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卷 乳燕初啼 ------------ 第一章 火原 午后的阳光懒懒的从云间缝隙洒落下来,在这个四面环绕着高山的并不广袤的原野上画出一个个规则不一的亮斑,洒落在原野中央唯一的小村子上,斑驳出一块块黑亮的颜色,那是村里铮亮的黑瓦反射的亮光。 间或有一声两声细犬的吠叫从村中传出。 时间并不晚,但已经有一两户人家的房顶上升起了袅袅炊烟,在阳光的照耀下氤氲翻腾犹如青龙腾云驾雾般直上云层,然后成为云朵的一部分。 这本应是一个暖意十足的秋日午后。 可黑云就这么如山一样的压了过来。 开始是一朵小些的云蠢蠢欲动的试图将靠近它的那朵比较大些的云朵吞掉,它翻滚着,尽量的伸展着自己的身躯向大云朵包了过去,一如那水中可以变形的虫子吞噬猎物一般的动作。 然而它依旧高估了自己的体量,那伸展开来的身体太过单薄,以至于在吞噬了一半之后就破碎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小碎云。 “这是撑死的哟。”廿八目睹了小云朵试图吞噬大云朵不成,反而碎成小块被大云朵吞噬了的过程,然后他就看见那刚吞了一朵云的大云朵似乎被调动起了胃口,开始对靠近它的其他云朵进行吞噬。 再然后,云朵就形成了一座高高的悬在空中的黑压压的大山,往着这个唯一的小村子,一个几乎没有任何依托的小村子压了过来。 “作死哟,这是要变天了哟。”廿八眼见得和山一样高,比这他一辈子也没走出去过几次的小平原还要宽的云就这么直楞楞不带一点掩饰的压了过来,轻轻的咳了声,然后清了清嗓子,不紧不慢的从已经断裂成了三截外加半截歪了一尺多的矮墙根下那截被他常年累月的用屁股磨得铮亮发光的树墩子上站了起来,习惯性的用右手在后面拂了拂,尽管已经铮亮的树墩子并没在他的屁股上留下一点什么。 “要变天了哟喂~~!”就这样,一声像是干嚎,又像是呜咽,不然就像是被掐住了脖子,叫不大出声的鸭子拼了命的要叫唤出来一样,小村子的上空就回荡起了廿八那干巴巴的,带着“咝啦咝啦”声的破嗓门。 随着廿八的破嗓子一扯将起来,就有远远近近的鸡鸭犬鹅之类的开始“嘎嘎,咯咯,喔喔,汪汪”的叫唤开,开始是一声两声小声的,然后渐次的就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牲畜参与进了这小村子一年里大约总要来上那么十次八次的大合唱过程。 最后就连村里仅有的两头牛,一头背因为经年的拉犁而拱起老高的老黄牛,还有一头是它去年初下的小崽,今年已经可以干些不是那么重的活的带着花白斑纹的小黄牛,它们也开始不安生的“哞诶~!”扯起了喉咙。 但是也有例外的,那就是廿八家的那条小白犬,正懒洋洋的趴在小树墩子旁边的那只,听到廿八的嗓子,也就只是懒洋洋的抬了抬眼瞄了一下它的老主人廿八,然后似乎是轻哼了声,抬起了左前爪,搭在了自己的耳朵上,将原本是支楞着的耳朵给压了下来,又眼一闭,继续去梦中追逐那只黑色的,有着忽闪忽闪大眼和清脆的汪汪声的小母犬去了。 廿八其实并不老,也就三十多奔四十的样子,但岁月这把雕刻刀却已经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道深壑般的抬头纹,两个眼角的鱼尾常随着廿八的笑活过来摇头摆尾的,就连手上,也是青筋暴起,凹凹凸凸的如同火原四周那高高低低的山脉。 是的,这个小平原就叫火原,为什么叫火原?没人知道,但村里相传,说是上古某时,天上有两条真龙:一条火龙,一条水龙,两条龙为了争夺这个小平原的控制权而打得不可开交,暴虐的火龙喷出的火将平原上原有的活物烧了个一干二净,大火一直烧了几百年,这才渐渐熄灭。 廿八是不相信这个传说的。 “烧了几百年?切,那不早把整个中原都烧成了火炉?还有人能活得下来?” 廿八不相信自然有他自己的根据,而且他的根据没人反驳,至少在村里不敢有人反驳,因为这是廿八他儿子说的。 廿八的儿子在村里,也就是火原村里是个传奇。 出生下来一年不哭不闹也不笑,三岁还不会说话,五岁才学会走路,但是到了七岁,廿八他儿子就显示出了惊人的天赋,他只需要伸出拇指,沾沾唾沫,往空中一举,就能说出风是从哪吹来,要吹多久,这风能不能带来雨水或是害人的雹子等等,从来没有不准过的。 到了九岁,这个火原村的传奇又干了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说,火原村西面的山可以劈开,然后修一条路,直通外面,这样,出火原村就不必花上个几天几夜的翻山越岭了。而且说干就干,带领这村里十几个半大不大的跟屁虫们,撅着比他们还高的耒秣锄把之类的工具,硬是在十天的时间里,生生把山给掏出了个半人高,能容三辆牛车进出的洞,虽然那洞只有三四尺深。 但这已经不得了了,想啊,十来个小屁孩,十天的时间就可以掏这么大的一个洞,那该是多不容易的事?又或者换个角度说,那块地的土是多么容易被掏下来? 于是原来将信将疑的村民们开始陆续在闲下来的时候,也扛起了工具加入到了劈山的行列了。 于是,三年的工夫,西边的山真的被劈开了,确切的说,不是劈,而是挖出了一个两人高,三辆牛车宽的直通外面的隧道。而且神奇的是,只有那个洞容易挖,往左偏离个几尺或者往右偏离个几尺,就全是那种大块大块的巨石,不是几尺几丈的石头,而是至少上百丈宽的巨石。 村里的长辈都说这小子是那上古的水龙转世了,是善良的水龙为了弥补他和火龙争斗给火原带来的伤害,投胎下来了。 只是谁也没料到,山是劈了个洞了,是贯通了,可洞口处却是悬崖绝壁,深不见底,经年云雾缭绕的。 “谁能没个错呢?”村里的老人如是说,“既然山都能劈开了,那就可以修一条路下去!大郎,我们相信你一定行。” 所以此刻的廿八家的小子,正带领着村里的壮劳力们,在山外修路呢,午后早早的升起炊烟的那几户人家,正是今天轮到了他们家给修路的男人们送饭的时候。大郎说了,吃了晚饭,还得有一个多时辰天才会黑,天黑了还有月娘来给他们掌灯,还可以干上一个时辰再回来。 廿八则也从原来村里人见人躲的浪荡子变成了在村里很有话语权的人物了。 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哟。 背着手在村里一边踱着步一边扯着颡门喊的廿八这么想。如果不是那年雪天,自己发了善心把这小子从山上捡了回来,或许现在的自己,依旧只能拖着个不能干活的身躯挨家挨户要点吃的,或者是去山上掏点人家挖剩不要的葛根疙瘩填填肚皮而已。 廿八没姓,他也不是这村里土生土长的人。 廿八是跟随着他的哑巴阿大从山外逃到山里来的,而他的哑巴阿大在村中老人们看来也算是个慈父,虽然廿八连自己的哑巴阿大长什么样也不知道。 廿八还在镪褓里的时候,哑巴阿大抱着他,跌跌撞撞的在某个风雪交加的夜里,来到村里敲开了村东头老村长的房门,咿咿呀呀比划了半天之后,就此永远的合上了眼睛,那天,正是大年廿八,所以廿八就叫了廿八。 或许,哑巴阿大也不是廿八的阿大,但谁知道呢?只是如此的坚持着把孩子带出活路来的,不是阿大,那又是谁? 奄奄一息的廿八就这么吃着村里的百家饭长大了,因为小时的遭遇,或许就那时候落下了病根,廿八的手和脚一直就根本使不上劲。小时候吃百家饭还行,可长大了还吃百家饭,那就开始渐渐的招人白眼和冷淡了。 于是,廿八开始四处到野地里去找食,手脚没力气是没力气,但挖点葛根,采点野果,掏掏鸟窝倒也行,所以就又在某个雪天,廿八发现了裹在一块破布里被冻的脸色发紫的小子,因为和自己的命运是如此的相象,因此,廿八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把小家伙抱了回来。 于是就有了廿八家的大郎。 ------------ 第二章 大郎 廿八从没有在大郎面前显摆过自己是因为同病相怜而把他抱了回来,而是总板着脸:“你小子若不是某善心大发了,早就喂了山中的野狼了。” 那时候的大郎已经会说话了,大人一样笑嘻嘻的回他:“是哟,阿大好不容易发了回善心哟。放心罢,我大郎总不会抛下阿大你的。” 每每听到这句话,廿八心里就会稍微的感觉到安心些,养儿防老么,自己无依无靠的,自然就要指望这个捡回来的儿子,若儿子憨些倒是不用担心,可他这么小就如此的妖孽了,廿八真担心某一天大郎会离开火原,就此一去不复返。 火原村就有过许多这样的例子。 比如村西头的憨五,他的两个儿子嫌弃火原太偏僻,一个十五岁,一个十三岁的时候,不知道是半夜呢还是凌晨一大早就离开了家,再也没有回来。而现在已经老迈了的憨五,在婆娘哭瞎了眼,哭哑了喉咙,终于两腿一蹬离他而去后,就此成了个呆子,成天就只会呆呆的看着东边的山头,从日头出来一直看到月娘出来。 大抵上,火原村里的每一家每一户,都是沾着亲带着故,几十几百年几乎与世隔绝的小村落,近亲通婚却是难免的,这么几十几百年下来,不是亲戚的也就成了亲戚了。 当然,现在的廿八家除外。 这父子俩都是外来的,所以大郎这才十一岁,村里有小娘子的,就都和廿八打过了招呼了:“老廿八呀,大郎长大了可不能放他跑了哟,至少得让他在村里取上一房新妇罢?” 往往这时候,廿八就会摸摸那很是稀疏的胡子,微微的仰着头:“晓得哩,只是这事得看大郎自己的主意呢。” “那是,那是。”说道的都会附和着,“大郎可不是一般人呢,可你毕竟是他阿大,大郎总会听你的,这孩子,心善呢。” 于是廿八的自豪感就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于是廿八就开始不自觉的充当起了村里的长者,大事小情的,开始发表自己的看法了。村里人因着大郎的关系,倒也默认了廿八这个外来的,年纪在村里顶了天也排在二十名开外的长者身份。 就连老村长,有点事情也要来找廿八商量一下。 观风看天,当然也是廿八如今的主要工作之一,不会劳作,但扯扯嗓子倒也不难。 虽说村里只要有点年纪的,其实都会观风看天,但自打廿八家的大郎九岁之后,这些会观风的人也不大敢确定自己看得是不是准的了,总是要从大郎那得到肯定的答复方才放心。 近水楼台先得月,现在的大郎成天就在山那头领着大伙开路,作为大郎的阿大,就担当起了观风看天的职责来,现在谁还敢拍着胸说自己一定会比廿八看得准呢?你准你生个有大郎十之一二能耐的小子来试试? 廿八依旧背着手,慢悠悠的往村子中踱去,迈三步,扯一嗓子,迈三步,扯一嗓子。 于是就有那些在家的大小新妇或是娘子之类因上不了工地而留着看家的,听到廿八的声音,从门里颠颠的跑出来,抬起手搭在额头上,和了一句:“还真是要变天了哩。”然后就七手八脚的赶紧收起晾在院里的衣裳或是菜干之类的。 已是金秋之后,家家户户免不了要把冬天的被裳拿出来晒晒好过冬,还有冬天可没多少菜吃,所以菜干还是得晒点,哪怕是火原四周的崇山峻岭里,野味多的是,菜干却是少不了的解腻菜品,否则成天介的吃肉,是个人那也会腻不是? “他阿大,谢谢了哈。”间或还有一两句糯糯的声音从廿八的声后飘来。 “紧着点收啊,收完赶紧给工地上送蓑衣去。”廿八头也没回,只是象征性的摆了摆手。 “晓得勒,就是让俺家男人淋出病来也不能让大郎有个闪失。”有一两声应道。 就这么着慢慢的踱着步,扯着嗓子,应和着大小新妇的话语,廿八走过了大半个火原村,到了村中祠堂门口,廿八一个原地转身,就要往家回。 “咣!咣!咣!….”猛然间,村西头响起了一阵阵忽尔急促忽尔断续的铜锣声,那是村里仅有的一面还缺了一角的锣,这些时日里,因为开路而被老村长从祠堂里请了出来给工地上用,大郎说了,开路总有些旮旯人不见人的,有个锣也能在有事的时候召唤大伙。 却不知谁把锣给带了回来在村头敲了起来?廿八莫名的心头一紧,赶紧回身,三步并两步一瘸一拐的往村西跑。 听到自从三年前老村长用来召唤全村人去修路用过一次后再也没在火原里敲起过的锣声后,几乎每家都跑出了人来,一窝蜂的就往村西头跑去,甚至有颤巍巍的老头老太也迈着碎步一边跑一边念:“这是咋地了?这是咋地了?” 村西的老槐树下,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正坐在老槐从地底上拱起来后又一头钻进泥里去而形成的一条足有一丈来长的天然木凳上,一手按着胸腹之间,一手正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被他挂在旁边低垂下来的树杈上的铜锣。那身板,整个火原村除了赵大不会再有别人。 只是他那几乎是蜷起来的身子,完全不符合他那五大三粗的身材。 “大兄~!”离老槐树最近的一户人家是赵二,跑在最前面的也就是赵二家的婆娘,眼见自家大伯只离那么几步路却也不肯再走,而是坐着歇息,了解自家大伯脾气的赵二婆娘就感觉到了不妙,叫的声音都有些颤了。 听到声音,赵大抬起头看了一眼,嗫嚅着动了动嘴唇,却是一点声音也无,然后头猛的一顿,就歪倒着靠在了老槐树身上。 “大兄?”赵二家的往前迈了一步,探手就去拉赵大,在火原村,可没有那么多的世俗礼法束缚,各家各户的原本就是从小一起玩泥巴长大的孩子,十几年前,赵二家的还挂着鼻涕的时候,就是成天跟在赵大赵二的屁股后头疯惯野惯了的丫头。 “别动,赵二家的。”跟在赵二家的后面的婆娘突然急急开口,“千万别动,千万别去拉他。李狗子家的,赶紧的,去把赵二家的门板给卸下来,抬过来!”,附近的几户人家里,也就只有赵二家有门板,其他的人家,都是用的几根树枝用山藤捆个架子,然后用茅草一填,能挡风遮雨就成了的。 火原村还就从来没有谁家有遭过贼的,或是谁家有娘子的在洗澡的时候被人趴门缝的。 出声阻了赵二家的是村里打猎能手赵八家里的,也是村里公认的对付被山中的豺狼虎豹伤了的家畜的好手,许多人家的家畜还就是她给倒腾活过来了的。 赵二家有门板还是因为赵二有回出山到了离村子最近的一个镇子上,见到一户大户人家的门很是漂亮,回来就照着做了一个,虽然粗糙得根本不能算是门,但也算得上是火原村里仅有的几扇门了,当然,只是为了好看,却是从没上过锁的。 甚至可以说,火原村里就从来没拥有过一把锁,许多人连锁长得是什么样也不知道。 没想原来被村里老人们笑为华而不实,没啥用处的门板这回顶上了用场。 当大小娘子新妇及老人们七手八脚的把赵大轻手轻脚的抬起来放到门板上的时候,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道足有尺来长的伤口,从左胸下斜斜的往下到了腹部,上端的一段肋骨已经断了,茬口没了束缚后斜着露出寸来长,一截白花花的肠子,正在使劲的往赵大的肚子外钻,饶是赵大的一只手已经按得紧紧的,但他手再大也捂不住那么长的伤口。 “嘶啦~!”还是原先发话不让赵二家的乱动的婆娘,站起了身,一把就将自己的襦裙摆给撕了下一圈下来,手脚麻利的将赵大伤口扩得最大的地方像捆粽子一样的把赵大和门板捆在了一起。 一截裙是不够的,身边的大小娘子有穿襦裙的也就有样学样的撕了一圈,总算是把赵大的伤口给束缚了不再似那张开的血盆大口一样的朝着天。 许是因为捆伤口的疼,赵大又醒转了过来,嘴唇动了动,但还是没有声音。 “大郎?大郎怎么了?”廿八腿脚没力,走得慢了些,但正好走到时,看到了赵大的嘴唇动了动,虽然没声音,但经年累月的曾经受人冷眼的经历,使得廿八几乎就能光凭嘴型知道对方在说什么,此刻一见赵大的嘴型,哪里能不急,那分明说的就是“大郎”! 这个时刻,对大郎的关心,让廿八完全忘了赵大的伤,也没心思去关心他的伤怎么了,是怎么来的。 ------------ 第三章 祸事 村里没有郎中,也没有外来的郎中愿意翻上几天的山跑到火原村里来。 有个小疼小热的,都是咬咬牙,扛上个几天就过去。再严重点的,那就全靠赵八家的婆娘了,只因她阿爷的阿爷的阿爷,反正也没人记得是哪代老人,进山的时候,从一头大黑熊的爪下,把一个进山采药的郎中给救了,从此她家就会了这么一门救人的本事。 妙手回春是谈不上的,但处理起外伤来,倒还有一手。虽免不了还是有人因伤势过重或者因为邪毒侵体而丧命,但被她家几辈人救回来的也不少,因此赵八家的婆娘此刻就成了众人的主心骨。 “他阿大,别急,等人先缓过来再说,您这么急着叫,赵大也醒不来。”见廿八急慌慌的样子,赵八家的就不高兴了,这还是这几年,若是换了再早几年,指不定就该叉着腰开吼了,火原村里的婆娘,那可是惹不得的,尤其是还得了众人厚望的。 “就是,他阿大,您也别急,您急我们也急呀,没见赵大都伤成这样了?”众人也七嘴八舌的有些埋怨廿八。 “都别吵吵了。赵八家的,这伤如何?”老村长毕竟上了年纪,又是住在村东头,所以来得是最晚的,来的时候正是最闹哄哄的时候,也是人心最乱的时候。 本该在工地里的赵大跑回来了,带回了铜锣,还带着伤,还提到了大郎,那么,工地上的情况究竟如何?想着就揪心。 那里,可有自家的汉子,自家阿大或是兄弟或是小郎呀,整个工地上,几乎就囊括了火原村所有的劳力!不仅是壮劳力,只要是能扛得动,能挑得动的,都在开路。 现在,连村里最壮实的赵大都伤成了这样,那么其他人呢?谁都不敢去想,谁都不敢先开这个口把问题挑出来,众人的心,就那么的揪着悬在半空,若不是赵八家的见过的血多,能撑得住场面的话,怕是早就一个个的瘫倒在地了。 现在老村长来了,这可是火原村威望最高的人,真正的主心骨。因此老村长一发话,乱哄哄的场面突然就寂静了下来,个个屏住了呼吸,满怀期待的看着赵八家的。老槐树上原本被众人吓得不敢出声的几只刚学飞还没迁徙的郦鸟也从窝里探出头来,歪着脖子好奇的打量着树下的人们,间或“嘁嘁喳喳”叫上几句,更是增添了现场的寂静。 “这是刀伤,而且是横刀。” “嗡~!”的一下,安静的场面忽地就又乱了起来,女人们脸上挂着惶恐和不安,一个个攥紧了衣襟,赵二家的更是脸色苍白,晃了一晃,就此晕了过去。 如果是豺狼虎豹之类的,火原村的人就没一个怕的,来一个抓一只,来俩就杀一双,没说的,多年来偏离其他村镇太远而养成的彪悍脾气也是火原村能够在这崇山峻岭中立足的根本原因。 可这是刀伤! 刀伤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下手的是人! 横刀,那只有府兵或者是卫兵中的精军才有的,郡兵和衙役配的要么是片刀,要么是厚背刀,看着挺吓人的,但一群兵丁也就那么一两把,其余的,多是枪呀榖呀之类的可以刺的长兵器。 几乎与世隔绝并不等于真正的与世隔绝,火原村每年都可以在春耕前和秋收后看到那些前来收税或是带来征徭令的兵丁,通常是一个小吏带着那么一伍的翻山过来,因此哪怕是消息闭塞,也不过就是比外面的村镇晚上那么个半年才知道消息而已。 赵八家的常跟了赵八去到镇上把整个村冬天里猎来的动物皮毛拿去换钱买盐呀布呀什么的物品回来,加之又是懂治外伤的,见多识广,故此她说是横刀伤的,那就应该没错了。 可那是军队呀! 火原村可从来没有过什么和当今对抗的想法,而郡上和县里衙门因了火原村人的彪悍,又这方圆百八十里就只有这么一个村落,真要把火原村的人给逼急了,那就是卡在整个郡喉咙里的一根鱼刺,没的自添烦恼,因而也没有为难过火原村的人。 说来就是这么奇怪,火原村的人越是安份,衙门里的人对火原村就越发的和气,反过来火原村的人就更加的不想和官府作对,说白了,一句话,怕麻烦。 在村里,谁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可你总得要吃盐吧,你总得要穿衣吧?麻布自己村里是会织,但量不够,总得去山外买,那就是一个两个的出门,不可能全村人都去,你落单了,被人欺负了,怎么办?跑上个上百里路回村搬救兵? 人若都没了,救兵搬来又有啥用?还能把魂硬生生的从判官的生死簿上划了去?不可能。 这就是火原村世世代代长辈的教诲,使得火原村的人出了山都是非常本份的山民,或许这就是良性循环,你越是本份,又有整个村的地形和彪悍民风撑着,衙门就越不会刁难你。 本份的时间长了,总是会朝着懦弱和怕事的方向演变,或者说,本份的极致就是懦弱和怕事,尤其是摊上和军队的事。 但是,显而易见的,不知道什么原因,或是一两个兵士,又或是一整队的兵,来火原村了,不仅伤了人,搞个不好……不敢想,不敢想,老村长有点手足无措,有点绝望了。 眼下,只能寄希望于赵八家的能把赵大救活过来,告诉他们事情的原原本本。 “伤倒好办,只是开了膛,内里一点都没坏,”赵八家的仔细的又瞧了瞧赵大的伤口,除了伤口渗出的血外,没发现其他地方有出血的,犹豫了下,“这样的伤,若不染了邪毒,半个月就可以下地,一个多月就又是活蹦乱跳,可就……” 顶了天就一半一半的机会,若是刀是锈的,甚至连十之一二的机会都没有,村里这么些年,因伤口染了邪毒而不治就那么疼死或是眼睁睁看着伤口流脓而死的人也不少,基本上,赵八家里的话等于是判了赵大的死刑,宣告小鬼已经在出发的路上,等着拘赵大去了。 “让他说话!”一个怯生生但坚定的声音从人群后冒了出来,大家回头看去,却是赵大家的婆娘,死死的搂住她的儿子二蛋子,将二蛋子的脸按在自己的腹间不让他看,嘴唇已经咬出了血,就那么站在人群外,不敢再进前一步。 “嫂子,我尽力救就是。”赵八家的点了点头,她知道赵大家里的话的意思,那就是不管赵大是死是活,一定要让他说话,说说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不是怕,这是对全村老少的负责,能说出这番话来,足见赵大家里的是个非常明事理的人,拿捏得准事情的轻重。 也不是没有人小声的嘀咕过去工地上几个人看看怎么回事,工地离村也不远,也就二三十里路而已,腿脚快的一个时辰就到了,山里长大的,就是老太太也未必能比山外的小伙子慢多少去。但当听说是横刀伤的人后,就不再有人敢想了。 同样也不是怕。 男人没了,辛辛苦苦的把孩子拉扯大了,就都还有希望,若是自己去了也没了,那就真的没希望了。 于是就都看着赵八家的忙碌着。 “醒了,醒了。”赵大家的在赵二家的搀扶下,才勉强一直站定了,不知道是过去了一百年还是一千年,总觉得这时辰爬得比蜗牛还慢,好不容易的,听到人群中哄的一下叫了起来。 “嫂子,去看看吧。”满手是血,甚至脸上和襦裙、小袄上都是血的赵八家的分开人群走了出来,强笑了笑,“没事的,大兄身子壮实,能扛过去的,我去山里采点药给大兄敷上。”眼光却是躲闪着不敢正视,微微的欠了欠身,匆匆的就往东边的山头跑去。 东边的山是离村最近的,也是村里老少出山的必经之地,最为熟悉,知道哪里有药。 “大郎…被…被…官兵….抓….”醒过来的赵大双目无神,有些涣散,说这几个字后一阵的咳嗽,牵动伤口,豆大的汗珠瞬间就从额头上冒了出来,“乡…乡亲们….没…没事….” 强撑着说完这句话后,赵大头一歪,晕死过去。 “还好,只是被抓,只是被抓……”廿八一直屏气等着,听清这句话后,紧绷的弦松了,人也瘫倒在地,大家只听得他不住的念叨,“去找,要去找…..” ------------ 第四章 被俘 金黄色草条子上沾了一串串小小的露珠,在月光和篝火的照射下闪烁着晶莹剔透的光,就如同去年赵二去镇上给他婆娘买的那水晶耳坠一样的好看。 不知道山外的草是不是也会和火原这里的草一样挂满了露珠呢?大概也是会的吧? 月娘今天起得特别的早,这时候已经在西边的半天上在云后躲藏着只露出了半个脸来,就不知道在山外,能不能也看到月娘呢? 此刻,廿八家的大郎正呆呆的斜靠着一棵树坐在地上,手脚被一条长长的麻绳给捆了,麻绳的另一头,正系在不远处一个穿着黑褐色皮甲的兵丁腰上,那兵丁正一手拿着葫芦喝着什么,另一手则拎了条兔腿在嘴里啃着,间或腾出手来拉一拉绳子以确认另一头的人还绑着没跑。 该死的,那是赵大搂的兔子! 大郎狠狠的淬了一口。 有些懊恼,若不是自己嘴馋,突然想吃烤兔肉,赵大也就不会带了自己去搂兔子,可秋后的野兔那是最肥的时候呀,自己一说,工地上的人就都起哄让赵大去落搂些来烤了吃,吃了就有更多的力气开路了。 若不是为了搂到兔子而跑到离工地足有好几里路之外,就不会碰到这帮兵痞子,一根筋的赵大也就不会为了保护搂来的十几只兔子和这些个兵痞子起了冲突,也就不会受伤,瞧那一下,伤得应该很重,就怕他捱不过去。 指望有人来救是不现实的了,没瞧见正左右手各拿了一半兔子啃得满嘴流油的首领模样的尖瘦脸汉子出手多狠?拔了刀直接就朝赵大的头劈去,赵大慌忙中要不是被脚下的树枝绊了下,估计脑袋都有可能被劈成两半。 对上这样狠辣的兵士,就是全村的青壮都来了,也未必能讨得了好去,倾全村而出,顶多也就是三五十个汉子而已,可眼前这是多少兵?大郎有些数不过来,只知道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内心是矛盾的,一会盼着有人来救,一会又希望村里人不要赶来。 十三岁啦,是个男子汉了,得靠自己,大郎捏了捏拳。 眼前这帮人应该不至于伤了自己性命,否则没必要在这荒山野岭中带上手脚被捆的一个孩子,没捆了手脚,自己就是这山中的龙,被捆了手脚,也还真是累赘。 当然捆了手脚的麻绳其实在大郎眼中也是形同虚设,山中野大的孩子眼中,这山上,树林里,草丛中,几乎任何一个可以捡起来的东西都能当工具来用,麻绳而已,而且这帮兵痞也不知道是欺负自己年幼还是怕勒坏了自己的手脚,绑得并不是很紧。以自己还没长开的身躯,真要狠下心来忍着疼的话,都不用什么工具就能挣脱了这绳扣。 可是不能呀,谁知道自己跑了后这帮兵痞会不会折回去找呢?没找到人却被他们发现火原村的所在,那可就不妙了。 正是因为从这帮兵痞的言谈中,大郎听出了他们并不知道附近有个火原村的存在,所以这才一直忍着没跑。 大郎没姓,廿八也没给他取名。原因在大郎听了,总觉得有点怪怪的:我家大郎,那是有大富贵的,这名我可不敢给他起,至于姓么,我廿八都没姓了,你个小屁孩要什么姓? 寻常百姓家的,一般也就有个姓,名都几乎没有的,大掋上都按辈份或者排行来叫,比如赵大,那是在他这一辈中排行第一,就叫了赵大,赵大和赵二是亲兄弟,但赵八和赵大呢,则只能算是族兄弟,只是赵八出生得比赵二晚了几天,巧得很,那几天里,赵家接连出生了几个小子,因此晚几天就成了赵八了。 再晚一辈的,如果是赵家最早出生的,那就叫赵大郎,赵二郎,依此类推,直到某一天,赵大这一辈的全去了,大郎就升格为赵大,二郎就升格为赵二了。 若是赵大这一辈的还有不少人在,更晚的重孙辈出生了,则赵大就升格为了“阿公”了,只有同辈的还会直呼赵大赵二的,晚辈的呢,这会这么叫“赵家大阿公,赵家二阿公。” 至于字,那就更不用想了,那可都是有学识有地位的乡绅或文人才有资格拥有的。 但总归来说,虽然是没名没字的,但一个村的人绝不会叫错的,一听后面带个郎字,就知道你家或是你族中还有大人。 大体上,一家人四代同堂那是少的,能到四代同堂的,几乎都可以得到县尊的接见,逢年过节的,县上或乡里都会送点米啊面啊的来。天下毕竟承平了百多年了,衙门里这点底蕴还是有的。 反正不管怎么着,大郎就是叫大郎,没名没姓。这大郎也不是他一出生就有这么叫的,很小的时候,火原村的人都叫大郎为廿八子,意思很直白,廿八的儿子。一直到了村里人觉得他有能耐了后,这才大郎大郎的开始叫了起来,否则一个捡来的无父无母的弃儿,没叫你一声乞儿就不错了。 大郎总觉得廿八阿大的说辞表面上看起来是合情合理,是呀,阿大都没姓没名,那当儿子的自然也是没姓没名。但廿八几次这么说的时候,听那语气似乎有点心虚的样子,就让大郎犯了嘀咕,只不过是小孩心性,过一会儿也就忘得一干二净,等到某天再想起来,又是一会就抛到脑后去了。 至少还有一条可以说明廿八阿大似乎是知道点什么的,廿八阿大自己当年的襁褓都收得妥妥当当的不肯拿出来用了或是卖了,那是一条至少有丈来长的,摸起来很是丝滑暖和的褐色的布料,也不知道是什么料子,大约是人家所说的什么绸呀缎呀什么的,听说一丈的绸可是能换来至少一头牛呢。 但裹着大郎的布料,廿八却说没有,楞说自己就是光腚躺在雪堆里被他捡回来的。怎么可能?大郎有些怀疑,明明记得廿八阿大在自己小时候说过,自己是眼睛还没睁开就被捡了回来的,一个眼睛都没睁开的婴儿,怎么可能光腚呆在雪地里一点病根都没落下?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加上被抓之前为了引开这帮兵士不再伤害赵大,没命的跑了两道山梁,腿脚累得直酸疼,不知不觉中就睡了过去,梦中就见廿八阿大捏着一条烤得焦黄的热乎乎的兔腿在自己的眼前晃来晃去,但自己怎么伸手去够,却总也够不着。 猛得觉得有人举了自己一把,然后手一伸就捞到了兔腿,可这兔腿怎么这么沉哟?楞是费尽了气力也没办法送到嘴边来,急得大郎双脚一蹬就要跳起来。 “哎哟~!这小崽子还会踢人!”然后“啪!”的一声,屁股上突然火辣辣的疼了起来。 原来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睁开眼睛,却见那伤了赵大的瘦脸首领正在在自己的跟前,手里捏着的正是一跳烤的焦黄的散发着诱人香气的兔腿,而他旁边,有一个高胖的和一个中等身材,不胖不瘦的兵士正眼馋的盯着首领手中的兔腿。怪事,怎么这瘦脸首领突然变得这么矮了?和自己一般高? “你个小崽倒是不老实哟。”见大郎睁开眼睛,瘦脸首领嘴角一挑,扬起手中的兔腿在大郎眼前晃了一下:“某家好心好意的给你拿来吃的,你就这么报答的么?” 仔细看去,却是这首领的右边眼角上似乎肿起了一点,颧骨上还挂着点泥沫子。这首领的右眼角眉框上方有一道疤,一直延伸到面颊下边,将整个的右脸一分为二,本来应该是狰狞的模样,沾了土后反而有点狼狈。 “该!”大郎淬了一口,“你们若不抓我,我自是天天有得吃的,谁要你送了,再说了,那兔子也是我搂得的,是你们抢了我的,还伤了人。”却是没有心思去想自己怎么就能踢得那么老高的,踢到了这瘦脸首领的眼睛,这么准,解气! “是你搂的没错,可却是某等烤熟的罢?你个小崽,若不是因为….”瘦脸首领没提防,一下被大郎淬了个正着,又羞又恼,抹了一把脸,脸上的唾沫星子和泥就混在了一起,将他涂成了个花脸,如同前年老村长大寿,村里特意用了十张火狐皮从县上请来的班子里演的那被抓住的偷鸡贼一样,大郎就有点想乐了,得,以后就叫他偷鸡贼了。 偷鸡贼却没往下说,而是手一挥:“得,将这崽子捆到马背上去,让他尝尝颠倒乾坤的滋味,紧着点看着,别把人给颠没了。”然后恨恨的将手中的兔腿往那高胖的兵士怀里一塞,“便宜你吃了。” “喏!”身后一声震得大郎的耳中嗡嗡作响,就好象头中开了个乐器铺子,什么鼓啊,锣啊的就嘁哩哐啷的响了起来。 “你娘勒!”偷鸡贼一个转身,抬腿就踹,“声音小点会死啊,要把这小崽震聋了,某可保不了你!” 然后大郎就觉得身子一轻,仰面就躺倒了,奇怪,身下没那么硬呀?再接着又起来了。 这才发觉原来自己是被人提着衣领呢。 “喏!”又是一声,一样是震耳欲聋的,不过比刚才能好些,没那么难过了。 回过头来,却是一个五大三粗的黑汉,小眼睛,厚嘴唇,左眼角上一条伤疤如同蚯蚓一样弯曲着一直延伸到左耳根子,这伤疤在跳跃的火光映射下,更加狰狞恐怖。倒是一对,大郎想到了偷鸡贼右脸的伤疤。 ------------ 第五章 老大 在这样的情景之下,大郎竟然有些莫名的兴奋了起来。 只因为偷鸡贼说要把自己捆到马背上去。 今天之前,大郎从来没有见到过马是长的什么样的,更别说骑马了。村里的大牲畜就只有那两头牛,那是全村人的命根子,即便是老村长的小孙子,也是不敢去骑的,村里人都宝贝着呢,全村的耕地就指望那两头牛。 当然大郎是肯定骑过牛的,老村长说了,这牛呀,被大郎这样的人物骑了后,反而是沾了光了。这话当时大郎听了还很是得意过一段时间,在众多小伙伴羡慕的眼光中,骑着牛,多招摇?直到了多年后,当他想起老村长说这话狡黠的嘴角时,才明白过来却是被老村长取笑了。 骑牛和骑马肯定是不同的,没听从镇上回来的人们,学着镇上茶馆里的口技者讲古或是讲前朝英雄人物轶事里说的,英雄人物,或者说只要有些地位的武人,都是骑马的,大概只有走不得颠不得的老头老太太才骑牛呢,比如骑青牛升天了的老子,可不就是老了吗?要不怎么叫老子。 可等到那黑汉闷不作声的将大郎脸朝下,屁股朝天的横放在马背上后,大郎就高兴不起来了,这马身上没多少肉,骨头咯得肋排生疼,还有肚子,也被压得有点受不了。 再到队伍又行进起来后,大郎这才知道所谓的颠倒乾坤是什么滋味了,难怪当偷鸡贼说让自己尝尝颠倒乾坤是什么滋味的时候,边上的几个兵士都是一脸的幸灾乐祸模样。 他又哪里知道,那些兵士们听到颠倒乾坤这四个字后,早就想到了别的地方去了,其实笑他的成分却是不多。 “放我下来!”大郎浑然没有半点当俘虏的觉悟,马才走出去不到一里路,被崎岖的山路颠得七荤八素的他就大叫了起来。 “小子,你就好生的消受罢,可没多少人能享受到这种滋味的。”偷鸡贼远远的在队伍前头,对后面大郎的叫声是充耳不闻,刚得了条兔腿的那个胖高个则一边走着一边啃,还不忘时不时的拿了啃过的递到大郎的鼻下,然后忽的就收回去,生怕大郎猛的一口上来。 大郎才不吃他啃过的,从小到大,火原村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村里人就没缺过吃的,尤其是野味,而廿八也从不舍得让他吃别人剩的,因此哪怕现在是饿得很,加上胆汁都被颠出了一大半,整个肚子是空的如同被人揪着又拧又拽的一样,大郎也根本瞧都不瞧上一眼。 当然咽口水是肯定有的了,毕竟那诱人的烤肉香可是谁也抵挡不了的。 还好百多人只点了二三十支火把,昏暗之中,也没人能看见大郎咽口水的窘样,其实就是大白天也未必能看见头冲下的大郎咽口水的。 大郎也感觉有些奇怪,这些兵士怎么都天黑了也不安营扎寨的?口技者不都这么说的么,天一擦黑,队伍就要安营扎寨,还要派哨兵巡逻守夜的么?现在又不是乱时,而且火原村虽然不是处于中原地带,但好歹也是在大唐腹地吧,即便有什么毛贼,见到这一百多的兵士,也早就躲得远远的了,承平年间剪径的贼人,撑死了也不过只能凑出几十号人,还没什么兵器的。 总而言之,这伙人的行为里透着怪异,要说他们是驻扎本地的府兵吧,又不像是,本地府兵其实都知道火原村的存在,而且还是火原村的老主顾,常有小校带上三两个兵士借着巡逻之名跑到火原村来采买皮毛之类的。 整个安州,谁不知道火原村山民们猎得的皮毛是最好的? 还是有些安慰的,他们不歇下来,那么就能越早的离火原村远些。 忽然队伍有了噪动,本来是蜿蜒一条如长蛇一样的火把组成的队伍,突然在前面半截就乱了。 “刚那白影是啥?白狐?还是白狼?”有人在叫。 “你眼花了吧?这夜里,几个能看清的?”旁观就有人不满了,本来大家伙一到晚上就夜盲,加上走了一整天,除了吃东西的时候歇会之外,就都一直的走着的,身体也累了。如果所有人都按着一个跟一个的走,还能好些。 可只要前面有人一停下来,后面的人就不免要磕碰到前面的人,又或者是脚下突然就踏了个空,踩到石头或者是土坑里去崴了脚。于是就引发起了不满和骚动,性子火爆些的,当场就开骂了。 “是真的,某先前在吃完刚上路的时候就见到一道白影在草丛里闪了一下,当时还以为是火光映到谁的枪尖上闪花了,但刚转过那棵大树的时候,就又见到了白影,这回可是瞧清了,有条毛蓬蓬的尾巴,不是狐就是狼。” “那必定是狐了,狼的尾巴可是垂着的。你这一说,某也记得似乎见过一道白影。”不是一个人看见,见到有人先提出来,于是就也出声附和。 “吵什么吵!你当这是早些年间?想祥瑞想疯了罢?都给某老实点,早点回去交了差,到那时候你们想怎么闹就怎么闹,某管不着,但现在,谁要多生枝节,莫要怪某的刀不长眼睛!”这是偷鸡贼的声音,透着不悦和愠怒。 一下就都不敢说话了,自己队长的狠劲,大家都是尝过的,真要惹恼了他,莫说打折一条腿,割了你的舌头剐了你的眼珠都是轻的,在乱棍下惨叫着死去的人这几年可不少。 大郎也听到了,在马背上被颠得骨头都似散架了的他,吃力的抬起头看,他可不像这些兵士有什么夜盲,火原村的人都没有夜盲,要知道,对于靠打猎来获取主要的肉食和用皮毛来换盐呀等生活必须品的火原村人来说,夜盲是很可怕的事。 若是放到千年之后,就谁也知道夜盲是怎么回事,但现在没人知道,火原村的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就没夜盲,而别地的人就会夜盲,只说是火原的风水好。 大郎却总觉得这似乎和火原村人喜欢吃下水有关,可他自己也奇怪,为什么自己就会这么觉得呢?记得当初第一次听说山外的人晚上看不见东西的时候,他下意识的就认定了山外的人不吃下水或者说很少吃下水的,后来跟常出山的人打听了下,还真是这么回事,山外的人,认为下水很脏,都是丢给家里的犬呀鸡吃了的。 只有火原村人,对煮得的下水是情有独钟,下水洗净了,用滚水捞过后,再用明火炙得表皮酥酥的,然后切成一块一块或一段一段的,丢进锅里,大块大块的山姜丢进去,大把大把的椒(花椒古名就是椒)丢进去,再洒上一大把的青盐和自家摘得晒干了的菌子,那味道别提有多美了。 若是有新鲜的赤苏(紫苏)叶,同样洗净了,包裹着煮得烫嘴又麻麻的下水送到嘴里,就是给个县令来换,估计也没几个火原村的人肯换的。 是有悉悉索索的草响,大郎能分辨得出草响是风吹的还是有动物经过闹出的动静,他还本事还没学到家,要是赵大赵二听到,马上就能说出那草里闹出动静的动物有多大,是年老的还是强壮的。 这不是风吹动的声音。大郎第一时间就判断了出来,然后,他笑了。 这是白老大闹出的动静。 白老大不是人,白老大是条犬,是从小跟着大郎长大的廿八家的白犬,自打大郎开始哴跄学步之后,廿八在某天就从外面抱了胖乎乎的还只有廿八的手掌大小的白老大回来,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得来的,白犬可不多见,就连老村长刚见到白老大的时候,都咋着舌说廿八的运气真特么的好,他白吃了五十多年的饭,也还是第一次见到白犬。 当然赵大赵二他们是嗤之以鼻的,山里没有不代表山外没有呀,镇上,县里白犬也是有的,不过都是大户人家养的小郎或是小娘子的玩伴,不是拿来看家护院的,平日里都舍不得放出来,因之自然是少见了。 有八年了吧?自己五岁开始学会走路,还是白老大在前头引着自己才学会走路的,这八年来,大郎和白老大那几乎是形影不离的,只有这两年因为开山修路,担心白老大小小的身躯在野外一个看不好被豺呀豹呀的欺负了,这才把它留在家里。 廿八对白老大也是恨得有点咬牙的,大郎不在的时候,本来活蹦乱跳的白老大就如同病了似的,成天就知道趴着睡觉,只有大郎回家了,白老大才又如同活了过来,那个尾巴摇得的欢快劲,那个用后腿立了起来一蹦一蹦的跳着的**,怎么瞧就怎么酸酸的。 白老大的鼻子很灵,白老大的眼也贼精,最最重要的是,白老大很聪明,大郎就从来没有训练过它,但白老大就是能听得懂大郎说的什么,叫它坐,它就坐,喝一声“吓!”,白老大就像条豹子一样的迈开四条短腿,箭一般的冲向大郎手指的方向,尽管它身躯很小,腿很短,但对大郎的命令执行起来那就是不折不扣的。 “吁~吁~”大郎吹了声口哨,然后摇头晃脑的吹着不知道从谁那学来的古怪的调子,很有节奏的。 “作死呀你,再弄出声,某家就用足衣(袜子)堵了你的嘴。”被偷鸡贼训得有些不快的兵士找到了发泄的地方,扭过头来冲大郎低低的喝了一声。 ------------ 第六章 慧犬(上) 心情忽然就好了起来了。 不知道这些人兵要抓了自己干嘛,不知道要抓自己到哪里去,大郎毕竟还是小孩子,哪怕他自己从四年前就绝不承认,年龄就那摆着,阅历就那摆着,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山里野小子,在山林里大约是胆子大得可以 天,但到了陌生人前,忽地就怯了。 只不过大郎掩饰得很好,又或者说,这几年在村里的地位蹭蹭的见涨,使得大郎有了那么点的傲骄,不肯让人瞧出他的心虚来,因而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和有点蛮横的劲来。 这些兵士刚开始抓着大郎的时候,倒也是挺小心的,自己队长可是把人家的同伴给伤了,那同伴说不准是这小子的兄长啊什么的,没见人那么死命的护着这小子手上拎着的几只兔子么?伤了人家兄弟,当然怕这小子憋着劲的使坏,当然是要捆得结实点了。 按了这时节的当兵的脾气,要是往常,直接就把这小子给结果了,然后追上去把那大汉也给料理了,一并埋了就是,荒山野岭的,谁知道是谁干的?指不定他们家人还以为是被大虫给叼走了呢。 可这小子不行,这小子就是他们此行的任务所在,队长说了,这小子说不定是贵人指定了要找的人,若一刀喀嚓了,最后又证实这小子就是正主,那么他们这百多人就等着搭上全家的身家性命罢。 和大郎想的完全不一样,他们不是不知道火原村的存在,而且在出发前就已经找了常山县的县丞主簿及几个班头专门打听清楚了火原村的位置,也知道了这几年火原村的人正忙着劈山开路,而且带头者正是他们要找的正主儿,且那工地上,十三四岁的小娃娃就这么一个! 甚至于他们都打听清楚了火原村人其实很是彪悍的,火原村的汉子,每一个都敢只身一人和花豹或是独狼斗上一两个时辰最后将这些在常人眼里凶猛异常的野兽活活累趴下,然后就有了火原村里卖出的皮毛不带一点刀伤或箭伤的。 只要有三个火原村的汉子在一起,他们就敢空手和大虫斗,就敢直面一整群的饿狼,最后的收获,还会是大部分完好无损的上好皮毛。 要不然他们何苦守在工地不远处的一道沟里一整天?一直等到这小子和一个大汉脱离了工地跑出来搂兔子这才动手?抢兔子不过是个借口而已。 若是换了别个村子,直接上去抓人就行了,哪怕伤着一个两个甚至是打死一个两个的也没啥,但火原村不行,在银钱上压榨点可以,让他们多出点苦力也可以,只要拿出官威来就成,但就是不能抓人或伤人。 出发前县里几个班头可是提醒过了,只要抓人或者是搞死了人,那就等着火原村人的猛烈报复吧!整个火原四周的山,那就是火原村人家的后院。 自己这边别看有百十来号人,可这是客场作战,火原村人也不用干啥,就这么吊在队伍的后面,冷不丁的搞你几个,然后远远的遁走,找机会再搞几个,不用一个晚上,这百来号人就得玩完。 正面交锋当然是不怕的,可对火原村来说,那就得是屠村!谁敢?别看太宗皇帝晚年的时候就废止了株连之罪,可到了先皇那,就又把株连之罪给捡了起来,屠村,那可真正是株连九族的大罪。 怪只怪那大汉实在是太憨了,我们只要兔子,我们只要这个小屁孩,你就跑了就得了呗,还非要拦着,结果队长恼了,一刀就那么下去,啧啧,那伤,估计那汉子眼见得不活了,就希望这小子如果真是贵人要找的小子,以后要报仇就找队长去,别找上我们才好。 不过谁又知道呢?听说贵人这几年也已经抓到不少的小孩子了,没听说有一个是正主的,那些小屁孩如今要么是被卖去当龟奴,要么是被其他贵人家收走当家奴了,没一个能混得好的,想必这个约摸着也是差不多。 抓到人的时候,队长其实已经验明了的,应该不是正主,但却不敢十分肯定,且人却也是贵人指明要带去的,所以就只能带去,还不能伤着。 所以伤了人后,他们就不敢安营扎寨的歇息下来,只能连夜赶路。 自然,他们,包括偷鸡贼对县里几个班头说的话也是不大信的,你再彪悍又如何?能比回鹘人彪悍么?大唐的好儿郎,什么时候怵过的?即便是这个节度使和那个节度使为了一点秋粮正打得不可开交了,只要一听说回鹘人来了,马上就一致掉转枪头,直接奔回鹘人去了。 这里面就有个典故,说是某年,安州节度使伊慎和蔡州节度使李忠诚正为着一百多亩上好的田地里的收成是该归谁而陈兵相见,双方骑兵的战马都策起来了,擂鼓也已经敲得山响,正节骨眼间,朝廷派来的天使赶来了,策马冲到了中间,大喊说是北边回鹘人又来打草谷了,要他们双方派兵去救边。 于是冲了一半的冲锋就停了下来,都没打招呼,双方就如同商量好了似的,合兵一处,由天使监着军,直接往北开去了,在对回鹘人的战场上,两州的兵马可是一起冲锋,一起喝酒称兄道弟的。 可等回鹘人一怂了,投降了,刚刚还在把酒言欢的两州兵马马上就齐刷刷的分成两拨,也不回去打了,直接就在边关开战了起来,看得那来送降表的回鹘王子是目瞪口呆的,这是要闹哪样呀?不带这样的啊?你们自己有矛盾怎么不先解决自己的矛盾呢?怎么就全冲我们来了呢?我们容易嘛?好不容易才一年打一次草谷,不就为的是糊个口不饿死人么?你们则只是为了百来亩的田就从自己的地盘打到了关外来? 火原山--火原村的人管包围着火原的一圈山脉都叫火原山—西面因为陡峭,所以比东面更少人来,因而山林就越发的茂密,草都长得比人膝盖还要高,只有一条依稀的,约摸是采药人踩出来的路,其实那也不能算是路,不过是被人把树枝的枝桠和灌木给劈了,草也是胡乱的劈倒了而已,只不过是正好入了秋,新草没长成罢了,若要等开了春,就这点痕迹早就没影了。 山里的野兽其实也都是欺软怕硬的主,火原村人固然是彪悍,但也不敢一个人晚上跑到这里来的,总得要三五个成群的,偶尔从东边绕了过来,找那些几乎没见过生人,不知道人的危险的猎物。 但这一百多号人的行进动静,山林里就寂静得可怕,连鸣虫都似乎觉得这帮大家伙危险,一个声音都没了。 所以大郎的口哨声就格外的刺耳,也传得远。 于是草丛里就没了动静。 大郎并不知道,来的就只有白老大一个,当铜锣敲响的时候,原本趴在墙根耷拉着耳朵睡觉的白老大蹭的一下就站了起来,肥肥的屁股一扭一扭的直接就冲向了大槐树,乱哄哄的场面谁会注意到白老大这么不显眼的小不点的存在?即便看见了,也只会认为它在凑热闹罢了。 白老大对铜锣声敏感只是因为它知道,这个铜锣一响,全村人就都会聚集到村西的老槐树下,小主人当然也会去了,它只是去找小主人。 当赵大第一次要说话没说出来的时候,白老大就已经听到了,赵大不是没说话,而是没力气,说话的声音弱得比蚊子叫还要低许多,众人当然听不到,但白老大却是听得真真的,说的是“大郎”两个字。 沿着赵大一路跑回来留下的气味,白老大很快的就找到了大郎被抓的现场,然后又寻着这帮兵痞子留下来的气味找到了大郎。 白老大很聪明,知道自己胳膊拧不过大腿,所以一直没露面,只在远远的看着,或许是没经验,差点被一个起来小解的兵看见,还好躲藏得快。 再往后,白老大就很小心了,一直到了大郎被马背颠得七荤八素哼哼叽叽的,关心自家小主人安危的白老大这才又耐不住闹出了点动静来。 但小主人已经给了命令了,要它和其他人不要上来,跟在后面,等他后面的命令。 可哪还有别人呀?就只有自己。 白老大郁闷得很,却也只好服从命令,跟着,反正这帮人的气味三天都不会消散了,只要远远的跟着气味跑就准没个错。 ------------ 第七章 慧犬(下) 北方的天,尤其是秋后,说变就变的,白天还是挺暖和的天气,上半夜里也还凑和着只有些凉意,但到了下半夜,突然的就起了一阵西北风,吹得人是从脖子一直透心凉到了脚板底。 兵士们一路这么走着全身都在动还好些,但对大郎来说就遭了罪了,本来工地上干活,火原村的汉子们是不舍得让大郎出什么力的,但也不能闲着呀,搬搬小石头,又跑上跑下的指指划划的大郎也是出了一声微汗的,将外面的短襟就脱了,只穿了件小衣。 跟赵大搂兔子的时候就没带上衣服,加上晚上没吃,被捆在马背上的大郎感觉是越来越冷,偏偏他又倔强得很,楞是咬着牙不说。得亏这马瘦是瘦了点,不过一匹驮物的驽马,但正因是驮货的马,没寄马鞍,大郎是直接架在上面的,马身上也是暖和的,尤其是这并不好走的山路,让马来走着实有些委屈,身上也已经开始冒了汗,恰好给大郎暖着。 就这么着背上发冷,胸腹暖暖的又饿得肠子都要扯出来的情况交织下,我们的大郎竟然睡着了,这也是他这些年在牛背上练就的本事,换了旁人,哪能如他这么安逸? 当然白老大的到来而且听了他的口哨声后没了动静才是真正让大郎安心下来的原因,只要白老大不动,相信那些跟来的村民也不会动的,自己虽然是被捆了,但性命倒也无忧,偷鸡贼没说的下半句和身边兵士的话语中,大郎是听出了点端倪来。 敢情人家抓自己还是有目的的?就不知道是什么目的,不管怎么着吧,既然自己性命无忧,那也犯不着让村里人来涉险,等安顿下来了后,再想办法跑了,再去县上,不,得去郡上的衙门大堂击鼓名冤去!嗯,顺便去瞧瞧被赵大赵二他们说得天花乱坠的郡城是个什么模样? 那高耸入天的城墙哟,那口花花的口技者哟,那穿得花红柳绿的清水的小娘子哟,那些个好吃的零嘴哟。一缕细细的口水,就从大郎的嘴角流了下来。 “咦哟?这小子竟然睡着了?果然是个不知愁恼的小屁孩儿。”口水流出来在火把的跳跃中一闪一闪的,被那高胖的汉子瞧见了,怪叫了起来。 “哄~”的一下,身边听了的探头过来一看,果真如此,就都笑了起来,莫名的,他们觉得有些放心了,这么个小屁孩,没心计的。 白老大一直吊在队伍的后头,越是跟着走就越是郁闷,还有些慌张,它可是从来没有跑过这么远的路的,在它的记忆中,自己的小主人也是一样没跑过这么远,天都已经这么黑了,小主人还不想回家么?只要小主人一声令下,自己绝对有把握在黑夜里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捆着小主人的绳子给解开,然后趁着这些个坏家伙没注意跳到草丛里去,保准这帮坏家伙找不着人。 它哪知道自己的小主人已经开始在梦里大块朵颐了。 而且,犬毕竟是犬,哪怕再聪明,也还没有到了知道自己身体的颜色和周围颜色的不协调,自己浑身的雪白在火把中,在这些先前已经晃过一眼它的兵士眼中,就是个非常醒目的存在,哪可能那么轻易的让它混进队伍里去? 也不知道行进了多久,一直到了天蒙蒙亮了,树林开始稀疏了,偶尔还能看到有树木被砍过的痕迹,偷鸡贼这才让手下寻了块开阔的空地停了下来。 安排了十几个人四处巡逻,又安排了十几个人埋锅造饭,其余没安排的直接就地躺倒不愿动弹了,人本来就是容易夜晚疲劳的,又走了这么大老远,还是几乎没路的树林,虽然没那么的茂密,但树木高大阴森也是有些吓人的。 “哎,哎~还有我呢?把我放下来。”马一停,天然的摇篮也就没了,大郎也醒了过来,习惯性的想和在家一样的伸伸懒腰,却发觉手脚动不得,才记起了自己已经是个俘虏的事实,睁眼见那些兵士就那么不管草丛上挂满露水就地躺倒了,不由得叫出了声来。 “你小子倒是睡得滋润哈?”偷鸡贼走了过来,抬手拍了拍大郎的脸颊,“某等为了你这小子,风餐露宿的,整整三天,三天没睡个囫囵觉了,将来你小子若真的飞黄腾达的了,可莫要忘了是某等将你带出山来的,可别忘恩负义哦?” 是验明正身过了的,确实没有贵人说的某些东西,但谁能猜得透贵人的心思呢?比如自己,要是有某个贵重的东西藏在某处,但自己又忘了这藏的处所在哪的话,大概也会说出一两个特征,附近有几棵树啦等等,但决计是不肯把最要紧的特征说出来的。 假如是位于那几棵树东南几里开外,自己说几棵树,谁能知道正确的地方还在几里开外呢?也只有自己知道,找到了那几棵树,自然就能找到正确的地方。当然,如果直接到了正确的地方,找到自己另外记下的标记,那么那几棵树的存在与否又与他要找的东西何干? 只是今次找这小子所付出实在是太多,之前找的几个,不管是自己找的还是别人找的,大多都是由当地衙门里的人带着上门,撂下几句话,丢点钱银后就直接带走了的,有那不愿不舍的,带去公堂杀威棒往地上邦邦一阵敲,就都怕了,就都认了。 因此心里其实还是存着那么点侥幸的,万一真是呢?先不说赏钱肯定是大把大把的,就说之后等这小子懂事了,想明白了若没有自己等人来,估摸着也不会那么快就离开那个小村子的话,说不准还有场大富贵等着他呢。 只是让他这样的人好言好语的和个小屁孩说话,还真是难为了他了,先前好心的拿兔腿给这小子吃,想说卖个好什么的,没想到这小子竟是抬腿就踹的,因此这么一闹腾,他一晚上都不大想和这小屁孩说话了。 只是路上听说这小子在马背上就那么的睡着了,现在又见这小家伙似乎有点没心没肺的模样,本来就沉寂的心思又开始活络开来,努力的装出一副和善的模样,上来和大郎说话。 大郎可不管他,一个劲的嚷:“放我下来,我要大解。” “放你下来可以,可不许乱跑,某可是和你说明白了,今次来呢,也不是要图谋你什么,不过是有人要见你,至于见你之后你是富贵呢,还是回到原来的家里呢,那就看你的造化罢。放心,你那被某劈了一刀的同伴,死不了,某这点分寸还是拿捏得住的,只不过他要受点罪,得在床上躺上个大半年罢了。” 明明是活不成了,可不行呀,总得让这小子消了怨才行,真要是正主儿,那几乎是不可能回去了,一个小孩子享受富贵的时间长了后,还能记得那些山民吗?未必罢。反正不管,先稳住再说。 “喏,某这就放你下来,这里还有上好的金创药,那白犬是你家的吧?是条不错的好犬,可惜了,长大了定型了,浪费了个好苗子,若是自小就由某寻人来训的话,肯定比现在聪明百倍不止。”把大郎从马背上提了下来,偷鸡贼又从坏里掏出了个小瓷瓶,在大郎眼前晃了晃。 他的心思其实倒是挺缜密的,一瓶金创药,贵是贵了点,但却是个好投资,不管大郎是不是他们要找的人,这瓶金创药足以消磨了些大郎对他的敌意,至于人是死是活,他倒不关心。 其实早在被大郎踹一脚的时候,偷鸡贼就已经发现了白老大了,精明如他,怎么会那么糊涂,那模样一看就是属于富贵人家才可能养得起的白犬,就更是让他对大郎有些下不去手,否则以他的脾气,大郎那一脚就足以让他将大狼的腿给生生的踩断了,而且是粉碎的断,就是孙神仙再世也接都接不起来的。 见白老大终究还是没能藏得住,大郎有些悻悻,也有些后怕,没想到这偷鸡贼却是个人精,其实人家早就发现了白老大了,也猜出了是自己的,但却是忍着到现在才说,分明就是打了主意,若是白老大发难的话,说不得就也要被抓,如果后面跟着的村民也一起出来,那后果可就真的….. “老大,出来吧。”无奈之下,大郎只好扯开喉叫了起来,被发现了,白老大就没可能再跟着了,还不如让白老大叼了这瓶金创药回去给赵大疗伤。 白老大就在队伍身后二三十丈外趴着等命令,一听到自家小主人叫,“唔~~”低鸣着就从草丛里蹿了出来,倒是把几个离草丛近的刚躺下的兵士给吓了一跳:“哇,还真有白犬来着。” “把这药带回去,给阿大。”大郎也不客气,也没活动被绑了一夜刚松开的手,劈手就夺过偷鸡贼手中的瓷瓶,丢给白老大。 没必要怀疑那药的真假,人家是官兵,自己是百姓,要想害人,官兵有的是办法,再说,要害也应该是害一整村的人,害一个没来由的被人仇怨,划不来的,所以大郎想都不想,见白老大一个鱼跃的衔了自己抛过去的瓷瓶后,直接就下令让白老大回去。 大郎却不知道,赵大本是真的没活路了的,就因了这一瓶药,赵大捡回了一条性命,这是后话。 “你们到底要把我带去哪里?去干什么?”见白老大一溜烟的跑个没影了,大郎这才问道。 ------------ 第八章 忽悠 “你不是要大解吗?”偷鸡贼很是重重的把“大解”两个字咬得清晰而且慢,而且还直盯着大郎看,嘴角微微的笑着,脸上那道疤痕就越发的明显起来,在蒙蒙的晨雾中,犹如爬在他脸上的一条千足虫,有些张牙舞爪。 (大解一词,最早出于《吕氏春秋》,说的是一个叫大解的古部族,而用作排泄则可考的最早出于清文康所作《儿女英雄传》,不过既然他这么写,应该是在口语中被广泛接受了的,只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就不知道了。) “难道你那些兵就没跟你说过吗?你笑起来其实……”抬眼一看到偷鸡贼的脸,大郎是有些怕的,但转念一想,这家伙一路上除了不给吃,把自己捆马背上外,还真没拿他怎么样,再则又断断续续的听到什么“贵人”之类的,又得知这伙人就是专程为了他而来,心中立时就有了依仗。 管他呢,反正他现在必是不敢对自己动手的,这偷鸡贼伤了赵大又掳了自己,打是打不过他的,但能让他恶心恶心下也是好滴。 “哦?笑起来其实很难看是吗?”偷鸡贼抬手摸了摸脸上的疤痕,“是不是我这一笑,它动起来就如同蜈蚣一样的可怕?”和一般人不同,偷鸡贼其实很是满意这道疤痕的,因为它能给他添加一份的凶相和恐怖感,一直以来,和人争斗,这道疤痕其实给了他很大的帮助。 嘿嘿,怕了吧?怕了就赶紧哭出来,说一说求我的话,然后我就给你点吃的。偷鸡贼心里暗暗的爽着,一路上这小子要么是旁若无人的睡觉,要么就是对自己又瞪眼又踹腿的,浑然一个不肯驯服的小怪物,现在总算让某家知道你怕了。 嗯哼,怕就说出来啊,快说啊,说了给你东西吃。然后你就对某家又敬又怕了,真要你是贵人要找的小子,某家就捡着了,即便不是,那也不打紧,正好自己身边缺个机灵的跟班,这小子一路上是有些装傻充楞,但就凭他能使得那小白犬那么的听话,就绝不是个傻小子,这小子鬼精鬼精着呢。 偷鸡贼的手微微的向前伸了出去,准备等着这小子说出可怕或者难看之类的话后,猛的上前一步吓他一吓,保准这小子会吓得跌倒在地,到那时候,只要自己在他跌倒在地之前,及时的拉住了,这小子就会对自己有了点感激之情,那么以后的事情就是水到渠成了。 “不是难看,是可笑,那疤痕也不像蜈蚣,就像我们家房前屋后都有的小千足虫,我们常常抓了千足虫数它有几只脚,然后一条一条的掰断了,看它到底需要几条腿才爬得动。”大郎想了想,很是认真的说道。 (千足虫就是马陆,非洲有大的,常被猴子抓了轻咬以诱使其释放出剧毒的**,涂抹到身上可除去跳蚤,但我国的千足虫则是小型的马陆,没有**,但也能喷臭液,臭液会引起皮肤感染,只要小心些不要被其喷到皮肤和眼睛嘴巴,其实对人没什么威胁的,常有人将蜈蚣和千足虫搞混了,其实二者是不同属的动物) 可恶,这小子忒可恶!本来有些洋洋得意的偷鸡贼脸上的笑容一僵,他根本没想到会从大郎的口中得到这答案,这完全不在他的意料里,也有别于其他之前所见过的小孩子。 “真的,你这伤疤得治,不然以后就会要了你的命。”大郎又认真的说道。 “笑话,啥时候听说过伤疤要人命的?”偷鸡贼有些恼了,好么,你不怕就不怕罢,却想来吓唬某家,你当某家是吓大的么? “我说的是真的,到了冬天,这疤痕要是冻得狠了,就会充血,就会涨裂,若是脸上再长了疮,那脓沾到疤痕上,就会渗进去,渗进你全身的血脉里,等回到暖和地,脓毒就会在你体内发作,然后全身奇痒维无比,就如同有万千只蚂蚁在你血脉里爬,啃你的骨头,喝你的血一般的难过,这是没药可治的,得疼上三七二十一天才会死去,而且死了,也会死得非常难看,全身没有一处好的皮肤的。” 越听越玄乎,可却似乎道理上说得通,又见这小子是言之凿凿,几乎想都没想就说出来了,可见他必定是以前见过这样的死法,否则如何能在闪念之间就想到这么多的谎言? 千万之蚂蚁在身体血脉里爬?人还没死它们就啃着骨头喝着血?额滴娘咧!偷鸡贼的身体不由自主的连打了几个寒战。 “某家难道就不会不让这疤痕冻着?你小子莫要吓唬人。”本来想吓唬大郎的偷鸡贼莫名其妙的反而被大郎给吓着了,嘴上犹自硬着,心里却是打定了主意,回去后,一定的寻医问药,怎么地也要把这疤痕给治了,就算治疗不了疤痕,至少也得把治疮的药给备齐了。 他心里清楚得很,虽然自己说注意着不让疤痕冻着,可怎么不让它冻着?不可能呀,除非自己不当这兵了,否则万一一个战事起来,战场上哪有那么多的时间让你顾着疤痕?若是冬天跑到北面去打回鹘人,那就更别提了,你自己是顾着了,可周围的人身上要有疮咋办?回鹘人身上有疮有脓咋办? 杀敌时杀得兴起,一刀劈下去正好劈到了疮上,没准那脓血就浅到了自己脸上了,这可是真真避免不了的哟。 “你想想看,是不是你身边就曾经有过那么些人,负伤过,留下长长的疤痕,然后这些人再次负伤后,就基本上好不起来?在哀号中死去?”大郎不紧不慢的又盯了一句。 猛的想起来,还真是,自己从一个小杂兵做起,经历过的阵仗没有几十也有十几个了,身边的袍泽可不是曾经负过伤的反而死得越早么?莫非还真是如这小子所说的? 其实哪有这回事,大抵上,在战场上很快就负伤的,不外就这么几种人,一是啥也不懂,傻不楞登的只管蒙头冲杀的,这种人一次没死是侥幸,两次没死是上天看顾,三次就几乎不可能不死,或者说,这类人里,十个有九个都是早死的。 还有一种人呢,则是杀敌勇猛,冲得快,往往是冲在别人前面,受到敌人的“照顾”自然也就多,负伤是迟早的事,但人呢,一长大了后,性格往往就很难改变,绝大部分人依旧在第二次还是会冲锋在前,勇猛杀敌,又是受到的敌人“照顾”最多,当然也是要比常人死得快一些。 再有就是特倒霉的人,不管他怎么的小心,依旧会受伤,依旧会被敌人盯着杀,敌人也是人,对于那些对自己威胁最大的当然要先解决掉,但是呢,如果可能,依旧还是喜欢柿子捡软的捏,你小心谨慎是不是?你越小心就攻击力越小,我越对付你,多杀几个这样的人,敌人的士气自然会被打压了下去,自己一方的士气又能得到提升。 还有一种人呢,负伤过了,就有了“反正老子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赚到了,怕个逑”的心理,多杀一个就赚一个,要知道,杀敌立功的机会可不是天天有,年年有的,若不趁早攒下功劳,等到猴年马月去?所以这类人也是存在侥幸心理,上次都没死,这次约摸也死不了,偏偏还是死得早。 最后就是那种聪明的人,吃了一次亏之后,就学乖了,学会了在杀敌的过程中也不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了,经历一次就长一次经验,就这么累积下来,就成了老兵油子,成了百战不死的人物,也就会得到提拔重用了。 偷鸡贼就是属于最后的这种人,他脸上的疤就是第一次上阵杀敌的时候被人一刀给砟了的,还好他机灵,以后就注意了,这么些年下来,慢慢的就爬到了队长的位置上来。 但这样的人却是少之又少,绝大部分的人,依旧是死了,成了一抔黄土。 深不可测,深不可测!越是细想,偷鸡贼就越是脊背发凉。 这还是那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家伙吗?还是那些常山县衙门班头们所说的,有些小聪明,但却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屁孩吗?这简直就是神童哟!没见过打仗,却能从自己脸上的一道疤痕给看出那么多道道来。 “你有办法的对不对?”猛的,偷鸡贼见到大郎眼睛眯了起来,有些坏坏的笑着,就醒悟了过来,这小子是让自己求他呀。 怎么办?求不求? 寻医问药只是个希望,他就没听说过有谁的疤痕可以治好的,当然了,那些天璜贵胄的疤痕肯定是有法子治好的,可那得多名贵的药材呀?自己一个小队长,撑死了带三伙,也就是一百多号人的小兵头,基本上的收入就只有军晌再加上吃上那么十几个空额,或者是和胡人打仗的时候乘机捞点,之外就再也没啥来源了,这哪能够买得起那些好药哟? 就算买得起,也请不起名医呀。 而这小子既然说疤痕搞不好要人命,说明他见过,或者说听说过,关键是他说了“这伤疤得治”,说明他知道这伤疤是可以治的。 ------------ 第九章 谁是贵人 “办法么,有是有的,就怕你不敢用。”大郎眯着眼,慢吞吞的说着,一张脸通红通红的,突然捂紧了肚子,蹲了下去,“哎哟,憋死了,憋死了,不行,我得大解。”话音刚落,“噗~”一声,顿时一股让偷鸡贼熟悉又作呕的气味扑鼻而来,差点没把他给熏晕过去。 “臭小子~!”偷鸡贼简直有点忍无可忍了,明摆着就是故意的,这小子在说话的时候说得那么慢,就是在憋劲,这就是故意在使坏。 人每日在肚中都会逐渐的累积胀气,累积到了一定量了,就会排出来,想憋着也只能憋一段很短的时间,因而战时,带着兵士要去敌人营地里摸营的时候,他通常就会在离目的地有那么一段距离的时候,停下来,让兵士憋劲,把肚子里的胀气给憋出来,免得还没摸到地方,有兵士恰好憋不住了排出气来,若是不响的,光闻臭倒也没啥,忍忍就过去了,可若是带响的,尤其是那种连环响的,在那夜里,该是多大的动静?敌人的哨兵又不是聋的! 这还是他这么些年慢慢摸出的经验,也是他带人摸营比别人带着的成功率要高的原因之一,说白了,是他的看家本领之一,这么些年来,能够在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情况下爬到如今队长的位置,类似这些平日里积累的小经验是功不可没的。 刚才是给这小家伙的话给带走神了,没注意,听到响,闻到味了,现在回想小家伙的红脸,哪还能不知道这就是故意的呢。 “就是憋不住了么,一晚上,没吃的,又颠了一晚,整个肚皮都颠得只剩气了。”大郎嘟嘟哝哝着发泄他的不满,然后一手按着肚子,一手捂着臀,转过身来弓着,屁股撅起高高的正冲着偷鸡贼,唬得偷鸡贼一个激灵,往后一跳,摆手直喊:“快去快去。某让人给你准备吃的。” 那个气哟,明明看到小家伙嘴角的坏笑,却又发作不得,偷鸡贼只觉得喉头一甜,一阵气血往上涌来,偏生此刻还发作不得,底下一众人马在呢,若见自己一个堂堂队长被一个孩童给气了还不能拿他怎样,那以后脸面往哪搁?还能不能约束得住他们了? 所以只能忍着,不光要忍着,还得要做出一副不计较的大度模样。 最要紧的是,这小小家伙似乎能治伤?夜路多了,也总是会碰到鬼的,实在是他见的死人多了,曾经的袍泽就那么一个一个的在自己眼前死去,他却是没有丁点办法,但凡有条件,谁也不愿意这等惨事发生在自己身边,发生在自己身上。 好么,现在有了点希望了,他就不信,一个小孩童还搞不定了? 不生气,偏不生气,把这小祖宗先伺候好了,得了治伤疤的法子,自己队里的人就能多活久些,只要是经历过一次仗的兵士,都是好苗子呢。 “二妹,过来!”调整好了脸部的表情,偷鸡贼招呼了一声。 “喏!”远远的应了一声,然后铁塔般的黑汉就颠颠的跑了过来,“队长!” “你往日里不是嫌弃脸上的伤疤难看,找不到婆娘么?现下里有个可能能治疗好了你的伤疤,想不想试一试?”看着黑汉,偷鸡贼指了指正往着林地边灌木丛里去的大郎,“把他看好了,看紧了,但又得由着他点,他要做什么,只要是不影响咱们的任务的,就由着他去。” 对二妹,偷鸡贼是放心的,这是队里执行他的命令最彻底,绝对不打丁点折扣的憨家伙,同时二妹脸上一样有道伤疤,使得他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奇怪,某家怎么会有同病相怜的感觉?呀呸!明明这伤疤是种荣光么! 但心里就是不安。 大郎也不是没想过乘机跑了的,这片山林他是没来过没假,但是对山里长大的皮孩子来说,尤其是他这个孩子王,还真就如同回到了家里一般,只要瞅准了机会,找的合适的树,蹭蹭蹭往上一爬,他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脚不沾地逃离这片地方。 十来岁的孩子,细点的树枝还是撑得住不断的,刚刚在使怀的时候,他已经瞄好了目标了,那是一小片很是长得茂密的桦树,才刚入秋,树叶也才只有小半转为黄色,还是很密的。这类小范围茂密的树丛,通常都有一棵母树居中,它身边的小树都是它的孩子,有时候母树的枝桠都能伸出好几丈远。 而恰好,在这丛桦树边上,还有几棵巨大的松树,只要到了松树上,大郎绝对有把握即便被这帮兵士及时发现跑了并且找到他后,还能在树上呆上几天。 松籽可以充饥,松塔则可以作为他用来拒止兵士们向松树靠拢的武器,若是渴了,松叶汁虽然苦涩难咽,但没毒,解渴还是可以的。 一切是多么的完美,眼见得自由正在松树那块向他殷切的招着手,但大郎最终还是放弃了。 只因为他太好奇了,大郎的好奇心是整个火原村出了名的,在他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为了瞧蛹是如何化蝶的,他楞是在一棵小树旁守了十几天,天天看那蛹的变化,连吃的都要廿八给他送去,只有夜了,才肯回家睡觉,第二天天光刚亮,便又一阵风的跑去蹲守了。 到了第二年,这家伙就开始动手了,每一天,都要用刀剖开几个蛹来看看是怎么变化的,如此的上百只小生命在他的手中夭折了之后,方才作罢。 总之,心中有了疑问,若这疑问没解开,那心里就如同有只猴爪不停的挠啊挠的难受。 至于说自己的襁褓和廿八的襁褓,也是个疑问,没到时间而已,大郎认定必定会解开的。 现下,倒底是谁要抓自己?抓自己干什么?要带到哪里去?这一大串的问题困扰着他,大郎甚至隐约的觉得,眼前的问题,没准和自己的身世,和廿八的身世,和哑巴阿爷的身世都有关。 所以,要揭开。 而且,外面的世界好大,正好乘机去看看。 大解是有的,还真是憋了一天了,每天早上一通的茅房是大郎雷打不动的习惯。 摘了几片干净又柔软光滑的大片树叶后,大郎小心的蹲下,就见那铁塔般的小眼睛汉子正站在一丈开外,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看。 “二妹?”被盯着看的大郎没觉得害羞,就是在村里,有时候有那些好奇的小娘子偷偷的趴在茅房漏风的木板缝往里瞧,被他看见了,也是装作不知而已。 反而是黑汉有些羞赧的挠了挠头,憨憨的笑:“队长让俺看着你,只要你不跑,干啥都成。” 真是一根肠子直到底的憨人,大郎对这黑汉的名字倒是见怪不怪,村里千奇百怪的小名多了去了,反正是名字怎么贱就怎么取,有叫狗剩的,有叫二蛋的,当然也有男叫女名的,总而言之就是要顺着“贱名好养”的意思来就是。 这方面大郎反而有些感激廿八,坚持不给他取小名,大多时候都是直接叫“我儿”,顶多就是恼了的时候叫一句“小子”罢了,和村中其他小孩对自己的小名无感不同,大郎就觉得自己得有个好名字,只是村里除了老村长识得几个字外,其他人都是大字不识一个,所以也就乐得自己现在没有名字。 “龟儿子才跑呢,都没吃饱,哪来的力气跑?再说了,你们又不能拿我怎么地,我跑啥跑?我还的逮住机会给那偷鸡贼也来上那么一刀呢。”大郎板着脸,“还有你,害的我昨晚兔腿没吃成,我也得把这帐要回来。” 昨晚正是被这黑汉举了起来,所以大郎才一脚踢到了毫无防备的偷鸡贼的脸上,直接导致他饿了一晚上,此仇怎能不报? “不干俺的事,是队长说给你解开麻绳,俺太胖,弯腰不便,所以才想把你举起来解。”二妹急忙解释,队长可是说了,由着他,这可怎么办?要是这小家伙说,我不跑可以,但你得把这黑汉的手给我剁下来,没准队长还真能应了。 那可是个狠人,不狠如何当上队长?二妹真慌了。 “怕不怕?”大郎继续诱导。 “怕!”说不怕的才是龟儿呢。 “怕就近前点,我问你些话。” 小心翼翼靠近,就如同大郎是一只趴伏于地,随时准备跃起扑向他的大虫一般。没得办法呀,队长说了,只要他不跑,由他。又要完成任务,那不就是这小孩能打他,他不能还手么?还个手万一把人伤了,咋还完成任务呢? “我问你,你们说的贵人是谁?” ------------ 第十章 皇亲 “俺也不知道。”二妹有点委屈的看看自己昨晚拎起大郎的左手,你好歹问个俺知道的问题呀。 “不知道就不知道啊,你看你的手干嘛?”大郎郁闷了,难不成这黑汉还在考虑等会用哪只手来绑我? “你的问题俺答不上来,你不就是要让队长把俺的手给砍了么?昨晚俺是用的这只手拎起你的,眼看就要没了,俺多看一眼不成么?” “哧~!”再也忍不住了,大郎的身子随着他的笑而一颤一颤的,宛如被人拿住了筋一样,抽搐个不停。 多可爱的二妹哟,还真真是应了他的名了,想来应该就是他的这种性格,才会被人管叫二妹吧? 原本就没指望着从二妹的口中得知他们说的贵人是谁的,掳人之事,对那些高高在上的人来说,没啥大不了的,但传了出去也是不好听的名声,若是爱惜羽毛的人物,是断断不肯背了这么个恶名的。大郎自己皮起来也是如此的,要指使某个小屁孩去干某件小丑事的时候,总是千叮咛万嘱咐的不许领头的说出是自己主使的,又或者只是旁敲侧击的的提醒一句两句,有那聪明的自是会领悟了去干,到了末了,真败露了,和大郎木有关系。 恐怕整个队伍里,也就只有偷鸡贼知道所谓的贵人是谁了罢? 那就换个问题:“那你想不想保住你的手?” “想。”二妹大喜,小鸡啄米的点着他的大头。 “那就三个问题换刚刚的问题,答出来了,就没你的事了。”一根筋的家伙,只能用一跟筋的问题来领着他的思路跑。 “嗯哪。”高兴,可马上又愁眉苦脸了,“可若是都答不出来,那岂不是要了某的两根胳膊并一条腿?” “不管答得出答不出,都不坏了你的胳膊和腿,嗯,是一根寒毛也不碰,行了吧?可要是你知道却答说不知道,等以后我查到了,那就是从重处罚了。”大郎脸一板,将手中拿着的几片树叶挑了一片出来,撕了,“就如同这片树叶一般,我让贵人把你给撕碎了。” “那会很痛的。”二妹嘟哝着,可随即又高兴了起来,管他呢,队长不是说了么,只要不跑,由着他,那俺就老实回答,知道的就说,不知道的就不知道。 大郎很满意的点点头:“这才乖么,等到了地方,我给你买饴糖吃。”说毕,咽了口口水。大郎也很少没吃饴糖呀,逢年过节的时候,村里一些家境好的是会买了饴糖来做粿子吃,可若是单单让小孩子吃饴糖,那是很少的,顶多就是用筷子挑那么一点,哄自家的孩子才舍得。 以廿八的处境,一个大老爷们,连个饭菜都做不好的,哪有那本事做粿子?又没收入,也就是这两年傍了大家伙对大郎的另眼相看,才稍微的过的好些。自然了,廿八吃的饴糖还没大郎吃的多就是。 二妹倒不笨,一听买饴糖,当下就不信:“你哪来的银钱买饴糖?”饴糖可是很贵的,一斤都要好几十文呢。大郎本来就是他看着的,有没钱他还不知道,就这小家伙,被抓的时候只穿一件单衣,哪来的钱? “不信?”大郎哏哧哏哧的将手伸到了后头,掏摸了半天,掏出了两枚铜钱,“这不是?” “你将钱藏那地方?”二妹一脸的讨嫌表情,忙不迭的往后退了两步,生怕大郎把那钱丢给他,屁眼藏钱,他是有听说过的,却没见过,现在好么,见到了。 “说你二妹真是二妹,真真是憨货!那地方藏钱?你从哪听来的?”大郎一下就明白了二妹的意思,顿时生气了,屁眼藏钱,那地方能藏么?他却是真的没听说过的,也没见过的。 “也对,要藏也是藏金银,没听说藏铜板的。”憨货挠挠头,两枚铜板藏那地方,真的是不值当,换他,打死也不藏的,那要遭多少罪哦,而且,钱也脏了。 “瞧好了。”大郎用树叶擦净了,然后提起裤子,他可不同村里的小孩子,打从懂事起就不肯穿开裆裤的,胡服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在中原地区流行开了,不过却也不是照着抄来,而是改了款式,不管是男是女,再也不似以前那般的襦裙或是长袍内啥也不穿了,大多都会穿个犊鼻裈(即合裆裤),大郎穿的即是这样的。 绑好了腰,往前走了两步,离开那排泄物远些,然后一猫腰,一抬脚,他的手里又出现了两枚铜板。 “咦,你会变戏法,难怪有贵人要找你。”二妹妹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平空生钱呢,这本事简直就是不用愁吃喝了,有些渴望,渴望大郎能把这本事教他,却又不敢提起,万一贵人真的是冲这本事来的,那自己不是找死么? 憨人其实真的不笨,只是一根筋罢了。 “多变几个,多变几个,等到了镇上,某家知道一家店前几天刚进了饴糖的,应该没卖完。”四文钱能买多少饴糖?顶了天的也就两三口。 大郎哪变得出来?这四文钱已经是他的全部家当了,别小看四文钱,可以买到一斗黍呢,村里有些人家,有时候连四文钱都掏不出来。 “先回答问题。”大郎当然不敢变,敢也变不出来呀,这四文钱,他都是藏在鞋底,一只鞋藏两个刚好,也亏得他的鞋是村里几个婶子给他缝的厚底鞋,他用刀将后跟侧面切开了一个口子,刚好藏钱,再切,那鞋就该废了,切不得。 “第一个问题,你们从哪来?” “安州。”这又有啥好考虑的,张嘴就来。 “偷鸡贼叫什么名字?”大郎倒是知道安州治地就是安陆,这倒好理解,离着常山也不算太远,常山本就是属于安州属地。 “偷鸡贼?”这下二妹就不知道问的啥了,挠着头想半天,“城里关了好多偷鸡贼呢,你说的是哪个?我回去帮你问问。”打听下牢里抓着的小贼名字倒也不难,凭着他府兵的身份,牢头还是得卖三分面子的。 “我是说你们队长,他又贼,又瘦,就像个饿死鬼一般,他脸上的伤保准就是偷鸡的时候被人砍的。”大郎撇了撇嘴。 “胡说,队长的伤是为了救俺才落下的,要不是为了救俺,队长就没伤,就是个俊哥儿,有好多娘子想着哩。”二妹一听是一双小眼突地睁得老大,如同牛眼一般的盯着大郎,“你不能这么埋汰队长。” 如果真是俊哥儿一个,又是一队队长,管着百来号人,那真的是有不少娘子想的,大郎却是不信,就那瘦脸,能俊到哪去?不过也犯不着和二妹这个憨人争辩,敢忙道:“是俊哥儿,是俊哥儿,那他叫啥名?” “怎么?想打听了某家的名字,以后好报仇?”却是偷鸡贼转过来了,正好听到后面的话,当然也听到了大郎叫他偷鸡贼,心下恼怒,可既然要大度,那就只能是不在意了。 “若是贵人真的找的是你小子,你感激某家都来不及呢,还想报仇?没有某家带了你出山,你啥时候能见到贵人?再说了,即便你不是贵人要的,那某家带你出来,瞧一瞧花花世界,莺歌燕舞,一文钱也不花你的,你倒是赚到了。”不管怎么着,绝对是不能说出那些不是的不是被卖到勾栏当龟奴,就是被卖给富贵人家当家奴了的。 不过,就退一万步来说,哪怕是卖给人当家奴,只要小心得当,勤快些,却也必定好过那偏僻的小村子过一生吧?但这小子,有股子的机灵劲,若真不是,就留在身边当个亲兵也不错,当然队长是没资格有亲兵的,可谁说自己就一定会在队长的位置上不动的?再上去可就是正儿八经的流内官了,可不是现在的流外身份。 “谁稀罕?我自己有脚,不需你带!”大郎越来越不怕他,顶起嘴来也是麻溜麻溜的。 “哦?你自己去?就你这几文钱能过几日?你当城里都如这山中,满山遍野都能找到吃的?城里可是找不到吃的,要有也早被别个捷足先登了,轮得到你?啥都要花费,不说别的,就说你吃饭,一餐吃一个胡饼怕是不够吧,得俩,一个一文,你这几文钱,一天就吃光了,往后呢?去哪找吃的?还有穿,还有住,这些都是要花钱的。”偷鸡贼这回不恼了,笑眯眯的,好么,小子,总算知道你真的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了,那以后想要哄你还不容易? “我可以去瞧瞧就回,又不住。”大郎没了底气,赵大赵二他们可真说过这话,城里是好,可啥都要钱,还贼贵贼贵的。 “也不吃?”偷鸡贼笑笑,“记住了,某家姓郭名达仲,外号锦腹蛇的便是,若你记不住某家的名字,只要到安州府,随便找个军营说找锦腹蛇便可找到某家。”还是很自豪的,这外号就是他多年来摸营往往都能得功而回的明证,蛇,可不就是善于潜伏的么。 “果真是毒人一个。”大郎嘀咕着,又抛出问题,“贵人是谁?”问憨二妹不知道,那这偷鸡贼总该知道罢? “贵人么?从京城来,皇家的。某家只能告诉你这些。怎么?还想砟了二妹的胳膊不成?”郭仲达自是知道大郎只是吓唬二妹,却反过来拿了这句话来取消大郎。 ------------ 第十一章 埋伏 我要有那能耐让贵人干点啥,第一个就是砍了你的胳膊。大郎悻悻的想,脸上一红,世人历来从来都是对欺骗憨直的人没啥好感的,都觉得这样的人可恶,或是至少也不是啥好东西,连老实本分的人都骗。 可谎言终究就是谎言,自己错了就是自己错了。大郎倒也大方,冲二妹一笑:“对不住啊,二妹,刚刚的话都是唬你的。” “某当然知道你是唬俺,却是自己脑筋没转过弯来,刚刚队长来的时候才想明白。”二妹憨憨一笑,倒也没恼,一个小孩子能主动的认错,他若大的大汉又有啥好计较的。 “嘿嘿。”此刻的大郎也方明白自己终究是小瞧了二妹了,被他憨实的外表给拐带偏了,人家憨可不带表人家笨呢,再说了,真要这么笨的话,偷鸡贼怎么能放心让他来看着自己呢?哪怕知道了偷鸡贼的名字,大郎还是愿意管他叫偷鸡贼,谁让他砍人抓人了,还饿了我一晚!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大郎这会儿正经多了,皇亲啊,那可是如天上一般的存在,可不是他这小平头百姓惹得起的。得,这回就算是让他逃,他也不敢逃了,他逃了,廿八阿大和村里那么多人可咋办哟? 皇亲要找他啥事,这才是他最后要知道的问题,他可没有蒙了心,存着侥幸的想什么自己是某个皇亲的遗腹子之类,虽然城里的口技者除了说英雄人物之外,最多的就是说什么勋贵有什么小孩因某种原因流落民间,最后家人团聚之类的,可那毕竟是渺渺之数,当不得真的。 哪怕真有某个皇亲在找失散在民间的小辈,那怎么也轮不到他的,安州这么一个有一半地方是沼泽所在之地,离着长安那么大老远的,谁家会把小孩放这么远?要放怎么地也得是长安就近才是。 (常山即今之石家庄,唐属安州,往南就是几乎被云梦泽包围了大半圈的安陆,而安陆之所以叫安陆,便是因其地势高,为沼泽中的陆地之意。) “本来就一个问题,你不是想知道贵人是谁么?某家已经告诉你了,哪来还一个问题?”郭仲达不悦了,得寸进尺了还?当真当某家不敢打你么?可一想到那治伤疤的法子,就只好忍住几次想扬起的手来。 “开始是一个问题没错,可后来我用三个问题换一个问题了呀,又没说这三个问题不能是和第一个问题相同的。”狡辩并不难,尤其对大郎来说。第二次的三个问题,已经问了两个了,还真有剩一个。 还真是,郭仲达真楞了,着呀,就没限制过说问过的问题不能再问呀?得,又着这小子的道了,一般人如果问过的问题若是没有答案,从常理而论,是不会再问一遍浪费一个提问的机会的,他自己就是如此的陷了进来了,也怪不得人。 “问吧,问吧,赶紧的问,问完了紧着点吃东西,然后赶路。”郭仲达只好不耐烦的挥挥手。 “那皇亲要寻我作什么?” “某家哪知道?贵人自有贵人的想法,某一个小小队长,连贵人的面都见不着,哪轮得到某家来探听这事?去吃去,都给你小子弄好了,你个小屁孩,某家这还是第一次好生的伺候着,要换以前,直接捆了,麻袋一套就得,管你是饿了还是渴了。” 有想知道伤疤治疗法子的原因;也有常山县的衙役班头千叮咛万嘱咐不可恶了火原村人的原因,已经是伤了一个了,断不可再火上加油;还有一个便是自己也存了万一大郎不是贵人要找的人,就想收了做随从的原因,威已经施过了,那么现在就得施恩了。 所谓恩威并施,才是驭下的上上之道呢。对自己没用的,管你死活,人送到就成,对自己有用的,那就得如同照料野马一般的,慢慢的驯服才是。 “哦。”虽然是在意料之中,但依旧有些失望,心中的好奇心本来是被吊起来悬在喉咙位置的,现下倒好,一提,就提到了嘴边了。 有点郁闷的往前走着,突然大郎一个跃起,缩着头,狠命的撞向了二妹,把二妹撞了老大一个趔趄,双手在空中挥动几下,退了一步,这才没摔倒。 “你小子这是干啥?”二妹没有发火,而是楞楞的站在那,眼里透出的是不可思议,仿佛不敢相信自己这么庞大的身躯竟会被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给差点撞倒一般。郭仲达倒是火了,小崽子不能纵容,一纵容就无法无天了,这还是在林地里,若是在悬崖上的小道,这小子以有心撞没防备,二妹十有八九就要被撞了下去,这可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 一把抓过被二妹的身躯反弹得跌落在地的大郎,手扬了几次,最后实在是再也忍不住,终于扬起了手,便要往大郎的屁股落去,这地方肉厚,打得人疼,但又好控制力道,不会落下伤来,等到了地方,根本没人瞧得出来这小子挨过打的。 “头!有,有,有埋伏!”就在大郎认命了准备挨一下的时候,在他的祈祷下,脑筋直直一根的二妹终于有了反应,一个熊步上前,双手大开,把大郎和郭仲达护在了身后,高声的冲着临时营地里的其他兵士大喊:“结,结阵,有埋伏!” 哗啦啦的一阵骚动,但也没乱,只几息的工夫,原本有些席地而坐吃着东西,有些则仰面靠在树干上闭目养神的兵士,全都抄起了武器,很快的就结了一个水桶阵,将他们的队长保护在了当中。 “哪来的埋伏?”郭仲达并没有怪二妹胡乱叫喊,二妹憨,但不撒谎,既然二妹叫有埋伏,那必定是看到了什么。 “喏,队长,您瞧。”同样被包围在阵中的二妹将手一伸,摊开了,手中赫然躺着一支半尺来长,只有筷子一半细的箭状物,说是箭状,只因为其形状和箭极为相似,但比箭又短太多,细太多,而且没有箭矢和羽翼,浑身黝黑的闪着光泽,似铁非铁,似木非木,没箭矢,可有一端是磨尖的,锐利异常,以郭仲达的眼力,瞧这箭仿佛就是尖的一头就那么的融入了黎明中的黑暗中一般。 “三子,带着你那一伙,散开来,四个一组,给某家搜!某家倒要瞧瞧,是哪个吃了豹子胆,敢在我锦腹蛇面前玩阴的!”阴沉着一张脸,郭仲达开始下令,从来只有自己去阴人家,好么,现在竟有人敢在他面前玩潜伏的把戏?班门弄斧不外如是。 “喏!”最外围有人应了一声,然后就见二十多号人,四个一组四个一组的散了开来,最前面一个人半猫着腰,将手中的长抢不停的往草丛拨去,一左一右各一个人,半倾着身子,面朝侧前方跟在第一人后走着,最有一个人则是完全面朝后,手中的长枪斜斜指向地面,倒退着跟着走。 大郎是瞧不出这有多希奇,但若是有懂军兵的见了,必定要叹这只军队的经验丰富,要知道,五人一伍,十伍一伙,通常的军兵,要行动的最小单位都是伍,即五人一起,以伍长为头,但郭仲达只下令四人一组,这些人就自动分派好了,显然是常常如此行动的。 有看官要说了,不是十伍一队吗?怎么地也得有五十人吧?怎么才二十多号人?这就是满编和不满编的差别了,又不是战乱之时,除了那些个非常紧要的关隘外,其余的队伍都不会给你满编,真要大打起来了,不满编的队伍就可以随时的安插进新征募来的兵,一半是老兵一半是新兵的队伍,战斗力下降不会太大,但新兵的成长却是飞快的。 若是一支队伍全是新兵,怎么打仗?就只有送死的份。 四人一组的这样搜,基本上四人就可以做到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很少有遗漏或者说很少有人可以偷袭得了他们了。 下完了令,郭仲达这才有闲和大郎说话:“你这份情,某家承了,是你救了二妹。”他心里清楚得很,二妹的反应通常要比别人慢上半拍,刚刚如果不是大郎那一撞,二妹受伤几乎是肯定的了,而且这杆似箭非箭之物如果喂了毒,则二妹妹的性命难保,这荒山野岭的,上哪找郎中去? 接着又好奇:“某家自问耳力目力不差,某家都没听到动静,也未见有物射来,你怎么知道的?莫非这是你们村里的人干的?”由不得他不怀疑,嫌疑最大的就是火原村的人,自己伤了一个,又抢走一个,那白犬能跟了来,村里人未必就不能跟在白犬后面寻了来。 “哧~!”大郎哼了一声,本不想理他,但一听说他怀疑到火原村,就只好说了,“我们村的人才不用这鸟玩意,这么细,这么短,哪伤得了猎物?小猎物还好,大猎物若是受伤,反而会激起野性,更是危险。再说了,你难道就没听说过吗?火原村里产出的皮毛,全都是没伤的,我们火原村人抓虎豹狼豺,向来都是赤手空拳!” “那你怎知二妹有危险?”还是怀疑。 “切,我知道的多呢,你会的别人未必不会,你不会的别人也是未必不会!”尾巴开始翘了,嗯哼,你这偷鸡贼也有不如我的地方。心里的傲骄一起,就存了卖弄的心思,“这是铁木,长在南方,一般的木头,遇水则浮,铁木则是遇水则沉,坚硬如铁,但也难见。不要问我从哪知道,反正我就是知道,嗯,从懂事起,我就知道有铁木!” PS:感谢小张子的打打赏。还有,有书友问本书是不是穿越,真真对不起,本书未发的情节,一概无可奉告,以后再有关于未发剧情的问题,均不回答,提前说明啊,之后不再说明了,只当没见。 ------------ 第十二章 知之 “生而知之?”郭仲达有点肃然起敬了,这世上,就是有些人生而知之的,有的人知道得不多,有的则知道得比较多,虽罕见但却不奇怪,这类人,通常都被视为通神一般的存在,只要他自己不作死,大多都是会有好前程的,当然也有自己作死作掉的,比如说梦笔的江郎之类的。 “可我就只知道几件事。”大郎有点委屈,心中却是猛的一惊,或许派人来抓自己的皇亲,就是冲自己这点而来?阿大可是说过,出头的椽子都是先烂的,不好,真的不好,自己就这么把自己给卖了,赶紧的缩回来罢,于是就补充了这么一句。 事实上,大郎也不知道自己知道多少。很多事,都是临了碰上了,然后就脑瓜子“嗡”的一下,之前还不知道的,马上就知道了。就像这铁木,他以前根本没见过铁木,也没听人说过有铁木,但当一见到那黝黑的模样,心中马上就冒出了铁木和其性状来。 廿八在村里的自信正是来源于大郎的这个天赋,打从听到大郎开口说第一句话后,廿八就觉得自己的后半生是有了指望了,因为大郎当时一开口,就直接说:“盐,要青盐才好吃。” 青盐是啥?村里从来没有人听说过,更别说见过。但当好奇心起的廿八将信将疑的托了去州府的老村长想方设法带回了一小撮青盐,并尝过用青盐煮的菜肴之后,就彻底的相信了,自个几年前可不是捡了个拖油瓶回来,而是捡了个宝贝疙瘩回来。 自此后,村里人就只吃青盐,没别的,火原村这点钱还是花得起的,架不住火原村的皮毛好呀,吃贵好几倍的盐,其实多花不了几个钱,就是有那么个别的人家里,劳力少,收入也少的,自有同宗同族的也愿意支援点儿。 但也不是什么都知道的,像是绫罗绸缎长什么样的,大郎就真的不知道,而廿八自己的襁褓料子是缎子,大郎就不知道,也分辨不出来。(分辨绫罗绸缎比较复杂,一般的说,从薄到厚,从轻到重来分,大体上能分的清,例如绫最薄最轻、缎最厚且最重,故绫和罗多用作飘带,罗和绸多做夏衣,缎多做冬衣和被面等。不过也不是绝对。) 郭仲达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立场了。 显然贵人注意上了这个小孩子,并不是他曾经心里想过无数遍的什么私生子啦,或者是内斗被偷送出来的小孩了等等,而是因为这个小家伙的本事。先前在常山县里,听那班头说他要找的小孩子本事挺大的时候,他是不信的,一个小屁孩,没开过蒙的,本事能大到哪去? 据说,贞观年间的火井令袁天师就是这样的,小时候,有些事情无缘无故的就是知道原委,哪怕是没见过没听过的,后来被其师父发现,好生的调教了几年,就成了后知至少两千年的大能人了,这可是不假的,《推背图》还有些抄本流传呢。 (有传说,《推背图》按照历史顺序预言了“太平天国”、“清兵入关”、“日本侵华”等历史事件,因未见到图,灰雀存疑,待考罢,关于袁天罡的“据说”是为本书情节而假设,这里姑且一说,大家不必当真。) 如今袁天师早已驾鹤升仙了,天下总的来说还是太平的,但各节度使却是听调不听宣,朝廷没有权力决定一个节度使是由谁来继承,这个继承权落在地方自己的手中,甚至是军兵的手中。 有的节度使还总是互相打来打去的,今天为几块地打个你死我活,明天可能又为了另一块地而双方联合起来去搞另外一个节度使,小乱还是不断的,大概就是贵人想再找到类似袁天师似的人物,好断国运? 之前送去的几个小孩,郭仲达是知道的,绝对没有大郎这等生而知之的本事,顶了天的是聪慧罢了,但聪慧却不等于是当天师的料,尤其是要和袁天师比拟的。 能知一,经过训练可能就可以知二知三乃至更多呢? 想这么多,其实也就是心电转念之间的一刹那,立时,郭仲达心中就有了决断:“众位兄弟们听清了,吾等如今任务乃是保护大郎安危,前面路途或许还有偷袭和埋伏,无论最终我们剩下几个人,须得护卫大郎周全。” 赶紧的烧灶呀,还来得及! 可莫要等他这小家伙成了气候了,那时候想烧灶恐怕就晚了,可能连门都不知道朝哪开呢,还想登堂入室的去烧灶? 安州虽不是中原,却也是贴紧了中原的,离着蛮荒还远着哩,郭仲达就不信了,自家百来号兄弟收割胡人的头颅是如同割草一般的轻松,还能在这里折了不成?高来高去的游侠儿,从来只存在于口技者的传说中,别人见过没见过他不知道,反正他郭仲达就没见过,再能耐的勇士,一样是个人,百来号百战捍兵一拥而上,踩也踩成烂泥了。 叫喊其实就是叫给大郎听的,要是老村长在这,保证一撇嘴:“光穷叫有毛用,真要为我好?行呀,把你身上的所有值钱的家当都给了我罢,我身上只有四文钱,远远不够花呀,这才是我最最关心的困难。”至于说危险,火原村的人连大虫都不怕,何况身处于百多号人的保护圈中呢? (写到这突然想到件有趣的事,那时候灰雀才刚参加工作,在一挂着集体的私企上班,有天老板说灰雀:你怎么没一点奉献精神?成天就想着工资工资的?灰雀记得当时是这么回答他的:行呀,您是D员,我不是,您觉悟那是肯定比我高的,而且奉献精神肯定是只多不少,不如,您把企业捐了,把家产捐了,如何?此段不算字数。) 可大郎不知道呀,一下就感动的稀哩哗啦的了:“以后再也不叫你偷鸡贼了,如果赵大能挺过来,活过来,我也不找你报仇了。”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郭仲达等的就是这句话,要的也就是这句话。他很实际,知道想要让这小家伙一下就对他感恩戴德那是千难万难,小家伙鬼精鬼精着,会算计着呢。能够将前面的恩怨一笔勾销,这也就够了,从这到安陆,还有几百里地,要走上好些天,他就不信,这些天就不能把关系再搞好一点来。 “驷马难追。”大郎肯定的点了点头。 篇幅大半,其实时间很短,也就半柱香不到的工夫,一伙人马就将空地搜了个遍,没有再发现任何的敌情。 “报!已经全部搜索过了,俺们连野鼠洞都没放过,未发现有埋伏。”一个穿了黑皮甲的兵士锵锵锵的一路小跑过来报告。 原来是那个连吃着东西都要牵着捆着自己的麻绳的家伙,也是这个家伙故意的在自己面前说什么这周围百里应该是荒无人烟,不知道这么小的小孩子从哪跑出来而使得自己误以为他们并不知道火原村的存在的,要不是后来自己又听到了些别的离得远的兵士的聊天,后来郭仲达自己又承认了,否则自己就得被蒙在鼓中。 大郎对他没啥好感。 “这应该是吹箭。”好悬,大郎刚想要说那细条是吹箭的时候,郭仲达开口了,“吹箭只有南昭一带的苗人会用,安州离了南昭千里不止,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吹箭?且此箭最多只能射五十步,还得是气量大之人方能做到,再探,以某家所站之地为中心,八十步为界,细细查来。” 这家伙厉害,竟然连吹箭都知道。大郎有咋舌。刚刚自己还说只知道几件事,结果转眼差点又把这是吹箭的事给说了出来,心下一时觉得对这些保护着自己的兵士隐瞒这么重要的事有愧,就插了一句:“我们村里人抓狼的时候,通常会在地下挖个坑,盖上锅盖,只留两个小孔,上面铺满土石,狼狡猾,如果土铺得不够厚,脚踩上去就不同,因而会至少铺半尺多厚的土。” “取火油来!八十步内,点燃用火油浸润的布条干草,所有的小洞都塞进去!”郭达仲一听大郎这么说,立马就明白了大郎所指,偷袭者当是在地上挖了个坑藏在了里面,而且填的土够厚,甚至可能为了隐蔽得更好,人都藏在内里好些天了。 大概也只有新手才不会注意到新土和旧土的区别,对老手来说,这点破绽是万万不可能留下来的,只要在挖坑前,小心的将其上的草连根连土整块的移开,挖的时候注意不要把坑边挖塌了,等坑挖好了,人藏了进去后回填盖上土,再小心的把先前移开的草皮按原来的位置和方向铺好,清理掉浮土,就是猎人来了,也未必能看得出来,除非是那老猎手才有可能。 只见有十来个兵士纷纷的撩起衣裳,解下腰间挂着的葫芦,葫芦不大,也就拳头大小,挂在腰间里面,外面有衣裳盖着,大郎先就没瞧出他们有在腰间挂着东西。 “摸营的时候,我们常用这个来点燃敌人的帐篷,尤其是胡人的帐篷,又干,还有油烟,淋上一点火油,保证是一点一个着。”见大郎好奇的看着那些从葫芦里倒出来的黑乎乎的东西,郭达仲出奇的没等大郎发问,就主动解释了起来 “哦,原来火油长这样,我当火油是如我们平日里吃的胡麻油一样黄澄澄透明的呢。大郎点点头,心下却是自道:我自然是知道火油的。 “嗷~!”一会工夫,周围有些小洞里就被塞进了点燃的布条干草,然后不一会,突然的从正对着大郎的某个地下传来一声的惨叫。 PS:出差刚回,悲摧的是,出差带了电脑,却忘了带U盘,结果没法写下去,因而一回来,连澡都没洗,就紧着码字了。有推荐票的就投下呗。 ------------ 第十二章 无果 (PS:要换电脑了,这破电脑,还得亏设置了半小时自动存盘一次,否则今晚又白忙。跟随了我十年啦,老电脑。)“救我~!”嘭的一下,一块锅盖大小的地面硬生生的给顶了开来,直冲了有一两尺高这才落到旁边的地上,而且竟没破碎,上面的草也是好好的。 然后就见一团火从地下滚了上来,确切的说,是个火人先蹿一下,蹿跳到地面上,然后在地上开始打起了滚,试图以打滚的方式来扑灭身上的大火。 然并卵。, 因为这火人显然在地下已经呆了一段时间,甚至在兵士们丢进燃烧着的布条干草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还强忍着不动,以为凭借自己的口吹或者是在地底下的挤压加上地下的湿气可以让火只烧一会就熄灭。 可这是火油。 那穿黑皮甲的三子能当上伙长本身就不能是省油的灯,大郎说地底可能挖了坑洞的时候他就暗道不好:这小家伙记狠着我呢,这是给我头上点灯添蜡呢。 明摆着的么,你说没找到人,人家小孩子都说了地底可能有人,真要万一自己还没找出来,换别人来真就找出来了,说明什么?自己就脱不了和敌人勾结的嫌疑,就是把自己硬生生的推到了百来号兄弟们的对立面去了,这不是找死么? 若是一刻钟之前,他完全可以把大郎的话当耳边风,也完全可以在事后给大郎穿穿小鞋,但是队长已经说了即便是剩了几个人也得保护大郎的安危的话了,就由不得他不慎重考虑一下得罪这个小孩子的后果了。 所以就发了狠,见了洞口,也不爱惜火油了,按以往经验,只要有那么几滴的量,这会就象是用普通的胡麻油一样的用了(胡麻油的价格大致在十几文一斤,而十几文,几乎可以买三到四斗的粮食,简单说就是我们现在的二三十斤的量,不具体,想知道具体的算法的可以回去看灰雀的《食王传》,里面有专门讲的。而火油,其实就是石油,其产地有限,产出又少,比之于胡麻油又要更加珍贵。) 不光用油舍得,捅进洞里的布条干草也特别的多,火油的特性那是一粘上火星,是非常的难吹灭的,尤其在那连转身都不会那么方便的临时坑洞里,如何扑灭得了?便是水来浇的话,没有一大桶的水是不可能把人身上的火扑灭的。 因此这埋伏的家伙就悲剧了,忍着忍着,终于忍不住了,他哪见过烧得这么快这么旺的火?最终还是忍不住,猛的顶开了头顶上的草皮,蹿了出来苦苦哀求救他。 咱们这里姑且不去讨论人的耐受力的问题,但有一条,相信大家都能接受,那就是心中如果有信念,有坚持的理由,那么人就能坚持的更久,如果有比他的生命要珍贵的非常多的东西需要他去守护去牺牲,他也许能坚持下来,可以不吭一声的活活被烧死,但如果他自己个人的生命安危在他心中并不轻的时候,这就未必了。 显然这人没有什么崇高的信念来支撑他,所以撑不久,又没有和国亡家灭这样的高度挂上来,做跑龙套的么,只能有跑龙套者的觉悟罢,尤其是反派的龙套(咱主角肯定是正派人物,和主角作对的,自然就是反派人物。) “救他。”郭仲达没多话,就俩字。人死了怎么得活口?怎么知道是谁派来的?他可不信会有谁会为了好玩而猫在这深山密林里几天,就为了吹一支吹箭。如果是为报仇,箭就不该冲着二妹去,而应该冲着他这个队长来。 “他是冲你来的。”大郎瞧了瞧那坑洞的位置,再瞧了瞧二妹站的位置,然后对郭仲达说道,嗯,这是从赵大他们这些打猎好手那学来的。 郭达仲楞了一下,低头想了想,把二妹叫了过来:“站到你起初的位置上去,就是他,对了,还未知小兄弟名字呢。”后一句是对大郎说的,称呼也改了,从小崽子到了小兄弟了。 “我没姓也没姓,村里人都管我叫大郎。”没名无所谓,没姓通常就意味着是野孩子,但大郎却是没有这般的觉悟,整村就我没名没姓,阿大也没姓,但好歹还有个廿八的名。没名没姓在村里非常受尊重,没姓的也受尊重,所以,没名没姓似乎挺自豪的。 “某家如你这般大的时候,还被人叫土坷拉呢,哪似你,还人人管你叫大郎,成,以后就叫你大郎罢,待到有名有姓后再改不迟。”郭仲达见大郎丝毫没有害臊不好意思的样子,越发的以为大郎的不凡了,瞧瞧,才多大个人呢,就可以做到荣辱不惊,临危不乱了,此子将来必有所成,这可是将来的、眼下可以抱的还没长成的大腿哟。因而就赶紧的把自己好生的贬了一把,其实小时候,他可是他家附近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连大人都怕他。 “大郎便大郎。”大郎此刻方知道没名似乎不那么好,可他傲骄啊,还是满不在乎的样子。 “站到你起初和大郎说话的地方去,就是大郎大解还没完,变出钱来之前的位置上去。”转过头,吩咐二妹站好,郭仲达又去到那坑瞧了瞧,“果然。”他冲大郎一挑拇指。 再小心,还是会有细微的痕迹留了下来,不知道这坑的位置,那痕迹倒是不明显,但知道了坑的位置后,再加上有了结果的往前推着找原因,这痕迹就很明显了。 坑边有一处的图有左右刮擦过的痕迹,在坑内,还有一支约摸四尺来长一头鼓包起来的细竿,拿起来看,却是中空的,这便是那吹箭的吹管了。 大郎也跟过去,瞧瞧痕迹,再瞧瞧二妹站的位置,摆出一副明了的神情:“二妹原来站那,后来被我吓退了两步退开了,然后你又过去和我说了两句,再然后就是我大解完了,你退边上,二妹因你说过要看着我,又往前站,所以,吹箭本来是对着你吹的,结果是冲着二妹去了。” 其实大郎早在撞退了二妹之后就明白了吹箭是冲着郭仲达去的,但是,要低调么。 郭仲达的想法转变了之后,对大郎的态度那就是直接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哪能没瞧出来大郎的这点小心思,若是放在先前,他定会恼大郎又在耍鬼心眼了,但此刻,他却是很高兴,这么小小的年纪,便知晓进退,不锋芒毕露,以后前途无量哟,于是也帮着掩盖:“正是如此,正好大郎你面对着坑洞方向,所以见到了吹箭发出,但出声提醒已经是来不及,所以撞了二妹一下,救了二妹一命,若没你那么一撞,恐怕二妹已然被小鬼拘往奈何桥去了。二妹你个憨货,还不谢过二郎的救命之恩?!” “奈何桥分三层。”大郎却是没头没脑的冒出了一句。 “什么?”一个是憨憨的没听清,一个是分心想着这以后几天的路上怎么避免被人偷袭和怎么和大郎搞好关系,若是能处到拜把子那是最好不过的,也是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哦,老村长说,奈何桥有三层,一层是大功德之人走的,走过去了便是仙官或鬼官,免了轮回之苦;一层是平庸之人走的,走过了,投胎或是为人,或是为畜,或是为草木走兽飞禽;一层是大奸大恶之人所走,尽头是无穷无尽的刀山火海,油锅炮烙。”大郎急急忙忙的解释一遍,就跳到了坑里,将吹管摆上,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研究了起来。 “三层?倒是第一次听说。”郭仲达有点疑惑的瞧瞧大郎,自嘲道,“想来某家必定是走那刀山火海一层了,某家有心不为恶,但沾的血可不少。笑什么笑?二妹你比某家好不到哪去,咱们百来号人,哪个手上没粘上几十条人命?”最后一句却是对正冲着他呵呵傻乐的二妹嚷的。 心下却是骇然:大郎这话是啥意思?是在提醒某家以后注意少杀人,多做善事么? 人心中只要有那么一颗种子埋下而且生根发了芽,那就是一发不可收拾。郭仲达便是如此的情形,先入为主的以为大郎是如同袁天师那样的人物后,就开始疑神疑鬼了,总以为大郎也能算骨,推排出他的命运来,但是呢,因为这是天生的,大郎自己不知道,所以顺嘴就说了出来。 奈何。 身为军士,自有军士的职责之所在,而且这么些年来,他郭仲达除了杀敌摸营外,似乎没啥其他的本事了,真要让他离了队伍,这天大地大的,上哪去讨营生去? “既然能算骨,将来必定能改命。”朦胧的想法又开始生长起来了,得,这大腿得抱紧了。 那边厢,火人身上的火已经被兵士们用了浮土给灭了,但没用,人活活的就那么被烧死了,也是此人有点毅力,在坑内忍了段时间,但恰恰是这点毅力,要了他的命,若是一着火便跳了出来,火还未烧到肉,还能救回来。 自然是一无所获,死人身上,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或物件,衣裳早已烧成了灰,整个人身上就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肤,更别说想从面容上瞧出此人是哪的人了,大唐之大,各地的交通又不频繁,因而各地人都有各地人的特征(就是现在,大抵上都可以从人身上看出他是从哪来,比如说两广之地的颧骨要比其他地方的人高些,比如说东北的人颧骨又要比其他地的人低些等等) ------------ 第十三章 真相? 队伍在原地又戒备了近半个时辰,再也没见了动静,想来那埋伏的人是唯一的一个,又或者说,附近有他的同伙,见到一击不成,且又引起了队伍的注意,便只好作罢。 经受了一次的袭击,队伍再也不似先前那么的懒散了,出发前,郭仲达派出了几拨的斥侯,每一拨都间隔一段时间出发,又等了近半个时辰,第一拨的斥侯回转过来报说未见异常后,队伍这才开拔。 大郎也不再被捆了,和昨晚的待遇相比,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此刻的大郎,正惬意的趴在二妹的后背上,兜着他的,是一块厚麻布,如同乡间那些背着孩子的娘子般,由二妹背着。 本来大郎是想骑马来着,长这么大,他是第一次见到马,自然是想骑的,要过一过英雄人物大将军的瘾,将来回到村里就多了一样吹嘘的本钱。 郭仲达不让,不是舍不得,只因骑在马上太过显眼,他们的马可不是回鹘人的矮个子马,而是西域马,不是大宛马,却也是个头高出回鹘人的矮**足有两个头,即便是先前驮着大郎的驽马,那也是曾经战场上的功臣因逐渐的老了,没了冲劲这才退了下来。 想到自己坐得高,就是个非常显眼的目标,哪怕是再不情愿,大郎也只好乖乖的由二妹背着,初时大郎也是要自己走,论打仗,这些兵士自是好手,但若论起在山林行走,大郎还是有自信的。郭仲达依旧不让,将大郎拉到一边,低声的劝:“若是前面再有埋伏,你正好保存了体力,到时候跑出去,去帮我们搬救兵,这一带也就你最熟,你要是没了体力,到时候可就不妙。” 大郎不情愿,但二妹可是高兴得紧,姑且不论大郎撞的那一下是不是真的有多大用,吹箭已经用银针测过了,没毒(银并不能真的验毒,只能验不纯的砒霜中含的硫而已),但大郎撞了他一下使得他免受了吹箭伤身的苦楚却是真的。 二妹对大郎那可真的是感恩戴德,一路上背着大郎,嘴里就没个闲:“大郎,累不?要不要停下来歇息?放心,某能赶得上他们。”浑然是大郎背他而不是他背大郎的样子。 “大郎,饿不?某背馕里还给你偷藏了点吃的。”一会又颠了颠,压低了声音问。 “大郎,渴不?某腰间右侧挂了个皮馕,内里有水。” 三子也在一旁,颠儿颠儿的跑前跑后,二妹问大郎饿不饿,他就赶紧的掏出自己的吃的;二妹问大郎渴不渴,他就赶紧的将自己的水馕递了上去。 总算他也不笨,一静下来,将自家队长前后的言行一串了起来:娘咧,队长这是要巴巴的讨好这小孩哩!得,咱也小心的伺候着这小祖宗吧,别到了末了,这小祖宗看俺越看越不顺,背地里使坏,在队长面前扯两句,俺可就真的吃不了兜着走了。 所以整个画风就完全的倒了过来,头晚我们的大郎还是个被这些兵士嘲笑戏弄的俘虏,这天才亮,日头还未出来,就成了整只队伍里的小祖宗了。 一日再无事,经过一次袭击的队伍小心谨慎的总算是穿出了密林,途中有那么一户两户的山民或是一个两个猎户们搭盖为打猎时作为临时歇脚的窝棚,队伍也是绕道而行,终于来到了一处谷地,谷地不大,也还未开荒,如今人少地多(总人口才一千多万),平地里有河有路的地种,谁会傻了吧叽的跑这地方来开荒? 一人多高的草,却是个埋伏的好地方,一众兵士都没等郭仲达下令,就自动的分成了几拨如滚毯似的搜查了起来,有了早上被人埋伏在地底的经验,这些兵士一见到小洞眼就更是小心在意,每个洞眼都是几把长枪交叉的直捅下去,光捅还不算,捅到底了后,几个兵士齐齐发劲,将枪尖上挑,若是活动的,这几人的力怎么地也足够挑动了。 只有大郎嘀嘀咕咕:没见这是低洼地么?没见这泥潮湿着的么?没见人脚踩下去都要陷进半个脚掌进去的么?就这哪能埋伏人?口中碎碎念着,脸却是一抽一抽的,如果廿八在的话,保准会心疼:这是怕的哟。 然而没人知晓,只道大郎这是为那些兵士的徒劳而笑抽了筋。 二妹和三子边都搓着手,乐呵呵的在一旁瞧那些兵士卖命。 一路行来,郭仲达早已经趁着大郎去小解的时候偷偷的吩咐过了这俩家伙:这是个将来能算骨的,可得好生的伺候好了,将来真要有难,只要大郎肯相帮,出手点拨一二,没准就能捡回一条命来。 这俩都是郭仲达的心腹之人,自是信得过。只靠郭仲达自己一人讨好大郎却是不够,只有一人,越是讨好反而落了痕迹,若是几人都暗暗的讨好,这情形就会好得多,效果也会比单人好很多。 大郎却是不知这三人已经把他当成了未来的天师之类的人物,先不说他自己信不信这个,就是他自己也犯了糊涂,这一路来,路上有不少东西他却是从没见过的,但是一见到了,脑子里就又如以往一般的“嗡~”的一下,知道这是什么了。 比如白雉,这是北方极其少见的山鸡一类的珍禽,大郎一见了,就知道它叫白雉,肉很甜,汤很鲜,口水是马上就流了下来,但脑中却似乎有股力量阻止他让鞍前马后的围着他转的三子去抓了来吃。 幸好也不是所有的没见过的东西都是如此,比如说野椒(前面说了,这就是花椒,以后不再解释)树,他楞是不知,而椒,却是火原村里家家户户最不可少调味料之一。 要说前些年也有这样的,但是火原村有多大?小时候不大懂事,总沾沾自喜的以为自己聪明,大了后,几乎很多东西都是见过了的,没见过的就不多了,没见过但又认得的就更少,因而倒不是很明显,哪似这一天一夜见过的东西这么多? 越是碰得多,大郎越有些害怕了,莫不是自己被鬼魅附身了?听老村长和阿大说,鬼魅是很可怕的,附了谁的身,就会渐渐的将这附身的人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而且还吃人肉,喝人血,很是恐怖。 “果然,大郎就是聪慧,说没有就是没有。”等到一众兵士白忙活了一场后,三子堆起一脸的谄笑,冲大郎直挑大拇哥,“这一路上,有大郎在,却是能省很多麻烦,某这就告诉队长去。”说完颠儿颠儿的跑去找郭仲达了,却是只字不提或许他们的遇袭就是因为队伍里有大郎在也不定。 哪怕兵士里大部分都抱了这么样的想法。没人提,没人敢提。 大郎却是陷入深深的恐惧之中,怎么办?难道自己真的就要被鬼魅给生吞了不成?对于三子的马屁及二妹的傻乐充耳不闻。 心中越想就越是害怕,但又不能在这帮兵士面前掉了面子,便一直碎碎念。 傲骄哟。 “大郎,莫如等到歇夜起身,某家让三子带几个兄弟,护着你先行如何?可有把握知道前面有无埋伏?”郭仲达得了三子的报告,走了过来。有些不确定,这可是冒险的行为,但却是又能进一步的验证心中大郎就是大唐未来的天师的想法。 不过却是有把握的,自己等人已经有了提防,不再害怕偷袭,而大唐尚武,若是杀官袭官,可能顶多也就是流徙之罪,但若是公然的挑战一支军队,哪怕是只有十来人的小队伍,那就等同于谋逆。 因而便不再怕,但谨慎是必须的,二妹固然力大,可人太憨,反应会慢一拍,倒是三子,人精瘦力却不小,且机灵着,有他护卫着,想来出不了多大问题。 “不成,他们是冲我来的!”正碎碎念的大郎脱口而出,猛的自己也被自己的话吓了一大跳,“早上的吹箭本来就是射我,但是有风,加之吹箭没有尾羽毛,方向不易于掌控,吹箭所以就偏了,射向了二妹。” 不光大郎自己把自己吓了一跳,郭仲达也被这话吓了一跳,只有二妹依旧傻乐着:“大郎又在说笑了。”等说完了后,他自己顿了顿,脸色也是煞白,想通了。 一时沉寂。 过了许久,郭仲达捏了捏拳头:“便是冲大郎你来,某等也得护着大郎。”细细回想早上的风向,可不是么?但他有的选择么?没有。 除非他不想在军营里混了,又或者他有能耐把这百来号的兵士的嘴都堵上,说从来没有碰到过大郎。否则,他就只能护卫着大郎前行。 但却是又坚定了他的想法。如果大郎不是那紧要的人物,谁会冲着他一个小孩子而来?天师或许有改运之能,如果真有那么一位天师可以将天下大势改变了,而这天师又是为皇家或某个节度使所用,那么最不安的是谁?自然就是其他势力了,各大节度使可是对如今的境况满意得很,不和朝廷作对,但又半独立于朝廷之外,是无形中的诸侯,日子惬意着呢,谁愿意再回到以前处处受制于朝廷的日子? 自然就是要除未来的天师而后快。 PS:厚着脸求一求推荐票. ------------ 第十四章 扇子 “既然如此,三子,你这一伙从现在起,就专责护卫着大郎。二妹,你切莫要嫌弃三子他们跟在身边麻烦且走得慢,无论如何,若是某或三子没叫你跑,就万万不能脱离了他们这一伙,要时刻的呆在他们当中,停下来歇着的时候,你也要呆在大郎身边。”既然没得选择,那就来吧!郭仲达突然的萌起一股子的战意,或许,将来大唐的天,就从他护卫着大郎的这一刻,有了改变的机会! “侯大,你带着你的那一伙,前行一里,以鸣镝为号,双箭行,单箭停,注意细细搜索。”又转头把另一个伙长叫了过来,本来探路的任务是三子这一伙的,这一伙几乎都是老兵组成,都是百战之士,经验也丰富,可如今大郎的安危最为重要,自然要把最精锐的队伍放在大郎身边,万一有个不测,也能护卫着大郎从别路脱身。 “喏!”得令的另一伙人才刚刚准备歇息,就马上又动身了。 “铁塔,竖旗!”吩咐完了,却又向那高胖兵士下令。 一听到竖旗,所有的兵士顿时打起了精神,先前的嘻嘻哈哈浑不吝的神情是一扫而空,转而代之的是坚毅挺拔的身躯,个个都似一下长高了半尺一般。 铁塔从怀里掏出一面暗黑色的旗,也不用人帮忙,自己跑到林边,选了一棵儿臂粗的长得笔直的小树,拔出横刀,三刀两刀砍倒又削去了枝桠,片刻工夫,一支简易旗杆便成了,套上旗子,往地上一插,旗迎着晚风猎猎的舒展开来,旗梢偶尔抽打在旗面上,“啪”的一响,整支队伍,从旗子立起来的那一刻起,再无其他声息。 竖旗,有着其独特的意味,既是挑战,也是耀武。你若要战,我们接着,你若怂了,从此滚蛋! 郭仲达却是没有如战时的那些个军头一般也藏在队伍中,仰着头见到旗竖了起来,他抬手想拍拍大郎的肩膀,却意识到不妥,改为了握了握大郎的手臂:“整个大唐,有资格有旗的队,不超过五个,某等便是其中之一!”言语中的自豪感表露无遗。 旗上无字,暗黑色的底面上,用红线绣着一只蛇,一团火,火的颜色也不鲜艳,有的地方不知道被什么染上了,也是黑一块紫一块的,旗的一角也已经破损,被撕成了条缕状,和旗角的尾条一起,宛如一只大蛇带领着一群小蛇在空中游弋。 “队伍不都有旗的么?”大郎总算心里好受了些,这个,他真不知道,终于又有个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了。 “若是在军阵中,每一队便都有旗,但那是给将官指挥辨识用的,这些旗并不属于这个队独有,而是临时有。只有独立成营的队伍方有自己的旗帜。而某等,则是因为战功被授予了独立的旗,这上面的蛇,便是胡人给我们起的名号:锦腹蛇。此旗一出,胡人便退避百里,不敢与我等交锋。”三子也是一改猥琐谄媚,挺了挺胸膛,很是自豪。 整个大唐,有资格有自己的旗的队只有不超过五个!难怪他们自豪。这是多少兵士用血用肉一点一点的换来的,其间的刀光剑影,艰难困苦自是不必说,在此刻,已然成了这支小队的灵魂。 顿时有一团火在胸中熊熊的烧了起来,大郎学那些兵士的模样,挺直了腰,握着拳:有朝一日,我也能得此荣耀,不,要更进一步,要成为那些口技者在酒馆茶舍里讲述的主角! “呜~!”旗方竖起,左侧山林中突然传来一阵号鸣,声音之大,在四周的山谷间来回撞击又产生回声应和着,迭加在之前的声音之中,本来应该是浑厚的声音开始尖锐了起来,这足以传出几十里去。 “结阵!”才走出几步想到外围亲自担任警戒的郭仲达听到号声,脸色马上就变了,脚下一顿“锵”的抽出配刀,斜指向树林,厉声喝道。 呼啦啦一下,只几十息的工夫,余下的近百号人便以三子的那伙人,也就是以大郎为中心,围了个水泄不通,大郎则被二妹又背了起来,四平八稳的站在中间。二妹本来就高大,大郎在他背上也不肯安份的缩着,而是挺直了身探头四处看去。 总听说什么结阵结阵的,见都没见过,大郎自是好奇得很。 却见整个阵以三个手握长枪的强壮兵士为角,身边跟了两个一手持盾,一手握刀的兵士,之后的第二排便是三个持枪兵士加上四个个持刀盾兵士,三个阵的边角几乎相等。 “这是啥阵?咋不是一字长蛇阵?”大郎拍了拍二妹的幞头,先前因为对所谓鬼魅上身的害怕早就被抛到了脑后,取而代之的是对军阵的好奇。 “大郎懂的就是多,连一字长蛇阵也懂。”二妹笑嘻嘻的,也是没有半点的恐慌,“此阵名为角阵,是我们队长独创,最为适合在这种狭窄且敌人来向未知的情形下用,三个角随时都可以成为突击方向,若敌人从角间进攻,则两角可以从侧面包抄,我们靠此阵,不知道杀了多少胡人,此阵名锦腹,可以一当十,来千人也是有来无回的。” “此阵又有陷阱,惟有配合无间的勇猛兵士方能有杀敌效果,且须得时时操练,若是敌人不知,依样画葫芦的学了此阵去,却是自找死路。”三子也在一旁补充道,“各兵士之间,彼此各有职责,有的负责拒马,有的负责挡箭,有的负责砍杀步兵,还有身手灵活的,瞧准了对方的弱点处,以雷霆万钧之势给予当头一击,嘿嘿,就看是哪个不开眼的孙儿胆敢冒犯锦腹之威了。” 队伍中没有声音,三子的声音便传出老远去,郭仲达见三子一下就将自己队赖以成名的杀手锏底细给说了出来,不由的狠狠瞪了三子一眼,却没出声责怪,在他心中,早将大郎视为了要烧灶的对象,因而对大郎知道底细倒也没什么忌讳。 被瞪得缩了缩脖子的三子见郭仲达并没有进一步责怪的意思,便又补充:“大郎所说的一字长蛇阵也是厉害的,却是只适合至少有上千人的大军,得是我方军力数倍于敌方,且在开阔地好辗转腾挪的地势上所用,蛇头变蛇尾,或是蛇尾变蛇头,再或是头尾向中间包抄,都需要有空地好方便腾挪,我们才百来号人,自是用不了。” “哦。”大郎似懂非懂,一字长蛇阵,那是口技者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只要说到打仗,便是:某某将军一声令下,随令旗所指处,大军摆出一字长蛇阵,枪林森森,旌旗猎猎云云。他却不知,其实真正打仗起来,除非是稳操胜券的,否则很少有人会用到一字长蛇阵,真要摆出来,那阵头和阵尾的兵士对上强敌,又或者敌人兵力和己方相当的情况下集中一点冲击,己方两头是疲于奔命,中间又势单力薄,杀到后面便只有挨宰的份。 “你再瞧我们的角阵,不论是敌人冲着角冲击也好,冲着角尖冲击也罢,面对的都是最厚实的人墙,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自动补充上去,源源不绝。”有心进一步的消减了大郎对他的恶感的三子摇头晃脑的继续卖弄,郭仲达终于忍不住了,手中的刀锋一转,朝着三子点了两下。 “叭,叭!”就见二妹扬起手冲着三子的脸扇了两下,“不怨俺啊,不怨俺啊,队长让俺打的。” 只见三子的脸颊马上就红了,再一会就开始肿了起来,三子捂着脸:“李哥憨火,走不仁擎点哈?”埋怨完了,却是乖乖的站在一旁不再言语,而是一手捂脸,一手握刀四处打量了起来。 也就是半柱香不到的工夫,就见前方的山林上树木无风自动了起来,伴随着唰啦啦的声响,有什么东西亮晶晶的闪着,大郎眯着眼:一个,两个,三个的数。 天已经开始黑了,有的兵士眼前也开始模糊了起来,二妹和三子也不例外,听到大郎口中的数数声,不由奇道:“大郎你能瞧清?” “能。”大郎含糊应了一声,继续数。火原村人的经验,碰到狼群,得心里清楚有多少只狼,自己杀了多少只,有没有狼王漏网的,狼王漏网不是好事,逮着了机会,狼王便会带领新的狼群展开猛烈的报复,所以,面对狼群,别的狼逃脱了可以,但狼王却是必须杀了,哪怕是因此而损坏了狼王的皮毛也在所不惜。 “呼~!”总算数完,大郎长出了一口气,天暗之下要数清对面多少人,而且连隐藏在草丛里的都得算上,对目力是个极大的考验,大郎的眼睛一直好使,便是月娘休息的晚上,他也能凭借着星光看得到几十丈外躲在草丛里的野鼠。 “多少?”郭仲达不由自主的发问。 “五百一十二人,有个头上有红缨的,还有个手上握着把扇子的,这人有病是不是?这都入秋了,还握扇子?”大郎揉了揉眼睛,再瞧了一下才回答。 “握扇的是不是穿着长袍?袍上绣着花儿?” “咦?还真是,他握扇的是左手,袖口上和袍子下摆都绣着大团大团的红花,袍是黑的。”大郎咋了咋舌,这姓郭的目力也不赖呀? “贼老天!”郭仲达咬了咬牙,“三子,随时准备护卫着二妹及大郎从侧边走。” ------------ 第十五章 齐聚 “队长,某这就带着二妹及大郎离开,趁着他们还没到近前,天又擦黑,我们猫着腰,借着草的掩护,或许能瞒过他们也不定。”三子脸色凝重。 不是临阵脱逃,也不是怕了,实在是经过先前的分析,大家都已经明确的知道,所有的矛头,指向的便是大郎,大郎在哪,危险便可能在哪。若是能先行带大郎离开,则大郎可能走脱,队伍也可能安全,两全的事。 可若是走不脱,则所有的危险都将落到三子他们那一伙人的身上,但却是保全了整个锦腹蛇的大部分实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终有一天,会有大仇得报的机会的。 “也好,如此,你们这便走罢。等等,谁有带了换洗的衣裳?让大郎换上,二妹就不要跟去了,你个头太大,背个人太过醒目,大郎虽说个头还未长成,但黑暗中,和大家混在一起,他们未必能认得出来,某在见大郎之前都不知道大郎长得啥样,他们就更不知晓。” 还有一点郭仲达是没说,但三子清楚,谁都知道他们是来抓大郎的,却没想到一天一夜后,大郎已然成为了他们的上宾,若是大郎在此情形下,能得逃脱,对方万万不会想到大郎便是混在兵士当中,没有被捆绑着,也没人看着。 至于大郎会不会趁这个机会脱离了他们跑了,就不是他们现在要考虑的了,既然是决定了要烧大郎这个还没砌好的灶,自是要考虑他的安危为重,且又知大郎在火原村,又有了这一天下来的相处,相信在回转过去找的时候,大郎也会乐意跟着来。 当下便有个个子矮小的兵士从自己的包袱里掏出了一身衣裳来,让大郎换上,大郎自己也精明,知道自己细皮嫩肉的,和这些经历多少风餐露宿的兵士有些不搭调,便从地上抓了把泥,胡乱的在脸上抹了抹,抹成了个大花脸。 三子赞许的点点头:“成,毕竟是火原村出来的。”又帮大郎把脖子和露出的手都抹了抹,然后便带着他的一伙人,中间夹带着大郎,猫着腰,从让开一条缝的军阵中溜了出去。 一伙二十五兵,(伍与什是属于并列的最小军事单位,伍有五人,什有十人;一伙五什或是五伍;另有一说是一伙两伍也就是十人,本书舍什的单位,取伍为基本单位,或有误,大家姑且就这么认为是本书设定。)连着伙长便是二十六人。 三子心细,临行前将自己伙中的一个兵士留在了军阵中,如此一来,若是被人堵上,一数,人数不差,也就不会注意到大郎的存在。对面来的是什么人,三子是心知肚明,要瞒天过海,细节上是万万马虎不得。 草很高,天又逐渐的暗了下来,秋后的天暗得非常的快,大郎在数数的时候,还能将将看见几十丈远,但到了出发前,就只能看得到两三丈了,再往远了,就是模糊一片。 月娘也配合,虽然早就升上来挂在了天边,但此刻却悄悄的躲到了一片云后,整个山林是一片模糊,树木的影子斜铺在林边,被风一吹,摇摇曳曳的,有点阴森。 “呵呵,所谓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天,郭老兄,别来无恙乎?”才潜行十来丈,身后响起一阵沙哑的干笑声。 “咦,他们认识你们队长。”大郎跟在三子后面,听到声音,奇道,这便就要回去,在他想来,这里是大唐境内,双方都是大唐的军队,又是认识的,自是不会再有危险,说不定还是来增援的呢。 “别回去,他们是我们的死对头。”三子大急,一把拉住大郎,“若是再来一倍的胡人,我们也是不惧的,但他们不行,你还记得队长说过,整个大唐,有资格配旗的队不超过五个么?他们中至少有一队,也是其中之一,若他们说自己天下第二,则没人敢说自己天下第一,除了圣人身边的羽林军外。” “不都是大唐的兵么?怎地会是死对头?”大郎更加糊涂。 “此事说来话长,以后再细细说与你听,如今潜行脱离了他们要紧。”三子打了个手势,跟着他的二十五个兵便以伍为单位,各自散了开来,蹑手蹑脚的穿行于草丛中,没发出丁点声息,也得亏他们脚下的地是半烂的泥地,又有多年的腐草垫底。 “此路不通!回转去,回转去!”二十多人分开又潜行了二十来仗,眼见得再潜行个三十丈就能到树林边缘了,到了树林,那就是大郎的天下,来去自由,大郎正准备越过三子在前头带路的时候,突然前面的草一伏,一队荷枪的兵士就出现在面前,一排尖枪直直的对着他们,闪着森森寒光。 三子手一摸腰就要掏刀,却见那排兵士后又钻出了一列张弓以待的兵士,显然只要三子真的摸了刀出来,乱箭之下,不光是三子,便是他身边的一伍人连带着大郎都会被射成刺猬。 “好,好,好!”后面本来在拖延着和对方打哈哈好让三子大郎他们更有时间逃离的郭仲达听到山林四周传出的“此路不通,回转去”后回头一望,气极,“想不到堂堂赤虎军竟然也使这些手段,不怕被人耻笑么?” “非也,非也。正所谓兵无常势,兵无常形,兵不厌诈,某统领的兄弟,向来都是直来直去,只以刚直示于世人,可谁有规定某就必须一直刚直下去?若无某的一贯刚直,郭老兄你又怎会这么轻易的钻进某的口袋之中呢?嘿嘿,对不住了,郭老兄,往日里咱们是并肩杀胡人,如今,某家的刀,却不得不对你和你的兄弟们下手了,或许,从今夜起,大唐再无锦腹蛇了,可惜哪可叹,可悲哪可怜。”对面那持扇的长袍人手摇扇子,缓缓的摇了摇头。 “废话不多说,你们来了几队?不会是其余两队都来了罢?”郭仲达的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手持羽扇的是一队,名赤虎,向来以勇猛著称,头顶红缨的又是一队,也是独立配旗的,名红鲛,向来在截敌退路上颇有建树,拦住三子那一伙的,应该就是他的人。 最后一队,郭仲达却是只闻其名,却是没见过面的,那一队,战力并不如何,但却是以暗杀出了名的,名白鼋。 “前面那使吹箭的便是那队罢?”想起了那吹箭,郭仲达绝望了。 如果是一队,即便是战力最强的赤虎队,锦腹蛇虽然取胜的机会渺茫,但也不至于怕了,至少可以让赤虎军杀敌一百,自损八十,可如今,对方三队到齐,显然是志在必得,不肯放过自己的人了。 “久闻锦腹蛇大名,奈何你我一东一西,相隔千里,无缘一见,如今总算见到了,也算不枉此行,某白鼋在此,郭蛇头,却不料今日你我初次见面,本应是惺惺相惜,却是决别的日子,放心,兄弟必定给你个痛快的。”持羽扇的身后,一个兵士模样的人走上前来,抱拳,然后鹰鹫一样的盯着郭仲达,仿佛郭仲达的人头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 “如此场景,怎可少了某呢?郭队正,某铁卫见过。”又一壮实的汉子走上前来,身上披挂满了铁甲,走起路来哗哗作响,这一队,虽然没有独立配旗的资格,但郭仲达在此刻最怕的便是这一队,这是以防守著称的一队,进攻能力不怎么样,但防守起来,整个队伍便如缩进壳内的乌龟一般,非常的难啃。 “某等奉朝廷之命而来,你们就不怕被坐实了谋逆之罪么?”郭仲达气极,厉声喝道。 来的四队,分属于四个节度使。 此时的节度使们虽然是听调不听宣,但却是鲜有敢于旗帜鲜明的和朝廷作对的,更没几个敢挑起大旗反叛朝廷,各节度使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他们底下的中底层官兵的,中底层的官兵,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所谓家国、家国,在他们的心里,家是排在第一,国才是第二。 不反叛朝廷,却又能维持自己的利益的节度使才是中底层的官兵最喜欢的,也曾经有那么一两个节度使辩不清自己的位置,没把自己摆正了,以为大权在握,竟然想要另起炉灶,结果底下的官兵不买帐,出工不出力,兵败就在所难免。 甚至还有官兵见节度使反叛后,直接将节度使杀了,人头送到朝廷,然后又推举其子为节度使的。 ------------ 第十六章 风起 “这便是郭老兄的不是了,试想,若你不说,你底下的兄弟们不说,某等也不说,谁知道呢?”持羽扇的赤虎将手中的羽扇虚虚的扇了下,然后贴在胸前,似笑非笑的看着郭仲达。 “若是人头都没了,就更是安全了。”兵士打扮的白鼋依旧阴森森的。 “不妥,不妥,莫如就让郭蛇头先行一步,投靠于胡人去,某等在后追击,却也是大功一件。”头顶红缨的红鲛年纪并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脸庞方正,一道剑眉笔直,看起来是一脸正气,但他说出来的话却是让郭仲达心中一冷,其心何其毒? 失踪了,还能掀起一阵波澜,朝中还会尽力的找寻他们,或是明中查询,或是暗中调查,总归会能找到些蛛丝马迹的,但若是被明目张胆的定为了叛逆,人头送到朝廷去,朝中那位虽明知这其中有冤,但以其实力,还不足以扳倒这几个节度使,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了。 郭仲达相信白鼋绝对有这个能力,搞暗杀的,多半都是属于心中狠辣,且各处安插眼线的,这些年朝中也有猜测,说是白鼋的队伍经常可以潜伏到胡人的营地里,若是说胡人里没有内应,偶尔一次两次全身而退可以说是运气加智勇,但经常全身而退就很值得商榷了。 一队对一队,郭仲达还有把握决定自己的撤退方向,还能活命几个,但是一队对上四队,能不能走得了就不是他说了算,能走得了,但走向哪,也不是他说了算,四队人只需将他这队人往北一路的赶去,再来股胡人骑兵虚张声势的在塞外“策应”一下,锦腹蛇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你没投敌,为何不往西撤而要往北撤?胡人凭啥来接应你? 红鲛更不用说,胡人那必定有策应的,要做到也很简单,胡人只认强者为尊,抓了胡人,找几个可以收买的,放了他,自然就是他的内应,等下次胡人再来,兵溃的时候,这些个内应将胡人的败兵带向红鲛的埋伏圈,就是大功一件。 郭仲达自己在胡人那就有内应,将心度人,所以,这几个大唐里能独树一帜的强队,大多都是如此,唯一可能的例外就是铁卫的人。 却是没想到,以玩阴而出名的白鼋也仅是说杀了算了,而想杀兵冒功的话竟然是出自红鲛之口。真要说恨他锦腹蛇的,也该是刚刚折了一个手下的白鼋啊。 “却是没一个好东西。”三子心不甘情不愿的领着自己的那伙人回到了队中,“唉,可怜某家中那娇滴滴的婆娘哟,这便就要守寡了。” 二妹也不憨笑了,拢起手来,将一双拳头捏得嘎叭嘎叭响:“哼,俺就是死了,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大郎数的是五百一十二人,但却不包括四周包围了他们的人,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冒了出来,之前派出的斥侯却是一个也没发现,却也难怪,本来就是以摸营擅长的,对上搞暗杀的老手,潜伏和反潜伏的能力自是高下立判。 侯大的那一伙迄今为止都未能发回信息来,想来已遭不测。 “毕竟袍泽一场,也不用太过。”红鲛的提议出奇的没有得到其他人的同意,四人里,赤虎显然是领头的,他将手中的羽扇一摇,示意红鲛不要再说,“时如不早,郭老兄,咱们打个商量,你将那小孩儿藏哪了?将其交出来,某等可以给你和你的兄弟们个痛快。” “小孩儿?哪来的小孩儿?”郭仲大心中一喜,果然,队伍里没了绑着的大郎,这些人就以为大郎不在队里了,只要他们没发现大郎,未必就没有一线生机。 “你却是不知,那常山县丞原就是某当年的把兄弟,只因一场恶仗下来,伤着了肺腑,便到地方上任,某等早已知晓你却是掳了那小孩儿来,这一路上,那小孩儿被你们捆绑于马上,但如今,马上却无人,不是你藏起来难道还是某家藏起来了不成?说罢,郭老兄,某叫你一声老兄,看的便是往日并肩杀敌的份上,可某认你,某底下的兄弟未必认你哦。”赤虎依旧不阴不阳,不紧不慢的。 赤虎自有托大的理由,精心策划,以上千人包围了这近百人,兵力比是十比一,即便是羽林亲卫来了,也是插翅难逃,因而他并不急于让兵士们进攻,嗯,在猎物临死前,好好的玩一玩,看看猎物那绝望的眼神,也是一种享受呢。 至于小孩子,没啥大不了的,上头只说不要让那小孩落入朝廷之手,又没说要活的或是要死的,等到把这些人都了结了,趁着秋天的干燥劲,放一把火,将这山林烧了就是,想来这郭仲达必定是将小孩藏于某处,这火一烧不死也不成,再保险点,派几个人蹲守在那小孩儿的村里,还怕小孩儿上天入地了? 倒也不是没想过屠村的,但他不敢,自太宗以降,就没有一支军队在谋反前敢这么干的。谋反?现在的境况多好?谋反就成了各节度使的公敌,脑子进水的人才会这么干,别看朝廷的政令只能约束得了一半天下,但真打起来,各地勤王的兵就不是他一只小小队伍能吃得消的。 “%¥·#*—*”大郎见那家伙装模作样的非要扯半天,不由口中叽哩咕噜的冒出了一句话。 “闹嘬闹代?”三子犹在那恨恨不已,突然听到大郎叽哩咕噜,搞得一头雾水,这说的是啥话?便是胡人也没这口音哦? “这家伙啰嗦,啰嗦的人往往先死。”大郎也不知道自己说的啥,反正心中的想法就是如此,他眯了眯眼,抽抽鼻子,伸出手在舌头上抹了一把,举向空中,片刻后,拉了拉二妹的袖口:“二妹,将我举起来,要举到最高,让他们看见。” “且住!大郎,你若藏起来,我们还有一线生机,你若出头,他们也不傻,必定知道你就在我等之中,那时候便是神仙也难救了。”三子大急,赶紧的拉住正憨憨的要将大郎举起来的二妹,情急之中,突然道:“挖坑,大家挖个坑,让大郎藏进去,天黑了他们未必就能发现大郎,只是大郎,你若能逃过,千万记住这几个人,一定为我等报仇就是。” “你当那白鼋是傻的?他才是挖坑的老祖宗。”大郎叹了口气,“就是死马如今也只能当活马医了,二妹,听我的,举起来,不举我们反而会死,把我举起来,我变个戏法给你瞧。”双方的对话大郎是听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的。 “也罢,某就最后陪你疯一次。二妹,举起来。”不远处的郭仲达也听到了队中几个人的对话,一番拖延下来,见那赤虎并不真的很着急,心下也就明白了大郎在与不在队里,所有人的命运都已经决定了的,而大郎就在队里,真的杀将起来,大郎同样是个死。 “啧!啧~!”见到被包围了的队伍中,突然的高高举起一个小个子兵士,赤虎摇摇头,叹道,“果然是不死心哟,你当推出个小兵来,某就会被你骗了不成?几位兄弟,既然郭队正想玩,咱就陪他好好玩上一玩?就不知你们当中谁有那断袖之好?这郭队正性子烈,倒是有点味道的。”说完掩面吃吃而笑,本来好好的男人一个,突然就有了点妩媚之态。 本来还称呼郭仲达为郭老兄的,如今老兄二字也省了。 大郎的鸡皮疙瘩是掉了一地,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心中暗骂:死人妖。 “风来!”管他三七二十一,大郎憋了一口气,将左手向空中一指,画了个圈圈,然后冲着赤虎他们一甩。 “嘿嘿,这玩的啥把戏?跳大神?”铁卫哈哈大笑,“这是情急了?临时请神么?没有神案,没有香火,哪路神仙肯听你的?” 周围的兵士也是哄然大笑。 “阎罗老儿!你欠我的,现在可以还了!”大郎脑中已经是一片空白,但脑海深处,有个声音一直叫他这么做,而形势也由不得他多想,只是机械的按照脑中的命令照做。 “哈哈~哈哈~”包围着锦腹蛇的一千多人这会是全都听清了,笑得更是欢畅,没想到竟然可以在这样的情形下瞧了这么一出戏,以后回去就有得谈资了。 蓦然,“呜~!”的一声似狼嚎一般,一道声音就那么凭空响起,紧接着便是谷地四周的树影无风自摇了起来,开始是小幅度的摇摆着,几乎不可见,但仅仅几息工夫,树影越摇越甚,树叶也开始哗啦哗啦的作响,天还未真的全黑,眼力稍好的还可以看见一片片的树叶就那么从树上掉落。 一片,两片,越来越多渐渐的聚集起一股旋涡状的柱子,向着赤虎他们几个所站之出卷去,一边卷着还一边的吸纳了新掉下来的树叶,旋涡逐渐壮大,开始是儿臂粗,然后便有壮汉的大腿那么粗,再然后,就似一口大锅那么粗。 “咝~”四周所有人,包括了锦腹蛇的近百号人在内,齐齐倒吸了口气,这分明就是龙卷风,可龙卷风只有平地里才能起,这山林中哪能起得来?顿时看向大郎的眼神已经不同。 ------------ 第十七章 电来 “既然如此,三子,你这一伙从现在起,就专责护卫着大郎。二妹,你切莫要嫌弃三子他们跟在身边麻烦且走得慢,无论如何,若是某或三子没叫你跑,就万万不能脱离了他们这一伙,要时刻的呆在他们当中,停下来歇着的时候,你也要呆在大郎身边。”既然没得选择,那就来吧!郭仲达突然的萌起一股子的战意,或许,将来大唐的天,就从他护卫着大郎的这一刻,有了改变的机会! “侯大,你带着你的那一伙,前行一里,以鸣镝为号,双箭行,单箭停,注意细细搜索。”又转头把另一个伙长叫了过来,本来探路的任务是三子这一伙的,这一伙几乎都是老兵组成,都是百战之士,经验也丰富,可如今大郎的安危最为重要,自然要把最精锐的队伍放在大郎身边,万一有个不测,也能护卫着大郎从别路脱身。 “喏!”得令的另一伙人才刚刚准备歇息,就马上又动身了。 “铁塔,竖旗!”吩咐完了,却又向那高胖兵士下令。 一听到竖旗,所有的兵士顿时打起了精神,先前的嘻嘻哈哈浑不吝的神情是一扫而空,转而代之的是坚毅挺拔的身躯,个个都似一下长高了半尺一般。 铁塔从怀里掏出一面暗黑色的旗,也不用人帮忙,自己跑到林边,选了一棵儿臂粗的长得笔直的小树,拔出横刀,三刀两刀砍倒又削去了枝桠,片刻工夫,一支简易旗杆便成了,套上旗子,往地上一插,旗迎着晚风猎猎的舒展开来,旗梢偶尔抽打在旗面上,“啪”的一响,整支队伍,从旗子立起来的那一刻起,再无其他声息。 竖旗,有着其独特的意味,既是挑战,也是耀武。你若要战,我们接着,你若怂了,从此滚蛋! 郭仲达却是没有如战时的那些个军头一般也藏在队伍中,仰着头见到旗竖了起来,他抬手想拍拍大郎的肩膀,却意识到不妥,改为了握了握大郎的手臂:“整个大唐,有资格有旗的队,不超过五个,某等便是其中之一!”言语中的自豪感表露无遗。 旗上无字,暗黑色的底面上,用红线绣着一只蛇,一团火,火的颜色也不鲜艳,有的地方不知道被什么染上了,也是黑一块紫一块的,旗的一角也已经破损,被撕成了条缕状,和旗角的尾条一起,宛如一只大蛇带领着一群小蛇在空中游弋。 “队伍不都有旗的么?”大郎总算心里好受了些,这个,他真不知道,终于又有个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了。 “若是在军阵中,每一队便都有旗,但那是给将官指挥辨识用的,这些旗并不属于这个队独有,而是临时有。只有独立成营的队伍方有自己的旗帜。而某等,则是因为战功被授予了独立的旗,这上面的蛇,便是胡人给我们起的名号:锦腹蛇。此旗一出,胡人便退避百里,不敢与我等交锋。”三子也是一改猥琐谄媚,挺了挺胸膛,很是自豪。 整个大唐,有资格有自己的旗的队只有不超过五个!难怪他们自豪。这是多少兵士用血用肉一点一点的换来的,其间的刀光剑影,艰难困苦自是不必说,在此刻,已然成了这支小队的灵魂。 顿时有一团火在胸中熊熊的烧了起来,大郎学那些兵士的模样,挺直了腰,握着拳:有朝一日,我也能得此荣耀,不,要更进一步,要成为那些口技者在酒馆茶舍里讲述的主角! “呜~!”旗方竖起,左侧山林中突然传来一阵号鸣,声音之大,在四周的山谷间来回撞击又产生回声应和着,迭加在之前的声音之中,本来应该是浑厚的声音开始尖锐了起来,这足以传出几十里去。 “结阵!”才走出几步想到外围亲自担任警戒的郭仲达听到号声,脸色马上就变了,脚下一顿“锵”的抽出配刀,斜指向树林,厉声喝道。 呼啦啦一下,只几十息的工夫,余下的近百号人便以三子的那伙人,也就是以大郎为中心,围了个水泄不通,大郎则被二妹又背了起来,四平八稳的站在中间。二妹本来就高大,大郎在他背上也不肯安份的缩着,而是挺直了身探头四处看去。 总听说什么结阵结阵的,见都没见过,大郎自是好奇得很。 却见整个阵以三个手握长枪的强壮兵士为角,身边跟了两个一手持盾,一手握刀的兵士,之后的第二排便是三个持枪兵士加上四个个持刀盾兵士,三个阵的边角几乎相等。 “这是啥阵?咋不是一字长蛇阵?”大郎拍了拍二妹的幞头,先前因为对所谓鬼魅上身的害怕早就被抛到了脑后,取而代之的是对军阵的好奇。 “大郎懂的就是多,连一字长蛇阵也懂。”二妹笑嘻嘻的,也是没有半点的恐慌,“此阵名为角阵,是我们队长独创,最为适合在这种狭窄且敌人来向未知的情形下用,三个角随时都可以成为突击方向,若敌人从角间进攻,则两角可以从侧面包抄,我们靠此阵,不知道杀了多少胡人,此阵名锦腹,可以一当十,来千人也是有来无回的。” “此阵又有陷阱,惟有配合无间的勇猛兵士方能有杀敌效果,且须得时时操练,若是敌人不知,依样画葫芦的学了此阵去,却是自找死路。”三子也在一旁补充道,“各兵士之间,彼此各有职责,有的负责拒马,有的负责挡箭,有的负责砍杀步兵,还有身手灵活的,瞧准了对方的弱点处,以雷霆万钧之势给予当头一击,嘿嘿,就看是哪个不开眼的孙儿胆敢冒犯锦腹之威了。” 队伍中没有声音,三子的声音便传出老远去,郭仲达见三子一下就将自己队赖以成名的杀手锏底细给说了出来,不由的狠狠瞪了三子一眼,却没出声责怪,在他心中,早将大郎视为了要烧灶的对象,因而对大郎知道底细倒也没什么忌讳。 被瞪得缩了缩脖子的三子见郭仲达并没有进一步责怪的意思,便又补充:“大郎所说的一字长蛇阵也是厉害的,却是只适合至少有上千人的大军,得是我方军力数倍于敌方,且在开阔地好辗转腾挪的地势上所用,蛇头变蛇尾,或是蛇尾变蛇头,再或是头尾向中间包抄,都需要有空地好方便腾挪,我们才百来号人,自是用不了。” “哦。”大郎似懂非懂,一字长蛇阵,那是口技者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只要说到打仗,便是:某某将军一声令下,随令旗所指处,大军摆出一字长蛇阵,枪林森森,旌旗猎猎云云。他却不知,其实真正打仗起来,除非是稳操胜券的,否则很少有人会用到一字长蛇阵,真要摆出来,那阵头和阵尾的兵士对上强敌,又或者敌人兵力和己方相当的情况下集中一点冲击,己方两头是疲于奔命,中间又势单力薄,杀到后面便只有挨宰的份。 “你再瞧我们的角阵,不论是敌人冲着角冲击也好,冲着角尖冲击也罢,面对的都是最厚实的人墙,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自动补充上去,源源不绝。”有心进一步的消减了大郎对他的恶感的三子摇头晃脑的继续卖弄,郭仲达终于忍不住了,手中的刀锋一转,朝着三子点了两下。 “叭,叭!”就见二妹扬起手冲着三子的脸扇了两下,“不怨俺啊,不怨俺啊,队长让俺打的。” 只见三子的脸颊马上就红了,再一会就开始肿了起来,三子捂着脸:“李哥憨火,走不仁擎点哈?”埋怨完了,却是乖乖的站在一旁不再言语,而是一手捂脸,一手握刀四处打量了起来。 也就是半柱香不到的工夫,就见前方的山林上树木无风自动了起来,伴随着唰啦啦的声响,有什么东西亮晶晶的闪着,大郎眯着眼:一个,两个,三个的数。 天已经开始黑了,有的兵士眼前也开始模糊了起来,二妹和三子也不例外,听到大郎口中的数数声,不由奇道:“大郎你能瞧清?” “能。”大郎含糊应了一声,继续数。火原村人的经验,碰到狼群,得心里清楚有多少只狼,自己杀了多少只,有没有狼王漏网的,狼王漏网不是好事,逮着了机会,狼王便会带领新的狼群展开猛烈的报复,所以,面对狼群,别的狼逃脱了可以,但狼王却是必须杀了,哪怕是因此而损坏了狼王的皮毛也在所不惜。 “呼~!”总算数完,大郎长出了一口气,天暗之下要数清对面多少人,而且连隐藏在草丛里的都得算上,对目力是个极大的考验,大郎的眼睛一直好使,便是月娘休息的晚上,他也能凭借着星光看得到几十丈外躲在草丛里的野鼠。 “多少?”郭仲达不由自主的发问。 “五百一十二人,有个头上有红缨的,还有个手上握着把扇子的,这人有病是不是?这都入秋了,还握扇子?”大郎揉了揉眼睛,再瞧了一下才回答。 “握扇的是不是穿着长袍?袍上绣着花儿?” “咦?还真是,他握扇的是左手,袖口上和袍子下摆都绣着大团大团的红花,袍是黑的。”大郎咋了咋舌,这姓郭的目力也不赖呀? “贼老天!”郭仲达咬了咬牙,“三子,随时准备护卫着二妹及大郎从侧边走。” ------------ 第十八章 忘却 “啊?~”刚还想笑话大郎的赤虎就见眼前一暗,然后身后“叭叽”一声,如同一袋破麻袋装着满满的沙土砸到地面给他带来一阵的震动,心也猛的“咚”的一下,提到了嗓子眼里去,然后,再然后,他眼前就只有漆黑一片,四周乱糟的传来几声呼喊:“红将军,红将军。” 自己带的兵,都希望自己的头能爬得越高越好,头爬得高,地位越盛,则他们也能跟着吃香的喝辣的,因而很多兵士私底下都会把自己的头多叫高几级,比如校尉级的,会叫成将军,比如将军级的,会叫大帅,大帅级的呢,则会叫成相公,依此类推。 大抵上,很多军头都还有点克制,知道不能表现得太傲,也不能表露出自己的野心来,兵士这么叫的话,基本上心里都很高兴,但却是绝对不允许当着外人叫出来的,个别稳重点的,连私下里也是不许叫的,如郭仲达,赤虎这样的。 红鲛也是明白这个道理,但他带的兵及他自己用兵,都是以刚直著称,所以也就没有限制兵士这么叫他。总之,是怎么显示出刚直就怎么来。 红鲛本不姓红,姓洪,当初几个队同时授旗的时候,为了应景,和其他队相呼应,他就把自己的队命名为了红鲛,意为到了战场是如鱼得水,而且是最强壮的鱼,因此兵士都管他叫红将军,这叫的时间一长,他本姓反而没多少人记得了。 但是如今,他姓什么已经无关紧要了,被雷电轰下了马的他,全身漆黑一片,如同焦碳,而且是僵直着,人事不醒,即便能活转过来,经过这么一场阵仗,红将军的威信已然扫地,至少在这其他几队面前,那是只能跟九十岁老头的老二一样,硬不起来了。 “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兔儿一只。”赤虎就听乱哄哄中,对面那个小家伙,哦,不,那个小魔头又说话了,“既然你那么喜欢当兔爷,那就光着腚吧。”然后就觉得一阵强风扑面而来,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再然后就是浑身一轻,一冷,突然的感觉那风卷起的树叶就直接的抽打在了他的肌肤上,抽得生疼。 赶忙用手去挡,却是直接的摸到了自己的胯下:“某家的衣服呢?衣服呢?某家怎地看不见了?” “四象,怎么只有三象?还有一象呢?”就听小魔头的声音又在问。青龙,白虎,玄武,朱雀为四象,赤虎应该是应白虎,红鲛应的是青龙,白鼋应的是玄武,那么还应该有一队应朱雀才是。 “没了,没了,小神仙,就我们这三队了。本来锦腹蛇是叫青雀的,却是和已故濮王重名了,加上我们队长又不喜当鸟的,就改为了锦腹蛇。”却是三子在作答,一声炸雷放倒一个红鲛,三子就很自觉的改口了,不是小神仙又是什么? “哦,倒也是,你们擅长放火。”大郎点了点头,再也不去管那乱哄哄的一群人,一个雷放倒了一个愚蠢到把个精铁头盔顶在头上还要作死爬得高高的红鲛,顺便的把赤虎这兔儿爷的眼睛闪了一下,风又剥了他的衣裳,他能做到的也就是如此了,再进一步是万不可能。 但这已经足够,对面的兵士中已经是跪倒一片,只有那些心腹们有的忙着救人,有的忙着给赤虎遮羞,有的则站在那,蹲也不是,跪也不是,很是尴尬。 什么?让俺们冲上去抓人或杀人?不想活了?那分明就是神仙呢,俺还没娶婆娘呢,还未见洞房落红,还未衣锦还乡享受到荣华富贵呢?当兵为的啥,不就图个有吃有喝有减免的税粮么? “二妹,你要受累了,我趴你背上睡一会。”大郎环顾四周,叹了一口气,原来亮晶晶的眼光一黯然后身子一软,人就要倒了下来。 三子眼尖,赶紧的一把扶住,又踢了一下二妹:“作死呀?还不麻利点的,背好了小神仙?把你的刀枪都给某来拿着。” “嘿嘿,嘿嘿,不是俺背难道还是你来背?作梦去吧你。”二妹早就笑的嘴角咧到了耳朵根了,忙不迭的将腰上挂着的刀和右手中握着的枪塞到三子手中,一想,把枪又夺了过来,“这枪俺可以当拐棍用。”这货是做好了即便是累得跟条死狗一样也不愿意把大郎换别人来背的打算了。 “快出发,我们只有最多三天的时间。”本来已经闭上眼的大郎突然又睁开了眼,叮了一句,然后轻轻的鼾声就发了出来。 “结阵,出发!”郭仲达也不多说,直接下令整个队就以三角阵出发,自己走在最前面,防备着对面的偷袭。 “怎么?还想拦着某家?就凭你一人?”走几步,对面的兵士就退几步,但惟有一人没退,却是风和电都没伤到的白鼋。 三队的兵士都失去了斗志,没人敢对可以呼风唤雨的神仙一样的人物动手,此刻的郭仲达可谓是意气风发,斜了一眼犹自站在原地的白鼋,“也就你还有点人样,没有言语上得罪了人,否则,你也差不多。” “某虽玩阴的,但却从不侮辱人,即便是胡人,某也当他们是人。自是不敢再自不量力,今天算某家栽了,然胡人依旧虎视眈眈,某却也不敢轻言杀身以谢罪,还请转告小神仙,日后若有所遣,白鼋必赴汤蹈火以报今日大赦之恩。”白鼋神色复杂的看了一眼天上还在蹿动着的电蛇及二妹背上酣睡着的大郎,抱了抱拳,然后退过一边。 “小神仙饶不饶你,却不是某能决定的,他用不用你,也不是某能说得的,但这话,某却是必定转达。”郭仲达沉吟了一会,这才丢下一句话,头也不回的带着队伍出发了。 “镪~!”却是三子一把将自己的刀和二妹的刀都抽出了鞘,一手握着一把,交叉着在胸前横着,面对着白鼋缓缓转动身躯将背着大郎的二妹护在身后,实在是白鼋的暗杀之名太盛,他不得不防,可别功亏一篑才是,眼见得小神仙明显是施展法力太多,他那小小的身躯承受不了,这才睡了过去,现在应该是手无缚鸡之力,要真轻信了白鼋的话,这家伙突然的发难起来,二妹这个反应要慢一拍的憨货可护不了小神仙的。 “唉~!”白鼋见三子如此,且先前郭仲达也对他爱搭不理的,便叹了口气,缓缓的抬起双手,交叉着左手握右手,右手握左手,猛的一发力,就听得“嘎嚓”一下,两只手便软软的垂了下来,“如此,则可放心?” 见白鼋发狠的自己卸脱了自己的关节,三子这才将刀收起,再也不理他,自顾跟着队伍而去。 大郎醒转的时候,已经是两日后,因了大郎临睡去前的话,队伍一路几乎不敢停歇的夺路狂奔,直到真真离开了那一大片的森林,这才找了个村子,买了辆车,用马拉着,垫上厚厚的麻被(棉花还未推广,此时的被子还是用的麻布塞满了干茅草或是麻絮做成)将大郎安置于车上,为这,二妹是差点和三子翻脸,说是他出的馊主意,不肯让他背着小神仙。 大郎其实是被颠醒的,这车本就是农人平日里用来拉柴禾粮草器物等的工具,路又不好,坑坑洼洼的,还不如在二妹的背上睡得实在。 “这是哪了?那帮家伙呢?二妹,你们将他们打跑了?”揉了揉惺松的双眼,大郎四下打量了下,见一张顶着两个黑眼圈的庞大的带着疤痕的嬉皮笑脸凑了上来,便问,这脸除了二妹的,没别人。 “小神仙醒了?都是小神仙发威,嘿嘿,咱们一个力气也没出,就走了,那帮怂货,一见到风电,呼啦啦的就跪倒了一片,他们哪敢和小神仙作对?”说完,很是珍惜的掖了掖腰带,生怕有那不长眼的兵士悄没声的摸上来将他剥光了,这一身衣裳,可是沾了不少小神仙的口水,哦不,是仙涎的,那帮家伙,个个眼红着呢。 “风电?什么风电?还有你叫我啥?”大郎懵懵懂懂的。 “小神仙呀,您就是小神仙呀。就是小神仙您让俺举着您,小神仙双手这么一划拉,嘿嘿,那威风,俺学不来,叫,风来,风就来了,叫电起,电就起来了,啧啧,那威风,俺学不来。”二妹憨笑着,只是那一双熊猫眼配合着他的言语和表情,着实滑稽。 “我怎么记不得了,我只记得测了测风,知道有风会来,后来的事,都没看见呀?是不是我睡着了?还有,你怎么叫我小神仙?”大郎被二妹的一番话整得云里雾里,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咋能忘呢?咋就能忘了呢?小神仙您作法前还叫了一句:阎罗老儿,你欠我的可以还了!啧啧,连阎罗王都欠小神仙您的债,小神仙您是哪路仙家呀?这么威风!” “有吗?” ------------ 第十九章 善后(上) “有!”却是郭仲达在前头听到二妹这里咋咋呼呼的,明白是大郎醒了过来,赶过来却听到大郎说什么似乎不记得之前的事了,就和二妹及三子异口同声的应了句。 “阎罗王是吧?怎么我一听这名就觉得忒可恶呢?”大郎摸了摸脖子,又捏了捏自个的手臂,确切的感觉到了疼,这才喃喃自语,怎么感觉似乎自己应该认识阎罗王?但二妹和三子他们说的什么自己作法之类的,确实是不知道呀。 转头四处看看,周围的兵士看着他的眼神都是那么的奇怪,好像很热切?怎么睡一觉醒来,就变成这样了?哦,还坐上了马车,虽然是没棚的马车,虽然颠了点,但和之前被绑着背朝天横在马背上那简直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的差别。 渐渐的思绪回笼,绞尽脑汁的想,也只能想到自己在二妹背上,然后恍惚间被二妹举了起来,再然后,就真的不记得了。 算了,不去想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开山的时候,就出现过一次,也是自己突发奇想要在火原山开个洞直通外面,省得阿大老是念叨着白活了三十多岁,还没走出山过一次,之后自己就莫名其妙的领着小伙伴在火原西边真的挖了个洞来,再然后就是老村长根据他所挖的浅洞真的把火原山给挖通了。 只是这个阎罗王,似乎自己应该是叫他阎罗老儿的,也似乎他应该是掌管着阴间的王,权力应该很大,怎么有种熟悉而且讨厌他的感觉呢? “啊唼~!”某处的宫殿内,一个白眉黑须的老头子猛的打了个喷嚏,他赶紧的掐指算了算,满脸苦笑:“这明明是秦广王犯的错,咋就老推到我头上呢?我又不管生死,生死是秦广王份内的职责,哎,算了,算了,念在他年幼无知,咱不和他一般计较。” 一旁歪着肩膀,驼着背,身穿大红官袍的络腮胡大汉笑嘻嘻的摇头:“阎君反正背骂名已经万年,多背一次也没啥,嘻嘻,某谢过阎君,也替某背了千年骂名了。不过这个小子似乎有些不同?按理,孟婆汤在他牙牙学语的时候便会发作,怎地他还可记得往事?要不要查上一查?” “他五岁才牙牙学语,早就记事了,这叫千算万算,终究是棋差一着。算了,算了,毕竟我们过错在先,欠了他的,真要闹将起来,我们也讨不了便宜,且看目前,这小子似乎只是偶尔清醒过来,无碍,无碍。再者,这天底下,这么多年,又不是只出现他一个还能记得往事的。本来我们过错在先,现在帮个小忙,又没乱改了生死簿,也是应该的。”白眉黑须老头脸一僵,赶紧摇头阻止。 开玩笑,怎么可能让你去查? 见大郎确实不似作伪,真的不记得之前的往事,郭仲达有些黯然,但转念一想,也释然了,这还是个孩子嘛,如果一个孩子都表现得太妖了,那岂不是太过逆天了?在那环境下,生死关头,激发一下潜能也是可能的,这点他是深有体会,多少次的生死关头,总能做得到平时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比如平时用尽全身力气一跳最多只有一丈远,生死关头,跳个两丈也不要太简单了。 他打了个眼色给三子和二妹:“不记得便不记得了罢,小…那个,大郎,你且听我把经过说来,你来分析分析,他们还会不会追来?” 脱离了危险,一口气跑出了十几里地后,他这才注意到,从起风开始,铁卫那一队就不见了,确切说,是铁卫这家伙不见了,他底下的兵还有几个是三三两两的站在那的,就连那三队的兵士都跪下了,铁卫的兵也只跪下了一半,还有一半是在犹豫的。 所以他这才一路不停,直到今天上午,离开了山区到了云梦泽后,算算跑出了几百里地,铁卫的兵即便是想追也追不上了,这才停下来好好的歇息了一通,不然这么跑下去,手下的兵没被那几队人打杀了,却是要累死在路上不少,心疼。 三子会意了,二妹慢一拍还想念叨,结果屁股上又挨了三子一脚,他只是慢一拍而已,又不是真笨,一脚踹来也就想通了,于是便追着三子要报仇,但他哪能和身手灵活的三子比,二人打围着马车打闹了一通,等到郭仲达将事情的经过前前后后的和大郎讲明白了,这才停了下来。 郭仲达很是满意,心腹就是心腹,知道自己想的什么,若是真要让那些兵士听到大郎只是会那么一下,然后就什么都忘了,则这一路上,自己等人就危险了,一百多号人里,不可能个个都是自己的心腹的,或许这里面就有被他们三队加上铁卫收买了的眼线也不一定。 但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有心算无心,虽然可以肯定里面之前没有赤虎的人,可自己底下的兵自己知道,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冲着军晌和为家里省一份口粮才来当兵的,只要赤虎他们肯出价钱,终究会有人为钱所动,将自己的动静泄露了出去,否则怎么解释赤虎他们就正好埋伏在自己前进的路上呢? 追究已经没什么意义,经过那一阵仗,想来那些被收买了的也想通了,有钱也得要有命花才是,摆明了赤虎他们就是要赶尽杀绝的。 又不能排除还有个别侥幸心的又被收买,小心是必须的,好歹也得完成贵人交代的任务才是。但眼下,即便是贵人来了信了,说取消任务,由着大郎自生自灭了,他郭仲达却也是狠不下这份心的。 怎么说也是名门之后,虽然是旁支,有好处,别人不会记得你,但真要被人挖了出来说曾经有那么一次可以中兴大唐的机会就葬送在他郭仲达的手中,怕是脊梁骨都要被人戳烂了:什么名门之后?什么将门子弟,还不是扶不上墙的烂泥一坨? 自己的小心思还是有的,郭家,已经没落,只有直系那支还仗着祖上的余荫享受着荣华富贵,但世人基本都已经忘记了,曾经有那么一位名将力挽狂澜,扶住了危危欲倾的大唐柱梁,这才过去多少年啊?所谓人走茶凉,不外如是吧。 那么眼下,就是一个机会,自己可得把握好了,哪怕是为此而身死,也是值得了,他有看人的自信,这个未来的大唐天师,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也是重情意的。 隐然间,他已经不把大郎当成了个小孩子,要大郎帮他分析铁卫他们还会不会追上来,或者说,对方是不是还有后手? 铁卫追上来的可能性很小,他们都是注重防御型的,身上的铁甲又重又厚,即便行军不背,由仆从兵和杂兵背着,追也是追不到的,且论打仗,只要自己也采取守势,铁卫的人没什么威胁,他们对主动冲锋不在行。 就怕的是,万一铁卫心不死,或者说是赤虎他们心不死,派了人快马加鞭送信请来援兵,则锦腹蛇前面的路就不好走了。 其实心里自己已经有了答案,前面的路,恐怕不是那么好走,但心中就是有个渴望,希望着大郎能再来个爆发,给自己指条路来,患得患失的心态此刻在郭仲达身上是非常的明显,明显到了二妹这个憨货都感受到了。 “这样啊?我当时真有那么威风?”大郎嘿嘿笑了,有点不好意思,也有点得意,可惜了,自己当初没清醒着,否则亲眼看着,估计那召唤雷电和指挥着龙卷风的前进方向的法子就能记住了,以后回村里,大可以显摆去,这么一来,阿大的生活可不就有保障了么? 风却真不是他召来的,当时他就感觉到了会有风,伸手沾唾沫一测,就知道了会起风,而且会起龙卷风,只不过不知道几条龙卷而已,他真感兴趣的是后面那电是怎么来的。 但眼下郭仲达问起,他又不能不答,可小小的脑袋瓜怎么想得起来?又没经历过这样的阵仗,没任何的经验啊,人可不比狼,狼再狡猾,终究是狼,也只能是狡猾一时,只有一步两步的棋,而人呢,据那口技者说的,可是能算到几天,几年后的情形呢。 绞尽脑汁也没答案,算了,不想了:“他们会不会追上来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如果狼王没死,而且没被打怕了的话,必定会再纠集狼群来报仇的。我看那赤虎和那个什么红鲛不是什么好东西,倒是白鼋,应该是不会再追了。” 其实对赤虎也就是反感他,明明一个大老爷们,一个威风凛凛的领兵首领,非要做出那副作派来,像个娘们,汉子就要有汉子的模样么。 而对生死相搏,却是看得开,反正还在襁褓里的时候,老天爷就没收走他,赚到了,况且听郭仲达和二妹三子说的,似乎阎罗老儿还真欠了自己的债,那就更不用愁生死了不是?一个人说他是不大信的,可三个人都这么言之凿凿,由不得他不信。 “那你们怎么对付可能来报仇的狼王呢?”郭仲达听到这答案有点失望,但又不死心,又追问了一句。 ------------ 第二十章 善后(中) “陷阱呀。”大郎白了郭仲达一眼,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家伙现在就指望着自己呢,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问?随便找个猎户,给出的必定是这个答案,火原村里连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 “陷阱?”郭仲达这会真的是失望了,他不是没想到过陷阱呀,实际上,当意识到前面还可能有埋伏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陷阱,可问题在于,如今是人家在暗处,他们在明处,而且,陷阱通常都是按兵不动的一方设好了让进攻方来踩的。 可他们能按兵不动吗?这得赶路呀,越早一天到达京畿道,就越是安全,在路上越拖一天,就越是危险。陷阱是死的,人是要活动的,除非你能有办法带着陷阱走,让陷阱一直跟在你身边! “陷阱是死的,用陷阱的人是活的。”大郎真的急了,这家伙明明很聪明的一个人么,怎地这会这么笨了呢? “没错呀,陷阱是死的呀,可我们怎么带得走陷阱?难道说还要一路走一路的布陷阱?那可怎么行军,怕是到了长安,年也早就过了。”憨货二妹没那么多顾虑,直接就帮郭仲达把心中的疑问给问了出来,在憨货看来,这陷阱无非就是挖坑,设圈套之类的死的东西,难道这世界上还有活的陷阱? “第一个问题,如果他们追来,或者说前头有什么伏兵,他们会在哪里?”无奈,着实无奈,大郎回想了一下口技者说书时里面的军师说话的口气,摸了摸下巴,老气横秋的,嗯,怎么就学不像呢? 其实像不像他并不知道,只是这个感觉很是别扭,怪怪的。 “这没有名目的见不得光的行动,他们只能选在没人的地方。”郭仲达不明白大郎想知道什么,也不知道他真有没有办法,瞧这模样,似乎还没有在状态中?还是个小孩子,还要学大人一样装模作样的。真要大郎在状态中,那气势,可不是一般的大人物能有的,朝中相公郭仲达也几乎都见过,嗯,都有气势,但就比不上大郎当初的意气风发。 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了,死马且当活马医罢。 若是没有正当理由,比如说地盘啦,行商队的税啦,粮草啦,又或者是抓罪犯了等等,节度使之间哪怕是积怨再深,谁也是不敢轻起战端的,对方的人马要是想从他们地盘过,还得客客气气的,这是要做给朝廷看,做给那些世家看,做给天下人看的。 要挑事的,就必须先占据了大义,哪怕这大义明眼人一看就是假的,就是别有用心,但写春秋的那帮子文人看中的就是这个大义,而且底下百姓又差不多都是道听途说的,只要有大义,百姓即便不支持,那也没了反对的理由。 而郭仲达他们却是朝廷派来的,在名义上,就是占据了大义的先机,从某种情况来说,郭仲达反而可以在这些节度使的地盘上飞扬跋扈而节度使们呢,哪怕是再怒,表面上还是得恭恭敬敬的礼送郭仲达他们离开,这是表面上要做给百姓看的。 暗中呢,该玩阴的还是得玩阴的,就是不能让百姓,让世人看见。当然漏风是一定会有的,这世界上就从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可那又如何?只要你拿不出证据,你就是捕风捉影,能奈我何? “第二个问题,他们都是谁派来的?”大郎又问。 “赤虎是幽州节度使刘济的人;红鲛是成德节度使王士真的人;白鼋是鄜坊节度使裴玢的人,而铁卫则是河东节度使严绶的人。”见大郎一脸的迷惑,知道大约是不懂这些州都在哪,就又解释:“幽州在定州东北,和定州相邻;成德在定州之南;鄜坊离定州远着呢,在长安正北,和定州间隔了好几个州;河东也在定州之西,我们要去长安,要么要经过河东取道河中到东都再西去长安,要么要往南经过成德沿大河而上到东都。” “合着北面,南面,西面全是敌人?”大郎这下可真是吓倒了,原本他以为,这三队人马应该是一个节度使派来的才正常,不是都说节度使之间常打来又打去的么?怎么为了他一个小屁孩,竟然四个州都出动了人马。 “若是别州也就罢了,最难的是河东,那可是当年高祖的龙兴之地,某就想不通,河东怎么会派人来?”郭仲达叹了口气,按理,河东应该是最为希望朝廷能收拢了各节度使的世袭权,出现大唐中兴才是,因为不管各节度使怎么样,河东的地位也必定是高人一等,和东都及京畿是平起平坐的,现在的情形,别人地位见涨,河东地位没变,那不就是变相的降级了么? 脑子一团糨糊,大郎皱眉想了半天也还是没想明白各州之间的地理位置关系,甚至连长安在哪个具体位置他都不知道,只知道长安在定州以西很远很远的地方,小小的脑袋瓜里,根本没概念么。 但形势却是大体知道了,那就是往长安没别路可走,要么走成德,要么走河东,往东走是不可能的,除非这地是圆的,否则是越走越远。 “那就走河东。”大郎回答得斩钉截铁。 “河东?河东地域最广,光在河东境内我们就得走近一个月,你确定走河东?”郭仲达有些惊疑,如果是一般人,一听南面,西面和北面全是敌人,必定第一个想的就是往东走,绕个远路,避开这些敌人才是,最不济的话,也会选择实力最弱地盘最小的成德走才是。 或许真有办法? 大郎哪有什么办法,他只是下意识的想要避开红鲛和赤虎这两个家伙,这两个家伙听郭仲达说起来是被他整得最惨的,尤其是赤虎,那简直就是羞辱。好在赤虎是幽州的,往长安去,自是不用往幽州走,但红鲛被他整得也不轻,眼见得是不能活了,被雷劈了还能活,他才不信,但最要命的就是这个,红鲛应该说是成德节度使王士真的爱将,爱将被杀,人家能不报仇么?得,还是避开的好。 所以选来选去,就只有走河东。 还有个好处就是,自己好像没整铁卫,铁卫追自己大多也是奉命行事,自然就不会拼了老命的来追,又有自己“施法”在先的威力,想来那家伙也会有所忌惮吧。 最后一条,铁卫是没旗的,听起来似乎比有旗的锦腹蛇要差点,又只擅长防御,不擅长主动出击,这不就是和老龟一样么,啃你是啃他不动的,但他也跑不快,跑不快自然就好办了。 “那陷阱?”潜意识中已经对大郎惟命是从的郭仲达也没别的办法,走哪都是走,但真真就是面对河东他反而感觉会轻松些,固然跑路起来要累个半死,但总归是能跑得了,总比被红鲛这不要命的缠上好得多。他可不似大郎及二妹他们,真以为红鲛就死了,那家伙命硬着呢,保不齐歇息个十天半个月,又是活蹦乱跳的,要不他被雷劈了后,他的手下也不会顾着救人了,显然是还有一口气在的。 “还有火油吗?”大郎就对火油感兴趣,而且头脑中似乎那个常常出现的声音也在支使着他,要好好的利用好火油,至于怎么用,他却不知道。管他呢,先看看火油再说。 “大家都还有半葫芦。”三子在旁回答,整个队里就他的伙有火油,这精贵的东西他也在意,早在脱离了山林后他就让底下的兵士把剩多少火油统计了一遍,还好大家都知道火油的精贵,哪怕是再不惜,用起来的时候还是会省着点,也就都剩了半葫芦。 葫芦不大,拳头大的葫芦能装多少火油?二十多人的火油不一刻就都集中起来,盛在一个瓦罐里送到了大郎面前,也就两斤多点。 “就这么点?”大郎咂吧咂吧嘴,有点失望,不过很快就又笑了,“到前面村里,看谁有胡麻油,买些来,掺进去。”看着眼前这一罐黑乎乎的粘稠的,散发出一股子难闻味道的火油(火油即从地底冒出来的天然石油,但又比开采出来的油要稀不少),突然有了主意。 “这能行?”三子可是知道,胡麻油那是非常难点燃的,要是胡麻油能用来点火,他们何苦用这难闻的火油?别掺了胡麻油后反而把这仅剩的一罐火油糟蹋了。 “应该行,先试试。对了,咱们有几把弓?有多少箭?”没管三子听了他说先试试后的心疼模样,大郎又问,既然这帮家伙现在变得这么笨,说不得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我们擅长摸营,使弓的人却是没有,但人手有一把短驽,可也只能射中五十步外的人,还得多人齐射方能要取其性命。”郭仲达却是心头隐隐的有了感觉,似乎摸到了大郎想要做什么。“可怎么发现他们?”这点郭仲达却是不知道的,作为一队之长,他有必要问个清楚,否则到时候连他这个队长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更别谈底下的兵了。 ------------ 第二十一章 善后(下) “你能发现他们?”大郎眯了眯眼,继续摸着他的下巴,这摸着摸着,就来了感觉,好像,以前自己就喜欢摸下巴?可怎么总感觉下巴少了点什么? 吓了一跳,赶紧不去想它。 “不能。”郭仲达回答得很迅速,也很干脆,道理摆在那,一是他真不会,又已经把大郎当成了神通的人了,所以不敢隐瞒。二是大郎刚刚摸下巴的样子,让他恍惚间有个错觉,坐在这根本不能遮风挡雨的没棚的简易马车上的,不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而是一个年龄比他大不少,或者说,至少是阅历和见识都要强过他很多的人。 没准,真是神仙下凡也不定,或者,干脆就是袁天师在上面学到了本事,又回来了?这小小的躯体里住着的,其实是袁天师的神魂?这才过去多久?先前他摸下巴的时候感觉是小孩子要学大人的样,现在呢,则是这副模样,这是逐渐觉醒了吗? 于是又有了希望,满眼的希翼,小心的看着大郎,呼吸也不由自主的憋了些,生怕呼吸声都会影响到大郎。 “哦,既然不能,那干嘛要发现他们?”大郎抬起手,摸了摸身上穿着的皮甲,这皮甲应该是三子的吧?啥时候穿到自己身上了?最底层的兵往往都不会有皮甲的,多是以几层厚葛布用糨糊粘了,再缀一些铜钉保护在紧要的部位,比如双肩,脖子,胸口和裆间,条件再好些的,会用十几年几十年的老藤劈细了编成硬甲,条件次些的,用纸糊甲也不少见,最差的,就只能着衣裳,啥防护都没的。 皮甲显得大了,自己穿着活脱脱就像那龟丞相(MH里的龟丞相形象,大家自己找去)。等等,龟丞相?没人说过呀,自己也没见过呀,怎么突然就知道了?又迷糊了,赶紧晃晃脑袋,把脑子里这些让他感觉既熟悉又陌生还有点让人害怕的想法甩到一边去:“三子你的皮甲太大了,穿着硌得慌。” “那好办呀,等到了前头大点的镇子上,找那革匠改改就是,前面村里可没革匠,所以只好将就着给您穿上了。”三子见大郎没有把皮甲脱还给他的意思,不由喜出望外,得嘞,小神仙不记恨某家了。 “把斥侯都收回来,别撒出去了,你们只有不到百人了,撒出去没效果,还白让人送死。”这是客场作战,敌在暗我在明,又是以少对多,种种的不利,大郎不懂兵,但对付狼群的基本规则是知道的,不管狼群多厉害,只要自己这边不慌了阵脚,人不分散了,都背靠背的抱成团,那么最后比拼的就是耐力和武力了。 醒转来的时候,就注意瞄了瞄队伍里,没见到先前被派出去探路的候大的人,想来已经是凶多吉少。 “别,还是你拿回去穿。”大郎心眼不大,本来都忘了三子曾经得罪过他的,三子不回答还好,这一回答他又记起来了,这家伙得罪过他,于是脸一板,这便要将皮甲脱了下来。 “哎哟,小祖宗,您就穿着行不行?您要是有个闪失,队长可不得把某这张老皮给剥了晒干了示众?”三子苦着个脸,赶紧的搬出郭仲达来,在山林里,郭仲达让他保护大郎的命令可还没撤呢。 “我穿着行,但这皮甲不行,不够档次。得鲜亮点的,嗯,最好是有道家范的。”大郎眯了眯眼,又摸了摸下巴,“老郭,交给你了,到镇上,找那好的裁缝,并着革匠一起,改了让我穿。对了,再找个拂尘,就不知道能不能买到好草纸。” “草纸就行?不是黄纸?”草纸比较好找,黄纸虽然也常见,但平日里若是没什么法事的话,黄纸却是难找的,草纸则是很多食店都会备着给歇脚的赶路人带干粮时包装用。 这年头,纸贵指的是那可以写字的纸,最贵的就是皇家及官方用的好纸;其次是宣纸,文人必备也是唯一可用的纸;而平常百姓呢,用来写字的则是细纤的牛皮质地的纸,这两种都是经过很多道的工序才得的,可以用来写字。而草纸呢,制做非常的简单,纤维粗,工序也不多,成本自然就低,却不能写字,只能做日常包些吃食或是糊糊窗户之类所用。 黄纸则有着厚土的意思在里面,用稍微好些的草纸以染料染成,又要比草纸贵些,也是可以勉强写字的,专做祭祀用,没人敢用作它途,此时的黄色还未成为皇家专用(似乎黄色为皇家专用是明朝开始的) 郭仲达一喜,着了,大约是大郎想起一些厉害的法术了,得用到纸来画符,可怎么不是黄纸呢?黄纸的效果才好呀,要不那些道观和寺庙里作法事怎么都只用黄纸呢? 想到前面大郎不用任何的法器,甚至连咒都不念的,直接一句风来,风就来了,一句电起,雷电就起了,若说招风还有可以观风的经验解释的话,这雷电可就不是谁也能看得出来会有的,尤其是秋天,雷电可不如春夏那么的频繁。 心头马上火热了起来,之前因为侯大一伙人没任何的消息而有些沮丧沉重的心情一下就好转不少。 “你有那么奢侈吗?用黄纸净手?就是用得起我才不用呢,一擦,屁眼都变黄了。”大郎没个好气,这家伙怎么这么死脑筋呢? “啊?~”郭仲达,三子及边上的几个偷听的士兵全都被狠狠的雷了一下,好么,要草纸原来是用来擦屁股,这,这也忒奢侈了吧?而且,这边还在聊着怎么对付前面未知的敌人呢,你倒好,想着享受了。 巨大的心理落差一时间谁也接受不了。 唯独憨货二妹眼睛一亮:“那肯定舒服,啧,啧~”话刚出口就招来一片白眼及三子和郭仲达的一顿痛打。 “既然要作派,就得全须全尾的做到底。你想啊,那些兵回去不得说你们这里有个会法术的,而且很厉害,是不是?”郭仲达和三子都小鸡啄米一样的点着头。 “既然是会法术的,不是佛就是道吧?要不然就是妖魔鬼怪,是不是?”又多了几只啄米的小鸡。 “咱可是正派人士,尤其你们还代表朝廷,是不是?”一片的小鸡啄米。 “那这个会法术的在你们当中的地位必定是很高的,是不是?”一大片的小鸡出现。废话,您老人家可不是地位高么?我们都用两条腿走路,您老人家可是坐在马车上悠闲得很呢。 “既然地位高,那穿着必定得好,用的也必定得好,是不是?”啄米的变少了,有不少寻摸出味道来了,哦,敢情您老人家这是要咱们供着您呐。愿意供是一回事,可若是被人指着说要供,那又是一回事了,肯定是会供的,但就没那么的乐意了,有出血的感觉。 “不可,万万不可。”郭仲达想得却是深。 “不然你有好办法?”大郎继续摸下巴,“总得让他们有个目标吧?他们约摸也估计到了,要找的就是我,就是我这个会法术的没长大的小兵蛋子,与其藏着掖着,不如亮出来,我们抓狼都知道要用饵,没饵狼是不上钩的。” 顿时一片崇拜的目光要将大郎淹没,额滴个娘咧,原来小神仙不是真心想要我们供着,而是要以身作饵来引诱敌人呀,这份大义凛然,这份舍生忘死的气节,都是我们错怪了小神仙了。 郭仲达默不作声,半晌这才叹了一口气,摸营他们锦腹蛇说第二,整个大唐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的;可是对于探路之类的活,就不是他们拿手的了,而对方明显有不管你怎么玩,我就只以刚直对付你的红鲛,而现在又明白了,其实最是狡猾的还是红鲛,所谓刚直,不外是世人看到的假象而已,这家伙,藏得可够深。 潜伏的老手白鼋大约是不会再来了,但也不能排除他上头非要他来,那他还得来,对上白鼋,还真是没点办法。如果人家真心要藏,怎么搜也是搜不出来的。还有赤虎,也不是省油的灯。 大郎此举很是危险,但却是合了用兵之道,让敌人将其擅长的部分抛弃或者全部抛弃,改用自己所熟悉的战法。 我们找敌人不容易,那就不找,让敌人自己找上门来。而自己摸营搞偷袭又是擅长的,自然知道偷袭的法子比敌人还多些,就算是知道的一样多,但却更熟悉,更懂得漏洞会在哪,知道怎么做到更好的防备。如此则己方的胜算又多了一分。 若是从现在开始,都是明目张胆的走官道,歇脚也都歇息在镇上,不在小村中,则对方可埋伏可偷袭的地方也就相应的要少了许多。 “草纸要多,最好是人手一刀,还有,如果可能的话,找到一队商队,结伴而行,再抓几只鸟来。”大郎可没那么不怕死,看得开是看得开,但小命还是要珍惜的,还没解开廿八阿大和自己的身世呢,咋能这么早就走了? 从赵大赵二他们转述的口技者说书里讲的各种办法,绞尽脑汁的,大郎也就想到这么多。 “不错,不错,小家伙越来越聪明了。”突然一个声音在大郎耳边响起,有些苍老,但却是中气十足。 “谁?”大郎一惊。 ------------ 第二十二章 准备 “哟,才刚让某背了黑锅还债的,转眼了,用过了,就把某给丢一旁了?”那声音颇有些不悦。 “你是,是….”后面的话却是怎么也说不出来,谁?阎罗王呀?真有阎罗王不成?可自己真真的没见过这老头,也真真没有讨过债呀,即便是有,那也是自己迷迷糊糊,全都记不得的,记不得的,就是梦,作不得数,这可是廿八阿大说的。 “先说清啊,人之生死,却是有定数,可不是某真能决定的,帮你吓唬吓唬人是可以,但取人性命却是别想。还有,先前那一遭,已然是把人吓着了,可没人丢了性命,再来一次有没效果某可就不敢保证,而且,你只剩两次机会了,用完就没了。”大郎就觉得左耳边一阵一阵的凉风吹着,右边耳朵却是一点动静也没。 “大概你还没记起事罢,瞧你这迷糊样,得了,某也不多说,你自己好自为之,想起来了,就要去做。”声音慢慢的飘远。 “别走。”大郎大急,突然不再感觉到害怕,不就是阎罗王么?于是大叫,却突然发觉自己竟然听不到自己的说话声,嘴巴就是那么一张一合的,再想起,先前自己说的也是没听到,只不过是嘴巴本能的想说什么就动了动而已。 片刻没了任何的声息。 再看四周,却见郭仲达和三子等人早已抽刀在手,将自己团团围了起来,面朝外四处的搜索着。 “你们听到没有?”大郎定了定神,拍了拍三子的肩膀。 “什么也没听到啊。”三子听到身后大郎问话,回答到,但头却是不敢回一下,而是紧张的扫视着队伍外面的田地。 然而田里除了已经上浆再过几天就要成熟的黍外,什么动静也没有,放眼望去,稀稀落落的黍田里,根本藏不住人。 “许是我听差了,刚听到前面噌的一声。”大郎自言自语,揉了揉被凉风吹得有些木了的左耳。 “某等见您突然张大嘴巴定定的看着前方,以为您发现了什么。却原来是耳鸣,这是累的,您就闭目养神罢,料来即便有追兵,却也没那么快追上来,而前头,至少也得还有一天的时间才会有可能有埋伏。”郭仲达收了刀,苦笑一声,什么时候开始,自己这么草木皆兵起来了? “对了,”大郎正乐的闭上眼好好的回忆一下这几天的过往,这几天经历的事,实在是都出乎了他的想象之外,神鬼之说乡间传说的多的是,但真的却是没人亲眼见过,自己倒好,碰上了,他才不信什么耳鸣之说,耳鸣能这么有板有眼的吗? 闭眼前又想起来曾经说过郭仲达的疤痕能治,便又开口:“你那疤痕,用鲜姜汁,要山姜,和了青瓜泥后,每天敷一次,约摸一两个月后便会变淡,但能淡多少,却是因人而异,有的人能淡到几乎瞧不出来,有的人则只能颜色变浅些,就看你的造化了。” 好歹人家这一路上,前半段不算,之后可就都是保护着自己,给点回报是必要的。 “某家记下了。”郭仲达此刻对这法子是深信不疑,要是大郎当初就把这法子说了,他当时也未必会信,但现在不同了。 一路平安无事,天黑的时候,到了一个镇子上,镇名白水,却是处于云梦泽中,除了进镇和出镇的路外,就都是浅浅的水给围着,镇上的人大多以捕鱼为生。因而镇上多是卖鱼获的,更多的是那种巴掌大的鱼干,买的人瞧那装扮也都是过往的路人。 鱼干是行军的好干粮,产地的原因,价格也便宜不少,郭仲达便支使三子去买了不少,预备着路上用,又寻摸到了杂货栈,将那货栈库存的草纸全包圆了,反正有辆马车,又不用人驮着。 小镇也就一条街,但客栈却是有好几家,都是生意兴隆,没有一家可以容纳得了郭仲达的近百人。店家初时见到这么多的兵,是害怕的,但见得似乎里面作主的却是个小孩子,而切那小孩说话也和气,便也就不怕,可终归不敢太过惹恼了这些个兵爷,于是几家店主凑一块合计了下,和客人商量,硬是腾出了一个店来让郭仲达等人包了。 安顿好了,三子并着俩兵大包小包的拿回了鱼干,身后是战战兢兢的跟了一个老头和一个瘦小的汉子。 正瞧着大郎正撅着屁*股在堂前看店家的一只大黄犬和三只花鹅打架,一边还手舞足蹈的喊着:“咬它脖子,咬它脖子,哎呀!怎么这么笨,要是我家老大来,别说三只鹅,就是三十只也不够他欺负的。” 三子强忍着好笑,上前毕恭毕敬的问:“小神仙,这柴犬哪能和您家神犬比?您瞧,革匠和裁缝匠都给您找来了,要怎么改?” “哦,来了呀?”大郎也发觉自己这一刻似乎不妥,但没办法,自家养的白老大和自己亲,因而见到犬就挪不动脚了。 费了好半天的工夫,才算是把自己心里想的样式说明白了,那个瘦小的革匠汉子倒没啥,不就是改小了么?几刀下去也就成了,而裁缝匠老头却是苦着个脸,于是问:“怎么,不行?” “小,小神仙。”见三子叫大郎小神仙,老头也就随着叫,这年头,只要是道观里出来的,地位高些的,都可以叫小神仙,寺庙里出来的,都可以叫高僧大能,已经和初初建朝时不同了,那时节,不是得到世人尊崇的是没那脸皮叫神仙高僧大能的,“这皮甲乃是生皮,硬得紧,针难穿呀,您这改动,看似简单,但光是缝这一道,就至少得半个月,可您要得急,小老儿实在是难以胜任哟。”一张脸已经拉成了苦瓜脸,生怕大郎一个生气,直接让边上几个虎视眈眈的兵油子拉出去把自己痛打一顿,自己这把老骨头哪抗得住?可不说,到时候交不出活来,就更是要命,只好说了。 “用糨糊粘,总成了吧?只要能扛得住两三个月就成。”大郎想了想也是,火原村里很多家都有简易的皮甲用来打猎时穿用,他也见过赵大家的婆娘缝皮甲的,得用锥子先死命的钻出个洞来,然后将麻线在锥子尖上的倒勾钩住了往回拉,线才能穿过去,一件皮甲,往往得要大半年的工夫才做得成。 自己是要加很多的修饰,可以说边边角角上都要缝,这绝对是比做一件皮甲要耗时多了去了。 “用糨糊倒是可以一晚完工,可那砸了老汉的招牌呀。”一听用糨糊,老头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直道不行。糨糊粘的速度是快,但不经风吹日晒,没多久就全脱了,这怎么能行? “就是摆个架势而已,老丈你且安心做去便是,某等决不说是老丈的工,再者,某等这一路西去,也不知道会不会再回来,等到皮甲坏了,也离白水千里之遥了,谁个真会跑来质问你老丈?”三子好言好语的相劝,要换以前,他直接就把憨货二妹往前一推,那牛眼一瞪,脸上的疤痕扭成一团,凶神恶煞的模样,谁敢说半个不字? “如此,老汉这就去准备糨糊。”老头人精一个,哪怕三子再放软了语调,他还是听出了点威胁的意味,只好妥协,而且这帮兵士一看就是外地的,自己的招牌也就白水一带管用,到外地了,谁知道他这么个小地方的裁缝匠?砸便砸罢,大不了,等这帮家伙前脚走了,自己后脚就收拾细软,全家远走高飞便是,反正这一个活的工钱已能抵得了以往半年的辛苦。 “呀,你等等!”正转身,身后那个小神仙又叫唤,吓的老头一个趔趄,小祖宗,您要架势老汉已经配合了,还要整啥? 战战兢兢的转过身,却是见那小神仙正指着一个肩扛着猎货的汉子叫。 却原来大郎发现了这抗着猎货的汉子肩上有只锦鸡,锦鸡的几根尾羽毛足有两尺来长,又有了主意,想做个羽冠,如此一来,和改过后的皮甲一起穿戴起来,那可不就是口技者说的天兵天将模样么(MH里的神天兵模样,大家自己想象吧。) 于是老头又领了个用葛布染成黑色再用糨糊给糊出个髻冠,左右各缝上一根尾羽的任务。心中叫苦,却又有点蒙蒙的回去了,苦是因为从没这么应付赶活的,蒙蒙的是因为那小神仙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让他激动不已。 ------------ 第二十三章 玉人 店家是个发福的中年人,眉眼中还有颗痣,在柜台后揣着手观察了半天。见一众兵士对大郎都挺恭敬的,但又少了份的畏惧感,这让他感觉非常的奇怪,按理,像大郎这么大的还没完全长开的半大小子,有近百的兵士前呼后拥着的,不是勋贵子弟便是皇家子弟,平常人哪有这等待遇?这些贵人子弟都是锦衣华服,小脸个个如同玉琢一样的白嫩,坐行立止自有一份高高再上的威严存在,哪怕是那再平易近人的子弟,举手投足间,都有如一堵无形的墙,将众人与其隔离开来。 但看这小家伙,脸白嫩是白嫩,但又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白嫩,这点可以用从小就被严苛的长辈强压着习武来解释;可穿的却是个兵士最普通的衣裳,还大了一号,就那样,活脱脱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山村小子,白水本来就不大,店家自己也没去过什么地方,就连他这样的人都能瞧得出来没见过世面,可见这必定是从比白水还要偏僻得多的小地方来的。 可又怪哉,这帮兵油子又叫他小神仙,哪门子的事哟?拎不清。 三子跳脱,见店家好奇的打量着大郎,便上前在柜台上“砰”的拍了一下,把店家从神游物外给拉了回来:“看啥呐?瞧这小神仙好奇是不是?某家可告诉你,好奇心会害死人的。某家敬你,可某家的拳头却不敬人。我问你,这最近,可有成帮结伙的军士模样的人路过?” “军头可莫唬老汉。”怎奈店家却是不吃他这一套,回过神来后眼一瞪,“某南来北往的军头可见得多了,就没见哪个军头敢无事生非的,某敬你们,是因为你们身上有股子血性,当是杀过胡人的,若是中原来的那帮兵油子,某等可不耐烦给腾出院落来。” 相较而言,地方节度使的兵反倒是要比中原直属朝廷的兵要更亲民些,不外就是这些节度使的兵都是府兵,说白了,就是自家都有田地,闲时是农人,经常要参加训练,战时则成兵的,而朝廷的直属兵,比如羽林之类的,则是属于职业兵,脱产的。 一般无事,羽林等朝廷直属兵不会进入节度使的势力范围内,他们的职责是拱卫京畿,因此店家所谓的见到的军头不少,就几乎全是府兵,且还是就地驻扎的附兵,这些府兵自然是不会滋扰家乡,个别的是有,但也不大敢乱来就是。 三子见恐吓的不行,就来软的,摸摸捏捏的从衣襟内掏出了个珠子,递到店家面前:“你若是肯说,这珠子就归你了,若是不说,说不得某家只好以通敌嫌疑将你送到衙门去关上个几天。”摸营的,总归是有些额外的收获,对此上头也大多是睁一眼闭一眼,不然谁去干这等危险的营生? 店家眼前一亮,却见这珠子虽说不上是极品,却也有小指般粗,淡金色的外表,滚圆滚圆的,足可以给自家婆娘的步摇上挂上去,绝对是能压倒这白水镇上的诸多娘子,就算是要换钱,十几二十贯应该也还是能换得到的,但嘴上却是还要讨便宜:“谁个知道你们是什么目的?瞧你们的装扮又不是本府府兵,真要是旁个州来打探我们州敌情的,某这才真真是通敌呢。” “珠子给我。”大郎眼尖,一下就跳将了起来,把珠子从三子手中夺了过来,爱不释手的把玩着,也就老村长有一颗缀在一顶蓝色的幞头上,还没这么大,这么圆,平日里老村长都是藏着的,只有年节了,才肯穿戴出来一两日。 正好髻冠上缺个饰物,这珠子缀上恰好不过,大小适宜。 “小郎君,您可不能反悔呀。”店家大急,心中后悔莫及,早知如此,刚刚就不应该拿捏呀,直接接了过来应了就是,哪家的兵会这么傻,要来打听这个州的情还大张旗鼓,上百号人的来?要来也是一个两个乔装打扮了来呀。 三子他们对大郎的态度,店家是看在眼中的,大郎说要了,这军头肯定答应的。 叫小神仙他觉得别扭,干脆就叫小郎君,透着尊重。 “一个珠子能有多少钱?你要是说了,我告诉你个细水长流的生钱法子,保准你一年赚到的钱比这珠子多得多。”大郎见柜台上一本刚缝好的帐簿边上有把载纸刀,就拿了过来,在珠子上轻轻刮了下,很是欢喜:“却是真的。三子,先借我,等到了地方再还你。” “小神仙要就尽管拿去就是,什么借不借的,某等都是刀口上舔血过日子,一天一天的数着,活过一天就是赚一天,这些钱财,也不是看得重。再说了,要不是小神仙,某等早已成了刀下鬼了,小神仙这么说却是折煞某也。”三子又急了,他现在最怕大郎不要他的东西,身上的好东西还有些,又不敢拿出来,还怕大郎挤兑他说他阿谀奉承。 “难道这世上还有假的珠子不成?”店家见大郎刮了一层后才说是真的,大奇道。 “怎么没假?便是人都有假。这假珠子么,你是无缘见到了。”大郎这才又想起了,自己又莫名其妙的做了个莫名其妙的事,但就是那么的自然,好像还缺一步才能真正断定是真是假?却又想不起来了。 但这珠子必定是真。 这个小家伙透着古怪。店家也听出点什么了,大约是这少年救了这么些个兵士,所以这些兵对他都很恭敬,这就好解释这少年的穿扮和地位的差别了,只是一个小少年,又凭什么救了这些兵? 还有,细水长流的赚钱法子?那敢情是好,有法子赚钱,绝对是要比一颗死的珠子强过太多,只是,他有么?于是小心的问:“不知小郎君说的是什么法子?” “哧~!你个老奸巨滑的家伙,小神仙说有法子,那必定是有法子,这可是有能耐的人…..”差点就把之前山林中发生的事给说漏了,还好及时的刹住了。三子很是尴尬的捂着自己的嘴,轻手轻脚的走开,这里既然小神仙出手了,那就没啥问题了。却见憨货正咧嘴在那傻乐,气极,抬腿一踹:“乐啥,有啥好乐的?还不赶紧的把凳子搬过去,没见小神仙都要掂着脚说话吗?” “哎呀,罪过,罪过,是某的不是,某这就出来。”店家也是玲珑心窍,一听就知道自己有些慢待了客人了,赶紧的颠颠从柜台后钻了出来,拉过一条凳子,抬袖拂了拂,“小郎君您坐着说,坐着说。小苍儿,端茶给客人,没个眼力劲的,还想不想要工钱了?” “阿爹,阿爹,囡囡要那珠子。”堂后门帘一掀,跑出来个粉扑扑的小丫头,跌跌撞撞的一下扑了过来,一把抱住店家的腿撒娇。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直勾勾的盯着大郎手中的珠子,大郎此刻正对着柜台上的油灯前后左右的端详着珠子,珠子在他手中转动,灯火辉映下,仿佛有一层光彩在其上流动着,变换着。 才刚入秋不久,小丫头就着了件水绿的缎面无袖小袄,袄面前襟用粉线锈了朵足有拳头大小的牡丹,衣摆和肩缝都用了白兔毛包着,下穿拖地粉色罗裙,只在裙前露出一小截的虎头鞋面,就那一小截,却也是锈得花团锦簇。 白兔毛已然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料子,却在这平常人家出现,而绣鞋即便是富贵人家也未必有几家舍得穿的,一双鞋要绣得如此花团锦簇,光是人工都要至少半年,足见这小丫头在家中受宠的程度。 圆嘟嘟的一点点婴儿肥,却又不是胖,两道柳叶眉对称的往眼角微弯,睫毛长长的翘起在眼上,眼中流光溢彩像是会说话,十足一个美人胚子。 三子刚踹完二妹,听到糯糯的童声,转头这一见,心立马就化了,赶紧的从怀里又掏出个珠子来:“这个给囡囡。” “不要嘛,囡囡就要哥哥手中那个。”小丫头摇摇头,抬起左手指着大郎手中的珠子,右手食指却是含到了嘴里轻嘬着,仿佛一只小奶猫见到了美味的妙鲜包一样的目不转睛。 就连这有点不耐烦的声音都是那么的好听。 “想要么?”大郎手一收将珠子收到了掌心握着,却把脸凑了过去,“香一个,哥哥就把珠子给你。”却也是起了怜爱之心,这么粉雕玉琢的人儿,好像天上的仙女呢。 郭仲达从店外进来,正好瞧见,笑着摇了摇头,心道:若是这小娘子再大一些,怕是店家就要和大郎拼命了,哪能如此唐突呢?只不过现在小丫头也就将将五六岁的样子,和大郎的年纪也差了一半,都是小孩子,虽然有些不妥,却也是无妨。“囡囡别闹,等阿爹明日托人去府城帮你买珠子,比这个更大,更漂亮。”哪怕是小孩子,店家也是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就这么亲一口陌生人的,又不是自家的亲戚,凭什么?“不嘛,阿爹买的就是没哥哥手中的好看。”小丫头轻轻扭着腰不依。 ------------ 第二十四章 香香 众人哑然失笑,方明白定是这小娘子先是见这么多大头兵来,有些怕了,心中又好奇,就躲藏在帘后偷看,见自家阿爹将快到手的珠子拱手就没了,待到见了大郎将珠子就着油灯端详,那珠子在灯火下泛着的彩一下就吸引了小丫头,又见大头兵们不似坏人的样子,且和大郎年纪相仿,便再也忍不住了,跑了出来要。 又见得帘后微动,想来是这店家的婆娘在店后偷听,说不得这小娘子便是被大人支使了来要珠子的。 大郎也不真个是要这小娘子亲他一口,往日在火原村里,他总是喜欢逗一逗那些还未脱了稚气的小丫头,只不过那些小丫头都是在外野惯了的,穿着上又没这么讲究,常常也是和狗蛋他们一起玩泥巴,抓小鱼之类的小游戏,身上也是今天一身泥,明天一脸蛛网的,自然是没这小娘子好看。 这会见到小娘子似乎急了,玩心又起,便将手一摊:“喏,你看,没了。” “在那只手上。”小娘子看看空空如也的大郎的手,又瞧了瞧,发现大郎的另一只手垂在身后,便小蛮腰一扭,来抓大郎的另一只手。 “却是还没有。”大郎由着他将另一只手拖到身前,也是掌心朝上一摊。 “定是哥哥你吃了。嘴巴张开让囡囡看看。”小娘子定了定神,有些搞不懂刚刚明明就见哥哥把珠子握在手心里的,怎么就没了呢?左瞧瞧,右看看看,最后目光落到了大郎的嘴上。 “啊~!”大郎配合着微弯下腰,张大了嘴巴,还将舌头往后翻起,示意舌下也没有。 “怎么会没有呢?囡囡明明看见了的。”小娘子跺了跺脚,掂起了脚尖,抬手就往大郎嘴里伸,非要把珠子找到不可。 “囡囡不可!不许胡来!”店家见大郎似乎是有意和自家女儿玩耍,便也一脸宠溺的看着这俩小孩玩闹,心中已然明白这珠子定不跑不掉的了,可一见到小丫头竟然要伸手去掏客人的嘴巴,就急了,赶紧上来将小丫头拉到身后,对着大郎连连作揖,“实在对不住,某家中年得子,仅此一女,平日里宠坏了,不知尊卑,冒犯了小郎君,还望小郎君念在小女年幼无知,饶恕则个。” 又起身对三子和郭仲达抱了抱拳:“不瞒几位军头,这白水镇里,每天都会有军士来往,但多是前来采买的,尤其是这入秋后,正是秋芽采摘的季节,来往的军士也就多了些,只是,某却未见到有什么成帮结伙的军士路过。” “这么说,连进镇后都未停留歇息的成帮的人都没了?”大郎冲着在店家身后探出半个身子,不甘愿的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双手的小娘子眨了眨眼,先前握着珠子看的右手一翻,珠子赫然躺在他的手心里,小丫头见了,眼睛一亮,抬头瞧了瞧店家,见其在和几个大人说话,便悄悄的伸出手来,迅速的一抓,没想大郎却是不躲,任由着她把珠子抓了去,开心的放在眼前左看右看。 “回小郎君的话,过往的客人却是不少,一般都会停下来瞧一瞧,哎呀,是了,是了,某记得了,晨起某开店门的时候,有见到约摸七八个人影从店前经过,瞧他们衣摆都是湿的,当不是在镇上歇脚后赶早的,定是从镇外而来,他们倒是没有停留,直接穿镇而过了。”却是没有发觉早在他回答大郎的问题之前,自家女儿和这个小郎君已经完成了一个小动作。 “这些人均穿了和各位军头相似的衣裳,却是没有披甲的,也未见有携带刀兵,却不知是否各位军头和小郎君要问的人?” “有没有一个瘦猴模样的人?”郭仲达眼睛一亮,连忙问道。 “有,有,当中一个便是,可他是由俩人搀扶着的,莫非是前来探路的胡人被各位军头追击到此?”安州属于河*北道的南端,和胡人之间还隔着几个州,一般胡人打草谷都会先派探子来探一下哪里的秋收丰盛,多是在临近的几个州探一探,在欠收的年份里,也会有几波探子更往南探的,故此店家才有这么一说。 “那是某的同伴。”郭仲达很肯定,这就是侯大他们一伙人了,没有刀兵,想来是探路时被赤虎他们抓了,收缴了刀兵,又不许他们回返,候大便按着锦腹蛇以往的惯例,既然无法报信,便干脆直接去搬救兵。 这也是常年征战的习惯,一般节度使之间的争斗,能不伤人就都不会伤人,只要胜了就行,颇有些春秋时各国今天打来明天和,可能早上还你死我活的非要分出个胜负,到了晚上却又坐在一起觥筹交错你好我好大家好了的风气。 本来么,都是大唐子民,只要一方服了软,又有啥非要夺人性命的?古风向来如此,常常是一国之君被俘了,关上个几天,便又放回去让他继续当他的国君了。既然赤虎他们没有害了侯大等人的性命,按一般常理来推,自是更加不会害了整个锦腹蛇的性命,因而侯大也就干脆不做那无用之功,转而搬救兵去了,大不了,锦腹蛇要找的人被赤虎他们抢了去,自己再抢回来就得了。 “啊?莫非是胡患今年闹得凶?看来今年又得往南去避灾了。哎,这日子何时是个头哟?”店家大惊,这帮是兵,那帮必定也是兵,还受伤了,又想到先前三子说漏的话,这百来号兵也是差点都丢了性命的,也惟有胡人是见人就杀,尤其是见到唐兵,那是一个也不肯放过的。 郭仲达眼中精光一闪,他没料到仅仅几句问答,这个店家就快要接近问题的正确答案了,这回答是胡人闹得凶也不是,回答被别人埋伏了更是不妥。他哪能看不出来,店家心中其实已经有了推测,之所以说胡患,只不过是不想让麻烦惹上身罢了。 “哦,原来侯大他们还好好的。”大郎却是心中欢喜得很,若要说他和这些个兵没感情,放在几天前是可以这么说的,但这几天下来,却已然把他们视为了同伴,一路上郭仲达没说,他心中虽有揣测恐怕侯大他们已经遭遇不测,也是不敢说的。便是他自个,也是存着一丝的幻想。 但大郎也不笨,欢喜过后,也想到了这一层上,便开口道:“店家,想不想知道那细水长流的生钱法子?” “想是想的,可是….” “既然想,那就成了,附耳过来。”大郎笑笑,露出满口的白牙,亮晶晶的,满眼真诚,“这法子绝对好的,可惜我村里没条件,不然我就自己赚这细水长流的钱了。”火原村才多少号人?往日里大家有得到什么基本都是每家都分一点的,都不好意思收钱,所以在火原村,钱是几乎无用。 店家将信将疑的弯下腰来,听得大郎在他耳边叽哩咕噜一通,越听眼睛越是明亮,等到听完,已经是按捺不住兴奋:“小郎君此法若是真个好,那便是我高某人三生修来的福气了,小郎君还未用膳罢,且这厢稍后,某这就去准备。” 说完兴冲冲的拔腿就走,却是眼角一扫,扫到自家女儿手中竟然握着先前小郎君不知道怎么变戏法给变没了的珠子,满脸欣喜的将珠子贴在小脸上滚来滚去,心下了然,顿了顿,回过身冲郭仲达微揖了下:“各位军头且放心,高某不是那等忘恩负义之人。” “三子,吩咐下去,各做戒备。”得了店家承诺的郭仲达却也不敢掉以轻心,冲三子使了个眼色吩咐道。若按正常时间,不管是追兵也好,前头来接应赤虎他们的也罢,都不可能在今晚出现在白水镇,但若店家是对自己虚以委蛇,暗中使人去报信,这安州的寻常兵和衙役他自然是不怕,却也不想因此而让底下兵士受伤或者被拖延了时间去。 “哥哥,快说说,你是怎么把珠子变没了又变出来的?”小丫头见自家阿爹并没有把自己拖回到后堂,浑然不知自家阿爹其实已经是把她当质了,等见到阿爹没影了,这才满眼好奇加期盼的看着大郎。 “想知道?香一个就告诉你。”大郎蹲下身子,用手指着脸颊。本来比小丫头高出一个头的身子一下就矮了一个头去。 “才不呢,阿爹说,女儿家就要有女儿家的礼,不能随便香陌生人的。”小丫头又把手指头含在了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一双乌黑的眼睛滴溜溜的左边转转,右边转转的瞧着郭仲达他们。 “二妹,去瞧瞧马匹安顿好了没有。”见憨货还在那嘿嘿傻乐,郭仲达拍了下憨货的肩膀,又冲几个在旁的兵士一呶嘴,几个兵士就都带着贼笑转过了身,装做喝水的模样,眼光却是飘到了大郎那去。 见大家都没往这看了,刚刚还在说女儿家要有女儿家的礼的小丫头飞快的弯下腰,嘟起嘴蜻蜓点水般在大郎的脸上啄了一下,然后红红着脸,低着头,一双手在身前来回绞着,小小的身子扭来扭去:“哥哥快说嘛。”今天的心情跌到了谷底,总觉得做什么都没什么意义了。灰雀甚至不敢让自己停下来,生怕一有个空就忍不住悲伤。也正是因为如此,才强打精神,码出了一章,但愿睡一觉后,能好些吧。打滚求推荐票和收藏了。 ------------ 第二十五章 把戏 大郎笑笑,伸出手来平摊着,小丫头也会意,把珠子放到大郎手心里,然后一眨不眨的盯着看。 “谁来帮我把灯火端近了些,让小娘子瞧个仔细。”整个堂前就三盏油灯,柜台上一盏,墙脚有两盏放在高处,大郎这么蹲着,柜台上的油灯光便被柜台给挡了,看得有些不清楚。 有兵士也好奇大郎是怎么把珠子变没了又变出的,就上前来端了油灯在旁。其他兵士见有人围上去,水也不喝了,就都围了上来好奇的看着。 大郎手一握,然后一翻,将掌心朝下,接着迅速的往上再一翻,摊开了,珠子没了;然后手又迅速的一翻,众人眼一花,却见珠子又出现在了大郎的手心里,好端端的躺着。 “再来一遍,奴奴没瞧清。”小丫头的一双眼瞪的老大,嘴巴也是张得老大,呆了呆,又叫,“那只手藏起来,藏起来。”却是以为大郎用来了另一只手来帮忙。 再来一次,依旧如此,众人啧啧称奇,有兵士就偷偷的想:小神仙果然就是小神仙,这等法术却是我等决计变不来的。 “哥哥是怎么变的?教了奴奴,奴奴好变给阿娘看。”小丫头这会儿是口水直流,“奴奴要变好多好多的珠子,让阿娘穿了,做条链子。” “我说小娘子啊,这可是小神仙的本事,您和小神仙一无亲二无故的,他凭啥教你呀?不若你做小神仙的媳妇罢,这样小神仙就会教你了。”三子正一脚踏进了堂前,听到这句,就打趣道。 “才不呢,阿爹说了,要娶奴奴的郎子,得骑了高头大马,身披大红花,置好多好多好吃的,好玩的来才行。”小丫头羞红了脸,哪怕是年纪再小,哪怕是再不能完全理解做媳妇的含义,也是大约知道这是女儿家的羞羞事,不能轻易答应的。 大郎也红了脸,这两年,常有村里的娘子找了借口来窜门,旁敲侧击的问廿八关于大郎的婚事,故尔也是早早知晓此乃人生之大事,少年的心也早就被那些娘子的言语勾得零零落落的了,只是因着心中有疑问,廿八阿大又认死了自家捡来的儿子是个宝贝,都是打了哈哈应付过去了事。 “莫闹。我还有很多事要做呢。”大狼瞪了三子一眼。 “是极,是极,小神仙却是还有大事要做的。”三子自以为理解了大郎的意思,搓着手嘿嘿笑,“等到大事一成,某等必随大郎再来一次白水的。” “刚刚那个却是难学的,珠子呢,还是只有一个,却是无法变出更多来。”大郎回过头,手翻了几翻,将个珠子变出来又变没去,只不过现在的手上动作慢了许多,大家这才瞧清了,珠子不是没了,而是大郎用灵巧的拇指勾着珠子,在手翻过来的瞬间将珠子拨到手背,用手背的食指和中指根夹住了,从上面看手心,珠子自然就没了。 等再翻过来的时候,手快速的一颠一压,珠子在离开指缝的时候有个停顿,手则是沉了下去,又拇指一勾,珠子就又回到了手心。 几个瞧清的兵也学了样,各子掏出自己怀里的小物件来练,却是怎么也没法做到,无他,拇指根本够不着食指和中指的指缝。 “不成了,不成了,这年纪大了,筋骨却已经定型,某等注定是学不来小神仙的本事。”三子也在练,练了几次就摇头。 “囡囡,我教你个简单的,想学不?”见小丫头满眼的失望,一双眼亮晶晶的,似乎就要哭了出来,大郎连忙安慰。 四处瞧了瞧,见到柜台边上有一摞用了芦杆捆扎好的新碗,就去抽了一根芦杆出来,到柜台边,掂着脚,用裁纸刀切了尺来长的一截,将两端的茎节都去了。 柜台上还有一捆的麻线并一把剪刀,那是用来缝帐簿用的,店家没来得及收起来,正好用上,也切了一段两尺来长的来,又做了些手脚,这才拿着剪刀,麻线和芦杆回来。 芦杆是老芦杆,中空的,若是嫩芦杆就太脆,没法子用来捆扎东西。 “瞧着啊,这是一段麻线是不是?”麻线足够粗,灯火跳动并不能影响大家看到麻线的存在,看得很是分明。 大郎将麻线当着众人的面穿过芦杆,两端都露了出来,扯一端,另一端跟着动,显然麻线是一整根的。 芦杆对折后,大郎又整理了下麻线,确保麻线的两端都露出来以便大家瞧得清楚,然后左手握着对折了的麻线,对小丫头说:“若是我从这队折处将这芦杆剪断了,你猜那麻线会不会断?” “那肯定是会断。”小丫头回答的斩钉截铁,但马上又犹豫了,“能不能让奴奴先扯看看,是不是一整根,说不定刚对折的时候,哥哥已经把它剪断了。” 大郎笑着示意小丫头试试,小丫头伸出手,扯了扯其中一端,扯长了,另一端就缩了回去,这才点点头:“线还是没断的,那剪下去就一定断了。”一副小大人的笃定模样,“若是哥哥不能变出新花样来,奴奴可不依,就让大花来啄你,大花啄人可疼了,但大花丛不啄奴奴。”说完,很是得意。 “瞧好了。”大郎一剪刀下去,就见咯嚓一声轻响,剪刀确实锋利,一下就把芦杆剪断了。然后将两根断了的芦杆并排的放在左手中,用拇指按住给小丫头看。 “线断了。”小丫头瞧了瞧,有些高兴,“那你得把线再变回来,奴奴就认为哥哥厉害。” “这有何难?”大郎哈哈一笑,将两根芦杆接在一起,握在掌心里,吹了口气,然后双手一扯,把线给绷紧了,就见那两段被剪断的芦杆晃晃悠悠的在穿在线上打着转,线还是原来那么长,显然被接上了。 “呀!”小丫头震惊了,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看完整的麻线,又看看断了的两截芦杆,再瞧瞧大郎的嘴巴,“要是哥哥早几天来就好了,前天隔壁婆婆家的牛摔折了腿,婆婆伤心得都哭了一整天了,要是哥哥在,只要吹一口气,把牛腿给吹好了,婆婆就不会伤心了。” “哥哥哪有那么厉害。”大郎汗颜了,见小丫头说起隔壁的婆婆伤心,她自己的脸上也挂满了委屈,显然是见不得人伤心的善良丫头,心中不忍,便道,“囡囡去找芦杆来,哥哥教你如何变这法术。” “真的?” “真的。”大狼点点头,“若骗了囡囡,就让我以后找不到媳妇。” 小丫头兴高采烈的去抽了一根芦杆来,大郎一步一步的教她如何裁剪,又教她如何的动作和掩饰,小丫头很是聪慧,一次就学会了,最后又抽了根芦杆,一蹦一跳的跑到后堂去了,说是要变给她阿爹和阿娘看。 “小神仙,您这法术凡人也能学得?”三子搓着手,腆着脸问,那脸上的神情,就仿佛大郎是个学问高深的老夫子或是地位隆高的相公一般,带着千万分的小心。 “怎么?你也想学?”大郎斜着眼看他,嘿嘿直乐,心里颇有些成就感。以往。在火原村里,大郎就是靠的这些不知道怎么就从自己的脑海里蹦出来的小把戏把那些孩子们唬得一楞一楞的,当着悠哉游哉的孩子王。但那毕竟是唬唬小孩子,在大郎心里,总觉得自己不该是和那些光着腚玩泥巴的小屁孩们一路的,但没法呀,虽然村民们对大郎是尊敬有加,可依旧认为他是个孩子,甚至还有那心头火上来了的夫妻,都敢不怎么避开他就在野地里嘿咻起来,这让他情何已堪? “就怕小神仙不舍得教。”三子见有戏,喜欢得不得了,连忙手伸到怀里,三把两把的掏出许多东西来,“因着这次是在塞内任务,不能如到塞外杀胡人一般的有收获,某本以为是个轻闲差使,便打算着给婆娘买几个白胡使女回来使唤,带了些东西来,都在这了,不算那珠子,小神仙若有喜欢的,尽管挑去,即便是全拿去也不打紧的。” “哦,还惦记着我记仇呐?”大郎嘿嘿一乐,“你那点小心思,谁个没瞧出来?你既然要学,便教你就是,这小把戏,说穿了也就不值一钱,只不过切记,不可多传,知道的人少了,这才有趣。”经过几天的相处,大郎早已经把原先的芥蒂丢开了,本来还是小孩子么,哪会有多少的隔夜仇?连郭仲达砍杀赵大的仇都差不多忘了,况且这点小怨? 说教就教,大等到大郎将准备好的芦杆放到三子的手里,三子就着灯火细细一瞧,恍然大悟:“却原来是这么简单,这以后若要是伤了,或是老了,某光凭这个就可以去卖杂耍了。” 原来那芦杆中间却是先剖了一条缝,对折的时候,中间的麻线早就经过细缝扯了出来,剪刀剪断的那截芦杆内却是没线的,所以,线其实没剪断,至于后来的合并起来,吹一口气,都是唬人的。 一众兵士在这学得不亦乐乎,直到店家打招呼,这才发觉不知不觉间,已经是月上中天,街上来往的人都几乎没了。 “哚!”突然屋顶传来一声轻响,三子马上跳将起来:“准备!” ------------ 第二十六章 真相 “镪啷啷~”几乎就是整齐划一的声音,在堂前的几个兵士和三子一起,都将腰中挂着的横刀抽了出来,在跳动着的灯火下,明晃晃的。 “小神仙,得烦劳您趴下。”三子见大郎依旧一动不动的站那,不由大急。 “趴下干嘛?若我就这么站着,对着屋顶就只有我肩这么宽的地方,若是我一趴下,那就是整个身子了。”大郎回答得不紧不慢,他才不信真有人可以冲屋顶直接冲了下来,那瓦可不是薄如纸的垃圾货,而是足有一分来厚,敲击起来有金铁之声的厚瓦,除非如二妹这样的壮汉,在屋顶上还要跳起来老高,重重的摔下来才有可能把屋顶给穿破了。 高来高去的大拿有没有?口技者说的故事里是有的,但谁见过?尤其这几天下来,旁敲侧击的了解了下,就连以暗杀出名的白鼋,也无法做到这点,常人一跳能有两尺来高,白鼋跳起来能有四尺高恐怕都要嘴巴乐得咧到了耳根了。 “不是屋顶,是屋外!”三子这下更是着急,一个横身,拦到了大郎身前,“若是屋外射来一阵箭雨,小神仙您可就是个活靶子。” 原来是自己想岔了,但死要面子的大郎尤自嘴硬:“阎罗老儿可是欠我的债的,他可不敢来拘我。”说到这想起来那老头说的,只有三次机会,自己已经用掉两次了,这剩下的两次还得好好珍惜,切莫要浪费了,脚下却是听话的弯了膝,躲到了桌子的下面去。 本来被众人猛然抽刀吓了一大跳的店家,正瞠目结舌的看着几个军兵一身的戒备眼光四处搜寻着,又听到大郎说那一句,联想起先前大郎将珠子变没又变出的戏法,心中暗道:鹅滴娘咧,敢情这还真是个神仙?若他说的是真的,连阎罗都欠他的债,不敢来拘他,这岂不是通天了的人物?难怪这帮军兵要叫他小神仙,又看顾得紧。 正胡思乱想着,都忘了似乎是处于危险之中,店家又听得屋顶上一阵乱响后,片刻即没了声息,再过得一会,店外那领头的军头叫道:“押进去!”随即就见一身着玄衣,脸上蒙了块灰巾的瘦小汉子被人反拧着双肘推了进来。 汉子进来后,一点也不老实,闪着双眼四处巡视着,扫了一圈后,开口道:“某要见小神仙。” “死贼囚,被抓了还不老实,小神仙是你想见就能见的?”见到危险解除了,三子狞笑着上前一个鞭腿,鞭到了那汉子的腿弯处。 汉子吃不住,双膝一屈便跪了下来,本来站着他是看不到大郎的,这一跪下,就见到了桌底下猫着的大郎,大喜,膝行两步,“小神仙,可找到您老了。” “我有那么老么?”大郎见被人瞧见,又是躲藏在桌底下,顿觉狼狈,赶紧钻了出来,狠狠的盯了一眼三子,“奇怪,明明滚到了桌底下去了,怎么就找不见呢?”心下却是又恼起了三子,都是这家伙,害得我顶天立地的大郎出这么大的丑。 小孩子的脾气,如同那六月的天,晴得快,也变得快。 不理会三子满脸强堆起来的谄笑,大郎上上下下好奇的打量着那汉子,“我们很熟?” “不熟,不熟。小神仙哪能和某这等小人物熟悉呢?是当初小神仙呼风招雷,某就在那堆人中,还未谢过小神仙手下留情,否则某等必定也如同那红鲛一般,躺在榻上动弹不得了,连屎尿都得人伺候,活遭罪哟,也是小神仙慈悲,某可是见过雷劈人的,一道雷下来,活活的就楞是给劈成了焦碳。”显然这汉子也是个话唠,一张嘴就没个停。 “白鼋的人?”大郎皱了皱眉,当时的情形他哪记得,总觉得是自己昏了过去,虽然郭仲达和三子他们已经给自己讲了好几遍,而且是不厌其烦的把细节一点一点的都补全了,但他自个心中还是有点担心是郭仲达他们为了诓自己乖乖的跟着他们走而编造出来的谎言。 现在见这汉子也提起所谓的呼风招雷,那想必是真的了,且对面的几队人里,铁卫那队基本没损,也没见人,不知道他们的态度,是继续追呢还是放弃了,倒是白鼋听说是自卸了关节以明心志的,便问。 “小神仙果然是神人,这都猜个正着,某正是白鼋校尉麾下。”汉子一记马屁,拍得大郎有点飘飘然。 “休要磨磨蹭蹭,顾左右而言他!”三子被大郎一瞪,心里是哇凉哇凉的,得,好不容易改善了和小神仙的关系,小神仙都不记仇了,都是你这小子,坏了大爷的好事,心下着恼,抽刀便架到了那汉子的脖子上,“谁个相信你的鬼话,快说,藏到屋顶上为何?是想暗中行刺么?” 刀已经在他脖子上勒出了一道红印,三子只要横着轻轻一拉,人头便极有可能落地,锦腹蛇的横刀可不是一般军士用的横刀,这可是摸营用的趁手家伙,不快怎么行?这刀可是将作监里出的百炼钢刀,不是一般精铁刀可比的。 “嘿嘿,你尽管下手便是,某若皱一皱眉,便不是白鼋的一份子,若不是你们人多,某即便是潜在屋顶上一晚,你们也休想发现。又若不是某被小神仙家的神犬所扰,某也不会动。”被人抓了,汉子却是不服的,三子这么一威逼,他更是倔强了起来。 “我家的神犬?白老大?老大,给我死出来,再躲藏着,看我回去炖了你。”大郎别的没心思听,却是注意到了这句,连忙冲着门外喊了一声。 “呜~~”却见门外突然的蹿进一坨灰白相间的东西来,在众人脚下灵活的绕来绕去,一下就绕到了大郎身前,挨着大郎的脚蹭来蹭去,左蹦右跳的,一条灰黑色的尾巴如那扇子一般左右扇个不停。 “怎么搞得这么脏?镇外就是大泽,自己洗干净了来。”大郎蹲下身,抱着那灰白相间的一坨使劲揉了两下,然后一指门外。那灰白相间的东西欢叫一声,就又蹿了出门去。 这下轮到了三子和郭仲达他们吃惊了,这白犬显然已经跟在后面多时,竟然无一人发觉,而且这白犬腿还短,不是那种适宜长途奔跑的种类,从火原村到这白水镇,足有四百多里路,它又是从林地里折返回火原村后又追了上来的,这份神奇,已然不是一般的犬只可以做到,便是皇庄里养的细犬也未必能做到。 自己等人没发觉,但这白鼋的人却是发觉了,可见人家的潜伏果然是有一手的,不由后背发凉了起来,真要是白鼋的人在这一路上潜伏,简直就是防不胜防。而且,白老大可是早就被小神仙支使着送药回家的,在山林空地上遭遇白鼋时白老大可不在场,可见白鼋的人盯上自己却是更早,而自己只找到了那一个使吹箭的,要那家伙不用吹箭,谁能发觉? 越是细思越是觉得后怕。 旁的不说,白鼋的人数虽然没有锦腹蛇那么多,大概只有七十多号人而已,但只要这七十多人都散了,给自己的队伍来个各个击破,一次只搞你一个两个,不用几天,锦腹蛇怕就真的没人了。 若是铁卫的人也凑热闹,寻着了快马,轻装追来,那可真有乐子瞧。 “你要见我?见我干什么?”安排好了白老大,大郎这才想起来眼前还杵着一个,也是杵着的这个说看见了白老大,这才使得自己和白老大相见。 “回小神仙的话,我们白鼋却是自始至终没有加害于小神仙的意思,其实我们接到的任务是暗中护送小神仙前往长安,接到任务后,却被我们得知,赤虎,红鲛及铁卫要暗中使坏,白鼋校尉便假托也要让小神仙去不得长安,和他们搭上了线,方有了山林中那一出,否则就凭他们锦腹蛇那三两下,如何能挡得住我们白鼋的刀?” “那使吹箭暗算的又是怎么回事?”三子却是不信,手又用了些力,那汉子的脖子上刹那间便沁出了几颗血珠,在灯火下闪着妖艳的红光。 “每个队都总有那容易被人收买了的,或是人家早就安插进来的。”郭仲达没等那汉子答话,就上前去把三子的刀托了起来,“站一边去,真要是白鼋有意为难,我们还能走到这里?想来侯大那帮人也是因为白鼋放水,方能得以活命。” 如此条理脉络就清晰了起来,一路上的不解和困惑也都有了答案,白鼋只擅长暗杀,却不擅长阵仗,要让他们和赤虎,红鲛,尤其是擅长防守的铁卫明刀明枪的干仗,那只有吃亏的份,所以他们选择了躲在暗处使坏拖延那三队的时间,就连在明处的锦腹蛇也是不知道。 且不说这边厢在讨论验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对。那边,站在一角的店家冷汗涟涟,后背早就湿个精透:鹅滴娘咧,这被人叫为小神仙的到底是哪路神仙?竟连大唐几支勇兵都出动了,有的是保护的,有的是要破坏的,坏了坏了,自己无意间撞见这等绝密事,怕是全家不得活了。 PS:因着要准备下个月的注册工程师考试,且几年没动笔,又要上班,所以一个是没时间,一个是生疏了,只能是一天一章,等考完了,估计应该也找回感觉,调整好了,也应该有时间了,到时候再试着看能不能爆发吧,打着滚儿求推荐收藏. ------------ 第二十七章 误会 所谓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店家常年见的南来北往的人多了,自是知道有些事情不是自己这等身份的能参与得了的,有些事情是只能一边耳朵进,一边耳朵出的;甚至还有些更隐密的事,则是连听都不能听到的。 显然今天的情形,是属于后两者之一。 白鼋,赤虎,红鲛和锦腹蛇被称为大唐军镇四象,而铁卫则被称为大唐中坚,这五支人数不多的队伍,向来就是大唐百姓们最津津乐道也是最为崇敬的,正是因为这五支队伍的存在,使得其所到之处,胡人望风而逃,不敢再深入一步。 五支队伍,对于杀敌是没多大建树的,但是白鼋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到敌人的营帐内,将其首领枭首,胡人首领闻之胆寒。 赤虎则是勇猛著称,能以一当十,往往赤虎队的出现就可以决定鏖战双方的胜负。 红鲛刚直,管你如何使兵,我就一支长驱直入,一往无前,双腿断了,我用爬的,双手也断了,我用挪的,除非你将我头颅斩下,否则我的牙齿也是武器,比胡人还难缠,是一般胡兵的恶梦。 锦腹蛇善摸营,一个晚上过去,胡人怕是连军帐也要被烧光光,寒冬腊月的,没了御寒的军帐还打什么仗? 铁卫善防守,只要铁卫在处,胡人骑兵休想对大唐领兵将军动歪念头,一根寒毛也是摸不着的。 这五支队伍,向来便是大唐的勇兵,据那去胡人之地回转来的商队所说,这五支队伍的名字,在胡地可是止小儿夜啼的不二法宝,只要小孩哭了,一说白鼋或是锦腹蛇或是赤虎或是红鲛或是铁卫来了,小儿立马就止住了哭声。 甚至有些商队直接打出了旗号,说是为这五队采买东西的,结果沿途没一个胡人部落敢扣留或者是强买强卖的,更别说用抢的了。 大唐如今眼看日渐衰微,很少出现初朝时的那么多名将,也很少有什么骄人的战绩,和胡人之间,基本处于一种拉锯的状态,今天我往北推一点,明天他又往南推一点,可以说,这五支队伍的战绩虽不至于被口技者广为传述,但却也是寻常百姓,尤其是有些血性的边民们茶余饭后谈论最多的关于朝中的话题了。 现在倒好,这五支传说中的队伍,为了一个他们口中的小神仙而起了内讧,店家真不知道是该为大唐感到悲伤还是为自己感到害怕。显然,在现在,还是后者来得重要些。 “小郎君,某为众军头及小郎君准备了些宵夜。”沉吟半晌,干脆牙一咬,是祸躲不过,该来的还是要来,逃?那是别指望的了,还是想想怎么招待好了这些个人物,博得他们要么给个痛快,要么念在自己精心准备的份上,给囡囡一条活路,就足矣。 “你在害怕?你害怕什么?”大郎这时候才注意到店家,见他说话的时候,身下的袍子一个劲的抖着,都抖出了水波纹了,福至心灵的问了一句。 “没,没啥害怕的,该来的,总归是跑不掉,还请小郎君瞧在我家小女年幼的份上,饶过她一条性命,便是为使女或为奴都成的。”说没害怕,但牙关可是叩了两下。 “说的什么?”大朗却不知道其中关节,被店家搞得莫名其妙,自己不过就是让小丫头亲了自己脸一下,又没啥大不了的,难道说自己身上带了邪气,会夺了那小丫头性命?开什么玩笑呢。 摇摇头,却不管他,眼前最重要的事情没解决完。 “小神仙,某受我家校尉所托,沿途护卫,如今既然已被发现,看来锦腹蛇也不是那么好相与的,至少,白鼋没有出手,其他三队,大抵也是只能正面交锋了,如此,某的任务已基本完成,这便要回去复命了。”那汉子见大郎又看向了他,便挣脱了两个押着他的兵士,起身抱拳道。 “哦?你们有几人?恐怕对面房顶下,牌匾后还有一个罢?”大郎笑着抬起手,指着月光下灰蒙蒙一团的门外。 “小神仙真乃神人,若他们要搞偷袭,不外两个方向,一是屋顶,一是正对门,尤其是若小神仙早上出发出门的时候,防备最为松懈,因而我们两人分工,一人负责一个方向。既然小神仙已然有了防备之心,多我们也是多余。”那汉子很是吃惊,但随即又释然,人家可是小神仙哦。 于是打了个唿哨,片刻门外又出现了一个玄衣汉子,也不进门,就在门外冲大郎抱了抱拳,和先前那汉子飘然而去。 郭仲达也是吃惊,这么暗,几乎接近漆黑一团的夜晚,自己等人的眼神已经开始不好使了,小神仙竟然能看见能发现白鼋还藏了一人,果然是天师。 他却哪里知道,那个并不是大郎发现,而是白老大发现的,白老大出门的时候,就在门口抬头盯着对面店家的牌匾看了一会儿,却是没有吠叫,在它小心灵里,这么远的距离,应该是没啥危险,只是好奇为什么会有个人躲藏在那里而已。 熟知白老大脾气的大郎见白老大如此,自然就知道那牌匾后定然藏了个活物,既然是活物,那就多半是人了,所以才会有那一问,是白鼋的人,自己也装装神弄弄鬼,最好是能通过他们的嘴,把自己有“神通”的事闹得越多人知道越好,知道的人多,影响就大,自己才越是安全。 如果不是,自然有郭仲达去收拾。 店家在那里却是越发的悲凉,大郎的摇头让他误会了,以为没得商量了,心想着是不是要拼上一把?给他们的茶水里加点料?可自己本来就是做的本份生意,哪里会想着会有今日,会有准备好猛料的?现在脱身去买都不成,想着,两行老泪就滚滚而下。 “阿爹,阿爹,囡囡变个戏法给你瞧瞧。”门帘掀处,小丫头双手提着罗裙,迈着小碎步跑了出来,一下就扑到店家身上,抱着他的腿,仰着头,甜甜的笑着,以往,都是阿爹逗她开心,现在有了机会逗一逗阿爹开心,她着实满足得很,刚刚在后堂,就把阿娘给逗得咯咯直乐,可劲的夸她聪慧呢。 见自家女儿如此天真烂漫,浑然不知道留在这世上的时日已经不多,店家抬起手,用袖角偷偷的抹去泪,强作欢笑:“囡囡乖,先回后堂陪你阿娘,阿爹一会就来,还记得年初阿娘给囡囡做的那身衣裳不?让阿娘找出来给囡囡穿上,明天,阿爹就带着阿娘和囡囡去一个非常好玩的所在。” “那身衣裳不是说要等囡囡过了年再长高些穿的么?”小丫头抱着她阿爹的腿,左右摇晃着,说完,又抱紧了,然后曲起双脚,将整个身子吊在了她阿爹的腿上,一边吊着,一边冲大郎吐了吐舌头,作着鬼脸。 “店家你这是何故?”大郎没瞧出来,郭仲达却是瞧了出来不对劲,这好好的,怎么就整得跟生离死别一样?前面的话他还没在意的,他在意的是白鼋的人,在寻思着是不是把白鼋的人留下来,多一个人多一分力么。 可一想,白鼋的人实在是不擅长正面的交锋,他们身子灵巧,隐藏和偷袭是可以,但力道不行,难道说让他们藏起来等追兵?这却是要拖延了时间了,且就那么两人,即便跟着队伍走,也是不便,还有可能把白鼋暗中保护的计划暴露了,得不偿失。 这才想通了这点,心中正佩服着大郎,就听的店家来了这么一句,再一瞧,好么,刚哭过的样子,就犯嘀咕了,怎么跟小神仙接触过的,个个都怪怪的? “某寻思着,既然已经撞破各位军头的事,想来是躲不过了,某本想着留下囡囡,耐何小神仙不允,这便想着,即便要走,也得穿得风风光光的走才是。”店家料来是没得幸免,心下也就放松了,只轻轻作了个揖,轻松回答。 “哦?”郭仲达左手托右肘,右手在嘴角上轻轻的抹着,他算是明白了店家的意思了,这是准备慷慨赴死呀,可小神仙有说过不同意留一人吗?似乎没有哇,难道说,小神仙为了明天行程的安全,真准备下狠手了?也不是不可能,传闻袁天师就是个狠辣的角色,不狠辣哪能活那么久? 可惜了哟,这么漂亮的小娘子,就要玉陨香消了。作为锦腹蛇的首领,该有的狠辣他也是有的,虽然心中有些不忍,却清醒的意识到,或许让这店家一家人消失,就能为自己赢得不少的时间,云梦泽这么大,路是纵横交错,大不了雇条船,就在云梦泽中穿行,说不定就能避开可能的埋伏。 “哥哥,是你要带奴奴的阿爹走吗?”小丫头没有品出自家阿爹话语中有什么问题,却是天真的问大郎。 “带你阿爹走?谁说要带了?”再笨,大郎也感觉到了异常,脑中隐隐有些疼。 “嘿嘿,小家伙,人家当你是杀人不眨眼的了呢,想不到哦,你小小年纪却是如此狠辣,某欢喜得紧,现在看来,当初可真没选错人呢,某家看好你哟。”白天那老头的声音又在大郎耳边响了起来,一副幸灾乐祸的口气。 ------------ 第二十八章 秋芽 “阴魂不散!”大郎心里淬了一口那老头,懒得理他,对付这种老头的办法就是不理他,在火原村里,那是屡试不爽的,老头子们常常用好吃的好玩的来拿捏大郎,开始大郎是缠着他们要,结果越缠他们越是来劲,后来干脆不缠了,对老头们的引*诱是爱搭不理,结果老头子们呢,上赶着的紧着往他面前塞,就担心他不要。 郭仲达是五味杂陈,从他本心来讲,这又不是朝廷机密事,只不过是皇族的某位想要见见小神仙而已,犯得着清场吗?但是,在现时的情形来看,似乎清场和滥杀无辜二者之间,前者对自己有利,但却是要背负了骂名,甚至如被御史台的那帮酸客知道了,一本参上去,背锅的就只有他了,流徙千里都算是轻的,这和屠村的罪名几乎就是在一个量级上。 想到这有些犹豫,却不作声,他倒是要看看大郎怎么个处理法。 “店家你这是想到哪了?当我们想要灭口么?”大郎的脑子有些蒙,有些画面的碎片在眼前闪过,似乎是一场大火,又似乎是天雷炸起,然后是残垣断臂和支离破碎的肢体,还似乎有个小孩子的声音在撕心裂肺的叫:“阿妈,阿妈。” 阿妈又是谁?这应该是个称呼吧? “下决定吧,小家伙,只要你点点头,说要灭口,他们一定听你的。”有一口气在大郎的耳边吹过,凉嗖嗖的。 眼前视线有些模糊,好像有一层蛛网结在上下眼皮间,看到的是被一条条泛着白光的线将郭仲达,三子他们的影像分成数块,还有小丫头那一张一合的嘴巴,不知道在说什么。 深呼吸! 一下,两下,三下。 “如果郭队正你们要对店家下手,那么从你下手的那一刻起,你及其他动手的人,就是我大郎永远的敌人,刀枪,是砍向敌人的脖子的,捅向敌人的肚子的,不是对付手无寸铁的百姓的。”大郎努力的睁圆了双眼,一字一顿,斩钉截铁,“是因为他们可能走漏消息么?争得一时平安,能争得了一路平安?要杀,先杀我吧。” “但凭小神仙吩咐。”郭仲达面无表情,只拱了拱手,对于大郎突然很正式的叫他郭队正一事似乎并不感到惊奇,只是眼中精光一闪即逝。二妹这憨货原来也是愁眉苦脸的,他发愁呢,这不对呀,不对呀,怎么突然就要了人家命了呢?这一听到大郎的话,就嘿嘿嘿嘿的直乐个不停,要不是三子在后面又踹了一脚,怕是就要放声大笑了。 “那就都吃着,店家辛辛苦苦为我们准备的,不吃就浪费了,还有,这秋芽,得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大郎突然感觉浑身一轻,胸头一空,吐出一口长气,眼不花了,阴魂不散的老头的声音也没再响起。 “小朗君说的可是真的?”店家此刻的心情就如同那本来被风扯断了线的纸鸢,飘飘荡荡没个着落的,突然的,那线又接上了,然后就安逸的在空中飞呀飞的,有底气了,但尤是不大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没听错吧? 小郎君说谁敢对他家的人动手,谁就是小郎君的敌人,这已经是最大的保证和承诺了,这些个军头,瞎子都能瞧得出来,现在对小郎君说的话那是没半个不字的,这下是欢喜得很,两行泪又不争气的滚了下来,倒是没顾得上擦了。 “哥哥是坏人,害奴奴的阿爹哭了。”小丫头板着脸,对大郎挥了挥小拳头。小孩子其实对于生死的含义并不能理解,只有经历过了亲人的离去之后,才会懂得什么是死,否则,就只能等其完全的开智了才能从周遭的生活中,自己去领会到,小丫头对刚刚大人们的对话是半懂不懂,但却是知道,自己的阿爹哭了,是在听了那个坏哥哥的话之后哭的,下意识中,就把大郎归为了坏人一类。 “囡囡不可对小郎君无礼,哥哥岂是你叫得的,要叫小郎君,阿爹这不是哭,是高兴的,是高兴的。” “那高兴为啥哭呀?阿爹你骗人。”小丫头却是不依不饶,嘴巴一咧,鼻子一抽,肩膀就开始耸动了起来。 “喏,小囡囡,给你饴糖吃,可甜嘞,俺都舍不得吃的。”憨货这一见,紧张得赶紧蹲下身,从怀里摸出个纸包来,解开了,里面是十来块褐色的,裹着一层白色粉末的东西,这便是饴糖了,白色的粉末是炒熟了的米粉,不裹一层,用不多久,饴糖就会全融到一起成为一坨。 “有饴糖吃?”大郎一听,赶紧的冲过来抓起两块塞到嘴里,含糊不清的埋怨二妹,“啥时候买的饴糖,怎么都不拿出来。”在火原村常吃那是相对于其他孩子和廿八而言,但真正论吃到的次数,一年也就那么几回,大郎怎能不馋? “阿爹,他抢囡囡的饴糖。”小丫头本来是抽抽答答的,见到饴糖眼睛就亮了,才要伸出手去,却被大郎抢了个先,见他那狼吞虎咽的模样,一小包的饴糖片刻就去了一小半,这下委屈得受不了啦,直扯着自家阿爹的衣襟。 对于小丫头没得到她阿爹的同意就理所当然的认为那饴糖就全是自己的了这事,在场的人没一个觉得不妥当,只觉得这天底下的好东西,都该给这小丫头了才是,如此的玉人儿,任谁见了,都恨不能捧在手心里小心的呵护着,惟恐被碰伤了,碰疼了。 小丫头有些任性,却也不会无理取闹,只不依了一会,在店家几句温言下,就高高兴兴的取了饴糖,又蹦蹦跳跳的往后堂去了,全然忘了她刚是要给她阿爹表演戏法来着。 夜宵并不大丰盛,但胜在量多,不外是一些粗食,一锅肉汤,再加上一大碟不知道什么烹得的黄黄的东西,说它是菜吧,却又不似大家平日里吃的含汤带水的,而且那黄也不是本来绿色的菜被煮了后变得的黄,似乎本来就是如此的颜色。 “吃!”大郎吃过了饴糖,心满意足的率先坐了下来,抓起筷子,直接就在那黄黄的菜肴上夹了一大筷,塞到嘴里,“嗯,应该就是这味道,我都忘了多久没吃过了。嗯,要是有鸡油淋上一点,味道更鲜。” “都是小郎君的法子,某按小郎君说的,先用滚水烫过捞起,再直接锅烧红了后,上油热过,再将秋芽倒进去,快速翻动,又淋了酒,记着小郎君的交代,这秋芽一软,即便起锅了,自个在后头也先尝过的,味道确实是好,但就担心不是小郎君说的味,现下既然小郎君喜欢,某这也就安心了。”店家站在一旁,小心翼翼的说道。 经历过了过山车一般的大起大落,店家对大郎就更是小心奉承,灭口一事是自己的误会,那自然不提,但光凭这一道爆什么来着,哦,是爆炒秋芽,这以后的日子,只怕是会越来越红火。 秋芽,遍地都是,就是这云梦泽中,长满了的芦苇的嫩芽,芦芽一年四季都有,春芽因着孕育了一冬,故而是最嫩的最多汁的,再次就是秋芽,因着天气逐渐转凉,芦芽发得也就慢,同样的也是多汁,只不过没有春芽那般的嫩罢了。 最一般的就是那春后及夏天里的芽了,长得快,嫩是嫩了,汁也是多了,却是淡而无味。 白水镇也不知道从哪代开始,几乎就是家家户户都以采芽为生,自己也吃,但也都不过是晒干了后放进肉锅里一起煮,晒干后的芽和肉煮有点嚼劲,但却没了鲜味,不似今天这新的烹法一般,吃到嘴里,嘎滋嘎滋的。 所谓滋味滋味,便是牙齿的感觉和舌头感觉的总称,滋是口感,味是味道,作为客栈主人,店家自小就和这些吃的打交道,深得个中三味,也算是这一带有名的了,自然知道,这一道菜出来,将会给自己带来什么。 “嗯,嗯。”大郎头也不回,手中的筷子是上下翻飞,嘴巴里的没吞进去,手中筷子上又夹起许多,火原村也是有芦芽的,但火原村虽然不缺水,却也是不多水,整个火原就一条只有几尺来宽的小溪曲曲弯弯的将个火原一分为二,没人知道那小溪的源头在哪,也没人见到过小溪最后流到哪去了。 水不多,芦苇也就不多,一般都是这里一丛,那里一丛的,每株芦杆发芽的时节也是不同,总有个先后,因而在火原,一年里,大郎顶多也就那么三两次的机会可以一次性的摘到一捧。 一捧多么?不多,也就三口两口而已,但却是足有几百颗的芦芽。 哪像这白水,周围的水荡里,放眼望去,绿油油的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全是芦苇,摘芽也就简单和快了许多。 “小神仙,这真有那么好吃?”三子和二妹端着筷子,却不大敢动,只有郭仲达在大郎开始夹第三筷子的时候,也不做声,抓起筷子就夹,塞到嘴里,眼睛一亮,也开始学着大郎一样,嘴里的没吞下去,手上的筷子又夹好了准备着了。 ------------ 第二十九章 调配 一顿在大郎眼里还算勉强凑和的宵夜,在店家眼里,怎么地也要花上一柱香时间才能吃完的几盆菜,只不到半柱香的功夫就一抢而光,自然了,上桌的就是伙长以上级别的,只有二妹这个憨货算是郭仲达的半个贴身卫士,又和郭仲达有着过命的交情,所以也在屋里吃上了,至于其他的兵士,都是蹲在门外吃的,负责警戒的还轮换着来吃。 “这要是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就是明天殁了,俺也是甘愿的。”吃得意犹未尽的憨货端起只剩了一点点汤水的盛芦芽的盘子,用舌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舔了一遍之后,这才很不情愿的放下被他舔得店家都省了洗的盘子道。 “你个憨货,明天就殁了,哪还能天天吃得上?得跟着小神仙,这才有吃的。”三子的马屁神功又开始运功。 店家说的明明白白,这芦芽,是按小神仙的指点做得的! 而其他的菜式,虽然也是常吃到的,但味道却又比在其他地方吃的要香一些,肉汤也要更为甘甜些,这个也有小神仙的功劳,因为店家听得小神仙说烹菜要放点酒进去才好吃,所以就试着各道菜都淋了点酒进去,果然是大为不同。 “俺这是打个比方,打个……哎呀!哪个咬俺的小腿?”憨货刚放下盘子,听得三子的数落,正在反击,突然的就大叫一声,跳将了起来。 “你抢了老大的东西了,当然要咬你。”大郎不紧不慢的将桌上还剩的点肉汤用碗装了,交给店家,“麻烦给我家白老大装点黍饭,要热的,白老大不吃冷的。”店家赶紧的应了,起身去盛黍饭了。 “俺坐在这好端端的呀,咋抢它的东西了?不就端这个菜碟么?”憨货跳开了后,果然见到桌底下那只已经洗的雪白的小犬正冲着他呲牙咧嘴,那神情是又要扑上来的样子,也不知道这家伙啥时候溜进来钻到了桌底下的,不过想到一路上它跟了这么久,自己等人都没发现,也就觉得理所当然,就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咬他。 “在我们家,舔干净碗碟,尤其是味道不错的菜的碗碟,一直都是白老大的活,你舔了,就是抢了它的,它自然要跟你急。”反正白老大也不会真咬,大郎乐得在饭后逗逗乐子。 “哈哈……”一众人等被逗得哈哈大笑,憨货也不知道是哪根神经突然搭对了,跟了一句:“若是能跟白老大一般天天舔碟子,俺也乐意。” “行呀,你个憨二妹,看来这几天跟小神仙走得近,也机灵起来了,这马屁拍得,哎,某自叹不如,自叹不如哟。”三子打趣道,“莫如回京后,咱俩兄弟就跟在小神仙后边,混口饭吃得了。” “成,谁不去谁是小狗。”憨货说完,还不忘问一句正在狼吞虎咽的吃着店家刚送来的黍饭的白老大,“老大,您说是不?以后,您就是老大,俺是老二,三子老三,谁叫他就叫三子,俺叫二妹呢?”这一句话把三子个噎得根本无力反击,是呀,就算是真的他争到了老二的位置,可光听名,别人还是以为他老三,却根本忘了怎么会和一只小犬称兄道地的?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之事。 “呜~!”白老大埋头苦战,只呜呜回答了一声。 “既然你们两个有意,那么从即刻起,你们就贴身护卫大郎罢,三子,你的那伙人,也跟着你就近护卫。”郭仲达是顺水推舟,总不成他一个堂堂队正,还要腆着脸明目张胆的讨好一个小孩子吧?烧冷灶是必须的,但也得有技巧,只有自己在外,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了,这灶才算烧得好,烧得妙,跟在身边,先不说小神仙是不是贵人要找的,就算是,要达到手眼通天,可以提拔自己也没那么快吧? 所以,莫如自己还是领着自己的锦腹蛇,就有了两种打算,若小神仙不得志,或者说就如同当年的卢国公一般,只有三板斧,又或者说类那才尽的江郎,一点出头机会都没有,则自己就当今日之事是结个善缘,还是保有自己的队正之位的,再熬上个三五年,校尉应该是没问题的,若是立得泼天大功劳,直接蹿上游击也不是不可能。 若是小神仙真发达了,自己有两个手下就在他身边,小神仙还能忘得了自己? 这主意一定,是以安排也就没问题了,也是这俩心腹深得己心,知道该怎么做,都不用自己主动起话头的。 “哥哥,你是好人,奴奴错怪哥哥了。”众人嘻嘻哈哈间,门帘掀处,小丫头露出个脸来,冲大郎脆生生的喊了声,马上又脸红红的缩头回去,大概是不好意思了。 应该是店家回到后面后,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与自家婆娘听了,夫妻俩个夸大郎心善,这小丫头在旁听得了,又想起了先前大郎教他小戏法的好来,心下觉得不安,所以跑来说了这么一句。 一夜无话,也是平安无事,其实大家也都明白,若真有埋伏,白水镇还不是好地方,除了进出的路,周围全是水,这五队人马中,大概除了白鼋一队可以在这云梦泽里藏得很好不会被人发觉外,其他三队,却是做不到的。且时间上,他们也根本来不及设伏,只不过是郭仲达被在山林里的遭遇提了个醒,因而也就不似刚开始的那么掉以轻心以为是个轻松差使罢了。 一大早,三子惦记着大郎说过的买的草纸和胡麻油,也记得大郎说过要试一试的,心下按捺不住好奇心,想知道大郎究竟想卖什么药,早早的起来就候在了天井边上,等到大郎屋里有动静了,这才小心的贴近门:“小神仙,某将您要的油和纸都备好了。” “哦,我这就来。”火原村人从来没有早上赖床的习惯,只要一醒,就起床,只是什么时候起床,就要看什么时候醒,大郎因为昏过去就几乎睡足了,之后醒来又都呆在马车上,几乎是一点气力也没使过,所以今天醒来也特别早,要是在以往,他不睡到日上三竿是绝对不会醒的,这在火原村也是个特例,每天足足要睡至少六个时辰。 到得院中天井,三子和二妹早就把东西都备好放在一旁,就等着瞧小神仙又有什么法术施展,见到大郎,二妹又从胸口掏出一个纸包:“小神仙,给,饴糖,某今天一早又去买了些,这回是把那店里的存货全扫光了。” “别抢功劳,那是用某的家当买的,好家伙,这憨货,一早起来就来掏摸某的胸口,某迷迷糊糊的,还以为哪家的丑夜叉摸了上来呢。”三子笑嘻嘻的赶紧补一句,用自己的钱买的东西送给小神仙,这功劳可不能被憨货一人独占了。 早上起来吃饴糖?大郎没这习惯。他只看了一眼,就挽起袖子,用瓢开始勾兑起胡麻油和火油来,什么道理,他现在不知道,只知道这一定能成。 左一瓢,右一瓢的,大概勾兑完了,就着天光瞧了瞧颜色,又用瓢舀起一点,倒在天井中的一个小水洼里,瞧了瞧混合后的油在水面上漂浮的形态,大郎又稍微的调整了一下配比,然后吩咐三子:“去厨房里,把那灶膛里的烧碳取来,碾成粉。” 三子应了,颠儿颠儿的跑去,一会就抱了一大盆的碳回来:“小神仙,这店家拾得的好多碳,都是那种烧碳,店家帮着碾的,都成了。” 大郎将碳粉抓了些,洒在油面上,想了想,一拍脑袋:“好像还缺一样,算了,那东西也不容易得,就这么地吧,火摺子呢?点着它。” 一点火,轰的一下就爆燃了起来,蹿起的火苗差点燎到了三子的眉毛,唬得他一甩手,将火摺子丢得远远的,整个人往后一蹦,将憨货给撞到了成为了他的肉垫,“娘咧,这一调就这么厉害?小神仙,你真神了,有这油,某以后去摸营,只须一丁点,就绝对可以把胡人烧得哭爹喊娘,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此处为剧情需要做的安排,灰雀自己是学理工的,自己知道不行,但为剧情,就这么写罢,大家不要较真) “把所有的草纸都用这油浸润透了,团成团,然后在外裹上一层碳粉,对了,纸团成团前,先在里面包个小石子。”大郎拍拍手,做起了甩手掌柜,其实在调配前,他心里虽然知道一定成,但也是心虚的,毕竟是他第一次调,只是在开始调配的时候,总觉得就那么顺手,好像以前自己老干这活似的,一切都是那么信手拈来,丝毫没有陌生的感觉,不对呀,火油应该也是自己第一次见才是。 算了,不明白的事情多了,懒得去想,成功了,就有了杀器,再碰到先前山林里的那么多埋伏,也是不用惧了。 ------------ 第三十章 父至 闻讯赶来的郭仲达也是喜形于色,让三子当着他的面又试了一次新油的厉害后,连连搓手:“就凭这个,就凭这个,某家定能三年内当上游击,兄弟们也尽可以衣锦还乡了。早知郎君有此技在身,某恨呐,恨没有早见到郎君呐。可怜近百场战事,折了的兄弟足足四十有八” 这下是已经改口了,从大郎直接称为了郎君,君子一诺千金,这就是已经认定大郎是他命中福星了,管他是不是贵人要找的人,反正他认定了,即便不是贵人要找的,自己也得想办法的给他铺就一条金光大道! “游击?这是什么?官么?有多大?”大郎只听说过什么郎将啊,车骑将军啊,骠骑将军啊,大将军啊什么的,第一次听说游击,是将军么? “喝,小神仙您是不知,队长现在也不过是个队正而已,列属流外,流外懂不?也不用懂,反正就是芝麻大点的官,也就比里正高点,比乡长还要低点,能带的兵,满额一百三十人,队长上去还有校尉,能管五百号人,那游击将军么,却是将军级最低的,能带一营兵,满员有一千五百多号人,大唐四象里,也就白鼋因着前年把胡人大王的大好头颅给割了,所以得了个校尉,其他的几个,都是和队长一般,都是不入流的队正,奶奶的,俺们千辛万苦的摸了营,毁了胡人的营帐,到头来,功劳却被后面打冲锋的得去大部,贼娘,欺负俺们人少是不是?” “才管一千多号人?你就能满意了?”大郎嗤之以鼻,“若是我,不当上元帅,就决不罢休!指挥数十万兵马,驰骋沙场,指点江山,那才叫个过瘾。” “那除非李将军再世。”三子两手一摊,“各军镇听调不听宣,如今大唐的兵力,太半都在军镇,朝廷真正能调动的兵力,连二十万也不足,还要提防着小人,一个领军大将军,能率五万兵差不多也就顶天了,这已经不是太宗时了哟。” “闭嘴,朝廷大事,岂是你我能议论的?”郭仲达喝了一声,三子这才闭嘴不说,但还是嘟哝:怕甚?反正俺和憨货是跟定了小神仙了。 “若是你有一天当上大将军,要借我一支兵马。”大郎想了想,向郭仲达提出要求。 “却不知郎君要多少兵马?要来何用?”郭仲达心中一喜。 “不知道,反正不是干坏事就是。”大郎真不知道要兵马做什么,只是直觉告诉他,将来,一定有用处。 “好,某答应郎君,若是某异日成为大将军,郎君只管自己去点兵,要谁给谁。”一刹那间,郭仲达豪情满怀,整个跟感觉清爽了许多,这么些年沉积在胸中的郁气,开始消散了去。 “好你个小子,某当你被强人掳了去,却原来在这吃香的喝辣的,把阿大一个人丢家里,孤苦伶仃的,看我不踢烂你的屁*股!”正当大郎等人收拾完了在堂前用着店家精心准备的早点时,突然从店外闯进来一个衣衫褴缕,披头散发的人,一步冲到桌前,提起大郎的衣领,按倒在胡凳上,噼哩叭啦的一连打了几下,这才丢下大郎,坐了下来,就着大郎喝剩下的半碗粥,唏哩呼噜的一下将半碗粥给灌下了肚。 “阿大,你能不能不要当这么多人面打我呀?”大郎从胡凳上爬起来,很是委屈,“我这不也是才刚刚和他们和好嘛,又不是真丢下你不管,等我回去自是会带你出来威风八面,你这么急呛呛的赶来,也不怕老筋骨吃不消。” 三子和憨货等人根本来不及反应,都端着碗筷吃喝呢,等反应了过来,跳将起来就要抽刀枪时,听到这么一番对话,面面相觑,连忙赔不是:“哎呀,不知道是老太爷来了,某等有失远迎。” “老太爷?某有那么老么?”廿八手上没停,嘴上也没停,风卷残云的直管对付着面前的粥和小菜,连个正眼也没给他们。 大郎嘟哝了几句,也不管廿八,自己又取了副碗筷吃了起来。 这父子俩可真真是奇人! 这是郭仲达等人现在的唯一想法。 从火原村到白水,这一路足有近五百里路,这当爹的竟能只和他们差了一天不到就赶到了,不由心中安想:难不成,这也是个大拿? 儿子都这么厉害了,那当爹的能差到哪去?想到这就开始小心了起来,有点战战兢兢的,瞧那脾气,不是好相处的。 “嗝~!”吃饱喝足的廿八打了个饱嗝,这才心满意足的摸摸肚皮,“这几天,可真亏待了老伙计了,得,瞧见没,臭小子如今有人伺候着了,某晚上再好好的犒劳犒劳你。” 大郎早已吃饱,在一旁静静的等到廿八吃完,这才问道:“阿大,是老大领你来的吧?” “别跟某提那畜牲,活脱脱就是白眼狼一个,回到村里,直接把药衔到赵大家,就来咬某的裤管,这一路来,若不是某使出吃奶的力来,根本就跟不上它,昨天中午开始,它就跑个没影了,幸这一路来只有一条道,某就沿着大道直赶过来,心想着也不知道啥时候能找到你,可倒好,正想着找店家要点吃的,抬眼就瞧见你小子了。”廿八只埋怨了两句白老大,对于途中的艰辛却是只说了一点就不提了。 郭仲达他们不知道廿八腿脚无力,大郎却是鼻头一酸:“阿大,您就在这店里歇着,歇息个两天,养好了,再让店家送你回去,我跟他们去趟长安,最快半年,最慢一年,就回去把您接出来。对了,赵大如何?”大郎也是个倔强的,自家人的苦,自家人自己扛着就是了。 倒是赵大,却是他心头的一块心病。 “活转过来了,将养个半年一年就没事了,也亏得赵八家的手巧,哦,对了,还有你让白老大带回来的药也不错,只用了小半瓶,赵八家的说你在外,可能更有用,就让某也带了来。” “算你命大。”大郎听完这句,长出了一口气,瞪着郭仲达,“要是赵大没了,我有的是法子叫你生不如死。”还有两次的机会没用,怎么地用上一次,都用在一个人身上,那效果,绝对要比红鲛遭遇的强一倍不止吧。 “老太爷恕罪,某与胡人打杀,都是不是我死便是他亡的情形,因而下手也就没个轻重,伤了那位壮士,某心中甚是过意不去,既然那壮士需要在家中静养,想来定会耽误了打猎影响生计,某这里有东海明珠两颗,就请老太爷带回去,算是某的赔罪礼,等到此间事了,某再登门赔罪。”郭仲达一听,赶紧的起身,从怀里掏出个小锦馕,双手捧着,恭恭敬敬的递到了廿八面前。 “算你识相,哼哼,竟敢掳我家大郎,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廿八早就瞧出来了这帮人现在完全是以自家儿子为尊的,也不知道这小子又使了什么诡计,让他们这么听话,反正这小子鬼点子就是多,心下欢喜,却又开始狐假虎威了起来。 话得往高了说,越是把大郎说得高深莫测,这帮家伙就越会恭敬,廿八此刻完全就像是一只老狐狸,根本就忘了自己当初一听说儿子被人掳走后是怎样的失魂落魄。 “那是,那是,那也是某等不知道郎君的厉害,更不知有老太爷坐镇火原,要不然,就老天借某百个胆千个胆,某也是不敢近前火原半步的。”哎哟娘咧,这话里透着满满的威胁呢,敢情这位才是真正深藏不露的天师级别的人物?不对不对,郎君已然是天师级的了,那这可是天师的老子,启蒙老师呀。 难怪常山县的那帮人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可得罪了火原的人,却是因为有这父子二人在哟。 廿八自是不知天大的误会已经形成,反正他就瞧准了,自己大可以摆出架式来,这帮人得把他父子俩供着!当然也明白必定是大郎又使出什么妖蛾子了整得这帮人服服帖帖的,正所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自己只管使唤这帮人就是了。 “去长安是吧?正好,某也有些年没去了,就跟你们一起去吧,反正白老大也跟来了,家里没啥好顾的,马车都准备好了?”廿八眯着眼,从桌上取了筷子,递给大郎,大郎叭的一声掰折了,撕下了一条细签,递给廿八,廿八接过,慢斯条理的边剔着牙,边说着。 “使得,使得,有老太爷跟着,某等也心安。”三子一听,眼睛都亮了,赶紧的起身,点头哈腰回道,又吩咐二妹,“快去,把马车收拾舒服了,让老太爷安座。” “俺是老二,你是老三,哪有当弟弟的支使当哥哥的干活的道理,要去也是你去,快去!”憨货却是不卖帐,肩膀一甩,眼一瞪。 “汪汪~!”白老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溜到了桌下,这会就钻了出来,冲着三子呲牙咧嘴,等到三子嘟嘟囔囔走了,这才呜呜一声,跳上了廿八的腿上,挨挨擦擦的撒娇,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半道把老主人给丢下了不对,赔礼道歉来了。 ------------ 第三十一章 惊变 一早,皮匠和裁缝匠便将改好了的衣甲送了过来,死活不要工钱,说是小神仙指点的,已然够他们受用一辈子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准备回去为大郎专门定制一套好皮甲,就等着大郎哪天回转来好送上。 廿八很欢喜的帮着大郎穿戴好了,左看右看,一拍手:“成了,有点模样了,也不埋没了你的出身,就可惜还是个样子货,等到了长安,再整套好的。”才说完,赶紧一捂嘴,缩手缩脚的跑开了。 大郎试着衣甲,上捏下摸的,这是他第一次穿正式的皮甲,以前在村里当那些个屁大点孩子的将军的时候,都是用树叶胡乱的按蓑衣的形式卑微编织的,小伙伴打闹的时候,随便一敲就散架了,哪有现在威武?享受着的同时,也就没注意到廿八说了什么。 倒是郭仲达听到了,看了看廿八,见大郎没说话,所以终究没有问出来。 三子好奇的不是这个,而是大郎究竟告诉了裁缝和皮匠什么点子,能不好奇么?一句话,店家就整治出一桌好菜,一句话,风就来,同样一句话,电也招来了,还是一句话,新油又成了! “也没啥,只是告诉他,西域有一种橦华,比羊毛便宜,量也多,可以纺布,可以替代麻絮和干草填充被子,很暖和。”大郎挠挠头,橦华是什么,他自己其实也不知道,这个词非常的陌生,还是有次常山县一个衙役到村里收税的时候,见到村里人到春末了大多穿的还是皮毛制成的衣服,就吟了一句“布有橦华,麪有桄榔”,那时候大郎已经在村里有了威信,问那衙役,衙役不敢怠慢,就解释给了他听,他就记住了。 不管大郎是如何的不乐意,廿八终究还是喜滋滋的坐到了马车上,仰面朝天的躺下,翘起左腿架在蜷起的右腿上,一晃一晃的:“我说,这天就是这么大,哪像火原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天就那么窄窄的一点点,哎,臭小子,坐一边去,别挡了你阿大的视线,啧,啧,这云也不一样,就不知道长安的婆娘多不多,有没有火原村的那么水灵。” 大郎往旁边缩了缩:“阿大,你这是几天没洗沐了?怎么刚洗过还这么臭哄哄的。”此刻的廿八已然全身换了簇新的衣裳,内里穿的是胡人草原上来的用羊毛织就的厚毡布做的灰袍子,外面还套了件缎面翻领小夹袄,领尖缀着用牛骨制成的插扣,起风了可以将领子竖起扣好,是草原上贵族们秋冬的标准装束。 听说是大郎的阿大来了,店家就差没把廿八当佛给供了起来,不仅将自己最好的新衣裳拿了出来给廿八穿,还细心的瞧出了廿八走路会发飘,给置办了双厚底的靴子,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全然换过,咋一瞧,就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家主。 “废话,赶了几天的路,连觉都没睡的,哪能不臭?”廿八被儿子埋怨了,赶紧的收起脚,将臭味的罪魁祸首伸得直直的远离大郎的鼻孔,嘴里犹自犟着,“跑了几天,骨头都散了,我得好好补一觉。”话音刚落,老大的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大郎小心的将三子不知道从哪家买来垫车底的被子抬起一角,给廿八的胸口盖上,这才转身坐正了,呆呆的望着前方,白老大则是蹲坐在车辕上时不时的左瞧瞧,又右瞧瞧,然后很是傲骄的舔一口边上二妹递上来的饴糖,将个憨货的手心舔得湿湿的,憨货被舔一下,就呵呵直乐。 若是外人瞧见这支队伍,必定会道这是哪家的小郎子又出游了,瞧这闲情逸致。 大郎心中却不平静。 这一路去,前途未卜,不知道前面会面临着怎么样的危险,若是能平安到达长安,也不知道面临自己的将会是怎么样的命运,从昨晚三子和憨货打定了主意后,就已经把之前也有过同样的任务的事原原本本的都告诉了大郎。 郭仲达固然会保护自己,但那是对小门小户的富贵人家而言,小门小户的,凭着锦腹蛇的名头,本分点的也要卖个面子,骄横的也是要忍气吞声。可若是面对的是那些相公之流的呢?都不用相公,仅仅兵部的一个小小郎中或参议对郭仲达来说就是非常大的一块铁板,踢也是踢不动的。 所以,还是要靠自己。 本来是打算让阿大在高家客栈休息几天,顺便在周边玩玩,散散心,然后高家客栈会负责送阿大回火原村的,但廿八阿大就是死活不同意,实在拿着倔强的老头没办法,又想到若自己不在,白老大也跟了来,阿大在村里就更加的孤单,心中不忍,所以牙一咬,管他,还有两次机会,大不了就让阎罗老儿保阿大无恙便是。 不知道是红鲛他们被大郎的一通风雷搞怕了还是咋的,队伍小心翼翼的一直前行了三天,侯大都搬来了一队救兵,和队伍汇合了,也没见到半个埋伏的,路上也没什么形迹可疑的人,所有行人,见到这两百多号人马浩浩荡荡的,早早的就躲到路边避让了。 救兵是郭仲达的族弟郭夔带领的一队骑兵,隶属曹州,也亏了侯大坚持,知道别处搬不来救兵,惟有这个郭仲达的族弟,与郭仲达运道相似,因着同病相怜的缘故,常有联系,是以他别处也不去,直接就奔曹州去了。 说是骑兵,其实也不过只得一人一匹马而已,有的马还是驽马,兵士身上穿的衣甲大多都是破破烂烂的,可见其待遇也不比郭仲达好到哪去。 见到郭仲达率领一队人只为护送大郎,虽然是惊异了一下,但却也没问什么,只是在郭仲达的示意下,勉强冲大郎点了点头,算是见过了。 “夔弟,以后若是有解不开的难题,记得来找郎君。”郭仲达将族弟拉到一边,也不多说,就说了这么一句。 “郎君?哪个郎君?” 郭夔先是一楞,然后看了看大郎,摇了摇头。 唉,郭仲达心中暗叹,人的际遇怎么说得清?就是自己初见郎君的时候,也是如此,甚至比郭夔还要小看了大郎。可现在又不能明说,已经暗示得这么明显了,郭夔自己把握不住机会,那也没办法。郭仲达并不想冒着危险把自己对大郎的猜测和大郎的能耐说出来,所谓木秀于林而风比摧之,眼下还未到长安,一路凶险未知,若是被些个节度使知道了,非要强掳了大郎去,自己的未来也就泡汤了。 幸好郭夔并没有对大郎有什么失礼的举止,也没有笑话大郎那远看有模有样,近看破绽百出的皮甲,这才让郭仲达的心安了些,待到以后有机会再提点提点吧。 郭夔的骑兵护送了一天,见无事,且自己的骑兵战力和锦腹蛇又不在同一个档次上,当初瞒着上头出兵,也是因为听侯大说族兄有难,被人围了,现在又脱困了,是以在队伍离开安州境的时候,便告辞走了。 等到第四天,队伍刚从一个小镇开抜出来没到几里,队伍后面突然的响起了马蹄阵阵,远远的有人呼喊着“郭校尉。”郭仲达连忙让队伍停下。 “见,见过小神仙,见过郭校尉,好让小神仙得知,白水镇遭殃了。”来人一袭玄衣,灰幞头,灰巾蒙面,也不下马,只在马上冲大郎和郭仲达抱了抱拳,胯下的马口吐白沫,鼻孔呼哧呼哧直喷白汽,“某先行一步,还要赶上前去通知白将军。” “谁干的?高家客栈如何?”憨货一听急了,本来是坐在车辕上负责驭马的,这一听,缰绳一丢,就跳了起来。 “不知道谁干的,高家客栈已然被烧了,整个白水镇的所有客栈,货栈全都被毁,某因赶着报信,也未仔细查探是否有人伤亡。”已经跑出去的汉子回过头答道,双脚却是死命的催着胯下的马匹。 “直娘贼!”憨货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却是不敢提回去看一眼,他只是憨,并不笨,知道眼下最要紧的是护送大郎,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其余兵士听了也是黯然伤神,高家小娘子那玉琢一般的小人儿,天真烂漫,早已经让一众兵士起了怜爱之心,心中就觉得那是自家的小妹妹,疼都来不及的,没想到如今她家客栈竟然遭殃了,人也生死未卜。 “要遭雷劈的哟。”廿八得了人家一顿好招待,还得了里里外外一身簇新的衣裳,更是念着高店家的好来,他本来是躺在马车上的,这一下就一嗗噜坐了起来,双手握着大郎的肩膀,“大郎,做人要有做人的良心,不回去看看,某心难安。” “要回去就一起回去。”大郎想了想,冲郭仲达道,“与其一路提心吊胆的,不如杀他一个回马枪。” ------------ 第三十二章 夜话 回去是正合郭仲达的本意,本来锦腹蛇擅长的就是偷袭摸营,给敌人来个出奇不意。这一回去恰恰可以反客为主,将自己从被动的局面转到主动的局面上来,尤其是刚刚白鼋的人来报信之后,就更加让他渴望改变目前敌在暗我在明的局势。 白鼋的人善伏,连善伏的人都没发现这一路上有情况,那么就应该是没情况的了,也就是说,对方只知道自己会往哪走,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到,怎么走的,这个时候来个回马枪,怕是后面追的也更是想不到锦腹蛇竟然会舍弃了直奔长安的路而杀回来。 只是心中暗道侥幸,锦腹蛇这一路上可没耽搁时间,但却是让白鼋赶到了前头去,甚至连一路上照应的人马都布置好了,若白鼋是和红鲛他们一路的,锦腹蛇的人恐怕都死了好几回了。以往对上胡人,从来只有他暗算胡人的份,哪有如今这么狼狈过? 经此一仗,郭仲达的心态也就转变了许多,少了骄纵,多了沉稳。这是后话不提。 对于廿八,郭仲达可是信心满满,那可是郎君的爹,走路都发飘不稳的人,比自己一队人行进的速度慢不了多少,这不是有法术又是什么?说不准这就是传说中的缩地成尺呢,是以,廿八的安危他是一点也不担心的。 “阎罗老儿,阎罗老儿!”既然决定了要往回走,大郎就必须得考虑起廿八的安全问题来,将其放在此处不现实,先不说廿八肯不肯,就是大郎自己也不确定队伍走了后,会不会因为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就有对方的人从前头折返来一看究竟,以廿八那脾气,保不齐见了人就直接抬出自家儿子来威吓对方,那当然就只有被抓的份了。 所以要先安排好,两次机会,就用掉一次吧,留一次到最关键时刻用就好了。因此大郎在心中暗叫起那老头来,可是心中默念了无数遍,楞是一点回应也是没有。 “臭小子,担心起阿大的安全了?放心,你阿大命大得很呢。”廿八见大郎目光空洞,半天没做声,却是一点也不以为意。 才三十多岁的人,岁月的雕刻刀已经在廿八的脸上刻满了皱纹,大郎默默的瞧了一眼廿八,忍不住心头一悲,却又马上提起了精神:管他阎罗老儿来与不来!自己手中已经有了杀器,若是如今这一关都过不了,那谈什么今后的荣华富贵?谈什么要解开自己身世之谜? “走!为白水镇的乡亲!”大郎抓起二妹放在车上的长枪,嚯地站起身,一脚在车里,一脚踏在车架上,举枪斜刺向天空。 在朝阳下,大郎髻冠上的两根尾羽一晃一晃的闪着金色和红色的光芒,站在车底下的锦腹蛇们仰头瞧着大郎,这简直就是天神再现! “吼~!”所有的兵士,忽地都举起了手中的枪,向着大郎手中枪的方向,同样斜刺向天空,“走,为白水镇的乡亲们!” 震天的吼叫将路边草丛里觅食的鸟儿、芦荡里游弋着的野鸭之类惊得扑楞楞的四散而逃, “草纸和油都分下去了?”大郎也被军士们的吼叫声吓了一跳,连忙收起脚站稳了,问三子。 “都妥当了,还让他们都捡了些石子带在身上,所有人的火摺子也都全置换过新的,保准没问题。”三子将胸脯拍的砰砰作响,脸上泛着红光,不知道是激动的还是被朝阳映照的。 “列位大哥都听好了,团纸的时候,要团得松垮,最好是丢出去后,能自己散开为好,也不需要大家有什么准头,叫你们丢的时候,你们就看哪里人多,就往哪丢。丢完后,各人的弩箭头再团浸润了油的纸,这个就要团结实了,用火摺子点燃了,直管朝敌人射去,同样不用准头,人哪多就往哪射。” “全凭小神仙吩咐,小神仙让俺们射哪就射哪。”不少兵士在刚分到油和纸,又被叫每人都捡些小石子的时候还不明白要怎么用,这下一听,全明白了,大体还是用的他们以前摸营的法子,所不同的是,以前摸营是人要走到营帐前,将油倒上,然后点火,现在呢,则是用浸了油的纸丢到人堆里去,然后用火箭射。 这比以前更安全,完全脱离了和敌人的直接接触。手弩对行军和冲锋本来就是羁绊,唐军中,一般也只有骑兵会在马鞍边上挂一支弓或弩,步兵中则大多用弓,因为弓可以背,弩却不好背,只能挂在腰上,跑起来荒荡晃荡的,很是不便利。 但不管是赤虎还是红鲛或是铁卫他们,只有少量的兵士有弓用做掩护,大多数的兵士还是以冲锋或是持枪盾防卫为主,这和锦腹蛇人手一张手弩就有着量上的差距。且弩有张机,上弦只需要握着张机一扳到底,不仅快还省力,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弩的准头不如弓,但又有什么?一轮齐射下来,又是在对方措不及防的情况下,这样打,胜劵已然在握! 锦腹蛇不是骑兵,这次来还是为了大郎,所以才有带了十几匹马来,但高涨的士气及这几日被整日要提防着偷袭的憋屈一下得到释放,所有人脚下就突然有了力气,又是目标明确得很,所以行军起来要比来时整整快了一倍多还不止。 侯大的那伙人照例担负起了斥侯的职责,仅有的十几匹马除了一匹拉着车外,也都被分派给了侯大,以滚车轮的方式朝前推进探路,最远的骑马,到了预定的距离后,将马放回,后面骑马的再跟上越过去一段距离探查。 这些马都是跟了锦腹蛇多年的,自己就会回到队伍中去,则剩下的没马的兵士又骑马向前探查,如此轮流着,就是辛苦了马匹,好在路面基本都是平整的,马匹回到队伍后还能休息一会再上路,所以累点也就累点,等结束后再好好的休整就是。 如此的推进,天擦黑的时候,就已经把走了之前一半的路来到一处缓坡上。 “就这里吧。”郭仲达下令兵士抓紧时间吃干粮和休息,按路程来推,大概不用多久,就能和后头的追兵碰上。这处缓坡是一路来唯一地势比较高的地方,是个几乎四面环水的小山包,和白水镇一样,同样只有一进一出两条道,还是人工填起的路面。 “把这缓坡顶上的所有芦苇和干草都割了,要割彻底些,最好是齐根割掉。”大郎站在高处,伸手蘸了点唾沫往空中举了一会后,说道,“夜里风向会变,要是他们是在风向变了后才来,对我们很不利。” “省得,正好割下来的干草和芦苇可以铺在来路上。”论用火,郭仲达比大郎要强多了,大郎只说了句风向会变,就已经安排了下去。 月朗星稀,大郎和廿八肩挨着肩坐在缓坡最高处的一块大石头上,夜有些凉,原来的东北风逐渐的转为了西北风,几里路外一个小村落原本稀落的灯火也逐次熄灭,四周一片沉寂,偶尔有那秋蛙呱呱叫几声便被寻食的夜鹭衔走,夜鹭在月色下扇动翅膀的声音扑楞楞的格外的响。 兵士们都静静的趴在地上,常年养成的夜袭习惯使得他们对渐渐转凉的天气不再那么敏感,秋蚊子很是凶猛,但楞是没人因此而动弹一下,哪怕有人也已经睡着,但睡梦中依旧紧握刀兵,呼吸均匀。 敌人就在那前面的村子里,侯大他们已经探明了,这些人是铁卫的人,铁卫自己也在其中,预计明天一早,这些人就会上路,沿着道到达缓坡。 若是在草原上,若那村子是胡人的聚居地,郭仲达自会毫不犹豫的下令夜袭,但那是大唐子民的村落,有的百姓可能一辈子就只会有而且只能有那一栋房子,烧了,就是家破,所以伏击地还是选择在这个缓坡。 “大郎,怕么?”廿八从地上捡起一根芦杆,在牙缝间嚼了几口,又吐了,然后问大郎。 “怕。”大郎低声回答,“阿大,我怕万一你有个闪失,答应我,阿大,不管怎么着,一定好好的呆在这里不要乱动。不要忘了,阿大,你还欠我一个解释。” “嘿嘿,是欠你一个解释。”廿八将手伸到怀里,摸出一个小包,递了过来,“这就是你想要的解释。” “这是什么?”大郎身子有些发抖。 “你的襁褓,一块葛布,你不是一直怀疑说有襁褓么,这便是了,本来是要等你长大再给你的,但如今,既然已经要去长安,不如让你早点知道的为好,阿大不识字,你也不识字,布上是有字的,这些年,阿大也不敢拿出来随便给人瞧,又可惜村里没有启蒙,否则送你去启蒙,就能自己看懂了。这些年一直偷偷收着,阿大瞧着那郭队正似乎铁了心的跟定你了,阿大不知道你使了什么法子,但若是万不得已,可千万别示于人,最好的办法,便是你自己识字自己认。” ------------ 第三十三章 火起 “嗯。”大郎点了点头,小心的将葛布贴身藏好,正如廿八说的,还是小心为好。 “郎君且去歇着罢,这里自有儿郎们巡守着,养足了精神,明天狠狠的****娘的。”郭仲达几次巡逻路过大郎,见他们父子在说话,都刻意的绕开了,一直等到父子俩没再说话,天又不早,这才过来。 父子俩是被二妹叫醒的,天还没亮,只有东方有些鱼肚白。 “来了?”大郎揉了揉惺松的睡眼,一嗗噜坐了起来,抓起地上沾满了露水的芦草,在脸上胡乱抹了一把,这就算是洗过脸了,有些被浸润的草屑就这么沾在眉毛上脸上也不去管它,反正干了手一抹自然就掉。 “还没,不过也快了,侯大的人传回来的消息说,他们已经起来洗漱,郭头已经让侯大的人撤了回来,在后头歇息着呢,对付铁卫他们,不用几个人。”憨货嘿嘿笑的递上两块用黍米做的糍耙,“小神仙赶紧趁热吃了,可没多少热,等凉了就不好吃了。” “哪来的火?”埋伏这等大事不能生火,这个大郎懂。 “不用明火,俺们有自己的法子。”憨货有点得意,“等今天干完了铁卫,俺再告诉小神仙。嘿嘿,想到今天可以把铁卫给干掉,心里就是高兴。” 糍粑里裹着一大块的小鱼干,鱼的咸香渗透到了黍米中,使得往日里不好吃的糍粑变得有滋味了起来,大郎和廿八吃完了后,廿八就被大郎支使了二妹给架到后面和侯大他们一起呆着了,至于大郎,他得在,山林中树立起来的威慑力,还是可以用上一用的。 也没多久,等到天色已经大亮,东边的云越来越红的时候,前面远远的就见到一队人向着坡地走来,偶尔还能看到有一两个光点一闪,这是雪亮的兵器在朝霞下的反光,这便是铁卫他们的人了。 锦腹蛇们早已经在坡上的道路两边没被割了的芦草中埋伏妥当,昨晚被割下来的芦草,都被很小心的伪装了起来,下面是干的新割的芦草,上面则是那些不知道什么时候采秋芽和芦杆的人丢弃的陈草,只有薄薄的一层,被露水打湿后更为服贴,不细心的瞧是瞧不出来的。 大郎静静的蹲在一丛芦苇后,身后几丈远就是坡顶那片被清理干净的空地。 “一、二、三……”心中默默的数着数,手指头的关节已经因为捏紧拳头而发白,说不紧张那是假的,这是大郎在清醒状态下,第一次参加战斗,或者说,山林中的那次根本就不算,没有发生战斗。 渐渐的有人声传来,开始一如蚊子般的小声,到了后来逐渐变大,变得嘲杂了起来,还有铁甲和铁甲之间相互碰撞,兵器和铁甲之间相互碰撞的嚓啦嚓啦声。 嚓,嚓,步伐声也开始能听到了,透过芦苇间的缝隙,大郎都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些铁卫们的脸,还有铁卫本人,正走在队伍的前头,绷着脸,铁卫们也是如他一样,面无表情。 眼看着铁卫的大半队伍已经进入了锦腹蛇的包围圈,大郎猛的站起身,跳到了早就被他搬到身边的石头上,头上髻冠上的两根尾羽一晃一晃的,一手握着一杆比他还要高出一倍不止的长枪斜指向铁卫,一手一扬,在空中缓慢的画了个圈,然后冲着离了他只有二十多丈远的铁卫们大叫一声:“风来!” 被大郎的猛然现身吓一跳的铁卫们停下脚步,待见到是只是一个头戴冲天冠,身披了缀满流苏的皮甲的年轻士兵,就开始哄然大笑,等到大郎的手画完圈,再叫一句风来,就有人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天在那山林中呼风唤电的少年么? 他怎么会在这里?还有,怎么换了身装束?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等到大郎将画完圈的手往他们这里一甩的时候,就有人怪叫了一声:“娘咧,他又使风了,又使风了。” 然而没有风。 铁卫也是被大郎吓了一跳,待到大郎叫完了,都过了十几息了,依旧是没起风,四周的芦苇就那么静静的矗立在那,纹丝不动,于是就笑了:“小娃娃,某看你那日定然是运气,怎么了?今天使不出风了?某家倒要看看,你是怎么使的风,怎么唤的电,儿郎们莫慌,小娃娃今天不灵了,锦腹蛇必定就在左近埋伏,结阵!” 却是临危不乱,判断出有埋伏,第一时间就是结阵,用自己最强的一面去对抗未知的埋伏,铁卫也有这个信心,胡人的骑兵他们都不惧,擅偷袭而不善正面冲锋的锦腹蛇是不可能冲破铁桶一般的防御的,除非锦腹蛇有百倍于他们的兵力,而且都是骑兵。 “小娃娃,某家倒是要瞧瞧你是怎么唤风,怎么破某家这个铁阵的,郭家小儿呢?怎么缩起头来了?”铁卫咧嘴大笑,然后抽了抽鼻子,奇怪,什么味道? “风是没有,不过,倒是有你想要的,如你所愿吧。”大郎嘿嘿一笑,露出满口雪白的牙,在已经升起一条边的朝阳下,格外的醒目,头上的两根尾羽也分外的刺眼,“火起~!”到了最后,猛的大喝一声,还显稚嫩的嗓音叫到最后,开始有了破音。 “不好!冲,冲,快冲到坡顶上去。”铁卫突然脸色一变,想到了锦腹蛇赖以成名的大杀器,那就是火,这四周都是芦苇,而且是有一半已经枯黄的干芦苇,火一烧起来,他们便没有了退路,退回去太远,能抢得一线时间的唯一出路,那便是坡顶。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风起是团纸的信号,火起便是丢纸的信号,大郎话音刚落,道路两边的芦丛中,锦腹蛇的兵士们已长身而起,纷纷将手中早一团好的纸丢向铁卫们,不是一次丢一个,而是一次丢三个四个,反正又不要准头,只管朝人多的地方丢就是了。 还没等铁卫的兵士们反应过来,丢来的纸团已经纷纷落在了他们结的阵中散落开来,有的则是还在半空中就已经开始散开,一张张皱巴巴的,泛着令人有些想作呕的气味的草纸,就那么铺天盖地的如若大的雪花一般,飘飘洒洒的将他们淹没。 结阵是需要时间的,散阵就更需要时间,阵里的人得等到阵外的人都挪动了后才有可能挪动,而丢纸团所用的时间又非常的短暂,从铁卫开始叫冲到纸团丢完,不过十几息的时间,而这时候铁卫的铁桶阵方才散开两层。 铁卫的肠子都悔青了。 兵士们闻不出来,他是闻得出来的,那是火油的味道。只是不常见到这稀罕物,所以第一时间闻到没想起来,但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射!”郭仲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大郎的身边,还有二妹和三子,见到浸润了新的火油的草纸已经丢得铁卫的身上头上都是,三子大喝一声下令。 与此同时,二妹屈身,背起大郎就往坡上跑,身后是郭仲达和三子断后。 锦腹蛇们早就憋了一肚子的火气,三子的命令下达的同时,就有沉不住气的兵士点燃了早就团好了纸团,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管往铁卫的人堆中射去,射完了,换一支,旁边就有等着的兵士凑上火摺子点燃,再射。 先是一处着火,紧接着就是三处,四处,火就那么烧了起来,将兵士身上的纸全都点燃,有的兵士的眉毛,胡子在第一时间就被火燎掉。 但这不是要命的,铁卫们的身上穿的是铁甲,这点火点不着他们铁甲里的衣裳,最要命的是因为铁卫冲的命令开始散阵的兵士的脚磕磕绊绊的将地下掩盖在旧的湿润的芦草下的干草翻了起来,浸了油的草纸被点燃后马上就引燃了这些干草,火苗就那么猛的一下蹿了起来,足足有一人多高。 以往让铁卫们所依仗的笨重的铁甲如今成了他们的累赘,因为他们的任务是截断锦腹蛇的退路,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碰上锦腹蛇,所以就没像以往一样,战时才穿铁甲,闲时都由马匹或是辅兵背着,现在的他们,一人身上背负几十斤,有的甚至达到百斤的铁甲,移动变的异常的困难,跑就更别想。 一时间,哭爹喊娘的声音此起彼伏,有慌张的兵士被在里圈急着想冲出火堆的兵士推到,就那么踩在脚下,活生生被踩成了肉泥,更多的则是被地下蹿起的火苗点烧断了缀甲片的皮绳,甲片掉落,轻松是轻松了,但内里的衣裳也暴露在了火焰中,一下就被点燃,整个人忽然就成了一个火球,这火球又****西蹿的,引燃了更多人的衣裳。 “郭贼头,哪里跑!”铁卫在第一时间就被周围的兵士挡住了纸和火,这一见自己的手下,大半全都成了火人,顿时牙眦欲裂,一口鲜血就那么喷了出来,远远望见火光之外,几个人影往坡上跑,立时双臂一挣,硬生生的将身上穿束铁甲的皮绳挣断,铁甲哗啦啦落地,双手再左右一抄,一把抄过旁边兵士手中的长抢,两杆长枪挥动着将自己身前已经着火了的兵一一挑起丢到一旁,直追着大郎他们而来。 已经发了疯的铁卫速度奇快,和大郎他们的距离也越来越近,眼看就要追上,铁卫身未停,将左手的长枪直直朝大郎的背心掷来,长枪的破空声“呜呜”做响。 ------------ 第三十四章 作死 “休要伤了我家大郎!”远远跑来的是廿八,他完全不放心自己的儿子就在前面,去正面对付那些人高马大的职业军兵,那才是个孩子啊。这边大郎一叫风来,他就不顾侯大等人的劝阻,跑过来了,正好瞧见一个彪形大汉将一杆长枪往大郎身后掷去,就大叫了一声,然后跌跌撞撞的发足狂奔,希望能帮大郎一把。 郭仲达在铁卫甩手的第一时间便将手中拿着的长枪和横刀舞成了花,旁边的三子也是如此,两团枪花将大郎和二妹的背后全都覆盖了起来。 然而没用。 铁卫的臂力惊人,加上距离并不算远,所以枪的来势惊人,郭仲达只觉得手臂突然一麻,咯嗒一声,横刀竟被飞刺而来的枪直接撞断,而那枪,也只是偏离了一点方向,依旧是朝着大郎的后背冲去。那惊人的速度和冲击力,郭仲达只觉得心突然的冷了下去,根本来不及救。 眼见得那枪就要刺中大郎的后背,大郎却依旧浑然不觉,目睹着枪就那么朝着大郎飞去的廿八眼前一黑,瘫倒在地。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枪尖距离大郎的后背还有一尺多距离的时候,背着大郎的二妹猛的一扭腰,一转身将自己的身体暴露在枪尖之下,而大郎则变成与枪之间间隔开了。 “噗哧~!”一声如裂帛,就见二妹一歪,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大郎的一条腿则被他压到了身下,人也昏迷了过去。 “直娘贼,某家与你拼了!”郭仲达回头看间,心头一松同时又是一痛,若说大郎是他的富贵机缘,但二妹却是他的生死兄弟,两个当中,伤了哪一个他都不甘,真要选择,他反而宁愿是二妹没事,这下瞧的分明,二妹这个憨货在最要紧的关头,楞是用自己的身体去迎那枪替下了大郎。 三子也是眼睛火红,咣当一声丢掉横刀,双手握枪“哇呀呀~!”的就直接朝着铁卫扑去。 铁卫的冲劲并没有因为投出那一枪而减缓多少,双枪丢了一枪,他还有一枪,对于冲过来的三子,他正眼也没瞧一下,脚步不停,只是将手中的抢往外一挑,枪尖便刺穿了三子的肩窝,然后一甩,将三子如同甩一堆干草一样的从自己的头顶上越过,甩到了身后。 他的目标是郭仲达和大郎! 铁卫何曾吃过如此之大的亏?从铁卫的名头开始打响以来,从来就只有他们虐敌的份,打得最惨烈的一次是和胡人可汗的三百亲卫足足缠斗了一整天,最终胡人丢下一百多具尸体撤退,而铁卫只折损了三十多号人。也正是那一仗,彻底的确立了只要有铁卫在,中军主将就一定安全的说法。 可是现在,大半的兵士都被大火吞没,即便不死,也将彻底的永远的失去战斗力,没被大火吞没的,身上也都被火燎到,有的还被踩踏了,有的则因着火慌不择路,一头闯进坡下的水泽中,栽了下去,火是灭了,但却是头下脚上的再也动弹不得,眼见不得活。 可如今,铁卫的名头眼看着就这么没了,没了这些兵士,叫他铁卫如何还能是铁卫?而且对于一个善于防守的队伍来说,成员个个都是猛士,锦腹蛇呢?不过是只靠着偷袭,不敢与人正面交锋的胆小鬼,铁卫向来都是瞧不起锦腹蛇的,现在的情形,自己的队伍就这么被自己最瞧不起的人打散了,而到目前为止,除了自己放倒那个背那小娃娃的兵和拦路的那个不自量力的家伙外,锦腹蛇竟然没伤着一个! 所以,就是自己的队伍残了,也一定要把那姓郭的贼头放倒,一定要把那个曾经将红鲛伤得不轻,将赤虎的衣裳剥了成为笑谈,将白鼋的人吓得再也不肯去暗杀的小娃娃抓住,要将这个小娃娃带到红鲛、赤虎及白鼋的面前千刀万剐,方能挽回一点脸面,至少,你们不敢做的,做不到的,某家做到了! 郭贼头必须死,那小娃娃也必须死,而且必须千刀万剐之后死! “喝呀~!”几个大步上前,迎着已经抢身到那躺倒在地的小娃娃身前的郭贼头扫过来的枪,铁卫双手将枪一抡,改挑为劈,根本不去管郭仲达扫向他胸腹的抢尖,狠狠就那么劈了下去,其速度远要比郭仲达的横扫速度快上许多。 “郭贼头,某等原只为这小娃娃而来,并不想为难你的锦腹蛇,没成想,尔竟然对某家儿郎下此狠手,明年今日,便是你的忌日,且下去给某家冤死的儿郎们做牛做马罢!”铁卫双目圆睁,一张脸已经扭曲得变了形,十分恐怖。 郭仲达见不妙,自己的枪头都还没扫到,头上就要捱一枪柄了,刚刚已经见识过铁卫的臂力,那还是单手投枪,就能将他的横刀给撞断了,现在是双手抡枪从上往下砸,其力更大,若被砸个正着,这脑袋开花绝对免不了,但是身后,却是生死不知的二妹及昏迷了的大郎,所以,他不能退,不能躲。 “咣~!”“嗡~!”两声一前一后,就见郭仲达身子一晃,一大口的鲜血喷将出来,如同那红色的雾,刹那间弥漫开将他和铁卫及身后的二妹大郎笼罩在其中。 郭仲达也是猛人,也曾以一敌三的和胡人勇士对杀而轻取对方性命,但他的勇猛和铁卫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二者根本不是一个量级,就见那被他用来格挡的花费了器监局能工巧匠十数年的心血方做得的韧性机强,即便是刀斫也未必能断的枪柄已经弯成了弓状,最弯处,已经有了裂纹,手握枪柄的一双虎口也已经被撕裂,拇指几乎就再也握不住枪柄。 锦腹蛇们射完火箭,回过头见到这一幕,发喊着丢掉手中的弩,举枪提刀,直扑铁卫而来,然而他们并不能近得了铁卫周遭一丈之内,铁卫双手持枪,只在腰间一抡将枪身绕着身体旋转了一圈,那些近前的锦腹蛇们就纷纷被枪打了出去,又将后来者撞倒在地。 “就凭你们这点功夫?你们也配?!”铁卫淬了一口,狞笑着又双手举起枪,向着郭仲达狠狠的砸下,没错,他就是要一下一下的把郭仲达活生生的砸成肉泥,“郭贼头,受死罢,不过某家倒不会就这么让你死了,必定要砸你一百单八下,嘿嘿,从此后,大唐再无锦腹蛇!” “躲~!”双手吃力的握弯了的枪举过头顶希望能再次格挡化解了些许铁卫砸下来的枪柄上的大力的郭仲达突然听到身后一声大喝,那声音里自有一股子的威严,使得他下意识的身子一歪,千钧一发间,堪堪扭过半个身子,铁卫的枪就已经擦着他的肩呼地砸向了地面,枪身带起的风刮得郭仲达的脸上和肩膀上火辣辣的疼。 随后就见眼前一花,一蓬白蒙蒙的东西从他身侧飘过,直扑铁卫,紧接着就是铁卫突然一声惨叫,将手中的枪丢在地上,双手捂脸,一缕血丝就从他的手指缝间流了下来。 “汪!汪!”身侧的一声吠叫把郭仲达从吃惊中拉了回来,就见郎君家的那只神犬,张着大嘴,直勾勾的盯着铁卫,身子半伏着守在郎君身前,前腿微曲,一副随时就要扑上去的样子,那眼神比郭仲达在草原上见到过的最厉害的狼王还要吓人,神犬满嘴的鲜血,在它的脚边,赫然是一只血淋淋的鼻子和一只眼球! “喝啊~!气煞某也,气煞某也!连只畜牲也欺人,小娃娃,原本要留你多活几日,既然如此,某家这便成全了你,你先死罢。”听到犬叫的铁卫放开手,睁着仅存的一只眼睛,见到白老大,气极,怒极,也不捡枪了,就那么一步一步的向躺在地面上的大郎迈去,脸上,左眼连着鼻子都已经被扯下,露出鸡蛋大小的眼窝和两个空洞洞的朝天的孔洞,样子狰狞已极。 “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老大,退后!”躺在地上一条腿被二妹压着的大郎不知什么时候坐了起来,那被压着的腿还被压着,就那么脸带冷笑,冷冷的看着一步一步逼近的铁卫。 这不过就是个平常不过的屁大孩子!铁卫先是犹疑,随后想到先前大郎那装腔作势却没招来风,末了还是靠的锦腹蛇的人丢的火这才让自己着了道,且连跑都要人背着的,这样的屁大孩子能有什么威胁?就算山林中的风和雷真是他招来的,但那或许是有哪位高人给了什么一次性使用的道具罢了。 至于那犬,被它咬那是自己气急攻心,没有防备而已,但现在,它能动得了自己吗?心渐渐的冷静了下来,铁卫反而不怒了,一步一步的走到大郎跟前几尺远的地方站着,似笑非笑的看着大郎:“哦,某家倒是忘了你是有法术的,啧,啧,真想再看一回呢,某家就站在这,就等着你施展法术,如何?”他不笑很狰狞,但一笑起来,就更加的狰狞。 “·#%G—(*——+!”一边迷迷糊糊快站不住,得用手中弯曲的长枪柱着地的郭仲达又听到了这句熟悉的话:闹做闹代!一个激灵,仿佛打了鸡血一般的猛的睁大了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大郎的手。 ------------ 第三十五章 心死 “我就奇了怪了,为什么你们这些自以为稳操胜券的人,到了最后都要这么啰啰唆唆的?你们心理有问题还是我耳朵有问题?”大郎慢慢的抬起手,“你既然要看,那就瞪大了眼睛瞧好了。” “哈哈~,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你一个被压着不能动弹的小娃娃能有多大本事?若你真有法术,早也就该放出来了,啧,啧,郭贼头,某家真真为你不值,为了这么一个小娃娃,就把锦腹蛇断送在这里,嘿嘿,某家先擒了这小娃娃,再来好好伺候你和你的儿郎罢。”铁卫听了大郎的话,不怒反笑,睁大仅剩的一只眼,瞧着大郎,根本没有回头看,自然也就看不到郭仲达那突然泛起的一脸喜色。 “瞧~好~了!”大郎一字一顿。“瞧”字一出口,手就一翻,等到“好”字出口,手心里已经多了一管黑乎乎的东西,等到“了”字出口,就听得铁卫“哎呀!”一声,突然就倒地翻滚了起来,一双手死命的往脸上抓去,只翻了几滚,整个脸已经被他自己的手给抓烂了,一大张连着肉和右眼皮的皮就那么缀挂在脸上随着他的翻滚而荡过来飘过去,一会工夫就糊满了泥,仅剩的右眼如同铜铃一样的露在外面。 “啊~!”连翻了几滚,铁卫终于忍不住,左手反手一抠,硬生生将自己的眼珠抠了出来,翻滚的身子压到眼球上,“噗嗤”一声,压爆了,红的,黄的,黑的和透明的液体就整个的滩了开来。 “呕~!”饶是见过许多阵仗的郭仲达也忍不住反胃了起来,赶紧扭过头去不看。 “楞着干什么,敲断他的双手双脚!”大郎喝道。 “喏!”郭仲达一听,很自然就努力的站直了,一瘸一拐的提起枪,往在地上不住的翻滚呼号着的铁卫手上和脚上砸去,终究是不忍,他砸的是关节,只把关节砸脱臼了。 “贼子,你不若杀了某家,杀了某家!”关节被砸了的铁卫现在连翻滚都很困难,手也软遢遢的,再也抓不了脸,但嗓门还在,脸上剧烈的疼痛让他只求速死。 “让你死了反而便宜你了。”大郎将手中的黑管收起,一脸的痛惜,“可惜了,要不是腿被压着,哪用得着浪费。要知道调配你是有多么的难。” “都怨属下护卫不利,让郎君受惊了。”至此,郭仲达对大郎是彻底的服贴,如果这时候再来选择,他就会认为二妹转身挡枪是非常的必要的,只是心中依旧挂念着二妹的情势,但在大郎面前却是不敢造次。 “二妹没事,只是被刮去一层肉,枪从肋下过去,带走胸前的一块,造成了心脏骤停,所以就晕过去了,歇歇就好,只不过以后他的左臂就没那么多力气了。”大郎低头瞧了瞧二妹,道。 郭仲达这才发现被铁卫投来的枪就在大郎身后十来丈远处,斜斜的插在地上,整个枪柄已然没入土中有三分之一,地不结实固然是原因,但先被横刀阻挡,后擦过二妹的身体,又能飞十多丈还要入土三分,郭仲达自认自己是绝对做不到的,就连擎旗的铁塔,是锦腹蛇中力气最大的,也是做不到。 “去收拾残局吧,我累了,要睡一觉。”大郎双手轻轻的托起压在他腿上的二妹的身子,将腿抽了出来,揉了揉,满脸的疲惫,“有老大站在我旁边守着就好。” “喏!”郭仲达隐隐约约的猜测大郎这一睡去,醒来后又要记不得这段事,但不管是这时候的郎君也好,还是不记得事的郎君也好,郭仲达不会区别对待,既然现在的郎君说有老大守在旁边就够,那就一定够的,而且他也挂念着被挑出去的三子,大约,也不会有多大事吧? “杀了某家,杀了某家,求求你,小神仙,求您发发慈悲,杀了某罢。”地上的铁卫从开始的嘶声厉竭到了最后,实在忍不住,哀求了起来。 “……”却是没有人应他,大郎已经就那么倚靠在二妹的身上,沉沉的睡去,只有白老大,虎视眈眈的守在大郎的身边,不时的呲牙咧嘴一番。 由于锦腹蛇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因而早就将火的隔离带给割了出来,战斗结束,火也渐渐的熄灭,只剩了星星点点的小火还在烧着,但随着芦草被烧没了,这些火也就会自己熄灭。 幸存的铁卫们目睹了自己的队长就那么轻轻松松的被大郎收拾了,再也没了抵抗的意志,全都丢了枪刀,跪倒在地,甘愿受俘,其实就算他们不放弃也兴不起什么大浪来,近百号的铁卫,被火活活烧死的足有五十多个,整个缓坡上飘着一股子的拷肉香。 全须全尾的没伤没被烧的,也只剩了二十来个,剩下的,要么被烧得蜷缩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要么就是倒栽葱一样的栽在路边的泥水里。地上还有这里一处,那里一处几乎不成形的,要不是还穿着铁甲,就几乎认不出那是个人,那是被踩的,最惨烈的一个,整个头都被踩裂了,脑浆子涂满了一地。 “三子,三子!”郭仲达循着记忆中三子被铁卫挑落的方向寻着,一连翻了几个倒卧在泥水中的人,都是铁卫的人,没见到三子,不由得急了,大叫。 “郭头,俺,俺在这,拉俺一把。”郭仲达循声望去,却见就在身边,泥地里,露出一个头来,满是泥浆,眼巴巴的瞅着自己,赶紧一个箭步上前,把三子从泥浆里拔了出来。 “伤着哪了?” “没伤着,那铁卫力气恁大,他枪挑过来的时候,俺那时候正下蹲想刺他下盘,结果他就将俺的衣裳给刺穿了,俺也赶紧的双手攥紧了他的枪头,顺着他的势由着他挑了,本想这么诈过去后,从他后头偷偷的捅他一枪,没想那铁卫力气恁大,楞是把俺给丢埋进了泥浆摔晕了,醒来后是怎么也挣脱不出来。” 原来是正好三子下蹲,枪从他肩窝刺过来,时机恰好,枪刺穿了身前的衣裳的同时衣裳没法下移,身体已经下蹲,就变成了只刺穿衣裳,三子又机灵,双手一握对方的枪,整个人吊在枪上,就好像是肩窝被刺穿了一样,这是险之又险,晚一分下蹲,一只手就废了,若早一分下蹲,没准铁卫见没刺中再补一枪,那小命可就难说保得住保不住。 最后打扫战场,铁卫近百号人,俘虏了二十六个,被火烧死了四十七个,还有些伤的,能治的,有九个,没法治,眼见活不了的,有十来个,郭仲达都吩咐了给他们补了一刀,省得他们痛苦。 锦腹蛇这边,死了五个,都是被铁卫士挑死扫死的,还有十几个都是腰腹间被挑开了一个大口子,有一个肠子都露了出来,眼看是难活,郭仲达对自己的儿郎自然不会像对铁卫的人一样直接丢弃不管或者是补一刀,只要有希望,他还会带着,郎君本事大着呢,说不定能活。 剩下的,都是个个活蹦乱跳的,一点伤也没带。 “万幸,若不是郎君调的新油,仅凭那点火油,今日即便是胜了,也是惨胜。”听完报告,一身连带着脸上全是泥浆的三子咋了咋舌,“新油比火油还粘,但又比火油稀,这一沾到身上,拍都拍不掉,俺现在开始为胡人担心了。” “你怎么也学了二妹,开口闭口俺的?”郭仲达这时候才发觉三子的自称改了口,再也不似以前一样,学着长安城里的人的官话,某啊某的。 “俺今次悟了,若不是俺装着,怕是要陨命于铁卫枪下,所以,还是低调点的好,嘿嘿,冷不丁的给他来一下,那才爽,就可惜晕了,没见着小神仙是怎么把铁卫给收拾了的。”三子呵呵笑的摸着头,知道憨货没什么大碍,自己这边死伤一点换来的却是将传言中不可战胜的铁卫给全歼了,这心情要多爽就多爽,兄弟们的死伤,那是有他们自己的命,伤心也是无用的。 见到铁卫那等的惨状,三子也唏嘘不已,但又忌惮着铁卫,所以只敢蹲在白老大的身边,看着铁卫,细声细语的:“瞧瞧,这就是和小神仙作对的下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说罢,你们把高家客栈的人如何了?还有那些货栈的掌管伙计。” 铁卫至此方才明白,正是因为自己追到白水镇听说几家客栈合起伙来给锦腹蛇腾出了院落,又有客栈卖给了他们东西,心中恼怒下放火烧了客栈和货栈,这才惹来了小神仙和锦腹蛇的猛烈报复。 “某真不该信那赤虎的,他说小神仙不过是误打误撞,其实没有法术,当初,某要是带了铁卫远走高飞,不掺进你们的浑水就好,求求你,杀了某罢。”铁卫已经痛的死去活来,没了一丁点挣扎的力气,听到三子在那说话,就哀求道,“白水镇的人某没杀,只是烧了他们的房子,抄了他们的家而已,某是唐人。” 双目已失的他,自知从此将从军中除名,过个三年两年,或许就不会再有人记得曾经有这么一个铁卫,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大约如是。 ------------ 第三十六章 无踪 “我地儿呀~!”猛然一阵的哭天呛地,盖过了在收拾首尾的锦腹蛇们的声音。 “坏了,只顾着清点了,没顾上老太爷。”恢复过来的郭仲达一拍脑袋,赶紧的吩咐三子,“去,去,你去安抚老太爷,郎君没事,只是累了,睡着了。” “……”三子有点不甘,这时候上去,绝对是被老太爷狂剋一顿的结局,一路上他们已经领略到廿八的那张嘴的厉害,可没办法,谁让郭仲达是头呢,只好硬着头皮,到缓坡那,搀起伏在大郎身上喊个不停的廿八:“老太爷,小神仙只是累了,睡过去了,您这一动,小神仙反而睡得不安稳呢。” “你个夭寿的三子,跑哪去了?啊?就这么丢下大郎让他面对这等大汉?他还是个孩子呀,还是个孩子,若不是大郎有些本事,早就没了,夭寿呀,夭寿哟!”听说大郎没事,只是睡过去了,廿八一下就转悲为喜,可一见到搀扶着自己的是三子,马上跳起老高,手指直戳三子的胸口,一下又一下,戳得三子那个疼,却又不敢还手,也不敢躲开。 好不容易把廿八安抚好了,三子偷偷揭开衣裳一瞧,倒吸了口凉气,膻中穴上方一寸处,已经被戳得红肿了,这要是再往下一寸,三子就要成了废人,不由喃喃自语:小神仙还说老太爷没本事,这哪是没本事,这是深藏不露呀。 廿八闹归闹,还是知道轻重的,知道大郎是因了二妹这个憨货扭转身子这才避开了投枪,所以楞是把照顾二妹的铁塔给斥到了一边,自己照顾这二妹。 审问过俘虏后,郭仲达便让侯大带了他的一伙人前往那小村接收铁卫的辅兵们了,铁卫抄家得的值钱东西都在辅兵那,反正郭仲达已经准备接收这些铁卫的俘虏充实自己的队伍,都是唐兵,其实没啥解不开的怨仇,要有,也都是将官和将官之间的事,小兵们大多都是听上面的命令行事,除非说上头的命令严重的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否则是不会有兵士反抗的,这便是节度使满天飞的大唐眼下的状况。 收拢这些俘虏还有个好处,就是省得有人去报信,或者说将大郎的本事和弱点都暴露出去,那对大郎对郭仲达很是不利,要是敌人知道了大郎每次发威之后,都要沉沉睡去,那还了得?先攻击你一次,接着来个回马枪或者是第二波准备好的人来攻击,有多少锦腹蛇也不够瞧的。 这些俘虏可是亲眼看见大郎就坐在那,只是手抬了抬,自家的首领就那么倒地打起了滚,等押解着路过仰面朝天躺着的铁卫身边的时候,更是心头发毛,这小神仙法力果真是高深呀,瞧那脸,已经不是脸了,四个黑洞洞的孔就那么大大的张着,左脸的颧骨已经露了出来,要多可怕就有多可怕。 所以,当郭仲达一说可以收编他们的时候,就马上欢天喜地了起来,都是明白人,都知道如果不被收编,那么下场至少也是拔舌敲齿让他们说不出话,搞个不好,小命都要没了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反正都是唐兵,听谁的不是听呢?无非就是等安顿好了,要把家小接到身边比较麻烦点而已,但人家可是锦腹蛇,是搞摸营的勾当的,这油水可要比守在中军将官跟前好太多了。 前面离白水已经不远,大郎睡着了,郭仲达为了表示尊敬,特地找廿八请示了下,问是回转去长安呢还是去白水,廿八没好气:“咋地?都到这了,多走一点路就会死?” 郭仲达要的就是这个意思,于是颠颠的吆喝着队伍上路朝白水开拔,从现在起,锦腹蛇已经不是他的锦腹蛇了,而是郎君的锦腹蛇,自家不过是为郎君看着锦腹蛇罢了,得亏白鼋这家伙脑子太多弯弯绕,不然可能就要被他占了先也不定,也得亏白鼋弯弯绕多,否则这一路也不可能有这么轻松。 等到了白水,已经是一天之后,大郎也已经醒了过来,问过镇上的人后,确定了铁卫还真没说慌,没杀人,只是放了火,抄了家。几家客栈和货栈的老板正唉声叹气的的,见到锦腹蛇们先也是没什么好脸色,能有好脸色么?要不是这帮军兵,自己能惹上这天来横祸?但当郭仲达将他们被抄没的东西还了回去,又从铁卫的兵士们自己带的银钱里拿出一部分赔偿之后,立马就又转了态度,对锦腹蛇亲热了许多。 但高家的人却不知去向,只是有人说,客栈被烧后,他们一家三口带着俩伙计从废墟里刨出了点细软后,将客栈的地贱卖了后直接就往北出镇走了,也不知道去哪,本来高家就不是白水镇本地人,能问到的就只有这么多。 “郎君,追还是不追?”郭仲达有些拿不定主意,以前锦腹蛇的事,他想都不用想,知道该怎么做,但现在,就如同没了主心骨一样的。 “让侯大带几个人骑马去追吧,以一日为限,能追到就追,追不到就回来,我们还要去搞赤虎那个兔爷呢,这回可不能轻易将他放过,娘西皮的,敢惹老子。”大郎吹眉瞪眼,骂咧咧的,骂完后楞了楞,嗯?娘西皮是啥玩意? “娘西皮不是玩意,是你以前老挂嘴边骂人的话。”老头的声音又在大郎耳边响起,带着一股子的凉嗖嗖。 “哦。”大郎只在心中哦了一声,不理老头。现在他已经习惯了老头的作风了,也确认了老头就是他自己口中的阎罗老儿,自己可是债主,有啥好怕的? “哎,臭小子,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要不是老头子我使小鬼扯了一把那憨货,你就直接被戳个透心凉了,那憨货会和你一起串成个肉串,正好给老头子手下的小鬼下酒,这可没给你算在那两次之内,你可别恩将仇报,拽上天了。” 大郎依旧不理,阎罗老儿分明知道自己的底细,却是怎么也不肯和自己说,要不是自己从小就野惯了,胆子偌大,否则早自己把自己给吓死了。 “得,得,小子你不理老头子,老头子也懒得理你,走了。” 随即一阵风吹起,在大郎身边躺着的憨货就激灵灵的打了个冷战,醒了,睁开眼,瞧瞧蓝天,又摸摸自己的脑袋:“俺这是在哪咧?咝~,疼死俺了。”却是抬手牵动了伤口。 同样在马车上的白老大见翰货醒了,欢快的摇着尾巴,在憨货的脸上舔来舔去的,大郎就笑了:“老大这是在感谢你呢。”虽然是小鬼拉了一把二妹,但二妹是为自己而受伤也是事实,大郎还是感激他的。 调配好的火油已经用光,对付赤虎就得想别的法子了,对这个,郭仲达要比大郎在行多了,摸营的时候也常能碰到刚一进营就被敌人发现而被包围的事,这时候他们大多是冲到就近最大的军帐里去,直接生擒活捉里面的人,然后拿刀架在其脖子上撤退,而锦腹蛇通常也守信用,人一撤到安全区域,就会把人放了,这也是他们敢摸营的底气之一。 守信啊,一来二去的,敌人见是锦腹蛇摸营又抓了自己的将领,知道锦腹蛇安全后就会把人放了,反正营被他们摸进来但又没造成什么损失,所以锦腹蛇也常能全身而退。 几家客栈和货栈的老板因着感激锦腹蛇,所以对郭仲达的要求那是满口答应,不光答应,而且速度奇快,很快的,半天工夫,一个大大的木囚笼便做成了,还在里面放了张可以支撑起来的胡床,这样铁卫就可以躺在里面养伤,必要的时候又可以将其撑起来。 皮匠和裁缝匠也是很快的把铁卫的铁甲修好,就高高的挂在囚笼的边上,大老远就能瞧见,将领的铁甲可不是普通士兵的铁甲,普通士兵的铁甲就只是用甲片串起来的简单样式,将领的可就讲究多了,所谓甲胄,甲是穿在身上的,胄便是头盔,头盔顶上还有一缕的黑色缨子,铁卫比红鲛低调多了,不像红鲛喜欢用红色缨子,大老远的就能认得那是主将,这不找死么? 还有就是护心镜的有无,兵士一般是没护心镜的;再来就是护肩和护肘,这些都是将领的甲才有。当然勋贵子弟的铁甲例外,有的勋贵子弟的甲甚至比主将的甲还要好。 其实郭仲达很想说,郎君你昨天用的那黑管挺管用的,趁着现在几家老板有求必应,再整一支来,对着赤虎也来一下不就万事大吉?但一想到当时大郎那肉疼的模样,估计那东西金贵得很,也得来不易,所以就没问,再说了,眼下的郎君和当时的郎君大有不同,或许现在的郎君做不出来呢?可别自己给自己找尴尬,旁边的老太爷可是虎视眈眈的。 又等了一日,侯大几个回转过来,没能找到高家人,不知道上哪去了,从火原到白水,就只有一条路,可从白水往北走,出了镇子离开大泽,那可就是足有七八条道,侯大他们把马都累得不行,七八条道都跑了一遍,楞没见着人,只好打马回来。 “小神仙留步。”正当队伍又一次开拔出白水镇的时候,前头又是一阵尘土飞扬,一骑快马飞奔而来。 ------------ 第三十七章 铮铮 赤虎撤退了。 当发现在预计的时间没等到锦腹蛇后,赤虎派人前来探路,发现了被草草掩埋的几十具铁卫的尸体以及那坡上的一片狼籍。 接到报告的赤虎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直接下令撤退,也不管白鼋的人马,一句漂亮的场面话也没交代,就这么走了,仿佛没发生过什么事,仿佛他就只是路过而已。 “龟儿子也知道怕了。”这是三子的话,有点失落,他还想再看看小神仙大展神威呢。 “这样的对手,很可怕。”这是大郎的话,“以后碰上他们,没有绝对的把握,能避开就先避开。” 郭仲达深以为然。 之后的路途就一路顺风顺水,再也没有什么打眼的人来惹锦腹蛇。白鼋依旧不肯明着表明态度大张旗鼓的护送大郎,只是沿途暗中护送。有锦腹蛇的旗帜亮在外面,又有白鼋的人暗中护送,沿途的节度使们对大郎他们都是客客气气的礼送出境。 而且这个待遇随着越接近长安就越高,开始的时候,节度使们也只是派个小吏打点一二,送个几贯盘缠,一些粮草之类的就算完了,然后逐渐的,就开始出现有参将的身影,再然后,县令,刺史之类的官员就频繁的出现,虽然这时节的刺史不如初唐时节那么值钱,整个大唐一百三十多个州,刺史就有四五百个,大多数的刺史不过是个虚衔,但那好歹也是至少正六品上的官,而锦腹蛇里,就一个校尉,还是个废了的俘虏。 这些前来****的官员们,无一例外的,对大郎是客气有加,并不因为大郎只是个孩子而有轻视之意,等到了京畿,大郎的身上已经是焕然一新,一身量身定做的,而且还可以随着他的身子长开了后调节的用上好的绸料做甲布的黄褐色皮甲,胸前胸后各一面亮银护心镜。肩甲、股囊和腿甲全缀了黑色流苏,膝罩、护胫、护肘、护腰等小部件全是用的水牛背部最厚的皮做成,颈甲是活动的可以拆卸,用的是一整块的精铁打造,三子试过,横刀劈过去只能留下一个小凹痕,这等颈甲,一般人是别想把穿的人的脖子给砍了。 由于大郎不是官,只是白衣一个,所以也没给大郎配头盔,但却是按大郎的髻冠样式给重做了一顶银的,用了包铜掩盖,插的两根尾羽比大郎原来的那两根要长了一倍不止,也要更亮丽许多。大郎戴上后,两根尾羽在头上晃啊晃的,很是夺人眼球。 不光是大郎,所有锦腹蛇的的装备全都换成了更好的,临近京畿的时候,三子算了下,每个兵士分到手的财务折算成银钱,至少有十数贯之多,这让那些刚被收编了的铁卫们是喜出望外,这可比他们以往两三年所得的总和还要多。 自然开始对大郎更是心服口服,他们心里清楚,这些财物可都是送给小神仙的,小神仙不分给他们也是理所当然,但小神仙却是大方得很,自己只留了点,其余的全分了。 郭仲达本以为廿八会反对,毕竟从小山村里出来的人,没见过这么多好东西,有点守财的心态是很好理解的,但廿八却是出乎意料的没作声。这让郭仲达突然又想起了当初廿八在瞧见大郎穿上皮甲时对大郎说的那句话:“这才与我家大郎身份相符么。”对大郎和廿八就更加的小心在意了。 一路前行,终于过渭水,踏上了渭南地界,至此是真正到了京畿,下了船,郭仲达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眉眼瞬间就舒展开来,郎声吩咐:“兄弟们,到家了,即刻起,分三拨,每拨人轮流休沐两日,但不得离开左近,侯大,你们是第一拨,快活去罢!” 侯大他们第一拨,没人有异议,这一路来他们作为斥侯,不仅要探路,先到地方要安排后面队伍的食宿问题,队伍出发后,他们还要分人去断后,最是辛苦。 正分派间,码头上原来站着的几个人里,走过来一个,微微一抱拳:“来者可是有锦腹蛇之称的郭校尉?”神情颇有些踞傲。 “正是,敢问尊驾是?”天子底下大拿多,别人怠慢他可不敢怠慢,还是中规中矩的回了个礼。 “某家忝为蓝田王管家,专为等郭校尉而来,兄弟们一路风尘仆仆,某家郎君已在渭南城内置办好一切,不若就随某家前去歇息如何?”话中是征求意见的意思,但语气却是不容回绝。 “郭大,蓝田王便是你说的贵人么?”大郎一见这獐头鼠目却又是身材发福得已经严重走样的管家就不喜,尤其是又以这种口气说话,是,蓝田王,是几人之下万人之上,可那是蓝田王,又不是你,你拽什么拽呀? “不是。”在公开场合,郭仲达对大郎的态度那是不卑不亢,绝对的一副公事公办,所以这句话回答得很干脆,也很快,还带了点不耐烦的口气。 “那我不去!”大郎一甩头,将个后脑勺丢给众人,绝对就是一个没长成的爱闹小脾气的小屁孩模样。 一边早已经养好伤的憨货赶紧上前,讨好的将大郎扶着,登上马车,转头又冲廿八道:“老爷子,您说是去还是不去?”这货除了反应慢一步外,其实也是个乖巧货,不用人教,他自己就知道人前人后称呼的区别。 “不去!”廿八一别脸,淬了一口,“蓝田王而已,了不得么?” 在场几人都明明白白听得清,各人表情不同,郭仲达是一挑眉,若有所思,三子则是喜上眉梢,不为别的,就因为被人安排哪有自己去寻快活自在? 那管家可就脸上挂不住了,抬了自家郎君的招牌出来,这小家伙竟然直接一口回绝,连个委婉都不懂,真是偏远地出来的土包子。不由哼了一声。 他来的目的正是为大郎,本来以为这么个小屁孩,晾他一晾,故意只跟郭仲达说话,再抬出郎君来,这小屁孩要么吓得战战兢兢,要么就是欢天喜地的跟了自己去了,没成想,直接一句不去!更可恶的是那老头,说的什么蓝田王而已,还而已?天下有几个王?你有资格“而已”吗?即便是相公,那也大多都要恭恭敬敬的! 郭仲达故作不见,双手一摊:“有劳蓝田王费心了,某自是乐意的,但是您看,这一路来,某可是哄了一路,这才把这位给带到了这里,若是现在他来个反悔,不去了,就前功尽弃了不是。依某之见,不若等到贵人见过后,有了安排,某再带他前去拜见蓝田王不迟。” “好,某家这便回复郎君,郎君若怪罪下来,可怨不得某如实相告了。”管家怒极,但不知为何又没发作出来,只是一跺脚,一拂袖袍,带上那几个人扬长而去。 “郎君,这下可为难了,得罪了别的王还好办,得罪蓝田王可棘手。”等那管家走了后,郭仲达搓着手,一脸忧色。 “郭家小子,当某看不出来,你还想试探么?该你知道的,自会让你知道,不该你知道的,少打听,就算是无意听到的,也马上吞了,吃了,烂在肚里。”廿八抬手,手指就直戳到了郭仲达的鼻子前了。“听好了,就冲这管家的态度,不去就是不去。若是你说的贵人也是如此态度,某就带了大郎回火原村去,凭着火原村的地势,谁要来捣乱,保准叫他有去无回。” “咦?阿大,您啥时候变得这般的硬气了?在村里可不是这样。”大郎一脸的惊奇,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识到廿八话语中有诸多的疑点,说一个王只是“而已”,明显瞧不起,说贵人要是也如此态度就打道回村,明显得很,这贵人的地位不会比蓝田王低,至少也是同个量级的。 还有,有人捣乱就让他们有去无回?什么时候阿大在火原村有这么大的话语权了?便是自己在村里人人尊敬也不敢夸下这等海口哦。 廿八却是不回答,一转身,将头高高的扬起,任江风把湿润的眼眶吹干。 迷一样的父子俩。郭仲达心里隐隐约约有个猜测,但却不敢细想,是个汉子,自当重诺,既然自己已经明确表态从此以后就是郎君手下的人了,那就只管执行命令就是。心中叹息了一下,一挥手:“进城!侯大,你们这伙人进城后还得先把大家安顿好了才能去快活。” “喏!”别人怎么想不知道,侯大却是觉得好一阵的畅快,哇哦,老太爷连蓝田王也不放眼里,这骨气,啧啧,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这父子俩的铁骨,果然铮铮。像他们这样的大头兵,别说是见蓝田王了,就是蓝田王的管家甚至是家丁,那也得有缘才能见着,见着了还得紧着巴结呢。这俩倒好,一句不见就打发了,搞得像是人家蓝田王巴着紧着,上赶着要见他们似的。这口气,出得畅快! ------------ 第三十八章 各方 渭南不过是个县,但却是重镇,而且是交通要冲。 由于扼守着渭水,是北面往南去长安的必经要道之一,因而商贾云集,这点等大郎他们离开了先前下船的码头往西走几里路的时候就显现出来了。 这又是另一处码头,比先前的码头要大了不知多少倍去,码头上十数个泊位都停满了船,而泊位外,还有几十艘船在等着,有的船足有两层楼高,三子不无得意的向大郎显摆:“小神仙,这还是渭水,且是枯水季,若是到了大江上,那的船更大,足有六七丈(一丈约等于现在的三米),要是算上水线以下的,怕是得有十几丈呢。” “十几丈很高吗?”大郎淡淡的回答,“要是你见到百丈高的船,不得吓死?” “小神仙说笑了,哪有百丈高的船?便是最大的楼船,也不过三十丈,还只能在金陵扬州一带行船,却是到不了关中的。”三子一脸的不信,待见大郎笑着不答,又小心翼翼的问,“小神仙,真有那么大的船?您见过?” “见过,在梦里。”大郎笑笑,“不止一次,不光是大船,还有铁鸟,人能在铁鸟肚子里。” “哦,那是,小神仙那必定是从上面见到过的。”三子非常自动的进行着脑补,那是哪,那是天上哟,有神仙的地方,铁鸟能飞那也不算啥希奇事,就是告诉他可以日行万里他也信的。待想继续再问,见大郎已然转头去看那些从船上下来的红胡子胡人,便忍住了,天上的事,可不是他这一介凡夫俗子可以打听得了的,据说知道多了,那可是要折寿的。 码头上的商人脚夫见到这么一行百来号穿着光鲜亮丽、簇新的甲服的兵士,不由用好奇的眼光看着他们,穿新甲的兵士时常有,但那都是基本是新兵蛋子,一件好的甲服,修修补补足可以传好几代,所以这么多新甲服在一起,那十有八九就是新兵了,可这些人身上的肃杀之气又是那么的浓烈,远远的瞧着心头都会打鼓,哪可能是新兵?分明是手上沾了无数血的悍兵。 “呀,是锦腹蛇。”有人瞧见了队伍中那高高擎起的旗子,惊讶得叫了起来,“某去岁初冬在北面见过的,当时他们一队人直接就端了回鹘人一都的营,烧得那回鹘人是哭爹喊娘的,十几里外就能见到火光冲天。” “哟,他们打仗,你还能见到呀?难不成你也是锦腹蛇里的?”旁边有人打趣,却是不信。 “真的,某当初行商,错过了宿头,就在野外扎的营,没曾想就扎在了战场不远处,半夜里十几里外火光冲天,某当时年轻气盛,恁啥也不知道叫害怕,第二天一早便去瞧了,就见他们锦腹蛇在打扫战场呢,好家伙,光是金银珠宝都好几大箱,还有不少肥牛肥羊,某当时就记住了他们旗的样式,故而一望便知。” “若是如此,则穿着光鲜倒也不稀罕,这都是他们拿命换来的呢。倒是那队中一老一少,也不知什么来路,怎地锦腹蛇们对他们似乎恭敬得很呢?” “却是不知,许是某位勋贵家中的小郎罢,不然哪有此等威风,你瞧那唇红齿白,蛇行虎步的,也只有从小就在高位才能有此等气势。那老的,像是管家,又像是长辈,倒是看不透。” “这你便不知了罢,据说这小郎是锦腹蛇从北面一路护送过来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来路,大唐四象一铁卫知道吧?锦腹蛇是一象,结果那三象和铁卫也不知道哪根筋抽抽了,要去劫道,结果惨了,你们瞧见没/后头那囚车,据说是车里囚的便是铁卫,囚车外挂的便是他的铁甲,啧啧,没想到锦腹蛇战力强悍如斯,可惜了,若是那三象和铁卫都是属于朝廷,我泱泱大唐何至落到被家奴欺负的地步?” 这里说的家奴就是回鹘,早在贞观年间,回鹘就已归化,但等到安史之乱后,大部分回鹘人又开始蠢蠢欲动了起来,每年冬都要在北面搞点名堂,而大唐因着政令出不了京畿,边境上的节度使又存了养寇自重的心思,所以一直拿回鹘人没办法。 这些话一字不落的全听到了郭仲达他们的耳朵里,都是笑笑,心下得意,哼哼,从此之后,锦腹蛇的名头就压过了赤虎红鲛他们了,至于铁卫么,从此再也没有了。 “铁卫却是还得有的。”冷不丁的听到大郎自言自语,郭仲达吓了一跳,四下瞧瞧,赶紧的捂住大郎的嘴,“郎君,这话可不能说,便是相公也是不敢轻言建军的,若这铁卫是朝中禁军倒还罢了,可铁卫毕竟是属于地方,要恢复却不是你我能言的,慎之,慎之。”旗都被缴了,这建制也就自然取消,这是惯例。 “我又没想建军,只是说说而已,算了,瞧你怕的。”大郎自己是不怕,因为是白身,不以言获罪。没人会当真的。打个比方,如果一只蚂蚁说跟狮子说,我要组建一支万人军团,狮子肯定不以为意,因为实力太弱了嘛,可若是一只狼跑来说,我要组建一支百狼的群,狮子绝对不敢轻视,你组这么多狼干嘛?想造反吗?得,我先灭了你再说。 大郎的本意是铁卫还得有,但不能是归地方,而得归到禁军里去,只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分量,百姓小毛孩一个,谁听他的?所以郭仲达一阻止,他也就顺水推舟的不说了。 二人说着话的时候,步子就慢了下来,后头的囚车也就靠近了,囚车内本来一直呆呆的坐着的铁卫却是听到了大郎的话,嘴巴动了动,却是没说话。 这一路来,除了让他坐囚车外,其实锦腹蛇们并没有为难铁卫,所谓各为其主,也是身不由己,又都是曾经并肩战斗过的大唐军兵,有仇恨,经过那场战斗,已经了结了,所以这一路上,大家吃什么铁卫也就有得吃什么。其实让他坐囚车还是照顾了,一个双目已失的人,坐这种四面都有防护的才安全,只不过身份上不好看而已,但双目都没了,自然也就看不见别人的目光,眼不见为净。 却说此刻的渭南城里,城南某处院落,码头上出现的那个獐头鼠目大腹便便的管家正在书房里恭敬的向一个懒洋洋的躺在胡床上晒着太阳的胖子汇报着:“……这赤僚也忒可恶,若不是郎君吩咐过了,某定当让报于三郎知晓,将他们全抓了丢进大狱中去。” “哦?他真是这么说的?而已?呵呵,吾倒是要看看,他有什么资格说这话,有资格说这话的,大多都已经殁了罢,吾都忘了,有多久没见着炮烙好戏了,罢了,就让他们先蹦哒几天,等到那天到来,嘿嘿,吾倒很是期待呢。你下去罢,吩咐底下的,没事不要去招惹,就是碰上了,也先避让一二,到时候连本带息一并的收。”胖子眯着肥肠眼,盯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了他的胡床上的一只蚂蚁,伸出手指头,用指甲盖只轻轻的抿了抿,那蚂蚁就被抿得只剩了一半的身子在那挣扎。 另一边,地府,斜肩驼背的大汉不解的问白眉黑发的老头:“这小家伙真是这么说的?啧啧,瞧不出来,小小年纪,哦,不对,应该是老而成精了罢,这上下加起来,得有四十多咯,也难怪,他见过的人,听过的事,怕是比如今的整个大唐所有人加起来见过的人和听过的事还要多,却也不知道就这么放任他下去,到底是福还是祸?” “福祸天定?嘿嘿,我看未必哦。且看着罢,这情形下去,我看也不需要我们帮什么了,这家伙会把天下翻个底朝天,你也让牛头马面他们别没事老去他身边转悠,露出了蛛丝马迹,就前功尽弃了。”白眉黑发老头手中握着一支黑管,饶有兴趣的左看右看,“这小家伙到底用的什么东西呢?这么厉害?” 却赫然是大郎用来对付铁卫的那支黑管。 与此同时,成德军镇府一处偏院内,一个全身裹满了布条被包得像个粽子的人斜靠在榻上,双目无神的看着屋顶:“难道真没办法了?” “当时确实是没办法了,他们连铁卫都灭了,换成你我的儿郎,怕是不够瞧,且你手下儿郎又不肯听某家的号令,那白鼋又畏首畏尾的,只得某家一队百来号人,哪可能打得过正气势如虹的他们?要我说,当初若你肯将红鲛交与某家来带,或许成功了也不一定。” “呵呵,你赤虎当天下人都是傻子不成?红鲛交给你?别说当时某不省人事,便是清醒,也是不可能交给你的,到你手,就成你的了,你赤虎吃进嘴里的,就从没吐出来过。”红鲛哼哼了一声,没了手下的人马,他红鲛再厉害,那也是双拳两腿,怎么冲锋陷阵?军功又从何来?重新训练一支人马?等你训练完,黄花菜也就凉了。 训练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最起码要三五年,还得在实战中摸爬滚打,优胜劣汰,再得几年,才能称之为勇军。 ------------ 第三十九章 相逢 一路上收了不少的财物,郭仲达等人的出手也就阔绰了起来,京畿又不比得白水,可以拿出军队的威风来,在京畿,还是得低调点的好,百多号人住客栈就不现实了,难不成还如同白水一般,让先住进的客人给自家腾出地方来?就算店家愿意配合,郭仲达自己也是不干的,谁敢保证住店的人里,就没那么一两个来头大的呢? 所以就干脆租用了一个大院,渭南有很多大户人家都有多建庭院,专门租给往来的商户屯货用,院落里什么柴房炉灶桌椅床凳是一应俱全,有的大商队也是有百来号人的,因而适合整个锦腹蛇都住进去的院落也不难找。 一间正院,就是大郎、廿八郭仲达等军头住了,两间偏院,军士就分了两拨,正好一左一右的将正院拱卫着,码头上发生的一幕,让郭仲达终究是有些不大放心,蓝田王可是出了名的眦睚必报的主,明面上或许不敢乱来,就是明面上乱来锦腹蛇的名头也不是白给的。 怕的就是暗中使坏,这已经入秋,天干物燥的,各地都多有走水的事情发生,所以还是小心点的为好。可别自己终年玩火,最后反而折在了火里,那可就是耻辱了。 至于铁卫,也没亏待他,将他提出了囚笼,放在了柴房里,说是柴房,可郭仲达的屋里有的家什也都有,就是面积小了点而已,谁让他是俘虏呢?用郭仲达的话来说,那就是铁卫虽然这次做得不地道,但终究是有功于大唐的。 只不过被敲脱了的关节,也没让接上,这家伙一路默不作声的,谁也不敢肯定把他关节接上了后会不会暴起伤人,这可是个猛人呢。 “其实呢,这块葛布原本是玄色的,其质地远非寻常麻布或那些富贵人家所用的葛布能比,把你抱了回来后,我就用了灶膛灰处理了下,所以你现在摸起来粗粗的,颜色也不对,字也被盖住了大半,当日便猜大郎你是非富即贵的,而玄色,却是极尊贵之人才能用得,故而阿大一直跟你和村里人说你是光腚被丢在山上的,可别怨阿大没告诉你实情。”房内,终于歇息了下来的廿八耐不住大郎三言两语的诳出了实情。 “不止吧?”大郎不信。 “老村长也是知道的,不然你真以为就靠你那点小聪明,就能得了村里人尊敬?顶多夸你聪慧而已。而且一直没给你取名取姓,便也是因为如此。” “而已?” “你说是蓝田王吧?他只是个郡王,不算真正的王,且封地还只是一县,他可没资格穿玄色衣裳。所以,就而已了。”廿八抬手捻了捻并不存在的胡子,“能穿玄衣裳的,至少也是王,你的襁褓玄色,所以,阿大认为你的出生绝对要比那所谓蓝田王尊贵得多。” “那可不一定。”大郎撇了撇嘴,“朝服才有分色,普通百姓不也有穿玄衣的?阿大你可别闹个大乌龙,等到时候那蓝田王抓了你的痒处,直接把我们父子俩往死了整。”不过心里倒是挺希望廿八说的是真的,不是说了么,这葛布可比普通葛布精致多了,一般人哪舍得用这种好布来给婴儿做襁褓? “你怕吗?”廿八反问。 “不怕。大不了就如阿大说的,咱回到火原村去,我再搞几个机关,就可以真做到去多少人都是叫他们有去无回,反正火原周边大着呢,要啥有啥。就是盐,也有盐咸子替代,怕个球。” 父子俩正在谈话,屋外三子就叫开了:“小神仙,小神仙。” 大体知道了自己想知道的,剩下不知道的,大郎瞧廿八的神情,也是不知,自然就不再问下去,他可是瞧出来了,廿八此刻的心情就如同那受了委屈的小孩子般,原因当然是因为自己眼看就可能解开身世之迷,担心以后自己和他不亲了。 安慰是没用的,只能是以后用行动来证明了。 正好三子在叫,就赶紧的借机开溜:“怎么了又?” “俺寻思着,这离饭点还得有一个多时辰,不若就俺们两个陪着小神仙去外面转转?这京畿的风情和安州又有大不同,一路上又没好好逛过。”三子见大郎出了房门,就拉着憨货笑嘻嘻的怂恿着大郎,说白了,其实还是他自己想去耍乐子,但又肩负着保护大郎的职责,走不脱,所以干脆就把大郎一起叫去,保护和耍乐子一并都有了。 “好呀。”大郎也是玩心大起,从小就没出过火原,这一路上也还真没好好的逛过某个县城,前半段是打打杀杀赶路都来不及,后半段则是忙于应付那些前来探风的地方官员,虽然都是打着慰劳大唐勇军锦腹蛇的旗号来的,也都是郭仲达出面接待的,但到了后来其实谁心里都明白那就是冲着大郎来的,所以大郎只能乖乖作陪。 白老大在门外本来是懒洋洋的趴着睡觉的,三子一说出去,它的耳朵就竖起了老高,等到大郎一答应,立马就跳将起来,摇头摆尾,伸着长长的舌头,眼巴巴的瞧着大郎,那副可怜样,任谁也无法硬下心来不带它出去。 如今已经是京畿,自是不会再有人来掳掠了自己去,相对来说,比其他地方安全多了,天子脚下,至少在白天,有军士护卫着的人还是安全的,而寻常百姓,甚至都真的可以做到夜不闭户。 渭南城内一纵一横两条主街,和城墙一起就围成了个“田”字,每一块分四个坊区,就总共有一十六坊,北面因着离码头近,是商户聚集最多的,也是南来北往的商人多的。有的商人反正在这里等船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就在沿街摆起了摊来,一边售卖自己带来的货物,一边则看看有没什么新鲜的玩意可以贩卖到别处赚钱的。 街上商人很多,有会做生意的临街人家,干脆就将临街一面全改成了店,短租给那些临时停脚的行商,按日收租,得的租金却是要比那长租的要高了许多,又有那不靠街道的也有办法,在街道两边用两条长凳,一副门板就拼凑出个摊位来,也能换点零花用用。 所以北街一路上,两边就排满了摊位,几乎就是一个紧挨着一个,吆喝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向合滴琉璃了哇,”“破死赖的香料哦。”这是胡商,操着的是跑调的官话,叫卖的是上好的琉璃和波斯来的香料。 “江南的好茶咧,各位客官您瞧好了,这茶乃是采自终年云雾缭绕的庐山,名为云雾,庐山可是名山,山上仙云飘飘,这茶也是沾了仙气的,您若是吃上一口,浑身便轻飘飘,若是每日吃上一盏,时日不长,便也可成仙了。”一声清亮的叫卖声突然盖过了那些胡商蹩脚的话语,三子听了,捅捅大郎。 大郎笑着摇了摇头,真有那么好的功效,那商人还来卖什么茶呢?直接自己吃了成仙得道去便是了。三子见大郎摇头,也颇有些失望,但既然小神仙说没那效果,那就必定没那效果了。 “汪!汪!”本来在大郎迈着的腿间穿来穿去玩得不亦乐乎的白老大突然停了下来,抬头嗅了嗅,冲着一处地方就狂叫了起来,叫了一会,回过头来,直接咬着大郎的裤管往那个方向拖。 “去瞧瞧。”白老大不会无缘无故的乱叫,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把自己拖到一个地方去,它这么做必定是有原因,大郎也顾不得本来想去瞧的琉璃摊了,跟了白老大就走。 “哟,这是谁家的小娘子呀?这么水灵,不若跟了某去,做个书童如何?也是一段佳话呢。”没行几步,就见前面围了几个人,一个汉子的声音笑嘻嘻的。 “这位郎君,小女不做使唤人的,请您另寻过书童罢。”另一个不卑不亢的声音传来。 “你女儿?某看未必罢,你们瞧瞧,这二人穿着打扮,哪点像是父女了?瞧这汉子,一身粗布,而这小娘子却是一身湖绸缎袄,依某看,分明就是拍花子的,见着了哪家小娘子长得标致,就起了歹心,哄骗了来好卖与勾栏,你们说是也不是呀?”“依某看来,果真如此呢。”围观的人大多没出声,只有几个应和的。 大郎停下了脚步,挠挠头:“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呢。”“好个无赖货,啊?竟敢打起了小娘子的主意?气死俺了,小神仙,俺去教训他一顿?”憨货本来也是疑惑着的,大郎这么一说,转过弯来了,一拍脑袋,撸起袖子这便要上。“俺去罢。”三子一把拉住憨货,让这憨货去怎么成?这憨货虽然受了伤,手使不得力,但那是左手,右手却是完好无损的,憨货的憨劲上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将人打死了,纵是自己有理也变成了没理了。“都别吵了,我去。”大郎摇摇头,冲白老大使了个眼色。 ------------ 第四十章 见官 就如同等待出击命令的士兵一般,白老大嗖的一下就钻进了人群里,然后就听到有人叫:“哎呀,谁家的凶犬?快快打杀了。” 紧接着是小丫头清亮的叫声:“老大?”随即又开始叫了,“哥哥,奴奴在这,有坏人要欺负奴奴的阿爹。”带着哭腔,还带着点欢喜。 “借过,借过。”大郎在中间走,憨货和三子就在两边硬是把人群挤出一条道来,被挤的原本想开口骂人,抬眼一瞧见憨货魁梧的身躯和脸上那条扭曲的疤痕,马上就噤若寒蝉,乖乖的让出了一条道来。 “是你想强抢民女么?还要诬蔑别人是拍花子?”大郎走到人群中,直视正站在高店家对面的一个身着灰袍正捂着小腿的马脸年轻人。 “哪有诬陷了?这分明就是拍花子,你谁呀你?说不定你还是同伙呢。”憨货和三子这两个带了一声杀气的家伙往大郎身边一站,那马脸年轻人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但马上就开始站直身体反驳,他身后几个壮汉也帮腔着:“依某看来,肯定是同伙。” “哦?说我们是同伙是吧?”大郎眯着眼笑了,一口白牙亮晶晶的,“既然如此,敢不敢与我等往衙门走一遭?” “正要绑了你们去见官,嘿嘿,你倒是自投罗网了,不仅是拍花子,还纵狗行凶,定当判你贬身为奴,正好某家缺个使唤童子,就你了。”听说见官,马脸年轻人脸上马上就开心的笑容绽放开来,见官?你不知道衙门谁家的么? 不再理会他们,大郎转身问那高店主:“那日听说你们店被烧了,我们便折了回去,却是寻不到你们一家,一会等事了了,随我们去把你们的财物取回吧。”又问小丫头,“教你的戏法忘了没啊?” “没忘呢,奴奴每天都有练。”小丫头如乳燕投林般三步并两步跑到大郎身边,轻轻的拽着他的衣袖,“阿爹说,哥哥是有本事的,正好店被烧了,不如就去长安投奔哥哥去,奴奴原本想着,到了长安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哥哥,没想到还没到长安就见到哥哥了,嘻嘻,原来土地公公真的灵验的,能听到奴奴的话。” 已是仲秋时节,但渭南此时的气候和当时白水镇的气候几乎没什么差别,小丫头还是穿着那天见到时候一样的锻面小袄,不过裙子倒是换成了靛青色百摺裙,裙角已然有些破损了,脚上穿的依旧是那双绣花虎头鞋,脚尖处的锈花也已有了个小洞,露出一点的灰白色足衣。 再看高家店主,一脸的风尘仆仆模样,穿的依旧是那日的衣裳,有的地方已经破损,昔日那红润的肤色一点影子都没见到,大郎不由心头一黯,显然他们当时几乎就没有东西从火中抢出来,这一路上,也不知道吃了多少的苦头才到得渭南。 “囡囡怕不怕见官?”大郎问。 “不怕呢,哥哥一会把那些阿叔阿大都叫来,帮奴奴狠狠的教训他一顿,谁让他坏,欺负奴奴的阿爹。”小丫头展颜一笑,抬起小手攥成小拳头冲那马脸青年挥了挥,鼻孔里哼了一声,“等下叫你好看!” “哎哎,说你呢,磨磨蹭蹭的,难不成真是同伙,故意拖延时间不去衙门么?”碍于憨货和三子在旁虎视眈眈的,马脸年轻人只敢站得远远的催促着,原来站在他身后的几个汉子此刻已经分散开来,隐隐有四面监视大郎他们的意思。 “有意思了。”大郎摸摸下巴,踢了一脚正在小丫头脚边挨挨擦擦撒着娇的白老大,“去叫人去,要是晚了一步,就炖了你。” 经过一路厉练的大郎再也不是当初刚出山的小屁孩,两个多月和沿途地方的迎来送往使得他多少有了些眼力和见识。如今的情形,如果他再瞧不出这马脸年轻人和衙门有什么勾连,还不如找块豆腐一头撞死得了。 穿皮甲其实很不舒服,所以一般没必要,大郎还是喜欢穿常服,不光是他,憨货和三子等人也都是如此。今天他们三个穿的就是常服,不过是崭新的常服就是,这就让瞧见他们的人有种错觉:这绝逼是个暴发户! 爆发户还有个潜在的含义就是,这是一头很肥的羊,尤其是穿了新衣裳的爆发户,分明就是在向人招手:来宰我呀,来宰我呀。 所以黄祝当然不客气了,是你们自己送上门来挨宰的,可莫怪本衙内的刀快哦。 不光这小美人要弄回家去,这三只大肥羊也一定得宰到他们至少掉层皮才行,这是黄祝见到大郎的第一时间的想法,多难得啊,若你不送上门来,我还没理由宰你们呢,这下好么,自己撞刀口来了。 要说这黄祝也是倒霉摧的,平日里虽然纨绔得很,但也不至于到了强抢人和讹诈过往行商的地步,顶多就是当街花花口几句调戏下有些姿色的小娘子,或是转手倒买下路引之类的小毛病。但实在是,今天架不住看见小丫头就被小丫头给迷住了,七魄一下就被勾了六魄去,这么小就如此的水灵,若是长大了那还得了?是以就鬼迷了心窍,非要把小丫头给弄回家去不可。 人的心窍这一被迷了,五官的感觉就迟钝了,楞是没听到小丫头的话里其实已经透露出了很多的信息,假如赤虎一样的人听到,赶紧的就有多远滚多远了,这可是天子脚下,站在酒楼里随便往窗下丢个碗啊碟啊什么的,没准砸中的就是朝中哪个勋贵子弟。 有的人看起来不能惹却可以惹,有的人看起来可以惹却是不能惹的。 一听说又要炖,白老大委屈的呜咽了声,一扭身就跑个没影了,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犬生着想,还是赶快把人叫来吧。 “嘻嘻,哥哥就知道吓唬人。”大郎的出现让小丫头开始不怕了,她仰着小脸,“阿爹,你不是说要来投靠哥哥的么?怎地到如今却是一声不吭了?” “见过小郎君。”高家店主不由得翻了翻白眼,还说我一声不吭,你一见到小郎君就哥哥长哥哥短的,我插得上话嘛我? “哎,哎,说你呢,怎么着哇?走是不走呀?怕了么?”那马脸年轻人见催促也催促过了,大郎楞是半步也没挪的,动手拉扯人?他可没这个胆,那俩家伙一看就是手上见过血的,亡命徒这世上从来不缺,他才不会笨到和人硬抗的地步,所以就开始激将。 “唉哟喂,俺好害怕哟,这位小狼崽,咱不去衙门了行不行?”三子有些阴阳怪气的,拿捏着鼻音,把小郎子说成了小狼崽。 “噗嗤~!”小丫头掩面而笑,一时间花枝乱颤,晃得那马脸的头也跟着上下摆动了起来,让大郎猛的又想起了曾经的记忆中的某个背后驮着个大壳,手拿龙王圣旨的形象来,也笑了,“嗯,还真像。” “走吧,咱们去见官。”估摸着白老大应该已经把郭仲达等人通知到了,大郎这才对三子和憨货道。 “掌柜的你也莫要担心,就当是去衙门游玩一遭罢了。”见高家店主有点犹豫,大郎又安慰他。 “既然小郎君说当是游玩一番,那便当是游玩一番罢。”高家店主见大郎一点也不担心,不由想起了自己一路上所听到的某些传言来,莫非,那是真的?既然如此,那还怕甚?想到这,腰板也直了不少。 这一路走着就一路聊着,大郎这才知道那日店被烧了后,高家三口并两个伙计变卖了地皮后,直接就雇了辆马车,没往铁卫出镇的南面走,而是取道白水北面,然后再向西行往长安而来,并没有和大郎他们是同一条路的。 一路上也算是吃了不少的苦,变卖地皮的钱没多久就用完了,最后连高家婆娘配戴的首饰全都典卖了,也还是不够,但又担心铁卫那帮人会从后面追来,所以马车一直就留着,实在是没办法了,只好让那两个伙计自己另谋出路去,一家三口就自己驾车西来。 也幸好一路上,大郎的那队人马吸引了当地的注意力,他们并没有碰到什么刁难顺顺利利的,甚至速度比大郎他们还要快,早了三天到得渭南,到了渭南却是再也无力往前,只好停下来找机会攒点盘缠才好上路往长安去。 所谓一文钱难死好汉就是这个理了,渭南到长安也不过就是三四天的路程,如是憨货这等人,自然是不用考虑太多,直接上路就是,大不了路上讨要点吃的或是卖点力气活,也可以顺利到长安。可高家店主不成,带个婆娘带个女儿,又不能让她们抛头露面的,马车是绝计不能省的,这马要吃的,人要吃的,对现在的高家店主来说,就是笔不小的开销。 今天是狠下心了,想着说把大郎教他的烹菜方子换点钱,小丫头又嚷着要上街瞧瞧,这才有了方才那一出,又因今天是来卖方子的,按理来说,这方子是得自大郎,自己未经许可就要拿去换钱,心中有愧,见了大郎就不大敢主动搭话。 直到见了大郎还一如当初在白水一般的,这才去了心结,将经历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哎哟喂,这位小郎君,都是某有眼无珠,有眼不识泰山,都是某的错,都是某的错,您就大人大量罢。”正聊着呢,扑通一声,一人跪倒在了大郎身前。 ------------ 第四十一章 风平 不一定都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 传得快,那得是人们感兴趣的事件,可以让人感同身受或者是和听的人有那么哪怕是一丝丝联系的,听到的人自然就愿意将其说出去与人听,或是显摆自己的见识,或是提醒自己的亲友注意,或是幸灾乐祸,或是难过等等,总之,能传得出去的,必定是要能给人带来某种情感的东西。 前些时间,就有南来的商客或是游子在说着某件事,说的是在定州,出了一个被人称为小神仙的人物,都惊动了宫中某位贵人了,派了一队人马去相召,按理呢,这样的人大多是以讹传讹被夸大了的,但就因其年纪小,所以才引起贵人的兴趣来。 可不知怎么着,或许是担心小神仙能耐不小将来会对地方不利,就有那么几个节度使要暗中使坏,派了几队人马前去破坏,结果呢,被小神仙一通法术,召来天兵天将、风婆雷神等将那几支兵马好一顿教训。 但天兵天将总不能老护卫着呀,那些兵马中就有不甘心的,又在半道埋伏,这回小神仙可真怒了,撒纸成兵,楞是灭了一队,而且还可能是防守最为强悍的铁卫。有人就见一辆囚车,车里囚了个眇目大汉,囚车外挂着的正是铁卫本人的铁甲。 坊间人大多是将其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有人信,有人不信,也有人是将信将疑的,天天传说这里有神仙,那里有神仙的,但终究是没人见过。黄祝就是属于不信的一个,这牛皮也吹大了罢?灭了铁卫?就靠一个小娃娃? 但就在前日,蓝田王家来人了,要他阿爹帮着留意下一队人马,其中有个少年的,还说不可怠慢,那是蓝田王的客人,黄祝这就留意上了。 就在半日前,他又得到了消息,说是那少年来了,进城了,却是回绝了蓝田王的好意,而且,那支队伍里,确实有辆囚车,囚车里关着的确实就是铁卫。黄祝是信的,因为送信来的人曾经就是铁卫中的一员,后来受伤了,这除了役,举家搬到渭南来了,别人会认错铁卫,他可不会认错。 不管坊间传说的有法术是真是假,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铁卫真真切切的被灭了!所以黄祝就赶紧的带了手下上街转悠,想试看看能不能碰到那传说中的少年,这时候不抱大腿难道还等人家见过了贵人后才来抱大腿么?到了那时候,可就迟了。 可没曾想,见到了小娘子,就忘了自己的目的了,直到他底下的人突然偷偷告诉他,说是身后身侧多了许多的大汉,一个个都目光不善的,再加上高家店主和大郎的谈话有那么几句零零星星的飘到了他的耳朵里,再是笨瓜的人也能马上知道不妙了,何况黄祝并不笨呢? 前后稍微一串,黄祝明白自己这回可真是被老鸹子啄瞎眼了,眼前这位,分明就是自己想要抱大腿的那个少年啊, 苦恼加懊恼不足以形容黄祝目前的心情,自己怎么就一下鬼迷了心窍,给这小娘子迷住了呢?这天下可堪折的花那么多,为何就非要盯着这一朵呢?好么,是碰上少年了,却是以这样的方式,这让他以后还怎么抱大腿哟? 他也决绝,前后一想通,就几乎没有去考虑该怎么转圜,而是直接扑通一下就跪到了大郎的面前,也不说什么误会之类的话,直接就是认错。 “怎么,不去衙门了?”大郎一眼瞥见铁塔正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不七不八的就那么站在前面不远出的街道中间,两边也都是锦腹蛇的儿郎们用了要吃人的目光盯着这几个人看,就知道没的玩了。 “不去了,不去了,真要去了衙门,我家阿爹还不得把我的眼珠子给抠出来送到小郎君面前?小郎君你是不知道,我阿爹正是渭南县丞,最恼我平日里的纨绔行为。若是以往,换成别人,被我带到衙门里去,自是有那衙役帮着瞒着,讹人几贯钱花花,却是见不到阿爹的,但是小郎君您不同呀,您一到衙门,别说阿爹,便是县令也要出门迎接的,这可就真真败露了。” “哦?是么?”三子弯下腰,用了一根手指头挑起了黄祝的下巴,就如同去勾栏里,见到那可意的女子时一样的戏耍着黄祝,不光是挑起下巴,还用小指头轻轻的勾磨了几下,看得一旁的二妹赶紧回身“呕~!”个不停。 “千真万确,若有半句虚言,管叫天打五雷轰!”黄祝被三子这么一勾,心中是又羞又愤,可就是提不起半点的恨来,躲么又不敢朵,便只好忍了全身的鸡皮疙瘩小心应对,“这位军头,您若是喜欢兔儿,某今晚便带您去寻去,保证是心甘情愿的伺候您的,决计不带强迫的。某这等容貌,臀也不美,您还是放过某罢。” “我呸~!”三子立马就变了脸,淬了一口,“你当俺是兔儿相公哪?还是把某当成了赤虎?就他也配跟在小郎身边?你若再在某面前提什么喜欢兔儿之类的话,信不信俺找人把你嘴给缝上?”毕竟是装的,俺和某这两种自称就同时出现在了一句话里,憨货又忍不住想吐了。 “三子你这家伙,也不顾着囡囡就在旁边,这等污言秽语也是你能说的么?”话音起处,郭仲达一手按着横刀,一手叉腰,踱着八字步过来了。 “达叔你也在装。”小丫头一见郭仲达走路的样就一跳一跳的,伸出手指着着笑了,“奴奴知道三子叔在帮奴奴出气哩,不怪三子叔。” 我滴个娘咧,这不是那谁吗?一见到郭仲达,黄祝脸上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就冒了出来,这么说,那铁卫还真可能是没了,半天前他只知道铁卫被抓,但铁卫被灭他可是不大相信的,现在一见到郭仲达就明白了,这可是玩火的行家,什么撒纸成兵,就是锦腹蛇出马哟! “这不是黄家小子吗?”郭仲达上前,狠狠的踢了一脚,然后对大郎道,“小郎你就看着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罢,这家伙纨绔惯了,平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考个秀才都考了十多年这才考上,他老爹那,自有某去解释。” “哦,平日里没什么恶迹?” “恶迹倒是没听说有,就是风评不大好,喜欢贪图些小便宜,也会讹人,类游侠儿,但却没有游侠儿那等的义气。” “高掌柜和囡囡的意思呢?怎么处罚他?”大郎却没立即表态,而是问高家店主和小丫头。 “奴奴听哥哥的。”没等她老爹表态,小丫头就抢答了,实在是一路上虽然自家阿爹不舍得让她受苦,但一路上没有玩伴,每天都是匆匆赶路的日子太过枯燥,这下一下见到那么多的熟人,小丫头就选择了无条件的相信大郎他们。 高家店主也点了点头,都决定投奔小郎君了,自是以他马首为瞻。 “既然如此,那今日就饶过你了,不过呢,却也没那么轻松饶过,你且回去取十贯大钱来,就当是作为唐突和冤枉人的赔礼了,我却是知道的,按律法,你诬蔑人是拍花子的,最后查证不是,那么就得按拍花子的罪名来惩处于你。”大郎哪能听不出郭仲达其实是在帮这个黄祝呢,搞不懂黄祝和郭仲达是什么关系,再说高家父女也没真受到什么伤害,而周围的人也是越围越多,谁不想瞧瞧平日里眼比天高的黄衙内是怎么出丑的呀?干脆就卖个人情给郭仲达,既然要饶过了,却也犯不着在羞辱人。 一场风波就这么平息了下来,这让原本在周围准备瞧热闹的人群有些失望的散去,大郎其实也在暗中听围观的人是怎么说的,果然真如郭仲达说的,只是说这纨绔子弟之类的贬义词,却是没见到有人流露出恨意的,那么郭仲达说的就真的是一句虚言都没了,而不是那黄家子说的“没有半句虚言”。 没有半句,有一句呀。 本来有兴致游玩一番的,这一闹就没了心思,且见着高家店主的疲惫模样,干脆就回去,又使人跟了高店主去他住的客栈里将高家婆娘也一并的接到了院里。 兵士们自然是非常的欢迎高家一家入住的,这么一来,一日两餐连带宵夜可不就有着落了么?于是就把三子赶去和憨货同住一间,腾出了正院的一间空房,将高家人安顿了下来。 日头落山的时候,黄祝没有食言,亲自登门送来了二十贯钱,比说好的要多了一倍,又使人送来几大桌的好菜好酒,说是那二十贯是给高家人赔礼的,而这些酒菜则是给那些因为自己而白出了工的锦腹蛇兄弟们赔罪的。 “说吧?那黄家和你有什么渊源?”大郎不问,可不代表廿八就不想知道,酒过三巡,廿八仗着酒劲就将一条胳膊搭在了郭仲达的肩上,斜着眼问。 ------------ 第四十二章 客来 “只是某曾经落魄时节,是其父荐了某从军。”郭仲达小心翼翼的回答着,心里在寻思着是哪个兔崽子嘴巴这么快,这才多久,就传到老太爷耳朵里了? 他却真真冤枉了锦腹蛇的儿郎们了,郭仲达自己心里是怎么想的,并没有完全的跟他们交心,在大郎的前途还是一片看不清的情况下,郭仲达是不得不小心点的,可别到时候郎君没了前途,把自己也贴进去了,可就真真没人帮郎君的前途开道了。 所以尽管称大郎为郎君,底下的兄弟大约也能猜测出一点意思来,但却是没有明确表态的。 首领都没有明确的表态说是一切以大郎马首是瞻,自然底下的兄弟们也依旧是以他郭仲达为主的,对大郎,是敬畏和感激,对廿八呢,则是因为大郎的缘故所以也敬着他,哪会有人那么巴巴的出卖自己的首领讨好廿八呢? 告密的另有其人,小丫头一回来就叽哩咕噜的向廿八全盘倒了出来了,小丫头看不出来郭仲达是为那黄祝开脱,人精的廿八却是听出了味道来。 “只是?”廿八“叽”的一声,嘬了口酒,又一把抢过郭仲达刚刚夹起的一块羊腿肉塞到自己嘴里嚼了起来。 “只是!”郭仲达端起酒壶,给廿八面前的酒盅里续满酒,点了点头,补了一句,“而已!” 对于后面补的这“而已”,廿八很是受用,亲昵的拍了拍郭仲达的肩:“某看好你哟。”然后起身,一摇一晃的去找高掌柜去了。 “郭大,您说,老太爷是不是那啥?”三子贼眉鼠目的从他自己的案上歪了过来,表情很是丰富多彩。 “多嘴,少说多做,那不是你我能管的,只管少说多做便是。这世间,有人多说了话,死得就早了,有人不言不语的,就活的滋润。”郭仲达呼出了一口的酒气,不敢再喝了。郎君可是说过的,话多的人,死得早。这点郭仲达深有体会,机会有时侯就是稍纵即逝,多说一字,机会就没了,铁卫若不多说话,怕是现在倒下的就是他郭某人罢。 饮酒,以微醺为妙,这时候其实是脑袋最清醒的时候,且又有白天冒出蓝田王来,郭仲达自是不敢粗心大意。微微的扫了一眼,将那些大口猛灌酒的和那些只是小抿一口的人都记下了。有的人,是堪大用的,有的人,则只能注定是跑腿的命了。 “你,你!还有你!来,来,来,那天你们辛苦了,我敬你们一杯!”突然眼一扫,却见郎君正举了酒盅,对着空荡荡的门外喊道。 难道有客人?郭仲达探身瞧去,没见,又起身到门外,也是没见有人,只有两个还在守着岗位的兵士一动不动的站在那。 “可有人来?” “郭大,俺们眼睛雪亮着呢,没见有人,您没瞧见大门都是紧闭的么?且若是有人偷潜进来,暗哨的兄弟也会比我们先一步发现,他们不都好好的伏在墙根么?”俩兵士你看我我看你,有些疑惑,郭头喝醉了?不能呀,即便是大家都醉了,郭头也一定是唯一清醒的那一位。 郭仲达疑惑的回头看去,却见郎君已经歪倒在桌上,手中犹自握着酒杯,喃喃自语。 回屋里走近了听,却隐隐约约听到什么我飞到洛阳一次也不容易呀,却是不见我之类的话,想了想,暗道,难道是当年天师去见武皇的那段往事?竟然是用飞的,用飞的! 心下好奇,便想再听,却已是低低的鼾声了。 翌日,大郎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方才醒转过来,院里的兵士们早已经操练完毕了,锦腹蛇和其他军不同,他们一到战时就几乎是和死神排排坐的,每个人都要求能独立完成一些任务,这就有点特种兵的含义在内了。 所以,每日无事操练是必须的。 “哥哥偷懒呢。”才一开门,大郎就见小丫头正双手托腮坐在他的门外,一听到门响,就起身用手指刮着脸,“阿爹常说,做人要勤快,好学,每天睡前还要反省自己,这才会上进,才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哦?你阿爹真是这么说的?”大郎满眼欣赏的瞧着小丫头,小丫头今天换了一身崭新的小袄和襦裙,但却是有些不大合身,小袄显得过长了些,而襦裙呢,则没盖过鞋面,稍微短了些,应该是其母昨日得了钱后,就马上给小丫头置办了这么一身,外面买现成的么,总是会有不合身的。 但依旧掩盖不了小丫头的天生丽质,即便衣裳不合身,穿在身上,在近午的阳关下,乌黑亮丽的头发闪着光,稚嫩的脸庞上细小的汗毛清晰可见,却并没有破坏美感,反而增添了些许的俏皮。 心中一动,便问:“囡囡的名中是不是有带个丽字呀?”“定是阿爹告诉你的是不是?阿爹坏,阿爹没经过人家同意就把人家的名字告诉哥哥了。”小丫头一楞,然后羞红着脸,嘟着嘴,跺着脚不依。很是委屈的模样。“没呢。是哥哥猜的。”大郎本来想再逗一逗小丫头,见其委屈了,心中一软,便不再逗。 “真的?” “真的,要是骗你,哥哥就跟白老大一样。” “才不要呢,老大比哥哥乖多了。”小丫头很快就被转移了注意力,掰着手指数,“老大很乖很听话,老大很漂亮,老大会帮奴奴教训坏人......”数来数去,发现不对,赶紧补充了一句,“哥哥也好,哥哥也会帮奴奴教训坏人。但哥哥就是太懒,睡到这么晚才起。” “......”大郎被说的哑口无言,说他懒还真不是冤枉了他,打从记事起,几乎都是要睡到自然醒才会起来的,廿八也宠着他由着他,反正年纪小嘛,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睡才好呢。 突然闻到一阵的面香,却是小丫头双手捧了个布帕,一个黄白的烙馍端端正正的摆在其上。“哪来的?”大郎先是觉得有点好笑,即便他再晚起,在家里,廿八也必定会在锅里给他热着吃的,现在又多了三子和憨货这俩家伙,就更不用担心晚起没吃的了,但随即又有些感动。 “奴奴见哥哥没起来,就藏了个放在烧水的后锅盖上热着,刚刚就是怕哥哥没起来,又冷了呢。”小丫头将馍及布帕都塞到了大郎手中,蹦蹦跳跳的跑开了。 看着小丫头离去的身影,大郎轻轻的咬一口还温温的馍,感觉很甜。队伍要在渭南休整三天,毕竟长途跋涉,一路上大家的神经都是紧绷着的,到了自己的地盘上,该放松的就要放松了,而且这些一打起仗来都是脑袋别在腰上的兵士,不光是心理要放松,生理上也是需要放松的。 昨天是侯大他们一伙人去快活了,却也是没走远,和黄祝冲突的那个时段,白老大回来叫人,侯大伙中的不少人也是出现在了将黄祝等人包围着的人里。今天是轮到另外两伙,明天才是三子和另外一伙。左右无事,想起昨天想看的琉璃,大郎招呼了一声,带上三子和憨货又要出门了,有了昨天的事情,今天郭仲达说什么也不肯让大郎就这么出去,大郎则是坚持要出门,两边相争下没办法,折衷,多带上了铁塔一个。 才走到门口,就见不远处,有两人向此处而来,前头一人是一瘸一拐的,却是那黄祝在前,领着一个中年汉子走了过来,见到大郎,老远就作揖:“幸而小郎君在的,某不告而访,还请小郎君恕罪。” 这两三个月里,大郎学的可不少,不光是察言观色,礼节上也是学了个十足,见是黄祝,只好心中哀叹一声:每次都是这个家伙打乱了我的计划。口中却是笑道:“原来是黄小郎,我道是今天有什么东风呢,有鸟儿在房顶上叽嘁着。” 纯粹是鬼话了,这时节,除了麻雀外,几乎就见不到什么鸟,要么忙着准备修补巢穴过冬,要么就是早就南迁了。 “小郎君抬爱了,某昨日回去,不敢对阿爹有所隐瞒,将某想掳人讹人又碰到小郎君之事原原本本的都禀报于阿爹知晓,又被阿爹罚跪了一夜,本来今儿一大早,阿爹便要某带他登门赔罪,是郭军头说小郎君一路辛苦,要将养生息,所以就晚来了,却是不巧,瞧小郎君是要出门?” 说话间已然走近。原来这一瘸一拐是跪了一夜换来的。那么后面那个中年汉子便是黄县丞了。 “左右无事,想着出门转转。”大郎对黄祝没啥好感,若是换做他人,他还会打个哈哈说什么是听到鸟鸣,知是有贵客上门,便出来瞧瞧的客套话,这个黄祝吧,就免了。倒是如真是他所说的,则黄县丞倒是个不错的人。不错是不错,可惜是黄祝的老爹,大郎嘴上客气,眼光可不客气,上上下下的将其打量了一番,青色幞头,青色翻领搭袖长袍,青色布靴,就连腰上的束带也是青色的。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 第四十三章 讹人 一张圆润的脸,粗眉大眼,鼻梁比常人要高些,眼睛竟是蓝的,这长相,大郎就完全没找到有半点和黄祝相似的地方来。 见大郎的神情,这黄县丞赶紧上前一步:“某不告自来,唐突了。”说完抬脚踹了一下黄祝,“还不跪下?” 昨天已经跪过了,而且昨天的事也已经揭过,大郎心眼是小,那是指的没解开的仇,对于已经解开的,就大方多了,赶紧拦住:“这又是何苦来?小子不过一介白衣,哪当得衙内的跪?况昨日之事,已经过去了,又没人受损失,既然县丞已经罚跪了衙内一夜,再跪,小子心可就难安了,这可是要折寿的,要折寿的。” 其实不过是做做样而已,黄祝就等着这句话呢,大郎手一拦,他那虚弯的膝盖就马上挺直了,讨好着大郎:“小郎君真宽宏大度。” “汪!汪!”白老大不知啥时候冒了出来,一见到黄祝,就怒了,都是这小子害的,昨天主人连炖了的话都说了出来。一边叫着,一边还拿眼角瞅着大郎,只等大郎一声令下,马上就要扑了上去,给这个可恶的小子来个狠的,一定要见血,一定。 “哪凉快哪呆着去。”大郎把手挥了挥,白老大牛蔫了,将尾巴夹住了,扭身就跑,才跑没两步,本来夹着的尾巴又竖了起来,左摇右晃的,那个晃的频率之高是大郎没见过的,回头,却见是小丫头在门后露出了半个脑袋,在使劲的给白老大打手势。 不好。大郎这才醒悟过来。却已经是来不及了,就见白老大连头也没回,就那么凭空跳起有一人多高,在空中一个漂亮的翻身,就落到了黄祝的脚下,大嘴一张,啊呜一口就叼了下去。 白老大的嘴如果和其他犬比起来,那是小多了,但是和人比起来,那又是大多了,这一口下去,直接就咬到了小腿前面,小腿前面可只有薄薄的一层皮肉,这咬下去的疼,那就是疼到骨头里去的,就见黄祝猛的一张嘴巴半天也没合上,然后倒吸了一口凉气,缩起脚,双手抱着膝盖,在原地跳起了独脚戏。 跳了有十来下了,这才喊出了声音:“痛啊~!” “该~!”门后的小丫头丢下这一个字,冲大郎吐了吐小香舌,扮个鬼脸,手一招,蹦蹦跳跳的跑开了,白老大一见小丫头跑了,也侧着身子,低低着脑袋,绕开了大郎,出溜一下跑了个没影。 “果真是该!”大郎正不知道该怎么办,白老大是自己养的犬,自己才刚说昨天的事揭过了,自己养的犬就把人咬了,而且还是有人主使的。就这时候,黄县丞却是说话了,说完还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如此一来,小娘子的气也该消去不少罢。” 这话像是对黄祝说,提醒他被咬是让人消气,又像是对大郎说,也像是自言自语的。 大郎的心莫名的就警惕了起来,这黄县丞,要么果真是坦荡之人,要么就是城府极深之人。 见大郎在那楞着,黄县丞有些尴尬,本来么,以他一介县丞的身份带了儿子前来给一个百姓赔礼道歉,这要放在旁人,那是莫大的面子,好歹他也是个从八九品上的入流官,还是渭南这个重镇的第二号人物,而大郎呢,不过是个小孩子。 但吊诡就吊诡在,沿途连刺史这样级别的都要巴着来看大郎,虽然是借了劳勇军的名义,但旁人却是瞧得清楚的很的。甚至于昨天大郎父子在码头直接就给蓝田王管家甩脸的事也已经在衙门内偷偷的传开了,都说这小郎子可真有胆色,没准是有倚仗的。 “咳,咳~!”不得已,只好假装咳嗽两声。 “失礼,失礼。都怨小子管教不严,这狗被舍妹惯坏了。”大郎从沉思中被惊醒,连忙拱手。 “哎呀,原来是黄大兄到了,某有失远迎,罪过罪过,前厅用茶,请!”解围的人来了,郭仲达从门内大步流星的走了出来,冲着黄县丞就是长身一揖到地,“当日若无黄大兄举荐,某定还是浑浑噩噩的过着,某有今日,多亏大兄。” 得,出去散心的计划又泡汤了,本来大郎的本意就是在门口哼哼哈哈跟他们扯几句,然后走人的,没想郭仲达直接就请人进去吃茶。 大郎自有自己的倚仗,眼睛嗗噜一转,冲郭仲达哼哈一声,“那啥,郭头,你们故旧相见,我就不奉陪了,阿大昨天看上了个琉璃瓶子,我得帮他买去,否则晚了那胡商走了就来不及啦。”不等郭仲达答话,转身冲黄县丞抱了抱拳,“失陪!”三拐两拐的就拐了个没影。 憨货二妹和三子对视了一眼,挠了挠头,也跟上了,铁塔见二人都走了,他留着就更不对,赶紧的也拍拍屁股,甩开大步喊着“等等俺”,也跑了个没影。 且不说郭仲达怎么待客的。 大郎一口气跑出了一条街,然后靠在一家铺子的墙脚,等到后面三个都跟上了,才斜了他们一眼:“跑这么慢。” “小神仙,您现在从外表看还是个孩子,您自然是不用顾虑,想干啥就干啥,可俺们不同呀,俺们明面上还是军士,郭大不发话,从军纪上来说是不能随便外出的,所以就犹豫了一下下,就一下下,谁知您跑得恁快呢?”三子作出一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曲曲弯弯的狂拍着大郎的马屁。 “少来。”大郎嘴上不吃这套,心里却是受用的,毕竟还是个孩子。 逛到昨天叫卖琉璃的摊位前,胡商正扯着嗓门叫唤得起劲:“向合滴琉璃哇,破死赖的香料哦。”见到大郎过来,赶紧的停住不叫,颠儿颠儿的一溜小跑,绕出了摊位:“下贵银不鸡道看上了嘛?近况调!” 废了好半天劲,大郎这才明白对方说的是:“小贵人不知道看上了什么?尽管挑。” “送我?”大郎指了指摊上一堆绿的蓝的琉璃,又指了指自己。 “宋!宋!”胡商说话不咋地,但听却是没问题,一听大郎那话,忙不迭的点头。 “无缘无故的送我?琉璃可不便宜。”大郎不信。 “您是贵人呢,您能看上我的琉璃那是我的荣幸,我回过头还可以跟那些买家说,小贵人都喜欢我的琉璃呢。”(为省得有书友说有骗字的嫌疑,这里直接就不模拟胡人的说话语调了。)胡商结结巴巴的解释,“昨天的事,我都瞧在眼里哩,那黄衙内也忒可恶,每天尽来讹我的钱,说什么要摊位费,收税了等等,每天要讹我一百文呢,小贵人昨天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后来更他去衙门,我还担心小贵人吃亏呢,却没想,刚就见那县丞押了黄衙内走过,边走还边教训,说是见了小贵人要态度好点之类的,我就知道您肯定是贵人了。” “难道你摆摊就不该交费吗?”一听黄祝也只不过每天收一百文钱,大郎方才可以确定,黄祝还真没什么恶名,本心也不算太坏,又见这胡商心疼那一百文,就掉转了枪口,开始偏向了黄衙内。 本来么,摆摊收费那是该的呀,你占了街道,占了行人的路,还产生秽污,得要有专门的倾脚头来负责清理,倾脚头难道就不要工钱吗?你又不是大唐子民,衙门可没义务免费帮你清理。只不过呢,收费也不该衙内来收就是,哪管那么多呢,反正大郎就是觉得该收费。 况且这摊上的货物都标着价格呢,才半个拳头大的琉璃瓶,竟然要价一贯,这可是普通人家几个月的花费。要是在火原村,一贯钱都可以花一年! “你摆摊占了道,影响行人走路,又遮挡了人家的铺子,还要有倾脚头来帮你清理秽污,这些都应该收钱……。”大郎也不知道哪来的词,一口气就叽哩咕噜的冒出了一大串,听得那胡商脸上是青一阵白一阵的,若是按了小贵人的说法,自己这卖出的货物,至少一半的钱都该交给朝廷了,那还有什么赚头呀? 三子和二妹哪管那么多,反正小神仙说一句,他俩就附和一句,憨货还时不时的咧一咧嘴,把他脸上的伤疤弄得更扭曲些,看起来凶神恶煞的模样。至于铁塔,则更简单,什么也不说,板着脸直接双手抱胸,就在那一戳,诺大的身子带给胡商的震慑力一点也不小。 “我是是知道的,你这琉璃瓶从波斯来,成本不过几文钱,却是要价一贯,卖得了钱,又便宜买了大唐的丝绸茶叶瓷器陶器等到波斯去,又是千倍之利,收你区区一百文又怎么了?”末了,大郎的一句话直接唬得那胡人一个劲的作揖告饶,只求大郎莫要往下说了,要是被唐人知道了,传了出去,见到是胡商进货,直接就把价格抬高了,他可就亏大了。 “小贵人,您就行行好,莫说了,莫说了,我从今日起,每日往衙门交一百文,不,不不,交两百文。总成了吧?” “却还是便宜你了。”见胡商讨饶,大郎也不再难为他,其实绕来绕去的说这么多,大郎是有目的的,只见他手一指:“那个送我如何?” ------------ 第四十四章 金刚 见大郎手指处,那胡商瞬间就愁眉苦脸了起来,嗫嚅着:“小贵人,那个不值钱,那么小。” “这么说是舍不得了?”大郎斜眼瞧着胡商。 “不是,不是舍不得,是,是那个实在太小,我这还有大的。”胡商抖抖索索的从怀里掏出个钱袋来,然后从袋中掏出个鸟蛋大小的透明东西,“这个不光大,还非常的纯净,正适合这世界上仅次于真主一样纯洁的小贵人您。” “天呐,这水晶比东海出的还要纯净。”三子是识货的,一见到那东西就叫了起来。 “正是,这正是出自波斯的最纯净的水晶。比小贵人刚刚看到的那块水晶要漂亮多了,而且还更大,刚刚那块,颜色不纯。您是我见过眼光最好的随从,”胡商非常的自豪。 “哦?是吗?”大郎笑了,随手从摊上拿起一个有巴掌高的细琉璃瓶,接过水晶一划,琉璃瓶一点事都没有,然后又附下身去,在一堆琉璃瓶的边上,一个敞开的袋子里,拿起了一个只比黄豆大点的,外形还不规则,看起来也没那么透明灰色的水晶,在琉璃瓶上划了一圈,三子分明看见这回琉璃瓶上留下了一道浅痕。大郎将琉璃瓶递给身后站着的铁塔:“轻轻的掰一下。” 铁塔接过琉璃瓶,双手轻轻一掰,琉璃瓶应声而断,断口非常的齐整,正是沿着大郎划线的所在断开。 “是说你的琉璃瓶是次品呢?还是说,你说了谎?”大郎这么问。 胡商豆大的汗珠就冒了出来了,承认自己的琉璃是次品,那么这批琉璃瓶就别想再卖出一文钱了,说不定小贵人直接下令说砸了,他也就只有哑巴吃黄连,自吃苦果了。 可若是承认自己撒了谎,那么那一袋的珍宝就一定也要被小贵人拿走了,那可是几乎他所有身家的一半呀。可是,自己往来大唐这么多年,从来就没有人认为这袋东西是好东西,正因为如此,他才故意将其和琉璃等东西放在一起,而故意的把水晶贴身的藏着,靠这一招,每一次碰到抢匪之类的,他都成功的保留下了自己最大一部分的财产。 眼珠子一转,还是忍忍吧,昨天的情形他可是历历在目,连黄衙内那样的人惹了小贵人,第二天黄县丞都要乖乖的再送其子登门道歉,自己一个外来胡人,怎么也拧不过人家啊,便开口:“小贵人您说琉璃是次品,那便是次品,小贵人您说我撒谎,那便是我撒谎了,一切全凭小贵人作主。” “生意呢,还是要做,我也不为难你,这样吧,这颗是首陀罗,我要了,另外你再将刹帝利、吠舍和婆罗门各给我找个三五颗,就这么大的就成。如何?”见这胡人很是上道,大郎也不真为难他,虽然说胡商买卖的东西利润惊人,但那也是吃了很多的苦才有的,往往一来一回就是一年多甚至两三年都有可能。 “小贵人真是目光如炬。”见大郎连名称都叫得清清楚楚的,胡人彻底的服了,四色各三五颗,虽然也是一大笔财富,但却还没到他财富的十分之一,比起先前担心的一整袋没收了可要好过太多去,这简直就是一会在冬天被人剥光了衣裳冻得死去活来,突然又被人拉回到了暖和的屋里一样的感觉。 这会再也不敢有所欺瞒,仔细的在袋里按大郎的要求各色都挑了五颗恭恭敬敬的用绸布包好,双手奉上,他可不敢真的只挑三颗了。不然只要小贵人说话声稍微大那么一点点,街上往来的人那么多,若是有那贪财的听说那不起眼的布包里才是真正好东西的话,以后走在路上,晚上睡觉都别想安稳啦。现在呢,小贵人的三个随从在他摊前一杵,旁人就都不怎么敢近前来,所以还是安全的。 大郎也不看,点了点头接过塞给了三子:“这才对了,不要以为大唐真没人认得,做生意,讲究的是个诚字,所谓无尖不商你知道吗?” “知道,知道,是买家要买一斗米,不能只给他一平斗,而是要冒出尖来,这样人家下次还愿意来,卖家才能赚钱。”胡人忙不迭的点头,行商多年,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只不过是他一直以为一斗就是一斗米,是绝对不能给买家多哪怕是一粒米的,却是忘了还有个入乡随俗的词语。 最后临走的时候,胡人又送了一队巴掌高的琉璃瓶给大郎,见大郎的眼光不时的飘过香料那边,就马上识趣的又按大郎的意思,包了半斤多的胡椒给大郎。 “小神仙,这石头这么不起眼,却是端的厉害,琉璃俺是见过的,其硬便是连百叠精钢打造的刀也别想在其上华出痕来,没想这石头却能。”三子怀里揣着二十颗宝贝,一路是弓着腰佝偻着身子,惟恐自己不小心将宝贝给丢了。 “这东西其实你们应该听过的,只是一直没人见过罢了。”大郎笑笑,“《大藏法数》称:‘跋折罗(梵语),华言金刚,此宝出于金中。’这就是佛门弟子常说的金刚石,是这世上最硬的东西。一般寺庙里是没有的,得那些大的寺庙高僧才有见过。 “小神仙必定是见过的。”三子奉承着,可不是吗,要不然怎么会是天师呢?相传当年袁天师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和袁天师有往来的,不是道家神仙,便是佛门大德,那还不是想见多少金刚石就有多少金刚石呀?说不定等哪天小神仙完全觉醒了,找到他以前埋藏宝贝的地方,可能连这点东西都瞧不上眼了呢。 果然,就听小神仙又说道:“佛经里说这东西是金的精华,其实这东西,很多,不过大多都是小的,不值钱,只有大的才值钱,认真说起来,这东西在地下埋藏的数量,比黄金还要多百倍不止,而且,这东西,可以用碳做出来。” 鹅滴娘勒,用碳能做出这么宝贝的东西?这不比点石成金的法术还要厉害?三子要晕了。这看来跟对人了哇,等以后小神仙的法术都恢复了,拿手一指就一堆,也不用多,分给他几颗,就够他受用几辈人了。没错,金刚石他是听过的,佛门子弟都说那是无比圣洁的宝贝,无缘人是根本见不到的。 嗯,等以后小神仙法术恢复了,怎么地也要厚着脸皮央求几颗来。 憨货却是没他那么多的弯弯绕,直接就开口问:“小神仙,能不能也给俺弄几颗玩玩,要是有这宝贝,俺找婆娘可就容易多了。” “成呀,等找到好工匠,琢磨成了,送你一颗,多了没有的。三子和铁塔也有一颗。想要多的,那得等,等时机成熟了才行,那时候多了不敢说,百八十颗应该没问题吧。”大郎此刻非常的自信,因为他知道,当他看见那一袋金刚石的时候,就已经将自己脑中那扇紧闭的大门打开了一道缝,窥得了一些东西。 “铁塔谢过小神仙。”铁塔的话并不多,只是憨憨的道了谢。 二妹听说找到工匠琢磨成了,就能有一颗,恨不得立马就插翅飞到长安去,要说工匠,长安什么工匠没有?几乎整个大唐最好的工匠可都在长安呢。 回到住所,黄县丞已经走了,而郭仲达呢,则躲在自己屋里仰面的躺在胡床上,脸上蒙着一块的布帕,一动也不动的。 唬得三子赶紧上前,又是掐人中,又是拽胳膊的:“天杀的,你们这帮家伙都死哪去了?没见郭头这样?” “吵吵什么吵吵!”正掐着郭仲达人中的三子被郭仲达抬腿踢了个正着,“边去,没来由的扰了老子的兴致。” “郭头您这是怎么了?有什么想不开的跟兄弟们说嘛,你不说俺们怎么知道呢?是不是那黄县丞说了啥不好听的话了?还是他受了谁的支使拿家人来威胁您来了?你只要点个头,三子俺就立马率领兄弟们抄家伙,直接卸了那黄某人的六斤半去!” “某正按了郎君给的法子治疤痕呢,你吵什么吵!”郭仲达恼羞成怒,本来是偷偷摸摸的进行的事,如今倒好,三子一叫唤,就呼啦一下来了十几个兄弟,都围着他看新鲜。 于是一不作二不休,干脆说明白了,以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治疤痕了。 按了原来的想法,他是要先让憨货二妹试试这法子灵不灵的,灵么,就自己再来,反正疤痕已经跟了自己十多年,也不在乎多跟一段时间;若是不灵呢,就权当自己没听过这个法子,从此死了这条心,大不了以后出战的时候,戴个精铁打的护面就是。 但昨晚听到大郎说飞去洛阳,他就震撼了,郎君曾经是能飞的!也就是说,郎君的本事比传说中还要大许多,郎君是袁天师只是自己的猜测,但却从没听谁说过见到过袁天师飞过,也就是说,要么是袁天师深藏不露,要么郎君就曾经是比袁天师还要厉害的人物。 加上黄县丞又带来了一个消息,使得他再也按捺不住,等黄县丞一走,立即就开始按大郎说的法子给自己治起了疤痕来。 ------------ 第四十五章 捧杀? (关于金刚石,今天有书友问分类,这里说明下:无色的钻石称作“婆罗门”;浅红色的钻石称作“刹帝利”;浅绿色的钻石称作“吠舍”;灰色的钻石称作“首陀罗”,自汉时开辟了与天竺的贸易通道后,金刚石就通过丝绸之路从天竺传到了中原,而且那时候,天竺是世界上唯一的金刚石产地。) 得知大郎竟然从胡商那讹来了二十颗金刚石,郭仲达的眼珠子瞪的老大:“就这么轻易的肯给了?”见三子和憨货点头,三子又将那金刚石捧了出来给他看,他这才战战兢兢的,很是小心的擦了擦手,掂起了一颗放在眼前瞧,“某从小就闻金刚之名,然终究无缘得见,天可怜见,今日终于见到真身。” “郎君若信得过某,某知道长安有人能琢磨它,感恩寺里有粒金刚圈,是当年天竺进贡的,随金刚圈来的还有几粒金刚,武皇曾召集天下名匠来琢磨,却是琢磨不透,直到十年前,终于有人琢磨成了一粒金刚圈,现供奉于洛阳白马寺内,瞧我这嘴,郎君必定是见过的,是某多言了。” “那帮家伙小器得很,早就埋到塔下了,哪有缘见到?”大郎瘪了瘪嘴,顺嘴就说了出来,他的本意是那金刚圈一直埋藏了一千多年,谁也没见到过,但听在郭仲达的耳里,意思就变成了,郎君当年飞到洛阳求见一下金刚圈,结果那白马寺的僧众们死活不肯让见,所以就有了昨天的那句:我飞一次洛阳容易吗?却是不见我的话,想必定是寺中大德担心天师对金刚圈起了什么心思,所以干脆连人也不见的。 “无妨,有这二十多颗,要琢磨金刚圈也是容易,好歹三五粒总是能琢磨出来的。”郭仲达心道,原来天师当年也有无力的时候哦,但不知郎君完全清醒了后去洛阳说要看一看金刚圈,白马寺的那帮僧众们是敢不敢拒绝呢? “哪能那么浪费?二十颗才能琢磨出三五粒?不成,不成,我可不要金刚圈。就不知道哪有夜明珠?有夜明珠在手,只要熟练的琢玉工匠都可以琢磨得出来。” “这却是难办,武皇曾有一颗夜明珠,但驾崩后,那夜明珠也随武皇去了,既然郎君有法子,等到了长安,某就去打听下。”心下却是不抱什么希望,不过对大郎的信心又是足得很,也不忍让大郎失望,因而也只能到长安再说了。 等到了夜里,廿八神神秘秘的早早就把大郎拉回了房内,关上房门,劈头就问:“大郎,他们说你是有法术的,是袁天师转世而来,这话是真是假?” “阿大,转世的事情是有,但我怎么可能是那神棍的转世呀?他是有点能耐,但也仅限于算算卦呀之类的,你儿子会的可比他多哩,不过现在我还没有头绪,只是知道一点点,等以后慢慢来吧,你会有惊喜的。”大郎挠了挠头,想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话来,实在是他自己也知道的不多,门才开一条缝而已,门内有多大,有多少的东西,那是真真不知道的。 “可别是什么妖魔鬼怪投胎就成,某可就你这么一个儿子。”廿八听了反而有点心事重重,叹了一口气,颓然躺下,不再言语。 “放心吧阿大,即便是妖魔鬼怪转世,那也是好的妖魔鬼怪,你可曾见过你儿子干过什么坏事?这世上,大德干那龌龊事还少了?妖魔鬼怪里,也有好的。更何况,你儿子自己知道自己绝对不是什么妖魔鬼怪,要不然,早就被收了,天可是在看着的呢。”知道这时候解释也没什么用,只能用了天道来安慰廿八。 “那就好,那就好,我就说么,当年那么冰天雪地的,就那么薄薄一层的葛布如何能护得了你?想来是有神灵保护的。”廿八的心结并不是在于大郎是不是转世来的,而在于大郎是不是还是以前的大郎,管他什么阿猫阿狗还是什么神佛转世,只要是自己的儿子,只要不做坏事就成。 一夜无话,第二天也是风平浪静的。小丫头依旧早早守在大郎门口,等大郎醒来后再数落他一次懒虫后又递上一个还带着温度的馍;郭仲达继续呆在自己屋内用山姜汁和青瓜汁浸过的布帕蒙脸;黄家又差人送来几桌酒席,除此而外,就再没啥新鲜的了。 要说新鲜的,也不是没有,那胡商胡思乱想了一夜,终究觉得小贵人太好说话,别不是心里其实是不喜的,只不过嘴上不说,毕竟人家是有身份的人,总不能干那强取豪夺的事吧?顾虑到以后还要往来于天竺波斯及大唐之间,或许有机会求到小贵人头上,就存了份巴结的心思,给大郎送来了一匹产自西域的马及一把百叠钢打造的护身小弯刀,还有些相比金刚石来说不算多贵重的红宝石蓝绿宝石之类的东西。 小丫头一见那些宝石就欢喜得不得了,反正自己拿着也无用,都不知道到了长安后会有什么遭遇呢,大郎干脆就把宝石全给了小丫头。但小丫头就是嘴牢得狠,任凭大郎怎么逗,就是不说自己叫什么名。 其实想知道小丫头的名并不难,直接问高霖森就成了,高霖森便是高掌柜的全名。大郎就是觉得天天逗小丫头比较有意思,况且人名不过是一个符号,所以也没问。 倒是小丫头的阿娘有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样子,到现如今,大郎都没见过她一次,也不是刻意的躲着,事情往往就是如此的巧合,她在厨下帮忙的时候,大郎在外面晃荡,等大郎回来后,她又早和小丫头吃完回房了,可以说,所有锦腹蛇都是天天见到高家娘子的,就是大郎楞是没见到一面。 这些都是小事。 到得第四天,队伍休整完毕,所有的锦腹蛇成员想出去快活的都快活过了,不想去快活的也在院里休息够了,整个队伍的精神面貌是焕然一新,再也不是刚下船踏上渭南的地面时那样的虽然穿着光鲜,但人却是没什么精神的模样。 临出发前,郭仲达考虑再三,终于是告诉了大郎他一直想要知道的,要见他的贵人是谁,赫然便是如今的东宫太子。至于为什么想见大郎,却也是郭仲达不知道的。 自然大郎也就知道了在他之前,也是有不少和他年岁相仿的少年被锦腹蛇带到了长安,这些少年,如今境遇不一,有的混得很是凄惨,被发卖为奴,有的则混得还是不错,要么被送进教馆读书,要么被送去器监局当了学徒。 “想来郎君定是与他们不同的,那些少年,除了部分可称为聪慧外,并无出奇之处,而郎君您未到长安,便已经有多种传言,有说您是能沟通天地的,有说您是当年的袁天师再世的,也有说您是天纵奇才的,基本就没有说您不好的,就连派了赤虎他们来的那几个节度使那边,也是无人敢说郎君坏话的。”这话简直就是赤果果的告诉大郎:郎君您放心,没人敢惹您老人家。同时郭仲达说话的语气也曲折的表明了他的态度,即便是没人挺大郎,他郭仲达也必定会为大郎开一条路出来,哪怕是血路。 “捧杀!”大郎听了只是说了这两个字。 “怎么会?即便是蓝田王,也是对其底下严令,不得刁难郎君的。”郭仲达怎么想也想不明白,有这么捧杀的么?不管是什么沟通天地还是什么天师再世之类的,郎君完全可以不理会,历来不都是如此么,有能耐的,都傲得很,你说让我变个法术给你瞧我就变个法术给你瞧呀?你谁呀你?大不了,你砍了我的脑袋,过个十年八年的我再回来就是,反而是那些其实没什么本事的,越发的喜欢在人前卖弄法术。 郎君必定是有法术的,对这点,郭仲达深信不疑。 有没有法术大郎自己知道,但怎么跟人解释?说自己可能是之后几百年的人被阎罗老儿发落错地方了?可自己连自己从哪来都不知道呢,就只知道是阎罗老儿似乎搞错了。而且,若是跟人说,我从以后来,保证就会有一大帮的勋贵找上门来,非要自己说说他们今后是怎么样的,活多少岁啦,死得是安然的还是说凄惨的? 光是皇帝一个,就肯定让自己招架不住。 所以,这事是绝对不能说的,便是连廿八阿大也绝对不能说。 说是会法术,其实也说得通,因为就目前自己知道的那么几件事,拿出来必定会被认为是法术。 心里有些有点矛盾呢。装神弄鬼大郎是不愿意做的,可不装神弄鬼的话,以如今的情形,怕是连太子那关都过不了,自己可真真不是神仙,脑袋掉了那就真的掉了。 突然想到一件事,便问郭仲达:“那些少年都来自何处?” “有建州的,有扬州的,也有来自安西的,还有来自泰州的,天南地北都有,每次某都是莫名其妙的就接到命令,说是让某到某处,去接某个人到长安来,事前却是丁点消息也无。”郭仲达想了想,又补充到,“初时,某也曾疑过,太子殿下是不是要寻找什么遗落在民间的骨肉之类的,但当郎君在山林中展露出神通后,却又将这点完全的推翻了,实不瞒郎君,某倒是觉得,似乎是太子想要为大唐国运再寻位天师的可能性极大。” ------------ 第四十六章 立志 “国师么?”大郎摸着下巴开始不再说话,而郭仲达眼中的热切却是逾发的浓烈了起来。 “太子为人如何?”这是要先了解的,找对好上司或者说找对庇护伞很重要,就如同在火原村,有老村长庇护着,大郎和廿八就过得很滋润。 “太子为人秉厚纯良,便是对寻常百姓,也是和悦得很。”郭仲达想都没想,直接就脱口而出,这让大郎相信他说的是真的,至少在表现上,太子算是一个好人,是不是完人可不知道,但最好别是完人。拍了拍脑袋,大郎很想从那门缝里再知道点什么,但没用,于是就只好沉默。 然而大郎沉默之后说的话却兜头给郭仲达浇了盆冷水:“我不做国师,我也不是国师。” “为何?”不解之外,想破了脑袋依旧是不解。国师多好呀?不光相公大臣将领全都尊敬你,就连皇帝也是对你尊敬有加,有时国师说话甚至要比最亲近的大臣管用多了。 “没有为何,不是就不是。”大郎一字一顿的,“因为我不喜欢,我只做我自己喜欢的。” “那么郎君喜欢做什么?冲锋陷阵的领军?还是如靖节先生?又或如赵公?还是说,和老神仙一般游戏人间?” 靖节先生便是陶渊明,赵公在整个唐时指的便是长孙无忌,老神仙就是孙思邈,这三个都是属于传奇性的人物,但除了后两个大郎隐隐约约知道是药王和太宗皇帝的大舅子外,第一个就不知道谁了,可不用问也能知道,大概也是属于非常牛的文人一类,大郎并不关心,所以也不问,只是摇了摇头:“都不是,我想做的是,这个世上最好的大匠。” “大匠?”大匠永远只有一个,大匠不光是尊称,还是官职,而且还是相公级别的官职,其地位不可谓不高,全称为将作大匠。往往身任将作大匠的,也同时是工部尚书,比如贞观时期的阎立本和阎立德兄弟,一个是监作少匠兼工部尚书,一个是将作大匠兼工部尚书。都是牛逼哄哄的泰斗级人物。 可却只是个尚书,和国师的地位差距不少,郭仲达初时有些失落,但随即又高兴起来,大匠便大匠,能上大匠,加上还会法术,到时候皇帝任其为国师,难道郎君还会推却吗?或许等到那时节,人非物易,郎君改变了想法也不一定,再说,从现时节到大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 “夫匠者,必先劳其心,炼其神,锻其体,勤于行,敏于思,五年锻体,五年锻神,五年神体合一,略有所成,方为少匠。视乎十年为一年,一年如一日,专著细处,翘眼看天,如是渐进,方可窥得大匠之道;又十年寒砺,毋外力而登殿者,可为大匠!” 这是挂在器监局正堂上方的一副字,也不知道出自谁的手,言辞上其实颇有诸多不通之处,但却是连当年的李太白也是不敢挑刺的,更是历代出入器监局,登堂入世得了一身官袍的匠人们奉为金科玉律的存在,不光是自己身体力行,便是收了新徒,也必定是带到这里来好好的教导一番的。 因为经常要用到火油,也经常要去修手弩,锦腹蛇是属于器监局的常客,对这段文字,郭仲达几乎可以说是倒背如流。 按其所说,十五年方可为少匠,又得再过十年,方能窥得大匠之道,然后又要过若干年,有了际遇,一朝顿悟后,才有成为大匠的资格,这都是对谁说的?对那些天资聪颖的匠工们说的,没有天资的,别说十五年,就是再给十个十五年,也依旧成不了少匠。 郎君是有这个天资的,这点郭仲达深信不疑,其手之巧,便是他这等常练各种排查陷阱,破坏机关的人都要叹服;更不用说其想法之广和跳脱,竟能想到以胡麻油兑火油出了威力更猛的新油;还能变戏法;还能能知道只要有夜明珠,就可以很轻松的琢磨金刚石。这份学识,早已经超过了器监局里那些浸淫了几十年的老匠人许多了,便是比起少匠来,也是不差的。 但不管如何,要成为大匠,就必须先成为少匠,这是谁也跑不掉的。 而成为少匠,光有天资还不够,还得拿出让世人让朝廷认可的东西来,不是一个两个,而是要许多。有多少人天资是够了,但就是因为成就不够而终身不得成为少匠,这样的匠人在大唐简直就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 所以,郎君还需要时间,所以,某不急,等得起,十五年对别人来说可能漫长,但对郎君来说,大抵有个十年八年也就够了。 “善,某便为郎君谋,郎君要什么,某便去帮郎君找了来,大唐没有,胡人那总有,胡人那没有,吐蕃那也当有,吐蕃那没有,天竺或是波斯或是暹罗或是扶桑也定是有的,总之天南地北,某就为郎君去找东西去。” “白鼋的人最好是联系上,看看他到底什么意思,有他相助,找东西也容易些。”大郎眨眨眼。 “喏!某这便安排几个兄弟去寻白鼋,不能让这龟儿独善其身了。”郭仲达会意,白鼋的人善潜伏呀,那不告而取对白鼋来说简直就是易如反掌,有些东西或许在某个番国王室里,人家要是不给,又不能撕破脸皮的去抢,那就只好不告而取了。 一大一小就这么在简短的谈话中达成了某种的默契。 出得渭南,便是一条直直的大道,道上铺青砖,中间嵌以青石板,而且为了防止马蹄踏上打滑,青石上还如石磨一般的刻出深深的斜纹,有的青石上的纹路还非常的清晰,是新换上的,有的纹路已经磨损大半,路上还碰到有小吏正带了一帮的工匠叮叮当当的更换青石。 路边的柳树叶已经几乎落尽,只留了为数不多的还顽强的挂着,在吹着有些凉意的西北风中随着枝条摇摇摆摆,就是不肯落地。白老大撒着欢的在路边追逐着总算是在风中扛不住而飘了下来的落叶,当它跑得比队伍快的时候,就时不时的停下来,回头看着队伍,等队伍上来;而当它落后的时候,便会在队伍后面叫唤几声,似乎埋怨大郎他们走得太急了。 出城十里,远远的就见一人牵着一匹马守在路边,等近了后才发现原来是黄祝这个家伙,只见他一见到大郎的马车就扑了上来:“小郎君,某愿随小郎君去长安。” “你阿爹舍得?”郭仲达骑着胡人送给大郎的那匹西域马,用手中的鞭一横,虚拦了一下,问道。这匹马和勋贵名将们的大宛马是没得比,但也算是好马,整整要高出锦腹蛇队伍里的马一个头来,通体黝黑,四蹄落雪,端的是俊朗,因此当大郎说送给他时,他也没推脱,直接就生受了。 “舍得的,舍得的,便是阿爹命某追随小郎君而来。郭校尉,这里有阿爹的书信一封。”黄祝也识趣,马上就停下了脚步,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恭恭敬敬的递给了郭仲达。 这是一封黄县丞写给郭仲达的信,大意是请郭仲达看在往昔的情份上,帮着自己不成器的儿子说说好话,让其得以跟随在小郎君身边,锻炼锻炼,省得整日介的在渭南无所事事,就知道贪图些小便宜云云。 虽然知道大郎并不识字,郭仲达依旧把信递给了大郎看,并把黄县丞的意思简明扼要的说了。 “这是为质的意思了?还要你还当日的情?”大郎笑了,“那就让他跟着吧,只不过先说明,我到长安,还是前途未定的,说不定今日看起来威风得很,那也是因为有了锦腹蛇在旁,等到长安,我依旧只是一介白衣,什么时候有出头之日都难说的,他可要自己做好准备。” “某省得的,省得的。”黄祝离得并不远,将二人的对话是听得清清楚楚,“别人不知小郎君的能耐,某却是知道的,白水一役灭了铁卫,旁的人以为全是锦腹蛇的功劳,某却是知道最后擒了铁卫的却是小郎君,仅凭这点,小郎君以后也定是个人物。” “话说得倒是挺直的。”大郎笑了,“既然如此,那么先派个任务给你,从今日起,你便教我识字。”大郎真不识字吗?或许十天半个月前是如此,现在却竟也能认得些许的笔画简单的字,而有些比较繁琐的字,看字形,也可以猜出意思来。 但不会写。 所以还是得人教,郭仲达是识字,也会写,还写得不错,龙飞凤舞的,至少在大郎看来字很漂亮,但郭仲达却是大唐的军兵,他自有职责在身,不可能天天跟在大郎身边教他学字。而黄祝呢,虽然是考了十几年才得了秀才,那毕竟也是有学识在身的,教其他的恐怕不行,可教认字足够了。至于心性,以后再说,能留就留,不能留就打发了去。 ------------ 第四十七章 长安 “嗄?小郎君不识字么?”黄祝话才刚出口,猛的醒悟过来,如今自己已经是下属身份了,不能有所质疑,于是马上改口,“以小郎君的能耐,想来是一日千里,不出两三个月,定能写出锦绣文章来。” 这货拍马屁和三子有得一比,而且他还有个当县丞的爹,世故方面肯定要比自己比三子他们强,大郎的直觉,自己身边确实需要这么一个人,而且以自己现在的身份,怕是想找个读书人跟着,一是找不起,二是人家可能都不屑跟着自己这么一个小屁孩,还是前途无定的小屁孩。 小丫头在后面的马车上掀起了帘子,探出个头来,冲着黄祝“哼”了一声,又伸出粉嫩的小拳头挥舞了一下,这才缩回去,却是没说不要黄祝跟着的话来,这是气已经消了些了,但想要她完全气消,那得需要时间,而且得黄祝自己真的如黄县丞信中说的,是要洗心革面,丢掉他的纨绔习性才行。 这样也好,有个小丫头在看着,这黄祝总不会再乱来了吧,小丫头看着那就等于是整个锦腹蛇看着,走到哪,做什么,许多眼睛盯着呢。 “囡囡被某惯坏了。”高霖森坐在后面的车辕上驾着车,这时候加了一鞭赶了上来,和大郎的马车并驾齐驱,作揖道,“小郎君莫怪。”前天小丫头唆使白老大去咬黄祝的事,没能瞒得过他。 “哪会?我当她是自己妹妹,疼都来不及,也是这黄家小子自己倒霉,该。” “是,是,是,是某活该,高老丈您就大人大量,帮着在小娘子面前美言几句,不然某每次见了她,都怕。”黄祝连忙附和,赶紧的表明自己不敢记小丫头的仇,指望小娘子不要再让那犬咬自己就已经千好万好了,哪还敢对小娘子有什么妄想? 他是看出来了,这些兵士对他的态度都不是那么的好,原因就肯定是因为自己打过小娘子的主意,在大唐,你惹那些府兵可以,凭借着他阿爹,别人一般不会拿他怎么样,但是惹四象一铁卫就不行,现在更不能惹锦腹蛇,没见最后面里囚车中坐着的那位?够凄惨了吧?那就是下场呢。 白老大远远的在后面追了上来,跳上马车,它这是玩累了,刚想舒舒服服的趴在老主人的腿边打个盹,继续在梦里去找那有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的小黑犬去,却抬眼看到了黄祝就骑着马跟在马车身边走着,当下身子一伏,作出要扑的动作,又将上下唇都张开了,露出满口的尖牙,“呜呜”的低吼着。 吓的黄祝赶紧的一勒缰绳,让自己落后到队伍的后面去了,白老大这才满意的一个打滚,头就枕着盘坐在车里闭目养神的廿八的腿,做自己的美梦去了。 他这是被咬怕了。 这一日,队伍已进入长安地界,路变得更家的宽敞,从原来的只有路中间的一条间隔的青石板变成了有两条间隔,路上的人也逐渐的多了起来,他们都好奇的看着锦腹蛇的这支队伍,对着后面囚车里的铁卫指指点点的:“这又是哪家节度使不安份了?被灭了?” 大唐制式的铁甲就挂在囚车外,囚车里的铁卫穿的也是大唐军将才穿的衣裳,在这个节度使满天飞的年带,也就只有这种解释是最让人容易想到的。 也是有那么个别的是听了了某些传言,就低声的和身旁的人眉色飞舞的讲着,然后唤来众人的“哇~!”“哦!原来如此”之类的回应,再看锦腹蛇时眼光就不同了起来。 关于大郎的流言,其实还只局限于衙门和衙门之间,或者有某些和衙门走得近的也能听到些零散消息,但都被叮嘱了要守口如瓶,寻常百姓所知道的就只是:铁卫并着赤虎,白鼋及红鲛,不知怎地去招惹了锦腹蛇,被锦腹蛇把铁卫灭了,生擒了铁卫,烧瘫了红鲛,又吓跑了白鼋及赤虎。 京畿的百姓,自然是偏向于守卫京畿的朝廷直属军队的,又有那些明白事理的文人或是商贾常会说节度使是如何如何的划地而治,朝廷的一些政令根本到不了地方,节度使这是不尊朝廷,属于大逆不道之类的道理,流传到了民间,就变成了节度使都存了想谋逆的心。 安史之乱才过去没多少年,有些老一辈的还能清楚的记得那些年的乱世是如何的民不聊生,在老一辈人的影响下,基本上京畿人都对节度使都没什么好感。可奈何人家也只是不听号令,并没有真的举旗反了大唐,故也只能是停留在口诛笔伐的水平上而已,这时节的文人地位又没高出武人许多,节度使们呢,就当这些话是隔靴掻痒,听了哈哈一笑,总不成谁说节度使坏,就把那人抓了或杀了? 抓不过来也杀不过来,而且还容易激起民愤。 于是渐渐的就有了家就在附近的,跑回了家,端出了酒水鸡子瓜果之类的送来给锦腹蛇们,说是锦腹蛇打出了羽林军的威武,他们并不知道锦腹蛇是不是属于羽林军,在百姓眼里,朝廷直接管着的军队,那就是羽林军。 大郎和锦腹蛇们早已经见怪不怪,这一路上这样的招待多了去了,倒是黄祝,何尝受过这等待遇?在渭南,他受的可是当面恭敬,转身就是一个白眼,白眼还算轻的,重点的等他走过,直接就是淬一口痰吐到地上。 这可把个黄衙内高兴得,跑前又跑后,忙个不停的去出面接收这些馈赠,一面收一面不停的说着感谢的话,直把他自己也当成了是当初灭了铁卫的锦腹蛇中的一员了,如是黄县丞看见也要感慨,恐怕这小子从出生到现在说的感谢的话加起来也没这时候说得多。 “畅快,果真是畅快,没想到郭军头却是如此的受百姓爱戴。”总算是离了人群,黄祝喜滋滋的一边啃着不知道谁送来的香瓜,一边感慨。 “还是做好人感觉好吧?”既然黄县丞要自己还以前的人情,郭仲达也觉得是该好好的敲打敲打这个纨绔子弟,总得让其某天回家去后,黄家人眼前一亮吧?如是方能显得出郎君带人有方,自己也没负了黄家所托。 “还真别说,他们每夸一句,某心里就如同夏天吃了一块冰一样的舒坦,这功劳是锅军头及众多兄弟们的,却让某生受了,与有荣焉,与有荣焉。”再烂的秀才也是秀才,说着说着开始掉起了文袋,而且还说得很是大声。 “真酸~!”小丫头见黄祝跑前跑后大包大揽的把哥哥该得的夸赞都揽到了自己身上,心中早就不满,这一听,就又在后面马车上哼了一声,本来闭着眼熟睡的白老大的耳朵忽的就支楞了起来,嘴里呜呜着,又将满口的尖呀呲了出来,唬得黄祝赶紧闭嘴,乖乖的又溜到了队伍后面,有一搭没一搭的和铁卫说话。 铁卫却是不理他。 对于铁卫这样的猛士,大郎其实是很希望自己身边有这么一个的,但自己是谁?身份不明,前途不明,所以也就没敢提,只是心里想一想,作做梦而已,别看铁卫的双眼已经没了,但据郭仲达说,铁卫从小练的就是盲眼功夫,没了眼睛,实力顶多只会下降两三成,要不是被大郎整治得实在疼得受不了,怕是锦腹蛇全上也未必能生擒得了他。 既然不能为自己所用,那干脆就不理,让锦腹蛇带给太子,由太子去处理吧。 所以一路上,大郎就没找铁卫谈过话,倒是三子的心思活泛,瞧出小神仙大约有那么点意思,每天都要去探探铁卫的口风,奈何人家就是嘴巴一闭,不理会。 远远的,一座巍峨的城墙开始冒出了一角,随着队伍的行进而越来越高大,黑色的瓦大片大片层层叠叠的压在城门楼顶,两头高高挑起的飞檐如同振翅欲飞的大鸟,灰黑色的城墙上的垛口就像是一颗颗牙齿一般的就那么展示在众人眼前,整个城像是一座山,就那么的压了过来。 压得大郎有些喘不过气。 “这便是长安城了,却是比我见过的大许多。”大郎喃喃自语。 “那是自然,安史之乱后,朝廷在外围又建了个外城,整个长安如今是两圈的城墙包围着,方圆要比当年小神仙您在的时候大了一倍不止呢。”三子一听,哦哟,小神仙开始记起往事了,这是好现象啊,于是赶紧的解释。并不知道大郎所说的长安城指的便只是城墙。 “止步!”当队伍离了城门还有数箭之地的时候突然的一声大吼从那城门楼上传了下来,就见城墙垛上齐唰唰的忽啦一下立了一大排的弓兵,弯弓搭箭,遥遥对着锦腹蛇的队伍。随即,从城门里鱼贯而出两列铠甲铮亮手持长枪的兵士,将城门前原本进城的行人驱赶到一边,摆出一个前尖向两翼展开的队形,枪尖正对锦腹蛇这支队伍。 ------------ 第四十八章 受阻 “振威军麾下锦腹蛇奉命北上公干回营复命。”见到这个阵式,郭仲达似乎有些吃惊,他赶紧下马,上前一步扬声回答。 “可有令牌?”对面军阵向两边分开,一黄甲褐袍的将领喝问。 “有。” “丢过来!” “恕某难从命!”郭仲达一边回答,一边手微曲,向身后的锦腹蛇们打着手势。 “贼子好胆!竟敢冒充勇军!左右,给我拿下!”那将领一听,手中的长槊一举,两边分开的军士便列队朝着锦腹蛇行来。 “某是郭仲达,大唐仅此一号,这位将军可否前去郎将府请张郎将前来,一看便可知真假,若是张郎将不在,便是他府上任何人都行。”郭仲达急了,只有超过五百人以上的队伍入城才会要这么繁琐的手续,但锦腹蛇现在连同收编了的铁卫,也才不到一百五十人,怎么会这样呢? 有点不分青红皂白呀。 “不对。”大郎突然道,“郭头,听我的,冲上去,将那将领擒了。” “为何?”郭仲达还在犹豫。 “第一,如果是要拿你会这么慢腾腾的走吗?第二,将心比心,如果换做是你,对方要你去找人来辨认就可以知道真假,你会不管不顾直接下令拿人吗?第三,如果对方真是要拿你,这点士兵够吗,还只是不到百人?第四,郭头你认识不认识这个将领?往日总有进出城吧?难道就真的没人认得你了?所以,必定有变故。拿下他。” “可若万一拿错人了?”郭仲达心中暗叹,郎君呐,我郭某可比不得您,您是何等人物,自然是心中无所谓这么个小将领,且您目前还是一介白衣,拿错了人,某是定当下狱,您可保不了某。 大郎一怔,意识到了症结所在,只好闷闷不乐的摆摆手,“是我想简单了,你自己决定吧,反正他们也只是要赶我们走,并不真想拿我们。” 郭仲达终究还是下令队伍后撤,果然,当队伍开始后撤之后,对方就不再追赶,只是监视着锦腹蛇的人后退,那将领也是站在那没动,一直注视着郭仲达他们退到一里开外了,这才收兵回城。 驻扎在城外也不是办法,人来人往的,再者城外也有民居也有街道和集市,一百多人杵在这里,容易引起人心惶惶。 好在锦腹蛇自身的营地就在城外,长安城里,只有直属于皇帝的禁军才能驻扎,其余的军队都是分布在长安城四周的集镇上或是另辟的军营内,这些大大小小的集镇和军营就对长安形成了众星拱卫之势,确保若是有敌,可以为长安城的守卫争取到时间。 有自己的旗帜,就有资格自己单独辟个营地而不必要跟着所属部队。事实上,这时候不管是锦腹蛇也好,还是白鼋也好,其实都有了点特种兵的雏形,他们某种程度上,打的就是特种战争,只不过是特种兵是集大成于一身,什么都会,什么都干,而他们则是各司其职,暗杀的就负责暗杀,摸营的就负责摸营。 分开来也有保护锦腹蛇的秘密的意思,火油一直是属于大唐军方的机*密,相对于锦腹蛇的层层选拔来说,其他军营的官兵成分就复杂得多,可以说是鱼龙混杂,各色人等都有,不免会有奸细混了进来,如果 锦腹蛇和他们同在一营,时间长了,秘密就不是秘密了。 队伍花了半天的时间绕道到了终南山脚下的一个山谷中,这里就是锦腹蛇的营地,距离长安有二十多里地,有驰道直通长安城,若是平常,哪需要这么多时间,从长安城南门出来也就一个多时辰的事,因为被拦着不让进城,所以就只能从城东门沿着城墙外面走个大弯路,花费的时间也就多了。 中间郭仲达不死心,又想从南门进,同样是被拦了,这次大郎没拦着他,由着他撤下来。 在营地里把大郎父子及高家一家三口安顿好了,郭仲达试着让底下的兵士们两三个一伙,便装进城,但到了傍晚,这些人都垂头丧气的回来,带来了不好的消息,长安城一共是八个城门,所有的城门他们都试过了,非常的奇怪,别人能进,一到锦腹蛇的人,就进不了,就被人拦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郭仲达干脆让收编来的铁卫们进城,这次果然没人拦,显然是各个城门都有认识锦腹蛇的人在守着,只要是锦腹蛇的人,就一概不让进,而收编来的原铁卫的兵士则是顺利通过。 “必定是有振威军的人在各个城门守着指认。”这是郭仲达分析的结果。 “应该是太子出事了。”大郎很肯定,“但从只是不让我们进城这点来看,情况应该不算太糟糕,若是能有人可以进得了宫,或许能知道些什么,你就别想着从外面得到消息了,宫中的事,大多都会隐瞒着不让外人知道的,只有大事瞒不住才有可能让外面的人知道。”大郎按住听完他上半句就坐不住的郭仲达。 “那如何是好?那如何是好?若是白鼋的人在就好了,他们进宫应该不会困难。”郭仲达心乱,乱得一个劲的猛喝茶。 “这又有什么难的?你身上有没有太子给的什么东西?要经过太子的手的,其他人转手的不行。”大郎笑了,不就是想知道太子出什么事吗?有白老大在,这事好办。 “有,有。”郭仲达一阵惊喜,自己怎么把郎君给忘了呢?郎君可是会飞的呀!于是赶紧从怀中掏出一块银牌,“此牌便是太子令某去寻郎君的令牌,是太子亲赐。” “老大,过来!”大郎接过了令牌,把在营内空地上正和小丫头玩着你追我赶的游戏的白老大叫了进来,将银牌放到它鼻孔前,让他嗅了嗅,“进城,直接奔最北面,去找它的主人。” “回来!”大郎在白老大飞一般的冲出了厅堂的时候,又把它叫了回来,袖口中掏出一小条的葛布条,系在了白老大的腿上,这才挥手,“去吧,要带点东西回来。” “郎君,这能成么?”白老大很厉害,这点他承认,连铁卫都栽在白老大的尖牙利齿上,虽然是有偷袭的成分,但要知道铁卫是什么人,那可是勇士,可力举千均,开山裂石的猛人,郭仲达自己都没把握可以偷袭得手,但白老大却能。 犬只循味的能力也是很出众,那都是要经过训练的,而且得是专用作猎犬的细犬(在食王传里有介绍过,就是二狼神的哮天犬那种品种),还得是在比较近的距离下才可以。 皇宫有多大?连郭仲达也不知道,皇宫里有多少人?没有具体的数目,只知道绝对不少于千人,若是把禁军和金吾卫都算上,大几千人是有的,茫茫人海中,让白老大仅凭着气味去寻特定的一个人,能找得到吗? 把白老大派走后,大家就只能是坐着干等,廿八依旧老神在在,完全不过问大郎的事,仿佛他就是个透明人似的。 “小神仙,要不,某去城外寻几个人问问?或者说寻几个可靠的人,让他们进城去帮着打听打听?”三子见大家都在沉默,小心翼翼献计。 “不可!”大郎和郭仲达异口同声,说完他们惊奇的发现,就连原来在闭目养神的廿八也是和他们同时说了这句。 “三哥这话欠考虑了。”这时候从黄祝从厅外探头探脑的走了进来,白老大在的时候,他是绝对不敢进来的,就在刚刚,他亲眼见到白老大如一阵风一样的冲出了营地,确认厅堂内是安全的了,这才走了进来。但又怕神出鬼没的白老大只是虚晃一枪,从谷外又绕道回来,所以才这般的小心。 “你这家伙就如同膏药一般的。是不是你也准备进城?”一路来,虽然只有三两天的相处时间,大郎也算是了解了黄祝的一点脾气,这个家伙对谁,都是属于那种自来熟的,不管你搭理不搭理他,他总是有耐心的跟你胡天海塞的聊,从天上聊到地下,从《山海经》聊到四书五经,从佛聊到道,总之是千方百计的找话题。 还真有被他的脾气磨得终于肯搭理他的,三天下来,铁卫天天被他在耳边磨茧子,终于有一次在黄祝正唾沫满天飞的吹嘘他在渭水中曾经见到过神龙的时候开腔了:“你要见到过神龙,还会巴巴的跟着小神仙么?” 黄祝要的就是他开口,只要你开口了,就好办了,所以现在的黄祝有些沾沾自喜,锦腹蛇谁和铁卫说话都说不上,就只有他说话,铁卫才会搭理一两句,这可是个好开头,某跟着小郎君,就拿这个功劳立足了。 所以大郎才会说黄祝就像膏药一般。 见到大郎猜出了他的进厅的意思,黄祝一挑大拇指:“小郎君不愧是被人称为小神仙的, 这掐指一算,就准的。” ------------ 今日一更 跟了十年的老电脑天天黑屏死机,今天换了新电脑,调试了半天,结果把U盘里的原来的文本也给破坏了,郁闷至极。 只有一更了,还得继续调整电脑去,W7还是用不惯,习惯了叉屁了,得把一些设置改到自己习惯的。 ------------ 第四十九章 路遇(上) “进城去找你的狐朋狗友是吧?”反正黄祝脸皮也厚,不怕说,大郎乐得拿他开开涮,不然总这么沉闷的坐着也不是办法,其实若按大郎的意思,既然当时不拿人,那么就等就是了,天塌不下来,大唐总得还有个至少 百八十年的国运吧。 但郭仲达却是心焦,所以只好这里陪着他,要换了别人,大郎早就出去漫山遍野的野去了,他才懒得操这份闲心。早就听说终南山上有好东西了,既然来了,该抽个机会去逛逛,当然还得带上白老大,没白老大的鼻子,是很难发现好东西的。 “正是,正是。”黄祝不知道从哪掏出把折扇来,唰的一声甩开了,一抬眼见大郎和郭仲达在他打开折扇后脸色就变得不是那么好看,赶紧的收了,拢到了袖里,“某倒是有不少同窗在长安准备今秋会考的,不外就是在高升坊或状元坊这些吉利地方,某去寻他们,总能探听点消息。” 心下纳闷得很,小郎君和郭头似乎是不喜欢折扇?至于大郎说他去找的是狐朋狗友,他倒没觉得有什么,本来就是狐朋狗友么,小郎君没说错。 一边的三子幽幽的说话了:“那兔儿赤虎,便是喜欢摇把折扇的。”尤其把“兔儿”俩字咬得很重,眼神还透出一股子的鄙视。 “某与兔儿势不两立。”黄祝一听,赶紧的将折扇拿了出来,三下两下撕了个稀巴烂,又丢到地上,拿脚用力的跺了几跺,“兔儿却是可恨,喜欢兔儿的也可恨!”咬牙切齿的模样仿佛和那些兔儿爷或是有断袖之癖的有着深仇大恨。 “行了,行了,别拍马屁了,把你的心思用在正经地方,方不枉你家大人的一番苦心。”能受马屁,郭仲达却是不大受用,或者说,锦腹蛇的军士们偶尔拍拍他的马屁可以,别人拍他就腻。 不过对于黄祝能主动请缨,倒是有些嘉许:“进城可以,只可旁敲侧击,不可胡言乱语。”大郎说太子没什么大事,郭仲达也是认为应该没什么大事,但凡事总归是小心为妙。 “某省得的。若说打打杀杀之类的,或是如小郎君般的稳坐中军帐指挥若定,某是万万不成,但若是说打听小道消息,恰是某之所长。”黄祝得到应允进城,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匆匆作了个揖就往外跑,却不是直冲营外,而是绕了个大弯,因为小丫头因了白老大被大郎派去干活少了个玩伴而坐在营地中间的一块大石头上生闷气呢。 “小神仙,这黄家小子会不会就此一去不回?”三子有些担心。 “应该不会,就算是真一去不回也可以理解,毕竟如今的形势,却不是顺利,鸟捡高枝栖也是人之常情。由着他去吧,不过若是他能回来,三子你以后就别总给他脸色看了,还有二妹也是。”大郎知道这俩家伙受小丫头的影响很深,这几天里是总拿冷眼看黄祝,也是黄祝脸皮厚,要是别个书生气足些的,怕是早受不了这鸟气拂袖而去了。 “若是这小子真能探听得消息,别说不拿冷眼瞧他,便是从此后让某称其为兄也行。”三子将胸脯拍的砰砰作响,“俺估摸着,这小子到了城里,没了人在旁羁绊,怕是又逛勾栏又逛教坊,不把他老爹给他的那点钱花完是不会回来的了。”小神仙既然说黄家小子会回来,那就应该会回来,可是怎么回来,什么时候回来,三子又开始发挥他的无穷想象力。 事实上,三子的无穷想象力正是使得他和郭仲达现在全成了大郎的附属,正是他每当大郎有什么出人意料的举动并且收到非常大的效果的时候,他总在郭仲达耳边咋咋呼呼的,在潜意识里诱导了自己的郭仲达以为大郎就是袁天师再世,继而影响了整个锦腹蛇,然后又传了出去。 “某看也差不多。”廿八看三子是怎么看怎么顺眼,见三子说完后,大郎和郭仲达都拿不信的眼神瞟着三子,就赶紧的帮腔。 “那就静观其变罢。”不管如何,郭仲达还是选择了相信黄祝,其父为人还行,总不至于生个混帐儿子吧,再者,读书人的地位也不是一般的军士可以比得了的,哪怕是黄祝现在不过是一个秀才,可谁让他有个好爹呢? 渭南作为长安的北方重镇,县丞的地位自是也不会低了去,尤其是长安城里那些中层官员要养活一大家子人,又没有那些有勋爵的高官们有封地等等其他额外收入,让家人经商就成了最佳选择了,要经商,就免不了要走渭南,就免不了要和渭南的衙门打交道。 所以郭仲达悬着的心也因为黄祝主动请缨去探听消息而放下不少。 大郎当然不会就这么总干坐着陪郭仲达,见他脸色稍霁,便拍拍袖子:“走了,我去参观参观营地去。” 小丫头其实一直在偷偷关注着厅堂内的情况,白老大在她有玩伴,白老大一走,她就没了玩伴了,整个营地里,也就大郎和她年纪相当,是最佳的玩伴,但见得大家都在那坐着商量事,是以也不打搅,就在外面等着。 这会见到大郎走了除了,就雀跃着跳了起来几个快跑奔到大郎身边,拉着大郎的衣袖:“哥哥再教奴奴新的戏法好不好?好不好嘛?” 不忍小丫头失望,大郎便又从地上捡了根小树枝,掰了段手指长的,给小丫头表演了一个树枝从眼睛塞进去,从鼻孔里出来,又从嘴巴里塞进去,从耳朵眼里掏出来的小把戏(这个网上视频很多,就是香烟魔术,就不多说浪费字了。)把小丫头兴奋的直嚷着也要学。 手法却是简单,也不需要常练,熟悉了就可以了,小丫头很快就掌握了要领,一蹦一跳的拿了树枝跑去向她阿爹阿娘献宝去了。 就连跟在大郎身后出来的三子和二妹都学会了,在跟着大郎在营地里逛的时候,他们就一边练习着,有些兵士见了后,啧啧称奇,都道是这俩家伙跟了小神仙这么多天,就会法术了。 营地其实并不大,一百来号人的地方,占不了多大的地,也就几栋营房加个操练用的校场而已,一柱香不到的时间就逛完了,大郎觉得没啥意思,就把眼光瞟向了营地外面,外面就是山,就是终南山,天色也还早,算算可以爬到高处,从高处看长安城,应该是别有一番的风景的。 刚迈出营门,就听的身后小丫头又开叫了:“哥哥等下奴奴。” 才六七岁的小丫头,跑起来还是有那么点跌跌撞撞的,加之她跑得又急,一下就踩到了一颗小石子上,脚一歪,眼看着就要跌倒,大郎条件反射的伸手去够,却是够不着,但是让三子和二妹及守在营房门口的哨卫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小丫头本来要跌倒的身子,突然的自己又直直的站了起来,几个快步跑到大郎身边,扭着小身子不依:“哥哥要出去玩也不带上奴奴。” 三子和二妹是见怪不怪理所当然的神情,但看在哨卫的眼中就大不同了,这些哨卫都是留守在营地的兵士,大郎随队伍刚进营地的时候,哨卫们听着回来的兵士们都尊称大郎为小神仙,很是恭敬,心下是大不以为然的,也是不大信的,此刻一见大郎手一伸,离着小丫头还有好几步远呢,小丫头本来铁定跌倒的身子就被扶正了,而小丫头自己似乎是浑然不觉。当下面面相觑,倒吸一口凉气:真是小神仙来着,这法术,谁见过呀? “臭小子,老头子我又帮了你一把,还是不算在那两次里的,自己好自为之吧,以后真的就全靠你自己了。”老头子的声音又在大郎耳边响起,渐渐远去,也不管大郎是怎么想的或者说是会说什么。 大郎却是心里笑了声:得了吧,我就不信你不会再来。 山谷外的树木大多都已经把叶子全卸了,只剩了光秃秃的枝桠凌乱的刺向空中,偶尔有那么一两棵松柏类的,依旧是墨绿色的,地面上铺满了新落不久的黄叶,脚踩上去软绵绵的,腐烂的树叶及山果混合着的味道,有点像是白老大的排泄物,但又没那么臭,混合着山里特有的新鲜空气,还是让人心情能舒畅起来。 这一带算是禁区,是不允许寻常人到附近来打猎砍樵或是采摘山果野花类的东西,人来的不多,小动物竟然也不怕生,有只灰色的小松鼠就那么站在路边的松树枝上,看着大郎他们走近了,大概是觉察出没什么危险,又是好奇,竟然从树上溜了下来,顺着小丫头的襦裙爬到了小丫头的头顶,将腮囊里的松籽藏到了小丫头的发髻里去,藏好了,还不忘用前爪拔拉几下。 弄得小丫头是站在那一动也不敢动,生怕自己一动,小松鼠就跑了。 ------------ 第五十章 路遇(下) “过来。”大郎将手摊开了,往小丫头的头顶上慢慢的伸了过去,那小松鼠竟似听懂了,就那么的爬到了大郎的手心里,顺着胳膊到了肩膀,就那么蹲坐着,翘着蓬松的大尾巴,抬起两个前爪一下一下的认真的梳理着自己的胡须,偶尔仰起头,粉红的鼻子一掀一掀,带动嘴唇两侧的胡须一颤一颤的,煞是可爱。 “哥哥坏,又把奴奴的小灰哄走了。”小松鼠一走,小丫头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埋怨起大郎来。才这么一会的工夫,就给小松鼠取好了名字,看来是准备当宝贝养着了。 “呔~!哪来的小子,把某的小鼠抓了?”突然前面树林里钻出少年来。 只见此人身着锦鸡团花紫袍,腰系鎏银铜束带,脚踏鞣面软鹿皮靴,靴面上还能清晰的看到一个一个铜钱般大小的斑纹;头上一顶亮银冲天冠,前面缀着一粒红绒球,冠带从耳后穿过,绑在下巴上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和冠带一起从冠上一直垂到肩膀的还有左右各一条雪白的狐尾。 左手一张牛角挽月弓,身后斜挎着一壶的雕羽箭,腰上吊着一把银鞘小弯刀,从刀鞘上看,要比在渭南时那胡商送给大郎的要长上许多。 再看脸,标准的国字脸,唇红齿白,两道剑眉高高挑起,唯独一双眼睛有些不协调,长了本该是女子才长的丹凤眼,将原本很是俊朗的一张脸冲淡出了些女子才有的妩媚来。 见大郎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自己,来人怒了,喝道:“说你哩,哪家的小子?不知道这片山林都是某家的么?快把小鼠还与某家,某就不计较你乱闯之过。”大声是大声了,却没有威严。 “哦?”大郎笑了,“你说这山林是你家的,可有凭据?地契在哪?” “谁会随身携带地契?某从不诳人,此林是某家的便就是某家的。”没想大郎却是没被自己吓到,这人有些急了,上前一步,伸手就要从大郎的肩膀上将小松鼠给抓走。 哪料到那小松鼠却是机灵,一见一只手伸了过来,马上就出溜一下的钻到了大郎的脖子后衣领内,只伸出个头来,冲那人唧唧叫唤了几声。 “你瞧,你说这小鼠是你的,为何他见了你就躲?又为何会和我亲?可见你在骗人。再者,这里是军队的营区所在,这片山林本属朝廷,怎么又成了你的了?我看,定是你躲过了哨卫,偷潜进来的,居心何在?是不是想要探听我大唐军国机*密?我看哪,你定是那胡人的探子,又或者是哪家不安分的,跑来刺探长安军情,这是想要谋逆呀?走走走,与我去衙门理论理论。” “我看你才是探子,既然知道这里是营区所在,你又是怎么进来的,好呀,正好哪了你送去衙门。”那人一听大郎说的,开始有些慌乱,但眼珠一转,马上就指着大郎,说他是探子了。 三子赶紧一步上前,冲对方直拱手:“这位小郎君,都是误会,都是误会,这里是营区,某便是这营区的一名伙长,这为小郎乃是我军的座上嘉宾,是我家队正请来的,不日即将往长安。”常年在长安混的,他哪能瞧不出来对方是大有来历的?寻常人家根本就进不来,而对方能进来,还敢大声喝斥,多半是自己惹不起的人物,再细看了,虽然是长得和自己差不多高,但其实真瞧仔细了,也不过是个孩子,大约顶多就比小神仙大那么一两岁而已 。 这可绝对是勋贵子弟!光这一身的装束,先不说紫袍,平常官员只有四品以上才穿得了紫袍鎏银铜带,就是他头顶上那顶亮银冲天冠,却是要比大郎放在营房里没穿的那顶好过太多,没有能工巧匠花上一两两载的工夫是做不出来的。 认真说,按制,大郎的亮银髻冠是属于逾制了,但奈何大郎是白衣,他爱怎么穿,通常都不会有人管。便是如此,进入长安地界后,郭仲达也是委婉的让大郎别再戴了出来,就连黄祝也是言辞凿凿的说衙门一般是不会拿这个来问罪,可真要有事了,就会有人拿这个出来说事,于大郎不利。 就算是不管穿戴,仅是那一壶的雕羽箭的花费就足够一个殷实的五口之家半年的开销,这不是勋贵子弟又是什么? “你是锦腹蛇的人?”那少年听三子说是这营地的一个伙长,就打量了一下,“看装扮像是,腰牌拿来瞧瞧。还有你的。”又一指二妹。 见少年开口就说出了锦腹蛇三字,三子再也不迟疑,撩起自己的短袍,从内里解下了一面小铁牌很是恭敬的递了上去,二妹的速度也不慢,同样解下了自己的腰牌递了过去。 “还真是,一名伙长,一名旗卫,怎么,你们好歹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了,反而要陪着一介白衣?你这个小子,想来便是如今传言的什么小神仙?有什么神通,倒是使出来让某瞧瞧。”少年并没接过腰牌细看,只是瞄了一眼。 这下三子更不敢大意了,铁牌上有锦腹蛇的图案,有人名,但职位却是以其他符号替代的,只有熟悉锦腹蛇军制的人才能看得出来二妹是属于旗卫,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按制,郭仲达没资格有亲卫,但又不能不要人在旁照应保护下,所以本来应该是一名旗卫的,就设了两名旗卫,一个是铁塔,一个就是二妹。 “小神仙,便使出方才那招来给这位郎君瞧瞧罢,咱可惹不起,这位,要么是某家国公府上的,要么就是某位相公府上的,依俺看呢,多半是国公府出来的,还是武国公。”三子退后一步,低声的跟大郎解释。 在朝廷是只有国公的,但在民间却是又给分了文国公和武国公,文国公自是文官出身,武国公自是武将出身,对于一支军队来说,武国公的威信又要比文国公大得多,说不准自己就是其麾下的一支呢。所以不能大意。 “行呀,瞧你这样式,当是兵家名将中出身,所谓虎父无犬子,我这就给你瞧个片纸断木的法术。”大郎突然的起了捉弄之心,正好营地里多的是草纸,这晚秋季万一要大解了,也没处寻干净的大片树叶去,所以他身上就揣着好几张随时备用着。 山林里小树枝多的是,大郎就在自己身边的一丛灌木上折了一段指头粗的树枝,递给那少年:“先试试是不是完好的?是完好的吧?一手一头,握好了。” 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张草纸,在空中来回挥了挥,摇摇头:“太软,我对折一下。”然后将纸撕开,只要了一半,对折成了巴掌大小,以虎口钳住纸的一边,拇指和食指夹紧了,又闭着上眼,嘴唇动了动,然后对着纸轻吹了一口气,抬起手:“握稳了。”猛然发力向下一挥。 “啪~!”的一声,少年手中的树枝应声而断。 目瞪口呆! 这就是大郎要的效果。 “哥哥好厉害,哥哥回去要把这个法术教会奴奴。”小丫头哪知道对面是什么来头,她只知道哥哥的这一招把对方唬住了,心里很是为哥哥高兴,一见树枝断了,欢快的绕着大郎跳了起来。 “你是他妹妹?你也会法术?”小丫头跳的当间还踩了一下那少年的脚,也不知道小丫头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但少年却是根本无知无觉,只差点被小丫头的话吓了一跳,这么小的小丫头竟然也会法术?什么时候,这等神仙人物变得这么不值钱了?随随便便就让自己碰到两个? “会呀,不信奴奴变给你看。”小丫头笑嘻嘻的从那少年手中一把枪过一截断枝,将断得参差不齐的茬口用小手细细的整理了下,然后就见她将那树枝从嘴巴里塞了进去,又从耳朵眼里慢慢的掏了出来,那速度很慢,很慢,少年瞧得清清楚楚的,分明就是从耳朵眼里掏出来的! “神仙这么不值钱么?”呆呆楞楞的少年在那喃喃自语,完全忘记了自己本来是要来抢小松鼠的,连大郎他们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 半天,少年这才缓过神来,有点失落的往锦腹蛇的营地看了看,默默的走了。 说也奇怪,任凭大郎在表演片纸断木的时候动作幅度有多大,那小松鼠就是乖乖的藏在大郎的衣领中,并没有被惊吓到,也没跑了,相反的,它反而顺着大郎的衣领,溜到了大郎的怀里,安了家,大郎他们在山上溜跶的时候,它就时不时的爬出来也溜下去,过个片刻,就带几颗野果回来,等回到营地了,大郎的怀里就满是野果了。 最高兴的莫过于小丫头了,哥哥今天在外人面前出了个大风头,将对方镇住了,又收了只小松鼠,以后她就又多了个玩伴。在她小小的心灵里,哥哥的就是自己的。 ------------ 第五十一章 本来 回到营地,三子将在林中碰到个勋贵子弟的事禀报给了郭仲达,又将少年的长相和穿戴细细的描述了一遍。 “没见过此等人物。”郭仲达想了半天,也没能想得起哪家勋贵有这等少年。本来郭仲达其实也算是勋贵门中人,虽然是旁支,与那些个勋贵大门子弟没什么交集,但大抵上长安城里的勋贵子弟他也能认得大半,不外就是他认得别人,别人未必认得他就是了。 “许是哪家从小被送到外地磨砺的,这两年回来了,又常不出门的也不定。”想了半天,只能是这么解释,当然还有一点他是不好意思说的,那便是他其实并不能认得全高门子弟,那少年是武国公的家门也只是三子的揣测,这年头,文国公家门子弟好武,武国公家门子弟好文的事也不新鲜。 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那少年没有恶意,先出言恐吓不过就是想要小松鼠罢了。郭仲达有些懊悔没跟了去,否则有他在,人家想要,就送给他呀,不就多了个与人亲近的机会呢?这机会呀,都是慢慢的一点一点的积累起来的,也是需要机缘的。 于是就埋怨起三子来:“你这小子,平日里瞧着脑袋挺灵光的,怎么这时候就不转了呢?怎么就不提示下小郎君?” “哎哟,郭头,俺瞧他那一身装束都吓得小腿直哆唆了,这可是俺头一回这么近距离的和高门子弟打交道,哪像您老,少年时总是见得多的,自然是心不慌了。”三子也是懊悔的,就算不能拉上关系,那么送他一只小松鼠,或许可以换得一点城里的消息呢? “瞧你们没出息的样!”大郎出去后,廿八就去眯了一觉,很准点,大郎回来,他也醒来从偏屋走了出来,一听到郭仲达和三子的对话,就哼了一声。 廿八是很护犊子的。就见不得别人说谁谁谁比自家儿子强。 在廿八看来,自家儿子那是没到时候,到了时候,哼哼,什么大门子弟,到时候给我儿子提鞋都要考虑让不让呢。 已经了解了廿八脾性的郭仲达和三子都不敢搭话,搭一句,廿八保证十句八句在后面等着。 掌灯时分,郭仲达有些焦躁了起来,白老大已经走了半天多,黄祝和白老大的出发时间相差也是前后脚的事,到现在还没回来,说明事情还真如大郎所说的,可能宫里瞒得比较紧。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命里有时终会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郭小子,着相了哦。”廿八吃完又到营房外面遛了一圈回来,见郭仲达还是一个人坐在厅堂里,一双手来回搓着,就摇了摇头。 “老太爷教训得是,是某着相了。”廿八其实年纪比郭仲达也大不了多少,但一路上老太爷老太爷的叫下来,也就叫顺口了,是以一直就没改口。 “汪~!汪~!”突然的一阵叫声从营地外传了进来,紧接着不一会工夫,白老大便气喘嘘嘘的冲进厅来,见到廿八,就趴在地上再也不肯动弹,粉红的舌头搭拉在张大的嘴巴外伸出老长,哈哧哈哧的直喘。 “哎哟喂,可累坏了老大咯。”廿八蹲下身子,揉了揉白老大的头,又帮它顺了顺毛,这才从白老大的脖子上解下一个锦囊来,递给郭仲达,“老大带回来的,应该是你等的吧,可别忘了,你欠老大一个天大的情。” “是,是,从明日起,老大顿顿有肉吃。”郭仲达喜出望外,没想到他最不看好的白老大是第一个回来的,还带回了锦囊,赶紧许诺。 “静侯”。锦囊中只有一张洒金纸,纸上只有这两个字。 没说发生什么事,也没说让等到什么时候,但就这两个字让郭仲达安心了许多,没其他信息说明事情不大。只是他却是怎么也想不明白太子怎么能确定白老大就是去找他,是锦腹蛇这边派去的呢? “那葛布,是大郎小时的襁褓上撕下来的。”廿八只淡淡的说了句,然后将白老大抱了起来,揽在怀里,慢腾腾的回他自己的屋去了。 额滴娘哟! 绕来绕去,原来却是自己等人想岔了! 什么找天师,全都是自己的猜测,太子这不是找什么天师,而是找人!郭仲达转眼就马上想通了关节,为什么几次自己找的都是小孩子,为什么这些小孩子都是年龄相仿,再细细的回想一下那些以前找来的孩子,无一例外的,都是孤儿!大郎也是孤儿! 之所以想岔了,那是因为从来没有人告诉他,大郎是捡来的。再次就是大郎这一路上的表现实在太过妖孽,那都不是寻常人所能所会的,更不用说是一个从几乎与世隔绝的小村子里出来的孩子。 开始以为是找什么骨肉或是后辈之类的,但这个想法却是在大郎呼风招雷后开始动摇,一路上随着大郎展现出来的又太过匪疑所思,渐渐的就推翻了最早的猜测,然后一天一天的坚信自己找的便是天师转世之身或者是大唐未来的天师之类的能人。 难怪老太爷连蓝田王也不放在眼里,显然老太爷必定是知道什么的。 却是冤枉了廿八了,廿八只是猜测而已,而且廿八也没想过会和太子有什么关连,顶多就是以为大郎是某个王的后辈。 但却不知道小郎君是太子的什么人了,刚放下心来的郭仲达突然的又如同有只狸猫爪子不停的在他心口挠啊挠,有些狂喜,又有些患得患失。 喜的是,自己只是想烧冷灶,却是烧到了这么大一个灶,还是新灶,自己等于就是小郎君班底的元老,以后有了依仗,再凭着小郎君如此的聪慧,飞黄腾达是跑不了了,说不定……,若是……,还有可能……! 忧的却是,今后小郎君身边必定会聚集越来越多的能人,当然也不乏阿谀奉承之辈,自己并不善于奉承,小郎君还未长成,其心性也未定,若是小郎君以后渐渐的变了心性,自己可就有可能********了。 这下反而更是睡不着了。 第二天一早,派进城的原铁卫的兵士也都陆续的回来,他们并没有打听到什么消息,长安城里是平静得很,没有任何的新鲜消息。 据他们说,他们一进城,就全跑到消息最为灵通的酒肆茶馆,教坊集市去了,在那盘圜了半天,全都白忙活了。有机灵点的,还专门去寻了常跑到勋贵所在的坊巷讨食的乞儿或是有送柴薪米菜等去的行脚打听消息,均是没有任何的结果。 大郎得知消息后只是笑笑,其实葛布上的字他大致也认了个全,却不是什么写着他身世的字句,而是一篇佛经,佛经的出处他也找到了,最是寻常不过的《金刚经》,大郎是一丁点也没看出和自己的身世有什么关联。之所以会让白老大将葛布条带上,只是想验证一下而已。 太子的回复反而让大郎有些安心,在他的认知里,廿八便是自己的阿大,这猛然间要让他认另外一个爹,实在是难以接受,即便是这些时日来,逐渐的窥探到了些东西,知道自己只不过是误打误撞的成了大郎,可十多年的情感却又让他有时候很不想接受这个现实。 是的,大郎是穿越而来。 但他的穿越却不是什么灵魂穿越,也不是什么肉体穿越,大郎就是大郎,实打实的大郎。 换句话说,其实这世上,任何人都是穿越。 关键就在于孟婆汤和穿越的时间点。 首先是时间。人的每一次投胎其实就是一次的穿越,只不过别人都是从过去投胎到未来,如果将其所有的穿越时间联系在一起,就会串成一个完整的时间链条。但到了大郎这,突然就变成了从未来投胎到了过去,就好像是明明已经走在路上,突然的就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已经走过的路上,知道自己走过,但却不知道路上曾经发生了什么,除非能找到记录。 孟婆汤就是让你忘记以前确切说是上一世的所有事情的。 孟婆汤是神物,非常神奇。可既然是物,就没可能绝对的有效,就如同同样的病,某种药用在大部分人身上都有效,但对某些人却是无效一样,孟婆汤也是有失效的时候的。所以就出现了有的人能记得起自己前世的事情,有的人甚至可以记得起几世的事。 到了大郎这,孟婆汤就是部分有效,大郎能模模糊糊的知道些什么。孟婆汤就像是一把锁一扇门,大郎如今只能做到将依旧上了锁的门推开一条缝,透过缝隙窥探以前的记忆,只能看到只鳞半爪的。 究其原因就在于孟婆汤的起效时间上。 孟婆汤因为其神神奇,所以起效时间也长,是以投胎后能开口说话为触发点的,只要能开口说话,就触发效果,也不是马上就忘掉,而是逐渐的让你忘掉,因而这世上就有了许多人,在娃娃的时候,总会说这里我来过,那里我去过之类的让大人觉得是胡言乱语的话来。 ------------ 第五十二章 闯营 一般的娃娃,一岁就能走路,能说话。早熟点的,都会跟着大人的腔调哼哼曲子了。三岁,则是能跑能跳能唱,基本已经可以脱离大人的完全看护。 但是大郎到三岁的时候还不会说话,到五岁才学会走路,所以大郎很幸运的将孟婆汤的起效时间延迟到了开智之后。相对比较晚一点才学会走路和说话的孩子也相对比较聪明,这聪明从哪来?便是他们在孟婆汤起效之前,就已经部分的将前世的记忆又记住了,成了新一世的记忆。孟婆汤对新一世的记忆是没效果的。 但对于阎罗王怎么欠了自己的债,大郎是不知道的,或者说是没记起来的,反正不急呢,前世记忆的房子已经找到了,房子在那跑不了,剩下的就是等锁开了或者是自己想办法把锁给开了,总会翻出来的。 所以这是大郎的幸运,他直接在孟婆汤起效前就找到了记忆的房子,比起其他许多也拥有前世记忆的人来说,好过太多,他们是忘了房子所在,找不到房子,只保留了些许的记忆而已。 给白老大系上葛布条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却是没想到有这样的结果,太子没说什么,但显然从葛布条上猜到了白老大是来自于锦腹蛇,这也就证明了太子是认得那葛布条的。 这时候的布,并没有机械化的织机,每个人织的布都有不同,有的纱线细,有的纱线粗,有的织的瓷实,有的织的稀疏,有的经纬有点歪,有的则是横平竖直,有些人还会在每隔上一段距离,用自己特有的手法做上记号以便辨认哪匹布是自己织的。 不然要是有那贪小便宜的买主买了布去,然后换了匹不好的来退甚至要你赔偿,怎么办? 唯独黄祝没有消息。 郭仲达已经不在意黄祝能带来什么消息了,白老大带给他的震撼已经足够大,足够他消化好一阵子的了,因此晌午把营地里的锦腹蛇们好好的操练了一番之后,就把自己关到了自己的屋里。 大郎对这些兵士的操练是不感兴趣的,他的兴趣不在这里,而且也看不懂,所以当兵士们在操练的时候,他就蹲在库房里研究锦腹蛇的兵器。 作为特种部队雏形的锦腹蛇,主要职责虽然是摸营,但也不全是这个任务,当敌人来攻的时候,守城或守营也是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所以库房里各种的兵器和器具也是不少,当然还是主要以轻便好携带的为主,比如说小型的弩砲,各种的马具,还有一个大大的铜釜,里面结了厚厚的一层黑乎乎的非常粘稠的膏状物,大郎用手掂了点送到鼻孔下闻了闻,原来是锦腹蛇熬炼火油的产物。 “是饴糖吗?哥哥。”小丫头的好奇心一点也不比大郎差,加之整个营地里,也就大郎能和她玩的来,所以就成了大郎的跟屁虫,不是和白老大在营房里玩耍就是盯着大郎,眼下校场被兵士们操练占用了,她就黏上了大郎,跟着哥哥常有好玩的呀。 “囡囡要不要尝尝?”大郎童心大起,用指甲盖挑了芝麻大的一点,递给了身高还够不着大铜釜的小丫头。 “嗯,奴奴尝尝。”小丫头掂起脚,伸出粉嫩的小香舌舔了舔,舔得大郎的手指有点酥酥的,小丫头舔完后一双眼就笑成了两轮小弯月牙儿,“很甜呢,虽然闻着难闻,不信哥哥你尝尝?”说完一双小手直推着大郎的胳膊往大郎的嘴里送。 “哦?是吗?那可真得好好尝尝,这点不够。”大郎转身就用了一支弩箭从釜内挑起了核桃般的一坨,就要往嘴里塞,一边送着一边还嘟哝,“既然很甜,那干脆全吃了好了。” “呀~!”小丫头尖叫一声,急忙拽住了大郎的胳膊,“哥哥别吃,奴奴是骗你的。” “原来囡囡也学会骗人了哩。”大郎哈哈一笑,丢掉手上的弩箭,挽起冲他直翻白眼的小丫头的手,小心翼翼的穿过一堆胡乱堆放着的报废了的刀枪,向库房的深处走去。 最里面是马具,大郎找到了他想找的东西,马蹬,却是惊奇的发现原来马蹬并不是他刚从记忆里挖出来的想象中的样子,不是单蹬,而是双蹬,稍微是有些失望,不过随即又释然,记载的未必就是正确的,也许中原早就有双蹬了呢,只不过当时人们没有意识到双蹬所带来的影响之强烈,所以没有记载罢了。 摸摸下巴,有些失望同时又抱着点希望又在库房里翻看了半天,虽然他是锦腹蛇的座上宾,但兵器库房重地,一般是不让人进来的,尤其是锦腹蛇这样有秘密武器的兵种。但大郎好歹又和别人不同,在锦腹蛇的兵士们眼中是小神仙,又在山林中救了他们,教会了锦腹蛇新火油的调配法子,使锦腹蛇又有了一项摸营利器,相比之下,库房里的东西谁也不信小神仙会瞧得上眼,就是瞧上眼了,小神仙要,就是想办法从帐上抹去手脚也要给的。 但终究是重地,所以大郎也不能常来,因此就格外的珍惜这一次的机会。 (双马蹬和马蹄铁,早就在中原广泛使用,出土的晋代文物中就经常出现双蹬的马陶俑;汉昭帝年的《盐铁论.散不足篇》里就有提到马蹄铁,大意是民间有马的人家多了,都用马蹄铁保护马掌,因为马蹄铁用得多了,所以造成了铁的不足云云。) 终究还是没什么收获,除了弩砲似乎有那么点意思外,其余的大郎也找不到让他能提得起兴趣的东西来。小丫头对这些冷冰冰的东西更是兴趣缺缺,只是不好催促大郎而已,这会见大郎终于回头往外走了,高兴得走路都轻快了许多,安顿好后她阿娘给她新做的纱罗襦裙随着她的步子,就像是蝴蝶的翅膀一样,翩翩飞舞。 “小神仙可曾有所得?”出得库房,守库的兵士恭敬的问道,这是三子那一伙的,也是对新火油的效果印象非常之深的,小神仙要进库房,他是高兴得很,嗯嗯,小神仙进去看看,没准能找出点什么和上面不一样的东西,然后加以改进,锦腹蛇就又如虎添翼了,摸营的胜算又能大了些,兄弟们的伤亡又可以降低了。 “有是有,但对你们没啥大用,留着以后吧。”对于兵士们的渴望,大郎不忍心泼凉水,但也不愿意对他们撒谎。 “那就是还有用了?嘿嘿,俺就说嘛,小神仙只要一出手,保证有好东西,甭管对我们有用没用,但对其他军是有用的吧,只要有用就好,杀他胡人个鬼哭狼嗥,最好再也不敢南来,让俺们安安稳稳的种庄稼谋营生去。”这却是个想得远的。 大郎说的有,便还是马蹬,双蹬是双蹬了。但却是圈蹬,脚底踩着的就是一个铁圈,踩着不舒服,若是对于重骑兵来说,有时侯需要在马上只以双脚踏着马蹬进行砍劈动作,脚心可就遭罪了。改进的余地也是有的,却不是紧要的。 正说话间,却听得营门处一阵的喧哗,抬眼望去,见是几个书生模样的人在和营哨争辩着什么,他们的身后,还停着一辆灰布棚的马车。 见有热闹可看,小丫头一下就甩脱了大郎的手,飞一般的直奔营门而去,现在锦腹蛇的营地,就好像是她的家一样,对小丫头来说,这营地里的百多好阿叔阿大们,个个都拿她当宝贝,她就是这里的女王,有这么多人保护,所以胆子就越发的大,再也不似在白水时候有点怯生生的了。 大郎也喜欢热闹,但却是不爱凑这份热闹,尤其是稍微记起了些事后,他就不大喜欢和读书人打交道,整天之乎者也的,听着累得慌。可小丫头都跑去了,他也只好跟上。 “小郎来了,小郎来了,让小郎来定夺罢。”还没走进,就有眼尖的哨兵瞧见了大郎,高呼一声,原本正在推推搡搡的人就都停了下来,看着大郎。 大郎好笑,根本就是一边倒的欺负么,那些书生和兵士们推搡,还能讨得了好去?这还是在长安,兵士们顾忌着书生中搞不好有某个高官的子弟,真把人弄伤了不好交代,这才放轻了手脚,要是在外地,管你是谁,直接抡起枪棒,有多远轰多远了。 “好没道理,你们说军营重地,寻常人等不得出入,怎地又有小娘子,又有小孩童?刚刚是谁说的,说什么即便是亲眷也不得随意出入的?唵?喏,喏,某又瞧见了,远处的那个,端着盆的娘子,难道她也是军士不成?”看到大郎,几个书生中一个衣着华丽,衣袖上,领摆上,袍子下摆处,前襟及前胸处都绣满了不知道是些什么花的图案的胖书生就嚷了起来,一手还指着营地内。 大郎回头望去,却原来是高家娘子,正从伙房内端了个盆出来,应是在为兵士们准备伙食了。 “我是这个军营的客人,是被他们请来的,所以我有资格在这里,至于这位,是我的妹妹,那位娘子,是我妹妹的阿娘,难不成你女儿出门,你就那么放心么?你家婆娘就会放心么?”大郎只一听就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定是这几个书生想要闯营,却被拦了。 这营是那么好闯的么?拦住你你就走呗,却还要这里缠着,你说就说吧,说我可以,你拿一个六七岁的小娘子说事干什么?大郎有些恼了,就要做个手势,让兵士们把这帮家伙轰走。 “小郎君。”马车内却是传出一声软绵绵的声音。 ------------ 第五十三章 书生 听着声音有点耳熟,大郎上前一步,哨兵中就有知机的赶紧上来帮着挑开帘子,门帘一掀,一阵的酒臭扑面而来,熏得大郎差点想吐。 “好你个黄措大,小郎让你进城去,你却跑去吃酒,还搞了个烂醉回来,等着罢,小郎心善,郭头却是不饶你。”哨卫捏了鼻子探头到车内瞧了瞧,开始嚷嚷了起来,然后问大郎,“小郎,要不要我等将他就这么拖出来,吊在营门口吹吹风?不然这一身的酒臭,没得熏了您。” “你懂,懂个球,球!”一听要吊了起来,黄祝撑着身子坐了起来,将个脑戴歪到车外,翻着白眼斜着看那哨卫,“你,你有能耐,你去,去呀。小,小郎君,您,您,您说,说,说,是,是不是?”这一醉,就原形毕露了,满嘴的粗鄙言语。 “喝呀,敢骂某家?得,得,看你烂醉,懒得与你计较,可小心点啊,别吐某身上。”黄祝这番话却是最合了兵士的胃口,搞那么多的文绉绉的话累不累呀?痛快就一起吃酒,一起骂天骂地,这才是汉子的爽快生活,那哨兵听得是不怒反喜,这样的人,才能后某等称兄道弟么。 于是便将黄祝搀扶了出来。 风一吹,黄祝却是有些清醒了,赶紧强撑着给大郎作揖:“小郎君,幸不辱命。” 这意思就是他打听出了消息了。 “回去歇息着吧,明日再说。”大郎见他这模样,站都站不稳了,又哪等厘清得了头绪说话?情况大致是已经清楚,既然太子让等着,那就等着就是,不急于一时。 兵士和大郎的对话,黄祝又叫大郎为小郎君,旁边的书生都是听得真真的,互相你看我我看你的瞧了几眼,忽然就齐齐的对着大郎作了个揖:“某等见过小郎君。” 先前说大郎是小孩童的那花团锦簇的胖书生接着又道:“某委实不知小郎君之尊,方才言语上多有冒犯,还望小郎君恕罪,尤其是唐突了佳人。若是小郎君觉着须得惩戒以正军纪,某甘愿受罚。”倒也是光棍,这一说完,就转身趴到了营房门口旗斗下的戒石上,撅着个肥肥的臀,“还望众位英雄念在过得几日某便要上考场,下手轻些。” 还是怕疼。 “你当小,小郎君是这等,小,小心眼的人么?”黄祝靠在那兵士的肩上,抬脚便往胖子高高撅起的臀踢了一下,在其上留下一个非常清晰的脚印,“起来吧。莫要再装了。” 所谓伸手难打笑脸人,这几个书生已经将姿态放得这么的低,又主动认错,大郎就不好让兵士驱赶了他们了,可问题又来了,这几个书生,为何非要进营呢?难道说这营房里还有什么宝贝? 倒是黄祝这会结结巴巴的将事情说了个清楚。 黄祝得了郭仲达和大郎的许可后,果真就进到了城里,也找到了自己曾经的同窗,和黄祝不同的是,他的同窗们呢,虽然也多是富贵人家子弟,但却不是他这般的不学无术,比他早了好几年,就都是秀才了,这次的会考,他们便是奔着监生而来。 若不是黄祝有个在渭南干这县丞的老爹,还有些用场,这些个同窗其实是不大愿意和黄祝有多亲近的。物以类聚的道理谁都懂,大家其实都怕黄祝的纨绔影响了他们的前程,这里可是京畿,是长安,天子脚下,士子云集,师者云集,贵人云集,名人云集。 黄祝的不好学,倒还是其次,文的地位还没武的地位高,朝中也是有不少大字不识一个的官的。关键是这个家伙实在是名声不太好听,平日里惫懒之极,又是在渭南街道上常年晃悠着,总爱贪图小便宜,又喜欢去讹那些行商的一些小钱。 这年头,哪个有点门道的官员不搞点副业?相公级别的都在搞创收,中低层的就更不用说,故而黄祝其实是惹了些低层官员的,高层的他惹不起呀。但这种惹呢,只能是让人生恨,却也不好拿他怎地。低层官员总是会有高层的靠山的,偶尔装作无意提一句:渭南那个黄某人,实在是…..,不用说全了,话说一半,然后摇摇头,就足以收到效果。 真以为黄祝十多年才考得上秀才是真没学问?没学问也不至于到如此,考秀才又不需要有多精深的学问,能将书、经背下来也就基本合格了,其难度大概也就是小学升初中那样的水平(相对),顶了天的,就算是初中考高中的难度吧。 县丞家的,学习条件怎么地也要比一般人强过太多,没条件创造条件也是不要太难。但就是因为黄祝的恶习,真真惹了某些人了,对他不喜,故意刁难你几年,就以你品性不佳为由,哪怕你考试合格了,就是不给你秀才身份,你能怎地?县丞了不起呀?有能耐你咬我?学官可不属于你管。 和黄祝有交际没什么,只要保持距离,对士子的前途影响是几乎没有,但你若是走得近了,难免就有影响了,是以黄祝这些年还真没什么士子朋友,要有也就是酒肉朋友而已 ,比如眼前的这几位,可那也是有刻意的和黄祝保持着一点距离的。 所以黄祝为了从这些人的口中套出点消息,也是颇费了一般工夫,好吃好喝的招待不说,还夸下了海口,说是可以带他们到锦腹蛇的营地里参观一下,让他们见识见识一下大唐四象之一的日常生活。 彼时武风正兴,文人士子们呢,又常以汉班超为楷模,恨不能也来个投笔从戎一展胸中大志,是以大唐四象一铁卫就是他们景仰不已的,这一听可以去营地看看,自然就是黄祝问什么,他们就答什么,相比之下,他们的圈子可要比黄祝宽广了许多,所以黄祝也得到了他要的。 又不能掉了自己的面子,尤其是一想到往日里大家对他的态度,如今有了机会可以扬眉吐气一番,让大家瞧瞧:可别瞧不起黄某人,黄某人也是有志向,有理想的,也是个好青年,你们看,如今黄某人也在四象里了,你们就可劲的羡慕,可劲的流哈喇子罢。 酒壮怂人胆。他黄祝也不是怂人,几瓯黄汤下肚,心迷离了,眼也迷离了,就这么的带了这几个书生前来,但到了马车上,车子一跑起来,细一想不对呀,这要万一真不让进咋办呢?所以就装醉。他要的就只是个证明,证明自己是住在锦腹蛇的营地的,这就足够了。 要说黄祝也不是没有优点,至少他对大郎还算诚实,将大郎拉过一边,一五一十的把前因后果全说了,便是连自己是装醉的事也说了出来。 大郎有些为难,真心说要让这些书生进营参观一番也没啥大不了的,机*密事都锁着呢,只是个营区而已。可大郎又不是锦腹蛇的长官,一介白衣,最是忌讳可以影响甚至命令一支军队的,自己身份其实并没明确,就更是不行。更何况,就是朝中大臣,比如说鸿芦寺卿,要带了番邦使节到军营里,还得兵部同意呢。 这种事,可大可小,被人抓住了说,就是大事,没人揪着不放,就是小事。 磕睡了有人送枕头,正愁着呢,三子和二妹过来了,这俩货本来也是在屋内的,知道大郎去库房瞧瞧,他们也乐得偷个懒,这又是在自己的营地里,还是在长安,天子脚下,没什么好保护的。等听到了营地外有人喧哗,郭头似乎又没听到一般的窝在自己屋内。再一看,几个书生闹事,这种小事情,有他们处理就够了,所以就一摇一摆的晃了过来。 三子鬼精,没到近前就听到了些书生交头接耳的话语,又见黄祝那小子在低声跟小神仙说着什么,小神仙一脸为难的模样,大致就猜了个大概,其实也是不难猜的,读书人想进兵营瞧一瞧的事时有发生,眼前的情形,必定是如此了,于是笑道:“既然各位学子想要进营看看,那便进罢,只不过说好了,一柱香。到时候可得赶人了。” 又对大郎和小丫头道:“小郎和小娘怎地在这营门外?这风大,小心莫要着凉,到时候别说老太爷不饶俺,便是郭头也要打俺的板子。”这呢,其实是说给那些书生听的,小神仙呢,只是客人,没做什么越矩之事,你们可别给我乱传。 一众书生是喜出望外,乱哄哄的便拔腿往营内走,不管黄祝了,本来么,送黄祝来只是他们想来营地的借口:你们的人喝醉了,我们送了回来,怎么地也要表示表示下吧?由此可见黄祝在士子中的人脉还真是不咋地。 等书生们走远了,本来歪歪斜斜的黄祝也站直了,嘿嘿一乐,没等哨卫举起枪棒要揍他,出溜一下就跑了个老远,为了装醉,他可是硬抠着自己的喉让自己吐了一车的,反正这车又不是自己的,怕啥?就是袍服上也沾了不少秽物,得赶紧回去洗换。 ------------ 第五十四章 疑点 太子没事,而是皇帝有事!这是黄祝带回来的消息。 皇帝身体向来都不大好,这是豪门大阀之间早就在流传的消息,尤其是这些年来,随着年岁增长,皇帝的身子是一年不如一,有时侯上朝都只是在那坐着不大说话,甚至不止一次,有大臣在朝议时,正在高声奏报,最后却听到了皇帝的鼾声。这些年来,朝会上要是没有重要事情的话,早早的就吩咐散了朝。 直到了此时,听着黄祝细说着朝中的一些事情及传言,大郎才发觉似乎这天下和自己窥探得的一些消息是大不同,许多人还是那些人,但许多人又不是那些人,就好比皇帝,这个皇帝在位已经有三十多年,而模糊的记忆告诉他,晚唐的皇帝里,似乎就没有在位超过三十年的。 但又还是有不少地方相同的,比如武周代唐,武周还唐,也有过一骑红尘妃子笑的杨玉环,也有过安史之乱等等。 皇帝已经有旬日没有亲临朝政了,目前的朝政都是由太子和政事省一起打理,又有太医署的太医被留在了宫中不得外出,结合这两点,朝中大佬们就都知道了或许皇帝时日无多了,要不是偶尔皇帝还有单独召见一些重臣进宫,咨议询政,怕是留言早就四起。 不让锦腹蛇进长安城是皇帝的意思。这就让大郎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了。 太子都三十多岁了还无子嗣,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按说选继承人,最好是选继承人也有继承人的,但这天下大势就是这么奇怪,一个朝代,越是到了末期,直系的继承人就越少(这可以查得出来,不管是汉还是唐,不管是宋还是明或清,这些不算短命的朝代,到了后期,基本都是旁支当了皇帝,因为皇帝没后代了)。所以太子依旧还是太子。 现如今,太子让人找小孩,这难道就不是找继承人么?按理,皇帝应该高兴,应该很是希望看到这样的结局,这样皇帝就可以放心的让太子继承大统,而又能封得了天下悠悠众口,怎么反而是不让自己进长安呢? 大郎其实并不在意这种身份,对他而言,自己这个大唐的子民,是其中一员,但同时,自己似乎又不是这个大唐的人,在大郎的身上,总是有这么两种的想法相互交织着,一会儿这个占了上风,过个几天又是那个占了上风。 有一点是绝对没有异议的,就是自己是华夏子弟,哪怕是再往前几千年投胎也是改变不了的事实,甚至大郎敢肯定,若是自己投胎到了似乎茫茫大洋彼岸存在的某些国度里,他还是会认为自己华夏子弟的。 只是不解而已。 当然还有一点,如果自己的身份能站在一个高起点上,不就可以没什么顾忌也能够有很多的条件做自己喜欢的了么?所以说是不在意,其实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在意的,只是在意的是身份给他带来的便利性,而不是权位。 什么时候才会让锦腹蛇带了大郎进城,这就不是黄祝的圈子所能知道的了,这静侯要侯到什么时候,大郎也是没底,难道说,要等到皇帝驾崩了,太子继位了后才行? 如果是这样,事情就妖。 “可知皇帝有什么病?”大郎问得很直接,根本不去考虑这个皇帝还有可能是他的长辈,他只是觉得不让自己进城必定和皇帝身子不好有关,如果皇帝身子好,恐怕就不是这样。 “小郎君,是某无能,实在是探听不到,那个胖子,其父便是太医署的药官,往日里他是根本瞧某不起的,这次为了让他开口,某却是许下了让阿爹想办法免了他们家商船到渭南的车船税,这也才知道这些。”黄祝有些惭愧,这回去怎么跟阿爹交代呀?怎么让阿爹想办法呀? 却是没有后悔的,从以前的人人唾弃到现在有点扬眉吐气,这感觉的转变是多么的美妙,前朝的士大夫喜欢服五石散,说是能让人感觉飘飘然,混身有使不完的劲,而且冬不怕冷,夏不怕热的,现在他自己就有这么点感觉,秋末的风吹在他脸上,反倒像是春风拂面。 算了,不管了,反正都是便宜长辈,是死是活和自己没多大关系。大郎摸了摸下巴,心道也只能等。 “臭小子,可不能等,你得早点进城去。”在晚间吃完,让黄祝教了自己十几个字,又陪着小丫头练习了几个把戏手势,洗刷了回房躺在胡床上的时候,那神出鬼没的老头的声音又在大郎的耳边响了起来。 “能早点进城当然是好呀,至少可以早些天享受一下皇家子弟的生活,是吧?”大郎望着黑漆漆的房顶,他总感觉那老头就坐在那房梁上,虽然声音是在自己的耳边。 “那你还不想办法进城?”老头有点为大郎着急。 “嘿,我为什么要想办法?是你急又不是我急?你是阎罗,想要查一人的生死还不是易如反掌?就是得的什么病,身体为什么不好,这对你来说也不是秘密吧。”老头越急,大郎就越是悠闲,越是一副于己无关的口气。 “嗨,那是人皇,又不是普通人,从他当上人皇的那一天起,生死就不归我们管,生死簿上没他们的名字。”老头很是生气,又无可奈何,大概沉默了一会,正当大郎以为他又走了的时候,又说话了,“罢,罢罢,老头子我就拉下这张老脸,上去帮你问问,你等着吧,以你小子目前的能耐,指望你还不如指望三生石再开一次花。记住了,再强调一次,当初不是老头子我搞错了,是秦广王搞错了,将来要算帐,你找他去。” 又是一阵凉风,然后没了声息。 不找你找谁?谁让你是十殿之首?大郎笑了,能拿捏阎罗,让其为自己跑腿,怕是这天下没几个人可以做得到吧?可是自己进城不进城以及自己的身世,和阎罗老儿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是又等了几天,长安城里依旧没有任何的新消息传来,每天派去又回来的原铁卫兵士带回来的依旧是他们所能探听到的极限,还是风平浪静的。 期间黄祝又进城了两趟,第一次没任何的消息,第二次倒是带回了一个消息,今年的秋闱突然延后了,胖子的老爹也被放回了家,不再被留在宫里不让回家了。 大郎才不操心,有人操心就成,这些天,终南山终于迎来了秋后的第一场霜,气温也骤然的降了下来,站在营门口的哨卫就不能如以往一般的笔直站着不动了,时不时的得走几步,搓搓手,跺跺脚的暖和下身子。 大郎其实早就盼着起霜了,这终南山上有不少的好东西都得起霜了之后才好吃的,很多野果,没起霜的时候,哪怕是再成熟的,吃到嘴里是又苦又涩,只有被霜打过了之后,就会很甜。 这几天小灰是天天早出晚归的,郭仲达见到小灰和大郎及小丫头是如此的亲,也是惊奇,这营地周围是有不少的小动物,但那些小动物都被兵士们抓怕了,也抓精了,远远的一见到人就跑,甚至于不少的小动物都能判断得出来一箭之地是安全距离。 每次小灰都会带回来一大堆的果子,依旧把大郎的怀里当成了仓库,但当大郎将那果子拿了出来放到陶罐内的时候,小家伙竟然也懂得时不时的去检查一下陶罐有没被人动过手脚,自己的藏粮是不是有少了。 小家伙贼精贼精的,少一棵松籽都会吱吱叫半天。可若是大郎或是小丫头当了它的面去陶罐里拿果子吃的时候,小家伙却是仿佛很高兴的就站在旁边梳理着自己的胡须,或是干脆自己叼上几颗,送到大郎和小丫头的手里。 有一种野果,那是在火原村的时候,每到了秋末冬初,就是火原村大人小孩的最爱,这是一种有着褐色的皮的,形状像佛家的“卍”字的浆果,霜打过后非常的甜,没打霜的则是又苦又涩,火原村人都管它叫鸡爪子,是家家户户替代饴糖的小食。 大郎在第一次逛山的时候就发现了,他可没想到在终南山也能见到。 这下好了,终于打霜了,用过早点后,大郎就把三子和二妹这俩家伙叫上了,这可是免费的劳力,有他们就能背好多回来。 大郎发现鸡爪子的地方离营地不远,这里有着几十棵高大的鸡爪子树,有的足有六七丈高,这个高度对大郎来说是小菜一碟,将小丫头和三子二妹丢在树下,他自己蹭蹭蹭三两下就爬上了树,欢快的采摘了起来。 小灰也来凑热闹,见大郎将鸡爪子摘下后直接都往树下丢,它也是有样学样,爬到树枝上,直接冲着鸡爪子的果柄一通乱啃,那速度是大郎自叹不如的,没片刻工夫,一棵树还没摘完,树下的三子和二妹已经是将个背篓装得满满的了。 “呔~!又是你,你又在偷摘枳椇!” ------------ 第五十五章 秦家郎 “要不要尝尝?刚过霜的,很甜。”和在树下慌忙又是打揖又是陪着小心的解释着的三子不同,大郎并没有理会树下的叫嚷,而是和小灰一人一鼠的在树上,又挑了面南的几枝在上面吃了个够后,这才慢斯条理的爬下树来,嘴里一边嚼着,一边递了一枝过去。小灰用了一双后腿站在大郎肩膀上,前爪捧着一串也啃得津津有味,大郎说着,它就吱吱叫两声,很是赞同大郎的话。 “真的很甜吗?”少年被一句很甜打动了,浑然忘了他刚在指责大郎偷摘的事,接过了大郎递过来的鸡爪子,摘下果球就塞到了嘴里一咬,紧接着一皱眉,忙不迭的将嘴里的吐了出来,“呸,呸,这又苦又涩的,哪甜了?” “一看就是没吃过山里东西的,得吃果下面那卍字柄,那才是果肉,你吃的是种子,能不苦涩么?”大郎从自己手中拿着的摘下果肉,用食指和拇指掂了,“张开嘴。” “啊?”少年一楞,一段果肉就到了他的嘴里,下意识的一咬,顿时一阵的甘甜弥漫在了整个口中,那味道比之于饴糖要甜上不知道多少,可惜就是没了饴糖特有的麦香,但细细的品,却是有种果香,有点像枣,又有些像梨。 “吃那汁就好了,渣吐掉。”大抬手捏住了少年的下巴,制止了他将果渣咽下去的动作。 少年乖乖听话,“噗”一下就将嘴里的果渣吐到了大郎的手心。等吐完后突然意识到不对劲,脸唰的一下就红了,想把大郎手心里的果渣拿掉又在犹豫。 “果然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就是不一样,养尊处优啊。”大郎并不在意,甩手将掌心里的果渣甩掉,却又顺手在那少年的肩膀上擦了擦手,“料子还不错。” “啊?”又是一声的啊。 少年今天穿的和那日穿的大不相同,一身素色的红褐色及膝长袍,没有绣任何的花纹,袖口以半臂嵌钉皮护套扎着;头上戴的也是褐色的幞头,但幞头的系带却是蓝色的;脚下一双软底黑布靴。没带弓箭。 粗看去,这顶多也就是一个家境略好的人家的小郎子,但大郎刚那一擦手,就感觉到了其袍的丝滑,却是缎面的,再细看时,布面上还是有不少的暗云纹的,这是完全在织帛的时候一并织了出来的暗纹,比那绣上去的纹不知要精贵多少。 “知道不错你还擦我身上?”少年是又气又急,可又发作不得,毕竟是他先吐在大郎的手里在先。 “不然擦哪?我自己身上?别逗了,是你吐的当然擦你身上,若是我也吐在你手里,你要擦我身上,我是绝对不会有任何意见的。”大郎耸耸肩,“怎么?今天又来巡视你的山林?”你的这两个字咬得是很重很重。 上次回去后大郎就已经从郭仲达的口中知道了这片山林其实是属于朝廷的,不光这一片,这方圆百多里都是朝廷的,划给了兵部练兵之用,也就是说这片山林,是国家的,不是哪个人的,也不是哪家的,这个哪家当然也包括了皇家。 听大郎拆穿了自己的谎言,少年脸微微又有些红了,强词夺理的道:“朝廷的又怎么样?既然是朝廷的,那这山林中之物便都是朝廷的,你这是公然窃取朝廷之物,轻则打板子,重则流徙也是有可能的,就看判官如何决断了。” “嘿,嘿,我倒是期待呢,奈何不让我进城去,不若你即刻将我绑了去送官,如何?”这少年活脱脱就是一个从小在温室里长大的孩子,想法很单纯也很天真,大郎忍不住就想逗逗他。 “怎么会?你是太子哥哥指明要见的人,谁敢不让你进城?”少年大惊,本来他今天来就是想看看这个被传说为小神仙饿家伙,不料到营门后,哨卫却告诉他小郎上山了,所以他这又追上了山。 “咦,看来你家地位不低呀,叫太子做哥哥?”大郎突然的就有些不爽了,哦,合着将来我还有可能叫你做阿叔?凭啥呀?你不过就大我一两岁而已!但愿这家伙不是皇家的人才好。 叫哥哥未必是兄弟,那些个国公,尤其是开国公家的子弟,哪个不是和皇家子弟玩得火热的?但也只是未必,真有可能这家伙还是皇族旁亲呢。 见自己又上了这个家伙的当,把一些重要信息给提前吐露了出来,少年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应对了,只站在那嗫嚅着,好半天才冒出一句:“人都道是小神仙为善,为了百姓,不远百里回身奔袭,楞是将铁卫给灭了,还了百姓一个朗郎乾坤,却不料是闻名不如见面,其实是个狡诈如鬼的。” “错。首先纠正你一个问题,铁卫不是我灭的,是锦腹蛇灭的,可别把这事推到我头上,要说为百姓,那也该夸的是锦腹蛇,不是我。再次,说我狡诈,那我来问你,你前几日为了要小灰,硬说小灰是你的,山林是你的,这是不是狡诈?得亏我知道不是你的,要换了寻常百姓,不得被你给唬得七荤八素的?所以咱们也别老二说老大,你老实说,你今天来,怕不是心血来潮,只是来这山上玩的吧?” 少年脸涨得通红,跺了跺脚:“算了,不和你争了,总归是争不过你。你说不让你进城是吧?我这就回去帮你问个明白,定是有奸人搞鬼。” “你确信你掰得过人家?”大郎笑了,贼贼的。 “便是太子哥哥不让你进城,也必有他的理由,要是你真想进城去,我自是有办法。”见大郎似乎不信,少年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打击,发狠道。 “是皇帝不让我进城,否则我早就进城去了,还用你来?你以为就长安城那点守兵,能拦得住我么?”大郎抬起食指放在眼前摇了摇,伴随着手指摇的,还有头也在摇,还有小灰也在一摇一摇的。 进城真有那么难么?事实上大郎在第一天就有办法进城去,谁能认得他?既然没人认得他,只需要让原铁卫的人带了他,扮成兄弟,进城也不要太简单了。路引难,那是对寻常人来说难,对渭南县丞来说,不就是一张空白的路引上填上姓名,长相,籍贯等等么?要多少有多少,只要大郎开口,没有不给的,保不齐还会递过一沓来:“小郎君尽管取用,别说黄某人小器就成。” 但听在了那少年的耳中,却是变成了那守兵对他大郎来说,就等同于虚设,他想来就来,想去就去,怎么来,怎么去?神仙自有神仙的路子,你凡人是不懂滴。 即便是锦腹蛇想进城也有的是办法。只是有些事得看做得值得不值得。 “怎么皇帝会不让你进城?”少年咬了咬嘴唇,露出两颗兔牙,亮晶晶的,和玉一般。想了不一会,少年抱拳一抬:“我这便回去帮你打听去。”说完匆匆离去。 “喂!”大郎喊了一声。 “什么?”少年并不回头。 “我还没问你贵姓呢。” “姓秦。”一应一答间,少年几个起落,便已没了踪影。 “哎哟,额滴个乖乖咙!”三子一拍额头,“难怪,难怪,必定是胡国公家子弟,否则没别家子弟敢叫太子为哥哥,也没别家子弟有这么自信。” 胡国公,大唐开国公秦琼,救过太宗几次,也是太宗上位的最得力助手之一,和卢国公等几个开国公一样,他们的爵位都是属于世袭的,并不会每传一代就降了一个等级去,按制,一般的公,传上个四五代也就只剩了个遍地都是的县男或县子爵。要是族中再无出色子弟,便会就此没落。 完了后,低头哈腰的对大郎谄媚道:“小神仙就是小神仙,俺都不敢说话,小神仙却是一直的牵着秦家小郎的鼻子走,嘿嘿。” “奴奴不喜欢他。”一直在旁没说话,直盯着少年看的小丫头突然没头没脑的冒出了这么一句,大郎听了哈哈大笑:“囡囡,不喜欢在某种程度上其实也是喜欢呢。嗯,就不知道他注意到我们水灵灵的囡囡没有啊。” “哼,奴奴不理哥哥了。”小丫头听了脸一板,扭过头去扯着憨货的衣裳,“大个子阿叔,我们回家,不理他们。” 在憨货心里,有时候小丫头的话比郭仲达的话都管用,这时候就是如此,听了后憨憨一笑,一把抱起小丫头,将她放在自己的左肩上坐着,右肩上扛起一篓的鸡爪子,也不管大郎和三子了,甩开双腿就跑。 ------------ 第五十六章 沧海 其实锦腹蛇的兵士们早就嘴馋山上的野果了,但他们却只是敢偶尔上山猎些山鸡野兔或者是鹿麂之类的打打牙祭,摘野果反而是不敢,都恁大个人了,还和小孩子一般的贪嘴,羞也不羞?又不是饥荒年间没得吃了。再说了,这有野果才能吸引得了小兽前来,于是在贪嘴和不贪嘴之间,在打牙祭和吃野果之间,都选择了不摘野果。 可终究还是嘴馋的,各兵士是从各地甄选上来,这一见到鸡爪子就个个双眼放光,各自喊着各自地方的叫法,什么“鸡爪莲”“鸡爪梨”“万寿果”“金钩梨”“拐角”“拐梨”了都有,足有十几个叫法,足见其在中原分布之广,又深受百姓的喜欢,没办法,这年头,糖贼贵贼贵的,而这个又要比糖还甜,谁不喜欢? 两篓的鸡爪子一忽儿工夫就被哄抢光了,但分得倒也是比较平均,人人都有,被关押在柴房里的铁卫也分得了两串,是黄祝送过去的。 “某要见小神仙。”铁卫嘴里慢慢的嚼着鸡爪子,听着黄祝又在他耳边磨老茧,突然的就说了这么一句。 “你说什么?你,你要见小郎君?”黄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本来盘坐在地上的他突然就跳了起来。 “速去,若是迟了,某说不定改变了主意。”铁卫的双眼伤口已经结痂,但空洞洞的脸上黑漆漆的三个孔洞也太过吓人,黄祝就央着高家娘子给缝了个面罩,罩在铁卫的头上,只露出双耳和一个嘴巴,这样瞧着就不会那么渗人了。 大郎匆匆赶来,和在路上不同,在越接近自己身世的迷底后,他就越发的自信,这种自信又被郭仲达等以为猜出大郎身世锦腹蛇们刻意的奉承着,培养着,膨胀得就越快。如果在路上他只敢偶尔偷偷想一下将铁卫收到自己手下的话,现在他的这个想法更是强烈。 自己有几把刷子自己知道,皇宫深似海,要在那里面好好的生存下去,就得有实力,有自己的班底,对他这么一个空降来的人,在皇宫找人充当自己的班底不大现实,谁知道都是被谁收买了的呢?安禄山都能在皇帝身边安插眼线,那么现在朝廷比以前更加羸弱就更有可能有别的存了异心的节度使安插了人手。 锦腹蛇肯定是要在外的,白鼋要收到麾下也不难,也是要放在外面,那么身边就得有个保护自己的人,把和自己的仇这点摘了,铁卫实在是不二人选,眼瞎的人,通常不会再有什么可以收买得了他,尤其铁卫本来就没家,父母早亡,还没娶亲,这样的人若是心志一坚,那是绝对的忠诚。 “听说你要见我?”大郎就站在铁卫的身边,旁边的三子双腿紧绷,就提防着万一,可以马上发力将小神仙给抢出柴房去。人的关节是不可能长期脱臼的,回到营地后,因着营地守卫完善,加上铁卫双眼已瞎,一路上又没有什么不安分的举动,所以郭仲达就让驻营的郎中帮铁卫把四肢关节都接上了,又给他上了药,否则铁卫也没那么快的就好了。 “是,小神仙若信得过某,就让他们都退了出去罢。”铁卫的脸罩在面罩下,看不出表情,只说了这么 一句,就不再说话。 “都出去吧。”大郎想了想,回过头对三子他们说道。 “喏!”憨货二妹和几个陪同来的兵士都退了出去,三子依旧站在那没动,铁卫也没再说话,只是抬起手,指了指三子。 “出去吧,没事,真要伤人,你十个也未必能拦得了他。”大郎完全可以想得出铁卫的力气究竟有多大,赵大是只身都敢和大虫斗的人,郭仲达一刀就可以将赵大的胸腹剖开一个大口子,而郭仲达只接了一下铁卫的砸,就已经没了力气。这样的猛人,只区区一个木囚笼,能困得了么? “喏!”对大郎这句话,三子是没有任何的反驳理由,看了一眼铁卫,终于是离开了。 “某已死。”等三子离开了,铁卫就说了这三个字。 “是,铁卫已死。”大郎想都没想,马上回答。 “小神仙知道某的意思?” “知道,我会尽力。” “如此,甚好。” 出得柴房,大郎把在远处忐忑不安的侯着的三子叫了过来:“给他安排一个空房,不用太舒适,囚笼无用,撤了吧,从此后,在营地里,由着他。” 三子大喜:“恭喜小神仙收得一员猛将。”颠儿颠儿的跑去安排了。 黄祝更是如同大冬天里突然跳进温汤里泡着一般的全身舒坦,嘴巴从听到大郎说营地里由着铁卫来去的话后就没合拢过,泼天大功!泼天大功!阿爹呀,您看我说对了吧,人要出息,读书未必真有用,关键是要跟对人,跟对人呀! 郭仲达闷在屋里也有好几天了,这几天除了吃饭如厕外,他就没出来过,如那刚过门的小新妇一般,这时候也得知消息,急急赶了过来:“某为小郎君贺。”说完伸手。 “干嘛?要彩头?我现在一穷二白,记帐!”大郎双手一背,左脚往斜一跨,一拖身子,右脚跟着往右斜跨一步,手在背后划起了圈圈,抬头就来:“咿~呀~~! 岁月催人老名利都忘掉 一壶浊酒把梦醉倒 生死也寂寥贪一个拥抱 管他迟与早放爱去逍遥 天那么高两岸青山围绕 尝遍人间多少味道 爱恨滔滔全都一笔勾销 只想好好把握今朝 你那么好我用一生祈祷 带着你江湖里逍遥” 郭仲达眼睛一亮,连忙用了手指在自己的手心里笔划着,心道,这可是仙乐,得记下来,得记下来。他终究还是不信小郎君只是一个皇亲的身份,终究是不信只是为了小郎君,仁厚的太子会如此的大费周章,这其中,必定还是有着小郎君之能的原因在内的。 这便是明证,这便是明证呀,这曲子和乐府或是那些填词的曲牌都不同,走遍大唐各处的他,甚至从来就没有听过这样的曲调。 说不上是好听还是不好听,总之是怪怪的曲调,词也是有些地方语句颇说不通的,可又怎样?不都说神仙都是桀傲不倨的么?说不准这便是上面比之与《霓裳》或是《破阵》更为流行,广为传唱的呢。 “这小子又在穷吼了。”厨里坐在灶前盯着灶膛里的火的廿八听了后,嘴一瞥:“翻来覆去的,他就会这个,今天算是多吼了几句。” “这可比那些乡间俚调好听多了,听着文绉绉的,还有些佛道的看脱,难怪大家都叫小郎君为小神仙,果然是从小就聪慧的。”在案上忙着切菜的高掌柜笑道,“这以后呀,老太爷您就等着享福罢。小郎君心孝,为人又善,郭军头似乎也是听他的,有郭军头帮衬着,小郎君他日封侯拜相也是容易多了。”大郎的身世之事,高掌柜的是一概不知,只知道是有贵人请了小朗君进京来。 有贵人请,又有一个锦腹蛇在旁帮忙,这起步呀,就比那些绝大部分人高了多了去了,是以高掌柜真的很看好大郎。 “就他?封候拜相?切,他能封候拜相,我看寻常的鱼都可以化龙了。”廿八不屑一顾。是呀,大郎怎么可能封侯拜相呢?人家的长辈,甚至可能是亲阿爹,乃是当朝太子哟。心中得意,却是不露半点声色。 “臭小子今天很得意是吧?呼,累死老头子我了。”夜里,那老头总算来了,一出声就是好一通抱怨。 “你还好意思说,这说去打听吧,一去就是几天,我看你是连老龟都不如,要是老龟,爬也早就爬几个来回了。”大郎将郭仲达特地让原铁卫的兵士去长安的时候给他买的裘被一拉,将头脸蒙住。 “你就别装了,你明明知道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我这是一路没敢停,害的地藏菩萨送的宝贝都快使坏了,这才赶来,你明日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定可见到皇帝。”老头怒极,几乎是咆哮着说的,他又不怕,反正这声音就大郎一人听得到,震聋了这小子才好。 ------------ 第五十七章 进城 “这样能行?”大郎是将信将疑,如果这样也行,那也太简单了吧?都说皇帝金口玉言,说出来的话,能这么轻易的收回么? “便是如此,你爱信不信。”老头强忍着内心要抓狂的冲动,一字一顿的。臭小子,老头子我好歹也是一方之主,地位只比那人皇高,不比人皇低,人皇能管的就是这么点地方,老头我管的可是天上飞的,地下跑的,全都管,地盘也比人皇大多了。却没料到你这受这腌臢气! 真想甩手不管,一走了之!但又想起某人的叮嘱,只好强忍着怒火:“你信又如何?不信又如何?信了,顶多也就花你个半天时间,没人拿你怎么样,便真是有危险了,老头子我还在呢,哦,老头子我明白了,你是担心又要用掉你那剩下的两次是吧?这不算,行不行?老头子给你打包票,保证你毫发无伤!你若不信,那便只好等了,老头子我可知道,可有人盯着你不放呢。” “不就一个蓝田王么?”大郎不屑一顾,“真要惹恼了我,我给他整个谋逆的证据也不难。”白鼋十有八九会听自己的,让白鼋干这事应该不会难。 只要不惹我,那就千好万好,你好我好大家好。真要惹了我,有你受的。 “能不能好好说话了?真搞不懂,怎么摊上了你这么个臭小子,义和信都上哪了?大丈夫有所为而有所不为,若人人都如你这般的无赖,这世界早就乱成一锅粥了。” “不然我来干嘛?我却是知道的,我来处,早就是没信没义了,人人为了逐利,什么都敢做,都肯做。甚至连至毒之物都敢掺到吃食里去,为官不廉,为民不诚,不也一样过得好好的么?”大郎哧了一声。老头却是哑口无言,事实就是事实,说恁多大道理,无非就是一个水泡,哪怕你吹得再大,只需要一根事实的针,便能把它扎破了。 “不提这个也罢,总之,明日你便按我说的去做,你不是想荣华富贵么?天大的富贵等着你呢,晚了,真要生变了,可真真就没人帮得了你了,寻常人等,我等自然可以影响,但人皇,却是无能为力。”老头硬梆梆的丢下这句话,落荒而逃,再不逃,大郎的话反而要成了说教他了。 “阿爹,你身上有带青盐的吧?”大郎第二天一大早就破天荒的来了个早起,摇醒还在睡梦中的廿八。大郎的好睡,小时候是天生的,但到了大时,却是有部分是廿八影响的,对廿八来说,又不能劳作,早起无用,没得还多耗费体力,不若就晚些了起,有时候还能省一顿,也就到了后来,大郎讨得了全村人的欢喜,这才不用吃着这顿,想着下顿去哪着落。 “没事带那干嘛?”廿八嘟哝着翻了个身,将个后背晾给了大郎,继续睡了,没到高掌柜的叫开饭,他是不愿意起来的。 于是去找高掌柜,却也是没有,青盐是精贵之物,就是一般小富之家都舍不得吃,军营里就更不用说了。 倒是高家娘子点醒了大郎,这里可是长安城外,长安城里肯定有,没准城外的集市上也有,只要能进得了长安城,就一定买得到。再说了,皇宫里难道还却青盐么? 听说大郎要进城,郭仲达是坚决反对,以前就反对了,现在又很明显的大郎是贵胄身份的可能性居多,这安全性就成了很大的问题,大郎自己进城是没问题,可锦腹蛇的人进不去呀,那谁来保护大郎? “郎君要买什么,让他们去买便是,何苦自己跑一趟?”郭仲达苦苦相劝,甚至用了哀求的眼光看着刚起床还没洗漱的廿八。 “大郎的事,向来都是他自己作主,某可不管他。”廿八抓起一个白馍就往嘴里塞,将个嘴巴塞得满满的,以此表明自己的态度。 对廿八的态度,郭仲达是无奈至极,他可从没见过如此当爹的,放任儿子不管,大事小情全凭儿子自己作主,有你这么当爹的吗?若是郎君有个决断错了,后悔还来得及吗?他却是忘了,别人是别人,大郎是大郎。 “我带铁卫去。”大郎的话更是让郭仲达大惊失色,带铁卫去?这不找死吗?铁卫说是已经诚伏,但人心隔肚皮,这是不是真心诚伏还需要时间来验证呀,要知道,正是大郎才一手促成了整个铁卫队伍的全军覆没,这等的仇,对于一个职业军人来说,简直就是灭家之仇,服你是服你了,但心中定是还有怨恨的,什么时候发作了,给你后面来一下,谁能救得了? “那里的事,只有我能解决。”大郎丝毫不松口,“时间不多了,拖一天就多一分不确定,我必须走。而且,我相信铁卫。” 拗不过大郎,郭仲达只好同意。 听说大郎要进城,小丫头颠颠的跑来找大郎:“哥哥,奴奴知道哥哥要进城一定有重要的事,奴奴也不跟着,就求哥哥一件事。” “哥哥回来后要跟奴奴说说城里好玩的事,还要给奴奴买陶偶,要买好多好多好吃的零嘴,还有,阿娘的簪子没了,你帮奴奴买一支,奴奴要送给阿娘,还有,阿爹说他从最想吃的是桂花楼的酱肉,你也帮奴奴带点回来,还有……”小丫头掰着手指头一条一条的数,数到了最后,十个手指头都用完了,还没说完。 臊得高掌柜连忙一把拽过,对大郎道:“小郎君莫听她胡言乱语,小孩子家家的,不懂事。” 小丫头从高掌柜身后努力的探出个头来:“才没呢,哥哥一定会帮囡囡买的,对不对?”前面是对高掌柜说的,后面是对大郎说的。 铁卫听说大郎只带他一人进城,也没作声,他心里想的什么,因了整个头被头罩罩了,也没人能从其脸上看得出来。他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就一言不发的站在了大郎身后,一动不动。直到出发,大郎坐上了马车,他才起身和驾车的原铁卫兵士一起坐到了前辕上。 “铁…”那兵士见到蒙脸的铁卫,惊讶得才说个字,就被铁卫喝止:“某乃无名氏。” “喏!”兵士唯唯喏喏,不敢再说一字,心下惊骇已极,小神仙真乃神仙,连老大都被他收归了麾下。 进城却是碰到了麻烦,麻烦不是不让大郎他们进城,而是铁卫,为了避免惊世骇俗,铁卫特地的带了顶斗笠以遮挡面部,但进城却是不允许将面部遮盖的,谁知道你是不是某个江洋大盗?虽然说画图索影并不准确,可一些明显的特征却也是可以表示出来的。 所以当铁卫依言摘下面罩的时候,真真是把守城的官兵给吓了一跳,一张只剩了半边脸皮的脸上三个黑漆漆的大洞,如同传说中从深渊里爬上来要噬人的怪兽一般,这些兵士虽然是没上过战场没见过血,但城门处人来人往的那么多人里,也是常能见高长相怪异的,却是没见过如此之惨。 “被大虫给叼了。”铁卫没眼却似能看见一般,就这么静静的说了句,然后复又把面罩戴上。 “不行,你这与路引不符,不能让你进城。”卫兵却是不让铁卫进城。 大郎的路引是锦腹蛇在常山的时候,郭仲达没抓到大郎前就已经帮他开好了的,铁卫各自都早就有路引,也有腰牌,但今天的情形却是不能以铁卫的身份进城去,你一个外州的兵,没事跑长安来干什么?容易引起怀疑,所以只能用路引。 但路引上记录的却是“细目高鼻,脸方”和他现在的长相是完全的不符,卫兵自然有理由,而且是拿到大理寺去讲理都能说得通的理由不让他进城,这万一是谁劫杀了某人而夺得其路引混进城了,责任最大的当然是卫兵。 千算万算,大郎就是没有算到这一点,不由懊恼。 “某为他作保。”正踌躇着是不是要回去,然后让黄祝快马加鞭的赶回渭南给铁卫重开一张新路引的时候,一人来到了卫兵的面前,说了这么一句话。 “哎呀,既然是胡国公府上的……”卫兵一见,赶紧将拦着铁卫的长枪一收,“那自是信得过,信得过的。” “你还真是阴魂不散啊?走到哪都有你。”大郎揶揄着,并不因为他是秦家小郎而有所小心,这时候不调侃几句,万一真的身份确认了,自己凭空就要比他矮了一辈,亏大发了,得先找补点。 “闻名不如见面,诚不我欺。”秦家少年穿的和昨日又不相同,深红的镶边袍子配黑皮靴红髻冠,这让大郎很是好奇,这富贵人家的天天换衣裳,累不累啊?浪费不浪费啊? 却是对他说的话只作没听见,“正好你来了,省去很多时间,快走,带我进宫。” “你疯了不成?皇帝没召见,谁敢带你进宫?你可知现在皇宫……” ------------ 第五十八章 兄弟 签约却是碰到了点问题,大家如果想继续看下去,想看完整的故事,还请多支持下,推荐票,点击,认为值得一读的,也请推荐给你的朋友,请他们帮忙来支持下吧。昨天工会组织登山,出了一身汗,在山上受了点风,下山后和同伴们又去K歌,开了空调吹,竟感冒了,昨天那一章是坚持着炸裂着疼的脑袋码下的,今天依旧未见大好,也就只好一章了。 “皇帝病了,只有我能治。”大郎只这一句话就说服了秦家小郎,乖乖的骑着马在前头给大郎带路。 大郎左顾右盼:“你的随从呢?怎么不见一个?” “你当这是哪?某便是出城也是独来独往。”秦家小郎骄傲的扬着下巴,“某可不类那些纨绔,前呼后拥的。” “果然是满桶水不晃荡,半桶水晃荡得山响。”大郎有些自嘲,秦家小郎这不就是分明暗指自己纨绔么,还带两个。可谁能如你这般有靠山呀?你的出身便是天大的靠山,谁敢惹你? 其实大郎本意并不在此,而是想着让秦家小郎的随从去买些东西,这样可以省些时间,但既然秦家小郎没随从跟着,那就只好自己去买了,便叫:“先去集市。” 秦家小郎切了一声:“莫要乱带东西进去,缺什么,到时候吩咐下去,自有专人去买。”却是不再多言。 “小郎,一直便是如此。”从见到秦家小郎后再也说过一句话的铁卫吭声了,“内里所采买之物,需都得做到有据可循,以免万一。” “嘿,想不到你这随从到也有一般见识,比你某些人却是强多了。”秦家小郎耳朵却是尖,铁卫说话的声音小,他竟也听到,勒了马,等到马车上来后,和马车并行,坐在马上,高高的扬起下巴,如同战胜的小公鸡。 “那是,那证明我的眼力不差。”大郎哈哈一笑,转而很认真的问,“你怎么相信我说的?” “知道此事的人不过两掌之数,我也是昨日回城后才知,而你在一直城外,竟能说出来,加之都传你是小神仙,则必有过人之能,所以,我信了。再说了,能不能治好了,也不是你能决定的,还有太医,还有诸位相公呢,某也不过是顺势而为,你成了,某有功劳,你若不成,某顶多受个斥责,这一算,某却是合算的。” 大意就是,人我给你带去,用不用,有别人作主;用了,那么提供的方子用不用,也还有太医把关,真不成,受责罚的肯定第一个是把关的人,他却是没啥的;可若是成了,则他的引荐之功却是不小。 “算得可真精。”大郎嘀咕了一声,幸好这秦家小郎没听到。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秦家小郎说的知道的人不到十个,但大郎却是轻而易举的就知道了,还真不是算的,而只是太医家的小子说的,按这个来推的话,大郎估计整个长安城里知道的恐怕没有几百也有几十人了,只不过大家都知道兹事体大,不敢乱嚼舌头罢了。 沿着朱雀大街一直往北,沿路的行人是井然有序,马车自有马车的道,在中间,马也是如此,都在中间行走。而行人则在路两边用青石条在地面示意出来的走道上走着,与各类的车及马是各不相干,各走各的道。 大郎和秦家小郎这样的组合并没引起人们的注意,偶尔只有一两个似乎是认得秦家小郎的只是对大郎投之以注目礼,许是好奇秦家小郎怎么会和这等人走在一块吧。 大郎对这种注目礼都是报之以一个微笑,但结果和他想象的相反,他不微笑倒也罢了,一笑,换来的却是恶狠狠的一个瞪眼,瞪得大郎是莫名其妙,怎么了我?偷你的,抢你的了? 铁卫眼不见为净,只是坐如泰山,身躯纹丝不动,但他身边赶着马车的兵士却是越往北走越是小心翼翼了,这天已经是开始有点冷了,他额头上竟冒出了汗,以前没走过朱雀大街,但也是知道,这越往北走,就越是接近皇宫,难道小神仙这是要进宫去?就这么随随便便的就进? 终于走到了朱雀大街的尽头,秦家小郎没有停的意思,反而驱使着胯下的马走得更快了,大郎也没说话,兵士只要一咬牙,管他呢,天蹋了下来,有个大的顶着,便也轻抽了一下缰绳,催促着马车快步跟上。 “站住,小,小弟,你这是要上哪去?”过了最后的两个官坊,也就是光禄寺所在的光禄坊及大理寺所在的兴道坊,前面就出现了一座高有数丈的城墙,墙上隐约露出一些墙后的黑瓦来,这便是皇城了,一个不算宽的长形广场将皇城和南边的各坊区分了开来。才步入广场,就有双骑从侧面绕了过来,将大郎一行人拦住,其中一人喝问。 “来这里自是进宫啊。”秦家小郎双手一摊,“难不成我来遛马?” “进宫便进宫,却又带人来,这是何人?”说话的是个黑壮青年,一身亮明铠,甚是威武,可骑在马上,那一双脚离地也就不过一尺来高,端的是不成比例,实在是他骑的马太矮了些,不过马腿却是粗壮,脚脖子处还有半圈的细毛垂着,显是耐力极强的。他见大郎双眼不住的打量着他和他的马,将手中马鞭一指大郎,“皇宫门前还敢坐着?快下来。” “马不错。”大郎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然后又扶了一下铁卫,“能跑,耐寒,短跑差了些,但真要跑起来,百八十里内速度却是不降,比高大的大宛马却是要强。”知道是自己盯着人看显得无礼了些在先,所以大郎也并不因为其喝斥而生气。 “倒是懂马的。”黑壮青年对大郎的态度很是满意,这才又转过头问他同伴,“小四,你可曾接到过消息说今天有人要进宫么?” “不曾。”另一个则明显没黑壮青年黑,同样的一身亮明铠,穿其身上显得英俊多了,他摇摇头,有点好奇的也在打量着大郎和铁卫,从坐的位置来看,明显大郎是主,铁卫是仆,但大郎下车时扶铁卫一下就有些让他看不懂了。 “胡闹!”黑壮青年一听,脸一板,指着秦家小郎道,“还不快走,今天正好是我值巡,被我撞见,若是别个看见了,一本参了上去,我看你怎办。” “大兄莫恼么,却是正事。”秦家小郎笑嘻嘻的从马上一个翻身就跃了下来,身子轻盈已极,大郎都看呆了,这马术,没得说,心里寻思着怎么样也要诳这秦家小郎教会自己马术,郭仲达他们也会骑马,但却是没这般的熟练,下马动作也没这么好看。 “真有此事?”黑壮青年在秦家小郎上前低声说了几句后,很是惊异的看了看大郎,“可莫要是歹人蒙混于你,到头来反而害了我老秦家。” “此事不假,且人又是太子哥哥指名要见的,却是皇帝不让他来,今天他却是来……”声音是越说越低。大郎其实早就将话一字不漏的听到了,也是装作没听到,只管四处环顾看风景。 “有这等事?那也得算某一份。”却是那个英俊点的凑了过来听,完了后开始嚷嚷,黑壮青年一瞪眼,吓得他一个捂嘴,一双眼珠子滴溜溜的四下乱转了一番后这才拍了拍胸膛,“幸好,幸好。” 大郎也被他夸张的动作逗乐了,其实大郎早就看了出来了,自己一到广场这,站在另一头的高大皇城门洞的几十号兵士都已经瞧见了他们,但除了这两位,一个应该是秦家小郎的哥哥,另一个听口气也是属于秦家世交的外,就再没人往着来过,显然进宫对于秦家小郎来说,是家常便饭,兵士们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你能呼风唤雷?”那英俊点的见大郎笑了,便上前来,抬手在大郎头上到自己身上比划了下,“才这么丁点大,某却是不信。且先招个小风来某家瞧瞧。” 大郎一笑,抬手,只在肩膀位置划了半圈,然后向那青年轻轻一摆手,就见突然的平地起风,将那青年吹了个趔趄,差点摔倒,而站在他身后不过两三步之遥的秦家两个,却是连衣襟摆都没摆一下。 “甚好,甚好,可怎地不见你念咒?”青年大喜,围着大郎转了一圈,这摸摸那捏捏的,很是好奇。 “心中有风,那便有风了。”大郎强忍着笑,这两个实在是反差太大,若是一般按体形判断,黑壮青年应该是属于马大哈一类的,而这英俊青年则应该是属于稳重型的,结果是相反,黑壮青年显得稳重老练,而这英俊青年则是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 风从哪来?只有大郎自己心里清楚,自己真没那本事,要让我早点进宫,老头子你不出点力怎么成? “心中有风?”英俊青年默念了几遍,然后闭上了眼,双手学着大郎的模样也划个半圈,一甩,再一睁眼,却见秦家小郎趔趔趄趄的似乎要倒,大喜道,“却原来这么简单。”根本没注意到他甩手的方向完全不在秦家小郎那边,而是空无一人的广场。 “行了,小四,莫要耽误了时间,小,小弟在逗你玩呢,招风真要如此简单,那要我等何用?”黑壮青年小声的喝斥一声,然后对秦家小郎道,“你且随我进去,小四你留在这里看着,不要让他们乱走。” “要去也是我去,合着你们秦家兄,兄弟俩都进去了,有好处还轮得着我程家?不成,不成,我和小弟去,你留在这。”英俊青年将个头摇成了拨浪鼓,极力反对。 “原来是卢国公府上,小子有礼了。”大郎早就猜出英俊青年应该也是属于勋贵子弟,否则怎么可能和秦家人称兄道弟的,却是完全没想到,是卢国公府上,不说老程家的都是五大三粗的么? “哟,你也知道某?是不是如雷贯耳?”程家的这位闻言大喜,但不等大郎回答,又和秦家小郎他们兄弟倆争了起来。 “你去,你能说得清么?”黑壮汉子只一句就让这程家的哑口无言,只能怏怏目送秦家兄弟二人离开。 ------------ 第五十九章 教学 “哎,我说,你那招风的本事,教不?”等秦家兄弟二人走远了了,进了皇城门后拐个弯看不见了,那英俊青年搓着手,跑到大郎身边,用肩膀轻轻撞了下大郎。 “想学?”大郎斜睨着他。 “嗯哪,想学,这要学成了,俺就可以上阵杀敌,到得阵前,高喊一声:哇呀呀,对面可有那个龟儿敢与你程爷爷过上三招?然后自然就有不服气的,驾着马,嘚嘚嘚的冲过来。”那青年一边说着,一边手中做了策马的动作,还有着马蹄声的伴音,“俺气定神闲,等他冲到俺面前三尺,举起手中的刀,朝俺脑门上就这么砍过来,俺依旧岿然不动,直到那刀离了俺头顶只有半尺啊,只须这么一划,唰,那龟儿就摔出去了,啧,这场面,想想该有多威风?” 好一通的比划。 “卢国公家的?小公爷?”大郎笑了,被逗笑的,或许晚生个几百年,这家伙绝对能成为名人,就因为他这声情并茂的一段话,可以看出绝对是个天生逗笑的料。 “果然有几分本事,你咋知道俺是程家的?不过小公爷却是不敢说,那是俺大兄,俺排行老四,大名程奇,但他们都叫俺小四。你若是肯教俺那招风的本事,以后就可以管俺叫四哥。”程家的这位,拍着胸大包把揽,仿佛叫他四哥是得了个莫大的便宜似的。 正常呀,卢国公,那可是开国公呢,大唐仅剩的几个开国公之一,而且当年是威名赫赫,有那几个国公在的时候,胡人多半在想着南侵之前,都要先掂量掂量一下,犹豫再三,实在是被饿得慌了,这才有勇气南来。长安城里多少的子弟都想傍上这几大国公家的,别说叫哥哥,就是叫阿爷都成。 大郎还真就瞧不上,确切的说是本就无所谓。所以也就嗮笑一下,并没应承。但铁卫却是鼻孔里哼了一声:“国公家的了不得么?”却是学了当日在渭南码头廿八拒了蓝田王邀请的口气。 “好你个小子,敢瞧不起俺程家?哇呀呀,气煞俺也,报上名来,俺程奇手中不死无名之辈!”程奇被气得一跳三尺高,这就要奔上去揍铁卫,但一瞧铁卫那魁梧的身躯,想了想,顿住了身子,返身去自己的马上去了一双牛头般大的大锤过来,咣当一敲,嗡嗡作响。 “空心的?”大郎就笑了。 “没意思,真没意思。”被大郎一语叫破他的大锤是空心的,程奇脸不红心不跳的退了回去,将大锤又挂在马背上,悻悻的再回来,就换了副笑脸,“那啥,你就说要什么条件肯教吧?束脩要多少?一百条腊肉,外加长寿坊的一处院子如何?” “真想学?”大郎心头一动,这个家伙是属于可以交结的人,那院子肯定是不会要的,但程奇本人却是心直口快,胸无城府,往往这样的人真成了朋友,那就是一辈子的朋友,只可惜自己真不会招风的本事,但无论如何也要稳住他。 “真想,你答应教了?”程奇大喜,恭恭敬敬的双膝一弯,这便要纳头就拜。 “肯教,却是看你能不能学会了,人各有天资,就如同当年卢国公,三板斧打遍天下,这是旁人想学也学不来的,再如甘罗,九岁为相,也是旁人想学也学不来的。教你可以,也不是收徒,我自己也还没出师呢,没资格收徒,束脩就免了。”大郎赶紧的一败涂地扶住,却是扶了个空,敢情这家伙是虚拜来着,也不是真的楞啊。 “着啊,你肯教就好,俺是知道的,学不学得成得看自己。既然你不要束脩,那以后你的事便是俺的事,只要你不做下那作奸犯科之事,尽管来找俺,别地不敢说,至少在长安城里,保证你可以横着走。”要拜一个小毛头为师,程奇其实也不愿意,不过是真心想学到本事,两相权衡之下才作出的选择,现在大郎说不是师徒,那自然是千好万好。 “先教你基本的,每日临睡前,得盯着这虚无看,每天看一个时辰,什么时候能看到这虚无中有那如同水波纹一样的,那就成了,可以学第二步。”大郎煞有介事,这一条,谁能做得到?谁也做不到!只有自己,凭借着所剩不多的记忆中的东西,知道风是怎么回事,看不到但却能想象得到当这虚无中起风时候是什么样的流动方式 。 当然得晚上看,要是白天看,被程奇家人发现,会有自己的好果子吃? “嗯,俺这就记下了,从今天起就开始练。”程奇的头不住的点着,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抬头仰望着铁卫问:“你也会这招风的法子么?” “某笨拙,学不会。”铁卫摇了摇头。 “是了,你是渺目的,就是想学也是学不来。”程奇哈哈一笑,同时往后一跳,结果却如同撞到了一座山上,回过头来,吓得哇哇大叫:“你是人是鬼,怎么就跑到俺身后来了?”撞的不是别人,却是铁卫,连大郎自诩眼力好的也看不到铁卫是怎么跑那去的,就只见得眼前一花,就成了现在的场景了。 铁卫并没有为难程奇,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就知道程奇并无恶意,只是为了要争得先前失了气势的场子而已,而铁卫这一手,就挫败了程奇的那点小心思,效果达到了也就够了,所以他只是轻哼了一声,又退了回来站在大郎身后。 “我滴乖乖,你是能人,你的随从也不简单,成,你这朋友俺交定了,还不知道你名字呢。”程奇揉了揉被撞疼的肩膀,口中咝咝有声。 “山野人家,不曾取名。”大郎这时候反而有些感激廿八坚持不给他取名,甚至连乳名都不给取的做法了,要是按了火原村的规矩,怎么地不叫个什么蛋啊或什么狗啊或什么娃啊的都不成。让程奇学别人一样叫他小神仙或小郎君?大郎可没这个胆,就是有这个胆,人家程奇也未必肯。 能让勋贵子弟叫郎君的,只有皇家子弟,而且还得是储君或是将来极其有可能成为储君的。 正说着,从皇城里奔出一个小黄门来,到了跟前,跟程奇道了个喏:“区显见过四都尉。”然后抬头,上下大量了一下大郎,“你便是那大郎罢?随咱家来。”神情倒也是不卑不亢。 “小显儿,你可得给俺照应着点,这是俺刚认下的兄弟,委屈了他,小心俺的拳头可不认人。”程奇一个巴掌拍了下来,将那区显拍的一个趔趄。 鸥显赶紧的陪笑说到:“哪能呢?就不是您四都尉的兄弟,某也是不敢怠慢的,否则那里面两个就要拔了某的皮去晒成鼓面。” “那成了,大郎,便就叫你大郎罢,若是出得宫来,必定是有名字了,到时候俺请你上那太白楼去好好的快活。”一听里面两个已经先发话了,程奇就不再啰唆,将手一推,把区显又推了个趔趄。在他看来,能招风的小神仙一样的人物,进去还不是什么都手到擒来? 一路上,区显果然是尽责,将在宫里要注意的事项都一一的细声说与了大郎知道,最后又叮嘱道:“若是有人拦你,你只管站一边,什么也不用说,等人走后,你再前行便是,真要有人为难你,也不用怕,你是白身,不受那些法礼,没那么多的拘束,有四都尉和折冲尉护着你,还有那小公爷护着你,却也不用太过怕谁来。尤其是小公爷,连太子都要让他三分。” 难怪秦家小郎敢大喇喇的说即便是太子不让大郎进城,他也能带自己来,却是连太子都要让三分的,这又是什么情况?小公爷?按理,当是长子才是呀,秦家不知道有几兄弟,但就刚刚那位,至少也要比秦家小郎更有资格吧? 一路上却也没碰到什么情况,想来不是这区显是宫中比较特殊的黄门,就是事前已经有人放出风声,不得为难,放出风声的,大约也就是秦家小郎了。 按了区显的说法,宫中鲜有外来的男子进出,常进出的大都是和皇家子弟们亲近的那仅有的几个,故尔是每有外来男子,总是要被宫女们拦住好好的刁难调笑一番的,便是连送柴薪的若是年轻些长得壮实些的也不放过的。 唐风开放,尤其是杨玉环之后,加之当年武皇又多启用女子为官,因此宫中女子作风也多为泼辣胆大,只要不出格,也没人会过问。 左拐右绕的,总算区显在一处殿门外站定了,示意大郎稍侯,自己进去秉报。 就听得里面似乎有些争吵声,比较嘈杂,大郎也不管,只管拢着手,看门外站着的那两个偷瞄自己的宫女,两个宫女都不大,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站在那也不是那么的守规矩,偷偷的瞄一眼大郎,又偷偷的探头朝殿里瞧一眼,然后意味深长的一笑。 大郎乐了,伸手在自己的脸上刮了一下,羞得那两个宫女轻轻一跺脚,淬了一声,但眉梢间却是一圈的红晕带着一阵的欢喜。 “大胆,竟敢在此与宫人调笑!”一声清叱从大郎身后传来。 PS:求推荐,求点击。 ------------ 第六十章 面圣 大郎慢慢的,慢慢的回过头来,看了一眼,便又转回了头去,却见那俩宫女已然是站得笔直,小脸板得像木头人一般,目不斜视。 “我就不明白了,怎么里面皇帝没说话,倒是有人在旁饶舌起来,莫非连皇帝都要管上一管了?”见那俩宫女不再理会自己,大郎就盯着身边的树干,似在自言自语。 “你~!”来人气极,却又对大郎的话无可辩驳,是呀,皇帝都没说话呢,不光皇帝,里头还有不少人也都没说什么,那宫女探头探脑的模样,和大郎在相互做鬼脸的模样,在里头也不是没人瞧见的。 有这么一种说法,越是内心自卑的人,但凡只要有那么一丁点的权力在手,便要将其发挥得淋漓尽致方肯作罢,大郎分明能感觉得到来人那语气中渴望着有人向他求饶,然后再显示一下他的存在感和可怜的一丁点优越感来,施舍般的将一点点的所谓恩惠加诸于人。 你拽你的,懒得理你就是。 “当我真惩罚不了你么?”来人转到大郎跟前,一袭的碎红花罗裙出现在大郎眼前。 大郎叹了一声:“唉,都四十六岁的人了,还装什么嫩呢。”然后抬头,双眼清澈的看着来人,笑。 “你,你怎知道我的年龄?”来者是一妇人,一脸的吃惊,脸上厚厚的白色脂粉因了她夸张的表情而漱漱的往下掉,这还没到冬天,就像是在大郎面前飘了一片雪化般。 “我还知道你姓柴,祖上也曾风光过,奈何,奈何,十一岁入宫,如今只是个女官。”大郎继续保持着他的微笑,“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言正行端,什么时候你能悟得了这点,什么时候,你就不是司设,而是尚寝了,甚至尚宫也不是不可能。” 唐代女官制度承袭隋代: 皇帝的女*人除了皇后分为(没有贵妃,贵妃算是尊称,谁受宠就可以称为贵妃,就如同以前总称的局*座,军*座等等,也如同朝堂上的官员,一部之首,便可称相公): 三夫人:惠妃、丽妃、华妃。正一品。 芳仪六人。正二品。 美人四人。为正三品。 才人七人。为正四品。 之下便是一般的宫女,分六局二十四司。 尚宫局,管司言,掌宣传奏启;司簿,掌名录计度;司正,掌格式推罚;司闱,掌门阁管龠。 尚仪局,管司籍,掌经史教学,纸笔几案;司乐,掌音律;司宾,掌宾客;司赞,掌礼仪赞相导引。 尚服局,管司玺,掌琮玺符节;司衣,掌衣服;司饰,掌汤沐巾栉玩弄;司仗,掌仗卫戎器。 尚食局,管司膳,掌膳*羞;司酝,掌酒醴?益醢;司药,掌医巫药剂;司饎,掌廪饩柴炭。 尚寝局,管司设,掌床席帷帐,铺设洒扫;司舆,掌舆辇伞扇,执持羽仪;司苑,掌园御种植,蔬菜瓜果;司灯,掌火烛。 尚宫、尚仪、尚服各二人。正五品。其余各司各典的女官为六品至九品。 此刻站在大郎面前的正是尚寝局下的司设,八品女官。大郎怎么知道?自有老头愿意通风报信就成,老头可不是小鬼,怕人皇,其实便是小鬼中,也有不怕人皇的,要不怎么总有皇帝梦见鬼的? 一路来,一路上老头子就在大郎耳边喋喋不休的,将那区显的话全部都验证了一遍,临了不放心,还又守在大郎身边,这让大郎更是好奇,对自己脑海中那道上了无形的锁的无形的门后的东西更加的迫不及待想要马上知道,同样的,他也对老头子无意中透露出来的是受人之托很好奇,谁托的?能让十殿之首放下那亿万鬼事而专程来只为自己能进宫? 柴女官惊骇莫名,连退了两步,然后掩面而走,不能不走,大郎的话直直戳中她的内心,尚寝然后尚宫,这便是她心里从不曾说与人听的心事,如今却从这么一个少年口中说了出来,她怎能不惊? “呵呵,这小家伙有点意思。”这时候就听得殿内传来一声朗笑,接着步出一人来,只见他,脸颊清奇,满脸红光,双眼一大一小,但却炯炯有神,一副美髯从其两腮很是整齐的延伸到下巴,然后在下巴处向下颌拢出一个尖来,一袭紫袍,系玉带,走起路来是龙行虎步,虽然慢,但你却自能感受到一种威压。 “小子见过殿下。”大郎这下不敢托大,来人来头不小,老头子只说了句这家伙眼神利害,老头子可不想看他就闪了。 “哦,你怎知某为王?”大郎委实是看不出他的年龄来,若光看脸色,顶了天的也就四十出头,但若是看其发须,则花白的花须又显得似乎有五六十岁来。 “紫袍。”大郎瘪了瘪嘴,这也要考?除了皇子外,只有王才可称殿下,若是侯,则是呼爵名或是其他,比如君侯等。 “却不知你和那柴女官说了什么,倒是说得她落荒而逃,先前见她叱你,某还想着出来帮你解下围,倒是秦家那小子说不用,你自能应付,果然是。这真是人不可貌相,从来某只见初进宫里来的,都要被柴女官抓了把柄喝斥得唯唯喏喏,诚惶诚恐,你倒好,反而将其说走,头一遭啊,头一遭,难怪阿郎说要见你,果然是有点看头,进来罢。”紫袍长者并不纠结于大郎先前说了什么,一个小女官而已。 至于大郎说是凭紫袍判断出该称他为殿下,他却是不大信的,二品官也可穿紫袍呢,但同样,他也不关心这个。 进得殿来是猛的一黑,却是从室外转换到室内,光线突然的变暗所致,大郎微微的皱了皱眉。 “怎么?不满意这殿的布置?”紫袍长者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的光线明暗转换,走了两步后回头看大郎,见大郎皱眉,便问道。 “光线阴暗晦涩,影响人心境,心境不佳,容易得病。”大郎想了想,回答道。 “嗯,倒是有些道理,老夫若是到了敞亮所在,心情也能轻松些,若是光线不明,容易动怒,却原来是如此道理。”紫袍长者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适应光线也就短暂的一会工夫,不过三两息而已,但对大郎来说就需稍微的长那么一两息,因为他的眼力太好,眼力太好的人往往对光线也越加敏感。 却见那秦家黑汉正耸动着肩膀,而他旁边的秦家小郎则捂嘴偷笑,不是到是偷乐呢还是因为大郎果然应付得了柴女官而使得他的话得要验证而高兴,反正就是乐。 终于完全看清了殿里的一切,殿不大,也就宽两丈多,进深四五丈的样子,内里有一层黄幔垂着, 黄幔后似乎有张胡床,床上有人。黄幔外则是或站或坐着有八九个人,除了秦家两个是年轻的,另外还有一着玄色袍的三十多岁的男子外,其余全是老头子。 “见过太子殿下。”大郎首先给那三十多岁的男子行了一礼,其实殿里大约有什么人,老头子早就告诉了大郎,唯一一个三十多的,自然便是太子了。 太子神色复杂的看了大郎有那么两三息,然后手一摆,“既然来了,就不用多那么多的虚礼了,没想到你胆子倒是挺大。”这胆子大说的便是大郎连皇帝的话都敢不听,就这么闯进来了,当然了,闯字一词用得似乎不妥。 “你且说说,圣人该如何调理?”其中一个坐在胡凳上的胖老头,面白无须,双眼眯着,看着大郎,不紧不慢的问了一句。 “我先说说圣人目下的情况吧。圣人当是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即便睡了也是忽尔便醒,常盗汗,口渴,但又饮不了太多的水。”大郎并没正面的回答问题,而是从症状入手。 不得不如此,大郎才多大?十三岁!这天下有十三岁的名医神医么?那是没有的!所以不管大郎说要怎么调理,最后都不会有人信。 所以,先说症状! “咝~!”一片的倒吸凉气声,显然大郎说得是非常之对,甚至没人怀疑大郎是有人通风报信了才知道的,因为圣人的症状可以说,除了几个把脉的太医及少数的几个相公外是没人知道的,但大郎却是能一语中的。这用通风报信是说不通的。 “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调理是可以,但却不可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大郎这时候才开始正面的回答问题。 ------------ 第六十一章 推背 “条理倒也清晰,娃娃,你且说来听听,该如何的调理?”却是黄幔里有人说话了,中气不足,且还带喘。 “圣人这是饿的。”大郎叹息了一声,“宫内多是精致吃食,所谓食不厌精,这话对寻常百姓来说,是有道理,但放在圣人身上,却是不妥了,想来圣人平日所吃的都是精致之极的菜肴糕点,非时令果蔬不食,不精致不食,却不知粗茶淡饭有时候更能养人。” “放肆!”那胖老头双目一睁,直直的瞪着大郎,“圣人乃万金之躯,岂可食那些腌臜之物?你这娃娃,先前某观你倒也是有理有据,却不料存了这等心思。” 大郎却是不惧,微微摇了摇头:“您说得没错,圣人乃万金之躯,可万金之躯终究是躯体,寻常百姓吃得,为何圣人吃不得?人多食五谷杂粮,方有力气,食用精细饭肴固然更易于将养,可有些东西,却不是精细饭肴所能给的,也需偶尔粗茶淡饭,如此,身躯所需的各种精华方能都收齐了。” “自太宗以来,为天下百姓计,宫内就只采买时令菜蔬瓜果,但凡有进献非时令的产出的,均是一概退回,这是历代圣人为免天下百姓纳奇之苦,可谓功德,小子向来是佩服得紧的。可大唐地域之广,却也是前所未有,如今的长安,正是秋末,可在河北及室韦之地,早已是白雪皑皑;但若再往南,在林州,便是再过两个月,当长安已然是银妆素裹之时,那里却依然是奇热无比。” “时令果蔬,只能是一地的时令果蔬,此时的长安,怕是除了菘菜,便再也吃不到其他的菜蔬了,可在林州,一年四季,都有翠绿翠绿的白菜(菘菜是大白菜,白菜就是土白菜)、青瓜等菜蔬,林州送些他们的时令果蔬到长安,却也不是林州百姓的负担。” “再说黍米,寻常百姓吃的,都是将外壳捣去后的粗米,而宫内,不光要将外壳捣去,还要将黍米所包裹着的一层褐膜剥离了,殊不知,那层褐膜所含的黍米精华,比之于内里却是只高不低,这些精华,便是让人的躯体有抗病之能的基础。” “这么说比较晦涩难懂,便以百炼钢为例,人便如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铁是它们的身躯,有铁就有它们,可若是想成百炼精钢,却是需要往钢炉内加些东西的,这点工部匠人应该很清楚,您老贵为相公,主管工部,想来也是清楚得很的。” “粗食中本来就含有这些类于加入钢炉中可以强化人的身躯之物,但在制精食的过程中,却是人为的将其去除了,人若长期**细之食,就如那钢水得不到少量必须之物的补充一样,羸弱易病,因此,要调理圣人,倒也简单,就是粗茶淡饭,多吃果蔬,而且必须是绿色的果蔬。” 长篇大论下来,大郎的额头也微微见汗,实际上,若是放到他的上一世来处,他只需要说一声:“就是微量元素和维生素及叶绿素缺乏症。”听的人马上就能懂,也知道该怎么做。但面对这些人,大郎只能是字斟句酌的,好不容易才将意思表达清楚。 “不用服药?”却是黄幔里的人问话了。 “回圣人的话,不用服药,但需时却长,估摸着得要三两个月。且若圣人感觉身体有所恢复,还得常常走动,最好是早晚快走。初时先少走,然后循序渐进,等到圣人可以连续快走半个时辰约摸十里之地也不用歇息了,身体便无大碍了。但切记饭后不可多动,否则容易得大病。”吃饱饭快走或快跑就是慢性自杀,容易导致胃下垂,甚至急性阑尾炎。 在大郎看来,三两个月已经是足够长了,在他有限的挖掘出来的记忆里,似乎就算需要开膛破肚来医治的这等惊天的大病,在某个遍地是白色的专门的地方,顶多也就一两个月就可以生龙活虎的了。 可这话听到众人耳中却是不一样,才三两个月便能好?还不用服药?这可是众多太医都束手无策的病啊,而且每年秋末开始,皇帝都会这么闹上一阵,直到开春才会好转,只不过是今年闹得更厉害了。 “小娃,你会医术?”胖老头还待要反驳大郎,黄幔里的皇帝又问话了,胖老头只好将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颇有些不甘的看了一眼大郎,可他却也是没注意到,旁人看向大郎的眼光已经不同。 就因为大郎直接的指出了那胖老头是工部主官。 “回圣人的话,小子并不懂医术,是故不敢用药,也不会用药,但圣人此种情况,却也不是小子真能隔空诊病,实在是有人昨日托梦于小子,命小子前来。本来小子在来的路上,便想要前往集市买些东西进宫带给圣人的,后听得秦家小郎劝告,便没再买。” “哦,你倒是想买什么东西带给我呢?”,这个我的自称已经是表示自己不是以皇帝的身份来和大郎说话了,但大郎却是不知呀。 “无非就是前面小子提到过的,异地的新鲜瓜果而已,想来圣人因挂念着百姓之苦,是不肯买的,怕地方百姓因此而被个别的官员借机压榨。还有就是青盐,小子知道宫内所食用之盐均是精盐,可青盐内不光含小子所说的那些人的躯体必不可少的东西外,还可起到提味的作用,食物鲜美,人的胃口自然就好。” (所谓青盐,现在都指青海产的盐,实际上青盐的得名却不是产地,而是颜色,青盐色偏蓝绿,有的晶体内还有丝状的蓝绿色物质,这些都是矿物质或是藻类,更多关于青盐的表述,大家可以查一下《随园食单》。) “难得小娃娃有心了,不用服药,却是极好,极好,我就烦那药,又苦又涩。”皇帝叹了一声,“便按小小娃娃的办法去置办罢,看来是要再修南去的驰道了,也让长安百姓能在秋冬吃上南方的果蔬才是正道。你们都退下罢,朕乏了。”这后一半的话是对在场其他人说的,自称也改了。 “圣人心怀百姓,乃国之幸也。”众人退下,不忘再歌功颂德一番。 出得殿来,最后退出的太子抢前几步,将最先退出的大郎和秦家兄妹叫住,“你们且先带他到东宫去侯着,吾有话要问。” 一旁本来准备好好的数落大郎一番的工部尚书翻了翻白眼,一言不发的只冲太子作了个揖便扬长而去。 “你完了,你得罪人了。”等太子又转回殿内后,秦家小郎冲大郎吐了吐舌头,扮了个鬼脸,“那可是太子座师,我看哪,今后有你的好果子吃呢。”不等大郎回答,又好奇的问,“真有人托梦给你?” “不然怎么说?说我算出来的?我可真没这本事。”大郎苦笑着双手一摊,肩膀一耸,无奈状。 “不都说你是小神仙么?能掐会算也正常,俺可是亲眼得见你招了风将小四快要吹倒了。”秦家黑汉轻轻的拍了拍大郎的背,“自武皇以来,便不曾有人再有如此之能,多是江湖术士行骗诈财,倒是大郎你,今天算是让我们开了眼了,一眼认出太子不算希奇,希奇的是你竟能认出杨尚书来,而且知道他主管工部。”当时殿里可不止一个胖的,几乎可以说,除了那大小眼的紫袍老者及太子外,其余的都可以叫做胖子。 “其实,那不是我之能。”大郎前后瞧了瞧,见周围无人,便决定将这机密事说给他们听,从秦家小郎几次三番的帮自己来看,大郎选择相信他,同时也相信他兄弟。 老头子虽然不在身边,但大郎也从来没有指望过以后要靠老头子来装神弄鬼混饭吃,当神棍他是不愿意的,而且大郎有种预感,终有一天,老头子会放手不再管他也不再帮他,等到那时,若自己习惯了老头子的帮忙,突然失去了老头子的外力,终归会从云端跌落到谷底,甚至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不是自己的就不是自己的,只有依靠自己真正的能力获得的东西,才最有可能保全。 “不是你的?那小四怎么会如此?你又怎么能知道殿中诸人?又怎能知晓如何为皇帝调理?”秦家小郎一脸的不信。 “真是托梦,昨晚便有一老头,说自己是十殿之首,因我小时被人遗弃山野,差点枉死,老头说是受人所托,将我救了回来,小时都是他在冥冥中指引,这来长安的一路上也亏他护送。昨日又说要送我一场富贵,从此两不相欠,便叫我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便是小四哥的跌倒,也是在他算计之中。”半真半假,不可能全盘托出的。 “世间竟有如此奇人?十殿之首?十殿之首?哇呀呀,不得了呀。”秦家小郎本不信大郎所说,但当念叨了两遍十殿之首后,突然有所悟,“大兄可否记得阿爷曾得了本《推背图》,看后即烧了的?里面便有提到过十殿,却不知彼十殿是否此十殿?” ------------ 第六十二章 三星 “子不语怪力乱神。慎言,慎言!”秦家黑汉大惊,一把捂住了秦家小郎的嘴,左右看了看,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小弟,以后切莫再提此事。” 《推背图》一出就是禁书,恐怕这点连李淳风和袁天罡也没能算得到,而且不是禁几年,而是一禁就是一千多年。难怪秦家黑汉大惊失色,也难怪秦家老爷子阅后即焚。 大郎没看过《推背图》,但也无须去找来看,本身字就认不全的,又肯定是文诌诌模棱两可的话语,要猜多累?还不若找到办法将自己脑中的那把锁开了才是正经。 “不提便不提罢,慌什么慌,前几****还在太子哥哥那看到了呢。”秦家小郎不满,但其大兄说的也是事实。本来么,贵为太子,还有什么书是他不能看的?提到太子那有,不过是挡箭一下而已。 (作者注:《推背图》中应该是没提到十殿。) 但兄弟二人却是对大郎的话信了八分了,相比之于让他们接受大郎是小神仙的事实,还不如这个大郎是有人保护更让他们心里好受些,二人虽是没有那纨绔之气,但从小养尊处优形成的潜意识中自己要比别人优秀的心态就让他们不大能接受得了有人比他们强不止百倍的事实。 现在好了,大郎也不过是凡人而已,所不同的是,大郎运气好,有这么个能人护着,若是没有的话,怕是早就尸骨无存了,所以他们心下反而好受了许多,没来由的松了一口气。 但无论如何,大郎的见识却是让他们暗服的,尤其是能得到铁卫那样的壮汉辅助,这点不光是说有人帮助就可以做到,身为勋贵子弟,家中食客也是有,多是类之于游侠儿一般的脾气,若没有真才实学,谁肯助你? 其实秦家小郎也隐约的猜到了铁卫是谁,但大郎不说,铁卫自己也不说,秦家小郎也就懒得去问。 东宫并不远,从皇帝那出来后左拐走个半柱香时间也就到了,一路来的宫女宦官本来见到大郎是要想上前好好的调笑一番的,但等到瞧清哦秦家兄弟就在旁虎视眈眈的伴着走,就都远远的避开了,所以一路也是相安无事。 “太子哥哥没说将你安置在何处,我看,干脆带你去他书房吧。”看得出秦家小郎果然是太子的常客,宫门前的侍卫还有小太监见到秦家小郎也都没问什么,甚至都没拦,直接就那么目送了三人进宫,等到进宫后,秦家小郎就径直把大郎带到了书房呢,然后很熟络的拍拍手,就有两个身着鹅黄小袄的宫女将茶水端了上来。 书房很简陋,和大郎想象中的富丽堂皇根本就是相差万里,但藏书却是很多,除了房门一侧外,另外三侧的架子上都摆满了书。 一张有些年头的花梨木书案闪着黝黑的光,桌上散乱着几本书,有一本还摊开了,大郎上前看。秦家小郎惊奇:“你竟识字?” 待走进一看,却发现大郎看的不是书,而是书案,一双手还不住的在书案上摩挲着,嘴里念念有词:“最少是百年,百年啊,宝贝,果然是宝贝。” “什么百年?这书案?岂止百年,这可是当年太宗读书所用,太宗之前,是前隋太子所用,少说也有三百年至少。”秦家小郎嘴里切了一声,“这样的书案,我家里也有一张,有啥希奇的。” “我说的是沉塘百年,此木惟有沉浸在塘中,埋于淤泥之下,天长日久,汲取土中精华,才能这么黝黑如镜,抚之如婴儿肌肤细滑不涩,十年沉塘已然难得,可它竟至少有百年之久,都道杨广奢靡,可见一斑。”大郎的眼睛就如同野狼突然的见到鲜嫩可口的猎物就在眼前唾手可得一般的放着光。 “真有这么好?怎么瞧出来?”没想秦家小郎也是个财迷,一听是宝贝,双眼顿时也如同大郎一样的闪着光,不停的摩挲着那书案,还念叨着,“等下回家看看,要没这么好,干脆找太子哥哥换得了。” “木中有山水,十年沉塘,便是只有山水轮廓发黑,其他地方是发紫的,只有百年以上的汲取水土中精华,方能如此的通体黝黑,且又不埋没了山水轮廓,这书案之奇不仅于此,十木九空,一棵花梨成材至少百年,剥去皮壳,才仅得半尺不到的原材,而十木九空,十棵内至少又有九棵是空心的,此案面宽三尺三,只用了两块板就拼接成了,光是木材就已有千年,又要在千年木中找到没有空心的,所以难得,恐怕整个大唐,也仅此一张了。” “没想你却是有这等见识,也不枉费我差人寻你这么多年,吾倒是好奇,你是从何处学来这么多?观风且不必说,肯学就会,但看山开路,却是连工部也没此等匠人,你道今天那杨尚书为何刁难与你?便是因你能看山开路,而他却想从终南山开一条道直通南海,花费银钱许多,却是半途而废,只因碰到巨大山石。”话音落处,门外缓缓走进来的是太子。 “太子哥哥,我们打个商量如何?”秦家小郎早已经被大郎说的满脑子就只剩了那书案了,根本不管太子说了什么,一听到太子的声音,就欢呼着跳了起来,跑到太子跟前,带着点撒娇的央求道。 “想要这书案?即便我肯给,怕是你阿爷也要慌得退了回来,还要上表乞罪,你就忍心让你阿爷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要折腾一番?”太子笑了,抬起手有点宠溺的弹了弹秦家小郎的额头。 倒是秦家黑汉听清了前面说大郎的,面色古怪的冲大郎一笑,啊哈,幸亏你先前就坦白了说是有那十殿之首帮着,否则俺这会怕是都要五体投地的央求你传授法术了,原来太子要见你却是因为这个。 “终南山开路?也不是不能啊,但以现在的匠术,做不到。”大郎挠挠头,“若是有足够的原料,也不是不可能。”没人会笨到以为只是在山体上开路,那并不难,蜀道之难都可以攻克,何况终南? “能行?可行?可信?”太子一连问了三个。 “给我十年时间。”大郎突然的有了信心,因为就在他摸到花梨书案的那一刻,他分明的听到自己脑海中“嘎嘣~”的一声,所有的一切,豁然开朗。 却原来是如此!却原来也不是如此! 阎罗老儿,你且等着,不把债给我还清了,我看你怎么消停! “小祖宗欸,这么记仇?”老头子的声音又出现了,透露出万般无奈,他哪能想得到,大郎竟然就突然的开了窍,不光是记起了往事,甚至连怎么去的奈何桥,又怎么到的大唐全记起来了,本来按他的猜测,既然孟婆汤不是完全失效,至少大郎也不会这么早就记起,他还有时间去慢慢弥补的,甚至有可能,大郎都记不得奈何桥之后的事,因为孟婆汤针对这段是最有效的,从没见过有失效过。 “什么受人所托?原来全是你们十殿自己的错误。”大郎心中哼哼一声,不再理会老头子,他还得回答太子的问题。 “确定十年可行?”太子这已经是第三遍问这句了,前面两次,大郎都没有回答他,而是似乎略有所思。 “至多二十年。”大郎很快就理清了思路,“我只知道大概方法,但其中有许多的匠术却是需要验证,这些都要时间,快的话,十年,慢的话,二十年,我保证。” “莫要诳我。”太子紧紧盯着大郎的眼睛,一眨不眨。 “葛布为证。”不知怎地,看到这眼神,大郎心中没来由的就起了一股怨气,毫不示弱的回瞪着,二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的瞪了足有十几息时间,最后还是太子收回了目光,手一摆:“你们兄弟二人先回去罢,吾有话要单独和大郎说。” 秦家兄妹不笨,隐约的听出了似乎有隐情,但太子已经用了“吾”这一表示他的话不容置疑的自称来,也只好告退,退出去时,不忘给大郎打个眼色。 “没有吾的吩咐,任何人不得靠近书房三丈,违令者杖毙!”太子又吩咐了一声站在书房门边随他而来的小太监,等小太监将门虚掩上后,这才对大郎道,“将鞋脱了。” “脱鞋?看脚板?我脚板上没东西。”此大郎已非彼大郎,或者说,这时候的大郎知道的已经远超过曾经知道的,一说脱些,马上就想到了某些桥段,似乎也是这么描述的,主角的脚底有星或者说是几颗痣,是胎记,一般人是不知道的,只有至亲之人才知道。 真特么的狗血! “脚踏三星,你说没有就没有?”太子自是不信,从接到葛布条的那一刻起,他的心中就时不时的响起这么一句,见大郎还是不肯脱鞋,气极,上前一把捞起大郎的腰,一甩就甩到了地上,也不管大郎捂着屁股喊疼,三把两把的就把大郎的靴子和足衣都脱了,不顾大郎脚臭还是不臭,将大郎的左脚右脚都举了起来,就着从门缝里漏进来的天光仔细的看了又看。 ------------ 第六十三章 人非 足足有小半柱香的时间,太子将大郎的脚板底看了不下十几遍,最后颓然的也一把坐在了地上,大郎提醒:“地上凉,小心得病。” “怎么会没有?怎么会没有?”太子显然很失望。 “我都说了没有了,你不信。”大郎坐起来,和太子并排,“是不是很失望?老实说,我也很失望。” “当白老大带了你写的字回去后,我曾经很是高兴,不为别的,因为有可能我是皇家子弟。从此以后,荣华富贵是享用不尽,天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不用饱了这顿愁下顿。心情好了,就出去遛遛,看看风景和漂亮的娘子,心情不好了;也出去遛遛,见到哪个不顺眼的欺负百姓了,就狠狠的教训他一顿。” “但是当我在那殿中,见到那些相公们都是坐着,唯独就你站着的时候,我就突然的为你感觉到有那么一点点的悲哀,你是大唐储君欸,可以说这天下除了皇帝外,就数你最大,而且将来你还是他们的带头老大,但他们呢,我却没从他们身上看到一丝尊敬的的成分在。有那么一刻,我真想甩手就走。” “但是没办法啊,躺着的那可能是我的长辈,别说他是皇帝,即便不是皇帝,只是路边一个不认识的老人,但凡有可能,只要我能救,还是得救,所以我还得忍着,还得跟他们废话半天,要换了我以前的脾气,敢在我面前倚老卖老的,管你多大年纪,一个老大的耳刮子就扇过去了。” “就在刚才,我见到那花梨书案的时候,突然就有了感觉,总感觉仅是靠一帛葛布就认下,这也未免太过草率,必定是在你要找的人身上,有着某种的记号才是,当时就在想,这种记号必定是在隐秘之处,要么腋下,要么臀上,要么就是脚板底上,又想,能是什么记号呢?大概是什么脚踩北斗或者脚踏三星是最为可能的了。” 没有理会太子看向他的目光逐渐的有了某些诧异,大郎继续说着他的:“也有犹豫过是不是要用你书案上的墨点上几点?一只脚三个,一只脚四个,这么一来可以说是脚踏三星,也可以说是脚睬北斗,还可以说是四象拱卫,都说得过去,都能圆转过来。” “当初得知是你要找人的时候,我就好奇,究竟是什么原因,竟然会让一个皇家子弟还在襁褓中就被遗弃?皇室血脉越来弱,所以皇帝是不可能,多个晚辈,他高兴都来不及,怎么舍得丢弃?这么多年,朝廷号令是达不到地方,可长安却也是风平浪静的,并无什么人祸,是以外力的干扰使得皇家不得不遗弃这点,也是不可能。这就排除了外力因素了,所以,问题应该就出在皇宫内部,那么,会是谁呢?” “我失望并不是失望我不是皇家子弟,而是失望于这么多年,朝廷并没有去调查这件事,怕丢人?未必,当年太宗总下罪己诏,却不妨碍他老人家成为一代明君,便是玄宗,中宗等也都有下过罪己诏,也没人会拿这个说事,自己丢人都不怕了,还怕别人丢人?我想,我已经知道了答案了。” “你跟我说这么多,不怕我将你舌头拔了,丢进大牢内么?”太子的呼吸有些急促。 “怕,我怕得很,但有人会比我更怕。”大郎笑笑,站了起来,双手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其实并没尘土,洒扫太监每天都要打扫两遍,哪来的尘土? 我才刚说出怎么调理皇帝的法子,那么多的相公都在,皇帝若是好了,能不问我在哪吗?便是皇帝不问,纸终究总是包不住火,时间长了,外面总是会有风声,要知道,秦家兄弟此刻已经在回家的路上,说不定已经出宫去了,难道也要把秦家兄妹拿下吗? 所以大郎是有倚仗的。 “吾失吾弟。”太子颓然一叹,“少时,父皇身体健朗,吾弟又出生,父皇高兴得那些日子是天天就往紫林苑跑,一天不抱都不行,吾心存嫉妒,又恐吾弟长成后与我争夺太子之位,是以受人蛊惑,便乘着父皇秋猎的时候,安排了人将吾弟送出宫去。” “没想着把你弟弟害死,看来外面传的你秉性纯厚是有一定的依据,也不是空穴来风,还有药可救。”大郎慢慢的走到了书案手,随手拿起一卷书,看了看,“佛经?哦,原来你天天看着个,看这个不好,身为人皇,太过仁慈也是不行,该心软的时候心软,该心狠的时候还是要心狠的。” “你是暗示我杀了你么?”太子也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你说的没错,是有时候该心狠些,但现在却不是对你下手的时机,怎么地也得让你帮我把那路修好才行。”当大郎没有丝毫的顾忌就将他心中秘密说了出来后,太子就已经知道了大郎的倚仗是什么了,所以,他真不能动手。 “你杀不死我。十殿之首知道吧?他欠我债,所以你杀不死我。”大郎露齿一笑,“我想,你之所以想起来要找人无非是这么几点,一来是你太子之位已经坐牢固了,不怕在外多年的弟弟来抢了;二来是你心存愧疚,总想着若是能找到,给他荣华富贵作为补偿以求心安;三呢,则是因为所谓的脚踏三星或脚踩北斗之人,必定鸿运相伴,又加之你听说了我的诸多异事,就想看看究竟是不是我,不管是与不是,都会是你将来的一大助力。” “我有此能,恰恰是因为有十殿,而不是什么脚踏三星。”大郎轻轻的将佛经合上,看着太子道,“就在刚才,我还知道了我的名字,我姓廿,名修。” “你真不是?” “真不是。荣华富贵和我又没仇,唾手可得的东西,我当然不会拒绝。”大郎双手一摊,那佛经就直直的落向桌面,快到桌面的时候,又停顿了一下,然后才如鹅毛一般的轻轻飘落,“而且,我告诉你这些,就是我不想靠十殿吃饭,我要靠我自己的双手,我相信,总归有一天,你不封我个侯,怕都于心难安。” “真难想象,你还是个孩子。”太子笑了,“成,既然如此,孤且等着这一天。” 彼此都已经将底牌摊开了,太子反而轻松了许多。 临走前,曾经的大郎,现在的廿修突然又问了个问题:“假如我真在自己脚板底点三点墨,不知道还来得及不?” “原来你也是心动了的。”太子微微笑着如赶苍蝇一样的把大郎轰了出去,然后将书房门紧闭着不肯出来。 远远的,区显站在月门边上瞧着,见到廿修出来,连忙颠颠的跑了上来,“小郎子的法子果真神奇,就在刚刚,圣人竟然喝下了一碗糙米粥,还想喝,太医没让,说是脾胃被精食养娇惯了,一时受不住,得慢慢的加才行,这不,圣人嘱咐小的在这侯着,向你道个谢。” 太子赶廿修出来的时候脸上挂着笑的,这可是众人瞧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是以区显对廿修说的话都带了一丝的恭谨。 “太医就是太医,比小子强多了,小子可没想到这一层上。”廿修谦虚着,话锋一转,“光是道谢,没个赏什么的?” 已经和皇家没了关系了,这以后就得靠自己了,突然间廿修觉得黄白之物比以前可爱多了。 “有呢,都已帮您抬到宫外去了,圣人嘱咐说,若是小郎您什么时候想进宫来玩玩,只需让秦小郎带进来就成,不用另行求告。” “烦劳帮我问问,能不能把那些个赏都换成一物?”廿修突然想起了还在三子那放着的二十颗金刚石来,皇帝的赏肯定不止这一次,不若就先把自己最想要的讨要过来。老头子从天上打听下来的消息,那是绝对不会有错的,自己的方法,一定可以帮皇帝渡过这个冬天,还能比往年舒服。 “小郎果然非常人,某这是第一回见到主动讨要的,就不知道小郎想要什么,某帮您合计合计看有没把握。”区显先是一谔,然后一挑大拇指。 “夜明珠不知道宫里有没有?我只要豆子那么大的一颗就好,唉,没办法呀,年前阿大托人帮我说了门亲,那小娘子我也是稀罕得紧,可人家大人放话出来说了,除非拿夜明珠来,否则提都莫提。”不知怎地,大郎的面前突然的浮现出小丫头笑嘻嘻的脸庞来,正伸出食指刮着脸羞他。 赶紧摇一摇头,那才是小孩子呢,自己怎么算,两世加起来,也三十多了吧?上一世的自己可不是萝莉控,怎么到了这就变了呢? “呀,那可就难了,按说,这么小的夜明珠也值当不了几个钱,比之于圣人今次赏的少多了,可库里有些什么东西,某却也是略知一二的,某就从没见过什么夜明珠,不若这样罢,小郎且先将这些赏接了,某在帮您留意着,真要有了,先帮您留着,以某看呢,以后这赏是少不了您的,到时候,某再趁着圣人高兴之时,说说,不定就能成。”区显抠眉挠鼻的想了半天,楞是没想起哪有夜明珠来。 可这小郎刚得圣人欢喜,看起来似乎又很得太子中意,将来前途无限,可不能得罪了,所以只好这么先拖着再说。 第一卷完 第一卷总算完了,第二卷将是新的局面新的历程,坑有没有呢?有的呢。卖个关子先吧。要好好的构思一下第二卷的主线,不能再如第一卷一样为了要交代清楚背景等等的资料,啰里啰唆的写那么多了,不过我相信,当大家看下去的时候,就会知道第一卷真不是我要啰嗦。今天就这一章了吧。打着滚求推进票啊。 ------------ 第六十四章 卢国公 “从今天开始,我便姓廿名修!”出得宫来,廿修对等在宫门口的秦家兄弟及程奇宣布。 “哦!”秦家黑汉和程奇也就是哦了一声,心道,废话么这是,你阿大叫廿八,你自然姓廿,难道你还想姓卅或什么其他的?只有秦家小郎若有所思的看了看廿修。 皇帝很大方,这次一下赏了不少东西,主要以物为主,估计是考虑到廿修即便是拿了钱也是去买东西,外面买的还不如宫里的好,索性就将宫里有的东西都给了点,缎就给了红、蓝、素灰三色各一匹,还有葛布,麻布各五色五匹,宫里的精美糕点十盒,鹿皮两张,裘皮六张,鹿皮是用来做靴子的,裘皮可以用来做裘衣,六张正好做两件。还有其他小物件,比如白瓷碗瓷枕了等等。 钱只有金窠子五个,一个五两,合着二十五两金,另加十贯大钱。 倒是酒给了足足三十坛,廿修打开坛闻了闻,很醇,而且酒色清洌,带着点微绿,是上等的好酒。 总的算下来,大概能有个三百两金的价值,缎和布都可以当钱使,尤其是宫里出来的,往往有许多人愿意溢价收购,是抢手货,算上溢价,怎么地东西的总价值也不下四百两金。 这已经是一笔巨款,廿修算了算,折合他前世的物价,差不多够他在前世的帝都三环内买栋四合院了,还带红木家具的。如果考虑到手艺的传承,一匹宫里出来的锻就足够买,当然他带不去,所以只能以相对等的购买力来算。 恐怕也有补偿不让自己进城的原由在内,或者说,皇帝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并不是他的儿子,想着小儿子在外受苦这么多年,反正赏的是自己的儿子,多赏点又如何呢?否则按惯例,这种赏,多半是只给一点东西,更多的是给的个什么虚名。 酒就是明证,是告诉锦腹蛇:你们的辛苦,朕知道了。 “兄弟,真有你的。”程奇随着廿修的屁股后头,颠颠的帮他查看赏赐,这些东西他不缺,也不觉得有多精贵,但宫里给赏的惯例他是知道的,几乎就没有过哪次给的这么多的赏,据说,唯一一次皇帝高兴,大赏群臣还是发生在十几年前小皇子诞生时,可惜,那小皇子命短,得伤寒走了,否则也该和廿修一般大了吧? 见区显还呆在一旁,程奇眼一瞪:“咋的?俺兄弟的赏,你还想着一份哪?回头去俺府上,找二管家,就说俺说的,把那对碧玉环送你了,反正俺留着也不戴,嘁里咣当的,太娘气。” 廿修心头这才一惊,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幸亏有程奇他们在,不然要被人笑话小器,于是笑着对区显道:“瞧我,毕竟从小山村出来的,见到这么多的赏,都瞧花眼了,忘了大家都要均点彩头,讨个吉利,四都尉给你的呢,你也别不要,算是你这一路上对我照应颇多,这彩头呢,却也是必须的,吉利么。” 区显脸上堆满笑:“彩头便是小郎不给,某也会厚着脸皮讨要的,不过却也只是图个吉利,不在于多少,某就自己挑个罢。”说完不等廿修张口,自己就寻到马车上,挑了个瓷枕,满是欢喜的道,“别看这转秋了,可这东西到了夏天,枕着却是舒服,某就挑它了。”却是内里除了白瓷碗和糕点外外最不值钱的物件了。 白瓷碗他拿了没用,糕点么,只要和膳房里的搞好关系,那也是有得吃的,其他的倒是想,可廿修会说话呀,将自己等着讨赏说成是匀点彩头,一点尴尬都没了,说得他心里是喜滋滋的,就主动的挑了个不贵的。 至于四都尉说的赏,有心想要么,又不大好意思真个上门讨要去,算了,就算卖四都尉个人情了,寻常人想要和四都尉套近乎还未必有机会呢。 等走出了两步,想起了什么,又返身交代廿修:“小郎这几日若是无事,最好还是不要出城去,依某看,说不定圣人还有召见。” “那还不简单?就住俺家去。”程奇哈哈大笑,一挑眉,他正愁没理由把廿修留下呢,这学艺么,总得偷偷摸摸的,等学到了,然后在阿爷阿大阿娘面前显摆显摆一下,那才叫够劲哩。所以,若是廿修总能在身边,也总是又多了讨教的机会的。 要是让廿修选择,他还是更愿意住到秦家去,但见秦家兄弟并没有邀请自己的意思,自然是不好开口。当然,有条件,还是自己租所房子才是正经,可谁知道自己会在长安呆多久?便也就不说话,只是笑笑,然后吩咐赶车的兵士:“你这便载了东西和,和廿铁回去罢,让他们莫要挂念,我住在卢国公府上,不几天便回去了。” 廿铁就是他刚给铁卫取的名字,铁卫已死,那么总得有个新名字,既然自己决定了自己姓廿,索性就给铁卫取了这个名。廿修说的没错,住在卢国公府上那安全性比起他陪在身边要高多了,且东西送回去也得有人护送着,因而廿铁也就应了个喏,跟着马车走了。 卢国公府并不远,就在皇城西边金光门边上的居德坊内,恰好再有小半时辰程奇也下值了,左右无事,程奇也就不管不顾的领着廿修就往自家走去,像他这种勋贵子弟,到皇宫当值与其说是当值,还不如说是镀镀金,为以后的晋升谋个好的开始,只要不惹乱子,上官一般都是睁一眼闭一眼的随你爱来不来。 但廿修却是不会骑马,程奇也就不骑,将马缰往马脖子上一绕,一拍马臀:“自己回家去。”那马便嘚嘚嘚的自己迈着小碎步跑开了。 “你这马也不错。”廿修赞道,“虽然耐性差点,但爆发力足,又通人性,难得的好马。”比胡商送给自己的马要强了许多去了,胡商送的,顶多也就是寻常马中的好马,秦家兄弟和程奇的马,却是属于好马中的上驷,寻常也难得一见。 说笑间,一路瞧风景,瞧路上的各色人等,路上的各色人也如瞧风景一般的看着廿修和程奇这一对组合,心中奇怪:今天小四怎么转了性了?马都不骑?往常一丁点路都是要骑了马显摆一下马高人俊的威风的。 “阿爷,阿爷,您瞧俺带了谁来了?”进了程府,程奇径直的带了廿修往正堂边上走,边走还边喊。 “你个小兔崽子,还能带什么阿猫啊狗的人来?不外就是你那些成天就只知道喝花酒,逛勾栏的狐朋狗友罢了。”正堂边上的一栋阁楼里传出一声苍老的喝斥声,透出些无奈,也颇有点恨铁不成钢。 “阿爷您今天可猜错了,俺带了个小神仙回来。”程奇拉着廿修的手,一把推开阁楼虚掩着的门,笑嘻嘻的。 原来是个书楼,门开处,首先映入廿修眼帘的便是如山一般压过来的书海,整栋阁楼到处是书架,几乎排满了所有的墙,从地面一直延伸到楼板,就连上楼的楼梯旁也是立满了书架的,恐怕连楼上也都是书。 一个须发皆白,面容清瘦的灰袍老者正扶着梯子在书架顶找着什么,只回头瞥了一眼程奇和廿修,问道:“老夫的《山海经》呢?是不是你小子又给拿去送人了?” “在您左手数过去第三格,被书架挡着了,您手探过去,刚好能摸到的那三匣便是。”廿修只一眼就看到了《山海经》,厚厚的三匣,一匣足有一尺来厚。 “小子目力不错。”灰袍老者将手一探,起码有十来斤重的厚厚的书匣就如薄薄的一本书一般被老者捞了过来,见果然是《山海经》,这才开始打量了一下廿修,点头赞道。 “那是,阿爷您可知他是谁?便是那被传为小神仙的小郎子,您不是一直不信这世上会有这等人物么?如今俺可把他带家来了。告诉您,您可别吃惊,今天他从长安外进城,直接就到了皇宫,说圣人的身体,只有他能调养的好,结果您猜怎么着?还真有效果,出宫后,圣人还赏了他不少东西。您就说吧,俺在皇宫当值,都不晓得圣人身体有恙,他才到长安就知道了,不愧是小神仙吧?”连珠炮一般噼哩啪啦说完的程奇双手叉腰,很是得意。 “哦?确有此事?”虽知道自己的孙子向来不敢在他面前撒谎,但老者还是不敢就这么的相信了,传言多有不实之处,但是皇帝身体有恙,知道的人并不多,而这小家伙竟能直接的进城闯进皇宫,恐怕事情没这么简单。 “都是四都尉寥赞了,小子也不过是赶巧知道这调理的法子,小子村里多以捕猎为生,一到秋冬,就有人犯了和圣人类似的毛病,是以小子村里人都知道如何的调理。”廿修避重就轻,并没有说自己是怎么知道皇帝有恙的。 “你可知道,不让你进城的命令,却是老夫亲口转达的?”老者抱着书,从梯子上一跳,便稳稳的落到了地上,光看姿势,只会以为这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 廿修也不禁脱口而出:“好身手,老国公老当益壮。” “你这小家伙挺滑头。”老者瞥了一眼廿修,将书放到书桌上,双手互拍了下,这才端起桌上的一瓯茶,道:“既然你不说,老夫也不勉强,这便请罢。” PS:新篇章开始了,打滚求推荐票哦。 ------------ 第二卷 虎落平阳 ------------ 第六十五章 死契 廿修一笑,不慌不忙的作了个揖:“如此,小子便告辞。”缓缓的退到门边,然后转身就走,一点也不留恋。 人人都有秘密,若是因为不告诉你秘密你就各种刁难,我宁愿睡大街。告诉你是我愿意,不告诉你是我的权力! “阿爷!你这也太过了,太过了。唉~!”程奇一跺脚,赶紧的跑出去拉廿修,“大郎,兄弟,都是俺不好,俺就不该带你来见阿爷,平日里阿爷总说俺不学好,成天跟着一帮不成器的家伙混,今日俺带你来见他,就是为了让他明白,俺其实也是很上进的,奈何以前周围的那些子弟,都是同样的德性,寻常布衣家的,不是阿谀奉承就是清高傲慢,俺也懒得理他们,不管阿爷了,你就在我那院里住着便是,阿爷不会赶你的。” 廿修脚下没停:“这不是赶与不赶的问题,布衣也有布衣的底线,他年长,我敬他,这是份内。按说,如何得知皇帝有恙也不是什么大秘密,可若是在此等情况下要我说出来,这就存了要挟的意思了。其实,你阿爷也没错,换我站在他的角度,一个外人,随随便的就住进家来,总是要盘查一二的。你也别为难了,这长安之大,总是会有去处的,别忘了,我可是小神仙。” “小兔崽仔,给老夫回来。”老爷子耳没聋,廿修说话又没有故意的压低声音,故在书楼内也是听了个大概,也是有些恼怒,就叫住了程奇。 程奇不敢忤逆了老爷子的意思,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廿修走出程府,待要让门房跟上廿修,看他在何处落脚,好抽个时间去看看,送点钱银什么的,也有个照应,但老爷子却是又开口了:“哪个若是敢离了府半步,老夫便打折了他的狗腿,送到城外乱葬岗里生喂了野犬去!”便再无人敢挪动半步。 这喊得大声,廿修才踏出程府,也是听得清清楚楚的,嘴角一挑,哂然一笑,轻轻一甩胳膊,脚步不停,飘飘然的远离了程府。 时间还早,刚过正午,在程府是没什么感觉,但等走出了居德坊后,肚子便咕咕的叫了起来,今天为了进城,可是早早的就出发了,只在路上啃了两个馍,在宫里又要提起精神应付那帮老头子和太子等等人物,十三岁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消耗大也快,这会儿突然的就饿了起来。 摸了摸身上,却突然发现此刻的自己竟然是身无分文,就连那三文钱也因为早上要进宫换了双靴子而留在了自己那双旧鞋底里,廿修苦笑,早知道,自己就该把皇帝赏的那些糕点留下一份来,也不至于现在饿了肚子,还没钱没地方吃去。 “老头,老头!”廿修无奈,长安他又是人生地不熟的,只好叫起了老头来,结果心中默念了无数遍,老头却是不应。 “得,这下可真是连想入地都无门了。”便只好折回到皇城含光门那,想着找秦家兄弟借点钱,住客栈去,结果一瞧,傻眼了,不光秦家兄弟不在,就连皇城门的那帮兵士都换了一拨,只是一抬腿有往皇城门走的意思,远远的兵士就将长枪斜斜的指了过来,警告不许靠近一步。 就不信一文钱真能难倒英雄汉了!廿修一发狠,连打听秦府在哪的心思立时都没了,人家邀请你,你去,和人家没邀请你,你找上门去,这完全就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如果是以前的大郎,那倒没什么,脸皮放厚点便是了,可现在已经是廿修,前世的所有记忆全都恢复了过来,包括了以前的要强也跟了过来。 考虑着怎么解决肚子问题和住的问题,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路口,周围的声音却是嘈杂了起来,一座高大的坊门矗立在面前,抬头在日头下眯着眼一看,原来是西市。 都说大唐与番邦的贸易发达,却是没亲眼见过的,仅在渭南有过惊鸿一瞥,也是不知全貌,左右还有半天时间,饿一餐也没什么大不了,说不定在西市还能找到赚钱的机会呢,便抬腿往西市走去。 西市是井字九宫格(布局详见作品相关),廿修是从西市的西北角进的,首先就是路过马行,碳行等等这些目前他不感兴趣的商坊,也幸好市坊门口都有牌楼注明是什么市,廿修只顾东张西望的往南走去,他的目的的是正西的食坊。 和想象中不同,食坊内全然没有前世记忆中的大市场那样的嘈杂,没有叫卖声,也没有哪个商家将东西都堆放在店门口将个过道塞得满满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若不是一个个的店门口站着迎客的肩上搭着裢褡的小二和店门上一张张类似什么太白楼,迎客斋之类的牌匾以及某些个熟食店将个柜台敞开向外,摆着一盒盒的糕点或是酱肉之类的,廿修几乎要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 坊内也是按井字分成了九宫格,按各自的经营范围分列着,让廿修倍感诧异的是,生肉铺子和米行也是开在食坊内的,从这点上来看,除去酒肆食楼外,整个的食坊和一千多年后的菜市场根本就没有区别。 各种食物的香味从四面八方的向廿修飘过来,廿修这才发现自己真的来错地方了,不来这里还好,不去想着吃的,还没什么太饿的感觉,但这各式的香味就这么狂轰乱炸的涌了过来后,这五脏官可就真的开始抗议了,一直咕咕叫个不停,惹得偶尔有那么一两个从廿修身边走过的,都用了怪异的眼神看着廿修。 幸好廿修身上穿得倒也不像个乞儿,还不至于被在坊街上巡逻的坊丁给赶了出去。想到自己在白水镇只是一个炒鲜芦芽的法子就让高掌柜下定了决心要来投靠自己,廿修突然有了办法,哪怕自己烹食的技艺是时好时坏,但是靠露一手换顿吃的,应该也不难。 打定了主意,不理会身边的人对自己咕咕叫的肚子的异样目光,廿修抬腿就往离自己最近的食肆走去,这间名为观风的食肆名字很是对自己的路子,也算他们运气吧,碰到自己,廿修心想。 不经易中,被一个从里面走出来的人撞了一下身子,廿修赶紧的退过一边,准备等这人走开后再进,孰料突然领口一紧,就听的一个声音恶狠狠的道:“好你个杀才,某还道你逃到了天边去了,却是敢还在长安招摇过市,且看我回去如何收拾你。” “你认错人了罢?”廿修看着眼前的人,肥头大耳,两腮的赘肉下垂着,活似一条正努力的张嘴呼吸的金鱼一样,一双小眼几乎都眯成了一条缝,两道稀稀落落的眉毛就跟没有一样。 “如何会认错人?便是你化成了灰某也认得你,莫要以为你将自己的死契偷了出来,某就奈何你不得了。”这人力气不小,一把揪着廿修的领口,将廿修举得双脚根本无法在地上着力。 “何人在此喧哗?”争吵声引来了坊兵的注意,廿修松了一口气,还好,谢天谢地,诚管总算来了,你们再不来,我可就要被人当成什么贼啊什么的看了,这会饿得是一点力气也没有,所以廿修干脆也不挣扎,省着点力气。 “正好,各位军头来了,也作个见证。”这人依旧揪着廿修的领口不放,对着前来的三个坊兵道,“这小子是某的下人,因其父欠了某一百贯却寻了短见,所谓父债子还,这小子当初也硬朗,便签下了死契,没曾想,这才过去不到三天,竟然被其探得了某存放契纸之处,偷了契跑了,某这几天遍寻他不着,本想着今日到别处瞧瞧,不料天可怜见,竟让某在这里碰到了他。” “你胡说。”廿修再饿,再没力气,一听也急了,“我身上有路引,我一路从安陆到长安,前几日还在渭南过来,怎么会是你家的下人?”路引是常山县里就开好的,廿修浑然不惧,心想这家伙该是疯了,你见过有谁家的下人穿了我这样的么?瞧瞧你自己身上,穿的还只是混纺了葛纱的锦帛,我身上的这一件足可以抵你身上的十件! “是不是胡说,搜过便知。某观这小郎子,身着缎面袍,却是富贵子弟,比之于此人却又体面多了,不似逃奴。”渐渐的聚拢起了不少的人,其中一个青袍中年汉子便道,“某等都在旁看着,若是搜出路引,则可告此人反坐,小郎子也莫要怕了。” “小子谢过,如此,便由这位军头来搜罢,路引便在小子的胸前内襟,小子却是信不过此人。”廿修抬起手来,双手用力,总算是掰开了那胖金鱼的手,双脚落地,也安实多了。喘了几口气,调整回了因被那旁金鱼揪得紧而差点没了的呼吸,张开双臂,等着那坊兵来搜。 “搜便搜了,某还怕你跑到天上去不成?”金鱼眼狞笑着。 廿修心里突然没来由的咯噔了一下。 “却是死契,没有路引。”兵士伸手在廿修的怀里只是一掏摸,就摸出了一张还是崭新的麻面纸来,看了看,皱起了眉头。 删删减减,干脆直接切到坑内吧,这坑挖得比较辛苦,从下午一直码到现在,晚饭都还没吃,就一章吧。 ------------ 第六十六章 为奴 鲜红的官印就戳在那纸上,为显公正,那坊兵还将纸上的内容念了出来:“兹有甘州删丹县二十里扁溪人氏张二凹,年一十三,生于五月廿日,酉时建生,今因父欠本村善人张其斤钱足一百贯,父殁,并无依靠,口食难肚,亦无力偿还,情愿以身抵债代父偿还,于张氏其斤府中为仆。至此之后,任凭教训,永不出户。倘若夜晚山水不测,各从天命。两边情愿,各无悔,永远存照。恐后无凭,立此并照。外加丧葬费钱三贯。中人扁溪里正张秀山。” “某却是不信的,可否将那契予某瞧瞧?”青袍汉子一脸的怀疑,“光这小郎身上的袍服,在长安没有二三十贯也是不能置办,又是在甘州那等偏远之地,恐怕更贵,若有此等家当,又何至于抵身为仆?某观此小郎,眉目疏朗,丰采高雅,神明爽俊,端的是一表人才,反观此人,却是神情萎靡,若是旁人见了,只会以为小郎为主,此人为仆,怎会如此?” “众位有所不知,某与其父本同在蓝田行商,其父宠溺于他,家中所获,几近全花于此子身上,自小就延请西席及教授,故尔此子方能有如此神态,其父经营无方,虽经某多次周济,欠钱何止百贯?某亦是念其年幼,又姿态尚可,方才收归门下,并未将起衣物收了,随他穿去。本想待其成人后,委以一方,好承其父志,奈何却是招了个白眼狼,今次回转,某定当好好严惩,令其成人,方不至拂了某与其父的一段交情。”金鱼眼胸有成竹,不慌不忙。 廿修的心逐渐的往下沉,蓝田二字已经说明一切,自己这些天来也太过安逸,行事又顺,几乎都忘了自己曾经得罪过这号人物。现如今,瞧这架式,对方明显是有备而来,恐怕所有的关节都已经经过仔细推敲,不大可能有漏洞出现。 突然生出了一丝的懊悔,何必为了那点自尊而赌气离开程府?那是个老头,自己就让着点又是如何?难道还能掉了几根寒毛不成? “果然是真契,如此则是小郎的不是了,这张善人可算待你不薄,又并非真拿你当下人看,你又何苦呢?”契一到手中,瞧了一眼,青袍汉子便转而指责起廿修来。其他人也都看过麻纸上的契约,本来几乎都是站在廿修这边的,却是马上转变了立场,数落起廿修的不是。 “老头,老头,阎罗老儿!”廿修此刻只能在心中默念着,期盼老头子再次的出现为他解围,然而一丁点的回应也是没有。 “我有证人,证明我是从常山过来,并不是此人所说的什么抵债为奴,这是这人诬陷于我。”无奈,只能用了,程府就在附近,自己刚从程府出来,再转回去,丢人就丢人吧,总好过被人陷害了终身为奴。死契的可怕就在于只要你还活着,你就永远也无法获得自*由之身,便是死了,也要看主人高兴不高兴,高兴了给你个薄棺埋了,不高兴了,用个草席草草一圈,丢到乱葬岗也是常有的事。 “既有证人,不妨说来听听。”峰回路转,突然事情又有了变化,人们的好奇心就又被吊了起来,说不定哦,这就要揪出一个迫人强签了死契的案例来,又可以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小子刚从卢国公府出来,卢国公家的小郎君程奇都尉可为小子佐证,若是不够,还有胡国公家与程奇同在皇宫当值的秦家小郎亦可为证,倘是还嫌不够,可到皇宫找小黄门区显,就在上午,他还将小子送出了皇宫,若我是为奴者,怎么可能进得了宫,怎么可能认识卢国公及胡国公家的小郎?”廿修这下不慌了,蓝田王你再安排得天衣无缝,总不能连皇宫里的也安排了吧? “咝~!”一片的倒抽凉气之声。 鹅滴乖乖拢,这小郎子来头不小,和两大国公都有交情,还刚从皇宫里出来,且又是人家区太监送出门来的,区太监是谁呀?这附近的哪个不认识?人家可是圣人身边照顾起居的,常在西市露脸,虽然没有什么权势,可架不住人家就总在皇帝面前晃呀,因此一些中层的官员见了区太监那可都是和颜悦色不敢有半点怠慢的! “你说是就是了?口说无凭,诸位,可愿随某前去为证?还请几位军头也同行,免得被这小子随随便便找个人就骗了。”怎料那金鱼眼是浑然不惧,拉起廿修就往外走。 一行人相拥着往居德坊走去,其中不少人因了廿修的话转而又开始相信起廿修来,为防着那金鱼眼趁乱走脱了,就将二人都围了起来。 然而越走,廿修越是感觉不对,原本在居德坊门口的坊丁却已经不是自己刚出来时候的那两个,而且原本在坊门外巡逻着的坊丁也是没见到一个,等到了坊门口,坊丁将手中长戟一架,不再让众人前行:“站住,尔等所为何来?莫非要聚众闹事不成?” “这位军头,小子半个多时辰前刚从卢国公府中出来,如今却是要回转去寻程奇都尉,请他为小子做个明证。”被拦下的众人都眼看着廿修,廿修只能出来。 “胡说八道!某自天光刚亮起便在此处当值,自辰时起至此刻,出坊门者计三十八人,进坊门者计二十一人,就没见过你这小子,你道某的眼睛是瞎的吗?”两个坊兵异口同声的否认。 “是与不是,到得卢国公府便知。”廿修已经不抱一点希望,这两个,分明就是刚安排好的人,然而却是不死心,想进居德坊,蓝田王有能耐换了坊兵,总没办法把卢国公家的门房也给换了吧? 然而坊兵却是死活不让进去,此刻的廿修期盼着程家能出来一两个人,但是程家的人刚被老爷子吩咐过了,不许踏出府门一步,早将大门紧闭,且离着坊门还有一条坊街之远,也就是隔了一个府邸的宽度,这样的距离,便是喊破了喉咙,程家的人也不能听到。 “还有胡国公府上和皇宫可以佐证。”显然蓝田王定早已有了安排,但现在却是最后的一根稻草,廿修不得不牢牢的抓住。 只是事情并不以廿修的意志来定,皇城门口的守卫已经换值,这些守卫一如先前一样,绝对不允许靠前半步,最后在廿修百般央求之下,才有个侍卫不耐烦的告知,区显已经不在宫内,就在前两刻出了宫,去青海了。 却是自己害死了自己!廿修的懊恼就别提了,没来由的提什么青盐,又念着区显对自己不错,临告别前还要告诉他说青海有一处的盐田,产量虽小,但其所产的盐却是最好的,现在好了,为了功劳的区显连一天都等不及,匆匆忙忙的走了,害得自己如今是身陷囹圄。 雪上加霜的是,好死不死那个柴姓女官正好出得宫来,听了守卫的话后,直接撂下一句:“我等一直在圣人寝殿外伺候着,从未曾见得此人,圣人身体好着呢,此人如此说道圣人,该当拿下送往衙门治个谤上之罪!” 这下真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有了柴姓女官的那席话,众人便连胡国公府上也不去了,认定了廿修便是逃奴。更别提廿修最后说要去长安城外终南山脚下的锦腹蛇营房里求证了。 坊兵的职责本就是在西市范围之内的巡逻,谁耐烦跑个几十里地到城外去?再说了,那可是勇兵营地,是你想去就可以去的么?没等接近,说不定就被当成了刺探的细作被乱箭给射成了刺猬了。 一而再,再而三的,廿修所提的证据全都被证明了是无稽之谈,所以就连最后本该扭送到万年县衙门的一道程序也免了,在众人的协助下,廿修被绑了个五花大绑,丢到了一辆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上来的竹蓬马车内,还一个劲的数落廿修,年纪小小的不学好,非要浪费了大家的大好时光,瞎折腾,又劝那金鱼眼,回去后可莫要再这么善待逃奴了,这样的白眼狼,就是欠抽,你就使劲的揍,揍到他怕为止,这年头,反正打死奴仆也是不用担责的。 待众人一散去,金鱼眼立即上得车去,掏出一块布,将廿修的嘴给堵了个严严实实:“你当蓝田王却是那么好相与的么?得罪了我家郎君,便是如此下场,若不是瞧着你还有点用途,就该当将你大卸了八块,送与野狗吃了。” 廿修在他堵嘴的时候,努力的将舌头翘起,但这金鱼眼竟是个行家,用了拇指和食指在廿修的两腮后一捏,廿修的舌头便再也翘不起来,布条将个舌头死死的压着,想用舌头将布给顶出来已是不能,布条一直堵到了喉咙处,呼吸都便得极为困难,想要发声是不可能的了。 便是手脚,也被金鱼眼用麻绳捆得死死的连在车梆上,动弹一下都不能。 PS:求推荐票哦 ------------ 第六十七章 暴起 听着车外粼粼的车轮声碾过街上的青砖,还有间或的某个小娘子和某个小郎暧昧的调笑声,孩童追逐打闹的嘻笑声,邻里街坊相互问候着的声音,车上的廿修很无助,如果自己不去得罪那柴女官,如果自己不多嘴说什么某处的盐好,如果自己不嘴硬,为了一时之气而拂袖离开程府,如果出营的时候,答应了郭仲达,多带几个兵士进城,也不至于落到这等地步。 一切悔之晚矣,唯一的希望,便只有阎罗老头了。 然而一直等到了马车停下,廿修至少也叫了上千遍的老头了,老头依旧没来。 这是一个小院落,一方小天井,小天井的一边连着的是大门,另外三面则是正房和两侧的厢房,房后有高高的山墙,将个天空围得很小很小,一眼望去仿佛天陡然的变高了许多,只有一朵白云在一个角上露出小半边来。确切说,这是一个没有院子的小院落。 小院里只有一个老苍头在默默的扫着地,见到金鱼眼拖了廿修进来,也只是瞟了一眼。 廿修被丢进了偏房一侧的一个更小的昏暗房间里,金鱼眼在拔出廿修口中的布团时警告他:“不要想着喊叫,这里你便是喊破喉咙也是没人能听得到;更不要想着逃跑,你可知你为何会落到此地步?实话告诉你,这一切,便是卢国公的安排。只要你跑出大门,都出不了坊门,某绝对可以保证,你将永远的失去你的一双脚,开始是脚掌,第二次就是小腿,第三次,大腿,第四次,命根子,第五次?估计你那时候便是放你走你也不走了罢,哈哈。” 布团一拿开,廿修便扯起了嗓门大喊:“救命!有绑匪!”连喊了三声,金鱼眼只是在旁眯着小眼冷笑。 半天没动静。金鱼眼蹲下了身子,轻轻的拍了拍廿修的脸:“叫啊,继续叫啊,不过可警告你,若是你喉咙叫破了,喊哑了,你也就失去了利用的价值了。某就不明白了,郎君为何对你这么个小毛孩如此的看重,要是换了某,直接一刀将舌头割了,手筋脚筋挑了干净,不妥不妥,脚筋手筋挑了如何干活?嗯,给你带上个几十斤的大铁枷倒是不错,哈哈。” “砰~!”廿修猛的一仰脖子然后向前一冲,额头直接就砸到了那金鱼眼的鼻梁上,廿修都能清晰的听到从自己额头传来的“喀喇喇”的声音。 “鼻梁破了的滋味,好受吧?我猜猜,这时候应是酸的,苦的,甜的,咸的,辣的,各种滋味都有吧,我倒是忘了,你是没尝过辣的,真可怜。嘿嘿,小爷只是一时不察,这才着了你的道,就以你这猪脑子,跟小爷斗?再活五百年也不够瞧的。”廿修冷冷的盯着见身子缩成一团捂着鼻子在地上嚎啕乱滚的金鱼眼,“你记着,小爷但凡只要出去,首先就是挑了你的脚筋手筋还有你的人筋,让你空有命根子也用不上,怕不?恐惧不?绝望不?可惜你不能动我半分,否则蓝田王必定不饶你!而我,有的是机会把你整得想活活不成,想死死不了。” 但凡这金鱼眼只要不用了这胜利者的姿态高高在上的嘲笑廿修,廿修也不会这么拼,对于一个曾经的门萨俱乐部成员来说,被一个看着很笨的人算计了实在是奇耻大辱,虽然廿修知道这算计的步子并不是这金鱼眼布下,但就是对他这种态度厌恶致极。 “你这个杀才,某要杀了你,某要杀了你,不,某要将你千刀万剐方才解恨!”撕心裂肺的嚎了足有一柱香的工夫,金鱼眼这才缓过劲来,踉踉跄跄的扶着墙根站起来,咬牙切齿的捂着满脸的鲜血对廿修吼着。 廿修冷笑一声,被绑的双足并拢着跳了过去,在离了那金鱼眼有两尺多远的时候,双腿一蹲,一发力,一个漂亮的转体前空翻三百六十度,双腿直接就鞭到了那金鱼眼的肩膀上,又是喀喇喇的一声。 “不要以为我不知道,那几个围观的,至少有一半是你们安排的人,尤其是那青袍大汉,看似很公正,但他的言语之间无不诱导着人往我是逃奴上想,搜身是他提的,若是没他的诱导,坊兵第一个要做的便是将你我押送到西市中间的市署去。”同样摔倒在地的廿修爬着坐了起来,淬了一口肩胛骨被鞭碎而陷入昏迷的金鱼眼。 之所以不在西市突然的发难,只因为一来那时正饿,没想到会是陷阱,等坊兵到了后再反抗,廿修就只能是个死,对付逃奴,尤其是还敢反抗的逃奴,直接杀死是一点律法负担也没有的,尤其是当着两个坊兵和其他人的面。还有一点就是要同时对付至少 四个人,廿修一点把握也没有,十三岁的身躯对付金鱼眼在突然发难的前提下没有悬念,而光是对付那显然是练过的青袍大汉就做不到。 金鱼眼打杀廿修或许会被人怀疑。一开始就让人以为是帮着廿修的青袍大汉出手就不会有问题。 忍着身体横摔到地面带来的骨头散了架一般的疼痛,廿修花了足有一刻钟,这才用嘴将绑着脚的麻绳给解开了,好在十三岁的身躯依旧柔软,又花了点时间,将反绑在身后的双手艰难的从胯部反到了前面,同样用嘴解开了麻绳,再看手腕,已经被勒出一道深紫色的勒痕。 蓝田王! 休息了一会,恢复点力气后,那金鱼眼依旧没能醒过来,廿修懒得管他,这种人死了也就是死了,少个祸害。打开房门,老苍头依旧不紧不慢的围着马车扫着地。 “老丈!”廿修叫了一声。 没回应。 原来是个聋了的,难怪自己在屋里将那金鱼眼揍了个七荤八素,动静那么大,老苍头连过来看一下都没有。 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到老苍头面前站定了,老苍头这才发现了廿修的到来,抬起满是岁月刻划的沟壑的脸,一双浑浊的眼无神的看了看廿修,又低下头去扫他的地。 不光聋,还是哑的。 廿修无奈,只好自己挪了步子往门外走去,却发现门已然上了锁,再一拍大门,发出的是沉闷的声响,摸着那门也是冰凉冰凉的,至少是上好的硬木所做。 或许是察觉到了廿修要做什么,老苍头慢慢的直起腰来,冲廿修摇了摇头,然后一指自己的嘴巴,又一指正房。 “有吃的?”廿修大喜,抬手做了个扒碗的动作,老苍头点了头。 廿修并不会以为老苍头是他们一伙的,从进门起,他就看了出来,这个老苍头不过就是个负责洒扫的人,现在看来还兼着给关押在这里的人提供吃的。 进了正房,找到厨房所在,廿修在锅里找到了一碗黍米粥和一个黑面馍,狼吞虎咽的三口两口吃完,还是不够,再翻遍了厨房,连个咸菜影子都没见着,只有一缸水,一小袋黍米,连火石都找不到,想自己生火再做已不可能。 好歹总算不那么饿了,廿修就开始研究起怎么逃出这小院去。 这里应该还是在长安城内,在马车里绑着一个人,金鱼眼没那么大的胆子就这么出城去,兵士一盘查,廿修就有机会脱身,每个城门里,可都有认得锦腹蛇的振威军的人在。 一圈转下来,廿修失望了,整个院落就只有那一个门,没有边门,山墙比房顶还要高近两丈,就算是将马车拖到房下,爬到房顶上去,也还是爬不出去。想用了省力的法子逃出去已经不可能。 但是难不倒廿修,有了点力气的廿修来到马车边,奋力几脚,便将竹蓬给踹歪了,费了一些力气,将竹蓬拆了个七零八落,准备就以绑着自己的麻绳和这些零散的竹子做个简易的绳梯。 老苍头不扫地了,站在一旁,拄了扫帚佝偻着身子默默的看廿修忙碌,见廿修在绑绳梯,老苍头大约是看明白,拖着步子一瘸一拐的走到廿修身边,按住廿修的手,摇了摇头,又抬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抹了一下,然后指指大门。 “你是说门外有他们的人么?”廿修开始是吓了一跳,以为老苍头是示意廿修先把他杀了再跑,过了一会才醒悟过来,这是提醒廿修,跑不掉的。 联想到先前金鱼眼所说的,恐怕还真不假,或许这院落的周围,全是蓝田王的人,自己只要一出去,就是个死。 猛的一个激灵,廿修一把抱起还在捆着的绳梯就往另一侧的偏房跑去,得找个地方将绳梯藏起来,金鱼眼在院子里的时间已经不短,其同伙若是疑心重的,怕是会起疑进来看,他们固然是不敢拿自己如何,但绳梯却是今后可能用得着的,别被发现了。 又是老苍头帮的忙,在廿修连进出了两个房间依旧没找到藏绳梯所在的时候,老苍头默不作声的将廿修手中没完工的绳梯接过,蹒跚着走到天井一角的井边,弯下腰,抖抖索索的摸了一会,再起身,手已经是空的了。 恰此时,院门一响,吱呀一声开了。 PS:求推荐票票哦。若你喜欢,就请投下推荐票,还有请推荐给你的朋友们,让他们来为本书涨涨人气。灰雀不善于到处做广告,也没那么多的时间来到别的作者写的书那去宣传,还是要靠喜欢本书的读者一点一点的把人气拱起来,这也是灰雀的态度。拜托诸位。 ------------ 第六十八章 心理战 “莫大你这家伙怎么这么磨蹭?快点,还得赶回去交差呢。”门开处,一个汉子走了进来,一边走一边嚷,正是在西市里的那个青袍大汉。 猛然见得廿修手脚的绳索解开了,站在天井边似乎和那老苍头对峙着,还用了冷眼瞧着他,青袍汉子吃了一惊,道:“你的绳索怎么解开了?莫大呢?”边说边朝门边退去。 廿修脚一跺,唬得那青袍汉子拔腿就跑,连滚带爬的出了门,又将门锁上。 “没卵的家伙。”廿修很是鄙视这青袍大汉。 “哎哟俺滴娘咧,那小子端得厉害,竟似将莫大打杀了,如今正好端端的站在天井中哩,得亏某跑得快,不然怕也要成为他的掌中冤魂哩。”走到门边伏身听的廿修听到了那青袍汉子正在大声的跟谁说着,从声音的方位来判断,大约有十来丈的距离。 有人应,但听不清说的什么,不止一个人,然后是一阵的哄笑。 “不信,不信某带你们去瞧瞧哩。”青袍汉子似乎急了,大声的喊。 廿修又退了回去,坐在被他拆得只剩了个车架的马车上,仰着头,看着那一方小小的天空,吹起了口哨,一脚架着,一脚垂着晃荡晃荡。 不一会工夫,门又开了,涌进来五六个大汉,大部分都是身穿青袍,个个手中都握着家伙,有棍棒,也有扁担和铁锹,其中有个比较肥的穿的是灰白袍,手中拿的是把解刀。 “看来,你们是把这一整个坊全占了。”廿修扭过头,瞟了他们一眼,不再理会。 几人挤在一起,战战兢兢的面向廿修,一步一步的向先前关押了廿修的偏房退去,廿修看了一眼没关上的大门,“哧~!”的冷笑了一声。 不多时,依旧昏迷的金鱼眼被几个人扛了出来,出得房门的时候,廿修恰恰在马车上伸了个懒腰,唬得那几个一慌,脚下一滑,“叭叽”一下,金鱼眼又嚎了起来:“痛杀某也!不若就死了罢,死了罢。” “想死也是没那么容易的,阎罗老儿若是敢收你,我就敢生生将你从光就居一路的打将到到陈莫去,然后再拉回来揍个半死!”廿修的话人这些人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天爷!光就居是第一层地狱,陈莫可是第十八层,这小子难道真如传说中的那样,连阎罗也能驱使得了的么? (十八层地狱从第一层最轻罪到第十八层最重罪分为:光就居、居虚倅略、桑居都、楼、房卒、草乌卑次、都卢难旦、不卢半呼、乌竟都、泥卢都、乌略、乌满、乌藉、乌呼、须健居、末都干直呼、区通途、陈莫。佛门中所说的阿鼻地狱便是另一种分法八大地狱中的第八地狱,即相当于陈莫) “莫怕,这小子也就光嘴上说说,他即便是有法力,那也是有限得很,若真有大法力,何至于被咱们这么轻松就掳了来?”肥头大耳手握解刀的胖子自恃手中有兵刃,强作镇定的挥了挥解刀道。 “那就拿你开刀试试吧。”廿修跳下马车,嘴角挑笑,一步一步的朝着那胖子走去。 “你,你,你别过来,再过来,某可不管上头有啥命令,手中的刀可不长眼。”胖子一听廿修说先拿他开刀试,慌了,即便人家没什么法力,那也是有一点的呀,否则怎么解释莫大那么庞大的身躯竟然会被一个手脚都捆绑了的小孩子打得满脸开花,一条胳膊似乎也废了,而这小孩身上全然没有半点伤,屋里除了被莫大撞怀了的门壁外,几乎就没有任何的打斗痕迹。 “是么?上头有什么命令?”廿修脚下没停,继续一步一步的逼近。 “某若是说了,小神仙是否可饶过在下?”胖子一听似乎有那么点转圜的余地,大喜之下赶忙的就要抓了这根稻草。 “你先说说。”廿修站定了,眼睛直盯着那胖子。 “上头说是不能伤了小神仙您的性命,留着有用,还说,若是小神仙没跑,就不许去动其他人,免得有人起疑。”胖子嗫嚅着说完,突然哐当一下丢下手中的解刀,抱头就往门外跑,“小神仙说话得算话。” 廿修没追,将目光转向其他人:“你们怎么说?” “不怨我等呀,小神仙,我等只是奉命行事,这一切,都是,都是这个莫大领头,真不关我等的事。”几个原本还能相互打气的,这一看胖子丢下他们独自跑了,当下心头最后的一道堤坝就轰然的溃决,内心的恐惧猛就如同那雨后的春笋,一个劲的猛长,被廿修的目光一逼,再也坚持不住,将那金鱼眼莫大往地上一丢,呼啦啦的跪倒,不住的磕头。 “滚!”廿修怒喝一声。 几人忙不迭的抬手护住了头,鼠蹿而走,也顾不得被他们丢在地上的莫大了。 院里又恢复了平静。 廿修颓然的瘫在了地上,打心理战所要耗费的精气神是巨大的,每说的一个字,每迈出去的一步,每一个眼神,每一个表情,全都要拿捏到位,稍有一个疏忽,就会让那些原本已经被自己成功的带入恐惧的人清醒过来,廿修以前只是一对一的催眠过,没试过一对多的催眠,这也得归功于他来长安的路上就已经积起的威名,加上这时代的人又对鬼神之说深信不疑。否则,很难。 老苍头在旁,一直看着廿修的个人表演,开始他是抱着旁观的心态看的,但看到了后来,一双浑浊的眼渐渐的有了点清亮的光。等到那些人一走,门复又关上之后,他一瘸一拐的来到了坐在地上的廿修身边,一声不响,跪下了。 “我知道,你一定有故事。”廿修自言自语,吃力的伸手将老苍头扶着坐了起来,“只可惜,你听不到我说的话,口又难言,不然我倒是愿意做个好听众。” “嗬~!嗬~!”老苍头坐着,很认真的看廿修的嘴巴动着,等廿修说完,他张大嘴示意廿修看,却见老苍头的口中已经没了舌头,齐根断去的舌只剩了一点点的舌根随着老苍头的喉节而一动一动的。 “乖乖躺着!”突然廿修抬腿侧身就是一劈,只听得“哎哟。”一声,刚刚痛醒过来想要偷偷往门外爬的金鱼眼的胸口又挨了廿修一个鞭腿,身子一歪,躺着便是一动也不动了。 “可惜这身子还是太过单薄,不然今天就杀出去了。”使完一个鞭腿已经消耗完廿修所有的力量,他双手撑着地,仰头看了看小小的天空,叹道。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心里却是知道,以十三岁的身躯能有如此的力道,已经算是不错了,这也是这么些年来,常年在火原一带疯野所带来的好处,唯一遗憾的是自己晚醒了,要是能早几年,就有正确的锻炼方法,身体还能更强些。 衣裳一紧,却是那老苍头在扯自己,廿修苦笑:“我若是能逃得出去,倒也罢了,可对付这么几个人就已经是筋疲力尽,外头还不知道有多少他们的人呢。”催眠术得是面对面的催眠,背对着就几乎没有效果,正面对人廿修不怕,怕的就是他们从后面偷袭。 他们是不敢伤害自己,但情急之下,从后面抽冷头把自己打晕是绝对会做的,打成了脑震荡就真的没救了,廿修还是很惜命的。 老苍头依旧不停的扯着廿修。 “怎么了?”廿修心头一动,跟了老苍头从地上爬起来,扶着老苍头的肩,颤巍巍的跟着老苍头走,这时候,若是那帮人有胆进来,廿修就真的没希望了,一双腿根本不听使唤,就如同那中风了的人一样,神经对肌肉失去了控制。 到了天井边的那口井边,老苍头揭开井盖,示意廿修往下看。 “井中有东西?”廿修努力的睁大双眼细细的瞧,眼睛逐渐的适应了井内的光线,只见井底的水面上,一圈圈的涟漪从井壁的一侧往井中扩散,再细看,却不是,而是井水如泉水一般的从井中心往上冒,冒出来的水流碰到井壁后的回波,有一个方向的回波是不对的。 看了看不远处躺着不动的金鱼眼,廿修用手比划了一个洞口的手势,询问老苍头,老苍头点了点头。 廿修也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么金鱼眼留不得了,在自己并没有把握金鱼眼有没有听到自己和老苍头说话的前提下,唯一的保障就是金鱼眼从此不能说话,而死人,是真不能说话的。 这也是他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想办法不让他们把金鱼眼抬走的原因,金鱼眼一死,自己在他们眼中就更神秘。 处理完的金鱼眼面容非常的恐惧,双眼突起,面色泛青,就那么直勾勾的面朝着天,廿修自己都不敢看,包括前世,这是廿修第一次杀人,而且还是用的如此的手法,让金鱼眼在临死前尝了无法呼吸的痛苦,道具也简单,就金鱼眼自己身上的袍服一撩,叠个几层,洒上水。 现在,就等着天黑。 PS:好吧,得承认差点写到死胡同里去了,估计脑细胞都死了不知道多少,却也不知能换来多少的推荐票。 ------------ 本书关闭,题材延续 如题,但是一直在看本书的朋友不用担心,同样的题材会继续下去的,在另个场合。 是我错了,在这个快速消费的时代,电子出版物和指质出版本来就有所不同,要的是快速切入,我却选择了古板的切入方式,很不符合大家快速阅读的习惯,本来么,上班或是学习一天已经很累了,自然要的是轻松,而我却不让读者轻松。 所以,是我的错,我改,新的书很快就会出现,到时候会在这里,也是在作品相关里通知大家去看哪本。 ------------ 新书已经开始下笔 根据本书的设定重新写的书已经开始下笔了,设定和人物、情节方面略有改变,主角没变,另外,在起点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灰雀找回了用了多年的并且后来在起点注册的笔名账号,因此新书将会用那个笔名。 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