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卷 ------------ 第一章 九爷 日上三竿的时候,仍有人络绎不绝的涌入下市。有穿草鞋挑担子的农夫,也有一杆猎叉挂着羚羊山跳的猎户,更多的是袖着手进门来买东西的人。 市吏带着门丁翻翻拣拣,看货估值取税给凭,忙成一团。 郑九龙就坐在下市门口不远处的一处早食铺子里,吃罢早饭,剔着牙,眯着眼睛看着那边忙忙碌碌的熙攘景象,心里隐隐有一种登上人生巅峰的明悟。 大野城有上下二市,上市有瓷器、漆器、铁器、铜器、丝绸、车马、粮食、盐、酒、药等等百般物件,皆坐地为商,由市吏定铺收税,他暂时还不敢染指,但这下市,卖的是鱼鳖山跳、瓜果梨桃、三斤鸡蛋一捆柴,来卖东西的也都是些农夫猎户愚夫愚妇,顶天了不过几个早食铺子,这份地头税,却是他郑九龙的。 这里的规矩是市吏在门口估值取税,税制十一,那是要交给城主府的。但他郑九龙却不管那个,只要是进门来卖东西的,就得给他再交一份钱! 他管这叫“九爷钱”! 刚开始收那两年,还有人叽叽歪歪的,时不时有个敢跟自己瞪眼的,觉得他自己是个硬茬子,但时至今日,借他们个胆子! 郑九爷的凶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不吹牛的说,除了城北那一片深宅大院里的人之外,现如今的大野城内外,谁见了九爷都得毕恭毕敬的,听见名字都得吓得不敢高声说话。 这当然是值得骄傲的人生辉煌! 此时他看着不断涌进门来的人,就像是看着一枚枚的铜板、铜珠和刀币。 阳光又正好强到足以让人舒服的眯起眼睛。 郑九龙很享受这样的惬意时光。 手下人陆续吃完了早饭,他手下被人称为“癞鱼头”的赖老二走过来,说:“九爷,兄弟们都吃好了,咱们收一茬吧?” 郑九龙吐了牙签,站起身来,于是一整个早食铺子里哗哗啦啦板凳响,手底下人也都跟着站了起来。 店主人满脸赔笑的搓着手过来,点头哈腰,“九爷吃好了?” 郑九龙鼻孔出气哼一声,说:“下次胡椒多放些!牛肉汤,胡椒少了不好吃!” 店主人眼中闪过一抹苦意,但还是点头哈腰地道:“一定!一定!九爷是行家,照您说的做,指定没错!” 郑九龙不再理他,扭头就往外走。 但赖老二没走,他伸出手来,冲店主人“嗯?”了一声。 店主人满脸苦涩,从怀里摸出一把铜钱来,递过去,“赖二爷,不是小人不愿意孝敬,实在是早上起来还没开张呢,您诸位往这里一坐,没人敢进我这……” 赖老二一把夺过来,“少他妈废话!每天都是这套词儿,我们九爷愿意吃你的,是你的福气,知不知道?你少了多少麻烦!” 说话间,他把那些钱在手里排了排,啐了一口,“十三个钱,你他妈哄孩子呢?” 他这一吼,还没走出这早食铺子的人都纷纷站下,看过来。 店主人吓得赶紧拱手不已,“真不是不给啊赖二爷,我是真的还没怎么开张呢!昨儿收入的钱,下午就换成了东西,变成了今天的饭食了!您体谅体谅,体谅体谅!我明儿一定……” 赖老二不等他说完,直接道:“明儿三十个钱,敢少了一个,缺一个角儿,我把你耳朵拧下来凑数!” 店主人虽满脸苦涩,却不敢再辩,只好重重地点点头,“哎!三十个,小人就算是少备点料,也一定给您凑足喽!” 赖老二瞥他一眼,冷哼一声,“给脸不要脸!……走!” 这个时候,外面相邻几家早食铺子里已经传来了喝骂声和讨饶声。 店主人心里默默地计算着今天的损失,和斜对过那家被踹翻了桌子打碎了碗的铺子的损失,不由无奈地叹了口气。 郑九龙走出早食铺子,在街上站了一会儿,等手下人把街头的这几家早食铺子的钱都敛了来,他却并没走,居然又返身走进了其中一家。 那家店里的主人吓得连连打躬。 郑九龙洋洋不睬地在店里扫了两眼,说:“李大头,你那婆娘呢?” 店主人李大头吓得差一点儿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心念电转之间,赶紧道:“小人错了,九爷您大人大量,别跟小人一般见识,我婆娘什么都不懂,怕见人,只在后厨下帮衬,明天的八十个钱,我保证一个不差,再不敢多一句话!” 郑九龙瞥他一眼,也不说话,扭头走了。 赖老二却随后走进来,似笑非笑一张脸,敲着桌子,说:“九爷呢,大善人!不愿意跟你们一般见识,但大善人发起怒来,就更了不得呀!你说对吧?” 李大头点头如捣蒜,腰都不敢直,只一连声地说:“是!是!是!” 赖老二忽然一脚踹过去,“九爷不愿意跟你们计较了,你就真当爷们也都是吃素的了?”李大头吃他一脚踹在地上,却不敢起身,只是讨饶。赖老二冷哼一声,道:“明儿一百个钱,给不给,你看着办!反正我听说你那婆娘生的极是白净,我们九爷就喜欢白净的女人!” 李大头赶紧道:“给!给!给!” ………… 下市里一阵鸡飞狗跳。 这样的情景,几乎每天都会上演一遍。 识趣的早早就把钱奉上,甜软的话说着,也就免了一遭祸害,头次来的,和穷到真的一个钱也没有的,有跪在地上磕头还不免被踹了摊子的,也有直接给打得头破血流的,还有摊子都被直接收走了的。 郑九龙已经是看都懒得看一眼了。 坐地收税这个事儿,要的就是每天杀几只鸡给猴看! 但这些活儿已经用不着他亲自动手了。 他九爷只需要往下市的街道上这么一站,真正的硬茬子就忌惮上了,等闲的不敢咋呼。剩下的老实人,赖老二带几个人就全办了! 听着身后传来的哭喊声、讨饶声、砸摊子的声音,郑九龙再一次微微地眯起眼睛,好像是听到了什么美妙的乐曲一样。 这些噪杂的声音,是别人的噩梦,却让他异常的享受。 每次走在这下市的街道上,听着身前身后传来的这些声音,都让他觉得自己似乎又高大了几分,臂膀的力量,也好像是又强了几分。 却在此时,转过街角去,他的眼角余光忽然捕捉到几个熟悉的身影,不由下意识地就停下脚步,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卖鱼的小摊子。 一个十五六岁面皮白净满脸堆笑的年轻小哥负责揽客、兜售、拿鱼、过秤,一个十四五岁梳着双丫髻的女孩子负责收钱。 还有一个人,也就十六七岁年纪,就蹲在鱼摊后面,沉默不语。 郑九龙看见他的那一刻,他也忽然扭头看过来。 那眼神里,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沉默着的戾气与阴狠。 危险如转过山脚忽然遇到的一只炸了毛的豹子。 当两人目光相对,饶是郑九龙向来以好勇斗狠闻名大野城,这些年来“郑九爷”的凶名也算传遍大野泽周边的方圆百里,此时却仍是下意识地心中一寒。 别人见他貌不惊人、势不压众,以为他就是个普通的年轻渔夫,但郑九龙却很知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他比自己还狠! 比自己还不要命! 发生在三年前的那件事,他一直都记得。 就像已经刻在脑子里了一样。 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小乞丐,大概只有十三四岁年纪,他们三四个小乞丐一起讨生活,其中就有现在负责卖鱼的这两个。 某一天,当时原因不明,后来听说是有人想要把他这个梳着双丫髻的小妹妹拐走卖掉,结果却漏了马脚,于是他拼着自己被扎了六七刀的代价,追杀了一条街,愣是用手里的一根木棍,把那三个人高马大的外地人给干翻了。 长街之上,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看热闹的人,衣衫褴褛的小乞丐用断成两截的木棍一下又一下的拼命地打,自己身上伤口的血呼呼的往外冒,那三个外地人被他打得满地翻滚着惨嚎,最后还被他逐一的用抢来的,带着自己鲜血的长刀,把那三个人的双手双脚,逐一斩断。 当时的整条街道上,安静得只剩下那三个外地人声嘶力竭的惨嚎。 并且他亲眼看着他们三个流血流死,不再嚎叫,不再挣扎,也不再呼吸,这才在数百人的围观下,面色惨白的倒下。 然而他依然没死。 即便是再凶狠的人,面对那个疯狂的小乞丐,面对他的狠辣,他的凶悍,他的不要命,他的打不死,也是不由下意识的为之胆寒。 那个时候,郑九龙已经是声震方圆百里的大恶人,但是在那一天,当郑九龙亲眼看着他血染长街,他内心里就已经收起了对这个小乞丐的所有轻视。 这家伙打架不要命,每一下都是以命换命的路数,这不可怕。大不了豁出去手底下几条命,照样弄死他! 这家伙从跟一帮乞丐和人贩子的生死搏斗中磨练出来的杀人之技的确很扎手,但也不可怕。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他再厉害,毕竟也只是个普通人,又不是仙家子弟,十几个人一起上,哪怕只是围起来打乱棍,累也累死他! 他的命似乎很贱,因为他从来都是一副以命换命的姿态,要找个时机弄死他,似乎也很容易,但偏偏郑九龙心里不管多忌惮他,这几年来,却始终不敢出手! 因为多年来混迹江湖好勇斗狠的经验告诉他,越是这样的人,越是像路边的野草一样,你怎么踩都踩不死他! 你拿大石头压住它,它会从石头缝里钻出来! 你一把火烧了它,它会在忽然的某一天又露出头来! 而像他这样的人,一旦结下仇怨,只要他不死,他就一定会发了疯一样的复仇——因为他从来不在乎自己的命!以命换命对他来说就像渴了要喝水一样自然! 与其跟他结仇,郑九龙倒宁愿往城北那些深宅大院里某个有钱有势的大老爷脸上吐一口唾沫——因为跟他们比起来,自己又成了不要命的那一个。 ………… 脚步顿了一下的工夫,那人的目光已经又收回去了。 他就蹲在摊子后面,动也不动,也不说话。 在他身边,那个面皮白净的小哥儿忙着给人拿鱼过秤的同时,还要招揽一个新客人,他却没有丝毫要帮忙的意思。 此时郑九龙的身前身后开始闹哄哄的,他的手下人已经收完了那条街,拐过来了。 郑九龙迈步走过去。 “陈乐又来卖鱼了?” 他脸上露出笑容,若非满脸横肉,看起来倒真是已经有了些大善人的模样。 认识他的人,没人敢拿这笑容当真,但陈乐似乎当真了。 他刚给一个客人过完了秤,听见招呼,扭头看见郑九龙,顿时笑着回应,“九爷好!见过九爷!” 说话间,顾不上招呼另外那位客人,他弯腰瞥了一眼,从摊子上抄起一尾看去少说也有五斤上下尾巴金黄的大鲤鱼来,柳条麻利的往鱼腮一串,打个扣,拎在手上递过去,“九爷,来条鱼吃吧!您总也不吃我们的鱼,叫我们都不好意思来卖东西了!” 郑九龙闻言,脸上的笑容顿时又和蔼了些。 犹豫一下,眼角余光瞥见那人居然仍是那般蹲在地上,连头都没抬,似乎眼前这事情与他毫无干系似的,郑九龙心里微微有些不悦。 但他还是顺手把鱼接过来,笑呵呵的,说:“这鱼可不小!” 顿了顿,他甚至少见地称赞道:“这大野泽里虽然有的是鱼,但除了你们兄弟,可还真是没人敢去捕!也好,我就吃你一顿鱼!” 陈乐闻言笑起来,“谢九爷赏脸!” 恰好郑九龙手下收“九爷钱”的人已经来到这摊子旁,那陈乐当时就扭头对身边的女孩道:“三丫,拿钱!” 那个被他称作三丫的女孩犹豫了一下,却还是很快把手伸进怀抱里的柳条筐,但郑九龙却道:“免了,免了!吃你这一尾鱼就是了!” 陈乐却笑呵呵地道:“要给的,要给的!九爷立的规矩,破不得!” 郑九龙不再说话,只呵呵一笑。 名字叫三丫的女孩数了三十个钱出来,略有些不舍地递给郑九龙的手下人。 郑九龙拎起手里的鲤鱼,冲陈乐一亮,眼角余光瞥了蹲着的那人一眼,没再说什么,转身走开了。 片刻后,把这一切都看在眼中的赖老二追上去,小声道:“那小子真拿自己当个人物了,看见您连眼皮都不抬!九爷,您一句话,我帮您把那小子剁碎喽!” 郑九龙闻言止步,拎起手里的鲤鱼看了看,摇头。 他说:“等等,再等等!” *** 这就算是开始啦,未来三年,或更久,请多多指教! ------------ 第二章 恩义 市面上又渐渐平息下来。 有人哀叹,有人咒骂,有人对着碎了一地的鸡蛋痛哭流涕。 那可能是他的老母亲攒了半个月,差他拿来换成盐巴,甚或是一包可以续命的草药的——他不舍得扔,也并不嫌脏,只是恨不得把每一点流掉的鸡蛋都收集起来,但它们已经不可能换成钱了。 下市很快就又重新熙攘起来。 摩肩擦踵,大声叫卖,称斤论两,锱铢必较。 刘恒终于缓缓地抬起头来。 郑九龙和他的手下人,都已经走远了。 十步开外有人在对着碎了一地的鸡蛋痛哭流涕。 他看到自己的小妹妹一脸怜惜,已经有些跃跃欲试了,而二弟陈乐也似乎有些无心卖鱼,刚才的笑容早已收起,眼眸深处有着星火般压抑着的愤怒。 刘恒站起身来,迅速吸引了陈乐和三丫的注意力。 “哥。” 他们叫他。 三人身后的墙边,放着一个大大的陶罐,陶罐外面是根据它的体型特意编制的柳条背篓,罐口盖着一个草编的留了豁口的盖子。 陶罐里装了很多水,很沉,但刘恒还是稳稳地一把捞起。 陈乐搭了把手,刘恒顺利地把它背了起来。 然后,他转过身来,说:“约莫一个时辰,我必回来。” 对陈乐道:“看好摊子,莫要与人口角!” 扭头看向三丫,他眼中有一抹宠溺,又有些无奈,但还是说:“不要给他太多。行善不论斤两,多少帮一些,不过尽些心意。” 两人都乖巧地点头答应。 说过这些话,刘恒背着大大的背篓,转身走向下市的门口。 出了下市,沿着宽阔的街道一路向北,过三个街口之后,折向东,再走两个街口,就进入了大野城的权贵之家们聚集居住的北部城区了。 刘恒的身材并不算高大,人亦显瘦弱,但脚步很快,饶是背着一大罐水,似乎也并没有影响到他的速度,不过一炷香的工夫,他已经远远地看到了周家巷子口那一架高大气派的牌坊。 并没有用什么稀罕的材料,基石用的是大堰山里随处可见的大青石,柱子用的是高大笔直的冠松,牌坊上绘五彩腾云,画工精致。正中间是四个刚直遒劲的大字——仙家门第。 整个大野城里,有资格在自家宅第外立这样一道牌坊的人家,只有四家。 路过那牌坊下的时候,刘恒再一次下意识地停步,抬头上望,看着“仙家门第”那四个大字! 阳光有些刺眼。 他抿着嘴,眉峰蹙起,眼睛亦微微眯着。 好一阵子,他才收回目光,继续沉默地快速前行。 这条街道里,就只有周家这一户。 五间五架的大门巍峨雄壮,大门左侧下马桩、下马石磨得圆滑锃亮,右侧一匹跃马石雕嘶吼奔腾,似在诉说着主人家的英雄过往。 远远地看着周家的大门,不经意间,往事便倏然回到心头。 回头想想,当年的事情,已经是过去了九个年头了。 但别管多久,对于刘恒来说,依然历历在目。 记得那年冬天真的是很冷,而他那身单薄的布袍不但缺了一条袖子,只能赤着一条膀子,后摆也不知何时已经缺了一块,连半边屁股都露在外面。 那年的那场大雪,下了足足一天一夜,他唯一剩下的资产,除了那身其实已经什么都挡不住的衣服之外,就只剩下城角一处倾塌了大半、只剩些许屋角可供栖身的废弃的无主宅第,和怀里的一蓬干草。 然而,大雪过后,两个强壮些的乞丐发现了那里,一阵拳脚,把想要誓死捍卫自己最后一点生存权利的刘恒直接打昏了,像条死狗一样丢了出去。 最终,他耗尽最后一丝力气,带着无比的屈辱,和预知到自己或将很快死去的悲哀,在两个强壮的乞丐冻到发抖的讥笑声中,一瘸一拐地离开了那里。 他也的确是差一点就死在大街上,成为那年冬天大野城里多达数十个的“路倒儿”之中的一个。 但幸运的是,半生半死之间,已经被冻饿到几乎不辨方向的他,无意之下冲撞了正要外出雪猎的周家大公子的马队。 周家公子刚开始有些不悦,但看到刘恒的凄惨模样之后,尤其是见他一副随时可能倒地不起的样子,一时间发了善心,命手下人把刘恒架起来,送到了不远处的一家包子铺里,给他买了四个热包子,还让店家给他端了一碗热汤。 就是那四个包子,和那碗热汤,让刘恒硬是熬过了那个最冷的冬天。 命贱的人,命就是那么硬。 稍有一线生机,就绝不肯轻易死去。 而自那之后,每年大年初一的早上,他都会到周家门前来磕三个头。 磕个头,喊一声,“谢谢公子爷活命之恩!” 再磕个头,喊一声,“小人给您磕头了!” 再磕个头,喊一声,“您新春大吉,年年吉利,长命百岁!” 然后不等周家打赏,起身就走。 后来,他逐年长大,再苦再难,都难不过那年的冬天了,再后来,他渐次遇到了几个跟当年的他差不多的小乞丐,他和他们差不多,都是被那些大乞丐们欺负的对象,而那个时候,尽管打不过,但他已经开始敢于跟他们打。 于是,他成了其中几个小乞丐的大哥。 他带他们乞讨,他带他们捡剩菜叶,他带他们给人送信,换几个脚力钱买吃食,他带他们打架,打得头破血流,只为了争夺继续乞讨的权力,只为了争夺在某座破庙的已经倒塌的神祗旁睡一觉的权力。 三年前,他不知道自己几岁,或许是十四岁,也或许是十五岁,还或许是十三岁,他决定不再做乞丐。 城外三十八里,就是大野泽,那里水域数百里,有数之不尽的鸟兽鱼鳖,抓到手里烤熟了就能吃,不烤熟也能吃。 人们都畏惧那大野泽里的妖怪,没人敢去打鱼,但他不怕。 于是,他带着自己的三个弟妹一起,用一杆鱼叉,半幅破网,和一条被丢在大野泽旁废弃多年、只剩船帮的破船,成了大野泽周边唯一的渔夫。 自那之后,每次九死一生的下水捕鱼,不管收获几何,他一定会选出最大最好的一条鱼,活养着,三十八里路背到大野城里去,送到周家。 不要钱。 给了鱼,扭头就走。 一次又一次。 ………… 过了周家大门再往前,走到巷道尽头左转,约百二十步,是周家的小门。 大门开,主人进出,客人往来。 小门开,仆从、差役、奴婢、车马,由此出入。 老胡头又在门里头跟人下象棋。 他正杀得性起,不管不顾,刘恒也不急,自己卸下背篓来,就蹲在一边看两个人下棋。半盏茶的工夫,老胡头就又输了。 他心不甘情不愿地看着棋盘,嘴里咕哝有声,摸摸索索地打从怀里掏出两个铜钱来,丢给对面那个周家家丁打扮的人,然后才扭头看到刘恒。 他眼睛斜着,“又来送鱼?你是不是傻?” 刘恒笑着,不说话。 那笑容里,有着穷人特有的憨厚与腼腆。 老胡头一脸的怒其不争,“自己拼死拼活打来几条鱼,去换了钱养你那弟弟妹妹不好?给自己添身衣裳不好?非要填到这里来?周家有多大,每顿饭得多少钱的开支,稀罕你这一条鱼?你知道你辛辛苦苦几十里地背来的这条鱼,到最后会落到猫嘴里还是狗嘴里?” 刘恒继续憨笑,似乎并没有开口反驳的意思。 直到被老胡头盯了好半刻,他才无奈地开口,笑着说:“我只是想叫人都知道,做好事,做好人,就总有好报给他。哪怕只是一条鱼。” 老胡头面露讥笑,说:“傻子!” 但他还是安排人带着刘恒去厨上送鱼,且叮嘱他:“回来一定要陪我下一盘!” 刘恒却只是摇头,憨笑着说:“赌钱的,我不赌。” 但送完了鱼背着空罐回来,他还是被老胡头拉住了,直到老胡头答应,无论输赢,都不赌钱,他这才在老胡头的对面坐下。 老胡头下棋,风格极其锐利,看起来像个十几二十岁的少年人,反倒是刘恒这个不足二十岁的真正少年人,下起棋来畏畏缩缩,让老胡头极为不屑。 他说:“你不该叫我胡爷爷,该我叫你刘爷爷。……跟个老头子似的!都说了不赌钱,不赌钱!痛快点儿!” 刘恒闻言却只是笑,并不受他的激。 棋盘的局面一如既往,老胡头一上来就威风八面,而刘恒则是从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又步步退却,让老胡头每个子都吃得无比艰难。 然而,其实也不过一盏茶的工夫罢了,老胡头就赢了。 于是他心怀大畅,老气横秋地点评说:“你虽然傻里傻气,但棋下得还不错。” 周围看棋的几个周家家丁并不顾忌老胡头副总管的身份,反而纷纷起哄,说胡爷爷你连刘恒让你都看不出来。 于是老胡头气得大骂。 刘恒仍旧只是傻乎乎地笑笑,却从怀里掏出两个铜钱来,说:“胡爷爷,这不是我输的,这是我请你喝口酒!” 老胡头不屑地瞥他一眼,把钱接过来,嘴里说着,“俩铜钱够买什么酒?”,却美滋滋地塞到自己怀里。 这时刘恒拿起背篓要走了,老胡头却也忽然站起身来,吩咐说:“想起有些事情要做,你们看好门。”然后跟刘恒一起并肩走出了门来。 ------------ 第三章 机遇 老胡头的神色有些郑重。 两人前后脚出了门,贴着院墙根儿慢慢地往前走。 他说:“府中最近有喜事。” 刘恒扭头看着他。 他缓缓地说:“你也知道,给过你四个包子的那位大公子,几年前拜入了望云山门下,现在他修习仙法,已有小成,正式成为望云山门下的入室弟子啦!” 刘恒点点头,笑着,说:“听说了!” 顿了顿又说:“大公子好人有好报!” 其实这事儿刘恒他们没进城之前就听说了。 对于周家来说,这显然是一等一的大喜事,消息传来,当时就到处喧嚷,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呢。前两天隔壁赵叔进城卖了两捆柴,就把这个消息带回去了。 老胡头背着手,稳稳地踱着步子,说:“这既登仙门,自然身价不同了,按照那边山门里的规矩,大少爷已经可以带三五个仆从随身侍候。” 刘恒有些懵懂,但还是点了点头。 老胡头似乎看见了他的表情一般,顺嘴解释道:“你也知道,这帮宗门收弟子极其慎重,要么钱很多,要么门第极高,要么就得是自己的天赋异常的好。普通人等,要入山门,却是很难的。” 刘恒闻言,似有些顿悟,又有些不解。 老胡头瞥他一眼,“笨!虽说只是仆从,但至少能靠近那山门了,每日里除了照顾好大公子之外,只要你不去赌钱、不去睡懒觉,别的时间,总有机会能接触到一点什么的。这都不懂?” 刘恒低头,眼中的一抹热切之意一闪而逝。 他抬头,习惯性地憨笑着,说:“那倒是。每天都能看见那些飞来飞去的仙门弟子,人家不是说嘛,近朱者赤。” 老胡头讶然看他,笑,“呦嚯,还真是用心的跟着念了点书啊,还知道近朱者赤了。不过你说的没错,就是这个道理。” “机会可以慢慢找,全靠自己,但总得先接近了再说。”他慢悠悠地说:“别的我可能没办法,但这件事,我应该可以帮你争取一个位子。” 刘恒眼中倏然闪过一抹惊喜。 仙门! 这么多年来的经历告诉他,活着,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但要想活得很幸福,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人活一天,就要吃要喝要穿要住,但现在已经不是前些年,现在他有力气,几个弟妹也都逐渐长大,人都不懒,也听话,不管做什么,大家总不至于饿死。 但是难道以后就继续这样吗? 小心翼翼的捕鱼,小心翼翼的活着,小心翼翼的攒一点钱。 有人欺负你,忍着,陪个笑脸,尽量不与人冲突,有人要收坐地税,忍着,给他,哪怕自己少赚一点,有人骑在高头大马上狂奔而过,若躲得稍微慢些,马鞭顺势就抽下来了,你还是得忍着,因为你挨了一鞭子,衣服补好了还能继续穿,伤也总会慢慢好,还不至于死,但若敢反抗,迎接你的就不止是鞭子了。 人生有诸般苦难,但我们还是更想继续活下去。 因为那每一天的苦难之外,总有些叫人心都化开的幸福。 刘恒只是想要活得更幸福一点。 让自己更幸福一点,也让几个弟妹都幸福一点。 不管什么时候,都能吃饱,能穿暖,能不受人欺负。 能多攒些钱,过几年,给俩弟弟都娶一房媳妇儿,能给三丫找个好人家嫁了。 但这一切,对于几个刚刚吃上饱饭的小乞丐来说,显然并不容易。 作为大哥,刘恒一直都想要为大家找到一条未来可以安身立命的道路。 修仙,进入仙门,就算成不了那些一剑飞仙、缩地成寸的仙人,但哪怕只学得一点点浅显的本领,回到这俗世中来,亦足以谋生、足以立命了。 这似乎……的确是一个机会。 刘恒心中,说不出的心动。 然而只犹豫了片刻,他就重又冷静下来。 于是他收起憨笑,很认真地问老胡头:“胡爷爷,那……您看,能把这个机会给我们家陈乐吗?” 老胡头扭头看着他,“做什么梦呢!你以为这个机会那么不值钱哪?你知不知道现在周府上下为了这事儿,都快抢成什么样子了?” 顿了顿,他解释道:“之所以我说可以帮你争取到一个位子,原因是什么,你还能不知道?你跟大公子之间的救命恩情,你这些年来做的这些事,包括你当年杀了那几个外地人贩子的事情,别的不好说,至少忠勇这两个字,你全占了!再贴上我这张老脸,拿到一个位子,不算难。可要是换了别人,我可没那个本事!” 刘恒闻言,当即就彻底死了心。 他知道,在给三个弟妹找到新的谋生办法之前,自己绝不能离开他们,否则……大野泽里有妖怪,可不是拿来开玩笑的。 而人间世界,吃人的东西更多。 他们几个互相扶持,好不容易才从几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走到今天衣食温饱的程度,他绝不会允许自己为了己身的一点前途,就看着三个弟妹重又跌回那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日子里去。 于是,他的眼神迅速地就又坚定了下来。 他挠着头,一脸憨笑,说:“胡爷爷,我那三个弟弟妹妹,都笨手笨脚的,我怕我一离开,他们都吃不上饭。所以……” 老胡头一副看傻子的样子看着他。 “你是不是真傻?你……” 他吭哧了两句,没说出更难听的来,却仍是忍不住苦口婆心地道:“我知道你这人心实诚,也知道你们兄妹四个关系特别好,不是亲兄妹,胜似亲兄妹,可是他们也不比你小几岁啊,你们一起打鱼都三年了,难不成离了你他们还会饿死?再说了,你这一出去,不正是给他们的未来找出路去了吗?难不成,你们还想一辈子打鱼?还是真以为你们能幸运这几年,以后就会一直幸运下去?” 说到这里,他的神色前所未有的慎重,郑重地提醒道:“小子,你胡爷爷我喜欢你这个憨厚的性子,所以我得再提醒你一句,那湖里有妖怪,可是真的!而且今天就咱们爷俩儿,胡爷爷还可以跟你说一句,那妖怪,可不是一般的妖怪!从它嘴边捞食儿吃,绝不是长久之计呀!” 刘恒闻言讶然地抬头看了老胡头一眼。 那眼眸深处的一抹感激之色,一闪而过。 但他还是笑笑,一脸憨傻模样,说:“谢谢胡爷爷您的提醒,我记住了。但是这一回,我真的不能去,他们三个还都小,又都那么傻,我不放心。” 老胡头无奈地看着他,良久,他长长地叹了口气。 “也罢……你可想好了,小子,这样的机会,以后可未必再有!就算再有,也未必轮到你!” 刘恒闻言眉头微蹙,似有片刻的犹豫。 但很快,他还是重又露出那副标志性的憨笑,说:“没事儿胡爷爷,老天爷不给咱那个命,咱自己豁出命去挣!” 老胡头闻言瞪他,“放屁!你个傻子!人还能跟天争?” 说话间,他跺脚,“你个傻子!枉费你胡爷爷我一番心意!傻子!” 嘴里嘟囔着,老胡头一副气不忿的样子,扭头背着手走回去了。 刘恒站在原地,听着老胡头的嘟囔,脸上先是有些下意识的歉然,但很快,他又露出一抹灿烂的微笑。 你瞧,这世上总有些人在想着你,惦记着你。 总有些人是真心对你好。 尽管他总是骂你傻。 人呐,苦极了,累极了,想想这些,就总觉得:活着,真好。 ------------ 第四章 兄妹 刘恒很快就离开了周家的巷子。 只是离开前,当再次走到周家那牌坊下,他忍不住蓦然回首,再次看向周家的府邸,随后目光又转向离周府稍远的另外一户人家的宅院上空。 从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能看到一些别人都看不到的东西。 比如周家上空氤氤氲氲着的那一团青色雾气,以及另外那户人家上空,那几乎将整座宅子都覆盖尽了的更大的一团。 多年来小心翼翼的试探,使得刘恒知道,那青气,不碍阳光,不遮雨露,对于这茫茫尘世的绝大多数人来说,它们近乎于不存在。 而且,似乎也的确是没有任何人能看到它们的存在。 除了自己。 只是那些青气,却叫刘恒清楚地知道,自己所生活的人间,并非纯粹的人间。 当然,刘恒知道,自己还没有资格为别人担心。 他现在更喜欢去计较些柴米油盐。 扭头离开周家的巷子,顺着原路返回,中间他拐进了上市。 称了二斤盐。 打了一斤菜油。 又买了三斤小米,十斤糙米,十斤杂粮面,甚至还狠下心来买了二斤白面。 三丫嘴馋,最近老嚷嚷着想吃白面汤饼。 小刘章虽然不说话,但也嘿嘿地笑。 不就是二斤面嘛,给他们! 最后犹豫了一下,他又转进布铺里扯了二尺水蓝布。 店里的伙计把他上上下下的打量,问:“你扯二尺布,能好做什么用?” 刘恒老老实实的实话回答人家,说:“我妹妹说要给我们做几双新鞋,我寻思二尺布当鞋面,够用了。” 伙计越发诧异,“你要真做鞋用,以前买的布裁衣服剩下的,凑合凑合,也能当鞋面啊,何必费劲巴拉的扯二尺布回去?” 这下问得刘恒有点脸红,他说:“两年没扯布了。” 伙计听了呆呆地看了他一眼,量布的工夫,趁掌柜的没注意,剪子往布卷子那边偏了能有一个巴掌,这才呲啦一撕,也就算是多给出一双鞋面来。 刘恒有些尴尬。 他不习惯占人便宜,当着掌柜的,他甚至连道谢都不能。 脑子里飞快地算了算账,他尴尬地说:“我……再给我扯一丈二的深蓝,要秋冬的那种厚布,不要多,就一丈二。” 那边掌柜的听见这话有些奇怪,还往这边看了一眼。 刘恒心里盘算,虽说眼看就是盛夏,但秋天终归是要来的,自己兄妹几个老去黄先生那里旁听他讲课,没给过什么东西,现如今好歹攒了几个钱,不如就趁现在给他扯块布,让三丫给老先生做身衣服,就当束脩了。 他觉得,这比给那几斤肉要强。 这回量布的伙计没多给,就是扎扎实实的一丈二。 结了账出了铺子,刘恒抬头看看太阳,觉得时间不早了,就快步往回赶。 看见下市门口有吹糖人的,他又有点后悔,其实该买点糖的,只是太贵了,而且觉得那东西吃不吃都无所谓,就老是舍不得买。 犹豫了一下,他凑过去,买了俩糖人。 等回到自己的鱼摊子,陈乐还知道先帮着接过去罐子、布褡裢,三丫却是高兴地一下子蹦个老高,先把糖人接过去了。 她一个,陈乐一个。 刘恒傻笑着看着他们。 但他们都没急着往嘴里递,只是看着刘恒。 三丫问:“哥,你就买了两个啊?” 刘恒呵呵一笑,“我的已经吃完了。小四没跑腿,没他的份儿,晚上让他吃汤饼。”其实主要是天太热,糖人要是拿回去,他怕化了。 结果他俩都不信。 这是刘恒的老套路了,早没人信了。 陈乐先把他的递过来,说:“哥,给你这个,我早上吃的有点多,到这会子还有点腻,不想吃。” 刘恒呵呵地笑,嘴里却不客气,“少废话,赶紧吃你们的!事情真多!” 三丫嘿嘿地笑笑,舔了一口。 “甜吗?”刘恒问。 三丫点头,双丫髻跟着晃悠,那双大眼睛像湖面一样清澈水润。 她说:“甜。” 刘恒笑笑,“那吃吧!别耽误卖东西!” 说完了,他又回去蹲下了。 这会子眼看也没什么生意,三丫舔着糖人,也过去蹲下,絮絮叨叨地跟刘恒念叨刚才的事情:她想要给那个家伙三个铜钱,但二哥说,今天的鱼估计又卖不完,不如给他一条鱼,他回去可以炖个汤,是顿肉食,比三个铜钱值钱,咱们又免了拿回去鱼也坏掉,最后她觉得有道理,就同意了。 但她还是偷偷又多给了那人两个铜钱。 他说二哥因此想凶她,说她不会过日子。 她说她的,刘恒只是笑呵呵地听着,也不插话,充其量就是最后点点头,说:“行。” 三丫一向话多,吃糖人都堵不上嘴。 她跟陈乐絮叨,陈乐老是跟她争,跟她辩,于是她就不爱跟陈乐说,刘恒话少,家里的老四刘章也话少,都是她的最佳诉说对象。 时近中午,下市渐渐不再那么热闹。 眼看着也没什么人来买鱼了,兄妹三个收拾了一下,也不舍得在下市里买些饭吃,当时就顶着大太阳出了下市,直接往家里赶。 一边赶路,一边陈乐跟三丫就抬起杠来。 其实也不会什么,反正他俩总是说着说着就能抬起杠来。 当然,拌嘴是拌嘴,可也就仅限于拌嘴。 他们四个人打从走到一起,到现在都多少年了,从来都没红过脸。 大家都是从苦日子里趟过来的,都知道有个知冷知热可以信赖的人抱团取暖,是有多么的难得。 虽说不是亲兄妹,但这些年下来,其实早就胜过亲兄妹了。 于是,他俩吵吵他俩的,刘恒从来也不答话。 只是背着背篓,感觉着重量,回想刚才往陶罐里放的时候,那剩下的十几条鱼都已经隐隐带了些鱼臭,他就不由得有些无奈。 大野泽里有妖怪,没人敢下水捕鱼,但周围别的池沼河流并不少,所以鱼倒是不缺的,每次到下市卖鱼,总能看到好几处卖鱼的摊子。然而本地人的习惯,夏天并不太爱吃鱼,反倒是到了冬天,本地人比较喜欢架起大火炖鱼吃。 于是,每年的夏天,带过来卖的鱼,往往卖不完。 天热,鱼坏得又快。 这是最让他无奈的事情之一了。 ………… 兄妹三个都是贫贱惯了的。 扛饿,能吃苦,也能赶路。 可即便如此,一路上每人吃个随身带的粗粮饼子勉强垫饥,等三十多里路赶到家,三个人也都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脊梁了。 还没到家门口,光是听见他们说话走路的动静,家里的大黄狗就已经一跃而起,兴奋地冲出门来接出来老远。 紧随其后,听见大黄动静的老四刘章也跑了出来。 兄妹几个放下陶罐,放下褡裢,来不及洗脸休息,刘恒先就给每个人分派活计:兄弟三个一人负责几家,把剩下的鱼送出去,三丫负责洗手做饭,做汤饼! 当然,留下几条,待会儿烤了,一人一条,大黄两条! 小院子里很快就升起了炊烟。 大黄跟在刘恒身边跑来跑去,哈赤着着舌头,很兴奋。 也就小半个时辰的工夫,三丫就把汤饼煮好了,大家端起碗来正要吃,大黄一嘴哈喇子哗哗的流,院子外面却忽然有人说话。 “请问……刘恒家是住这里吗?” ------------ 第五章 交易 白面汤饼独特的香气,和菜油的味道,早已飘满了整间屋子,等端上桌子,那皎白的汤饼,冒着腾腾的热气,乳白色的面汤上浮着些绿莹莹的葱花和菜叶,不管看上去还是闻上去,都是那么的馋人。 他们兄妹四个,已经有两个多月没舍得吃白面了。 可大家到底还是没吃到嘴里去。 听见外面的动静,大黄先就窜了出去,边跑边吠叫着。 陈乐一边叫住大黄,一边紧接着走出茅草房。 刘恒正在屋里算账,还没上桌,于是最后一个出来。 一个相貌有些奇怪的人正站在低矮的木制栅栏外面,笑吟吟地看着几个似乎还不足以成年的少年人。 说他相貌奇怪,其实主要是第一眼看过去,会让人觉得这人有些丑。 但如果你仔细看,又会觉得他其实很漂亮。 他似乎是个道人,戴着高高的长冠,枣红脸色,两根眉毛是连着的,且直贯入鬓,细眼,阔鼻,颌下有一部极其漂亮的长髯。 他个子颀长,身高足有九尺开外,通身穿一件月白色的袍子,极其的整洁干净,那衣料,兄妹几个都辨认不出质地,只知道肯定很贵,然而他却只用一根看起来很普通的草绳束了腰。 腰侧挂着个硕大的葫芦。 总之是一个通身上下无一处不奇怪的人。 多年来做乞丐,以及数次差点儿被人拐卖的经历,使兄妹几个天然的就对外地人、长相奇怪的人等,充满了警惕。 而此人刚才开口,明显是外地口音。 陈乐叫住了大黄,小心翼翼地打量着这个道人,问他:“阁下何人?” 这时恰好刘恒刚从屋子里走出来,那道人似是早就认识一般,一眼就看准了他,笑着抬手一指刘恒,答非所问:“我要找他!” 刘恒用敬语,问:“先生何处认识小人?不知找小人何事?” 那道人手抚长髯,傲然道:“四人之中,独你身上有一股难得的戾气与匪气,我既然来找你,当然打听过你的事情,认出你,不难。” 说话间,他居然抬手推开了院门。 大黄忽然伏地,呲着牙,呜呜地做出攻击的姿态。 门是柴扉,才及腰,毫无防御作用,但主人不邀私自入门,形同盗窃。 “大黄!” 刘恒唤了它一声,但它仍然龇着牙,前身伏地,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那道人讶然地瞥了大黄一眼,笑道:“好狗肉!” 问刘恒,“这狗可卖?” 陈乐当即暴怒,“不卖!” 刘恒抬手,阻止了陈乐,不经意间低头瞥了一眼那道人的脚。 华美的月白色长袍之下,这道人却只穿了一双草鞋,右脚大拇指正从鞋里倔强地拱出来,傲然挺立。 刘恒低头,拱手,“先生玩笑了。这是家中爱犬,并不出售。先生若要吃狗肉,大野城内有家上号的狗肉馆,小人愿为先生指路。” 那道人闻言却忽然道:“我能进去?” 刘恒低着头,眉头微蹙,不答反问:“先生尚未明示,小人并不记得何时有幸见过先生,不知先生为何认识小人,又特意找上门来?” 那道人眉毛拧起,似对人言,又似自语,道:“倒是个孤拐脾气,怪不得独你敢下大野泽里捕鱼。” 刘恒闻言,讶然地抬头看他。 却听他忽然道:“家中可是刚煮好了汤饼?却好本道人饿了,能否借一碗说话?” 刘恒闻言愣了一下,却仅仅只犹豫了片刻,就笑道:“远来是客,先生若不嫌弃,请进。” 那道人毫不迟疑地一步迈了进来。 似乎丝毫都不在意大黄的威胁,和陈乐眼中的凶狠之色。 那道人旁若无人地直趋正房。 低矮简陋的茅草屋内,泥土垒的台子上铺了一块钉得不甚平整的木板,上面四碗汤饼四副筷子,已经摆好。 一圈围着四个磨得光滑的木头树墩。 那道人一屁股坐下,抄起筷子就开始吃,丝毫都不嫌烫嘴。 嗤嗤溜溜,眨眼间就是一碗。 等刘恒和陈乐、三丫、刘章他们随后就进屋的时候,他已经端起了第三碗。 兄妹几个目瞪口呆。 眨眼之间,四碗汤饼下肚,那道人背对门口众人,舒服地打了个嗝,笑道:“好汤饼,好汤饼!这桩买卖谈的起了!” 这是兄妹几个馋了两个多月的一碗白面汤饼! 小刘章的眼睛当时就有点红了——他还一口都没吃上。 刘恒扭头瞪了陈乐一眼。 陈乐张了张嘴,没敢说话。 虽然那道人是背对众人,刘恒却依然低头,拱手,态度极为恭敬,“先生吃得可好?厨上当还有几碗,可要为先生取来?” 那道人忽然哈哈大笑。 笑罢,他摆手,道:“罢了,罢了!再吃,这买卖就谈不成啦!” 说罢,他起身,转过身来。 他高高的长冠几乎要顶到房顶。 “我听说这大野泽方圆几百里,都因为忌惮那泽里的妖怪,不敢下水捕鱼,唯独你,已经在那大野泽里捕鱼三年了,却总能避开那妖怪,可是也不是?” 刘恒闻言心中一沉。 “先生玩笑了!小人哪来那么大能耐,能避开那妖怪?说白了不过是人穷胆大不怕死,却又正好走了几年好运道,没有撞上罢了!” 说到这里,他笑了笑,很真诚地道:“不瞒先生说,小人捕鱼三年,略有盈余,已经惜命,准备不再下水捕鱼,去找些别的活计谋生了。” 那道人闻言,忽然再次哈哈大笑。 笑罢,他忽然一声爆喝,“滑头!” 这一声大喝,如舌绽春雷一般,只震得屋顶茅草瑟瑟做抖,簌簌有声。 陈乐他们几个,都下意识地抬手捂住了耳朵,目瞪口呆地看着那道人——他们此生至此,还从未见过声量如此之大的人。 独独刘恒,再次深深地躬身,拱手,道:“小人不敢。刚才所禀,都是实情。” 那道人忽然低下头来,目光逼视着刘恒,柔声细语,却又暗含烘动,“这大野泽里的蛇妖为祸一方,害得这方圆数百里的百姓不敢下水取鱼鳖之利,本道人路过此处,意欲为百姓除了这一害,你可愿帮忙引路?” 刘恒的头,低的更深了。 “先生大德大行,若能为百姓们除了此妖,小人定为先生布告百里,周围百姓当为先生立祠以飨。只是那妖怪就在泽里,却又何来引路一说?” 那道人闻言,忽而眯起眼睛,长髯无风自动。 他的语气,充满正义,“刘恒,这等为民除害的大事,难道你就真的不愿意助本道人一臂之力?” 刘恒面露憨笑,道:“小人……既无能,且不敢。” 道人闻言眯起眼睛。 顿了顿,他无奈地回身,一屁股坐下。 “我已在水边转悠了好几天,深以为那蛇妖并非寻常妖怪,修为只怕不浅,所以,本道人若想收了它,还要使些机巧才好。比如……”他看着刘恒,“若能有个熟悉它习性的本地向导,带着本道人偷偷潜至它的巢穴附近,让本道人可以突然偷袭,就十拿九稳了。” 刘恒面露憨笑,摇头,“小人实在不敢。” 顿了顿,他又道:“一个不小心,先生能耐通天,或能全身而退,小人却不免要葬身蛇腹了。” 那道人坐着,却忽然逼视过来,高高的长冠几乎要碰到刘恒的眉头。 他说:“杀了蛇妖,我取蛇丹,你取蛇肉,如何?” 刘恒又憨笑,“小人……怕死。” “你怕死?” 刘恒笑得咧嘴,“看起来不怕死的人,其实比谁都怕死。” 那道人忽而坐直,抿嘴,手抚长髯,片刻后,他点点头,“这是好话,也是实话!” 忽然,他道:“我用十个金刀币雇你跑这一遭,如何?” 刘恒闻言顿时眼前一亮。 东齐国通行刀币,此人似是从东齐国而来。 但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刀币的币值很大。哪怕是铜刀,一枚也足抵二十多枚云汉帝国的铜钱了。 大野城地处东齐国与云汉帝国交界之地,举凡云汉帝国的铜钱,东齐国的刀币,南陈国的铢钱,在本地皆是通行,刘恒常在市面上行走,故而深知刀币之贵。 更何况是十个金刀币! 这么多年来,他还没见过金子的颜色! 然而……没人比他更清楚那大野泽的凶险了! 犹豫片刻,他忽然开口,道:“二十个金刀币!” 那道人似是对金钱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概念,也或许是身家钜富,因此并不在意,此时只是稍加犹豫,便爽快地道:“好!就二十个金刀币!” 说话间,他伸手往虚空里一抓,掌中便神乎其神地忽然出现了十枚金灿灿的刀币——把钱往饭碗旁边一拍,他道:“这是定金!我还需要准备些东西才好出手,就三天后好了,三天后的早上,我来找你!” 说罢,他再无别话,当即就直挺挺地站起身来。 陈乐他们方才听两人谈话,本已听得有些傻了,此刻又为那道人虚空摄来的一把金刀币所惊,竟是下意识地闪身让开了房门。 刘恒却忽然挡在狭窄的门口,拱手道:“先生,您的汤饼钱还没给。” 那道人脚下一顿,“汤饼钱?” 刘恒抬头,憨笑,“一个金刀币一碗,您一共吃了四碗。” ------------ 第六章 家 那道人最终留下一句“待事成后再结”,便匆匆走了。 刘恒当然不敢硬拦。 然而等他走后,饥肠辘辘的兄妹四人,却已经没有了吃汤饼的心情。 小刘章蹲在房门口,手里比划着,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说:“哥,我刚才看得可清楚了,他就把手往半空一伸,就抓下一把金子来!” 陈乐一脸的戒惧与后怕,点点头,说:“我也看清楚了,他手里本来什么都没有。”说话间,他又扭头,看向三丫怀里的十个金灿灿的刀币,脸上仍是忍不住下意识就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 虚空摄物的传说,大家不是没听说过。 这等神仙故事,都被说得神乎其神,他们做乞丐那时候就已经听过不知多少。 但听说过,和亲眼见到,岂可同日而语? 更何况那可是十枚货真价实的金刀币! 他们过去三年辛辛苦苦的打鱼卖鱼,除了吃穿之外攒下的所有家底,也才只有五百多个铜钱而已——大约能值两个多银刀币? 三丫怀里搂着那十个金刀币,似乎唯恐它们忽然不翼而飞了,所以不错眼珠地盯着看。平常最多话的她,此刻却连连三兄弟之间讨论的话题都无暇顾及。 刘恒蹲在堂屋门口,目光深沉。 眼眸深处,颇多无奈。 那道人通身上下的气派,一看便不是常人,即便是他一个铜板都不给,闹到最后,自己又岂敢真的拒绝? 还好,他似乎并不是什么恶人。 可即便如此,只他那虚空的一摄,便足以令人惊魂了! 此刻刘恒的脑海中闪过诸般念头,最终却只能换来心中长长的一叹。 就算真的不顾一切的逃走,可又真的能逃得掉吗? 如果说刚才说的那些准备歇业不再捕鱼的话,真的是在搪塞的话,那么到了现在,他是真的开始考虑这件事了。 除非这道人真的能将那蛇妖一举击杀,否则……打鱼这个行当,已经是不能再做下去了。 至少是不能继续在大野泽里打鱼了。 当年毕竟年轻,考虑事情欠些周全,只想着带三个弟弟妹妹谋一口饭吃,便不管不顾地下了众人皆不敢去的大野泽,才有了今日之事。 现在想想,大野泽里有妖怪,进去打鱼的人几乎无一生还,以至于渐渐的无人敢再下水,却偏偏只有你刘恒打鱼三年,至今安然无恙——这又岂是什么值得得意的好名声? 正想到这里,刘恒忽然发现周围安静下来。 收回思绪扭头一看,三个弟妹都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三丫第一个开口,说:“哥,这事情太凶险了,咱还是不去吧?” 陈乐和刘章都点头。 大野泽的凶险,大野泽里那只蛇妖的厉害,绝非说说而已。 自从那妖怪在二十多年前来到大野泽,一年之内,至少上百的渔民葬身蛇腹,只剩些无主的船儿在水面胡乱飘荡。 自那之后,泽内渔船彻底绝迹。 甚至就连原本住在水边的人家,也都彻底搬离。 像刘恒他们现在住的这个村子这样,距离水边只有三里多地的,已经是离大野泽最近的村落了——这还要托了那蛇妖从未上岸滋扰的福,否则也早搬走了。 二十多年来,不是没有人如刘恒这般胆子大,试着下水打鱼,也偶有成功得还者,但哪怕最幸运的人,也没超出三次,就一去不回了。 而即便那些事情都是他们兄妹们从别处听来的道听途说,跟着自己的大哥刘恒下水打鱼的这三年,他们亲身经历过的凶险,却是做不得假的。 每一次下水,大哥都要事先在水边观察好久,然后才小心翼翼的推船下水,绕着茂盛的芦苇荡,小心翼翼地避开一些地方,这才敢撒上几网,然后就赶紧又匆匆而回。可即便如此,这三年来,他们还是不免有数次险些遭遇不测——据说那蛇妖的神通之大,百里之内皆有如目见、有如耳闻。 其中数次,刚刚撒了一网,大哥当时就下令赶紧跑。 于是四个人当即收息敛声,只拼命地划动船桨,并随后就在身后一二里处,也即自己刚才撒鱼的地方,见到了滔天白浪! 他们不知道大哥为什么就能发现那蛇妖的行踪,并能绕开它,躲着它,提前发现它,他们只是知道,如果没有大哥,只凭他们三个,是绝对不可以下水打鱼的——因为那很大程度上意味着送死。 可即便是大哥,此前也只是带着他们避开那妖怪,所以虽有凶险,却总能带着大家顺利躲开,而这一次,他却是要带着人去寻找那蛇妖的老巢! 此事之凶险,百倍于打鱼! ………… 刘恒的目光从三个弟妹的身上依次走过。 最后是就蹲在自己脚边哈赤着舌头的大黄。 然后,他抬头看了一眼属于自家兄妹的这个小院子。 他们所住的村子,是一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落。村子距大野泽只有三四里路,这当然是为了离大野泽近、下水方便的考虑。 当年开始打鱼之后,攒了近一年的钱,他们几经考虑,从一户正要搬离此处的人家手中,买下了这座整个小村子里最破落的院子。 然后,他们拿出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来,刘恒带着两个弟弟打泥、换梁、修顶,在一帮好心的邻居们的帮衬下,几个漂泊多年的小乞丐,总算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可以遮风挡雨的小窝。 并且他们住下之后不久,村东头的陈家大叔,还送了他们一条小狗。 自那时起,四人一狗,安居乐业。 这院子虽破,篱笆虽矮,茅草房虽小,却是他们兄妹漂泊多年后亲手买下并建立的第一个小家。 他们并不嫌弃它的破,它的矮,它的小。 若有可能,刘恒真的是很愿意带着自己的弟弟妹妹,在这里天长地久的住下去,只要平平安安,只要风调雨顺。 刘恒自知,这些年来行事,一路风雨里饥寒里走来,自己一向喜欢弄险。 然而日子若能如当下这般安稳,哪怕贫贱依旧,谁又愿意继续弄险呢? ………… 在院子里巡循良久,刘恒收回目光,扭头道:“三丫,剩下的汤饼还在锅里?快去把碗刷了,盛出来!” 说话间,他站起身来。 身量不高,却自有豪气。 他说:“先吃饭!” ------------ 第七章 大野泽 故老相传,大野泽之深,足千丈有余。 民间更有说法,说大野泽地下有暗道,直通大海。 传说中,东海龙王惧内,其龙王夫人乃紫薇大帝的爱女,虽说貌美如花,但性子极为刚强,对龙王老爷辖制甚严,偏龙王老爷性子里是个风流郎君,于是便暗地里掘通水道,在这东齐国与云汉帝国交界的大野泽里,养了一房如夫人。 那龙王老爷夜里偷偷潜来,天明已经回宫,只求避开悍妇,得一夜云雨之欢。 当然,这都是些愚夫愚妇们闲来嚼舌头根子的民间传说而已,不足稽考。 那大野泽里是不是生活着龙王的小老婆,刘恒不得而知,他只知道,那只蛇妖的实力异常之恐怖!一旦潜入它的巢穴附近发动偷袭而不成的话,那道人神通广大,许能一阵烟儿就跑了,自己却是必死无疑! ………… 道人走后,刘恒不再下水捕鱼。 他只是每日都习惯性地到那大野泽的水边去,自早至晚,蹲在水边,痴痴地望着那水面上的云雾起落,鸟飞鱼跃。 一直到第三日的下午,午后他迟迟没有出门,半晌午时,他叫上陈乐一起,让他拿上那一丈二还没来得及做成袍子的蓝布,走到同村黄先生的那座小院里去。 大黄狗跑前跑后的,好不欢畅。 黄先生的院子略体面,是村子里最好的房子之一了。正房三间,土木结构,老两口自住、待客,东厢做厨房,西厢起了两间草堂,却是先生的授课之地。 小刘章正和十几个同村的大大小小的孩子一起听黄先生授课。 刘恒也不说话,就在黄先生的院子里蹲下。 陈乐只好陪他蹲下等着。 黄奶奶织布中间听到院子里两只狗一起玩的动静,出房来看,看见刘恒兄弟俩蹲在墙角,就招呼他们进屋里说话等待,刘恒也只是不去。 一直到两盏茶的工夫之后,黄先生让学童们大声诵读,这才缓步踱出那西厢房来,看见蹲在墙角的刘恒,和抱着一块蓝布的陈乐,就招招手叫他们进堂屋说话,将到门口时,刘恒却回头对陈乐说:“门外等着,躲远些,不许偷听。” 陈乐有点懵。 刘恒却不理他,从他手里拿过那块布,进了屋。 黄先生是本村最有学问的人,刘恒他们兄妹几个,包括村子里的所有年轻人,肚子里别管有多少墨水,几乎都是黄先生给的。 所以,大家都特别尊敬这个高大而瘦削的老头子。 刘恒进门去,陈乐摸着脑袋远远地走开。 看见老四刘章和黄先生的孙子黄大元他们不读书,反而带着头的往院子里看,就冲他们跺脚,“快些背书!”又把大黄从屋里叫出来,瞪了刘章一眼,却是训斥它,“那是先生的书堂,你不许进去!” 大黄嬉皮笑脸,似并无悔改之意。 刘章怕他二哥,脑袋缩回去了。 陈乐闷闷地独自一人,抱着狗,蹲在院子里。 刘恒回身关上了门。 里屋是黄奶奶正在织布的机杼声声。 黄先生坐下,看着他。 “说吧?怎么了?”他说。 刘恒舔舔嘴唇,迟疑片刻,把那块布小心翼翼地放到桌上去。 “前日去城里,鱼卖光了,我寻思老四整日跑过来听课,我们三个也时不时来,却不曾给过先生束脩,就买了这块布,想让三丫给先生裁成袍子穿。后来想想,三丫的手艺还不如黄奶奶,不如索性拿了布来。” 黄先生瞥一眼那块布,不说话。 有张条凳,但刘恒不坐,他慢慢地蹲下。 双手抱膝,下巴磕在手掌上。 老实巴交的样子。 一筹莫展的感觉。 “说。”黄先生催了他一句。 他终于开口,声音有些干涩,“我可能回不来了。” 黄先生皱眉,“那就不去。” 他摇头,“不去不行。” 黄先生又皱眉,“那就跑掉。” 他又摇头,但这一次,他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伸手从怀里悉悉索索地摸出一个不小的布包袱来,看起来有些沉甸甸的——然而奇怪的是,刚才这么大一个包袱装在他怀里,居然一点都不显眼,不留神观察便叫人看不出来。 包袱往桌子上一放,哗啦作响。 是铜钱的声音。 他说:“这是我们这几年打鱼,攒下的五百个钱。” 黄先生看着他,不看那包袱。 他花白的胡子有些颤抖。 刘恒蹲回去,慢慢说:“陈乐看着聪明,但做事情太冲动,脾气很暴躁,三丫嘴馋,一个糖人就能叫人哄走,老四太懦弱,胆小。我……不大放心。” 黄先生的嘴唇有些颤抖。 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刘恒,似乎是想要与他有一次眼神的交流。 但刘恒连头都不抬。 似是有些不敢。 过了不知道多大会子,里屋的机杼声在两人不注意的时候,早已停下。 但黄奶奶并未出来。 黄先生枯瘦的大手伸出去,落在那个包袱上,轻轻按住。 他说:“我替你保管着,你尽快来取。” 刘恒蹲在地上,似乎咧嘴笑了一下。 憨傻之气尽露。 他猛地站起身来,舔舔嘴唇,脸上带着那抹傻乎乎的笑容,冲黄先生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转身拉开了门。 叫上陈乐,他说:“走。” ………… 兄弟俩带着大黄,一路来到了大野泽水边。 兄妹四个这些年来吃饭的家当——主要是那条几经修理的小船——就藏在不远处的芦苇荡里。 湖面浩荡,一眼看不到边际。 不知名的野鸟在湖面低掠巡弋。 刘恒不说话,一如往常般沉静地看着湖面。 过了好久,陈乐终于是憋不住,主动开口说:“哥,我跟你一起去吧!好歹我能帮忙划船,咱就算逃跑,也能快点不是?” 刘恒闻言笑了笑,扭头看了陈乐一眼。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身来,就着脚下的土地跺了跺,说:“两种情况,第一,实在走投无路没饭吃的时候,第二,要给老四娶亲或者给三丫说婆家的时候,若是钱不够了,就过来挖这块地。” 顿了顿,他说:“晚上来。” 陈乐讶然,低头看了看脚下这块土地。 看不出丝毫的异常来。 此时他的大哥却又深深地抬头看了一眼那烟水浩渺的大野泽,然后转身,道:“走,回家!” …………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 刘恒忽然听到院子里似有呼噜声传来。 明明很远,却比屋里的陈乐和刘章加在一起的呼噜声还大。 他心里叹了口气,穿上衣服下了床。 一把鱼叉,前两日已经磨了又磨,擦了又擦。 三丫自己在另一边睡得安稳,呼吸声很细,却很平和。 他轻手轻脚地出了屋。 ------------ 第八章 蛇妖 天刚蒙蒙亮。 湖面上的水汽如烟似雾。 刘恒小心地把小小渔船推出来,鱼叉卡到船舷边的卡槽上。 高大的道人两袖随风鼓荡,腰间的大葫芦已消失不见,倒是背上多了长长的青色布囊。似乎是一把剑,又似乎是一把伞。 他说:“几时可到?” 刘恒扶着船尾,奋力地向水中推船,待船身入水,他回答说:“不知道,也许根本到不了。不过顺利的话,大约午时前后。” 那道人颌首,一步迈进船内,道:“走吧!” 刘恒坐下,滑动船桨。 桨声欸乃,小渔船贴着芦苇荡,往大野泽深处去。 那道人就站在他身后,立如青松。 湖面的风吹拂而过,云雾飘荡,他那部美髯随风飘动,两袖亦不时鼓张,就连脚下的小船,不时微微转向,亦带得船体不稳,但他整个人立在船上,却是站得笔直,纹丝不动。 小船渐渐离开岸边芦苇荡的遮蔽,驶入大野泽深处。 湖面的雾气越来越浓。 置身云雾之间,一条小船划破平静的湖面,其美,其静,恍如仙境。 桨声欸乃中,刘恒一边奋力划船,一边不时地抬头眺望遥远的湖面。 湖面平静,千丈如镜,一眼望去,几乎不辨东西。 但在刘恒心中,却自有其坐标。 他知道该往何处去。 当太阳跃出地平线的时候,小船已经往大野泽深处行了至少五六里水路。 艳阳一出,湖面水汽雾霭渐趋消融。 微风徐来,湖面彀皱。 阳光碎裂成千面镜,其光如刀,刺人眼眉。 有硕大水鸟自船舷边轻巧地掠过,并不惧人。 道人好奇地看着那鸟,一脸欣悦,手抚长髯,说:“可烤至金黄。” 刘恒不答,神情一如既往的谨慎且郑重。 俄尔,那道人俯首向下看,眉头蹙起。 他很快盘腿坐好,自怀中取出一面小镜来,揽镜自照,眉头皱得越发紧。于是便又自怀内取出一把难辨材质的羊角状小梳来,俯身在平滑的湖面一蘸,便就着掌中小小铜镜,梳起胡子来。 足足盏茶工夫,左看右看之后,他才又满意地收起铜镜与梳子,重新站起身来,傲然立于船尾。 湖面微风鼓荡,道人高冠博带,美髯浮动,长袖飘飘,隐隐然有神仙之概。 船行如鱼。 一路行来,湖中有小岛三四处,皆芦苇环绕之地,但刘恒却不敢靠近,只是驾着船小心翼翼地远远避开。 终于,那团浩大到足以覆盖近十里方圆的青色雾气,就在眼前了。 刘恒下意识地侧首瞥了一眼。 那道人似是毫无反应。 他心内忍不住想:“看来这与修为神通无关。” 但那道人却是留意到了刘恒的动作,问他:“到了?” 刘恒道:“快了。” 小船一头扎进青色雾气中。 刘恒连呼吸都放得极轻,只是眯起眼睛,连一刻都不敢分心地看向那浓雾起处——湖面浩荡,千里如镜,但进入这团青色雾气笼罩的区域,却是连水鸟都一下子为之绝迹了。 那道人虽然看不到这团雾气,却仍是很快就发现了情况不大对。 “鸟没了。”他说。 刘恒缓缓点头。 小船忽然随之缓缓转向。 道人眼睛眯起。 小船沿着一条悠缓的曲线继续前进。 刘恒的划船动作很轻,但那道人偶尔低头间,却能看到他手臂上的青筋都已暴起,似是正在使出千斤巨力。 他的手指亦微微用力,捻住长须。 船行约三四里。 落在刘恒的眼里,那青色的雾气已经浓到近乎化不开。那道人虽然看不到这团青色雾气,对于行船周围的诡异平静,却是心有所感。 终于,刘恒的船桨停了。 他指了指视线前方约莫半里地开外的一座小小湖中岛,轻声道:“就是那里。” 时间果然已近午时。 刘恒划船划了足足一个大上午,此刻早已汗流浃背。 道人眯眼看着那座小岛。 他问:“可敢绕岛走一圈?” 刘恒摇头,道:“它应在沉睡,但靠太近,我就回不去了。” 道人蹙眉。 片刻后,他道:“走!我保你平安!” 刘恒张了张嘴,低下头,摇头。 片刻后,他说:“先生见谅,实在不敢。“ 道人眉头皱得越发深了。 他俯身,口中隐隐有雷电之意,道:“若我救不得你,必保你三个弟妹一世荣华。” 刘恒愕然抬头。 他抿嘴片刻,眼中隐隐有一抹愤怒之色,却最终还是深吸一口气,再次划动船桨,向着那在他眼中危险无比的小岛驶过去。 小船很快就接近了小岛,道人忽然从怀中摸出一面小小铜镜,向着水面丢了下去——那镜子将将要落入水中的时候,忽然金光一闪,随后便静静地悬浮在水面上,敛起了所有的光芒。 刘恒奋力操舟,绕小岛又行片刻,那道人又掏出一面小镜,如前法一般抛出。 铜镜再次虚空悬浮在水面上。 又行,又抛一面。 他们就这么收息敛声,小心翼翼地绕小岛而行,那道人很快就一路抛了四面几乎一模一样的铜镜下去。 刘恒隐隐感觉到,这道人似乎是在布下什么传说中的阵法。 他内心希望这是一个困妖的阵法,心里不由渐渐开始安定一些下来。 身为湖边居民,他当然希望能有人真的把这蛇妖给降服掉的。 没有人愿意整日生活在恐惧中。 然而,船又行片刻,那道人的第五面铜镜已经拿在手中,刘恒却忽然觉得有些莫名心悸。愕然扭头间,他见那岛上浓浓的青色雾气,似有些搅动。 当下他不由得心下大骇,手上操桨的动作悄无声息地一下子加快了稍许。 第五面铜镜终于抛下。 忽然,岛上传来一声裂帛穿云的尖锐嘶吼。 俄尔间,一青色长物自岛上一跃而起。 “糟了!”道人再无顾忌,大声道:“你快走!” 说话间,他整个人已如大鹏般腾空而起。 他手中的第六面铜镜同时脱手而出,向着船行的前方飞射而去。 即便对阵法无知如刘恒,亦能猜到,船行眼看一周,这第六面镜子,应该就是这道人布下阵法的最后一道阵眼。 只是那蛇妖的神通似是超出了道人的预料,当他布阵到第五面铜镜的时候,那蛇妖就已经被彻底惊动了。 不过还好,差的只是最后一步。 这一刻,刘恒甚至忘了要赶紧划船逃离此地。 他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飞在半空的铜镜,盼着它落到该落的地方。 因为他知道,若是这道人的阵法不能困住蛇妖,自己只凭一小舟,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顺利逃脱上岸的。 然而,就在此时,那腾空而起的青色长物忽然喷出一道水箭,直奔半空中的铜镜而去。 叮的一声! 水箭眨眼间便击中铜镜,发出一声金石相击的锐鸣。 那铜镜直接掉落到水中去了。 ------------ 第九章 鱼叉 刘恒从未见过这么大的蛇。 它少说也有十余丈长! 少说也有铜盆粗细! 青空之上,它的身子环成一个不规则的椭圆,唯蛇首高高昂起,猩红的蛇信子嘶嘶地吐着,眼睑刷动间,可见那眼瞳呈诡魅的紫黑色,散发着妖异的光芒! 烈日之下,隐约可见它周身上下竟已生细鳞! 此时此刻腾身半空,它周身上下青光流转,片片细鳞折射得阳光璀璨生辉! 刘恒心里骇然已极。 但只是一个愣神的功夫而已,他根本没有来得及细看那蛇妖身上的细鳞,到底是传说中的龙鳞形状,还是只是变大了的蛇皮,就已经迅速操舟转身。 仓皇而狼狈。 眼角余光中,那高大的道人也已经升上半空,与青蛇对峙着。 而他却只是奋起周身上下最大的力气,拼命地划船逃离。 这是事先所有的假想中最为凶险的一种。 道人的阵法只差最后一步,却最终还是功亏一篑了。 刘恒心底似乎已经预知了自己接下来的命运。 但他不想死。 至少是不愿意坐以待毙,甚而是更窝囊的被吓死。 然而原本平静的湖面忽而有些暗潮汹涌起来。 小舟如离弦之箭一般,飞速地驶离小岛。 身后传来道人奔雷一般的咒语声,俄尔,刘恒身后金光大放。 他不敢回头看,湖面又已然起了小小波涛,影像碎裂到模糊不清——他只能看到似乎是那五面铜镜,已经腾空飞起,在半空中环成了阵势。 一团耀眼的金光,笼罩住了他身后的一切。 然而他心中却并无丝毫的侥幸,操桨的速度反而又再快了几分。 此时湖面忽然起了大风。 划船中间下意识地抬头看,刘恒看到四下里阴云正在团团聚拢来,而船身之下的波涛,正在不受控制地汹涌起来。 他内心忽然一片死灰。 他知道,若说那蛇妖的控制力遍布数百里方圆的大野泽,许是不实的,但区区数里方圆的地方,却肯定是在它掌控之中。 “我怕是真要死在这里了!” 他心里才刚刚冒出这个念头,忽然就听身后传来一声巨响,当时就吓得他俯身趴下去。再抬头时,他虽不敢向身后看,却明显地注意到,刚才身后的那万道金光,就在刚才,已经消失不见了。 “那道人要坏!”他心想。 忽而巨浪涌起。 就在他的小船身后,一道滔天的巨浪无凭而起,将海量的湖水直接席卷起来,受此撕扯,刘恒手里的双桨虽划动不休,小船却忽然向后倒退了数丈有余! 而前方数十丈开外,也有一道巨浪正在形成。 那浪起时甚不起眼,转眼间便已高丈余,其呼啸而来,几不可抗。 刘恒忽然停下船桨,一把抓住了船舷的鱼叉。 鱼叉宽掌许,分两股,细长。 铁叉,木柄。 用它来捕鱼,可叉、可挑、可戳、可刺、可飞掷,既轻便又灵巧,刘恒用它已经三年了,那木柄磨得甚是光滑。 他手握鱼叉,于惊涛骇浪中站起身来,返身回望。 那一人一蛇正在半空之中激战不已。 原本的晴空之上,此刻阴云四合,有电弧火光在云层里窜动,似乎就在头顶,且随时都有可能一道碗口粗细的雷电劈下来。 刘恒知道,自己已经走不脱了。 闲聊之时,黄先生说过,无论人,还是妖,所谓修道,不过是借天地之势,以求超脱人伦而已。其势一旦成,则周边风云,皆在掌控。 而这蛇妖,此刻正牢牢地掌控着这周边数里之内的“势”! 那高大的道人明显已经居于劣势。 半空之中,他头顶高高的长冠不知何时已断去一截,袍袖鼓荡,身姿飘摇,颌下那部美髯被强风吹得已然不成形状。 那蛇口一张,一道火雷奔去,道人躲避得甚是仓皇。 俄尔又是一道水箭,道人躲避不及,瞬间湿了半边身子,那袍袖上甚至淅淅沥沥滴下水来。 刘恒回头看,他身后巨浪奔行甚速,眨眼间距离自己已经不足十丈。 回转头来,他的目光紧紧锁定那巨蛇,右手握紧了掌中鱼叉。 船身之下,波浪越来越加汹涌。 小小船儿置身波涛之中,剧烈地摇晃不止。 头顶巨大的蛇妖,与蛇妖之上半空中已经聚合起来、雷电奔行其中的沉沉乌云,又显得这船,与船上小小的人儿,是如此的渺小。 刘恒的身子微微前弓,眼睛牢牢地锁住半空中的巨蛇,任船身怎般摇晃,他的身体却只是一动不动。 忽然,他腰背猛地挺直,左脚踏出,握着鱼叉的右臂极力后张。 摇晃的小船之上,乍一看显瘦弱的少年人双臂肌肉虬结,单单一只右足稳稳地踏在船身上,身体微微后仰,左足高高张起。 这一刻的他,竟瞬间雄伟如战神之怒。 眨眼之间,那高高张起的左足重重落下,踏得小船船尾忽然一沉,他掌中的鱼叉却已经稳稳地而又迅捷无比地脱掌而出。 这是他毕生至此打过的最大的猎物! 那鱼叉在半空中迅速地奔行十余丈之后,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却在将将要下坠的时候,正好击中了腰身扭动撞过来的蛇腹。 以俗人之力,即便击中,对那巨蛇显然也难以构成任何的伤害,但刘恒掷出的这一下,却似乎是恰好击中了那蛇妖的腹下柔软之处。 鱼叉一触即落,那蛇妖的身体却是忽然抽搐一下,发出了一声惊人的尖锐的嘶鸣!随后它那巨大的身体便不受控制一般地跌落下来! 尽管仅仅坠下数丈,还未及落地,它已经怒吼着弹射飞起,但只是这片刻的喘息之机,已经弥足珍贵了! 那道人身后的青色布囊忽然暴裂开来,一柄黑色长剑倏然飞上半空,并在眨眼之间便化为一柄长达数丈的巨剑! “孽畜,破!” 巨剑如操之于神魂,如在巨人之手,闻这一叱,瞬间化为一道青黑色光芒,直奔那半空中的蛇妖而去! 一击而中! 那巨蛇再次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吼,颀长而巨大的身体在半空中翻腾起来。 饶是它周身已生出细密的鳞片,这一剑破去,却仍是愣生生将它那细鳞击破,半空中,一蓬血雨兜头喷洒下来。 然而就在此时,那道人立在半空中的身形却忽然一晃,身体倏然化为一只硕大的鹏鸟——此时的他,竟顾不上那遗落的巨剑与散落湖中的铜镜等诸般法宝,双翅一振,便向着惊涛骇浪中的小船飞掠而来。 刘恒愕然地看着那大鸟。 几息之后,那鸟已俯冲而下,一双巨爪伸出,直接抓住刘恒的肩膀,双翅猛振两下,正正穿过那汹涌而来的数丈高的巨浪,直向远方飞去。 ------------ 第十章 信 刘恒是直接从半空中被摔下来的。 那大鸟也随后扑棱着翅膀一头栽向地面,且身在半空的时候,它就已经重新化为道人的形貌,并随后就是一口血喷了出来。 刘恒在地上狼狈地打了好几个滚,才算稳住。后背首先落地的地方有钻心的剧痛传来,让他忍不住呲牙咧嘴地佝偻着,根本就直不起腰来。 但他终归还是比那道人看上去要好了不少。 那道人是直接砸到地上,死人一般在地上翻滚出去好远才停下。 过了好大一阵子,刘恒觉得后背略好受了些,挣扎着爬起来,踉跄走向那道人——远远看去,总觉他似乎是一只鸟。 世人传言,那鸟兽虫鱼一旦成了精怪,法力高强者,往往精擅易形之术,可以轻易地化成人的模样。 当然,反过来也成立。 人类之中法力滔天的修仙之人,也有各种变化之术,改易自身形貌只是最基础的,传说中就有人能变成鸟,变成鱼,变成猛兽,乃至变成一棵树。 但问题是,当时当下,刘恒根本不知道这道人是大鸟化成了人形,还是人仙刻意化鸟来逃脱。 不过他最终还是走过去。 远远看,那道人仰面而卧,面如金纸,似已经没有了丝毫呼吸的迹象。 刘恒心中一紧,赶紧快步上前,在他身前俯下,推了推他,“先生?先生?” 这一推,那道人仰头就是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然后,他忽然就破口大骂:“我日恁管管!你个小妮儿居然敢坑我!狗日的百十年道行!这他妈至少二百年道行!我日恁管管!坑死老子了!别让老子逮住你,不然老子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他边骂边奋力坐起身来,一扭头,看到了刘恒。 四目相对,刘恒执礼甚恭,“先生,您没事吧?” 道人咳嗽一声,坐直了身体,下意识地抬手抚须,道:“些许小伤而已!” 说话间,他顾不得己身的狼狈,赶紧站起身来,却是疼得一阵口歪眼斜。起身之后,他四下一看,问:“这是哪里?” 刚才仓皇之下不辨归路,只想着先逃出那蛇妖的控制范围再说,他对这周围又陌生,自然认不清这是哪里。 但刘恒对这湖边方圆一带熟悉之极。 更何况,刚才一路被那大鸟抓着肩膀逃出来,他一直都在看路的。 他起身,向着身后的大野泽眺望一阵,又左右看看,基本就确定了自己所处的大概方位,便道:“刚才先生您一直向西飞,咱们现在应该是处在大野泽的西北岸,从这里到我家……约莫至少要有十几里路好走。” 道人松了口气,道:“还好,还好!” 见刘恒不住担心地向湖面方面眺望,那道人眼眉一亮,笑道:“小子,放心吧,那蛇妖吃了贫道一剑,少说数年难以复原了!它若识趣些,这几年定会老老实实地待在那片水泊里静修,不会出来惊吓你们的。” 说话间,他看看刘恒,道:“倒是你,真是叫人大吃一惊。不曾想,你一个打鱼的野小子,竟有那般敏锐的观察力,贫道一直在试探那蛇妖的七寸,却一直找不到,你在旁边看着,居然一击得中!妙,妙得很!只是你那力量太差了!” 说到这里,他又复叹息,“可惜了!未竟全功啊!要是一开始本道能把那伏妖大阵布完的话,今日断无这孽畜的活路!” 感慨完,他扭头看向刘恒,忽然道:“你家的汤饼甚是鲜美可口,能否再卖贫道几碗?” 刘恒面露憨笑,挠了挠脑袋,问:“先生您……还能飞吗?” ………… 天色将黑未黑的时候,刘恒与道人一起,回到了兄妹四人的家。 四人一狗,就在村口等着。 倒是黄先生的孙子黄大元首先发现了刘恒,他一叫嚷,乖乖蹲在三丫身边的大黄立刻就飞奔过来。到了身前停不住,脚下打了个滑,差点摔倒,却仍是挡不住它的极大热情,那尾巴摆得,远较往日更为亲热。 刘恒的几个弟妹和黄大元,都先后奔近来。 陈乐咧着嘴傻笑,小刘章的眼睛红红的,有些哭得肿了,倒是三丫,出人意料的并没有红着眼睛,只是冲刘恒甜甜地笑。 她说:“哥,我擀好汤饼了!就等你回来!” ………… 茅草房内,没有灯。 天色已经全然暗了下来。 在众人排斥与敌视的眼神中,道人吃了两碗汤饼,又喝了两碗汤,恋恋不舍地放下碗来,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 仪态尽失。 然后,他目视刘恒。 刘恒很快也放下了饭碗。 刘恒的三个弟妹、黄大元,和一条狗,就在茅草房的门外,看着他们。 道人说:“走吧,你送贫道离开。” 刘恒点头,尚未起身,三丫忽然从腰后摸出一把匕首来,闪身挡在了门口。 噌的一声,匕首出鞘。 昏昏沉沉的天色中,那匕首亮得刺人眼眉。 那是一年前,刘恒去上市里采买的时候,偶然遇到有人在那里卖家当,只说是自己朋友在旅舍内一病不起,无钱问药,故而出售心爱之物。 当时那匕首就在其中。 这一把匕首,花了刘恒足足三百个钱才买下来。 过去数年之中,除了眼下这套小院子,那是刘恒花过的最大的一笔钱。 买回来之后,几经洗磨,兄妹四个都爱不释手,最终刘恒做主,把她给了三丫,他管这叫“压箱刀”。 所谓压箱刀,意指女孩子身边最后一件可以防身的兵器。 此时,往日甜美可人的三丫并不说话,只是目光凶狠地盯着那道人。 刘恒站起身来,皱眉,“三丫!” 大名叫陈雉的三丫毫无退缩之意,仍是倔强地盯着那道人。 刘恒柔声道:“我只是去送送先生,保证去去就来。” 她终于挪开目光,与自己大哥对视了一眼。 过了一会儿,她慢腾腾地收起匕首,闪身让开了房门。 道人却忽然哈哈大笑。 此时他那部飘飘美髯,早已脏乱得不成样子,却偏偏显得比当日初见之时,更添三份豪迈之气。 笑罢,他问:“家中可有纸笔?” 刘恒道:“有。” 道人说:“取来!” 刘恒目视刘章。小刘章愣了一下,闪身进屋,很快从兄弟三人住的西间里取了他日常练字的纸笔出来。 道人接过纸笔,手指轻轻一弹,半空中忽然亮起一簇火球。 房外众人吃了一惊。 那火球只虚空悬浮着,照亮了这黑沉沉的茅草房。 道人展开粗纸,并不舔墨便信笔挥洒,不过顷刻间,已是洋洋洒洒写满了一页纸。只是潦草得难辨字迹。 写罢,放下笔,他随手将那纸折成了鸟雀模样,然后便撒手,斥道:“可速去!” 那粗纸折成的鸟雀恍若有灵一般,当即展翅飞出茅草房,顷刻间便飞向天际,在那暗沉沉的黑夜中,消失不见了。 道人回首,对刘恒笑道:“距此一千三百里,望云山,你们兄妹四个去了,只管报洪丘道人的名号,我信中已经说明,他们自会给你们一个机会!” 顿了顿,他又轻声道:“湖中相逼,实属无奈。见谅,见谅!” 言罢起身,明明四人一狗挡在门口,他却不等众人让开,直直地便撞出门去,却偏偏不曾碰到任何一个人,便已信步出了房间。 刘恒招手欲唤住他时,不过顷刻间,他已经到了院墙之外,眨眼间便已去得远了。 ………… 是日夜间,兄妹几个正在说话,三丫忽然想起一事,惊忙间跑进东间,过了一会儿才哭丧着脸出来。 原来道人起先给的那十个金质刀币,已经不知何时消失不见了。 三丫说,她藏它们藏得很深。 ------------ 第十一章 希望 刘恒失眠了。 过去几天里发生的这一切,于他而言,直若一场梦一般。 斑斓而凶险。 心里估算着三更已过,他干脆也不睡了,枕着双臂,抬头看着黑沉沉的屋顶。 他开始认真地回顾过去几天发生的每一桩每一件,并试图把它们理出一个起码的头绪来,使自己不再那么烦乱。 然而,理不清。 太多的事情似真似幻。 反倒只有后背的酸痛,是真的。 还有丢失的鱼叉,以及那艘渔船。 除此之外,一切都像是一场梦。 那道人,那蛇妖,那一场激战,那滔天巨浪。 还有那只硕大的鸟。 当然,还有自己亲手摸过的那十根金刀币。 下午在回来的路上,道人问:“你可有什么愿望?” 当时刘恒想了想,很慎重地回答说:“我们兄妹四个都是小乞丐出身,这些年来受尽了欺辱,若有可能,我希望我们都能有机会到那仙门里去学些本事。不求白日飞升,只是不想动辄受人欺辱。” 道人闻言沉默良久,却只是“嗯”了一声。 现在看来,虽然这道人也有霹雳手段,但人其实不坏。 只是,一封飞走的信而已,就如那得而复失的十根金刀币一样,谁敢保证它是真的呢?兴许只是道人一时兴起的一个障眼法呢? 刘恒翻了个身,木板床咯吱了几声。 小刘章忽然开口问:“哥,你说那道士寄出去的信,是不是哄咱们的?” 刘恒翻身,回头看过去。 然后又翻身,看向另一侧。 两边的床上,各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原来大家都没睡! 刘恒忽然缓缓地笑了起来。 笑罢,他说:“你们想去仙门里学些本事吗?” “当然想啊!” 两边床铺的两个家伙几乎异口同声。 陈乐甚至一下子坐了起来,很兴奋的声音,说:“如果那道人说的都是真的,咱们能借他个面子进了那望云山的山门的话,想想,那得多厉害!咱们可就跟周家大公子一样了。到时候在咱们村子村头那里,也立个大牌坊,写上‘仙家门第’,让人大老远就能看见,简直快哉!快哉!” 小刘章也嘿嘿地笑,说:“黄先生说我读书有天赋,我修炼肯定也行。要是咱们能进了那望云山,我一定好好学,一刻都不敢歇。等我学成了本事,就回来把那湖里的妖怪杀掉,省得咱们连打鱼都要担惊受怕!我还要把那个郑九龙杀掉!那家伙无恶不作,最可恨了!” 陈乐兴奋地猛拍大腿,道:“对!到时候我也学那道人一般,带个高高的长冠在头上,穿大袍,腰里挂个葫芦,一看就是陆地神仙!” 刘恒听着小兄弟里讨论得火热,也不打断,只是任由他们幻想下去,等他们说了一阵子,才又突然问:“那么……有那么一个机会,有可能成,也有可能是假的,如果是假的,需要咱们额外的来回走上三千里路。你们,愿意去试试吗?” 话音落下,不等小兄弟俩回答,东间那边忽然传来脆脆的一声。 “愿意!” ………… 兄妹几个聊到了足足四更。 刘恒打断了他们关于未来的热火朝天的讨论,硬逼着每个人都睡下,自己却干脆起了身,到屋外洗了把脸,安抚下大黄,然后便出门,直奔大野城。 其实事情本已无可犹疑,只是出于下意识的习惯,刘恒还是想找个明白人问一问,不然他总是觉得心里忐忑难安。 他脚力甚健,四更天出门,虽是夜路,毕竟路熟,天色大亮时候,正赶上大野城开门,就已经赶到了城边。 进得城来,直奔周家。 还是在那条小巷子里,老胡头一脸郑重地听刘恒讲完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又很仔细地问了许多关于那道人,关于那蛇妖,以及关于那场大战的细节,这才摸着胡子,开始沉思起来。 良久之后,他缓缓道:“望云山那边,我是不曾去过的。对那山门,也并不熟悉,那洪丘道人的名号,自然是不曾听过。不过听你形容那道人的形貌,我倒是似乎有些耳熟,细眼、长髯、通眉,腰里挂个大葫芦,有六面铜镜,且擅长以阵法克敌……闲谈之时,似曾听人提起过这么一个人,只是年岁久远,一时间也不大想得起来了。只隐约记得,似乎是一江湖豪客,想来,应该不骗人?” 刘恒蹲在墙角,老实巴交地双手抱膝,此时闻言抬起头来,问:“那,该去?” 老胡头熟思良久,道:“去去无妨!” 顿了顿,他又再次叮嘱,“闻你所说,那蛇妖气候已成,等闲不可忽也!虽然它这次受了伤,可一旦等它伤好了,怕是那大野泽周边十几里,都不能住人了!不管你去,还是不去,都该考虑搬家啦!” ………… 时当正午,西厢房里散了课,学生们道了安,开始嬉笑着收拾东西,腿快的早就窜了出来,随后才见黄先生缓步踱出来。 瞥了一眼站在院子里的刘恒,他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叹了口气。 但最终,他还是道:“跟我来!” 到堂屋里,他亲自进去拿了两个小包袱出来。 一个是早先刘恒送过来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小一些的。 都沉甸甸的,哗啦作响。 两个包袱放到桌子上,黄先生坐下。良久,他的目光从屋内的刘恒,到门口的陈乐、三丫和刘章,还有他的孙子黄大元,都逐一看过去,然后才道:“此事或真,或假,你们若是不去,怕是要落下心病。你们要去,我不拦你们!只是切记,修仙之事,半是机缘半是钱!若事不成,不要徒增妄想,当速速回转才是。尤其要小心,不要中了人家的骗局。” 刘恒点头,“哎!我记住了。” 老头儿一推桌子上的包袱,自己扭过头去,道:“拿走!” 黄大元忽然说:“爷爷,我也想去!” 老头儿瞪他一眼,“闭嘴!想想你那傻爹,至今尸骨无着,想想你娘,是怎么死的?你还想去?” ------------ 第十二章 望云山 黄大元很伤心,很失落。 别看他今年才十四岁,但他的个子却已经比陈乐还要高了一头有余,村上人都说,这一点从他爷爷到他爹再到他,简直一模一样,不过跟黄先生的高大瘦削不同,他自小贪吃,长得远较寻常胖子还要更胖,远远看去,简直一座肉山。 一般情况下遇到像他这种体魄的人,哪怕好汉也要下意识地让三分。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威武的大胖子,此刻却蹲在刘恒他们的院子里,像个小孩子一样地低了头,一脸的委屈,拿根小棍狠狠地怼蚂蚁。 事实上,十四岁,已经可以不算是孩子了。 往日里每次跑到刘恒他们这边来玩,总是他最高兴的时候。 他生下来就没见过爹,到他五岁的时候,爹死在异乡的消息传回来,没过三个月,他娘又一病死了,他从小就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爷爷待他很是严苛,他性子又老实,别看块头大、力气大,却老是被人欺负,总之过得不大舒展。 一直到两年前刘恒兄妹四人搬来,他的生活才一下子多彩斑斓了起来。 不管是整日跟他一起念书的小刘章,还是喜欢把他呼来喝去的三丫,都是他的好朋友,能说会道天生乐观又脾气暴烈的陈乐,是他眼里胆大包天的大英雄。至于刘恒,在他看来,是最可以放心去依赖,也近乎无所不能的大哥哥。 而现在,他们似乎要走了。 三姐姐陈雉说,望云山那地方,离这边有足足一千多里地,至少要走半个月到二十天,才能走到呢。 所以别管谁支使他、跟他说话,他都蹲在那里一动不动。 三丫特意跑过来跟他说:“我们大黄爱吃鱼,但你要喂它鱼的话,就一定要把大刺都剥出来,不然它会卡喉咙的,知道吗?” 他低了头不吭声,噘着嘴。 后来大黄在他身边蹲下。 它还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它只是见到从中午起几个主人就不断地在院子里走动、归拢东西,他似乎觉得自己应该兴奋,但又隐隐约约地察觉到有一些不对劲,所以便只是哈赤着舌头,看着院子里忙忙碌碌的人。 然后刘恒过来了。 黄大元终于抬起头来,委屈得了不得的样子,说:“哥,我也想跟你们去!” 刘恒也跟他一样蹲下,但块头连他一半都不到。 他想了想,说:“黄先生今年都五十二岁啦,大元,你不能离开他!” 黄大元闻言低下头去。 刘恒看着他,笑了笑,伸出手去摸摸他的脑袋,说:“听话大元,你想想,你要是跟着我们一走,只留你爷爷奶奶在家,你让他们还怎么活?” 黄大元的脑袋垂得更低了。 刘恒又拍拍他的肩膀,笑着道:“如果我们没那个资质,自然不必多说,我们肯定会回来的,只是托你照顾家里几天。倘若我们侥幸能够留下的话,那等我们站稳脚跟了,你以后还可以去啊,对不对?” 黄大元抬头看着他,擦了擦眼泪,问:“真的?” 刘恒笑了,“当然真的。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眼角还带着泪花,大块头黄大元忽然咧嘴笑了起来。 他摇了摇头,“没有。” 刘恒笑起来,说:“照顾好大黄。” 黄大元重重点头,“哎!你放心,我吃啥让它吃啥!” 刘恒笑笑,站起身来。 其实她知道的,大元是个特别聪明的人,而且难得的是,他个子那么大、块头那么大,力气又那么大,有的是欺负人的本钱,但他却天性善良,从不欺负人。 这样一个人,又是从小跟在黄先生身边读书长大,他怎么可能不懂得自己必须要留在家里为爷爷奶奶尽孝的道理呢。 ………… 要到望云山去走一趟,是很容易就下定决心的事情。 但即便那道人并不曾哄人,他那封飞走的信也真能飞到望云山那位叫洪丘道人的人手里去,他给刘恒他们几个的,也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仙门人人向往,但也人人都知道,要加入仙门,却是很讲究天赋的。即便能交得起考试的钱,或者像刘恒他们这样因为有人推荐而拿到入场券,要真的被人选中,却也并非易事。更绝不是一定会成的事。 所以,要离开家乡赶到一千三百里之外的望云山去的事情,在刘恒的叮嘱下,兄妹几个都不曾声张。 可即便如此,天将黑时,还是有不少平常相处甚是和睦的邻里跑来,有人给端过来一碗煮熟的鸡蛋,有人给带来了十几张三合面的饼子,有人给带过来几双刚编好的草鞋,还有人干脆给送来了几十个钱,说是穷家富路,留着路上备急用。 本来小兄妹几个只是兴奋中带着几分对小院子和当下生活的不舍,这一下,却忽然就绷不住了。 小刘章第一个哭出来,紧接着三丫也红了眼眶。 当夜,兄妹四个再次几乎一夜没合眼。 第二天早上起来,关上院门,刘恒亲手给一脸懵懂的大黄系上链子,然后把绳头交给早早就等在门口的黄大元。 不少人在村口送。 大黄试图跟着兄妹四个走,又被黄大元勒绳子带住,有点懵。 兄妹四个逐个的向乡邻们道谢,然后便踏着微薄的晨曦离了村口,上了大路。 大黄似乎开始回过味来,忽然狂吠且挣扎起来。 黄大元紧紧地抱住它。 兄妹几个都不忍心回头看。 直到走出百十步时,刘恒回头看,能看到村口众人身后多了一个高大的身影。 这一刻,他竟是忍不住忽然想:“也许那道人是骗我的呢?” 然而终究,他们还是走得远了。 割舍下自己珍爱的一切,朝圣一般的,去往一千三百里地之外的一处陌生地方,去试图抓住自己生命中一个弥足珍贵的机会。 只因为想要出人头地。 只因为不想一辈子受人欺负。 也正是心中的这个念头,支撑着他们踏上并不安生的陌路,支撑着他们一路风餐露宿,支撑着他们一路小心翼翼。 并最终让他们在徒步走了二十多天之后,终于看到了远处那一大片云雾缥缈的连绵群山。 指路的当地乡人指着其中最高耸挺拔的那一座,脸上交织着骄傲又失落的神情,说:“那就是望云山!” ------------ 第十三章 漠视 望山跑死马。 尽管早就已经看到了那座高耸的主峰,但是当刘恒等人真的赶到望云山的山脚下时,已经又是三日的路程。 而且听沿途客舍里众人的言谈得知,早在看到望云山的山峰之前,他们就已经进入了望云山宗的封地范围了。 据说正式的名称,是叫做赠地。 作为东齐国境内著名的仙家宗门之一,尤其是又坐镇东齐国的西南部边境,是东齐国借之与云汉帝国相抗衡的一支重要力量,望云山宗的发展,自然是得到东齐帝国的大力扶持。 据说宗门的赠地高达方圆一千多里,赠地之内,举凡山川河泽、草木虫鱼、人丁土地等等一切,都归属望云山宗私有。 这是什么概念呢? 初听时,刘恒不甚了然,后来虚心请教一位同在赶路的商贾,那人告诉他,所谓方圆千里,是民间的说法。按照当初朝廷的封诰上说的,自望云山下来,无论往哪个方向去,都以六百里为限,才是望云山宗正式的封地。 当然,封诰上说的很详细,所以事实上哪块地方是望云山宗的,哪里不是,都是有过详细规定的,不可能就是规规整整的六百里。而这个范围,事实上也是近几百年来历代东齐国朝廷一次次加封的结果。 而落到普通百姓口中,就是所谓封地千里了。 据说按照朝廷的规矩,即便是封地,也是由朝廷统一管理的,只是会把赋税交给宗门罢了,然而近几百年来,望云山宗的势力始终蒸蒸日上,渐渐成为东齐国境内屈指可数的大宗门,行事也不免越来越跋扈。 到现在,赠地已经彻底归属于望云山宗门的控制之下了,各地的城主几乎都是由宗门任命,很多地方甚至已经形成了世代传袭的制度,朝廷已经基本上失去了对这些地方的控制。 而且,据那商人所说,寻常地方还好,与东齐国治下的其他地方也并无太多不同,只是那望云山北面,却被宗门划出了好大一片地方,早已禁止百姓进入了,据说已经成了那山门内部的一处试炼场。 传言中,那里早已百里无人烟,却到处都是妖怪,环境异常之险恶,寻常人进去,只是送死!然而那等凶险之地,对于望云山宗里修习有成的仙士们来说,却是历练的绝佳之地! 刘恒兄妹几个头一次出门,见识实在是既浅薄且愚钝,那商人口中却又各种各样的奇妙传说,这一路结伴行了两天半,倒是让他们兄妹听来了一肚子奇闻异事,也算是涨了不少的见识。 而知道的越多,越觉那已经近在眼前的宗门,真的是仰之弥高。 这天下午,带着无比敬仰的心情,他们终于来到了山脚下。 未及登山,他们先见到了一座城。 那城依山势而建,数里之外就已经看到它高大的城垣,等到了眼前,饶是兄妹几个这一路跋涉千里而来,已经算是开了一番眼界,却还是不由得为眼前巍峨雄壮的大城所震慑。 那城墙皆条石砌成,足高七八丈有余,环城一周有护城河,水面宽数十丈,其雄伟气魄之处,远非大野城那等乡野小邑能比其一二。 进了城,其贩夫走卒、劲装豪客、壮夫倩女,看去皆非寻常人物,其街道之宽阔繁荣,其商铺之鳞次栉比,其行人之摩肩擦踵,更非他们这等从大野城这种小地方来的人往日所能想象。 兄妹四人直接看花了眼。 直到此时,刘恒才忍不住感慨,看来那商贾所言不虚:千余年间,随着望云山宗的一路崛起,这山下依附而生的望云山城早已成了东齐国境内一等一的繁华富庶之地了。 不过几番问路,各种辗转之后,兄妹四个还是在当天下午就找到了望云山宗设在城中的下院。 向门口守卫一番打听,报上来意,守卫怠搭不理地指了指那分院一侧的一处花厅。刘恒等人进去,一个管事模样的人接待了他们。 再一次道明来意,那管事似听似未听,只是浑不在意地丢手扔过四块木牌来,道:“每晚一百刀币,这是四间房,一共四百,先交钱后住,门口就有知客,交了钱叫他们带你们去客房。旁边的纸笔,自己写好姓名、籍贯,如有推荐人就写明,懒得写字的话本人可以代写,一份一百刀币,写好了让知客带你们去递交。” 刘恒为之惊愕不已。 片刻后,他忽然明白过来:望云山宗早已把招收弟子做成了一门生意! 而当初黄先生和胡爷爷都说过的那句话,也似乎是忽然就得到了完美的应验:修仙这件事,离了钱,是想也不要想的! 一百刀币,可是一笔巨款! 兄妹几个来之前已经在大野城把手里积攒的铜钱尽数换成了东齐国通行的刀币,除却这一路尽量简省的开支之后,眼下手上也只有六十来枚刀币而已! 而这里不管做什么,张口就是一百刀币! 咽了口唾沫,刘恒小心翼翼地道:“我们有人举荐,是否可以直接……” 那管事一脸的不耐烦,“这是规矩,懂不懂?我们必须按照规矩一步步来!望云山宗那么大,每天都有那么多人慕名前来,希望加入山门,要是人人都想给自己特事特办,让我们怎么办?” 刘恒张口结舌。 他觉得人家说的不无道理。 可他就算是拿出全部的积蓄,也不够交一份房钱的。 尽管刘恒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足够悲观的人,也认为自己这么些年来,已经见惯了这世间的事,却仍是不曾料到:当自己终于拿到了一个可以去接近心中修仙理想的机会的时候,第一件卡住他的,不是天赋,不是资质,不是身份,也不是此前他曾担心过的其它,而是,钱。 兄妹四个自家知自家事,此时面面相觑,脸上既有焦虑,也有无奈。 那管事久坐此厅,自然是见惯了各种事情,只抬头瞥了四个人一眼,就伸手把刚才抛出来的四块牌子拿了回去,摆摆手,脸上甚至连鄙夷的表情都欠奉,只是说不出的淡漠与平常。他说:“走吧!” 这一声“走吧”,这声音里的平静的漠视,忽然就刺痛了兄妹四个的心。 他们不远千里,为了一个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机会来到这里,就是为了不再被人漠视的!谁想来了之后却连山门是怎么回事还没弄清楚,就已经要被人用这样冷漠的语气给赶走了。 陈乐忽然愤怒地大声道:“我们要找洪丘道人!是他推荐我们来的,我们不住你这破店,我们是来加入山门的!” ------------ 第十四章 山门 他们很快就被人赶了出去。 在几个一身劲装的汉子的目视之下,刘恒拉住陈乐,不让他再多说什么,兄妹四个走出了这座院子。 并同时得到了花厅内外不少人混若无事的嘲笑的目光。 而他们这头才刚走出那座院子,就马上有好几拨人迎上前来,乱纷纷地问:“客人要住店吗?” 先靠近过来的那人还压低了声音道:“本店在本地经营多年,在山门内有妥当的路子提供,可以帮忙办下来全套手续,而且我们包过!过不了退钱!” 兄妹四个都有些讶然。 陈乐尝试着问了一下价钱,那人顿时兴奋起来,道:“本店价格童叟无欺,住店每夜十个刀币即可,单间,提供热水、免费的早饭,代办报名手续每人只需五十个刀币,只是这院子里收费的一半!要包过,每人加三百刀币即可!还是那句话,我们在山门里那是有稳妥的路子的,过不了,那三百刀币一个不少退给您!” 陈乐讶然,问:“你们也可以代办手续吗?可我们听人说,要报名,必须走这下院的程序,你们……” 那人笑着解释道:“客人这就不懂了吧?我们有路子啊!直接省一半!” 刘恒隐隐感觉到不对劲,扯了陈乐一下,客气地道:“对不住,我们不是来报名的,只是来寻个旧相识,不想他刚才出去了。抱歉,抱歉!” 那些人闻言都面露失望之色,顷刻间纷纷散去。 不过恰在这个时候,有人从院子里追出来,招手道:“那边四位,请留步!” 刘恒等人停步,转身。 一个穿着一身青衫的年轻人快步过来,看清刘恒等人的衣着打扮,他微微愣了一下,但还是很快就笑着拱手,道:“刚才凑巧离开了一下,回来后隐约听见说,有人自称是洪丘道人举荐来的,可是四位?” 刘恒赶紧也拱手,说:“是我们。你是……” 那人淡淡一笑,俊朗的面容里带些说不出的淡然骄傲,倒是并不惹人厌,他说:“在下望云山宗入室弟子陈滔,家师祖,便是诸位口中的洪丘道人。” 刘恒闻言愣了一愣,然后赶紧道:“得罪!得罪!我等其实是被一位道长推荐来的,说是让我们到了山门就直接报贵师祖的名号即可,我等实在是不认识其他人,所以……只好……望仙士莫怪,莫怪!” 那人哈哈一笑,热情道:“无妨!无妨!不知者不罪嘛!约莫一个月前,家师祖闭关之中却忽然传下话来,说是四位要来我山门,打那时起,家师就把我派下山来,在这里等候诸位啦!” 兄妹几个闻言,不由惊得面面相觑。 他们一是惊那道人当初当着他们兄妹几个“寄”出去的信,居然是真的!而且按照时间推算,大概一个月前的时候这边已经收到了信,那岂不是说那封飞走的信竟是朝发夕至? 二则是惊讶,近一个月来被大家念叨来念叨去的所谓洪丘道人,居然那么厉害!竟然连徒孙都已经有了! 当然,反过来看的话,也似乎可以证明,那捉蛇妖不成的高大道人,应该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 这么一想,兄妹几个惊喜之余,胆气下意识地就壮了一些。 此时那年轻人已经笑着道:“诸位且随我回去,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一下的。” 于是四人跟着他回转去。 那名字叫陈滔的年轻人当前带路,态度出奇的和煦,让一路过来都自觉乡下人进城的兄妹四人颇感温暖。 而且有他带着,兄妹四人第二次来到这花厅,待遇顿时不一样了。 那刚才接待了他的管事看见这陈滔,当即站起身来,笑容满面的样子,“陈师兄可是把人找回来了?莫非确有其事?” 看见刘恒等人随后进来,他顿知其事为真,当时便“哎呀”连声,道:“误会误会!再也想不到诸位如此年轻,竟真的是师叔祖举荐来的英才!” 于是在花厅内另外几位管事和几个似乎也是来报名的人惊讶的眼神中,一切手续就这么顺理成章而又无比迅捷地办完了。 而等到报名手续办完,那陈滔却只是轻飘飘地丢下一句,“所需费用,且挂到我账上,改日一并结算。” 那管事却赔着笑,道:“不急!不急!”又亲自招呼门口候着的知客,命他们带路前去安排给刘恒等人的客舍。 那陈滔却只是摆摆手,道:“房间且安排下,打扫干净,差他们候着就是了。” 转首却对刘恒道:“今日天色已晚,上了山也赶不上了。明天一早,我亲自送四位上山参加测试,如何?” 刘恒能说什么,当然赶紧道谢。 又道:“我们兄妹出门时带的钱不多,这笔钱怕是……” 那陈滔不等他说完,便已经摆手笑道:“不妨事,些许小钱,不足挂齿!” 等出了花厅,他又热情地道:“诸位远来此地,眼看天色不早,不如就由在下做东,为诸位接风洗尘,如何?” 刘恒愣了一下。 不为别的,主要是他觉得这位陈滔实在是太热情了。 这些年来,刘恒做过乞丐卖过鱼,见识过无数的鄙夷的目光,若说别的事情,他许不熟悉,但说到对人的观察,却是有着相当经验的。 这陈滔衣着华贵,气度不凡,不但是望云山宗的入室弟子,而且出手亦是阔气,想来家世应是不凡,而且从花厅内那位管事对他的态度就能够看得出来,他似乎并不是很普通的那种入室弟子。 像这等样人物,似乎实在是没有理由对自己等人如此客气,如此热络。 若说有,大概也只能是因为那道人当初的那封信? 不过刘恒只是推让了一下,见他极为诚恳,也就不再推让。 反正他们的确已经很饿了,反正他自觉自家兄妹几个身上,并没有什么值得陈滔这样的人觊觎的东西。 于是他们坦然赴宴。 然后,刘恒很快就明白了他为什么如此热情了。 ------------ 第十五章 拉拢 兄妹四人晕晕乎乎之间被陈滔带到了一处奢华轩敞的酒楼。 酒席流水一般布来,兄妹四人都有些被镇住了。 那一道道菜肴,兄妹四个过去这些年莫说吃,便连见都没见过。 不过刘恒还是很快挡了酒,他道:“我们兄妹不敢饮酒。” 那陈滔哈哈一笑,似也不甚在意,略劝两句,便不再多说,只命人另换了果酒来,说:“酒乃世间妙物,便不大饮,亦当小酌,不饮浓酒,果酒亦可!” 这下子刘恒无法再推。 把那开了瓶的小瓮拿到鼻端轻嗅,似觉其酒气并不太大,反有阵阵果香馥郁,犹豫一下,便也不再推阻。 忽而有数位妙龄女郎推门进来,皆身着轻纱,容貌姣丽,身姿飘摇,动静之间先露笑容,行动之处若风摆杨柳。 陈乐和刘章第一时间便看得愣了。 刘恒也愣了一下,旋即,他慌忙避席而出,一副张口结舌的样子。 那陈滔似乎是觉得他这样特别可爱,不由大笑起来,然后拉住刘恒的胳膊,指着那几位形貌昳丽的女子笑道:“不过是叫她们伴酒佐餐而已,些些俗艳的皮囊,岂敢拿来扫了兴致?” 说话间,他还冲刘恒眨了眨眼睛。 于是那几个女子到底还是在身后侍立,刘恒也被陈滔硬拉着坐下了。 不独刘恒,兄妹四个都有些如坐针毡一般。 身前是一桌水陆齐备、丰盛之极的饭菜,菜香扑鼻,酒香馥郁,每人身后还有一妙龄女子执壶,若分心轻嗅,还能嗅到丝丝的女儿胭脂香。 本来正儿八经坐到这样的酒楼里来吃席,就已经让兄妹几个极为拘束了,更何况眼前摆出的是这等样阵仗? 然而,那陈滔却不以为意地道:“以尊兄妹的惊人天赋,这等场面,说来寒酸,只是在这望云城里,也是有诸多不便,实在不敢招摇。改日等诸位进了山门,有时间到我们嵘城去,在下必竭诚以待!” 就这一句话,刘恒一下子就听出了一些意思来。 饭还没吃,酒也没动,他便试探着道:“陈仙士过奖了,我们兄妹几个都出身草莽,哪来什么天赋可言,更别提惊人二字了。” 那陈滔闻言却只是哈哈一笑,刻意压低了声音,道:“诸位在山下低调些,是好事,我是理解的,不过等上了山,大可不必如此!” 刘恒愕然。 陈滔提杯就盏,殷勤相劝,大家终于开动。 三丫不管别的,只大口吃肉。 陈乐与刘章也都吃相极为难看。 都是一副十足的乡下人、饿死鬼的派头。 但刘恒却只是夹了一筷子菜,就吃不下去了。 他犹豫了一下,要说话,恰好陈滔提杯劝酒,他无奈地喝了一杯果酒下去,觉得酸酸甜甜又有些扑鼻果香,反倒喝不到什么酒味,实在是好喝。 可越是如此,他心里越觉得不踏实。 于是终于忍不住道:“实话不瞒陈仙士,我们真的是出身草莽,要过饭,现在是打鱼的,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有什么天赋,仙士是不是误会了?” 陈滔呵呵地笑,凑近了,挤眉弄眼,道:“明白!明白!” 刘恒一下子就明白:这误会,只怕大了! 他赶紧道:“我们兄妹这一次来,只是因为一位道长的推荐,他欠了在下一些小钱,无力偿还,故而……” 那陈滔忽然放下筷子,笑道:“我陈滔向来待人以诚,老弟又何必如此?” 顿了顿,他略带些不满地道:“这么些年,能得你口中那位道长推荐来我们山门,而且还是他老人家亲笔写信给家师祖推荐的,能有几人?不瞒诸位,只有你们这一次!只有你们四位!你告诉我,只是因为他老人家欠了你们一点钱?” 刘恒愕然。 那陈滔笑道:“实话不瞒诸位,当家师祖闭关中忽然传出话来,让弟子们出来山下接了你们四位上山,家师与诸位师叔经过商议,决定压下这个消息,不然的话,怕是家师不下山,也要派一位师叔下来了。为什么只派了我下来?哈哈,不想引人关注而已!” 说到这里,见刚才只是一阵猛吃的那另外三位也抬头惊讶地看过来,他笑道:“在下此来,不过先致区区诚意、结个善缘罢了!只希望诸位上山之后,等公学期结束,要择师就教的时候,能选择拜入家师祖这一支才好!至于是拜入家师门下,还是我那些位师叔的门下,倒是不拘的,反正以后咱们肯定是师兄弟,方便一起饮酒耍乐就是了。” 刘恒闻言,愣了片刻,与三个弟妹交流了一个眼神,然后端起面前的杯子,一饮而尽。 那果酒入口滑腻而醇香。 刘恒想:只这一杯酒,便不知道要卖多少条鱼才能换来! 而面前这一大桌子酒菜,怕是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都不够付账? 更别提人家还帮忙垫付了报名和入住客舍的费用了。 这下子,误会大了! 想明白这个,刘恒深吸一口气,忽然抄起筷子来,看了看三个弟妹,说:“陈仙士一番盛情,你们就不要客气了,放开了吃!” 那陈滔闻言哈哈大笑,“这才对嘛!” ………… 酒足饭饱,陈滔亲自带路,把兄妹四人又送回了望云山宗的下院,甚至还一路把他们送到了安排好的客舍,这才掉头回去。 其殷切之意,如待至交好友一般。 等他走了,连那知客也走了,陈乐第一个跑到刘恒的房间里来。 他也喝了五六杯果酒,脸膛红扑扑的,只是却一脸担忧的模样,问:“哥,人家应该就是误会了,这该怎么办呀?” 片刻之后,三丫陈雉和老四刘章也悄悄跑过来。 刘恒心里也正愁肠百结。 他没想到,那高大道人的一封信,竟有如此之大的威力! 但这个时候,当着自己的三个弟弟妹妹,他却坦然地道:“叫你们吃,你们就吃,叫你们喝,你们就喝,叫你们睡,自管放心去睡。该上山上山,该测试测试,你们怎么知道,咱们就真的不是天才?你们怎么就知道,那道人之所以亲自写信举荐咱们来这望云山,不是因为他真的看出了咱们有天赋?” ------------ 第十六章 纸鹤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那陈滔居然已经在院子里候着了。 见兄妹几个也都早早起来,他便要拉上几人出门吃饭。 刘恒倒是记得,这下院里对住宿的人是提供早餐的,便立刻婉言谢绝了。那陈滔依旧不恼,甚而还顺水推舟,亲自带路陪兄妹四个去下院的就餐之地,殷勤地张罗之后,还坐下陪四个人一起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饭。 简直殷勤之极。 当然,这里早饭的所谓简单,或许针对昨晚的饭菜之丰盛,还算合适,对于刘恒他们兄妹几个来说,不要说路上的风餐露宿了,即便是比起在家中时候的饮食,也要丰盛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里的肉饼居然是管饱的!随便拿随便吃! 吃过早饭,兄妹几个带上随身的那点简单行李,做好了爬山的准备。然而那陈滔听见陈乐问上山的路有多远时,却只是哈哈一笑,然后便带了众人来到庭院中,从怀里掏出一张不起眼的小小纸鹤来。 他随手一扔,道一声,“起!” 那纸鹤倏然而起,俄尔间竟化为一只体型硕大的仙鹤。 其背之阔,竟似足以容纳数人同时站立! 而且也不见那陈滔做什么,那纸鹤便稳稳地悬停在半空中。 只是,它似乎仍是纸的。 兄妹几个惊讶地看着面前的一切。 院子里人来人往,对于巴掌大的纸鹤忽然就变成一张席子那么大,倒是并没有太多人吃惊。只是有些同样衣着华贵的年轻人,就此一下子留意到了那陈滔,然后便过来打招呼,笑问他怎么竟跑下山来。 说话之间,不住地拿眼睛瞥着一旁明显衣着寒酸的刘恒等人。 那陈滔闻言不过哈哈几声,答不对题的应付客套几句,然后招了招手,那硕大的纸鹤便徐徐落下地面,这时陈滔便招呼刘恒等人,道:“来,上吧!” 早在兄妹几个还是小乞丐那时候,听人闲谈,就听说过那些仙家门派有纸鹤驮人的神技,看见陈滔掏出来的那纸鹤在自己面前变成席子大小,他们也能猜到这应该就是要载人上山所用的,可真到了这一刻,他们仍是忍不住心中惴惴:这纸做的仙鹤,真的能驮了人飞起么? 它会不会烂?会不会被踩塌了? 会不会人数太多根本就飞不起来? 如果飞到半空中,它忽然烂了个洞,自己要是掉下来,怎么办?岂不要活活摔成肉饼?而或……若是落到松树上,直接就被穿成了串? 这等事情,往往都是不想便罢,越想越觉可怖。 三丫下意识地一把抓住了刘恒的衣角。 刘恒拍拍她的手,隐蔽地深吸一口气,抬腿迈了上去。 出乎意料,站得很稳。 只是,这纸鹤虽然离地面只有三寸距离,站上去之后,却让刘恒下意识地感觉有些腿软。 只不过,当着那么多人,他可不想出丑。 于是他一脸平静地招呼陈乐等人,说:“来吧,没事!” 兄妹四个陆续登上那纸鹤。 三丫又一次紧紧地抓住了刘恒的衣角。 刘章刚才有些不好意思,看见三丫抓住了,他也一把抓住了另外一边。 陈滔最后一个上来,然后便听他道:“纸鹤爬山、远行,最是轻便不过,几位站稳就好,害怕的话坐下也可。咱们……走!” 纸鹤稳稳地飞起。 三丫还没怎么样,刘章下意识地一屁股就蹲下了。 只有刘恒和陈乐,毕竟年龄大些,尽管心中也是害怕紧张,却到底都是站得笔直,不肯叫人嘲笑轻视了去。 只是,当那纸鹤稳稳飞起之后,他们发现,其实稳当的很! 初时微风徐来,继而和风舒畅,最后也不过是劲风荡衣、猎猎做声罢了! 度过了内心最初的恐慌与担忧,当一切平稳下来,那纸鹤虽难说通灵,却始终稳稳地平展双翼,缓缓地飞向北面的山坡,刘恒的心里忽然就平静了下来。 这一刻,他站在纸鹤之上,忽然觉得这此前从未体验过的视角,竟是如此的宏大而迷人。 身后是初升的朝阳,脚下是繁华热闹的市井,面前是漫山遍野的碧绿的野林,而头上,则是青秀峭拔的望云山! 荡胸生层云! 他深吸了一口气。 身旁三丫忽然打了个饱嗝。 连续两顿,这个馋嘴的丫头都吃得太撑了! ………… 穿过浓密的云层,眼前豁然开朗。 此时俯身下望,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座座雕梁画栋的院落、廊庑、亭台,起落有序地坐落在群山之间。 正行进间,兄妹四个目不转睛地看着下面的建筑群落,身边忽然有人御剑飞过——只一眨眼的功夫,就去的远了,刘恒等人甚至没来得及看清那是一柄什么样的剑,剑上是什么样的人。 然后,陈滔忽然说:“诸位稳住,咱们要到了!” 他说话间,那纸鹤虽是死物,却有若通灵一般,竟盘旋着、徐徐地向下方飞去。不过十几个呼吸之间,众人只觉面前的视野一小再小,终于,纸鹤缓缓地落在了山中一座占地面积足有两三亩大小的广场上。 从半空中俯视的时候,他们已经看清,这是山中的一处山谷。 而且似乎是建筑在山势的最下方。 等刘恒等人下了纸鹤,那陈滔也轻松地迈步下去,只不过打个响指,那纸鹤就在众人面前又倏然缩回了巴掌大小。 陈滔将其收入掌内、纳入怀中,然后抬手一指,道:“这里是上山必经之地,寻常弟子,在这里就不得再御物飞行啦!瞧,那边,铨选司,就是咱们要去的地方啦,诸位,请吧!” 三丫忽然又打了个饱嗝。 ………… 天色虽早,铨选司门口却已经有不少人在排队了。 未到门前时,那陈滔已经取出一枚臂章带上,神情也一反在刘恒等人面前时的和煦如风,忽然就变得有些肃然威整起来。 有他带着,刘恒等人直接越过许多人,也不见有人表示什么不满,众人就已经进到了铨选司的大门之内。 却原来,这边还没开始呢。 但这铨选司内,那陈滔似乎很熟,到处打个哈哈聊上几句,很快就带着刘恒等人把所有应走的程序走过了一遍。 然后,他带着四人离了前厅,推开后门,进了一处大院子。 又与廊下两个带着臂章的年轻人笑谈几句,他这才转身对刘恒等人道:“让这位师兄安排你们进去吧,一个一个的进,就在里面了。” ------------ 第十七章 天赋 兄妹四个面面相觑。 世风如此,修仙之人高高在上,求仙问道,自然是小兄妹几个多年来的夙愿,然而机会真到了眼前,大家却都有些忐忑。 这世上,再没有比修仙更讲求天赋的了。 最后大家看向自己的大哥。 刘恒则看着陈乐,说:“你先去!” 他准备自己留在最后。 陈乐其实是一个特别乐观开朗的人,人也精明、话也俊俏,只是碰到不对眼的事情,他的脾气会特别暴躁而已。不过,他胆子大,有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冲劲儿,让他给三丫和刘章打个前站,自然是合适的。 他闻言没怎么犹豫,扭头就进去了。 旁边陈滔笑呵呵地道:“其实贤兄妹不必紧张,只是个手续罢了,以贤兄妹的资质,是完全不必担心这一关的。” 然而刘恒知道,并不是。 过了约莫盏茶工夫,陈乐就出来了。 进去的时候,他手里拿着自己的报名资料,出来似乎多了一张纸。 他一出来,不等刘恒说话,那陈滔先就凑过去,一眼看见了上面的两个字:丙下。 当时他就是一愣,“不对呀?” 大家都问:“有什么不对?” 陈滔张了张嘴,似乎是有些懵,过了片刻,他才道:“我们望云山宗的入门测试,是分为甲乙丙丁四等,其中前三等皆分上中下,甲等可以直接择师就教,当然是一等一的天赋,乙等也算天赋不凡,入公学,丙等算是勉强有一些天赋,但基本上不可能有什么太大成就,所以也可以留下,也有些学习的机会,当然,其实……呵呵,这个丙等……你怎么可能是丙等呢?” 一向乐观开朗的陈乐,这时候也不由得有些惴惴的样子,问陈滔:“那我这个丙下,要是能留下来的话,也是进那个公学吗?” 陈滔闻言,仰天打个哈哈,道:“这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进行下一次的测试才行了,不过机会肯定是有的。并不是全无天赋嘛!” 见陈乐还想继续再问,刘恒忽然打破沉默,对陈雉道:“三丫,你去!” 陈雉愣了一下,然后“哦”了一声,扭头进去。 那陈滔的注意力马上就被吸引走了。 陈乐手里捏着那张纸,愣愣地发呆,刘恒拍拍他的肩膀,他才抬起头来,兄弟俩对视片刻,他终于笑了笑,小声说:“哥,我没事儿!” 刘恒重重地在他肩膀捏了一下。 这个时候,陈滔似乎已经根本无心关注陈乐有事没事了。他几乎是想要伸长了脖子往里看。 又是约莫盏茶工夫,陈雉出来了。 乙中。 陈滔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再看陈雉的时候,脸上带些笑意,道:“甚好!甚好!”又特意对刘恒道:“乙等其实已经是天赋很好了,甲等的天才,倒真是少见的,不瞒诸位,我入门五年有余了,到现在就见过一个以甲等入门的!令妹的这个乙中,已经是不错的天赋了。” 于是大家皆大欢喜。 就连刚才还显得有些失落的陈乐,这时候脸上都露出由衷的笑容来,大手粗鲁地揉着三丫的脑袋,咧着嘴笑,只是说:“好!好!” 然而这一刻,刘恒却忽然有些后悔。 他想:或许我们不该来的。 因为他忽然发现:来了这里,原本一样的人,一下子就分了高下,有了三六九等——如果当初自己选择不来,或者从一开始就选择只是兄妹几个厮守着平安度日,而并不去想什么修仙之类的事情,那么一直到死,大家都还是一样的人。 一直都一样。 但很快,他就在心里叹了口气,暗自嘲笑自己的懦弱。 这世上有什么事情什么人,是不分三六九等的呢? 超过五斤重的大鱼,跟几两重一条的小鱼,也不是一个价啊! 寻常可见的草鱼,跟极难捕捉的大石斑,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闭上眼睛装作看不到这一切,或者缩起脑袋里不敢去面对这一切,才真的是可笑之极。 欢喜罢,刘章第三个进去了。 不过这个时候,那陈滔明显已经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了刘恒身上,那眼中,似乎是满含期待。 这时候,陈雉却忍不住问:“陈仙士,那我二哥这个丙下,如果留下来,也可以和我一样学习吗?” 陈滔看她,态度显得一如既往的和煦。 当时他便回答道:“自然是有机会的。” 不过说到这里,他却忍不住扭头看看刘恒,然后又扭头看着陈雉,笑道:“如果门内有人愿意提携,那就更是机会大把!” 于是单纯的陈雉松了口气,开心地笑起来。 而陈乐却是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不由得再次垂下头去。 这时刘恒却忽然笑起来,他问陈滔:“刚才陈仙士说到了甲乙丙丁,这个丁等,又是何种待遇?也分上中下三等?” 陈滔闻言一笑,耐心地解释道:“丁嘛!就是基本没有天赋的意思了,哪里还要分什么三等?得了丁等的,不消说,直接下山回家即可!” 刘恒扭头瞥了陈乐一眼。 这个时候,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比刚才还要晦暗了许多。 丙下,意味着他距离全无天赋,仅仅只有一步之遥。 但刘恒并没有要安慰他的意思,反而又问:“那这个丁等……” 不等刘恒把话说完,陈滔忽然扭头瞥了陈乐一眼,然后笑了笑,道:“我知道老弟的意思,你是想问问,得丁等的人多不多,对吗?” 刘恒闻言笑起来。 从接触不久他就知道,这陈滔实在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 于是他笑着点头,道:“正是要问这个。” 陈滔笑道:“多!很多!” 顿了顿,他道:“其实很多人只是一辈子都掏不起报名的钱过来测试一下罢了,如果每个人都测试一遍,会更多!即便是当下这般,我们望云山宗不得不用一百枚刀币这个条件,把大多数世人隔绝在外,可十个来报名的人之中,仍有几乎一半的人,都是会被判定为丁等的。” 说到这里,他叹口气,倒是忽然有些感慨的模样,道:“其实若说天赋,这世上哪有天赋全无的人呢?不存在的!只是有些人的确就是不太适合修炼。这样的人,可能辛辛苦苦修炼十年,还不如乙等天赋的人修炼十天。没办法,我们只好把这些人判定为丁等,绝了他们的念头吧!” 说话间,他扭头看向陈乐,笑着说:“不过丙等,哪怕是最下的丙下,也是被认为多少有些天赋的。” 陈乐闻言,果然就松了口气。 恰在此时,刘章哭丧着脸出来了。 丙中。 一个也不算太好的天赋判语。 也或者说,除了三丫的乙中有些出人意料,竟是有着相当不错的修炼天赋之外,无论陈乐的丙下,还是刘章的丙中,其实都只不过是普通人而已。 顶天了只是比普通人稍好那么一点点,而按照陈滔话里话外的意思,他们或许也只是够资格留在这望云山宗做个杂役? 刘恒缓缓地长吸一口气。 他知道,轮到自己了。 ------------ 第十八章 测试 这是一间并不轩敞的房子。 里面坐着一位有些瘦小的道人。 刘恒进去的时候,那道人正坐着喝水,屋子里有些茶香。 那道人听见门响,抬头看了刘恒一眼,道:“站好吧!”,然后放下茶盏,起步走过来——刘恒的身量并不算高大,只是比普通人略高几指,却又比普通人略瘦几分而已,那道人比他要矮,比他还瘦。 他的青黑色的道袍罩在身上,有些显得空空荡荡。 刘恒站直,挺胸抬头。 那道人却并不看他,他快步过来,直接绕到了刘恒身后。 刘恒下意识地腰背微弯,肌肉绷起。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在测试,于是又赶紧放松下来。 那道人却是看出了刘恒刚才的变化,不由讶异地瞥了他一眼,随后他的手就已经搭到了刘恒的后背上,道:“放松,什么都别想。” 刘恒深吸一口气,放松。 忽然,他觉得似乎有一股热流涌入自己两边肩胛骨的下方,虽然它们马上就消失不见了,让人无从判断那是错觉还是真的,不过刘恒却分明觉得,自己整个后背都暖洋洋的,有种说不出的松快感觉。 站在他身后的道人忽然“咦”了一声。 刘恒的心一下子就提溜了起来。 “好!好根骨!”那道人说。 刘恒愣了一下,旋即有些欣喜,但那道人随后在他两边腰眼处又轻轻一拍,道:“别提气,放松!” 又是两股叫人暖洋洋的热流。 刘恒觉得,那应该是真的。 忽然,道人放开了手,绕到刘恒身前,抓起他的手臂,从下到上随意地捏把了几下,又退后两步,将他周身上下的身架来回打量,然后缓缓点头,面带笑意,说:“年轻人,你很好,很不错!” 说罢,他走回到桌子旁坐下,端起茶碗吸溜一口,然后才冲刘恒招手,道:“过来,坐下!” 他身侧有一个小杌子。 刘恒过去坐下,按他的要求伸出手去,搭在桌子角。 那道人一把握住了他的手,然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那真的是一股热流。 这一次,刘恒确定自己的感觉再不会有误。 只因那热流来得极为明显,就像是有一把火,从手掌上两人相握之处,忽然就顺着衣袖一路烧了上来。 然而眨眼之间,那热流消失了。 道人又“咦”了一声。 他忽然睁开眼,看了刘恒一眼,问:“以前可曾有过拜师入门,是否练岔过路子?或是受过什么严重的伤?” 刘恒愕然,片刻后摇头,“小人一直打渔为生。无缘仙门。” 那道人讶然,“这就怪了!” 片刻后,又是一股热流忽然从两人手掌相握之处涌了过来,然而却和刚才一样,那热流才刚入体,便迅速消散。 刘恒一直看着那道人的脸色。 此时那道人脸上带着些惋惜地松开了手,叹了口气,看着刘恒,道:“可惜了!可惜了你的好根骨!” 刘恒愕然,终于忍不住第一次开口,问:“敢问仙长,是……什么意思?” 那道人却并不答话,拿起桌上的毛笔来,从刘恒手里把报名资料一把抓过去,看了一眼,问:“刘恒?大野城人氏?” 刘恒点头,“是我。” 那道人提笔就写,顷刻间写罢,丢了笔。 刘恒的心一下子凉了下来。 他亲见他只写了一横一竖。 接过纸来,果然是个“丁”字。 他看着那个刺眼的“丁”字,沉默了片刻,然后才站起身来,道了声,“劳烦仙长了。”,这才转身出去。 房间外的走廊下,一众人都在眼巴巴地等着。 刘恒清楚地记得就在刚才,当自己的三个弟妹的测试成绩都已经出来,且叫那陈滔大失所望之后,他看向自己的眼神中,到底是有多少的期待。 此时他迎着陈滔的目光走过去,无奈地笑道:“叫陈仙士失望了。” 说罢,他把自己手中的那张纸递了过去。 是一个清清楚楚的“丁”字。 陈滔接过来,看着,有些回不过神来。 过了一会儿,他抬头看看刘恒,仍有些不能置信的神色。 此时陈乐他们早已凑了过来,看清那纸上的字,三个人也都有些惊讶。 其实刚才陈滔所说的那些,他们都听到了,也都很明白,寻常的普通人等,至少有半数的人是会在这样的入门测试中得到一个“丁”的评价的,兄妹四人进去,竟有两个“丙”,甚而还有三丫竟得了一个“乙”,已经是相当罕见了,再出现一个“丁”,实在是并不出奇的事情。 只是这么多年下来,在他们心里,他们的大哥刘恒,无论做什么,肯定都是比他们几个弟弟妹妹要强的——哪里有可能我们尚且得了“丙”和“乙”,大哥居然会是一个被认为全无天赋的“丁”呢? 大哥没有天赋,我们反倒都多少有些天赋? 开什么玩笑! 这个时候,陈滔手里捏着那页纸,忽然迈步走过去,低声问廊下值守的两个人,道:“今日是哪位师伯师叔的班?” 那值守的人道:“选云峰,冯七师叔。” 陈滔闻言只犹豫片刻,就迈步上了台阶。 推门进去,那瘦小道人仍在喝茶,陈滔毕恭毕敬地施礼,道:“指云峰弟子,陈滔,家师讳灵均,见过师叔。” 那道人放下茶碗,露出笑容,“哦,蒋三兄的弟子,看来刚才那四个,都是你们那一支看好的人?” 陈滔脸上带着笑意,上前两步,也不解释,只是拿着手里那页纸,问:“弟子有些不解,刚才最后进来那人,真的是丁?天赋全无?” 他这么说,在道人看来基本上就是默认了。 这在望云山宗里,实在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外面无数人挣扎着想要挤进山门,但山门内部呢,其实各峰之间因为对于资源和排位的竞争,对外面的人才,也都饥渴着呢。各峰自己有选好的人,有自家的外间子弟需要照顾提携,直接就拉到自己峰下,是大家都默认的规则了。 看在指云峰势大,这陈滔的师傅蒋三跟自己也并无过节的份上,那瘦小道人也就顺口道:“说天赋全无,可能有些不对,此人根骨极佳,但他身上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我在方才测试的时候发现,灵力进了他的身体,顷刻间就挥发了,试了数次,每次都是如此。” 陈滔闻言愣了好半天,仍是一脸不解。 他问:“这……说明什么?” 那道人摇了摇头,道:“这说明,他要么是天生筋脉瘀滞,要么就是有什么了不得的病,也或者说,他那身体虽说根骨好,但天生就养不住灵气!” 说到这里,那道人摊手,“这样的人,也不是不能修炼,只是,他修炼十年的所得,可能都不够他自己身体挥霍的。” 说到这里,那道人比划着,说:“他就好比是一个漏壶,存不住水,懂吗?” 这下子陈滔哪里还会听不懂? 至于那冯七道人随后笑眯眯地说的什么,“当然,要是信不过我,你可以让你师傅再试试,兴许在他看来那就是天才呢!”,在陈滔看来,已经近乎嘲笑了。 捏着那张纸,看着上面铁画银钩的“丁”字,他脸上不由得就露出一抹苦笑来——看来,那刘恒一直说可能是误会,还真是没说错。 漏壶? 这还真是……一个很形象的比方! *** 淡定!淡定! 1、我写的是爽文。 2、我不喜欢你们所谓的“套路”,但刻意的去避免“套路”,我也同样不屑。 3、讲故事的水平搁到一边,我的态度始终很真诚,就是想讲个好故事。 以上,算是我对大家热议的所谓“套路”、“废柴”的解释。 新书刚开始,请大家多多支持。 多点击、多投票、多评论。 谢谢! ------------ 第十九章 笑容 山风猎猎。 视线的下方,是大团大团被山风搅动的白雾。 雾开处,隐隐可见下方繁华雄伟的山城。 刘恒就这么蹲在山道旁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上,不时有跋涉上山的人扭头看他一眼,但无人在意他的存在。 更没人知道他刚才得到了一个“丁”的判语。 这基本上意味着,他此生将与修仙之路,无缘了。 不过大为失望的陈滔倒是并没有表现什么不满,许是他那人心胸够宽广,许是他并不在意几百枚刀币这样的“小钱”,还许是……至少兄妹四人里,还有一个三丫陈雉,毕竟是得到了一个“乙中”的判语,被证明是有不错的天赋的,让他这一次的下山与投资,并不算全无所获。 总之,在刘恒拿到了一个“丁”的评价之后,尽管他根本无法掩饰、也并不曾掩饰自己的失望,但最终,他并没有恶语相向,甚至从房间里出来之后,还特意跟刘恒他们解释了一下这个“丁”的判语的由来,并且亲自叮嘱一位值守的人带着陈雉和陈乐、刘章他们,去办理接下来的入门手续。 他已经算是刘恒所见过的所有的高高在上的人之中,最有涵养的一个了。 只是……漏壶啊! 刘恒再次拿起那张纸,认真地盯着那个“丁”字看了好一会儿。 他脸上终于慢慢露出一抹苦笑来。 谁的人生会没有梦想呢? 更何况,虽然从记事起就已经是一个小乞丐,但刘恒却从来都不是一个愿意老老实实按部就班去讨饭的乞丐。 记不清有多少次,当他正饥肠辘辘的时候,却总是听着别的乞丐,又或者是街道里高谈阔论的人们聊到那些仙人,聊到那些修仙的故事,然后就叫他不知不觉的忘了饥饿。 尤其是那些刻苦修炼终得成仙的励志故事,一次次的激励了他,使得他虽是躺在一堆乱草之中,却仍然敢于去幻想:自己终将不会只是一个小乞丐,自己终将会踏上一条成功的道路,证明人即便生来是乞丐,也不会一生都是乞丐。 他曾想过:当我死时,或许不能儿孙满堂,或许不能广置产业,也或许不能名扬天下,但至少我这一生,当不是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然而,这过往的一切,梦想,野望,期待……都于此刻烟消云散。 脚下云卷云舒。 从尘土里来,归尘土里去。 他想:这世间,终是有许多人,虽然生来平凡,却不甘平凡,且必将不凡的,然而,我并不是。 我只是个普通人。 那陈滔说,十个前来测试天赋的人里头,约有一半是“丁”。可那同样说明了,至少还有另外一半的人,是或甲或乙或丙的,如陈乐三丫和刘章那样。 即便如陈乐和刘章那样的“丙”,却也至少是有了不平凡的基础。 他就这样的想着、想着,心志不由消磨。 甚而在这个时候,即便有着下意识的克制,但他却还是不由得对自己的三个弟弟妹妹生出了那么一丝的羡慕与嫉妒。 但很快,他遽然而醒:刘恒啊刘恒,你是怎么了! 那是你的弟弟妹妹,那是和你一起乞讨,和你一起跟人打架,又义无反顾地冒着死的危险跟你去大野泽里打渔的亲人,你曾发誓要一生守护他们! 他们即将走上一条人生的康庄大道,在这个时候,你当为他们而欣喜,你当为他们而骄傲,你当为他们而由衷的露出你的笑容! 你怎么可以嫉妒? 你可以贫贱,也可以庸碌,但决不可如此心胸狭窄! 便是路人,有了这般的机缘,也当是值得贺喜两句的,更何况那是你的弟弟妹妹,他们的欢喜,不也正是你的欢喜吗? 这样一想,他脸上终于露出久已不见的笑容来。 原本晦暗不堪的心情,都渐渐变得重又爽朗起来。 他想:我这一生,或将终于平凡,但至少,我有三个弟弟妹妹,都是修仙之人,而他们,都是我带大的,他们虽不是我的血肉至亲,却胜过亲弟亲妹! 他们就是我最大的骄傲! ………… 天近午时,终于办完了全部手续出来的陈乐、陈雉和刘章,终于找到了蹲在山道旁大石头上的刘恒。 三个人心里各自有着自己的担忧,走近来,叫他,他第一时间站起身转过头来——小兄妹三个,看到了自家大哥脸上灿烂的笑容。 他轻松地跳下来,几步走近,问:“都办好了?” 小兄妹三个都点头,异口同声,“办好了!” 刘恒的眼神里带着探询的神色,看向陈雉——这是他们的老习惯了,三丫嘴快,话又多,一般刘恒问事情,都是她抢着回答的。 这时三丫果然下意识地就回答说:“二哥和小四被分到一个叫监事院的地方,我们找那带路的人打听了,据说会被分派到这山上山下的各处去做一些杂役,但是每逢五逢十就有一堂大讲,他们每个月都有三次听课的机会,门中也会给一些修炼方面的便利,将来还有机会进公学。我……是直接进公学修习,时间是三年,三年后如果表现优异,就可以获准拜入山门内的某位教习门下,成为入室弟子。” “好!好!好!”刘恒爽朗地笑起来。 满足地叹息一声,他看看陈乐,又看看刘章,笑道:“整个大野城,才只有四户人家敢打出‘仙家门第’的招牌,现在好,咱们家一下子就出了三个!” 顿了顿,他耐心地叮嘱道:“别管是做杂役,还是进公学,至少都是脱开了乡野小民了,这是好事,但你们也不要沾沾自喜,因为你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和你们一样有天赋,甚至比你们还有天赋的。既然有此机缘,你们须当切记,凡事须得努力,才能不辜负这份机缘!” 不知为何,明明刘恒只是在很认真的在叮嘱他们,就如同送自家孩子进学堂去的父母一般,偏偏此时此刻,三个人却都低了头,无人回应。 忽然,陈乐说:“哥,我不想留在这里做那劳什子杂役,我想跟你一起回家!” ------------ 第二十章 哥 刘恒闻言愣了一下。 旋即他笑了一下,手臂抬起来,又落下,然后却再次抬起来,摸了摸陈乐的脑袋——几年前的时候,这是很自然的一个动作,但最近两年,刘恒已经很少做这样的动作了,尤其是在对陈乐的时候。 四个人都是小乞丐,不知道自己到底多大,所以理论上来说,陈乐甚至有可能是比刘恒的年龄还要大的。 当然,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大家都逐年长大,尤其陈乐,是兄妹们中间个子长得最快的那个,现在已经比刘恒还要高一些了。 刘恒下意识里觉得,弟弟妹妹们长大了,像小时候那样摸他们的脑袋表示安抚和亲近的动作,就有些不合适了。 尤其是对男孩子,不太合适了。 但这个时候,尽管犹豫了一下,他最终却还是没有忍住,抬手摸了摸陈乐的脑袋——两人年岁相仿,陈乐个子还更高,对于不知情的人来说,这个动作看上去就多少有些莫名怪异。 但陈乐一下子就红了眼眶。 刘恒笑着,缓缓地道:“别说傻话!” 顿了顿,他道:“咱们是什么样的出身,不必我多说,能得到像现在这样的机会,哪怕是做杂役,不但有口安乐饭吃,还有机会接触到一些修仙的事情,对咱们这种人来说,有多难得,也不用我多说。” 手臂收回来,目光从三个弟弟妹妹的脸上一一看过去,他说:“咱们都是普通人,甚至比普通人还不如,咱们原来只是三餐无着的小乞丐,现在靠着打渔,好像是吃上一口饱饭了,但在大野泽里打渔的凶险,你们也是知道的,那口饭,并不那么好吃。别管以后的成就有多大,你们能留在这里,以后都能有一口安稳饭可吃,你们可知道我有多高兴?” 他叹口气,笑着,却感慨着,说:“我知道你们都觉得心里怪异,我心里也难受。为什么四个人一起来,独独我自己是个丁?以后连跟你们一起作伴的机会都没有了?我心里是真难受。” “但是刚才,我一个人蹲在那儿……”,他回身指着自己方才站上去的那块大石头,笑着说:“我想明白了。” “咱们都是寻常人啊,四个人来,竟然可以留下三个,你们还想怎样?” “而且幸好得了丁的那个人是我!我是大哥,我留不下来,回到大野城,你们都知道的,我饿不死,但如果是三丫得了丁呢?如果是小四得了丁呢?你们想,我怎么敢放心地自己留下,放你们中的哪一个独自回大野城里去讨生活?” “我会不放心,更会不舍得。” “现在这样,已经是最好了。” 三个弟弟妹妹全都红了眼眶,也就是强忍着,才没有流下泪来。 但刘恒却依然笑着,说:“行啦!一个个都一副想哭的样子,有什么可哭的?我问你们,若非这次机缘特殊,咱们得到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那么多钱,大家都跑来争取一个测试的机会?咱们够走运啦!” “哥……” 三丫眼眶通红地喊了一声,眼角已经有大颗的泪滴在打转。 刘恒笑了笑,抬手摸摸她的脑袋,如几年前那样,抬手把她眼角的泪抹了去,笑着说:“你们都要留下来,要用心,要好好的,至于我,你们不用担心。别人不知道,你们还能不知道?这么些年过来,我什么没经过,什么没见过?我连你们几个都带大了,还有什么事情能难得住我?放心吧!” 刘章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他什么都没说出来。 说什么?非要跟着大哥回去吗? 大哥说的很明白,那样很傻! 于是,他忽然抬手擦了眼泪,说:“哥,你放心,我们三个一定混出个头脸来,到时候,你就算不能修炼,我们也能让你享清福!我们也能保证没有任何人再敢欺负你!” 刘恒闻言忽然笑起来。 他重重点头,一口应下,“好!” 话到此处,他觉得自己今天已经破天荒的说了太多的话了,但偏偏又觉得还有一肚子的话没有说出来。 但是,多说又能有多大的用处呢? 犹豫了一下,他开口说:“那行吧,你们就留下吧,我这就……我下……” “哥!” 三丫忽然伸手拉住了刘恒的衣角。 刚才都打听过了,一旦通过了望云山宗的入门测试,拿着测试成绩单,可以很容易的去办理一切的手续,而手续一办,就意味着开始在山门里有吃有喝有住了——也就是说,现在,他们三个就已经都是望云山宗的人了。 刘恒抬手摸摸三丫的头发,却对陈乐和刘章说:“以后你们都不可以再叫她三丫,要叫大名,首先要自家人尊重自家人,外人才会尊重你,以后你们就都叫她陈雉,小四你就叫她三姐,还有小四,对,不能叫你小四了,以后都要叫你刘章。黄先生说过的,名字这个事情,很重要。” 顿了顿,他又对陈雉道:“以后不要那么贪吃,知道不知道?” 三丫点了点头。 刘恒又对刘章道:“你是男孩子,现在大哥不在你们身边了,你一个男孩子,不要老是掉眼泪,明白吗?我们越是弱小,就越不能哭,不然人家就更会欺负你!懂不懂这个道理?要学着让自己硬气一点,明白吗?” 这一刻,似乎大家都开始明白,这已经是告别之前最后的话了,小刘章一边重重的点头,一边忍不住地眼泪直往下掉。 最后,刘恒扭头看向陈乐,少了些温和的劝勉,多了一丝严厉。 他说:“我不在,你就是他们的大哥。做大哥的人,敢打敢拼不害怕,只是最基础的,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冷静。不要一点小事就火冒三丈,你懂吗?” 陈乐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他挺起胸膛,说:“哥,你放心。” 刘恒点点头,冲三个弟妹露出笑容,说:“都不许送,等你们放了假,记得回去看我!我等着你们给我光耀门楣!” 说完了,他忽然转身,快步下山。 且同时,他喊了一声,“都给我站住!” 小兄妹三个一步还没迈出去,就纷纷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们的大哥顺着蜿蜒的台阶快步地下山。 第一次他们觉得,那背影竟是如此的孤单。 这一刻,就连陈乐也终于是忍不住,眼泪控制不住地留下来。 对着几十丈之外,那个正在越来越小,也越来越远的背影,他轻轻地喊了一声—— “哥!” ------------ 第二十一章 雨夜 去时路长,来时路短。 这一路的归程,并不太平,因为这个天下本来就并不太平。 不过还好,和去时一样,像刘恒这样的穷人,是基本上不会遭遇太多麻烦的——一旦离开了望云山城,他甚至是立刻就把脚上的布鞋脱下来,换上了草鞋。 穿草鞋,才是一个穷人的本分。 一千多里地,去时四个人,走了近一个月,归程只剩下刘恒孤零零的一个,怎么都好对付,他脚力又健,只二十天出头,就已经回到了大野城。 这日下午,远远地看到了那熟悉的小村子,刘恒脸上才终于露出了一抹放松的笑容。 他又回来了。 回来,总归是叫人开心的一件事。 一路遇见邻里,大家都热情地打着招呼,只那短短的几步路,却不等他走到家,陈乐、陈雉和刘章已经留在了望云山宗的事情,就已经传遍了小小村落。 这消息若是在大野城里传开,怕不立刻要轰动全城,但眼下这小村落里,乡民大多朴实,对于修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隐约是知道一些的,对于修仙的荣耀,也大抵是了解不少的,所以,激动自然也是激动,高兴自然也是高兴,以至于一样也是奔走相告,但说到底,也只是一种“我们村子有人出息了”的感觉。至于像在大野城那等地方所能引起的轰动,却是不会有的。 很快,一条黄色的大狗出现在了视线里。 刘恒刚来得及叮嘱隔壁打柴卖柴的赵叔,进了城不要声张和宣扬此事,瞥见那身影时,当即转过身去,那狗却已经扑到了近前。 它呜呜地叫唤着,不顾刘恒的身边有人,只是将他们粗鲁的挤开,围着刘恒来回地打转,尾巴疯了一样的用力的摇摆着。 它仰头看着刘恒,刘恒低头看着它。 忽而,它一脸严肃的表情,冲刘恒大吠起来。 “汪!汪!汪!” 很用力,很生气的样子。 乡亲们都笑起来,有人说:“大黄想你呢!你刚走那一个月,它都瘦的脱相了,最近才渐渐好些。” 刘恒蹲下去,与它对峙着。 它又“汪!”地叫了一声,然后又“呜呜”起来。 刘恒一把抱住它的脑袋,把它拽进怀里。 摸着的确是瘦了好多好多。 其实刘恒自己知道,他自己也瘦了好多好多。 去时瘦,来时又瘦。 忽然,大黄用力地挣脱了刘恒的臂膀,围着他转了一圈,往远处来路看,又到处看,开始六神不安地吭叽起来,唧唧歪歪的。 “汪!”它冲刘恒吠叫了一声。 刘恒笑着抱住它,跟它说:“他们暂时先不回来了,不过等他们回来的时候,肯定会给你捎好吃的回来的!” ………… 小院子跟走的时候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房前有一大片晒到发黄的干草。 刘恒知道,这应该是黄大元帮忙给清理出来的——本地就是这样,哪怕是多年住人起居的老院子,一到了夏天,也要长草。 把小木棍抽掉,推开门进去,有些东西发霉的味道,于是刘恒索性就敞了门,在屋子里简单转悠着看了一下,又出来,见黄大元仍蹲在屋角,正冲自己傻笑,不由得也笑了笑,说:“你晒黑了。” 黄大元站起身来,说:“我最近经常帮爷爷干活。” 刘恒闻言笑起来,拍拍他的肩膀,道:“走,我去看看黄先生去!” ………… 村子里一下子出了三个修仙的后生,这在很多人眼中看来,自当是一件值得大大欢喜的事,但黄先生听了,有些高兴,却又有些忧愁。 刘恒知道,这是黄先生心里一辈子都解不开的疙瘩了。 想当年黄大元他爹,非要出门去修仙,后来还一度传回消息,说是天赋甚好,极受宗门重视云云,但后来,却很快就没有了消息。 等再有消息传来时,大家都说,他死了。 黄大元的娘当时就一病不起,三个月之后撒手去了,据说当时大元的奶奶也是病了许久才起来床,而黄先生当时近乎一夜白头,且自那之后,便越趋消瘦,脸上再也没怎么露过笑容。 不过,他倒是罕见地称赞了刘恒一句。 他说:“你让大家不要往外说,这是对的。不要夸耀,也不要立什么牌坊,只安生做人便好。以前是怎样,以后仍要是怎样!” 刘恒毕恭毕敬地答应了下来。 黄先生留刘恒吃饭,刘恒笑着婉拒了。 他有路上买的三合饼子,还没吃完,回去烧一碗开水一泡,就是一顿饭。 结果一碗泡烂了的三合面饼子还没吃完,大元就跑过来了。 他沉默着,刘恒就只是闷头吃。 一共剩了五个饼子,他给自己泡了两个,给大黄泡了三个。 结果还是大黄先吃完了。 天气闷热的厉害。 刘恒他们离开的时候,天气才刚入夏,此时回来,却正是盛夏时节。 蚊子不少。 天色暗得比正常日子早了些,今晚许是要下雨。 刘恒吃完了饼,放下碗,问:“有事儿啊大元?” 黄大元闷头坐在刘恒家的树墩子板凳上,久久地不说话。好大一阵子,他才问:“恒哥,那就是说,你以后都不会去修仙了呗?” 刘恒“嗯”了一声,说:“应该是。我没天赋。” 大元继续低头,又过了好一阵子,他又问:“那……那……三姐姐天赋那么好,她以后一定是大神仙了。你说,她以后还会回来看咱们吗?” 刘恒闻言笑起来,有些苦涩,又有些莫名的感慨。 他知道大元关心的是什么。 想了想,他说:“会的。大元,会的。” 忽然一道闪电亮起来,照亮了黄大元脸上的年少的忧愁。 雷声随后就轰隆隆地响起来。 刘恒说:“大元,回去吧,回家。一会儿该下了!” 黄大元低了头不说话,愣了好久,他才抬起头来,闷闷地说:“那我回去了恒哥。”然后站起身来,走出门去。 又是一道闪电亮起。 紧接着是更多的闪电,照亮了这暗沉沉的夜空。 也照亮了茅草屋里刘恒那张平静的脸。 雷电交加之际,忽然又起了风。 大风吹得茅草屋前檐茅草剧烈地开阖。 黄大元走了没多久,兴许未及到家,豆大的雨点子就已经落了下来。 砸得地面噼噼啪啪。 砸得多日未雨的尘土都飘扬起来,一股土腥味扑鼻而来。 然而这是刘恒所熟悉的味道。 也是他所喜欢的味道。 往日的这样子的雨夜,小兄妹几个就挤在门口这里,大黄也挤在众人中间,一起看着外面的狂风暴雨,并热情地讨论和回顾大家当初乞讨的那些日子。 在那样的日子里,若是雨下之前没讨上一口饭吃,今天就注定了要饿肚子了。 但现在不会了,大家有个小家了,家里存了足半个月的口粮,想吃,下厨去做就是,连柴也是攒了许多的,不愁没得烧。 在过去的日子里,每到下雨,不管是那漏雨的破庙也好,或某处倾颓的屋檐下也罢,到处都是水汪汪的、潮乎乎的,想睡,只能躺在那潮乎乎的叫人极不舒服的地方,困极了饿极了,才勉强睡下。 但现在,不会了。 他们有家了,有自己的房子,想看雨便看雨,想睡觉便睡觉。 一人一张床。 干爽舒服。 当时大家都觉得:我们好幸福啊! ………… 刘恒独自一人蹲在门口,看着外面的狂风暴雨,那大风卷着雨滴,不时地冲进屋里来,洒了刘恒一身,他却没有丝毫要关门或避开的意思。 看着这样的雨夜,这样的电闪雷鸣与倾盆大雨,他忽然想:当时我们真的是好幸福啊! 大黄突然叽歪起来。 刘恒扭头看它。 它的鼻子冲外面伸着,潲进来的雨已经把它的脑袋都整个打湿了。 它呜咽着,呜咽着,忽然冲这雨夜叫了一声。 “汪!” 刘恒伸手抓着它后背上的毛,往自己身边拽了拽,大黄很听话地靠拢来,挨着刘恒的身体重又趴下。 “汪!” 它又冲刘恒叫了一声。 “大黄,你想他们了吗?”刘恒说。 “汪!” “我也想他们了。” ………… 这一夜,狗没睡。 人也没睡。 ------------ 第二十二章 精气神 一个人的日子,有些乏味。 不过原本就是命贱的人,日子乏味不乏味,并不怎么重要。 就像对于曾经的刘恒来说,累这样的词,其实是没有丝毫意义的一样。 人如果能凭借自己的辛劳,去换来足以果腹的吃食,甚而还能养活自己的弟弟妹妹,即便累一些,又值什么?又有什么好抱怨的? 曾经,在兄弟们还没有开网打渔之前,刘恒每天都巴不得能多接几个跑腿、送信、拎东西的活儿,好多挣几个铜钱呢,累一点,那是好事的,是求之不得的! 刘恒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力气。 只要有东西可以填饱肚子,有个地方可以躺下睡一会儿,力气这个东西,用光了还会有,用光了还会有,永远都用不完,因此并不值得珍惜。 到现在他还是这么觉得。 他一个人待着,没了船,也没了鱼叉,还没了满院子撒欢的三个弟弟妹妹,他想不起来自己该去干嘛,但他又觉得自己总不能坐着躺着,于是他就抄起柴刀,带上大黄一起,到几里外的岗子上去打柴,自己留下一些,给黄先生家送去一些。 自己收拾饭食,自己刷锅刷碗。 其实原本都是他这个大哥做饭的,那时候大家都说他做饭好吃,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做饭真好吃,后来三丫要做饭,刘恒觉得也好,女孩子家,做事情细致,结果她果然就做饭很好吃。现在重新把做饭这件事情拾掇起来,刘恒觉得自己做饭实在是不大好吃,只不过可以算是做熟了而已。 大黄倒是吃得很美。 刘恒的饭量比之以前有些锐减,就都给了大黄。 下午时跑去黄先生那里听课去,他却觉得自己有些恍恍惚惚的,趁着课间的工夫,想跟黄先生说些什么,却最终什么都没想起来,于是便干脆一个人沉默地回家——他觉得自己可能是生病了。 然而并没有生病。 他没有发烧,也没有肚子痛。 他甚至已经记不得自己上次生病是什么时候了。 许是七八岁那时候,因为喝了雨水而害肚子吧。 记得那次,他疼了好几天,差一点没死掉。 但现在他并不会肚子痛,他吃得是热乎乎的饭食,尽管不好吃,他喝得也都是村口井里汲出来的新鲜好水,甜丝丝的。 然而他就是觉得自己应该是得病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三四天。 这天早上醒来,晕晕乎乎地做了饭吃了饭,把自己的碗筷刷了,又把大黄的陶盆也涮干净,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能再继续这么下去了。 他想:“我该去找一份新的活计。” 然后他就慢慢地想起许多该做要做的事情来,并在后来的某一刻,忽然清醒过来。想起过去这段日子里自己浑浑噩噩的样子,他有些惭愧,心想:“如果叫陈乐和三丫、小刘章他们看到前几天的话,怕是一定会笑话我的!” 只是一个小小的梦想破灭了而已! 难道修不了仙了,就要去死吗? 我还活着呀,我没有天赋去做修仙这样美好的事情,但我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去做!这个梦想破灭了,但我还有其它的,更多的梦想——比如,我现在应该考虑去找一份新的可以养活自己的活计,然后去置办一个新家,让那三个家伙回来的时候,有个可以安生睡觉的新地方。 眼下这村子,已经不能再住下去了。 这是他早已有所察觉,并且此前就已经在心里无数次给自己提醒的一件事。 近两三年来下水打渔,他能很明显地观察到那水里的妖怪正在一天天变得更强大——即便没有那道人捉妖失利,很可能已经触怒了那妖怪的事出现,随着妖怪自身实力的壮大,它当不会满足于只盘踞在水中的。 当它的实力越来越强大,上岸滋扰周边,几乎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 更何况上一次它受了伤,却并没有死,或许只待它稍稍恢复,便要上岸来报复一番也说不定——这件事,不可以再推迟了。 心里这么想着,他的眼神渐渐清明起来。 揭开缸盖,舀一瓢清冽的水,咕咚咕咚灌下去。 再给大黄舀上两瓢,倒进它的陶盆里,看它在那里欢快地喝水,刘恒忽然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精气神一下子就回来了。 除了忽然有些肚子饿,他几乎察觉不到自己有任何的不对。 又一次,他觉得这世上没有任何事情能难住自己! 又一次,他觉得自己无比强大。 等大黄喝完了水,他抬腿就往外走,去找黄先生商议搬家的事情。 然而听他说完,黄先生先是摇头,然后一口就否决了他。 “搬家是不可能的。”他说,“村子里的人,多数耕田,少数像你,打渔,像你赵叔,打柴,都不可能搬走。” “田地就在村子边,搬走了,难道不种地?不种地,你让他们吃什么喝什么?种地?难道你让他们每天来回奔波着下田吗?” “再说了,搬走?搬去哪里?哪里是安全的,哪里又是不安全的?你可知道那蛇妖会去滋扰哪里?何时会去?未来它又会去滋扰哪里?” 说到这里,他一脸的悲哀,刘恒甚至觉得,那是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感觉。他说:“如今这天下,又有哪里是安全的呢?” 每次听黄先生说起这些,每次看到他脸上那种历经沧桑之后却又万分无奈的样子,刘恒心里都会忍不住生出一抹对他的崇敬。 他觉得,黄先生大概就是那种心里装着整个天下、装着天下苍生的那种人。 想了想,他忽然问:“先生,这天下,安全过吗?” 黄先生想了想,居然点了点头。 片刻后,他一脸肃穆,认真地道:“当武皇帝在世之时,马踏神庙,鞭笞龙王,号令千山,这天下间的妖怪,无不凛然畏惧,不敢侵犯人间。哪里会如现在这般,天下间妖邪辈出,祸害百姓?而所谓的修仙之人,也一个个只想着得窥大道、白日飞升,却整日都在做着鱼肉百姓的事情?” 刘恒又一次听到了武皇帝。 他忍不住开口问:“先生,武皇帝真的那么厉害吗?” 然而黄先生却只是摇了摇头,面露苦笑。 片刻后,他说:“既然不准备再打渔了,那你想去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吧!至于村子里这些人,你闲了时,记得回来看看大家,就很好了。而搬家的事情,干脆不要提,搬不了的!” 顿了顿,他叹口气,看着刘恒,说:“只是有一点,你将来不管去做什么,都要切记,人活世间,当行善事,谋善举,苍天终不会辜负你!” ------------ 第二十三章 新宅 最终刘恒还是决定以后要到大野城里去讨生活。 其实若单纯只是想养活自己,是不必发愁的,刘恒有许多的路子可走,且很多都可以活得很滋润。 打渔的小船没了,但再造一艘也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从此之后只需要养活自己一个人,他哪怕五六天下一次水,都是可以的。剩下的那么多时间,他甚至可以每天都去黄先生那里跟着他读书学习。 除此之外,他还可以去打柴卖柴,村头赵叔就这样,收入尚可——事实上,他年轻力壮的,可以做的事情,实在是并不少,已经是无论如何都不至于挨饿了。 然而深思熟虑之后,他还是决定去选择另外的一条路。 于是,第二天早上起来,他就奔了大野城。 首先是租房子。 他计划要现在大野城内落脚,然后再谈其它。 这个容易,上市内就有两三家专门从事房屋买卖和租赁的牙行,刘恒进去把需要一说,那几个牙人听说他只是要租房,且要求房租越便宜越好,便有些不大感兴趣,但生意再小也是生意,最后还是一个微胖的牙人接待了他。 双方一说一问,很快,那牙人就为刘恒敲定了三套房子,然后便带了刘恒去看——都是在城南,那里的房子最便宜。 不过,看房子的途中,那牙人还是一再鼓吹这房子如何如何的超值,劝刘恒“宁买莫租”,但刘恒却只是摇头。 他不是不想买,只是这些年来攒的钱,多数都给陈乐他们留下了,他自己身上虽说还剩了些,而且真要用钱也不是没地方借,但思量再三,他还是决定要先租房子——对于未来的前途,他其实并不太有绝对的信心。 三套房子看罢,刘恒最终敲定了其中一套位于城南偏东地方的小院子。 院子不大,院墙低矮,有些年久失修的感觉,但推开门仔细看,这房子只是被风雨斑驳了而已,其实内在都是完好的,尤其梁檩上用的木材,都显扎实。 牙人拍着胸脯说这房子绝对不漏,刘恒也没在意。 他住过无数漏雨的房子,对观察房子漏不漏,有着自己独特的经验。 他知道,这房子租下来之后,是要换一些茅草的。 不过没关系,顶天了也就耽误一天的功夫就是了,而且也花不了几个钱。 大家讲定每个月一百一十个铜钱的房租,就要回去立字据,院门锁好要走,狭窄的巷子里却迎面走过来一个粗壮的妇人,竟是一手拎着一只装满了水的大木桶,走路不摇不晃。 于是刘恒脚下缓了一缓,见她推开了隔壁的院门,然后才快步离开。 字据立下,各持一份,约定租期一年,然后刘恒先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就把钥匙拿到了手。 接下来,面对这个新家,过去多日他身上的那些颓唐,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 花了一天的工夫,去下市上买些新编好的茅草,往邻居家借了把梯子,他自己就把房顶上容易漏雨的地方都给换了。 院子里洒扫庭除,房间里清尘去霉。 到第三天的时候,他借了辆牛车,找了黄大元帮忙,正好上城来卖柴的赵叔也搭了把手,他就已经把家给搬过来了——四张简单的小床,一张不少。 连锅灶都顺便弄好,已经随时可以自己做饭了。 看着这整洁一新的小院子,黄大元有些羡慕。 他说:“哥,将来我也想过来跟着你干活。” 刘恒闻言却只是笑笑。 等到赵叔卖完了柴过来,刘恒请他们两个就在巷子口的食肆里简单吃过午饭,然后大家一起坐牛车回去。 下午,他跑到大野泽旁,就在水岸边撒了几网。 到傍晚时分,他就已经背着一篓鱼回到了大野城自己的小院子里。 趁着天色还没黑,近邻的几家,他挨个儿敲开门,一家送了两尾鱼去,大家都对这个最近搬来的新邻居颇有好感。 他又一次注意到隔壁院子那个力气颇大的女子。 她丈夫是个手艺人,叫程浩,专门在城里城外行走,做些补锅、磨剪子、磨刀、磨洗铜镜的活计,很憨厚老实的一个人,待人很热情。刘恒送完了鱼刚回去,他就主动敲门过来,送来了两把青菜,说是自家院子里种的,不值钱。见刘恒这院子里的木桶,有一只是坏了的,他还主动地要求帮忙修补。 开始刘恒想要婉拒,但见他很是诚恳,也就不再退让,只是一个劲儿的道谢。 只是等他拿了木桶回去不久,刘恒就隐约听见隔壁起了争吵声,一个女子的粗粗的声音在那里骂:“镇日就知道行好事,你却结交了谁来?做甚都不要钱,不要钱你我吃什么?不过滥好人一个罢了!呸!你休与我讲什么远亲近邻的话,我只知道咱们孩儿被人拐走时,那些邻里有好几人在场,并无人伸手……” 她的声音并不算大,显是顾忌些脸皮的,并不曾高声,只是大家住个邻墙,院墙又低矮,房屋又破漏,便还是传进了刘恒的耳朵里。 听见了开头几句,刘恒也只做没听见,但听到后面两句,他却有些愕然。 想要再听时,也不知那程浩与他浑家说了些什么,那边已经没了声音。 这一夜,他睡得又有些不大安稳。 大黄就趴在院子里,这一夜,刘恒好多次都听见它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却总也不肯趴下睡觉。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天才刚蒙蒙亮,刘恒就带上大黄,出去远远近近的巷子都转了一圈。一来是他自己要熟悉一下这周围,二来也是带大黄认认路。 等一人一狗回来的时候,天色刚亮,那程浩就已经在院子里忙活了。 院墙矮到两边可以隔着墙轻松地对话。 程浩听见这边门响,见是刘恒回来了,便拿了木桶递过来,笑眯眯地,道:“已经修补好了,管你几年不坏!” 刘恒道了谢,接过木桶来,先是夸赞了一番,说程大哥你这手艺真好。 那程浩便嘿嘿地笑起来。 昨晚刘恒听见隔壁叮叮当当的忙活了不短一阵子,临睡前,他曾想过,今天程浩还木桶回来的时候,自己一定要给些钱才好,但今天早上起来转悠了一圈,他还是觉得,这笔钱还是不给为好。 给了,反倒尴尬了。 大家笑谈几句,那程浩的浑家喊吃饭,刘恒也自去做饭,等他做好了饭吃过,大黄也吃过了,看隔壁院子里,那程浩的挑子已经不见,想必已经出门了。 刘恒简单收拾过自己,便也关了院门,慢慢地溜达着往城北边走。 今天开始,他准备要开始找活干了。 ------------ 第二十四章 问道 周府今天看上去有些忙碌。 刘恒早早地来到周府的小门,却没有见到老胡头,只是见不少人忙碌地进进出出的,找个相熟的稍一打听才知道,是周府的三公子外出打猎,今天要回来。 刘恒只好在门外低调地候着。 过了足足半个多时辰,终于听见马车声响,却是老胡头押着约莫十几辆马车,拉着各式用物到了小门外,只有最后一辆车上,些许扔着几只死了的野鸡与山跳,似是那位三公子此行的收获,其中倒是有好几辆马车上,先后下来了足足十几个年轻貌美的丫鬟使女。 刘恒低了头,不敢看。 他只是跟老胡头交换了一个眼神。 人进了府,车马也进了府,老胡头算是交待清楚了事情,这才走出门来,见左近无人,问刘恒:“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刘恒闻言笑了笑,却只是道:“我在城南租了一个小院子,以后就在这城里住了,怕是少不了要劳烦您。” 老胡头闻言愣了片刻,然后点头,道:“中午我寻摸个地方,你陪你胡爷爷我喝两杯,跟我说道说道这两个月的事儿。” 刘恒笑起来,说:“好。我请胡爷爷喝酒。” 话是这么说,但老胡头却显然是并没有准备让刘恒请他喝酒。 此时他转身进府,交待了些事情,再出来,却是带着刘恒顺着这条巷子继续往北走,走到尽头,一拐,有一扇窄门。 这里还是周府的宅第范围,但这个门,却并不是周府的门了。 府中一应的下人及其家人,就住在这一片地方。 作为周府的副总管,老胡头在这扇门里头,有一座独门独院的小院。 老胡头一生未娶,无儿无女,就一个人住在这里。 院子不大,但很幽静。 比之刘恒花钱租的那个小院子,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两人回到家里坐下不久,外头就有人敲门,然后就有一桌子四凉四热八个菜送了过来,那菜显是厨上刚做出来的,还冒着腾腾热气,一看就新鲜。 一壶酒,两个酒盅。 一壶冲好的热茶。 一盘切好的冰镇西瓜。 全都布置妥当,那带头送菜来的一个管事打扮的人,还又奉承了老胡头几句,然后才带着人走了。 四个热菜里,有一只烤兔子。 老胡头一把扯下一只兔腿来递给刘恒,自己又扯下另外一只,一边吃,一边笑着对刘恒感慨道:“没办法,我吃这玩意儿有瘾。” 刘恒闻言笑了笑。 那兔子应是刚出炉的,还异常烫手,一股奇异的香气扑得鼻子发痒——刘恒也烤过很多次兔子,却从未烤出过这般好味来。 他终于撕了一口,随后就控制不住地大快朵颐起来。 两人吃着,老胡头又劝酒,于是刘恒就小心翼翼地喝酒。 这酒喝着有些辣口,远比在望云山城里喝的那种果酒要厉害,没有果香,但也有一种说不出奇妙香气。 他一小口一小口的,边吃边喝。 约莫盏茶工夫,一只兔子就进了老胡头的肚子。 他一脸满足的样子,这才收起了方才的饕餮相,洗了手,开始正经地夹菜,喝起酒来,然后才道:“说说吧?怎么回事?在门口还不敢说?” 事情当然是有的说,然而其实前后两个月,加起来也不过就是几句话而已。 路途遥远不必说,兄弟分离不必说。 只说结果就够了。 三个弟妹都留下了,只有他自己回来了。 他得了一个“丁”,被判定为没有什么修炼天赋。 老胡头初闻言有些惊喜,等听到这个“丁”,就捻起了胡子。 “这个丁……”一口酒下肚之后,他犹豫着措辞,道:“其实也没什么,大多数人都是如此罢了。修仙,说到底真的只是少数人的事情。” 顿了顿,他道:“但其实呢,这个东西又不必绝对的信以为真。别人我不知道,不敢瞎说,我们府上的大公子,其实测试结果也才仅仅丙下而已,其他几位公子小姐,都是丁!就大公子,若是普通人,你能说是有什么好天赋?不过是府上使了好大一笔钱,因此也不必从杂役开始‘习学’,直接就进了山门的公学,这不,前段时间已经是正式得了入室弟子的身份,拜了师啦!” 说到这里,他摇头,“天赋这东西……嘿嘿……” 他说着,刘恒就只是听着。 这时候,老胡头忽然凑近来,低声问:“你能看见那什么的那些事儿,你没说呀?” 刘恒摇头,道:“我没敢。” 老胡头点头,对刘恒道:“不说就对啦!说了,未必是好事啊!” 他感慨着,说:“这些修仙之人,黑着呢!” 说话间,又是一杯酒下肚,他满是沧桑的脸上蓦地显出些豪气来,道:“再说了,不能修仙又怎么了?大道三千,仙道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陈幺娘以孝入道,二十年得报大仇,甘子璐以心为天地,后来还不是配列神庙为三十六先贤?” 他耐心地开导道:“再说了,就算是你没资质去修仙了,你那三个弟妹却都是留下了的,他们只要能在望云山宗里待着,那就是你这辈子最大的依仗!说出去,连城主怕都要拉拢你!闲了你就来找我喝喝酒,咱爷俩下下棋,岂不美哉?何必非得想那费心费力的修仙?” 刘恒闻言笑着摇头,“我不打算跟任何人说,更不打算宣扬,我已经叮嘱了我们村子里的人了,您可别给我说漏嘴。” 老胡头瞥他一眼,叹口气,说:“傻子!” 一仰脖,一杯酒又下了肚。 然后他道:“那也无妨!正好你那三个弟妹都离开你了,你若愿意,我给你在周家安排个差事,管保松快自在,如何?” 刘恒闻言却只是笑笑,道:“胡爷爷,我想学武。” 老胡头的筷子停在半空,扭头看着刘恒。 然后,他忽然缓缓地笑起来。 最终他摇着头,把筷子拍到桌子上。 “你呀!”他叹口气,说:“说说吧,想让我怎么帮你?” 刘恒道:“我需要找一份养家糊口的活计,又觉得自己还年轻,总不好从这时起就开始考虑养老了,所以我就想……能不能请您帮我打听打听,看城里那家顺远镖局,还招不招人?我哪怕做个喂马扫地的,都行。” ------------ 第二十五章 喂马 一顿饭吃到最后,酒肉皆尽。 连壶里的茶水都已经喝光了,刘恒才起身离开,老胡头亲自起身来,将他送出了门去——一大壶酒,足有二斤,其中倒有一斤半以上是进了他的肚子,但他说话走路,竟是不带丝毫酒意。 出了门时,等刚才打招呼的几个人离得远了,老胡头才对刘恒道:“你且回去耐心等上两三天,三天后再来找我,此事我必为你办妥。” 于是刘恒道了谢离开。 果然,三天后刘恒再去,老胡头就直接告诉他,“已经妥当,你只管去顺远镖局报上名字就是。只是钱不多,一个月只有三百文钱。” 刘恒大喜过望,笑道:“够花了!” 他又不是奔着挣钱去的。 于是当天上午,他就迫不及待地去到了顺远镖局。 如老胡头所说的,他到了人家门口就报上来意、姓名,门口一个青衣小帽的小子就快步跑进去通知,等了约莫盏茶功夫,就有一个看去精明利落的中年人快步从院子里头出来——那青衣小帽的小子此时走在他身后,走路已经是近乎小跑,却也只是勉强跟上他的步子而已。 刘恒觉得他走路的速度,比自己怕是也不差什么! 那人过来,上下打量刘恒几眼,见刘恒低着头,他道:“抬起头来。” 他声音不小,且气声雄壮,一听就知道是中气十足之人。 刘恒抬起头来,那人又看他几眼,一副很是满意的样子,脸上渐渐起了些笑容,声音倒是一如既往的雄壮迫人。他问:“你就是刘恒?” 刘恒点头,拱手,“小人正是刘恒。” 那人又问:“当年街头杀人的那个小乞丐,就是你?” 刘恒愣了一下,但还是点点头,道:“是我。” 那人哈哈一笑,忽然伸手拍了拍刘恒的肩膀,道:“好!一个小乞丐,就凭一根讨饭棍,愣是打杀了三个人贩子,快意!快意!当年我却好不在城里,是回来才听说了此事,还一直说这等样的好汉子,当认识一下呢,只是后来事忙,一来二去,竟给忘了!却不想,咱们见面的日子竟在这里!” 言罢,他又大笑,一副亲热之态。 刘恒只好也笑了笑,拱手,客气道:“过誉了,过誉了。” 其实当年杀人之事,一来激于愤怒,二来也是迫于无奈——那些人贩子行走各地,向来都是绝不肯只老老实实买卖人口的,他们坑蒙拐骗无所不为,且往往自恃武勇,遇见合适的小孩妇女,能骗就骗,不能骗,竟也敢抢了就跑,若惹急了,他们是随时可以拔刀杀人的。 当时他们已经盯上了大野城里的几个小乞丐,三丫其实只是他们的目标之一,当时若只是叫破他们的意图,一帮乞丐,其实并不放在他们那等凶悍之辈眼中,说不得闹到最后,他们是连抢加杀人都做得出来。 在那种时候,如果不抢先出手,重创对方,或最好能杀死一个两个,很可能到最后死的就是刘恒他们几个了——三丫怕还是脱不了被拐走的命运。 于是尽管明知不敌,他还是毅然出手了,且一出手就没打算自己还能活下来,招招都是以命换命的路数。 不过到最后,那件事还是靠着老胡头的居中奔走帮衬,才得以在城主府那里缓颊一二,最后到底得了个“激于义愤、击杀匪徒、本不当罪”的判语,不然的话,杀人就是杀人,大野城并不是无主无法之地,杀人是要偿命的。 也正是因为内里的这些缘故,其实事情过去之后,刘恒本身并不愿意再提。 却没想到,也不知道是老胡头主动说的,还是对方自己打听到的,总之,这件事还是被旧事重提了。 不过么,有了这件“英雄事迹”作为铺垫,刘恒明显能够感觉到,自己在这顺远镖局里迎来的,大多都是满含善意的目光。 出来见他那人,叫胡春雨。 后来刘恒才知道,他是顺远镖局排名第三的镖师。 而且当初老胡头托人想把刘恒塞进去,找的并不是他。只是事情报到他这里,听见刘恒这个名字,觉得陌生,知道不是镖局内的家生子弟,好奇之下就多问了些,然后才听人说这刘恒怕不就是当年街头杀人的那个小乞丐刘恒? 于是他最终拍板,把刘恒招了进来。 大门口一见,他见这刘恒沉默干练,面相里就透着一股子搏命的狠劲儿,登时就大感亲近,甚至亲自带着刘恒把这镖局转了一圈,将他介绍于不少人认识,还带他进去拜见了一下镖局的总镖头,也就是他的兄长,胡春风。 刘恒一路所见,感觉这整个镖局都是一副蒸蒸日上的气势。 如黄先生所言,这天下并不太平。 天下不太平,于寻常百姓而言,自然是苦不堪言,但对于有能力有野心的人来说,却是顶顶好的时代了。 而镖局,就是为乱世而生的。 若天下晏平,百姓们行走各地,无须担心强盗匪类,镖局自然衰败。 但当下,顺远镖局人马鼎盛。 一路转下来,前后五进的院子,就不算最后一进那总镖头胡春风的私宅,这镖局占地也已经足有十几亩大小,练武场上呼喝连声的镖师、趟子手、快刀手,足有四五十人,马厩里膘肥体壮的健马亦有三十余匹。 要知道,大野城,以及大野城方圆周边几百里,都并不产良马。因此在大野城地方,走马已经是价值腾贵,能骑的健马,就更是一匹难求。 而听那胡春雨话里透露的信息,现在镖局的二镖头正带了二十多人、七八辆马车,又十几匹健马出门护镖在外,大约要月底才能回来。 由此可知这顺远镖局的实力之强大。 那胡春雨显然是真的并不以一个杂役的身份看待刘恒,等转完了一圈,他问:“这镖局里,现在倒是缺人手,但你也是杀过人的汉子,寻常杂事,岂不辱没了你?也显得我们顺远镖局和我胡春雨不重人才!干脆你想做什么,你自己说!” 刘恒想了想,说:“小人出身乞丐,这几年也只是打鱼而已,其实什么都不会,若胡镖头不嫌弃,可否让我从喂马学起来?” 胡春雨闻言明显愣了一下,显是没有料到,他明明摆出了一副极为重视刘恒的架势,为何刘恒竟是只想去喂马! 不过片刻之后,他神情平静下来,淡然点头,“甚好!” 顿了顿,他道:“我等习武之人行走天下,既无飞剑之术,且无御风之能,这马,就是我等最好的脚力!再大的英雄,也得会喂马!” ------------ 第二十六章 一个梦 那天,刘恒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陈乐和三丫、刘章他们回来了,衣锦佩玉,御剑而行。 他们的回来,震惊了整个大野城。 大家都蜂拥而至的,跑到这条陋巷里来看三位仙人,大家都纷纷地议论着、称赞着,说你看,谁能料到当年的几个小乞丐,现如今竟有三个成了修仙的高人? 大家都用羡慕嫉妒的眼神看着自己。 大家都觉得,这家伙命真好,居然那么早就发现这三个小乞丐有修仙的天赋,所以那么早就拉扯他们,还跟他们成了兄弟、兄妹,这下子好了,这个叫刘恒的小乞丐,就算是下半辈子啥都不做,有三个修仙的弟弟妹妹在后面支着,也是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落入口袋啦! 在梦里,刘恒记得自己似乎是想要辩解什么。 但最终,他记得自己好像什么都没说。 梦里边好像一切都是真的。 三个小家伙倾诉着他们在望云山宗这些年的不容易,倾诉着他们是怎样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夸耀着他们各自的能力和荣耀,然后放下一个布口袋,说:大哥,这里面都是金刀币,你放心花,没了我们给! 记得好像是小刘章,还拍着胸脯说,大哥,当年我们几乎要冻死饿死,别人都嫌弃我们又脏又小,只有你,要来一口馒头也要分给我们吃,你自己不吃,现在,该我们回报你啦!下半辈子呀,你就啥也别做啦,放心享福吧! 一开始,刘恒真心的为他们高兴,听三丫说到她们修炼的时候遭的那些罪,又心疼得了不得,但是说到最后,看见那一口袋钱,被陈乐扯着口袋倒出来的那金灿灿的一堆,听着刘章拍着胸脯给的承诺,刘恒却又沉默了。 然后,留下钱,他们走了,去追逐他们更高的梦想。 看着他们御剑远去的身影,刘恒呆呆地站在院子里愣了好久。 然后,他就醒了。 醒来时,那梦便已经忘了对半,但终归还记得些大概。 他躺在床上愣了好久,然后才翻身起床。 这个时候,距离他从望云山宗回来,已经过了两个多月,距离他进到顺远镖局里去喂马,也已经是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 他回来时,正是盛夏时节,而现在,天已经入秋了。 晌午顶还是极热的,但一早一晚,已经开始有些凉意。 他披衣起床,门还没开,就已经听见了大黄的尾巴啪啪地打在门框上的声音。门一开,它顿时就撒起了欢。 刘恒舀水洗脸,它跟着,刘恒接水烧饭,它也跟着。 就在腿边打转悠,尾巴一个劲儿的摇,时不时的两下,还打得刘恒腿肚子生疼。他问它:“你咋啦?咋那么高兴?” 这家伙也只知道哈吃哈赤的吐舌头。 倒是有些笑容。 刘恒摸了摸它的脑袋,说:“去等着吧,一会儿饭就好。” 于是它听话地跑到厨房门口坐下等着。 吃过早饭喂过大黄,又在陶盆里舀了满满一盆的清水,旁边一块木板上放上两个三合面的饼子,刘恒叮嘱它,“饿了才吃,不饿不要提前吃。我晚上才回来。” 听见刘恒在这边说话,邻墙也刚吃罢早饭挑着担子要出门的程浩却是笑了,他问:“你说这些,它听得懂吗?” 刘恒闻言憨憨地一笑,说:“管它听懂听不懂,我也只能这么白说说。” 顿了顿,他又道:“这家伙不知道饥饱,有东西有狂吃,多少都能塞进肚子里去,我又怕撑着它,又怕它后半晌会饿得慌。” 那程浩闻言道:“无妨的,无妨的!你不在家,却有邻居在呢!我与我浑家交代一声,要是下半晌发现它真饿了,就给它块干粮也不妨事!不能饿着它!” 说着,他还感慨,“狗啊,是灵物呢!通着灵哩!” 他刚感慨完,还不等刘恒拒绝,那院子里忽然传来一声暴喝,“都什么时候了,吃完了饭还不赶紧出门干活,你想把咱俩都饿死啊!家里都没米没面了你不知道吗?今天回来时,记得捎些米面回来!” 那程浩闻言愣了一下,略有些尴尬地冲刘恒笑了笑,犹豫几犹豫,没敢再说什么,老老实实挑起担子出了门。 刘恒笑了笑,转身拍拍大黄,也准备出门。 却在这时候,只听那彪悍的嗓子忽然又道:“通个屁的灵!这是什么年头,自己且吃不饱,还养狗?等着一起饿死吗?” 刘恒闻言当时就不由皱起了眉头。 但旋即,想到这妇人的孩子刚长到五六岁,竟是被人贩子在众目睽睽之下给拐走了,顿时心里的气就全消了。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不与她争辩,只自己带上门往镖局走。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这条去镖局的路,他已经走得极熟了。 这一路走去,约莫四里地,他脚力甚健,并不觉得远,反而是宁可放弃掉镖局里提供的早晚饭食,也要赶回来这里住。 因为他觉得有了这个小院子,自己和出门在外的三个家伙,才有个家。 更何况,镖局里可不会允许自己把大黄带过去。 一路赶到镖局时,正好大门刚开,几个守门的正打着哈欠洒水扫地。 镖局里除了总镖头和几个大镖师之外,其他大部分人其实也还是卖力气挣钱的,更有甚者,很多人是卖命挣钱的,其实并不比寻常人好到哪里去,但至少,在卖命之外的其它时候,他们的薪酬待遇,已经不低,日子也算悠闲了。 普通的老百姓,哪怕是程浩那样有一技之长的匠人,谁敢那么晚才起床? 跟门上两位打了个招呼,刘恒径直进了院子。 门口那两位只是简单点个头,也并不怎么搭理他——初进镖局的时候,刘恒还是颇得大家重视的,纵不至于另眼相看,但至少一个小乞丐当街杀死三个彪悍的外地人贩子这样的壮举,足以让他不至泯然众人。 但一个月后,刘恒就已经渐渐地泯然众人了。 甚至连泯然众人都算不上。 他是一个十足的土包子。 不说话时就傻乎乎地站在那里,一看就是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说话时脸上就露出一副憨笑的样子,一看就是一副乡下人的做派。 而且他居然选择了去喂马,可见是怕死的很,不然他该选择哪怕至少做个趟子手的——喂马一个月三百文,趟子手就是跟着押个镖,一个月就有六百文的保底,出镖就另算。而以顺远镖局的名头,出镖其实风险不大。 再说了,就算有风险,死的也是镖师镖头,趟子手其实也算是出力气的,跟着搬货、撑个人场而已,真到了危险时候,没人会逼着趟子手非得卖命不可,更是没人非得追着把趟子手也斩尽杀绝。 就这,三百里一趟镖走下来,来回半个来月,就又是大几百文! 镖局里的年轻人,若是家里还没讨老婆的,一个月一趟镖走下来,加一起就是一千多文,吃喝都在镖局里,余下钱做什么?自然是出去喝花酒啦! 城里几个中等的妓寨,一桌花酒四个姑娘,下来也就是三五百文而已。喝到尽兴处,搂个姑娘再睡一觉,年轻人,去去火,也不过多加一二百文! 这般日子,何等潇洒快意! 但刘恒显然不是这种人。 他刚来时,大家敬他当年的英雄事迹,也曾有人约他一起去喝花酒,却被他再三再四的婉拒了。时日一久、次数一多,自然无人再请他,且不知不觉的,大家就都与他疏远了。 后来甚至有人瞧他觉得不顺眼,便拣了个机会,要求跟他对一场,他也只是憨笑着退缩,连连地摆手,“不敢,不敢,刀剑无眼,我可不想死!” 长此以往,谁能瞧得上他? ------------ 第二十七章 马步 刘恒走进马厩的时候,孙老头正歪在门口的条凳上打瞌睡。 但刘恒的脚步声稍稍一近,他立刻就睁眼看了过来,见是刘恒,这才挠了挠脸,又闭上了眼睛。 不须走近,已经闻见他身上浓浓的酒气。 这是每天都会见到的情景了。 刘恒走过去,问了声,“孙爷爷好。” 老头儿鼻孔出气哼了一声,没说话。 于是刘恒自进去铡草,拌料。 刚来那几天,铡草、配料、喂马、刷马这一套活计,都是老孙头教给他的,到现在,刘恒早已是熟手了。 马厩里今天有三十四匹在家。 十三匹走马,二十一匹可供骑乘奔驰的健马。 走马的豆料要少加,保住膘就可以,健马的豆料在早上要多一点,拱它们的气力和脾气,这样他们才会志气昂扬,显得精气神旺盛,但接下来白天就要少给。公马晚上最好再加一点豆料。因为它们半夜如果饿了,会刨栏杆。 早起应该是有几匹已经被牵走了。 每天都是这样,早起要出门的马,都是老孙头起来提前喂,加精料。 一个人铡草,很慢。 要递草,要落铡,浪费功夫。 但刘恒早已习惯。 一个人忙活得满身大汗,他觉得干草已经铡够了,就开始拌料。 以前的时候,老孙头就算不盯着,也会时不时瞥过来一眼,但现在,刘恒弄刘恒的,他睡他的,看都不再看一眼。 这边刘恒已经给分派给自己马栏里的都加上了草料,刘大虎和王振才终于来了。 看见老孙头在门口打瞌睡,俩人小心翼翼地进门,却被老孙头忽然暴起,一脚一个,直接把两人踹进了干草堆里。 两人都吃了一嘴的草,在那里抱怨,刘恒看着笑了起来。 他俩都是顺远镖局的家生子弟,父辈就是都在的,本来都已经出门从趟子手开始练习走镖了,结果据说是两个月跟人家在妓寨里因为一个女子争风吃醋,打架来着,回来之后就被罚来喂马了。 踹完两脚,老孙头不理他们的埋怨,仍旧回去打瞌睡。 刘大虎就开始拍马屁,“孙爷爷这一下真是宝刀不老,啥时候教给我们呗?” 老孙头压根儿懒得搭理他。 俩人讨个没趣,只好懒洋洋的去铡草。 这边刘恒都已经喂完了。但他却还是走过去,跟王振说:“你去拌料吧,我递草。”于是王振去拌料,刘恒跟刘大虎搭班铡草。 其实最近刘恒在顺远镖局里,已经越来越没有存在感了,但他在这个小小的马厩里,却是挺受人欢迎的。 他从不挑肥拣瘦,干活总是拣最累的干,从不迟到早退,自己的活儿干完了也不说歇着,而是去帮别人干——这样的人,实在是很难叫人讨厌。 本来刘大虎和王振两个人,作为家生子弟,又已经作为趟子手,出去见过了世面,对于来喂马这件事,是特别抗拒的,对于刘恒这样畏畏缩缩的土包子,也不怎么瞧得上——镖局里的年轻人,个顶个意气昂扬,说不得都是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壮烈汉子,谁见过像刘恒这样老实巴交的人啊! 但是慢慢的,他们就发现,刘恒这个家伙虽说话少、老实,但看他的手、他的底盘,尤其是偶尔对个眼神,你就会发现,他真不是那种可以任人欺辱的角色。 而且人家还任劳任怨帮你干活,你还有什么可挑的? 年轻人嘛,本来就心思跳脱,更何况习武之人性子疏狂,不存隔夜仇,一来二去,大家越来越熟,也越来越有话说。 一边铡草,刘大虎一边说,昨天晚上他们几个镖局里的小字辈一起喝闷酒来着,划了什么拳,谁输了,谁最后醉得像个傻子。 还有就是,谁谁谁回家被自己老爹一脚踹飞了,就趴在门口睡死了,一群人围着看他睡觉,哈哈大笑,最后他老爹嫌丢人,又把他扛回屋去了。 他说,刘恒就听着,并不插话。 他只是觉得,他们这些镖局里的年轻人,活的真是快活恣意。 在刘大虎说来是笑话,但刘恒却并不觉好笑,他反倒挺羡慕那个被自己老爹踹了一脚又扛回房间的人的。 铡完了草料,王振还懒洋洋在配料,马才喂了一半。 于是刘大虎踹了他一脚,俩人差点儿没打起来,最后变成三个人一起喂马。 活儿并不多,因为镖局里的马,几乎没有全都在马厩的时候,不是往这里走镖,就是去那里走镖,长年累月,这马厩里顶天了能有一半的马在。 喂完了,三个年轻人席地一坐,喝点水,歇歇,百无聊赖。 然后刘恒开始起身扎马步。 他没练过一天武,他所有的武勇与杀人之技,都是过去那些年被逼着练出来的——在那些当小乞丐的时光里,他必须得懂得怎么躲狗、怎么打狗,懂得怎么跟一个身高体壮的大乞丐打架,甚至,他必须懂得怎么在关键时刻用自己弱小的身板和力气杀人。 于是,他就得琢磨。 这世间事,就怕琢磨,就怕认真。 一旦认真的去琢磨了,加以一次次的实战练习,就有了自己的杀人之技。 但那真的是野路子。 过去的这一个多月里,刘恒经常喂完了马就跑去练武场边上站着看——他也不白看,每次去,他都提着一桶水去,拿个脸盆,谁热了,就过去洗把脸。 他的服务算是很周到。 再说了,练武场上要么就是自己练自己的,要么就是对战,要么也是老一辈的教自己的子侄一些基本功,都不是什么绝活儿,没人觉得有必要背着人。 而且习武这件事,要爬高不容易,但领进门的本事,其实很简单。 难的就在于勤学苦练,和自己的颖悟。 刘恒站在边上看了大半个月,然后就开始扎马步。 刘大虎和王振两个人一开始还笑话他,看着都十六七岁了兄弟,你才开始扎马步,晚了,老一辈都说,筋头子都长硬了,练不出来了。 后来,他们开始充当老师,执导刘恒扎马步,一个个的,挺热心的。 但很快,他们又觉百无聊赖。 因为刘恒练,他们却并不想练。 今天也是如此。 好不容易熬到吃晌午饭,吃过饭他们就没再回来。 午饭过后,老孙头的觉算是彻底睡醒了,一老一少两个人又铡了些草料匀到槽子里,给马补一顿,看那个不吃了,就清了料,倒水,饮马。 一切都忙活完,刘恒排掉自己身上的草叶子,要出门去练武场。 最近天气凉快了,下午时候练武场上也有很多人。 但这一次,往常从不说话的孙老头说:“别去看了,没用。都是空把式。” ------------ 第二十八章 讲武 一直到多少年之后,刘恒都会记得在那个飘满了马粪与干草味道的马厩里,一个叫孙孝正的老人家跟自己聊起习武这件事的那个初秋的下午。 他叫孙孝正,顺远镖局的年轻一辈都叫他孙爷爷。 据说多年之前,他曾一度是顺远镖局创立时期的重要人物,深得前一任总镖头的倚重和信赖。但现在,他右臂齐肩而殁,唯左臂尚存。而且据说,他当年受的内伤,甚至远比右臂被人斩掉还要更加严重。 按道理,他为顺远镖局出力甚多,即便伤了,镖局也肯定是会把好吃好喝养起来的,但老爷子为人傲气,宁可做些最卑微的事情,也不愿吃白饭,故而,他选择了来为顺远镖局喂马,且一喂就是十几年。 他身边的小伙子们经常轮换,往往都是犯了错被发配来出苦力的,偶尔无人犯错,才会从仆役中选两个人过去。 久而久之,许是大家都已经忘掉了他当年为镖局立下的那些功劳,和曾经那堪称赫赫的战斗力,就连刘大虎和王振这样镖局内年轻的家生子弟,当着面叫一声“孙爷爷”,背地里时,却也是“孙老头”、“老孙头”一般乱叫。 但就是这位受过重伤、仅剩一臂,而且已经两鬓如霜的老人,却仍然是可以飞身出脚踹飞两年小伙子的! 被他叫住之后,刘恒愣了一下,傻乎乎地笑笑,说:“闲着也是闲着。在孙爷爷看来是空把式,我却觉得严整。” 孙老头闻言嗤笑,哼声道:“本末倒置!” 刘恒闻言不解地看着他。 老头儿似乎是睡饱了,又似乎是在有意地点破什么,此时他双目奕奕有神,虽两鬓已白,眼神中却丝毫不显老态,与这样子忽然精神起来的他对视,会有一种深山之内忽然遇到一只吊睛白额虎的感觉。 然后,他语出惊人,“这顺远镖局之内,能赢了你的,不超过五个人,能赢了你且杀了你的,怕是连一个都没有!我倒要问了,你去看什么?” 刘恒闻言悚然而惊。 但片刻后,他脸上仍是那副憨笑模样,搓着手,道:“孙爷爷,您吓死我了!我一个小乞丐出身的人,不过打了两年鱼,我怎么可能……” 孙老头的冷笑打断了他的自薄。 “小乞丐?”他叹口气,神情复杂地笑了笑,道:“是啊,小乞丐!” 但旋即,他道:“你可知为何,胡春雨一个副总镖头,会那么看重你?” 刘恒想了想,笑道:“胡镖头说过,因为当年我曾当街击杀过三个外地人贩子,所以他觉得我有一腔血勇,故而……” 胡老头再次冷笑,“一腔血勇?你自己加上的吧?他会认为你只有一腔血勇?” 顿了顿,他再次语出惊人。 锐利的眼神盯着刘恒,他道:“当年你杀死的那三个人里,有一个人,我认识他!胡春雨也认识他!” 刘恒闻言一愣。 当年的事情,那三个人是外地来的,在本地无亲无靠,取意大约就是拐了人就走,刘恒在街头将三人击杀,血洒长街,故而事后并无口供可问,城主府那边判决此事,也只当做三个普通的外地人贩子而已,并不曾深究三人的来历与底细。现在看来,这三个人,竟不是普通人物么? 刘恒脸上微露忐忑,却旋即收敛,笑着问:“那三个人,是大人物?” 孙老头摇头,倒是不再一惊一乍,但说出的话却依然足够惊人。 他道:“三个拐子而已,当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那领头之人,却是我们当年走镖的时候碰到过的,也打过几次交道。此人当年在大堰山以东的一处寨子里,虽不是头领,却也是一个重要人物,身手极是了得!便是我当年正值壮年,也不过勉强有把握赢了他而已,后来他在的那山寨被附近几座城的城主联手攻破,据闻大多战死或逃逸,我就再也没有见过此人了。却没有料想到,几年之后,他居然会死在大野城,而且是死在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乞丐手里!” 说到这里,老爷子笑了笑,道:“若单他一人,这镖局内包括胡家兄弟在内,有好几个人,许都能胜他,但如果再加上两个帮手,能稳保赢他的人,大约三五人而已,若想凭一人之力,将他们尽数击杀在长街之上……呵呵,难!” 刘恒默然。 他是交过手的,他当然知道那领头之人的实力到底如何。 只是他不曾想过,时过多年之后,这件事竟然会被人再次提起,且摆出一副如此浓墨重彩的姿态,很郑重地告诉自己:你很厉害! 片刻后,他干脆在身旁的干草上坐下来,挠挠头,说:“当年杀了那三个人贩子……许是因为怕死吧!我知道,他们不死,我就得死,我的妹妹还会被拐卖!” 孙老头闻言手捻短须,倒是缓缓地点了点头,“这倒是有的。” 但随后他道:“只是,你已经到了这个程度,就不要再去学那些花架子了,学那些,对你有害无利!” 这就是有意指点了,刘恒当时就眼前一亮,问:“为何?” 时当下午,左近无人,只有马厩里时不时传来饮马的声音,和一两声响鼻。 孙孝正老爷子或许是太过寂寞了,也或许只是单纯地觉得有必要在人生的道路上扯面前这个年轻人一把,于是他缓缓地道:“我自小习武,年轻时候,以争强斗狠为胜,也算闯下了些名堂,但后来受了伤,到这马厩里来养马,自怨自艾之后,细思生平,动静之间,穷究其理,才开始明白,我早年间是走了怎样的弯路。只可惜,想回头,已经是晚了。” 说到这里,老爷子脸上露出一抹无奈的神色,随后才又缓缓道:“修仙之人讲求天赋,因为没有天赋,就无法采纳天地灵气,或采纳了也无法固之己身,练武也是同样的道理。但归根到底,我们练的武,是什么?你想过吗?” “杀人之技尔!” “武者,止戈。如何止戈?用嘴吗?讲道理?那是不可能的!” “唯有以戈止戈!” “只有当你有随时可以杀死对方的实力的时候,他才会跟你讲道理。” “故而,武,止戈,说到底不过杀人之技尔!” “如何杀人?己强敌弱!如何强己?两个办法。” “一,强身,健体,使自己有更大的力量、更快的速度,更甚者,如少数天才一般,能只凭武道修炼出真气来,其真气之强,甚至远胜寻常修仙之人采纳的天地灵气!因为那真气源于人体自身,而人乃万物灵长!” “二,研究技击之术!” “何谓技击之术?你平地起跳,能跳多高?若双脚跺地呢?双脚跺地又能跳多高?若你能奔跑几步再跳起来呢?怎么才能跳得更高?你原地出拳,力量几何?若身体后仰、脚步后搓,然后出拳呢?力量又是几何?你赤手空拳,纵两臂有千斤之力,能生捶得几人?若有刀剑在手呢?刀剑还倚之锋利,或可不谈,若棍棒在手呢?一拳击出,几分力?打得几人?攻得多远?一棍在手,几分气力?打得几人?攻得多远?” “拳、脚、棍、棒、刀、剑,皆技击之术,是让强壮的身体能更快杀死人、能杀死更多人、杀死更厉害的人的办法。” “而你想学的所谓招式,不过就是一帮蠢货胡乱总结起来的一些姿势罢了。这些人,一面一板一眼的教人,待人学会之后,又反复叮嘱临敌之时,且不可拘泥于招式变化,当灵活运用——蠢货教蠢货!这些办法,这些招式、套路,教给那些蠢笨之人时,自然是有用的,但对你,却非但不会有任何作用,反而会束缚了你!因为你本来就已经极精杀人之术了!” “现如今,你若真想练武,不必留在这里了,走吧,去天下间寻找属于你自己的机缘,你该练的,是真气,而不是这些花架子空把式。” ………… 老爷子一口气说了好多,刘恒一直都没有打断他。 等他彻底停下来,刘恒问他:“这世间真的有人能练出真气来吗?如果有,我该去哪里学?” 孙孝正老爷子回答他说:“有。但我也不知道当今之世,还有几人身怀真气,或身怀真气修炼之术了。” *** 这一章之于本书,可以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武学总纲了吧,甚至连本书的修仙体系,也有了一定的介绍,所以我写了很久、一再删改。因为它们是这个东方玄幻世界的基础设定。 当然,读者中许不乏武学大家,其中说到武学的地方,若难入法眼,可一笑而过。 小说家言,不必究其真伪对错。 以上,小刀拱手:新书期,我写东西又极慢热,大家多支持下哈! ------------ 第二十九章 日子 这世上真的有真气吗? 刘恒知道,应该是有的。 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并不是因为孙孝正老爷子说的那些话的缘故,自然也不是因为周家副总管老胡头的缘故,主要是刘恒清楚地知道,这世上有一处地方,叫做神庙,它的地位至高无上。而在神庙的庙堂里,一共供飨着三十六位上古大贤,其中就有两个人,都是公认的一代武学宗师。 换言之,他们都是不修仙法而习武道,并因为强横的真气,成为一代人杰,并最终得以配列三十六先贤之位的。 那真气当然是存在的了! 至少是曾经存在过。 那么,现在这世上还有修炼真气之术的人吗? 刘恒无从得知。 不过一个下午的畅谈之后,还是让他整个人的心情都好了不少。 不管孙孝正老爷子是出于什么想法,才跟自己说了那么多的,但至少,让他这么一梳理,刘恒心里对于习武,乃至于修仙的观察和理解,都有了一个此前不曾有过的高度。而且,真气……这至少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方向! 只是,第二天喂完了马,他仍旧跑去演武场看人站桩、打拳。 老孙头气得翻白眼,骂他没出息。 但刘恒觉得,花架子虽然是花架子,许对于杀人并无用处,但一代代的武学传承,其实是有有赖于这些花架子的,那就证明,这些花架子绝非没有用处。 尽管其实他心里很明白,老爷子说自己那一身从厮杀中自己摸索出来的杀人之技,尽管无招无式,而且连名字也没有,其实却是真正犀利的武学这个观点,刘恒早已通过一次次的试验得到了验证,且自己也确信不疑了。 ………… 日子就这样渐渐平淡下来。 刘恒觉得自己不知不觉间,好像又回到了兄妹几个当初打渔的那段日子——他每天喂狗、喂马、刷马、看人站桩打把势,自己瞎寻思。 日子安稳,波澜不惊。 就连睡觉都要比前些天安稳了许多。 镖局里每个月开给他五百钱,他算着日子,全部都花出去。 给自己添了一身行头还是另外的,主要是给自己和大黄买吃的,甚至偶尔还敢带着它到巷子口的早餐摊子去吃一顿肉包子。 这可有些不像平常的他。 但渐渐的,他真的是重又快活起来。 他喜欢这样的平静的、安逸的生活。 他时常觉得自己心里是有大志向的,因而偶尔会鄙夷贪于安乐的自己,但那也仅仅只是偶尔而已。 他有时候会特别想要成为自己内心深处想要成为的那种人。 比如,成为一个英雄。 原来他觉得自己应该做一个能缩地成寸、举手投足间崩山填海的大神仙,后来发现自己没有天赋,他又觉得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气强横到连神仙都为之避让的超强武者——无论如何,很强大就是了! 强大到近乎无人能敌最好! 然后,他要行走天下,为民除害,伸张正义,除暴安良! 成为一个在关键时刻总会挺身而出、拯救万民于水火的大英雄! 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有这种能力,至少是有这种潜力的。 而且他觉得,自己这么些年讨饭、挨饿受冻的一路过来,居然没有死,想必上天一定是给自己安排了这样的人生宿命的。 不然自己真的是无数次都该死掉才对的。 但是更多的时候,他端起一碗白面汤饼,闻着那白面的香气,他蹲在门口看着大黄咔咔的吃东西,他喂马的时候偷偷给某一匹自己特别喜欢的马偷偷加一把精料,看着它冲自己打个响鼻,乃至于辛劳一天回到家里冲个凉之后躺在床上,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他都会觉得自己已经很快乐了。 是的,他觉得自己的确就是那么的贪图安逸。 人生只要有那么一点点平稳安逸的机会,他就很愿意老老实实地待下来,并愿它从此不再转动,只如此持续下去就好。 但梦想却一直都在。 ………… 又是一天的下午,刘恒吃过午饭,给马槽里添了清水,然后便再次来到演武场上,来看人家的“花架子”。 但这一次,有些奇怪,演武场里人倒是依然有,但全连一个练功的都没有,大家只是聚在一起,一个个都是一脸兴奋的模样,不知道在讨论什么。 刘恒有些茫然无措。 他是来看大家练功的,但大家都不练功。而且因为一贯的低调,其实他跟演武场上的这些人,顶多有点面熟,似乎也并不好过去问他们为什么今天不练。 犹豫了一下,他转身回去,把情况跟老孙头一说,问他怎么回事。 老孙头言简意赅,“要有大活了!” 刘恒闻言恍然大悟。 既然开的是镖局,那吃得当然就是这一行。尽管只要行镖必有危险,但镖局做的就是不惧危险、保护人财两安的活儿。而且对于镖局内的镖师、趟子手来说,每次有大活儿,往往意味着一笔远超平常短途护送的不菲收入。 自然人人兴奋。 对此,刘恒倒是无所谓的。 进入镖局以来,到现在也快两个月了,他所见到的那演武场上的人,和这马厩里的马,几乎是一直都在轮换着的。 今天这个走了,明天那个回来了,后天另外一个又走了。 整个镖局的护镖,大致上是分成了三四班人马。 甚至有好几次,镖局里的人手不太够,货物太多,就连刘恒都被叫过去搭把手,帮忙搬运东西货物上车、帮忙套车套马。 每当这个时候,刘恒总是忍不住想起黄先生说的话。 黄先生说:“这个天下,有哪里是安全的呢?” 正是因为不安全,镖局的生意才会这样子的火爆。 刘恒前脚刚回来,正听孙老头聊着一些走镖的事情,刘大虎和王振居然罕见地回来了。他们兴奋地说,总镖头做主接了一个大活儿,需要挺多人手,他们也去尝试着跟自己老爹磨过了,但关键时候,还要总镖头点头,他们才能搭上这一趟镖,就怕到时候总镖头想起惩罚还没到时候,会派人来问孙爷爷的意见,到时候求孙爷爷一定要网开一面,说几句好话。 孙老头闻言只是冷哼,“好话?我哪里会说好话?” 刘大虎和王振一口一个孙爷爷地叫着,百般讨好,孙老头只是不肯答应。 却在这时候,竟真的有人过来了。 刘大虎和王振两个人只以为是总镖头那边真的派人来询问自己两人的事情了,当下赶紧收了声,却是默默地冲孙老头儿拱手、弯腰、挤眉弄眼,一脸可怜的乞求相——刘恒一直就这么笑眯眯地在一边看着俩人耍宝。 那人过来,却是看都没看刘大虎和王振两人,先是冲孙老头打了个招呼,然后目光便转过来,看着刘恒,问:“你就是前些日子来镖局的刘恒吧?” 刘恒愣了一下,赶紧点头,“正是小人。” 那人似是很忙,因此并无丝毫的客气,直接道:“总镖头和副总镖头特意点名,这次的镖有点多,让你也扮成趟子手跟着一起出镖。” 刘恒闻言愕然。 刘大虎和王振闻言更是愕然。 而孙老头却是一下子皱起了眉头。 那人撂下话便走,走出两步去,却又停下,回身道:“对了,副总镖头说,如果你不愿意去,就让你去找他亲自说。” 刘恒张了张嘴,又合上了。 ------------ 第三十章 油壁车 刘恒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 但仔细想想,他却觉得既然在镖局里吃这一碗饭了,临时加派一个差事,自己也实在是不太好开口说不去。 只是他觉得有点委屈了大黄。 他们一人一狗,这才刚刚安顿下来,最近这些日子,大黄也已经渐渐习惯了自己整个白天都离家在外的情况,眼下却又要丢下它,一个人出远门了。 镖局里拟定的日程是明日下午装货,后日一早启程,于是刘恒也没有多想,只是回去之后,归拢了一下家里的存粮,拿出一部分来,等到晚饭用过,便亲自登门到了隔壁,把小半口袋三合面奉上,说明来意,希望程浩夫妇能帮忙照看大黄些时日,“只求每日给些饼子、清水便好。” 还承诺,“若有不足,待我回来,一定如数补足。” 那程浩的浑家有些皱眉,但程浩却还是一口应了下来,只道是邻里之间互相照应,乃是分内之事,让刘恒尽快放心去。 第二天刘恒到镖局里去,上午喂了马,吃过午饭便到镖局东侧的一处不小的院场里候着,这个时候,那院场里已经停了十余辆大车,接下来,他们一大群这次出行将充作趟子手的人到了不少,大家正在热火朝天地聊着这一趟的镖,那胡春雨已经过来,招呼大家去搬东西。 不少人都有些纳罕:他们并未见有人送需要护送的货物来。 刘恒也跟着大队人马去仓库里搬东西,但箱子一搬起来,他先就愣了一下。 这箱子,实在是太轻了。 当时就有人道:“副总镖头,这箱子怕不是空的吧?” 胡春雨笑呵呵的,说出话来却带了些冷冽,“昨日便交待过,这次出镖,有些特殊,众人只管搬运、押送,不要多问,也不要多管,平安回来,好处自然少不了大家的。若有人对外胡乱泄露内情,不管几辈子的交情,可都要拿刀说话了!” 众人闻言都是一愣,旋即无人再问。 当此时,刘恒就算是再傻,都明白事情的确是有些蹊跷了。 更何况昨天胡春雨忽然派人通知自己这个负责喂马的仆役也充作趟子手时,刘恒就已经隐隐察觉到了一丝不妥。 于是,等到货物搬完,装了车,眼看十几辆大车,居然装满了空箱子,刘恒不由得蹙起眉头来。待众人稍散,他找到胡春雨,直言道:“副总镖头,我手边一件兵器也没有,这次出行,是否可以借我一件兵器防身?” 胡春雨看着刘恒,笑了笑,道:“演武场旁边的武库里,你随便选!” 于是刘恒心里一下子便确定了:这趟镖,怕是不易走。 ………… 天近晚时,因为明天要早起出发,刘恒也奉命早早散了回家,就住在镖局内的众人,也各自散了回家。虽然镖局内有要求,出行之前不得饮酒,更不得聚众高会、饮酒作乐,但大家出行前还是习惯三人五人聚一聚,大喝一场。 然而这个时候,几乎无人察觉的是,就在顺远镖局的侧面二门处,胡春风、胡春雨兄弟二人,及排名犹在胡春雨前面的副总镖头蒋兴,镖局内的三位总镖头,竟齐聚在此,似在等候什么人到来。 夕阳西下,夜幕渐临。 一辆青布帷幔的油壁车,缓缓驶到顺远镖局的二门门口。 胡春风、蒋兴、胡春雨三人慌忙迎上去。 那油壁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个身着黑衣、头戴斗笠的长大汉子。他双腿极长,此时停了马车,他顺势下来,冲顺远镖局的三位镖头拱了拱手,神态倨傲。 此时车厢内却有一女子的声音忽然道:“小女子兵行险着,无奈至此,能否平安回家,就要看诸位的手段了。在此,小女子先行谢过了。” 这声音清脆朗然,叫人一听便知绝非寻常人家女子。 而此时,她虽未下车,那胡春风等三人听了这话,却仍是赶紧躬身施礼,胡春风当头,回答道:“能护送侯女回家,乃小人等的荣幸,不敢当谢。” 车厢内女子闻言,并不准备更多客套,当时便只是道:“进去吧!” 于是那驾车的长大汉子重新坐到车辕上,从头到尾更无一话,手中鞭子轻点枣红马,那马顿时启动,拉着车子入门。 早在刚才说话时,胡春风等人就已经避到了门左。 此时车马入内,三人只是弯腰拱手,却也抬头也不敢。 这个时候,在内门,胡春风早就已经派人安排好了内宅的妇女迎候,将车马直接迎到后宅歇息去了。 等那马车走远,三人仍站在门口,回望门内。 胡春雨一脸忧虑的样子,全无下午时候在众人面前表现出来的淡然态度。这时他扭头看了自己兄长一眼,道:“大哥,这一趟怕是不好走啊!” 胡春风年纪较他长了不少,颌下留了一部长须。 此时他摸着胡须沉思片刻,扭头看看自己弟弟,再看看自己的左膀右臂蒋兴,见他们脸上都是忧愁之色,自己也不由得叹了口气,道:“可是也推却不得呀!” 顿了顿,他道:“这是城主府派下来的差事,若我等敢不答应,不要说其父显阳侯一旦得知,会怎么料理咱们了,便是城主府那里,怕是也没有好果子吃啊!要知道,咱们大野城虽然地处僻远,只是小邑,却到底还是显阳侯治下的!” 说话间,他扭头看向蒋兴。 此时却听蒋兴忽然道:“接下这个差事,自然是无话可说,也无处可躲的。我只是在疑惑,堂堂显阳侯侯女,而且似乎就是那位传说中早已总揽家政的长侯女,怎么会忽然跑到咱们大野城这种小地方来的?” “而且,大野城乃是其父治下之邑,她在这里行走,即便不带几个随从,又为何要如此的小心翼翼,藏头露尾?甚至要回家,都不敢由城主府派人护送,竟是不得不让咱们假借行镖的名义,悄悄地把她送回去?” “又有,她方才所说,兵行险着……是什么意思?” 镖局的二门门口,三位总镖头站在那里,都是一脸的狐疑。 他们实在是想不出这趟差事所由何来。 但是,他们又不敢问。 ------------ 第三十一章 启程 第二天早上,刘恒和镖局其他人一起,见到了那辆素雅的油壁车。 和车上那带着斗笠的倨傲驭者。 事情实在是太过反常了,连刘恒这样第一次参与走镖的人,都已经察觉到了不对,仅凭直觉已经猜到了这趟镖的重心所在,更何况是镖局内这些常年走镖,经历过不知道多少种稀奇古怪的事情的内行们? 无人动问。 明明车队里非常突兀地多出了一辆马车,但顺远镖局为此行召集的多达五六十人的护镖队伍,却对此无比默契地表示视而不见。 这让整个护镖队伍的气氛越发诡异。 刘大虎和王振,这两个近两个月来算是镖局内跟刘恒最熟的人,不知道最终是想了什么办法,终于是混进了整个的队伍。 看见刘恒,他们还特意过来打了个招呼,只是看向刘恒的眼神,有些莫名怪异——他们实在是无法想象,刘恒这么一个只会喂马的家伙,平常表现得那么怂包,为什么竟会被副总镖头亲自点名要求同行呢? 他们跟刘恒总算共事了一两个月,比其他人跟刘恒要熟的多,于是就带着些试探,问:“你跟副总镖头有旧?” 刘恒闻言笑了。 两个月前,当他被副总镖头胡春雨亲自带着进入镖局,并将他介绍给镖局内众人的时候,大家一度曾是这么认为过的。 有人说他与胡家有旧,有人说胡副总镖头相中了他当年杀死三个外地拐子的壮举,还有人说胡副总镖头想收他为徒的。 如今两月过去,刘恒表现得平淡且庸碌,而胡春雨自他选择了去马厩喂马,对他也是再无过问和关照,这各种说法,皆已无人提及。 没想到,就因为胡春雨亲自点了自己的名,刘大虎又再次问起这件事。 其实他知道,像刘大虎,像王振他们这些镖局内的年轻子弟们,纵是面上和软,心里也多是看不起自己的,不过刘恒对此不以为意。 他知道他们都是自小在有关于荣誉、有关于江湖的教育下长大的,而且他们太年轻了,所以他们会比较看重一些东西。 但是自己,却是在饥饿与死亡的夹缝中长大到现在的,所以,尽管大家同样年轻,但他们所看重的那些东西,对自己而言,实在是无甚意趣,因此也并不在意。反倒是对他们视之不甚惜的一些东西,自己却视如珍宝。 他们的问话特别直接,心思毫不遮掩地就这么一句话说出来。 但刘恒喜欢这样的人,就像虽然他过去总是对陈乐颇多训斥,一再的教导他,不要一张口就把自己心中所想巨细靡遗的露给别人看,但其实呢,刘恒知道,三个弟妹里,他最欣赏的就是陈乐。 耿直,坦荡,不做作,不虚伪,不矫饰。 于是他回答刘大虎,说:“我与副总镖头素不相识。” 两人面露狐疑。 刘恒傻乎乎地挠挠后脑勺,说:“我也不知道副总镖头为何会亲点我,要我跟着走一趟,可能是想多些人,壮壮声威?” 此事无解,他们又不敢去问胡春雨。 顿了顿,王振忽然低头看向刘恒手中那把短刀,笑了笑,问:“这是你自己选的兵器?”兴许毕竟是有两个月的共处之情吧,也兴许在他们心里,刘恒这等人,根本就不可能成为什么威胁,因此他倒是不吝指点,“咱们出门在外,若无事便好,一旦有事,往往都是被突袭,是群战,因此,长兵器更占便宜些。” 刘恒憨笑,道:“对我没区别。” 两人愣了下,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也对,一个自己都没有兵器的人,只能从镖局的武库里拣一件兵器充上,自然是长短并无区别的。短些反倒轻便好拿。 ………… 太阳初初升起时候,镖局的一众人等就已早早用过了饭,马也已喂饱,于是套上马车,总镖头胡春风登高说了些鼓励的话语,镖队就此起行。 总镖头胡春风与排名第二的副总镖头蒋兴亲自带队。 镖师近二十名。 趟子手逾四十人。 马车十六辆,油壁车一辆。 好大一番队伍,顺顺利利地出了大野城东门。 他们此行的目标,是大堰山另一边的显阳郡郡治,显阳城。 据说那边是显阳侯程氏家族的祖传之地。 而封地多达两个郡的显阳侯程氏家族,又是大齐王朝在西南边境用以对抗云汉帝国的最大依仗——即便刘恒只是一个小乞丐的时候,也听说过本代显阳侯程茂山的赫赫武功,听说过当朝痛斥大齐相国的壮烈。 更何况,大野城虽是边鄙小城,却毕竟隶属于河阳郡,而河阳郡与显阳郡一起,正是程氏家族的封地。 所以,刘恒是显阳侯程氏的治下之民。 也正因为众人此行的目标是显阳城,让刘恒不由得多想了些,也因此,他下意识地往那油壁车多看了几眼。 但很快,他就察觉到有人在打量自己了,于是便再不敢多看。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觉得,自己似乎被人盯上了。 其实他知道的,出于一个怕死的人的直觉,他刚见到那辆油壁车的时候就已经有所感觉——那头戴斗笠的高大驭者,实在不是一个好招惹的人。 不过,可能是因为刘恒实在是貌不惊人的缘故,当队伍走出去十几里之后,那不时瞥过来一眼的关注目光,就渐渐消失了。 他又是镖局内的“生人”,与大家都不甚熟悉,于路之上,也少有人会与他攀谈,因此他这一路随大车而行,也就是走路而已。 车子出了大野城,先是农田,大片大片的农田,正是初秋残夏时候,太阳底下仍是热得难熬,但农夫们却无惧这些,他们顶着大太阳,正在农田里到处忙活。 农田将尽,视线远处便已经有些叠嶂青山的轮廓显现出来。 下午时分,他们渡过了濄水,又行七八里,在一处名叫李集的镇子上停驻下来——大家都说,约莫明天上午,就要进入山区了。 大堰山之所以名叫大堰山,正是因为它恰如一道河堰大坝般,拦住了大野泽东注入海的道路。 大堰山以西,多条大河奔涌汇入大野泽,形成了大野泽浩荡绵延数百里的大水,然后从大堰山的最南端,它才得以找到一条通道,并最终东流入海。 但这一次,众人却要直接穿过大堰山。 然而,不光是镖局里有见识的镖师们知道,就连刘恒都知道,这大堰山绝非坦途——那大堰山里的妖怪,已经在山里盘踞多年了,据传连望云山宗联络周边数郡君侯们发动的几次捕杀,都最终功败垂成。 而两年多以前,刘恒也差点儿就死在它手里。 ------------ 第三十二章 夜宿 是的,刘恒曾经差一点死在大堰山。 死在那只强大的虎妖手里。 那是两年多以前的事,当时刘恒带着三个弟弟妹妹,才刚刚跑去打渔,已经能够吃上饱饭,甚至已经开始有些积蓄,但并不多。 记得那是初夏的时候,三丫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忽然就发起烧来,脸色烧得蜡黄,怎么都退不下去。兄弟几个吓坏了,刘恒背上她就往大野城里跑,路上兄弟们换着,一口气跑进了大野城。 大夫初诊断,说是疟疾,下了方子抓了药,却最终根本就没能喂进嘴里,大夫再次诊断,说是无名恶疾,问怎么办,语焉不详。 就这么一耽搁的工夫,眼看到了傍晚,三丫的小脸儿就已经开始泛白了,勉强灌下去几碗药,却似乎无一对症。眼看她已经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连眼睛都开始发直,大夫摇着头说:“背走吧,没救了!” 刘恒当时差点直接拔刀杀了他。 幸好他没那么冲动。 他忍下来,背上三丫,跑到周府的后角门那里拍了门。 好不容易等到老胡头出来,搭眼一看,都没诊,就直接说:“没救了。” 当时刘恒咬着牙,看着他,说:“必须救!” 老胡头很无奈,跟他说:“我又不是神仙!”但最终,他还是出了一个勉强算是办法的办法——据说深山老林隐蔽之处,偶然会生长一种特殊的草,叫金须草,这种草极其稀有难寻,市面上根本就不可能有的卖,或许临淄城有人卖,却绝对是天价。刘恒如果能找来,他或可勉强试试给开个方子。 刘恒二话不说,留下陈乐和刘章照顾三丫,自己转身回家,拎了一把柴刀,就直奔大堰山——老胡头说那金须草只长在深山老林里,而方圆数百里内,没有比大堰山更深的山、更老的林了。 尽管他明知道那里住着一只凶名昭著的吊睛白额虎妖。 他只凭双脚,一夜赶到,进了山。 而且幸运的是,按照老胡头心不甘情不愿的指点,那金须草虽然的确是极其稀少难寻,但到底还是被刘恒找到了。 只不过,他几乎是在那只老虎的鼻子底下找到的! 那铺天盖地覆盖了方圆数十里的浓郁到令人几乎不敢呼吸的青色雾气,昭示着那虎妖的强大。 而且刘恒还被它发现了。 幸好他在发现了那金须草之后,就提前就给自己预留了求生的路。 偷金须草之前,他先洗澡,然后把衣服藏起来,在山中的那处深潭边,用泥巴把自己糊满了全身,又等泥巴稍稍晾干些,这才出手去取草。 于是,尽管还是被那虎妖给发现了,但这个障眼法,却最终救了他一条小命。 也救了三丫一条小命。 他躲在深潭底,躲过了那虎妖的暴起追踪,并最终带着几株金须草回来,让老胡头救了这丫头一命。 结果等她好了一问,这丫头居然只是偷吃了几只蛇蛋。 气得陈乐恨不得把她拖起来暴打一顿。 不过,当事过多年,当时的惊吓感觉渐渐不复体会,这件事倒是逐渐成了兄妹们之间最好的玩笑了。 当然也是最美好最甜蜜的回忆。 以至于每每想到三丫那副低着头不敢说话,却最终还是在两个哥哥的逼视下,嗫喏着说,“大黄上午衔回来几颗蛇蛋,我就煮了一下吃了”时的可爱样子,刘恒脸上都会忍不住露出笑容来。 ………… “哎,刘恒,笑什么呢?自己一个人笑,傻乎乎的!” 李集只是一处小市镇,虽处在进出大堰山的要道,但只要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这条路等闲并没有太多人敢走,因此镇上虽有两家客栈,但规模都不大,索性被顺远镖局的行镖队全包了下来。一边住大量的镖师、趟子手、停放更多的车马,另外一边则只是象征性地派了几个小年轻过去住。 那辆油壁车的驭者和主人,也被“极不重视”的安排在了这边。 因此,那边的镖师们甚至还要七八个人挤一张通铺,刘恒和刘大虎、王振他们七八个年轻后生反倒运气好,都捞到了两三个人一间的上房。 他们住楼下,一共三间,那油壁车的主仆俩单独住进了楼上。 于是到了晚上吃过饭,这帮年轻后生们就开始不安分地偷偷议论起来了:刚才进店的时候,不止一个人看见了,那油壁车内的女子虽然戴着帷帽,将整个上半身都遮住了,但只看那气质、身段,就知道定是一位窈窕淑女。 虽然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这女子应该就是大家这次兴师动众真正要保护的人,也可以毫不费力地猜出此女子只怕出身非同一般,多半是大家根本就没资格惦记的,但不惦记是可以的,一帮年轻人闲得蛋疼,又岂有个不讨论一番的道理? 于是,各种猜测和臆断就都出来了。 偏这个时候,他们几个人聚到这屋里来聊得热火朝天,那王振正说得兴奋,一扭头,正好看到刘恒脸上露出一副奇怪的笑容。 于是就有了这一问。 刘恒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面对众人的目光,他憨笑着,说:“没事,我就是忽然想起我妹妹来,我都好几个月没看见她了,也没见我那两个弟弟,就有点想他们,然后,我就想到我妹妹小时候做的那些傻事,就笑了……” “切!” “还以为你想什么呢!” 大家纷纷露出失望的神色,不再理他。 但这个时候,王振却忽然又问刘恒,“哎,刘恒,刚才你也看见了吧?那小娘子,身段可够美的吧?那小腰,那屁股……啧啧……惦记上了没?” 刘恒嘿嘿一笑,摇头,“不惦记,配不上。” 大家都嘿嘿地笑。 与此同时,就在他们的头顶上,原本只是沉默地在门口侍立的高大驭者,脸上忽然现出怒容来,拳头一下子就捏紧了。 然而正背对着他坐在桌前执笔成书的女子却忽然轻笑一声,道:“好啦!离叔,这有什么可生气的,一帮年轻人,这才正常。” 那被她称为“离叔”的高大驭者闻言松开拳头,重又低下头去,沉声道:“是,姑娘。” ------------ 第三十三章 金虎寨 深夜无聊,一帮年轻的小伙子聚在一起会聊起姑娘,更有甚者会大聊床笫之事,自然是很正常的,但刘恒无此经验,便只是一边在油灯下擦着自己选来的那把短刀,一边听他们在那边大肆吹嘘、互相攀比。 然而大家毕竟是出门来走镖的,更何况这一趟的路途,着实是有些凶险,于是过足了嘴瘾之后,他们到底还是聊起接下来的事情。 一说起这个,就不比刚才,大家的声音不知不觉就大起来。 其中刘大虎的嗓门是最大的。 他说:“我听人说起过,十余年前,望云山宗联合附近几郡的长君们会剿那只虎妖,那真是……据说漫山遍野都是飞剑与神鹤,遮天蔽日一般,那虎妖根本躲都没地方躲,最终被迫迎战,只是可惜,那厮盘踞山中百年,早已修成了道行,就连望云山宗的仙人们都奈何它不得,虽然最终还是重伤了它,但是据说也折损了不少力量,以至于功败垂成,只能坐视那虎妖继续躲在山里养伤,到现在,它更是已经养成了气候,已渐不可制啦!” 他话音刚落,就有人不以为意地接话道:“若是那虎妖出手,咱们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连望云山宗的仙人们都奈何那孽畜不得,咱们又算什么?干脆把那……咳咳……把那美人儿往上一交,完事儿。咱们直接回家就好啦!” 说到这里,那人摊着手,继续道:“但是据说那虎妖最近十几年已经几乎没人见过了,有人说它死了,我觉得应不至于,大概是上次被望云山宗的仙人们重伤,它还没恢复过来吧。据说它还躲在大堰山南边的那一片深山里养伤呢。咱们此行,难缠的不是它,害怕的也不是它,却是那金虎寨呀!” 王振当时便接话道:“此言正是!” 于是大家又七嘴八舌地议论起金虎寨来。 这处寨子,刘恒做乞丐的时候,曾间或听旁人闲谈时聊起过,却也只是语焉不详,而当下刘大虎这些人,虽说很年轻,却毕竟是顺远镖局的家生子弟,自小就从长辈那里听过不知道多少故事,纵是自己不曾亲眼见过经过,说道起来,却到底还是比刘恒此前的道听途说,要详实真切多了。 从他们的闲谈中,刘恒获知了许多此前不甚了解的信息。 那金虎寨起的突然,据说是若干年前的某一天,忽然就建起来了,且很快就拉起了一帮人马——按说那大堰山里,虽有多年前留下的一条路,但自从那虎妖占据山中,敢从山里经过的人,就已经很少了,很多人客商旅,都是宁可继续往北绕行数百里,也不从那山里走的。在那里立寨把路,实在不是什么可以发财的好主意。但金虎寨却偏就这么做了。 而且那山里的虎妖,居然默许了这样一支人类的力量在它的卧榻旁酣睡! 这件事,近十年来令方圆千里方圆的人,都为之啧啧称奇。 对于,外间有不少说法,有的说是那金虎寨里的人,本就是那虎妖的徒子徒孙,只是化成人形而已,还有的说,那金虎寨里的一帮歹人,为了能在大堰山里安身,已经投靠了虎妖,所谓为虎作伥者是也。 到底是怎么回事? 刘恒不知道,眼前这帮顺远镖局的年轻人们,显然也无从知道。 只是听他们说,那金虎寨里的为首者,叫董袭。 传言中,他是望云山宗的弃徒。 也因此,据说他不但武功极高,而且还精通很多仙家法门。 可想而知,对于绝大多数凡人来说,他在那里一站,就是一座高峰,等闲人是没能耐迈过去的。想从这大堰山里过,只有一个办法,交一笔买路钱! 而据刘大虎他们说,这笔钱,顺远镖局是年年都交的。 自武皇帝一去,天下复大乱,几十年间,武皇帝留下的这个天下,实在是不甚太平,因此不但鱼肉百姓者甚众,剪径的毛贼不少,行走天下的大盗层出不穷,就连那立寨称王、打家劫舍的强盗,也是多如牛毛一般。 干镖局的每日里三山五岳处行走,总不能过一地战一场吧? 纵是本事再大、人再多、再不怕死,这一路杀过去,怕是刀也要卷了刃——实际上,真有那个本事一路杀过去的,谁还干镖局呀! 于是,镖局和山寨,渐渐就成了一家。 山寨立住了,伏路把关,收的就是这份过路钱,吃得就是这碗强盗饭,镖局从这里过,大家不必厮杀,只需每年奉上孝敬,过路时再有些心意,山寨甚至会主动保护镖局的车队——普通商旅自然无此待遇。 顺远镖局只是大野城这等乡野小邑里的一家小镖局,固然跟那些通衢大城里的大号镖局不好比,每年的生意却也不少,加之出了大野城往东走,不过百十里路就进大堰山,距离那金虎寨立寨之处,也不过二百多里路,为了不绕行更远,靡费时日与钱粮,每年给这金虎寨的孝敬,自然是不会少的。 也因此,刘大虎他们讨论起金虎寨与那董袭其人来,固然是说得唾沫横飞,一个个英雄好汉得很,但其实到最后,大家却又都说:十之八九是起不了冲突的。 听他们在那里说得热切,好像是恨不得那董袭这一趟能够出手,好让儿郎们趁此良机大显身手,刘恒却是忍不住心想:这大约就是镖局这一趟不走别处,偏要从大堰山里穿过的原因么? 但这么想着,他很快又忍不住自嘲:自己连要护送的人是谁,为何这女子出行却要找镖局护送,还故意做出那么大的声势来假做运送货物,等等这些都不知道,却从哪里推断那胡春风总镖头的心思去? 这么一想,他擦罢了短刀,挎上,起身道:“你们说话吧,我去院子里转一圈,虽说无甚危险,总镖头到底还是吩咐过的,一切都要倍加小心。” 众人闻言嬉笑。 有人道:“你倒是个认真的人,去吧!去吧!” 却也有人调笑道:“纵是真有人夜里来劫镖,你出去,能顶了甚事?你要知道,不是手里拿了把刀就能杀人的!” 众人闻言皆大笑。 ------------ 第三十四章 妖气 大堰山横亘在齐国西南境,使大野泽,以及大野泽周边数城,虽然归属于大齐王朝河阳郡治下,却俨然是一处域外飞地一般,几成孤悬。 主要是大堰山不好走。 此山说是山,却不是望云山那般诸峰竞秀,其实它是一片绵延广大的山区。它南北长约六七百里,北边窄,宽约莫二百多里,南边宽,约莫三四百里。 山势如此,也使得大堰山南部一带,颇多高峰,而北部地方,虽也山势连绵不绝,道路崎岖难行,但却没有南边那样的奇峰。 山中有一条古道,但自从那虎妖在大堰山中崛起、肆虐方圆,这古道一度几近废弛,虽近些年又逐渐有商旅车队从此路走,但仍然明显可以看得出这道路的荒僻——车队行在山中,两边山里虎啸猿啼时有入耳,令人走起来颇觉心惊胆战。 这条路,顺山势百般蜿蜒,据说全程走下来,有约三百五十里路,才得出山。 山内有一条河,发轫自大堰山南部,一路在山中奔流,至北部山区的时候,已渐成规模,后来这条河出了山,便改道东流,且一路收纳川泽细流,最终东注入海。这条河,被称为滟河。 河阳郡治所河阳城,地处滟河之北,故称河阳。 而这条滟河奔流至大堰山北部山区的时候,呈南北流向,贯通大堰山东西的路,正好在山中与之交叉——那水面上,有一座七百多年前修筑的石桥。 而金虎寨的驻地,就在那里。 顺远镖局那浩荡的车队,第二天下午时分就顺利地进入了这条古道,且一路几乎没有遇到同行之人。 山中行路,虽有马匹可借脚力,却仍然不甚轻松。 山外一日可行六十里,尚不觉疲累,进了山,一日只行四十里,却是人人疲累、马儿烦躁——进了山,道旁扎营歇晚,值夜就变得越发重要了些。 只是有个情况颇为奇怪:进山第一天,大家就都发现,头顶赫然有人或御剑或乘纸鹤高高飞过,一天甚至看到了好几遭。而且随着入山愈深,那在半空中飞过的仙士非但没有减少,反而频率倒是越发高了些。 众人皆觉骇怪。 行至第三日,车队终于在山里碰到了一帮迎面而来的商旅。 这帮人,却是从河阳来的。 两队人马相遇时,天近午时,胡春风总镖头与对方攀谈一二,随后便索性喝令车队停下,略作休整。 于是到了下午,一则惊人的消息,就在镖局的行路途中,传播了开来。 据说显阳侯程氏,与羡侯郭氏,要开战啦! 当代显阳侯程茂山,封大齐王朝武卫大将军,相传其出身大齐王朝第一仙家宗门的青阳宗,为仙门的嫡传弟子,自继任显阳侯,获封武卫大将军以来,一直都是大齐王朝的朝堂上最为强势的势力之一,他本人更被认为是大齐王朝朝堂之上最顶级的仙士,因此备受尊崇。 只是据说年初时候,他似乎是遭到了什么人的偷袭,身受重伤,因此,显阳侯治下的显阳、河阳两郡,颇有些内外不安。 羡侯郭子芳,治下沂阳郡,就在大齐王朝的正南方向,与西南的河阳郡毗邻。 两人均是大齐王朝境内有数的列土封疆的重臣。 然而据说最近两家忽然就起了龃龉,以至于闹到了要开战。 据说显阳侯程茂山派人杀死了羡侯郭子芳的嫡次子,而郭子芳沿路追索刺客不得,已经出了大价钱,正满世界搜寻那刺客,甚至不惜突入了显阳侯治下的河阳郡境内,以此,大家都觉得,双方的大战已经是一触即发! 听闻这个消息,众人皆惊。 而那漫天飞过的仙士,似乎也一下子有了来路——他们想必应是羡侯郭子芳派出来搜寻刺客的。 道理很简单:能把羡侯的嫡次子杀死,又岂会是寻常人等? 大约也是仙人吧! 如此一来,山路虽然依旧难行,但大家却忽然有了新的谈资,倒显得这路途都变得坦荡了许多。 只是当日晚上值夜时,刘恒无意间发现,总镖头胡春风,和副总镖头蒋兴,似乎凑在一起正在商量什么,而据说一向亲如兄弟的两人,最后竟争吵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起来吃过早饭,胡春风特意跑到车队中间的那辆油壁车旁,问:“再有不足两日的路程,咱们就要到金虎寨了。在下不知姑娘作何打算,以在下看来,我们镖队之内有这么一辆油壁车,略有些突兀,因此在下想,是否可请姑娘弃了这车,略作乔装,以免生出些意外。” 队伍出行多日来,这是胡春风第一次主动过去与那油壁车的主仆二人说话,因此众人本就好奇,听见胡春风总镖头的语气竟如此卑逊,众人又复大惊。 然而胡春风话音方落,那车内已经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 她淡淡地道:“不必了。” 于是胡春风再无二话,倒退几步,喝令车队出发。 第二天的下午时分,路过一座并不算太高的山峰时,镖队内有识途的老镖师便道:“转过山去,就要到金虎寨了!” 而总镖头胡春风也特意骑着马兜转回来,把这长长的车队视察了一遍,更是边走边大声地吩咐着,“众人皆备好兵器,咱们能顺利过了金虎寨便罢,一旦事有不谐,万万要小心,不要着了对方的暗算。只是,在对方不曾显露踪迹之前,众人也不要鼓噪、妄动,只做无事坦然之状,一切听我号令!” 众人闻言,自是轰然应诺。 夹杂在人群中,刘恒也跟着答应了一声。 只是,当山势一转,众人行过了那座山,眼见前方茂林深秀之处,已经可以看见极目处那玉带碧玺一般映着波光的滟河,与道路尽处那连绵一片的屋舍城寨的时候,刘恒的眼睛却突然一眯,眉头旋即便皱了起来。 车马不停,众人各自又摸了摸收拾好的兵器,刘恒却是愣了一下,深吸一口气,旋即才又缓缓地吐出来。 他觉得,今天这金虎寨,怕是未必好过了。 那里,有妖气。 ------------ 第三十五章 非人 到底什么是妖气? 其实刘恒自己也不知道。 为什么那些妖怪们身上会带着覆盖范围大小不一且差异巨大的青色雾气?那雾气又为什么是青色的? 他也无从得知。 为什么这种青色雾气,自己能看得一清二楚,且事实也一再证明这青色雾气的确标注着对方的妖怪身份,但似乎自己曾经遇到过的所有人,都对此视若不见,以及茫然无知,哪怕那是一位修行有术、法力匪浅的大仙人? 甚至于,多年来小心翼翼的打探,这世上竟似乎没有任何类似的相关传闻?这是否说明,古往今来,只有自己一个人拥有这种可以看到青色雾气的能力? 一切的一切,全都无从知晓,亦无从推断。 刘恒自己给这种青色雾气起了个名字,就叫妖气。 而为什么打从有记忆那时候起,自己就拥有了这样独特的能力,也一直都是多年来埋藏在刘恒内心最深处的未知之谜。 有时候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有一只隐藏的眼睛。 那应该是六七岁的时候,他流浪街头,经常会一两天都要不到一口吃的,每天都饿得眼冒金星,某一天,当他又发现有个走路很奇怪的人头上顶着一团青色雾气,实在是忍不住,就过去跟他说:你能给我一个馒头吗?你给我一个馒头,我就不把你的秘密告诉别人。 他从那人眼中见到了莫名的惊恐神色。 事后回想,那人头顶的青色雾气,实在是非常的淡,就像是戴了一顶青色的纱帽一样,跟此后他在大野城里、在大野泽里、在大堰山中所见到的那些强大妖怪身边形成的青色雾气,差了实在太远。 但那人非常害怕,甚至害怕到了撒腿就跑。 他甚至完全没有去想,为什么一个孩子会知道自己的秘密。 刘恒很失望,但过了没多大会儿,那人居然又跑回来,手里捧了纸包的一包馒头,递给刘恒,一脸的哀求,说:我马上就走,再不敢到人间界来,请小仙人放过我!我真的是第一次来! 刘恒收下了馒头,那人跑掉了。 那时候的他,虽然已经饱经坎坷,但那样年纪的一个小孩子,实在是还不足以弄清楚对方话里全部的意思。比如,他就不知道什么叫“人间界”。 吃馒头的时候很快乐,但连吃了两个馒头,撑得肚子都开始发痛的时候,刘恒却忽然想到:那个人刚才为什么害怕?他害怕,为什么却不像别的人那样打自己一顿?反而乖乖给自己送来了馒头? 一开始他觉得,这或许可以成为自己以后讨饭吃的一个绝招,但旋即,当时才只有六七岁的刘恒忽然想到:这样不对。 这是一个秘密,他或许可以帮到自己几次,但是当这秘密可以吓得一个大人对自己一个小孩子如此惧怕的时候,就说明这个秘密非常强大。 而一旦这个秘密被更多的人知道,其中只要遇到一次对方要打自己,自己就非但讨不到吃食,反而还要挨上一顿暴揍了。 那时的他已经开始懂得:越是吓人的东西,越要小心翼翼的藏起来。 只是他自己心里,却仍是难免好奇。 于是,六七岁的小男孩,吃馒头吃到撑得肚子疼,却什么都顾不上,只是跑到河边,对着清澈的河水,反复地盯着自己的眼睛看个不住,然后,他开始揉搓自己的眉心,似乎是想要把那里的皮肤搓烂掉,让自己的第三只眼睛露出来。 但毫无疑问,他失败了。 皮肤被搓得通红、发肿,后来疼了好几天,他仍然没有看到自己的第三只眼睛——后来逐渐长大之后,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眼睛,能看到什么东西,能看到多少东西,并不是由眼睛数量来决定的。 ………… 那是青山掩映之下的一片河谷地。 在大山深处平静流淌的滟河,只有约莫十几丈宽,正好自一大片已经蔚然成势的屋舍与城寨中穿流而过。 站在此山的半山腰向下俯瞰,已经可以看清那城寨里的人的活动。 那里有男男女女,亦有老弱妇孺。 那看起来不像是一处打家劫舍的强盗窝,反而更像是大山深处某所不为人知的世外桃源。或者叫人间乐土。 只是落在刘恒眼中,那约莫至少有百十户人家的山寨头顶,却有一团缥缈的青色雾气,在来回飘荡。 下山之时,车马行进颇速。 众人不久之前才刚刚转过山坳,却很快就已经到了那金虎寨的门前。 镖队中人,此时已经纷纷紧张起来,不止停了谈笑,甚而还开始下意识地三五成群,分别聚拢在车队两侧。 众人在山上看到山下城寨的时候,其实山下城寨的人,也已经注意到了镖队。 等车马粼粼下了车、逼至寨前,那金虎寨的大门恰好便咯咯扎扎的打开了——寨门及墙垣,都并不高大。那寨门上头的小小城楼,也只堪堪距地两丈,仅能容两三人在上头观望成哨而已。 距离金虎寨约莫百十步,行在最前头的胡春风忽然抬起右手,大声道:“停!” 车队缓缓停下。 那边寨门已经开启,许多人,手里拿着各式兵器,沉默却有序地从城寨里走出来。当先领头的一人,穿着一身玄青色大氅,中等身量,远远看去,约莫能有三四十岁——他的手里,没有拿任何兵器。 这似乎是一个好兆头。 胡春风忽地下马,把缰绳交给同时下马的副总镖头蒋兴,然后缓步走过去,同时大声道:“董兄,半年不见,风采依然呀!” 刘恒身边的几个年轻人当时便瞪大了眼睛。 “原来那人便是董袭!”他们轻声地议论了一句。 远远看去,此人实在是貌不惊人。 对面城寨里先后络绎而出约莫三十多人,此刻都已分列两边,在那董袭身后站住。却也有一个精壮汉子,缓步从寨门之内走出,紧紧地站到了他身旁。 胡春风独自一人迈步前行,那边金虎寨众人,却无人迎上来。 片刻后,那董袭忽然道:“胡兄,看在你我交往多年的份上,把那辆马车留下,你带着你的人和货过去,且从此之后,我金虎寨再不收你顺远镖局半个刀币,你可以随时从我这里安全通行,如何?” 此言一出,胡春风的脚步立刻顿在了半途。 而顺远镖局这边,很多人下意识地伸手摸向了自己的武器。 然而这个时候,那董袭也好,胡春风也好,都早已不在刘恒的关注范围之内了。他的目光,只是直直地盯住站在董袭身后的那人。 过往多年的经验,使他此时可以无比确定—— 这个人,是妖,非人。 ------------ 第三十六章 侯女 刘恒的手已经搭到了刀把上。 胡春风站在两支队伍的中间,忽然扬声道:“董兄何出此言?你要我这车队里哪一辆马车,尽管留下就是。” 远远看,那董袭似乎是笑了笑,然后才道:“我要那辆油壁车。” 胡春风哈哈大笑。 笑罢,他道:“董兄啊董兄,你是要马车,还是要马车里的人?若你只是要马车,那虽然不是我们镖局的,但我也做主赠你了,我的主顾那里,自有我去分说,但若是……” 董袭忽然打断了他的话,“我要那车里的人。” 胡春风沉默片刻,缓缓道:“我虽然敬你董兄,但我们镖局这一行的规矩,你也是知道的,兄弟既然接了这趟镖,自然就要护人周全。” 董袭又笑了笑,道:“明人不说暗话,若在往日,你或有一线希望,但今天,你过不去我这金虎寨啦!” 说到这里,他笑着抬头,往天上瞥了一眼,然后才缓缓地道:“十一日之前,显阳侯程氏家中长侯女程云素,与羡侯郭氏嫡次子郭秉川,奉二侯之命,相会于旴台之上,商议两家联络及姻亲诸事。两家拟定,程云素将入羡侯之门,为郭秉川之正妻,而羡侯亦承诺,一旦婚事完成,将正式宣布,立嫡次子郭秉川为侯嗣,自此,两家可相和睦,不起刀兵,携手拱卫大齐之南疆。然,双方议定之后,各邀自家侯子侯女登台,显阳侯侯女程云素,却暴起发难,一刀刺死郭秉川……” 他抑扬顿挫地说到这里,却忽然停下了,脸上带着一抹怪异的笑容,越过胡春风,更越过顺远镖局的众人,看向那车队中间的青色帷幔油壁车,大声道:“程侯女,在下虽不是令尊显阳侯治下的顺民,却本也无意冒犯的,甚至听说了这件事,在下对侯女还颇为敬佩。只是,事出无奈呀,羡侯出了大价钱,满天下搜捕侯女,有了这笔钱,董某就可以收刀归隐啦!所以……得罪啦……” 金虎寨前,此刻汇聚双方人马逾百,此时却安静得针落可闻。 众人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 震骇莫名。 众人早知那油壁车内坐的女子,定非寻常人物,却无人猜到,那竟是显阳侯家里那位赫赫有名的长侯女程云素。 且更是没有人会想到,前不久刚听说的显阳侯程氏派人杀死了羡侯郭氏嫡次子郭秉川一事,真正出手杀人的那个,竟是这位长侯女! 回过神来时,不少人下意识地扭头看向那辆油壁车。 那车辕上坐着的倨傲驭者仍是稳稳地坐在那里,头上戴着斗笠,一动不动。 而车厢内的女子,也安静得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刘恒远远地看了一眼站在两队人马中间的胡春风,见他脸上表情纠结,似有些进退两难之困,心里不由得叹了口气。 他知道的,也理解的,这些侯门之间的恩怨,有哪个普通人愿意搅进去呢? 然而这个时候,沉寂许久之后,那油壁车内的女子,忽然开口说话了。 她说:“离叔,车队怎么停下了?” 她语调轻柔,似乎只是在问一个再寻常不过的问题。 那倨傲驭者闻言当即道:“胡总镖头,我家姑娘问,车队怎么停下了?” 胡春风闻言张了张嘴,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这时,那驭者又忽然道:“别让什么阿猫阿狗的挡了道,该杀就杀!” 这一次,没等胡春风回答,那董袭忽然放声大笑起来。 “阿猫阿狗?哈哈哈哈……” 他的笑声回荡在山间,让顺远镖局这边无数人都握紧了自己的武器。待那笑声稍停,董袭再次缓缓道:“在下一介草民,哦,不,是乱民,王离将军呼我做阿猫阿狗,自是应该,在下并不敢反驳。不过……王将军,我可是听说,为了护送侯女突出重围,你受的伤,可不轻啊?” 说到这里,他再次放声大笑。 那笑声,说不出的放肆、桀骜。 笑罢,他下巴抬起,傲然扬声道:“当然,王将军就算受了重伤,要杀死我这阿猫阿狗的,也不在话下,但是王将军,过来这一路,天上飞过的那些仙士们,你应该看见了吧?他们都是出来找你们的。只不过是没想到,堂堂显阳侯侯女,居然没有乘鹤而返,居然选择绕到了大野城,还雇了一支镖队,装模作样的随队而行。不过么……实不相瞒,我这金虎寨里,现在就有四位仙士在呢!而且约莫半个时辰之后,会有更多人回来我这里休息。” 说到这里,他脸上挂着一丝狠辣的笑容,傲然相问:“敢问王将军,就算是能轻易的杀了我,你们……能走得了吗?” 顺远镖局内的众人闻听此事已经有诸多仙门子弟涉入,而且人家此时就在这金虎寨里候着呢,顿时便觉惶然,不由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总镖头,胡春风。 而此时,胡春风则回身看向那油壁车上的高大驭者。 此时,那高大驭者却再次道:“胡总镖头,我家姑娘问,车队怎么停下了?” 胡春风闻言犹豫一下,却只好硬着头皮道:“是,回侯女,是有人挡路,不过,顺远镖局既然接下了这趟镖,自当有始有终。小人这就为侯女开路!” 说罢,他脸上带着一抹毅然地转过身去。 然而就在此时,那油壁车内却忽然传来一声叹息,然后便听那显阳侯侯女程云素缓缓地道:“罢了,就别让胡总镖头他们为难了。离叔,你去清理一下!” 那高大驭者闻言当即一拱手,道:“诺!” 说话间,他跳下马车来。 但这个时候,胡春风却忽然道:“岂敢有劳雇主为我镖局开路?众人听着,过了金虎寨,一人一枚金刀币!” 说话间,他率先拔剑出鞘,剑指董袭,道:“董兄,各为其主,得罪了!” 董袭再次哈哈大笑。 “好一个雪中送炭,好一个危难出忠臣。胡总镖头,你下得一手好注啊!既如此……儿郎们,给我围了!” ------------ 第三十七章 杀人之技 金虎寨前,三十多人闻令而动,迅速地呈扇形围了过来。 顺远镖局这边也是哗啦啦刀剑出鞘。 而就在此时,那金虎寨的寨门之内,又有四个背负长剑的年轻人走了出来。 董袭回身、拱手道:“那位王离将军处,就交给四位仙士了,其他人,自有我金虎寨负责解决。” 那四个年轻人中当首的一个,颇有些气度不凡,闻言淡然道:“善。” 说话之间,就是一场刀兵将起。 顺远镖局这边,人人握紧了手中兵器。 大家都知道,此事现在已经上升到了另外一个层面,已经是两家侯门之间的斗争,而且已经有一位显阳侯麾下的大将军,和羡侯一方派出的仙门修士,也加入了战场——尽管胡总镖头一声令下,大家有死而已,但每个人心里却都是明明白白,他们对于这次战斗的胜负,已经几乎是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因此,双方虽对峙得明白,但只要胡总镖头没有最后下令,顺远镖局的众人便都尽力保持克制,并不愿意抢先出手。 且大家都希望金虎寨那边也能如此。 但大家终于还是失望了。 那四位年轻仙士忽然拔剑出鞘、离地飞起,只扑长长的车队中间的油壁车,而那董袭也是当时便下令:“上!” 金虎寨众人当时就扑了上来。 但此时,刘恒却分明注意到,那原本站在董袭身边、一身妖气的精壮汉子,却仍是平静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的脸上似有一抹诡异的笑容浮现。 刘恒下意识地眯起眼睛,手中短刀终于拔了出来。 在他身前,刘大虎紧张地咽了口唾沫,见他拔刀,却还是一伸胳膊,把他拦在身后,又推他一下,低声喝道:“你靠车站着,别乱动,发现不对,就趴下!” 刘恒闻言愣了一下,张嘴想要说一句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倒是没有想到,彼此相处不过短短两月,且刘大虎他们似乎颇有些瞧不起自己的意思,但关键时刻,他竟是想要把自己护在身后。 然而,杀场急促,似容不得这片刻的温情。 刘大虎话音刚毕,他身前一位镖师已经惨叫一声,被金虎寨那边一个彪悍的年轻人一脚踹开了,兵器亦随之抛落他处。 刘大虎立时返身,一刀劈了过去。 但很显然,连刚才那镖师都不是对方那年轻人的对手,刘大虎更是不行。 对方轻巧地一侧身,让过了这一刀,一脚踹中了刘大虎的腰腹。 刘大虎顿时发出一声惨呼。 刘恒手里握着短刀,犹豫了一下——主要是他刚才抽时间瞥了一眼那一身妖气的精壮汉子,却发现他忽然消失了,于是便下意识地有了片刻的慌乱。 刘大虎的身子被踹得向一边扑了一下,金虎寨那年轻人却并没有继续往前走的意思,只是脸上带着一抹狞笑,快速向前跨出一步,一剑向刘大虎刺了过去。 按说镖局走镖也好,强盗拦路也罢,为的都是钱财,一般都是不会出现你死我活、不死不休的场面的。但这一刻,刘恒丝毫都不怀疑,金虎寨这人的确是想要趁机杀死刘大虎。而事实上,他这一剑一旦刺中,刘大虎即便不死,也是重伤。 这一刻,刘恒再也无暇去关注那妖怪去了那里。 他的身子忽然向前一纵,不等对方那年轻人做出任何反应,掌中短刀便已经以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角度,从对方的肋下轻轻拉过。 瞬间血浆就喷溅出来。 那年轻人刺向刘大虎的剑,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哪怕稍稍改变方向,整个人忽然就一下子萎顿下来,且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呼。 三年之前,十三四岁的刘恒,已经能够浴血长街,一举击杀三个凶悍的外地人贩子,更何况现如今他已长到十六七岁,已有了接近成年人的气力与敏捷! 而且这三年光阴,他可没舍得闲过一刻! 于是换来的,就是此刻击杀对方这凶悍的年轻人,仍是显得如此轻巧。 那年轻人惨呼扑地,刘大虎站稳之后微愣,讶然地抬头看向刘恒。 但这个时候,刘恒却无暇看他,已经抬头看向了身后的半空。 在那里,不知道是哪家仙门出身的四个年轻仙士,已经势若波浪一般,一波又一波地攻向那青色帷幔的油壁车。 而那位被称为“王离大将军”的高大驭者,却是一副夷然无惧的神情,掌中赶车鞭迅速地挥动,像驱赶苍蝇一般,轻而易举地便把四个年轻仙士自半空中发起的围攻给打得七零八落。 但是,那妖怪却不在其中。 刘大虎兴奋地跑过来,拍了拍刘恒,待刘恒回过头去,这家伙兴奋地两眼放光,道:“行啊刘恒,你刚才那一下……” 刘恒的眼睛只在他脸上一掠而过,这个时候,容不得对方再多说什么,他推了他一把,喝道:“去帮别人!” 与此同时,目光在混战的人群与车马中飞速地掠过,他终于找到了那浑身妖气缠绕的精壮汉子。 于是他的目光随即便牢牢地锁定了他。 却原来不知何时,他已经越过了双方交手的那条线,悄无声息地去到了距离那油壁车不足十步的地方——而且他很机敏地借助了骚动的车马为掩护,似乎并没有引起前方油壁车上那位王离大将军的注意。 刘恒心里暗叫一声不好,但眼角的余光瞥见,自己身后的情况,似乎也有些不妙。他只好无奈地回头看,刚才被他一刀开膛破肚的家伙,仍倒在地上惨嚎,但刘大虎和王振这样的年轻人,实在是太弱了,而且实战经验严重不足,一旦身前被对方的高手突入,没有了镖局内那些老镖师的掩护,他们两三个人,都遮拦不住对方的一位高手。 刘恒眉头微蹙,忽然一跃而出,从刘大虎和另外一个镖局年轻人之间宽不过数尺的空隙里一刀刺出。 对方显然不是刘大虎这等身手可比,而且他刚才在后面,明显已经看到了刘恒一刀划开自己同伙肚子的那凛然一击,因此这个时候,刘恒的动作虽快如闪电,这一下出击也堪称是出其不意之极,但对方仍然是勉强的一下反架,横刀将刘恒的这一击封住了。 然而,没等他做出任何反击,刘恒已经扑了上去。 孙爷爷说过,凡战,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但是到黄先生家听课的时候,刘恒也听黄先生说过:凡战,以正合,以奇胜。 刘恒读书有限,也没正经练过武,他只是知道,怎么才能最快的、用最小的力气和代价,去杀死一个人。 于是,在刘大虎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他以一个正经练武之人根本不会去做,甚至也压根儿就想不到去做的方式,忽然就扑到了对方那人身前——两个人几乎是脸对着脸,肩对着肩! 然后,错身而过的瞬间,刘恒掌中那把普通之极的短刀,又是一下从对方的喉头位置轻轻拉过——刷的一下,血浆喷溅。 随后,那人丢了兵器,咳咳连声地捂着自己不断喷血的脖子,扑地倒下,眨眼间便抽搐着抽搐着,终于不动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刘恒一击得手,当即回头看,却正好见到了令他眉头为之大皱的一幕——那一身妖气的精壮汉子,此时已经悄无声息的摸近到了油壁车身前不足三步! 他与那正忙于迎斗四个年轻仙士的王离大将军,已只剩一马之隔。 然后,他身形一长,忽然暴起一击! ------------ 第三十八章 一刀 刘大虎一脸震惊的模样看着刘恒。 周边几个正在应敌的顺远镖局的镖师和趟子手,也是一时忍不住愣怔了一下——不过他们倒不必担心因此失手,因为周边几个金虎寨的人见状,都吓得当时就赶紧脱开战圈,一跃退开了好远。 这也太吓人了! 几乎没有所谓“交手”的概念,没有招式,没有来回,他奔着人去,就是直接为杀人去的,简单至极的那么一下,结果却足以令人毛骨悚然。 一击毙命! 你甚至能很明显地感觉到,他根本就没费一点力气。 刚才他划开第一个人的肋下与肚皮时,有不止一人看见了,现在他一跃击杀这第二个,更是足有三四个金虎寨的人亲眼目睹:他以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方位直接就近身了,思路极其诡异,速度极其迅捷! 于是错身而过的瞬间,只要他那把不起眼的短刀放对了地方,单凭身体的移动,已经足以轻巧地划开对手那柔软的皮肤与血管了。 可越是如此,他杀人杀得越是轻巧不费力,就越是令人胆寒! 谁都不想成为下一个! 因为只要看见了刚才那一幕的人,都会感觉自己根本无从招架——压根儿就不知道该从哪里招架! 师傅没教过,平常没见过,连做梦都没想到过可以这么杀人! 这一刻,刘大虎等几个年轻人无不是目露奇彩的样子,一脸的敬佩模样。刘大虎更是倒提着掌中剑,冲刘恒走过去,声音带着些激动的颤音:“刘恒……” 然而刘恒连看都没看他。 他甚至已经连观察周边战况的心思都没有,眼睛正好看到油壁车前发生的那一幕,心念电转之间,他当即便迅速地转身往回跑——落在周围人眼中,一击而杀一人之后,他只在原地停留了不过一瞬,随后便回身狂奔起来。 周边敌我双方的目光下意识地随着他的奔跑转向车队中央。 ………… 刘恒跟老胡头闲聊的时候,曾经听他说起过,对于修道有成的地上神仙们来说,这世上有一门绝技,叫做《化形诀》,可以让他们变化成鸟兽虫鱼等很多形态,而一旦变化完成,他们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拥有自己化身的那鸟兽的某些特殊能力——理论上来说,一位强大之极的陆地神仙,当然也是可以化身为龙,且拥有龙一样强大的各种能力的。 反之亦然。 鸟兽虫鱼们,一旦得天地滋养成就妖身,修炼到一定程度,也可以化成人形——当然,这个就因兽而异了,有些甚至是刚刚成妖就可以化形。 但是,这种变化,是受到极大的局限的。 据老胡头说,一旦变化为其它的形貌与身体,无论是人变兽,还是妖变人,其自身的修为,在变化期间,将会只剩不足五成。 即便是通天大能、得道大仙,也难逃这一规律! 而事实上,五成已经是顶尖了,绝大多数的幻化它形,自身修为能保留三成就算不错——刘恒曾反问他:据说已故的武皇帝曾化成龙形入东海,却能打得东海龙王不得不认输,最终被武皇帝绑到东海崖上鞭笞,却是为何?老胡头回答他:那是因为武皇帝已经强大到哪怕只剩一根手指头能动,也足以荡平天下了! ………… 那个一身妖气的精壮汉子,显然并不是一个太过强大的妖怪。 根据刘恒的经验从他身上妖气的强度来判断,他比之大野泽里那只强大的蛇妖,要弱了太多,比之大堰山里的虎妖,更是判若霄壤。 但它是妖怪。 一只已经可以化成人形,妖气亦有足足几十丈方圆大小的妖怪! 更关键的是,它这一下突起偷袭,那位王离大将军却毫无防备。 一把牛首刀,直插肺腑! “离叔……” 其忽然暴起,之迅捷、之突然,让油壁车内的程云素只堪堪惊呼出声,甚至来不及喊出“小心”二字,让强大如王离,也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应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牛首刀没入自己的胸腔——还好,在刀将入体的那一刹那,他的身体勉强地微微横移数寸,堪堪避开了心脏要害。 随后,他一脚将那偷袭者踹飞出去! 但紧接着,他忍不住一口血喷了出来。 那偷袭者虽然被王离一脚踹中,却借势在空中漂亮地一个空翻,稳稳地落在油壁车前,旋即,他仰天大笑。 正常对敌,像王离这样的一国大将军,他或能胜之,或不能敌,却哪里有这样促起一击、直中要害来得爽快洒脱? 油壁车的车帘被一只纤纤玉手一把掀开,头戴帷帽的女子长身立在负伤的王离身后,纱质的帷帘无风飘动,女子一声清脆怒斥,“找死!” 偷袭者笑声未止。 女子话音方落,尚未出手,却又忽然停下。 一道迅疾如烟的影子,急掠而至。 一把不甚起眼的短刀兜头劈下! 其势之刚,其态之猛,令女子的肩膀下意识地向后一缩,令暴怒之下的王离大将军的眼睛倏然为之一眯。 那妖怪似有惊觉,且速度极快地想要侧身闪避,但依然晚了。 一刀劈下! 天地为之开! 刷的一声! 自左边颈侧,至右臂下肋协,斜斜一刀。 那躲避中的偷袭者的身体,正拧成了一个诡异的姿势,刀已从肋下离体,他犹自迅疾地向身侧退了两步,随后便不动了。 片刻后,他轰然倒下。 身体自刀口处裂为两段。 脑袋上带着半边身子、带着一条右臂。 血液喷溅中,他的四肢胡乱抽搐几下,很快就一动不动了。 周边的很多打斗都忽然就停下了。 那刚被王离迫退的四位仙士,一个个都忘了要趁机发动攻击,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地上那偷袭者的尸体。 整个天地,似乎都因为刚才那惊人的一刀而瞬间为之一静。 刘恒落地,缓缓地呼吸一口,眼睛却是须臾不敢稍离那妖怪的尸体。 他不信它还能活,他只是想要亲眼验证一下自己的判断,也验证一下老胡头说过的那番话——“再厉害的化形术,死了也就完蛋了呀!” 而此刻,就在周围那片刻的诡异安静中,地上断为两截的尸体,忽然抽搐变化起来,不过眨眼间,那尸体就变成了一只尸首分离的硕大花豹。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 第三十九章 小剑 自古人与妖有别。 人与妖之对立,妖怪们祸乱人间,而人仙们则行走天下以除妖为己任,至武皇帝布武天下,立一石而群妖避退,入东海而怒擒龙王,乃至于夜宿蓬莱,鞭笞东海,号令天下各国各宗并力逐妖,实乃数千年人族昌盛之极也。 这天下间所有的仇恨与对立,在人类与妖怪的对抗面前,都要退居其次。 任何人,若敢公然与妖怪为伍、惑乱人间,则立时为天下人族所唾弃。 然而就在这金虎寨里,居然出现了一只豹妖! 看清那豹子尸体的第一时间,几乎每个人都下意识地赶紧跳出战圈,一副目瞪口呆的震惊模样。 这天下间有关于妖怪的传闻,实在是太多了。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几乎每个人都是泡在各种与妖怪、神仙有关的传奇故事里长大的。那些传说里,有凶残的豺狼虎豹,也有妖娆的雉狐精怪。有仙人驱逐恶蛟而庇护一方生民,也有书生夜读一身正气,引来心慕人间的妖狐甘为美妾。 但妖怪变成人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妖怪死的时候又是什么样子的? 前者或许每个人都见过,但对面不识,见过了却依旧茫然无知,而后者,能有机会见到妖怪被杀死之后当场现出原形的,更是万中无一。 所以每一个见到面前这一幕的人,无不震惊莫名。 然而,就在众人都呆呆愣住,本来打得热闹的车队两侧,在短短数息之内便渐趋于鸦雀无声的时候,那王离大将军的胸口还插着一把牛首刀,却是忽然动了——赶车鞭挥起,顿时响起几声连续的惨呼! 那四位刚才还攻势凶猛,此刻却正在吃惊地看着地上的花豹尸体的年轻仙士,被王离这一下猝然出手,打了个措手不及,当下便被那鞭子或卷脖子或卷腿地硬生生拽到一起,四人相撞,撞出了好大的声响。 而恰在此时,一柄三寸小剑从四人身前掠过,又一闪而没,重回了那车上头戴帷帽的女子手中。 四人相撞的惨呼犹然在耳,下一刻,他们已经委顿在地。 这一下,众人皆惊。 因为大野城归属于显阳侯治下的缘故,这位名叫程云素的长侯女即便是在大野城这样的边鄙之地,亦有相当的名声。 然而,大家都知道这位长侯女自两三年前就开始执掌家政,甚至传言说她有一心二用之术,为人精明强悍之极,以一侯女,名不正言不顺的接掌家务,竟能压服得偌大侯府上下、乃至二郡之内无数英杰,尽皆拜服,却从来都没听说过,这位长侯女竟也修习过仙术,且拥有这等惊人的飞剑之技! 而此时,刘恒心内震惊于这位侯女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是如此凌厉手段,不由得有些心惊,却又同时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 他知道的,那位王离大将军和这位显阳侯的长侯女,都跟自己想到了一处去:今日之事,已难善了,无论那董袭刚才的话是真是假,哪怕他真的只是在虚张声势,一旦放任这四个修仙之人走脱,接下来众人甚至连逃遁都来不及,就将面临不知道会有多少的仙士的包围。 他们或能御飞剑,或能乘纸鸢,其行之速,犹在奔马之上,一旦被那些人发现、缠住,就是大麻烦到了。 所以,将这四个能飞遁而走的仙士先行击杀,才是真的关键。 ………… 察觉到这边的不对劲,胡春风和董袭极为默契地忽然停下了交手,然后几乎同时地飞速掠来。 地上的花豹尸体为证。 它的肚皮上还搭着一块通体莹润的玉玦。 那佩玉的络子用红绿两色的细绳打成,编得细致讲究,两色绳子又将那美玉衬得越发润腻无双。 真是一块难得的好玉! 胸口旁的血泊里,还躺着一块通体黑色的铁铸令牌。 上面是三个梅花小篆:金虎寨。 胡春风反应极快,只愣了片刻,便转头怒视董袭,“好你个董袭,为了今日之事,竟然勾结妖怪!” 那董袭只是一脸震惊,面对这般指责,亦是张口结舌,似乎无以自辩。 心神摇动之间,他又愕然发现了那倒在一起的四具尸体。 恍惚之间,似乎有些失神。 他的目光从那四个仙士的尸体上一掠而过,重又看向血泊中的花豹,片刻之后,他微微摇头,先是看向胡春风,随后又看向马车上头戴帷帽的长侯女程云素,与站在车辕一侧的王离,大声道:“是谁杀了它?” 有金虎寨内的人下意识地扭头寻找刘恒。 但那董袭却浑然无觉,只是大声道:“你们知道它是谁吗?它是金虎大仙的爱徒,你们居然杀了它……你们居然能杀得了它……” 说话间,他再次摇头,且后退两步,似乎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只是摇着头道:“你们走吧!这一战,我金虎寨输了,你们可以走了!快走吧!不过……金虎大仙一定不会饶了你们的!” 王离忽然冷哼一声,一抬手,拔出了自己胸口的匕首。 这一下动作,让他也是痛得不由眉头皱起,嘴角不受控制地溢出血来。 那董袭却仍旧摇着头,道:“儿郎们,闪开道路,放他们过去。” 他似乎是被吓傻了。 但刘恒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却是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那王离则是忍不住再次冷哼一声,似乎是跟刘恒一样,察觉到了其言辞之伪饰——与其说是惊恐与让路,倒不如说他是在装疯卖傻的扮可怜。 镖队这边无人发话。 金虎寨内的众人闻言都下意识地退到路边,然后三五成群地聚到一起。 那董袭不经意之间已经退到距离王离足足十步开外,然后,他转身看向自己的手下,道:“众人随我回寨,只带细软、妇孺,咱们赶紧走!” 说话之间,那董袭带头,他们竟是真的返身就要往金虎寨的寨门方向跑。 众人皆讶然,一时间倒是无人拦截。 但当此时刻,胡春风却忽然拔剑出鞘,大喝道:“众人听我号令,杀无赦!一个人头一枚金刀币!” 顺远镖局众人闻言愣了一下,旋即纷纷拔刀砍向身旁尚无防备的贼人。 眨眼之间,乱战再起! 那马车旁的王离闻言皱了皱眉头,却没有说话。 而刘恒愣了一下,默默地收起了自己掌中的短刀。 然而,顺远镖局的人数虽然比金虎寨内的贼人要多了不少,刚才又有突袭之势,真的乱战起来,却仍是难占上风。 那董袭似是被胡春风给激怒了,忽然爆发起来,竟是三两下便将胡春风击退,就连忽然偷袭的顺远镖局副总镖头蒋兴,也未能讨得丝毫便宜。 这个时候,胡春风忽然大喊,“侯女,万望援手一二!” 刘恒扭头看向那帷帽遮拦之下的女子。 他似乎听到了一声微不可查的冷哼。 但紧接着,那柄三寸小剑忽然自那长侯女程云素的掌中飞掠而出。 ------------ 第四十章 前路 董袭死了。 三寸飞剑之下,传说中曾在望云山宗修习多年、最终才因为资质有限不得不退出山门转而习武的董袭,根本就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这一路东来,已经听了他不少身世传说的刘恒,此刻忽然有些兔死狐悲之感。 如孙爷爷所说,修仙之人,看着风光,但是在达到一定的实力之前,武技高强者,亦可一击而杀之。但习武之人,如果无法修炼出强大的真气,在真正的仙术道法面前,却仍是脆弱到不堪一击。 身手强悍如董袭,也仍是难挡三寸飞剑的轻轻一抹。 更不要提数月之前刘恒刚刚才见识过一场惊天动地的湖中大战了。 事后总结,当日那高大道人先后施展过的道法,举凡铜镜之阵、冯虚御风悬立半空、御剑击敌、化为鹏鸟等等,不但种类繁多,而且都颇有威力,若不是那蛇妖的实力出乎了他事先的预计,令其一时失机,他甚至是有可能将那修为当在二三百年以上的蛇妖给诛杀的——实力强大到那等程度,即便几十名身手高强的武者联手围攻,又如何?只需一柄飞剑,不过旋踵间,便尽数击杀了! 是故仙道绵延亘古,至今为天下尊。 ………… 董袭一旦死去,随后就是一场大屠杀。 十余人战死之后,余者便已经再无战意,甚至连身后的金虎寨都顾不上了,只是纷纷转身,向着大山深处狼狈而逃。 胡春风哈哈大笑。 他自有他的得意之处:金虎寨一灭,董袭身死,在那只虎妖,也即董袭口中所谓“金虎大仙”已经多年不曾出山活动的情况下,这大堰山,已顿成坦途。 而且,他顺远镖局总镖头胡春风击灭了强大的金虎寨的事迹,当随之散播开来,最终传遍千里,成就一时威名。 有这只手灭寨的名声在,以后顺远镖局的护镖之路,也将势必通达许多。 如此一战而胜,顺远镖局人人面带喜色、形容亢奋。 穷寇莫追,逢林莫入。 胡春风并没有丝毫要赶尽杀绝的意思,见金虎寨众人只顾奔逃,当下他便收起掌中剑,转而走到油壁车前,毕恭毕敬地躬身施礼,道:“多谢侯女施以援手,胡春风,及顺远镖局上下,永不忘侯女大恩。” 程云素闻言冷笑,道:“胡总镖头好心机。” 胡春风闻言,越发地把头低了,讷讷不敢言。 迟疑好一阵子,仍不敢辩,只是道:“小人……小人……” 他的低调老实,换来的是程云素的又一声轻轻冷哼。 然而这时,却有不少人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自家总镖头的窘迫,只是第一时间聚拢来,近距离地看那花豹的尸体。 刘大虎也凑近了,仔仔细细打量一番,口中啧啧连声。 刚才这豹子被一刀劈为两截的那一幕,他可是亲眼看到了的。 于是此时看过了瘾,他转过身来,走到刘恒面前,一脸惊喜与钦佩的模样,用力地拍了拍刘恒的肩膀,大声道:“你真厉害呀刘恒!太厉害了!” 闻听此言,不少人都随之立刻转头看向刘恒。 刚才杀妖那一幕,可不止刘大虎一个人看见了,更甚者,此前刘恒的两次出手,举手间对方一死一伤的那情形,也是见着不少。 此刻看向刘恒,众人眼中不由得神情复杂。 刘恒此人,大家自然都是知道的,但谁能想到,这厮平常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每天要么做些铡草喂马的粗活,要么就是拎一桶水到练武场边上,傻乎乎地站在那里看大家练拳,整日里一副乡下人进城的憨笨模样,真到了危急时刻,却能立时拔刀杀人,且杀得时而轻松写意、时而霸道无匹! 他竟然还一刀将一只豹妖劈成了两段! 但偏偏,此刻收起了随身短刀的刘恒,面对刘大虎不住的称赞,和众人惊讶中带着一丝敬佩的眼神,却又露出了他那标志性的老实人模样。 他似是丝毫都不曾在意刘大虎的称赞,众人看向他的眼神,他也似乎是根本就不曾留意,此时只是冲刘大虎露出一个笑容,平静地道:“过誉了。”然后便走到路边,扯了一把青草,小心地擦去自己短刀上沾染的妖血。 众人讶然。 似是不理解刘恒为何如此淡然。 但也有不少人心里却觉得这刘恒越发深不可测。 站在马车上,程云素将面前的这一切,都尽收眼底。 帷帽笼罩之下的一对妙目,深深地看了刘恒一眼。 此时她似已无心与胡春风计较他趁势度时逼迫自己出手击杀董袭的事情了,目光隔着纱帘往前方似已陷入慌乱的金虎寨看了一眼,看向低着头的胡春风,道:“接下来怎么走,胡总镖头可有什么好的建议?” 胡春风闻言舔了舔嘴唇,头仍不抬,抱拳道:“董袭已死,金虎寨自然可以过了,但是……依小人看来,那董袭刚才说的话,咱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而信其有,则要不了多久,那批外出搜寻侯女的仙士,怕就要回来了。” 顿了顿,他道:“当然,那帮仙士纵是尽数在此,也难当侯女一剑之威,只是小人有些担心,一旦行踪暴露,接下来要离开大堰山,乃至出山之后到显阳城的路,怕是要困难重重了。若是……” 不等他把接下来的话说出来,程云素便忽然开口道:“我家中无人来接。” 这话说的胡春风为之一愣。 背对此间正在擦刀的刘恒也是听得一愣。 常理来说,哪怕自家孩子死在外面了,也是一定要想尽办法把尸首找回来的,而只要得知孩子还活着,又有哪个父母会全然不顾? 再说了,虽然归家之路依然还远,但程云素此刻毕竟已经是回到了自己父亲治下的河阳郡属地了,而羡侯郭子芳的人,已经来到了显阳侯的地面上,来大肆抓捕显阳侯家的长侯女,但显阳侯却并不会派人来接应、接回自己的女儿。 刘恒百思不得其解。 ------------ 第四十一章 玉碎 这已经成了一个近乎无解的难题。 从程云素主仆二人一路行来所选择的路线,不难猜出,她们是根本不敢以飞行之术回显阳的——别管乘纸鹤而飞,或是御剑而行,更甚者御风而行,比起遮遮掩掩的走陆路来,都肯定是快得多的办法。 但假想一下,既然他们主仆宁可绕路避开对方的封锁线,并试图从大野城的方向通过蒙混过关的方式回去,就证明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羡侯一方,在空中的搜寻和截杀的能力,几乎是他们不敢去尝试的。 事实上一路行来那些从半空中飞过的仙士们,似乎已经在证明这一点。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众人的行踪就将面临曝光——一旦行踪被羡侯一方侦知,那份有能力在半空中将程云素主仆击杀的力量,可不会继续老老实实的只搜查空中,这大堰山的方圆腹地,很快就将面临更多更严密的搜索! 而且显阳侯又并不会过来解救自己的女儿! 尽管似乎难以理解,但程云素既然这么肯定的说了,想必在他们程氏家族的逻辑里,这是必然之事。 于是,此时此地,无论程云素、王离主仆,还是胡春风等顺远镖局的人,顿时就陷入了进退两难之境。 咳嗽一声,吐了一口血痰出来,王离忽然挺直了腰杆,道:“姑娘,不如令镖局等人转道回去,引得那些人去追,以为障目之兵。我护送小姐径直向前,或可避过对方的搜查。” 胡春风闻言面色大变,求饶的话立刻就要出口。 不过还好,头戴帷帽的程云素很快就摇了摇头,道:“不妥。” 顿了顿,她道:“纵有往返的时间耽搁,但他们即便是纵马狂奔,又能耽误得多少时间?彼辈要不了多久就会被追上、问明,到时候仍是难免一战。” 于是王离闭口不言,咳嗽两声之后,蹙眉苦思起来。 而胡春风则只是低了头不敢吭声。 他知道,虽然顺远镖局足有数十人在此,但不要说程云素刚才那强悍之极的飞剑击杀了,哪怕只是一个负伤的王离大将军,就不是他们有把握拿下来的,是以人数虽多,却仍是没有丝毫说话的分量。 当此时刻,刚才杀掉董袭、灭了金虎寨的狂喜,早已如初雪消融般逝去无踪了——他现在只希望在这位长侯女程云素接下来的逃亡计划里,能不要那么明显的让顺远镖局这些人去做诱饵、去送死,就已经万分庆幸了。 沉思片刻之后,帷帽晃动,程云素似是左右打量了一番,忽然道:“镖局内可有擅长走山路,能在山中辨识方向、避开兽类的人?若对大堰山比较熟悉,就再好不过了。只要能助我平安走出大堰山,程云素必有重谢!” 无人作答。 程云素此言出口,则她接下来的计划,对于胡春风来说,并不难猜。 她是准备与镖局此行的大队伍脱离开,往大堰山深处走,避开道路的同时,在那深山老林里,也就避开了羡侯一方的搜捕和追杀了。 只是……且不说他们镖局平日里走镖,尽管走山路也是常有的,但总是循路而行,根本也谈不上什么山中行路的技巧,至于熟悉大堰山的人,就更是不可能有——不止镖局内不可能有,找遍这大堰山周边数百里,也不可能有。 自那虎妖盘踞山中成了气候以来,无事谁敢入山?有事又有谁敢入山? 这大堰山,早已成了无人敢涉足的禁地! 但程云素问话,别人可以不回答,胡春风又不敢不答。于是犹豫片刻,他硬着头皮解释道:“回禀长侯女,我们镖局内实在没有这样的人,兼且这大堰山内有虎妖作祟,寻常谁敢入山啊……” 程云素不等他把话说完,声音陡然转冷,淡淡地道:“那就胡总镖头你陪本侯女走一趟好了!” 胡春风登时哑然。 片刻后,他才无奈地道:“这……这……非是小人不愿意,实在是既不惯走山路,对大堰山也并不熟悉,小人虽不怕死,只恐于长侯女此行无益,反而耽误了长侯女的行程啊,小人……” 程云素淡淡地道:“如果没有别人,那就这么定了。不必多言!” 胡春风一脸苦色,却哑口无言。 他又怎敢说个不字? 当此时刻,他心中各种念头飞速掠过,心想实在不行,只好重金奖励,加以一定的威胁,从在场的镖师里选一个人出来做替死鬼了! 却在此时,忽然有个声音道:“这大堰山,我倒是进去过!” 胡春风顿时如逢大赦,急忙扭头看去。 竟是那个刘恒。 刚才在最前方与董袭鏖战的他,并不曾见到刘恒刚才的三次出手,而等他和董袭罢了战赶过来的时候,刘恒又已经低调地躲到了路边,是故此时镖局内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对刘恒刮目相看,但在他心里,刘恒仍是那个喂马的趟子手刘恒。 充其量只是他的弟弟胡春雨曾一再说过,这厮实力不可小觑,而这一趟特意叫上他跟着出镖,也正是出于以防万一增强些实力的想法。 只是胡春风却是不曾想到,在这关键时刻,这刘恒竟是自己站出来送死了! 但这个时候他可没心思去想着刘恒为何如此之蠢,明知此去九死一生,竟还主动站出来,当下他只是心中一轻,旋即大喜,心念电转之间,当即便扬声道:“好!你不说我还不知道你竟然进过这大堰山呢!怪不得春雨一再夸你!” 先用一番话把自己刚才说镖局内没有熟悉大堰山的人这一点遮掩过去,他随后就又道:“既然你熟悉大堰山,那就由你负责护送长侯女一行返家了!待你平安回来,我顺远镖局必不会亏待你!” 说话之间,他内心里暗自思量:等到长侯女等人离开了队伍,进了深山,那么自己等人只管押了车马继续向前,权作继续护镖就可以了。 等到被羡侯的人找到,就说自己并不知侯女身份,只是半路遇到,收了些小钱,允许他们那辆马车一路跟随而已。一直等到了金虎寨前,那显阳侯家的长侯女才被董袭等人叫破身份,但那长侯女却又将董袭与四位仙士尽数击杀了! 不对!还有漏洞…… 他下意识地扭头看了一眼金虎寨,却见那寨门洞开之处,无数老弱妇孺正提包携子,慌不择路地向着两边深山里跑。 他顿时缓缓地松了口气。 跑了最好!跑了最好! 虽然这其中仍有漏洞,如果羡侯手下人仔细搜寻,找到人之后耐心盘问,并不难猜到自己此前曾跟长侯女程云素是一伙儿的,而且还是自己等镖局的人动手杀了很多金虎寨的人,但是在当时当下,对于他们来说,肯定是以尽快找到程云素等人的行踪为第一要务的。 而等时过境迁,自己等人早已走脱,事后他们大约不至于会跑到大野城去找一家小镖局算事后账——大不了以后不接羡侯治下的沂阳郡的镖就是了! 嗯,更妙的是……自己等人可以一副怕死的样子,等长侯女一走,就主动留下来,就在这金虎寨前等着那帮人回转来,向他们主动汇报情况并哀求…… 便如此行! 几乎是眨眼间,胡春风心中计划已定,再看向刘恒的时候,越发显得坦然许多,他走过去,勉励道:“山中凶险,你这一路护送长侯女出山,一定要事事小心,事毕之后,若我等侥幸无事,没被人杀死,就在大野城等着你回来!” 面对这位总镖头,刘恒咧嘴笑了笑,一副憨厚模样。 于是胡春风转向程云素,底气十足地道:“侯女,不如就用我镖局这刘恒为引路如何?” 他不知道的是,自刘恒刚才那话出口,程云素便已经盯着刘恒看了一阵子了。此时闻言,她终于收回目光,缓缓点头,道:“善!” 然后她吩咐道:“你等简单清理一下这里,待我们走后,便把这金虎寨烧了,马车弃了,只骑马,转身往回走。” 胡春风闻言一脸振奋,当即抱拳道:“是!侯女之命,小人等自然凛尊!” 帷帽之下,程云素的嘴角牵起一个笑容,缓缓道:“是吗?你会照我的话做?” 胡春风迟疑了一下,面露苦笑,腰忽然深深弯下,道:“长侯女恕罪,小人等实在是……不过长侯女放心,小人等无论如何都不敢透露侯女的行踪去向!” 帷帽之下,程云素的嘴角微微牵动,又笑了一下,却是一副不置可否的态度,只是扭头看向刘恒,道:“那就有劳这位壮士了!” 刘恒双手抱拳,正要说话,却在此时,忽然有人大声道:“你凭什么拿!这豹子是刘恒杀死的,这块玉当然该是他的!” 众人都愕然看去。 胡春风听到这句话,眼睛瞬间瞪得老大,一时间竟有些回不过神来,不由愕然而又惊讶地频频回头,把刘恒看了又看。 说话的人是刘大虎。 与人争执了一句,他抢先把那豹尸上的精美玉佩捡在手中,冲刘恒走来,道:“刘恒,这东西是你的!” 刘恒闻言笑了笑,正要摆手拒绝,却在此时,忽听极细极微的咔嚓一声。 刘大虎手中那玉忽然断为两半! 众人都是一怔,刘大虎更是愕然停步原地,呆呆地看着自己手里的半块玉佩。 这时王离忽然道:“不好!是连心玉!” ------------ 第四十二章 深山 故老相传,中国之地本不产玉。 玉,本产自昆仑之谷,一处被人称为瑶池的地方。其色莹白,其质温润。数千年前,有修仙之人到瑶池,得玉,琢以为珮,悬挂腰间。其后千百年,世人爱玉,人仙们更爱玉。上古大仙创昆仑瑶池宗,巍巍宗门,绵延至今,僻居极西昆仑瑶池之谷,遗世独立,却为天下修仙者十大宗门之二。 瑶池之玉因此成孤品,世间不复见。 后昆仑山之北有和田之玉,一经发现,迅速风靡天下,修仙之人皆以为上品,万金求其一,以昆仑古法秘炼之,因其材质各异,便各有其妙,居中多有绝品。 和田之玉越来越贵,亦越来越稀有,蓝田之玉遂出。 当今天下,修仙之人所佩,多为蓝田之玉。 据称,和田玉比之瑶池玉,颇有不如之处,而蓝田玉比之和田玉,又有些等而下之。但哪怕蓝田之玉,亦是价格高昂,绝非常人能有。 根据玉的品级、材质的不同,甚至切割与雕琢所成的器物之不同,仙道大能们分别为之创制了诸多炼制之法,是以仙人之玉,并非虚饰,其实在是各有妙用,只是这便非世间凡夫俗子所能尽知了。 不过连心玉的大名,即便是一个大野城里的小乞丐,也是听说过的。 ………… 天色近晚,深山密林之内,越发光线幽暗。 命顺远镖局的人为王离简单地处理并包扎了伤口之后,众人再次启程,径直地穿过了金虎寨,又行约二三里,眼见金虎寨已不可见,程云素、王离便弃了油壁车,与刘恒一起离开大堰山北道,向南进入了大山深处。 滟河就在身后,近河湾处,不免地近卑湿。刘恒边走边观察,很快就为三人选择了一条缓坡,三人遂并力登山。行至这座无名山峰的半山腰处,众人又沿着山势向南侧转行——天色还没黑,三人便已经在这密林大山之内,奔行了二十许里。转到山南侧之后,三人这才选择了一处树林深茂之地,权且歇息。 就是在这个时候,王离大将军再次忍不住说道:“刚才那董袭曾说,这豹妖乃是山里那只虎妖的弟子。这连心玉一断,只恐会惊醒了那虎妖啊!” 刘恒闻言,下意识地扭头往南看。 还好,尽管在听王离大将军说那玉是连心玉的时候,他心里也是噗通一下,但至少是现在看来,那虎妖并不在这附近。 只要有一丝别的可能,刘恒都不想再一次面对那只虎妖。 当然,连心玉碎,对于大家来说,只能算是一个潜在的担忧,当下真正让大家提心吊胆的,显然还是不知何时为飞来的搜捕之人。 不过奇怪的是,自三人离开大路一路向南,已经有一个时辰左右,按照推算,这么长时间,金虎寨那边如果真像董袭说的,有仙士在那里落脚稍歇的话,他们现在也应该有人追来了,偏偏到现在为止,还一个都没看到。 众人歇息片刻,各自喝了些水,程云素和王离都没有要吃东西的意思,刘恒却是饿了,便拿过自己的小布袋,掏出干粮饼子慢慢地嚼。 王离又吐了一口血痰。 其伤在肺腑,于常人而言,被一刀刺中此处,即便没有当时便死,到现在也已经奄奄一息。只一个失血过多,就是致命的。 但王离自负伤之后,先是出手锁住四位仙士,随后又随程云素奔行二十许里山路至此,一共也只是吐了几口血痰而已。 但这个时候,刘恒却不得不开口道:“王将军,若真有人入山搜寻咱们的话,或许普通人闻不到,但就是不知道那些擅长仙术道法之人,会不会因为你身上的血腥气,一路追踪到咱们?” 王离闻言一怔,旋即笑起来。 他当然听明白了刘恒的意思。 这个时候,程云素淡淡地道:“这世上还不曾有过那么高明的道法!” 刘恒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或许这世上并没有那么高明的道法,但据他所知,这世上却不但有那么高明的猎人,而且这大山之中的无数猛兽,也都有一个远比人类更灵敏的鼻子。 不过仔细想想,越是那帮仙人,怕是越不会牵着狗满山跑。至于这山中普通猛兽,若只是自己,还会惧怕一二,但是有程云素和王离这等高人在,也就无惧它们了。因此,他便不再说话,仍慢慢吃自己的饼子。 此时王离却忽然道:“刚才咱们该先向北一下,然后再折返南行的。” 程云素闻言笑道:“虚虚实实尔。我越是径直往南,他们便越是会向北追。” 刘恒没有参与他们的对话,但程云素话里的意思,他却是一听就懂——事实上,刚才程云素做主要往南走,他并未反对,就是因为他也想到了这一点。 大堰山北边窄南边宽,以大堰山北道为分界线的话,往北,山势小,无论向北向东,约莫二三百里即可出山,而大堰山北道往南,山势将会越发巍峨峭拔,行走其中自然困难,且要想出山,也就越远。 更何况,众人皆知,那只虎妖就在大堰山南部盘踞活动。 也因此,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离了大路往北走,都是最正确的选择。所以才一定要反着来。 然而这个时候,眼看红日西沉,程云素却忽然幽幽地道:“不过,不会太久的,他们这个时候追出去一段路,应该就会反应过来了。大概要不了多久,咱们就能看到过来搜捕的人了。” 说到这里,她扭头看向刘恒的方向。 各种帷帽,刘恒看不到她的眼睛和表情,只是听她很平静地问:“今天晚上咱们连夜赶路,明天一早再休息,没有问题吧?” 她再一次跟刘恒想到了一处去! 刘恒当即点头,老老实实地道:“尊侯女之命。” 定下了接下来的计划,刘恒几口把饼子塞进嘴里,费力地嚼个半烂,就一口吞了,再喝口水,就要站起身来。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忽觉不对,猛然抬头时,就见天上忽然有一道飞剑掠过去了。 如程云素所言,他们已经反应过来了。 ------------ 第四十三章 求生 飞剑之行,其速数倍于奔马。 然而丛林莽莽,千里一碧,如果三个人有意地隐藏在巨树之下、大石之后、山势之坳,从飞在十几丈到几十丈的天上往下看,实在是不易找到。 如程云素所言,几千年的传承发展下来,仙术道法的确已经强大之极,这世上也或许有仙人已经如传说般可以脚跨阴阳两界,善用水火之能,又或有千里之地缩为跬步,万仞之山举手而崩等各种能为,但偏偏近在咫尺之间,他们的鼻子和眼睛,甚至还不如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 然而程云素说:“大概从明天开始,咱们就不好躲了。” 王离大将军闻言默然。 刘恒问为什么? 程云素回望那群纸鹤飞回去的方向,缓缓地道:“因为明天,那个负责追踪我的人,就该到了!”说话间,她扭头看向刘恒,问:“你不会真的以为一群修仙的人,要找个人却怎么都找不到吧?” 刘恒默然。 天色已经全然暗了下来,莽莽森林之内,黑到伸手不见五指。 枭鸟异兽的各种叫声,此起彼伏。 这样的夜幕,显然是遮掩行藏的不二法宝。 一批又一批快快慢慢的搜寻者陆续飞回去了,但程云素却似乎并不急于继续动身,仰面呆立片刻,她忽然转身看向刘恒,问:“所有人都怕死,独你不怕死,要陪我进深山,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这话题来的突兀。 但刘恒与她已有过半日有余的接触,多少已经对这位长侯女有了些许的了解,对于她会忽然问出这样的问题来,倒是并不惊讶。 他闻言沉默片刻,道:“我想得到一点修仙的法门。” 程云素与王离齐齐讶然。 程云素问:“心向仙道,为何不去那些宗门?” 刘恒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说:“去过了,得了个‘丁’的评语,说是没有什么修仙的天赋,所以才又回家了。” 这下子反而是王离忽然来了兴趣,他忍不住问道:“既然已经被判定为没有天赋,你要这修仙的法门又有什么用?” 刘恒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我……我觉得总得自己亲自去试,自己都没试过,怎么就能……” 没等他把话说完,程云素忽然开口打断了他。 “不服输!”她平静地总结道。 刘恒默然片刻,点了点头。 当然就是不服输。 但这时王离又道:“可修仙之途,若无高人指点,只给你一些修仙法门又有什么用?这世上能无师自通的,可没几个人!而且……” 顿了顿,他道:“修仙之法,历来为各家各宗之秘宝,外门弟子也不过得些皮毛而已,非嫡脉亲传,不得传授,更不要提示之外人了。你让我家姑娘传你修仙之法,却是有些强人所难了。” 刘恒闻言挠了挠头,道:“我不要那些高深的法门,我只要那种最初级的入门的东西就可以了。我只是……我只是……只是想试一试。我……” “好!” 程云素忽然开口,一下子把刘恒后面的话又都憋了回去。 王离也是不由讶然地看着她。 帷帽之下的程云素,在这一刻其实表情无比平静。 顿了顿,她道:“拿出你那还不为人知的本事来,把我平安带出这座大山,你要的修仙入门之法,我传给你!” ………… 山间夜路,极为难走。 但三个人都非寻常人等,即便刘恒的实力可能垫底,而王离也有伤在身,但这一夜过去,在那根本就没有路的山间密林间,三个人愣是翻过了两座山去,粗粗估计,少说也有七八十里路。 天色将明未明时候,路见一条小溪,刘恒等人都把随身的水囊灌满了水。 站立此地,往上看,是莽莽森林,往下看,也是莽莽丛林。 刘恒道:“按照侯女的说法,咱们接下来面对的人,要厉害了很多。所以,这里或许会很快被找到?” 程云素沉吟片刻,缓缓点头。 于是刘恒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可能咱们需要一点东西,来吧各人身上的味道去掉,不然的话,接下来怕是咱们逃不出半天去!” 程云素和王离闻言都看向他。 这时,刘恒忽然脱下鞋子,脚伸进水中试探了一下,然后一跃跳入溪水中。 他扒开水底表层的枯枝败叶与石块,双手兜出一捧稀软的烂泥来,带着水底特有的泥腥味道,然后抬头看向岸上的两人。 王离哑然失笑,道:“还以为你有什么好办法!” 但顿了顿,他却道:“也对,这大概是最实用又最简单的法子了。” 但说话间,他却不由为难地扭头看向程云素。 哪怕到了这个时候,程云素都没有摘下过她的帷帽。更何况王离自小看她长大,深知她是个爱洁的女子,因此心内便多少有些忐忑。 但这个时候,程云素却一把接过那把烂泥,随后涂抹到自己的手脚上。 然后,她道:“求生心切,岂容矫矫。” ………… 沿着水流向上走出足足数里,直到刘恒觉得自己三人身上原本的味道,都已经留在了这条小溪边,三人这才折道继续向东走。 当天白天,他们寻了一处不大的干净洞穴暂且歇息。 侥幸的是,尽管他们栖身的洞穴距离刚才的小溪并不算太远,但整整一天,轮流放哨的刘恒和王离,都没有发现有人从头顶飞过。 而且不仅这一天,接下来的两天,三人一路向东,居然没有碰到任何一个御剑飞过的搜捕者——好像他们已经放弃了一样。 这一下,不独程云素和王离,就连刘恒都已经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 第三天早上,三人攀上一座高峰,极目向东眺望。 视线之内,从脚下,一直延伸到天地相交,仍是莽莽的丛林,这大堰山,似乎大得已经没有边际了一般。但根据三个人的推断,他们这一路时而向南,大部分时候向东走,距离彻底走出这大堰山,应该是只剩下一两天的路程了才对。 然而这个时候,刘恒能够感觉得到,不管是程云素,还是王离大将军,都丝毫未见放松,反而不经意间常常露出些隐隐的担忧。 连续三日夜行晓宿,便是铁打的身子也会觉疲累。 但这个时候,看着东方已经露出的鱼肚白,程云素却忽然道:“连走几日,都是清水干饼子,吃得有些腻了。却好今日心情极佳,离叔,这么多年过去,不知道你打猎的本事,都忘干净了没有?” 王离闻言哈哈大笑。 这笑声震得林中不少晨鸟惊起乱飞。 笑罢,他道:“姑娘稍等,某去去就来!” 刘恒有些讶然地看着这对主仆。 片刻之后,他似乎是猜到了什么,原本只是压在心底担忧,这一刻尽数冒出,但他仍是道:“那我去拣些干柴!” ------------ 第四十四章 惜乎无酒! 刘恒抱着一大捆干柴回来的时候,愕然看见程云素竟不知何时已将头上须臾不离的帷帽摘了下来,拿在手里。 她站在一块山石上,身姿玉立,峭拔如一棵孤竹。 山风缓缓吹过,她灰扑扑的衣袂随风飘动。 此时朝阳初起,天光大亮。 站在刘恒的角度,能看到那明亮的日光照在她的脸上,衬得那本就精致的五官越发明艳——尽管只能看到一个侧脸,但刘恒还是一下子看得呆住了。 她很美,一种说不出的华贵冷艳的美。 甚至看到她的第一眼,刘恒就觉得,她大概是自己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了吧?也或许以后也不会再见到这么漂亮的美人儿了!——只有在模模糊糊的梦里,自己曾见过像她这般天仙子一样的美人。 但那是在梦里,这是在眼前。 他下意识地放慢脚步,并终于停下,专心的欣赏面前的女子。 她的眉宇间,似有些淡淡的哀愁。 这与她身上那种高贵而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气质,有些莫名的冲突,却又让她平添一种说不出的异样的美。 这美,叫刘恒忍不住有了刹那心动。 但忽然,她转过身来,看向刘恒。 刘恒下意识地赶紧低了头,快步走过去,把背上的干柴放下——这一刻,他有着少见的片刻慌乱,并因为自己刚才无礼的窥视,而颇觉羞惭。于是为了能给自己找些事情做,他解开捆柴的软枝,开始整理:长的折断、短的归拢。 在家里时,兄弟三人轮流做这个活计,手很熟。 程云素忽然道:“此物用来引火如何?” 刘恒愕然抬头,见她扬了扬手里的帷帽,不由愣了一下,挠头,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拿来烧火岂不可惜?” 程云素闻言笑了笑,把那精美的帷帽丢过来,落到一堆乱柴上,淡然地道:“一个已经无用的东西,最后还能拿来做引火之用,是它的幸事。” 刘恒闻言讷讷,答不上话来,便识趣地保持沉默。 过不多时,王离手里提着一只半大的山羊和两只野鸡回来了。 而且竟是全部都已经剥好洗净,甚至已经串到树枝上了。 他先是对程云素道:“叫姑娘久等了,特意为姑娘寻了一只半大的山羊来,肉嫩,最好下口。”见刘恒面露惊讶之色,他似是知道刘恒在惊讶什么一样,也少见地冲他露出一个笑脸,解释道:“洗好了才好见姑娘看见,免得那些污秽的东西,脏了我家姑娘的眼睛。” 刘恒还给他一个笑容。 这一刻的他,似乎突然就没了前几天的沉默,将他热情豪爽的一面展现了出来——忽然的,刘恒心里一下子就把他和“将军”这个称呼,对上了号。 一低头,他看到了柴堆上的帷帽,便笑了笑,捡起来,笑道:“不当如此!” 程云素只恍若未见,仍峭立山石之上,向东南方向眺望。 那里视线所及之处,当然都是莽莽的大堰山的森林,但按照在镖局时记下的此行出镖的路线和方位来计算,她所眺望之处,应是显阳城。 她的家,就在那里。 ………… 众人在山中奔波数日,早已疲累不堪,却只能每日里清水干饼充饥,已经是多日不曾吃过热食了,更不要提还是烤肉。 王离不只捕杀猎物是高手,烧烤似乎也是极为擅长,甚至都轮不到刘恒插手,他自己一个人转动着山羊和野鸡,还有的是功夫添些柴火、掌控火候。甚至在此之余,他还头头是道地向刘恒传授起野外捕杀猎物的技巧和烧烤的技巧。 待那山鸡烤熟了,他竟还从怀里随后摸出一个小小的铜瓶来,打开来,细美如雪的精盐撒上去,这才利落地拿刀斩下一只鸡腿,起身恭敬地递给程云素。 剩下的大半只鸡,他直接就递给了刘恒,笑道:“你先吃!留着些肚子吃羊!” 于是刘恒接过来拿手撕着吃——烤鸡、烤兔、烤山羊,他当然吃过不止一次。小乞丐出身,只求吃饱,从不在乎吃相。但这一次,他尽管还是吃得双手流油,嘴角犯花,但已经是极尽雅致了。 因为程云素吃得极细致。 活了十几年到现在,刘恒印象里就没见过能把吃东西吃得那么精致讲究,甚至是吃得那么好看的人。 ………… 鸡肉烤得极嫩,山羊肉更是细滑可口。 把王离双手托着递过来的一大片羊腿肉削了一片送进嘴里,程云素脸上露出笑容,称赞了一句,“离叔好手艺。” 王离闻言,得意地哈哈大笑。 只是笑罢,他却忍不住叹了口气,一脸惋惜无奈的样子,道:“惜乎无酒!” 程云素闻言笑起来。 片刻后,她也叹口气,笑着道:“是啊,惜乎无酒!” 又是一片羊肉送进嘴里,嚼烂咽下,她才悠然道:“或许我当初真的不该下山的,若我一直在山上留到现在,便连那虚空摄物的本事也学会了呢!那样一来,不管在哪里,离叔都可以喝到我们府里珍藏的好酒了!” 王离又复哈哈大笑。 ………… 若没有众人话里话外那遮掩不去的悲观气氛,这实在是一次难得的美妙的一顿饭——只是,的确,惜乎无酒。 王离胃口大,刘恒也是自小练就的吃不饱的肚子,可即便如此,最后那只野鸡都没有动,众人就已经都吃饱了。 这一顿饭,果然不出众人所料的,无人打扰。 然而此时刘恒已经知道,这并非是什么好消息。 吃饭罢,刘恒主动道:“离叔辛苦,你们找地方休息吧,我负责值守。” 王离笑着点头,但程云素却道:“不必了。你也休息吧。在咱们走出这片大山之前,大概是不会有什么人追过来打扰咱们的好梦了。” 说完了,她起身往那处早已选好的山洞走过去,而王离随在她身后,待她进去了,自己就在山洞门口一坐,脑袋靠在山石上,迎着刺目的阳光闭上了眼睛。 刘恒找了块干净石头,把那只剩下的烤鸡放上去,迎着东方已经升起的太阳,缓缓地叹了口气,然后顺着山势,向上走了二三十步,这才找到一块合适的大石头,走过去,像他在家里的时候那样,蹲了下来。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莽莽丛林,见不到一丝人的活动踪迹。 但他知道,在这莽莽丛林的外面,已经有人张开了一张大网,正在等着自己一行三人自己走进去。 ------------ 第四十五章 骄傲 刘恒又有点想自己的弟弟妹妹了。 其实一直都想,每天都想,只是今天特别的想。 一个大上午,安然无事。 有一只体型庞大的野猪曾经想要靠近这边,发现有人之后,这只一看就很强悍的畜生,竟表现得比人还害怕,转身就跑了。 中午的时候,王离醒来换班,刘恒在树荫下的大青石上眯了一会儿,但日影西移,他很快就被晒醒了。 时令已经快入八月,近中秋时节了,山里其实一点都不热,但偏偏太阳却显得比外面还要毒辣许多。 于是醒来之后,呆呆地看着脚下的莽莽山川,心里默默地算了算日子,这一次出门已经是十天的时间过去了,等回到家,肯定都已经八月了,他就一下子又想起了自己三个弟弟妹妹。 也不知道他们现在都怎么样了? 当初留下的钱,虽已经近乎是兄妹四人的全部积蓄,但在望云山宗那等使钱如流水一样的地方,是肯定不会够花的,还好的是,刘恒知道,弟妹们都是跟着自己从苦日子里过来的,节俭是不会丢的。 只是不知道他们在门派里会不会受人欺负?先生们传授的东西,他们能学会吗?学不会的话,会不会被老师打手板? 这样一想,莫名的就惆怅起来。 他忍不住在心里想:等此间事了,我一定要再去一趟望云山,去看看他们怎么样了!他们有宗门规矩束缚,肯定是不便轻易下山的,但我又不是他们宗门的人,想必望云山宗也不会禁止我去探望的吧。 但是忽然的,他又想:如果我回不去了呢? 如果我们回不去了,他们该怎么办? “如果我死在这里,他们大概会悲痛欲绝一段时间,但最终还是会好起来的,然后,他们可能会学好本事,打听清楚仇人所在,帮我复仇吧!” 心里这么想着,刘恒脸上不由下意识地露出一抹自嘲的笑容。 所谓仇人,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正等在前面的那些仇人们,到底是谁! 他只是知道,那些人强大到连程云素和王离这样的人物,都畏惧不已,而且千方百计想要躲开。 想到这里,他眉头微蹙,不由得就叹了口气。 此时忽然听到有人说:“其实接下来,你已经可以回去了!” 是程云素。 刘恒愕然回身看。 正是夕阳西下时候,她款步朝自己走来,身后是红霞万丈,仿佛为天地间的一切,都涂上了一层艳艳的丹蔻。 那红光照在她的侧脸上,映出一片红彤彤的细嫩无瑕。 她眉间冷艳,却双目坚定。 走近来,她又重复了一遍,“回去吧!不必跟着我去送死了。” 刘恒站起身来,神情有着些乡下人见到大人物时固有的拘束。但是挠挠头,他却还是说:“我们村子的黄先生跟我说过,做人,尤其是男人,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做出的承诺不能收回来。我……我答应过护你们出山的。” 这番本应该豪情四溢的话,在刘恒怯生生的讲来,实在是毫无英雄气势。 但程云素仍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刘恒下意识地低下头,不敢与她对视。 可即便如此,他仍然觉得,就这一眼,自己整个人都已经被她给看透了。 那是一种被人一眼看到了心底深处的失措感。 然后,程云素缓缓点头,道:“虽则迂阔,也是良言。” 话说完,她转身向山下看,片刻之后,她竟是轻轻一扯裙裾,就在刘恒刚才躺过的地方坐了下来。 刘恒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走开。 没等他犹豫太久,程云素表情淡然地向着山下看了片刻,忽然道:“这里风景如此秀美,如果能在此山中耕田打猎,过此一生,也算是一桩幸事了。” 说到这里,她扭头,仰视刘恒,问:“你说呢?” 刘恒躬身,抱拳,道:“回禀侯女,这山里……危险。我是说……寻常人怕是不敢住在这里,在这里也很容易活不下去。但有能力住在这里的人,又……” “是的。” 没等他把话说完,程云素就开口打断,然后她就转回身去,又看向脚下的莽莽群山,不说话了。 刘恒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起身离开。 但他才刚迈出去两步,程云素却又忽然开口,问他:“刘恒,你为什么那么骄傲?” 刘恒讶然,转身看她,却正好与她那双明亮且犀利的眸子对上。 慌得刘恒赶紧又低下头,心里也是讶然不已。 “我……我……” 他不知道程云素为什么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并因为她话里的“骄傲”这个特殊的词汇,而内心有着片刻的慌乱。 骄傲,这样的一个词,似乎从来都不该与他这样一个小乞丐有分毫的关系。 于是他挠头,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程云素忽然道:“你已经习惯了在别人面前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憨笨的傻小子了吗?我是说……”她指了指刘恒,“你喜欢挠头,这会让你看上去很傻。” 刘恒有些尴尬地放下手臂。 此前的相处,使他知道这位长侯女做起事情来,是极为果决明锐的,无论事大事小,皆一言而决,干脆利落,但他现在又忽然发现,这位长侯女说起话来竟是比她做事的风格还要犀利明锐。 简直是锋利。 支吾片刻,刘恒勉强开口道:“我……小人出身乞丐,一路挣扎求生到现在,平日里只小心行事,只为谋生而已,不知长侯女何来小人‘骄傲’一说……” 程云素忽然咧嘴笑了笑,缓缓摇头。 片刻后,她朗声道:“一个小人物,当他击杀了一只强大的妖怪,并被自己的同行好友不住称赞的时候,是不会如此淡然无事状的。既是如此淡然无事,则说明心存高远,并不以眼前的一点虚荣而津津自得。” “一个小人物,是不会在明知异常危险的情况下,还挺身而出,为了自己心中所求,而主动奔赴危难的。既是如此,则说明此人异常自信,他坚信自己一定是冒险的胜利者。所以,他愿意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去冒别人眼中极大的风险。” “一个小人物,是不会在面临生死的关头,仍然坚信自己能活下来,并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为此甚至不惜慷慨赴死的。” “刘恒,你现在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那么骄傲了?” ------------ 第四十六章 不觉羞 这一刻,刘恒感觉被人扒皮抽骨一样的难受。 如果说刚才被问及“骄傲”的时候,他心里只是有着片刻的慌乱,那现在,他真的感觉自己在这位长侯女的面前,已经惭惶无地。 是啊,刘恒,你一个小乞丐,你为何那么骄傲? 连刘恒自己都不知道。 似乎是与生俱来的,虽是一个不知多少次都险些冻饿而死的小乞丐,但他内心里却从来都坚信,自己绝不会是生来就是乞丐,更不会毕此一生一直是乞丐。 他总觉得自己此生一定要去做一些了不起的事业。 虽然他并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事业。 而且他总觉得自己有些安于现状。 他不知道这些思想来自哪里,只知道从自己记事的时候起,就已经是这样想了。且这些年来,无论何种磨难,他都从未更改心中所愿。 因为心有愿景,故而眼前一切,皆不足道。 只是在这一刻,在一位尊贵的侯女面前,当她问,“你为什么那么骄傲”的时候,刘恒觉得,这一切都无法说出口。 并非羞于表达自己的雄心壮志,只是他觉得,在一个一事无成的小人物而言,张口闭口自己有不甘人下的大志向,实在是徒增笑谈而已。 于是他期期艾艾,好一阵子才终于艰难地开口,“小人……” 然而这个时候,程云素却又摇了摇头,打断了他鼓足勇气的开头,只是平静地道:“算了,对于你的骄傲,其实我并无兴趣。” 刘恒闻言呆立片刻,忽然沉默下去。 心中有着些微的挫败感,但更多的是一种释然。 他曾恍然于程云素摘去帷帽之后惊鸿乍现一般的惊人美貌,那一瞬间,他甚至觉得她美若梦中的神妃仙子。 但很快他就清醒过来。 他知道自己身为何人,亦知道自己身处何地,更知道自己当如何行事。 是以并无绮念。 且他并不会以为夸夸其谈是什么值得去做的事情。 于是沉默片刻,他再次转身要走。 但这个时候,程云素却又忽然开口,问:“刘恒,你学过兵法吗?” 刘恒沉默片刻,肃然拱手,道:“回禀侯女,小人出身乞丐,前些年才识得些文字,兵法……却是不曾学过。” “我学过!” 她忽然站起身来,刘恒愕然抬头看时,见她脸上有些少见的兴奋。她转身,向刘恒招手,“你来!过来!” 刘恒愣了一下,走过去。 两人并肩站在大青石上,程云素抬手指向脚下一座山谷,道:“此处道狭,可伏兵!”又指一山,道:“此山险要,那缓坡处,看到了吗?就是那里,以三五百人立寨,敌纵有万人,不能克也!”又讲昨日行经何处,当在何处立寨,前日所经一山,与面前某峰有何异同,若到用兵之时,当如何善用山势。 凡此种种,顷刻万言。 她乐此不疲。 刘恒初听时有些懵懂,但耐心听下来,竟渐觉有些趣味,只是才到兴趣浓厚之处,她却又忽然停下了。 扭头看时,刘恒看到了那满脸的寥落之意。 这是在她脸上从未见过的毫无遮挡的情感流露。 无论是刚才那单纯的小女儿一般的兴奋,还是此刻的满脸萧瑟,都与她此前那副清冷华贵的模样,判若两人。 只有美艳,前后如一。 她摇头苦笑片刻,自己轻提裙裾,重又在大青石上坐下,微仰头看着刘恒,道:“你坐,坐下吧!” 刘恒心有忐忑,但仍是依言坐下。 只是下意识地离了她足有一臂远,人亦是低了头,并不敢看她。只偶尔抬头时,故作不经意间瞥去一眼。 她脸上带着一抹恬淡的笑意,缓缓道:“我八岁那一年,父亲上《平云汉十三策》,计一万七千余言,擘画详尽。然今上不能用,且下诏申斥,称‘齐、汉,兄弟之邦也,再有妄言兵事者,诛!’,父亲遂郁郁不得意,每日以琴棋自娱,闲来教授我们姐弟几个书画之道。但我却并不爱学。” “父亲见我聪慧,却不肯学,便问我,欲学何术?我得家人提醒,知父亲苦恼于谏言不得用,便告知父亲,欲学平汉之策。父亲当时大笑,次日起便传授我姐弟几人兵法之要,与治国之术。” “我极聪慧,非但学得极快,且常能举一反三,诸弟皆远不及我。父亲爱我,常叹息,说:汝若为子,当立为侯嗣,以袭二郡之地。” ………… 刘恒一言不发,很认真地听程云素讲起显阳侯府的私密之事。 他清楚地听到了一个女子是如何奋发图强,又是如何一步步成长为现如今这位行事英敏果决的长侯女的过程。 西天的红日正在一点点坠下去。 程云素渐渐停下了。 神情寥落。 刘恒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早在金虎寨门外的时候,程云素就已断言:显阳侯府并不会派人来把她接回去了。 两人都沉默着。 许久之后,程云素说:“刘恒,你知道当咱们走出这座山的时候,外面可能已经布满了各种哨探,且顷刻间就会有无数人把咱们包围起来,插翅难飞吗?” 刘恒沉默片刻,缓缓点头,道:“小人……猜到了一点。” 程云素低头片刻,再次抬起头来时,脸上带着些奇怪的笑容,侧首看向刘恒,道:“死并不可怕,但是在死之前,我还有一件憾事,你可愿助我?” 刘恒当即站起身来,拱手道:“侯女请吩咐。” 程云素也款款站起身来,目视刘恒,坦然笑道:“久闻男女床笫之乐,乃人间之极乐,有甚于封侯者。今我将死,愿与君一试,如何?” 刘恒闻言目瞪口呆。 三十步开外,王离忽然道:“姑娘,不可呀!” 程云素并不看他,只是道:“离叔不必多言!为我守好床帏便是!” 王离闻言不再说话。 于是她笑着对刘恒道:“据说此事初时极痛,但只消撑过最初,其后便渐觉酣美,乃至淫声高张者,亦比比皆是!世人行昏礼,不过以夜色遮羞而已。如此美事,我不觉羞。此时日色尚明,正是好时候。如此以天为幕,以地为席,行此美事,却也不负我平生志愿。” 刘恒后退半步,道:“侯女,这……” 此时,程云素却已经扯开了自己腰中束素,笑着扬声道:“离叔,你若怕羞,待会儿可要捂上耳朵才好!” ------------ 第四十七章 绝然 刘恒的心怦怦乱跳。 只觉此前万艰万险,亦不及此时此事之万一。 他像一条被抛上岸的鱼。 饥渴,且窒息。 他此前十几年,从未见过女子的身体,遑论其余。 而现在,短短不足半个时辰的时间内,他全都经历了一遍。 内心似乎有个声音在尝试着呼喊什么,但自从程云素扯开了素白的腰带,他就觉得自己的脑子轰的一声,然后便什么都没能力去想,也没能力去做了。 一直到事毕之后,他才缓缓地回过神来。 侧身扭头看向身侧的那个她,他张了张嘴,想要问,这是为什么? 回过神来之后,他总觉得这件事情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诡异——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能感觉到她的伤心,甚至是万念俱灰,她无比兴奋地谈起自己的父亲此前对自己的宠爱,对应的是什么,刘恒懂得。 是她被派去与羡侯郭子芳的嫡次子成亲,而从事情的发展来看,这显然是她极度抗拒的一件事,为此,她甚至不惜当场击杀对方。 是别管她因此陷入了多大的危难,显阳侯府都确定并不会出面救援自己的长侯女——也就是说,她的父亲决定让她死在外面。 至亲骨肉之间的关系何以会走到这一步,刘恒不得而知,他只是知道,面前的这个长侯女程云素,是真的伤心至极。 此前有希望自己跑回显阳城去,这一切她还能做到引而不发,但自从早上那一顿露天烧烤确定了她心中的猜测与担忧之后,她似乎是一下子就陷入了绝望。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万念俱灰。 然而,这样就足以让程云素这样一个如此精明果决而又霸道的长侯女,失智到会胡乱选一个男人托付终身吗? 哪怕她的终身,可能只剩下两三天的时间? 刘恒想问,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天色已是将黑未黑时候。 她那双望向夜空的眸子,璀璨生辉。 忽然,她叹了口气,道:“原来也不过如此!” 刘恒所有的问题都被这一句话打回了肚子。 许是因为幼年以来这艰辛的生活,使得刘恒成为了一个甚少会失去理智的人,但这个时候,他却觉得有些羞愤,忍不住道:“听人说,男子的第一次,往往如此的,我已经算时候长了。我……我……若再来一次,我一定……” 程云素扭头看他。 她忽然笑了笑,璀璨若春芽初绽,璀璨若夏花初放。 在这样的笑容面前,在这样的注视下,刘恒完全说不出话来。 程云素缓缓地道:“一次已经足够了。” 说完了这句话,她忽然收起了所有的表情。 刘恒忽然心里一颤。 那个此前数日接触到的高贵的她、冷艳的她、果决的她、愤怒的她、伤心的她,这一刻,似乎忽然就消失不见了。 她面无表情,眼神亦渐渐变得冰冷。 她忽而拾衣而起,动作貌似舒缓、实则极快,不过片刻之后,她便已经穿回了原本的穿戴,连那条素带也已经束回了腰间。 然后,她扬声道:“离叔。” 王离刚才好像彻底消失了一般,此刻程云素一声唤,他在一两息之间便已经回应道:“卑下在!”一句话说完,他已经出现在了程云素面前。 刘恒慌忙弯起腰,抓过裤子,手忙脚乱地穿上。 程云素却根本连看都没看他,径直道:“我知离叔你极善射猎,追踪猎物更是拿手,我想请离叔带我去南边走一趟,帮我找到那位‘金虎大仙’,如何?” 王离闻言大惊失色。 刘恒更是惊得愕然扭头看向她。 她面容平静,似在说着什么什么普通平常的小事一般。 王离抱拳,道:“姑娘,万万不可呀!那金虎大仙的修为,已非寻常修仙之人可制。它更是不会给显阳侯府半分面子,更何况此前的围剿,它心里怕是已经恨上了咱们侯府!咱们若是冒然前去,十有八九是根本走不出来的!” 程云素闻言淡然一笑,道:“无妨!葬身虎腹,虽则惨烈了些,但比起万箭穿心来,似乎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酷刑。” 王离闻言讶然。 片刻后,他试探着问:“姑娘想要去劝说那虎妖帮咱们出手?” 程云素道:“有何不可?” 王离哑然片刻,道:“那是妖怪啊!它怎么可能甘心为咱们所驱使?” 程云素笑道:“不试试,又怎么知道不可能?” 王离张口结舌。 这个时候,程云素似是觉得已不必跟王离再说更多,便转身看向刘恒,道:“小郎君,我就不带着你陪我一起去送死了!你这条小命,就留着回家吧!” 极度的震惊之下,刘恒已经顾不得尊敬,闻言忍不住大声道:“你根本不知道那虎妖有多厉害!你这样去……你怎么可能……” 程云素忽然缓缓地笑起来,然后,她忽然凑过来,在刘恒脸上亲了一下,让刘恒又是惊又是愣,要说的话全然堵在了嗓子眼。此时却听她说:“刘恒,有些事情,是你不可能懂得的。也不必懂。你就这样单纯的活下去,挺好的。” 顿了顿,她看着刘恒的眼睛,说:“回去吧,以后不要再逞能,不要那么自信自己不会死。还有……不要试图去找我,你只会被我灭口,明白吗?” 刘恒愣在那里。 从她的眼睛里,他看到了一抹冰冷和绝然。 她转身走开几步,手臂微抬,一柄短剑自袖内飞射而出,悬在她身前的半空中。随后只听她口中斥出一段复杂箓语,便见他身前那短剑俄尔间便化作一柄长可数丈、宽约三尺的巨剑! 此时夕阳已彻底没入群山,只留下残霞一片,且已变得渐渐黯淡。而夜色,此时已经渐次地笼罩了这一片连绵起伏的山峦。 昏黄的夜色之下,那巨剑通体上下泛着青色的凛然冷光,且周身上下似有一种莫名的威压气息浮动、流淌,异常慑人。 程云素仰首望天,喃喃地道:“不愿引颈就戮,总不是什么错吧?既然你们不给我活路,那就不要怪我跟你们玩命了!” 说罢,她莲步轻抬间已经一跃上剑。 待王离无奈之下也随之登剑,她便又是一段复杂的箓语念出来,更不回顾,顷刻间便御剑上了青空! ------------ 第四十八章 眉间火 刘恒留在了那里。 夜间是本该赶路的,但是这一夜,他既未东行,也未回转家去,而是就在三人栖身的山间石洞旁,坐了整整一夜。 他的内心里有无尽的迷茫、困惑与苦恼。 他觉得自己应当继续往东走,去继续践行自己的承诺,等那程云素与王离过来,并护送她们杀出重围,但他内心深处又明明地知道,接下来的事情会往哪个方向发展,已经全然不是自己能参与进去的了。 程云素要去找那虎妖帮忙,她有什么底气可以让虎妖出手帮她? 如果说服不得,那虎妖会不会反过来害了她的性命? 若说心底里有多么深的感情,或不至于,但那个女人刚刚与自己有过肌肤之亲、鱼水之欢,她毕竟是自己这辈子的第一个女人! 所以,怎么办? ………… 脑子里浑浑噩噩地转动着诸般念头,后来实在是困乏已极,他才不知不觉地歪在石壁上沉沉睡去。 这一觉,竟睡得出奇的香甜。 他连个梦都没做。 当日头转过来,晒到他的脸上时,他才渐渐醒转来。 睁开眼睛,有着片刻的迷糊,但很快,他整个人遽然而醒,连片丝困意也无! 濛濛荡荡的、几成实质一般的青色雾气,正笼罩着自己面前的一切! 他一下子就屏住了呼吸。 这是妖气! 无比浓郁的妖气! 昨晚的夜色很是深沉,而昨晚的自己也睡得实在是太沉了,以至于对于这股妖气的到来,自己竟是全无知觉! 他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 忽然有个声音说:“年轻人好大的胆子呀,竟敢在这深山里睡大觉,不怕有夜间出来觅食的野兽,把你吃了吗?” 刘恒愕然回头。 有一青袍汉子,正姿态写意地坐在不远处石壁的一块峭石之上。 刘恒微微仰头看着他。 他约莫能有四十岁上下,发髻上包了一块黑色头巾,面膛黄赤,颌下有一部浓密的钢髯,看去根根扎人。即便坐着,亦可见其身姿雄伟壮硕。 看上去像是一个近山的砍柴人。 或经年的猎户。 但面前这浓郁到散不开的青色雾气,使得刘恒绝不相信这个忽然出现在自己身边的人,会是一个猎户。 这一瞬间,他心里有无数个念头闪过。 而几乎与此同时,他已经站起身来,抱拳,道:“这位壮士,在下见礼了!” 那青袍汉子终于扭头,睨过来一眼,笑着伸手往东一指,问:“山外边的那些人,是在追捕你吗?” 刘恒深吸了一口气,点点头,道:“是。” 那汉子闻言笑起来,道:“那你肯定是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刘恒面露尴尬。 话说完时,他从那峭石上一跃而下,笑容和煦,又问:“那么,我那徒弟,是你杀的吗?” 刘恒愕然,“在下……” “我是说……那只花豹!” 他的眼神忽然放出湛然的光彩来,似是一眼之间,便已经把刘恒从皮到骨,尽皆瞧了个通透。 刘恒所有的话都憋在了嗓子里。 他收回目光,叹了口气,手抚钢髯,道:“看来是没错啦!” 说到这里,他笑了笑,道:“还好,叫我赶在那帮人前面找到了你!” 话音未落,他忽然伸出手来,那手看似远在一丈开外,却忽然一把抓住了刘恒的肩膀,使得刘恒瞬间浑身为之一麻,竟是分毫都动弹不得。 而下一刻,他已经被整个人提到了那汉子的面前。 他近距离地看着刘恒,旋即眉头大皱,一把将刘恒丢开,满脸不解地道:“邪门!真是邪门!就凭你,是如何杀死我那徒儿的?而且还一刀断为两截?让我那徒儿死得如此之惨!” 刘恒被他丢到地上,好一阵子才缓过气来,揉了揉酸痛之极的肩膀,抬头看着他,道:“一刀而已!” 那汉子手抚胡须,缓缓点头,“那么,你为什么要杀他呢?” 刘恒已经站起身来,傲然道:“自保而已!” 那汉子忽然哈哈大笑。 “说得好!说得好!” 笑声停下,他问:“你杀了我的徒儿,我只有这一个徒儿,我为他复仇,合理不合理?” 刘恒舔了舔嘴唇,道:“天经地义。” 那汉子竟忍不住为之拊掌,激赞道:“善!汝真明理之人也!” 随后,他缓缓道:“你是背后一刀杀了我徒儿,但我不偷袭你,现在开始,你可以跑,也可以还击,可否?” 刘恒觉得这真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 自己正在跟一只强大的虎妖讨论它杀死自己的合理性,以及商量他要怎么杀死自己——然而这一刻,他完全没有别的任何办法。 于是他拔出刀来,深吸一口气,道:“死之前,我有个问题想问。” 那汉子道:“尽管道来!” 刘恒问:“昨晚在山中,你可曾见到一个头戴帷帽的女子,和一个中年汉子?” 那人当即摇头,“不曾见!” 说罢,他笑道:“东边数千人围山,这山里,更是没人敢来了!” 刘恒内心又升一层焦虑,但事到如今,他还是只能再深吸一口气,道:“多谢了!”然后身子一跃,一刀凛然劈下! 但下一刻,他已经被一只大手掐住了脖子。 手里的短刀哐当落地。 那汉子仰首望天,道:“豹儿,为师帮你报仇啦!” 话犹在耳,他的另一只手猛地向刘恒的天灵盖拍下。 刘恒此时已经憋得脸色通红、青筋暴起,面对这一掌,他情知必死,心中有无数个念头在电光石火间闪过,最后当他闭上眼睛时,心里却只剩下一句:不想我刘恒竟要死在这里! 然而下一刻,他尚未感觉到雷霆万钧的一掌,却忽然觉得自己浑身一热,似有一道火,又似有一抹光电,在刹那间点燃自己全身。 俄尔间,闭着眼睛的他却恍惚看到自己眉心处亮起了一簇火焰! 又似乎那里真的是有另外一只眼睛! “嗷呜!” 脖颈间的窒息感忽然松开,双脚忽然又接触到了地面。 刘恒急忙睁开眼睛,踉跄几步之后站稳了,愕然地抬头看着那倒飞出去足足十余丈的壮年汉子! 他的右掌掌心处,有一团火焰正在熊熊燃烧! ------------ 第四十九章 血脉 刘恒目瞪口呆。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刚才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而此时那汉子双脚一旦落地,便可见他狰狞着面孔,双臂一振,身上衣服便寸寸爆裂,反手一掌拍向身边一棵足足数人合抱的大树! 砰地一声! 那大树竟是被他一掌拦腰打断、拍飞,随后便向着山下急速坠去,身在半空之中,那大树忽然腾起一抹火焰,随后便剧烈地燃烧起来! 刘恒心中震颤莫名。 扭头再看时,那壮汉右掌掌心的火焰,一如刚才! “嗷呜!” 他显是剧痛已极! 他的左手无比用力地握住右手的手腕,精赤着的上身肌肉虬结,青筋暴起! 然而,饶是他有通天之能,此时此刻却偏偏拿自己掌心里的那团火焰,毫无办法——而眨眼之间,那火焰似已烧穿了他的皮肉,已入到骨髓里去! 于是他再次一跃而起,那壮硕的身形在半空中倏然化为一只斑斓猛虎,向着半空中掠飞而出,然后,它身在半空,那只燃烧着的虎爪忽然向着对面的一座山峰拍去——轰的一声,半座山峰忽然间爆炸开来! 山石乱飞。 群松绽开成一朵璀璨飞射的花! 吃惊之中,刘恒下意识地就已经抬手捂住了耳朵,却仍是控制不住地看向那半空中的巨虎,与那崩裂的山头。 饶是此前已经见识过那蛇妖呼风唤雨引雷擎电的厉害,此刻他心中仍是震惊之极:这些妖魔们一旦成了气候、修成神通,实在是威能骇人! 只是……刘恒下意识地抬头摸了摸自己的眉间。 并无异常。 眉间平整,既不烫手,也没有臆想中的第三只眼睛。 那虎妖已经倒飞回来。 他砰地一声落地,已经再次化为人形。 刘恒下意识地先看他的手掌。 那团火已经灭了,但她的整个手掌已被烧穿,那掌心处留下一个触目惊心的焦黑的窟窿,能看出此刻仍在缓慢地媾变着。 他已经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身形,似乎刚才的那一把火、那一阵折腾,已经耗去了他极大的精力,因此这个时候,他赤裸着的上半身,竟有些淡黄色的绒毛一点点的钻出来,过了不一会儿就几乎遍布了全身。 他的虎目怒视着刘恒。 有些畏惧,有些忌惮,又有些叫人看不懂的复杂神色。 自己抬起手掌看了好一阵子,他紧紧握拳,然后对刘恒道:“想不到啊,真是想不到,这世上居然还有她的嫡传血脉!” 李恒闻言不由愣住。 血脉? 嫡传血脉? 此时,那虎妖道:“也罢!我已经出过手了,只是不曾杀了你。也算是告慰我那豹儿的在天之灵了吧!现在么,看在你这血脉的份上,你我就到此为止,此前恩怨,就此一笔勾销了,如何?” 刘恒问:“我是什么血脉?你说我有谁的嫡传血脉?” 这一次,反过来轮到那虎妖愣了一下。 旋即,他忍不住哈哈大笑。 只是那手掌处似乎仍在剧痛,他一笑之下牵动伤口,不由痛得呲牙咧嘴。 但他还是忍不住要笑。 笑罢,他面容忽然就沮丧下来,带着些黯然神伤的意味。 他不回答刘恒,反倒是仰头望天,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可是,你就算留下了最后一条血脉,又有什么用呢?” 说完了,他叹息、摇头,这才目视刘恒,道:“年轻人,好好活着,把你身上的这份血脉传下去!至于有些事情,既然有人不想让你知道,你就还是不要知道的好。知道了,也只是徒增烦恼!毕竟,你可没有一个那么强大的人可以保护你。记住,好好活着……告辞了!” “慢着!” 刘恒抢着出声叫住他,低头看着他那仍在缓慢地冒出丝丝黑烟的手掌,然后忽然从腰囊里抽出一把匕首来。 这种情况,他曾经见到过。 那虎妖见他忽然亮出兵刃,不由一愣,旋即失笑,“我说不杀你,是看在你身上的血脉的份上,你居然……” 刷的一声,刘恒手中的匕首划破了自己另外一只手掌的掌心。 殷红的鲜血顿时就流了出来。 从望云山下来之前,得知刘恒必将返回大野城,三丫特意把这把匕首给了他。 它很锋利。 而那流出的鲜血,一下子打断了虎妖的话。 他眉头微皱地看着刘恒。 刘恒深吸一口气,收起匕首,向他走过去。 “手伸出来!”他说。 那虎妖眉头再皱,忽然间,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眉间神色顿时又是一变。 但他还是把那只已经被烧穿的手伸了出来。 刘恒走到他面前,把淋漓着鲜血的手掌翻过来。 一大捧鲜血瞬间浇了下去。 那焦黑的手掌一见到这鲜血,瞬间饥渴地吮吸起来,不过眨眼之间,那原本已经被烧穿的手掌,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地重又生长起来。 鲜血淋漓滴下。 那手掌见肉、见骨、见筋膜、见皮毛。 顷刻间完好如初。 刘恒收回手掌,自己从袖子上硬是撕扯下一大片布条,用力地裹了起来。 那虎妖看看手掌,看看刘恒,神色复杂。 良久之后,他说:“多谢了!” 说这话时,就见他身上那黑黄相间的绒毛,开始迅速地缩了回去,过不多时,他又重新变成了那个肌肉虬结的壮实汉子。 几乎没有任何人能从形貌上辨识出,他是一只山中虎妖。 刘恒说:“我想知道,你刚才说的血脉……” 那虎妖不等他说完,已是径直摇头。 随后他一脸正色地道:“你要知道,你能活下来,已经是侥天之幸,已经是几乎不可能出现的奇迹了。老老实实的活着吧!” 顿了顿,他再次低头看看手掌,又抬起头来,神色复杂地打量了一眼刘恒的眉间,然后道:“这一次,算是我欠你一个人情,以后若有实在为难之事,可以到这山里来找我。哪怕有再厉害的人追杀你,我也一定护你周全!” 说到此处,他回身向东看了一眼,叹了口气,道:“至于这一次,就权当是我送你的了!” 这话说完,他不等刘恒再开口,身体倏然腾上半空,贴着山峦向东方急速掠去,只一眨眼的功夫,便已消失在山峰背后。 ------------ 第五十章 底牌 夜色深沉。 天上虽有疏星朗月,却大多都被高大且茂密的树冠遮挡在外。 山间那薄薄的雾霭随时都在缓缓地飘动着,越发让这森林深处,显得黑暗,且阴森。 王离左右探查一番,到处查看各种动物留下的踪迹,甚至还蹲下身子轻嗅那树干和树下杂草上滞留的气味,然后才向俏立树下的程云素走过来,压低了声音,道:“姑娘,应该差不多就是这附近了。” 顿了顿,他小心地左右瞧看,难以控制自己内心的担忧和焦虑,道:“以那虎妖……呃,金虎大仙的法力,按说咱们基本上已经找到了它的老巢附近,他无论如何都该察觉了才对。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它竟没有丝毫动静?据属下所知道的,兽类一贯的习性,对领地甚为看重,决不允许外来者入侵,一旦发现,是不会作势不动的。所以,我觉得似乎有些不大对……” 程云素的美目向四下里打量一眼,笑了笑,忽然开口,大声道:“敢问金虎大仙何在?小女子蓬莱仙宗姜师讳采韵座下弟子,大齐帝国治下显阳侯、武卫大将军程讳茂山长女程云素,前来拜访,求赐一面之缘!” 时当深夜,林中虽有鸣虫,但整体却寂静得怕人,此声一出,立时惊得这林子里一阵扑簌簌的声响。其声音,更是远远地传开去。 王离一开始吓了一跳,但事已至此,他最终也只是叹了口气。 事实上最近两天,自家姑娘都很不对劲。 尤其是今天傍晚,她居然如此轻率地选择终结了自己的处子之身,随后又要冒这么大的风险跑来与虎谋皮——这一切,都是全然出乎王离的预料的。 但是,尽管惊讶,他却也理解。 谁愿意坐以待毙呢? 而且以姑娘一贯的性子来说,她会做出如此抉择,似也在情理之中。 只是……尽管已经随着来到此处,但他内心对于自家姑娘能够说服金虎大仙出手相助这件事,仍是没有丝毫底气。此时眼看自家姑娘发声,他不由得顿时就提起了全部的注意力,时刻防备着不知道会从哪里出现的强大虎妖——尽管他知道,自己那对俗人来说高深莫测的实力,在那虎妖面前,其实根本就不值一提。 然而程云素此声一出,主仆二人本以为无论如何也该惊动那金虎大仙了,却谁料声音传出去好远,过了好长时间,这周围只是重又寂静下来,远远近近的,却并无丝毫期待中的回应。 主仆二人呆立片刻,静待回应。 过了好大一阵子,两人对视一眼,都觉得有些不对。 程云素深吸一口气,再次开口,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然而,除了惊起宿鸟之外,仍是没有丝毫回应。 于是,她扭头看向王离。 王离也正蹙眉,但却又很快摇头,肯定地道:“姑娘,绝对没错!” 顿了顿,他解释道:“那虎妖实力强大,其威势外放,兽类对危险的先天感觉,远较人类更为敏锐,所以在这虎妖的主要活动区域内,一般的走兽是一定会避开的。刚才咱们探查这方圆一带,用意就在这里。而且在这附近,属下见到了不少的粪便、虎毛,是以我有九成以上的把握确定,那虎妖日常生活的地方,当在这方圆数里之内,绝不会有太大偏差。” 程云素闻言缓缓地点了点头。 “莫非……它竟恰好不在山中?”她疑惑地道。 王离闻言点头,道:“属下也正有此想。” 犹豫了一下,他道:“姑娘可还记得那块碎掉的玉佩吗?” 程云素闻言缓缓点头,却并没有太过吃惊的模样,王离一看便知,显然自家姑娘早已想到了这些可能。 那就是,那玉佩的碎掉,已经惊动了这只虎妖。而此刻,它竟是很有可能已经离巢,去查看自己那个弟子的死因了。 眼见自家姑娘也已经想到了此处,王离便带着些忧虑地道:“都说那虎妖实力异常强大,就是不知道它这一去,能不能真的查探出一些什么来,属下担心……” 说到这里,他欲言又止。 刘恒自然是一个不相干的人。他既非显阳侯的旧属,更不是王离或程云素的朋友,说起来,主仆二人与他相识不过短短数日而已。 但就这短短数日,三人一路相伴,风餐露宿、夜行晓宿,交情还是多少有一些的,而且也是在这几日的相处之中,王离心里,其实还是比较欣赏刘恒这个话不多,但出手却充满灵气的年轻人的。 因为比他的天份更让人看重的,是他重诺轻生死的那份难得豪气。 更何况自家姑娘刚刚与他…… 这关系,似乎又更近了一层。 但这个时候,程云素脸上只有片刻的犹豫与不忍一闪而过,最终,她却还是硬下心肠来,冷冷地道:“满山乱跑,反倒不易遇到,咱们且在这里等等再说。” 顿了顿,她忍不住用一种更加冰冷的声音自嘲道:“反正出去也是送死,如此,也就不争这早一天晚一刻的了。” 王离闻言沉默片刻,低声称是。 然而,他们就在这处山林里一口气等到朝阳东升,却仍是没有等到那金虎大仙的回来。 王离渐渐有些心浮气躁。 犹豫了好久,又强制压下,跑去重新探查了一番,但回来之后又等许久,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他道:“姑娘,要不……咱们别等了。” 程云素闻言不为所动,甚至眼睛连看都没看他。 但他忍不住继续说道:“虽然十几年前的那次围剿,我未能有幸参与,因此并未与那虎妖打过交道,但我知道,咱们都知道,它绝对是不会好打交道的。咱们这般空手而来,只怕非但说服不了它,反而会……” 听到这里,程云素忽然笑起来。 她从袖内掏出一个小小的莹润欲滴的瓷瓶,道:“如果把这个送给它呢?” “这是……”王离愣了一下,旋即惊得双目倏然瞪大,“避雷丹?” ------------ 第五十一章 妖之道 程云素收起瓷瓶,淡然道:“家师曾经说过,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但仙也好,妖也罢,皆吞吐天地灵气而成,损不足,以补有余。是故,人仙与妖怪,皆逆天而行也!故天降雷霆以惩之,以损之。” 说到这里,她扭头看着王离,道:“这稀世贵重的避雷丹,即便是我蓬莱仙宗,每年也仅仅只有数颗的出产而已。我当年离开的时候,家师郑重赠我。我就不信,那虎妖会不动心!” 王离闻言先是点头,却在旋即之间,眉头又再次紧紧皱起。 他道:“可是那虎妖完全可以杀死咱们,然后夺取啊!” 程云素闻言笑了。 目视东方的师门方向,她笑着道:“家师还曾说过,关键时刻,妖怪往往要比人还可信、可靠。中国之人虽习道德礼法,将妖怪斥之为兽类,将四方不习礼仪道德之地,斥为蛮夷,但其实,妖怪也好,蛮夷也罢,虽然没有什么所谓的礼法,不讲礼仪,但并非没有道德。” “是以家师告诉我说,‘兽虽野,有其道,妖承其俗。人虽礼,心狡贪,人仙更甚。’所以,我倒是很愿意赌一赌,就赌那金虎大仙是个言出必诺的妖怪!” 此言一出,王离不由沉默下来。 他当然已经明白,原来自家姑娘早就已经把这些事情全部都考虑明白,也已经拿定了主意了——他从小看着程云素长大,当然深知自家姑娘的性子:无论什么事,一旦她拿定了主意,就绝不会更改。 因此,他心中虽然仍有重重担忧,此时却也无法再劝。 于是,他们便守在那虎妖的老巢附近,继续耐心等待。 这一等,就是一天。 一直到天将暮时,眼看日影已斜,森林里忽然就刮起妖风来。 那风自东北来,萧萧飒飒,吹得林中大树不由摇摆,也吹得人面皮生疼。 主仆二人抬头看那风来处,不过片时,便见一只体型硕大的斑斓猛虎正自半空中御风而来。 程云素见那虎妖之体魄,观它御风之从容,饶是此前已经做足了准备,并做了最坏的打算,此时心中亦是不由有些下意识地紧张。 她不由想起师傅讲道时曾说过的,无论人仙,亦或妖怪,其威能越大、法力愈高,则能为各有不同:普通修习者,只能乘些机巧器物而行,如纸鹤,稍有法术者,可以御剑而行,再强,可以御风而行,又强者,则天下尽可去的,举凡缩地成寸、冯虚御风、腾云驾雾,近乎无所不能。 但师傅同时也说过,所谓缩地成寸与腾云驾雾,都是传说中法力无边的神人才能做到的,当今世间有此能为者,仅三五人而已,且大多都已是不知多少年都不曾露面,实际上已经未知其生死。 也因此,当今世上最强大的修仙之人,大约也就是能做到御风而行了。 据说这虎妖,已有少说六百年,甚而是七八百年的道行! 眼见罡风甚烈,那虎妖御风而行,不过眨眼间便已到头顶,程云素深吸一口气,当即扬声道:“小女子程云素,见过金虎大仙!” 那虎妖正行在半空,闻言顿时去势一顿,循声低下头来。 见是一个人类女子,身旁站着一个人类的中年汉子,不由得当时便眉头大皱。此地已经是他日常起居坐卧之所,不成想竟有人类敢摸到这里来,让他心中如何能不起怒火? 当下它第一时间便收了法术,一个跟头翻落地面的同时,已经重又化为人形——这一落,正好便落在程云素主仆二人身前数步。 粗豪的中年壮汉面色黄赤,身穿青袍短打、头包黑巾,颌下根根钢髯炸开,一双眼睛怒而有神,逼视着程云素主仆二人,道:“汝等何人?敢来我的地方?” 程云素傲然以对,丝毫都没有被他那强大威势所压制,只是缓缓道:“小女子乃蓬莱仙宗姜师讳采韵座下弟子,大齐帝国治下显阳侯、武卫大将军程讳茂山长女程云素,今有要事前来拜访大仙,打扰了!” 那虎妖闻言眉头皱起。 他虽甚少行走人间,但妖怪与人仙们向来是死对头,对于这天下赫赫有名的所谓四国、十宗、一神庙,他当然还是有些了解的。 世人常说,东蓬莱西昆仑,乃是天下仙门两大祖庭,其在人间、在修道之人眼中的地位,仅次于高高在上、虚无缥缈不知处的神庙,甚至足以与天下四国相抗礼而不让,就更是让他如雷贯耳了。 至于齐国的那个显阳侯,虽则近在卧榻之侧,双方也曾斗过不止一次,论起名头和威慑力来,却反倒不如蓬莱仙宗这四个字。 片刻后,那虎妖冷哼,道:“好长的名头!我与你那什么仙宗,既无仇怨,也无交情,与你父亲倒是打过交道的。既然你是那程茂山的女儿,如此正好,且先杀了,今晚便先吃你,如何?” 王离闻言紧张地握紧拳头,程云素闻言却忽然笑了起来。 笑罢,她道:“大仙说笑了。若非有因,世上有哪个妖族是愿意与人世的强大势力结仇的?此前不过是彼此有些误会,是以仇怨越结越深罢了,小女子此来,正是代家父前来,与大仙商议一下化干戈为玉帛的事情的。” 程云素事先打过不知多少腹稿,本以为自己这番说辞,怎么也能动了这虎妖的心了,谁知此时她话说完,那虎妖却忽然仰天大笑。 笑罢,它冷冷地瞥了程云素主仆一眼,道:“你二人不过逃亡之人,本朝不保夕,却想要在我这里逞口舌之能么?” 程云素闻言心中大惊,王离此刻更是惊得双目圆瞪。 此言既出,说明这虎妖不但很清楚他们是谁、清楚他们正在面临追捕,甚而也很清楚他们此来的用意。 这一下,饶是镇定如程云素,也是不由沉默下来。 被人一眼看穿了所有底牌,要再怎么谈下去,都是为难。 甚至在这种情况下,连自身的安危,也都已经成了问题——其实做出这个决定之前,程云素心里就已经很清楚,如果一旦谈不成,自己就很有可能会成为这虎妖果腹之物! 她深吸一口气,道:“大仙法力无边,是小女子小瞧您了!” 顿了顿,她道:“小女子此来,实是来求助于大仙的。” 那虎妖眼中闪过一抹犹豫,但目光在他们主仆二人脸上扫过,他不知想起了什么,最终却只是冷哼一声,道:“求助于我?同我谈交易么?换了你那老爹来,我或许可以同他谈一谈,但你却不配!” 说到这里,他傲然拂袖,道:“看在我一个朋友的面子上,今天我就不与你们为难了,以后若你们再敢到我这山林来,就休怪我不客气。至于你那师门,还是拿去吓唬其他人吧!滚!” ------------ 第五十二章 出山 一筹莫展。 自己的所有情况,都被对方摸透,且对方根本就不愿意跟你谈什么,“求助”既然不成,程云素便知道,即便自己愿意继续折节,也已经无济于事。 谈判,从来都是当双方有足够多的利益可供交换的情况下,才叫谈判。而当下,如果留下不走,她已经只剩乞求一途。 她不是没有考虑过把自己的那颗避雷丹拿出来,主动送给那虎妖,以摇尾乞怜的低姿态,求得对方的稍稍回心转意,或可使对方出手。 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 并非认为避雷丹的诱惑不够,纯是自己内心深处最后的那一丝骄傲在作祟。 我程云素,贵胄之后,侯门之女,死则死尔,岂可在一个妖怪面前弯腰,涅污了显阳侯府的门第,折损了蓬莱仙宗的荣耀! 于是,当那虎妖不屑地斥出一个“滚”字,她沉默片刻之后,转身离开。 可是当程云素带着王离御剑离开那虎巢,飞出百余里之后寻了一处山头落下,回望那西天最后的一抹余晖,却不由得满眼迷茫。 天下极大,大堰山极深,自己却又能往哪里去呢? 王离道:“姑娘,卑下有个想法。” 程云素头也不回,淡淡道:“说。” 王离道:“咱们且歇息一晚,养精蓄锐,待到明日,卑下选择一个关口,先行突围,把他们的人都引过去,届时,姑娘可趁机从另外一处走脱。以姑娘的御剑之能,直消卑下能多拖延得一二刻,亦是一道生机。” 程云素终于扭头看他。 她笑了笑,摇头,道:“离叔,你的心意我领了。不过……没用的。” 王离欲辩,但想了想,又叹口气,道:“卑下无能。” 程云素笑起来,转首看向北方,心情虽是前所未有的晦暗,这一刻却偏又觉得心里有些说不出的宁静。 她想:“这大约是自知必死的缘故吧!反而不必挣扎了。” 于是过得片刻,她回头,问:“离叔,你猜,那刘恒还会留在原地等着咱们吗?还是……”她的话音忽然落寞下来,“已经回去了?” 王离嗫喏不敢答。 不过片刻之后,他却道:“他或许……不会回家。” “哦?”程云素眼睛看他,神情有些笑意,问:“为何?” 王离道:“此人,重然诺。” 程云素闻言沉思片刻,缓缓点头,笑道:“说不定他已经往东去送死了呢!” 说罢,她低头叹息一声。 仰起头来,她道:“走,咱们回去,看他还在不在。” 王离闻言却道:“姑娘,卑下以为,无论他是留在远处,还是东行,又或西去,皆是普通脚力,咱们轻易便可追上,因此倒是大可不必着急。姑娘昨夜御剑数百里,今日又是一天未得歇息,不如今晚就找个妥当的地方歇息一晚,明天去找他也好,或是东行也罢,也都不至于乏了气力不是?” 此言当然在理。 然而程云素闻言沉思片刻,却道:“不必了,先回去再说。” 见她主意已定,王离自觉不便再劝,便只好点点头,道:“也好。” 于是程云素唤出短剑来,两人登剑,直奔北方而去。 此一去,便是二百许里。 直到月挂中天之时,她们才终于找到了此前三人最后分别的山头。 只是,御剑于青空之上时,程云素与王离主仆二人已经分明瞧得,南边一座山峰不知道遭遇了何等伟力,此刻竟已是凭空被削去了半座山头! 飞剑在半空中环那山行了一周,两人贴近了去,观察详尽,只见那山体崩颓之势,煞是惊人,只是不知在过去的这一天时间里,此处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又到底是何等样人,才能有力量将这半座山峰凭空崩坏。 而偏偏,当两人回到三人最后分别的地方,刘恒已经不在了。 半山腰三人此前歇息之处,一株数人合抱的大树,也如对面那座山峰一般,已经被拦腰打断。只是此刻虽然有月光清明,俯首下看时,却仍是不足以看清那山下到底是怎样一番模样。 王离劝程云素说,山下情况未明,还是不要下去查看的为好。 程云素缓缓点头,内心想:也罢! 王离又说:此地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又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实在是不宜久留。程云素也欣然点头,于是两人落足不过半盏茶的工夫,便又重新御剑东行。而飞过两个山头之后,他们竟赫然发现地面上有一处火堆! 迫近了看,竟是那刘恒! 很显然,众人分别之后,他仍在继续往东走。 在飞剑之上看清火堆旁的刘恒的那张脸,王离显得甚是欣悦,当即便哈哈大笑,旋即大声招呼道:“刘恒,我们回来了!” 片刻后,飞剑落地,王离很是兴奋地过去拍打他的肩膀,爽朗地笑道:“你小子,我果然没看错你!轻生死,重然诺。你是条汉子!哈哈哈哈!” 此刻,便程云素也露出笑容来。 明知必死之事,仍有人愿意生死陪你,便铁石心肠、金木肺腑,焉能不为之欣慰和感动? 于是程云素道:“只是烤肉的本事差了些。” 刘恒低头看看自己手里烤得一半焦黑一半不熟的兔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而王离闻言则再次哈哈大笑。 其实刘恒烤肉的本事并不那么差,他刚才只是走神了。 此时王离却道:“我来!”然后一把将那烤到一半的兔子夺了过去。 待三人都寻地方坐下,程云素问他:“不是告诉你回转去吧,为何还往东走?” 刘恒下意识地挠挠头,旋即又想起程云素说过的话,略有些尴尬地放下手臂,笑了笑,很认真地道:“我……你答应过我的,只要护送你出了这山,你便传我修仙之术。” 王离闻言面露笑意。 程云素闻言则转首向东方瞧了一眼,然后缓缓点头,道:“善。便是如此。” 却在此时,王离一边烤东西一边问起那山峰崩裂的事情。 此事刘恒倒是已经深思熟虑过了。 若据实说明,则不得不提那虎妖,若提那虎妖,则他为弟子复仇追杀自己,后来反又受伤,得自己滴血肉白骨的事情,自然也是不得不提及的。 而他深知,自己身上的秘密,越少人知道越好。 于是他只好推说不知,只是道:“我才刚过了刚才那座山,就听见身后传来山崩地裂的巨响,却是不知为何,也不敢回头去看。” 两人不疑有他,便不再追问。 待那山兔烤熟,王离照法操作,将最好的一块兔腿给了程云素,剩下大半只,才由他与刘恒分而食之。 自问过刘恒为何不回转之后,程云素便已经不再说话,此时吃过一只兔腿,她便站起身来,沿山势缓步上行,最终在几十步外觅得一处不被树影遮挡的开阔之地,盘腿坐下,开始打坐。 见她如此,王离与刘恒自是不敢打扰,于是两人搬了块石头灭了火堆之后,便各自寻地,或躺或靠的休息。 次日一早起来,那程云素唤出短剑,令王离与刘恒皆登剑,随后便御剑东行,不过一个多时辰,便行了此前三人要走两三天也未必走得完的山路。 山势逐渐低矮,一大片平原地带便出现在了面前。 不声不响的,王离便已握紧了掌中宝剑,而程云素原本压着速度的飞剑,此刻也是再次加速,使得初次乘坐飞剑的刘恒只觉得两耳罡风猎猎呼啸,竟听不到除此之外的任何声音,而那风吹到脸上,不但使得他的脸如被刀割,更是根本睁不开眼睛——稍稍睁开,便觉眼睛刺痛,几乎立时便要流泪! 然而,如此这般飞出去足足小半个时辰,却在忽然的某一刻,飞剑又慢了下来。然后便听那程云素惊讶地道:“真是奇也怪哉!为何无人拦截?” 刘恒闻言,终于敢勉强睁开眼睛。 在他们的身下,是一片广袤而平整的大地。 田野、道路、村镇,几若棋盘一般。 其景壮美,其色瑰丽。 而他不知道的是,只刚才那小半个时辰,他们已经越过了脚下不知道多少个村镇了! 但是,他们却没有遇到一个拦截的人。 ------------ 第五十三章 怪哉! 半盏茶的工夫之后,程云素三人出现在河阳郡治下南部一座小镇沿路的小小酒肆里。王离一副粗豪模样,大喇喇地点了些酒肉,饭钱、赏钱又都给得足,店家心知来了豪客,当时便喜笑颜开地催着厨下收拾,又给张罗了一壶茶来。 王离嗜酒不嗜茶,刘恒此生到此也没喝过几次茶,程云素倒是一个喜饮茶的。只是此地乃偏鄙小镇,不但人物粗俗,便茶也是些粗茶。此行山中,多日通不曾好好歇息过,莫说茶了,山中多日,是连热水也喝不到的,但此时店小二给倒了茶汤出来,她只看了看茶色,轻嗅其香,随后便推开了。 别说尝了,她简直是一副看都不愿再看的样子。 反倒是刘恒,直接是端起来就喝。 而且他觉得这茶真好喝。 当然,三人来此,既不是来喝茶的,也不是来吃肉喝酒的。 是以,在一开始的咋呼之后,就连王离也很快闭上了嘴巴,只是皱着眉头,听着这酒肆内其他几桌客人唾沫横飞的辩论。 而其实那几桌客人正在讨论的,都是同一件事情。 昨日上午,已经在山中蛰伏十余年不曾听到动静的金虎大仙突然出山,将正在筹谋围攻大堰山的一帮修仙之人打了个措手不及,据说折损甚大,光是那些会飞的人仙,就死了足足十几位,据说有位老祖级的人物,也被那虎妖打成重伤,最后只得狼狈而逃,才侥幸免了一死。 而这一次对大堰山的围剿,当然是就此夭折了。据说那些原本已经聚拢到大堰山东麓的人仙们,在当时被那虎妖杀得鬼哭狼嚎一般,很多人甚至是一看不对,直接就逃了。最终么,一场大溃败。 当然,说起这件事情来,并没有人会为人仙们的出师不利而惋惜。 大家反倒是为金虎大仙的强悍实力,以及那种料敌先机、主动出击的能力而崇拜钦佩不已,提起它来,都是一副不住赞叹的样子。 其实道理很简单。 对于这世间的绝大多数普通百姓而言,妖怪当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吃人、霸地、为害一方,但跟它们相比,人仙们、修仙者们,却也好不到哪里去。 人仙虽然不吃人,但人仙做起恶来,很多时候甚至较妖怪更为可恶、可恨。妖怪要么占山,要么据水,溢恶一方,但修仙者们的那些宗门,不也是各据一方,占据名山大川以立宗门么?甚至放着千里沃野不许百姓们进入耕种,专门种些花花草草、养些恶兽毒虫的,比起妖怪们来,又有什么不同? 而且,寻常百姓人家,自然是很难有后辈子弟成为修仙者的,无他,没有天赋,而且甚至连去测一测自己有没有天赋的钱,都是凑不出来的。可一旦要是有那么一个机会,一人得了道,带来的结果往往是鸡犬升了天——“仙家门第”的牌坊竖起来,登时就称霸一方。居中欺男霸女、为害乡里之事,层出不穷。 与那些妖怪们处江湖之远相比,很多时候,反倒是这些“仙家门第”们处腠理之深,为害还益发严重些,也更惹人憎恶些。 于是,世间之人,几乎人人都想修仙,人仙们也号称降妖伏魔、维护人间安宁,但偏偏,妖怪击败了一大群人仙,大家非但不为之沮丧,反而争相传颂那妖怪的伟大事迹——不难想象,或许多年以后,这世间有关妖怪的各种传闻里,可能就会又多出一个金虎大仙力战人仙的英雄故事。 就和刘恒这些年来听到的那些与妖怪有关的或美丽或激昂的传说,并无二致。 ………… 程云素从头到尾只是淡然听着,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 小小镇子,尽管已经拿出了所有的好东西,但她还是只简单夹了几筷子,就没有兴趣了。甚至还不如在大山里吃王离烤的野味来的更有兴趣一些。 刘恒和王离倒是一副据案大嚼的样子。 两人甚至分食了一壶此地的村酿,王离边喝边称赞,说着村酿竟是有些意思! 酒饭罢,三人出了门来,程云素独自一人在前,缓缓踱步,王离和刘恒都隔了几步随在她身后。 他们当然都已看出程云素的心事重重。 因为实在是有太多不解,太多未知。 虎妖因何出手?难道真的是像酒肆里那些客商们所说的那样,是因为虎妖察觉到了人类的这又一次试图围攻,所以先下手为强? 程云素当然知道那些人不是来围剿虎妖的! 他们来围捕自己,当然是成色十足,但若说围剿那虎妖么——上次望云山宗联络了大堰山周边数郡,甚至还说动了朝廷也派了人来,那么多道法高深的大能联袂出手,尚且铩羽而归,凭这些人,借个胆子也是绝不敢去招惹那虎妖的。 以那虎妖之能,莫非不知? 但它就是出手了! 简直百思不得其解! 而且,程云素清楚地记得,当时那虎妖曾说,看在他的“一个朋友”的面子上,就不为难自己了——它的朋友?什么朋友?他那位朋友与自己又有何渊源?为何那虎妖会看在对方的面子上放过自己? 再往深处想,会否是因为那虎妖的朋友想要为自己解围,故而才说动了那虎妖出手? 那么,那虎妖的那位朋友,到底人耶?妖耶? 应当不是显阳侯府那边的关系。 别人不知,程云素却是知道的,这么多年来,那金虎大仙一直都是显阳侯府,也是自己父亲的心腹大患——再说了,从那虎妖的口气中也当听得出,它对显阳侯府也应该是没有丝毫好感的。而且对于自己的父亲,它自也无甚尊重可言。 莫非是自家师门那边,蓬莱仙宗的人? 也应该不是! 一则蓬莱仙宗缥缈云外,少与人世往来,几乎不可能与那虎妖有什么交情,二则,就连那虎妖自己也说了,它与蓬莱仙宗“既无恩怨,又无交情”。 真真奇也怪哉! ………… 一直到踱步走出小镇好一段距离,程云素才终于缓缓停下脚步。 仰首望,秋高气爽。 她深吸一口气,心想:“既然想不明白,就以后再去想吧!倒是这虎妖的出手,应是可以借来几分力气的。” 想到这里,她眉目深蹙,叹了口气,眼神渐渐冰冷,呢喃道:“我终于可以回家了。你们都没想到吧?” *** 你们对更新的吐槽我都看见啦,只是奶爸不好当啊! ------------ 第五十四章 分别 其实刘恒知道,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了。 当初说好的,护送程云素主仆离开大堰山,程云素便会以修仙的入门法术传授给他。而现在,无论过程如何,最终的结果就是,刘恒已经完成了当初的承诺,其实是已经到了可以钱货两清的时候了。 但是他知道,接下来摆在程云素主仆二人面前的路,还并不好走。 因此看着程云素的背影,他迟疑着,始终没有开口说什么。 而且不光如此,他觉得,双方毕竟有过一夕之欢,他觉得,这件事总要有个后续——哪怕是个结尾。但是看程云素的意思,却早已结尾。 第一次经历男女之事,也或可理解为是第一次经历感情之事的刘恒,面对这种情况,总觉得心里有些不上不下的难受。 但是他知道,自己根本就没资格追问什么,更不要提继续求索什么。 程云素既然觉得已经结尾,那就是一切都结束了。 一夕之欢,就是一夕之欢。 只是刘恒心里还有些贪恋,类似火堆燃尽后那灰烬残存的温热。 所以程云素没有主动开口结束彼此的这一段合作,他也就暂时没有开口。 此时,在这处不知名小镇的镇外,程云素独自步行许久,终于停下,并回转身来,对王离道:“咱们该回家了!” 随后又对刘恒道:“你也可以回家了!” 刘恒嗫喏着。 王离却道:“姑娘,此时回去,只恐城内……” 程云素淡然地看着他,他迟疑片刻,才道:“这次联姻之事,事先并无丝毫风声,忽然就谈成,以至于让姑娘陷入进退维谷之境地,而随后郭家的人居然可以入咱们的河阳郡来追杀!卑下以为,显阳城中恐已生大变,咱们这样贸然回去,恐有不妥。不如姑娘先去师门暂住,让卑下先回显阳城,则无论他们会怎么对待卑下,姑娘都可以先把城内的情况观望清楚,然后再定行止。” 程云素闻言缓缓露出笑容来,声音却是极冷,道:“单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好弟弟,是做不出这许多事情的。但是,别管他身边来了什么助益,显阳城,仍是显阳侯的显阳城,父亲缠绵病榻,我此前又忙于安抚内外,这才给了他们跳梁之机,但是,两郡之内、侯府之中,忠于父亲、忠于先母的人,比比皆是,短短时间内,他们没那个本事撼动。反倒是如果我在外面耽搁日久、不敢回去,才真是给了他们剪除异己的时间了。所以,这显阳城,我今天回定了!” 听他们之间对话,刘恒的目光在两人脸上来回的看。 见王离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刘恒就知道,尽管程云素所说形势,已经很是错综复杂,但显然,真实的事情,只怕比她说的还要复杂不知多少。 片刻后,王离道:“如果这件事是出于侯爷示意……” 程云素猛地扭头看他,把他下面的话都给吓了回去。 片刻后,程云素冷冷地道:“那就看他敢不敢当面下令杀我了!” 王离面露苦色,道:“何苦要赌?” 程云素道:“赌?呵呵,离叔,这不叫赌,这是在拼命!母亲当年带半郡之地下嫁显阳,现在,我怎么可能躲开了不敢回去?” 顿了顿,她斩钉截铁地道:“显阳郡,是我的显阳郡,河阳郡,也是我的河阳郡!我必须要拿回来!” 王离闻言,沉默片刻,拱手道:“既然姑娘主意已定,卑下愿为先锋!” 程云素闻言笑着点了点头,淡然道:“好!” 说完了,她终于扭头看向刘恒。 神色间带着些许可堪玩味的笑意,道:“咱们的约定,你已经完成了。”说话间,她轻抬手臂,从袖中不知何处掏出一个古意盎然的小小卷轴来,道:“你要修仙的入门之术,我答应了,自然不会毁诺。只是,能看到多少、学到多少,就要看你自己了!” 说到这里,她轻轻一抛,刘恒赶紧伸手把那卷轴接在手里。 “我……”他欲言又止。 程云素收起脸上笑容,淡淡地道:“再叮嘱你一遍,不要试图去找我,更不要以为你我有过一夕之欢,就有了什么必然的关系。回去好好过你自己的小日子吧!这辈子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了,否则,我会亲手杀了你!” 刘恒手里紧紧地捏着那卷轴,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沉默着点了点头。 是的,其实程云素一直以来的态度都是这样的,他们之间只是一夕之欢而已。 甚至刘恒能够清楚地感觉到,对于她来说,那一夜的肌肤之亲,在她心中的位置,甚至远远比不上自己护送他们一路出山的这一份交情。 前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后者至少还价值一份功法卷轴。 片刻后,他手拿卷轴,冲程云素拱拱手,又冲王离拱了拱手,道:“侯女,王将军,祝你们马到功成!” 程云素点点头,然后转过身去。 王离拍了拍刘恒的肩膀,故作潇洒之态,笑道:“小子,回去吧!我随我家姑娘回去处理些事情,待家中事了,我一定去你们大野城再走一趟,去找你喝酒,如何?” 刘恒闻言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憨憨地抬手挠头,道:“那我一定给您买我们城里最好最贵的酒。” 王离哈哈大笑。 ………… 一柄大剑直上青空,顷刻间便去得远了。 刘恒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两人御剑离开的轨迹,久久不动。 有恰好过路的客商,正好看到了刚才程云素唤出小剑、御剑升空的那一幕,不由得窃窃私语。对于留下来的刘恒,则只敢远远打望,无人敢于靠近。 许久之后,刘恒拿起手中卷轴,低下头,看了又看,脸上却露出一抹苦笑。 是的,自己已经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东西。而且是此前十几年一直心心念念的东西。但为什么在这一刻,心里却并不觉有什么天大欢喜,反倒觉得有些淡淡苦涩呢? 她是侯门长女,显阳侯与当朝公主唯一的女儿。 我是大野城里一个流浪无着的小乞丐。 两人的身份地位,判若霄壤。 已有一夕之欢,还想如何? “永不再见么?” 他嘴里嘟囔了一声,再次抬起头来,看向他们离去的方向,缓缓道:“终有一天,我要堂堂正正的出现在你面前,而我的身份,将不会再是一个让你瞧不起的小乞丐!” ------------ 第五十五章 卷轴 刘恒掉头往回走。 但一直到十几里路走出去,他的心境才渐渐放空,刚才心里堵的难受那些情绪,开始渐渐淡去。也是到了这个时候,心中的那抹喜悦,才真的开始涌了上来。 他手里拿着的小小卷轴,是他过去十几年一直渴望得到的东西。一旦心情调整过来,心中的喜悦自不待言。 平常他一直觉得自己算是一个很能克制、也极善于控制自己情绪的人,但上午时候的心情是那般的低落,待回过神来,心情又是这般的激越,使得他少见的有些克制不住了——走着走着,他老是下意识地伸手去摸怀里那根不大的卷轴。 正好肚子也有些饿了,犹豫再三,他加快脚步,等到终于到了下一个镇子的时候,便到那镇上唯一的一间客栈里,大方地给自己要了一间上房。 这等大手大脚,在过去的他而言,几乎不可能。 但他觉得自己实在是等不到赶回大野城了。 捏着怀里那硬邦邦的卷轴,他恨不得下一刻就打开它。 进店的时候,天色已是黄昏,待刘恒洗过手脸,又下楼吃过饭再回来时,天色便已经全黑了——这里是上房,尽管只是一处小镇子上的上房,但房间里配备的依然是亮堂堂的蜡烛,而非熏人眼睛的油灯。 店小二给打了洗脚水送上来,刘恒洗过脚,亲自过去插了门,这才回来,略平静了一下心情,在蜡烛那明亮的灯光下,拿出了自己怀中的功法卷轴。 它一副很不起眼的样子,约莫比半根筷子略长,两根非金非木的棍子为轴,丝帛手感的金红色料子为卷,上面系着一根黑色的绳子。 刘恒在灯下打量许久,才深吸一口气,扯开了绳子。 卷轴轻翻,露出古朴的字迹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四个大字:观山海诀。 下面是三个小字:筑基篇。 继续摊开,没有字,只有一副人体图画。 一人盘膝坐,微侧首,手捏诀,神情微凛。 在他的身体上,有一根红线在游走——刘恒吓了一跳,赶紧揉了揉眼睛再看,却见那线竟是真的在缓缓游走。 他不由得目瞪口呆。 闭上眼睛,挤挤眼睛,揉揉眼睛,再睁开来看过去。 没错,那红线游走如蛇,在图画中那盘膝而坐的人身上游走有方。 这显然绝非人间之力。 刘恒摇头叹息片刻,随后便集中注意力,认真地盯着那红线,等到看清它游走的方向,也不知是联想到了什么,刘恒似乎忽然心有所悟,不由得缓缓点头。 便是这一刹那,他忽然觉得眼前一亮,眉间当即传来一抹刺痛感觉! 这一下痛,让刘恒眼前又随之一黑。 但很快,甚至没等他的手摸向自己的额头,那股刺痛感又迅速消失了。 刘恒愣了一下,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他闭上眼睛,顿时便见脑海中有一女子盘膝坐,微侧首,手捏诀,神情微凛,有莹莹的淡青色的雾气自她左手虎口下入,在她几乎透明的身体内循转有序,并在运转了一大圈之后,渐渐转化为淡淡的土黄色的雾气,自右足下逸出。 刘恒目瞪口呆。 非只为这活灵活现的镜像忽然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中,更因为出现的这女子,竟是让他颇觉有几分眼熟——她着一身华贵的宫装,头带凤冠,身被霞帔,通身上下,一副说不出的渺然非人间的天仙气派! 刘恒看不清她的眉眼,入目都是模模糊糊的,他只是能感觉到她似乎正在对自己露出笑脸,那神态,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中带着一丝说不出的宠溺。 是的,不知道多少次在睡梦中,他曾梦到这个女子。 他不知她从何而来,不知她姓甚名谁,亦不知她为何会常常出现在自己的梦中,只有她那种温柔可亲的感觉,是从来不变的。 在饥肠辘辘的睡梦中,在恬然安适的睡梦中,她一次又一次的出现,伴着刘恒就这样一路走来,直到今日。 尽管她的影像是如此的模糊,尤其是那面容,在刘恒的想象中,必是惊人的天仙美貌,但那张脸上却似乎笼着一层轻纱也似,总叫人看不清楚。 ………… 失神片刻,刘恒晃了晃脑袋,忽然回神。 她就盘膝坐在那里,那雾气在她体内流转不休。 刘恒当然知道,这肯定就是那《观山海诀》的修炼法门了,只是不知道那图画中的人形图为何会幻化成这梦中的女子。 他想:一梦多年,自己与这陌不相识的女子,应该也算是熟人了。或许这功法卷轴便是如此,在打入脑海神识的时候,会自动把那人性图像幻化为自己最渴望见到的那个人? 只是,刘恒有些不确定:自己最想见的那个人,原来竟是这梦中的女子么? ………… 待思绪彻底收回来,他把那梦中女子的问题暂且抛开,开始认真琢磨起脑海深处的这副图像来——说是图像有些不太合适,那气雾流转不休,那女子身姿曼妙,竟如一个大活人就在眼前一般。 再没有比这个更鲜明更直观更准确的传授方法了。 刘恒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气雾的流转,跟随着它们在那女子体内的运转方向,仔细地观摩——这么一看,就是小半个时辰过去了。 看了也不知道多少遍,刘恒觉得自己开始逐渐明白这修炼功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记得胡扯的时候听老胡头说起过的,无论人仙还是妖怪,所谓修炼,其实都是吸纳天地灵气以为己用的一个过程。 而现在,面前这镜像已经把这个道理剖析的不能再明白了。 淡青色的雾气自左手虎口下入,沿体内的各种经脉运转一周,最终化为淡淡的土黄色雾气,自右足下逸出——在刘恒想来,这种颜色的变化,似乎应是在呼应着天地灵气已经被修炼者吸纳入体了。 琢磨明白这里面的道理,一时间刘恒不由得心痒难耐。 但是想了想,他还是决定休息片刻,然后再仔细的观察一阵子,才开始自己的第一次修炼。因为方才这小半个时辰的观察与分析,竟是罕见地让他觉得自己有些精神恍惚,周身上下也有些疲乏之极的感觉。 想来是这等透析天地灵气运转至理的功法,哪怕只是筑基篇,对修炼者的精力、体力的消耗,也仍是无比巨大的。 让刘恒感觉,远比自己背着三丫跑出去十几里地还要更累些。 只是这个时候深吸一口气,睁开眼睛,他晃了晃脑袋,下意识地想要先把手上的卷轴收起来,目光落到那摊开在手上的卷轴上,却看到了令他惊讶不已的一幕——那卷轴上的第一幅图像,此刻竟已消失不见了。 ------------ 第五十六章 观山海 蜡烛明亮,一室生光。 上房内,刘恒拿着那卷轴端详许久,尤其是那画像消失之处,他更是忍不住伸手去摸,反过来看,等等,各种办法都试过,确认那画像的确已经消失了,心里感慨着仙家宗门的确道法神奇,这才小心翼翼地继续展开来,去看那卷轴后面的内容——那是一副又一副的图画。 虽然他只是一个第一次接触修炼法门的人,此时却也已经弄明白了这功法卷轴的基本功用了:当手持卷轴之人认真去看,那卷轴上的修炼之法便会直接打入人的神识深处,并随之从卷轴上消失! 这就意味着,这副图画上的修炼法门,已经传授给修炼者了! 事实上,脑海深处的那镜像,远比卷轴上的画像要更加的形象和立体,让再愚笨的人也基本上看一眼就能明白这法门到底要求你怎样做。 “观山海诀?” 刘恒默念着这功法的名字,心里不由得想:也不知道这是何人创下的修炼法门,这名字起的貌似简单,但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气象宏大的感觉! 目前来看,这功法大约有两个可能的出处,一是蓬莱仙宗,闲谈时据王离说,程云素从很小就拜入门内,跟随一位名师学习,而且从六七岁起,每年都要在蓬莱仙宗里住上个小半年,十一岁开始,更是在蓬莱仙宗长住,一直待到了十六岁才下山回家。第二个可能,当然就是显阳侯府那边了。 不过无论出自哪里,现在,这功法都已经到了刘恒的手里。 当然,太高级估计是不可能的,只是一个最最入门的筑基篇而已。但对于刘恒来说,已经是弥足珍贵了。 ………… 卷轴展开到尽处,并没有再出现哪怕一个字。 它全部展开来,长大约尺半有余,除了最开头的地方,有一个此刻看去颇为突兀的空位之外,后面还有依次排列的八副图画。 每一副图画,画上人都姿势各异、形态各异,那象征着天地灵气的游走着的红线,也行走着或大同小异或完全不同的路线。 刘恒想:“既然是这个《观山海诀》的筑基篇,且接下来的这八副图画如此排列有序,那么想必这就是接下来的修炼顺序?” 还或者,这总共的九副图画,每一副都是独立的? 此刻,面对着这卷轴上剩下的八副图画,刘恒心内有各种想法与揣测——这就是无人指点的坏处了。他甚至根本不明白自己正拿在手中的这份功法卷轴到底是什么,这些图画相互之间到底是怎样的逻辑,而自己的修炼,又该从何处开始! 一切的一切,都只能靠自己的理解和揣测。 甚至,说白了,靠猜! 但幸好的是,他并不贪心。 也并不会想着今晚就将它们尽数纳入脑海之中。 在他想来,这卷轴此前已经展现出种种神奇之处,而程云素在把它交给自己的时候,也并未刻意的去叮嘱什么,那么,想必只要自己老老实实的从第一幅图画开始修炼,后面的道路,这卷轴会自由安排? 毕竟这仙家物品有着种种神奇之处,既然是功法卷轴,而且是“筑基篇”,那么对于修炼的过程,它想必肯定会有它自己的内在逻辑? 心里这么想着,刘恒把整个卷轴粗略地浏览一遍,唯恐出错,他并不敢仔细去看后面的那些图画的运行路线,便又把它小心翼翼地重新卷好,系上了绳子,再珍重之极地收到自己的怀里。 然后他起身下床,趿拉上鞋子,在这间并不算太宽敞的上房内缓缓地踱步,甚至还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慢慢地喝,以求缓缓精神,让自己尽快恢复到最好的状态——尤其是精神状态。 十余年的期待,最终换来的是望云山宗一个“丁”的判语,他甚至连进入人家宗门执杂役的机会都没有。 而现在,一份筑基的修炼功法,就在自己面前。 它的功法剖析如此简单明了,它的学习过程如此直接干脆。 它现在就在自己的脑子里。 自己到底是不是没有丝毫的修炼天赋?是望云山宗的人看走了眼,还是……是与非,成与败,就看现在了。 足足一盏茶的工夫过后,他在房间内踱了也不知道多少圈,热水也已经饮尽,自己感觉自己的精力已经恢复,然后便重新到床上盘腿坐了下来。 深吸一口气,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那宫装女子打坐的镜像就在脑海深处。当刘恒的神识认真去看的时候,便见那雾气一如方才那般,仍在从体外、到体内,再到体外,一遍又一遍的循环着,似乎永无休止一般——她的周身上下,不知是否因了这功法的缘故,隐隐透出一抹莹润的淡淡光芒,看去圣洁而光辉。 刘恒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那淡青色雾气的运转路线,并用手指在自己身上模拟着一路指过去——路线并不复杂,那淡青色雾气自左手虎口下入体,沿手臂一路上行,在上身经过两次盘曲,最终入右腿,自右足下离开身体。 这一路行走,途经那女子身上,有着很多莹润的小小光点。 刘恒随不通武事,于修仙法门更是一窍不通,但他能够猜到,那大约都是人体内的各处穴位窍要,只是他并不知道它们分别都叫什么名字。 当然,这并不妨碍刘恒死记硬背的记住它们的路线。 在这一点上,刘恒还是有着充足的自信的。 于是,再一次花去好长一段时间默默地钻研和记忆这功法的运转途径之后,在自己的脑海神识之内,刘恒也闭上了眼睛。 他想象有那充斥在天地间的灵气正被汇聚到自己的左手虎口之下。 于是便真的有一抹肉眼难见的淡青色的雾气,在他左手的虎口下富集起来。而此时,他神识身处的那镜像,也蓦然一亮。 刘恒虽然闭着眼睛,却觉精神忽然为之一振。 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真的感知到了有什么东西正在进入自己的左手手掌——那种感觉,无比清晰,绝非臆想而来。 于是,他一下子就亢奋起来。 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神识深处的那女子身上的光芒,开始越来越盛。甚至不需要刘恒可以去的注意和引导什么,他就感觉到有一股气流酥酥麻麻地沿着自己体内的一条经脉迅速地游走起来。 似乎只是眨眼之间,那气流就已经在自己体内游走一周,自右足下散出了。 一个循环,就这么轻而易举的建立起来。 刘恒精神大振。 于是沿着这道已经建立起来的循环路线,有淡青色的雾气源源不断地进入他的体内,并最终被转化为淡黄色的雾气排出身体。 可想而知,刘恒当然是越练越兴奋。 于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固定的循环,他这一练,就是一个多时辰过去了。 在他修炼得正起劲的时候,室内的蜡烛燃烧到尽头,最终熄灭了。 但他茫然无觉,仍在继续修炼。 一直到又是一个多时辰之后,他才渐觉疲累,虽不知道已经是多长时间过去了,内心却推算着应该修炼了不短时间,又念及贪多嚼不烂的道理,他心中一动,那循环当即便缓缓地停了下来。 刘恒睁开眼睛,面对漆黑到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脸上却不由得露出灿烂的笑容来——如果此时不是深夜,如果此刻他不是身处在客店之内,他甚至都忍不住想要仰天长啸一声,以抒过往多年的心内积郁。 但兴奋地起身下床的时候,他却忽然觉得自己眼前一黑。 这种感觉,他很熟悉。 饿极了,累极了,是经常会这样的。 但隐隐然,他却觉得很是有些不对。 无论是民间那街头巷尾的议论,还是老胡头曾经说过的一些笼统之极的话,都毫无疑问地在证明着:修炼仙门功法,本身就是一件对己身有极大助益的事情。 就不说修炼过后立刻身轻如燕吧,至少精神饱足、气血旺盛等诸多好处,是肯定会有的——那是天地灵气滋养身体、培育神魂的结果。 但眼下的自己,却很明显是一副久坐疲乏的感觉! 这可不像是修炼过后该有的样子! ------------ 第五十七章 磨砺 房间内外,暗夜沉沉。 刘恒很是惊讶,而惊讶之外,内心深处隐隐有所悲触。 并不需要刻意的去联想,他已经能想到这件事里那些让他无力的可能。 在床边呆呆地坐了许久,他终于还是忍不住打开门出去。 整个客栈都是漆黑一片,无论明天还要赶路的旅人,还是店家和店小二,都早已沉沉入梦。客栈内的呼噜声此起彼伏。 但刘恒知道,这件事如果不能找到一个答案,自己今晚是不可能睡了。 于是他去把店小二叫起来,要蜡烛。 店小二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嘟嘟囔囔,说一个客房一晚只提供一根蜡烛,说这东西很贵,过去一根蜡烛可以撑好几天云云。 他说的刘恒当然知道,在家的时候,他也是不舍得点蜡烛的。 但这个时候,店小二要多少钱,他当即掏出钱来痛快地给了,然后懒得搭理店小二的咕哝,问店小二要了火折子便往回走。 回去点上蜡烛,房间内终于重又亮堂起来。 插好门,他回到床边,再一次打开了功法卷轴。 它仍然是突兀地缺了第一幅图画。 刘恒心内犹豫了许久,却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冲动,收摄心神,认真地看向了那卷轴上的第二幅图画。 他想,有两种可能。 一种其实一直以来都是被强行压在内心深处的梦魇,那就是,自己没有天赋。 也或者说,像望云山宗那人所说的那样,自己是个大“漏壶”。 但其实意思一样,自己的修炼天赋是“丁”,没什么修炼的意义,也不可能取得什么成果或进展。 第二种可能……他想,万一只是这第一幅图画的修炼方法不适合自己呢? 假定是这种可能,那么随之衍生出来的,刘恒觉得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这卷轴上的九幅图画代表着九种彼此独立的修炼方式,那就西方不亮东方亮,说不定自己换了第二幅就能有所收获。 另外一种则是这第二幅图画,是延续了第一幅图画的,在自己修炼第一幅毫无成绩的情况下,有极大可能,这第二幅自己也无从修炼得起来。 所以,第二幅图画上的功法如果自己能练出点成绩来,那当然“丁”的评语被推翻,如果不能……那就第三幅! 也因此,尽管此刻实在已经是精疲力尽,但刘恒却不死心的依然想要去试试这第二幅图画上的修炼方法。 其实他自己心里隐隐约约是知道的,自己似乎有些走火入魔了。 不是练功的那种走火入魔,而是心境的不能自持。 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想要证明自己并不是一个不能修炼的废物! 十余年困苦的生活,虽然磨砺出他坚韧的意志,但也培育出他内心对修仙、对出人头地的那种超乎常人想象的执念。 如果说一个“丁”的判语,还不足以击倒他的话,那么现在,功法卷轴在手,自己修炼过后却非但一无所获,反而疲惫不堪,就让他内心那强大的信念,不知不觉的出现了一丝裂缝。 他才十几岁,他渴望自己有一个灿烂的明天。 然而,足足一盏茶的工夫过后,他失望地低下了头。 他已经很努力、很用心的去观察这第二幅图画,相比起刚才观察第一幅图画的时候,还要认真了不知道多少倍。 但是,那第二幅图画上象征着天地灵气的红线,仍然一动不动地兀自运转着,那图画也一直就在那里,神情端然,但它却并没有如刚才的第一幅图画那般,被打入到刘恒的神识之内。 过了好大一会子,他抬起头来,眼神中有一抹说不出的晦暗与苦涩。 但想了想,他又重新摊开卷轴,看向了第三幅图画。 再然后,是第四幅。 时间就这么缓缓流逝,一直到东方都开始隐隐发亮,这第二根蜡烛也已经快要燃到了尽头,他才终于颓然地叹了口气,小心翼翼地重又把那卷轴卷好,系上了绳子,收入怀中。 抬起头来时,他那眼睛是通红通红的。 疲惫,而又失落。 他瘫在床上,心想:或许,我只是修炼的慢?别人可能一下子就能有修炼过后的成就出现,但我却需要很久很久? 而之所以试遍了剩下的八幅图画都不行,只是说明了它们这九幅图画之间,果然就是一种顺承延续的关系。在自己修炼第一幅图画没有收获,或者说没有达到一定成果的情况下,才会连学习第二幅图画的可能都没有? “可能是吧!”他满心疲惫地想。 但不管内心深处想到了怎样的借口来暂时安慰自己,那内心深处的失落与无奈,以及那可以预期的晦暗的前景,却如毒蛇一般,正在啮噬着内心那曾经无比强大,现在却已经出现了一丝裂缝的自信。 他闭上眼睛,似乎睡过去了。 连蜡烛都忘了要吹熄掉。 但过了没多长时间,似乎是正在似睡非睡中,而客栈内已经开始有店家、店小二和旅人们起来活动了,他却又忽然一下翻身坐起。 那眼睛仍是通红通红的,那是一夜没睡熬出来的,也是心力交瘁煎熬出来的。 但这一刻,他通红的眼睛里却没有了刚才的颓丧与失落,有的只是一股说不出的死不认输的倔强。 他轻声地对自己说:“一定是这样的。” “我只是需要继续努力而已!” 黄先生说过,有志者事竟成,苦心人天不负。 自己这才不过刚刚开始而已,怎可一试不成,便颓唐了心志? ………… 想明白这些,刘恒忽然就觉得心境为之豁然一开。 他翻身下床,在房间内缓缓地踱步。 随着走动,他的思路飞速向前,眼神也越发的坚定起来。 此番归家,道路正长,此番修炼,道路亦长。 却正好是磨砺自己的好机会。 不历洗磨,便锐器亦可腐朽,勤加磨砺,虽顽石也成大器。 人生的每一次苦难,前路的每一遭坎坷,都不过是磨砺自己心志的一次机遇罢了!轻易放弃者,不足以谈成功,百折不挠者,才有资格笑谈成败。 ………… 理清楚了思路,心志又重新坚定下来,刘恒深吸了一口气,主动去打开门,招呼了店小二一句,让他中午饭前来叫醒自己,随后便又重新插了门,连衣服都不脱便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只是临睡之前,本已迷迷糊糊,他脑子里却又忽然冒出一个念头:此番归去,程云素他们有御剑之疾,想必早已到了显阳城了,却不知他们进城了没有?现在的情况又怎么样了? ------------ 第五十八章 老而肥 显阳城昨天的下午。 日光晴好。 在城内西北角,有一处占地甚广的宅院,这宅院的最后面,有一座占地不大却极为幽雅僻静的小小偏院。 时当秋日下午,气候不冷不热,微风徐徐而来。 小院内置高榻,身着便服的周延熙正斜斜地歪在榻上,怀里还搂着一位美丽的妙龄女子,其左右亦各有一妙龄女子跪在榻上服侍,左者捧瓜,右者执壶。 榻前三四步外,两妙龄女子端坐,一抱琵琶、一执红牙拍板,琵琶声动,拍板相和,那怀抱琵琶的女子伴着乐声正在浅吟低唱: “……临走前,再叮嘱。小郎君你莫要二更来。二更时,爹未睡,他同娘正做事来,那床板儿吱吱呀呀响,那油灯儿左左右右晃。” 听到此处,那周延熙哈哈大笑。 他身材本就痴肥,歪在榻上时,身形更显臃肿,此时拍腿大笑,似乎他身上的每一处肥肉都在颤抖,再加上他年已七十岁有余,两鬓早已斑白,自然越发显得老态龙钟了些,与身旁相伴的几位身材窈窕的妙龄女子一起,却好形成了极为奇妙的反差。 此时他的笑声虽洪亮,却并未打断面前俩女子的演唱,那怀抱琵琶的女子仍旧不紧不慢却又绘声绘色地继续唱道:“三更时,也莫来,三更时候爹刚睡,两只猫儿正打架来。那猫儿喵喵的叫,叫得人心慌气闷慢慢捱。叫郎君,你四更来,四更时候夜已静,妾身轻轻的叫,郎君你慢慢爬上来。爬上来,你莫乱来,妾的裙儿红绸做,扯烂了,不好买……” 周延熙大笑不止。 他年纪虽老,声音却一如年轻之时那般洪亮有力。 此时笑罢,那边琵琶女还唱着,他已经忍不住兴奋地扭头看着怀中宠妾,问:“宝贝儿,老爷这词做的如何?” 他怀中美人看去不过十六七岁年纪,面容姣好、身材瘦削,闻言甜甜地笑着,道:“老爷便是奴的小郎君,你今晚可来不来?” 周延熙闻言又复大笑。 “来!来!老爷一定来!与我的小妖精大战三百回合!哈哈哈……” 他笑声未止,院子里忽然想起急促的脚步声。 片刻后,一中年人快步走到榻后,凑近了,在周延熙耳边笑声道:“侯相王承章来访!” 听到脚步声,周延熙面色有些不悦,此时闻言却不由得愣住,也顾不得被人打断了兴致的不高兴了,讶异地道:“他?他来做什么?是派了人来,还是他……” 那中年人回道:“马车已到了门口了!这会子应该已经下车了!” 周延熙眉头一皱,当即推开身边美妾,忽地翻身下榻。 其动作之敏捷,与体态之臃肿,简直不像是同一个人。 见此情形,家中的两名歌姬都已停了弹唱。 周延熙在榻前来回踱步几番,然后站定,淡然道:“命成杰代我去见他,就说老夫沉疴难起,若见老友,不免见者伤心,病者惭惶。故而,还是且先不见得好!告诉他,就说待我身体好转,一定亲自登门拜访。” 那中年人闻言拱手,道:“诺!”然后转身出去了。 但还没等他走出院子,却见两个身形肥大的中年人已经前后脚进来了。 其中当头者,正是周延熙的长子,周成杰。 看见是他,那本来要出去的中年人,不由得就顿住了脚步,先是赶紧见礼,然后便回头看向院中——本人已至,显然不需要他传话了。 却见那周成杰快步走进院子,却自从进了院子开始,就眼眉低垂,一副目不斜视的模样,过去给自己父亲见了礼,道:“父亲,这等敏感的时候,显阳城内外处处躁动不安,那侯相怎么跑到咱们家里来了?” 周延熙见是自己两个儿子都来了,只好无奈地摆摆手,于是那美妾、歌姬、婢女等,都低着头快速退回到屋子里去了,留下几个人在院子里说话。 此时周延熙看了一眼两个儿子,略有不满,道:“管他来干嘛的,我只是不见他就是了。成杰你就代我出去见一见他就是。不过……你怕什么呀!你看看你们一个一个,缩得像老鼠一样,真是虎父犬子!” 他大声训斥,两个儿子都低着头听着,没人敢回一句嘴。 当然,心里嘀咕那是少不了的,“把脑袋缩起来,静观其变,不正是您前些日子交待的吗?” 不过这个时候,嘀咕藏在心里,周成杰还是抬起头来看着自己老爹,问:“那儿子见了侯相,怎么回答他。” 周延熙闻言拂袖,“笨蛋!这还要你老子教你?” 他正要把刚才吩咐过的话再当面吩咐儿子一遍,却听院门口已经又响起了脚步声,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快步小跑进来,手里捧着一把镶金佩玉的短刀,来到近前,他把刀捧起来,道:“老爷,侯相王承章命小人捧此刀来给老爷。” 自从见到那刀,周延熙就微微地张大了嘴巴。 片刻后,他叹了口气,伸手把刀拿在手中,端详片刻,一张肥胖且白嫩的脸,顿时皱成了苦瓜模样,口中更是一个劲儿的念叨:“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啊!这个老混蛋的,又来压我!你个老不死的王承章……” 但念叨归念叨,过了不大会儿,他最终还是叹口气,摆手,道:“走吧,不见不行了,我去见见这个老王八蛋!” ………… 前院,正堂。 同样年逾七十,却已是白眉白须白发的显阳侯侯相王承章,正眯眼坐在客位首座。在她身后,站着一位近卫打扮的俊俏的年轻人。 堂后终于响起脚步声。 脚步渐近,一个苍老且沙哑的声音道:“老夫沉疴在床,不意老友竟来探望,我这心里真是……呜呜……” 说着说着,那声音竟然哭起来。 王承章缓缓睁开眼睛,嘴角微微地往上挑了一下。 他目视身旁的年轻人,那年轻人也笑了笑。 这时候,在长子周成杰吃力的搀扶下,周延熙老爷子一步一晃地走进来,左手宽大的袖子兀自遮着眼睛,似乎是一副眼泪未干、羞见老友的样子。 但袖子摆动间,他一眼瞥见了站在王承章身后的那年轻人,脚步顿时停下了。 “咳……咳……” 干咳两声之后,他忽然松开了儿子的手,袖子也随之放下。 然后,他一脸惊异。 “这是……这是……公主殿下?这、这、这……” 王承章的身子微微往前探,“老周,你这眼神儿还好得很啊!这是长侯女。” ------------ 第五十九章 将杀之 任谁看来,此刻的周延熙老爷子都已是一副病入膏肓的模样——他体态虚肥,步履蹒跚,苍白的脸上有着一抹回光返照一般的潮红。 此刻听说面前的人竟是长侯女,他愣了一下,略有些哽咽,在儿子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的就要行礼,“老臣见过侯女……” 然而此刻做男装近卫打扮的程云素,却丝毫都不为所动。 待周延熙行礼罢,她笑着道:“周老将军,我父欲杀我,奈何?” 周延熙的身子激灵灵打了个哆嗦。 身旁扶着他的长子周成杰脸上也是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周延熙一副垂垂老朽的模样,道:“呃……呃,老臣上了年纪,又百病在身,这耳朵就不好使了,刚才,长侯女说什么?有人要杀你?谁敢杀你!” 程云素要说话,侯相王承章却忽然开口道:“成杰,先扶你父亲坐下!” 周成杰答应一声,赶紧搀着老爷子过去坐下。 事先谁也没料到,此刻本应该被显阳侯府家宰潘振华带人堵在外面,甚而可能都已经被抓捕住的长侯女程云素,竟然已经出现在显阳城里,而且居然扮成近卫的模样,被侯相王承章带到自己家里来了! 而且,这位长侯女刚一开口,就吓得周成杰心惊胆战。 他实在是一句话都不想听见。 等到老父亲坐好,他低着头缩着脑袋,就想出去。但这个时候,程云素却忽然又道:“我父亲对我自小疼爱,我想,他肯定是不会派人去杀我的,那问题就来了,如果我没猜错,现在我们家的那位家宰,潘振华,应该还带着人在城外,时刻等着我去自投罗网呢!是谁给的他这个胆子,胆敢对本侯女下手?” 周成杰头瞥了一眼,只见这位长侯女眸光异常犀利,此刻正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的父亲——只一眼,他就赶紧低下了脑袋。 周延熙咳嗽连声,好不容易咳嗽停了,他呼哧带喘,道:“唉,老臣真是老了,又病,实在是无礼,这,这……呃,成杰,怎么敢叫长侯女还站着?快请长侯女坐下,命、命……命人……咳、咳……呃……咳……上、上茶……” 程云素忽然又道:“周老将军可知道?为了追捕我,为了让我无法活着回到显阳城,他们居然纵容郭家的人跑到河阳郡去,封锁了整个大堰山来围捕我!那是河阳郡的地面,那是我父亲治下的地方,竟然纵容郭家的人跑过去,成百上千的人,肆无忌惮。我死无所谓,只是,敢问周老将军,若是让这样一个人接过了显阳与河阳两郡,你们老一辈人跟随我祖父、我父亲征战多年才得到那些土地,还能保住多少年?而周老将军你,将来到了地下,可有颜面去见我的祖父。又该怎么面对我母亲当年对您的托付?” 周成杰讶然地看着她。 内心的吃惊,已经让他忘了自己的身份。 自显阳侯身受重伤、长侯女从外地回来,开始接掌侯府之内的家事开始,她精明果敢、敏锐能言的风格,就已经随着她做的一件件事情,在显阳城内外,乃至两郡之内,到处传播开来了,使得像周成杰这样不曾与她打过交道的人,也知道这位长侯女是个不好惹的精明强干人物。 只是,众人说千遍,也不及自己亲自见上一面啊! 长侯女的话锋之犀利,简直锐不可当! 这个时候,周延熙不说话了,侯相王承章则是忍不住忽然叹了口气。 然后,他说:“老周,你怎么看?” 就在一个多时辰之前,长侯女忽然登门,用大概相同的一番话,直接说到让他哑口无言,又念及当年她母亲的恩泽,遂不顾七十高龄,毅然出马,亲自带她来到了这周府,来见这位当年赫赫威风甚至不逊于前后两代显阳侯的老伙计! 周延熙嘴唇动了几动,张嘴欲说。 一屋子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他却忽然抬头看向自己的儿子,道:“成杰,怎么还没上茶呀!” 周成杰懵了一下,然后赶紧答应一声,亲自跑到门口,将刚才就已经远远赶开的下人叫过来,喝令上茶。 程云素眼中闪过一抹失望,王承章则是有些不满地皱起眉头。 房间内忽然就安静下来。 过了没多大会儿,下人端了茶盘来,周成杰在门口亲自接了,摆摆手,命他们重新退远些,然后才端了茶进去。 两位客人皆安坐,接过茶碗去。 但这个时候,他们其实显然是没心思去琢磨茶汤滋味如何的,只勉强沾沾嘴唇就放下了,但周延熙颤颤巍巍地端起茶碗来,抿了一口,却噗的一口喷了出去。 大家都吓了一跳。 老爷子气喘吁吁地怒斥:“蠢材!连碗茶都冲不好!我还指望你给我养老?你也就是一辈子蹲在家里吃老子的份儿!蠢材!蠢材!” 程云素眼神微动。 王承章忽然道:“我已老了,待此间事了,当与你一同归老山林!到时候,我一定要过来听一听你自己写的那些淫词艳曲!哈哈!对了,老周,你现在很中意显阳太守程茂伟,觉得他处事老成,有大将风度,届时准备举荐他接替我,出任显阳侯相,你意下如何?” 周延熙闻言,立知雅意,当下缓缓点头,虽仍是一副垂老之态,但眼中的精明却不知不觉露出一些来。 “此人甚好!又是侯爷堂弟,又是个性子平和的,妥当!妥当!” 王承章闻言微微地笑起来,道:“你觉得妥当便是最好,这么些年来,若论看人的眼光,除了两代侯爷之外,我最服你了!” 顿了顿,他道:“若茂伟接替我出任侯相的话,我拟让成杰出来,就担任显阳郡,替侯爷和长侯女,镇守这祖传之地,你看如何?” 周成杰目瞪口呆。 周延熙闻言,那肥胖的脸微微抖动着,一副眉花眼笑的模样,不了解的他的人,只看这副尊容,甚至会觉得他有些憨态可掬。 “不可!不可!万万不可!”他连连摆手,然后指着身边的周成杰,道:“此子不过百里之才,岂可治千里!不可,万万不可!” 但说到这里,他却忽然扭头看向程云素,问:“敢问长侯女,与令弟关系如何?” 这一刻,他的目光忽然锐利起来。 有若一只鹰隼盯紧了自己的猎物。 当然,这种锐利的目光,只是一闪而过,随后他就低下了头去,恢复了那老态龙钟的颓唐模样。 程云素闻言想了片刻,道:“我将杀之,以绝后患!” 王承章略显惊讶地扭头看过去。 周成杰惊得微微张开了嘴。 但这个时候,周延熙却忽然拍案而起。 “好!” 这一个“好”字,中气十足,杀气四溢! 当年的一代名将,如今的痴肥老儿,忽然就挺直了腰杆。 “既如此,老臣这条老命,就卖给长侯女又有何妨!” ------------ 第六十章 南侯 “父亲,大姐要杀我!你救救我,救救我!” 显阳城,显阳侯府的松山堂内,时年十四岁的显阳侯程茂山长子程云斌,一把抱住自己父亲的腿,扑在地上痛苦不已。 其母程潘氏也委顿在地,哀哀地哭,一边哭一边插嘴念叨:“哪里有这样做姐姐的,居然要杀自己的亲弟弟,连他舅舅也抓了,那便不是她的亲舅舅,好歹也是她弟弟的舅舅,再说了,这般肆意妄为,可曾把侯爷您放在眼里啊!” 当代显阳侯程茂山坐在椅子上,任凭儿子怎么摇晃,只是一声不吭,连眼睛都不曾睁开过。只是面容隐隐有些悲戚。 那程潘氏正哭诉着,堂外已经响起脚步声。 紧随其后,已经有个清冷的女声响了起来,“呦,你可真是我的好弟弟,姐姐刚一回来,你就跑过来找父亲告状,你就是这么欢迎姐姐回家的?” 这声音传来,顿时吓得程潘氏与程云斌一哆嗦,便如被人给卡住了脖子一般,登时便不敢说话了。 程云素一身女公子的装扮,大步迈入松山堂。 这是她在家时候就最喜欢的打扮:男装,却又并不掩饰自己的女儿身。她的这身打扮,是如此的俏丽而潇洒,以至于此前的两年,已经开始引得城内不少顽皮的贵家少女业跟着模仿,这打扮也被称做“侯女衣”,算有些小风靡。 只是,任是谁来模仿,都穿不出程云素此刻的潇洒率性。 在她身后,有人身着武服,有人高冠博带,有头发花白的老者,亦有青壮之年的武者,纷纷止步于堂前。其中站在第一排的,正是邦相王承章,与早已不问世事多年的著名将军周延熙。此前就一直追随在程云素身边的将军王离,此刻也身在其中。而拖在最后的,是四名士兵押解的一个中年囚者。 那是显阳侯府的家宰,潘振华。 齐制:邦有相,家有宰。 邦相负责封域之内诸事,但不入主之家门,家宰负责家主之内事外情百般一切,但无权插手封域之内的任何事物。 程云素登堂,收起促狭的笑脸,敛容施礼,毕恭毕敬地躬身道:“云素见过父亲。父亲,女儿回来了。” 程茂山终于睁开眼睛,脸上有些慈祥的笑意。 他点点头,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 父女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程茂山叹口气,低下头去,程云素则缓缓收回目光,转首看下堂内跪着的这一对母子。她笑,目光柔和,似乎是看到了当年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乱跑的那个小家伙,说:“云斌,你怎么舍得派人去杀姐姐呀!” 程云斌吓得不敢说话。 他毕竟只是一个才刚刚十四岁的大男孩,又自小就生活在姐姐的淫威之下,过去两年姐姐从外面回来,开始执掌家政,也没少敲打了他,以至于每次见到自己这位姐姐,他都吓得如老鼠见了猫儿一般。 却在此时,被绑在堂外的家宰潘振华大声怒斥道:“呸!乱臣贼子!欺父凌弟之人,有能耐你……” 程云素眼睛仍看着自己的弟弟,脸上丝毫表情都欠奉,只是淡淡地道:“帮我打乱他半边牙。只要半边,一个都不许多,也一个都不许少。” “诺!” 堂下有人大声应诺,但周延熙老将军却忽然道:“让我来!” 尽管此刻侯女看不到,但他那张肥胖的脸上却依然满是谦卑的,甚至是有些谄媚的笑——他转过身来,几人顿时让路。 “老匹夫,你……” 啪的一巴掌,潘振华被直接抽飞了。 有人过去探视一眼,抬起头来,讶然道:“昏过去了!” 周延熙啧啧两声,表示惋惜,然后他走过去,艰难地蹲下身子,毫不犹豫地顺手抽出小腿上的短刀,一刀顶开了潘振华的嘴。 那嘴本已遭重击,此刻又被“不小心”地划破了一道口子,顿时血流如注。 周延熙眯眼看了片刻,笑嘻嘻地收刀起身,回复道:“禀侯女,正好半边!” 堂内的程云斌母子二人吓得噤若寒蝉。 扭头看向程茂山时,却见自己当下唯一的救星,已经重又闭上了眼睛。 程云斌牙齿打战,却到底还是断断续续地道:“姐,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你饶了我吧……” 程云素满意地点点头,笑道:“知错能改,你就是我的好弟弟!” 说话间,她摆了摆手。 四名士兵甲胄哗啦,迈步登堂,直接拖起母子二人,径直往堂下拖。 母子二人登时大喊大叫起来。 但程茂山紧紧地闭着眼睛,亦一言不发。 待那母子俩被拖走,程云素冲堂下摆了摆手,堂下众人见状,缓缓退去。走在最后的人,把那被周延熙一巴掌打晕过去的潘振华也一起拖走。 独将军王离,右手把刀,站在了堂下。 程茂山终于缓缓睁开眼睛。 他说:“别杀他,毕竟那是你弟弟!” 程云素淡淡道:“他要杀我的时候,父亲可曾这么劝过他?” 程茂山闻言苦笑,片刻后,他道:“杀了他又有什么用?这一次败在你手里,以你的能力,他还能有东山再起的胆子不成?他毕竟是我长子,是你的弟弟,留着他做个幌子,不是正好?” 程云素闻言笑起来,“我若要幌子,还有好几个供我挑选呢。更何况……我不要幌子。” 程茂山讶然看她,片刻后,他道:“你是女孩子!” “我姓程!” “可你是要嫁人的!” “我不嫁人!” “你……你……招赘?不怕人笑吗?再说了,你以为程氏家族七代传承显阳侯,会任由你胡作非为?他们能接受将来一个入赘的人的孩子,接掌程氏的显阳侯之位?到时候不还是要把你的弟弟,或者是你弟弟的孩子们扶起来吗?既然如此,你折腾这些,又是何苦来呢?云素,你听父亲一句劝……” “我已有子。” 程茂山闻言顿时瞪大了眼睛。 “你……你……你哪来的儿子?” 程云素笑了笑,拍拍自己平坦的小腹,道:“还有十个月,就要出生了。” 程茂山闻言又愣一下,初时他以为程云素是在开玩笑,但看她一脸认真,他很快就明白过了——她说的居然是真的! 这一下,他气得在扶手上重重拍了一下,两臂角力,差一点儿就要站起来。 “你……”他气得嘴唇直哆嗦,“到底是怎么回事?” 程云素昂首,淡然道:“夜梦天狼星入怀,感而受孕。” 程茂山眼睛瞪得溜圆,一张脸因为激动而泛起一抹不正常的潮红。 程云素寸步不让地与他对视着。 过了好大一会子,程茂山终于挪开目光,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但他的胸口,却仍是忍不住大幅度地起伏、喘息。 这个时候,程云素忽然缓缓地道:“父亲,你该知道的,您的四个儿子两个女儿里,只有我,能在您过世之后,维持显阳侯程氏家风不落。” 顿了顿,她压低了声音,又道:“也只有我,才能为您复仇!” 程茂山忽然睁开了眼睛。 片刻后,他缓缓点头,然后又阖上了眼睛,缓缓地歪到了靠背上。 良久之后,他勉强抬起胳膊,摆了摆手,“你去吧,去忙你的!” 程云素退后半步,凛然拱手、施礼,然后转身大踏步走下堂去。 ………… 大齐王朝天授二十九年,时维七月,显阳侯长侯女程云素与羡侯郭子芳次子郭秉川大会于旴台之上,商议两家联络及姻亲诸事。议成,程云素忽暴起刺秉川,两家遂乱。八月,程云素拜表奏闻羡侯郭子芳通敌不法之事十三,遂起兵,九月,大破羡侯军,兵围沂阳。 十月,帝下旨申斥,兵乃退。 显阳侯程茂山拜表上,乞骸骨,称云素“帝胄之女也,天日其表,果敏不凡,乞为显阳侯嗣,以承宗祠,以抚两郡之民”。帝不纳。 十一月,显阳侯茂山薨,云素称显阳侯,拜表告以父丧事,乞封。又茂山遗表同至,为女求侯位。帝拍案大怒。 将发兵,云素与羡侯郭子芳联名表奏又至,云素称尊父遗命,其弟云斐拟娶于郭氏女,双方议礼已成。帝乃彷徨。 居间多有言云汉帝国使者络绎于途,出入显阳侯府之事,帝问策,群臣皆不敢言,或曰:失一侯则失一地。女侯之事,古已有之,事急从权,不如且从之,待其后徐徐图之无妨。帝从其言。 二十九年十二月,帝下诏,以故显阳侯程茂山长女程云素为第八代显阳侯,拜武卫将军,世镇南疆。时人壮云素之杀伐果决,不让其父祖,故不以“女侯”称之,称“南侯”,以其制疆大齐之南也。 三十年四月末,云素产子,名曰“昱”。自称“夜梦天狼星入怀,感而受孕”,时人诧之,或曰:此草子也。疾杀之,众皆栗栗。后多不敢言。 ------------ 第六十一章 归家 刘恒回到大野城的时候,中秋节已经过去三天了。 他没有去顺远镖局,而是选择了先回家一趟。 却好在小巷子里遇到邻居程浩的浑家正在巷子口的老井旁汲水,看见远远走来的是刘恒,那妇人倒是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也不知她是在担心刘恒久去不归,还是在担心万一刘恒不回来了,他们家替他养狗这段日子的粮食怎么算。 刘恒张口叫嫂子,主动问了好,态度和煦,那妇人却也不好说什么,愣了片刻,硬邦邦地道:“你家狗这些日子吃得不少!” 刘恒笑笑,又拱手,道:“是,我知道的。多累嫂子了!我这两天就把它这些天吃的粮食,和我的答谢,一并送上。” 那妇人又说:“节前有个人来寻你,说是你的旧邻居,一个胖大的后生,生得威武雄壮。你家狗待他甚是亲热。他见你不在家、无人养狗,便要把狗带走,但我不敢答应,怕回来无法向你交代,便没让他带走。” 刘恒一听就知道,这说的当是黄大元了。 他仔细寻思,自己搬到此处居住之后,黄大元虽然来过,但应当是恰好没有同这程浩的浑家打过照面,是以她并不认识。 于是他再次道谢,“多谢嫂子!” 那程浩的浑家还要汲水,刘恒与她说过话,便告辞了,大步往自己家来。 他打开门时,隔壁趴在院子里的大黄一跃而起,快跑几步,它竟纵身一跃,直接蹦过了墙头,围着刘恒打起转来。 刘恒又是高兴,心疼不已,抱住它不断地揉它脑袋。 瘦是瘦了些,但比起上回兄妹四个离开的那一次,却要好了不少,只是摸上去微微有些瘦而已。于是,刘恒抱了它片刻,就拍着它的脊梁,笑着道:“这次不出门了,回头就给你把肉补回来!” 大黄也不知道听懂没有,只是撒欢一般地在院子里围着刘恒瞎跑。 刘恒实在是有些累了。 这一次出门,来回千里有余,中间不得片刻歇息,而且他每晚都坚持练功许久,更是倍增疲累,此时一回到家里,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无一处不酸痛。 这是过去这些年里,别管怎么劳累,他都不层感觉到过的。 不过到家里坐了片刻,刘恒还是强打起精神出门,去上市走了一趟,买了些粮食,给自己买了几双打好的草鞋。见还有月饼卖,便也称了二斤——看见月饼的时候,他忍不住想起来,往年的中秋节,其实也就是过去这几年吧,兄妹几个买二斤月饼,到了中秋那天晚上,一起坐在院子里吃月饼,那场景,好像是还在眼前一般,而眼下,自己已经有三个月没见过他们三个了。 傍晚时候,隔壁的程浩回来了,看见刘恒在院子里生火做饭,他不禁大喜,一连声的问候,听得这一路顺利,他也是一副不胜欣喜的样子,盛情地邀请刘恒不要自己做饭了,径直过来自己家里吃晚饭。 刘恒婉拒了,待晚饭做好,不及吃,他先就带上刚买的粮食,主动登门道谢,又额外奉上一斤月饼,作为答谢。 那程浩的浑家看见大半口袋粮食,脸色好看了不少,却是拎起来掂量了一下,然后边硬邦邦地道:“你这狗虽然能吃,却也吃不得这许多。你稍等,我把它吃的留下,余下的你带走。我们并不占人便宜。” 这话说得生硬,但刘恒不以为忤,只是一个劲儿的解释,主要是多谢他们代为照顾的缘故,多剩下的那些,纯就是答谢。 最后程浩也笑着点头示意收下,她那浑家才不说话了。 彼此又说几句话,刘恒才告辞了回去吃饭、喂狗。 当天晚上,躺在重新清扫过一遍的自己的床铺上,刘恒近段时间以来,第一次没有继续修炼——他几乎是躺下沾枕头就睡过去了。 一夜黑甜无梦。 次日一早起来,果然他就觉得自己精神好了许多,身上也不见那么酸痛了——然而这个发现却让他丝毫都高兴不起来。 这只能更加的说明,这沿路多日的每日修炼,对自己非但没有丝毫的帮助和提高,却反而让自己变得虚弱了许多。 沉默着陪大黄玩了一阵子,做了饭吃了饭喂了它,刘恒便叮嘱它好好的守着家,自己起身锁了门,便直奔周家去。 在他心里,有一件事,甚至是排在修炼至上的。 在大堰山中,自己的身体灼伤了那虎妖的手掌,以及随后它说的那些话,以及重新回忆起来的自己的血可以治疗这种灼伤的事情,都让他心里无时不刻地在想着赶紧回来,回来去找老胡头问一问。 血脉?自己到底是什么血脉? 为什么自己的血可以治疗这种独特的灼伤? 为什么当初老胡头又知道自己的血有这种能力? 以及为什么……他当初会被人烧成了那副模样? 当然的,刘恒知道,他是妖怪。 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知道。但是以他的实力,谁能把它伤城那样? 过去屡次问他,他从不肯说,后来渐渐就不愿再问。 但现在,刘恒觉得自己必须去问个明白了。 ………… 来到周家的二门外的时候,却好老胡头不在,刘恒过去一问,才知道,他已经奉命押着东西陪周府的老夫人回娘家省亲去了,估计还要几天才能回来。 满心期待,却扑了个空,刘恒心里自然免不了有些失落。 但他一寻思,顶多也就是晚上几天罢了,于是向人道了谢之后,便掉头离开。又想起自己既然已经回来了,就该去镖局里打个照面重新去挣那一份工钱才对。 再者,当初在金虎寨旁一分手,去今已是二十多天,他自己回来的时候路过金虎寨,见那寨子已经完全废了,却也找不到个人能问一问,是以他竟是完全不知道彼此分开之后,顺远镖局的众人后来又做了什么,是否都平安归来了? 别人且不提,至少刘大虎那里,彼此已经算是有些交情的——刘恒这个人,很是内向,轻易难交到什么朋友,也轻易不会把人当做真心朋友,但这刘大虎,他现在已经觉得对方可以算是自己的朋友了,因此对他自有一份关切之情。 说来也巧,他来到顺远镖局门口时,却正好第一个就碰到了刘大虎。 *** 新书期就一天一更,其实我也很不好意思啊,只是孩子才三个月,实在是缠手的紧,还望大家多多体谅了! 那个,怯怯地问一句,现在有多少朋友是每天追看的?能留个本章说不? 一天只能看两千字,你们受苦了! ------------ 第六十二章 拉拢 看见来者竟是多日不见、生死亦不知的刘恒,刘大虎微微愣了一下,然后脸上瞬间露出一抹惊喜的表情来。 “刘恒!哈哈哈,你终于回来了!” 他扑过来,直接给了刘恒一个熊抱,然后又忍不住兴奋地在他肩膀上狠狠拍了两下。那份得见好友平安归来的欣喜,溢于言表。 刘恒见他安好,心中也很是释然和兴奋。 彼此讯问几句,得知他们是在中秋节之前就已经回到大野城了,刘恒便笑着说:“我是昨日下午才刚回来,太累了,昨日就不曾过来。” 只要刘恒回来了,便已是欣喜,刘大虎还哪里顾得上其余。这时候他连正送出来的朋友也不管了,只简单与他相约让他明日再来听消息,然后便抛开人家不管,只搂着刘恒的肩膀,便往镖局里去。 而随后,借着他的大嗓门,刘恒回来了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顺远镖局。 这一路过去,刘大虎得意非凡。 随着镖局此番顺利归来,刘恒在金虎寨前所展现出的顶级身手,尤其是他一刀劈杀豹妖的英勇事迹,早已在整个镖局内传遍了。 而此前刘恒在镖局内并不为人看重,他是刘恒仅有的几个熟人与好友之一,彼此在金虎寨前又是并肩作战的,他亦曾亲眼目睹刘恒大展神威。 他当然颇觉与有荣焉。 见他回来,不管是否熟识,当日曾在金虎寨前并肩奋战的人,只要在家的,此刻都聚拢来,热情地同刘恒打着招呼,互道安好。 若说此前的刘恒在顺远镖局内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役,那么到了现在,至少在顺远镖局之内,他已经无人敢于小瞧。 尤其是他们这些曾亲眼目睹刘恒砍瓜切菜一般杀人斩妖的人。 已经是不必遐想的,早在途中的时候,大家就已经热烈地讨论过刘恒的前途问题了:这样一个武艺高强的年轻人,只要继续留在镖局内,总镖头那里是绝对不会亏待他的。据说私下闲谈之时,总镖头甚至流露过,只要这一次他能平安归来,就让他担任镖局第三位副总镖头的意思! 这可了不得! 全镖局上上下下,就除去妇孺不计,只是镖师、趟子手等,加在一起就有百人之中,百人之中,只有正副三位总镖头。 所以说,刘恒此刻落在众人眼中,已经赫然即将成为镖局内的第四号人物了! 这是刘恒自小到大所经历的第一次如此受欢迎的场景。 每个人都想凑上前来看看他长得什么模样,每个人都想跟他说句话。 是以,一时之间他竟被众人给围了起来,根本就脱身不得,自然也没办法非要这个时候去马厩里看看孙孝正老爷子,给他报个平安。 幸好,过不多时,总镖头胡春风听说刘恒回来的消息,竟是亲自过来了。 和他一起过来的,还有镖局的副总镖头,也是当初一起押镖、一起经历了金虎寨大战的蒋兴。 他们两人也是一副欣喜不已的模样。 见他们过来,众人自然退开。 寒暄几句之后,胡春风和蒋兴便盛情地邀请刘恒一起到了镖局议事的大堂里,先是解释了一句胡春雨押镖在外,此刻并不在家里,随后胡春风便屏退了送茶的小子,低声询问起分别后刘恒和程云素等人的行止。 这显然是不可能全说实话的。 来之前考虑到镖局这边必有此问,刘恒已经准备好了腹稿。此刻他便按照自己事先的准备,把这些天的经历,一一告诉给两位总镖头。 他说:他们一行自与顺远镖局众人分开之后,便一直都是夜晚赶路,白天找隐蔽的山洞休息,几次都是险险避开搜捕之人,在山中还曾发生一次夜间险些被野兽袭击的事情,不过奇怪的是,当他们一行三人终于硬着头皮走出大山的时候,却发现外面并无围追堵截之人。 于是,吃苦是吃了些苦,但却并未遭遇什么了不得的劫难,刘恒就算是顺顺利利的完成了当初的承诺。 简直平平无奇。 胡春风和蒋兴脸上都隐隐露出些失望的神色。 他们本以为这一趟旅程是不可能如此顺利的。 当刘恒说到在走出大山之后,长侯女程云素为了表示感谢,曾盛情邀请他随自己一起回显阳城,说要给他授官,但刘恒说自己回绝了的时候,两人脸上又露出一抹遗憾的神色,纷纷说不该拒绝的。 刘恒笑而不言。 于是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彼此都是会意一笑。 刘恒想,他们许是以为长侯女见授官给自己自己却不要,肯定是给了另外的报酬吧——比如,一大笔钱。 不过,刘恒无意去更正和解释什么。 被人误会成得到了一大笔钱,总比被人知道自己得到了一本修仙的入门功法卷轴,要好得多——他很早就领会的一个生活和生存的道理就是,财不露白。并且这些年来用此来处理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也一再地验证了这个道理的正确。 比如,除了最初的老胡头之外,这么多年过来,他自己身怀异能,能够看到妖气这件事,他甚至是连自己最亲近也最信任的三个弟妹,都没有告诉。 一盏茶饮罢,刘恒的故事就讲完了。 于是胡春风便把大家分开后镖局众人的行止,也告诉给了刘恒,与刚才刘大虎等人所说的相互印证,刘恒就算是基本上弄明白了他们是怎么回来的这件事。 原来当初在过了金虎寨之后分开,他们竟是在刘恒走后,又迅速折返回了金虎寨,并果然等到了一帮来自沂阳郡的人。 一通说辞,他们勉强骗住了那帮人,然后被获准继续赶路。但在离开金虎寨之后不久,他们就果断地丢弃掉了所有的马车,众人分乘马匹,连夜赶路,首先脱离了大堰山,然后便绕道到了大山北面,最终从北面回转了大野城。 虽说丢弃了不少马车和箱笼,但最值钱的马带回来了,更关键的是,这次凶险无比的出镖,胡春风几乎把所有人都活着给带回来了。 这就很了不起了。 现在,按照他的话说就是,刘恒这一平安回来,此事就算是彻底的完美收官! 这对顺远镖局来说,显然是一次重大的胜利。 早在他们一路回来的路上,顺远镖局的众人,就已经把自家镖局此番荡平了金虎寨的“英雄事迹”沿途散播出去了。 虽然刘恒在回来的路上,是只顾赶路与住店修炼的,并不曾多耳打听沿途的市井动向,但他能够想象,想必现在顺远镖局的名气,已是今非昔比。 于是刘恒很认真地祝贺了几句。 胡春风哈哈大笑,蒋兴也面露得色。 但接着,胡春风又道:“若说收获,把大家都活着带回来,其实才是最大的收获啊!名气什么的,我反倒并不怎么看重!在我看来,仅次于把大家都活着带回来的,却是你啊,刘恒!” 他说:“金虎寨前,你的身手大家可是都见识到了,我虽然不曾亲见,但有那一具妖怪的尸体摆在那里,你已经不需要再证明什么了!怪不得当初你刚来的时候,春雨就一再盛赞你!怎么样,既然回来了,那马厩就还是不要去了吧?你这般身手,我不知便罢,既然已经知道了,若是还让你继续呆在马厩里,做喂马这些下等的活儿,可就等于是打我的脸了!” 说到这里,他真诚地道:“顺远镖局现在还缺一位副总镖头,君其有意乎?” 他这话一说,蒋兴也和他一起,目光炯炯地看着刘恒。 两人皆是一副满含期待的神情。 吃镖局这道饭的,当然喜欢高手越多越好!但正常情况下,没人会傻到拉一些实力远胜自己的人进镖局来威胁自己的地位。 但巧的是,刘恒这样一个年轻人,虽然有着罕见惊人的杀人之技,却偏偏是乞丐出身,在镖局内外,都并没有什么根基,而且他的性格看上去也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感觉,没有什么野心——他基本上不可能会威胁到镖局内现有的武力平衡。 这当然是最好的拉拢对象! 此时,刘恒闻言愣了一会儿,但最终,他想了想,道:“副总镖头……我怕是做不来,我什么都不会。” 胡春风当即道:“你不需要做什么!我跟老蒋已经商量过了,我们都知道你不是那种喜欢出风头的人,所以你这位副总镖头上任之后,我们不会给你安排太多的活儿,只是镖局每年都要接一些比较难走的镖,一年大约也就几趟吧,到时候你就跟着走一遭,也不需要你押镖、管事,只要关键时候你能站出来为我顺远镖局撑住场面,就足够啦!平常时候,你尽管清闲你的!如何?” 虽然不用干太多的事情,但既然是副总镖头,那想必待遇是肯定不会差的,说不得要比在马厩里喂马挣得多得多。 刘恒当然是很想要挣多一点钱的,他这种穷惯了的人,最喜欢或许不是钱,但钱肯定是排在前面几位的。 如果有机会能挣多一点,刘恒当然也不会傻到不去挣。 只是如果做了顺远镖局的副总镖头,刘恒担心自己就算是想不出风头也不行了——这与他一贯以来喜欢把自己藏起来的思路不大符合。 于是面对两位总镖头希冀的目光,他挠挠头,又想了想,道:“我能……回去想想再给两位答复吗?” 他说:“其实我还挺喜欢喂马的!” ------------ 第六十三章 堕落 刘恒没有直接拒绝,在胡春风看来,这就是已经基本上成了。至于他说要想想,胡春风当然笑着答应了——以他的老辣,当然能看得出来,刘恒虽说还有些犹豫,但其实已经是心动了九分了。 最重要的一桩事情谈妥了,胡春风一副心愿以偿的模样,松了口气。虽然刘恒很像是那种闷葫芦,轻易的不怎么开口说话,但胡春风和蒋兴都是能将上上下下打点得周全的人物,要让气氛不闷,实在是太容易了。 彼此又聊几句,那胡春风一副推心置腹的模样,笑着道:“老弟你此番平安归来,本来今晚我是一定要为你接风洗尘的。不过么,我听说他们给你安排了更好的节目,如此也好,年轻人,就该趁年轻多乐呵乐呵,哈哈!所以,老哥我这边就且等一等,过两日,我必为老弟你接风洗尘!” 这话说的刘恒有点懵。 但他这种性子,如果不是太熟悉的人,他是轻易不会刨根问底的追问的。 不过,从议事堂里告辞出来之后不久,他的疑问就很快解开了。 刘大虎仍是那副一脸兴奋的模样,笑道:“我们已经商量好了,大家凑份子请你吃酒!这次一同去一同回来的,只要在家,有一个算一个,都去!这次没跟着去的,只要愿意去,咱们也来者不拒!就今晚,就翠微居,王振他们几个已经去定屋子和姑娘去啦!” 翠微居嘛,他虽然没去过,但还是听说过那地方的大名的——本地赫赫有名的风月之地。传闻吃喝拉撒睡一条龙,男人进去了就不想出来。只是很贵。 刘恒下意识地就推辞。 刘大虎却梗着脖子道:“大家伙儿一番心意,怎能推辞?再说了,一顿酒席而已,男子汉大丈夫,怎能不喝酒?” 刘恒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是把接下来要继续推辞的话给收了回去。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但是跑到马厩跟孙孝正老爷子报了个平安,陪他聊了一会儿,听着刘大虎也力邀老爷子晚上一块去喝几杯,刘恒却又慢慢地冷静下来。 是的,他承认,他还是有些心动的。 喝酒还在其次,主要是他对翠微居这处传说中的烟花风月之地,很好奇。 过去的这几年,尽管生活逐渐安定,几个弟妹也都健康长大,但刘恒却从来都没有心思去考虑下自己的问题,他脑子里每天转悠的事儿,往往都是房子呀,存的钱啊,将来给俩弟弟讨老婆得多少开支啊,给三丫预备多少陪嫁才好啊,以及接下来该怎么寻思点挣钱的路子啊,等等等等。 至于自己的年龄其实是兄妹四个之中最大的这种事情,那是没有时间去考虑,也根本就不会去考虑的! 怎么?兄妹四个一起攒的钱,难道还要先给我自己讨一房老婆不成? 那像什么话! 当然要先把三个小的都给安排好了,然后才能轮到自己! 凡事如果都先考虑自己,还有什么脸让人家管自己叫一声“哥”? 于是……试想,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自己的享受这种事情,怎么可能有什么重要地位呢?喝酒?不喝的,酒太贵啦!吃好吃的,不该的,我又不馋,三丫那么馋,老四还在长个子,给她俩吃就好啦! 至于女人……这个更是不考虑的,因为女人更费钱! 而且,他觉得自己对男女之间的那个事情,似乎并没有什么感觉。偶尔街上看到个美丽的女子,下意识地盯着人家多看几眼,也就罢了,甚而若是被对方给发现了,自己反倒要不好意思的很。 为了这事儿花钱,在当初的他看来,自无必要。 但那只是以前。 这一次回来,路过沿途的市镇,尽管他满脑子满心思里其实都是在想着修炼的事情,且为此焦虑不已,但他仍然很敏锐地发现了自己的变化。 他发现,自己现在特别喜欢看见女人。 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似乎是脑子忽然开了窍,又似乎是心里有某根弦,被一下子拨动了。 这些日子,他颇觉心里有些火焦火燎的。 于是,搁在以前肯定是推辞了没商量的事情,但刚才听到大家要请自己去翠微居吃饭喝酒,刘大虎稍一坚持,他就点头答应了。 但这个时候冷静下来,他又觉得自己太浮躁了,觉得这实在不该。 黄先生讲史的时候曾说过的,他说:温柔乡是英雄冢。一个心里有抱负的人,是不该把时间和金钱,以及身体,浪费在女人身上的。 尤其是风月场所的那些女人。 而刘恒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有志向的人。 刚开始他觉得,应该是那马上就唾手可得的副总镖头的位子,让自己有些飘飘然了。但这时候冷静下来一想,他内心里还有另外一种隐隐的担忧——沿途这些日子每夜刻苦的修炼那功法卷轴,却非但没有丝毫进益,反而弄得自己每日里疲惫不堪,已经让他颇是有些灰心丧气。 向上似已无望,向下……这似乎已经是自己的人生巅峰? 只是,他忍不住想:自己真的要开始放弃志向,要开始享受眼下的生活了吗? 这会不会是一个不好的开始? 于是他在内心不断地勉励自己:我只是刚刚尝试了一段时间而已,现在没有成效,不代表未来会一直都没有成效,我不该那么轻易的放弃自己的梦想! 一个副总镖头而已,且不说自己还没答应,就算是自己答应了,真的成了顺远镖局的副总镖头,这也不该是自己的人生巅峰! 我不该让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消磨了自己的心志! 再说了,回头若是让三个弟弟妹妹知道了,岂不要笑我? 难道我还能真的像那天做梦梦到的那样,从此做一个依附在他们三个身后,只知道吃喝玩乐的人么? 心里这么想着,他觉得自己就渐渐安定下来。 但很快,他又忽然回忆起山中那一夜时程云素身上那淡淡的幽香,她那细软的腰肢,温热的鼻息,润腻弹手的肌肤,和两人肌肤相触时那种说不出的让人为之心旌摇曳的感觉。 于是很少见的,刘恒满心里都是纠结。 他一边觉得这样实在不该,一边却又忍不住找了各种理由来安抚自己。到最后,他对自己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毕竟这是已经说出口去,已经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反悔实在不该。 就是这样,刘恒终于说服了自己,下午时分,太阳还老高着,顺远镖局这边一大群少说也有三四十人,便结伴呼呼啦啦的一起离了镖局,一路上大家把刘恒捧在中央,直奔那翠微居的方向去了。 *** 推本书给大家,都市类,书名《帝系》。 ------------ 第六十四章 沐发 刘大虎和王振他们,竟是豪阔地包下了整个翠微居。 一路上听他们说,今天晚上的翠微居,别的客人都不会接了,只全力伺候他们顺远镖局这一拨客人。 这实在是个大手面。 翠微居的名声不小,刘恒当年还是个小乞丐的时候,就已经听过这所风月场的名字。前段时间进了顺远镖局,听镖局里的年轻人们提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更多——镖师们的收入不算低,但也算不上太高,翠微居好歹也是大野城内数得上的风月之地了,故而谈起这里的时候,他们都是一副艳羡的模样。因为他们平常大多是不舍得来这里吃酒耍闹的。今天为刘恒接风洗尘,却居然选了这里,还是整个的包下来,可见大家的心意是真的很足的。 这一路过来,刘恒就想着,这一遭恐怕要花掉不少钱。 然而真的进了店门,他却又或多或少的有些失望。 这翠微居顶着偌大的名头,但无论是店内的装潢,还是店内的那种大气与精致的程度,乃至摆上来的菜肴,都实在是远逊于自己在望云山城时去吃过的那一家——尽管那家酒楼叫什么名字,他早已不太记得了,尽管当时请客的陈滔说,那只是“随便”找的一处“小地方”。 看着彩云一般飘来的少女们有条不紊的上菜,听着一帮粗豪汉子对这些女孩子们大声的调笑,刘恒忽然觉得:自己居然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 他想:望云山宗毕竟是大齐王朝境内有数的几大修仙宗门之一,那望云山城背靠这样一座宗门,其来往人等,非富即贵,故而城内哪怕只是普通的客舍酒肆,也绝对不是大野城这等小地方能比的了。 不过,这并没有妨碍他今天的好心情。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出于修炼无功的打击,他颇有些觉得前途晦暗,觉得前路虽长,但自己却已经再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值得去努力、并且能够看到光明前景的方向了。 而且三个弟妹也都已经加入了望云山宗,即便将来没有什么太大的出息,却毕竟已经是背靠宗门,想来他们的前途,也已经并不怎么需要自己去担心,而且,也是自己即便担心,也已经无能为力的了。 于是,说是想放松一下也好,说是想要麻醉自己一下也罢,总之,最近他其实一直都挺想好好的喝一顿大酒的。 而今天胡春风亲自开口邀请他担任顺远镖局的副总镖头,镖局内这帮对自己的实力颇为崇拜的人,又是如此的热情洋溢,甚至不吝吹捧…… 虽然刘恒心里其实是很纠结的,对待别人的吹捧,也显得很是谦逊和低调,但他自己知道,自己心里已经在想:或许,就这样过下去,也不错! 于是,他决定今天放开的喝一次,哪怕喝醉呢! 然而事情却有点不太如人所愿。 酒菜布上来了,一个个年轻的陪酒女子也络绎而来,但很快,刘大虎和王振却都皱起了眉头——因为特意点来陪刘恒的那两个,居然有一个没来。 而且没来的那个,还是这翠微居的小头牌。 那是真的花了大价钱的! 一帮粗豪汉子,没多少规矩涵养可言,尽管也知道这翠微居不是普通地方,一旦发现不对,却仍是当即就大声地沸扬鼓噪起来。 那一路招待众人的鸨儿赶紧解释:众人定的是晚宴,现如今还不到时候呢,姑娘那边有客人点了名,自然不好不去。 末了,那鸨儿媚笑着说:“稍待便来。” 但刘大虎仍是颇觉没有面子。 这件事虽说是大家凑份子,但却是他一力张罗的,凡是自然也都是以他为首。眼下七八张桌子的酒席已经布下,其他的人身边各个依红偎翠,却偏偏是众人要请的主客身边空了一张凳子。 尽管肚子里还没有一滴酒,但刘大虎仍是忍不住一拍桌子站起来。 不管那鸨儿怎么解释,刘大虎都是宁可加钱,也一定要那陪酒的女子马上来。 那鸨儿的面色顿时就有些难看。 刘恒猜,那应该是一位付了不少钱的贵客,不然至少是可以出去打个商量的——他自己虽然没逛过这等地方,但最近这段时间在马厩里,却是听刘大虎和王振他们讲过不少在外面吃酒打架抢女人的故事。 看出她的脸色,这下子便连刚才没说话的众人,也不由得鼓噪起来。 “顺远镖局的爷们儿出来吃酒,还没这么被人小看过!” 这话一出来,顿时群情汹汹。 刘大虎便刚才并不是真怒,这个时候,也已经不得不怒了。 刘恒站起身来拉住他,要说什么,但他却粗暴地道:“你且坐着,不必管,兄弟们,跟我一起去看看,到底是哪个不开眼的,居然占了咱们点好的人!” 于是片刻之间,桌椅呼呼啦啦的响,至少有一二十人跟着刘大虎冲出去了。 那鸨儿慌忙追上去劝阻,刘大虎却只是不听,甚而在楼里大喊起来,搅得整个翠微居都是一片闹哄哄的。 刘恒心里早已兴致大减。 此事勉强算是由他而起,而他又实在不愿意与这等在风月之地争风吃醋的事情沾上关系,当下便赶紧再次起身,准备去把刘大虎他们拉回来。 然而当他追出去的时候,刘大虎等人以及涌入了一间屋子。 刘恒挤开众人进去,却见场面有些尴尬。 那房间摆设得清丽雅致,一高大男子身穿月白色通身袍子,正背门而坐,他湿漉漉的长发披垂而下,几乎覆盖了整个后背。 而两个被忽然涌入的众人吓呆了的俏丽女子,手里正各自拿着一把梳子。 看到这幕场景,刘恒心里涌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此人竟是在这里洗头发么? 这时候,那鸨儿已经挤进来,苦着脸道:“这位客官下午时分过来,颇为豪爽,又只是点了两位姑娘为他沐发而已,这……这……诸位大爷息怒……” 那背门而坐的人忽然开口,道:“无妨!” 说话间,他已经转过身来,看清他面容的那一刻,连刘恒都忍不住愣了一下——这人剑眉星目,长得真是出了奇的英俊! 面对一屋子涌进门来的壮汉,他姿态从容地长身而起,没有丝毫害怕的模样,反而带着一抹俊朗的笑意,淡然道:“旅途劳累,一身风尘,就寻了这里来洗洗头发,干净干净。现在也洗完了,也梳好了,辛苦两位姑娘了!你们去吧!” 刘恒瞥见那两个女孩子微微仰头看着他,一副心动十分的嫣然模样。 这人坐着时,只觉得他那张脸真好看,待他站起来才发现,这人不但脸好看,身形更是玉树临风——他往那里一站,不但英武非凡,而且举手投足之间,似有一种说不出的飘然出尘之概。 顺远镖局内的一帮年轻人,不但都是逞勇斗狠之辈,在这大野城里颇有些名头,平常更是以风月班头自居,在外头没个相好的,便觉丢人。但此刻十几个人站在此人面前,却自觉声势弱了许多,一个个都只是呆呆地看,全然没有了刚才咋咋呼呼的那番气势。 此时那鸨儿见这位豪客竟肯放人,顿时喜得眉花眼笑,赶紧道:“多谢这位客人,今日实在是大家到鄙居来提前定了酒席,是为这位——这位少爷接风洗尘的。实在是不好意思,实在是不好意思……” 那人淡然摆手,说了声“无妨”,但眼睛却下意识地往刘恒身上瞥了一眼。 然后,他忽然愣住了。 见他愣住了,刘恒也随后愣住了。 ------------ 第六十五章 大黄很凶 一直到重新回到大堂各自坐下,那些刚才惊慌不已的陪酒女子也都重新回去坐下,刘恒心里仍是觉得有些不对劲。 两位特意点给刘恒的姑娘一左一右坐了下来。 但刘恒却已经不太有心思去欣赏她们美丽的姿容与妖娆的身段。 此时此刻,他脑子里仍是忍不住下意识地回想刚才那英俊男子看向自己的那奇怪的眼神——他似乎是愣了一下,随后有些讶异,再然后又是一副不能置信的模样!刘恒亲眼看见,他那两条极好看的眉毛,曾经轻轻地皱起了那么一下。 回来的时候,刘恒就已经忍不住想:他认识我吗?或者见过我?他讶异什么?又为什么后来是一副不能置信的表情? 没有答案。 刘恒自认脑子不算差,记人记事一向还是可以的,但这时候他穷寻脑际,也想不到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尤其是他生得如此俊逸不凡,哪怕同为男人,都一定会对他印象深刻,甚至过目不忘的。 看看身边陪酒的那个女孩子就知道了:尽管已经在自己身边坐下了,她却仍是一副没有回过神来的怔忪模样,时不时的,还会抬头往那男子的房间瞥过去一眼——生得他那副模样,女孩子一见之下便忍不住怦然心动,实在是太正常了。 虽然那真的会让花了大钱点她陪酒的客人有些意兴索然。 酒席很快开始,并很快就热闹起来。 一帮粗糙的汉子碰见酒,席间又有女子相伴,自然不可能安静的下来。 刘恒自然免不了要被大家敬酒。 但他现在已经没有了方才想要喝醉的意思,虽说也陪大家喝了几杯,但很快就推说不胜酒力,不肯再多喝。 但他还是又被频繁的劝酒给灌下去好几大杯,一时间也是不由得有些眼花耳热了。 坐在他身边倒酒陪酒的两个女孩子,一个时不时的在走神,另外一个见劝酒暂时告一段落,便把软软的身子偎过去,一手捧起酒杯,另一只手却在下面轻轻地搔着刘恒的手心,眼儿媚媚地看过来,低声道:“公子的朋友如此豪阔,为您包下我们翠微居接风洗尘,想必公子也非寻常人物,奴奴敬您一杯酒如何?” 不等刘恒开口,她已经举盏一饮而尽,放下杯子,冲刘恒露出一个妩媚的笑意,然后抬手为自己又倒上一杯,再次端起来,那双眸子脉脉含情,道:“公子尽可放心饮酒,便吃醉了,直接歇下就是,奴奴一定好好伺候公子。” 末了,她又凑过来,小声地道:“公子的朋友都已经付过钱啦!” 美人在前,软玉温香。她说话时靠过来,带着一股淡淡的馨香,说不出的好闻,那气流轻轻地暖暖地喷在耳下,不由得便令人心中砰然一动。 刘恒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即便此刻心里有事,但如此温柔阵仗,还是让他控制不住地血流加速,连喘息声都粗了不少。 但这个时候,他梗了一下,说:“不能留下,家里狗还没喂。” 女子闻言明显愣了一下。 她在这里陪酒不知道多久了,但肯定是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对话。 不过她很快就露出一副饶有兴致的模样,问:“公子很喜欢养狗么?” 刘恒点头。 她又问:“公子家里的狗凶吗?” 刘恒想了想,说:“追兔子时很凶,平常不咬人的。” 女子掩嘴而笑,目不转睛地看着刘恒,道:“公子真是风趣。” 这一刻,看着她娇媚的笑靥,刘恒不知怎么就忽然又想起程云素来——他忽然记起,相处的那些日子里,自己似乎从未见她露出过这样的笑容。 他想:如果她也这样笑起来的话,肯定好看极了。 ………… 酒很快就越喝越多,刘恒觉得自己已经有些醉了。 刘大虎仍在殷勤劝酒,见刘恒坚持不肯再喝,正酒酣耳热之际,已是什么都顾不得了,他大声地嚷嚷道:“怕什么,喝多了,就直接睡下,正好让这两位姑娘伺候你一遭!” 说完了,他又问:“刘恒,你怕不还是个雏儿吧?” 这话题顿时引得隔邻几桌的人都来了兴趣,都乱纷纷地笑闹着问起来。 刘恒酒意上联,涨得脸色通红,抗声道:“我……我不是!” 众人大笑。 酒后百无禁忌,大家看刘恒那副连人家姑娘小手都不敢去摸的样子,便纷纷嘲笑他撒谎。刘大虎也哈哈大笑,对两个陪酒的女子道:“正好今晚就便宜你们了!这可是我兄弟的第一遭,你们可要好好伺候!” 两个女子闻言掩了嘴吃吃地笑。 刘恒面红耳赤。 但最终,他还是脱身而走了。 两个女孩子都要拉他,刘大虎他们也一直的劝,但刘恒却坚持不肯留下。众人见硬劝不得,只好放开他。 于是他就在两个女孩子幽怨的目光里脱身而走。 至于刘大虎他们会怎样度过今夜,就不是他所感兴趣的了。 不知是否酒后多愁善感的缘故,他不止一次地想起了山中的那一夜,想起了程云素那柔软而温热的呼吸。 于是出了翠微居,他一个人踉跄着脚步往家里走。 走得燥热,便扯开了领子。 大黄正蔫头蔫脑的在院子里趴着,听见外面熟悉的脚步声,当即就一下子蹿起来,摇着尾巴奔到了门口。 刘恒打开门进去,转身关上院门,正要伸手摸它,但它却忽然狂吠起来。 刘恒有些讶异,一边往院子里趔趄着走,一边道:“知道啦,马上就给你弄吃的,别叫了,大半夜的,把邻居们都吵醒了!” 忽然身后就没了声音。 然后砰的一声。 刘恒的脚步一顿,扭头往身边看,登时目眦欲裂。 大黄已经躺在那里。 月光尚明,让刘恒的那双醉眼亦可以清楚地看到它那七窍流血的模样。 酒后反应迟钝,他愣了一下,脑子里第一个闪过的念头竟然是:大黄临死之前都没能吃上一顿饱饭。 但马上,似有一盆冰冷的凉水兜头泼下,那让他浑身燥热的酒意,顷刻间就退了个干净——他霍然转身。 月光下,一个身形高大长发披肩的俊逸男子,正昂首站在那里。 ------------ 第六十六章 恨 胸中有万丈怒火腾腾而起。 心中有冰雪般的恐惧倏然袭来。 他一眼就认出了面前这人正是方才翠微居里沐发的那俊逸男子。 但这一刻,愤怒瞬间就压过了恐惧。 他再次扭头看了大黄的尸体一眼,心中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似乎正爆裂开来——三个弟弟妹妹之外,大黄曾是他最忠诚的伙伴,它陪在兄妹几个身边,陪他们度过了这些年或苦恼或欢乐的每一天。自弟妹们北去之后,它甚至已经成了刘恒身边唯一的伙伴。 而现在,它就这样惨死在了自己面前。 原因是什么?这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追踪自己而来? 不知道。 但已经不重要。 知道是谁杀的,就已经足够了! 这一刻,刘恒胸中的恨意与怒意,滔天而起,淹没一切。 然而忽然,他发现自己的脚竟已无法挪动。 随后他又发现,自己甚至连脑袋都已无法转动分毫。 他身上唯一还能自由活动的,只剩下一双眼睛。 刘恒心内惊骇莫名。 以他短短十几年的人生,他甚至不曾听说过这世上还有这样的法术,竟是可以让人无法动弹分毫——像是被完全框在了一个壳子里!又像是自己整个人都已经变成了一整块僵硬的石头! 月光下,那人缓步走来。 他长发披肩,俊逸不凡。却已是刘恒心中世间最可恨的邪崇与恶魔! 来到刘恒近前,他自嘲地笑笑,道:“恶客,不请自来了!” 说话间,他在院子里慢慢地转着看了起来,并很快转回到刘恒面前,和煦地笑着,如话家常一般道:“近几个月来,颇觉心里不宁静,夜观天象……”他顿了顿,笑着摇头,说:“也不大对劲。” “齐之西南鄙,地气升腾,有大龙要出。” “但我过来一看,没有啊?哪来的大龙?山里河里,有几个妖怪,你们这个大野城里,也有几个,但还都没成气候,别说搅动地气了,连一丝起相都没有。就凭他们,自然是不可能的。” “左近查探一番,有些失望,我就想,找个地方歇歇,喝杯水,头发脏了,洗一洗,然后就回去吧。兴许乱的不是人世间,是我自己个儿的心境呢?结果没成想,竟让我在临走之前遇到了你!” 多年的艰苦生活,给了刘恒一颗强大的心脏。 这个时候,他已经开始渐渐平静下来。 恐惧减去了许多,愤怒也已经被压回了内心深处。 此刻他脸上的表情,竟是如此的平静。 那人对这平静似有不满,他摊手,看了一眼倒毙在地的大黄,嬉笑着说:“不好意思,杀了你的狗。我听你在翠微居里说起你的狗,觉得你应该是挺喜欢它的,所以我就把它杀了。” 刘恒果然被他一下子再次激怒了。 见刘恒眼中怒意更甚,整个身体都挣扎的已经微微颤抖起来,他才满意地仰头哈哈地大笑起来,且边笑边摆手,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而已。其实主要是我这个人办什么事情,喜欢静悄悄的,你的狗太吵了!” 他一边说一边笑,刘恒怒目圆瞪、浑身上下因激怒而忍不住轻轻打颤。 他说:“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我看你挺激动的?你说吧,你可以说话了!” 忽然一口口水吐到了他脸上。 他没有丝毫要躲开的意思,任由刘恒吐到了自己脸上。 然后他摊摊手,“看来你还是闭嘴好了!” 他笑笑,随后忽然迫近过来,一双碧水一样深澈而明亮的眼眸,带着些微的笑意,平静地与刘恒对视着。 “你知道你长得跟他有多像吗?”他笑着说:“像到像我这样对他记忆深刻的人,一眼就能把你认出来。只是此前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过,他居然还有自己的血脉在世!我还以为当年我们已经把你们一家子杀干净了呢!” 说到这里,他的身子微微后仰,人却凑近来,端详片刻,指划着刘恒的脸,道:“鼻子、眼睛、眉毛,都像极了!只有这张嘴,是像你爹的,嗯,也不对,其实应该说是像你的祖母,那只凤凰。其他的,你脸上的所有,都像他!” 说到这里,他一拍手,感慨且叹息着,“唉,你不知道啊,看到他居然还有一个后人活着,我心里有多激动!” 他面露苦恼的神色,半是懊悔半是抱怨,“我们恨啊!我们恨死他啦!所以当年杀得太快了!只图一时之快,却全然忘了,杀了他们,其实是饶了他们呀!他们死了也就是死了,一了百了!你想想,有什么意思?” 他越说越是苦恼,一副将要暴走发狂的歇斯底里的模样,“你知道吗?事后我后悔了好久好久!一直到前些日子,我想起来还后悔的了不得呢!” 但忽然,他又露出笑容,“不过现在好了,我居然找到了你!” 说话间,他伸手摸上刘恒的脸庞。 他的手温润如玉。 但那一霎时间,刘恒浑身上下却控制不住地抖了一下。 这一刻,刘恒心内说不出是震撼,是惶惑,是恐惧,还是愤怒。 他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他很想知道他说的那个“他”到底是谁,他也想知道,那个所谓的“那只凤凰”,是自己的祖母?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但他知道,自己根本无法提问。 自己连与对方对话的权力都没有。 即便被杀死,自己也已经是连一句咒骂的话都无法说出。 他只知道,面前这个人毫不掩饰他想要彻底摧毁自己的想法。 他毫不掩饰他对自己的恨意。 那恨,是那样的深入骨髓,是那样的痛彻心扉。 此时,他深情地看着刘恒,柔声问:“害怕吗?” 刘恒没法开口说话,但那双眸子里,写满了愤怒与不屈。 是大黄之死的愤怒。 是身为人所困,反抗不得的愤怒。 更是恨不得将面前这人撕成碎片的愤怒。 那人笑着摇摇头,道:“别生气,我一定不会让你那么容易就死的!” 说到这里,一抹笑意终于是从他的嘴角开始浮现出来,并迅速转为欣喜若狂、甚至是歇斯底里的大笑。 他笑得前仰后合。 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过了好久,他终于停下。 面容冷峻,嘴角噙着一抹残酷的狞笑。 他说:“我们从哪里开始呢?”拉起刘恒的手,片刻后,他说:“嗯,跟传说中他的脉象一模一样,这回绝对错不了了!其实你知道吗?你爹更像你的祖母,并不太像他!但你不一样,你跟他太像了……咦……” 他眉头微皱,旋即惊讶地看着刘恒。 然后,他的手忽然扣上了刘恒的眉心,旋即面色为之一变。 “了不得呀你!怪不得卦象上竟有大龙之势!还好让我提前找到了你!” “知道吗?你居然把他们两个的血脉都给聚齐了!可悲呀,可悲!当年你爹连一样都没有!所以他死的很惨!” 他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来,旋即停下,道:“嗯,那就从这里开始吧!我们先把你变成个废人!……不会太疼的!” 话音未落,他掌心向着刘恒的胸口轻轻一推。 刘恒只觉得心头一热,一口鲜血不受控制地喷了出去。 那人依旧没有闪躲。 刘恒瞬间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虚弱了下来,甚至萎顿到几乎无力站住。 他已经抬不起头来。 他甚至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了。 那人却从自己脸上抹了一指的血,放到唇边舔了舔,感慨道:“凤凰真血呀!好东西,好东西!我是真想把你带走,把你养起来,以后就能每天都喝到这凤凰真血了!可是,唉……不行!相比起当年他给我的羞辱,我宁可放弃追逐这天道,也要让他尝一尝这人道循环的报应!” 说到最后这一句,他的声音冷酷得有若九幽寒冰。 他狞笑着,说:“你将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虚弱得像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你经脉断裂,习不得武,修不得道。你没有朋友,没有人敢于关照你。你将在这大野城里乞讨为生,人人喊打,但没有人敢打死你,你将一直像一条流浪狗一样的活下去。一直到……我已散去了满腔的恨意,你才会得到死这种幸福。” 他笑起来,笑得张狂而孤傲。 “你还有天灵之目对吗?那让我试一试你这血脉到底有多强吧!” 说话之间,他双手擎天,撑向夜空。 倏然间,原本月朗星稀的夜空忽然阴暗下来,继而一道闪电划破夜空,且紧随其后,是更多刺目的闪电在头顶奔走——整个小院,顷刻间被照得亮如白日。 只在眨眼之间,闪电已经布满了两人头顶的这片天空。 而且此时,那人高擎的双手,已经连通了头顶的闪电。 无数明亮的微泛蓝色的电弧火花在他的手掌中闪耀,两根粗若人臂的巨大闪电,自他手中直通夜空,有若牵雷引电一般。 闪电照亮了他那张狰狞的脸。 他咬牙切齿。 两根明亮到近乎透明的拇指,猛地按向刘恒的眉心。 这一刻,一种让刘恒此前根本就无法想象的剧痛,击中了眉心。 他浑身上下立时痉挛起来。 但他却连一声惨叫都喊不出来。 他痛到顷刻间便觉得,不如这一刻就让自己死掉,但他却偏偏无比清醒——淋漓尽致地去体会和感受那几乎没有人能够承受的剧痛! 漫天的闪电,奔入他的眉心。 轰的一下,眼前全是一片茫茫的血雾。 下一刻,那两根手指离开了他的眉心。 夜空重又平静了下来。 一片漆黑。 ------------ 第六十七章 沉寂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人已经走了。 夜里有些风,萧萧瑟瑟的声音,吹过身体的时候,带来丝丝凉意。 刘恒觉得自己已经死了。 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此刻还活着。 茫茫黑夜中,他奋力地睁开眼睛,将身体拧成一个奇异的姿势,扭头看向几步之外大黄的尸体。 然后他整个人就彻底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秋日的阳光从破了洞的窗纸里漏进来,照在身上,斑斑点点的光。 应该是下午。 他吃力地想要翻身坐起来,却觉浑身上下一丝气力也无,勉强咬着牙撑起一些,便又随即跌了回去。 他知道自己已经生不如死。 于是他又重新闭上了眼睛,并立刻就进入一种迷迷糊糊的状态。 既死了,又活着。 过了没多大会儿,房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一个脚步声靠近来。 他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反应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她应是隔壁程浩的浑家,这时他心里迷迷糊糊的,不知道她为何会来到这里,听她似乎说了几句话,却听不懂她到底说了什么。似乎是在说跟水相关的事情,似乎还说了一个什么镖局,还提到了一个叫黄什么的人,说程浩已经去找了? 搞不清楚她说的是什么,刘恒闭上眼睛,一下子又昏过去。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黑了。 身边有呼噜声。 他睁开眼睛,觉得自己的神智似乎清明了不少。 一个身材魁伟的大块头,就趴在床边睡得正香。 刘恒忽然想起下午的时候程浩的浑家来探望过自己,似乎说她浑家去镖局找人了,但是那边并没有音讯传回来,然后他又出城去找黄大元了。 刘恒听着他的呼噜声,呆呆地出神。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但又控制不住的去想。 他似乎又重新回到了梦里,梦中那个温柔可亲的女子,正轻轻摸着自己的头,说:“恒儿乖,待会儿见了皇爷爷,不许说不好听的话,知道吗?皇爷爷得病啦,这个时候你应该鼓励他,鼓励他早点病好,对不对?” 想到脑子生疼,并在不知何时,他再次昏睡过去。 又一次醒来的时候,一睁开眼,就正好碰上黄大元的眼睛。 他一下子就哭了,“恒哥,你终于醒了!” 他才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大男孩而已,虽然小小年纪就已经生得人高马大,但他仍是一个小男孩。惊惶无措时,他会控制不住地哭起来。 刘恒面无表情地看了他片刻,闭上了眼睛。 有个熟悉的声音忽然道:“你哭什么,出去!” 刘恒又睁开眼睛,见是黄先生在床边坐下来。 他满脸的忧虑,道:“小恒,到底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刘恒并不想说话,他也完全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缓缓地闭上眼睛,这个时候他只是在想:我还要继续活下去吗? 感觉黄先生在床边坐了好久,才终于站起身来,刘恒忽然睁开眼睛,说:“黄先生,帮我把大黄埋到老院子里吧,埋到那棵石榴树底下,它喜欢在那里趴着。” 这一开口他才发现,自己的嗓子已经哑到快发不出声音。 黄先生讶然地看过来,点了点头。 然后刘恒露出一个苍白的笑脸,很快又闭上了眼睛。 他听见黄先生似乎深深地叹了口气。 ………… 刘恒不吃,不喝。 每日里沉睡,发呆,不愿意开口说话,但面容平静。 不知道是第几天,刘大虎忽然来了。 看见刘恒躺在床上面色苍白的样子,他一脸的震惊和无奈,说:“总镖头下了严令,不许任何人来看你,我……我……” 最终,他坐了能有小半个时辰,然后留下了一袋钱,起身走了。 他说,钱是大家凑的。孙爷爷给的最多。 ………… 后来,老胡头来了。 他把黄大元支出去,站在床前,看着刘恒的那张苍白的脸,与那双死灰一般没有神采的、沉寂了的眼睛。 他说:“我是前天回来的。” 他又说:“虽然没明说,但城主府那边暗地里有消息传出来,已经警告了顺远镖局。不知道是谁把话递过去的,反正城主府听说你跟我很熟,又特意派人警告了我们周府,然后老爷特意把我叫去,一再告诫……” 刘恒木然以对。 老胡头把该说的说完了,也沉默下来。 忽然的某一刻,刘恒开口了,声音沙哑难听。 他问:“你此前一直都不肯告诉我,现在可以跟我说了吗?我的血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会让一个那样的神仙来出手对付我?” 老胡头说:“当初不告诉你,是因为说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只会让你活得不开心。现在……我就算告诉你又有什么用?” 刘恒沉默。 片刻后,他问:“武皇帝一家,真的像传说里说的那样,已经没有别的后人了吗?传说里武皇帝娶了凤凰天女,是真的吗?” 老胡头沉默许久,叹了口气,道:“都是真的。” 顿了顿,他说:“你的天灵之目,和你的凤凰真血……唉!” 刘恒笑了笑,说:“我现在已经没有了。我跟所有人都一样了。再也看不到你身边的那些青色雾气了。” 老胡头沉默以对。 临走的时候,他说:“我虽然没有能力治好你,也没那个本事敢去挑战伤了你的那人,但在这大野城里,你放心,有我在,我不会让你真的沦落到去乞讨的!” 刘恒笑了笑,说:“我本来就是个乞丐。” ………… 又一次夜里醒来的时候,刘恒尝试着自己坐了起来。 他仍是觉得很虚弱。 许是因为饿的,许是因为身体的损伤尚未痊愈,但至少已经不像几天之前那样,连动一动手指都觉吃力了。 黄大元在旁边的小床上睡得很香。 他才只是个孩子而已。 黄先生又不可能长期离开家,只能叮嘱他在这里守着,至少可以给刘恒倒一杯水,买一点吃食。 刘恒想:或许自己该搬回去。 但很快,他又自己把这个想法否决了。 在哪里住,都只是一段已经毫无意义的余生而已了。 窗外月色晦暗。 算算日子,大概已经是八月下旬了。 他想:也不知道陈乐、三丫和刘章过年的时候是否回来?但就算是他们回来,我怕是也已经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我是该等死,还是自己动手结束这一切? ------------ 第六十八章 好人 刘恒终是一点点的好起来。 他仍旧每日沉默,但已经开始吃东西,渐渐就已经可以自己下床走动。 家里有两把凳子,他就每日里坐在屋檐下晒太阳,黄大元就坐在他身边陪着他。两人一晌一晌的没有一句话。 大元兴许年龄还有点小,他并不能完全明白自己一向敬佩的刘恒大哥到底是遭遇了什么,他只是能感知到身边这个从来都目光坚毅、勇敢无畏也无所不能的人,正在一天更比一天的沉没。 他从邻里那里得到了一些的讯息,他听说那天晚上漫天的闪电。 他知道大黄死了,被爷爷安葬在刘恒大哥的老院子里。 他心里有无尽的悲伤。 刘恒不说话,他就时不时地抬起头来看看他,见他仍是沉默着,一双黯淡的眸子呆呆地走神,便只好又重新低下头去。 那天他做出了一个极为勇敢的决定,他想去北边找三姐姐她们,叫他们回来看看刘恒哥。他觉得大约只有三姐姐她们三个,才能唤醒他。等爷爷又来时,他便告诉给爷爷,但是却被爷爷摇头否定了。 爷爷说:没用的。 于是他的心情越发的低落。 那一天,他终于鼓起勇气,对刘恒说:“恒哥,你跟我说说话呗,我心里慌。” 刘恒冲他露出一个笑容。 他脸色仍有些苍白,似乎怎样的太阳都照不亮他那张晦暗的脸。 他说:“大元,回家去吧,好好照顾你爷爷奶奶。” 于是黄大元低下头去,不再说话。 他不想回家去。 他想要去修仙,他想要练成绝世的本领,然后替恒哥报仇——他听说了,恒哥是被一个很厉害很厉害的神仙找上门来给毁掉的。 但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不能做。 乐哥、三姐姐和小刘章他们都不在家,他觉得自己就是刘恒大哥唯一的弟弟了,他现在连站起来自己走都吃力,自己必须待在他身边照顾他。 他觉得,这是自己的责任。 此生至此,除了“照顾好爷爷奶奶”之外,第一个责任。 ………… 刘恒常坐着睡着,又常半夜醒来。 他开始越发的思念自己的弟弟妹妹,想知道他们是否还安好。 他偶尔会想起程云素和王离。 他想起王离说过,如果他们此行顺利,他会安顿好事情之后,跑回来找他喝酒的,他很想跟他再分一壶酒。 但他不无悲观地想,他们回去之后将要面对的命运,只怕并不太乐观。 但他仍是会想起程云素,想起山中只有欲却并没有情的那一夜。 他知道自己于程云素而言,只是一片浮云,飘走了也就飘走了,并无丝毫值得留恋的价值,但他更知道,那是第一个与自己有肌肤之亲的女子。 所以,他思念她。 由是他越发的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 但偏偏,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一天天的好起来。 尽管仍是虚弱的连走动几步都要喘起粗气,但真的是在好起来——有时候,他甚至会痛恨自己这个怎么都不会死的身体! 他不知道曾有人把他视做野草,认为他是怎么作践都不会死,怎么踩踏都会顽强地绽出新绿的存在。他只知道,生命中的第一次,自己是真的并不想活下去了——因为活着,已经成为了一种折磨。 他盼着三个弟弟妹妹能早日回来探望自己,但又深深地害怕他们的回来,会让有心人惦记上他们。 于是他希望自己尽快死掉。 他已经能够清楚地预见到自己未来的生命。 他将无比虚弱,他将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他不但早已被斩断了修仙的前路和奢望,现在甚至连十几年磨砺出来的杀人之技,都已顷刻间归于烟尘。 顺远镖局连一个喂马的差事都已经不会给他。 他现在也铡不动草料了。 即便好了,也是如此。 他已经撑不得船,下不了水,更打不了鱼。 他已经拿不动刀,砍不了柴,更杀不了狼。 偶尔回想起来,他想起自己在几天之前认真考虑是否要做顺远镖局的副总镖头时那曾经的自得自满与自暴自弃,会觉得有些好笑,又觉得有些幸福。 他觉得如果不遭遇这样的事情,或许自己从此真的就安安稳稳的待在那镖局里坐个副总镖头了呢——那样说不定自己真的会很幸福。 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 行镖路远,马瘦人黑,一路风尘地赶回来,老婆孩子就在家里守着,烧了热热的水起来,好好地洗个澡,抱着儿子去喝大酒。 快意挥洒。 只是那个时候自己并不知道,对于未来的关于副总镖头的生活的幻想,已经是自己人生的巅峰了。 随后就这样狠狠地摔了下来。 他并不畏惧未来或许会重新开启的乞讨生涯,他曾乞讨过近十年的时间,他熟悉这大野城里的每一条街巷、每一条会咬人的狗。 她只是畏惧关于未来全然没有一丝希望的生活。 然而他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要更好了起来。 他已经能够如常人一般的行走和说话,只是走上一阵子就会觉得疲累。 他知道,自己的心肺遭了重重的一击,也知道,自己身体的经脉运行,已经被那人的一掌,给打得严重阻塞。 他已经不可能恢复到之前的身体,而现在,或许已经是顶峰了。 他无数次慎重地思考自己是否要一死了之的问题,他觉得自己无法忍受未来的灰暗的人生,他也不想拖累自己的三个弟弟妹妹。 但他一直犹豫不决。 并非不舍得死,或者害怕去死,他只是偶尔会想起那人说起的那些话,会想起因为这一遭的刺激,自己又忽然回忆起的一些很小很小那时候的事情。 他知道自己的祖父竟是赫赫有名的武皇帝,而自己的祖母,便是老胡为之敬仰的,也是令大堰山里那虎妖为之退让的凤凰天女。 他知道自己已经是他们在这世上仅存的唯一的血脉。 他回想起黄先生口中敬仰不已、很多人那里避若蛇蝎、甚至连名字都不愿提起的那位武皇帝残存在自己脑海深处的一些形象。 他的病恹恹的模样,他那慈祥的笑容。 他忍不住会去想:难道自己真的就这样死了,让这一道血脉从此彻底沉沦在某一处不知名的粘稠的泥土身处吗? 但是他又明确地知道,即便继续活下去,也只是为这样曾力压天下的荣光的血脉抹黑而已。甚至,他很畏惧自己会成为别人的取血之囚。 然而那一天,隔壁程浩的浑家忽然跑过来。 她怀里抱了一只小狗。 它黑黄相间的毛色,也不知道出月了没有,小眼睛黑溜溜的,缩在那个胖大的女人怀里,毛茸茸的可爱。 她说话仍是硬硬的,连脸色也是不见笑容的。 她说:“帮你寻了条狗,有点黑毛,但人家说了,我也看见了,那母狗是黄毛的,长大了兴许这黑毛就褪了,许能跟你家那条长得差不多。” 那一刻,刘恒忽然想流泪。 于是他慌乱地低下头去。 刘恒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找到的这样一只小狗,大野城这边,越是近山打柴的,越是地处偏僻的,就越喜欢养狗,但城里边的人,却很少养狗,因为对于很多的家庭而言,养狗的确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他猜,她为了找到这样一只跟大黄毛色差不多的小狗,肯定是费了不少功夫。 尽管从搬到这里来住开始,自己就从没有见她露出过哪怕一次的笑容,尽管她对自己从无好感,说话从来都是夹枪带棒的。 他抬起头来,看着她。 那妇人瞪着他,把小狗往前递,声音有些大,“给,接着呀!” 刘恒摇头,露出笑容,说:“谢谢嫂子,我……再也不想养狗了。” 那妇人愣了片刻,似乎是听懂了什么,把小狗抱回自己怀里。 然后,她走了。 出了刘恒家的门,她并没有回家,刘恒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他想:她可能是要把那小狗还回去吧! 毕竟,匆忙之间要找这么一条毛色相近的小狗,已是不易,若期望这小狗的主人还是家中的亲友,以期可以无偿地得到它,简直是妄想。 这是一个吝啬的妇人的,她又不愿意养狗,自然是还回去,把钱也讨回来最好。 刘恒张了张嘴,想要叫住她,但最终,他还是沉默了下来。 他想:或许她是对的。 养狗,真的是有点奢侈的一件事。 若你见过它的欢乐,却无缘得见它的善终,更是徒增悲痛。 ………… 从头到尾,黄大元一直都木然地站着,有些惊讶。 他搬到这边来陪着刘恒,已经有些时日,是这邻墙的妇人指点他该去哪里汲水,告诉他该去哪里买些吃食,甚至告诉他该怎么做些简单的饭。 但她每天每次都冷着一张脸,从不见笑容,说话也是硬邦邦的,人又长得粗壮,是以黄大元总是有些怕她。 见了她,他总是惊惶失措,不敢说话。 但这个时候,看着那妇人出了门远去,他忽然开口,说:“恒哥,其实她是个好人。” 刘恒点点头,说:“是,她是个好人。” ------------ 第六十九章 活着 刘恒起得很早。 他最近很喜欢坐在院子里,看着太阳一点点的升起来,看着天地一点点的亮起来,听着这个世界从寂静无声,到喧闹不已。 现在的早上,秋深露重,已带着一丝寒意,但他浑然不觉。 黄大元做好了早饭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正看见刘恒依然坐在那里发呆,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似乎一动都没动。 隔壁的程浩已经吃罢了早饭,正在最后检查自己的挑子。 黄大元叫刘恒吃饭,刘恒却没有丝毫回应,反倒是隔壁院子里的程浩,笑呵呵地问:“大元做了什么好吃的呀?” 黄大元憨憨地笑着回答他,“热了三合面的饼子,烧了些疙瘩汤。” 于是程浩就夸他,“呦,大元最近越来越厉害了,啥都会做了!” 黄大元又高兴又有点不好意思。 他在家里时,都是奶奶做饭的,来到这里照顾刘恒,才在程浩浑家的指点下,学会了做一点最简单的饭。 十三四岁的大男孩,尤其是黄大元这样不经世事的,心思不免要单纯了些,心里欢喜,脸上就看得出来。 他看着程浩的扁担挑子,问他:“程大哥,你平常都早出晚归的,都是做什么呀?就是给人磨剪子吗?” 程浩闻言笑起来。 黄大元来到这里陪着刘恒的这些天,程浩虽然与他打的交道不多,但他却从自己浑家那里听过不少这个小伙子的事儿。 十三四岁的小伙子,长这么高、这么大的块头,人又踏实憨厚,实在是叫人看着就觉欢喜,再没有不喜欢他的道理。 尤其是,掐着年头算一算,他们那被拐子拐走的儿子,若是还在身边的话,长到现在,也已经十二岁了。 看见黄大元,两口子虽然嘴上都不说,但心里未尝不会去想:如果我儿子还在就好了! 这个时候,程浩微微抬头看着黄大元,笑得有些说不出的慈祥,说:“我能做的事儿多啦!补锅、补碗、磨刀、磨斧子、磨剪子、磨镜子、修桶,等等吧,很多事情我都做。不是我吹,我的手艺在咱们大野城周边这一带,那是最好的!多少人家家里东西坏了,都不让别人修补,等着我去了,找我!” 说着,他有些得意地笑起来。 黄大元也憨憨地笑,说:“程大哥你真厉害,会的真多!” 程浩笑着,说:“赚钱养家嘛,不会也得学会,还得干得好才成!人呐,活着不就是为了干活吗?干活,挣钱,吃饭,这就是活着!” 这时候,程浩的浑家似是已经收拾完厨灶,也走出来了。这一次,她倒是没像往常一样驱赶着自家男人出门,也站在院子里,仰着头,看着黄大元。 黄大元看见她,就有点不太敢说话了,但很快,他忽然想起刘恒来,于是伸手一指坐在那里发呆的刘恒,一脸骄傲地说:“对了,我刘恒哥也什么都会的,他也会磨刀、磨剪子!这些年来我们家的刀钝了,剪子钝了,都是他给磨。他还会打渔,也会钓鱼,还会撒网,他还还会做板凳,还能做船呢!他还带我进山打过柴,教给我怎么编套子抓山里的兔子!可是我不喜欢上山,山上树多石头多,爬山很累,还容易挂烂衣裳,回去我奶奶还得给我补。” 说起这个来,他有些雀跃,也顾不得叫刘恒吃饭了,兴奋地说:“我最喜欢下水抓鱼了,我水性可好了!刘恒哥带着我,还有三姐姐他们,我们一起抓到过好多鱼,还有老鳖,鳝鱼。鳝鱼可好吃了!” 程浩闻言不由笑起来,就连他浑家,此时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一抹笑意。 他们实在是太喜欢这个小伙子了。 憨直,踏实,又懂事。 尤其是他们听孩子他爷爷亲口说的,这孩子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了,也是个可怜的。这让他们两个加倍的喜欢他。 在他们看来,如果说黄大元是一碗清冽的井水,让人看一眼都觉得解渴生凉的话,那么相比之下,他们的邻居刘恒,则像是根本看不到底的一潭浑水。 此前无事的时候,他低调,沉默,却让人时刻都能从他身上感知到那种坚韧的愤怒,那种双手时刻握在刀柄上对周围所有人冷眼旁观的警惕与锐利。 总感觉他身上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气息。 当然,他现在也已经是一个可怜人了。 ………… 程浩走后,刘恒和黄大元吃过了早饭,刘恒继续晒太阳,黄大元刷完了碗筷,也过来陪他坐下晒太阳。 如果不出预料,两人又会并肩坐这么一个大上午。 但今天,刘恒忽然主动开口说话了。 他问黄大元,“大元,你说,咱们活着,是为了什么?” 黄大元有些愣,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很陌生,也从来没有去考虑过的问题。 但好不容易刘恒愿意开口跟他说话,他还是想了想,使劲地挠头皮,回答说:“活着……活着,我爷爷说,每个人活着,都是有他自己的使命的。有的人要治国安邦,有的人要追寻大道、探索天地间的道理,还有些人,就是要把书读好,明白事理,然后传给自己的后辈子孙,最好能传给周围的其他人。他说,读书的人越多,明白事理的人越多,这个世界就会越来越好。” 刘恒定定地看着他,等他一番长篇大论说完了,他又问:“你觉得呢?” 黄大元又挠头,吭哧半天,说:“我……”说着,他嘿嘿地笑起来,说:“我觉得活着就是要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儿呗。有的人喜欢娶个漂亮的婆娘,其实我也挺喜欢……要是能跟三姐姐那么好看,就最好了。还有……我……我想变得很强大,我……我其实很想去学修仙,但是我爷爷不让……” 他吭吭哧哧地说,尤其是说到“三姐姐”,他还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似乎是唯恐说错了话,但等他说完了抬起头来看时才发现,刘恒大哥似乎并没有怎么在意自己说了些什么。他又开始走神了。 但就在他失望的时候,刘恒却又忽然问:“那你学修仙是为什么呢?” 黄大元闻言愣住了。 有一句话几乎要冲口而出,“修仙当然是为了让自己强大,可以不被人欺负啊!实力强大了,还可以去打坏人!” 但想了想,他把这句话咽回去了。 其实多年以来,爷爷一直都灌输他父亲正是因为出门寻找修仙之缘,最终死在外面魂无所归的,所以他既向往修仙,又对此隐隐有所排斥。 而且事实上,刘恒这么一问,他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从来都没有认真地考虑过这个问题:我真的那么喜欢去修仙吗?我修仙是为了什么呢? 过了好一阵子,他深吸一口气,跟刘恒说:“我想修仙是因为……是因为……嗯,因为三姐姐也去修仙了。” 说完了,他不安地低下头。 刘恒却缓缓地露出一个笑容。 忽然,他问:“家里的水缸还有水吗?” 黄大元想了下,还起身揭开缸盖看了一眼,然后道:“还有半缸呢,我昨天下去提的。明天再去。” 然而刘恒闻言却忽然站起身来,说:“走,咱们汲水去!” ………… 一桶打满的水,在平常而言,刘恒一手一桶,可以健步如飞,一路拎回到家里去,都不带喘大气的,气定神闲。 但现在,他两只手拎着一桶,使尽了浑身的力气,走出去十几步,已经累得大喘粗气,从脸到脖子,都涨得通红。 黄大元浑不费力地拎着另外一桶,跟在他身边,见他那副吃力的模样,有些担心,说:“恒哥,我提吧,我提不费劲的。” 实在撑不下去,刘恒放下了木桶,却推开了黄大元的手。 喘息了一阵子,他看着黄大元,说:“我还活着,还没死……只要我没死,我就不能让自己像一条癞皮狗一样!” 说完了,他双手较力,又把木桶提了起来,快步往前走。 一桶水拎到家,刘恒已经是一身大汗。 黄大元见状,不急着倒水,倒是先去拿盆子倒了半盆水端过来,把汗巾递给刘恒,说:“恒哥,你洗洗擦擦吧!” 刘恒大口喘气,眼神里有些说不出的疯狂和倔强。 他摇头,吃力地拎起水桶,走到水缸前,奋力地提高、倒水。 一桶水倒进去,放下木桶,他这才终于长出一口气,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回身看着黄大元,他笑得越发灿烂了些,说:“大元,你看,我自己还能去汲水回来,我还有力气,我死不了!” 黄大元呆呆地看了他片刻,忽然开心地笑起来。 …………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程浩就已经发现了一些不对劲。 大早上的,天才刚蒙蒙亮,隔壁院子里,刘恒居然没有呆呆地坐在那里,却反而拎着一只木桶,一会儿提起来,一会儿又放下。 听见隔壁的动静,他还扭过头来,跟程浩打了个招呼,“程哥早上好!” 程浩愣了一下。 这时刘恒却已彻底放下木桶,走到墙头边来,说:“程哥,我寻思你每日里挑担子走街串巷,有时活少,却也必然有时活多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带上我?我给你挑担子,给你打下手,我会磨刀磨剪子,我不要工钱。我只是不想闲着。” ------------ 第七十章 我誓杀汝! 刘恒真的去帮工了。 不收钱的那种。 黄大元要跟着一起去,但刘恒坚决拒绝了。并且在他跟着程浩出去了三次之后,正式跟黄大元聊起了这件事。 刘恒说:“我已经好了,我能自己照顾自己。你该回去继续读书,不该把时间耽搁在我这里。” 黄大元说不过他,只好在第二天早上,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大野城。 而刘恒也就算正式成了程浩的学徒。 程浩的活儿其实很简单。 磨刀、磨剪子、修木桶、补锅,等等无论哪一样,其实都不是什么太过复杂的事情,但都需要耐心和细心。 干这一行,程浩的确是大野城周边一带最好的手艺人。 只是手艺再好,也挣不了太多钱。 不过刘恒不在乎,他现在心甘情愿一个钱都不挣,只想让自己活动起来。 最初几天,他咬着牙非要挑担子,但每次都是走不多远就已经喘得不成样子,于是最终,在程浩的劝说下,他只得暂时放弃这个挑战。但是他的确会磨刀、磨剪子这些事情,而且磨得一点都不比程浩差。 就连修木桶、补锅这种活儿,他也是看了两例就基本上学会了,试着接了一个活儿,做得很漂亮,让程浩忍不住连声夸他真聪明。 后来的一天,程浩很认真地教给他,应该怎么磨镜子。 普通人家,当然是用不起铜镜的,但他们走街串巷、过坊走村的,多少总能遇到有人家的铜镜需要洗磨,这就是个技术活儿了。 程浩做的很认真,刘恒看得也很认真。 而这显然比研究怎么杀人要容易多了。 于是,刘恒再次一学就会。 程浩仍旧是不吝夸奖,丝毫都不在意多了一个手艺人之后,就会多一个人跟他争饭碗。而手里拿着自己磨好的铜镜认真地打量,看着那巨细靡遗的镜面上的自己的脸,刘恒笑得前所未有的灿烂。 ………… 时间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过去。 当刘恒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跟在程浩身边足足半个多月了。 他学会了很多东西,认识了很多此前没有去过的街巷和村落,还认识了很多的各种各样的人。而因为有了他的加入,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干活更快了,也就能在一天之内转更多的地方,接更多的活儿,程浩每天的收入,也增长了不少。 他们做活的时候,总会有街坊过来闲聊。 三升谷子二斤米,谁家兄弟俩因为分家打架了,谁家婆婆刁毒,不给儿媳妇饭吃,谁家小子不学好,半夜翻墙去人家寡妇院子里敲窗户…… 甚至不少人见程浩带着个陌生面孔,会反复打听这小伙子是谁,听说是程浩的一个表弟,家里已经没有别人,单一口过日子,不少媳妇婆子就觉得这后生长得好看又精壮,笑起来又那么憨厚,还存了招赘的心思。 与打渔的时候每日里提心吊胆不同,与走镖时随时都可能刀口舔血也不同,这样的日子云淡风轻、家长里短。 没有什么大的前景可期,也谈不上什么未来,但却让刘恒感觉非常充实。甚至有些时候他会觉得,或许自己注定了就是个手艺人也说不定。 谁说定了前朝帝王,下一代人就不能做个街头磨镜的手艺人了? 反正刘恒觉得自己很快活。 每天都很累,每天回去之后,甚至都没有什么想事情的心思,但胡乱吃些东西倒头就睡,不也是一种幸福吗? 只有早上醒来的时候,他躺在床上,呆呆地看着房顶,才会认真地想起自己当下的处境。他知道,即便是这样一个走街串巷的手艺人,他只怕也做不了多久的——因为有人要让他变成乞丐。 但是,没关系。 我还活着。 ………… 是的,我还活着。 尽管活得痛苦,活得近乎看不到一点光。 活得已经没有了未来。 但我还活着。 我要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吗?像一个逃避的懦夫? 我要继续这样的苟延残喘下去吗?像那些讨不到饭就躺在那里睡觉,讨到了饭就躺下捉虱子的乞丐? 不! 我做过乞丐,但我绝不再做乞丐! 尽管前路已经几乎看不到一丁点的光亮,但我既然活着,那我就是我! 我曾一次次从死亡的边缘爬回来,我曾经历过无尽的黑暗,我的未来,不止是现在才看不到一点光,它几乎从来都没有过光。 但我从不曾退却。 这一次,也不会! 我只要活一天,就要认真的活一天。 我只要还没死,只要还有一口气在,我的腰就会是笔直的。 我看不到光亮,但我的眼睛并没有瞎,或许只是因为此时我身处在一个没有光的地窟里,我只是需要向上攀爬,寻找出口而已。 攀爬!攀爬!攀爬! 可能我只需要再多坚持一刻,可能我只需要再多向上攀爬一点点,我面前的这个世界,就将会是天下大白。 太阳照耀万界! 太阳终会照耀我! ………… 但这样快活的日子,刘恒只过了二十一天。 那天傍晚,他和程浩一起擦着黑回到巷子,却在巷子门口,被一帮人堵了道。 远远地就已经感觉不对劲,一大群足足十几个精壮汉子站在巷子口,一看就知道是有事。等走近了,刘恒一眼就看到了郑九龙。 大野城里最著名的地痞恶霸。 但刘恒很冷静。 当一大群人看见刘恒和程浩,呼呼啦啦的围过来,吓得一大群街坊都远远地躲开看着而不敢靠近来的时候,刘恒一脸平静地拉住吓得几乎要跑的程浩,远远地对郑九龙道:“你们是来找我的吧?跟他无关,让他走吧!” 然后,他对程浩道:“程大哥,谢谢你啦!不过以后,我就不能跟着你学手艺了!你回家吧,回去,嫂子还等着你吃饭呢!” 程浩一脸莫名的恐惧,眼里满是犹豫和挣扎。 但这样硬抗一帮地痞恶霸的事情,对他这个小手艺人来说,实在是太过为难了一些。刘恒故意恶狠狠地道:“还不快滚!” 郑九龙已经走过来,瞥了刘恒一眼,然后看向一脸怯懦的程浩。 这样的小手艺人,以后也会被纳入他收钱的范畴的。 于是他歪歪头,道:“滚吧!” 程浩犹豫了一下,但最终,他还是挑着担子,从众人闪出来的一条小过道里,快步地离开了。一直到走出去之后,他才敢回头看。 一脸焦急与无奈。 而这个时候,郑九龙已经走到刘恒面前,脸上带着狞笑,道:“刘恒。咱们好久不见了。我终于又看见你了!” 刘恒笑了笑,没说话。 有些轻蔑。 郑九龙皱了皱眉头,说:“怎么?瞧不起我?你以为你还是以前的那个刘恒?你以为现在我还会怕你?呵呵……也不对,你九爷我以前只是让着你,你是不是就真的以为我不敢动你了?” 刘恒面露冷笑。 但是还没等他开口说话,郑九龙忽然飞起一脚踹在他胸口,将他直直地踹飞出去足足丈余,砰地一声撞到了墙上! 刘恒爬起来,看着他。 郑九龙走过去,一拳狠狠地打过去。 刘恒的身子被他打得往一边趔趄了一下才又站稳。 噗的一声吐出一口血来,他仍旧只是冷冷地看着郑九龙,道:“只敢打,不敢杀了我,对吧?” 郑九龙闻言脚步一顿。 刘恒笑了。 他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血,眼睛紧紧地盯着郑九龙,道:“让他们一起上吧,不就是想把我打一顿,把我踩到泥里吗?来吧!” 郑九龙拧着眉毛看着刘恒,狞笑着,摇头叹息,“你他妈还真是硬气呀!真以为老子不敢弄死你?你不是挺厉害吗?来呀,单对单,看老子怎么弄死你的!” 刘恒冷笑一声。 但马上就是一拳,捣在了他的下腹。 这一下,刘恒痛得当时就像虾米一样弯下了腰。 紧接着就是拳脚相加。 每一下,郑九龙都用尽全力打出去。 若在一个月之前,刘恒哪怕手无寸铁,光凭拳脚,早也把郑九龙打翻在地了,但现在,他却连丝毫的还手之力都没有。 “看不起老子?你他妈看不起老子!老子弄死你!” ………… 终于,连郑九龙自己都不知道打出去多少下,刘恒已经被他打得萎顿在地,他终于觉得有点累了,气喘吁吁的,这才在死命地又踹了一脚之后,停下了。 城主府里传出来的消息,刘恒得罪了一位大仙人,是那种挥一挥手都能轻而易举地震动整个大齐王朝的真正的大仙人。 那天晚上,大野城里漫天闪电,大家都见了。 刘恒已经被废了。 虽然据说那仙人留下话来,刘恒不许死,但他同时还说了:刘恒接下来的这辈子,只许讨饭! 这样的一个刘恒,自然是再也没有任何可以让他为之畏惧的地方了。 但过了一会儿,明明已经死狗一样趴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刘恒,却居然又扶着墙硬是直起身来,然后,他突然一口血水吐到了郑九龙脸上。 “我一定会杀了你!” 郑九龙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抹狠厉,并很快又狞笑起来,“行,你有种!真他妈有种!那你九爷我可就等着了!” 说完了,他后退两步,挥手,“给我打!” ………… 那一夜,刘恒爬回自己家的时候,一身是伤。 ------------ 第七十一章 不可言说 “行了,程哥,我已经到家了,你也别看着了,回去吧!以后我的事情,你最好少问,少管。像这次,你都不该管我,被人看见了惹麻烦。去吧!” 程浩嗫喏片刻,忽然道:“我给你端些饭来!” 刘恒摆手,想直说不要,但想了想,他笑着说:“刚才肚子上被踹了几脚,这会子肚子疼,哪里吃得下去。你不要理我了,回去吧,别让嫂子担心!” 说完了,他转过身去,并立刻关上了门。 矮墙的那边,同样没有灯火,但能看见一个粗壮的妇人正站在院子里。 她没有要帮忙的意思,但也并没有着急地把自家男人叫回去。 靠在门上,刘恒听见门外的程浩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后就听到了隔壁的门响。他这才咧咧嘴,露出一个凄惨的笑容,努力地咬着牙,手使劲地撑在小腹的地方,一步步地带着些踉跄,往堂屋去。 晚饭当然是不可能吃了。 没力气做,也吃不下。 回到自己的小床上躺下,屋里屋外一样的黑,他大口地喘着粗气,双眼茫然地盯着房顶漆黑的某处,整个人宛若一条被丢在岸上的鱼。 这样的打击毫无疑问是巨大的。 他才刚刚从“变成废人”的巨大打击中挣脱出来,尝试着想要在废墟上建一个全新的自己,但所行不远,就再次遭到了这样的打击。 这打击并不可怕,只是一通毒打而已,但考虑郑九龙就在大野城里,这样的事情,理论上他甚至是可以每天都做一遍的。 我该怎么办? 这个老问题,再次回到了心头。 我到底还有没有哪怕一条最曲折最难走的路,可以让我从这样的困境中挣脱出来,哪怕仅仅只是不受一个地痞恶霸的欺负,让我可以做一个普通人,去得到一些普通人的快乐和安全? 好像并没有。 或许,我可以去投奔那只虎妖吗? 在过去的日子里,他心里不是没有生出过这样的想法,但很快,他就自己把这个想法给否定了。现在更是稍微一想,就立刻弃之脑后。 这么多年下来,他心里很清楚一个道理:彼此若无亲无故,对方凭什么帮你? 而在自己没有一定的实力和底气的情况下,贸然跑去找一个知道自己底细的强大者投靠——你怎么敢保证那虎妖不会把自己囚禁起来,成为他的取血之囚? 再说了,听那人的口气,无论是大野泽里的蛇妖,还是大堰山里的虎妖,都是并不瞧在他眼中的。而刘恒并不会傻到以为他把自己废掉之后只留下几句话就走掉了,自己如果跑到大山里去,想必他会立刻追杀过去? 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可行性。 必须靠自己。 只有依靠自己,才是真的挣脱的办法。 黑暗之中,他伸出双手,举到自己的面前。 依稀能看到多年劳作辛苦带给这双手的磨砺:它们粗糙、多茧、骨节粗大,一看就有坚硬而有力。 但这双手,现在却是如此的无能为力。 他叹了口气,无力地垂下双手。 浑身上下,几乎无一处不痛。 腹部在痛感渐渐消退之后,饥饿的感觉又渐渐升起。 他擦擦嘴角,触摸着那早就已经干掉的血迹,却无意间碰到了淤肿的地方,不由疼得倒吸凉气。 但忽然,他想:我似乎有好久都没有修炼了? 是的,真的已经是好久了! 尤其是因为中间有了那一段阴郁颓废的日子,让这一段时间显得越发的久远——从回到大野城的那一天开始,失望之下,自己就再也没有修炼过了。 它叫观山海诀,但自己的这个身体,却似乎根本就找不到可以观山海的路。 不过,想想自己当初的想法,坚持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虽然修炼这功法的那段时间里,自己根本就不曾有过丝毫的进益,甚至还让自己每日都觉疲累不堪,但现在的自己,已经是这样了,还能再怎么样呢? 而万一持之以恒下来,有朝一日,自己能真的有所收获呢? ………… 脑海中心念电转,刘恒的眼睛一点点的亮起来。 他决定要重新开始自己的修炼。 于是,他吃力地撑着床板坐了起来,又费力地盘膝坐好。 观山海。 心神之内,那观想图依然如故。 只是似乎比自己最后一次修炼的时候,感觉上又更黯淡了些。 刘恒深吸一口气,与以前的每一次一样,让自己沉静入观想之中。 于是沉沉暗室之内,有一大团肉眼难见的淡青色的雾气倏然聚集,那青色雾气是如此的浓郁,以至于刘恒的观想方起,他神识身处的那镜像,便蓦然地一下子明亮了不知道多少倍。 刘恒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精神为之一振。 这一次,那种“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进入自己的左手手掌”感觉,来得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更加的清晰。而随着观想的进行,他神识深处的那女子身上的光芒,也开始变得越来越盛。 似乎就在忽然之间,刘恒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轻了三分。 是那种瞬间觉得自己想要飘起来的感觉。 这也是此前那么多次修炼的时候,所从不曾遇到过的。 腹内的饥饿感,一下子就消退了不少。 身上的皮肉痛楚,也似乎是一下子就淡了,近乎感觉不到。 他觉得这是自己把心神全部投入了修炼所带来的结果,于是越发的投入。 一股气流沿着他体内的经脉迅速地游走起来,只不过眨眼之间,就已经在他体内游走一周,自右足下逸出了。 而沿着这道已经建立起来的循环路线,有淡青色的雾气源源不断地进入他的体内,并最终被转化为淡黄色的雾气排出身体。 这一次的修炼,与往常每一次,都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偏偏,刘恒自己却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似乎正在发生着一些奇异的变化。 那种变化,极其微妙,近乎不可言说。 但这变化,却让刘恒觉得异常的舒服,甚至是享受。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饥渴之极的人,忽然得到了一瓢甘甜清冽的井水,你只管咕咚咕咚的灌下去,那水顺着喉咙下去,清爽舒畅,立褪燥热,立解饥渴。 于是,这一次完全没有丝毫的自我强制、自我勉励,他完全是不知不觉地就沉浸到了这样美妙的感觉中去了。 一直到天光渐亮,雄鸡叫白。 ------------ 第七十二章 光明 恍若一夜酣睡,醒来时叫人直觉饱足与清明。 以至于当刘恒从极度沉浸的状态中回转来,一时之间竟有些恍惚。那一瞬间,他甚至有一种奇异的错觉:我好像从来都没有睡得那么香了! 然而自己并没有睡觉。 他睁开眼睛。 窗外已是朦朦胧胧的明亮起来,窗户纸白了起来。 他低头看身上,昨晚衣服上的脚印、泥土仍在,撸起袖子,胳膊上的淤青仍在,甚至此时动作幅度稍微一大,他都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的骨肉仍是痛得人皱眉——这一切都在提醒他,昨晚自己挨的那一场痛打,并非虚妄。 然而,他却觉得精神异常饱足,觉得自己的神志竟是前所未有的清明。 这是此前那么多次的修炼,都从未出现过的情况。 他展开手掌。 这手掌,仍是昨晚的那手掌。 但它似乎已经有一些细微的不同。 刘恒用力地握拳,仍能感觉到自己周身上下气血的不足。 这双手,仍是很没有力气。 但他坚信,昨晚是真的有一些奇妙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灵气。 天地灵气。 他无比清楚且无比确信它们在自己体内的游走过,给自己的身体带来了一些改变,只是他现在并不清楚这改变到底是什么,而且也无从验证。 他没有接受过任何相关的基础理论的教育,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一点点摸索。 但这并不妨碍他很快就想到自己的方法。 记得老胡头说过的,所谓修炼,无非就是人力有时穷,所以先贤们想到吸纳天地灵气来改善自己身体的方法,并随之延伸开来,发展为人们借助天地灵气的存在,去淬炼之、调度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所以,如果昨晚自己的修炼是真的有成果的话,那么,无论成果大小,理论上来说,自己体内已经有天地灵气了。 那么…… 刘恒再次展开自己的右手手掌,定定地看着它,想象着自己体内的灵气正在向着这手掌汇聚而来——他并不清楚,这实在是很不高明的办法。 修炼之术,道之大道,经历数千上万年无数先贤的实践与总结,其实在成规模的大型宗门那里,早已形成了完备的修炼体系、修炼方法和教育方法。 是以,哪怕只是经历过最基础的道法教育的宗门子弟,都明白在修炼之初,人类的肉身是有多么的脆弱。 所以一个初初入门的宗门弟子,要走的第一步便是所谓筑基。 何谓筑基? 就是按照一个固定的方法不断地引灵气入体,用纯净的天地灵气来淬炼和改造自己的躯体,使之变得强大。 只有人类自己的肉体足够强大了,才能够容纳更多地天地灵气的进入,并能够留存更多在体内,然后,才能谈得上调度和使用。 在肉身没有经过充分的淬炼和改造之前,妄自调度体内的天地灵气,哪怕初初入门之人体内留存的灵气很少,都无异于自寻死路! 上古之时,仙路初开,自然不乏有人曾做出过和刘恒此刻一样的尝试,但几乎无一例外,他们的结局都很惨——于是,他们的死,成为后事之师。 但刘恒对此一无所知。 他不知道天地灵气之纯净,之锋利,他不知道人类的肉身在天地灵气面前,是多么的脆弱。他只是下意识地以为,既然天地灵气是修道之人施展一切法术神通的基础,那么,它的存在之对于道法的意义,和力气之对于武功的意义,不是基本一样吗?能有多大差别? 所以,在终于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修炼之后,他为了验证自己昨晚的修炼是不是有成果,便无比鲁莽地选择了调动体内的灵气,来检验成果。 于是,几乎是在他心内这么想着的那一刻,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右臂倏然一阵酸麻,并迅速蔓延至手掌。 那种酸麻,酥酥的,涨涨的,带着些微的痛。 刘恒握拳,顿时感觉自己的右手平添了千斤之力! 这一发现,令他大喜过望! 他松开拳头,那酥麻的感觉渐渐消退。 右手、右臂,与此前并没有太多的异常 他想了半天,然后忽然翻身下床——这一下动作太猛太快,一下子扯到了身上的诸多伤处,痛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不过现在他已经顾不上这些,待痛楚稍退,他小心翼翼地打开门,走出去。 木桶就在水缸旁。 他过去,拿起木桶,但想了想,又放下。 他刚才真的是感觉自己的右臂有千斤之力。 于是,他掀开缸盖,往里看,里面还有大半缸水。 至少有十几桶的量,水缸本身也是很重的。 他伸出右手,倏然间那种酸麻的感觉贯通了整条右臂。 他伸手抓住缸沿,用力的向上一提。 轻轻巧巧,平平稳稳。 大半缸水,被他一只手提了起来。 如同端了一杯水。 缸里的水泛起圈圈涟漪,却又渐渐地平静下来。 刘恒的手太稳了。 但这一刻,他内心的惊喜,却如蓦然爆开的漫天烟花,令他一时间连呼吸都为之急促了许多。 原来我昨晚的修炼,是真的有成果了! 原来我的体内真的有天地灵气了! 是以虽然现在我的身体仍是伤痕累累,仍是气血瘀滞,浑身上下加一起都没有几分力气,但有了这天地灵气的存在,却可以使我单单一只手臂,就拥有千斤之力,甚至远超过往最最巅峰时期的我! 想到这些,他忍不住激动得身体都有些微微的颤抖。 那一瞬间,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原以为我已经跌入命运的深深谷底,且再也没有翻身之日,原以为我这一生都将在屈辱中度过,只能用内心深处残留的那一抹阳光,来照亮生命的前路。 但是,天无绝人之路! 黄先生说:苦心人天不负,有志者事竟成! 是的! 苦心人,天不负! 有志者,事竟成! 却原来我刘恒的明天,在这里! 我过去的苦难、挫折、痛楚,过去的那些饥饿、贫寒,却原来都是苍天对我的淬炼! 还好我不曾低头,不曾服输! 那美好的,终究会来! 那美好的,已经到来! 那光明的,终究会来! 那光明的,已经到来! ------------ 第七十三章 不过瘾 可以说,过去那么多年以来,从来没有哪一天、哪一刻,刘恒的心情是如此的光明和灿烂,这一刻,他甚至感觉自己周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充满了希望。 但很快,当他还在那激动中沉醉,却察觉到自己的右臂开始酸痛起来。 他那抓住缸沿的手臂,控制不住地抖了一下。 缸内平静的水面顷刻间有细腻的涟漪层层荡开。 而刘恒右臂与右手的那种酸痛感觉,也迅速蔓延并加剧了起来。 感觉到自己手臂上的千斤巨力正在飞快地流失,他不得不从胜利的辉煌与光明中回过神来,小心地放下了水缸。 握拳,松拳,握拳,松拳。 他能感觉到,的确是力气已经耗尽了。 现在他的手臂有些微微的酸痛,他不确定这是自己刚才发力过猛,甚至超过了人类手臂力量的极限所导致的,还是单纯只是天地灵气使用过后留下的后遗症。 他并不知道,如果有别的修炼者也像他这样子做的话,那后果会是什么——哪怕是一位已经完成了筑基的修炼者,只要他们敢这样去做,只怕也已经经脉爆裂而亡了。甚而即便是实力再高几个层次的,也会有各种各样或大或小的问题出现,非死即伤。 但刘恒只是感觉自己的右臂有些酸麻而已。 皮肤之下的筋骨、经脉、血管,有着些微的刺痛,如蚁行其中一般。 当然,随着他放下水缸,手臂卸去了灵气的加持,那各种异样的感觉,很快就渐渐地消退了。 是以他并没有拿这一点小小的异样当回事。 他现在只是有些怅然若失的兴奋。 兴奋当然是因为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修炼是有成果的,也就意味着无论快慢,至少修仙之路已经在自己面前打开了一道门缝,有刺目的阳光照在了身上。 而怅然若失则是因为……自己昨晚练了整整一晚,居然才只支撑了这么一小会儿。他感觉自己还没过瘾呢! 一个饿极了的人,总是会显得有些过分的贪婪。 刚从沙漠里走出来的人,会下意识地想要把肚子里灌满水。 而现在的刘恒,迫切地希望自己浑身上下都有用不完的力气,希望自己的修炼能够一日千里,体内能够储存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地灵气。 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不过还好,虽然心有殷切之望,但刘恒并不是一个会轻易丧失理智的人。站在原地感慨片刻,他很快就想明白,知道自己的心理有些急躁了。 事实上他并不是那种急于求成不顾一切的性子,一旦想明白了,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事实上,自己这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当然,他一个独自摸索着修炼的人,是不会明白的,哪怕是天资纵横、惊才绝艳之辈,修炼的又是如《观山海诀》这般来自蓬莱仙宗的最顶级的观想法门,刚刚开始修炼的时候,也是不会立刻就如他这样见到效果的。 这世上绝大部分初初入门的修炼者,从遵照老师的指导开始修炼开始,即便天赋极佳、用功又极刻苦,也往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初初见到些微的成效。 百川归纳,乃成江河。跬步相加,乃至千里。 这世上越是宏伟之事,越需要日积月累之功,绝非可以一蹴而就的。 而像刘恒这样,只修炼了一夜,且是第一夜,体内就已经可以留存天地灵气,甚而可以将那天地灵地调度出来使用,绝对是异常罕见的情况。 ………… 天光正越来越亮,隔壁的程浩两口子已经起床,那程浩的浑家见刘恒呆呆地站在院子里,一会儿笑,一会儿摇头的,以为他出了什么问题,赶紧回房里,把程浩叫了出来,两口子就在隔壁的院子里,有些忐忑地看着这边的刘恒。 而很快,刘恒就察觉到了他们,笑着道:“程哥放心,我没事,就是躺久了,出来走两步。”说完了,他转身走回屋子里去。 ………… 刘恒知道自己已经找对了路,而且他知道接下来自己需要的是不断地勤加修炼,来积聚更多地天地灵气。 但有个问题,他直到刚才都没有想明白。 为什么之前自己百般刻苦,修炼这《观山海诀》时却非但没有丝毫进益,反倒还弄得疲惫不堪,而到了现在,却又忽然可以了呢? 他能想到的唯一的一个可能,当然就是来自于这前后自己身体的巨大变化。只是他有些想不通,难道自己被人打成了废人,反倒可以修炼了? 这到底是什么道理呢? 现在,自己从小就天生的那所谓的“天灵之目”,显然已经被毁掉了,因为老胡身上的妖气,自己现在已经根本就看不到了,而自己从小就显得比寻常孩子要敏捷许多的身体,现在也因为经脉的淤塞,算是废了大半。至于所谓的“凤凰真血”是不是也已经没了,刘恒倒是不太敢确定,也无从去验证和判断。 总之就是,自己身上原本的所有优势,已经几乎丧失殆尽。 但偏偏就是这样,自己居然可以修炼了! 于是,不由得他不想起当日里在望云山宗入门测试的时候,那位仙师给出的那个评价——漏壶! 由是,他推导出一个连他自己都颇觉无理的解释,那就是,因为过去他身上存在着的天灵之目和凤凰真血等这些东西,都是对人的精血、气力等等,有着极强的吸纳能力的,而且因为他们的强大和特殊,他们对天地灵气的需求和争夺,也远非普通的修炼进度所能满足,所以,这就导致自己变成了一个“漏壶”,别管怎么修炼,所入都远远不足所出。 反倒是这些东西一朝被废,这一处灵力“流失”的通道,就等于是被堵死了,于是,自己再次修炼时,立刻就获得了成果。 这个解释,乍一想觉得很有可能,但其实仔细想想,有一点它是说不通的。 若论血脉的力量,自己这个继承者,难道还能强过自己的祖父,也即当年的武皇帝吗?而别管是老胡的说法,还是黄先生的说法,当年的武皇帝,那可是凌驾于一切人或势力之上,让几乎所有人和所有妖都俯首帖耳的人物啊! 鞭笞龙王,马踏神庙,岂是一个不能修炼的人能做到的? 他百思不得其解。 ------------ 第七十四章 平常心 红日喷薄而出。 隔壁的程浩已经吃罢了早饭,他浑家仍在厨下收拾,他已经到院子里开始整理自己的挑子,预备出门了。 时不时的,他会抬头往隔壁院子看一眼。 那眼神里,满满的都是担心。 昨夜刘恒被大野城里有赫赫凶名的郑九爷带着人围住一顿暴打,他是既担心又无奈,同时又忍不住暗恨自己的窝囊和无能——刘恒被打,他固然是不敢出手相助,甚至连刘恒被打完了,他都不敢过去扶他起来。 但与此同时,更多的还是对刘恒的现状的担心。 他知道他在过去的这一个月里,刚刚遭遇过什么。 即便以他自己向来都习惯了委曲求全、矮身做人的性子而言,自觉如果是碰上了刘恒这样的遭遇,怕也会有一种已经活不下去的感觉了,更何况刘恒看着就知道是个极有气性的年轻人? 先是被人废掉,打得甚至卧床许久,一度看着都已经心如死灰了,这好不容易他才从当日的颓丧中挣脱出来,却谁想,又是当头一棒! 这样的日子,搁谁身上都会觉得活下去已经没什么意思了吧? 虽然彼此住邻墙并没有多久,交情也算不上多好,刘恒甚至也并不是一个会愿意主动结交什么人的人,但一来二去的,大家毕竟是有着不少的相互照应的,眼看着他这么好一个年轻人,却来来回回的遭遇这些厄运,这一次程浩是真的害怕他会就此不愿意再挺下去了。 毕竟,放弃比坚持,要容易得多。 只是,他知道的,自己的能力太小了,根本帮不上什么忙。 刚才看见他站在那边的院子里一会儿笑一会儿呆的,他一度已经忍不住开始担心:这后生会不会被最近这一连串的厄运,给刺激疯了? 他自己说他没事,还面带笑容,却反而让人越发的担心了些。 于是今天,他收拾自己挑子的时间,格外的长了一些。 他不时地看向隔壁,希望刘恒能走出房间来,至少叫他看看他现在是一种什么状态,也好能放心些地出门。 而刘恒似乎听到了他的心意一般,过不多时,他果然从屋子里出来了。 他的脸上,尤其是嘴角和额头,好几处地方有着大片的淤青,衣服上也有着很多的脚印、污泥,一看知道,他昨晚应该就是这么凑合着睡的,甚至连衣服都没换,连脸都没洗,简直狼狈之极。 见他出来,程浩心里先就松了口气。他想要开口说话,却再次意外地发现,刘恒脸上仍旧带着笑容,见程浩呆呆地看过来,他甚至还笑着说:“程哥还不出门啊?今天我可就不能去帮你做活儿了,你赶紧出门吧,一会儿嫂子该催你了!” 程浩愣了几愣,然后才“哦”、“哦”地答应了两声,下意识地挑起担子来,却又忍不住看过去,犹豫一下,小声问:“小恒,你……没事儿吧?” 刘恒看上去笑得很是阳光。 他说:“我没事儿,放心吧程哥!” 顿了顿,他又说:“我小时候是个小乞丐,讨饭讨了好多年,别人被人打,被狗追着咬都不知道多少次呢,早就习惯了。我没事儿,好着呢!” “哦!那就好,那就好!” 程浩缓缓地松了口气的样子。 当然,刘恒自己说没事儿,他却并不敢全信。 挑着担子要出门了,他又放下担子扭头回屋子里去,跟自己浑家叮嘱了几句,出来屋子要跟刘恒再说几句,却见他居然已经开始忙着做饭了! 看在他院子里舀水、刷锅、烧火,忙忙碌碌的,不多时,那院子里小小的烟囱里,就冒出了烟来——程浩心里有着说不出的讶异。 看他的样子,好像是真没事儿! 这可奇怪了! 有什么人,是能在刚刚被人暴打一顿之后,还能满脸笑容地该做什么做什么,还能安安生生的自己给自己生火做饭的? 哪怕是个再没脾性、再胆小怯懦的人,怕也要存几天郁郁之气的吧? 但刘恒这么一个看起来有脾气的年轻人,居然就这么不存气? 忍了?认了? 想了半天,想不通。抬头看时,日头却已经有些高了,他顾不得再想,赶紧挑起担子出了门。 而这边,他走后不久,刘恒自己做好了早饭,吃罢了,又把锅碗全部都刷干净了才罢。随后,他检查了一下自己家里存下的粮食,发现还足足够吃个半个月,便坦然地放下心来,转头又回了堂屋。 从今天开始,他准备要闭关了。 当然,落在别人眼里,这应该算是害怕再次挨打,所以闭门不出了。 无所谓。怎样都好。 他现在只是要继续修炼。 虽然在他看来,一夜苦练所积存下的天地灵气,才仅仅只够支撑片刻之用,实在是有些少,但是没关系,他已经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好了。 现在的他,很是知足。 一夜修炼所得不敷使用,那便勤加修炼就是! 已经有了路,还怕自己会没耐性走下去么? 过去多少年来,他缺的,只是这样的一条路而已! 他并不怕慢! 所以他一再告诫自己,不要因为忽然找到了修炼的道路而得意忘形,也不要因为修炼进度有些慢而有所抱怨。他觉得,要继续保持自己的那颗平常心。 以平常心,来对待修炼之事。 当然,他并不知道,事实上他昨天晚上的修炼进度,非但不算慢,实在是已经快得有些吓人了! 而他这所谓的“平常心”,若是被那些苦练数月才终于能够感知到自己体内有了丝丝缕缕的天地灵气存在的宗门弟子们知道,怕不要目瞪口呆。 当然,至少在他自己而言,既然说平常心,那就真的是平常心。 于是一连数日,他每天与常人的起居无异,早起中午和傍晚,老老实实做三顿饭,晚上该睡觉就老老实实关门闭户熄了灯睡觉。家里没水了,就出去一桶一桶的汲水、提水,而且提水的时候,他并不使用自己体内的天地灵气,以至于一缸水提满了,他是真的累到一身大汗、气喘吁吁。 至于他那一套已经小有颖悟的对灵气的使用方法,也只是每天自己关起门来反复试验和练习而已。 修炼,体内有了灵气,用掉,再修炼,再用掉。 周而复始,一日不歇。 他并不太能感觉自己在每天的修炼中又额外获得了多少的进步,他只是能够根据使用时间的长短,来大约的判断,上次的修炼自己体内留存的天地灵气,好像又比上一次多了一些些。 但他仍然乐此不疲。 他总觉得,自己似乎一直都在进步。 而事实上,这大约也的确是真的。他是真的一直都在飞速的进步中。 比如那天晚上,已是夜深人静时候,他正修炼得入神,耳朵却忽然捕捉到一丝动静,于是他很快就停下修炼,侧耳仔细去听。 修炼入神的时候,他似乎听到一声瓷瓶撞击的细微声音,和极轻极轻的脚步声,但停下修炼收摄心神之后认真去听,却又反而什么都听不见了。 他狐疑了片刻,正要再次进入修炼的状态,却又忽然听到院子里有轻轻的人的落地足音——不过片刻,人就到了堂屋门前,并拍响了他的门。 来的是老胡头。 刘恒起身打开门,见他左手拎了食盒,右手拿了两壶酒。 那酒壶,是瓷的。 把他让进屋里来之后,刘恒伸手接酒,不经意间两壶酒轻轻一碰。 正是他刚才听到的那个声音。 而刚才……他甚至不知道老胡头是不是已经走进了这条胡同! 于是他心内不由大感诧异:自己居然可以听到数十丈之外的如此细小的声音么? ------------ 第七十五章 大龙 秋去冬来。 时令一入十月,气候很快就冷了下来。 在整个九月份的后半段,刘恒基本上只忙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修炼。 除却了每日三餐之外,他其它的时间,几乎全部都在修炼。一是按照《观山海诀》的第一幅观想图,引导天地灵气入体,二是按照他自己琢磨出来的锻体方法,不断地把留存在体内的天地灵气给用光。 他锻炼自己的手臂,锻炼自己的双腿,锻炼自己的腰腹,每次的修炼所得,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把它们用掉。 因为他发现,越是这样,自己在下次修炼的时候所获得的成果,就会越大! 而与此同时,尽管自己的气血依然有限,但经历过多次的灵气的锻炼之后,他明显感觉自己的气力在缓慢地恢复中。 于是,他周而复始不厌其烦地做这样的一个循环。 甚至昼夜无休。 因为他发现,一旦沉浸在修炼之中,即便连续数日不眠不休,自己也并不会有丝毫精力疲惫的感觉。甚至每一次的修炼结束,都恍若一夜酣睡般神完气足。 他又不是什么贪图睡觉的人,见状便很果断地取消掉了自己的睡眠时间——半个月的时间内,他考虑到长期不睡是不是会对身体有所妨碍,还是找时间让自己睡了两次,但每次也就是一个多时辰就醒来,睡后的感觉,也并不比修炼结束时那种精神饱满的状态好到哪里去。 于是再接下来,他的睡眠就被压缩到七八天睡一次的程度了。 也正是因为了这样的刻苦,仅仅只是半个来月而已,他整个人的状态,就已经飞速地攀升——虽然对于自己到底已经到了什么程度,他内心其实并没有太清晰的概念,但至少有一点他是清楚的,那就是,现在的自己,在将积蓄了一天的天地灵气运之全身的情况下,简直有若非人。举凡力量、速度等等,都厉害到远非此前所能想象的程度。而这种状态,一天的积蓄,足够支撑近半个时辰! 不得不说,任何的经验,都来自于大量的重复的实践。 而最近半个月来频繁的实验,使得刘恒对于自己体内灵力的使用,有了许多独到的经验——简单来说就是,怎样才能把有限的灵气发挥出更大的效果! ………… 九月里发生的第二件事,就是老胡头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过来找刘恒喝了两次酒。每一次,他都是一副黯然神伤的模样。 据说周府的老夫人已届衰朽残年,老胡头说,老夫人就算是能挺过去这一关,接下来也不过就是一两年之间的事情了。 刘恒问他为何不出手,帮她一把,老胡一个劲儿的摇头,黯然不语。 酒多了时,他会说起周老夫人年轻时候的模样,说起那年才六七岁的小女孩救了自己一命的事情,说起自己对她的感恩,以至于为了她,他甘愿放弃修行,来到这人间,委身在她的家里做奴仆,并随她出嫁,发誓会一直护卫她到死。 他说:一眨眼的功夫,已经是七十年过去啦! 有一次,他甚至已经是两眼泪花。 而且每一次走的时候,他都会有些脚步踉跄。 其实酒并不多,他喝得也并不多。 ………… 九月里发生的第三件事,是在九月的最后一天,刘恒终于还是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憧憬,再一次打开了《观山海诀》。 这一次,事实如他预想的最好的结果一样,那第二幅观想图几乎是浑不费力的,就已经进入了他的心海神识。 可想而知,他心花怒放。 但他不知道的是,同样是在九月,这个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正在发生,其中当然绝大多数与他并无干系,但其中还是有一些事情,与他密切相关的。 其中甚至有些事情,直接或间接地决定着他将来的命运。 ………… 观澜仙宗。 袁自成忽然睁开了眼睛。 他眉头紧锁,一头披散的长发无风自动,随后他整个人虚空地从蒲团上飘升起来,然后便直起身子,在房间内缓缓地踱起步子来。 往大野城一行归来,他心满意足,自觉心障已去,眼看接下来定能突破一重关障,当时便对弟子门人们宣布了要闭关的消息。 最初一段时间,他的确是进展飞速,但最近这些日子,他却颇觉有些心神不宁。心中转过千般念头,他却又实在不知自己到底还有什么事情是没有处理好,并且值得担心,甚至能影响到自己的心念之稳定的。 思来想去,略无所得,但心中的烦躁之意却仍是挥之不去。 实在无奈,他不得不暂停了修炼,集中全副心神来,苦苦的思索。 然而思索仍然毫无所得。 不得已,他信手招来身后案几上的一副玉骨,占卜起来。 然而卦象扑朔迷离。 这令他越发的心中迷惑且疑惧。 他的卦一向都是极准极准的,几乎从不曾见过如此紊乱且模糊不清的卦象。 熟思之,能让卦象呈现出这样一副情形的,在他看来大约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自己所担忧之事,已经事涉天机,远远超出了自己所能卜测的范畴,第二种,则是就在这模糊的卦象之中,其实已经显示出了自己想要和想知道的东西,只是自己却身在卦象之中,是以根本就无从窥探。 医者不自治或许未必,但事若涉己卜不得,却肯定是天地至理了。 由是他不由得迅速回想起自己上次卜得的那一副卦:当时的卦象上清楚地显示,齐国西南之地,有大龙要出。 然而,自己这一趟出行,显然已经毁掉了大龙。 而且还是一条事先连自己都没有卜出的异乎寻常的大龙。 那么,难道是自己当初还没有处理干净?那大龙并没有被自己扼杀?可若是如此的话,这卦象上没道理没有显示啊! 偏偏他能清楚地感觉到,有一些对自己极端不利的事情,正在发生。 思来想去,他终是无奈地叹息一声,开口对着面前的虚空道:“明远,上殿来,为师有事情吩咐你去做!” 既然心有隐忧,那就干脆派人去看一眼便是。 ------------ 第七十六章 三问 刘恒手里的余钱已经不多。 兄妹几个数年的积攒,当日多半都被他留给了三个弟弟妹妹,而移居大野城跑到顺远镖局去之后,他的工钱只来得及结过一次,偏偏从大堰山回来,镖局里只许诺了副总镖头之位,要给的奖励,还没有给。 他现在手里花的,主要还是自己被废掉之后,刘大虎偷偷跑过来送来的钱,和老胡头给拿过来的钱。 不过还好,钱虽不多,对于目前只是想要解决一日三餐的温饱的刘恒来说,还够支撑一阵子不必挨饿。 因为现在的他,只剩下一张嘴吃饭了。 饭量比他还大的大黄,已经不再需要吃东西。 那天他发现家里储备的粮食已经不够两日之用,便决定要出去买些粮食,临出门之前却又忽然想起来,自己的嘴角起泡,疼得难受,也是已非一日,似乎自己该弄一点更有营养的东西吃了——修炼或可解乏,或者某种程度上替代睡眠,但是自己过去半个多月的经历,却毫无疑问的说明,他替代不了吃。 由此他又忽然想起来,大黄已经死了一个多月了。 于是他沉默了许久。 连带着本来因为忽然走通了修炼之路而已经昂扬了许久的心态,亦是不由得瞬间为之灰暗下来。 他想起自己甚至没有亲手埋葬它,到现在也还没有去看过它。 于是他动身往乡下来。 秋草早已凋萎,路边的大树也已经差不多掉光了叶子。 近来无雨,树叶在道旁扑了厚厚的一层,灰的,黄的,最底下的一层,已经被上一次的雨沤烂,成为了泥土的一部分。 天色有些阴沉。 刘恒沉默着赶路,灵气加持之下的双腿和腰腹赶起路来,非但丝毫不逊色于自己此前的巅峰状态,甚至犹有过之。 但这个时候,刘恒却没有心思去沾沾自喜,也没有心思去分析怎样使用这灵气,可以让自己用更少的灵气,却可以走的更快些。 沿路三十八里,都是熟悉的风景。 回到小村子,遇见的每个人都是熟悉的面孔。 大家都听说过前段时间刘恒似乎出了些事情,以至于跟他走的最近的老黄家祖孙俩频繁地往城里跑,大元还在城里住了能有大半个月,这个时候看见刘恒健步而来,都纷纷地跟他打招呼。 刘恒站定,脸上带着笑容地一一耐心回应。 然后,他回到了自己住了三年有余的小院子。 石榴树上挂满了果子。 过去时候,每到这个季节,馋嘴的三丫几乎是每天都要问一遍,“哥,能吃了吗?”每天每天的问,自己还偷偷的摘。从不太好吃,到特别好吃,这满树的石榴,等到该收的时候,已经剩不下多少了。 树下有些新土。 上面覆盖着薄薄一层的落叶。 刘恒沉默地站在树下,呆呆地看着那新土。 过了没多长时间,黄大元不知道从谁那里听到消息,跑了过来,气喘吁吁的。 看见刘恒站在石榴树前呆呆地出神,他的脚步不由得慢了下来。 走到刘恒身侧,他也看了一会儿那方新土,过了一会儿,指着那里,说:“爷爷说,坑是他亲手挖的,树根很多,凿断了不少才挖的下去,估计明年会影响这树结果子的。” 刘恒低头片刻,没说话,踮起脚尖,摘了两个石榴,递给黄大元一个,自己剥开另外一个——黄的是皮,红的是籽。 掰一块石榴籽塞进嘴里,大口的嚼。 又香又甜,只是会有一嘴的渣子。 黄大元见状,也学着他那样掰开一个,开始吃。 一个石榴吃完,满手黏腻。 扔了壳子,刘恒仰头看着这硕果累累的石榴树,说:“大黄会喜欢这里的。过去它最喜欢趴在这里。” 顿了顿,又说:“过年的时候要是三丫他们回来,我带他们来看它。” 说完了,他扭头冲黄大元笑了笑,拍拍他的肩膀,道:“大元,我走了。” ………… 刘恒回到大野城的时候,先去下市里买了些瓜果鸡蛋,然后才拎了东西往上市里去,他计划这一次要多买些米面。 然而谁知道,他才刚离开下市没多远,距离上市还有一段距离,却正好迎头碰见了一帮有些眼熟的人。 六七个人呈扇形散开,缓缓地围拢来。 走在最后面的,是郑九龙。 刘恒站定。 一双眼睛平静地目视着缓缓走来的郑九龙。 郑九龙脸上带着一抹嘲讽的笑,走近来,道:“听说你老实了一段时间了?怎么?又憋不住了?身体养好了,就又出来找打了?” 刘恒不说话。 郑九龙劈手夺过刘恒手里的褡裢,撑开了,看了看,笑着道:“呦,还买了不少东西,鸡蛋,橘子,山楂,看来你手里钱不少啊!那么长时间什么活儿都不干,居然还买得起吃得起鸡蛋!” “浪费!” 他冷笑着,招手,叫过一个人来,道:“把东西接过去,不然待会儿打烂了,多可惜!”然后笑着看刘恒,“你说对不对?” 他手下的一个人过来,接过了刘恒的褡裢。 刘恒动都不动,也不说话。 只是袖子里的双拳已经紧紧地握了起来。 今日奔波近八十里路,虽然只是用之于双腿而已,做的也不是什么太费气力的事情,但是他体内积蓄的灵气,还是被消耗了大半。 但内心的怒火,已经汹汹地燃烧起来。 连带着今日去看大黄时积攒在心中的抑郁与愤怒,这一刻也尽数爆发了出来。 他忍不住在心里问自己:我能杀得了他吗? 能! 又问:如果杀了他,会不会违背了我最近的打算? 会! 一旦杀了他,你立刻会惊动大野城,会惊动城主府,甚至最终,可能会惊动那个把你废掉的人。 刘恒深吸一口气,平静地伸出手去,道:“把我的东西还给我。我不想杀你!” 郑九龙愣了一下,旋即像是遇到了天大的好笑事,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他身边的七八个手下,也是忍不住一个个地大笑不已。 更远处,被阻塞的街道上,看热闹的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正各自窃窃私语。 刘恒的手并没有收回来,他说:“把我的东西还给我,我……” 啪! 郑九龙一巴掌抽了过去。 “你不想杀了我,对吧?我替你说了,好,现在我告诉你,你的东西,老子要定了!来呀,你来杀了我!” 刘恒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心里想,还有一个问题:他该杀吗? 该! 二比一了。 ------------ 第七十七章 吾名刘恒 刘恒已不止一次杀人。 或许是因为出身的关系,多年的乞讨生涯,使得他性格中有着足够多的隐忍和压制,他知道即便是有恶狗追着自己咬,只要它是有主的,那就绝不能把它打死,因为一旦那样,后果往往是自己以后将不能也不敢再涉足那一块地方去乞讨了。更有甚者,可能还会被主人家找到,一顿痛殴。 但隐忍与压制之下,他性格里却还有锋利的一层。 只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那些锋利和狠辣,会被表面的隐忍与低调牢牢地压制住,轻易的并不会展现出来。 可一旦当他觉得忍无可忍,将那锋利露出来的时候,就一定是会见血的。 中间再不会存丝毫转圜的余地。 比如当年他曾杀死的那几个恶乞,比如他曾杀死的那几个外地的人贩子。 每一次,他总是尽可能的退让、隐忍,可一旦发现隐忍并不能解决问题,他总是会选择第一时间、选择一个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时机,直接出刀。 务求一击毙命。 当他被郑九龙一巴掌抽在脸上之前的那一刻,他内心其实是有着许多的顾虑的,他觉得自己当前这种关起门来躲着修炼的状态,实在是好到不能再好,他并不想因为一时的鲁莽,而导致这样顺利妥当的进程被打断。 他尤其不想因为一个郑九龙的关系,导致自己当下的进程,被当初那个废了自己的人知晓——他相信,以那一晚他所表现出的对自己的恨意来看,他肯定不会真的放任自己在大野城里自生自灭的,他一定有监视自己的办法。一旦本该是一个任人欺凌的废物的自己,却忽然再次表现出强大的杀人之力时,会惊动他,几乎是必然而不可避免的。 但是,他就这么被人一巴掌抽在了脸上。 一个臭名昭著的地痞恶霸! 自己若无能时,哪怕恨到把牙齿咬断,也只能隐忍,但当时当下,刘恒却清楚地知道,自己只要愿意,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死他! 而他又是真的该杀! 忍无可忍的,便无需再忍! 于是他忽然伸出手去,无比迅速且无比准确地一把掐住了郑九龙的脖子。 这一股力量无比的大,郑九龙只觉得眼前一花,随后一股窒息的感觉传来,下一刻他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刘恒掐着脖子提了起来。 他的眼睛近乎不受控制地倏然瞪大,而下一个反应,便是脚下作势要踢过来——但刘恒的手臂只是忽然再次加了那么一丝丝力道,他立刻便觉窒息得越发严重,双腿登时便无力地垂了下来,只是抽搐般地做出无力的挣扎。 此时此刻,他心里的震惊,简直无以言表。 但以他多年来摸爬滚打至今的经历,要在这一刻做出反应,实在是极快的,于是眼看反击不成,那种窒息的感觉似乎眨眼间便要将自己吞没一般,他看向刘恒的眼睛,立刻充满了哀求。 刘恒的眼睛,微微地眯了一下。 此时此刻,周围已经乱成了一团糟。 刘恒的手微微放开了一些。 他想听听郑九龙这个时候还有什么想说的,或者是有什么想做的。 郑九龙的脸色已经涨成了猪肝一般的酱红色。 “住手!” 得以稍稍喘息,他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抬起手臂,制止了自己那些作势想要扑过来的手下。 然后他看向刘恒,艰难地道:“放了我,我保证不再找你麻烦!” 刘恒的眼睛眯了一下。 然后,他很认真地道:“你过去做的事情,已经很值得被杀了!” 郑九龙的手死命地抓住刘恒的手腕,感知着那只手钢铁一般的硬度,和几乎不容撼动分毫的力量,他说:“如果你杀了我,城主大人是不会饶了你的!我现在已经是为城主府做事了!放过我,你好我好!不然的话……” 听他在这个时候还不忘了威胁自己,刘恒反而忍不住笑了笑,一松手,把他丢在了地上。 甫得自由,郑九龙立刻捂着喉咙大声地咳嗽了起来,然后他拼命地大口喘气。 刘恒却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但片刻后,他扭头看向不远处那个手里拿着自己褡裢的人,伸手,道:“把我的东西给我!” 那人嗫喏,看看刘恒,再看看趴在地上的郑九龙,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但刘恒看着他,一眨不眨。 而这个时候,郑九龙却仍趴在地上大口地喘息,像一条匆忙间又跃回了水中、却已经濒死的鱼。 更关键的是,刚才的那一幕转变,实在是叫人惊诧之极! 因为他们常年在下市内收取坐地税,而刘恒经常带着自己的弟弟妹妹过去卖鱼的缘故,他们对刘恒是并不陌生的,甚至过去也很知道自家九爷对此人的忌惮,但最近一段时间,尤其是上次跟着九爷一起打过这人之后,内心深处对此人的最后一丝忌惮和畏惧,也早已消失了。 九爷从城主府那里得到了确切的消息:这个人已经废了!只要不杀了他,给他留一口气,那就随便怎么折腾都行。 但是现在,他一出手就直接掐住了九爷的脖子,而以九爷那过人的身手,看上去竟似乎是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 这可不像是已经废了的样子! 再联想到过去九爷对他的忌惮,那人只犹豫了片刻,便最终还是选择了怯生生地靠近来,把那褡裢还给了刘恒。 然而没等他跑开去,却忽然觉得面前一花,下一刻,他发现刘恒竟是已经操刀在手,而低头看时,他发现,自己的刀没了。 于是他愣在当地,一时间竟忘了跑。 而这个时候,郑九龙已经站起身来,大步地跑开一段距离,这才站住,见刘恒持刀在手,他不由得面露冷笑,拧动着仍是不太舒服的脖子,道:“好!好得很!刘恒,你给老子等着!” 说话间,他一招手,道:“走,去城主府!” 但忽然,刘恒道:“别走了!” 他愣了一下,回头看时,却发现刘恒竟是在一步之间,便已经到了自己身前。 当下他立时满脸震惊之色。 刘恒看着掌中刀,面朝四周围观的人群,大声道:“此人名叫郑九龙,自号九爷,专门坐地收税,欺压良善,不但臭名昭著,而且早已恶贯满盈。吾名刘恒,今日欲杀之,望众人知我姓名,告知城主府的时候,不要诬赖他人!” 说完了,他扭头看向郑九龙。 郑九龙惊讶地抬手指着他,“你……” 刷的一下。 刀如匹练,一击尽没。 白刀子进去。 红刀子出来。 刘恒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郑九龙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做出丝毫的反应。 随后他的眼睛就瞪大了,一副不能置信的模样,低头看着自己胸前的伤口。 但很快,他的眼神就涣散了。 刘恒丢了刀,转身向自己的身后走去。 人群呼啦啦让开了一条通道。 四周鸦雀无声。 一如当年他在长街之上击杀了那三个外地人贩子的那一回。 那一次,也是观者如堵,也是鸦雀无声。 在他身后,过了片刻,郑九龙的尸身砰然倒地。 鲜血洇红了三寸之地。 ------------ 说个事儿。 其实决定写这本书之前,对于这本书的成绩,我是有着它会不太理想的预期的,在《写在新书之前》里,我也大概说过这一点,我知道自己选的这条路不好走。 然而,成绩还是差到出乎了我的意料。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实践证明了,潮流是一个多么强大的力量。 顺潮流者生,逆潮流者亡。 总之吧,打击不小,获益也算良多。 尤其感慨的是,岁月不饶人。 如果我能再年轻十岁,如果我还没结婚、没生孩子,这条路别管多难,我都会至少再往前走个一年,甚或更久,甚或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但现在的我,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一个新晋的奶爸,却已经没有资格这么任性了。 事实上现在想来,孩子刚出生一个月,就坚持非要开新书,还贸然地转换题材来写玄幻,结果却只能勉强保证一天一更,这本身就已经足够任性了。 所以现在,我决定把这本书就此打住。 当然,不是立刻。 只是会不再继续上推荐,将来也不会上架了。 经过和编辑的协商和交流,就在刚才,我已经主动地要求从三江榜单推荐上下来了。 起点的每一个推荐位置都很重要,也都很金贵,当然不应该被闲置或浪费。 但接下来,我还是会拿出一段时间来,继续把这本书往下写一点,至少把第一段故事讲完。 以上说的,是针对我自己的。 其实我想说的更多的,是针对读者的。 尤其是一路跟读到现在的朋友们。 对不起了! 我的这一次的实践,以失败告终了。 一路追书过来的朋友们,我知道你们蓄积了许多对这本书、对书中人物的情感,你们迫切希望我能继续写下去,但我却不得不对你们说一声抱歉。 但是请相信,我内心的痛苦,肯定远大于你们。 一个成熟的作者,在他人到中年的时候,还愿意、也敢于去做一次哪怕只有三个月、只有二十万字的冒险,试图去写一点与众不同的东西,结果却还是遭到了失败,这很有可能意味着他以后都会不太敢去冒险了。 请相信,这是一件很值得悲哀的事情。 但潮流如此,浩荡向前。 刀一耕只是中人之资,无力在逆潮流的情况下,写出让更多人喜欢的东西,无法借此谋得足以果腹足衣的稻粱,所以最终,只能选择中止这一次本来看上去就有些愚蠢的冒险。 诸位,对不起了! 接下来,我会继续写一点《元狩》,把第一段小故事做一个阶段性的小结,然后,这本书就算是结束了。 再然后,我或许会休息一小段时间,也或许不会休息、直接发新书。 希望大家不会因为这本书的夭折而怨恨我,并希望在新书发布的时候,还能看到你们。 谢谢大家一路以来的支持。 刀一耕 2018.8.16中午 ------------ 第七十八章 离开  刘恒首先回了家。 大野城并不是法外之地,杀人是一定会惊动城主府的,这一点毫无疑问。 只是他经历过杀人之事,他知道哪怕是轰动闹市的当街杀人,城主府要反应过来赶到现场,然后抓捕杀人者,需要一个过程。 而这一次和上一次不同,自己没有昏过去,也不会坐以待毙。 这里面有个时间差。 因此尽管刚刚杀了人,他却仍然显得很是从容。 从容地从分开的人群中经过,拐进另外一条街道,从容地走回自己的家来,甚至可以从容地跟一个点头之交的邻居微笑示意。 家里其实没有什么需要带的东西,因为家徒四壁。 让他留恋的是那四张小床。 这是他带着弟弟妹妹一起,从上山砍树开始,一手一脚亲自做出来的,尽管技术拙劣、造型亦不甚美观,但兄妹几个分别在这几张小床上睡了好几年,哪怕搬到城里头来,他都不舍得丢弃,仍要辛苦地搬了来。 而他们终究还是没机会来看一看自己为他们布置的新家,也没机会在这个新家里睡一下他们的小床了。 《观山海诀》的功法卷轴,是一直都带在身上不曾稍离的,除此之外,就是把当初租房子的立约找出来,揣进怀里。 那把兄妹们都很珍视的匕首收起来。 钱当然全部带上。虽然并不多。 褡裢里新买的鸡蛋,是不可能带着了。他想了想,见隔壁院子里没人,虽不知道屋子里是否有人,却也不愿意打招呼惊动人家了,而是悄悄地翻过墙头去,把鸡蛋挑出来,放到了墙根底下。 橘子之类的水果可以带上。 然后他虚掩了院门,背上褡裢,大步离开了这条小巷。 先去当初的那家牙行,恰巧当初租房子给他的那个牙人就在,刘恒将他叫他一边,递钱过去,小声却平静地道:“我刚才杀了人,现在要走了。那房子我还租着,这是接下来两年的租金,你不要再转租他人。” 那牙人听得有些傻眼。 刘恒冲他露出一个笑脸,很认真地拱手,一揖,道:“契约我就不要了,时间紧迫。院子里还留下了我的些许财物,床铺被褥锅碗之类,虽不值钱,到底有些念想。城主府的人搜查过后,若能承蒙收拾一下,雨后去看看屋子漏没漏雨,便已足感盛情,两三年内,我必回来,回来之后,必有重谢!” 那牙人彻底懵了,饶是平日里再怎么牙尖嘴利,此时也不知该如何回话。 刘恒却已不再多言,转身就出了牙行。 那牙人看着他的背影,想说什么,又低头看看自己手里的一把刀币,眉头大皱,一脸苦相。但最终,他眼睛咕噜噜地转了不知道多少个圈,还是没有开口叫住刘恒,而是默默地把钱拿回去,对柜台里的账房道:“刚谈妥,续租啦!” 杀了人,要跑,还特意过来给钱了,你还想怎么样? ………… 没多久之后,刘恒就在周家的二门外,找到了老胡头。 他今天没下棋,正在门内的耳房里,跟人不知道在吵吵什么。 听着有不少人,就属他嗓门最大。 刘恒站到门外,叫他出来,两人略走开些,刘恒见周遭无人,边先把刚才的事情告诉给他。 老胡头先是有些惊讶,旋即便开始皱眉。 等刘恒简单说完了,他不由下意识地搓手,连连道:“莽撞了,莽撞了!这一回真的是莽撞了!你既已经开始恢复,要杀他还不容易,随时可以悄悄的出手,甚至我代劳都可以,你这样公然在街头将其击杀……麻烦,不好办了!” 刘恒闻言平静地道:“我忍够了!一刻都不想再忍!” 老胡头闻言看着他,神色复杂。 片刻后,他叹了口气。 刘恒道:“我已经准备离开大野城了。” 老胡头讶然,“离开?” 他从未想过刘恒会离开这件事。 两人结识已有六七年了,从刘恒还是一个小乞丐开始,两人就已经认识。 刘恒用他自己的血,治好过老胡头身上的伤,可以算是救了他半条命,而反过来,老胡头这些年也帮他甚多。诸如三丫吃坏了肚子,刘恒抱着她找上门来威胁他必须救这种事情,其实还有好几桩——或许对老胡头不算什么大事儿,但对于刘恒来说,却也的确是帮了很大的忙。 两人年岁差异巨大,彼此也很难说有什么过命的交情,但君子之交淡如水,平日里互知根底,互相关照,对两人无论谁来说,都是一段难忘的友谊。 老胡头本来以为刘恒此番受此打击,正是需要自己帮忙的时候,后来他居然奇迹般地开始恢复一些能力,这自然是大喜的。于是上一次去刘恒家里,他还一再告诫刘恒,要小心处事,不要被人察觉自己已经恢复。 当时老胡头曾经开口劝他,要他干脆离开这里,改名换姓,去到另外的地方去,只要小心些,不要暴露自己的身手,他刘恒毕竟又不是什么著名人物,很普通的一个年轻人罢了,当不至于太容易就被人找到。 躲起来,只为了图个安身。至少不至于随时可能被人杀死或掳走。 实在不行,还可以躲到深山里去嘛! 老胡头坦言,即便对方实力滔天,废了刘恒的天赋、阻塞了经脉,却也无力毁掉刘恒身上那凤凰真血的血脉。而只要那血脉在,越是被妖怪的实力所覆盖的地方,对刘恒来说,就会越加安全。 龙,乃鳞之首,凤,乃羽之首。 凤凰真血,是除了龙之外这个世上几乎所有妖怪都会畏惧的存在。 常人畏惧妖怪,刘恒哪怕手无缚鸡之力,也不必害怕! 但是在当时,刘恒连考虑的功夫都没停,就直接拒绝了。他说:我要在这里等我的弟弟妹妹回来。 ………… 仰头片刻,老胡头叹了口气,道:“也罢!” 顿了顿,他道:“那你就去吧!天下之大,尽可去得!” 刘恒点点头,要走,又停下,说:“我来跟你道个别。” 老胡头缓缓点头,片刻后,他道:“不拘几年,你若回来时,就来这里找我,若我已经不在周家……”他回头看了这院子一眼,叹了口气,道:“我估计也就是这两三年的工夫吧,两三年之后你再回来,可去南方七百里外的涂高城寻我,我会去那边开一家酒肆。” 刘恒点头,道:“我记下了!” 犹豫片刻,他道:“若是过年时节我的弟弟妹妹回来了……” 老胡头道:“你放心,我会把最近你遇到的这些事情,一一告诉他们,也会叮嘱他们,不要声张,不要想着复仇,只要好好的修炼,做好准备将来给自己的大哥帮忙就行了。我会告诉他们:你只要还活着,就肯定会想办法复仇的!” 刘恒闻言,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想了想,他抬头看老胡头。 他的脸上有些许离别的悲怆。 刘恒想说句什么,却终于没说,笑了笑,转身走开了。 *** 就以此做结吧。 这是《元狩》的最后一章。 感谢诸位的理解和体谅,咱们新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