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卷 ------------ 序章 公元1279年二月初六,这天并不是什么节日,可是在南华夏的海面上,却是硝烟密布,连一大片天空都被浓重的硝烟遮住了,一场关系着华夏民族未来的大战正在进行着。 连绵不绝的喊杀声,箭矢破空的呼啸声,兵器的碰撞声,炮火的轰鸣,伴随着将士们临死的哀鸣和惨叫,以及不断传来的落水声,一直传出去很远很远…… 鲜红的血液染红了大片的海水,一段时间之后,一头头被血液内的味道吸引而来的鲨鱼便布满了整片海域。 不过,伴随着一阵阵箭矢俯冲而下,不少凶恶的鲨鱼都倒霉的中招了,有些更是第一时间就被插成了筛子,连逃跑都来不及。 战场双方,其中外面的一方很明显占据了极大的优势,无论是兵力还是士气亦或者武器装备。 巨大的战船从海面三个方向将对方围得那叫一个水泄不透,岸上方向也有大队的骑兵和步兵列出阵势严阵以待。而被包围的一方最中间的一艘挂着黄色龙旗,装饰无比豪华的大船上,一道人影手扶栏杆,举目四望,凄凉无比。 作为南宋的丞相,正直壮年的陆秀夫背负着年幼的皇帝赵昺,绝望的看着眼前的一幕,看着离自己的坐船越来越近的敌舰,两行热泪滚滚而下。 “天不佑我大宋啊!” 回头望向大陆的方向,恋恋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回过头来,一狠心,来到船舷边,就要奋力跳起,带着幼帝一起投海自尽,省的被那些鞑子抓到还要备受折磨侮辱。 只是,就在他刚刚抬起脚,四周注意到他动作的太监和护卫们想要冲过来阻止已经来不及,一个个全都满脸惊恐。 “大人!不要啊!” “不要!” “救驾!快救驾啊!” “大胆!” “救驾!” 就在这个危机关头,一阵刺耳之极的异响由远及近。很快,人们就听见一阵犹如雷鸣般的呼啸声在耳边响起。紧接着,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就听见身后不远处传来一声接着一声,惊天霹雳一般的巨响。 “轰——” “咻——轰——” “咻——轰——” “咻——轰——” 接连不断不断的炸响犹如连珠炮一般响起,然后,已经打算和小皇帝一起殉国,刚刚抬起头的陆秀夫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一艘艘庞大的楼船战舰伴随着一声声惊破天际的炸响,一个个都被炸的粉身碎骨。哪怕是巨大无比的楼船也抵不过那一声声犹如九天之上降下的代表着神罚的霹雳之威。 很快,陆秀夫就发现自己前方的敌人庞大的主力战船几乎已经被清扫一空,但凡挂有敌方旗帜的大型船只,全部都被炸成了碎片,海水也被鲜血染的变得更加妖异的红。 有一些侥幸未被炸死的人,哀号着在水中挣扎着,不时的就会有人挥舞着双手,消失在水面之下,出了一股血水冒出,再也不曾出现他的身影。 “大人,大人,我们的援兵来了!” 陆秀夫也看到了,就在他们前方五里六左右,一对队数目不多,大概也能有十几艘明显和自己这边样式不同的舰船,此时正打横,从船舷处的一个个的炮门处不停的喷吐着火红的火焰,如同地狱里的恶魔一般。 而它们所有的船只桅杆上都挂着一面龙旗,黑色的团龙旗!上书两个奇怪的古体字。哪怕是学识渊博的陆秀夫也是想了一会儿才认出那两个字。 殷地安! …… 至此崖山之战之后,南宋朝廷开始在源源不断抵达的,拥有领先这个时代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兵器和各种知识的印第安援兵的帮助下,很快就转败为胜。 之后仅仅经过十多年的时间,就把横行欧亚,肆虐华夏多年的蒙元骑兵彻底赶出了中原,赶出了西亚,赶出了…… ------------ 第一章我叫李伟 繁华的都市,闪烁的霓虹灯下,车流滚滚,如同水银泻地一般流向四面八方。而密密麻麻的人群,更是如同聚集在蜂房中的蜜蜂一般,难以计数。 行色匆匆的男男女女,不管老老少少,从一栋栋高楼大厦中进进出出,每个人似乎都很急切,脚步飞快,一脸憔悴与疲惫,还有那么一丝冰冷和严肃。 作为一座国际化的超级大都市,常驻人口超过两千多万的东海人来说,有人说这里是天堂,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让人自豪,骄傲。也有人说这里就是地狱,有着无数的磨难在前方不远处等着你。 九十年代有一部叫《首都人在纽约》的电视剧,那里面就有一句话,喜欢一个人就带她来纽约,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讨厌一个人,那么就带她来纽约吧,因为这里是地狱。 对于很多外来人,对于东海,他们也有相同的感触。最好的和最坏的,天堂和地狱,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融合在这座庞大的城市里。 不过,对于同样是外来人的李炜来说,东海,那就绝对是天堂了! 刚从首都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时候,他就极为顺利,幸运的和东海这边的一家跨国企业的中国总部签订了合同,顺利在这座大城市有了立足之地。 之后仅仅半年多时间,又因为有一个同校同系的师兄前辈关照的关系,他不仅完成了转正,加薪,升职的三连跳,还顺利抱得美人归,拿下了同一栋楼里另一家公司的一个比他大三岁的白富美HR经理。 媳妇儿杨艳就是土生土长的东海本地人,留美硕士,哈佛商学院的高材生。据说当时还没毕业的时候,美国好几家大公司就都对她伸出过橄榄枝,可无一例外都被她拒绝了。 他媳妇儿那脾气和她的外貌可是相当的不和谐,那就是一个十足的愤青,还是一个脾气火爆,一点就着的愤青。当初出国留学那都还是老丈人丈母娘苦苦哀求,七大姑八大姨,老师同学一起做了好久的工作,才肯去的。 如今,好不容易毕业了,用她的话说就是已经打入敌人内部五六年了,也该是时候回去报效祖国了。于是乎,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自己提溜着几个小包就回来了。 媳妇儿家里是以前浦东的农民,改革开放初期就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被划到了特区,如今更是早就变成了东海最繁华的中心城区的一部分了。 家里光是拆迁都碰到了两次了,地和房子都被全部征收。他老爸当过村里的村长,书记,后来在街道办那也是个小头头。也因此,拆迁之后,她家里光是门面房就有五六套之多。 老丈人又是个会经营的,老两口在本职工作之余,炒股,炒房,炒国库券,炒黄金,炒翡翠玉石,可以说紧跟时代的脉搏,且每每都斩获颇丰。 等到老两口都退休的时候,早已经轻松的跻身为亿万富豪了!所有资产加一起没有两个亿也有一亿八九了。只是那个时代的老人都很懂得低调做人的道理,很少有人知道,在这座城市的一座不起眼的小区的一栋楼里,还有一位真正的亿万富豪。 手里有钱,自然对于那点房产就有点看不上眼了。再说了,他们老俩口可就这么一个闺女,他们所有的一切自然都是要留给闺女的了。 作为独生女,家里那些房产除了一套是在她老丈人名下,其他的都是他媳妇儿的名!包括五六套门面,十来套繁华地段的楼房,还有一处位于一处城中村的老丈人买来投资,等待拆迁的三层小楼。 所以,很多和他一样刚毕业参加工作的人还在为在大城市买房结婚,绞尽脑汁的压榨父母的时候,他却是每个月都要帮着忙的脚不沾地总是没空儿没时间的媳妇儿去收房租。 至于那老俩口,爱好旅游的老丈人和丈母娘正在为了有生之年走遍祖国大好河山的宏伟目标努力着。据说,这五六年间已经走完了国内十来个省份了。 当初,两人“私定终身”之后,双方父母要见面商量一下结婚的事。李伟爸妈都来了两天了,这老两口才匆匆忙忙地从遥远的大西北打了飞的赶回来。 可也仅仅是见了他一面,然后应付差事一般的问了几句话,就完全不像是心思细腻精明的东海人一般的留给他一串自己老俩口家屋门的钥匙,就连夜带着亲家亲家母飞了回去,继续他们的旅程。 用他们的话说就是要赶紧趁着外孙子或者外孙女还没出来之前的日子,痛痛快快的玩玩,要不然等孩子出生了可就没机会了! 大概是良心发现了,感觉自己太不着调了,对两人的婚事有点太不重视了。刚走了没过几天,就有4S店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 一辆崭新的进口豪车就停在楼下,等着他这个主人签收了。 “这真是给我的?” 李伟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这辆以前只能看着眼馋的别摸我X5豪华SUV,一脸疑惑的问在自己面前搔首弄姿,满是崇拜神色的4S店女经理。 这小子看着跟个土包子似的,绝壁是扮猪吃老虎啊!不会是杨总的私生子吧?要不然那么低调的一个人这回怎么就买了这么一辆拉风的车啊? “是的,李先生,这是我们老总亲自吩咐的,绝不会出错,就是送给您的!” 就在这时,李伟的手机疯狂的响了起来。奇葩的手机铃声引得路人纷纷驻足寻找声音的出处。 “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像太阳——” 没法子,两口子别看在外人面前都是一副文质彬彬,柔弱书生的模样,可就他俩在家或者在网络上的时候,他俩的脾气可没这么好呢! 只不过一个人是非职业军迷,一个是超级愤青。所以连手机铃声,这俩人也设置的超级的有个性。李伟不说了,他媳妇儿杨艳更奇葩。 她的手机铃声就是华夏的国歌,当初这首国歌手机铃声,可是让她在哈佛的校园里传出了偌大的名声。 “媳妇儿?嘛事?” 在首都待了四年的李伟一张嘴就是一口地道的京味,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他小子宿舍里另外三人全是正八经的首都人啊! “车?是啊!刚送来的?你买的啊?” “啊?咱爸妈给买的啊?你也是刚知道?” 挂断电话,李伟有点无语了! 媳妇儿跟他说是老丈人、丈母娘心疼女婿上下班做地铁,于是一改往日的“吝啬”,毫不犹豫的大手笔的送了自己一辆豪车。 虽然和真正有钱人的那些动辄千万的豪车相比,这辆一百万刚出头的SUV算不上什么,可是对于他一个出身四线小城市普通人家的穷屌丝来说,已经足够奢侈了! 以他现在的工资,不吃不喝的攒上一百个月,大概七八年也才能攒够买一辆的钱!当然,如果没有遇到他媳妇儿这么的富豪之家,靠着自己挣工资,没啥大野心的他,这辈子估计也买不上这么一辆车的。 媳妇儿的工资是按年薪多少美金算的,对于李伟每个月那万儿八千的工资,根本就瞧不上眼。不仅不用他上交工资,还会时不时的问问他缺钱不?对他就犹如一个姐姐心疼自己的弟弟一样。 所以,当他开始给自己的挚交好友发请帖邀请他们来东海参加自己的婚礼的时候,关系最好,对他最了解的几个同学瞬间就炸了。 对于李伟这种按理应该只存在于网络小说里的通过迎娶白富美,瞬间成为人生赢家的家伙,各种羡慕嫉妒恨自是不必说的。 一个个的嚷嚷着让李伟请吃饭!必须是大餐,而且要连吃三天才放过他。 成为人生赢家的李伟对此自然不在乎。每个月工资不用上交,平时也几乎没什么花销的他,自然财大气粗,对于请客吃饭这事很有底气。 于是乎,在婚礼前一夜,被几个提前过来的好友一撺掇,李伟就迷迷糊糊的答应了他们,要学外国人为自己搞一个单身派对! 现在自己公司定点的东海最为有名的外滩酒店中餐厅吃了一顿打了五折的大餐,然后几个人直接到了五楼的KTV开始灌着啤酒,洋酒,红酒,扯着嗓子吼着一些完全不在调上的老歌。 “我说老李啊!” 同宿舍,两人关系好的就跟亲兄弟似的李佳天搂着李伟,醉眼迷蒙的说道。 “你说说你,当初在学校就是最受欢迎的,不仅是老师,同学们喜欢你,你自己说说,你就去了我家一次,你自己说,从那以后,我爸妈是不是对你比对我这个亲儿子还好?” 这话被李佳天一吼出来,立刻引得另外两个舍友同仇敌忾的看过来。同样是首都人的他们绝对和李佳天有过一样的感受,李伟这小子太招人喜欢了。 这小子就有这本事,无论是和谁,见过一次面之后,都能给人家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还大部分都是极好的印象。比如,他们的父母,自从见过一次李伟之后,从此,向来都是别人家的孩子的他们几个一下就变成了自家的孩子了。 每每说起这小子都是你看人家李伟怎么怎么的,你再看看你,怎么就不会跟人家好好学学好啊? “那是,是咱的,天赋,技,技能,知道不?天,天赋?知,知道,道不?”李炜得意洋洋,满嘴酒气,断断续续,磕磕巴巴的说道。 他自己对此也颇为得意,好像自己从生下来开始,无论什么事情,都是顺顺利利的,从来就没走过背点霉运的。迷信点说那就是由大气运加身,万法不侵的! “跟你们说,哥们儿就是那种转世的九世善人,受到老天爷的保佑,连老天爷他自己都不敢拿老子怎么的!” “哼!” 一个带着怒意的冷哼在李伟脑海中响起,还没等他努力的睁开眼睛看清是谁的时候,一个声音又在脑海里响了起来。 “是吗?” “尼玛你是谁啊?挑衅啊?”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李伟就脑袋一歪,身子一倒,躺在沙发上。同样醉的迷迷糊糊的几个同学没有发现,他的脸色越来越白,身子也逐渐变得冰凉起来。 而李伟这时候却是迷迷糊糊之间感觉有一股力量硬生生将自己抬升起来,越升越高,越升越高…… 这期间,他努力的想要睁开眼睛。可是以往很简单的一个动作,现在却是任凭他如何的努力,都没办法完成以前轻易完成的动作。 “深度改造开始——” “一级改造完成,开始进入二级改造程序。” “警报,警报,能源外泄,能源外泄,启动应急程序,启动应急程序!” “能源不足,改造终止,主体即将沉睡——” 如同画外音一般的声音想起,但是诡异无比的是李伟似乎根本就没听到一般,紧闭着双眼,依旧昏迷不醒。迷迷糊糊的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直到他忽然觉得眼前一亮…… 李伟睁开双眼,看到一个须发皆白,满脸皱纹,穿着一身简单至极的背心大裤衩的一脸凶相的老人,正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小伙子,你是谁啊?” “我是李伟啊!” 李伟不由自主的就开口说道,根本不受控制,等到说完,李伟自己就先愣住了! ------------ 第二章老子这是穿越了吗? 一张嘴,李伟马上意识到了什么,还没等他想好该怎么办的时候,脑海中那个微弱的意识已经如同一股白烟,就像是真的在李伟眼前一般,慢慢的变淡,最后彻底消失不见,无影无踪。 但是一股淡淡的不甘的情绪却是充斥在李伟的脑海里,他小心翼翼的试探性的一接触,立刻就感觉脑袋轰的一下像是一道炸雷在耳边响起一样。 不过这个时间极为短暂,短暂到他根本来不及有什么反应就一切回复了正常。在外人看来,他只不过是突然皱了一下眉头罢了。 可实际上,此时的李伟已经全面的接受了刚刚消失的那个同名同姓的人的全部记忆和一些特殊本领,技能。等到将这股记忆完全融合之后,李伟才猛地意识到自己到底是经历了什么离奇的事情。 “老子这是穿越了吗?” 李伟自言自语的说道,但是听在旁边那位老者的耳朵里却是如同在脑海里炸响一个晴天霹雳一般,震的老人目瞪口呆,浑身发抖。 “穿,穿越!” 老人哆哆嗦嗦的重复了一遍,然后满怀期望的看着躺在床上的李伟,一双浑浊的老眼之中闪过一道道精光。 李伟被突如其来的老人的声音吓了一跳,差点没马上就跳下床就逃离这里,远走高飞。 穿越啊?这事能随便跟人说吗?没看小说里,主角有点啥奇遇连父母妻儿都不敢告诉吗? 这要是传出去,还不得被拉到传说中恐怖无比的小黑屋里,被一群白大褂研究来研究去,最后研究完了,干脆切片研究个透彻啊? 嗯,没准还会把自己掏光肚子里的物件,然后泡在装有福尔马林的大瓶子里,光荣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穿越者标本! 想到自己躺在手术台上,周边一大堆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好奇的在自己身上比划着,要在哪里下刀,他就忍不住浑身发抖起来。 “小伙子,不要害怕,这里是李家庄的祠堂。在这里,就是皇室和政府总理一块过来,没有我的允许,也不敢硬闯进来,就是硬闯他们也闯不进来!” 老爷子很显然是想要给李伟一个好印象,故意装出一副很和善的嘴脸不说,还刻意的压低了声音,以便显得听起来柔和一点。 却不知,就他那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加上从额头一直划过左脸,都快到下巴的那道如同蚯蚓一般的伤疤,绝对可以吓得小孩子哇哇大哭了。 嗯,小儿止啼估计也有可能。就是父母用来吓唬不听话的孩子的传说中的那些人物,比如:你再哭,大马猴过来把你抓走! “小伙子,这里是李家庄,因为老祖定下的规矩,我们已经有几百年没有出世了!” 随着这个一脸凶神恶煞的老爷子的娓娓道来,李伟再结合自己脑袋里多出来的那一段记忆,渐渐明白了自己到底是穿越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当初崖山一战,在最关键的时候,李家庄的先祖,那位后来被册封为一字并肩王,大名鼎鼎的华夏联邦第一任首相李济民,带领着十几艘战船突然出现在战场。 成功的逆转乾坤,力挽狂澜,救下了按照他那个世界历史上原本投海自杀的丞相陆秀夫和他背上的小皇帝,以及跟跟随皇帝赴难的十万百姓。 之后的几年里,在他的帮助下,软了好几代,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南宋突然就坚挺起来。并肩王率领的大军,几乎是摧枯拉朽,每战必胜的从南方到北方,仅仅一年多时间,几路大军就追赶着一路西逃的蒙元骑兵冲到了西亚。 最终,在将蒙元骑兵赶到欧洲去征伐肆虐祸害之后,大军回国。紧接着,周围那些不安好心,暗中两面三刀的国家紧接着就全都倒了霉。 除了一个岛国扶桑之外,南宋周边的其他国家几乎全都或自愿或被迫地被并入新的南宋的版图之内。 一个史无前例的庞大的联邦成立了,它南到澳洲大岛,北到命名为冰原省的阿拉斯加半岛,西到印度洋,东到太平洋中部岛屿全是联邦的势力范围。 因为李济民的努力和坚持,联邦历二十一年初春,一场声势浩大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拉开了大幕。 历时十年,作为联邦政府第一第二两届首相的李济民成功的为联邦在各个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和对工商、教育和科研的重视,让华夏联邦在之后的几百年里都一直在很多方面保持着绝对的领先优势。 可就是这么一个可以说已经功高震主,登高一呼就能轻易把皇帝掀下来,自己坐上那个位置的李济民却是在连任两届首相之后,就坚决不再参选第三届首相。 被人手下人逼迫的烦了,干脆就带领家人不告而别,突然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也因此给后世人留下了无尽的猜想和疑惑。 “小伙子,不管你是谁,按照当年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现在你都是我们的村长了!” 耳边响起的声音一下子把李伟从沉思中惊醒,猛地抬起头。 村长? 为什么他说自己是村长?这村长怎么能是自己一个啥都不懂,算算时间,应该是刚刚大学毕业没两年的小年轻能干的了啊?最关键的是,这前任根本没有机会上大学! 在李伟的记忆里,自己那个世界里,好像怎么的也应该是功成名就,有钱有势的那些中年人才能有那个底气去竞选村长吧? 除非是那种鸟都不拉屎的破地儿,要不然,即使是再小的村子,村长的职位那也不是一个小年轻的人能当得了的。倒是后来的那些大学生村官年,所谓的村长助理都是些年轻人。 只不过,这些人在村里的地位实在是不好说,村主任和书记支持你还好说,如果不支持,那只能是哪来回哪去 就在李伟直愣愣的发呆,想着自己莫名其妙当了村官这事的时候,之前那位老爷子身上传来一阵电话铃声。一下子,他手里那部比手掌还大的薄薄的黑色手机,映入李伟眼中,立刻就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某些记忆。 手机? 看起来这个世界的科技的发展还不错啊?至少也可以确信,自己来到的这个世界已经处于信息交通技术很发达的时代了。 要是那种动不动就能砍人脑袋的封建社会,李伟还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还有之前的那种无敌的好运气延续。 一不小心惹到了一些权贵,没准自己就真的成为了最悲催的穿越者了!那时候可没有啥人权的说法,皇帝说啥就是啥,这就是传说中的金口玉言,金科玉律啊! 不过,从自己醒过来之后的一系列的经历看,自己的好运气还是得到了延续的。至少,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坏。不但没去小黑屋,还莫名其妙的成了村长了! 醒来后见到的第一个人,竟然知道穿越,似乎对于自己可能是从异世界穿越回来的人,一点都不惊奇,反而有那么一丝被生生压制的惊喜。 听天由命吧!反正老子已经到了这个世界了,目前看来,想要再回去,估计是不现实了。既然如此,还不如老老实实的活在当下。 既来之,则安之。不过一想到媳妇儿和父母,李伟悲从心来,两行清泪缓缓滴落。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说起来,李光明老人家此时的疑惑和震惊可以点不比李伟少,没想到祖宗流传下来的那条只有族长和村长才知道的遗训竟然真的应验了。 说起来,这大山深处的李家庄,可不是一般的地方。 当年,就在陆秀夫即将要带着幼帝跳海殉国的时候,海上忽然来了一股援兵,摧枯拉朽一般就把敌方的大部分大战船都打成了筛子或者碎木片。 而带队的就是华夏有明确记载几千年来最神秘,最离奇,最令人津津乐道的殷地王——李济民。 李伟一了解到这位华夏联邦的首位首相的历史之后,就羡慕的仰天长叹:这尼玛就是妥妥的成功的穿越者啊! 要不是穿越者,能在南宋末年,就搞出海战中决定胜负的远洋船队和超远射程的加农炮吗?能在北美建立一个印第安人为主的殷地安共和国吗?能带着大批木制战舰轻而易举的就横跨太平洋,远征大洋的另一头吗? 过了好久,李伟感觉有人在自己肩膀拍了一下,立刻就把他从沉思中惊醒过来,然后猛地抬头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我是村长?” “小子,不管你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既然来到了这里,那就是和我李家庄有缘,和我们李家那个同样是穿越者的老祖有缘。” 老爷子依旧一副和颜悦色的模样,不过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是让李伟大吃一惊。 “呵呵,在我们家族,关于先祖是穿越者的事也只有每一任的村长和族长两人知道而已。后来村子的人越来越少,这族长和村长有时就干脆变成一个人了。至于外界,最近的一次由村里人出山那还是十几年前呢?现在就更没人知道了。” 李伟没来由的感觉心里安定了不少,静静的听着老人家给他讲述着李家先祖的一些往事和鲜为人知的秘辛。 李家庄是在大宋王朝彻底战胜蒙元,横扫东,南,西亚,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完成之后,那位退隐的李家先祖李炜亲自选址建立的。 这里地处华北和东北交界处,属冀*州省境内,四周全是山高林密的大山,只有一条利用几万战俘人工开凿出来的隐蔽隧道可以供车辆进入。 当然,如果你自以为自己的野外生存能力很强,那么也可以翻山越岭,说不定也能到达位于大山深处一座天然山谷中的李家庄。 可从村子建立那一刻起,近乎上千年的历史中,这种事情一次都没有发生过。只要是不通过那条密道而是进入山林想要躲过首都军区一个集团军的严防死守偷摸进去的,运气最好的一个逃出来的时候也早就被马蜂蜇的奄奄一息了。 久而久之,这片山林就被传说的越来越恐怖了。以至于到了如今,更是被好事者评为世界十大禁地之首。由此看来,其恐怖程度可见一斑了。 不过,从这个叫李光明的李家这一代的族长口中,李伟听到了另外一种说法,一种让他感觉到匪夷所思的说法。 “其实,这里的一切都是先祖施展大法力,一天之内的完成了。” 说到这里,老爷子满是笑意的看了一眼李伟,似乎知道他不会相信一般,接着解释道: “当时,族里和先祖一块来到这里探路的一共有三个人,他们亲眼看着先祖只是一挥手,一道亮的让人都好像要失明的光束之后,那条通往山外的隧道就打通了!” 说到这里,一直很严肃的老爷子有点激动了,连苍白的沟壑纵横的脸上都有了不少血色出现,呼吸也开始紊乱了。 “要知道,那可是一连打穿了五六座大山,最后那一座大山就差一层石皮就完全打通了啊!” 尼玛,这是修真界仙术还是外星高科技啊? ------------ 第三章李家先祖 听李老爷子神情激动的讲述李家那位扭转乾坤的先祖的种种令人匪夷所思的事迹,李伟都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位同为穿越者的前辈了,那叫一个心生向往啊! 老子要是也穿越到那个时代该多好啊?不说什么并肩王,随便封个王爷那也是能传承到现在的超级大贵族啊!这可比自己那个世界,英国女王册封的什么爵士之类的有逼格多了! 按照老爷子的讲述,还有他自己根据在自己那个世界看过的诸多网络小说主角的离奇经历,李伟觉得事情的真相应该是这样的。 某一年,一位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青年因为某些原因(比如触电,车祸,雷击等等),突然穿越时空,来到了这个世界,到了还是蛮荒一般的北美洲。 然后,这位前辈凭借着大毅力,大本事和大气运竟然整合了一部分当时还处于原始社会的土著印第安人,并且成功的忽悠他们相信,他们是同族同宗。 其实,这也不是忽悠,因为他肯定能发现很多当地人的离奇之处。那些都能从各方面证明,这些印第安人似乎真的就是自己那个世界中一直议论不休的印第安人来自中国的猜测。 原本那个世界中,很早就有人发现美洲的印第安人和玛雅人很多方面和古代中国人是极为类似的,比如样貌,肤色,比如文字,再比如一些特殊习俗等等。 据此,有学者就提出,印第安其实就是殷地安,或者是殷商首都安*阳(殷地安*阳)。美洲的这些印第安人,至少有一部分就是当时商朝最后一个皇帝商纣自焚之后,殷商的一部分不愿投降西周的精锐士兵和他们的家属奴隶们。 他们克服了极大的恐惧和困难,靠着简陋的船只,漂洋过海,最终来到了大洋的另一边。并且还成功的在远离家园故土的遥远的万里之外的美洲生存繁衍下来,并且与当地土人逐渐的融为一体,最终形成了印第安人。 李家先祖当初初到美洲,不知道经历过什么,按照官方的历史记录和李光明老爷子的讲述,李伟自己又综合总结了一下,感觉还是有点难以置信。 据这个世界的历史课本记载,并肩王初到美洲,两年相熟,两年内王,两年造船,仅仅三年而已,麾下就有了庞大的正规军队和领地。 其中还包括远超当时科技水平的海军舰船和武器,特别是其中几种理应一百多年之后才应该出现的武器。像是海战战船上的标准装备——加农炮,以当时的科技水平,想要制造出来,绝对是天方夜谭一般。 当初殷商共和国海军第一次露面的时候的崖山海战,正是因为拥有精确射程超过两公里,且威力巨大的加农炮的存在,才摧枯拉朽一般的击溃了蒙元的庞大海军舰队,为复兴宋室江山打下了极为坚实的一步。 当然,所有的一切历史课本上都是一带而过的。能够在几乎相当于一片废墟中建立一个强大国家,其中的艰辛可困苦那是不言而喻的。 别的不说,就是一个君主立宪的政治体制,就远不是当时的人们能够想象的出来并且还能在封建思想极为浓郁的那个时代真的改革成功的。 那是需要有大能力,大毅力,大权力还有大气运做后盾才可以的。 事实证明,李家那位先祖不仅做成了,而且还做的相当的好,相当的成功。 史书记载,十年战争期间(崖山之战开始,历经十年时间,彻底将宋朝周围的所有敌人或者潜在敌人全部一扫而光。),李家这位先祖就已经有意识的出台了一些改革政策了。 比如大力扶持发展工商业和普及性的平民教育,重视科技,特别是农业科技和应用方面,等到战争结束,开始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之后,整个国家的方方面面都已经大大超越当时地球上的其它国家了。 比如公民的受教育情况,在历经十年的改革之后,据说文盲的人数已经由百分之八九十,下降到了不到百分之二十的比率。要知道以宋朝当时的人口基数,哪怕历经战乱,百姓十不存一,依然拥有庞大的人口。 可以想象,受惠于庞大的战争红利的政府,在教育方面投入了多么巨大的投资,才能够在短短十年时间,就取得如此惊人的成就。 有了大批识字的占据这个国家大多人口的普通人和数量巨大的产业工人的支持,再加上有了大批有钱有势的既得利益者——商人的大力支持,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才有了成功的基础。 最重要的事还有握着刀把子的军队的支持以及这个国家名义上的首脑皇帝的支持,又历经十年风风雨雨,这个国家的政体和相关法律法规才初步完善下来。 也正是因为其取得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巨大功绩,李家这位先祖早就被政府和民间神化了。哪怕是科技发达到如今这个时代,依然有无数的人认为李家先祖就是老天爷派下来恢复宋室的神仙。 老百姓更是传说他能掐会算,能呼风唤雨,撒豆为兵,前知五百年后知一千年,会做官,会带兵打仗,还是个点石成金的财神爷。 尤其是最后一点,几百年过去了,就在当代这个商业及其繁荣的世界的商人们,几乎就没有不拜这位李家先祖的。可以说,在如今这个社会的所有商人眼中,尤其是外国商人眼中,这位就是财神在世间的活化身,这无关宗教,国别。 大规模玻璃烧制工艺,大规模炼钢工艺,蒸汽机,内燃机,电动机的发明,物理,化学,数学,医学,天文等各学科科学的细分和建立,甚至连农作物的优选优育,这位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并且很多方面都让当时的人惊为天人。 现在,李伟一点不奇怪李光明这位李家当代族长的话了。 你可想象一下,整个国家甚至全世界都在把那位李家老祖宗当神仙崇拜了近千年啊!作为这位老祖的直系子弟,老爷子要是没听说过点关于这位老祖的牛逼事,那才叫奇了怪了! 至于一挥手,一道白光就打穿了几座大山,打出了一个进出山的秘密隧道这种事情,对于已经成神的李家老祖来说,太简单容易不过了有没有? 对于李伟脸上满不相信和不屑的表情,李光明老爷子看的真真的,要不是那是他祖上自己亲眼所见的,他也不敢相信真的能有人做到这一步。 “不要撇嘴,关于我们的这位老祖的事情,等你真正的成为了村长之后,你就会比我还清楚的知道,老祖只会比我们知道的还要厉害一百倍。” 作为村长,那可是有好多福利和诸多传承宝物的,只是李伟刚醒过来,还没来得及知道这些事情呢。 “等你接受了老祖的传承之后,得到老祖留给你的诸多宝物,你就知道老祖是个什么人样的人了。 李伟一脸憧憬的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并且对这位前辈发自内心的赶到有了那么一点崇拜了。 不要太牛逼了有没有?都过了几百年了,这世上依然有人家的传说存在啊!看看人家穿越之后混的,绝对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啊! 只是,有一点让李伟颇为疑惑。为什么他都已经在美洲建国之后,还要万里迢迢的带人跑回中原,帮助南宋扫除边患,复兴江山呢? 要知道,那么大的一块地理位置优越,资源丰富的美洲大陆(南美加北美)可比当时的南宋大太多了!在那边的一片空白地上自己做主搞建设,不必这片容易太多了吗? 而且打败鞑子之后,竟然也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留了下来,把这个国家带向更加繁荣富强,强大无比的道路,然后才功成身退,毫不留恋手中的权势的样子。 为了避免被人瞎忽悠,最后竟然干脆带领家人隐居到了大山深处。从此,金盆洗手,不再过问江湖事。过上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士生活。 这份从容,这份心态,的确是让人无法理解。感觉倒是真的有点修道之人看破红尘,不恋尘世的意味。没准,这位还真的修仙成功,所以才不会眷恋尘世的风光和荣华富贵。 而且,之后很多年,除了每任新皇即位之前,会有村长把新皇,也就是太子接到村里,待上半年到一年之外,没有任何外人可以进入村子。 大部分时候,连驻扎在周围大山外面,守护这片山林和历史老祖隐居地的一代代的驻军,都没人能进入到村子。要知道,他们平时巡逻的时候,早就把这片山林给查了个底朝天了。 很早就有学者猜测,李家村很可能和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在同一个维度的异度空间。当初并肩王特意来到这里,可能就是一个障眼法。 真正的李家村很可能是建在一个更高的纬度空间,然后利用特殊的传送阵或者变得什么玩意而来往穿梭于两个不同的维度空间。 更有一些人,脑洞大开,认为并肩王可能拥有一个类似于空间法宝或者仙家洞府之类的玩意儿。平时,可能会化为任意模样的东西,一株小草,一片树叶,藏身山林,不让人发现。 当然,也有人认为并肩王是个外星来客,因为某些原因,对汉人很有好感,所以尽心尽力的帮助朝廷复兴宋室江山,开创了强大的华夏联邦盛世。 不管是何种猜测,都大有人信,甚至还人数不少。不过到底哪种才是真的,才最接近真实,这个世界上,恐怕也就李老爷子和李伟两个人有可能知道的最清楚了。 ------------ 今天晚上更新 回家上坟烧纸,今天更新估计要到晚上了。,希望大家谅解一下。 ------------ 第四章强大的祖国 听着一桩桩的鲜为人知的秘闻,李伟激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自己这位前辈可真是没白穿越一回啊! 看看他都把这个世界改造的变成了什么样了?完全和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不一样啊,好多都是面目全非。 北美洲被彻底分裂,原本应该是世界最强大的国家的美国,硬生生被他一手创建的以印第安人为主的殷商共和国割裂出了好大一块。 另外,还因为殷商共和国这个印第安人为主体的国家的存在,使得包括南美洲在内的整个美洲,印第安土著的势力都极为庞大。 等到后来那些欧洲的航海家们费尽心机的来到美洲大陆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实力强大的印第安人国家或者部落联盟陆续建立起来。 这个世界的殖民者付出了远比他自己那个世界要多的太多了的代价,可是收获却是差的不是一星半点的。 但是,哪怕后来欧洲包括英国这个号称是日不落帝国的国家崛起之后,对于除了殷商共和国之外,大部分还处于原始社会或者封建社会的印第安人部落或者国家依然只能看着眼馋,不敢有任何的挑衅。 因为,这些人和国家的背后有着强大的同宗同源的强大国家站在他们背后。 在美洲,殷商共和国的势力遍及美洲各个角落,是美洲绝对的,当之无愧的霸主。不管是国土面积还是科技实力,抑或是军事实力,都无人能及。 何况在大洋的另一边,还有一个更为强大的,甚至强大到让这个星球上的其他国家感到绝望的华夏联邦政府。 因为感恩于当初崖山之战,殷商共和国十几艘战舰和随后的一万陆军登陆救驾的义举,每届联邦政府对待殷商共和国都极为友善。 这个星球上,可没人敢于向华夏联邦挑衅,所有这种想法的国家,或者真的付出行动的国家,都无一例外的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犯我华夏天威者,虽远必诛! 这句话已经成为这个星球上所有国家的人所必须牢记的,因为当年南宋彻底战胜蒙元,第一次发出这句吼声的时候,就已经让世界所有国家见识到了轻视这句话需要付出的代价。 华夏联邦是这个星球上绝对的霸主,比之他那个世界的美国都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个世界,也根本不存在什么两级争霸,多级格局之类的。 华夏联邦就是绝对的老大,哪怕是世界再乱,那也只是下面小弟们自己瞎胡闹罢了,没有了杀手锏大杀器——核大棒的那些二流国家,根本不敢和华夏叫板,他们也没有那个实力和胆量。 华夏汉语当之无愧的成为了世界唯一通用的语言,所有想要移民到华夏的外国人,除非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核通过,否则你就先乖乖的学好汉语再说其它的吧。 汉语四级,六级考试,以及最高等级的传说中的华夏人都很难考过的八级,让一个个梦想着加入华夏大家庭的人掉光了头发,绞尽脑汁,恨自己怎么就没有生在华夏! 没有最起码的汉语言四级证?没关系。如果你在那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者有特长,就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过每年一次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你就可以排队等候名额,等待拿到华夏的一张移民卡。 凭借这张移民卡,你才可以在联邦境内,包括殷商共和国在内的十几个华联邦国家和地区自由通行,经商,并且享受一些属于华夏国民才可以享受到的国民待遇。 比如,受教育的权力,医疗,甚至是选举等等。 在很多国家刚刚开始进行工业化的时候,很多十几岁甚至年纪更小的童工随处可见的时候,华夏联邦已经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了。 所有适龄儿童必须进入学校读书,这可不是说说而已,而是列入宪法这个基本法的,人人必须遵守的准则和法律。 经过九年免费义务教育的华夏联邦,再加上其庞大的比其他所有国家合起来都多的人口优势,联邦的发展绝对是日新月异,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 当二战后期,一些国家还在为了自己国家的螺旋桨飞机速度,火力,机动都极好,可以称之为世界第一,终于有一方面可以超越联邦的时候,专业打脸者就突然出现你身边。 当美国人暗自为开发出时速超过七百公里的螺旋桨战斗机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华夏联邦这边已经暗中大批量生产第一代喷气式飞机,并将之用于实战了。 二战结束后仅仅两年时间,华夏联邦的射程超过一千二百公里的中程弹道导弹,就已经有一个营的部队,开始部署核战斗部用于战备执勤了。 满世界的华夏制造的商品,不仅是人们热衷的质量优异的代名词,更是凭借着各种高科技和人力成本,成为了市场竞争的最后的胜者。 说是横扫一点不为过,根本不用华夏联邦动用其强大的令人绝望的军事力量,仅凭其工业或者金融行业的力量,就足以摧毁任何一个国家了。 哪怕是近些年已经慢慢追赶上来的美国,现如今依然不是华夏联邦的对手,只能偶尔不痛不痒的叽叽歪歪几声,吐几口酸水。 哪怕是娱乐圈里,近年来,虽然华夏的影响力有被美国,RB等后起之秀赶超的趋势,但整体依旧不可小觑。 来自华夏的明星大腕们,早早的就会在腊月开始之后,被邀请满世界的到处跑穴,顺便羡慕嫉妒恨的发誓明年一定争取参加一年一度的春节晚会。 另外,根据福布斯最新发布的一期企业家影响力排行榜,世界知名度排名前五的大商人,大集团中,华夏联邦就各占据了四个席位,剩下的一个名额,还是殷商共和国这个华夏联邦的铁杆盟国。 可以说,那位和自己同名同姓的穿越者前辈,愣是凭借着自己一己之力,硬生生的打造出了一个已经站在最高处几百年的星球霸主。 无论是军事,经济,科技,农业,教育,还是娱乐文化,华夏联邦都是当之无愧的这个星球的领头人。 只是,近几十年,由于连续几届政府都不断加大对太空探索和教育的投入,加之国内社会主流,近千年的对于戏子等娱乐圈人士的蔑视,使得在这几年内,以美国为首的新兴国家,在娱乐行业渐渐追赶上了华夏联邦的脚步。 特别是快节奏的美式大片,虽然一开始他们只是简单的模仿华夏电影人的拍摄方式和方法,但是很快他们就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商业电影模式。 剧情跌宕起伏,画面精彩绝伦,道具真实,打斗好看花哨或是干净利落,贴近实战,让人看的欲血沸腾。一经开始上映,很快就风靡全球。 从被公认的第一部美式大片《星际大战》开始,仅仅十几年内,美国人愣是靠着一年几部的大片进入华夏,将电影电视事业的开创者华夏给斩落马下,在全世界范围内影响力与日俱增。 正日沉迷于自己圈子的华夏的电视电影人,也渐渐有了不少有识之士预感到了美国透过娱乐行业对华夏形成的文化入侵,开始积极思考对策,力求变革。 同时,美国人靠着地大物博,人口基数少的特点,在巩固自己的机械化大农业的基础上之外,还大力发展宣传绿色农业,使得绿色农产品的观念开始在几年内就变得深入人心。 就是连幼儿园小班的小朋友都知道,绿色农产品要比靠农药化肥堆出来的农产品好吃,安全,还有营养。 供小于求的时候,价格必然会经过市场那只看不见的大手调整,直线上升。价格一路走高之下,更是刺激的全世界的农民都开始关注绿色农业的概念。 美国凭此在世界舞台上开始一步登天! 但是也仅此而已,比拼起国家综合实力,靠着几百上千年的积累,只有一两百年建国史的美国,十个美国也顶不了什么用。 ------------ 第五章强大的祖国续 纵观华夏联邦历史,几乎每一次战争都是为了维护国民和国家的利益。甚至在建国初年,为了凝聚向心力,仅仅是因为某个国民在他国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联邦都可能大动干戈,发动一场劳师动众,很可能是得不偿失的战争。 联邦历十三年的那次远征交趾的战争,起因就是因为联邦的一名商人在那里受到了当地官员的迫害,因为拒绝贿赂当地官员,被诬陷为盗匪,打入大牢。 同行的伙计,在动用各种关系,救人无望之下,单人独骑,跑了两天两夜,跑到联邦境内找政府请求帮助。 原本并没有抱多大希望,只是希望联邦政府能够施压,让对方把人给放了。为此,已经做好了大出血准备的商人家属带来了商业银行刚刚发行十张十万两白银的支票。 可让他们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当地地方官员听说此事后,竟然比商人的家属还要愤怒。当机就命人开始召集所辖地方驻军,准备武力营救。 同时,地方知府亲自写了一封奏折,说明事情原委,递了上去。当然,对于自己来不及请示,私自动兵的事情也告知了上官。 然后,不等上官回复,这名知府就亲自带领着负责维护驻地治安重任的一千名火枪兵,一千骑兵,还有五百炮兵冲进了交趾境内。 一路上那叫一个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啊!交趾沿路的全部都是冷兵器装备的军队几乎就没有联邦军的一合之将,通通被火枪加火炮的强大威力给打的溃不成军,一泻千里。 结果,刚刚过了不到三天,离着关押那名商人的交趾都城还有百十里地的时候,交趾皇室就派出太子亲自押解着那名贪婪的官员和已经梳洗打扮,焕然一新的商人赶来赔罪了! “老子还没打过瘾呢!我们的人我留下,你带着你的人回去,好好去整顿军队,和我好好打一场,让我过了瘾了再说其他!” 事情就是这么富有戏剧性,华夏联邦的知府一个劲儿的让他们回去整顿军队好和他进行一场惊心动魄,注定要青史留芳的大决战。 交趾太子也不傻啊!这才两天时间,整个交趾上到皇室,下到平民百姓,都已经清楚的知道联邦的强大和不讲理了。 这个时候请罪都来不及呢,哪还敢什么整军备战啊?有多少人上来,在人家的火枪大炮面前都是送死的命! 可惜,这位知府就是不松嘴,为了让他们回去整军好和自己痛痛快快的打一场,这位好战的知府那是威逼利诱,费尽心机啊! 交趾太子都快吓疯了! 难道联邦的官员都是这个模样吗?说好的温文尔雅的君子形象呢?你们的书上不是这么写的啊? 骗子,都是骗子啊! 任凭知府再怎么劝说,那位太子殿下就是不松口,反而一个劲儿的跪在地上磕头求饶,请求联邦能够息兵止戈,饶过交趾。 可惜,他遇到的是一位战争疯子! 一看这位太子这么怂,这位知府干脆不理会他,直接命令同样不痛快的属下官兵拔营起寨,直奔交趾的都城。 百十里地的距离,两天的行程,交趾国皇室愣是派出了十三波求饶的使节。美女,金银,珠宝,特产,一堆堆的送到联邦军营。‘’ 可那位战争狂人知府根本不搭理人家,礼物登记造册之后,全部收下交给后勤官暂时保管,部队依旧在稳稳的按照计划向前推进,一刻都没有耽误。 不是最后时刻,直属上官亲自带领大军赶来,勒令他暂时停止前进,等待中央的进一步命令,估计交趾皇室和贵族恐怕就得被这位给彻底血洗一回了! 事后,吓破了胆的交趾皇室和贵族们第一时间就上了请求归附的表章,希望能够加入联邦,成为联邦的一员。全都被吓破胆了,根本不敢有别的想法。 最终,议会同意交趾加入联邦的公文传来,哪怕是他们要放弃皇室和贵族地位,只能成为一个没有实权的普通的联邦官员,所有人也是长出了一口气,生出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十几年,二十几年后,当他们,特别是他们的后代彻底融入到联邦之后,他们才真心的为今天的决定感到由衷的自豪,真心的为自己是华夏联邦的一员而自豪。 对于外族来说,联邦军队太强悍了!而且尤其不讲理! 哪怕看起来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可能被那些盼打仗,盼军功都快被逼疯了的将士们借题发挥,进而大打出手,以便赚取军功,最后衣锦还乡。 这种事情,在联邦成立的初期那二三十年里,经常的发生,以至于干出如此惊天动地的事件的那位知府竟然连名号都没有留下来。 只有专门的相关方面的书籍才会有完整的描述,详细地介绍了此次事件的由来,经过和结果。没办法,相比其他人,他的官职太低,干出来的事也太不显眼了。 要不是这件事疑是联邦成立之后第一次为了维护国民利益而发起的对外战争的话,恐怕他根本不可能因为这事在历史上留下这么一笔。 联邦的强大和为了国民利益不惜一战的执政理念,让联邦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几乎是翻着跟头的涨,周边所有的国家的国民都只能仰天长叹,为什么我没有生在联邦啊? 不过,虽然有一些国家处于各种考虑,没有加入联邦,但是依然挡不住本国的国民利用各种关系和渠道进入联邦,以期望能获取在联邦境内的合法户籍。 偷渡,一度曾经牢牢占据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联邦各大报纸的头条。有同情的,有建议严厉打击的,还有更多的人叫嚣着要发兵灭掉偷渡人口最多的岛国,省的他们国家爱的人老是跑到联邦过来从事色情事业,影响了很多联邦国民的家庭和睦的关系。 据某位闲着没事干的历史学家不完全统计,因为国民在外国受到了伤害或者不公正遭遇,联邦在成立初期,为此至少发动了三十多次对外战争,并且全部一战而胜! 灭其国,夺其子民,毁其社稷,强大的联邦每战必胜,以赫赫战功让这个星球上的所有的国家都感到无比绝望。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感觉越发的明显和深刻了。 曾经不止一个国家的君王或者首脑听到联邦大军要来讨伐的消息,都干脆最后享受一番之后,拉上妻儿老小自杀了事,省的还要受到那些好战的联邦军人的侮辱。 灭其国,擒其主,夺其社稷,这是联邦军队中最高层次的功劳之一,按军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所有参与者都可以授予灭国勋章,个人则可以荣立三等功到一等功不等的奖章,那些让人羡慕嫉妒恨的相关福利,由不得那些军人们为之疯狂。 要知道,在联邦,三等功的军功获得者,种种特权就已经可以让人红了眼睛了! 各种公共设施优先或者免费,高额的奖金,本人终身免费的医疗,家中可以有一后辈不用考试,只要体检合格直接进入军队,优先提拔,退伍后优先安排就业岗位等等。 所以,这么一只好战且战力极其强大的军队,让联邦能够几乎随心所欲的应对各种国际事务,而强大的联邦军队从来都没有让他的国家和人民失望过! 强大的军队是一个国家强盛与否的基石,这一点上,不管是谁,那个政党上台,都同样是必须认同的,就像是要认同皇室的存在一样。 相比战功赫赫,威风凛凛的联邦军队,在经济方面,外交等很多方面,联邦在成立初期都显得尤其的强势。不管是哪个国家,是谁惹到了联邦,等待他们的必然就是虽远必诛! 翻开联邦的护照,封皮的背面一行醒目的血红色大字尤其醒目。 无论你遇到何种困难,请始终相信你的祖国就在你的身后。 犯我华夏天威者,虽远必诛! 能把这么牛逼哄哄,杀气腾腾的话明目张胆的印制在护照上,数遍这个星球上的诸国,哪怕算上历史上的所有国家,也仅此一家而已。 联邦政府是这么承诺的,也确实是这么做的。每每有国民在外遇到危险,从大使馆到外交部,再到海陆空三军,首相府,皇室,唯一的表态都是且只能是一个——报复! 后来,华夏联邦成功树立了自己的威信之后,虽然不再动不动就出动大军进行征伐,可是外交和经济方面,依然是秉承着霸气外露的模式,从来不会对任何人任何国家服软。 而这一切都来自于并肩王李济民所打下的基础,正是他发起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为这个国家的强大提供了强大的基础。 犯我华夏天威者,虽远必诛! 纵观历朝历代,从未有一个朝代把这句话喊得如此理直气壮,做的如此的彻底。没有一个敌人能够抵得过联邦的大军征伐,所不同的是坚持的时间长短而已。 ------------ 第六章小村印象 这个世界,或者说华夏联邦对于环境保护很是重视。因此李伟发现,头顶的天空总是那么的蓝,那么的干净,那么的让人心情舒爽。 吸一口富含氧气的微微有些凉的清新空气,整个人都感觉为之一振,早起带来的困意顿时就不翼而飞,整个人都变得精神抖擞起来。 李家庄的选址那是极好的! 那位前辈不知道有过什么奇遇,反正李伟知道,那家伙肯定是继承了某个科技高度发达的外星文明科技的。 对于当时的古人来说,想要靠两条腿找到这里,那几乎是天方夜谭,根本不现实,也不可能成功。但是对于传闻中,据说能够飞天的那位前辈来说,要找到这里,就要轻松太多了。 这是一处被层层叠叠的群山所包围的山谷,植被茂密的群山环绕这处能有四五十平方公里的地方,就是从空中俯视也很难方面下面的被茂密的树木和花草藤蔓掩映的民居房屋。 村子不大,房屋也不多,仅有的几块面积不小的平地上种植了不少的农作物。水稻,小麦,玉米,果树,蔬菜应有尽有,加上几处盐井,这让这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子基本可以做到自给自足。 一条弯弯曲曲的最宽出也就两三米宽的小河从村子中央川流而过,几十只鸭子带着一群自己的孩子飘在水面上觅食着水中肥大的鱼虾。 偶尔还能看到几只漂亮的个体硕大的大白鹅冲入鸭群中抢夺人家的猎物,每每都会激起一场羽毛四散的大战。 倒是那些散布在河边的三三两两的散养的小鸡崽儿们,很是欢快的在草丛里灵巧的翻找着自己钟爱的猎物,旁若无人,就是有人走到他们跟前,也惊不走这些贪吃的家伙儿。 顺着小河一路往北,穿过一片北方常见的果树林,就能看到一道颇为壮观的瀑布,从半山腰分成三部分落入山脚的一个能有一百五六十亩面积的大湖里。 大湖三面都长满了茂密的芦苇丛,只有面向村子这边,也就是小河的源头这边被村里人种植的一片荷花占领了。因为长满了芦苇的缘故,即使从天上往下看,也很难看清这座大湖泊的全貌,所有的一切都被掩盖了。 此时外界虽然已经入夏,可是这里因为地形特殊等众多因素,无论是芦苇还是荷花,都才刚刚伸展开嫩叶,连个花骨朵都还没有出现。 一座用粗糙的原木建造的简陋的码头就在小河源头,这是一座成丁字形的多功能码头,横着的那边跨过小河,原本就是一座木桥。 后来,边上的那座码头被荷花包围占领之后,村里人就把码头迁到了这里,并且和小木桥链接到一块,还在上面加了凉亭供人遮风挡雨。 很是有几个老叟,最喜欢做的就是每天吃了早饭,就带着自制的吊杆和马扎跑到这里钓钓鱼,聊聊天,说上段想当年什么的,来打发悠闲的时间。 那道发源于山腰的瀑布落差并不高,第一部分仅仅只有十米多高,第二部分却是很平缓的就着山势而下,经过一百多米之后,来到瀑布的第三部分。 经过三十米多高的一段悬崖之后,重重的砸落水面上,激起一阵阵的浪花和水声。不过,因为隔着一片树林,与村子也还有一些距离。所以,到了村子,就几乎听不见什么声响了,倒是不会影响村民的休息。 据说,半山腰的那道流量颇大的泉眼,还是当初李家老祖一夜之间挖出来的。倒是又为这位传奇性的老祖平添了一段很有意思的故事传说。 四面山林被保护的极好,实际上,这里的人们生活是极为悠闲的。因为这里只要真的什么都不缺,几乎年年都是风调雨顺,地里的庄稼年年都是大丰收,真真的是种啥都能长的极好。 更何况周围山里,野物可是丰富的很呢!野鸡野兔,傻狍子,野猪,狗熊,老虎还有花豹和狼等等,多的都有些泛滥成灾了! 青山绿水,鸟语花香,小桥流水,竹林风光,因为其独特的地势和人为的一些改造,这里就犹如真正的桃花源一般,遗世存在。 除了村里人和有限的一些知情人之外,外界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星球上还会有如此一个安静,祥和,美丽的隐世村庄。独特的存在和构造让这里相比山外,气候更加的宜人。可以说,这村的气候根本不像是北方。 冬天,相比山外北方最冷的时候,动不动就零下二三十几度的低温,这里很少能看到结冰的时候。哪怕是漫天飘雪,到了地面也变成了水,根本来不及结冰。 夏天也没有酷热炙烤,因为这里绿化率实在是太高,又拥有大湖小河这些流动水源存在,即使是在最酷热的三伏天里,也依然凉风阵阵。 顺着弯弯延延的山路,李炜返回头往湖的另一边而去。眼神不错的他看到那边不远的地方,似乎有人在钓鱼。 大概是嫌弃这边人来人往的太吵,那人选择了一片人为清理出来的,没有任何芦苇丛的水道处,坐在摇椅上,眯着眼睛,怀里抱着一个袖珍的收音机,脸上带着满足的微笑,一摇一晃的,好不惬意。 在村里,收音机几乎就是村里唯一了解外界的渠道。相比不靠谱的电视信号,还是它的信号质量有保障。如果以后把有线电视接进来,应该就会好很多。 至于电视,村里倒是也有,而且不止一台。很多村里人家里都有,只是不经常使用罢了。那都是进村来的太子殿下让人送进来给村里人的福利之一。 其他的还有很多,像是电磁炉,微波炉什么的,还有冰箱,洗衣机,电热壶,电暖风等电气设备,都是现在的皇帝,当初的太子殿下送进来的。 从刚休整过的木桥上走过,桥下清晰的直入水底的河流里,大大小小的鱼儿,还有那些弓着身子,弹跳而行的小河虾以及张牙舞爪的大大小小的螃蟹随处可见。 不时的还能看到一只可以算是真正的拥有天赋技能轻功水上漂的水老扁,在水面上以极快的速度滑行,眨眼就消失在远处波光粼粼湖水深处。 不过,再狡猾的猎物也逃不脱精明的猎手。这不,一只灰色的雀鹰翅膀一收,从半空中以极快的速度俯冲下来,在水面一点,捉到猎物的瞬间,翅膀猛地一扇,眨眼间就呼啸而上,消失在远方天际。 几只调皮的松鼠原本就在湖边的几棵垂柳上蹦来跳去的,被这只突如其来的凶狠的雀鹰的攻击吓得呆若木鸡。 过了好一会儿,几只小家伙才清醒过来,凄厉地尖叫着在枝头灵巧的跳跃,很快就冲进了更加茂密的山林深处。 倒是那几只黑白分明的大喜鹊,旁若无人一般,优雅地踱着步子,不时的低头在草丛里啄食两下,根本没把那只凶狠的雀鹰放在眼里。 小样的,就你那小身板,老娘一个顶你俩! 在北方少见的,应该说是绝无仅有的自然生长的茂密的竹林,则算是村里最大的特色之一了。 也不知道当初那位李氏老祖是怎么办到的,又是从哪里移植过来的这几种抗寒性极好且适应这里气候水土的竹子品种,硬生生在这里繁育出来好大一片竹海。 一眼望去,从村子边缘到山脚,再到半山腰,密密麻麻。粗细不一,高矮胖瘦的竹子随着一阵清风拂过,顿时绿色的波涛一浪追赶着一浪,谱写着一曲别样的竹海欢歌。 每年春天和冬天,竹笋收获的旺季,村里人都会几乎全家出动的上山挖竹笋,或是鲜吃或是腌制起来,把美味保存下来,以便能时时吃到它的味道。 紧挨着竹林林海的则是一片着实面积不小的果园,都是一些北方最常见的果树。像是樱桃,杏树,李子,桃子,枣树,苹果,梨,柿子等等,应有尽有。 随手摘了一颗挂在枝头极为惹眼的红艳艳的个头超过李伟的所见过的最大的桃子的超大个大桃子。举目四望,紧走几步来到一处从山上泉眼流淌下来的小溪边,蹲下身子,把桃子洗了洗,李炜毫不犹豫地张开了大嘴。 “咔——” 够脆!够甜!够水灵! 如今还不是桃子成熟的时候,外界的桃子此时应该是刚刚开始挂果而已。李伟手里的这种应该是早熟品种吧!只是,同样的品种,这里要比外界早熟能有一个月左右。 眼前这一片大概能有四五十株桃树,站在树林外面,就是李伟这个地地道道的城里人也可以清楚地看出来,这些桃子大概能有四五个品种。 有的青绿青绿的,有的则是红了个尖头,有的则是整个桃子都红透了,还有的个头超过了成人的拳头,表皮却是泛白的!看来,这个头还不是人家的终点啊! 与桃林做邻居的是苹果树,不过这些苹果树才刚刚解除玉米粒大小的果实,几乎和叶子同样颜色的小果实,即使是站在旁边,不仔细看也很容易忽略它们。 倒是几棵红松上面挂满了的松塔分外的醒目,一想到松子的美味,李伟就忍不住有点流口水了。 小跑着过去,一伸手,就准备将够得着的松塔全部摘下来,等一会儿回去用大铁锅炒一炒,那就是绝世的美味了! “干嘛呢?” 李伟手一哆嗦,一个比他手掌还长的大松塔掉落在草地上,打着滚的消失在茂密的草丛深处。 这是被主人家抓个正着啊?尼玛运气也太不好了吧?刚想到这里,又猛地想起自己可是刚当选的村长啊? 村长!那可是村里的霸王!想当年在城里吃馆子都不给钱的主!啊,不对,那时胖翻译,不是村长。 不过,李伟也彻底镇定下来。作为这么一个封闭的山村的村长,吃你个桃子,摘几个松塔算个什么屁事啊?我倒要看看是那个不长眼的敢来惹本村长大人啊? ------------ 第七章大伯李明达 李伟扭过头,就看到了一脸笑意看着自己的一个大概能有四五十岁的老头。不过,已经渐渐熟悉村中的一切人和事的李伟却知道,如果用外界的眼光看村里人,几乎妥妥的要出错。 因为山村生活安逸压力小,山美水好空气清新,吃的也完全是绿色无公害食品,甚至很多都是外界炒得火热的有机食物,所以长寿的老人特别多。 六七十岁的每天照样下田劳动,一般的小年轻都干不过他们。至于那些八九十岁,被家里儿女强制在家休息的真正的老人,也往往总是闲不住的村里村外的到处转悠着。 采一把野菜,钓两条鱼,或者摘几个野果子拿回家哄孙子,重孙子,亦或是上山下个套子,挖个陷阱捉点野味,反正是闲不住。 目前村里还有几位和李光明一样光字辈的百岁老人,年纪最大的老组长,李光明老爷子都已经一百零六岁了! 当时,李伟知道这事的时候,都呆愣了差不多一分钟才清醒过来。那老爷子的精神头和外貌,看起来也就六七十岁最多了好吧? 还有一位叫李光亮的老人,比他小两岁,好家伙儿,人家身子骨更好! 一百多岁了,还不服老的非要独自上山去打猎!老人家据说年轻的时候好像还出过山,在军队里待了三十几年,然后带着老伴费劲周折,在前几年才回到村里定居。 作为村里少有的一些出过大山,真正见识过外面滚滚红尘和花花世界的人,这位老爷子可是村里孩子们和年轻人最喜欢的老辈人之一了。 还有几位老人也都是这两年内刚过完了自己百岁生日,同样的也是一个个手脚麻利,生活自理之外,操持家务,下地干活,帮着家里带带孩子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实际上,这么多年以来,村子里也并没有和外界彻底的断绝往来。别的不说,就村里那些现代化的玩意儿,如果不是和外面有联系,也肯定不会出现在这么一个偏僻的山村里。 眼前这个李明达也是个出过山的主,只不过他不像李光明和李光亮哥俩一样去了军队,而是去了农科院学习一些农业科学技术。 按照李炜掌握的情况,这位老爷子是在外面结过婚。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就办理了离婚手续,然后独自一人回到了村里,之后再也没有出去过。 按照李伟不怀好意的猜测,肯定是相当狗血的妻子出轨的节奏。被老爷子逮个正着之后,在他们苦苦哀求之下,依然爱着对方的老爷子很傻很天真的成全了人家,结果自己独自一人哭天抹泪地回了村子。 当然,这话只能李伟自己一个人暗地里想想,要是跟别人说了走漏了风声,哪怕自己是村长,这位平时最好面子的老爷子也会漫山遍野地追杀自己三天三夜吧! “我说大伯,您这是干嘛啊?这一嗓子吓得我差点没蹦起来!” 村里都是一个祖宗的,哪怕出了五服也依然亲如一家。说起来,当初李伟还好奇过,村子里为什么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有那么几个外出名额。 除了他们可能会娶到外面的媳妇,村里人可都是内部解决啊! 这就是妥妥的近亲结婚啊! 可是让他感到奇怪的事,怎么村里也没看到有什么傻子之类的啊?后来,了解的多了,又问了李光明老人,他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原来,当初李济民带领家人躲到这里的时候,身边还跟着很多忠心耿耿,不愿离开他的佣人,厨子,卫士之类。 大家到了这里,慢慢的就融入了李氏族群,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族内通婚弊病。 再加上每代人都有人外出游历,也会带回一些外界的人。包括他们的妻儿,还有一些看破红尘想要避世的朋友亦或是外界的孤儿之类的。 就这样,村里每代人都会有新人进来。就算偶尔有那么一两代没有了合适的结婚对象,村长也会适时的让那些年轻人外出游历,寻找自己的爱人娶回村里。 “你还会害怕啊?那么大晚上的还一个人往山里跑,不怕喂了熊瞎子啊?” 老人家说的是前天,李伟偷偷一个人跑到山上忙活着一些隐秘的事情。结果被这位大晚上同样不睡觉,看护着果园的老爷子给逮个正着。 因为那晚上的事情,是只能村长和族长才可以知道的秘密,李伟就撒了个谎,说是自己大晚上没事干,想去打只野猪改善一下。 正好,当时他手里拿着李光明老爷子的一把老式的栓动步枪,倒是没有让这老爷子怀疑什么,一顿训斥之后就把他轰下了山。 “我可是带着枪呢!” 李伟自然不愿意被人小瞧了,梗着脖子不服气的说道。老子可是村长好不好?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尊重一下本村长啊?说好的民风淳朴呢? 再说了,本村长怎么会害怕啊?就是真害怕那也不能说好不好?反正肯定不会让你见到就是了。 “你会使吗?” 看着老爷子那几位明显的蔑视的眼神,李伟怒了!这是不拿豆包当干粮,不拿村长当干部啊? “会使吗?您把那个吗字去了好不?” 看着眼前这个被选定作为村长的亲侄子,说实在的,李明达从心底里不看好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除了调皮捣蛋几乎什么都不会的小家伙儿。 可是没办法,矮子里面选将军,他们这一代年轻人里,也有那么二三十个。可除了他,其他人要么是还不如他,要么就是女孩子。 二三十个孩子,女孩子就占了十七八个,剩下那些里面还有三个还未成年的,相比之下,他就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选择了。 而且,从老祖宗那里传下来的考验方法从未出过问题,既然光明叔说就是他,那么再怎么不愿意,李明达老爷子也得认了。 李伟父亲李明理年轻的时候跟着村里的猎人队进山打猎,很不幸地遇到了野猪群,为了救一个同伴,被一头发狂的野猪给一下子撞了正着。 等被抬到山下的时候,还没来得及跟媳妇儿说句话,交代一下后事,就头一歪,眼一闭咽了气了。 那次事情发生的时候,正是光明叔刚从外面回到村里就任族长没多久。帮着操持完李伟他爸的葬礼,没跟任何人打招呼,一个人背了两把他从外面带来的枪就进了山。一把就是李伟背着的栓动步枪,还有一把插在腰间的手枪。 那天晚上,山林里枪声不断响起,有那个心细的数过,整整二十一枪!最后,天刚亮的时候,村里组织的救援队在李伟他爸遇难的附近找到了正躺在睡袋里睡觉的八十多岁的光明叔。 所有人都被那一幕给惊呆了! 整整二十头大大小小的野猪被摞在一起,摆在光明叔的四周,被血腥气味吸引而来的一些凶兽竟然反常的围在四周确不敢近前。 而光明叔就在这种场面下,旁若无人一般睡大觉呢!一下就把那些山里人给震住了,从此以后,李光明这个族长在村里的威望一下子就树立起来了。 当年,李明达也在救援队中,亲眼看到过那血腥的一幕,那种震撼这辈子都忘不了。所以,他和村里其他人一样,对于光明叔成为族长,那是真心的服气。 此时,看着和他爹年轻的时候长的几乎一模一样的侄子,也是同样的莽撞,同样的好胜还有好奇。他正在看着气的脸红脖子粗的瞪着自己的侄子,回忆着自己早逝的弟弟的时候,下一刻就被侄子村长的一个动作给吓得脸都白了。 李伟忽然一撩衣襟,从腰里拽出一把黑漆漆的手枪,看一眼就感觉到毛骨悚然,后脊背发凉。这种感觉让李明达当即就认定,这肯定不是玩具而是真家伙儿! “你要干嘛!” 老爷子瞬间镇定之后,立刻就黑着脸瞪着李伟。 “我说你们叔侄俩这是干嘛呢?” 一个声音突然想起,正在较劲的叔侄俩根本都没注意有人靠近。 “我说小伟啊?你这是干嘛啊?跟你大伯到底是多大的仇这是,好家伙儿,你这是要枪毙你大伯吗?” 还没等李明达回过身,就听见那个声音再次响起来。 “好小子,有股子脾气!是个当村长的好料子!不过爷爷告诉你啊,你这一看就没怎么玩过枪,怎么连保险都不知道打开啊?” 李明达苦着脸转过身,看着眼前笑呵呵的老人,无奈地白了一眼,才赶紧给老人家问好行礼。 “三叔,您怎么还这么惯着他啊?他年纪虽然不大,如今可都是村长了!全村人以后可都要指着他了,要是干不好,怎么对得起村里人的信任啊?” “放屁!这村长有什么难当的?要是狗能通过考验,就是我家大黄都能干!” 原本笑呵呵的李伟一听老爷子这话,当即脸就黑了。好你个老家伙儿,原来在你们眼里,我就跟你家的看门老狗一个等级啊? 连李明达这个当大伯的都有点不愿意了,李伟那可是他亲侄子,被人家说和人家的看门狗一样,他能愿意听吗? 似乎也知道自己这话不中听,这爷俩儿不愿听了。可这位老爷子根本就不在乎爷俩的怨气,就那么拄着一根粗树枝,笑呵呵地看着他们。 “光明叔!他这枪是您老给他的吧?您说您都这么大年纪了,怎么就还这么胡闹啊?这东西是他一个孩子能玩的吗?” 李明达说完,回头又瞪了一眼李伟,那眼神分明在说,我看你就是欠收拾了,还等个屁啊,还不赶紧把那凶器还给这个老不修的! “干嘛呢?我说你小子说啥呢?敢冤枉我?信不信我再捉了你,扒了裤子再打你一顿屁股啊?” 李伟一下来精神了! 从自己穿越过来开始,这个爱管闲事,待自己视如己出的大伯就没少尅自己,还都是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事,每每都让他头痛欲裂,痛不欲生! 可没办法,他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父亲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自从那时候起,就是这个一直独身的大伯在照料着他们母子,让他拥有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他就是再怎么混账,也不敢跟这位大伯炸刺!否则,因为不孝而引来全村人的众起攻之那就是自己找罪受了!特别是眼前这个一脸凶相,能吓哭小孩子偏偏确又打抱不平的老头。 这老爷子一生气,那可是真敢掏枪就打的主!在他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的记忆里,就经历过三次这老爷子掏枪把人家胳膊腿给打折的事。 不过那都是不孝子孙或者犯了村规,挨了老爷子一枪之后就被赶出了村子,流放到大山深处。李伟成了村长之后,却是知道,那些人大多都被当时的村长带着送到了山外的驻军那里看管“服刑”去了。 以后改正的好了,还会给补上军籍,至少以后哪怕是离开了部队,得益于联邦一直以来的对军队的重视和良好待遇,至少生活是不用愁的。 ------------ 第八章藏宝洞 李明达一看老族长三叔越说越来劲儿,赶紧连推带搡的带老爷子回村了,留下李伟站在原地满是不舍的,可怜巴巴的看着族长三爷。 大伯的糗事啊!多难的啊? “哎!真是可惜了啊!” 李炜摇摇头,自言自语地说道。同时,也赶紧撩起衣服,把手枪插回自己腰间的枪套里,藏里起来。 虽然华夏联邦对于很多山区的山民原则是不禁枪,但是毕竟还是有着严格的管制制度约束的。相比美国那种的国家来说,联邦这边对于枪支的管理堪称极其严格了。 “藏什么藏啊?你就是光明正大的挂在外面,在咱们这片地方还能有谁敢说个不字啊?”一听这声音,李炜赶紧抬头,同时脸上就堆起了讨好的笑容。 “三爷啊,您这话说的,刚才您自己不是都看到了吗?我大伯为了这东西,都差点跟我动手了!” “别跟爷爷扯用不着的,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吗?放心吧,别说是咱村里,就是在外面,只要你带着你那本村长的证明,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带着,不会有人敢在这个事情上找你麻烦的。 李光明笑呵呵的看着眼前这个犹如天赐的孙子,笑容真的是止都止不住了!经过几天的相处,他对于李伟,实在是太满意了! 这孩子有头脑,性格好,这不,才几天功夫,就熟悉了整个村子和村里的人,把村里的大事小情的处理的头头是道。 大家伙儿已经从心底开始认同这个年轻的小村长了,哪怕是李明达这个大伯,嘴上总是不饶人,可是他心里不定怎么高兴呢! 这就是老祖宗显灵,才把他送到村里,这就是让村子再次复兴甚至更加兴旺的先兆啊!想到将来自己村子会出现第二个老祖宗一般的人物,这老爷子的嘴就完全合不拢了。 “行了,你该干啥干啥去吧,我去竹林那边看看挖两只竹笋。”说完,这老爷子迈步就走,那挺的直直的腰板,根本不像是一个百岁老人。 “有空你也多去洞里那边看看,据古老相传下来的传说,那里还有一件老祖宗留下来的特殊的宝贝,说是专门留给有缘人的。” 李伟目送着这位老爷子远去,心里却是琢磨开了。 老爷子说的那件宝贝的事,他也知道一点。几乎每代的村长的笔记上都会有关于那件据说是李济民老祖宗失踪的时候留下的特殊的宝贝。 只是,这件宝贝是什么样的?有什么作用?在哪里藏着什么的,除了那位老祖宗自己,没有任何人知道。 李伟之前忙活了两个晚上,差不多快把山洞逛完一圈了,也没什么有价值的发现。而且,那个山洞的面积可着实不小,要是一点一点的翻腾一遍,够他忙活几年的了! 不过他又一想,左右现在也没什么事,还是过去看看吧。 想到这里,李伟干脆就认准方向,奔着村子西北的那座据说有三千多米的附近最高的山就过去了。 这座山的山脚下,有一个足够通行一辆大卡车的大洞口,往里走十来米才能到头。那里是个面积能有上千平米的巨大山洞。 不过,这可不是藏宝洞的所在,要想进入藏宝洞,除了找到正确的入口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必须是接受过传承的族长和村长亲自过来才能安全的进入。 村里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只能是这两人进入。其他人,哪怕是由这二人带领着也不能进去,否则,藏宝洞的智能化安保系统就会立刻启动应急反击程序,用各种或古老,或现代化的武器发起攻击。 李伟仔细看过藏宝洞的安防系统说明,得益于明显不是这个星球的超越时代的黑科技,想要神不会鬼不觉的进过内部,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十几分钟后,李伟再次来到藏宝洞,毫不犹豫地迈步走进了黑漆漆的洞里。只是,没走几步,他就又退回了洞口的位置。 这里这洞口大概一米多的时候,他开始伸手在四周墙壁上摩挲起来。待他摸到一个很平常的微微有点凸起的石头。 轻轻往下一按,随着一阵并不刺耳的声音,原本严丝合缝的地下突然就露出了一道弯弯曲曲不知道通向哪里的。 踏上阶梯,还没走几步,就感觉头顶上面一黑,紧接着,头顶的开关开始关闭,很快就慢慢合拢起来。 一盏盏看起来有些奇怪的灯依次亮起来,就犹如一条火龙一般延伸向遥远的远方,消失在视线不可及的地方。 这其实是一种奇怪的矿物质,看起来和普通石头一般,好像没什么两样。可是通入电流之后,这些“石头”就会发光发热,远远看去,就好像是夜空中的繁星一般。 而且,这玩意儿的亮度还会随着电流程度的增大而增大,不过,受限于保护程序,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也只是让它能够轻易融化周围的普通岩石罢了。 如今,李伟干的第一件以权谋私的事就是把家里的普通电灯泡这玩意儿。不仅比电灯亮度大,寿命还特别长。这条楼梯上面那些照明灯,据说还是李氏先祖发现并且应用到照明方面。 从一开始记载的大如拳,到如今比核桃大一圈的状况,让李伟意识到,这玩意儿要是能研究透了,人工合成后出来,那可绝对是要发大财的节奏啊!i 这比什么节能灯牛可逼多了啊! 四下看完了,满心期待的继续顺着楼梯往下走。一共三十三级阶梯,花了李伟能有十分钟的时候才走完。 主要是这小子一直仰着脑袋看着头顶的照明石流口水呢! 照明石的名字不知是哪一代人起的名字,倒是很名副其实。能照明的石头,倒是和神话传说中的照明石的确是很像。 洞里面的贮藏室里,这种可以放光发热的照明石倒是还有不少。堆了满满一个大洞室,里面可全是这种石头。 这里安装的都是洞里提供的灯头,和普通白纸灯泡的灯头也差不多大小。可关键是,怎么才能让石头充电发光,这一点可就有点令人为难了。 别的不说,就是一个能够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就足以让这个星球上最坚硬的钢铁融化的灯头就不是目前科技能解决的。 不过,李伟相信,以目前的科技,哪怕达不到人家的水平,可是至少让它发光总是没问题的吧? 不就是给它通电充电吗?这玩意儿还不就是把电线一插就完活啊?要不是自己初中物理学的实在是不咋地,他自己都想动手试一试了。 顺着楼梯走下来,入目的是一座面积堪称广阔的巨大广场,这面积估计能有上万平米了都,停放几十辆大卡车都一点问题没有。 不过,这里停放的可不是大卡车,而是比那要吸引眼球的多的多的好玩意儿! 一排排巨大的货架或者兵器架子上,从封建社会的冷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到热兵器时代的火药枪再带现代的各种大杀器,应有尽有。 就说李伟面前这个长能有五米多,高达三米八,款也有一米半的巨大货架。不对,人家这应该是专门的兵器架了。 只是这里摆放的全是弩! 是的,一个巨大的架子上,没有别的,全是一具具样式各异,大小不一的弩。最大号的那种名为八牛弩,号称要八头牛才能拉的开弩弦! 那可是个大家伙儿,这个货架可放不下!像是这种“战略级别”的大家伙都是有专门的存放场地的。 这里的弩,从很原始的样式,到现代特种兵装备的无声狙击弩还有超级科幻的外形的疑为外形武器的弩。 李伟就随手拿了这么一具,样式像是一个古代暗器手弩。一个不知名金属造就的巴掌宽的臂环,可以伸缩打开,把手腕放进去。 瞬间,臂环合拢,然后从前段如同流水一般延伸出一股不知名液体,很快就把李伟的手腕,手掌全部覆盖。 这时的这具弩一点弩的样子都没有,倒是非常像一副钢铁手套。可是紧接着,不知道李伟动了什么,臂环上房忽然就弹出了如同镭射光般耀眼的弩弦。 只见李伟大拇指一动,这具极为科幻的光弩就在不到零点一秒钟的时间内自动完成了上弦的过程。 同时,一支大概只有十公分左右的光剑突然显现。光箭极为耀眼刺目,同时一股极为危险的波动也开始浮现。 这玩意儿的威力,李伟可是偷偷试射过的。这么一支不起眼的小家伙儿,不对,这小家伙儿可不是不起眼,人家那可是光芒万丈呢! 似乎对于这种形态的光箭,李伟也是很不适应。眉头一皱,根本不用他动手,光箭就消失了,但是那股危险的波动却更加的明显了。 没错,这把光弩的控制系统是连接人的大脑的,所有的一切,瞄准,发射,上弦,装填,全部只要在大脑里想象一下就全部完成了。 一支这样的光箭的威力,足以媲美现代的大型机载对地攻击导弹。而且,除了这种点杀伤模式之外,它还有另一种面杀伤模式。 一支,两支,三支,最多可以到九十九支,只要人眼可以看到的目标,就逃不掉这些媲美反坦克导弹一般威力的光箭的追杀。 “这种大杀器还是放在我身上最安全!” 一边念叨着,李伟毫不犹豫地伸手攥拳。光弩立刻恢复臂环的形态,前后不过零点零几秒,甚至比人眼的反应能力还要快得多! 满意的看了一眼如同一个略宽的银质手镯大小一般的臂弩,李伟满意地点点头,伸手拽拽袖子,把光弩遮掩起来。 ------------ 第九章外出通道 “傻大个,谢啦!” 李伟爱不释手的把玩了一会儿之后,对着空气喊了一句。 “讨厌的村长!都说了不要叫人家傻大个的啦!” 李伟表情极为怪异,这话要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嘴里说出来,绝对是赏心悦目,身心愉悦。 可李伟听到的却是一个合成的电子音,这么一段干巴巴硬生生的电子音,说出这种撒娇的话来,听在李伟耳朵里,要多怪异有多怪异。 这是上次来的时候,李伟选择的防身武器之一。每一代村长都要有自己的专属武器,可以自己设计,也可以随便在这里选择一把。 冷兵器到热兵器,再到光能镭射武器,从战车、战机到科幻的机甲,甚至还有能够超光速飞行的单人宇航战机,无所不包,应有尽有。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现在李伟的权限不够,手里这把光能枪外加之前那把光弩,那还是他成为村长的大礼包,以后这种好事估计就不会再有了。 这个大礼包里,包括体质改造一级(相当于普通精英士兵),大脑强化一级(智力提升),随身医疗包,防身武器,专属服装。 每一样都不是现代科技能达到的,全都是超越当代科技至少五十年的外星科技。特别是专属服装,更是酷炫牛叉到爆了! 现在李伟穿着的内衣其实就是他的专属服装,别看外表看起来和普通的衣服也没啥两样,可真的遇到事情,比如刀刺。 这件衣服就会瞬间变得坚硬如钢,哪怕是普通的步枪近距离射击,也照样打不穿,恐怕就是大口径的狙击步枪或者重机枪使用穿甲弹,那也得近距离才有可能会对他造成伤害。 “村长大礼包已经全部送出,村长可以外出啦!” 那个电子音突然响起,有了那么一点儿童音,听的李伟鸡皮疙瘩都起了一层。 吓死宝宝了! “好你个傻大个,你是要死吗?” “咣咣咣——” 一阵金属撞击地面发出的巨响,刺激着李伟的耳朵嗡嗡直响,让他忍不住都想捂住耳朵,让自己好受一点。 “那啥,你自己玩吧,我先走啦啊!” 说完,李伟拔腿就跑。这具智能机器人已经有了自己的思维能力,虽然智商不高,也就相当于三四岁的孩子,但是对于它的未来,李伟既担心又期待。 机器人造反的电影小说他以前可没少看啊?要是将来傻大个这智商一直这么发展下去,恐怕在不远的将来还真的可能把电影中的情景搬到现实中来。 “管他呢,天塌了还有个高的顶着呢,我现在操的哪门子的心啊?” 李伟跑出大门之后,不知名材料的大门快速合拢,但是植入式通讯器还是将傻大个的声音清晰的传到李伟的耳朵里。 “村长大人,你忘记拿备用能源了!” 李伟脚下一个踉跄,默默打开大门,看着一只巨大的钢铁大手伸到自己眼前。毫不犹豫地拎起这只大手上的小箱子,转身就走。 没办法,李伟发现自己似乎犯了妄想迫害症了。一看到傻大个就忍不住想起电影中机器人造反的场景,忍不住就像把其扼杀在萌芽之中。 可是,他知道,傻大个不会那么干,至少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不足以让它成长到那种高度。 “真不知道,为什么会留下这么一个大家伙儿,以前那些前辈们都是如何处理的?不管不问还是直接就人道毁灭啊?” 一边想着心事,李伟拎着装有备用能源块的箱子就出了山洞来到外面。抬头看看天上刺眼的太阳,一般人肯定不能直视的。 不过李伟不是一般人,只见其眼前光芒一闪,顿时就犹如戴上了一层遮挡强光的墨镜一般,刺眼的阳光对他彻底失效了。 拎着箱子,李伟径直走入山洞边上的密林,在林中快速奔跑穿梭,没用半个小时就脸不红气不喘的出现在自家门口。 “妈?在没?” 没人应答,李伟一边往里走一边感到纳闷。这个时间,老妈不是应该在家做午饭吗?怎么没人啊?这是去哪了? 熟门熟路的进了里屋,从兜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那个就放在墙边的及其显眼的一人多高的巨大保险柜。 这可是村长才能拥有的特权,这个大家伙儿据说是当年那位老祖宗传下来的,是每一代村长传承的重要物品之一。 把手里的箱子放进保险箱里,刚想关门,李伟想了想,又伸手过去,打开自己刚从山洞里拿过来的装有能源块的箱子。 手掌按在一块类似小屏幕的东西上面,然后静静等待了不到两秒钟,就听到“嘀”一声提示音响起。 “请输入口令!” “开箱!” “语音识别正确,两秒钟后开启。2,1,开启!” 这其实就是一道陷阱,如果有人认为真的输入开箱口令就能打开这个箱子,那就等着去见阎罗王申诉吧? 这里关键的还是语音识别,外加外貌和DNA的扫描,所谓的口令只不过是用来坑人的障眼法而已。 箱子上盖突然向上掀起,露出里面大大小小不一的能源块。大的差不多能有一块香皂大小,而小的,则是糖块大小。 不过,李伟现在能用的主要还是小个的,大个的是用来替换村里的防御系统的。其中就包括那个让人犹如撞到鬼打墙的虚拟真是系统。 这套系统就装在村子的外出通道处,不管是村里人还是村外的人,如果没有李伟的允许和帮助,全部都会像是撞到了鬼打墙一般,从哪来回哪去。 随手拿了两块小块能源块,脑子里念头一闪,化作手镯的光弩突然就有一块凹陷进去,大小正好放得下这块能源块。 把一块能源块放进去,光弩手镯悄无声息的就回复了原状,根本看不到一丝缝隙,就犹如原本就是一个整体一般。 伸手把腰间的光能枪那在手里,随手摆弄几下,把枪复原成可以使用的状态。然后打开枪柄处的储能室,储能室一共可以放三块能源块,现在里面已经有了两块,现在这块放进去,正好填满了。 “玩活,收工!” 关好保险箱,李伟拍拍手,扭头看了一眼放在老式大木柜上的挂钟。 十一点二十五! 还有时间,干脆去空间通道那里看看。过几天就准备开启通道了,别到了关键时刻出问题,那可就要在老少爷们面前丢大人了! 村里人早就盼着这一天了,大多数人从来都没有走出过村子,对于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憧憬。 这次李伟公开宣布村子将开启外出通道,正式和外界联通,村里人可是热闹了好几天了。每每见面,大家伙儿都是说的这个话题,根本没兴趣说其他的。 说起来,外出通道离他家是最近的,就在他家房后一百多米的那座山的山脚下。只是,因为有虚拟真实系统的存在,除了李伟,没人可以真正的接近到外出通道。 出了家门,没走出十米远,李伟耳中就传来了傻大个的声音:“村长大人,虚拟真实系统检测到您已经进入系统作用区域,请问需要关闭系统吗?” “暂时关闭系统,在我进入之后再次开启!” “明白!” “系统关闭十秒钟!” “系统已经关闭!” “十,九,八,七,六……二,一。” “虚拟真实系统开启!” “系统开启完毕!” 此时的李伟已经来到山脚下,呆呆的望着眼前这个空旷的山洞,久久无语。这就是传说中那位老祖一挥手打出来的外出通道了! 通道高达五米,宽度超过六米,至于有多长,李伟还没有进去查看过,他也不知道确切的数据。 站在外面往里看一眼,黑漆漆的,出了洞口开始三米多的距离内还可以看到里面的景象,再往里,就是黑漆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了! “这就是外出通道啊!啧啧,有这么一套牛叉到爆的虚拟真实系统,就算是让你找上万年也没用。” 李伟作为村长,可是清楚的知道,这套系统可不仅仅是模拟周围真实幻境那么简单。他更厉害的还是能够通过磁场的改变,来影响人的大脑,让人产生很强烈的幻觉。 如果还有人能幸运的穿过这一关,那么,系统强大的攻击模块就会启动,将闯入者瞬间汽化掉,不会留下丝毫存在过的痕迹。 “小伟?小伟!” 声声呼唤传入李伟耳朵里,这具身体原主人残存的最后一丝执念让李伟不由自主的转身就往外走。 李伟现在已经熟悉和接受了这具身体的一切,包括这位无比宠爱自己的亲,从她身上,李伟能够感受到那种属于母亲的毫无私心的爱。 轻松的走出系统影响范围,李伟回望了一眼,外出通道已经不见了,眼中看到了只是一段陡峭的悬崖。 “小伟,你在哪呢?” “妈,我在这呢!” “赶紧回家吃饭啦!” “来啦!” 答应一声,李伟脚步轻快的走向自己的家的方向。在那里,有一位天底最好最好下的母亲在等候着他的归来。 ------------ 第十章外面的世界 就这么不到一百米的路上洞,到处都是杂草和并不高大而且很稀疏的树木,松柏居多,也有很多其它本地的杂树。槐树,榆树,臭椿,山核桃,山荆子,野山楂,野柿子……原本就是北方人的李伟很多都认识。 就在李伟不远处,几只麻雀根本不怕人。就在离着李伟有三四米远的一棵树上,一边唧唧咋咋的议论着什么,一边不时的看一眼李炜这个叫做人类的“大怪物”。 这些小家伙儿可能从来都没有飞出过这片山林,所以根本不知道眼前这个怪物的恐怖,对于李伟嘴角流出的口水根本熟视无睹。 “你娘的,虽然炸麻雀那股子味道老子是真不太喜欢,可是偶尔吃一两只换换口味也是不错的啊!惹急了老子,把你们全都打下来!” 更让李伟看的眼热的还是他在草丛中发现的几根很长很漂亮的色彩艳丽的羽毛,虽然没见过实物,但是他一眼就猜测出来,那是野鸡的羽毛。 一想到这里,李伟就感觉嘴里又不住的开始分泌口水,想要控制都控制不了。实在是自从吃过一次真正的野鸡之后,他就再也忘不了这种极为鲜美的野味了。 不过很可惜,在附近转悠了几圈,李伟也没有发现一只野鸡的踪影。很显然人家早就跑远了,那几根羽毛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脱落的了。 不过,既然这片山林有这玩意儿,那么对于李伟来说就都是自己碗里的菜。找个人打听一下或者直接操家伙儿进林子里转悠转悠害怕没有野鸡吃吗? “这是苦麻,老妈最爱吃了!” 一大片苦麻菜这一丛,那一片的分布在杂草中,李伟蹲下身子,一会儿功夫就挖了一大把,足够她们娘俩好好吃一顿了! 这种也叫苦菜,败酱草,女郎花等等名字的野菜,同样是是一种药食兼用的无毒野生植物。具有清热解毒,止痢的功效,主治痢疾,痔瘘,黄疽等。 不过,李伟知道这种蔬菜的大名还是因为其被传说的降压效果。在另一个世界的老妈是个二十多年的高血压患者,不知道听谁说了苦麻菜有降压效果,每年春天都要坐车跑到城郊和乡下去挖苦麻菜回来吃。 苦麻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春天种子发芽开始生长,秋季下霜之后颜色变为紫红色并且开始逐渐枯萎。和所有的苦味菜一样,它确实也具有很强的清火解毒,降血压的功效。春夏之交,在农村随便找个沟沟坎坎的,一会儿功夫就能挖到不少。 虽然现在吃它时间有些晚了,苦麻苦味很大,但是少来一点根本不碍事。 带回家里清洗干净,配上自家刚发酵好的豆瓣酱生吃,在春夏之交,青黄不接且喜欢苦麻的人来说,这是天赐的无上的美味佳肴。 另外还有一种和它长的很相像的油碟菜,不熟悉的可能会搞混,但是只要吃过几次,就能一眼分辨出它们的不同来。 除了这两种李伟比较喜欢的野菜之外,像是荠菜,野韭菜,婆婆丁,马莲菜,野葱,蛤蟆草等等,这些同样可是食用的野菜,对于它们李伟就无爱了。 等他看到一片能有二三十颗大大小小的香椿树组成的树林的时候,他已经激动地不知道该怎么好了! 这东西每年当季下来的时候,他母亲都会买点回来,给他做香椿煎鸡蛋吃。只是,因为家庭收入不多,这东西在城里价格又贵,很难让他放开了吃。 吃的最爽的一次,还是他在京城上大学的时候和同学去周边山区玩的时候。在一个老乡家里,老乡给他们好好整了一顿山珍野味。 其中就有新鲜的,早晨刚摘下来的第一茬的嫩香椿芽。 香椿嫩叶挂上面糊进油锅炸,就成了香椿鱼。酥香可口,外焦里嫩,对于喜欢香椿这种特殊味道的人来说,味道极佳! 还有香椿拌豆腐,香椿拌花生,香椿饼,用盐简单腌制的香椿(不建议食用,据说硝酸盐含量超高),当然,也少不了香椿煎鸡蛋的美味。 对于家在农村,自家房前屋后就有香椿树的人来说,香椿并不稀奇。可是李伟却是一直生活在城市,香椿树,他也只见过一次而已。 同时,他也发现,这个世界中,似乎包括联邦在内,竟然很少有人食用这种美味的,被称为树上的蔬菜的美味。 据说,早在汉代,先民们就已经开始食用香椿芽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现在,李伟脑海中记忆却发现,似乎这种佳肴已经被从大家的食谱中剔除了。 同样的食物还有很多,在自己那个世界很有名的食材和菜肴,现在竟然名声不显,甚至连个消息都没有。比如在他那个世界已经风靡全世界的宫保鸡丁,东坡肉,饺子,油条,油饼等等,竟然从来没有出现过。 甚至李伟最喜欢的很多鱼类菜肴,这个世界的人竟然是不吃的。特别是作为四大家鱼的淡水鱼类,在这个世界,竟然因为刺多而被人们无情的“抛弃”了! 这一点倒是和他那个世界里不缺鱼类资源的美国人的饮食习惯类似,大概是如今这个世界的华夏联邦太过强大,强大到几乎大半个太平洋都成为了联邦的内海了。 而联邦对于人口的控制也很到位,目前国土面积广阔的联邦人口也刚刚才突破十亿。这已经到达最高峰了,据专家估计,联邦人口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了! 这个世界的联邦绝对称得上是地大物博,不管是总量还是人均。所以,这个世界上的华夏人真的不缺各种食物。 于是,挑挑拣拣就成了必然。味道不好的不吃,有可能中毒的不吃,吃起来不方便的当然要扔掉了,那是“穷人”的食物! 这让李伟很是不满,他已经打算出山之后,一定要开一家饭馆,别的不说,一些他喜欢的那些经典菜肴,那是必须要让这个世界的人们见识一下的。 摘了一点嫩嫩的香椿芽,李伟没打算多摘。因为目前已经到了五月底了,据说从进入四月中旬之后,香椿中的硝酸盐和亚硝酸亚含量就急剧升高,已经不适合食用了。 而且,这东西无论是腌制保存,还是焯水之后冰冻保存,都会造成硝酸盐含量急剧升高,严重超标。因为香椿同样含有很高的蛋白质,很容易和硝酸盐结合为致癌性极强的亚硝胺,对于食客来说,的确不宜食用。 吃香椿就是越嫩越好,越新鲜越好。越是新鲜,越是鲜嫩,其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含量就越少,安全隐患当然也越小。 一手拿着野菜,一手拿着香椿,李伟准备就暂时结束这次通道之旅了。回去之后,他还要和那位族长三爷好好商量一下以后的打算。 对于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外面的世界,李伟既好奇又有点担心。村子十几年未有人出世了,还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已经变成什么样了啊? “咯咯咯,咯咯,咯咯咯……” “谁家的鸡跑这里来了?不对,难道是野鸡?” 举目四望,还没等李伟打量完,就听见一阵咯咯咯的鸡叫声从自己旁边的树林里传来。李伟神色一正,不动声色的启动了手腕上的光弩。 把威力调到最小的单发模式,对付几只野鸡而已,这种模式已经足够残忍了。就这样,李伟还害怕会怕把整只野鸡直接给气化掉呢! 很快,一只羽毛极为漂亮,“膀大腰圆”的大个野鸡就迈着步子,优哉游哉的从阴暗凉爽的树林中走了出来。 还没有完全走出数林呢,就发现了站在路边的李伟。特别是从李伟抬起对准自己的那只手上,它敏感的发现了一股极其危险地气息。 机警的它正要展开翅膀快速逃跑,可惜,还是晚了! 一道闪光之后,李伟看着悄无声息的摔倒在地上的野鸡,愣住了! 威力自己可是调到了最小的程度,可就是这样,击中的脖子上部,连着整个鸡头连带着脖子都被完全气化了。伤口更是连一滴血都没来得及流出来,就被烧焦了。 不仅如此,李伟清晰地看到,光箭穿过鸡脖子之后,斜斜的射入树林中的地面,一个黑黑的不知道多深的孔洞出现在李伟眼前。 “太牛叉了啊!”说完,李伟走上前,弯腰拎起没有头野鸡,仔细打量了一眼。 “老子的箭法牛逼啊!一下命中目标!” 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别说它一只野鸡,就是速度更快的鸟类,面对这种速度超过子弹的光箭,那也只能是乖乖受死的份儿! 满意的又看了一眼这只膘肥体壮,能有五六斤的野鸡,扒光毛足够母亲和自己好好吃上两顿了。 不过,好东西没人嫌多。于是乎,李伟心有不甘的四下打量了一下四周。要是再打几只,回去就可以多换几个花样做来吃了。 辣子鸡丁,烤鸡,炸鸡,烧鸡,熏鸡,叫花鸡,清蒸鸡,炖鸡汤,无骨鸡等等。红烧,辣炒,清炖,烧烤,做法不要太多了! 一想起那些种类繁多的鸡肉菜肴,李伟的口中唾液分泌再次加速,鼻子边上视乎都飘荡着鸡汤的浓浓鲜香味道。 “算了,今天算你们运气好,老子要回家吃饭了!” 打定主意,李伟转身,向着家的方向,大步而去。 ------------ 第十一章这个世界的家,还有老妈妈 手拎肩扛的带着一堆食材,一步三晃,满脸自豪,优哉游哉,犹如抗战题材的电影中的汉奸一般,走出这片相当繁茂的杂树林。 刚到了村口,眼看就到家了,正好碰到了大伯李明达还有村里的木匠李木头。对于这个奇葩的名字,李伟初次听到的时候也是愣了好久! 真是无语了。 更让他无语的是,像这种名字,村里竟然还有好几个。什么李铁匠,李瓦匠,李御医,都是跟自己家传承的职业特长联系到了一起。 其实他们也有名字的,虽然因为并肩王他老人家的反感,族里没有像外界那些传承几千年的大家族一般有什么族谱,起个名字都得按照规矩来,但是多少也是有讲究的。 比如,父亲或者还在世的长辈名字里有的字,孩子的名字里绝对不能再出现,这就叫避讳。不仅是李家庄,几乎所有华夏大地上,这都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至于眼前的这个李木头,就是因为家传的木匠手艺出色得来的名号。他的祖上曾经是宫廷的御用木匠,手艺那是绝对没的说的。 当然,那个年代,并肩王的的改革还没有开始,士农工商,这些匠人地位几近于无。无论对于官家还是平民百姓来说,都是瞧不上的贱业。 据说这位李木匠的祖上是被当时的皇上赏赐给了并肩王,自然而然的就拥有了李家家人身份。李氏老祖带人归隐的时候,李木匠的祖上作为家仆也跟着来到了这个小村子。 一代代繁衍下来,虽然没有繁衍出来一个大家族,但是却也未曾断绝过家传的木匠手艺。 他们家每一代手艺最出色的人,就会被称为木头。据说还是当初并肩王和他家老祖开玩笑,说他家老祖整天和木头打交道,他自己都要变成木头了。 就因为这么一句话,他家老祖就当真了,干脆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李木头,并且以此为傲。而在跟随老祖隐居之后,那位老人家更是还规定以后子孙后代,只有手艺最好的才能叫李木头,才能成为自家的话事人,族长。 “小伟啊,你这又是野菜又是野鸡的,这是跑哪去了?” 李家庄子说起来,地方真不小,虽然大部分地区都被大山占据了。可是说起人口却并不多,老老小小的加一块,也才不到八百人。 作为一个有志青年,一个想要有所作为的村长,李伟当然不会允许这么不精确的数字出现。如果有人问他村里的人口数量,他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 “七百三十八!” 这七百多人里,光是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就有一百多号,六岁以下的学龄前的孩子也有百十个,真正的青中年壮劳力,差不多能有三百来人。 老中青幼,层次分明,人口结构合理的令人发指。这也都是村子的生育政策定的好,几百年过去了,村子依然如同当初刚来差不多,人口并没有增加多少,也没有减少多少。 如果那个年代村里人口多了,就会有族长和村长召集村里有威望的人讨论一下,然后,村里最优秀的小伙子、大姑娘就会被村长送出大山,去外面的世界博一个前程。 这无疑对于周边的环境的影响降到了最低,所以,几百年过去了,村子周围的大山和山林以及山林中的野物几乎也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树林依旧茂密,河里鱼虾照样成群结队,山中鸟兽更是繁衍不绝,最是恼人。要不是村里时不时的就会组织青壮年进山扫荡一把,恐怕这个大山都得被那些凶兽给占据了! “问你话呢?发什么呆啊,你又想什么美事呢?” 看着又发起呆的侄子,李明达这气就不打一处来。皱着眉头瞪了李伟一眼,然后又不满的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 管你是不是村长呢,就是你当了首相了,那老子也是你大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你敢有意见试试? 挨了一巴掌的李伟很是幽怨地看了一眼大伯,却是敢怒不敢言。没办法,当年那会儿,自己刚会跑没几天,亲老子就在打猎的时候遇到了野猪,不幸遇难了。 那两年,他们娘俩可是过了几年苦日子!都是因为这位突然归来的大伯的照应,自己和老娘才会衣食无忧,小日子过的很是悠闲。 要不然,虽然有村里人的照应和救济,娘俩肯定饿不死,但是想要吃得饱吃得好,那是想都不要想了。同时,幼小的自己,心理上的阴影肯定还是会有一些的。 毕竟谁都不是没心没肺,没皮没脸的,小小年纪就没有父亲。从小受了村里人的恩情和照顾,平时见了人家,那都得矮一头不是?至少你得说几句恭维的话,讨好一下吧? 可李伟呢?从小就是村里同龄人中的“大哥”。从比他大两三岁,甚至是四五岁的,到比他小很多的,都服他,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一起冲锋陷阵。 在他的带领下,他的“军团“每每都是大胜而归,不管面对多么强大的“敌人”。除了自家的父母,在村子里还没什么人和东西能让他们吃亏。 “你那是啥眼神?信不信我给你戳瞎了!” 一边说着,李明达老爷子一边伸出手,装模作样的就要戳过来。对于这个只对他极为严厉的大伯的性子,李伟早就摸的透透的了。 先是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往后躲了几步,嘴里还得赶紧服软求饶说着好话糊弄这最好面子的老爷子。 “大伯,我这不是在想村子里的大事呢吗?那可是关乎村子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大事!真真正正的大事,一点不掺假的。” 李明达才不会相信这臭小子的话呢,但是李木头却不然。李伟现在可是村子的村长啊?他说的关乎村子每一个人的大事,不管真假,至少也得听他说说不是? “我说明达你这是干嘛?至少也要给人家一个解释的机会不是?咱村子可是最讲人权的,老祖那句话怎么说的?” “对了,想起来了。话说这人老了,记性就是差啊!我跟你说,搁十年前,我那记性,我跟你说啊……” 一看他这是要歪楼的节奏,李伟赶紧准备把他给拽回来。自己还要回家吃饭呢,可没空在这里听你说什么“我跟你说“之类的口头禅。 “我不同意……” 李伟刚开了个头,就被李木头给黑着脸给打断了。这老头曾经可是在村里小学做了好几年的代课的老师,恰巧就教过李伟。这一发火,那威严还是让李伟心有余悸的。 没办法,小时候因为调皮捣蛋,没少被眼前这位打屁股,打手心,敲脑袋。李伟有时候忍不住的会想,这身体的原主人上学的时候成绩一直不好,绝对是被眼前这老头给敲傻了? “我让你说话了吗?我让你开口了吗?给老子滚一边好好站着反省一下!” 李伟翻了个白眼,心里却嘀咕着,怎么又来这一套啊?您老就不能换个惩罚方式不?除了罚站就是体罚,还有脸跟我讲人权? “嗯,想起来了。老祖说过的那句话是这样的:我可以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我一直都非常赞同老祖的这句话,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李伟的白眼翻得都快到后脑勺了,这老头太不要脸了!嗯,受不了了,让我先找个地方吐个痛快! 趁着两位老人评论着老祖剽窃自人家丘吉尔的名言,李伟蹑手蹑脚的悄悄离开了二老一段距离,然后撒丫子就跑。 “你给我站住!” “小兔崽子,你给我等着!看我下次怎么收拾你!” 一边跑,李伟还有工夫回头冲着二老做了个鬼脸,然后在气炸了的二老假模假样的的追赶下,狼狈逃窜。 为了摆脱身后紧追不舍的两个老当益壮,腿脚比得上棒小伙的老家伙儿,李伟直接就祭出了自己的杀手锏。 “我把外出的通道打开了!” 这一嗓子喊出去,不管是紧追不舍的二老,还是笑呵呵站着看热闹的村亲们,抑或是给自己或是帮二老加油的兄弟姐妹们,都是愣了一下,然后哄得一下,撒丫子直奔山脚下。 “小样的,还就不信了,我还治不了你们了我!”嘴里嘀咕着,李伟这才放缓脚步,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并不存在的汗珠,不紧不慢地往家走去。 自己的家在村子最边上,靠近大伯的那片果园,嘎嘎新的五件青砖大瓦房外加前后两个超级大院子。 那是大伯帮着操持盖起来没几年的新房,说是自己年纪也差不多到了结婚的年纪了,这房子就是给自己做婚房的。 很简单的木梁砖瓦房,上好的大青石打的地基,砖头砌墙,上好的松木大梁,松木椽子,上面是村子里的砖瓦窑自己烧制的是市面上厚度两倍的瓦片。 五间大瓦房外加两侧厢房,前后大院子,这要是在外面的一线大城市,就这么块能有三四亩的地儿,咋么也得值个几千万吧? “娘?我回来啦?看我给你老带什么好玩意儿回来啦?” 李伟站在门口,很自然的喊道。早在穿越到这里的第一天,他就在这具身体残存的最后一丝意识的影响下,接受自己有了一个“新妈”的事实。 “又跑哪去野啦?” 随着一个亲切,担忧,宠溺交织在一起的声音响起,一个头发花白,一身衣服虽然破旧,但是洗的干干净净,分外整洁的中年妇女从屋里急匆匆跑出来。(在村里,七十以上才能算得上步入老年了。) “野鸡?你又去钻林子啦?” 老夫人当即脸就拉下来了,只是眼角的担心和后怕却出卖了她内心的真实想法。面对嬉皮笑脸的儿子,老人家抬手在他后背“恶狠狠”拍打了几下。 嗯,倒是把李伟衣服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的两片树叶给怕打下去了! 老人家叫李翠华,地地道道的村里人,从来没有走出去过。丈夫去世之后,就一个人把李伟从小拉扯到这么大,娘俩相依为命,母子之间的感情那是没的说。 “嘿嘿,妈,您看都这个时候,我早就饿的肚子咕咕叫了!” 一听自己儿子说肚子饿了,老夫人也顾不得责怪儿子怎么又去钻林子乱跑了,一边接过李伟手里的没了脑袋的野鸡,一边拉着李伟的胳膊往屋里走。 进了堂屋,在村子里,这就是家家户户的厨房,天气暖和的时候就兼具客厅的功效。天冷了,客厅就跑到里屋去了。 堂屋左右各有一个大地灶,右边的大灶边上还有一个地炉子,平时烧个水炒个菜什么,用这个小炉子就够了。 左边那个大灶边上则是一个沼气灶,烧水,做饭,炒菜,点灯,完全没问题。村里共用一个大沼气池,平时有专人管理着。 沼气不足的时候也不怕,贴了瓷砖的灶台上还有一套高档货——煤气灶。这还是十几年前的太子殿下在这里待了半天出村之后,让人特意送来的新物件之一,村里人每家每户都有。 等到天冷了,或者家里来客人了,就点着大灶,即做饭又烧炕取暖了,当真是一举两得,省工省时。平常人们常说的大锅菜,就是说的李伟家的这种大号铁锅。他家的这口锅是八印的,对普通人已经算是相当大的了。 大锅菜做好了,可一点不比小锅炒菜味道差。只是一般来说,能把大锅菜做到一定层次的人,太少了。 因为,用大锅炒菜那可是个力气活,一顿饭几个菜下来恐怕一把人已经要气喘嘘嘘了。而且对于火候的控制也没有小锅那么容易,所以大锅菜就成了人们对于食堂级别的菜肴的简称了。 不过,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了,大锅菜是吃不上了。一般人家都是用沼气灶或者煤气灶炉做饭,偶尔还会用用炉子,大灶是用不上的。 早起蒸的没吃完的馒头还在锅里放着呢,放到沼气灶上,用不了十分钟,就会有白色的蒸汽冒出来。到时候,再炒个菜,把自己弄来的野菜洗干净配上大酱装盆子里,自己再表现一把,亲自动手炒个香椿鸡蛋,这顿饭就算是齐活了! “快回屋去歇会儿,这里有我呢?先喝点水,省的待会儿呛风了!” 被老娘给推进屋里,李伟还不放心的回头扯着嗓子交代了他娘一句:你不认识那个是香椿,切碎了混到鸡蛋液里煎一下就成!“ “知道了!这玩意儿,你爸刚没,你大伯还没回来那会儿,妈也吃过。现在已经过了吃它的最好时候,要是提前一个月还差不多。” “你喜欢吃这东西的话,等明年出嫩芽的时候,娘给炸点香椿叶儿吃。到时候再用盐给你腌点,留着以后吃。” “还是算了吧,这东西亚硝酸盐什么的含量特别高,嫩芽还行,腌制时间越长硝酸盐含量越高,这东西可是超强的致癌物,不新鲜的还是不吃的好!” “你就是瞎讲究,你爸刚走那会儿,咱家里生活困难,我吃了好几年不也啥事没有嘛?”嘴上这么说,李翠华却是打定主意,这腌制的香椿绝对不能碰了。特别是儿子,更是坚决不能让他碰! 娘俩隔着门框,一边聊天,一边各自忙活着。李翠华忙活着做饭,李伟则是拿着一把自家院里的树上刚摘下来的樱桃先顶顶饿(填肚子的意思)! ------------ 第十二章你也该找个媳妇儿啦! “嚓嚓嚓……” “咚咚咚……” 李翠华做了几十年的饭菜,这刀工当真应了那句老话,熟能生巧!李伟摘的一小把香椿洗干净之后,到了她手里,几刀下去,就变成了大小十分均匀的香椿末了。 把菜刀放平,对着堆在一起的香椿末一铲,空着的那只手再送一把,切好的香椿末就全部都到了菜刀的刀面上。 平端着菜刀往前一伸,对准下面的一个大白瓷碗略微倾斜,然后手再那么一抹,这些香椿末就乖乖的落到大碗中。 放下菜刀,回身去了西屋。没过一分钟,她就又拿着两个自家散养的老母鸡刚下的鸡蛋出来了。 在李家庄,鸡蛋算不得什么好东西,尤其是对于李伟家来说。这小子从刚会跑开始,就带着一帮熊孩子天天钻林子摸鸟蛋了! 什么野鸭蛋,野鸡蛋,麻雀蛋,斑鸠蛋,大雁蛋,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摸到几个个大味美的天鹅蛋!当然了,回到家里,少不了因为这个大鹅蛋屁股上挨几下。 天鹅在村里可是超级保护动物,据说这里的天鹅还是当初并肩王他老人家带过来的。之后一代代的繁衍,加上不断有新的天鹅加入,才行成了如今这么大规模的天鹅种群。 天鹅多了,自然个头极大的天鹅蛋也就多了。在李伟的记忆里,这东西到村里的大湖那边,走不了几步就能捡到十个八个的。 相比之下,几个破鸡蛋,哪怕是在外界城市里价格高昂的自家吃粮食,野菜的散养鸡下的,美味的真正的土鸡蛋也勾不起李伟什么兴趣。 看着老妈熟练的右手拿过一个鸡蛋,放到大碗的碗沿儿上方。然后对准碗沿,轻轻一磕,鸡蛋壳就磕破,现出一条裂缝出来。 李翠华两只手捏住一个鸡蛋的两边,在裂缝处轻轻一掰,鸡蛋壳就一分为二,里面鸡蛋清和鸡蛋黄一股脑的落入下面的大碗中。 如法炮制的敲开另一颗鸡蛋,这才把鸡蛋壳全部放到一旁。这东西补钙,敲碎了给家里的鸡吃,鸡下的蛋就不会有软壳蛋了。 也有人说,吃了鸡蛋壳,鸡就爱下蛋。至于到底是不是这样,没人研究过。但是村里人却是一致认为就是这样,从来不会把鸡蛋壳白白丢掉。 一伸手,从灶台旁边碗橱边上挂着的竹制筷子筒里拽出一双竹制筷子,快速的搅拌十几下,让鸡蛋液和香椿末充分混合均匀。 再抓一点咸盐,然后继续搅拌几下,鸡蛋液搅出了泡沫,香椿末混合的差不多了,就放到灶台的一边备用。 拿过一棵刚从地里拔出来的大葱,一刀下去,切掉葱叶,只要葱白部分。把葱白从中间破开。一刀下去,一段鲜嫩的葱白就一分为二变成两段。合拢到一起之后,用食指顶住,这才开始下刀切葱花。 把另外两段葱白同样切成葱花之后,李翠华马上把炒锅放到沼气炉上。摸出火柴,在火柴盒的一侧划了一下,然后点燃沼气灶。 等炒锅烧热,开始冒烟的时候,用勺子舀了一勺子大荤的猪油,这是前两天李伟试枪打来的一头野猪的副产物。用来炒菜最香不过了。 不等油烧热就赶紧放入葱花,花椒面。一边翻炒着一边抄起搅拌均匀的香椿末和鸡蛋液,等到锅里传来一阵混合着花椒香气的葱油味之后,手一翻就把鸡蛋液和香椿末全部倒入锅里。 “刺啦——” 伴随着一声水入热油的响声,李翠华连忙用勺子又刮了几下盛香椿末和鸡蛋液的碗,把它尽量的刮干净。 沼气池的火力太黏,远远比不上液化气和天然气。所以,鸡蛋液下锅之后,李翠花并没有急着翻铲它。而是等它凝固了一会儿,锅底都略微有些糊锅的时候,这才挥动勺子翻了一个面。 很快,葱香,油香,鸡蛋的香味就混合着香椿特有的那股味道,一股脑的散发出来,直往人的鼻子里钻。 “好香啊!” 李伟趴在门框上,看着母亲熟练的翻动着锅里的菜,鼻子使劲儿的吸了吸,嘴角有抑制不住的流出口水来。 哪怕是认识他媳妇儿之后,生活条件可以说是即使在寸土寸金,消费水平极高的国际大都市东海,他的生活水平那也勉强算是顶尖的那一批。 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喜欢什么就买什么,跟本不用为了钱发愁。靠着那些房子和商铺每个月都有几十万上百万的房租,足够他们夫妻俩“挥霍”了。 可是生活在城市里,在教育,医疗,衣食住行等方面有了很多方便之后,某些方面却是跟农村完全没办法相比了。比如,最显著的就是这食材的新鲜度上。 在农村,家家户户都有自家的菜园子,只是大小的区别而已。种下种子,到了开始收获的时候,一家老小,每顿饭都能吃到最新鲜的饭菜。 可在城市里,即使是最新鲜的本地食材,经过采收,运输,再送到卖场,最后到顾客的餐桌上,紧赶慢赶,这中间至少也得个几小时。 要是距离远的,采摘收获之后,从产地到食客的餐桌上,花费个三两天时间,那都再正常不过了。特别是一些富有低于特色的蔬菜水果,往往花在运输上的时间普遍都超过一两天。 在村里则不然,就如同现在的李翠华一样。香椿是李伟刚摘回来的,鸡蛋这是家里的母鸡这几天下的,连大葱都是老人家今早刚刚亲自从地里刚刚拔出来吗? 这城里人能比的了吗? 什么东西都是最新鲜的,做的菜不用放什么调味料味道也照样好吃。看李伟不断吞咽的口水就知道了,这道香椿炒鸡蛋的味道绝对差不了! 李翠花翻炒的空闲,抬头看到儿子的谗样,内心却没来由的高兴和欣慰。儿子喜欢吃自己烧的菜,当母亲的怎么可能不高兴啊? 不过,心里高兴,嘴上却是一点都没露出来。反而板起脸,开始训斥儿子:“看你那个什么馋样,都是当村长的人了,还不赶紧把嘴角的口水擦擦,也不怕被人看见了被人笑话!” 李伟听了母亲的训斥,毫不在意地一抹嘴角的口水,嘿嘿一笑,然后迈步来到碗橱前,捡碗拿筷子准备吃饭。 一凉一热两个菜,一盘热乎乎的泛黄的掺了玉米面的大馒头,外加一碗李翠华自己做的豆瓣酱,再剥两棵新鲜的大葱,这一顿饭算是齐活了! 早就饿的肚子咕咕叫的李伟一伸手就拿起一个馒头咬了一口,另一只手则抄起一棵大葱在自制的大酱里沾了一下,就放进嘴里。 “咔嚓——” 雪白的葱白脆嫩多汁,因为水分充足和土壤特殊的缘故,并没有以前李伟在那个世界吃过的大葱的辛辣感,相反还有点回甜。 嗯,大概那个世界中最出名的章*丘大葱也不过就是如此滋味吧?李伟一边咀嚼着,一边在心里暗自想到。 也不知道这个空间是不是有什么神秘的元素,村子里出产的各种农产品,不管是肉类还是粮食,蔬菜和水果,都要比李伟吃过的好吃无数倍! 但是具体哪好吃李伟却也说不出个三六五来,毕竟他又不是靠这个吃饭的美食评论家。他只是觉得好吃,味道特别的正,大概这就是新鲜的缘故吧?李伟这么说服自己。 “你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要不先可着你吃,等你吃完了我再吃?” 李翠花看着吃的狼吞虎咽的儿子,皱着眉头说道。细嚼慢咽,这才是健康之道。前两天,村里的御医开办的讲座,就是这么说的,她可记得清楚着呢! 说起来,御医开办这个养生之道的讲座,那还是自己这个儿子的功劳呢!要不是儿子的提议,那个老东西八辈子也想不起来这么干。 想到这里,李翠华突然想起御医曾经说起过的一件事,皱着眉头看看吃的香甜的自己儿子,忍不住说道: “我说小伟啊,你也老大不小了,现在又当了村长,娘看啊,你也该找个媳妇儿啦!” 李伟一听到这里,眉头一皱,不过很快就恢复原样,脸上堆起笑容看着母亲说道:“娘,我今年才刚刚二十好不好?人家外界那得够了二十五周才允许结婚呢!” 没错,这个世界的华夏联邦为了控制人口增长,虽然并没有搞计划生育,一孩化之类的,但是却用法律的形式搞起了晚婚晚育。 正因为如此,华夏联邦的疆域面积顶的上李伟那个世界的中国的三倍还多,可是人口却也是刚刚才突破十亿大关而已。 “御医说啦,男人啊,到了二十就都已经什么都长好了,可以结婚生孩子啦!外面的法律又管不到我们村子,更管不到你,你在乎它干吗?” 左一个御医右一个御医,李伟感觉自己有点作茧自缚了。那次第一次见到村里的那位老中医,当初跟谁老祖宗一块归隐的一位御医的后人儿子,他就鼓捣着这位一心专研医术的老爷子多和村里人交流交流。。 现在这一代的御医传人叫李明旺,今年才刚刚过了不惑之年。因为平时一心钻研他的医术,和村里人很少打交道,显得极为孤僻。 特别是几十年前,村里派出的一个小伙子在外面闯荡,娶了一位拥有深厚的现代医学知识的西医女医生带回村子之后,他就更加没有存在感了。 不过,很多时候有了疑难杂症,或者现代医学不好治疗的病症,村里人还得去找人家针灸吃中药。这老爷子的手艺那可是没得说的。 了解到御医深厚的中医功底之后,李伟干脆就给他提了这么一个建议。也算是让他发挥他的特长,一方面服务村民,更重要的还是让他多和大家伙儿接触接触,互相增进了解,省的总是一个人闷出病来。 没想到,这人竟然还是个老古董,你说你讲养生就说养生的事呗,我惹你啦?你说这个干什么啊?人家外面不是早就有结论了吗,二十五岁前后才是最佳生育年龄好不好? 嗯,他这是报复我把他从他那个小世界拉出来,耽误了他的所谓的研究了。可有找不到自己的痛脚,没想到在这事上给自己来了一刀啊! “娘,你别听御医胡说,说养生的知识,他肯定是村里的第一!要是比其他的,他还真不如我三婶厉害!” 李伟的三婶就是那位被村里人娶到村子里的来自外界的女医生,论村里的辈分,李伟得管人家叫三婶的。 “你三婶早就跟我说了,外面的法律让大家伙二十五结婚,那是为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其实二十一二岁才是结婚生孩子的最好的年龄!” 老太太这是魔怔了啊!她是认准了要让自己早日结婚,她好早一天能抱上大孙子啊!这一点上,她和千千万万普普通通的母亲是一样的。 “趁着这几年娘的身体还硬朗,正好还能帮你们带带孩子,要是再过几年,娘就是想帮忙你们看孩子,恐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娘,你说啥丧气话呢!您看看您自己,这也就是在咱村子里不显眼,要是在外界,说您四十岁绝对没人会怀疑!” 村子里的人要是没病没灾的,普遍都很长寿,百岁老人还能上山打猎呢!当然,这种非人类经常作妖的,即使是在村子里,那也只有三爷李光明那么一个而已。 “别竟说好听的糊弄娘,你就说你找不找吧?” 原本就是孝顺孩子的李伟不忍心让母亲失望,可又不想真的这么年轻就被家庭给套住,眼珠滴溜溜转悠着,就开动了脑筋。 有了!老子真是太聪明了!李伟啊,李伟,你说你怎么就这么聪明呢?我都佩服死你了!太牛了! “娘,跟您说个事。” 说完,看到老娘要打断自己,他赶紧接着继续说道:“今天上午我把村子对外的通道彻底打开了,以后啊,咱们村子就要出世了!” “啊——” 李翠花一听就惊得张大了嘴巴,久久没有合拢。这可不是小事啊!村子自从建立那一天起,都是每一代人选出几个送到外界。 等到他们年老之后,再派人把他们全家接回村子,以此来保持对外界的了解和对于外界新知识的学习和继承。这么多年了,虽然老祖宗并没有规定不许后人这么做。但是,从来就没有一任村长完全把通道开启,想要重新入世的! ------------ 第十三章探路 李家庄的外出通道被彻底打开,这件事一下子就在村里引得大家议论纷纷。毕竟,这是村子建立以来,开天辟地的第一次啊! 以前的时候,想要出村,那几乎是不可能的。除了村长能自由出入之外,也只有每隔二、三十年村中选出来的村里精英小伙儿才能有这个机会。 但是人数太少了,连百分之一都不到的几率让大多数人,对于走出村子,走出大山,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的想法,从来都没有那个奢望。 曾经有急切的想要走出这个小山村,到外面广阔的世界看一看的村里人,独自带着干粮,悄悄翻过大山,想要靠自己的能力走出去。 可结果,不是灰溜溜的回到村子,就是被村里人组织的救援队给抬回来了。更有一些运气不好的,干脆音信皆无,生不见人,死不见骨。 所以,慢慢的,村里两三岁刚能说能跑的小孩子都知道,村子外面的大山连绵不绝,靠一个人根本不可能走出这片似乎没有尽头的山区。 这次可好,李伟这个村长刚上任,就把外出的通道彻底打开了!一时间,不管是好奇还是真的想要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的村民,都疯了一般,开始准备各种出行的物品和行礼。 “老三,你也要出去看看啊?” “二叔,是啊!我这都活了三十五年了,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村子里,最远也就是翻过两座山到两山湖那边打几条鱼,找点蘑菇什么的。如果不趁着这次机会出去转转,我活的多冤啊?” “你得了吧?可别竟说好听的了,我还不知道你小子心里想啥呢吗?” “您老知道我想什么呢?” “嘿嘿,你是不是想着趁着这次机会到外面糊弄个媳妇儿回来啊?都奔四十的人了,老大不小了,是应该趁着这个机会在外面找个媳妇儿回来。” 好多村里的老光棍们最兴奋了,村子里经常性的会出现男多女少,或者女多男少的情况,这个时候,有限的那几个外出名额就分外的受追捧了! 虽然嘴上说的挺厉害,可是真到动真格的时候,却没人敢当第一个吃螃蟹的。外面的那个世界对于大家伙儿太陌生了,陌生到让人感到没来由的恐惧。 还好,他们有个“好村长”。李伟决定牺牲自己,亲自外出来给大伙儿探探道,看看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 “不给我找个儿媳妇儿带回来,就不许回来知道不?” 李翠花一边帮儿子整理着衣领,一边郑重其事的吩咐道。他们这一支,到目前可就李伟这一根独苗了,按他大伯说的,传宗接代那是历史赋予他的神圣的责任! “我知道,那是历史赋予我的神圣的责任!” 李伟没好气的翻着白眼说道,同时心里又开始诅咒御医那个老王八犊子。不就是给你找了点事吗?用得着这么怨恨老子吗? 我呢也是为你好知道不?你说说你一把年纪的,都快奔七十了吧?可现在不仅没有媳妇儿孩子,连个关系好点的人的都没有,整天就知道闷在屋里鼓捣你那些医书和药材,也不怕把自己给关傻了! “哈哈哈哈……” “噗嗤——” “呵呵呵呵……” “嘻嘻……” 很显然,大家伙都听过这个梗,知道这是御医在对小村长打击报复呢!你说说李伟也是,人家好好的待在家里看书做学问研究家传的医术呢。 你倒好,连个招呼都没打一个就替人家决定了,直接给人家找了个“大活”! 好家伙儿,自从御医开始举办中医养生讲座,这才几天时间,御医已经就成了村里最受欢迎的人之一了。 那知名度,粉丝值蹭蹭蹭的往上蹦着涨啊!天天有打赏!说实话,看的李伟那真是眼热的很呢!自己这个新扎村长都没有这么好的待遇! 更让人气愤的是,这老家伙儿竟然还不识好人心,非说自己这么干打扰到了他的修行!耽误了他修仙的时间! 我靠!当时李伟差点没直接直接蹦起来! 老子还在怀疑是不是每任村长都是假死,然后跑去修仙去了呢!你这倒好,自己都修上了啊? 当时,李伟嘴皮子一秃噜,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刚把自己对于每任村长都早逝,甚至还有离奇失踪的的怀疑说出来。 那位御医当代传人就两眼冒光,跟饿了三天三夜的人看到一个喷香的大肘子似的,看的李伟心里发慌,当即转身撒腿就跑。 从那以后,就不是李伟骚扰御医了,而是御医骚扰李伟,缠着他问这问那的,左右不离修仙问道。 弄得李伟烦透了之后,干脆见到他就躲。老子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怎么跟你说啊?还修仙,修个鬼吧你! 之后,两人自然就“因爱生恨”,那老东西天天给他老娘灌迷魂汤,出一些馊主意。特别是关于自己的一些事情,有时候,连他作为医生的职业道德,医德都不要了啊! 李伟是无语了!干脆迈开步子就走! 惹不起,老子躲行不? “小伟!小伟!” 一听这个声音,李伟刚刚想转身再跟大家摆摆手告别一下的心思直接抛到九霄云外了! 撒开丫子一边跑,一边举手握拳示意了一下,然后在摆摆手,就使出全身力气,开始猛跑。 “你个小兔崽子!你跑啥?” 听到声音似乎就在身边,李伟好奇的扭头看了一眼。就这一眼,直接就刹住车瞪大了眼睛看着。 后面来的真是御医,还有三爷,两人骑着一辆模样很怪,很古老的自行车。前轮明显比后轮要大一圈,还是串联的双人骑。 这是个什么鬼? “怎么不跑啦?继续啊?跟我们比速度?别看我们上了年纪,可是我们有脑子,善于使用工具啊!” 看着御医得意洋洋的模样,李伟紧紧攥着拳头,努力强忍着不让自己把拳头挥到他那张又老又臭的脸上。 “行啦行啦,你嘚啵嘚的说些什么啊?没看到人家都要攥紧拳头要锤你了吗?赶紧说正事,说要紧的!都是大忙人,谁有工夫儿没事搁这儿耗着啊?” 要不说人家三爷是族长呢?看看人家这话说的,太有水平了!太得人心了有没有? 刚想到这里,李伟就感觉有暗器带着风声冲自己飞过来。吓得他赶紧往后一跳,然后下意识地伸手一抄,直接就把这暗器抄到手里。 “那是车钥匙,我当初进村的时候开来的,不知道还能不能用,你去试试吧,也算是个代步的工具。” 三爷的话音刚落,御医也顺手砸过来一个包裹。真的是砸的,看他咬牙切齿的样子就知道,这人不怀好意啊! “都是一些常用的药,在外面行走,不带点药怎么可以!记住了,江湖险恶,时时刻刻都要注意,不要丢了我们李家村的脸!” “你行了吧,赶紧的回去开讲,大家都等着呢!” 说完,三爷就开始动手搬着这辆怪模怪样的自行车转弯,嘴里还不忘教训御医一顿。御医没办法,辈分在哪放着呢。不管愿不愿意,还都得点头哈腰的听着,装着一副很受教的样子。 “你说说你操的那是哪门子心啊?就那小子,他不坑别人就不错,你说说,谁能坑的了他?有吗?是你还是我?” 御医直摇头,开玩笑了,那小子,从小就是个熊孩子王,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再说了,村里孩子谁没练过几手啊?尤其是那小子,拳腿双绝那不是说着玩的,现在连我在他手底下都走不过三招!” 御医听得扭过头去直撇嘴,您也不想想你老都多大年纪啊?再说了,那小子刚接任村长,自己可是知道,身体素质会有一个质的飞跃的。 这种脑袋瓜机灵,身手好,本领强,还有背景的年轻人,在外面那个花花世界混,不要太轻易了啊! 再说他是村长,有权去接受那些属于村子或者属于老祖宗的产业的。说他去探路,还不如说是避难,是享福去了! 外面那么多的属于村子或者老祖宗的产业,不管是按照传统还是法律,都是受他这个几乎终身制的村长的管着的。 只要找到一处,他报上名号,那些人还不得把他当祖宗供起来啊?别说这些人,恐怕最高兴地还得是皇室那帮人吧? 他们应该早就等的望眼欲穿,心急如焚了吧?毕竟这一过就是十多年没联系,恐怕某些人早就要急疯了! “你就是管的太多,年轻人去外面闯闯挺好,总闷在咱们这个小村子有什么出息?我就赞同李伟那小子的说法,靠着祖宗的基业,只能养出一帮除了逗狗遛鸟啥都不会的二世主来!” “我管得多?您这话说的亏不亏心啊?” “怎么的,想造反啊?老子是你叔,说什么你就得听着!对的听着,错的也得听着!” 听着声音渐渐远去,李伟默默地为御医默哀着,让三爷给惦记上了,他的下场已经注定了。 “可怜的人啊!” 李伟背起御医给他准备的包裹,把三爷给的一串钥匙穿到一个手指头上绕着圈转着,一边走进通道。 随着李伟的脚步,原本黑漆漆的通道顿时就接连亮起了一盏接着一盏的灯光。李伟知识抬头看了一眼就知道那是和村里山洞中照明用的一摸一样的照明石。 “这么多啊?要不要扣下来一个呢?” ------------ 第十四章代步工具 走在灯火通明的通道里,李伟分外的不满,嘴里一直嘀嘀咕咕的埋怨前任们太不人道了! 这条外出通道,直线穿过六座相连的大山,核算下来,至少也要有十来公里长了! 十公里!李伟感觉是那么的漫长,特别是在这个空荡荡的一眼看不到头的通道里,一个人走着的时候。 “这帮老家伙儿,就不知道变通一下吗?你开过来几辆车放在入口那里能死人啊?害的老子还得靠十一路慢慢挨过去,苦命啊!” 一边走着,李伟一边埋怨着。这个时候他有点后悔,让村里人帮忙清理通道了。要不然,这里面至少还能时不时的看到一只野鸡,老鼠什么的? 当然,蛇这玩意儿是坚决不能有的。每次被李伟看到的蛇要么命大,第一时间逃之夭夭了,要么就被他碎尸万段,甚至剁成肉泥了! 从小他就对这种长长的,滑滑的动物感到恐惧的无法抑制。可又不想被人家说他胆儿小,于是,每每都是闭着眼睛棍打,石头砸,再脚踩! 手是肯定不敢摸的,摸一下他得好几天都睡不好觉!晚上做恶梦是必然的,全都是那种蛇灾之类的电影的画面。 如今这套通道被村里人不仅清空了所有的能够看到的大大小小的动物,更是把整个通道打扫的干干净净的,就差一尘不染了! 都能并列跑两辆卡车还富富有余的,十公里长的隧道,这才一天多的功夫儿,就被这帮人给打扫的这么干净,可见这帮人到底是多么的想要走出村子,到外面去看看啊! “看来,老子做的这个决定也算是顺应民意啊!老祖宗前辈您在天之灵有知,可不能因为这事给我托梦啊,吓坏了我,下任村长可不一定就这么好运的还是穿越过来的了!” 当一个人独自处于一个封闭的空间的时候的,往往就会忍不住的胡思乱想。李伟如今也是这样,很快就进入到了这个状态。 一会儿想起那个世界无依无靠的已经年老体弱的父母,自己突然穿越,也不知道那个世界的自己是不是已经离世了? 老两口能够承受老年丧子这么沉重的打击吗? 一会儿又想起那个白骨精媳妇儿,那对自己真是没的说啊?自己肯定是九世善人转世啊,这才让他在这一世遇到了媳妇儿这个好的媳妇儿。 当然了,老丈人和丈母娘那也是没的说。虽然这老两口也太喜欢玩了点,可对自己那是真大方啊! 一百多万的车,连商量都不商量,直接就让销售商了!当真是给了李伟一个大大的惊喜呢! 与此同时,在平行空间的地球,海城市妇幼医院的产房外,一个年轻人和四个老人正焦急的站在门外,忐忑不安地翘着脚向里面张望着。 “哇——哇——” 一声响亮的啼哭声响起,五个人脸上立刻就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全部都长出了一口气。 “杨艳家属在不在?” “在,在呢?” “在这呢!” “我是,我就是!” “别吵!” 护士不耐烦的喊道,任谁一天之内连做了六台剖腹产手术,也不会有什么好心情了! 站着都能睡着了时绝对一点不夸张! 可是作为一名医生,职业的素养,让他们还必须得要打起精神,为了病人的安危,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杨艳生了,大胖小子,七斤八两,母子平安!” …… 李伟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花了能有一个小时才走到了这条隧道的出口处。 看着眼前这扇巨大的大门,李伟看傻了都!不待这么欺负人的好不好? 精钢铸就的高四米半,宽达十五米,厚度能有半米,重量绝对超过百吨的实心钢门,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来到了巨人国度一般。 神秘,壮观,震撼! “还好知道弄成电动的,要不然就这扇大门,村里人没个十天半个月的时间也别想彻底打开! 当然了,李伟腰里挂着一个小号的强光手电,其实那是一把上百万兆瓦的大功率的光剑。 用它切割这块大门,绝对是如同用热刀子切奶油一般,一切而过,一点不费力气。 可惜,那玩意儿也就李伟手里才有,别人根本拿不到。就是李伟带出来给别人用也用不了,没有一号的授权,除了李伟之外,没有任何人能够启动光剑。 “吱吱吱——“ 有十几年没用了,这电动装置和大门还照样能正常工作。只不过,那声音却是刺耳之极,也难听之极。 没办法,风吹热晒雨淋的,就算是优质的不锈钢,没有保养,那也架不住这么干啊?毕竟这可不是外形机甲使用那种超级合金钢,只不过是一百多年前的普通的钢铁而已。 无论是工艺还是技术,不说跟藏宝洞里的外星超级文明产物相比,就是现如今外面的普通不锈钢的质量也要比这扇大门要好太多太多了! “吱——吱,吱——“ 随着电机的运转,大门缓缓的打开。正值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头顶的大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半空中,毫不吝啬的,肆意的挥洒着它光和热。 刺眼的阳光一照射进来,李伟就身不由己的用手遮挡在眼前。突然从黑暗的环境里来到一个明亮如昼的地方,任谁也受不了啊! 哪怕是李伟经过了改造强化的身体,依然受不了猛然从黑暗到白昼的转变,不得不伸手遮挡眼睛。 这要是普通人,很可能就会刺伤眼睛,对视网膜造成损害,严重的就是彻底失明也不是不可能的。 不过一般来说,人的眼睛是有一种自我保护机能的,正常情况下,眼睛会自己闭眼来保护自己。 但是,人一旦在黑暗的地方待久,突然来到一个光线很强的地方,就很可能会造成视网膜的永久性损伤。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救援行动中,从黑暗的地方把人救出来,在来到外面之前,都会给被救援的人带上眼罩或者用什么东西遮挡一下的原因。 一伸手,李伟撩起衣襟,从腰带上摘下一副黑色的墨镜。懒洋洋的挂到鼻梁上,骚包无比的抬头看看太阳,随即就对着太空中的太阳竖起了小拇指! 足足比划了能有一分钟啊! 挑衅!绝对是挑衅! 等到胳膊都举酸了的时候,李伟才心情愉悦,呲牙咧嘴的放下胳膊,一边揉着缓解酸麻,一边继续往前走。 一抬头,李伟就直接愣住了! 什么情况这是? 只见就在前面不远处,出现了一个用胳膊粗细的铁管焊接了个顶棚的开放式停车场。真正让李伟赶到惊讶的不是停车场,而是里面停着的一排排车辆! “我靠!这也太牛叉了吧?” 第一排,李伟看着有点像是他那个世界的威利斯小吉普。那可是二战中知名度和人气最高的交通工具之一了! 作为一款专门的多用途四驱车,上山,下河,沙漠,丘陵,草地,滩涂,雨林,就没有这玩意儿到不了的地方! 人员输送车,担架救护车,物质输送车,还可以加装机枪,火箭炮,迫击炮什么的变成武装突击车! 这个头不大的小东西,绝对是当代那些武装皮卡的祖师爷! 但是,李伟知道,这东西既然是三爷当年回村的时候开过来的,就不可能是自己印象里的那款威利斯小吉普了! 走进了仔细一看,李伟很容易的就发现了车身上的商标——红旗! 我靠!红旗怎么成了小吉普啦?不是我不明白,是这穿越后的世界变太快啊!这人家美国佬的知名品牌,现在看来好像也变成华夏的了啊? 而在小吉普的后面,是三辆超长的汽车!再一看车标,李伟恍然大悟一般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大红旗啊! 超过四米的轴距在普通车型上绝对难得一见的,哪怕是奔驰S级的高级车型也要比他短上近几十公分左右。 布置在左上和右上方的大灯搭配着大嘴型的进气栅栏,一股庄严肃穆,还有一丝厚重的气氛蓬勃而出。 在车头和车身两侧都有象征着红旗的品牌标识,只不过车头的标识更加血红,更加具有动感和气势。 李伟当即就像钻进去好好过把瘾!这可是大红旗啊!虽然不是他那个世界的大红旗,可能让三爷坐的,那也差不到那里去了! 掏出一大串钥匙,拿着一个一个的挨个的试,花了十几分钟,才找到正确的钥匙。可他也被晒得浑身大汗淋漓,特别是额头一颗颗的汗珠子如同成串的珠子似的止不住的往下掉。 “嘿嘿!嘿嘿!” 李伟坐在驾驶座上,摸摸这里,看看那里,然后收拾心情,强忍着激动插入钥匙,使劲一拧! “轰——” 很顺利的发动了,却并没有出乎李伟的预料!三爷回村都十几年了,要是没人经常过来打扫,这车早就被尘土给埋了! 不用说,肯定有专人经常性的过来检修打扫卫生。时不时的还得开着这些车遛一遛,要不一直停在那里不动弹,这车也得生锈报废了! 踩离合,挂档,加油门,这一套动作下来,李伟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接下来一转方向盘,他差点没直接骂娘了! 这么大的车竟然没有方向盘助力!你这是要闹那样啊? 一脚刹车下去,车子并没有如预想中的立刻停下来,而是有往前窜了一段距离之后才彻底的停了下来。 踩离合,摘挡,拉手刹,熄火! 这一套动作做完,听着车子安静下来,李伟这才有功夫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忍不住又开启了吐糟模式。 “又不是没有那个技术,你用得着这么坑人啊?那么大个车,你连个助力都不给人家装,太坑了吧?” 不说电子液压或者电动助力那种高级货,就是普通的机械液压助力也行啊?这可是给国家领导人级别的高级首长乘坐的,你们都敢偷工减料,胆子也太大了吧? 其实,这事李伟真的错怪人家了!说起来,这辆车之所以造成这模样,还是李光明老爷子自己的要求。 按照他的说法,他一个当兵的,坐那么好的车干吗?只要是与车辆正常工作无关的玩意儿一个都不要。 汽车吗,能开能坐,简简单单的就好了!弄那么复杂干吗?遇到点毛病连修都不好修,哪像以前他在基层部队的那种,随便懂点机械常识就能自己摸索着搞定了。 ------------ 第十五章跑过了! 李伟费力的转动着方向盘,好不容易才把那辆长度堪比大卡车的大红旗给开了回来,停到原来的车位上。 停好车,熄了火,李伟一脑袋趴在方向盘上。太不容易了!让他一个自从驾校毕业之后,就一直开自动挡豪车的小白司机玩儿这么大,这么古老的家伙,确实是难为他了。 挺好这辆大家伙儿,看看后面的军卡,李伟果断的放弃了尝试那家伙儿的想法,转而回到那排小吉普边上。 按照他的了解,这些小吉普应该是联邦历1993由联邦皇家车辆制造厂专门为了执行特种任务的部队而设计生产的第三代吉普。 比如说对重量最为敏感的空降部队,常常需要执行一些非常规任务的特种部队还有其他一些有特殊需求的部队等等。 应他们要求,联邦第一车辆制造厂改进了原本的吉普,主要是应用新材料减轻重量和增强抗损能力,保留并强化了其原本就强悍越野能力和操控性。 说起来,这吉普虽然是联邦第一个研制出来,但是最先投入大规模生产的却是大洋彼岸的美国人。 美国的汽车制造商福特第一个看中了当时被联邦的那些大人物认为华而不实,毫无价值,哗众取宠的多功能越野车方案,从而购买了制造专利之后带回美国生产。 从此,吉普一下子就风靡全世界。不管是非洲的大草原,还是南美洲的热带雨林小路,抑或是中东酷热的沙漠里,还有联邦的江南水乡,到处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 直到吉普开始畅销全世界,联邦境内也越来越多的出现他的身影之后,联邦某些部门和某些人才意识到吉普的价值。 好在当初卖的只是按照惯例卖掉了除了联邦境内之外的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持有人的联邦科学院还是拥有在联邦境内生产制造的权利的。 说到这里,必须得说说这个世界的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特别是联邦政府和人民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当初,那位并肩王李济民开始经济方面的改革的时候,第一个颁布的是当然是《宪法》,而第二部法律就是举世闻名的《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 在他之后的联邦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也是越来越高,为此,闹出外交纠纷都是小事,有好几次,联邦甚至为此不惜发动了战争。 最著名的就是二战,当初盟国方面被协约国打的节节败退,完全占据了战场的主动权,甚至都有点胜利在望的时候,联邦宣布加入盟国对协约国宣战了! 于是乎,被称为改变二战结局的联邦宣言诞生了! 可是,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历史史料被披露,公开,人们这才发现,联邦真正对协约国宣战的缘由却是协约国,特别是岛国和德国的某些大公司肆意山寨联邦的某些武器装备,惹怒了军工系统的一些大佬! 可以说,联邦之所以最后关头加入盟国参战,最主要的原因竟然就是因为协约国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肆意山寨联邦的武器装备。 可以说,为了保护本国人民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联邦不止一次发动过战争。 于是乎,到了现在,联邦在知识产权方面,无论是民众意识,还是放律法规的条例规范,都是世界之最,当之无愧的第一位。 李伟又尝试了半个多小时,才找到一把正确的钥匙,把剩下的钥匙随手扔到旁边那辆没有顶棚,超级简易版的吉普上,这才启动了自己这辆车。 这是一辆有着软质顶棚,就是类似212吉普那种顶棚的车,框架上覆着一层可拆卸的防雨布,有车门,也有玻璃窗户。 相比其他那些只有个框架,甚至连车门都没有的“破烂”,至少开着这辆车不会被风吹日晒了! 一打方向盘,李伟皱着眉头,苦着脸,很不娴熟地手脚配合着,一走一停的总算是开出了停车场。 开惯了自动挡且拥有性能极好的电动助力的豪车,再开眼前这辆几十年前出场的还不太成熟的机械助力的手动挡,李伟开起来太不习惯了。 不过到底也算是个拥有两三年天天车不离手的实际驾龄的老司机,李伟很快就适应了这种老古董车的驾驶,越开越顺手,越开车速越快。 费力的转动摇柄摇下驾驶位置的玻璃,感受着一丝凉风拂面,在是不是的看一眼窗外的苍翠的树木还有车速表,李伟受伤的心灵瞬间痊愈! 手动挡的驾驶体验确实不是傻瓜式的自动挡能比得了的,在每一次换挡加速或者减速之间,在每一次猛踩油门发动机咆哮而起的瞬间,在每一次劲风呼啸的时候,那叫一个带劲儿啊! 这条被高大树木掩映下的双向双车道柏油路上,一辆车都没有,可以让李伟尽情的在路上使劲儿的飙车而不用担心会出现什么电子警察或者交警。 一溜狂飙了能有十多分钟,李伟对于这辆个头不大的小家伙已经非常熟悉了,轻松自在的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夹着一根点燃的香烟搁在打开的车窗上。 时不时的吸上一口,别提多自在了!当然,更让他高兴地是,这烟还是他从这辆车的后座上发现的。 一整条皇家大钻! 李伟这个老烟民可是对这玩意儿期盼已久了,别说这种传说中的特供军队高级将领的高级货,就是普通的过滤嘴香烟,让他这个抽了好几天卷烟的人都能热泪盈眶了! 村里十几年没人出村了,这种高档的过滤嘴香烟早就断货了。所以,即使是李伟这个村长,想要抽烟了,那也只有自己动手卷了。 挂在最高档位的四档,脚下油门半踩,听着耳朵边呼啸的风燥声,李伟刚把香烟塞进嘴里,就呆愣住了! 还好他的反应意识比较快,几乎是反应过来的瞬间,脚下下意识的就是一脚刹车踩到底。 “吱——” 奔驰的汽车犹如一批狂奔的骏马突然停了下来,没有系上安全带的李伟由于惯性身体前仆,额头眼看就要重重的撞击到方向盘上。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李伟身体诡异的停止了前扑的架势,如同时间静止了那么一秒钟,然后等时间再次回复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挺直了。 “好险,好险!尼玛大意了!” 就在刚才的一瞬间,预感到危险地他身上穿的那套衣服立刻启动保护模式,能量罩瞬间打开。 就那么一停顿的功夫,已经足以让李伟彻底反应过来,躲过一劫了! 擦了擦额头的一层虚汗,李伟长舒了一口气。赶紧的把烟放嘴里,深吸一口,好让自己快速的镇静下来。 等他再次抬头的时候,内心已经恢复了平静。看着不远处的军营大门,李伟挠挠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怎么会有军队驻扎在这里啊?自己一出去不是就会被发现了吗?要是人家哨兵把自己拦住询问怎么办? “老子的扮猪吃虎,低调装逼大计恐怕要不成了?不是说军营离着这里很远吗?怎么这么快就看到了?” 其实,这还得怪李伟自己。这一路上,光顾着飙车爽了,连路标都不看,直接就飙到了军营的大门口了! 正想着该怎么办的时候,李伟就看到一辆明显是民用豪车的汽车从军营门口的公路上绕过来,奔着自己这边就过来了。 大概是很熟悉这段路,路况又好的出奇,司机开的速度挺快,没过一会儿就来到了李伟不远处。 明显的速度开始变慢了,等到了李伟跟前的时候,几乎就是慢悠悠的爬过来的一般。 车窗玻璃自动落下,很明显人家那是电动车窗啊!李伟看着那叫一个眼馋啊?刚才摇下车窗可是费了老了劲儿了! “哥们儿,哪找的古董车啊?这可是咱们国家军队用了几十年的小猎豹DY20啊!” 看着眼前这哥们儿满眼放光的盯着自己的车,嘴角的口水都流到下巴了还一副毫不知觉的样子,李伟那叫一个自豪啊! 没想到这破玩意儿看起来还挺有来头啊? “DY20!绝对是DY20没错,我这双眼睛绝对不会看错的。而且这还是阅兵版的DY202,据说当时就生产了六十辆啊!试车报废了十六辆,厂里留了一辆,剩下的全部都在警卫旅那里。” “要不要来一圈?” 碰到这么一个汽车发烧友,李伟也不吝啬,汽车吗,也不可能开一圈就坏了不是?更何况这种老古董车,更适合拖拉机一般极其抗造的。 再说,这可是妥妥的军用车辆,耐用性那都是放在前几位评判的,要是开一圈磕磕碰碰的就坏了,可根本不可能通过军队的验收不是? “真的?” 说完,也不等李伟回应,那司机哥们儿就自己打开车门,连关车门都不顾了,直接就窜进李伟旁边。 李伟也不介意,呵呵笑着打开车门下来,把驾驶位给人家让出来。 然后,然后李炜就看着人家一脚油门下去,极其漂亮的一个漂移甩尾,车子原地调头,发动机再次轰鸣一声,很快就消失在李伟的视线里。 李伟身手摸摸有些僵硬的脸,怎么随便碰到一个都是个赛车手级别的家伙啊? 看看人家这手原地掉头玩的那叫一个利索啊!一看那就是个技术熟练,经常这个玩儿的老手了! 摇摇头,打消了自己也尝试一把的念头。对于自己的车技,那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几步来到那司机留下的那辆车旁,李伟一矮身就钻了进去。一点没客气地一通翻找,很快就翻出一份地图册来。 打开仔细寻找到自己的位置,再顺着这条公路上下一查找,李伟一拍自己脑门: “靠!跑过了啊!” ------------ 第十六章车祸? 照着地图好一阵找,李伟才发现原来是自己跑过了。刚才跑得太爽了,根本没注意就跑过了一个路口。 有了地图册,李伟干脆就拿着地图好一阵的看。虽然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些大概的了解,可毕竟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就算是这具身体本人,那也是过的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虽然每隔二三十年都有人从外面带来一些新的信息,但是好多东西还是不那么清楚的。 特别是最近这十几年来,村里根本就没和外界有过任何的联系,更是让李伟对外界最新的发展毫无了解。 就比如这张他所在的冀省东山市,现在他看的这张去年的地图,和他看过的那张十几年前的地图,几乎就是两个样了! “这发展速度怎么这么快啊?” 这发展速度让李伟想到了自己那个世界九十年中后期到新世纪的祖国了,也是一样的高速发展,尤其是其城市的建设速度绝对是令人瞠目结舌。 当然,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房价的居高不下。很多普通人想要有套自己的房子,几乎要奋斗一辈子。 没办法,贷款呗!好家伙,那利息三十年下来,贷二十万就得还上四十万!辛辛苦苦的干了一辈子,全都便宜银行了! 这个世界的华夏发展也不慢,就是不知道房价怎么样? 这张地图上,李伟至少看到了三十二条路,六处高架桥,十二处地铁,一处新的高铁车站,一处机场,还有一处客货混用码头等等投入使用的道路设施都是自己看过的那份地图所没有的。 看过地图,甚至靠着聪明的脑袋瓜和强大的记忆能力,把地图记了个七大八了。又等了能有十多分钟,可开走自己车的那哥们儿还是没回来。 李伟就纳闷了! 那哥们这车看着就不便宜,绝对是高档豪车,不会是太喜欢那车,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开跑了自己的车不回来了吧? 想到这里,李伟越想越不对劲儿,干脆关车门,系上安全带,一按按钮。 一键启动! 汽车轻轻轰鸣一下就启动了。 “无匙一键启动!” 李伟嘀咕一句,虽然在这个世界,这绝对是顶级豪车才有的配置,但是在他那个世界,随便一款十万以上的国产车或者合资车,几乎都能看到了。 所以,对于这玩意儿他一点都没有感到惊奇。现在他满脑子的疑惑,那还顾得上这东西啊? 开着车奔着那哥们消失的方向,油门一踩到底,这款自动挡的豪车让李伟感觉分外的顺手。 一百多迈的速度奔驰了没十分钟,李伟远远地就看到了就在不远处的那个自己错过的路口,自己开出来的那辆小猎豹正停在那里。 而那个司机哥们儿正被一个老头和一个年轻男子围着,指着地上的躺着的一个人,一脸气愤的说着什么。 “车祸?” 李伟嘀咕一句,脚下缓缓放松油门,车子灵巧又轻快地来到事发现场,一脚刹车,挂空挡,落下玻璃。 按了一下按钮,汽车熄火,挂上驻车档,李伟一推车门就下了车。 “哥们儿,那个不好意思啊?遇到碰瓷的了!你放心,我去打个电话,这事我来解决,耽误不了您几分钟!” 说完,那哥们儿就准备绕过李伟,去车里拿自己的手机打电话找人。 刚绕过李伟,这哥们儿就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转身看着李伟,一脸讨好的笑容。 “哥们儿,我叫陆川,还不知道您怎么称呼啊?” “李伟!” 李伟没有多说什么,抬手指着车示意陆川去打电话。而他自己则饶有兴致的走了两步,来到那个躺在地上的老太太跟前。 早在他下车的第一时间里,他就知道这老太太是在干什么了。那满脸的血迹绝对是要多假有多假。 就凭借这种化妆技巧也好意思出来碰瓷?而且这几个人眼光明显有问题,这就是传说中的不长眼啊! 那是什么车?是国家为了大阅兵特意定做的军用小猎豹啊!就算不知道这个,那明晃晃的军牌你总看得见吧? 碰瓷碰到军车上了,你这是挑衅吗?更何况,人家陆川虽然说长的不是帅的没边的那种,但是那种人上人的气势还是极为显眼的。 这种人你们都敢坑,未免胆子太大了吧?这是典型的耗子给猫当三陪,要钱不要命啊? “打电话叫人啊?认识几个人了不起吗?并肩王早就说了,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就是,我还就不信了,这年头还有人敢知法犯法不是?” “对,对,撞了人不赔钱还想打人,你这么嚣张你爸爸知道吗?” 看着越说越来劲儿,越说越不着调的这疑是父子俩,李伟皱着眉头,看了他们一眼。 “你看什么看?撞了人,就是太子殿下那也得照样赔钱!” “可怜我们孤儿寡母,没钱没势的,你们这些有钱人,大人物吃顿饭的钱都够我们生活一年了啊!” 这话说得,李伟差点笑出声来。什么跟什么啊?还孤儿寡母的,那你老人家是谁啊? “就是,就是,要是并肩王知道现在的人里这么多你们这种无富不仁的家伙儿,恐怕都得从坟地里爬出来掐死你们了!” 原本不想搭理他们,不想管他们死活的李伟看到他们越说越起劲儿,忍不住开口了。 “我说三位,能听我说一句吗?” 望着躺在地上装死的老太太还有那两个一脸压抑不住的喜色的男人,李伟很是无奈的说道。 这人得多二才能在这个时候还傻乎乎的高兴啊?没看到人家都已经开始叫人了吗? 这时候明白事,机灵点的,还不趁机撒丫子赶紧跑你还等待何时啊?真等人家叫人过来,就你们这种明目张胆的诈骗行为,至少也得进去三五年吧? 要是陆川那哥们关系硬,把你们关进去十年八年,甚至让你们一辈子都出不了也不是什么难事。 “你跟那人是一块的吗?” 很明显,那个年轻人还算是有点见识,看到李伟开着那么一辆豪车过来,然后那个撞了自己老妈的家伙儿就钻进车里去电话了,他开始害怕了。 有道是百姓不与官斗,其实作为弱势群体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更常遇到的还是那些同样惹不得的有钱人。 有钱有势,有了钱,自然就会有势力,甭管是黑的白的,大把钱撒下去自然会有人凑上前来。 老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特别是自从李济民大力提高商人地位之后,这些有钱人就开始越发的和政治势力纠缠在一起了。 甚至很多人自己本身就是某个政治势力的带头人,于是乎,垄断性的财团就这么诞生了! 在联邦,除了李济民老爷子留下的那一大摊子之外,最大的垄断财团就非皇室莫属了!而且,因为宪法特别规定的对与皇室的优待,皇室在很多行业里是可以免税的。 经过近千年不断地传承,皇室到底积累了多少财富,除了有限的几位皇室成员没有其他人知道。 不用申报税务,不上市,自然他们那些产业的经营状况,在他们刻意的严格保密下,外界就无从得知了。 “这就不用你管了,我就问你认识这车不?认识这车牌不?” 李伟指着车牌问道,红底白字军A00007分外惹眼!别说不认识车牌,只要识字,都能意识到这种个位数的小号牌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弄得到的。 年轻人两腿开始颤抖了,哆哆嗦嗦的凑到那个穿着破烂,一身衣服已经油黑发亮的老年男人耳边说了几句。 然后,那个老男人瞬间变脸,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那个惹眼的号牌,又看了看那辆车,脸色瞬间就白了,白的吓人! 伸脚踢了踢躺在地上的老太太,一边还讨好的冲着李伟笑着点点头,然后毫不犹豫地转头就走。 刚走出几步,老头就以与他年纪不相符的速度撒腿便跑,好像身后有一头饿红眼睛的猛虎在追赶他一般,连回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那个年轻人紧跟在他身后,并且没过多远就超过了他,很快就消失在岔路口不远的树林里。 至于地上那个眯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老太太,更是以一种与她的年纪极不相称的灵活和速度爬起来,追着那两个人就跑远了。 “哎!怎么跑了?你们给老子站住!” 陆川刚挂断电话就看到那三个人越来越远的背影,眼看着他们跑进树林里没了踪影,忍不住大声喊道。 李伟白了他一眼,不过却没有说什么。毕竟两人今天才刚认识,甚至说起来,他们俩人也就是刚知道彼此叫什么而已,也说不上什么认识不认识的。 只是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他本身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不管是通过电视报纸,还是新媒体网络,都看过不少富二代官二代坑爹的事。 相比备受关注的被坑的爹们,那些受到伤害的普通人却少有人问津和关注了。 所以,李伟善心发作,干脆提醒了那三个他也看不惯的家伙儿一句,省的等陆川找的关系过来,他们还得吃大亏。 连李伟自己都没意识到,他这种心态会对他以后的生活产生何种意义重大的影响。 “算你们走运!老子这次没工夫儿个你们计较,下次别让我碰到你们,要不然,老子全把你们弄西疆去吃沙子!” 联邦第一监狱,位于西疆大沙漠的深处,与世隔绝。进出都需要靠飞机,靠人力和汽车根本走不出来。 那里全都是联邦的重刑犯,最轻的也是二十年有期徒刑的,大部分都是无期徒刑的,还得是那种遇赦不赦,不允许减刑的家伙儿们。 喊了一嗓子,威胁了一下早就不见人影的那三个碰瓷的一家人之后,陆川这才转身,好奇的注视着李伟,一张嘴,就下了李伟一大跳。 “嘿,哥们儿,你不是从大山里那个李家村里出来的吧?”陆川看着李伟,满怀期待的问道。 ------------ 第十七章陆家大少 “嘿,哥们儿,你是从大山里那个李家村里出来的吧?” 陆川看着李伟,满怀期待的问道。 这话问的李伟心里咯噔一下,不过面上却不漏丝毫的破绽。他这次出来就没打算公开自己的身份,而是想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仔细考察一下这个世界的一切。 当然,如果能有机会扮猪吃虎,那就再好不过了。毕竟,按照别人告诉他的,这个世界上,真的能把他怎么的人应该是没有的。 真的要跟陆川承认自己是李家村人,并且还是传说中的李家村的村长,估计自己什么都不用琢磨了,肯定要有一大堆的人每天都围着自己转来转去,烦都能把人烦死,还怎么扮猪吃虎啊! “李家村?不,不,我就是前面靠山屯的。不过,我倒是姓李!据说祖上和并肩王他老人家还是一脉的!” 李伟的说法也不是随便说说的,而是早在他出来之前的时候,就想好了的。他的身份证明就是两份的,一份是靠山屯李家,另一份才是李家村的。 这个靠山屯也真的是并肩王一脉的,当初这一脉就是奉命驻守在山外,主要还是保护这片大山,保证李家村的不被外人发现,不被人打扰而特意设立的。 可以说,靠山屯就是进出李家村的屏障。不管是村里人外出,还是外面人想要进来,第一站都要先到靠山屯打个招呼。 就比如这次李伟出山,如果不去一趟靠山屯,挂个号,那么他只能使用李家村的身份。到了靠山屯则不一样,哪怕仍然会有一些人知道他的身份,但是那绝对是极少数的人了。 数遍全世界,恐怕也不会超过十个人! “嘿嘿,这下我更确定了!你肯定是从哪个村子里出来的,肯定没错!” 陆川脸上写满了好奇,同时还有抑制不住的兴奋。李家村的传说,他可是从小听到大的。对于那个神秘的小村子,早就心生向往了! “你是怎么出来的?就你一个人吗?我能不能去村里看看?你放心,我知道规矩,蒙眼睛,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在里面经历的一切出来都要保密。” 李伟微微一笑,他也看出来了,这个陆川绝对不简单。很可能是当初抱着幼帝要投海的陆丞相的后代! “我要回去了,再见吧!” 说完,李伟不再搭理他,转身上了车,踩离合,挂档,加油门,小巧的车身如同真正的猎豹一般猛地就窜了出去。 伴随着发动机明显要比一般汽车大很多的轰鸣,李伟很快就消失在陆川的眼中,驶入了前往靠山屯的公路。 因为靠山屯的特殊地位,这里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倒是相当到位。宽阔的双向四车道柏油路,加上路边粗壮的行道树,这就不是一般农村该出现的。 这一路上,李伟就没看到任何的电线杆!不用说,肯定全部走的地线。就这一个工程,那就得多投入不少了,一般的村子根本没有这个实力! 行道树大部分都是本地常见的杨树,偶尔也能看见一些松柏。不过,很显然,那些松树并不是名贵的红松,而是常见的油松,马尾松之类的。 这些树共同的特征就是高大!特别的高大粗壮!李伟估计,至少也得需要上百年才可能长成这个样子。 小汽车一路疾驰,很快既看到位于不远处山脚下的那处小山村,那里应该就是自己的目的地——靠山屯了! 这七八百年来,这个小山村也是几经变迁,从一开始每年都有皇室和政府高层过来碰运气,寻访并肩王,到后来慢慢的无人问津,再到最后每隔十几二十年就会有大批人涌入,村里可谓声名远扬! 不过,随着李家村越来越少的和外界接触,靠山屯的地位也开始一落千丈。到了如今,都已经有人干起了碰瓷的买卖了,往前推几百年,这是不可想象的。 屯子里的人哪怕是什么也不干,整天好吃懒做的,靠着那些大人物和贵人们的打赏还有属于李家村的那些产业的照顾,照样能活的好好的。 可是后来李家村刻意地跟外界的联系减少,到最后哪怕是真的有村里人出山,那也是仅仅只有屯子里的族长或者村长才知道,一般人根本就不知情。 也就因为关于李家村的消息的断绝,屯子里一年能有一两次外人进来就已经不错了! 主要还是这里太偏僻了!而且附近几乎全是军事管制区,一般人进来要是乱闯,进误入了军事管制区域,被押送到派出所拘留几天那都是最轻的惩罚了! 所以,来这里的人越来越少,直到最近百年内,一般也就是太子继位之前按照祖制要过来在李家村住上个一年半载的。 可就算是太子殿下驾到,那也是悄悄的来,悄悄地走,一般屯子里的人跟本就不知道,大部分人连个人影都见不到。 慢慢的,屯子从两百多年前开始就陆陆续续的迁走不少人。都是忍受不了这里的清苦生活,跑到山外的大城市追寻更幸福美好的生活去了。 其实,相比山外很多山村,这里的条件算是相当好了。至少,屯子通往外界的公路那是早就修好的。 每天两趟的班车也从来都是准时准点的过来,屯子里的人进城还是相当方便的。只是因为山路难行,加之这里太过偏僻,从屯子里坐短途班车到离这里最近的县城也需要至少两个小时。 很多人外出之后,就再也不回来了。相比山外那个五光十色,丰富多彩的世界,这里的生活还是太枯燥了! 特别是那些通过上学或者打工,已经走出了屯子的年轻人们。这十几年来纷纷在外面安家落户,购房定居,甚至把家里老人都接了过去。 靠着和李家村的关系,村里人在外面找个不错的工作还是相当容易的。除了那些实在太懒惰的无赖之徒,大部分人都能靠着一份工作衣食无忧。 就这样,从鼎盛时期屯子里住着超过五百多户人家,到现在,整个村子的常住人口,老老少少的加一起也超不过五百人。 李伟开着车进入村子之后,就注意到,除了几个在村口纳凉的老人家抬眼看了一下,没有惹来任何人的探问,甚至,就在老人身边趴着的两只土狗,都没有叫一声。 这不应该啊?不认识的人进村,别说人了,这狗怎么的也得叫两声吧? 怀揣着疑问,李伟开车按照之前三爷的指点,顺着这条宽阔的柏油路一直往里开。直到一座古色古香的二层小楼出现在眼前。 靠山屯村民委员会! 靠山屯警察局! 靠山屯税务局! 靠山屯国民警卫队! 靠山屯法院!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么一个小小的村子,竟然各部门齐全,一块块白底黑字,红字或者金字的长条牌子挂满了大门两侧。 “这么小个村子怎么什么部门都有啊?” 李伟一边嘀咕着,一边打开车门,走进了这座古色古香的大院。想要不引人注意的融入外面的世界,这里必须得要来一趟。 “干什么的啊?” 一个略显疲惫和苍老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李伟顺着声音的出处看过去。正对大门的门厅左边一间屋子的窗户打开了,一个满头白发,额头爬满了皱纹,皮肤黝黑的老人看着李伟,厉声喝问。 “老人家,我是来找你们族长或者村长的,他们在吗?” 李伟面带笑容,看着那位老人,说出了自己的来意。自己的事情,只有他们屯子的村长或者族长才能知道,跟其他人说,他们给帮不了忙。 “我就是村长,你有啥事?来旅游还是冒险的?” 从这几年开始,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越来越多的人们在满足了物质需求之后,对于精神层面的需求开始越来越重视起来。 很多人,特别是城里人,都开始远离城市,喜欢到乡下走一走,看一看。呼吸一下没有多少污染的新鲜空气,尝尝绿色无污染的农家菜,甚至还可以干干农活,换个环境,倍感新奇和放松。 作为传说中的李家村的守护者,靠山屯的大名自然不是其他普通农村能够比拟的。不用怎么宣传,几乎一年四季都有无数人涌入村子。 一方面是那些城里人体验一下从未经历的农村生活,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想要凭运气能够发现李家村的所在! 可一年年的过去了,没有人能翻过那几座长满了花草树木,如同原始森林一般的大山,发现大山深处的李家村的所在。 “您就是村长啊?” “呵呵!” 李伟笑了,正在亮明身份的时候,门口又i传来一阵低沉的,几乎不可闻的汽车的轰鸣声。 如果不是李伟的特质经过特殊强化,各器官功能都得到了普遍的提升,恐怕就是人家开到了跟前了,也听不到什么声音。 这位村长倒是眼尖,一看到一辆豪车驶入大院,下意识的瞅了一眼,然后腾的一下就站起来往外走。 “哎呀,这不是陆大少吗,你怎么有空闲来看我啦?快进来,快进来尝尝老汉我刚弄到的好茶叶。” 说到这里,村长他老人家才想起来眼前还有一个找自己有事的游客呢!看了看扭头看向大门口的那位游客,他老人呢家一咬牙,说道: “那个,要是不嫌弃的话,你也一起来吧,来尝尝老汉的茶叶。不是跟你吹,老汉的茶叶,你在别的地方可和不到!” “我说李叔啊,我今个儿过来可不是陪您老人家喝茶聊天扯闲磕的。”说到这,陆川一指李伟说道:“我是来找他的!” ------------ 第十八章身份暴露 陆川指着李伟,笑呵呵的跟靠山屯的老村长说道:“我是来找他的。” 李伟不爽的皱皱眉头,却没有说什么。虽然不知道这小子为什么认定自己是来自李家村,可只要自己不承认,他能怎么的啊? “找他?哦,你们认识啊?” 老村长“恍然大悟”,这位既然是陆大少的朋友,那么来头肯定也小不了啊! “既然是小川的朋友,那正好一块去,走走,去我那喝杯茶。跟你俩说,这可是最正宗的龙井,外面可见不到的极品货!” 说着,老爷子一手拉着一个,边走边洋洋得意的说道。这可是他作为村长才有的特殊福利,都是山外面的那些李家产业送进来的。虽然每年分红也就刚够自己一家生活,但是自产的一些“土特产”,相对来说,还是每年都不少的。 话说,这龙井茶当年还是并肩王他老人家亲自指导做出来的呢!不过,品质最好的那几株老茶树,全都是他老人家的私人财产。 当然,现在是作为整个李家村的公共资产存在的。和其他那些产业一样,都是由专门的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基金会来管理的,轮不到自己这个靠山屯的村长来操心。 不过,作为离着李家村最近的李家的的一支,自己的村子从古至今也没少跟着沾光。像是极品茶叶千金难求的好东西不说,每年光是分红就足够村子里人吃喝不愁了。 只是,村子太偏僻了。村里的年轻人一走出大山,习惯里城里人灯红酒绿,五光十色,丰富多彩的生活之后,很少有人愿意再回到这里。 随着年轻人越来越多的走出去,村子里最近这十几年可是冷清的太多了!别的不说,你看看现在村里这些人,除了老弱妇孺,几乎看不到什么年轻人。 按理说村里旅游搞得不错,照理是能够吸引不少人过来创业的。可惜,按照祖宗的规矩,这里根本不允许外人常驻。 没看到就是太子殿下过来,也是住上半年就得被赶走吗? “唉!你说说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啦?咱们这里山清水秀,大把的城里人千里迢迢的跑过来玩,他们可倒好,一出去就都不愿意回来了!” 似乎是真不明白,老村长又感叹了一句:“城里就那么好?” 陆川大概是和老村长挺熟悉的,听了老村长的话,翻了个白眼。 “您老人家是真不明白还是家不明白?您说这里除了环境好点,还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除了大山还是大山!” 说到这里,陆川很小心的看了一眼李伟。心说这位可是李家村出来的,可别因为自己这句话记恨上了。 如果说之前陆川只是怀疑的话,现在他已经百分之百的肯定,李伟就是来自那个神秘的李家村。 这小子之前还不承认,说什么是靠山屯的。你要真实靠山屯的人,老村长能不认识你吗? 就这老扣,你要是村里人,他能舍得请您喝他的极品茶叶?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不踢你两脚赶你出去就不错了! “李叔,你的这个难题啊,想要解决,恐怕还得靠他啊!” 陆川一指李伟,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看着李伟。这一幕直接就让老村长懵了!这是什么情况啊? 这俩人不是好朋友吗?怎么听着这意思,两人并不熟悉啊?而且,看样子,这人比陆川的身份只高不低啊! 可这个国家的领土内,除了皇室还有村里人,那个敢说比当年陆丞相的后人,先后出过三任首相,几乎代代都有人做高官的陆家大少高贵啊! 更何况,能让他这个大少这么小心恭维的,应该是没几个人啊?难道这是皇室遗落民间不为人知的前几位的顺位继承人? 老村长看着李伟,开始脑洞大开的脑补起李伟的身份来。首先猜想到的就是眼前这人来自皇室。 至于李家村,按照常理,要真是李家村出来的人,第一时间就应该找自己办理这个时代的身份证明啊? 陆川看看李伟没有吱声,这胆子就大了! “嘿嘿,您觉得这位是什么人啊?先说好,他跟您的关系可是近的很呢!” 说完,陆川冲着李伟挤眉弄眼的,同时暗中小心翼翼地注意着李伟的表情,看看他是否反感自己泄漏它的身份。 “看你这意思,肯定不是皇室的啊。跟我关系还挺近,难道是山里出来的?”说道这里,老村长自己就把自己的猜想给否定了。 “不对啊!要是山里来人,应该是先到我这里报道,办理一下身份证明才对啊?” “嘻嘻,你老人家觉得呢?” 陆川故意挑起老村长的胃口,就是不痛快的给出答案。这让老村长很是不满,瞪大了眼睛看着陆川,同时抬手就想给他来一下,杀杀他的嚣张气焰。 “他就是你想到那样,从山里出来的。” 老村长的手一下子就定格了,发傻一般看着李伟,右看看陆川,然后指着李伟,张了张嘴,却是一句话都没说出来。 “啊!啊,啊——” “嘿嘿,怎么样,没想到吧?” 陆川得意洋洋的看着老村长出丑,那叫一个兴奋啊!没办法,之前每次来都要被这老头耳提面命的教导一番,这回总算是报了仇了。 “老村长您怎么称呼?” 李伟的声音一下子就让老人家心态回复平静,然后很是严肃的看着李伟:“老朽李明光,不知道你是那辈的?” “李叔,小子是正字辈的,单名一个伟字!” “啊——” 老村长吃惊的叫了一声,伸着胳膊指着李伟,呆呆地注视着看着他,满脸压抑不住的惊喜和激动。 相比陆川,作为靠山屯的村长,他老人家可是很清楚,正字辈李伟这几个字所代表的含义的。 按理说,正字辈的人,应该叫李正伟。可人家特意提出来说叫李伟。这里面的说道可就大了去了! 按照传统,那是只有李家村的村长才能这么叫的,其他人,除非你想被宗族开除,否则可没人敢这么干。 李伟知道老村长在想什么,含笑点点头,算是证实了老村长的猜测。 这一下可了不得了! “走,跟我上楼!” 李明光老人家一把拉住李伟,拽着他就往里走,肯定顾不上还站在旁边目瞪口呆的陆川了。 “那个,明光叔,还有客人呢!” 李伟这么仪提醒,李明光才想起陆川还在这里呢!当机眉头一皱,很是不满的瞥了陆川一眼。 “你小子记住了,今天所看到,听到的一切都给老子忘干净了,要不然就是你爷爷也救不了你知道不?” 也不等陆川回话,老人家拉着李伟就顺着楼梯就消失在楼梯拐角处,留下陆川自己在原地呆呆发愣。 想他堂堂陆大少什么时候受过这个“待遇”啊?就是大内和皇宫那都是从小就来去自如,从来没人敢管的。 以前来靠山屯的时候,跟这老村长那也是没大没小的惯了,还是第一次看到老村长这么严肃的跟自己说一件事呢! 不对,那可不是一般的说事,说起来,那更像是威胁!没错,就是威胁! 有人敢威胁陆大少?这事要是说去了,恐怕根本没人相信!陆川是谁啊? 他爷爷那是前任首相,姥爷是皇家科学院院士,联邦著名的机械和军工专家。大舅是目前的商务部部长,小舅是荆楚省省会武江的市长,他爸则是是联邦某集团军的一号司令员。 家里就没一个普通人,除了他。 这种家庭出身,从他呱呱落地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他的不平凡了!作为陆家这一代的独苗,平时什么时候被人这么威胁过啊? ------------ 第十九章蓝瘦香菇 李明光老村长恶狠狠地威胁了一番陆川陆大少,也不管他脸上郁闷的表情,拉着李伟就上了二楼。 到了二楼,老人家脚下不停,很快就来到了二楼最里面的一间办公室门口。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进来吧,我这里还有好多事要跟你说说!” 说完,叹了一口气,老村长李明光就让开身体,请李伟进去。 “叔,您先请!” “唉,别客气了,一块吧,赶紧进屋说正事要紧。” 李明光盼了十几年,总算是盼来了山里来人了出世了,当真是有一肚子的话想要倾诉一番啊! 进到办公室里,李伟下意识地四下一扫,很快就把周围的环境看了一遍。 这间办公室面积不大,四五十平米是有的。只是里面很简陋,除了一张一看就是用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办公桌之外,一套沙发茶几,一套泡茶用具,连个书架和电脑都没有! “是不是觉得挺奇怪的?怎么这里这么简陋啊?” 老村长一边说着话,一边从茶几下面拿出两个杯子,手脚麻利清洗干净之后,就开始启动电水壶,准备烧水泡茶。 “坐,你坐着吧,不用你干这个。” 老村长强硬的把刚要站起来帮忙的李伟给按在沙发上,然后回身继续烧水大业,同时从茶几下面拿出一壶包装严密好茶。 “咱们这个村子啊,这几年因为乡村旅游的兴起,乡亲们的日子过的还算凑合。只是,年轻人在外面野惯了之后,再让他们回到这个偏僻的小地方,没人愿意啊!” 对于老村长的说法,李伟并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对。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东西也勉强不了。 相对于城市丰富多彩的生活,这个偏僻的小村子的确差的太远了。当然了,大山深处的李家村比这里还不如呢! 只是李家村和外界的联系太少了,收到的影响也比靠山屯要小太多了。至少,村里还没有出现过村民大面积流失的情况。 就是有人想要出来也不可能,毕竟没有李伟或者是他前任们的同意,想要走出大山,到外面的世界,几乎就是不可能的。 那座迷阵可不是一般人能破解的了得,按照目前的科技发展速度,李伟估计怎么也得几百年之后,人类才可能摸到点门。 可是那套环境模拟系统可不一般,人家似乎也会升级一般,每隔十来年,最多百十年就会升级。 所以,李伟早就怀疑,那些所谓的早逝的前任村长们,没准真的像是御医认为的那样,那些人都修炼有成,飞升仙界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李伟自己很明白,村里人能不能出得来,关键还得看自己!自己不同意,谁也别想出来! “您老也不用发愁,我这么跟您说吧,李家村准备入世了,总这么与世隔绝,村里人慢慢的会跟不上时代,早晚有一天会被社会淘汰掉的。” 李明光老人一听到李家村就要入世了,直接就懵了!至于之后李伟说的那些,跟本没有进入他的耳朵。 慢慢的老人家眼角就湿润了,等待了多久了!多少代人的等候和期盼,终于在他这一代实现了! 老祖突然消失之后,那任村长和族中组老,以及老祖的直系后人一块商量了一下,就做出了村子彻底隐世不出的决定。 从那以后,几百年间,除了少的可怜的偶尔的与外界交流的机会,李家村再也没有和外界有过任何的大规模交往。 而自己这一脉的祖先也因为抽中了签,带着妻儿老小和一些随从从村里出来,就在山外的通道口附近定居了下来。 就这么一代代的,历经几十代人,村子规模最大的时候,足足有五百多户,四五千人之多,可谓是名骚一时。 可是这几年随着外界发展的越来越好,越来越快,村子却跟不上人家的发展,变得越来越落后,连村里人都留不住,大批的人一门心思往外跑。 最近这几年还算好点,靠着乡村旅游的热潮,靠山屯这边独特的原始生态环境,很是吸引了一些驴友的目光。 “可惜啊,咱们这里有驻军,管的太严了!好多地方风景绝佳,可那都是在军事禁区,离着老远就被那群当兵的给驱逐了。” 越说越伤心,老人家举起小茶杯,如果喝酒一般,一口闷掉,还不忘呲牙咧嘴的做作一番,好像刚才喝掉的真的是烈酒而不是一杯茶。 “看着好好的村子在我手里变成这个模样,我这心里,难受,想哭啊!” “咱们村里各方面应该算是挺好的吧?最起码咱们靠着老祖宗留下的基业,每年光是份子钱也足够咱们村子里的人过的红红火火的了吧?” 李伟问出了自己的疑问,难道是这些年那些产业都赔钱?甚至是那些王八蛋们内外勾结,巧取豪夺,把产业侵吞掉了? 李伟小时候,正赶上国企改制的开始,高潮和落幕的全过程。其中很多官商勾结,主管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狼狈为奸,大肆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损公肥私。 无论是亲眼所见还是电视报纸中的报道,李伟见过,听过的太多了。原本好好的一个企业,为了所谓的改制,想方设法故意弄成亏损的样子,好在改制的时候压低资产评估的数额。 更有甚者,把好好的企业搞的破产拍卖,然后自己再拍回来,轻而易举的完成企业从国有到私人拥有的过程。 其中,很多人胆子大的很呢! 好好的盈利非常好的企业,人家就非要逼着你卖掉,还是以一个极低的价格。至于理由,张口能给你说出来十个八个的一点不费劲儿。 “说起来,咱们村子这片地好啊!老祖宗当初选择在这里安家落户,那可不是没原因的。别的不说,你就看咱们之类的地形地势,那就大有说法。” 说到这里,李明光老村长激动的站起来,来到窗户旁边随手推开窗户,指着不远处的郁郁青青的山峰继续说道: “你看看,这大山,最起码的一点,几乎每座山都有泉水冒出来,让这一片植被地方肯本不用担心闹生旱灾。” 北面,东面,西面三面环山,只有南面有一个出口共村里人或者游客出入。小乔,流水,人家,山林。 看村子的布局那也是经过高人指点的,错落有致,一色的白墙灰瓦或者金黄色的、虽然有些单调,但那是聚合到一起,通过航拍就可以看到村子的壮观和与众不同的气势。 “呵呵,这次我出来,本来是打算先给大伙儿闯闯路子,看看外界的环境,然后在说其他的。” “就您一个人出来了?还有没有人跟出来,我三叔呢?他老人家现在怎么样?身体还好吗?” “好,好的很呢!” 李伟脑海里瞬间就浮现出那老头不服老,跟自己各自拎着一杆步枪上山打猎的情景。那可是超过百岁的老人,腿脚利落的还能上山打猎呢! “那就好,那就好啊!三叔他老人家今年一百多了吧?” “可不是吗!那老爷子,前几天还不服老,非要跟我上山比试一下,看谁打到的猎物多。那天在山上愣是待了三个多小时,啥事没有!” 说起三爷这个老当益壮,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讲,有点返老返童的老人家,李伟自觉估计说上大半天都有说不完的话题。 在外界,谁家百岁老人身体比大小伙子还壮实啊?这爬山,钻林子,挖陷阱,打猎这些事,一般小伙子都比不过他。 “啥?一百多岁的人了,腿脚还那么好?”李明光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的死死盯着李伟。 别说一百多岁的老人,就是自己这个当兵的出身的人,现在都没有那个经历和体力再上山打猎去了。 自己几年才多大啊?还不到六十五呢! “这个估计和村里的风水环境有关吧,现在村里百岁以上的老人得有那么四五个,九十多岁的老人足足有二十一个!” 李明光都听傻了!一个人口不多的小村子,竟然这么多老寿星,就凭这些老人家,外面城里那些有钱没处花的大老板就得蜂拥而至啊! 这才是名副其实的长寿之乡啊! “呵呵,我们总结过,我们那里的水好,全都是活性矿泉水,就是从国外进口的那种贵的二三百,便宜的也得几十一瓶的那种水!” “哎呦,那要是开发出来,可是要发大财了啊!别的不说,你看咱村里李正军家里,打井打出了一眼温泉,就靠着这口温泉井开澡堂,一年十几二十万轻轻松松的!” 听到老村长又歪楼说道了钱的问题,李伟在好笑之余也不由感慨,看来这个世界的人对于钱依然看的很重啊! 说起来,靠山屯每年都能拿到大比的分红和各种福利,可就是这样,连老村长都照样不能免俗的三句话就不离“钱”字啊! “你是打算做矿泉水还是做洗浴啊?我这里就认识做这行的人,你要是想做,我就打个电话帮你咨询一下,或者你们也可以合作,你有资源,他有技术市场,优势互补也挺好的。” 李伟看着眼前这个热心肠的老村长,坚定的摇摇头,说了一句:“我不会和任何人合股的,要干那也是我们村里自己单干!” “唉!我们村里也有一眼泉水,那水也是极好的!可惜,条件没谈陇,一直放在那里,又是好几年了!” ------------ 第二十章李伟的打算 矿泉水这个项目早就在李伟的考虑范围内了,这年头,因为经济高度发达,人们对于饮食安全和营养的重视,可比李伟原来那个世界高多了。 当然,这里说的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至于那些有钱人和领导们,不管是那个世界,对于他们来说都一样。 “嗯,不光是水,现在山野菜,不用农药的所谓绿色农产品,那不是一般的好卖啊!就去年冬天,我儿子从津天开车回来,给我带了一些,你知道人家卖多少钱吗?” 老村长李明光脸上带着自得之色,自己的儿子能开车回来过年,这对于村里出去的那些人中,算是数得上的几个混的相当不错的了。 大部分人,为了在城市里买上楼房,可是省吃俭用,平时连顿肉都不敢吃,那是胡说八道。 但是,大部分人家也是只衣食无忧而已,手里的积蓄可真没有多少。除了吃喝,供房贷,一个月下来还能剩一点,那就说明在城里算是混的不错了。 李明光的儿子在津天的一家汽车总装车间做车间主任。枯燥的流水线作业,两个班黑白班来回倒班,一个月也才不到一万五千块。 去了保险公积金,房贷,水电费,物业费,手机费,伙食费等等的花销,能剩个几千块,这还是他没有其他花销,剩着花的情况下。 要是上养着老人,下面养着孩子,再有几个人来送往的人情往来的聚会,就他那点工资,在津天这个联邦顶级城市里,绝对是属于入不敷出的中低收入者阶层。 要知道,作为联邦境内特大级城市之一,最近连续十几年津天的平均工资就没有低于一万块过。 换个更直观的数据,津天的最低工资标准前年是四千二,去年是四千五,今年已经到五千了! 按理说,凭借他老爸的关系,把这小子弄到李氏家族企业中还是轻而易举的。可惜,老祖宗算无疑策,早早的就想到这一招了。 于是乎,早在近千年之前,人家就想出了应对之策。 李氏家族传人不得进入李氏家企业从事重要工作,除非你是村长或者族长本人,要不然你还是老老实实的从头上班,慢慢苦熬资历把! “对了,我儿子叫李正刚,跟你是一辈的。以后有机会让你们认识认识,有啥好机会也别忘了照顾着点你兄弟。” 老书记见缝插针,趁机夹带起了私货。对于他那个不省心的儿子,虽然他每次见面都把人家给损的狗血喷头,可毕竟是亲儿子,真不是隔壁老王的啊! “爷爷,爷爷!” 一声声稚嫩的童音传了进来,李伟抬起头看向门口。而没有听到喊声的李明光老爷子看到李伟的动作,也跟着看向了门口. “怎么啦这是?” 老爷子这话音刚落下,就听见门外传来隐隐约约的声音。 “爷爷,爷爷你们在哪啊?” 孩童的声音带着一丝哭腔,大概是找了这么久还没看到他爷爷,小家伙着急担心之下,就要哭鼻子了! 李伟听到这里,站起身直奔门口,一伸手就打开了办公室的防盗门,探着身子往楼道里看了一眼。 就在楼道口那里,一个大概三岁左右,穿着一身小牛仔服的小男孩,正一边焦急的四下打量着,一边委屈,害怕地用手抹着眼角的泪珠。 李明光跟着李伟走到门口,趴着门框也往外看了一眼。这一看可把老爷子给心疼坏了,一伸手就把挡着他路的李伟给拨拉到了一边。 老村长上前一步,来到楼道里,一边冲着那个小男孩跑过去,一边嘴里嚷嚷着:“乖孙子,爷爷在这呢!爷爷在这呢!” “爷爷——” 这一声呼唤,那叫一个断气回肠啊!满腔的委屈和恐惧,全部化作拉长的尾音和有着浓浓的哭音儿的一声爷爷里面。 “哇——” 紧接着,小娃娃就突然电闪雷鸣,大暴雨突然而至,豆大的泪珠如同断了线的珍珠一般,噼里啪啦的顺着脸颊滑落,砸在地面上。 “哎呦,我的大孙子乖啊!都是爷爷不好,爷爷在屋里没听见我大孙子的声音。快别哭了啊,你看看哭成大花脸了都!” 老李同志这一刻如同万千爷爷一样,面对哭的泪眼滂沱的大孙子,手足无措,满脸焦急,心急如焚,恨不得搂着孙子陪他一块落泪了。 “爷,爷爷,奶,奶奶让我叫,叫你带叔叔,回,回家吃饭!” 小家伙儿脸上还带着豆大的晶莹泪珠,虽然断断续续,磕磕巴巴的,可总算是把话给说清楚了。 “好,好,我大孙子是真的长大了啊!都会跑这么远来叫爷爷吃饭啦?” 老爷子那叫一个激动啊!大孙子亲自从家里跑过来叫他吃饭,人生第一次经历这事的他恨不得嗖的一下就飞到家里,大吃特吃一顿。 他的心情李伟注定是理解不了的,看着老爷子突然间就热泪盈眶的搂着小男孩,大孙子,小心肝,小宝贝儿的一通亲啊! 小家伙被爷爷这么一弄给弄得很不好意思,尤其是有一个叔叔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他的时候,小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小家伙内心还挺敏感啊! 李伟想到这里,冲着小家伙做了个鬼脸。伸着舌头,两只手扒着眼角,使劲的拉长眼镜,看起来不仅不可怕,还有那么点搞笑。 小家伙儿看到李伟这样子,先是一愣,然后呵呵的就笑了起来。一边笑,还一边学着李伟的样子,对着李伟做起了鬼脸。 “大孙子,你在干嘛呢?” 正处于激动和自责中的老李注意到孙子的反常,刚一回头,就看到大孙子扒拉着眼睛,吐着舌头的模样。 小家伙儿看看李伟,又看看爷爷,歪着脑袋想了想,突然出人意料的对着他爷爷又做起了鬼脸。 老爷子心思钻得快,一琢磨就知道哄好大孙子肯定跟李伟有关系。抬头看了一眼李伟,却发现人家正低着脑袋系鞋带呢! 一个大大的白眼丢过去,却没想到正好让他孙子看了个正着。于是乎,正处于“好学”阶段的小家伙儿立刻就是一个可爱的大白眼丢向他爷爷。 小家伙的可爱模样让李明光哭笑不得,嗔怪的瞪了一眼他大孙子,双手一搂他小小的身子,同时腿部用力,一下子就抱着小家伙儿站了起来。 “李伟啊,这是我孙子,李大山。” 还没等他说完呢,自来熟,和李伟一点认生的李大山小同学就急切地开口来了一句:“我还有一个名字叫豆豆。” “呦!看来这孩子跟您有缘啊,平时见到陌生人可都是躲得远远的,这么主动的把自己名字告诉别人还是第一次呢!” 对于大孙子的进步,老村长那叫一个心情愉悦啊!只可惜,事实根本不是他想的那个样子。 “坏爷爷,不要打断豆豆的话!” 小家伙儿对于自己爷爷在自己花还没说完的时候就打断自己,很是不满。撅着小嘴,然后一个大大的白眼让老爷子倍感无奈。 你个小兔崽子倒是会活学活用啊!刚看了我做了一遍,现在就用到你爷爷我身上了,太聪明了! 被人家丢了个白眼,还心甘情愿地夸赞人家真聪明。不是老爷子天生犯贱,而是对于孩子的每一个进步,作为爷爷,他都是发自内心的感到高兴。 “好,好,是爷爷不好,爷爷不说了,听我大孙子说。” 对于爷爷这么上道,李大山小同学很是满意。于是一个大大的笑脸就作为奖励,给了李明光老同志。 “叔叔,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啊?” 李伟饶有兴趣的眼前这个粉雕玉琢,白白净净的小男孩,对于缘分忽然就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 “叔叔啊?叔叔叫李伟。” “哦!叔叔是从外面来的吗?和陆叔叔一样?” “不是啦,叔叔是从大山里来的,就是那边的大山,要翻过好好高好高的几座大山才能到叔叔家,跟你陆叔叔可不一样的。” 豆豆听到李伟这么说,瞬间就开始眼睛放光的死死盯着李伟。 “哇!好酷啊!叔叔,叔叔,你家里有枪吗?我同学小庄他爸就有枪,小庄说他爸每个星期都会带他去山里玩枪的。” “呵呵,叔叔家里有好多呢!” 李伟想到山洞里哪些枪械兵器,觉得应当当得起一个好多的形容词吧! “好多是多少呢?有十个吗?” 说着,小家伙还伸出两只手,冲着李伟示意了一下。小家伙儿在幼儿园刚学到从一到十的数字,十个在他的心目中就是很多了。 “嗯,有,有!” 李伟忙不迭的点头,别说十把,十个一百把也绰绰有余啊!数量多的,一个型号的枪都不止十把。 “哇!叔叔,你好厉害啊!你家里有那么多枪,你会打手枪吗?” “噗——” 看着小家伙一脸无辜的看着自己,连李明光都摸不着头脑,满脸疑惑地看着自己,李伟大概明白了,可能打手枪这个梗在这个世界还没开始流行吧? ------------ 第二十一章熊孩子二三事 打手枪这个梗李伟是不打算给这个世界的人科普了,还是不要让那个世界的一些特殊说法污染这个“纯洁”的世界了。哪怕是李明光这个小老头追在他屁股后头问个没完。 当然,主要是让人直到打手枪的含义,自己就太尴尬了有没有? 也许,李伟和小家伙儿豆豆的确有缘。这不,才刚走到一楼,小家伙儿就心甘情愿地把他最心爱的小伙伴,一只名叫小黑的半大小土狗很大方的让李伟抱抱。 这一幕,看的李明光这个当爷爷都眼气的很。要知道平时只要这小子在跟前,别人摸一下他那只宝贝狗他都得掉下二两金豆子来! “这是我们本地的土狗和狼,还有不知道什么狗的野狗杂交出来的品种。除了我们村,外边根本没有。” 看到李伟伸手摸着小狗,一脸喜爱的样子,李明光拉着脸给他解释道。自己这个正牌爷爷都没享受过这待遇,他当然吃醋了! “你要是喜欢,回头我帮你看看那谁家的大狗下崽了没,到时候给你留两只。” 说到这里,李明光的话就多了。对于村里这种特殊品种的狗,他可是有着说不完的话题,那可是村子里骄傲呢! 这种狗小时候机灵可爱,长大后凶猛异常,单独外出就敢和野猪搏斗厮杀,并且还能不落下风,往往都是最后的胜利者。 最令人叫绝的就是,这狗的智商相对其他品种来说极高。而且一旦认主,对于主人极度忠诚,比之那些被吹捧的天花乱坠的世界名狗品种只高不低。 也正因为这样,这种狗没少被外来人带到山外或者其他国家,可惜,只要一离开这片大山,狗狗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智商都直线下降,大部分连成活都很困难。 可以说,这种被命名为看山犬的狗狗,那就是靠山屯独有的!如今,早就成为了村里的吉祥物或者图腾一般的存在了。 “有专家专门过来研究过,说是这种狗拥有远古祖先恐狼的基因,那可是身长超过十米,身高可达三米的庞然大物。因此,看山全大多成年后同样体型巨大。” 说到这里,李明光兴奋了。 “我们这种狗,小时候刚出生的时候也就巴掌大小。可是一个月后体重大都就能超过十公斤,一年后绝对超过三十公斤。真正成年后,身高可达一米,从鼻子到尾巴能有两米左右,体重最高更是能达到恐怖的一百多斤!” 一百多斤的狗而已,真是少见多怪!李伟一下子想到了那条叫“巨人乔治”的大丹犬,那可是超过二百二十斤的真正的大家伙!绝对是小牛犊子级别的,看着就让人心生畏惧。 当然了,这个世界还有没有丹麦大丹犬都不一定呢!何况,大丹犬性格温和,和眼前这种性格凶猛好斗,整天在大山里和野猪,老虎单打独斗的看山犬根本没法比。 “嗯,成,回头给我留两只,最好是一公一母。我带回山里去试试,看看在我们那里能不能养活了!” “叔叔,叔叔,我知道,我知道!” 豆豆似乎听明白了爷爷和叔叔谈话的意思,于是高举着双手,连蹦带跳的喊叫着,小脸上全是因为能够帮到大人的兴奋和激动。 “哦?你知道哪有这种狗狗?” “嗯!” 豆豆的小脑袋直点,那脖子摇的,就跟加装了电动小马达一般。没过多久,小家伙脚下就开始踉跄了。 醉拳耍起来! 这要是动作大了,把脖子颈椎骨给晃悠折了可就麻烦大了! 原本在旁边看着的李明光看到这里,吓的他赶紧上前两步,一伸手就捂住了豆豆的脑袋和脖子,不让他再胡乱摇头了。 老人家心有余悸的擦了一把冷汗,再次看向豆豆的目光就有点不善了。这混小子,动作那么大干吗? 一抬头就正好看到李伟一脸焦急和疑惑的看着豆豆,显然也是在为了豆豆刚才的举动担心和害怕呢。 “这小子自从在电视里看到过一些没羞没臊的年轻人在迪厅的时候这么跳过,他就记住了。” 说到这里,李明光看看犹自不忿的大孙子,上次就是这样,摇头晃屁股的速度太快,没一会儿直接把自己给整晕了! 躺在地上昏迷不醒,被家人发现的时候,吓得全家人都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奶奶和他妈更是当时就吓得哭出来了。 等到了医院,刚到门口,还没等把他从车上抱下来呢,这熊孩子自己就醒过来了,然后就跟没事人一样,自己爬楼梯跑到了三楼的专家门诊办公室。 “小家伙,你怎么倒地上的?之前都做什么啦?” 检查了一大堆项目,全身都检查了个遍之后,那位老专家也傻眼了!这熊孩子没毛病啊?要说有异常的话,那也是各项数据普遍比同龄孩子要好的多! 无论是身体发育还是智力发育,语言能力等等多方面,都比同龄的孩子高出一大截!换句话说,这小子可能就是个天才啊! 豆豆倒是不发怵,面对穿着白大褂的,脖子上套着一副听诊器,能吓哭百分之八十的小孩子的老医生爷爷,那叫一个侃侃而谈啊! 一时间,绝对是惊掉了无数人的眼球,给李明光涨了大脸了! “我看到电视上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就是这么跳舞的,我就学了。跳了一会儿,然后我就好难受,头疼,想吐,后来就摔在地上了。就是这样的…” 说着说着,小家伙就又开始点头了,而且大概是因为之前那次算是练过了,现在熟练了,比之前速度更快了! 打桩机!绝壁电动打桩机! 眼看着豆豆点着脑袋,没一会儿就开始头晕了,就跟喝多了酒一般,开始横行霸道起来。老医生无奈的看了一眼同样震惊的李明光老爷子,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俩老头对视一眼,苦笑一下,惊讶的目光中充满了无奈! 熊孩子的世界,搞不懂啊! 生平第一次被他爸打了两巴掌,搂着他妈脖子哇哇大哭的豆豆,任凭他奶奶怎么哄逗,那委屈的让人心疼的豆大的泪珠就是停不下来! 不过,自从挨了那两巴掌以后,这小子倒是再也不敢这么做了!连带着每次见到他爸就跟老鼠见猫一般,躲得远远的。 从此,原本在家里无法无天的混小子,小皇帝,就有了一个能够彻底压制他的存在。无疑,这让负责照顾他的两位老人家省心多了! “那豆豆能帮叔叔要两只吗?叔叔可以掏钱的哦?” “不用掏钱!” 小家伙小手一挥,很有气势的仰着小脑袋斜瞪着李伟,现学现会的又翻了个大白眼。对于他这个虽然认识不久,但是很谈得来的叔叔这么不相信自己的实力,很是不满。 “跟我来!” 说完,小家伙儿转身就跑。那只叫小黑的仅仅三个月的看山犬一看,立刻舍弃了李伟,撒腿追上小主人,伴在他左右前后,犹如卫兵一般! 李伟眼热啊!这狗太牛了有没有?要知道豆豆的这条看山犬才多大啊,不到三个月呢!对于寿命普遍可以达到三十岁(平行世界,各位别较真啊)的看山犬来说,他还是个婴儿呢! “叔叔,叔叔,快来啊!快跟着我!” 豆豆的身影在前方一条街道的拐角处,挥舞着小手使劲儿的摇着,稚嫩的童音传遍四野,让人不自觉的就感到烦躁的心情安静下来。 李伟笑着看向豆豆这个活泼好动的小不点儿,答应一声,脚下不自觉的就加快了。惹得在他们身后的老村长李明光连声叮嘱:“慢点,你们都慢点!” 可惜,他这个孙子明显就是叛逆期提前了。和很多小孩子一样,你越是不让他干什么,他越是要这么做! “爷爷,爷爷,你快点啊!快点来追我啊!” 穿过这个街道口,来到了靠山屯的“一环”。这是一条双向四车道的柏油路,作为这个一个山里村子的环山路来说,连李伟都觉得,有点太奢侈了! 就在这时,一直跟着豆豆跑在前面的小黑似乎发现了什么,忽然停下身子,低沉的嗥叫一声,突然加速斜着冲向路边的树林。 眨眼之间,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 第二十二章熊孩子二三事续 小黑冲出去之后,豆豆愣了一会儿,然后冲着小黑钻进的丛林的方向,着急地大喊起来。 “小黑,小黑回来!你快回来啊!” “小黑,你又耍赖先跑了!” “再不回来,我就不和你好了,也不给你肉骨头吃啦啊!” “汪汪,汪汪汪。” 远处的山林里,传来几声小黑的叫声,似乎是在回应着小主人。只是李伟并不懂狗语这门外语,所以很听不懂它到底在表达些什么。 “臭小黑,你又光顾自己玩,不顾你的小伙伴了!哼,看下次我还喂你好吃的不。我上次还把爷爷的酒偷偷给你喝了呢,坏小黑,以后再也不和你好了!” “扑哧——” 因为怕出事,紧跟在豆豆身后李伟自然听到小家伙儿的毫无顾忌的童言,直接就笑喷了。他只是一只狗而已,你还真以为是你的小伙伴啊? 这小孩子就是有意思啊,也不知道将来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也这样,既可爱又常常气的让你感到欲哭无泪呢?也许那就是人们常说的,一种渴望的烦恼吧? 没有孩子的家庭,终究是不完整的,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对父母,对自己,甚至是对于整个人类社会。 “豆豆,你慢点!慢点!你看看刚才差点就摔倒了,可把你爷爷和我吓坏了!你说说,要是摔个跟头磕掉了门牙,那你这帅气的小脸得多难看啊?” 李伟故作一脸严肃的说完,盯着豆豆看了两眼,就忍不住又笑了起来。这小屁孩儿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只见豆豆呲牙咧嘴的,甚至一只手扯着自己的嘴唇,另一只手摸着自己嘴里的牙齿。直到把嘴里的牙齿都摸了一遍,这才长出一口气。 “才不会呢!豆豆都是大孩子了!就算跌了跟头,也磕不掉牙的!你看,你看,我的牙齿多好,多硬!” 一边说着,小家伙一边仰着小脑袋,满是渴望和担忧的看着李伟。嘴上说着不怕,其实心里已经害怕了,只是死鸭子嘴硬而已罢了。 “要不咱们跌个跟头试一下,看看你会不会摔掉大门牙?”李伟促狭地笑着地逗弄着这个可爱的小家伙儿,同时等待着李明光的到来。 “我才不傻呢?” 小家伙儿倒是聪明,根本不上当。而是很是不满的瞥了一眼李伟,似乎在说你可别想骗我,我才不会上你的当呢!跌倒了,要是磕破了膝盖可是很疼的! 就在这时,紧赶慢赶的李明光气喘吁吁的跟上来。还没等他站稳喘口气,刚刚跑出去没多久的小黑就得意洋洋地叼着一只像鸟又像鸡的玩意儿昂首挺胸的跑了过来。 径直来到李伟身边,嘴一张,那玩意儿就掉到李伟的脚边。小黑看着李伟,眼睛,鼻子,嘴,满是笑意和渴望,就如同刚刚还渴望得到大人认同的豆豆一般无二。 “豆豆真是个好样的!” 说完,李伟蹲下身子摸了摸小黑的头和脖子上的毛,舒服的小黑干脆眯起眼睛,靠在李伟腿边,一动不动的任由他轻轻的抚摸着自己。 “飞龙?” 李明光看了一眼就叫出了那东西的名字,李伟一听立刻就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皇家贡品的飞龙啊? 飞龙,东北特产,也叫飞龙鸟,民间称之为树鸡,榛鸡。体形很像鸽子,但是更像鸡,一般体重都有半斤左右。 飞龙前胸肌很大,胫骨长而且弯曲,犹如传说中的龙骨。腿短还有羽毛,爪子有鳞片,也像是传说中的龙爪,所以民间就叫它飞龙。 其大多栖息在松树桦树混交林或者茂密的灌木丛里,一般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犹如鸳鸯鸟一般,素有“林中鸳鸯”的美称。 传说,飞龙鸟原本是王母娘娘坐下的神鸟,封号飞龙侍者。其身体苍黄,花斑长尾,红腿红脚,长着六个脑袋。 据说,当初王母娘娘刚刚修炼有成,却性情残暴,爱好血食。 某天,见到从王母殿前经过的身材娇小,却十分精神的飞龙侍者,暗暗口齿生津,十分的渴望吞吃了飞龙。 于是,王母便召见飞龙侍者,就在她准备下口的时候,飞龙对西王母说:“我还有一事未了,能不能让我了却心愿。” “昔日,东海龙王送我一颗琉璃心,告诉我五百年后可以凭此修成正果。后天就是五百年期限的最后一天,不若您让我先了却心愿,待我修炼有成再吞吃于我,岂不是大大增加您的神力吗?” 西王母闻听大喜,再对飞龙鸟一番赞赏之后,放了飞龙鸟回去了却心愿。只等两日后,坐享美味。 再说飞龙鸟,回到自己的洞府之后,立刻封闭洞府,然后趁夜离开天庭,直奔遥远的北方飞去。 直到第三日,西王母等不来飞龙鸟,掐指一算,立刻火冒三丈。马上就命令一名叫夏后开的神仙去抓拿飞龙鸟。 这夏后开耳朵上挂着两条毒蛇,坐着两条龙拉的战车,循着飞龙鸟逃跑的方向就追了下去。 飞龙鸟飞不过夏后开的两条飞龙,眼看就要被追上。情急之下一头扎到雪地里,只留一个尾巴留在外面。 夏后开追都此地,忽然没了飞龙鸟的气味,仔细一看你便发现了暴露在外的飞龙鸟的尾巴便以为他已经冻死在了这苦寒之地。 心中不忍,就斩下飞龙鸟的五个脑袋,连同那长长的尾巴,一起带回去向西王母交差。并告诉西王母,剩下的那个脑袋被一只鹰叼走了,从而给飞龙鸟留下了一条活路。 可是因为失去了五个脑袋,飞龙鸟也就失去了往日的灵性和法力,成为了凡间一只普通的鸟类。飞龙鸟就此在北方的山林中繁衍开来,一直到不知多少年后,一位叫李金镛的矿主带人来到这里淘金。 这一日,其下属一人突发疾病,李金镛一向体恤下属,就抽空前来探望。下属一见领导来探望,便让朋友上山打些野味回来招待领导。 不想菜都上齐了,偏偏少了一个汤。那怎么行啊?他那朋友灵机一动,拿了弓箭来到屋外,四下一扫量,随手一箭射下一只肥硕的飞龙鸟,请人做了汤端了上来。 李金镛一尝之下,拍案叫绝。众人纷纷品尝,无一不觉得美味异常。从此,飞龙鸟变成为当地特色美味之一。每每有贵客登门,飞龙汤那是必须要有的大菜! 后来,有人替换李金镛接管金矿,闻听有此美味,便将飞龙鸟作为贡品连同开采出来的金子一通送到京城,送给慈溪太后品尝。 慈溪太后老佛爷尝到飞龙汤之后,感觉满嘴生鲜,美味无比,顿时就凤颜大悦,重重嘉奖了此人。 从此,飞龙鸟就成了年年上供的贡品,扬名大江南北,一直风靡到后世差点被人类吃到灭绝。 这玩意儿绝对是极品好食材,味道及其鲜美,用肉吊汤味道鲜美异常,让人吃过一次就久久无法忘怀,回味无穷。 只不过,这个世界里可没有发迹于此的那个辫子朝,所以飞龙就成了北方苦寒之地的当地人的一道特色佳肴,并没有被广大饕餮食客所熟知。 另外,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背靠大片的原始森林,并不缺乏肉食。山林里有野猪,野羊,狗熊,狼,老虎,各种鹿,谁稀的吃这种没啥肉的玩意儿啊? “怎么,你喜欢吃这玩意儿?” 对于李明光老村长的话,李伟只是点点头,他这会儿全部心思都在研究刚从小黑嘴里接过来的这只被咬断了脖子的飞龙。 不是说这玩意儿胆小,一有风吹草动的就会提前逃之夭夭吗?怎么被一只刚刚脱离了小奶狗范畴的小家伙这么轻易就干掉啦? 最后也没想出什么能够有说服力的理由,李伟想当然的认为这都是看山犬天生的基因遗传下来的身体素质和捕猎本领的缘故,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吗! “这东西,只能烧汤,味道还算不错。不过吃肉还得是鹿肉,比什么猪肉,牛羊肉什么的都嫩,都香,要好吃多了!” 李明光点指着李伟手里拎着的飞龙说道,对于他的话,李伟可没放在心里,此时他就是一门心思的想着赶紧找个地好好尝尝这种据说肉质鲜美无比的玩意儿。 “你要是喜欢这玩意儿,回头我在村里广播一下,让闲着的进山给你多弄点。咱这山里多的是这玩意儿,平时大家伙儿都没人愿意吃,没啥肉。” 李明光啪嗒吧嗒嘴,似乎在回味以前吃过的某到美味佳肴。看他那一脸回味的样子,李伟都不想打破他的“美好回忆”。 可惜—— “爷爷,你怎么老是发呆啊?要不我打电话给你儿子,让他带你去医院打针吧?” 李明光哭笑不得的看着一脸担心的盯着自己的大孙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解释这件事里的个中缘由了。 ------------ 第二十三章下蛋的*** “我们这是去哪啊?” 走在村子里,豆豆和小黑你追我赶的跑在前头带路,李伟紧跟在他们身后,扭着脑袋问身边的李明光。 “呵呵,这小家伙儿每天起来就在村里跑,不饿了都不回家。说起来,村里有什么新鲜事,要比我这个村长还先知道。” 对于李明光答非所问的话,李伟没有着急。现在他已经不急着离开了,就在刚刚,他已经想清楚了。 给村里人探路,了解外面的世界,没必要亲自去外面的城市里生活一段时间。可能他很快就能适应那里的生活,但是对于从来没有出过村子的村民来说,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 毕竟之前那个世界,他所在的城市可是国际化的大都市,比之这个世界的城市丝毫不差,某些方面还要更现代化一些。 现代的联邦所处的科技水平,除了在军事方面之外,几乎其他的所有民用,尤其是通讯和网络科技方面,比之那个世界至少也有十多年的差距。 在那个年代,通过网络早就实现了全世界的无缝连接。通过一些聊天软件,你可以轻松的和远在万里之外的友人尽情的视频聊天。 可是在这个世界,连智能手机都还么有出现,甚至是彩屏和旋的手机都是刚刚出现在实验室里,还没有实现工业化大生产投放市场。 总体来说,李伟觉得,这个世界大概就是自己原来所处的那个世界的九十年代末期差不多的样子。 “叔叔,叔叔,你快点啊!马上就要到了!” 李伟闻声抬头看过去,豆豆在不远处双手叉腰,一脸嫌弃的正看着自己和他爷爷。而小黑也是应和着他的小主人,汪汪汪的叫了几声,似乎也在催促着自己。 “好啦,来啦,来啦,你慢点,别摔倒了哭鼻子!” “我才不会哭鼻子呢!小屁孩才哭鼻子,我都是能自己穿衣吃饭的大孩子了!上次,我膝盖都摔破皮了也没哭呢!” 小家伙儿一副你小瞧我了模样,很是不忿的瞪着李伟,同时充满了渴望的望了一眼他爷爷,希望他爷爷能给他作证,人家真的没哭的。 “是,是,我孙子是大孩子了,摔破皮了都不哭呢!” 李伟好笑的看着豆豆点点头,可能是表情有些不以为然,结果惹得一直仔细盯着他的豆豆不高兴了。 “我,我还会自己穿衣服!” “对,对!” 李明光太了解自己这个从小照看大的孙子里,于是赶紧一边给李伟打眼色,一边连声答应着。 “哼,人家去年就会自己吃饭了呢!小刚现在还要人喂饭呢!” “对,对!就是,我孙子最厉害了!” 豆豆淡淡的看了一眼他爷爷,然后一样小脑袋,小手背到身后,满是憧憬的看着李伟,希望能得到想象之中的夸赞。 “哦——” 李伟淡淡的来了这么一句,顿时就让豆豆急眼了! “我都会使筷子了!” “好啦,好啦,你最厉害行不行?赶紧的前头带路,咱们还得回家去吃饭呢!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你不饿啊?” 歪着小脑袋想了想,又看了一眼李伟,发现这个叔叔正手摸着肚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小家伙点点头,转身就又在前头带路小跑起来。 “小黑,你快点!” “汪汪,汪汪汪。” 又走了能有十来分钟,左拐右拐的这才来到一家村民门前。 很显然,这家的生活条件不是很好,相比村里靠近公路的那些新盖的高大漂亮的平房和楼房,这栋房子无疑就是丑小鸭般的存在。 房子用的还是青砖,不过倒是比那种更老式的土坯房强太多了。三间的青砖平房,外加一个房前能有一亩来的大院子。 围墙也是砖石结构,只是最多只有一米半的高度,以李伟一米七五的身高,不费什么劲儿就能将里面的情形看个一清二楚。 大略的扫了一眼,里面的情况就全部印在李伟脑海里。其中最是吸引他目光的就是一头如同小牛犊一般高大的大狗。 “嚯,我靠!这是狗还是牛犊啊!”李伟惊声叫道。 李明光倒是很是淡定,看着孙子带着小黑直接跑进敞开着大门的院子。他已经知道这是谁家了,笑呵呵地就领着李伟走了进去。 “这就是成年的看山犬,李明理是我们屯子里最好的猎人,要不是他媳妇一直有病,他家绝对是我们村里数一数二的富裕户。” “打猎这么赚钱?”李伟疑惑的问道。 “打猎?不,不,他家最赚钱的就是你看到这两只看山犬!” 李明光这么一说,李伟立刻恍然大悟。在他那个年代,靠着养狗卖宠物狗发家致富的可不在少数。 顶级名犬一只几千几万都是平常事,好的藏獒之类的名犬,几百万一只也是有的。而这种聪明,忠诚,健壮,凶猛,稀少的看山犬无疑要比自己那个世界的藏獒要贵重的多。 “明理,在家没?” 李明光没有贸然进入屋子,站在院子里就喊了起来。作为村里人,两只看山犬对他很熟悉,但是李伟就不一样了。 更何况,现在这狗可是正在哺乳期,最是护崽儿的时候,除了主人,一般人还是少招惹他们的好。 “是大哥来啦?” 还没见到人呢,一个略带嘶哑,充满了病态的声音就传了进来。 “这是明理媳妇儿,算起来还是我堂妹,是我二叔家的闺女。” 李明光解释了一句,就领着李伟绕了几步路,远离了两只虎视眈眈的大狗一段距离,准备进屋。 “大虎,妞妞,老实呆着啊!” 屋里的女主人的声音再次传来,令李伟极度惊奇的一幕发生了。两只大狗听到这声音,一只立刻缩回窝里,继续盯着大门口。 而另一只则是看了一眼李明光和李伟,嘴里呜呜叫了几声,然后冲他们摇摇尾巴和脑袋,带头钻进屋子。 “呵呵,大虎这是带咱们进屋呢!这畜生倒是忠心,这是担心咱们会对它主人不利呢!” 李伟已经无力吐槽了,这几乎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这尼玛还是狗吗?这智商,不会是产生了灵智,变为传说中的灵兽了吧? 跟着李明光走进屋子,李伟就发现豆豆已经爬到炕上,就坐在一个躺在炕上的女人身边,正双手捧着一个大苹果吃的欢快呢! 而小黑那小家伙则是趴在一只大篮子边上,满是柔情的看着篮子里的几个小家伙同类,不时的低吼几声,也不知道在聊什么。 “五只!好家伙,这要是全都能长大,你家可就牛大发了!”李明光两眼放光的盯着篮子里黑灰二色的五只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小家伙,啧啧称奇地说道。 一般来说,看山犬这种大型犬一次生两胎最为常见,三胎四胎那就是偶尔才能见到,至于五胎,几乎就是闻所未闻了。 “姑奶奶,就是这个叔叔想要狗狗。” 豆豆一句话,就让李伟赶到尴尬了。这家人明显生活的不是很好,这小狗也许就是他们家最大的财源吧?这玩意儿在外面可是价值不菲,随便一条小狗都足以换上一套一线城市的房子了。 更关键的是,自己刚出来,可没带多少钱。对于这种动则上百万的小家伙儿,可不是现在的他买得起的。 “按规矩来吧!” 女主人头都没抬,只是充满宠溺的看着啃苹果的豆豆,似乎对于那几只价格高昂的看山幼犬毫不在意。 “哎!就知道是这样!蕙芬啊,你说你们两口子这些年但凡……”说道这里,李明光眼圈一红,就有点说不下去了。 似乎不用看就知道李明光的表情一般,女主人依然笑眯眯地盯着豆豆,很是平淡的说道:“几百年了,都是这规矩。” 一句话让李明光叹了一口气,不过却没在多说什么。一转身,就准备给李伟解释一下,关于看山犬的规矩。 “姑姑,你家的***太厉害了,他们会下蛋呢!你看,豆豆的鸡鸡都不会下蛋!” “噗嗤——” 无论是李惠芬还是李伟,全都笑喷了!连李明光这个当爷爷的,也是笑的裂开了嘴,一会儿工夫,就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止都止不住。 “你们在笑什么!豆豆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啊——” 李惠芬一把把豆豆搂在怀里,冲着他那白嫩的小脸蛋就亲了好几口,臊的豆豆小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低着脑袋,使劲挣扎着,想要摆脱让他尴尬的的局面。 一边使劲的挣脱姑奶奶的魔爪,一边用另一只小手使劲儿的在脸上抹了几把并不存在的口水,小家伙儿眼睛一瞪,很是认真的说道: “姑奶奶,豆豆都是大孩子,不能和女人亲亲了!” 李惠芬一伸手,作势要搂豆豆,吓得他一骨碌爬起来就连打了三四个滚,逃离魔爪范围之后,毫不犹豫的趴着下了炕。 熟练的穿上鞋,又趴在炕沿上,笑呵呵的看着李惠芬。 “姑奶奶,你这回可抓不到豆豆了!” 说完,小脑袋一仰,那骄傲的小模样,让李伟都想把他搂在怀里好好亲两口。这小家伙儿真实太可爱了!特别是对于女性,这么可爱的小孩子,就犹如甜食,毛绒玩具一般,她们对此几乎是没有什么抵抗力的。 ------------ 第二十四章看山犬 小家伙红着脸跑了,李伟笑了一会儿就重新把目光投向了放在炕上的那个大篮子做成的狗窝,里面几只毛茸茸的小家伙儿互相依偎着挤在一起睡的正香呢。 刚才几个人那么吵闹,这几只小家伙也没有一丝醒过来的意思,依旧没心没肺地呼呼大睡着,眼皮和小鼻子不是耸动一下。看的李伟都想伸手摸一把再说其他。 可是,看着边上那只身高超过他腰部的大狗,不自觉的就把身子往后挪了挪。任谁对着这么大一只大狗,也得心生恐惧吧? 一米多高的身高,两米多长,强健有力的四肢,硕大的狗头,明晃晃的尖牙利齿,冒着凶光的眼神,吓人啊! 就这个模样,恐怕就能吓哭一片小孩吧?当然,豆豆那种熊孩子不算。这小家伙,恐怕看到这大狗的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自己也要有一只多威风啊! 似乎知道李伟在盯着他,那只叫虎子的大狗忽然一扭头看着李伟,仅仅一眼,原本不屑和凶狠的目光就变得温柔了很多。似乎问到了传承在他们记忆深处的印迹,一下子就变得友善了好多。 “汪汪,汪汪。” “你好啊!” 不自觉的,李伟感觉自己似乎真的听懂了这条叫虎子的大狗叫出来的意思,条件反射一般笑呵呵的回了一句。然后,惊人的一幕出现了! 虎子嘴一咧,眉毛向上,很明显的就看到脸上的表情变了。由凶狠,冷酷凶狠变为和善温柔,李伟第一时间就明白了,虎子那是在冲他笑呢! 虽然说实话,作为一只狗,和人类相比,它呲牙咧嘴地笑的真的很难看!但是这种表情出现在一只狗,还是一只如此大,如此凶狠的大狗身上,本身就是奇迹的代名词。 笑容是人们表达善意的表情,这句话扩散到整个动物界似乎也是一样的。他们虽然没有人类的智慧,但是他们也同样有喜有怒,只是很多时候都被他们的人类主人忽略掉了而已。 李明光和李惠芬看傻了!这可是成年的看山犬啊!公认的世界上最孤傲的狗,同时也是最忠诚的狗,对于除了主人之外的人类向来都是不屑一顾。 只见一人一狗打过招呼之后,虎子就突然两只前腿高举趴在李伟身上,如同是抱着他的腰撒娇一般,竟然还把那只大脑袋埋在李伟怀里。 李伟欣喜的伸手摸着虎子脖子上的毛发,他这才发现,虎子身上非常干净,和他以前见过的那些城里人养的经常洗澡的宠物狗相比,都丝毫不差。 想到这里,李伟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冷气。瞧着虎子这身板,加上他媳妇儿,两大家伙儿又是闲不住的,每天都要到附近的山林跑一圈的主。给它们俩洗澡,这工作量可不小啊! “看来你今天没白来啊!” 李明光笑呵呵的看着一脸兴奋的摸着虎子的李伟,高兴的说道。这看山犬可不同于一般的狗,一般人不管你有多少钱,如果得不到大狗的认同,也别想带走一只。 想要小狗,就需要得到大狗的认同,这是铁律!是自古传承下来的规矩! 因为看山犬的智商太高了,几乎等同于人类七八岁甚至十岁的小孩子,几乎从培育成功的那一刻开始,所有的主人都不会把他们当普通的狗看待。而是真正的把它们当作家庭的一员,享有自己家人一样的权利。 慢慢的这就成了几乎所有得到看山犬认同的历代主人共同遵守的一条铁律。想要狗,可以,但你首先得要得到狗狗自己的认同,否则一切免谈! 当然,也有人不信邪,认为天底下所有的人和事都应该围着他转。可是,几乎所有这么做的人,最终的结局无一不是失望而归。 也有人觉得自己有权有势还有钱,想要来硬强抢。结果这么干的人,不管你有多么大的权势和背景,无疑不是在无尽的悔恨中度过难熬的余生。 看山犬的忠诚,那是举世皆知的。即使是被外界的人领养,那些不适应的看山犬,有逃跑的,有绝食而死的,甚至有性子更烈的,还会自杀而亡!但是,没有一条狗是反噬主人的。 看山犬似乎天生就对人类有好感,从一开始,他们的基因中就已经被灌输了忠于人类,保护人类的使命,即使愤怒到自杀也不会去伤害人类。 更重要的是,除了靠山屯和附近这一片大山,那些狗几乎都丧失了生育能力,即使有个别的有了生育,那也和看山犬相差甚远。 有相关专业的研究者认为,看山犬对于环境的要求极为苛刻,一旦环境不适应,为了生存,也为了下一代的未来,他们就慢慢的拥有了这种神奇古怪的节育能力。 但是,这种能力并没有给看山犬造成什么负面影响,反而让它更加受到爱狗人士的追捧。一时间,看山犬几乎成为了所有爱狗人士的终极梦想,犹如自己那个世界曾经疯狂过的纯种藏獒一般。 可惜,这种狗天生的生育困难,没过五六年才能成功受孕一次,而且小狗的成活率相对于其他犬种,也是低的可怜。 “看看你的缘分吧?” 李明光眼热不已的看着那几只小家伙儿,这会儿他们已经睁开眼睛了。李伟正伸手逗弄着它们,而一旁的虎子对此则是熟视无睹。 李明光刚才满是惊讶地想要伸手也摸一下试试的时候,才发现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虎子还是虎子,看山犬还是看山犬。 不仅是虎子目露凶光的盯着他,就连那几只牙还长出来的小不点也一个比一个凶狠的努力支起身子,目光凶狠,呲牙咧嘴的冲着他不停的吼叫着。 “怎么讲?” 李伟回了一句,看着老村长一脸的不爽,好笑的回头冲着几个小家伙喊了一句:“好啦,好啦,都安静点儿!” 奇迹的一幕再次出现,无论是虎子还是它的几个孩子,听到李伟的话,几乎是瞬间就换了一副面孔。 虎子哼哼唧唧的看着李伟,也不知道在嘀咕什么。倒是那几只小家伙儿,楞了一下之后,立刻又变得活泼好动起来。 这个用两只前腿抱住李伟的手,小舌头使劲儿的添,来表达它的亲近之意;那个伸着腿使劲儿拨拉自己的兄弟,嘴里还哼唧着;更有两只活力十足的小家伙儿似乎想要逃离这个篮子做成的小窝,能力伸着两只前腿往篮筐边上趴。 可惜,其中一个小家伙个头太小,试了好几次都够不到。不过它倒是有股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韧劲儿,一次次跌倒在一次次的爬起来,看的李伟眼中精光闪烁。 另一个个头倒是大了一点,第一次就够到了篮筐的边缘,只是技术不好,可能是第一次做这种动作,刚想高兴的显摆两嗓子,就一个后仰摔回了篮筐里。 “哼哼哼……” 小家伙儿满是委屈的看着李伟,大大的,黑漆漆的眼睛里都开始有了一层雾气了,看的李伟是啧啧称奇。 这小家伙儿这是要成精吗? 不管心里怎么的惊讶,李伟面上不露声色。第一时间就伸手过去轻轻的抚摸着他光滑的如同缎子一般的绒毛,很快就让它安静下来,暂时忘记了忧伤,分红的小舌头使劲儿舔着李伟的手。 看到李伟这么受欢迎,李明光却皱着眉头叹了一口气。对于这些看山犬,他虽然没有亲自饲养过,可是生活习性等大概的情况还是知道一二的。 “唉,赶紧选吧,以后是死是活,那就得看你的运气了。” “什么意思?” 李伟大事不解的回头看着李明光,只是还不等李明光解释,躺在床上的李惠芬一边伸手抓出一只小家伙,一边很平谈的带着一点忧伤地对他说道: “看山犬这种狗好是好,可是一般五六年才能产一次胎。而且,不管是生了一个还是两个,三个,还是运气极好的四个五个,一般能长大成为看山犬的,都只有一个,能有两个的时候都少的可怜。” 听了他这话,李伟瞬间就像到了《动物世界》里那些野生动物残酷之极的生存法则,其中很多动物就有这种习惯。或是强壮的哥哥要死弟弟妹妹,或者是父母直接遗弃体弱的孩子。相比之下,看山犬这种很明显是遗传稳定性还不够的情况要好太多了。 “那要不干脆我就都养着吧,我想要是它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估计它们之间应该会互助友爱,好好相处的。”(两千二百字) ------------ 第二十五章缘分 “那要不干脆我就都养着吧,我想要是它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估计它们之间应该会互助友爱,好好相处的。” 说完,李伟认真的看着李惠芬。只是让他奇怪的是,李惠芬没有生气,也没有其他表情,就那么很淡然的点点头,一句话也没说。 “呵呵,是不是很奇怪?” 李明光笑呵呵地看着发愣的李伟,忽然觉得,这个主脉村里的村长还是挺可爱的,和他想象以及听说过的那些村长完全不一样。 在他印象里,那些来自主家村的村长,不论年纪大小都是一副不拘言笑,威严厚重的样子,就是一张口就是之乎者也来个老学究一般的人物也没什么奇怪的。 可是,这个年轻的过分的李伟,却完全就是出乎了他的岂料之外了。这一点,从一开始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 只是现在,他已经可以确定,李伟应该本性就是如此,并不是装出来如此的。似乎,这个年轻人和村里的那些年轻一辈也没什么两样的。 “这里面有什么说道吗?”李伟很认真的看着李明光问道,对于这个问题他也很重视。 “嗯!”李明光点点头,然后沉默了一会儿,又看看李惠芬这个妹子,看着她淡然的看着那几只小狗,叹了一口气。 “唉!我这妹子命苦啊!” 这么不着头不着脑的一句话,直接就让李伟懵了。这是什么意思?不是在说看山犬吗?怎么突然就歪楼扯到你妹子了?你这样不好吧? “看山犬,不是一般的狗,老辈人的传说中,它的出现是当初老祖宗并肩王突然献身带过来的。据说当时……” 当初,谁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并肩王隐居在此地大山深处之后,有一天突然领着四只大狗,六只小狗,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村里,径直找到村长和族老。 “这是看山犬,凶猛,忠诚,聪明,就送给你们作为守护这一方土地的助手吧!你找人来试试,看看谁是有缘人吧?” 对当时靠山屯的那任村长说完这句话,并肩王他老人家就离开了,留下这大小十只“大狗”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自己。 其中最大的那头,身高超过一米,体长接近二米半,当的是狗中的巨无霸。不用这狗出声,光是看一眼就能让人腿脚发颤,嗓子眼发紧了。 对于王爷的吩咐,村长不敢怠慢,马上就召集了所有村民来挑选有缘人。只是,当一大半村里人想尽办法勾引,逗弄,别说那几只大家伙儿,就是那些小家伙儿也对他们不理不睬的。 村长的心一下子都提到了嗓子眼,这要是没有一个人有缘人该怎么办啊?当时怎么就没有跟王爷他老人家问问清楚啊?现在可怎么办啊? 不提他心中焦急,眼睁睁地看着在场的所有村民都一个个的上千试探了一番。最坏的情况还是出现了,真的没有一个人能够得到看山犬的认同。 “怎么回事啊?” “王爷不可能无的放矢啊?可是咱们村子里的人都在这里啊?怎么就没有人能收服这些大狗啊?” “这要是能把这些大狗收服了,至少以后进山打猎完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了。” “可不是吗?看看那个头,看一眼我都觉得瘆得慌,太吓人了!” “要我说,恐怕一般的熊瞎子都不是这大狗的对手!” “熊瞎子哪算啥?只要小心一点,一点不难对付。” “就是,我觉得,这些大家伙儿一个就能横行山林,什么野猪,狼,老虎什么的,通通不是对手。” “这就是天生的猎狗,丛林的王者啊!”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村长却已经着急的出了一身的大汗,后背更是早就湿透了。目前这种情况,他该怎么和并肩王他老人家交代啊? “狗狗,大狗狗!” 一声嫩声嫩气孩童声音传入村长的耳朵里,就在他瞪着眼睛想要看看到底是谁家孩子这么大胆的时候,奇迹发生了。 “汪,汪汪,汪汪汪。” 一个幼小的男童,摇摇晃晃,穿过人群,跌跌撞撞地跑向那几只大狗。最令村长吃惊地还是那些大狗的表现,一下子就让欣喜若狂,差点没有扯着嗓子狂喊两声发泄一下心中的喜悦。 先是一只大狗叫了几声,然后,剩下的三只大狗一起又叫了几声,然后四只大狗就一起迈开大腿,脚步轻快但是速度却不慢的直奔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看到四只大狗冲向自己,不仅反常的没有任何害怕的意思,竟然还咯咯笑着,张开双臂迎了上去。所有的人的心一下子就都提到了嗓子眼,好几个反映快的已经提起脚,咬着牙准备拼着性命不要去把孩子救回来了。 忽然,众目睽睽之下,小家伙儿脚下一拌,身子一歪,眼看就要摔倒在地。这时候也已经注意到这一幕,暗自担心的村长又差点就惊叫出声。 可就在这时,就见原本还不紧不慢的跑着的四只大狗猛地加快速度,犹如四道闪电一般,瞬间就出现在了那个即将摔倒的小男孩的身边。 一只大狗出现在他身边,轻轻地让即将摔倒的男孩靠到它毛茸茸的身上,另一只大狗则是来到他身后,大嘴一伸,咬住了他背后的衣服,轻轻往后一拽。 最后两只则是一左一右的护卫着,狗眼中满是关心,似乎还有一种长辈对于晚辈的疼爱的神色,这让把这一切全都看在眼里的村长怀疑自己是不是迷糊了。 怎么可能,这可是狗,不是人! 可事实就在眼前,也由不得他不相信。不过一想到这是如同神仙下凡一般的王爷亲自交给他的作为守护村子之用,他就不再奇怪了。 任何事情,只要和并肩王他老人家有关,再稀奇的事情也不稀奇了。似乎,只要和他老人家有关的事情,都会非同一般的离奇和与众不同。 “大山!快回来!” 一声凄厉的叫喊,村长皱着眉头看过去。只见一妇女披头散发,脸色苍白,发疯一般想要冲出人群,从巨大的大狗嘴中救回自己的孩子。 “吵什么吵,你傻啊!看不出来你孩子就是那个有缘人吗?” 村长一声怒吼,顿时就让关心则乱,慌了神的妇女愣了一下,然后满是担心,小心翼翼的再次看向自己的孩子。只看了一眼,就又赶紧低下头,不敢再看。 之后瞬间,她就又抬起头,呆呆的,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幕,彻底傻眼了! 这回,不仅是那四条大狗,六只小狗也一个个的围在男孩周围,抱着腿,撒娇打滚,自己孩子正和它们玩的不亦乐乎。 而那四只大狗则是卧在他们四周,眼中满是恋爱的看着他们互相搂抱,扑击的玩耍着。只是,时不时的抬头看向四周时露出的凶狠眼神告诉所有人,它们可不是个头大一点的小白兔。 “那个孩子就是明理的祖辈,他那位祖宗几乎从小就是被那四只大狗养大的。四只大狗,六只小狗,是两家,其中一对大狗带着自己的孩子常年住在山林里,另一对则留在了村里。” 李伟听的津津有味,如果换一个场合,他都可能这只是一个传说,是个故事而已。可他心中明白,也许事实的真相当初就是如此的。 每任村长的日记,外家族谱中的大事记,还有村里私塾和后来的学校老师们,前赴后继所著的记录,都能证明这一点。只是,普通人很难看见罢了。 ------------ 第二十六章守护 李明理的那位祖先从小就是被看山犬照看大的,对于看山犬自然感情非同一般。况且看山犬对于他和他的家的帮助绝对是立竿见影的,从看护看山犬的第一天开始,他家里的野味就没有断过。 两只大狗几乎每天都会轮流进山一趟,然后野鸡,野兔,野山羊,野猪,傻狍子,野鹿之类的,只要是大山里有的野物,他们家里几乎都堆满了。 从那以后,照看好看山犬,就几乎成了他们家世代相传的唯一的工作。期间历经无数次的变故,看山犬一代代的繁育下来,到了如今虽然村里依旧是只能有两只大狗,可是在附近的山林里却已经繁衍成为一个不小的种群。 因为其天生的健壮,凶猛,勇敢,聪明,在靠山屯的这一片山林附近,看山犬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山林霸主。野狼,老虎,花豹,野猪,黑熊,没什么能够对它们产生威胁。 “这一家人和这看山犬的缘分是真的不浅啊!你知道吗?” 李明光两眼放光的看着那只叫虎子的大狗,满是羡慕的说道:“这几百年来,他们救助村里人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当然,村里人也救过不少次大狗它们,现在都说不清楚谁对谁的帮助更大一点了。” 随后老村长很平淡的讲述一件件人和狗和谐相处,互相帮助的故事。李伟眼前放佛浮现出一幕幕看山犬种群和这里人的类之间一次次彼此救护,帮助,欢快相处的画面。 “在族谱上记载着这么一件事,有一年山林里来了一群狼。狼群的狼王很狡猾,很凶残。每每村里人进山,只要遇上他们,几乎每次都要有人再也走不出大山了。” 李明光神情悲痛的讲述起族谱中记载的这件事情,很快,随着他的讲述,李伟仿佛穿越了时光,跟随这一群猎人走在茂密的丛林里,大笑着议论着此行的收获,憧憬着回村之后的大聚餐。 那群狼是很突然的出现在村子附近的山林里,第一次为人所知,是因为单独进山去打猎的村里一户猎人父子俩。 这父子俩进山打猎,走了大半天时间,原本到处都是的野鸡野兔竟然一只都没有发现。就在他们敏锐的意识到不对,准备结束这次打猎之旅,回村子的时候,变故发生了。 一阵骚动从林子深处传来,紧接着,一群野鸡就扑闪着翅膀冲了出来。 父子俩时救丧失了原有的警惕,看到这么多野鸡,顿时欣喜若狂。两人纷纷张弓搭箭,准备收获这天赐的猎物。一大群几十只的野鸡,对于箭术高超的父子二人来说,就是闭着眼睛也能射中目标了。 现在,考验他们的不是精准度,而是速度。速度越快,射出去的箭越多,也就意味着他们这次的收获越大。 一支,两支,三支,四支,五支……父子不停的张弓搭箭,一支支利箭犹如流星一般快速射出,很快地上就铺满了一地的有着漂亮羽毛的野鸡尸体。 等到那些命大的野鸡侥幸逃出了他们的视线,消失在阴暗茂密的山林深处之后,父子二人狂喜的对视一眼,然后很默契的开始一起收拾他们的战利品。 就在他们父子俩欣喜若狂地弯腰拾捡野鸡的时候,却没有发现,在山林中忽然出现了一双双闪着冰冷光芒的眼睛。 袭击,在父子俩最不经意,最没有警惕的时候发生了,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刚把一只野鸡身上的箭拔出来,抬头想看一眼儿子的父亲,刚一抬头,眼角的余光就发下了静悄悄围拢过来的狼群。脸上灿烂的笑容立刻就变为了惊恐,忍不住失声尖叫起来。 “有狼!” 狼,对于猎人来说,很多时候也没什么可怕的。相比于老虎,野猪,熊等战斗力强大,生命力也强大的生物来说,他们太脆弱了。 腰部,腿,脖子,眼睛,处处都是弱点,随便命中那一点,都足以让狼这种生物失去反抗的能力。 可是,如果是成群结队的狼,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如果,再有一头精明狡猾的狼王在背后指挥,那么狼群就成为了山林里最恐怖的存在。 天生的战术专家,加上严明的纪律,出色的潜伏能力和忍耐力了,锋利的爪牙,快速的奔袭速度,让狼群几乎在面对丛林里的任何生物时都毫不逊色。 这父子俩可以说还是很幸运的,至少在狼群还没有彻底合围他们的时候就被他们发现了狼群的踪迹,并且选择了最正确的应对方法。 “快跑!上树!快!” 父亲大吼一声,一边冲向儿子,一边扔掉手里的野鸡,另一手顺手抄起强弓,那支刚从野鸡身上拽下来的带血的箭几乎同时就搭到了弓铉上。 “嗖——” 一支利箭带着一流残影从儿子身边擦过,直接命中了他前方不远处,正在飞速奔袭而来的,跑在最前头的那头灰色的狼的嘴巴。 巨大的力量,加上锋利的铁质箭头直接从八九十米外的狼嘴里射入,从脖子上穿透而出。这一箭直接就射穿了它的气管和血管,当场就要了它的命。 眼看着那头已经死去的狼,因为惯性的缘故又继续奔跑了十几米才翻到在地,一动不动之后,父亲却时眉头紧锁,心中暗叫不妙。 因为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他已经发现了至少六只狼,更让他心胆俱裂的是,真实的数目只会比这更多。几乎每一秒都会又一只或两只狼从山林里钻出来,毫不停留地冲了过来。 “跑!快跑!回村叫人!” 一边说着,父亲连珠箭一支接着一支的迅速射出。强忍着巨大的酸痛,艰难的又一次射出一支利箭,终于为儿子打通了一条逃生的通道。 眼看着儿子已经冲出了包围圈,父子这才长出一口气。满是眷恋的看了一眼儿子的背影,他知道自己今天恐怕要交代在这里。被一群狼围住,又是这么一个环境里,很难有幸存的机会了。 这里距离村子实在是太远了,至少也要走大半天的时间。哪怕儿子以最快的速度回到村里,村里人再第一时间赶过来,恐怕那时,他们连自己的尸体都找不到了。 也许,剩下的只有一堆白骨而已! 忽然,一声巨大嘹亮的狼嚎声想起,让父亲最不希望看到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山林中忽然出现三匹狼,在狼嚎声响起之后,立刻呈品字形追着儿子的身影消失在茂密的山林里。 等到被撕咬的血肉模糊的儿子跌跌撞撞的跑回村里,然后村里紧急组织的救援队赶到事发现场,已经是五六个多小时之后的事情了。 在哪里没有发现父亲的踪迹,只有一副断裂的弓和几支折断的箭支,它们和那到处都是的斑斑血迹,无声的诉说着这里刚刚发生不久的那场惨烈无比的战事。 随后的几天里,村里先后组成了三支人数从十五人到二十人不等的精英猎狼小分队进入山林,寻找那群狼的踪迹。村里人不能白死,血债只能用血来洗刷!。 可惜,三只先后进入山林的队伍,在山林中转悠了三到五天不等。都呆烦了却依然没有关于狼群的总计野鸡野兔倒是收获了不少,甚至一支队伍还好运的收获了一只野猪。 可那群敢于袭击人类的狼群却是踪迹全无,就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众人只好无奈的收拾行装,准备暂时先返回村子休整一番再做打算。 没有找到并且消灭这只凶残的狼群,村子里的猎人都变得更加小心了。每次进入山林至少也要五六个人结伴,带上猎狗,全副武装才行。 可就在这种情况下,狼群突然再次出现,在一天夜里袭击了一队猎人的营地。虽然猎狗早早就发现并且狂叫着报警,可惜,反应的这队猎人还是出现了伤亡。 这次,狼群在狡猾凶狠的狼王更加隐蔽,趁着夜色,在凌晨时分悄悄接近猎人们的宿营地,然后快速发起迅猛的突袭。只一轮进攻之后,不看战果在人们反击之前消息在了漆黑的丛林里。 这一队,七个名猎人,三人重伤昏迷三人胳膊腿受伤。打退狼群之后,他们已经无力独自走出大山。无奈之下,只能由那名唯一没有受伤的猎人先行独自下山去村里搬救兵。 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就在那名完好无损的猎人的身影,刚刚消失在山林中没过多久,刚刚离去不到一个小时的狼群又再次出现了。 三名虽然清醒可是已经丧失了大半战斗力的猎人望着越来越近的狼犬,眼中满是绝望。 一想到自己即将被狼群撕咬成碎片,即将葬身狼腹,三人互相看了一眼,齐齐点头,然后满是留恋的望了一眼村子的方向,就纷纷操起护身的短兵器准备决死一战。 眼看一场惨剧就要发生了! 连山中的风都似乎被这一幕即将发生的餐具惊呆了,根本就忘记了张开风口袋。原本喧闹的丛林里也瞬间安静了下来即使最烦人的知了也闭上了嘴巴。 “汪汪汪!” “汪汪,汪汪汪。” 一阵狗叫声丛山林穿了出来,那叫声是哪么的底气十足,是哪么的无所畏惧,还有一丝似乎是怜悯或者担心,很快一条体形巨大的大狗的形象就开始在联邦境内热了起来。 “看山犬!” 两只巨大的大狗,带着三只略小一些的大狗很快就出现在欣喜若狂的三人视线里。 ------------ 第二十七章救命之恩 就在最危急的时刻,两只成年看山犬带着三只半大的小看山犬突然冲了出来,并且直接就冲向了被狼群围困的三个猎人成年看山犬威慑力十足,三只半大的也比普通成年狗还要高出一头,呲牙咧嘴的,照样很有威慑力。 似乎狼群吃过这些大狗的亏,一看到看山犬出现,立刻就骚动起来。哪怕狼王的嚎叫声越来越凄厉,依然止不住它们心中的恐惧。 原本凶恶的狼群遭到看山犬的冲击之后,几乎是瞬间就逃向两边,让看山犬们成功的和猎人们会合了。 “汪汪汪——” “嗷——”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似乎看山犬正在和狼王交流着什么,此起彼伏的狼嚎狗吠不断响起。虽然狼群没有散去,依旧围在四周,不过,几个幸存的猎人此时已经不再恐惧,满心喜悦的看着围在自己身边的那些大狗。 用人类完全听不懂的兽语交流了一阵之后,随着狼王一声凄厉之极的狼嚎,狼群开始小心翼翼地逼了上来。 不用说,这是谈判破裂。看着围上来的狼群和低头准备发起攻击的看山犬,三个猎人就暗自握紧了手中的武器。 是生是死,就看接下来的大战了!和之前十死无生的情况相比,有了这几只看山犬的帮助,熟知它们战斗力的猎人们知道,他们生还的希望以及无限的接近百分之百了! 没有人比这些猎人更清楚这些大狗的恐怖战斗力了,这些年里,他们和他们的祖辈已经无数次见识到过这些看山犬捕食,战斗的场景了。 不过,现在围困他们的狼群足足还有十一只,相比之下,看山犬只有五只,其中还有三只是未成年的半大狗,这场战斗,很明显的看山犬处于数量和实力上的劣势。 再不过加上三个拥有武器的人类,特别是其中一个腿部受伤,但是却手持强弓的猎人,胜利的天平无疑大幅度偏向了看山犬这边。 一场大战几乎是一触即发,幽暗的山林也感受到了这一切,似乎屏住了呼吸,静悄悄的,躲在暗中关注着这场即将到来的你死我活的战争。 “汪汪汪……” “汪汪,汪汪汪……” “汪汪汪,汪汪汪,汪。” 一阵狗吠声从四周由远及近,瞬间就打破了这紧张的气氛。很快,五六头大狗出现在了狼群的外围,慢慢踱着步子,不紧不慢,缓缓的靠近了狼群。 这些突然出现的几乎一只能顶三只狼的体形巨大的成年看山犬,一下子就让狼群骚动起来,有几只胆小的甚至已经夹起了尾巴在倒退了。 就在此时,狼王所在的方向也传来一阵异响,紧接着,一头长满了雪白毛发,比普通狼大了一圈的狼王出现了。仰天嗥叫一声,一双狼眼冰冷的注视着看山犬和它们保护的人类。 大战一触即发,可就在这时,狼王刚刚往前迈步,还没走几步呢,两只体型更加巨大的看山犬犬王也紧跟着现身了! 只见两只大狗几乎都有一米五的个头,从头到尾体长估计能有三米,粗壮有力的四肢交替迈出,步步紧逼的跟着狼王出现在猎人们的视野之中。 “犬王来了!” 猎人们一看到这两头巨大的大狗,立刻就长出了一口气。有这两只大家伙儿在,这些狼就是再多几头也伤不到他们。 犬王的恐怖那可是众所周知的,如果说,普通看山犬让那些生活在山林里的动物感到恐惧的话,那么面对犬王,它们就只剩下绝望了! 超大的体型,强壮有力的四肢,锋利无比的爪牙,灵活矫健的身形,更加聪明的头脑,这一切这些让看山犬犬王在这片山林成为了当之无愧的霸主。 “汪汪——” 当先的犬王大叫一声,然后后腿用力一蹬,前腿一弹,顿时就从原地跃起两米来高,带着风声就扑向了已经来到狼群外围的狼王。 寒光闪闪的牙齿和爪牙让人为之胆寒,甚至一般人根本都不敢和这只犬王对视一眼,就得老老实实的低着头,心里默念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原本很是高大英俊的白狼王,在犬王而且还是看山犬犬王面前,就显得太逊色了!无论是体型,力量,速度,还是头脑,都差的太远了。 所以,战斗的一开始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第一次碰撞,勇敢无畏的冲上来的白狼王就直接被看山犬犬王给撞飞了! 是真的撞飞了! 体重能有百十斤的白狼王也高高跃起,在空中和犬王撞到了一起。然后,直接就被巨大的撞击力硬生生撞断了腰部,还在空中的时候就已经惨叫一声丢掉了半条性命。 在空中飞了能有十三四米远,白狼王的尸体才噗通一声坠落,在满是落叶的地面砸出了一个足以掩埋它的深坑。 几乎同时,另一头犬王似乎早就看好了落点,在狼王落地的一瞬间就扑了过去,血盆大嘴毫不犹豫地就一口咬了过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头狼王就此毙命! “汪汪汪!” 犬王兴奋的大叫着,目光冰冷地扫视着四周那些已经吓坏了的野狼,宣示着自己和自己的种群在这片山林里的绝对霸主地位。 “汪汪汪!” “汪!汪汪汪!” “汪汪!汪汪!” 犬吠声此起彼伏,看山犬们齐声怒吼直接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在看山犬的叫喊声中,野狼群中终于有了第一个可耻的逃跑者。 占据优势的看山犬出奇的没有阻拦这头临阵脱逃的野狼,而是让开大路,任由它夹着尾巴逃之夭夭,很快就消失在茂密的丛林里。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看到那头野狼顺利的掏出包围圈,其它野狼也有样学样的,夹着尾巴,低着脑袋,灰溜溜地跑了。 犬王看都不看那些已经被吓破了胆的野狼一眼,昂着脑袋自顾自的来到三名重伤的猎人跟前,卧了下来。 大大的眼睛满是关切的看着三名猎人,似乎在担心他们的伤势一般,时不时的就会把目光定格在他们的伤口处。 “放心吧,死不了!” “汪汪汪!” 犬王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三个猎人大叫着,很奇怪的,还保持清醒的那三名猎人竟然很轻易地就听出了它要表达的意思。 “他们只是暂时睡一觉而已,等睡醒了就好了!” 犬王看了说话的人一眼,眼中很人性化的满是鄙视的意味。似乎对于此人这么糊弄自己感觉很不满,只是别有意味的一个眼神,倒也没有其它的动作。 “那个,那个他们现在还没事,我们的人已经去村里叫人来帮忙了,他们会没事的。” “汪汪汪!” 犬王没有理会此人,而是冲着四周的看山犬叫了几声。那些看山犬立刻就如同训练有素的军队一般,一部分继续在四周警惕的巡视着,另一部分则走上前来,卧在了犬王四周,默默的,担忧的看着那三名昏迷不醒的猎人。 等到从村里赶来的救援队到达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半小时以后了。三名伤势严重的村民在村中医生的紧急救治下,依然有一人落下了终身残疾,另外两人也在家里卧床养了将近一年才恢复过来。 幸运的是,这次遭遇狼群袭击,任何人都没有死,大家都活着回到了村里。 从这以后,看山犬在村里的地位越发的高了!特别是在那常年奔走在大山里的猎人之中,这些大狗在他们心中就是可以放心的把后背交给它的战友,地位非同一般。 ------------ 第二十八章追根溯源 “后来呢?” 李伟一边抚摸着一只小看山犬,一边好奇的问道。 “后来啊,山林人就立下了规矩,这些看山犬就是村里的特殊一员了。所以,我们这里从来没有人会想着靠卖掉他们的孩子来赚钱的。” 李伟咂咂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是谁跟自己说这狗一只都值上百万啊?现在又说从来没想过卖?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是不是在想我们从来没想过卖掉它们,靠他们发财,为什么还会有那么高的价格出来?” 老村长李明光一眼就看出了李伟内心的想法,笑呵呵的看着他,不等李伟张嘴,就给出了答案。 “那都是来过村里的一些有钱的爱狗的人炒作起来的,事实上,看山犬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这里,离开过这片山林。” 李伟瞪大了眼睛,他知道,李明光肯定还有下文呢。所以,他干脆闭嘴不言,静静地等待这他给自己解惑答疑。 “那些狗只不过是他们带来了山外的母狗,和看山犬配种之后产生的杂交狗中比较像看山犬的新狗种而已!” 这下,李伟就全都明白了。原来是有人故意炒作,推波助澜而已。就如同曾经被神化了藏獒一般。 事实上,纯种的藏獒很难在离开高原的环境之后,还能保持原有的特性不变的。不是退化了,就是杂交的血统不纯者。 看山犬大概也是如此而已,真正的纯种看山犬只存在于这片从来没有对外开放过的人迹罕至的山林和靠山屯。 李伟抱着装有小狗的篮子,和李明光一前一后走出大门,回头看了一眼依依不舍的两条大狗,微微一笑。 “放心吧,我会经常带他们过来看你们的。” “汪汪!汪汪!” “汪汪汪!” 告别了两只看山犬,李伟一边安抚这不安的小家伙儿,一边跟在李明光身后,听他讲述着靠山屯的历史和过往。 “看见这条河没有?” 李明光忽然指着身边这条穿村而过的小溪,语气严肃的说道。 这是一条宽度不超过半米的小河流,普遍深度都是二三十公分左右。只有偶尔的河段才会因为各种原因变深了许多。 虽然小溪不大,但是里面的生物却是十分的丰富。从各种水草和藻类植物,到凶猛的食肉鱼类,比如黑鱼! 这种张有锋利的牙齿的鱼类,专门以其他水生动植物为食,几乎每个养鱼户都知道,一个池塘如果混进一条黑鱼,那么这个池塘最好的结果也是大半的其它鱼类成为其腹中的美味佳肴。 “这条河可不简单!”说到这里,李明光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李伟,才继续说道:“据说,这条河就发源于山林深处的李家庄。” 李伟似乎没听到一般,自顾逗弄着那几只活泼的很的小家伙儿。这里面的事情,他当然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一条普通的小河沟而已,能有什么不普通的啊?嗯,说起来,好像比村里那条河宽了点,深了点,鱼虾水草少了点。 “现在,村里人很多人都高寿,从古以来,村里的七八十岁的老人就特别多,九十岁,一百岁的老人也不少见。” 李伟跟在李明光身后,只顾看着篮子里的几只小狗崽儿,至于那条河多么神奇,他根本不在乎。 再神奇能有我出现在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界还神奇吗?说起来,除了那位李氏先祖,复兴宋室的并肩王,自己的出现应该是这个世界最大的神奇之处了。 “前些天,一些城里旅游的人过来这边玩儿,吃过村子里的鱼虾河蟹之类的之后,觉得很好吃,干脆就请村里人帮忙捞一些带回去。” 李伟微笑着看着一只强壮一些的小家伙儿奋力的骑在一个瘦小的不知道是哥哥弟弟,还是姐姐妹妹的身上,用爪子使劲儿的按住人家,压得人家唧唧直叫唤,它自己却是咧着小嘴笑不停。 “那人本身就是做水产生意的,带着鱼虾回了城里,很有商业头脑的他,托了熟人直接就去了食品检验部门请他们帮忙化验一下。等到化验结果一出来,直接就把化验员给吓傻了!” 这回李伟终于有了点反应了,他抬头看了一眼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脚下却很熟练的走在回家路上的李明光,眼神很是意味深长。 这里面当然有秘密,只不过以前只有李家村的村长和族长两人知道。恐怕现在,这个秘密已经被越来越发达和强大的科技给破解了。 “据说,咱们这里的鱼虾的营养成份是外面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之多,不过,似乎离着咱们这里越远,营养成分越少,越是接近外界的水平。” 李伟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实际上,在没有人比他清楚这里面的弯弯儿绕了。这也更让他清楚的知道,恐怕外界的科技真的已经可以破解这个秘密了。 “基本上到军营那边,不管是鱼虾等水产还是水源,几乎和外面没啥区别了。顶多也就是水清点,鱼虾等水产干净点罢了!比起村里的,那是差的太远了!” 李明光说道这里,语气中充满了无比的自豪。只是抬头打眼一看李伟这小子,他差点没气的蹦起来。那小子根本没听自己说什么,这会儿正蹲在他身后几米远的地方津津有味地看两只小狗打架呢! “您继续说,我听着呢。接着说说那个化验结果的事。恐怕不仅仅是营养成份高的离谱这么简单吧?”正在帮两只调皮的小家伙儿调解矛盾的李伟心有预感一般突然抬头看着李明光,赶紧端正态度,很是认真的说道。 “唉!” 李明光长叹一声,决定还是不理会李伟那小子的好。自己刚才说的正在兴头上呢,还是爽完了再说其它的吧。 想到这里,李明光又眯起眼睛,一张嘴如同说评书艺人或者导游讲解员一般开始滔滔不绝的介绍起村里这条河水和里面水产的特殊之处。 原来,经过化验,这些水产中无一例外的都含有目前地球上从未发现的新物质。而经过反复实验,相关人员最终证明了这种物质的存在以及所拥有的逆天之处。 “长寿因子!” 李伟听到这四个字,身体明显一愣。再也顾不得打闹的小狗了,抬头看着李明光。可惜,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的李明光根本没发现李伟的异常。 长寿因子这玩意儿,一开始科研人员还以为机器或者认为操纵不当导致的错误呢。可是连着换了三个人,重复做了四五次化验之后,最终确定了这种神奇因子的存在。 这玩意儿,据说是含有可以直接作用于细胞的特殊营养物质。不仅能普遍增强细胞活力,还能恢复受损和坏死细胞活性,重新激活它们,促进细胞再生以达到防病治病,延缓衰老的目的。 经过三十多例动物实验,祸害了十几只小白鼠,大公鸡,小白兔之后,所有的实验体都有了极为明显的改变。身体变强装了,能吃能喝,个头也明显变大。 紧接着,某些得到消息的医学家激动了!很快就有人找上门来,迫不及待想要把这种神秘的长寿因子应用于某些现有治疗技术很难治愈的顽疾的治疗当中。 特别是因为因为身体衰老引起的各种疾病,像是老年痴呆症,心脑血管疾病,骨质疏松等等,这种神秘物质真的有效的话,对于这类疾病应该是由奇效的。 再说,这东西开发成保健品,都不用费什么功夫,只要把这种物质提取出来,然后稀释一下,那就是治病强身最好的保健品了。 ------------ 第二十九章 秀才遇到兵 比如,对于阿尔茨海默症,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年痴呆症。这是一种人上了年纪之后,随着身体中枢神经系统自然退化而引起的疾病。 可惜,经过这么多次的化验实验,那点东西早就被“糟蹋”光了。于是,那位水产商人被N多他惹不起的大人物催促着又赶紧跑到村里弄了一批回去。 不过,知道化验结果之后,这位精明的商人就留了心眼了。无论那些闻着味的商人还是那些为了名气的专家教授,都纷纷找上门来。 不管谁来,也不管来人怎么威逼利诱,打定主意,就是不松口。 他可不傻,当初他之所以找人化验一下,不就是为了能靠着这些东西赚点钱吗?他自己本身就是做水产生意的,有这么一个优质食材供应基地,想不发财都难啊? 想让他把这么一个发财的机会白白拱手让出去,别跟老子说什么为了全人类之类的屁话。从老子这里买材料你就不能拯救全人类了?骗鬼呢吧? 小心翼翼的坐飞机,火车,汽车,摩托车再倒汽车,转悠了三个省,绕了一大圈之后,他在确信没有被人的前提下,才再次回到靠山屯,高价收购了一大批水产当天就连夜赶了回去。 不过,老村长李光明也不傻,这才几天,这人就又跑回来专门收购这么多的水产。特别是指明就要那些鱼虾,河蟹,河蚌什么的,里面要是没有猫腻,说出去谁信啊? 反复追问无果,老村长干脆耍起无赖来,靠着自己在村里的威望,告诉村里人不准卖给他鱼虾。我就是耍无赖怎么的?那人被逼的没办法,这才从他嘴里掏出了实话。 这人叫张孟奇,来自石门市。祖籍却是南方粤省的,从十五六岁就跟着家里长辈经营水产生意。二十一岁,就独自来到了石门专门做名贵水产的生意。 如今年过四十,在水产这行业里摸爬滚打的也干了二十多年。对于水产品,特别是名贵品种,甭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就没有他不认识,不了解的。 可是第一次吃到靠山屯的老乡熬制的村里的鱼虾,作为一个水产商人,他就已经敏锐的意识到了这里面的商机。 别的不说,这个地道的味道就足以让他为此下大本钱。这种色香味俱佳的极品的水产,卖多少钱还是次要的,关键是能够打响自己的名气啊! 连着好几年,国内经济形势都是极好的。于是乎,一群暴发户成了众人羡慕嫉妒恨的存在。喝最贵的酒,吃最珍惜的食材,玩最漂亮的女人,那叫一个“潇洒”啊! 这年头,酒香也怕巷子深,没有名气的东西,再好也值不了多少钱!不过,是金子总是要发光的。 这不,他吃了一次就惦记上了靠山屯的极品鱼虾了。因为都是活水野生的,不管是鱼虾,还是螃蟹河蚌,甚至是一些当地村民都叫不上名字的小鱼,经过村民简陋的加工之后,都会变成让人难以忘怀的美味佳肴。 李明光知道自己都有啥本事,虽然知道村里的这些东西都是好东西,可是想要利益最大化,关键还是要靠人家专业人士。而且,李明光也不想大家伙儿为了赚钱而把祖宗留下的资源在这一代人的时候彻底败光了。 哪怕这些东西真的很值钱,可有时候的确是有很多东西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所以,李明光很有精明的把代收的活揽到了村委身上,规定了每个月只供货一次,数量还不能超过一百公斤才行。当然目前村里只给他供货,其他人暂不考虑。 这,下张孟奇也算是品尝到了当初那些追在它屁股后面的那些科研人员,还有大土豪们的心情了。 明明一条赚钱的路子已经都铺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可谁能想到关键时刻却突然刮起了西风!村长老李这老东西太精啦!很不愧是并肩王他老人家的后代子弟啊! 那位老人家可是财神的化身,自己这脑子肯定是抽风了!跟财神的后代做生意,还想坑人家一把,不是脑袋抽风了还能是什么?这就是班门弄斧,关公门前耍大刀啊! 想到这一点,张孟奇也突然恢复了他多年经商养出来的精明。自己可是和财神的后人合伙做生意了啊?这要是不好好利用一把,自己这几十年不是白混了吗? 一想到之前那些对自己威逼利诱的混蛋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那张肯定很“好看”的脸,张孟奇就如同三伏天吃了一大块冰镇西瓜一般,爽透了! 拉着货回到他所在的石门市,还没等他把货卸下来,闻讯而来的各路人马就把他给堵在了门口。于是乎,这老小子一副不堪其扰,十分不情愿的样子说道: “今天我就给你们交个底,这些水产的产地就是在靠山屯!” “靠山屯?什么地方?” “靠山屯在哪?” “哪个市哪个县的?” “等等,等等,我好像在哪听过这个地名?” 张孟奇看着这些外表焦急,内心却打着各自主意的混蛋,很是开心的笑了起来。 “行了,别吵吵了!靠山屯就是靠山屯,昨天我已经和村里签订了合同,独家购销权的合同。所以啊,你们就不用白费心了!” 爽完了,自然没心情再搭理他们。现在有靠山屯做靠山,他可不在乎眼前这些人。别说他们了,就是他们背后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人物,和靠山屯相比,依然不值一提。 当然,他不打算告诉任何人,他签的合同只是一年。等到明年,人家还会不会和他签合同,那还两说呢!主动权完全在人家靠山屯手里,他根本没有任何发言权。 “我靠!” “我知道了!” 有人同时大叫一声,然后再看向张孟奇的背影就有点畏畏缩缩了。想当初,自己可是亲自威胁过他的,现在他有了这么大的靠山,不会报复我吧? “傻啦?你倒是说话啊?” “对啊,到底是哪啊?” “有钱大家一起赚不好吗?” “傻逼!” 人群中传来这么一句,一下子就激起了众怒了。 “谁?” “谁呀?” “找死啊?” “有种你出来?” 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人家真的站出来了,还是大大方方的,一点躲藏的意思都没有,呵呵笑着与众人对视着。 “嘿嘿,是不是想打我?别着急,先听我说一句再说。” 好几个人已经攥紧了拳头,看着此人,怒目而视。不过听了那人的话,还是觉得先听听他怎么再说。 毕竟大伙儿都不是普通人,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主,就这么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起来,那就太丢人了! “靠山屯啊?想想财神他老人家。想到点什么没?如果我这么说你们都没能想到,那我真的是有点怀疑你们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 “靠山屯?” “财神?” 迷惑的眼神开始浮现在那些如今依旧没想到的人群中,直到有人一拍大腿,突然大喊了一声: “我靠,我知道了!” “真的是哪个靠山屯啊?” 靠山屯,那可是财神他老人家的后人,除了那个看不见,摸不着,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李家庄,靠山屯可是唯一一个可以确信的并肩王的后人聚集地。 虽然已经过去几百年,可是现如今,不管是谁上位,不管是皇室还是首相,议会,都不可能忘了那位已经传奇的王爷。 对于他的后人,历来的优待那是必须的。那一大片地方,大概能有几千平方公里,几乎就是属于并肩王和他后人的私人领地。 几百年的与世隔绝,这里几乎就成了联邦境内最后的一块处女地,真正的从来未被人类开发过的原始森林。 最近一些,已经有人开始大这片土地的主意了。只是消息曝光之后,在民众一片骂声中,相关部门不得不站出来否定这个消息的真实性。 财帛动人心,只是必须得有配套的财力,物力和权力背景,否则,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结果就是必然的了。 有些人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很清楚自己的斤两,从来不自己能力之外的事情。可有些人,就不是这样了。 对于靠山屯的考察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到来了。 张孟奇放出消息没过两个小时,第一支专业科考队就从距离这里几百公里之外的首都出发了。 由生物学家,农业专家和几名医学科研工作者组成的科考队,从首都出发后,一路马不停蹄的赶到了靠山屯。 结果,很可惜,他们连村口都没能进去,就备驻军远远地阻拦在了距离靠山屯还很远的第一道警戒哨卡。 “你们没有事先申请,没有通行证,所以,很抱歉,你们不能过去!” “我们是科考队,是来自京城各大大学的专家教授组成的科考队!耽误我们的大事,你一个小小的少尉能担当的起吗?” 一个年纪不大,顶多也就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一脸义愤填膺,似乎对于有人敢于阻拦自己还有些不敢相信。 一身戎装的少尉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这个过来考察还一身西装皮鞋,个头超过一米八,长的很是帅气的同龄人。 说实话,对于这种自我感觉这么良好,好像天老大地老二,他就应该是老三的家伙,他真的没什么话说。 可是他可以不在乎,他身后那些一个个白发苍苍的老专家,老教授却不行。虽然不知道里面到底有几个是有真才实学的,可最起码的尊重还是要给的。 “我再说一遍,前面就是军事警戒区,没有通行证,任何人都不得过去,这就是上级赋予我们的任务! 说完,少尉转身回到值班岗亭。而就在他转身之后,原本站在他身后持枪站立的两名士兵立刻就操起枪,枪口毫不犹豫地对准了那个还要上前理论的年轻人。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义愤填膺的他气呼呼地转身回去,添油加醋的一通述说。可惜,他预想到的画面没有出现,带队的领导一拍自己脑门,很干脆的转身就走了。 ------------ 第三十章长寿因子 因为反感他们的傲慢无礼,驻军方面根本没把他们要来的消息传递到下面的部队,更不用说更加牛叉,不好得罪的靠山屯方面了。 你不是牛吗?好啊,你继续牛呗,老子先谅你几天,看你能有什么办法?不就是几个被那些商人收买的砖家叫兽吗? 一个个牛逼哄哄的,要是真是有真本事的人,怎么可能实现没有得到上级的通知?少尉可不傻,实际上他精明着呢! 一般真要是隶属政府或者其他机构的正式科研机构过来,提前几天上级的通报就会下来,通知自己这些警卫部队做好准备了。 哪会像这次这些人一样,根本没人事先通报不说,连最起码的想要去靠山屯需要事先向军区递交申请的规定都不知道。 关键你还一副天老大你老二的牛逼哄哄的样子,要是好说好商量的,也不是不可以让你们过去。 以前那么多驴友,自驾游的过来,还不是简单检查,嘱咐一些注意事项之后就统统放行了吗? 要怪就怪那小子太不会做人,太瞧不起人,太自以为是了!真当咱们当兵的好欺负啊? 那些人倒是锲而不舍,虽然第一时间就递交上的申请书没有得到批复,但是他们还是没有放弃,直接在附近找了个住的地方一边等消息一边找熟人疏通关系。 可惜,好几天都过去了,一直没人能给他们一个确切的答复。直到皇家科学院即将组织大批专家专程来靠山屯考察的消息,这些人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踏上了归程。 既然人家皇家科学院的那些大能都要来了,他们这些人再留下来不走,恐怕最大的可能就是自取其辱了。 “那个什么皇家科学院的专家们什么时候过来?” 李伟问了一句,不过这人头都没抬一下,很显然,他此时的心思根本不在这里,相比那些科学家,他还是更关注这几只可爱的看山犬。 李明光愣了一下,看到李伟的模样,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好了。不过人家确实有这个资格,作为李家庄的村长,这个世界上能让他重视的人已经很少了。 并肩王他老人家虽然已经作古几百年,可是他虽然不再江湖,江湖却依然流传着他的传说。 作为他老人家的直系后代并且还是其直系后代聚集地所在的村子的村长,李伟的地位,在这个国家,甚至是这个世界都属于最顶层的那一部分了。 “申请书我看过,明天早上过来。怎么了?你有什么想法?” 李明光很感兴趣的问道,这是要是他这个李家庄的村长能够直接插手,那才是真正的板上钉钉子,妥妥的了。 别管你什么来头,有这位在后面给靠山屯背书当背景,全都不好使!很可能都不用他出头,就会有大批的人主动站出来帮忙摆平了。 这就是地位,关系的好处吧?几千年传承下来的传统,绝对是根深蒂固,不是你想改变就能改变的。 “您就把心放肚子里吧,我这次出来就是为了村子出世先探路的。你这样,你对外就说我是李氏产业的联络人,这次过来就是为了开发靠山屯,改变这里落后的状况的。” “中!” 李明光激动地喊了一声,走路的脚步都轻快了不少,脸上的笑容让他整个人似乎都年轻了十几岁一般。 靠山屯是当年老王爷亲自指定来负责大山里的那座庄子安全的,后来皇室为了保证他老人家的安全,直接派了一个加强团过来常驻。 后来,每届政府和皇室都会加派军队进驻这里,步兵团,装甲团,防空旅,直升机大队,航空兵师…… 数量越来越多,装备越来越先进,到了最后,甚至连国之重器的战略导弹部队都进驻了一个装备联邦最新式洲际弹道导弹的导弹旅。 原本作为保卫力量存在的这些军队,现在却成了靠山屯想要发展的最大障碍。毕竟这里可是有着为数不少的联邦最先进的武器装备的。 “那个,你能不能找人说说,把这里的驻军调走吧?这么多军人在这里,就是想要开发也不行啊?别的不说,到处都是军事禁区,你让人家过来玩都还得提心吊胆的,哪能玩的尽兴吗?” 对于李明光的这个请求,李伟一声不吭。实际上他对于自己这个村长到底能顶多大用,还真是心里没底。 毕竟几百年都过去了,就算并肩王那位老前辈的面子还在,可自己毕竟不是他老人家,只是老人家的子孙后代罢了,虽知道人家还卖不卖自己的面子啊? 看到李伟没吱声,李明光眼巴巴的看着他,最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原本兴奋的心情也又低落下来。 低着脑袋,一声不吭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还在琢磨着自己他自己知道的心事,眼中不时闪过一道精光。 这些李伟可以点都没注意,就算看到了也不会放在心里。虽然不知道外界那些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还会不会卖自己面子,可是对于自身的安全他却无比的确信的。 别的不说,只要往村里一躲,就目前这个世界的科技来说,哪怕再过几百年,也破解不了那个环境虚拟系统。 而破解不了环境虚拟系统,想要进入村子,那就是天方夜谭,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更牛叉的是,作为村长的李伟还知道一个目前只有他知道的大秘密。 这个黑科技的环境虚拟系统可不仅仅是表面这样仅仅起到伪装作用,其实这个系统真正的秘密却是一套几位先进的防护系统。 除了这个环境模拟系统,还有包括能量罩,环境调节,能源采集等等。当然,还有少不了的反击系统,包括很多堪称恐怖之极的目前人类都不敢想象的超级武器。 所以,李伟心里很有底气。在这个世界,他根本不用怕任何人,大不了往村里一躲,没人能够伤害自己。 事实上,李伟完全是多想了。哪怕李家庄避世隐居这么多年了,可外界一直都有关于这个村子的传说在流传着。 李家庄,这个名字在联邦民间的知名度可是相当的高!下到三岁小儿,上到百岁老叟,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对于那位传奇人物并肩王李济民,所有人都是由衷的发自心底的钦佩。对于这位创造出来的如今联邦几百年盛世的伟大人物,每一个人联邦人民都是发自内心的维护的。 “叔叔,叔叔,快点啊你们,我奶奶做的好吃的都凉了,不好吃了!” 豆豆的声音从前方传了过来,紧接着,一个小不点的身影就冲这边飞奔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兴奋的叫喊着,洪亮的嗓门让半个村子都听到了。 “叔叔,叔叔,我奶奶炖了一条大鱼!还做了最好吃的茄盒子还有压肉!” 李伟紧走几步迎了上来,放下手里的篮子,一伸手准备抱住一阵风似的小家伙儿。 眼看小家伙儿都到了跟前了,他正要抱住他呢。哪知道小家伙儿身子灵活的一转,让过李伟,跑到李伟刚放下的篮子边上,兴奋地逗弄起那几只小狗。 “小灰灰,你又挨欺负啦是不是,你告诉我是谁欺负你啦?我来帮你报仇!”说着小家伙儿等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扫其余四只小狗。 四只小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明白了豆豆的话,齐齐抬头看了一眼一脸愤怒的小家伙儿,有整齐划一的摇摇头,小尾巴摇的都快晃掉了。 “哼!又来这套,我豆豆大王可不吃你们这一套,你们甭想骗我啦!尤其是你小黄,你最调皮了!每次都是你仗着自己长的最壮欺负弟弟妹妹们!” “嗷嗷!” “汪汪汪!” “汪汪!汪汪!” “嗷——嗷嗷嗷!” 几只小狗一起喊叫起来,虽然声音还略显稚嫩,但是山林之王的气势依然有了那么一点样子了。 “好啦,别跟小狗瞎闹了,赶紧的起来回家吧!都几点啦,你不饿啊?” 李明光走过来,爱怜的拍拍这个从小就离开父母生活在自己身边的小孙子,故作生气的说道。 “哦!好的爷爷,我在说说它们,要不然他们下次还要欺负小灰灰的。” 说完,豆豆伸手挨个在几个小狗脑袋上点了下,惹得几个小家伙儿纷纷躺倒在篮子里,翻过身子,露出肚皮来表示亲近。 看着豆豆又跟几只小狗磨蹭了几句之后,这才在他爷爷的催促下,不情不愿的起身,眼睛还巴巴的看着篮子里的几只小狗。 “汪汪汪——” 远处传来一阵狗叫,一道黑影一阵风似的冲过来,直接在距离豆豆还有一米远的地方停住身形,伸着脖子和豆豆一起看着篮子里的几只小狗,目光中满是关爱。 与此同时,几百公里之外的京城,一座设施先进完善的实验室中,几个身穿白大褂的老人满是急切的看着忙碌的在电脑前操作的一个年轻人。 “怎么样?可以确定长寿因子的存在吗?” ------------ 第三十一章长寿因子续 “怎么样?真的有长寿因子吗?” “确信这种东西真的能让人长寿吗?” 年轻人回过头来,激动的脸色通红,浑身直哆嗦。可一张嘴,就让其他人紧跟着全都激动起来。尤其以一位满头白发,老年斑布满全身的老认为最。 “老师,通过我们反复对比,发现该样本明显可以促进细胞分裂,并增加细胞活力,有效清除自由基。还有……” “老师,您怎么啦?” “啊?张老犯病啦!” “快快,叫医生!” “快拿药!” “在张老衣兜里呢!” 一群人手忙脚乱的一通折腾,总算是从张老衣兜里找出了一小瓶药。拧开了,倒出几粒半透明的小药丸。 有人帮着强行掰开张老的嘴巴,就势把小药丸倒入他的嘴巴里。然后合上他嘴巴,就退到一旁心急如焚的看着人事不省的老爷子。 等了能有两、三分钟,老爷子苍白的脸色有了一丝红晕。可是紧闭的双眼没有一丝要睁开的样子,呼吸依旧很急促。就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来了,来了,医生来了!” “张老在哪?在哪?” “这里,在这里呢!” 很快,几位穿着几乎同样的白大褂的医生已经冲了进来。随即扫视了一下,然后就看到了被众人围着躺在地上的张老。 “都让开,让开,都围着干嘛?” 领头的一位男医生眉头一皱,喊了一句之后,分开中人走了上来。到了跟前,还没等他蹲下身子,就看到坐在地上抱着张老的那人惊喜的说道: “张老醒了!” “醒了,醒了!” “老天保佑啊!” 看着又涌上来的人群,男医生脸上一怒,刚要训斥他们,就看到刚睁开眼睛的张老微微颤抖的伸出手来,指着刚才通报结果的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也是个机灵的,赶紧蹲下来,让耳朵贴近老爷子的嘴巴,以便能够听见张老在说些什么。 “真,真的,的吗?” “是真的,张老,都是真的,可以说,那种元素就是一种细胞营养剂和活化剂,说他是长寿因子一点都没错。” 小伙子一点夲都没打,说出了张老最关心的事情之后,脸上闪过一丝犹豫。突然感觉有人拍了拍自己的手臂,小伙子一低头,发现是张老。 看着老人慈祥,充满了鼓励的目光,小伙子一下子就抛开了心中的顾虑,张嘴将自己心中的话说了出来。 “我们发现,这种物质对于恢复老化血管的弹性很有效。换句话说,就是……” 在场的除了那几个医生就是专门做医学研究的研究人员,小伙子的话没说完,大家就已经明白了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脑血栓,脑出血,高血压等很多血管疾病患者的福音很可能来了! 这些病一旦发病,几乎都是需要终身服药的。是药三分毒,这是连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长期服药,对人体的伤害那是不言而喻的。 尤其是那名刚刚赶到的医生,本身就是心脑血管,神经内科方面的专家,能够恢复老化血管弹性意味着什么,在场没有人比他更震惊的了。 “好,好,好!” 张老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激动之下,脸色一下子变得更差了,慌得那位男医生赶紧制止了张老,一招手就让人拿来担架。 一群人站在门口,看着载有张老的救护车鸣响着警笛飞驰而去,心中满满都是喜悦。 “哎!有了这个长寿因子,张老至少还能再多活十年!” “什么十年,我看二十年也不止!” “瞎说,五十年还差不多!” 众人这里满怀喜悦的议论着,这座基地医院急救医生赵国坤却很是慎重和严肃的看着面前紧闭双眼的张老。 张老,全名张荣富。出身农家,幼时家贫,他出生时,父亲特意为其取名荣富,寓意不言而明。 可惜,老爷子长大后并没有大富,但是却是大贵之人。以至于连皇室都会在每年春节的时候主动上门拜访。 学医的老爷子二十六岁大学毕业,之前的二十几年和普通人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很普通,很不惹人注意。 可是在大学毕业当年,顺利考取了本专业的研究生之后,他的命运轨迹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先是以优异的成绩研究生毕业,并且被导师推荐,从研究生变成了博士生。 读博士期间,一连在重要刊物发表论文三十多篇,其中几篇在基因学,几种传染病机理分析极有建树,甚至很多观点都是业界闻所未闻的。 轰动!老爷子因为这几篇论文一下子在医学界成为了热门人物,无数的公司和研究机构向他伸出了橄榄枝。 这老爷子面对任何人都眼热的优厚待遇熟视无睹,读完博士,出人意料的直接加入皇家科学院,成为了一名传染病专职科研人员。 历经十多年,这位令人敬仰的老人家先后在六种传染病方面有着突破性的进展,特别是一些恶性传染病治疗和预防药物研发方面,不仅研发出好几种疗效极佳的特效药,更难能可贵的是,还大幅度降低了治疗费用。 之后,这位老爷子又出人意料的转向了心脑血管这个被称为富贵病的现代多发病领域,在高血压,脑血栓,多种心脏病方面都有出色的研究成果。 特别是这位老爷子为主的团队研发出的降压三号,在改善了一号,二号的某些副作用之后,投入市场的降压三号,对于高血压的治疗相比李伟原本的那个世界,堪称神效了。 原本需要终身服药的高血压,现在只需要每天一粒降压三号,一个月一个疗程,最少两个疗程,最多七八个疗程,就能有效治疗高血压。 可惜,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血管老化,降压三号还无法彻底根治高血压,即使血压恢复正常,可是复发率依然居高不下。 相比之下,老爷子的团队研发的溶栓一号则名气更大。现如今,几乎全世界的医院对于脑血栓的治疗,都是在使用溶栓一号。 相比以前脑血栓患者即使及时送到医院救治,也需要短则十几天,多则几个月的住院治疗,而且还多多少少都会有后遗症发生。现在的治疗手段,可就简单多了。 一般患者确诊之后,只需要在医院急救治疗,然后观察个两三天,就可以拿了药自己回家吃药治疗了。 十天一个疗程,一般一个疗程治疗下来,大部分患者都会有显著改善,并且大多不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更关键的是,治疗费用相当的便宜。相比之前住院治疗怎么也得花个两三万的治疗费相比,现在只需要几百块钱的药费外加一千多块钱的检查费用就可以了。 这就相当的不容易了,可以说是所有脑血栓患者和家庭的福音了。不仅是让患者和家属少遭了罪,更重要的还是治疗效果极佳! 可就是这位在心脑血管和传染病方面极有名气和建树的老先生,自己却患上了严重的冠心病。 每每心情激动的时候,老爷子都会心肌梗死昏死过去。现在发病的频率明显增多,几经治疗,依然看不到什么明显的改善。 现在对于心肌梗死的治疗,最常见的就是静脉溶栓和药物治疗。可惜,因为发病机理的问题,都无法有效地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病症。 而且,一旦心肌出现严重而持久的急性缺血,哪怕是抢救过来之后,也会导致心肌出现缺血性坏死,到这时,治疗恢复起来就几乎不可能了。 老爷子的团队前些年研发了一种冠脉介入术,虽然这种手术相比搭桥手术有很多优点,比如对全身损害明显减少,且在血管化的机会可达80 % —90 % ,出血少,对出血高危人群引起大出血的概率也极小。 可对于老爷子的病,本身就是专家的他比别人更清楚自己的病已经严重到什么程度了。 “活了七十多年,也算做了一点有益的事,虽然还没活够,不过也可以了!” 老人家每每都会对担心自己的亲人,朋友,下属这么说,见惯了生生死死,老人家对此看得很开。 不过,现在,老人家的内心并不像表面上那么平静。因为一项突然的发现,让他敏锐的意识到了自己生的希望。 “长寿因子,长寿因子,也不知道能不能大规模提取出来啊?” ------------ 第三十二章希望 “长寿因子,长寿因子,也不知道能不能大规模提取出来啊?” 一想到如果这种逆天的物质能够大规模提取,甚至人工合成出来之后,对于整个人类的巨大好处,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张老也不能淡定了。 德高望重的张荣富老爷子的病情牵动了很多人的心,刚刚住院还没多久就引来不少人关注的目光,或是亲自来人或是打来电话询问病情。 “张老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因为心肌缺血性坏死,对于心脏的损伤已经到了……,恐怕……” 作为医院里心脑血管方面的专家,同时还是张老的同学的钱仁庆的诊断,断然是不会出现差错的。因为钱老本身就是联邦心脑血管治疗方面面屈指可数的专家之一,临床经验甚至比张老还要丰富。 很多人亲自过来看望张老的人都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所以面对同样愁眉苦脸,一声不吭的钱老,心中禁不住也开始为病房里的张老更加的担心了。 “钱叔,那就没有什么好办法吗?” 一位一身正气,同时气势威严、凛然,一看就是久居高位的中年男子正一脸焦急的看着钱老。站在那里,身体已经紧张,激动的发抖了,死死盯着钱老的嘴巴。 “民生,不要伤心,你父亲也是这方面的专家,他比任何人都明白自己的病情到底怎么样。他都看开了,你们当儿女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啊?再说了,现在也不是没有希望。” 这位中年人名叫张民生,正是张老爷子的小儿子。今年三十九岁,已经是联邦河东省碣石市的二把手,一市之长了。 “希望?” 张民生大吃一惊,原本充满了悲痛的脸上瞬间充满了希望地看着钱老,犹如溺水之人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毫不犹豫地想要紧紧抓住。 “长寿因子!” “长寿因子?” 张民生满是疑惑地看着钱老,不知道这个长寿因子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过从字面理解,这东西应该和长寿有关。难道是古代帝王们一直追寻而不可得的仙丹,长生不老药? 现在的广告上一个个和长寿有关的玩意儿,最多也就是一种骗人的保健品罢了。可是,自己父亲患的是心脏病啊?可不是吃点电视广告喊的震天响的那些全能的保健药就能好的。 “你呀,多长时间没回来了?” 张民生不解的看着钱老,这和自己这段时间回不回家有什么关系?难道最近这段时间这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看着嘴角含笑的钱老,张民生心里一动,瞬间就想到了一种可能。 “是不是……” 没等他说完,钱老就笑眯眯地开口为他解除了疑惑。 “前些天,在石门那边有位水产商人委托石门食药监的化验室检验了一批水产。结果,报告一出来,发现各方面的有益元素含量都大大超过正常水平,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都有。” 说到这里,钱老停了一下,看向远方,似乎在想象那批水产的样子。端起自己的茶杯喝了一口水润润有些发干的嗓子,在张民生焦急的期盼中,才再次开口。 “同时还发现了一种至今人类从未发现过的神秘物质,这一下子就引起了他们的重视。当天这种物质的样本就被送到了河东大学生物实验室作相关的分析鉴定实验。” “就是那个什么长寿基因?” 张民生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口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同时急切的等待着下文。 “是啊,就是长寿因子!为了确定这种物质的特性,河东大学方面紧急联系了科学院。然后样本就被送到了你父亲那里,你父亲亲自指挥手下的人忙活了三天两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化验比对,结果很惊人!” 张民生一听是自己父亲亲自带人出的化验结果,对于这个长寿因子更加的关注了。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在医学界有着什么样的地位。 “化验结果我也看到了,这种长寿因子不仅仅能够加速细胞分裂和活化,使人寿命增加。更重要的是,它似乎是一种能够被人体细胞直接吸收的营养药,更神奇的是,它竟然还能促进坏死细胞的再生和恢复,这就是传说中的神药仙丹啊!” 张民生听到这里一愣,然后就是狂喜。别的他不知道,他就知道他父亲的病就是因为心肌细胞坏死才病危的。至于钱老的话的可信度,张民生从来没有,也不敢怀疑过。 “只是可惜,哪种物质的含量极低,几十公斤的检材,你父亲他们也只提炼出了不到十克,太少了啊! “那怎么办啊?钱叔?你可得……“ “你看看你,你看看你,好歹也是一个市的市长了,怎么还这么不稳重啊?坐下,坐下听我慢慢说。放心吧,你爸那老东西暂时还没事,要不然,你以为我还会在这里喝着茶水跟你聊天啊?” 钱仁庆的话并没有在张民生镇定下来,而是更加渴望的尽快得到那些含有长寿因子的水产,然后直接做给父亲吃。 “老你爸那个老东西在联邦,特别是医学界的地位你是知道的。就在今天,科学院组织的一支 科考队已经去了这些水产的产地。” “啊——” 张民生看着钱仁庆,目露惊喜之色,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发现激动地竟然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是焦急地看着钱仁庆。 “你父亲刚发病,就已经有人把化验结果传给带队考察的李院士。李院士第一时间就带人赶往了靠山屯,拿到那些水产之后会在第一时间就送到京城来的。” “靠山屯?是我们那边的那个靠山屯吗?” 靠山屯就在河东省碣石市与另一个市的交界处,但是却不归属碣石市和相邻的那个市管辖。在几百年前,那一片山林就已经被皇室赐给了并肩王,是属于李氏家族的私人领地。 哪怕过去了几百年,现在联邦依然承认这一点。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联邦的铁律,也是立国的根本,不容侵犯!张民生虽然心中依然焦急,依然担心着父亲的病情,可是他知道现在除了等待,他什么也坐不了。 那里是靠山屯,包括联邦皇室在内,没人敢在那里撒野!如果惹得人家村民发怒,真的掏枪出来把你毙了,你也一点辙没有。而且那里可是李家庄在外界的代言人,作为嫡系的并肩王一脉,同时也是它们在外界的代言人,靠山屯的地位可不一般。 在碣石市做了三年多副市长,一年市长的张民生比普通人更加清楚地知道靠山屯在联邦那些大人物已经普通民众心目中的地位。 如果有人敢打靠山屯的主意,别的不说,单单那些每个十几、二十年就突然冒出来的来自靠山屯的李氏族人就能能把这些威胁直接灭杀在萌芽状态。 更何况,张民生还知道一些一般人不可能知道的秘密。比如,那些平时名声不显,却个个身居高位和要害部门,手握大权的李氏族人,很多根本不是靠山屯人。 他们,都是一直隐世不出,只闻其名,神龙见首不见尾,那个传说中的李家庄人!并肩王真正的的直系嫡系传人! 记得当初,他刚刚当选市长,就特意去靠山屯拜访过一次。那次,很投缘,喝多了酒的老村长半醉半醒的跟自己说了很多这方面的内幕。 实际上,李家庄从未断绝和外界的往来,除了皇室方面,太子登基继位之前必定会进入村子之外,每个二十年左右就会有人出世或是经商,或是为官,或是从军,各个都在各自领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最近这几十年最为有名的就是脾气火爆到连太子都敢打的李光明李老,那可是联邦军队实际上的最高负责人。除了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皇帝陛下,这位老爷子就是军队第一人! 那十年间,联邦军队发展继位迅速,不管是军事装备更新,还是军事训练改革,以及影响最大的军人待遇改革,都极大的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使得那十年间,这个星球上,几乎所有国家都在联邦军队的威慑下瑟瑟发抖。 老爷子虽然在早就卸甲归田几十年了,可是他的门生故吏如今可是遍布军队系统,这些人的存在就是靠山屯最大的靠山之一。还有那些遍布联邦的打理并肩王遗留下来的产业的管理人员,也绝对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虽然并肩王他老人家隐退的时候已经把大部分产业的股份捐献给了国家,可他的财产太庞大了,到如今依然还留有很多私人地产和庄园。 现在名声响彻世界的济民博物馆,里面拥有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上千万件精品收藏,除了一大批来自并肩王自己的收藏之外,还有很多是来自民间捐赠的精品文物。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博物馆,每年都会有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同行,考古界和历史方面的专家学者来此参观访问,或者是查阅资料。 还有遍及联邦以及世界三十多个国家的李氏假日酒店,拥有超过八十多家豪华五星级酒店,超过二百家的四星级酒店,是一家资产超过八百亿联邦币的庞然大物!世界总排名高居前十,最高的时候,都已经挤入了前五! “叮铃铃——” 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张民生的回忆,皱着眉头看向正在接电话的钱仁庆。 “老钱?张老的病怎么样了?” “目前看,情况不妙,可能坚持不了不久。所以,你那边得快点了!对了,你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是不是已经到了靠山屯了?” 听钱叔这么说,张民生神情一紧,死死盯着钱仁庆的嘴巴,满是期待。 “好,好,一定要尽快把东西送过来!” “嗯,好的,让他们直接降落在科学院这里,我马上给有关部门打电话,让他们务必抓紧时间。” “好的,好的,就这样吧,我马上给李院长打电话。” 看着钱仁庆挂断电话,冲自己点点头,没说什么就赶紧低头在手机上查找着电话号码。 “喂?是李院长吗?是这样的……” 靠山屯中央的晒场,宽大的场地四周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群。一架迷彩涂装的运输直升机停在场地中央,一群村民和士兵正接力把一筐筐的蔬菜,水产,水果装入机舱。 “泉水装了吗?” 李伟扭头看向身边的李明光,很是凝重的问道。 就在刚才他们正在李明光家里吃饭的时候,接到部队那边通知,把张老的情况一说,李明光老村长二话不说就开始召集人手,准备各种村子的特产。 蔬菜,水果,各种水产,家禽,凡是村里有的,几乎全都找齐了。连泉水都在李伟的提示下,准备了好几桶。 “明光啊,这是我自酿的白酒,里面用我在山里挖到的那根百年山参泡了好几年,你给带上吧!” 一位脚步蹒跚,满脸皱纹,白发苍苍的老人家走过来,把一个玻璃瓶子交到李明光手里,里面大概能有一斤左右的白酒。 “二叔,你老当时不是说已经把那山参送人了吗?对了,回头您可得给我点尝尝?” 极为好酒的李明光眼馋的看着手里的酒瓶,恨不得现在就打开瓶盖喝上一口解解馋。这可是用拜年野山参跑出来的药酒,可与可不求的存在。 经过几百年的太平日子,这种大补之物在市面上早就差不多绝迹了,偶尔发现一株,无一不卖出天价来! “滚犊子!那坛酒除了这一瓶子,剩下的回头等李伟回去的时候,我还想着带过去给本家那边的亲戚尝尝呢!” 说完,老人抬手在李明光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然后看也不看老脸通红的李明光,转身回了自己家。 就在此时,从李伟身后伸出一只手,一把就把李明光抱在怀里的酒瓶拽到了手里。 ------------ 第三十三章村长!村长!村长! 突然,一只手从李伟身后伸出来,一把就把那瓶酒拽到手里。紧接着一缩,手就消失在李伟身后。 “哎呀!我说李大院士,你这是干嘛?你知不知道这酒有多珍贵啊?要是摔碎了,我二叔还不愁死咱俩啊?” 李明光一脸不舍的看着李伟背后的人手里的那瓶酒,哈喇子都要留下来。 说起来,李明光作为靠山屯的村长,平日里好酒是不缺的,可以说,这世界上的名酒就没有他没喝过的。 可这是百年人参泡的药酒啊!哪怕那酒只是村里人自家土法酿制的粮食酒,可是搭配上几乎已经绝迹的百年人参,这酒一下子就身价倍增了。 更何况,这可是产自这片大山的特殊的人参。想想吧,连靠山屯这片地方的水里都有那个什么能让人长命百岁的好东西,何况是人参这种本来的大补之物啊? “行了,您也别馋了!也不怕被人看见您那没出息的样子,不就是百年的人参酒吗?等我回村子的时候,你肯定要跟着的,到时候我带你去酒神那里,就这种人参酒,你就是想要拿它洗澡都行!” 李伟说完就不再关注李明光了,这不是他在装逼,而是真实情况就是如此。他曾亲眼看到过酒神的那个利用巨大的天然山洞改造而成的巨大酒窖里的珍藏。 别不说,连利用百年以上的人参泡制了超过百年的人参酒都有!而且还着实不少,多了不说,至少上千斤是有的。 酒神那老爷子还献宝似地带自己看过他的传家宝贝——一只绝对可以堪称是巨大的人参! 一只重量达到二斤三两八钱的巨大人形野山参! 一开始,李伟都以为这是酒神老爷子从哪里找来的形似人参的大萝卜呢!谁尼玛看到过二斤多的干人参啊?这要是新鲜的,那得有多重啊? “明光,这是谁啊?屯子里的年轻人?以前怎么没见到过啊?” 一直站在李伟身后没怎么吱声的那位科考团李姓领队突然开口问道,他觉得现在的年轻人实在是太好面子,还真是什么都敢吹啊! 那可是百年野山参?你以为是你家后院种的大白萝卜啊? 哎?不对!不对啊! 李明智一下子愣住了,刚刚他说什么?酒神?是不是在说村子里的那个酒神?这人是刚出村子里出来的吗? 想到这里,李明智一下子就激动了! 二十多年了!二十多年都没有故乡的消息了啊!一想到离家的时候已经有了白头发的父母,还有家里的兄弟姐妹,发小玩伴儿们当初的模样。 李明智眼睛一热,两行滚烫的泪珠就顺着脸颊不断地淌下来。离开家乡二十多年,曾经有无数个夜晚,他都是满脸泪痕的从睡梦种惊醒。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中秋,春节,这些万家团圆的日子里,李明智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开心过。因为没到这些节日,都是他最思乡的时刻。 故乡对于华夏人来说,那是一个无论你漂泊在何方,离家多么远,依然会时常从心底浮现在眼前的地方。 那里有最温暖的目光,有着最亲切的泥土的味道,有着最可口的饭菜,最深切的关心,那是漂泊在外的游子最向往的港湾,是能让每每想起就热泪盈眶的地方。 无数次在午夜梦醒时分想念故乡儿时的伙伴,想念自家的老屋子,想念家里的大黑狗,想念那生死不知的父母双亲。 故乡遥,何日去?小辑轻舟,梦入芙蓉浦。 家,是烙在每一个游子心中的深深印记,无论天南海北,无论贫穷富贵。家,永远都是游子心中最深的眷恋。 “你,你,你是……” 对于李明智此时的失态,李明光很是理解。从他当年出村之后第一次来到屯子里开始,就是自己第一个遇到他并且带到到了村子解决了身份问题。 此后逢年过节,只要他有时间,必定会带着妻子儿女来到屯子里。只因为,这里离着他的家最近。 “大兄弟,这是李家庄的新村长李伟,刚从村子里出来。他已经决定……” 后面的话李明智已经听不清了,他听到眼前这个人竟然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故乡的村长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要请求他带自己回村子去看看二十多年未见的还不知道是否在世的父母。 村长!村长!村长啊! “什么?” “啥?” “李家庄的村长?” “我靠!” “敬礼!” 最先反应过来的驻军派来保护李明智院士的战士们,在带队连长的口令声中,十几个护卫在李明智周围的战士全部一手持枪敬礼,目光中充满了好奇和崇敬。 李家庄的村长啊!绝对是传说中的人物,今日能够亲眼看到真人,足够在场的人吹嘘一辈子的了! “这是干啥?我也不是三头六臂,一顿饭能吃一头牛的怪物,都这么看着干嘛?“ 没人说话,也没人在意李伟说的什么。大家伙儿都被这个消息给惊呆了! 更有哪些心思灵活的人已经在思考李伟这个李家庄的新村长这么光明正大的出现在靠山屯更深层的含义了。 “汪汪汪——“ 一阵狗吠声远远地传来,紧接着一个清脆的童音响起。 “等等我!你们这些小混蛋,再跑以后豆豆都不和你们好了!” 几条影子如同一阵风一般穿过人群,先后扑向已经蹲下身子的李伟。紧接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也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呼——呼——” “哼!你们这些没良心的小混蛋,我生气了啊!” 从震惊中惊醒的众人这才注意到五条半大的狗和一条黑色的要比普通狗大不少的大狗正围着那个李家村的村长打转,亲热的挨个在他腿边蹭个不停。 等听到豆豆的话,这几条狗很机灵的扑过去。尤其是那条大狗,直接就把豆豆扑倒在地,张开了血盆大口。 这一幕吓得周围执行保卫任务的士兵们立刻就举枪对准了这几条狗,手指拨动保险,食指一扣就要将这只咬人的疯狗击毙。 可接下来的一幕只看到的这些人目瞪口呆! 那只大狗似乎感觉到杀意的存在,猛地跳起,将那个小孩挡在身后,呲牙咧嘴的紧紧盯住那些持枪的战士。 原本伸着舌头不停地舔着小男孩脸蛋的那几只小狗也注意到这一切,紧跟着就回到李伟身边,把他围在中央,开始冲着周围的人群呲牙咧嘴的威慑。 “好啦,把枪都收起来来吧,这是靠山屯的看山犬,你们不是一直都嚷嚷着想看看嘛?这就是了!” 带队的连长经常会来村子里,所以对看山犬很熟悉,特别是对于李村长家里的这只小黑尤其熟悉。 下完命令之后,连长上前几步,来到小黑跟前,弯腰对视着小黑,很是郑重的说道:“对不起啊,小黑,我的兵以为你会伤害豆豆呢,所以反应有点过激,不生气了好不?” 看到连长竟然郑重其事的和一只狗交谈起来,周围的那些士兵都懵了!那是一只狗好不?就是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听的懂人话吧? 可惜,他们错了。接下来一幕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了什么叫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就见小黑骄傲的扫视了一圈,然后看着连长能有三五秒钟,这才点点头,然后狗嘴一咧,这一刻左右的战士都发誓,他们看到的这一幕绝对是真的。 那只大狗竟然笑了! 是的,所有人都清楚地明白了那只狗真的是笑了!而且更令他们难以置信的是,那只狗随后竟然还冲他们点点头。 尼玛这是成精了啊!‘ 不是说好的,不许成精吗?这可是并肩王老神仙当初的金口玉言啊!可这只狗是什么鬼啊? “行啦!少见过怪,看山犬成年后的智商相当于八九岁的孩童,现在小黑才刚一岁多,还是个孩子呢!” 说完,连长也悄悄抹了一把额头的虚汗。刚才差点就出了大事,不管是战士开枪打死了小黑,还是小黑咬了战士们,都是大事啊! 孩子? 所有的战士都看着小黑那超过一米的身高,嘴里开始泛酸。尼玛这还是个狗崽子啊?那要是成年之后得多高啊? 很快,他们就明白了! 只见一个村民在一前一后两只骡子一般大小的大狗的护卫下,在靠山屯的村民的热情招呼下,走了过来。 “是明理回来啦?” 李明光张嘴打着招呼,却没有得到意想中的热情回应。人家只是点点头,然后从嗓子眼里发出一个声音。 “嗯。” 然后李明理就看向围着李伟的那几条小狗,以及已经冲过去和自己的孩子闹成一团的大虎和妞妞夫妻俩。 “你是村长?” “是啊!” “能带我去山里看看嘛?” “可以,后天吧,我还有事,要在村里待一天。” “好的!走时叫我!” “好!” 其他人如同看傻子一般看着这两人旁若无人的说着,然后就看到那个男人招呼一声:“大虎,妞妞,走了!” 那两只体形超大的,大到渗人的大狗立刻回转到主人身边,回头看了一眼那几只小狗,然后头也不回的跟随主人穿过人群,消失在村中的巷子里。 “后天你要回村?” 李明智此时也恢复过来,满脸急切地看着李伟问道。 李伟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面对李明智充满渴望的眼神点点头。一下子李明智胸脯剧烈的起伏起来,思绪一下子飞过高山,飞过密林,飞到了那个生他养他的小山村。 “村长先生,首都军区第一军独立旅警卫连连长高清宇向您报道!请指示!” 李伟一下子就被这个肩膀下扛着一杠两颗星的军官这一套动作和说辞给惊住了!你一个军官像我一个小村长报什么道啊? 李明光看出了李伟的疑惑,笑呵呵地上前一步给他解释道:“李伟,首都军区第一军第一旅就是当年的并肩王他老人家的亲军改编的。” 这么一说,李伟立刻就明白了。从并肩王那位老祖宗隐居在此之后,他的亲军就被派到这里,并且一直都是以并肩王亲军的身份存在和传承到现在的。 李伟作为李家庄的村长,等于就继承了并肩王的王位,那么,作为王爷亲军的一名连长,向李伟报道请求指示就变成了理所应当的了。 “稍息!” “是!” “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不用管我!” “是!” 嘴上答应着,可是下一刻,高清宇就按住肩头的通讯器,小声的喊了几句暗号: “村长!村长!村长!” ------------ 第三十四章考察开始 “呼——呼——呼——” 直升机旋翼划破空气,开始转动起来,然后越来越快,等到在众人眼中已经连成一片的时候,呼啸的狂风让离得近的人都不得不压低身子或者干脆退后躲避。 眼看着这架类似自己那个世界的米 - 171直升机的大家伙拔地而起,伴随着巨大的呼啸声越飞越高。 大概升到一千米的高度,直升机短暂的停了一下,然后机头一低,朝着北方似缓实快的慢慢消失在众人眼中,只留下一盏闪烁的航标灯在不停地闪烁着。 “好啦,完活了,大家没事的都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 李明光这个村长发话,村民们都缓缓的转身离去。不过,离开之前,所有人都会再次盯着李伟看了一眼。 这可是传说中的那个藏在山林的本家所在的村子的村长!并肩王一脉如今的话事人!当代的并肩王,真正的大人物! 是的,大人物! 李伟看着围在自己周围的几十名全副武装的精锐士兵,苦笑了一下,俯下身子拍拍趴在自己脚下的一只小看山犬,迈步离开。 第二天,天刚亮,村子里就热闹起来。十几名科考队的成员分成五组,在多名村民向导的带领下就在村子里开始“转悠”起来。 一会儿在河沟里打瓶水,一会儿在路边拔一颗野草,一会儿又会摘几片树叶,一会儿又挖一铲子土……好像一帮顽童,漫无目的一般,这看看那瞧瞧的。 而李明智作为带队的领导,自然不会和这些人一般做这些简单工作。此时他正带着两个年轻人,跟在李明光身后直接进山了。 他们的目标就是山里的那眼水质极佳的山泉,不管里面有没有所谓的长寿因子,既然李伟这个新王爷说了要开发成瓶装矿泉水卖,他这个李家庄出来的李氏族人都得亲自过去看看。 强大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之下,家族的观念深入人心。现在老家的村长发话了,对于自己又不是什么大事,顺手而已,自然没有什么问题。 更何况,想要进村看看,还得求着人家才行呢!没有村长的允许,没有人能够顺利的进入那个村子。 很久以前开始,就有无数人不信邪,一波波的冲入这片山林。可结果呢?不是在山林里迷失被人救出来,就是干脆没了消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偶尔有几个运气好,本领强的人能够自己走出来,也是各个衣衫破烂,遍体鳞伤,几乎没了人样子。 “这里就是那眼山泉了!自从咱们在这里建村之后,这眼泉水酒存在了。一百多年前那场遍及北方五个省市自治区的大旱,我们村靠着这眼泉水都没缺过水!” “嗯!” 李明智没有多说什么,看着属下打开随身背的箱子,拿出来几个取样瓶,开始灌取水样样品,准备回去化验一下。 打完了水样,着急知道化验结果的李明智也没空欣赏周围的景色,立刻催促着大家回村。早一点儿能得到结果,没准自己就能早一天回到那个朝思暮想的村子。 急匆匆的回到村里,化验这种没什么难度的事情,自然不用李明智亲自去操作。几个留在村里的化验人员立刻接过水样。 李明智看着属下们开始忙碌起来,看了两眼就肚子走出屋子,来到院子里,坐在院中的葡萄架下面发起了呆。 半个小时之后,这个院子开始热闹起来,不断有人进进出出,把自己采集的样本送回来,然后又急匆匆的离开。 很快,屋里院子里就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蔬菜,水果,野草,野菜,数枝,树叶等,就连水样样品都取了十几个。 当太阳高高挂在头顶,哪怕有院中那郁郁葱葱的葡萄秧的遮挡,一丝闷热的气息依然不断地侵蚀着人类。 “吃饭了!” 一声呐喊,惊醒了独自发呆一上午的李明智。晃晃脑袋刚站起来,就感觉头晕目眩,身体一晃,差点摔倒。 李明智赶紧身手扶住石桌边沿,缓了一会儿,感觉对身体的控制权恢复之后,这才挺直了脊梁。 作为一名生物学家,虽然不是专门学医的,但是他知道自己这是低血糖的典型症状,起猛了! “老师,该吃饭了!” 门口,一名工作人员边打招呼边走过来。很自然的站到李明智身侧靠后一点,恭敬的站立着,等待着李明智的决定。 “好了,走吧,先去吃饭!” 李明智答应一声,迈动还有些麻木的腿,感觉两只腿有些发飘,完全使不上劲儿。这是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麻痹了。 “好的,师傅,我来扶您吧!” “没事,刚才想些事情,腿麻了!活动一下就好了!” 说完,李明智倔强的推开学生的搀扶,迈步就走。第一步还轻飘飘的呢,第二步就看不出什么了,第三步已经就恢复正常了。 “老师,今天的午饭安排在离着这里不远的一家村里人自己开的饭店,我去看过了,还挺丰盛的。” 小伙子说到这里,喉咙动了动,努力咽下一口唾液,伸手扶了扶快要从鼻子上滑落的眼镜。 “你个小吃货!我说你这个小混蛋怎么突然好学了,缠着我一定要加入考察组呢,原来是惦记着这里的美食啊?” 李明智没好气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学生,这小子叫王涛。脑瓜聪明的过分,可就是太懒,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跟着自己上了两年多的博士课程,这还是第一次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参加野外考察团,当时可是惊呆了一片人。 王涛对于老师的话根本没往心里去,他此时的心思全都在那些饭菜上面呢!那可是经过科学院权威专家确定的好处多多的靠山屯特产啊! 师徒俩有一句没一句聊着天,同时脚下不停,直奔那家饭店的方向。 “对了,老师,水样样品的化验结果已经出来了好几项了。” 王涛突然想起什么,冒出这么一句,直接就让原本还是大步向前的李明智止住了身形,回头看向王涛。 “什么情况?” “经过化验,我们发现本地水质极佳,特别是那眼山泉。绝对是优质的弱碱性小分子团离子水。” “比法国依云呢?” 依云可以说是进入联邦最早的优质饮用水,八十年代就开始进入联邦市场,每瓶超过百元的售价根本不是普通人能够消费的起的。 “根本没法比!” 刚说完,似乎马上就意识到了自己话里的歧义,王涛赶紧更正了一句。 “那水中的各种矿物质普遍都要高出依云十来倍!而且通过测量,那片区域磁场很强,属于高磁环境,所以那些水都是小分子团的弱碱性水。” 在高磁和远红外线作用下,地下水会被分解成一些小分子团。因为这些小分子团的分散性,使得血细胞也跟随者分散开始。 并且还能改散人体细胞内外环境,有利于营养物质的交换,改善蛋白质空间结构,增强有益酶的活性。 这对于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疏通被堵塞的血脉都有很好的效果。因为小分子水渗透力强,是一种天然的细胞清洁剂。 “那个什么弱碱性水是个什么鬼?”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王涛差点没跳起来,这是谁啊,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吗?怎么走路就没个声息啊? 李伟的身影出现在两人眼中,照例,五只小狗前呼后拥的周在李伟身边,慢慢走近,来到他俩身边。 “是村长啊?” 李明智满脸笑容的看着明显是刚起来的李伟,回头吩咐道:“王涛,你给里村长能够说说弱碱性水的好处。” “好的!” 说到这里,王涛又伸手往上扶了扶眼镜这才听从老师的吩咐,给李伟解释了一番弱碱性水的定义和好处。 弱碱性离子水,可以帮助血液和体液维持酸碱平衡,是身体更有效的抵制细菌,病毒,炎症和一些疾病的侵袭。 人体血液正常PH值恒定在7 . 38 - 7 . 44左右,弱碱性水则是7 . 2 - 8 . 5之间,接近人体血液PH值。 “同时,我们经过化验得知,这山泉水样本含氧量要高出正常值好几倍。按照国标的规定,这水比最好的饮用水标准还要好的多。” 李伟看他说一会儿就停下来重复一遍,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安装有监控设备。刚要开口让他加快速度,王涛又开口了。 国家饮用水的国标中规定水的含氧量要超过7毫克才能称之为含氧量高。而实际测得的数据显示,这里的山泉水的含氧量最少的也要超过二十毫升! 另外还有丰富的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元素,例如锰,锶,偏硅酸,锌,硒等。而重金属像是铅,镉等有害元素远远低于正常水平,几近于无。 “最关键的还是那种长寿因子,含量相比于之前科学院检测的那些样本还高,而且高的不是一点半点的,而是高的吓人啊!” ------------ 第三十五章灵气? “什么?” 李明智吃惊的看着王涛,虽然听李伟说起过泉水中的那种神秘物质的含量肯定是要高于普通食材,可他还是被这个结果给惊呆了。 “错不了,我看了好几遍,泉水中长寿因子的含量几乎是之前那些食材的十到二十倍,甚至还有更多的。” 王涛满脸兴奋,他当然不会说,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他就偷偷跑了一趟山上,狠狠给自己灌了一肚子的泉水,然后又把自己能找到的所有空瓶子给灌满了泉水,准备回去之后慢慢享用。 “越是靠近泉眼位置,它的含量越高。离开泉眼的时间越短,含量也越高。这一点,从我们检测的河水中长寿因子的含量也可以侧面证明。” “你是说,河水里也有长寿因子?”李明智皱着眉头,盯着王涛。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他几乎可以肯定,长寿因子就是来自那眼神奇的泉眼。 “是的,越靠近泉眼含量越高,等到了部队驻地那边,含量已经几乎检测不出来了。不过里面的水产还是含有一定含量的长寿因子的。” 王涛无比肯定的回答让李明智更加确定自己的猜测了,这种及其神秘的长寿因子就是来源于那眼神泉!想到这里,李明智忍不住看向正低着头逗弄着小狗的李伟。 村长怎么知道?是他原本就知道,还是偶然听人说起过的?或者干脆就是他自己一个人的猜测分析出来的?可还没等李明智问出自己的疑惑,十几名士兵在昨天见过的那名连长的带领下出现在三人眼前。 二话不说,这些当兵的一到近前就立刻四散开来,将他们三人围在中间,眼神警惕的四下警戒起来。而那名连长高清宇则是亲自带着两名一看就不是普通士兵的战士站到李伟身后,看来是要贴身保护了。 “报告首长,这是上级刚刚派过来的对您进行贴身保护的卫士。”说到这里,他一指其中一个个头稍矮一点的男子说道: “这是王洋,代号金刚。那是田壮,金刚的助手,代号猎豹。他们都是来自大内侍卫中的高手,以后将负责领导一个中队的大内侍卫,对您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 李伟看了看这两个大内侍卫,传说中的四品带刀护卫,上下打量起来。黑西服,黑墨镜,倒是挺像电影《黑衣人》里黑人的造型。 不过,自己还需要别人来保护吗?想到这里,歪着脑袋一边打量着两人,一边开动大脑,想着自己的到底有哪些杀手锏,到底有没有人可能对自己造成伤害。 想了半天,李伟觉得如果这个世界上还真的有能够伤害自己的人的话,即使多这两人在身边,恐怕也挡不住人家。不过,看到高清宇一脸焦急和为难的样子,李伟就知道,恐怕自己想拒绝都没有办法了。 “行了,那就先跟着吧!” 说完,李伟长叹一口气,转身带着自己的狗崽儿们径直向前。还在发愣的李明智看了一眼两个大内侍卫的头头,然后赶紧快走几步跟了上去。 他还有好多疑问要问这个小村长呢,似乎他对于那个神秘长寿因子知道很多的内幕,如果能够从他嘴里掏出一点,那就再好不过了。 “那个村长啊,您是不是知道长寿因子啊,之前就知道吗?” 听了这话,原本一边逗狗一边前行的李伟,忽然毫无征兆的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李明智,眼神中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就在李明智觉得是不是自己问了什么忌讳的,不应该问的事情的时候。李伟转过身子,迈开步子又开始继续往饭店的方向走去。 “开动大脑使劲儿猜吧?其实你们应该能猜得出来的。” 李伟这句话直接就让李明智愣住了,还是王涛看到人家都要走远了,上前轻轻地拍了自己老师一巴掌才让他清醒过来。 被打断思绪的李明智眼睛一瞪,吓得王涛一缩脖子,赶紧指着不远处马上要消失在街道拐角的李伟等人说道: “老师,他们,他们都要走远了!” 李明智又瞪了他一眼,这才慌忙小跑着追了上去。 这家饭店老板兼大厨就是村里做村宴的厨师,因此饭店的主打就是村宴菜。虽然可能没有城里大饭店做的菜式那么精致,讲究,可是对于这些从小就长在城里的城里人来说,还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而且,有很多特色的菜肴这些城里人别说吃,就是听说都听说过。比如豆泡炖肉,炸千子,压肉等等这里独特的特色吃食。 “嗯,这个炸千子好吃!” “对,外酥里嫩,外表酥脆可口,里面的肉馅鲜香可口,香嫩无比!美食在民间,诚不我欺啊!” “你快得了吧,可别拽文了!就你那点文学底子,也不怕让人家笑话!” “我感觉还是这个大铁锅炖出来的鲶鱼炖茄子味道最好!太入味了,最关键的还是入口即化,满口生香啊!” 昨天晚上,因为这些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饭点,而且要忙着把那些食材装上飞机,紧急运往京城治病救人,也没人有什么心思品尝本地美食。 今天就不同了,昨天晚上京城已经打来了电话,张老吃了用那些食材中提取出来的含有长寿因子的药,病情已经得到有效地控制了。 今天上午刚传来的消息则是,在吃了第二次药之后,张老的病情已经有了好转的迹象了。特别是已经坏死的心肌,已经开始有了恢复的迹象。 特别是那瓶人参药酒,效果更是强大,几乎是立竿见影,昨天晚上才喝了一小杯差不多二两。没用上半个小时,张老就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这也就是这位老爷子了,因为研发出了几十种困扰人类多年的疾病疫苗,让人类远离那些恐怖传染疾病的伤害,善莫大焉啊!换一个人,谁搭理你啊? 即使是靠山屯这种极为偏僻的地方,连小孩都知道这位把一生都献给了防疫医学事业,研发出包括鼠疫,天花,肺炎,脑炎,小儿麻痹症等疫苗的可爱可敬的老人的事迹。 所以,昨天一听说是这位老爷子需要村里这些特产救命,几乎全村都出动了。上到九十九岁的老人,下到刚会走的小孩,全都忙碌起来。就连李伟都主动提醒李明光让他找人去接几瓶泉水捎过去,没人比他更知道那泉水到底有什么功效了。 “那个,那个,村长啊,是,是不是……” 李伟看着吞吞吐吐的李明智,歪着脑袋想了想。不管怎么说这位也是自己在村里的长辈,还是告诉他算了,省的让他百抓挠心的倍受煎熬,反正自己也没有打算一直保密下去的。 “灵气!” “灵气?” 李明智疑惑的重复了一遍,不解的看向李伟。灵气是什么玩意儿,小时候看过不少神怪小说的他很清楚。可是,这灵气真的存在吗?那是神话传说而已好不好? 无疑,这个打破他世界观的回答,让李明智一时之间根本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啊?你小子以为这是什么地方啊?仙家宝地吗? “耶!” 一声兴奋的叫喊,一下子引的在座的食客纷纷把目光看过来。但是,兴奋的王涛根本对此毫不在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臆想中。 “李村长,这个世界真的存在灵气吗?李家庄真的是在另一个平行世界吗?那个世界是不是有呼风唤雨,翻江倒海的神仙存在?你们那里有没有什么吃了可以长命百岁的仙果,灵丹,人参果,仙桃什么的?” 王涛一连串的问题丢出来,不仅是他自己,周围的士兵,食客,包括原本一直在沉思的李明智还有一直都是酷酷的那两个保镖都不着痕迹的把目光移了过来。 所有人都盯着李伟,一道道目光如同联邦特警安装在枪身上的激光瞄准器发出的射线一般,死死地定在他身上,等待着他的回答。 可他自己却似乎根本没感觉一般,自顾自的,慢条斯理地吃着饭菜,不时的还会夹点骨头,肉块之类的扔给卧在他脚下的几条狗崽儿。 一时间,场面突然尴尬起来,其他人很快就恢复过来,该吃吃,该喝喝,不再关注这里。倒是李明智和王涛师徒俩,仍是一心一意的盯着李伟不放,很有耐心地等待着他的解答。 “这些东西,以你们的身份还接触不到,我说了对你们也并没有什么好处。当然了,跟你们说说也不是不行,只是,你们确定还要听吗?” 尼玛,老子就是告诉你们,想知道这些事情,你们的身份不够! 懂不懂? “YEORNO?” “安德斯单的米?” 言尽于此,说完这些,李伟就不在关注他们了。开始安抚起,为了一块肉骨头又开始闹腾起来的几只小狗崽儿。 而李伟话音刚落,李明智和王涛就忽然感觉空气似乎一下子变凉了,整个人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下意识的一抬头,顿时就被一道道充满了杀气的目光给看的赶紧低头,不敢与那些杀气腾腾的战士们对视。 特别是自诩食资深军迷的王涛,就那么不经意的看了一眼。他就发现,那些士兵已经悄悄的,不知道何时打开了手里枪的保险。 一把把自动步枪枪口有意无意的似乎在指向自己,而他们的手指已经搭到了扳机上,似乎下一秒就可能扣动扳机,射出几颗致命的子弹。 “那个,那个这道咸香味的鱼香肉丝做的不错,相当的地道啊!” 王涛说完,赶紧低头扒拉了一口米饭。他自己都没有发觉,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他已经全身大汗淋漓了! ------------ 第三十六章仙侠还是玄幻? 高清宇很是纠结,上级给他下过很明确的命令,所有关于李家庄的一切都是国家最高机密,任何人都不得私下打听,传播。否则,一律按盗取国家机密论处 可是李教授人家就是李家庄出来的啊?这个账该怎么算呢? 不说高清宇的纠结,单说李明智,好多问题埋在心底,心里就跟有一个爪子在挠一般,痒痒的厉害。 可是以他的身份地位,自然知道很多事情不是你想知道就能知道的。这个国家太大了,每天每时每刻,都发生无数的各种希奇古怪的事情,有些会在最短的时间就被媒体炒成热点新闻。 而有一些人和一些事,几乎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甚至连听说的机会都不会有。 “嗯?” 原本低头抚摸着小狗崽儿的李伟忽然一皱眉头,冷哼一声,抬头看向门口,悠远的目光似乎穿透了一切阻隔,直接定格在一个似乎刚刚进村的风尘仆仆的游客身上。 一身浅灰色的冲锋衣,脚下十一双已经磨损的很严重的旅游鞋。衣服的帽子罩在头上,大概是阳光太刺眼,还带了一副能遮住半边脸的大墨镜。 背后背着一个半人高的大背包,里面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不过挂在胸前的那台有着巨大镜头的相机,似乎无声的证明着此人摄影师的身份。 李伟嘴角微微泛起一丝不屑的冷笑,尼玛大热天的你穿一身冲锋衣是个什么意思?还罩住脑袋? 捂得这么严实,你丫挺的也不怕长痱子啊? 一进村就东张西望,仔细观察就能发现,每每此人都会刻意的,隐避地躲避在街上来回巡逻的士兵。 虽然此人已经很小心了,似乎和一位普通的远方来客没什么不同。可是在李伟眼中,此人却是怎么看都是鬼鬼祟祟的。 “一看就不是好人!” 李伟不屑的嘀咕一句,想了一会儿之后,一招手找来高清宇,在他耳边如是这般的吩咐了一番。 一开始,高清宇脸色大变,然后很快回复平静,之后一脸的震惊,最后又变得很是为难的看着李伟,犹豫不决。 “服从命令!” 李伟皱着眉头说道,此时,形迹可疑的那个家伙已经开始从村里人嘴里套话了!可惜,这家伙儿来之前一定是没做好情报工作。 “是!” 高清宇心不甘情不愿的答应一声,然后一挥手,屋里负责执行警戒护卫任务的那些大兵纷纷跟随他走出了饭店。 就在高清宇带人刚出了门,一个惟妙惟肖的机械苍蝇几乎是悄无声息地从李伟的上衣口袋里钻出来,然后翅膀一震,飞上天空,很快就越过高清宇他们,来到了那个形迹可疑人员的上方。 这时,李伟又从兜里掏出一副外表看起来很普通的眼镜。和普通的近视镜几乎没什么两样。但是,这玩意儿却是超越时代的黑科技产物。 多功能多媒体眼镜! 不仅可以遮挡风沙,阳光,最牛叉的是人家还可以上网,可以拨打电话,可以通过无线电连接仿生侦查器,从而将侦查器中考录下来的一切都生成3D立体成像。 拥有红外模式,可以看到墙体等掩体后面的人和物;可以调成望远镜模式,将远距离的事物拉到近前;瞄准功能也是必不可少的,配合着武器,可以让李伟轻松的成为一名百发百中的神枪手。 “大爷,咱们靠山屯这里的环境可真是美极了啊!不瞒您说,我也算是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地方了。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可要说想咱们村里这么原生态的美景,这里绝对是唯一的一个!” “呵呵,那当然,老祖宗门从在这里定居那一天开始,就一直遵循着并肩王他老人家的遗训,很是注意保护环境,尽量不破坏这里的山山水水。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和谐发展。” 两个人的对话很清晰的传到李伟耳朵里,就在眼镜上实时画面犹如真实的就如同发生在李伟眼前一般。 更让人奇怪的是,除了李伟,周围的是似乎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没人发现这幅眼镜的秘密,也没人听到任何异常的声音。 只有王涛在李伟戴上眼镜的时候,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仅仅只是好奇而已,也并没有多想什么,更没有发现这里面的秘密。 “是啊,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矛盾现在是越发的突出了。咱们国内还算好的,您要是到国外转两圈就知道,惨不忍睹啊!” “嗯,我虽然没去过国外,不过在电视上看到过。现在联合国不是在倡议什么绿色发展的理念吗?还说什么只有一个地球,对地球伤害过深,会引发地球的报复之类的。” “呵呵,您老还挺关心实事的啊?” “那是,每天的晚间新闻那是雷打不动的必须看!还有村里订阅的报纸,杂志,还有广播。每天没事的时候,就靠这些打发时间了。” “真羡慕您的日子!对了,老大爷,村里和附近有什么景色漂亮的好地方吗?我想去拍几章照片。” “没问题!我们村里不说了,也没啥好拍的,除了那几处五六百年的古建筑,没啥好看的。不过,这附近的山林里,好看的景色可不少呢!” “是吗?对了,我刚才看到好多人在说什么神泉?真的像大伙儿说的那么神奇吗?我看有好多人在那里打水,他们都是村里请来化验水质的吗?” “嗯,昨天晚上就到了!这不一大早起来,这些人就开始忙活了。听说下午就能得出结果,一会儿我还的去问问,看看人家科学的检验结果是什么?到底能不能喝,会不会有什么奇怪的病毒啊?” 那男子听到这里,眼中闪过一丝不宜察觉的寒意,虽然很快就消失了,不过还是被一直暗中观察他的李伟注意到了。 “这混蛋玩意儿到底什么来头?到村子里来打得什么鬼主意?是奔着长寿因子来的商业探子或者间谍吗?” 李伟摇摇头,自己就否定了这种猜想。如果是奔着长寿因子过来的,根本不用这么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 大不了不卖给他而已,有必要把自己“全副武装”,捂的那么严实吗?没必要啊?你怕什么啊? “难道是奔着我来的国外间谍或者杀手?” 越想越有可能,李伟不由地有点担心了。 自己这边要出世的消息刚刚故意放了出去还不到一天一夜,这就已经招惹到了这种人物,怎么说也不是什么好兆头吧? 此时,按照李伟的指点和命令,高清宇已经带人赶了过来嫌疑人四周,十八名精锐的战士紧紧握住手里的步枪,压抑着心中对死亡的恐惧和即将立功受奖的兴奋。 和平年代已经持续了一百来年的这个世界,对于极度渴望战功的战士们来说,现在这种别是立功的机会百年难遇啊! 特别是对于他们这些常年驻守在大山沟里,多年如一日重复着枯燥的训练的战士们,这么一个立功的机会就在眼前,很多人眼睛都红了! 刺客?间谍? 管你什么人呢?,既然首长说了你形迹可疑,那还有什么说的。按照条例规定,只要是有人对保卫目标有威胁的,作为警卫,应该第一时间把威胁扼杀在摇篮里。 “不许动!” 哗啦啦实际名全副武装的士兵突然涌出来,将那个陌生的外来人围在中间,枪口齐齐指向此人的各处要害位置。 “呼——” 刚和此人闲聊的那位村里的老人看到战士们围上来,长出了一口气,然后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容看着被两名战士反剪着双手动弹不得的陌生人。 “你小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一来村里就问这问那的,你以为这里是哪?告诉你这是靠山屯!当年并肩王他老人家亲自定下来的守护山里嫡系那一脉的虎卫聚集地!” 这话,老爷子说的没错误!这也是靠山屯存在的基础。所以,从小,屯子里的人就要开始学习一些保密条令,怎么识别不怀好意的人的培训。 最最关键的是,这人运气太坏了! 不仅仅是惹得李伟这个的BOSS的注意,更是刚进村,随便找一个老头,竟然就是村子的村长! 没错,这老头就是李明光! “都小心点,这家伙身上有枪!” 李伟的声音突然响彻在众人的脑海中,仿佛就想在大家的耳边一般。 那些当兵的还好,一听到这家伙身上有枪,为了安全,立刻就提起注意力,根本没有在意为什么这个声音竟然能够同时在这么多人的脑海中响起。 这个和耳朵听到的声音明显不一样的感觉,直接就让那名陌生人慌了神了。他敢对天发誓,这绝对不是现代通讯器材能够达到的效果。 这是传说中的千里传音?还是脑电波传输装置?疑惑是仙侠小说中的心念传音啊? 科技?还是仙侠? ------------ 第三十七章死神 科尔是一名来自海军陆战队的精英侦察兵,在军队中服役超过十五年的他可谓是经验丰富,见多识广了。 后来因为脚掌受伤,左脚脚掌前半部分被切除。也因次,不得不离开部队。不过向他这种除了玩枪弄炮什么也不会的主,注定了退伍之后也逃不脱国家的管制。 毕竟,这些人对于社会安全稳定的威胁太大了!他们已经被训练成了超级杀人机器,哪怕离开部队,除了监狱和大富豪的私人保镖之外,也只能选择进入政府相关部门。 科尔退役之后,立刻就被CIA招安了,仅仅一年多时间就成为CIA最出色的行动特工之一,真正的杀手锏,代号王牌。 一年多时间里,总共执行六次任务,无一失败,全都神不知鬼不觉地出色完成,以至于各国情报界是只闻其代号,没人知道他的确切的消息和身份。 其优异的表现让他一下子就脱颖而出,成为中央情报局最出色的特工,彻底的在世界情报界出了名。 这次,刚刚完成一次任务的他正在联邦所属的夏威夷岛度假,突然就接到了由总部下达的紧急命令,不得不匆匆结束这次度假之旅,登上飞机直飞联邦首都。 “避世隐居的并肩王李济民后人所在的李家庄突然传出消息——李家庄的村长突现靠山屯。” “你的任务就是前往靠山屯,调查关于李家庄和庄里的村长的一切消息。” “如果感觉这位村长有威胁,不用请示,直接肉体毁灭!” 棘手!相当的棘手! 这是科尔接到这个任务时候的第一时间想到的,甚至他一度怀疑这是有人故意整他,想要他去送死。 自己特工生涯完成的第三项任务,就是刺杀一位时时刻刻被重兵保护着的非洲军阀,被称为魔王的杀人狂魔。曾经为了抓捕此人,美军付出了一百多人死亡却一败涂地的轰动全世界的大事件。 美国人当然不能这么委屈的死去,所以报复就被提上了日程。必须抓获那个敢于和美果动爪子混蛋军阀。 这种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在打当世第三强国的脸啊!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怎么可能忍气吞声? 于是,一脸排除三波特工,想要抓捕或者击毙这个混蛋,终结美国的耻辱,将那个混蛋送入地狱去忏悔他曾经做过的一切。 可惜,这三波特工和之前那帮人一样,犯了情敌的大错。在缺乏火力支援的情况下,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在地势复杂的城市,几个,十几个人面对的铺天盖地而来的敌人,他们所能做的也只有拉响怀里的特制燃烧弹,将自己烧成一滩灰烬,消失在这个世间。 没有办法,为了洗刷掉美利坚的耻辱,CIA和国防部在军队,特工中筛选能够完成这个任务的合适人选。 科尔就是在这个时候进入了那些高官的视线的,并且在询问了科尔曾经的长官和战友之后,立刻就被列为位列前十的种子人选。 于是乎,一个传奇诞生了! 科尔几乎是赤手空拳进入那座令美利坚蒙羞的城市,一待就是一年多,等到他居住地周围的市民都已经接受了这个退役佣兵的存在之后,科尔的斩首行动开始了 那天,科尔坐在街边的一个露天摊位上喝着小酒,很“不幸”的遭遇到了这个城市民兵组织“上帝之手”的首领出游。 大概这位首领听说过华夏的诸多皇帝的出行时的派头和威风,于是呼,每每从自己的老巢出行,除了大批护卫随行之外,竟然还要搞清街的戏码! 关键这家伙还是个怕死鬼,为了让自己的敌人摸不清自己的具体位置,每每出行都是临时决定要走那条路。 所以,街道上的行人和摊贩就到了霉了! 人仰马翻,鸡飞狗跳,孩子哭大人叫,那叫一个热闹啊!看的科尔直翻白眼! 这尼玛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馊主意,你既然怕死,还要每次都搞出这么大动静干吗?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空射导弹和精确制导弹药这种恐怖的东西吗? 如果不是怕误伤无辜群众导致国际舆论哗然和华夏联邦的干涉,你丫挺的早就死了十次八次了,哪能还让你这么嚣张啊? 跟随着人流躲进街道两边的店铺,想了想,科尔又快步走出店铺顺着街道走了十几米,就在那些魔王卫队的人已经朝他举枪的时候,他疾步窜进一条胡同里。 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事,所以卫兵也没有在意继续前行进行他们的清街大仁,直到一声巨响之后,一切都结束了。 就在魔王乘坐的一辆特制六轮装甲车驶过来的时候,科尔突然从那条小巷子里钻了出来。 和之前不同的是,他这次出现的时候,肩膀上扛着一支华夏联邦出产的最新式火箭助推榴弹发射器流星7。 这款专门为了出口而设计的外贸型火箭助推榴弹发射器,相比联邦军队自用型号,仅仅只是缩短了五十米的有效射程,在威力方面可是一点料都没有缩减的。 于是,魔王那款定制版的“豪华”装甲车座驾就倒了血霉了! 作为一款专门用来进行近距离反坦克的最新式火箭助推榴弹发射器,配合着最新研制的大威力破甲弹,只一发,那辆距离科尔不到五十米的装甲车就如同遭遇铁锤敲击的熟透的西瓜一般。 巨大的冲击波风暴席卷周围几十米区域,所有人几乎都是下意识的趴到地上躲避,除了科尔。 他是在确认战果,确认魔王是不是在那辆装甲车中。 果然,爆炸刚刚发生没几秒钟,车队中的一辆外表很普通的皮卡车猛地一拐,然后穿过全部停在街道的车队,就要钻入一条小巷子里。 看到这一幕,科尔微微一笑,随手从背后拿过一支火箭筒。这是美利坚最畅销的一次性六十毫米火箭筒,射程六百米,近距离能可穿透二百毫米均质钢装甲。 用来对付一辆普通的民用皮卡车,简直就是残忍了! 科尔一手提着火箭筒的尾部,另一只手抓住前部一拽,将缩在内部的另一节发射筒拽了出来。 不紧不慢的举起火箭筒,扛在肩头,略一瞄准,一按发射钮,一道白烟刺破空气,带着啸声狠狠的和亲吻上了那辆皮卡车。 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等到魔王的卫队反应过来,科尔早就已经钻入巷子里早就准备好的一辆皮卡车里,在他们封锁自己的地盘之前,扬长而去。 同时,就在科尔开车离开不久,魔王卫队寻踪来到科尔出现的那条小巷子,还没等他们全部进入呢,就听见一声恐怖的巨响。 “轰——” 巨大的爆炸声,伴随着漫天的灰尘,这条小巷两边的建筑瞬间就如同遭遇龙卷风的篱笆墙一般,被一扫而光。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原本是一名出色的特种军人的科尔,一旦化身为杀手,立刻就跻身为世界顶级行列,因其每次行动都不留下任何痕迹,且从未有失手的经历,在杀手界,被称之为沉默的死神! 几年时间里,科尔的形迹出现在这个星球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除了华夏联邦。成功的,完美的完成一桩桩看似不可能的任务,也使得科尔自身开始骄傲了。 于是乎,美利坚得到几百年从未出世的那位并肩王的后人可能大规模出世的消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科尔。 历史已经证明,这个村庄的人和他们的先祖并肩王一样都是时代的精英和宠儿,政客,商人,军人,科学家,无论是那个行业,他们似乎都能创造出令世人震惊的成绩。 如果这次李家庄出世的消息是真的,那么原本就强势的一塌糊涂的华夏联邦,一下子又涌出一堆的堪比并肩王的存在,那么…… 美利坚所能做的也许只能是俯首称臣,乖乖地并入联邦,争取一个还算优待的政策。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第二条道路可选。 一切的重任在科尔接受任务的那一刻开始,就压在了他的身上。 可惜,科尔太倒霉了!因为他刚刚来到靠山屯,就碰到了一个和并肩王有着同样经历的,被高科技武装的如同非人类一般的穿越者! 面对十几名全副武装,训练有素的联邦精锐军人齐齐指向自己的黑洞洞的枪口,科尔没有一丝的荒乱,乖乖的举起了双手。 等到他被两名战士反剪着双手带上手铐之后,所有人几乎同时松了一口气。特别是那些战士们,更是觉得这次的功劳来的太轻松了! 可就在大家伙刚刚松了一口气的功夫,原本应该已经被手铐铐住的科尔突然一伸手往怀里一掏,两支特制的拥有超强弹容量的手枪就指向了周围的战士。 科尔微微一笑,对于手里的这两把陪伴他多年的手枪,他太了解了。 九毫米的口径,威力可圈可点。配上特制的穿甲弹头,五十米有效射程内足以击穿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防弹背心。 周围一共二十三人,其中包括那名和自己聊了几句的老人,以及附近的屋顶上有两组狙击手,还有一组机枪组。 对于自己的枪法和身手有着足够自信的科尔,有信心在三秒钟之内就让这些人全部饮恨在自己的枪下,然后轻松逃入周围山林。 “砰——” 枪声响起,原本宁静安详的村子立刻就沸腾起来! ------------ 第三十八章陨落的死神 死神科尔突然暴起,挣脱两名战士的押解,猛地从怀里掏出两支特制的大容量手枪,微微笑着开火了。 “砰——” 一声枪响打破了原本宁静安详的靠山屯,几乎所有村民都是愣了那么一下,然后不管是耄耋老人还是牙牙学语的稚童都有条不紊的钻进最近的人家。 几乎是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村子里就不见了人影,全部都躲了起来。只剩下村中坚韧警察职务的猎户,从怀里掏出手枪或者从家里端着微型冲锋枪就冲了出来。 村子里每年都有类似的演习,作为肩负着保卫李家庄祖地的最后一道防线,村里人可不仅仅是表面上淳朴和善那么简单。 别的不说,村里只要是到了十六岁,就会开始学习操作各种武器。村里的国民警卫队第一大队的编号那可是正式编号,在联邦政府中都享有盛名。 没办法,靠山屯毕竟地位特殊,相比其他那些一年只能训练几次,每次时间都是几天,顶多也不超过一个星期的国民警卫队(其实就是民兵)相比,靠山屯的训练时间可就多多了。 别的不说,从那些少年时期就开始接触枪支武器训练的村民们,每年打出去的子弹都超过一千发。 这还是学校阶段,等到走出校门正式成为国民警卫队队员之后,训练时间还要再次增加,光是要打掉的弹药就规定一年不少于一万发! 那些村里的猎户最是牛叉,因为职业的缘故,这些人几乎是都在村里的警察局有兼职,真正的是枪不离手。 不说个个都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但是至少在枪法上,却对比一般的士兵要强太多了!特别是对活动目标的射击方面。 而且听声辨位,对于这些一直在森林里和野兽打交道的猎人来说,那是必备的技能之一。所以,几乎是枪响的瞬间,他们就意识到这枪响来自哪里。 十几名猎人,兼职的警察,国民警卫队队员顺着村里的街道,很快就三三两两一组,互相掩护着赶到枪声的出处。 在距离刚才枪响的地方只有一条街的时候,这些人脚步变慢,更加谨慎了。此时,差不多都聚集到附近的这些猎人们互相打着手语,开始全神贯注起来。 四五个枪法最好的猎人轻巧的爬上围墙,顺着墙头爬上房顶,准备作为狙击手准备火力支援。 其他人在村警察局局长,同样是猎人的李明旺的指挥下,慢慢围拢了过去。 实际上,对于这声枪响,他的内心并不紧张。因为昨天知道了李伟的存在,前面部队一下子就派出了一个连的警卫力量。 除了一个排贴身保护李伟之外,其他人都在街上全副武装的巡逻警戒。有这些精锐的警卫战士在,一般的匪徒根本不够看。 而且能通过那么多或明或暗的检查线,把武器带到村里,几乎就是不可能的。所以,李明旺更认同这可能是某个战士的枪走火了。 可这个念头刚刚出现在脑海,就听见“轰”的一声巨响,刚刚走到街口的他们就感觉一股充满了硝烟味道的热风迎面扑来。 返回头再说李伟这边,一个没注意,就被猎物咬了一口。 眼睁睁看着那个说的一口流利汉语的外国佬,就那么一扭,一掀,两名看押他的战士就飞了出去。 还没等其他人反应过来,两把枪就掏出来了,黑洞洞的枪口直直指向带队的指挥官高清宇和那名村里的老人。 玩了一辈子的鹰,却被鹰给啄了一口。这让科尔深以为耻,第一时间就像洗刷了这个耻辱,一枪干掉这个刚刚一直都在讽刺自己的混蛋老头。 “砰——” 食指一扣扳机,第一颗子弹飞出枪口,以每秒五百米左右的速度几乎是眨眼之间就飞到了高清宇的脑袋上。 高清宇已经疯狂了,就在科尔刚脱离两名战士的看押的瞬间,他已经习惯性的下达了新的命令。 “开枪!” 可惜,这些战士,包括高清宇自己都有些太自信了,或者说是他们太轻敌了!从一开始,看到只有科尔一人,他们根本就没把他放到眼里。 十几个全副武装的战士,在这种几乎面对面的近距离村庄接到环境里,还能对付不了他吗? 他就是再厉害,你打出一枪,两枪,甚至三枪,可是只要我们有一个人开枪了,你就得彻底玩完。 大威力步枪弹可不是说着玩的,即使是世界上最先进的防弹衣也不敢保证能够近距离抵挡这种子弹。 就算真的挡住了子弹,可是其上附有的强大动能,也足以让人心脏骤停,窒息,甚至内脏破碎而死亡。 所有的战士都虎目圆睁,目眦欲裂,眼睁睁看着科尔,掀飞战友,然后掏出枪来,一枪打向自己的连长。 其速度之快已经超出了他们的反应时间,他们之中,成绩最好的,从举枪到射击也需要两秒多钟。 可是科尔这个超越了人类极限的家伙,号称死神的超级杀手,在有准备的情况下,两秒钟足够让他射出二十发子弹了! 在场的所有人都会被他一一击中要害,或是脑袋,或是胸口,然后,他将有足够的时间逃进山林,脱身而出。 想法是美好的,可惜,在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比他还非人类的存在。 就在科尔的手刚刚摸到枪,李伟意识到不好,立刻就控制着那只机械苍蝇飞到了科尔眼前,然后毫不犹豫地对着他的眼睛就冲了过去。 “砰——” “啊——” 那只机械苍蝇直接扎进科尔的右眼中,让人难以忍受的疼痛使得科尔持枪的手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 枪口随之一抖,子弹射出枪口,擦着高清宇脑袋上的钢盔,在他身后的的那堵砖墙上留下了一个比碗口还打的弹孔。 “啊——” 凄惨的惨叫声刚刚响起,几名反应最快的战士已经条件反射一般举枪,然后想也不想的就扣动扳机。 概略射击,是一种十分常用的实用快速射击技术。简单的说,就是记住目标位置,在抬起枪口的同时,就预压扳机,然后枪口指向目标果断激发。 如果没有击中目标,迅速调整,再次指向目标的同时果断击发,直到彻底击中目标为止。 彼此相距最远的夜不到十米,这么短的距离内,对于这些最少受过三年严格训练的老兵来说,科尔的结局就是注定的了。 十几发侵彻性极好的5.8mm的全部钻进了科尔的胸部,为了快速击中目标,使他失去战斗力,战士们下意识的都瞄准了他的心脏位置。 科尔的悲惨遭遇还不知如此,就在他被子弹强大的动能带动着向后飞去的一瞬间,又是一阵枪声响起。 特别是其中一名战士,抬枪的瞬间就把快慢机拨到了连射档位,然后在枪口出现在眼前的瞬间,枪响了! “哒哒哒……” 一梭子三十发子弹全部倾斜到了飞在半空中的科尔身上,加上战友们射出的几十发子弹,死神科尔已经千疮百孔甚至一只胳膊都已经被彻底打断,飞了出去。 胳膊,大腿,小腿,脑袋,脖子,身体各个部位都被子弹击中的科尔,几乎就被子弹的动能撕成碎片。 名声响彻地下世界,别誉为死神的科尔,就这么悲摧的死在了华夏联邦的一个小山村,直到几年后才为人所知。 事后相关部门带走了科尔的尸体,这事不能就这么完了,这里是华夏联邦,携带枪支进入作为联邦地位极高的并肩王的继承人所在地,还敢拔枪杀人,背后没人指使,根本没人相信。 无论是谁,或者那个国家策划派出的这个人,都要为之付出代价。联邦的铁律,犯我华夏天威者,虽远必诛! 事后的报告,高清宇特意给李伟带了一份,只是他并没有看完,只是看到科尔身上的那件防弹衣居然挡住了至少十三发子弹惊讶了一下,然后就扔到一边了。 因为这次的突发事件,意识到李伟的存在已经引起不少人和国家的注意了,一个由三十人组成的警卫团队从京城飞速赶来。 这批来自联邦最专业,也是公认的全世界最好的安保团队——皇家警卫团的优秀精英官兵,将由金刚和猎豹指挥,负责以后李伟出行的贴身保卫任务。 “搞什么啊?我用的着你们保护吗?” 李伟很是不满的瞪了一眼高清宇,以自己的身手和装备,真遇到事情,还不一定谁保护谁呢? “老子那天可是救了你一命的,知道不?” “果然是你!” 高清宇一点都不吃惊的看着李伟,嘴角微微笑着。实际上他和联邦的一堆负责处理此事的官员早就猜到了。 并肩王的继承人,理应如此! ------------ 第三十九章疑惑 当时那一枪指向自己的时候,对于枪械和射击同样极为熟悉的他,立刻就知道自己遇到的这个家伙是个玩枪的老手,自己这次肯定是凶多吉少,没准就要脑袋开花,死无全尸了! 从对方握枪的姿势和稳定性,从对方当时的心态,还有当时和对方相距的距离,高清宇认为就是个刚会开枪的菜鸟都能轻易打中自己。 可事实上自己确实啥事没有吗,仅仅只是头盔上被擦了一道痕迹而已。可以说是险之又险逃过一劫。 当时对方的枪口要是再压低哪怕那么一丝,自己恐怕也得在脑袋上开一个洞了,哪怕自己带着联邦最新装备的凯夫拉防弹头盔也不行。 一个是距离太近了,另一个就是对方的枪和子弹都是特制的。不过那种距离下,即使是任何一把正规的军用手枪,都足以击穿那顶世界上最先进的防弹头盔。 不管怎么说,那名现在身份依然没有调查清楚,就好像是从天上掉下来,从地上钻出来的一般,没有任何痕迹。 到目前为止,只知道对方是应该是外国人,身高一米九二左右,玩枪的老手,心态很稳定,汉语很流利,汉语口语至少八级! 这些还都是高清宇还有战士们,以及李明光提供的。上面派来的那些专家们则是从各方面也通过一些死者遗物发现了一些端倪。 比如,死者身上的防弹衣,那是美利坚最新列装的防弹能力超强,专门装备总统卫队和特种部队的。 不过,但从这一点也不能确信对方是美利坚的人。因为这种防弹服在世界军火市场极为畅销,很多中东的土豪还有很多大富豪都有购买这玩意儿。 在黑市,很容易就能买到这种新式防弹衣,只要你付的起高达三百万美金一件的价格! 至于那两把枪,不是任何专业军工厂生产的,很明显那是由技艺精湛的师傅为其量身定制,手工打造的。 无论是从稳定性,可靠性,还是威力,抑或是人机工程来看,都是一等一的好货。比世界各国军工厂生产出来的量产货要好太多了! 据说,这两把枪经过专家检验完毕之后,立刻就被联邦轻武器研究所给要走了!可见,这两把枪是如何的优秀了。 联邦轻武器研究所,目前世界上最好的轻武器几乎都是来自这里。从最开始的燧发枪,到使用子弹的泵动式散弹枪,左轮手枪,栓动步枪,再到自动手枪,自动步枪,冲锋枪,机关枪等等。 联邦轻武器研究所几乎包揽了这个世界所有的轻武器的发明,几乎目前世界上的所有主流轻武器都是最早出现在这里的。 所以,能让他们都动容,甚至干出先斩后奏,以实验两把枪弹道为名,骗走之后才打了报告的事情,可见这两把枪的不凡了。 按理说,能拥有这种利器的人不可能是无名之辈,如果不是国家重要部门的特供,也一定是铁杆的身价千万的超级军迷。 不过那些专家们更倾向于前者,因为他们一致认定,那名死者一定是当过兵,而且是一位训练有素的百战老兵。 轻松就能摆脱两位警卫旅精锐战士的看押,极快的出墙速度和精准度,不大可能是军迷就能办到的。 追查他的身份那是联邦安全部门的责任,跟高清宇没有任何关系。他现在最关心的还是那个突然袭击了死者的眼睛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是谁帮了自己一把。 让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是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李伟,是他出手关键时刻救了自己一命。 虽然暂时解开了一个疑惑,可是更多的疑惑随之而来。到底他是怎么办到的?为什么时候那些专家没有丝毫的发现? 虽然如此,但是从死者眼中的深入脑海的伤口看,即使那些战士不开枪,他也活不了多久了。 可是任他们把死者脑袋检查了一个遍,也没有发现到底是什么东西击碎了他的眼球又钻入了大脑之中,让他瞬间脑死亡的。 “你是怎么办到的?你用什么杀了那家伙儿?为什么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是什么特殊武器吗?” 高清宇一连串的问题让李伟有些烦了,没看到自己正忙着照顾几个小祖宗吃饭吗?这人真是不识趣。 因为高清宇赖在这里不走,还喋喋不休的说个没完,让李伟好几次都忘了给自己喂食,几只看山犬幼犬一个个都怒了! 纷纷伏下身子,抬头仰望着高清宇,汪汪汪的冲他叫了起来。这也就是他这几天一直都在李伟身边,这些小家伙儿知道他和主人关系好,否则,几只凶狠的小家伙儿早就扑过去了。 几乎所有的野生动物,在进食和繁育期都是最敏感的,一旦被打扰,那几乎就是不死不休了。 保留了很多野性的看山犬也是如此,只是因为和人类相处的久了,倒也知道不能轻易对这些人下嘴,除非他想伤害主人。 “哎,哎,叫什么叫,赶紧吃你们的吧!” 高清宇对于这几只狗倒是没有普通人那么害怕,笑呵呵的指着它们说了一句,然后继续看着李伟,等待他的回答。 李伟看着这个毕业于联邦军事学院侦查系的高材生,对于他这副疲懒的性子也是无可奈何了。 因为就在昨天,关于他的正式任命下来了。要不是一帮人死命阻拦,年老体弱的皇帝陛下就要亲自过来给他颁发任命书了。 没办法,太子殿下去了欧洲四国访问,不在国内,能够配得上给并肩王颁发任命书的,也就只有他和首相了。 他不能去,也就只能劳动首相大人亲自走一趟了。可这位首相大人偏偏也不在国内,最胡的结果就那些派给李伟的大内警卫们护送着议会的几位议长大人一块跑了一趟。 也就是说,从昨天开始,他就是联邦承认的正式的,这一代的新的并肩王了! 只是因为他的要求,这个消息并没有外传,而是严格限制了范围。这也是因为刚刚出了事,处于对他的保护,那些议长和皇室略一考虑就同意了。 相对应的,高清宇如今已经被他任命为自己的卫队长了。可以说,他已经得到了李伟的初步信任,这关系自然不一样。 没先到的是,这家伙竟然打蛇随棍上,从昨天接到任命书之后,就开始变成现在的日子,也算是本性毕露吧? “我说王爷,怎么的,对我还要保密?您到底是怎么办到的?我昨天想了一晚上也没想出来是怎么回事?” 说完,高清宇看看四周,脸一板,严肃的喊道:“去,离开这座屋子十米警戒,任何人都不得靠近!” “是!” 整齐的应答声,然后就是一阵脚步声还有随之而来的枪机拉动声。很显然,警戒状态已经提高到了最高等级了。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这些战士们还是没有任何犹豫的执行了命令。服从命令是士兵的天职,任何国家的精锐部队都是如此。 不过,昨天刚到的几名大内保镖却是没在此列,两名身材不高,但是眼中精光闪烁的青年男子走了进来。 “金刚来啦?吃早饭了没?” 李伟看到走进来的两个人,看着他们笑呵呵的问道。如此当着面打脸,区别对待,让高清宇脸一黑,低下脑袋暗自伤心。 可他一低头,就看到脚下那只身子最弱,也是最调皮的叫小灰的看山犬,竟然仰着脑袋看着自己。 让他差点气炸了肺的是,那个小混蛋竟然在鄙视自己!看看那小东西那小眼神,高清宇气的猛地就站了起来。 “汪——” 人家才不怕他呢,都说狗仗人势,这是一点不假啊!眼前这个聪明的小家伙明显就是如此。 冲着高清宇叫了一声,小灰不屑一顾的扭过头去,根本不在乎高清宇,迈开四条粗壮的大腿,小跑着几步就来到李伟的脚边卧了下来。 “行了行了,你比他都大好几轮了,跟他一个孩子计较什么?” “我——” 高清宇气的面红耳赤,浑身哆嗦,站在原地指着依然斜眼看着自己的小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们都吃过啦!王爷,这是怎么回事?出了什么事情?怎么就一级戒备了?” 刚走进来的金刚没管高清宇和一只狗的破事,他们只是临时被派过来保护李伟安全的。也许以后会留在李伟身边,也许还会回到原部队。 所以,李伟对他们显得要客气不少,不想高清宇那么随意。而金刚也知道,自己这些人初来炸到哦,还没与得到王爷的信任,根本不可能跟身为王爷卫队长的高队长相比。 金刚是个身高只有一米七二左右,但是极为壮实的青年,实际上今年也才二十七岁。一身黑色的,类似那个世界一扣西服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极为合身。 板寸头,一身黑西服,叫上一双特制的平底黑皮鞋,直挺挺的脊梁,加上那双明亮有神的眼睛,让他看起来极其精神。 “什么事?王爷已经承认昨天那人就是他弄死的!” 高清宇的话一说完,听到金刚耳朵里立刻浑身一震,然后毫不犹豫地看了一眼身后的战友,点点头。 那人马上转身就走,目的不言而喻。 ------------ 第三十九章惊讶 李伟可不是一般人,而是在民间如同神仙一般的并肩王的嫡系后代,昨天更是接受了皇室册封的并肩王的王位,成为了新一代的并肩王。 可以说,因为这个王位,不仅是在联邦,即使是全世界范围内,无论他去哪里,都能让他享受到大国领导人的待遇,就因为并肩王的这个称号。 并肩王的封号实在是太有名气了,而这个王位的继承人,因为之前历代王爷的前赴后继的“丰功伟绩”,加之其所继承的庞大产业,让任何人都无法轻视他和他的继承人们。 这些王爷们他们都很神秘,特别是第一任的并肩王,即使已经过去了几百年后的今天,依然有无数人在研究,考证他的很多相关事迹。 每年都要有无数的电影电视剧,小说,歌曲,话剧,舞蹈等等,是关于并肩王的,民间也有好几个关于这位王爷的节日庆祝。 可以说,所有发生在并肩王和他的继任者们身上的事,都会成为热点新闻,受到无数人的追捧。 李伟承认昨天那个杀手是他干掉的,但是联邦那么多顶尖的专家都查不出来他到底是怎么办到的,这里面肯定有着无法述说的秘密。 既然是王爷的秘密,当然不能被一般人知道。所以,一级戒备就一点都不为过了。 “唉,我说你们至于吗?” “至于!” 高清宇高声应答,金刚也点点头,表示赞同。事关他这个并肩王,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因为他的身份太敏感,太重要了。 “对了,金刚,你怎么叫这个名字啊?难道你真的姓金?” 李伟突然转换话题,让高清宇和金刚有点无可奈何。毕竟他的身份在哪里放着,他不愿意说的事,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没人能够逼迫他说出来。 “嗯,我是朝鲜族,姓金。”金刚很无奈,但是却不得不回答王爷的问话。 “你排行老三?” “不是,是老二,上面有个哥哥。” “哦,那就是金二胖了!” “金二胖?”高清宇无语的念叨了一句,然后很是不怀好意的看向一脸尴尬的金刚,嘿嘿笑了起来。 金刚这人因为职业的缘故,谨小慎微,不拘言笑,很是严肃。从昨天见面到现在一直都是板着脸,酷酷的模样,很是招靠山屯的大姑娘小媳妇儿的追捧。 原本的铁粉都转路人去追捧这小子了,高清宇当然不爽了。一想到刚才王爷给他取的这么一个外号,高清宇就忍不住想笑。 这可是王爷金口玉言,你就是想不认都不行!高清宇暗中觉得,要是不把这个外号给他传播出去,简直就是对不起王爷啊! 金刚虽然不知道高清宇这个卫队长在笑声么,可一定不是好事。为了化解尴尬,他张了张嘴,也学着李伟开始转移话题。 “王爷,您还没说昨天您是怎么办到的呢?” 李伟一听金刚开始旧事重提,就知道恐怕不跟他们说一点内幕,他们以后还不知道怎么琢磨自己呢? 别的不说,就像现在这样,天天一堆人围着自己,不论去哪里都有一帮全副武装的警卫和便装的保镖护着,李伟这个骨子里的小市民还真不适应。 “唉!” 又叹了一口气,李伟觉得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之后,虽然身份比自己原本的身份高贵了无数倍,可是自己好像从来就没有原来那么快乐过。 好怀念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日子啊! 高清宇和金刚目光炯炯的盯着李伟,他们知道,接下来王爷说出来的一些事情可能会很惊人,事关并肩王一脉的隐秘,不由得他们不重视。 “其实很简单,就是这玩意儿!当时,我就是用这玩意儿干掉了那个什么杀手!” 李伟从怀里掏出一个米粒大小的玩意儿,托在掌心递了出去。 “这是?” “真的假的?” 不怪两个都是身经百战,训练有素的军官这么惊讶。实在是答案太让人难以置信了,让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因为李伟的掌心上正托着一只黑色苍蝇! 一只苍蝇竟然能够击碎歹徒的眼球之后,还能有余力冲入大脑,将他的大脑搅成一团,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自己他们不相信,李伟也没有过多的解释。空口无凭,眼见为实。还是让他们亲眼看看吧,要不然他们还以为自己不信任他们,随便找了理由来糊弄他们呢! “看着!” 说完,李伟念力一动,立刻就利用脑电波控制着那只微型机械苍蝇飞了起来,绕着自己转了一圈之后,就开始加速了。 几圈之后,速度变得极快的那只苍蝇就看不到它的身形了,只能看到一道连成一线的虚影在绕着李伟飞翔。 突然,那只苍蝇运动轨迹一变,瞬间就直奔高清宇而来。 它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虽然没有超过音速,但是也绝对不是一般人类的反应速度能够跟得上的。 就在金刚和高清宇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苍蝇已经到了他们眼前。就那么违反了物理常识的稳稳地停在他们两个人的眼前,一动不动的悬浮着。 “嘶——” “这——” 李伟看着他们一脸惊讶的模样,暗自好笑。心念一动,那只苍蝇再次动了起来,几乎是瞬间就从静止加速到每秒三百多米。 虽然速度还能再快一点,可是李伟并没有那么做。村长传承的老祖语录中有一句话说的,遇事需藏拙! 不能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底牌给暴露出来,任何时代,人心都是最难测的。你永远不知道你身边的人下一刻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这是一只高科技结晶的机械蚊子,采用了纳米科技技术,大小和普通蚊子几乎一样,材料用的也是纳米仿生材料,哪怕是放在你眼前,你也分不清他到底是真是假。” 李伟说的很是肯定,事实上如果不是亲自控制过,连他自己也不相信那只蚊子是假的,实在是太逼真了! “它体内暗藏两套监控设备,包括音频拾取和视频摄录,拍照功能。红外线,光学望远,电子侦察,信号截取和分析等等。” 金刚还好,至少表面上还算镇定,高清宇则是直接就傻了!这么小个头的一个玩意儿,竟然能装那么多东西? “动力系统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不过我知道它全功率运转的时候,速度一定比现如今速度最快的直升机块不少。” 由不得他们不相信,现在那只极其逼真的“苍蝇”就那么嚣张的在他们眼前一会儿十字,一会儿S型的飞舞着,连声音都如同一只真的苍蝇在耳边飞舞一般无二。 何止是比直升机快不少啊?金刚觉得这只小玩意儿刚才瞬间的速度一定超过了百米每秒哦,那种快速飞行划破空气的啸声是做不得假的。 这么快的速度,加上坚硬的外壳,就如同子弹一般。别说击碎一颗眼球,就是击穿人体最坚硬的脑壳恐怕也不是难事。 “这,这,这是……” 高清宇难以置信的哆哆嗦嗦的抬手,伸着一个手指,指着那个就在自己眼前,犹如真正的苍蝇一般飞来飞去的玩意儿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金刚内心的惊讶一点不比高清宇少。作为一名联邦最出色的保镖,他护卫过不少的大人物,也见识过不少联邦的黑科技一般的东西,可比眼前的这个小玩意儿都差得太远了。 这里面的技术可不仅仅是仿生那么简单,要想把那么多东西装到那么小的身体里,这里面的技术,绝对领先联邦百年以上。 “这什么这?这不是你该知道的了懂不?” 李伟没好气的瞪了一眼好奇心很重的自己的卫队长,心念一动,那只苍蝇立刻身形一转,灵巧的飞到李伟的衣兜里。 外界一直就有流传,说第一任并肩王他老人家可能就是拥有远超地球科技的外星人。所以才能弄出那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才能在各个科目都由令人瞩目的成绩,才能取得那么惊人的功绩。 现在,刚刚发生在他们眼前的,活生生的一切,他们觉得,也许这个猜测就是最靠谱,最接近事实的说法。 除了拥有领先地球百年以上的超高科技的外星人,再没有别的可能了! 现在网络还没有流行开来,哪怕是刚刚投入市场的个人电脑,也还是一些富人,企业以及爱好者的玩物, 没有普及电脑,没有互联网的存在,网络小说连生存的土壤都没有,自然两个人哪怕是精英军人之中的精英存在,也依然没有脑洞大开的想到穿越这种事情。 金刚很是隐蔽的瞧了一眼李伟的衣兜,就快速回复正常,变回一个正常的保镖模式。而有点自来熟的高清宇则不然,满脸欣喜和好奇地盯着李伟的衣兜,两只手握拳又松开,松开又重新握紧。 差那么一点就没忍住,想要上千从李伟兜里把东西抢过来,好好查看检查一番,看看它到底有何玄虚。 对于不理解的事物,思想复杂的人类总会不自觉的生出畏惧之心。科学不发达的先古时期,人们很容易就和神仙鬼怪联系到一起,迷信的认为一切都是神迹。 可是到了如今这个很物质,凡事都能用科学来解释的时代,对于这么一个高科技,还很实用的小东西,高清宇恨不得立刻抢过来为我所用。 “怎么的?想抢啊?” 李伟呵呵笑着退后了一步,倒是金刚看到高清宇不怀好意的目光,下意识的就把手放到了腰间。 ------------ 第四十章奇效 高清宇看着李伟不怀好意的目光,忽然大惊,意识到自己刚才无意识的举动意味着什么,顿时冷汗如雨而下。 “王爷……” “成啦,都没外人。这东西,给你,你也没办法用,除非……” 说道这里,李伟眉头一皱,没有再继续说下去,而是陷入了沉思之中。儿高清宇和金刚则是很默契的没有打扰他,也没有了继续追问。 有些事情,不知道比知道要好。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天生就背负着大使命,有些人注定一生凄苦,想要改变命运,也许有可能。 但是,想要改变命运,无疑要付出超过常人理解的代价。或是健康,或是亲情,或是友情,或是名誉…… 京城,科学院附属医学院的一间高级特护病房内,此时挺宽敞的病房内密密麻麻挤满了人,大家都目不转睛的看着一老一少两名一生在两名护士的协助下,卫病床上一位精神奕奕的老人坐着检查。 “神奇!太神奇了!” 一头白发的老医生嘴里嘀嘀咕咕的,满脸不敢相信的盯着检测仪器的屏幕,看着上面满屏幕的旁人根本不懂的医学术语。 “钱叔,我父亲的身体怎么样了?” 一直没有离开这里的张民生焦急的问道,站在他身边的一位贵妇也同样满是焦急的盯着钱庆仁,双眼红肿。 那是张民生的姐姐,张若曦,联邦大学历史系的教授,联邦著名的文物鉴定,修复专家。而他的丈夫就是当今联邦律师协会会长,联邦著名的正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任正非。 钱仁庆作为张老爷子关系要好的大学同学,也算是看着这两个孩子长大的,看着他们焦急的模样,忍不住点点头。 “不用担心,根据目前的检测结果,老张的病已经有了极大的好转。多亏了那坛药酒啊!太神奇了!” 想到这里,钱仁庆忍不住咂咂嘴,回味起昨天为了老张的健康试酒时,那种令人沉醉的味道。 “好酒啊!” 钱仁庆一声感叹,确实让躺在病床上任人摆布的张老不干了! “你他娘的就是个混蛋!那是人家老李给我弄来治病的,你倒好,良心都让狗吃了啊?竟然硬生生给我截留了一半,好他娘的好意思说是为了我的健康试毒!” 老爷子很显然此时病情大好,说话中气十足,骂起老同学来一点夲都不带打的。呼吸急促却一点没有之前喘不上起来的样子。 “土匪!强盗!无耻!” 病房里一大群人都看傻了!从来都是温文尔雅,民间素有活菩萨之称的张老竟然也会骂人? 倒是张民生和姐姐张若曦一点意外的表情都没有,愁容尽去,满脸笑容的看着父亲在病床指着钱叔的鼻子破口大骂。 从记事开始,这两人只要到一起,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吵起来,他们早就习惯了。 钱仁庆面对老同学的指责和谩骂,脸不红心不跳,很是轻描淡写地看着张民生和张若曦说道:“老张这病虽然有了好转,但是毕竟年纪在这呢,以后啊,你们要多管管他,尤其是饮食方面,一定要注意忌口!” 似乎怕两孩子听不清楚,钱仁庆特意又嘱咐了一遍,只是这次却是不怀好意地笑着,看着张老说的: “忌口!” “你——” 焦急的张老生气的都说不出话来了,抬起贴满了磁片的胳膊指着钱仁庆,浑身直哆嗦,心跳猛地加速起来。 “心跳过快,准备镇静剂!” 钱仁庆似乎早就预料到了一般,淡淡的吩咐一声,旁边早有准备的护士立刻拿起针管,在张老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针就扎了下去。 “钱院长,这,这样做好吗?” 人群中站在前列的一个中年人满脸焦急地看着钱仁庆,急的两手不由自主的就攥紧了拳头,似乎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就要冲过去和钱仁庆拼命一般。 “你是谁啊?哪个医院的?” 钱仁庆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神色不变,根本没把他放在心里。 “你!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首相办公室的魏主任,代表首相先生特意过来看望张老的。” 那人还没说话,中年人身边的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不愿意了,立刻站出来为自己的领导打抱不平。 谁知道—— “没看到张老病情又严重了吗?还等着什么,叫警卫,把不相干的人都赶出去!” 病房里一大群人顿时傻眼了,这是什么跟什么啊?您刚才不是说张老的病情已经有了极大好转吗? 咱们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可惜,作为这所医院的二号人物,医学权威钱老在这里的绝对是一言九鼎。他边上一位护士一按墙壁上的通话按钮,立刻就呼叫警卫过来赶人。 没办法,这里是联邦医学专家云集之地,也是整个联邦,乃至整个世界最好的医院,平时这里的医生,护士什么大人物没见过啊? 你一个首相办公室的破主任算个屁啊?我们钱院长连皇帝陛下和议会的议长大人都说骂就骂,他们还不是照样得陪着笑脸求饶? 作为联邦医学方面的最前沿,又是在皇家科学院内部,所以,医院的警卫都是由内政部的安全部队负责的。 这些人可绝对是六亲不认的,命令一下,美国十分钟,一位身着黑色特种作战服的军官就带着十几名士兵杀气腾腾的冲了进来。 此时,病房里已经人去楼空,除了钱仁庆和两个护士,连张若曦姐弟俩都被赶了出去。 “行了,你们出去吧,就在门口和楼道里,没有我的同意,禁止任何人进来。” “是!” 军官敬礼之后,一个利索的向后转,手一挥就带着自己的人去了外面,一脸严肃地开始布置岗哨警戒了。 “你们也出去吧,现在这里用不着你们了。” 话音落下,两名护士立刻收拾了一下,带着一堆仪器推门走出了病房。一下子,整个病房就只剩下检测仪器运转发出的滴滴声。 钱老看着闭目躺在病床上的老同学,眉头紧皱,一言不发。此时,他的脑海里已经掀起了滔天巨浪却并不为人所知。 躺在病床上的老同学的病情,钱老并没有道出实情。仅有的几名知道实情的医生也都被他下了封口令。 因为那些东西的效果实在是太惊人了!对于老同学的病情,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效! 原本严重的心脏病几乎是立竿见影的疗效,迅速恢复到了最好的状态。并且原本病变的细胞也有了好转的迹象。 可惜,人力终究无法胜天,虽然疗效神奇,但是还不能彻底回复已经坏死的心肌,老同学的病情并没有他跟别人说的那么乐观。 想到这里,钱老咬咬牙,猛地站起来。起的太猛,以至于立刻感到一阵眩晕,缓了好一阵才彻底恢复过来。 “老同学,虽然那坛人参药酒什么的疗效立杆见影,可你的病太重了,恐怕以后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忙活了。” 说道这里,钱老身手抚摸了一下张老不满老人斑,枯瘦的青筋毕露的手。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的研究,他的工作对于他个人意味着什么。 一旦不能继续工作,会发生些什么,钱老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心脏病病人最怕生气,可焦虑也是大忌。 左右为难,那么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相比一直让他工作下去,每天忙碌的脚不沾地,还是让他彻底退休对他的病情更好吧? 长痛不如短痛,作为医生,作为老同学,作为朋友,钱仁庆决心一下,立刻掏出手机,一个电话打了出去。 “喂,我是钱仁庆,那件事……” 躺在病床上的张老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紧闭的双眼两颗浑浊的泪滴,顺着眼角划过苍老的脸颊缓缓滴落。 当天晚上,联邦中央新闻就播放了一则消息:联邦科学院院士,医学部部长,联邦传染疾病防疫研究所所长,著名传染病防治和治疗专家张富贵因病辞去所有职务…… 第二天,一架专业救护直升机拔地而起,随后不久,认准一个方向后疾驰而去。 医院大楼二楼的一扇窗户处,钱老很平静的看着越飞越远的直升机,疲惫苍老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 “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吧!” ------------ 第四十一章张老到了 清晨的阳光总是那么的温柔,尤其是初夏的时节。温柔的阳光越来越刺眼,很快就把叶子上的晨露蒸发的一干二净。 村里人总是趁着太阳还没有酷热之前,想要趁着凉快多干一点农活。浇浇菜园子,拔拔草,或是去地里干点庄稼活。 再次回到屋里,裤脚总是被打湿了的。路边的野草,大树,地里的庄稼,到处都是露姑娘洒下的银珠,在清晨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清新的晨风带来了泥土的芬芳,当然也少不了家畜粪便的气味。不过,庄户人家闻惯了了这种气味,到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农村吗,谁家里没养点鸡鸭狗什么的?再往前推上十几年,家家户户的都养着大牲口。或是牛,或是驴,骡子,再加上猪圈里的几头大肥猪,全都是造粪的机器。 一到夏天天气热的时候,牲口棚和猪圈里的粪便被火辣辣的太阳一炙烤,那股子味道一出来,只让人想要掩鼻逃走。 当然,那是干净的城里人。要是老农民,肯定是要过去看一看的。看看主人家的牲口或是猪养的怎么样。 如果被人家夸赞一句“你家的猪长的这么快啊?”,被夸赞的人能高兴好几天!遇到安哥好显摆的,恨不得天天拉着人家过来看他(她)养的猪,或是大牲口。 李伟从出生就生活在城市里,这一辈子去真正的农村的次数屈指可数。他有印象的,应该是才两次而已,而且他去的那个农村已经没有了他印象里农村的样子。 那时候,他刚上高中,去家在郊区的高中同桌家里玩过两次。那个村子,虽然行政区划上还叫村子,实际上全村人早就搬进了自建的二层或三层的小别墅。 说实话,人家虽然是农村人,虽然干的活要辛苦太多了,可生活条件比他这个正宗的城里人可要好太多了! 李伟清楚的记得,那个叫路东来的同学给他算过一个账。他们们家里占地一亩地大小的蔬菜大棚总共有六个,还有两个半亩地的小棚子。 大棚里种的全市黄瓜,按照那时候的批发价,平均下来大概有两块多一斤。仅仅六个大棚最多的时候一天就能采收五六百斤。 不过这种好日子也就那么几天而已,大多数时候,也就勉强能有个一二百斤。六个大棚那就是近千斤! 这么算下来,一天毛收入上千元!一个月就是三万!黄瓜的采收期最少两个月,那就是六万元! 两个小棚子专门用来育苗,时时刻刻都有黄瓜苗准备着移栽。这就保证了一旦大棚里的黄瓜秧落架(就是秧子开始枯死,不结瓜或是明显减少的时候,拔掉这些黄瓜秧子),就能有新的秧苗移栽过去。 一年轮作下来,他们家里至少也有三四十万的收入!哪怕是刨出成本也能生个十大几,二十多万的。 要知道,那个时候,在李伟所在的县城,平均工资也不过才两千块不到!知道这一点的时候,李伟那个自卑啊! 自己爸妈累死累活的忙活一个月,加一块儿也就顶人家卖掉三四天的黄瓜的收入而已!人家如果碰到逢年过节,黄瓜提价的时候,可能人家一两天卖掉的黄瓜都比李伟父母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还多! 不过,农村的农活那是真累啊!最明显的,还是路东来家,他父母比李伟父母还小两三岁呢,可是因为常年劳作,看起来要比李伟父母老上十多岁! 黝黑的皮肤,满头黑发里夹杂着几根银丝。都不用细看,随便一眼都能发现N多根白头发!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他们都是满身尘土,脏兮兮的样子。 哪怕是比大多数城里人都有钱了,可他们的脸上依旧是那么的拘束,特别人在“城里人”面前的时候。 李伟去的那个村子已经和传统意义上的同村完全不同了,在很多方面几乎和城里就没什么两样。 楼房,下水道,行道树,路灯,各种各样的店铺,花枝招展的女人,来来往往的汽车,公交,还有村民广场,活动中心以及小公园。 除了骨子里还摆不脱的自卑,可以说,他们过的比城里人好太多了!粮食蔬菜全都是自己种的,绝对没有花费农药的高级货! 这一点就是普通城里人根本没法比的,哪怕你起的再早,买来的那些菜对于村里人来说,已经不新鲜了! 张老是昨天晚上被直升机送过来的,下了飞机连句寒暄都没有就直接脚步轻快的跑去村委会,查看李明智的研究报告。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对不起,您已经退休了,现在没有权限查看这份资料!” 老李同志一句话,就把张老给气的脸红脖子粗。你以为我愿意退休啊?我那时被退休的知不知道? 甭管这老爷子怎么说,李明智就认准了一条,您没有权利看到这份资料。换句话说,这东西可是绝密的,想要看看,对不起,您老的权限不够! 气呼呼的张老被李明光老爷子拉到了自己家里,半斤村里人自己烧的玉米高粱酒下肚,立刻忘掉了所有的不痛快,开始和老李村长称兄道弟,吹嘘自己的光辉事迹。 大概是因为最近这些年常常说起这些话题的缘故,老爷子说起自己的过往,那是井井有条,口如悬河,滔滔不绝。 “他美国人怎么地?老子不同意就是不同意!你有钱了不起啊?还找关系向我施压?我是谁?我能惯着他这毛病吗?” “嘶——好酒!” “我一个电话打出去,没过一个小时,那混蛋就灰溜溜的收拾行李,去买机票准备回国去了!” “为什么啊?” 同桌吃饭的李伟明知故问的说道,投其所好吗,这招李伟三岁的时候就已经练就的炉火纯青了! 每每这一招已经施展,总是少不了一堆的零食,什么饼干,苹果,梨,最少也得被人大夸特夸两句。 后来,长大之后,他才知道,其实这项技能练到顶级,那就是一种明星职业了——相声演员! 说相声的,一般有两人,一个负责多说话逗观众笑的,叫逗哏。而另一个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一段相声下来,除了嗯,啊,就是我去你的吧,那叫捧哏! “为什么?” 说到这里,张老满是笑意的看了一眼李伟这个挺会来事的小年轻,心理想着不愧是那个村子的代言人,当代的并肩王啊! 看看人家,多会说话!怎么人家一开口,就让你感觉那么舒服啊?相比起来,自己那个市长儿子,还有那个国际知名历史学家的女儿可就差的太远了。 看到李伟夹了一大快子鱼肉,老头很可爱的皱皱眉头,然后毫不客气的伸出快子,给自己碗里夹了一大块。 看着挑衅一般笑呵呵,歪着脑袋瞧着自己的张老,李伟直接把头一扭。话说,有位哲人曾经说过,别人骂你了,学学缩头乌龟其实也是很不错的应对。 没有的到预想中的回应,张老就如有一记重拳打在空气中,直接岔气了! “哎呦呦!哎呦!” 早就吃完了,正在桌子底下和捡剩菜剩饭和骨头吃的小黑较劲的豆豆一看张爷爷疼的直叫唤,立刻感同心受。 上次吃鱼的时候,被鱼刺卡到喉咙之后,就好疼好疼的,疼的豆豆都忍不住大哭了一场。不过,再喝了一点奶奶端过来的醋之后,立马就好了! “嗖——” 一阵风一般,豆豆小腿飞快,很快就跑出了餐厅。孩子吗,不都这样吗?吃饱了自然就跑出去玩了呗。 可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李伟还在纳闷的时候,这小子拎着醋瓶子就进来了。 “张爷爷,你快喝醋,快喝醋啊!酸酸的,一会儿嗓子就不疼了!上次豆豆就是这样,可管用了!” 顿时,一股酸酸的味道弥漫开来,没过一会儿,就充满了整个房屋。 ------------ 第四十二章厉害了我的哥 豆豆以为张老被鱼刺卡住了,想到自己曾经的经历,立刻跑到外面厨房跟奶奶要了一瓶醋就跑了回来。 “张爷爷,快,快喝醋,喝了就好了!” 看着一本正经,连带急切的豆豆,张老那张略显苍白的老脸是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人家孩子也是好心,他脑筋一转,一琢磨就明白了。肯定是刚才自己咳嗽了几声,这孩子以为自己被鱼刺卡住了。 这是个有爱心,有孝心的好孩子啊!好孩子的爱心当然不能拒绝,于是乎,张老接下来就做了一个出乎李伟意料,也让他第一次亲身体验到了这位国际知名的医学大家的风范。 “呵呵,那你给爷爷到一点好不好?” 张老摸着豆豆的脑袋,笑呵呵的看着他说道。豆豆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被鱼刺卡住了,就该喝醋,他小小的心眼里就是这么认为的。 点点头,豆豆举起瓶子,努力的翘起脚尖,把瓶口对准张老自己的碗,轻轻一倾斜,酒倒进去浅浅的一碗底醋。 趴在桌子上看了看张老的碗,小眉头皱了一下,大概是感觉少了点,就又往里倒了一丁点。 这回倒了之后,又看了一下,这才露出满意的笑脸。扭头一看满脸慈祥的张老,明亮的大眼睛如同会说话一般。 “呵呵,就到这么一点啊?管不管用啊?” “管用,肯定管用的。上回我被鱼刺卡住了,奶奶就是给我喝了醋,立刻就好了,一点也不疼了呢!” 豆豆挺起小胸脯,一脸着急的解释道。似乎对于张老的怀疑很是不满,我都喝过了,怎么可能不管事啊? “就这么一点啊?再多倒点才能管用吧?” 张老看着直冒酸气的小半碗醋,虽然碗不大,可是那醋却是正宗的西山老陈醋,而且是十年陈酿的高级货! 别说喝,就是看着,闻了一下味道,张老就感觉喉咙不自觉的动了,一股酸气就肚子里直往上冒。 老家是安西的张老,家乡那边好面食,也是吃醋的。但是他们那里更喜欢辣椒调味,相比来说,醋也只是一种普通的调味品,还没到如同西山那边的人直接拿来饮用的喜好程度。 别说这种老陈醋,就是普通的醋,那要是喝到嘴里。一想到那股子酸到心里的味道,张老就感觉嘴里唾液分泌又加快了不少。 古时曹操大军望梅止渴,张老觉得要说前面有产醋之地肯定更止渴! “张爷爷,醋很酸的!一点都不好喝的!” 豆豆一副你怎么这么傻,不知道醋是酸的吗的样子,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的望着张老。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这么喜欢喝酸酸的,一点不甜的醋吗? 疑惑,不解,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的豆豆看到张老一伸手就把装有醋的碗端了起来,送到嘴边。 小家伙儿的心一下子就提起来了,似乎感觉喝醋的人是自己一般。小家伙儿干脆把头扭到一边,不敢看了。 似乎感到一股酸酸的,酸的让人想哭的醋到了嘴里,那股子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味道充斥在整个口腔的那种感觉。 “嘶——” 豆豆眼看着张老一脖子,小半碗醋就倒入了嘴里。喝完之后,擦擦嘴角,还吧嗒吧嗒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看的豆豆立刻就升起了一股崇拜的感觉。 那么酸的醋都能面不改色地喝得下去,太厉害了啊!那次豆豆就喝了那么一点,然后马上就吃了一块糖才没哭的! 想到糖,豆豆猛然想起来,连忙用空着的一只手掏掏那面的衣兜。 没有? 正想用另一只手去掏另一边的衣兜,刚一动才想起来,这只手里还拎着醋瓶子呢!左右看看,然后蹲下身子就把醋瓶子放到了地上。 然后站起来,把手伸进裤子兜里。大概是裤子兜很深,小家伙使劲儿倾斜着身子,把手努力往里面伸。 眼看着小家伙儿身子一歪,差点就要摔倒在地。原本看的津津有味的李伟和张老,还有一直全神贯注,很是欣慰的看着孙子的李明光全都站起来了。 就在这个危急时刻,之间小家伙儿突然一跳,等双脚落地,趔趄着走了两步,满是惊慌的小脸顿时喜笑颜开,一股浓浓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等到他看见爷爷,李叔叔,还有那个“吃醋”很厉害的张爷爷都很是关心的看着,豆豆甜甜的一笑。 忽然,豆豆眉毛一挑,笑的更加开心了!一伸手,小手从裤兜里拿出来,小拳头攥的紧紧的,小步快跑来到张老身边。 用另一只手朝着张老招招手,神神秘秘地示意他把头伸过来。这副可爱的小模样,一下子就让从来没有含饴弄孙,享受过天伦之乐的张老沦陷了。 这位名动世界,为人类的防疫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注定要青史留名的老爷子,就和普通的老头没啥两样,笑咪咪的,低下了从未“低下”过的高傲的头颅。 豆豆一边翘着脚把嘴巴凑到张老耳朵旁边,同时一只攥成拳头小手的放到张老放在桌子底下的大手里。 一个什么东西落入自己掌心,张老还没反应过来呢,小家伙儿已经趴在他耳边解开了他的疑惑。 “张爷爷,豆豆只剩下一颗糖了,你偷偷的吃,别让我爷爷,尤其是我李叔叔看到了,要不然他们就算不和你抢,也和不高兴的!” 张老被感动了! 眼眶很快就开始泛红,努力的耸动了一下鼻子,使劲儿抑制着不要眼泪流下来。还要装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对着豆豆点点头,使了个颜色,示意自己明白了。 豆豆一看,小脸上的笑容更加的灿烂了。对着张老眨眨眼睛,然后转身看着李伟还有准备开口说什么的爷爷说道: “爷爷,叔叔,你们想要吃醋吗?” 真是个机灵的小家伙啊!张老心中这么想着,手下去丝毫不慢的趁着那两人全都被豆豆吸引了注意力的功夫,赶紧拨开糖纸,把一块白白的带着牛奶浓香的奶糖塞进嘴里。 甜!太甜了! 趁着李叔叔和爷爷发呆的功夫,豆豆飞快的看了一眼张老,发现他嘴巴鼓鼓的,小家伙儿一个飞眼过去,然后弯腰拎起醋瓶子,转身就跑出了屋子。 目送着小家伙儿跑出屋子,直到再也看不到了那个可爱的,招人疼爱的小家伙儿,张老这才满是不舍的回过头来。 嗯,似乎自己这个当爷爷的太失败了!孙子,外孙女都上初中了,可是自己这个爷爷,姥爷,似乎从来都没和他们单独相处过。 以前整天脑子里都是工作的事,一刻都不得停闲,不是在实验室就是全世界各处的去考察,演讲,从那两个孩子一出生,就根本没管过。 以至于现在两孩子见了自己就躲得远远的,只和他们奶奶,姥姥亲。自己有时候也吃醋,可根本没时间让自己过多的考虑这些事情,就又有工作要忙了。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最少有三百六十天在全球各地到处跑。别说孩子,就是老伴都受不了自己了,干脆办了出去,在儿子闺女哪轮流住着。 一种叫亏欠,内疚的东西在心中慢慢发芽,越想越对不起孩子,对不起老伴。如果不是现在这边有长寿因子这种关系重大的新发现,老爷子恨不得立刻就赶飞机去看看孩子们和老伴。 哪怕就是给他们倒一杯水,擦擦桌子,问一下近况也是好的。 可惜,他自己也知道,这只是妄想罢了。自己的病情已经惊动了方方面面了,好几位在位的,不在位的大佬都发话了,要让自己好好养病。 连同样拖着病体,正在为太子私自谈恋爱曝光事件焦头烂额的皇帝陛下都亲自打来电话,叮嘱自己要注意保养身体,服从医疗组的意见。 狗屁的医疗组,还不都是老钱那个混蛋整的事吗?事业上比不过自己,下一代比不过自己,连喝酒都喝不过自己的那个老混蛋,这是公报私仇! 不就是比我身体好吗?有什么好得意的?哼,等我在这里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养好了身体,老子就跟你去比马拉松! 脑子想象着老钱被自己远远落在后面吃灰的场景,德高望重,向来都是板着脸,一脸严肃的张老笑的跟个孩子似的开心。 “哼!跟我比身体,那就跑马拉松,二十多公里的,累不死你丫的!” 不知不觉的张老就低估出了声,李伟在边上听的清清楚楚。正因为如此,好悬没让他笑出声来 厉害了我的哥! 就您老这身子骨,这底子,还跑马拉松?您快别逗了,别说二十公里,就是二公里,您老也跑不下来! 还是哪凉快去哪待着去吧您! ------------ 第四十三章机遇 吃过饭,张老笑眯眯地牵着豆豆的小手,带他去了考察队驻地,说是要去指导指导他们的工作。 现在不管是国家,还是老爷子所在的工作单位——科学院医学部,都严厉禁止他参加实际的工作。 目前,张老身上的一大堆职务,头衔,仅仅就给他剩下了一个政府和科学首席院医学顾问的头衔。 顾问顾问,顾得上了就问。他老人家却不是,他是啥事,啥时候都想问。可惜,上级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 再给下级各部门下发的人名文件中,关于这一点特意做了标注。张老对于工作只能是指导,严禁他老人家实际领导参与任何耗费体力精力的事物。 至于豆豆这个小屁孩,纯粹就是好奇心发作。小孩子吗,越是你不让干的事,他越是想要去试试。 科考队过来之后,驻地管理很严,对于村中的普通村民过去待会儿也没什么。但是那些存放有各种设备的临时化验室,可就不一样了。 生人勿近!绝对的生人勿近! 为此,李明智还特意请驻军派了一个班的战士过来,专门守卫化验室。里面的一些研究资料太重要了,放在国家层面,那也是绝密级别的。 为了这些东西,考察队的所有成员,包括李明智这个队长在内,都和紧急从京城赶过来的安全部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且再一次学习了一遍保密守则。 可以说,这里的研究资料一旦公布,注定就会引起全球震动。这可是关系到全体人类寿命和健康的大事件,事关重大,任何人都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 实际上,国家比任何人想想的还要重视这件事。特别是得知李伟也出现在靠山屯,并且他的身份得到确认之后,更是立刻提升了重视程度。 皇家陆军特种部队的一支团级大队就在金刚他们到达的第二天紧急拉动到了警卫旅驻地,作为一只精锐机动力量守护这片地区的安全。 空军则是把这一片地区上空化为了禁空区,不仅普通的飞行器不允许进入这片区域,连外太空的卫星想要在这片地区上空出现,都要冒着被打下来的,引起两国严重争端的后果。 这也是联邦第一次向世人展示了攻击太空卫星的各种手段,包括可以自由移动,通过撞击摧毁敌方卫星的动能卫星,还有高能激光武器,反卫星动导弹。 几乎每一种武器的曝光都会引起国际舆论哗然,很显然,世界其他各国在这一方面已经严重落后于联邦了。 就算是科技相当先进的美国,RB还有欧共体,对于反卫星武器的研究还仅仅只存在于桌面上而已。 而这次联邦突然冒出大动作,三种反卫星武器均已进入了实战部署阶段,可以说,只要联邦愿意,随时随地都能让世界其他各国一下子回到几十年前那个通讯只能靠有线电话和电报的阶段。 于是乎,和往常每次联邦公布新武器出来一样,新一轮军备竞赛立刻开动,世界各大国纷纷加大投入,想要在这方面尽快赶上联邦的脚步。 至于超越,从来就没有任何人想过。几十年前有人这么想过,可惜,那个人最终的结果很凄惨,知道现在还依然生死不知的被关在那座连具体位置都不知道的联邦重犯监狱里。 起初,哪些国家一位这只是因为李伟这个新的并肩王出世,联邦重视他的安全而采取的一些安保措施罢了。 可惜,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当初很多人都知道,张孟奇送检的水产里,检测出了超出普通水产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营养物质。 而且一些消息更灵通的人,甚至都知道长寿基因,或者叫长寿因子的存在。这么多人都知道了,等国家得到确切消息,想要封锁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豆豆早就想去哪个神秘的只有穿着白大褂的人才能进去的地方看看了,可惜,爷爷总是吓唬他说那里是放死人的地方,小孩子不能去。 死人有什么可怕的,又不是没看过!哼,你不带我去,我张爷爷带我去! 想到这里,豆豆抬头看了一眼一边走路一边认真思索着心事的张老爷子,小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还是张爷爷好啊!自己听说他要去哪个神秘的地方,自己刚一说想去,张爷爷立刻就同意了。 一点不像李叔叔和爷爷,找一大堆理由来吓唬,敷衍自己。哼,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可没那么好骗! 送走这一老一小,李伟并没有按照原本的打算今天就回村里,而是和李明光来到了村委会,准备和他一块见一个人。 五月份的北方山区,气温还不太高。一般来说,大晴天的也就二十八九度。加之山区山高林密,气温比平原地区要低上几度。 所以,现在靠山屯周边的气温也就二十一二度,正式气候宜人,最舒适的时候。既没有了初春的寒流,也没有夏日的闷热,很是宜人。 不管是道路两边的高大行道树,还是山上的密集的树林,全都是郁郁葱葱的,加上蓝蓝的连一片云都看不见的天空,以及吸一口就觉得心旷神怡的空气,任何人来到这里都禁不住会想留下来,就生活在这里该多好的心思。 张勇也是这么想的,作为国内最大的一家水处理设备供应商的老板,在接到来自靠山屯的特殊前缀电话之前,他从来都没想到过,自己有一天回来这个神奇的地方。 气候宜人,环境优越不说,最近已经近乎公开了长寿因子的发现,还有并肩王当代继承人出现,让这里最近名声大噪,世人皆知。 不过,报纸,电视新闻和网络上,国家早就发布了通知,目前靠山屯还处于封村状态,严禁普通人进入。 理由吗,官子两张口,当然不会说是因为李伟这个王爷在那里。而是一个很普通,但是却很有效,很强大的理由——山林防火! 春季风沙大,特别是北方,加之天气干燥,正是一年之中最容易引发山火的时候。所以,没到这个时候,宣传山林防火就成了重中之重了。 以往这个时候,靠山屯也是要封存,禁止外人进村的。这一点,经常去驻军申请过来游玩的很多网友还特意给大伙科普了一下想要去靠山屯的必要程序。 比如,必须提前至少七天向驻军提交申请! 这下,大家才知道,原来去那个传说中的靠山屯,还需要递交申请才行。虽然有人嫌麻烦,立马取消了去靠山屯的打算,可是更多的人却是一下就被激发出来过去看看的兴趣。 当然,作为靠山屯村委会和靠山王邀请来的客人,张勇是不用什么申请的,甚至他还没下火车,就意识到了此行对自己这一生的可能产生的巨大影响。 巨大的机遇啊! 在距离目的地车站还有十分钟的时候,列车长就亲自过来,邀请自己去了位于车门附近的乘务员室。 等到列车停稳,他刚在列车长的陪同下走出乘务员室,就看到了通道两边各有两名乘务员和乘警的组合在阻止乘客下车。 特权!妥妥的高级VIP特权啊!没想到我老张也能享受到啊!等以后有了孙子,老子有的吹了! 事实上,他的震撼还远远没有停止。刚走下火车,一眼就看到了就停在车门口的两辆军车和几名荷枪实弹的士兵。 “您好,请问是水立方的张总吗?” 一名军官上前,客气的问道。这一套之前在列车上张勇已经经历过了一次,所以,很淡定的掏出自己的身份证递给对方。 对方结果身份证,看了看,然后身后一名士兵送来了一台类似掌上电脑一样的东西,把身份证往上一放,“嘀”的一声。 军官只是看了一眼,立刻把身份证还给了张勇,并且立正敬礼,然后说道:“您好,王府警卫旅三连长张卫东奉命接您去靠山屯!” 这待遇,也是没谁了吧?尼玛,哪怕是这趟赔钱也值了! 怀揣着这种想法,张勇坐上军车,一路疾驰,花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才赶到靠山屯外围的警卫旅驻地。 在哨卡处,和别的不死心的等在那里,期望能第一时间进入靠山屯的媒体记者,商人,游客相比,张勇坐在车里,距离还有一百多米远呢,那里的栏杆就已经升起来了。 终于,本次“旅行”的终点,大门口有四名战士和两辆轮式步战车值守的村委会到了! 这次,张勇的特殊待遇没有了。刚下车,就上来两名战士对他开始搜身检查,很快,包括手机,钥匙链,手表,紫檀手链等等物品全被装入了一个带封口的塑料袋中,他才被放行,进入村委会的大门。 知道此时,张勇才忽然意识到了自己此行的不凡!那可是靠山王啊!自己恐怕是第一个受到其接见的普通人吧? 并肩王是谁?那是全世界公认的财神化身!如今正牌的财神继承人要召见自己,这是什么?这是什么? 这就是大气运,大机遇啊!想到这里,张勇已经激动地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 ------------ 第四十四章靠山屯牌矿泉水 在那名军官的带领下,张勇来到了大院里那栋二层办公楼前,再次接受门口警卫的严格的身份核查。 此时的他已经多少恢复了镇定,至少表面上是波澜不惊,看不出什么。趁着张卫东和对方交涉的时候,他开始打量起眼前这座一看就有不少年历史的小楼。 小楼主体部分看起来全部都是有花岗岩和大理石建造的,特别是那一排六根一抱粗细的巨大的大理石柱子,上面已经被绿色的爬山虎和蔷薇给爬满了。 来之前,他也从网上查询过一些关于靠山屯的资料。据那些来过这里的网友们说,这栋小楼始建于1773年,比美国的历史还有早几年! 于是乎很多网友都在传,据说这是当初那代的靠山屯特意建的这栋小楼,为的就是告诉世人,咱们屯子里一栋楼都比你们国家还有历史! 为了保证这栋楼的坚固耐用,当时可是花了大价钱,专门请了几位皇家建筑学院的大师帮忙设计的设计图。 正是那几位名留青史的大师的出手,让它历经几十年前那场大地震,两次山洪爆发,一次火灾,到如今,这栋建筑到如今依然稳如泰山。 只是,可能是很长时间没有维护过了,外面看起来有那么一点残破的感觉。但是这种念头刚起,张勇忽然又感觉似乎这样倒是让这栋小楼越发的有了一种沧桑的感觉。 “张先生,请跟我来!” 没等张勇再继续看下去,张卫东已经回到他身边,轻声提醒道。 “啊?好的。” 跟着张卫东,穿过两名警卫把手的小楼入口,进入内部。第一感觉,就是好清爽啊!让刚从外面进来的他忍不住浑身一哆嗦。 外面温度虽然不高,可也到了二十七八度了!加之无风,张勇为了显得郑重,西服革履的一套正装穿在身上,额头早就冒汗了。 走过一个面积不大的大厅,穿过又是两名警卫把守的楼梯口,张勇紧紧跟在张卫东身后,一步不敢走错。 楼梯转角,又是两名警卫,二楼楼梯口,这回变成了四名警卫加一名中尉军官。而在楼道里,更是真正的三步一哨,五步一岗,甚至还有两只军犬不停地在楼道里巡视着。 张勇忽然感觉自己额头又开始冒汗了! 没办法,他只是一个小商人而已!因为自己有点技术,又爱搞发明创造,机缘巧合之下,开来这家水处理设备公司。 哪怕如今把公司做到了上亿的规模,可以就改变不了他小市民的本质。平时接触的人也都是普通人,就算是那些官员,也都是一些低级官员,那经历过这么大阵仗啊? 在众警卫杀气凛然的目光中,还能装出一副很淡定的样子,紧紧跟在张卫东身后,已经算他意志力强大了。 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些警卫这么敌视自己啊?难道自己做了什么激怒他们的事情了吗?要不然,就算是皇宫的大内侍卫也没必要这副样子吧? 不可能啊?我从接到通知,到赶过来,这一路上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啊?难道是以前无意中做了什么事,惹到了这些人中的某一个? 就在张勇绞尽脑汁,苦思不解。胡思乱想的时候,走在前面的张卫东却是一脸笑意,对于那些熟悉的一张张怒目而视的脸是真真正正的视而不见。 嘿嘿,没办法,谁让老子我运气好,抽中了那根最长的签,这才有机会跑了这一趟肥差啊! 没办法,警卫旅的外出管理很严格,一般情况下,想要外出都需要旅部警卫参谋亲自审核。 而且为了严格保守这里的机密,所有警卫旅成员都是在其他部队服役两年以上的老兵抽调过来的。 然后在这里服役至少三年,才有机会申请休假。平时打电话,甚至视频聊天倒是不会受到太多的限制。 那些军官,相对来说,外出的限制倒是少一些。不过,上个月开始,因为封山防火的缘故,警卫旅照例已经全旅二级戒备了,全员不得随意外出,所有休假全部取消。 等到李伟这个他们的直属上级,当代的靠山王横空出世,特别是遭遇不明武装人员窥探靠山屯的事件之后,更是全旅一级戒备,随时准备大军出动! 这种情况下,想要外出,除了执行公务,几乎不可能了。所以前几天,旅长范贵喜在拜见王爷的时候,面对王爷亲自交代下来的任务,差点就要亲自出马跑一趟了。 还好,最后被参谋长给劝阻了。然后任务就到了旅部警侦营这里,一下子就引得包括营长,一名副营长,三名连长在内的多个军官差点大打出手。 最后旅长被炒烦了,又祭出抽签的法宝,最终便宜了张卫东,由他带领一个班的战士,两台车跑了一趟碣石。 偏偏这小子接了这趟任务之后,还得了便宜卖乖,到处吹嘘自己是靠真本事接到这项任务的,其他几个有资格的人都被自己轻而易举的击败了恶,输的心服口服,这才让营长把任务交给了素质最好,战斗力最强的自己的三连。 自作孽不可活啊! 要不是这小子见机的快,早早就带人去了碣石,其他那几个气炸了军官非得要群殴他一顿不可! 张勇自然不知道这里面的内幕,胆战心惊的跟在张卫东身后,来到一扇门前。之见张卫东轻轻地敲了一下门,然后立刻退后一步立正等待回应。 “吱——” 门开了,一个一身军装,肩膀上扛着一颗金星的中年军官走了出来。而张卫东看到这位将军,立刻挺身立正,唰的一下抬手敬礼。 “首长好!” 大嗓门一下子就在整个楼道里炸响,不仅震得张勇浑身一抖,就是那位刚出来的将军也是眉头一皱,斜着眼睛瞪了张卫东一眼。 别看张卫东刚才在那么多杀气腾腾的警卫注视下都面不改色,可就被这位将军斜了一眼,立刻就有一种被野兽盯住了的恐惧感。 事实证明,人类的第六感果然厉害! “精神头挺好啊?” 一听这语气,张卫东立刻噤声,连应答都不敢了。堆起难看的笑脸,求饶的看向那位将军。 就在这个时候,门里面突然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行了,老范,让他去跑个十公里算了,赶紧把客人请进来!” “是!” 那位将军挺身应答,然后再次瞪了张卫东一眼。而张伟东则是如蒙大赦一般,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转身小跑着下了楼。 “张总吧,请跟我来,王爷在里面等候多时了!” 张勇一下子慌了! 那可是传说中的并肩王啊!自己何德何能,竟然让王爷等自己啊?看着那位范将军已经转身走进门内,张勇赶紧平复一下心情,紧跟着走了进去。 第一眼,张勇就看到了李伟。年轻,最多也就二十岁左右。精神好像不是很好,给他的感觉好像是星期天在家里赖床的儿子,懒洋洋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王爷?画风好像不会吧? 李伟看到自己的警卫旅长把张勇领了进来,立刻就和李明光一起站起来准备迎一下。结果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张勇已经紧走几步,最后甚至小跑着来到了跟前。 开玩笑啊!那可是全国最牛的村长,以及全世界最牛的王爷,自己何德何能,怎么受得起这二位的起身相应啊! “张总是吧,别紧张,我也是一个脑袋两条腿的正常人。请坐,咱们坐下来聊” 李伟这句话一说出来,立刻就让张勇紧张的心情平复了很多。顺势就坐在李伟身边的单人沙发上,低下脑袋,根本不敢多看一眼。 “请喝茶!” 那位之前就站在王爷身后的警卫军官端了一杯茶过来,放在他身边的茶几上。 “谢谢,谢谢!” “好啦,咱们还是说正事吧。”李伟看出来这位张总很紧张,干脆就直截了当的开始谈起了生意。 “靠山屯这里发现了一眼好泉水,我们打算开发出来。听人介绍你那里的设备性价比最高,所以就请张总您过来一趟谈谈。其实原本我是打算亲自去一趟你们那里的。” 说到这里,李伟看向那位范将军,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肯定是遭到了这位将军的强烈反对,难以成行了。 “不麻烦,不麻烦。” 张勇连连摆手,同时谈就开始谈起自己的设备。 “不知道您打算要那种型号,要几套?” “那个,那个具体的你和这位老爷子谈吧,他是靠山屯的村长,这家企业以后也是属于他们村子的村办企业。” 说完,李伟长处了一口气,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一般,不等其他人说话,就直接站起来,再次看向张勇。 “张总,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 等到楼道里脚步声渐渐微不可闻,张勇才彻底送了一口气。所有的警卫都跟着撤走了,他是真正感觉松了一口气。 很快,就在李伟离开不久,一名军官就把刚刚从张勇身上搜出来的那堆物件给他送了过来。 “张总,是这样的,我们以前也没办过厂子,所以对于需要什么样的设备,还真的不清楚。您看……” “这样啊?” 对于这种事情,张勇以前遇到过不少。都是各地农村偶然间得知自己身边的水是优质矿泉水之后,临时决定办厂卖水,然后什么都不懂就凑集了资金跑来自己那里买设备了。 “村里的泉眼流量有多大?位置呢?你们的投入有多大?预想的产量呢?是桶装水,还是瓶装水?” 一连串问题问出来,李明光笑呵呵的一一回应。两人一问一答,没过半个小时,张勇就了解清楚了这个即将成立的靠山屯牌矿泉水厂的一切。 “靠山屯牌矿泉水?” 张勇念叨了两遍,心里一琢磨,差点忍不住拍案叫绝。现在长寿因子的事情一经传出去了,这矿泉水一挂上靠山屯三个字,身价肯定立马倍增啊! ------------ 第四十五章圣水 张勇作为联邦水处理设备行业新近崛起的后起之秀,在这行业里做了十多年,经验堪称丰富。 一个乡村的矿泉水生产设备对于他和他的公司来说,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村子是靠山屯,这件事他连过问一下都不会。 不过因为这里是靠山屯,因为靠山王的存在,让他不得不亲自过来一趟。而且还得是自己独自过来,不能带一个助手。 “按照村里的情况,我建议可以先上一套日产五千件瓶装水的生产线。如果卖的号,以后可以根据销售情况适时增加生产线来满足需求。 张勇指着自己带来的资料向李明光建议道,他觉得虽然村里的那眼泉水流量充足,但是做生意可不是你背景大,有钱有势就一定能马到成功的。 日产五千件,每件二十四瓶,那就是十二万瓶啊!是,十二万瓶和目前饮用水生产厂家的日产量相比,一家普普通通的小厂如果全力生产,也比这个要多的多。 关键的一点,李明光已经和他说过了,因为村里那眼泉水不但好友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长寿因子,还是弱碱性小分子团,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极高的活性水。 加上靠山屯几百年从未有什么工业污染,还有这里的名气,所以,注定了这种矿泉水的售价不可能是大路货。 “国内售价八十八,国外出口价一百零八美金!” 这个价格从李明光嘴里说出来,连这老爷子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白捡的泉水,只是灌装到瓶里,贴上个商标就身价百倍? 太黑了! 要知道,世界著名的矿泉水生产厂商依云生产的依云矿泉水,在国内的售价也仅仅只是10-30元一瓶啊! “别跟我提什么依云,那水我也喝过,陆家那个小子以前过来的时候就喝那水,我也尝过,比我们这的水差远了!” 李明光说的是陆川,那小子第一个认出了李伟的身份,在靠山屯陪着李伟待了一天之后跑回京城给他爸报信去了。 可惜,他注定要失望了。当联邦皇帝陛下赵熙和首相黄耀民都通过电话表达了想亲自过来一趟时,李伟直截了当的决绝了。 这二位李伟都没见,其他人更没可能。不过,昨天那小子给李伟打来电话,说是明天就要过来靠山屯。 对于这个哥们儿的到来,李伟倒是没有拒绝。有了李伟的点头,在目前这个李伟拒绝见任何联邦官员的情况下,陆川的地位一下就起来了。 “那小子再喝过我们这里的水之后,没过几天,就把车里的水扔给我了。然后找我要了几个大塑料桶,灌满就回京城了。从那以后,几乎每个星期他都要过来一趟。每次都是领着一辆大罐车,那可是整整三十吨啊!” 李明光说起这事,那是满面红光啊!京城的那些大人物都喜欢和咱村的水,听说如果不是为了不打扰咱们相亲们,这水都要成为贡品了! 当然,还有一件事李明光没有和张勇说,办矿泉水厂这件事其实最早就是陆川第一个提出来的。 那小子为了方便自己喝到靠山屯的好水,不止一次向李明光建议村里办一个水厂。每次都是说的口吐莲花,天花乱坠,使劲儿的蛊惑他赶快办厂。 这次李伟决定办水厂,找水处理和生产设备厂商的时候,他和李明光心有灵犀地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小子。 结果就有了张勇的这一趟靠山屯之旅,也让他和靠山屯结下了一辈子都解不开的情缘。 “汪汪汪——” 一阵狗叫声从门外传来,紧接着,狗爪挠门的声音就让李明光眉头一皱,然后一扭头对着门口就吼了一嗓子。 “小黑你个狗崽子,再挠门信不信打折你的狗腿!” “汪汪,汪汪汪。” “小兔崽子,你还来劲儿了是不?有种你别跑!” 说完,李明光就在张勇目瞪口呆的眼神中起身,小跑着来到门边,握住门把手,一把就把门拉开了。 “噌——” 正好奇的看着门口的张勇一下子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不敢相信的看着门口那让他吓破了胆的一幕。 一只身高能有一米的大狗,在李村长打开门的一瞬间,就猛地抬起前爪。后腿支撑着,两只前爪就搭到了李明光的肩膀上。 硕大的狗头往前一伸,大嘴张开,吓得张勇脸色一下子就变得煞白,不忍看的闭上了眼睛。 “不对啊!听刚才李村长的话,似乎和外面那只狗很熟悉啊?” 想到这里,张勇赶紧睁开眼睛。 那只大狗正伸着舌头,不断舔着李村长的脸。而李老爷子则是不断地扭头躲避着,脸都黑成锅底了。 更让张勇难以置信的是,他竟然从那只大狗的脸上清楚的看到了一丝促狭的笑意。怎么可能?难道这只狗成精了吗? “爷爷,爷爷!” 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童音在楼下响起。那只大狗如同听见了什么恐怖的声音一般,狗脸上很人性化的显露出恐惧的神色。 下一刻他就放过了毫无抵抗之力的李村长,那身子蹭蹭李明光,抬头冲他叫了两声,然后回头看向自己的背。 这时,张勇才看到,原来这只大狗的背上竟然贴着一张A4纸,上面两个加黑加粗的大字分外明显——吃饭! 看到这两个字,张勇下意识的抬起手腕看了一眼自己带了十二年的东海表。这还是当初自己大学毕业的时候,父亲送给自己的。 作为联邦腕表行业的佼佼者,世界上声名赫赫的腕表生产商,以坚固,耐用,精准著称,二百年来一直秉承为大众服务的理念,从未涉及到高端腕表领域。 就比如他手腕上的这款当时东海表中最贵的一款,也只需要一千多块而已。相比那些动则成千上万的所谓世界名表,东海表正式以其低廉的价格,优良的品质风靡全世界,拥有全世界腕表百分之五十八的份额。 “十二点零六?” 张勇诧异地的嘀咕一声,感觉这才没过多长时间啊?怎么就到中午了? “慢点!” 张勇被这声喊叫惊醒过来,抬头看过去。只能看到一条尾巴一闪而过,而李村长则是笑呵呵的看着楼道口的方向。 “混蛋小黑,你站住!别跑!” “汪汪汪——” 鞋跟敲击在大理石台阶上的声音很清脆,但是张勇更在意的还是他竟然从那声狗叫声中听出了一丝调侃的意味? 他难以置信的看向李村长,希望他能给自己解开疑惑。为什么这只大狗竟然这么聪明?难道这只大狗脑袋里一有着一个人的灵魂? “是不是觉得这狗太聪明了?” 李明光从张勇的眼神里看到了疑惑,对于第一次见到看山犬的外来人,这种反应他已经看过太多次了。 “这是我们村里独有的看山犬,这小混蛋太调皮,特别是最近这段时间,被我孙子还有王爷给宠的,最喜欢恶作剧了!所以,以后看到它,千万不能给它好脸色!” 似乎吃过大亏,说起这事,李村长咬牙切齿的,就差破口大骂了。也正是如此,一下子就激起了张勇的好奇心。 他不是个爱狗之人,平时工作很忙,也没时间让他有什么业余爱好。他的业余时间除了家里,大部分都是在实验室里。 所以,他也没有听过看山犬的大名,对于这种在外界被炒到天价的大狗一无所知。 “这狗真大啊!你们这里的狗都这么大吗?” 这句话一出口,就直接让李明光呆愣愣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看山犬啊?这人竟然没听说过吗? 差异地看了张勇两眼,确信他真的不知道看山犬的大名之后,他这才耐着性子给他解释了几句。 “我们家的小黑还是一只不到一岁的小狗崽子,真正的成年看山犬一般都有一米五左右,体重能超过一百斤。” 这回轮到张勇发呆了! “好了,走吧,先去吃饭吧。你要是感兴趣,回头让我孙子带你去看看真正的看山犬是什么样子。” 张勇有些麻木的跟在李明光身后,脑子里却不由地浮想联翩。一米五,甚至一米七的身高,超过两米的体长,重大一百多斤。 这么一只大狗,让他难以想象那是一种如何恐怖的存在。刚才那只“小狗”(当然张勇看不出它哪里小来,虽然李村长说那只狗还不到一岁)已经相当恐怖了,如果是一只成年狗该是什么样子? “叮铃铃——” 张勇身上的手机突然叫了起来,张勇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就对李明光使了一个抱歉的眼神,赶紧接起了手机。 “王总,您好,您好!” “张总啊,听说你去了靠山屯?” “是,是,我现在就在靠山屯呢!他们这里想要建一家专门生产高端矿泉水的水厂,打算采用我们公司的设备。” “是吗?那太好了!我跟你说老张,你这回可以定得帮我多带点圣水回来!” “圣水?那是什么东西?” 张勇愣愣地问了一句,然后猛地看向李明光。不会吧,难道靠山屯牌矿泉水的名气已经传出去了吗? 圣水啊?啧啧,这个名字代表的意义可着实不一般啊! ------------ 第四十六章出名了! 在基督教中,圣水是被神父或者主教大人祝福过的水,一般用来洗礼或者其他用途。比如,在星期天的弥撒中就有撒圣水的仪式。 用一种特殊的圣水掸撒器,蘸入装有圣水的器物中,然后挥洒向教众,用以祛除霉运,疾病,有祝福的意思。 不过,因为各种影视剧的广泛传播,现在,大众普遍认为,圣水大多都是被用来祛除克制魔鬼。 比如,很多影视剧中,都有利用圣水杀死魔鬼妖怪的剧情。 而在华夏,圣水则往往和长寿以及治疗很多疾病联系在一起。喝了圣水可以治病,可以长命百岁。 《元史》中就记载过这么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个叫赵荣的人,生活在扶风。他的母亲生病了。 不知道赵荣听谁说的,说是只要他母亲吃了他身上的肉,疾病就会很快痊愈了。 可惜,赵荣从自己身上前后割了三块肉,做熟给他母亲吃,也没能治好。他母亲的病痛,依然如故,丝毫不见好感。 后来,他背着母亲登上太白山,祷告祈求神灵,希望神灵能帮助自己治好他母亲的病。 他的孝心最终感动了神灵,神仙赐给他一碗能包治百病的圣水。他母亲喝完之后,立刻就痊愈了。 这种类似的故事传说还有很多,不过和西方不同的是,东方的圣水视乎并没有驱魔的功效,而更多的是单纯的用来治病。 哪怕科技如此发达,教育如此普及的今天,在联邦的很多地方,依然还有不少人很是迷信与此。 人们为了能够长寿,为了能够活的更长久,那种疯狂真的让人难以置信。报纸电视屡屡传出某个地方的人上当受骗,依然死不悔改的新闻,就是明证。 这几天,网络上关于靠山屯神泉圣水的夸张帖子一个接着一个,一个比一个吹的厉害。 大多数都是纯粹跟风吹牛,吸人眼球罢了。但也有不少人,怀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使劲儿地鼓吹圣水的功效。 包治百病,长命百岁这都是小儿科。还有一些脑洞大开的人宣传说,这圣水可以易筋洗髓,让人洗去后天的污垢,转为先天体质,从而能够修仙成神。 所举出的最重要的例子就是当年如若神人的并肩王,那可是齐家治国平天下,样样精通的神人啊! 并肩王他老人家为什么这么厉害?那就是因为他老人家从小就饮用着圣水,。不仅伐毛洗髓,增强了体质,更是深度开发了智慧,让他老人家成为有史以来公认的第一聪明之人。 就这么没谱的事情,竟然还真的有人对此深信不疑。一个个的掏出自己的积蓄,从骗子手里哭着喊着购买所谓严格限量的圣水。 等到政府相关部门查处这家企业,电视广播和报纸一遍又一遍的宣传靠山屯的矿泉水厂连设备都还没有呢,市场上所有的标明来自靠山屯的水均是假冒伪略的之后,依然有很多人,甚至是包括一些年轻人还毫不悔改呢。 他们坚信,那是国家和政府政府控制这些好东西而采取的一种策略,实在欺骗他们。不仅没有没有丝毫的悔改之心,甚至还变本加厉起来。 受此影响,社会上也开始兴起一股圣水热潮,一场全民狂欢。 “听说了吗?” “什么事啊?发生什么事了?” “是圣水吧?” “哎呀,你也听说了?” “那是,能不知道吗?我跟你说,我家大姨的小叔子的媳妇儿的三姐家的闺女就嫁到了靠山屯!” “真的啊?那你喝过圣水吗?” “那必须的,我跟你说,只要喝过圣水的人,以后再喝其他水,全都不对味。不管你是笑哈哈还是有点甜呢,全都差远了!” “唉,我以为你们说啥呢?不就是靠山屯的那眼泉水吗?看看你们一个个的大呼小叫的,像什么啊?“ “你好像喝过似的?” “我怎么就没喝过啊?我在我大姨家就喝过一次,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你是不知道,人家那水有多好喝啊!” “真的假的?圣水真的那么神奇吗?” “圣水是不是像网上说的那么神奇我不知道,反正我就知道以前最喜欢喝可乐喝饮料的我家小孙子,至从喝过一次那泉水之后,就开始改喝这水,再也没喝过可乐了。” “不是吧?” “是不是真的啊?” “我骗你们干嘛?有用吗?我们家里还有靠山屯封山封村之前我儿子特意跑过去灌回来的圣水呢!” “是不是啊?我说老姚,咱们这关系,你是不是让我去你家尝尝那圣水到底是啥味道啊?” “就是,就是,你说咱们十几年的老街坊老邻居了,你就给我们倒点让我们尝尝呗!” “尝尝?你们知不知道以后等靠山屯的水厂建好之后,人家一瓶水卖多少钱啊?” “多少钱?还能买一百一瓶不成?” “你还别说,人家还就真卖一百多,只不过是美元!” “我靠!真的假的?那核算成联邦币也得大几十啊!” “甭管它多钱,咱可不能光谈钱,谈钱伤感情知道不?你们家里的圣水又没有花一分钱,你还想跟我要钱啊?” “一看你们就看新闻不认真。没看到科学院的都组织人过去实地考察了吗?人家科学家经过化验得知,那水可相当的不一般啊!说是圣水那是一点都不夸张!” 顿了一下,看到两位邻居明显羡慕嫉妒恨的表情,他又继续显摆道:“人家那可是小分子团,弱碱性活性水,含有远超普通水的人体必需的好几种微量元素,保健功能那可不是吹的!” 在联邦,如此这般的议论场面在每个城市都有发生,不管乡村还是城市。 特别是靠山屯附近的几个城市。例如,离着哪里最近的雁北省碣石市。 几乎是在那份化验报告被人上传到网络上的第一天,就有无数人凭借地利的缘故第一时间跑过来,想要尝尝这种被夸到天上的神水到底是不是真的像大家说的那么神。 可惜,这些人全都被警卫旅挡在了外面,没有一个人能够混进来。哪怕是当地政府的头头脑脑亲自过来,也没能进入靠山屯。 甚至是连靠近那里都不可能,还离着很远就被警卫战士给拦了下来。至于那些仗着自己手里有点权力,想要硬闯的人更是悲剧! “这是咱们碣石市环保局的张局长,我们有公务要去靠山屯。赶紧的跟你们领导联系一下,马上放行!” “环保局的局长?碣石的?” “哼!别墨迹,赶紧的放行!要不然让我们局长一句话,就让你脱了这身皮!” 呦呵!胆子不小啊?这是威胁我们吗?真是不知道该佩服你的胆量还是愚蠢! “啊——” “混蛋!放开我!你们放开我!” “局长!局长,快救我啊!你赶紧给他们领导打电话啊!” 面对这种人,当兵的可不会客气。既然好说好商量的不行,他们立刻就换了一副面孔。 上来几名战士就把他们给拖走了。然后,立刻上报并请上级联系碣石市委市政府,通报这件事情。 结果,自然是严厉查处。要知道,不提李伟这个新扎靠山王,碣石市一把手的老父亲可就在靠山屯修养呢!这些人,能够全身而退的几乎没有,越是嚣张的,收到的惩罚越是严重。 你在碣石市再牛,能牛的碣石的一把手?能牛的过过并肩王吗? 说起来,相比政府官员,最疯狂的还是那些有钱,又很重视的养生保健的富豪们。 钱对于他们来说,只不过是存折上的一串数字而已,只要对他们省体有好处,百十块钱一瓶算得了什么啊? 不过,这年头,什么人都有,赞叹支持的有,当然也少不了说怪话酸话的。 “不是吧,不就是一瓶水吗?太黑了吧?我一个月也才赚人家几件水啊?” “抵制,坚决抵制!” “为富不仁啊!一瓶水够贫困地区的孩子一个星期的生活费了!” “并肩王的后人怎么能干出这种事啊?” “这就是给老王爷脸上抹黑啊!怎么能让这种人继承王位啊?” “支持楼上!” “让我当并肩王,我肯定免费开放,让大家都能受益!” ------------ 第四十七章应对 面对汹涌而来,铺天盖地的各种议论,老村长李明光忍不住了。 “我说王爷啊!现在社会上议论咱们这圣水的是越来越多了,有的人说的那话太难听了!” 李伟此时正在忙着整理行李,准备回李家庄呢! 这是早就定下来,之前因为一些事耽误了几回,现在回村的日期总算是定下来了。 包括李明智在没,有资格跟李伟去李家庄的倒是没几个。 李明光作为并肩王一脉的后人,而且还是靠山屯的村长,自然是有资格跟着进山的。 为了这事,他已经在家里,村里折腾好几天了。为了穿什么衣服,直接就把老伴都给惹烦了! 换一件不行,换一件不行,直接把衣柜都给翻了个底掉,可就是没有一件让他满意的! 不是款式太老就是衣服太旧,好不容易翻出一件新衣服,老李看了一眼就直接炸了! “你说说要你有什么用?这么多年了,就不知道我喜欢穿啥样式的衣服吗?” 老伴也是怒了! 一转身,丢下老李一个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满屋子,满炕的衣服。 老李都快愁死了!我什么时候有的这么多衣服啊?我怎么不记得了啊?关键还是这么多衣服怎么就没有一件合适的呢?更让老李意想不到甚至难堪的是,他老伴,他口中的败家娘们儿竟然把这事跟大伙儿说了! 好几个老混蛋一脸的不怀好意,带着自己的新衣服过来,一进门就扯着嗓子喊,生怕别人听不见一般。 “村长!我给你拿了几件衣服,你试试合适不?” “李明光!在家不?我给你送衣服来了,赶紧过来迎接!” “老李!赶紧的,你说你没衣服穿怎么不早吱声啊,哥哥我有啊!赶紧出来看看合适不?不合适去我家,看上哪件你直接穿走!” 听听这话说得,实在是很暖人心。只是听到李明光耳朵里,却是让他差点气炸了肺! 说这话的李明杰从小就什么都喜欢跟自己比!从小孩子时候比成绩,到之后比工作,比媳妇儿,再到后来比谁家孩子更有出息,就没有不跟他比的! 现在家门口,在几个真正老哥们的见证下靠着自己那张“伶牙俐齿”,成功再次打败了老对手,老村长兴奋之下,立马就在家里大摆“宴席”,和老哥儿?几个庆祝起来。 这件“轰动”了靠山屯的大事李伟当然也听说过,所以这场风波之后第一次看到这老头,嘴一咧,忍不住就打趣道: “您老衣服选好没?要不我把行程往后拖一天,你赶紧去碣石买件新衣服怎么样?” 早就和李伟混熟的李明光一听李伟打趣自己的话,难得的脸红了! 不过下一刻,他就一瞪眼,没好气的看着李伟,张了张嘴,想要辩解一下,可却突然又不知道该怎么为自己辩解。 无奈之下,干脆转移话题,重新说起自己刚才说的那叫让他心发慌的大事! 今天一大早,从宿醉中醒来,喝了杯浓茶缓解了一下晕乎乎的脑袋,还没等他去吃早饭呢,小孙子就从外面跑进来,放下一沓报纸,转身又跑了出去。 李明光看着急匆匆跑出去的满头大汗的大孙子,着急的想要嘱咐一下让他慢点。哪知道眼睛一溜,就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报纸头版头条大字标题: “圣水是真的吗?” “详解圣水内幕――独家专访科学院李红院士” “圣水引发的舆论风暴” “靠山屯矿泉水到底是不是真贵了?” “真实还是炒作?” 李明光脸一红,然后很快就变成了黑色,一股子煞气喷涌而出,使得整个人看起来分外狰狞吓人。 顾不上吃早饭了,一身手,抓起报纸,转身就出了屋子,全然不顾身后老伴的叫喊,迈开大步就,几步之后就消失在大门口。 “你个死老头子,不吃饭去哪啊?” 老李这个时候心急火燎的脑子里全是报纸上那些触目惊心的大标题,那还顾得上吃饭啊? 事实上,全神贯注一心想着该怎么应对这股风波的他根本没听清老伴的质问。 “你说这事该怎么办?这么下去,用不了多久咱们靠山屯的名声可就要烂大街了!” 说完,李明光看了一眼李伟。叫他依然自顾自的整理着自己的行李,根本没有重视这件事,老爷子这火腾的一下就起来了。 “你到底听没听到我说的什么啊?当初我就说你定价太高,肯定得出事,你就是不听。现在出事了吧?” “出事了?出什么事了?咱们的水厂不是还没有开始生产吗?” 李伟一句话直接噎的李明光一翻白眼,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却又被气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您老放心吧!咱们不是别人,舆论这东西对咱们没用!” 李伟这话说的那叫一个斩钉截铁,看着他那坚定的目光,李明光慢慢平静了下来。 “咱们的矿泉水到底怎么样你是清楚的,比那些国外进口的所谓优质矿泉水肯定是好得多!既然如此,为什么咱们就不能定个高价啊?” 李伟的话让李明光一下子就陷入了沉思之中。 对于村里的圣水,他李明光可是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检验结果的。不说国内,就是世界范围内,也是绝对排第一的真正好水。 这一点根本不用怀疑,经过联邦皇家科学院专家组检验得出的结论,绝对是这个星球最权威的结论了。 别的不说,就靠着那几张纸,村里的泉水卖的贵一点,也没人能说出来什么。最关键的是,泉眼可是那种神秘的长寿因子的发源地!有了长寿因子的泉水,那就是货真价实的圣水了,这一点没人能够否认! 既然咱们的水货真价实,确确实实的是少有的好东西,自己这担心个什么劲儿啊? 别人眼馋,说几句羡慕嫉妒恨的风凉话,那就让他们说去呗!嘴长在人家脑袋上,你还能给他缝上不让人家说话啊? 我可能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这句话在联邦可是深入民心的,不管是中央的高官还是民间的稚童或者耄耋老人都知道并且认同。 当然,你有你的言论自由,人家也有控告你诽谤的权利!想到这里,李明光眼前一亮。 相比之前自己想找人施压,把这股舆论风波压下去相比,和那帮人打一场轰轰烈烈的官司无疑更加的简单也更加符合村子的利益。 最起码,这场官司一打,村里的矿泉水都不用打广告的,就能彻底名扬世界了。 “好!好!好!” 李明光激动的有点语无伦次了,看着又低着脑袋开始整理行李的李伟,嘴角浮现出一丝欣慰和满足的微笑。 “以后我们并肩王李氏这一脉算是后继有人啊!” 面对汹涌的批评浪潮,因为靠山屯和李伟都没有采取任何应对措施所以,整个民间舆论已经大有两军对垒的架势了! 一方自然是站在靠山屯这边的,她们认为既然外国的那些“优质”矿泉水能卖到几十块一瓶,凭什么咱们靠山屯的圣水就不能比他们的定价还高啊? 要知道,圣水中可是有神秘的已经被证实确实存在,对人类寿命延长的确有作用的长寿因子的! 反对的一方则是拿一心为公的第一代并肩王说事。 话说当初并肩王他老人家隐退的时候可是把所有企业的股份全部无偿的捐献给国家了的! 不管是当初还是现在,那可都是一比极为庞大的资产。 并且,老王爷当年最重视的就是民生问题,曾经为了让民间百姓吃饭便宜的米饭,更是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发兵直接灭了产粮大国瞿罗。 而你们这一代的王爷倒好,为了一点钱,竟然不顾民众需求,宁可高价卖给他国的富人,也不愿意平价卖给本国公民,说要重点,这就是资敌啊! 这种已经被多位科学家证实确实能够延长人类生命的圣水,不是应该管制起来,严禁外流吗? 不管外界怎么议论,风波之下的靠山屯依旧不改往日的宁静,特别是李明光给大家解释了一番之后。 大家伙儿最关心的还是圣水厂什么时候能完工,大家伙儿什么时候能享受到水厂的福利。 在这些纯朴的村民看来,那些说着风凉话的家伙儿,无非就是眼馋,妒忌罢了。除了说几句根本啥事都不管的风凉话,屁用没有。 慢慢的,一些有心人发现市面上关于靠山屯圣水的新闻和传言越来越多,越来越离谱。 可那些媒体无一例外的全是一些不靠谱的小报,大报和权威媒体出奇一致的保持了沉默! 慢慢的,很多明白过味儿来的那些小报也开始保持沉默了。 就在李伟他们进山后的第二天,那些曾经铺天盖地的关于靠山屯,关于圣水的报道极为诡异的嘎然而止。 除了网络上依然还有人们的讨论声,所有的媒体全部诡异的保持了沉默,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平静下来。 ------------ 第四十八章进山 清晨的山村总是安静的,只有一些早起的鸟儿在晨曦下欢快的歌唱着属于它们的古老的歌谣。 从来不睡懒觉的太阳还没有露出脸庞,几颗贪玩的小星星依旧挂在天空,好奇的眨着眼睛,等候着山村的苏醒。 “咯咯――” 大公鸡的叫声突然响起,清脆响亮,足以把勤劳的农家人从睡梦中惊醒了。更何况,还有一种叫声更响亮的动物听到动静也开始跟着吼叫起来。 “汪!汪!汪!” 几声狗叫声突然在一户人家院落里响起,然后紧接着,前后左右人家的狗跟着就叫了起来。 “吱――” 一户人家的主妇推开屋门,原本还在吼叫的看家狗立刻停了下来,对着主人两支前腿并好绷直,身子后坐,嘴里轻轻呜咽着,行了一礼。 一股炊烟很快就出现在村子上空,沉睡了一夜的山村开始彻底苏醒过来。 东方的群山的更东边,一抹朝霞已经浮现出来,天色大亮! 树叶上,小草上,路上,房顶上,到处都是湿漉漉的,那是露姑娘辛苦了一晚上的成果! 很快,大人喊,小孩哭,混在狗叫,青蛙吼中,整个村子一下子就恢复了生机和活力。 李伟郁闷的躺在炕上,双手捂着耳朵,可屋外的各种声音依旧不断地钻入他的耳朵里,钻入他的脑海中。 一伸手,扯住被头,往上一拉,被子轻易地被拉过来,盖住了原本裸露出来脑袋。 屋里恢复了安静,可惜,没过多久,李伟一掀被子,满脸郁闷的坐了起来。 虽然对于回村子,在李伟看来并没有什么值得向往和期待的。可今天,原本还喜欢睡会儿懒觉的他,却早早的睁开双眼。 “啊――” 不满的,发泄的吼了一嗓子之后,李伟顿时感觉心轻气爽。可还没等他回味一下呢,屋门就被一股大力从外面撞开了。 “咣――” 随之而来的,是几名手持各种武器的精壮小伙。透过他们之间的缝隙,还能清楚地看到不断地有全副武装的警卫正在冲进院子,占领四周的要害部位。 不过,几名便衣警卫退出来之后,那些战士们也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今天是个大日子,特别是对于李明光和所有的靠山屯人来说。 进山,所有靠山屯人都进过,从小屁孩时代进山寻找一些可以裹腹的零食,到青壮年的时候跟着村里的猎人或者独自进山打猎。 可是,无论是顽皮的孩童,还是热切的期盼着能带更多猎物回家的汉子们,都只去北,西,南三面,至于东面,从村子建立的那天开始,就是严禁任何人进入的。 不过,今天,太阳还没有露出脸的时候,东山脚下就已经聚集了几百号的村里人,翘首以盼地望着村子的方向。 “来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原本很有秩序的人群立刻拥挤了起来。后面的人努力地想要挤到前面,而前面的人则是努力的想要保住自己位于路边的好位置。 于是乎,被夹在中间的那部分人就倒霉了。 “都别挤啦!” “别挤我!” “啊――” “后退!都后退!别挤了!” 混乱没有持续多久,人群很快重新恢复了秩序。大伙排成两列长长的队伍,沿着弯弯曲曲的乡土小路,延伸出去很远很远…… “都来啦!” 打扮一新的李明光一边跟大伙儿打着招呼,一边显摆的向人群中的老哥几个炫耀自己身上新衣服。 “怎么样?好看吗?我儿媳妇连夜从城里给我送来的!” 满面红光,上身一件浅黄色T恤衫,下身则是一件黑色休闲裤,脚上一双透气的白蓝双色的运动鞋,整个人看起来都年轻了至少十岁! “哎呦,我说二楞啊,啥时候把头发给染了?” “还能是啥时候?昨天晚上我儿媳妇过来给我弄的呗!怎么样,是不是年轻了很多?” “是吗?昨儿晚上也不知道是谁在家里大喊大叫的,弄的我差点就抄家伙儿了!” 李明光老脸一红,看了一眼刚刚拆台的自己的老邻居,村里猎人的老队长,自己的发小李老三。 “我说老三啊!”说到这里,李明光突然停了下来,歪着脑袋看着李老三,问出了一句让很多人身子一歪的话。 “你大名叫啥名来着?” “噗――” “我去!” “哎呦――” “还真是啊!老三叫啥名来着?” “我记得好像叫李光什么来着……” 说道这里,就说不下去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李老三的身上,包括一直和他没大没小,天天李老三,李老三的叫着的李伟。 光字辈的,那可是李氏家族这一脉中现存的辈分最高的一辈了! 包括山里的李家庄,辈分最高的也是那几位光字辈的百岁老人。 靠山屯的老少爷们儿早就熟悉了李老三这个称呼,至于他的大名早就没人记得了,包括一辈子没离开过村子的李老三自己也差点忘了自己的大名了。 “我爷爷叫李光照!” 一个声音清脆悦耳,如同黄鹂鸟一般的少女开口打破了沉闷的场面。 原本黑着脸的李老三听到这个声音,布满皱纹的老脸瞬间绽放出了一朵花,笑眯眯地看着身边一个长的极为普通,个头不高,皮肤略黑的少女。 这是他最宝贝的孙女,儿子女儿们都早就进城并且在城里安家落户了。就是老伴也早在七八年前就进城带孙子,外孙去了。 只有眼前这个小孙女,从懂事起就主动留在村里和自己相依为命,陪伴自己度过了五六个春夏秋冬。 “那个,那个,李伟呀,时间不早了,咱们赶紧上路吧,要不天黑前到不了,我们这老胳膊老腿的可受不了山里的湿气。” 李明光说完,就带头急匆匆往前走。走了两步,脚下一拌,一个趔趄,差点摔个大马趴。 “哈哈哈……” 一阵哄笑声顿时就在村子上空响起,惊起一群正在草丛中寻食的鸟儿,好奇的看着那群笑得前仰后合的人们。 进山的路并不难走,如果走李伟来时的路的话。可这次,李伟带领大家走的是一条古路,当年并肩王进山走的那条古路。 哪怕没半年就有人清理一次,可生命力顽强的植物依然让这条路变得湿滑难行。 茂密的杂草和长长的藤蔓将并不宽敞的小路覆盖的严严实实的。加上还没有彻底消散的露水的存在,更加重了穿行的难度。 十名全副武装的战士走在最前面,其中打头的两人挥舞着长长的开山刀,不断的把拦路的藤蔓,高高的杂草砍断,砍倒,开出一条能让人通行的道路来。 还好的是,除了李明智这个在城里生活了几十年的老人之外,其他人早就习惯了在类似的山林中行走了。 就算是年纪最大的李明光,走在这种难走的山间小路上,也是驾轻就熟,健步如飞,如履平地,丝毫看不出一丝一毫的老态。 至于那些常年在山林里训练,巡逻,联邦丛林战战力最强的警卫旅的最精锐的战士,更是小菜一碟,不在话下。 倒是李伟这个年轻力壮的家伙,走了能走一个多小时,新鲜劲儿过了之后,就有点不满了。 “李叔啊,你看看这路,这那还有路啊!你说那边好好的大马路不走,咱们何苦啊这是!” 李明光听了李伟的牢骚,看都没看他一眼,闷头穿过他身边,跟在前面战士的身后,继续前行。 跟在李明光身后,满头大汗,已经开始大喘气的李明智来到李伟身边,站稳身子,缓了一口气之后,伸手拍拍李伟的肩膀,充满鼓励的看了他一眼,也是一句话没说,紧跟着前面的人,在一名战士的扶持下努力前行。 “有病啊你们!” 李伟嘴里嘟囔了一句,恨恨地看了一眼不远处老而弥坚的老李,心里充满了无奈。 走这条路是包括老李在内,除了自己所有人都支持的,用他们的说法,这叫重走祖先路。 当年,老王爷就是通过这条路,带领着族人去了大山深处的那个神秘的隐世山村的。 现在,作为留在外界的李氏后人,想要进村,那就应该也必须或者说只能走这条路。 不过,相比李伟出来走的那条路来说,这条路实在是太难走了! 这一个多小时里,连三分之一的路都没有走完。换李伟来时走的那条路的话,大家伙儿此时已经走在那条长长的穿山隧道里了。那还用吃这个苦啊? 抬头看了一眼茂密的森林,入眼处不是各种树木就是野草野花。 就连太阳的光芒也不能完全穿透茂密的枝叶的阻挡,使得人走在里面感觉阴森森的。 偶尔能听见几只鸟儿欢快的谈话聊天声,可是任你如何寻找,也只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如果是进山游玩的驴友,那么看到这种完全野生自然的美景一定会兴奋的不能自抑。 “啊――” 李伟郁闷的大喊一声,然后看看守在四周的一脸警惕的四下打量的卫士,无奈的转身,继续艰难前行。 ------------ 第四十九章仙境? 早起太阳还没有出来就出发了,等到太阳都要落到西山头了,他们一行人才登临了最后一座山头。 此时夕阳西下,漫天红霞染红了西边的天空,犹如燃起了冲天大火一般。 一阵清凉的晚风拂过,带走了最后一丝闷热的暑气,也赶走了众人心底的一丝疲惫。 举目四望,几乎所有人都被那个隐藏在山谷中,被大片大片或浓或淡的云雾所遮掩的小山村所吸引。 四周全是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正对面,一片银白色的水幕反射出耀眼的光芒,那是一道从半山腰延伸到山脚的瀑布。 只是因为距离尚远,人们无法听到瀑布从半空中冲击而下发出的震耳欲聋的声响,但是即使如此,那种无可阻挡,惊天动地的气势依然让人感到的一种震撼。 一只长着大长腿的洁白大鸟突然从山的那头出现,巨大的翅膀猛地一收,两只大长腿从后面伸出,犹如一只利剑从山顶射下,很快就消失在厚厚的云雾之中,没了踪迹。 一阵清风再次拂过,轻轻地掀起了云雾纱巾的一角,让大家看到山谷中小山村的一角庐~山真面目。 无数的看不清种类,不知道种类,大小的各色花朵,将整片墙壁都变成了花的海洋。 白的,粉的,艳红,紫色,黄色,蓝色……虽然离这里很远,可是很多人却无比的确信,自己刚刚在那阵风中闻到了淡淡的,挥之不去的花香。 花海之后,是一片精致的建筑。那是一片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的庄园一角。它掩映在一片清脆的竹林之中,在云雾中时隐时现,犹如天上宫殿,人间仙境一般。 “走吧,再晚会儿咱们就赶不上吃晚饭了。” 李伟看着刚离开几天的美丽家乡,颇为自豪的说道。 “走,走!” 李明智是最为激动的,年少离家,距今已经有三十多年了,虽然看起来村子没什么变化。 此时,现在山顶,看着犹如仙境的山村,想到马上就能回到那个朝思暮想的家,加到白发苍苍的父母还有不知道变成什么模样的兄弟姐妹,眼中的泪水再也忍不住的夺眶而出! 多少次午夜梦回,泪水打湿了枕巾,顾不得擦净眼角的泪水,闭着眼睛,沉浸在梦境之中久久都不愿醒来。 想到曾经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有父母兄弟,小伙伴儿们陪伴的那些难忘的日子,一会儿笑出声来,一会儿又泪眼滂沱。 李明光的感受和少小离家几十年的李明智自然不同。作为靠山屯这个偏僻小山村的村长,第一眼看到那个山谷中的被云雾隐藏的村庄,立刻就在心中比较起来。 眼前这个村子四面环山,一道道不知道修了多少年的梯田分外惹眼。和想象中梯田应该种满稻田不同,那里入眼处算是各种树木。 仔细辨别脚底下的那些离得很近的树木,李明光很轻易的就认出了好几种北方常见的果树。 樱桃,杏,桃,枣,葡萄,苹果,梨,山楂……大略一扫,都能发现它们的身影。 村子所在的山谷明显面积不小,在这座山脚下,云雾没有遮掩的地方,很容易就能分辨出那是一片面积不小的水稻田。 正想再仔细看看稻田边上种的是玉米还是高粱的时候,随着太阳彻底落入了西山沟,山谷中的雾气更大了。 伴随着一阵阵轻轻地微风,雾气面积越来越大,很快整座山谷就完全被笼罩其中。几乎是眨眼之间,云雾就蔓延到了半山腰,并且还在继续往上蔓延。直到整座山谷彻底笼罩到了白茫茫的云雾之中。 除了李伟和李明智,所有人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看着已经蔓延到了大伙儿膝盖部位的云雾,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而李伟和李明智则是笑呵呵地看着被惊的目瞪口呆的众人,心中满满的都是自豪。 等到云雾已经蔓延到了大家伙儿腰部的时候,云雾的扩散速度终于慢了下来。 这个时候,四下打量,天地间只剩下了白茫茫的一片,除了云雾还是云雾,似乎天底下只剩下这白茫茫的云雾。 “仙境啊!仙境!” 李明光满眼不可置信的神色,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伸手在眼前抓了一把。可惜,什么也没有抓到。 “好啦!云雾越来越大,咱们还是赶紧下山,省的一会儿该有人受不了这湿气再感冒了。” 说完,李伟带头顺着脚下一条顺着山势开凿蜿蜒小路,直奔山下。 李伟刚一动,几名警卫立刻矫健地从他身旁穿行而过,再次赶到前面警戒充当开路先锋。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可对于李伟他们来说,因为有了脚下这条路况还不错的小路,下山可比上山容易太多了! 没用十分钟,众人就来到半山腰的果园的位置。从一层层栽满果树的梯田中穿行而过,顾不得看一看那些违反了自然常识的挂满了累累果实果园,直奔已经能看清全貌的小村子。 云雾上升,让这座隐世近千年的小山村第一次向外来的人们露出了自己真容。只是想要真正的看清它,却也没有那么容易。 一株株高大的,枝叶茂密各类树木,犹如一道道绿色的屏障,阻挡住了人们的视线,使之不能看清它背后那一栋栋若隐若现的民居。 一抬头,头顶完全被白色云雾笼罩如果不是遍布各处,即使是半山腰也有的路灯,这里估计已经伸手不见五指了! 被灯光笼罩的村庄更加的散发着一股让人心忍不住要膜拜叩首的意味,仿佛真的来到了天庭仙境一般。 “这真的是人间仙境啊!” 不知道是谁又忍不住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此时众人已经快接近山底平原,置身于一片极为茂密的竹林深处。 如果不是人为修建的一条小路,想要通过这茂密的,没有一丝规律可循的竹林进入村子,可没那么容易。 “这条路是十多年前,村里人一块新修的。那时候天旱,为了饮水入竹林,大家伙儿修了几条水渠把河水引到竹林各处,并且趁机修了这条石板小路。” 看到李明智不时地望着脚下这条小路发呆发愣,李伟脑筋一转就明白了他在想什么,直接为他解惑道。 李明智点点头,对于这片竹林他在熟悉不过了。从能够蹒跚学步的时候开始,每个星期都要被哥哥姐姐背着来竹林两三次。 每次回家,都会有几只或肥硕或小巧玲珑的竹笋被做成无上的美味,伴随他度过那段最美好的童年。 等到他再长大一些的时候,也常常和哥哥姐姐,小伙伴们,或者独自一人走进竹林,寻找着记忆中的各种美味佳肴。 各种奇怪的,能吃的,不能吃的蘑菇,春笋,冬笋,各种好吃的,不好吃的野菜,还有他的最爱,很是稀有的竹荪。 “什么人?” 一声大喝让所有人不由自主地顺着声音看过去。 只见一位上身穿着一件有些破烂的跨栏背心,下身穿了一件大裤衩的中年人正被几位警卫围在中央,疑惑地打量着眼前这群突然从竹林里冒出来的家伙。 “大伯,是我!” “是你小子啊!怎么刚出去几天就回来了?这帮小子是你的警卫?” “嗯,是,是。” 看到大伯脸色不善,唯恐他因为失了面子,迁怒于自己,赶紧张嘴转移话题。 “大伯,来,来,看看还认不认识这俩老头?” 说完,李伟往旁边一闪,露出身后的李明光和李明智。 李明达疑惑地看过去,似乎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见过。嗯,肯定在哪见过,越看越熟悉。 对了,他们跟李伟那小子一块回来的,那么肯定是外面的人了。 猛然间,脑海里一道灵光闪过,一个名字出现在李明达脑海中,他立刻瞪大了眼睛。 “二毛?” 李明智眼中含泪,点点头。可就在下一秒,看到李伟那张长大了嘴巴,吃惊的面孔,立刻就换了一副面孔。 “李大狗!” “噗――” 不仅是李伟,跟在他身后的高清宇还有好几名警卫同时笑出声来。 “笑什么笑!有啥好笑的?” 李明达满脸羞怒地冲着李伟吼了一嗓子,然后伸出手,点指着依旧泪流满面的李明智,刚要开口劝两句,脑海中一个身影突然划过。 他匆忙转过脸看向李明智身边的那人,瞪大了眼睛,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才不确定的开口问到: “你是明光?” 李明光笑着点点头,这让李明达分外惊喜,赶忙上前几步,拉住他的手,拽着就往村里走。 “走,走,去我那里。当年我就说过,要是你有机会到我这来,好酒好菜管够!” “当时你可是跟我吹什么有百年陈酿招待我来着!跟你说,百年陈酿的我不敢想,少于五十年的我可不喝!” 似乎两人很熟悉,关系很不错的样子,一点没有刚见面的陌生感。 “五十年哪行啊!说一百年那就一百年!只能多不能少!我跟你说,算你来对了时候,前天我才从酒神那里好不容易抢了一坛一百二十年陈酿的老酒!” 李明达说起这事,脸上满满都是自豪。实际上也是如此,能够从酒神那个老抠手里抢到一坛超过百年的老酒,那就跟要了他老命一般,难如登天啊! “那还等啥呐?赶紧的走吧!”?? ------------ 第五十章初见 李明达当初出山的时候,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肠胃炎,让他在靠山屯足足修养了一个星期,才离开远赴京城。 那一个星期时间,李明达就一直吃住在李明光家里,臭味相投的两人可谓是形影不离。 不仅如此,后来李明达为情所困,为情所伤,决定提前回村的时候,就在靠山屯,被当时已经是村长的李明光留下,整整修养了一个月才放他进山回了李家庄。 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份深厚的友谊在,以至于李明达一认出李明光,都顾不得刚刚回村的侄子和其他人,拉着十几年未见的老友就要回家,履行当初的诺言请他吃酒。 让他这么戏一弄,李明智可就尴尬了。要知道他俩可是年纪差不多的一辈人。 虽然当年出村的时候,李明智比李明达那波人早走了一年,可那也是从小一块玩到大的发小好不? 现在好了,自己发小能认出十几年未见的老友,却根本没认出自己这个儿时的玩伴儿!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大伯,这还有一个呢!” 看出来李明智明显是认识大伯的,可是大伯眼中却只看到了李明光这个老朋友,李伟只得开口帮李明智缓解一下尴尬的场面。 “我说老十三,你不赶紧回家去叫我老叔老婶,还傻愣着干嘛?不会是几十年没回来,不认识家门了吧?” 一个充满了调侃的声音直直钻入他的脑袋,听的他就是一愣。然后下一秒,一抹苦笑浮现在脸上。 抬头看着脸上同样已经有了皱纹的儿时玩伴儿那熟悉的笑容,李明智只得摇摇头苦笑不语。 “行啦,知道你现在是大科学家,这里是李家庄,不是你的实验室。赶紧的,别墨迹,我老婶因为想你,哭的眼睛都差点哭瞎了!” 李明达话音刚落,李明智已经红着眼睛,踏着熟悉的进村石板路跑向了村子,径直跑向那个牢牢记在心底的家的方向。 看着犹如一个壮小伙儿一般,快速奔跑着离去的李明智,李伟没好气的扭头瞪了大伯一眼。 “您说您老这是干嘛啊?我记得我老奶的白内障不是让我三奶动手术早就治好了吗?” “是啊!你说说这老十三,都这么大年纪了,这急躁的性子怎么就一点没改啊!” 李明达一边说着,一边挤眉弄眼的跟李明光使着眼色,那模样,活脱脱一个老顽童,跟李伟熟悉的大伯完全是两个样子。 很显然,对于能整蛊一把李明智这个儿时好友,李明达非常兴奋。 “唉!您老别高兴的太早了!作为您的亲侄子,我得提醒您一句,我老奶那脾气可不怎么好!” 李伟笑眯眯地说完这句话,满意地看着大伯李明达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笑得更灿烂了! 他那位三奶,也就是李明智的母亲可不是个好惹的角色。在整个李家庄,那都是响当当的人物,著名的女汉子! 尤其是那张快嘴,绝对是得理不饶人,超级刀子嘴!要是惹到她老人家,光凭一张嘴,就能说的你恨不得一头碰死在当场!一张嘴,骂人不带脏字的都能说上一个小时,还不带重样的!村里像是李明达他们这一辈,对于这位三婶就没有不发怵的。 “那个,那个啥,你们还没吃饭吧?赶紧带大伙儿回家里吃饭。老李这里今天就不用你管了!” 说完,等不及李伟说什么,拉着笑得跟个老狐狸似的李明光转身就跑。 眼看着跑出去没多远,两人在一个路口一转就要消失的时候,李伟忽然扯着嗓子喊了一句: “大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就从了吧!” “噗嗤――” 周围的卫士笑喷了好几个,已经跑出去好远李明达身子一趔趄,回头看了一眼这个方向,然后头也不回的消失在那个路口。 “走吧,咱们也进村!” 说完,李伟有点忐忑不安的当先迈步而出。自己当初离开的时候好像答应老妈要给她带回个儿媳妇来着? 怕什么来什么,刚刚走过那个进村的路口,就看到一大群闹哄哄的人流迎面而来。 高清宇站在李伟身边,看似很尽职尽责地四下打量着,一身西装,带着墨镜,拎着提包,真是酷帅吊炸天,煞是吸引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 实际上,从在山顶的时候,这小子仗着待了一副墨镜,就有点不务正业的走神了。 作为警卫旅成立几百年以来,第一位进入自己保卫目标的军官。好奇心胜过了一切,让他都忘记了自己的职责。 一路上所见所闻,给他感触最深的就是这里奇特的地理。 因为四周被大山包围,谷底又有几眼温泉,使得这里即使纬度不低,可即使在滴水成冰的腊月,依然温暖如春。 更让人啧啧称奇的是,每当夕阳阳落下,整个山谷都会升起或浓或淡的云雾,从山谷开始,慢慢地弥漫到整个山谷。 刚刚亲眼目睹这神奇的一幕,并且置身其中,高清宇恍惚间想到关于第一代并肩王的种种传说,此时此刻真的有一种来到传说中的仙境一般。 原本驻扎在靠山村这座风景秀丽的原始村落附近,就觉得那里是这颗星球环境最好的地方了。 可是当他跟在王爷身后来到这里,他才知道也许这里真的就是仙境! 深深的呼吸一口充满了花香,草木清香,还有泥土气息的新鲜空气,感受着其中蕴含的远比外界浓郁的氧气浓度,整个人都瞬间有种走路都腿脚轻快了很多的感觉。 随便扫一眼,入眼处高大茂密的树木郁郁葱葱,生机处处。家家户户门口或者院落里都种满了各式各样的鲜花和――奇珍异草! 作为一名专业的丛林战部队的军官,高清宇要比普通军人对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东西更加的敏感! 铁皮石斛? 何首乌?那么大个,得是什么年份的啊? 靠!不是吧?家家户户都有?那可是人参啊! 看看,这家这株已经是六品叶了!六品叶啊! 靠!我没眼花吧?这难道是传说中百年老山参? 一片,两片,三片,四片……八片,九片,十片!!! 十品叶? 高清宇瞪大了眼睛,看着被这家人就那么毫不在意地种在大门口的这株已经结果的十品叶人参,心里砰砰砰跳的差点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你喜欢啊?送你啦!” 注意到自己的副官一直盯着大伯家门口的那几株家参发呆,李伟问了一句,然后蹲下身子,一身手拽到叶子,毫不犹豫地往上一提。 一只粗大的,人型的“萝卜”出现在众人眼前。小小的脑袋,短短的脖子,明显的四肢,乍一看,还真的就是一个缩小人。 “这!这!这是――” 高清宇跟见了鬼一样看着李伟把那株巨大的人参,一点犹豫没有的塞进自己怀里,似乎这根本不是人参,而是根本不值钱的白萝卜。 “给你啦!” 高清宇一下子就不淡定了!如今在外面别说品相这么好的十品叶…… 哎?不对啊?人参最多不是六品叶吗?这个十品叶的是什么鬼? “呵呵,给你就拿着吧!这是他大伯种的家参,勉强够百年了,药效差不多能比得上两百年的野山参吧!” 旁边一位虽然穿着打扮极为普通,但是却没人敢看轻的中年妇女笑呵呵地看着他说道。 这就是王爷的亲妈――李翠华! “这太贵重了!我……” “你什么啊?外面这玩意儿千金难求,可是在我们村里,这就是家家户户都种的一种菜罢了!” “菜?” 即使是高清宇当了十来年兵,意志早就锻炼的硬如钢铁了,可是自然被李伟这句话给惊的短暂失神了两三秒。 走在自家门口种人参吃的吗?你当那是蘸大酱吃的水萝卜啊?那是人参,还是百年人参啊! “这玩意儿我们这里多的是!有一段时间,村里熊孩子都那这玩意儿当猪草喂猪用!” 李光明笑呵呵点指着高清宇怀里的人型家参,又给他解释了一句: “这是家参,功效和山参一样,但是适应性比野山参好太多了!只要不缺水,泡水杯里都能正常生长。” 高清宇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因为野生人参的特殊功效,经过几百年的搜寻,真正的野山参已经极为少见了。 这种局面,人类功不可没。可是,野山参极为苛刻的生长条件也不可忽视。 可他抱着的这种所谓的家参是个什么鬼?怎么可能比野山参功效还要强?这不科学啊! “其实这玩意儿一开始就是野山参,祖先从山里挖到野山参,一时用不到就种到自家院里。慢慢的,家家户户门口院里都种上了少则十来株,多的……” 说到这里,老爷子眼睛里都带着笑意的看向了李伟。 “那个,时间不早了,有啥事等吃完饭再说。” 说完,李伟低下头就往自家方向大步流星的走去。身后,村民们的笑声轰然而起。 ------------ 第五十一章人参还是萝卜? 李家庄的这些所谓的家人参,并不是假人参。实际上,最初的时候,这些人参都是村里人从山里挖回来的正宗的野山参。 只是,当初刚在这里定居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村子四周的山林里像是人参,灵芝之类的药材多的让人难以想象。 特别是灵芝,在村子西边,翻过两座山之后,那片山谷之中,灵芝都是成片,成片的,而且个头一个比着一个大。 好多人第一次见到还以为那是蘑菇呢!结果,拿回村子准备炖着吃的时候,被御医偶然发现,赶紧制止了他们这种暴殄天物的行为。 那可是正宗的纯野生的老灵芝,而且是野生灵芝中药效最好的紫芝和红芝!用御医的话说就是,要是真的把它们当蘑菇炖着吃了,没准真的要吃出人命来呢! 因为即使是见多识广的御医,在看到那朵比脸盆还要大一圈的灵芝的时候,也不好估计它到底有多大年岁了! “五百年!至少!” 御医伸出一只手,比划了一下!可实际上,他自己心里明白,别说五百年,就是一千年也是有可能呢! 哪怕在皇宫大内里,他见过的年份最长的灵芝也就百多十年,连二百年都没有。可是现在这株,菌盖上的年轮密密麻麻的,看一眼都感觉头晕目眩的! 民间都说,千年灵芝那是神药,可以生死人药白骨。服用之后,可以长生不老,立地成仙飞升。 不过,这种说法在李家庄根本没有市场。因为庄立人从咿呀学语的孩童,到百岁老人,就没有没吃过所谓千年灵芝的! 灵芝谷那个地方,上千年年份的灵芝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而且是个顶个的大,最大的直径都超过一米,犹如一把小雨伞! 那东西整株甚至都已经木质化了,坚硬无比!以至于村民们只能把它碾成粉,用水冲泡服用才行。 至于到底有没有效果,确实谁也不知道了!大概是庄里人都经常吃这玩意儿,对于这玩意儿那是真的没什么感觉,似乎是吃多了,产生了抗体一般,最后就好像吃普通蘑菇一般。 “后来啊,村里人发觉什么千年灵芝能治百病,让人白日飞升之类都是屁话!那玩意儿根本嚼不动,还不如刚长出来好吃呢!” 李光明被围在中央,笑呵呵地看着小心翼翼地抱着那株人参的高清宇,摇摇头,想说什么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以他的眼光看,那只不过是一只二十来年的幼参,最多就是品相好点罢了。实际上的药效,随便从地里挖出一颗都要比它强的多。 “呵呵,小伙子,你抱着的那颗顶多也就二十年的年份,我要没看错的话,应该是十三四年吧。可不是你想象中的百年老参,差的远呢!” 正说着呢,就看前面一户人家院里跑出来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小家伙唇红齿白,皮肤略黑,个头不大但是却十分的灵活。 尤其是两只黑溜溜的大眼睛,一看就知道这是个特比让人操心的熊孩子!接下来的事实,极为充分的证明了这一点。 那小孩跑出来之后,蹲下身子,伸出双手,拽住一株人参的叶子,身后后坐,使劲儿全身力气想要把人参给拔出来! 这种极为暴力的方法看的看的高清宇直咧嘴!这是谁家的败家孩子啊?那可是人参啊?这么干,那人参还能要吗?你以为那是你家菜园子里的大萝卜啊? 小家伙儿毕竟还是年纪小,对于他来说,想要把根系发达的人参从土壤里拽出来,太困难了! 力有不逮啊! 小家伙儿就那么旁若无人的在众人的围观下,嘴里叽里咕噜的念叨着别人听不懂的咒语,跟那株难缠的人参较量了能有十来分钟,也没有分出“胜负”来。 小家伙松手起身,一抬头,抹去光洁的额头上一片汗珠,抬头四下一打量。黑溜溜的眼珠转动几圈,立刻换上一副甜甜的笑脸。 “叔叔,你帮我拽!” 一边说着,他一边上千,伸手就抱住了李伟的大腿,一边说着一边摇晃着,小脸可怜巴巴的,看着就让人心生怜悯。 “你是谁家的?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我,我三岁了!我叫大宝!我妈叫我大宝贝儿!我奶奶叫我小心肝,我爷爷叫我大孙子,我爸爸叫我乖儿子,臭小子!” 小家伙儿这话说的那叫一个溜!一口气下来,不带停顿的,从头说到尾一气呵成,条理清楚,根本看不出来他还是一个三岁的孩子! “大宝!怎么又没跟太爷爷打招呼啊?” 李光明老爷子站在旁边,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大宝吓得一缩脖子,直接就躲到了李伟身后,两只小手却反常的捂住了自己的小屁股。 “大宝乖!不打屁股!” “呵呵呵呵——” “哈哈哈……” 大宝捂住自己的屁股,不解地看着一帮大叔叔们看着自己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她小小的心里也隐约意识到,那是在笑自己。 “哼!你们坏!奶奶做大肉肉,不给你们吃!” 说到这里,一拉李伟,拽着他就往那株刚刚努力了好久也没能拔出来的人参旁边。 “村长叔叔,村长叔叔,你快帮大宝拔出来吧,奶奶要!” 李伟笑着摸摸大宝的脑袋,一弯腰就抓住那株人参的叶子,一使劲儿,整株人参就从松软的土壤里露了出来。 随手在边上的一株柏树树干上敲了敲,敲掉人参上面带出来的泥土,这才往大宝眼前一递,看着他欢天喜地地伸出两只胳膊抱住这株足有普通大白萝卜大小的人参,连蹦带跳的就转身进了院子。 李伟随意的动作可把他的警卫,特别是高清宇可看傻了!那可是人参啊!哪怕是种植的林下参,可那么大的个头,你也不能那么不在意吧? 就那么粗暴的拔出来,也不知道得有多少参须子要被拽断掉!影响人参的价值的因素,可不仅仅是年份,品相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 采参人如果在山林中发现一株野山参,那个不是小心翼翼地!一般来说,那都是使用光滑的鹿骨一点点的把泥土拨开,尽量保持它的完整。 可这位倒好,直接就拔萝卜似的,一把就拔了出来。那人参拔出来,身上光溜溜的,只有很少的几根须子还残留着,让它看起来像是萝卜多过人参。 “是李伟回来啦?” 一个声音从院中传出来,然后才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没一会儿,一个身高能有一米七几,皮肤略黑,壮实矫健的年前汉子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正军啊!我这不刚回来吗?你先吃你的饭,回头等晚上去找我,我给你们好好说说外面的一些新鲜事。” “嘿嘿,那敢情好!对了,你还没吃饭吧?赶紧的进屋,我妈今天炖的狍子肉,咱们一块喝点,给你接风洗尘!” “滚犊子!你小子不喝酒能死啊!” 面对村里不管是年级还是辈分都碾压自己的李光明的训斥,李正军跟他宝贝儿子一样,一缩脖子,冲李伟使了个眼色之后,转身就小跑着回了自家。 “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每顿饭不喝点酒就浑身难受。要不是他二叔就是酿酒的,光是喝酒就能把他们家给喝穷了!” “那倒是,那小子喝四十二度的白酒就跟喝水一样,连着干掉几杯脸都不带红的。咱村里的下一任酒神,我看非他莫属了!” 队伍继续前行,很快就来到村子另一头,离着李伟家已经没有几步路了!饿的肚子难受的李伟看着自家门前进进出出的人群,脚步不由地加快了频率。 “那个谁,赶紧的再去弄点木炭。” “你,你,还有你,你们三个赶紧把这些菜洗洗切出来。” “鱼锅开了就别一个劲儿的烧了,把火撤出来,留点底火让它咕嘟着就行!小火慢炖,炖出来的鱼才好吃入味!” “明达怎么还没联系上吗?这人也真是,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他这个当大伯的怎么就联系不上啊?确定没进山吗?” “你也别闲着,赶紧的把水壶拿屋里,去把茶水泡上,等他们到了正好喝!” “正民,今天可就看你啦!把你的看家本事都拿出来,好好整出一桌来,让那些外面的人别挑了咱们理了!” 离着老远,就听见一个人扯着嗓门吩咐这个,吩咐那个的支应着。这人是李伟的叔伯三叔,当年也出去过几年。 不过因为学习不好,没有文凭,只能在一家酒店当服务生,而且一干就是三年多。 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的!这话说的一点没错,因为能说会道,善于与人交流沟通,很快他就被提到了大唐领班的位置。 然后是大唐副理,大堂经理,酒店副总,十年之后,自感自己已经把酒店这套东西全都学完了李正民悄悄留下一封书信,就带着妻子回到了庄里。 从此,庄里有什么红白喜事,少不了他前后张罗,忙活的身影。 ------------ 第五十二章太奢侈了! “哎呀!你小子来了怎么不进门啊?你咋在门口站着啊?害臊了?还是近乡情怯啊?快躲一边去,我得招呼客人呢!” 说着,一把把李伟推搡到了一边,拽住高清宇的手,拉着就往院里走。 “别跟那个棒槌学,赶紧进屋,都赶紧进屋喝点水,歇一会儿咱们就开饭啦啊!这也就是这小子,回来也不提前通知一声。” 高清宇一句话都没能插进去就无奈的被拽进了院子,空有一身的本事施展不出来。真要是动起手来,李正军恐怕都接近不了身就得被趴下了! 李伟对此倒是见怪不怪了,这个自己这一辈的大哥大就是个话痨,跟谁逮住了都能唠上两三小时都不带重样的。 说起来,李正军虽然也是正字辈,但是轮年级,却是比很多名字辈还要大!去年,他一儿一女刚给他过完了六十岁生日! “那谁,大力家的,赶紧过来招呼人!一点眼力劲儿都没有,小心大力休了你!” “就他?借他两胆他也不敢拿我姐怎么样?怎么的?你这个当叔的什么意思啊?还看那!我姐漂亮吧?看那胸,那屁股,那小腰!不过,我姐再漂亮那也是你侄媳妇儿!这辈子你老是惦记不上啦,下辈子趁早吧!” 面对如此泼辣的话,别说李正军这个一个老头,就是李伟都感觉火辣辣的!对于村里有这么一个泼辣的悍妇,他也没招儿啊! 赶紧以手遮面,低着脑袋就要往里走。太丢人了!太给我丢脸啦!这败家娘们怎么过来了?是哪个混蛋让她过来的? “那个,那个李伟,你还傻站在哪里干嘛?还不赶紧滚进来!” 李正军红着脸,龇牙咧嘴,横眉怒目,不过他可不敢跟那个庄里有名的“悍妇”对怼!心里的那股气发布出来,一扭头就看到了捂着脸低着脑袋站在门口的王勇。 “呦?怎么的正军叔,今天早上我婶子没给你吃饱吧?怎么见谁跟谁来一通啊?人家李伟那可是咱们的村长,而且恐怕出去这一趟,王位也继承了。那可是王爷,是你想说就说,想骂就骂两句的骂?你以为是我家婶子啊?你想干就干,想踹就踹啊!” “噗——” 一群人都被这肆无忌惮的话给逗得笑喷了! 李伟看着周围的警卫都傻呆呆地瞪着现场的那个“美女”,他恨不得找个地缝赶紧钻进去,真是没脸见人了! 说是美女,虽然打了引号,但是人家确实是大美女一枚!至少在李家庄这个小山村那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美女! 话说此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一头乌黑的长发,黑直长!十分柔顺地披在肩上,在灯光的照耀下乌黑发亮。 光洁的额头,精致的面容,修长白皙的脖颈,一件V领的紧身针织衫,外加一件瘦腿牛仔裤,既时尚又性感,根本不像是个隐世山村的村姑! 可是,但是,这女人就是土生土长,地地道道的李家庄人。甚至到今年二十七岁了,就从来就没有走出过李家庄。 从她身上,让人不得不相信,天生丽质这种事情确实是存在的!吃不胖,晒不黑,也就算了,可那张嫩的掐一把都能掐出水来的似乎定格不在变化的脸就太让人羡慕嫉妒恨了! 当然最出名的还是她那张一张嘴能把人喷个跟头,能把活人说死的小嘴!这丫头从小到大,就没人敢惹,包括他爸妈都不行! 村里人私下里给她送了一个外号——小辣椒!别看个头不大,真吃到嘴里才知道,别看个头小,那是真辣啊! “秀玲啊!你说说你,就你这张嘴,你说将来谁敢娶你啊?” 李正军一句话说完,看到李秀玲秀美一瞪,小嘴一张,似乎知道它接下来要说什么,还不等她开口,扭头就走! “没人娶就没人娶,我一个人过多自在啊!我愿意,有人想娶我那也得看我愿意不愿意啊?” 小辣椒难得的红着脸看了李伟这边一眼,李伟忽然感觉好像哪不对。抬头往左右看了看,正看到高清宇瞪大了眼睛看着对面的小辣椒。 至于是不是红了脸,就他那张大黑脸,就算是真红了,那也完全看不出来。不过,还好的是,这小子一直带着装13的墨镜,倒是没人看出来他是不是色眯眯的盯着人家呢! “李伟!赶紧的,都让他们赶紧进屋,一会儿就开饭!” 李光明发话了,一群人偃旗息鼓,老老实实的忙活开了。李伟也乖乖的听话,陪在这老爷子身边走进了自家院子。 “是不是觉得奇怪?你又没有事先通知,我们怎么知道你们今天要过来?” 看到李伟打量着院子里横三排竖三排,一共九张大圆桌子,六个凉菜都已经摆上了桌,老人家微微一笑,扭头看着他问了一句。 “呵呵,今天上午你大伯在果园锄草,中午的时候闲的没事爬到山顶,正好看到你们的身影。这小混蛋谁也没告诉,偷偷让你妈找人准备十桌宴席!要不是你妈过去找我操持,连我都被他蒙在鼓里了!” 说完,老爷子这才想起来,似乎没看到李明达啊?跑哪去啦? “靠山屯的村长跟着过来了,那是我大伯的老朋友了。我们刚下山,大伯就把人拉走了,我也不知道他们跑哪里喝酒叙旧去了!” “哦!靠山屯的村长,还是光明那小子吗?” 听老族长问起这事,李伟就忍不住笑了。老族长大名李光明,老村长则是叫李明光,也不知道这名字到底是怎么起的。 “笑什么笑?那小子的名字还是我起的呢!” 李伟这回可真惊了!李明光的名字竟然是老族长起的?不过仔细一想也不是没可能。毕竟老族长多大年纪了,李明光才多大啊? “好啦,等有空了再说这事吧,你还是先让你那些警卫轮班吃饭吧。大家都走了一天了,赶紧吃完饭先休息,有啥事等明天再说。” “哎,成!” 回头冲金刚点点头,金刚转身就去安排警卫轮班吃饭。至于李伟的侍卫长,此时已经很没骨气的凑到了秀玲边上,正在不知羞耻的大献殷勤。 “好啦,都赶紧的入座,咱们这就开饭啦啊!” 李正军一嗓子喊完,村里几个小字辈的男孩女孩立刻就从李伟家的后院钻了出来,一人端了一个或者两个盘子,这就开始上热菜了! “这是凉拌金针菇,除了金针菇,里面还有一些保健的野菜,味道不错,是我们庄里人最常吃的一道凉菜。” 秀玲趴在桌子上,双手托着下巴,甜甜的笑着,看着高清宇,温柔的给他介绍桌上的一道菜。 高清宇伸出筷子夹了一点,放进嘴里。 味道吗?酸酸甜甜,还有点辣!金针菇并没有自己以前吃过的软软的,还略微有点脆,一点不塞牙。 不过,里面还有一些像是葱丝一般的东西,大概就是秀玲说的野菜吧?不过,他倒是没吃出来那些野菜到底是什么,味道全都被辣椒遮掩了。 “来吃这个,这是长在悬崖峭壁上的石耳!别看个头不大,不仅好吃,营养更是远超普通的木耳,特别适合脑力劳动者和经常接触坐在电脑电视前工作的人。” 石耳高清宇倒是听说过,又一次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他还吃过白水煮石耳,这东西在外面,品质一般的野生鲜石耳的也要超过六七百元一两! 主要是,这东西太少见了!联邦境内也只是少数几个省份的深山密林之中才采摘的到,加之采摘石耳需要攀爬悬崖峭壁,太过危险,所以这价格一年比一年高。 “这是酱鹿肉!村里猎人昨天打了一头鹿,回来就分割好之后,拿回来就炖上了,从昨天下午五六点钟,一直小火炖到了现在才出锅。” “那不会烧干了吧?” “怎么会?人家有专门的看火的好不好?晚上也要值班的。再说,人机也不是一直烧啊,都是烧开之后果儿一会儿就停下,等过了十几二十分钟再点火继续烧。” 就这么交替着开火,关火,知道肉彻底炖好,并且保持有一定的温度。这可是正军叔的拿手好菜,算是村里的招牌之一吧。 “什么鹿啊?” 高清宇都听傻了!鹿肉啊!现在虽然联邦的环境保护做的很好,可是因为大陆上的人口太多了,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为了解决饥饿问题,好多动物都差点就被吃的灭绝了! 还好,后来联邦政府反应过来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保护各种濒危的动植物资源。虽然控制住了局势,可是经过一百多年的修养生息,也只是保证很多动物没有灭绝罢了! 像是李家庄这么逮到野生动物,想吃就吃,别的不说,被那些动物保护组织知道了,烦都能烦死你! 似乎根本没看到高清宇惊讶的样子,李秀玲自顾自的给他介绍起另外几道菜。 “这是爬爬鱼,最是可恶了!一到春夏之交,就和青蛙一样,成群结队的。偏偏它还有脚,能爬到岸上。有时候这些小东西都能爬到床上,等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吓得你能一蹦三尺高!” 高清宇看着眼前这盘似乎是油炸的私交小蜥蜴一般的东西,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不由地面色大变。 “这,这是,这是娃娃鱼?” “娃娃鱼?好像是吧。我听说你们外面是这么叫的,别说,它们叫起来还真是挺像小孩子的。” 我的老天爷啊!娃娃鱼啊!那是联邦频危物种红色保护名单中排行第三的存在,外界早就只能在一些特殊的保护机构才能看到他了,至于野外,曾经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和组织,在野外一连寻找了半年多,也没有寻到它的任何踪影。 可是,可是,在这里,人们竟然把它的幼鱼做成了一盘菜?看这样,这还是经常吃的? “这个,尝尝这个,这是我们这里家家户户都种的家参,切成丝凉拌最好吃不过了。口感跟萝卜差不多,但是有一股特殊的草药清香,最是开胃不过了。不过,你们外面的人虚不受补,可能吃不了这道菜。” 好吧,野鹿,娃娃鱼都出来了,人参做成凉菜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但是,一想到自己刚刚经历的,那小孩抱着一个比水萝卜还粗大的的人参回家做菜,他就感觉有点牙疼! 这一盘凉拌人参得要多少钱?十万?一百万?反正不是普通人能够吃的起的。 太尼玛奢侈了! ------------ 第五十三章村宴 按理说,人参这东西就不可能凉拌着吃。为什么?老话说就是筋太多,嚼不动。而且那味道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根本难以下咽。 普通人印象里,人参除了用来煎药,泡药酒,做汤,顶多也就是有那么点奢侈的泡水喝了!至于生吃,估计也就不知道多少千年前的老祖宗们这么干过吧。 但是,在李家庄,这种很明显经过改良,或者干脆就是一种外界从未发现过的新物种的所谓的家参,真的就能凉拌着吃。 而且切成丝,浇上糖醋汁,酸酸甜甜的十分可口。即使是单吃家参,那味道也和想象中的大不相同。 脆脆的,草药的味道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浓,反而更多的是一种淡淡的清香。哪怕下咽之后,那股子回味能在口腔中停留几十秒!感觉好像香瓜,又有点像是黄瓜,还有点像是削了皮的苹果丝,很难分辨清了。 高清宇感觉这就像是外界的糖醋萝卜丝,无论外形还是口感都十分的相似。只是味道上,这家参要比萝卜丝还要好吃的多。 “这东西,不能多吃,吃多了可不仅仅是流鼻血那么简单。要是吃多了,有没有及时医治,那可是非常恐怖的!” 说到这里,秀玲的娇嫩的小脸满是恐惧。显然,那种场景她必定是亲身经历过的,以至于给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恐怖印象,只要一提起,脑海中就忍不住那种恐怖的场景。 高清宇坐在边上,看到心仪之人那种恐惧,伸手想要握住她的手,安慰鼓励一下。可是还没等伸出去呢,心中那丝羞怯的心思就让他硬生生忍住了。 人家可是大姑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人家能好意思吗?一个不小心,恐怕自己就得被带上一个登徒子或者流氓的称号。 高清宇的一举一动都被李秀玲看在眼里,这个敢说敢闹,敢爱敢恨的山村姑娘可不管那么多,见到高清宇伸着手愣住了,她干脆自己主动出击。 一伸手就拽住高清宇放在桌面上的手,一下子就让高清宇忍不住浑身颤抖了一下。然后下意识地就与一只柔软,温热,细腻的手紧紧相握。 两人心有灵犀的同时抬头,互相对视着,也许仅仅是一秒钟,也许是一分钟,一个小时,一天,一个月,一年,也许是仅仅刹那间,两个人的脸唰的就同时布满了红晕。 “哎呦!这俩孩子这是一见钟情了啊?” “你说这俩孩子也不害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看看,看看,拉拉扯扯的,像个什么样子啊?老族长和村长也不说管管?” “你管那么多干嘛?用你操心啊?有那个空儿赶紧把桌子收拾出来,你不饿我可是已经饿的肚子咕咕叫了!” 李正军突然站出来,打断了几个闲着没事干唠嗑的庄里妇女的闲聊,一边哄着她们收拾卫生,一边嘴角带笑,很有深意的看了一眼两个一见钟情,正聊得火热的小年轻。 “红烧兔肉!” 随着一声吆喝,几个小伙子大姑娘陆续的把这盘热菜端上桌。老大的一盘,比盛凉菜的盘子至少打了两圈的超大盘,绝对是分量十足。 “这是山里的野兔,只要出了村,山里有的是,捉都捉不完。有一年这东西泛滥成灾,庄里组织人手上山打野兔。” 说到这,李秀玲夹了一块香气扑鼻的兔肉放到高清宇面前的餐碟里,伸出筷子示意高清宇赶紧趁热尝尝味道。 “那次,我还小,跟着我姐姐和我妈后面也进了山。刚翻过庄子这边的西山,还没等走到山脚下呢,就看到一群一群的野兔肆意的啃食着山上的草根。” “它们不怕人?” “一般的野兔很怕人,不等你走进,离着老远听到动静,它们就会蹦蹦跳跳的溜之夭夭,根本不会让你接近。” 高清宇把那块兔肉放进嘴里,没有想象中那么柴。照理说,这野兔子整天在山里跑,运动量很大,应该是瘦肉多,肥肉少,吃起来应该很柴很塞牙才对。 可是,吃到嘴里的野兔肉却让高清宇大惑不解。一股浓郁的香气充斥口腔,牙齿轻轻一合,根本用不上使劲儿,肉就轻易的被撕开了。 “不过那次也不知道是怎了,拿下兔子,不管大小根本不怕人。这么跟你说吧,当时光明爷爷架好了机枪,对着一大群兔子一阵扫射,事后能分清个数的都有三十多只!” 高清宇都忘了咀嚼了,听傻了!拿机枪大兔子,想不说靠不靠谱,那可是机枪!即使是小口径的轻机枪,可威力也远不是手枪能比得了的。 一个不好,一颗机枪子弹能把一只个头小点的野兔子给打的四分五裂,血肉横飞,根本没办法捡拾。 乖乖,一梭子机枪弹,光是完整的就打死了三十多只,加上那些已经粉身碎骨,总数超过五十只都不稀奇啊! “最狠的还是正军叔,他背着火焰喷射器,见到窟窿和SD就往里面喷火,据说,那次他最少也烧死了上千只大大小小的兔子。” 我的个乖乖!一个人就干掉了上千只,那次兔灾到底有多少只兔子啊?不过,身为军人,特别是王爷的侍卫长,高清宇立刻想到了一个让他额头突然就冒出冷汗的事情。 一个深山中的小村长,竟然还装备有轻机枪和火焰喷射器?就算是庄里有民兵,可也不用装备火焰喷射器吧? “嗯?一块兔肉完全咽到肚里,浓郁的香气在口腔里不停地打转,可还没等他再回味一会儿,一股不一样的草药香气就从肚子里返到口腔。” 一张嘴,这股香气喷涌而出,高清宇整个人都感到精神为之一振。似乎刚刚吃下去了一颗灵丹妙药,让他有了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呵呵,感觉到了吧?这是我们庄里从老王爷那时候流传下来的方子,里面有十三中草药和香料,除了族长,村长还有御医,就正军叔知道方子的全部。” 李秀玲娇笑着,一双眉目眨也不眨的盯着高清宇,继续给他解释道:“据说这方子还是老祖宗研究出来的,用它炖出来的肉不仅酥烂可口,不油腻,不论男女吃了都是大补,可是改善体质,增强人体免疫力,抗疲劳,抗衰老,美容养颜!” 别人信不信高清宇不知道,反正他自己是信了。这才刚吃了几块肉,他就感觉一天的劳累驱散了很多,那种全身精力充沛的感觉又开始回到身上。 “大铁锅炖剑鱼!” 随着李正军一声清亮的吆喝,又是一个大盘子被端上桌,椭圆形的大盘子里,是一整条高清宇从来没有见过的大鱼。 尖尖的脑袋,巴掌宽的身子从中间开始越来越窄,直到尾部那个剑锷造型的尾鳍处,尾部变得仅有成人的两指宽了! 整条鱼能有二十公分长,外表似乎是火大了缘故,鱼皮都已经被熬炖的破破烂烂了。最关键的是,整条鱼并没有经过油炸,处理清洗完毕之后,直接扔进锅里炖出来的。 浓重的鱼香味扑鼻而来,夹杂着一丝鱼腥味,却并不惹人反感,反倒是让人忍不住也有些胃口大开。 高清宇吸吸鼻子,对味道很敏感的他立刻就鱼香中闻到了一丝醋酸味。不同于他常吃的老陈醋也不同于那种大厨钟爱的香醋,这种醋酸味中似乎有那么一丝果香。 “这是我们这里也很少见的剑鱼,你看这鱼整体看,是不是很像一把古代的短剑?这是剑尖,这是剑身,就是宽度不一样,最后这是剑锷,要是后面再有一点剑把就更像了!” 高清宇点点头,看着面前这条鱼,好奇地伸出筷子。没有去碰鱼肉,而是满怀期待的先用筷子头沾了沾盘子里的汤。 香,甜,酸,辣,咸,鲜,六种味道混合在口腔里,所有的味蕾似乎都瞬间炸开,一股清气直冲他的脑门,让他都忍不住感到有些眩晕。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似乎早知道高清宇会是这么一副反应一般,李秀玲并没有开口,而是点指着鱼身子的一块部位,示意他再吃一块鱼肉再说。 虽然满头疑惑,可高清宇还是伸出筷子,按照秀玲的提示,夹起一块剑鱼的鱼背肉,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 “嗯?” 刚一入嘴,高清宇就是一愣。这是鱼肉吗?不会吧?就是蒸制出来的很嫩的鸡蛋糕也没有这么嫩滑爽口吧? 刚一入嘴,那块洁白的鱼肉就像是极嫩的琼脂豆腐一般,还没等他牙齿相碰,那块鱼肉已经顺着喉咙滑进了肚子。 “太嫩了!” 算是见多识广的高清宇吃惊地发出如此赞叹,怎么会有如此嫩的鱼肉啊?这不科学啊?野生鱼的肉质怎么可能这么细腻? “剑鱼就是这样,肉质细腻,特别是刚捞出来的时候就做着吃。如果放置时间超过五个小时,特别是冷冻之后,肉质就会变老,变得和普通鱼肉差不多的样子。”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感叹一声之后,想到连能当凉菜吃的人参都有了,这种肉质细嫩的鱼就不算那么不可接受了。 “这条鱼还是有点大了,要是在小点,或者是巴掌长的幼鱼,用大铁锅烧开,再小火炖制十分钟左右,就可以出锅了。整条鱼从头那里放进嘴巴,轻轻一抿,用手一拽鱼尾巴,整条大刺就被全部抽出来,嘴里全是如同嫩豆腐一般的鱼肉。 ------------ 第五十四章村宴续 李秀玲和高清宇聊得热乎呢,忽然一阵风刮过,等他们抬起头来,原本只有他们两人的桌子旁已经挤得满满的了。 一群从三四岁到十一二岁的孩子,就如同是一阵风似的,从院子各处飞到这里。还没等高清宇看明白呢,十来个小家伙就很有礼貌的问了一句: “秀玲姐姐(姑姑),我们可以吃饭了吗?” 李秀玲很显然是非常喜欢孩子的,而且孩子们也明显是喜欢她的。待看到李秀玲点头之后,一群孩子又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陌生的高清宇。 “那个,都赶紧吃吧,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 “谢谢叔叔(哥哥)!” 高清宇话音刚落,一帮孩子就整齐的回了一句,然后就不用招呼了,即使是最小的那个小丫头,也能熟练的使用筷子。 “小野鸡炖蘑菇!” 李正军的大嗓门的声音再次传来,一盆散发着浓郁香气,热气腾腾的小野鸡炖蘑菇被端上了桌子。 很显然,这盆菜明显是与众不同的。因为盆子刚刚放到桌上,那帮熊孩子就纷纷起身,努力的够着往自己碗里扒拉。 几个个头,年级小的,更是从凳子上出溜下来,然后跑到这边来,焦急的让哥哥姐姐们给自己也扒拉一点。 “好啦好啦,我说你们可以啊!今天桌上可还有客人呢!注意礼貌!” 李秀玲的话,显然还是很管用的,原本吵闹的饭桌立刻就清净下来。等到李秀玲帮着几个最小的孩子碗里也装了一些小野鸡炖蘑菇之后,饭桌上就只剩下孩子们吃肉吸溜骨头的声音了。 “姐姐,姐姐,琪琪还要吃鱼!” 坐在李秀玲边上,一个竖着一只朝天辫,穿着一件小蓬蓬裙的可爱小姑娘端着自己的碗,看着李秀玲。 “好,好,姐姐这就帮你夹!” 看着李秀玲很认真,很温柔地跟小姑娘说话,帮她夹菜,又细心的帮她把鱼刺挑干净,高清宇看着看着,脸上不由自主地就露出了一丝带着憧憬的笑容。 李秀玲伺候完身边的孩子,一抬头就发现高清宇正一脸傻笑的看着自己和琪琪。暗自一琢磨,大概猜到他在想什么。 “你看现在庄子里这么多人,挺热闹吧?” “嗯,之前在山上我就大概估计了一下,应该能有二三百处房子吧?” 对于高清宇的问题,李秀玲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答非所问的自顾自说着一些让高清宇感到震惊的话。 “其实,庄里这些人真正的老祖宗的后代就两家!” “两家?我倒是也知道一点,庄里大部分应该都是当初跟随老王爷进山隐居的侍卫,仆役和他们的家人。” 对于高清宇这种说法,没有什么回应,既没有赞同,也没有反驳。娇俏的小脸面色一整,严肃的看着院子里人们。 “老祖宗当初留下三名后人,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当初进山的时候,两个儿子都跟在他身边,三小姐却因为远嫁外地赶过来的时候,因为遇到大雨耽误了时间。” 高清宇意识到,这可能是关于并肩王一脉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消息。当下,就屏气凝神,认真的听着心上人的讲解。 “远嫁外地的女儿因为意外耽误了时间,等她们感到约定地点,老祖宗他们早就进山了。无奈之下就留在了大山外面。带领着那些和她一样耽误了时间,陆陆续续赶来的人们一起建起了一座村寨。” “是靠山屯?” 高清宇激动地抢着问了一句,看到李秀玲点点头,他一下子就激动了。 从小刚董事的时候,家里长辈们给他讲的就都是并肩王他老人家让一部分人留在外面建了个村子,一边沟通外界同时保护山里的庄子不被外人打扰。 上了学,学校的老师同样也是这么告诉他们的。至于当年那位老王爷有几个子女,竟然还有一位儿子被留在外面这种隐秘,一直到高清宇大学毕业,也没有人告诉过他。 “靠山屯就是那位三小姐和她的夫婿建立起来的,并且据说,那个村子建好的时候,老祖宗显灵,到过那个村子,似乎交代了一些事情,之后并没有回隐居的山村,而是突然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高清宇预感到,接下来的话题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机密,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应不应该继续听下去。 还没等他想好对策,李伟的声音就很神奇的出现在他的耳朵里。 “不用请示了!听你的吧,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 高清宇面色一喜,刚想条件反射一般站起来答道,那边李秀玲已经开口又说出了一件让他始料不及的内幕。 “我们这个村子里,真正属于老祖宗的后代,其实就两家人。一家就是李伟他们家,源自老祖宗大儿子一脉。光明爷爷,明达叔他们都是一家人。不管村长选出来是谁,族长总会是在这一家人里选出来。” 高清宇听到这里,目光不由自主的看向主屋。那里,有这个村子最有权势的两个人,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有可能也是这个星球上最有权势的人。 “村长其实大部分时候也都是来自这一家族,不过偶尔也有别的家族的人当选。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村子里的血脉早就因为相互通婚而融合到一起了。” 说到这里,李秀玲突然就沉默了,一只纤纤玉手支在桌子上,手托着香腮,幽幽地望着吃的香甜的小女孩琪琪,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高清宇能够进入第一警卫旅,并且还能成为李伟这个新晋王爷的侍卫长,可不仅仅是运气使然。 他已经想到了李秀玲为什么沉默了,因为她自己可能就是当初老王爷的二儿子那一脉。只是她的沉默和她的身份有什么关系吗? “清蒸红玉!” 随着李正军的又一声大喊,一下子把两个陷入沉默之中的人都惊醒过来。特别是李秀玲,脸蛋通红的害羞的看了一眼高清宇,又低下了脑袋。 “那个小野鸡炖蘑菇你尝尝吧,就的算是在庄里,这道菜也是不常吃的。因为里面用到的集中蘑菇很稀少,庄里人也要靠运气才能吃得到。” 看着佳人害羞的低着脑袋,高清宇愣愣的伸出筷子,丝毫没有感觉的在那盆小野鸡炖蘑菇上方虚夹了一下,然后慢慢的缩回来,放进嘴里。 他身边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瞪大了眼睛,吃惊的看着他,然后又看看李秀玲,小家伙似懂非懂的摇摇头,一伸筷子,一块鸡肉连带着几块蘑菇就被夹起。 “赶紧吃吧,一会儿就要被我们抢没了!” 这孩子的话,不仅让高清宇从恍惚中惊醒,连带着李秀玲也抬起脑袋,看着高清宇,又看看他身边的那个孩子,精致的面容浮现一丝如花朵绽放一般笑容。 “这次这道菜可是凑了差不多半村人的存货,才凑齐这一锅的。你看……”说着,李秀玲拿起筷子,点指着给高清宇介绍起来。 “这是茶树菇,村里本来就没有多少茶树,所以这东西在庄里很稀奇。不过炖肉,炖肘子,炖野鸡确实绝配。 “这是松蘑,那个是榛蘑,听说你们外面关外东北也做小鸡炖蘑菇,用的就是这种吧?” “还有这个,鸡枞!味道最好,我也最喜欢吃了!”说到这里,李秀玲手一动,夹起那根鸡枞,放到嘴边,轻轻吹了一口气,然后吞进嘴里,咀嚼起来。 “对了,你尝尝红玉。这是我们这里的叫法,不知道你们外面叫什么?听我光明爷爷说,好像是叫虹鳟鱼吧?” “虹鳟?” 高清宇失声惊叫!没办法,这种鱼类在外面那是属于国际濒危物种名录中都排在最前排的那几个,别说吃了,普通人恐怕连看一眼都没地方。 恰好,高清宇他爸就是搞物种保护的,他们研究所里就有一条虹鳟鱼,那可以说是他们所里的镇所之宝! 等闲人别说见了,就是研究所里的工作人员,很多都不知道所里还有这么一个大宝贝存在。高清宇也是托了他老子的福,才能亲眼见到这种体态优美,外形漂亮的珍惜鱼类。 可是,那么珍惜宝贵,他爸他们连同事都不敢告诉,秘密饲养的鱼类,现在竟然被做成了一道菜端到餐桌上,你说高清宇怎么可能不惊讶! “怎么外面也有吗?还是已经很少见了?” 李秀玲似乎长了一个七巧玲珑心,高清宇的心思,一猜就猜到了个八九不离十。 “不是少见,是很少见!”高清宇犹自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桌子上那条鲜红的大鱼,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我爸就是做物种保护的,他们研究所里有一条虹鳟鱼。你知道吗?为了这条鱼,所长亲自担任组长,专门抽掉了五个人组成一个饲养小组,秘密饲养。有些在所里工作了半辈子的人都不知道所里还养着一条虹鳟鱼!” “为什么?” 这回轮到李秀玲不解了,一条虹鳟鱼而已?值当吗?在她的印象里,山里的溪流里不说到处都是,那也是挺多的。 现在村里人吃鱼,很多时候都是吃红玉的。因为它肉质细嫩,虽然比不上剑鱼,但也比一般的鱼要嫩好多。 另外这种鱼的鱼肉腥味很小,纤维也少,像是去过外面的正军大哥,尝尝都用这种鱼的鱼肉来做生鱼片吃。 “为什么?”高清宇苦笑一下,“因为这种鱼在外面现在是难得一见,除了一些大的研究机构或者大型动物园内,别的地方根本就看不到它们了!在野外早就灭绝了!” ------------ 第五十五章秀玲的心事 虹鳟鱼的出现可是惊的高清宇目瞪口呆,那可是联邦濒危物种保护名录中位列前几位的存在! 说实话,这种鱼因为颜色鲜艳漂亮,鱼肉肉质好,所以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风靡联邦。 每逢节假日,什么春节,中秋,端午,国庆……家家户户都要买上一条。哪怕买不起虹鳟的平民百姓,也要尽力买一条红颜色的鱼,来庆祝节日。 甚至从两三百年起,这种在联邦越来越贵重稀少的鱼类就成了某些国家最主要的出口创汇手段。 当时的联邦人对这种鱼类是真的喜欢,以至于后来虹鳟被吃的差不多的时候,很多其他红色的鱼也开始风靡起来。 红鲤鱼,红鲟,红龙鱼,红色的锦鲤……反正只要是红色,人们就喜欢买回去。 后来就不行了,这些鱼越来越少,甚至在很多国家包括联邦在没,红颜色的鱼也只剩下了锦鲤一种。 一百多年前,由联邦科学家提出的濒危物种保护的建议正式得到了全世界科学界的重视,并于当年举行的海州联合国大会上得到众多国家的支持,正式成立世界物种保护组织,以保护这个星球上的物种资源。 但是到了此时,已经有无数种动物,植物已经因为人类的缘故,已经灭绝或者濒临灭绝。 知道此时,人类才悚然而惊。很多人们熟悉的动物植物已经再也见不到了它们的踪影。 高清宇知道,既然人家都把虹鳟做成菜端上来了,自然在这里,这种鱼的数量肯定不少。 既然如此,那还等什么啊?吃呗!反正又不会有那帮疯狂的家伙突然冒出来对着自己拍照抗议,他们可到不了这里。 于是乎,接下来,高清宇就和这条在史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的鱼较上劲儿了。 别的菜,除了李秀玲给他每样夹了一点之外,他是看都不看,就吃那条虹鳟鱼了。 同桌的那群孩子先是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吃惊看着,然后可能是有礼貌,亦或是平常经常吃到,已经吃腻了这种鱼了。干脆,高清宇边上那个小男孩一伸手,就把那盘鱼端到了他眼前。 “哥哥,全给你吃了!” 高清宇为了这种在外界只存在传说中的鱼,也顾不得脸面了,一点不客气点点头就开始狂吃一气! 这场对于高清宇和战士们,甚至于那些见多识广的大内侍卫来说也是极为奢侈的村宴! 村宴?就是国宾馆,皇宫的晚宴也没有这么奢侈过啊!好多东西,在外界你就是想吃也得买得到才行啊! 因为大家白天走了一天的山路,即使这些久经训练的战士,也有点累了。所以,村宴结束,除了执勤的战士,其他人早早的就进入安排好的住处休息。 “三爷,你也早点休息吧。他们的住处都安排好了,明天的早饭也在那边吃。” “嗯!”李光明老人默默地掏出烟盒,抽出一支烟在鼻子下闻了一会儿,才放到嘴边。 对于一个老烟民来说,回到村里那么久,当初带回来的那些外面的卷烟早就消灭了! 当初抽自己种的烟叶,可是适应了一个多月呢! 现在好了,以后这带过滤嘴的好烟是不用发愁了! 哼!以后那帮家伙总不能再用我抽的烟连过滤嘴都没有,对人伤害太大的理由不让我抽烟了吧? 想到这里,越想越兴奋,深深地吸了一口,扭头看了一眼李伟,那是越看越满意。 这小子不仅真的打破了村子几百年隐世不出的局面,最关键的是,这小子还知道给自己捎带点烟回来,太满意了! 扭头看看那个装了十条烟的黑色袋子,老爷子笑得合不拢嘴,太和心意了!这小子这事办的,好啊!好! “成啦,你也累了一天了,早点睡吧!我去你大伯那看看明光那个没良心的小混蛋去!” 说完,一伸腿就下了炕。都超过百岁的老人了,腿脚身体还是这么好,这么灵活,估计也是没谁了! 不仅身体好,这老头生活上还是百无禁忌,吃的上什么都吃,从来不忌口,每顿都能吃一大碗米饭还得吃个馒头,再来一碗汤。 喝酒,,一次最少二两。喝高兴了,整个半斤,也是平常。抽烟,一条怎么也得卷个十几二十根! “别送啦!送什么啊?我又不是不认识路!回去早点洗洗睡吧!” 老爷子看到李伟也准备下来,立马拉下脸来训斥道。 李伟也不理他,径直下来穿好外套和鞋,拎着装烟的袋子,准备送这老爷子回家。 这可不是客套,而是最基本的礼貌。再说了,虽然老人家身体不错,可这大晚上的,真要让他一个人回去,都不用到明天,就得有人跑过来把他从被窝里揪出来狠抽一顿! “真不用你送!”老爷子一看,不说实话不行了,“秀玲就在外面等着我呢,她跟我一块回去。” “秀玲?她还没走吗?不是让我那个侍卫长给送回去了吗?” 李伟的惊讶可不是装的,这俩人一见面就王八对绿豆,看对了眼,早就传的人尽皆知了。 为了这事,秀玲姐的爸妈前后来了两回,一是看看能被闺女相中的男的到底什么样。二是跟李伟这个侄子打听一下那个可能是自己女婿的小伙子的底细。 什么人品,家庭背景,学历,性格……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李伟内心很是感慨,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有缘千里来相会,就是说的他们俩这种情况吧。 说起来,秀玲姐虽然是公认的村花,庄子里的第一美女。可是她的婚事可是让他父母亲人操碎了心。 几乎村里所有合适的小伙都被盘算了个遍,就没一个能让这位大美女满意的。 为了这事,就在五年前,当时的村长特意开启通道,把她给单独送了出去。不为别的,就让她去外面自己找个如意郎君回来。 对于婚姻,庄子里一直延续着当年老王爷嘴里念叨的“婚姻自主”,所以庄里年轻人一般只要两情相悦,即便双方父母不满意,也不会死命阻止。 当然,真遇到这种情况,当父母的心里担心是少不了的。可是老祖宗的话那就是族规,由不得他们。 “秀玲姐,有什么事还非要跟三爷偷偷说啊?我能听听不?” 李伟看着一脸羞红,难得有那么一丝女人娇柔妩媚的李秀玲,忍不住壮着胆子打趣了一下。 结果,悲剧了! 李伟只觉得眼前一花,一只带着温热的柔软手指就触摸到了自己的耳朵,还没等他好好感受一下,一阵剧烈的疼痛就让他回想起了眼前这位姐姐的“好”。 从小到大,因为李伟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的缘故,村里人对他还是很照顾的。 就说小伙伴儿们一块干的那些缺德事,每个人事后少不了一吨竹条炒肉,可是李伟却几乎从来没有挨过打不管是母亲还是村里的族老,对他都是足够的宽容,甚至是纵容,除了两个人。 那就是大伯李明达和眼前这个漂亮的一塌糊涂,却“心如蛇蝎”的姐姐。 从还不会走的时候,这个漂亮姐姐就没少整蛊她。而且他还是整个庄子里唯一的一个打了李伟而不会受到埋怨的人。 就算是李明达这个亲大伯有时候下手重了,那也少不了被庄里人埋怨几句。可秀玲姐却仗着长的漂亮,加上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从来都是让李伟吃了亏却只能咬着牙往肚子里咽。 从小的经历告诉他,只要事关秀玲姐,你有天大的“冤屈”也没用,没人会相信你,更不用说替你主持公道了。 面对这种情况,你最好的做法就是―― “啊!疼,疼,秀玲姐!快松手啊!疼!啊――” 浮夸的表情,让李伟看起来就像是个表演及其夸张的小丑,看的四周的警卫战士一个个的目瞪口呆之余,忍不住捂着嘴偷笑不已。甚至,有那个心思转的快的,已经不在羡慕自己头的狗屎运了。 这就是活脱脱的河东狮吼啊!关键人家后台还这么强大,你想反抗都没办法。而且,刚才人家一动手,这些算得上格斗高手的警卫战士们就知道,眼前这个漂亮的祸国殃民的大美女功夫不一般啊! 长的漂亮,后台强硬,功夫高,性格泼辣,这么一个媳妇儿娶回家,到底是福是祸,现在看来还真是不好说啊! “哼!别以为你是村长,当王爷,有了卫兵了,就能跟你姐炸刺!”李秀玲柳眉倒竖,怒视着李伟,“以后还敢不敢了?” “不敢了,不敢了,真不敢了!” 李伟赶紧求饶,摊上这么一个姐姐,他也真是没办法,瞪了一眼旁边看笑话的三爷,二话不说扭头就回了院子。 看着李伟狼狈不堪的身影,一直心事重重,愁眉不展的秀玲展颜一笑,欢快地笑声在寂静的村庄传出老远。 原本都休息的几只猎犬迎合着叫了几声,没办法,这个声音它们太熟悉不过了,不迎合的叫几声,后果凄惨啊! 就连天空中的月亮也悄悄拉开遮住自己的白纱,露出脸庞,偷偷看过来。 大概是被世间那个绝美的容颜惊呆了,自卑了,很快,它就重新拉上纱巾讲自己遮掩的严严实实的。 ------------ 第五十六章我要结婚 李秀玲挽着三爷的胳膊,走在通向村里的小路上,昏黄的路灯播撒下淡淡的光,两道被拉的长长的人影,在夜风中随风摇曳。 远处,山上的瀑布发出的声响传到这里已经没有了万马奔腾的气势。整个村庄瞬间安静下来,只有夜猫子和村里的狗不时的出来几声叫声。 “秀玲啊!不是三爷说你,婚姻大事可不是儿戏!” 三爷忽然停下脚步,看着眼前这个自己从小看着长大,貌美如花,倾国倾城的孙女,一脸的严肃。 “我不反对你和那个小子相处,只要真你愿意嫁给他,没人能反对,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 老爷子看着李秀玲,眼中满满都是宠溺神色。村里关心秀玲婚事的长辈中,三爷能排到前三! “真要是有不长眼的敢反对,三爷给你做主!” “三爷!” 秀玲眼睛发红,眼泪在眼眶里直大转。因为自己的婚事,村里早就有了传闻。 她尤记得当初自己选定第一个丈夫人选,高兴,害羞的偷偷告诉自己母亲的情景。 可惜,老天给了自己倾国倾城的容貌,却在婚事上格外坎坷。 刚定完婚,自己亲自选定的夫婿就在一次打猎途中失足落下百米悬崖。待村里人找到他的时候,早已死去多时了。 李秀玲因为此事,把自己关在屋里整整一个月,原本丰腴的一个美人,愣是变成了骨感美女! 她母亲为此茶不思饭不想,整日里在村里转悠,就为了赶快再给女儿找一户好人家嫁出去。 老人家心里明白,心病还需心药医!要让女儿从阴影中摆脱出来,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让她开启下一段恋情。 可似乎老天在这件事情上和秀玲较上了劲儿,过了一年,当她和村里一个小伙子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打击再次降临。 那个小伙子晚上在好友那里喝了酒,回家路上,不小心被路上一块石头绊倒,整张脸都浸在一个脸盆大小的水洼里。 一个壮小伙儿,昨天还活生生的,还在跟自己说起那些羞人的情话。 可仅仅一晚上,一个活生生的大活人,就这么憋屈,离奇的没了!村里有些人立刻就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他们焦点却不是已经去世的小伙子,而是李秀玲这个苦命的女人! 灾星下凡! 扫帚星转世! 更加难听的话倒是没有,村里人见识少,加上为人朴实,也没人再多说什么更加难听的话。 不过,这也够了!至少仅仅是这两句,就让偶然听到的秀玲差点发疯了! 庄里人是真的朴实!各家各户打断骨头连着筋,谁家跟谁家都能攀上亲戚。能让庄里人说出这话,已经足以说明他们的恐怖了。 只是庄里规矩多,大家伙儿也都不是什么喜欢搬弄是非的人。真有这样的人,多半要被族老开除村籍,赶出庄子了。 那几位说出秀玲是灾星的村里人也没有什么歹意,只是替她担心而已! 可就是这样,被家里男人知道后,还是少不了一顿训斥,严厉批评。 秀玲并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这件事,可是从那天起,她就抱定了决心,再也不“害人”了! 无论是谁来给她保媒,无论对方是谁,她从来都是坚定地摇头拒绝。为此,她父母可是伤透的脑筋,操碎了心。 为了躲避父母亲人的逼婚,她曾经一个人躲到大山里一个星期不出来,惊的差点全庄出动进山寻她。 结果唯一知道她去向的李伟不得不当了一回叛徒,带着都要急疯了的秀玲父母和庄里的护卫队找到了隐藏在大山深处一处隐秘山洞里的李秀玲。 差点当了白毛女的李秀玲回到家里,没完没了的唠叨没有了,逼婚的人也没有了。 包括她父母在内几乎所有庄里人看她的目光都是充满了怜悯的,都认定这苦命的孩子这辈子注定要孤老终生了。 原本她就因为长得漂亮,能说会道很招长辈们的喜爱,这下爱怜之心更重,也让原本就泼辣的秀玲变得更加泼辣了! 庄里适龄男子,哪怕真不怕死的喜欢上了秀玲,也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予以拒绝。 平时,秀玲根本不和年龄差不多的男人接触,连句话都没有。只有李伟是例外,依然该骂就骂,说打就打。甚至因为他的出卖,惹恼了秀玲,惹得她变得愈加变本加厉,肆无忌惮。 “冤家!” 好多人这么评价他们俩,要不是两人是没出五服的亲戚,早就有人给他们保媒,促成这对欢喜冤家了! 庄里人都知道,秀玲不高兴了,李伟就是出气筒!看秀玲心情怎么样,找李伟准没错! 为了这事,秀玲的父母家人对李伟从来都是另眼相看,那真跟自己孩子没两样的!甚至比自己家孩子还好! 他俩就两个女儿,没有儿子,要不是两家是关系很近的亲戚,早就要认李伟干儿子了! 这也是庄里的风俗之一,虽然庄里御医那里有控制生男生女的“神药”,可毕竟保证不了百分百的成功率。 慢慢的认干儿子或者给孩子找个干爹的习俗就慢慢的变成庄里的习俗之一。 男孩子在深处大山深处的庄里那是必不可少的。打猎,采药,驱赶猎杀害人的猛禽猛兽,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更有优势。 而生了男孩的家里,男孩在庄里从出生开始,就注定要辛苦忙碌一生。为了减轻孩子未来的负担,为了将来能多个人照顾帮助自家孩子,认干爹一下子就在李家庄风靡开来。 李伟也是有干爹的,只不过因为怪自己没有保护好李伟他爹,让他丢了姓名,悔恨交加,没过一年,赶上庄里有出世的名额,当时的村长和三爷一商量,就把他塞了进去。 “三爷觉得你们才认识,应该慎重一点,至少也得先相处个一年半载之后才能决定是不是合适吧?” 三爷的话一下子就让秀玲强忍着的泪水如雨而下,瞬间就已经泣不成声了。 三爷叹气一声,刚想劝慰一下,忽然感觉有人快速的在靠近,眉头一皱。 “谁?” “三爷,是我!” 三爷已经看清了来人的相貌,嘴角微微上扬,很是满意的看着相拥在一起的两个孩子,默默地点点头,悄悄走了。 “三爷!” “好好考虑一下三爷的话。” “我想结婚!” 寂静的黑夜,这声音显得格外响亮,可谓声传十里!可惜,却没有传来任何应答声。 “三爷!我要嫁人!” 声音带着哭腔,还有一丝急切,一丝委屈,一丝忐忑,一丝不安和恐惧。 “好!三爷同意啦!” 憶想中的情况没有出现,泪水如同开闸的洪水倾泻而出。哭的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李秀玲听到这一句,立刻破涕而笑。精致白嫩的娇颜上还带着泪珠,在昏暗的路灯下分外动人,直接就把高清宇看傻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句娇柔,充满了欢喜的娇嗔惊醒了呆呆的高清宇。 “呆子!” 两个有情人的身影悄悄融合,路灯的光亮瞬间暗了下来,连天上的月亮也把你自己又罩上了一层厚厚的白沙。 原本消散了的雾气再次升起,很快就笼罩整个山谷,也遮住了那对相偎相依年轻的情侣。 “我说,这雾可是越来越大了啊!你们这是打算抱到明天早起啊?” 一个让人分外讨厌,调侃的声音就在前方想起来。 李伟在三爷跟秀玲姐出门之后就带了金刚跟了出去。只是他没有走那条有路灯的路,儿时带上红外夜视眼镜进去路边的田地里。 看了一处好戏,暗自替自己这个命苦的姐姐高兴了一阵之后,立刻绕过两个粘糊在一起的情侣,追上三爷,亲自护送这老爷子回家。 山里可不比外面,虽然庄里很安全,那些大山中的猛兽不可能闯到庄里。可能威胁到人类的可不仅仅是那是看上去很凶恶的猛兽。 实际上,庄里人没人在乎那些猛兽。只要不是倒霉的独自进山遇到,一般情况下,它们只能是庄里人的盘中餐而已。 反而是那些不起眼的蜜蜂,蚂蚁,蛇类等毒虫对生活在这里的人类威胁更大。 特别是那些山里山外到处都是的蚂蝗,毛毛虫,一旦遭惹到它们,很快你就能明白什么叫生不如死! 特别是庄里附近,那些小东西看起来不起眼,如果没有防备,被它们碰上,很少能够幸免。 蚂蝗不必说,无论那个地方,这东西都是相当烦人的。只不过这里的品种比别处更加恐怖而已。 多了不说,一旦同时被十条这里独有的蚂蝗咬到,那么用不了十分钟,被咬的人就会如同打了麻药一般被麻翻,然后眼睁睁看着自己被蜂拥而来的蚂蝗群吞没掉。 就算是只有一两条,而且及时发现清除掉了身上的蚂蝗。可要是没有御医配置的以这种干蚂蝗位主药的止血药,那伤口也会一直流血流到你头昏眼花,直至流血过多而亡。 不过只要提前提防,多加注意,身上带了庄里特制的防护药或者穿件长袖的衣服,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那么倒霉的。 最让李伟恐怖的还是那些多种多样,无所不在的毛毛虫,那才是从小就让李伟真正恐惧的存在。 小时候,因为淘气,他可没少被这种恐怖的虫子折磨。 其中最厉害的一旦被它碰到,那种难以忍受的瘙痒和疼痛,就是成年男子也得满地打滚,自己把自己挠的浑身伤痕累累。 ------------ 第五十七章恐怖的山林 那种一旦招惹上,就必然生不如死的情景,无论是谁只要见过一次,都会成为他一辈子的挥之不去的梦魇,阴影。更不用说,亲身经历了! 这种恐怖的毛毛虫,在本地被称之为噬心虫。因为一旦有人被它给蛰了,那种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感觉,就似乎有一只虫子,积聚在一起啃食着人类的心脏一般,恐怖无比。 而且这是所有毛毛虫中毒性最厉害的,一旦被它的刺毛接触皮肤,其毛腔内的毒液便会注入皮肤,引起皮肤剧烈的瘙痒和疼痛,就像是被火烧一样。 不过,第一次遇到这种虫子的时候,老祖宗似乎就认识这种恐怖的虫子,噬心虫的名字就是来自老祖宗之口。 并且为了防止村民意外被这种东西蛰了,老祖宗还特意开了一个药方,让御医利用山里的草药制成方便携带的药粉,每个村民家里都备上一些,防止意外情况。 相比这种酷不无比的毛毛虫,还有另一种更常见,也更凶狠的家伙儿才是村民们经常碰到的。 庄里人管它叫飞毛虫,顾名思义,就是长了翅膀会飞的毛毛虫!毛毛虫只要是农村人,甚至是很多城里人也都见过,可是长了翅膀的毛毛虫可就不常见了。 那东西有点像是长了翅膀的大青虫,只不过身上多了很多极其细小的绒毛而已。不过虽然样子差不多,这玩意儿可比那些只知道啃食树叶的大青虫凶悍太多了。 它们往往是如同蜜蜂一般的群居,虽然不会筑巢,但是常常一个族群都聚集到一棵树上,用了两天整棵树就会被它们用锋利的牙齿把叶子啃食干净。 这些小东西领地意识很强,一旦有人或其它动物不小心闯入他们的领地,整个族群的飞毛虫就会冲天而起。 蛰! 咬! 虽然仅有两招制敌的手段,但是能在它们这两种手段下存活下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往往就是被这些怪虫子又蛰又咬的,不死也要丢掉半条命。 曾经就有村民不小心惹到了它们,被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全身上下爬满了飞毛虫,又蛰又咬。如果不是正好碰到一条小溪,那位村民肯定要比那些虫子咬死,而后钻入他的体内,让他成为飞毛虫孕育下一代的养料。 别说是人,就是有着厚厚毛发,并且表皮坚硬的牛,被这些家伙盯上,如果不及时救援的话,多半也要凶多吉少。 相比那种噬心虫,飞毛虫的数量无疑要多得多。只要进山,常常就能看见整棵树爬满了这些大虫子,不用离得太近都能听到它们啃食树叶发出的“沙沙”声响。 这些家伙儿就如同行军蚁一般,个头虽然不大,但是数量极多。一个族群至少也有几万只的飞毛虫,其中专职战斗的飞毛虫超过百分之六十! 一旦?吃光了一棵树,就会煽动翅膀转移到下一棵,那场面极其壮观,犹如一块绿色的毯子从天空飞过,直扑向下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如此周而复返,知道天气变凉,秋冬季节来临。 沿途,所有的挡路的生物,都会被它们当做敌人一通攻击。遇到这种情况,除了逃跑几乎没什么其它办法。 另外还有一种常见的毛毛虫就是很多地方都有的那种有着红色条纹的普通毛毛虫了,只不过相比起来,这种毛毛虫表皮花花绿绿的,很容易分辨出来。 一根根肉眼可见的有毒刚毛,人一旦碰到不仅会瘙痒难耐,而且,因为人体免疫机制起作用,被蛰部位很快就会红肿起来。 一般被毛毛虫蛰到,不要拍打,轻轻吹一口气,吹掉有毒的刺毛,或者用胶带把毒毛粘掉,也是一个好方法。 最忌讳的就是抓挠或者乱摸,因为这样会加重病情,身体局部很快就会出现让人难以忍受的极痒的红疹,并且还会继续扩散。严重的时候,那些红疙瘩还会形成水疱,同样瘙痒难耐。 如果被蛰后,有诸如发热,头痛,肚子疼等症状,那么就需要马上送去就医。否则很可能就会生命危险。 如果说这些小东西多加注意的话,根本不会对人类造成生命伤害和威胁的话,那么山林中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蛇类,就足以成为生活在这片大山中的山民们最大的威胁了。 李家庄附近的山林蛇类特别多,越是靠近庄子越多。 这种冷血动物,对于温度很敏感,低于十五摄氏度的时候,一般都会进入冬眠。 而地处北方的李家庄所在的这片大山,一到十月份,天气就会变凉转冷,树叶脱落,无数的动物开始储备食物过冬或者直接进入冬眠状态。 在李家庄建立之前,这块山谷是很多动物过冬的理想地点。因为温泉的关系,这片山谷终年都保持在十一二摄氏度以上。 越是靠近温泉的地方,温度越高。甚至,在温泉周边百米范围内,即使是白雪皑皑的冬日,也能保持着二十度左右的温度。 这就为很多动物安全越冬提供了一个极其理想的场所。所以,在很久以前,没到冬季到来之前,无数的动物就会蜂拥来到这个山谷,躲避严寒,寻找食物。 后来,老祖宗并肩王带人来到这里,建起了一个人类的村庄,那些动物就再也不能或者是不敢再到这里过冬了。 甭管你是力大无穷的黑熊,还是牙尖嘴利的狼,豹子,都不敢再过来,和人类争夺这块天赐之地。但是,蛇类除外。 李家庄这边最出名的就是一种庄里人称之为青叶蛇的小东西,别看个头不大,顶多也就比筷子长点,比小拇指粗点有限。 可就是这种普通筷子长短的小家伙儿确实山林里最令人胆寒的杀手! 青叶蛇大部分时间外表都是绿色的,和树叶,野草的颜色一般无二。不过到了天气变冷,树叶开始脱落,野草枯黄的时候,它又会变成成灰色或者枯黄色。 这种小东西毒性极列,甚至到了一旦被其要中,几秒钟之内,蛇毒机会进入被害者的心脏,让其眨眼间就命丧黄泉,快到根本来不及治疗。 而且青叶蛇弹跳力极佳,从树上弹射而出,最远距离能达到仅仅三十米远!它的爬行速度也是极快,短时大概能达到每秒三到五米。突然从草丛中弹射而起,瞬间就会咬中猎物,几秒钟之后,猎物就会眩晕麻痹昏迷。 被它盯上,人类很难逃脱它的追杀。可以说,青叶蛇是这片山林中当之无愧的食物链最顶端的存在,也是对人类威胁最大的动物之一。 不过,人类得以生存的基础就是人类拥有其他动物所没有的高超智慧。在付出了无数条生命之后,人类终于找到了对付它的办法。 青叶蛇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眼神不好,它发现猎物靠的是灵敏的嗅觉!猎物进入它周围五十米范围内,就会被它们灵敏的嗅觉发现。 而后,悄无声息的,快速爬行一段距离接近猎物。或者静静的等待猎物靠近,然后突然暴起,完成致命的一击。 可正是成也萧何败萧何,它极其灵敏的嗅觉却成了人类对付它们的最可靠手段。经过长期的观察发现,青叶蛇对于臭蒿的味道极其敏感,一般有臭蒿存在的地方,它们绝对不会驻足。 所以,庄里的猎人进山的时候,都会在身上带上一些臭蒿。或者专走有臭蒿生长的地方,就可以安全的躲避青叶蛇,免遭它的突袭。 另外,青叶蛇一般都是以个头不大的鸟类,鸟蛋,还有幼鼠,青蛙,蜥蜴等小动物为食,对于体型巨大的动物,包括人类,只要不激怒它,一般不会被它主动攻击。 最幸运的是,这种青叶蛇的生育力极地,一般一次产卵三到五颗,但是能够成功孵化出来的幼蛇绝对不超过两条!大多数时候,都是只有一条能够被成功孵化出来。 而且它们的寿命也没有其他蛇类那么长,大约三到五年就会自然老死。而且,大自然的神奇造化并没有让它们天下无敌,它们也有天敌的存在。 比如其他的蛇类,比如山林里常见的鹰类最喜欢捕食青叶蛇。只是,有时候一个不慎,捕食者就会变为被捕食者,遭到无情的猎杀。 青叶蛇最大的天敌确实一种看起来极为弱小的存在——蚂蚁! 李家庄附近的山林中,有一种红色的大山蚁,个头要比普通蚂蚁大三到五倍。它们身体可以分泌一种奇怪的味道来模仿雌性或者雄性青叶蛇的味道,以此来吸引嗅觉灵敏的青叶蛇主动前来送死。 它们成群结队的游荡在山林里,一旦青叶蛇被它们发现,这些成群结队的大蚂蚁就会一拥而上,迅速覆盖并紧紧咬住到青叶蛇身体。 任凭青叶蛇如何挣扎都是徒劳的,大山蚁口腔能够分泌一种酸性很强的蚁酸,能够腐蚀青叶蛇的鳞甲,并顺着缝隙腐蚀它的身体。 往往两者大战的结果就是,死亡的青叶蛇被无数只大山蚁抬回自己的巢穴。而原地往往也会留下大量的大山蚁的尸体,引得大群的蜥蜴和食蚁兽前来享受一顿免费的美餐。 正是因为有这些异于外界,这里独有的毒虫猛兽的存在,才使得这片山谷从来没有被外人进来过。它们就像是一到关卡,将无数怀揣梦想和希望的探险者打落尘埃! ------------ 第五十八章清凉果 李伟和三爷走在村里的小路上,因为大雾弥漫,脚下的青石板路显得有些湿滑,就像是在冰面上一般,走在上面要分外的小心。 李家庄所在的这个山谷,一年之中最少也有三百年要下雾的。这里下雾并不仅仅是每天早起的时候,中午,晚上,任何时候都有可能会下雾。 极少的情况下,还有一整天整个山谷都会被云雾笼罩着,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能见度近乎为零的时候也时有发生。 不过,这地方下雾一般都不会持久,十几分钟,半个小时就差不多慢慢消散了,顶多也就一个小时。 正因为如此,才给这里的各种作物的声场提供了可能。阳光,水分,土壤,奇特的气候养育了奇特的生物,很多独有的动植物成了这里最大的特色。 “三爷,我这次在外面待的这几天,通过网络大概的了解了一下外界的情况。总体说来,还不错。” 李伟一边走着,一边跟暗夜汇报他在外面这几天的收获,同时也注意着李光明这位老族长的反应。 “嗯,我也听人说过那个什么网的事!据说坐在家里,打开电脑就能知道全世界上下五千年任何历史时期的任何事情。尤其是那些新闻,那边刚发生,这边网上就有了。” 这老爷子可不是一般人,曾经身处高位,哪怕是到如今已经百岁高龄了,可是对于目前世界上最新科技的一些东西,依然保持了很大的关注。 比如,互联网的兴起!就让他这个曾经的军队二把手第一时间就敏锐的意识到了,网络对于军队建设和未来战争的重要性。 “等回头抽时间让他们把网线接到咱们村子里,让咱们庄里人也能足不出户就知晓天下最新发生的大事!” “这个事情我看还是要考虑考虑,网络这东西,就是把双刃剑。而且,每一边的剑刃都锋利无匹,一不小心就可能割伤自己。当然,也有可能会让你的工作,生活,学习更加的便利。” 李伟盯着前方的路,头也没回的说了一句。雾气开始上升,显得愈发的浓厚了。对于老族长的话,李伟即使再怎么盼着网络能够走入村民家,哪也是需要时候耐心等候。 如果从他们这次进山的路线走,也就是从靠山屯方向翻过两重山,这些地方的山高林密,各种毒虫猛兽一个比着一个厉害。 想要从这个方向架线进来,那难度不异于一步登天!恐怖没走上几十米,就得有人中招,被这些毒虫猛兽撕咬。轻则疼痛难忍,重则一命呜呼! 如果是从李伟出山的那条隧道进来,虽然施工难度成倍数递减,可是那条隧道的秘密就得要暴露了。不过,如果村子的真的全面与外界接轨的话,这条隧道暴露了倒也没什么。 关键就是,李伟在外界这几天,愈发的感觉可能隐居避世几百年的李家庄村民不能适应外界社会各方面高度发达的新世界。 所以,他不得不修改自己的原本的计划,准备不再全面开放,而是一部分开放,有选择的开放一些有特色,可能会让外面的人感兴趣的事物。 把自己的最新想法说出来后,李光明老人久久都没有说出话来。他有些疑惑地看了李伟几眼,然后就在心底比较起两者的优劣来。 “具体的呢?你考虑过没有?” 浓雾越发的大了,没过几分钟,李伟裸露在外面的毛发就沾染上了一层厚厚的“冰霜”。然后,雾气又开始消散了。 “我想咱们村子暂时还是不要全面开放了,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咱们都只面向靠山屯还有经过审核同意后的人开放,其他人还是算了!咱们这里地方不大,真要是一窝蜂的涌进一大帮人,我怕咱们这个地方就毁了!” 李光明听完立刻就停下脚步,呆呆地看着李伟。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啊?要说村子开放之后,肯定会有不少的人过来看个新鲜,但是一般人可来不了这里。 不说别的,如果仅仅开放从靠山屯那边过来的山路的话,单单进村需要走一整天山路这一点,恐怕就能把大多数人给pass掉了! 更何况,山林里什么可能都会发生,万一有人被山林里的毒虫门手给咬了怎么办?或者说破坏那里的山林,直接修一条通往庄里的公路? 这不可能!绝对不行!哪怕李伟是村长,是这一代的并肩王也不行! 因为老祖宗早就留下了遗训,后代子孙绝对不能破坏这里的环境,特别是周围的山山水水,否则必遭天谴! “不行!绝对不行!” 老族长有些慌乱的连连摆手,脸色一下子就苍白如纸,瞪大了眼睛,充满了恐惧的看着李伟,似乎看到了一些很可怕的事情。 李伟很明白老族长的感受,不过他并没有出声安慰,而是点点头,示意自己不会真的像他想的那么做。 这片地方太过神奇,有很多现代科学根本解释不了的事情时时刻刻在发生,有太多的稀奇古怪的动植物,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星球上。 可是,实际上那些很明显不是这个星球原生的动植物就活生生的出现在这里。李伟随意扫了一眼就发现了一种这类型的植物。 有一株直径足有两米多的枝干粗壮的大树,高度却仅有三米多,真个树冠向四周伸展出了无数的枝条,将周围方圆十几米范围遮挡的严严实实。 看叶子的形态和常见的大叶杨树差不多,但是,在茂密的枝叶遮掩下,一个个成人拳头大小的绿色的果实若隐若现。 这果实咋一看,好像是核桃。但是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跟核桃根本不是一个种属,尽管外形极其相似。 虽然二者有着同样的形状,同样的外皮颜色,可明显眼前的果实要比核桃大一些,而且外皮也没有核桃那么绿,那么厚实。 当地人管这东西叫清凉果,因为这玩意成熟后,和苹果还是有一些相似的,只是现在更像是核桃多一点。 成熟后的清凉果个头也不大,差不多五公分左右的直径,外皮轻薄几乎透明,可以隐约看到下面白色的果肉。 如果仅仅如此,还算不得什么。清凉果真正特殊的地方在于,如果有机会吃到这种果实,你就会知道,只要轻轻咬一口,咬破了果皮和那层白色的果肉,就会发现更神奇的所在。 那层白色果肉下面,竟然不再是果肉了,而是液体,如同椰子一般的液体存在! 一个清凉果所包含的的液体顶多够一个人喝两口的,但是就是这么点液体却却对不容小觑,它的存在,在李家庄几乎是拥有仙果一般的地位。 清凉果的果肉和果汁味道清甜可口,有一种特殊的水果的清香,有点像苹果。但是一旦你咬开那层白色果肉,这股味道很快就会被一种更浓郁的香味所遮掩掉。 果汁的味道你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味道,很好闻,甚至还有提神醒脑的左右。午后从午睡中醒过来,喝一口清凉果的果汁,立刻就会扫除疲劳和昏昏欲沉的感觉,变得精力十足。 这种神奇的液体刚刚暴露在空气中,因为其温度保持在大概十摄氏度左右,相对于山谷常年二十度左右的温度,很低。所以,一旦暴露,就会有类似夏天三伏天吃冰棍的那种凉气冒出。 喝一口,那种清凉的感觉从嗓子眼滑过,上达头顶,让你瞬间精神为之一振。向下直入肠胃,让你浑身忍不住打个机灵,全身的燥热一扫而光,顿时感觉清凉无比。 可最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经过几代御医的连续研究分析,最后确定,这种果子和果汁都属于热性水果,吃多了很可能会上火! 可它的果汁却是治疗感冒发烧和一些炎症的“特效药”!类似感冒发烧这种病症,喝上两个请想过的果汁,立刻见效!一般半个小时,最多一个小时就能看到明显的效果。 尼玛!这也太矛盾了!一边是本身属性属热,可针对的却是寒,大自然的神奇之处就在这里。 更让不可思议的是,清凉果的的树叶竟然还有驱虫的效果。它所独有的那种奇怪的味道,会让大部分山林里的各种虫子敬而远之,打死都不敢靠近。 只是要有清凉果树的地方,无论是地上,地下,还是天空,大到野猪熊瞎子,小到蚂蚁,蚊蝇,统统都不会进入清凉果树散发的气味范围内。 所以,如果家里庭院中栽种一棵这种树,那么家里不仅不用担心收到蚊蝇叮咬,虫蚁侵袭,还能在三伏天里尽情的享受清凉的环境。 仿佛,这种树天生就是一台大自然制造的冰箱,空调,端端的是神奇之极,让人感觉到震惊和疑惑。 这么神奇的玩意儿是从哪个山旮旯冒出来的?为什么只有这个山谷里有,其他地方从来都没有发现过呢? 想不明白的暂时就先不去想它,这一直都是李伟的座右铭。眼下可是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在等待他去做。 ------------ 第五十九章半开放? 对于目前的困局,李伟已经想好了对策来解决可能会遭遇的麻烦。只不过,村子里并不是自己一手遮天,还需要征得大数多人的同意才行。 “怎么说呢?我觉得咱们之前考虑的太简单了!如果真的彻底放弃现有的宁静生活,那么完全和外界连接,彻底融入外界也不是不可以。” 李伟的话让李光明听得眉头一皱,然后紧接着就高声喊了一嗓子:“不行!” “呵呵呵呵——” 李伟的笑声在此时此刻显得是那么的突兀,那么的惹人厌烦。作为当事人的李光明看着李伟那股子兴奋的丑态,干脆伸出巴掌就拍了过去。 “啪——” 一巴掌排在李伟肩膀上,瞬间就把李伟从意*淫的幻想中苏醒过来,有些不解的看着老族长三爷。 “怎么的,打你一巴掌不成啊?老子显得难受,就给你一巴掌了,怎么的?不服气怎么的?来来,我给你个机会,咱爷俩儿来过几招。” 看着摞胳膊挽袖子,似乎真要跟自己动手的三爷,李伟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撇撇嘴,扭过头不去看他。 “你那是干啥?找打是不?小样的,出去一趟感觉翅膀硬了是吧?来,来,跟我过两招再说!还就不信了,我还治不了你了?” 老爷子那叫一个义愤填膺啊!摆好架势,一个标准的军体拳准备格斗的架势,上前一步,也不管李伟接不接招,上去就打! 结果,李伟被打的那叫一个头破血流啊!不对,应该是狼狈而逃才是。没办法,真动起手来,不管输赢,老爷子那么大岁数了,万一碰伤了胳膊腿,那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所以,只能乖乖认输不能动手!憋屈也没办法,说起来都是他自找的啊!惹不起,那就得躲,躲得远远的。 以前的李伟就是这么干的,对上他姐李秀玲,还有他大伯,当然还有眼前这位气的头发都竖起来的根本不像是超过百岁的怪老头。 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动不动就要跟人家过过招,整个李家庄也就这么一个奇葩!关键是这位还偏偏就喜欢找上李伟。 也是活该李伟倒霉,谁叫他刚刚获得了传承的时候,好死不死的接受了老爷子的挑战,跟老爷子过了几招? 老爷子心里也苦啊!虽然嘴上天天叫嚷着跟这个跟那个过招,可这个庄子里有哪个胆子这么大的敢跟他动手啊? 除了李伟!也只有他了!换二一个人,不等老爷子动手,就得突然冒出来一大群“武功高手”不等你反应过来就让你骨断筋折了! 李家庄从建庄那天起,为了自身的安全,就几乎全庄人人人习武。大部分都是从当初老祖宗那里传下来的的不知道从哪来的一些武技。 什么降龙十八掌,什么葵花点穴手,太极拳,八卦掌,八极拳,形意拳,据说曾经还有一本《如来神掌》来着,只是某个狂人想当“天下第一高手”想疯了,狂练《如来神掌》三十二式一十二年,最终把自己练成了见到一个人就要拜师学艺的疯子。 从那以后,《如来神掌》便被列为庄里的禁忌存在,飞村长不可学!所以,当他获得村长传承之后,李光明老爷子郑重其事,极其严肃的拿着那本泛黄的《如来神掌》秘籍,跟他说起这事的时候,李伟表情那才叫一个好看! 先是震惊!那可是李家庄的镇庄秘籍,从来都没有人能炼成过的绝世武功秘籍啊! 可是一听说那本书叫《如来神掌》,李伟瞪大了眼睛,眼珠子差点没从眼眶里蹦出来。看来那位穿越届的前辈还是挺有幽默细胞的啊! 紧接着,看着老爷子极其认真的交代着一些注意事项,一副可惜,可叹,又不甘心的样子。李伟实在是忍不住了,直接笑喷在当场。 等李伟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老爷子说完,这本《如来神掌》只不过是当年老祖宗哄孩子玩的游戏之作,根本不是什么武功秘籍的时候,老爷子那张老脸那也是五彩缤纷啊! 先是白的,然后变红,接着又变黑了,最后嘴巴张了张却又在最后关头强忍住了没让满心的愤怒一涌而出。 毕竟那是老祖宗,虽然太坑后辈了,但是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再次看向手里的这本秘籍的时候,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简单,直接放到村里图书馆的儿童读物那里就成了!” 从此,一个只在村里孩子之间流传的传说诞生了。 李伟被追的抱头鼠窜,没过多长时间就到了老爷子李光明的家门口。跑了一会儿,比刚才更精神的老爷子一看到家门口了,立刻扯着嗓子中气十足的来了一嗓子。 “孩儿们,快快帮老夫捉拿这个妖孽回府!” “吱——” 门一开,六个有老有少,年级不一的男人走了出来。年纪大的已是满头白发,年纪小的还是个每年都要过六一的小屁孩呢! 一看这群人出来,很有默契地四下散开就把自己给包围了,李伟也不跑了,很有经验,极其熟练的双手抱头蹲在原地。 “不跑了,不跑了,说好了,小老三你这回儿可不能打脸了!” 说完,恶狠狠地瞪了一眼那个嬉皮笑脸地看着自己的小屁孩。这是老爷子的重孙子李和晟,今年刚刚九岁。学习什么完全是外行,可是这调皮捣蛋,惹是生非倒是庄里的一把好手。 上山捉鸟,下河摸鱼,偷人家苞米,糟蹋果园的果子,就连村里养蜂世家李明鑫家的蜂箱这小子都敢伸手。 结果,被激怒的蜂群差点没蛰死,着实吓坏了一大群人!从那以后,这小子就被关了半年的禁闭。上学有人送,放学有人接,回家就进“小黑屋”。 “给我押进来!” 老爷子满意的看看自己的子孙们,脸上笑开了花。吩咐完当即就当先进了自家的大门,看也不看后面已经再和李伟谈笑风生的子孙们。 进了老爷子屋里,大家伙儿分别坐下,老爷子立刻就又说起村子和外界接触的事情。这件事压在他心里,怎么琢磨都不是个事,万一弄不好,李家庄可能就会在他眼皮子底下彻底变了性质了。这是他绝对不允许的。 “接着说说吧,你到底是怎么考虑的?” 除了李伟,其他人都是一头雾水的看着李伟,等待着他的回答的同时,也思考着自家老爷子问这话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伟倒是不着急,端着搪瓷大茶缸子,喝了一口茶水,吐出几片茶叶抹子。这老爷子说自己喝茶是暴殄天物,糟蹋他的好茶,所以就命令管家的大儿子,但凡是给李伟泡茶,直接就用最次的茶叶末给他泡就好了。 现在看到李伟不紧不慢,有滋有味的一口接着一口的喝着“茶”,老爷子脸一黑,伸手就要拍桌子,再次向李伟主动发起挑战。 “那个,我觉得吧,这事之前咱们肯定是考虑不周了。” 李伟赶紧没话找话的来了这么一句,先稳住了即将暴怒的老爷子。然后趁着这个机会脑子里快速的转了一圈,组织好即将要说的语言。 “直接对外开放肯定是不行的,我打算是咱们村干脆就还是老样子,不允许外人进入。不过如果是村里出去的人,或者是村里人邀请的,只要咱爷俩同意了,倒也可以来庄里看看。” “好!” 老爷子满意的点点头,这话说的好!关键是“咱爷俩同意”,太符合老爷子心里的想法了。这才对嘛,什么事情有我这个老人家帮你参谋参谋,才不会出了大差错啊! “庄里不开放,那么庄里人想要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怎么办?”说到这里,李伟又端起他那个大搪瓷缸子。 老爷子的大儿子李明仁实在是看不过去,虽然自己不敢违抗父亲的话,但是他也有自己的办法。 悄悄给大孙子使了个眼色,这小子直接伸出三根手指。李明仁怒瞪他五秒钟,看到人家根本不吃他这套,无奈的伸出两根手指。那小子点点头,立刻心领神会的跑了出去。 “我觉得咱们村子里的人可以去靠山屯岸边窜窜亲戚,或者干脆就在那边盖上一座房子,留在那边也没啥大不了的。咱们这也算是半开放了吧?” 这话一出,屋里子就只剩下了李伟吸溜吸溜的喝水声,还有老爷子屋里那台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老古董座钟钟摆摆动发出了“滴答滴答”的声音。 很快,这种宁静就被屋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李光明皱着眉头看过去,待看到是重孙子端着一杯香气四溢的茶水走进来,拉着的脸立刻又笑开了花。 眼看着这小子就本自己过来了,他刚想伸手去接的时候,那小兔崽子一句话,差点没气的他从椅子上直接蹦起来。 “叔,你喝茶!” 说完,把茶杯给李伟放到旁边的桌子上,然后一伸手把大搪瓷缸子抄到手里就要拿走。 “等等,别动!我就喝这个!过瘾!解渴!” “哎呀呀!气死我了!” 一声愤怒的大喊在耳边刚刚响起来,李伟立刻如同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般没见他怎么用力,就直接从椅子上窜了出去。 这一窜直接窜出去能有三四米远,看的小屁孩李和晟眼睛直放光,恨不得立刻跪下磕头就拜师学艺。 太帅了! 等李光明老爷子回过神来,李伟早就窜出了他家大门,消失在浓浓的云雾之中。 ------------ 第六十章我想有个家 从三爷家里出来,李伟慌里慌张的跑出去很远,才缓缓停下了脚步。小心翼翼地回头张望了一下,虽然浓雾已经开始消散了,但是最多也只能看到五六十米外的模糊景象。 看到没人在后面追赶自己,他这才长出一口气,稳住心神,不紧不慢的走在漫天的大雾中,走向自己的家的方向。 “这老头,真是没治了啊!这么暴力,也不知道是不是当过兵的缘故。动不动就要跟人家过过招,打一架,也不看看他那老胳膊老腿的,就不怕还没打到别人,先把自己胳膊腿给折腾折了?你逞什么强啊你?” 李伟走在回家的路上,嘴里嘀嘀咕咕的说个不停。金刚和几名警卫此时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冒出来的,浑身湿漉漉的在李伟周围警惕的四下打量着,警戒护卫着。 早在出门之前,李伟就交代他们了,在庄里不可能出现什么伤害自己的人和事,所以没事的时候,它们这些人只能隐藏在暗中。 何况这是去李氏一族的族长家里,他们这些外人根本没资格进到那个屋子。所以只能是等候在外面,知道李伟突然窜出来。 一般来说,这这片地方晚上是不容易起雾的,因为夜晚和白天的温差并不大,甚至这里都没有明显的四季分别。 在寒冷的冬季,李家庄周围的山的外面的山林,早已经是白雪皑皑,有时候积雪厚度都要超过半米。 可是在李家庄所在的这个山谷,却是真正的温暖如春,百花盛开,看不到一丝冬天的景象。但是如果你爬到山谷周围任何一座山的半山腰,立刻就会感受到冬天的一丝寒意。 如果你爬到山顶,那么根本不用感受,厚厚的积雪会让你知道什么北国冬天的厉害! 零下四五十度的极限低温,如果没有良好的保护,人类在这里用了十分钟可能就会出现无法挽回的伤害,冻掉手脚鼻子耳朵什么的,真的可能会发生! 滴水成冰,在这里根本就是常事,一点不稀奇。已经这里原本就是寒带和温带的交界地带,加上这座山海拔高度超过一千米,温度低一些很正常。 但是和那些位于北极圈附近的极限低温相比,还是有些差距的。至少,在这里,泼水成冰的景象,还是看不到的。 穿行在缓慢消散的雾气中,几个人可没有什么如在仙境的感觉。走在大雾里,那种感觉实在是糟糕透了! 无穷无尽的雾气包围着你,用不了一分钟,就会淋湿你的衣服,头发,眉头。呼吸一口带着凉意的雾气,不由自主就要皱起眉头。 雾气中杂夹着一丝泥土的味道,草木花香,也有不少排水沟中臭水的难闻气味,杂合在一起,也说不清那应该是怎样的一种奇怪的味道。 没有了李光明老爷子的拖累,李伟他们几个脚下飞快,没用几分钟就模模糊糊地看到了还相拥在一起的李秀玲和高清宇两人。 “咳咳,咳咳咳。” 李伟的咳嗽声如同一声枪响,惊醒了沉醉在二人世界的两只鸳鸯鸟,看着他们慌里慌张的样子,李伟促狭地笑开了花。 “那个,你们差不多就行了啊?这都几点了,还赶紧回家睡觉去啊?小心一会儿我叔过来一顿大棒把你俩打的鸡飞狗跳,四散……” 李秀玲怒瞪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皱着眉头看着李伟,同时脚下一动,向着这边就过来了。 李伟一看,二不说,瞅准右边那条水沟的宽度,脚下一动,快速启动开始奔跑,来到水沟边,起跳! 其实水沟顶多也就五十公分,半米来宽,对于成年人来说,直接迈步就过去了。可这家伙为了耍宝,愣是拿出了三级跳的架势。 第一步跨过水渠,第二步又是一米三四,最后一个立定跳,直接蹦出去两米半,看的金刚他们几个眼珠子都掉了一地。 “你跑什么跑?你跑的了和尚跑的了庙吗?” 声音清脆悦耳,十分的动听,让人忍不住浮想联遍,幻想着是怎么一个漂亮女人才能声音如此的好听。 可是听在李伟耳朵里,却是实实在在的威胁了!不过,这次李伟明显胆子大了起来。出乎李秀玲意外的是,李伟并没有如同往常一般抱头求饶,而是很“深情”的唱起了一首歌。 “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我们那时的爱情。” 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话说李伟的嗓子唱歌还是可以的,虽然没有小歌神那么深情演绎,但是至少没怎么走调,差不多都在调上。 不过,就在周围的人都被李伟突然来的这么一嗓子,唱的这首从来没听过的“新歌”给惊到,听到津津有味的时候,画风突变—— 李伟捏着嗓子,张嘴一开声就让人忍不住皱着眉头,伸手想要捂住耳朵。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虽然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这反串可不是一般人能来的了的,至少李伟差的太远了。不过,这首歌绝对是好歌,不管是歌词还是曲调都是难得一见的经典! 所以,尽管李伟的女生唱的让听见的人都感觉是一种煎熬,可是还是忍不住想要继续听下去。 女: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男: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女: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 唱到这里,李伟感觉嗓子发痒,咳嗽两声想要再唱却发现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刚才的那股子激情了。 算了,给你换个歌吧!于是乎—— “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 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 想要有个家,一个需要多大的地方。 在我受惊吓的时候,我才不会害怕。 谁不会想要家 可是就有人没有他 脸上流着泪,只能自己轻轻擦 我好羡慕他,受伤后可以回家 而我只能孤单的,孤单的 寻找我的家…… 这首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的经典歌曲,陌生的旋律第一次在这个世界中响起,一下子就搅动了所有人的内心。 特别是经历坎坷的李秀玲,更是感触颇深。听着听着眼泪就不由自主的流成了河,很快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情绪,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人们常说触景生情,可是音乐这东西也是能够达到同样的效果的。一首好歌,加上歌手深情的演绎,唱哭一群人那根本不叫个事! 比如李伟前世小时候有一首歌,那是一首电视剧的主题曲。每每那首歌的旋律响起来,感情丰富的人立马就开始眼圈发红,如果在配上电视剧的剧情剪辑,这首歌简直就成人华人圈里的催泪神器了! 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旦被这首催泪弹波及,几乎就没有不掉泪的。 直到十几年后,李伟长大成人,上了大学。一次偶尔的机会再次听到这首歌,依然止不住眼中的泪水。 现在就是同样的情况,这首歌勾起了李秀玲内心深处的伤心往事,多年来强笑欢颜,努力的保持着一种强势,坚强的样子给所有人看,可是内心深处的孤苦却是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 结果,李伟这首歌一出,感人的歌词加上相得益彰的旋律,立刻就让李秀玲压抑了好几年的感情彻底爆发了! 李伟一看,这玩大发了啊这是!怎么就哭了啊?这,这怎么办啊?这小辣椒掉眼泪可都是稀奇事,何况哭的这么投入,这么伤心啊? 这要是被人知道是自己闹得,想到这里,李伟浑身大了个寒颤,赶紧把那个念头从脑海里揪了出去。 我就是唱了首歌,我也没招谁惹谁的,管我什么事啊? 想到这里,李伟看了一眼,躲在情郎怀里哭的伤心的秀玲姐,高抬腿,轻落地,缩头缩脑的走出了十多米远,这才撒开腿,一溜烟的跑了。 又跑出了十多米,这才减慢速度,没精打采的低着脑袋,绞尽脑汁的思考着明天该如何应对来自全庄老少爷们的诘难! 秀玲姐那可是全庄里人的大宝贝儿,加上让人同情怜悯的身世,谁见了她不是小心翼翼的说话啊? 特别是庄里那群老头老太太,一个个的被她哄得晕头转向的,早就成了这个漂亮但是命不好的丫头的铁杆粉丝了! 别说动手打她一下,就是说她一句不是,被那群老人们知道了,也得追的你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堵着你家门也得堵着你,跟你好好说道一下。 就是这么欺负人! 李伟曾经不止一次被爷爷奶,叔叔伯伯辈的老头老太太给堵在大门口,然后一向宠爱自己的老妈就会反常的和一直看自己不顺眼的大伯一顿混合双打,将自己打的那叫一个杯具啊! 一边想着心事,一边走在熟悉的小路上,李伟似乎听到了什么。但是站住脚仔细听却又什么都没有。 直到,一阵清风拂过,隐隐约约的,李伟耳朵里传来了一阵无比熟悉的歌声。一男一女淡淡的合唱,感人的旋律瞬间传遍了整座山谷。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惊吓的时候,我才不会害怕……” 山风顿起,吹散了山雾,漫天的星星和那个只露出半张脸的月亮全都冒了出来,一眨一眨的看着,倾听着那动人的旋律。 ------------ 第六十一章咱这水就是最好的见面礼!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一个缘和一个份就把人生的机遇说了个清楚明白,有缘还要有份才能走到一起。 用来,形容爱情是再恰当不过了。人与人之间通过一道无形的线连接起来。它是某种必然存在的相遇的机会和可能,阴差阳错,巧合,偶然,都包含其中。 据说缘分是出自佛家的宗教概念,在传统的儒教和道教中是没有这个概念的,所以说经常在影视剧中看到某个配角和主角说一句:你与我佛有缘。 常言道缘在天定,份靠人为。从逻辑上讲,应该是先有缘才可能产生份。缘分天定,无需可以安排,不管你有意还是无意,只要你还和这个社会产生接触,那么必然就会有这样那样的缘分纷至沓来。 爱情,友情,亲情! 缘是让两个人邂逅相逢,可能是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也可能是多年未见的同学,发小,好友什么的。 份是发自人的意愿,你有了一种意愿,互相有了联系的渴望,有了彼此的联络方式,加上长久的维持,这缘分才能长久的持续下去,不会因为时限到期而流逝掉。 李秀玲的遭遇就充分说明了缘分的重要性,之前几次恋情,说到底对于她来说就是有缘无分,最终都没有修成正果。 和普通人不同的是,那些男孩子运气太差,遭遇横死,结果自然就让一些人联想到了很多不好的方面。 谣言就是这么传出来的,虽然很多人嘴上不说,但是心里也就是这么认为的。甚至到了后来,连她自己都是这么认为的。 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你嘴不经意的时候出现。 就在连她自己都差不多要放弃的时候,上天终于把属于她的王子送到了她跟前。那一天,她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他。 是那么的熟悉,就像是从小玩到大的玩伴;又像是一起生活了好久的夫妻,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的熟悉。 她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心跳在那一刻差点停止掉,然后很快就快速的跳了起来,远远超过了平时的速率。 这就是心动的感觉的吗? 他笑了!他对我笑了! 佛说,前世五百年的修行,才换来今生的回眸一笑。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那么我们是不是前世修行了千年呢? 纠结!无比的纠结!但是,那种渴望却如同田垄上的野草,顽强的冒出芽,散开叶,努力的生长着。 世上的每个人都是匆匆过客,百年光阴一过,自然尘归尘土归土。有些人相遇了,转身就已忘却;而有些人擦肩而过,必然会回首,这就是缘分了! 会不会有这么两个人,生来就是为了遇见? 李伟觉得这很有可能! 在一阵恼人的鸡鸣声中,李伟怒气冲冲的醒了。不过下意识的又把身上的被子拉了一把,盖住了脑袋。 不知道是不是下意识的知道自己这是在家里,他并没有如同在靠山屯的时候一样,第一时间就爬起来。 大清早的,醒来之后不必急急忙忙地洗漱吃饭,上班,还能悠闲地,没人打扰地睡个回笼觉那才是人生一大美事啊! 可是每当这个时候,李伟都觉得自己的听力似乎一下子平时好了几倍!一些其他时候根本听不到了的声音穿都传到了耳朵里。 屋外,母亲刻意压低了声音的劝说着战士们多吃一点!她总是这样,生怕来自家做客的人吃不饱。 大概是以前的阴影太深刻了吧!没办法,在大伯没回村之前,娘俩相依为命,在村里的帮衬下,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一旦来了客人,都在一个村住着,能不了解他家吗?哪怕是一桌子好酒好菜,是真的不忍心大吃特吃,能吃个半饱就差不多了。尽量省下那些好吃食留给娘俩,让他们能多吃点。 那只该死的大公鸡还在时不时的叫几嗓子,提醒着李伟你要起床啦!不要这么懒惰好不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啊! 金刚在小声的吩咐着什么,因为有其他声音的干扰,李伟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是通过断断续续的几个词语,也能猜到个大概。 “侍卫长……姻缘……好事……申请……等消息……” 嗯,应该是高清宇和秀玲姐的事有门了!虽然村里人倡导自由恋爱,家里长辈一般不干涉小辈的婚事,但是不管是传统还是处于尊重长辈方面,这种事情还是必须要得到家里人的同意的。 相比之下,这一点在秀玲姐这边是根本不用担心的。因为秀玲姐的婚事,李伟要叫叔叔和婶子的那二位老人都快愁出病来了! 每天一睁眼就开始发愁自己大闺女的婚事,叹息自己家闺女命苦,生的花容月貌,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却偏偏是个克夫的命! 这下好啦,闺女直接给他们老两口“抓了”一个外面的军官回来当女婿。最令二老放心的是,这个军官还是那个侄子村长的秘书。 这就没问题了,能够给侄子当“秘书”的人,至少人品这方面肯定是有保证了。更何况,还有老族长的同意,这个双保险一上,这个女婿就没跑了! 老俩口恨不得立刻就赶紧招呼全村人过来喝定亲酒,把这件事第一时间就定下来,省的夜长梦多,再生出什么事端来。 可他们再怎么着急,事情也不是这么办的。最起码的,你也得要争求一下人家男方家长的意见吧?双方老人怎么的也得先见个面吧? 不过,山民自然也有自己的狡猾的智慧。当天晚上,这老两口没有任何犹豫的就把闺女和未来“女婿”给关到了一个屋子…… 所以,一大早高清宇见到二老之后,一下子就被二老给看的脸红脖子粗,搓着手站在门口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该怎么办?还能怎么办?都把人家的黄花大闺女给睡了,你说还能怎么办?” 于是乎,高清宇和李秀玲就被老族长打发出山。用他老人家的话说就是秀玲啊,你得赶紧去见见你的公公婆婆,这事怎么整也不能越过人家那老两口。 可是,出村这种事情,没有李伟带路是不成的。哪怕高清宇本身就是个精通丛林战的高手,可是在李家庄周边的这片山林里,卵用都没有! 磁场异常,天然的山林迷雾大阵,外加遍地都是毒虫猛兽,想要出山,只能通过李伟,也只有它知道安全的通道怎么走。 可以说,其实它们来时这条路就根本没有路,李伟走在哪里那里就是进山的路。同样,他走在哪里,那里就是出山的路。 因为只有他在里面才不会迷失,不会受到哪些毒虫猛兽的攻击,才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走出大山。 老族长定下了规矩,就径直去了李伟家,跟李伟说说这事,顺便让他跑一趟,送这两人出山。 李秀玲要出山去见公公婆婆,自然得带上一些礼物的。可这山里哪有什么拿的出手的东西啊? 为了不让闺女在婆家遭人家白眼,老俩口真是较劲了脑汁,翻箱倒柜清空了家底,也没找到什么合乎他们心意的礼物。 最后,还是高清宇看不过去,直接就在院里拨了三棵手腕粗细的“家参”。 “这东西在咱们山里不稀奇,可是在外面那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价值不可估量,或者说就是无价之宝!” 这老两口直接懵了!不就是几根破人参吗?那玩意儿俺们都要吃吐了,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好吗? 不过既然女婿说了,还那么信誓旦旦的,老俩口虽然不放心,也只能看着俩孩子找来一块红布把它们包了起来塞进行李包里。 “就三跟这破玩意儿,不行!等着,我去给亲家公,亲家母弄点新鲜的野味去!” “那我去老大那里看看有啥新鲜的果子没有,给俩孩子带在路上吃!” “带啥带?不用忙活了,叔,婶,你们那都是瞎忙活!你们都听我的,咱这水就是最好的见面礼!” 李伟突然冒出来,满脸怨气还没有散尽。进到院里,一指他家屋里的大水缸问道:“这里面是那眼泉水吗?” “是啊!今天早起我刚挑的!你喝点?” “我喝什么啊?赶紧的找个家伙儿,给灌满了!有了这水,我保证你那亲家公亲家母会以最快的速度飞过来跟你们商量我姐他俩的婚事。” “啊?” “你到什么乱啊?” “你还没睡醒吧?” “是不是睡糊涂了啊?” “嗯,就是,就是!” 最后这句,自然就是高清宇说的了。他听王爷这么一说,那还不明白,这就是那口传说中的泉眼的水啊? 要知道,这泉水出了泉眼,可是随着距离的增加药效逐渐减少的。可是就是这样,在靠山屯那边依然得了长寿神水,圣水的称号。 这直接从泉眼边上接出来的水,那得是什么效果啊?会不会直接就让人还老还童,白发变黑啊? 李伟也没空跟他们逗闷子,直接就把这种水在外面引起的轰动,捡着说了几件事。结果就是,高清宇出山的时候,背了两个十斤装的大陶坛子,腰间还挂了五个老式军用水壶。 双手也没空着,一只手提溜着一只处理好的狍子,另一只手则是拎着一个装的满满的篮子,里面全是庄里这个时节成熟的各种水果。 ------------ 第六十二章婆媳初见 茂密的丛林,遮挡住了头顶酷热的阳光,让它只能见缝插针的透过那些枝叶的缝隙,狠狠的射在地面的草丛里。 湿热的环境,加上到处杂生的野草,野花,还有最恼人的藤蔓植物,把树林下面遮盖的严严实实的,不留一点空隙。 这里是小动物的天堂,一群麻雀,几只雀鹰,还有已经泛滥成灾的喜鹊,就在树枝上扭着脑袋,听着隔壁那棵树上那几只黄鹂和鹩哥在叽叽咋咋的唱着歌。 几只蟋蟀不甘示弱的也唱了起来,气的旁边一直蚂蚱两条粗壮的大腿一用力,立刻就挑起十几公分高,几次跳跃之后,就消失在了草丛里。 真是的,你唱的那都是啥玩意儿?噪音!都是噪音啊!打扰了小爷我休息了啊!哼!惹不起,小爷我走还不行吗? 大概是感觉自己只是开嗓唱了那么两句就赶跑了自己的竞争对手,蟋蟀更加的高兴了,那嗓门越发的嘹亮起来。 却不知,它的大嗓门已经把一个天敌吸引了过来。就在他身后不远处的草丛伸出,一个大概四五公分长,有着四只脚,一个长长的尾巴的蜥蜴,正悄无声息的在接近它。 几只山蚂蝗一头黏在草叶上,另一头直挺挺的竖在空气中,随着草叶的摇晃而摇晃着,随时准备着碰碰运气。 “哧——” “哗啦——” 一阵不小的动静从山林深处传过来,很快,就在他们不远处,树枝摇摆,青草晃动,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缓慢接近这里。 所有的鸟儿都不吭声了,好奇地打量着那里。 慢慢的,几个人影出现了。一个女人,外加三个男人,不对,后面还有五个全副武装的士兵在跟随呢! 没错,就是李伟一行人。这是要送李秀玲和高清宇出山,送两人去高清宇家里,那叫什么来着,丑媳妇也得见公婆不是? “我说你们俩别腻歪了成不?” 李伟站在草丛里,没好气的瞪了一眼秀玲姐和自己的侍卫长。恐怕这位爷当不了多长时间了,俩人要是结婚之后,这个位置肯定要腾出来了。 从昨天一见钟情之后,两个人只要在一起肯定就是腻歪的旁人牙都酸了。说的那话,做的那动作,都臊死个人啊! 比如,现在。 大早起出来,因为都是年轻力壮的年轻人,所以,李伟计划着是要等到了靠山屯再吃午饭的。 可这二位可好,刚进了林子里没多久,就看到秀玲姐开始从高清宇手里装满了各色果子的篮子里一个劲儿的往外掏一些东西。 拳头大小的清凉果,要知道这玩意儿个个头真的不大,这么大的绝对是极品了!还有红的发紫,发黑的李子,绿皮甜瓜,薄皮核桃,蜜枣,草莓…… 还真是应了那句话了,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啊!看看这好多玩意儿就算是李伟想吃,那都不容易能弄到啊! 想到这里,李伟抬头看一看,虽然被浓密的树林遮挡住了,但是好歹也能看出来,现在是个大晴天。 “那就好,那就好!” 这些玩意儿,对于李伟来说,那是想吃多少有多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的。做着吃,蹲着吃,不过瘾还可以躺着吃,都没问题。 因为,他大伯的果园里,这些都有,而且还不少!另外山上还有更多的野生的果树,虽然味道没有那么好,但是只能说是必有一番风味了。 靠山屯的乡亲们刚吃过午饭没多久,就听说王爷又带人出山了。可是等他们急急忙忙去看热闹的时候,很多人只看到两架直升机分别拔地而起,一南一北迅速远去。 自然就是李伟他们了,往南的那是高清宇和李秀玲他们俩,要去首都,然后坐飞机去高清宇的老家东海市。 而李伟他们为了能尽快回村,自然也给自己叫了一架直升飞机,把他们送到大山深处的一处山顶。 直升机悬停好,从敞开的机舱门那里扔下一根绳子,所有人,包括李伟都顺着绳子滑了下来,人家管这个就叫机降! 高清宇拎着背着大小包,行李,不时的看一眼挽着自己胳膊四下打量个没完的媳妇儿,发自内心的满足感让他一路上都傻乐了好几回了。 被战友直接送到首都机场,然后在一位不知道管什么的机场经理的引领下,直接登上了回家的班机。 至于机票,连问都没人问。倒是那几个长得一般的空姐,不停地过来问这个问那个的,眼睛不时的打量着高清宇,还有那个让她们自惭形秽的美女。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飞行,这架飞机平稳的降落自了东海机场。作为头等舱的乘客,高清宇和李秀玲倒是好好享受了一把VIP的服务。 优先下机,走到廊桥的拐角处,一名西服革履的小伙子已经在等候了。接过高清宇手中的行李,引导他们直接就在这里出了廊桥,然后登上了一辆丰田考斯特中巴,直接就带领他们到了行李提取处。 可以说,直到它们走出机场,都是有人一路陪伴,根本就不用他们操什么心,就一路轻松地出了机场。 “妈!” 高清宇远远的就看到正在人群中四处巡视,打量的一位保养的很好的时尚妇女。至少从面相上,根本猜不出她的实际年龄是多少。 一件毛纺连衣裙穿在她的身上十分的合体,均匀的小腿被一条肉色丝袜包裹着,脚上是一双圆头半高跟皮鞋。 一头乌黑长发很简单的在脑后挽了个发髻,露出修长的脖子。一条漂亮的珍珠项链挂在那里,越发显得皮肤白净细腻了。脸上五官精致,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一丝皱纹。 身材保养的更好,前凸后翘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位有一个将近三十岁的儿子的母亲。 高清宇一声亲切的大喊,一下就把这位妇女的目光吸引了过来。看到儿子健健康康的,活蹦乱跳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她没来由的长出了一口气。 儿子是做什么的她很清楚,虽然不是每年连训练都有好多死亡名额的特种部队,可儿子服役的那支部队有事什么善茬,每年都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丢了性命的。 这回这小子突然打来电话说是请了假,要带女朋友来家里,可着实把她给高兴坏了!这不,老头子工作忙,没时间,她这个当妈就早早开车等在了机场出口。 高清宇的父亲高春祥,现为东海市副市长兼警察局长。东海可是联邦最大的城市,经济最繁荣的城市。被誉为世界金融之都,在这里,光是银行就有上千家之多! 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好多国际组织的总部都位于这里,来自世界各地的政治家,商人,偷渡客,毒贩,游客,留学生,一下子就把这座本就拥挤不堪的城市塞的满满的。 人多了,就像那句老话说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东海的发展就是如此,从几百年前东海成为联邦最大的对外贸是港口的时候,东海的发展就已经无可阻挡了。 等到二战后期,东海的发展开始转型,从单纯的对外输出港开始转变为联邦的金融之都,重要交通枢纽,政治副中心,经济中心,高新科技产业中心。 作为这么一座重要城市的警察局长,高春祥已经从一开始接任的时候的游刃有余,到现在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了! 这个世界最近几十年的变化太快了,特别是最近二三十年间,网络和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带给这个世界的变化,就是那些脑洞大开的科幻作家们也从来都没有想象到的。 为了保持东海的稳定,他可谓是殚精竭虑,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了工作中去了。对此,高清宇早就见怪不怪了。 倒是高清宇的母亲,这位保养的很年轻,穿着打扮很时尚的女人,也是来头不小,在偌大的东海市,名气一点不比她那位警察一哥的丈夫差。 她叫吕茜,今年已经五十九岁了!之所以这么大年龄还能保持这样的好身材,和她从事的工作很有关系。 她是吕氏化妆品公司的股东,总经理。在她父亲,那位公司创始人去世之后,就是她一手撑起了这家公司,并且将它做到了联邦最大,世界前三的程度。 现在,她功成身退,把这家企业交给了自己的弟弟,然后安心的回家照顾丈夫,催促儿子早点给自己娶回个媳妇儿,让她早点能抱上孙子。 吕茜只来得及看了一眼儿子,就顺着挽着儿子胳膊的那只手看到了李秀玲。 震惊了! 作为一个时尚行业的从业人士,旗下还拥有一本全世界销量数一数二的时尚杂志的公司总经理的吕茜,什么漂亮的女人没见过啊? 可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未来儿媳妇,她还是被惊呆了! 肤若凝脂,吹弹可破,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自己,刚一对视,立刻害羞的低下了头。 但是那眼神却让吕茜看了个清楚:优雅,娴静,像是俏丽的江南女子,但是又挂着一丝倔强的波纹,又带着北国女儿的神韵。 乌黑的秀发简单的扎了一个马尾,但是却别出心裁的没有垂在脑后,而是搭在了肩膀上,无疑让她的回头率增加了不止一分。 朴素,淳朴,纯天然美女! 和几个标签一一扣到已经来到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身上,吕茜的嘴就笑的合不拢了。现在这个社会,物质的很! 尤其是那些小女生们,一个个为了钱,什么事都敢干,都愿意干!一点中华传统美德都没学到,倒是对那些外国的玩意儿门清! 以他们家的条件,自然少不了给高清宇介绍对象的。可是那都是什么人啊?一个个的虚荣攀比,好逸恶劳。在吕茜看来,全都是公主病重度患者,也就是说基本没治了的那种。 还是儿子有眼光啊?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掏了这么一个完美的儿媳妇给自己带回来,就冲这个,以后的零花钱就得翻倍啊! 只是,高清宇一句话,就把吕茜心里隐藏的优越感给击的粉碎了! “妈,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儿媳妇儿李秀玲,我们驻地那里的那个李家庄的!” ------------ 第六十四章传奇 说是来,李秀玲的这位姑姑那也是李家庄的一个名人,上至九十九,下至刚会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这位明叫李翠红的女人,从她十五岁起就垄断了庄里一年一度的国术大赛冠军。并且一直到她离开的村子为止,她们那一辈人无数次向她发起挑战,希望能成功镇压她。 可是,结果很悲催! 特别是那些同龄的男孩子们,为了赢得庄里数的着的大美女的青睐,找虐这种傻事可是没少干。 往往要是这位姑奶奶心情差了点,发起挑战的那位最轻也得是鼻青脸肿,呲牙咧嘴的掩面而逃。严重点的,没个十天半月的别想下炕。 不过,也因此,庄里几个懒汉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去挑衅李翠红。然后,自然是走着进去,躺着出来。 受伤了,名正言顺的就可以不去田地干活,呲牙咧嘴地躺在家里暗暗得意自己的阴谋得逞。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姑姑突然就离开了村子。她父母都不知道自家闺女为什么突然出村,甚至都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 唯一可能知道内情的是五姑,也就是李伟的母亲。据说当时这两位姑姑感情最好,从小就是形影不离的。 李秀玲小的时候也见到过这位姑姑,也就是那个时候,那位她一直认为庄里最漂亮的姑姑偷偷教了她一些咏春拳的绝技。 至于什么她自创的,倒也不全是。至少按照姑姑当时和她说的,那是她在村里藏书馆偶然发现的一本书里看到过一些关于咏春拳的介绍。 然后根据那些介绍,靠着她在武学当年的超强天赋,愣是自己闯出了这么一门威力十足的拳法。 听到李秀玲的解说之后,吕茜看向她的目光就犹如看到了一块绝世大钻石一般,绽放万丈光芒。 “你也会武术?” 听到婆婆这么问,李秀玲眉头皱了皱。不过,很快就舒展开。 脑子里迅速转了一圈,组织了一下语言,这才开口: “在我们那里,没有武术,只有国术,或者叫武功。武术那只不过是糊弄人的花架子罢了。” “啊?不会吧?据说那些武术冠军也很厉害的。前些天还有新闻报道,一个武术冠军见义勇为,一个人打五个,捉住了一个小偷团伙呢!” 李秀玲听了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而是抬头看向前排,很不专心地开车的高清宇。 一个眼神,高清宇就明白了恋人的意思了。 “妈,你说的那个新闻我没看过,不过,去年我带队帮首都武协的人训练过一批人。” “是吗?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没跟我说过啊?哎呀!要知道我就去首都找你了!” 对于自己老妈这个武侠迷,高清宇很清楚她想干什么。 “您老就别想了,练武那可是不是跟您练瑜伽似的,想起来比划两下就行的。那是得要流血流汗,下苦力才行的。” 吕茜对儿子的话很是不满,虽然知道儿子说的有理,但是心中的那股武侠梦还是让她幻想着有一天能够碰到小说主人公一般的奇遇。 “哼,等我找到秘籍,或者有前辈愿意用灌顶大法给我灌输几十年的内力……” 下面吕茜没再说,可不论是高清宇还是李秀玲都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顿感啼笑皆非。 “秀玲,我妈这人平时精明的跟非人类一般,可一旦涉及到武功之类的,立马智商下降到零!” “说谁呢?你这个兔崽子翅膀硬了是吧?” 看到老妈又已经跃跃欲试,两只手,手指微屈,苦笑着不再言语,专心开车。 看到儿子这么识趣,吕茜也就没有对儿子施展她最擅长的,极其惨无人道的九阴白骨爪。 “那个秀玲啊?你都会些什么功夫啊?会不会九阴白骨爪?听说当年老王爷觉得这门功夫有伤天和,把这门神功的原本给烧了,有没有这回事?” 此时的吕茜那还有刚见面时都市丽人的精明啊?满脸都是八卦神光绽放,牢牢地盯着李秀玲。 “呵呵呵呵……” 李秀玲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般,捂着嘴笑了起来。 这下,不仅是吕茜感兴趣了,连专心开车的高清宇也是耳朵支愣着,仔细听着这边的动静。 笑了一会儿,李秀玲才强忍着笑意,无比肯定地说道: “那都是骗人的!” 九阴白骨爪,那是和那本号称最强神功的《如来神掌》一样的大坑。 在那本“秘籍”中有不是很详细的介绍,说什么练习这门功夫,必须要以动物头骨为对象,按照特定的运功路线,以手指插头骨,直到练到高深处,可以轻易的一抓抓透头骨。 很是有些心高气傲,自觉根骨高人一等的所谓天才,为了一鸣惊人,偷偷苦练这门“神功”。 李秀玲可是知道,当年李伟那小子用这门功夫没少坑人。 这小子不知道跟谁学过点血术,手指上的功夫相当厉害。加上满脑子的怪招,当时坑了不止十个八个练武练傻了的疯子。 他的做法很简单,先是找一些兔子,狼什么的头骨,然后用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所谓秘方,加到水里,把那些头骨一起放到高压锅里煮上四五个小时。 捞出来晾干之后就可以拿着到处忽悠人家了。 后来因为这事,当时刚六岁的李伟可是被姑姑提溜着,狠狠地抽一顿,打的他哇哇大哭。要不是自己帮他求情,那次他肯定得要被拔下一层皮不可! 庄里好几个公认的“武学奇才”都被他骗得练习这门神功,手指骨折的不在少数。有个天赋很高的死心眼的家伙更是把自己的手都差点练残了。 那次的事情,要不是有姑姑帮忙压了下去,李伟可没那么容易被放过。 不过,也正是因为那次的事情,让那个混小子一下子进入到了长老们视线里。 “这么机灵的孩子,要是当了村长,继承了王位,肯定不会让庄里吃亏!” 这是三爷当年的原话,直到现在依然经常挂在嘴边。 “这里面原来还有这么多故事啊?”吕茜吃惊地看着李秀玲,按耐不住的继续问到: “怎么听着好像现在好多功夫你们那里都有啊?” “是都有啊!据说这是当初我们老祖宗不知道从那里弄到了一大堆的武功秘籍,然后一股脑的放到藏书馆里。从那以后我们庄里孩子从三岁开始就必须要练会至少一门功夫。” 吕茜听得眼睛瞪的大大的,满脸的羡慕嫉妒恨。自己想找一本靠谱的秘籍都不可得。可人家呢?从三岁就必须要学至少一门功夫! 人和人的差别怎么这么大呢?宝宝心里苦啊! “据说藏书馆里关于功夫的秘籍有三百多套,不过大部分都没人看,更不用说去学了。目前我们庄里掌握功夫最多的就是我的姑姑,也就是那位靠着一些简单的介绍和残缺的招式,推演出全套咏春拳的我们庄里的传奇武者。” “厉害呀!”吕茜满脸憧憬的赞叹一声,然后又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你姑姑是不是天下第一高手,武林盟主啊?” 李秀玲也是无语了,摊上这么一个奇葩的老妈,她很是同情的看了一眼正在开车的高清宇。 “怎么啦?是不是晕车了?怎么脸色这么不好啊?” 说着说着,毫无征兆地扬手就给了开车的高清宇一巴掌。 “死人啊!没看到你媳妇儿晕车了吗?还不赶紧的开开窗户透透气?也不知道你这车是怎么开的?以后好好练练,知道不?” 高清宇那是欲哭无泪啊!天地良心啊!自己可是警卫旅出来的,这特种驾驶可是每年必考的,考不过那可是只有一个结果――离开。 “婶儿,我没事,不关清宇的事。” 吕茜听李秀玲帮着儿子说话,脸上虽然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可心里早就乐开花了。 好媳妇儿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得在外人面前护着自己老公。哪怕就是老公的父母兄弟,那也不行! 这个媳妇儿,她是越看越满意,越看越喜欢。一激动,当即就拿过挎包,拉开拉链。 “这张卡你拿着,在外面不比你们庄里。去哪,干什么都要花钱,没钱可什么都干不了!” 李秀玲没见过银行卡,虽然当年她为了寻找心上人出来过一次。可是不愿意再“害人”的她,只是在靠山屯待了一个多月就回去了。 那个时候,靠山屯还没有一家银行网点,也没有银行卡这么高大上的小卡片。 被婆婆强硬的塞到手里,她也只是好奇的看了一眼而已。钱她可是不缺的,要知道她可是并肩王的嫡系传人! 出村的时候,李伟早就考虑到她要用钱的情况了。在靠山屯分别地时候,直接从兜里掏出一枚金黄的王府令牌给自己。 那是一枚长不过五公分,宽度最多三公分,厚不过半公分的黄金制作的极为精致的小牌子。 上面一面刻有并肩王府四个大字,另一面则是刻有一条极为精致,栩栩如生的五爪金龙。 同样的牌子还有四枚,这是皇室赐给并肩王府的信物。其中三枚是属于他们老祖宗第一代并肩王的。 后两枚也是后来立下了不世之功的两名王爷的。 这令牌代表着并肩王的身份,几乎也可以代表联邦。持有这枚令牌,如果真的需要用钱,李秀玲只需要随便走进自家联邦银行,都可以无限制透支个十亿八亿的,根本不是个事! ------------ 闹肚子了! 从早上开始折腾,闹到现在了,今天只能请假了! ------------ 第六十五章天堂和地狱 其实,这块令牌到底有什么用,李伟根本没有详细跟李秀玲提过。只是在给她这块令牌的时候提了一嘴。 “缺钱了,就拿着这块令牌去银行取!受欺负了,就拿着这块令牌到当地找最大的官给你撑腰!” 对于庄里人来说,这块令牌也没几个人知道它所代表的的含义。也就是那些到过外面的人都知道庄里有这么几块牛叉的令牌存在。 可是,在庄里这东西肯定是用不上的,知道不知道又有啥关系啊?何况,据说从有了这东西之后,就没人见过,更别提使用了。 在李秀玲眼里,这也就是代表弟弟李伟那个王爷身份的一个凭证罢了!至于钱的问题,她倒是真的想找个银行去试试,她这次出来身上可是一分钱都没带! “秀玲啊,你看那边,看到那座最高的楼了没?我们那公司就在那栋楼里。那是东海,乃至全世界都排的上号的高楼,有二百多米高呢!” “二百多米?” 李秀玲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努力的想要看清楚那栋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到轮廓的高楼。 话说,东海作为一座国际城,除了联合国的总部和相关机构在这里,各国的使领馆,世界五百强的公司,财团的总部,分部这些之外,最出名的就是联邦第一座大型钢铁厂海钢了! 那是一座有着八百多年历史的巨型钢铁企业,从建成之日起,世界第一钢铁厂的名头就从未丢失过! 现在的海钢占地三万多亩,拥有几十万工人,以至于,整个海钢都变成了一座小型的县城了! 十所幼儿园,八所小学,六所初中,一所技校,三所高中,加上一所大学——海钢学院,光是学院就有这么多。 其他的什么医院,邮局,公安局,银行,饭馆,娱乐场所等等的关系到人们生产生活的部门也是因有尽有,和普通的小县城没什么两样。 曾几何时,海钢的存在一直都东海的骄傲。可以说,这就是一张代表联邦的超级名片。以至于,现在百元的联邦币后面印刷的就是海钢的缩略图。 为了联邦的崛起,海钢和海钢人可谓是前赴后继,通过了几十代人的努力,牢牢把持着,世界第一钢铁大国的名号。 不管是产量还是质量,早在几百年前。联邦就一直是当仁不让的第一!并且这一地位,从未被人超越过。 可同样的,海钢的存在也给东海带来了另一个麻烦。海钢以及其配套的一系列的企业,对于环境造成的伤害也是无法世界第一的。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东海都有一个代称,叫“雾都”。 因为工厂高大的烟囱,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冒着浓烟,一旦天气情况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那么烟雾就会很快笼罩在整个东海上空。 最严重的时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超过一半的时间,东海上空都是看不到太阳的!完全被如同云雾一半的烟尘给遮住了天空,并且经久不散。 大气污染的严重必然导致一系列的问题,除了人类易生病。在东海周围的农村,根本什么作物都生长不了。 因为光照的严重不足,导致几乎大部分作物都会因为缺乏光合作用而烂根,从而导致减产甚至绝收。 地下水长期被污染更是最紧迫的问题,水可是生命之源。如果长期饮用这些被化学污染或者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的地下水,自然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曾经的七代(每一代王爷在位时间不一定,但是不会超过六十年,最少的一位只在位五年时间)并肩王,发现这一问题之后,在议会两院会议上力排众议,舌战群儒,使得整个联邦终于意识到了环境污染问题可能导致的可怕后果。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环境污染的治理首次以政府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且越来越深入人心。 可是海钢的存在太国重要,对于海钢的治理虽然历经几百年,可到如今,东海上空的雾霾依然时不时的就会笼罩整片天空。 不过相比以前,现在无疑要好太多了!至少,现在的东海已经摘掉了雾都的帽子。加上发展日新月异的各种新科技的出现,对于海钢的污染的治理,成效也越来越显著了。 今年,到现在为止,东海的晴好天气已经占到了百分三十多!无疑,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了! 并且,就在今年,拆分海钢,分散设置的方案已经投过了两院的审核,这座由亲自只是设立,历经数百年风雨的巨型钢铁企业,将在三年内,彻底搬离东海这座东方大都市。 “等回头我带你去里面看看,好家伙,那里面光电梯就有三十多部!里面能同时容纳十多万人办公!” 此时的李秀玲早已被车道两旁越来多月,也越来越高的高楼大厦吸引住了目光。哪怕从书本上,电视里看到过大都市的景象,可是第一次亲身来到这里,她还是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这就是大都市啊! 看着一栋栋看不到头的高楼大厦,看着一群群行色匆匆的人流,还有一眼望不到头的汽车海洋,李秀玲第一次发自内心的感觉弟弟李伟的决定可能才是正确的。 对于解开封闭,让庄里人开始接触外界的人和事,庄里提出反对的可不是一个两个。甚至也有长老指着三爷和李伟的鼻子骂他们是要败掉祖宗的基业,将来不得好死! 很快多庄里人对此也是有异议的,只不过习惯了听从村长和族长的意见,让他们之中的很多人都是把怀疑埋在了心间。 这个事情的最大支持者还是来自于年轻人和那些刚刚从外界返回庄里,或者最近有家人出世的人家,这股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力量,帮助李伟轻而易举的实现了他所要达成的目标。 李秀玲曾经也有过怀疑,庄里人大部分都是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突然开始接触外面的社会,外面的人,他们能适应吗? 咋一见到外面的花花世界,会不会被迷住了双眼,从而干出什么伤天害理,危害庄子的事情出来? 这可不是杞人忧天,毕竟,在一个封闭了山村里生活,从未走出过山沟沟的“穷人”,来到外界五光十色,到处都充满着诱惑的的大都市,还能不能保持那颗淳朴善良的初心,谁也无法保证! 哪怕李秀玲自诩自己从小练武,意志坚定,可第一次看到这里的高楼大厦,看到那些穿的花花绿绿,打扮漂亮时尚的女人,内心深处也涌出了一股不可抑制的羡慕嫉妒。 “如果你爱她,就带她来东海,因为这里是天堂!” 吕茜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一下子把专注的看着外面的李秀玲给惊醒了。 “如果你不爱她,那么带她来东海,因为这里是地狱!” 李秀玲懵了!她不明白为什么婆婆会突然说出这么两句自相矛盾的话。不过,就在她眼角的余光扫过车窗外那些或衣冠楚楚,或蓬头垢面,或焦急,或欣喜,或忧虑的急匆匆的人们,忽然心有所悟。 “这是一部十多年前的外国电视剧里面的台词,讲述的就是一对外国夫妻俩来东海打工生活的事情。” 吕茜声音低沉,很有感触的看着车窗外的世界,目光深邃,脑海中浮现出了当初她初来乍到的情景。 天堂和地狱只有一线之隔,一失足成千古恨。每天这里都在上演着无数的悲欢离合,无数的爱恨情仇。 作为一座国际化的大都市,东海拥有三千多万城市人口,其中大概三分之一都是来自世界其他各国的外国人。 他们不远万里,千里迢迢,历尽磨难的来带这座传说中充满了机遇和黄金的城市,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出人头地,飞黄腾达,衣锦还乡。 可他们绝大多数人,从一踏上这座城市的土地开始,就注定了他们的梦想彻底的破灭了! 联邦对于外来人口的严格控制,使的联邦的每一座城市的海关和入境检验都是世界最严格的。一张联邦的绿卡,在很多其他国家的大多数人心目中,想要获得它,无异于一步登天。 所以,为了能来到联邦,能够获得那张绿色的卡片,无数人甘愿冒着生命危险,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偷渡到这片广袤的大地上。 其中东海,作为联邦最大,外国人最多的国际化都市,无疑就成为这些人的首选之地。据统计,每年通过偷渡来到东海的外国人数量高达十万人之多! 而这,还是得益于东海海关,出入境管理局,警察局,联邦安全局,边防部队严格管控的结果。否则,这个数字再翻十翻也不止! 对于这些人,一旦被查证,遣返就是唯一的出路!如果参与过违法犯罪活动,那么很可能,让自己的骨灰成功的留在这片土地上。 作为世界上仅有的几个保留了死刑的国家,联邦对于严重犯罪行为的处罚从来都是毫不手软的。 全联邦范围内是全世界毒贩公认的禁区,在这里,制毒,贩毒,死刑就是唯一的判决,没有例外! 就算是吸毒者,很多情况严重的,强制戒毒效果不佳,或多次复吸者,在征得其家人同意后或者由法院宣判,安乐死就是他们最后的归宿。 正是因为有着死刑的震慑,全联邦的治安情况一直都是排名上游的。尤其是因为严格的枪支管理政策,让这里暴力案件的发生率远远低于其他同样是发达国家的欧美国家。 无数心怀梦想的人义无反顾的踏上了一条注定了充满荆棘的道路,那怕有些幸运儿历经艰苦,遍体鳞伤的穿过荆棘丛林,可前方等待他的往往依然是被浓浓雾气笼罩的未知的历程。 ------------ 第六十六章无题 从机场到市区的市政府家属院,这一路走了足足两个半小时!同样的时间,如果从高速路口出发,都可以抵达江浙的首府余杭了。 没办法,东海和所有的大城市一样,交通问题已经成了城市发展的一个最大难题之一。交通堵塞,在如今的东海,绝对是排在前三位的领东海政府头疼不已的难题。 虽然通过发展轨道交通,诸如地铁,轻轨,还有大力提倡公交出行,甚至曾经消失了百十年的自行车大军也再次出现在,可交通堵塞的问题依然得到彻底解决。 高清宇开着车顺利的驶入地下停车场,然后领着拎着一堆东西,紧走几步,追上了互相挽着胳膊,谈笑风生,好像是认识多年的闺蜜一般的老妈和媳妇儿。 “这停车场有直接上去的电梯,可以直接到咱们所在的楼层。不过想要乘坐电梯,还需要有电子钥匙大开电梯门才行。” 说完,吕茜抽出手来,拉开子挎包的拉链,从里面掏出一串钥匙。然后又跳出一枚比一元硬币大不了多少的像是塑料之作的东西,神秘的对李秀玲笑了一下。 “看好了!” 之见她把钥匙举起往面前的透明玻璃门旁边的一块区域贴了上去,不到两秒钟的时间,一个轻柔的女人声音响起: “门已开,请进!” 两扇玻璃门随着声音的落下,自动向两旁移动,很快就闪出来一个两米多宽的通道来。 “走吧!还傻站着干嘛?” 吕茜笑呵呵地推了一把看傻了的李秀玲,又挽住她的胳膊,拽着她走了进去。她们身后的高清宇赶紧上千,也跟了上去。 来到电梯前,按下八号数字键,三个人就站在电梯前等候着电梯到达。就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声响,李秀玲回头一看。 刚刚还大开的玻璃门正在缓缓的合拢,速度很慢,就那么两米的距离,她默默的估算了一下,大概要三五秒钟两道门才合拢完毕。 “门上面有红外自动感应装置,人离开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启动自动程序,那门就自己关闭了,省的有陌生人进来。” 高清宇轻轻地解释了一句,惹得他老妈很是不满的瞪了他一眼,怪他多管闲事。本来她正要好好给儿媳妇解释一下这个自动门呢,没想到就晚了那么一会儿,就被儿子抢先了。 话说这个自动门可是如今市面上的稀罕货,一般地方可没有这东西。而且这玩意儿可不仅仅是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 除了电子钥匙稀奇一点之外,市面红外感应,可视对讲,自动伸缩,防弹玻璃,那都是早就有的了。这门真正稀奇的地方在于其还有更加高科技的地方。 比如,指纹锁,语音识别功能。如果没有带钥匙,可以按下门旁边的语音指令输入按键,报出自家的门牌号,或者输入密码,经过系统核对之后,同样可以打开那扇门。 不过这么开门的话,太费时间,主要是系统核对检索需要时间,一般最快也要两三分钟。而且这个功能很不稳定,有时候还会出现系统死机,彻底锁死这道门的情况。 所以,这里的住户带了钥匙,就没人闲的没事的用语音识别开门。相比之下,使用钥匙要方便快捷的多。 电梯很快就下来了,三人上了电梯,没过几秒钟就来到了八楼的楼梯口。 “八零一,这就是咱么家了!回头给你一套家里的钥匙,下次再来,你自己用钥匙开门就行了!” 一边说着,吕茜伸手在门把手下方的一块小玻璃上门按了一下。然后就听到很轻微的“咔哒”声响。吕茜一抓把手,往下一按一推,门就开了。 “那就是指纹锁!” 高清宇顾不得被老妈训斥,抢着给好奇的媳妇儿又解释了一下。 走进屋里,让李秀玲更加惊讶的地方比比皆是。薄薄的挂在墙上的巨大的电视机,可以提供冰水和热水,以及常温水的饮水机,占据半面墙的巨大的鱼缸,松软的做下去就不想起来的沙发,还有像是电视机,却能联通全世界的电脑…… 同一时间,东海市警察局办公大楼的第二十一层。相对于整栋三十三层的大楼来说,二十一层不算最高,可也不矮了。 整个这一层全部都是东海警察局局长和他的直属下级以及助手们的办公室,局长,三位局长助理,还有几位秘书等办公室人员。其他的还有司机,警卫,保洁等等,总共有二三十人之多。 “局长好!” “局长!” “高局!” “高局好!” “这就走啊?帮我给你家清宇带个好,回头等我忙完了再去看他。” 一个身材高大,不怒自威的大汉一边走向电梯间,一边和刚刚跟自己打招呼的下属点着头。只有最后一位,满头银发的老人,他才停下脚步。 “他当的起吗?” “行了吧,别在这跟我硬气了!你真管的了那小子啊?以前你就管不了,现在人家可是那位的侍卫长,级别虽然没你高,可人家身份可比你牛多了!” 显然这人和不苟言笑的高局长关系很熟,一边都没在乎那张大黑脸,一点情面没讲的揭了他的老底。 这位高局,正是高清宇的老爸,东海市警察系统的一哥!因为东海的特殊地位,在整个联邦乃至全世界都名声赫赫。 从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警校学员,短短三十年间,成功执掌东海警察局,他自己本身已经就是一部传奇了! 从一开始实习警员期间和东海帮派分子枪战十分钟,当场击毙十二人的惊天战绩开始,到后来任重案调查大队大队长期间,单枪匹马,手持一杆冲锋枪闯入当地黑恶势力的老巢,在就任局长之前,可以说,他一天安生日子都没过过。 就因为工作太忙了,家里那摊子事根本顾不上。所以从孩子出生,到上学,考大学,他们根本就没关过。 以至于高考的时候,他想要让儿子子承父业,考入警校。结果儿子一句你从来没管过我,现在你凭什么让我考什么学校我就考啊? 结果,在他妈的支持下,这小子直接跑到了首都的一所军队院校。毕业之后,更是三年没回过家门。 今天这小子突然回来了,而且还是带着女朋友回来了,如今虽然依旧忙碌,可是已经可以自由安排子时间的高春祥推掉了晚上的一场宴会,特意提前下班回去看看儿媳妇。 跟他说话的那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也不是一般人。那是全世界刑侦界都赫赫有名的白头神探——王来喜。 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娃,因为儿时的梦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考入警校。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充分展露了他在案件侦破中的天赋。 325特大持枪抢劫运钞车案,528特大杀人案,613恐怖袭击案,129特大制贩毒案,美国前总统被刺案,著名影星郭玲玲离奇死亡案,联合国大厦投毒案等等无数有巨大影响力的案子,都被他轻松地几天甚至几小时内侦破。 他破过的案子达到了创纪录的三万多件!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更何况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过轰动的,案情极为复杂的大案要案。 刚到不惑的年纪的他,当初警校毕业,被慧眼识英雄的高春祥亲自要到手下,手把手的调教了三年多,两人之间亦师亦友,关系非比寻常。 。现在的王来喜是国际刑警组织特聘专家组组长,公安部特殊津贴获得者,公安部一级英模,东海市主抓刑侦的副局长,高春祥的副手之一。 “行吧,东平那件案子你再跟一下,催催他们。等晚上下班了也别加班了,叫上你媳妇儿和小颖,你们一家三口早点过去。” “我再说吧,不一定得几点回家呢!我媳妇儿她们娘俩估计这会儿已经快到你家了吧。” 作为一名警察,很多时候工作时间是没有意义的。一个电话过来,很可能就得连轴转的忙活个三五天的。 更何况东海作为一座国际化大都市,联合国总部所在地,各种国际会议,展会,论坛那是相当的多,其中安保的很大一部分都需要东海警察局来承担。 当高春祥送走了司机,秘书,警卫,回到自己家楼上的时候,饭菜都已经开始上桌了。 “哎呦!我们高大局长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啊?啧啧,真是稀客啊!欢迎,欢迎!那个谁,秀玲啊,赶紧的,这是咱们市局的高大局长,赶紧欢迎一下。” 刚一进门,就被媳妇儿调侃着数落了一通。他知道这是媳妇儿埋怨,发泄自己没能跟她一块到机场迎接儿子,儿媳的不满呢! 反正已经习惯了在家里被媳妇儿冷嘲热讽了,他根本不在乎。任凭媳妇儿在旁边阴阳怪气的述说着自己的种种不是,他定睛打量起了这个未来的儿媳妇。 长得挺漂亮,看身材,看气质似乎是练过的。嗯,肯定练过,而且手下功夫不低,恐怕自己和儿子加起来都不一定是人家的对手。 “叔叔好!我,我是李秀玲!” “你好,你好,以后都是一家人了,在家里不要人生。我工作忙,平时一点空闲时间都没有,所以只能让你阿姨代我陪你在东海多玩几天,不许挑理啊!” “没事的,没事的,我在这边待两三天,顶多呆四天就得回去。村里还有一堆事呢,这次过来就是见见您二老,同时代表我全家邀请您二老去我们家做客。” 有别于刚见到吕茜的时候害羞,除了刚说第一句的时候,脸红了一下,李秀玲面对原本威严,气势十足的高局长,竟然毫不怯场,侃侃而谈,应对得当。 “爸,妈,赶紧的,你们别在那里傻站着了,都去洗洗手,咱们开饭了!” 高清宇端着一盘菜跑出来,头也不抬的喊了一嗓子,放下菜盘,转身有跑进厨房里忙活去了。 ------------ 第六十七章“斗殴” 李秀玲的到来,收到了高清宇一家人的热烈欢迎。特别是她未来的婆婆,那亲热劲儿,比之一对亲母女也不遑多让! 她这边的行程一切顺利,李伟那边也不错。甚至一些心急的家伙已经开始背着简单的行装搭伴走出了大山,前往靠山屯。 也因为如此,李明光不得不提前结束自己的寻根之旅,第一时间就跟着第一批出山的小伙子,大姑娘们一块返回靠山屯。 这些人出山去靠山屯,少不了麻烦他的地方。所以,几乎每家每户都大包小包的给他带了不少山里的好东西。 至少,那所谓的“家参”,李明光就气你背了十几根。而且还都是他亲自挑选的“大个”的,每一个都是百年以上的参龄。 用他的话说就是,这东西越大越好,就是不卖掉,自己看着也过瘾啊! 其实真是的情况就是这老头虚荣心发作了!这东西在庄里不稀奇,可是拿到外面,哪怕是靠山屯这么一个山区小村子,一样是惊天地泣鬼神的神物,注定会引起一场大轰动。 陆陆续续的有人从庄里走出去,有人也从外面走进来。不过现在这阶段,还是只限于李家庄和靠山屯之间这两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村子。 李家庄的人是想到外面看一看,感受一下外面的世界。而靠山屯的人则是和李明光一样,想要过来看看自己祖宗所在的村子,来寻一寻自己的根、 中华民族显然是一个很注重祖宗的民族,当很多民族依然还在崇拜自然万物,崇拜臆造出来的神灵的时候,中华民族已经找到了一个更靠谱的“神灵”。 祖宗,这就是从古至今传承下来的华夏民族的崇拜寄托。先人死后,各种从未断绝过的传承让后人牢牢记住了先人的丰功伟绩,并且很多先人被“成仙成神”。 比如文财神赵公明,武财神关羽,还有门神,这就更多了,从最古老的神荼,郁垒,到后来的秦琼,尉迟恭,还有一些地区的门神更是千奇百怪。 比如捉鬼的钟馗,某些注明的大将军,比如岳飞。另外还有刘海蟾,送子娘娘,赵云,孙膑,庞涓等等。 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习俗传承,从未断绝过,这是世界历史的唯一。也正因为如此,厚重的文化也成为了华夏民族最重要的宝库。 不过,现在社会,或者说从联邦建立之后,因为着重发展军事科技和经济的缘故,相比之下,文化的传承也没多被过多的忽视。 只不过,在创新发展这一块,就做的远远不够了。特别是相比联邦在发展军事科技以及经济方面相比,更是相差甚远。 近代以来,美国和RB一直都在通过新兴的媒体和娱乐方式,不断地入侵联邦,向那些最容易接手新鲜事物的年轻人和孩子灌输属于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杂志,各种书籍漫画,音乐饮食,大批外国流行文化一股脑的侵入联邦,潜移默化的改变着联邦人的观念。 到了现在,很多原本风靡一时的联邦文化已经到了面临传承断绝的危机了。很多传统的娱乐方式,已经满足不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 比如电影,比如音乐! “电影这玩意儿先算了吧,太麻烦了!我还是先在音乐方面下下功夫,给咱们国家把老祖宗丢掉的面子重新再找回来。” 李伟一边看着面前的电脑,一边喃喃自语着。站在他身后的金刚,很出色的在扮演者她的角色。 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可是,哪怕他受过最严格的训练,依然忍不住被李伟如此大言不惭的话语给惊得人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联邦在娱乐产业方面发展严重滞后,这是任何一个联邦人都清楚的知道的。最明显的例子,国内四大卫视台,所有大火的娱乐节目,都是来自于国外授权。 音乐圈最流行的就是把人家的音乐拿过来,自己填上华语词,然后摇身一变就成了某某的新作,进而名利双收。 要不要弄几首歌过来试试呢?话说早知道是这样的话,我应该学艺术啊?什么钢琴,小提琴,表演,导演,编剧什么的啊! 在脑子里左思右想,一共也没想起几首歌。就算是有印象的这几首歌,感觉是很熟悉,可是一哼,却发现好多都记不起来。 不过有一首歌却是他唯一的一首记得清清楚楚的流行歌曲,那就是《明天会更好》。 没办法,当初上初中的时候,从同学那里看到了那时期最流行的一本书《花季雨季》,除了对主人公和她的同学们羡慕嫉妒恨之外,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首歌了! 为了学唱这首歌,他愣是跑遍了小城的所有音像店,最后给人家留了押金,要老板进货的单独给他把那盘磁带捎过来。 于是乎,上学路上,课间休息,回家路上,写作业的时候,上厕所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反正只要有时间,李伟都会兜里揣着WALKMAN,戴着耳机反反复复的听这么一首歌。 正是当初的为歌疯狂,才使得他即使穿越了,这首歌依然清晰的烙印在他的脑海深处,只要一个念头,立刻就浮现在眼前,耳边。 轻轻敲开沉睡的心灵, 慢慢张开你的眼睛 看看这忙碌的世界 是否依然孤独地转个不停 春风不解风情 吹动少年的心 让昨日脸上的泪痕随记忆风干了 抬头寻找天空的翅膀 …… 脑海中的旋律喷薄而出,李伟情不自禁的扯着略微沉闷的嗓音,哼出了声来。 “抬头寻找天空的翅膀,候鸟出现它的印记。” 唱到这里,他抬头看了一眼天空,蔚蓝打的天空只是在天边有那么几朵白云在不断地变化着方向,模样,吸引人们的目光。 “带来远处的饥荒无情的战火依然存在的消息。” 李伟已经坐不住了,他觉得自己真的很有必要让这首经典歌曲出现在这个世界,哪怕只是为了缓解一下自己的思乡之情。 “玉山白雪飘零,燃烧少年的心,是真情融化成音符,倾诉遥远的祝福。” 唱出你的热情,伸处你的双手 让我拥抱你的梦 让我拥有你真心的面孔 让我们的笑容充满着青春的骄傲 为明天献出虔诚的祈祷 四周一片寂静,李伟也感到了不对劲儿,下意识的四下打量了一下,立刻就发现了周围的异常。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竖直了耳朵看着自己,直到哼唱结束,那些人才如梦方醒一般,一脸震惊或是微笑的看着自己。 “这歌好听!叫啥名啊?” “嗯,好听,比我们家那谁,说是外面的大明星的磁带好听多了!” “你家那盘那是什么摇滚!跟这个完全是两码事!” “就是,你一土包子也欣赏不了那种艺术,还是老老实实听得评书相声算了!” “评书相声怎么啦?怎么啦?人家就不是艺术啦?我跟你们说,只有能被老百姓接受并喜爱的,那才能长久的存活下去!” “好!” “三叔说的太好!” “就是,老百姓不爱看,没人捧你,你喝西北风啊?” “我就爱听相声!怎么的吧?” “我就喜欢摇滚,爱咋咋地!” “我看是喜欢要滚吧!” “要滚吧?” 一首歌引发的斗殴很快就在李家庄上演了! 和别处斗殴乱打一气不同,在李家庄,不管年级大小,都会几手功夫。所以,你再看这里的斗殴,绝对别有一番风味。 一人一手在前一手在后放于身前,同时一条腿向前,绷紧,脚尖点地,随时都会弹跳而出。另一人则是简单的一掌在后,一掌置于胸前,两腿下压,扎稳马步。 大喝一声,两人对冲,而后手掌翻飞,人影穿梭,烟尘四起,一招一式,一拳一掌,打的那叫一个惊险刺激! 李伟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幕,有点不敢相信,这竟然是因为自己无意识的哼唱的一首歌引起来的。 “不是吧,这两人是疯了还是傻了?有必要吗?吃饱了撑的吧?要不是就是脑袋被驴踢了!不对,庄里好像没有驴啊?嗯,那就是脑袋被门板夹了!” 李伟一边嘀嘀咕咕着,一边津津有味的看着场中两个人你来我往的捉对厮杀。不过,看了每一分钟,他就烦了。 什么玩意儿啊都是?这都是练得什么玩意儿啊,就这点功夫,你们在演武侠片啊! 话说昨天李伟跟着老妈一块看了两集这个世界正当红的武侠片,感觉吗,顶多就是那个世界里六七十年代港产武侠片的水平。 一招一式的比划的,比慢动作还慢动作,似乎更像是一部武学科教片,在一点点的教你那些武功招式。 越看越看不下去,李伟猛地向前一步,然后两腿一发力,弹跳而出,瞬间就来到“斗殴”现场,插入进去伸手一拨,抬腿一脚。 再看那两人,一个被推的连退三四步,比围观的人群挡住才停下身形。另一个挨了一脚的直接就飞了起来,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结结实实的坐到了地上,激起一片烟尘。 ------------ 第六十八章“宝贝” 李伟一巴掌一脚把“斗殴”的两人给“分开”,看愣了周围看热闹的围观众,心里琢磨着这小子这是发什么疯啊? 李伟可不管这些,扭头扒开人群就走。贴身护卫金刚一看,赶紧招呼人跟了上去。还没跟上呢,就看李伟头也不回的挥了挥手。 “都别跟着!老子去的地你们不能去!” 一句话喊完,脚下加快步伐,很快就迅速奔跑起来。这一幕看的金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跟上去,不敢。不听王爷的吩咐,跟上去吧,又怕犯了什么忌讳。 就在这个时候,老族长站了出来,帮他解了围。 “不用跟着了,在这片地面上,他要真出事了,你们不但帮不上什么忙,反而会拖累他的!” 说完,看到金刚脸色很不好,想着自己这话是有点太打击人了。赶紧补了一句,想要安慰一下他们。 “他去的地方,除了他自己,也就是我能勉强进去。你们不行,还是老老实实在这里等着吧。” 金刚脸一下黑了,看着渐渐消失在远处拐角的李伟,眼中满是自责。可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偷偷跟上去。 因为也知道,自己保护的这位王爷,别看年纪不大,可是这单纯的身手比自己可高多了!如果不动用枪械,三五个自己恐怕都近不了身。 再说李伟,撒开步子一通跑,就跟身后有饿狼追着咬似的,一阵风的就上了山。让看到的人都摸着脑袋,不知道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庄里人一看李伟上的那座位于村子西北的高山,倒是没有人有金刚的那种矛盾心理了。那座山一般人可上不去,除了李伟,听说就是老族长上去,也得小心翼翼的,而且还只能在入口处。 李伟一口气跑到山洞入口,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刚才他“制止”完一场斗殴事件,刚想训斥几句,忽然脑海里传来一个机械声: “发现宝贝!发现宝贝!” 这是傻大个的声音,李伟乍一听就是一愣,很快就清醒过来,当即不管不顾的撒腿就跑,直奔西山上的藏宝洞。 进入那个放有无数巨大货架的大厅,李伟这才有功夫停下来喘口气。同时,眼睛四下打量着,寻找“傻大个”的身影。 很快,一阵轮胎碾过地面的声响由远及近,一个巨大的人形物体缓缓出现在李伟面前。 “傻大个,发现什么宝贝了?在哪呢?什么样的?给我看看,是不是老祖宗的那件?” 李伟迫不及待的一脸问出好几个问题,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眼前这个超越时代的钢铁巨人——智能人形机械战士。 “这个!” 电子合成音响起,机械战士伸出巨大的胳膊,同时一弯腰,把如同李伟一般大小的巴掌摊开在他面前。 一个小小的银白色不知名金属的小盒子孤零零的显露出来,看大小感觉也就普通的首饰盒那么大。 只是,盒子似乎是一个整体,外表看起来没有任何的缝隙,也没有任何锁之类的,看着他,李伟犯愁了。 “这玩意儿怎么整啊?” 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李伟现在是一筹莫展,不知道该怎么对付手里这个白盒子了。 没有锁,也没有缝隙,就跟是一块整体似的。想要打开它都不知道从哪下手,要不是傻大个保证这里面有大宝贝,李伟早就随手扔掉了。 一块和银子有点像的未知金属而已,这仓库里多得是他从来没见过的金属,比它有卖相的多了去了! 想破了脑地啊,瞪酸了眼睛也没有任何进展,李伟的暴脾气上来了! “走你!” 手上一用力,银色的块状物体就顺着力的方向直奔岩壁而去。 “嗖——” “咣——” 李伟的手劲可真不小,常年摸爬滚打,加上从小练武,前不久还通过考验,成为村长,接受了一次身体改造。 结果就是,那块银色物体一下子就被李伟给硬生生的砸到了山体里,只漏出一点点还在岩石之外。 “靠!这么结实啊?这尼玛都不碎是吧?” 动了真怒的李伟一伸手,手上隐藏状态下的手弩便显露出来,一股杀气喷薄而出,一道光箭瞬间出现,目标直指那块神秘金属块。 一扣扳机,还没等李伟反应过来,光箭便已经击中了那块银白色不知名金属。一下子,炸开了无数的碎石漫天纷舞,让李伟不得不赶紧退后两步躲避一下。 等灰尘散尽,再一看那块神秘金属,连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来,依然光洁如新! 李伟这回可是真傻了!要知道那可是黑科技武器光弩啊?就算是坦克挨上一下也得射的对穿,可面对这块白色的神秘金属块,竟然束手无策? “这尼玛咋整啊?” 李伟犯愁了! 走过去,伸手想要把它从石壁里抠出来。可刚才那一下子,虽然没有伤到这块金属丝毫,但是却把它硬生生的又往里顶了能有四五公分。 想要把它拿出来,光靠两只手,那可就难了!不过这难不倒李伟,后退几步,从一个货架上随手拿了一个直径能有两三公分,类似小手电筒的东西。 一按上面的一个按钮,嗡的一下,前端便冒出一道暗红色的光柱。和手电筒不一样的是,这道光柱是有形的,并且只有一米左右。 没错,这就是科幻片里的激光剑。只是李伟手里的这种更加高级罢了,比普通的激光剑温度更高,也更节能。 用光剑在石壁上划了圈,再划几下,伸手把碎石子掏出来,很快,那块神秘的白色金属块就到了李伟手里。 看了看手里的激光剑,李伟不死心的把白色金属块放到货架边沿,然后手中的激光剑对准了就砍了过去。 结果依然让李伟感到很无奈,激光剑也同样奈何不了那块白色金属。李伟一咬牙,抬起手,准备把光弩威力放到最大的时候,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 收起光弩,李伟回头看了一眼站在身后不远犹如计入死机状态,一动不动的傻大个,双眼冒火的问了一句: “傻大个,这个怎么打开?” “基因密码!” “我呸!” 李伟一口唾沫喷出去,不过却不是对着傻大个,而是那块白色神秘金属。他可没傻到割自己一刀放血的地步,基因而已,可不仅仅是血液能够验证。 一下子,那块白色金属猛地亮了一下,然后渐渐变成透明状,最后就如同一个纯净的冰块一般。 透过它,可以清晰的看到,其内部有一个小小的空间,一枚以白色的手镯静静地躺在里案面。 “这玩意儿就这样了?难道还得让我动用暴力不成?” 李伟自言自语着,伸手就抓住变成透明的那块神秘物体。现在李伟可不认为它还是金属了。话说,可能是咱们见识短,反正是没见过透明的跟最纯净的玻璃一般的金属。 就在他的手刚摸到的一瞬间,一阵白气升腾而起,很快透明物体就如同沸腾的热水中冰块一般,迅速的——融化了! 李伟看傻眼了!呆呆地看着被自己握在手里的手镯,下意识的拿起来感受了一下它的重量。 嗯?怎么这么轻?一指宽,能有三个毫米左右的厚度的手镯,就算是纯银的那也得个百十来克吧? 可这个手镯却是轻飘飘的,以至于李伟感觉自己一松手,可能它都会如同羽毛一般飘在空气中。 可就在这个念头刚出现在脑海中的下一秒,一股神秘的波动从手镯上散发出来,扫过李伟,然后李伟就如同蜡像一般,一动不动的。 “启动最高防御等级!” 就在李伟不远处,原本一直处于待机状态的机器人突然出声,然后肩膀部位出现一门四五口径离子炮,左手腕部展开了一张光盾,右手则是悄无声息的从背后拔出一把门板一般的巨剑。 同时,红色报警灯不停地闪烁,但是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原本亮如白昼的照明石全部熄灭,整个大厅陷入了死一般的黑暗之中。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李伟在黑暗中睁开双眼,没等他长出一口气,就发现眼前一片黑暗,真正的是伸手不见五指。 “傻大个!” “我在这呢,村长大人!” “开灯!” “好的!” 几乎是话音刚落,无数的照明石依次亮起,很快,整个大厅再次恢复了光明。 李伟再次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掌。没有看到手镯,但是李伟似乎一点不奇怪,也没有急着去寻找,就那么傻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掌心。 似乎自己的手掌心中隐藏着天大的秘密一般,李伟一直看了能有十来分钟,才突然抬起头,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现在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当初老祖宗会留下这么个宝贝,并且历代先人的笔记中都会有关于这东西的记载了。 “这尼玛就是个坑啊!” 李伟苦笑着看着自己的手掌,喃喃自语地说道。 ------------ 第六十九章后悔了! 手镯绝对是好东西,谁敢说不是好东西,李伟觉得自己能把丫的脑袋摘下来当球踢。当然,自己动手就算了,太血腥了。 当时李伟的手指一碰触到手镯,就好像是触发了早就设置好的程序的一般,立刻灵魂出窍,进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都不用想的,李伟就知道这玩意儿肯定就是传说中的空间手镯了!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个穿越者,以前起点的网络小说可以没少看。 就是对于手镯有点不满,人家不都是戒子什么的吗?要不弄个玉佩也行啊?你看看这破手镯,除了材料牛逼了点,其他的一无是处。 就算是里面的空间,也是小的可怜,李伟估计勉强能有一立方米左右放个大点的物件都放不进去。 更不用说人家那里面有什么灵泉,神兽,牛逼吊炸天的空间土地之类的了。他怀疑是不是他的合格手镯是个不值钱的低档大路货啊? 就那么点地,还啥都没有,甚至连个活物都不能放进来。因为里面接近真空,根本没有空气提供给活的动物植物。 更让他气愤的是,这么一个破玩意儿想要真正的运转起来,是需要灵气来维持的。可是那玩意儿在山外早就不见踪影了。 就连现如今的李家庄,灵气也是越来越稀薄了。这一点从庄里百岁以上老人的数量,还有庄里人的平均寿命就可以看出来。 一百多年前,百岁以上的老人,随时都有七八十个,平均年龄绝对能超过九十岁!可是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平均寿命整整下降了能有十岁! 还有庄里那眼灵泉,现在那水量是越来越少了。远了不说,就是李伟小的时候,那水量都能有现在的三倍多了! 这个现在也很明显,瀑布下面的那个湖泊的面积几乎每年都在缩小,水域面积年年后退。也许,过个三五年,这里就可能变成一个干池塘了! 作为接受过传承的村长,李伟知道这就是灵气大量流失造成的恶果。不过对此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毕竟他只是一个凡人,虽然作为穿越的主角,应该是自带光环的,可现实是他确实变不出灵气来啊? 所以,那只空间手镯,他只能满嘴哈喇子的眼馋一下,就把手镯给收了起来。反正在没有解决灵气问题的之前也用不了,还是找个地方放起来吧。 可是这么明晃晃的一个大手镯,藏哪里?原本按照李伟的想法,既然是手镯,那干脆就戴手上算了。 当时也没多想,直接就套在了左胳膊上。这玩意儿看着不大,但是戴的时候才发现,比想象中的要不少呢! 至少李伟戴的的时候根本没费什么力气,直接就穿过左手,带到手腕处。最令人称奇的是,它似乎是自带自动调节功能的。 刚带上,明显的就看到原本戴在手腕有点晃的手镯一下子就紧了好多。直接贴在皮肤上,虽然没感觉到勒的慌,可李伟一下子就傻了。 “草!不是吧?” 伸手使劲儿的往下撸了一下,可惜,纹丝不动。看着手腕上的这个银白色的大镯子,李伟有些欲哭无泪了。 谁家男人在手腕上戴一这玩意儿啊?自己又不是三两岁的小屁孩,何况他是真的没有带首饰的习惯的! “怎么办啊?你不是自动感应吗?老子现在想要它变大知道不?变大!变大!大!大!大呀!” 也不知道是李伟的打开方式不对,还是镯子的自动调节功能彻底失效了,不管他如何的怒吼,依然是丝毫效果都没有。 看着跟狗皮膏药一般贴在手腕上的大白镯子,李伟仰天长叹,后悔不已! 自己干嘛傻乎乎的把它带手腕上啊?放兜里就不行吗?再说了要藏的话,还有比这个大厅更安全的地方吗? 现实如此,无论怎么后悔都没用了。李伟认命的看了看手腕上的大镯子,突然心中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 “这玩意儿不会是活的吧?有个怪老头住里面?要不然自己为什么傻乎乎的直接就戴到手腕上而不是藏在别的地方啊?” 越想越有可能,人家都说宝物有灵,没准这玩意儿就是个所谓有灵的。通过蛊惑自己,让自己傻乎乎的把它戴到手腕上。 想到这里,李伟差点掏出光弩想要给它来一下。还好理智重新回到身上,看了看那只大手镯,李伟迈步就往出口走。 “傻大个,我先走啦!” “好的,村长大人。” 顺着阶梯,李伟来到山洞中,再次看了一眼手镯,叹了一口气,直接走出了山洞。 下了山,李伟可没了来时的兴致,垂头丧气的往村里去。只是眼角余光一看到手腕上那个白晃晃的玩意儿,心里就堵得厉害。 “呸——” 李伟情不自禁的对着手镯吐了一口唾沫,然后立刻扭头甚至把手都背到了身后,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村长大人,这是从山上回来啊?” 有庄里人看到李伟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从山上下来,就关心的问了一句。结果惹得李伟没好气的眼睛一翻,直接呛了人家一句: “你没长眼睛啊?” “你——” 李伟没耐心的挥挥手,刚要迈步离开,就感觉后脖梗一阵风刮过,然后,然后被人提溜着去跟人家道了歉。 “你这混小子,心情不好跟你三大伯发什么火?一点礼貌都不懂,下次再让我看见了,看我不打耳光扇你!” 李伟垂头丧气的,低着脑袋,一声不吭的老老实实的听着面前这人的训话。话说如今的李家庄,能这么毫不客气的数落李伟的人,也就眼前这一个了! “好啦,明达,你少说两句吧?万一惹毛了这小子,你是没事,回头我家烟囱就得被堵了,我可不想重新搭烟囱!” “我看他敢?” 刚喊完这一嗓子,看到人家脸上满是无奈,然后变成惊讶的目光,李明达也反应过来了,这小子别看年纪大了,但是这事他还真干的出来。 千前年吧,秀玲那丫头把这混小子惹急眼了!当时这小子老老实实的,啥都没说。可是当天夜里,顺着屋顶就跑秀玲家房顶上去了。 庄里的房子是一家接着一家,紧挨着一排一排的建的。一排房都是相连的,就隔了两堵墙隔开了。不过,房顶都是通的。 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弄得,反正第二天,秀玲家的烟囱就开始不冒烟了。怎么折腾都不行,一点火整个屋子全是烟,人都待不了了! 几乎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过来帮忙想办法出主意,浇水,烟囱口按上抽风机等等,可完全没用。 最后还是秀玲他爸听了李伟大伯李明达的建议,拿着大竹竿上房顶的烟囱那里,准备通一下看,是不是烟囱底下的烟道口被堵了才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 好吗,真是烟囱口被人彻底堵死了! 好家伙,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反正用竹竿捅是一点都捅不动。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在屋里把那扇墙烟道那块给拆了。 拆开一看,好家伙! 烟囱里面好大一个鸟窝把整个烟道都堵个严严实实的,这还不说,关键这混蛋还弄了不少泥土块在上面,直接彻底封死了烟道。 事情的真相很快就调查清楚了!其实根本没用人调查,一看这情况,秀玲直接就抹着眼泪跑到李伟家里,直接把他从被窝里赶了出来,揪着他耳朵把他拎到自家屋里。 结果,李伟这货一到现场,面对众人的围观,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一梗脖子,直接就承认了这的确就是自己所为。 “哼,谁让你欺负啊!我告诉你这还是最轻的,下次我就直接在你家锅灶下面埋二踢脚。炕头放火药加火柴头,水缸里放巴豆粉,菜园子里扔蜂窝,被窝里给你放毛毛虫……” 大家伙先是感觉好笑,这孩子年级也不小了,怎么就这么孩子气啊!可是后来越听越后怕,特别是想到他说的那些报复手段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忍不住就打了寒颤。 事后,李伟着实被大伯狠狠的抽了一巴掌。然后第二巴掌落下来,李伟就跑了!他可不是傻等着挨抽的主儿,一溜烟的就跑出庄里,消失在大山之中。 以他对大山的熟悉,加之平时准备的那些小玩意儿,就是在大山中生活个十天半月的,一点问题没有。 事实上,那次李伟打算至少待上一个月的。哪成想没待上一个星期呢,就被寻踪而来的秀玲提溜着耳朵提溜回村了。 一顿打是少不了的,不过从那以后,可是再没有人敢小瞧李伟这小子了!大伙都说,这小子长得白白净净,高高大大的,就是心眼太阴暗了!白瞎了! 李明达很显然也想到那件事,一瞪眼伸手就要去揪李伟的耳朵。这次李伟有了防备,也没有走神儿,他可就没那么容易得逞了。 躲过大伯的龙抓手,一个箭步就窜出去多远。然后头也不回的一溜烟的窜进了庄子,很快就消失在街道拐角。 ------------ 第六十九章手镯空间变大了 李伟这一通跑啊!等不知道跑了多久,跑到哪了,实在是跑不动了,才停下了,弯着腰呼呼直喘气。 舌头都伸出两寸来了,感觉胸口的肺跟要炸了一般。整个脸红的像是发烧四十二度八,那汗珠子一会儿工夫就被蒸发的变成了一阵阵的雾气。 “呼呼——累死小爷了!” “咳咳,这,这该,该死的,镯子!” 没错,李伟又不傻,想要逃离大伯的魔爪,跑一段路就够了,那会想刚才那么使出全身力气一通猛跑啊? 就是以他的体力都累成这个模样,换个人肯定就得玩完,直接累到嗝屁了。就是他,那也是累的差点一屁股坐地上。 “尼玛,坑爹啊!” 缓了一会儿,李伟感觉好多了,虽然双腿酸疼的厉害,可就这么站着倒也不打哆嗦了。感觉力气也重新回到了身子,不想刚才根本没感觉了,整个身体都木了! 就在刚才,李伟跑了还没几步呢,突然从手镯那里传来一道波动,然后李伟整个人就像是被人控制了一般,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似乎有一个念头在控制自己的省体,只是让自己跑,快跑,一个劲儿的跑。那是想停都停不下来啊,累的李伟差点没昏过去! 李伟有些心虚的看着手腕上那个分外显眼的手镯,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这玩意儿就像是个定时炸弹,像是刚才这种代替自己控制身体的事情,要是再来几回,哪怕是李伟神经粗大,不会被吓疯掉,可那滋味真不好受啊! “这尼玛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几乎是下意识的,李伟扫了一眼手镯,同时想着看一看手镯的空间有什么变化没有。 “啊——” 李伟吃惊道失声尖叫,不过很快他就捂住自己的嘴巴,瞪大了眼睛呆呆的望着前方,像是大白天的见到了鬼了一般。 手镯的空间不再是一立方米大小了,现在手镯的空间李伟估计要超过十个立方米!这绝对不小了! 想想看,长五米,高两米,宽一米的这么一个长方体的空间,至少也能定几个铁皮柜大太小了吧? 可是,这玩意儿怎么就突然变大了呢? 第一时间李伟就想到了自己刚才的异常,先是被这破手镯控制了身体,然后一通猛跑,差点把自己给跑死。 接下来这手镯空间就突然增大了十倍,要是说两者没有联系,怎么可能?而且李伟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别的什么理由来解释这事了。 面对如此怪异,不可控的手镯,李伟头一次破天荒的感到害怕了!这次只是“跑跑步”而已,那么下一次呢? 这尼玛要是上厕所的时候,他也给自己突然来这么一下子……李伟的脸一下子就刷白了!一瞬间,他都有了把自己手腕给剁了的冲动了。 不过,毕竟是连穿越这种在宇宙中都是小概率事件的都经历过的人,李伟很快恢复镇定。至于剁手什么的,不是最后关头还是想想就算了吧。 那得多疼啊! 再说了,剁掉一只手,干点啥事也不方便啊?一想到自己只剩下一只手的样子,李伟就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不过,这东西竟然可以靠着自己跑步来扩大空间,这是什么原理啊?说明上不是说这玩意儿,这个什么超级无敌多维宇宙空间交易系统是需要靠灵气运转的吗? 这东西现在还处于初级阶段,也就是刚刚绑定完成,一切都是空白。这一点也让李伟无比的吐槽,尼玛一个高科技的玩意儿你一步到位不行吗? 还分什么初级中级高级,有必要吗?你直接弄成最后完全形态能死啊?现在好了,碰到自己所在的这个连灵气都没有的星球,不是坑爹是什么啊? 更坑的是,这玩意儿还时不时的控制一下主人的身体,这要是作死吗?为什么不设置一个能够让主人抹杀掉手镯意识的功能? 万一这玩意儿要是造反的话?想到这里,李伟小心的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闪闪发光的手镯,下一秒,差点就拽出来激光剑把自己戴着手镯的手给剁了! 原本李伟还以为那些光不过是其反射的太阳光罢了,可是下一秒他就感觉不对劲儿了。因为那绝对不是反射阳光那么简单,而是它自身在发光! 这破玩意儿自己还能发光? 刚想到这里,脑海中忽然闪现一道弱弱的,断断续续的声音:“生物能,光,能量,不足,吸收……”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切恢复平静,就好像刚才脑海中的那个声音只是幻觉而已。但是李伟却很清楚,那绝不是幻觉。 “不是说要吸收灵气吗?怎么现在生物能,光能的都成了?” 李伟结合刚才的发生的事,以及脑海中声音所说的意思,很快就想明白了这事的前因后果。 大概是这手镯也检测到了这个星球根本没有任何灵气,或者灵气太稀薄,根本不足以让它进化,所以人家换了一副胃口,不吃灵气该吃生物能,光能了。 “不知道这家伙挑不挑嘴,要是电能也可以的话,自己找个雷雨天气站在山顶挨雷劈一下,呸,呸,什么叫我挨雷劈一下啊?是让雷劈一下这个手镯,给它好好补充一下能量!” 据说雷电的能量可是很大啊!没准就劈一下,这手镯的空间直接就能变得如同整个庄子这么大呢? “雷电,可以!” 这回脑海中的声音比刚才可清楚多了,而且给李伟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刚会说话的娃娃,虽然吐字口音有点含糊不清,一个字一字的往外蹦单词,连不成句子。可并不妨碍他理解这话的意思。 哎呦喂!可以啊!现在看来,这玩意儿还能交流啊!这就好,这就好,至少以后上厕所的这货突然控制自己裸奔了! “那个,那个二货,你听见了没?” 李伟小声嘀咕着,尝试着和手镯里的那个意识沟通了一下。可惜,完全没有任何回复。不管李伟是大声喊,还是在心里默念,都得不到回复。 还好,这里已经是山脚的树林里了,附近没啥人,要不然,李伟肯定会被认为是疯了,或者就是见鬼了! 试了半天也得不到答复,李伟觉得还是暂时放弃吧。看来,这东西的能量还是不足啊,这才说了两句话就直接“死机”了! 不过还好,总算知道雷电也是能量,是可以给这家伙儿“充电”的! 就在这时,李伟忽然感觉脑中灵光一闪,一个念头出现在脑海中,但是转瞬即逝,迅速就消失了。 歪着脑袋想了半天,李伟想的脑瓜仁一蹦一蹦的生疼,可就是想不起刚才的那个念头是什么。但是本能的,他觉得那对自己很重要,非常的重要。 “是什么啊?” “算了,不想了!回家吃饭,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迈步出了树林,看了一下方向,这才发现正好是离自己家不远的当初自己离开的那个隧道入口附近。 “唉,走吧,刚才可累死我了!” 一边念叨着,李伟一边有些艰难的迈开双腿,那股子酸软酥麻的无力的感觉再次充满了身体。 刚才那一通跑,看来是过力了!弄不好,今天自己有的罪受了!可能明天一觉醒来会更难熬啊! 强挺身体的疲惫,李伟好不容易出了树林,立刻就看到了急匆匆赶来的金刚和一帮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警卫们。 “王爷,您没事吧?” “脱力了!” 李伟有些弱弱的说道,现在他感觉说句话都累得慌,真有点顶不住了!事实上,他自己完全不知道,刚才他那一通疯跑可是吓坏了不少人。 比如金刚,当李伟一阵风一样从他身边跑过的时候,他下意识的估算了一下速度,结果下了一大跳! 至少能有六十迈!而且看样子这速度保持的时间还不短,至少从李伟出现到消失在他眼中,至少跑了能有二三公里了。 这还是人吗? 不过,金刚毕竟是专业的护卫中的高手,立刻意识到了不对,虽然知道在这个地方没人能伤到王爷,可还是马上就召集人手跟了上去。 “担架!” 金刚从身后一挥手,立刻上来两名警卫,从背后掏出一堆东西,很快一副简易担架就出现在李伟面前。 “王爷,您小心点!” 李伟躺在担架上,刚闭上眼睛就听见金刚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几乎是下意识的,他立刻就给金刚回了一句,只是声音很小,小到金刚要趴在他嘴边才勉强听清楚了。 “脱力了,我要睡觉,不要大惊小怪的!明天早上起不来,不要叫我!” 说完,李伟就头一歪,睡着了!没一会儿,就打起了小呼噜。两名抬着担架的警卫更加小心了,努力的想要走的更平稳一些,省的惊扰了王爷。 大内侍卫金刚就紧紧跟在担架旁边,小心翼翼地看护着担架上的李伟。而跟随他过来的警卫们则是子弹上膛,四散开来。从进庄以来,他们头一次进入了一级戒备状态。 ------------ 第七十章昏睡不醒 李伟被警卫们严密保护着回到家里,直接就送到他住的屋里,然后屋里屋外的就被几十号人戒严了! 五十米之内都严禁无关人等靠近! 不过,李翠华自然不是无关人等。她焦急的看着躺在炕上打着小呼噜睡的正香的儿子,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好了。 刚才李伟从家门口飞奔而过的时候,她也看到了。只是还没等她问一句出什么事了,李伟就已经跑出去老远了。 之后看到金刚他们跟了上去,她也就不担心。在村里本来就出不了事,加上金刚这些人,十几个大小伙子,还荷枪实弹的,要是再出事那就见鬼了! 可这事就是这么邪性,想什么来什么。这在门口择了一把韭菜,转头她刚想回屋呢,就看到一群人杀气冲天的保护着躺在担架上的儿子回来了。 当时一看到那场面,李翠华就感觉大脑嗡的一下,然后一屁股坐到地上,差点没直接晕过去了。 等门口站岗的两名警卫把她扶起来,儿子已经被抬到自己跟前了。顾不得其它,赶紧扒开人群,第一时间看向儿子。 还好,还好,没有血!看起来也不像是受伤的样子,而且小呼噜打的还挺响,似乎是困极了,正睡觉呢! “阿姨,王爷没事,就是刚才那一通猛跑,脱力了。现在睡着了,等醒了估计就没事了。另外一会儿医生就过来了,到时候让他给再好好检查一下。” 李翠华原本以为孩子只是太困了,听金刚说脱力了,也没觉得能有什么大事。可是再一听说要叫医生过来检查,她这心里就不淡定了。 这边刚把李伟放炕上,还没等给他盖被呢,御医和村里西医李伟要叫三婶的,就被人一块领进屋里。 两人都是满头大汗,显然这一路走的也挺急。顾不上寒暄,直接就来到床前,各施手段直接就开始了初步检查。 御医不用说了,直接拽过李伟一条胳膊,两根手指一搭就完活了。号脉吗,都是这个样子,看起来简单的令人发指! 可是就是靠着这么简单的诊断方式,中医的传承延续了几千年,虽然一百多年前开始备受西医的排挤,差点就一蹶不振了。 最近十几年开始,中医又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和信任。先是从国外开始,然后转回国内,中医一下子就火了起来。 老中医火了!火到如今中医门诊遍地都是,弄得无数小年轻都开始滥竽充数,骗人骗财的当起了坐堂大夫。 还好,政府方面的有识之士也挺多,一看这种情况,立刻就提交议案,然后两院以最快的速度通过了联邦中医资格审查制度。 这个制度一出台,直接就把市面上百分之八九十的中医给剔除掉了!首先一点,您的学艺至少十年,才能有资格深情行医职格证。 其次有了行医职格证,也不代表您就能独立行医了。还得有个老师傅带着,再过三年之后,没有出过什么大问题,那您才可以独立行医。 这么一弄,不仅没让刚刚有起色的中医没落下去,反而更加让人们对中医情有独钟。一下子,想看中医的人如果不提前十天半月的排队,您就等着吧! 李伟三婶叫张亚楠,听说是首都人。当年为了跟三叔一块回村,可算是舍弃了一切了!那年她才三十对岁,父母都还健在呢! 不过至从她到了村里,着实给村里人带来了太多的方便了。很多病中医疗法得要几个月,到她这里,几片药下去,三两天就好,可是省了太多麻烦事了! 此时已是满头白发的张亚楠带着听诊器,贴在李伟的胸口,一个地方停一会儿,然后再换一个地发继续听。 听完了,又掰开李伟的眼皮看了几眼,这才收拾好听诊器,长出了一口气。然后也不吱声,就站在一边看着御医李明旺给李伟诊脉。 又过了能有三分钟,御医这才结束了诊脉,皱了一下眉头,转身看向张亚楠,眼中满是疑惑的神色。 “我看没啥事,就是累的!让他睡就是了,注意别让人打扰他。要是有来看他的,直接挡外面吧,就说我说的,李伟需要静养。” 张亚楠也没藏着掖着,直接把自己的诊断结果说了出来。来的路上他就听去叫她的警卫介绍过情况了,刚才检查了一下,却是没检查出什么不对的地方来。 不过,也没忘记嘱咐金刚几句,不要让人随便打扰这小子睡觉。她觉得这孩子现在的状态就是典型的过力之后,身体的一种自我保护状态。 “嗯,体虚经脉倒是还算通畅,注意每隔一段时间给他按摩一下胳膊腿的鸡肉,别的问题不大。” 御医话音一落,李翠华提着的心这才算是落回了肚子。又长出了一口气。脸上笑容刚刚浮现,就听见御医又说道: “不过,这孩子恐怕短时间内醒不过来!” “啊?” “怎么会?” 李翠华和张亚楠齐齐失声惊叫,刚才您老不是还说没啥大问题吗?那怎么还短时间内醒不过来啊? “别大惊小怪的,就是睡觉的时间长点。我估计是这孩子刚才那一通跑,想的也有点过,耗尽心神,现在睡着了,也是身体的一个自我保护。” 御医说的轻描淡写,毫不在意,可是其他人可没有他那么淡定,特别是李翠华和金刚,都死死地盯着御医。 “我估计最少也要明天下午吧,你们也不用叫他,到了时候自然就醒了。时候不到,你们叫也叫不醒,还会打断他的自我修复,疗伤的过程,对他反而不好。” 金刚这时也想起来,王爷睡着之前吩咐过的话,想了想还是觉得说出来给大伙儿听听的好。 “王爷睡着之前特意吩咐过我,说是他脱力了,明天早上要是醒不过来,不要大惊小怪的,也不要叫他。” 御医点点头,摸着下巴上的一绺小胡子,笑容爬上了脸颊。 “这小子没少从我那偷学,他自己都这么说,那就更没问题了。行了,那就这样吧,记得过个十来分钟就帮他活动一下胳膊腿的。等天黑了,就不用了!” 说完,御医起身就准备离开了。这老爷子现在可是大忙人,每天傍晚天黑之前,准时在自家屋前的大槐树下开讲,全都是一些实用小偏方,保健养生知识,现在非常受大家伙的欢迎。 前几天李明光在庄里的时候,还特意跑过去听了一回,立刻惊为天人,说是等回屯子了,立刻找人坐轿子,然后让人过来接御医去他们靠山屯也给他们屯子里的人讲讲。 李伟当时心思一动,就想到了以后是不是可以找人把这老爷子叫这些东西的场面拍下来,然后卖给外面那些电视台啊? 要知道,他穿越之前的那个世界,连央视都有几档介绍养生保健的科普节目,更别说其他那些卫视台了。 只要条件允许,他们恨不得开个十档八档的这类型的节目呢!没办法,收视率有保障啊!虽然不会太高,但是因为收视人群稳定,也不可能太低了。 那些退了休,在家里没事干的老头老太太们,一到时间就拿着纸笔坐到电视机前,一边看一边记录,那叫一个认真啊! 随着御医和张亚楠回到庄里,李伟昏睡不醒的消息自然也就传开了。大伙儿纷纷在天黑之前就拎着大包小包的过来,看看他。 可惜,大部分人都看不到李伟,直接就被那些警卫给挡在了外面。因为有张亚楠和御医的背书,他们只能跟李翠华说两声然后放下手里的东西就回去了。 老族长和李明达当然没人敢拦,不过这二位也就是进屋看了一眼。李明达还伸手在李伟脸上轻轻拍了一巴掌,然后再众多警卫的怒视中,很是淡定的离开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吃过早饭,李明达早早就出现在李伟家的院子里。不时伸着脑袋往李伟住的屋看一眼,然后失望的回过头来,就在院子里转悠开了。 到了中午,老族长也过来了。听说李伟还没有苏醒,立刻也急了,赶紧招呼人去叫张亚楠和御医再过来给看看。 等两名医生过来,这老爷子紧跟在他们身后,屏气凝神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们给李伟看病。 李明达也是一样,一会儿看看闭着眼睛诊脉的御医,一会儿看看给李伟做检查的张亚楠,一会儿又看看紧闭双眼的侄子,一刻也停不下来。 “奇了怪了,照理说应该没问题了啊?” 张亚楠给李伟仔细检查完,自言自语的看着李伟起起伏伏的胸口,一瞬间思考着自己看过的书里有没有过类似的情况,很快就陷入了沉思之中。 倒是御医明显淡定多了,诊完脉也不废话,起身离坐,来到李伟的书桌前,掏出他那套祖传的笔墨纸砚,就开起了方子。 “不用担心,没啥大事,我给他开一服安神补脑益气的方子,等他醒来你们煎给他喝就行了。对了,亚楠啊,你给这小子挂上一瓶水吧!” 张亚楠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有什么好办法,听到御医这么说,点点头算是同意了。李伟从昨天昏睡到现在,都超过二十四小时了,输点葡萄糖,补充一下身体所需的能量,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另外,给他输点氧吧,保护一下大脑。” 这玩意儿御医就不懂了,不过输氧这东西他也思考过,觉得对于李伟来说,应该没啥坏处,就点点头表示了同意。 鼻子里插上了金刚他们带过来的医用氧气,胳膊上扎上了输液针,几个人也没有立刻,都围坐在李伟四周,思考着自己的心事。 ------------ 第七十章晒太阳疗法 到了夜里,当笼罩山谷的浓雾再次将整个山谷遮掩住的时候,只剩下几只青蛙和蟋蟀还在欢快的过着夜生活了。 不过,没一会儿功夫,好像是被它们给勾引的受不了了一般,一开始还只是零星的几只萤火虫出现在空中,一闪一闪发着绿光。 没过半个小时,就聚集了一大片密密麻麻,数不清的萤火虫,从这飞到哪,从哪飞到这的,欢快的很呢! 李伟家里灯火通明,院里院外的全都是人。除了他的那些警卫,还有紧急从警卫旅驻地赶过来的医疗组以及大批的设备。 “快点,先把发电机弄好了!” “把发电机放外面,离着远点!这玩意儿太吵了!” “心电图好了,可以使用了!” “还等什么,快点,快点给王爷先检查一下。” “生命体征监测仪好了!” “快快!别磨蹭!” 里里外外,进进出出的,超过三十人一起动手,很快,院子里就恢复了安静,所有人连走路的特意放满了步子,生怕惊到了屋里的人。 “血压120/80!” “心率65。” “呼吸每分钟18次。” “需氧浓度95。” “一切正常!” 听到又是一切正常,御医两条眉头几乎皱到一起,略显疲惫的揉揉眼眶,看了一眼张亚楠,想要说些什么,却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应该是没问题,注意随时监测数据,小王,你分配一下,一个小时一班,你们十来个人排好值班表。” “好的,主任,您放心吧。” “行了,那就这样吧!” 说这话的是金刚,高清宇这个正牌的侍卫长不在,他这个贴身侍卫就算是最大牌了!自然可以指挥下这些刚来的医疗组的人。 不过,昨天给高清宇打了一个电话之后,他那边立刻就打电话让人安排了专机,这个时间,估计就在进山的路上吧。 正这么想着呢,就听见院里一阵响动,然后听见一阵脚步声和有人小声说话的声音,由远及近,随着开门声响,两个人影出现在大家面前。 来人一身戎装,肩膀上两杠两星的肩章分外显眼,特别是配合他略显年轻的脸庞。不用人介绍,那些第一次见到他的医疗组成员也意识到,这应该就是那位侍卫长了。 “长官,我——” “滚出去!” 医疗组的那个主任用洪亮的嗓音,刚想向高清宇报道,就被高清宇压抑着愤怒的低吼和充满了杀气的眼神给吓得憋了回去。 不敢和高清宇对视,也不敢多说什么。这个时候他也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连辩解的勇气都没有,脸色苍白的就带人出了屋子。 这时,金刚上前来,拍拍高清宇的胳膊,然后小声的在他耳边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下,听高清宇直皱眉头。 不过最终他也没说什么,只是走到御医跟前,小声的交流了几句,听御医说了一下他的诊断结果,高清宇就松了一口气。 以前,李伟可没少跟他吹嘘李家庄的这位御医的医术有多厉害。进了山到了这里之后,他也亲眼见过几次御医施针用药,端的是神奇的很。 所以,对于御医,他和李伟一样,十分的信任。既然这位老人家说王爷没啥事,只是累住了,那肯定就没啥事。 既然没啥事,那这么多人待在这里傻等干嘛? “既然这样,我看您老和三婶子就下回去吧,都在这盯了一天了,够累的。等会儿要是真有什么事我再叫人去请您二位,您看成不?” 张亚楠笑着看了一下他和他身后一脸幸福的李秀玲,点点头,也没说什么,只是看了一下御医。 御医也没说什么,只是笑着拍拍高清宇的肩膀,然后转身就走。张亚楠跟在他身后,路过李秀玲的时候,停了下来,趴在她耳边小声地聊了几句。 很快,屋里就剩下值班看护的医生,还有李翠华,李明达,还有高清宇,金刚四人。连李秀玲都被高清宇赶回去休息去了。 “婶儿,叔,你们也会去睡会吧,刚才御医的话您们也都听到了。放心吧,我以前在特种部队的时候,有战友在进行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一个星期没合眼,回来直接睡了三天三夜!” 高清宇这话一说完,不管是李翠华还是李明达都是眼睛一亮,憔悴的脸上立刻充满了希望看向他。 “放心吧,这种事情也就是御医他们没遇到过,没什么经验。等明天王爷要是还不醒的话,就在靠山屯那边待命的专业的医疗组就会过来。不过,我感觉应该不用他们过来了。” 说完,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睡的正香的李伟,眼中不经意地闪过一丝担忧和一丝疑虑。虽然瞒过了李翠华和李明达,但是却被金刚看在眼里。 不过他也没吱声,帮着高清宇劝说两位老人回去休息之后,回来嘱咐了两句值班警卫,然后拉着高清宇来到院子外面一个僻静的角落。 看着空中漫天飞舞的,极为壮观的萤火虫,金刚突然回头死死地盯着高清宇。他早就有感觉,似乎高清宇知道些什么。 比如,为什么王爷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别问了,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不过王爷吩咐过,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能问。你只需要知道,我很清楚我再干什么,我知道王爷是哪出了问题就行了。” 金刚看着高清宇,高清宇也毫不怯场的和他对视着。也不知道鼓了多久,金刚才点点头,然后转身离开。 看着他的背影,高清宇知道他心里要承受多么巨大的压力。如果王爷真的除了是没问题,那么自己作为王爷的侍卫长,还可能没什么事情。 毕竟作为王爷的侍卫长,那么除了王爷,理论上也就皇室有权处置自己了。不过那也只是理论上罢了,实际上根本不可能。 可作为大内侍卫的金刚就不一样,如果王爷没有如同预期的那样醒过来,金刚肯定逃不脱来自皇室的严厉惩罚。 看着金刚进了院子,高清宇收回目光,看着眼前忽然出现的几只上下飞舞捕食的萤火虫,百无聊赖之下,从兜里摸出一盒烟。 抽出一根放到嘴里,点燃猛吸了一口。有一年多没抽烟的他立刻被呛得咳嗽起来,生怕打扰到别人,赶紧使劲的捂着自己的嘴。 过了好一会儿,感觉好受多了,这才松开手,看着萤火虫一闪一闪的发着光。他的思绪一下子就飞到了今天下午刚进山的时候。 乘坐专机在附近碣石机场下了飞机,二话不说就上了警卫旅派来的旋翼依旧快速转动的直升机,然后一刻不停的直奔靠山屯。 直升机直接把他和李秀玲,还有几名战士空降到一座山顶。然后,高清宇感觉脑子一晕,射你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 “小心!” 跟在他身边的李秀玲赶紧伸手扶了一把,高清宇已经控制好身形,拍手示意自己没事。但是却没有命令立刻前行,而是站在那里皱着眉头一言不发。 事实上,只有他自己知道刚刚经历一场什么样的惊涛骇浪。 刚刚落地,他就感觉脑袋里忽然多了一个画面,自己就像是一个看电影的人,旁观者画面里王爷李伟到底遭遇了什么。 最后,看到李伟被警卫抬到担架上,画面消失了。但是一个声音却在他耳边响了起来:抬我去晒天阳! 这个声音他已经极为熟悉了,绝对是王爷!绝对错不了!也正是因为如此,一向稳重如他,也差点站立不稳,摔倒在地。 毕竟,这事情说起来太过匪夷所思,也远超出了他的想象。这种神话传说中的本事,突然被他自己亲身经历了,对他来说太过离奇了! 不过,想到这里种种离奇之处,想到王爷本身的种种离奇之处,他有点相信了刚才所经历的那些绝对不是幻觉。 这些东西在高清宇脑海中过了一遍,也让他下定了某种决心。把烟放到嘴里,再次狠狠吸了一口,然后吐出一股浓烟,随手就把烟头扔到地上,抬脚踩了几下,转身就回了院子。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整个山谷难道的没有什么雾气,明媚的有些刺眼的阳光恣意的挥洒着光和热。 李家庄所在的整个山谷,在阳光的照耀下,顿时更加的生动了。流水声更响了,树叶更绿了,花儿更香了,连鸟儿的歌唱的也越发动听了。 只是,李伟家里,所有人都看着一意孤行的命令战士们把李伟抬到屋外院子里“晒太阳”的高清宇,脸上满是不解和愤怒。 还好,作为王爷最亲近的母亲和大伯没有反对高清宇的样子,甚至连后来听到消息赶过来的御医也是赞同高清宇这么做的。 只是,张亚楠和医疗组的人是坚决反对这么做的。在他们看来,李伟现在身体虚弱,很容易被病毒入侵,如果现在有无菌室,那才是最好的。 可是面对得到强力支持的高清宇,他们的意见基本被无视了。哪怕李伟被强烈的阳光晒得满头大汗,哪怕他们出言哀求,高清宇依然无动于衷,只是站在那里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着烟。 ------------ 第七十一章死去活来 李家庄所在的山谷,几乎是终年云雾笼罩,很少有今天这种艳阳高照,万里晴空的天气。要是放在往日,几乎所有庄里人都会走出家门来晒晒太阳。 一家人或者几家几户的聚到一起,坐在树荫下,或者是房檐下,沏上一壶自己炒制的新茶,弄上几盘瓜子花生的小零食,谈天说地论古今。 当然了,跟多的时候还是说说他们臆想中的外面的世界,或者是听别人说的外面的世界的样子,然后憧憬一下什么时候他们也能到外面去走一圈。 可是今天不一样,虽然很多人都走出了家门,但是大都聚到了李伟家门口,隔着篱笆看着躺在院里一张木板床上,依旧昏睡不醒的李伟。 算起来,到今天,李伟已经昏睡了两天两夜了,虽然御医他们都言之确确的说李伟没啥大毛病,就是在睡觉而已,可所有人看到李伟的样子,担心自然还是少不了。 这得累成什么样了,才能睡了两天两夜的都不带醒的啊?而且你看他睡觉的状态,不管怎么折腾,还是睡的那么香,就跟吃了安眠药一般。 “您说李伟这小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真跟御医说的只是累着了?” “那我那知道啊?我又不懂这个。不过,依我看,恐怕没那么简单吧?没听说谁一觉能睡两天的啊?” “可不是吗?你们还记得不?那年我跟着去林子里打猎,结果跟大部队走散了,独自一个人在林子里待了三天那事不?” “哎?你别说,那次我记得你也睡的时间不短啊!” “嗯,我记得这小子至少睡了一天一夜,等到醒了的时候,饿的差点没把碗都啃着吃了!小孩枕头那么大的馒头一口气吃了三个!” 这人一边说着,还一边伸出双手比划着。看他比划的样子,那大馒头都跟小枕头一般了,给现在的人,能吃三分之一那都是食量惊人的好汉了! 那个年代,正好赶上庄里糟了虫灾,无数的毛毛虫,蝗虫,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庄里人连屋子都出不去,实在是太多了! 出了屋门走不上几步,就能弄得你满身满脸的全是这玩意儿。蝗虫那玩意儿还没什么,穿个长袖衣服它就咬不到了。 可毛毛虫那就太恐怖了!尤其是这大山里明显变异过的毛毛虫,别说落得你满身都是,有一个都够你受的了! 那一年,庄子里的大牲口几乎都都被这些鬼东西给折腾死了!事后庄里连耕作的大牲口都没有了,不得不向外界求助。 那一年,也是唯一一次,赵家庄附近的山林接受了现代化农药的洗礼。十几架农业小飞机来来回回的在山谷上空和四周喷洒灭虫的农药,使得整个山谷遍地都是蝗虫和毛毛虫的尸体。 虫灾过去后,光是庄里扫出来的蝗虫就堆了十几堆,然后一把大火烧了大半个小时,整个山谷上空都是浓浓的香味。 从那以后,大家伙就很少吃鸡肉和鸟肉了,因为这两样东西都是毛毛虫和蝗虫的克星。特别是大公鸡,就算是最厉害的噬心虫,也完全白给,照吃不误! 经过了四五年的修养,村里才又繁殖出了足够的牛马驴等大牲口,还有猪羊什么的,这五年时间,整个赵家庄禁止任何人进山打猎。 没了肉食,少了油水,那时候的人是真能吃啊!最有名的的就是刚回村不久的李明光老爷子。 他回来的时候正是遭灾的第四年,看到这种情况,那哪行啊!立刻就要联系外界往庄里运送一些鸡鸭鱼肉的过来,可是遭到了当时那届村长的强烈反对。 没办法,那就组织猎人进山吧!摄于李三爷的辈分,村长也不好在拒绝,毕竟进山打猎不是向外界求助要吃要喝的违背祖宗遗训不是。 于是乎,一帮庄里的年轻壮劳力就分成几队,集体进山了!却没想到,一开始大山就给了众人一个下马威。 好几年的休养生息,山林里的野兽繁殖速度可比牛羊的快多了!面对兽群的冲击和埋伏,李伟他爸就是在那次丢了性命。 这次事件不仅李光明老爷子气的发疯,全村人都怒了!手里的刀叉,弓弩立刻就换成了现代化的热兵器,然后再次进山。 自动步枪,轻机枪,霰弹枪,甚至连火焰喷射器都用上了,直接把庄子附近一座山上的一片毛毛虫聚集地给烧成了一片灰烬。 庄子方圆二十公里之内的包括狼和野猪在内大型野兽的更是被斩尽杀绝,不管大小全部被一扫而光。 之后一直到现在,村子里还保留着每年组织猎人进山清缴山谷附近方圆二十公里内的大型凶猛野兽的行动。 时间悄悄的流逝,太阳把最后一缕余晖洒向大地之后,不舍的落到西山那边。圆圆的月亮迫不及待的冒出了头,代替太阳继续播撒着光辉,滋润着时间的万物。 斗大的月亮明晃晃的挂在半空中,如同八月十五一般,分外的明亮。一片片银色的光辉肆意洒落,给世间的一切都盖上了一层柔和的银霜。 李伟依旧躺在院子中央的床上,胸口有规律的起伏着,不时还会打一阵并不大的小呼噜,看起来睡的十分香甜。 可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急切起来,眼中怒火越来越盛的看向一言不发,紧紧盯着李伟手腕上那个手镯的高清宇。 高清宇此时根本没工夫顾忌这些人的反对,作为侍卫长,他对于李伟的安全拥有着无可争议的权利。 那些卫士除了金刚他们几个,也全是他手底下训练多年的老兵,除非李伟亲自下令,那么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服从高清宇的命令。 忽然,高清宇注意到月亮刚刚照耀到那只奇怪的手镯上没多会儿,手镯就开始发出微弱的勉强能够看得清的光芒。 他脸上立刻露出惊喜的神色,然后条件反射一般发出了自回来之后的第二条命令: “把所有人都赶出院子,方圆一百米,禁止任何进出,违者杀无赦!” 面对这个很不理解的命令,那些精锐的警卫战士们连犹豫都没有,下意识的选择了服从,然后立刻开始驱赶院子里的人。 连李翠华和李明达都被高清宇亲自劝了出去,更不用说那些医疗小组的普通人了。等到院子里再次安静下来,真个小院就只剩下躺在床上的李伟,还有目瞪口呆的金刚和高清宇二人。 随着天色愈加的黑暗,月光却显得愈加明亮了。如同流水一般洒落的月光,铺满了大地上的一切,也包括李伟手上的那个手镯。 金刚觉得眼前看到的一切彻底颠覆了他几十年来的认知,在月光的照耀下,那只手镯不仅发出了微弱的白光,更是诡异地托着王爷的手漂浮起来。 然后一道道月光似乎受到了吸引一般,涌向那只手镯,那场面如同神话传说中的勇士正在被月亮赐予力量一般。 “这!这——” “不要说话,老实看着!记住规矩,不能说的死也不说!” 高清宇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一下子把金刚惊出了一身冷汗,作为联邦最优秀的保镖之一,全面,优秀的素质,让他迅速调整好心态,再次恢复了冷静。 他知道,刚才自己的表现但凡有一点差错,那么一颗近距离的九毫米手枪子弹肯定会瞬间打爆自己的脑袋。 一阵微风轻轻刮过,不知道风姑娘从哪里拽来一条白色的纱巾,悄无声息的遮住了天空中明晃晃的月亮。 手镯像是有了感应一般,晃动了几下,然后瞬间跌落。高清宇看到这一幕,紧紧攥着的枪柄的手瞬间满是汗水。 抬头看看天空中的月亮,虽然被薄薄的白雾遮挡了一下,可是依旧有一些月亮冲破阻拦,成功的照射到了手镯之上。 只是,随着肉眼可见的浓雾迅速从各处聚拢过来,很快,月亮的光芒便被彻底笼罩了,手镯上原本微弱的光芒闪了几下,然后就彻底熄灭了! 就在这时,李伟身子一动,挺了一下。惊得金刚立刻就要上前查看,可是却被似乎早有准备的高清宇一把拦住。 “不要动,老实看着!” 经过刚才那一幕令人难以置信的情景之后,金刚对于高清宇这个之前一直看不上,瞧不起的侍卫长已经有了发自内心的深深的忌惮和佩服。 只是,事关王爷的生死,他已经按下决定,哪怕不敌,哪怕身死,这次也要冲过去,保护王爷。 就在这时,李伟的呼吸忽然急剧起来,似乎是呼吸不畅,整个身体剧烈抖动,脸色涨红,很快就开始发黑,难看至极。 金刚双拳虚握,暗自提气,就要对身边的高清宇发出致命一击。 可就在这个时候,高清宇开口说话了。 “这一切都是王爷托梦告诉我的,不管你信不信,请先不要打扰我救王爷。否则的话,即使鱼死网破,我也不会让你动王爷一根毫毛!” 金刚出奇的犹豫和恐惧了,作为一名联邦优秀的大内保镖,这种情绪和状态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了。 他有点不知所措的看着躺在院中,呼吸急促的李伟,双手一会儿紧握,一会儿松开。眼看着李伟似乎因为窒息就要不行的那一刻,金刚双拳再次握紧。 就在他即将发出致命一击的前一刻,忽然瞪大了眼睛,像是见了鬼一般的看向自己一直留意的躺在病床上的自己的保护目标。 李伟突然毫无征兆的做了起来,然后双眼睁开,一道亮光划破了寂静的夜空。 ------------ 第七十二章梦中奇遇 李伟醒了,最高兴的莫过于金刚,至少他不用担心会受到上级的严厉处置了!要知道,他们大内侍卫的保护下,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重大的事故的。 如果这个第一真正从他开始的话,他觉得自己最好的归宿,也许就是自己了结自己的生命吧。 其次,就是李伟他妈和他大伯了。特别是他妈,至从李伟醒来之后,那是一步不离的跟在他身边,生怕他再出现什么意外。 倒是李明达这个大伯,看到李伟醒来之后,没有任何的异常,就像是真的只是睡了一觉一般,立刻伸手给了李伟一巴掌,然后再众人怒视中,一溜小跑的出了院子。 安慰好老妈,李伟示意了一下高清宇自己需要一个人静静。然后转身回了自己屋,站在书桌前,呆呆地望着窗外的山山水水,开始回忆起自己这几天的经历。 他似乎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突然来到一个特殊的所在。 那是一块位于星空中的大陆,天圆地方在这里得到了最真实的体现!只是,这块大陆的面积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大,也没有传说中的九州之多。 这块被称之为起源大陆的地方,面积大概要比地球的表面积大上两三倍。山川,河流,森林,草原,丘陵,沙漠,大海,各种地形应有尽有。 大陆上有着万千种族,不过,大致分为三个派别。人数最多,占据着大陆三分之二土地的人族,数量虽少,但是个体极为强悍的妖族,还有高高在上,掌管天庭的神族。 人族居于大陆中央,占据着大陆上最肥沃的土地。这也是人类繁衍生存的基础。大量的粮食,瓜果蔬菜,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了最基础的物质基础。 人类中有着无数的强者,其中最顶尖层次的一共有十五位,分别是,人皇,九州之主,三位大将军和两位丞相。 这十五位人类最顶尖的强者,实力极为了得,即使是天庭中高高再上的神皇也颇为忌惮,不敢对人族过分压迫。 至于妖族,那是由野兽,草木吸收日月精华,进化而成的心得生命个体。其中强大的妖皇甚至堪称是大陆第一强者,单打独斗,几乎无人可敌。 还好,妖族生育率没有野兽那么让人无语。一旦修炼有成,那么其繁衍后代的能力就会大大降低。 比如,那位妖皇,据说现在已经没有了生育能力。不过,也只是据说而已,真实情况如何,没人知道。 至于最强大的神族,高居于三十三层天之上的神族大陆上。那是一块要比起源大陆小了几十倍的一块更加神奇的大陆。 据说,神族大陆在很久远的年代,也是起源大陆的一部分。不知道什么原因,神族突然动用大法力,竟然将整个神族领域全部移升到了三十三层天之上。 神族大陆升天之后,起源大陆留下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深坑,它长八万里,宽五万里,最深处可达十万里! 经过无数年的雨水积累,天地变化,如今,这个大坑已经成为了起源大陆第一大湖——神坑湖。 三族互相依存,互相争斗,真个起源大陆并不太平。每个千年一次的三族精英大会,每隔万年的三族边界划定大会,每隔百万年的三族擂台赛,无数的三族精英血洒擂台。 李伟好奇的在这座庞大到无边无际的大陆上游逛着,一年,两年,十年,百年,很快两百五十年过去了。 这一日,李伟终于来到了大陆第一大湖神坑湖! 神坑湖被誉为大陆第一大湖,那是实至名归的。实际上,在李伟看来,这已经不是湖可以形容的了,而应该称之为海! 它是在是太大了! 站在湖边,根本看不到对岸,只能遥遥的看到远处的天海交接之处的海平线。一片蔚蓝色的湖水,无数的鱼虾蟹蚌,成群结队的在水中游来游去。 这是神坑湖水族,一个大陆上极为强大的势力,即使人族也不敢过分压迫它们。因为神坑湖太大了,使得这里的物种极为丰富,整个湖泊都蕴含有极为浓郁的灵气,特别适合修炼,顾其水族也自然强大无比。 一个高的大虾,十几米长的大鱼,一间屋子大小的螃蟹,随处可见,来来往往的,像是在岸边巡逻戒备一般。 实际上也正是如此,这些只是水族常规巡逻兵力,算是水族修炼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部分。为了获得更多的修炼资源,很多没有背景的妖兽不得不进入水族军队以换取这些宝贵的资源。 忽然,一只巨大的螃蟹发现了站在岸边一座山上的李伟。看到他只有一个人站在那里,顿时起了歹心。 八只巨大的蟹腿以与其巨大的体型极不相称的灵活,轻巧的转了一个半圆,然后齐齐迈动,顿时这只巨大的螃蟹就如一只行走在蛛网上的蜘蛛,快速的在水面划出道道涟漪,直奔李伟而来。 两只巨大的蟹鳌高高举起,不断地开合着,寒光闪闪,威力十足。比说普通人,就是一般的修炼者,被这两只大钳子来一下,恐怕也得丢了小命。 巨大的螃蟹来到李伟所在的山脚下,八条腿猛地蹲了下来,然后还没等李伟反应过来,大螃蟹就跳了起来。 如同一只冲天而起的炮弹一般,飞向高空,很快就超过了李伟所在的山头的位置。就在这么一瞬间,大家伙八条腿连带着两只大鳌都快速的滑动起来。 就如同在水中行驶的快船,原本在往高空飞窜的大螃蟹不但停止了上窜的趋势,还对着李伟这边如同一只利剑一般刺了过来。 李伟都看傻了!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实际上,他早就被这只神坑湖湖蟹给锁定了,他一个普通人,想逃也逃不了,如同被施乐定身术一般,只能乖乖站在那里,等候死亡的降临。 眼看着巨大的蟹钳就要砸在李伟的脑袋上,李伟已经瞪大了眼睛,努力的想要摆脱控制,拽出光弩给它来一下的时候,一个如同晴天霹雳一般的声音在上空响起: “孽畜!受死!” 一道银白色光芒闪过,原本巨大的横冲直撞的湖蟹顿时被刨成了两段,吭都没吭一声,就去见了阎王爷。 李伟浑身已经被冷汗湿透了,过了能有是十来秒钟,才缓过劲来,抬头看向天空中那个声音的出处。 之见一位头戴纶巾,手持羽扇,笑眯眯的文士正站在半空中看着自己,眼中满是担心,欢喜,还有兴奋。 “你怎么来这里?” 问了一句之后,似乎想起了什么,这位如同站在平地上一般站在半空中的中年文士抬起手,掐指一算,立刻大惊失色。 “你,你,紧回去吧!” 之见他大袖一挥,李伟感觉整个身子一下子就飘了起来,然后在李伟昏过去的瞬间,他听到了这么两句对话: “诸葛先生,我家胡主人得知先生前来,特地命弟子前来欢迎前辈到我神坑湖做客。” “诸葛?不会是诸葛亮吧?” 羽扇纶巾,英俊潇洒,这应该都是大家伙儿对于诸葛亮那位三国时期蜀国半仙的印象吧。 空城计,草船借箭,舌战群雄,七擒孟获,七出岐山,留下了无数动人心魄,跌宕起伏的故事传说。 不过,这都是李伟的猜测,很可能他再也没机会见到这位诸葛先生了。毕竟,这里和地球根本就在一个世界上。 经昏迷的李伟没有看到,随着那位诸葛先生的羽扇煽动,不仅是李伟,他周边的几颗果树,几十株不知名植物同时被吹起,仅仅跟谁着李伟。 很快李伟手腕上的手镯白光一闪,然后这些杂物立刻就像没看到一般,消失在空气里,踪影难觅。 回忆着自己在起源大陆两百多年的所见所闻,李伟犹在梦中。他也怀疑过,他的经历到底是梦还是神游了起源大陆。 只是,在这个星球上,恐怕没人能给他答案了。 几乎是下意识的,李伟目光投向手腕上的那个混蛋手镯,然后神念一动,手镯中的一切都出现在李伟脑海里。 “我靠!这都是什么玩意?” ------------ 第七十三章都是宝贝啊! 李伟第一眼看到手镯内的情况,立刻就惊呆了! 一只被劈成两瓣的巨大的螃蟹就那么悬浮在手镯空间内,李伟第一时间就确认,这绝对是梦中遇到的那一只大家伙儿! 可是,它怎么会出现在手镯空间里啊?还有按照以前手镯的表现来说,有这么一个蕴含充足灵气的妖兽,它怎么没有吸收啊? 难道是吃饱了?现在消化不良了?或者是这玩意儿它暂时还没有办法吸收?按理说不应该啊? 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李伟又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个史前怪兽级别的螃蟹,稳定了一下心神,这才开始打量其他东西。 “那是护心草,可以解百毒,是炼制避毒丹的主要!好东西啊!” “这是不老草?我靠,这可是比人参牛叉多了的仙药啊?虽然因为年分不够,药效不足,但是对于普通的人类来说,这么一株不老草,也足以让人增加三五十载的寿元了!” “嗯,铁皮树,这玩意儿最是耐旱,根系极为发达。成年铁皮树根能扎到六七米深,方圆百十米的范围。” “靠!逆天了啊!这是聚灵树啊!能够凭空聚集灵气,接触灵果的神奇物种。据说,这种树周围十几米范围内的灵气都要比寻常高出五六倍之多呢!” “听说这玩意儿全是空心的,里面能储水,是沙漠里的民族最主要的饮水来源之一。可惜的是,这种树据说要一百年才能结出种子来繁衍。现在这棵明显是小树,可能也就三五年,差的远着呢!” ……… “嘿!这不是五行灵果树吗?吃一颗就能让人更加容易的感受某种元素,甚至可以拥有某种元素异能!这可是能让各大势力都眼红的宝贝啊?它怎们跑进来的啊?难道是哪个诸葛先生做的吗?他是怎么办到的?” 能够悄无声息的把这么一堆东西送到自己的手镯里,李伟觉得,那位诸葛先生至少也是将军或者丞相级别的才有可能。 不过,现在也顾不上这些了,李伟现在最想做的就是赶紧找块地方,把那些来自起源大陆的宝贝都给栽种上。 至于那些物种能不能适应地球的气候土壤什么,李伟也不清楚。但是并不妨碍他种树种草,反正放在手镯空间里肯定是活不了的。 想到这里,李伟一下子就想到了一个好地方。 二话不说,李伟转身出了屋子,又小跑着出了院子,然后直奔村北而去。他这一跑,可是吓坏了金刚了,二话不说,一挥手,带着十几个警卫就跟了上去。 还好,这次李伟跑起来速度没有上次那么逆天,金刚他们轻轻松松的就跟上了李伟的步伐。很快,在他四周就组成了一个严密的安保警戒圈。 差不多能有五分钟左右,李伟来到一处竹林附近,忽然停了下来。四下打量了一圈,不断的点着头,刚要迈步进去,又停了下来。 “金刚,你们就在这里等着我。不要进入竹林,这里是一座迷魂阵,虽然一般不会触动杀阵,但是还是不要去碰运气的好!” 说完,李伟这才迈步走进竹林。 单说金刚,听了李伟的话,赶紧让警卫们都撤出来集合,站在竹林小路的入口看着走进竹林的李伟。 “哇——” 连金刚都差点失声尖叫,刚刚的一幕实在是太令人难以置信了!完全颠覆了他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金刚还好点,毕竟跟着高清宇,他也多少也见过了一些神秘事件了。特别是王爷那个神秘的手镯和发生在高清宇身上的一些科学所无法解释的事情之后,多少有了点抗击打能力了。 就在刚才,在金刚和十几名警卫的注视下,李维一步步走进竹林,然后突然间就消失在里竹林小路上。 此时的李伟已经来到了第一次外出的时候那条隧道的入口不远处,这里有一片大概三五亩地大小的草地,李伟盯上的就是这块地。 因为靠近外出通道入口,这里各种阵法密布。很多阵法的布置都是需要灵气或者灵石的,所以,相对来说,这块地方绝对是整个山谷灵气最充足的地带。 要是在栽种上那棵聚灵树的话?想到这里,李伟嘴角忍不住露出了笑意。还真是天助我也啊!这玩意儿要是能在李家庄,甚至联邦地区广泛种植起来,那景象,李伟一想起来已经就沉醉不已了! 说干就干,要栽树,先得挖坑!要挖坑,你得用铁锹吧?可李伟现在手里可是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啊? 不仅是双手,连手镯空间里也没有准备铁锹。不过,这可能不到李伟,他早就想好了方法了。 一抬手,右手手腕的那个手镯似的东西,立刻摇身一变,变成一副袖珍小弩。上面呈扇形分布着三根极其细小的光箭。 李伟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三道光箭分别扑向三个地方,几乎是瞬间就钻入地表,然后轰然炸响。 三个能有五六米直径,三四米深的大坑就出现在了李伟的面前。 “好像威力大了点啊?” 李伟看着三个大坑挠挠头,这么大的坑,栽种那种几百年的大树都足够了,像李伟手里的小树苗,都可以直接活埋了! 没办法,李伟只好重新选了一个地方,掏出光剑来,当做铁锹使,花了十来分钟,才挖好一个直径一米左右,深度四五十公分的树坑。 擦了一把根本不存在的汗水,李伟就迫不及待地一挥手,手镯空间内的那株聚灵树就稳稳当当的出现在了树坑正当中。 这株小树苗才大拇指粗细,一米多高,放到树坑里之后,李伟只是用脚从旁边踢过一些土就填好了树坑。 聚灵树摘完了,紧接还有一个步骤少不了,那就是浇水!用脚这里踢踢那里碰碰,把一些容易露水的地方再次加固。 这里放取水有点不方便,但是对李伟来说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在他前方一公里左右的地方,有一条发源于山脚下泉眼的流量很小的小溪,几乎是紧挨着山脚蜿蜒而过,最后汇入村里的荷花塘。 李伟掏出光剑,调整好状态。往地上一插,轻易就将剑体四周的的泥土给融化了。 就这么,一手拿剑,一边倒退着往后走。地面上顿时就出现了,一个能有十公分左右宽,二十来厘米深的小沟渠出来。 这堵简直是绝了! 很快,清晰的溪水就流向了刚刚栽种好的聚灵树下,迅速灌满了整个树坑!李伟赶紧把缺口重新堵上,然后扯出一块塑料布盖在树坑上面保持水分。 …… 没用上十分钟,李伟又把其他的那些花花草草的栽种上了。倒是五行灵果树李伟没敢动,那东西即使在起源大陆也是不可多得的天材地宝,绝对不是这种地方能够栽种成活的。 想到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栽种这颗果树,最后李伟干脆不费脑子了,随便挖了个坑就把树栽了。 至于能不能活,李伟真的是一点把握都没有!毕竟,在起源大陆上,有这种树存在的地方,无一不是灵气充足的宝地,甚至目前发现的几株灵果树都是生长在灵矿上的! 而且这种树移栽的话很难存活,据说,除了妖皇移栽成活了一株之外,整个起源大陆还没有第二根移栽存活的五行灵果树存在。 拍拍手上的泥土,看着眼前面目全非,坑坑洼洼的草地,李伟很是满意。这里面的东西,只要有一株存活,就发达啊! 别的不说,那株李伟最有把握的养颜草,用来炼制养颜丹的主药,只要能够成功大面积种植,再用科学手段提取有效物质做成化妆品的话…… 李伟一想到自己的养颜美容护肤品一上市,就被众多土豪女哄抢的场面,乐的嘴都合不拢了。 要是万一运气好,能够把不老草给繁殖起来的话,一想到那能增加人类寿命的逆天功效,李伟自己都不敢想象这东西一旦问世,会带来多么巨大的轰动啊! “都是好宝贝啊!” 望着刚刚栽种好的,东一处西一群的仙树神草,李伟那是满心的期待啊!这么多好东西,要是能够全部成活该多好啊! 不过,他自己也清楚,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以目前李家庄的环境来说,虽然在地球上绝对是算是世外桃源一般的好地方,可是相比起源大陆,还是差的太远了! 栽完了,李伟一步两回头的不断回头张望,打量着那些刚刚栽种下去,显得蔫巴巴的树木花草,满怀忐忑和期待的走出了竹林迷阵。 “王爷?您没事吧?” 等候在外面的金刚看到李伟傻呵呵地笑着走出来,立刻担心的上前问了一句。同时,那些警卫们也立刻围了上来,一边警戒着一边侧耳倾听着李伟和金刚的对话。 “呵呵,你知道个屁啊!这回老子可要发达啊!真要发财,发大财啦!” 说完,不理摸不着头脑的金刚,回头又看了一眼密密麻麻的竹林,然后转身直奔自家的方向大步而去。 ------------ 第七十五章大萝卜? 李大林欲哭无泪的看着拽着自己衣角,蹦蹦跳跳的跟在身后的莉莉姑姑。小姑姑自告奋勇的说是要带自己去看一看靠山屯,反对无效之后,他就在一群无量叔叔们暧昧和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靠山屯说是个村子,实际上应该算是一个不小的镇子了。据说现在全屯一共有三百二十九户,因为长寿的原因,每家每户都差不多是四世同堂。 一家人十几口,二十多口那是稀疏平常,多的有大几十口上百口也没什么奇怪的。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 村里很多年轻人都不愿意多生孩子,一个,最多两个就再也不愿意了。现在已经有人开始学习城里一些怪人,过什么丁克生活,一辈子不要孩子! 因为这是,老李村长可是愁白了头,好多天都吃不香睡不着。这些王八犊子可是在挖老祖宗的坟头啊! 要是都学他们,那以后老李家这一支可就绝种了!作为这种事情刚发生时的村长,李明光只要一想起来,就感觉那头立马就大了一圈,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疼的厉害。 不过,李大林此时还不知道这些,他现在头疼的是怎么摆脱这个能说会道,漂亮可爱的小姑姑。 走了能有半个小时,把靠山屯的那条主街道从头走到了尾,各种好吃的,难吃的,好看的,不好看的小吃吃了一大堆。 关键的是,花钱的还不是自己这个大老爷们儿,而是那个在即耳边叨叨个没玩没了的小姑姑。 就庄里那点破玩意儿有啥好新奇的?哪有这里好玩啊?这么多人,尤其是有好多穿得很少,一个比一个漂亮姑娘。还有最重要的就是,他第一次坐上了汽车! 没办法,这一路上李大林每次看到有汽车驶过,都瞪大了眼睛,恨不得追过去看个够,他那点小心思自然瞒不了人。 还别说,李大林第一次觉得,有个地头蛇小姑姑也挺不错的。特别是,这个姑姑还挺受欢迎的时候,那就更好了。 在又有一辆汽车驶过来的时候,她忽然走到路边,伸出手小手摇了摇,那辆车就在李大林的疑惑中缓缓减速,然后停了下来。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黑车?那种没有手续的出租车?不像啊?再说了,一看这车牌子,大宝马啊! 一普通的小宝马还得三四十五呢?高配那都得七八十万!更别说这种大块头的大宝马了,没有一百万你只能自己做梦想象一下了。 即使是在联邦这个生活水平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各种福利也极为齐全的国度,能够毫不犹豫地买一辆大宝马开的人也不是太多。 联邦人因为几千年多灾多难的经历形成的那种勤俭节约习惯,让他们在买车的时候,下意识的第一考虑的就是价格。 反正就是一个代步工具而已,十来万,甚至是三四万的微型小车就足够用了!如果手头钱比较富裕,十几二十万的车型,有足够的品牌让你挑花了眼,根本不用担心买不到合意的汽车。 所以,像是宝马这种高档汽车,一般都是用于商业接待来表明自己的实力。或者就是那些真正的汽车爱好者,发烧友,才会买这种各种配置都极为高档的车型,来享受驾驶的乐趣。 大宝马刚停稳,车窗玻璃就自动降了下来,一个在这种即使是晚上,只要动弹几下都要满头大汗的天气里依然西服革履的男人露出了那张让李大林分外的沮丧的帅脸! 短毛寸的头发,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厚实的嘴唇,一副金丝眼镜架在鼻梁上,整个人立刻多了一丝书卷气。 “莉莉,什么时候回来的?” 男子微笑着看着莉莉,脸上带着极为明显的宠溺,看起来和李老爷子一般无二,大概也许这位也是莉莉姑姑的什么亲戚吧? “老叔,赶紧的开门,带我大侄子去转一圈先!” 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就去拽后车门。开车的男子赶紧解锁,车灯闪烁了两下,莉莉随手打开了车门。 “快点啊!你还想走回去啊?” 打开车门,莉莉并没有上车,而是回头伸手招呼着李大林。李大林一看,立刻屁颠屁颠的冲了过来。 不过,到了跟前却又不敢上手了!这么高档的车,自己要是不小心给人家划一下,或者把那块弄坏了,想到自己兜里那二百块钱,恐怕真得“卖身为奴”还债了。 “傻站着干嘛?去那边,你坐副驾驶!” 莉莉一边往车里钻,一边冲着李大林喊了一声。李大林尴尬的摸摸脑袋,赶紧转过车头,打开车门,小心翼翼地坐到车里。 人体工程学座椅将他紧紧包围着,整个人似乎一下子就陷入进去了,从来没做过沙发的李大林差点没跳起来! “呵呵呵呵,这座就是这样,是软的,和你家的凳子不一样!老实给我坐着,别给你姑我丢人现眼!” “呵呵,莉莉,这是谁啊?没听说你什么有了个这么大的侄子啊?哪认得啊?老叔怎么从来没见过啊?” 开车的男子好奇的看着这摸摸那瞧瞧的李大林,微微一笑,随手拨了一下档杆,脚下微微用力,踩下油门,车子静静地动了起来,缓缓前行。 “真好啊!真安静!不愧是静音水平世界第一的大宝马啊!” “呦!听着这意思儿,你还挺懂车啊?” “他能懂什么啊?他们那里根本就没有汽车,除了电视上,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实物,第一次坐到汽车里面呢!” 听到老叔的话,莉莉不屑的撇撇嘴,对着李大林翻了一个白眼。可惜李大林此时注意力全都在车企内部车饰上面,根本没听清她说什么。 “哪来的?” “还能是哪?山里面李家庄祖村的。今天跟着二爷一块回来的。听说以后祖村的人都可以自由随意出入了,不过外人现在还不能自由进入祖村,还要申请审批通过才行。” 莉莉喝了一口刚才从扶手箱里拿出来的一瓶矿泉水,然后看了一眼激动的直戳牙花子的大侄子,头也不回的给她老叔解释了一句。 “他叫李大林,我看他挺可怜,从小到大从来没出过那个小庄子,干脆发发善心,带他在咱们屯子里到处转一转,看一看。” “嗯,挺好的!对了,祖村那边到底是个什么样啊?你问他了没?” “当然问了,我跟你说,等会儿我就回去写申请,我要第一批去那边看看,那里有好多好看好玩的,到时候就让我大侄子给我当导游!” “到时候带老叔我一个呗?” “嗯,那个,这个吗,就要看老叔你的表现了!” “说吧,多少钱?” “嘻嘻,这个你看着给点呗?” 当李大林真沉浸在第一次坐车的新鲜中的时候,李明光已经回到了自己家里,刚一反常态的把聚集在自己家里想要打听一些祖村是个啥样子的村民都给哄了出去,他就迫不及待的就行李里掏出了一个布包裹。 在老板和大孙子豆豆好奇不解的目光中,一层层的打开包裹,很快几根长满了须子的“大萝卜”就全都露出来了。 “爷爷,你从那买来的这么大的萝卜啊?现在也不是种萝卜的时候啊?是不是你又偷偷去县城啦?” 豆豆说着,越想越对,越想越委屈,坏爷爷,去县城今人不带自己,太坏了,以后再也不给他倒酒了! 正搁着生气呢,他的狗小黑从外面跑过来,嘴里留着哈喇子,直勾勾的看着放在茶几上的那几根“大萝卜”。 豆豆一看,更加生气了,抬脚对着小黑就踹了过去。可惜,哪怕小黑被那几根大萝卜吸引了大多数的注意力,可豆豆刚抬脚,它那边轻轻一跳就躲了过去。 不解的抬起狗头,狗眼中满是不解的看着小主人,不明白小主人为什么好好突然踹自己啊? “老头子,这,这是,是那个吗?” 老李的老伴年轻的时候也是个走南闯北跟着父亲到处跑的养蜂人,后来偶然来到这里,认识了了年轻时候的老李同志,就被年轻的老李给勾搭的流了下来。 当年,养蜂的时候,她也跑过几趟东北,在那里,那可是见过类似的东西,只是没见过这么大个的罢了。 别说见过了,就是听说也没听说过还有这么大个的家伙儿啊?不会真的是有人用萝卜搞出来的恶作剧吧? “那个,老头子,你不是让人给骗了吧?哎,不对啊,你是去了李家庄祖村了,不能够啊?是不是回来的路上碰到的?” 老李被老伴脑洞大开的话给气乐了都,还真敢想,真会想啊!我这次进出可都是有当兵的跟着的,谁敢骗我啊? “爷爷,爷爷,小黑想要吃要吃大萝卜!” 一声清脆的童音把老李惊醒过来,刚想说萝卜而已,它想吃就吃呗! 大萝卜? 下一秒,他就反应过来,扭头一看,直接从沙发上就蹦起来了,差点没把他的心脏从嗓子眼里惊出来! ------------ 第七十六章宝贝啊! 老李一眼看到小黑正趴在茶几上,大舌头一舔,差点就把一的一根胳膊粗细的大“家参”给舔到嘴里,那心都差点跳出来了! “滚!” 大吼一声,老李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抬脚就说一下!话说也就是人家小黑血统好,那是纯正的看山犬的后代,换一个品种,这一脚都得给他踢飞了! 老头那是真怒了! 那么大个的人参,被一只狗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给啃了一口,你说这事事后哭都来不及啊!那可是至少几百年的野山参啊! 小黑那多聪明,一看这个老主人发那么打的火,那还不知道自己犯了大错啊?叫都不叫一声,转身就跑。 老李现在可没工夫跟它计较,趴在茶几上,小心翼翼地捧起那只差点落入狗嘴的大人参,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 “呼——” “还好,还好,一点没破。这混蛋小黑,这玩意儿是你能吃的吗?要真是被你咬了一口,啊,呸——说什么呢!” 一伸手,左一下又一下的很快就把那几根“大萝卜”重新给包了起来。抱着它们刚站起来要交给老板,让她藏起来,就听见门口传来小黑的叫声。 “汪汪——” “谁来了?” 李明光的刚落,孙子豆豆就已经冲了出去。没过多久,院门口就响起他清脆的声音,在向来人告状呢! “高爷爷,你说我爷爷是不是特别过分?一根萝卜而已,差点就把小黑给踢死了!是不是小黑?你说话啊?” “汪汪汪——” “这时候你爷爷从哪弄来的大萝卜啊?不过现在萝卜虽然算是个新鲜的物件,可是也闹不到为了一个萝卜就要小黑的命吧?” 李明光耳朵好使,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谁来了,赶紧把包裹着人参的大包放回茶几上,然后和老伴一块迎了出来。 “老高,你别听这熊孩子瞎说!我那是从李家庄弄回来的人参,还是年份大了点,长的粗壮了一点,让这小家伙儿以为是萝卜呢!” “你说什么?你确定那是人参?像大萝卜一样的人参?” 老高一再确认,到得到老李毫不犹豫的肯定答复之后,立刻来了兴趣。那可是医药方面真正的专家,全世界数得上号的大牛人物! 虽然没有专门研究人参的药用价值和开发其相关产品和药物,但是最基本的了解还是有的。 因为对人参的巨大需求,早在几十年前,野外纯正的野山参已经踪迹难寻了!特别是上了年份的老山参,更是多年未见一支。 萝卜那么大的人参,那得是多少参龄才又可能啊?一想到这里,高老爷子就顾不得别的了,脚下步伐加快,几步就进了屋。 在门口扫视了一圈,一下就看到了摆在茶几上的那个布包裹。猜得不错的话,人参应该就在里面吧? 竟然用布那么随意的就包了一下,这不是暴殄天物,作孽吗?人参,尤其是鲜人参,越是完整品相越好,想这么简单一包,这得磨掉多少参须啊? 心里着急,高老也顾不得忌讳了。小跑着来到茶几边上,伸手就要打开这个包裹,看一看像是萝卜一般的人参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别看老人家跟各种药材打了大半辈子的交道,可是如同大白萝卜一般的人参那也只是听说过,根本就没见过。 不仅他没见过,就算是上数一两千年,除了那些口口相传的神话故事,就没人见到过如此巨大的人参。 不过就在他的手摸到了作为包裹用的布料的时候,忽然想起了这行的规矩。赶紧把手缩了回来,然后扭头催促老李: “那个能让我看看不?” “能!能,哪有啥不能的!” “还等啥?赶紧给我打开啊?要不我自己弄,弄坏了算谁的啊?这要是真的,那就是无价之宝,我可没钱陪你!” 老李看着茶几上的包裹,光顾着呵呵傻笑了,根本就没听清高老说了些什么。倒是他老伴听得清清楚楚,一看自己老公傻乎乎的站在哪里不动弹,干脆走上来伸手就把包裹打开了。 等到布包被完全打开的一瞬间,高老爷子呼吸都急促起来,要不是刚刚经过治疗,他的心脏病好了很多,这一下子这么激动,肯定就得要了他的老命。 高老瞪大了眼睛,看着摆在布上面的几根成人胳膊粗细,长的算上须子能有七八十公分,小的也有五十多公分,各个堪称人参中的巨无霸! 现在关键就得看这些到底是养殖催生的还是纯野生的了,如果是纯野生的,还这么大,这已经属于传说中的神物级别了! 拿起一根,看着密密麻麻的参须,还有一个又一个的的芦腕,高老爷子已经浑身激动的发颤了! 虽然他不是人参鉴定方面的专家,但是多少也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以他的判断,这是纯正的野生山参无疑。 这么巨大的野山参,一代问世,必然会在全世界引起巨大的轰动。这种神物,会让那些大人物们直接疯狂的! 他们一旦疯狂起来,那可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想到这里,他赶紧小心翼翼的放下人参,严肃地看着老李、 “老李,这件事必须保密,所有知情人一定要嘱咐好了,千万不能跟任何人提起。否则,一旦被哪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知道,那这大宝贝就不是宝贝而是你的灾星了!” 老李听得直接愣了?不过年级在哪摆着呢,很快他就明白了高老话里的意思,刚想点点头,突然灵光一闪。 尼玛不对啊,老子侄子可是新任的并肩王!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大人物干巧取豪夺他的亲戚的东西? 他们应该害怕老子去巧取豪夺他们的宝贝才是吧? 想到这里,老李故意笑眯眯地看着高老爷子,也不说话,就那么笑呵呵的看着,直接把这老爷子给看傻了。 这是啥意思?怎么的,别是吓傻了吧?话说好歹这一代的并肩王那也是要叫你一声叔叔的啊?有那小子给你撑腰,一般人可没胆子敢坑你啊? 不对,不对!高老爷子那可是享誉世界的大科学家,脑袋瓜怎么可能不好使!一想到并肩王,立刻就想明白老李这家伙儿为什么会发笑了。 可不是吗?有并肩王在后面戳着,哪个敢作死的过来这里勒索老李啊?别说现在并肩王要带着李家庄的相亲们出山了,就是之前,从第一代并肩王归隐开始,到现在大几百年了,还从来没有哪个人感到靠山屯来撒野的! 可以这么说,之前近千年的时间里,靠山屯就是名副其实的联邦第一村!这个第一不是经济,而是政治! 这里因为并肩王的存在,因为历代李家庄“入世修行”的精英们的存在,从来就没人敢在这里胡来,即使是太子殿下都不行! 联邦文艺界有一个长久不衰的题材,那就是醉打金枝!说的就是太子殿下再临登基前,带着妃子和孩子再次来到靠山屯,试图进入李家庄“踏青访友”。 结果因为太子妃嚣张跋扈,惹怒了当时靠山屯的村长,乘着酒意,随手操起一根鸡毛掸子,上去就打! 结局同样很狗血!太子妃被离婚,所有的即将到手的荣耀,彻底跟她没有了任何关系,郁郁终老。 靠山屯的村长不但无过,还被当时的皇帝陛下大肆夸赞,并且赐予靠山屯御赐鸡毛掸子一根。 靠山屯的村长可以凭此上打昏君,下打奸臣,不受联邦法律制裁。并且为了防止鸡毛掸子时间长了坏掉,也为了警示后人,皇帝陛下还特意下旨,让后世子孙,每一代新皇登基的第一件事就是赐予靠山屯一根鸡毛掸子! 民间百姓对于这种事情最是喜欢不过了,所以,从那时起,这个故事就发展出各种版本,在联邦大地上广泛流传开来,并且各种演绎数目极多。 在一百多年前,联邦议会两院先后表决通过,认可了这份来自皇家的祖训!使靠山屯成为了联邦历史上仅次于李家庄的特殊存在。 有御赐鸡毛掸子这玩意儿在手,作为靠山屯的村长,可以说,至少对上皇家和政府官员来说,那是相当的有威慑力的。 毕竟现在可是信息社会,万一哪个官员或者皇族成员被鸡毛掸子打了,一旦被曝光,引起国民热议,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别的不说,以后这种人的待遇可不对注明的影星歌星差!可以说,走到哪里都都是众目睽睽之下的焦点,想让人不重视都不行。 都说一些人当了表子还想要立牌坊,特别是某些特权阶层,更是如此。可越是这种人,越是好脸面,要是被人知道自己在靠山屯挨了一顿鸡毛掸子,哪还有脸面见人啊? 不用担心老友的宝贝被人巧取豪夺之后,高老爷子这才专心的欣赏起手里的大宝贝来,并且一边看,一边颇为不舍的打量起来。 “唉!宝贝啊!都是好宝贝啊!” 都说人老成精,老李一看高老爷子看向手里的人参的眼神,哪还不知道他心里在琢磨什么啊? “喜欢不?喜欢送你一个!” “啊?” 高老爷子高喊一声,一屁股从沙发出溜到了地上。 ------------ 第七十七章开宝马的老叔 话说这人参作为补品风靡联邦,顶多也就二百多年的时间。不过就这么短短的二百多年时间,人参这个以前很少有人知道的玩意儿,竟然差点被人挖的绝种了! 一开始千年人参虽然也是难觅踪影,可总归还是有人见过的。那些运气好的挖参客,还有一些医生,有那么一些小部分人,是真的见到过真正的千年人参的。 这一点,史书上有着明确的,详尽的记载,这是做不了假的! 可是到了现代,特别是最近一百年时间,别说千年人参,就是百年的纯正野生人参都再也无处寻踪了。 倒是一些人工栽培的半野生的人参,有一些百年份的。不过那个药效和纯正的野山参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那是通过播撒采集到的人参种子,然后模拟人参生长的自然环境,期间尽量不干预它的生长过程的方法种植出来的人参。 相对于菜市场上暗中胡萝卜一般的人工种植的大白人参,这种被称为林下参的人参,在药效上要好太多了。 所以,在真正的野生人参难觅踪影的情况下,这种林下参大行其道,甚至很多相关方面的专家都开始把这种人参当做了真正的野生人参了! 没办法,纯野生的上年份的人参实在是太罕见了!别说百年份的,就是三十年,五十年分的都已经几十年没有被发现过了。 还好的是,现在无论是国家,还是联邦野山参的主产地东北地区,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封山育林,保护野生人参资源,对于盗采者统统给予极其严厉的惩罚。 所以,高老听到老李毫不在意的说要说给他一根千年人参的时候,当时就傻了!那可是千年份的野山参,不是大萝卜好不? 不说其价格,这东西绝对是有价无市的好东西。谁手里有了一支这玩意儿不当宝儿似的藏起来当传家宝啊? 更何况,一百多年来对于野山参的疯狂采挖,已经要把它挖的都要濒临灭绝了,市面上根本就不可能有千年人参。 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有看到千年人参,那么不用怀疑,肯定是假的! “你说的,是,是真的?” 高老爷子当然不敢相信了,这可不是家里院子种的大萝卜,给了就给了。这种年份的人参,如果真的要卖的话,成交额至少也得是以亿为单位。 “嗯,给你了!一根不够下回我再给你弄几根!要是要求低点,不苛求都是千年份的,那就是几十根也没问题!” 这话老李说的很是坚决,虽让他在李家庄看到过,家家户户院子里或者大门前都种着不少大大小小的人参啊? 千年份的可能你还得仔细的,好好找一找。可是百年份的,那就遍地都是了,在李家庄,根本都稀奇! 再说李大林在大宝马车上,左看右看,那真是爱不释手啊!可惜,他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对他来说,这种豪车,能亲眼看看,亲手摸摸就已经很幸福了! “大林啊,这是我老叔,李明举!” “老爷好!” 李大林赶紧问了声好,关于礼貌问题,李家庄的传统私塾教育无疑要比外界的所谓教育模式好太多了! 一声老爷叫出来,让本来听说李大林来自哪个传说中的祖村——李家庄,幻想着能不能搭上关系,弄点生意做做的李明举那是喜笑颜开。 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一半,不管这话最早是谁说的,可李明举认为这次自己应该要发财了,而且是要发大财! 虽然他刚从外地回来,还不知道李家庄到底有啥有市场价值的特产,但是他知道,目前市面上万众瞩目,有价无市的含有长寿因子的物产,很有可能源头就是那个李家庄! 昨天他给自己还在靠山屯住的哥哥打了个电话,很快就确认了这一点!那可是来自联邦科学院的顶级大专家们给出的结论,估计事实就是如此。 根据他们的推测,如果说靠山屯的长寿因子所含的百分比是百分之一的话,那么李家庄那边至少得是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三十,甚至更多。 现在这些专家基本上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靠山屯的长寿因子来源就是来自大山深处的李家庄。 据那个这一代的并肩王所说,徒步要走十几个小时的山路,翻过四座大山,就能看见李家庄所在的山谷了。 当然,这有个前提,你得知道进山的路,中途一切顺利,没有任何意外。最关键的是,还得李伟同意才行。 如果李伟不关闭山谷外群山中的迷踪大阵,就算是你再山里绕一辈子,也找不到李家庄的所在。 这一点,历经几百年,十几代人的苦苦追寻,却从来没有人靠着自己的本事成功进入李家庄的事实可以证明。 徒步十几个小时,翻过四座大山,其实直线距离并没有多远。来自李家庄的溪水,用不了几十分钟,就能到到靠山屯。 据祖宗们流传下来的话讲,当初第一代的并肩王为了能帮助组人快速打开打穿山洞,让他们能够喝上灵水,亲自动手,仅仅花费一年多的功夫,就把那条低下水流通道给打通了。 于是,靠山屯的乡亲们就和祖村的兄弟姐妹们一样喝上了含有长寿因子的水,吃上了含有长寿因子的食物。 当然,这都是老辈们得知村里的水和食物含有能让人长寿的好东西之后,自己臆想猜测出来了。 事实如何不要紧,对于一个非常善于炒作的商人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即使事实不是这样,他也能轻而易举的让外面的人相信这就是事实。 李明举对此很有信心,当然,现在他更有信心趁此机会大赚一笔,甚至借此机会跻身联邦富豪榜前百名也不是不可能。 就在这几天,知道自己祖籍是靠山屯,而且在村里辈分还不小的合作伙伴,酒肉朋友,关系户什么的,纷纷打来电话,或哀求,或商量,或旁敲侧击的想要自己帮忙给他们弄点靠山屯的特产。 不过这些有钱人没一个傻子,无论他的身世多么的显赫,都不敢在这个时候威胁李明举。要知道,论辈分,他可是这一代并肩王的叔叔啊! 谁吃饱了撑得,不要命了敢威胁李明举啊?那可真是寿星老吃砒霜,活的不耐烦了!都不用并肩王发话,恐怕就会有无数想要抱大腿的人分分钟教他做人的道理了。 “那个,大林啊,咱们李家庄那边都有说明特产啊?最好是只有那边有,外面都没有的。你老爷我就是靠着倒腾山货发财的,要是李家庄真有好东西,我算你一股,咱么一块把它们卖到外面,我包你用不了一年就可以自己开上自己买的大宝马!” 这话可把李大林给问住了,一直生活在山谷里的他对于外界的而了解仅限于电视剧光盘和电影,他还真不知道庄里的那些好东西那些事外面没有的。 “那个,老爷,我刚从山里出来,庄里有啥事外面没有的,我还真的不清楚。对于外面的了解,我都是通过电视剧电影看出来的。” 一听李大林的解释,李明举暗自寻思,这件事该怎么解决。怎么才能让李大林明白,什么东西是李家庄有的,外面没有呢? “还用问啊!说你还不愿意听,你就是个笨蛋!大笨蛋!”李秀莉回过头来,娇憨的白了一眼李大林,那小模样,看的李大林口干舌燥,心脏蹦蹦蹦直跳。 还好,他还记得眼前这个小丫头可是自己姑姑! 干脆,闭上眼睛,扭过头去看着窗外,这才在心里嘀咕上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 “大笨蛋!你忘了你说你们家家都有,我二叔却当成宝贝踹怀里,一刻都不敢放下来的那种的东西了吗?” 李大林一愣,那玩意儿有事我们庄里独有的啊?外面也有吧,再说那破玩意能值几个钱啊?庄里人拿它喂猪的都有! 说是什么这东西大补,有营养,可以快速催肥,平常需要一年才出栏的大肥猪,吃了家参之后,仅仅不到六个月就达到了预想中的效果,而且肉更好吃,带有一股淡淡的草药味道。 “你是说那种大萝卜博似的家参?” “家参?那是什么玩意儿,自己种植的人参吗?跟你说,我做的可是高档食材,一般的货色可别找我啊! “老叔,我跟你说,他们说的家参,都是进山的时候挖出来的野山参,然后取品相完好的,栽种在自家院子里。” 李明举完全被侄女的话给吸引住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李秀莉红润的脸蛋,等待她的继续解答。 这次根本不用他出声发问,那边李秀莉就已经替他解答了。 “那肯定是真正的千年野生人参,如果你不要那就趁早说话,有的是人在后面排着队老老实实的等候呢!” “真的是千年人参?” “肯定的,必须是!” 李明举故意放满了车速,和李秀玲还有豆豆时不时的说一句,倒也不显冷清,显得其乐融融的,分外惬意。 ------------ 不好受啊 这本书准备暂时停掉了,不过新书准备好后还会不定时的更新的时间不会很快,现在不好说,看新书的情况吧! 因为各种原因,这本书让我自己作死了,不过以后还是会坚持把它写完的。 谢谢这些天来关注支持异世的朋友们,谢谢!新书再见! ------------ 继续更新 考虑了好久,还是决定先把这本书写完再说,不然这心里总惦记着,也没心情开新书。 后天,十二号吧,开始继续上传,也不指望什么成绩不成绩的了,反正坚决不当太监! 坚决不当太监!坚决不当太监! ------------ 第七十八章变化 从一开始第一波的村里人出村去见识外面的花花世界,到如今已经三年时间了。这期间李伟一直猫在村子里,再也没有离开过。 哪怕是当朝皇帝和首相五次三番的亲自过来邀请,什么春节团拜会啦,什么国庆国宴,议会选举啦,阅兵啦!李伟一次也没有答应他们到外面走走看看的要求。 实际上,这三年时间,他可也没闲着,说是忙的脚不沾地都不夸张。一心一意的忙活着移栽自己从梦中带回来的那些神奇的宝贝植物,想要让他们在这个星球上繁殖壮大。 手镯里的那只被斩成两段的巨大螃蟹早就被突然饿疯了的手镯给吞吃的一干二净了,以至于李伟都没来得及品尝一口来自起源大陆的螃蟹肉是个什么味道,后悔的捶胸顿足,郁闷了好几天。 不过,人家也不是白吃了那么大一只螃蟹。“吃光了”已经成精了的大螃蟹之后,手镯很狗血的拥有了时间调速功能。 从一开始的里面一天,外界一小时,到如今手镯空间里被李伟划成了九大块时间流速各不相同的区域,也仅仅三年而已。 从流速相同的区域,到最大外界一天,里面一年的最大区域,到外面一天,里面一个小时,李伟在各个区域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 当然了,因为空间里灵气充足,也使得活物可以自由进入其中。于是乎,附近山林里的各种动植物就倒了血霉了。 时不常地就会出现的一家子一家子的突然失踪的现象,已经引起了森林议会的高度重视,就在他们决定召开大会查明原因,商讨对策,准备要奋起反抗。 可惜,刚刚聚到一起,就被它们故意排除在外的森林霸主看山犬一族和李伟突然现身突袭。为首一只似乎成了精的红狐狸被斩首示众,挂在了一棵高大的松树的树枝上。 结果,原本注定要载入森林王国历史的第一次森林大会变成了血腥的战场,好几个族群差点就被彻底灭族,如果不是李伟及时赶到的话。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李家庄附近再也没有任何能够威胁到村里人的动物了。几乎所有的肉食动物,和有毒的动物,都被驱赶进了森林深处,轻易不敢现身。 经过三年多的磨合,现在李家村早就已经逐步的融入到了外界,虽然外界的人还是不能随意进出,但是相比过去,无疑要好太多了。 比如,国家组织的好几支大型考察团,几乎是常驻在村里,专门研究村里村外的那些特色动植物,并且着实取得了不少的成绩。 像是专门研究药物的老高,高老爷子,就从家参中提取了一种能够调理身体的有益元素,配合其他中草药提取素制成一种保健佳品,被他命名为参宝。 这玩意儿一经问世,一下子就成为了保健品市场的霸主,宠儿!要不是因为产量的关系,恐怖其他保健品都要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参宝这东西,固本强身,舒经活络通脉,可以有效提高人体的免疫力,大大增强人们对于各种病毒的抵抗力,并且能清理人体内淤积的毒素。 如果配合着李家村制药集团的护心丹服用,就是癌症晚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一个疗程不行,那就再吃一个疗程。只要不是缺胳膊少腿的这类器官缺失性疾病,没什么病是两个疗程治不好的。 就靠着这两样神物,李家村家家户户都成了亿万富豪!去年通往山外的双向六车道的快速路开通之后,上百辆豪车瞬间就出现在了李家村各家各户的院子里。 不仅是家参和李伟得自于起源大陆的护心草,村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让那些科研工作者疯狂! 水,蔬菜,水产,家禽,牲口,野物,草药,甚至于泥土,都有专门的人员来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且也都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不过,随着与外界的联系的加深,也并不都是好事,很多预料之中的问题也一一在村子里出现了。 比如,受外界金钱至上,利益为重的思想影响,很多人开始变得自私自利,各种不良风气也紧跟着出现。 炫富,赌博,好吃懒做,整天的不思进取,靠着轻易得来的钱,每天花天酒地,在外面的花花世界里乐不思蜀,在村里一年到头都看不到人影。 邻里矛盾,兄弟纠纷,夫妻反目,父子相残,外面有的,村里全都有了。原本安静祥和的村子,变得乌烟瘴气,一团混乱。 可以说,这一切,和李伟的不作为有很大的关系。这三年时间里,除了每年把护心草的种子交给大伙之外,一般人就再也见不到他的身影了。 不是自己躲在手镯空间里修炼自己在梦中梦到的起源大陆学到的修炼秘法,就是不断的扩大着来自起源大陆的神奇植物。 也不是没有村里人来找过他,让他好好管管那些不着调的村里人。可无一例外的都被他笑着推脱了。 后来被问得烦了,干脆把所有的权利都交给了李光明老爷子。然后自己继续躲在手镯空间李忙活自己的“大事”,对村里的大事小情依旧不管不问。 如果不是护心草种子还握在他的手里,村里人都为种植护心草收益,感激他,有求于他的话,恐怕他早就成为李家村有史以来第一位被弹劾下台的村长了。 不过,李光明老爷子到底是年纪大了,身体精力都跟不上了。刚接过大权没几天,老爷子就怒气冲冲地闯进李伟的“实验室”。 说起来,李伟这个实验室可简单。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玻璃温室而已,跟那些用来种菜,种果树,开办生态餐馆的玻璃温室也没啥两样。 至少,外观上看起来都差不多少,都是大玻璃窗,顶上挂满了用来在大雾,阴天下雨等没有太阳的天气替代照明的钠灯。 可实际上,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李伟这个“实验室”的不凡之处。其中就包括能够随时随地进入这里李光明老爷子。 “小混蛋,你给我出来!” 老爷子到底是上了年纪了,虽然相对来说,已经过了百岁高龄的老人家身体绝对算是相当好的。 都这个年纪了,依然可以生活自理,吃喝拉撒全都不用儿女操心,自己一个人全办了。平时也很少有什么头疼脑热的,身体可以说是挺壮实的。可是,毕竟他老人家已经是一百多岁的老人了! 从村里到李伟这里,先是坐着电动车到离李伟这座实验室五百米外的岗哨,然后步行走过来。短短五百米的路程,就让这个去年还时不常地上山打几只野味解馋的老爷子气喘吁吁了。 正在似模似样地忙活着调配“营养液”的李伟抬头看了一眼,感觉放下手里的试管,紧走几步,搀扶着老爷子到一旁的休息区坐了下来。 给黑着脸一言不发的老爷子倒了一杯水,殷勤地递到跟前。哪知道这老爷子还耍起了小性子,跟个孩子脑袋一扭,看都不看李伟一眼。 显然,老爷子这是气坏了! 对于这个一直都是自己的铁杆坚定支持者的老爷子,李伟自然好奇是谁能把老爷子气成这样。 同时也有点愤怒,老爷子可是为了村里忙活了几十年,知道自己突然来到这个世界才清闲了那么几天的。 这么一个德高望重,在村里辈分最高的老人,到底是哪个混蛋把他给气成这个样子啊?不管丫的是什么原因,不能轻饶了他! 李伟暗自下了决定,不过现在第一要务还是得要先哄好这个老小孩。要不然自己根本别想有什么空闲时间“搞研究”了,村里那些事烦都能把他烦死! “说说呗,到底是哪个混蛋能把您老人家给气成这样啊?说实话,我都有点崇拜他了!等我忙完这段时间,有空儿了,我也去跟他学两招去。” 李光明老爷子闻言,抬头看了李伟一眼,一个大大的白眼甩过来,然后下意识的从口袋里掏出烟盒和打火机。 刚打开烟盒,然后猛地一愣,叹了口气又把烟盒和打火机揣回兜里。这里是决定禁烟的,就是他也不行。 老爷子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烟盒,还是花费了巨大的毅力,忍痛塞回兜里。然后一伸手,端起放在桌子上的水杯,咚咚咚一口气喝干! 伸手抹了一把下巴上的水,又叹了一口气,这才继续说道: “唉,还有谁,大林那个混小子呗!” “大林?” 李伟脑海里顿时出现一个二十左右岁,个子不高,顶多一米七,皮肤黝黑,见谁都是未语先笑,一脸憨厚的身影。 “不能吧,大林可是咱们村里出了名的憨厚老实人啊!” “老实人?” 老爷子一下子怒了,手里的水杯重重的砸在桌子上,然后猛地站了起来,怒视着李伟。 可是,已经年老体衰的老爷子身体是真不行了!就这么一下,起猛了,立马就引起了身体的抗议。先是脑袋一昏,眼前一黑,然后身体就开始摇晃了。 李伟一看不好,赶紧上前扶住了,同时一只手伸到兜里,掏出一个小玉瓶,一只手扶着老爷子,一只手拿着玉瓶,同时拔掉了塞子。 “您老张嘴!啊——” 等老爷子嘴刚刚微微张开,李伟立刻就把瓶口对过去。一粒散发着微微清香的豆粒大小的灰色药丸滑了出来,溜进了老爷子的微微张开的嘴里。 ------------ 第七十九章狼来了 李老爷子被气的闭着眼睛,胸口剧烈的起伏着,脸色蜡白,豆大的汗珠不停地顺着脸上的沟壑往下淌,如同一条小河一般。 李伟吓坏了,顾不得心疼自己三年来的最大成果,从兜里掏出一个质地极好的羊脂白玉玉瓶,拔掉塞子就把里面的一粒黄豆大小的药丸倒进老爷子嘴里。 做完这一切,李伟扶着老爷子躺倒在沙发上,小心翼翼地站在一边注视着老爷子的身体情况,同时又从兜里掏出手机,看也不看的就拨出了一个号码。 “赶紧来我这,老爷子犯病不行了!” 挂断电话,李伟紧张地看着面前这个已经苍老的不像样子的老人,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他不是医生,对于医术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唯一能够让他自豪的,恐怕就是梦里学来的那几个丹方了。只是丹方里的那些药材,他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发动所有关系,几乎翻遍了全世界,也才勉强凑够了一个而已。 就这,还得得益于那位神秘的诸葛先生送他回来的时候,搂草打兔子连带送他的那些起源大陆的药草,要不然,他连一个丹方的药材都凑不齐。 不过,丹算是练出来了,可是效果到底怎么样,他可从来没试过。主要还是太珍贵了,他花了大力气收集来的药材,也只不过炼出来三颗而已。 这种名为洗髓丹的玩意儿,在他梦里的那个大陆上,只不过是寻常百姓家都能够消费的起的低级丹药而已。 有很多没有修炼仙术天赋的人,往往都会买上一颗或者几颗洗髓丹,易筋洗髓,脱胎换骨,然后修习一些普通的功夫,倒也勉强在那个大世之中求得生存。 进山打猎,挖药草,没有一副好身体,没有点压箱底的本事,那是应付不过来的。至少,山林里危机重重,光是那些异常凶猛的野兽,普通人遇上了,十个有九个要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东西就如同李伟看过的武侠小说里的逆天神药一般,真的能够改善人的体质,脱胎换骨一般的效果可是李伟亲眼所见。 打通奇经八脉,大小周天,凭空增加几十年的内力之类,确实有点夸张了。但是让人看起来年轻个十年八年的还是没什么问题的,这一点李伟可是亲自尝试过。 但是那是起源大陆的洗髓丹,相比之下,里面有好几味药实在找不到,李伟花了差不多三年时间才这个星球上在找到替代品。 至于炼出来的弹药到底有没有效果,或者是不是跟起源大陆的洗髓丹一样,李伟自己也不知道。 糟蹋了无数的奇珍异草,不说那些叫不上名字,但是一看就极为不凡的草药,光是家参就被他浪费了能有一百斤之多,心疼的老族长为了这事,三天都没好好吃饭。 一共也就炼出来三颗,他可不敢把这么珍贵的东西喂给普通动物。可是不经过动物实验,谁敢吃这东西啊?绝对是寿星老上吊——活的不耐烦了! 直到今天,看到老族长突然犯病,生命危在旦夕,他才不管不顾的想要拼一把,拿出了早就炼好的洗髓丹喂给了老爷子。 富贵在天,生死有命!一切就看这老爷子的造化了! 眼看着老爷子睁开眼睛,有些艰难的轻轻吐出几个字,生命似乎就像是风中的烛火,随时都会被风吹灭一般。 李伟赶紧低头趴在老人家嘴边,准备聆听老书记的“临终教诲”。毕竟,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虽然平时这老头有时也挺烦人的,可老爷子眼看着就不行了,这可能会有遗言要交代自己的吧。 哪知道—— “啊——” 十分钟之后,李伟满是幽怨地看着老书记笑呵呵地打发了急匆匆赶来的医生,回头看了一眼使劲儿揉着耳朵的李伟,眼中调侃的意味十足。 “怎么样?我演的还行吧?跟你说,我这可是去靠山屯那边跟着一个剧组的老演员练了半个月呢!” 李伟早就无语了,一个大大的白眼丢过去。 “您老这么整有意思啊?就不怕教坏小孩子吗?” “你是小孩子吗?你说说你,好好的村长那么多事不管,整天猫在这里瞎鼓捣,整个一甩手掌柜的。你拍着胸脯问问自己的良心,你好意思让我这么一个老人家这么大年纪了还帮你撑着场子吗?” “狼来了听过没?有句老话怎么说的?对了,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老爷子听了一愣,呆呆地看着李伟,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过了好一会儿,老爷子才一脸好奇地问了一句: “那个什么为之,什么不为的?我怎么好像在哪听过?”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李伟加重声音,满脸不屑地说道,“没文化,真可怕!” “切!不就是古人的一句话吗,有啥大不了的!再说了,说的你好像有多高的学历的似的,老子还是大学毕业呢,你顶多也就算是初中学历,还是连毕业证都没有的那种罢了!” 说起这个,李伟真的没话说了,说多了都是泪啊!没办法,老爷子说的都是事实,让他根本没办法反驳。从小生活在村里的他,上的都是私塾,和外面小学初中之类的,根本不一样啊!不过对于老爷子那个大学学历,他还是持怀疑态度的。 要知道联邦的大学那是出了名的难考难毕业,就老爷子这水平,李伟真的怀疑他是不是没拿到毕业证就被人家扫地出门了。 安静了能有个五六分钟,李伟刚琢磨好跟谁去了解一下这老爷子的学历内幕的时候,就被老爷子一句话给惊地蹦了起来。 “那个,那个狼来了是个什么意思?” “狼来了?童话故事啊?您老没听过吗?”李伟一脸的惊起,只不过脸上的表情还没来得及转换,傻笑着,很猥亵,也使得他看起来要多假有多假。 “好好说话!” “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啦?” “欠抽吧你?” “好吧,恭喜你,你赢了!” “痛快点,赶紧给我说说那个《狼来了》!” 李伟忽然觉得不对劲儿,这种童话故事,老爷子不应该不知道啊?哪个小朋友没有被自家大人用这个故事教育过啊?怎么可能有人连这个故事都不知道啊? 对于地球上的孩子们来说,大灰狼绝对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动物,特别还是吃人,吃羊的大灰狼,那更是能止小儿夜啼的恐怖生物。 “你又胡寻思什么呐?” 想着想着就想入迷了,让老爷子等得久了,立刻开始表达自己的不满了。看着恢复了活力,开始跃跃欲试地准备使用武力的老爷子,李伟赶紧开口,把记忆里印象极为深刻的故事带到了这个世界上。 “狼狼恶狗……” “说人话!”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小山村里有一个放羊的小孩……” 作为经典的童话故事——《狼来了》,讲述的是一个小孩在山上放羊,感到很无聊,就想捉弄一下大家开心开心。于是故意撒谎大喊狼来了,引来山下的村里人纷纷跑来救援,结果却是发现大伙儿自己被小孩糊弄了,山上根本就没有狼。 到了第二天,小孩又在山上突然喊起:狼来了,狼来了!引得村民纷纷拿起农具武器,急急忙忙赶到山上。发现自己又被骗了之后,看着笑嘻嘻的自以为是的小孩,村民们都在心底发誓以后再也不相信这个孩子的话了。 之后,村民们都不在相信小孩子的谎话。结果,等到狼真的来了的时候,任凭小孩喊破了喉咙也没有人来帮他,他的羊群全部都狼咬死了。 这是出自《伊索寓言》的一篇小故事,其中的寓意告诉我们,说谎话可能给自己带来一时的好处,但是到头来却是会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就这么一则小故事,动画片,小人书,连环画,课本,李伟那个世界,每个人都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三岁的孩子都能绘声绘色的讲的头头是道,异常熟练。 可就是这么一个故事,竟然让老书记这位曾经叱姹风云的老将都听得津津有味,这里面可就不科学了! 难道这个故事真的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吗? “嗯,不错,故事挺简单易懂的,但是教育意义很好,讲给小孩子们听最合适不过了。回头你整理整理,把你知道的类似的故事都整理出来,我找人印出来给村里的孩子们看看。行了,我先走,的赶紧去找个印刷厂。” 说完,老爷子看着李伟满意地点点头,转身离开去找印刷厂准备印书去了。等老爷子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李伟才突然想起,这老爷子今天找自己是为了什么来着? “好像是大林把他给气着了吧?” “大林那小子就交给你了!我是管不了了!” 门外的声音清晰地传入李伟耳朵里,老爷子的脑袋在门口露了一下,然后再次消失,只留下李伟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看着门口直愣神。 大林那小子可是出了名的憨厚老实,他到底是干了什么事,能把老爷子那么要脸的人吃瘪,还弄得束手无策的跑来找自己求援啊? 大林那小子除了喜欢汽车,喜欢开车之外,也没啥爱好啊?难道是因为汽车吗? 李伟心中的好奇心一下子就如同泼了汽油的火焰一般高涨起来! “这事得管,必须要管啊!把老族长给气成那样,这混小子是要作死吗?” 想到这里,在移植繁育方面,已经花费三年多时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李伟,干脆给自己放了个假,收拾了一下,就迈步走出了这个防卫森严的研究所。 ------------ 第八十章疯狂赛车手 李伟走出实验室,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许久未见的太阳,感到从未有过的温暖。甚至感觉到,一丝丝的能量正不断地被手镯吸入,用来滋养手镯空间。 手镯空间升级之后,不仅仅是面积变大了,能够收纳活物这么简单。李伟感觉到空间中正在酝酿着什么。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有些担心。实在是这手镯太坑了!肯本不可控,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发疯,让自己跟着遭老了罪了。 当然,现在看来最后的结果也还不错。每次被坑了之后,自己也总会得到一些好处。比如现在,李伟就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每时每刻都在不断的变强。 手镯日夜不停地吸收着来自宇宙中的能量,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一部分用来改善李伟的身体,也足以让他彻底脱胎换骨,成为这个星球上的最强者了! 收回心思,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李伟迈步走向门口。 到了门口,早就有警卫把他的专车开了过来。这可是李伟之前从山洞藏宝库里翻了好久,才找出来的一辆外星战车。虽然外形看起来似乎和目前联邦的红旗勇士差不多,但是内部却迥然不同。不说什么内饰之类的玩意儿,单单一个发动机就足以让这个星球的汽车人追赶百十年都不一定能弄出来了! 小型核聚变发电机,配合功率强大的电动机,这外表看起来极其普通的汽车却拥有着非凡的能力。 防弹,水陆空三栖,强大的武器系统,黑科技一般的反重力系统,还有最让李伟满意的超强行车电脑。 有了这台车载电脑,基本上,李伟上了车只需要报一下地名,然后眼一闭就可以了。由电脑控制,自动驾驶的这辆神车绝对能在最短时间内,又快又稳的把他送到目的地。 而且,因为拥有反重力系统,他从来不担心堵车的问题。相比陆地最大30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在空中,这辆车可以飞出五马赫的速度可谓惊人之极。 就这,还是李伟在电脑中做了限制的结果,要不然天知道这玩意儿会不会儿几秒钟之内就窜出大气层,跑到太空中,顺便去月球转一圈啊! 因为是静音效果更好的电动机的缘故,这辆车慢速跑起来几乎没有任何声音,就比如现在,几乎是幽灵一般毫无声息地,这辆汽车就驶出这座被保护的密不透风的研究所,驶向村子。 其实,老族长烦恼的事情,李伟早有耳闻。他又不是不问世事,专心修道的隐士。虽然这里戒备森严,可还是有人能天天见到他的。 比如,他老妈,大伯,还有那个老小孩一般的老族长以及他的侍卫长高清宇,这些人都是每天有事没事就要过来逛一圈,看一看的。 除了看看李伟过的怎么样,送点吃喝什么的之外,也会跟他聊聊外面的新鲜事。其中村子里这三年来最出名的就是大林这小子了! 作为第一批出村的年轻人,大林第一次见到现实中的汽车,就两眼放光的顾不得其它了。他是真的法子内心的喜欢汽车,更喜欢开车。 为此,当他老爷李明举想要用大宝马换点李家村的特产的时候,大林这小子不顾刚刚出村的劳累,愣是从靠山屯借了一把手枪,一只自动步枪就连夜回了村子。 第二天天刚亮,这小子就跑回了村子里。一口气跑回家门口,从自家门前拔了两根家参,顾不上和家里人打个招呼,把两根人参往怀里一揣,就又冲进莽莽群山之中。 等到李明举看到两只小孩胳膊粗细,被硬生生拽断了无数须子的人参,目瞪口呆之余,心疼的都要滴血了! “败家啊!” 这么大个的人参,任谁发现了不得小心翼翼地生怕弄断了一根须子的把它挖出来,好好保存,生怕磕了碰了,影响价格的啊? 这个白捡来的傻孙子可倒好,傻了吧唧地生生直接从地里拽出来不说,就那么的往怀里一揣,就跑出来了。好好的人参,皮都磨破了好多了! 不管怎么说,李明举都是长辈,作为长辈,他也不好意思,当然也不敢就用一辆百多万的大宝马换了大林的这两根绝对有几百年的参龄的人参。 把自己的宝马钥匙交给大林,然后拽着想要立刻过过车瘾的大林来到自家,坐到电脑前,打开一个汽车销售网站,指着电脑屏幕对他说: “有了这两根人参,这里面的车你随便选,喜欢那辆跟我说,一个星期之内绝对给你开到你面前来!” 也不知道大林这小子是怎么想的,大概是挑花了眼吧,最后红着脸,磕磕巴巴,极不好意思地指着屏幕把自己的要求说了出来。 “老爷,这些越野,跑车,皮卡,我都喜欢!咱钱够不?要不我再回村多弄几根过来?” 通过豆豆那孩子的宣传,然后经过广大媒体的热心“帮忙”,现在可以说全世界都知道了他爷爷那里有真正的千年人参,无数的电话打过来,开出的价格一个比一个离谱。 一千万,一个亿,两亿,五亿……就在李老头已经被钱砸的晕头转向的时候,一位急等着人参配药救命的大富豪,开出了一克一千万的价码。 刚刚从臆想中清醒过来的李明光毫不犹豫地同意了,然后没过一分钟,就又被手机里刚收到的转账短信里的余额给再次震晕了! 有了这个成交价参考,李明举毫不犹豫地大手一挥,底气十足的跟大林说道:“没问题,喜欢哪个都行,这点才哪到哪啊?回头我再把另一个专门做超级豪车销售的网站给你,你再多挑几辆,站爷俩不差钱!” 之后一个多星期的时候,靠山屯不断的有豪车被送进来,很快,村里自建的面积不小的停车场就不够用了! 大林这小子办了一张银行卡,并且学会了电话转账(网络还不发达,只能电话转账)之后,真是看到什么买什么啊! 短短三天时间,他就购买了各种品牌,各种车型的一百多辆汽车。价格从几万块到几百万上千万,几千万就这么被他毫不犹豫地扔了出去。 而且,学会了上网的大林,可是被网络的世界迷的不要不要的。头三天他几乎就是天天泡在电脑前,没日没夜的查找,学习,吸收着各种关于汽车的资料。之后,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专门介绍改装车的网站之后,大林忽然意识到自己以后该干点什么。 于是乎,一个投资三个亿,未来三年享誉世界的汽车改装工厂就这么诞生了! 来自全世界的最顶级的机器设备,技术最好的师傅,很快就从世界各地出发,在金钱的诱惑下,全部都在一个星期之内来到了这里。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虽然不是绝对的。但是在某些时候,绝对是真实存在的。比如大林的改装厂建设,就硬是在他大笔的联邦币砸下去之后,在短短一个半月的时候就建好了。 地表两层,低下两层,总面积超过一万平米的厂方,外加一个钢结构的,面积超过一千平米的超大三层停车场。放在一般的地方,单单设计工作,就绝不是一两个月能够完成了。 大林出名了! 世界上最好的汽车改装厂的老板!不管是技术,设备,还是人员,都是世界上最好的!绝对没有之一! 这是因为他来自李家村的这个特殊身份,使得在他的工厂内,很多业内人士听都没听过的设备和技术,他这里全都有!而且,设备来源还是不分国界的! 因为,当初李伟知道这事的时候,跟高清宇说了一句“大林这孩子老实巴交的,难得有个喜欢的事,有啥事能帮的就帮着他办了!” 相比亲自动手改装车,大林更喜欢的还是自己开车。因为有钱,他可以任性的一次买上上百辆的豪车,每天换着花的开。想开哪辆开哪辆,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不过,很快他就不满足于独自在村子周边自己耍了,于是,他很快就盯上了一项充满了危险和挑战的运动——赛车。 房车拉力赛,卡车拉力赛,F1,场地赛,沙漠,海岛,城市,几乎这个星球所有的赛车赛事里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 从最开始的连名次都没有,到后来蝉联冠军,他只用了两年多的时间! 世界上最伟大的赛车手的头衔被广大车手和专家们毫不犹豫地扣到他的脑袋上,无论走到这个世界的哪一个角落,他都是一个到处被人围堵追逐的,丝毫不逊于娱乐圈天王大咖的超级明星。 可是,于这些成绩相对应的,是他父母日渐消瘦和苍老的容颜,是大林身上十几道恐怖的伤疤。 骨断筋折都是小毛病,光是危及生命的大手术他就经历了两次,要不是有李伟在后面不断提供各种疗效逆天的神药支撑着,他早就死八回了! 这不,前些日子,这小子跑去扶桑参加了一个什么地下赛车,再临近终点,过最后一个弯道的时候和紧跟在他后面故意使坏强行超车的赛车相撞,差一点就车毁人亡。 被专机从扶桑运回来之后,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才清醒过来。身体刚刚好转,就被送回了靠山屯。 等李伟手里拎着一个很精致的小医药箱在医院看到躺在病床上的这小子的尊荣的时候,直接笑喷了! 也不知道他怎么搞得,全身几乎都被石膏包裹上了,两条腿,两条胳膊,脖子上也带了矫正器,听说肋骨也被打了几根钢钉,全身下上就没啥好地方了。 “我说你这是整啥啊?你又不差钱,就不能给自己整一辆结实点的车玩儿吗?” 李伟也一句话出口,原本还盼着这个站着位置不拉屎的村长能劝劝自己儿子,好让他改邪归正的大林父母差点没气的吐血。 有你这样的吗?没看我儿子因为赛车差点命都没了吗?哦,你这话的意思,怎么的,整个结实点的好车就不会受伤啦?那干脆买辆坦克开得了! 不过,转过头一想,这话也不是没道理啊?最起码,这次的事情,要是儿子开的是一辆坦克的话,恐怕就不会受伤了吧? 自己的孩子,能不了解吗?虽然大林看起来憨厚老实,可是那个来自他祖上的倔脾气,那在村里也是出了名的! 让他彻底放弃赛车,恐怕是不可能的。但是让他弄辆结实点的车,这个应该不难吧?想到这里,他们看向李伟的目光就柔和多了! ------------ 第八十一章K2 大林这小子这次真的就差点没命了,即使是对医学毫无研究的李伟,从他拍的第一张片子上也很清楚的看到了差点插入心脏的肋骨。 不过,虽然他侥幸逃过一劫,可也着实不好受。一根断裂的肋骨划过肺部,造成肺部感染,进而引发肺气肿。 得了这种病,可以说,如果没有李伟手里的药的话,他不但再也不能赛车了,就是稍微活动一下,都可能会呼吸困难,胸闷气短。 就在他住院期间,就好几次呼吸衰竭,严重危及生命。并且医生警告说,他很可能会染上肺气肿的一种很严重的并发症——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这种病极难治愈,一般需要终身服药,并且丧失劳动能力。对于大林父母来说,只要孩子能活着,这一点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 可是大林不行,让他离开热爱的赛车事业,那还不如当时直接就死了算了!活着,有时候真的要比死还难! 还好,这种事情,最近三年内,大林也遭遇了几次,他知道这个时候有谁能够治好自己,让自己重返赛道。 “你小子这次是真玩大了!我先警告你啊!我这种药也不是啥时候都有的。前后给你用了三支了吧?这可是最后一次了,下次你还这么任性,到时候你就老老实实回村吧!” 虽然李伟这三年多时间里,因为醉心“科研”,不大管村里的事引得很多村里人很是反感,但是他的话依然没人敢于轻视。 只要他一天还在位,就依然能够控制村子联通外界的通道。一旦惹得他不满,再次封村,关闭外出通道,那么这几年已经习惯了和外界互联之后丰富多彩的生活的村民,绝对忍受不了。 可是,即便他们能够把李伟赶下台,那又能怎么样?村里有资格坐那个位子的年轻人也只有李伟而已。 如果换一个上了年纪的村长,比如他大伯那样的守旧派,封了外出通道,恐怕他还巴不得呢! 其实,就是李伟,如果不是因为得到了来自李光明老族长的支持,他想开启外出通道,打破封闭状态,也没那么容易。 “那个不能了!这次其实完全就是个意外,绝对是意外!” 大林红着脸不好意思的解释着,在他看来那就是意外!赛车这项也运动之所以吸引人,关键就在这里,不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当时车速那么快,而且眼看就要到终点了,后车跟的自己那么近,为了赢得胜利,冒点险那算什么? 在这一行混几年,哪个出名的赛车手没有遇到几次有生命危险的危机啊?为此丢了性命,或者变成残废的赛车手,都不在少数。 “别给我打马虎眼!还意外?知不知道,那就是扶桑的人给你设的一个圈套而已!如果当时你真的被撞下山崖摔死,人家不但有大笔钱赢,关键还是能干掉你!” 李伟这话说完,大林倒是没说什么。他心里也有过这种猜想,毕竟因为自己的存在,扶桑和整个世界范围内的几大赌博集团可着实输了不少。 抢人钱财如杀人父母,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让人家赔了一笔又一笔数额巨大的金钱,如果不是没有机会的话,那些人早就把自己悄无声息的抹杀了。 “这次比赛,幕后的那些大老板们,可是花了大力气的。如果你输掉了这场比赛,他们将会赢得数额巨大的赌金,之前的亏损弥补之后还能有不少的剩余。” “这个我知道,当时我还找人压了自己一百万美元!” “你得意个屁啊!就算这次你躲过一劫,可以后呢?你能保证那群为了利益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的家伙儿不在此策划针对你的暗杀吗?” 李伟越说邪乎,吓得大林父母当即就变了脸。特别是大林他爸,目光一直在大林的双腿上寻摸着,准备着什么。 李伟估计,大林他爸恐怕已经下定决心,如果大林还这么拼命的玩赛车的话,干脆打折他两条腿,让他在家里老老实实的修养算了。 至少,如果儿子整天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自己和老伴还能天天看着他干点正事,省的一年到头的老在外面作死! “行啦,这次的事你也长个教训,你要知道这个世界复杂的很,有很多人,很多事,都不是你我能够改变的了的。” 说完,李伟不在搭理他,自顾自的把药箱放在病床边的桌子上。输入密码,识别掌纹,识别瞳孔,再次输入密码。 “哧——” 由不知名材质制成的可以说这个星球上最坚硬的保温箱打开了! 大概二十厘米厂,十五厘米宽,十厘米高的合金箱子打开了!里面除了一只比普通注射器要大上两圈的针管之外,字啊也没有任何东西。 这就是李伟在藏宝库里发现的,来自不知名星系某个类人智慧生物研究出来的K2超级修复针剂。 这是在看K1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新一代产品,它不仅能够轻易修复受损的体外伤,更是能近乎完美的修复各种内伤。注射K2之后,不打针,不吃药,见效快,疗效好。用不了十天时间,大林就能够恢复如初。 据说,这玩意儿,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在,都能把你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当然掉了脑袋,断肢重生之类的,就不是一只针剂能够解决的了的。 K2修复针剂含有很多促进细胞再生的营养物质,更是拥有十万个极其微小的纳米机器人,用来修复体内眼中受损的器官和细胞。 别说是大林这种伤,就是被子弹击穿,打了个前后通透的重伤,也不过是扎一针的事。最快,在几分钟就能修复这种极为严重的子弹贯穿伤。 大林面对这种相当科幻的药剂,早就习惯了。一边伸出胳膊,一边满脸愁容地看着李伟手里的针剂。 二十毫升的K2修复剂被送入大林的静脉里,几乎是立竿见影的就看到大林苍白的脸色开始有了一丝红晕。 可紧接着,大林脸色一变,整张脸开始扭曲,似乎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一般,两只手也开始紧紧拽着床单,牙冠紧咬,头上豆大的汗珠一片一片的流下。 这就是这种修复药剂最大的副作用了,虽然他疗效神奇,并且见效奇快,可随之而来的就是巨大的,一般人难以忍受的痛苦。 大林第一次注射这种药剂的时候,可是连十秒钟都没挺过去,就直接惨叫一声,然后干脆利落的晕了过去。 大概是经历的多了,或者有了心理准备。这次大林要比前几次好了很多,过了半分钟还依旧清醒着。 只是,他也就到此为止了。 “啊——” 一声渗人的,惨绝人寰的惨叫之后,大林再次双眼一翻,光荣的晕了过去。 不过,惨绝人寰的叫声还是惊动了早就等在外面竖着耳朵的医生,还没过一分钟,早有准备的医生护士们就冲了进来,各负其职的开始给大林检查身体。 “心跳一百二!” “脉搏九十八!” “全身痉挛,准备干预治疗!” “等等,再看看再说!” 大林的主治大夫对于眼下大林的情况再熟悉不过了,看着即使是在昏迷之中,依旧情不自禁地浑身颤抖的病号,他不由地也为大林暗暗捏了一把劲儿。 王爷手里的这种神奇的药剂,疗效那绝对是逆天级别的。可是这剧烈疼痛的副作用也太大了点了,每次都要让病人疼的死去活来的。 如果意志力稍微差一点的,恐怕还没等身体的病彻底治好,就得被那种剧烈的难以忍受的痛苦给活活疼死了! 这间病房内十几个人,只有李伟依旧是一脸笑意的看着大林。其实,这都是他故意的。 相比K2这种不成熟的药剂,李伟手里还有K3,K4,甚至是终极的几乎没有任何副作用的K5存在。就是K1那也只是疗效你没有那么好,但是副作用也绝对没有这么大。至少不会患者疼的死去活来的。 可是,为了能让大林多吃点苦头,李伟特意选择了K2。就是想让大林能够多多爱惜自己的身体,省的让别人为他担惊受怕的。 事实上,李伟的目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成功了。一次次经历这种生不如死的疼痛,大林对于这种药剂也是发自心底的恐惧的。 都说生孩子的疼痛感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的,可是只有大林最清楚,相对来说,那根本不算什么。恐怕即使被凌迟,比不上自己用药之后的那种疼痛感吧? “以后再也不逞强!” 这是大林在昏迷前一刻的最后的想法! 李伟笑呵呵地看着躺在病床上,双眼紧闭,不时的抽搐几下的大林,暗自琢磨着。从一开始用药之后三秒钟都坚持不住就昏迷过去。到现在,已经能够坚持三十秒了!这小子对疼痛的适应力着实进步不小啊! 这种事情,其实越早昏迷遭受的罪是越小的,像是大林这样,硬生生承受了半分钟那种生不如死的疼痛,那种滋味,李伟相信绝对没有任何人愿意尝试。 就是不知道下次,他能不能坚持的过一分钟呢? ------------ 第八十二章大林的新梦想 其实K2修复针剂根本就不是给一般人用的,那种极度痛苦的体验对于一般人来说,绝对能活活疼死! 其实如果不是李伟留了个心眼,稀释了药剂,恐怕大林也得是这个下场。以他的意志力,根本无法忍受那种疼到极致的痛感。 李伟通过傻大个那里了解到,这种K2修复针剂原本就是给星际战争中的那些特种兵——机甲登陆兵们使用的。 一般来说,那些人从小就修炼各种武技,进入军队之后,还会有各种专门的训练,并且注射体质强化药剂,不管意志力还是体质远远不是这个星球的人能够想象的。 从某方面来说,对于这个星球上的人来说,发明K2修复针剂的那个星球的军人都是武功高手,或者说是神仙。 一蹦几张高,甚至有高手能够脱地心引力的影响,可以自由的在天空中飞翔。这对于这里的人来讲,绝对是神仙中人一般了。 不知不觉之中,半个小时过去了。李伟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刚一抬头就发觉大林的父母咬牙切齿地盯着自己,瞬间脸上就浮现出一丝苦笑和不好意思。 第一次的时候,大林因为疼痛感太过剧烈,差点就疼死。不得已,李伟只好把准备好的中和药剂给他注射了一针。 虽然限制了疗效,但是也可以极大的减轻大林的痛感,让他稍微能喘口气,不会因为疼痛活活疼死。 这次,李伟也准备了一针这种药剂。只不过刚刚想的太入迷,愣是忘了给大林注射了,让他多糟了二十来分钟的大罪。 不敢跟人家对视,不好意思的李伟赶紧伸手抄起中和药剂,然后扭头看向躺在病床上,被医生和护士团团围住的大林。 大林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他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就突然来到一个奇怪的,科技畸形发展的世界。 这个世界中,医术方面极为发达,特别是制药方面。似乎那个世界就没有什么病是一针所不能治好的。 不管是感冒发烧这类的小病,还是缺胳膊少腿这类的残疾,只要治疗及时,一针下去,用不了多久就能完好如初。 大林就亲眼看到一个胳膊被人砍断的军人,在断掉胳膊之后,立刻给自己注射了一针不知名的药物。 然后他的一个战友捡起他掉落到地上的断臂,往断口一按。保持了能有一分钟之后,刚断掉的胳膊就如同被万能胶牢牢粘住一般,长在了一起。 断臂出,肉眼可见的长出肉芽,几乎是眨眼之间,断处就完好如初,除了不能用力之外,外表丝毫看不出那条手臂刚刚被砍断过。 一个小时之后,这条胳膊几乎是恢复如初,所有断裂的血管,神经,骨骼全部重新连接在一起,,看不出一丝的异样。 不过这种药似乎是有副作用的,那名被砍断手臂都没有喊一声的军人,再注射完那针剂之后,很快就因为疼痛陷入昏迷。 这个熟悉的场景,立刻就让感同身受的大林有了那么一丝猜想。似乎,李伟给自己注射的针剂就是这种吧? 虽然医疗方面极其发达,但是其他方面,这里就堪称极为落后了。没有高楼大厦,最多也就是三层的小楼,更多的还是木质的平方或者二层小楼。 街道也不宽,行人不多,车辆更是少见。见得最多的就是一些长得怪异无比的说不上是人还是鬼的东西在界面上巡逻。 地面步行,天空飞行,他们的交通工具倒是比自己那边先进很多。一辆辆外形极为漂亮的摩托和警车,刚刚还在地面正常的跑着,突然就拉响警笛,冲天而起。 “磁悬浮还是反重力?” 别的大林可能不懂,但是对于汽车以及汽车相关的东西,他绝对是专家级别的。打眼一瞧就能知道,这些警车的加速能力绝对惊人。 恐怕,自己那边的战斗机都不一定能比得上。不说别的,如果能弄到这种车的制造资料回去,那可就牛逼大发了! 大林这么想着,忽然,街对面的两名长着马的身子,像是西方神话传说中的人马一般的巡警对着自己这边指点一下,然后四蹄迈开,对着自己这边就奔跑过来。 几乎是下意识的,大林撒腿就跑。刚跑出没几步,一股强烈的危机感就浮现在心头。他强忍着恐惧,回头看了一眼。 脸上刚刚浮现出一丝恐惧的时候,一股剧烈的疼痛感直冲大脑,然他瞬间就失去了全身的力量,扑倒在地。 眼角的余光清楚的看到,他的一条腿已经离他而去,切口平滑的断腿就在身侧,鲜红的血液如同喷泉一般汹涌而出。 “啊——” “啊——” 李伟刚刚靠近大林,手里的注射器还没举起呢,就听见大林突然惨叫一声,然后睁开了眼睛,呼呼穿着粗气地盯着自己。 “做噩梦了吧?” 李伟故作关心的问了一句,同时举起手里的粗大的注射器。普通的一次性注射器,顶多也就五公分左右,直径不超过一公分。 可是李伟手里的注射器,直径绝对超过三公分,长度也超过十厘米。当然,里面并不会充满了针剂。 如果装满针剂,那至少也有一百毫升。听着好像也不多,实际上却是太多了。这是针剂,又不是输液,一下子一百毫升干下去,病人不死也得脱层皮。 大林睁开眼睛,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李伟手里的那个大号注射器。和梦里遇到的那些人随身携带的注射针剂所用的一模一样! 几乎是下意识的,大林就往后缩了一下,目光中充满了无限的恐惧。那种滋味,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明白。 说实话,经历过几次被注射这种针剂之后,连他自己都佩服自己太能忍受了!每次,在注射之前,他都不敢睁眼看,不敢想象。 那种剧烈的,难以忍受的疼痛,现在想来他都忍不住要打哆嗦。对于任何人来讲,那无疑都是一个噩梦。 想到这里,他不由地反思起自己来。 是不是自己太作死了?就因为赛车这么一个爱好,把自己折腾的欲死欲仙,而且还不是一次两次,值得吗? 再想到自己几乎囊括了世界上所有的赛车赛事的冠军,成为有史以来全世界第一个赛车界大满贯选手,以后还有必要再那么玩命吗? 这个念头仅仅在他脑海里存在了一秒钟,就被他另一个固执的念头给赶了出去。 “赛车就是我的命!不让我开车,那我还不如直接一死白了的算了。最关键的是,梦里那种动力极其出色,极为灵活的超级警车自己还没开过呢!如果有机会,哪怕让自己摸一摸,死了也值了。” 但是对这个世界的汽车产业极为了解的他也清楚的知道,那种汽车,以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来看,自己有生之年恐怕是见不到了。 一想到这里,他就不由地有些遗憾,有点郁闷,以至于连疼痛都忘掉了那么一瞬间。当然,也仅仅就是一瞬间而已。 让人生不如死的疼痛虽然没有了开始的时候那么剧烈,但是也足以让他疼的龇牙咧嘴,想要大声喊出来了。 “啊——” “疼死我了!” “啊——” 就在大林的惨叫声中,李伟把手里的注射器再次扎到大林被困附带牢牢绑在床沿的胳膊上,狠狠地一推。 “嘶——” 大林不停地抽着冷气,疼的他整张脸都扭曲了,让旁边的人不忍心再看下去,全都默默地转过头去。 特别是大林的父母,更是心疼的直掉眼泪。哪怕是知道,这都是为了给儿子治病,可是他们看向李伟的目光依然充满了仇恨。 就没有这么折腾人的! 也就是大林意志力强,换个人,在经历过一次这种痛苦之后,恐怕早就在第二次扎针之前就吓死了。 中和剂的效果极好,仅仅过了一分多钟,大林就已经感觉舒服多了。那种让人无法忍受的疼痛感,已经慢慢消散了。 “呼——疼死我了!” “该!看你下次还敢那么作死不?” 李伟看着已经放松下来的大林,恶狠狠地来了一句。同时,他的眼神飘向站在一旁的大林父母。 大林父母看到自己儿子已经没事了,长出了一口气的同时,对于李伟的仇恨已经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感激。 看儿子今天的表现就知道了,以后在跑出去跟人赛车,恐怕也会三思而后行了吧?毕竟,那种让人生不如死的疼痛,估计没人愿意再次尝试了。 大林父母的表情让李伟心底松了一口气,再次看向大林的时候,目光中也多了一丝同情和佩服。 “可算是活过来了!刚才我都以为我肯定要疼死了呢!” “活该!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了?” “以后不赛车了,我已经拿到所有的赛事的冠军,再玩也没啥意思了!” 这个逼装的,李伟给他九十分!不愧是自己看中的人物,别的不说,单单这份意志力和驾驶天赋,这个世界上敢说能超过他的,也没有多少。 “以后我不玩赛车了!” 还没等屋里的人为大林这个决心感到高兴的时候,他下一句话直接就让他父母差点蹦起来扇他。 “以后不玩赛车了,我要造车!造一辆装有反重力装置,或者磁悬浮装置的,拥有超强动力的最牛逼的汽车开!只要能开一开这么一辆车,让我一辈子不再碰车我也愿意。” 满屋子的人,除了李伟没人把他的话当回事。别说反重力这么一听就高大上的东西,就是磁悬浮装置,想要小型化装到汽车上,那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 只有李伟,听了他的话,楞了一下,然后嘴角冒出一丝怪异的笑容,看到大林忍不住又打了一个寒颤。 ------------ 第八十三章藏宝库里的新发现 对于大林的想法,李伟其实是想整蛊他一下的。 自己那辆车摆到他跟前,想到他目瞪口呆,欣喜若狂,手足无措的傻样,李伟就想问问他“你说话算数不?” 大林这边没啥事了,李伟也就在她父母千恩万谢之中转身离开。 至于那辆车,李伟并没有公之于众的想法。超前半部是天才,超前一步可能就会被人当成疯子! 当然李伟肯定没人会认为自己是疯子。只是自己早就是一只出头的椽子了,一旦自己手里有远超这个时代的科技曝光,那么,迎接自己的一定是无比猛烈的狂风暴雨。 他自己但是不在乎,凭借他手里的东西,自保还是没问题的。 不仅仅是他自己,包括李家村,甚至是靠山屯他也能保证,哪怕遭遇核弹洗地,也能安然无恙。 只是他手里的东西总数是有限的,暂时也没有地方补充,用一点少一点,这才是让他赶到为难的。 到目前为止,他也不知道那些东西都是哪来的,怎么来的?谁弄来的。 不过这事想想也就知道了,不是那位老祖宗,就是那些离奇失踪的前任村长了。 为了这事,他也盘问过傻大个那个有点智能的机器人。可惜,人家一句查无资料就把他给打发了。 左右无事,李伟坐在车里,发了一会儿呆,就决定更改行程,先不回实验室那边了。 他打算去藏宝库那边看看,自己这三年一直闷在实验室,真是好久没到那边去看看了。 有车子代步可比他自己跑过去快太多了。尤其是他这辆车,强大的性能让它可以轻易的在崎岖的山路上如履平地。 等到李伟的警卫气喘吁吁地追上来的时候,车子早就人去楼空,连李伟的影子他们都没看到。 还好,他们对这里也不陌生。稍稍喘了口气就开始熟练地布置警戒。带队的军官也立刻通过对讲机和隐蔽在附近的另一队人联系上,确认李伟进入了这里。 李伟走在宽阔的大厅,漫无目的地从这头来到那头,一个黑乎乎的合金大门突兀地出现在他眼前。 高度超过三十米,宽度也足有二十多米,长度至少也有五十米,看的李伟愣了能有一分钟才缓过劲儿来。 “这是什么情况?” “系统能量充足,第二空间开启!” 空旷的大厅里听突然响起这么一个干巴巴的电子音,即使是李伟也吓了一跳。 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了。 “我说傻大个,下回出来之前能不能先打个招呼?人吓人,吓死人啊!” “我是机器人9527,程序里没有先打招呼的命令。” “那就现在给老子加上!立刻!马上!OK?” “是!” 扔下傻大个在那里更新程序不管,李伟径直来到那扇巨大的不知明合金大门前。 心底看看升起怎么打开这扇大门的念头,大门中间的一个部位突然射出一片红光,一下子就笼罩住了李伟。 回到村部,李光明老爷子当即就抄起电话,打到山外的靠山屯。 这是两年前,由部队的通讯兵架设的一条专线通讯线路。不仅可以直拨靠山屯,还可以通过建在靠山屯的程控交换机,连接到外界的通讯网络,使得村里的通讯条件大大改善,和外界的联系也更加紧密起来。 “喂?我找明光,赶紧让他接电话!” “好的,您稍等,我马上帮你去叫。” 很显然,接电话的人很清楚电话那头的人是谁。放下电话,毫不犹豫地就出门直奔会议室跑。 没等多久,电话里就传来了一阵急匆匆地脚步声和两个人的对话。 “老族长这时候来电话,说了有什么事吗?” “没有。” “不会是大林那小子出了什么事吧?” “不应该吧?不是说已经脱离危险了吗?” “那帮医生的话能信吗?不行,这样,你去给派出所那边打个电话,让他们随时准备好封村,省的又来一帮问这问那的记者。” 说到记者,李明光就感觉头疼的厉害。 那帮家伙从来就都是不嫌事大的,上次那个大林出事之后,刚回村里,几百号手提肩扛的带着“长枪大炮”的记者就蜂拥而来。 然后,然后老李差点没被这些耍嘴皮子的给坑死烦死。 “是,我这就去,随便给驻军那边也打个招呼,让他们配合一下。” 很快,李明光中气十足的声音透过话筒清晰地传了过来。 “三叔?您找我有啥事?” 老族长在电话那头听得直皱眉,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心里的火气给压了下去。 “给我赶紧联系个印刷厂备用着!过段时间我要印本书!” 李明光听得一愣,然后就长出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不是大林那小子出了什么问题。 那滚蛋小子太能折腾了!这才几年功夫啊?愣是让他折腾出了那么偌大的名头,竟然时不时就能引得那么多记者在村子外面围堵他。 这小子看来是真有出息了啊!怪不得当初连王爷都对这个不起眼的老实孩子那么看中呢! 他这里想着想着就入迷了,连那边老爷子挂断了电话都不知道,一直到至少接电话的秘书进来,还握着电话想事情呢! 等他清醒过来,着急麻慌地想要跟电话那头的老族长道歉的时候,才发现电话早就挂断了,只有“嘟嘟”的一阵忙音响个不停。 “唉!这都叫什么事啊?难道我真的上了年纪,精力不够,真老了吗?” 这老爷子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抬头看着秘书,似乎这话是在问他一般。 “我是不是真的老啦?” “哪能啊?你才六十出头啊!您想想老族长,那可是一百多岁的人了,还不是照样风风火火的,比年轻人还精力十足呢!” 一听这话,李明光满意地点点头。不过很快,他就满脸苦涩的连连摇头。 别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吗?李伟那小子为什么这三年都窝在研究室里不出来,就是为了老族长在研究不老药呢! 想当初去看他的时候,那小子还想拿不知道有没有效果的半成品给自己吃来着! 我呸他一脸唾沫! 不过,现在看来有必要近期过去一趟。看现在老族长的样子,明显的那小子这是成功了啊! 想到在那小子那里看到的那株嫩绿的小草,李伟说那是香草,当时自己可是冷嘲热讽的数落了他好一顿呢! 以那小子记仇的性格,自己主动找上门去,少不了还自己一顿冷嘲热讽吧? 不过,为了长生不老药,他说两句就说两句吧!我又不会他说两句就掉块肉不是? “不老草!不老草啊!” 秘书听着老村长的自言自语,眼中精光一闪,又迅速归于平淡,继续保持一副淡然自若的样子,似乎是个聋子,什么也没听到。 第二天一大早,李明光就迫不及待地走进山林,再次前往大山深处的李家村。 李伟很平静地任由红光笼罩自己,他很清楚,在这个地方自己才是最大的BOSS,根本不可能出现任何的意外。 大概过了一分多钟的样子,红光才猛地收敛回去,同时,一个机械的声音瞬间响起: “验证完成,职务,村长!特级权限!最优先级!” “欢迎村长大人进入二号仓库!” 话音刚落,巨大的合金门就悄无声息地从中间一分为二,缩入两边的山体之中。 透过大门,里面亮堂堂的,一种绝对不同于照明石的光亮十分柔和把仓库里面照亮的如同白昼一般。 李伟愣了一下,然后才带着一丝好奇,三分兴奋,五分忐忑,还有两份不解地迈步走进这个突然出现的二号仓库。 走进仓库,李伟的第一感觉就是小! 没错,就是小!太小了!尤其是跟至少一号比较之下!这个二号库就显得太小了! 一眼看过去,似乎也就百十米长,五十米宽,高度顶多也就三十米。整个大厅这是空荡荡的,只有中央位置有一个看起来很像真人的类人机器人孤零零的站在那里。 “二号库管家欢迎村长大人的到来!” 红光闪烁中,这个自称这里管家的家伙突然出声,立刻引起了李伟的兴趣! 看来这里面应该是别有洞天才对啊!绝不是眼前看到的这样空荡荡的。 “好吧,看你这样,就叫你二号吧!” “二号,先给我介绍一下这里的情况吧!” “好的,村长大人!” 话音一落,只见二号眼中光芒一闪,一副全息立体地图就凭空出现在李伟眼前。 “整个二号库面积只有不到五千平米,这里所有的物品全部都装在五个空间洞府之中,村长大人可以自行查看。” 洞府?几乎是瞬间李伟就想起了那些神话传说之中的仙家宝地,大神门居住的地方。 会是一样的吗?这里面都有些什么好东西?总不能自己一打开,就放出一大群能毁天灭地的恶魔邪神吧? 这么想着,他看着面前的二号和地图,不自觉的就问了出来: “里面都有些什么东西?” “五个洞府分别为1,2,3,4,5,一号洞府里面装有一些一到三级星际文明的建筑,医疗,制造类机器人和设备。” “我靠!发达了啊!” ------------ 第八十四章报复 笑容满脸的李伟刚从山洞里出来,就看到高清宇带着卫队的人一脸杀气的警惕的盯着四周。 李伟脸上的笑容瞬间没了,高清宇的军服上有血迹! 血迹,再加上那些警卫门已经上膛的紧握在手的钢枪,他立刻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紧走两步,李伟突然接到傻大个和二号的同时预警: “警告!警告!发现入侵者已锁定您!” “您已被锁定!您已被锁定!无威胁!” 李伟怒了! 一瞪眼,一伸手,光弩立刻现形,看也不看的对着一个方向,然后一道亮光转瞬即逝。 王府卫队人员的素质绝对是这个星球中最高的那一批。 不用命令,最外面警戒的警卫组立刻有一个三人小组冲了出去。哪怕是时刻防备着其他敌人的偷袭,他们不断做出各种战术规避动作,可还是没花多长时间就赶到了正确的位置。 很快,高清宇就得到了歹徒已被击毙的报告。这让高清宇刚松了一口气,下一刻金刚的声音就让他把心再次提了起来。 “不能放松警惕,不排除还有第二波袭击者。” 此时的李伟已经被大批警卫形成的人墙团团围住,就像是一面盾牌把李伟保护起来。 “已经来了!” 李伟望着天空,突然说了一句。金刚顺着他的目光刚刚抬头,就发现天空中光芒一闪。 “导弹!” 还没等他喊出来,就看到李伟已经再次抬手,然后又是一道亮光激射而出。 还没完,紧接着,第二道光芒再次激射而出,直奔天空。 “轰――” “轰――” 连续两次爆炸在光芒亮起五六秒之后才传入众人的耳朵。 刚刚从死亡阴影中走出来的高清宇看了一眼李伟,张了张嘴,刚想说些什么,可映入眼中的一幕让他直接张大了嘴巴,彻底蒙了! 只见原本毫无异样的山峰突然悄无声息地裂开两个直径能走十多米的洞口。 两架模样不同于这个星球上任何一种飞机的飞行器诡异的从里面漂浮而出。然后下一秒,这两架飞行器就更加诡异的突然消失。 “嘿嘿,敢过来惹老子,老子心疼死你!” “好啦,剩下的,你们自己处理吧,没事别来烦我。” 说完,李伟径直扒开人群,钻入自己的骑车内。 汽车发动,悄无声息地来到高清宇身边,车窗打开,李伟伸手把一个箱子递了出来。 “给你啦,之后这东西兄弟们可以敞开用了,咱们可以小批量量产了。” 很熟悉这个箱子里面那些神奇的药剂的高清宇立刻喜笑颜开。曾经不止一次帮助李伟使用过,亲眼验证过它们的神奇疗效。 “回头有人找过来不用客气,敢炸刺就毙了!” 望着瞬间远去的汽车,高清宇收回心神,拎着箱子急匆匆赶往医院。 刚才,自己手下两名战士被狙击手射伤。如果不是他们的防弹装备都是王爷提供的高级货,早就小命不保了。 就算如此,一名战士还是被子弹巨大的动能打折了肋骨,陷入昏迷,危及生命。 不过,感觉到手里箱子的分量,高清宇脸上却没有一丝担心,反而有了一丝兴奋。 李伟知道,今天发生的事情肯定不会这么简单结束的。这个星球的联邦可没有被人打了脸只是叫嚷着严重关注的习惯。 事实上,比李伟想象的更快,联邦的报复就开始了。 十几枚洲际导弹从联邦几处大山深处冲天而起,几分钟之后,就准确击中位于非洲某地的某大型佣兵团总部。 联邦外交部发言人也在紧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直言不讳地发出了战争警告。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整个世界都乱了,除了联邦,其他几大国也慌了!面对这个星球上唯一一个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的战争威胁,没有哪个国家能保持淡定。 尤其是联邦陆海空天军开始进入全面战备状态的消息曝光之后,连各国民众都慌了。 不过,李伟可内容关注这些。舒服的睡了一个懒觉之后,精神抖擞地来到厨房。 “王爷,今儿吃啥?” “板面!” “好嘞!” 板面,这个星球也有,并且更加出名,更加有特色。 手工擀制的宽面,香辣的牛肉浓汤,大块牛肉,还有让人看着就忍不住冒汗的密密麻麻的辣椒,胃口大开就成了必然。 吃板面,当然少不了卤鸡蛋,香肠,丸子还有干豆腐。 除了这些普通板面摊都必备的吃食,李伟的板面配菜无疑更加丰富。 大厨手工制作的榨菜芯,黄瓜豆腐皮,海带丝,老醋海蜇头,油炸花生米,还有水果拼盘和油酥烧饼。 和大海碗转的板面一起端上来的,还有一瓶冰啤酒,绝配啊! 这刚开吃,厨房外面就传来一阵喧哗。 随后,一阵脚步声匆匆而来,李伟愣了一下,不由得就加快了速度。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啊!老王,给我也来一小碗,啤酒还有酱牛肉也来一盘!” 李伟抬头看了一眼,没说啥有低头继续猛吃。一会儿功夫,李伟额头就建了汗了。 等李伟吃完,拿餐巾纸抹了抹嘴巴,收拾完了之后,这才打起精神准备应付眼前这个老头。 眼前的老头身上衣服还是湿的,显然是起了大早就穿山越岭的赶过来的。 “李叔,您老大早起的就赶过来,没事吧?” 原本正一口肉,一口面一口酒,吃喝的正美的老人听到这里立刻抬头瞪了李伟一眼。 “别废话,赶紧把你的长生药给我几瓶。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帮你撑着这么大场面,你说我容易吗我?” “什么长生药?哪呢?你告诉我谁有,我亲自去抢,到时候肯定少不了你的好处。” 李伟一副着急的样子,看的李明光一翻白眼,差点忍不住就把酒瓶子砸过去。 这小混蛋绝对是报复啊!不就是当初怀疑你了一回吗?用的着这么小气吗?一点王爷气度都没有! 刚想说两句软话,突然眼睛一亮,脑中灵光一闪,一个念头闪现出来。 “那就算了,回头我去你那挖几棵不老草回去让你婶子给我炖汤喝!” ------------ 第八十五章不老草 李伟满脸不爽的看着眼前的一株与众不同的植物,忍不住喃喃自语起来。 “你说说你,怎么就不能低调点呢?出头的椽子先烂懂不懂?有本事了不起是不是?看你长的这个得瑟样吧!” 这株植物说不来到底像是什么东西,乍一看,好像多肉植物万年青。 可仔细看却是完全不同的,它的每片叶子都是直接从土里冒出来的,犹如一把把利剑出鞘,直冲云霄。每片叶子大概也就十多公分长,宽度也和普通的那种野草差不多少。 非要说像什么的话,李伟觉得好像是叶片变厚很多的韭菜! 整株不老草都是犹如刚出土一样的嫩绿色,而这已经保持了三年多了。 从李伟见到它开始,到把它移植出来,它就一直都是这副模样,从来没有变过,哪怕是天气变凉。 虽然这边山谷温度常年都保持在十六度以上,可以说没有冬天的存在。 可是不老草所在的这边,因为靠近出口,远离村子和温泉,温度还要低一些。 这也使得这里的植物更加接近于温带植物。春生秋落冬眠,唯有不老草,不管外界气候如何变化,他都是一个模样,从未变过。 颜色,形态,样子,大小,都和刚刚载种的时候一模一样。似乎时间在它的身上没了用处一般,亦或是在这里,时间静止了。 按照李伟了解到的,不老草一百年才开花结果。此时它才会改变形态,颜色。 从根部生出一根花茎,叶子颜色也会慢慢变成深绿色。至此,不老草才是进入成熟状态。 李伟眼前的这株不老草顶多也就十年龄,离着最终成熟还早呢! 突兀的,李伟手中出现了一株颜色深绿,还多出一根犹如韭菜花的茎杆。只是上面没有了任何花朵和种子,只有光秃秃的一根茎杆。 两株不老草摆在一起,分别就很明显了。最直观的除了那根直挺挺,很硬的茎杆之外,成熟的不老草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新的香气。 李伟站起身,手掌里托着那团不老草,走出这片他用来繁殖那些起源大陆物种的禁地。 “怎么才出来啊?再不出来,我们就要强行进去救你了。” 李明光的话听得李伟心里一暖,不过嘴上却是毫不嘴软的怼了过去。 “就你?不是我小瞧你,就你这样的,就是进来一百年,你也找不到我。” 李明光已经看到了李伟手里的不老草,一股淡淡的清香早就急急地钻入了他的鼻子,引得他频频抽动鼻子。 不仅是他,就在李明光身边的高清宇,清楚地知道这是什么,意味着。 这两人,看着李伟手里的不老草,忍不住浑身激动的颤抖不止。 这个是神话传说中的神物啊!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不,即使亲眼所见,也很难让人相信它是否真的就是传说中的长生不老药。 “成了,这玩意儿你们拿去分分吧,至于是生吃还是做汤,随便你们。” 说完,李伟随手就把不老草抛向李明光。 李明光和高清宇立刻脸色大变,慌忙上前伸出双手去接。 可即使再小心,娇嫩的不老草落到眼疾手快的高清宇手里,还是折断了好几片叶子。 随着叶子的折断,那股淡淡的清香也变得浓郁起来。四周肉眼可见的,不断有各种昆虫,鸟兽涌过来。 还好,这回李明光和高清宇早有准备。只见李明光迅速掏出一只密封袋,两人配合着,把不老草装了进去。 知道此时,两人才长出了一口气。李明光回头就想找李伟算账,这才发现李伟已经离开,消失在密密的竹林深处。 “这混小子,也太心大了!” 李明光嘴里抱怨着,却瞧瞧把手里的密封袋小心翼翼地塞进兜里。 “李叔,你这是干嘛?说好的一人一半的,怎么的?你这是想要独吞吗?” 高清宇一看就急了,这玩意儿的功效他可是比任何人都清楚的。李明光都没有他知道的多,当初他可是亲眼看到老族长生吃了两片未成熟的不老草叶子。 看着瞪大了眼睛,浑身煞气四溢的高清宇,李明光但是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 “我这来一次也不容易,你回头再跟李伟要一株不就行了!” 还再要一株?您老以为这是什么啊?满地都是的野草吗? 这个是不老草!长生不老药!能有机会亲眼看到就已经是天大的机缘了! 你当谁都跟你一样厚脸皮啊! 再说了,这种逆天的神药,你不会真的以为那是大白菜,想要多少有多少吧? 看着高清宇眼中的讥讽,李明光也知道自己这么说太过分了。从老族长那里得知这种神药炼制的药丸的逆天效果之后,他就对这东西志在必得了。 今天磨了半天也没让李伟松口,只能退而求其次,要一株不老草回去吃吃。 好不容易得手了,他当然舍不得按照约定分一半给帮着他说了不少好话的高清宇了。 “怎么的?您老这是打算卸磨杀驴,鸟尽弓藏还是怎么的?” 李明光眼中眼珠乱转,极速思考着对策,嘴里也没闲着,继续忽悠着高清宇。 “那啥,要不这样,回去我就帮着你再跟李伟要一株,怎么样?要知道我这株可是被那个败家子弄得不完整了,到时候小心点,你那株可就是完完整整的!” 高清宇还没怎么样呢,李明光自己先激动的浑身颤抖了!李伟可是说过,这东西越是完整,药效越好的! “那干脆,这株先给我,等再找王爷要来一株给你!” 高清宇死死盯着李明光的裤兜,手掌一会儿攥成拳头,一会儿又松开,显然内心正陷入激烈的挣扎之中。 “不用,不用,还是给你吧。我要这一株就好了。” 看出来这位老村长已经是打算不要脸的独吞这株不老草之后,高清宇忽然笑了。 被高清宇这个突然的举动搞得心神不宁的李明光,心中升起一股危机感,恨不得立刻飞回自己村里,躲得远远的。 ------------ 第八十六章成熟期不老草 高清宇掏出手机,直接拨出了一个号码。 “喂?媳妇儿……” 刚说到这里,就看到李明光这老头跟被蝎子蛰了一般,差点原地蹦起来。 毫不犹豫地把藏在兜里的密封袋掏了出来,一脸讨好的,要多假有多假的笑容这浮现在他那沟壑纵横的老脸上。 高清宇一愣,然后就一边和妻子说着话,一边看着老李头满是不舍和肉痛的打开袋子,分了一半不老草出来。 至于故意给自己多分一片这种明目张胆的不公正的徇私舞弊行为,高清宇懒得和他计较。 他现在的心思都在思考晚上该怎么对付不老草呢! 是生吃呢?还是生吃呢? 据王爷说,生吃才不会浪费里面的有效成分,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它的功效。 不过,一想到两口子要生嚼这种本质上就是草的玩意儿,一时间,他这心里还真是很难接受。 算了,大不了就当它是一种以前没吃过的野菜吧!话说这玩意儿闻着味道挺香的,就是不知道吃到嘴里是个什么味道。 “媳妇儿,刚才和李叔从王爷那里要了一株不老草,晚上咱们就吃它了!” 高清宇一脸的激动,毕竟他可是亲眼看到老族长吃了一株未成熟状态的不老草之后的神奇效果的,想到自己夫妻俩以后也能多增加几十年寿命,即使是经过严格训练,意志强大去如他,也难掩激动不已。 不过, “什么?” “你说的是真的?” 说道这里,高清宇满脸惊诧莫名的看向李明光。 幸灾乐祸,不敢相信,同情,兴奋,混杂在一起同时出现在他的脸上,看起来怪异极了。 不过,李明光可就害怕了!高清宇的媳妇儿他可是太清楚了! 在李家村地界,除了极有数的个别人,就没人能在那丫头手机占到便宜的,就是李伟这个王爷也不行。 当然,他自认为在靠山屯也算是一霸了,可是面对这个集整个李家村宠爱于一声的丫头,也讨不了好! 虽然那丫头也是个尊老爱幼的好孩子,不会把自己怎么样。可架不住李伟那小子和老族长宠着她啊! 不行,看高清宇那表情,大事不妙啊!没说的,为了我的长生不老药,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还是赶紧回我自己的地盘吧! 想到这里,这老爷子叫连个招呼都顾不上打,转身就跑。 高清宇看的目瞪口呆,举着手里的密封袋,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这老爷子,跑这么快干嘛?连句话都不让我说完啊!” “嘿嘿,那正好了,回头这东西给我老妈送过去,也算是我和媳妇儿孝敬他们二老的好东西啊!” 低声喃喃自语了两句,高清宇满意地把装有不老草的密封袋小心翼翼地装入口袋里,离开了这里。 “嘿嘿,不知道那老头要是知道王爷给了我媳妇儿两株不老草,会不会气的蹦起来啊?” 李明光急匆匆地来到村里,和老族长打了个招呼,不顾老族长的挽留,一溜小跑着消失在了密密的山林里。 “这人,什么事那么急啊这是?我还想着待会儿去找李伟给他弄一颗不老丹呢!真是个没福气的!算啦,下次再说吧。” 李明光从李家村出来的时候都已经下午四五点钟了。天色已晚,再过一两个小时天就要黑透了。 可是,他以靠山屯有急事找他回去处理为由,还是在一个班全副武装的战士保护下,冲进丛林里。 放在,现在李家村同样靠山屯的路在打量人力的开发踩踏下,已经形成了一条还算不错的小路,对于走惯了山路的他来说,也算不了什么。 当初第一次进来的时候,十几名年轻力壮的战士手持锋利的开山刀,一路披荆斩棘,走了十几个小时才进了村子,现在顶多也就五六个小时,还是为了照顾他这个老头子。 要不然光是那些当兵的壮小伙,跑起来最多也就两个来小时的事。 虽然这条小路不宽敞,但好歹因为人来人往的,再也没有了那种手指粗细的软藤和能把裸露在外的皮肤划出道道伤痕的刺啦秧了。 尤其是软藤,那玩意儿怕的满地都是,密密麻麻的,一层又一层的,还韧性失足! 即使战士们手里有锋利的开山刀,对付起来也十分的费力。而且,还要防备着里面突然穿出来一只毒蛇,几只蝎子什么的。 最恐怖的还是红山蚁,个头大的吓人!每个都能有指甲盖大小,一出现就是密密麻麻的一大片。 这东西平常不惹它,什么事没有。即使路上遇到了这不用担心,老老实实的给人家让路就好了。 最怕的就是误入人家的禁地,如果接近蚁巢,这些看起来就不好惹的家伙绝对会追的你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据说,但是清理这条小路的时候,好几名战士差点就被这东西给啃成白骨! 现在好了,这条小路被清理出来之后,再也不用担心会遇到这种恐怖的玩意儿了。 小路上被铺了一层厚厚的青石板,大约能走三公分厚。正面刻画着深深的线条,防滑效果还是挺不错的。 在这天气变化莫测的大山里,云雾弥漫,雨水丰富,如果防滑效果不好,这种石板路还不如不铺算了。 急着回去赶紧享用长生不老药的李明光,这一路上可是超水平发挥了! 花了将近两个多小时,就走完了快三分之二的路程。不过,这也把他着实累的不轻。 “老爷子,咱们还是休息一会儿缓缓劲儿再走吧!” 带队的军官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满是担心的看着已经累的东倒西歪的李明光。 “好,好吧!那,那就,那就歇一会儿吧。” 强打精神说完,这老爷子就再也坚持不住了,一屁股做到地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您老喝点水吧!”有战士递过水壶,“别大口喝,先润润嗓子,歇过气来再喝。” 李明光实在是没了力气,连一根手指都懒得动弹。只是翻了个白眼,聚集最后一点力气摇了摇头。 老子还不知道这点常识啊?用你教我这个?要是年轻十岁,就这点路,我气都不会喘一下的。 老了!不服老不行啊!想当年,为了追一头野狼,我跟着它的踪迹跑了一天一夜都不带歇脚的! 这人,一上了年纪,不服老不行了啊! 突然,李明光眼中灵光一闪,一个念头浮现在脑海中! 应该能行吧! 看了看四周脸不红气不喘,站在四周,警惕的战士们,李明光一咬牙,暗自下定了决心。 花费了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一点力气,他缓缓抬起手,伸进裤兜里,偷偷地掏出装有不老草的密封袋。 期间,脸上不断出现挣扎的神色。不过,随着密封袋被他彻底掏出来,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态倒是彻底消失了。 哆哆嗦嗦的想要打开封口,以往很是轻而易举的动作,现在却没那么容易了。 “我来帮您吧!” 一名刚好看到他的举动的战士轻声说了一声,然后就想要上前帮忙。 “别!不用!” 李明光急忙喊了一嗓子,阻止了人家的好意。却不想,那一嗓子,声音大了点,一下子惊动了其他人。看到大伙儿,特别是带队军官手持手枪,带有关心的,询问的目光,他坚定的摇摇头。 又过了能走一分多钟,他却觉得分外漫长。总算又积攒了一些力气的他,才再次哆嗦着抬手打开了密封口。 轻轻的捏起一片叶子,想了想又十分心痛的从中间掰开,放回了一部分。 然后一闭眼,就把手里大概两厘米长短的一段不老草吞进嘴里。 一股清凉夹杂在浓浓的清新之气中,让他差点冒烟的喉咙瞬间就犹如,一场大雨浇灌过的旱地,舒服异常。 轻轻地,小心翼翼地,上下牙齿一碰,舌头一舔,不老草的叶子就好像是奶油雪糕一般瞬间融化,化为一股清流顺着喉咙直达胃部。 好似三伏天里热的冒油的时候,吃了一口冰棍一般,整个人浑身一机灵。下一刻,似乎浑身的疲惫全都被祛除的一干二净,力气又回到了身上。 “爽啊!” 忍不住呻吟着嘀咕了一句,一低头,再次看向手里的密封袋,赶紧小心的把它收进口袋。 外形很像多肉植物的不老草叶子中间那果冻似的东西,全都融化成了气体一般,消失的一干二净,只留下了表皮在嘴里。 李明光也舍不得吐出来,想着这东西肯定不会有毒,心一横,牙齿狠狠地一咬。 “咯吱,咯吱,咯吱。” 嗯!嘎嘣脆,没啥味! 还来不及细细品味,一小段叶子就进了肚子。这让他十分的后悔,感觉自己亏大了! 有心再弄一点尝尝,又有点舍不得了。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这玩意儿可不是要多少有多少,漫山遍野的野菜。 刚想到这里,李光明就感觉体内升腾起一股神奇的力量,瞬间就充斥全身。 暖洋洋的,所有的疲劳一扫而光。那种感觉,让他非常自信,即使再从村里去李家村走上一个来回也不会感觉到疲惫了。 这种瞬间年轻了十几岁的感觉真是好极啦! ------------ 第八十七章长生不老? 十几名战士眼睁睁看着老李村长只是吃了一点一种从未见过,类似多肉植物,像是没有刺,缩小版的芦荟的东西。 然后,让人震惊的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 刚才还累的跟个一团泥一般动弹不得的,已经六十多岁的老村长,下一秒,就犹如年轻了三十岁,喝了兴奋剂一般变得精力十足。 一骨碌爬起来,就催促着战士们再次上路。 接下来,原本还计划要走至少两个小时的路,一个小时都没用上众人就出现在了靠山屯。 一路上,虽然心中疑惑不解,可是深入骨髓的保密纪录让他们只能是把疑惑深埋心底,打起精神,时刻准备应对未知的麻烦。 “成啦,时间太晚了,你们就先去村委会吃点饭,然后在那休息一晚再回去吧。” 说完,也不给这些士兵们拒绝的机会,迈开大步直接回家。 十几名战士看着丝毫看不出疲态的老村长消失在不远处的街道拐角,不约而同的扭头看向他们的排长马志兴。 “看我干嘛?去村口,弄辆车马上旅部!” “是!” 这些已经有些疲惫的战士齐声应答,眼中满是坚定。他们不傻,自然知道他们刚看到,怀疑的东西恐怕关系到了大秘密。 “保密条令都学习过,我就不重复了。从现在开始,所有人不得和外人接触,所有通讯工具上交,听候上级命令!” “是!” 很快,和上级联络之后,他们刚在村口站了还没有十分钟,两辆轮式装甲车一前一后,保护着位于中央的两辆越野车和一辆军用卡车疾驰而来。 一名上校推开车门走下来,后面紧跟着就是十几名一脸冷酷,全副武装的特种兵。 “上交武器,全部上后面的卡车。” 没有多余的话,排长马志兴带头解下武器上交,然后爬上军卡车厢。 没过多久,这列车队原地调头开始返回。 “都别紧张,这是是发生特殊事件,都是程序。” 同样上了军卡的上校语气轻松的说道,尽力缓解着战士们的紧张情绪。 “就在你们前往村里的时候,一波不知名武装分子袭击了靠山王!” 车厢里一片安静,让上校感到震惊的是,战士们似乎没有任何的惊奇或是气愤。 “我们进村就听卫队的同志说了,还和他们一起对留在村里的外来人口进行了一次排查,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员。” 马志兴开口给参谋长解开了疑惑。同时也趁此机会把李明光老村长吃的那种奇怪植物,以及之后的异常状况详细的说了一遍。 结果,上校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在四周其他战士齐齐点头中猛地站了起来,疾步来到尾部。 “停车!” 大喊的同时,两手伸出做出停车的手势。 还没等车辆停稳,他已经跳了出去。 钻进他的指挥车里,第一时间把车里其他人轰了出去,然后禁闭门窗开始和不远处的警卫旅作战指挥中心。 大约过了能走一个钟,马志兴和他的战士们就看到之前那些特种兵再次出现,把他们的装备一股脑儿的扔上车。 就在他们万分不解的时候,参谋长再次出现。不过,这次他没有上车,而是一脸严肃地看着他们,一字一句地下达了一个让他们更加不解的命令:全员抽调,加入王府卫队。 “全部调去卫队?” 尽管不解,可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很快,马志兴就被叫到一旁,和参谋长谈了能走十来分钟,这才一脸严肃的敬礼道别,和他的战士们站在路旁,看着车队呼啸而去。 “好啦,别看啦!走吧,咱们去村委!”马志兴嘴角带着笑意,带领战士们直奔村委会。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所在的连队就全装全员赶了过来。并且还特意加强了一个坦克排,一个自行防空炮排。 李明光回到家里的时候,时间刚刚过了八点,连小孙子都还在和小黑边看电视边玩闹呢! “呀!你怎么摸黑回来啦?还没吃饭吧?我去给你弄点去。” “嗯,给我多弄两个菜,一会儿老高还有儿子他们也过来。” “是啊!成,那我多做几个菜。对了这是有什么事啊,怎么连儿子他们都给叫回来了?” “别多问,反正是好事,你赶紧去做你的饭去吧!” 一块生活这么多年,对丈夫脾气性格极为了解的妻子满脸不爽的去了厨房。 十多分钟之后,屋外响起脚步声,人还没进来呢,声音就传了过来。 “我说老李头,这大晚上的刚回来就火急火燎地让我过来,是不是又弄到啥好东西了?” 话音刚落,一个满脸兴奋的老头就急匆匆地闯了进来。 “高爷爷好!”豆豆很有礼貌的问候了一句,就继续和小黑玩闹起来。 “好!好!” 高老应付的回应一声,目光却紧紧的盯着李明光。 “老高啊!这回你欠我这人情可是欠大了,你知道吗?” 高老直接就被弄糊涂了,这老伙计冷不丁的来这么一句,啥意思啊? 还想再问,李明光媳妇儿就端着两盘凉菜过来了。 “先别问,陪我喝两杯!” “你这老东西,你是要急死我啊?到底又弄到啥好东西了把你高兴成这样啊?” 可惜无论高老怎么问,讽刺,激将,哀求,许诺,李明光就是不说。 半个多小时之后,随着李明光儿子儿媳妇儿,女儿女婿以及外孙女先后到来,他才有了更加出人意料的举动。 “你们都先坐下,我去再加盘菜!”说着就起身要去厨房。 “都别动,老实待着别动!” 阻止了早起来的老伴,儿媳妇儿和闺女,老李兴奋的摇头晃脑地走进厨房。 没一会儿功夫就端了一盘菜出来,径直放到自己座位边上。然后就在大伙儿诧异的目光中,把盘中绿油油的东西均匀的分成几份分给大家伙儿。 “啥都别问,保密!你们只要知道,这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就行了!” 对于李明光的故弄玄虚一般的卖弄,没人理会。大伙儿都知道,这老头隔三差五地就会跑到李家村从王爷那里弄到一些外界根本见不到的好东西。 比如,现在已经在外界万金难求的家参! 除了两个孩子,其他人毫不犹豫的就把自己那份不老草一股脑儿的扒拉进了嘴里。 到是两个孩子,看到小黑流着口水看着满桌的好东西,一人捏起一段不老草就塞进小黑的大嘴巴里。 “哎呀!你们两个小兔崽子!干嘛呢!” 刚刚看到这一幕的老李差点都要疯了! 那可是长生不老药啊!等闲人连见到的机会都没有啊!这俩败家孩子! “干嘛呀?嚷什么呀?不会好好说话吗?” 老伴看到他凶自己的大孙子和小外甥女,立刻不高兴了。 “你知道个屁!” 下一刻,老李就紧张地四下打量了一圈,才压低了声音,说出了一个让众人震惊到毁三观的词语。 “这个是不老草,长生不老药啊!” 长生不老?长生不老! 噌―― 满桌子人除了那俩孩子,全都被惊的站了起来! 长生不老啊! 从小就听着关于这玩意儿的传说长大,谁都对他不陌生。 人参果,王母娘娘的蟠桃,太上老君的仙丹等等,都是能够让人突破人体生理限制,活个万八千岁的传说之物。 “真能长生不老?” “永生不死?” “寿与天齐?” 看出了众人的疑惑,老李很满意大家的表情,端起酒杯在大家伙儿怒视的眼光中施施然一饮而尽。 “没那么神奇!” “切!” “唉!白高兴了!” “我就说嘛!怎么可能啊!” 只有对李伟这个并肩王了解的更多的高老爷子依旧死死盯着老李,等待着下文。 “虽然不像你们想象的那样能让人立地飞升成仙,可是增加个百八十年的寿命还是没问题的。” “咣当――” “啊?” “哎呦!” “你俩小混蛋,不许喂小黑,赶紧给我自己吃了!” 听到这话,老李目光转过去,差点没气疯了。 不老草啊!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神物,两个小混蛋竟然当成普通的蔬菜了! 以前就这样,自己不喜欢吃蔬菜,就偷偷的喂给小黑。 这次一样吗?这个可是能增加寿命的不老草啊! “吃!” 老李,他儿子,他闺女,儿媳妇,女婿,齐齐大喊,目光严厉的盯着他俩。 倒是小黑这个家伙,占到了好处,现在一看情况不妙,立刻溜之大吉。 几个人两眼冒光地看着小黑消失在黑暗中,又监督着两个孩子吃光了他们那份不老草,又冷不丁地看向了小黑消失的方向。 杀了吃狗肉的想法刚刚浮现出来,立马就深深压倒心底。 那可是看山犬!谁敢吃啊? 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整个靠山屯就没有吃狗肉的人! 知道那个念头不可能的几个人,再次把目光投向了李明光。 “别让看我,听名字就知道这东西有多难得了!实话跟你们说,这玩意儿到目前为止,除了王爷和老族长,也就今天我和小高两人配合着,厚着脸皮要出来一株。这可不是大白菜!” 原本还满怀希望的人顿时跟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没了精神。不过想想也是,这东西功效这么逆天,数量能多才奇怪呢! ------------ 第八十八章战争阴影 第二天,李明光一觉醒来已经都快八点了!作为一个已经六十多岁的老人,这种睡懒觉的时候可真是太少了。 随着年纪的增大,一般来说,很少有老人睡眠质量能够保证的。尤其是他们这种农村,从小就是干着干不完的农活长大的人来说。 年轻的时候劳累过度,到了年纪大了,就落下了一身的伤病。关节,心脏,血压,糖尿病,腰腿疼什么的。 一晚上不起个两回夜那都不像话!一宿能够睡上四五个小时就算是好的了!晚上八九点就开始上炕睡觉,半夜一两点钟就准醒! 然后就开始睡不着了,翻来覆去的折腾一通之后,天刚亮就迫不及待地爬起来,做早饭,遛个弯儿,就开始了新的一天。 昨天睡得有点晚,可以不过是十点半罢了!这一觉睡到大天亮,这都八点多了!放平时,他都到了村委把昨天积压的文件看完了! “爷爷羞!爷爷不害臊,太阳都晒屁股了才起来!” 豆豆身后跟着小黑,一阵风似的冲进来,伸手刮着自己的小脸蛋,冲着李明光一个劲儿地做鬼脸。 可把这老爷子给臊坏了!红着脖子,一伸手,气急败坏地就嘴里反驳着,就像给这个让自己难堪的大孙子一巴掌。 他也就是吓唬一下而已,那小东西机灵着呢!他这里手刚举起来,人家已经一个后撤步逃离了他的打击范围。 “我爷爷睡懒觉啦!我爷爷刚起来!” 豆豆转身跑出屋里,一边喊着一边跑到院外。看来,不把他爷爷今天睡懒觉的事情宣扬的全村人尽皆知,他是不罢休啊! “这小王八羔子!” “还有脸说我大孙子!你多大年纪了?还没我孙子起的早呢!” 听到这边动静的老伴儿在院里嘟囔着,惹得这老爷子的更加气急败坏了! “说什么呢?说什么呢?我昨天不是喝多了吗?” 话音一落,李明光情不自禁的冲自己竖了一个大拇指。你太机智了!李明光,你太了不起了!舅服你! 精神胜利法一经施展,李明光立刻恢复了往日的气势,挺胸抬头的除了屋子。来到屋门口四下一打量,只有老伴儿一个人在院里浇花,其他人都没了踪影。 “看什么呐?人家早就都走了!” 说完,没好气的瞪了一眼老伴儿,扭头继续打理自己的哪几盆宝贝花。这都是她自己到山林挖的野兰花,只是外形比一般的好看罢了。 不过,自从有人见到她这几盆精心养护了好几年的兰花之后,激动的直接报价五十万,三十万的一盆之后,她就再也不允许任何人碰她的宝贝了。 为了这几盆宝贝,她连以往最宝贝的大孙子,外甥女都打了不止一次。至于李明光这个老伴儿,更是往跟前凑一下,都能让她炸毛! “饭都在桌上给你留着呢,赶紧吃完了去村委,人家小城都跑来找你两回了!” 李明光很是丝毫没有放在心上,村里能有啥事啊?鸡毛蒜皮的,天天的能烦死人!关键还一个个的都拽的二五八万似的,你以为你是联合国秘书长啊? 自从李家祖村对外界有限开放之后,村里跟着发了财,家家户户一个比着一个牛逼哄哄,好像天老大,王爷老二,他们就是老三似的。 熬煮的稀烂的小米粥,大白面馒头,一碟小咸菜,还有昨天剩的凉菜混成了一盘,看着就让他感到肚子里开始抗议了。 刚坐下,拿起个馒头准备吃饭,就听见老伴儿在院里又喊上了:“你快点吃,我听小城那孩子说,部队要往村里派一支常驻的连队,就驻扎在去祖村的路口哪,连部队领导都在村委等着跟你商量征地盖营房的事呢!” “你个败家老娘们儿!怎么不早说啊?” 说完,拿着一口馒头,起身就要往外走。刚迈了一步,转身又回到桌子边,操起装满了小米粥的碗,往嘴里一倒! 没用五秒钟,一碗粥就进了肚子。着急麻慌的操起筷子夹了一筷子凉菜塞进嘴里,这才准备赶紧往村委赶。 又一想,不行!看了一眼馒头,两手轻轻一用力,掰开一个缝隙,然后操起筷子,连着夹了两筷子凉菜放进去。 酱牛肉,松花蛋,老虎菜,拍黄瓜,火腿片,夹得满满的,两手一合,一个自制靠山屯版汉堡就做成了。 急匆匆小跑着出了院子,身后又响起老伴儿不放心的叮嘱和埋怨声。 “你慢点!差着三五分钟的啊?早知道这样,你早干嘛去了?” 李明光今天是真的顾不上跟她计较什么了,人家部队的领导都等着了,他要是等人家找上门来,那丢人可就丢大了! “老李,怎么着,昨晚上喝多啦?” “你管我啊?” “我管你干嘛?这不是心疼你吗?我跟你说,人家专家都说了,喝酒要适量,喝多了嘴上脑神经细胞了!这东西死一个少一个,小心你老了得老年痴呆!” “你才老年痴呆呢!我好着呢!” “哎,我说,你今天这是咋啦?好赖话听不懂啊?” “没空搭理你,我忙着呢!” 说完,李明光咬了一口自制汉堡,一边吃着,一边急匆匆赶往村委会。人要脸,树要皮,今天他老李可是丢人丢大了! “小兔崽子,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 心里头想着回头怎么教训教训自己那个坑爷爷的孙子,脚下不停,等到了村委会的时候,自制汉堡刚好吃完。 刚到大门口就看到自己的秘书小程,李征程急匆匆就楼里出来。看到他眼中一喜,满脸的焦虑顿时化为乌有,取而代之的是松了一口气的兴奋。 “别扯用不着的,先给我整点水,噎死我了!” “今年办公室吧,茶水早就给您泡好了!” “怎么回事?怎么好好的突然想起要在那里驻军啊?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他们有没有说什么?” 小程是个好孩子,一点也不墨迹,直接就把自己听来的和猜测的一股脑的都告诉了老村长。 “我听说好像是昨天,王爷在祖村遭到刺杀。咱联邦当然不干了!昨天是发生之后,没过一个小时,几枚导弹就飞了大半个星球,轰杀了那些杀手的老巢。” 李明光点点头,昨天他也听高清宇说了。不过,李伟那小子连根毛都没掉,他也没太在意这事,光顾的跟他磨自己的不老草了! “我听那意思,这事还不算完,似乎是东边的岛国在背后指使的,这不,联邦好像要对那些只会背后阴人,事后还不敢承认的家伙宣战了。” 小程说的十分轻松,好像说的不是两国要开战的震惊全球的大事,而是村里两个小屁孩打架了。 事实上,联邦人几乎都是他这种想法。岛国相对于联邦来说,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选手,真要打起来,没人觉得岛国会赢。甚至,没人觉得岛国能够让联邦付出太大的代价。 “这次过来的是一个中将,警卫旅刘参谋长陪着过来的,以来是请您带路去一趟祖村那边,对岛国交战的事情,要通知王爷的。” “嗯,那行吧,反正也没咱啥事,回头你在咱村去祖村的那个路口哪看看,他们相中了那块就是那块。” “这个没问题,我早就看过了。他们要的那块地方,是属于咱们村里集体的,不是那个个人的,能省不少的麻烦。” “那就好,这事就交给你了。等我带他们走后,你通知村两委成员开会,把我的意见通报一下,然后大家伙儿没啥意见的话就执行吧!” 说着,他们已经来到了李明光的办公室旁边门前。 “我先去喝口水,你通知其他人过来开会吧!” “好的,我马上就去。” 与此同时,国际上已经因为联邦的强势宣言而乱成了一团。没办法,哪怕是二战时期,联邦都没有发出过如何强硬的战争宣言。 首当其冲的就是岛国,国内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几乎所有的在野党都纷纷通过各种渠道,谴责执政党,同时希望联邦保持克制,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 而那些岛国的富豪们,已经开始通过各种手段,带着家人远走海外,离开自己的祖国外出避难,省的到时候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有关系,有本事的人自然可以远避海外,但是那些普通人就没这个机会了。于是乎,一部分人,在联邦还未正式宣战的时候,自己就先乱了。 原本请愿性质的游行示威,很快就变成了打砸抢的骚乱,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波及到了岛国一半的领土。 农民,工人,学生,甚至部分警察和军人都加入到了游行请愿的队伍,号召人民行动起来,推翻现政府的统治,以求得到联邦的谅解。 很快,岛国政府就顶不住压力了。政府首相第一个站出来,宣布引咎辞职,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得到联邦的谅解。 可惜,联邦政府根本不为所动,北方战区几十万军队已经进入一级战备,一声令下,这些装备精良,素质过硬的钢铁雄师就会如同巨浪一般彻底淹没岛国。 就在刚才,联邦中央新闻快报播出了一段视频。联邦第二炮兵的战略导弹部队已经占领发射阵地,随时都可能对岛国发起致命一击。 战争的阴影立刻笼罩了岛国,似乎在下一秒就会有倾盆大雨从天而降,让整个岛国彻底沦陷,成为这个星球历史上的过去式。 气氛一下子就紧张起来,连空气中似乎都有着浓浓的火药味,一点火星就能够引起一场惊天动地的大爆炸! ------------ 第八十九章保密意识 虽然没人认为岛国那么一个贫瘠且地震频发的小国家能够给联邦造成生命伤害,但是,这毕竟是一场战争,凡事都有意外。 战争的结局是不可能改变的了,但是细节方面很可能一个巧合,一个意外就会造成成百上千的伤亡。 这种国与国之战,谁也不敢保证会有多大的伤亡。至于最近几年来军队从上到下的吹嘘的所谓零伤亡的说法,连李明光这个一辈子生活在农村的农民都知道,在大型的战场上根本不可能。 “即使岛国那群矮子再怎么幸运,他们也不可能打到联邦境内来,跟不用说是靠山屯这里了。” 这么想着,李明光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那位连名字都没告诉他的中将,已经累傻了!现在已经是由他的两个警卫架着他,在硬撑着往前走。 话说,人家可是中将,能够从村里靠自己的一双脚走了足足有三十多里山路,哪怕是没有速度要求,可这么一步一步不停地走来,一般人都很难坚持下来,别说他一个上了年纪,还是军队高级军官的中将了! 而且,即使自己走不动了,那也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地撑着。给李明光的感觉,似乎是在故意和自己较劲儿。 “小样的,如果是昨天以前,老子没准还真干不过你。不过,谁让你倒霉呢?老子刚刚吃了不老草,你就来了!” 走了几个小时的山路,他深深的感觉到了不老草的逆天之处。什么腰酸背痛腿抽筋的毛病统统不见了,别说一口气上五楼,他感觉就是二十五楼也不在话下。 浑身用不完的力气,就像是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还是小伙子的他在山林里一个人转悠几天几夜照样精力十足,根本感觉不到累。 之前,在一处溪边休息的时候,他透过清澈见底的溪水,发现自己似乎真的年轻了很多。自少外貌上看起来,绝对年轻了十岁以上。 原本因为过度的操劳,早早就沟壑纵横的脸,今天变得光滑了很多,脸上的皱纹明显变浅,变少了。 这一路上,李明光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断过。走在最前头领路的他,时不时的就会呵呵傻笑出声,引得一大堆人投来异样的目光。 其实,今天这事根本用不着他来带路。别的不说,昨天和他一起进山的那个班,至少陪他出入祖村百多次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迷路。 这里面的道道,李明光根本想都没想过。他还以为一位中将吃饱了没事干,故意找他来比试呢! “休息一下吧!” 李明光中气十足的喊了一声,然后回头特意的看了一眼那位不知名中将,目光中充满了赤裸裸的蔑视。 听到终于可以休息了,中将一屁股坐到地上,丝毫不顾及任何身为将军的体面。穿着粗气,接过警卫递过来的水壶,一小口一小口的补充水分。 军装已经湿透了,不用拧都已经滴滴答答的往地上滴水了。以至于,他脱下皮鞋,翻转过来,都能倒出来二两浑浊的,充满了酸臭气味的水来。 一个将军,这么折腾自己,难道就是为了面子,为了赌一口气吗?显然不至于。能够成为一名统帅千军万马的将军,怎么可能就这么点气量? 这事还得从昨天说起,警卫旅的旅长报告了李明光的奇怪表现以及那株怪异的植物,上级立刻就意识到,可能又是一种家参之类的东西要面世了。 当然,家参那只是李家村和靠山屯的人才这么叫。在外界,人们称呼这种神奇的一塌糊涂的奇物为——王爷参! 因为富含长寿因子,只有李家村才有的家参如今已经成为全世界范围内富豪们最渴望得到的东西。 可惜,这东西价格太贵了!几乎和它的价格一样的逆天!就是富豪榜上排名前百亿万富翁吃起这东西来也是心肝肺疼啊! 就靠着家参这种特产,如果李家村村民们的收入公开的话,联邦富豪榜钱前一百恐怕得得有一半被挤下去。 但是,虽然心疼,却没有任何人觉得这东西不值。现实情况是,即使你有再多的钱,你也不一定能买到真品家参。 哪怕因为供应量加大,这三年每年至少都有上百颗家参出现在市场上,价格有了回落,并没有一开始李明光卖的那么惊人,可对于大多数有钱人来讲,那依然是个可望不可即的数字。 动辄几百上千万(年份不同)的报价,即使那些拿钱不当钱的暴发户也没人会败家的在这上面发费太大的代价。 而现在,一种藐视比家参效果更逆天,更立竿见影的奇物又出世了,那么可以想见,这个东西会受到如何的追捧。 这么珍贵的东西,一旦被某些人得知,敢铤而走险的人绝对少不了!一个家参已经让很多人眼红了,这种功效更逆天的神物一旦被世人所知,其影响之大,绝对超乎任何的想象。 所以,军部这才排了一个中将下来。一方面是向并肩王通报即将对岛国宣战的事情,最重要的还是希望能够验证这东西是不是真的存在。 也因此,被战士们亲眼看到吃下那种神物,并且发生了一系列神奇变化的李明光就引起了上面那些大人物的注意。 现在,累的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的中将同志,已经确定,那种神物肯定是存在的,并且其功效比战士们报告的更加神奇。 想想看,昨天还是一个普通老头,吃了神物之后,第二天就年轻十几岁,身体素质全面提升,如果这东西能够大规模供应的话,人类的平均寿命绝对会涨到一个令人目瞪口呆的程度。 既然已经证实了那种东西的存在,中将同志也就不用勉强自己,再受这个罪了。之后的一段路程,紧急从后面赶上来的一辆特制的全地形车开了上来,中将同志舒舒服服的坐到了后排桌椅上,一溜烟的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老哥还是赶紧回去,嘱咐家里人不要把那种神物的事情说出去。想想看,一个家参已经就让王爷被狙击了,如果这东西的功效再传出去……” 李明光气的在后面跳着脚的破口大骂,有个成语叫过河拆桥,这可好,河还没过呢,人家就把桥拆了。 骂了几句之后,他冷静下来,不得不承认自己考虑欠妥。人家说的一点没错,不老草这种只应该存在于神话传说的东西一旦被那些不坏好意的家伙儿知道,靠山屯和祖村恐怕就永无宁日了! 祖村还好说,大不了再次封村罢了。一旦封村,这个世界上没人能够找得到那个似乎不在这个世界上的小村子。 可靠山屯就不一样了,想到自己和儿女,乃至村里人可能会面临着永无止境的骚扰,绑架,勒索,他就脸色大变。 当下也顾不得其它,转身向着来时的方向,撒腿就跑。这地方是没有信号的。受到莫名磁场的干扰,手机,对讲机,卫星电话,统统不管用。 只有铺设线路的老古董的有线电话,才能畅通的沟通。李明光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赶紧跑到有信号的地方,通知昨天那群吃了不老草的人闭紧嘴巴,严守秘密。 “希望一切都没晚,可千万不要出事啊!” 心里默默祈祷着,李明光脚下可不慢,来时走了多小时的路,愣是被他在半个多小时内就跑完了。 第一时间拿出手机,毫不犹豫地就拨给从小就嘴巴没把门的闺女。儿子到不用操心,已经是副局长的他,保密意识肯定比自己强的多。 号码拨了出去,李明光焦急的踱着步子,转着圈。 “嘟——嘟——嘟——” “爸?你打电话有事?是不是昨天那东西又有了?” “打住!你以为那是大白菜啊!我告诉你啊,昨天那东西可是机密,千万不要跟任何说,哪怕是你婆婆公公也不行!” “切!这还要你教啊?我们还能不知道这个啊?昨晚上我老公就已经一遍又一遍的嘱咐我和琪琪好几遍了!” “今天早上,我弟也很严肃的跟我们说了这事,说是这件事和那个东西绝对不能说出去,连名字都不允许说!” “呼——” 李明光原本悬着的心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一下子就回归原位了。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画面也被一扫而光,整个人都轻松了下来。 “行了,爸,还有别的事没?没有就挂了吧,我这还要忙工作呢!” “忙忙忙,你天天都忙!忙的连给琪琪做顿饭的时间都没有?你这也叫当妈的吗,你就不亏心吗?” 李明光一听就火了,这个闺女绝对是个工作狂。自从参加工作之后,天天早来晚走的加班不说,就是休息日也没个休息的时候。 不是参加什么职业培训,就是又要考什么证。要是自己那个女婿出差不在家,这丫头都得要自己外孙女来照顾她! 给她烧水泡茶,洗衣服做饭,每每打电话,只要是外孙女接的,老李都要发一大通火。可惜什么用没有,人家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丝毫没有悔改之意! ------------ 第九十章李云龙? 对于自己那个闺女,李明光这个父亲当的是彻彻底底的失败。三四岁懂点事开始到长大上学,结婚,生子,几乎就没用他们两口子怎么管过,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的主意。 当然,他们想管人家也不听。说她两句吧?那小嘴叭叭的能回你半篓子的!偏偏听着还都挺在理儿的,让你想反驳都知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上学之前,年龄小的时候还可以逼急拿出当父亲的威严,强势镇压一下。后来上了学,这孩子就彻底的管不了! 从穿衣打扮,吃喝拉撒,自己和老伴儿无论干什么他都看不上眼。给她买件新衣服,看一眼就给你整出个一二三点来,归根结底就是这衣服不好,一无是处。 然后不等你反驳,不等你摆出家长的威严,人家就开始伸着小指头指指点点的给出你一二三四五六点的整改意见。 他老伴儿那个宠闺女的,立马乖乖的,屁颠屁颠的按照闺女的意见当场就操起剪刀动手,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不过,还别说,虽然到底哪好李明光说不上来,但是改过之后,拿衣服穿在闺女身上,就是看着舒服! 以至于到来三年级的时候,这丫头都已经可以靠着给人家服装公司提供意见赚钱养活自己了! 当然,那家服装公司的老板是靠山屯出去的,按辈分说,两家也不远,他爹跟自己是堂兄弟,他还得叫自己一声叔! 靠着这一手本事,闺女从三年级开始就没跟家里要过钱,而且连带着儿子也被她给带坏了。 偶尔自己高兴了,随手给他一毛两毛的零花钱,竟然还会被嫌弃! 我就那啥了!那年头,一块两块可不少了!靠山屯再全联邦来说,也算得上是富裕村了,年头好的时候一年也能攒给千八百的。可是数遍全村,那家大人会时不时的随手给孩子一两块的零花钱啊? 慢慢的,他们两口子就把儿子的零花钱也给断了!反正不是嫌少吗?那就找给你多的人去呗? 结果,儿子从哪以后还真的就没有跟他们要过零花钱。甚至连过年亲戚朋友给的压岁钱,他妈说要过来,给他攒着,他也毫不在意的随手就丢给他妈,根本不在乎啊! 后来,还是他妈有一次打扫卫生,发现了这小子的秘密。 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弄的,竟然在自己睡觉的屋里的,书桌后面的墙上扣出了几块砖,弄了一个密室! 几块砖抠出来,敲掉一多半。再原地放进去,空间还不小,至少放两条烟进去十一点问题没有。 为了干燥防潮,这小子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水泥,还把里面抹了一遍,然后有贴了一张报纸。最后再放上一袋樟脑球,一袋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一堆一小袋小一袋的干燥剂。 当时,他妈挪开桌子,发现墙上连着还几块砖都活动了,露出不小的缝隙,就十分的好奇,随手伸过去捏住一块砖,一拽。 儿子的秘密就曝光了! 一千三百八十五块! 要知道那可是在八零年啊!那年头村里头,能够随时在家里放一千块钱的人,找遍了恐怕也找不到一两家。 自然,那都是他姐偷偷给他的。每个月一百块,比他这个当爹的还有钱呢!他老李那个时候一个月连十块钱的零花钱都不敢说有! 于是乎,从那一年开始,老李的零花钱也开始由闺女负责了!同样的,跟他弟弟一个待遇,一个月一百块!倒是真的一视同仁,让老李高兴之余也有点尴尬! 后来考大学的时候,大家伙儿都认为这孩子肯定会考个服装,美术什么的,哪知道人家不声不响的,跟谁都没商量就报考了联邦医科大学! 本科硕连读七年!参加工作之后没多久就有报考了博士,然后又脱产到国外学习两年,拿到了博士学位。 说起来,儿子读书要是有他姐一半的本事,当初也不用他拉下老脸求现在的皇帝陛下,才给他弄进了首都政治关系学院了。 不过,现在儿子也不错,刚刚二十六,已经是正科级的镇里的二把手副镇长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反正是不用他老李操心了! 伤心哀叹了一下子自己少了很多乐趣的父亲生涯,老李乐呵呵看了一方向,迈开大步,哼着李伟教大孙子唱的一首儿歌继续前行。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 坐上了全地形车,虽然屁股不好受,但是至少比自己走路累死累活的要感觉好太多了!所以,中将同志闭着眼睛歇了一会儿,就开始有闲情逸致打量起这山间的景色了。 这会儿正是午后天气最热的时候,但是头顶茂密的树林撑起了一柄绿色大伞,遮挡住了那些过剩的阳光,只是有点潮湿,让人感觉身上黏糊糊的,很不好受。 不过,等来到李家村的时候,那种难受的感觉立刻就没有了。 刚刚跨过分界线处的岗亭,一股不大,但是透着凉意的威风迎面弗来,那感觉就像是从炎热的户外一下子来到了空调房里,舒服的让人忍不住想要哼哼两声。 “首长好!” “同志们好!怎么样,这边还适应不?” 和岗哨的战士们聊了几句,又进到岗亭里看看他们这边的工作日志,这才换乘进村的电动车进了村。 电动车一直开到里李伟的研究室门口,高清宇和金刚已经在门口等候了。寒暄几句,也没多聊,他俩就陪着这位中将进到了研究室内部。 第一眼,李伟就感觉这位一身正气的将军怎么看怎么不对。似乎是气质方面的,好像怎么说呢,这人威严的外表下似乎隐藏着那么一丝狡猾,一丝痞劲儿。 等到金刚给他介绍起这位将军,特别是说道他的名字之后,李伟立刻就明白了。 原来他也叫李云龙啊? 这时候再看,怎么看怎么感觉这就是活脱脱的一个李云龙啊!原型?那是自己按个世界的文学作品人物好不好? 可是,世事就是这么奇妙不是吗? 扭头看了一眼高清宇,这小子比自己还不如,一听这位中将首长竟然叫李云龙的时候,长大的嘴巴,连小舌头都看的一清二楚的。 这三年里,李伟也不是天天光在研究室里研究那些植物。实际上也不用他怎么忙活,都是一些掩饰性的工作罢了。 每天早上转一圈,浇浇水,然后就回休息室睡个回笼觉。下午的午休肯定是少不了的,起来之后闲着没事干的时候他就会回忆自己那个世界的一些东西。 比如,文学作品,音乐,电视剧,电影什么的。兴起的时候,干脆那笔写一写,倒是“原创”几十首脍炙人口的经典歌曲,几部小说,两部电视剧剧本,三部电影剧本出来。绝对算得上是高产的作家,音乐人了! 不过,到目前为止,这些东西还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才知道。至于能够看全的,也只有高清宇这个副官兼卫队长一个人。 《亮剑》这部李伟结合这边的实际,改编一番。首先就是背景,改成了二战时期的邻国。他们遭受岛国入侵,然后这位李团长是偷偷跑过来当了志愿兵! 高清宇刚看了几章,就入迷了。结果就是两天两夜都没回家,惹得他媳妇儿李秀玲都亲自找上了李伟。 这人见不着,电话关机,问谁都不知道去哪了,能不着急吗?结果,一听竟然是看书看入迷了,自然回家跪搓衣板是少不了的。 “这他娘的还是这里舒服啊!刚才为了验证一下不老草的效果,故意跟老李头比试了一把,结果被人家给鄙视了!” 聊了几句,熟悉之后,李中将就开始回复本性了,张嘴闭嘴他娘的,狗日的,听得站在一旁的高清宇又是长大了嘴巴,陷入了迷惘之中。 “当兵的,特别是当官了,就不能文绉绉的跟个书生似的。就像是你下个命令,二蛋,你他娘的把狗日的山头给老子拿下来!拿不下来,你狗日的也甭回来了!听听,听听,多提气!” “换个文绉绉的,张二蛋同志,请你带领部队攻占前面的山头,完不成任务,我就处分你!” 这回,李伟也傻了!话说《亮剑》作者都梁不会是从这个世界穿越回去的吧?要不然这里怎么会有这么一个活脱脱的李云龙啊? “哎,我说,你那是什么表情?” 李云龙不经意间抬头的一瞬,发现了高清宇的异样,几乎是下意识的脱口就问了出来。 “那个,您老跟岛国人打过仗?” “你怎么知道?我跟你说,那时四零年吧,当初我才十九,听说岛国入侵咱们邻国,我给家里留了一份信,偷偷跨过边界就跑过去参军了。” 李伟楞了一下,感觉自己是不是应该改改主人公的名字啊?正这么想着,接下来的一问一答让李伟彻底下定了决心。 “您,那个,您……”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婆婆妈妈的还有个当兵的样儿吗?” “您是不是把自己老婆用炮给轰了?” 噌—— 李云龙跟被惹毛了公鸡一般,猛地站了起来,两眼杀气凛然的瞪着高清宇,双拳紧握,浑身颤抖个不停。 “为了减少战士伤亡,首长用一门缴获的意大利炮把拿他妻子威逼他退兵的那帮岛国特种兵一块给轰了!” 耳边,金刚还在详细的给李伟解释着事情的始末,只是,李伟早就魂飞天外,云游到了《亮剑》的世界。 依稀的,耳边响起了李云龙那夹杂着无尽哀伤和恨意的愤怒的怒吼:“二营长,你他娘的意大利炮呢?” ------------ 第九十一章不一样的李云龙 李伟静静的听完金刚对于这位李云龙中将的简要介绍,就明白了眼前这个一头白发,满面沧桑的老人和自己印象里的那个李云龙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李云龙,男,六十九岁。一九四五年独自偷渡越界,加入B国抵抗军。联邦志愿军到达后,征兆进入志愿军,历任B国国防军班长,代理排长,副连长,连长,营长等职务。 加入志愿军后,先后任志愿军司令部中尉参谋,某部连长,营长,团长等职,回国后进入联邦军事学院指挥系进修三年,大学本科学历。 毕业之后,李云龙回到原部队,历任旅长,集团军参谋长,军长,军区副司令员,军区参谋长等职务,一九九零年被授予中将军衔。 和李伟所在的地球不一样,这个世界的二战是从一九四五年开始,同样是公认德国闪击波兰为标志。不同的是,那个野心勃勃的岛国没有敢于向强大到让他感到窒息的联邦动手,而是选择了先从联邦周边的一些小国开始,步步蚕食。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愤怒的联邦志愿军成立了。除了抽调部队老兵和军官之外,还有一部分来自联邦当年刚入伍的新兵,也成为了这支部队的一员。 因为当年错过了入伍报名,李云龙独自一人第一次离开家乡,本性几千公里,穿越国境线,来到战火纷飞的邻国,加入了邻国抵抗军。 等到志愿军到来的时候,他已经是抵抗军的一名营长了!虽然他这个营长手底下仅仅只有八十多个人! 自然,对于这个一个熟悉当地情况,又战功赫赫的联邦人,志愿军当然不能放过。于是乎,李云龙摇身一变,就成为了志愿军第三十师二团一营三连的连长。 一九四八年,李云龙带领自己的连队和岛国的一个精锐步兵大队死磕了一把。到最后阶段,双方都杀出了火气。 一场刺刀见红的战斗下来,固然敌人被全歼,可是李云龙和他的连队也是伤亡惨重,十不存一。 岛国鬼子的拼刺技术即使是在世界上那也是数一数二的,李云龙和他手下年轻的战士们,靠着十几把手枪,几只冲锋枪才最终得以成功全歼敌人。 战斗结束之后,整个战场上看不到一个站立的人。即使还活着的人,也是累的躺倒在战场的血泊之中,沉睡不醒。 当岛国的战机飞行员抱着必死的信念,在极其恶劣的风雨天气里强行起飞。十架飞机,最终到达战场的仅仅只有四架。 后来战争结束之后,才得知,那只步兵大队号称是天皇近卫,岛国第一强军!可以说,在岛国,那就是军队的楷模,军人的偶像。 这支部队如果被敌人歼灭,可想而知,会对当时正是骄横的不可一世的岛国鬼子造成何种的打击。 当岛国的飞机飞到战场,从空中往下看,密密麻麻的,一具摞着一具的尸体布满了方圆一公里多的战场,纠缠在一起,根本分不清到底是哪国军人。 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岛国近卫第一步兵大队算是完了!为此,受武士道精神毒化的飞行员自感因为自己来晚了,才导致了第一步兵大队的覆灭,认为自己罪孽深重,干脆也不返回了,喊着口号就对志愿军的阵地发起了自杀式的攻击。 单说李云龙和他的部队,原本是一个一百四十五人的加强连。经过这场战斗最终活下来的只有三十八人。 这三十八人里还有二十二个重伤员,余者也是人人带伤,各个筋疲力尽,连站都站不稳了! 战斗结束一个多小时,后续的支援部队才赶了过来。二十二名重伤员在送往后方医院的途中就没了八个! 在医院抢救的时候又没了九个,最终连带着缺胳膊少腿的,整个连队也只剩下二十一人!而能够伤愈归队的,最终也仅仅只有九个! 这一场战斗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传遍了全世界,联邦一支普通连队竟然在人数相当的情况下,通过刺刀见红,硬生生歼灭了号称世界拼刺技术第一的岛国近卫第一步兵大队! 岛国那边自然是伤心叹气战战兢兢,联邦这边却是大力宣传,一下子李云龙这个年轻的连长和他的部队就火了! 李云龙腰部中了一颗子弹,穿透伤,打穿了肠子。左胳膊背刺到穿透,肋骨被枪托砸断了两根,还有一块手榴弹的破片扎进了脑袋。 如果不是钢盔质量优良,帮他挡了一下,他早就当场牺牲了!也就根本不可能再有后来的故事,以及现在的李中将。 从联邦紧急飞过来的医疗组的专家们忙活了整整一天一夜,才把包括李云龙在内的五名重伤员抢救过来。 就是在这次住院治疗的时候,李云龙偷偷爱上了照顾自己的专职护士——张秀琴!美女都是爱英雄的,特别是在这种战火纷飞的年代。 经过半年的治疗,或者是在爱情的滋润下,李云龙终于康复出院了。出院之后的第一时间,他就想部队提交了结婚申请。 因为张秀琴不是联邦人,所以为了他的这份申请,最后愣是惊动了皇室和国民议会。在那个时代,这种英雄爱美人,美人爱英雄的戏码无疑是能够鼓舞人心,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件事。 所以,经过国民议会批准,皇帝陛下亲自签署了张秀琴的联邦绿卡,在三天之内,有关部门就把绿卡发放到了张秀琴的手中。 民政部门特地派出专人来到李云龙部队驻地,帮他们办理了结婚证。之后,就在李云龙的要求下,在老连队仅存的几名老兵的见证在,他们在前线举行了一场简陋的婚礼,正式结为夫妻。 第二年,张秀琴就生下了一个女儿。这样一来,它就不适合在留在部队了。哪怕是在大后方的医院,也不能保证她们母女就没有危险。 为了刚出生的女儿,张秀琴忍痛与丈夫道别,准备乘坐飞机带着女儿飞往联邦,前往李云龙的老家,去见一见他的父母亲人,等待着丈夫的凯旋。 可就在去往机场的路上,一伙儿敌人突然出现。两名警卫拼死护卫,一死一伤,也只保护着孩子逃离袭击现场,眼睁睁看着张秀琴被敌人俘虏。 之后的情节,就像是李伟所熟知的小说中的情节。李云龙冲天一怒为红颜,在兄弟友邻部队的配合下,强攻敌人的一处防守严密的重要据点,一战功成。 但是,他的妻子,却也随着纷飞的炮火和轰然倒塌的据点,在胜利的最后一刻,和敌人一起灰飞烟灭,什么也没有留下。 怀揣着为妻子报仇,为战友报仇,杀光鬼子的念头,李云龙请人把刚出生还没满月的女儿送回老家交给父母暂时抚养,然后就带着部队再次杀向战场。 从最初的的南亚,到东南亚,东亚,再到战火遍地的欧洲,他身经百战,屡立战功,仅仅是来自各国颁发的军功章就足够挂满他的前胸。 历时五年多时间,随着联邦发自代号“天罚”的行动,三颗原子弹分别在三个国家的三个极为强大的堡垒上空引爆,世界和平的曙光终于冲散了漫天的硝烟。 因功已经升到了团长的李云龙,在回国后去第一时间暂时离开了自己的部队,进入联邦皇家军事学院中高级军官进修学院学习了三年,正式成为了一名联邦职业军人。 没有军校教育背景,和平年代,几乎不可能有升职的机会。普通士兵还好说,立下大功还能破格提拔成为军官,然后进入军事院校补上学校教育就行了。 可是,李云龙不一样,他回国的时候,已经算是联邦军队中级军官里最有名的了!况且,他可是享誉世界的联邦军队的代表人物之一,除了去军校读书,剩下的只能是退伍回家。 原本,为了照顾自己年幼的刚出生没几天,根本没见过几面就送回老家,且没有了母亲的女儿,他都已经暗自打好了转业报告。 没有军校教育经历,战时还好,和平年代,自己这种人根本不可能留在部队。除非,能有机会去军校学习一段时间,拿个文凭回来。 这次,是当时的太子殿下出手,让他所就读的军校破例允许他带着家属进校。于是乎,他的老母亲就带着孙女,千里迢迢赶过来,这才父女团聚,他也可以继续留在部队了。 ------------ 第九十二章男儿有泪不轻弹 按照联邦法律规定,将军担任实际职务,最多只能到七十岁。这是一条红线,谁都不能改变。 所以说,李云龙实际上明年就要退出一线了。虽然军衔待遇不会变,但是再也不能担任任何的实际领导职务了。 这次,他这个联邦近百年来,唯一的一个大老粗出身的将军,能够抢到来李家村亲自见李伟的任务,更多的还是上级领导对他的关爱、同情和怜悯。 当初妻子的死,让他把自己的内心彻底封闭起来,从那以后,除了女儿再也没有任何女人再次走进他的心间。哪怕是战后回到国内安稳下来之后,他也没有再找一个的念头。 一个大男人拉扯着女儿,又当爹又当妈的,磕磕绊绊好不容易才把先天不足,从小就体弱多病的女儿拉扯长大,看着她结婚怀孕,眼看就要当妈妈了。 可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也无法相信的事情发生了。 女儿在医院剖腹产的时候,竟会因为医疗事故大出血,留下一面都没见过的女儿和亲人,突然离世! 气愤之下,李云龙当场掏枪差点就把女儿的主刀医生给毙了! 女婿也是部队的基层军官,本来就每天都忙的脚不沾地。妻子突然离世,受到刺激的他更是天天留在部队,死命的训练自己和手下的官兵,只为让自己没有时间来思念和回忆。 女婿的父母远在大西北偏僻农村,家里条件不好,孩子也多,老老少少的十几口子人。虽然老两口多次提出把俩孩子送过去交给他们带,可最终李云龙这个外公最终还是没舍得。 从此以后,奶爷将军的名声响彻军内外。 女儿走了,但也给他留下了一个更加可爱也更加可怜的外孙女陪伴着他,让他原本就凄凉的生活有了那么一点活下去的动力。 虽然外孙女长得极为漂亮,像极了她的外婆,自己的妻子。可是一个噩耗差点就让身体一直壮的如同一头牛一般的李云龙丢下这个可怜的孩子,去另一个世界寻找自己的妻子和女儿。 极为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血友病。哪怕多走两步路都会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哪怕只是磕破点皮,也会血流不止。 于是,这个可怜的孩子,从还不回爬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药罐子。每天都要输液,喝药,打针。 也幸好,联邦军人的福利待遇一向优厚。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免费医疗,他的将军身份无疑也让他能够让可怜的外孙女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 可血友病这种病到现在都是世界性的难题,想要治好根本就没有先例可循。血友病加上先天心脏病,没有一个一声对此保持乐观态度的。 最近几年,随着年龄增大,身体发育,心脏负担增加,外孙女病情也更加严重了。联邦陆军总医院,几乎就成了她的家。去年一年,李云龙就接到了外孙女的四次病危通知书。 有时候,李云龙觉得是不是自己当年杀戮太多,老天这是在惩罚他啊!所以,在他亲自下令杀死妻子之后,又故意带走他的女儿。而现在,又要让他送走外孙女。 就在李云龙已经感到绝望的时候,新一代并肩王横空出世,神奇的长寿因子随之被发现,并且很快就被研究应用于医疗领域。 外孙女的病情终于有了改观,但是想要彻底治愈,还是无异于天方夜谭!这是来自一名享誉世界的联邦皇室御医的诊断。 但李云龙不信这个邪! 既然现在发现了长寿因子,那么,谁知道明天是不是会再发现一个什么因子,就能彻底治好外孙女的病情呢? 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新一代并肩王李伟,也许这位传奇的王爷那里就有一种神奇的药物能够治好自己外孙女的病呢? 结果,王爷参横空出世了! 外孙女在服用了皇室赐予的以王爷参为主药的一副药之后,病情有了更大的改善。就连之前很多给外孙女看过病的医生,都纷纷推翻了自己的结论。 如果时常服用这种奇物,大概,也许,可能,有那么一线生机! 可惜,这种宝物有价无市!即使能够买到,他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也正是因为家参供应量太小,价格太贵,使得它并没有如同长寿因子那般被人类迅速研究透彻,并快速推广开来。 就在他焦急的手足无措之际,看着恢复了秦春活力的外孙女每天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的时候,突然其来的一张病危通知单又交到了他的手里。 李云龙发疯了似乎四处求人,想要亲自去一趟李家村,见一见新一代的并肩王,为自己的外孙女当面求药。 就在这时,已经成为军人二号大人物的他的老长官,突然打来电话通知他有紧急任务要他亲自去办。 军令如山,即使再怎么担心外孙女的病情,李云龙也不得不打点行装,赶到老首长那里,领取任务。 李伟看着满头白发,但身体极为硬朗的李老将军,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即使不通医理,他也知道家参不可能治好他外孙女的先天性心脏病。 想要治疗这种病,他手里的那些仙草中好像也没有特别合适对症的。这就让他有点为难了,虽他是真想把这位老将军一把,留下那个花一样的他唯一的亲人的命。 李伟这边陷入沉思之中,思考着自己手里那些仙草的药性,看看是不是能够组合出来一个药方,至少也要能彻底改善一下女孩的病情才好。 另一边,原本追问老李经历的高清宇也得知了李云龙那个外孙女的病情。看着一脸悲伤,强忍悲痛的老将军,高清宇心一横,拍着胸脯就喊了一句: “不就是家参吗?我媳妇儿家里就有!回头等您走的时候我给您把年份最大的那几颗都拔了带走!” 山穷水复已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李云龙没想到自己来此的最主要目的竟然这么轻易的就达成了,激情激动之下,想到可怜的外孙女,这位坚强的老将军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的激动,老泪纵横。 “您老放心,既然我知道这事,那孩子的病您就不用担心了。家参不行,咱们还有不老草,绝对包您药到病除!” 李云龙这时候真想抱着高清宇狠狠地亲一口,太善解人意了!你怎么知道我就是这么想的啊? “不懂就别瞎支招!你以为那不老草真是太上老君炼丹炉里出来的九转金丹,能生死人药白骨啊?” 李伟突然发声,一下子就让原本兴奋的李云龙把心提到了嗓子眼。难道不老草这种神药都不能治好自己可怜的外孙女吗? “唉!” 李伟叹了一口气,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张口了!可是看着满怀希望和充满忧虑的李云龙老将军,他还是把自己的推测说了出来。 “不老草绝对可以改善她的病情,但是要说到彻底根治,还是力有不逮啊!即使加上我手头的另外几种药,恐怕也够呛!” 听了这话,李云龙的心就是往下一沉,刚才的喜悦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落寞和不舍。 高清宇和金刚两个意志坚定的军人也是感同身受,跟着郁闷起来。跟在这位王爷身边几年了,他们都很了解他的脾气性格。 他之所以这么说,肯定不是舍不得那些神药,要不然,不会当着李老将军的面,说出他还有另外几种绝对保密的神药的事。看来,应该是真的不行啊! 要知道,另外哪几种神药的事情,连金刚都没听说过。也只有高清宇听说过一点,但是也没有亲眼见过。 “这样吧,回头你把那丫头送过来,我和村里的御医一块给她看看。能彻底治好不敢说,至少不会让她再恶化下去。” “谢谢,谢谢王爷!” 李云龙热泪盈眶,连连鞠躬道谢,拦都拦不住。没办法,李伟只好使出了杀手锏,直击这位老将军的要害之处。 “事不宜迟,我看您还是赶紧回去把那丫头接过来吧。这事宜早不宜迟,拖不得啊!” “对,对,我这就出村回去!” 说完,不在废话,扭头就往外走。刚走了两步,干脆就迈开大步跑了起来,很快就在李伟三人目瞪口呆之中消失在门口。 三人都没有说话,静静地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空荡荡的大门口,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好了,你们都离开吧,我要闭关一段时间。等老李把那丫头送过来,你们先带她去找御医看看。” 说完,也不等他们答复,李伟转身就出了门,直接走出研究所。高清宇和金刚赶紧跟了上去,刚刚才发生过一次刺杀事件,虽然他们知道这位年级不大的王爷暗地里秘密不少,比他们加一块都要厉害,可依然丝毫不敢大意。 很快,几辆电动车就跟着李伟的专车一路来到了藏宝洞所在的山脚下。电动车可没有李伟专车那么逆天的性能,他们只能把车停在山脚下,下车追赶已经远去的李伟。 如果是几天之前,李伟可能还真的没有任何办法。要知道自己从起源大陆带过来的哪几种仙药虽然神奇,可并不对症啊! 解个毒,增加点寿命寿命的还没问题,可是修复这种先天的器官疾病,没有那种药能够保证药到病除。 不过,他手里的杀手锏可不止这一点。既然神话里的东西不行,那就试试来自外星的黑科技呗? 只是,李伟也没有仔细了解过那种东西,只听了个大概介绍而已。所以,刚刚他也没跟老将军下包票,包治包好!他是真的没把握彻底治好这种病。 现在就看看那玩意儿是不是比自己所想的还要神奇了! ------------ 第九十三章XYZ-2 李伟熟门熟路的直奔被自己命名为二号库的藏宝洞,刷脸,开门,就来到了二号库那个空荡荡的大厅里。 “开启一号室!” 李伟声音刚刚落下,一个有些声音的电子音就想了起来:“是,开启一号医疗室!” 悄无声息的,门口正对的方向,原本光滑的石壁裂开一道口子,露出一个空荡荡的,也就三米多长的通道。 通道的尽头,是两扇合金大门。高两米,宽度能有一米五左右。李伟快步上前,来到石壁跟前,却没有直接进去。 “关闭防御系统!” “是,关闭防御系统!” “一号室防御系统已关闭!” 听到这个声音,李伟这才放心的迈步走入通道。这里面的防御系统,可比进入藏宝洞的那段要强大的太多了! 而且,这玩意儿还一点都不智能,竟然六亲不认!即使是李伟进入这里,如果不提前关闭防御系统的话,那也照样能让他灰飞烟灭。 据说,这是为了坑人而专门设计的。如果,村长被人威胁来到这里,就可以利用这一特性坑人了!绝对没跑,来一个坑一个,来两个坑一双。 来到通道尽头,李伟在门边一个类似液晶屏的东西前面站好。随手按下一个标注着两个方向相反的箭头的按钮,一秒钟后,一道红光闪过。 “身份已确认!数据保留中!” “门已开!” “唰——” 合金门从中间一分为二,分别向两边山壁缩进去。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两扇门还相当的有特点。 外表看起来,就是两扇大门板子一般。实际上却是表皮一层大概能有一厘米左右的合金伸出来,覆盖到另一扇门大概十公分左右,正好把两扇门的借口封住了。 真正合拢到一起的,却是像科幻片里那种三角形的,几个角对接合拢。外面再加上多伸出去的十公分合金板,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防止敌人暴力破拆,长中间掰开大门了。 走进一号室,这里的面积并不大,顶多也就三百多平,还没有二号库进门的那个大厅面积大呢! 一号室正中央放置着一个摆放在台子上的个五米来长,直径差不多一米五六的半圆柱形物体。除此之外,就只剩下一个装有三面显示器的操作台和一些管道,电线之类的了。 所以,别看这里地方不大,但是空间却很宽仓。甚至于,在李伟看来都有些浪费这么大的空间了! 首先来到那个像是被一刀两断的圆柱形物体跟前,透过透明的类似玻璃的透明材料,可以清洗的看到里面的样子。 很简单,就像是多了几根线的一张床,简陋的有些不像样子。但是,如果这东西出现在这个星球上,绝对能惊掉一大帮人的下巴! XYZ-2型医疗仓! 能够治疗几乎所有的外伤,也能够修复几乎所有的内伤。如果按照某个吹牛不上税的系统的话说,就是只要不是立刻死掉,这台医疗仓都能让他重新活蹦乱跳的恢复如旧。 甚至于,哪怕只剩下一个还没有脑死亡的脑袋,他也能通过强大的克隆和3D打印技术帮你重新活过来。 只是,李伟想了半天也才想明白,这个星球上,包括他自己都没有那个本事,只剩一个脑袋还能活着。 被说只剩一个脑袋,就是在脖子上切个口子,切深了的话,那也得老老实实的只能去找阎罗王报道了! 李伟两眼放光的看着眼前这台设备,伸手爱抚的犹如在抚摸爱人细腻光滑的皮肤一般,爱不释手啊! 这么逆天的玩意儿,那就相当于帮他多出了无数条性命啊!哎!也不对,这里只有他自己才能进来或者带人进来。 如果他受伤了,谁能带他进来啊?老族长?他也只能在一号库有限的地方转悠一下,流流口水罢了。 要是强闯的话,肯定是走不出一号库,也就得变成一堆气体消失在空气中,俩一点骨灰都就不下来。 嗯,应该是老祖长送自己或者带人送自己到一号库,然后就可以让傻大个把自己送到二号库这里交给二号,二号再把自己送进医疗仓吧。 胡思乱想着自己怎么被人偷袭重伤昏迷,怎么历尽千辛万苦被送进医疗仓,然后没过几个小时就活蹦乱跳的自己跑出来吓人! “呵呵,呵呵呵呵……” 傻笑了一会儿,这才想起来这里目的。赶紧转身,快步来到操作台前,伸出大拇指按下一个硕大的按钮——开机! 一张有些发黄的宣纸贴在按钮下面,上面就写着“开机”两个蝇头小楷,十分的清楚工整,在李伟看来,那书法和那些古往今来的书法名家相比也不遑多让了。 “太失败了,就不能做个铜牌牌或者铁牌子吗?贴个破纸条算什么事啊?这位前辈真是太能糊弄呢!” 嗯,回头就让人刻一套!对了,这活交给傻大个肯定没问题。想到这里,立刻联系上傻大个,吩咐他刻一套标明各个开关按钮的牌子。 没办法,这里很多玩意儿都是来自外星的黑科技,妥妥的高大上啊!可惜,就是语言不通,根本看不懂。 还好有系统帮忙翻译,可它看着真的很别扭啊!所以,不知道哪代的前辈就想出了这么个主意——贴牌牌! 这玩意儿比李伟现在用的电脑开机快多了,也就三五秒钟的时间,三个显示器全都开机完毕,显示出操作界面,医疗仓监控界面,病人监控界面。 简单明了,一目了然,傻瓜操作模式,三岁孩子多教几遍都能熟练使用这台设备给人看病疗伤了。而且,它还有紧急自动模式可以选择。 如果没有别人帮忙,病人只要自己躺倒方舱里,五秒钟之后系统就会开始按照程序启动医疗方舱,给予救助治疗。 先给你来个全身深度扫描,看看到底哪有毛病,然后搜索资料库,选定治疗方案,最后启动治疗程序,开始治疗。 只要有能源和医疗资源,这家伙儿几乎就是万能治疗仪! 当然它毕竟不是神仙和上帝创造的神物,作为一种科技产物,不可能是万能的。如果你只剩下一条胳膊,哪怕它把你缺失的部分克隆出来,可以克隆不出来你的灵魂。 不过,听说这东西还有性能更高,更加先进的型号。不知道那些高级型号,是不是连灵魂都能克隆出来。 而且,那也只是简单的克隆而已,对于先天心脏病这种病症,毕竟不是缺胳膊断腿,他是身体本身就是这样的,并不是后天才这样的。 胳膊没了,可是之前是有的,那么克隆出来一个跟之前一模一样的,自然没什么问题,跟正常的没啥两样。 可这先天的心脏缺陷,总不能凭空变出来吧?其实,这是李伟自己想错了!他自己赚了牛角尖,把问题考虑的太复杂了! “二号,帮我查询资料库,最好,最便捷的先天心脏病的治疗方案。” “资料搜索中,已上传!” 连一秒钟都没有,显示器上就出现了一行行的稀奇古怪的文字。李伟几乎是趴在显示器上,看的津津有味。 好吧,实际上他一个字都不认识!太尴尬了!还好,那位不知道从哪弄来这东西的前辈还是挺善解人意的。 “雅龙星文字识别!” “识别完毕,开始转换为联邦文字,请稍后,大约需要三秒钟!” 也就是眨了两下眼睛的功夫,李伟再看显示器,上面已经是他还不是很熟悉的联邦文字。和他熟悉的简化字相比,这些古体字很多他都得是连蒙带猜的。 一目十行,看完统共没有十个字的治疗方案,李伟傻了! “开启方舱,选择自动程序!” 好吧,李伟还不信邪,又加深了难度。 “二号,先天心脏病外加血友病,给我查查怎么治疗?” “放入方舱,选择扫描和修复程序,根据个人体质,病情不同,治疗时间不同。” 这次,二号直接报出了结果,让李伟更尴尬了。伸手摸摸后脑勺,下意识的四下打量了一圈,这才意识到,这里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 当然,二号不算,它连傻大个都比不上,只能算是一个稍微智能点的辅助程序罢了。好歹,人家傻大个还能帮自己刻个铁牌牌不是? “靠!哥们儿以后靠这宝贝去混医学界都能轻易混个大拿的身份啊!到时候打个广告出去,本王专治疑难杂症,什么癌症,艾滋病,牛皮癣,白癜风,不孕不育,不吃药,不打针,当天见效,永不复发!” 牛逼大发了啊! 李伟暗自美美的想着,幻想着全世界的富豪们都挥舞着支票哀求自己。而自己,则是端着大碗豆腐脑,拎着一根咬了一半的油条爱答不理的,不经意的就蹦出去一句: “联邦的优先,盟国到一边预约,其它国家的以后有空再说。岛国和阿三,哪来的滚哪去!” 想到爽歪歪之处,李伟跟个傻子似的裂开大嘴笑了起来。如同夜猫子一般的怪笑,在这个空旷的房间内分外的响亮。 ------------ 欲哭无泪了 刚刚码字的时候才看到,草稿箱没保存就退出来,两章存稿全没了!今天没有更新了! 码字中…… ------------ 第九十四章有女如云 李伟满脸笑容地走向自己的专车,看的一群警卫丈二和尚摸不到头。 王爷这是怎么啦?之前还一脸急切,慌里慌张的,进了一次藏宝洞怎么就变了个人似的了? 高清宇一看王爷满脸喜色,立刻就猜到了,肯定是那个苦命的孩子有救了!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直接开口,问了出来: “王爷?” 已经走到车门口的李伟听到这个声音,脚下顿了一下,然后拉开车门,就坐了进去。 高清宇一脸期待的看着,心里越发急切起来。只是多年的训练和他如今的位置让他把一切都掩饰的非常好,外表不露丝毫声色。 黑色的车窗缓缓的降下,露出李伟那张促狭的笑脸。 紧接着,一个黑色的不大的手提箱就被他从车窗抛了出来。 原本目不转睛地盯着这里的高清宇下意识的伸出右手抓了过去。一下子就把手提箱抓到了手里,低头一看,顿时大吃一惊。 李云龙告别李伟,离开实验室就直奔村口。孙女这次也跟着过来了,原本的打算就是想找王爷求药的。 如果王爷那里真的有那种能够治愈孙女的药,当然是尽快服用,早治早好。 所以,接到任务,李云龙便带着孙女一块飞了过来。只是她的身体条件根本不足以支撑她走那么远的山路进山,只能把她暂时安顿在警卫旅的旅部医院。 在他不停的催促下,很快,他们就重新回到了村口的哨位。 得到消息的执勤哨兵早就笔直的站在哨位上,迎接他这位颇具传奇色彩的将军。 来到这里,顾不上和哨兵们打招呼,李云龙已经迫不及待地招呼留在村口的卫兵赶紧上车。 “首长,这里有电话直通警卫旅的。” 警卫参谋赶紧上前阻止,指着哨位岗亭说道。 李云龙一愣,下意识地停下脚步,扭头看了一眼哨位。 下一秒,他就一脸喜色,迈开大步直奔哨位岗楼。有电话当然就更方便了,可以节约至少两个小时的时间。 几乎就是冲进了岗楼,李云龙眼睛四下一扫,发现了电话的位置之后,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 “哪个能打到旅部?” “红色的电话,首长……” 李云龙一挥手打断他的话,一手抄起话筒,一手就要拨号。可刚伸手够到电话拨号按钮,就不得不停了下来下来。 “电话号码!旅部的!” “1111!” “1,1,1,1。” “嘟嘟,嘟嘟嘟……” “旅部值班室!” “我是李云龙,给我找你们旅长。” “是,首长!” 过了能走一分多钟,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听筒里传了过来。 “首长,这里,从李一号打过来的。” “首长好!我……” “行啦,行啦,赶紧的找人给我把我孙女送到这边来。” “来人!你带人去医院把首长孙女送到李家村。首长,丫头有救了?” “王爷说治好没把握,但是不再恶化还是有把握的。”李云龙语气中满是喜悦和放松。 王爷的话他记得清清楚楚,多年的夙愿有可能就要成了,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心情和无处不在的激动让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和人分享。 “恭喜啊!首长!你别看王爷年轻,可是没把握的事可从来不说不做。既然他这么说了,那么这事我看就八九不离十了。” “嘿嘿,嘿嘿。”李云龙傻笑着,握着话筒也不说话,这就开始脑补孙女病好之后的画面。 站在他身后的警卫参谋一看,上前一步,轻轻地把听筒从他手里拽出来,放了回去。 与此同时,警卫旅医院大楼前,三辆越野车已经发动起来,每车还配有一名司机一名警卫。 很快,大门口就出来一群人。他们簇拥着一个一身蓝底白花连衣裙,身材瘦弱,肤色白皙之极。 精致的面孔,披肩长发,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一个小小的,浅浅酒窝浮现在嘴角右边。 两道很好看的弯弯,淡淡的柳叶眉,时不时的就会邹一下,看的让人揪心不已。 很漂亮!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 我见犹怜?大概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 “小姐,你们上第二辆车!” “好的!” 声如画眉,婉转清脆,又如一汪清泉,一股凉风,瞬间将心中的燥热一扫而空。 一名医生,一名护士紧跟在她身后上了车,然后整个车队立刻启动,快速驶离医院。 车队刚离开医院,立刻又有三辆装甲车加入车队,一前两后护卫着车队驶出部队大院,直奔靠山屯方向。 “刘叔叔!” 这个声音一响起,原本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带队军官苦笑一下,赶紧回头解释。 “这是调往靠山屯检查站的装甲车,这都是早就定好的日子,只能说咱们赶上了。” 没有回答,车里再次陷入寂静之中,只有呼呼的风阻穿透铁皮的阻挡,减弱之后,犹如被驯服的野猫,柔柔的,轻轻地在耳边低声清吟。 车队速度很快,十多分钟之后,就风驰电掣一般来到了靠山屯。 马不停蹄地换乘纯电动的全地形车,准备进山。 “如云身体不好,经不起长途颠簸,咱们为什么不坐直升机啊?省事还不遭罪,多好!” 扶着李老孙女下了车,正在小心走动着缓解不适的小护士不满的瞪着带队军官问到。 忽然,小护士感觉自己好像被狼群盯上了一般,感觉毛骨悚然,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我说错什么了吗?” 小护士脸色苍白,小心翼翼地自言自语了一句。 “因为这片区域上空有经常有云雾和磁场,所有飞行器都没办法正常飞行的,弄不好就是机毁人亡,有去无回。所以,这里一直都是联邦的禁飞区。” 所有人都被这个柔柔的声音所吸引,目光转移,聚焦到这个军中偶像李老的苦命孙女身上。 如云!原来她叫如云啊! “小倩,不懂不要瞎提建议!做好自己的工作!” 另一名医生站出来,训斥了小护士小倩一句,然后关心的看向如云。 “如云啊,感觉怎么样?如果不行可千万不要硬挺着。” “没事的,咱们走吧!” 声音柔弱但是却不容拒绝,然后她当先走向身边的突击车。 医生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正要紧随其后上车的时候,一名中尉突然跑过来。 “报告!刚刚接到通知,王爷命令,会有专人专车过来接如云小姐进山,你们的任务到此为止。” ------------ 第九十五章老婆? “王爷已经命令他的副官兼卫队长从山里出来接如云小姐了!” 不管这些人如何的震惊,除了如云之外,其他人必须立刻离开这里。 因为这一片已经属于禁区,没有旅部或者王爷的命令,无论是谁私自踏足这里都必定要遭到警卫的驱逐。 不听劝告的,这些警卫们会毫不犹豫的开枪射杀! 护士小倩和如云低声嘀咕了两句,就依依不舍的被医生拉着上了车,踏上回程。 “姑娘,先到里面坐一会儿吧,刚刚得到的消息,王爷的专车和我们头还需要十五分钟左右才能到呢。” 值班军官上前,很诚恳地邀请如云去他们的值班室休息一下。不管他是不是李老的孙女,能够让王爷亲自下命令派出自己的专车来迎接,就足以让所有卫队成员对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姑娘保持应有的尊重了。 “谢谢!” 如云坐在一张值班战士特意让出来的椅子上,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眨个不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没一会儿,原本苍白的脸蛋上就浮现出了一丝红晕。 她今年已经十八岁啦!如果不是因为生病,这个时候她应该和同学们坐在教室里,每天绞尽脑汁的复习,以求在不久的联邦高考中取得一个好成绩,考上那所心目中的大学,走入向往已久的象牙塔。 十八岁,已经不小了。按照联邦法律规定:男子年满二十二岁,女子年满二十周岁就可以结婚。 正是花一般的少女,花一般的年纪,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女不期盼着有一个白马王子来吻醒她? 李伟这个新冒出来的并肩王的个人资料早就成了公开的秘密。 李伟,新任并肩王,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一百三十公分。 不知为何,资料里并没有这位传奇王位继承人的年龄。 但是,对于到了一定身份地位的人来说,这都不是事。 如云也听圈子里的人偷偷议论过,那位王爷今年也不过才刚满二十岁而已! 小鲜肉! 一想起圈子里那几个疯女人闺密对王爷的称呼,她的嘴角就不由得浮现出一丝笑意。 又一想到王爷竟然会派自己的专车来接自己,再一想自己听闺密跟自己描述的年轻的王爷英俊帅气的外表,小姑娘嘴角的笑意都充满了甜蜜。 要是王爷真的喜欢自己…… 哎呀!小姑娘害羞的捂住自己的俏脸,感觉原本一直冷冰冰的脸烫的厉害。 “呵呵……” 一声轻笑打断了小姑娘如云的幻想,下一秒,她就意识到了什么,猛地抬起头。 一位一身中校军装,浓眉大眼,看年纪却不大的军官就站在自己身前不远的地方,笑呵呵地看着自己。 好帅啊!一米八的个头,直挺挺的站在那里,加上一身戎装和强壮的身材,绝对是硬汉和帅哥的合体。 这应该就是王爷的副官,卫队长,还是王爷姐夫的高清宇,高副官吧! “哎呀!” 突然想到自己刚才的模样和自言自语很可能都被人家看到了,如云就害羞地羞红了脸庞,白嫩的双手紧紧捂着小脸,扭捏地跺着脚,那小模样除了高清宇,看呆了值班室的所有战士。 知道了小姑娘的病情和不幸遭遇的高清宇,看向这个小姑娘的目光中,更多的是宠爱,是怜惜,是纵容! “好啦,好啦,那么多人看着呢,赶紧跟哥走吧!” 说完,高清宇走上前,扶起依旧害羞的不敢抬头的小姑娘,一边轻声安慰着,一边在小姑娘撒娇不依声中连连告饶,像极了一位宠溺妹妹的哥哥。 直到上了李伟的专车被黑色的车窗遮挡,如云这才抬起头。可一看到高清宇那带着一丝调侃意味的笑意,立刻怒火中烧的挥手给了他一巴掌。 被小姑娘轻轻拍了一巴掌,高清宇很配合的一翻白眼,嘴里啊的惨叫一声,身子往旁边一歪,双手就离开了方向盘。 “啊――” 如云失声尖叫,脸色刷白。这里可是山路,刚才扫了一眼车速表,超过八十了都! 吓得闭上了眼睛的如云,等了很久也没听到憶想中的碰撞声,顿时好奇的把眼睛睁开了一丝,然后又紧紧地闭上。 好像没什么事啊? 这么想着,她又仗着胆子慢慢睁开了眼睛,一下子就被所看到的一幕惊呆了! 高清宇正好整以暇地把玩着一把大号的手枪。比她之前见到的任何一把手枪都大的多的,大手枪! 但是,方向盘呢?你的手不是应该时刻放到方向盘前面吗? 这一刻,好奇成功战胜了恐惧,她伸长了脖子,极为好奇地看着自己转动的方向盘,目不转睛! “滴――” 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前风挡玻璃上面,然后,然后就在如云张大了嘴巴的吃惊中走了出来。 “嗨!你――” 那个人招呼没打完,就一脸见了鬼一般的看着自己,看的她慌忙对着后视镜照了一下。 没什么不对啊? 此时此刻,没人能理解李伟心中的震撼。 媳妇儿! 眼前这个小姑娘,李云龙老将军的外孙女,除了年龄,竟然和他那个世界的妻子长得一模一样! 媳妇儿也跟着自己穿越了吗?想到媳妇儿对自己的好,李伟盯着眼前这个曾经朝夕相处的脸庞,眼睛湿润了。 如云看着眼前这个年轻的,还没有哥哥帅气的王爷,从一开始因为他盯着自己看的不满,到后来的好奇,同情,最后却只剩下了心疼和喜悦! 她也不清楚,为什么见到眼前这个男人会喜悦,会激动,以至于那个不配套的心脏立刻就抗议了。 “小云!” 高清宇第一时间发现了如云的变化,立刻惊叫出声,伸手扶住她侧翻过来的瘦弱的身体。 同时,他这一声大喊也成功将李伟惊醒过来。 “幽灵,启动一级权限,保证乘客安全的前提下,给我以最快的速度回来!” 话音刚落,原本行车电脑屏幕一闪,一道蓝光闪过,照射到高清宇和如云身上。 同时这辆在山间丛林里自由穿梭的汽车极快的升到了半空,然后下一秒就光芒一闪,彻底消失不见。 过了五六分钟,一队全副武装的战士匆匆赶来,立刻就在四周摆开警戒队形,警惕的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又过了能走十分钟,一队全地形车极速冲了过来,一大群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的便衣人士还没等车停稳就纷纷跳了下来。 ------------ 第九十六章救治 能够作为并肩王的专车,“幽灵”的先进性是不言而喻的。除了并肩王李伟之外,也只有他的卫队长高清宇能够接近并且乘坐它。 但是,这并不妨碍外界知道这辆充满了黑科技的汽车的厉害!哪怕只是仅仅表面上的一点而已,就足以让他们震惊万分了。 反重力系统? 核聚变小型化?很多人都亲眼看到过王爷或者是高清宇亲手把一瓶海水倒入那个应该是油箱的位置。 超强的防弹能力?重机枪近距离射击,丝毫不损?火箭弹也不好使? 那么今天,很多人又知道了这辆车的另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能力――瞬移。 瞬移,那是传说之中那些大能神仙才有的手段。 现代科技证明这是可能的,比如虫洞的存在。 所以科幻电影里要是没有超光速的穿越时空之旅,就太OUT了! 瞬间穿越几百,几千,几万光年的距离,从星河的一头到达另一头,这是比那些神仙还要厉害的超级秘法。 现在,那辆“幽灵”就在很多人眼皮子底下生生表演了一回这种只存在于传说和幻想之中能力。 无疑,这让那些对于李伟和并肩王一系窥视已久的那些人,心生恐惧,因为没人知道这个年轻的王爷手里到底还有什么底牌。 李伟可不管别人怎么看,他现在只想着早点见到那个和自己媳妇儿一模一样的女孩,然后治好她。 不到一分钟,随着一阵如同水波一般的涟漪在半空出现,一辆黑色的汽车从虚荣中满满显露出来。 不等彻底降落,只是原地调整了一下方位,这辆车就如同一只利箭一般窜入前面的山洞。 等到它再次停下来的时候,已经出现在一个布满了高大的货架的大厅里。 车门自动打开,高清宇老老实实的坐在驾驶位置,眼睁睁地看着王爷亲自过来,抱着如云走到最里面,已经敞开的另一扇门里。 这里是什么地方,高清宇非常清楚。第一次,王爷带他来到这里,输入了他的权限之后,他也没少独自过来,就为了开开眼! 各种科幻的只存在于想象中的武器,可没少让他眼馋。可惜,他没有权限,从这里拿走任何一样物品。 哪怕是王爷允许也不行!那个死心眼,可恶的傻大个太死板了!除了王爷和老族长,任何人只要敢从这里拿走任何物品,等待他的都是从这个世界彻底的消失! “副官,你来啦!” 刚想到这家伙儿,它就出现了,真是不经念叨。 高清宇可是也很记仇的!当初第一次过来,和这个傻大个可是聊的非常愉快来着,可就是自己找还有现在手里这把镭射枪的时候,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 “发现违禁品!发现违禁品!开始扫描持有人信息!” 听到这个声音,高清宇头发都炸起来了!这个是个死心眼的玩意儿,脑海中那次被威胁的景象不由自主地浮现了出来。 “违禁物品,星际联盟三级镭射枪!” 三级! 高清宇眼中已经流露出了深深的恐惧! 这表示这里可能遭受三级星际武器攻击,那么反击的武器至少也是三级,甚至是四级! 高清宇脸色一下子就变得惨白如雪,浑身鸡皮疙瘩起了一层,黄豆大小的汗珠子瞬间就布满了全身。 李伟抱着如云轻飘飘的身体,快速的来到治疗舱前,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到平台上。 趁着舱盖合上的那一瞬间的空隙,第一次近距离的,仔细地打量了这个叫如云的姑娘之后,他内心的那股思念再也抑制不住了。 一幕幕熟悉面孔,一件件历历在目的往事,从来没有过的清晰的呈现在他脑海里。 “媳妇儿!” 李伟无意识的望着躺在医疗舱里,双眼禁闭的那个算不上美丽,但是他却极为熟悉的面孔,嘴里不停的念叨着。 “检查完毕,第一阶段,开始进入治疗程序,耗时十五分零三十一秒。” 随着医疗舱电脑发出的声音,整个医疗舱内部开始喷出一股白色的浓雾,将里面的一切都遮挡在了里面。 李伟依旧紧紧盯着,似乎他的双眼可以透过迷雾,看到里面那个熟悉的陌生人一般。 他已经清醒过来了,他知道,里面躺着的那个姑娘仅仅就是容貌和自己的妻子相似罢了。 他的妻子在另一个世界里,和原本的自己已经生儿育女,赡养老人,过着幸福的生活。 而眼前这个,他觉得这个姑娘,也许是那个不知道在哪里的老王爷给自己的补偿吧。 但是,李伟心目中的妻子只有一位,她即使和妻子长的再相像,李伟依然能够找出好几处不同之处。 所以,就在这一刻,他决定还是和高清宇一样,让自己多个可以宠爱的妹妹吧! 于国有功的李云龙老将军的苦命的外孙女,联邦皇帝皇后的干女儿,联邦康乐公主,再多个王爷哥哥似乎也说的过去。 “第一阶段治疗完毕,完成率百分之百。准备开始进入第二阶段治疗,治疗时间需要一小时二十八分钟。” 李伟微微一笑,却是转身离开。 走出这里,李伟又来到另一个洞口,这里同样是一个医疗舱,只不过型号要老一代。 XYZ―1型!这是李伟利用藏宝库里面的材料现场组装出来的。 没办法,刚刚把可以完全治愈如云的消息告诉李老,为了外孙女,硬挺了好多年的老人家就旧病复发,身子一歪,昏倒在地。 几乎是一瞬间,李伟就窜到跟前,抱起老人,冲出屋子,直奔自己的专车。 等到李老的警卫参谋反应过来,那辆黑色的仿佛幽灵一般无声无息的“汽车”已经不见了踪影。 高清宇坐上车还走多远就发现了极速狂飙过来的王爷专车。 出事了! 这是他的第一个念头!作为拥有那辆幽灵全部权限的人,他很清楚,只要做到车里没人能对王爷造成威胁。 那么,事情很清楚,不是王爷出事了! “回藏宝库!快!” 随着他的一声吼,突击车几乎是原地打了个转,跟着擦肩而过的幽灵就重新冲了过去。 ------------ 第九十七章神奇 等到高清宇赶到,根本没看到王爷,只是听附近的警卫转告了王爷的留言。 “开我车去接李老的孙女!” “刚才怎么回事?” 高清宇那可是警卫的老大,老大问了,王爷也没说保密,自然没什么不可说的。 “报告首长,王爷抱着昏迷不醒的李老进去了!” 寻常警卫自然不明白为什么,可是听王爷介绍过藏宝库,并且还去过第一层不止一次的高清宇自然很清楚这是为什么。 可这些东西都是绝密中的绝密,所以面对警卫探寻的目光,高清宇不得不板起脸: “注意保密纪律,不该问的不问!” 人家也没问啊! 在警卫幽怨,委屈的目光中,高清宇打开李伟专车的车门,很快就消失在视线里。 对于李老的病情,高清宇并不担心。这里是李家村,只要王爷想管,只要不是死的不能再死了,那都不叫事! “那都不是事!” 想着王爷说这句话的时候,那一副欠抽的样子,高清宇忽然想起,应该先通知一下靠山屯那边,让他们有个准备才好。 高清宇刚离开没多久,一队人就气喘吁吁地冲了过来。 “王爷呢?” “首长呢?” 警卫一看是王爷的贴身侍卫金刚带人过了,立刻立正敬礼,然后规规矩矩的回答道: “报告首长,王爷抱着昏迷不醒的李老进去了!” “呼――” 金刚长出了一口气,虽然对于眼前这个山洞他知道没有高清宇那么多,可也比一般人多多了! 王爷带着突然发病的李老来到这里,自然是有把握治好李老的。 他知道的,李老的警卫参谋可不知道。一听自己犯病昏迷的首长在眼前这个山洞里,眼睛都红了! 拎着配枪,迈步就要往里闯。他这一下,立刻迎来四周明的暗的警卫们的反击。 “噗――” 一颗警告射击的子弹打在他前面,让他的身体条件反射一般先侧前方扑倒。 “站住!” “不许动!” “再往前一步,格杀勿论!” 警卫参谋一下子就冷汗下来了,他能感觉的出来,至少有六支枪口盯上了他。 “你怎么还是这么愣啊!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一身冷汗的金刚大步向前,站到李老的警卫参谋前面,厉声呵斥。 “我是首长的警卫……” “田大庆,你以为这里是哪?你告诉我!来之前有关领导怎么跟你说的!” 面对这么一个二愣子,金刚也怒了!这里是哪? 禁区的禁区!他很清楚,如果不是刚才附近的警卫阻止,这小子必然十死无生。 按照他的理解,这里就是个大坑,专门用来坑那些想要发掘并肩王一系最大隐秘的人。 想到那些恐怖的黑科技防御措施,每每都让他感到恐惧。 警卫参谋张嘴想要反驳几句,可张了几次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只是乖乖后退几步,满怀期待的盯着洞口。 很快,一队不知道从哪钻出来的全副武装的战士就站在洞口前,把洞口堵了个严严实实。 李伟抱着昏迷不醒的李云龙,以最快的速度冲进了新开启的医疗舱。 “滴――检测中……” “检测完毕,准备启动治疗程序,请选择!” 李伟看了一眼操作台,前面依次排列了三个选项――恢复,健康,加强。 想都没想,李伟就按下了加强的选项。以这位老人为联邦做出的贡献来说,他值得李伟这么做。 不仅要治好他的病,让他恢复健康,还要增强他的身体素质,增加寿命。 医疗舱很快就就在系统智能控制下开始按照程序启动,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和波折。 “嗯,这个点老高也快到了把?不知道那个被李老夸的天上有地上无的姑娘到底长的是什么模样啊?” 想到这里,看了一眼没有任何异常的李老,李伟忽然心中一动,有了新主意。 “二号,启动组装机器人,把仓库里那台XYZ―1医疗舱给我组装好,我马上要用。” “明白,村长大人!” 剩下的事就不用李伟操心了,这种事情,对于那台智能组装机器人来说,简直太小儿科了。 不到五分钟,二号就通知他,XYZ―1型医疗舱已经可以使用了。 “你来操作,把这里这个人送过去,执行相同的操作程序!” “二号明白!” 话音一落,没过几秒钟,就有一台奇怪的机器人过来了。 如同汽车一般的底盘,只不过人家是六轮的。 四只手臂,下面两只托举着一副柔性金属材质的担架,另外两只机械臂则是直直前伸,不知道用来干什么。 “哧――” 运行中的医疗舱被终止治疗程序,舱盖打开。原本李老身下的床突然升起,然后向着舱盖开启方向移动过来。 机器人原本托举的担架立刻向前,与之对接,从老人身下插了进入。 确认老人已经躺到担架上,立刻从机器人胸前射出两道巴掌宽的布条,将老人固定在担架上。 倒退,转向,前进,很快,李老就消失在门口。 “二号,帮我联系幽灵,看看他们到哪里了?” “好的!” ………… 人在心情焦虑,急切的时候,往往会有时间变慢,感觉度日如年的感觉。 实际上,对于这个星球上的几乎所有人来说,时间根本不可能会慢下来。 李老的警卫参谋田大庆焦急的站在离洞口十几米远的警戒线后,气呼呼地看着那些把脑袋整个身体都藏在一套盔甲里面的战士。 如同科幻电影里未来战士一般的装束,让他感到惊奇,担忧之余,更多的还是无奈。 已经和上级取得联系的他,得到的命令就是原地待命,听从王府卫队的命令。 似乎对于突然昏迷的首长,根本不关心。 有心硬闯,可是他很清楚,不说那一队“未来战士”,就是眼前三名大内侍卫,就不是他能对付的了的。 “成啦,大庆。你跟你的上级已经联系过了。现在,老老实实服从命令听指挥就好了。” 似乎觉得自己的话有点不近人情了,金刚又安慰了他一句: “放心吧,有王爷出手,你的首长一点问题都不可能有的!” 李老的警卫参谋田大庆刚想开口怼他几句,就在这时,平静的虚空突然一阵颤动。 然后,然后田大庆就感觉脑后冷风袭来。刚要有所动作,就感觉脑后一疼,身体一软,就闭上了双眼,陷入昏迷状态。 ------------ 第九十八章惊喜的李云龙 金刚怕田大庆激动之下做出什么冲动的行为,干脆偷袭出手,让他睡一会儿算了。要不然那些一身盔甲的警卫可不像自己这般,留情面。 话说,也不知道,王爷从哪里找来的这帮非人类的家伙儿。比试的时候,自己使尽浑身解数,竟然连人家一招都接不住! 为了这,没少被高清宇那个混蛋给嘲笑。好像他自己有多厉害似的,真动起手来,自己让他一只手都能轻易制服他! 可,一旦他穿上那么一身盔甲,是个自己捆一块儿也不是人家的对手。对了,那盔甲王爷说是叫星际单兵作战服! 可惜,自己是王爷的贴身保镖。总不能天天穿着这一套玩意儿,跟在王爷身后瞎招摇吧?不过,通过这事,他倒是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胆的担心王爷的安全了。 王爷那辆黑科技打造的专车里,常备着两套这玩意儿。一套是高清宇的,一套是自己的。如果需要,最多三秒,最快一秒钟,就能穿到身上。 穿上这玩意儿,那就是一个移动的超级智能盾牌。它的防御力,不动用重型武器,想要造成伤害,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何况,王爷身上那套玩意儿,可比这套单兵作战服要厉害多了!人家那可是连核爆都能硬抗下来的保护罩! 只是,那玩意儿太耗能源了!一旦能源用尽,那就只能靠他贴身穿着的那件超级防弹衣来硬抗了! 只是,防弹衣再怎么厉害,也只能防御轻武器罢了。如果敌人用上RPG,火箭筒之类的,再牛逼的防弹衣也得跪了! 更何况,即使的普通子弹,那也是冲击力十足的。就算是弹头打不进去,也能把你的五脏六腑,肋骨什么的给你撞折几根。 “幽灵出来了!” 耳机里传来警卫的通报,金刚赶紧抬头,全神贯注地盯着山洞的出口。到底治疗效果怎么样,可谁都没试过。 王爷介绍的那套什么医疗舱倒是听起来很厉害,可实际应用中,到底会不会出现其他问题,这可没人敢保证。 时间悄悄的流逝,也不知道是不是村里人多了的缘故,现在,笼罩村子的云雾是越来越少。倒是大晴天,阳光普照的日子越来越多了。 今天就是一个难得的大晴天,整个空中一丝云彩都没有。蔚蓝的天空就如同一个大锅扣在头顶,在四周的山顶和那些翠绿的颜色融为一体。 因为高海拔的缘故,这里平均气温大概在二十度左右。最高不会超过二十六七度,最低也不会低于十五六度! 一阵阵威风吹过,带来树木的清香,还有各种野花的芳香味道。淡淡的,轻轻地,慢慢的,刺激着你的鼻子。 几只傻大胆的麻雀叽叽咋咋的停留在不空口不远处的一株枝繁叶茂的松树里,好奇的伸着小脑袋,总也看不够! 麻雀,斑鸠之类最喜欢在这种地方筑巢了!最起码,他们最大的天敌,人类,想要端了它们的老窝,你那就要忍受着被锋利的松针扎的吱哇乱叫的后果。 金刚注视着,缓缓从洞口飘出来的王爷的专车。也只有拥有反重力系统的幽灵,才能在山洞里自由进出! 这个被村里人成为藏宝洞的山洞,不用说隐秘之处,就是摆在明面上的山洞,普通车也开不进去。 一块块凸出来的尖锐的大大小小的石头,成功地阻挡着普通的轮式车辆进入。履带式的装甲车,坦克倒是能走,可那也得是防御系统不起作用的前提下。 幽灵驶出山洞,直奔金刚这边就过来了。很快,车门打开,高清宇走了下来。 “过来帮忙啊!李老的治疗结束了!” 带着十二万分的好奇,金刚镇定的走了过去,透过打开的后门,看到了躺在后排座椅上的紧闭双目,昏迷不醒的李老。 “别看了,王爷说过不了十分钟,李老就能醒过来。” “李老怎么突然晕倒了?王爷没说什么原因吗?” 听了金刚的问题,高清宇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满怀崇敬的看着沉睡中的李老。金刚的耐性一向很好,高清宇不开口,他也不在继续发问,而是同样观察着昏睡的李老。 嗯,胸脯起伏很有规律,心脏应该没问题。面色红润,似乎连老人斑都少了不少。难道,经过王爷一番治疗,李老还因祸得福,返老还童了吗? “李老这是心情激动,加上身体太虚弱,受不了刺激,就昏过去了!王爷说,李老身上受过十二处伤,其中有三处暗伤,现在医疗条件下,根本没有什么好的治疗方式,只能靠静养。” 说到这里,高清宇停了一会儿,才继续开口说道:“这老爷子,应该是积劳成疾,劳累过度。高血压,风湿,心脏也问题不小。还有几处血栓,还全都在头部!另外,肺部受过枪伤,一直没能好彻底,有炎症。” “不是吧?那李老进来的时候可是和靠山屯的老李比试,走了能有十几里山路啊?听你这么说,他老人家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金刚一脸不相信的模样,别的不说,单单一个风湿,在这种地方,就能疼的人直不起腰了!更何况老人家还有眼中的高血压,心脏病,怎么可能坚持那么久? “是啊!我也好奇,李老到底是怎么坚持下来了!” 两人不再言语,静静地看着沉睡中的李老,目光中满是敬佩。这种意志力,即使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他们俩,也不敢说能好到哪里去。 “嗯——” 一声轻微的声响从李老嘴里吐出来,高清宇和金刚立刻又上前了一步,紧紧盯着快要苏醒的李老。 “哎!好久没睡的这么舒服了!小田,几点了?” “下午五点零六分三一秒!” “嗯?” 李老立刻睁开眼睛,虎目一瞪,一道带有浓烈气场的目光直刺向报出时间的金刚。 “哦,是金刚啊?小田呢?” “报告首长!田大庆因为担心您,要强闯禁地,为了他的安全,我把他打晕了!” 金刚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连他边的高清宇都听不清了。没办法,和李老的暴脾气一样出名的,就是他护犊子的性格。 他手下的人,他自己打也好,骂也好,都没关系。可是如果外人这么干,甭管你什么原因,你得先做好被这位老将军报复的准备。 “呦!行啊你小子!连我的人都敢打是不?来,来,来,咱俩过过招!” 说完,这老爷子一咕噜做起来,迈腿就下了车,直冲着不断倒退的金刚就过去了。 “呼——” 斗大的拳头带着风声,直奔金刚的脑袋。同时,左脚隐蔽踢出,很是刁钻的奔向金刚的小腿骨。 拳头刚伸出去,还没等打到金刚呢,老爷子自己就一脸惊讶地停住了!他惊喜的发现他,自己的身体似乎变得年轻了。原本那些困扰十多年,几十年的病症,好像全都没有了! 怎么可能?就是十年前我的身体也没有这么好过啊?这状态,似乎是回到了我年轻那会儿的巅峰状态了吧?难道是并肩王给自己用了什么灵丹妙药? 如果真用这种药,那么如云的病是不是有治了? ------------ 请假条 又有事了!领导通知,临时加班,没办法!请假一天,五号继续更新! ------------ 第九十九章李云龙的焦虑 李云龙从自己身体的改变,开始意识到这位新任并肩王的厉害之处,不由得兴奋起来。 他今年已经六十岁了,吃过苦,也享过福。失落过,也风光过,可以说这辈子该经历的都经历过了。 死,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旅行罢了。就像是工作调动,从这个城市到了另一个距离极远的城市。 不过,他老李是不怕的,如果不是担心着从小就在自己身边长大,体弱多病的外孙女如云,自己巴不得早点过去了! 战场上遗留下来的伤痛,每每都让他觉得生不如死。如果真的去了另一个世界,想到那些熟悉的亲人,战友,他都有种迫不及待的感觉。 可是不行啊!他要努力的活着,不为自己,而是为了外孙女如云,这个苦命的,从小就没了娘的丫头。 每每忍受不住疼痛的时候,想到自己那个苦命的,懂事的外孙女,老李觉得那点疼痛也不过如此罢了! 这次来李家村,不管治疗结果如何,至少自己的身体,再让自己多活十几二十年,看来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了。 能够多活一阵,就能够多照顾那丫头几年。相比之下,其他的老李认为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金刚满脸委屈地站在李云龙面前,立正姿势,原本就高大的身材越大显得笔挺帅气了。 不过,他也挺庆幸,今天这位以脾气暴躁和护犊子著称的首长,今天看来心情不错,就这么轻巧的就放过了自己这个把他的警卫参谋打晕的行为。 “站直棱了!摇摇晃晃的,哪像个当兵的样子啊?” 李云龙厉声呵斥了金刚一句,只是那一丝隐藏在眼底的笑意和喜悦,根本逃不出他身边两个高手的眼睛。 金刚越发的得意了,没办法,今儿这事的确是够他跟人吹嘘一辈子的了。 高清宇好笑的看着跟自己挤眉弄眼的炫耀的金刚,实在是想象不到,总是黑着脸的,好像根本不会笑的家伙儿竟然还有这样的时候! 难得!难得啊! 不行,这必须得拍照留念啊!要不那个时不时的就不着调王爷回头知道了,肯定得怪自己! 相机这玩意儿他不可能随身携带,就是带了也别想把金刚小子的糗样拍下来。 大内保镖中的超级高手,那可不是吹嘘出来的。恐怕自己刚把镜头对准他,人家就有感应了。 想了想,高清宇暗中掏出一副眼睛驾到鼻梁上。 抬手在镜框外缘一个凸起处按了一下,一副操作面板就出现在他视线前方。 他之所以能够控制“幽灵”,关键就是这副特制的眼镜的功劳。 这个是李伟亲手交给他的黑科技物品。不仅仅是控制“幽灵”这么简单。 通讯,联网,伪装投影,红外夜视,目标搜索,锁定……用高清宇自己的话说就是吓人的很呢! 有了这玩意儿,就算是不靠王爷给的其他黑科技家伙儿,十个金刚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不用出声,通过脑电波的变化,“幽灵”就已经收到了他的命令,悄无声息的打开了外部探测设备。 “怎么还没出来呢?”李云龙焦躁地在高清宇面前走来去,满脸的不耐烦。 “如云进入多长时间了?还要多久啊?你能不能进入看看啊?” 高清宇倒是能够理解作为一位病人家属的焦虑和担忧。对于不受自己控制的事和物,这种情绪再合理不过了。 什么不用担心!没事的,他(她)肯定不会有事的!这一类安慰人的话,对于病人家属来说,只能让他们更着急,担忧。 尤其是对于李老这种身经百战,身居高伟的老军人来说,根本什么用没有。,全都是废话而已。 所以高清宇也没有再费唾沫, “好的,您老稍等,我这就进去看看。” “真是的,这大山沟里,还能有什么连我都不能知道的秘密啊?连进都不让进,老子连核基地都进去过几次!” 李云龙一副气呼呼的样子,横眉冷对的瞪着高清宇,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对此,高清宇唯有报之苦笑。这事他可正做不了主!如果不是王爷给予的权限,自己最多也就和金钢一样,只能道听途说罢了。 哪怕是自己,王爷虽然愿意给自己点更高的权限,可那个死心眼的系统就是不允许! 连王爷不是也没招儿吗? 李老是可以绝对信任的老领导,可有那个死心眼的系统在,就是皇帝陛下过来,也得照样吃瘪! 想到这里,高清宇竟然有那么一丝异样的兴奋和自豪。可以说,这个地方,这个星球上,目前为止,只有王爷,老族长,还有自己可以安全的进出。 “李老,这事是老祖宗定下来的,就是王爷想带您进入,那也是不可能的。” “行了,行了,老是这么一句你烦不烦啊?不进就不进呗,有啥大不了的!” 李云龙嘴上这么说,可脸上那股子失望,任谁都能清楚的看到。只是,那些职责在身的战士也只能爱莫能助了。 只有金刚和高清宇才知道,哪怕是那些战士违反命令,放李老进入,他老人家也走不了几步,就得落得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您老稍等,我进去看看。” 说完,高清宇就无视李老眼中浓烈的渴望和期盼,匆匆钻进“幽灵”。 实际上,进了“幽灵”,高清宇就可以通过幽灵的超越时代的通讯系统联系到李伟,无论他藏在这个世界的哪个角落里。 可真要那么做了,“幽灵”的秘密可就又暴露了一个,这个不是王爷和自己想要看到的。 底牌吗,当然是越多越好的不是?何况,王爷已经够令人瞩目的了,还是低调一点的好。 当然,高清宇自己也知道,这只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自欺欺人的幻想罢了。 作为新一代的并肩王,就注定了他万众瞩目的一生。时时刻刻都有无数人在关注他,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有的人是好奇,有的人是关心,有的人则明显就是心怀不轨,没按什么好心。 ------------ 第一百章新生 高清宇钻进“幽灵”,很快就消失在众人眼中,钻进了黑漆漆的山洞内。 李云龙眼巴巴的伸长了脖子看着,满脸的急切。 从他醒过来到现在,也快有半个小时了。如果从他昏迷开始算,那么两个小时也多了。 不怪他心急,两个多小时都没一丁点的消息,他这个外公能不着急吗? 这也就是在这里,他也知道李伟不可能伤害到自己的外孙女。可心中的那份忧虑还是没有减少一分。 所谓关心则乱,大概就是如此吧。 “首长,你还是先去车里坐一会儿吧!我看这治疗没那么快!” 金刚苦着脸劝说道,没办法,他可没有中医大家只看一眼病人就能知道病人身体状况的本事。 李云龙年纪虽然不大,可身体一直不好,这在一定层次的人中根本不是什么秘密。 这老爷子,先是和靠山屯李明光老村长那个用从王爷这里强取豪夺的“神药”给补的跟壮小伙儿似的怪物比试了一番,累的够呛。 后来在王爷那里歇了一会儿,又兴冲冲地跑到村口等她孙女,心情激动,直接昏个过去。 好不容易被王爷救过来,这老爷子又在这里走来走去的晃悠了半个多小时,可是一会儿都没停歇啊! 这要是老爷子再出点什么事,他可不是王爷,可没那个身板担起这个责任。 “给我好好站着!” 老爷子正有气没出发呢,一转脸,对着金刚就开喷了。 高清宇再次来到一层大厅,打开车门,刚出来就看到了王爷领着如云走了出来。 “高哥?” 小姑娘第一时间就看到高清宇了,蹦蹦跳跳地就走过来,拉着他的手,笑魇如花。 说起来,他高清宇的媳妇儿也称得上是绝色了!按理说每天对着媳妇儿,他也应该对于女色有了极大抵抗力了。 可就在刚才,如云这个他眼中的小妹妹,展颜一笑的瞬间,高清宇看呆了! 白皙柔嫩的肌肤,连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的清纯俏脸。还有,嘴角那个小小的酒窝,以及那一丝若有若无的羞意,李伟也不得不感叹一句:青春无敌啊! “喂,我说你们俩是不是有什么那啥啊?” 李伟一句话,立刻惹来两人齐齐的白眼。 “要不,你这话去跟你姐说说去?” 李伟立马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开玩笑啊!这种离间他们夫妻感情的事,可一直都是那个霸王姐最反感的。 不仅是她,连他们的大闺女,自己的大外甥女,那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啊! 老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 这丫头刚出生的时候那就与众不同,惊呆了全村人。 别的孩子出生的时候,都是哇哇大哭,甚至你要是不哭,还得挨医生的巴掌! 可这小丫头呢?好嘛!人家一出来虽然没有佛祖出生遍地金莲那么夸张,可那也不是一般人。 这丫头刚出生就哭了两声,然后就呵呵笑了起来。那小模样,当时就把她奶奶给美坏了! “看看,看看,我孙女笑得多好看啊!将来肯定跟他妈一样是个大美女!” 等这丫头被人家医生抱回来,小丫头已经成了医护人员中小明星了! 每隔一会儿就会有瞧稀奇的医生护士打着各种借口来看她。这丫头也怪,甭管谁来,小嘴总是笑呵呵的。 特别是在她奶奶怀里的时候,那笑得叫一个甜啊!把她奶奶美的都快冒泡了! 什么工作啊,老公啊,儿子啊!统统不管了,整天在医院里抱着孙女不撒手。 出院以后,在天海待满了一个月,人家娘俩要回李家村的时候,这老太太那个不舍呦! 当天晚上一夜没睡,第二天一大早,就让秘书定了最早的一趟班机来到了李家村。 愣是在李家村住了大半年,直到这个大名高悦,小名笑笑的小丫头模糊不清地喊出奶奶之后,才依依不舍地回了天海。 等到笑笑会走能跑之后,整个李家村的欢笑声都比之前多了一多半。 一个古灵精怪的开心果,那可是全村人的宝贝。唯一对她避之唯恐不及的也只有李伟这个舅舅了。 看到李伟不知道为什么发起了呆,如云调皮的,蹑手蹑脚的走过去在他眼前挥挥手。 还没反应! 正当她坏笑着准备伸手拍一下李伟的肩膀,准备吓唬这个王爷一下的时候,王爷有反应了! “啊――” 歪鼻子斜眼,吊着舌头,这副面容突然出现在如云面前,吓得这小姑娘大叫一声,往后退了一步,然后条件反射一般挥出一拳。 当然,她那花拳绣腿的,想要打到李伟也不可能。 可下一秒,李伟就吓出了一身冷汗。 只见小姑娘一拳挥出,李伟轻而易举的躲个过去。 但是,就在这时候,她的手腕前方突然一亮,一道光剑突兀闪现在李伟面前。 这一幕,不仅是李伟,高清宇也吓傻了。 那可是光能剑,就是一块刚也能轻而易举的一划两断,更不用说一个活生生的人了。 不过,很快,他就恢复过来。对于李伟身上那套防护设备,他也是见识过的。 一道隐晦的波动闪现,光剑顿时就如同陷入硬木中一般,变得寸步难行。 “呼――” “啊――” “呵呵……” 三个人,三种反应,然后瞬间变为一种。 “村长收到有威胁的袭击,防卫系统启动,准备反击!” 傻大个的声音突然响起,高清宇第一个反应过来。 上前一步,抓住如云的手腕,在一个镯子似的东西前面一按,光剑刚刚消失,就拉着如云快速钻进了“幽灵”里。 “关闭防卫系统!” “收到村长指令,防卫系统关闭!” 李伟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看着飞一般冲出大厅的“幽灵”,长出了一口气。 “好险啊!” 想到刚才紧张惊险的一幕,李伟苦笑了一下。 自作自受啊! 因为这个叫如云的姑娘和自己那个世界的妻子几乎一模一样,加之其多灾多难的经历,不自觉的,李伟就有点爱屋及乌了。 抱着着治疗完毕的她来到一层并关闭二层入口之后,才唤醒依旧昏迷的如云。 然后,也许是有缘吧!这姑娘一点不拿自己当外人。 没一会儿功夫,留给自己挂满了各种小巧可爱的武器装备。 ------------ 第一百零一章小机灵鬼 当李伟走出山洞的时候,如云正挽着外公的胳膊站在洞口警戒线外,满脸歉意地看着他呢! 原本脸上带着笑意的李伟,感觉心里莫名的一痛,心底那一丝最后的不满也烟消云散了。 对于这个外表和妻子极为相似的女孩,李伟已经清楚的知道,他不可能是自己前世的妻子。 性格!两人性格南辕北辙,完全不同。 一个活泼可爱,单纯的像是一张白纸。一个独立坚强,活脱脱新时代的女强人。 现在李伟也只是爱屋及乌的对于这个和妻子长的很像的女孩,有那么一丝的宠溺罢了。 就像是对待一个和妻子长的很像的妹妹,除此之外,再无其它想法了。 “干什么?不认识你的救命恩人啦?” 李伟故意拉着脸,气呼呼地说道。 被她外公李云龙保护的极为单纯的如云立刻就涨红了脸,急匆匆的开始辩解。 “不是!才不是呢!还不是刚刚……” “咳咳!” 高清宇手握拳头放在嘴边咳嗽了两声,立刻又把如云的注意力转移了。 “高哥,你怎么啦?是感冒了吗?要及时吃药,除了一般感冒药,还要吃点消炎药,这样才好的快!” 看到如云一脸紧张,一本正经的嘱咐高清宇,不仅是李伟,金刚,还有四周警戒的战士,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如云。 只是那些年轻的战士盯着如云那张年轻娇颜看了几秒钟就赶紧转移开了。 而李伟则是死死盯着,张大了嘴巴,看的如云又羞红了脸。慢慢地,连脖子都覆盖上了一层红色。 “呵呵……” 李伟再也忍不住,笑出了声。同时,他脑海里冒出一个可爱的小娃娃的身影。 如果她们两个碰到一起,那可就好玩了! “哼!” 如云冷哼一声,一跺脚,红着脸白了李伟一眼,就转过头去不敢看他。 “你们这群混蛋!如云啊,你呀!” 李云龙伸手点了一下如云的脑门,然后在她不满地娇嗔中恶狠狠地看向高清宇。 “你个坏小子,笑什么笑?还不赶紧解释啊?” “那个,那个妹子,哥,哥没事的。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看着笑得欢畅的大家伙儿还有一副很无奈的外公,如云满头雾水,很是不解。 “唉!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单纯啊?你说你这样,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 单纯的和孩子一般的如云瞪大了眼睛,不知道外公为什么要这么说。 “单纯怎么了?不好吗?我李伟的妹子,我看谁敢动她一根手指头试试!” 这么霸气话,被李伟轻描淡写地说出来,但是却是让现场所有人内心振动。 并肩王亲口承认的妹妹啊!而且还是皇室公开承认的公主,现任皇帝陛下的干女儿! 有这两位给她做后台,这个世界上,敢招惹她的人,绝对是活腻了! 甚至是这个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如果同时面对这两个人的怒火,也没几个国家能够承受得了。 “王爷……” 李云龙眼眶发红,语气哽咽,浑身颤抖不停,再也说不下去了。 “哎,我说你可不能占我便宜啊!我虽然认了我妹子,我跟你咱俩可是各论各的啊!” “你……” 原本一脸感动,眼泪都要流下来的李云龙一看李伟吊儿郎当的说出这么一番话,差点起的一口气没上来昏过去了。 就这,也是捯饬了半天,翻了半天白眼,才在如云还有金刚等人又是拍打又是顺气的,总算是让老爷子缓过劲儿来。 “我说你们用那么夸张吗?” 看到大家的注意力重新被自己吸引过来,李伟满意的点点头,又惹来如云一个大大的,娇俏的白眼。 看到这一幕,李伟对于这个妹子和小外甥女相见的期待又上了一个层次。 “不相信本王的实力是吧?连如云那么重的病都手到病除,老李那点小毛病还算个事吗?” 看到期待中一片吃惊的面孔,李伟满意极了! 嗯,这个逼装的,可以给个八十分了吧? “三号观察哨报告!” 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在包括李伟在内的一群人耳朵里响起。 “笑笑一个人过来了!现在已经通过三号区域!” “不用管她!” 李伟喊了一声,然后习惯性的就要往车里钻。 如果说这个星球上,还有一个人能让李伟望风而逃,那么只能是笑笑。 如果是两个人,那么只能是笑笑和他大伯! “王爷舅舅!王爷舅舅!我看到你啦!” 一声清脆的,稚嫩的童心穿破空间距离的阻挡,清晰地传到李伟耳朵里。 李伟脸一跨,肩膀一耷拉,满脸苦笑和高清宇脸上充满了宠溺的笑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几个熟知其中内情的老警卫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转头笑了起来。 很快,一个粉雕玉砌的小姑娘就披头散发的出现在众人视线中。 “叔叔们好!笑笑又来看你们啦!你们想我了吗?” 除了李伟所有人都被这个可爱的小姑娘给萌住了。特别是如云还有李云龙,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可爱的小丫头。 “呀!爷爷好!还有漂亮姐姐你好!” 小丫头别看个头不大,可跑起来那速度,如果在外面,着实能惊掉一帮人的下巴。 “笑笑,那是爸爸和你舅舅的妹妹!” 高清宇笑呵呵地站在旁边纠正了一下闺女的称呼,却并没有告诉她该怎么称呼如云。显然,对他这个闺女,他是充满了信心啊! “哦!都怪臭爸爸,你怎么不早点提醒笑笑啊?哼!晚上里自己一个人睡吧!” “噗!” 李伟笑喷了!这个外甥女,他绝对是服气的,心服口服! 经历两个人生,他也没听说过这么妖孽的小孩子。 “舅舅你笑什么呢?哼待会儿再找你算账!” 小丫头小大人一般挺着小胸脯,伸着小手指着李伟,“你最不乖了!你,你都……” 说到这里,小丫头忽然停住了,然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 “一,二,三,四,五……你都五天没回家了!你这么贪玩,你妈妈知道啦!” “噗――” “哈哈哈哈……” 一片欢快的笑声,从这里传了出去,穿过,穿过房屋,穿过原野,远远的传出去很远,很远。 ------------ 第一百零二章采蘑菇的小姑娘 李伟钻进车里,在小外甥女插腰跺脚不满地指责声中,狼狈而逃了。 这个受到全村人喜欢的小家伙儿,连他这个村长也不敢惹啊! 童言无忌! 李伟对这个词可谓有着极为深刻的理解。说多了,都是泪啊!作茧自缚,不作不死! 当初为了讨好这个小家伙儿,李伟这个舅舅可没少教她一些这个世界所没有的俏皮话。 可结果呢? 全被那个妖孽的小机灵鬼用到了自己身上! 以至于有那么一段时间里,李伟整天疑神疑鬼地试探,他觉得,这个外甥女十有八九,身体里有着另一个灵魂。 要不然,怎么解释这个小丫头的表现啊? 李家村的早上,如今已经没有了蔓延整个山谷的大雾。羞红了脸的太阳刚爬上山头,整个李家村就热闹起来了。 “哎呦,笑笑这是去哪啊?” “老姑,我要去竹林给云姑姑找蘑菇!” 笑笑穿着一身特制的小迷彩服,脚上穿着小军靴,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容,和遇到的村里人打着招呼。 “老姑,我走啦,等我回来给你带好吃的蘑菇呢!” “哎呦,你一个孩子自己进什么山啊?这样,让你老姑父去,你跟老姑去家里吃早饭好不?” “不用啦老姑,笑笑吃了一大碗面条,比我爸爸吃的都多呢!” 说完,笑笑立刻拎着她爷爷给她特意编制的一个小巧,精致,漂亮的竹制篮子,迈开小腿,很快就跑远了。 这小丫头,从小就被李伟这个舅舅喂了不少好东西,甚至连不老草这种逆天神物,在还没有培育成功的时候,李伟都偷偷给她喂了一整株! 什么解毒的,增强免疫力的,改善体质的,促进发育的,前前后后的可没少偷偷喂给她。 为了这事,他可是没少被他秀兰姐埋怨。 “你这当舅舅的怎么就这么不靠谱啊?哪里有给自己外甥女吃草的?” 因为这事,很长一段时间里,李伟都不敢出研究室了。谁看到他,逮住了就是一顿训斥! 直到最近,高清宇知道了不老草的存在,他才算是被洗清了冤屈,还他一个清白之身。 为了这事,秀兰姐那么泼辣的一个人,愣是感动的跑到李伟老妈那里哭了一鼻子。 长生不老草啊!虽然不能真的让人长生不老,可强身健体,增加寿命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一点,原本已经垂垂老矣,风烛残年的老族长就是最好的证明! 你在哪看到超过百岁的老人家还能扛着枪,独自一个人偷偷跑山里,一待就是几天几夜的去打猎的啊? 这老爷子打猎,种的可都是上世纪初的那些老古董步枪。威力虽大,可后坐力也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何况他那么大年纪的一个人。 可人家呢?那天不打个十枪八枪的连饭都吃不下!还必须得是他惯用的那几支当年他在战场亲自缴获的老式栓动步枪。 老族长的表现让村里人最近往李伟家跑的越发的勤快了。 有脸皮厚的直接开口就要十株八株的不老草。 有那个含蓄点的则是很隐晦的跟李伟他老妈说自己这不舒服,哪疼的,估计没几年活头了! 还好,那段时间李伟很有先见之明的一直躲在禁区一般的研究室里,这些事情都被他老妈和老族长给解决了。 笑笑一路上不断的和见到的村里人打着招呼,很快就走出村子,上了山。 一个三岁的小孩子,独自一人上山,这在城里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在这里,在靠山屯却是极为普遍的。 四周都是大山,除了村子走不了几步路就到山脚下了。甚至好多人家干脆就把房子见到山上,出了家门就是上山了!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村里人很清楚,村子周围也没什么能够威胁到孩子们的野兽。 只要不去几个特定的凶险之地,也就没啥不放心的。 至于笑笑,那就更不用让人担心了。有李伟这么这个虽然时不时不靠谱,但是却及其宠溺,对笑笑几乎是言听计从的王爷舅舅,小家伙儿想出事都难! 别的不说,被笑笑极为宝贝的这身小军装那就相当的不一般。 那是李伟出材料,专门请了人家一位在国际上都鼎鼎大名的服装设计大师亲自给笑笑做的。 一年一身,从未间断过!就这些衣服,价值都不可计数了! 那可是李伟从二层拿出来的外星军服布料! 耐高温,这种布料燃点可达两千五百度! 阻燃隔热,这都是小道罢了。最牛的还是这种布料能够根据环境变化自动调整颜色。 平时在村里,都是如同村里那些警卫们军装一样的小号军装样式。可到了山里,这小丫头想要躲起来,不出来,连警卫旅最精锐的侦察连全连出动都没用! “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光着……” 唱到这里,原本高高兴兴的笑笑突然停了下来,皱了皱可爱的眉毛,鼻子哼了一声。 “哼!坏舅舅!采蘑菇的小姑娘怎么能光着脚丫就进山啊?” 想到自己光着脚丫走在大山里,被尖刺,锋利的石头,树枝,带锯齿的草叶子弄得血肉模糊的景象,小丫头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哼,大坏蛋舅舅,人家之后都不跟你好了!怎么能不给小姐姐穿鞋就让她上山采蘑菇啊?” 现在刚入秋,正是附近山区蘑菇出产的高峰期,很快,笑笑就有了收获。 “呀!是榛子蘑呢?好大一堆啊!” 想到舅舅给她做过的榛子蘑炖小野鸡的美味,笑笑这个馋嘴的小姑娘忍不的口水横流,高兴的大喊着就冲了过去。 来到蘑菇边上,小姑娘没有马上动手采摘。而是习惯性的第一时间在自己娇嫩的手指上的一枚雕刻着很精致的,奇怪的类似文字的小戒指上按了一下。 下一秒,一道光幕就那么凭空出现在笑笑手上方的空气中。 “小不点!小不点,快出来啊!” 随着笑笑的呼唤,一个粉嘟嘟的,穿着肚兜的光屁股小孩凭空出现在笑笑面前。 ------------ 还是请假! 工作上事太多,家里丈母娘又住院了,这两天得缓缓了。大后天见吧,不好意思啊各位! ------------ 第一百零三章猴子蘑菇 笑笑笑嘻嘻的看着突然冒出来的穿了一套小西服的小男孩,习惯性的要伸手摸摸他的头。可一伸手,就从小不点的身体穿了过去。 “笑笑姐姐,你又有什么事啊?” “快点帮姐姐看看这个蘑菇能吃不?” 笑笑指着面前的大蘑菇问道,兴奋的小脸上两个小酒窝分外显眼。这么大的蘑菇可少见的很,采回家给云姑姑吃最好了。 妈妈说云姑姑从小就生病,身体不好,不能像笑笑一样天天蹦蹦跳跳的,不能天天在村里和小朋友玩。 要住到医院里,吃那种很苦很苦的大药片,还得一天在屁股上扎好几针。多疼啊!每每想到这里,她都有感同身受,替姑姑感到屁股疼。 去年,笑笑生病了,村里的医生奶奶就给她扎过一针。真的好疼,好疼的,疼的笑笑都哭了! 后来还是舅舅救了她,带她去那个大大的山洞里,给自己吃了一颗甜甜的糖豆,笑笑的病就全好了。 嗯,今天采多一点蘑菇,让妈妈做香香的蘑菇炒肉,叫舅舅一块吃吧! “笑笑姐姐,这是猴头菇,不过不知道为什么长大地上了。按照它们的生长规律,应该是长在树干上,而且是相对生长,你去对面找找看,肯定还有的。” “笨蛋小不点,姐姐是问你它能不能吃,又没问你它长在什么地方。” 像是影子一般的小不点身子一歪,小眼睛一翻,一个大大的白眼就扔了过去。惹得笑笑立刻就站起来,两只小手插着腰,下巴微抬,看着小不点就开始发飙了。 “你那是干啥?干冲姐姐翻白眼,小心我把你关小黑屋!快说,这个猴子蘑菇到底能不能吃?” “能吃,能吃!” 小不点连连点头,也没干纠正这个凶巴巴的姐姐乱给人家起名字。人家明明叫猴头菇好不好,怎么就让你给改成猴子蘑菇了啊? “猴子蘑菇,是一种很珍贵的蘑菇,很名贵的山珍,有养胃,提高免疫力,抗肿瘤,抗衰老等等好多的功效。” 笑笑懵懂的看着小不点,什么养胃,什么抗肿瘤,她真听不懂好不好?似乎小不点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又换了一个更通俗的说法。 “就是吃了这猴头菇,对胃很好,能够让吃了它的人不生病,打败可怕的肿瘤,还能让吃它的人越吃越漂亮呢!” “好啦,好啦,姐姐知道啦!以后姐姐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知道不?赶紧回去吧,姐姐要采猴子蘑菇了。” 说完,一挥手,小不点瞬间消失。只剩下笑笑一个人,对着一堆硕大的蘑菇傻笑着,幻想着云姑姑吃了自己采的,一下子就全好了,再也不用扎针了。 扎针真的很疼的! 笑笑小心翼翼的把三朵大个的猴头菇采摘下来,轻轻地放进小背篓里。然后丢下背篓,迈着小步子走了十几米,果然像小不点说的,又发现了另一丛猴子蘑菇。 这回,她采摘了五朵大个的猴子蘑菇,小小的背篓都被装满了! 装作一副很吃力的样子,背起背篓,又哼起舅舅交给她的歌曲《采蘑菇的小姑娘》,笑笑高高兴兴地下山了。 刚下山,就遇到了急急忙忙迎过来的老姑和老姑父。 “哎呀,笑笑回来啦?你可急死老姑了!你说说,大山里可啥东西都有,要是遇到大灰狼,看他把你叼走了你怎么办?” “我才不怕呢!我有……” 说到这里,笑笑猛地想起和舅舅的约定,立刻捂住小嘴,往后退了两步,大眼睛里满是惊恐。 看着笑笑满脸惊恐的样子,她老姑虽然心疼,可是为了让她以后再也不要一个人上山,还是硬着心肠继续吓唬她。 “怕了吧?老姑跟你说,大灰狼可凶了!捉到你,一口就能把你的小胳膊给你咬下来,嘎嘣嘎嘣的一会儿就能把你连肉带骨头吃干净了!” 已经缓过劲儿来的笑笑一听,小嘴一撅,那小模样要多可爱有多可爱,看的她老姑想都没想的一把把她搂在怀里。 “笑笑才不怕大灰狼呢!她要是敢咬我,我就大声喊!我一大声喊,我舅舅听到了就会来救我的。我舅舅可厉害了,比大灰狼还要厉害!” “你个小机灵鬼,这会儿知道你舅舅的好啦?是谁整天臭舅舅,臭舅舅的找人家麻烦,让你舅舅天天都躲着你走啊?到时候,你舅舅听到了,也不会去救你的。” 听老姑这么一说,想想舅舅对自己的好,笑笑也感觉不好意思了。一头扎到老姑怀里,不依的扭动着小身子。 “才不是呢!笑笑那是和舅舅逗着玩呢,舅舅最喜欢笑笑了,舅舅才不会不救我呢!哼!他敢不救我,我就去找祖爷爷告状,让祖爷爷打他屁股,啪啪的打!就像平安他爸打他一样。” 刚说完,村里就传来一阵呼喊声:“笑笑!笑笑!张悦!你又跑哪野去啦?再不回来,看我不把你屁股打成八瓣!” “哎呀!坏了,妈妈生气了!老姑,老姑,你快放我下来啊!我要回家给妈妈送蘑菇去了,要不,我妈妈真要打我屁股了!” 笑笑着急的想要下来,怕她掉下去摔倒,她老姑赶紧放她下来。也是直到这时候,她才发现笑笑的小背篓里已经堆满了毛茸茸的一团一团的东西。 这是? 和也是刚刚注意到背篓里的蘑菇的丈夫对视一眼,他们都从彼此的眼神里看到一种疑惑又肯定的神色。 “这是猴子蘑菇,都是笑笑找到的喔!” 看到,老姑和老姑父一脸震惊的看着自己采摘来的猴子蘑菇,笑笑高兴的连妈妈在叫自己都忘记了。 “猴子蘑菇可好了,它,吃它对胃好,还能打败肿瘤,还能越吃越漂亮呢!老姑,笑笑送给你一个,你回家吃了,就变得更漂亮了呢?” “谢谢笑笑,老姑不要,老姑家里有,你还是赶紧回家吧,你听,你妈好像真生气了!” 听着妈妈着急的呼唤,笑笑着急了。和老姑,老姑父打个招呼,道了别之后,赶紧迈开小短腿,飞快的往家跑去。 ------------ 第一百零四章这是猴子蘑菇! “妈妈,妈妈,我在这里呢!” 笑笑跑的满头大汗,小背篓在她稚嫩的背上一晃一晃的,好几次都把蘑菇给晃悠出来了。所以,她还得空出一只手,伸到背后小心的扶着背篓。 原本一脸急切的李秀玲看到闺女活蹦乱跳的身影,悬着的心算是落地了。可一想到她大早上的一声不吭就偷偷跑山里采蘑菇,又把脸蹦起来了。 虽然说这村子附近的大山,每隔一段时间,村里组织的青壮年就会进山清理一回,也没啥大的危险。 可这没危险那也是相对的,对于那些活了大半辈子,整天在山里打转的人来说,自然算不了什么。可是,自己闺女才多大啊? 想到这里,李秀玲看看自己这个粉雕玉琢的闺女,嘴角刚露出一点笑容,又马上硬生生把它压下去了。 别的不说,要是遇到一条普通的蛇,恐怕都能要了闺女的命!一想到可能会发生如此可怕的后果,李秀玲感觉后辈已经被冷汗打湿了。 “大早起的,跑哪野去啦?也不跟家里人说一声,你知道家里人多担心吗?” 原本兴冲冲地笑笑跑到妈妈跟前,正要显摆一下自己的劳动成果,给妈妈讲讲猴子蘑菇到底有多好吃的时候,妈妈突然板着脸来了这么一句。 妈妈生气啦,后果很严重! 聪明的笑笑立刻就知道当下自己最该作的是什么了。 “对不起妈妈,笑笑不该不告诉你就去采蘑菇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笑笑以后再也不会啦!” 闺女一副委屈无比的样子,抱着自己的大腿,两眼泛红,豆大的泪珠已经在眼眶里酝酿出来了。 这么楚楚可怜的样子,直接就让李秀玲心里一酸,当下再也顾不得训斥闺女了。反正李伟那小子给老娘保证了,只要在李家村方圆十公里之内,笑笑绝对不会出任何问题。 这小子虽然办事有点吊儿郎当的,嘴贫点,可是他说出去的话还是能信的,尤其是跟自己说的时候。 “好啦,好啦,你知道妈妈有多担心你吗?妈妈都没干跟你姥姥姥爷说,要不然他们还不得疯了啊!” “还有奶奶!” 笑笑含着泪水,仰着脑袋对妈妈说。奶奶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可是最高的,哪怕一个月也只能在一起待几天时间,可是这个对她总是千依百顺,还总给她买很多好看的衣服和玩具的奶奶,笑笑可忠心的很呢! “哼!你还知道啊!要是你奶奶知道你偷偷一个人跑到山里,肯定立刻坐飞机飞过来,到时候妈妈少不了落下一顿埋怨。” 笑笑听妈妈这么说,大大的眼睛一亮,像是想明白了什么难解的问题,笑的跟成功偷到母鸡的小狐狸一般。 “那妈妈你不骂笑笑好不好?笑笑也不告诉奶奶,这样咱们俩个都不用挨骂了!” 望着一脸狡猾的笑容的闺女,李秀玲气的轻轻在她娇嫩的小脸上扭了一把,刚要开口,就被映入眼帘的东西给惊得目瞪口呆。 “这,这,这是,猴头菇!这可是稀罕东西啊!” 笑笑傲娇的点点头,对于妈妈能认出猴子蘑菇来,她一点都不稀奇。从小她可没少听妈妈给她讲大山里的树木花草,昆虫猛兽。 不过,对于这种蘑菇的名字她可不同意妈妈的叫法。猴头菇那是长在树上的,而且都是一个单独的,自己采的可是在一堆一堆的,而且长在地上。 “不对,不对,妈妈。这不是猴头菇,这叫猴子蘑菇!” “什么猴子蘑菇,你记好了,这叫猴头菇,不是猴子蘑菇!” 对于妈妈的坚持,笑笑也急了!人家这个才不叫猴头菇这么难听的名字呢!猴头菇哪有猴子蘑菇叫起来好听啊? “不是啦!猴头菇是长在树上的,我这个是在树底下长的,而且它是一堆一堆的长,你看,我采了两堆我的背篓就装满了。” 笑笑的话到没有引起李秀玲的重视,猴头菇她还能不认识吗?作为一个从小就把村子周围几座山里跑遍了的正宗李氏族人,李秀玲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只不过,猴头菇这种东西,想要得到,那真的是全拼运气的事。即使是松茸,松露,在附近的山上也都是有窝的,找对了地方,一次弄上十来斤还是不在话下的。 可是猴头菇不一样,不知道为什么,这一代极为稀少,有时候,整个村子一年下来都不一定能发现一对。 仔细瞅了一眼闺女的背篓,虽然那就是个玩具,可是要是装到现在这个程度,背篓里七八个猴头菇是少不了的。 “真是你自己采的?不是又去你舅舅那里……” 说到这里,李秀玲也有点不好意思了。闺女这一套讹他舅舅的本事,那还是从小受自己熏陶,跟自己学的呢! “才不是呢!臭舅舅好几天没不理笑笑了!” 李秀玲心知肚明,李伟为什么总是躲着笑笑。不过,她也没点明。这俩人到一块,总是没大没小的,是舅舅不像舅舅,外甥女不像外甥女的,别人说一句,他俩还不识好人心的总是“一致对外”,由不得别人说对方一句不是。 “好啦,走吧,跟妈妈回家,妈妈给你做你最爱吃的蘑菇炒肉。” “嗯,妈妈做的蘑菇炒肉最好吃了!笑笑这里有八个猴子蘑菇。给奶奶留一个,剩下的咱们都吃了!” 小姑娘小手一挥,神情兴奋。这可是笑笑自己采的蘑菇呢?妈妈都说这是稀罕东西,可是笑笑一下子就找到这么多呢! “云谷谷吃了我采的蘑菇,病就好了,再也不用在屁股上扎针了!嗯,我还要去叫舅舅,舅奶,祖爷爷,金刚叔叔……” “成啦,成啦,你以为人家都跟你一样是个小馋猫啊!除了你那个跟你一样贪嘴的舅舅,别人就不用叫啦!” “可是……” “好啦,好啦,怕了你了,你自己去叫人吧,把背篓给妈妈,妈妈回去给你做蘑菇炒肉!” 一边说着,李秀玲心疼的从闺女肩上把背篓拎了下来。七八个猴头菇倒是没多少分量,可加上这个小背篓,怎么也有十来斤了,对于一个三岁的小女孩来说,可真不轻了! 母女来分开,李秀玲走出去十来步的时候,身后传来闺女一声叮嘱,让她身子一歪,脚下一绊差点没摔个跟头。 “妈妈,你不准背着笑笑偷吃啊!” ------------ 第一百零五章请柬 笑笑蹦蹦跳跳的走在村里的小路上,小脸上的笑容连路边的野花都被感染了,一个个摇摇晃晃的纷纷点头打着招呼。 “你们好啊!” 小丫头笑着和路边的野花,树上的小鸟,巡逻的警卫,做研究的外来人,还有吃过早饭准备去地了劳作的村里人,露出笑脸,挥手打着招呼。 孩子的笑脸最是能感染人心的,不管你的早上心情如何,遇到了笑笑的笑脸,还有那暖心的问候,一天的好心情会寸步不离的跟随你左右。 蹦蹦跳跳的来到村里的祠堂,笑笑知道,如果没有进山,祖爷爷肯定会在这里。连晚上祖爷爷也不会离开,为了怕祖爷爷晚上害怕,笑笑可是陪祖爷爷在这里待过好几宿呢! “祖爷爷,笑笑来啦!” 笑笑在大门口就扯着嗓子喊了一声,通报自己到来的消息。这也是她和祖爷爷两个人最喜欢的游戏之一。 “笑笑是谁啊?” 屋里传来一声略带沙哑的老人的声音,语气里充满了调侃和戏谑,还有一股浓浓的宠溺。很显然,老人很喜欢这个可爱的小丫头。 “笑笑是全村最漂亮,最可爱,最聪明的小孩!” “好吧,那小笑想要进来,需要知道密码哦?” “笑笑知道,笑笑知道!” 很显然,笑笑玩的很尽兴。虽然这种对话,她和祖爷爷已经玩过几十上百次了,可还是没有丝毫的厌烦。 “芝麻开门!芝麻开门!芝麻开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舅舅告诉我的!” “嗯,密码正确,笑笑可以进来啦!” 笑笑抿着小嘴,尽力让自己不笑出声来,蹑手蹑脚的悄悄走进大门。她想要偷偷进去,然后吓唬祖爷爷一下。 可惜!她没有记住她舅舅曾经告诉过她的一句话:姜是老的辣! “啊——” 一声大叫突然在笑笑身边响起,小丫头吓得跳了起来,然后猛跑几步,想要离那个想象中的大怪物远一点。 “哈哈哈哈……” 一阵欢快的大笑声,在身后响起。笑笑一下子就停住了脚步,这个熟悉的声音让她皱起了小眉头,满脸无奈的翻了一个白眼,那小模样分外惹人恋爱。 “祖爷爷,你这样调皮,吓到小孩子可不好!” 小大人一般的表情,神态,语言,明明就是个小不点,可非要装出一副我已经是大孩子了的样子,老爷子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祖爷爷你又笑我,我不陪你玩了!哼!” 笑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哦!以后不陪你玩了,看你怕不怕? “好,好,是祖爷爷不对,不该吓唬我的小宝贝儿,行不行?” “不行,应该是大宝贝儿了!我都三岁啦!是大孩子了,舅舅说,三岁就应该自己一个人睡觉,吃饭,穿衣服……” 看着小丫头掰着手指头一样一样的给自己数她自己能做的事,那股子骄傲自豪的小模样,看的老爷子那叫一个心情舒畅啊! “好,好,笑笑是大宝贝儿了!” 老爷子一边说着,一边点头,似乎不这样不能表示自己对于这件事的认同一般。倒是笑笑,看到祖爷爷的表现,笑脸笑开了花。 “那么大宝贝今天这么过来找祖爷爷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啊?” “嗯,笑笑今天采到了好多的猴子蘑菇,可好吃了!笑笑就是过来叫祖爷爷,咱们中午一块吃妈妈做的蘑菇炒肉,妈妈做的蘑菇炒肉最好吃了,就别奶奶做的差那么一点!” 笑笑伸着小指头,比划着小指甲那么一点。看的老爷子好笑之余,也有点好奇,猴子蘑菇?猴头菇吗? 那倒是好东西,自己虽然时不常的就上山转一圈,可也有段时间没有发现猴头菇的踪影了。说起来,李家村所处的维度根本不应该有这玩意儿的。 可是,这里是李家村不是吗?即使再古怪的东西,出现在这里,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对了,这一点已经得到那些皇家科学院的大科学家们的一致认可。 “祖爷爷,你怎么不回答笑笑啊?” 笑笑一脸的不满,刚才自己都叫了祖爷爷好几次了,可祖爷爷都不搭理自己。是不是,祖爷爷不喜欢我了呢? “哦,对不起啊,笑笑,祖爷爷刚才在想事情呢?” “哦,那你想什么呢?能告诉我吗?我也可以帮你想呢,我可聪明啦!所有人都说笑笑你真聪明!” “好吧,我在想笑笑都要请那些人,我好帮你写请柬啊!” “请柬?”笑笑眉毛一挑,嘴角露出一丝惊喜,“就是那种好漂亮的卡片吗?奶奶有好多的,舅舅也有,可笑笑没有!” 说到最后,笑笑有点难过。为什么奶奶和舅舅有那么多,自己一张都没有呢?难道这就是舅舅说的年纪小没人权吗? “好啦,走吧,咱们还得设计好请柬,然后你还要挨个给他们送过去,亲手交到他们手上才行呢!” “好吧,咱们走吧,快走啊,祖爷爷。” “祖爷爷,我要在上面画上猴子蘑菇可不可以?那样,大家就知道我采的猴子蘑菇是什么样子了?” “好的,可以。” “祖爷爷,咱们要画多少份请柬啊?” “这个问你自己啊,你想请谁?” “祖爷爷,笑笑就那么几个猴子蘑菇,要是不够吃该怎么办?” “问你舅舅!” “好吧,舅舅说过,有困难,找舅舅,没毛病的!” 于是乎,笑笑连中午饭都是吃了一块蛋糕糊弄了一下,然后一刻不停的催促着舅舅开快点,他们必须要在天黑之前把所有的请柬送到该送到的人手里。 原本的一个小规模聚会,经过老族长和笑笑两人的商议,一下子变成了全村人的“蘑菇餐”大派对! 为此,李伟把几乎所有的警卫都派出去了,加上村里青壮年一起上阵,搜刮了村子周围好几座山头,给晚上的派对弄来了三百多斤的蘑菇。 一百斤,对于蘑菇这种根本没啥分量的玩意儿来说,真的好大一堆啊!清洗干净的蘑菇堆放在祠堂前面,非常壮观! 侧耳菇(平菇),花菇,茶树菇,松茸,鸡腿菇,杏鲍菇,金针菇,白玉菇,洋蘑菇,麻脸菇,草菇,牛肝菌,松蘑,榛蘑,栗子蘑,羊肚菌,口蘑,鸡枞,黄皮,清盖子…… 傍晚五点多,太阳刚落下山头,全村人就扶老携幼的带着来自笑笑大小姐的请柬,带着刚做好的自家拿手的好菜,直奔村祠堂,准备参加这场很突然的盛宴。 ------------ 第一百零六章全村一起吃蘑菇 话说,因为老祖宗的缘故,村里有什么红白喜事之类的,几乎每次都是全村出动。事后,自然一顿饭是少不了的。 于是乎,每年,逢年过节的就不说了,长街宴必须摆上的!每家有什么事情,像是婚丧嫁娶之类的,都是全村人聚到一起,好好热闹一下。 所以,全村人对于聚到一起吃吃喝喝,那是相当的有经验啊! 这不,都不用吩咐的,各自就带着凳子,搬着桌子,扶着老人,抱着孩子,不紧不慢的,和路上碰到的村民有说有笑的赶往祠堂。 “哎,你听说了没,这次笑笑请客,可是厨子一家给愁坏了!” “可不是吗?搁谁身上不头疼啊?哪有吃顿饭全是蘑菇的啊?你看我,这是今天刚出锅的红烧兔子肉!蘑菇那玩意儿,吃两口就行了,顶饿,管饱,还得吃肉!” “对,对,我一接到笑笑那丫头的请柬,立刻就跑地里挖了一些花生和毛豆,这玩意儿用盐水加点花椒大料一煮,下酒最好不过了!” “那真是正好,我这有一坛子我家闺女出生的时候埋得三粮液(村里人用自产的水稻,小麦,玉米酿制的白酒),都十二年了!” “好,好,待会儿挨着坐啊,都别跑远了!” “好,好,就这样说好了!” 人跟人相处,总有个亲疏远近的,这种聚会活动,自然亲近一点的,就往一块儿坐,聊天八卦那也舒服不是? “我说,你们说今晚上厨子能整出什么花活来啊?” “我听说厨子跑出跟人家外面来的厨子请教了,最后好像是弄出了二十一种做法,煎炒烹炸,涮蒸炖烤,就是不知道好不好吃?” 这是,对面跑来一个村里人,满头大汗,急匆匆地猛跑过来。两相交汇的时候,都没天下来,只是吼了一嗓子,就飞驰而过。 “你们还墨迹呢,赶紧的吧,已经提前开始了!” 的确是提前开始了,收起来,这还得怪笑笑这个请客的主人。 送完请柬,连家都没回,兴奋的笑笑就催促着舅舅赶紧去祖爷爷那里。她可是还惦记着自己的蘑菇大餐呢! 到了地方,很多和她一样馋嘴的小不点,大孩子,早就到了,围着忙活着做准备工作的厨子一家转悠个不停。 笑笑中午就没好好吃饭,这时候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连李伟拿出来的来自外面的注明糕点小吃,她都强忍着没动,就为了晚上在这顿大餐。 “厨子叔,要不你先给他们弄点吃吧,你看这一个个馋的,口水都流到锅里了快!” 李伟看着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的村里的孩子们,好笑的跟厨子说道。说起来,今天这顿是笑笑请客,可实际上谁都知道,今天的这场还是村长这小子弄出来的。 请全村人吃蘑菇,这可不是谁都能办到的。毕竟,全村老老少少的,加起来也能有一三百多口子人呢! 倒是年轻人和小孩子不是很多,年轻人自然都是跑到外面看稀奇去了。绝大多数都被老人家打发出去找媳妇儿了,有媳妇儿的,则是跑外面旅游,到处走一走,看一看,过一过二人世界。 至于小孩子,上了初中高中的,都在外面住校读书了。上小学的还有那些没上学的小屁孩,除了跟着父母外出游玩的,剩下在村里的,加一块也没有二十个人。 李伟数了一下,就跟前儿这,也就十二三个罢了。所以,干脆让厨子给他们先弄点,吃饱了该玩就去玩,该闹就去闹,小孩子嘛,玩玩闹闹的才正常。 “行吧,那我就先给他们弄点炸蘑菇吧,适合做这道菜的蘑菇不少,够他们吃的了!” 厨子这话刚说完,就有几个早就准备的小家伙儿纷纷从书包里掏出了各式各样的一堆东西。 菜花,圆白菜,红薯,土豆,豆角,香蕉,苹果,花生粒……更奢侈的还有鸡腿,半大不小的鱼虾,螃蟹什么的。好家伙,这都是吃出经验了啊! “厨子爷爷,给我炸这个。” “还有我,还有我的!” “先给我炸,我这个熟的慢!” 厨子也是个好脾气的,看到这一幕也不恼,耐着性子一个个的接过孩子们递过来的食材,随手就处理了一下。 “行啦,都别急,一个个的来,我先给你们处理一下,然后给你们配点蘸料,你们都离远点,待会儿油点崩到身上别哭啊!” 这话挺有效果,原本一个个往前挤,恨不得伸手从油锅里捞的孩子们,都急急忙忙往后躲。油点崩到身上,别说他们这些孩子们了,就是大人也得疼的龇牙咧嘴的。 八印的大铁锅,一流摆开了九口。有焖米饭的,有炖肉的,炖鱼的,炖鸡的,说是蘑菇大餐,很多菜就是放点蘑菇意思一下而已,怎么可能光吃蘑菇! 厨子面前是一口放了多半锅油的大铁锅,比其他要大了一圈还多。只见他操起别脸盆还大的大笊篱,从边上直接放在地上的大塑料桶里舀了一笊篱草菇,放进用淀粉面粉和调料混合而成的面糊里,搅拌了几下。 “好啦!” 他话音一落,站在他旁边的他儿子和闺女,一人一双筷子,眼疾手快的就把一条条蘑菇夹出来滑进油锅里。 “刺啦——” 一阵水汽伴随着油锅的炸响冒出来,紧接着,一股浓浓的响起就随着一股微风慢慢飘荡到四周,引得那些村里人一个个不停地抽动着鼻子。 第一锅炸蘑菇刚被厨子用他那把大号笊篱捞出来,几个嘴馋的孩子立刻就要伸手去抓,吓得李伟和厨子赶紧出声制止。 “干嘛?” “不怕烫啊!” 厨子把炸好的蘑菇放到案板上,平平的铺好,然后操起一把软毛刷,在酱料盘里沾了一下,伸手就往蘑菇上刷。 一遍,翻过来再刷,然后如是三番,保证蘑菇的每一个角落都刷上酱料,这才用一把小铲子,一个碟子一铲子的送给早就等不及的孩子们。 笑笑作为请客的主人,理所应当的第一个享受这炸蘑菇的美味。不过,这丫头明显对刚下过的香蕉更感兴趣,一边吃着炸蘑菇,一边还眼巴巴的盯着锅里的香蕉看着。 这边孩子们一开动,那些提早过来的村里人也背着浓香的味道弄得肚子有点咕咕叫了。有了一个带头的跑过来和孩子们一块抢吃的,其他人就一股脑的涌了过来。 “厨子,给我炸那个鸡腿菇!” “正山,给叔炸那个松茸,那玩意儿才香呢!” “你个土包子,松茸哪有炸着吃的,人家那都是煎着吃好不好?” “我愿意!我就愿意炸着吃,怎么着啊?” “你有病吧?” “你有药啊?” “你吃多少?” “你有多少我吃多少!” “你吃多少我有多少!” “行啦行啊,你俩多大的人了,干嘛这是!闲着嘴皮子难受,给我去祠堂面壁背诵一百遍《三字经》!” 老族长出马,顿时就震慑住了这一群骚动的村民,一个个老老实实的派对等候着厨子一家给自己炸蘑菇。 唯有没有看成热闹的李伟有点不高兴,当然,还有笑笑,拎着刚出锅的香蕉,看着刚刚自己盯了好久的一个大鸡腿被大刚的爸爸抢走了,小脸立刻就没有了笑脸。 “跟你们说,我特意让人从外面弄来了一车啤酒,喜欢那个味道的,自己去村口那里的岗哨去取!” “老族长万岁!” 有好这口的,立刻高喊一声,就冲了出去。啤酒这东西,以前村里是没有的。这要是村里人出去之后,才开始接触这种读书极低,味道怪怪的酒的。 喜欢的喜欢的不得了,每天不来一瓶就感觉总是差点什么。不喜欢,闻着那个味都感觉是面对家里臭泔水一般! ------------ 真心无奈了! 实在是没办法了!按照大纲再写下去,估计就该有人来房子这查水表了! 最让我无奈的是两本完本老书竟然也被禁了!!!那可是经历过史上最严和谐时期的老资格啊! 结果,还是难逃那啥了!还在联系编辑,原本的编辑辞职了,现在的编辑还不熟悉。 再看看再说吧!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