜米欣,你给我站住!”乐婕愤怒的吼叫到。 我哪里有那么傻,站在那里等着乐婕来打我啊!早就跑出了好远。 乐婕是认真的,第二天,她带着户口本和李成轩去了民政局。大章一盖,两个人就成了合法夫妻。 户口本是乐婕从家里偷出来的,登记结婚这事他父母并不知道。虽然他们都见过双方父母,但是结婚这事他们临时决定的,没有跟家里商量。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他们这种行为就叫私定终身? 反正婚已经结了,家里人不同意也没辙了。现在,幸福的两个人拿了结婚证,各自回家汇报父母,准备婚礼了。 我挺佩服他们的,太勇敢了。 如果是我,我怎么都没有那个勇气,连私奔的勇气都没有。 我还记得,那个午后,阳光很柔和,海风吹得我睁不开眼。文歌对我说,咱们私奔吧! 那是高考过后一个星期,我们相约在海滩,一起看夕阳。没想到,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如此温馨地度过一个暑假。 我笑着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点头。 那天的夕阳很美,美到我以后再也看不到那么美丽的夕阳。 谁能在那个幸福的时候,想到往后那么凄凉的结尾?????? 一心期待幸福瞬间破灭,我的整个世界都崩塌了。文歌说的那些决绝的话语,仍然时刻在我耳边回响,每每想起来,都心痛万分。 我不能怨谁,这都是我自找的。 乐婕开始忙碌起来,每天都要和成轩一起商量结婚的事宜。什么婚礼现场的布置啊!喜帖的发放啊!蜜月的行程啊!总之好复杂。我对于结婚这档子事也没有经验,更帮不上什么忙,只要坐等当伴娘的那天到来就好。 乐婕还打趣说,反正我以后结婚也要忙活的,不如现在成绩学习学习。我瞪了她一眼,心想什么学习啊。她这是偷懒,想要让我代劳。我才不上她的当呢?自己的婚礼还是自己瞎折腾吧! 不过,我是真心的祝福他们,希望他们能够幸福。里成轩是个好男孩,我们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爱情,但是我觉得更多的应该是友情吧。我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喜欢他,他也没有我希望的那些喜欢我。 我们一开始就搞错了自己爱情的方向,不过还好,我们都及时地发现了问题。迷途知返,幸福原来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 还好,我们都没有继续错下去。 ------------ 第十七章 整容问题 两个人,从陌生到熟悉,并不需要太久。可是?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爱,最后相守,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若是爱,请深爱;若是不爱,请走开。 我额头上的伤,很快就好了,可是却留下了一道小小的疤痕。 疤痕虽然很浅,也不大,但是却是真实存在着。就像某个人,曾经在你的生命里出现过,哪怕他后来不在了,你也不能当他从来没有来过。 其实这点瑕疵也没什么大不了,用遮瑕膏就完全看不出来。但是霍骏这个人太细心了,经管我极力掩饰,但是他还是发现了。我不禁苦笑,我是该庆幸有人对我如此上心,还是还担心下次是不是又要被他女朋友打呢? 嘿嘿!下次我可不会这么好说话。肖玲要是再来找我的茬,我可真的要反击了哦! 呸呸,我瞎想些什么呢?还想什么下次。这种事情,一次还不够么,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我跟霍骏清清白白,能有什么把柄被她抓呀!我这次之所以不吭声,是因为这次的事情只是个意外。肖玲喝多了乱发疯,如果我斤斤计较的话,倒显得我和霍骏真的有什么暧昧似的。 以后,跟霍骏他们公司合作的机会还有很多,我不想因为这件事情把彼此的关系闹得那么僵。 再说了,作为一个女人,我理解肖玲。 前女友,总是一个让人不安的名词。无论她是否比你优秀,无论你的男友对她怎么样,女人的心里总是会有些许不舒服。 而且霍骏这个人,确实太长情了。 他已经在我面前喋喋不休,拿着各种美容师,整形医生的名片资料,轰炸了我整整两个小时。我看着他嘴巴一张一合,说到激动处还飞起了唾沫星子,顿时觉得有些好笑。 不就是这么一丁点疤痕,至于这么夸张吗! 见我根本没认真听他讲话,霍骏板着脸,有些不悦。 “米欣,你能不能严肃一点。” “我不严肃吗?我哪里不严肃了?”说着说着,我自己也忍不住笑出声了。 霍骏白了我一眼,叹了口气。 “都怪我不好。” 我止住了笑,连忙接过他手里的资料,认真的看起来。 霍骏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一点,又陆陆续续递给我几个相关的名片,劝说我多咨询一下。 我应付着嗯了两声,一点个字也没看进去。 虽说我姜米欣今年也二十好几了,长得也不算倾国倾城,但是还没到要整容的地步吧! 在脸上动刀子,总感觉慎得慌。 但是,霍骏这人固执,如果我不理会他的话,他一定觉得我没有原谅他。 真是让人有些头疼啊! “霍骏啊!我觉得啊---”我缓缓地关上手里的册子,语气尽量平缓:“这些手术的价格好贵啊!我还是在看看吧!你觉得呢?” 一听我说这话,霍骏立刻就笑了。 “价钱不是问题,我来出来。你是因为我才变成这样的,我理应对你负责。”霍骏指了指单子上的某个医生,问我:“就这个张医生吧!就这么定了。” 我心想不好,这孩子怎么就改不掉这个毛病呢。 “霍骏,你听我说---”我感觉自己快要疯了,跟他完全讲不清楚道理。 “米欣,你不用说了,就这样吧。”霍骏忙打断我,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我真的不用。” “你需要的。” “手术有风险,我不想冒险。” “没事的,是个小手术,放轻松。” “霍骏!”我一拍桌子,一下子站了起来。 “怎么了?”霍骏有些诧异地看着我。 “你问我怎么了?我跟你说,这点小疤痕不算什么?我不想做整容手术,你为什么非要我做呢!”我提到了自己的嗓门,希望它能够听明白我的意思。 “为什么总是这样,喜欢以你的思维来安排的我生活!” “你这个毛病怎么还没有改,为什么在我说话的时候你就一点没听明白我的意思呢!” 谁知道霍骏还是一脸无辜地望着我,像是受了什么委屈一般眨巴着眼睛,一句话也不反驳。 “你说话啊!”看他这个样子,我有点心酸,声音也软了下来。 霍骏看着我,看了半响,才轻声道:“我让你整容不是什么严重的错误,只是想为你做点什么。” 我顿时火气又上来了:“现在不是整不整容的问题,是原则问题。霍骏,你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你到底怎么样才能原谅我。”霍骏幽幽道。 我感觉自己和他的谈话完全不在一个次元上,此刻有些头脑不清楚。我也不知道以前是怎么和他相处的,只觉得他这种不合常理的思维,已经让我抓狂了。 他这么一问,我脑袋一热,就回了句:“你跟肖玲分手好了,分了我就原谅你了。” 我本是一句玩笑话,霍骏却当真了。 他脸色一变,十分纠结的看着我,看得我心里发麻。真的,我只是开玩笑的,完全是无心的,干嘛要用这种眼神看我啊。 霍骏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地看着我,好像要将我看穿一样。 我心里有些发虚,转过脸去,不敢看他。 “你随便说说的,你不要当真。”我赶紧坐会原位,咖啡厅里舒缓的音乐掩埋了我的声音。 这种环境下,果然不适合谈论这种话题。 过了半半天,久到我杯里的咖啡都见底了,霍骏这才开口。 “我不会和他分手的,即使你一辈子不原来我。”他说的那么认真,一点也不像在看玩笑。 他这么一说,我到有些好奇。 “为什么呢?”难道,他就这样爱肖玲? “因为她很爱我,在她面前,我感觉自己是被深深的需要。”霍骏笑了,很幸福的笑容。 就因为这样?太让我诧异了。 “最重要的是,她比你要爱我。”霍骏接着说。 最后一口咖啡 ,呛得我咳嗽不止。显然,我被他的话深深地震撼了。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入口的咖啡,苦涩难耐,刺激着我的各个神经。我手忙脚乱之间,霍骏的纸巾已经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低着头接过来,擦了擦嘴角的残汁,心情根本无法言说。 原来,说不出口的苦涩,是这个样子。 ------------ 第十八章 大学生活 有许多东西,在你拥有的时光,总觉得算不上什么。可是有一天,等你无意间回头一瞥时,你会惊奇地发现,自己原来错过了那么多珍贵东西。 霍骏的初恋,是他的同班同学,叫田晓恬。她是个温柔恬静的女孩子,笑起来还可以看到两个可爱的虎牙。他们住在一个小区,彼此是知根知底的青梅竹马。就像我和文歌一样,彼此的父母都很熟悉,他们两个从小关系也很好。 但是,他们幼稚的爱情,并没有得到父母的认可。 年轻的爱情,就像阳光下的泡沫,很绚丽,但是一碰就碎。他们两个人关系再好,最后也抵不过父辈们的逼迫,还是以分手结尾。 初恋总是美好的,但是留下的总是一些遗憾。 我们认识的时候,霍骏还没有从失恋的伤痛里走出来。或许是缘分吧!遇见彼此的那天,我们都有种冥冥之中自有定数的感觉。因为有着相同的感情经历,所以我很理解他。 我想,我们那时候,我们都是真心渴望忘掉过去,重新开始新生活的。 霍骏是个十分会享受生活的人,他常常带着我在y市大大小小的街道穿梭。那时候,没有烦恼,没有束缚,也没有牵挂。我们没有课的时候,就牵着手一去出去疯闹。偶尔也会翘课,跟着他一起去寻找自由的感觉。 逛街,压马路,去海滩,参加舞会,哪怕再简单的事情,有他在身边都是快乐的。 他喜欢旅游,说以后挣了钱,就去环游世界。因为他,我也爱上了旅游,梦想着有一天我们两个人一起去环游世界。 我想,我应该是爱他的。 至少,我在那端短暂且快乐的大学时光里,是真的努力在爱他。 霍骏带给我的快乐,和文歌带给我的快乐不一样。他给我的感觉,更加真实贴切,可是却太过平淡。 就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不够爱他。 和所有恶俗言情剧一样,他的前女友出现了。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田晓恬的出现,彻底打乱了我们平静的生活。 田晓恬在另一个城市上大学,自从分手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跟霍骏联系过。突然有一天,霍骏接到了田晓恬打来的电话,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那时候,我们正在准备期末复习。自习室里很安静,霍骏激动的声音此刻显得有些突兀。我看到霍骏拿着手机的手都在颤抖,好奇地凑过去想听听到底电话里讲了什么。 霍骏见我靠过来,连忙起身,到外面去接电话。 我当时也没有多想,耸了耸肩,继续看我的书。可是?大堆的复习资料摆在眼前,我却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 那个电话,到底是谁打来的呢? 霍骏自从出去接电话,就再也没有回来。我在自习室里等了他好久,也没有等到他。打他电话,他也不接,不知道搞什么鬼。最后,我只有收拾东西,回了寝室。 后来,我才知道,霍骏跟人打架了。 打架的对象,是田晓恬的男朋友。我觉得这个世界顿时就乱套了,一股怒火就烧得我几乎疯狂。 田晓恬不在y市,但是他的男朋友却和我们在一个学校。也不知道隔着这么大老远的距离,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异地恋有一个不好的因素,就是容易产生距离。 虽然,这两恋人平日里电话短信,多么甜蜜,总是抵不过距离的问题。他们在电话里吵了一架,是一次很严重的一次争吵。田晓恬从外地来到y市,想要和男友重修旧好,可是却遭到了拒绝。 两个人吵着吵着,就动起手来。 田晓恬被男友打了一个巴掌,万分难过下,他想起了同在y市上学的霍骏。一个电话打过来,霍骏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去把田晓恬的男朋友揍了一顿。 这些事情,现在想起来,真是又好笑又可气。 这一场架,最后以小两口重归于好结局。虽然霍骏也被学校处分了,但是幸亏没有什么大碍。 我开始有些不安,不是因为田晓恬,而是因为我自己。 知道了自己的男朋友为了前女友而打架,正常的女孩子,一定很生气对吧。我也很生气,但是却不是因为吃错。我气的是,霍骏太冲动,而不是因为他的长情。 霍骏以为我会为了田晓恬的事情,跟他吵架,但是我的平静让他很是意外。不用说他了,连我自己都很意外。 “米欣,你不应该问我什么问题吗?” “哦?你今天想吃什么?” “你知道我想说的不是这些!” “脸上的伤还痛不痛,我给你吹吹。” “米欣。” “怎么了?” “我发现,我已经放下她了。” 我一愣,笑了笑,没有说话。打了一架,就放下了?放下了,还会去打架?霍骏,玩笑不是这么开的。 “米欣,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已经放下晓恬了。这一次,真的只是作为一个朋友,想帮忙而已。你信不信,我看到他们两个和好如初的时候,我心里就释然了。他们幸福,就好了。我想,他也会祝福我们的。” “嘿嘿!霍骏,你看得真透彻。” “米欣。” “怎么啦!有什么事,你就说啦!气氛好古怪啊。” “我爱你,比爱晓恬还要爱。” 我愣在那里,只剩下无声的眼泪,不停地滑落。 这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动人的告白。但是,我心里波涛汹涌的感觉,不是感动,而是愧疚。 霍骏已经从田晓恬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却还没有从文歌的阴影里走出来。 他那么真诚地告诉我,他很爱我。而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不够爱他,真的不够爱他。 往后,发生的那些事情,我不知道算不算也是宿命的原因。他对我那么好,我却没有办法和他一起走下去。除了无尽的遗憾,我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来面对。 现在,他过得好,就好了。霍骏,别再惦记我了,我真的不值得你这样。 ------------ 第十九章 危险降临 每个人都有过去,所以不要轻易的去评价一个人,你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所以你又怎么能理解他现在的所作所为呢? 下班之后,世界归于平静,就变成了一个人的时光,此时此刻最好的去处就是酒吧。 “暖暖”的老板,叫罗安,原先是个混混。 我初中的时候很叛逆,经常和附近职高里的男男女女混在一起。罗安就是其中之一,那时候他刺着纹身,打架一级牛叉。我很崇拜他一身结实的肌肉,成天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悠。 和这帮人混在一切之后,我的生活也变得一团乱。 学习直线下滑不说,还经常被卷入打架斗殴的事件之中。只不过我每次都很怂,趁着群架的时候一片混乱,就趁机溜走。 不过,我的运气不是每次都这么好。 有一次,我独自在网吧里上网,莫名其妙就被两金毛小子给拖了出去。他们的老大和罗安又过节,但是苦于打不过罗安,只好那我来出气。他们把我带到城郊一栋废弃的大楼里,四周荒无人烟,我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 刚开始我还精力旺盛,吵吵闹闹,希望可以逃走。但是这些冷血的家伙,显然不会怜香惜玉,赏了我两个大嘴巴之后,又踹了我两脚。被教训之后,我也收敛了,而且我也没精力再闹了。 他们那个混混头,好像叫什么龙哥的。 他一出现,手下几个就立刻毕恭毕敬地退到一旁。然后稍稍地使了一个眼色,手下们就熟练地把我的双手绑了起来,挂在了屋子正中间的房梁上。 “这位大哥,我没得罪你啊!你干嘛要抓我。”我斟酌着自己的语气,不想这么快就得罪了这位大哥。 龙哥冷哼了一声,没有搭理我。 其中又有一个黄毛怪,我了握拳头,做出一个要打我的架势。 我赶紧闭上了嘴巴,还是小命要紧。 “太可耻了,竟然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下手。”我小声地嘟嚷着。 “你在那里嘀咕什么呢?小心老子揍你!”有一个绿毛怪挥着拳头眼看就要朝我冲过来。 “够了。”那位所谓的龙哥终于发话了。 绿毛怪心不甘情不愿地收回了拳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而我呢?脑袋不知道是什么做的,还调皮地朝他吐了吐舌头。 也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那时候的我一点恐惧的心里都没有,还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现在想起来都心有余悸。 万幸啊万幸,他们没有杀人灭口的想法。不然,我现在哪有小命在这里回忆这些啊! “罗安来了,我们就放你走。放心,龙哥我很讲信用的,而且从来不打女人。”龙哥点起一支烟,坐在那里悠闲地瞪着鱼儿上钩。 但是我只是罗安的一个小跟班,抓我来也没有什么用啊。这又是什么狗血情节啊!为什么每次受伤的总是我! “罗安这人很冷,他肯定不会为了我这个无关紧要的人,就亲自前来冒险。”我善意的提醒,却遭到了一帮人的嘲笑。 笑什么笑啊!我说的话有这么好笑吗? 真是莫名其妙,一群神经病! “小姑娘,你不了解罗安啊。”龙哥也笑了,白色的烟雾缓缓地从他的嘴巴里,还有鼻孔里冒出来。 “此话怎讲?”我好奇地问。 龙哥没有再搭理我,而是自顾自地继续享受着腾云驾雾的感觉。 我不知死活地继续追问,又招来了刚才那个绿毛怪的白眼。老大又命令,不能打女人,他就吼了我两声。 我也不想在说话了,因为确实没有精力了。 漫长的等待开始了,渐渐地我有些慌了,因为已经过去了一天,整整二十四个小时,罗安还是没有来。在这样下去,就算这些人不干掉,我也会被风干的。 不给吃不给喝,还不放我下来活动筋骨,实在是太过分了。 我还没成年呢?还没有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我怎么能就这样死在这个鬼地方呢?老爸老妈,我失踪了这么久,你们到底发现没有啊!有没有报警,什么时候来救我啊? 正当我万念俱灰,快要去见马克思的时候,有个人出现了。 当时我饿得晕晕乎乎地,神智也不太清醒,只听到下面乒乒乓乓的打斗声。恍惚间,我似乎被人放了下来。落地的感觉真好,不过我也在那一刻彻底失去了意识。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自己的床上。 老爸老爸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在我床边忏悔,说以后一定多抽空关心我,还给我买了电脑,要我以后再也不要到处乱跑了。 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请,但是我这次是捡了个大便宜。 那个时候,电脑还算是个奢侈品吧!我这算不算是应祸得福。爸妈经过了这件事情,但是深切体会到了我的重要性。两人每天轮流接送我,天天一家三口在一起吃晚饭。 这样的日子,真的好幸福啊。 常年忙于生意的父母,终于可以好好的抽空和我在一起了。 由于父母看得很严,我几乎和那些乱七八糟的朋友断绝了来往。相安无事地日子过了没多久,父母对我的管束也渐渐松弛了下来。 我又恢复了那种,每天一个人吃泡面的日子。 没办法啊!都是生意人,应酬是难免的。我已经习惯了,也就不做什么期待了。 我又开始和那些人混在一起,只是已经没有了当初那种兴奋。我只是想知道一件事情,那天到底我是怎么回来的。 老爸老妈不清楚这件事情,说我是被警察送回来的。但我肯定,事情和警察叔叔没有半毛钱关系。 罗安呢?他去了哪里?怎么会一点消息都没有呢? 后来,从一个职高的姐姐口中得知,罗安退学了。龙哥说要罗安加入他们,而且罗安也答应了。 那天,在那栋废屋里,他一个人打倒了几十个人。 和所有的传奇故事一样,英勇无敌的勇士得到了对手的赏识,然后两人化干戈为玉帛。 我终于明白了龙哥的那句话,我不了解罗安。 因为罗安,是不会丢下朋友不管的。他救的不是我,而是义气。 江湖人最重视的不就是义气吗?所以,重义气的罗安,身手矫健的罗安,真的就成为了一个混混。 而我,决定彻底和这些是是非非划清界限,却不是因为这些事情。 因为我喜欢了一个男孩,他希望我能好好学习,不要在成天和那些人鬼混了。然后我真的就和这些人断绝了来往,说起来,我还真的要感谢这个人呢。 ------------ 第二十章 字如其人 初恋的感觉,甜甜的,酸酸的,不一定是爱到很深的感情,确实干净纯洁不带一点杂质的感情。我喜欢的那种感觉,即使知道不会有结果,依然迷恋那种醉人的芳香。 班上有个字写得非常好看的男生,他带着厚厚的眼镜,说话斯斯文文。有时候,和女孩子说话,也会让他脸红。 他的话不多,但是成绩特别好。 我对这个木讷的男生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决定去逗逗他。 放学的时候,我拉住了他,跟他说我喜欢他。本以为他会瞠目结舌,不知所措地羞红了脸。但是我没有想到,他却笑了,反问我为什么喜欢他。 “我喜欢你,就喜欢了,哪来那么多问题啊!” “你确定你喜欢我?” “是的!” “哦。”李成轩轻轻地应了一声,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你不应该是这个反应啊?”我记得直跺脚,但是这个家伙还是一副呆呆的表情。 “那你想怎么样。” “我喜欢你,你也要喜欢我才行。”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逻辑,总之当时就是这样想的。 “喜欢我,是你自己的事情,关我什么事啊!”说完,他就绕开我走了。 我一时哑口无言,半天才找回了自己的思绪。 太没面子了,我必须要为自己找回一点尊严。这小子太过分了,不能轻易放过他。 第二天,全班同学都在私底下议论我和他。 我就是姜米欣,而他就是李成轩。 现在,全校师生几乎都知道了我们两个的事情。嘿嘿!因为我在校园的公告栏里贴了一张小广告。上面用红色的记号笔写着:李成轩暗恋姜米欣。 我没有得瑟多久,就遭到了班主任的处罚。 老班路过公告栏的时候发现了这么一张丢人现眼的纸条,立刻就把它撕了下来。事态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严重,我的计量很快就被拆穿了。大家一看那不堪入目的字体,就知道肯定不是出自大学霸李成轩之手。 英明的班主任及时找出了我这个真凶,还了李大学霸一个清白。 并且,我没想到的事,同学们议论纷纷的事情,并不是我写的那个纸条。而是这次的月考成绩,李成轩毫无疑问地考了全班第一,问我毫无悬念的考了倒数第一。 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太丢人了。 那时候的我,怎么会那么幼稚!呵呵,那时候的我,也那么勇敢!那时候的我,再也不复存在了。 我怎么就在往后漫长的时光,弄丢了自己呢? 事情的最后,以我写检讨剧中。但是,没想到事情却来了个峰回路转。 李成轩说,只要我下一次月考不考最后一名,就考虑一下喜欢我。我欣喜若狂,连连点头答应了下来。 当时的李成轩太可爱了,又萌又呆,竟然真的一本正经地思考起怎么喜欢我的事情来。他是个晚熟的孩子,对于感情的事情一点都不明白。老师和家长一点都不担心他早恋的事情,加上我这人特然不靠谱,做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也和能正常。 所以,我们真的谈起了恋爱,也没有人真正相信。 经管我很努力的学习,下一次月考的成绩也不太理想。班上有三十个同学,我总是第三十名,这一次却考了第二十九名。 很想为我欢呼吧!你想说爱情的力量很伟大吧。但是,很遗憾地告诉各位,你们猜错了。我还是最后一名,因为班上有一名同学考试的时候缺席了。 虽然没有顺利拜托最后一名的魔咒,但是李成轩却没有放弃我。 他一边思索着如何才能喜欢上我,一边不辞辛苦地帮我补习着功课。也许是李成轩的杀伤值太厉害了,期末考试的时候,我竟然考到了二十五名。这一光辉的历史时刻,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班主任为此还在班上好好的夸奖了李成轩一番,说他什么助人为乐,要大家都向他学习。 我就纳闷了,明明是我成绩进步了,为什么老是偏偏表扬他呢。 老师都是偏心的,但是我家成轩不会。 我与李成轩都是彼此的初恋,我们不懂什么是感情,也无法好好经营一段感情。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中考了。 说是爱情,不如说是友情。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李成轩,也不知道在一遍一遍地思索里,李成轩到底有没有喜欢上我。 还没有想明白这些问题,我们就分手了。 其实我真的要感谢李成轩,他为我今后的人生给与了巨大的帮助。因为他,我开始好好学习,也应为他我努力做一个好学生。他不喜欢的事情,我从来不做。为了能和他靠得更近,我和那些狐朋狗友绝交了,一心一意为了考一中奋斗。 但是,以我这个成绩,考一中简直是天方夜谭。 后来,老爸动用一切关系网,又是交钱又是送礼,终于把我送进了一中。而那个成绩一直顶呱呱的李成轩,却没有考上一中。 分手之后,我反而轻松的许多。 进入了k市一中又怎么样呢?我早就没有了当初的心情。 进入一中之后,我一直很低调。一切都和初中时很不一样,就是成绩依然垫底。初中时,大家都说我是从银河系外来的生物,现在大概没有人再有这种想法了吧。 那些人来疯的毛病,我早就改掉了。李成轩,你还真行,竟然把我改造成了一地球人。 这种低调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李成轩和文歌相继转学到一中方才结束。 都说字如其人,我很认同这个说法。李成轩的字写得方正得体,正如他的人古板正派。 只是没想到,文歌竟然也写得那样一手好字。比李成轩的楷体更多了一份洒脱,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真是让人意想不到啊。再看看我自己的,简直惨不忍睹啊! 不行,今天我一定要回去练字。 只不过,每次这么说,最后练字的事情还是被我抛到了脑后。 对了,文歌的妈妈让他从小就开始练字,他还老大不情愿。原以为后来没有妈妈的管束,他就放弃了,真没想到他还坚持到现在,简直让人刮目相看啊! ------------ 第二十一章 深夜买醉 如果不坚强,你要软弱给谁看?没有人会为你的眼泪买单,成长的路上只有一个人跌跌撞撞地向前。路是自己选择的,一旦走了,就不要再回头。 一个在深夜里买醉的女人,多少会让人浮想联翩。她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呢?她有什么不快乐的事情吗?她喝醉酒之后又会发生什么呢? 我突然很想醉一次,彻彻底底地忘记自我。 从来没有体验过醉酒的感觉,倒不是真的因为我的酒量有多好,而是每一次我都恰如其分的让自己不多喝一杯。 究竟我到底能喝多少杯呢?我自己也不知道。总之,也懒得计较了,不停地点就是了。 酒有的时候是醉人的香醇,有时候又是穿肠的毒药。喝道最后,我的舌头也麻木了。各种液体从我的喉咙划过,分不清悲喜。但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渐渐侵袭了我的神经。没有烦恼,没有责任,什么也没有。 我不是我,我也不用努力地做自己。 酒吧里喧嚣的音符与外面寂静的夜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大门就是一道分水岭,里面是无忧无虑的极乐世界,外面是水深火热的魔窟地狱。 我知道,我不该这么形容的。 但是,我醉了不是么,请允许我疯狂一点吧。 有几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坐在的旁边跟我搭讪。我放下杯子,准备回应这有趣的邀请时,罗安出现了。 身为酒吧的老板,他的出现没什么奇怪。但是,罗安啊!你不能因为自己是老板,就赶走了我可以倾诉的对象吧。罗安啊!你知不知道,我都不知道该跟谁讲这些话了。刚才那两个陌生人,他们十分愿意听我讲话,可是你怎么就把人家轰走了呢? “米欣,别喝了,你醉了。”罗安夺过我手中的酒杯。 “真的醉了吗?”我倒在沙发上,笑作一团。 “你怎么了?为什么喝这么多酒?”罗安让服务生给我倒了一杯冰水,递到我面前。 “我酒量很好吧!”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笑什么?总之这一笑就一发不可收拾。 面前的冰水被我打翻,我蜷缩在沙发里,笑得不能自已。笑着笑着,我的眼泪就流出来了。 醉酒的感觉其实并没有那么好,头昏昏沉沉的,思维好昏乱。胃里也胀胀地,直翻恶心。一个没忍住,我就吐了一地。 罗安做在我的傍边,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背。我想,也许他是个忠实的听众也说不定。 “你知道吗?我竟然可以那么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没没想起来,都很心痛万分。” “我很爱他,可是我却不能爱他。” “上天是不是都喜欢捉弄人,为什么我们之间会有这么多无法跨越的障碍呢?” “他好像爱上别人了,他的身边有另一个女人,他不爱我了。怎么办,罗安,他不爱我了。” “是不是因为我是个坏女孩,所以我就永远不会幸福?” “我好难过,难过的快要死掉了。” “罗安,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 夜是被无止境的黑暗掩埋,那黑暗的镜头,似乎有光。光线很微弱,似有似无,也许下一秒就会消失,也就是这样的光亮,照亮了我不太真实的今天。 宿醉之后,头疼得快要裂开了。 我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摸索着下床寻找厕所。头真晕,在厕所的门口,我还狠狠地撞到了墙上。 该死的,也不知道是几点了! 不对呀,今天怎么感觉这么奇怪呢!到底是哪里不对呢?我自己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 顺利排出身体里多余的水分之后,我总算清醒了一些。看着镜子里面色蜡黄,双眼无神的自己,机械的开始刷牙洗脸。冰冷的自来水浇到我的脸上,我的脑袋里瞬间就一个灵光。 我昨天明明在“暖暖”喝酒呢?怎么在自己的房间醒来了?我是怎么回来的,这些事情一点头绪都没有。 罗安可不是会怜香惜玉的人,要是说他送我回来,绝对没有这个可能。 当时,我脑袋里闪过了各种乱七八糟的想法。也许是我自己走回来的啊!也许是打电话叫朋友来接我的啊!也许是酒吧里某个陌生人趁机--- 我越想越离谱,赶紧冲回了卧室,想找寻一点线索。可是卧室里乱归乱,和我昨天出门前别无二样,更没有陌生人遗留的痕迹。还好还好,姐姐我还是清白的。 呸呸呸,我都想了些什么啊!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 果然是电视剧看多了,一遇到宿醉就会联想到***。真龌蹉,太不纯洁了,我才不是那种人呢! 想着想着,我就笑了。 总算松了一口气了,我伸了个懒腰,往客厅走去。肚子已经饿得不行了,看看冰箱里还有什么好吃的没有。 我走到客厅的时候,突然就被吓了一跳。 我拿起一旁的扫把,环顾四周,顿时警觉起来。可是我一惊一乍地把我本就不太宽敞的小套房翻了一遍又一遍之后,也没有发现半个人。难道是我神经肽敏感了,这里除了我根本就没有其他人。 可是?桌子上摆着的白色塑料袋是从哪里来的? 我小心翼翼地挪到桌子旁边,用一根手指挑开塑料袋的一角。见证奇迹的时刻就要到了,袋子里到底是什么呢? 我屏住呼吸,往里面一看。 搞了半天,是楼下小吃店里的粥。还是热的呢?嘿好家伙,还有包子。真是雪中送炭啊!正好给我填肚子。 我也顾不得想这粥是谁买的,怎么会出现在我的家里,端起来就吃。粥的温度刚刚好,喝到胃里暖暖的,舒服极了。 喝了两口周,我又拿起一旁的包子啃起来。 这时候,从白色的塑料袋里,掉出一了张纸。我弯下腰,一手拿着包子,一只手去捡地上的纸片。 一瞬间,我就傻了。 手里的包子一下子滚落在地,我僵在原地,几乎无法思考。 纸片上的字迹很清晰,苍劲有力,我再熟悉不过了。 那是文歌的笔迹。 ------------ 第二十二章 酒后失态 我把我的痛苦都告诉你了,事情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不如就让我一个人承担好了。我是你痛苦的根源,所以我要远离你。你只要负责幸福就好,不要再靠近我。 原来,人喝醉了酒,真的会忘记一些事情。 以前总觉得,说自己喝断片的人,不是想要乘此机会推卸责任,就是不愿承认自己做了丢人现眼的事。 而本人,确确实实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我杀气腾腾地冲到罗安面前,急切地想向他打听昨天发生的事情。可是这家伙,完全不理会我的心情,坐在一边吧嗒吧嗒地抽起眼来。 他倒是不紧不慢,因为事不关己嘛!可是我怎么办,这可关系到我一世英名,我能不打听清楚一些么?死罗安,一点不够朋友,什么也不说,还一个劲奸笑,吊足了我的胃口。 最后,我已经快要接近崩溃的边缘,那家伙才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我。 原来,我果真做了丢面子的事情。 话说,我昨天一个人发神经,喝了很多酒。喝得醉醺醺的我,遭到了不怀好意的调戏。作为朋友的罗安出头打发走了这些人,让我赶紧回家去。可是我不听他的话,死活不愿回去。 当然,这些事情,我还记得。 那不是还没喝尽兴么,我可不想那么早回家! 罗安表情十分古怪地看了我一眼,问道:“你真的不记得你昨天都说了些什么吗?” 我白了他一眼,哀求道:“我的大哥啊!你快点说吧!我真的不记得了。” 罗安哈哈大笑起来,灭了手里的烟,招呼我靠近一些。 我挪了挪屁股,把耳朵靠了过去,心想这到底是什么事情啊!还要这么小心翼翼的生怕别人听见了。 “昨天,你扑扑到我怀里,我躲都躲不掉。结果还说你喜欢我,非要让我娶你呢!”罗安的声音很粗,气息喷到我脸上,有种热热的感觉。 心跳有些不稳,我急忙推开他。罗安欢笑了一下,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知道,这不是心动的感觉。 只是很诧异,又有点不好意思。太过分了,明明过了这么久了, 这人怎么还总是那这件事情出来笑话我呢! 我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看了半天,随即我就不可抑制地大笑了起来。 这句话,怎么可能是我说的! 我笑得前俯后仰,眼泪都流出来了。 见我这副德行,罗安也觉得没什么意思。收起了一本正经的嘴脸,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兴致盎然地抽了起来。 等我笑够了,他的烟已经剩下半只了。 “罗哥啊!我真这么说的?”我清了清嗓子,正色道。 “你说呢?”他勾了勾嘴角,反问我。 “那好吧!咱们这就领证去。”我实在憋不住了,又笑出声来。 “不去。”他瞪了我一眼。 “去嘛,干吗不去,我知道你挺想结婚的!”我拉着他的袖子,装出以一副惨兮兮的样子。 “行了行了,说正经的。”罗安赶紧投降,看来我这招还是很有用的。 “哎呦,您不愿意啊?”我不依不饶道。 “我!不!愿!意!”他了跟着冷笑道:“你这个小妮子,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对,你就不像个女人。” “那你每次还总那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出来说!”我一口还击过去,罗安也就没有再接下去了。 其实,这里面,还有一个典故。 以前,我特别喜欢跟着罗安混。他打架的样子特别帅,简直是迷倒万千少女的节奏。但是,他对我这个小跟班十班不怎么理睬,常常想摆脱我。 为了不被自己的偶像赶走,我就四处散播他喜欢我的传言。谁知道结果一传十,十传百,就变成了他要娶我了! 天知道,我真不是这么说的!好冤枉啊!早知道就不乱造谣了,谁知道谣言这么可怕啊!自此之后,罗安就更加烦我了。因为他走哪都会被他兄弟嘲笑,后来干脆就消失了。 我就不明白了,喜欢我是件很丢脸的事情么,至于躲着不见人么。 也就是这件事情不久之后,就发生了那件绑架事件。现在想想,自己真是作茧自缚啊!还好,罗安大人不计小人过,没有和我计较,还救了我的命。 我是挺欣赏罗安的,但是并不是爱情! 直到两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偶然来到这个叫“暖暖”的酒吧!才重新见到了罗安。 他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但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来。 他倒是想了很久才想起我来,还好,他没有忘记。他说,年纪大了,在道上混不动了,想要过平凡人的生活。 我看着他有些不灵便的左腿,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他说不是因为救我弄的,可是我一点也不相信。 自从那年之后,他就彻底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我没有在提起他,并不是代表我已经忘记了他。我相信,我们还会见面,一直都相信。对于,当年的事情,我们谁也没有再提。我无法弥补,我对他造成的伤害,经管他极力劝我,说那场架无乱如何也要打的,根本不关我的事情。 他越这么说,我越内疚。如今我能做的,就是凭我之力,对他好一点。 “你还想不想知道了,你昨天在我们这儿表演得可精彩了。”罗安打断了我的思绪。 “别卖关子了,快讲啊!”我这下是真的没有耐心了。 “别催,我正要讲呢!” “快点。” “你昨天喝了很多,东拉西扯地跟我讲了半天。我也不知道你在讲些什么?只是听到你一个劲地在叫一个人的名字,好像叫文哥,文哥,什么的吧----” 我心里咯噔一下,只觉得头皮发麻。 不是文哥,是文歌啊! “然后,你就不停地打电话。打了很多电话,好像都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最后,还是我帮你播的电话。” “你打给文歌了?” “不打能行吗?你还不把我这酒吧给拆了!” 我呵呵一笑,有些不好意思。虽说我喝多了,肯定会干出一些荒唐事,但是我也没那么野蛮吧。 “你还不知道吧!你打给了霍骏那小子,是他女朋友接的。” “我没瞎说什么吧?” “我看情况不对,就抢过手机给挂了。” 还好还好,没瞎说什么。我可不想再给霍骏添麻烦,更不想再被他家玲玲打爆头。 “结果我帮你打了。” “然后呢?”我咽了咽口水,莫名紧张。 罗安翘起二郎腿,往沙发上一倒,悠闲的吐着烟卷,半天才冒出一句话。 “你猜。” 猜你妹啊!我可是真的要生气了! ------------ 第二十三章 情深缘浅 你爱或者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呢?爱你,本来就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可以选择承认,也可以选择否认,反正你也不会在乎。 我从罗安那里软磨硬破,硬是把昨天的事情搞清楚了。弄清楚了又能怎么样,只不过是徒增尴尬罢了。 没想到啊!我喝醉酒以后,竟然这么邪恶。 嘿嘿!文歌肯定吓傻了吧! 真难想象,昨天发生的事情,竟然是这个样子。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我肯定被鬼附身了,而且一定是只色鬼。 罗安用我的电话打给了文歌,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总之文歌最后还是来了“暖暖”。 喝得神志不清的我一见到他就不撒手了, 拉着他又和我喝了几杯。 当然,他是不会和我喝的。 文歌酒量不好,而且我也知道这种情况,他的脸色一定很臭,绝对不会喝一滴酒的。最后的最后,一定是我一个人可怜兮兮地又喝了好几杯。 罗安见他人来了,就没搭理我了。 所以,我们之后说了些什么?他也无从知晓了。暂且不理会罗安是不是有偷听吧!总之我确实也不想知道我究竟跟文歌说了些什么。 无非是闲扯啊!说些我还爱你之类的话。 这话说出来,他顶多一笑置之。所以啊!还是不要知道得太清楚才好,免得自己又胡思乱想。 接着,重点才算是来了。 罗安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总之我一个人跑到舞池中央,又哭又闹,谁也拦不住。 文歌见我开始耍酒疯,想制止也力不从心了,只好尽力想把我拖出酒吧。谁知道,拉扯之间我一个翻身,就把文歌推到了。 然后,我就强吻了他! 我强吻了他?我强吻了他!我竟然强吻了文歌!太不可思议了,我真的一点也不相信这个事实。 我完全不记得这档子事,连和他接吻的味道也没有记住。好遗憾啊!这是我的初吻。和文歌,我们两个人的初吻。 之后的事情,就平淡的多。 我胡闹了一阵,也没了力气,渐渐地就睡着了,文歌还算很尽心,负责送我回家。 我家桌子上的早餐,肯定是文歌买的没错。那字迹,再清楚不过了,我还有什么好怀疑的呢? “粥养胃,趁热吃了吧。” 这是纸条上的字,很简单的几个字,我却心潮澎湃了好几天。 粥明明还是热的,说明那时候文歌还没有走多远,如果我跑到窗户边看看,说不定还能看到他离开的背影。 想想又觉得自己可笑,看到了又能怎么样呢? 他已经不属于我了,他已经是别人的男朋友了。从此,我们只是路人,再无瓜葛。 那天夜里的急诊室,站在我身后的于晓晓,她说,她是文歌的女朋友。她说,她们很幸福。 我愣在那里,哑口无言。 我该说些什么什么呢?是破口大骂,你们怎么可以这么对我,还是笑着祝福他们,你们真是绝配。 好像两种做法都不对,我怎么做都是错。 我看着文歌,他的眼神没有什么起伏,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我顿时就明白了,晓晓没有骗我。 他们确实已经在一起了,文歌的沉默就代表着默认。 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不是么,我一个外人有什么还插手的。 晓晓是个痴情的人,这么多年了,唯独她一个人的感情有变过。我们都不如他,说好的什么永恒,都在半路上走了岔道。我能够怪谁呢?谁也不能怪。他们都没有错,我也没有。 “哦,是吗?”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漫不经心。 “ 米欣,你会祝福我们的,对吧?”晓晓拍了拍我的肩膀,一脸渴求地望着我。 “不然,我有别的选择吗?”我冷笑道。 他是医院的医生,她是医院的护士,两个人连值班都是在一起,还有什么不可以吗?他们两个人真配,我只是个多余的人。 晓晓没有说话,收起了笑脸,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我语气不善,也是人之常情,我没那么伟大,也没那么脆弱。 “文伯伯的忌日,一起去给他扫墓吧!”我咳了两声,对文歌说道。 “我不回去的。”文歌皱起了眉头。 “为什么?文伯伯去世这么多年,你一次也没有去看过他!”我急了,声音不由得提高了几分。 “姜米欣,你给我听出了!我爸从来没有死,他一直活在我的心中!”文歌的手掌重重地拍在我面前的桌子上。 我吓了一跳,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原来,在他心里,一直都是这么想的。原来,这就是他从来不去墓地看望文伯伯的原因。 文歌,你这个傻瓜! “你这是自欺欺人!文歌,你什么时候才能接受现实?” 我的这句话,如一把大锤子,重重的打在文歌的心上。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去,转过身去。 空气一下在变得好沉闷,三个人都不说话,只剩下无止境的悲叹。过了好半天,文歌的情绪才平复了一下,他转过身对晓晓说:“晓晓,把这位病人送出去吧。希望她自己不要忘记,自己还受着伤,她不能太激动了。” “好。”晓晓应了一声,又问:“你没事吧。” “我没事。” 晓晓这才放下心来,转过头来看我。她的眼神闪烁,似有很多的话想说,但是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伸出手,做出了请我出去的手势。 她在怪我么,怪我不该说这些话让文歌难过么?可是?这就是事实啊!无论文歌愿不愿意接受,文伯伯都已经去世了。 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我只是希望他明白这一点。 我做错了吗?也许吧!我是该走了。我的存在,对于他们两个来说,都太别扭了。 文伯伯的忌日那天,我一个人去了墓地。往年我来的时候,都会遇到陈菲菲,今年却没有见到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请。 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们家的事情,我一个外人也不好插手。可是?文歌,你到底什么事会才能接受现实呢。文伯伯希望看到你,幸福地活着啊。如果你非要找一个人算账,你就怪我好了。 如果没有我,也许一切都会好起来。 回去的路上我想起许多往事,就像一场梦一样。这场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我小心地收好他写的字条,就当自己又做了一场梦好了。 这个梦里,有我有他,我爱他,他爱我,我们都是幸福的孩子。 ------------ 第二十四章 女大愁嫁 人这一辈子,会有很多种感情。如果非要把这些感情排一个序,我想我一定会把亲情排在第一位。 父母是无法选择的,他们从来没有嫌弃过我们,我们又怎么能不爱他们呢?无论什么时候,受了什么委屈,家人都会给你温暖的怀抱。 我回了一趟家,正巧老爸老妈都在,我们一家三口难得坐在一起吃了一顿晚饭。老爸做菜特好吃,就是吃到的机会不多。 像今天这种一家三口吃饭的场面真的很温馨,所以我小到大一直期待。 他们不断地往我碗里夹菜,自己却只是傻傻地看着我。我看到他们不再年轻的面庞,心里狠狠一抽,险些掉下眼泪来。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老妈给我成了一碗汤,嗔怪道。 “没办法,老爸做的饭太好吃了。”我吸了吸鼻子,把快要涌到眼眶外的眼泪,强制逼了回去。 这话说得老爸心花怒放,又往我碗里夹了些菜。 我咕咚两口就喝完了一碗莲藕汤,心满意足地舔了舔碗底,没形象地打了个饱嗝。在老爸老妈面前,根本不需要伪装,完全是最真实的自己,这种感觉太舒服了。老爸见我的碗空了,站起来又要给我盛饭。 “我吃不下了,再吃要撑死了。”我连忙放下筷子,拦住老爸。 “这就吃不下了,我还以为你要吃个几桶。”老爸打趣道。 “就是,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刚从饿牢里放出来的”老妈也跟着起哄。 “我又不是八戒,你们把我当小猪猪了不成!”我摸了摸胀的圆鼓鼓的肚子,哈哈大笑起来:“我可是你们的女儿,你们不要连自己也骂了哦!” “这丫头,没大没小的。”老妈瞪了我一眼,语气还是很温柔。 老爸则跟着我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吃过晚饭,我们一家人就坐在沙发上看起电视来。 电视里正在播放某卫视的选秀节目,我不太喜欢看这档子节目,只是想要陪在爸妈身边。 爸妈都很忙,像这样悠闲的日子,其实并不常有。所以每次能拥有这样的机会,我都格外珍惜。 老妈给我和老爸一个人削了一个苹果,也和我们一起坐到了沙发上。 奇怪的是,老妈不是来看电视的,她是来看我们父女两个人的。我一边年啃苹果,一边拿沙发靠垫在老妈眼前晃悠。 “亲爱的妈咪,你在看什么呢?怎么盯着我和老爸,不停地傻笑啊?” 老妈笑着,抢过我手里的抱枕,拉过我的手,缓缓道:“你和你爸可真像,连吃苹果都是一个模样。” “那是必须的!”我一听,也跟着笑起来。 “我的女儿当然像我了。”老爸得意的说。 我趁机坐到老爸老妈中间,抱住他们两个的胳膊,撒起娇来。 气氛很融洽,我们笑着闹着,闲聊着,好像回到了小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子,活在他们的臂膀之下,永远长不大。 “对了,米欣啊!你交到男朋友没有啊?”老妈的话,像个重磅炸弹,一下子让气氛变了个样子。 “是呀,你也不小了,该考虑一下人生大事了。”老爸也收起笑脸,一本正经地说。 我一口气没缓过来,从沙发上滑落到地上,剧烈的咳嗽起来。 这是什么话呀,我才多大年纪呀,就担心我的人生大事了。这爹妈当得,太不容易了,操心操得太早了点吧。 “怎么了?来喝点说水。”老妈拍着我的背,给我顺气:“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是这么不小心。” “没事没事,我是太震惊了。”我喝了口水,坐回了沙发上。 “这有什么好震惊的,都二十好几的姑娘了,还没有一个男朋友,不让人担心才怪!”老爸低声道。 “你看,隔壁老张的女儿,比你只大一岁,现在孩子都快出生了。”老妈还没完没了起来。 “我的亲爹亲妈啊!你们的女儿我才二十五岁!”我欲哭无泪,真想直接晕过去,什么也不想听。 “二十五岁怎么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生了你了。”老妈不满道。 “你现在再不赶紧谈了朋友,好男人的被别人找去了,你就等着后悔吧。”老爸警告道。 “女人的青春流逝得很快,一个不注意,就三十了。” “看你到了三十岁还没嫁出去,怎么办才好。” “你看,连乐婕那丫头都要结婚了,你怎么就一点不着急呢?” “你的朋友一个个都结婚,看你结婚的时候谁来给你当伴娘!” “遇到个好男人,就嫁了吧!别这么多要求。” 我头疼死了,要知道父母对于这类问题一直都是很敏感,说起来就能长篇大论。我干脆不插嘴了,让他们尽情地说吧!说完我好闪人。 老爸老妈又轮番轰炸了我一番,此刻我的脑袋已经处于放空状态,什么也没有听进去。 老爸见我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很是不爽,叹了口气,沉默了。 “完了?”我如释重负,起身准备回房:“那我去洗澡了。” “米欣--”老爸突然叫住了我。 “怎么了?” “你是不是,你是不是还记挂着文歌?” 我顿时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彻底被老爸这话给雷到了。 “没有这样的事情。”我丢下这句话就从逃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也顾不得他们在外面怎么叫我,我此刻只想蒙上被子,大哭一场。可是躺在床上,蒙上被子,我反而清醒了一些。 想哭的感觉已经没有了,更多的是无限的空虚。 哭有什么用,只不过是软弱的借口罢了。我已经在那段时间里,把该流的眼泪流光了。 掀开被子,我成大字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陷入了呆滞状态。 这年头不是流传着一句话嘛,什么防火防盗防闺蜜。虽然听起来有些好笑,但是不免有些道理。 我又想起了晓晓与我,我与乐婕。我与她们两个人都算得上是闺蜜,却也有着感情纠葛问题。 真不知道是谁该防着谁了,再说了,防也要防得住嘛。搞笑的是,她们两人现在的男朋友,都是我曾今的恋人。说起来,我怎么这么可悲啊! 正是应了罗安那句话,姜米欣是个可爱的人,可怜没人爱! ------------ 第二十五章 少年糗事 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段值得怀念的东西。快乐的回忆,督促着我们不要忘记怀着希望;痛苦的回忆提醒着我们不要放弃生活。 在家翻看以前的旧物,无意间看到了一些高中时期的照片。全校一共有十八个毕业班,每个班的照片都贴在这个小册子上。我一张一张的翻看,那时候的景象好像就在眼前。 毕业照上的我们,都笑得很开心,好像一个个坠入人间的天使。 可是?这些天使,你们现在还依然快乐吗?会不会有一天,我们再次遇见,你们依然可以笑得这么开心? 看到于晓晓的时候,我顿了一下。 那时候,我们刚刚闹翻。她不愿意听我解释,我也埋怨她不相信我,换关系一下子变得很糟糕。 我本来就不喜欢上文化课,现在更是有了开小差的借口。 那是一节英语课了,我听得心不在焉。 “姜米欣,你来说一下我刚才讲的这段是什么意思。”英语老师走到我面前,敲了敲我的桌子。 我刷的一下就站起身,也没经过大脑,就冒出一句话来。 “我是女生!”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英语老师气得脸都绿了,一把夺过我手里的书,往讲台上走去。 我的同桌张喻杰早就笑得,快要趴到桌子下面去了。我瞪了他一眼,尴尬极了,脸都涨的通红。 英语老师走上讲台,拎起刚才从我这里缴获的那本《我是女生》的杂志,开始长篇大论地训起话来。 这个英语老师上政治课的功夫可不是盖的,和我以前那个班主任真是有的一拼。我被她训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头都快低到桌子下面去了。果然不辜负老巫婆的称号,剩下大半节课都这么被她浪费了。 好不容易挨到下课,我又被她叫道办公室,继续训话。 完事之后,还要写份检讨。 太倒霉了有木有,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回到教室就瞧见张喻杰那家伙在那里高谈阔论,样子搞笑极了。我仔细一听,他这个臭小子竟然学者我的样子,重复刚才英语课的场景。 当他说到那句“我是女生”的时候,我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怎么你是女生,不要这么大声。”我抄起一本书就朝他砸去。 “你这是要杀人灭口啊!”张喻杰一躲,书就砸到了他身后的桌子上。 这一砸就出大事了,我只听见轰隆一声,就是一大堆书本倒地的声音。张喻杰躲闪之间,撞到了身后的课桌,桌上的书全倒地了不说,还连累了后面的桌子。 这些桌子就像骨牌一样,一个接一个全倒地了。那场面甚是壮观啊!总之教室里乱成一锅粥了。 我做好了再也一分检讨的心理准备,与张喻杰对视了一眼,两个人都忍俊不禁地笑了。 这种混乱的场面持续了十几分钟,下节来上课的老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硬是等我们收拾完了才开始上课。 “你要不要这么搞笑啊!”张喻杰小声地问起。 “好好听讲。”我顶着黑板,那眼角扫了一眼他。 “偷看杂志就算了,还拿反了,真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他拿手肘推了推我。 “我乐意,你管得着吗!”我朝他做了一个鬼脸。 “讲讲吗?你是不是失恋了?”喻杰挑着眉毛,一副欠抽的样子。 “你好无聊啊。”我哼了一声,不想理他。 “你讲一下嘛,我都嗅到了八卦的味道。”也许是这家活的声音太大了,讲台上的老师都注意到这边了。 老师犀利的眼神在我们两人身上来回游走,就差没在我们身上看出一个大洞来。我们两个都不做声了,乖乖地拿着课本,开始做笔记。 安静的气氛一下子就扩散开来,同学们纷纷向我们投啦差异的目光。我看到他们脸上各种复杂的表情,也有些不淡定了。我这一紧张啊!就爱出些岔子。这不,在如此安静的气氛下,我不合时宜地打了一个嗝。 三秒之后,教室里又爆发出一阵阵大笑。 讲台上的老师也忍不住,用课本遮着脸不停地笑着。 我今天只是倒了什么霉,净出些洋相。 好在我这不伤大雅的嗝只是带来了一些笑料,并没有造成什么更大的事故。大家笑过之后,又恢复了正常。 老师又强调了一下课堂纪律,就接着上起课来。 看看晓晓,是一个星期之后。据说她请了病假,这次重回学校,就像变了一个人一般。原先那头秀丽的长发,变成了齐耳的小碎发。 女生剪头发,意味着告别过去。 如果是这样,那就代表着晓晓放下了过去,准备开始新生活了?我心下大喜,赶紧去找晓晓,希望可以和好如初。 谁知道,我完全想错了。 晓晓完全不听我解释,连一句话都不愿意和我讲。我在走廊上拦住她,喜欢可以好好谈谈,她却一把把我推开,眼神冷漠得可怕。 我彻底就傻掉了,于晓晓为了一个男生,竟然就要和我绝交? 原来我们之间的友谊这样脆弱!既然如此,我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友情和爱情一样,是强求不来的。 “放学等我一下好吗?我有话要和你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乐婕竟然站在了我的身后。 “那个----”我有些茫然,一时间不知如何作答。 “就这样说定了,我在校门口等你,不见不散。”乐婕似乎没有看见我的窘迫,自己做主就这么定了下来。 我一脸错愕,还没搞清楚状况,乐婕人就走了。 无所不在的张喻杰,总是能出现在第一案发现场。呸,什么案发现场,是新闻现场,也不对哦,反正哪里有八卦哪里就有张喻杰就对了。 “你们结束战争了?” “你从哪冒出来的?吓死了。” “你和乐婕你们两和好了?”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别走啊!我刚才都听见了,说什么不见不散。” “你耳鸣。” “你老是交代。” “无聊。” 不过说起来,乐婕也确实很奇怪。在一中谁不知道我很讨厌她啊!可是她却总是来向我示好,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些什么。 ------------ 第二十六章 早恋证明 那些本来以为很介意的事情,等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天,突然就会发现,自己也不是那么的在乎。 想象之中的事情,与现实生活的事情,往往都会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差距。我没有办法让他们完全吻合,只能先接受着。 乐婕已经在校门口了,我老远就看见了她。我对自己说,没事的,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深吸一口气,我迈着大步,一点一点朝她靠近。 我知道她要跟我说什么?也该是时候面对了。 逃避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我又何必给自己画地为牢。不如打开自己的心,活的快活一些吧! “久等了啊。”我上前打了个招呼,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还好,没等多久。”乐婕笑了笑,与我并肩往外走去。 真滑稽,我现在这么平静地和我最讨厌的家伙一起走在放学的路上。以前还真是没有想象过这样的情景,实在太奇怪了。 “有件事,我觉得你应该很想知道。”乐婕酝酿了半天,终于开口了。 “说来听听。”我漫不经心地说。 “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谈谈吧。”乐婕指了指学校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就那里吧。” “没问题。”我爽快地答应了。 昨天下午乐婕在商业街闲逛,无意间遇见了初中的班主任。惊讶之余,她也不忘上前问好。 想当初,乐婕和李成轩都是王老师的得意门生。毕业之后,她偶尔也会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倒是许久没有跟老师见面了。王老师喜笑颜开地拉着乐婕寒暄了一番,又邀请她一起吃晚饭。 他们聊着聊着就不知道怎么就聊起了李成轩,王老师就感叹起来。 是呀,初中的时候王老师多么看好李成轩,对待他比自己亲儿子还要好。可是李成轩却在中考发挥失常,最后还是托关系才进了一中。 “王老师,那些都是过去了,现在成轩还是很努力,我相信他一定可以考个好大学的。”乐婕道。 王老师又叹了口气,万分惋惜地说:“当初我就告诫过他,可惜他不听我的。” “发生了什么事情啊?”乐婕疑惑的问。 “不就是姜米欣嘛。”王老师皱着眉,低声说。 “您知道他们的事情了?”乐婕小声地嘀咕着,她还以为老师不知道呢。 “你们这些孩子,懂什么爱情啊!那点小把戏还想着能把我蒙在鼓里,我早就发现他们两个不对劲了,为此我还专门找他们两个谈过话。一个打死不承认,一个坦白得又有些不正常。” “啊?还有这种事情!”乐婕吃了一惊。 “你呀,怎么能看着成轩往火坑里跳呢?”王老师板起脸,厉声道:“我早就说过这个年纪不适合恋爱,可是你们这些孩子怎么就是不听话。成轩写了保证书,承诺自己一定不会耽误学习,我才对他们两个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好了,赔了夫人又折兵。” “老师,米欣---”乐婕心里嘀咕,要是王老师知道了这件事情是在她的怂恿下才促成的,还不知道要气成什么样子呢。 不过李成轩写保证书的事情她还真不知道,没想到这小子保密工作做的不错嘛! “哎,路是成轩自己选的,我们也帮不了他什么。”王老师打断了乐婕的话,继续说:“现在他们分手了,我也总算放心了。” 昏黄的光线照在乐婕的脸上,有种格外的宁静之感。一双大眼睛永远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俏皮的表情加上精致的五官,怎么能不让人不爱呢。现在这个社会当然不缺美女,但是清丽脱俗,不参丝毫杂质的美女却不是很多。 乐婕这个人,对人对事从来分的很清,很善良也很单纯。我不喜欢她,并不是因为她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而是因为我嫉妒她。 我看得有些出神,没想到细细看来,她真的很漂亮。我以前只觉得,追她的人很多,只不过是因为她好看罢了。 其实,除了长相,她的内心同样美好。 “我告诉你这些,只是想让你明白。无论发生什么事,成轩都是喜欢你的,他还为你写过保证书。”乐婕的话,让我很想笑。 不过,这个场合要是真的笑了,会显得我很不识相。我真的很用心在听乐婕讲话,也明白她的良苦用心。但是,现在搞不清楚状况的好像是她。 “乐婕,一个保证书并不能说明什么。”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终于下定决心似的,我问她:“你有没有想过,李成轩为什么会跟我在一起?” 乐婕一听我说这话,愣了两秒,随即心虚地低下头去。 事情很清楚,她已经懂了。 “因为他的字很好看。”乐婕突然抬起头来,兴奋莫名。 我真一口奶茶喷在她的脸上,这个外星生物,根本不知道我在讲些什么。我喜欢李成轩只是一时冲动,而他愿意同我在一起,确实因为听信了一个人的劝告。这个人,你自己说过的话,做过事的,难道全部忘记了吗? 乐婕,你到底是真傻,还是在这里装傻呢? “我想有一件事情,你应该非常清楚吧!”我挪动了一下屁股,严肃地问。 “什么事请?”乐婕瞪大了眼睛,一副无辜的表情。 我真是败给这个人了,非要我把话挑明白。好吧!既然是这个样子,我也不打哑谜了, 有话直接就讲好了。 “李成轩刚开始不喜欢我,大家都知道。他总对我爱理不理的,明眼人都瞧得出来,她挺嫌弃我这种差生的。但是后来,他突然说只要我学习进步了就考虑和我在一起。” 乐婕认真地听,还很捧场地望着我:“没错,继续说。” “后来,我虽然很努力,但是依然没有达到李成轩的要求。那时候我就几乎要放弃了,谁知道他突然同意做我的男朋友了。” “这不是很好吗?”乐婕见我半天没有下文,就问我。 “我不觉得李成轩这么闷骚的人,会这样无缘无故地喜欢上我。而且,我觉得,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真正喜欢上我。他跟我在一起,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要拯救我。我成绩好不好,跟什么人混在一起,根本不是他关心的事情。你说,他为什么要这样呢?” “我---”乐婕一时语塞,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完整的话。 我冷笑了两声,幽幽道:“乐婕同学,我倒是想知道,你什么对我的事情这么上心。” ------------ 第二十七章 分手真相 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自己真正跳出了这个圈子之后,才会看清楚很多东西。我现在终于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不过当事人好像还不是很清楚。 时间转跳到二零零某年的六月二十二日,中考最后一门考试结束了。 最后一门英语考完,我的心情有种无法言说的喜悦。这种自由的感觉,很久都没有出现过了。忘记了一天考试的疲惫,我回到家丢下书包就冲了出去。 这么开心的时刻,我一定要把成轩这个家伙叫出来狂欢一下。 李成轩这个书呆子,平时总是学习学习,放假在家也从不出门。现在终于解放了,看他还有什么借口赖在家里不出去。 我几乎是一路小跑到李成轩家楼下,却没有想到看到的确实这样的一幕。 成轩闭着眼睛趴在乐婕的肩膀上,乐婕拍着她的头,轻声地在说些什么。我在他们两个身后,完全愣住了。满腔的怒火一起涌上心头,烧得我整个人都要炸开了。 他们一个人闭着眼,一个人背对着我,根本看不到我的存在。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些易拉罐,衬得他们两个暧昧的动作更加真实。怎么,中考完了还一起喝啤酒庆祝啊?不错啊!真是好朋友呢?都要好到这个份上了,我这个正牌女友完全就是多余的。 可是?为什么会是她呢?那个让我嫉妒了整整一个初中的乐婕。 我知道自己不够好,可是他们两个人怎么能够这个样子对待我呢?表面上说是纯洁的友谊关系,背对着我却是这个样子。 好虚伪的两个人,我竟然会相信他们两个人。 真是好笑,我就是个傻子。 我捂着自己的嘴,生怕自己叫出声来。然后,我转身就走,没有打断两人的深情相拥。 我很生气,很心痛,很想得到一个解释。 但是李成轩什么也没有做,甚至一个星期都不联系我。 中考过后的日子,本来很明媚很清爽,却在此刻变得十分灰暗。我开始不安起来,不停地给李成轩打电话。但是,每次回应我的都是手机那头传来茫茫地嘟嘟声。 他不接我电话,也不回我短信。 我坐在床上发呆,心想难道李成轩真的变心了吗?难道他真的和乐婕在一起了?手机躺在那里,就像一个被人遗弃的小孩,再也没有亮起过。 那个夏天,我做了一重大的决定。 分手。 先他一步提出分手,是我最后的自尊了。 我们分得十分干脆,一点难度也没有。我发了一条短信给李成轩,说我看见他和乐婕在一起,我要分手。很快,我就收到了他的回复,只有一个“好”字。呵,几乎是秒回呢。李成轩,你表现得也太明显了吧!这么迫切地想和我分手,那我就成全你好了。 那个夏天,我结束自己为期三个月的初恋。分的时候很潇洒,我却花了好长时间,才平复下那痛到窒息的伤痛。 听完我的控诉,乐婕简直冤枉到了极点。 她急得额头大汗直冒,伸出三个手指头,对天起誓完全没有这种事情。我莞尔一笑,摆手示意她不用解释了。是非对错,我已经不在乎了,多说也没有什么意义。 乐婕偏要解释,我只好顺了她的意思。 其实,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是这个样子的。 中考结束的那天,李成轩心里已经知晓了,这次他发挥得很不好。以前他对于考试一点也不畏惧,但是这次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在答题的时候犹豫不决。心浮气躁地状态直接导致了考试的失利,他觉得自己很失败。 从考场出来,他望了一眼湛蓝的天空。六月的阳光依然灿烂,可是他的世界一下子灰了。 他心情很不好,就买了许多的啤酒,想借此发泄一下。 一个人在楼下的停车场旁喝的晕晕乎乎,李成轩不知道怎么就拨通了乐婕家的电话。接电话的人是乐婕的妈妈,她接到电话的一刹那还吓了一跳,搞了半天才知道这个语无伦次的家伙是自己女儿的同学。乐婕接了电话,就匆忙要出去。 乐婕妈询问了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让女儿出门。 也是啊!这么一个醉汉,任谁也不放心自己的女儿去找他。不过,乐婕妈也挺开明的,对李成轩这个小伙子也算有些耳闻,也就没有拦着乐婕去见他。 乐婕赶到的时候,李成轩喝得已经不省人事了。 没想到这小子酒品差到这个地步,也没有喝多少罐啊!怎么直接就整趴下了呢?乐婕对躺在地上的这个人简直是束手无策,打也打不醒,叫也叫不动,也不能放任他一个人躺在地上。 好在,这里就是李成轩家楼下,把他送回去也不是很难。 别看乐婕一副弱女子的样子,其实内心是个女汉子。他仅凭一己之力,就把死沉死沉地李成轩从地上拖起来。 想要扛着一个比自己中很多的男生,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能有多大点事情呢?至于和成这个样子吗?等会回家,不让父母操心才怪呢。乐婕一个人絮絮叨叨地数落着,也不管当事人听不听得见。 “你和酒有仇啊!一下子喝这么多!”乐婕话才脱口,挺尸般的成轩终于有了点反应。 他这反映还挺大的,直接吐了一地。 “你这个变态,我一定要把你今天的恶性记下来,以后天天拿出来控诉你!”乐婕有些无奈,这家伙吐完之后还是很迷糊,完全站不稳。 看他这副随时可能倒下的感觉,乐婕只好将他的胳膊搭在自己肩上,让他整个身体的重量压在自己身上。 而我呢?来的可真是时候。正巧,就看见了这个场景。 所以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暧昧的拥抱,这一切的一切就是一场误会?我该说些什么才好呢?没想到真相竟然是个样子! 不过事以至此,破镜也不能重圆。无论我们当初的初衷是什么?现在的结果也不能改变。 也许我还要感谢这场误会,让我和李成轩都看清楚了自己内心。 “所以,米欣,你真的误会了。”乐婕此刻一定感觉比窦娥还冤枉。 “我们算是扯平了,以后就各不相欠了。”我耸了耸肩,也不知道自己这句话的逻辑性到底在哪里。 乐见显然没听明白我的意思,愣在那里半天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总之,之前对你有很多偏见,对不起了。”我如释重负般地笑了。 “米欣---”乐婕有些感动,,眼角都泛起了泪花。 “不过,你这么关心我,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啊?”我打了个响指,坏笑道。 “??????”乐婕头顶出现三条黑线,刚才的一点感动顿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哈哈大笑起来,那一刻,我们的关系有了一种质的改变。虽然我当时还没有发现,但是我们都真的开始改变了。 ------------ 第二十八章 发现端倪 人心是最难琢磨透的,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大人还是小孩,只要ta存心隐瞒,你就休想搞清楚ta在想什么。不过,总是想要猜测别人的内心世界,也没有什么意思。 你若懂,便会理解。你若不懂,我也不会去强求。 最终晓晓还是和我彻底划清了界限,她好像不屑于再和我这种下游学生在一块玩似的。很快,她就有了新的好姐妹。 那个女孩是罗茹芸,一个成绩与晓晓有的一拼的女生。以前我们都是一个班的,后来年级大洗牌之后,罗茹芸竟然和晓晓成了同桌。这两个平日里为了班级第一名争得头破血流的两个学霸,现在成了好朋友,成了k市一中的未解之谜之一。 至于k市一中还有哪些未解之谜,我还真不清楚。对于这些小道消息,我想张喻杰应该很清楚吧!据他透露,文歌喜欢我这件事情也算得上是学校的未解之谜。 我听了就忍不住大笑,谁告诉他文歌喜欢我的,简直就是今年我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 文歌这个家伙,毫无考证,怎么让人信服?再说了,这么不靠谱的事情,有什么好八卦的! 退一万步说,他即使说过喜欢我之类的话,也全是唬人用的。他只是借用了我这个活的女性生物,来打发他上一个女朋友罢了。从人道主义来讲,他这种行为太可耻了。我发誓,我觉得不想和他同流合污的,完全是形式所逼。对于抛弃糟糠的陈世美,我十分唾弃。 至于上次文歌气走的那个女孩子,其实还挺好看的,怎么就上了文歌这条贼船呢?多好一姑娘啊!偏偏要吊死在文歌这颗歪脖子树上,我是好心救你,千万不要怪我啊! 这算不算为自己不道德的行为找借口呢?我笑了笑,没有再深想下去。 怎么一扯上文歌,就这么多麻烦事呢?我只是活该,总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放学的时候,我看到一个打扮入时的女孩子站在校门口。她不时朝校内张望,像是在等什么人。美女抢眼的嫩黄色风衣,一下在吸引了大片的眼球,引得路过的学生频频回头。 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人物光临我们学校了呢?原来就是那天那个女孩子呀!对了,好像叫什么李莎莎吧。她来学校干什么啊?是来找文歌求复合,还是来找我求报复?一瞬间,我脑子里闪过各种念头,刚想掉头走人,就见那女孩朝人群招手。 然后,我就看到李成轩向她跑了过去。 我揉了揉眼睛,没错,就是李成轩。感情不是来找我的啊!那我岂不是又想多了!可以啊!这个小子,有点手段啊。别看他平时不声不响,没想到还勾搭上这么漂亮一个妹子了。 经管你小子影藏得这么深,还不是被我发现了端倪。虽然说,咱和李成轩也好过一阵子,但是此刻我已经没有什么吃醋的心里了。此时此刻,我完全只是好奇罢了。 我也不知道处于什么心里,掏出手机,就把这光辉的一幕给记录了下来。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 第一点,李莎莎和李成轩认识,而且据我观察他们之间的关系绝对不一般。第二点,李成轩和文歌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关系很恶劣,还到了见面就像打架的地步。第三点,李莎莎是个白富美,但是文歌却要和她分手。 综上所述,我可以进行下列推测。 问题少年与漂亮美眉一拍即合,堕入爱河。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男生恶劣的生活态度遭到了女生的嫌弃。两人的爱情发生裂缝,关系十分紧张。就在这个时候,温柔多情的才子出现,瞬间俘获美女放心。问题少年惨遭女友劈腿,一怒之下转学离开强烈要求分手。男生走后,女生想起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不禁十分后悔,但是又割舍不断这份感情。于是,她一边求着前男友跟自己复合,另一方面也不忘和新欢约会。 等等,这样是不是太贱了一点,典型的脚踩两只船啊? 那女孩看起来挺正常的,不会做这么缺德的事情。可能是我想歪了吧!不行不行,得赶紧回归正轨。 那么,我再做一个假设。 前面还是问题少年和白富美的爱情故事,后来男孩喜新厌旧,爱上别人。女孩万念俱灰,伤心难过之下想到了寻死。还好天无绝人之路,女孩想要自杀的时候,被温柔才子救下。才子鼓励女孩要勇敢,在她最困难的时候陪在她的身边。后来,女孩找到不辞而别的男孩,想要复合,可是却遭到了拒绝。男孩的决绝终于让女孩死心,让她发现其实真爱一直就在她的身边。 嘿嘿!从此白富美和才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结局。 嘭! 哎呦喂,疼死我了,是哪个不长眼的电线杆子撞到我了! 我揉了揉自己的脑门,挤眉弄眼地对着我眼前的那根电线杆子就是一顿狂骂。该死的电线杆,干嘛横在路中间,你撞谁不好偏偏要撞我啊! 好过分,人家正在脑子里yy别人的故事,正变得起劲,这么一闹一点灵感也没有了! 显然,我非人类的举动引起了路人的侧目。他们那是什么眼神啊!我才不是神经病呢!在普通人眼睛里,发生了这类撞杆事故,一定就是人的不对了,但是艺术家不会这么想。 撞电线杆这件事情,从本质上来讲,是双方的问题。一个巴掌拍不响嘛,它杵在那里本来就极为碍事。身为一个艺术家,若是在想着很有历史性的学术问题,为这么一个不识相的杆子一撞,灵感全没了怎么办? 所以呀---普通人没法理解的,我就不跟他们计较了。 我掏出手机看了看,照片很清楚,都可以放在娱乐版地头条了。 其实拍下李成轩和文歌前女友亲密照片这种事情,简直不像我的作风。这种没安好心的行为,肯定是收了张喻杰那个八卦王的影响。但是,既然八卦已经在我手里了,不去宣传一下那就不是我的作风了。 ------------ 第二十九章 惨遭调戏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看来古话说得一点没有错,所谓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栽柳柳成荫”,这个典故应用到文歌的身上在合适不过了。 我拿着新鲜出炉的八卦照片去找文歌,想打击一下他,没想到反被他狠狠打击了一会。 本来我拿着手机在文歌面前晃悠,说是有大爆料,但是死活不给他看内容。预计胃口吊到一定程度后,我再添油加醋一番,一定把文歌的锐气戳下去。谁让他那么拽,把人家女孩子甩了不说,态度还那么恶劣。要是他知道,分手没多久,人家就换了新男友,一定气个半死。 但是很显然文歌对于我手中掌握得八卦资料一点也不感兴趣,连看都懒得看我一下。 我有些泄气,看着打游戏打得兴致勃勃的文歌,感觉自己这样的行为真的很白痴。他怎么可以这么冷静,难道就一点也不好奇我到底拍了些什么东西吗? 万万没想到文歌这小子隐藏得太深了,趁我放松警惕的那会儿,迅速夺过我的手机。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坏笑,这才反应过来。 原来,他不是不感兴趣我拍了什么?而是装模作样罢了! “你不是不感兴趣吗?快把手机还给我。”我追过去,愤愤地夺回自己的手机。 而此刻文歌早就浏览了手机上的画面,脸色没有丝毫的改变。 我有些好奇,他怎么还是这么淡定?太不正常了吧!正常人绝对不是这个反应。 文歌打了个哈欠,放下手中的游戏手柄,懒懒的往床上一趟。 我站在电视前,拿着自己的手机,完全被忽视了嘛! “喂,你给点反应好不?”我走到他的床前,问道。 文歌睁开了一支眼,不耐烦地嘟囔了两声,又闭上了眼睛。我等了半天也不见他有什么反应,看样子是要睡着了,心里就急躁了起来。 “还有客人在呢?你怎么可以自己睡着了!”我踢了他一脚,怒道。 他这才悠悠地睁开了两只眼睛,往床的边沿挪了挪,随口道:“那一起睡吧!饭好了会有人来叫我们的。” 我全身的血液一下子涌了上来,脸从脖子一直红到了耳后根。 什么一起睡呀,这人在说些什么啊! 我愣在那里好半天,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过了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我这可是算是被文歌调戏了! “去死吧!”我又是一脚踢过去,可是那家伙躲的太快,我一脚踢到了床板上,痛得我哇哇大叫。 “怎么了?很痛吗?”文歌从床上跳起来,语气里有些焦急。 我没理他,揉着自己的脚,痛做一团。 “你脸红了啊?” “你才脸红!” “你分明就脸红了!” 我一把推开他,别开脸去不想理他 “哎呦,这就生气了?”文歌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呵呵直笑。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我揉了揉有些麻的脚尖,龇牙道。 “李莎莎是李成轩的堂姐,你不会不知道吧!竟然还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笑死我了。”文歌说。 “什么?堂姐?什么情况?”我一下子就来了兴致。 原来,文歌的前女友叫李莎莎,是李成轩的堂姐。并且,文歌还告诉我,这个李莎莎就是我们小时候的那个玩伴莎莎。说起也奇怪,文歌在y市上学那会,竟然和莎莎遇上了。 文歌说,是李莎莎倒追他的。我本来不信,但是停了他的叙述,好像也是那么回事。 大家都知道,文歌是个不安分的小伙子。在y市的那会儿,文歌所在的那所学校是个三类中学。李莎莎的父亲是当地警局的局长,而傻傻本人也长得清纯可人,在学校也是个风云人物。 莎莎比文歌高一个年纪,是学校的校花,追她的男生数不胜数。文歌在学校也不是是善类,大家就起哄说他们是金童玉女。 文歌听大家都这么说,征服欲一下子就被跳起来。他放豪言说自己一定会追到这个难搞的女神,大家都一笑置之。被质疑能力的文歌很是不服气,终于在兄弟们的怂恿之下,去找了了李莎莎。 见到莎莎的那个下午,她穿着一件浅绿色的短袖,加上一条简单的短裤。经管是这么普通的装扮,但是加上长发飘飘地一派淑女风范。文歌见过许多美女,但是像李莎莎这样的气质美女还是让他眼前一亮。说不上很喜欢,但是文歌的心里还是泛起了涟漪。如果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对于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来说,真的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他径直走向了莎莎,摆出一副拽的样子,坏笑着说:“你就是李莎莎吧!做我女朋友这么样?” 那时候,李莎莎他们班在上体育课,班上的同学都在。文歌的一句话让大家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请。 李莎莎当时也愣了半天,反应过来之后,脸就红了。 本来以为,冷艳美人会当众给文歌一个巴掌,谁知道她面露娇羞,笑得梨花招展。 “你叫文歌是吗?”李莎莎问。 “你怎么知道?”这下轮到文歌惊讶了。 李莎莎笑了笑,没有回答文歌的问题,而是说了一句:“我答应了。” 文歌的一句戏言,本就没有抱着多大的希望,没想到一下子得到了女神的垂青,真是羡煞旁人啊。 李莎莎就这样么莫名其妙地成了文歌的女朋友,这让许多少男少女的心都碎了啊! 李莎莎这个 女朋友当得很称职,几乎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她就把文歌的作息时间,厌恶喜好搞得一清二楚。而文歌呢?没想到所谓的冰山女神这么好搞定,一下子就让他没了兴趣。 人有的时候很奇怪,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越不知道珍惜,而是喜欢去追求那些遥不可及的幻影。 文歌每天下午放学之后,都会在操场上打一小时篮球,然后去学校后面的山坡度过天黑前的几个小时。当然,文歌才不是什么文艺青年,也不会做什么看夕阳的浪漫事,他只是为了张哥抽烟的场所而已。 就是从那个时候,文歌学会了抽烟。 ------------ 第三十章 骑虎难下 爱情总是会以你意想不到的方式突然降临,有时候你无限期待,等来的却是肝肠寸断,而有时候你存心抗拒,迎来的却是款款深情。 李莎莎也不知道处于什么心里,竟然真的看上了文歌。 我之所以如此惊讶,倒不是真的看不起文歌。其实文歌本身的条件也不差,帅气,聪明,身手还不错,就是成绩有点不好。这不过,他给人的感觉就是玩世不恭,不像能好好谈一场恋爱的人。 我不知道李莎莎哪里来的,对他这么大的信心。 文歌以前并不是这样的,乖巧懂事,人见人爱,只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让他变得很叛逆。 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性格大变,李莎莎深知这一点,所以她想要走进文歌的内心。 说实话,她是很聪明的,知道文歌的弱点。 但是,一个人真的要封闭自己的心,另一个想走进去的人,一定会十分艰难。退缩不是李莎莎的性格,她喜欢有挑战的事情,所以她对文歌格外的好。文歌这人虽然看起来恶劣,但是本质却很纯朴。 也可以说他没脑子,谁对他好,他就离不开谁。 文歌打球的时候,莎莎都会守在旁边观看,在他渴地时候地上一瓶水,在他累得时候递上毛巾。她很喜欢看文歌接过她递上的矿泉水,大口大口喝着的样子。并且,她享受着自己为最爱的人付出一切的感觉。 每天早上,李莎莎都会准备好热牛奶和早餐,在校门口等文歌。 文歌刚开始心里不怎么愿意接受,后来也许是形式所逼,不想接受也没有办法。人一旦习惯了别人对他的好,就很难改变这个现状。普通人都是这样,文歌尤其如此。无论最后在文歌的心里到底有没有真的喜欢上李莎莎,这都变得不总要了,反正李莎莎就是他的女朋友了。 他们两个都是缺爱的孩子,自小母亲就不在了,是父亲独自把他们带他的。这样的遭遇,让他们更加理解到对方。毕竟,每个人生活的环境不同。你不可能真正理解一个人的痛苦,除非你自己也亲身经历过。 其实,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也经历了许多美好的日子。那年圣诞节,他们相约在学校的操场。在片片雪花落下的晚上,世界都静止了,整个画面都是一片雪白,只有他们两个相拥的地方熠熠生辉。 可以想象,那样的场面多么唯美。我听得有些醉了,心里不禁泛起了一丝酸楚。这么浪漫的事情,该是多么让人羡慕啊! 我听得真起劲,他却突然就不讲了。 “后来呢?李莎莎对你这么好,你怎么就要和人家分手呢?”我推了推他,催促道。 “不说了,吃饭去了。”文歌明显在转移话题。 “你讲吧!怎么不讲了啊!我听得正起劲呢!”我向他伸出了爪子。 躲闪之间,我和文歌扭做一团,不知道怎么就扭打到床上去了。在床上我们互不相让,闹得更加起劲,完全没有察觉又丝毫不对劲。 “嗯!嗯!嗯!” 我正和文歌拉扯之间,文伯伯突然出现在了房门口。我这才发现我们现在的处境,有些难为情。 靠!真是想骂人,首先该骂一下自己。 这是个什么情况,我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呢?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我是很纯洁的小孩,我们是清白的,文伯伯你不要想多了才好啊。 我尴尬地吐了吐舌头,急忙把搭在文歌头顶的魔抓收回来,迅速跳下床。这可是在人家文伯伯家里呢?我可不敢这么造次。 “爸。”文歌用手拨了拨被我弄乱了的头发,喊了声门口的文伯伯。 “文伯伯,这么早就回来了啊?”我赶紧跟文歌拉开距离。 文伯伯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我和文歌,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不过,很快他脸上的表情就恢复了过来,满脸微笑地招呼我们两个下楼吃饭。 我当时太年轻,根本就没有气氛的不对,更没有读懂文伯伯脸上的表情。 吃过晚饭,我就回家了。那天晚上,文伯伯和文歌长谈了一夜。我不知道他们到底讲了些什么?可是自从那天之后,很多事情都变了。 我从来不知道,我隐藏在心里的感情,竟然是这个样子。更不知道,原来在文歌心里也有着同样的情愫。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开始喜欢他,喜欢到我自己都不曾发觉。 收起那些尘封已久的老照片,回忆也差不多到此为止了。不知道怎么地,我已经泪流满面。 从前是李莎莎,现在是于晓晓,我和文歌之间,总会横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阻碍。我不够勇敢,以前不敢承认我爱他,现在我没有资格去爱他。 现实总是很搞笑,我只能苦笑着摇摇头,什么也不能改变。 很多事情,当时并不清楚,总是被模糊的表象弄得自己纠结万分。那些我以为的真相,其实只是冰山一角。现在想起来,不禁暗骂自己的愚蠢。根本就不一样,我怎么就能混为一谈呢? 下个周末,爸妈为我安排了相亲。 咋一听到这个消息时,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连续确认了好几次,我才从老妈坚定的态度里看清了真相。他们是来真的啊!我年纪轻轻就要给我安排相亲,这话传出去,我还不被朋友圈里的人笑死啊! 我的强烈拒绝还是没有起到一点作用,反而被老爸鄙视了一顿。行行行,他们夫妻两人最潮了好吧!就我最封建古板。他们说的好听,现在的年轻人啊!互相认识一下,交个朋友是很有必要的。像我这么一个不爱社交,放假就闷在家里的宅女,得多出去跟人接触接触,不然会发霉的。 他们还说怀念中学时期的我,整天在外面疯疯闹闹。虽然让人挺担心的,但至少还活蹦乱跳的。这叫什么话,是父母说自己女儿的吗!感情我现在变得乖巧懂事还不好了,他们想让我再过了一个青春期? 不就是相个亲么,又死不了,我去还不成么!只求爸妈别再瞎折腾了,女儿我年纪大了,受不了你们这样啊!呸呸,什么年纪大了呀, 姐姐我还年轻着呢! ------------ 第三十一章 被迫相亲 人呀永远不能够把话说得太满,凡事都要给自己留几分余地。那些你所谓坚持信奉的原则,都会渐渐被生活所改变。你所能做的,就是把这个变化的过程拖延长一点,再长一点。 曾经一度鄙视相亲这档子事情,总觉得需要相亲的人都是被生活所抛弃的可怜人。可是?现如今的我,却真真实实地要去相亲。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啊!我姜米欣也会有这么一天。 其实相亲这事如果天时地利人和的话,也能够成就一段佳话。可是?如果最后搞砸的话,最后便会把自己弄得很尴尬。 就像我妈,曾几何时也想过把自己的同事介绍给小姨,没想到最后两个人打了一架,弄得不欢而散。小姨性子很火爆,老妈那男同事也不是善类,两个人闹得挺僵的。老妈为此郁闷了很久,认为小姨这辈子都没人要了。没想到最后小姨嫁了一个好男人,还生了一个乖巧的女儿。 时至今日,我也有着同样的命运。 爸妈的面子怎么样也得给,况且媒人是我的小姨,也就是小妍的妈妈。我一直挺相信小姨的眼光,相信她这次应该不会坑我的。想当年她就在相亲的路上遭到不幸,这次一定会好好地为自己的侄女物色人选的。 听小姨说,对方叫陈原,父母都是公务员,他自己也是很有才华。我当时也没怎么在意,看着老妈拿着一张照片在我面前晃悠,随便就看了两眼。 长得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不说是个文艺青年吧!好歹看着不像2b青年。反正我只是和人家见见面,吃个饭,普普通通的人最好不过了。我问小姨这人是干什么的,小姨一脸骄傲地说对方是个老师。 我一听是个老师,心里咯噔一下就有种不好的预感。转念一想,也许是我自己大小就在老师面前不受宠吧!总归对老师这个职业有些顾忌。既然小姨都说了人家踏实本分,品德高尚,我也没什么好顾忌了。 见个面就行了,了却了他们这些长辈的心愿吧。 我把自己收拾清楚就出门了,约定的时间是晚上七点,地点在步行街尽头的一家餐厅。 步行街离我家不是很远,周末逛街的人很多,我则慢悠悠地穿梭于人群之中。和很多人不一样,我并不讨厌拥挤的人群,相反我很享受这样的情景。置身人潮,我才会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到餐厅的时侯,时间还很早。我满意地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看了看手机,才六点半。 啧啧,看来我真的是来早了。不过没关系的,我这个人不喜欢迟到,更不习惯被人等。 我气定神闲地坐下来,叫了一杯果汁,翘着二郎腿玩起了自己的手机。我正玩得起劲,突然头顶笼罩下一片阴影。我以为是灯光的原因,并没有在意。可是游戏有玩过了一关,光线变得更差了。很显然,这不是光线的问题了。虽然现在已经天黑了,但是,不对呀,我已经感觉到周围存在着和我相互排斥的磁场了。 我猛地一抬头,就发现了一张圆圆的大脸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吓得大叫了一声,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后倒去,还好餐厅的椅子是带靠背的,不然我一定摔个人仰马翻。 “你是谁呀,吓死我了。”我站起身,拍了拍胸口,瞪了一眼面前的人。 愤怒的小鸟没玩过吗?至于一直看着我玩么?虽然我技术很好,可是你也不要理我这么近啊!想吓死人吗? 那人上下打量了我半天,一只手拖着下巴,另一只手叉着腰,表情地严肃地问我:“你真的是姜米欣吗?” 我一听就纳闷了,不明白他这无厘头的问题从何说起。我不叫姜米欣,难道他叫姜米欣不成。真是有病吧!他还怀疑起我的身份,太可笑了! “不好意思,这位大叔,我就是叫姜米欣,你有什么问题吗?”我不想和一个陌生人废话,也懒得和他计较。 刚才我的那声尖叫已经引来了不少好奇的目光,要是我再和这个秃顶的大叔争执起来,就不太好了吧。况且,我今天出门不是为了闹事的,人家有正经事情做。相亲,我是为了相亲而来的! 虽然不是很在意结果,但是也不能让对方觉得我很粗鲁呀! “你是来相亲的吗?”他又盯着我看了半天,看得我心里一阵发麻。 “没错,可是---”我干脆地答应了下来,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对劲。我又不认识这个大叔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而且还晓得我是来相亲的呢? 我仔细打量着眼前的人,五官长得还算端正,脸呢长得挺有福气的。人很魁梧,看起来挺精神的,就是头发稀疏,看样子年纪不轻了。突然就有种熟悉的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我努力的回想,在脑袋里不停地搜索者这和这个人有关的记忆。突然,一张照片就浮现在了我的脑海里。 如果说我猜的没错的话,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了。 “叔叔好,您应该是陈原的爸爸吧。我是姜米欣,刚才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是您。”我犹如醍醐灌顶一般,赶紧招呼面前的大叔坐下。 怪不得知道这么多呢?原来是对方的爸爸呀。我真是失敬失敬了,没想到他们父子两长得挺像的,就是爸爸有点发福了。 幸亏我记性好,只是稍微瞟了一眼照片,就记住了那人的样子,要不然现在还不知道要闹多大的笑话呢。 我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后,就紧张起来,让服务员给大叔来了一杯铁观音。还十分热情地跟他介绍这个 店子的特色菜。我想他这个年纪的人,应该比较喜欢和茶吧!可是这个店子的菜不知道合不合他的胃口。 可是?难道是我说错了什么吗?怎么对面坐着的大叔,脸色变得这么难看呢?你说这个陈原吧!相亲就相亲吧!还把自己的老爸给带来了。 我又掏出了手机看了看,现在都快七点半了,陈原怎么还没有来呢?太不守时了,我最讨厌迟到的人了。 “叔叔呀,陈原什么时候能来啊?要不然,我们先点菜吧?”我摸了摸肚皮,那里已经开始抗议了。 这算什么事情啊!要相亲的人是陈原,又不是他爸。我现在陪一个大叔吃饭算几个意思啊!好无奈啊!现在走人会显得我很不礼貌的。 对面的人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沉默,我一个人唧唧歪歪地也没什么意思,干脆闭嘴了。 问了半天,人家也不搭理我。还以为他在思考人生呢?没想到过了好半天,他终于幽幽的冒出了一句话。 “我就是陈原。”他揭开了桌子上的茶杯盖,里面的热气腾腾而起,模糊了我对面那人的表情。 我顿时就傻眼了,张大了嘴看着他。 他扯了扯唇角,丢下茶杯盖子,狠狠地说:“姜米欣小姐,我不喜欢喝茶。” 这叫什么事情啊!真是五雷轰顶啊! ------------ 第三十二章 看人走眼 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挺搞笑的,总是傻傻分不清楚状况,结果闹出了许多笑话。只不过有的时候,我是故意装傻,而更多的时候,我是真傻。善于自嘲,或许也是我的优点之一啦! 可是?现在该怎么办? 我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眼神,怎么就能把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看成四五十岁的大叔呢? 气氛好尴尬啊!我这才注意到对面那个人铁青的面容。任谁被人误判年纪都会觉得不舒服的,我这个傻子这么就没有早点察觉呢!哎哎,可是这个又不全是我的错。是他自己长得显老,而且见了面又什么也不说,是我怎么知道陈原就是他本尊呢! 我用手指绞着裙边,一个人纠结着,对方却哈哈大笑起来。 这一笑把我又搞晕了,他是气疯了还是真疯了,笑得那么疯癫是几个意思啊?我狐疑地抬起头望了望对面的人,又拿出包包里小姨塞给我的照片,决定好好思考一下。 照片上的人头发浓密,绝对不是接近秃顶。他的脸型方正,绝对不是满脸横肉。眼神倒是挺像的,一样的囧囧有神,面露凶光。 这样一对比,我自己也糊涂了,感情他还有个兄弟不成,这照片上的人和面前的人虽说有几分相似,但是差别也太大了。小姨啊小姨,亏我还十分赞赏你的眼光,没想到你口味这么重。 “你真的是陈原?”我顿了一下,小声地问他:“你确定是本人?” 我的问话,再次让面前这位人民教师哈哈大笑。他让服务员给他上了一瓶啤酒,一个人倒了酒就开始喝了起来。 我的眼神在陈原和啤酒之间来回扫射,心里想着到底要不要告诉他呢。算了吧!还是不说了,反正他自己喝了几口就会发现。我也就不做好人了,省得我善意的提醒让人家更没面子。 陈原咕咚几口,一杯啤酒就下肚了,接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我心想,怪不得你的肚子长成这样了,原来都是和这种啤酒弄的呀。多好一祖国青年啊!怎么就这么自甘堕落呢?可惜啊真可惜! “我就是陈原本人,姜小姐有什么疑问吗?”他酝酿了半天,这下总算开口了。 “没有,当然没有了。”我松了一口气,这人总算说话了,不过气氛还是很僵,我尴尬地笑了两声,弱弱拿出一张照片说:“只是和我想像得有些不一样。那你知道这个人是谁吗?” 陈原看了眼照片,笑道:“这是我没错,不过是我大学毕业那年照的。” “啊?是这样啊。”我在心底暗骂,你是去韩国整容失败了吗?才几年功夫啊就变成这个样子了,未免太恐怖了吧! “姜小姐也和我想象得不太一样。”陈原放下手中的啤酒,说道。 “是吗?”我扯了扯嘴角,心想你要是能想象到今天的场景那就说明你有特异功能。 不过呀,陈原你只是一个小小的老师而已,又不阿是神棍。 “陈先生是个老师吧!我最敬佩老师了。小时候我就觉得老师特别威严,有种很特别的气质。我上学的时候数学不太好,数学老师个个都很凶,我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呢。”我想扯些话题,一聊就聊得有些嗨了。突然我想起了什么?问陈原道:“不知道陈老师,您是教什么的啊?” 陈原盯着我看了两秒,微笑着说:“我是一名数学老师。还有,你不用对我用敬语,其实我比你还小上一岁。” 科目不是重点,年纪才是硬伤啊!我被他呛得哑口无言,只想快点结束这场闹剧似的相亲。 我们之间的谈话都已经这么不愉快了,真不知道这个陈原还怎么又心思点菜。反正他一个人吃着我刚才跟他介绍的菜肴,好像很享受的样子。我是没心情吃了,一点胃口也没有。 陈原酒足饭饱之后,开始和我聊天。 “据说姜小姐温柔可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工作认真,勤奋上进。最要的带的出去也带的回来,是新时期不可错过的好老婆人选啊!”陈原低沉的嗓音,细数着我的优点,难免让人心花怒放。 原来我有这么多有点啊!真是夸得我不还意思呢。 “可是事实上,今天我见到了姜小姐!”他冷笑了两声,接着说:“我却完全没有发现你有这样的特点!” “我---”太措手不及了,真狠这家伙。 “你刚才对我态度,你说你温柔吗?” “我---”是我不对,我不狡辩。 “看你对外面的菜色这么清楚,一定常在外面吃饭吧。那么你会做饭吗?” “我---”继续无言应答。 “这么大人了还玩愤怒的小鸟这种无聊的游戏,你看就是对生活没多大追求。你说你算得上一个上进的好青年吗?” “你---”我想法反驳来着,可是人家是老师,口才那是相当的好啊!根本我给我还嘴的机会。 “至于人品吗?那我就不知道了。通常情况下,数学不好的同学,智商也好不到哪里去。你传的这么花里胡哨,打扮的妖里妖气,我实在是不敢恭维。再说说数学,这是一门---” “你够了好吧。”我端起桌上还没有喝完的半杯果汁,一下子倒在了陈原的脸上。 我已经忍无可忍了,这个死胖子真是越来越过分了。不要以为老娘是好欺负的,我可不是你的那些学生,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几天我我只是给长辈一个面子,不是来这里被人羞辱的。 果汁顺着他光洁的脑门,一路往下流,最后从流进了他的双下巴上,一瞬间那人就变成了一只大花猫。我笑了笑,满意的拍了拍手。 “不好意思,我先走了。东西都是你一个人吃的,我一筷子也没尝,所以麻烦你结一下账。”我领着自己的包,踩着高跟鞋 潇洒得我走了。 陈原被我的半杯果汁弄得晕乎乎的,半天才缓过神来。不过等他缓过劲来,想破口大骂的时候,我的人早就走远了。 ------------ 第三十三章 犀利人师 你有多期待未知的自己,你就有多厌恶平淡的现在。很多人都说喜欢旅行,却总是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没有办法抽身。其实,并不是真的忙天翻地覆,而是习惯了为自己找借口。 遇到困难的时候,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找个洞让自己藏起来。就是因为生活有太多的借口,所以就有了那么多的遗憾。 从那场莫名其妙的相亲现场脱身之后,我豁然开朗,一个人在轧起了马路。街上的男男女女,这一秒还成双成对,说不定下一秒就天各一方。单身并没有什么不好,这是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并不代表着我自己不够好。但是父母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孩子大了就该早些成家,然后安稳地孕育下一代。 我以为我的父母和别人不一样,现在看来,天下的父母想法都一样。 现在如果回去父母家,肯定免不了一场风波。刚我妈还来了好几通电话,我委婉地告诉他这个相亲的对象和我气场不和。老妈显然对我的回答不满意,追问到底情况怎么样。我爸也在一边问,真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不合适就是不合适,没看上眼就是没看上眼啊!哪来那么多为什么呢!爸妈的逼问是免不了的,但是我还是可以选择明哲保身吧。 果断地挂了电话,然后关机,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我在步行街又逛了两个小时,给自己买了一双靴子,然后拖着沉重的步子往家里走去。什么二人世界都弱爆了,我还不如一个人逛逛街呢。回到家里已经很晚了,楼道里黑乎乎的,我猛地跺了几下脚,感应灯这才亮起。 隐约中,我看到自家的门口坐着一个人。乍一看,我还吓了一大跳,以为是个穿着白衣的女鬼。 走进一看,原来是小妍啊!这孩子怎么就在我家门口睡着了呢?这大晚上的,除了她也没有谁这么有闲情逸致了。 我推醒了小妍,招呼她进屋里来。 我一边抱怨她不懂得照顾自己,一边丢下我手里购物袋,就去给她倒热水。 “你来了也不给我打电话,不然我就早点回来了。”我心想这么冷的天,小妍怎么就在这里睡着了,要是感冒了怎么办啊! “我打了好多遍,根本打不通。明明是你你关机了好吧!还赖我!”小妍吐了吐舌头,无辜道。 我这才想起来,原来我早就关机了啊。看我这话说的,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说罢,这么晚了,来我这里有什么事情啊?”算了算了,不和这熊孩子计较了,还是打听一下她的来意要紧。 “姐,我没事,你别忙活了!”小妍捡起我抛弃在地的鞋盒子,啧啧道;“看来你相亲相得不错嘛,还有收获啊!” 看她一脸的坏笑,我就知道没什么好事。什么收获不收获的,这是我自己给自己买的好吧!关那个数学老师什么事请啊!我瞪了一眼小妍,她拉倒沙发上坐好,再将装满热水的玻璃杯放到她手中。 她还有心情操心我的事呢?自己的手冻得冰冰凉都没察觉。 “给我说说嘛,表姐,你就透露一点嘛!”小妍抱着我的胳膊,嗲声嗲气道。 我受不了她这种阴阳怪气的语调,一把推开了这丫头,想找回一点新鲜的空气。 “没怎么样。”我也往沙发上一倒,顿时放松了下来。 “你到底觉得我那个数学老师怎么样嘛?”小妍不依不饶,非要向我讨个说法不可。 “你的老师?沈妍啊沈妍,你千万别告诉我那个胖子加秃头是你找来坑姐的!”我一下在跳了起来,激动地想要揍人。 感情是这个小妮子坑的我啊!亏我还这么照顾她。呜呜,我好可怜,妹妹竟然这么坑我。 “表姐,你不要激动嘛,听我说啊!”小妍拉过我的手,让我坐下来,耐心地解释起来。 原来,这个叫陈原的人是小妍的中学老师。她和我一样,打小数学就不好,偏偏遇上了这个数学老师之后数学成绩突飞猛进。今年高考的时候,小妍正是因为数学考了个好成绩,才上了现在这个大学。为此,小姨很高兴,简直把小妍那个数学老师奉为了神仙。 这个陈原也才从教没几年,但是教学手段相当高明。他班上的学生,就算数学不好,最后也会被他整的好起来。据说,陈原带的学生,高考数学没有低于一百二十分的。这话要是别人跟我说,我一定不信。但是这事情出在小妍身上,我不想相信都难了。 然后小姨就得知陈原还没有女朋友,于是就操心起陈原的终身大事。我不知道我何德何能,才能让小姨把我介绍给她心目中的英雄啊! 我正打算仰天长叹,控诉着世事的无常,突然就听小妍笑了起来。 “还笑,你怎么能和小姨一起来坑我呢!”我气不打一处来:“你说介绍个老师给我认识就算了,还非得是我最讨厌的数学老师。是数学老师就算了,可是说好的年轻有为呢?这么就变成了提前衰老了?你知不知道,我今天丢人对大发了!你还笑,我把陈原误以为是他爹了,你说尴不尴尬------” “表姐,我真不知道我妈真的会这么做,我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呢。”小妍拍着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表姐,其实陈老师这个人挺好的,除了长得有点显老,再加上心里很变态,还有就是做事一板一眼,其他没什么缺点了。真的,你相信我,喂喂,表姐你别这么看着我,人家会不好意思的。” “沈妍,我现在特别想把你从我家扔出去。”我简直要抓狂,伸出魔抓向小妍扑了过去。 小妍一边躲闪一边求饶,我们两个顿时闹作一团。 说起她这位犀利的数学老师,那就精彩了,真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想当初小妍高中那会,我每次跟她打电话,都会听到她对数学老师的控诉。我当时还在想,到底是多么变态的老师才会这么折腾自己的学生啊!没想到就是陈原这个变态。 小妍似乎很有心情讲这个变态的数学老师,但我一点都没有心情听,那死胖子的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啊!他不说话则以,一说话简直气死人。他真以为我是他的学生了,还想教训我,真是可恶。 ------------ 第三十四章 虚惊一场 人们都说性格决定命运,但是事实上决定命运的大多数是环境。一个人生长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就决定了他会有什么样的性格,从而决定了他的生活态度。就像我,从小缺少安全感,所以一遇到黑夜就会胡思乱想。 天色已经很晚了,我只有把小妍留下来过夜。两姐妹本打算洗个澡躺床上,再说些窝心的话,没想到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情。我们刚才在疯闹,根本没有听到卧室里传出的声响。 现在,我们两个都安静了下来,准备去卧室那衣服洗澡,却突然听到卧室里传来翻箱倒柜的声音。小妍握着门把的的手,僵在了那里,无助地朝我使眼色。看来,这个屋子里有人啊! 刚才进来的时候,没发现门又被撬过的痕迹。在加上刚才慌慌张张地,也没注意到屋子里的情景。现在仔细一看,我的房间变得乱糟糟,明显是被人翻过的。刚才回来的时候没注意,现在细细看来,果然是有遭贼了。 现在的小偷越来越大胆了,竟然偷到我家里来了,实在是太猖狂了。我朝小妍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让她把手悄悄地从门把上拿开。 我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脑袋飞速的转起来。首先,我不能慌张,自乱阵脚只会让我们身处险境。我掏出钥匙,把房门从外面反锁住,这样小偷即使想溜走也逃不掉了。 “快去报警,然后拿出武器,我们先把匪徒制服。”把小妍拉倒厨房,小声和她商量,让她先打电话报警,我则拿着扫把准备冲上战场。 “不行,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小妍十分害怕,拉着我的手不让我涉险。 “没事的,你快打电话,然后拿着武器快点过来支援我。”我拍了拍她的手背,英勇的冲向了卧室。 “小心。”小妍迅速的拨通了报警电话,朝我点点头。 哼!我倒要看看是哪里来的小毛贼,竟然偷到姐姐家来了,真是活的不耐烦了。你被让我抓住,要是被我抓住了,一定把你的皮扒下来。 我蹑手蹑脚地向卧室的们靠近,将耳朵贴在门上,想一探屋内的究竟。里面的窸窣声突然不见了,整个房间呈现出诡异的静谧,我又竖起耳朵听了半天,还是悄无声息。屋里的情况突然变得不明朗,不知道这个强盗在里面搞什么鬼。 咦,难道小偷是从窗户逃走了? 这时小妍的报警电话也打完了,她拿着一把锅铲轻手轻脚地挪到我旁边。我看了她一眼,突然很想笑。我的妹妹啊!你要不要这么逗啊!拿着个锅铲想打什么啊!还不如那个平底锅吧!至少受力面积还大一些。 “情况怎么样了?”小妍将锅铲挡在身前,一本正经地问我。 她话一刚落,屋内又传出了声响。 我赶紧捂住她的嘴,将耳朵又贴到了门上。这声音像是脚步声,朝着门的方向而来,一声一声在这诡异的氛围里显得格外响亮。 我的心脏狂跳,又握紧了手里的扫把。 要说我一点不害怕那是假的,我之所以表现得这么镇静,完全是为了小妍。如果我首先慌了,那胆小的小妍岂不完蛋了。 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们的心情也越来越紧张。突然,脚步声停了下来,紧接着是门把扭动的声音。里面的人是想开门逃走啊!不过很不幸的是,我把门给反锁了。知道老娘的厉害了吧!任凭你在里面怎么打也休想打开这扇门。 里面的人扭动门把手的频率越来越高,可是无论她怎么样用力,我家卧室依然纹丝不动。 我心里窃喜,你这个小偷想跑没那么容易。 里面的人开了半天也打不来门,显然有些恼火,对着门板就踢了两脚,疼得他嗷嗷直叫。哈哈,真是大快人心,捅死你才好。 “你面的那个贼你给姐姐听好了,警察马上就要来了,你别浪费力气了。小样,敢来姐姐家偷东西,真是不要命了。”我一时得意,就对着门那边的人吼叫起来。 小妍终于松了一口气,丢下锅铲,笑着说;“等会你就要进警察局了,先安生一点吧。” “就是就是,老实呆着吧。”我哈哈大笑,心里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我不就是新时代里,智慧和勇气并存的完美女性吗! 听我们两个在外面你一一言我一语地说了半天,门那头的人也闲不下来了。她喊着我的名字,一路无间断地大骂起来。 这语气,这频率,还有这风格,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呢? 卧室里的人,似乎是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我认识的女人。我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里面的人不是小偷,而是----- “姜米欣,你完蛋了,赶快开门!” “是乐婕?”我和小妍面面相觑,哭丧着脸不知道如何是好。 我就说嘛,如果是入室行窃,门怎么一点被撬过的痕迹也没有啊。这个房子是我和乐婕一起租的,后来她搬去和李成轩一起住了,只剩下我一个人。 她很少回来,但是钥匙还是在她那里,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么一层呢?实在是失算啊!太失算了,竟然把乐婕当贼给锁里面了。 “莎莎你淡定点,我马上开门。”我冲着屋里的人喊道。 人真的不能够慌张,刚才反锁的时候还挺好的,现在开锁的时候却死活打不卡。我越急就越慌,越慌就越急,反正不知道这个锁是怎么回事,无论我怎么样扭就是扭不动。 “怎么还没有好啊!姜米欣,你到底要把我关到几时呀!”乐婕在里面显然已经待烦了。 “马上就好。”我抹了抹汗,心虚道。 小妍见我额头大汗一把,劝我放手,让她试试。我勉为其难地点点头,现在也只有这么办了。 这不试还好,一试就出大事了。小妍这小妮子也不知道哪里来得这么大的劲,一下子就把钥匙扭断了。现在门锁里卡着钥匙的前半段,小妍手里握着钥匙的后半段,简直让人欲哭无泪。 小妍一脸无辜地看着我,吐了吐舌头,表示她不是故意的。 我摆了摆手,示意我不怪她。又对着门内的乐婕,歉意满满地说:“亲爱的,钥匙断了,你还的在里面多呆一会。”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等着警察叔叔来解救我们了。 ------------ 第三十五章 早餐大战 生活太平淡,所以偶尔来些无伤大雅的小意外也不失为一种乐趣。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面,你看事物的角度,决定了你所看到的景色。 这晚的乌龙闹得我们筋疲力尽,警察先生临走前还狠狠地批评了我们一顿。是的,我知道你们人民警察很忙,没时间来管我们这些小闹剧。我也知道本来报案时说有贼,结果却要你们来开锁,这放着任何人来看都会觉得自己被人耍了。你们很生气这是必然的,但是我们又不是故意的。 所以啊!这事真不赖我们,全都是误会。 我听着训斥,陪着笑脸,总算送走了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民警叔叔们。折腾了一宿,我连澡也没来得及洗就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等我被叫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八点了。小妍已经回学校了,她上午应该还有课。幸好乐婕还在,不至于让我又睡过头。今天可是周一,我可不想又迟到了。 话说这个懒床的毛病,跟我了二十几年,就是改不了。 乐婕就是好,叫我起床的功夫真的比闹钟还管用。可惜她现在是有夫之妇,不能每天准时叫我起床了。可怜我这个迟到大王,每个月都因为迟到 扣工资,实在是郁闷。 虽然我很努力地让自己早点起床,可是身体简直不受大脑支配。乐婕在的时候我还能踩着点去公司报道,自从我一个人住之后,迟到简直变成了家常便饭。老板对我已经有很大的意见了,要不是因为我业绩不错,不然早就被炒了。 公司最近接了个大案子,我可有的忙了。老板说了,这次的合同要是谈成了就给我加薪,不然就卷铺盖走人。我 没办法啊!给人家打工,就得看老板脸色。我对于这个项目还是很有信心的,不就是设计一个生日party吗?还能难得倒我! 我吃着乐婕给我买的早餐,心里乐得不行。难得我这个起床困难户今天这么爽快就起来了,还有热腾腾的早餐吃,感觉好幸福啊!也可能是昨天真的太累了,这一晚上我睡得太香了,连个梦都没有做一个。 想起昨天晚上,我就不得不问问乐婕,她昨天到底抽了什么风。 “你昨天怎么回事啊!搞得我还以为家里遭小偷了呢!”我咬了一口油条,一边咀嚼着,一边问她。 “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小心消化不良。”乐婕给我成了一碗粥,给了我一个白眼。 我屁颠屁颠地接过粥,朝乐婕吐了吐舌头。 乐婕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低头喝了一口清粥。喝了几口之后,她又抬头朝我坏笑道:“我倒想问问你,你昨天干什么去了?” “我―我没干什么啊!就逛街去了。”我低头猛喝粥,还是什么也不说了。 可是乐婕显然看出了我的弱点,根本不打算就此放过我。她一把夺过我手里的碗,逼得我实在没有什么可掩护的了。反正我也吃饱了,不给我吃拉倒。我现在宁可饿死也不向恶势力低头。昨天那丢人的相亲事件要是被乐婕知道了,那还不笑死我的。 所以,我宁可饿死,也绝对不被笑死。 时间也不早了,我摸了摸嘴边的油渍,上班去了。 “不就是去相亲吗?有什么不好说的。放心啦!我不会笑你的,你就老实交代吧。”乐婕已经在笑了,还说自己不会笑,真是口是心非。 “你怎么知道?”我惊讶了半天,随即就明白了。 这事绝对是我老妈告诉她的,没有也许就是肯定。哎呦我的老妈啊!我相亲的的事情你到底跟多少人说了啊。我以后干脆都不要出门好了,免得一出门就被人问相亲相的怎么样。 “看样子,相得不咋的啊!”乐婕现在的语气怎么这么幸灾乐祸呢。 “哼,不理你了。讨厌!”我憋着嗓子,故意恶心她。 “孩子,请你正常一点!”乐婕显然成功地被我恶心到了,不过我自己也被恶心到了。 好吧!既然她已经知道了,那我就告诉她好了。 我把昨天和陈原见面的事情简单的讲了一下,在添油加醋地控诉了一下对方恶劣的品质。最后,我结合了小妍的话,总结了一下故事的结局。这个结局是什么呢?就是经过这次失败的相亲后,家里人一定不会再给我安排相亲的。 可是乐婕却不这么认为,她的想法刚好和我相反。 “我觉得你这次的相亲应该很成功啊!你爸妈应该还会再给你安排几次相亲,然后让你在其中则良木而栖。”乐婕拍了拍我的肩膀,十分认真地分析着现在的情况。 “得了吧你,文言文都整出来了,真无聊。”我不以为意,直觉告诉我她在奚落我。 “这个陈原只见了你一面,没想到就把你看得这么透彻。有两个原因,一种是他很讨厌你,另一个是他很喜欢你。这时候,讨厌也分两种情况,一种呢是------” 乐婕还想着长篇大论地讲些什么?却被我无情地打断了。 “乐婕同学,我有他说的那么差吗?”还是我的好姐妹的,怎么可以跟着别人一起来欺负我呢? “米欣啊!你必须要面对现实啊!哈哈哈,我不行了,让我笑一会吧。” 乐婕上一秒还语重心长地劝说着我要学会做一个贤妻良母,后一秒终于装不下去,哈哈大笑起来。 有那么好笑吗?真是不够朋友。可是她说了半天,都是在套我的话,至于她在我房间翻箱倒柜地找什么东西,倒是只字未提。 好家伙,竟然如此狡猾! “你快点告诉我你昨天干嘛装神弄鬼,差点把我和小妍吓死了。”我还是赶紧转移话题把,不然她会没完没了下去的。 “我才没有装神弄鬼,我是真的在找东西。谁知道你这么傻,哎哎不说了,我的戒指不见了,你快帮我找找。”乐婕这才停止了大笑,像是终于想起什么大事似的,表情变得十分着急。 “戒指啊?李成轩终于给你买戒指了,是几克拉的啊?”我一听是戒指,立刻双眼冒红星。 “什么几克拉的,就是成轩跟我求婚用的那个。”乐婕瞪了我一眼,向我步步紧逼。 这个,我一听就觉得大事不妙。乐婕确实是把她那枚价值五块五的求婚戒指放在我这里没错,可是过了这么多天,我真的不知道它跑到哪里去了。老天保佑,我没有在打扫卫生的时候,把它丢到垃圾桶里,不然乐婕会杀了我的。 “好像在洗手间的台子上,对,就在那里。亲爱的我上班了,拜拜。”此时我再不溜,会出人命的。 ------------ 第三十六章 焦头烂额 人这漫长的一生,都是由各种各样的巧合和悖论组合在一起的。普通的人生,他们生活中的巧合总是和悖论交替出现;而传奇的人生,他们的生活总是扎堆出现巧合和悖论。 其实人人都是一样的,不要觉得谁很特殊,只不过是时间出现的方式不一样吧了。 开会的时候,大家纷纷把自己这些天设计的,关于市长的生日宴,我们纷纷拿出自己的方案并做个汇报。轮到我的时候,总监朝我这边意味深长地看了两眼。我不晓得他这两眼是个什么意思,就当他是抽风好了。等到我兴致勃勃地向大家讲述完我设计的方案后,老板却给我提出了一个十分冷门的问题。 “你觉得陈市长家的公子,喜欢你这个生日party的概率是多少?”刘总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桌上的文件夹,搞得我心里慌慌地。 啥?我没有听错吧!要我计算概率? 这没头没脑的问题问得我半天没反应过来,愣在那里一句话也没说出来。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么,为什么有一种在上数学课的感觉!刘总今天吃错了药吧!怎么在开会的时候问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陈市长的儿子是谁我都不认识,这要我怎么做评价啊! “我想,陈公子一定会喜欢的的方案的。额,刘总,那么概率就是百分之百的。”我回味了半天,总算找回了自己的思绪。 也许,老板只是想考验一下我,想瞧瞧我对这个案子到底有多少把握。要知道这个案子可是牵扯甚广,我们总部对其十分重视。而身为一个设计者,谦虚是少不了的,但是自信心更加重要。老板应该是想想测试一下我有多少自信心,我这么就卡克了呢! 自信,要有自信,这么回答应该没有错吧。 我的话一说出口,在坐的所有人都笑了。大家交头接耳地,不知道在讨论着什么。而我们的总监大人,则一脸皮不笑肉笑地看着我。刘总脸上的表情倒是没什么大的变化,只是淡淡地扫了我以及我的设计方案一眼。 难道有什么问题吗?莫非是我说错什么了? 陈创南已经联系担任了三任市长,无论是政坛还是商场,他都有不少人脉。我已经了解到,陈市长的成功离不开她的太太。k市的人谁不知道,这个叱咤风云的女强人在陈创南背后贡献良多。陈创难曾经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没有他的太太李秀秀的帮助,他是不会有今天的地位。 我就是抓住了这一点,所以决定从陈太太入手,走浪漫路线。生日宴会不就图个开心吗?陈市长喜欢他老婆,他老婆喜欢浪漫,然后我就专门营造浪漫,很完美不是么? 冷场了半天,大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互相交换着眼神。我站在那里,等不到掌声,也等不到臭鸡蛋,一时间变得好忐忑。 悄悄地拿余光偷瞄刘总,他沉默了半天,终于开口:“散会:“停顿了一下,他又说:“姜米欣留下。” 我看着同事们陆陆续续地收拾好东西,一个个离开了会议室,只剩下了我和刘总。总监今天好奇怪啊!临走前还投给我一个莫名其妙的微笑。他一年都没有今天一天对我笑得频率多,真是让人浮想联翩。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我这次的方案设计的很好,刘总和满意,要把我留下来单独夸奖啊! 嘿嘿!说不定我还能升职加薪呢!越想我越激动,差点笑出声来。 “姜米欣,你脑袋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东西!”刘总把资料重重地往桌子上一甩,看起来很激动。 “陈市长这个项目的设计草图。”我立马立正站好,一本正经地回答老板的问题。 “你---”刘总你了半天也说不出来下文,看样子气得不行了,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清楚。我刚想走过去帮他倒杯水顺顺气,突然他就喝住我:“站住,你不要过来,赶紧出去,再看到你我会短寿的。” 啊!我长得有那么可怕吗?不过去就不过去,我还不想待在这里呢?真是好心没好报。我撅着嘴收拾着自己的文件,一边在心里画着圈圈诅咒着万恶的老板,一边琢磨着今天会议的过程。 好像有点不对劲啊!我的设计方案怎么感觉跟大家伙的不在一个平面里啊!大家的方向好像朝着相亲的思路,而我却是朝着结婚周年的思路进行。这是怎么回事,人家老夫老妻了,给谁相亲啊! “真不知道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才招了你这么一个员工。”刘总扶额,头痛极了。 “刘总,我怎么听不明白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请?”我要死也得死个明白不是么,总不能平白无故就挨了顿骂。就算老板要扣我工资,我也要壮着胆子问个清楚:“起码您得告诉我,我这个方案哪里有问题,我好回去修改修改。” 后来我才知道,这次我真着了别人的道了。刘总这么生气也是很正常的,要是我是他,早就把这种蠢得掉渣的员工给轰走了。还好我们刘总人好啊!没有对我赶尽杀绝,阿弥陀佛了! 上个星期四开会讨论这个项目的时候,我刚好拉肚子,没有去成。因为这个项目很重要,刘总就吩咐各个部门的人都要拿出设计方案。我这个缺席的人虽然什么也没有听到,但是好事情也少不了我。 总监就让他的秘书给我打印了一些会议记录,并且还提供了许多关于陈市长的个人资料。我起初还在纳闷,怎么总监转性子了,突然对我这么好!虽然我心有疑惑,但是我自己收集的资料和他给我的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我就稀里糊涂地做了这个一个方案。 谁知道总监这个老狐狸,给的资料是没错,可是他完全误导了我。陈市长本意是想借这次生日宴会,邀请一些未婚女士,以此来物色未来儿媳妇的人选。我这个傻子,怎么就一门心思放在了陈太太身上呢?怎么就人家还有个儿子呢! 你知道陈市长的儿子是谁吗?他就是那天和我相亲的陈原。没错,就是那个死胖子数学老师。 这个世界好可怕啊!让我找块豆腐撞死得了! ------------ 第三十七章 戏里戏外 这年头,果真是害人之心不能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商场无父子,职场无朋友,有时候不是别人非要活得太现实,这完全室生活所迫。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在不知不觉走中被这个世界所改变。 我有时候倒是希望自己被改变得彻底一些,可以一改往日迷糊冲动的个性,变得思维敏捷叱咤风云。可是现实生活中的我,是一个有一点小聪明,却往往成不了大气候,有一点小笨拙,又不甘任人摆布。 上学时期老师常说的半吊子就是我这种人了,对什么都一知半解,却没有十分精通的方面。 得知自己被人摆了一道,我是绝对咽不下这口气的,一从会议室出来就直奔总监的办公室。这个死秃头不要以为我平时对他礼让三分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这次我绝对不会就这么算了的。我气冲冲地冲到了总监的办公室,可是他老人家压根不在里面。 好啊!知道我要来找他算账,事先溜走是吧! 我忍住砸东西的冲动,推开了拦住我前路的王秘书。别看这小妮子样子生得柔柔弱弱,能量不知道多强大。大家都知道她是总监的心腹,所以我们这些人人每一个敢惹她。 唉!多好一姑娘啊!为什么要当王总监的狗腿子呢!实在是可惜啊!可惜了这个如花似玉的晓女孩啊! “总监让你坑我你就真坑啊!你怎么能这样!”我心想着,前几天这姑娘还亲切地拿着资料来给我看,没想到是温柔的陷阱。 还好我不好女色,不然我一定会被这个天使面孔的死神坑的体无完肤啊! 王艳艳被我推得有些重心不稳,连连后退了好几步才稳住了身子。她幽怨地看了我一眼,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这一眼包含了疑惑,委屈,娇嗔,以及种种我学不会得表情,任谁看了都不忍心再伤害她。这我见犹怜的本事,堪比林妹妹了,但是我又不是男的,这招对我不管用。 “王胖子人呢?有本事害我,没本事出来见人啊?”我扭过头去,不想再欣赏王美人这眉目含情的眸子。 “米欣姐,我想你是误会了,总监真的没有---”王艳艳咬着嘴唇,拉着我的袖子,想要解释。 “谁是你姐,好好说话行不!” 我才受不了这种架势呢?连忙打断了她的话。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讲故事,我才不会相信你。 “好吧!姜小姐!”王艳艳突然收起了她那柔弱的表情,嘴角泛起了一阵冷笑,她双手环胸,上下打量着我,讽刺道:“姜米欣啊姜米欣,你工作有好几年了吧!怎么还这么不成熟!你看你现在这个样子,真是笑死人了!” 她变脸变的也太快了吧!刚才好一副小鸟依人,任人欺负的样子,现在怎么一秒变母夜叉了?她翻脸的速度简直比翻书还快,我还没反应过来呢!真是太好笑吧!她竟然说我幼稚?我再怎么幼稚也比你这个刚刚毕业的小妮子要强吧!我怎么活着么大也用不着她来操心吧!明明是她受了王总监的指示,把我给坑了一把,我没教训她就算不错了,她凭什么在这里教训我啊!在姐姐没钱装什么成熟啊!姐姐喝过的酸奶比你喝过的白开水还多呢! “怎么不说话了,心里很不服气是吧?你有什么心思全都写在了脸上,根本藏不住事情。好的也说,不好的也说,自己得罪了人也不知道。而且,你做事不经又大脑,又总是自作聪明,还那么冲动,真是不知道你这二十几年是怎么活的!”王艳艳真是深藏不露啊!这副教训人的嘴脸我以前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啊。 她太得瑟了,自以为很了解我的样子,其实她什么也不懂。如果现在我生气,不就对应了她刚才说的话吗?那样她肯定会很得意的,我可不能就这样让她得逞了! “你被妖怪附体了吗?”我思考了半天,还是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王艳艳被我的话弄得目瞪口呆,看她哑口无言的样子,估计是想吐血的心都有了。心想教训我,你还真不够格。是的,我承认自己是有缺点,但是谁没有一点毛病呢?我真的很努力再改好吧。 “你你你----”王艳艳一连说了三个你,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我看着王艳艳气的脸都绿了,胸脯上下起伏着,很是激动。我看见她这个样子,心里真是乐开了花。不过,王艳艳到底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稍稍事态之后,她就恢复了常态。 “今天我跟米欣姐说的都是为了米欣姐好哦!无论你信不信,总监都没有算计你的意思。再说了,总监也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王艳艳整理了一下裙摆,坐回了她自己的办公桌,姿态一如往常地柔弱。 我还想说什么?突然电话就想了起来。 电话是个陌生号码,我毫不犹豫的按下了挂机键。可是没过几秒,对方又拨了过来,如此周而复始,难道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我也懒得跟王艳艳在这里磨磨唧唧,让别人看见了还以为我欺负她呢!王总监你最好一辈子也别回来,不然我看到你一定会找你算账的! 出了办公室,我便接通了这个穷追不舍的电话。我倒是要看看,这个锲而不舍的人是谁,要是没有什么重要事情,我绝对不罢休。 没想到,真的出事了。 电话是小研的辅导员打来的,她告诉我小妍在学校晕倒了。我当时就吓坏了,挂了电话就急匆匆地跑回了总监的办公室。现在我的顶头上司不在,我只有跟他的秘书说了,总之无论王艳艳说什么我也要请假。 小妍自小身体就不好,现在她一个人在外面上大学,平时也没有人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小姨和姨夫都不在k市,现在除了我这个表姐,真没人能管她了。 小妍,你千万不要有事啊!表姐马上就来了! ------------ 第三十八章 暗自心伤 我们大家都有一个通病,就是不知道珍惜眼前拥有的东西。他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可能不会觉得他有多么重要。可是当这么一天来临,他彻底从你生命消失,你才发现自己那么舍不得。可是难过又有什么用呢?失去的东西从来都不会自己跑回来。 我到小妍学校的时候,她已经醒了,躺在医务室里表情有些呆滞。校医告诉我小妍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是最近没好好吃东西,有点低血糖。我悬着的心总算落地了,原来只是减肥导致的营养不良啊。没事没事,回去多买点好吃地给她补补,坚决不让这孩子再减肥了。 可是?她的身体虽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心里一定装着事情。 她静静地坐在医务室的床上,眼睛看着窗外,一言不发,好像有满满一肚子的心事。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窗户外面除了许多叶子掉的差不多的梧桐树,什么他别也没有。唉!这孩子就是个林黛玉,整日都是伤春悲秋的。我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将她从神游状态拉回了现实。 她转过脸看到是我,勉强笑了一下,又看向了窗外。 “脸色这么差,医生还说你没事,我去找他去。”我坐到她的旁边,仔细一看才发现她面容憔悴了不少。 昨天晚上过得乱七八糟的,我脑袋里面一团浆糊,也没在意小妍的情况。最近天气很抽风,早晚温差大,一个不小心就容易生病。前段时间小妍感冒了,发了几天烧,可她却没告诉我。今天要不是接到辅导员的电话,我还不知道小妍生病的事情。 病了几天,她人本来就很虚弱,再加上没好好吃饭,所以才搞成现在这个样子了。据说,今天她们学校例行体检,没想到正抽血呢?她就晕倒了。 她们辅导员吓坏了,才打电话给我,好在只是虚惊一场。 “我真没事,就是生理期到了,脸色看起来就苍白一点。”小妍赶紧拉住我,解释道。 “原来如此啊!我还以为你晕血呢!”我恍然大悟道,连忙给她倒了一杯开水。 “我怎么会晕血呢?你不知道我可是要当护士的人么!”喝了开水,小妍的脸色总算恢复了一些。 护士?医院?文歌?我一听到护士两个字,脑袋里立马跟触电了一样,做了一连串的思考。我一定是疯了,现在这个时候,我想这些做什么?真是想得太多了。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想让自己清醒一点。我现在还想这个人做什么?他是医生,他还有一个护士女朋友,他们才是一路人,与我没有丝毫关系。 还是回归到正题上,现在我们在讨论晕血的问题。小妍念的是护理专业,平时变现又很好,以后一定会进一家好医院的。她自然不会晕,也不能晕血了,不然以后怎么工作啊! 其实,我小时侯也曾梦想着成为一名医生。不过,当时我特别无知,不知道医生的职责是什么。我只觉得医生是个特别伟大的职,并且无论医生说什么?爸妈都会虚心领会。如果我要是成了医生,人人都会怕我,岂不是热别威风。后来,长大了,我爱上了画画,就走向了人生另一个方向。 我想,我下辈子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医生。因为我惧怕医院,讨厌那个让人生离死别的地方。而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晕血!我并不是从小就晕血,而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让我心里不想接受,所以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还沉静在自己的思绪里,小妍却低声叹了口气。我这才想起来,此行的目的是来逗小妍开心的,我怎么自己伤感起来了! “交代吧!小妮子,你是不是思春了。我看你一脸憔悴,就知道你是得了相思病。”我本想开个玩笑缓和一下气氛,没想到一下子就踩到了雷区。 小妍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答滴答滴地不断从眼眶涌了出来。我手忙脚乱地掏出纸巾给她擦脸,没想到这眼泪就像开了阀的水龙头,越抹就越多。我一时就慌了,不知道如何是好。 她到底出了什么事请,问她她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地哭,简直让人急死了。 “姐,你知道吗?我刚才昏迷的时候又梦到他了!”小妍抽泣着,断断续续地说。 我拥着她,让她靠在我的肩膀上,任凭她的眼泪打湿了我的衣襟。人在最脆弱的时候,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拥抱。虽然我不知道小妍嘴里的那个“他”到底是谁,但是我不能这么打断她。 “然后呢?你梦到了什么?”我拍着她的背,想让她呼吸顺畅一些。 “我梦到他一直跑,我怎么也追不上,然后他就从一个山崖上跳了下去,我怎么喊都听不到他的回答。”小妍呜咽了几声,又说;“他肯定是在怪我,他这个口是心非的人,如果他早一点告诉我,我就不会----” “别哭呀,你慢慢说,别急。”我又安慰了她几下,可是小妍什么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地哭泣。 我算是彻底没辙了,只能有一下没一下拍着她的背,拍到最后我自己都快睡着了。小妍身体还很虚弱,哭了半天,自己也累了,就睡了过去。我看着自己肩膀上被哭湿的一大片,顿时觉得冰冷彻骨。 我自以为很了解小妍,可是没想到还有很多事情我不知道。她并不是什么事情都和我说,其实我早该发现,她跟我说的全是她的幸福,至于她的痛苦,始终只字不提。沈妍这孩子,心思太细腻,有点让人猜不透。 我是一个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的人,但是小妍和我不一样,她喜欢笑着快乐,也喜欢笑着痛苦。笑容只是她伪装自己的一种方式,我也是花了很多时间才看透这些的。 既然睡着了,那就好好休息一下吧!她明明还这么年轻,不要活得这么累啊! 我替她盖好被子,转身却看见文歌穿着白大褂站在门口。当时我就呆住了,刚想开口问他怎么在这里,他就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 第三十九章 时光剪影 你永远都不知道,你会有多爱一个人,直到你彻底失去他。爱情没有来的时候,你会焦急烦躁,可是当爱情来临的时候,你又会猜测怀疑。有时候,并不是幸福不眷顾你,而是你不相信自己会幸福。 我就是这样一类人,可笑又可怜。只是我没想到,小妍竟然也和我一样。 文歌之所以会出现在小妍他们学校的医务室,是因为她就是这次给学生体检的医生之一。因为我和文歌曾经的关系,他们之间是认识的。我和文歌在一起的时候,小妍只不过是个十字出头的小女孩,对于文歌记忆并不太深刻。倒是文歌对我这个温柔可爱的小表妹,倒是记忆犹新。 小妍这几年变化挺大,不再是过去那个胖乎乎的小肥妞,文歌乍一看还真没认出来。但是文歌记性好。虽然眼前这个人和记忆里的不太一样,但是当他看过小妍的体检表,核对了一下信息,他就完全确定了。 他给小妍量完了血压,一边做记录一边跟她闲聊。小妍这孩子似乎并不记得文歌,只觉得这个医生眼熟,却怎么也没想起来他是谁。文歌也没有再继续聊下去,他总不能告诉小妍,他是她表姐的老相好吧。这太难为情了,他也不想提到我。 况且,现如今,我和他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细心的文歌发现了小妍的脸色不太好,再三询问之下,小妍才告诉他自己最近的睡眠不太好,总是做恶梦。文歌还想再问问她最经的饮食,却发现后面排队等着检查的同学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小妍道了谢,有些羞赧地急忙让开了位子,匆匆奔赴下一个检查项目。 她还剩下最后一个体检项目,也就是抽血。两万血压,小妍这个时候已经有些晕乎乎了,刚才从凳子上起来的时候还撞到了桌子上。文歌觉得小妍可能是生病了,医生的自觉告诉他一定有问题。所以,他就留了一个心眼,时不时关注一下小妍的动态。 还真让他给猜中了,小妍刚抽完血就两眼一黑晕了过去。文歌赶紧丢下手里的活,冲过去急救。 如果他不是医生的话,我一定会怀疑他对我的妹妹有意思。瞧瞧他这急的样子,以前我们在一块的时候,也没见他这么紧张过我。总之,这次还是要感谢他,因为是他救了我妹妹。 后来,文歌有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从小妍的好朋友口中得知了一些事情。我不得不佩服文歌,他总是有许多我想不到的方法,解决一些根本不可能的问题。这些事情,小妍从来没对我提起,而我压根一点也不知晓。 小妍的好朋友告诉文歌,高中的时候有个男生很喜欢小妍,但是一直没有说出来。那时候小妍一心惦记着暗恋许久的初恋,没有在意身边有个十分关心她的人。后来,在不断的痛与背叛之后,小妍才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阳光温柔的大男孩。可是?她明白得有些晚,那个男孩突然死掉了。 具体的细节,那个讲述的同学也并不是很清楚,只是说了个大概。不过,事情说到这个份上,我也差不多弄明白了。 “小妍刚才哭着说自己梦到的那个人,应该就是他吧!”我喃喃道,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 “也许吧!就是因为这样,她才这么疲惫。”文歌说。 “是我的疏忽,我应该多关系她一些的。”我感到一阵挫败感。 我的话,却遭到了文歌的反对。他似乎不太赞同我的意思,进而提出了他自己的想法。 “她不想告诉你,你自然也不会知道。”文歌突然停下了脚步,嗓音略带低沉:“有些感情不一定要说给人听,有些心情也不一定要展露人前。苦也好,甜也罢,都要自己去品尝,没有人可以代替自己去经历。” “这不像你说的话啊!”好残酷的总结,好真实的伤口,什么时候他也变得这么沧桑了。 我有些愕然,没想到昔日里游戏人间,潇洒不羁的文歌也变得这么深沉。是时间改变了我们吗?为什么到最后我们变得让彼此那么陌生? 他已经不是过去的文歌了,这一点我很清楚。 文歌笑了笑,对待我耸了耸肩,道:“走吧。” 我也笑了笑,跟了上去。两个人沿着陌生的校园,走着无数小情路走过的林荫大道,一路上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我看了看走在我旁边的那个人,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午后的阳光,洒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带着一些雀跃的小情绪,又像是杂乱无章的小心愿。我都不敢想象,我们还能像现在这样,并肩走在林荫道上。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是我们都知道彼此心里的感受。时间仿佛回到了从前,一切都是那么宁静而美好。 路总有走完的时候,林荫道的尽头,就是我们分手的地方。文歌说医院还有事情,就离开了。我转过身,不敢看他离开的背影,说好了只送他到门口,却不知道不觉走了这么长的路。 我深吸了一口气,往回走去。 来的时候,是两个人,回来的时候,却只有我一个人。从前是这样,以后还是这样。 文歌对我的态度好了许多,不像最初那几次的见面,总是话里带刺似的。我以为经过那次喝醉酒之后,在此看到他我会十分尴尬。没想到,今天这场意外的见面,倒是让我回想起以前许多温馨的场面。 是呀,这天的阳光这么明媚,哪里让人还有心情去记恨谁呢? 穿过了林荫道,我又回到了医务室,小妍已经醒了过来。我张了张嘴,想要问出我心中的疑惑,可是想起文歌的话,我又忍住了。谁心里没有一点秘密呢?有些是黑白的幸福,有些是甜蜜的伤口。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我相信小妍一定会忘记过去开始新的生活的。 在最初的日子里,我们都想过“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美好景象,可是现实告诉我们,总一个人会先走。 你追不追的上走得快的那个人,这都要看缘分。 ------------ 第四十章 白首不离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老到我们哪儿都去不了,你仍把我当作手心你的宝。这首歌的歌词写得真好,只不过很多人总是习惯性地忽略平淡生活之下的浪漫。 小时候,从来没有觉得圣诞节是个节日,也不知道为什么有平安夜送苹果这样的习俗。后来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一词叫做浪漫,无论是花钱还是花精力,只要为自己的人创造一点点惊喜,心里都是幸福的。我好像有一定明白了什么是浪漫,可是后来见识了各种人制造的不同类型的浪漫,我反而迷茫了。到底什么是浪漫呢?浪漫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今天晚上是平安夜,老板已停掉了我们手头上所有的工作,单独在五星级酒店给我们准备了一间包房。不过,你可千万不要以为刘总大发慈悲,想好好慰劳员工,其实他这次是要我们破釜沉舟好好做好陈市长的生日策划。 刚开始,我还信心满满地想做好这个生日宴会,并且花了很多心思在构思上。可是结果呢?这个生日宴会的本质却是相亲,与我的想法简直背道而驰。我第一次,有些怀疑自己的了。不过,我怀疑的并不是我自己的能力,而是我所热爱的事业,究竟适不适合我。 刘总最后采用了今年才来公司的一个新人的方案,很没创意的一个方案,可是商业性却很浓。果真是做广告的,这个宴会打着生日的幌子,实际上做着相亲的本质。宴会的本身,除了一大堆上层人世互相攀比,一边喝着红酒一边欣赏着广告公司植入的打量广告,并没有什么意思。我最讨厌这样商业化的宴会,也根本不想沾染这样的生活习惯。 我不明白,陈市长这样大动干戈地为自己儿子张罗对象有意思么?突然想起封建时代,每隔几年皇宫里就要到民间挑选大量的美女给皇帝做老婆。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现在这个情况,不正好对应了这种旧时代风气吗? 这种风气一直有,人们嘴上诟病着,本质上依然热衷。 陈市长的儿子,就是陈原,那个和我相过亲的数学老师。我倒是和这个人有缘了,走哪都能听到关于他的消息。要说陈原这个人人品到底怎么样,我并不想多说什么。至于那次闹得不愉快收场,我们两个都有不对的地方。这件事情只能说明我们两个不对付,但是不能说明陈原是一个品性不好的人。其实冷静下来一想,无论这个陈原是个什么样的人,反正他这个老师当得很称职。 至于,他的相亲宴具体要怎么办,我是想插手也插不上手了。 这个新人是一漂亮小姑娘,一脸天真无邪,没行到还真有两把刷子。我想起先前的资料,好像就是这个小姑娘拿给我的。她说这是总监特别关照我,给了我这些信息,可以省了不少事情。我也就是一个傻子,就这么相信了这小丫头的话,还给她讲了一下我自己的设计思路。没想到啊!她全盘推翻了我的设计方案, 暗地里来了个大反转。 王艳艳啊王艳艳,原来你是这个意思啊!看来上次我错怪你了。你和你家总监大人都是好人,只会在明里折磨我,不像某些人只会在暗地里害人。哎,这次算我倒霉,好歹也是老员工了,竟然被新人踩在头上,说出去真是丢死人了。 刘总让我们整组人都跟进新人小妹的方案,总监也同意了,我却不怕死地上前反对。 我这个人,有恩必报,有仇也不会算了。 今天我一定要当着大家的面,搞砸这个小狐狸精的阴谋。她想凭着这次的方案一举成名,然后取代我,没门。 今天这个会,我是闹定了。别的时候我还不闹呢?就等今天了! “姜米欣,你要说什么?”刘总很无语地从文件堆里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刘总,这个方案不能这么做,广告太多了---”我自己说着说着也觉得不对劲,这些话好像真的不适合一个广告设计着说。 我还没说完,刘总就笑了,但是绝对不是开心地微笑,人家是冷笑。 “姜米欣,你是不是忘记了我们公司是做什么的?”刘总瞪了我一眼,狠狠,地说:“广告公司不做广告,难道你要让我们全公司的人和西北风去吗?” “可是?小曹---”我刚想说那新人的恶行,就被总监吼了一声。 “姜米欣,你给我滚出去!不帮忙就算了,还在这里瞎添乱。”总监一副恨铁不成钢地看向我,又朝他的秘书使了个眼色。 “总监,我是真的有话说!”我又看向刘总,道:“这个方案太没创意了,我敢断定----” 王艳艳立刻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说是迟那时快,在我话还没有说完的时候及时捂住了我的嘴。 他们都疯了,我只是想提点好的建议都不行,干嘛这样对待我啊!哼,我才不管你们什么破方案呢?看你们最后能有什么成效。还有总监,真是太可恶了,竟然让王艳艳把我从包厢里给拖了出去。 大伙儿目瞪口呆地看着王艳艳麻利地捂住了我的嘴,然后扛起来扔了出去。这速度 ,这动作,完全和她平日里柔弱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王艳艳绝对是练家子的,那身手真的可以当女杀手了。 看来,从此以后,公司里再也没有男同事敢打王艳艳的注意了。大家私下里都说,王艳艳不只是王总监的秘书,还是他的私人保镖。 我决定从这个公司辞职了,并不是因为这次被新人摆了一道。而是面对陈市长生日这个项目,我突然就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适合做这一行。 在后来漫长的岁月里,我是否已经忘记了当初学习画画的的初衷。无论我想要的生活到地是什么?总之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圣诞之夜,我不想继续这些俗事,让我和新年的钟声一起,融化在这冷光璀璨的夜晚吧。 ------------ 第四十一章 俗套情节 当计算机里的程序出现一串乱码的时候,很有可能就会导致系统崩溃。可是生活如果变成了一堆乱码呢?是不是人人都要去赴死? 显然,这一点也不现实。 下个月一号是元旦,乐婕与李成轩本来要在那天举行婚礼,而我则是伴娘。婚礼前夕,我忙得乱起八糟,所以没有时间陪着他们张罗。发喜帖,试婚纱,订酒席,这一切进行得似乎都很顺利。可是没有想到婚礼的前一个礼拜,我却被通知婚礼被取消了。 打电话给我的是乐婕的妈妈,她说婚礼不得不取消,因为乐婕不见了。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拿着话筒发了半天呆。乐婕在婚礼前夕不见了,会因为什么原因?她是发生了意外,还是婚前恐惧症呀? 不会的,你说他们结婚证都已经领了,不可能因为一点小吵小闹就这样吧。请帖都发出去了,这个时候悔婚,未免太不负责任了吧! 乐婕不是这么莽撞的人,李成轩也不是这么没脑子的人。他们之间一定是出了时没问题,出了一件我不知道,并且十分严重的问题。 我问乐婕妈妈,到底出了是没事情,可是她也不太清楚。乐婕突然之间就不见了,她的电话也打不通,让全家都要急德像热锅上的蚂蚁。 我安抚了一下乐婕妈的情绪,劝她不要着急。挂了电话,我赶忙换上衣服,加入了寻找落跑新娘的队伍。 乐婕,你最好准备好一个说法,不然我可不答应。 你说她都是多大的人了,竟然还好意思玩这种让人操心的游戏,怎么一点也不让人省心呢! 有时候,你看着别人的生活光鲜亮丽,却不知的别人背后的辛酸苦楚。更多的时候,你总算在羡慕别人,而不是理解。我想我一定不是一个合格的闺蜜,不然乐婕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我怎么现在才知道。 我打给成轩的时候,他也在满大街找乐婕。 我确定了他的位置,就气冲冲地赶了过去。这个木头人,到底又怎么惹他老婆生气了!平时她们吵闹,乐婕顶多到我这里发一通脾气,现在好了,还闹起失踪,到底是发生了是没事情啊! 在路上我越想越不对劲,不禁有些着急了。出租车还没停稳,我就丢下钱,匆匆下了车。成轩看起来脸色很差,胡子没刮,衣服也没有换,和他平时的样子截然不同。 这强烈的视觉冲击告诉我,事情真的不寻常。 见我来了,成轩也不愿说话,颓然地坐在了马路旁的花坛边。我看着他无精打采的样子,更加着急了,一个劲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可是成轩只是抱着头,蜷缩在一起,十分痛苦的样子,对于乐婕的事情,一个字也不提。这是要急死我吗?他现在什么也不说,我怎么帮忙。乐婕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如果出了事情该怎么办! “你好歹说句话呀,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我推了推他,心急如焚道:“再不说我走了,乐婕要是出了是没事情,我看你怎么办!” 看来这家伙不威胁一下还是不行,听我这么一说,成轩才把脸抬起来。他拉着我,让我一定要帮忙。 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泪痕。那是多么深爱,会让他变成这般狼狈。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快点说呀!”我叹了口气,挨着他也坐了下来。 说实话,我们这样坐在马路旁边,的确不太雅观。可是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才是正事。 成轩理了半天思绪,欲言又止了半天,才缓缓地开始讲述。 这件事情要从李家的家族恩怨开始讲起,说起来很复杂,但是也很明确。总的来说,乐婕和李成轩这婚结的太仓促了。 他们都还没有了解彼此的生活背景,不熟悉对方的家庭成员,更没有得到双方家长的祝福。先斩后奏之后,双方父母不得不妥协,这一妥协,就得见面谈婚事。这一见面,事情全抖出来了,情况变得十分糟糕。 乐婕现在的爸爸,并不是她的生父。她的爸爸和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后来她妈妈改嫁,她就跟着妈妈一起来到了陌生的家庭,从此改名叫乐婕。乐婕的小名叫莎莎,而她的本名叫李莎。 而李成轩有一个表姐,叫李莎莎。她的父亲,叫作李谦,他同样也是乐婕的生父。 我听得有些混乱,急忙打断了成轩的讲述。 “那你们不是近亲结婚?”捂住了自己的嘴,眼睛瞪得老大老大的:“民政局的系统坏了,还是民政局的员工收了你们的贿赂啊?国家规定,近亲是不能结婚的!” 成轩皱着眉,低声道:“你先听我讲完可以吗?” 我乖乖的闭上嘴,心里的疑惑不断增加,只能等着李成轩他老人家来给我解答了。 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一个狗血的故事,而且很不幸的是电视剧中万年难遇的悲情戏码,就这样发生在了乐婕的身上。当年李谦还是一个小警察,他和李莎莎的母亲是一对恩爱的小恋人。后来,他们由于某些原因分手了,从此再也没有了联系。 再后来,李谦由于工作出色,连连升职。就在这时候,乐婕妈妈出现了。两个适婚男女在最合适的年纪遇见,顺理成章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再然后,乐婕就出生了,他们一家三口过得很幸福。 可是?平淡的生活总是镶嵌着俗套的剧情。 李谦的事业和家庭顺风顺水的时候,他的前女友突然出现了,还带着一个女儿。啪啪一下子,你可以想象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婚姻破裂,事业受阻,李谦的生活天翻地覆。 乐婕的爸妈离婚之后,她爸爸就离开了k市,说是上级把他掉到了y市。乐婕以为爸爸的离开只是工作原因,每次爸爸回来,他都高兴得不得了。妈妈不想让乐婕受到影响,一直瞒着她这些事情。直到妈妈再婚,乐婕才知道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 ------------ 第四十二章 无巧不欢 每个人的人生轨迹都会不一样,但是生命规律却大都相同。低谷和高潮总是交错出现,没有人能一直风光,也没有人会永远潦倒。 风水轮流转,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 你若是觉得乐婕爸妈离婚之后,父母分别再婚,相安无事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那么你就错了。他们之间的故事,以及后来发生的故事,远远没有我想像得那么简单。 不过,他们上一辈的事情,成轩也不是很了解。所以,我听得也是模模糊糊,分的不太真切。 我先前还在纳闷,为什么李莎莎曾经和我们住在一个城市。我们三个人小的时侯是很要好,但是长大之后见了面却陌生的可怕。她说她就是我们小时候那个玩伴莎莎,可是事实上她却是个土生土长的y市人。 我还曾一度以为是时间淡化了彼此的友谊,没有想到,根本就是所托非人。原来,事实的真相,竟然是这样。 据说,李谦被分到y市之后,就和李莎莎的母亲结了婚。不过,好像事情没过多久,李莎莎的母亲就去世了。 自从妻子死后,李谦就格外宠爱这个女儿。李莎莎是爸爸的心头肉,任她想要天上的星星,爸爸都会摘给她。可是?同样是女儿的乐婕,却被蒙在鼓里这么多年,然后彻底失去了父爱。 她很爱自己的爸爸,可是爸爸却不要她了。我无法体会,那是一种怎么样的心情。很失望,很愤怒,还是很绝望?乐婕那么乐观向上的一个人,那么完美无瑕的一个人,那么温柔善良的一个人,曾经也有这样的经历。我以前总是羡慕她,嫉妒她,现在想起来未免太可笑了。 其实,知道乐婕就是莎莎的时候,我也很惊讶。那时候她爸妈还没离婚,住在我们家楼下。那个时候,我们小区住了很多同龄的孩子。我和文歌都很喜欢这个乖巧可爱的女孩,所以我们三个人最后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现在回想起来,已经是那么遥远的事情了。我们那时候只有六岁,刚上小学,每天上学放学都在一起。 我知道她叫莎莎,知道她爸爸是个警察,知道她住在我家楼下。我对于她的了解,好像就局限在这些表象上。 然后有一天,莎莎全家就搬走了,我彻底失去了她的消息。 为了这件事情,我还难过了好一阵子。不过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过了一段时间,就渐渐淡忘了。等到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已经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我还是我,莎莎却变成了乐婕,我们是初中同学,熟悉又疏离。 回想起刚刚步入初中的那个时候,女生们都疯狂地长个子,男生则显得迟缓一些。我常常看着乐婕越发高挑的身材,心理觉得莫名熟悉。但是,这种熟悉的感觉总是稍纵即逝。 那时候,我怎么都想不到,乐婕竟然就是莎莎。 得知乐婕的身份,实属偶然。如果不是我发现了,她是不是打算一辈子不说出来呢?真是一个傻姑娘,让人又爱又恨啊! 我喜欢吃甜食,尤其喜欢吃那种五颜六色的水果糖。商店里的水果糖品种繁多,不过我是很专一地只喜欢一种。有一种牌子的水果糖叫做“忘我”,彩色的塑料袋包装,像彩虹一样。 这种水果糖现在越来越少,我时常担心它会停产。要知道,人一旦养成了一种习惯,一旦改变是会很痛苦的。 每次买了糖回家,我都会装在一个小玻璃瓶里,随身带着。 刚开始的时候,我每天都会吃一大瓶,后来牙齿被虫子毒害的不像样子、后来换了牙之后,我就吃得少了一些。也不知道这种水果糖到底有什么魔力,只要吃了它,无论我有多么疲惫,立刻就能来精神。我随身带着它,有时候只是拿出来看一下,或许只要看一眼,我就什么困难也不怕了。 知道今天为止,我还清楚的记得。五岁的我,跌倒在小区里面的广场上面,然后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莎莎走过来,递递给我一颗糖,说别哭了,我们一起玩吧。我接过糖,愣了愣的看着她,真的就停止了哭泣。我和莎莎正是因为这颗糖认识的,也是因为这颗糖相认的。 莎莎特别喜欢吃这个牌子的水果糖,我也跟着喜欢起来。把水果糖装在瓶子里,也是莎莎的习惯。我和她要好,竟然也开始习惯她的习惯。 可不就是缘分么,我们之间的友情,从一颗糖开始,但是并不会因为一颗糖结束。 “忘我”牌水果糖已经停产了,我去了好几家超市和便利店都没有买到,顿时心里就很失落。再好的东西,若是不去珍惜,也会有失去的一天。可是?我明明已经如此珍惜了,可是依然要眼睁睁地失去。 我跑完了旧街区尽头的最后一家副食店,依然一无所获。心里那种失落感越来越浓,搞得我有种要砸店的冲动。这里是历史悠久的老城区了,通常会卖那些年代久远的东西。如果在这里也找不到的话,那就真的没戏了。 就在我极其失望,接近绝望的时候,事情突然又有了转机。乐婕突然的出现,让我如沐春风,顿时看到了新的希望。我在这里遇到她,并不是巧合,她说她已经尾随我多时了。 我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魅力,让她跟踪我走了这么多条街,不过我倒是很好奇的。她这个人吗?不会无缘无故地做些无聊的事情,她跟着我一定是有原因的,我暂且相信这一点。 很奇怪啊!我现在竟然可以如此冷静地分析关于乐婕的问题,而不是一味的想当然。呵呵,是不是因为我长大了,思想成熟了呢? 乐婕从包里拿出一个瓶子,里面装着彩色的水果糖,顿时就让我觉得亲切异常。我狐疑地看着她,等待着她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在找这个是吗?”她把瓶子递给我,微笑着问。 我接过她手中的瓶子,一下子就傻眼了。她怎么知道这个瓶子的故事,这是属于我和莎莎的秘密啊! ------------ 第四十三章 守住回忆 岁月是朵双生花,一面是天使,一面是魔鬼。她们是对姐妹花,一个叫疏离,一个叫怨恨。她们在自己的圈子里,难过着,开心着,得到过,也失去过。她们都在妒忌着对方的命运,却从来不曾了解对方的心情。 彩色水果糖的事情,让我终于知道了真相。乐婕就是莎莎,她才是我们小时候那个最好的玩伴。可是她为什么要隐藏自己的真是身份,让我误会了她这么久呢?还有那个李莎又是谁呢?她假扮我的好姐妹又有什么意图呢?这真是个让人费解的问题,我猜不透,也想不明白。 突然想起了文歌之前对我说的话,让我千万不要把李莎的事情告诉乐婕,说她们之间有过节。我对于她们两个之间的过节并不感兴趣。两个女人之间的有过节,会有些什么原因呢?除了男人就是钱了呗。 显然,她们之间不存在金钱的过节,那就一定是男朋友的问题了。 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难道乐婕和文歌也有一段? 文歌看我表情古怪,就瞪了我一眼,让我不要瞎想。我本着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讲故事的宗旨,没有在深究下去。 不过,当乐婕拿出那个糖果瓶,讲出过去那些往事的时候,我还是吃了一惊。如今,仍然喜欢这种水果糖的人不多,我心中的震惊简直无法言说。 我半信半疑地询问乐婕,关于她为什么改名字的事情。她当时支支吾吾地,似乎并不想把事情告诉我。我也十分糊涂,在这些旁枝末节的小线索面前,并没有细想。 现在听了李成轩的话,我总算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乐婕当时给我的解释就是,莎莎只是她的小名,后来搬了家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然后就改了名字。至于初中时期我们关系不好,这只能怪我自己了。乐婕从来没有挑衅过我,而且一直对我友好,是我自己一定要拒人于千里之外。 现在想想,我实在是太傻了。 这样一想,我心里就十分愧疚,这么可以一直对我的小伙伴这种态度呢?真是太不应该了。 那天,我和乐婕之间那场看不见的战争终于结束了。 两个女孩之间的友情真的很奇怪,前一秒可能还视对方如仇敌,后一秒可能就能亲如姐妹:也可能前一秒亲如姐妹,后一秒就相互离弃。我开始反思,是不是我对待朋友的方式真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呢? 乐婕还告诉我,这家水果糖的生产商是她妈妈的好朋友,所以一直给她家送这种糖。刚开始她还不是很喜欢吃,没想到后来渐渐喜欢上了,还影响我也离不开了。不过这种糖的销量一直不太好,最近已经停产了,她虽然感到十分惋惜,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一听要停产,立刻就不淡定了。这么好吃的糖果怎么能够停产呢?要是停产了让我怎么办啊? “不行,我不能让它停产!”我激动地说。 “没办法了,你还是接受现实吧。这是我保存的最后一瓶,送给你吧!以后就买不到了。”乐婕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道。 我看着手里的玻璃瓶,又看了看眼前的乐婕,并不想就这样认输。乐婕就是莎莎,连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都发生了,其他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我现在脑子很乱,我得好好整理一下思绪。 “谢谢你的糖!”我攒紧了手里的糖果,对乐婕笑了笑:“我需要一点时间接受你就是莎莎的事情,但是我不会让我喜欢的糖果停产的!” 乐婕愣了愣,随即也笑了,她问我:“你有什么办法吗?” 我坏笑了一下,道:“保密。” 如今能够保住“忘我”的人,只有一个,他就是文伯伯。文家是做食品生意的,我老妈是公司的财务总监。这些业务上的事情,跟她说了也没什么用,我虽然不懂生意,但是还是知道一些皮毛的。水果糖的味道很好,也包含了我们同年的一些回忆,唯一不足的就是包装问题。只要文伯伯能够买到水果糖的配方,重新投入市场生产,一定会创造不赖的业绩的。 想法虽然很好,但是就这样贸然去找文伯伯,他未必会买我的帐。 不如先去找文歌商量一下吧!先买通了这个太子爷,然后我们一起去忽悠他老爹,成功的概率一定要大一些。 我怀着满满的信心去找文歌共谋大事,谁知道文歌这个家伙一定也不够朋友,听了我的想法,立马给我浇了一头凉水。 “你听我说完啊!你还没听我说完,怎么就一口回绝了我的思想呢?”我在学校楼顶的天台,拦住了文歌。 我是特地利用这个午休的时间,把他叫到天台上,决定和他分享我的大计划。可是这个人,连句话都还没听完,就急着要走。看样子,他是十分不看好我的想法,不知不看好,他还十分鄙视呢! “姜米欣,你个猪脑子,整天都想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我才没空陪你在这里发呆。”文歌不耐烦地说,推开我就要从楼梯下去。 “喂,你去哪里。”我不死心,又拦住了他。 “我还没吃饭,你想饿死我吗?”文歌翻了一个白眼。 “不会啊!我已经准备好了午饭。”我从背后拿出那个塑料袋,笑眯眯地递到他面前。 哈哈,我可是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你不想跟我讨论也不可能了。 文歌表情浮夸地冲我做了个鬼脸,装作一副不情愿的样子接过我手里的塑料袋,说:“既然有免费的午餐,那我就不客气了。”文歌打开塑料袋一看,顿时就觉得自己上当了,他眉毛都拧到一快去了,咬着牙问我:“为什么只有面包和饮料,怎么没有肉?” 我嘿嘿一笑,要了一口手中的面包,道:“囊中羞涩,只有先委屈你了,等我们干了一番大事业之后,再请你吃好的。” “我才不跟你同流合污,我爸绝对不会任你摆布的!”文歌也狠狠的咬了一口面包。 “已经晚了,你不是已经上了我这条贼船了。你最好好好跟我合作不然我就在你爸面前打你的小报告,说你在学校乱搞男女关系。”我可能是太得意了,一是大笑不止,还被面包屑呛歌半死。 文歌哈哈大笑,显然被我这狼狈模样都乐了。没关系,我虽然被呛到了,但是还死不了!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我是狼,他也是狈,咱们正好狼狈为奸。 ------------ 第四十四章 落入陷阱 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注定只能相忘于江湖。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更是一种无法言说的苦涩。而又有多少人能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呢?对错总是让人难以分辨,而生活则处处充满着变数。 刚开始,文歌还很排斥我的想法,认为他爸爸绝对不会答应我们这样无理的要求。我真是苦口婆心地劝了好久,他仍然满心地疑虑。最后,我只好把我设计的包装图样,以及宣传初稿拿给他看,才吸引了他一点主意。 我的设计草图并不是很完整,可是这个思路还是十分可取的。利用糖果本来的口碑以及资源,将濒临倒闭的糖果工厂拯救回来,实在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那家公司的糖果,不仅给了我们味觉上的享受,还承载了我们那一代人童年的回忆。 而“忘我”对于我而言,更是重要非凡。曾几何时,我烦恼伤心的时候,都是这些糖果陪着我一起度过的。 所以,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够让它停产。 文歌被我的坚持打动了,他终于同意和我一起劝说他的父亲收购糖果厂。既然要拉拢文伯伯身边的一切势力,那他的老婆自然也少不了。文歌建议我们在跟文伯伯提这个计划以前,最好先跟陈菲菲商量了一下。我顿时就对他刮目相看,想不到关键时刻,还是文歌比较有头脑。 作为文伯伯的枕边人,陈菲菲的话一定很有说服力。而且,一向都不喜欢她的文歌突然向她开口请她帮忙,作为一个十分想和儿子搞好关系的后妈,陈菲菲必然会义不容辞的答应。 可是?事情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我们跟菲菲姐说了收购糖果厂的这个想法,希望她可以帮助我们,可是她却面露难色。 “这个事情,你们最好不要干涉,你爸爸最近很忙,有很多事情要处理。”陈菲菲一向都是温柔细语,常常带着微笑,可是今天却对文歌露出了严肃的神色。 文伯伯最近很少呆在家,文歌说他每天早出晚归,有时候凌晨才回来。陈菲菲则每天做好饭送到文伯伯的公司,回来的时候脸色总是很凝重。文歌还以为他们两个吵架了,自己的父亲借口工作不想回家,心里好得意了一番。 现在看来,不是他们的感情出了问题,而是公司出了问题。 我和文歌对视了一眼,心下迷惑极了,想问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请,可是陈菲菲就是不告诉我们。 文歌不喜欢做生意,更讨厌一身铜臭的商人,所以他从来不关系他爸爸的生意,更是不会去他的公司。文伯伯生意上出了什么事情,自然也不会告诉文歌了。但是,作为一个儿子,怎么可能知道父亲有困难,还不闻不问吧!这绝对是不可能的。 “你快点告诉我,不然我自己去公司问我爸。”文歌平时很少和陈菲菲说话,这下心里一急,更不知道该怎么沟通。 “你不要去。”陈菲菲急忙拉着文歌,表情纠结极了。 我拉了拉文歌的袖子,让他不要着急。现在还没有搞清楚事情的头绪,怎么可以这样自乱阵脚呢!也许只是我们想多了,文伯伯就是真的忙,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菲菲姐,你就告诉我们吧!免得我们在这里瞎猜。”我心里也着急啊。 “你们----哎,他不让我说。”陈菲菲拧起眉头,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看样子事情真的不简单啊!能让一向乐观开朗的陈菲菲露出这样的表情,看来真的出大事了。 在我和文歌的再三追问之下,陈菲菲终于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我们。 文伯伯的公司叫做“先锋食品有限公司”,而“忘我”这个牌子的水果糖是文伯伯的竞争对手“佳人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品牌。两个公司都是做食品行业的,竞争处处都少不了。由于“忘我”这个牌子的糖果在市场上已经不太受欢迎了,而生产水果糖的工厂也常年入不敷出。“佳人”决定把工厂和糖果配方一起对外拍卖,而瞅中商机的“先锋”,以高价买了工厂以及糖果的生产权。 就在“忘我”重新投入生产,即将推入市场的时候,问题出现了。 有人举报“忘我”的成分里含有严重超标的化学成分,有关卫生部门也介入了调查,证实了情况属实。 现在文伯伯他们公司的其他产品都停产等待检查,他本人也一直在周旋在各种各样的麻烦中,忙得晕头转向。 我和文歌都震惊了,简直不敢相信我们所听到的事实。 “不可能,你却定文伯伯买进的这个工厂是生产这种糖果的?”我从书包里掏出玻璃瓶,颤抖着问陈菲菲。 陈菲菲接过我手里的那些糖果,叹了口气,十分惋惜地点了点头。 我懵了,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怎么可能,我从小就吃这种糖果,如果他有毒的话,我早就被毒死了。”我呆了半天总算找回了一点理智。 “对,有问题的是糖果本身,不是我爸。卫生局的人应该调查以前的那个公司,他们才是罪魁祸首。”文歌说。 陈菲菲看了我们两个一眼,以手扶额,看样子十分累了。她咬了咬嘴唇,很无奈地说:“他们调查过原先那个公司在市场上剩余的那些糖果,发现完全没有问题。就是在老文接手之后,出现了问题,而且他们还在我们的糖果工厂里发现了毒品。” 什么?毒品?你以为是在看香港的警匪片呢?这完全不符合人物背景!导演呢?导演在哪里,赶紧把台词换了,不然换个剧本也好。可是生活给我们的剧本根本不可能随随便便更改。我们要不就顺着这个剧本好好的演下去,不然就罢演算了。 每个人的人生就好似一出戏,一出生都会选择一个剧本。你过得不好,也没资格怪别人,谁叫你自己不好好演呢? 我顿时觉得自己那些小聪明放在大社会里实在是微不足道,我以为我找到了一个别忽略的商机,却不知道它却是一个吃人的陷阱。商场如战场,一个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 ------------ 第四十五章 异母姐妹 每个人心底都有一道伤,只不过有些伤在别人眼里,早已愈合,而有些伤则烂在心里,发霉发臭。 乐婕已经失踪三天了,我想我已经不可能赶在婚礼之前找到她了。明天就是元旦,一切都是新的开始,没有什么事是过不去的。而关于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婚姻,我也是十分看好的,真的不希望他们就此结束。 李成轩的父亲,是李家的养子,所以乐婕和李成轩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乐婕的妈妈当初那样反对他们之间的婚事,恐怕早就了解了李成轩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事情。他们虽然极力反对,但是并没有告诉乐婕实情,只不过是不希望女儿继续承担上一辈的恩怨。现如今,乐婕和李成轩组成了自己的家庭,父母最终也做出了妥协。实情本来完美收官,大家心照不宣,各自幸福地生活下去。可是?有个不速之客突然到来,打破了眼前的平静。 这个人就是李莎,十年前她突然出国,彻底从我们的生活里消失。我以为她再也不会回来,没想到她还是如影随形,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反正公司的项目也不欢迎我,那我干脆请了假,呆在家里享受一番。乐婕的失踪像一颗深水炸弹,炸得我的生活天昏地暗。 我白天就在外面找她,晚上又在网上寻人,可是乐婕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一点音讯也没有。 元旦这天,本来是乐街和李成轩的婚礼,现在全泡汤了。我窝在房间里上网,希望可以从万能的网友那里找寻到一点乐婕的消息。 门铃突然响了,我开门一看,原来是李成轩。我以为他有乐婕的消息了,没想到他进来之后,回敬我的仍然是摇头。 “你知道我表姐当年为什么要去英国吗?”李成轩不说乐婕的事,反而突然问我李莎,好奇怪啊! 我摇摇头,心想我哪里会知道这些事情啊。想当年,李莎对文歌近乎疯狂地爱情,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文歌对她简直是手足无措,无论用什么办法都无法阻止她的疯狂行为。 毫无疑问,李莎的爱是病态的。我就不相信了,一个高中生,自己的爱情观还没建立好呢?就能爱得要死要活的! 刚分手的那会,李莎表现得很平静,她只是丢下一句“你会后悔的”,转身就离开了。文歌从来不知道粘人的乐婕竟然这么洒脱,鑫里稍稍松了一口去。不过想到她最后表情决绝的说出那句话,还是感到隐隐的不安。不过,文歌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只当李莎说的是斗狠的气话。 后来,文歌回到k市,当一切都风平浪静的时候,李莎又追了过来。 我还记得那天下午放学,文歌邀请我去他家里玩游戏。当时,班上特别流行织围巾。很多情窦初开的女孩子,甜蜜又幸福地为自己喜欢的人织起了围巾。那些小小的爱情,无论是明的,暗的,都可以通过这一针一线传达。我鬼迷心窍地偷着买了一团绒线,不巧被文歌发现了。他很诧异,还嘲笑我织的围巾一定很丑,绝对送不出去。我就告诉他这是给我自己织的,从来没有想过送人。 后来,果然如文歌所言,我织得那条围巾果然惨不忍睹。为了表明自己的立场,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戴上了自己织得破烂围巾。文歌看看之后,少不了一阵嘲笑啊。 无所谓乐,反正我被他嘲笑的次数也不少了,不怕再多一次。 那天在文歌家的门口,我带着的那条惨不忍睹的围巾,终于还是被文歌抢走了。 “既然你的围巾真的丑得送不出去,那我勉为其难收下好了。”我一点也没有想到文歌会这么说。 “都说了是给我自己的。”我白了他一眼。 “我不会嫌弃你的。”说着,文歌就动手开抢。 我肯定打不过文歌,抗争了半天也没有什么用,最后只能让他得手了。等到文歌从我脖子上扒下围巾,戴到他自己脖子上的时候,有个女孩突然出现在了我们身边。她什么也不说,就在站文歌的背后,死死地盯着他,眼珠子都不转一下。我并不认识这个女孩,可是却被他的眼神冷到彻骨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突起了。 “喂,你背后有个人。”我见文歌依然沉浸在阴谋得逞的兴奋里,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他一下。 文歌听了我的话,哈哈大笑起来,倜傥道:“你背后还有鬼呢!” “你背后真的有人,她一直在看着你,难道你没有发现吗?”我幽幽地说,尽量让气氛诡异一些。 谁在和他开玩笑了,我是在说真的!文歌背后的那个女孩,突然咧了咧嘴焦,朝我的方向瞟了一眼。我顿时打了个寒战,心想真是邪门了,怎么突然觉得阴风阵阵呢! 据说一个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另一个人看,会产生一种奇异的电磁波,让被盯的人浑身不舒服。文歌显然也感觉到了异样,他慢慢收起了笑脸,略带紧张地定了定身子,然后缓慢将头地往后转去。 那个女孩和文歌离得很近,文歌一回头几乎就和她脸贴脸了。 “李莎,你怎么会在这里?”文歌吓了一跳,几乎是在瞬间弹开了。 反应这么大,难道正遇见女鬼了?我拧起了眉头,正胡思乱想之间,突然文歌就跑到我旁边,一把搂过我的肩膀。 “这是我的新女朋友,看,这是她给我织的围巾。你快走,不然我家亲爱的会吃醋的。”文歌朝那个女孩挑衅道。 我一时傻了,完全被没反应过来,半天还在回味文歌说的话。正想要反驳,突然文歌掐了掐我的胳膊,小声在我耳边嘀咕了几句。 “最好配合我一点。” “啊?”我干嘛要帮他骗人,不帮不帮就不帮。 “啊什么啊!我们走吧。”文歌掏出家门钥匙,拉着我就要进去。 “亲爱的,你太好了,又给我买了什么好玩的礼物啊?”心里说不帮他,最后还是帮了。 “当然是好东西了,我们快点进去看吧。” 我真没原则,自己都想鄙视自己了。 我和文歌勾肩搭背地进了她家的门,将那个女孩晾在了门的外面。那个女孩就是李莎莎,她不仅是被文歌关在了大门之外,也从此被关在了他心门之外。 虽然当着李莎的面,我和文歌演了一场戏,但是李莎并不打算就此罢休。她是个占有欲很强的女孩,她当时只是冷笑了几声,就离开了。千万不要以为她这样就算了,她的后招完全在后面。 我担心了几天,也不见李莎来找我这个假象敌报仇,心里也就松了口气。如果李莎真的来破我硫酸,骂我是小三,那真是划不来。如果她来找我麻烦,我就假戏真做,气死她。 可是李莎的可怕之处在于她从不吵也不闹,只是一味的伤害自己,让后用心理战术逼迫文歌就范。她喜欢时不时就在自己手臂上割一刀,道口不足以致命,却也满目惊心。然后她就把自己受伤的样子拍下来,发给文歌,让文歌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 第四十六章 千丝万缕 有些人在官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生风光无限;有些人在商场叱咤风云,一身珠光宝气。自古便有官商勾结一说,无论这其中有没有猫腻,最后的结果仍旧是个未知数。 谁笑得最好并不是最重要的,谁笑到最后,谁才是赢家。 我以为这样让人不安的日子会持续很久,但是奇怪的是,没过多久,李莎就消停了。文歌刚开始还很担心,不知道李莎还会做出什么更过分的事情。 这一点我和文歌的想法一致,要知道暴风雨之前的宁静最可怕了啊! 可是?显然我和文歌都想多了。疯狂地李莎莎很快就淡出了我们的生活,后来听人说她出国了,再然后就没有了消息。 “她回来了,乐婕还和她见过面。”李成轩的样子比起前几天更加憔悴,看样子他真的很着急。 看他的样子,一定没心情吃饭,又不好好休息,人都瘦了一圈了。我也是一个懒人,家也没什么好吃的,四下环顾了一圈,只找到了一包奶粉。我拿了个杯子冲了一杯热牛奶给成轩,便开始琢磨他说的话。 现在他突然提起李莎的事情,我突然觉得有种不好的预感。李莎和乐婕之间的关系很复杂,我一时间还有些接受不了,脑袋顿时变得晕乎乎的。 “你还记不记得,那年有个毒品案轰动一时,有个局长还入狱了?”李成轩又问我。 文伯伯到底是久经商场的厉害角色,当年他就从一家小小的小卖部白手起家,到今天几千万的身家,没有一些特别的技能是不可能办到的。最后,那件事情还是平息了下来,一切又恢复了平静。我不知道文伯伯到底用了什么方法才搞定了毒糖果的事情,反正最后水果糖还是重新上市了。 “忘我”从此更名为“勿忘我”,经过重新加工,包装,然后推入市场,加上之前的一系列新闻,它在市场上销售业绩十分可观。没有想到,那些负面消息非但没有影响糖果的口碑,反而增强了宣传效果,这也是k市一大未解之谜啊! 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勿忘我”的销量也一直很平稳,也就是这个项目,成为了文伯伯事业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我从来没有想过糖果的事情,会和李莎的事情有任何关联。 我想了一会,好像有那么一点印象。虽然我是个不怎么关心时事的人,但是我依稀记得当时这个毒品案可是轰动了一时,几乎在k市日报上持续占领头条一个星期。那个局长好像姓李来着,叫李什么---我恍然大悟,惊讶地看向李成轩。 “是李谦,你的叔叔!”我好像明白了一点什么。 当时,李莎的父亲李谦被调回了k市,她便跟着回来,想乘机找文歌复合。文伯伯当时收购糖果厂这件事的确是中计了,他本以为事情已经没有回转的余地,只能濒临破产,可是奇迹却发生了。 这场阴谋,其实并没有多么复杂。佳人公司联合新上任的局长,做起了毒品周转站,顺便陷害了自己对手一把。本来事情十分顺利,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违心事做多了总会路出马脚。 李莎频繁的闹自杀,害得文歌头疼万分。有一天李莎真的生病了,打电话叫文歌来看她。文歌当时正在替文伯伯担心,根本一点也没有心情去理会李莎。而且,他猜想擅长装病的李莎这次一定又是装的。中午的时候,我们在食堂吃饭,他的手机一直响,可他就是不接。我一看是李莎的来电,一遍一遍,不厌其烦。最后我看不下去了,就替他接了。 “你们全家都要完了。”电话一接通,李莎就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就挂了电话。 我望着嘟嘟直响的听筒,有些摸不着头脑。她的声音很轻,也很虚弱,看起来真的是生病了。不过,她那句话说得可真狠,听得我汗毛倒竖起来。 “叫你不要多管闲事,还不听。”文歌白了我一眼,夺过自己的手机。 “李莎说你全家要完蛋了。”我纠结了半天,还是决定告诉文歌。 文歌一听,脸上的肌肉立刻僵硬了起来。我叫了他两声,他却完全不理会,像是陷入了未知的深渊。 我感觉有些不妙,望着盘子里的饭也没有了胃口,赶紧推了推他,想将他拉回现实。他这个前女友已经让我感觉够阴森恐怖了,不要再做出这种诡异的事情好不好,我会被吓死的。 李莎说她自己就是我们小时候的那个玩伴莎莎,但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我问文歌李莎是不是真的就是我们的好朋友,可是既他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我想,他也许和我一样,也搞不清楚吧。 如果那个李莎真的是我们小时候的玩伴,那真是让人难以接受啊!不过还好,我后来终于知道了,乐婕才是我们的好朋友,而这个李莎完全是个冒牌货。 文歌呆滞了半天,终于像是想通了什么事情,丢下手里的筷子,就跑了出去。我在后面大声叫了他几句,却没有听到他的回答。 我想,他可能是翘课去看李莎了吧。 刚才我还觉得李莎很可能真的生病,十分可怜,本来想劝文歌去看看她,现在看,完全没必要了, 她一定是装的,专门博取别人的同情。我心里很不痛快,丢下筷子也离开了食堂。 其实当时文歌已经发觉了事情的端倪,他了解李莎,知道她不会无缘无故的说出这样的话。而且,他深感这件事情蹊跷异常。他的爸爸是个商场高手,不会这么轻易就掉进对手的陷阱里,这次肯定是发生了什么大家不知道的事情。 “唉!这些事情我们以后再说吧!现在赶紧找到乐婕才是要紧的。”我叹了口气,不想继续在这些事情上浪费功夫。 我并不是很想知道这些事情的来龙去脉,因为我知道这里面除了无尽的阴谋和各种心机,根本没有什么好了解的。事情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文伯伯现在也不在了,再去翻出这些旧事也没有任何意义。 我很担心乐婕,也不知道这几天她是怎么过的。到底李莎为什么突然要回来,她和乐婕见面的时候又跟她说了些什么?这么会把事情搞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 第四十七章 盘根错节 商场无父子,战场无兄弟,谁说只有女人的世界才有勾心斗角,男人的世界一样有阴谋暗斗,甚至更加让人胆寒。 如果真如成轩说的那样,那我我可以推断李莎一定是跟乐婕说了什么?从而深深地刺激到了她。不然以乐婕沉稳镇定的性格,不会做出家出走这样不理智的事情来。我知道,在她得知李成轩的身世之后,一定会很生气,但是她冷静下来想想,一定会想明白地。 这个李成轩也真是的,我们大家认识这么对年了,他竟然隐瞒了这么多事情,实在是太不靠谱了。其实这件事情算起来,我还是帮凶。我竟然也联合他们一起,将李莎的事情隐藏了起来。不过,这件事情还真是巧了,李莎刚开始兴风作浪,文歌家就出事了。李莎一离开,文歌家就什么事情也没有。当时我压根就没把它和乐婕扯上关系,现在想来是我太天真了啊。 那时候,李莎这个可怕的女魔头突然出国,我高兴坏了,忙着迎接新生活。刻意回避,所以就不曾在人前提起。久而久之,我真的就淡忘了,乐婕自然也不会知道。 不过乐婕也很奇怪,当年她的生父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 她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我当时哪怕从她脸上看出一点异样,我就,哎,我也还是猜不出她的身世。生活又不是演电影,哪来那么对惊心动魄呢! 我是个头脑简单的人,根本绕不过这么多弯子。 “这些事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想要搞清楚结,必然要理清楚过程。再说了,这些事情和乐婕的失踪有很大的关联,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她的安危。”李成轩的话让我的心跳顿时漏了半拍。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乐婕不是闹脾气离家出走,而是遇到了什么不测?天啊!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你快说啊!急死我了。”我催促着,心里更加着急。 乐婕要出事了么,是被抢劫还是被绑架?这年头,外面的世界乱的很,乐婕这一个女孩在外面真是不安全。刚知道乐婕不见了,我确实很着急,但是后来找了几天,我却冷静了下来。乐婕这么大人了,不会出什么事情的。本来已经放下的担心,被成轩这么一说,又提到了嗓子眼。 “简单的说,就是家人公司陷害先锋公司的事情败露了,我叔叔进了监狱,堂姐去找文歌的爸爸理论,却被他说服,然后去了英国。”成轩一口气说完,中间都不带标点,简直一气呵成。 简单的说是吧?确实是挺简单的,成轩总结得挺精炼,开头,高潮,结尾一样都不缺,就是没把事情讲明白。 我一脸茫然地看着成轩,期待他的下文,可是等了半天也不见他继续往下讲。难道样就算交代完了?我可是还没听出他们这些人之间发生的必然联系呢------ 手机滴滴地响了起来,我解锁一看,有条新的未读短信。是个陌生的号码,语气倒是挺熟悉的。 原来如此啊!还好还好,我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我琢磨了了一会儿,放下手机,对一边的成轩说:“得了,我们还是报警吧。不是说失踪二十四小时就可以立案了吗?乐婕失踪了都好几天了,我们快去跟警察叔叔说一声吧。” “姜米欣,你认真一点好吗?”成轩不悦地扫了我一眼,略带着无奈的沧桑之感。 我有点想笑,可是我还是忍住了。现在这个情况,如果我笑出声来,成轩这孩子一定会和我绝交的。既然他这么认真,那我就配合一点好了,不然也太不给面子了。不过我这样真的好么,是不是应该把短信内容告诉他呢? “我很认真。”我正了正身子,摆出一副十分正经的神色,对成轩说道:“你说吧!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文伯伯怎么知道李莎的事情的,我敢肯定一定不是文歌告诉他的。” 成轩沉默了半响,突然幽幽的说:“这些我也不知道,你可以自己亲自去问问文歌。” 什么?你竟然不知道为什么?你不知道事情的前因经过,你还还让我认真听你讲?让我去问文歌?你是在讲笑话吧你,我怎么去问他,以什么立场去问,又该怎么问呢? 李成轩你是在玩我吧! 实在太可恶了,你,你,你等着,我很快就会回击的。 李成轩啊李成轩,你说你给我讲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和乐婕的处境有帮助吗。我不得不怀疑,你这个高智商的学着的思想和我们这些平凡人果然不是在一个空间的。 深吸了一口气,露出一股无比哀伤的神色,难过地说:“如你所料,乐婕真的出事了,她现在急需我们的救助。” 李成轩一听我的话,立刻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差点从沙发上掉了下来。他喘着气,颤颤巍巍地问我:“她怎么了?” 我感觉这玩笑像是开大了,成轩真是被吓着了。不过,话既然既然已经说到这份上了,岂有不继续说下去的道理。再说了,我也你没有完全在骗他,乐婕此刻的确处在水深火热之中,需要我们的救援啊。 “我刚收到短信,乐婕在q市---”我话还没说完,李成轩就夺门而出,速度之快,堪称百米跨栏冠军。 我摇了摇头,感叹道:“话来没说完呢?这孩子真猴急!q市虽然是个小城市,可是好歹也是个城市,你不问清楚地址,准备去哪里找她呢?” 我随手拿起旁边的件羽绒服套在了身上,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就追了出去。李成轩你走那么快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得姐姐我来领路么! 我们连夜去了q市,在当地的公安局找到了乐婕。 乐婕看到我们,首先是对我们两个劈头盖脸的一同数落,埋怨我们来得太晚,害她在这里受罪。然后,她看了看我们两个人的造型,又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没良心的家伙,竟然嘲笑我们,我们这副熊样还不知道是为了谁呢! ------------ 第四十八章 深夜来访 一个人如果总是去担心不会发生的事情,那是杞人忧天,若是担心必然会发生的事情那叫无济于事。既然事情发不发生与你在不在意并不存在必然联系,那我们就没有必要多操那么多心。 回到k市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乐婕被李成轩领回了家,我则回了自己的家。折腾了一晚上,我累的快不行了,一沾到床沿,我倒头就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只感觉自己肚子饿得受不了,我才从床上爬了起来。迷迷糊糊地摸进了厨房,翻箱倒柜地想找出一点食物充饥。找了好一阵终于在厨房的壁柜里找到了一些泡面,我这才得以解决燃眉之急。 泡面这东西,甚是神奇,闻起来很香,吃起来一般,吃完了皱眉。经管如此,泡面仍然是居家旅行的必备良品,如果没有它,我一定会饿死。 睡觉的时候,外面阳光普照,醒来的时候已经漆黑一片,我这日子真是黑白颠倒啊。刚才还睡得迷迷糊糊,不过现在一看到食物,我就两眼冒光,立刻清醒过来。我兴致勃勃地烧了一锅水,将面饼丢了进去,还打了一个鸡蛋。最后我满意地笑了,然后盖上盖子,就等开吃了。等不了多久,我就能吃到香喷喷又营养的泡面大餐了,想想就让人口水直流。 正等待着食物出锅,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心想这个点会是谁来找我呀。 敲门声很急促,见我迟迟不去开门,简直有踹门的架势了。 我看了看锅里逐渐有沸腾趋势的水花,又瞅了瞅不断传来敲打声的大门,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这半夜三更地,谁这么变态来打扰人家吃泡面啊!本想着他敲一会不见人来看门,就会识趣地离开,谁知道这个人实在是太有恒心了,怎么都不打算放弃。我听得心惊胆战,只好丢下开始沸腾的一锅面,往大门方向挪去。 拉开门一看,我顿时就吓了一跳。我没喝酒啊!肯定是不会眼花的!难道是因为我睡晕了,所以产生了幻觉?我揉了揉眼睛,面前的人没有消失,那就不是幻觉。 没想到啊!深更半夜来打扰我吃面的这个可恶的家伙,竟然是文歌。他要不要这样啊!每次出场都吓我一跳!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这完全是我的第一个反应,也顾不得这问题有多么白痴了。 看到我终于打开了门,文歌明显松了一口气,全身的肌肉都放松了下来。我看到了他的眼睛,那里倒映出了我的身影。这一刻,在文歌的眼睛里面,就真的只有我一个人而已。我没来由的感到一阵感动,然后鼻头酸酸的,自己都觉得矫情。 “你有什么事请吗?”我真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我怎么那么白痴啊!竟然接连问出一些这么不经过大脑的问题。文歌来找我肯定是有事啊!不然他吃多了撑的慌么! 可是文歌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然后笑着冲我摇了摇头,转身就要走。 过去我从来不知道“一眼万年”是个什么意思,总觉得那是文人用来煽情的绝妙用语,可是今时今日我才终于体会到这歌词的意境。此时,我只能遗憾我的语言如此匮乏,竟然不能描绘出这种感觉地千万分之一。 他刚才看我的那一眼,有种说不出的魔力,让我都看痴了。他的眼神里包含了太多的感情,以至于他什么也不说,我的心里就开始波涛汹涌。 “等一下。”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叫住了他。 他停下了脚步,转过头来看着我,不远离也不靠近。 “既然来了,就进来坐坐吧。”这叫什么理由,好烂啊!我再次有种咬掉自己的舌头的感觉。 不过,话已经说出口了,也没有收回的余地了。舌头也不能咬,还要留着它吃东西呢! 文歌转过身,朝我扯了扯嘴角,一个侧身就从门缝里钻了进来,说道;“好啊!我就不客气了。” 作为一个单身已久的大龄女青年,凌晨两三点邀请一个男人进自己家已经很惹人遐想了,何况这个男人还是自己昔日的爱人。我这是抽什么风啊!都不想想后果的吗?完了完了,如果被热情过度的邻居大妈看到,一定又是天翻地覆啊。不过我显然担心太多了,这大半夜的,她不会这么有精力来关心我的事情。 我现在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反正他人已经进来了,我总不能再把他赶出去吧。 我这才想起来,文歌这不是第一次来我家。上一次我喝多了,不是还强吻了人家,最后还硬把人家拉到家里来吗!想想真不好意思,我当时喝地昏天黑地,也不知道自己有没趁酒劲做出什么别的事情来。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脸红,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了。 文歌看到我的样子,突然笑了起来,接着他用两根手指头夹起茶几上的一只袜子,倜傥道:“别不好意思了,就你这懒得抽筋的习惯,我还不知道么。” 我看着自己乱糟糟的房间,尴尬地笑了两声。一个人的房间里很乱,无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主人懒得收拾,一种是主人不想收拾,我恰好两种都是。 对于我来说,被他嘲笑也无所谓了。还好还好,他没想起那天的事情,不然我真得挖个地洞钻进去了。 “我的房间是很乱,所以大家都叫我乱世英雄啊!嘿嘿!要是知道您老人家有洁癖,我就不邀请你进来了。”我迅速简单地把眼前的一片地方收拾赶紧,问道:“你大半夜的跑到我家死命地敲门,是发了哪门子疯啊?” 文歌低着头沉默了好半天,才抬起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纠结了半天才说:“李莎回来了。” 就为这事,你就大半夜地来敲我家门?看来疯的那个人不是我,而是文歌啊! “我知道她回来的。”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她不是回来找乐婕的茬么,又不是找我报仇来的。 说起乐婕,再说起她那档子事,简直让我哭笑不得。我和她的家人满世界找她,以为她出了什么意外,谁知道这家伙竟然跑到外地旅游去了。 ------------ 第四十九章 破晓之约 我们之间有个约定,约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然而,当时的誓词还在,只不过我们却都选择了忘记。 乐婕和李莎见面之后,心情确实挺激动的。她和李莎大吵了一架,然后气呼呼地跑回家找李成轩算账。成轩是个嘴笨的人,尤其在乐婕面前更是手足无措,他那文不对题的解释真是让人火大。所以正在气头上的乐婕为了平复一下心情,决定外出旅游几天,趁此机会好好散散心,然后在元旦的时候准时回去结婚。 她计划着就去两天,所以也没和爸妈说,谁知道事情根本不按她所预料地那样发展。现在这个时候,年关将近,小偷尤为猖狂。乐婕的一开始手机被偷了,紧接着身上的现金又花完了,等她想拿着银行卡去取钱的时候,才发现她的钱包也丢了。 就这样身无分文,又丢了手机的乐婕,和我们彻底失去的联系,同时也错过了自己的婚礼。有时候人一倒霉就停不下来了,乐婕去公安局寻求帮助,谁知道被当成神经病给轰了出来。最后走投无路,又饿得不行的乐婕,去了一家酒楼,吃了一顿霸王餐,才又进了公安局。 这次警察叔叔果断地依法处置,将她带回警局教育了一番,还通知了我们去交罚款。临走前,警察叔叔还教育我们要照看好乐婕,不能把病人一个人丢在外面,不然她做出什么有损社会和人民的事情就不好办了。 乐婕在警察局被当成女神经病的事情,让我纳闷极了。回程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如果是我被当成神经病被轰出来那还情有可原,但是乐婕怎么也会有这种待遇呢? 成轩又是交罚款,又是赔不是,终于把乐婕从警察局领回了家。那场景,现在想起来好觉得好笑。 回来的路上,乐婕还特犯二地一个劲问我:“你说说,我真的那么像个女神经病吗?” 我看了看乐婕此时的造型,终于明白了她为什么会有这种遭遇,不由得狠狠地点了点头。 就她现在这个样子,还好意思笑我不修边幅呢!真应该给她一面镜子,照照她现在这副模样,看她还笑不笑的出来。 我们就像两个女神经病一样,搞笑又可笑,一路疯狂直到各回各家。 一想起乐婕昨天那模样,我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显然,我的心不在焉的样子让文歌很操心,他皱起了眉头,表情变得十分严肃。 “李莎回来了,我很担心你,她说要---”文歌话说了一半,又硬生生止住了。 “她说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茫然地问,将思绪拉了回来。 “她说---”文歌刚想开口,就被我一阵惊呼打断了。 我的泡面还在锅里,完全忘记了。这下完了,肯定要煮坏了,我今天是要被饿死吗! 我惊叫着奔向厨房,哪里还有工夫理会文歌惊讶的表情。锅里此刻已经全被白色的泡沫填满,热气灼人的水气扑腾着,从盖子下面不断地满出来。我好像已经闻到一阵糊味了,手忙脚乱地关了火,还是救不了这一锅泡面啊!只见满目皆是狼藉,厨房里像是经历了一场浩劫,只等待浴火重生之后的辉煌。 可是我哪里还等的了那么久啊!现在我就要饿死了。 文歌跟着我到了厨房,看见此情此景不仅心情大好,还笑出了声。我用筷子挑了挑惨不忍睹的那锅东西,完全不能吃了,只好把这一切罪恶的根源归结到文歌身上。 如果不是他突然来访,我也不会煮坏了一锅好面。如果他不进来,我现在已经吃上了美美的食物!我现在肚子好饿啊!他还在那边幸灾乐祸,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 “你还好意思笑,就是因为你我的面全毁了,你赔给我!”我怒目而视,用手指不停地戳着他的胸膛。 他也躲避,就任由我的手指在他胸膛之上点来点去。我知道自己这点小力气对他来说是没有多大的杀伤力,所以每次他惹我之后,我就死命地戳他。以前的文歌很瘦,戳起来很僵硬,每次都把我的手戳得很疼。这一次,我却戳到了他胸膛上突起的肌肉,暖暖的,还很有弹性。 文歌突然抓住了我的手,制止了我的行为。 我这才想起来,文歌已经不是我过去拥有的那个他了。 我以前常常爱戳他,从来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每次都没有躲避,都是任我随心所欲发泄完了,然后再接着欺负我。可是现在,真的不一样乐,我都没有想过自己这样的行为室多么暧昧。 人长大了,想法就多了起来,想法一多,思想就不单纯了。 我以为他握住我的手,然后会狠狠地甩开,告诫我不要靠近他。可是我错了,他抓住了我的手,然后再也没有放开。他的大手将我的小手包裹在里面,说不出的温暖。 我疑惑的看了他一眼,猜不出他的意图。 “那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吧。”他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走。 “这大半夜的,哪里还有地方可以吃饭啊。我真的好饿,你别折腾我了。”我想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一定也不想让他放手。 “我知道有一家店通宵营业。”文歌拉着我出了门,顺手拿起我桌上的钥匙,就替我关上了门。 “现在是凌晨,我们这样---”我还想说什么?可是突然披在我肩上的衣服,让我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你快把衣服穿好,外面很冷。别那么多废话了,我开了车来,一会就能到,绝对饿不死你的。”文歌替我披好外套,然后问我:“你还记不记得我们说好一起看日出?” 文歌的话已下子唤起了我好多的回忆,我僵在那里,心里又喜又悲。怎么会不记得,这这个约定这么刻骨铭心,每每想起来都让我心如刀绞。 “可是我们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机会去看,不如就趁今天这个机会一起去看看吧。” 他见我半天不说话,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我嗯了一声,差点掉下眼泪。 如果就这样牵着彼此的手,直到永远,那该有多好。 黎明终会到来,哪怕在此之前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黑暗,但是当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还是会带来无限的希望。 ------------ 第五十章 海上日出 人生这条路,有时平坦顺利,有时又坎坷万千。其实路过的景色是什么样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陪你看风景的那个人。 填饱肚子之后,我便坐上了开往海边的顺风车。天色还尚早,我坐在车子的后排,有些昏昏欲睡。文歌知道我这个从来不坐副驾驶的位置的习惯,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 一路无话,我眯起眼睛,没想到就真的睡着了。 冬天的太阳,升起得要玩一些,我们到达海滩的时候,已经接近六点了。文歌停好车,然后叫醒了睡得迷迷糊糊的我。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正巧看到了海平线上的那轮红日探出了半边脑袋。 我突然变得很兴奋,连忙打开车门,迎着清晨的海风,大声地叫唤起来。这种感觉太舒服了,在这样壮阔的景色下,我感觉自己十分的渺小。 小学课本里有一篇课文叫做《日出》,现在我也记不清楚具体的内容了,只是里面描写的日出经过太形象,以至于我现在都不敢轻易地描绘日出的景象。如果我没有那种文笔,硬要逞强,恐怕只是对这种美景的一种亵渎。 文歌也跟着我一起深呼吸,看着天边的那抹鲜艳的火球,逐渐变亮,直到我们被强光照的睁不开眼。夕阳和朝阳,只相差一个字,可是却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一个是迎来黑暗,另一个是迎来光明。我们一起看过无数次夕阳西下的场景,却是第一次如此认真的欣赏日出。 好遗憾,我们之前看到得的都是黑暗前的一点点挣扎,其实最热烈最具有希望的景色在这里啊! 可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我并不能挽回什么。 文歌已经是晓晓的男朋友了,无论我多么不愿意承认,我也不能否认这就是事实。 太阳完全升起来了,海面折射着温暖的阳光,入目之处,皆是波光粼粼的水面。我爱大海,爱他的宽广胸怀,更爱他的神秘莫测,就像我爱文歌一样。我自己心里知道,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说出口。 “上车吧!我送你回去。”文歌兀自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送我回去之后,那你呢?”我几乎又室脱口而出。 看日出,这么美好的事情,不能让我在回味一下么。我真是感觉意犹未尽,可是仍旧跟着坐回了车里。明知道问了也只是徒劳,我却依然喜欢做这些无用功,真是天下第一大傻帽。 “上班。”文歌的语气一下子又恢复了冷淡,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像是刻意又要和我拉开距离。 我有些失望,就知道短暂的温暖背后,还是无止境的冷漠。当午夜的钟声响起,灰姑娘身上的魔法就会消失。当海上的太阳升起,牵肠挂肚的那个人又会恢复冷漠。 那么今天这样,算是什么意思呢?是对过去遗憾的弥补,还是对往日情谊的告别? 也许都是吧!只不过我心里的遗憾似乎更多了。我们说好一起到白头,却在半路就分了手,说好的约定变成了可笑的谎言,再怎么挽留都只是强求。 文歌在离我家最近的那个路口将我放了下来,然后开车汪医院的方向开去。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车渐渐远离我的视线,最后消失不见,越来越多的回忆涌上心头。他昨天晚上一夜没睡,今天上班的时候会不会出什么差错?我有些担心他,医生这个职业可不比其它职业。如果出了一点小小的差错,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 升入高二之后,文歌的成绩开始有了突飞猛进的变化。每次月考之后,我路过公告栏时,都会在排名表前捶胸顿足半天。是不是老师的判断出了什么问题,还是文歌学会了什么魔法,不然成绩排名怎么会一次比一次靠前?这件事情不知让我十分费解,后来也成为了k市一中十大未解之谜之一。 虽然每次我嘴上都在损文歌,可是心里真的觉得他特了不起。然后想起自己这烂的不行的成绩,总是感觉无地自容。 不过文歌打小就聪明,他的脑袋一直比我好用,想到这一点我稍微就开心了一些。想想那时候自己那些自欺欺人的想法,我就忍不住想笑。无知的少女,总会萌生出各种让人哭笑不得的想法。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让人捧腹的小心思都不见了,若干年之后回过头来看,才发现当时的自己是那么珍贵。 文歌虽然脑袋好使,但是总有失误的时候。这件事情,我也是听班上的八卦大王张喻杰说的,后来在全校都传为了经典。 正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人一晚上没睡觉,白天的工作效率一定很低。那天是周一,文歌前一天晚上玩游戏玩兴奋了,一个晚上都没合眼。中午在食堂,大家都在排队买饭,轮到文歌的时候,他还是很恍惚。 食堂里以前可以付现金,倒是近期来做了整改,只能刷卡。文歌可能是忘了这一点,端起盘子就掏钱给窗口的阿姨。 阿姨看了看文歌,又看了看她手里的钱,微笑着说:“同学,我们这里不收钱。” 可能是阿姨的微笑太亲切了,文歌从恍惚中突然醒悟过来,疑惑的看了阿姨半天。然后他将钱揣回了自己的口袋,端起他的饭,特诚恳地队阿姨说了声谢谢,然后扭头就走。 窗口的阿姨愣了半天,才晃过神来,想要叫回文歌,可是已经晚了。 文歌这个傻瓜,你还真以为自己帅的惊天动地,连食堂的大门也拜倒在你的牛仔裤之下了么?人家阿姨是说不收钱,让你去刷卡,她可不是让你吃霸王餐的哦! 我不知道成年之后的文歌每每想起自己年少时期这场闹剧,会是个什么心情,会不会有抽自己两个嘴巴的想法呢? 我笑着摇了摇头,不去操心他的事情了。反正熬夜是他自己乐意的,笑话也是他自己闹的,我担心也没有什么用。再说了,人家现在是有女朋友的人了,轮不到我操心。 我还是顺道去附近的超市买点干粮,准备开始冬眠了。 ------------ 第五十一章 闺蜜私语 小时候我们并不理解父母所做的一些事情,总是气他们,躲他们,甚至恨他们。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总会有一天,你会明白他们。天下之大,虽有不负责任的妻子或是丈夫,却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 乐婕和成轩的婚礼算是彻底泡汤了,经历了这么一场闹剧,他们也不好意思再摆宴席了。我本来还挺担心他们之间的感情会受到影响,准备去他们家看看,谁知道人家小两口正准备着去蜜月旅行。 看来我就是个爱操心的命,总是一个人在这儿担些无用的心。 “莎莎,你们准备去哪里啊!这里有这么多旅行团,都不知道选哪个了。”我靠在乐婕家的沙发上,打了个哈欠。 我最近这是这么了,天天吃了睡睡了吃,都快变成猪了。 乐婕放下手里的大把旅行团资料,伸出食指在我面前晃了晃,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以后不要叫我莎莎,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为什么啊?”我几乎又是脱口而出。 乐婕面色一沉,气氛变得有些僵。我有些后悔,真不该问这么白痴的问题。这毛病就是改不了,说话总是不经过大脑。看来王艳艳那天说得没错,我就是一个做事不经又大脑,又总是自作聪明,还很冲动的人。 刚想说些什么岔开话题,乐婕突然就开口了。 “我家里的事情,你应该都知道了吧?” 她语气平淡,看不出悲喜。 我点点头,又想说点什么?却被乐婕再次抢先一步。看来今天她是有很多话要跟我说了,就给她这个机会吧!我先闭嘴好了。 “我从来没有把我爸爸当成是后爸,可是他确实不是我的亲生父亲。对不起,以前没有告诉你这些事情,因为我真的不愿意提起。”乐婕满眼歉意地看着我。 也许别人听到这话会有点晕头,什么爸爸啊!后爸啊!乱七八糟的都什么呀。可是我明白,她的幸福,她的悲苦。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我不在意。谁没有一点点小秘密呢?就算是再好的朋友,也会有些话不想说出口。我很理解她的,真不不会介意。 乐婕和我这么多年的友谊,我能这么小气么,好姐妹又不是白当的! 当年李谦和前女友分手的时候,并不知道她已有身孕。后来他和乐婕妈结婚之后,也没有再和前女友联系。只不过,那些年的回忆还是停留在他心底,每每想起来总让他遗憾万分。 曾经李谦和前女友幻想着以后要生一个女儿,取名为莎莎。现在,这个希望恐怕是没有了,所以他把希望寄托在了现在的老婆身上。乐婕妈很给面子,结婚次年就生了个宝贝千金。李谦很高兴,认为这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礼物。他给女儿取名为李莎莎,更是把对前女友的亏欠全部转移到女儿身上。 乐婕说,她小时候爸爸真的很疼她,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也许是这种宠上天的父爱,让乐婕从小就有一种公主的气质。我羡慕她的,不只是她的美貌与才智,还有她骨子里带着的自信。 后来,突然有一天,突然有个和她年岁差不多的小姑娘来敲她家的门。那个女孩子一脸仇视地看着乐婕,问她找谁,她也不回答。小小的乐婕隐约感觉有些不安,赶紧跑进房间叫来了爸爸。谁知道那个女孩一看到乐婕的李谦,就扑到他怀里,直叫他爸爸。 乐婕当时很不解,不知道这个从天而降的女孩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会突然叫自己的爸爸为爸爸呢?她就问妈妈,可是妈妈没有回答她,而是叫她快点回房间,不要出来。那个女孩说自己叫李莎,是李谦的女儿,她还说自己的妈妈快要死了,希望可以见爸爸最后一面。 李谦听了这话,立刻泪如雨下,搂住女孩来了一场父女相认的感人戏码。乐婕从门缝里往外望去,分明看到了女孩冲自己露出了一个得意万分的坏笑。她顿时打了一个激灵,心里的不安感更加激烈。 乐婕妈和乐婕爸为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女孩大吵了一架,乐婕在隔壁房间听得真是心惊肉跳。最后,事情还是没有谈好,乐婕爸决定带着女孩先去看她的妈妈。乐婕赶紧冲了出去,央求爸爸不要离开她和妈妈。 李谦摸了摸乐婕的头,温柔地安抚她:“莎莎怪,爸爸马上就回来。” 说罢,他就头也不回地带着那个女孩离开了家。大门关上的那一刻,乐婕的心都凉了。爸爸说婚快就会回来的,可是乐婕却看到了他眼神的闪烁。那么小的孩子,却要在一时之间承受那么多苦难,真的好残忍。 乐婕的爸爸,离开家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她和她的妈妈,等来的却是一份离婚协议书,一张房产证和一笔赡养费。万分难过的乐婕妈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带着乐婕离开了原来的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一个人能把往事当成一个平淡的故事来说时,说明她真的放下了。讲完这些,乐婕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表情十分轻松。 我在心里暗暗感慨,幸亏这些事情,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不然我一定会疯掉的。 “怎么样,我家的事情比家庭伦理剧还复杂吧?”乐婕半开玩笑地推了推呆滞中的我。 “确实有些乱。”我点点头,表示赞同。 “其实那个女人根本没有什么绝症,只是想骗骗我爸而已。我当时恨死他们了,恨不得做个小人,天天晚上拿针扎他。不过没想到啊!他们结婚没多久,那个女人真的病死了。我知道了这件事后,心里也很矛盾,不知道该不该再恨他们了。”乐婕说扎小人的时候,好可爱啊!一点容嬷嬷的感觉也没有。 “那现在呢?你还恨他们吗?”我心想,不然你真可以扎小人玩玩。 乐婕看了看我,摇了摇头,不禁笑道:“不恨了,这次我去q市,就是去看他的。”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乐婕说的他,就是他的生父,李谦啊。 ------------ 第五十二章 血浓于水 当一切回到原点,你是否也会会怀疑,过往的种种经历,只是自己做的一场梦。无论是噩梦,还是美梦,终究都会醒来。 乐婕这这说是去旅行,实际上是去看她的亲生父亲。她的父亲本是y市人,后来只身一人来到k市发展,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弟弟。李谦的这个弟弟,也就是李成轩的父亲,其实并不是他的亲兄弟,而是他老父亲收养的一个孩子。这两兄弟关系并不十分亲密,乐婕和她妈妈也没有见过这个弟弟,更是未曾有过联系。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李谦又被调回了y市。而李莎的妈妈,这些年在y市,多亏了成轩的爸爸照顾。李谦回到y市之后,两兄弟的关系在无形之间好像又被拉近了一般。成轩自小和李莎一起长大,堂姐弟之间的关系特别好。这两家人相亲相爱地生活着,好像也挺温馨。 不过,好景不长,李莎的妈也不知道得了什么怪病,不久就去世了。 李谦一个人带着女儿,其实也挺不容易的。李莎从小性格就有些难以琢磨,在加上李谦常年忙于工作,更是和女儿疏于沟通。渐渐地,李莎就变成了现在这种极端又怪异的性格。 也许是一时的糊涂,也许是金钱的诱惑太大,李谦不知道怎么地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要说他从一个小警察到局长,一路平步青云,却在接近退休的时候,干了一件蠢事。 乐婕去看李谦的时候,他感到很意外,万万没想到女儿还会来看自己。想到自己身在囹圄,这么多年也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心里不由得一阵愧疚。 监狱里的日子是个什么样子,乐婕根本无法想象,只觉得自己的爸爸苍老得简直没有办法用语言来形容。爸爸曾经那双囧囧有神的双眸,现在变得凹陷无神,连他头上那短短的白发都变得格外扎眼。乐婕鼻头酸酸的,但是她强忍住泪水,没有让其落下。 乐婕以为自己会很恨他,可是没想到,当看到他苍老面容的那一刻她就释然了。 李谦虽然看起来苍老了许多,但是比起以前,身上倒是没有了那么多戾气,反而从他的神态里看出了些许端详。 乐婕坐在他的对面,隔着厚厚的玻璃,她握起了听筒。玻璃那头的李谦,早就老泪纵横,握着听筒的手都在颤抖。此情此景,让人心中无限感慨。人这一辈子,从生到死,再由死到生,好像就是这么回事。 千万不要看得太开,不然人生真的没有什么意义。 “爸。”乐婕吸了吸鼻子,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开心一些,她对着玻璃对面的那个人说:“你哭什么啊!是不是不想看到我?” “不是不是,爸爸这是高兴,又可以听到你叫我爸了。”李谦赶紧用手掌抹去脸上的眼泪,声音仍旧哽咽。 “我要结婚了。”乐婕还是觉得告诉他。 李谦有些惊讶,随即有赶到一阵欣慰。女儿长大了自然是要嫁人的,不知不觉这么多年就过去了,时间还真是不等人。 他絮絮叨叨地问了一大堆,就像多了解一下对方的情况,生怕自己的女儿没选好对象。 乐婕突然人生很有意思,兜兜转转,自己到底是和李家人脱不掉关系。这不就是一场笑话吗?她要结婚的人,是她爸再熟悉不过的人了,真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她没有回答父亲那些关切的那些问题,而是冷笑了两声,摇了摇头。 “李莎来找我了,她告诉我,我的老公是你弟弟的儿子。爸,你说好不好笑,我本来在家开开心心等着做新娘子,可是有些人就是不想让我好过,偏偏这个时候来说这件事情,你说她是不是故意的?爸,我叫你一声爸,是因为你是我爸,这是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可是?爸,你为什么要给我这样的人生?”乐婕心里很清楚,这些话都会变成利剑,插在她父亲的心上。 她自己也很痛苦,可是她还是要说出口。从小到大,她只能把对心事埋在心底,不能跟别人说起。可是这些负面情绪就想垃圾一样,越堆越多,让她几乎没有多余的空间用来呼吸。 今天,就让她一次性都倒出来吧!这样自己也会轻松一些。 李谦显然被乐婕刚才的话吓到了,愣在那里半天没缓过劲来。这信息量也太大了点吧!他年纪大了,可经不起这么折腾。 “你说的是---成轩?”李谦似乎还是不敢置信。 “对,就是李成轩,我们已经领证了,元旦办婚礼。”乐婕接着说:“我就在想,我妈为什么一直不同意我们两个在一起,原来还有这层意思啊。不过现在,他们都同意了,我却知道了真想。这婚看来没办法------” “成轩这孩子是个好好孩子,他家和我们家没血缘关系,你们结婚没事。”李谦担心乐婕一时没想明白,错过了大好姻缘。连忙解释道。 乐婕看了看父亲焦急的脸庞,心里顿时就软了下来,她还有好多指责和质问的话没有问出口。罢了,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就算把自己的爸爸骂得狗血领头,也不能弥补她所有的委屈和遗憾。 她和妈妈后来的生活不也很好吗?新爸爸对她们母女十分疼爱,她还不是健健康康地活了这么些年。 真的,过去的种种好想都不重要了。她一定要过得很幸福,让父亲后悔当初抛弃了她和她的妈妈。谁说她要逃婚了,为了李莎的一句话,她就不要自己的幸福,那是不可能的。 “我只是想说,婚礼你是去不成了!”乐婕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过,你要是在你面好好表现,争取早点出来,或许还能吃到我孩子的满月酒。” “莎莎,你怀上了?”李谦一下在激动地大喊出来。 “没有的事,你别瞎说。”乐婕脸一下在就红了,她这不是表达一种美好的愿望么,怎么她爸一下子就误会了呢。 解释了半天,李谦才明白过来。原来是他误会了啊!真是笑死人了。 探监时间过得很快,警卫催促着李谦快些进去。乐婕显然有些意犹未尽,这么对年没见面了,就不能多看自己老爹几眼吗?都怪自己太偏执,以前如果早点原谅父亲,现在也不会这样隔着铁窗见面了。 她知道,父亲已经后悔了,后悔当初的选择,更后悔一时的贪念。不过没关系,谁不会犯错呢?只要肯改正,一切都还来得及。 “爸爸对不起你,你怪我是正常的,不过你要好好保重。”说完最后一句话,李谦就被警卫强行带走了。 乐婕望着父亲佝偻的背影,一时间泪水再也忍不住,全部奔涌而出。她很想告诉父亲,她已经不怪他了,可是他已经听不见了。 她想着,反正这里离家也不远,今天她可以放下心结来这里看父亲,以后多来看看他就是了。原谅他的话,留着以后在说也不迟,可是她没有想到,今天过头,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亲口对父亲说出这句话了。 有些话,真应该早点说,不然以后后悔就来不及了。 ------------ 第五十三章 神秘兮兮 我想拥有一场说爱就爱的感情,还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是我不够勇敢,总是为自己找这样或者那样的借口,所以最后什么也没有得到。 这样的日子,我过了二十几年,也该兑现一下当初的梦想了。所以,我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辞职,去进行一场盛大的旅行。一个人,一个背包,去一座城市,遇见一个人,过着另一种生活。这样的计划多么完美啊!恐怕我连做梦也会笑醒吧! 辞职信我已经写好了,准备拿着它去敲总监办公室的门。我心里顿时很轻松,想着即将来临的美好日子,一派向往。 我向总监说明了我的来意,并递上了我的辞职信。 王胖子对我的做法似乎很意外,他招呼我坐了下来,还让王艳艳去给我泡咖啡,态度好得不得了。 我有些茫然,不知道他有什么意图。他干嘛一下子对我这么好,可真让人受不了啊! 王艳艳给我和总监一人倒了一杯咖啡,然后关上门出去了。我觉得这两个人今天都怪怪的,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啊。我不就是辞个职么,有那么稀奇啊!这年头,还不让人辞职了不成? “米欣啊!好好的,你怎么要辞职呢?你这是有什么不满,你就跟我说,我一定会满足你的。”总监亲自端起咖啡,递到我面前。 我受宠若惊,赶忙去把杯子接了过来。 “哦哦,我知道了,你一定是对工资不满意。没问题,马上通知财务给你加工资。”总监拍了拍他自己的大腿,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 我摇摇头,白哦是否定。 “那就是累了,想放假了?没问题,等忙完了这一段时间,我马上给你安排年假。”总监想了想,又问我是不是这个原因。 我仍旧摇头,没猜出来这王胖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那你就是因为---” “都不是。”我打断了他的话。 王总监抿了一口咖啡,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让人心里直发麻啊。他时不时用勺子搅动着杯中的咖啡,显得有些高深莫测。 “你倒是说说,你为什么突然要走了?到底是哪家公司来挖你了?”总监还真是和我杠上了。 “没有的事,我只是想出去旅行。”我岂是那么容易被人挖墙脚的人呢。 “难道是我们刘总的魅力减退了,你不想再加把劲了?”总监,你又拿我开玩笑是吧。 想当初,我一心要进这家小公司的目的,确实是为了英俊潇洒,年轻有为的刘总。我就这样为了男色,在这里给人做牛做马好几年,要是真有人来挖我,拿我还会在这里待着么? 刘总虽然很好,是个不折不扣的砖石王老五,更是公司众多美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他不仅年轻有为,而且人长得又帅。我当初不也是被他迷得鬼迷心窍么,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他根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刘总这人年纪才三十几岁,可是人太严肃了,跟个七八十岁的老爷爷一样,一点意思也没有。 他的性格严谨,做事小心,都是好事,不过我不喜欢这么保守的人。 其实这些所有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家早就结婚了。他的保密工作做的真是好啊!我到公司一年之后才知道这个消息。当时真是想一把掐死这个黑心的老板,他害得多少芳心暗许的女子默默哭泣啊! “总监,有什么事情,你就直说吧!”我打断了总监的胡乱猜测,干脆开门见山地问他。 “你果然是个聪明人。”他又笑了笑。 “不敢当。只不过我有自知之明,我从不觉得公司没了我就经营不下去了,总监这么留我,一定是因为我还有用吧。”我也学着他的样子,抿了一口咖啡。 呸,这东西可真苦,王艳艳你肯定没给我放糖。 咖啡可是这些高雅的人喝的玩意,我这种低俗的人可喝不惯。还是糖水比较适合我,咖啡就算了吧。 “陈市长这个项目,你万万不能缺席啊!”总监语重心长地说:“刘总家里出了一点事,最近公司资金也周转不开,这个项目的成败关系到我们公司的生死啊。姜米欣小姐,好歹你曾经也爱慕过刘总吧!现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可不能这样拍拍屁股走人啊!”总监说得深情并茂,完全看不车有什么破绽。 我一时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只觉得段话里面信息量太大了,我需要时间消化一下。 可是想想又有些不对啊!上次开会的时候,刘总明明否定了我的提议,现在留我在这里有什么用啊!我一个小小的设计师,能关系到一个公司的生死存亡?总监,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吧! “刘总说,上次有眼不识泰山,否定了你的设计,他十分不好意思。所以,他都不敢见你了,这不让我来跟你说吗。”总监简直和从前判若两人啊!我真该怀疑他是不是被人附体了。 我知道,从总监这里一定听不到实话,他就是在跟我耗。不想让我辞职,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起码要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总监见我态度有些松动,连忙抢过我的辞职信,就撕了个粉碎。 我耸了耸肩,随他去好了。辞职信你给我撕了就撕了吧!大不了我再写一封就是了。 看来,王胖子是不用指望了,不过我可以去问问他的秘书。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特意端着餐盘跑到王艳艳对面坐着。对面的王艳艳挑眉看了我一眼,露出了招牌式的笑容。我最受不了她的笑容了,每次都让我摸不着头脑,感觉背后一定有着很深的阴谋。 “王大美女,我---”我咬着勺子,刚想开口,王艳艳就抢先一步说话了。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可我不告诉你。”王艳艳得意地拿下巴瞅了瞅我,挑衅的意味十足。 我气的整个人都要爆炸了,拿着勺子猛戳碗里的红烧肉。 王艳艳看着我一副窘迫的样子,顿时笑得花枝乱颤。 第一回合,我输了。姓王的了不起啊!怎么个个这么狠啊!!! ------------ 第五十四章 神秘约会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以前我总是怀疑古人留下这些语句的意图,后来才知道这果真是生活的经验啊! 我这次辞职还是以失败告终了,总监说就算我真的要走,也要等这个项目做完才可以。我就纳闷了,我除了和那个什么市长的儿子相过一次亲,基本上和这件事情没什么关系啊。难不成,陈原回去之后突然发现其实我这个人很有魅力,就悄悄地爱上了我,然后非要让我来收拾这个烂摊子? 这就是就是天方夜谭,说出去谁信啊!又不是在拍韩剧! 不过事实就是这么天方夜谭,后来我才知道就是陈原这小子搞的鬼。不过陈原可没有爱上我啊!他只是是利用了我,来达成他那一点小小的愿望而已。 小妍来了电话,说是有个神秘人要请我吃饭。我问她是谁,她死活不告诉我,还说我如果不来的话,一定会后悔的。最近大家是怎么了?都这么神神秘秘地,简直把我弄晕乎了! 陈市长的生日宴会,我已经没有什么兴致再想下去了,上头又非要让我交出一个方案,我也只能应付了事。不过这也不能怪我,想当初我兴致勃勃设计出的方案竟然被全盘否定了,现在我的脑细胞完全枯竭了,又要我再交一个方案,简直是在开玩笑。其他的我也不想管了,反正按点上班,准时下班,就是我现在的生活状态。 至于小妍说的那个什么神秘人,我倒要看看他有多神秘。反正日子已经这么枯燥了,现在又有人送上门来让我坑,不吃白不吃嘛。 我们约在小妍学校附近的一家餐厅,环境很优雅,就是消费不怎么高。那个神秘人还没有来,我和小妍拿着餐单在一边研究。 “这些菜太平价了,和我的身份一点也不符合。”我合上了餐单,对旁边的小妍说:“你怎么挑了这么个地方,简直就是农家小炒。孩子,你该挑西餐厅,西餐才能吃出档次。” 我故意把档次两个字咬得很重,一边的服务员有些不高兴了。她上下打量着我们姐妹两个,一脸不屑地嘀咕了几声。 “姐,你瞎说什么呢。”小妍哭笑不得地合上餐单,又十分抱歉地对一边的服务员说:“不好意思啊!我们等人齐了之后再点餐。” 服务员摇了摇头,收起菜单,识趣地走了。 我环顾了一下餐厅四周的装潢,设计太紧凑,不自然,是个失败的作品。我越看下去,越觉得这餐厅的毛病越多,真不知道这里的服务员哪里来的这般傲气。看刚才那个小丫头,年纪也不大,估计是个学生兼职。哎哎,现在的年轻人啊!一定职业道德也没有,竟然随便摆脸色给客人看,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姐,你看什么呢?平时我们不是常吃街边的烧烤啊!麻辣烫之类的东西,你不是说最讨厌西餐厅的那种气氛吗?”小妍这孩子心眼实在,完全不明白姐姐我心里这些花花肠子。 我语重心长地拍了拍小妍的肩膀,教育她道:“孩子,这你就不懂了吧!如果是咱们自己人吃饭,怎么实在怎么吃。现在既然有人请客,当然是越贵的越好。况且我有预感,你这神秘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表姐,你真的想多了。这个人---”小妍笑着摇了摇头,不想与我多说了。 我懂得,就我刚才这德行,一定让她十分不理解了。没关系,从小到大,我都这样,就一个女屌丝的形象。 “你那神秘人到底什么时候来啊!请人吃饭又不请吃好的,接过还迟到。”我嘟嚷着,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突然觉得下班之后到这里来浪费时间简直是个错误的决定。 “你别急嘛。”小妍朝门口的方向探了探脑袋,突然笑着对我说:“看,他们来了。” 哟,终于来了啊!真是等到花儿都谢了。我顺着小妍的目光看过去,只见陈原那个胖子挽着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正朝我们这边走来。我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心里一下在就明白了。我早就该猜到了,这个神秘人肯定就是陈原了,他可是小妍高中时期的老师啊。 想起上次我们那场不愉快的相亲,我就万分的好奇,不知道这家伙又想搞什么鬼。他旁边的妹子估计跟小妍差不多大,长得还是女神级的,可是他们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是什么意思啊? 我用手肘捅了捅小妍,小声问她:“这是个什么情况?” 小妍有些不好意思,带着十分额歉意地对我说:“表姐,你不要怪我,我完全是被逼的。” 说罢,她拿起自己的背包,就朝迎面而来的两人走了过去。只见小妍对他们两个人说了些什么?然后飞快地越过他们,奔向了大门。我还没反应过来,这小妮子就扔下我一个人,自己先闪人了? 望着在我面前一同落座的男女,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比吃了一坨热翔还要复杂。 “姜小姐,我们又见面了,你还记得我吗?”陈原首先跟我打招呼。 我尴尬地笑了两声,点头称自己还记得。我心想:我能忘记你这个阴魂不散的死数学老师么! “姜小姐,你好,我是陈原的女朋友。”旁边的美女开门见山宣誓自己的主权。 我眼睛瞪得圆圆的,心想自己不会听错了吧!这搭配完全是美女与野兽嘛!等等,我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啊!如果陈原已经有女朋友了,那他干嘛要和我相亲呢?如果他最近才找了一个女朋友,那么他更不需要再相亲了啊! “陈老师,哦不,我应该叫您市长公子对吧!”我才懒得跟你在这边废话呢?直接切入主题吧。于是,我就问他道:“不知道你们两位找我有什么事请,恐怕不是请我吃顿饭这么简单吧。” “姜小姐,上次我说的那些话,希望你不要在意。”陈原突然拉起了旁边妹子的手,一脸幸福的看着她,然后转过头来对我说:“因为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所以我希望你能帮我。” 我要被恶心到了,秀恩爱也不是这么秀的吧!陈公子啊!有点公德心好吧!这家店里可都是些学生们,你身为一个人民教师,得为你的学生们做一个好榜样啊! ------------ 第五十五章 师生之恋 爱情是什么?有的人说爱情是一种美丽的毒药,明知道吞下之后会有什么后果,仍旧奋不顾身一饮而尽。有的人说爱情是一场炙热的火焰,明知道燃烧过后会剩下什么?仍旧执迷不悟飞蛾扑火。 我觉得,爱情就是一次奋不顾身地逃离,然后你便遇见了未知的自己。 此刻,在我面前的两个人,是对甜蜜的恋人。 这个男的叫做陈原,是个数学老师;这个女的叫做肖筱雅,是个高三学生。而这个事情,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师生恋了。 这个叫做肖筱雅的女孩子是小妍的同学,因为高考失利,现在还在复读。而作为她们数学老师的陈原陈老师,也不知道怎么勾搭上这个可爱的学生妹妹,反正他们现在就是好上了。 我对于他们两个是怎么对上眼的,一点也不感兴趣。现在这个年代,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有。 可是?这样的感情总会招来一些流言蜚语,大家似乎并不能迅速地接受这个事实。陈原和筱雅约定,等到她成年之后就光明正大在一起,不过现在事情好像出现了一点问题。学校里突然爆出消息,说筱雅的父亲曾经坐过牢,还有些好事的女同学说她行为不检点,竟然勾引老师。后来筱雅高考失利,这谣言就越欢越离谱。 筱雅为了避嫌,去了另一所学校复读,两人的恋情转入地下。本以为这样就能够暂时觉得问题,可是他们都忘记了,陈原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市长的小儿子。市长夫妇可不想把自己的一世英名都毁在这个不孝子身上,于是开始拼命地帮助儿子相亲。 小姨也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才安排陈原和我相亲的。我知道学校里的谣言一般都喜欢天马行空,就当时传得特离谱,后来大家便会渐渐淡忘的。这个谣言的问题,陈原并不担心,但是他爸妈这一关就不好过了。 这个市长生日的事情,我们大家都心知肚明,不就是一场相亲宴嘛。而陈原的意图很明确,他就是希望我搞砸这次酒宴。 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这都什么人啊!真是太疯狂了。 “搞砸这个酒会,你是爽了,可是我就要倒霉了!我说,陈原,你是想我被炒了吧?”虽然我是想辞职没错,但是被人炒了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不不不,你不要误会,我只是想请您帮一个忙而已。”陈原见我这种态度,连忙讨好地给我倒了杯饮料,还用上了敬语。 “姐姐,你就帮帮我们吧。”旁边的肖筱雅也一脸眼泪汪汪地看着我。 我说这两人是怎么回事啊!当我是搞破坏的能手啊!这种事要我怎么办才好呢? 我叹了口气,摇摇头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陈原和肖筱雅互相对视了一眼,又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了我,一点没有放过我的意思。 我态度坚决,不顾她们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请求,仍旧坚持着自己的原则。这两个人也够豁出去了,什么好话都说尽了,就差没跪在地上抱着我的大腿喊我“姑奶奶”了。 “本人才疏学浅,不看两位如此重任啊!”不是我铁石心肠,而是不想看着他们越陷越深啊。 就算这次我成功破坏了市长夫妇给儿子安排的相亲,可是还有下次呢?不可能每次他们有难我都能解决吧。就算最后陈原的爹妈不给他安排相亲了,但是他们不愿意接受这个儿媳妇,也是没有用的。 一段感情如果得不到父母的祝福,就算拼个鱼死网破,最后还是会两败俱伤。我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不想看着他们走弯路。 “米欣姐姐,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就算为他背叛全世界也在所不惜?” 肖筱雅突然拉过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这样问我。 我被她一下在问懵了,心脏某个地方像是被人狠狠地掐了一下。这孩子,怎么一开始就问这么犀利的问题,要我怎么回答呢?每个人心底都有一道伤,别人看不见,你却不能当它不存在。因为当它被撕裂的时候,在它流血的时候,只有自己才能切身感受那种痛苦。 这姑娘不简单啊!最起码比我们家小妍厉害多了,竟然一句话就能戳中我的死穴。我的弱点是不是暴露得太明显了,怎么一下在就被一个小姑娘弄得哑口无言了呢? 我还在发呆,这两人像是从我有所松动的态度中看到了希望,连忙趁热打铁地攻击我。 “姐姐,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他!”肖筱雅深情地看了一眼陈原,转过头来时满眼泪水,并对我说:“如果不能和他在一起,我还不如去死。” “生不能同巢,死必要同穴。”陈原是个数学老师,为什么咬文嚼字起来倒像个语文老师了? “如果我们最后还是不能在一起,那我也不想活在这个世界上了。” 肖筱雅以手掩面,做痛苦状。 “姜小姐,你是沈妍的表姐,想必你一定和她一样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吧!你一定不会看着我们两个生离死别吧。”陈原赶紧将她搂在怀里,然后又眼巴巴地看向我。 我说这两个人你们够了吧!你不嫌矫情我害怕长针眼呢!刚才心里有的那一点点疼痛,也被这两个人人差火的台词给闹没了。永远不要指望一个数学老师能写出一个好的剧本,他们两个的苦情戏一点也不好看。 不就是要我搞一场破坏吗?多大点事呢?我答应了还不成么! “行了行了,我帮你们就是了,别在这里要死要活的,太矫情了。”我摇着头,无奈地回应着。 “你说真的?”两人异口同声地问。 “比真金还真。”不然你们能放过我么。 两人看我终于松口了,连忙擦干了脸上泪痕,高兴地击掌庆祝。我心里那个不淡定啊!简直不能用语言来形容啊!这两个人变脸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做一点点小小的坏事也不所谓了。只是希望宴会那天市长夫妇不要太生气,保重身体要紧啊! ------------ 第五十六章 新春佳节 如果你觉得自己活得太累了,那只可能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你总爱瞎操心。你要知道,你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并不是上帝,不是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情都需要你的担心。 乐婕和成轩这小两口去了夏威夷度蜜月,还是说走就走型的,我对这两个人简直无语了。 我开玩笑说要跟着他们一起去,没想到竟然被当事人嫌弃了一顿。乐婕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她说他们两新婚燕尔,我要是跟着就成了这普天之下功率最大的电灯泡了。 看来今年过年,他们是不能在家里过了,我是不能下搀和他们的事情了。不过这样也好,现在他们两家这样的情况,真不知道该如何过个安生年。先让两家的家长适应一下也好,趁这个机会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他们两个人也可以好好享受一下二人世界。 不过我可惨了,接了这个烫手山芋,我的头每天就变成两个大了。我就算真想跟着他们去当这天下最亮的灯泡,恐怕也是力不从心了。 这个春节,绝对是我这些年过得最忙碌的一个节日了。几乎每天,我都窝在房间里,拿着铅笔,对着桌上的白纸发呆。方案我倒是想了无数歌,就没一个可以运用的,感觉无论怎么做都好像不对似的。 想想平时那个奋笔疾书的我,再看看今天这个毫无头绪的我,只能感叹,自己真的老了啊!我年纪还不大啊!怎么就退化成这样了,真让人恐慌。 这事要是放在平时,总监稍稍给我一点压力,我立马就能搞定。可是现在呢?全公司的人都眼巴巴地着望着我,个个对我恭敬得不得了。他们要是知道,我这次是要搞破坏,肯定会疯掉的。到底怎么做才能又达到目的,又不会造成不好的影响,这确实很有点难度! 陈原啊!我不就是跟你有了那一面之缘么,你犯得着这么为难我吗? 反正,春节这几天,我是吃也吃不香,睡也睡不好,人倒是瘦了一圈。小妍回了老家,临走前万分歉意,让我千万要帮她的恩师。我就奇怪了,就陈原那德行,能当人民教师就已经是个奇迹了,竟然还能当成这么一个受女孩子欢迎的数学老师,简直没有天理。 爸妈看我成天窝在家里,略有发霉的趋势,于是打发我去小姨家拜年,顺便出去透透气。我心想也是啊!反正呆在家里也没有什么成果,不如出去走走或许还能找到一点灵感。 可是?我就带上三五礼品,兴致勃勃地奔赴小姨家。没想到去了小妍家一趟,我的头变得更加大了。我这小姨可真是我的亲小姨,我怕什么她就来什么?还尽喜欢往我伤口上撒盐。 我身为一个还没有到三十岁的女人,怎么就成了大龄剩女了啊?还有,我和陈原的相亲没有成功,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啊。人家是有女朋友的人了,我的小姨啊!你不要再乱点鸳鸯谱了! 我的不耐烦又遭到了小姨的一顿好训,顿时我就开始同情起小妍来,她可是被小姨从小这么折腾到大的啊!幸好我妈没有这个唠叨毛病,不然我一定会疯掉的。 小姨自作主张地又要帮我相亲,说什么女孩子年纪越大越不值钱,要抓紧时间赶紧找个好人家。 看来,在小姨家我是待不下去了,为了不再让我的耳朵遭罪,当天我就坐了返程的火车回来了。 回到k市,我坐着出租车满城地转圈子,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转着转着,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就到了文伯伯家门口。 房子还和以前一样,规模很大,装修也很气派,屋子前面的花园开着五颜六色的花朵,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只不过里面住的人已经不在了。 不用猜,我就知道文歌肯定没有住在这里,菲菲姐一个人过春节,肯定特别凄凉吧。 我下了车,刚想走过去按门铃,没想到正碰见陈菲菲出来。她看到我,十分惊讶,连忙招呼我进屋。 我见她已经锁了门,还拎着包,显然是要出门。我这个时候来访,已经很不合时宜了,怎么还好意思进去呢。况且我来这里本来就是路过,只是看她一个人寂寞才想着去看看她。 “我就是刚好路过,来给菲菲姐拜个年。怎么,你要出去啊?”我心想,这大过年的,她这是要去哪里呢? 陈菲菲在k市好像没有什么亲戚吧!我也没听说过她有什么好朋友在本地。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选择了这样的生活,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如此了,我也只能尽我所能关心照顾她了。 “你也知道,平时这个家也就我一个人,怪冷清的。前几天我去了我爸妈那里,昨天才回来的。”陈菲菲拉过我的手,面色有些忧伤:“我想起老文,他一个人在那么冰冷的地方,一定更加孤独吧。所以我就像去看看他,过年了,我也想陪他说说话。” “那我和你一起去吧。”我想了想,对她说。 陈菲菲这么一说,我觉得心里怪难受的。其实,距离我上次去看文伯伯也没有过去多长时间,不过他那么一个闲不住的人,在那么冰冷寂静的地方一定很寂寞吧。既然如此,我就和菲菲姐一起去看看他吧!我相信文伯伯一定喜欢人多热闹。现在正逢新春佳节,家家户户都是大团圆,我们也不能把他一个人忘在那里呢。 只不过我们知道,文伯伯最希望去看他的人是文歌。可是文歌这小子不知道怎么想的,文伯伯走了这么长时间,身为儿子的他就是不去墓地看他。 我曾经劝过他,可是文歌却情绪很激动,说什么也不来墓地。在文歌的心里,至始至终都不愿意接受文伯伯去世的消息,可是就算他不来祭拜文伯伯,也改变不了事实啊!我不知道怎么去说服他,更不知道我们之间这种压抑的氛围到底要怎么打破,每次我都会去文伯伯的墓前问他,可是他却没有办法回答我。 ------------ 第五十七章 墓地巧遇 所有的我以为,都只是我个人的猜测。所有的这些表象,都不是事情的真相。有很多时候事情本来的面目,其实并不是我所以为的那个样子。 陈菲菲开着车带着我,一路穿过繁华的街区,往墓地的方向驶去。车子越往前进,四周建筑物越低矮,几个小时之后,入目的都是些杂乱的植被。墓地在郊区,远离市区的喧嚣,更添了一抹神秘的色彩。 我不由的想起了一首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莫童谣指杏花村。 虽然现在离清明倒是有些时日,却十分应景般的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上坟特有的意境,只觉这雨下得太不可思议了,一点预兆也没有。该死的天气,说下雨就下雨,我们可是来上坟的,不要这么阴森行不! 我正发愁没带伞,陈菲菲却奇迹般地从车里变出了一把伞,撑在了我的头顶。 “我就带了这么一把伞,还好雨不是很大,我们两个挤挤吧。”陈菲菲将额前的碎发往耳后拢了拢,冲我浅浅地微笑着。 “菲菲姐,你好厉害,竟然随身带着伞。”我眼睛开始放光,欢喜的挽起陈菲菲的胳膊。 我这个人很奇怪,对于下雨天有伞可用的人,总是有种特殊的敬佩之情。虽然不知道这种奇怪的心里癖好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但是我猜测大概是因为我总是因为没有带伞而淋雨的原因吧。 从小到大,我淋了不少雨,却一点也没养成随身带伞的习惯。 “我昨天正巧看了天气预报,说今天要下雨,所以就带了伞。只是刚好带了一把伞,这有什么厉害的啊?要说厉害,你应该说气象局厉害才对,说下雨就下雨,还真准。”陈菲菲笑了笑,和我并排走在墓地两边的石阶上。 “哈哈,是这样吗?我顿时觉得我好傻啊。” “还好啊!傻人有傻福哦!” “菲菲姐,你这就是说我真傻啊!你好坏。” “我没有啊!我什么时候说过你傻的?” “你刚才还说了。” “哈哈哈----” “你笑我。” “没有。” “你笑了。” “---” 是谁说上坟时心情一定很灰暗的,看我们这两人一路上说说笑笑,心情别提多好了。 文伯伯已经不在了,就算大家再怎么难过也无济于事,我们能做的就是活得开开心,让他在天堂能够安安心心的。 墓地依山而建,每一层都排列的很整齐,举目望去烟云环绕,眼前的一切变得模糊不清。雨越下越大,落到脚下的石板上,不时溅出一朵朵水花。石阶被水沁湿,走起来有些湿滑,我和陈菲菲两个人互相搀扶着,往上走去。 我以为这个时间,墓地除了我们之外不会再有其他的人了,没想到今天这里还很热闹啊。那不是文伯伯的墓碑么,怎么那里会出现了两个人,还是两个女人?这大雨天的,是谁比我们更有闲情逸致,跑到这里来祭拜文伯伯呢? 陈菲菲也很好奇,停住了脚步,往那边看去。 雨天实现本来就不清晰,而且两边还有许多的树木,情况一下子变得不太明朗。我定眼一看,不由得吃了一惊,其中一个人竟然是我老妈。我心里顿时就冒出了无数个问号,她现在这个时间怎么会在这里。我本能地往树后缩了缩身子,并不像让她发现我。在我看了看老妈旁边的那个女人,她一身黑衣,撑着黑伞,面色凝重。 她竟然是王艳艳,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和陈菲菲对视了一眼,都陷入了迷茫的状态。王艳艳来我们公司并没有多久,据说她以前在加拿大生活,这两年才回国发展。而且王艳艳比我大不了多少岁,没有理由和文伯伯相熟啊! 真是奇了怪了,实在让人费解。 我对陈菲菲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同时竖起耳朵,想听听她们再说些什么。我怕她们看到我,所以也不敢靠近。雨声很大,她们说话的声音很小,所以我也没有听到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她们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气氛好像很不和谐。老妈似乎很忌讳王艳艳,行为举止间都是一种讨好的意味。不过王艳艳似乎并不买账,她的态度似乎很排斥我老妈触碰她。这两人什么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又是什么关系呢?为什么老妈没有跟我提起过呢? 我正思考着,却见王艳艳转身欲走。我赶紧将头往前伸了伸,想看得更清楚一些。之间我妈在后面叫了王艳艳几声,也不见她回应,然后自己跟了上去。 她们从相反的方向离开了,很快她们的身影就在雨雾中渐渐模糊了起来,最后消失不见了。 “菲菲姐,你认不认识我妈旁边的那个女人?”我望着他们离开的那条路,心中迷雾重重。 “也许是你文伯伯认识的人吧!我也没有见过。”陈菲菲摇摇头,拉着我往文伯伯的墓碑走去。 “这样啊!那算了,我们还是去看看文伯伯吧。” 我甩掉了这些乱七八糟的猜测,决定回家问问老妈,现在还是不想这些了。文伯伯的墓碑被雨水冲刷地十分干净,旁边还摆放着一束黄玫瑰。 “老文最喜欢黄玫瑰了。”陈菲菲望着墓碑上文伯伯的照片,嘴里喃喃道:“我今天来的匆忙,忘记了买,没想到有人已经买了这花来看你啊。” 我望了望老妈她们离开的那条路,心想这花应该是她们带来的吧。王艳艳还真是有心了,既然知道文伯伯喜欢的花,这事好生奇怪啊! 陈菲菲一个人对着文伯伯的照片说了许多话,我却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看来,上坟的人心情都是十分沉重的。说好的开心微笑,到底还是没有办法这么轻松地搬到啊。文伯伯,我始终无法想通,你临走之前对我说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还有,你能不能告诉我,王艳艳怎么会在这里呢?我总觉得她的到来,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单纯。 ------------ 第五十八章 命格相冲 你说你不信命,可是有的时候生活逼得你没有办法不去相信。可是有时候你真的去相信了,又会陷入更多的迷雾之中。 文歌刚刚离开的那一年,我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很颓废的状态。他去了y市复读,一心都不愿意再见到我。而我自己也没有勇气去找他,毕竟这一切都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 我想起了自己之前的努力,以为自己征服了一场考试,就能赢得全世界,这该是多么可笑啊!有很多次,我都想鼓起勇气买张去y市的火车票,可是每次到了火车站我就退缩了。 如果去了y市,文歌不愿意见我,那我该怎么办?即使他愿意见我,我见了他又该说些什么呢? 那年暑假,我和文歌说好了私奔。我们一起去看他的外婆,一起幻想着我们以后的生活。可是我却在中途一个人悄悄地离开了,在y市的火车站旁,我遇见了一个算命的。 他看我眼神飘忽,面色不佳,问我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我一向不信这些,可是又觉得心里堵得慌,就坐下来向他倒了一肚子苦水。 那人一把年纪,头发都花白了,和电视里那些江湖术士并没有什么不同。他带着墨镜,我也不能确定他是否真实一个瞎子。听说身负亦能之人,必然在其他方面有些缺陷。我看这个老人家还算和蔼,所以留下来听他说了几句话。无论他是不是真的能掐会算,那时的我也不在乎了。 老人问我是不是感情上出现了什么不顺利,我心想老人还真犀利,一上来就问这么敏感的话题。我坦言自己是遇到了一些问题,十分不解为什么双方家长似乎都不怎么看好我们之间的感情。按理说,我和文歌从小一起长大,对于彼此的事情都很了解,为什么会遭到父母的反对呢? 老人皱着眉头,思索了半天,什么也没有说。突然,那人又问了我的生辰,还有文歌的生辰。 原来,还是这么一招啊!算命之人必问家人的生辰八字。 “算了,老人家你忙吧!我走了。”我有些失望,想必这人也说不出什么歌所以然,总归不是写千篇一律的台词。 “小姑娘的生辰可是农历七月初七?”老人突然这么一问,让我不禁汗毛一抖。 七月初七是七夕情人节,也确实是我的生日,没想到这个素未蒙面的陌生人竟然会知道。 常言道好奇心害死猫。虽然我心里很清楚不能相信所谓的算命之说,但是我也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中国自古便有八卦五行之说,观星占卜的传说更是数不胜数。人们想通过通过一点点微妙的说法,来窥探自己的命格,哪怕以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可是?天机真的那么重要么,也许知道的多了并不是一件好事。 我默默地坐回了小板凳,往算命先生手里塞了五十块钱,想听听这人到底能说出什么天机来。 老人掐指一算,连连摇头。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漏了半拍,不知道算命的这样摇头是个什么意思。无论他是什么意思,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就对了。 果然,老人叹着气说;“小姑娘,你和那个人命格相冲,如果硬要在一起,只怕会有血光之灾啊!” 我呸,什么血光之灾啊!就知道吓唬人,实在是太过分了!这就是算命先生的小把戏,先说人家印堂发黑,有灾祸会降临,然后人们便会屁颠屁颠地送上钞票让他化解灾难。 我是脑袋进了水才会一时糊涂轻信了这人,说出去肯定被大家鄙视。 “我才不信你胡说,把钱还给我。”我连忙从他手里抢回了刚刚塞过去的五十块钱,拔腿就跑。 回到y市之后,我很快就忘掉了这件事情。后来,得知文歌的外婆去世,我才开始恐慌起来。 难道真的是因为我的出现,才导致了文歌身边的亲人发生灾祸吗?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啊!可是一次是巧合,两次三次还是巧合吗? 文歌的妈妈是出车祸死的,那时候我们还在上小学,事情发生得很突然。学校里有夏令营活动,我爸妈怕我暑假里玩疯了,就给我报了个名。文歌本来不用去的,可是文伯伯说我一个人在外面挺孤单的,于是就给文歌也报了名参加。 在夏令营里,我和文歌的兴致都很不高,几乎是平平淡淡的度过了一个暑假。 就在夏令营即将结束的时候,学校说给我们准备了最后一个节目,就是滑旱冰。一般学校组织的活动里,是不会出现危险性这么高的活动的,但是那次不知道什么怎么回事,就有这么一出。这是一场溜冰赛,得奖的的人可以获得一整套机器猫的漫画。文歌难得对一个游戏这么上心,在加上我的怂恿,于是便参加了。可是文的溜冰的途中却发生了意外,结果摔断了手。文歌的妈妈就是在赶去医院的路上出了车祸,被救护车送往医院的途中就去世了。 很多事情,我都是在很多年之后才知晓的。当时我还是个小孩子,对于这些事情我也并没有多想。 时隔多年,文歌外婆的去世犹如一个当头棒喝,让我不得不想到一些事情。 难道,真如那个算命的说的,我和文歌的命格相冲,在一起注定会给身边的人带来灾祸? 我不愿意相信这些说话,可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陷入了更大的悲剧。 我报考的大学就在k市,是一所很普通的三本院校。刚进学校的时候,我没有丝毫的存在感,每天都恍惚极了。 文歌去了y市之后,就再也没有了音讯。他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个短信,甚至连文伯伯去看他,也吃了闭门羹。文伯伯说文歌这孩子太倔了,自己一个人在寄宿学校里,没日没夜的学习,一心只想考进医学院。 文伯伯还说,他不愿意见我,也许只是不想分心而已。 现在这个情况,他也无能为力了,只能由着文歌的性子来了。早知道会有今天这个后果,文伯伯当时就不该那么坚持他自己的想法了。 ------------ 第五十九章 连环车祸 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我总是能从一次次的危险中顺利脱困。同时,我又觉得自己很不幸,为什么我要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开,自己却无能为力呢? 车祸对于我们来讲,是件既遥远又随处可见的事情。中学的时候,学校每次举办安全知识的讲座,总会把各种各样的车祸视频和图片拿来吓唬我们。大家每次看到这么触目惊心的东西,回家的路上都会很小心地过马路。不过这种紧张的感觉也维持不了几天,因为大家都觉得自己离这么危险的事情很远很远。 可是?我们的身边每天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车祸,说不定哪天就落到了自己身上。 那次车祸,已经是六年前的事情了。 我在学校上排球课,练习掂球的时候,需要往上空抛球,再用手臂接住。当时我心不在焉,抛出的球没有接住,反而砸到了我的脸上。‘ 当时我只觉得鼻梁一痛,然后就是一阵天旋地转。哗啦啦的鲜血就从我的鼻子里喷涌而出,体育老师吓坏了,连忙送我到医务室包扎。我当时晕乎乎的,神智也不是不是很清楚。学校见我这样,怕我出事,连忙通知了我的家长。 我妈接到电话就匆匆赶了过来,和她一起过来的还有文伯伯。我妈看到我衣服上血迹斑斑,鼻子里还塞着带血的纸巾,吓得够呛。我好说歹说了半天,老妈还是不放心,非要带我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 文伯伯也赞同我妈的观点,硬是把我从学校拖走了。 那天,文伯伯在外面会见一个大客户,而我妈作为公司的高层也是必不可少的。他们刚参加了一个饭局,两个人自然都喝了不少酒。来我学校的路上,文伯伯已经是酒驾了,我实在是不放心再让他来开车了。 文伯伯和我老妈都喝了酒,而我连驾照都没有拿到,所以我们三个都不能开车。没有办法,文伯伯只好把车停在了我们学校后面的停车场,和我们一起搭乘出租车去医院。 我和我妈坐在车子的后排,文伯伯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一路上都很顺畅,再过一个路口就到医院了。 事情总是发生在千钧一发之间,就在出租车准备转弯的那一刹那,一辆大货车从旁边撞了过来。司机一个急转弯,想要夺过大货车枫儿撞击,没想到又和旁边的一辆面包车撞了个正着。一阵巨响之后,我只觉得眼前一片血红,世界仿佛都颠倒了过来。 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一声又一声的巨响接踵而来。我只觉得脑袋里有什么在嗡嗡作响,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一天,k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几十辆车发生了追尾事故。起因是由于十字路口的交通指示灯发生故障,导致一辆出租车和一辆大客车相撞。 我从模糊的意识中渐渐找到了一点自己的意识,浑身沉甸甸地,感觉不到疼痛,只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都不属于自己了。耳边有警车的报警声,还有救护车的鸣笛声,哭声,喊声,**声,交错复杂,让我一时间分不清楚是现实还是梦境。 我艰难地掀开眼皮,看见自己老妈晕倒了我的旁边,我叫了她几声,她勉强哼了几声,却没有清醒过来。我不敢动她,只能不停地叫她,不过看老妈的伤势好像不太严重,我稍稍放心了一些。 我又探头去看前排,司机浑身是血,同样也叫不醒,我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再看看文伯伯,他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情况最为糟糕。车前的挡风玻璃被撞碎了大半,里面的碎玻璃全扎在了文伯伯的身上。他的衣服全部被黑色血液打湿,口中在不断往外渗着血。我恐慌极了,入目之处,全是红色的血液,空气中透着诡异的腥味,让人几欲作呕。 影影约约间,我看到文伯伯动了一下,接着他艰难的睁开了眼睛,嘴唇颤抖着,似乎要说些什么。 我赶紧凑过去,想听听他到底在说什么。 “米欣,米-欣---” “我在这里,文伯伯你怎么样了?”我就知道副驾驶是个不安全的地方,如果有点什么意外,那里坐的人最危险。 “我---对不起你--”他艰难地吐出这么几个字。 “文伯伯,你坚持住啊!”是我对不起你才是,要不是因为我,大家也不会发生车祸。 “替我,照顾---好文歌--”文伯伯每说一个字,都那么艰难,我看着心里好难受。 “我会的。”我的眼泪不停地往下流,一种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 “如果---你真的---爱---文歌,我―希望―你们―幸福---如果―当初--”文伯伯很努力地想说完接下来的话,可是他已经用尽了全力。 最后,我所听到的这一切,断断续续,只剩下无尽的遗憾。 那场车祸,车上有四个人,我,我妈,四司机和文伯伯,最后我们都活了下来,只有文伯伯一个人不幸去世。 我并不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子,可是自从那场车祸以后,我就落下来晕血的毛病。刚开始的那几年,我的情况很严重,不仅晕血,连看到红色的液体后晕。后来,爸妈带我看了许多心理医生,我的心理状况才渐渐好转了一些。 这些事情我不愿意再提起,可是一旦想起来,还是让我无比难过。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我是罪恶的源头,要不是因为我,事情就不会变成这个样子。我自责,我难过,我曾经一度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恐慌,可是事情总会过去。文伯伯以他一人之命换了我们几个人的命,该是何其的悲壮啊! 若不是后来我遇见了霍峻,我真的不知道还要在那痛苦的泥潭中挣扎多久。他的温暖和关怀,让我渐渐走出了过往的阴影。我们在一起简单快乐,没有烦恼,我几乎就要将这些事情忘记了。 可是有些事情不是你不提起,就能代表它不存在。文伯伯临走之前对我说的话,我一直没有想明白。他说的如果,后面到底是什么内容呢? ------------ 第六十章 大展厨艺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春暖花开的季节,连燕子都成双成对地秀恩爱,此时此刻单身的人该是多么寂寞啊。 我从墓地回到家里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了。 一进门,便有一股红烧肉的香味扑鼻而来,我寻找从厨房里传来的兵兵乓乓的声音,看到了老妈忙碌的声音。我靠在厨房边的门边,看着我妈系着围裙,手忙脚乱地翻腾着锅里的东西。 这菜闻起来还挺香的,就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了。 我们家,一般都是我爸做饭,而我妈以前根本连厨房都没有进过。不过,我爸在家的时间也不多,我们一家人大多时间都是在外面解决温饱问题。我继承了我妈的优良传统,对做饭一窍不通,甚至因为懒,落下了一个胃痛的毛病。 我妈曾经是文伯伯他们公司的员工,我也不太清楚他们公司内部的人事安排,只是知道我妈是财务部的。我爸和小姨父他们一起做生意,更是忙得一塌糊涂。 从我很小的时候,我们家就和文伯伯一家交好。我不知道我们这两家的联系是从时候开始的,猜测大概父母和文伯伯在年轻的时候就认识吧。我和文歌是从穿开裆裤就在一块玩的人,平时和文伯伯有很亲,所以他常常开玩笑说,我比文歌更像他的孩子。 后来,文伯伯不在了,我妈就开始疏远公司里的事情。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那个地方埋葬了她大把的青春年华,在那个地方她付出了那么多,怎么可以说放弃就放弃呢!而且,说实话,我很不理解,一个如此重视事业的女人,怎么可能一夜之间就对商场失去了斗志呢? 难道,只是因为文伯伯不在了吗? 我妈只是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问题,有些事情等我长大了就会明白。 她的话那么沧桑,带着沉重的历史沉淀,让我觉得自己真的不太懂她。这种感觉就像我面前立着一扇陈旧神秘的铁门,我不知道它的后面藏着怎么样的景物,也不知道自己推开它以后看到的会看到价值连城的宝物,还是荒凉丛生的杂草。 我还想追问,她却没有再说下去。 其实,就算没有那场车祸,文伯伯也没有多少时间了。他得了很严重的病,平时一直在接受治疗,只是病情一路恶化,最后医院也宣告无能无力。大家都知道这个事情,只不过一直瞒着我很文歌。我想,我妈应该是想在工作上多帮文伯伯一些,让他能安然挺过这一关。陈菲菲不也是这样吗?舍弃了一切只为能和文伯伯走过最后一段路。只可惜,文伯伯和死神的斗争,还是惨败了。 文伯伯老早就立好了遗嘱,我们都没有想到,他竟然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了陈菲菲。 大家像是都约定好了似的,对于文伯伯的这个决定,都没有异议。我妈在公司了帮助陈菲菲一段时间,替她处理好一切事物,便从公司辞职了。 不过这样也好,我妈现在也不年轻了,都忙活了大半辈子,是时间该好好休息了。她半辈子都在为这个公司奋斗,也是时候该为这个家做点什么了吧。这两年,我妈真的就渐渐和文家少了联系,她除了在每年文伯伯忌日的时,提醒我去看望他,其余的时间再也没有提起他们家的事情。 我爸依然在外忙着他的生意,我妈则在家专心研究起吃食,我每次回家都有好吃的东西可以享受。这种日子实在是太好了。虽然我妈的厨艺还有待进步,不过我现在才开始觉得自己的家开始有点像个家的样子了。 说起来很奇怪,为什么非要等到文伯伯不在了,我才会有这种感觉呢? “米欣,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老妈拿着锅铲,一边翻动着锅里的青菜,一边对我说:“把菜端到外面去,你爸也快回来了,洗洗手,准备吃饭了。” 我这从自己的思绪里回过神来,才发现刚才那盘红烧肉已经烧好了。这红烧肉看起来不错嘛,色泽亮丽,香味扑鼻,肯定很好吃。 我肚子里的馋虫已经被勾了出来,端起盘子闻了闻香味,又用两根手指悄悄夹了一块肉肉放进了嘴里。老妈在厨房里看见我偷吃的样子,忍不住咯咯地笑了起来,提醒我不要忘记了洗手。 果不其然,这红烧肉虽然看起来很不错,可是吃起来嘛,就有点小瑕疵了。 “亲爱的妈咪。”我把油腻腻的手指随便往衣服上蹭了蹭,又奔到厨房里望着我妈做饭。 “哎,你快别这么叫我,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还有,你别看着我做饭啊!你老娘我很有压力。”老妈明显是力不从心,看来这个烧菜的活比她那数钱的工作难上许多啊。 “老妈,你今天有没有出去过啊?”我干脆开门见山地问她。 “我下午出去买了个菜。”老妈说得很自然,看不出有什么破绽。 “就没有去过别的地方,比如---”比如墓地。 “比如什么?做顿饭已经让我累得够呛,哪还有精力去其他地方!”老妈疑惑地问我。 如果她没有去出去,那么我在墓地看到的人又是谁呢?不对,我是肯定不会看错的,那么就是我妈在说谎。 突然老妈像是想起了什么?一下在丢下手里的锅铲,问我;“你不是去了你姨家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不是让你多住几天的嘛,你说你怎么就回来了?” “我---”难道我回自己还被嫌弃了? 现在这是个什么情况,她的思维怎么转换的这么快啊。我这边的疑惑还没有解决完呢?怎么就被她绕进去了。 “你小姨说了,要给你找个好对象,你怎么就不听她的话呢。你年纪也不小了,身边的人都成双成对了,有的都结婚了,甚至有人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你一个人不觉得不好意思吗?”老妈还挺新潮,打酱油都都知道了,看来是我落伍了。 “我---”我该怎么狡辩呢?老妈根本不给我开口的机会啊。 我刚想开口为自己辩解,老妈就又打断了我,还爆出了一个重磅炸弹。 ------------ 第六十一章 好事将近 当你发现身边的人一个个一个告别了单身,陆续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时,那么恭喜你,你已经迈入了剩下的队伍。不过大多数的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剩下的剩,而是胜利的胜。不管是哪个字也好,总之现在就算爸妈不替你着急,你自己也会开始思考,为什么会这样呢? 老妈告诉我说,刚才她买菜回来时,看见霍骏在我们家门口徘徊。霍峻开起来怪怪的,在门口纠结万分,不敲门也不离开,我妈见状于是就想招呼他进屋来坐。 其实霍骏和我爸妈的关系很好,以前我们在一块的时候,他经常来我家陪我玩。我喜欢看动漫,他就买了许多零食和动漫影碟来我家和我一块看。而霍峻本人也特招家长们喜欢,我爸每次见他来家里,都会做一桌子好吃的。 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两个将来一定会一直这么幸福下去,谁又想到现在他要结婚了,而新娘不是我呢! 说来,人生还是充满着变数,一不小心就让被人抢了先了。 “小骏啊!你怎么来了,也不说一声。来来,快进来,今天阿姨买了很多菜,你有口福了。”老妈一边掏钥匙开了门,一边招呼霍骏进屋。 可是霍骏却蜿蜒拒绝了,他十分抱歉地对我妈说;“阿姨,我还有事,下次再来尝尝您的手艺。我这次是来找米欣的,她在家吗?我有点事情想跟她说。” 我妈以为我去了小姨家一时半会还回不来,就跟霍骏说我去了外地,如果有要紧的事就给我打电话。霍骏听闻,苦笑了一下,拿出烫着金色喜字的请帖,让老妈转交给我。 老妈接过那帖子,半天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霍骏已经不是我的男朋友了,我们家和他之间也不再有别的关系。他现在要结婚了,而她的身份,只是他前女友的妈妈。 “你要结婚了?呵呵,那阿姨就先恭喜你了。”老妈叹了口气,干笑了两声,以此来掩饰内心的尴尬。 老妈心里十分遗憾,可是她也不好意思讲出来。 霍骏是个好男人,我当然知道这一点。而我爸妈早就把他当成了准女婿,平时也三句话离不开霍峻。虽然我和霍峻分开了这么多年,但是爸妈一直没有忘记过去这么一个好男人。 这一切是我的问题,霍骏和我走到今天这一步,也怪不了别人。现在说这些也没有什么意义了,一切都是缘分问题。 老妈许久没有见到霍骏,好不容易见到了,却只能在门口寒暄。他们聊了一会,霍峻就称自己有事,要先离开了。我妈本想着等到天色已经差不多全黑了,就顺便留霍峻在家里吃饭,顺便让我们两重修旧好什么的。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了,只好依依不舍地送走了霍骏。 强扭的瓜不甜,身为一个过来人,我妈肯定比我懂得深刻。 我站在厨房门口,听着老妈讲着和霍骏有关的这些话,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我听得出,老妈的话里无不透露这对霍骏另娶他人的遗憾,以及对我不知道好好珍惜霍峻的不满。不过,我就全当没听见了。霍骏要结婚,这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我应该笑着祝福他们,而不是在这边抱怨什么。 “对了,请帖放在哪里了?”我听老妈讲了半天,也不见有停下里的趋势,只好找个岔开话题。 “我说女儿啊!你是缺心眼了还是怎么了?霍骏这么好的男朋友,你怎么就给那小狐狸精给抢走了呢?”老妈拿着锅铲指着我愤愤地说,俨然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妈,我和霍骏的事,哎,你不明白。再说了,他女朋友也不是什么狐狸精,你说话时注意一下影响好不好。喜帖到底在什么地方啊!我去找喜帖去,我不跟你说了。”还是赶紧闪人好了,老妈怎么也学起了小姨那套,真让人受不了。 “喜帖在客厅的桌子上。”老妈恨恨地摇了摇头。 我还没走开两步,随即听到厨房里又爆发出一声无奈的叫喊声。 我吃了一惊,连忙回头,才发现厨房里烟尘滚滚,一股糊味扑面而来。原来,老妈跟我说话说得太带劲,忘记了锅里还烧着菜。结果呢?本来是清炒白菜,结果变成了黑炭白菜。 我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往客厅的方向走去。 请帖上写着的日期是2月14号,情人节。霍骏的婚礼日期是情人节,这本来是挺浪漫的事情,可是那天也是陈市长太太的生日。各位大神们,你们的好日子怎么就这么巧了,简直跟商量好的一样。 本来我只是个设计场景的技术人员,可是为了帮助陈原那混蛋搞砸这场名义上是生日宴会,实际上是相亲大会的就会,我只能亲自前去了。情人节那天布置场地的工作,我就是想置身事外,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对于霍骏要结婚这件事情,我很我妈的态度正好相反。其实说实话,我觉得霍骏能找到一个这么爱他的女人,真的不容易,若是有可能,我倒是很希望能做伴娘的。不过这也是我个人的希望罢了,霍骏的女朋友本来就不喜欢我,肯定不会希望在婚礼上看到我。 如果我不去参加霍骏的婚礼,他女朋友倒是高兴了,可是霍骏一定会胡思乱想。我一下子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到底怎么办才是对的呢? 此时此刻,我的脑袋里已经装满了问号。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到底怎么办才好啊? 我觉得自己的头很痛,简直快要炸开了。是不是该去看医生呢?不然就去人民医院好了?我对自己说,我只是是去看病的,我不是去找文歌的。真的,哪怕是自欺欺人也好,反正我就是想去找他。 人的感情就是如此,如雾里看花,叫人捉摸不透。有时候让人疯狂,有时候让人犯傻,总之就是让人不顾一切,哪怕付出所有,也在所不惜。 ------------ 第六十二章 三人电影 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卑微地找不到场景。没有煽情的台词,没有华丽的场景,我连个和主角对戏的机会也没有,我唯一剩下的只是一个可怜兮兮的背影罢了。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若是硬要加进来一个人,只会挤的大家都不舒服。要么先来的那个人离开,要么后来的那个人退出,要么大家都互相埋怨着走开。我不希望我们面临的是最后的那个结果,可是我却只能一步一步向着那个方向迈进。 我想我一定是个坏女人,要不我为什么总是惦记着别人的男朋友呢? 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我都不太记得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有一栋很破旧的居民楼,两户人家住在对门。每天一打开门就能见着,每天一回家又会碰上。两家人关系很好,有什么开心或是不开心的事情总是一起分享。其中一家人生了个女儿,另一家人生了个儿子,两个小孩子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也很微妙。 大人们见到这两个孩子青梅竹马,于是常常开玩笑,说他们是门当户对。不过两家父母对于邻里这些玩笑表情总是十分不自然,似乎并不高兴大家这样说。后来,这两家人都陆续地搬走了,只留下那栋破旧的大楼等待着拆迁。再后来,他们都没有再回去过那个地方,孩子们渐远的笑声也只是偶尔才会被大家想起。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文歌的,也许是从小的时候就开始了,也许是在不知不觉中生成了就,也许只是某一个瞬间的事情。 我挤在医院的走廊里,看着身边的各色的人,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年轻人,他们有的靠在椅子上深情呆滞,有的伸长了脖子等待着化验结果,有的抱着哭闹的孩子哼起了儿歌,有的拿着手机急躁的像是。屁股下面烧着一团火。 很奇怪,在医院走廊上这么嘈杂的环境下,我反而觉得自己的心情无比的宁静。 眼前的景象便是市井百态,而这里的人便是文歌每天要面对的形形**的人吧。 我在医院的大厅里挂了一个号,然后静静地待在一个角落里,等待着护士呼唤我的名字。周末,来医院看病的人很多,我把前面的机会让给了需要的人,因为我不急,我可以趁着这个时间好好地想一想,顺便思考一下人生。 等到走廊里没有了其他病人时,医生下班时间也快到了。 “嘿!就你了,快进去吧!医生快要下班了。”护士小姐过来领着我进了科室里,又对里面的文歌说,“文医生,这是最后一个病人了,如果没有什么事情,那我先走了。” “好。”文歌头也没有抬,一边整理着手边的资料,一边回答道。 那小护士兴许是见惯了文歌这种态度,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不声不响地关上门出去了。 此时,这个房间里又只剩下我和文歌两个人了。 我在文歌面前的椅子上落座,忍不住就扬起了嘴角。这种感觉真好,每次只要他在我身边,我就会觉得无比安心。可是我现在比较好奇的是,这人在看什么啊!我来了半天他也没有发现! “你哪里不舒服?”文歌以医生的口吻问了句,然后一抬头,看见是我,便皱起了眉头,过了半天,他才问我:“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来医院当然是看病的,文医生,离下班时间还有五分钟哦!”我指了指他手腕上戴着的表,心里一阵喜悦。 没想到啊!他到现在还戴着我送给他的手表,真是隐藏得够深的。 那只手表,是我送给他十八岁的生日礼物。作为成人礼上的礼物,我选择了一种自认为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礼物,可是当时文歌却十分不屑,说我做人太寒碜吧!还选地摊货送他。我发誓,那真的是在专卖店里买的卡西欧士男士手表,花了我好几个月的零花钱,才不是什么地摊货。可是那家伙,非要跟我唱反调,从来不戴这块表不说,还说我太俗气,准备把这礼物压箱底。 原来,他都是骗人的。 他喜欢在我看到的地方,故意找我的茬,而在我看不见的地方,选择独自怀念。文歌真是个,口是心非的家伙,哪怕过了这么久,他的个性还是这个样子,一点也没改变。 也许他察觉到我盯着他手腕上的那块表,于是连忙把手缩了回去,还十分不自然地将袖口拉了拉。文歌的这番举动是明显了欲盖弥彰,我太了解这个人了,性子拗得不得了。 “你不要想多了。”文歌干咳了两声,掩饰自己的尴尬。 “我什么也没想,你不要紧张才是。”我听了这话,忍不住坏笑了起来。 “你还说你没有想多,你笑得那么阴险,还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事情呢!”文歌的眉头皱得更厉害了,表情也十分严肃。 “我是来看病的,咱不谈私事。”我清了清嗓子,也学着他的样子变得严肃起来。 文歌狐疑了看了我一眼,从他的表情上看,明显是不相信我有病。不过,我确实没有病啊!我只是最近有些头疼罢了。 “你哪里不舒服?”文歌问我。 “这里。”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文歌又瞅了我一眼,苦笑了一下,反倒闭起眼睛揉起了他自己的太阳穴。现在这个样子,文歌像个有头痛的病人,我像个幸灾乐祸的业余医生。 “怎么啊了,你也头疼吗?”我有些太确定地问他。 文歌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猛的睁开眼睛,我这才看见他眼珠子里全是细小的血丝。看他的样子,应该是连续工作了很长时间,很是疲累。看来医生这一行确实很辛苦,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相比之下,我顿时觉得自己现在这份工作是多么轻松自在。 可是我真的不是来没事找事的,我确实是来看病的,文歌的眼神告诉我他一点也不相信。 ------------ 第六十三章 处境尴尬 世界上最尴尬的事情不是上完厕所之后才发现没有带纸,而是你以为自己没带纸可是事实上口袋里却有一包纸。虽然这个比喻有些不太文雅,但是面对尴尬事件时,我们的心情是相同的。 我今天似乎来的不是时候,文医生看样子心情和身体都不舒服,而且我的存在似乎让他跟不舒服了。 难道给我看病就这么为难他么,要不然文歌干嘛以一副我拿刀架在他脖子上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看着我啊?就算是真像那个算命先生说的,我和文歌命里相冲,但是他也不能不顾医生的仁义道德不理我这个病人啊!天地良心,我确实是来看病的,真不是来砸场子的! “要不然我明天再来吧?”我嘿嘿地笑了几声,又小声试探性地对文歌说:“你看起来好像很累,不如你就先下班吧!我不急的,我真的可以明天再来看看。” “姜米欣。”文歌深吸了一口气,声音也有些发颤,可是叫我名字的时候却很用力。 “怎么了?”我睁大了眼睛,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让文歌如此激动。 我如此真诚的眼神,再加上如此友善的态度,为什么就被当成是恶作剧呢!文歌你过分了啊!虽然我以前常开玩笑糊弄你,但是你要相信我,作为一个成年人,我现在真的没有那么无聊了。 “我建议你去看儿科。”文歌看着我瞪得圆溜溜的眼睛,突然他就笑了,是那种坏坏地笑容,和以前的他别无二致。 我好怀念这种笑容啊!虽然我知道每次他这样笑都不是什么好事,但我依然喜欢看他这样笑。 不过,我头疼,为什么要去看儿科啊?真心有点想不通,难道文医生的思想和我这种普通人不在一个空间平面里? “你这里不能看吗?”我完全没有意识到他话里隐藏的另一层意思,还十分认真的问他。 刚才我偷偷地瞄了一眼文歌翻得那本书,好像是本与医学有关的书,专业术语太多了,我也没整明白到底什么怎么回事。文歌真是个人才,我还以为他在看什么有趣的东西呢?原来是在看专业书,果然是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等等,文歌这是一边看病一边看医书啊!难道是因为学艺不精,忘记了怎么诊断病情才要这么用功的?这种窘迫的遭遇应该是我才会遇到的啊!文歌脑袋这么聪明应该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吧。 我还在一边yy,思考着文歌让我去看儿科的各种可能,就是没想到会是这么一种。 “就你那智商,还不如一个三岁小孩子。姜米欣,你说你不看儿科该看什么科呢?”文歌笑着摇了摇头,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 刚才这是什么情况,文歌这是在和我开玩笑吗? “好了,我下班了。”文歌不理会我惊讶的目瞪口呆的样子,脱掉了自己的白大褂,挂在了一边的衣架上,转过头来对我说:“你,要不要一起走?” 他在和我说话吗?他说要一起走是吗?我顿时欣喜若狂,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只能一个劲地点头。 此时此刻,我发现自己的头好像不痛了,顿时变得神清气爽。原来文医生医术这么高明,和我聊了几句就能只好我的病啊。 不得不承认,文歌说的没有错,就算过了这么多年,我姜米欣恶劣的本质依然没有改变。我还是那个我,糊涂的时候比谁都要没脑子,抽风的时候比谁都要让人奔溃。 不过,既然他主动提出了要和我一起走,我也没有理由拒绝不是么! 现在这个点,医院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长长的走廊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我觉得肚子已经空空如也,建议一起去吃火锅,文歌也没有反对。我捂着嘴暗暗地笑了起来,心里盘算着等会要点些什么东西。 安静的楼道里,只有我们两个一前一后交错着的脚步声,一声接着一声,十分有节奏有。我心里无限欢喜,顿时就把所有的烦心事都抛到了脑后,只想着等会如何大吃一顿。 不过,在即将离开医院大门的时候,我心心念念的大餐却泡汤了。 突然,鸣笛声从外面传了进来,我看见一辆救护车正往医院的门口驶过来。一个小护士急匆匆的跑过来,告诉文歌有一起某某地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伤者已经送了过来,让他赶紧去帮忙。文歌一看这种情况,连忙丢下我,和那个小护士一起往大门方向奔去。我看着他们飞奔而去的身影,也没脑子地追了过去。 可是我忘记了,医院门口停的车可是救护车。救护车上下来的病人,可不是一般的病人,他们很有可能就是带着血过来的。 我怎么就忘了,自己是一个晕血的同志呢!看到这种血腥的场景,我不晕过去才奇怪呢! 可一下以想象此时的场景,本来救人如救火,从救护车上下来的病人已经继急需抢救了,我还在这个时间晕倒,简直就是捣乱。看来文歌是对的,我今天确实是来捣乱的,我就承认好了。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的第一个人却不是文歌。我心里不免有些失望,不过想想这也在情理之中,他现在肯定累得快不行了了,哪有功夫管我啊。不过,我也不该看到晓晓啊!她出现在这里我很有压力啊。 我该怎么跟她解释呢?说我是来打酱油的,这完全没有说服力啊!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晓晓走到床边,问我。 “我没醒。”我条件反射地闭上眼睛,顺口就回答她。说了这句话以后,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没有脑子,真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米欣,你怎么还和以前一样啊!”晓晓叹了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 是呀,我就是这样,你肯定觉得我特别二吧!不过没关系,我已经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了。而且,我从来没有想在晓晓面前掩饰什么?我就是这个样子,从来没有改变过。 ------------ 第六十四章 纯属巧合 成长就是,有些东西你曾经很想珍惜,但是最后你不得不放弃。成熟就是,有些东西曾经你很想得到,但是最后你已经不再需要了。 我们都是在不知不觉中成长,在或有或无中成熟。 于晓晓和我之间,曾经是那么亲密无间。曾经我以为就算全世界都会背叛我,只有她仍然会站在我这一边。曾经的我是多么可笑啊!我都不知道自己当时哪里来的这种自信,相信自己可以拥有那么至高无上的友情。 事实上,人都是感性的动物。我对你没有足够的好,又怎么能要求你对我更好呢? 我都是一个二十好几的人了,怎么还和以前一样缺心眼,这毛病怎就是改不了呢!难道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么? “我人是醒了,大脑还没醒过来。”这种情况,我总不能继续装昏迷吧!那样也太白痴了一些。 晓晓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将双手都插进她白色制服的口袋 她这些年变化很大,不仅身姿出落得亭亭玉立,整个人的气质也一下子仙乐许多。她的动作很平常,眼神也很正常,但是就是充满着一种很性感的味道。这个就是所谓的制服诱惑么,幸好我不是男的,不然就要把持不住自己了。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想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赶走,却越想越多。 晓晓不仅工作好,性格好,而且对文歌还一往情深。文歌自然会喜欢她这样的温柔女孩了,我和晓晓一比较,简直逊爆了。 哎哎,我又瞎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呢?赶紧清醒过来! “刚才医生给你做了检查,你的身体并没有什么问题。至于你为什么会突然晕倒--”晓晓顿了顿,有些不太确定地问:“该不会是因为晕血吧?” 我觉得脸上有些燥热,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怎么会这样?我记得你以前并不晕血的啊!怎么就落了这么个毛病呢。”晓晓自言自语地说了半天,突然她像是想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用一种十分奇怪的眼神看向我。 我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心想我这晕血的毛病是后天形成的,说起来话还挺长,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米欣啊---”晓晓欲言又止,不知道想说些什么。 “怎么了?我晕血是个很严重的病啊吗?你干嘛露出这种表情,我感觉慎得慌。”有什么就说好了,这么藏着捏着真叫人不舒服。 你看,我连晓晓和文歌在恋爱这件事情都习以为常,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接受的呢! “你这么晕雪,那你每个月那几天岂不是一直都在昏迷不醒?”晓晓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其实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更多的是不可思议。 她肯定在想,我这年每逢大姨妈来报到,岂不是来一次晕好几次。 “我不晕自己的血!”我是个正常的女人好吧!不可能像男人一样活的。我晕血这件事情已经很诡异了,今天被晓晓这么一提,我觉得更加不可思议了。 完了完了,今天被她这么一提醒,我以后不会看自己的血都晕吧! “原来如此啊!”晓晓恍然大悟道,不过转眼她就又露出了疑惑的神色,她接着问我:“这不科学啊!为什么你不晕自己的血,而对其他人的血液这么敏感呢?” “------”我要是知道我早就文自己了。 其实晓晓也有迷糊的时候,其实她迷糊的时候也挺可爱的。我最喜欢看她犯迷糊的样子,那个时候我才觉得我们两个的心挨着最近。 不过,那都是些过去的事情了,现在的状况好像根本就不由的我们做主。生活中的变数实在太多了,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我该怎么解释自己今天在医院出现的事情呢?又该怎么说才不会引起晓晓的怀疑呢? 其实我只是单纯地来看病,确实没有动什么歪脑筋,不过思绪就是不听使唤地一个劲胡思乱想。 看来我确实病的不轻啊!整个脑子都混乱了! 见我没有什么大碍,晓晓告诉我随时都可以离开,自己则拿着一堆药品要去下一个病房。今天晚上她要值班,可没有闲工夫在这里跟我闲聊。我心想自己已经在这里打扰了不少时间,也该回去了,连忙跳下了床,准备离开。 不过,离开之前,我还是想问一问文歌的情况。但是我又不好意思直接问晓晓,只好拐着弯问那救护车里的病人。 晓晓看了我一眼,一下子就看穿了我的把戏。 “人家害你晕倒了,你还这么关心别人,真是不容易啊?”晓晓在讽刺我,任谁都听得出来。 “就算口问问,你忙你的,我先走了。”我干笑了两声,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 我以为她不会在跟我说什么了,没想到她却还是和我说了文歌的事情。这点还真是让我意外,我都不晓得她是怎么想的。 我在看到其中一个人从救护车上下来的时候,他浑身是血,于是就晕了过去。我这一晕,无疑是给救护工作造成了阻碍,还挡住了救护通道。当时千钧一发,文歌只好让其他的医生先帮忙,自己把我从地上抱起送到急诊室,还叫了晓晓来照顾我,自己才离开去做手术的。 那起交通事故不是很严重,就是血流的恐怖了一点,其实没伤的多种。经过及时地抢救,他们都脱离了危险。我算是松了一口气,幸好他们没事,不然我今天晚上一定会做噩梦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晕了就晕了,半天还不醒,害得大家又替我操了一把心。 文歌不确定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想等我醒了再去休息。不过他做完手术之后,已经累得不行了,最后晓晓实在看不下去了,将文歌赶去员工的休息室里,现在估计已经睡着了吧。 真是不好意思,没想到我给大家带来了这么多麻烦啊。可是?晓晓身为文歌女朋友,她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事情呢? ------------ 第六十五章 各有所需 如果有一天,你能把过去的事情当成一个故事,然后平静的讲给别人听,那么恭喜你,这代表着你已经放下了过去。 文歌看样子真的累得不行了,就这样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们医院也真小气,怎么休息室里连个躺的地方也没有啊!我看了一圈,发现房间里只有几张沙发。文歌靠在那里,身上盖着自己的外套,倒是睡得十分香甜。 我蹑手蹑脚地关上门,轻轻地往文歌靠得那个沙发挪去。他睡得很熟,均匀的呼吸声接着传了过来。我在他旁边蹲了下来,趴在沙发的一边,仔细地观察着他的睡姿。 文歌,你这个骗子,你说你现在和于晓晓在一起了,可是事实根本就不是这样的。 难道,你就是为了让我伤心难过,所以才要编出这样的谎话吗? 我看着他熟睡的面孔,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梁,他的嘴唇,都是那么让我眷恋。我曾经那么了解他,那么喜欢他,可是现在我却一定也不懂他。文歌,你为什么要这个样子呢? 你知道吗?你这样做并不是在折磨我,而是在惩罚你自己啊! 晓晓跟我说,她和文歌并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文歌对我这么说,完全是在撒谎。而晓晓自己也很清楚,文歌从头到尾都不曾喜欢过她,他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是想气我。 没有谁会一直在原地等待一个人,晓晓没有那么傻,会一直等待一个根本不会回头的爱人。晓晓跟我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至死不渝的爱情,好吃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吃腻,而再爱的人也终有激情退去的一天。 事情过了这么多年,当事人的心态恐怕早就发生了变化吧!况且,当时那分不清楚原因的爱恋,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淡去。大部分人的初恋都会变成过去,何况是一件不被肯定的单恋呢!晓晓早就放下了当年文歌对待她的冷漠,而是选择而来重新相信爱情。 是我没有看透,还以为这么些年,晓晓仍旧对文歌念念不忘。想想我这些年,才发现那个执着的人原来是我。 “我们当时都太年轻了,发生屁大点事就跟天塌下来似的。其实我当时也没有多喜欢文歌,不过就是因为他喜欢你,我心里嫉妒的要命罢了。”晓晓拍了拍我的肩膀,略带遗憾的说:“我当时是多么傻啊!没有得到爱情,反而把友情也弄丢了。” 晓晓的一番话把我惊呆了,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豪迈了,简直和我印象中的晓晓判若两人。以前的于晓晓敏感细腻,说话轻声细雨,动不动就脸红。而现在的于晓晓自信大方,当得了女神,又称得上女汉子。 我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了,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改变很对东西啊! “是我对不起你。”相比之下,我就小家子气多了:“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一定---” “你用不着对我说sorry。我现在很幸福,有一个爱我的男朋友。要不是你啊!我现在说不定陷在和文歌---”晓晓笑着耸了耸肩,看起来十分轻松。 “不是啦!我想说的是,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一定不让你接触文歌,那样你就不会被他荼毒了啊!”我一本正经地打断晓晓的话,惊得晓晓张着嘴,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 我有说错什么吗?晓晓怎么摆出那种见鬼了的表情啊?我只不过是说出了心底的真话,难道这也不对么? “姜米欣,你不是吧!现在竟然说这种话?”晓晓摇着头,十分无奈地说:“你还想把文歌这家伙藏起来,一辈子不让我发觉。还真有你的!算了,我知道你很喜欢他,我才懒得跟你抢呢!”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我连忙解释起来,不过好像怎么说都是欲盖弥彰的借口。 天地良心啊!我真不是那么变态的人。 好在晓晓现在已经有了一个男朋友,好像是个拳击教练。我脑袋里顿时浮现出了一个身材健硕,提个魁梧的纯爷们。我有些担心,晓晓这么弱小,她的男朋友那么厉害,要是发生家挺暴力怎么办? 不过,事实证明我的担心好像是多余的。 晓晓的男朋友知道晓晓今天晚上值班,于是带了宵夜特地来探班。我们正巧说起他,他本人就来了,简直比曹操来得还有及时。我仔细打量了一下晓晓男朋友,他本人果然是长确实如我猜测地一样结实,身上那肌肉绝对正点。不过他长像很清秀,没有我想像中那么凶神恶煞。 他得知我是晓晓的老同学,还硬要那他带过来的小吃招待我。我半推半就着吃了一些,感觉自己和晓晓又回到了往日要好的关系。 晓晓眉眼之间全是藏不住的笑意,而对方看他的眼神里也全是数不尽的温柔。这两个人看起来真幸福,让人心里真的好感动。 原来每一个人都会遇到一个人,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出现在你的生命里。他就是你生命中那个对的人,其他的人全部都是过客。现在你需要做的,就是耐心地等待他的出现。如果他已经出现了,就请好好享受他给你的温暖吧!也请你好好珍惜现有的幸福。 大家都这么幸福,真的好圆满啊。我不由得开始感慨,是不是故事就该这么谢幕了呢? 拳击教练看着晓晓吃完了他带来的食物,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而晓晓送走了男朋友之后,也要继续工作了。临走之前,晓晓带我来到一个房间门口,给我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 文歌就在这个房间里,可是我见了他的面该说些什么呢? 我要质问他为什么要骗我,还是询问他躲避我的理由吗?这太不合理了,这种问题根本就不需要问,而且即使我问了,他也不会回答我。 好在他现在睡着了,我也可以趁着这个空白的时间好好思考一下。 或许,我就不该来这里。 七年之前,是他选择离开了我,离开了我们原本该拥有的生活。现在,该还我离开了吧!我的离开才能还他应有的幸福。 ------------ 第六十六章 专业砸场 避得掉的事情都不是什么大事,躲不开的事情逃避也没有用,所以安然接受这一切吧!谁又说得准故事的结局呢! 二月十四号很快就到来了,对于很多情侣来讲,无非是过一个节日罢了,但是这天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日子。今天是陈市长夫人的生日,也是陈原先生的相亲派对。 公司特别吩咐我,这场宴会的重要性,千叮嘱万嘱咐我一定要严肃处理。 其实无论是对于公司来讲,还是站在陈原的立场上来来说,我都不是一个合适的人选。你看啊!公司是要找一个能肩负公司生死存亡的设计师,而陈原是要找一个救他于水火中贵人,和你显然我并没有以上两种性能。 我就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角色,为什么大家非要对我委以重任呢? 唉!不过事已至此,我也没有办法了。要维护两边的利益,又不能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着实是难为我了。 最后经过我这段时间的苦思冥想,还是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不过这个方式有些冒险,搞不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 没有冒险的人生不是完美的人生,况且他们既然这么没脑子要把事情交给我,就要为此承担风险。现在,我们一起来祈祷,希望今天大家不会变成世界末日吧! 这天,风和日丽,万里无云,到处都透着和谐与宁静的气氛。我早上出门的时候,对着湛蓝的天空许愿,但愿这不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奏。k市某五星级酒店被全天包场,为的就是举办一场别开盛宴的生日宴会。 现在有请k市前任市长陈创南,夫人李秀秀以及他们的小儿子陈原出场。今天的宴会,我还是采用之前我设计的那个方案,走的是温馨浪漫的路线。陈市长在主席台前面发言,台下频频鼓掌,看起来和普通的宴会没有什么两样。 今天来的都是些高官显贵,还有些商场上的名流,咋一看还以为是什么商业酒会呢!不过,实际上我看到的就是家长们带着女儿来参加市长家举办的选秀活动。被选上的秀女就能嫁入陈家,从此过上勾心斗角的深宫生活。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难道是陈市长的讲话太无趣了,我的思路竟然穿越了好几个空间! 好不容易陈市长讲完了,音乐声想起,主席台后面的突然缓缓落下一块幕布。陈市长和其夫人茫然地互看了一样,不知道怎么多出了这么一幕。他们的计划是,说完前面的开场白,就进入今天的主题,陈原的相亲活动。 不过台下的观众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场面倒是很适应,个个都伸长了脖子想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陈氏夫妇结婚三十年,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风浪,做成一个视频还真是费了我一番脑经。此时透过大幅的投影仪播放出来的效果,看起来还真不错,市长夫妇两的眼神渐渐迷离起来,估计是勾起了太多的回忆吧。ok,第一回合算是安然度过。不知不觉中,陈原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对我竖起了大拇指。我朝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等着看好戏吧。 我把他们的过往像放电影一般呈现在了大家面前,这也可以算是一道预防针了。大家心里此刻应该有了一些心理准备了,但愿等会我做出的事情不会吓到小朋友。 其实,宴会进行到现在这个阶段,已经没有我什么事情了,但是我还是很紧张地在角落里观察着。别看现在场面十分融洽,各界上层人士以及各类名媛互相问好。其实这觥筹交错之间,不知道影藏着多少谎言与阴谋。 视屏看完,一片掌声响起,我就当是夸奖我做视屏的技术很好了。 接下来音乐又想了起来,大厅中央已经有人开始跳舞。当然,这是我请来的工作人员,很快他们的舞步就感染到了其他人,大家纷纷加入了跳舞的庞大队伍之中。 不过,今天才参加宴会的大都是些年轻的小姐,这样一看舞伴就不够用了。陈原的父母一定会介绍漂亮的妹子给他认识,让后劝说他邀请对反跳舞。 好吧!重点来了,今天我们的女主角要出场了。 大门缓缓地被推开,从那扇门外走进来一个穿着白色晚礼服的女孩,让头发高高挽起,肌肤雪白,在酒店温馨的灯光下更显得温柔高贵。我不禁咋舌啊!这丫头片子,打扮起来还真是那么回事呢。这孩子早熟啊!怪不得会和陈原好上,果然是注定的。 肖筱雅一出现,立刻成为了全场的焦点,大家纷纷猜测这个美丽的女孩到地是什么人。陈氏夫妇也是一头雾水,愣在那里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 只见陈原径直朝筱雅走去,伸出右手做了一个邀请她跳舞的收拾。筱雅微微一下,欣然接受了。就这样,两人旁若无人地在舞池中跳起了舞。 我忍不住又要咋舌了,这个肖筱雅果然不是普通人啊!身为一个高中生,竟然比在场所有的名媛都妩媚动人。我不禁开始怀疑起人生了,真不该助纣为虐啊!陈市长夫妇肯定会恨死我的,搞不好还会追杀我!阿弥陀佛,上帝保佑,这一切都是这两人搞出来的事情,与我没有什么关系。 在大家纷纷猜测的时候,幕布上又重新出现了精彩的瞬间。陈原牵着肖筱雅的手,走到了主席台上。 台下已经沸腾了,大家都不淡定了。 陈原拿起麦克风,开始滔滔不绝地念着,我给他写好的台词。 “很高兴大家来参加我母亲的生日宴会,我是陈原,这是我的女朋友肖筱雅。我知道,我母亲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我找一个女朋友,今天我把女朋友带来了。这个就是儿子送给您的生日礼物,希望您能够喜欢。”陈原一边说,他身后的幕布一边播放着我事先准备好的视屏。 视屏的内容是陈原和肖筱雅的各种瞬间,开心的,吵架的,上课时的,出游时的,反正是应有尽有。大家的注意力已经不在台上的两个人身上了,他们更关注的是视屏里的内容。 我看到有些女士都哭了,真是让人意外啊!这个视屏有那么感人吗? ------------ 第六十七章 高调秀爱 常言道秀恩爱死得快,如果不秀恩爱恐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所以,有时候适时地秀一下恩爱还是很有必要的。 今天我用的这一招,完全是一步险棋,刚开始陈原还死活不同意。不过,在我七嘴八舌,杂乱无章的忽悠之下,这件事总算被我忽悠过去了。 “你说你是不是一个大老爷们,谈个恋爱还不敢公开!”我对于陈原的反应猜测的没错,只好用激将法了:“筱雅啊!你看他,连个公开恋情的勇气也没有,你还是趁早跟他分手吧。” “可是?如果公开了我们的关系,大家不认可怎么办?”肖筱雅被我说的有些松动,可是心里还有些顾忌。 我乘胜追击,连忙跟他们分析这其中的厉害关系:“你们想想,难道你们就这样偷偷摸摸的过一辈子,事情总会有真想大白的一天。瞒得了一时,可瞒不了一世。长痛不如短痛。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博,如果你连下注的勇气都没有,那就甭活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些所谓的大道理对别人讲的时候总是振振有词,但是当事情真的出现在自己身边的时候,便总是身不由己。 “就算我这次能把事情搞砸,可是下一次呢?下一次怎么办。如果事情不彻底解决,让你爸妈彻底打消给你相亲的念头,那这事情就没完了。”我对陈原教育完毕之后,又对肖筱雅说;“如果遇到一点小小的挫折你们就放弃了,那我也救不了你们了。” 肖筱雅看了看陈原,试探性地问:“不然我们就听米欣姐的话吧?” 陈原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 “我今年的高考一定没问题的。等我考上了,你爸妈应该也没有什么理由反对了吧!” 肖筱雅接着说道。 “哎,好吧!现在只能司马当活马医了。”陈原叹了口气,只有妥协了。转念一想,他又问我:“你有多大的把握这件事情能够圆满成功?” 我也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说服他们两位祖宗了。不过要问我有多大把握,这还真不好说。我哪里有什么什么把握啊!这件事情无非就两个结果,一个是拍手赞成,一个是坚决反对。 “八成把握!”说这话的时候,我自己都抖了三抖。 牛是不是吹得太过了啊!要是最后的结果太混乱了,我是不是会遭到三方面的追杀啊!算了,现在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不过,我冒昧的文一句,筱雅准备报考那所大学啊?”听说这小丫头片子成绩不错,就不知道好到那种程度了。 “去年发挥有些时常,差一分就能上清华了。今年我还是这个目标,应该没什么问题,我的状态调整得差不多了。” 肖筱雅貌似随口的几句话就把我给惊艳到了。 丫头,你赢了,你可是有早恋资本的孩子。我对你彻底是服了,你和陈原简直是天生一对。 陈原不愧为做老师的人啊!我交给他的台词就那么几句,他竟然自己又讲了近半个小时。本来我的安排是,宴会的钱半部分我们走温情路线,让大家放松心情敞开了吃喝玩乐。然后,再安排肖筱雅的突然出现,制造一些悬念。最后,在大家的猜测和惊讶之中由陈原讲述他们之间的感情经历。 如果大家要认为陈原是一个变态老师,专门荼毒自己的学生,那事情就不好办了。不过既然话已经讲出来了,但愿大家可以看到他们之间的真爱,从而接受他们。 真爱不分国界,不论出身,不管年龄,只要他们是真心相爱,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 陈原把他们之间的事情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从他们相识相知到相爱,细节清晰,思路明确,完全就是数学里的验证题。我是让他们秀恩爱来着,这样可以让大家被感染到,不过他这样会不会太过了一些,弄不好真的会弄巧成拙。 在场的人鸦雀无声,默默地听着陈原的爱情故事。大家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给吓到了,任由陈原滔滔不绝也不见人阻止。见到眼前的情景,就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陈市长,也露出了慌张的神色。 而市长夫人干脆晕了过去,场面一下子变得混乱了起来。 我一下在也慌了神,心想这次事情闹大了,看来我的职业生涯要彻底完蛋。现在这个情况,我是不是应该赶紧溜走? 不过,市长夫人也不是吃素的,很快就清醒了过来。 大家一窝蜂的全涌到了夫人身边,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陈原牵着肖筱雅拨开了人群,走到他爸妈身边,就跪了下来。 人群里一下在就炸开了锅,我欲溜走的脚又缩了回来。 这是唱的哪一出,我可没有教他们下跪啊! “妈,是儿子不孝,让你操心了。”陈原跪在他母亲面前,眼圈都红了。 李秀秀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前一秒还端着陈市长给她倒的白开水,后一秒那装水的杯子就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连连后退了好几步。 这下不好了,市长夫人发脾气了,场面好混乱。这可怎么办啊!今天在场的还有不少记者,估计他们的头条不用愁了。 明天k市日报上一定会出现类似“前市长幼子有悖道德与迷途少女上演不伦师生恋”,这样的头版标题,旁边还配有照片。人证物证聚在,不怕犯人不招供啊! 什么招供啊!我又跑题了! “你这个逆子,你瞒我们瞒的这么苦,你真是----”陈市长显然也很激动,话也说不全了。 肖筱雅有些害怕,躲在陈原的身后,表情十分难过。 一旁的记者拍照就只要拍疯了,我刚才还看他们坐在角落里,几乎个个昏昏欲睡。没想到八卦一出现,个个满血复活,精神头比我还足。 虽然有保安拦着,但是记者通同志们还是很有敬业精神的,直到被轰出去还死守着自己的照相机。果然是一群很有有职业操守的好同志,应该给他们三十二个赞。 ------------ 第六十八章 峰回路转 天无绝人之路,你怎么知道现在所看的绝境,不是下一个道路的转折呢?接下里的风景会更美好,等着你不断地探险。 现在尴尬的场面该怎么解决呢?要不要我过去解释一下,说这一切只是一个误会?所有的这一切,只是我跟大家开了个玩笑而已。其实,陈原是个gay,他才不可能喜欢小女孩。 不行不行,要是这样说的话,市长夫人肯定会气血攻心然后直接挂掉的。我可不想闹出人命,到时候真的要跑路了。 “在一起,在一起----”我还在纠结事情该怎么办的时候,人群中突然爆发出这样的声音。 我没听错吧!难道是我幻听了? 事实证明,我的听力没有出现问题,而是大家的脑袋出了问题。 市长夫人缓缓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热泪盈眶地将地上跪着的两个人扶起来。不不知道她脸上的表情到底什么时候从悲痛转化成了欣慰 ,那一脸慈祥的样子,别说是肖筱雅了,连我这个外人看得也慎得慌。 难道市长夫人为了不在外人面前丢脸,决定先抗下这件事,让后等回去以后再收拾这两人? “儿子呀,你可真不懂事。你有女朋友了怎么也不早说,还藏着捏着,害得我和你爸都快急死了。”李秀秀拉过儿子的手,絮絮叨叨地说起他替陈原物色女朋友的事情。 哎哎,往事就不多提了,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反正事情已经被我搞砸了,陈夫人你要是生气就直接说吧!再这么憋下去会造成内伤的。 “就是嘛,要是知道你有女朋友的话,咱们哪还用这么大费周章地替你安排相亲!”陈市长也发话了,而且说得情真意切,演技绝对一流。 陈原有些懵了,望了望身边的女友,见肖筱雅也是一头雾水,顿时又跪在了这二老面前。 “叔叔阿姨,你们不要生气,我知道你们一时之间还不能接受我和陈老师之间的事情。但是我们之间是真心相爱的,希望你们可以认同我们。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反对我们,但是我们真的希望得到你们的祝福啊!”一直沉默不语的肖筱雅,再也忍不住开口了。 我本来想让她表现出柔柔弱弱,一副小女人的形象,在未来公公婆婆面前尽量少说话。这个李秀秀可不是普通,而且自古以来婆媳关系十分让人头疼。我不然她讲话,也是怕她说多错多,以免让事情更加棘手。 不过,好像我的想法对于这一家子人都变得很不合理。肖筱雅一开口,又占尽了优势。 市长夫妇表现出对这个女孩子极大地欣赏,认为她敢爱敢恨,不畏艰辛,才貌双全。最重要的是,李秀秀觉得这个小丫头有一股子别人没有的抗压力,颇有她当年的风范。 这也太扯了吧!陈夫人是不是气糊涂了,到底她从哪里得来的这些结论啊? 反正无论我信不信,事情就是这样了。陈夫人对肖筱雅这个准儿媳妇一见入如故,喜欢得不得了。而陈市长也对陈原的做法树起了大拇指,说他敢作敢为,十分有男子气概。 “妈,您真的不生气?”陈原有些不确定,语气里还是透着担心。 “我生气做什么?看到你们现在这么甜蜜,妈妈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李秀秀哈哈大笑起来,心情似乎好得不得了。 “可是?您刚才听到这个消息不是一下子气晕过去了吗?”害得大家都出了一身冷汗。 “哎呦,我那不是为了今天出席宴会的时候能漂亮一些,见了好几天肥。这不,今天早上我没吃东西所以----”李秀秀捂着嘴,有些不好意思再往下说。 “那您刚才还摔杯子,不是在发脾气么?” 肖筱雅也有些不相信陈夫人突然转变的态度,总觉得乖乖的。 “哎呦喂,我的傻孩子啊!我刚才那是手滑了。”李秀秀一副无奈的样子,看着陈市长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你们两个也真是的,也不早点说,害得我们老两口这么操心。你妈和我得知你们的事情都太激动了,所以刚才才有些语无伦次。”陈市长一扫刚才的严肃表情,此刻变得格外和蔼。 “所以,我们可以在一起了?”陈原和肖筱雅对望了一眼,异口同声地问道。 陈市长夫妇微笑着点了点头,也异口同声地回答道:“为什么不呢?” 随后人群中爆发出连绵不绝的鼓掌声,大家一起喊着“在一起,在一起”,那场面甚是诡异。 这是个什么情况,我怎么有点找不着北了?感情市长夫妇不是在圆场,而是真情流露! 无论如何,今天我的任务算是顺利完成。这场相亲算是彻底被搞砸了,不过我的功劳算是只占了其中的一点点,真正重要的是他们两个自己的努力。我的计划再好,也并不一定符合他们的情况。能够在困难险阻面前,勇往直前,哪怕前面是万丈深渊也丝毫不畏惧。哦想,大概是他们两个人的勇气感动了全场吧。虽然这样的事情发生枫儿概率不是很大,但是他们是幸运的。 陈原并有被冠上衣冠情兽的骂名,反而获得了教师小情圣的称呼。在场的年轻女士,本来是来参加相亲活动,却意外地被陈原对肖筱雅的真情所感动。所以,今天是完美的一天,他们没有受到责备的唾弃,而是获得了掌声和祝福。 当天,陈原就肖筱雅订婚了。我作为他们爱情的见证人,很荣欣的见证了这一幕出乎意料的结局。市长夫妇表达了对我真切的感激,也答应了把下半年本市几个大项目的广告代理交给我们公司。 第二天,k市人民日报上,真的就报道了陈原闹出的这一档子事。不过我好像猜错了,因为这天的头条话题,写着的却是“双喜临门:市长夫人情人节生日宴变成儿子浪漫订婚宴” 一切都顺利结束了,陈原和他的女朋友过上想要的生活,而公司也成功渡过危机。我不敢说我功劳最大,但是能够做到两全其美还真是我没有想过的结局。 或许现在,该是我退场的时候了。 ------------ 第六十九章 番外一(霍峻) 我叫霍峻,是个室内设计师,今天是我结婚的大喜日子。我的女朋友叫做肖玲,她是一个会计师,我们是在朋友的婚礼上认识的。而今天,距离我们认识的日子,还没有半年的时间。 肖玲是个脾气很火爆的女孩子,还带着一些女汉子特有的气质。在认识我之前,她特别爱逞能,从来不在别人面前表出柔弱的一面。可是?认识我之后,她的朋友都说她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因为我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子,所以她抛弃了原本一头帅气的短发,用心留起了长发。因为我喜欢温柔善良的女孩子,所以她丢掉了衣橱里五颜六色的运动装,换上了白裙子和高跟鞋。因为我喜欢吃辣的事物,所以她就算再不喜欢也会笑着和我一起吃火锅。 所有的这一切,都不过只是因为她爱我。 可是我却不够爱她,之所有说不够爱,而不是不爱,那是因为,她的爱深深地感染了我,让我不得不去爱她。 刚开始的时候,我对于这个热情的女孩并没有多大兴趣。她几乎疯狂的行为,让我感到一阵莫名的烦躁。我不喜欢她主动讨好我的样子,爱情的世界里不该人人平等吗?为什么要一方卑微地迁就其中另一个? 我开始刻意地回避她,希望自己这种冷漠的态度能让她知难而退。但是,我想错了,肖玲非但没有被我这种态度所逼退,反而越挫越勇。我承认她太强大了,无论是外在还是内心。我被她强烈的攻势逼迫的连连后退,最后不得不打开城门,缴械投降。 和肖玲在一起之后,我开始体会到被人爱是一种什么滋味。过去,我也谈过几场恋爱,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疾而终。 我不明白,难道我不顾一切地对一个人好,也是一件不对的事情吗?很快,肖玲就为我解答了这些疑惑。是的,如我所想,成为了肖玲的男朋友之后,我很轻松。她是个自主的女孩子,不但不需我的照顾,反而时常来照顾我的饮食起居。我渐渐发现,她和我真的是一类人,过去我也是这么喜欢为别人操心。 两个月之后,肖玲就搬来和我住在了一起。被人照顾的日子自然过得悠闲自在,每天什么都不用操心,一下班回就有热腾腾的饭菜,这让我漂泊多年的心有了一个家的感觉。 或许我一直在寻找的,就是这种感觉吧!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肖玲对我的爱太过偏执。虽然她表面上对我百依百顺,但是她总有办法把我逼到墙角,让人一点喘气的机会也没有。 她爱我,这一点本身没有错,但是占有欲太强的话,真的让人受不了。刚开始如果我和哪个女性朋友举止亲密了一些,她就乱发脾气。我只当成她是在吃醋罢了,哄哄她这件事情就算过去了。后来,事情发展成我和哪个女同事多说了一句话她都要闹上一整天。 我的大小事务,无论巨细,她都要了如指掌。我没有告诉她的事情,她都有办法得一清二楚。 她只是一个会计师,又不是情报局的人,真不晓得她是怎么把我小学时代的成绩单都找了出来,甚至我交往过几个女朋友的底细她都一清二楚。我觉得她太可怕了,在她面前我完全没有隐私。 我们之间闹得最严重的一次,就是她把米欣弄伤了。 姜米欣是我的前女友,在大学的时候,我们度过了一段十分难忘的时光。毕业的时候,我们分手了,自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交过女朋友。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对她到底抱着一种什么心态,但是至少我曾经爱过她。虽然她没有我爱她那么爱我,但是我们之间有过的感情,是任何人也不能替代的。分手之后,我和米欣就没有再见过面,如今我们因为工作的原因又见面了,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的旨意。 我很怀念我们之间的所有,但是我没有想过要抛弃肖玲,要和米欣重修旧好。可是?肖玲不相信我,她喝了很多酒,跑到我们面前打闹了一场。 米欣的头被撞了,但是她没有责怪肖玲。我很高兴,这些年她没有改变,还是很以前一样善良。 我对肖玲很失望,决心以她分手。别说我和米欣没有什么了,就算有些什么?她这样做也太过分了。我受够了每天被她监视的日子,我是一个人,不是一件物品,我要有我的自由。 肖玲默不作声,只听我一个人在客厅里发火。当我说起分手的时候,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表情十分哀怨,但是她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冲回卧室,并且锁上了房门。 我平复了一下心情,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我就去敲房门,可是肖玲并没有理会。我心想不好,急忙撞开门,这才发现肖玲拿水果刀割腕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我才得知肖玲得了抑郁症。 近段时间,肖玲的情绪变化无常,而且整个人都变得很不对劲,刚开始我还以为她只是心情不好,没想到事情会这么糟糕。 医生说,她的情况不是很严重,但是如果不及时治疗的话,病情恐怕会恶化。所以,在这段时间,最好不要刺激她。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冰凉。 肖玲那么乐观坚强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得了抑郁症呢?我还是没有办法相信这个事实,可是躺在病床上的那个人提醒着我,这一切都是真的。肖玲躺在病床上,脸色惨白,而我就是那个把她变成这个样子的罪魁祸首。我心里一阵愧疚,想起就在刚刚,我竟然还说要和她分手,顿时觉得自己简直就不是人! 我在医院里就这样受着肖玲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她醒来的时候,好像什么事请都不记得了。我告诉她是她削平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手,所以我才送她来了医院。肖玲似信非信地看着自己缠着纱布的手腕,陷入了无尽的沉思。我怕她瞎想,于是就给她讲起了笑话。 不过,我讲的笑话一点也不好笑,肖玲听着听着又睡着了。 ------------ 第七十章 番外二(霍峻) 肖玲的事情让我的生活一下子全乱了,我既不能丢下她不管,也不知道如何面对她。 原来,一个人对你太好,也会变成你的负担。我开始反思,想起自己从前的经历,发现这一切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是否注定有这样一个人,会让我结束这场毫无意义的拉锯战,开始另一种生活呢? 医生说,肖玲的病情不是很严重,只要稍加调养就能控制住。 一直在忙活肖玲的事情,我也没有顾得上米欣的状况。她的头撞到了桌子上,当场就流血了,冷静下来之后,我才想起担心她。有时候觉得人生真的很奇妙,以前我从来都是以姜米欣为中心,什么事情都把她摆在第一位。她一笑,我就会高兴好几天;她一哭,我就会难过好几天;甚至她皱一下眉,我都会担心好几天。可是现在的情况却完全不一样了,我忙完了所有的事情之后,才想起了她。 肖玲的鲁莽让我十分头疼,我对米欣很抱歉,她是无辜的,根本就不应该卷进这件事情中来。所以,我没打算让她知道肖玲得病的事情,就算她知道了也无济于事。 后我去找她,想要就肖玲的事情跟她道歉,但是她说她没事。即使她这样说了,我心里也很不放心。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就算她不知道肖玲的情况也不会和她计较的,但是我和肖玲两个对她的歉意是真的。 她的额头上留下了一块疤。虽然颜色不是很深,可是却真实存在着。女孩子都爱美,可是那块疤痕就像烙在了我的心里,让我十分不舒服。米欣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随手拨了拨刘海,就遮住了那块疤。但是事情是因为我而造成的,我必须负起责任。 于是我就搜集了一些整容专家的资料给米欣,本来还想给她介绍一个医生,却没有想到她反应这么大。 我本来是一番好意,可是米欣却对我这种做法很不赞同,还与我大吵了一架。我就知道,即使她不生肖玲的气,也会生我的气吧。看来她还是误会我了,我真的不是嫌弃她长的不好看,而劝她去整容的。我只是想弥补我对她造成的伤害,仅此而已。 我问她到底怎么样才肯原谅我,她却说要我和肖玲分手。 当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各种各样的思绪在我脑袋里乱串。我想过各种她开出的条件,就是没有想过这一个。 姜米欣要求我和肖玲分手?这件事情我以前不止一次这么想过,但是现在从米欣的嘴里说出来,我却觉得格外刺耳。 对,在此之前我差一点就和肖玲分手了,她狂热的爱情让我无法呼吸。倒是吗?今天, 在这个地方,我突然明白了,自己心里真实的感受。 我不能和肖玲分手,即使是生气的时候我说过这样的气话,我也不能够这么做。 我拒绝了米欣的条件,她显然很诧异,追问我为什么。 为什么呢?因为肖玲现在得了病,所以我不能抛下她不管?不是这样的,我们之间已经超越了爱情,成为了亲人。这段时间,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肖玲存在我的生活里,她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像浮雕一样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曾经从网上看到过这么一个段子,说是一个男人一生中会遇到四个女人。第一个女人,你爱她,可是她却不爱你;第二个女人,她爱你,可是你不爱她,第三个女人,你爱她,她也爱你,但是你们却不能在一起;最后一个女人,你不一定爱她,但是她却是可以和你走完一生的人。 我的其实也平淡无奇,但是说丰富也挺丰富,前面三种经历我都有过。而最后一个女人,不就是说的是肖玲么。 我告诉米欣,说是因为肖玲更爱我,比她要爱我。 她听了这句话,脸色变得很不好,也许是戳中了她的心事吧。她一口咖啡喝到一半,全部撒了出来,自己还被呛到半死。 真是个神经大条的姑娘,过了这么多年还是没有一点进步。在大学的时候,每次我们一起吃饭,她都特别想表现得和淑女,却每次都把自己搞得很狼狈。就像今天一样,本来是很小口的抿了一口咖啡,却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 这个傻瓜,这些年没有我在她身边照顾她,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过来的。 “对不起,霍骏。”姜米欣夺过我递过去的纸巾,慌忙拿起她的包,丢下这句话就匆匆的离开了。 她对不起我什么?至于像见了鬼一样逃离吗?要说对不起的人,应该是我才对,曾经许诺给她的未来,我没有办法实现了。 那一刻,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和肖玲结婚,一生一世我都会对她不离不弃。 米欣,你曾经问过我,为什么当年我会为了前女友打架,还差点毁了自己的前途。我一直没有告诉你,为此你很不开心。虽然你嘴上不说,但是我知道你很介意。 你觉得我一定很爱小甜吧!所以才会为了她不过一切。我曾经有这么以为,以为我最爱的人就是田小甜,除了她我再也不会爱别的女孩。可是人生那么长,以后的道路上有那么多的未知数,谁又能预测未来会发生的事情呢! 我遇上了你,或许是意料之外。 我爱上了你,或许是情理之中。 我离开了你,或许是命中注定。 正是因为我爱你比爱她多,所以我才会感到抱歉,我想只要我还给她最后一个人情,就能安安心心地爱你。 最后,我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米欣却不再相信我。 我大四那年,米欣和我已经矛盾重重。和所有校园情侣一样,我们面领着来自四面八方各种各样的问题。那时候我忙着找工作,又要敢着做毕业设计,忙得不可开交,可是米欣却一定也不理解我。 她却缠着我要我帮她修改漫画稿,我不耐烦她还发脾气不理我。米欣的画工很扎实,但是她说投自己的漫画入市场以后一定会深受年轻人喜爱,这一点我就不是很确定了。 ------------ 第七十一章 番外三(霍峻) 其实我一直很支持米欣的这些小爱好,我认为她无论做什么?只要不影响学习和工作就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我们学设计专业的,对于漫画这一块也不是很陌生。 不过,画漫画不是一条简单的道路,有多少师兄师姐中途被迫转行。而且我们的近几年国内的漫画市场又不是很景气,我不过是不想看见她走弯路。所以我不想让她把过多的经历放在这个方面,而是想叫她多考几个证书,以便将来工作的需要。 可是?米欣很固执,认为我看不起她的理想,总是和我吵架。 我本来就忙得不可开交,哪里还有心情陪她一起玩这种小情调。我不想和她吵架,干脆搬去了实习单位的宿舍,很久都没有回去学校。我想,我们两个都需要一点时间来冷静一下。 刚开始米欣还会天天打电话给我,我时常因为工作关系,没有办法及时接她的电话。其实我真的不是有意不理她,只不过那时候我真的很忙。米欣终于不再频繁地电话让我开始有些不安,回拨过去之后却一听到的是是忙音。没想到这一次的冷静,让所有的感情都冷却了下来。 六月份,我即将从学校毕业了,可是米欣却没有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 大家都穿着学士服兴高采烈地在外面拍照,去却一个人焦急万分地给她打电话。我一遍一遍德拨打她的电话,收到的却一直都是忙音。在我急的快要抓狂的时候,米欣终于接了电话。她说她身体不舒服在寝室里睡觉,不能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了。 我当时如坠冰窖,握着手机听着从那头传来的忙音,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她说她身体不舒服?说给谁听谁会相信呢!每次她找借口都是用的这招,我会不了解她吗! 我当时就一个感觉,姜米欣一定是不再爱我了,所以她才这个样子对待我。 可是现实比我想象的还要残忍,恐怕我应该把那个“再”字去掉。一个人的心那么小,只有装下一个人的位置,若是硬要加一个人进去,得到的只是一块不太完整的碎片。 一个人的心若是碎成一片片一片的,那就代表她已经没有了心。一个没有心的人,你怎么能要求她把心交给你呢? 给你最好的爱是手放开,时至今日我终于明白了这句歌词里面包含的意义。只不过这里面包含的心情太过苦涩,若是可以重来,我宁愿一辈子不要体会这种感觉。 时间是治愈一切伤痛的唯一解药,当时间悄悄溜走,剩下的只不过是岁月沉淀下来的回忆。我们再次重逢的时候,心脏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悸动。或许这就是成长吧!我们的内心已经成长得足够成熟。 当一个男人决定安下心来的时候,他就会选择结婚。 肖玲的病情逐渐有了好转,经过了这一系列的事情之后,她变了好多。我不知道是不是药物的缘故,她比从前文静多了,也不那么疯狂的计算着和我之间的是非对错。这看起来或许是件好事,但是我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太对劲。这种感觉就好像玻璃杯被打碎了,然后你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粘好了,但是破碎的东西就算复原得再好,它也不是原来的那一个了。 做出结婚的决定,并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我是经过深思熟虑。结婚的理由不是因为责任,果然也不是因为爱情,只不过是想找个家,让自己的心安定下来。或许,这些话听起来让人不那么舒服,但是这确实是此刻我心里最真实的感受。 那天我在米欣家门口徘徊了很久,我拿着请帖想着千万种她知道这个消息后的反应。我的手抬起了又落下,原来要通知她来参加我的婚礼是这么困难的一件事情。 她会表现的很惊讶,还是很淡漠?不过,我最担心的是她会不会来参加。说时候,当初写请帖的时候,我还考虑了好久要不要给她发帖子。姜米欣对我和肖玲来说都太特殊,她无论来不来都好像说不过去。 她来了,我当然很高兴,表明她真的在祝福我们。可是她来了的话,万一刺激到肖玲,后果不堪设想。要是她不来,我自己的心里也过不去,这么多年了,总该对过去做个了断 。不过,纠结再三,我还是决定亲自上门送请帖。来不来是她的事情,同步通知她是我的事情。 就在我尴尬万分,在她家门口进退两难的时候,米欣的妈妈回来了。她拎着许多菜,见我突然到来,便邀请我一起吃晚饭我以前也经常来米欣家,更爱吃米欣爸爸烧得一手好菜,只不过这都是以前的事情了。 我说明自己此次的来意,米欣的妈妈脸色陡然一变,露出十分遗憾的神色。 时间已经过去,我们都回不去了! 那天我还是没有见到米欣本人,阿姨说她出去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自从那天我介绍整容医生给她之后,我们就没有再就见过面。 这样也好,她不在家,我也省得尴尬,见了面也不知道说什么。 结婚的日子是二月十四日,情人节。 也就是同一天,k市前任市长夫人过生日,米欣负责策划她的生日宴会。米欣说这个项目不仅对她们公司,对她个人也很重要,所以她需要在现场盯着。虽然是在电话里,我还是听出了她的纠结。此刻,手机那头的米欣,一定也是考虑了很久,才下决心打这个电话的。 她解释半天,说自己真的很想来,只要那边事情一结束,就立刻赶过来。我笑着说没什么?人可以不来,礼金一定要送到。米欣听了我这话,愣了两秒,然后大声地保证,一定给我包个大红包。 什么红包不红包的啊!我们两个人什么时候都学会了口是心非呢! 米欣到底还是没有来参加我和肖玲的婚礼。虽然在我的意料之中,不过还是让人有些遗憾。 ------------ 第七十二章 番外四(乐婕) 我的名字叫乐婕,其实你也可以叫我另一个名字,李莎。 不过大部分的人只知道我叫乐婕,因为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用过李莎这个名字了。有另一个叫做李莎莎的人,和我还有我们家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如果按照米欣的说法,就是久到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我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我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我是他们的独生女,和所有普通得小姑娘一样,我任性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小孩子的世界很单纯,但是也很执拗。 突然有一天,一个自称是我爸爸女儿的小女孩来到了我的家,彻底打破了我原本平静的生活。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对于当时天真单纯的我,打击之大可想而知。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结果。我的爸爸因为一个不速之客就抛弃了我和妈妈,他说过自己会回来的,可是他却食言了。 曾经我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活在怨恨里,我不明白自己究竟为什么会遭遇这一切。他们离婚了,我跟着妈妈,然后我们搬离了原本住的地方。后来妈妈认识了另外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对她很好,对我也很好。我曾经对着天空许愿,希望他可以成为我的爸爸。没想到后来我妈妈真的和他结婚,然后他就真的成了我的爸爸。 从此之后我不再叫李莎,我有了一个新的名字。我叫乐婕,我的人生从那一刻起我的人生翻开了新的篇章。 认识我的人都说我美丽大方,聪明自信,可是他们都只看到了我身上的亮点,我内心的伤痛却从来没有人知道。 我不喜欢对别人述说自己的不幸,那样就好像是把自己的伤口扒开在人前展示,最后自己的伤只会越来越严重,换来的却只是一两声简单的叹息。我不擅长伤春悲秋,只不过是我习惯了把自己隐藏起来,即使痛的不能呼吸,也要微笑地面对明天。 其实我的自信并不是天生而来,而是后来在新家里逐渐培养而成的。新爸爸是个幽默的人,他总有办法逗得我和妈妈开怀大笑。我被他毫无保留的爱宠得像个公主,然后我就忘记了原来的自己。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莎莎,她若是愿意,我全部奉送给她好了。 我和李成轩之间的感情,很平常,也很温馨。我爱他,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他爱我,更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情。我们两个在茫茫人海里相遇,然后相知相爱,究竟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初中的时候,我几乎对他的家庭一无所知,但是我却和他成了很要好的朋友。那时候全校都知道姜米欣很喜欢李成轩,我刚开始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惊讶了很久。我去问米欣是不是真心的想和成轩在一起,没想到却被她误会成是故意找茬,还和我吵了一架。我知道她不喜欢我,但是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她对我的敌意来自何处。我们小时候的关系不是很好吗?怎么现在她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呢? 不过,米欣也没有对我做出很过分的事情,我渐渐地开始明白,她对我的这种敌意,不过就是因为羡慕罢了。这个傻瓜,我有什么地方让她如此这般的呢?真是难以理解。 我不怪她的疏远,我相信终有一天,她会看到我的内心。友情不可以勉强,但是至少需要真心相对。 无论米欣有没有拿我当朋友,我都希望能为她做点什么。成轩这个人太慢热了,而且他这人也比较低调,米欣这么闹腾,肯定不会获得他的好感。我从侧面打探过成轩的口风,发现他也不是很讨厌米欣。既然如此,我就时不时在成轩面前提起米欣,想从洗脑这个方法着手。 不过,聪明如他,怎么会看不穿我这些小把戏呢。有一天,我又跟成轩提到米欣如何如何,他表现的很不高兴,还冲我发了火。 “乐婕,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在装傻啊?”成轩打断了我喋喋不休地叙述,脸色十分难看。 “明白什么?”我睁大了眼睛望着他,心想我真的不知道他说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你---唉!算了吧。”成轩神情古怪地盯着我看了半天,最后终于败在了我真诚的眼神里。他像泄了气的皮球,耷拉着脑袋,独自埋头向前走去。 “你今天到底怎么了?吃了火药了?还是不舒服啊?”我赶紧追了上去,还恬不知耻地问他原因。 “你真的那么希望我和姜米欣在一起?”成轩在我百般追问下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抛给了我这么一个问题。 “当然了,我觉得你们两个挺合适的。”我点点头,若有所思地回答道。 “那好,我就跟姜米欣在一切,你满意了吧。”成轩的声音有些发颤,他丢下这句话,就大步往前走去。 我在后面喊他,他也不理我,还走得更加快了。我追了半天也没有追上他,最后只好在后面干瞪眼。 那天之后,成轩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理我。 然后,他就真的和米欣在一起了。 成轩一夜之间似乎变了一个人似的,给米欣补课,和她一起回家,在大家面前也不否认他们之间男女朋友的关系。我认识的李成轩,从来都是一个内敛低调的人,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高调了呢? 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的力量吗? 有时候,成轩喜欢在我面前表现出和米欣特别恩爱的感觉,我当时并不明白他的意图,只觉得这个人演技太一般了,我们都这么熟了,他还想骗过我的眼睛!不过嘛,他们在一起之后,我并没有自己想想中那么开心,反而多了一些担心。 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当时真的傻透了。李成轩的话已经说得这么明显了,我还傻傻搞不清楚状况。他当时一定气疯了, 才会表现出那种神色。 ------------ 第七十三章 番外五(乐婕) 或许每个人年少的时候都会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吧!往后的岁月里当你回忆起过往的种种,都会微微一笑。 我说成轩是个慢热的人,其实不是很准确,其实我才是那个慢热的人。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一直在扮演的角色确实清醒的当局者,迷糊的旁观者。有些人可以很早就看透自己的内心而我却要经历很多事情之后才弄清楚自己的感情。 成轩和米欣之间是不合适的,所以他们最后还是以分手作为结局。 升入高中之后,又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我和米欣的关系也有所缓和。文歌也是我们三人组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想到时隔多年之后,我们三个人还能重新聚在一起。 虽然过程很曲折,我们之间也发生过许多误会,但是我们最后还是最要好的朋友。 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很圆满了,我以为自己看再也不会听说那个人的事情了,可是他就像我生命里挥之不去的阴影。高二那一年,关于他入狱的消息劈天盖地的朝我涌来。我从来不看新闻,更不敢看报纸,听到同学们谈论他的事情,我只能远远的躲开。 李谦是我的生父,就算大家都不知道,可是我自己心里清楚,血浓于水的父女关系是怎么样都摆脱不了的。 我不敢看他的消息,不愿意承认自己和他的关系,假装不关心时事,其实都是一种自我逃避。他意图陷害文歌的爸爸,最后事情败露,他自己进了监狱。这是不是就是老天给他的报应,惩罚他抛弃妻女的无知,更要惩罚他滥用职权的贪婪呢? 他不该得到宽恕,要不然我怎么面对文歌和米欣呢? 他们是我的朋友啊!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有个这样的爸爸。其实我哪里来的那么多自信,都只是装出来的罢了。 这些事情都会过去,我却随着年龄的增长一点一点的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我想我或许应该坦然的面对自己的内心了,也该坦然地把我的一切都告诉我自己身边最亲的人。 李莎莎的出现,成为了所有事情的导火索。她跟我说了一些事情,一时之间,我真的有些接受不了。 她说的没有错,这些都是事情,就算我不想接受,事情都是真真实实地存在这的。原来成轩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他一直隐瞒着我他自己的身世,原来并不是因为他不爱我,而是不想我受伤害。 很庆幸李莎告诉了我这些事情,我不是小孩子了,是非对错我还是能分得清楚的。我虽然生气成轩的隐瞒,但是我不会怪他,因为责怪一个爱自己的人为自己做的事情,是多么不明智啊! 但是,我还是和成轩吵了一架,然后我就借此机会出了趟远门。 其实我只是在为自己找借口,找一个可以旅行的借口,一个可以去看望一个人的借口。 我在那个小城的监狱里见到了他,好像过去的事情都变得不再重要了。我们是一家人,无论发生了什么什么?亲人都是最重要的。也许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身不由己,他的错误可以被原谅,只要你有一颗宽容的心。 那次的短暂旅行,还闹出了一个笑话。 所有的事情,到这里就这画下了一个句号,我们都会幸福的。 我和成轩决定旅行结婚,一来免去办酒席时亲戚之间见面尴尬,二来可以乘此机会好好冷静一下。我们真的应该好好考虑一下接下来的事情,认真规划一下我们两个的未来了。 偷来的闲暇时光总是过得很短暂,我们玩得很愉快,转眼间回来的时间就要到了。 在外面我们都关了手机,不想被外界的因素所打扰,倒也享受了几天没有手机辐射的日子。回到k市的那天,我们坐在机场开往回家的路上的租车上,我打开手机一开,里蹦出了好多短信。我大概扫了一眼,基本上都是些同学发过来的祝福,其中有两条爸妈发过来的问候,还有一条是米欣抱怨自己过年辛苦敢工,我微笑着一一看完,最后一条短信却让我心里一惊。 是个陌生号码,但是我有种很强烈的感觉,这个人是李莎莎。 “你这个不孝女,我爸在天上也不会祝福你的。” 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却看得我心惊肉跳。李莎莎发这样的短信给我是什么意思,难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我赶紧往下翻去,看清了信息发出的时间,正好是前天。 成轩看我脸色十分不好,忙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把短信给他看,他的脸色一下子也变得很凝重。 什么叫在天上?不会祝福我又是为什么呢? 成轩掏出手机,拨了李莎莎的电话,长长的嘟嘟声过后,转入了留言信箱。再拨过去,电话那头却传来了“您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的提示。 我和成轩对望了一眼,感觉事情变得有些诡异,忙给家里打电话。 凑巧的事情总是赶到一块发生了,我刚拨通家里的电话,和我妈话还没说上一句,手机就因为没电关机了。我试着开了几次,也终于因为电量太低,无法拨打电话。 智能手机就是不好,太耗电了,再加上我最近都没有理睬手机,连它该充电了都不知道。我低声骂了几句,心想下次出门一定要给手机充好电。算了,马上就要到家,回去再说吧。 转头看向成轩,他握着他的手机,目光有些呆滞。 我接过他的手机一看,是打给他爸的,电话已经挂断了,通话时间为一分钟。就在我刚才频繁开机的这一会儿,他电话就讲完了啊!真是神速。可是?到底他爸跟他讲了什么事情,他露出了这样惊讶的神色啊! “你怎么了?”我推了推成轩,问道:“成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不要吓我啊!” 成轩欢缓了半天,才找回了自己的理智,他慢慢地转过头来,艰难地张了张嘴,可是却一个字也没有吐出来。 ------------ 第七十四章 番外六(乐婕) 我顿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但是又说不出来到底哪里不对劲。此刻,出租车已经开到我们家住的那个校区门口了。我让司机赶紧掉了个头,往我爸妈家的方向开去成轩 “你干发什么愣!快说话啊!”我急了,心想这个时候你带我胃口干什么啊! “乐婕,有件事情你听我跟你说,但是你听了不要太激动。”成轩想了想,像是有件很难说出口的事情要告诉我。 “你讲吧!我保证不激动。”我是那种容易激动的人吗?你真是太不了解我了。他 “你爸爸,就是你我大伯,他去世了。”成轩看着我的眼睛,说得十分小心。 他去世了?成轩刚刚跟我说李谦死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一定是轩在逗我玩呢,我才不会上当。 我临走之前才去看过他,虽然他憔悴了很多,可是也不像重病的样子。况且他是警察出身,身体一向很好,不可能就这样无缘无故的死去。我不相信,无论如何我都不相信。 “哈哈哈哈哈哈,你开什么玩笑啊!”我停顿了两秒,突然就爆发出夸张的大笑。 “这都是事实,乐婕你清醒一点好吗?” “乐婕,你怎么了?” “你脸色很不好,要不然我送你回去休息吧!” “你不要吓唬我好吗!心里难过就哭出来好了。” “乐婕,你说句话行吗?你这个样子,我很担心啊!” 成轩说了什么我一句也没有听进去,我只是目光呆滞的看着窗户外面。他很担心我现在的状况,焦急地摇晃着我的身体,想让我清醒一点。 都是假的,这怎么可能是真的呢! 我才没有难过,我一点也不难过,你看我还能笑出来呢! 可是为什么我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这肯定不是我的眼泪,我怎么可能哭呢,我上他的当,我没有哭,我只是眼睛里进了沙子。成轩演的还真像啊,我才不要上他的当,等会回家问问我妈就知道了。 我赶紧抹了把脸,将来历不明的眼泪擦干净。成轩又劝了我半天,让我不要太伤心,见我不太理会,便没有再说下去。 司机师傅见车内的气氛不是太好,于是就打开了车上的无线电台。广播里正在播放着本市的新闻,电台那头的dj有着迷人的声线,可是他说出来的话语却像一盆冷透了的冰水,淋得我遍体生寒。 那是一条关于罪犯越狱的新闻,主角叫做李谦。 不用等到回家问我妈,一条新闻就告诉了我事情的真相。 他在打伤了监狱的看守人员,越狱逃到k市,再警方的追捕之下,他无处遁形。在k市警方的强烈围攻下,他仍然顽强抵抗,就在两方纠缠的时候,他不幸中枪身亡。 这本是几个月前的新闻了,只不过最近各大媒体都在报道他的事情。同时十年前的那些旧闻也被翻了出来,大家津津乐道地讨论着他的事件。要知道曾几何时,李谦在k市与y市之间,都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只怪权利太迷人,金钱太诱惑,才会让人一步步走上歧途。 他的事迹,也不可谓一件教育年轻人的反面教材。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我妈家的,我只感觉脑袋里一片空白,无数的问号好像都化成了浆糊,搅得我晕呼呼的。家里气氛很压抑,见我回来了,老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给了我一个拥抱。他们似乎都觉得我很伤心,可是我应该伤心吗?我有什么好伤心的,他这不是罪有应得吗! 好好的家庭不要,偏要跑去跟别的女人结婚;好好的工作也不做,偏要作奸犯科;现在好了,牢里也呆腻了,想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是吧!最后把命也弄没了。他这一生为什么总是在做错事,为什么他就不能消停一些么,为什么他偏偏要给自己的亲人带来痛苦? 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啊? 我本来已经决定原谅他了,他怎么连这个赎罪的机会都不要了呢? 成轩把我从爸妈家带了回来,让我好好休息不要想太多。可是我怎么能不想呢?这几个月在外面旅行,我们两个人到是过得逍遥快活,可是家里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 我过了三天昏天黑地的生活,这几天我除了睡觉就是睡觉。我对自己说,就三天吧!在这短暂的日子里,我把这些事情全部都埋葬了。我不要伤心,我要活得好好的,我也不要再受他的影响。 可是?这到底是不可能的事情,突然有一天我就收到了一个包裹。 成轩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敲门声响了半天,我开门一看,是个送快递的工做人员。 快递公司的人说前几天来过,可是我不在家,今天只好再送一趟。我签了字,道了声谢,也没在意那个包裹。可能是那个朋友送来的结婚礼物吧!可是现在这个情况我也没有心情拆开看了。 准备随手放到柜子里去,可是收货单上的寄件人姓名却吸引了我的注意。李谦,竟然是我爸?他不是死了吗?怎么可能寄东西给我呢?我心惊胆战地想要拆开包装,可是心里越着急就更加手忙脚乱。 好不容易拆开包装,里面只有薄薄的一张纸。是一封信,爸爸写给我的信? 我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用颤抖的手指打开那折叠着的纸片。上面的内容不是很长,但是却足够让我震惊。 这确实是从监狱寄过来的,是我爸的亲笔信。 信上写着这样的几句话: 莎莎: 爸爸对不起你,希望你能原谅我。你姐姐有病,希望你不要和她计较。你们都是我的女儿,我不希望其中任何一个出事。我必须赶过来阻止她,哪怕等着我的是死亡。如果我死了,别为我难过,你自己一定要小心。 爱你的爸爸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爸爸的意思是说李莎莎有病?她看起来健康得很,不像是有什么疾病啊!爸爸又是要赶过来阻止什么事情呢?这件事情到底有多么重要,能让他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呢? ------------ 第七十五章 美丽人生 如果没有见过波澜壮阔的大海,你永远只会感叹绵长的小溪。如果没有攀登过巍峨陡峭的高山,你永远只会满足平坦的大道。如果没有经历过痛彻心扉的爱情,你永远不会知道真情的可贵。 所以,趁着年轻,去你想去的地方吧!更要抓紧时间爱你相爱的人。 我辞掉了工作,简单地收拾了点行李,就开始了一个人的旅行。很多人喜欢计划旅行,顾名思义就是在出发之间查阅各方面的资料,规划好路线。虽然这样可以节省许多事情,可是我不喜欢这样机械的安排。 旅行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问过许多人。大部分人都说是逃避已经厌倦的现状,好好的放松一下自己的身心。既然如此,那有何必为自己制定一些条条框框,为什么不随着自己的心走呢? 我很享受这个过程,一个人,一个背包,一只画笔,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其实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我就开始画漫画,刚开始只是自娱自乐,后来我的观点改变了。既然是我自己的心血,那就应该拿出来和大家分享。如果可以得到更多人的支持,我心里也会更加开心的。 不过啊!艺术家的思维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 我曾把自己的作品寄给过几家出版社,结果都被推了回来。他的的口径很一致,都说我的很欣赏我的画风,不过剧情太浪漫主义,没有市场。 他们建议我加入时下最流行的元素,像什么头无厘头啊!耽美啊!豪门啊!一定很有自己梦幻主义的剧卖点。我本次乘兴而去,总是败兴而归。他们的提议没有错,但是我不觉得情不好啊。要知道,天马行空才是创作的灵魂啊!如果我听从了出版商的意见,那就违背了自己的初衷,就算作品真的被出版了,也会去了意义。 我没有放弃,一路走走停停,没有目的地,也没有时间限制。累了就停下里休息,然后记录下当地的风土人情,作为接下里创作的素材。 原来真的是这样,出去走走走之后,你才会发现生活多么宽广,而自己多么渺小。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夏天都来了。我花了三四个月的时间,走遍了大半个中国。 等我回到k市的时候,已经是九月中旬了。我长这么大,是第一次离开家这么长时间,也是第一次去了这么多地方,心中的感慨真是难以言表。我这次回来,可是谁也没有通知,到时候保证给大家一个惊喜。 我离开这么久,也不知道大家过得好不好。反正我带了很多礼物会回来,到时候跟他们分享一下我的快乐,也是一件美事。总之啊美丽的人生,是用心经营出来的。将这一份快乐分享给别人,就产生了两份幸福,这件事情怎么算都是划算的。 离开家之前,我是两手空空,没想到回到家的时候却是大包小包。 我从火车站下车之后,立刻就后悔了。我到底是多么不明智,才不告诉大家我回来了啊!现在这么多东西我该怎么拿回去啊。 真是要命了,我真是自作自受啊! 正发愁怎么回家呢?小妍的电话就打了过来。我赶紧接了电话,心想还是小妍和我心有灵犀,知道我需要帮忙,所以这么迅速就来慰问我了。 没办法了 只好麻烦小妍来帮我拿东西了,反正她的学校离火车站不是太远。 “小妍啊!有没有想我啊!” “姐,我当然想你了。你有没有想我啊!你在外面旅行得够爽的吧!” “哪里哪里,只是一般爽而已了。对了,我今天回来了,现在在火车站,你快点来接应我。” “你回来了啊?真的啊?不过,现在我------” “你有事情走不开吗?那我不勉强你了,可是姐姐我带了好多礼物啊哦,不来可别后悔啊!” “有礼物?真的吗?那我一定要来,你等着我啊!” “知道了,你快点啊。” 挂了电话,我便拖着大包小包往出站口挪去,还好有个热心肠的大叔帮我提了一会箱子,我才不至于被拥挤的人潮挤到铁轨下面。 历经了千辛万苦,我终于到从火车站成功脱身。在火车站门口,我百无聊赖地数着过往的行人,期待着小妍快点出现。 虽然已经立秋了,但是太阳依旧火辣辣地烘烤着大地,我只好往路边的树荫下挪了挪。不过,那么一点点阴凉哪里解决得了问题啊!很快我就被惹得满头大汗。小妍啊!你要是再不来的话,姐姐我就要被晒成肉干了,到时候你的礼物就泡汤了。 可是?我在火车站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小妍,没想到最后我等来的人竟然是文歌。 文歌摁了摁喇叭,示意我上车。我半天没有反应过来,睁大眼睛看着他手脚都不能动弹。他见我愣在那里,于是不耐烦地打开车门走过来,拎起我的东西就丢在了他的车上。 “文歌,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要在这里等人,你要带我去哪里啊?” “喂,你到底要干什么啊?” 我想要阻止他的行为,却被他强行推进了车里。 “别废话,安静点。”文歌瞪了我一眼,我立刻安静了下来。 他安静地开着车,我也不在说话,一路无话。 这真的不是我安排的场景,我发誓,这真的只是剧情需要!呸,什么剧情需要啊!这完全是不合理的存在!唉!我已经语无伦次了,因为文歌每次的出场都那么突然,我的小心脏真的快承受不起了。 我不晓得他怎么总是这么有办法,能在人群中一眼就找到我。世界这么大,茫茫人海之中的两个人要相遇的概率该是多么渺小啊!我是不是该感谢上苍,让我们穿越了无数次人海,才能这么默契的找到对方呢?可是?横在我们之间的那道坎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每一次我刚想要靠近,那条阻碍着我们的墙就变得更高了呢? ------------ 第七十六章 他的魅力 喜欢是为了得到,而爱是为了付出。我们总是很轻易的喜欢一个人,一件事物,却很难做到不计回报的爱他们。 回到k市的第二天,小妍就从学校屁颠屁颠的跑来找我。因为辞了工作的原因,原先那套房子我已经不在需要,所以干脆搬回家和父母一起住。 昨天我的突然回归,让爸妈喜出望外,拉着我聊了大半夜的天。我这一路上经历了许多有意思的事情,不过真要讲起来却不知道从何讲起。不过咱爸妈感兴趣的不是我在旅行的途中经历了些什么?而是我有没有艳遇。 我笑着敷衍过去了,连忙假装自己很困。长途跋涉之后,应该很累的才对,可是我溜回房间之后,却一点睡意也没有。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久,直到凌晨四点才睡着。 小妍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我睡得迷迷糊糊地,心想着这丫头还敢来见我,昨天放我鸽子的事没完! “表姐,你还是我的表姐吗?”小妍一见着我就发出了一连串夸张的惊呼声。 “不然呢?你以为见鬼了吗!”我白顶着一头乱糟糟地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没想到就撞上了这一惊一乍的丫头。 “姐,这才几个月没见,你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啊!瘦成这样不说,还晒得这么黑,难道你去过非洲了?”小妍跟在我后面,言辞凿凿道。 “有这么夸张吗?”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小妍,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姐这是健康,你这就不懂了吧!” 小妍不同意我的说辞,从包里找出一个镜子,递到我面前。 我往镜子里看去,镜子里的人没什么精神,黑眼圈还很重,看起来有点憔悴。不过没关系了,只是没睡好罢了。 “看吧!你这个不修边幅的样子,任哪个男人看到都会被吓跑的。妹妹我已经帮你到这份上了,你自己不抓紧机会怎么行啊!”小妍看着我一身松垮的睡衣,连连咋舌道。 我把镜子丢在一边,把一只脚搁在凳子上,双手叉腰,摆出一副十分自以为很霸气的姿势。 “姐姐我就是女汉子,小丫头快点从实招来,不然我打扁你。”我捏了捏拳头,在小妍面前晃了晃。 “姐,你还没吃饭呢。你想吃什么?妹妹我请你吃。”小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连忙转移话题。 可是我哪有这么容易放过她呢?今天这话不说清楚,她休想活着出这个门。 什么?说我太夸张了? 哼,一点也不夸张,我不能让小妍供出事情的真相,我就喊她姐姐! 我把脚从凳子上撤回来的时候,顺便把那碍事的凳子给踢飞了。然后,我一边朝小妍靠近,一边奸笑着活动自己的手指。 “是你自己说呢?还是我逼你说呢!”我每前进一步,小妍就后退一步。 做姐妹十几年了,小妍是了解我的,每当我露出这种似笑非笑地假笑事,那事情就不是闹着玩的。就算我现在放过她了,以后一会卷土重来的,反正这事情没有完。 最后,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小妍终于老实地交代了自己犯下的恶行。 搞什么啊!感情这些事情都是这个小妮子搞出来的!我还在想,昨天文歌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呢?原来这一切是有人设计好的啊! 自从我出远门之后,小妍不知道出于什么途径,竟然和文歌取得了联系。这两个人来往密切,说是讨论一下专业知识,可是我总觉得他们之间有古怪。 小妍就读的那个学校其实就是人民医院名下附属的一个机构,医院常常会安排优秀的医生给学生们讲课。这种选修课每个星期只有一节,通常年轻帅气的医生总是会获得学生的青睐。文歌被医院安排到这里,没想到还很受欢迎的。 我不晓得护士用不用上解剖课,但是从小妍的描述中,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来上文歌课的大多是女学生,似乎大家都是不是本着好好学习的精神去的,而是看帅哥去了。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心想现在的小姑娘真是太花痴了,一点都不矜持。还有小妍,怎么也变成了一个花痴呢?难道文歌的魅力真的那么大? 经过晕倒事件之后,小妍听身边的朋友说起文医生,这才想起他来。其实小妍和文歌的交情并不是很深,照小妍的说法,其中我的影响最大。因为我和文歌曾经的关系,小妍一直希望我很文歌能够重修旧好。 昨天接到我电话的时候,小妍她们正在上解剖课。她思索了半天,决定还是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文歌。 他们的解剖课早早就结束了,小妍知道文歌接下来便没有事情可干,于是谎称自己不舒服,请他帮忙到火车站接一下我。也怪了,这么烂的理由也能让人信服,文歌真的就来火车站了。 “那么,我还得感谢你了?”我苦笑着,真不知道该拿小妍怎么办才好。 “你们昨天做了什么啊?感情方面有没有进展呢?”小妍坏笑了一下,拿自己的胳膊推了一下我,样子很是不正经。 “你个小丫头片子脑袋里整天想些什么呢!”我戳了戳小妍的头,真是要被她气死。 我和文能做什么呢?不就是是他来火车站接我,然后把我送到家门口,仅此而已。从头到尾,他就跟我说了三句话。第一句是黑着脸警告我的安静一点,第二句是面无表情地接过我带回的礼物道了声谢,最后是送我到家楼下时说了声再见。 哪怕我想多说一句话,都会被他犀利的眼神给驳回。既然并不想和我多说一句话,那他干脆可以拒绝小妍的请求。 “我的姑奶奶的,你别瞎操心了好吗!”我不知道该怎么和小妍说,这些事情太闹心了。 “姐,你不文歌哥了吗?”小妍问我。 “啥?文哥哥?”我被雷的外焦里嫩,于是打趣道;“叫得那么亲切,该不会是你看上他了吧?” “表姐,你怎么逮到谁都当情敌呢!我不理你了。”小妍崛起嘴,真的就不理我了。 冤枉啊!我什么时候这么想了。小妍,你要想起姐,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 第七十七章 日久生情 遇见那个人之前,你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究竟会多么爱一个人。失去一个人之后,你才懂得了心脏被撕裂了的痛苦。这世上并不是谁没有了谁就无法生活,只是没有了对方的存在,生活便没有了希望。 其实我明白小妍的想法,她是真希望我幸福。趁着你爱的人也爱你,趁着大家还活在一个时空,趁着一切都还没有改变,努力地将幸福抓在手心里吧。我懂得这些,可是小妍她不懂,有些事情并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小妍问起我和文歌到底是谁先和谁告白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笑了。这个问题好老土,我才不要回答她呢。 我和文歌的牵绊,其实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了。我们住在对门,从小一起长大,也在一起玩过家家。谁喜欢谁,谁是谁的谁,这种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是问题了。 有时候大家开玩笑,我们也会说些互相喜欢之类的话。但是,这些都是玩笑,谁也没有当过真。 爱是一种感觉,它不可能突然产生,也不可能凭空消失。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第一眼看到的只是外貌,怎么可能看清别人的内在呢。爱上一副皮囊,很快便会爱上另一副,这样的感情不是爱。我相信,爱是在不断的了解与探索中积累而成的。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或许感情早就早日积月累中产生了,只不过要发现它的存在,还需要一个契机。 转学之后的文歌真的收敛了很多,他不在没完没了的闯祸,这倒是让文伯伯省心了不少。为此文伯伯常夸奖我,说是因为我的帮忙才让文歌变得听话了许多。其实我哪里有那个本事能改变他呢?文歌之所以叛逆,不过就是想获得父亲的关注。而现在的文歌,已经不是过去那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了。人总会长大的,谁没有一个叛逆的过度期呢。毕竟未来的道路是要自己走的,他不可能仍性一辈子不是么。 文伯伯的夸奖我自然很受用,不过每次他多我很文歌说,希望我们像亲兄妹一样互相照顾的时候,我心里就很不舒服。 不不知道文歌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是什么感受,不过从他的表情看得出来,他不是很高兴。 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像兄妹一样友爱,因为我们注定是一对冤家啊。 不过,我们的相处的方式就是这样,我也从来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他喜欢整蛊我,我乐于打击他,两个人以一种互相折磨的方式相处,感情却奇迹般的日益深厚。 张喻杰那个八卦王,经常打趣我和文歌,说什么打是情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相爱之类的话。我每次都会抡起袖子,追着他满操场跑。他在前面一边跑一边坏笑,劝我别再追他了,还说自己不喜欢野蛮女友。 他这话说的一语双关,搞得围观的人哈哈大笑。我被他弄得里外不是人,气得简直要掐死他,并下绝心说下次一定不会上他的当。不过,我就是这么一个冲动的人,张喻杰这家伙一挑衅,我就上钩了。这样简单简单,打打闹闹地生活,一直持续到高中毕业才结束。 虽然张喻杰话挺多的,也十分欠揍,但是我还是把他当成很好的朋友。 又一次,张喻杰问我道:“为什么没次我起哄你和文歌时候,你都表现的很激动,可是对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那是因为---”我一时语塞,声音顿时也矮了半截,自言自语地嘟囔道:“你问我我问谁去啊!” 虽然我说的很小声,但是喻杰还是听到了。他的八卦精神立刻苏醒,吵着闹着要我去问文歌要答案。 “别磨磨蹭蹭了,快去问问男主角,他到底怎么想的啊?”喻杰说风就是雨,推着我就往文歌他们班走去。 “干嘛啊!你要我去问他什么啊?”我赶紧抓住走廊上的柱子,不明所以。 “问他喜不喜欢你啊!”喻杰露出比我好无辜的表情,好像在说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么。 “有病吧!我干嘛要问这种问题!”我的心跳顿时漏了一拍,死死地抱住那根柱子,生怕被拖走了。 “你才有病呢!你敢说不是喜欢文歌吗?”喻杰像是看穿了我一样,嘟嘟逼问,搞得我快招架不住了。 “我---我才没有喜欢他了!”我的舌头,你别打结好吗?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就出现了。 “你不喜欢他?哈哈哈,姜米欣你别装了啊!我早看出来了。”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似的,喻杰捂着肚子笑得停不下来了。 “小心肠子笑出来了。”我朝他吐了吐舌头,决心恶心死他。 谁知道喻杰非但没有被恶心到,反而笑得更欢了。有那么好笑吗?这件事情到底有什么好笑的啊!我看张喻杰是不是忘记吃药了啊! 我懒得理他,松开了柱子,往美术教师走去。 喻杰还在后面笑,我只好捂住耳朵,直到走远才和这诡异的笑声隔绝开来。他一定是疯了,不然怎么会笑得这么疯狂,跟个神经病似的。 不过我喜不喜欢文歌这件事情是个秘密哦,这课是我自己的事情,干嘛要告诉张喻杰这个八卦王啊! 高二结束时候的那个暑假,学校里为我们安排了一场毕业前的旅行。可是我们这些美术生因为安排了一个月的集训,所有根本没有机会去玩。临走之前,大家都在学校集合。我们看着他们一个个背好行装,兴致勃勃地上了旅游车,心里就很郁闷。 为期一周的集体旅行,一定很好玩,可是我们却要留在学校里画画,好遗憾啊。学校太坑了,怎么能这样啊!简直不考虑一下我们这些美术生的感受。大家心里都很有一件,就算人留在画室里,心怕是早就飞到了千里之外吧! 不过,大家都说回来会会给我带礼物的,这样想想也不错啦! ------------ 第七十八章 毕业旅行 有时候别说许愿这东西不灵验,如果很多人一起天天祈祷一件事情的发生,说不定哪天它就真的发生了哦! 期末考试已经结束了,大家都回归到放暑假的行列当中去了。整个一中只剩下我们这几个班即将成为准高三党的美术生,未免有些太冷清了。昨天送走那些去旅行的同学,大家心里已经很不舒服了,现在还要我们窝在画室里完成这么多速写,简直是要激起民愤啊! 本来大家的兴致都不高,再加上天气又十分闷热,整个画室里透着一股有气无力的颓败气氛。即将来临的高考已经折磨的我们身心疲惫了,好不容易有个休息的时间还被无情的剥夺,是不想我们好好活了啊!毕业之后大家便各奔东西了,一起旅行的机会就变得尤其珍贵。但是学校怎么能这样呢?一点也不考虑一下我们美术生的感受。 所以今年教导主任来到班上视察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理会他。学校都放假了,这老头还这么敬业地来看我们,真是显得慌! 主任无非是想讲些校纪校规,让我们在学校的这一个月好好学习,还有不要惹事。都是些老生常谈的东西,就不能有些新意么? 一个人唱了半天的独角戏,主任也许是觉得十分尴尬,于是扭转话题,想和我们涛套近乎。 “同学们,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教导主任突然神秘一笑,我们看着不禁抖了三抖。 好消息?主任说有好消息能告诉我们?难道是说画室里太热了,要给我们装个空调?不过,这个事件发生地概率不是很大吧!学校这么抠门,我看悬啊!不过,既然是好消息,我心里自然是很感兴趣的。大家被主任的一句话吊足了胃口,都伸长了脖子等待着他宣布好消息的时候,他却又笑了一下,伸手召唤我们的美术老师进来。 “小孙啊!还是你来讲吧!”主任把漂亮的美术老师叫进来后,自己却匆匆地溜走了,不过他临走前留下的那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确实挠得我们心里痒痒的。 主任走后,我们便把孙老师团团围住,争先恐后地想从她这里打听些什么事情。别看孙老师是个弱女子,可是无路是专业知识还是个人威信,都是不容质疑的。她做了个安静的收拾,大家便都回到了自己的位置,竖着耳朵想把她的教诲听得更清楚一些。 “同学们,如果你们今天能在今天放学之前完成二十张速写,那么你们明天---”孙老师停顿了一下,看见我们个个屏住呼吸,一脸认真的样子,于是便清了清嗓子,说道:“那么你们就可以去参加毕业旅行,集训等你们回来再参加!” 她的话说完之后,足足有五秒中的时间,整个画室里陷入了一片寂静。大家个个目瞪口呆,吃惊地望着孙老师的脸。 之后,有尖叫和欢笑声从隔壁画室传来,我们才确认自己听到的是真的。于是大家也开始了鼓掌和尖叫,好像所有的热情都被点燃了似的。 那天下午,我们的心情无比的激动,握笔的手似乎像上了马达似得,挺都停不下来。后来,我们才知道,我们被骗了,孙老师好狡猾,说什么要画完速写才能去玩。结果呢?学校根本就是批准了我们参加毕业旅行,就算没有完成作业也可以去的。 其实学校也没有打算把我们这些美术生排除在毕业旅行之外,就是这个主任,看我们这些美术生平时不太安分,便想趁机整治我们啰! 学校真是太调皮了,主任也是歌老狐狸,好好的七天旅行变成了五天。虽然有些不满意,但是好歹也有几天可以享受。 美术班一共有三个,加起来也就五六十个人,两辆大巴就给我们拖走了。目的地是在离k市三百里的a市,那里有个野外生存基地,我们首先要去的地方就是那里。基地在山上,大巴没有办法开过去,我们只能在半山腰下车,然后踏着蜿蜒的小路,往山上走去。 来之前我本想和文歌打个电话,探听一下这里的情况,没想到来到这个基地,手机都要上缴。在这七天之中,大家不能带任何的电子产品,也不能私藏零食,大家只能一起劳动,不然只能饿肚子。 我还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旅游罢了,没想到学校还这么认真啊! 有些柔弱的女同学已经开始后悔了,这地方天气很适应,可是虫子很多。有些人还特悲壮地仰天长叹,真不该相信学校的,就不该做享福的梦。学校只不过是换了另一种方式来折磨我们的,看吧这一次有很有过同学要阵亡了。 我觉得还好,没他们这么多的抱怨了。小时候也参加过类似的夏令营,其实也没有那么多危险了。 不过,我以前去的地方都离市区很近,这一次可是真的在大山里啊!罢了罢了,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反正我正想探险呢! 帐篷又基地统一发放,两个人一间,必须自己亲手搭建。 由于男女比例不均衡,女生又是单数,反正我是落单了。最后,我自然是不可能一个人独享一个帐篷了,只能和孙老师挤一挤了。 还好我专业学得还不错,没什么地方能让孙老师数落的,不然要我和老师一起住,还不如杀了我了。孙老师是个漂亮的姐姐。虽然有时候她也会凶,但是我一点也不怕她。感觉她就像我的姐姐一样,这种亲切感是任何一个老师都有给过我的。 孙老师什么都厉害,但是也有不厉害的时候啊!现在,对于搭帐篷这件事情,她显得很头疼。哈哈,幸好她和我一组,不然今天晚上她就要露宿在外面了。我让孙老师在一边休息,保证自己能够完成任务。搭帐篷,小意思啊!是女汉子出场的时候了。 不过这帐篷还真没有那么容易搭建好的,最后还是在文歌的帮助下才顺利完成。幸好有个打酱油路过的文歌,不然我就要在孙老师面前丢脸了,那真是尴尬啊! 搭好帐篷,天已经黑了,大伙正忙着捡柴火,准备篝火晚会呢! ------------ 第七十九章 野外生存 何为心动?谓心跳加速,产生想要结交的冲动。何为动心?谓思想、感情引起波动,意志发生动摇。 我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个帖子,可能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说想请教大家知道怎么预防和治疗心动吗?下面的留言千奇百怪,无不让人捧腹大笑。喜欢一个人便会有心跳加速的感觉,想要和他在一起,这并不是什么疾病啊!而是很常见的正常反应。 小妍问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文歌的,我对他的心动瞬间又是因为什么?这些问题我本来不打告诉别人的,不过既然小妍提起了,我就讲给她听听吧。说起心动瞬间,我想大概就是那次毕业旅行吧。其实那次也不算是什么毕业旅行,充其量也就是高考前的一次野外生存训练。 虽然那次的旅行不能称得上是享受,但是这次体验却让我们每个人受益匪浅,在往后的日子里回忆起来,也弥足珍贵。 野外生存基地派出了十位教官,在这七天之中他们分小组带我们完成任务。因为我们这一批人晚来了几天,只好见缝插针地分到分散安排在其他组里。好在很多人都是认识的,相处下来也没有什么问题。至于那些所谓的任务,也没有什么难度,更多的时间都是让我们在大自然里呼吸新鲜空气。 我们这次是一场实实在在的野外生存体验,就算几百十米外的基地里有商店,我们也没钱啊!来这里的路上,老师不仅把我们身上的电子产品全部都收起来了,连我们手的零花钱也全部上交了。为了让这次的旅程更有意义,大家都不能搞特殊,所有的食物和用品都由基地统一发放,我们身上的东西等旅程结束后再还给我们。 虽然心里有一万个不情愿,但是大家都这么做了,也就没什么大不了。 我是一个不会做饭的人,这一点恐怕是遗传了我老妈吧。不过文歌却出乎的意料地有一手绝活,做出来的食物还真是十分可口啊。幸好他是我们组的,不然这一组的个人都要饿肚子了。 晚饭是自助烧烤,文歌很豪迈地全权负责了!其实文歌才不是那么无常奉献的人啊!我们是抽签决定谁来做晚饭的。很不幸的是,我被抽中了,而很幸运的是,文歌也被抽中了。 所以啊自然而然地,做晚饭的任务就落在了我们两个的身上。 和我们一起被抽中的还有两个男生和一个女生,本来我以为我们五个人今天晚上一定死定了,毕竟要做出三十个人的食物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谁知道文歌是个深藏不漏的高手,他嫌弃我四个人手脚太笨,决定一个人包揽全部的任务。正当我们拍手叫好,他却所我们四个必须把洗盘子之类的活包了。算了,看他这么有义气,那我们也不能什么也不干啊! 那天晚上的烧烤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大家围坐在篝火边笑着闹着,一边吃着美味的食物,一边畅谈着美好的明天。火光映照着每一个人的面庞都是那么美丽,这里没有忧愁,没有压力,有的只是我们简单平凡的幸福。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酒足饭饱之后,就剩下了一大堆脏兮兮的盘子。本来说好四个人分着洗的,结果那两个男生像是商量好了似的,吃完东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另外那个女孩子便是罗茹芸了,她刚才洗盘子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结果划伤了手指。我总不能要一个受了伤的女孩子和我一起干这种脏活吧!只能一个人包下了这些任务。 我和罗茹芸并没有多少交情,不过她现在和晓晓是好朋友,我就算看在晓晓的面子上也得照顾一下她嘛! 送罗茹芸到基地的医护站包扎完伤口,我便准备返回水池边,决定继续清洗我的那些盘子。可是罗茹芸也是个固执的人,说什么也要回去和我一起洗碗。我真是磨破了嘴皮子也没有说服她,心里正纠结的时候,晓晓出现了。她和罗茹芸住在一间帐篷,其实和我们也是一个组的人,见我们两个在这里推拉了半天,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我帮你洗吧!你回去休息。伤口见了水,会发炎的。”晓晓的话果然管用,她稍加劝阻,罗茹芸便不在与我纠缠了。 我和晓晓一起往池边走去,心想着晓晓果然还是拿我当朋友的,看我有难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晓晓,谢谢你!我---”我还没说完,就被晓晓打断了。 “不要误会,我只是在帮茹芸。”她急于和我撇清关系,实在有些欲盖弥彰。 “拿我也要谢谢你。”我不想拆穿她,现在这样就很好了。 今天是个好机会,我可以好好地和她解释一下了。不过我还没抓住这个机会,更神奇的一幕就发生了。当我和晓晓回到池子边的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的那两个路人甲已经乖乖地回来洗盘子了。看着旁边已经洗好的一堆碗,再看看旁边做监工的文歌,我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啊。 “看来,你不要帮手了。”晓晓望着文歌冷笑了两声,头也不回地走了。 “晓晓,你听我说啊!”我想要去追晓晓,和她解释一下,可是有两个不识趣的家伙拉着我死活不让我走。 晓晓已经回了帐篷,看那样子她很生气,这下彻底完了嘛!本来我们的关系已经有所缓和,现在好了,彻底完蛋了。 “我们的已经洗完了,剩下的是你的,别想逃走。”那两个男生把我推到池子边,拍拍手准备走人。 草!老娘很想骂人啊!这都是什么事情啊!逃跑的使他们,现在回来的也是他们,当耍我好玩呢!就为了这是要拦住我的去路,至于吗?等我和晓晓解释完了再回来不行么! 好郁闷,好烦躁,好像打人! “说好的事情别忘了!”他们两个临走之前,路过文歌的面前,撂下了句不明不白的话。 文歌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做出一个ok的手势。那两人看到文歌的肯定态度,才放心地会了自己的帐篷。 ------------ 第八十章 心动时刻 喜欢一个人,并不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他是谁,而是因为在他面前你看清楚了自己是谁。 晓晓愤然离开的表情,还有文歌捉摸不透的行为,让我心里莫名地恐慌起来。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啊!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呢?为什么我对于即将发生的这一切,总是这样被动呢? 他们到底在讲些什么啊!怎么搞得我莫名其妙啊!不行,我得问问清楚,不然我今天晚上一定睡不着觉。 “你答应他们什么了?”我跑过去质问文歌。 “没什么?他们抽中了明天的午餐主导权。”文歌无所谓地拨弄了一下额前的刘海。 “所以,你答应他们帮他们做午餐?然后他们就乖乖回来洗碗?”我吐了口气,心想着家伙也太傻了吧。 无论怎么算,文歌这样做也没有得到一点好处啊!他是傻了还是怎么了! “明天要包饺子。”文歌摸了摸下巴,想了一会而突然灵光一闪,十分高兴地说:“荠菜馅的怎么样,肯定很不错。” 我要抓狂了,这个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脑子了。他以为他这样做我就会感谢他了么,要不是因为他自作主张,我已经和晓晓和好了。他还在想要做什么馅的饺子,真是服了他了,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啊? “你是不是打架了?”我觉得事情一定不止这样,那两个男生是文歌班上的,在年级考试次次垫底。 高一的时候,我就听说过这两人的事迹,是出了名的惹事王,怎么可能这么听话的任文歌摆布呢! 刚才我发现他们两个人脸上都有淤青,在看看文歌却不见什么地方受伤,绝对是被文歌揍了一顿。 “我很久没有打架了。”文歌漫不经心的回答,让我更加怀疑他了。 事情明白在眼前,怎么可能不是他用了武力啊!如果说不是武力就更可怕了,难道还有什么幕后交易,会不会引发什么不为人知的血战?我越想恐怖,手心里全是冷汗! 不过事实证明我就是一个爱想太多的人,现实很平淡,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惊涛骇浪。但是我当时脑袋没有转过弯来,硬是和文歌大吵了一架。 文歌刚转来一中的时候,那来那个个人曾经找过文歌的麻烦,不过以文歌的身手自然不会怕这两个家伙啰。虽然他们打不过文歌,但是心里还是很不服气,总想着要来挑衅。不过以文歌的性格,他绝对不会把这两个人放在眼里的。只要他们不做的很过分,一般文歌不会动手的。 “你爱信不信,反正我就是答应给帮他们包饺子而已。”文歌无奈的看了我一眼,随即笑道:“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多疑呢!再说了,就算是打架,那两个家伙是我的对手吗!” “你现在不要太得意,你知不知道强中自有强中手。打架本来就解决不了问题,你什么时候才能成熟一些呢!”我发誓,我真的只是担心他,并没有别的意思,不过对方却不这么认为。 “我现在是在帮你,你知道吗!如果我不把那两个人揪出来,你就要一个人洗这些盘子。”文歌以为我在怪他,显得很激动。 其实也对,任谁被这样误会也不会有好脸色的。文歌的脾气本来就不怎么温顺,想要心平气和地谈谈已经不可能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当时一心就要和他对着干。 “算了吧!你还想帮我呢?你不要害我就差不多了!无非就是想证明你自己多厉害,我只是你欺负人的一个借口罢了。要不是因为你,我和晓晓也不会闹翻,要不是你今天晚上的所作所为,我和晓晓已经和好了。你平时总是欺负我,还脾气那么大。我为你好的事情,你总是不领情,还说什么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你一定都不把我会考虑我的感受。这一切都是你的错,我讨厌你!”我说的都是违心的话,不然为什么说出这些话之后我心里这么难受呢! “你再说一遍?”文歌眯起眼睛,朝我吼道。 “说就说,我害怕你啊!我讨厌你,讨厌你,你这歌混蛋!”你的声音大,我的声音不会更大么! “姜米欣,我怎么会喜欢你这个没脑子的人!”文歌松开了本来捏紧的拳头,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说的声音不大,我却听得清清楚楚。他微微皱起的眉头,诉说着他的无奈和心痛。我的心脏狂跳不止,似乎马上就要从嘴巴里跳出来,可是我的四肢都不太听使唤,全部僵在那里动弹不得。 他说喜欢我?文歌说他喜欢我?文歌真是说他喜欢我啊! 可是我听了这话为什么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反而感觉心里十分难受。我刚才还说了那么多伤害他的话,真的好后悔啊!可是话已经说出来了,我还能收回来吗? “你刚刚说了什么?”我是不是耳鸣了,为什么这么不真实呢。 “你说我不在乎你的感受,可是你什么时候在乎过我的感受呢?我总是顺着你,你还说我欺负你!我今天完全会为你好,你却不相信我,还说你讨厌我?见鬼去吧!我疯了才会喜欢你这个二傻。你那么喜欢于晓晓,你找她去吧!我懒得管你。”文歌朝我吼了一通,气得话都快讲不清楚了。 他真的很生气,连额头上的青筋都暴露的十分明显。我低着头望着自己的脚尖,心里像五味杂瓶似的。就让他骂我吧!我是个傻子,他就不该喜欢我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突然两个人都不说话了,世界一下子寂静了下来,只听到两个人的心跳声在彼此的胸腔里不停地跳动。 我想,心动的感觉,就是这样吧! 我想说些什么的,其实我还可以解释的,告诉文歌说我刚才的都那些话是梦话,让他不要往心里去。可是?那天晚上我就像中了邪一样,什么也没有说,而是突然冲过去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文歌整个人都僵了一下,立在那里发呆,直到我走远了他才回过神来。那天晚上,别说文歌惊呆了,就连我自己也懵了。 ------------ 第八十一章 破镜难圆 往事如风,这世上的万般皆是过眼云烟,看破了也就是那点事情罢了。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故事讲到这了,也就可以告一段落了。那一次的野外生存体验让我们莫名其妙地就在一起了,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那么不可思议。我应该从很早就喜欢文歌的,可是又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时候。 以前,我总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心,或许只是因为不确定。不确定自己的心,更也不确定他的心。 “后来呢?你们后来怎么样了?”小妍一只手抱着我的抱枕,一只手还不停地往自己的嘴巴里送着薯片。 搞什么啊!她以为是在听故事会么,还吃起东西来了。好过分啊!姐姐我一起床就被她拉着讲起故事,说的口干舌燥连口水喝都没有。我抢过小妍手里的薯片,尝了尝味道还不错。 没想到芥末味的薯片味道还不错嘛,下次也买点来吃吃、 “姐,你好狠啊!也我留一点啊!”小妍再次把薯片抢回去的时候,已经见底了。她颓然地坐在沙发上,要求我赔给她十袋。 我蜷缩在沙发上笑做一团,刚才残留的芥末味一下子在唇齿间弥漫开来,我被这辛辣的味道呛得直咳嗽。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本来是想笑傲江湖的,没想到想在落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在沙发上打滚。 小妍你不要笑得太猖狂,小心等会你和我一样了! 人生有时候就就是这样,有时你哭着哭着说不定就会笑了,而有时候你笑着笑着说不定就哭了,。 “文歌,我们从新开始好吗?” “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知道你和晓晓并没有在一起。” “姜米欣,你清醒一点好吗?我们真的回不去了。” “可是?我还爱你,一直没有改变过。” “可是我已经不爱你了。” 可是我已经不爱你了!我已经不爱你了!我不爱你!不爱你!不爱!原来一切的原因只是因为不爱了。就算我放下自尊祈求他原谅我,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是呀,我们之间横着这么多条人命,就算在一起也不会心安的。 可是他说他不爱我了,这一切只不过是我异想天开罢了。 就在我离开k市的前一天,我约见了文歌。我告诉他我要向和他重新在一起的心意,可是却得到了这样的回答。罢了,早知道如此,我就不要自取其辱了。他的决定,不过是坚定了我出走的决心罢了。 说是什么旅行,不过就是逃避情商的借口罢了。 在外行走的这半年,我想了很多事情,我们拥有过的,失去过的都不算什么。既然,这就是我们的结局,那我就祝你幸福吧。 可能,我们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吧!破镜始终无法复原。我明白文歌的意思,所以我选择了欣然接受。 回来的那天,我没有想到文歌回来接我。见到他的那一刻,我还在幻想,他会不会冲过来将我抱在怀里,告诉我他不能没有我。 不过那只是幻想罢了,文歌不会这么做,而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小妍真是个傻孩子,她以为强行撮合我和文歌,就能够成功吗?我和文歌之间的问题,比她想象得要复杂的多。 “姐,你怎么了啊!流这么多眼泪。”小妍摇了摇我的身体,终于把我从恍惚的状态中唤醒。 我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笑着说:“还不就是你的薯片,呛死我了。不过还蛮好吃的,咱们去超市多买一些吧。” “好啊!”小妍拍手叫好,兴奋得差点从沙发上跳下来。 这孩子,真是和我挺像的,傻里傻气的。 简单的将自己收拾了一番,我和小妍便出门了。今天是周六,小妍没有课,我们便趁此机会去商场血拼一笔了。 女人的体力从来都是体现在逛街这件事情上的,在购物城转悠了一下午,我差点就破产了。在过去的半年里,我在外面旅行,用的可都是自己的积蓄啊。现在我也没有工作了,暂时只能做吃山空了。而且,我这人花钱大手大脚的,今天一下午逛下来,我给自己还有小妍制办了几身行头,兜里只剩下十块钱了。 幸好我在超市门口及时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资信,不然等会在付钱的时候该多么尴尬啊! 群殴刚顺便查了一下银行卡,也只剩下三十几块了。好吧!我现在彻底变成穷光蛋了。我和小妍商量了一下,等会我们两个只能拿着大包小包去挤公交了。而且,现在我实在穷到了极限,欠小妍的十包薯片只能下次再还了。 “既然都到门口了,岂能不进去逛逛啊!”小妍硬要拉着我进去。 “可是我没钱了。”这话说出口还真不好意思。 “我有啊!”小妍拍拍胸脯,笑道:“我请你吃薯片,就当报答你买衣服送我好了。” “你说真的?”我挑眉阴笑道。 “走吧。”小妍把手臂搭在我肩膀上,一副跟着她混的样子。 既然如此,岂有不进去的说法。我和小妍勾肩搭背地往超市里走去,一路上不知道引起了多少人的侧目。看什么看,我们只是姐妹情深好不好,羡慕嫉妒恨就直说好了。 小妍推着购物车,我不停地往里面放东西,那场景实在是太欢快了。不过小妍今天好奇怪啊!平时她挺节俭的,见天看见我这么铺张浪费也不阻止一下。我要花费的可是她的钱的,他这么还一脸笑眯眯地看着我,似乎在说随便拿,我买单。 难道她中五百万了?还是我今天其实在梦游? 事实证明小妍没有中奖,我也没有梦游,她完全是把我调戏了一番。我幸辛苦哭地调了满满一购物车零食,最后小妍还是笑眯眯地从其中挑选出来一袋芥末味的薯片递到我手中。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她,心里还惦念着那一车零食呢。小妍完全不顾我望穿秋水似的悲惨景象,直接推着我就去了收银出。小妍,你真的太坏了,说好随便买,结果只给我买了这么一袋薯片。 等等,她好像没说随便买之类的话啊!我被坑了! ------------ 第八十二章 沧海桑田 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相,听到的也不一定是实情,这个世界上多得是你不知道的事。是是非非,真真假假,有时候并没有一个定论,所以你也不必太在乎事情的真相。 如果早知道去了一趟超市会遭遇这些事情,就算打死小妍,我也是不会进去的。 小妍在排队结账,我则去了一边的储物柜取东西,只是没料到超市里来来往往这么多人,竟然有一对我怎么也不愿意遇见的。这绝对不是巧合,以我个人的经验来说,在这里能遇上文歌一定是某些人故意为之。 我就说嘛,小妍抽了哪门子风非要到超市里来,原来是这样啊!这小妮子怎么就不能安生一点呢?你不知道姐姐我现在的处境很尴尬吗?况且,此时此刻文歌身边还有一个人,而且是个漂亮的女人。那个女人看着有些眼熟,不过就是想不起来她是谁。 文歌也看到了我,可是他的目光只在我身上停留了两秒就转向了他处。我们之间已经变成了这样吗?连在路上相遇打个招呼的情分也不剩了么?转念一想,他这样做也没有什么不对,现在他身边有一个女人啊。那个女人挽着文歌的胳膊,我看他们关系应该十分亲密吧。他该如何向她介绍我呢?还是不要多事的好。我已经做好了擦肩而过过的准备,却意外地被迎面而来的那个女人叫住。 “哟,这不是姜米欣吗?” 我愣在了原地,好奇地打量着她。本来还想躲过一劫的,现在看来是没指望了。算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可是她是谁,怎么会认识我呢? “我们走吧。”文歌抓住那个女人的手腕。 “怎么,你心里有鬼?” 文歌被问得哑口无言,只好默默地松了手。 “姜米欣,你不记得我了么,我们曾经有过一面之缘啊!” 这个声音好熟悉啊!似乎真的在哪里听过。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里闪过,再细细看看眼前的这个女人,我似乎想起了什么。 原来是她啊!真是没想到! “你是李莎莎?” “不然呢?” 我突然觉得很可笑,命运真的很奇妙,没想到兜兜转转我们还是回到了最初的样子。 许多年前,有一个女孩,看着自己心爱的男孩和别人携手离去。许多年以后,同样的故事在此上演,男主角还是当年的男主角,只不过站在男主角身边的两个女孩如今颠倒了未知。 文歌,你还真是个念旧的人啊!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能够和李莎莎重修就好。我真的错了,还说什么破碎的花瓶无法恢复原状,那根本就不是花瓶的问题,而是拥有花瓶的人怎么看了。 这是不是就叫做报应呢?当初我曾给予李莎莎的一切难堪和痛苦,今日她将全数奉还。 只不过,当初我的介入是无心,而很显然,今日她的回归却是有意。 “真巧啊!在这里遇见你们。”我干笑了两声,希望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在意,可是结果这笑容让人看了更加虚伪。 “可不是么,人生就是充满了巧合,你说是不是啊!文歌。”李莎莎又挽起文歌的手臂,亲昵地往他身上蹭了蹭。 耳鬓厮磨间竟是些撒娇的意味,看得我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秀恩爱死的快知道么,要甜蜜回家甜蜜去,在大庭广众之下要注意影响。我承认,现在我心里嫉妒地发狂,真想冲上去给这对恩爱的情侣一计耳光。 可是?我凭什么呢?我只不是个外人罢了,只是一盏特大功率的电灯泡而已,要真算起账来,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对,我只不过是个后来的爱情替补罢了。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文歌很多次,他到底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可是他从来不回答我。我以为他是害羞,不过现在看来,已经没有意义了。 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爱情一种感情的,没了爱情照样可以活的好好的。 “表姐,原来你在这里啊!文歌―哥也在啊。咦,这个人是----”小妍兴冲冲地向我奔来,却被眼前的景象所弄糊涂了。 她刚才在超市门口明明是看到了文歌啊!那时候他旁边没人啊!所以她才拉着我进了超市。没想到超市太大,转了半天也没有遇见,小妍只有丧气地走向了收银处。可是没想到在出口的地方竟然遇见了文歌,只是他身边出乎意料地多了一个女人。 这一点是小妍怎么也没有想通的,本来还可以来一场巧遇,谁知道半路出了岔子呢。大家都没有说话,气氛有些怪异,她只好把眼神投向了我。 李莎莎不就是想让我难堪,然后看我笑话么?对不起,我不会给她这个机会的。 “我还有事,就先走了,下次有时间再请你们喝东西。”我朝面前的两个人挤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还不忘倜傥道:“要是结婚记得给我送请帖哦,到时候我一定包个大红包给你们。” 我拉过小妍,直接拽着她奔向了大门。 开什么玩笑玩笑,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再来第二次了!你们不要以为我是一个很冷静,很有原则的人,其实刚才我真的害怕自己一个没控制住,就冲上去对和李莎莎打一架。 敢抢我的男人,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还好,和乐婕这么一个淡定的人待在一起久了,我也变得淡定了许多。虽然有时候还是很冲动,但是比起以前还是好了许多。至少刚才我表现的还不错,没有给自己丢脸不是么! 我们都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们,世事变迁,沧海桑田。我以为我们还能回到最初相爱的那一天,可是我们早已经在后来的走走停停间,将珍惜的彼此给弄丢了。失去的不会再重来,我们只有义无返顾的走好接下来的人生。 说起乐婕,我有很长时间没有她的消息了,得找个时间去看看她。前段时间,我在新闻里也看到了关于她爸爸的消息,不过打她电话一直打不通,我实在放心不下,这才决定提前结束行程。 ------------ 第八十三章 情陷酒吧 女人是一种危险的生物,经验告诉我们,得罪谁也千万不要得罪女人啊!女人是伟大的,因为她们能包容一切;同时女人也是可怕的,因为她们同样具备毁灭世界的能量。 李莎莎回国之后,无疑给我们所有人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她什么也没有做过,可是我们却都因为她而寝食难安。 我并不欠她什么?但是每次看到她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矮她半截。乐婕说我这是心理问题。虽然我身高是比那个李莎莎矮个几厘米,可是我其他方面并不比她差很多啊。 难道就是因为文歌和她在一起了,所以我就在她面前没有了自信?怎么可能啊!我在很多人面前都没有自信好吧。自信这东西要来有什么用,难道要我跟白雪公主的后母似的,天天对着魔镜啊! 我这些歪理在乐婕那里实在说不通,反正我也不打算能赢她。她的现状比我想象得要好得多,精神看起来还不错,就是人瘦了一圈。我看她没什么事了,便拉着她开始讲诉我的苦恼。李莎莎那女人还真是阴魂不散,不是说去了英国吗?怎么现在又回来了。据说她现在可了不得了,是个身价过亿的富婆,还是什么英国某个公司驻华的总负责人。 对于她的那些光荣事迹我是不感兴趣的,只不过菲菲姐那天给我打电话,有意无意地就跟我提起李莎莎。我知道她是想和我说文歌和李莎莎在一起了,但是支支吾吾又不晓得怎么开口,于是我便把超市门口那一幕告诉了菲菲姐。菲菲姐听了我的态度,反而不安了起来,顾左右而言他地讲了半天。我听了半天也没听出事情的重点,只是从中得出了一条消息,就是文歌搬回了家里。 这样也好,至少文歌终于回家了,文伯伯可以放心了。 我去乐婕家本来是想去安慰她的,没想到结果反而被她安慰了。乐婕和菲菲姐一样,说了一大堆烂七八糟的事情,我完全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们都好奇怪啊!让我没事不要去招惹李莎莎,还说她是个危险人物。 我就奇怪了,我是那么没脑子的人么,就因为李莎莎和文歌在一起了,我就要去和她拼命么? 她们真的太不了解我了,我自然不会去破坏他们了,就算有一天他们真的要结婚,我也会笑着祝福他们的。乐婕说我口是心非非,嘴上说得好听,可是心里一定不这么想。 我笑了笑,也没有否认。 不管这么多了,好长时间没见面,自然的喝上两杯了。 成轩出差了,乐婕一个人待在家里,我建议先去吃顿好的,然后去罗安的酒吧玩通宵。虽然乐婕和我一样是个不会做饭的主子,吃喝和我一样讲究,但是说起玩乐就不如我了。唉!结了婚的女人就是不一样,说什么也不愿意在外面玩太晚。 真是没想回到啊!成轩出门在外,乐婕还是这么听话,遵守着每天晚上十点睡觉的好习惯啊。 在外面吃完晚饭才八点钟左右,乐婕就嚷嚷着要回家,说什么等会成轩要打家里的电话。如果到时候她不在家,成轩知道她晚归,会不高兴的。 “我说李太太啊!现在离十点钟还早着呢?你家门禁系统就启动了啊?” “早睡早起身体好,米欣,咱们都不年轻了!听话,早点回家休息,别瞎折腾了。” “哎哎,单身就是好啊!没老公管着。”我拍了拍乐婕的肩膀,暗自感叹道:“以前咱们一起住的时候,从来都没在十二点前睡过觉。乐婕,你这才和成轩结婚没多久呢?就被管得死死的了。在这个女权当道的社会,你必须的站起来啊!怎能处处被男人压迫呢!” “好了好了,就陪你喝一杯。”乐婕拿我没办法,只好妥协道。 我一副奸计得逞,小人得志的样子,拉着乐婕就往“暖暖”奔去。灯红酒绿的夜生活,一片繁华与奢靡,可是又有谁知道这其中包含着多少人的寂寞与无奈呢! 罗安还是老样子,年纪一年大过一年,可是容貌却没有过大变化。不过时光刻在让身上的年轮倒是没有浪费,大家只要看到他深沉如黑夜的双眸,就会知道他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没错,罗安确实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江湖上有许多他的传言。只不过关于他的故事都是些充满传奇色彩的励志故事,从来没有一点让人遐想的浪漫画面。我常常在想,他年轻的时候除了身边那些好兄弟之外,还有没有一个女人的存在。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不知道罗安有没有爱过什么人。 不过罗安不喜欢提起往事,我也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什么女人。 但是我心里真的很好奇,能让罗安爱上的女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呢? 今天我来得匆忙,没来得及带上旅程中带回的礼物,罗安为此还数落了我一番。我一个劲道歉,还自罚了三杯,说尽了讨好的话,才让罗安板着的黑脸恢复原样。其实我挺怕罗安生气的,每次他板黑脸,都让我汗毛倒竖。 再说了,他生气了我就得买单了。我现在可是个穷光蛋,今天的饭还是乐婕请我的,今天晚上的酒水单也只能靠我卖萌耍宝给混过去了。 酒吧的生意挺不错的,罗安和我们唠嗑不到了两句,就被他的伙计叫走了。我算不上是个酒鬼吧!但是一到酒吧来,就会被这里的气氛带动,忍不住多喝几杯。反正刚才罗安说了,今天算他请我的,让我随便喝。 乐婕的酒量不好,一晚上她都在和白开水。途中有几位男士被她独特的气质所吸引,端着酒杯前来搭讪,结果都被她无名指上的奇葩戒指给秒杀了。乐婕真是屌爆了,什么也不说就能逼退敌军,小的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乐婕说这已经是她的底线了。算了算了,今天就到这里了,我也觉得有些累了。 等乐婕从洗手间出来,我们就回去吧。 我等了许久也不见乐婕出来,正准备去找她,却见她一脸焦急地往我这边跑来。 ------------ 第八十四章 打架斗殴 如果有一天,我们站在对立面上,请不要背对着我,因为无论如何我也会排出万难向你走来。 可是?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呢? 暴风雨终会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相信温暖的阳光一定会穿透乌云,重新照射到大地上。 可是?你为什么要这样呢? 难道独自承受这一切就是你爱我的方式吗? 乐婕在酒吧的洗手间里发现了文歌,当时他喝得很醉,就倒在洗手台旁边,怎么也叫不醒。乐婕想把他从地上扶起来,可是力气太小,怎么也拖不动这死沉死沉的家伙。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啥功效,乐婕只好跑出来叫我。可是当我跟着乐婕到达洗手台的时候,那里根本没有文歌的影子。我往四周看了看,除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妹子对着镜子专注地补着妆,根本没有其他人。 此刻我的心情就像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说不出的郁闷。 乐婕啊乐婕,你是我的闺蜜啊!你怎么也跟我开这种玩笑啊!好过分,我不要理你了。 “米欣,你要相信我,刚才文歌明明在这里。可是?现在---”乐婕拉住我,越解释越像在掩饰。 最后她自己也说不下去了,左顾右盼地想从哪个角落里找出文歌这个家伙来。刚才乐婕还托一位男士进男厕里找了找,可惜里面根本就没有人。最后我们连女厕也找了,别说没有晕倒的文歌了,就连他的影子也没有了。 现实就是,文歌根本不在这里。 算了,我也不想纠结到底文歌到底有没有在这里趟过,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如果他确实喝多了,真的在这里睡着了,现在能自己走人,说明已经没事了。如果他没有出现过,那就是乐婕在逗我玩,这就更不用担心了。 我没那么小气,开玩笑就开玩笑吧!我无所谓了。反正我已经习惯了,就当自己牺牲一下娱乐大众好了。 都快十一点了,也该回去睡觉了。 “走吧!我们快回去吧!我困了。”我也喝了不少,头确实有些晕晕的。 “可是?文歌他----好吧!我们回去吧。”乐婕仍旧不死心地看了眼洗手台,满脸狐疑地和我往外走去。 她开始怀疑自己了,难道文歌真的没有出现过,是因为她看错了?难道喝白开水也会醉么,简直是天方夜谭!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表示很无力。 十一点对于大多数夜猫子来讲,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我和乐婕准备退场的时候,酒吧里还很热闹。罗安象征性地挽留了我们一会,最后还是嘱咐我们回家的路上要小心。就罗安喜欢瞎操心,我是谁啊!我是姜米欣啊!姜米欣是什么人,那可是打人专打脸,骂人不带脏的神话。 谁敢打我的注意,那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当然,这话在罗安面前我可不敢说,我这点小伎俩也只能吹吹牛皮,如果真让我扛着家伙去干事的话,那我还真心干不了。 本以为今天的行程终于在嘻嘻哈哈地告别声中结束,没想到酒吧门口还有一场好戏正在上演。酒是罗安请的,所以我很不道德地专挑了些贵的,酒劲现在才上来了。 乐婕扶着我,一边埋怨我不知节制,一边提醒着我小心脚下的阶梯。有这样的朋友真好。虽然嘴上总是损你,但是心里还是很关心你的。我好幸运,能有这么难能可贵的友情。 酒吧门口聚集了很多人,我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就算喝了酒也是一样的。这些人大都是些围观的人,主角嘛应该是人群中正在打架的两个男人。听旁边的人议论,他们打架的原因很狗血,就是一个人把一个人撞了,然后态度恶劣,接着就打起来了。 这种桥段我没什么兴趣,打架这种血腥的画面不适合喝了酒的人看。真的,如果看了血的话,就算不吐我也会晕的。 还是走吧!免得等会晕在路上,还要乐婕把我背回去。 “米欣,那个人不是文歌吗?”乐婕的惊呼我把一下子从混沌的状态中拉了回来。 靠!姐真的要骂人了啊!又来这招,还有完没完啊!姐是喝了点酒没错,但是还没醉,不会那么容易受骗的。 不过这次乐婕真的没有跟我看玩笑,跟人打架的那个人好像真的是文歌。我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真的是他。开什么玩笑,不是说他醉得不省人事了么,怎么还有精力跟人打架。 太不让人省心了,怎么办,现在我该怎么办。文歌明显处于劣势了,他好像真的喝多了,连脚步都站不稳了。真是的,这么大人了还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跟人打架,实在是太不成熟了。 “我该怎么办啊?要不要报警?” 乐婕看了看我,道:“来不及了,使出你的飞毛腿吧!” 来不及了是什么意思?我一看,文歌已经被那个壮汉扑倒在地,简直是要往死里揍啊!至于吗?他是抢了你老婆还是杀了你爹妈啊!不就是撞了一下吗?你是想把他打死吗! 我不同意,你休想! 说时迟那时快,我踩着高跟鞋就来到那那壮汉的背后。此刻,他正无情地蹂躏着文歌,根本没有注意到背后的危险。我也股不是那么多了,对着那人的后背狠狠地踹了下去。那人没有防备,结结实实地挨了一脚,腾地跳了起来。我趁机拉起地上的文歌,开始了逃亡之路。 命运真的很奇妙,曾几何时,他也这样拉着我奔跑在马路上。而现在,换了个场景,可是我们的故事还是一样的。 后面的人骂骂咧咧地追了过来,我所幸脱掉鞋子,光着脚丫在前面奔跑。很久没有这么欢快的奔跑过了,真是越抛越有劲,很快我们就甩掉了那个壮汉。其实我已经感觉到了,刚开始是我拉着文歌跑,后来就是他拉着我跑了。 突然我的身体一下子失去了重心,我刚想大呼一声,没想到竟然被人凌空抱了起来。 ------------ 第八十五章 情非得已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不敢让自己靠的太近。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爱上你是情非得已。 我双脚离开地面的霎那,有股钻心的疼痛感由脚心传来。我的痛觉系统一向很差,现在疼到这个份上,一定是惨不忍睹。我不敢看自己的脚,此时此刻那里一定异常壮观,刚才我还感觉有股温热的液体流到脚趾头上了。 完了完了,我的脚肯定要废了! 还是让我看看吧亲,如果不看的话,我实在是不放心啊!但是,我除了在某人的背后无奈的**之外,真的什么也做不了。 为什么?这还用问吗?我现在正被某人扛在肩膀上。真以为是公主抱呢?没想到只不过是扛麻袋吧!唉!我也没想到啊!想我一世英名的人也会遭到如此对待,实在是苍天无眼啊。 “醉鬼,放我下来。”我捶了捶文歌的背,他完全无动于衷,依然我行我素地往前走去。 “我没醉。”文歌回答得很迅速,好像真的没有醉一样。 不过,通常喝多了的人都会说自己没醉,这点我还是很能理解的。不过,借酒撒疯就很不道德了,这点还是要注意的。 也只有在他的醉的时候,我们才能心平气和的聊会天。 “那你没有在厕所里睡着过?”你若不是在开玩笑,难道是乐婕睁眼说瞎话? “我那是不想醒来而已。” 拜托,你不要一秒变哲学帝行吗?我就不信了,你喝多了还能条理清楚地跟我讲道理。虽然我也知道,和一个喝醉酒的人是讲不清楚道理的的,但是两个都有些神志不清的人就该另当别论了。 “那你刚才还打不过那个屌丝,要不是姐出手相救,你现在恐怕已经挂了吧!”我说得很夸张,带着浓浓地嘲讽意味。但是被嘲讽的那个人显然不以为意,仍旧迈着稳稳的步子。 “那是我不愿意跟他打。”好傲慢的语气,很符合文歌的风格。 那你为什么不愿意出手呢?既然这么不愿意打架,为什么又要惹事呢?这些都不是重点,其实我最想问的问题是你喝酒的原因。喝酒通常有两种原因,一种是高兴,另一种是失意。 我看不出文歌这个样子能有什么开心的事情,现在他整个人都写着他很不开心。此时的文歌会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呢?已经摆脱了我这个和他命格相冲的冤家,还和初恋情人重新牵手,工作嘛看起来干得不错,人际关系也还可以,他应该生活得很开心才对啊! 不愁吃不愁穿,太阳晒不到,大雨淋不到,真不知道他还有什么脸面在这里伤春悲秋的! 矫情! 他这明显就是侨情,典型吃饱了撑得没事干! 没有等到我问他,他自己就说出了答案。我听得心中绞痛,几乎无法呼吸。原来,矫情的人不是文歌,而是我啊! 他说:“我宁愿活在梦里。” 我乖乖地趴在他的肩膀上,不再闹腾。 文歌扛着我,在黑夜里一直走啊走,好像是要走到路的尽头。没错,他确实在路的尽头停下了脚步,那里便是他的住处。 之所以说这里是住处,而不是家,是因为这里没有一丝人气。很冰冷的房间,装潢很简单,物品的摆设整齐得不像话,屋内没有开冷气,可是我却感觉一股寒意袭上心头。我不喜欢他房间的黑白色系。虽然简约大方,却丝毫没有生气。或许他搬回那栋别墅是对的,那里才是他的家啊。虽然已经没有了他的至亲,可是亲人给过他的回忆却还在啊。 我不知道自己这样想对不对,也许过去的一切对于文歌来讲都是伤痛。他也可能一点也不想触及回忆,那样只会让他感觉更加痛苦。 我还在胡思乱想,文歌却已经拿出医药箱帮我包扎好了伤口。看来他的酒已经醒得差不多了,不然就算是医生恐怕也不能娴熟到这个程度吧。也许,就像他自己说的,他根本就没有醉,只是想活在梦里罢了。 我也想过活在梦里,哪怕一刻也罢。 可是梦终究还是会醒来,梦醒之后还是一样要面对这样的现实啊! “我昨天做了一个梦。” “梦到什么了?” “我不告诉你!” “那你跟我讲什么?” “你---你就不能猜一下吗?” “梦到我了吧!” “你怎么知道?” “嘿嘿---” “你快说呀!” “因为我也梦到了你啊!” 那时候暑假刚刚结束,升入高三的第一天,是个晴朗的日子。经过暑假里的那次野外生存训练之后,我和文歌莫名其妙的就在一起了。我们从来不说些甜言蜜语腻歪彼此,相处的模式似乎和以前也差不多,但是我们心里都知道,对方在自己心里的位置已经发生了改变。 爱情,也许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开学来的第一天,我就故作神秘地让文歌猜我做的梦,没想到他一下就猜中了。不过文歌才不是那种有文艺细胞的人,三句话没说完就暴露了原型。我本来还想问他梦到了我什么?没想到他说做梦梦到我只是瞎编的。为此我还生了好大的一场气,凭什么啊!我的梦是真是存在过的,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梦到我啊。 那个梦,我和他,白发苍苍,执子之手。 他骑着白马向我走来,踏着七彩的云朵,拉着我一起走向远方的彼岸。如此美好的场景,宛如仙境,恐怕也只能出现在梦里了。 我一直以为,这个梦只有我一个人做,没想到文歌也知道。 我宁愿活在梦里,因为梦里有我的爱人。 “好了,你的脚最好不要沾水。”文歌收起医药箱,惯性地摆出医生嘱咐病人的口气。 我点头轻声应了声,目光却陷在他的脸上,再也移不开。 我的脚大概是因为踩到了什么尖锐的物体,刚才一直在顾着逃命也没注意这些细节,现在静下来才感觉疼。 我的脚是这样,文歌的脸也是这样,我刚才一直没注意到,他的脸上红肿了好几处,肯定是被刚才那个揍的。 ------------ 第八十六章 情敌大战 如果误会总是出现在你意料不到的时刻,那么这便是一件十分普通的事情。误会本来就是这样,有的很美丽,有的很闹心,但是你永远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发生。 我抢过文歌已经收拾好的医药箱,默默地找到药膏,让他把脸伸过来。他都辛苦地把我带到家里来专业护理了,我怎么也得回报他一小下下吧!没错,我的确不是专业的医生,但是他也不至于要犹豫那么久吧。虽然我上药的技术不是很好,但是总比他干放着破相要好得多吧。 文歌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把脸靠过来,任由我胡作非为。 啧啧,瞧瞧文歌这多好一张脸啊!破相了多可惜。 真不晓得我现在怎么还有心思想这些事情,不由得感觉十分荒唐。想我姜米欣活了这二十多年,什么样的帅哥俊男没有见过,何尝如此花痴过,怎么遇到这个人就沦陷了呢? 或许这就是爱情吧! 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人,你们穿越了茫茫的人海,克服了所有的困难,最后终于走到了一起。 多么美好的结局啊!只可惜现实总是残酷的。 “你还要发呆到几时?” 我还处于恍惚中,手中的棉签已经被文歌拿走了。他收起医药箱,自己去浴室上药了。哎哎,我一定是被他的美色所诱惑了,才会愣神!哼,才不要管他,让他自生自灭去吧。 不一会儿,浴室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看样子文歌在洗澡呢! 我靠在沙发上觉得头昏昏沉沉的,心想等会文歌洗完了澡我也要洗一个。水声哗啦啦得一直想,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眼皮越来越沉,最后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其实,我也挺佩服自己的,在什么地方都能睡得着啊! 事后,我跟乐婕提起这件事情,她还说我不解风情。我哪里有不解风情好吗?明明就没有风情,你让我解什么东西啊?再说了,那天酒也喝了不少,还折腾了一晚上,任谁也会困得好吗! 算了,大家都不会理解我有一颗多么热爱睡觉的心! 总之,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还是在沙发上躺着的。你别以为那谁谁会好心肠地帮我挪一个窝了,他这个懒虫还不是和我一样睡在了沙发上。等等,现在的情况好像是这样,我和文歌以某种乱七八糟的姿态躺在他家的沙发上,我的头枕在他的腿上,他的手放在我的腰上。 我的天啊!出现这种情况,任我这种厚脸皮的人也会觉得不好意思了。得了,我们两个昨天都喝多了,所以才会这个样子的。对对,都是酒精惹的祸,我们都还是纯洁的小孩。 可是就算我们两个心里都很清楚,昨天我们只是单纯地靠在沙发上睡了一觉而已,但是一打开门看到眼前这幅情景的人可不会这么想。 任一个有着八卦心里的正常人,一打开门看到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衣衫不整地躺在一块都会尽情yy的,更何况这个人是李莎莎。 我觉得自己的头好痛啊!这一切发生得这么快,真是让人不知所措。 李莎莎的手还停在门把上,表情却没有我想象得那么震惊。沙发就在客厅里,对着大门的位置,只要一开门就能看到屋内的一切。我慌忙从沙发上跳起来,理了理自己的衣服和头发,琢磨着到底该怎么解释。 我能不能说,我只是个来打酱油的? 太扯了,这个不好。 那说我喝多了,所以在这里睡着了,其实我们什么也没有做,连句话都没有说过行不? 呸,这都什么跟什么啊!简直是越描越黑! 此时此刻我想哭的心都有了。虽然我什么事情也没有做,但是就是有种被捉奸在床的感觉。 文歌也很自觉的清醒了过来,看到门口的李莎莎,竟然也没有表现出十分惊讶的表情,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你来了。” 李莎莎突然笑了,迈着性感的猫步走了进来。她往我们这边走过来的时候,我很没骨气地往后退了一步,想象就觉得自己很怂。出乎意料的是,李莎莎根本就把我当成空气似地,直接过去就挽起了文歌德胳膊,商量着中午吃什么的问题。我现在是被忽略了么,到底什么情况。 我也没听清文歌到底回答了她些什么?只觉得两个人晓得实在太甜蜜了,看着真闹心。 果然,李莎莎的心理我这种平凡人市无法理解的,现在我能做的事情就是赶紧离开。 我只是个多余的人,留在这里不只恶心了别人,还恶心了自己。 “你的脚好些了吗?要不要我送你?”文歌的话明明是在关心我,可是我却没有从他的语气里听到一点感情。 昨天晚上不是这个样子的啊!怎么过了一晚上什么都不一样了呢? 也对,昨天我们都活在了梦里,今天早上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升起的时候,我们都该醒过来了。 “这不是米欣么,原来你的脚受伤了啊!要不要我们一起送你啊?”李莎莎的话简直把我惊得汗毛倒竖。 这女人太可怕了,我已经从她的语气里听到了杀气。别看她表面装作若无其事,还笑嘻嘻地说要送我,其实她心里不知道把我诅咒成啥样子了呢!啧啧,好诡异的气氛啊!我还是赶紧溜了吧。 “不用了,我自己能走,你们慢慢聊啊。”我干笑了两声,只想快些逃离。 “米欣啊!我和文歌就要结婚了,到时候我一定会派请帖给你的,记得一定要来参加哦!”李莎莎对着夺门而逃的我,仍旧穷追不舍地抛出这样的话来。 拜托,大家都是一把年纪的女人了,不卖萌行不? 你这是在炫耀吗?你够了吧!参加婚礼,婚礼,婚你妹啊!老娘我这辈子最讨厌参加别人的婚礼了。 冷静,冷静,我不要生气,我要镇定,不然就上了她的当了。 “一定包个大红包。”我扔下这句话,便潇洒地走了。 我和李莎莎第一次这样对战。虽然结局落得惨败,但是也不能让自己输的这么难看吧。不就是婚礼吗?我承诺我去还不成吗?气死你,我就是要去,我还要把我和文歌德过往刻成一盘cd寄给你。 我给你寄一盘过去的cd,让你听听我们的爱情! ------------ 第八十七章 一双破鞋 所有的事物都还和当年一样,可是我们却不再是当年的我们。然后,你看事物的眼光也发生了改变,明明没有变,却都发生了改变。 我想起了逻辑学里的悖论,感觉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简直荒唐至极。李莎莎说他们要结婚了,还让我去参加他们的婚礼,明眼人都看得出她是个什么心态,可是我却找不到自己的心态。 应该用什么心态对待呢?是假装不在乎,然后笑着递上红包?还是灌醉自己,然后去婚礼上大闹一场? 好像我无论怎么做都不对。 我并不想认命,可是这么多的阻碍摆在我的面前,任我一个人如何努力都是没有办法跨越的。爱情是相互的,如果一方已经放弃了,另一方做再多的努力都是徒劳。 李莎莎说她要和文歌结婚的时候,文歌并没有否认。看来,这件事情是板上钉钉子的事情了,或许我真的该准备红包了。 我了解文歌,他认定的事情,谁也无法改变。 他们要结婚了,可是打死我也不相信他们是因为爱情,但是具体是什么?我却无从得知。文歌你还真行啊!连你要结婚都不打算告诉我么?要不是今天李莎莎说出来,我是否要等到你们孩子满月了才知晓你已经是别人的老公了?真是好笑,你什么都不跟我说,我还傻傻地在等你回头。 现在,你大概已经看出来我很难过了吧!倒不是因为你要和别人结婚了,而是你至始至终都把我当成了一个外人。 共得欢笑只是朋友,共得患难才是知己。 很可惜,我们在那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共过的开心事情不少,可是你总是背着我独自舔伤口。 为什么你不愿意和我一起面对伤痛呢? 我只是希望,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可以站在你的身边。可是事实呢?你总是把我排除在外,总是觉得我会托你后腿。 也许吧!我就是这样的不堪,所以你才会丢下我吧! 乐婕听到文歌要和李莎莎结婚的消息,竟然比我还要激动几分。她现在是个已婚妇女,现在这么激动是闹那样?她好像没有搞清楚状况啊!现在是我的前男友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了,我都没有要死要活的,她到表现得这么激动。算了,不就是前男友的婚礼吗?我都经历过好几次了,也不差这一次。 可是?我的心里还是好难过啊! 乐婕在我的眼前来回地踱着步子,表情凝重,极度抓狂,俨然一副更年期的样子。 突然,乐婕在我面前站定,十分认真地抓住我的肩膀说:“米欣,你听我说啊!千万不能让他们两个结婚,你要想尽一切办法阻止他们两个的婚事。” 拜托,乐婕你不要表现出这么严肃的表情,我很不适应啊! “你以为我想去送红包啊!可是我有什么办法。”我心烦意乱,她不安慰我就算了,还在这里煽风点火。 不行,我不能受了这家伙的影响!可是万一最后搞不好最后我真做了抢亲的事情,那岂不是要上k市娱乐头条话题了? 不会不会的,我又不是名人,顶多占个小版面。 呸,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还是想低调一点生活。至于他们两个要不要结婚,那我还真没有权利管。 “我们不能看着文歌去送死啊!李莎莎就是个魔鬼,他们一旦结婚了,文歌肯定没好日子过。”乐婕的语气有点瘆人,不过我只当她是调侃我。 “哎哎,结了婚的女人就是不一样啊!看透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吧。”我顿时就被逗乐了,笑道:“李莎莎是挺像魔鬼的,但是她很爱文歌,结婚以后不会这麽他的。至于我嘛,只要他们幸福,我会选择祝福他们的。” “太假了!”乐婕被我恶心到了,呸了一口,说道:“姜米欣,你越来越口是心非了!” “我没有!”我被戳中心事,连忙转移话题:“你昨天晚上怎么就这么放任我一个人在外啊!连个电话都没有。我是我碰上坏人怎么办,你良心上过得去么?” 话一说出口,我就有些后悔了。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啊!好像昨天晚上是我拉着文歌跑路去了,把乐婕一个人丢在酒吧门口了。 心虚,心虚中! 我真是说什么错什么?说得越多错得越多啊! “你还好意思说我,姜米欣你这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把我一个人丢在那里自己跑去逍遥快活,你都没有感到一点羞愧么?”听了我的话,乐婕果然愤怒了,连连骂我没有义气。 我像个小媳妇似地低着头,接收者她的数落。其实有一个人,能在你开心的时候提醒你不要太得瑟,在你难过的时候骂醒你不要太悲观,这样的朋友,该是多么难得啊。 为什么我特喜欢听乐婕骂我呢?难道我有受虐倾向吗? “我那时自作自受,你看我的脚都受伤了。”我把我缠着绷带的脚伸过去,想博得一丝同情,没想到遭到了乐婕更大的鄙视。 “你的鞋呢?”乐婕拿出一旁袋子里的鞋,狐疑的问我:“你总不会把鞋落在文歌家里了吧!一大早就打电话让我给你送鞋来。你搞什么啊!故意地是吧!想挑起人民内部的斗争。” “瞎想什么呢?我昨天狂奔的时候把鞋踢了,所以脚才受伤的。”我脱掉现在脚上穿着的这双鞋,接过乐婕带来的鞋,舒服地穿上了。 还是自己的鞋穿着舒服啊! “那这是谁的?”乐婕指了指被我丢在垃圾堆旁边的那双鞋,咽了咽唾沫。 没错,这双鞋是李莎莎的,我从文歌的家里出来,没有鞋穿,正好她的鞋就在门口,于是我就借用了一下啊。 干吗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总不能让我一个脚受伤的人打着赤脚在大街上行走吧。就算我有那个脸皮做这种事情,我也怕广大的人民群众受不了啊! “李莎莎的破鞋,等会顺便帮她扔了。”我得瑟地笑了,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聪明了。 李莎莎不是说要和文歌一起出去吃饭吗?看她没有鞋怎么出去。 ------------ 第八十八章 大有来头 一个人价值观的形成,于其成长的环境有着很大的联系。不过,我倒是想问问那些创造奢侈品的ceo们,你们到底是有多视金钱如粪土啊!竟然能创造出价格这么丧心病狂的物品! 听我说要把那破鞋给仍了,乐婕表现得有些不淡定。 “扔了?那可是限量版的高跟鞋啊!价值有---”乐婕掰了掰手指头,向我伸出了她的整个巴掌,道:“应该值这个数了。” “五千块?嗯嗯,是好奢侈啊!不过,我才不要别人的破鞋呢!”哪里值这个价了,太夸张了吧。 “拜托,大姐,我说的是五位数!这双鞋要一万多呢?我前几天还在电视上看到过的,有钱还不一定买的到呢!”乐婕一副被我打败的表情,估计她已经没有办法和我沟通了。 开什么玩笑,这双破鞋要一万多块,够我买一百双鞋了! 早知道这鞋这么贵,我就早点给扔了,生的占了一身铜臭味!这人是钱多得没处花吗?这么丧心病狂地买鞋,莫不是疯了吗? “赶紧扔了,看到这破鞋,我心里更不舒服了。”能舒服得起来吗?我的鞋就一百多块,人家是我的一百倍啊! 乐婕对我的表现显得不以为意,还在一边瞎起哄:“这么了,羡慕了吧?都说了李莎莎是魔鬼了,你看到了吧!她该是多么丧心病狂啊!” “还好啦!只是一万多,又不是一百多万,没那么严重了。”我得安慰安慰自己,不然上火了就太不值得了。 “说人家的鞋是破鞋,那你还穿?”乐婕捂着嘴笑了。 “我那是权宜之计,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去睡觉了。”大庭广众之下,露天咖啡屋里,拜托不要表现得那么俗气好吧。 我懒得跟她费嘴皮子,只想快点回家睡觉。 虽然我刚起床没多久,但是我昨天酗酒加熬夜,然后又在沙发上睡的,能休息好才怪呢!现在我得回去补个美容觉了。 回家又睡了个昏天黑地,等到老妈把我叫醒的时候,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我现在可是一个在家啃老的无业游民,过着晚起早睡的幸福生活。不过这种日子过久了也没什么意思,我正琢磨着下个星期去找工作来着。 饭桌上,老妈老爸很默契地问起了我的工作,我含糊的回应自己正在找。确实如此啊!工作太多了,我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才好了。干我的老本行吗?不行,工作了这么多年我都没有一点进步,在那个行业继续待下去的话,也不会有什么突破的。 现在,我有一个副业,就是画漫画。 我把路途中的一些所想所思用漫画的形式记录了下来,然后发到了网上,没想到反响还不错。很多人和我都有着共鸣,我觉得这样的感觉很不错。自己的作品得到了别人的认可,真的是一种很大的鼓舞。 “你说你工作做得好好地,怎么就辞职了呢?真是的,现在这个工作又不好找,你自己怎么一点也不急啊?”老妈总是操心最多的人啊。 “对了,你前几天不是说要去先锋问问吗?”老爸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问老妈。 “哎,先锋出问题了。”老妈想老爸使了个颜色,就没有再说下去了。 我默默地扒了几口饭,也不见他们说起下文。这老两口是什么意思,话说到一半就停下来了,这不是故意吊我的胃口吗? “老妈你已经退休了,还想管公司的事情啊?” “没有的事,我才懒得管呢!”老妈一口否认,张罗道“快吃饭,蔡都凉了。” “先锋出了什么事情?很严重吗?”我尽量表现得漫不经心,希望老妈可以多透露一些消息。 “我已经离开公司了,商业机密怎么会轻易外泄呢?米欣啊!没多大的事,你不要放在心上。”老妈这口气不对啊!看样子事情不简单啊。 先锋是文伯伯一生的心血,而且我妈也在这个公司注入了大量的精力,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才会让老妈对我闭口不谈呢? 她肯定是和陈菲菲见过面,而且肯定知道了什么事情。但是具体是什么事情呢?公司出了什么事情,她连我都不愿意告诉呢? 那我去问菲菲姐好了,她总不会瞒我的。 “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我丢下碗筷,奔回了自己房间。 先锋出事了,文歌正好也会去了,但愿一切都能恢复平静吧。我不断地安慰自己没事的,可是心里就是放心不下。 我打给菲菲姐,却直接给转入了留言信箱。 这样来来回回地拨打了很多次,怡然没有什么改变。我又达到了文歌家里的电话,这次电话倒是通了,可是接电话的却不是菲菲姐。 任谁接电话也不该是她啊!简直让人火大! “姜米欣是吧!你找文歌吗?他还没有回来!”我还没有说话,对方就猜出了是我。 这个女人真的太厉害了,我握着话筒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其实想想也很正常,他们都要结婚了,住在一起很正常。我是手欠才会打电话过去,所有的不痛快都是自己找的。可是现在挂电话好像也不太好啊!会显得我很孬! “我就找你。”我到底是多么脑残才会说出这样的话啊!都快把自己的舌头给咬下来了。 “哦?你找我?”我可以感受到电话那头李莎莎略带嘲讽地笑了:“你要跟我说什么?还我鞋子?” 什么鞋子不鞋子,真是服了李莎莎了,现在这个情况她还有心情跟我提鞋子。鞋子早就扔了,也没法换给她了,忽悠过去再说。 “先锋出了什么问题?是不是你搞得鬼?”反正已经到这个节骨眼上上了,我干脆直奔主题好了。 李莎莎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大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我被她笑得心里发麻。 “哼,姜米欣,你这个傻子。我笑你傻你懂不懂!只有我才能救他们家的公司,只有我才能救文歌的灵魂。只有我---” “你在做什么?”很突兀的声音,是文歌声音? 电话那头突然没了声音,然后电话就被挂断了,接着就是一阵让人烦心的忙音。 我拿着早已经被挂断的电话,陷入了胡思乱想的境地。 文歌回来发现李莎莎在给我打电话,于是就夺过电话,强行挂掉了!事情就是这样一点没错,可是李莎莎到底是什么来头,她做了什么能让文歌对她做出结婚这样的妥协? ------------ 第八十九章 专业跑腿 小时候,快乐是件简单的事情:长大后,简单是件快乐的事情、我们都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了,忘记了最开始的那个自己。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哪根筋又不对了,竟然会向先锋食品公司投了简历。先锋的员工换了一批又一批,那些认识我的老人估计都已经退休了,估计我进去也不会被人发现。 文歌现在刚刚接手公司,很多地方都没有理清楚,我趁着这个乱,很顺利地进了公司。虽然我不知道公司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不过看表面并不像有什么问题啊!大家照常上班照常下班,过着再平常不过的上班族生活。 我被安排到了市场部,做起了部长的助理。话说倒是投简历的时候,我还犹豫了好久。虽然我学的是文科,但是文职不一定适合我啊!不过,我现在是抱着打探消息的目的进入敌军内部的,一切都要以达成目的为中心。 突然觉得好兴奋啊!拍谍战片的感觉有木有? 不过我的好奇心和兴奋,很快就在第一天上班的悲催生活中消失殆尽了。先锋怎么是这样虐待员工的公司啊!文伯伯你泉下有知,有没有对我产生深深地同情啊! 作为一个新人,我可以理解给老员工跑跑腿这之类的事情,可是你们这就过分了,竟然让我上班第一天就加班到凌晨!我忍了,不就是整理一下资料吗?不就是核对一下**么,这些都没什么难度。可是我又不是来给你们打杂的,怎么什么事情都退给我啊! 算了,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是我是来做市场部主任的助理的,为毛上了一个星期的班,连这个主任的人影也没有啊? 主人啊主任,你到底是何方神圣啊!怎么可以如此神龙见首不见尾? 在我还在怀疑到底有没有市场部主任这个人的时候,她老人家就出现了。没错,她老人家的确是出现了,出场方式还相当惊人! 终于有一天,我好想想通了什么事情,大家这不是想偷懒想把问题丢给我啊!而是又预谋地想要整我啊!别以为我每天整理这么多资料,能够从中获取什么商业机密,他们给我的都不知道是几年前的旧文件了。刚才那个更过分,还要让我到资料室把最近十年的会议记录整理一下! 我想骂人好不好,整理这玩意搞什么?不要逼着我不文明! “有些事情,并不是我不说,就代表我不知道。我默不作声不是代表我就可以任由你们欺负了,太过分了,姐姐我实在忍不了了!你说,你们到底是为什么?我哪里得罪你们了!把你们老大叫出来,我亲自跟他对峙!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发飙啊!还看,小心老娘戳瞎你的眼睛!”我拎着一个小职员的领子乱七八糟地说了一通,我都不晓得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只看到到家惊讶的张着大嘴瞅着我。 你一定会觉得我是早上出门忘记吃药了吧!没错,我就是忘记吃药了!前几天不幸地感冒了,这几天头疼得要命! 所以,不要惹我,再惹我的话,我说不定会做出更加丧心病狂的事情来的! 那个小伙子被我吼得七晕八素,呆在那里连句完整地话都说不清楚了。我干咳了两声,放开了这个可怜的孩子,只感觉周围的 就在气氛十分尴尬,我也不知道如何收场的时候,不知道谁叫了一声:“王部长来了!” 好家伙,王部长是吧!来得还真是时候!我一发飙,你就出现,还真是巧了啊!早知道我就早点发飙了! 我设想过无数次这个王部长的样子,就是没想过她着这个样子!高挑身材,性感曲线,外面是个软妹子,内心是个女汉字!这种变态的结合体,不是王艳艳又会是谁啊! 我的脑袋有些乱,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门口那个一身职业套装的女人不就是王艳艳么,只不过她没有了往日那种柔弱的小女儿姿态,周身笼罩着一种威震四方的强大气场! “王艳艳,你怎么也在这里?”我的嘴巴已经不受自己控制了,在大家集体向王部长问好的时候,我却冒出了这样的话来。 掌嘴,我真该掌嘴! “姜米欣,你在这里又是撒得哪门子疯?”王艳艳看到我,显然比我看到她惊讶得多。 “王部长,我可是您的助理啊!”我算是明白了,这么多天都是您老在背后整我啊! “谁招她进来的?”王艳艳显然不太相信我的话,对着周围一干人等厉声问道。 看来我出去旅行的这半年来,这里发生了很事情呢。王艳艳也从原来的广告公司辞职了,还跳槽到了先锋做起了市场部的部长,这感情好,升得挺快的。只是我和她好像也没有那么多过节吧!至于这么把我往死里整吗? 还有啊!她现在这是干吗?推卸责任啊? 整个楼层里都安静了,大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场面着实搞笑。不过呢?无论情况多么紧张,总有一个不怕死的家伙会说一些真话。 “是李小姐吩咐的。”比如说,这个。 李小姐?谁啊?先锋何时出现过这等人物? “李莎莎?”王艳艳几乎是和我同事说出这个名字。 看来,没错了,就是她了。感情搞了半天,是她在整我啊!艳艳啊!我们好歹也是同事一场,我知道你不会这么对我的。是我错怪你了,想你这么美丽善良的姑娘怎么会做这么猥琐的事情呢? “开会的资料准备了吗?”王艳艳眯起了眼睛,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像是极力在压制自己的怒火一般。 这个表情我好熟悉啊!感觉和文歌十分相像。我承认我又跑题了,所以王艳艳问我的话,我也没有经过大脑思考。 “什么?” “开会的资料,马上!”王艳艳估计很想掐死我。 “哦哦,我知道,准备好了,这就去给你拿来。”我的奴性怎么变得这么重了,感情在这一个多星期的培训下,我成了专业跑腿的了。 本以为拿了资料,可以和王艳艳一起进入会议室,可是结果很明显,我被她无情地抛弃在了办公室。 她这个没人性的家伙,资料还是我替她准备的呢?竟然把我关在了会议室的门外! 算了,我也不想这样出现在文歌的面前。 ------------ 第九十章 漫画时代 一个人,一个背包,一次旅行,一个故事。 我从小热爱漫画,曾几何时我也想过自己终有一天会从事画漫画的职业,但是总是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而搁浅。 在漫长而平淡的岁月里,大家都在为生计忙碌着,我几乎都快忘记了自己曾经有过的梦想。可是?有一天当大家都捧着我的漫画津津乐道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努力真的没有白费。 最近有一部叫做《梦中的白马》的漫画推入市场,一下子就获得了年轻人的喜爱。特别是学生党,他们特别喜欢漫画里这种唯美梦幻的画风。其实不止年轻的少女热爱这部漫画,我刚才还瞅见办公室里的好几个当了妈妈的女同事都在偷偷地看呢! 我从茶水间路过的时候,正巧听见两个男同事也在讨论这本漫画。哈哈,我心里顿时乐开了花,没想到这部漫画的口碑这么好啊!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 古人的经验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得瑟,不然就会悲剧了! “你知道最近出了一个叫什么的什么漫画吗?” “《梦中的白马》是吧?我哪能不知道啊!” “怎么了?你闺女也着了魔似地迷上了?” “何止我闺女啊!我老婆也看上了,完全陷入了疯狂状态。” “也不知道这部漫画的作者是哪个脑残,画出这么不切实际的东西,真是教坏小孩。” “是啊!我女儿才五岁,天天嚷着要找白马王子。还有我老婆,她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嫌我不够浪漫,你说这都什么事啊!” “这个作者好像叫小妖,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 “现在画漫画的人有几个正常的,说不定还是一个变态男,或者是一个闹惨女!” “------” 茶水间里的两位大叔,你们搞清楚状况好不好,有这么损人的吗!感情你们不是在讨论这部漫画的剧情或者是画风,而是在这里挑剔作者的毛病啊!你们知不知道,这部漫画的作者要是听到你们这么说她,她一定会很难过的。 没错,我无意间路过茶水间,本来还在窃喜,没想到莫名其妙地被人骂了一通。 你才是闹残,你全家都是闹惨! 你问我为什么这么激动?这还用问吗?这都看不出来? 没错,我就是那个小妖,《梦中的白马》这部漫画的脑残作者。明明一切都很顺利啊!在网上连载的时候也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网站的编辑跟我说上架的时候,我还以为对方在开玩笑。最后,在广大粉丝的强烈推荐下,我的漫画终于被印刷出版了。昨天编辑还打电话给我,说漫画卖的非常好,大家也十分喜欢我的风格。 可是为什么?我看到的情况却是这样啊! 无独有偶,我刚才又看到一个女同事愤怒地把书摔倒了地上。我惊讶地上前询问,她面色狰狞地指着地上那本漫画,说深深的被作者欺骗了。 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事情就不对了啊!我到底怎么欺骗观众了啊?不行,我一定要问清楚。 “我也在看这本漫画,很好看啊!有什么问题吗?”我捡起地上的漫画,小心地问道。 “说好男主会回来的,最后男主却死了,这是什么坑爹剧情啊?我不看了,真是闹心!” “怎么会,我明明不是---”我狐疑得翻了翻,顿时把自己给吓到了。 开什么玩笑,我怎么可能把男主给些死了呢?那根本不是我的风格啊!可是?眼前的一幕确实是这样,华丽的男主死了,一切只是女主角做的一场梦!这是谁干的啊!怎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乱改剧情啊! 我要疯了,这是赤果果地欺骗! 不行,我得去找网站的编辑问个清楚,到底是哪个缺心眼的家伙把我的漫画改成了这样啊! 实在是太过分了! 电话拨过去很久,始终没有人接听。 我反反复复地打了很久,最后终于绝望了。活了二十多年,既然又这么容易被人给坑了,都不晓得我是怎么活了这么久的。 这件事情我不会善罢甘休的,那是么破网站,你等着吃官司吧!我闷闷不乐了一上午,王艳艳又来给我添堵,真是让人抓狂! 好吧!现在我是人家的助理,她是我的上司,我只能乖乖听她的话。 可是?现在这个时候,让我跟着她出差,好像不是太好吧。我是来打探军情的,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搞清楚,还给人家做了这么久苦力,真是划不来。公司里的员工这么坑,他们老板知道吗? 说起老板,我来公司快一个月了,一次也没有见到过文歌。他不是接手了公司了么,怎么可能从来不到公司报到呢? “这种少女漫画,我十岁的时候就不看了,你不是现在还迷恋这种不切实际的东西吧!”王艳艳看着我手里几乎要被翻烂了的漫画,嗤笑道。 “你不懂得!”我还在纠结,要不要出差的问题。 “我什么都不懂?哈哈,我看什么都不懂的那个人是你吧!”王艳艳敲了敲她面前的桌子,对我说;“坐吧!” 坐就坐,你以为我不敢啊!反正,我又不怕你,你又不能拿我怎么样,咱们两个都爱咋的咋的! “你不能留在公司,这是文歌的意思。”王艳艳收起笑脸。 “文歌德意思?他是什么意思?”我没想到王艳艳会说这样的话,听她的语气,好像和文歌很熟的样子。 拜托,王艳艳啊王大美女,我知道你的实际年纪要比我大个几岁,但是您老人家保养得这么好,看着就像一个十八岁的软妹子。可是?最近你是怎么回事,老是在我面前倚老卖老,还老装深沉,这样下去会长皱纹的啊! “本来我不想说的,但是这件事情你总会知道的。”她要说的重点来了,做好准备吧! “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姐姐?”没有比这更让人崩溃的事情吧! “那到不是。” “还好,真是万幸啊!” “我是文歌的姐姐。” “啊?王艳艳同学,你说啥?” 王艳艳看着我,很认真地说道:“我是文歌的亲姐姐。” 哎呀妈呀,这个消息比我看到自己的漫画被无情地改编之后,还要惊讶一百倍,哦不,是一万倍! ------------ 第九十一章 父母爱情 当爱已成往事,偶尔提起的时候,你还会不会心痛?而当初的那份悸动和感动,总是在时光的打磨下,默默地化为了尘埃。 我从来不曾想过,长辈之间还有着这样的故事。 原来,我还有一个姨妈,她和我的妈妈是双胞胎姐妹。只不过,这位素未谋面的姨妈在很多年以前就移民国外,家里人也不愿再提起她。我不晓得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隐情,只觉得狗血得要命。 虽说她们是双胞胎,但是我这个姨妈的性格和我老妈真是两个两重境界。我妈是个心思细腻,做事有条不紊的人;而姨妈却是一个神经大条,喜欢跟着感觉走的人。说起来,我的性格倒是跟她有些相似。 我这位姨妈以前和文伯伯是恋人关系,两个人从初中就好上了。可是那时候文伯伯还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家里人都不太赞成他们两个的事情。但是,年轻人总是很叛逆,你越阻挠他们越反抗,最后还闹出一个孩子来。那时候的姨妈才二十岁,还在上大学,结果莫名其妙的就要休学回家生孩子了。外公外婆没有办法,只好妥协,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候又出现了状况。 两个人十年的感情,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却意外杀出个第三者。 那个男人是姨妈她们学校的教授,长得高大威猛,还是个法国人。浪漫不羁的教授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能让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跟着他私奔去了法国,反正他们的婚事最后以姨妈的逃婚告吹了。 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姨妈跟着那个外国教授在外国完成了学业,又继续进修,小日子过得似乎还不错。 可是后来又不晓得是什么原因,他们离婚了。姨妈带着自己的女儿,独自离开了那个教授。她没有回到中国,而是去了美国,这已过,又是十多年。这两年,姨妈的身体越来越差,她开始想念自己的家乡了,于是她们就回来了。离开了这里的时候,王艳艳还没有出生,如今她们回来了,都已经是二十多年之后的事情了。 没错,王艳艳的妈妈就是我的姨妈,她就是我的表姐。 所以,我那天在墓地看到的人,其实不是我妈,而是王艳艳的妈妈?怪不得我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原来是这个样子啊! 我有点晕了,大家的关系网似乎有点乱。文歌的爸爸和我的姨妈是恋人,还生了一个王艳艳? 我以后别再看韩国偶像剧了,改看中国的家庭伦理剧得了! “你在跟我开玩笑吗?王大美女,也太能编了吧!不去当编剧真是可惜!”我才不信呢?文伯伯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有个女儿,文歌也没说过自己有个姐姐,我不相信。 不过,他们不说,也不能代表这件事情不存在。 王艳艳出生在法国,又是在美国长大,文伯伯和文歌知不知道这件事情还是个未知数呢!不过,照现在这个情况来看,王艳艳在这个时候进入公司,恐怕事情已经很明显了吧! 原来文歌早就知道了这些事情,可是他却对我只字不提。 我还是不愿意相信,这到底是个什么剧情,我能不能要求改剧本啊!其实,人生就是一场戏,说好了自己来写剧本,却总是被迫演着别人给的台词。 “很多事情,现在我没有办法告诉你,不过有一天你终会知道的。”王艳艳又给我玩深沉,我最讨厌别人卖关子了。 “你怎么可能是文歌德姐姐,我不信!” “无论你信不信,这都是事实,不信你回家问你妈。” “去就去,我这就回家。” “收拾一下你的东西,明天不要再来了。” “没门,你不让我干我非要干。我明天还会来的!”我撂下这句话,就夺门而出。 我上了电梯,出了公司,却没有往家的方向走。 其实根本不用回家问我妈,我已经信了。这就是事情,王艳艳没有说谎,我信她。 其实,有一次我在文伯伯的书房里,发现了一张泛黄的老照片。上面是一男一女的合照,照片上的两个人关系看起来很亲密,笑得格外甜蜜。我一直以为那是我妈和文伯伯,曾经我也yy过他们年轻时候的事情。我猜测他们是不是曾经是情侣,然后因为某种原因分手了,所以文伯伯才这么反对我和文歌在一起。 不过,我观察他们平时的相处模式,也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我妈和文伯伯和许多相识多年的好友一样,互相帮助,不分彼此。有时候,我觉得他们之家你的关系融洽得,就像亲人。这不是爱情,而是亲情。以前,我不太懂得他们之间的关系,现在我好像有些明白了。 记得菲菲姐曾经说过,文伯伯是个很好的丈夫,只不过他心里一直住着这一个人。那个人不是文歌的妈妈,也不是她,而是一个永远都无法超越的女人。是呀,男人的初恋情结其实比女人深,更何况是文伯伯这个重情重义的男人呢! 文伯伯说我和文歌的性格不合适,恐怕是不想我们重复上一辈的悲剧吧。或许文伯伯曾经和姨妈真的十分幸福,他们也一起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日子,但是感情破裂从来都不是一方面的原因。我想,当年姨妈离开文伯伯,或许真的有许多理由。 也许,正如文伯伯所说的,他们的性格不太合适吧! 到底怎么样才叫合适,这并没有一个定论。遇见了对的人,无论他是什么样的人,你们都会幸福。而遇见不对的人,无论怎么努力都是徒劳。 天下之大,谁又能去边每一寸土地?人海茫茫,谁又能和谁厮守终生? 看着街头来来往往的人群,我觉得自己好孤单。道路这么宽阔,我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往哪里。 “我一个人的冒险,一个人的座位,一个人想着一个人。眼角的泪,这不是错觉---” 铃声突然响起,我掏出手机一看,是个陌生号码。 我犹豫了片刻,还是按下了接听键,对方却挂了电话。正纳闷着现在这个时候是谁没事打电话调戏我玩呢?突然就来了一条短信。我一看,正是刚才那个号码。 ------------ 第九十二章 恐吓事件 据说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的。但是如果恐怖片看多了,也会遇上恐怖事件吗? 我还是回家了,因为我没有地方可去。 不过今天气氛有些不对,我一回到家就看到爸妈面色凝重地坐在沙发上,桌上的饭菜也没有动过。 这都快十点了,他们还打算等我一起吃晚饭吗? “我回来了。”脱了鞋,我已经累得不行了,直接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老爸叫住了我,让我也坐到沙发上来,看他一脸严肃的样子,难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茶几上摆着一个纸盒子,上面还贴着快递单据,难道是谁寄了什么东西到家里来。可是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让爸妈看了之后成了这幅表情。 “米欣,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老妈问道。 我一听懵了,什么跟什么呀!我得罪人,得罪谁啊?像我这么天真可爱的女孩子,怎么可能得罪人啊!哎,我承认,我这说话不经大脑的性格的确在无形中得罪了许多人。他们应该了解我的啊!况且任何人都不可能那么完美,有人喜欢一定有人恨啊!这有什么奇怪的! 难道老爸和老妈走在路上,被记恨我的人给骂了? 怎么可能,谁会这么恨我! “怎么了啊?你们今天好奇怪,这是什么东西啊?”我好奇地打开茶几上的包裹,顿时就傻了眼。 纸盒子一下子就落到了地上,连同里面各式各样的我的照片了散落到了地上。我尖叫着,几乎是条件发射地弹开。 靠!这是谁这么变态,竟然**我!没错,这个包裹里面装的全部都是我这段时间的照片,而且全部都是**。**就算了,你还用红色的记号笔在上面乱涂乱画,到底是想干什么啊? 我要疯了,这到底是谁干的,要是被我发现了,一定要他好看! “米欣,你不会又招惹上了黑社会的人吧!爸爸妈妈年纪都大了,你要出个什么事情,我们该怎么办啊!” “不然咱们报警吧。” “报警有什么用,现在都不知道是谁在背后捣鬼。” “那怎么办,我这心天天悬着。” 爸妈的焦虑让我一下子乱了,我到底是做了什么事情,能遭到别人这样费心思地恐吓。 看电影的时候,总觉得主角收到这样带着神秘色彩的恐怖物件是件很刺激的事情,但是真正到自己亲身经历的时候,才发自己除了恐惧什么也没有。爸妈说像这样的事情,还不止一次。前几次也有人寄东西过来,不过里面只有一把道具剑,也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后来,他们去快递公司查询,但是对方却说根本没有送过这样的快递。 我妈也没当回事,只当别人开的一个玩笑。 但是,经过了今天的事情之后,她才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这个寄东西过来的神秘人,恐怕是冲着我来的。 老爸拿出了前几次收到的物件,全是木头剑,剑峰很顿,完全是道具嘛!可是?这个人寄一把剑给我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在说我很贱? 到底是谁贱啊?这个人肯定是个神经病! 突然想起了下午收到的那个神秘短信,上面写着:“下周六晚上九点,西郊长亭公园停车场,不来你会后悔的。” 后面没有署名,说的是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我还以为是发错了。现在和这些事情联系在一起,恐怕是真有什么事情吧! 如果去的话,可能会有危险,但是不去的话,这件事情就没法了结。那我要不要去呢?好纠结啊!我跟乐婕说了这件事情,她想都没想,就说一定是李莎莎干的。 她还让我千万不要去,说什么李莎莎是个神经病,她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来。不至于吧!虽然我也认为李莎莎这人让人觉得慎得慌,但是也不能说别人是神经病吧! 再说了,她现在就要和文歌结婚了,我并不会碍她什么事情啊! 如果她真的想要报复我,十年前她就该动手了。若是那一年,他们没有分手,也就没有后来我的那些事情了。虽然她的行为有些过激,还闹过自杀这档子事情,但是这都是因为她很爱文歌啊! 爱这一个字,总是让人着迷,又让人疯狂! “你不记得你在文歌的公司被人恶整的事情了?”乐婕分析得头头是道,好像也是那么回事:“作为未来的老板娘,她动用了一小点手段就把你整得团团装,你自己还不知道。还有你的漫画,我去出版社问了,说是后来你发了邮件过去,要求改结局。我知道,你肯定没有发这种文件,那是谁盗用了你的邮箱,事情不是很明显吗?” “李莎莎这么神通广大啊?”我只觉得太神奇了,李莎莎咋什么都知道呢! “可不就是么,你不了解她,她就是那么一个让人。告诉你,李莎莎的城府太深了,你永远也猜不透她会做出什么变态的事情。”乐婕越说越激动,眼神里闪现出我不太熟悉的光芒。 “是吗?那我得小心一点了。”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乐婕最近有点奇怪,但是又说不出到底哪里奇怪。 送走了乐婕,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电话突然想起了,竟然是陈菲菲的电话。 这在这个事情打来,能有什么事情呢?我大概已经猜到了。公司了最近都在传,说文歌要和李莎莎结婚了。估计王艳艳是不想让我看到这一幕,才让我离开的吧! 呵呵,就算我离开了,也不能改变结局啊!还不如看着他们交换戒指,至少能让自己死心。这种心理就像小时候打针,明知道会疼,还是会看着护士把针管戳进自己的经脉。 “米欣,最近好吗?” “好啊!很好啊。菲菲姐,你最近玩人家蒸发吗?我都找不到你的人乐。” “前段时间我去了一趟美国,因为公司发生了一些事情,不过现在事情都解决了。” “我现在在你们公司工作呢?能不能告诉我公司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啊?” “艳艳跟我说了你的事情,所以请你一定要保重,这些事情你最好置身事外。以后如果有机会,文歌会告诉你的。今天我想告诉你,文歌下个星期六要和李莎莎举办婚礼了。” “哦!”果然如此。 “文歌最爱的人还是你,米欣,你要相信这一点。先挂了,你早点休息。” “菲菲姐?菲菲姐?这样就挂了?” 电话那头,早已经是一串忙音。我握着冰冷的手机,只觉得心中一片迷茫。 ------------ 第九十三章 一家团聚 你以为真相只有一个吗? 其实不然,所谓的真相,也可能是假象。而对于这件事情本身来说,真真假假都没有那么重要了。 王艳艳说她妈妈要见我,其实我也想见一见她。对于这位姨妈,家里人真是保密得太好了,我完全无从知晓。我妈姓王,想必王艳艳也是随母性的吧。在王总监手下做事的时候,王艳艳的种种表现让我还以为她是王胖子的亲闺女呢?没想到事情竟然是这个样子。 看来,我yy的本事还真是见长了! 我们约定的见面地点,是我家附近的咖啡厅。姨妈穿着很随性,烫着大波浪卷发。虽然已经不再乃年轻,但是骨子里那股性感的气质丝毫没有减退。她和我妈妈长得真的很像,但是仔细一看却能发现,她们其实是不一样的。 我妈每天都会把自己收拾得很妥当,她知道在什么样的场合该穿什么样的衣服,但是太过中规中矩。再看看眼前的这个女人。虽然和我妈有着一样的容颜,但是浑身散发着一种奔放不羁的气息。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王艳艳这么有女人味了,原来是遗传她的妈妈啊。 对面的姨妈微笑着招呼我坐下来,我观察到她的脸色不是太好。王艳艳说她最近身体不太好,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我还以为自己和这位姨妈有些相似的,上次在墓地远远地看到过一次,印象不是很深刻。今天近距离观察,我才发现她真的是一位很有魅力的女人,怪不得文伯伯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呢! 我还说过自己和她有些相似的蠢话,其实我这个女汉字哪里有姨妈身上百分之一点的女人味啊! “你叫姜米欣?” 我点点头。 “都长这么大了啊!”她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之中,良久之后她才问我道:“你妈妈好好吗?” “她很好。”我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总感觉气氛怪怪地。于是我问她:“姨妈,对于您的突然出现,我存在着很多的疑惑。” “我约你出来,就是想和你聊聊以前的事情。你想知道什么?就问吧!” 她笑了,样子美极了。 从咖啡厅出来,天色已经很晚了。没想到,我们两个人聊着聊着就到了黄昏,现在我也该做点什么了。 我去了一趟外婆家,又打电话把老妈和小姨都叫了回来。 平时大家都忙于工作生活,很难得才能聚在一起,我希望我们所有的人都能平平安安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今天真是个好日子,难得大家到得这么齐,就是过年也不曾有过的。 我说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大家,还故作神秘地说有等会有一个很重要的人会来。外婆还以为我带了男朋友回来,笑得何不拢嘴。我汗颜,这次恐怕要让她失望了,我带回来的人不是我男朋友,而是一个更加重量级的人物。 我相信,大家见到她的时候,一定会很激动地。 没错,我带回来的这个人就是我这位定居国外多年的姨妈。她很想见见家里人,但是又不怕家里人不原谅自己,所以迟迟不敢现身。作为她的大侄女,这件事情我当然义不容辞地担待下来了。 外公外婆没有儿子,就这三个女儿。这么多年过去了,多大的误会都会化解的,一家人哪有永远的仇恨啊! “米欣啊!你说的那个人怎么还没有来啊?”外婆有些着急了。 “是呀,赶紧叫过来让我们过目过目。”外公也催促道。 “米欣,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啊!都不跟小姨讲。” “她连我和她爸都瞒着,真是的。” 我该怎么解释呢?都说了不是这个了,你们怎么都搞不清楚状况呢!算了, 我也懒得费口舌了,等会我把门一开,你们看到姨妈本人就会明白了。 姨妈就在门外面,可是她迟迟不敢推开那扇门。我叫了她好几声,她的手仍然放在门上,不敢往前推一把。 我理解她,这种近乡情怯的感觉,很多人都有。 可是这么干站着也不是办法,我拉起她的手,直接把她拽进了屋里。这个办法最直接了,既然她不敢迈出这一步,那我就带着她迈进来吧。 “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小姨姨夫,你们快看谁回来了。”我拉着姨妈走了进来。 屋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变了一个样,大家都安静了下来,齐刷刷地盯着我旁边的姨妈。时间就像静止了一般,大家都不说话,也不动,只是这样看着,久久地看着。 姨妈的一下子涌了出来,扑通一声跪倒在双亲面前。 “爸妈,我回来了。” 外婆这才从惊愕的状态中清醒过来,跑进里屋翻箱倒柜了半天,出来的时候手上拿了根鸡毛掸子。 我吓了一跳,看着外婆挥舞着鸡毛掸子就往姨妈身上挥去。外婆这是下了好大的力气打啊!我听着都感觉疼。她一边打一边骂,一边骂还一边哭。 “你这个白眼狼,还知道回来啊!我没你这歌女儿,你还回来做什么?” “妈,我错了,你打我吧。” “我当然要打你了,看我打不死你这个死丫头。” 我感觉有些不妙,心想这下子坏了,姨妈不会被打伤了吧。正想着上前说几句话劝慰一下,让外婆不要下这么重的手,老妈却拦住了我。 我疑惑地看着她,她却拍了拍我的手,对我摇摇头。 这个时候,大家不应该拦着外婆么,她年纪大了,经得起这么折腾么。可是?我看老妈和小姨这两姐妹怎么这么奇怪,刚才还眼睛红红一副要抱头痛哭的样子,怎么一看到外婆拿出鸡毛掸子就笑了呢! 事后我才知道这其中的原委,原来真的是我在操瞎心。 外婆打完之后,就开始哭,哭着哭着就抱着姨妈哭。她们两个人哭着哭着屋子里的其他人也跟着哭了起来。最后大家抱在一起,哭了好久好久。还好,我们在有生之年还能重新聚在一起。 就说嘛,一家人哪有过不去的仇恨。 ------------ 第九十四章 番外(Andre) 我的名字叫做王芹,小时候我觉得这个名字土的要命,出国之前我一直和家里做着改名字的斗争。我爸倒还好,但是我妈特别反对我改名字。但是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们越反对,我越是想要反抗。 出国之后,我很自然地就改了andre这个名字。后来,这个名字被人叫了二十多年,我以为自己会忘了王芹这个名字所包含的意义,可是没有想到时间过得越久,我反而越怀念这个名字。 人呀,总是在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之后,才会长大。所谓长大,就是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在乎的东西都不再重要了。而那些曾经不屑一顾的事物,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地珍贵。 我好想明白得有些晚,又不是太晚。 我和文清认识了许多年,从初中一直到大学我们都是同班同学。我一直以为这是缘分,所以当他说喜欢我的时候,我也没有拒绝。我和他纠缠了许多年,一直到大学,我才真正开始接受他。 他是个不错的男孩子,但还家境不是很好,所以我爸妈对他的存在颇有微词。我倒是不看重这些,一个男人只知道靠家里,能有什么出息?所以,无论家里人怎么反对,我都=坚持要和文清在一起。那时候的我们。虽然很穷,但是他很上进,说未来一定要让我过上好日子。 正常的女生听到这样的话,一定感动得要命,但是我很奇怪,听他描绘着未来美好的蓝图,我却没有一点感觉。 整个大学期间,他所有的课余时间都在外面做兼职,刚开始我还会去他工作的地方看他。时间久了,他似乎并不高兴我去找他,说是会影响他工作。我很不高兴,常常和他吵架。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无理取闹的人,但是我发现我们之间真的产生了问题。 文清还是以前的他,他依然好胜心强,心心念念地都是称为有钱人。可是我想要的却不是这些,我想出国留学,想过无拘无束的简单日子,而不是整天为了一点点小钱斤斤计较。 我还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她叫王娇,学会计的。 和所有的双胞胎一样,我们两个人长得很像,但是性格却截然不同。但是,我们的关系却十分的好,无论是吃的玩的都会共享。共同生活了二十几年,我们几乎每天都是形影不离。我和文清在一起之后,我也会带上她。文清常常向我抱怨,好不容易有个时间能出来约会,却硬是多出来一个人,还是和我长得很像的一个女孩,搞得他有些精神分裂。 虽然文清每次都会抱怨说不能过二人世界,但是下次见面的时候,他依然会对王娇很好。 和我的大大咧咧相比较,妹妹的乖巧懂事似乎更让人垂青。从小到大,追求妹妹的男生数不胜数,追求我的就只有文清一人。结果却让人意外,我的恋爱一谈就是好多年,她却一直没有动静。 每次我跟文清吵架,她总是在我们之间做着调解员。其实,我很不喜欢她这一点,因为每每听到她规劝的话语,总让我觉得自己很可笑。 她和我比起来,似乎更像姐姐。 我与她比起来,似乎没有优点。 文清常常在我面前提起妹妹的温柔可爱,要我像她多加学习。这话我自然不爱听了,想当初是谁喜欢我的热情奔放的,现在改口味喜欢小清新了? 我假装吃醋说他对妹妹比对我好,他却一本正经地说那是爱屋及乌。 他的严肃让我有些害怕,从此不敢再开他的玩笑。 文清的心意我很清楚,可是我自己的心,我也很清楚。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似乎只是因为习惯。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他,或者只是习惯了他的照顾,习惯了他的存在。 我问王娇,爱情和面包到底哪一个重要。 她瞥了我一眼,哈哈大笑起来,说这两件事情根本没有可比性。真奇怪,我问文清的时候,他也这么回答。 如果真的要做一个比较呢? 文清一定会选择面包,而我则会选择爱情,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差别。 每次我向妹妹抱怨文清不懂浪漫的时候,她总是说我不切实际。浪漫是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既不能填饱肚子,也没有什么价值,只有幼稚的人才会相信这些东西。 我知道,就算再亲的姐妹,也会在一些事情上存在分歧。 不用问,我也知道,如果爱情和面包非要抛弃一个的时候,妹妹也会选择抛弃爱情。 大四那年,我发现自己怀孕了。 可是?我同时也发现了一个问题,我已经不爱文清了。 他说要和我结婚,可是我却犹豫了。一方面,我想要生下这个孩子,另一方面我又不知道怎么和他过完剩下的余生。 我希望的生活不是这样的,难道我的一生就要在家里相夫教子? 不,我不想这样! green教授是个中法混血儿,二十四岁就做了大学教授。他讲得的课风趣幽默,深得学生的喜爱。我也很喜欢他,而且这种喜欢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深厚。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如此喜欢过一个人。他的灵魂和我是那么契合,我那些不能被别人理解的想法,都能在他那里找到一个寄托。 我对他越来越依赖,不知不觉就爱上了他。 这一辈子,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除了这一件。 green说他也爱上了我,还说自己即将回法国,希望我能和他一起离开。我动摇了,那是多么诱人的邀请啊!他不在乎我怀着别人的孩子,他能带我去巴黎看时装秀,他能帮我完成我的梦想。 最重要的是,他懂我! 所以,我终于下了决心,我要和green一起走。 我没有告诉爸妈,也没有告诉文清,我只告诉了王娇一个人。我们是最亲的姐妹,就算她不支持我,我也想要和她分享此刻的心情。出乎意料的是,她并没有阻止我,而是帮我偷了户口本,偷偷替我办了护照。 临走的那天,我给文清打了一通电话,那时候他在实习单位开会,没有接电话。这样也好,我不知道自己该拿什么表情面对他。至于爸妈那边,我想我还是先不要说了,妹妹会慢慢帮我解释的。 登机口处,只有妹妹一个人来送我,我抱着她哭着说谢谢。 她也哭了,说了声对不起。 我一直不太明白,她说这句话的意义,直到多年之后,我才慢慢懂得,原来我们都错得那么离谱。 王芹不爱文清,可是王娇爱,只是她从来没有说出口。 ------------ 第九十五章 黑暗之约 黑夜已经来临,天亮还会远吗? 他们突然不结婚了,这让我十分迷惑。李莎莎回国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和文歌再续前缘吗?怎么可能突然就放手了呢? 当初,文歌为了挽救公司,才答应和李莎莎结婚的。现在公司的问题解决了,他应该履行自己的承诺,而不是突然悔婚。过河拆桥才不是文歌的作风,那么这件事情必然有隐情。 有时候好奇心太重了并不是一件好事,可是我这个毛病就是改不掉。 李莎莎留下一条短信就失踪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她让大家不要担心她,还说自己的心愿已经完成,是时候该离开了。 她要离开?她又要去哪里? 公司的问题好像真的解决了,王艳艳出差回来了,整个公司的气氛一下子轻松了不少。我最终还是离开了公司,这里不是我的战场,我对于它的存亡真的无能为力。既然,我不能为他做什么?那也不能拖后腿不是么。事情看似都已经解决了,文歌却陷入了焦躁不安的情绪之中。 李莎莎已经失踪好几天了,大家的神经都绷得很紧。 我想起了那条不明身份的人发来的短信,周六晚上九点,西郊长亭公园停车场。 无论是龙潭还是虎穴,我都要去闯一闯。 我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啊!这点小伎俩有什么好怕的。出门之前,我已经把手机充好了点,一有不对我就报警好了!也怪我当时脑袋太简单,根本就没有想到,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哪里有机会播110啊! 虽然嘴上说一点也不怕,但是我这心里还是没有地。这个给我发短信的人到底是谁呢? 难道真的是李莎莎?不会吧!她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 胡思乱想着出了门,突然被一阵急促的喇叭声惊到。车主人打开了前车灯,准确的朝外这边射过来。我被强光刺得有些睁不开眼,连忙用手挡在前面,模糊之中好像看到一个男人下了车。 我有些紧张,连忙拽紧了随身的包。 这里可是我家楼下啊!门口还有保安的,这是哪里来的歹徒,也太猖狂了一点吧。 待那人走进,我才看清他的样子。 搞什么啊!原来是罗安,真是吓得我一身冷汗。不行啊!我现在的状态太糟糕了,有种草木皆兵的感觉。 “时间快到了,上车。”罗安拉过呆傻状态中的我,直接我把推到了车里。 “喂喂,你这是干什么啊!” “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了吧!” 罗安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你确定?” “既然你非要去,那就开车吧!”我很没原则是吧!那确实如此。 那天无意中向罗安提过这件事情,他似乎跟感兴趣,没想到还要跟我一块去。罗安是老江湖了,有他在,我也可以安心一点。 西郊的长亭公园已经废弃好多年了,我记得小学的时候那里就关闭了,这么多年过去了,那里肯定十分荒凉。公园的轮廓还是那个样子,只是很多设施都很陈旧了。铁门大半都腐化了,入目之处都是些斑驳的铁锈,看着让人很不舒服。还好罗安带了手电筒,不然我真要在这个偌大的空间里摸黑了。 很多地产商都想盘下这块地,但是过去了这么多年,这里依旧荒凉,始终都找不到一个好的买主。 中国自古就有着各种各样的风水问题,有懂行情的人说这里风水不好,所以只要一有人想买这块地,他就会莫名其妙地出车祸。当年文伯伯就是计划着买这块地建工厂,然后就出来了交通事故。这样的事情出了不少,所以这片地方渐渐无人问津了,想想也真是邪门啊。 我拿着电筒,跟在罗安地后面,感觉既惊险又刺激。 如果在这里拍鬼片,一定很有气氛。这都什么时候了,我怎么还在想这些事情! 就这样走着走着,我突然发现前面的罗安不见了!我一下子就慌了,拿着手电筒四处照了一下,却没有看见他的影子。我又扯着嗓子叫了几声,仍然没有得到回应。 突然有一只手从黑暗之中伸了出来,捂住了我的嘴巴。我吓了一跳,手电筒掉到了地上,心中有千万种恐怖片的镜头闪过。现在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掉到了大海里,出了死命地扑腾之外,什么也做不了。我的激烈行为并没有使对方住手,他拖着我到了一个角落。 “别叫,是我。” 这声音好熟悉,竟然是文歌? 我这才安静了下来,整个人都愣住了。他怎么会在这里出现,难道也收到了同样短信? “你干吗吓唬我?”我拍拍自己的胸脯,显得有些惊魂未定。 “现在才知道怕,似乎有些晚了。”文歌叹了口气,蹑手蹑脚得走到我们刚才站的地方,捡起了我掉的手电筒。 “我不是很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话说刚才罗安还在我前面,怎么突然就不见了,然后文歌不晓得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就你那猪头脑子,能想明白这些事情?”我正想发飙,文歌接着说道:“连我也没搞明白。” 还好还好,连文歌这么聪明的脑袋瓜子都想不明白的事情,我没想明白似乎也很正常。 停车场的位置越来越接近了,我的心跳也跳得越来越快,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请。 今夜的月光有些朦胧,整个废弃的公园在淡薄的光芒下,显得神秘而诡异。就在这个时候,停车场周边的灯全亮了起来。然后我就看见罗安站在车库的入口处冲我们招手。 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下了,跟着文歌一起朝入口的位置走去。 这个罗安也真是的,消失之前也不打个招呼,害得我担心了半天。不过,现在这个时候,我也顾不得埋怨他了。三个人一起,朝着停车场的内部走去。这个停车场的内部,到底有什么东西呢?那个发短信给我的神秘人又是谁呢? 其实,我们已经离真相很近了。 只不过,后来每当我想起这一切,仍然感觉像是一场闹剧。 ------------ 第九十六章 一网打尽 人生就像一场戏,有的时候你猜中了结尾,却很难猜中过程。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和很复杂。 我从乱七八糟的混沌状态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手脚都被绳索绑着,身处一个狭小的密闭空间。一时间我的脑海里闪过各种念头,但是没有一个方面是好的,什么绑架啊!谋杀啊!碎尸啊!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虽然手脚都被绑住了,但是嘴巴没有被封住,我没脑子地大呼救命。 我记得我和文歌还有罗安一起进了地下停车场,走着走着我们就感觉脚下一空。这个停车场废弃多年,后来又被改造过,也不晓得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大坑,我们估计是掉到坑里摔晕了吧。 但是,其它人去了哪里,这里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呢? 我又扯开嗓子喊了几声,希望他们其中的一个人能够听到我的呼喊。可是?出了墙壁反弹回我的声音之外,出现了一个奇怪地女声。 “别喊了,省省力气看看怎么逃出去吧。” 我吓了一跳,连忙看向四周。墙壁上那扇小小的天窗里射下来一些微弱的光线,外面的天色应该已经大亮了。角落里坐着一个人,也是被绑住了手脚,我在微弱地光线下瞅了半天,才看出她是个女人。 “李莎莎?你怎么也在这里?”我大喜,几乎忘记了我们还身处危险之中。 虽然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是我已经猜出了她早就露出了鄙夷的神色。哎哎,在这种情况下,正常人都笑不出来的,但是请记住,我是一个女神经病。 大家的手脚虽然都被舒服住,但是好在没有被绑着木桩子上,我坐在地上手脚并用地朝李莎莎挪去。 是谁说李莎莎是个可怕的女人啊!此刻我觉得她十分的可爱! 对于这种不合时宜地巧遇,我还能说什么呢?这就是缘分啊!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这事情就悲催了。但是现在李莎莎也在这里啊!说明之前的这一切都不是她干的。那这些事情又是谁干的呢?管他那么呢?只要不是李莎莎她老人家干的,一切就好说。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怎么从这里出去。 虽然李莎莎并不想搭理我,但是现在我们两个被关在了一起,她也只有和我齐心协力才能离开这里。 然后,她告诉了我一些事情,真是让惹我呢震惊。 李莎莎说,她已经在这里待了两天了,而把她关在这里的人就是乐婕。其实她说这话的时候,我根本就不信。想起以前乐婕说起李莎莎是个神经病这样的话,我有些怀疑她是否真的精神出了问题,把我们骗到这里,然后又把自己也绑起来,然后家伙给乐婕? 可是?想想又不对啊!这根本说不通啊! “我知道你不信,等会那个疯子会来送饭,你看到她就会明白的。” 我满心疑惑地看着李莎莎,此时的她显得很镇静,说话也有条不紊,和她比起来,我似乎更像一个神经病。 好吧!反正现在已经这个样子了,先听听她在忙说吧。 就算真的是乐婕把李莎莎关到了这里,那我为什么也会被丢在这个鬼地方呢! 李莎莎说她在美国已经结过婚了,而她的老公是x银行的副行长。姑且就当她说的是事实吧!但是她说她这次回来是想看看她爸爸,顺便帮文歌,这我就有些怀疑了。 先锋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李莎莎并没有说清楚,只是稍微提起了十多年前那件毒品案。事情被她这么一说,似乎更加扑朔迷离了。文歌不是一个随意接受别人施舍的人,但是公司的经济危机只有富婆李莎莎能够帮助渡过。为了让文歌欣然接受她的帮助,李莎莎只要假装要挟文歌要求他娶自己。其实李莎莎早就想好了,等到事情一结束,她就回美国了。从此次,这里的恩怨情仇都和她没有关系了。 “假装逼婚?”我不敢置信,挑眉问道:“你这么屌,你老公知道吗?” 李莎莎十分淡定地点头,大道:“当然知道,他很支持我。” “真难想象你已经放弃了文歌。”其实我想说的的是,真难想象他的老公竟然是个二傻,竟然能让自己的老婆拿钱去救济别的男人。 搞不清楚这样的蠢货,是怎么当上某银行的副行长的!还好只是个副行长,不然他们银行肯定完蛋。 “一切皆有可能。”李莎莎的笑容似乎和以前不太一样,或许她真的已经放下了。 “那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问道。 “本来我和我老公说好,入股先锋公司,解决他们的经济危机。等解决好这边的事情,我离开。就在我准备离开的前一天我,乐婕约我见面,说是有我很感兴趣的事情要说。我本来不想去的,可是她说是关于爸爸的。最终我还是去见了她,没想到她在我的酒里下了**,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了。”李莎莎用手抚了抚额头,显得有些后悔。 “乐婕疯了么,竟然做这么无聊的事情。”我觉得这两姐妹似乎都疯了,完全搞不清楚她们是怎么了。 乐婕最近是有些不对劲,有点神神叨叨的。李莎莎也很怪异,竟然和颜悦色地跟我讲了这么多话。 “对,她疯了,她真的疯了。”李莎莎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道。 又来了!你们两个都疯了,即将也有把我逼疯了。 就在这时候,突然传来了一声咔嚓的声响。我和李莎莎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了这密闭空间里唯一的门。那是一扇黑乎乎的铁门。虽然蒙了一层蜘蛛网,但是依然坚固如初。 接着是铁门被推开的声音,诡异的脚步声让我心里一紧,心脏几乎要从口中跳出。 在我和李莎莎难得齐心协力的情况下,绳子已经被解开了。 进来的人,看了我们两个一眼,突然冷笑起来。我看着她熟悉却陌生的表情,突然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乐婕,真的是你啊。”我甩开绳子,冲到乐婕身边,问道;“那些恐吓地照片还有短信都是你送过来的对吗?” 乐婕冷冷地眼神从我身上一扫而过,然后用力得推开了我。我没有防备,一下子被她推到在了地上。 ------------ 第九十七章 自我迷失 你的心里住着两个人,一个是最真实的自己,一个是最讨厌的别人。人前的欢乐都是假象,最深的伤痛一直在你心里。我很抱歉,在此之前我一直没有发现这些。 我始终不愿意相信,这些都是乐婕干的。她明明是一个这么乐观自信的人,为什么会做出这么无聊龌蹉的事情呢! “都是我做的,这一切都是我干的。找私家侦探查你,恐吓你,整你,因为我恨你!”为什么?她最终还是说出了我最不想听到的话。 “可是我不是乐婕,她才是。”乐婕指着一旁的李莎莎,面容狰狞地可怕。 我看了看乐婕,又看了看李莎莎,陷入了无限地绝望之中。 “你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快闪开。”李莎莎的话还没有讲完,我就看见乐拿着电棒朝我挥来。 还好我反应快,及时躲过了她的攻击。铁门死死的被锁住了,我和李莎莎无处可逃,最后还是被乐婕的武力给制服了。 你肯定要说我们两个真没用,二对一都打不过。可是?我真的没有办法对乐婕下手啊!而且她还怀着孩子。乐婕似乎真的精神失常了,她一边绑我一边絮絮叨叨地说什么。 此时此刻,我眼前的这个乐婕已经不是我所认识的乐婕了,她的大脑支配着她进行着别人的思维。 她认为她自己是李莎莎,而把李莎莎当成是自己。 这虽然有些乱,可是我却无能为力。 乐婕认为,我是破坏李莎莎幸福的坏女人,所以李莎莎一定十分恨我,会想尽办法折磨我,甚至杀了我。站在李莎莎的立场上,无论是我,还是文歌,都是该死的。而乐婕作为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或多或少地剥夺了一部分父爱,所以她也应该被憎恨。 强大的仇恨支配着她的精神一步步地接近崩溃,她最后完全失控了。 乐婕这种心理到底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呢?我怎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呢?我果然是个不靠谱的朋友,一点都配不上闺蜜这个称呼。 文歌和罗安似乎被电晕了过去,被乐婕丢弃在另外的房间里。她说等她解决掉我们两个人之后,再去干掉他们两个,然后她在这里再放一把火,彻底结束掉这一切。 这个傻瓜,着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的臆想,根本就不是真的。 李莎莎就在这里,她从来没有恨过我们,那为什么要一厢情愿地替别人仇恨人生呢?乐婕,你醒醒吧!我是你的好朋友啊!你怎么可以拿着刀对着我呢? 看着乐婕一步步逼近,她手里的水果刀泛起明晃晃的白光。我又急又怕,心想难道自己今天就要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了么?可是?如果有一天乐婕病好了呢?她该如何面对现实发生的这一切? 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朋友还有姐妹,该用怎么样的心情才能继续接下来的人生啊! “乐婕,你住手。”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成轩出现了。 他早就发现了乐婕的不对劲,所以在她的手机上面安装了追踪器。前段时间乐婕还好,在大家面前的时候都很正常,偶尔说些胡话,成轩只当她还没有从失去父亲的伤痛中走出来。 可是?后来成轩发现,乐婕似乎真的有问题。她常常说自己是李莎莎,还模仿她的语气动作。事后成轩问她,她还骂成轩疯了。 然而事实就是,疯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乐婕。 成轩认为,乐婕压抑自己太久了,她的不安在李谦死亡这件事情上彻底爆发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应该早点带乐婕去看医生的,不然她也不会做出这些事情。哪有那么多早知道啊!他不应该把事情想得那么简单! 成轩的出现让乐婕有了一丝的迟疑,但是很快她就恢复了原来的状态,继续吵我挥刀子。也不晓得乐婕从哪里来这么大的力气,竟然可以挣脱掉成轩的束缚,还用刀子划伤了乐婕的手臂。 这时候,文歌和罗安也赶了过来,看到扭打在一起的两个人,连忙过去帮忙,最后,三个大男人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乐婕制服。 乐婕在地上挣扎了半天,最后还吼了两嗓子,才渐渐地安静了下来。她躺在成轩的怀里,一动不动,我十分地担心。绳子被他们解开,我立即跑到乐婕的身边,此时此刻她的眼皮已经闭上,似乎是睡着了。 文歌已经打了120,很快救护车就来了。 成轩向我们一一道歉,看得我眼睛酸酸的。我看着他怀里的乐婕,整颗心都被揪在了一起,拍了拍他的肩膀,希望能给他一点力量。 我相信,乐婕一定会好起来的! 前往医院的路上,李莎莎坚持要和我们一起去。成轩点了点头,大家都上了救护车。 其实,李莎莎并不如我想象的那样邪魅,就算过了这么多年,经历了这么多事,我依然没有学会如何理性地去看待一个人。原来,我们真的不应该轻易地去评价一个人,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曾经遇到过什么?现在又遭遇着什么。你所看到的,都只是表面而已。 是的,这一且都只是假象罢了。 就像之前李莎莎说过的,那年我们三个人天真无邪的岁月不会再重来。而那个和我相依相伴的闺蜜,终于还是骗了我,她不是当年的那个女孩。她是乐婕,她是我的好朋友,她却不是莎莎。 原来,李莎莎才是最诚实的人。她坦诚地面对自己的爱恨,这一点值得我们所有的人学习。 她爱的时候,爱得那么轰轰烈烈。她不爱的时候,放得那么干干净净。 我和她们两姐妹之间的爱恨纠葛,至今为止仍然没有一个结果。我们曾经也要好过,也对对立过。我们都爱过,也都恨过。 我们挣扎之后,也终于明白了这一切。 最可怕的不是失去,而是为了获得,迷失了自己。我想,乐婕和李莎莎的关系终究是理我断的,她们都曾向往着对方的人生,却始终要走自己的路。 原来我们一直追寻的真相,竟然和我们预期的以后,差了这么多。 ------------ 第九十八章 番外(李莎莎) 请允许我陈述一个事实。虽然这个事实你可能并不愿意接受,但是这真的就是事实。 其实人生不就是这样吗?你以为你自己的感觉就是事情的本身,其实那只是冰山一角。我们都习惯了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待问题,但是往往却看不到我们希望的那个结果。 我的身世,联系着上一辈复杂的爱恨纠缠。也许你听到的那个版本,与我所知道的并不是一个,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爸爸,我的妈妈,还有乐婕的妈妈,他们三个人之间发生过的一切,都会随着时间慢慢的被人遗忘。他们也真心的爱过,努力过,却始终没有真正的幸福过。 爱情的世界里,从来都容不下第三个人,至于谁才是那个多余的人,恐怕我们都说不清楚。 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是受害者,错的那个人永远都是对方。我以前也是这样认为,认为全世界都背叛了我,认为是她们夺走了我的幸福。 等到我发现自己错得一塌糊涂的时候,似乎已经晚了。 我一直和妈妈一起住,七岁以前,我的爸爸从来没有出现过。妈妈告诉我,我的爸爸是个警察,他正在执行一项很秘密的任务,等到任务完成了,他就会来找我们。 对于妈妈的话,我深信不疑,每每对我的小伙伴提起爸爸的时候,我都特别骄傲。 那时候,我才刚上小学,小区里有两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我们相处得很融洽,常常一起疯闹,无论什么事情都会分享,就像亲手足一般。 那个女孩叫姜米欣,那个男孩叫文歌。 我很喜欢他们,是他们让我的童年变得不那么单调。 后来,我的爸爸终于回来了,他带着我和妈妈去了另一个城市。我始终忘不了我第一次去那个家找爸爸的时候,给我开门的那个女孩看我时那种怨恨的眼神。妈妈告诉我,那个女孩是我的妹妹,让我对她友好。可是?她似乎一点也不喜欢我,就连我冲她笑,她都不理不睬。 在天,爸爸抱着我回家了,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很幸福。可是?妹妹为什么要哭的那么伤心,难道她不开心我做她的姐姐吗? 爸爸回了我和妈妈的家,没过几天妹妹也来了。我很高兴,以为她是来找我玩的,还把她介绍给我的小伙伴,没想到她只是来找爸爸的。她哭闹的本事还真是厉害,竟然几个小时都不会停。我惊呆了,想要说些劝慰的话,却只能看着爸爸将她抱走。 爸爸送走妹妹之后,就带着我和妈妈搬家了。 我们去了y市,走的很仓促,甚至都没有机会跟我的小伙伴们告别。 再次见面的时候,文歌已经长成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很多次我从他身边走过,他都没有注意到我,我扬起的手,又放了下去。既然他已经不认识我了,就算我和他打招呼,他也不会在意吧。 我很喜欢他,不同于小时候的喜欢,我把那种感情称之为爱情。作为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他干净美好的样子,让我一瞬间就让我沦陷。可是她不曾注意我,而我对他这种无法言说的喜欢,在时间的推移中越来越浓厚。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跑到我面前,说要我做他的女朋友。 当时我仿佛置身梦中,我分不清这究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还是我一瞬间的错觉。我还是一口答应了他,因为我对他的情根已经如此深重,就算是假象,我也愿意承受。 然而,就算我知道他不喜欢我,无时不刻想要逃离我的身边,我也没有办法放手。就算他的心不在我身边那有怎么样呢?至少他的人在我身边啊!这样就够了。 年轻的心,总是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 原来他爱的人永远不可能是我,因为那个人是姜米欣。多么可笑啊!曾经我们那么要好,什么东西都能都一起分享。可是有些东西没办法分享,比如爱情。有些人没有办法战胜,比如米欣。 米欣并不比我优秀,甚至有的时候迷糊得让人抓狂,但是文歌的心里只有他。即使我再不愿意承认,文歌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聊天的内容只有米欣。米欣现在好不好啊!她再做什么啊!她长高了没有啊!她还记不记得我们啊--- 也许文歌自己也不知道,他的心一直留在了米欣那里。 我很嫉妒,嫉妒得几乎疯狂。我哭过,闹过,伤害过自己,也伤害过别人,但是终究我还是从这一段不属于我的爱情中走了出来。 文歌的爸爸,是个很厉害的男人。 当年明明是他和我的爸爸一起自导自演了那起嫁祸事件,但是最后他却出卖了我的爸爸。我恨他恨得想要杀了他,但是后来我才知道。出卖我爸的那个人原来是我叔叔,要不是文歌德爸爸从中疏通,我爸肯定会判得更重。 我爸一个人抗下了所有的事情,只是希望她们可以照顾我。 文歌德爸爸送我出国,让我上最好的学校,过最好的生活。他对我很照顾,对我从来都是有求必应,只是有一点,他希望我不要再回国。 刚开始的那几年,我过得很艰难,一个人在异国他乡真的好孤独。后来我遇到了现在的老公,他是个很开朗的人,我们在一起之后我才明白过去的那么多年,自己活的有多荒唐。 曾经我以为,除了文歌,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人。 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放下他,开始新的生活。还好,我走出来了,还好一切都不会太晚。 只是没想到,妹妹的病会这么严重。虽然很遗憾,我们的爸爸没有等到出狱的那一天,结果病死在监狱里。但是我相信,他在那个地方待的这些年,一定是他这一生最平静的几年吧。 执迷不悟的人,从来都不会快乐。 我希望,有一日妹妹也会想明白。其实,我并有她想象的那样讨厌她,我们是至亲的姐妹,为什么一定要互相伤害呢! 前几天,我去医院看她,医生说她的病情已经稳定了许多。 大多数时候她是清醒的,吵吵着要回家,不过有的时候她又不太好,阴沉着脸说她叫李莎莎。我哭笑不得地看着她,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想我。难道,在大家心里我就是这样一个无理取闹,心胸狭窄的人吗? 也许吧!我也许真的有过这样的人生,但是现在不会了。我已经从自我束缚地仇恨里走了出来,希望她也能够。 我定了明天的机票,文歌说要来送我,我笑着拒绝了。我不喜欢经历离别,就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走吧。 文歌和米欣,你们一定要幸福啊! ------------ 第九十九章 情有独钟 日子如流水,你以为可以把它抓在手心,殊不知你越用力,它流逝德越快。就像有些事,你越想得到,越容易失去。 乐婕住院期间,我一次也没有去看过她。不是我不想去看她,而是不敢去,我不晓得该怎么面对她,怎么面对这一切。她不是当年的那个莎莎,但是无论发生什么?都是她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我们之间的友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可是?我总是那么怯懦,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 听说,文歌把公司交给了他姐姐管理,而他自己则回了医院继续当医生。 听说,文歌最近成功做了几场大手术,在k市的医学界顿时名声噪起。 听说,文歌被菲菲姐安排相亲了。 听说,文歌和别人约会了。 听说,文歌--- 我总是从别人那里听说文歌的事情,明明自己心里关系得要命,却从来不曾开口提起。 总归还是害怕,害怕我们之间已经产生的隔阂,害怕我们回不到从前,害怕他已经不再爱我。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我逃避现实的借口,其实我最害怕的,还是自己会受伤害。 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唯唯诺诺,当初那份执着和勇敢究竟去了哪里?也许,我从来没有坚强过,软弱的那个人,一直都是我。 乐婕的病情稳定了许多,后来成轩就带着她回家修养。医生建议带病人出去旅游,这样可以排除一些心中的郁结。于是,我又等了许久,直到他们回来的时候,我才再次见到了乐婕。 她瘦了许多,面色有些憔悴。 成轩说现在的情况不适合要孩子,他们还年轻,以后还会有的。我看着乐婕平坦的腹部,一阵揪心。她一定很难过吧!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却被无情地打掉。 见到我,乐婕一下子就哭了。 我也哭了,走过去抱着住她,两个人抱头痛哭。 她说,对不起,我骗了你。 我说,没关系,我们一直是朋友。 她问,你不怪我吗? 我问,那你不怪我吗?我都没有去医院看你。 她笑了,我也笑了。 所谓朋友,就是你什么也不说,她就知道你在想什么。还好,你还认识我,承认我们之间的友情。 这辈子,有一个真心的朋友,什么都值得了。就算你们也有误会,也会吵架,说过一些刺痛彼此的话,做过一些伤害对方的事情,最后也能互相体谅。我们不只是朋友,还是好姐妹。 我陪着乐婕住了几天,她几乎已经不会说些自己是李莎莎之类的胡话了,只是有时候还是突然莫名地烦躁。这个时候,我总是会抚摸着她的头,像哄小猫一样帮她理顺头发。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一直这么坚信。 可是?偏偏在一切即将好转的时候,就会发生一些突发状况。比如,刚才接到老妈的电话,她说我爸病了,现在在医院里面。 我当时正在出版社和编辑讨论我的漫画重新出版的问题,接到电话之后我跟丢了魂似的,火急火燎地就往医院赶去。电话里,老妈也没说清楚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就说老爸今天肚子疼得厉害,现在在急诊室里。 去医院的路上,我设想过无数可能发生的状况,生怕我爸会出事。突然一个不好的念头就冒了出来,难道那个命格相冲的说法是真的。我和文歌在一起只会格格不入,连累家人。以前是他的家人,现在是我的家人? 可是?我现在与他并没有在一起啊!怎么就发生了这种事情呢? 下了出租车,我一路狂奔到医院,连想哭的心都有了。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谁知道医生任然给了我一个晴天霹雳。 是个年轻的医生,他对我摇了摇头,一副无奈地表情,我心里万分紧张,然后他说:“你爸这病我没法治了。” 我站在病房门口,脚一下子就软了。 然后他又说:“不就是吃多了胀气吗?吃点健胃消食片就好了,他还赖在医院不走。小姐,你知不知道我们医院的床位很紧张吗!你等会进去好好劝劝你爸,别为难我们。” 啥?他在说些啥?我是不是听错了? “你的意思是,我爸没病?”我的牙齿有些打颤了。 “是啊!我们已经检查了好几遍了,身体好着呢!”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年轻医生老式交代道。 “你怎么不早说!”我激动地一下子就哭了,这一哭就一发不可收拾,路过的医生和病人都纷纷往我这边侧目。 我这一哭,让这个愣头小医生懵了,安慰了几句,又不晓得怎么安慰。他肯定我是个疯子,明明自己的爸爸什么事情都没有,干吗还哭得这么伤心啊!这不怪他,正常人都会觉得奇怪,因为没有人知道在这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我的内心有过怎么样的思想斗争。 我这是高兴,是庆幸,他是不会懂的。 泪眼模糊之间,感觉有个人长臂一挥,就把我拉到了怀里。我一惊,看见他身穿着白色的大褂,身上带着我熟悉的气味。 “没事了,有我在。”他轻声在我耳边低语,温柔了一世光阴。 我靠在他的怀里,任由眼泪肆意流淌。 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谢上苍。他对我还是不错的,不仅没有带走我的亲人,还把你带来了我的身边。 你在我的身边,我就什么也不怕了。那一刻,我深切地感觉到我们情有独钟的那个人,一直都是彼此。 “米欣,你怎么才来啊。”病房门被打开了,老妈站在门口对我们两个笑得十分暧昧。 我连忙推开文歌,擦了擦脸上的眼泪,找回了自己的理智。 “老爸,你还好吧!真是吓死我了。”我一脸黑线地冲进病房,对着病床上的老爸叫嚷着。 “我没事。”老爸笑着回答我,但是看见随后进来的文歌,他立马改口了,拧着眉头夸张地捂着肚子:“我这里痛,那里也痛,看来得在医院多住一段时间了,闺女啊!你要天天来看我啊。” 我和文歌对望了一眼,都笑了。 搞了半天,原来是这个样子啊!老爸和老妈,你们真是太调皮了。 ------------ 第一百章 陌上花开(大结局) 我所向往的,无非是一个知我懂我的朋友,和一个疼我惜我的爱人。今天,我以爱神的名义起誓,让所有相信爱情的人获得幸福, 爸妈的意图很明显,他们想出这样滑稽可笑的闹剧,只是想要撮合我和文歌。我并不打算拆穿老爸,还顺水推舟地让他在医院休息。 而我和文歌之间,从来都不是爱与不爱的问题。所以,我把一切都交给时间吧,缱绻的深情,让人学会了等待。 如今,文歌已经是他们医院里最年轻的科室主任了。我们有时候也会见面,可是我们都十分默契,谁也不提过去的事情。虽然没有了过去那种轻松自在的感觉,但是我发现我们的关系正在一点一点的修复。 时间,总是治愈一切的良药。我们之间的事情,确实需要一些时间,让彼此仔细地考虑清楚。 八月五号,是文歌的生日。 我说,一起吃饭吧。他回答,好,就吃火锅吧。 夏天吃火锅是件过瘾的事情,我很满意他这种安排。每次吃火锅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许多开心的事情。还记得上次我们两个一起吃火锅的时候,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次我们也是点的鸳鸯锅,一边巨辣,一边清谈,他自己被辣得不行,偏偏不让我吃辣的。 他说我胃不好,严禁辛辣。 虽然知道他是为了我好,但是仍然大吵了一架。吃火锅不吃辣,那还不如不吃。其实,现在想想还是很后悔,都是自己的胃不争气,怎么好意思随便对别人发脾气呢。如果可以重来,我那天一定乖乖地听他的话。 那天,也是他的生日。 “今天怎么不点鸳鸯锅了?”我看着服务员端上来的锅,里面全是红艳艳地辣椒油。 我吞了吞口水,强迫自己转过脸去。真是太诱惑了,对一个明明热爱辣椒却禁辣多年的人,这样做真的好不道德。 文歌笑了笑,说道:“你不是喜欢吗,今天就让你如愿了。况且,以前每次吃火锅,你不都是偷偷地吃辣椒吗,还以为我没看到!” “你不让我吃辣,所以我已经禁辣很多年了。”说好了今天听话不顶嘴,可是我就是管不住自己这张嘴,想了一会觉得还是岔开话题好了,于是端起杯子里的饮料,“祝你生日快乐。” 文歌不喝酒,所以我们只能喝饮料。 “时间过得好快啊!”文歌突然感慨道。 是呀,时间过得可真快。转眼就,小妍已经成了一名护士,乐婕的孩子也快出生了,而我也快三十岁了。 哦买噶!我也加入了奔三的大龄剩女行列吗?想到这里,我一阵心酸!大家都结婚了,就剩我一个人,以后谁给我做伴娘啊! “恭喜你三十了!”我哭丧着脸,想起自己的年纪就有些郁闷。 “没想到你这么恨嫁!” “你从哪里看出来我恨嫁的?我只是感叹一下时间的飞逝。”我要淡定,一定要淡定! “不知道是谁当年求着罗哥说要嫁他的。”文歌今天心情似乎很好,竟然和我开起了玩笑。 “你怎么知道的?”我惊讶了,原来他不止和罗安认识,关系还不错。 文歌和罗安原来是很好的朋友。初中时,我成天跟在罗安后面跑,他无奈只好躲到Y市的朋友那里,没想到这个朋友可巧就是文歌了。听闻罗安说起我的事情,于是便让他照顾我。 我还奇怪呢,罗安明明那么不屑与我打交道,回来之后就收我做了跟班,原来其中还有这么一层关系啊!罗安曾经有一个女朋友,是他们老大的女儿。这个女人很漂亮,拥有许多的追求者,罗安为了这个女人没少跟人打架。就是我被绑架那件事情之后,她女朋友又惹事了。就在那一次,罗安被人打残了,然后那个无情地女人就抛弃了他。 这件事情让罗安的心都死了,这些年一直都没有再交过女朋友。我带着万分的感慨听着这些事情,不得不说,情之一字,谁也无法逃脱。 “罗哥一直说他的腿伤和我没关系,我一直都不相信,还自责了这么多年,原来是我想多了啊!”都怪罗茹芸,误导了我这么久。 “你这个傻子!那天我和罗哥一起去救你,你却一点都不记得了。”文歌敲了敲我的脑袋,很是不服气。 “什么?你也来了?”我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不可置信地说:“怎么可能?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 文歌笑了,“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吧!”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我低声嘟嚷了几句,突然想起今天的重头戏还没有上场。 我从包里拿出的的新漫画,这是出版社给我的样本,下个星期漫画才能在各大书店上架。 “这是我的漫画,还没正式出版,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本,送给你做生日礼物了。”但愿他会喜欢,因为这个故事是以我们两个为原型创作的。 文歌接过漫画看看,神情复杂得看了我一眼,又翻到漫画的结尾,这才露出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这本漫画叫《海与天不再相见》,看名字是个悲剧,其实结局是HD。 “我就知道是这样。”他就知道,以我的个性,绝对不会写悲剧的。 他知道吗?他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我所希望的,只不过是我们之间能有一个号的结局。我不说,但是我全画了出来。 “米欣。”“怎么了?”“我们结婚吧!”“啊?” “你要是不答应的话,这顿你自己付钱。” “可是,我没带钱啊!”我一本正经的回答,完全没有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过了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又不敢确定,只好小心地问他:“你这是再向我求婚吗?” 文歌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不过通常这种情况下,文歌的沉默就代表默认了。 “但是,你没有买戒指啊!”我到底在想些什么,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姜米欣!” “我听得见,你不要那么大声。”我忍不住嘴角的笑意,想起往日的文歌,渐渐的和眼前的文歌重叠在一起,心中一片柔软。 我常常模糊得让他抓狂,每一次看他气得暴跳如雷的表情,我就特别开心。小时候是这个样子,现在是这个样子,以后还要是这个样子。 还好,我们没有错过彼此,还好,我们都没有放弃。陌上花开,徐徐归矣。 ------------ 外传 ------------ 以爱之名1 米欣尚在睡梦中,感觉有人一边叫她的名字一边摇晃她的身体。也许是午后的阳光太温暖,也许是新买的躺椅太舒服,反正她一点也不想醒过来。 朦胧之中,感觉有个温热柔软的物体,落在她的额头上,弄得她好不舒服。真讨厌,是谁扰她好梦?米欣翻了个身,不耐烦地用手打了打罪魁祸首,继续梦着豪华大餐。 一切又归于平静,她在梦里吃了一个大鸡腿,真是满足。这一觉醒来就到了下午。 是沈妍的敲门声把她吵醒的。 米欣定着乱糟糟头发,穿着宽大的睡衣,踩着拖鞋的样子把小表妹吓了一跳。这种情况对于米欣来说简直太平常了,她也没啥不好意思的,开了门就招呼沈妍进来。沈妍环顾了四周,房间里的光线很暗,窗帘拉的严严实实,怪不得表姐会睡得昏天黑地。 兴许是睡得时间太久,米欣感觉昏昏沉沉,肚子也有点饿了。不巧的是,沈妍是带了吃的过来。 “你这孩子,越来越懂事了!”米欣的口水早就留了下来。 “表姐,你…”沈妍看着米欣如饿狼扑食般的吃相,顿时无言以对。 米欣吃的有些急,一下子被噎住了。沈妍眼疾手快的倒了杯水给她,这才让她缓过来劲来。 “你今天没上班吗?”米欣舔了舔嘴角的残渣。 “刚下班,姐夫让我给你送吃的。”沈妍看不下去了。 米欣嘿嘿一笑,随即她又吃了几块鸡翅,顺便吮吸了手指上的油。感受到沈妍向她投来了鄙视的目光,米欣疑惑地问:“怎么了,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沈妍懒得说话,干脆拿出镜子,放到米欣的面前。 这里面有个怪女人,邋里邋遢的,还笑得这么魔怔,一看就是没吃药。米欣瞅了瞅镜子里的自己,头发是乱了点,不过还是很美得。 她到底在干嘛,怎么还一副很自恋的欣赏起自己的容貌了? “表姐,有件事你应该好好考虑一下。”沈妍的迂回路线已经不太好使了,干脆直接开门见山好了。 “什么事啊?”干嘛突然这么严肃。 沈妍想了想,对沈妍说:“我觉得你应该去做个检查!” 检查?检查什么啊?她身体好着呢!沈妍这丫头是怎么了啊,怎么今天一进门就感觉怪怪的。 米欣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笑道:“脑残是治不好的。” 自黑什么的,应该可以缓解气氛吧! “表姐,我是说生育方面的!”沈妍有些着急,脸色也变得通红。 “妹子啊,你知道我结婚才多久不?”米欣哭笑不得。 “知道啊!”沈妍伸出两个手指头。 那就对了啊,她和文歌才领证两个月啊,连酒席都没有办,她就操心起她的肚子了!沈妍这丫头是怎么了,简直比她的老妈还啰嗦。 米欣坐到沈妍的旁边,伸手揽过她的肩膀。 “到底怎么了啊?”直觉告诉她,沈妍话里有话啊。 “表姐!”沈妍纠结了一会,最后还是下定决心地说:“姐夫他的桃花真的太多了。你这样不修边幅,又不会做饭,什么事情都随随便便,难保医院里的那些小妖精不玩墙角。” 听闻这话,米欣松了一口气。 “文歌的桃花从来都很多啊,没什么好奇怪的了,再说了不是有你一直看着他嘛!”米欣看着沈妍的眼睛,认真地说:“还有,谁说我不会做饭了?我明明在学啊!” 该来的拦不住,该走的也留不住。经历了这么多,她早就看清楚了这一切。 这时电话响了起来。 米欣拿起电话听筒,那头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醒了?” “那是必须的,不然谁接你的电话啊!” “小妍来了吧?” “她来了一会了,我都快吃完了。” “姜米欣,你还真是过着猪一般的生活啊!” 文歌忍不住笑了。他可以想象到,电话那头的女人,此刻脸上的表情该是多么丰富。 “那你是养猪的人?”想想好想又不太对,米欣连忙否定道:“你才是猪呢!” 养猪的人?好像说的没有错!电话那头传来文歌一连串爽朗的笑声。米欣“切”了一声,表示自己对这样的嘲笑不以为意。 “你中午是不是回来过啊?”米欣让他得意了一会,于是便算起了前账。 “嗯。” “哈哈,你是不是亲我了?” “没有。”他否定的太快,明显是有猫腻。 “不承认?”米欣怪腔怪调地问。 “你不是睡着了吗?” “我也可以是装睡的哦!” “不说了,我这边有急诊。”懒得理她。 “哎哟,害羞了啊!” “姜米欣,不要太得意。等会回来收拾你!”真是给点颜色就开染坊啊! ------------ 以爱之名 2 挂了电话,米欣在沙发上笑得前俯后仰。没有什么比调戏自己家老公还开心的事情了,真是心情大好啊。 “你这是**裸地秀恩爱!”沈妍瞅了瞅表姐,无奈的笑了。 看来,这次真的是她多虑了。医院里来了一批实习医生,漂亮的小姑娘也不在少数。文歌这人无论是从个人魅力还是学术知识都是很不错的,也难怪这些学生对他花痴到不行。 算了,这些都不重要了。关键自从结婚之后,他对表姐越来越好,连沈妍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裂隙,正一点一点地修复。 米欣朝妹子做了个鬼脸,别提多得意了。她自己的老公,没有人比她更了解了。 结婚之后,米欣便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她计划着明年开春的时候,就创建一家画室。大多时间,她都不修边幅地窝在房间里创作。用文歌话来说,就是艺术家的思维普通人不懂。有时候她灵感来了,便会黑白颠倒。文歌的工作也是这样,忙起来不分昼夜。不过,她相信,文歌和他一样,是快乐的。他们之间错过了那么多的日日夜夜,如果讲其一一拼凑起来,会不会也是一部传奇? 这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的考验和磨难。如果文歌的心那么容易走失,他们便不会结婚。也许,这些事情放在以前,她会很在意。年少的时候,她总以为爱是占有,可是后来漫长的时光告诉她,爱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信任。 米欣感觉自己的心,无比的坦然。 “你说说,是哪个小妖精啊?”米欣双手环胸,摆出一副正宫娘娘的姿态。 沈妍看这架势,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你不是不在意么?”真是口是心非的女人。 米欣敲了敲沈妍的脑袋,教训道:“我要说你男朋友被贼惦记,你不要问问啊?” “是是是,你最有理了!”明明再说表姐的事情,怎么一下子扯到自己身上来了。 “我倒要看看,是谁这么有眼光,惦记上我的男人了!” 沈妍无语。 果然,这才是她表姐的风格! 华灯初上,夜微凉。文歌一开门,就闻到厨房里传来的香味。察觉到有人进来,米欣头也不抬,便知道是他回来了。 “回来了?”米欣尝了一口锅里的汤,笑眯眯地说:“我煲了汤,今天你有口福了!” 文歌换了拖鞋,往厨房走来,说:“我不是让小妍给你买吃的了吗?怎么又煲了汤?” “我是给你做的啊!”米欣眉目微嗔,道:“我可是在学着做一个合格的妻子啊!” “是吗?”文歌拉长了声调,问:“这次不会咸?” “我刚刚已经尝过了,很好喝。”米欣嘟着嘴,表示不服。 “你每次都这么说,结果每一次可以放心喝的。”文歌走进。 “不信,那你过来,我…” 米欣的话还没说完,文歌的吻就落在了她的唇上。他将米欣拥在怀里,将头搁在她的肩膀上。 “米欣。”文歌嘴里吐出的热气喷在她的耳朵边,痒痒的,苏苏的,醉了她的心神。 “嗯?”米欣感觉自己醉了。 文歌轻轻在她耳边说;“我们生个孩子吧!” 暖色系的灯,照在两个人的身上,一派祥和温馨。 或许,她从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一天。他就在她的身边,一伸手就能触摸。以爱的名义,守护在你的身边,相信你我之间,是最完美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