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篇 ------------ 第一章:为了什么? 人类发展的历史除了血腥的战争,也是一部探索大自然与宇宙奥秘漫长的求知历程。2016年7月3日,由国家发改委批复的FAST主体工程顺利完工,坐落在贵州省平塘县世界最大的单口径射电望远镜——中国天眼宣布正式完工。它的出现引起了美国著名科学家霍金的关注,并曾多次告诫中国。人类还没有抵抗外星生命体入侵的能力,探索宇宙起源对暗物质与暗能量的研究有可能招来祸端。 因为早在十年前,美国宇航局意外捕获与破译了一则来自外太空的暗弱射电脉冲信号。“我们的家园已经毁灭,迷茫的未来只有孤独的你。Dang!” 他们根据脉冲信号传播的速度推测,那颗星球在十几万年前就已经毁灭。而未知外星生命拥有的科技显然是超越地球人类的,因此忧心不已。至今霍金去世,他还不忘惊世众人,提早的回应与接触外星文明,可能会导致人类的灭亡。 斯人已逝,惊世之言却不曾唤醒世人的注意。此时人类的科技发展似乎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尤为迅猛,达到前所未有的巅峰,步入人工智能时代。然而脆弱的地球同样以迅猛的速度,遭受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全球气候的突变让科学家们束手无策,不得不思考数百年后的人类将何去何从?既然气候无法改变,也只能在基因上寻求突破。改变遗传基因从而提升人体抗寒耐热的研究加速进行着。人类正踏足崭新的领域,全球各国的科研人员称之为“造神计划”,以改变基因产生良性突变而非恶性变异的活体研究一时成风,人类的道德底线荡然无存,而文明的进程隐隐进入了基因时代。似乎百年后世间将没有凡人,人人都可成为超级英雄,蜘蛛侠与绿巨人也不再是漫画中的人物。 “你相信世间会有轮回吗?” 两个恋人依偎在一起,女子慵懒的寻问着,而男子的目光停留在远处正在除草的工人身上,一脸的宠溺,说道:“我不相信,若是有轮回,人们便不会珍惜当下,又有谁肯付诸一切?” 他的回答让一旁的恋人很是不满,女子噘着嘴埋怨的说道,“是吗?我以为你愿意百世轮回都与我在一起呢。” 男子依旧保持着灿烂而宠溺的微笑,他曲指在对方鼻尖一点,说道:“我更愿意珍惜当下。” 他名叫王诩,自幼便失去父母与爷爷相依为命。几年前爷爷也去世了,他卖掉房子与女友一同留学英国。生活对于这个年轻人而言,没有想象中那般困苦,因为他一无所有,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也许正是乐观的心态,才会赢得上天的眷顾,让他一次又一次的走出困境,登上人生巅峰。他的人生轨迹如自己料想的一般,与初恋女友结婚,一同创业,在中国南方的大城市拥有一家市值十几亿的公司。仿佛一切的一切早在十年前就已经预见到了。混迹商场多年,与人博弈而推演棋局可观三四步者视为奇才,而王诩正是这样的商业奇才。 从公司初立时,他便知晓未来的商业竞争会是多么惨烈,于是隐于幕后负责企业竞争情报的搜集,而妻子夏云诺从未质疑丈夫的决定,自愿站在台前为他遮蔽风雨。 成功的道路岂会一帆风顺?这天,出事了。公司为了扩张渠道,进一步控制整个江苏市场A品牌的独家代理,一次性,就从厂商进了2亿的货。如此重大的决定,作为公司副总的王诩竟一无所知。妻子的举动让他很是费解,因为公司出售的商品是快消品,保质期很短。这样的行为无异于是在赌博,成了厂商将受制于代理商,被牵着鼻子走。可若是败了,市值十几亿的企业瞬间就会崩塌。本想责问妻子为何做出如此冒险的事?可出现问题后,妻子就晕倒了,正在市医院休养。王诩明白,责备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毕竟2亿的商品还有十之八九存放在仓库,再拖延耽误若是过期了,就没有一丝挽回的可能性。 “真的...就这样结束了?” 夏云诺虚弱的躺在病床上,发出微不可查的呢喃声。她偏着头,一行清泪浸湿了枕角,留下一片水渍。不远处的丈夫面色疲惫,指尖敲打着膝盖,正屈膝端坐着。妻子似有些不甘,言语中透漏着委屈的味道。 “只是想早点结束这一切,你...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都是老夫老妻了,说这些...也太见外了。” “如果...真的过不去,我们...就离婚吧。” 显然这样的话并非妻子本意,只不过是怕公司倒闭连累到丈夫而已。王诩立起身,轻轻拍了拍夏雨诺的后背说道:“还没到那一步,别多想了。难得清静,好好休息一下,明天上午,我接你回家。” 就在王诩推开房门的瞬间,微风伴着消毒水的味道抚乱了妻子的发丝。泪水迷离了眼眸,她知道自己的丈夫会解决眼前的危机,就如同往昔经历的坎坷总会在男子谈笑间轻松搞定。然而这次不一样,没有顾客会蠢到购买保质期过半的产品。解决的方法无非是降价处理,挽回些损失。至于公司的未来,将会因此次重大的失误,一蹶不振。想到这里,她紧咬下唇,心中的懊悔与对丈夫的歉意,似乎只能用疼痛来麻痹。 “傻瓜!一切...都结束了。” 她知道丈夫已经厌倦现在的生活,这次孤注一掷无非是想给他份惊喜,让他过上想要的生活。不料却被人利用,让公司陷入必死的僵局。听着皮鞋与地板有序的啪啪声回荡在医院的走廊,口腔内满是腥甜的味道。 医院一旁的道路边停靠着一辆黑色轿车,王诩没有立即离去,而是静静的坐在车内思考。南方的夏天着实闷热,不一会儿车窗上布满水雾。透过天窗的缝隙,望着病房微弱的灯光,他暖暖一笑。在外人面前,妻子保持着女强人高傲的姿态,强势的一面让与之打过交道的人称赞不已,可他们不知其实夏云诺胆子很小,丈夫不在家的时候,一个人睡觉连灯都不敢关的。王诩感受着路边呼啸而过的车辆和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城市,指尖在方向盘上不停的击打。每每陷入沉思,他都会不自然的用手指敲击东西。他很想戒掉这个坏毛病,因为敏锐的商人会通过细小的动作察觉对方的想法。他便是个中高手,懂得控制与运用微表情,在谈判时佯装传递假的信号给商业对手混淆视听。而自己却总也改变不了这样的坏习惯,貌似条件反射一般。 “八年了,到底为了什么?” 自言自语的说着,王诩点了根烟,封闭的空间内烟雾缭绕,昏暗的火光时隐时现,勾勒出男子孤独的轮廓。他不明白八年来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赚的钱多了生活品质也随着提升,可日子却越过越乏味。回想一贫如洗的过去,通过努力获得一点点东西,都会觉得来之不易。而现在该有的,都已经拥有,却时常无比的空虚。他寻问过妻子,对方的回答是,“我猜是个家,温暖的家。因为...你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这让王诩极为费解,已经结婚八年的夫妻怎么会没有家庭? “没有为人父母,我们都只是孩子。” 妻子的回答如同给王诩上万点暴击,结婚八年没有孩子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进补的药没少吃,医院也没少去,可妻子就是无法怀孕。医生给出的解释能活活气死人,说他们工作压力太大,放松心情迟早会有的。于是王诩提议拿出些股份找个职业经理人来打理公司,他们夫妻做甩手掌柜移民英国,好好轻松一下。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指尖还在不停的敲击。悠长的呼吸伴随着一阵吞云吐雾与夏季的热浪交织在一起,让人烦躁不安。车内的冷气抵挡不住透过天窗钻入的燥热,他松了松领带,紧蹙的眉梢不经意间跳动了一下,敲击方向盘的手指随之安静下来。 “原来如此,是该结束了。” 回忆起几天前,妻子说过的话。 “这次结束你就过去,先买栋房子。” 他终于明白夏云诺为何冒险,原来是在为退休生活提前准备。疑惑解开整个人都觉得清爽许多。想着这一年中唯一幸福的时刻,便是与妻子一同在家中包饺子,吃着可以黏掉牙的水饺,心中却是满满的幸福。不觉内心一阵酸涩,真不知如何去评价妻子好心办坏事的行为?八成是可爱吧。想到这里,王诩拨通了电话。 “Chris!帮我订两张直飞曼城的机票,后天一早就要。” 助理Chris是公司中与王诩接触最多的人,毕业后就加入了夏云诺的创业团队,他们一起共事八年,可谓元老级人物。敏锐的嗅觉不仅仅是在商场上,对于人情世故更是观察入微。 “师父!已经严重到无法挽回了吗” “怎么会?什么大风大浪不都过来了吗?这点小事还难不倒你师父我。” 在旁人看来,以她的才能只是担任助理,着实有些浪费。而Chris清楚的明白,追随王诩这八年来,意味着什么?二人私下以师徒相称,幕后搅动风雨,许多竞争对手不明不白的垮掉,都是由王诩操刀,Chris执行。 “大家伙还在公司等着,您什么时候回来?” “通知一下,0:30开会。” 从离开医院,男子就陷入往事的沉思,仿佛即将到来的危机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他总是玩味的游戏在商业圈中,然每次给出的方案都能直切要害解决问题,令人惊叹不已。夏云诺欣赏丈夫的远见卓识,而助理Chris则可以敏锐的察觉到师父的意图。她跟着王诩学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商业秘密,更重要的是思维逻辑。 南方夏季的夜晚,感受不到一丝凉意,当助理向他简单阐述完当前的情况。一个决定让凌晨还在加班的人们惊愕不语。 “所有滞销的产品以市场零售价30%抛售。” 如夏云诺料想的一样,丈夫只能选择降价处理临期商品。这是一招臭棋,除了无奈的落子,似乎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正价销售所获利润不过一成,若是再打三折,岂不是血本无归?他们抢的是时间,在产品没有过期之前全部售空,仅各大卖场交付档期活动的费用与促销人员的支出足够让正价商品失去利润,而此时的决定还不如将商品直接销毁来的更有意义,至少不会冲击市场的价格体系。这一行最忌讳价格波动,会令销售终端失去热情,损害他们的利益。试问进价八元卖十元,所获利润两元,昨日商家们刚进满八万的货,今天供货一方便告知三元即可拿货。这不是拿客户当猴耍吗?他们的损失谁来承担?此等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自绝后路。所有的客户不会感激你降价,而是仇视你断了他们稳定赚钱的财路,令其受到严重损失。消费者则更甚,当尝到降价的甜头后,第一反应是之前商家坑了他们很多钱,而不是感激对方降价后,自己占到了多大的便宜。随后,商家不降价,便难以激起购买力,消费心理就是这般奇妙。 Chris想提醒王诩这样做的后果,可对方疲惫的模样让她不忍开口。转念一想,以师父的老谋深算,如此浅薄的道理岂会看不明白?她若有所思的端来一杯咖啡,刚放在办公桌前王诩的手机便响了。已是凌晨的夜晚,办公室内无比寂静,针落可闻。 “你这是在作死,挣扎还有用吗?真的以为能安然度过?呵呵呵,得罪了所有人,看你以后还怎么混?” 一听便知是同行打来的,言语中略带讽刺。只听王诩不屑的回道:“有劳墨总费心了,这么晚还是早些休息,你这么关心我?嫂子不会吃醋吗?”师父与人互怼时,总是云淡风轻的说笑,一副气死人不偿命的模样。Chris忍俊不禁,失声娇笑。 “你的笑点还真是低,很好笑吗?” “好笑。” Chris只说了一句,简单的两个字而已,师父的手机又响了。王诩没有急着接电话,而是高深莫测的微笑。 “仔细想想,他们为什么不睡觉?大半夜的来骚扰我?” 男人之前的骚扰还真是莫名其妙,正想继续偷笑的Chris突然间意识到了什么。已经是凌晨一点钟,这些人居然反常的不睡觉,特别留心公司的降价行为。莫非...心中的猜测顿时令她不寒而栗。 “2亿。我希望明天12:00前能看到您的诚意。方董,您只有一天的准备时间,别让我失望。毕竟,做错事总要买单的。” 当听到王诩说出的话后,Chris呆若木鸡,她没有想到多年来一直混迹商场,游刃有余的奇才竟会被逼到如此地步。出此下策等同于商业犯罪,若是事情暴露,敲诈国企单位的董事长,他们公司的供货方,足够让王诩在监牢中度过下半生的。正是王诩毫无保留的信任,才让Chris甘愿埋没自己的才华,躲在师父的阴影中一边追随着,一边学习着。 “这么做是想逼出幕后的黑手?你早就料到,他们会跳出来的。对吧?” “当然了。公司垮掉,谁才是利益最大的获得者?我怎么会知道?不出其不意,又怎会逼他们出来呢?” Chris忍不住吞咽口水,王诩降价的行为竟然是作秀。不安常理出牌,将布局者引出,仅仅是为了证实他的猜测。若是猜错了呢?公司2亿的亏损岂不是要硬生生的吞下?如此荒唐疯狂的行为也只有眼前男子敢做吧?想想一阵后怕。 “那要是猜错了呢?没有人跳出来该怎么办?以30%的零售价抛售,公司是挽回不了损失的。” “呵呵,对我有点信心,好吗?商人嘛!都是无利不起早,苍蝇不叮无缝的蛋。2亿货值的商品与整个江苏的渠道相比,哪儿个更值钱呢?厂家又怎会坐视我们一家独大?你了解的,国企单位不靠垄断,是没什么竞争力的,最懒了。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难道不觉得奇怪吗?销售业绩再好又落不到他们的口袋中,你说他们究竟图什么?” 只是短短的两通电话,王诩竟能分析出大量有价值的信息,还从容不迫的应对。这让跟随八年的助理望尘莫及。厂家收受竞争对手的贿赂,给自己的代理商做局,任凭外人怎么看也察觉不到其中的猫腻。难怪王诩会破罐子破摔,不按套路出牌。天衣无缝的算计在疯子面前,是无法奏效的。短暂的惊讶过后,她又不淡定了。 “那索要2亿赔偿呢?是你随机应变?你怎么会笃定对方一定照做?” “我哪儿有那么神?只是猜测到其中的一种可能,事先推演,做出正确的判断罢了。方董一定会给,他看得清后果,也付不起市场崩盘的责任。再说了我手中有他的把柄,人家是公众人物,不至于为了省钱,麻烦中纪委上门。” “可...这是商业犯罪,你清楚后果。万一,我是说万一出事,夏董事长...怎么办?” 后知后觉的Chris对王诩以身犯险的行为忧心不已,做生意的,谁不想干干净净?他可以借此要挟别人,难道就不会成为别人穷途末路时,要挟他的筹码吗?一张与夏云诺大学时的照片,一直陈放在干净的办公桌上。王诩拿起相框,呆呆的注视着。助理的话让他陷入久久的思绪之中。妻子很美...很美。他并非好色贪慕虚荣之人。两人自幼青梅竹马,王诩一直默默的喜欢着对方,由于家境过于悬殊,不敢逾越朋友的底线,只是将爱意隐藏在可怜的自卑之下,幻想着编织些美梦罢了。他从未想过此生能有幸与心仪的女子最终走在一起,毕竟像他这样出身贫寒,时常遭受冷遇与白眼的穷小子,想要迎娶白富美,逆袭人生犹如痴人说梦。加之自尊心极强,坚持脚踏实地不肯变通,从不主动与人拉结交,又怎会招女孩子喜欢呢?直到夏云诺抢先表明心迹,这才没了坚持,同时失了底气。夏家是豪门,是国内最早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衣食无忧的夏家千金从大学时代就抛头露面,打工接济王诩。几年的软饭让王诩吃的,自卑到了极点,本想就此放弃这断毫无结果的恋情。哪儿知女友不顾家人的反对,也要跟王诩在一起。竟带着他去了民政局,领证后生米煮成了熟饭,对方家长只能无奈接受。事情的发展与料想的人生轨迹发生重大偏离,男人能做成他这样已是荒诞至极。一个嫁入豪门,整日谨小慎微的入赘女婿,上演一出深闺男版的怨妇苦情剧,似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本想不辜负佳人青睐就此认命,谁料妻子坚决反对丈夫入赘,不惜与父母决裂带着他离家出走,一走便是八年。 “我是公司的法人,这件事...云诺毫不知情,万一出事了,自然是我来扛。” ------------ 第二章:敬业的演员? 世间万物有因必有果。商人懂得做慈善,明白投资的价值。而聪明的商人更懂得称赞对手创造机会,夸赞下属笼络人心,因为感情的投资是最廉价的,也是回报率最高的商品。他一直这样认为。也许是因为出生在缺乏关爱的家庭,32年来能走入王诩心中的人,只不过两个而已,一个是过世的爷爷,另一个是妻子云诺。病态的感情认知,让旁人能难靠近。严重自闭的他只想经营好自己的小天地,不愿招惹过多的感情是非,就连商业活动中与人主动交往,也只不过是逢场作戏。若是有的选择,情愿幽居山谷与世隔绝,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般的闲散生活。也许这是他自己都没有深思过的潜意识,内心真正的想法。 短短一天2亿货值的商品就因一波震撼降价来袭,而被抢购一空,商家们来不及吐槽供货方的脑残行为。只想通过刺激消费挽回损失,幸运的话还能牟取暴利。最初的销售价格不约而同的定为八折促销,后来买一送一,买二送一的活动如病毒扩散般,席卷整个江苏市场。有远见且割肉快的商家提早抽身,而那些坐看竞争对手作死的吃瓜群众,万万没有料到,这次降价风波引发的连锁反应,是如此的严重且漫长。直到自家的商品出现滞销,受波及快要过期时,才如梦初醒。随后同行之间争先恐后的降价抛货,已成为无法逆转的惊涛巨浪,数万人失业,数百家产业链中的企业,纷纷倒闭,许多商人倾家荡产跳楼自杀。引发的社会舆论,直指A品牌厂商,那些通过受贿行为没有得到回报不说,却被无端卷入漩涡中的奸商们开始发难,A品牌的董事长方忠扬因巨额受贿被批捕入狱。当事情的真相公诸于众,那个隐于幕后,作俑者之人被挖出,舆论又是一片哗然。因为...那人早就死了。就在做出报复性降价行为的第二天,赶往上海虹桥机场的途中遭遇车祸意外身亡。随后又被媒体曝出,车祸发生后那人没有立即死亡,而是被人蓄意谋杀,被连捅数刀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亡。一时间轰动全国。 每个人都会有脆弱的时候,会选择用酒精来麻痹,疯狂来解脱,亦或是自暴自弃的沉沦。而这一切,人类认为是主观意识所产生的行为,却不知是大脑在进行自我保护,屏蔽负面情绪在潜意识中下达的指令。冥冥之中,万物的主人能通过人工智能赋予机器生命,服务于全人类的智慧生命体,编写出来的程式,完美的掌控着一切。享受着君临天下,高高在上的感觉。可笑自己的人生却被命运悄悄的安排着。平行的时空,每一次轮回转世,只不过是在放映同样的剧情,唯一不同的,则是作为背景的幕布,是彩色亦或是黑白。 “咳...咳...” 昏暗的洞**,隐约听得见噼啪的声响。那是一处用石头围起的火塘,里面燃烧着略带水分的柴火所发出的。黑色的烟灰将周围大块的鹅卵石熏烤的如焦黑的土豆一般。躺在石床上的男子显然是被呛到了。他有些懵,手掌在毛皮制作的床褥上摸来摸去。眼睛不停的睁开,然后闭合。许久过后,望着洞顶郁郁而坠的石钟乳发起呆来。 “岩洞?不会是事情暴露了,云诺带着我跑路了吧?呵呵。” 荒唐的想法转瞬即逝。王诩清晰的记得被人连捅数刀,以至于左胸肋骨崩裂的声音都能听得见。遭受如此重创,不入院抢救又怎么会侥幸存活?妻子断然不会不顾及他的生死,带着王诩一同跑路。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出声来,片刻过后,一阵疯狂的咳嗽,感觉肺都要可出来了。洞**黑烟滚滚如同火灾现场,他发誓八年来抽过的香烟加起来,也没有现在吸入肺中的粉尘多。正准备起身逃命,一个黑影忽然闪至面前。吓得他差点没晕厥过去,还好作为一名经历风霜洗礼的商人,处变不惊的休养还是有的。王诩快速平复受惊后异常活跃的小心脏,强装镇定的问道:“谁?” “君醒矣。奴婢拜见少君。” 声音中带着稚嫩与恭敬之意,像是个未成年的小丫头。洞**时隐时现的火光,很难辨识对方的模样,依稀瞧见一大团东西卧在石床边。王诩挪动身体想靠进一点观察清楚。 “少君身子有恙,犹偃息,不宜动。” 女孩似察觉到王诩想要起身,于是开口劝阻。然而说出的话有些奇怪,王诩一头雾水,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失神中,尚未追问缘由,那女孩已经消失在洞口。远远望去,臃肿而巨大的身形如同熊一般,他惊愕不已,感觉下巴瞬间失去知觉,即将坠落而下。也许是躺得时间太久出现了幻觉,他这般自我安慰着,默默的躺在床上,也不觉得浓烟呛人了。 岩洞纵深极广,火塘内的光亮只能照清三丈的距离,再远则是漆黑一片。洞口格外的敞亮,应该是白天。石床的一边堆满大大小小的木箱,一直延伸到看不见为止。貌似这儿里是座临时仓库,王诩看着床边红色漆器的木箱感觉无比的诡异。这年头竟还有人仿古?用青铜镶边装饰木箱?淡绿色的锈迹好似文物一般。也不知哪儿个脑残如此精心的安排,难不成是准备与他玩寻宝游戏?脑中设想着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然而这次他失算了。 几个小时后,王诩拖着虚弱的身体走出洞外的一刻,感觉三观尽毁。先是惊讶自己穿着像裙子一样的衣服,随后摸着披散的长发,纳闷到底昏迷了多久才能长发及腰?当触摸到没有胡茬的下巴,发现皮肤白嫩的离谱,甚至开始怀疑有人趁着昏迷之际,把他变成了人妖。检查过后,深深的吐出一口气。 “夏云诺!你开什么玩笑?就为了2个亿,至于全身整形吗?” 想想都觉得可怕,不就是逼得那些人走投无路了。妻子也不至于怕成这样?未经他的同意便给他换了张皮。手指小心地捏了捏脸上的皮肤,像是在测试脸皮的贴合度,害怕一张假脸在不经意间就垮了。那些整形失败的明星他也是见过的。混商圈能混到整形,若是此事传扬出去,他还怎么见人?转念一想,妻子也是一片好意。算了,不做计较。他小心的敞开衣襟,察看左胸的伤口。伤疤已经愈合,总觉得哪儿里怪怪的,于是手贱的按了一下,痛的呲牙咧嘴。 “哎!粗心的女人。全身都整了,也不知道把骨头接上?这...” 看着左胸明显的凹陷,极不平衡的奇怪感觉。王诩只觉内心无比的悲凉,忍着疼痛又按了几下。立时呆住了,之前所有附和逻辑的推测全部垮掉。从伤疤愈合的情况来看,不过十几天而已,而几年才能长出及腰的长发,显然时间上是不对称的。随后与他说过话的女孩拎着一只野兔归来,王诩瞬间凌乱了,紧接着是崩溃。他不相信所谓穿越的蠢事会落在自己头上,无非有人故意捉弄他,还请了个十分敬业的演员来扮演野人少女,演技相当了得,一口标准的文言文,基本无法与之交流。急于逃离、想去求证的王诩向洞外奔跑百米后,晕倒在一片竹林之中。 再醒来时,洞内依旧弥漫着可以呛死人的浓烟。赤裸的上身捆扎着泛黄的麻布条,散发出淡淡的青草香,稀松的包扎手法简直不忍直视。回想之前发生的事,此刻显得淡定一些。他起身找寻上衣,摸索了半晌一无所获。以为是那演技精湛的女孩怕他离开,便藏了起来。于是随手摸了张毛皮裹在身上,准备继续逃亡。也许是昏迷时已经适应穿裙子的感觉,走出好几步才察觉屁股后面呼呼作响,竟有凉风袭来。走到洞口有光亮的地方一看,陡然被自己蠢到了,身上复古的裙装,原来是一体的。上衣一直挂在后腰,只是没有发现。胡乱的穿戴一通,也未留心丢在一旁的毛皮。当余光扫到时,顿时傻眼,竟是一张虎皮。片刻的不可思议后,王诩仔细的检查。这虎皮居然是真的,那么大一张,完整而没有一处毛皮的损伤,堪称上品。 “猎杀老虎...至少要判个三五年的吧?这玩的也忒大了吧?” 理智告诉他,不会有人蠢到为了整他,大费周章演这么一出戏。只要还在国内一天,他与方忠扬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对方一旦落马,绝逼会拉他下水,无期徒刑...肯定是跑不了的。此刻他倒是想一死了之,被人寻仇杀害,至少妻子能受益一大笔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足够后半生无忧无虑的生活,还不用漂泊海外躲躲藏藏。让他接受现实,比要了他的命还难。环视四周,延绵起伏的大山紧紧围绕着,身处的矮山并不太高。他决定先下山再找寻出路,于是匆忙朝着地势比较低的方向行去。起初一脸的笑意,兴奋的一路狂奔。根本没有留意周遭的景象,不久后深山老林的阴森恐怖,让他心悸不已。随处可见的参天古树,怕是四五个人围起来才能抱住树干,在现代哪儿还有这样的地方? “不怕,不怕。都已经死过一次了,有什么可怕的?” 一面自我安慰,一面哼着难听的曲调壮胆。约摸过了一个小时,前方没有路了。眼前是一片断崖,下方的石壁如同被巨斧劈开一般整齐,虽然与这矮山比起来不算太高,但目测有四层楼的高度。下方满是碎石,若是不小心摔下去,后果不言而喻。此时要是原路返回,被那演员碰到,那就尴尬了。第一次逃跑晕倒,被人救回去好生照顾。醒来后还没感谢对方又接着逃,人家这次不来救,自己却要屁颠屁颠的滚回去,想想就觉得丢脸。 “出门方便了一下,于是乎...就迷路了。” 这样的鬼话,连自己都不相信。拿来欺骗小女孩是不是有些过分?王诩苦思冥想,急于找个台阶下。寂静的山林中,猛地惊起一片飞鸟。落叶被轻微踩踏的声响,如此真切的传来。全身的汗毛像是触电一般竖了起来。脑补着各种吓死人不偿命的恐怖片画面,他身形急转。 “二哈?不对...是狼...” 尾随在王诩身后的饿狼,被他猛地转身吓了一跳。瞬间露出逗比二哈一般的可笑表情,向后匆忙跑了几步,然而死死的盯着他,发出低沉的呜呜声。讨喜的一张二哈脸立时变得狰狞起来,王诩大惊,急忙蹲下。扑闪着双手在地上寻找可以作为武器的东西,除了几块碎石与落叶什么都没用。印象中狼都是成群结队来捕杀猎物。为何这只奇葩狼会独自尾随?他顿时觉得人在走背运的时候,就连一条孤狼都来鄙视自己。他就不信了,自己一个大活人会被一条狼欺负了。不把丫屎打出来,不知道人类的可怕。心里是这么想的,诚实的身体却蹲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饿狼摆了半天poss,似乎有点累了,也蹲在原地不动与他对峙。 “狗怕猫腰,狼怕蹲。我就不信你不怕我?有种来啊?” 王诩坚信前人总结的智慧,只要蹲着不动,狼便不敢进攻。可他没有料到,现在的狼还不知枪为何物?更何谈害怕?他的挑衅行为激起了对方严重的不满情绪。饿狼猛地窜出,王诩惊出一身冷汗,起身时没站稳一屁股坐倒在地。也许是蹲的太久腿脚发麻的缘故,加之紧张到了极点,下半身不听使唤,不住的颤抖着。慌乱下朝着饿狼掷去的石块失去准头,一下也没砸中。更要命的是...他一气就扔完了,之后只能徒手与狼搏斗。 “救命啊!” 展开手臂挥舞,护住面门保护脆弱的脖颈,两条腿疯狂的乱踹。整个人在原地打滚,荡起一片尘土,看似是准备转个圈。前有饿狼,后有悬崖,昨日方才庆幸活了下来,而今天便要葬身狼口,心中的苦闷难以言语。被人捅刀子的时候也没有这般害怕。大呼救命,喊的声嘶力竭,脑中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少君无恙乎?可与奴婢归乎?” 当王诩被这熟悉的声音唤醒,那饿狼已被一支羽箭贯穿腰肋在地上打滚惨嚎,似乎和王诩一样的画风。自他踏出山洞起,女孩就一直悄悄跟着。一路上伪装的比那头狼还专业,狼兄若是知道身后一直有只黄雀尾随,估计下辈子投胎宁可去做二哈,也不做这孤身劫道的买卖了。女孩拜服在地,身上披着臃肿的毛皮看似一团绒球。片刻过后,她起身搀扶王诩,一股酸臭的气味扑面儿来,熏得王诩差点干呕出声,险些毁掉大叔对救命恩人努力维持的绅士风度。王诩对着女孩尴尬的微笑,对方则低垂着脑袋不敢与之对视。随后女孩扛起那头狼尸,走在前方引路,王诩紧随其后,生怕再被野兽袭击。一路上默默无语,望着女孩的背影开始无限的遐想。 会伪装追踪,射箭技术堪比运动员的人...会混演艺圈?或许这一条不足以说服他相信。但是长期不洗澡能臭成这样,用生命彪演技的敬业演员又能有几个?若还不信服,扛着一头近百斤重的成年野狼,走了一个小时的路,竟然大气都不会喘的女艺人。试问谁他妈见过? 回到洞穴外,见识了女孩剥皮拆骨的娴熟技艺后。王诩终于相信这个世界与他之前的认知有些偏差,至少这里的女人不一般,更像是怪物。 女孩自称阿季,总是忙来忙去的,也不知是在忙些什么?每当王诩靠近时,小姑娘总会恭敬的俯身下拜,然后继续忙碌。她很少主动开口搭话,像个机器一样只知道做事。王诩能看明白对方什么时间该做饭了,什么时间外出打猎或是挖些难吃的野菜回来。这些都是有规律可寻的。小姑娘似乎有意回避着他,有时在洞外呆呆的冥想,盘腿端坐的姿势可以保持两三个钟头。跑也跑不了,王诩只能认命,尝试着与女孩进行交流,先搞清楚身处何地? “小姑娘!这里...是什么地方?” “少君,奴婢阿季。” “噢...阿季小姑娘,你能告诉我吗?” 女孩恭敬的俯身拜倒,近距离的接触让她很有危机感,一直不敢抬头。 “阿季不敢!奴婢本一舂奴,为君母所救,从少君。请君唤奴婢,阿季。” 王诩本人是名严重的强迫症患者,尤其喜欢对称。不巧遇到个抠字眼的强迫症,比他病得更加严重,这还是平生首次遇到。不由地心生同情。 “阿季...” “少君,此云梦山,又谓女娲山,卫淇境内。” 以王诩对地理的认知,从未听说过有云梦山或是女娲山的地方?而卫淇又是个什么鬼?他更不知道。一脸懵逼过后,拿着截短小的树枝在地上画了张中国地图。示意阿季指出他们所在的位置。女孩趴在地上看了又看,苦思冥想过后,回道: “鸡?君欲食肉矣?” 感觉瞬间被暴击一万点伤害,画了张地图说的如此明确,竟被误解到这般田地。突然有种初到海外留学时的感觉,那时的留学生发明了一个伟大的沟通方式——肢体语言。以至于归国后与人交流时总会不自然的手舞足蹈。王诩开始表演,既然不知道在哪儿里,至少能问出为什么会来到此处吧?他扯开衣领指着胸口受伤的地方一通比划,女孩终于明白了。 “晋人劫掠,少君为救山民,为流矢所伤,既迷二日。” 语言沟通的障碍,如刺在喉。若是能回去,这段难忘的经历,一定能激起王诩对文言文学习的兴趣。他不介意报个补习班,顺便考个四六级。当听到“晋人”的字眼,心中咯噔一跳,第一反应,竟是回到了两晋时期。荒唐的念头转瞬即逝,认为不是女孩疯了,就是他疯了。只是疯的人不自知,认为自己没有疯。不禁佩服自己随便一想,就带着辩证的哲学逻辑。她说她的,反正信不信由自己来决定。于是乎,能问明现在是什么年代显得尤为重要。两人的交谈着实费力,王诩将肢体语言发挥到了极致,除了跳舞就差唱歌了。一番绞尽脑汁后,突然犹如神助。 “阿季!今是何世?” 他想着上学那会儿《桃花源记》也是背过的,不由地得意起来。王诩怕是忘记,两人的沟通是互相伤害,而绝非单方面的摧残。女孩听到对方终于说出句人话,喜形于色兴奋的抬头与他对望。蓬松干枯的长发,隐藏着一张娇小的脸庞,左脸上戴着一张兽皮面具。双瞳剪水,明亮中透着一丝灵气,与木讷呆板的外型显得格格不入。 “彩!” 阿季失声吼出一字,像是期盼结束这可怕的询问过程。用一声喝彩来表达终于听懂了王诩的话。这突如其来的惊吓,让王诩魂飞魄散。 “彩...彩你妹啊!那么大声,我又没聋。” 王诩不自觉的大声斥责,这让细声软语的小丫头慌乱不已,拜服在地上再也不敢抬头。看到阿季的模样,只觉和这幼稚的小姑娘较真,貌似越活越回去了。王诩思考着如何组织自己可怜的文言文词汇,来表达歉意,让她起身别再下拜了。却听阿季恭敬的说道: “阿季为家之幺女,惟姊姊,无妹。” 整张脸瞬间垮掉,扭曲的如同之前那头饿狼摆poss的模样。此时,他百分百确认,名叫阿季的女孩没有疯,只是智商着急罢了。而他绝对会疯,因为阿季太耿直了,不会说假话的。可...若是真话,王诩无法接受事实,只能发疯。 ------------ 第三章:没有主角光环的穿越者 贪欲是原罪,是不懂得珍惜拥有。物质生活无法保障,一切满足精神的追求只是奢望。曾经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现在却过着野人穴居的生活。一日两顿饭,没有五谷杂粮,没有调味品,除了喝汤吃野菜,任何意外收获的食物都是上天的恩赐。王诩哪历经过如此凄惨的生活?即便自幼贫寒,也吃过许多苦。但是与山中的野人生活相比,那些苦...不值一提,可以称之为身在福中不知福。不向命运低头,绝食一日后,他果断向着生活屈膝。什么狗屁理想?什么自闭伤心?都是扯淡,先填饱肚子要紧。已经三天没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放在现代,旁人会以为他便秘了。可王诩冷暖自知,腹中除了汤水就是难以下咽的烂树叶。当吃下几枚烤熟的鸟蛋,感动的热泪盈眶。觉得不做点什么都对不起来之不易的食物。 “阿季!前几天的狼肉呢?到哪儿里去了?” “奴婢与山民换了匹麻布,想为少君添置件衣服。” 几日相处下来,二人已经可以正常交流。此时王诩想食物已经想的抓狂,他不明白阿季会打猎为何不做些肉干封存起来?待到青黄不接之时用来充饥。毕竟山里的产出极不稳定,想要每天捕到猎物基本是在做梦。 “我没见你换的布?你是不是故意把肉藏起来,不给我吃?”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阿季立时拜倒,开始叩头恳请王诩原谅。一个现代人哪儿感受过奴隶主的权威?小丫头嘣嘣的磕头声,一时间叫他不知所措,手脚慌乱的去扶女孩。谁知对方如此固执,就是不起身。王诩拉扯了半天,当女孩起身做出解释时,额头已是红肿一片。原来阿季不懂女红,用一张狼皮与狼肉拜托相熟的山民做件衣袍给主人。那日遇险,王诩只顾着打滚,不想屁股后面的衣料全部磨破了。阿季一番好意为他着想却遭到怀疑,怎能不自证清白?王诩知晓后只想抽自己两耳光,放在现代这属于严重的虐童事件。随后展开思想教育,劝说女孩不要一言不合就下跪。哪儿知阿季搬出《周礼》对他一通说教,开始普及尊卑概念。无论怎么反驳,耿直的阿季就是不听,竟还拿出王诩的考妣继续说教,时不时引经据典,什么公,什么子的事迹满天飞。听的王诩顿感白上了那么多年的学,到后来耳边嗡嗡作响,只想回句...什么鬼。 事后他细细总结与阿季交谈时的注意事项,第一:不能开玩笑。第二:用词要简洁。第三:语气要严厉。不然小丫头分分钟跪拜自残,防不胜防。全当关爱神经病患者,按照对方制定的游戏规则,去玩好了。他如此安慰着自己,毕竟离开女孩是没办法独自生存的。虽然不愿接受穿越古代一说,但是现在的生活格外新奇。完全就是真人版的野外求生,十分有趣。很想试试不一样的生活又焦虑着妻子的处境。王诩的心中满是矛盾,想的出神,周遭的一切像是与之隔绝一般。阿季见他不语,独自走出洞外。 山洞外的空地上放着几个竹筛,上面堆放着许多干枯的草药,貌似是在晾晒。女孩用袖子抹了抹额头上沾染的尘土,仰望天边的云霞。伸出小手晃动了几下,像是在掂量什么东西的重量。可粗糙的手掌空空如也。随后一只手抱着两捆干树枝,另一只手托着竹筛便走向洞内的火塘。她把干枯的草药平铺在炭火上,立时烟雾升腾,洞**满是刺鼻的气味。 “咳...咳...阿季,你在做什么?” 眼泪与鼻涕狂流不止,王诩回想起之前总会被浓烟呛醒,现在才知道是小丫头做的。他很好奇阿季为什么焚烧晾晒的药材,药不是用来吃的吗? “少君,奴婢在焚烧艾草,这烟气对您的伤有好处的。” 印象中艾草是端午节插在门上用来辟邪的,艾灸倒是听说过,也在养生类型的会所中尝试过,可没见技师让客人闻啊?这是什么治疗方法?疑惑过后觉得这小丫头真是厉害。不仅力大如牛,会射箭还懂医术。 “要帮忙吗?” “不用,奴婢来做就好了。少君好好休息。” 小丫头正将外面的东西往洞内收纳。王诩跟在她身旁,像个好奇宝宝一样不停的提问题。 “这些干柴没必要收进来。放在洞外又不会丢?再说了,这山洞连个门都没有,放在哪儿不都一样吗?” “明日会下雨的。” 王诩指着天边五颜六色的晚霞说道: “噢?怎么可能?你没听过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明天应该是个晴天才对。” “奴婢只是做些准备。山中夜凉,备些干柴总是好的。少君若是...无事,可以研习一下书简,那都是您父亲留下的。” 虽说像他这样的奸商从来不知脸皮是为何物?但是如此赤裸裸的被一个比自己起码小二十岁的孩子嫌弃。真是扎心...大叔识趣的离开,从石床边的木箱中随手取出两卷竹简,移步至火塘边坐下。此时艾草燃烧后升腾的白烟已不再像先前那般浓郁,熟悉了艾草的气味,感觉还不错,全当吸烟了。没有香烟的日子...痛苦不堪。 “啪嗒”,一捆干树枝掉落,或许捆绑的不牢,树枝散落了一地。阿季没有赶忙收拾,而是望着王诩一脸若有所思的模样,眼神中带着一丝错愕。此时王诩沉迷于书简中的内容,没有被惊扰到。他看的正是一本医书,很神奇,上面记录着如何用艾草治疗伤病,涂抹伤口、药浴浸泡、内服、烟疗等方法。这些都是闻所未闻的东西,其中一条更是骇人听闻,用草药的汁液在患者皮肤上画出些奇怪的图形,医者配合描述的步伐舞动并念出咒语能加快伤口的愈合。理由呢?为什么?王诩看不懂,治病与舞步咒语之间存在着什么联系?其实原因很简单,这个时代没有所谓的郎中或是医者,巫与医是不分家的。迷信为何令人信服?那是因为宣扬的人把疾病描绘成魔鬼,老百姓们对疾病的认知完全被带偏了。所以巫医才会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受人尊崇。王诩是个多才多艺的人,喜欢了解未知的事物,涉猎极其广泛。不过一旦搞懂,就失去了热情。这样的毛病和成长的家庭环境有关,一个人的时候总能找到些乐趣,越是孤家寡人,越不喜欢孤独的感觉。这些书简足够消磨无聊的时光,还好这时的文字有限,弄清楚语法与基本的构词不难理解其中的含义。把古代的书籍当做玄幻小说来,看件很有趣的事情。 阿季抚了抚蓬乱的长发,少主认真看书的行为似乎比病好后就一直胡言乱语更让女孩感到奇怪。她收拾完东西,取了一卷竹简坐在少主对面,围着火塘也开始看书,时不时偷偷打量着王诩,小心翼翼的往火塘中放入几根干树枝。不知不觉,洞口已是漆黑一片,山里的夜晚很冷,没了阳光温度骤降。所处的季节应该是夏末秋初,很难想象冬季大雪封山的模样。许久过后,王诩有些口干,略微砸吧了几下嘴。对面的小丫头便端着一碗清水递到他面前。这待遇何曾有过?喝过水后,腹内一片翻腾,下午吃了几枚烤鸟蛋,怕是要腹泻了。这着实尴尬了,他不怕黑,只是历经过饿狼的事后,再也不敢一个人外出了。鬼知道这大山中还隐藏着什么凶禽猛兽?忍了半天,扭捏的向女孩求助。小丫头带着他来到百米开外的竹林,蹲在地上有手刨了个土坑,示意少主可以开始了。王诩一脸懵逼,然后整张脸涨的通红。 “喂!你去哪儿?” 阿季把他丢在竹林就离开了,王诩紧张的扫视周围。哪儿还有心情解决?吓都吓死了。厚厚的竹叶怕是积攒了十几年,脚踝没入其中就像踩入积雪中一般。万一冒出个毒蛇或是蜘蛛什么的,肯定吓的屎尿横流,想想就觉得可怕。突然,瞧见远处的火光。小丫头一只手举着燃烧的干柴,另一只手拎着水桶,朝着竹林快速跑来。心里暖暖的,阿季没有丢下他。不过奇怪这孩子怎么拎桶水来?难不成给他洗手用的。女孩靠近后递来一节竹片,然后背过身举着简易火把,站在一旁陪着。这让王诩很不好意思,借着火光仔细端详阿季给的竹片。那竹片打磨的极为光滑,两端还有弧度,看上去像是鞋拔。不过小了些,一端坠着流苏,与麻绳编制的绳结串联在一起很是美观,更像是一件竹制工艺品。拿在手中不停的把玩,隐约记得医生在看病人扁桃体时用的压舌板不就是这个模样吗?想到这里,他闻了闻。 “阿季...那个...卫生纸有没有?” 话一出口只觉自己脑抽,当下应该不会有这类东西存在。于是四下摸了摸,想着找些树叶将就一下。可身处竹林,干枯的竹叶细长且一触即碎。这可如何是好?内心挣扎过后,又羞赧的开口。 “那个...有没有拭秽之物可用?” 小丫头没有回应,而是换了只手去举火把。王诩老脸一红满头大汗,认为对方传递的信号是在告诉他,举得很辛苦,麻烦快一点。话若是问的再直白一点,以后见面哪儿还有脸呢?正苦恼时,小姑娘后退了一步。王诩一惊,睁大眼睛。不明白阿季是要干嘛?随后女孩用后脚跟轻轻碰了几下水桶。他立时不淡定了,难不成是让他用手扣?想到此处脸都绿了,恶心的快要呕吐出来。然而阿季的下一个动作更是诡异,女孩将右手背在身后,伸出两根手指,紧贴后腰向下慢慢移动。看得王诩一头雾水,突然,手指停至臀部对着他勾了勾。唰的一下,此刻王诩的脸色要多精彩有多精彩,如果表演变脸魔术完全不需要借助道具。一慌神,那节竹片脱手掉落,心中凌乱的如同一万匹草泥马奔腾,方才竟还闻了闻。 原来阿季给他的东西叫厕筹,就是古代人用的卫生纸。每个人都有,是很私密的物件。一般是用玉石、竹子或是陶制品做的,使用完后用水清洗。他很想哭,看过的电视剧或是小说中的主角,穿越到古代都是左拥右抱,纸醉金迷的,而自己却这般凄惨。试想智商碾压一切的现代人去请教古代人如何上厕所?若是被人知晓,还不笑掉大牙?王诩只能假装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还好小丫头没有因这些糗事而嘲笑,这才让他好受一些。夜晚是枯燥的,王诩选择多收集些这个陌生世界的情报。小女孩则耐心的回答着每一个问题。 阿季说他们在大周朝,这个国家有数百个厉害的氏族。整日打来打去,搞得外面民不聊生。而打战的理由居然是为了填饱肚子,农忙时百姓们下地干活,闲了氏族宗主就会纠集大伙去别处抢劫。王诩听得有趣,觉得女孩诉说的大周朝与历史中认知的周朝略有不同。随后他又仔细询问了自己的身世,得知父亲早亡,母亲带着他一直隐居在云梦山中。阿季以前是个女奴,在一个大氏族的封地上负责劳累的舂米工作,因为年纪太小身体难以负荷于是就病了。家主将她残忍的遗弃在荒山中,幸好王诩的母亲路过并救下年幼的阿季,这才得以活命。之后跟在王母身边,立誓一生追随。王诩的母亲是名奇女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懂医术还酷爱武学。阿季跟在身边学到不少东西。每当追问先父的事情时,女孩的回答显得格外的少。不时反问王诩为何受伤后,行为变得奇怪而且这么重要的事情也能忘记。王诩则各种胡诌,什么失忆啊,头疼啊,还声称自己在阴间走了一遭。女孩听到鬼神便信服不已,不再追问。 “阿季!不对啊?我父亲姓周,母亲姓赵,为什么我姓王?” “奴婢...不知。” “不知?你不是跟了我娘五年吗?她难道没跟你说过吗?” “夫人...未曾相告。奴婢真的不知。” 他感觉小丫头一定知晓,只是隐瞒着不说罢了。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是名义上的父母,除了占用人家儿子的身体,几乎与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 夜已深,王诩躺在石床上无法入眠,侧着身子望着火塘边蜷缩成一团的女孩。小丫头很懂事,想想如厕时维护他的举动这让王诩感激不已。一直被阿季照顾,作为对方的主人,不应该为她做点什么吗?无论是接受还是不接受穿越这样荒唐的事,眼下与世隔绝的生活,至少让他与女孩过得舒适一些,总不是什么坏事。他这样想着,搭建几间茅屋,种种地,养养花,闲暇时钓钓鱼不视为一种不错的生活。 “睡着了吗?” “没有。” 话一出口,阿季便起身向他走来。似乎是觉得主人有什么吩咐。 “躺下,别动。我只是想和你聊聊天...睡不着。阿季,你相信世间会有轮回吗?” “奴婢相信,不知...少君信吗?” “呃...以前不信,现在信了...” “阿季...” “嗯?” “给我讲个故事吧,讲个好笑点的。你会吗?” “奴婢会。” 女孩讲了一个关于点灯的故事。话说有个士大夫在朝会中领了君上的任务,老板催促的比较急,明日一早就要交作业。他回到家中才忙活一个时辰天就黑了,这可怎么办呢?于是询问妻子,可不可以点灯熬夜?妻子也拿不定主意,就把族中长辈全部叫来征求他们的意见。讲完后,王诩不知道笑点在哪儿里?妻管严?还是家中长辈闲得蛋疼? “很好笑吗?为什么?” “呵呵...您想啊,点灯是用豆油。这年月能吃饱肚子已是不易了,会有人傻到用粮食来点灯吗?” 原来这才是笑点。王诩被惊骇到不能言语。认为绝对是女孩在说谎,转念一想小丫头从小就跟着母亲生活在大山中,自然没见过什么世面。外面的世界一定不是这样的。因为这是周朝啊,又不是原始社会。就算物质匮乏,富人总不会点不起灯吧。以前看过的求生节目中,树脂不就可以作为燃料?浸湿布条裹在木棍上引燃就是火把。山里到处是树,收集些树脂不是难事。 “我才不信呢。以后我要在山洞内点满油灯,晚上睡觉如同夜宿星辰之上...多美妙。” 阿季没有反驳,而是朝着洞外的夜空望去。天空中没有星星,但是幻想着少主描绘的画面,似乎看到了夜空中闪烁的星光...很美。浅浅的鼾声,静谧的夜晚,与少主一起相处了五年,对方突然变得陌生起来,这让女孩有些害怕。印象中,那个男孩总是欺负与捉弄她,从未像现在这般平等的对待她。自从少主的母亲去世后,男孩一不顺心就对她拳打脚踢,她只能无奈的接受。她发过誓一定会照顾好少主,不离不弃,完成老夫人的遗愿。习武对于女孩子而言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一直坚持着,是不想将来少主被人欺负。他们的日子能好过一点。也正是这份坚持,才保住了主人的性命。第一次杀人,一次就杀了五个,来不及恐惧只顾着救治主人。若是他死了,想必自己也会自刎谢罪吧。女孩这么想着,眼泪夺眶而出。比起被主人欺负,独自活在世间似乎更可怕一些。每当委屈的时候,想想夫人对她的好,一切的痛苦便可以忍受。她抹了抹眼泪,蹑手蹑脚的起身,走到石床边望着王诩不雅的睡姿,呆呆的看了许久。然后将一方毛毯搭在主人身上,站在原地小心观察了很久,确认他不会乱动才离开。女孩蜷缩在火塘边沉沉的睡去,脚踝赤裸着冻得有些发紫,一双麻布制作的鞋子,已经磨破,露出了大脚趾。 ------------ 第四章:雨爱 “真的下雨了。” 洞口如水帘一般,雨水倾泻而下。王诩伸出手,水滴击打在掌心散落开来,凉凉的。好不容易才积攒下一点雨水,他捧着抿了一口,觉得甘甜无比。如果是在现代肯定是不能喝的,污染太严重了。而这里如此的清新自然,仿佛一切都是纯净的。 “你真厉害,是怎么知道今天会下雨的?” “因为潮气,午后潮湿便会下雨啊。” 女孩昨日就知道会下雨,还谦让着王诩顾忌他的颜面说是可能。貌似做主人的总被奴婢这般小心照顾,也是件烦恼的事情。女孩取来几个木桶放在洞口一字排开,似乎是想收集雨水。王诩拉着她在洞口坐下寻问如何看天气。小姑娘讲了许多,例如蜘蛛网有露水就是晴天,而昆虫低飞,蚯蚓出洞便是下雨的征兆。王诩大长见识,这才知道燕子低飞不是知晓下雨而是捕食的昆虫在低处。对于阿季的博学,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尤其是用手便能感应湿度,相信即便是风湿病人的膝盖也没有女孩这般敏感。 到了正午雨停了,王诩蹲在洞外一处水坑边发呆。手里拿着几片细长的竹叶,时不时丢入水中。阿季很好奇他在做什么,远远的观望。大雨过后山路泥泞,今天她无法外出打猎。洞内昏暗,若是生火照明,会浪费干柴,雨后又收集不到干枯的树枝。一时间没了事做,竟有些不知所措。看着主人将树叶一片片的放入水中,手中已经空了,还是重复着动作。阿季贴心的捡来一大把,递了过去,陪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此时王诩正陷入往事的回忆当中。 碧绿如水泛着涟漪的草地向远处的小丘铺开,大朵大朵的蘑菇如同水中绽放的莲花点缀着绿色的海洋。身材臃肿壮硕的中年男子戴着宽大的耳麦,一边哼着歌,一边推着割草机工作。机器发出轰鸣的噪音,却无法改变他面容上陶醉的神情。像是给小丘剃头一样,重复往返着,留下一条条层次分明的路径。 “云诺!你看那个人。” 清爽阳光的少年一脸羡慕的指着远处正在工作的中年男子。依偎在他身旁的少女慵懒的伸展着手臂,睡意朦胧的眨着眼睛,若有所思的说道。 “嗯!很胖啊。” 少年宠溺的点了下女子粉雕玉琢的鼻尖。 “呵呵,你啊!调皮。我是想说一个人想把这里的草全部割完,是绝对不可能的。” “噢?为什么?” “你想啊,等他除完后面的草,前面的又会长出来。这工作是永远也干不完的。像是无尽的反复与轮回。他不会腻吗?” “或是人家比较乐观吧。” 说完,夏云诺便在王诩的脸颊上轻轻一吻。泥土与青草的芬芳洋溢着青春的味道,学校后方空旷的绿化带,只有噪音下工作的中年人与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王诩心中一直疑惑,妻子为什么会选择他?他只是个默默无闻的普通人,长相不出众,才能很一般。夏云诺像是高不可攀的女神,有什么理由去对他垂青?女子嫣然一笑,诉说起儿时的往事。 “记得那年下了好几天的雨,爸妈在外地出差,保姆阿姨给我做完饭就离开了。我很害怕,虽然已经习惯了没有朋友的日子,但是还是很害怕,尤其是在打雷下雨的时候。那天我趴在窗边望着楼下发呆。发现有个奇怪的小男孩,正打着伞蹲在一处水坑边。好像和我一样也在发呆,越想越觉得奇怪,谁会在雨天对着水坑发呆呢?他的家人难道不会出来阻拦吗?我想了一晚上都没明白。直到第二天阿姨送我上学,路过那水坑看到里全是树叶。我更好奇了,他也是一个人,到底在玩些什么呢?似乎很有意思。我好想问问他,跟他做个朋友...” 缘分就是如此的奇妙。你蹲在水坑边玩,别人看着你,你从孤独中找到了乐趣,别人因你而不孤独。直到归国,才将这段缘分画上完美的句号。那天下完雨,就在儿时那个同样的水坑边。 “好神奇!你是怎么做到的?教我嘛!我也想玩。” 夏云诺夺过王诩手中的风油精,学着他的模样,将一滴药水涂抹在冬青叶的一端。将叶片放入水坑,只见平静的水面,风油精挥发出的油脂,推着叶子奇迹般的在水中前行,如大海中乘风破浪的小帆船。一片、两片、三片,两人玩的乐此不疲,很快水坑中漂满了树叶。迟到的解释,一拖就是十六年,那时八岁的懵懂女孩,现在已是他的妻子。眼前的场景如此相似,只是身旁的人不一样了。往事的回忆如同水中漂浮的树叶,越来越多。满满的悲伤,他回不去了,也许是...永远。 这晚王诩做了个梦,一名身材臃肿的男人吃力的推着除草机在小丘上劳作。那人正是上学时见到的中年男子,只不过头发有些斑驳,身体不再健硕。他依旧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哼着难听的曲调,而宽大的耳麦一端居然没有连接任何的播放设备。王诩极为惊讶,想看的更清楚一些,只见男子面露微笑,朝着远处招手。王诩向他招手的方向望去,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不远处。还是那棵树,只不过树下的人格外孤寂而悲伤,穿着紧身的黑色风衣,显得异常单薄。王诩试着看清楚那思念已久的人,对方扶了扶发鬓,对着他微笑。 “嗯!很胖啊。” 用生命践行了爱的誓言,他不后悔当初做出的决定。即便时光倒流再来一次,他依旧选择用生命来守护爱的人。深夜阿季为少主盖好毛毯,如往常一样静静地站在一旁,等到少主睡熟不再乱动,她才会欣然离去。这次的等待似乎久了些。女孩皱着眉头看着对方微微颤抖,于是多加了一方毛毯。可对方似乎颤抖的更厉害了,像是在抽搐。她大惊失色,紧忙伸手向少主的额头探去。过了会儿,女孩轻轻的呼出一口气转身离开。刚走出两步,便驻足回过头,明亮的眸子转了几圈,又走向床边。她小心翼翼的拨开少主的衣领,看到伤口已经结痂,有些地方也长出粉嫩的新皮肤。这才安心准备起身离开,可走了两步又踌躇不前。她看到少主眼角垂落的泪珠,心中顿时酸涩。一起相处了这么久,她最了解这个人了。嘴巴上不说,总是爱逞强,一定是梦到母亲所以才哭了吧?小丫头也跟着难过起来,低声呜咽着。她蹲下身子趴在石床边,像是看护病人一样盯着。想着老夫人在世的时候,生活过得不像现在这般糟糕,少主总是有新衣穿。而自己也不像现在这般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越想越是苦闷,觉得对不起老夫人,更对不起少主。她抹了把眼泪,打算明天一早就去山下找李大婶取回拜托制作的衣服,顺便向她请教一下女红。自己笨手笨脚的,连件衣服也不会做。若是少主出门,穿的寒酸岂不叫人笑话?这是她的严重失职,作为奴婢的不会照顾主人,被人知晓还不笑掉大牙。即便是不喜欢红女也要去学,阿季暗自下定决心。希望改变眼前的一切。 “你怎么睡在这里?冷不冷啊?” 迷迷糊糊,阿季被人轻轻拍着脑袋。她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看到少主正一脸疑惑的望着她。女孩吓了一跳,赶紧挪开身子跪伏在地。 “谢少君关心,奴婢不冷。” “快起来,躺到床上再睡一会儿。趴着睡觉肯定不舒服的。” “奴婢不敢...奴婢这就为少君准备饭食。” 小丫头的固执王诩是见识过的,也没有多做劝阻。二人吃过早饭,女孩向他提及出门半日的事后。不料王诩坚决不同意。理由很简单,阿季离开半日留他一人,万一又遇到危险那怎么办?然而对方明显不想带着他一同出门。碍于奴婢的身份,说话时吱吱呜呜的,很是为难。既想一个人外出,又不想忤逆王诩的意思。一阵僵持过后,阿季领着他朝山洞深处走去。他还是第一次参观这天然的岩洞,里面大的离谱。他们来到一处像是储藏杂物的洞内,女孩打开一口木箱,王诩瞬间傻眼了。箱子里全是青铜古剑,足足几十把。不等察看,王诩便把旁边的箱子一并打开,奇怪的长弓、坚硬的皮甲、漆器的盾牌、像鬼脸一样的斧头、小段的青铜管、带着花纹的青铜物件满满堆放了百余口大箱。他惊讶的合不拢嘴,怀疑亡故的父母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这么多的武器装备,虽然看不太懂,至少也够装备几百人的军队吧?难不成是个占山劫道的山大王?越想越觉得可能。若是什么王侯贵胄,又怎会调教出阿季这样的怪力婢女?瞬间脑补出山贼老巢被官兵围剿,大当家带着一众兄弟拼死力战,压寨夫人携幼子转移财物后意图东山再起的励志故事。 “听夫人说这把剑是周先生的遗物,少君可要好好保管,切莫遗失了。” 阿季取出一把漆黑如墨的长剑,剑鞘上雕刻着奇怪的文字,一看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她告诉王诩这把剑长三十三寸,比一般的青铜剑要长三分之一,是用陨铁打造的。外表看上去迟钝,其实锋利无比。使用时一定要小心。叮嘱后,王诩犹如获得玩具的小孩,开心不已。拿在手中不停的把玩,不再阻拦阿季外出。待到女孩离开,他迫不及待的跑到竹林试剑。感觉穿着古装,拎着把宝剑很是拉风,像个大侠一样。一挥手...竟然没抽出来,着实尴尬。还好四下无人,耍帅失败也无妨。心中暗想,等阿季回来了,就拜托她教习自己武艺。在古代做个大侠没事打打架锻炼一下筋骨也是不错的选择。 轰隆一声,一棵竹子轰然倒地。切口平整,像是被打磨过一般。王诩兴奋的继续砍,一下子没收住,玩嗨了,竹林立时遭殃。当意识到有些过分时,四周的青竹已经倒了一片。他呆立了半晌,想着反正已经砍了,干脆不要浪费。于是那些四散的竹子便被全部拖到洞口外,堆放起来。脸上洋溢着笑容,幻想着用这些竹子作为支架在外面搭几间茅草屋,还没住过这样的房子呢。然后围上篱笆,是多么写意的生活啊。说干就干,先平整地面,把那些坑坑洼洼的地方填埋。可这件事情做完后,就放弃了。整个人累的瘫倒在地,想着施工队建楼也要几个月的时间。他一个人干这么大的工程至少也需要一年吧。如此便找了个理由拖延下去。 他是出来玩剑的,不应该是盖楼才对?这才发现跑偏了。于是大着胆子跑得更远一些,想玩剑的同时顺便帮阿季砍些柴火。毕竟受女孩照顾这么久,作为男人也该做些家务,分担些力气活。然而先父的遗物与阿季的叮嘱全然忘记,这把古剑一下便成了斧头。不知阿季若是看到会怎么想?砍了几捆柴后,懒病又犯了。再次突发奇想,挑了根手腕粗的翠竹,制作成水杯,筷子,勺子等小玩意,玩的不亦乐乎。没想到自己还有木工的才能,若是能有一套木工的工具,绝对做出一整套家具,来提高生活质量。于是又跑偏了,只见王诩双手持剑,一脸便秘的模样,斗大的汗珠滚落。一声金属碰撞的脆响,一把青铜短剑便被拦腰砍断。 “啧啧啧!果然好剑!” 他砸吧着嘴,对着手中宝剑认可的点头。全然忽略了那把躺在地上,青铜剑的感受。抱着不浪费的态度,半截短刃便成了菜刀。随后王诩提前鲁班十年发明出了锯子。他将木棍穿在之前看到的器铜管上,锤子也有了。其实那器铜管叫做“殳”,套在几米长的竹子上就是长武器。而后用来组装“戈”的部件成为了雕刻工具。象征着权利与威严的“钺”,替代了刨子的用途。一波败家行为,玩出了新高度。突然有种引领人类从石器时代走进青铜器时代的错觉。直到阿季回来,看到眼前的一幕,女孩误以为家中遭贼此处查探。得知事情缘由后,一脸无奈的打扫洞中的狼藉。 “小心!别扎到手。还是我来吧。” 女孩蹲在地上将青铜碎片小心捡起。那些碎片是王诩做锯子时从剑刃上崩落的,极为锋利。话音未落,阿季的就划破了手。她轻颤了一下,没有作声而是将手指放入口中吮吸。王诩有些担心,毕竟是他搞破坏在先,才害的阿季受伤,于是察看了女孩的手。 “你的手怎么了?” “奴婢没事。一点小伤不碍事的。” “我是在问你,这里的伤口是怎么来的?” 阿季的食指上不仅仅有一道伤痕,而是三道,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刮伤了皮肤表面,手指红彤彤的,明显受伤不久。被他这一问,忙抽回受伤的手。小丫头没有解释,更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只是埋头整理。用另一只手继续捡着碎片,王诩不明白这些边角料还有什么用途?为何要小心的收集存放在竹筒里?收拾完东西,她递给王诩一个包袱。 “少君!这衣袍您试一下合不合身?奴婢在外面等候。” 打开包袱后,之前的一切都变得清楚了。小丫头一定是在缝衣服时,不小心弄伤了手指。想想早晨还不愿带他出门来着,定是怕他知道。不过,这新衣针脚平整一看就不是学了半天便能做的出来。管它呢,对方的一片好意嘛。 “哎!傻丫头。” 心中暖暖的,被人关心是件好事,尤其是默默无闻的关心着。相比之下他准备的那些小物件显得微不足道了。这天晚上,女孩贼头贼脑的,靠着一口木箱站了许久,趁王诩不注意时,紧张兮兮地取出了一团东西,然后走到火塘边欣然坐下,用宽大的毛皮外衣遮挡着手里的动作。其实阿季所有的举动都被狡猾的王诩一早察觉,他确认对方是在缝补着什么东西。因为时不时身子会抖一下,好似触电一样。他想是戳到手指了吧?之后女孩偷偷打量王诩,确认过对方没有察觉,才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忍着不发出声响。王诩则一边悠闲的看书,一边用余光欣赏小丫头拙劣的演技。心中觉得好笑,面上还要强忍着不表现出来,他可是控制微表情的高手。既然女孩不想让他知道,那就假装不知道好了。 第二天,王诩从女孩存放碎片的竹筒中挑选出一条细长的青铜片。寻了块石头将锋利的一面打磨平整,随后叮叮咚咚的一顿敲打。待到阿季出门打猎已经走远时,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证实昨晚的猜测。于是翻开女孩藏着的东西。果不其然,一匹麻布,两根骨针还有几团麻线。顿时捧腹大笑,试想一个怪力女汉子做女红,那和张飞穿针又有什么区别呢?只觉女孩的举动太可爱了。不过若是放任不管她自虐的行为,又于心不忍。便将那敲打制作的小物件小心放入昨晚女孩缝补的布片中。一看那布片,王诩忍不住又笑了,那好似练习使用的布篇上赫然出现了一个二维码。这笨手笨脚的程度,怕是他初次缝补衣物时也没有这般离谱吧?若是放任女孩不管,过不了两天手指肯定戳出筛子。想着对方晚上发现自己隐藏的秘密被知晓后,惊讶的表情一定很精彩。王诩自幼无父无母,缝缝补补的事比女人做的还好。他不介意教教阿季,正好可以提下习武的事情。白天就在摆弄雕刻那些竹制工艺品中度过,终于到了傍晚,小丫头依旧如昨夜一般,触电似的抖来抖去。期待的一幕并没有发生,王诩纳闷了。 “阿季!送你的东西,怎么不用呢?” “什么?少君说什么东西?奴婢没有藏东西。” 女孩的耿直把他吓到了,不就偷偷学个女红?至于怕成这样吗?再说了,他一个现代人又没有保留封建社会那些腐败的恶习。两人这么多天相处下来,王诩还以为女孩对他多少有些了解。不想,还是那般唯唯诺诺,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 “你别怕,我又不会吃了你。我是问你...那枚像戒指一样的青铜小物件,你难道没有发现吗?怎么不用?” “奴婢该死,请少君责罚。” 大周朝的打工仔是没有工资的,即便是服务于王室的权贵们也是一样。主家给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生活上过得好不好,全凭自己的能力。奴婢也是如此,主人对你好,你却不能提过分的要求。要想着如何回报主人的恩情。毕竟这年代奴隶连牲畜都不如,生产力太过低下,多一口人就是负担。自从王诩的母亲去世后,阿季没有花家中一分钱,自食其力养活少主。一直一来都是兢兢业业的,女孩也问心无愧。可这次背着主人学女红,偷偷拿家中的皮货换布料已是不忠之举,被发现了还撒谎更是不对。想到这里阿季更为慌乱,她不停地跪拜乞求王诩的原谅。而王诩的慌乱与受到的惊吓不亚于阿季。 “快起来,不就学个女红,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是担心你扎破手才问一问。你若再不起身,以后我不问便是。” 小丫头不再隐瞒,哽咽着将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听得王诩一阵心酸。果然跟阿季是开不得玩笑,开一次女孩受伤不说,他还要受到良心的谴责...互相伤害最可怕。 “这是顶针,你戴在手指上,缝补的时候就不会被戳到了。十指连心,很疼的。” 听完少主的话,阿季哭得伤心欲绝。她自罚跪在洞外,直到天亮。王诩拗不过这倔驴,生起了火堆,在一旁娴熟的做着针线活,准备熬夜欣赏日出的美景。 ------------ 第五章:主仆关系 大周朝有个牛人叫周公旦,礼法与社会制度全是这位大佬呕心沥血订下的。其中血脉传承的思想尤为精妙,也是构建与统治社会的主体。周朝的分封制便是将土地与姓氏的传承融为一体。无论权贵还是普通百姓都习惯与推崇这样的认知。所以衍生出百余个诸侯国,而他们基本是来源于王族姬氏和建国初期对有功氏族的分封。所以此时的姓氏极少,大多数人只在乎家族的荣耀,而非自身扬名。周礼与儒学的核心都是靠思想教化万民加强统治,二者的相同之处是用于治世而非乱世。 “你的本名就叫阿季吗?我从未听过有阿这样的姓氏。” “奴婢也不知。只记得很小的时候,家中姐姐都是这样唤奴婢的。” “是嘛...你说自己有三个姐姐,我猜想是按照伯、仲、叔、季的排序,才这般叫的。” “或许是吧。奴婢乃家中幺女。嗯...” “阿季为什么总带着半张面具呢?” “奴婢样貌丑陋,怕惊吓少君...” 云梦山的深夜很冷,即使是在篝火边,后背也好像贴着冰块一样。麻布制作的衣袍,透气性不是一般的好。怀疑这样的面料材质拿到后世估计只适合做麻袋使用。手里的活计没有停下,只是身子微微颤抖。他将一件皮甲拆散,把甲叶用兽皮与麻布包裹缝合。这时的盔甲多以皮革制作,由于手工业还不发达,制作出来的皮甲比较粗糙,基本是以十六片皮革编缀而成,没有鱼鳞甲那般细致美观。这样的败家行为,身为奴婢的阿季是不敢指责的。也只是好奇的观望,小丫头睁大圆溜溜的眼睛,一会儿看看他的脸,一会儿又看看他手中的制作的东西。觉得不可思议,纨绔少爷怎么会做女红呢?那双灵巧的手所展现的缝纫技术貌似比山下李大婶还要娴熟。终于大功告成,王诩直起身拍掉身上沾染的线头与碎布,向着东方伸了个懒腰。此刻寅时将过,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 “来!试一试。” “这是...给奴婢的?真的吗?” 熬了一个通宵,一双短皮靴诞生了。鞋底是用那副拆散的皮甲甲叶制作,硬度与韧性刚好适合。内衬柔软的兔皮,看上去现代感十足。周朝的鞋子就像制度一般,规矩的长方体,外表美观而平整,内里却不合脚。小丫头满脸写着惊喜,接过那双鞋捧在掌心爱不释手。看的王诩有些感伤,怀疑这孩子之前的主人到底是个什么货色?能把天真的小姑娘虐待成这副模样。这时的人们还没被根深蒂固的礼教思想所侵蚀,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相对独立。只有严格的等级制度,人们更看重的是身份与地位。女孩毫不避讳的脱去那双破烂不堪的鞋,脚上满是疤痕与刮伤的印记,一块好肉也没有。 “阿季!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少君吩咐,奴婢自当遵从。” “别再自称奴婢,也别再叫我少君了...好吗?” 看得出小丫头有些慌张,貌似会错了意,她赶忙将皮靴脱掉退还给王诩,赤着脚站在原地。不安与焦虑让女孩一时间无所适从。 “你别误会。在这大山里就我们两个人,总是这样称呼觉得怪怪的,显得生分了些。” “可少君是主,阿季是奴婢,一直都是如此称呼的。” “阿季若是不介意,就喊我...哥哥吧。以后我们兄妹相称。” “哥...哥...” 觉得这样的称呼一出口,瞬间把自己都恶心到了。一个32岁的大叔让一小姑娘喊自己哥哥,着实有些太不要脸了。随后小妹妹被这刚认下的哥哥打扮的终于像个女孩子了。退去臃肿的皮草换上干净的新衣,再梳一头小辫儿,立时间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她很喜欢王诩改变后的样子,总会怀疑这份真实的感觉,时而患得患失的焦虑。两人间的主仆关系正在微妙的改变着。女孩子不爱美那是骗人的,依稀记得老夫人在世的时候,也是这样宠爱着她。从未因阿季奴婢的身份而厚此薄彼。反倒是少主各种吃醋,将脾气发到女孩头上。她知道少主其实并不坏,只是急于向母亲证明自己。少主被寄予的期望太大,对他的要求也太高了。时常悄悄地跟着,望见他一个人发呆或是哭泣。夫人去世的时候,却没有流下一滴眼泪。或许是承受的太多,又是个急性子,才会逞强断后与匪人搏斗受伤吧。阿季比谁都明白他为何性格乖戾。记得刚被夫人收留时,少主对自己是很好的,那时真的有把她当做妹妹来看。只不过自己报答夫人的行为让同是孩子的少主有了危机感,这才会遭受少主的欺负与谩骂,两人的关系随之渐行渐远。回想发生一切其实都是自己的过错。此时阿季没有感觉到一丝委屈,更多的是对夫人与少主的歉意。 “你这小丫头长的还真高,我这做哥哥的,足足矮了你半头。你可不能再长了。” “嗯!阿季一定不长了。” “喂!我开玩笑的。你不会真的当真了吧?” 这女孩不过十岁出头的模样,至少1米7的个子。初见时,让王诩误以为是头站立的棕熊。那时的阿季披着厚厚的毛皮还佝偻着身子,现在笔直的站立在他面前,男人的自尊心一下受到了打击。在王诩的印象中古代人应该都很矮,吃盐不易又长期营养不良。一个小姑娘长得如此高大,放在后世也很少见,上学的时候铁定坐最后一排。王诩点着脚尖,帮妹妹整理肩头褶皱的衣衫着实吃力。 “哥...哥...阿季教您的吐纳之法,可要坚持呢。” 阿季对这称呼好像还有些不适应。女孩从王诩的呼吸中,察觉到他并未坚持练习。 “用腹部呼吸很难受的,慢慢来...不急。” “不可!以您现在的年纪,习武已是不易了。倘若不能坚持下去,待到脏腑成型之时。再怎么练,亦是无用的。” “好好好,听你的。” 听话的王诩开始用腹部呼吸,气息变得悠长起来。阿季没有教他功夫,只是告知吐纳的重要性。不外乎通过腹式呼吸加强内脏的锻炼,他也查阅过山洞内收集的龟甲与牛骨上雕刻的记载。话说一个牛人发现乌龟的寿命极长,所以便奇思妙想发明了腹式呼吸,而后又发现长期腹式呼吸的人比普通人会强健许多。作为讲科学依据的王诩看来,不过就是氧化的快慢而已。好比人的一生中呼吸的次数是有限的,多呼吸一次便加速身体氧化,人也就老了一分。腹式呼吸使得气息悠长,一次顶的上两三次鼻息,所以老的慢,算是不错的养生之道。比较符合道家那一套。阿季已经练到身体习惯了腹式呼吸,即便是睡觉的时候亦是如此。而王诩仅仅是当做一种炫耀的新技能学着玩而已。若是见识过对方的武艺,他一定后悔此时的想法。女孩以一敌十,一连斩杀五人将他救下,哼...不是一般的高手。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修习表面上感觉不到,其实内里已经多多少少发生了变化。至少人的精气神不一样了。 随着时间推移,王诩慢慢的爱上了这个时代。这里是质朴的,宁静的,感恩的。一切都让他倾心,本不是什么品学兼优的学霸级人物,但在这里求知欲异常的旺盛。难得身临其境,现代人考古研究古人,他则考古研究上古人类的发源。最初是异想天开,想要以现代人的智商去碾压古人,在这里称王称霸胡作非为一番。而此刻却沉迷在各种古文字的研究中,整日摆弄那些牛骨或是龟壳玩乐。立时觉得自己忒有文化,后世的老学究们弱爆了。他家里的藏书可以用吨位来计算,上古的历史与神话故事他最喜欢看。只不过上三古的记载似乎突然断层,无法追溯,中下三古倒是流传着不少故事。就连大地之母,女娲娘娘也是真实存在的,居然还是母系社会,燧人氏风姓一族的女酋长。最后便有了女娲氏凤姓,还真是诡异所思。女娲的老公伏羲,是她的亲哥哥。竟然终结了自己老婆的统治,成为父系社会的第一人。王诩猜想女娲娘娘也是叛逆期的少女,不然怎么会把风姓加一横就改成了凤姓。不跟着父母与哥哥的姓氏,这倒是奇怪啦。越看越入迷,就连开天辟地的盘古也有记载,他猜测是后人添加的神话故事,因为盘古氏乃独孤姓最早的起源,是真实存在的。他试着找寻王姓的起源却怎么也找不到。感觉父母起的名字比阿季的还要草率。随后又去查阅传说中的姜子牙,想看看封神榜中的厉害人物。结果剧情反转的不是一般离谱。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姜太公年轻时,竟被生活所迫给人做了上门女婿,最后无法忍受丑妻便离家出走了,从事过各行各业。一招愿者上钩,竟然还是上历史最早玩舆论的高手,终于钓上来西伯侯姬昌,这才飞黄腾达。不过入土前就不安分了,成为周公的政敌。周公没被他少坑,还对其礼赞有加。最后两人被分封于齐鲁,貌似后世子孙也将是不死不休的节奏。看得王诩一阵唏嘘。如此一来,精神上有了乐趣,也不觉日子枯燥无味。 一日清晨醒来,洞内的炭火已经熄灭。阿季躺在一旁的地铺上,蜷缩成一团,看上去很冷的样子。王诩决定生个火,又怕吵醒妹妹,便在洞外捣鼓起来。找了根细小的木棍在一块干柴上,开始钻木取火。搓了半天没见一丝火星,干柴都被钻出个小孔。 “呃...是哪里搞错了吧?” 仔细想了半天,才意识到应该放些易燃的东西。于是将干枯的茅草碾碎放在那小孔中,继续搓手中的木棍。过了很久,手掌摩擦的生疼,但一缕烟都没有冒出。 “开什么玩笑...” 或许是速度还不够快的原因,王诩这样想着。不过再这么搓下去,他怀疑掌心磨出水泡也不一定能把火升起来。为了避免脱皮的痛苦,决定还是用比较安全的击石取火。铛铛铛,黑色的宝剑与石块击打后崩出火星。王诩兴奋的手舞足蹈,可是剑身太长了控制火星准确的落在茅草上,不是件容易的事。 “哥哥,您是在打磨剑身吗?” 由于太投入了,根本没有察觉到有人靠近。王诩吓了一跳,作为随机应变的奸商,他果断拿着石块打磨起剑刃来。行云流水般的动作,丝毫没有显露出一丁点的不自然。 “嗯...剑刃有些迟钝,为兄打磨一番。” 随后阿季在他身旁蹲下,手里拿出个青铜小物件,看上去像是尖底的酒杯,很是精巧。女孩将一团绒绒的东西放入青铜酒杯中,对着东边的方向微微调整角度。 “这是什么?” “鉴燧啊!哥哥以前不是最喜欢用它取火吗?” 一缕青烟从杯中冒出,这样的黑科技他几时见过?一把夺过女孩手中称之为鉴燧的东西。发现杯中的内壁打磨的极为光亮,他学着阿季的模样调整角度,光线奇迹般的汇聚底部。那团绒绒的干草便冒起白烟,像是凹凸镜可以聚光的原理。 “这...这...是你做的?” “哥哥说笑了,阿季怎么会做出如此精巧之物?此乃戚城匠人所制。百姓们都以此取火,故有鉴燧取火于日,方诸乘露于月之说。” 立时无语,觉得阿季才是来自现代,而他更像是古代人。随后死缠着女孩追问方诸是什么。周朝的青铜器铸造已经达到不可思议的高度,古人的智慧让他惊叹不已。方诸是收集露水的工具,上端是青铜铸造的圆盘,利用昼夜温差将水汽凝结在金属表面,然后汇聚流入下端的杯中。王诩不相信聪明成这样的人还会让大周的百姓填不饱肚子?说出去谁信呢?他很想走出大山,瞧一瞧外面的世界。自从这副身体的前主人逞强险些丧命后,女孩似乎心有余悸,刻意将他保护起来,限制自由不想他与外界过多的接触。 “阿季,今天去打猎能带上我吗?老是待在山洞里,身体都要发霉了。” “好啊!刚好带哥哥熟悉下后山。” “真的?我们几时出发?事先要做准备吗?我要不要带上弓箭?带多少箭矢才够?” 王诩不住地发问,他见识过阿季一箭射死狼的本事。相信一起打猎一定很有意思,于是乎全副武装,看上去好像出征一样。 “哥哥为什么要披甲?” “难道...不需要吗?与野猪或是熊搏斗的时候,可以保护自己啊?快...出发!出发!” 不等阿季劝阻,王诩便催促着对方出门。女孩只背着一把长弓,箭袋中不过五支羽箭。几支竹筒与一个竹篓,十分简单。二人来到后山,阿季先带着他寻了一圈,察看昨日布下的陷阱。运气很差,什么猎物也没有。 “阿季!今天我们是去猎熊?还是打老虎啊?” “掏鸟蛋。” 听到这样的回答,王诩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大费周章打扮了半天,幻想着与野兽搏斗的场景,掏鸟蛋算是打猎吗?他满脸堆笑的说道: “鸟蛋有什么好掏的?打老虎才好玩嘛。” “山里...没有老虎啦。” “怎么可能?我睡觉时披的毛毯不就是虎皮吗?” “所以阿季才说,没有老虎了。” 貌似老虎这种动物不会群居在一起。搞了半天云梦山中的老虎都让女孩杀光了,王诩失望不已。 “野猪也不错嘛,烤肉最棒了。我们打野猪吧?” “不行,秋季的野猪刚产子不久,不能杀的。要到来年开春后,小猪仔长大些。” “没看出来,小阿季还懂得可持续发展的道理?” 小姑娘将脸鼓成了包子,不知道王诩在说些什么。好一番解释,王诩才打消了捕猎的想法。云梦山教会了小丫头很多东西,知道此时的鸟儿产卵。由于山中食物匮乏,即便小鸟孵化出来,也很难熬过冬季。所以掏鸟蛋时,总会留下两枚,王诩很佩服古人的想法,懂得珍惜大自然的恩赐,不像他们现代人那样只会无尽的索取。 “你掏鸟蛋,我拾些柴火。反正也出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吧?爬树时,小心点啊。” 阿季对着他点头应诺,然后一溜烟的消失在视野之中。王诩怀疑猴子也没有这般灵活,看着鸟窝的位置有些担心阿季的安慰,那处树干并不结实。想着以后做几十个木质的鸟窝,挂在树上。掏鸟蛋既安全又快捷,全当鸟儿付些房租。转念一想只觉可笑,自己是不是饿傻了?鸟蛋哪儿有鸡蛋好吃?为什么不养鸡呢?他自嘲一笑,开始四处溜达,发现地上散落的枯树枝过于细小,收集起来极为不便。于是拿着剑将那些长势歪斜的树枝劈砍下来。突然,一处脱落的干树皮引起了他的关注。那棵树似乎被人为劈砍过一样,应该是过了很久,伤口显然已经愈合了。不过渗出的黏液将树皮浸湿,看上去好像被水泡过一样。他用手指蘸了下那结晶的液体,来回搓拈着,立时喜上眉梢。这不就是树脂嘛,可以作为灯油的东西。可黏液早已干燥变成硬硬的晶体,好像琥珀一样。他抽出宝剑,将那块受伤自愈的树皮全部剥了下来,发现里面全是白色粘稠的木屑。这倒是奇怪了,不应该是裸露出的树干吗?他一连剥开几颗树的树皮,发现只有这棵受伤的树才会出现白色的木屑。仔细端详了半天,猜测那受伤的树一定是分泌出树脂保护自己,树脂不会像流水一样分泌的太多,而是慢慢的渗出来,所以才形成了白色湿润的木屑。他舔了舔嘴唇,觉得太有道理了。随后从阿季那里取了两支竹筒将木屑小心的刮下收集起来。他能感触到那东西中蕴藏着油脂,只要把水分蒸发,一定能取得可以燃烧的树脂,不禁开心的笑了。待到阿季掏完鸟蛋,装满竹筒王诩疑惑问道。 “今天为何要掏这么多鸟蛋?够吃很久的。” “冬天快要来了,提前预备些食物,等到大雪封山时就不用怕了。” “噢!原来如此...那你有想过,饲养些家禽或是牲畜吗?” “阿季不会养,很难学的。” 女孩的回答,让王诩一时间不知如何接话,因为他也不会养。这时的百姓会饲养些鸡鸭鹅,不过牲畜倒是不多。只有大户人家才养的起,毕竟是在人命不如牲畜的年代。养猪都算是高端产业了,若是牛养的好,可以间接的解放劳动力不说,还能多耕种公田来抵税。倘若会养马,那就更了不得了。大秦帝国的嬴姓先祖便是给周天子养马有功才获封秦地的。会养马的人是高尖端技术人才,到哪儿里都吃香喝辣。才不是后世之人想象的那般不堪。大周衡量诸侯国的军事实力便是用驷马战车的多寡来定义。换句话来说,养马不是畜牧业,而是军工业,周朝的战车与后世的坦克是可以划等号的。想来融入一个新的世界,不是短时间就能做到的。这副十三岁的身体给了他挥霍时间的资本,可以慢慢去适应。 ------------ 第六章:平行时空 也许没有人会相信这世间存在着鬼神,比起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整日来吓唬自己,倒不如活在当下,好好珍惜短暂的一生。大部分人碌碌无为,沿着先辈的脚步,从出生到死亡似乎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按照别人安排好的路径走下去。曾几何时,他们想过反抗或是逃避面对的现实。然而被生活道德所束缚,坠入无尽的轮回却并不自知。好像眼睛被蒙上了黑布,推着磨盘绕着原地不停的转圈。一辈子便结束了。即便通过努力过上了想要生活,在生命的尽头依旧迷惑,这一生为何要这样活着?在每一个平行时空,做出千万种选择后,结果却是惊人的相似。是自己掌控着命运?还是命运操控着自己?想的太多,并非是聪明人。而那些穷尽一生只为探索宇宙,发现万物起源奥秘的人显得如此愚笨。比起人类最伟大的追求,大部分人则选择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也许更在乎的是衣食无忧。然而就在人们将那场风波淡忘,揭开谜团的四十年后,夏云诺终于解脱,闭上了双眼。 一处圣洁而明亮的殿堂内,蒙着纱巾熟睡的女人,突然睁开双目。四周顿时引发强大的气流波动,空气犹如实质般向外扩散,激起一圈圈涟漪。女人清澈而明亮的眼眸中,似有无数画面飞速略过,一闪即逝。许久过后,当泪水浸湿了薄如蝉翼的面巾,她才从往事的思绪中回过神来,那张熟悉的面容正是年轻时的夏云诺。只不过穿着有些诡异,一身金丝织锦长袍显得异常修身而妩媚,肩上的五彩流云霞帔更添一丝高贵,高高盘起的发髻上插着九根蛇形金钗,雍容中透着邪魅。两名同样穿着奇怪的女子在感知到夏云诺苏醒后,便匆忙赶来。一女手执铜镜,一女则捧着笔墨与金帖,恭敬地跪俯在地。夏云诺起身在那金帖上勾勒一笔,虽后陪侍的女子便退到一旁。紧接着她对着铜镜一挥手,镜面显现出影像。画面中有四个女孩,摇摇晃晃的,乘坐在辆马中。大批的羊群与马匹被驱赶着缓行在原野之上,他们像是在长途迁徙。 “把那女孩定为本皇下次转生的人选。上个时空的祭品...可以开始收割了。” “遵命!不知泰皇陛下的转生人选,殿下可有决定?” “嗯!等了这么久,陛下的神体也该适应了。是时候...唤醒他了。姬诩...别让我失望。” 夏云诺凝视着殿堂外旖旎的风光又陷入沉沉的思绪之中。一旁执镜的侍女将那名转生女孩的残影从铜镜中抽出,随即女孩头顶出现一副星图,晦明晦暗的光线将一片星辰交织在一起。侍女抬手轻点了几下,星辰的排列瞬间发生变化。随即部分星宿的光影黯淡下来,几条连接的光线也随之消失。她皱了皱眉,喃喃道: “殿下!一日的时间是不是有些短了?” 不久后地球80亿人口凭空消失,人类的文明就此淹没在浩瀚的宇宙之中。新的物种与新的智慧生命继续在这颗湛蓝色的星球上繁衍生息。似乎被抹杀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表演的谢幕而已。然而观众没变,场景没变,表演仍将继续,只是那些演员永远不知道自己原来身处舞台之上。 似乎整个银河系中,只有一片净土尚存。那里同样有一颗湛蓝色的星球,一颗夜晚会反射阳光的小行星环绕。不过那颗小行星叫做泰星不叫月球,而且并不明亮。它旋转围绕着的湛蓝色星球中,人类文明仅仅刚踏入铁器时代。那是由于十万年前,一场恐怖的陨星坠落,撕开了星球的大气,毁灭了原本强大的文明所致。这里的人类族群似乎发展的特别缓慢,然而他们的灵魂却无比的纯净。像是受到上天的怜爱,被悉心呵护起来。 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如同被复制一般,出现在银河系中相似的星球之上。只不过那些地方的文明发展的更快速一些。像是提前模拟出这里即将步入哪儿种时代的可能性,给予决策者更多的参考与信息,而最终的选择权,握在一名嗜睡的女子手中。她又闭上了双眼。 “月亮总这么暗吗?” “那当然啦!听人家说,夜晚是月神拉上了帘子。担心人们抬头看见天上悬挂的石头,害怕掉下来,所以月亮才黯淡无光的。” “真美...” “嗯...” 兄妹二人坐在洞口望着满天的星辰神迷不已。这里的月亮即使是在明亮的时候,也看不到坑坑洼洼的表面,也许是住在山上的缘故,月亮看上去特别的大而且平整光滑。深秋的夜风带着冬日的寒意,吹的王诩一阵哆嗦。也不知是大周朝的衣服漏风?还是这里绿化的太好,亦或是每天只吃两顿饭身体无法保持足够的热量。总之很冷,特别的冷。 不一会儿他们便放弃了夜晚流着鼻涕欣赏美景的打算,毕竟这一次没有篝火。两人围在火塘边,阿季正认真的阅读关于巫医治病方面的书简,而王诩则捣鼓着收集而来的宝贝。抱着不浪费柴火的态度,一只黑色的陶罐被架在火塘上烧煮,里面满是乳白色的湿润木屑。不一会儿便冒起白烟,王诩一脸兴奋,拿着竹片在罐中来回搅拌。烘烤的木屑渗出汁液,发出滋滋的声响。水分在蒸发,过不了多久便能证实关于油脂的猜测。突然轰的一下,陶罐的表面冒起火来。 “呼!呼!” 他大口大口的吹气,希望吹灭燃烧的油脂。内心的狂喜与成就感瞬间爆炸,浓浓的黑烟将对面的女孩包裹,阿季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呛的只能掩住口鼻,发出低沉的咳嗽声。当火焰被熄灭后,王诩如愿以偿,得到了半竹筒的树脂。他视若珍宝,将那东西摆放在石床边触手可及的地方,这才放下心来。 “哈哈哈,哈哈哈,你怎么...搞成这样?” 女孩的脸从鼻头向上处,一片黝黑。好似用锅底的黑灰抹过一般,那双有灵气的大眼睛还不停对着他疑惑的眨呀眨的。看上去像是蒙面的刺客,不过蒙的是上半张脸,显得极为滑稽。王诩将平日最讨厌使用的毛巾,递给了女孩。那是块鹿皮,湿水擦脸的时候总会掉毛,且手感好似猪皮一般。阿季恭敬的接过毛巾后,面露惊慌之色。 “哥哥能背过身去吗?阿季面容丑陋,怕惊吓到您。” 为了不让小丫头为难,王诩自然的转过身去。猜想阿季整日以面具遮挡左脸,必然是受过很严重的伤或是疾病造成的。女孩的五官看上去很端正,只是皮肤有些粗糙。还好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好好护理一两年,兴许能出落的像个小家碧玉。越是神秘越想一探究竟,他对阿季的左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盘算着如何制造点意外,一睹女孩真容。第二天... “咦?怎么会这样...?没道理啊...” “爹!怎么啦?” “呵呵...没事,或许有外人误入了大山。” 青年的壮汉名曰李沧,不到三十岁,在云梦山脚下以耕种几亩薄田为活。妻子是楚女芈氏,嫁给他后便随了夫家的姓,正是阿季口中的李大婶。夫妻恩爱,孕有两子。大儿子今年九岁,名叫李伯,小儿子名叫李仲还年幼,只有七岁。他很少进山,只是去年跟着阿季来过一次。女孩挖了个土坑陷阱意外困住了一头野猪,她与少主两个人也吃完于是喊着李沧一同前来分肉。路过这片树林时,李沧发现这里竟然长着几棵漆树。于是每年都会入山两次,采些生漆。生漆就是制作漆器品的重要涂料。中原之地很少能见的到,一小桶生漆拿到戚城就能换取五斗粮食,足够他们一家四口吃小半个月的。虽然夏季是采漆的最佳时机,但是那时的野兽多处于交配期,比较暴躁,独自进山是很危险的,所以才会选择入秋割漆。此时他用匕首切开树皮,划了“V”字,在下方插入一片蚌壳,又将竹筒置于下方。一旁的孩子很是好奇,用手试探那蚌壳中是否有生漆流入。 “当心,碰到这土漆是会出疹子的。” 听到父亲的话,小孩猛地缩回手,嘟起小嘴,不解的问道: “爹!为什么要采这土漆呢?” “这土漆可金贵着呢。涂在木头上,就不怕水了。过个百年也泡不烂。邑中有钱的大人们都用它来涂棺材板。” 小孩认真的听父亲解说着生漆的用途。觉得好奇怪,为什么有钱人会把这么好的东西涂在棺材上呢?他将口袋中的蚌壳小心掏出递给父亲,这些蚌壳是父亲用五枚钱换来的。他从未见过这么大的蚌壳,听说是从南方最强大的越地运来的。那里有个很会做生意的大人物,还娶了天下间最漂亮的女人为妻。想想用来割漆的蚌壳,那人都想得到用来做买卖,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阿季姐姐就住在附近,爹能带我去看看她吗?” “爹也不知道阿季丫头住在哪儿里,如何带伯儿去看呢?” 李沧摸了摸儿子的头。小孩显得有些失落,他和弟弟最喜欢阿季姐姐了。因为女孩每次去他们家里,都会带些东西送给哥俩,然后讲些大山里的事情。李仲的爹娘对阿季也很好,经常帮她去戚城交换些日常用的东西。他们两家走的算比较近,只不过阿季的家主,公子蝉有些讨厌。总是欺负他和弟弟,似乎是因为前段日子受伤的缘故,所以最近比较消停,也不出来惹事了。 “伯儿!走啦!” “嗯!过些天爹爹来采漆还能带着伯儿吗?” 父亲宠溺的捏了捏儿子的脸,然后拉着孩子的小手,二人向山下悠闲的慢慢行去。待到漆树的伤口自愈,他还会再来一次,将那些生漆采集封存后,赶在入冬前拿去戚城卖掉。 “哎!” 李沧叹出一口气,家里现在的日子,的确过得清苦了些。和他父亲在世时,根本没法相比。不知这个冬天会不会飘起大雪?他希望不要太过难熬。为了避免意外,保证全家人安全过冬,他决定将三间茅屋好好修葺一番。再购置几匹布,让妻子缝上几床被褥。而这所有的开支似乎都指望着几日后那一小桶生漆。李沧很是忧心。 同一时刻,阿季满脸绯红,好像喝醉了酒。初时两人都没有太在意,觉得只是天气转冷,脸蛋被寒风吹的发红而已。可紧接着泛红的地方开始长出细小的红点,而后变大扩散似有蔓延而无法抑制的趋势。阿季本就是一名巫医,自己煎熬汤药服用过后,以为病情能得到控制,不想越发的严重起来。红疹变成了脓疮并且连接成一片,继续向下扩散,至于勃颈处。短短两日,活蹦乱跳的怪力女孩就变成一副病殃殃的模样,显得无比虚弱。 “今日你哪儿里也不准去。就怪怪躺在躺在床上休息。” “少主...奴婢没用...” “傻丫头!说什么呢?阿季!阿季...” 阿季从口中缓缓的崩出几个字后,便昏了过去。王诩惊慌不已。无论他怎么呼唤女孩的名字,对方像是失去意识一般沉沉的睡去,只不过显现出痛苦的表情。汗珠浸湿了衣领,额前满是晶莹。 此时阿季的脸已经不成人形,王诩坐在床边能感受到女孩身体散发出的热浪。应该是在发烧,唯一能做的,是用猪皮一样的湿毛巾帮她降温,让阿季好受一些。看着小丫头痛苦的模样,王诩满心的焦虑。 “该不会是水痘或者天花吧?怎么办?怎么办...” 记得小时候无意被传染得过水痘,即便是出过水痘的人,自身有了抗体在接触病人后还会长出一两个小脓包。他记得医生说过,越早出水痘对于孩子越好。若是长大了才发病,不但会留下疤痕还会危机生命。阿季的年龄显然是处于危险期的。 他在洞中焦急的来回踱步。事情若是更糟,女孩得的是天花,那这副没有接种牛痘的身体,势必跟着遭殃。怎么办?是丢下她独自逃走?还是冒险一试? “哎!也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呵呵...小丫头...你可欠我一条命啊。” 阿季的病来的如此迅猛,吃住同在一个山洞。若是传染病,王诩不相信自己会全然无事。记得他小时候生病之时,总要挂水无意询问过医生,貌似是怕病人脱水的缘故。于是多喂女孩喝水就成了治病的关键。 这天他守在阿季身边,每过一个时辰就喂对方喝一次水。想到病人虚弱,就将之前收集的鸟蛋,去壳搅拌混入清水后蒸煮做成炖蛋。可惜没有酱油或是香油之类的调味品,光是闻一闻就觉得腥的有些过分了。 直至傍晚,阿季身上的红疹还在扩散,女孩的领口处隐约能看见红斑。王诩急了。很难想象若是对方就这么死掉,他又当如何生存下去?小丫头满脸的脓疮,汗水与泪水交织在一起...痛苦不堪。看的王诩心疼不已。尤其是那张面具,女孩依旧不肯摘下。也不知是好奇心在作祟,还是不想阿季太痛苦,王诩偷偷的取下了那块附着在女孩面上的兽皮。 “云诺!” 即便那张脸俨然已是面目全非,但是自幼与妻子熟识,这女孩的面容与妻子12岁时,简直一模一样。恍惚间,悲喜交加,泪水止不住的奔涌而出。许久过后,当目光停留在女孩左脸额前的疤痕时,只觉心如刀绞。一个诺达的“奴”字烙印其上。精致的柳眉,也被抹掉一端。疤痕是烙铁所伤,应该过了许久,不然伤口不会发白且明显凸起,好像两条蜿蜒的白蛇。 此时他无比的确信。相信这世间真的存在着轮回。既然来到了这里,就没理由无故的结束。王诩将女子面上的脓液,涂抹在自己的手臂上。若是真的长出红疹,就只能用身体去尝试解决了。不过,以现在半吊子的医术,成功的可能微乎其微。 直至第二天清晨,他的身体依旧没有反应。而阿季的病情似乎没有好转的迹象。红斑还在不停的扩散,已经延伸至女孩的手臂。王诩不明白,为何自己到现在,仍然没有一丝反应,至少接触过脓液的皮肤应该长出水痘才对。 “少主...奴婢...是不是...快要死了?”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 “奴婢愧对少君...愧对...老夫人。” 阿季又陷入昏迷。女孩嘴唇干裂,面色苍白。无论王诩如何为她补充水分,小丫头好像没法吸收一样,短短几天感觉清减了不少。身体上的脓包变得越来越大,脓破后,周边的皮肤继续长出水痘。似乎身体在无休止的溃烂下去。 王诩紧握女孩的手,粗糙的手掌满是干瘪的褶皱。他站起身来,一抖袖袍。来到女孩藏匿布料的地方,那块缝补的布片,现在看来更像是一条布满线头的毛巾。里面包裹着王诩送她的青铜顶针,以及两根骨针。 手臂被划出一道小口,鲜血立时流出。骨针的针头上沾染着一些脓液,随即涂抹在伤口上。王诩猜想,或许自己体内真的存在抗体,不然为何不被传染?就算这样做能真的染病,他也没有把握能医治好,不过是陪着对方一起死罢了。 女孩昏迷的几日,他寸步不离。家中的清水与粮食基本殆尽,若是再这么拖下去。即便阿季能侥幸活下来,寒冷的冬季到来,他们亦是熬不过去的。之前一直消沉的混日子,想着再也回不去了,就在此处悠闲的养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然而此时他不想死,也不想眼前的女孩就这么简单的离开。阿季还很年轻,从小一直受苦,甚至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 想到此处,王诩拎着两个木桶,朝山洞外的溪流奔去。小溪距离山洞有二里的距离,阿季之前总在此处取水或是洗衣。他也跟着去过,只是第一次孤身前往,未免有些担心。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那头饿狼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散去的。装满两桶水便匆忙离开,一刻也不敢多做停留。途径那片竹林时,意外发现了几颗破土而出的竹笋。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想想深秋挖冬笋,本就是件正常的事情。于是翻开厚厚的竹叶,一时间惊喜不断。或许女孩不知道竹笋可以食用,这里的存粮够他吃很久的。欣喜过后,费劲的刨出几颗,心急火燎的归家,准备饭食。 竹笋鸟蛋汤,一股清新的芬芳迎面扑鼻。碗中有黄有绿,看上去就有种大自然的味道。喂病人吃过饭后,王诩一连喝下几碗,腹中一阵温暖。待到擦拭完阿季身上的脓疮,王诩开始翻找关于痘疹出现的医书,不过这类病症似乎根本没有太多的记载。只有一处提及到,说是虏疮,来自蛮夷之地,十死无生,无解。 初看时王诩被吓得面色惨白,了解过症状后才安下心来。阿季身体上的脓疮是从头部向下蔓延开来,并非毫无规律。仔细检查过女孩的手腕与下肢,更确信绝非虏疮这样的传染病。她意外的发现女孩的脖颈处与手臂上都有抓痕,显然是无法承受痛痒的感觉,用指甲抓挠所致。而那里便出现红色的斑点。显然只要控制住脓液上的细菌,不沾染到其他皮肤,病情便不会继续扩散。 为了不让阿季乱动,他将女孩的手绑缚起来。做完家务后,趴在石床边照料。每隔一段时间用温水擦拭痘疤上的脓液,避免好的皮肤也沾染上。似乎这一做法,十分有效。不知不觉王诩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 第七章:过敏 有人说穷地方的人特别能吃,其实并非如此。只是长期从事体力劳动,身体需要补充与消耗的能量比一般人多些而已。此时的王诩深有体会,方才吃过饭食,肚子便开始咕咕作响。为了无视肚子的反抗行为,他只能选择睡觉。或许是这些天照顾病人无法保障睡眠,入睡后异常昏沉。 直到傍晚被饿醒,才意识到下午饭尚未准备。内心十分歉疚,伸了个懒腰,正准备起身干活时,瞧见一旁的阿季正不住的抽搐。女孩眼球上翻,面色青紫,身体似不受控制般高频次的抖动。 “你怎么了?别吓我。快醒醒!醒醒啊。” 他慌张的捏住女孩的脸颊,迫使对方张口,以为是在抽风。惊厥之人意识不清时,会无意咬伤自己的舌头。周边又没用木棍,只能将手指横放在女孩口中。果不其然,手指被咬的生疼。他能感觉到阿季的牙齿在微微颤抖,突然。 “呕...呕...咳...咳” 上午女孩喝下的汤汁全部吐了出来。王诩的袖袍上沾满了各种可以识别的食物残渣。天呐!难以想象,若是在这么冷的天气去小溪中洗个澡,那将会是毕生难忘的凉爽。顾不得太多,还好那些污秽的东西都在自己身上。指不定也有病毒,万一沾染到阿季的身体,再长出红疹,那麻烦就更大了。 清理过后,察看阿季的病情。红疹似乎扩散的更迅猛了,那些本已结痂的地方,又重新长出了新的脓包。在这之前,结痂的伤疤是不会再次生出脓疮的。一时间他束手无策,只是呆呆的凝视着女孩惨不忍睹的面容。阿季青紫与痛苦的面色变得惨白与舒缓起来,嘴角还残存着一小片竹笋。 突然,女孩时起时伏的胸腔不动了。王诩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瞳孔瞬间张大,眼球好似快要从眼眶中凸出来一样,身体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而眼前的人像是安详的睡去,再无一丝生机。他从未如此近距离的感受过一个人的死亡。即便是在上一世,爷爷离开的时候。至少还有医生和护士站在身边安慰几句然后通知噩耗。 阿季嘴角的笋片更像是服下毒药后的残留。而这毒药是王诩无意间喂她吃下的。一个年轻的小姑娘,花一般的年纪,就此香消玉殒。他就是杀人凶手。 “啪...啪...啪...” 王诩猛抽自己的脸。无比的懊悔。笋是发性食物,这是常识。明明他一早就知道的。为什么会忘记呢?让虚弱的病人误食竹笋,不就等于加速病情让阿季死的更快一些吗?从未想象过生命会是如此的脆弱,明明不久前女孩还能扛起百近的狼尸,爬树时身轻如燕。现在怎么就被几块竹笋害死了呢? 无尽自责中的男子,挥动着袖袍不停掴掌自己的脸颊。赤裸的小臂从袖中显现出来,之前割伤的地方,光滑如新。而他从始至终都未被传染过。 “你不会死的。不会...绝对不会...大不了...我陪你。” 讽刺的一幕。不久前还想着救了女孩,让对方亏欠自己一个天大的人情。而此刻却准备用命来赔给对方。他用小刀割开手腕,将血液滴在女孩唇上。似乎这样做的结果是显而预见的。至少在现代的医学上,也没听说过,拥有抗体的人可以通过血液,将抗体过度到病人身上。王诩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毕竟眼下已是无路可走。 血滴印红了女孩的嘴唇,顺着阿季的口腔缓缓流入。不久后,王诩便趴倒在阿季的身上,昏了过去。迷迷糊糊,他感到手腕一丝清凉。随后身体变得冰冷,仿佛坠入冰窟之中。周围被寒气所包裹。 梦中他如愿以偿的看到了夏云诺。自己躺在妻子的腿上,满满的幸福感,可云诺低垂着脑袋望着他一直在哭泣。泪珠滚落而下,击打在脸上,凉凉的。 “云诺...” 王诩抬起无力的手臂,触摸着妻子的脸颊,试着抹去对方的泪水。这一切是那么的真实。他痴傻的望着。 “少君...” 同样的秋,枯黄的落叶被踩的咯吱作响,男孩背着粉色衣裙的女孩前行在校园中。女孩两片桃花印上脸颊,羞涩的侧着脑袋,紧贴在满头大汗却面带笑意的男孩肩头。走着走着,男孩怯懦的偏了偏头,似乎想偷看女孩一眼,不料却被对方察觉。女孩噗嗤一笑,百媚丛生。 “呵呵。谢谢....” “没...没事。” 一阵风,掀起女孩的长发,遮住了二人的面庞,漫天飞舞的落叶让这枯黄的秋季充满了生机。女孩在他脸上轻轻的啄了一下,然后贴在他的耳边,小声说道: “我...喜欢你。” 男孩顿感一阵头晕目眩,感觉五官瞬间被放大了。脸上火辣辣的,就连挽着女孩裙摆下的手臂皮肤,也立时被点燃了,每个细胞都躁动不安的跳动着。 他从未想过,今天会如此幸运。意外的遇到心仪的女孩崴伤了脚,正巧自己路过。背着女孩去医务室,途中竟被表白。这一切来的太快,像是做梦一样。他们是生活在两个世界中的人,差距不是一星半点,两人也并没有过多的接触。男孩一直暗恋着对方,从未察觉到女孩也是同样的心思。他不住的问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已经分不清现实与梦境了。 随后门卫大叔无情的打断了他的遐想。显然刚才的一幕是有目击证人的。男孩来不及开心,对方便大声喝骂起来。声称要把他们带去教导处,光天化日之下在校园中卿卿我我有伤风化。随后两人焦急不安起来。女孩说,男孩若是不能背着她逃走,便收回刚才的话。于是男孩像是有了无穷的力量,他们在校园中嬉笑的奔逃... “你醒了?病...好了吗?” 王诩虚弱的询问着阿季,对方只是默默的流泪,没有作声回答。他看到小丫头的脸颊白净,没有一处疤痕。甚至额头上的烙印也变得小了一些。被凌乱的发丝遮挡着,不仔细看很难察觉。或许是留了太多的血,说出一句话后便睡了过去。 休养了两天,王诩又是一副生龙活虎的样子。他围着阿季不停的张望,疑惑自己的血怎么会如此奇效?不但他手腕上的疤痕不见了,而且阿季脸上也未留下一处痘疤。这怎么解释?完全不符合科学常识。 阿季如往常一般忙碌着,只不过对他有些疏远。女孩好像初见时那般,从他醒来后就不敢与之对视,显得无比恭敬。 “阿季!我能给你提个要求吗?” “少君吩咐,奴婢不敢不从。” “怎么又是少君奴婢的...我们不是说好了,以兄妹相称吗?” “哥...哥” “真乖!阿季...可以摘下面具吗?你长得又不丑?干嘛老戴着面具?多奇怪。” 女孩似有些为难,正打算开口解释,不料却被王诩抢先打断。 “别说不行。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要听恩人的话。” 小丫头乖乖的点了点头,将脸上的面具摘掉。只不过一只小手不停的揪着额前蓬乱的长发,似乎是打算遮挡住那处伤疤。之后她告知王诩,自己是奴隶,虽然一直对外宣称是少主的奴婢,但是若被官差询问,不免会带来麻烦。因为奴籍是否已经消除,阿季是不知道的。之前的主人将她遗弃,明显是认为她不会存活。而王诩又拿不出契约来证明阿季是属于自己的财产。所以若被有心之人发现,后果不言而喻。这年头打死个逃奴和杀只鸡一样,不需要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王诩应诺后跟着女孩再次来到后山,这回依旧是掏鸟蛋。家中的存粮告急,倘若再不储备,冬天饿死,怕是必然的。阿季打算将之前落下的工作,今日全部赶工完成。还准备顺手抓几条蛇,为王诩补补身子。王诩得知后,汗毛倒竖,规劝女孩不要冒险。毕竟蛇毒不是开玩笑的,再说他可不会解毒。蛇的身上全是寄生虫,处理的不干净,吃出个肾衰竭什么的,那可如何是好? “你要抓蛇,我不拦着。不过...我绝对不吃...太恶心了。你自己吃吧。只要把蛇皮留给我就好。刚好做几条皮带。” 在某些事情上,王诩是无法说服阿季的。女孩异常的固执。他又无法主动拿少主的身份来压对方。显得自己虚伪有些做作了。尤其是让阿季意识到上下尊卑后,那整日的跪拜及敬语的称谓是比毒蛇还要可怕的。 他这般想着。突然,女孩抬手按上他的肩头。感觉不顺势蹲下,骨头便会立时散架。于是两人猫着腰,蹲在原地。只见阿季探头探脑的张望远处。王诩小声问道: “怎么啦?” 阿季指了指地上的痕迹,树叶似乎有被踩踏过。王诩立时就兴奋了。 “有野兽?什么野兽?你看的出来吗?” “不是野兽,是人。” 在荒郊野岭中,似乎遇见人比遇见野兽还可怕。王诩捂着嘴巴,不敢作声。来到这个世界,阿季是他第一个遇到的活人。女孩的装束当初把他吓个半死。真不知道,若是撞见几个人高马大的野人又是般什么景象?看女孩谨慎的模样,王诩更是忧心。小丫头捡起一片被踩踏过的落叶,仔细的观察,还放在鼻头嗅了一下。随后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好像狐狸一样。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是李大叔。” 女孩的话让他满脸写着问号?谁是李大叔?不知道。他更好奇的是阿季怎么能从一片被踩踏的树叶上得知对方是谁?这也太离谱了?难不成闻到了对方的气味?王诩不信邪,捡起那片树叶,放在鼻前不停的嗅。除了泥土清新的味道外,什么也闻不出来。同样是人类,为何差距这么大?女孩能用手掌感知到天气,他的老寒腿却不行。女孩能用嗅觉辨识出人来,而他的鼻子似乎只是个摆设。 当见到阿季口中的李大叔时,疑惑才被解开。那相貌方正,打扮朴实的农家男子看到阿季后眼前一亮。好像有些意外,眼神在女孩身上来回打量着。等到阿季询问,他才开口。 “原来是阿季丫头啊。还记得吗?两年前你曾带大叔来过此处。那时,我无意中发现几颗漆树。此后每到入秋时,便前来割漆。这些土漆宝贝着呢!拿去邑中可以换些米粮。去年也只是试试,没想到这土漆竟是上品,比巴蜀的漆还要好。” 李大叔一边解释,一边小心的将蚌壳内的生漆倒入竹筒。手中拿着一张宽大的树叶,每每将蚌壳内的生漆倾倒完后,都会用树叶小心擦拭蚌壳,像是洗完一样。生漆的上层是粘稠的黄褐色液体,像是融化的巧克力。而下层却是乳白色的,更像是奶油。只见阿季很有礼貌的上前帮李大叔收拢蚌壳。 “当心!这漆可不能随意触碰。若是不小心染上了漆毒,会生红疹的。几日都好不了,除非用韭叶涂抹,才会结痂退去。丫头最好别碰,若是留下痘疤,将来嫁不去。那大叔可就罪过了。哈哈哈。” 站在阿季背后的王诩犹如遭受雷劈。原来之前脱落的树皮是这货一年前砍的。他怎会想到那白色的液体与湿润的木屑不是树脂,而是生漆?阿季意外中毒定是自己熬制树脂时造成的。而那毒药还被他一直收藏在病人床头的木箱当中,比起喂阿季吃竹笋,这才是生病的主要原因。 冷汗不知不觉从额前冒出。真所谓没文化,忒可怕。一切的始作俑者竟然会是自己。他咕咚的吞咽着口水,只觉嗓子犹如火燎,口干不已。他这救命恩人做的,还真是不知廉耻啊。此刻终于明白阿季得的不是水痘,而是皮肤性过敏。好心想做些灯油照明,不料差点害死阿季。 一阵心悸过后,王诩更是奇怪。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感受到任何的不适。而自己的血救了阿季的性命,这是不争的事实。甚至两人都没有留下伤疤。他记得胸口受伤时,分明修养了好多天伤口才长好的。为何这次会如此迅速?他隐隐觉得,这副新的身体有些诡异。 “见过公子蝉!那日若非公子蝉出手搭救,恐怕小人性命难保。大恩不言谢,我李沧他日必当厚报。” 或许是阿季身形比较高大,挡住了王诩。名叫李沧的男人一时间没有留意到他的存在。当发现时,陡然变得恭敬起来。也不再像之前那般与阿季说说笑笑。此时,救命恩人一词,对于王诩而言,像是过敏一样的嘲讽。 “你好!李大叔。” 李沧保持着抱拳施礼的姿态,一脸惊讶的望着对方。他依稀记得少年过去总是喊他李大壮。如今这般彬彬有礼,倒是把自己吓到了。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四目相对,一时竟僵在那里。似乎都觉得对方有哪儿里说不出的奇怪感觉。眼前农夫打扮的壮汉,分明骨子里透着书生气。 李沧率先开口打破此时的僵局。 “公子的伤势无碍吧?” 王诩仍在细细琢磨着对方,他想自己家中的藏书都可以开个图书馆的。说不定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文化休养普遍较高。李沧虽谈吐风趣还有意贬低自己,但举手投足间很难掩饰曾经受过的良好教育。毕竟一个人的休养是装不出来。 “少主的伤已无大碍。劳烦大叔费心了。” “那就好。大伙都还挂心着呢。若有闲暇,请到寒舍一叙。小人招呼相邻们前来拜谢恩公。” 阿季见他不作声,忙开口搭话以免有失礼数。对方也没有因王诩的沉默而感到意外,说话时不再像之前那般拘谨。更像是早就预料到,会是如此一般,反而显得放松与自然。不一会,李沧就将生漆收集完毕。临行时,还在那几颗被割伤的漆树树干上,小心涂抹着绿色的汁水。 “阿季!这李沧是干什么的?” “李大叔是云梦山下的农夫啊。哥哥难道忘了吗?您之前最喜欢...跟李大叔家的两个孩子一起玩闹。” 说到此处,女孩像是回忆起少主不堪的往事,难道露出一抹笑容。 与其百思不解,不如改日让阿季带路登门拜访一下。既能增进邻里间的感情,又能消除心中疑虑。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李沧的出现让王诩产生浓浓的兴趣,一个知道割漆并且谈吐不凡的农夫到底隐藏着什么? 随后阿季掏鸟蛋,王诩砍柴,一直忙活到太阳快要落山。这才结伴返回洞中,王诩回家后的第一件事,便是立即销毁那桶差点害死阿季的生漆。还好女孩对于生病的事,并不知情。不然王诩好大哥的形象必定在女孩心中轰然崩塌。 傍晚王诩询问阿季,为何不将山洞内的兵甲拿到城中换钱。如此一来他们的生活品质也能提升不少。女孩先向他解释了青铜在这个时代的价值。这才知道一柄青铜短剑的价值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终于明白之前制作工具时留下的碎片为何阿季会小心保存。 这年头匠人是受到官府管制的,兵器不能随意买卖。铸剑所费的铜料极多,手执一把宝剑在街上溜达,旁人便会对你恭敬有加,避而远之。因为不是什么人都能买得起青铜剑的,甚至在军队里,只有军官才会配发短剑。而贵族世家的子弟以佩剑作为身份的象征。 倘若只是独自佩剑,外人倒不会怀疑。无非是羡慕佩剑之人家中有钱,或是哪儿个有功勋的将门之后。然而公然拿着兵器去买卖,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经阿季解释后,王诩才知为何家中存有那么多奇怪的武器部件。其实道理很简单,青铜是制作货币的材料,用来打制武器,当然是用料越少越好。这也是为什么战争发展至后期,那些稀奇古怪的兵器被长矛所取代的原因。只要做个尖锐的矛尖,插根木棍,便可大批量的装备军士,成本低廉又符合大规模战争的需求。 王诩不由地佩服自己,从另一面诠释了战争与武器发展的关系。似乎大周朝能工巧匠铸造出来的宝剑只是氏族子弟用来炫耀身份的饰物。更多的用途则是抹脖子时显得帅气一些。他想这年头总会有当铺或是黑市一类的地方,只不过没有进过城,尚未发现罢了。不然所谓的江湖侠士与刺客拿什么与人战斗?想想就觉得可笑。 几天后,王诩终于盼来了第一次出门的机会。阿季带着他前去山脚下的李家,女孩背了很多皮货。说是拜托李沧去戚城卖生漆时,顺便将这些皮货一并卖掉。换些过冬时用的米粮。而王诩则塞给阿季两双新做的皮靴,希望李大叔能一并卖掉。他想看看自己的手艺是不是能在这个时代赚钱养家。 云梦山位于后世的河南省淇县境内,东北方不到百里便是商朝的旧都朝歌。现如今已是卫国的首都。再向东百里就是卫国最繁华的属邑——戚城。这两座城池如今是大卫国的政治与经济中心。像他们这样的平民是没法直接进入卫国的都城,这年头对于封地的管控十分严格。封地治下的百姓无故不得擅自离开,若是被抓到了可视为逃奴处理。被劫掠一番是小事,若是因此留了性命,那就得不偿失了。 大周的分封制度类似于西方的城堡时代。获得分封的采邑主会筑城立寨,然后通过不定期的开市来垄断市场,下辖的百姓只能任其宰割。控制盐铜交易所获的利润最大,并且长期稳定,似乎已成为百年不变的游戏规则。然而戚城是卫国与诸国贸易的集散地,这里的管控相比较宽松一些。或许是由于诸国往来的贸易太过频繁,没有足够的公职人员监察。因此,戚城成为他们这类逃避国家赋税,躲在大山中避世的黑户们最好的选择。 ------------ 第八章:鄙尹 野火无情的焚烧。浓烟滚滚,与云梦山清晨的水雾交织在一起。秋风吹拂着尘埃漫天舞 动,仿佛大雪纷飞,冬天提前到来。荒芜的原野上留下一片漆黑可怖的伤痕。生存是人类对大自然贪婪的索取,而秋季垦荒的破坏,只是迎接大自然隆冬降下的惩罚。 几个云梦山中的农夫望着焦黑的土地,质朴黝黑的面容上,多出一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待到大火熄灭,秋雨降下,这片土地来年便可以耕种。只要风调雨顺,他们的日子会过得更宽松一些。不禁沉浸在美好的向往之中。突然,一人高呼。 “快跑!卫军来劫掠了。” 此时他们万分懊悔,认为是烧荒的烟火引来了朝歌的驻军。倘若被抓住,肯定没命。这年头,国内的氏族间相互攻伐不断,国外的军队也时不时犯边,潜入卫境打草谷。对于不受国家保护的黑户而言,日子简直没法过。 三辆驷马战车率领着百余名黑衣士卒,朝着云梦山奔来。随后,军士将逃跑的百姓抓获,并进行拷打,逼问他们附近其他山民的住所。很快大量的人群便被驱赶至云梦山下的三间草庐,那里正是李家。 突如其来的祸事没有殃及到王诩与阿季,那些士兵瞧见他们手执宝剑,便刻意避让没有对二人进行抓捕。受惊的王诩,像是身处在警匪火并之中,而双方统统将其无视。一些想要反抗的百姓,被一顿毒打过后,只能哀嚎着跪地求饶。场面混乱不堪。 许久过后,百姓被聚集在李家外的一处空地上。一名顶盔披甲的黑衣军士,快速奔跑至两名身着华服的男子身旁,抱拳大声说道: “禀邑宰大人!共俘获流民27户。” 那两人中,一人样貌俊秀。一席素白锦衣,士人打扮,腰间坠着一枚镂空的圆形碧玉,看上去极是文雅。只不过长发后披,发髻线过于靠后,显得脑门特别的大。并且没有顶冠束发,眉毛还刻意修饰过,又粗又黑。应该是尚未行过冠礼的少年公子。而另一人蓄着短须,以皮制头冠束发,身着玄色袍服,像是制式的官服。短须的中年男子听到士卒禀报后,一脸的愁容。只听。 “哎!此行所获甚微。竟还劳烦公子兰大驾,窃以为还是将这帮流民作为纳贡...献俘吧。” 少年公子笑了笑,看着跪倒的百姓,眉头皱了起来。 “呵呵。曹邑宰觉得用我大卫百姓献俘,这样妥吗?” “是有不妥。不过,这帮流民托庇于此,逃避赋税之举与我大卫无益。” 他们若无其事的谈论起来,似乎没有注意到身后的茅舍内还藏有两人。这就尴尬了。出也出不去,王诩只能在窗边偷听二人谈话。还小声询问阿季纳贡献俘之事。 原来他们卫国一直被晋齐两个强国欺负,齐国动不动就经济制裁一下。而晋国与卫国接壤,两国先前有些矛盾也干过几架,都是卫国惨败。最后卫国王室每过几年便向晋国纳贡献出人口,以求和平。而这些对外政策被老百姓耻笑为卫国王室在卖国求荣。 这下可算是开了眼,王诩终于明白为何吴起、商鞅、吕不韦这等叱咤风云的人物,最后都跑去国外效力了。因为待在自己的国家,有可能被抓去献俘。老百姓对卫国王室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 阿季显得颇为紧张,小手一直按在剑柄上,保持着即将拔剑的姿势。女孩似乎准备以一敌百,解救这群百姓。王诩想着,早知道就给每家发放一柄短剑。这飞来横祸不就轻松避过去了。 “戚城邑小而民寡。北戍军五师兵马屯住所需粮草巨大,供给并非易事。若不能补充采邑人口,北境战事一开,恐无力御敌。” “公子忧心国事,卑职佩服之至。不知当下可有决断?” “哎!国耻啊...” 曹邑宰见状,忙俯身施礼。似乎是想帮上官背锅,将骂名拦在自己身上。一旁偷听的王诩乐不可支,没想到古代官场中的马屁精,察言观色的本事不亚于现代职场。而这年轻公子更是虚伪,明明结果无法改变,还要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好像不这么做作一下,良心上过不去一般。一时间竟没忍住,失笑出声。 “谁?” 不等军士破门而入,抓他出来。王诩便自觉的推门而出。此时狗腿的曹邑宰忙护在年轻公子的身前。当看到王诩身后的少女正拔剑瞪着他时,一个趔趄没站稳,险些踩在年轻公子的脚上。他黑着脸大喝道: “大胆!你是何人?竟敢偷听本宰与小伯大人谈话。来人啊!拿下。” “且慢。” 被称作公子兰的年轻人将后退的曹邑宰推开。丝毫没有显露出被人知晓秘密后的尴尬,而是盯着王诩拎在手中的黑色长剑。不停的打量着来人。片刻过后,公子兰抱拳施礼。 “敢问壮士乃何人?” 王诩学着对方的模样,也还了一礼。然后将阿季半露锋芒的短剑,推入剑鞘。 “在下乃贩履之人。” 为了取信对方,他拿出屋内的皮靴,示意那公子兰可以看看。身旁围着的甲士忙将那两双不伦不类的皮靴捧于掌上呈了过去。公子兰面露疑惑之色,突然一惊。 “在下卫兰,乃戚城表臣百司府,小伯。不知壮士大名?” “噢!在下王诩,乃一皮货商人。” 话一出口,不但卫兰大惊失色,就连一旁的曹邑宰也面露惊惧之色。两人顿时客气了许多,再次对着王诩一礼。王诩有点懵,貌似皮货商人的地位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高。难不成这时代的商人可以横着走?感觉完全没有道理嘛。对方的反应,让他觉得,此时可以蹬鼻子上脸了。 “兰公子可否听在下一言?” 大周的人是不会将名字放在公子之前用来称谓的。他的口误没有让公子兰觉得奇怪,反而显露出豁然明了的神情。 “诩先生请讲。” 先生?之前不是叫壮士来着。这称呼变来变去的,王诩只觉好笑。难不成这年代就开始先生小姐的叫人了? “您看这云梦百姓,不过百余人而已。无论拿去纳贡还是征做劳役都没有多大价值。想要卫国发展壮大,需慢慢来。就像饲养牲畜一般,肥了再宰。切莫心急!” “先生不知,这帮流民逃避赋税与国无益,不拿去献俘。若是置之不顾的话,反而扰一方安宁。田赋九抽一,此地不报而垦荒。就算我们不来,司徒府也断不会坐视不管的。” 曹邑宰先行劝阻,有意不让王诩管这闲事。而此时的公子兰,眉头拧的跟麻花一般。只听王诩大放厥词道: “曹邑宰之言乃杀鸡取卵饮鸩止渴之道,与卫国更是无益。” “先生可知,此处放任一年,公室将损失多少赋税吗?” “噢?那不知一户人家,岁入几何?” “一千四百钱...” 两人只顾着争论,一旁的公子兰好奇的打量着王诩。口中小声的念叨着之前听到的成语。只觉这少年诡异莫测。他从未听过杀鸡取卵、饮鸩止渴这样的词。细细品来似乎十分贴切。在公子兰看来,对方有意隐藏身份。然而谈吐与见识并非一般氏族子弟可比。随后少年的一句话,又把他惊到了。 “呵呵,不过4200钱,曹邑宰便要将135口人卖掉。岂非不智?” 如此简单的算术题,对方居然拿来说事,真是可笑。一户五口,九抽一,岁入1400钱,轻轻松松就能算出一年的税收。而4200钱不过价值两口宝剑尔尔,他就不信一年到头,135人还创造不出这点价值?说出去谁信呢? 若是接纳他的提议,即便做不到,王诩事后拿出两口剑来抵债。想必也可以蒙混过关。若是不接纳,他也懒得再费口舌。只当做打打嘴炮,大家喷喷吐沫星子作罢。毕竟人家带着一百多保镖,他和阿季铁定是打不过的。全当遇到了一位忧国忧民的伪君子。 接下来的一幕,让王诩瞠目结舌。年轻公子命士卒收集来许多短小的树枝,他与曹邑宰蹲在地上开始摆弄起来。王诩看了看身旁的阿季问道: “这两人好兴致啊!聊着聊着,居然下起棋来了。” 女孩噗嗤一笑,以为哥哥是在打趣他们。可瞪大眼睛看了又看,对方分明满脸的疑惑。 “少主,他们是在用算筹计数。” 王诩长大嘴巴,不可思议的看看阿季,再看看玩树枝,玩的不亦乐乎的二人。开什么玩笑?古代君子六艺中不就有数学的嘛。难不成这两货都是学渣?心中立时充满了鄙视。这样的人都能做官,不知道他们口中所谓的司徒府会不会算错账呢?转念一想,这时代的人还真是单纯,估计做假账什么的,肯定是干不来的。 一刻钟过后,那两人齐齐张大眼睛,目光中充满炙热。一直沉默的公子兰终于开口。 “先生高才,我等鄙陋。不知有何高见?” “一年后,在下出8400钱。兰公子可放百姓一条生路否?” 显然他的回答,让二人目瞪口呆。明明之前义正言辞,还说出一通大道理。而现在竟拿不出什么解决问题的良策。这不是把他们当猴耍嘛。再说了,空口白话,谁来作保?若是他跑路了,一年后他们找谁要钱?大家都是明白人,公子兰哈哈笑道: “哈哈哈,有趣...有趣....” 难以启齿的事,当然是由马屁精来提问了。曹邑宰满脸堆笑。 “诩先生!此事并非出钱便能解之。此地流民尚无归属,亦无户籍。我等若是收钱了之又与贼何异?” 姜还是老的辣。分明在意那点赋税,却表露出极度为难的样子。似乎是打算继续抬高价码,他们隶属于戚城。换言之上海市的城管跑到首都北京郊区来执法,这手管的也忒长了。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实这事情也就过去了。卫国朝歌的官员哪儿有闲心管这荒郊野岭的破事,把这些百姓劫掠一番还不够大军开拔的用度。显然他们来此处更多是为了掳掠些人口给晋国纳贡之用。毕竟自家养肥的猪,哪儿舍得送给别人?像他们这样的黑户,最适合用来抓去充数了。 “明日我便呈报君上,云梦制鄙。诩先生若肯出任鄙尹之职,此事就此作罢。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大周朝的城市分为,国、都、邑、野、鄙。国自然是朝歌这样的国都,都则是符合建制规模的大城市,不过卫国尚未拥有都一级标准的大城。就连戚城也不过是邑的等级,并非人口没有达到,而是城池尚未扩建。至于鄙就是最低级别的村庄。 公子兰小小年纪便有如此长远的眼光,王诩有些错愕。他没料到对方会以国家利益为重,自己的封邑次之。提出让他做村长的要求,等同于将此处的百姓全部纳入卫国管制。那就不是区区8400钱可以了事,而是每年上缴4200钱。而之后赋税会根据人口的增加进行递增。 “可以!不过在下有一个要求。” “先生请讲。” “此地贫瘠,百姓耕作一年尚不果腹,何言缴税?若兰公子许云梦百姓入戚城互市,并予以支持。在下应诺便是。” “此等小事,不足道哉。曹邑宰便可代劳。” 王诩皱了皱眉,无视一旁献殷情且眉来眼去的曹邑宰。 “此事因兰公子而起,当然要由兰公子善后。在下只欲与君商谈,请兰公子莫要假手他人。” “哈哈哈,有趣...执此玉佩视与门尹,先生自会寻得在下。” 话毕,公子兰将腰间所系美玉递给王诩。那环形碧玉更像是一块精雕细琢的翡翠,上面雕有兰花的图案。君子爱兰,少年不负美玉。想必极为贵重。只是初见便如此信任对方,可见少年的气度与品性。王诩将玉佩收于袖中,不解的问道: “兰公子就不怕在下会逃跑吗?” “君误我为小人也。我又何尝不能舍玉而试君呢?” 王诩还是小瞧了对方。公子兰竟能猜出他心中所想。似乎还很在意王诩对他的看法。信任的背后更暗藏着结交之意。 “哈哈,我愿以皮靴为质,待兰公子试完在下。君子小人...一看便知。” “哈哈哈,有趣....” 公子兰收下两双皮靴便踏上战车,一众人马朝着东北方行去。想必是赶往卫都朝歌。跪俯在李家门外的百姓们呆若木鸡,目送军队离开。许多人还处于迷糊的状态,不知道为何会被抓来?而那些稍有反抗,便被一顿暴打的山民们,更是疑惑不解。 “阿季!曹邑宰这名字还真难听!估计家里是屠夫吧?” 女孩一脸的不可置信。少主之前性格乖戾,欺软怕硬惯了。哪儿会像今日这般处事不惊,她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大的阵仗。从始至终都在仔细观察那些黑衣士卒的武器与站位。思考着若是打起来,如何带少主逃脱。被王诩一问,竟失笑出声。 “哈哈哈,邑宰是官职,哪儿里是屠夫啊。哥哥竟会说笑。” 说真的,王诩从未想过。那百余号黑衣士卒竟是卫国的正规军队,他们除了衣服颜色一致以外,似乎其余的只是摆设。更有甚者只是拿根木棍或是手执一面简陋木板制作的盾牌。看上去更像是城管在执法。 随后阿季向他普及了大周朝的官制。听得着实有些复杂。一共分为三个体系。第一体系是服务于周朝王室,设三公、六卿、五官。下设百官有司府,监察诸侯与公卿的采邑。而此时大周的王室只是摆设,天子被晾在洛邑颐养天年。除了需要借助天子的名义,在吞并其他国家时师出有名。似乎周王室就是民政局一般的存在。除了盖章,基本没有其他的用途。而形同虚设的百官有司府瞬间变成了服务诸侯的顾问所。提供军事、民事、投资或托管的业务。 于是诸侯们模仿大周的官制,组建了第二个体系。他们根据实力和国家的需求,将大周的官职进行挑选筛用。有的国家没有三公,有的国家只保留了三卿,还有的胡乱改名整出一堆乱七八糟的官职。总之就是乱。 受诸侯分封的地主权贵们,既要帮助君主打理朝政,又要忙活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于是他们又整出来第三个体系,称为表臣百司府。这帮官吏不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公务员编制内存在。所以混的不是很好。 公子兰便是第三体系的官吏,管理戚城的表臣百司府,官职小伯。属于帮人打理采邑的职业经理人。而曹邑宰与王诩则是第二体系的官吏,直接效忠于卫国君上。两人的差距只是市长与村长的区别。王诩不明白一个不在编制内的年轻公子竟能对市长一级的国家干部指手画脚,明显对方还隐藏着一层身份。商人的敏锐知觉,让他果断抱起对方大腿。而赌注显然是下对了。 “卑职观其人,不过一沦落士人尔。公子又何须如此倚重?” “此人出于晋地。极有可能为白狄部族之后,且精于算计。若我所料不错,恐怕他是中山国的公子。” “噢?难不成公子是想与之结识,来牵制晋国?” 这误会大了去了。正是应了那句,聪明反被聪明误。王诩的言谈让公子兰认定对方乃身份高贵之人,且长于外邦。 王姓始于周灵王太子姬晋。姬晋被废黜后郁郁而终。他的后人便改姓为王,寓意太子晋贤明,本可为王,后流落晋地成为北狄权贵。王姓后人在晋地至少已经繁衍四代,通过王诩不着调的称谓便可笃定他外邦的身份。而此时晋国只有白狄一族在赵地以北建国名为中山。王诩又会制作北狄之人才会穿的皮靴,更加让公子兰确信。只是口算便能知晓赋税多少,仅此一技便知对方出身不凡。 “呵呵,君子之交,不论国事。且看他如何做好鄙尹,为我大卫效力?” “公子英明。” 公子兰不是没有想到这些。白狄骁勇且善养马,诸国尽知。若能引为外援,对于国力虚弱的卫国而言,是件天大的好事。他们国家的战马完全是靠与宋国陶邑贸易得来的下等劣马。陶朱公范蠡经商的老辣,天下无人不知。人家又怎会拿种马与卫国进行交易,会下金蛋的母鸡是个明白人都不会选择出卖技术而不卖产品。尤其是邻近的国家,卫国的强大对周边没有一点好处。因此晋国才会百般阻挠,想尽一切办法来削弱卫国的国力。纳贡献俘便是其中之一。 即便猜错了,能笼络一位世家公子为国出力,也不视为一件坏事。似乎政客与商人都懂得感情的投资。他们明白感情的投资成本最低,且回报率最高。然而异想天开的公子兰完全没有料到,此时的王诩竟落魄到连肚子都填不饱,又何谈为国效力?被云梦百姓当做英雄一样的少年,现在只是在人群中,呵呵傻笑。 “呵呵...呵呵...” ------------ 第九章:出路 云梦山平静的仿佛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一样。当邑宰府的官差,拿着鄙尹的任命文书与户籍册前来通知王诩时,他们凌乱了。询问过当地百姓,竟无一人知晓王诩家住何处。这可如何是好?邑宰大人明确告知,此人不可怠慢。然而现在被怠慢的人竟是他们。无法回去交差,只能耐心等候。可一等便是三日。当见到找寻之人,一众小吏泪流满面的交待完曹邑宰的嘱咐后,拂袖而去。一刻也不愿多做停留。这叫什么事嘛?好歹也是个官。虽然不大,但是好好混上几年,等到治下百姓足够千户,便能制野。那时在野中开市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还愁没有大把的钱粮进账?干了这么多年的小吏,还是头一遭遇到这种奇葩事。 返程途中,几人不停的抱怨。像他们这样的下级官吏过得最为凄惨,邑宰府分些公田,指派封邑百姓耕种,便是工资了。那些农户自己都吃不饱,又怎会为他们尽心尽力?好在时间宽裕,闲暇时兼一些其他的活计可以补贴家用。长久以来,升迁无望的低级小吏们,变得多才多艺,且吃苦耐劳。生存的压力对于这些贫寒的士族而言,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正因如此,后来战国时期,士族阶层才会保持着活力,疯狂崛起。 大周的规矩虽然已经被摒弃的没剩下什么。但是刻板的筑城立寨,似乎被诸侯们有意的保留下来。 “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 匠人在建造城邑的时候都是严格按照周朝的礼法制度。都城的建造标准是城墙边长九里,一侧开三门,一大两小,城内九横九竖,十八条街道。且街道的宽度可并行九辆马车。城中心为宫殿,左侧为宗庙供奉先祖,右侧为社稷,祭祀神明。殿前为朝,就是群臣朝拜的地方,殿后为市,也就是商业区,都要严格按照百步的距离计算。 王诩没想到做个村长会如此麻烦。以为村子就是把百姓们聚集在一起生活,然后用篱笆围起来。没想到建村还要立寨用圆木营造围墙。邑宰府订下标准是,村子的围墙长一里,开两门,两条纵横的主街道宽三丈。还要建造一处神社用来供百姓祭祀。 对方只提要求,钱粮不给,匠人不出。显然是有意刁难王诩。他可以理解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造个山寨有利于防御别国小股敌人的劫掠。但是一万五千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就凭一百多口人,其中还有老弱妇孺。简直痴人说梦。如何在保障上缴赋税的前提下,还能按时完成巨大的工程。这不是在开玩笑嘛。随后王诩征求了李沧的意见,似乎只有李大叔在这些山民中最有文化。 “小人的意思是将云梦山的谷口筑墙封住。村寨向谷中营造,修建道路所需的石料亦可从平整路面时起出。如此便能省去麻烦。” “好主意!先熬过这个冬天。倘若邑宰府不满意,开春后大伙再从长计议。” 眼下最重要的是安全过冬。别到时候村寨建好了,大家都冻死或是饿死了。那还有什么意义?于是王诩用泥巴捏了个村寨未来发展的模型。工程被分为三步。第一步,赶在入冬前先将百姓迁至山谷内居住,营造房舍。第二步,在冬季修建围墙。反正冬天没事干,闲着也是闲着。只要不下雪,搬搬石头,砍伐树木,锻炼一下身体也是好的。第三步,则是完成神社的建造与街道的修砌。 他对修路无比的重视。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其实古人在筑城时就极为重视交通。街道修建的特别宽阔。不然几辆马车并行就能阻塞交通。马车原地调头极为不易。若是牛车之类的,那就热闹了。估计道路顺畅后,还会留下一堆排泄物。 作为一名村长又身兼城市的规划师。王诩怎会容忍这类有碍观瞻的事情出现?尤其是在自己建造的村寨中。公共澡堂、厕所、垃圾回收这样的小细节,都被一并考虑进去。而主干道附近的临街商铺,更是一早从居民区偷偷抹除。什么百步而市?商人只能摆地摊。周朝这帮土鳖是没有见识过未来的商业模式。他暗自窃喜,似乎忘记了要想投资房地产,首先要有资本才行。 这些天王诩一直在山谷中转悠。时常一个人坐在小溪边发呆。冥思苦想,村子未来除了垦荒种地还能发展些什么副业用来创收?山民的日子过的太苦,已经超出他的想象。想的烦躁时,便将石子丢入溪流中。心中不停的咒骂那两个坑他的混蛋。 当初提及1400钱岁入的标准,其实是戚城封邑百姓的人均GDP。戚城经济的繁荣岂是云梦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可比拟的。若是按照大周井田制,九抽一的赋税标准执行。云梦的百姓,一年顶多支付2000钱而已。这里的耕地只有这么丁点大的地方,不然山民也不会迫不得已,用刀耕火种的方式进行垦荒。 如今他与阿季居住在村中。土墙与茅草搭建的房屋,虽然小了点,但比起没有门的山洞。这里更为暖和。李家有开辟菜园,吃食丰富一些。他们两家便搭伙过日子,着实比之前山顶洞人般孤苦的生活热闹了许多。阿季很会过日子,山洞里积攒下的皮货不少。去了一趟戚城便将过冬的粮食储备妥当。女孩除了每日捣鼓些草药,其余的时间总会陪伴在少主身边。她很少主动说话,只是寸步不离的跟着。 “阿季!你说百姓们最需要什么?” “当然是吃饱穿暖喽。” 阿季不假思索的回道。这问题是个人都会如此答复。然而王诩则后知后觉。从未想过,卫国的百姓会穷困至此。富人与穷人的生活...天壤之别。两级分化尤为严重。曾经的商业奇才,此刻竟束手无策。高端产品无人引路根本没法打入贵族圈。而低端产品对应的平民百姓却没有购买力。他们宁可将粮食囤积在家中发霉,也不愿兑换成货币与人交易。百姓的想法很简单,钱又不能拿来吃。粮食才是硬通货。因此老百姓选择以物易物的形式进行交换。 如同行脚商人那般,挑着扁担,走街串巷的兜售廉价小商品。此时完全是行不通的。因为一圈卖下来,得到的不是铜钱,而是五谷杂粮。试想公子兰与曹邑宰这样的官员都要拿算筹计数。卖货的人又如何能算清楚各种品质参差不齐的粮食与商品之间的对换比?王诩苦恼不已。当下最赚钱的买卖是食盐、布匹、战马与盔甲。这些似乎都无法插上一脚。 食盐与布匹的市场被齐国垄断。齐地东临渤海,盐碱地随处可见。通过阳光曝晒,有效的减少烧煮与蒸馏时消耗的柴薪成本。产出的海盐量大且便宜。内地的井盐与矿盐完全没法竞争。卫国三分之二的食盐都来自进口。而齐国的麻布亦是如此,早已形成了产业链。相传姜子牙半年治齐,便是发现齐地有鱼盐之利,而土地不适合耕种。于是大力发展鱼盐与纺织业。就连周公也不禁感叹未来,齐国出霸主,鲁国出圣贤。果不其然。 马匹被晋国垄断。北地多良驹,一直如此。不然战国时也不会轮到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其他国家也想骑马,只不过战马太贵,骑不起而已。至于范蠡是通过什么特殊渠道来贩卖马匹的,似乎只有西施知道。 盔甲就更不用提了。楚国出品必是精品。犀牛皮制作的盔甲与中原那些类似人造皮革的盔甲不在一个档次。中原的规矩多,无故不得杀牛。作为南蛮的楚国,想怎样就怎样。反正又不是第一天与大周朝较劲?他们不仅垄断了高端的皮货市场。而且率先普及铁器的使用。技术领先诸国好几十年。 叮咚!石子在溪水中溅起一朵水花。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吃饱穿暖。” 拨云见日,恍然大悟。像是陡然发现了一片蓝海市场。王诩再次确认道: “阿季吃饱穿暖?” “奴婢是说...吃饱...穿暖。” “对啊!阿季吃饱穿暖。没错呀!” 女孩木木的,不明白少主为何要缀上自己的名字。她对当下的生活已经十分满足。而此时的王诩不住地傻笑,嘴巴里蹦出些听不懂的话。整个人像是魔怔一般。 “哈哈哈...盐..防腐剂...谁说麻布只能做衣服?我真是太蠢了...哈哈哈。” 他终于明白老百姓要的东西太简单了。之前的思维完全被限制在如何去生产。从未考虑过不去生产。商品竞争,讲究的是扬长避短。一味地拿自己的短处与别人的强项去比拼,或是追赶别人的步伐,很难短时间内突破。倒不如另辟蹊径,让对手来追赶自己。王诩收敛笑容,对着阿季勾了勾手。眼神无比的坚定。 “明日,去戚城。” 云梦山距戚城200里,步行往返需四日。精心挑选了两把短剑,二人便轻装前行。卫国的经济与政治中心皆在北方。几百年来,不是与北狄部落打,就是与晋人打,总是输多赢少。夹缝中委曲求全,目前才勉强算是挤进了千乘之国。由于强邻环伺很难向外扩张。 历史上此时是东周中后期也算是春秋后期。春秋五霸中的越国是当前霸主。晋齐实力次之,秦楚则排在第三梯队。其余诸侯不值一提。几十年前伍子胥为报父仇与好友孙武效力吴国,楚国战败,差点灭国。楚平王被伍子胥从墓中挖出鞭尸三百,震惊诸国。此后楚国励精图治,埋头发展,力图再起如昔日般逐鹿中原。 戚城是卫国的枢纽,这里不仅仅商业繁荣,亦是各国开会的地方。一方面是卫国长期保持着中立,不参与各方征伐。另一方面则是卫国较弱,位处中原之地,诸国往来方便。戚城东门外不到一里处,筑有会盟台。时常一些诸国君主会前来祭天盟誓。休战会来发誓,告知天下他们崇尚和平。若是开战也会来发誓,则是拉些外援歃血为盟。彼此结为兄弟之邦,一同入侵他国。总之这里不缺人气。 当王诩向门尹出示了卫兰的玉佩后,城门官便安排了两名士卒,引着他们一同入城。士卒热情的介绍了戚城的情况。原本王诩还纳闷,以为曹邑宰是在诓骗他。奇怪这么大的一座城池,一面为何只有一处城门。这才知晓,戚城已经扩建过一次。由于地处卫国北境,算是一座边城。为了加强城防,没有按规制那般一侧开三门。 城墙高三丈,长四里,砖石建造。看上去十分壮观。城中随处可见各国的馆驿。想象中的古城应该是的店铺林立,商贩沿街叫卖,人群簇拥。而此时俨然像是来到了物流解散地。馆驿附近全是等待装卸的马车。货物多半是成箱的布匹与麻包捆扎的粮食与食盐。宽敞的街道上,行人并不多。 “这位大哥!请问为何看不到城中的居民呢?” “小兄弟有所不知,城东多食肆馆驿。民坊则多在城西与城南。” 这才记起坊市是分开的。商业区应该是在城北。商人在春秋好像并没有太高的地位。大抵是沦为权贵的附庸,尚未形成独立的个体。似乎这与当下的环境有关。没有武装护卫,商队寸步难行。 不一会儿,士卒就将王诩兄妹带到了目的地。他们知会了守门的侍卫后,与王诩简单的说了几句便匆匆离开。这处宅院很是奇怪,围墙至少有一丈高。守卫皆顶盔披甲,不时还能看到手执长戈的士兵。五人一队,机械的绕着府外巡逻。当抬头瞧见几处砖石堆建的高台上,既有钟鼓,也有背负长弓的士卒。一时间竟有种身处监狱外的感觉。 高墙深院中,下人向姬兰禀报过后。他匆忙回到房中,换上一身素衣,然后对着铜镜开始画眉。与他一同回屋的,还有个长相可爱的小丫头。女孩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裙装。小手托着下巴,袖袍垂落,露出白皙的手臂。手臂上扣着青铜雕琢的臂环。看上去不伦不类,像个叛逆期的少女。她嘟出小嘴,喃喃道: “带上元儿好吗?元儿也想见见姐姐说的怪人。” 简单的粉饰过后,姬兰秀美的面容便在宽额浓眉的掩饰下,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她放下眉笔,一脸宠溺的对着妹妹柔声说道: “听话啦!不要胡闹。” 小丫头委屈的抱怨。 “哥哥公事在身,不陪元儿玩。姐姐也要丢下元儿吗?我不管!你若是不带上我,元儿就不需你出门。” 妹妹就是她的软肋,姬兰拿她毫无办法。虽说是女孩的姐姐,但兄妹三人自幼相依为命。长姐如母,她总是对妹妹无话不说,还百般宠溺。女孩撒娇本事,便是她与兄长宠出来的。 “好吧。答应你了。” “真的吗?” “不过...元儿要答应,不能暴露姐姐女子的身份。” 姬元欣喜不已,抱着姐姐的腰肢晃来晃去。 “姐姐放心!元儿只在一旁看着,绝不开口。” “你呀...” 随即姬兰吩咐下人,请客人去偏厅等待。本以为马上就能看热闹的姬元,顿时疑惑起来。不等她询问,姐姐便解释道: “此人前来,必有事相求。我若现在带着你出去,有些不妥。还是等等吧。” 她似乎不想表露出主动。又或许是怕妹妹心急的模样被对方看出端倪。在她看来,王诩前来不过是为了索要些东西。云梦制鄙的标准,全部是由她提出来的。曹邑宰只是执行而已。她想试试王诩的深浅。瞧瞧对方是否真有本事。毕竟外邦人怎会真心给卫国出力?多半是花些钱了事,满足下富家少爷的同情心罢了。若是这样与之结交,也没什么意思。 半个时辰过去,王诩的腿酸麻不已。他搞不懂这些古人,为何总喜欢跪着。这毛病貌似根深蒂固,难怪阿季一言不合就知道下跪。下跪好像在这个时代,不是什么耻辱的事情。漫长的等待没有让他觉得对方有意怠慢。反倒是为姬兰忧心起来。认为文质彬彬的公子住在监狱一样的地方,还真是可怜。说不定是在审讯犯人。 又过去半个时辰,姬兰终于出来了。身边还跟着个可爱的侍女。他想,果然是大户人家,就连侍女都穿的这般贵气逼人。以后也要把阿季打扮成这样。带出门去,多有面子。 “不知诩先生前来,恕在下怠慢了。” “哪里...哪里。” 姬兰对着王诩一礼,然后坐入堂中主位。王诩忍着大腿的酸麻,站起身来。同样还了一礼。无非是聊聊天而已,坐的那么远,至少相距五米。说起话来都要拉着嗓子。生怕对方听不清楚去。 “诩先生能来,在下颇为欣慰。果真乃君子啊。” 此言一出,王诩从袖袍中掏出那枚玉佩。示意姬兰可以取回。只见对方微微一笑,身旁的侍女便轻移莲步,朝着王诩慢步行去。噼啪的声响,回荡在宽敞的大厅内。声音有些怪异,像是皮鞋碰触地板所发出的。王诩疑惑的瞅着侍女脚上穿着的皮靴。那不正是他做的吗? 那日以皮靴为质,还说过,君子小人一看便知的话。此时姬兰毫不避讳的将皮靴赠予下人,还如此刻意的表现出来。不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王诩一时摸不着头脑。又不愿落对方面子,只好假装没有察觉。瞬间气氛变得尴尬起来。 “今日诩冒昧前来,是想兰公子兑现那日之言。” 两柄青铜短剑,被王诩置于几案。他小心地解下包裹的鹿皮。然后托起剑身,捧在手中,看上去无比珍惜。随后又示意侍女,将东西呈给姬兰一观。谁知侍女接过短剑后,竟拔剑舞了起来。阿季很是紧张,将手放在剑柄上,向王诩身旁靠了靠。王诩皱眉望了望高高在上的姬兰。疑惑大户人家的下人,怎么一点规矩也不懂?只听舞剑的侍女夸道: “好剑!” 此时,姬兰干咳了两声。那侍女才将宝剑呈了上去。哪儿知她看也不看。问道: “先生所为何意?莫非欲将此剑卖与在下?” “算是吧。不知兰公子可否估个价。” “4200钱。” 没想到姬兰这么痛快,便给出了报价。只不过这数字有些奇怪。不等王诩继续提问,对方便抢先开口。 “先生莫非是要将宝剑卖掉,以偿云梦百姓欠下的赋税?” 似乎跟她料想的一般无二。对方是打算草草了事。 “兰公子误会了。诩是想交换些东西。” “噢?什么东西?” “羊毛、木棉。” 堂上两人皆是一副瞠目结舌的模样。他要的东西并非什么稀罕之物。只不过木棉到了花期才可采摘。而羊毛却无人会贩卖。此时没有剪刀不说,倘若把羊身上的毛全部剃光。那毛皮便不值钱了。又有谁会卖羊毛呢? “若是可以的话,诩还想借用两名匠人。” 此时的匠人称之为艺人。除了工匠外还包括巫医、负责祭祀、祈祷、占卜的士、祝、卜等。种类与涉及的行业繁多。姬兰更是疑惑,不明白王诩为何总要些奇怪的东西。 “不知先生所欲何类?” “铁匠、木匠。” “哈哈哈。先生莫非是在说笑?” ------------ 第十章:铁匠的误会 春秋时期,楚国是第一个步入铁器时代的国家。然而冶铁的技术尚不成熟,熔炼出的铁多为生铁且杂质含量较多。虽然生铁坚硬耐磨,但是本身较脆,很容易折断。不适合用来铸造刀剑之类的兵器。直到战国中后期,楚人才掌握了百炼成钢的技术。铁器才逐渐取代了青铜的地位。而此时的铁,不过是用于铸造箭头或是针一样的小物件。 王诩口中所说的铁匠,无非是会铸造青铜的匠人。能帮他打造些小工具而已。然而他不知道铁匠在此刻所代表的意义。各国都在想尽一切办法,突破冶铁的技术。卫国也不例外,就连他们的铁匠也是从楚国高薪聘请的人才。岂会因王诩一句话便借了出去。而且这是国家的机密,普通人根本不知道铁匠的存在。 “不知诩先生从何知晓戚城有铁匠呢?” “呵呵,兰公子。这么大的一座城池,怎会连个铁匠都没有?” 二人对视笑了一会儿。他们似乎都误解了对方为何发笑。铁的存在,是各国之间的秘密。普通人根本不会知晓。姬兰根本不信中山国已经掌握了冶铁的技术。然而对方稀松平常的目光,又让她有些怀疑。 “先生深谙冶铁之道,不知可否指点一二?” “岂敢...岂敢。略知罢了。” 随后姬兰命人准备车马,领了二十名护卫,带着王诩出城。行至城外不远处,王诩与阿季便被蒙上了眼罩,武器也被收缴了。搞不懂,不就借个铁匠,至于这么神秘吗? “兰公子!这是带我去哪儿啊?” “北戍军驻地。” 铁匠服务于军队,似乎是这样的逻辑。王诩也没细细询问。毕竟驻军所在属于机密。他若是多嘴,反倒是会被扣上个居心叵测的罪名,万一被当做细作抓起来,那就不妙了。 当眼罩被摘下后,自己竟身处在一片低洼的山坳中。周围是低矮的小丘。远处的山丘上放养着羊群与马匹。 “先生莫怪。此处乃我大卫牧马之地。家兄乃卫国少司马,掌舆马与马政之事。” “岂敢...有劳兰公子了。那里的羊群也是牧场的吧?” 王诩指着远处的羊群,兴奋不已。不枉大老远来一趟,运气还真是好。那多的羊,今后羊毛的供给一定跟得上。 “在下倒不介意将羊毛卖与先生,然有两难。” “不知有何为难之处,还请兰公子明示?” “其一,若将羊毛剔除,恐伤及羊皮。其二,隆冬将至,羊若裸身何以御寒?” 王诩啼笑皆非。瞬间脑补出,姬兰用刮胡刀给绵羊剃毛的场景。 “哈哈哈。” 随后恍然大悟。难怪古代的布匹是按照制衣所用的门幅宽度织出的。正是没有剪刀,无法准确裁剪的缘故。他忙抱拳施礼,告罪道: “兰公子恕罪!诩失礼了。羊毛可于仲夏剪除,入冬前便能生出。至于剪毛所用之物,诩绘出图样,公子一看便知。万不会伤及羊皮的。” 王诩寻了一节树枝,在地上画出剪刀的图样。向姬兰解释如何打制。对方目放异彩,连连点头。一旁的侍女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的望着讲解之人。果不其然,他是个奇怪的人。竟能想出如此精巧的东西。此时姬兰更加确信,面前之人通晓冶铁之法。 随即带着他参观了冶铁的地方。那位从楚国高薪聘请来的老铁匠,也在一旁作陪。向他认真解说着每一道工序。冶铁的地方很是宽敞,石块堆砌而成的地炉一字排开。有的正在燃烧,冒着黑烟。有的则被敲碎,通红的生铁疙瘩从地炉底部再被夹出。还有的正在建造,木炭与铁矿石被一层层铺放在地炉之中。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虽已是深秋,但他们似乎不惧寒冷,都赤裸着膀子埋头干活。 “哇喔!好大啊。” “呵呵,此为风囊,可使炉火青白。” 之前从炼丹一类的古籍中了解到,古人没有温度的概念。判断温度的高低,完全是靠观察火焰的颜色。炉火纯青,便是这个意思。丹药若是能炼制成功,炉火必然青白。 赤裸上身的壮汉用力推动兽皮制作的巨大风囊。王诩只觉好笑。像是大人在玩小孩子的玩具一样幼稚。随后老铁匠带着他们来到生铁打制的地方。火花四溅,金铁击打的声响震耳欲聋。几十把铁锤同时击打,发出短促的金鸣声,犹如产生了共鸣。一时间竟有种被猫挠心的感觉。就连舌头也随之发麻起来。王诩最受不了这样的声音,如同用指甲刮玻璃,感觉快要崩溃。 这还是第一次亲眼见证一个时代的过度。匠人挥舞着铁锤锻打,而打铁用的铁毡却是青铜铸造的。总觉得别扭。转念一想,也对。冶铁对于温度的要求比青铜要高。正是无法达到铁的熔点,才不能浇筑出铁毡来。 王诩痛苦的表情被姬兰瞧见。貌似她对噪音也同样抵触。于是催促老铁匠离开。一众人来到了成品检验的地方。这里摆放着许多生铁制成的小部件。走近一看,才知是组装戈矛用的。他没有想到,贫弱的卫国竟然暗藏军事革新的宏图。若是侥幸成功,军事实力必然大增。 突然一个匠人的举动引起了王诩的好奇。那人手中拿着一块黑色的石头,贴在生铁制成的武器上。本以为他是在打磨武器。片刻过后,那人反手掂了掂,武器竟然没有掉落,像是吸附在黑色的石头上。王诩大惊,失声喊道: “磁铁!” 老铁匠颇为讶异,这东西很少有人知晓。 “噢?先生竟识得此物?慈石可验铁,鲜为人知。” 不知用慈爱的慈字来命名。是因为这时的文字较少,还是觉得这石头可以吸附兵器,有止戈之意。亦或是磁石被方士所喜爱,用于炼制丹药,研磨成粉还可治病。 老铁匠顿感遇到志同道合之人,对着王诩便是一礼。一旁的姬兰欣喜过后,略显忧虑。倘若中山国已经掌握了冶铁之法。不久后晋人也必然会掌握。这对于卫国而言,是极大的威胁。心念一动,她眯了眯眼睛。说道: “诩先生,可否提点一番?” “提点不敢当。浅谈一番倒是没什么问题。” 其实他也不是太懂,只是知道铁的熔点比青铜要高。无非是提高炉温。在参观过冶铁的全过程后,发现地炉烧制的铁块杂质太多。估计就是这样,电视中看到的铁匠才会反复锻打铁器。他不懂什么是脱碳。但作为曾经的商业奇才,还是保持着敏锐的目光。可以直击事物的本质。 “不知老人家,可否听说过煤炭。” 老铁匠皱起眉头。王诩见状则开始描述煤炭的外型。 “此物漆黑如墨,似炭可烧,多出于晋地。” 山西多煤老板,印象中露天的煤矿也有很多。相信这个时代已经被人们发现所使用。果不其然,他一说,老铁匠便想到了。 “先生说的可是石炭?” 石炭是什么鬼?仔细一想,古人一定是认为,煤是可以燃烧的石头。这种小细节就无需纠结了。在他看来,提升温度无非是改变燃料。煤炭燃烧的时间较长,比木炭耐用。冶炼时一直添加燃料当然会影响温度了。或是是歪打正着吧。 随后他又提出将地炉修建的高一些。冶铁的熔炉不都是很高的吗?虽然不明白为何要这样做,但是至少知道火焰外围的温度较高。初中的化学课也曾讲过。像他们那样将木炭与铁矿石一层一层的平铺,势必燃烧的不够充分。尤其是铁块接触地面的地方。 老铁匠如获至宝,命人取来墨条在竹简上记录。一根黑色的粉笔,只叫王诩大跌眼镜。不停的追问那墨条是怎么制成的。一方急着听冶铁之法,而另一方却在询问墨条如何制作。一路噤声不语,假装侍女的姬元,见到这一幕,笑的花枝乱颤。然而无人理会。她无聊的四下张望。发现王诩身后站着的小丫头极是有趣。一会儿挠挠头,像是在思考着什么。一会儿又向王诩身边的两人挤一挤,似乎也想了解,参与其中。只不过,狂热的姬兰与铁匠此刻将王诩夹在中间,根本不给她一丝靠近的机会。 姬元古灵精怪的闪到阿季身边,小声问道: “你听得懂吗?” 阿季转身眨巴着眼睛,小声蹦出两个字。 “不懂。” “哈哈哈,你真有趣。和卫诩一样的有趣。你叫什么名字?” “阿季...” 女孩间的友谊貌似很好建立。被冷落的二人,彼此间都认为对方是个可怜的奴婢。不禁同情心泛滥起来,然而简单聊了几句后,又发现对方没有城府,极好相处。瞬间好感度爆棚,开始无话不说。 “你家少主一直都这么奇怪吗?” “少主才不奇怪呢。你再说他,我就不理你了。” “是吗?哈哈哈。我觉得你们主仆都是怪人。” 两个小丫头躲在远处窃窃私语,不时瞧一瞧如火如荼的学术讨论现场。 “卫诩有欺负过你吗?” 显然这话可以分很多层面来理解。不过阿季立即做出了回答。 “没有!少主人很好的。” “是吗?我怎么没看出来?” 阿季很介意姬元对自家少主的看法,于是也问出同样的问题。 “兰公子会欺负你吗?” 姬元发现阿季耿直的令人发指,完成就是愚忠。只要她稍有言语上的冒犯,女孩就会摆出一副很不开心的模样。她很喜欢这个同龄女孩的性格,就像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突然想捉弄一下对方。于是乎... “公子他经常打骂我。有时还强迫婢子侍寝。” 说到此处,竟声泪俱下。她想,自己假装的这么可怜。阿季总会说些自家主人的坏话,或是分享一下八卦、趣闻什么的。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女孩只字未提。下一刻,她傻了。 “活下去...” 她被阿季猛地抱住,对方在她后背轻抚了几下。然后轻轻的说出了这三个字。陡然觉得事情绝非想象中的那般简单。阿季一定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并且承受过巨大的伤害。此刻,被对方抱得紧紧的,真是哭笑不得。女孩好心安慰她,自己总不能推开人家。这样不就太伤人了嘛。而对方的话,她又无法去接。姐姐打骂过她是真。和姐妹睡在一起也是真。谎言若是上升到生死的层面,总会觉得有些对不住姐姐。 一时间,竟不知所措,也心疼的伸出手抱住对方。二人相拥在一起,彼此勉励起来。这完成超出了姬元的意料,但是她相信自己的直觉。那名叫卫诩的少年,一定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 此刻好学宝宝王诩终于知晓墨条是如何制造出来的了。古人还真是聪明,将黑炭或是黑色的矿石研磨成粉,再用鱼胶或者漆这类有粘性的东西融合在一起,反复捶打。最后晒干便能制作出墨条。 墨条多用于女子画眉,又称石黛。王诩想着,老铁匠还真是顽皮,竟然偷老婆的眉笔用来书写。其实并非如此,这时的墨条融水后,是可以用来书写的。铁匠只是嫌麻烦,急着记录而已。他总不能拿个小刀在竹简上雕刻吧?那样太慢了。 王诩给出第三个提高温度的方法,是制作风箱。抢过老铁匠手中的墨条,在一块木板上开始绘图。而看他画画的二人,满脸懵逼。他们哪儿见过立体图形?更不好意思劝对方再画张平面图。风箱王诩见过,至于里面的构造只是猜测。反正能方便吹气就是了。总不能给他们搞出个鼓风机来?虽说有了磁铁与铜,制出个手摇发电机根本不是问题。但之后怎么办?或许研究个几年他会搞明白的。当下嘛。就用风箱应付一下好了。 除了煤炭的使用,是王诩坚定不移的提出。其余都好像不太确定,只是以商量的口吻提出自己的构想,供二人参考。而这些构想都有实现的可能性。这让姬兰很是费解,心里想着。 “是我多虑了吗?卫诩不像知晓冶铁之法啊?” 若是深谙此道,又何必麻烦的绕圈子呢?只需告知他们如何去做。没必要解释个中道理,甚至还征求他们的意见。匠人是靠手艺吃饭的,怎可轻易将技艺传授他人? “难不成他是....” 一个荒谬的想法从内心深处隐隐的冒了出来。她不敢再想,若自己的猜测属实。眼前的少人会是多么可怕的存在。心悸不安的感觉遍布全身。 “始见磁石,又闻制墨之法。恕诩妄言,若是将矿石先煅烧一遍,再研磨成粉。后以磁石吸附筛选,再行冶炼。不知是否可成?” 旁听的二人顿时安静下来。这一回答已经很说明问题了。就连后知后觉的老铁匠也是目瞪口呆的模样。先是佩服少年的真知灼见,然而片刻过后,才意识到这话背后的含义。老铁匠吞咽了一口口水。而姬兰则颤颤巍巍的问道 “这...这...都是你,方才想出的?对吗?” 王诩若无其事的点了点头。二人呆若木鸡的样子让他觉得有些奇怪。不是他们说提点一二的吗?难不成他给出意见不够好? 王诩怎会知晓此时的冶炼,就连坩埚这样的东西都没有。基本是以“块炼法”弄出些铁疙瘩。“百炼钢”的技术隐隐就要突破,只不过卡在温度上。研磨成粉的冶炼方法若是真的实现了。那就一下跑到了宋朝时期的水平。“炒钢”的工艺若是出现,那还不举世皆惊?还好风箱是无法提供足够的风力。除非做出的风箱够大,能保持风力持续不断的输入熔炉。 不过现阶段提出的改进意见,已经足以让卫国制出百炼钢了。在他说出铁匠的时候,姬兰已经考虑将他灭口。若是王诩知晓冶铁之法,杀他毫无意义。毕竟一个小国的公子都能知道的事,即便想隐瞒亦是瞒不住的。而王诩若是掌握着核心的技术,确认过并非有人传授的话,她会毫不犹豫的砍下王诩的脑袋。 此刻,姬兰陷入深深的纠结之中。少年的急智,乃平生罕见。赞他旷世奇才也不为过。只是简单的看了一遍冶炼工艺,就能提出这般有建设性的意见。换做是谁,也会心生惜才之意。怎会舍得杀掉呢? “兰公子!事情既已结束。我们也该回去了。” 姬兰有些茫然,恍惚间竟无意识的回道: “再等等...” “啊?为何要等?难不成公子忘了?还要带在下去寻铁匠与木匠的呀?” 铁匠不就在这里吗?姬兰顿觉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她望了望兴奋离开的老铁匠,再看看一脸诚恳的王诩。难不成对方说的铁匠不是她想的那样?一时间不明所以。他怎会知晓此时王诩的想法? 傻子也能看出这位铁匠大师是此处的工头,王诩又怎好意思开口去借呢?再说了老人家一把年纪,又不能干体力活。被带到云梦那样的穷乡僻壤,缺衣少食的。万一有个好歹,如何跟姬兰交待?其他的匠人都是分工完成一道工序。想必是怕冶铁的技术泄露。他请个只会砌炉子,玩风囊,抡铁锤或是摸磁铁的质检员有什么用?他要的铁匠,是懂得青铜铸造一系列流程的铁匠。最好吃苦耐劳,只要管饱就会干活的壮劳力。 “呃...不知先生说的铁匠是...” “只要懂得青铜铸造,且年轻力壮即可。” 姬兰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完全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居然将王诩带到戚城北戍军的驻地,显然是她想的太多。还主动暴露了秘密。 “诩先生!您说的是锻冶匠,并非铁匠。” 王诩怎会知道,在没出现铁之前。会冶炼的匠人都叫锻冶匠而非铁匠?他尴尬的笑笑,拍着自己的脑袋,立刻就坡下驴。 “哎呀!瞧我这记性。对!是锻冶匠。没错!” 也不知为何,姬兰暗暗嘘出一口气。她本就不想取王诩的性命。如今不该知道的,该知道的,对方全部知晓。杀还是不杀? “先生!可否与在下同游牧场?” 话毕。她没有给王诩选择的机会,命人驱车前往远处的山丘。四人站在马车上,看着山坳中的冶铁作坊,变得越来越小。姬兰拍了拍马车青铜雕琢的围挡,问道: “先生觉得这驷马车驾如何?” “气派,威武。” 他们乘坐的马车,只有两个轮子,由驷马牵引。属于标准的战车,这是姬兰的座驾。 “若在下将车驾赠予先生。不知先生可驾驭几匹骏马?” 问题有些高深。哪儿有人送车驾后,问对方要几匹马的?明显不够诚意嘛。王诩也不知姬兰此话何意?随口答道: “两匹足矣。” “为何?” “一匹我骑,一匹舍妹骑。” “哈哈哈。” 一同站在车上的姬元与阿季都不明白二人打的什么哑谜。 “在下冒昧,再问先生一个问题。为何要帮助云梦的百姓?” “我也不想啊。兰公子又不给机会。没办法,只好帮啦。” 没想到对方竟会这样回答。简单而又直白。 “噢?若在下未曾去过云梦,而是其他人。先生便不会相助百姓...对吗?” “开个玩笑而已。兰公子何必当真呢?我曾问舍妹,人之所欲?其曰,饱食而衣暖。” 王诩叹出一口气,悠悠道: “哎...为何要帮?视之不忍...” ------------ 第十一章: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万万没有想到,姬兰不仅答应免费提供羊毛与木棉。还将宝剑置换了4200钱给王诩,并挽留他在府中小住一日。难得进一回城,又怎会放过大采购的机会?王诩一早便拉着阿季前去城北,准备第一个进入早市。 此时,画好男装的姬兰,也准备赶往表臣百司府处理公务。他们相约申时在城东的食肆碰面,姬兰做东给王诩与阿季践行。一大清早姬元便跟着姐姐,寸步不离。昨夜小丫头冥思苦想,还是没搞懂姐姐与王诩之间哑谜。以至于整晚都没有睡好,两个偌大的黑眼圈挂在脸上,像是熊猫一样。看上去更佳可爱了。 “姐!你叫告诉元儿嘛。选几匹马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姬兰拿这妹妹没办法。只好道出缘由。 “我是想再试一试他。” “噢!元儿知道了。他若是贪心之人,定会要四匹马。对吗?” 如此浅显的道理,蕙质兰心的姬兰又怎会去问?她宠溺的拉着妹妹,将对方推到床榻上。 “姐姐可以告诉你,不过你要老实睡觉。” 姬元点了点头。 “我一直不确定卫诩的身份。倘若此人真是中山国的公子,昨日我必杀之。” 她可以确定是,王诩并非世子。至少一个国家的太子绝不可能被放养在外,而且身旁只有一个婢女相随。充其量是个庶出或者不得志的公子。昨日的乌龙着实滑稽。然而王诩既已知晓卫国的秘密。他若真是北狄的权贵,回到国内必定会成为卫国将来的隐患。虽说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姬兰。但是国家的利益至上,她别无选择。 只有确认两件事后,她才能说服自己,放王诩一条生路。其一,确认对方的身份对于卫国没有威胁。可就是说王诩并非权利的核心人物。其二,了解对方有长期留在卫国的打算。 “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公卿驾四,大夫驾三,士人驾二,庶人驾一。此乃大周礼制,世人皆知。就连南蛮楚君亦未敢僭越。区区中山小国又怎敢不顾礼法呢?” 姐姐的话让姬元备受打击。因为她就不知道。当然女子也不需要知晓这些,毕竟家中的男人懂就好了。她们又不需要进入尔虞我诈的政治中心。 “噢!卫诩选了两匹,就说明他是士人。” “也许他连士人都不是。你来记得吗?他说自己骑一匹,妹妹骑一匹。” “为什么?” “大周百姓,何人会骑马?卫诩只不过是个落魄的北狄之人而已。” 大周朝为何只有战车组成的车兵,却没有骑兵?说来可笑。因为这时没有发明马鞍与马镫。骑马的本事属于那些马背上的民族。他们从小练起,长成了螺旋腿,自然就适应了。若是成年人学骑马,会严重影响子嗣传承的问题。试问北方的游牧民族为何自两晋开始就特别的骁勇善战?那是因为有了马镫与马鞍,骑兵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骑兵。可以全完碾压步兵。若是在春秋时期,骑兵还未跑出几里,士卒便报告长官。想要休息一下,原因是屁股疼的厉害。这还如何战斗? 春秋的骑兵比较鸡肋。纯属一次性筷子。用于冲散敌方的阵型。然后,就基本没有然后了。所以这时的车兵才是战争中的主力与王牌。大周与北方的游牧民族没少开战。从战绩上来看,双方能打个平手。既然拥有可以冲撞、勾刺、射箭能力的战车,干嘛还要受骑马的罪? 姬兰扶妹妹躺下,还帮女孩脱去鞋袜。小丫头乖乖的裹上锦被,问道: “姐姐!你是听到他说,视之不忍才决定放过他的。对吗?” 姬兰一怔。没想到妹妹竟能看穿她的心思。片刻过后,莞尔一笑。在少女粉嫩的小脸上捏了一把,随即离开。姬元喃喃自语道: “他的妹妹是谁呢?好想认识一下。一定也是个有趣的怪人吧。” 两个小姑娘彼此间都不知晓对方真实的身份,然而她们却有着两个共同点。同样不知晓彼此身份的大哥。以及同样拥有妹妹,而并非她们真正的兄长。 相传在几十年前,卫出公姬辄执政的时候。戚城竟已经扩建了一次,这里原本会作为卫国新的国都。这位国君倒是不惧晋国的威胁,有意迁都北境。颇有天子守国门的味道。也正是如此,姬辄很受国人的爱戴。卫国在他执政的时候,倒是有过中兴之象。不过后来被他老爹蒯聩阴谋夺国,出逃几年后又回来复国。总归是打打杀杀,内耗不断。卫国的复兴便被政治内耗拖垮了。从此一蹶不振。 正大肆采买的王诩此时极度的纠结。漫步在拥挤的城北早市,已经转悠了半个时辰。还未下定决心买些什么。需要的东西太多,徒步二百里方能返家。若是买些没有价值的东西,他会觉得对不起一路旅途的艰辛。 城北辰时至午时开一次早市,未时至酉时再开一次午市。百步的集市,不仅商贩要赶早摆摊,提前来争抢位置。就连逛街的百姓亦是争先恐后,把握这难得的交易机会。这般激烈的购物现场,不亚于后世境外代购,买手扫货时的场景。不过,王诩很是喜欢这种目的性极其明确的购物行为。人们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会将时间浪费在无聊的逛街上。买了东西便走,爽快且高效。 不一会儿,人挤人的市集中,蜂拥而至的人群便散去了一大半。偶尔能看见一些商贩嬉笑着收拾摊位,似乎今日的生意格外的好,早早便将带来的货物全数售罄。不时还与邻近的摊位打声招呼,说笑几句。估计是显摆一下,顺便假装高深的提点对方。 浴桶他最想要了,小溪中洗澡可谓冷暖自知。不过怎么搬回去,是个问题。而那些厨房用的青铜器皿,更是让他爱不释手。每天除了烧烤就是用陶罐煮些野菜肉汤,若是买个铜鼎将就着当炒锅来用,至少能活得更有味道一些。然而这一切即便买得起,却带不回去。着实扎心。无意间看到越国商人贩卖的稻米,或许是因为很久没尝过粮食的味道,王诩垂涎欲滴,再也无法强忍,决定买上一小袋,缅怀一下后世的味道。一圈转下来,购买的绢布、麻布、与木棉布便让二人难以负荷了。 此刻,王诩驻足在一处奇怪的摊位前。这里陈列着五颜六色的小布包还有各类颜色的布片。布包中盛放着块状或是粉状的商品。根据颜色的不同进行排列,而价格也随之变得迥异起来。这处摊位聚集的人群最多,大多数人会购买淡黄色的块状物品。还有不少衣衫褴褛的贫民会购买那些布片。 “这是什么?” 王诩好奇的指着一个蓝色的小布包,里面装满了黄褐色像是果脯一样的东西。摊贩忙的不亦乐乎,哪儿有空回答他的问题。不住的收钱招呼着其他的客人。阿季揪了揪他的衣袍小声回道: “梅干。” 在他看来,哪儿有商人会把矿石、布头与干果放在一处售卖。并且生意好的有些过分。完全不符合逻辑。 “噢?这是什么买卖?看上去很受欢迎的样子。” “少主...这是烹食用的佐料。” 可以理解,大周朝没有醋,用梅干来取代,增加饭食的酸味。但这五颜六色的布头又是个什么鬼?难不成是干海带?用来替代味精?可海带也没见过有白色或是红色的啊。王诩疑惑的瞅着阿季。 经女孩解惑,方才知晓古人的智慧。这些布头是在各种调味品中分别煮过,而后晾晒。一般是贫民百姓或是长途跋涉的旅人使用。他们在做饭时,将布片放于清水中稍微煮上一下便有了味道。比如,那白色的布片就是盐布。水煮过后就有咸味出来。 至于那些块状的东西,其实就是食盐。越白越细,品质就越好,价格也就越贵。可能是制盐时提纯的工艺太过落后。所以才会泛着黄色。而那块状的盐巴像是从盐矿中挖出后,未经处理便直接售卖。估计长期食用,很容易中毒。 “这包芥粉,我要了。” 阿季以为王诩会买些盐巴,不料对方竟买了包芥粉。随后二人便赶往城东的食肆,一路上王诩神情恍惚。走路像是喝醉酒一般,摇摇晃晃的。手中抱着的布匹竟意外掉落了两次。阿季小心的搀扶着,终于来到了食肆。 此时刚过未时,与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时辰。他二人在食肆二楼选了处僻静的地方坐下。店小二见来人大包小包的行礼,立时眉开眼笑的上去招呼。在得知与姬兰相约此处后,更是无比的恭敬。 “原来是少司马府的贵客啊!快请,快请。” 一边说,一边用袖子擦抹二人身前的几案。 “客有什么需求,尽管知会小的。” 一路沉默且失魂落魄的王诩终于开了口。 “小二哥!可否讨碗清水。” 小二看他面色惨白,以为王诩身体有恙,不愿受人打扰。于是急忙奉上两碗清水后,便悄然离去。王诩对着陶碗中的清水,呆望了许久。从包袋中取出一小撮芥粉,洒在水中。一旁的阿季,瞪大眼睛,看着少主咕咚咕咚的将一整碗辛辣的水全部喝下。甚至面上没有一丝神情的波动。片刻过后,王诩抹了抹嘴角,轻叹道: “果然很辣...” 随即涕泪横流。可没过一会,又表情木讷的开始傻笑。阿季与他相处了六年,从未觉得王诩是个怪人。即便是伤愈后,他总会说些傻话,且行为有点怪诞。但女孩也只是认为他经历过生死,一时不适才会显得异常。随后王诩的变化,阿季其实是很喜欢的。尤其那日割腕以血相救,女孩深深的被感动了。从未像现在这般对将来的生活如此向往。然而此刻回想起那名侍女说的话,竟觉得面前之人如此的陌生。 芥粉出的出现,让王诩又回忆起尘封的往事。记得与妻子一同留学英国的时候,他在一家自助餐厅打工。客人总喜欢询问餐桌上瓶瓶罐罐的调味品。他知道盛放淡绿色糊状的调料是芥末,却不知芥末的英文应该怎么去说。于是询问了领班大姐。大姐也是国人,不过一口陕西腔的英语着实听着费力。至于回答嘛。 “王萨比!” 王诩在店中被大家喊做小王。领班大姐一出口,他还以为对方是在骂自己呢。回家后,将事情告知了妻子。不料妻子笑的前仰后合,如同抽筋一般。科普后方知,领班大姐并非骂人,而是口音太重。日本的青芥英文叫Washabi(瓦萨比),其实是山葵并非芥末,它的根茎也称日本辣根和国内的芥末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只是人云亦云,将错误一直延续了下去。而他买到的芥粉则是用芥菜的种子研磨而成,正宗的芥末。 阿季的长相与妻子夏云诺一模一样。女孩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早已忘却那个曾经真实存在过的恋人。也许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王诩选择逃避过去。每当想到,在另一个时空,还有个思念等待他的女子,总会揪心不已。过往的点点滴滴已经深深的烙印在心中,挥之不去。 直至申时,姬兰带着妹妹赶来赴约。王诩才从回忆中解脱。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次出门可谓大涨知识。他十分感激,对姬兰抱拳施礼,答谢对方的款待。寒暄几句过后,一个个小铜鼎,便被摆放在四人面前的几案上。虽仅有四道菜,但都是硬菜。水煮老鳖、烤鸡、羊腿以及一道看似红烧肉的美食。 今日倒是奇怪,姬兰身旁的小侍女也有席位。按说奴婢是不能与主家一同用膳的。几人闲谈着,周围没有下人布菜或是斟酒。反倒是格外的轻松。王诩对那盘红烧肉情有独钟,肥而不腻,肉质紧实,不禁开口赞道: “此肉味美,可是牛肉?” 假装很有礼数的小侍女,正细嚼慢咽的吞咽食物。一听这话,竟没忍住,立时将口中饭食喷了出来。作为主人的姬兰,没有第一时间去责骂小丫头,反而瞪大眼睛,注视着王诩。阿季的表情则更为夸张,不住地咳嗽,就连眼泪也跟着冒了出来。一只手捂住小嘴,显然也喷出不少饭食。 “呃...在下哪里说的不对了吗?” 王诩反复斟酌自己方才说过的话。觉得没有问题啊?更不是什么冷笑话。为何眼前的三人会露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还是说他脸上沾了饭菜,看上去比较可笑。于是,慌忙用手抹了两把,除了嘴边的油腻,没有任何东西。 “先生莫要胡言。宰牛乃大罪,重则斩首,轻则鞭挞三十下狱。何言食其肉?” 姬兰的话把他吓住了。不就是吃牛肉嘛,至于杀头坐牢这么严重?电视剧里那些侠客好汉们,不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牛肉的。也未曾见过官府的衙役整日追着他们喊打喊杀呀。难不成大周朝的吉祥物便是牛?这样有利于提高农业的发展?王诩满脸的问号。 “这是为何?难不成宰牛有碍百姓耕种,会伤及国本?” 方从王诩惊世骇俗的言论中回过神来的姬元与阿季,此刻不约而同的张望四周。像是做贼一般为这二人把风。只听姬兰低语道: “牛乃天子太牢之祭首,无故宰杀视同谋反。先生休要再提,以免遭来祸患。” 姬兰能做出解释,已经冒着极大的风险。毕竟她兄长身处高位,若不小心被政敌听见,借此来构陷少司马府有不臣之心。她们兄妹亦是百口莫辩。 原来这规矩又是大名鼎鼎的周公定下的。天子祭祀用的祭品称之为太牢,是牛、羊、猪三畜。而诸侯祭祀的标准则是少牢,其中没有牛。因此无故宰牛,视为逾越礼制,有窥视王权之心。明白缘由后,王诩绝口不提吃牛肉了。毕竟他是真的吃过。若因此被扣上大逆不道的帽子,那还了得? 陡然间,死寂一片,气氛显得紧张而尴尬。王诩因心虚而不敢吱声,只是埋头吃着那盘像是牛肉的火烧肉。姬兰知道王诩来自北狄,吃过牛肉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毕竟是尚未开化的牛牧民族,总不能让人家学着中原人那般恪守周礼。显然她的话,是把王诩吓到了。瞧见对方乖巧安静的吃相,姬兰抿嘴一笑。 “先生莫要拘谨,显得在下怠慢了。” 王诩对着姬兰浅浅一笑,继续吃那盘红烧肉。姬兰见他如此情有独钟,便讲解道: “此乃貔兽之肉,肉紧不似豕。” “咳...咳。” 险些就要重现两个丫头之前的失态模样。王诩强忍着恶心,低沉的咳嗽了两声。这才压抑住胃里的翻腾。哪儿有人会在别人吃饭的时候,说什么屎啊屎的。更过分的是,竟指着他吃的红烧肉说不像是屎。他的反应让姬兰略感歉疚,以为王诩对此物忌口。自己未曾提前相告,害的对方吃下不该吃的东西。可她哪儿知,王诩是听到了豕才变成这般模样。 豕与屎是同音字,大周朝的百姓习惯用豕来称呼猪。豕更多是用于称谓有鬃毛的野猪。这只是习惯而已。 “先生莫怪,恕在下照顾不周。不知先生对此物忌口。来人!把这貔肉撤去。” 王诩慌忙起身一礼,解释道: “不怪兰公子。是诩吃相难看。太急了,方才呛到。公子继续说。” 这牵强的理由,慧眼如炬的姬兰岂会相信?全当做是对方的善意。或许是不想她自责,故意礼貌的贬低自己,揽下责任。姬兰与他对饮一杯水酒,当做道歉。二人心照不宣。 “此兽极为难得,如熊如貔,黑白驳,可食铜舔竹,名曰貔兽。” “什么?貔兽?” 王诩惊讶的神情,更是让姬兰确认对方忌讳此物。显然这顿饭已经没法再继续吃下去了。此时的王诩抱着一个铜鼎,哇哇地呕吐起来。就像王诩先前想的那般,姬兰也是如此认为。或许北狄之人将貔兽视作神兽国宝,不能随意宰杀食用吧。 然而,一个现代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吃了国宝大熊猫的肉。似乎会是这样的反应。大熊猫的境遇十分凄惨。不仅是在现代,古代也是如此。不然也不会叫做貔兽。 相传有好事之人,发现熊猫在农户家中啃食农具上的金属。于是将其抓获,敬献给采邑的地主老爷。地主大喜,将熊猫圈养起来,每日以铜铁饲养。谁料熊猫只吃不拉。这还了得!这不就是食铁的神兽嘛。貔貅便是古人按照熊猫意淫出来的神兽,嘴大无肛,只进不出。寓意吞食财物而不泄,实乃招财进宝。 当初那只下山散步到农户家中,意图磨牙或是误将农具当成竹子来啃食的大熊猫,最终为子孙后代,锦衣玉食的生活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 第十二章:上帝是个女孩 秋风萧瑟,戚城没有小桥流水的景致,没有长亭送别的夕阳余晖,更没有折柳惜别的文人雅致。多得只是古道西风瘦马。一队又一队往返于诸国的商队,在悠久的商道上留下深深的车辙。述说着春秋商人生不逢时的年代。不堪负重的马儿喘着粗气,不时打个响鼻。幽怨的声响回荡在漫长的古道上,与旅人佝偻的身形,同样让人唏嘘。 “先生放心,不日在下便将木匠与锻冶匠遣至云梦,供先生差遣。至于木棉与羊毛,到了时间,先生命人来取便是。” “多谢兰公子盛情款待。他日云梦再会,诩亲自下厨,让公子一饱口腹之欲。” 开春后,姬兰便会同邑宰府的曹大人一同前往云梦山,察看制鄙之事。王诩是想在招待二人的同时,将村寨围墙建设的事情蒙混过去。窃喜之余,瞧见少司马府的护卫牵来一辆马车。正是姬兰的座驾。几名壮汉三两下就将两匹马从捆缚的绳索中解开,随后牵至一旁。 “昨日在下有言,赠君车马,先生莫要推辞。为大卫百姓,先生...受之无愧。” 姬兰躬身一礼,随即一抖袍袖,洒脱离去。她总是这般自作主张,不给别人选择的余地。屈身回礼的王诩目送对方离开。单薄的身影,远远望去,似有无尽悲凉之感。来不及感动,只觉满心的后悔。若知对方真会相赠车马,早市采购之时,就不会那般纠结。 此时的阿季,正踮着脚尖,眺望即将消失在人群中的女孩。她上下挥舞着手中的短剑,依依不舍的看着那淡蓝色的背影。 “哥哥!兰公子对您真好。” 外人面前,阿季总会以少主相称。而少君的称呼则绝口不提。此刻,女孩如释重负,似乎隐瞒与说谎对于她而言,是种负担。 “哎!好人啊!就是心思太多了。” 两人将背负的行礼放至马车。片刻后,王诩挠了挠头,问道: “阿季会御马吗?” 女孩随口回道: “不会...” 多么直白的回答。一时间两人大眼瞪小眼。呆立在马车之上,顿感悲凉。 大周贵族推崇的君子六艺,是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的御,并非骑马,而是驱使车驾的本事。不单单只是马车,也可是牛车或是驴车。好比后世考驾照,不过是将ABC三类驾驶证全部拿到手,才算是合格。马在周朝其实和后世的汽车没有太大的区别,一匹马的价格是一家五口奋斗两年,不吃不喝才买得起的。而买到的马也只是下等劣马而已。 显然姬兰相赠的并非劣马,还是宝马。万一再会时,这马被他不小心给养死了。岂不是辜负了对方的一片情谊?王诩无奈的下车,牵着马前行。他可不想意外把人撞伤,还是待到人少的地方,再试试如何驱使。阿季见状,也一同跳下车来,陪在王诩身旁。路上的行人投来异样的目光,他们从未见过长途跋涉,有马车不用,反而体验平民式的生活。 回到府中的姬兰,退去男装后。望着一双短矮的皮靴,默默发呆。 “你莫非是看上那卫诩了?两匹戎马呐!真是大手笔。哥哥若是知晓此事,还指不定怎么想呢。这卫诩...还真是狡猾。用两双破皮靴,便将姐姐的心勾走了。” 姬元踢腾着脚上的皮靴,像是跟鞋子赌气一般。只见姐姐轻抚发鬓,悠悠道: “胡说什么?他能前来寻我,想必已有打算。若是云梦制鄙可成,便能造福一方百姓。为大卫宗室免受强国欺凌...出一份力。区区车马又算的了什么?” “好好好,姐姐说什么便是什么喽。中兴宗室又岂非我等女子之事?费哥哥与兄长都不急,姐姐倒是心急。呵呵...” 姬元吐了吐舌头,她才不信姐姐说的那些鬼话。若是敬佩王诩的才学,大可招揽入府,为自家所用。干嘛大费周章的推荐给君上?姐姐身为女子,在表臣百司府担任小伯,尽心竭力的为家中付出,竟还遭人非议。现在将座驾赠予一个小小的鄙尹,若是被外人知晓,定会数落她吃里扒外。 她不明白,姐姐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卫国宗室内耗不断,弑君弑父,兄弟阋墙之事时有发生,已经延续百年。国人早已习惯苟且的生活,岂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小丫头继续说道: “元儿看来,那卫诩做的鞋子倒是不错。将来或许能成为很厉害的艺人,也说不定呢?” 说完,姬元便蹦蹦跳跳的跑出门外。想必又是去捉弄府中的下人了。姬兰摇了摇头,悠悠的叹出一口气,似是对妹妹的无奈。随后她将手探入皮靴之中,柔软的兔毛,痒痒的。 “木棉...羊毛...呵呵。” 相信能将鞋子做得如此细腻之人,做起事来也不会马虎吧?妹妹的话与王诩索要的东西,似乎不谋而合。难不成对方是打算靠贩履为云梦百姓找条出路?姬兰迷茫起来,也不知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她自嘲的笑笑。 三天后,王诩终于回到了云梦山。为了将马车安全带回,一路上专挑大路走。本以为让马儿跑的慢点,至少也比步行快。谁知这两匹马如此的娇贵,动不动就尥蹶子。王诩又不敢解下套索,生怕它们跑掉。只好挥着剑,四下割草,给马大爷喂食。可谓服务周到,就差来个足底按摩了。荒诞的行为,引得路人嘲笑不止。 谁知一走便是三天。之前本还在意姬兰赠马之情,不愿亏待马儿。此时毫无心理负担,他将马匹交给李沧,并严令对方将这两匹桀骜不驯的马拉去干活,好好修理一番。正准备补个觉,缓解一下旅途的劳累。谁知姬兰差遣的木匠与铁匠早在他们返回的前一天,便赶到了村子。更要命的是,两位匠人拖家带口而来,一共来了七人。铁匠看上去至少四十来岁,根本就不是青壮嘛。还带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谢鄙尹大人收留。能有片瓦遮身,管小人与孙儿饭食便可。大人不必忧虑,小人自当尽心效力。” 来人毫不客气,提出自己的要求。倘若是在后世,这要求亦是过分。毕竟是举家前来,既要送房子又要管饱饭。吃饱穿暖可是大周朝所有百姓的诉求。七个人的口粮不是小事,王诩瞬间崩溃。他怀疑这些穿着破烂的人,会不会是姬兰从哪儿个山头掳掠而来的流民。冒充匠人前来骗吃骗喝的。 此刻只能认栽。村子从原先的27户一下变成了29户。原本是想用宝剑换来的钱,为后期的生意提前做些准备。眼下只能考虑先度过冬天再说。于是写了份清单,拿出2000钱交给李沧,让他组织些人手赶着车马去朝歌附近的小城邑抓紧购买过冬的粮食,以及铜料和矿石。若是在摸不清铁匠的底细前,就将山洞内的武器部件拿出让其融了。估计他极有可能在邑宰府的大牢中度过余生。 刚脱贫致富,转眼间就回到了解放前。他将所剩的铜板,倾倒在几案上。一枚一枚的数着,还有825钱。购买的绢布着实太贵了些。阿季似乎无法理解王诩的烦恼,女孩从未见过这么多钱。现在的生活比过去,不知好了多少。然而少主哀声叹气的,显然并不开心。 安顿过工匠后,王诩没有留宿村中,而是与阿季返回了山洞。他将自己宝贝的工具悉数拿来了出来。随后让阿季把那些戈矛的青铜部件取出一箱,搬至洞外。王诩拿着一大块岩石,开始猛砸那些武器。就像砸核桃一样简单,青铜碎片立时崩落一地。如此一来,就不会暴露了。这些细小的碎片混在一起,谁又能分辨出本来的面目。 有了上次的教训,王诩让阿季拿着筷子慢慢收集碎片。若是女孩不在身边,没准他会用那把先父留下的宝剑一通乱砍。心中正在抱怨这种愚蠢而低效的作法时,一不留神,手指一阵刺痛。由于没算好石头砸下的位置,一片青铜被击打在一角,突然翘了起来。本就是锋利无比的武器部件,弹起的瞬间将王诩小指上的皮肉削去一块。 他闷哼了一声,不等阿季询问便拎起身旁的墨剑跑回洞中包扎。由于习惯用右手,此时又以右手执剑。伤口涌出的血,顺着指尖垂落在漆黑如墨的剑鞘上。那柄长剑顿时像是一把杀人凶器,血水染红了剑上奇异的文字。宝剑瞬间像是活了一般,强大的吸力,不停吞噬着沾染的血迹。王诩顿觉自己的手指像是与剑鞘粘合在一起,如何使力也摆脱不开。 眼前猛然一黑,意识像是被宝剑强大的吸引力拉扯。突然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身体随之不停的旋转,眩晕所产生的恶心感觉,让他只想呕吐。然而眼前一片漆黑,像是身处于漩涡当中,只能随波逐流。 此时,阿季惊恐不已。当听到王诩的闷哼声,女孩便察觉到,他受伤了。于是紧随其后,仅仅几步之遥,却见对方突然瘫倒在地。受伤的手,死死抓住那把长剑。像是要把剑鞘捏碎一般。手背青筋暴起,小指的伤口流血不止。她试着掰开少主的手,可怎么也做不到。奇怪昏迷的人为何能保持发力,女孩从未见过这样的怪事。只能先帮少主止血,然后再想办法。 眩晕的感觉散去后,王诩隐约听到女子的哭泣声。眼前陡然变得昏暗,不再像之前那般漆黑。地上抖动着斑驳的光点,远处混沌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他抬起头,方才意识到自己居然站在一棵参天古树下方。茂密的枝叶遮天蔽日,仿佛周遭的一切都在古树的笼罩下。枝干上褶皱的树皮,裂开的缝隙竟有一臂的宽度。 王诩扶着大树缓缓前行,女子哭泣的声音越来越近。视野的不远处,瞧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小姑娘正坐在树下哽咽。女孩像是抱着什么东西,贴在脸颊上,身体不住的抽搐。 “你是谁?为何要哭?” 对方似乎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是抽泣着。王诩有些害怕,缓行了几步,不敢再靠近女孩。这惊悚的一幕,感觉就是鬼片的桥段嘛。原地停留了许久,那孩子依旧在哭。任凭王诩怎么询问都不应声回答。他放胆又就靠近了女孩几步,看到对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裙,平铺在地上,下身掩埋其中。一头乌黑的长发顺着娇小的身躯垂落至地面。 白衣女子,披头散发什么的,最是可怖。此时出也出不去,进也不敢靠近。王诩俯下身,趴在地上想看清女子的面庞。一张熟悉的面容立时让他目瞪口呆。 “阿季!阿季!你怎么了?” 女孩的年龄与长相同阿季一般无二。卸下心中的顾虑,王诩慢慢靠近对方。当看清女孩手中的东西时,王诩被吓得魂飞魄散。她竟然拿着一根白骨。此时,王诩只觉脑中一片空白。腿一软,便栽倒在女孩身旁。除了颤抖与乞求对方不要把自己吃掉以外,似乎没有更好的选择。 “饶命啊!我不好吃的。别吓我了。” 喊了半天,对方理都不理他。像是完全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一样。王诩咽下一口唾沫,于是又大胆靠近了一些距离。就在他准备伸手触碰女孩的时候,对方猛地抬起头。王诩伸出的手瞬间僵在空中,汗毛倒竖。这回真是作死,感觉脊背上的衣衫满是冷汗。 然而女孩并非是在看他,而是望着远处的混沌。突然间,女孩清澈如水的眼眸中,发出一道金芒,直射远方混沌的天际。已经被惊吓过度的王诩,来不及恐惧。便看到金芒射向的地方,弥补的乌云正在翻腾。天边像是被打开了一扇门,五彩的霞光让周遭的一切变得明亮起来。他从未见过这般如诗如画的景象。天空中有飞奔的白马,还有长着翅膀的天使。一望无垠的草地上各种珍禽异兽居然和谐的相处。一股圣洁的清晰感,顿时让他觉得灵魂也随之升华。难不成这就是天堂? “泰皇陛下!等着凤儿...” 沉浸在见证神迹的震撼之中,竟然没有察觉到身旁的女孩已经起身向远去行去。女孩的话像是教堂的钟声,回荡在这处天堂圣域,久久不能散去。所有的生物像是同时听到了她的言语,瞬间定格在原地齐齐瞩目着她的离去。 草地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王诩顺着女孩走过的方向望去。失声惊呼道: “妖怪啊!” 女子人首蛇身。初遇时,裙摆与长发遮挡住了下身。王诩没有察觉,当看到青草被压出S形的轨迹时,心中略感诡异。然而下一刻,犹若被雷劈中一般。对方分明是扭晃着腰肢,蜿蜒前行。 当王诩从幻境中醒来,右手仍然紧紧握住那把墨剑。阿季告知,他已经昏迷了两个时辰。小丫头极为懂事。在王诩昏迷期间,独自将销赃的事情全部完成。此时已是傍晚十分,阿季关切的询问着,又反复确认了王诩的伤情,这才安心的睡下。 借着昏暗的火光,王诩将手指上涂抹的草药擦去。发现伤口已经不见了。联想到那日阿季饮下自己的血后,便奇迹般的复活。身体在受伤后,总会快速的自愈,这一切都散发着诡异与阴谋的味道。而这把墨剑上的文字到底是什么?幻境中看到的女孩为何长相与阿季如此相似?妻子夏云诺又和两者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似乎明白了什么。自己意外没死,来到这奇怪的世界,是不是存在着某些必然的联系? 于是王诩又将手指割破,把血液涂抹在剑身的文字上。果不其然,他又来到了那处幻境。同样的参天古树,同样抱着白骨哭泣的女孩,同样神圣的天堂万物,仿佛一切都在重复。这次他亲眼目睹了女孩的蛇身。只不过自己像是被某种力量阻隔,无法与幻境中的人或是物进行接触。他能清楚的感知到对方,然而对方却感受不到他的存在。 反复琢磨着那句话。 “泰皇陛下!等着凤儿...” “泰皇是谁?那女孩自称凤儿。凤...难不成是女娲?” 他依稀记得,在古籍中看到过,女娲的后人便是凤氏一族。当时还嘲笑女娲娘娘是个叛逆期的少女来着。突然回想起阿季曾经说过,云梦山叫做女娲山。所有看似巧合的东西拼凑在一起,居然隐藏着诸多联系。王诩确信,这绝非巧合。一定是冥冥中有人向他暗示或是透漏着什么信息,引导他一步一步解开最终的谜团。而幕后之人,一定不简单。或许是女娲口中的泰皇。 突然有种被人操控命运,愚弄的感觉。此刻,他能确定的是阿季身上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若自己意外的死亡是因,那妻子夏云诺将他送到这个世界便是果。而面容相似的阿季,绝对是下一个因果的钥匙。想到这里,王诩的内心不安起来。等待第四个长相相同的女子出现就是解开谜题的关键。 一夜辗转反侧,思考着乱七八糟的问题。细细品味幻境中所见到的一切。女娲出现在天堂,受万物瞩目。中西方的神话故事突然交织在一起,总觉得这画风有点怪怪的。 “上帝是个女孩?” 关于女娲娘娘的神话故事,不就是大地之母与世间万物的创造者吗?王诩只觉自己愚蠢无比,一直以来居然没有发现东方的女娲与西方的上帝竟是出奇的相似。世间不会存在两个造物的神。此刻他无比确信,上帝便是女娲,而女娲是个女孩。 未等阿季苏醒,王诩便起床准备早饭。昨日离村之时,他取了些大米。准备早晨吃顿米饭,不料遇到了困难。记得用电饭锅蒸米饭时,蒸煮用的清水只要没过手背,米饭就会软糯好吃。此时用陶罐煮饭,倒是第一次尝试。也不知加多少的水才适合。为了不浪费粮食,陶罐中填满了清水。在他看来,喝稀粥总比烧糊了没得吃要强。 今日阿季的胃口特别的好,足足喝了三碗米粥。还不停的追问王诩,是如何烹煮出如此的美味。王诩老脸一红,只是埋头吃饭。此时生活在中原的人,极少会吃稻米。更多的是将稻米用于酿造米酒。由于从越地运来极是不易,稻米被视为珍贵的东西。酿酒后身价便能提升好几倍。试想百姓连饭都吃不饱,哪儿会用粮食来酿酒呢?因此饮酒是件极为奢侈的事情。这一不良习气也只存在于贵族之间。 吃过早饭,两人便背起竹篓,结伴朝着山下走去。一大箱的青铜,估计二人至少需要往返三次,才能悉数运完。为了避免工匠扰民,王诩刻意将做工的地方迁至谷中。行至不远处,瞧见热心的村民正在帮铁匠搭建棚舍。做工的地方着实简陋了些,无非是能遮蔽风雨,就连那两匹马居住的马厩也比他们办公的场所高级许多。 黏土与石块砌成的熔炉,岩石代替铁毡,简易的铁匠铺便能运作了。有些热心的村民还带着贺礼前来庆祝。几枚鸡蛋,一块熏肉,一篮野菜,这就是山民淳朴的情谊。显然铁匠与众人相处的很好。看得王诩都有点吃醋,也从未见过大伙对他箪食壶浆。即便其中的某些人,被他救过两次。而他却不知道,一个小山村能有锻冶匠是件多么光荣的事情,就连野一级的镇子,都不一定会有。这样的手艺人是受到严格管控的,不然兵刃与假币满天飞,统治阶级还不立时崩溃?当然,云梦的山民们想的比较单纯。他们可以与邻村的百姓炫耀或是吹嘘一番。以后家中若是需要换些青铜物件,也无需再跑到百里外的城邑去了。 ------------ 第十三章:幽谷埋尸 大周朝对于称谓有着独特的逻辑。其实不难理解,主要是以彰显国家与氏族或是个人的荣耀。反映着这个时代百姓对于血脉正统及家族传承的重视程度,同时也是统治阶层完善分封制,加强王权统治的教化工具。 诸侯以国名加获封爵位来称谓。譬如,卫国的君主可称作卫侯,因为卫国此时是侯爵国。百姓以国名、获封荣誉加名字来称呼。譬如,公孙鞅在获封商地十五邑后,被封商君。于是便有商鞅一称。而在未获封前,被人称作卫鞅。本国或是相熟亲近之人,则可用姓氏加排行进行称谓。譬如,铁匠风角,家中排行老大,大家称之为风伯。 相传十四年前,卫出公邀请重臣赴宴。大臣诸师比登席赴宴时,因脚有脓疮没有脱袜。引得卫侯震怒,还扬言要断其足。诸师比不愿坐以待毙,于是联合王孙弥牟与一众大臣,暗中指使工匠作乱攻入王宫,赶走了国君。后来卫出公从越国搬来了救兵,诸师比一帮的造反派不敌,开始找人背锅。风角的家族世代效命司空府,便参与其中,受到牵连。全族上下只剩他与孙女二人。 王诩听闻此事,只觉卫国的君主昏聩的极有水平。因为一双袜子而引发的战争,古今罕见。他还纳闷,卫出公姬辄不是深受百姓爱戴的嘛?怎么会做出如此不智的事来?对于铁匠的遭遇,王诩深表同情。尤其风角的小孙女,小小年纪却极为懂事。时常帮着爷爷干活,偶尔传递下工具,偶尔为熔炉添加柴薪。七岁的小女孩,在铁匠铺里待着,总不是个办法。太危险了。王诩摸了摸女孩的脑袋,问道: “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有些紧张,说话时结结巴巴的。 “姝...姝儿。” “风姝啊!好名字。爷爷起的?” 女孩点了点头。身前的两只小手紧紧抓在一起。 “以后姝儿可愿跟着哥哥?这里太危险了,不是小丫头该待的地方。” 王诩的话让小女孩更加紧张了。眼睛唰的一下就红了。泪水在眼眶中不停的打转。姝儿可怜巴巴的望着爷爷,乞求对方前来解救。她与爷爷相依为命,是不愿离开他的。听到王诩的话,风角满脸喜色。忙拉着孙女一同跪下,感激的说道: “先生大恩!小人无以为报。姝儿!快给先生磕头。” 他明白,孙女若被鄙尹大人收留,意味着什么?他们风氏,便有复兴的可能。只要能在这缺衣少食的年月里活着,就有希望。然而小女孩很是倔强,任凭爷爷怎么拉扯,就是不跪。 王诩倒没有想的这般长远。只是觉得冶炼的地方火花四溅,十分危险。若是不小心被烧伤了,这么小的孩子定会遭罪。毕竟这年月医疗水平又不发达。眼下爷孙两这般僵持怄气的模样,倒让她略感惭愧。自己没想过要拆散他们嘛。 此时的风角,焦急的在孙女的屁股上猛抽了一记。小丫头仍是倔强的不肯下跪,强忍着不哭。王诩看不下去了,忙上前劝阻。 “住手!风伯!您误会了。诩只是想代为照顾一下姝儿...并无他意。” 说完,风角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原本以为王诩是看上自家孙女乖巧准备带回去做个使唤丫头呢。不想到,居然是想帮他带带孩子而已。这倒是奇了怪了。虽说他是个手艺人,但也不曾受过这般礼遇。 风角感动的涕泪横流。一通千恩万谢后,马上切入正题。王诩将所需打制的青铜物件,向他一一道来,并仔细讲解其中的用途。风角做事极为高效,简单的提出了自己的疑虑,还给出自认为合理的参考意见供王诩选择。随即毫不拖泥带水的进行熔炼与制作。 一个时辰后,像是齿轮一样的青铜物件便被制了出来。王诩拿着样品,细细端详。虽然未经打磨,看上去有些粗糙。但是依旧无法掩饰对方技艺的精湛。他不懂冶炼,做出的东西很是匀称。随后王诩将齿轮试着用力掰了掰,眉头便皱了起来。 “风伯!不行啊。这韧性倒是不错,可硬度差远了。” 风角接过齿轮,也试着掰了下,不想锯齿居然弯曲了。青铜极为宝贵,王诩唯恐浪费,只是让对方先做出样品。当确认无误后,才会打制其余的部件。 风角捋了捋胡须,拿了片熔炼用的青铜碎片。显然是极有经验的,掂量了几下,说道: “锡太多了。这青铜碎料估计出自戈矛等兵刃。” 王诩满头大汗。他砸了那么久,才将戈矛的武器部件弄成现在这般面目全非的样子。不料,对方仅看了一眼就能知晓,顿时心惊肉跳。之前还怀疑风角是来骗吃骗喝的,仅凭这一手,估计没有十几年的冶炼功夫,是练不出来的。 瞧见王诩惊骇的模样。风角心想: “鄙尹大人果然识货。” 于是做出了解释。锡占六分之一可铸鼎,五分之一可铸斧,四分之一可铸戈矛,三分之一可铸刀剑,二分之一可铸鉴燧。显然武器的打制,不仅要满足硬度,还要保持韧性。不然兵器碰撞后,极有可能折断。 “恕诩眼拙,怠慢大师了。” 王诩立即狗腿的进行恭维。一方面是转移对方的注意力。另一方面,风角确实技艺高超。 听到这话,风角眉开眼笑,急忙抱拳施礼。回道: “哈哈,大人过誉了。匠户本就靠手艺为活。小人祖上世代传承冶炼之法,无非自幼熟知罢了。” “那不知风伯...可有解决之法?” “简单!加铜。” 还真是简单。只要稀释一下锡的比率问题自然能得到解决。或许王诩是被吓糊涂了。所以如此浅显的道理都没看出来。 午后,李沧赶着马车与十来号人满载而归。显然王诩是低估了2000钱能买来多少东西?满载的货物,把他吓了一跳。这时粮食的价格并不高,大豆最便宜,高粱次之,然后是小麦与大米。只要不考虑吃的多好,只是管饱的话。购买的粮食足够补贴村子,安全过冬。而铜料与矿石的价格更是天差地别。或许是冶炼的技术都掌控在权贵手中,铜铁很难流通。还好李沧够聪明,买了矿石。不然王诩就要哭了,因为用黄铜冶炼基本等于是在熔炼铜钱。 申时,阿季送来了饭食。王诩、李沧、风角三人便在简易的铁匠铺内边吃边聊。没有味道的稀粥,一小盘韭菜,每人一枚煮熟的鸡蛋,已经算是的比较丰盛的午餐了。 大周每日只有两餐,早餐在辰时,也就是早晨7到9点钟。百姓也会将吃早饭的时辰称为食时。午餐是在申时,也就是下午3点到5点,这个两个小时也叫哺时。 已经习惯了早睡早起的生活,似乎吃两顿与吃三顿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吃完饭后,王诩带着二人来到谷中距离村子一里多远的地方。三人站在一处水潭边。山里的溪流汇聚于此,形成一处浅潭。时常有孩童来此处摸鱼,由于山内温差较大,不适合鱼类的生长与繁殖。这里的鱼最大的不过巴掌大小。 与王诩相处半月有余,李沧对这个少年有了不一样的认知。虽说年纪大王诩一轮不止,但是二人谈论起来,并无太多隔阂,更有平辈论交的感觉。从云梦制鄙开始,李沧就一直疑惑,这少年到底是想如何打算?也曾提出过不少好的建议。比如将漆树剪枝,进行培育。在山顶弄一片漆林,发展漆器的高端产业。不过没有十几年的时间,这事根本无法实现。少年也提出过养鸡养兔的想法。在李沧看来这些提议只不过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根本解决不了上百口人的赋税问题。 此时,望着不足一米深的水潭,李沧大概猜想到对方要干什么了。只听。 “先将溪流截断,引至他处。然后深挖此地。嗯...二丈...差不多就够了。” 少年将手臂交叉揽于胸前,手指有序的击打在手臂上。李沧善意的提醒道: “大人!山中苦寒,不适于在此处养鱼。” 只听少年平平的说道: “我知道。此处是要筑坝,并非养鱼。” 李沧一时间懵了。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啊?筑坝?” “对呀!” 比起养鱼,修建水坝更是可笑至极。试问谁会在溪流中筑坝?难不成对方是想筑坝后,再修建水渠,方便谷口农田的灌溉。可这么点水,怎么会够呢?李沧顿时觉得王诩是疯了。或许是压力太大了,可不能有病乱投医吧。然而对方一脸自信的表情,让他很难开口去打击一个小辈。毕竟王诩是大卫国的鄙尹。虽说不是多大的官,但这年头等级制度明确。他一个平头百姓根本没有发言权。只能作罢,听命行事。且看对方劳民伤财后,如何对邑宰府交待吧?不禁心中叹道: “哎!果然还是个无知竖子啊。” 或许是王诩过去太过顽劣,李沧对他的印象一直不是很好。相处了半月,觉得王诩的脾气收敛了许多。但是逞强的毛病还是改不了。还能说什么呢?忠言逆耳,他虽有才学,但只能被埋没。还是不要想得太多,李沧如此告诉自己。 随后李沧便告辞离去。他打算明日一早,开始动工。赶早不赶晚,因为冬天即将来临。谁都不想寒冬腊月的下水干活。表面上看来,工程量不是很大,但是李沧有自己的主见。趁着筑坝截断水流之际,可以顺便清理下河道。万一村子的寨墙不达标,提前准备些石料,有备无患也是极好的。谷口的耕田确实不易灌溉。虽说王诩做的事,可行性不高。但总能方便到几户百姓的田地灌溉。顺道修个水渠亦不是什么难事。如此一想,要做的事情确实很多。回答家中李沧便思索着如何规划。 陪伴在王诩一旁的风角,此刻露出惊骇的表情。他怎么也想不到,少年竟会让他将打制的部件全部涂抹上生漆。还一脸悠闲的询问他这样做,能不能保证青铜在水中不会生锈。王诩的手笔大的有些超乎铁匠的想象。生漆是何等金贵的东西,涂在青铜上,亏他也想得出来。不过转念一想,或许真会如此。然而,听到后面的话,风角只觉身处云里雾里。 “风伯!那些铜料,您闲暇时就为百姓们打制些农具,也省的麻烦了。” “大人莫非是在戏耍小人?您可知那些碎料若打制兵刃获利几何?” 试想,执剑就会受人尊重的年代,若农具都是用青铜打制的。那么所谓的侠客壮士怎么想?那些拿着木棒充当武器的卫国士卒又怎么想?风角觉得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不是嘛?与他一同前来的木匠还在用贝壳锯木头呢。王诩的一波败家行为,简直刷新了对方的三观。 然而此时,王诩却有苦难言。他当然知道倒卖军火最赚钱了。不就是因为不能这么做,才费力的把那些武器全部砸碎的嘛。这怎么解释?难不成告诉对方自己的老爹以前极有可能是个山大王,家里收藏着一百多箱的武器。尽管那去融了,不差那点废铜烂铁?再说了一大箱兵刃都已经砸成那副鬼样了,难不成还让他再粘回去吗? 也许风角是觉得王诩太傻,不会变废为宝。于是指点了一下,王诩乐坏了。 “风伯!您真是太了不起了。等赚钱了,我保证给您说门亲事。风氏的香火断不了。放心!包在我身上。” 风角瞪大眼睛。这叫什么事嘛。年过半百的人,又不是地主或是城主老爷。若是讨个老婆延续香火,不让人耻笑吗?也亏对方能想出这样答谢人的方法。他干笑两声。顿时觉得自己的前途无望了。跟着个傻村长,也不知将来的生计是否真的有保障? 风角是提议王诩将那些戈矛的碎片融化后,制作成青铜锭。许多以冶炼为主的城邑,都是靠这种办法上缴赋税的。国家对青铜的需求极大,储备些战略物资也是常有的事。可以管制武器的交易,却无法管制原材料的买卖。 帮人带孩子,又介绍对象。一系列的殷勤做法,都是王诩拉拢风角的手段。这么一个高尖端的技术人才,又能作为销赃的同伙,不好好笼络都觉得对不起之前挨过的苦日子。此时俨然有种认干爹的想法。还好风角脑袋清醒,只是认为遇上个有钱的蠢货。除了提出需要几个帮手外,没有任何过分的要求。 想象很美好,但现实总是充满着变数。第二天便出事了。筑坝施工的现场,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村里的人几乎全部到齐了。他们惊恐万状,不时有人惊呼出声。许多围观的孩子被大人捂住眼睛。好像潭底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没人敢靠近那处被放干溪水泥泞的施工现场。到处都是被挖掘过的痕迹。 闻讯赶来的王诩,看到眼前的一幕立时呆住了。近处的空地上,一堆堆的白骨,像是按照人体不同的部位分类堆放在一起。远处堆砌的石块将浅潭中的溪水引至两侧,潭底裸露的黑色泥土夹杂着鹅卵石与白森森的骸骨,遍布施工现场。犹如陪葬的墓坑,触目惊心。王诩不禁咽下口水,轻颤的问道: “知道是何人的墓冢吗?” 这时还不流行,深挖墓穴,建造地宫什么的。只是把过世的人简单埋了,然后堆起大大的坟包。坟头越是高大,说明墓的主人生前身份越是非凡。这些王诩并不知晓,虽说大周还遗留着陪葬的残忍陋习。但是陪葬的人一般是死者生前宠爱的小妾或是奴婢。当下挖出的骸骨,怕是周朝天子的墓穴也没有这般规模。 李沧急忙应声,回道: “大人!此处并非墓冢,而是...坑卒毁尸之地。” 随即做出了解释。 “小人已经查验过了。四下无避体之衣,白骨之上偶有兵刃劈砍留下的痕迹。且...皆为男子,尸骸已无法拼凑。是否将此事上报邑宰府?还请大人定夺。” 听到李沧的禀报,王诩只觉腹中一阵翻涌,身体微颤。一时忍不住竟吐了出来。也许对方不做解释,他不会如此失态。全当做考古研究,了解一下古代贵族的丧葬习俗。毕竟家里那些用骨头来雕刻文字的收藏品也不少的,不至于会害怕。可李沧的话,活生生的描绘出一幅士卒被坑杀后,扒掉衣物还被肢解的恐怖画面。即便是人屠白起,也不会变态到肢解敌人的地步。更何况眼下是遍地尸骸。 “不可!埋骨之地如此隐蔽,恐有奸谋,未免殃及百姓。阿季以为此事尚未探明前不宜上报。” 显然阿季考虑的更为深远。李沧想了想,点了点头。 “嗯!有理。是我思虑不周。” 虽然呕吐不止,但二人的谈话王诩尽收耳底。他疑惑的皱了皱眉。阿季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心思缜密?一直以来,不都是粗枝大叶的吗?除了在武学与医术方面女孩极为细腻,其他方面似乎无法恭维。 “劳烦李大叔了,还是先将尸骨收敛吧。” 二人相互一礼。随即李沧向众人说明了事情的严重性。告诫大伙不要讲此事到处宣扬,以免招来祸患。随后继续施工,将散落的白骨收敛至一处。 想来坑卒之事距今已经过去许久。幽谷埋尸的人也不会料到,老天会帮忙将溪流汇聚于此,为其掩饰罪行。然而不巧的是,王诩居然意外命人挖出了这些尘封地下,不为人知的秘密。这里曾经到底发生过什么惨事?似乎已无人知晓。 想想那些曾经来此摸鱼的孩子以及生活在尸堆之上的鱼群,云梦的百姓皆是不寒而栗。对于坑卒埋尸的推测,村民们都保持着各自的见解。随后不同版本的鬼故事,便在村中的孩童间传播开来。 事发的当天,王诩央求阿季晚上不要回山洞居住。住在村中多点人气,就不会害怕了。女孩应诺后,让王诩第二天一早陪她去后山祭拜考妣。撞上这么倒霉的事情,已经很邪乎了。偏偏又在这节骨眼上,去为已逝的父母扫墓。感觉山谷中深秋的寒意都是阴森恐怖的。 祭拜时,王诩倒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按照阿季的嘱咐,一步一步的进行着。这时没有纸,所以冥钱便被短小的秸秆所取代。阿季抓了一把秸秆放入火堆中,袅袅的白烟缓缓升起。清晨的薄雾也随之变得浓郁起来。女孩向是跟领导汇报工作一样,认真的诉说着少主最近做过的事情。她跪在地上显得无比虔诚。只不过,说的好人好事全是筛选与粉饰过的,可以理解为报喜不报忧。什么少君如何如何的了不起,又如何如何的帮助了百姓,受到大伙的爱戴等。情至深处,竟潸然泪下。一旁聆听的王诩,感觉老脸滚烫。从未被人这般夸赞,他甚至怀疑阿季口中的人是不是自己? “夫人!少君长矣...知矣...贤矣,民必安之。” 阿季叩拜过后,抹了抹眼泪,扭头看了王诩一眼。深邃的眼神中透着挣扎后的坚毅。像是做出了什么重要的决定。 “君之父...乃卫公辄...” ------------ 第十四章:缘起 公元前492年,意气风发的姬辄意外成为了卫国第二十九代君主。然而辅佐他登上君位的人,居然是先君的夫人——南子。这娇媚的女人曾经罢黜并赶走了他的父亲蒯聩。而今却将他附上君位,年轻的姬辄认为,对方是有意把他作为傀儡从而控制整个卫国。毕竟他的叔伯健在人数也不少,不立王子而改立王孙为君,确实难以服众。内心总是惴惴不安的,做事更佳勤勉,不敢有丝毫怠慢。 或许从未想象过,有朝一日能成为一国之君。姬辄并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只是按照年轻祖母的要求,整日处理着琐碎的政务。而这一切更多是为了保全自己性命。 日子相处久了,他发现祖母南子并非外界传扬的那般,是个生性淫乱的妇人。反倒感觉对方率性纯真。南子从不直接干预政事,只是从旁提点。他很好奇。祖母曾是宋国的公主,嫁给祖父不过是政治婚姻罢了。为何这女人会对卫国的继承人如此的尽心尽责?实在是想不明白。姑且认为是宋国的外交国策。卫国若是太过弱小,宋国难免有唇亡齿寒的顾虑。 直至姬辄成年,参加冠礼后,才将埋藏心中多年的迷惑道出。他不敢直白的询问,只是提及当年孔子与祖母相见之事。用来旁敲侧击,先试探一下。 “孔丘乃贤者,然不适于卫。乱世首当富国强兵,教化百姓实乃窃名之举,与国无益。” 南子之言振聋发聩。姬辄没有料到,孔子离开卫国是祖母有意拒绝而不用。并非坊间传言的那样,祖母不顾礼仪招致圣贤厌恶。而这些非议与误会,南子似乎漠不关心,也从未解释过。此刻他斗胆又问了一句。 “当年寡人的父亲欲谋害夫人,故才被废黜君位的吧?” 其实说出这样的话,姬辄已知晓后果。遭到对方的厌恶是必然的,极有可能他的君位也会不保。不过多年来心中的郁结,若是能在此时解开,他认为冒险也是值得的。从小被人指责,认贼作母的恶名没少困扰着他,显然他已经就受够了。 陪伴姬辄执政了八年,容颜已逝。此时南子的笑容不再透着妖媚而是长辈的慈爱。果不其然,姬辄的话一出口,南子无比震怒,立时怕案而起。 “放肆!蒯聩实乃小人,君上不顾身份,意欲何为?” 姬辄从未见过祖母大发雷霆的样子,身子不禁微颤跪倒在地。然而南子并未相扶,只是无奈的低吟。 “哎!” 然后愤愤的说道: “此等首鼠两端之辈岂可唤做君父?当年此人欲交善于齐,将盂地献出,卖国不忠,意图窥视君位。幸好先君察觉,然事发后奔晋投敌又引兵伐卫...哼!此等心思歹毒之人若是为君,国将不复。” 随后南子挥袖离去,刚要迈出殿门。只听姬辄大喊: “为何?” 她失望的回过头,曾经视如己出的孩子,现在已经长大成人。或许姬辄的未来,也会像祖辈那般委屈求全,一生苟活在四方强国的威逼下吧。身为女子,想在乱世改变这一切,显然是不可能的。牝鸡司晨的指责声,早已听得厌恶。 “卫人惨矣,未亡人不忍视之...” 正是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姬辄。本打算浑浑噩噩的,像祖辈那样享受奢华,做个闲散的国君。至少一生能平安度过。死后再混个碌碌无为的谥号。就像祖父那样,本有雄才却被强权压迫,只能假装沉迷酒色,苟且的活着。死后得个“灵”字谥号,被后人唾骂又如何?做卫灵公也总比丢了性命要强。过去,姬辄都是这样认为的。 此刻,他想做些事情。摆脱长久以来晋、齐、越三国对卫国的干预。不想成为别国的附庸。三姓家奴,已经做得够久了。恐怕再这么下去,卫人的膝盖也软了。 于是姬辄找到了同样满腹抱负的孔悝,二人志同道合。孔悝是他的表兄,乃孔文子的嫡子,从此名门。姬辄的姑姑正是卫国先贤孔文子之妻。就连孔子也赞许过孔悝的父亲,称其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所以才会在死后,给了一个“文”,这样高的评价作为谥号。 孔悝被拜为相国,辅佐姬辄组建自己的势力。南子更是全力支持。她已经老了,又无子嗣,只能将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义子身上。经过四年的励精图治,卫国隐隐有中兴之象。然而,外逃十二年的蒯聩却在此时潜回国内,在戚城与孔悝的母亲密谋政变。一处姐弟联手,胁迫外甥赶亲儿子下台的荒唐闹剧,随之上演。 扩建戚城,抵御晋人南下的计划就此毁灭。而幕后的黑手其实就是晋国。蒯聩不过是晋人的傀儡罢了。政变成功后,蒯聩为稳固政权铭鼎以志,告知卫人永不相负孔悝的相助之情。如此便将孔悝变成了卖友卖主的不忠不义之徒。当时戚城的邑宰乃是孔子的得意门生,子路。为劝好友孔悝回心转意,他只身与乱军厮杀,后被砍成肉泥。更留下“君子死,冠不免”的悲壮之言,让后人惋惜与敬服。 政变过后,戚城改名为孔悝城。城外建有多处子路的墓冢,那是百姓为缅怀这位忠臣义士慷慨赴死之举,不忍子路尸骨无存,自发修建的衣冠冢。南子也在这次政变中身死。姬辄悲愤交加,带着一众亲信逃亡。 逃亡途中,姬辄结识了赵姓小姐,二人在云梦山中隐居,过着神仙一般的生活。正是南子的那句话,让姬辄从未有过向强国求助的念头。他知道倘若引兵伐卫,无异于荼毒百姓。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假借维护正统之名侵略别国的事情,在春秋屡见不鲜。那些强国是很乐意师出有名,帮姬辄复国的。染指中原之地就意味着靠近天子。既可正名,又可谋取更大的利益。岂有不争之理? 卫国最黑暗的时期来临,短短五年竟轮换了四位君主。晋国与齐国相继出兵伐卫,掳掠人口财物无数。此时卫国的宗室内,竟无一人敢坐君位。平衡两方的关系就如同走钢丝一般,一不留神,粉身碎骨。本以为在云梦山中了此一生的姬辄,不料却在此时成为了各方势力关注的对象。 逃亡五年后,再次执一国权柄,姬辄只觉卫国复兴无望。此时的权利上层分为亲齐与亲晋两派。而越国灭吴后,勾践也想逐鹿中原一展霸主的雄风。政局混乱不堪,且暗潮涌动。姬辄不愿连累妻子,于是将赵氏藏匿于云梦山中。孔悝的背叛虽是迫于无奈,但对于他而言,已经受够了这帮宗族小人。 昔日的梦想,此时只觉可笑至极。南子的死更是让他悲痛欲绝。一个可怕的想法随即冒了出来。毁灭宗室,杀死这帮软骨头。即便亡国,也比受他国欺凌要强。随后,姬辄暗中招募死士,囤积兵器。他已经无法容忍,宗室的腐败与懦弱了。准备抛下妻子破釜沉舟一战,和卫国的宗室玉石俱焚。 不料,赵氏在此时诞下一子。千钧一发之际,姬辄犹豫了。他决定暂缓行动,将兵甲先藏匿于云梦山中,计划用十几年的时间慢慢铲除这些卫国的蛀虫,为儿子铺平道路。由于担心被人知晓母子的下落,他总是假借云梦狩猎为名掩人耳目。出行时,带着五百亲信死士十分谨慎。 就在重新执政的第六年,以为一切安排的天衣无缝时,姬辄却在云梦山谷内遭到袭杀。仅百余蒙面的黑衣人竟将五百死士尽数围歼。黑衣人武艺高强,皆手执长剑。他知道这些长剑只有越人才会使用。勾践终于出手了。一生两度位居国主之位,一直想让卫国的百姓富强,反反复复的努力,最终却是惨淡收场。 姬辄望着大山深处,露出浅浅的笑容,像是终于解脱一般。随后他的头颅便被人砍下。而这位励志富国强兵的君主,死后却被世人称作卫出公。一个“出”字,道尽英雄无尽的悲凉。他所做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卫国的现状。得到这样的评价,更多是世人的讥讽,既然出逃,何必还要回来?他或许做梦也想不到,一个死人为何还能在卫国继续执政?居然长达一年?然而死后的污名便是越国的伎俩。历史的黑锅只能由他来背。 清晨的薄雾散尽。听着阿季对幽谷埋尸的推测。王诩终于明白,为何女孩提及姬辄时,总会避开那个“出”字,称之为卫公。估计卫国宗室的秘密,当下只有女孩一人知晓了。难怪阿季总喊他少君,在外人面前却改口为少主。其实他早该猜到自己的身份。周先生怎么会跟赵小姐生出一个王姓的孩子呢?此时想来只觉愚蠢。 “哎!既然他都无法改变,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是啊!卫国的国君都无法改变的事情,他一个小小的鄙尹又能怎样? 公元前462年的深秋,名叫姬诩的少年这样想着。他牵起妹妹手,悠闲的漫步在山腰上。云梦山下,那处渺小的山村赫然出现在视野之中。 几天后,两座巨型的木质圆盘被架起。从水坝倾泻而下的溪流推动着它不停的旋转。青铜制作的齿轮连动着木质的轴承,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被牵引磨盘将饱满的麦粒碾压成淡黄色的粉末。村中的百姓像是见到怪物一样,大惊失色。而自恃满腹才学的李沧,更是惊讶不已。他是个聪明人,虽不了解工匠的技艺,但此物不靠人力便将粮食研磨。他明白这对于村子而言,意味着什么?少年真正的用意,这才后知后觉。然而先前轻视对方,还抱着看笑话的想法,让李沧心中羞愧难当。或许文人相轻,古往今来这样的事在所难免。不过他还是决定对王诩坦露心声,于是红着脸来到水坝一旁的磨坊。刚一见面,李沧便跪倒在地,狠狠的叩头。 “小人愚钝,不知大人早有深虑,竟还心生愤恨。特来请罪。” 此时阿季也在一旁,小姑娘新奇的将麦粒放入磨孔中。然后手忙脚乱的收集流出的面粉。李沧的到来,让女孩有些手足无措。不知是先停下工作,还是先扶起磕头如捣蒜的李沧。 “李叔快快请起。休要折煞小侄。” 王诩扶起李沧。他知道李大叔对这副身体的主人之前有些意见。只是碍于阿季的身份,不想女孩从中为难,遭受主家的责罚,所以逢场作戏。人前装作恭敬的模样,可心中却从未高看过王诩一眼。所谓的救命之恩,也只不过是阿季为自家主人脸上贴金而已。他也不好意思揭穿。全当陪着女孩哄一哄纨绔少爷。 “李叔是聪明人,一直为村子尽心竭力。大伙都看在眼中,又何来的罪过?您既已知晓小侄的用意,将来还要依仗李叔出力。往事休要再提。” 王诩拍了拍李沧的手。倒是洒脱,大有一笑泯恩仇的快意。李沧何等的聪明,当然知晓自己的心思早已被这少年看穿,不禁老脸更红。他岂知王诩的前世受尽白眼,对于旁人的轻蔑举动,异常的敏锐。当然,亦是习惯了。所以从未言明,也不曾询问李沧为何轻视与他。此刻为了消除误会,李沧主动道出身世,希望得到对方的谅解。更愿追随王诩一展抱负。 最初,王诩听得奇怪。不明白李沧为何只是诉说自己的父亲李聃。老人不过就是大周王室的守藏室史。一个小官而已,说的好听点,叫做皇家图书馆馆长。而现在的大周,早就败落了,估计服务王室的小吏,连工资都发不下来。名叫李聃的老人很有远见,担心将来的周王室无力保存那些珍贵的古籍,于是与家中的孩子一起誊抄保管。 后来老人年迈,辞去官职返回了故土,不料此时陈国正在被楚国攻伐。为保存这些珍贵的书籍,他决定分家让儿子分管。世子李宗举家前往晋国,而庶出的李沧则来到了卫国。陈国与卫国一样都是夹缝中苟延残喘的小国。因首鼠两端遭到强国的报复,所以才招致灭亡。不难看出老人的智慧。 当李沧将父亲所著的书简,小心翼翼的从背后的包袱中取出时,王诩瞬间傻眼了。拿着竹简的那只手不住的颤抖。他惊呼出声。 “道德经?您的父亲是...李耳?老子李耳?” 此时王诩的神情,一点也不亚于,当初得知自己太子身份时的震惊神色。能见到老子的后人以及亲眼目睹圣人的著作,是何等的荣幸?追星的狂热感,一时难以抑制。 “小人前来谢罪,为表悔过之意,特将家父著书献于大人。” 李沧前来一方面是想献宝赔罪,而另一方面则是希望父亲的心血不要被埋没了。《道德经》王诩最是熟悉,公司职员洗脑的时候,都会人手一册。告知他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许多企业都将《道德经》拿来培训员工,五花八门的解读方式,更是衍生出各种稀奇古怪的企业文化。 王诩的失态,让李沧误以为对方十分满意这份赔礼。只听。 “这大贵重了,小侄万不能收。李叔好好保存,将其作为李氏的传家之宝,让子孙世代相传。听我的,准没错!您若是为难,便誊抄一份给小侄即可。” 少年笃定的眼神,让李沧一时间摸不着头脑。虽说是被婉拒,但他心中莫名欣喜。显然对方很识货,知道这书简的价值。随后两人高谈阔论一番,王诩将村子的规划如实相告。李沧只觉自己的脑袋嗡嗡作响。少年说的那些工具,他闻所未闻。至于如何赚钱做生意,对方似乎像是背书一样的流畅。而时不时蹦出些所谓的专业名词,更是听得他一头雾水。不过,自己最终的感觉,居然是十分的可行。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傻掉了?明明听不懂,为什么会认为事情可行呢?虽是深秋,但豆大的汗珠还是浸湿了额头。 “小人愚钝,一时不明大人之意。容我回去细细思量一番,再向大人陈以愚见可否?” 看到李沧汗如雨下,王诩的忙解释道: “噢!李叔莫急。此事从长计议,无需太过忧虑。来年仲夏方可行事。” 他怎会不急?先前还毛遂自荐,自诩才高八斗呢。而此时少年说的是什么,他竟然全完听不懂。还如何一起谋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问明铁匠风伯,少年说的那些工具有何用途。然后再慢慢琢磨,推敲对方要干的大事到底是什么? 李沧施礼告退。想着今日前来赔罪,真是明智之举。少年的才学让他刮目相看。仅凭磨面的事,他就知道。此事非同凡响,或许村子天翻地覆的改变即将来临。 纵观古代历史,无论哪朝哪代,食盐都是被统治阶级所管控的。道理很简单。食盐是日常用品,百姓的需求量极大,且使用的频次很高。稍微征收一丁点盐税便是暴利。就和油价一样,涨个几分钱百姓根本察觉不到。然而长此以往所汇聚的财富难以估量。 古代的盐还有另一种用途,就是防腐剂。若想食物不会变质,基本是用食盐进行腌制的。各朝各代的食盐价格,其实并不昂贵。基本是按照普通百姓可以负担的价格进行波动调整的。因为制盐并非什么高技术含量的行业,只要舍得花些功夫研究一下,多浪费些柴火,至少可以制出些能吃的粗盐。由于政府集中生产,集中晾晒所以制盐的成本上比私盐便宜很多。贤明的君主自然不会靠高幅度提升盐价,逼得民怨沸腾。 王诩磨面的想法,在某种意义上是提高了食物的保质期。李沧明白这意味着什么。然而正主此时却并非这样想的。他认为卫国的大豆比较多,只要研磨晾晒翻炒后,便可榨油。王诩可受不了没有炒菜的饭食与漆黑的夜晚。不然他也不会同时修建两座水车。早就想好了,一个用来做磨坊,另一个用来做油坊。 一直摆弄磨盘的阿季,终于在李沧离开后,有了询问王诩的机会。女孩欣喜的问道: “哥哥!您是怎么想出来的?” 王诩笑了笑,扬起袖袍帮女孩擦去脸上沾染的面粉。 “是你告诉我的。” 阿季努着嘴,一脸的不解之色。只听王诩继续说道: “你说过自己小时候是名舂奴。我想...若是有了这磨坊,世间或许会少些受苦的人吧。” 女孩的眼睛瞬间红了。不想自己幼时悲惨的遭遇,对方居然一直记得。看着无需人力便可转动的磨盘,儿时的回忆映入眼帘。 拿着比自己还要大的木槌,为了能活下去,吃一顿饱饭,弱小的她拼命的捶打着谷子。去壳后的小米是要上缴的,而那些剩下的米糠则是舂奴们的饭食。由于她太小了,没有力气像其他大人那样干活。在这些奴隶中更不会有人怜悯她一个朝不保夕的孩子。干不完活,是不到吃到米糠的。于是她偷偷的抓了一把未去壳的谷子,藏在破烂的衣服中。 夜晚,饥饿难耐。等到其他人睡去,她才敢将白日偷拿的谷子塞入口中。虽然谷子很难咀嚼,但是那甘甜的味道,让她已经很满足了。漆黑的窝棚内,什么也看不到。女孩小心的用手掌在胸前轻按,试图将散落的谷粒黏在手心。即便只是微小的几颗,或许还没有一只蚂蚁的大小,她都会觉得如此的来之不易。舌尖一点一点的舔食着,直到吃完为止,她仍旧不肯停下。真的太饿了。已经很多天没有吃饱过肚子。此时哪怕是干涩的麸皮米糠,她也能吞咽下去。 第二天,女孩就生病了。小脸红扑扑的,满身大汗,躺在干草中瑟瑟发抖。她认为一定是自己偷了东西,受到了上天的惩罚。昏迷中暗暗发誓,将来一定不可以再偷东西了。而她或许已经没有将来了。想到这里...女孩笑了。终于可以见到自己的阿爹阿娘,也终于可以吃饱穿暖了。 ------------ 第十五章:不谋而合 这天夜里,阿季悄悄的将一件臃肿的衣袍,摆在哥哥的床头边。平日里对方总是抱怨,披着的兽皮有股味道。现在天凉了,洗澡又麻烦,若是沾染上这气味至少两天都无法散去。因此王诩选择在里衣外面,套上两件袍子。整个人裹得犹如粽子一般。许多村民见状打趣他称,身为鄙尹不顾大周礼制,一点做官的样子都没有。 这时做官的人穿衣服是很讲究的,不仅样式要庄重,就连颜色也不能随意搭配。他们卫国与周室一脉相承,因此在服装上的变化并不算大,颜色多以上玄下赤为主。王诩也不甚在意,毕竟礼制又不是羽绒服。眼下冷暖自知。若是邑宰府有意见,他倒是不介意趁机混身官服穿穿。然而阿季却对大伙的评论诸多在意,于是决定做件棉衣。 恰巧前些天有人送了阿季半袋木棉。这时棉花尚未传入中原,木棉属于代替品。由于木棉的纤维太细,纺织起来尤为不易。加之原材料十分容易获得,织出的木棉布也卖不出高价。因此大多数人将木棉只是作为缝制被褥时的填充物使用。 春秋时期可没有绗缝或是缝纫用的机器。阿季的女红不好,她绞尽脑汁后,终于想出了个笨办法。那就是将大大小小极不规整的木棉絮搓揉成团,再缝制到衣袍的夹层中。这样只需在有棉絮团的地方缝上几针便可固定。 想象很美好,现实却变得异常诡异。阿季用手压了压棉衣,像是把握最后的机会,尽量来掩饰自己的败笔。因为衣服没有想象中那般平整与庄重,反倒是有些滑稽。尤其是领口、前胸、屁股等位置,缝合的棉絮团似乎有些多了。她揪了揪,衣服看上去更加皱巴巴的。突然,熟睡中的王诩翻了个身。阿季吓了一跳。赶忙收回手,俯身蹲靠在床边,不再揪扯那件失败的作品。心想虽然是丑了一点,但是保暖的效果应该不会太差。 她这样安慰着自己。像往常一样,帮哥哥盖好毯子。然后静静地站上一会,等到对方熟睡。这才蹑手蹑脚的躺上自己的床榻。她望着屋顶眨了眨眼。 现在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了,放在过去是想都不敢想的奢望。眼下阿季不仅有了亲人,还有了朋友,更是受到村中百姓的敬重。她喜欢现在的生活。大家各自分工,各自忙碌,每个人都很努力的为村子做出贡献。男人垦荒种地,伐木盖房。女人则洗衣做饭,照顾老弱,闲暇时还能打理下自家的菜园子。每当见到邻里间隔着篱笆家长里短的嘘寒问暖。她都觉得这才是百姓该有的生活。 女孩喜欢现在的变化。尤其是她自己的变化,作为村里唯一的巫医,王诩让她为村民治病。这事本也没什么,总归是哥哥交待的,她都会认真的执行。可不久后阿季发现,每当村民们的痼疾被她医治好时,都会感激涕零,交口称赞,偶尔还会送些谢礼。缝制棉衣用的布匹与木棉都是病患康复后送来的。其实,百姓的感激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则是不想占小姑娘的便宜,毕竟他们服用的药材,收集起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时巫医不分家,百姓对巫医是心存敬畏的。 曾经地位卑微的奴婢,一下子备受大伙的敬重与喜爱。那种被人需要的感觉,让她觉得很好。阿季在心中默念,感谢老夫人能将她救下。不然自己是看不到现在美好的生活。她坚信哥哥一定会带着大家完成邑宰府的任务,让云梦的百姓们都吃饱穿暖。 渐渐地,女孩进入了梦乡,甜甜的笑容一直挂在嘴边。皎洁的月光洒满寂静的山村,熟睡的村民似乎都做着同样的美梦。 第二天清晨,还在睡梦中的女孩被香喷喷的饭食唤醒。她揉着眼睛,看到哥哥已经穿上了那件棉衣。样子有些怪怪的。 “你呀!哎!看这衣服做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掉进了河里呢。” 王诩摆放着碗筷,不时的揪一揪皱巴巴的棉衣,好似衣内的棉花缩水后聚成了一团。他不愿辜负阿季的好意,于是灿烂一笑,低语道: “谢谢了。” 阿季愣了一下,呆坐在床上像是没睡醒一样。只见王诩对着她摆了摆手,然后指着桌上的亲手准备的饭食。 “快过来,有好吃的。” 显然这样的待遇不应该是一个奴婢所能拥有的。尚未洗漱,披散的长发四散开来。头顶还有一小撮炸起,弯弯的垂下,看上去极是可爱。听到这话,阿季匆忙起身,端坐在桌前。低头时瞧见,陶碗中满满的白色片状食物。看上去像是白菜帮子,汤水清淡微微泛着黄色。阿季没敢开动,疑惑的望着哥哥。而对方此时则津津有味的吃着,似乎动静不是一般的大。不一会儿一碗面片就下肚了,王诩吃的满头大汗。这才意识到,阿季尚未开动。 “还傻愣着干嘛?快点吃啊!全部吃掉,不准剩下。这可是我亲手做的。阿季来品评一下?” 阿季连忙点头,端起饭碗学着王诩那般狼吞虎咽起来。王诩见状,瞠目结舌。哪儿有姑娘家这么吃饭的?比他吃的还有气势,那吸溜吸溜的声音,跟打雷一样。 “咳...咳...好辣!” 呆若木鸡的王诩,哪儿知小丫头如此听话。片刻功夫,就将半碗面条吞咽下肚。此刻他只好挠着头干笑。而阿季则一边咳嗽,一边流着眼泪。看的王诩是哭笑不得。转而,同情的劝道: “你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不够的话,锅里还有。这里面加了芥粉与盐巴,你这般吃法,尝的出味道嘛?” 阿季抹了抹嘴,眨巴着眼睛,随即小口小口的品尝起来。王诩着实无奈,由衷的敬佩女孩切换的速度如此迅捷。也不知她到底是在怕些什么?总是这样言听计从的。 就在此时,有客人来访。远远的便听到熟悉的笑声。王诩就搞不懂了。古人为何总是大笑一番,再与人对话。又不是身怀绝技的大侠,至于在出场时,人未到声音先到嘛。这还不是主要问题。人家笑了,你也要跟着笑,不然显得多没有礼貌?大冷天的,一大早就哈哈大笑,也不怕冻伤嘴巴。王诩咧着嘴,打趣道: “哈哈哈。你这家伙。定是闻到了香味,所以一大早便寻上门来?我说讨饭也不能这般没皮没脸的嘛。” 自从冰释前嫌后,私底下王诩与李沧便是这般没大没小的相互打趣。李沧知道他这般嫌弃的回答,必是藏匿了好东西,准备一个人吃独食。于是一边抱拳行礼,一边大步流星的迈着步子。 “岂敢!岂敢!若是不巧赶上了,便劳烦大人了。” 两家相互蹭饭已是彼此培养感情的一种方式。李沧倒是不客气,自己动起手来。刚吞下一块面片,立时面露奸诈的神情。他一拍大腿,对着王诩挤了挤眼,道: “哎呀!今日可是有口福了,芥粉佐食。小人可要多吃几碗呐。” 王诩摇了摇头,看着细嚼慢咽依旧不明所以的阿季。回道: “哎!吃货啊!” 吃罢早饭,两人便来到那间陈放沙盘的草舍中。沙盘中用泥巴捏成的建筑整齐的摆放着,勾勒出淇县境内的地形全貌。正南方向的云梦山模型,做的尤为细腻。溪流、村舍以及水车皆详细注明。云梦山谷是葫芦形状,外谷有三里坡地,内谷则是五里草原。谷口像是葫芦的顶端一样窄小。只要将其堵住,这里便是一处天然的防御屏障或是隐匿的避难之所。 双手交叠,敲动手指,一项都是王诩思考时的标准动作。片刻过后便有了主意,他敲了敲沙盘上谷口那段泥巴捏制的寨墙。郑重的说道: “省得麻烦,一次成型。” 李沧向他靠近一步,或许是担心无法领悟对方的深意。于是决定靠近些,这样会听得更清楚一点。 “将寨墙改为砖石建造。这里与这里挖两处暗渠。” 顺着王诩手指的地方,李沧明白了他的用意。于是接着话问道: “大人是想将溪水引至城墙下方,汇聚一道护城河吗?” “嗯!此处聚水既可抵御外敌,又可在干旱时用于浇灌田地。” 李沧认可的点了点头。然后王诩继续讲解。手指在村子房舍的模型间来回笔画着。 “这几处修建水道,首尾相连。一来,百姓取水方便。二来,村子可免受火灾。” 这不是件小工程。为了防止溪水渗入地下,水道是必须用砖石来堆砌的。李沧很是忧虑,担心这样做会影响来年赋税上缴的时间。正准备提醒对方,却听王诩又补充说道。 “三来,若能连接淇水。戚城与此...半日可达。” 李沧大惊失色。刚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鄙尹究竟想干什么?开凿运河岂是儿戏?连接淇水虽是有不少的便利,但便利的同时也是危险。若晋人伐卫以水路南下,攻克戚城后便能快速顺流而下切入卫国腹地,威胁到朝歌。即便征发劳役的问题可以解决,但当今卫侯也不会坐视王诩在国都后方这般胡为。犹豫过后,李沧还是决定善意的提醒一下。 “此举甚险,大人还请三思。” 谁料如此严肃的事情,王诩居然嬉皮笑脸的拍了拍他的肩头。 “呵呵...李叔别太认真。小侄随口一说罢了。” 李沧整张脸瞬间垮了下来。心中暗骂,对方真是敢想,这也叫随口一说吗?他的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若是做成此事,先不说国君会如何处置他们?估计晋人做梦都会笑吧?不出意外,宋国会买凶杀人将王诩剥皮拆骨,试想谁能干出这般损人而不利己的事情来?连接淇水,无异于将晋人祸水东引。卫国与宋国唇齿相依百年,速来友好。两个弱小的国家,和则存,分则灭。如此浅显的道理,他岂会不知?难不难就是为了吓吓自己?李沧这般想着,真是敢怒而不敢言。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戚城,同样站在沙盘前的还有两人。一人是曾经相赠车马的姬兰,而另一人则是她的兄长,卫国少司马姬舟。姬舟年长妹妹两岁,面容白净、剑眉丹唇,俊逸的外面,透着一丝病态的文弱。一身玄色劲装,身子更显孱弱。他稍稍轻咳了两下。此时妹妹正在向他汇报,纳贡献俘后,于朝歌觐见卫侯的事情。 当听到国主要求抽调北戍军一师兵马拱卫王城时。姬舟的眼皮猛地颤了一下,微小的表情稍纵即逝。 他的处境一直都是这般无奈。作为嫡子,却不能继承君位。由于先君宠溺小妾,将庶出的兄长姬费立为世子。先君过世后,他们兄妹三人,便被安排到了封邑。虽说面子上表兄善待她们,不仅此封了少司马的官职,还享有上大夫的爵位。戚城作为姬舟的食邑,足有一万户百姓。外人面前,更是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不过这一切都只是表面。他明白,自己无非是作为宗室之人,在此募兵养马的摆设而已。想要平安的度过余生,除了忍,还是忍。 姬舟叹出口气,无奈的笑了笑。 “哎!给就给了,还能怎么样呢?一师兵马,胃口还真够大的。” “君上命这师兵马携带辎重逾冬便立即开赴朝歌。” 说到此处,姬兰似有些为难,声音也随之变得轻柔起来。姬舟瞅了一眼妹妹,握了握拳,问道: “怎么?难不成他还想要粮草?” “粮草之事倒是未提。只不过府库钱粮尚不足支应一师兵马的辎重。” 姬舟缓缓松了口气。只要不是长期供给,他还是能接受的。 调派一师兵马拱卫王城,是需要按照大周朝虎贲精锐的标准装备士卒。每个士卒需配备长戈、竹弓各一把、羽箭十支、皮甲一副、还需准备被服鞋袜等物。一个军士的开销基本在2000钱左右。合计500万钱。是他的食邑三年赋税的总合。 春秋时期军队的编制与后世略有不同。为将者称将军,领一军之兵,为12500人,分5师。一师之长称师帅,领一师之兵,为2500人,分5旅。一旅之长称旅帅,领一旅之兵,为500人,再分5卒。 卒、偏、两、伍,这些都以“长”来尊称,分别为卒长领100,偏长领50,两长领25,伍长则是领5名士卒。精锐与普通的士卒略有不同,除了编制上。普通军队的建制则多以“乘”来衡量。一乘为三十人,由十名车兵率领二十名由百姓或是奴隶构成的步兵组成。步兵的装备简陋,士气低下,在战争中基本作为炮灰存在。春秋的战争更像是帮派间的斗殴,只要主力溃逃基本就是一边倒的局面。 姬舟悠悠的开口说道: “兰儿无需担忧。巴蜀运来的楠木,不日便到。想必装备这些士卒亦是足够的。” 他们兄妹若是指望戚城那点赋税收入,估计早就饿死了。国主算的很精明,不会给他机会坐大,从而威胁到自己的君位。 春秋时期为何权臣当道?其实很重要的一点是没有薪酬制度。大臣被赐封土地与人口后,就要自力更生。既要服务于君主,又要打理好封地。可谓是全能型的人才。试想一个连治下百姓都不能管好的大臣,又如何管理好国家呢? 所以这帮人十分的了不起。不仅要在政府任职,上班时身处尔虞我诈的权利漩涡中依然从容不迫。还要在下班时打理封邑事务,快速让公司上市盈利。所以说,能在春秋时期有个一官半职的人,基本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尤其是些树大根深的氏族权贵。 少司马府的产业遍及诸国。他们在巴蜀经营木材的生意。在晋国私底下与当地的贵族开采煤铁。将楚国的皮货运至戚城贩卖。暗中倒卖越国的米粮。这些大生意,都是由姬舟出面一手操办。他是位闲散的宗室公子,经常被任命为使臣,往来于各国之间。私下为自己谋点利,结交些国外的权贵,算是对未来的一种投资。 显然国主提出这样的要求,早已在姬舟的预料当中。好似打趣一般,他笑着问道: “此次献俘纳贡之事,不知君上可否满意?” 姬兰点点头,喃喃的说道: “嗯!君上还给赏赐。” 姬舟一怔。他这表兄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以往都是称赞几句作罢。这回儿又不知是想打什么歪主意,于是讥讽的说道: “是嘛!赏了什么?” “君上赐了百金,还命兰儿在淇境挑选食邑。” 果不其然,原来是想将妹妹从自己身边支开。看来姬兰在表臣百司府的表现,已经传到了国主的耳中。 “噢?不知兰儿将选在何处开府?” 姬兰轻咬下唇,望着姬舟,眼神中满是焦急。他这妹妹从来都是一副从变不惊的模样,很少这般惊慌失态。姬舟知道事情绝没有想象中这般简单。只听。 “宋姬召见了我...哥!兰儿...不能再等了。” 国君的生母被称为夫人。可他们的母亲便是被先君的这位宠姬害死,所以兄妹私下称呼这后妈为宋姬。 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看来对方是打算将姬兰作为王姬嫁去别国联姻。姬舟得知此事,一拳捶在沙盘之上,沙土顿时飞溅起来。 “贱人!” 他知道妹妹与自己谋划了这么久,无非是想改变被人操控的命运。待到妹妹及笄,这场政治联姻估计是躲不过去的。眼下不过两三年的准备时间,若大事可成,自不必受人摆布。可若是失败了,他们便死无葬身之地。时间过于仓促,想要一举拿下朝歌,仅凭现在的势力简直痴人说梦。 姬舟长吁一口气,试着平复内心的愤怒与不安。只听妹妹说道: “我选了这里。” 姬兰撩起袖袍,曲指在沙盘上一点。姬舟愕然。 “云梦?” “嗯!若是云梦制邑,便可与戚城南北互为掎角之势,夹击朝歌。倘若不行,便凿开淇水,卫国将会大乱。我等再借机起事。” “妙!” 姬舟拍案叫绝。妹妹的才智远在他这兄长之上。 “正巧大司马开春便赴戚城督军。哥哥亦可借机拉拢一番。” “族叔会来督军?真的?” “嗯!君上已经下发了诏令。” 姬兰离开王城时,前去拜访过姬章大司马。她这位族叔做事中规中矩,并且恪守礼法。当年立庶出的公子费为世子时,便对卫悼公颇有怨言。后来悼公薨逝,其宠妾宋姬逼迫正妻人殉更是让他不满。从感情上而言,姬章对于三位先君留下的公子是怜惜的。在朝堂上,没少帮姬舟挡事。若是能借此拉拢到掌管全国兵马的大司马,他们的势力便可与姬费一较高下。不过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明显国主是想支开这位老顽固,从而执掌朝歌的两军精锐。 “哥哥!拉拢族叔之事,切莫张扬,不易主动进取。” “兰儿放心!族叔的性子,我最了解不过。” 姬兰担心兄长过于冒进,引起姬章的反感。最好的办法是博取对方的同情,然后再将其拉下水。毕竟老人家是不愿直接背上个谋逆的罪名。 两人随后讨论了云梦的现状。姬舟打算从封邑迁出500户支援云梦的建设。若是手笔太大,反倒是会引起朝歌方面的戒心。兄妹计划将冶铁作坊与牧场的牲畜一并迁入云梦。那片五里草原,成为了天然的藏兵之所。似乎王诩的想法与姬兰不谋而合。 眼下最缺的就是人口与钱粮。戚城有五万百姓,一万兵马。士卒除了武器装备弱了些,战力还是有的。毕竟一直戍边勤于操练。比那些久居王城不经战事的精锐要强上许多。钱粮都是可以通过生意上购得,但是人口却无法短时间内获得补充。 姬兰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从越国购买奴隶。越王勾践自灭吴后向南发展,取得了百越之地。俘获的人口不计其数。那里的土著野人几乎全部沦为奴隶。若是能吸纳部分繁衍生息一段时间,便会对他们将要做的事情提供极大的助力。 开春后,她便要立即赶赴云梦,筹备这些事情。此刻,姬兰望着南方,自嘲一笑。或许与那名叫卫诩的少年在不久后即将再会。而两人订下的约定,似乎也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必要。可笑的是,王诩作为效忠卫国的鄙尹即将站在她的对立面上,而这一切都是姬兰一手促成。 当初前去云梦抓捕流民,其实就是看到了淇水的重要性以及云梦的战略位置。不想结识了卫诩这个奇怪的少年。几度差点取了对方的性命。她也不知这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内心的同情心在作祟的缘故。姬兰扶了扶发鬓,望着一片火红的夕阳。 ------------ 第十六章:凛冬?暖冬 寒冬如约而至。相比四季不明的后世,这里的春天与秋天,气候更加宜人,而炎热的夏天更是无需空调便能感受到凉爽。不过冬季却显得异常寒冷。云梦山的清晨笼罩在一层稀薄,令人窒息的浓雾中,感觉呼吸都能使肺部冻结。 作为这个偏远小山村的规划师,王诩没有像众人那般,一大早便采石修路。而是躲在铁匠铺里偷懒。他似乎说过,冬天只要不下雪,干些体力活对身体有好处。此刻却站在铁匠铺的熔炉边,假惺惺的帮人家添柴生火。 “村里的寡妇张氏,人长得还行,年方28,带着个14岁的女儿。我跟她说了你的情况,你猜人家怎么说的?” 风角一边叮叮咚咚的敲打着铁毡上的铜片,一边害羞的问道: “怎么说的?” “人家说了拎两只鸡,拿两匹布前去提亲,立马就跟你走。” 风角的耳朵稍稍动了一下。整张瞬间脸红的像是猴屁股一样。他没有作声,只是不停的敲打着王诩交待制作的毛刷。 “害羞个啥?你瞧瞧人家多主动?嘿嘿...你们要是真能结成一家,姝儿多了个奶奶,还捡个便宜的娘。这事办的多漂亮啊!你说是不?” 王诩不住的挤眉弄眼。感情给风角相亲,其实是为了给他的小孙女找个保姆。风角的脸涨的更红,都有些发紫了。他放下手中活计,对着王诩抱拳一揖。 “全凭大人安排。” “这就对了!你放心!咱们是好哥们。这喜事由我来操办,你就等着做新郎官吧。” 风角皱了皱眉。这辈分听上去有点乱。若是和王诩真的称兄道弟。那李沧也是他兄弟,平日见了自己还喊声老叔来着。这以后该怎么算呢?风角低下头,对着手中的毛刷吹了口气,青铜的碎屑随即散开。他将两把毛刷对着拍了一下,然后递到王诩面前。 “大人试试,这毛刷可还合用?” 王诩从袖中取出一团木棉,放在毛刷中来回摩擦。不一会,棉絮便被拉的奇长无比。他开心的笑道: “大师出手,堪称完美呐!” “谢大人夸赞。” 又来回刮了几下,发现青铜做的玩意,比起铁器分毫不差。 王诩前世住在江南。难免会遇到接待客户的事情。有时还要亲自陪同那些高官以及他们的家属。遇到上了年纪的客户,总不好带着他们去些年轻人玩闹的地方。于是安排在古镇居住,欣赏小桥流水,参观园林艺术,就成为了标准的待客模式。 尤其是那些古代纺织历史博物馆,他都参过的快要吐了。其中就见到过用铁刷将棉花或是羊毛拉成长长的纤维,然后进行纺纱纺线的工具。当然大多数还是丝绸的制作流程。每到此时买些丝巾、蚕丝被或是真丝睡衣哄客户开心更是习以为常。 最初王诩就在想,铁刷既然可以拉棉花纤维,那么短一些的木棉纤维一样可以拉出来。于是就命风伯做了两把。今日一试,更加确信木棉的生意可以做。若是能把被子和棉衣的填充物解决了,这类廉价的原材料就能变废为宝。市面上木棉布不是没有,只不过棉絮太短,做出的棉布参差不齐且费时费力。虽然手感比麻布强了许多,但是价格上毫无竞争力。 想到这里他咧开嘴笑了。嘱咐风角道: “再打制一百把。样品我先拿走了。” 说完王诩便走出了铁匠铺。他回头对着风角做了个加油的姿势,大喊道: “加油哦!等到开春喝你的喜酒。” 风角干笑了两声。老脸一红,埋头继续干活。 他见过张寡妇,那妇人不错。也曾夸赞过他打铁的手艺好。妇人的丈夫被征做劳役时染病死了。她独自拉扯个女娃着实不容易。家里仅凭母女耕种着三亩薄田为活。日子过得很是清苦。记得他帮妇人打制过一个桶箍,可怜对方生活不易,便没有收钱。不想这倒结下了缘分。即便鄙尹大人不出面,他也会主动先探探对方的口风。没想到对方一下子就同意了,风角心里美滋滋的。都是年过半百的人了。若是放在过去,老夫少妻礼法不容。 大周的规矩,女子20岁以后便不能嫁人,男子30岁后则不能娶妻。这是保证人口繁衍,限制权贵纳妾,从祖上便订下的规矩。而今周室王权旁落,已经没人遵守周礼了。倘若老来得子,风氏的香火便可以传承下去了。即便死后也无愧于先祖。风角用力的抡起锤子,黝黑的皮肤上满是汗珠,似乎感觉不到冬季的寒冷。 “呜呜呜....” 尚未行至家门外便听到孩子的哭泣声。王诩赶忙跑了几步,猛地推开院门,瞧见姝儿正蹲在院中哭泣。李沧的小儿子则站在女孩的身旁,手足无措的小声嘀咕着什么。 地上散落了一堆木棍还有像是藤条一样的东西。姝儿的一只手轻轻地抹着眼泪,看似十分委屈。而另一只手则握着一块圆形石片。石片正中有一个小孔,中间穿插着一根细长的木棍。见到王诩进来,男孩一怔,向后退了两步。慌张的叫道: “蝉哥哥!” 小丫头看到救星来了,立即跑到王诩身后,唤了声。 “大人...” 女孩仍旧呜咽着,王诩摸了摸姝儿的头。俯下身问道: “姝儿!别哭。是不是这臭小子欺负你了?告诉哥哥,我揍他。” 话音未落,一旁的小男孩便哇哇大哭起来。男孩名叫李仲,与风姝同岁,总是喜欢缠着阿季。这一哭,王诩倒是尴尬了。刚才说的话只是吓吓小孩,顺便哄哄姝儿。不想现在两个孩子都哭了起来。王诩的家与李家只隔着一道栅栏,若是李沧听到后赶来,估计会误以为王诩欺负他家的孩子。虽说不是什么大事,但难免被人嘲笑。这么大个人还跟乳臭未干的孩子计较。传出去名声也不会好。毕竟王诩以前,名声狼藉。属于山中的孩子王,欺负小孩,抢人糖葫芦吃的事情没少干。 “好了,好了。哭什么哭?又没真揍你。看你那怂样。” 王诩没好气的说着。风姝倒是听话,不哭了。可李仲哭的更凶了。一边哭,还一边瑟瑟发抖的求饶。 “呜呜呜...蝉哥哥别打仲儿。” 看的王诩只觉好笑。自己有这么凶嘛?能把小孩吓成这样?看这架势,估计以前的少蝉君给孩子留下的心理阴影挺大的。 “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他也没去劝慰李仲,反正做错事的,肯定是这小子没错了。哭一会儿,全当惩罚。风姝指着地上散落的东西,哽咽的说道: “大人!李仲把我的席子弄坏了。” 突然小男孩不哭了,焦急的辩解道: “我不是故意的!我告诉她这样纺线织席太慢了。她就是不听,我一恼火就把她的织机踢坏了。” 王诩听得有点懵,看着地上散落的木棍。怎么看也看不出织机的样子。还有那编织的东西哪里像是席子,分明就是坚硬的藤条嘛。这要是做了席子,估计屁股也要跟着遭罪。既然两个孩子都不哭了,那就坐下来好好聊聊事情的前因后果。 过了好一会儿,才搞清楚。原来阿季从李仲的娘亲那里学会了纺线与织布,于是教会了风姝。两人也不敢拿着麻线便直接尝试。估计是怕技术不到家,浪费麻线。于是阿季砍了些树皮,撕扯成细长的纤维,晒干后让姝儿试着练习。既可以学着纺线,又可以练习织布。 正巧阿季今日要去山中采药,不方便带着女孩。于是留姝儿在家中练习,说是用树皮可以编织席子,家里也能用的上。小女孩听到后很是欣喜,就独自做了起来。手中握着的石片与木棍便是简易的纺锤。然而刚做好两团线,编制席子的时候,李仲就跑了进来。看到女孩用纺锤纺线,要上下不停的转圈。他就突发奇想的说道。 “水车可以一直转动,为什么不做个木轮来纺线呢?那样多方便。我们一起做吧。” “不行。” 李仲倒是聪明,看到水车便能联想到手摇的纺线车。然而风姝是个腼腆懂事的孩子。她想完成阿季姐姐交待的任务,给对方一个惊喜,不愿陪这小子瞎胡闹。却不想李仲急了,一脚把她做的简易织布机踢坏了。 春秋时期,织布是在地上固定好木棍然后将线绳穿插缠绕排列成经线。再将纺锤上的线绳作为纬线交叉串连其中,如此便能织出布来。落后的工具严重影响了织布的效率,以至于熟练的工人,一天也不过能织出一米来。织布的过程极其繁琐,对于工人的要求十分苛刻。古代一匹布的长度约等于现代的13米,因此一个熟练工在一个月内也无法产出三匹布来。一匹麻布的市价是100钱,而木棉布则是180钱。 事情终于搞清楚了。王诩饶有兴致的对着风姝柔声说道: “把你的纺锤给哥哥看看。” 女孩听话的将握在手中的纺锤递了过去。王诩接过纺锤,细细查看。片刻后,他跑进屋内拿去了阿季存放的木棉。只听,刺啦!刺啦!两声金属摩擦的声响。木棉便被拉成了长长的棉絮。 “姝儿!试试这木棉,能不能纺线?” 他将纺锤递还了回去。女孩立即搓拈着棉絮开始纺线。王诩吃惊的发现,棉线不是交叉编织而成的。居然是顺着一个方向搓拈而成的。纺锤除了需要旋转几十圈后放开棉线进行缠绕外,其余的动作基本算得上有效率。他可以理解,放开棉线是为了减少张力,使得缠绕的线绳看上去粗细均匀。 不一会儿风姝就纺出了五六米长的棉线。王诩试着揪了揪,发现线绳既柔软又结实。不禁心中叹道: “嗯!不愧是老李家的孩子。那孩子说的对,纺线车能解决纺锤释放张力的问题。” 随即大笑出声。 “哈哈哈...哈哈哈...” 突然发笑,将两个孩子吓住了。二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不明白王诩为何这般开心?就在疑惑的时候,只见王诩陡然站起身来,大声说道: “你们两真棒!吵一架就能解决村子的问题。哥哥请你们吃火锅。走着。嘿嘿!” 此刻的兴奋,难以用言语来表达。他揉乱了两个孩子的头发,拉着二人推门而入。殷切的请他们坐在桌前,自己则一手拿着炭盆,一手拿着陶锅过来摆放。 “你们等会儿。哥哥去准备饭食。今天吃大餐,有肉哦。” 两个小孩听到有肉吃,开心的手舞足蹈。端坐在桌前像是认真听课的小学生一样乖巧。他们怎会知道,今天哭闹的一幕为王诩开启了发家致富的开挂人生。 “二十一万六!发财啦!” 感觉人生瞬间到达了巅峰。一匹木棉布的市价是180钱。他卖150钱,足够又竞争力了。除去人工、原材料和机器损耗的成本撑死也要不了30钱。这样净利润就是120钱。10台脚踏织布机同时运作,一天产出5匹布跟玩一样。如此一来,每天稳赚600钱。某位好心的老板决定在春秋时期给员工放五天假。这样一算,每年的纯利润就是216000钱。仅仅是木棉纺线与织布所得。若加上姬兰提供的免费羊毛,卖些高端的地毯岂不是赚钱如抢钱一般? “别客气!尽管吃,不够还有。哈哈哈。” 此刻吃饭的胃口也没有了。王诩的嘴巴自从咧开,就再也没有合拢过。两个孩子一头雾水,一盘接一盘的熏肉,不用下锅便直接塞入嘴巴。姝儿的吃相很是腼腆,不像李仲那般狼吞虎咽。王诩不解的问道: “姝儿不喜欢吃肉吗?” 小丫头低垂着脑袋,结巴的说道: “姝儿少吃一点。大人可不可以让姝儿带些给爷爷尝尝?” 不料女孩这般孝顺。王诩很是欣慰,轻轻拍了拍小丫头的脑袋。真是懂事的孩子。 “放开了吃。一会儿每人带两斤回家。哥哥这就去准备。” “谢大人。” 人逢喜事精神爽。不吃不喝也觉得满身的力气无处释放。王诩赶忙跑去厨房切肉。一踏出门,便看到背着竹篓刚返回家中的阿季。少女远远的也瞧见了哥哥,来不及放下背上的竹篓,对着王诩微微一福。女孩一怔,皱了皱眉。 “阿季!发财了!发财了!” 猝不及防,就被跑来的哥哥一把抱起。对方兴奋的抱着她在原地转圈。一边转,还一边咧着嘴笑。嘴边挂着的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阿季的双手被哥哥揽于腰间,一时间无法抽出,更没法帮他擦掉嘴边的哈喇子。 “哥!怎么啦?什么事如此开心?” “你一定想不到。这事还真要谢谢你。” 阿季不知道哥哥为何如此喜悦?更不知这事情和自己有什么关系。疑惑中,突然脸颊一凉。女孩顿时小嘴微张,嘴唇微微颤抖。哥哥居然在她脸上轻轻啄了一口。惊讶过后,两片桃花印上脸颊。随即红晕散开,一直延伸至脖颈。红辣辣的,甚至皮肤上沾到的口水也随之滚烫起来。随后哥哥牵起她的手便朝屋内奔去。她想告诉哥哥,背上的竹篓还没有卸下。里面装着的药材,需要尽快晾晒。生病的村民还在等着早点服药后康复呢。 心里是这么想的,可为什么身体像是不听使唤一样。任凭对方牵着手,一同奔跑。此时,阿季觉得非常快乐。也不明白这种莫名其妙的快乐是在为哥哥开心?还是刚才那亲昵的接触?她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似乎除了心跳声,周遭的欢声笑语皆从耳边渐渐的淡去。 哥哥笑的很灿烂,不停地给孩子们碗中夹菜。而他却显得有些奇怪,每每夹起菜刚要放入口中,却突然停了下来。转而将食物放入到阿季的碗中,还对着阿季抿着嘴微笑。他明明没有在吃东西,脸上跳动的笑容像是在咀嚼食物一样开心。 阿季低头看着碗里满满的肉片,又抬起头看着面前的三人。他们的额头上都挂着汗珠。感觉房间内暖暖的。似乎这个冬天也不是那么寒冷。 “哈哈哈!仲儿!姝儿!以后你们就管我叫大哥。只要哥哥有肉吃,你们就也有肉吃。” 李仲嘟起油光发亮的小嘴道: “蝉哥哥!您怎么变了?” “是吗?那你告诉我,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男孩乌溜溜的大眼睛眨了眨。然后挪动着屁股朝着身旁的阿季靠了靠。 “嘿嘿!是变傻了。” “找打啊!小子!” “阿季姐姐!救命啊!” 李仲抱着阿季的腰肢,躲在少女身后不停地撒娇。还对着王诩一通吐舌头外加扮鬼脸。挑衅的味道十足。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王诩居然毫不在意。 “放开你阿季姐姐,别打扰她吃饭。” 此时李仲、风姝还有王诩似乎一齐意识到阿季正在发呆。少女粉面桃腮,木讷的样子呆傻可爱。李仲伸出小手在阿季面前挥了挥,对方这才回过神来。小男孩气鼓鼓的说道: “你看!跟着你待久了,就连阿季姐姐也变傻了。” 王诩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这孩子还真是个活宝。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一点都不像他老爹那般古板正直。想想不久前还在院子中大哭求自己不要打他来着。竟以为之前的少蝉君经常欺负这孩子。原来都是对方在做戏,这随机应变的本事和他有的一拼。 “蝉哥哥才不傻呢。” 没想到一直沉默的风姝,居然开口为王诩说话。小女孩极力的维护,道: “爷爷说了能做出水车的人,是天底下最聪明最善良的人。” “哼!你爷爷可不知道蝉哥哥最喜欢偷看女孩子洗澡了。他可不是善良的人。” 好不容易消停下来。不用费口舌与小孩子争辩。却不想李仲居然当众诽谤,完成不给他这大哥面子嘛。王诩怒目圆瞪。 “小子!你胡说些什么?我几时偷看女孩子洗澡了?你把话说清楚。若是说不清,小心我拳头伺候。” 李仲毫不畏惧的又对着他吐了吐舌头。 “前年夏天,你就威胁仲儿带你去偷看牛家二丫洗澡。难道你不记得了吗?” “噢?还有这种事?那你小子也是从犯了喽?” “我才没有呢!牛家二丫总爱用大拇指抠鼻屎。蝉哥哥还去偷看人家洗澡。真是恶心,还不害臊。” 王诩大惊。这人设是不是哪儿有点不对劲啊?少蝉君的品味着实有些不一般,口味重令人发指。只听李仲又道: “仲儿喜欢阿季姐姐!将来要娶阿季姐姐为妻。才不会像你那样偷看女孩子洗澡呢。” 真是人小鬼大。屁大点的孩子,就懂得在异性面前表现自己,并且不忘损一损对自己有威胁的人。王诩在女孩子面前保持的美好形象瞬间被李仲毁得七零八落。风姝依旧不相信李仲的鬼话,并且不依不饶的数落着对方做过的囧事。那些都是阿季姐姐告诉她的。女孩不时看王诩几眼,然后眨巴着眼睛,问道: “蝉哥哥!他在胡说。对吗?” 看着女孩委屈的样子,似乎被说的人不是王诩而是她自己。此刻阿季倒是出奇的平静。或许先前的少蝉君真是这般顽劣的竖子。 饱餐过后,两个小孩蹦蹦跳跳的拎着王诩相赠的熏肉返家。阿季不放心姝儿,于是陪同着女孩。王诩站在院门口出目送她们离开。隔着栅栏,只听李仲小声唤道: “蝉哥哥!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和以前不一样了呢?” 这古灵精怪的小家伙,把肉交给母亲后,又跑了出来。两人站在一道矮小的木质围栏边,一高一低。倒是有种邻家小孩求教大哥哥学业的模样。李仲踢腾着小腿,栅栏随之微微晃动起来。王诩懒洋洋的趴在围栏上,一只手托着下巴。像是在享受午后阳光的温暖,他缓缓的开口,问道: “说说呗!以前我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 第十七章:巨变 秋风瑟瑟的吹过,孤寂的背影消失在大山深处。她的手微微颤抖着,斑驳的血迹染红了白净的衣裙。背上的人不能死。倘若死了,她便没有活下去的意义了。少女佝偻着身子,一曲一歪的前行着。裙据的下摆殷红的血渍,渐渐地扩散开来。 一条腿失去了知觉,已经感觉不到疼痛。迈出的每一步像是怕踩空一样,小心翼翼的,脚步变得异常坚定。一把短剑紧紧的握在少女手中,剑身晃动着,抵在地面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以及背上奄奄一息的人。 她...杀人了。虽是迫不得已,但第一次出手便杀了五人。那帮劫掠山民的晋人,见状后甚至恐惧到舍弃同伴的尸体逃跑。 夫人说过,武人的剑不能轻易拔出,能忍则忍。这世间不义的战争已经够多了。多添杀戮,会受到上天的惩罚。她相信夫人的话,因为世上几乎没有夫人那样的奇女子,可以在乱世中独善其身。又勉强行出几步,微微颤抖的手试图紧握着剑柄,让它不要颤的太厉害。 此刻,她无比的悔恨,为什么要恐惧呢?死则死耳。若不是夫人相救,恐怕亦不会多活了六年。如果能勇敢一点,早早的拔剑救下少主,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心中充满了负罪感。真的太怯懦了。想到这里,少女的泪水不禁涌了出来。 她是不怕死的,只怕无法报答夫人的救命之恩。夫人临终时的嘱托若是办不到,那死后还有何颜面去面对她呢? 心里是这么想的,可身体却诚实的出卖了她。轻颤的身体,像是在冬天不小心失足落水后,瑟瑟的发抖着。这不是因为背上的人太重,让少女感到疲累。而是杀人时的一幕不住的在浮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她狠狠的将短剑插入泥土中,尝试平复内心的悸动。可执剑的手依旧微微颤抖着。 回到那山洞内,每天小心翼翼的照顾着少主,期待他能早点醒过来。渐渐的,少女的头发凌乱了,衣服也磨破了。无数个夜晚,祈求上天用她的命换回少主。 这一等便是一年,少主终于醒了。 听着李仲诉说那日发生的事情。王诩只觉鼻头一阵酸涩。阿季不顾自己的腿伤,对着众人撕心裂肺的呐喊。 “你们走开!走开啊!少主是不会死的。” 仿佛身临其境,一切都看的清楚。悲凉而孤寂的身影更是令王诩触动,不由地眼前蒙上了一层水雾。少女的喊声回荡在耳旁,久久的重复着。 阿季就是那样的固执,傻得可爱。王诩仰面,望着天空,试着不让眼泪流下来。许久过后,他强颜一笑,摸了摸李仲的小脑袋。 “你为什么喜欢阿季?” 李仲明显对王诩的反应颇为不满。想着这坏人定会自惭形秽,羞愧的啜泣出声。却不料这般反应,白瞎了他声情并茂的故事情节。 “真是没良心的家伙。竟然还笑的出来?” 一只脚狠狠的踢在篱笆上,发泄心中的不满。他继续说教王诩。 “就是见到她救你时的样子,所以才喜欢的呀。” 王诩被这古代小孩的情商惊到了。打趣的问道: “杀人也喜欢?” “喜欢。” 李仲坚决的一跺脚。一脸讥讽的与王诩对视。撅起的小嘴都快要触碰到鼻尖了。 “她为你杀人,你难道不感动吗?” 王诩没有回答。李仲一甩脸,这扭头的速度好像是在扇对方的耳光。让孩子分外的畅快。 “哼!窝囊废。” 随后,转身小跑返回家中。就在推门时。 “谢谢。” 他怔了一下,回头瞧见王诩背身挥了挥手。 他疑惑的望着王诩的背影。 真是奇怪。还是从前认识的那个人吗?他不屑的扭头,推门而入。 即便王诩的脾气变得好了些,不过也难改变那爱逞强的性子。迟早还会连累到阿季姐姐。他撇了撇嘴。想着若是自己长大了,一定要好好修习武艺,这样就可以保护身边的亲人了。 李仲心中想着,下个月就八岁了,算是个大孩子,可以帮爹娘做些事情。爹爹一定会支持他的想法。如此一来就可以拜阿季姐姐为师,整天跟着她了。想到这里,小孩开心的笑了。 隔壁的邻居老王,此时正坐在自家门口。拿着根树枝,在地上乱涂鸦。脑海中那日阿季的背影总也挥之不去。突然,听到女子的声音。 “怎么了?天冷!回屋去吧。” 王诩一惊。手忙脚乱的抹掉地上的涂鸦。微笑着起身,拍了拍手。 “嗯。” 随后的许多天,李仲总能听到隔壁阿季姐姐银铃般的笑声。孩子很嫉妒,更多的还是好奇。偶尔趴在自家的篱笆旁,张望着邻居家的情况。 阿季对哥哥制作的毛刷情有独钟。闲暇时,就将之前村民送来的谢礼,那剩下的小半袋木棉制成棉纱。见识过毛刷的神奇后,使用时每每都会欣喜不已。偶尔被哥哥嘲弄几句,引得少女娇笑出声。而王诩则整日闭门不出,在家中搞起发明创造。 踏板与木轴连接,将力传动到一个大木轮上。然后木轮带动着镂空的小木桶飞速的旋转。只要将线头系在木桶上,便会跟着它一同旋转,朝着一个方向缠绕。长长的棉絮被线头牵引,立时奇迹般的自捻成线。纺出的棉线结实而柔软。 这种便捷的纺线方法,在速度与操作上,较之纺锤不知提升了几倍的效率。 阿季按照哥哥的教授的方法,有规律的轻踩踏板。木轮随即快速的飞转起来,看的少女有些慌张,以至于手中传递棉纱的速度也变得迟钝起来。手脚僵硬的配合,使得缠绕的棉线立即变得粗细不一。阿季撅起小嘴,有些委屈。自责的说道: “阿季真笨!对不起。” 王诩方才已经纺出了很长的棉线,眼看就要完成。阿季觉得新奇,也想尝试一下。不想最后的一段竟然被她的好奇毁掉了。若是用这样的棉绳织布,恐怕布匹的表面会变得参差不齐。这下子闯大祸了。 “没事的。还能补救。” 王诩微笑着将线绳退出,朝着相反的方向搓拈,较粗的绳端陡然变得蓬松起来。他用力一拉,棉絮紧绷。随后踩动着踏板,继续纺线。之前粗细不一的棉线立马变得均匀无比。阿季像是看戏法一样,兴奋的问道: “你是怎么做到的?哥!你教我。” 短短半日,少女便学会了如何使用纺车来纺线。阿季煞有其事的为这台木质的脚踏纺线车取名为足车。少女认为,水车借助水流转动,从而称之为水车。那靠着脚踩转动,就应该称之为足车才对。 王诩听后捧腹大笑。还好阿季没有说,纺车是靠着人力转动,应该称作人车。不然瞬间有种进入二手车市场的错觉。 在他的规划中,纺纱工50人,纺线工30人,织布工10人。如此全村的劳力不用下地耕种便可发家致富。建造纺织作坊可以带动一系列的产业发展,形成一条庞大的产业链,就像现在齐国的麻布纺织业一样。若是真能搞起来,估计第二个姜太公就要在卫国诞生了。想到此处,王诩笑的跟朵花一样。 为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王诩决定开春后立即收购与移栽木棉树。山上大片大片的森林,可以砍伐用于储备木材,然后,栽种一片经济林。漆树、木棉树、果树等,只要能创造价值的,全部移栽到云梦。如此一起来,既能方便采摘收集,又不怕供应链断掉。 随即与李沧沟通了这个想法。在王诩的计划中,先在卫国境内大肆收购木棉树,控制原材料市场。通过一至两年,达到垄断棉布销售市场的最终目的。见识过脚踏纺线车的厉害,又听到这样的宏伟计划。李沧激动地几晚都睡不着觉。还不停的敦促王诩,抓紧时间在开春前将织机一并研制出来。 王诩倒是不急,足踩织机的构造早已烂熟于心。他还在犹豫是否把飞梭一并制作出来。后来觉得这么做会不会发展的太快,从而影响到普通百姓的收入或是被权贵盯上?于是,决定留上一手。万一在后期市场竞争中,织机的制造被人剽窃或是模仿,至少还有提升的空间。 两人已经可以预测到这次改革过后,整个大周朝的商业格局会发生天翻复地的变化。不出意外,齐国的失业率会直线飙升。生意想到这个层面,王诩不禁有些踌躇,不敢太过冒进。 卫国当下的局势很是微妙。上一代国主,被晋人打怕了,选择逆来顺受的亲晋外交从而保全自己。不过这一代的国主倒是个十足的亲齐派。若是产品大量的投入市场,想必会造成外交上的困扰。指不定卫侯会将他们的发明创造拿去讨好齐国。 最终两人决定猥琐发育。先将织坊藏匿于山中,做好保密工作。然后用少批量的棉布投放国内市场,以满足内需为主。尽量不去涉足外贸的生意。而羊毛的纺织品则被定位成高端产品,以谋取暴利为主。 王诩没想过在大周贩卖毛衣。毕竟历史上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都受到了百般的阻力。他若是在卫国引发一场服装改革的风波。恐怕诸国的领导人会把他定性为不尊周礼的外邦人,若是今后拒绝签证。那么未来想搞外贸出口,估计是不可能了。所以各式各样的地毯,便成为了主打高端市场的奢侈品。其中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还是怕毛刷的秘密泄露。 未来打造的商业帝国,是他不曾想象过的。一朵朴实无华的木棉花绽放后,即将影响到春秋时期的诸国格局。 许多年后,当王诩回忆起这段往事。都庆幸那时的决定,是多么的明智。而那个启发过她的少女,只是抱着简单的想法,让卫国的百姓吃饱穿暖而已。最朴实的初衷,却让数代人为之奋斗与努力,结果竟然是一场空。最终,爆发的无数场吞并战争,促使战国时期,形成了百家争鸣的盛况。先贤们上下求索,从而改变了穷苦百姓的生存现状。 几天后,经线木棍,打经木刀,提综杆这三样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提前问世。一台青铜与木质打造的织机在卫国南境的云梦山中提前诞生。一间茅草屋中传出吱呀吱呀的声响。雪白的木棉布在经纬线的交织下,编制出春秋时期第一匹无缝连接的棉布。 想想那些靠着织布为生的织女们。在木棉树的花期,追逐着被风吹散的棉絮。即使是少许的木棉,她们也视若珍宝,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收集着。 灵巧的手指将一团团紧实的木棉撕开,形成一段段短小的棉絮。为了能纺出更长的棉线,她们不厌其烦的在腿上搓拈。用时间与岁月抚平了棉絮间的断层,直到看不出一丝的违和。 手掌与腿面磨出了老茧,一年到头仅仅织出一匹棉布,就足够让她们满心欢喜到热泪盈眶。不起眼的木棉,最终制成衣服穿在人们的身上,顿时绽放异彩。织女们以岁月的消逝为代价,编织出对未来美好的向往。 身为女子,相夫教子操劳家务已是忙碌不堪。岁末,还能为家中增添180钱的收入,算是延续上古母系氏族传承后,女性基因中保留的奉献精神。在这纷争不断的乱世中,女子能被重视而不受地位上的压迫,正是这份对家庭无私的奉献。 冬去春来,这座小山村的建设从未停歇过。如同蓄水池一般的护城河内,可以清晰的看到鱼儿攒动,在岸边争抢觅食。高耸的城墙,让这偏远的山村平添一丝肃杀之气。背井离乡路过的旅人,或许会认为这是一道关隘,穿过这里便能返回到遥远的故乡。城墙的另一侧,主街上空置着许多房舍,像是烂尾楼一样草草了事。若是不留心,还以为这里是一处废弃的村落。 清早出门打水的妇人,慵懒的伸着懒腰。来到清澈见底的河道旁,水面上感受不到一丝的波动。他们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水源。没有人愿意将食物的残余与粪便倾倒其中。情愿多走几步路,顺便锻炼一下身体,将垃圾丢弃在护城河里。这样既能饲养鱼儿,又能在放水灌溉耕地时肥沃自家的土地。此刻云梦山脚下,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几个结伴而行,准备出村劳作的农夫。刚行至城门口,陡然听见急躁的叫喊声。 “快开城门。邑主大人幸临云梦!” 城门被拍打的咚咚响。他们紧张的不知所措,拿起手里的农具,四散奔逃。有两个机灵的农夫听见邑主大人驾到,随即赶往王诩的住所相告。 云梦制鄙后,只闻鄙尹大人,却不曾听闻有邑主之说。这么小的山村,人不过百余口,地不过一里。卫国的君上岂会将此等弹丸之地赐封于臣下?他们在奔跑中更是迷茫。 城门外暴跳如雷的士卒大声叫嚷着。时不时爆一句粗口,发泄心中的愤怒。他们来了五百军士,只要邑主一声令下,不需盏茶功夫便可破城而入。从未听闻有哪儿个封邑的主人被治下的百姓拒之门外。叫喊无果的士卒向马车中端坐的白衣公子请示道: “公子!可否命属下攻城?” “不错。真是不错。” 士卒挠了挠头。不明白这是什么军令?只见白衣公子陡然起身,望着三丈高的城墙,脸上流漏出赞许的笑容。 “告知鄙中百姓,戚城少司马府前来督查制鄙之事。” “诺!” 士卒抱拳应诺,按照公子的交待继续叫喊。只是一声,城门便开了。他皱起眉头。不解这是什么道理? 片刻过后,看到出门相迎之人穿着一身臃肿奇怪的棉袍,胸前更是异常的宽大。于是士卒低下了头,看了眼自己的胸肌。疑惑的打量着面前瘦弱的少年。只见对方并拢双腿,极为恭敬的俯身施礼道: “兰公子大驾!有失远迎。” 来人正是姬兰。 “劳烦先生引路。” 姬兰也不做作,没有士人之间多余的寒暄。还礼过后,袖袍一挥。大军立时蜂拥而入。刚行至村口,他皱了皱眉。问道: “此处房舍为何荒废?” “回公子!云梦民寡,此处用于日后开坊建市之用。” 姬兰点了点头,像是对王诩的回答颇为满意。她一挥手,随行的人马便跟着一同赶往王诩的居所。行至院门外,姬兰拍了拍低矮的篱笆。问道: “鄙尹之所何以如此间陋?” “民未富,官...何以奢居?” 接待上级领导,场面上的话王诩自然会说。心想,一会儿再往村里行去,发现村后没有寨墙,估计必定挨训。这会儿当然要装穷装到底了。不料,他这点小心机早就被姬兰识破。 “先生高义,显名以自居,可谓大智。” “公子谬赞。” 两人对视一眼,彼此了然于胸。 随后,姬兰对着身旁的军官小声说了几句。那一众士卒立即朝着村后的山谷进发。王诩有些慌乱。难不成这帮人是听说了水车的事情,前来组团参观的?心中立时打鼓,担心自己好不容易榨出的大豆油被这帮军汉查抄带走。 姬兰屏退左右,走进王诩的居所。两人在一张桌案前跪坐下来。 “君上已将云梦赐封于我。不日将迁民五百户。” 这消息果真是出乎意料。王诩眼皮跳了一下。只听姬兰又道: “先生制鄙有功,我已奏请君上封赏先生为野宰。” 紧接着。 “来人啊!将官服印信呈于先生。” 一件和曹邑宰几乎一模一样的玄色官服被士卒放置在几案上。王诩摸了摸,手感丝滑,想必是绢帛制作的。他这村长的位置,尚未坐满半年,就意外破格提升为镇长。估计是凭借姬兰迁入的百姓,才让云梦村能立即升级为云梦镇。 他对着姬兰一拱手。 “多谢公子!” 聪明人之间交谈,格外的有效率。对方随即道明来意。听过后,王诩将官府与印信准备收起,再陪着姬兰继续参观新村的建设。不料,对方的一个举动尤为诡异。姬兰的一只手压在野宰的印信上,嘴角浅浅上扬。 “在下愿为先生修建宰府。” 王诩以为许久未见,姬兰是在与他玩笑,故意逗弄他。想看看新官上任的急迫模样。于是试探的拉了拉盛放印信的木盘。只见姬兰的笑容变得阴森诡异起来,言语中略带寒意。 “全野三成利,归先生所有。” 这显然是赤裸裸的收买。不过又是为了什么?他的官职完全是姬兰一句话的事。想到此处,王诩稍显惊惧。 一年赚20多万钱,只拿三成?那他可要亏大发了。没听说过,村长自己创业要将营收所得上缴国家或是封邑主的?沉思时敲动手指的小动作无意间流露了出来。 姬兰冷哼一声。以为对方贪得无厌。 “哼!再加五十金。” 王诩一怔。对方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大脑中疯狂的拼凑着对这个时代的认知。片刻过后,恍然大悟。 无论他是鄙尹亦或是野宰,皆是效忠于卫国王室。而姬兰作为封邑主,是要将农事、征发劳役、刑罚、城镇建设等权力交由他来掌管。明显对方收买他,是不想交出权柄。想来那曹邑宰也早已是少司马府的傀儡了。 “免云梦流民三年赋税。” 此刻,眼前之人再不是曾经那个为国为民的少年俊杰。王诩有些失落。一直以来,他对姬兰颇有好感。不想今日撕下伪装的面具,竟是如此的不堪。他大笑一声。 “哈哈哈。” 笑声中满是悲凉之意。姬兰将手指抵于鼻下,露出耐人寻味的表情。像是无奈,更像是留恋与感叹。 “不必麻烦。诩,本就闲散惯了,还是公子来当这野宰吧。” 王诩一挥袍袖,扬长而去。只听姬兰换道: “先生!” 他转过身,看到对方极为真诚的对着他弯腰施礼,不免忆起昔日往事。兰公子一直对他照顾有加。虽说与之不是一路人,但知遇之恩总是有的。王诩也恭敬的换之以礼。 “谢谢。” “谢谢。” 两人好似心有灵犀一般,同时相互致谢。随后,王诩潇洒的离开,自我安慰着。 不做官其实也挺好的,至少不用操心。做个闲散的富家翁,像范蠡那样受人敬仰。只要照顾好云梦的百余口老少,至于其他人过得好与不好,又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王诩有一边走,一边想着。决定与大伙商量一番,听听大家的想法。如果大家都赞成,他便将原本村中的产业在这几天内全部转入自己名下。包括村前那些闲置的房舍。总归秋季的那点赋税现在看来,不比赚的零头多。 行出百米后,王诩又绕回家中。姬兰见他回心转意,似有些欣喜。 “先生!” 王诩干笑了两声。低声喃喃道: “呃...不好意思,这是我家。” 然后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此时,姬兰的嘴角不住的抽搐。不等王诩去赶,便自觉地行出院外。一边走,一边偷笑。距离院落五六丈的位置,姬兰停下脚步,终于还是抑制不住,大笑出声。 想到那人先前还极为潇洒的离去。当发现无处可去时,竟一脸窘迫的模样返回家中。着实可笑。姬兰毕竟是个姑娘,亦是宗室王姬。再怎么掩饰身份,在大笑时也不免撩起袖袍掩唇而不漏齿。她缓行几步,转过身来。远处坐在门口的少年,显得无比的落寞,此时的笑意陡然散去。 是啊!她这样做,太伤人了。那名叫卫诩的少年与她本可以成为至交好友的。可自己也没有办法。不到三年的时间,让卫国天翻地覆。万一事情败露,牵连到卫诩,或许是她更不愿意看到的。早些结束这些感情上的羁绊对彼此都好。姬兰这样想着,哀叹一声。不知不觉已经行至山谷深处。 云梦的五里草原上,扎满了帐篷。五百名士卒正在忙碌的平整地面,伐木立寨。 不久后,这里将会是新的冶炼之所与厉兵秣马之地。此时一名军官正从后方匆忙赶来。 “公子!不知鄙中房舍欲如何处置?” “尽数交由卫诩,莫要为难。新野置于谷中,牧马与冶炼之所置于谷后。” “诺!” 军官领命,正要转身离去。只听姬兰又嘱咐道: “命人在谷中建一处宰府。” ------------ 第十八章:《婚姻法》一夫多妻制 《周礼》中曾有一处关于男女嫁娶的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这一奇怪的论述,引起不少后世之人的争议。有人说,这是古代出现最早的晚婚晚育政策。然则这毫无根据的论调,不免让人嗤之以鼻。试想成婚过晚,人口又如何快速繁衍?乱世之中,诸国都需要在战争中投入大量的青壮。故此以“弱冠”与“及笄”作为男女成年嫁娶的年龄推断更令人信服一些。 男子二十而娶,女子十五而嫁。即为准确的适婚年龄。当然也存在着早婚早孕的现象。其实,在乱世中,家庭的组建多数是为了生存。加上这一时期,医疗水平十分落后,或许只是小小的风寒便能夺走一个成年人的性命。不身处于乱世的大环境中,是无法理解古人奇怪的行为。 从大周的官制上便不难看出问题的所在。一国重臣的六卿中,太宗、太祝、太士、太卜四位分别从事与祭祀、祈祷、神事与占卜的工作。在普通百姓眼中,生病后选择治疗的途径是很多的。因此医学在这一时期,没有突飞猛进的发展。 而这一切又潜移默化的影响了婚姻。无论是长辈还是已经成年的子女,更看重的是健康以及婚姻可以长期而稳定的维持。这便是此刻人们对于婚姻幸福的普遍认知。道理很简单,幸福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不像后世可以满足物质后,追求精神上的寄托。 姬兰认为自己对王诩有所亏欠,所以最初在云梦谷口建立的村落,她并未插手管理。反倒是做出了妥协与让步。宰府建成后,姬兰命人向王诩道贺,以乔迁新居为由摆下酒宴。谁料对方竟婉拒推辞。这让心高气傲的大卫公主十分不满。不仅如此,王诩还将姬兰相赠的车马奉还。一时间两人的关系到达了冰点。 此时的梦云山谷,发展的异常迅猛。从人口与土地面积上看,谷口处的山村是原先28户百姓的居所,占地一里。不仅公共设施齐备,并且宽敞无比。而谷中迁入的500户戚城百姓则蜗居在二里的野中,稍显拥挤。山谷的最深处则居住着500士卒以及百余名负责冶铁与牧马的技术性人才,居然占据了五里之地。 一时间,云梦的人口一下飙升至3200多人。姬兰似乎是准备在一年内将人口突破至两千户,从而到达制邑的目的。新野的建设从未停歇过,而建筑多偏向于民居。隐隐有向两侧大山中发展的趋势。 云梦的外围更是一片垦荒热潮。按照大周井田制,九抽一的标准,新居民紧锣密鼓的执行着。早有先见之明的王诩,将谷口闲置的房舍改为临时仓库与市集。更在不远处的上坡上,开辟出一大片的工业区。此刻纺纱、纺线、织布、砖窑、冶炼、木材、粮油、面粉等作坊办的是风生水起。仅仅供给新野的建设与居民日常的生活,就足够王诩赚的盆满钵满。由于村中建设了公共澡堂、茅厕以及市集。因此新城区的百姓纷纷前往旧城区消费。此时,谷口的小山村似有向商业区发展的态势。 一座城堡似的院落中,一名文吏正不忿的向姬兰禀报采邑中的事情。 “公子!野中的生意几乎尽数被卫诩擅专。长此以往,恐府库钱粮入不敷出。” 姬兰瞪了文吏一眼。 “那是尔等无能。与卫诩何干?” 对方立时拜倒,不敢吱声。她微微叹出一口气。说道: “哎!野中的生意不做也罢。保持与戚城的往来即可。” “诺!” 文吏应声告退。姬兰冷哼一声。似乎很是不满下属这种嫉贤妒能的作风。 片刻后,她望着谷口的方向,鬼魅一笑。好像很享受被人挑战的感觉。在这处偏远的大山中,除了整日忙碌野中事务,还要分心管理戚城的家务。她作为表臣百司府的小伯,少司马府的家宰。身兼数职,即便是位能力超群的女中诸葛,亦是有些招架不住。不禁自怜自哀的叹出口气。 “哎!” 转而喃喃自语的说道: “就不信你不求我。” 也许山中的生活过于苦闷了些。王诩先是婉拒豪宅,后又故意还马相激。这些并未让姬兰感到难堪,反倒是欣赏对方的做派。她想,等到兄长成为卫国的君上,再启用王诩补偿这份欠下的情谊也就罢了。少女并非忘恩负义之辈,只是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随后又是连声的叹息。 第二天,野中来了一群奇怪的人。人数不到二百,他们穿着破烂,手腕与足踝处皆有伤痕。这些人被安置在新城区的空置民宅中,随后分发了木质的农具便被赶往野外加入到垦荒的劳作中去。就连女子亦是参与其中。 王诩惊奇的发现这些人中,女子的人数足足是男子的一倍有余。并且他们出现后,耕地的外围便加派了巡逻的士卒。 封邑主为防止治下百姓外逃,时常会限制他们的出行。这些事,王诩一早便知。可是原先的山民像是无人管束一般的自由。外出时,守门的士卒甚至问都不问上一句。一时间竟有种脱管的感觉。好像驻防的军队不会保护他们的安全。王诩极为纳闷。 “这是唱哪儿出啊?” “恐怕是想逼我等离开。” 李沧随即做出了揣测。 “怎么会呢?兰公子不至于连这点肚量都没有。” 第三天,奇怪的人又陆续被士卒带入野中安置。而更奇怪的是,他们贩卖的棉布被表臣百司府当天全数扫空。就连仓库内的存货也有些不足了。王诩一下子,拿到了两万多钱,更觉事情蹊跷。 第四天,第五天... 同样的事情,一直在发生着。每当王诩向那些奇怪的人询问时,都会有士卒上前驱赶。他也曾尝试过偷听那些人的谈话,可他们说话的口音有些奇怪。一点也不像是中原之地的百姓,更像是南方的味道。 “这儿的粮食够吃吗?再这么下去,恐怕云梦要闹饥荒了。” 云梦的百姓俨然已经达到了五千之众。王诩怀疑少司马府是不是把云梦山当做了难民营?将大卫国境内无家可居的穷苦百姓全部安置到了这里。 那些衣着破烂的人,在劳作几日后,表臣百司府便会派出文吏给他们下发新衣,就连每日配给的饭食也会有所改善。似乎表现的越好,待的日子越长,给予的待遇便会随之提升也一样。 此刻王诩在风角家中,老铁匠五日后便要迎娶张氏。一众乡亲父老正在风伯家帮忙布置新居。他们这百余口人已经许久没有这般热闹了。赚钱后的王诩决定在铁匠家中大摆宴席三天,履行当日许下的诺言。风角领着孙女满面春风,向前来帮忙的村民连声道谢。 家中的衣食住行,全部由王诩一手包办。 家具有木匠制作,生活上用的器皿风伯自己便可代劳,至于布匹粮食以他们现在的经济实力,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更还奢侈的张灯结彩,土豪的显摆一番。反正油坊不差那点豆油。看得大伙满脸羡慕,有人打趣王诩。 “将来鄙中婚嫁之事,大伙可都指望大人了。” 王诩爽快的答应。 “没问题!婚丧嫁娶,孩子满月全部交给我啦。” 众人欢呼雀跃。更有人起哄道: “大人金口,以后纳妾之事定不会让大伙失望吧?” 许多男子纷纷跟着哄笑起来。更有女子数落那说话之人。 “才过了几天好日子?就想着纳妾,真是不思进取。” 王诩跟着笑骂了几句,转头望着一脸苦涩的李沧。 近来发生的事情过于蹊跷,而他们的生意更是一帆风顺的有些夸张。李沧素来思虑周祥,办事谨慎。这些接肘而来的变化不免让他心有疑虑。王诩低语道: “明日将粮价提升三成。你暗中命人去朝歌与戚城收购米粮。稻麦为主,菽次之。” 李沧眼前一亮。明显王诩是打算痛宰姬兰一笔。着实大快人心。想到大批的粮食运送,总靠人力背负往来于百里外的城邑,长此以往总有不妥。毕竟村中的产业太多,已经没有足够的人力来负担这些了。 “运送不易。可否购置些车马?” 王诩想了想。 “不宜多。戚城有陶邑的马畈,购置六匹足矣。对了!别买好马。” 他并不是害怕花钱,而是姬兰相赠的那两匹马,给他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等买回马匹后,稍加改制一下马车。让一匹马拉一辆车,这样足够应付运输上的压力。闲暇时,这些马还能下地耕种。恰好这些古人还没见过犁具,他顺手搞出一个。当着姬兰的面去耕种,好好显摆一下。让对方知道,和一个现代人耍阴谋诡计,是多么的无知。 其实,自从两人闹掰后。姬兰处处忍让,总是避免与王诩产生摩擦。然而王诩却是一副不依不饶的架势,总想着与姬兰过不去。 天真的他以为姬兰是怕了自己,却不知对方根本没把他当做一回事儿。一个疯狂的宰客,一个疯狂的认宰。倒是有种周瑜打黄盖的感觉。王诩低估了少司马府的实力。以为赚了人家区区十数万钱,就十分的了不起。不想整支北戍军的粮草辎重都是少司马府供给的。若是仅凭封邑那点赋税,估计军队早就解散回家了。 在这微妙的时刻,少司马府国外的资产正在悄悄向卫国转移。姬兰与兄长已经决定,赌上全部与卫侯拼死一战。隐忍了这么多年,所聚敛的财富,怕是王诩做梦也想象不到。此刻他们只缺人。大量买来的奴隶正是用于补充人口,为将来战争与发展提前做好准备。 就在五日后的清晨,正准备前去铁匠家中喝喜酒的王诩与阿季二人,一脸喜色的漫步在街上。他们拎着大包小包的贺礼。行至主街时,这里聚拢着大片民众,竟将街道堵塞的水泄不通。 这处地段立有表臣百司府的布告墙。墙面以厚厚的黄泥覆盖,时常有工匠将布告雕琢其上。只不过多大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基本无人问津。这时代识字的人又不多,除了重要的通告,官府会指派士卒在此不停的宣读。其余的,百姓漠不关心,更懒得随口一问。 今日明显是重要的事情。宣读士卒的声音已经被人群的喧哗声所淹没。许多人惊呼,许多开心的大笑,更有人掩面哭泣。王诩猜想,定是卫国的某位权奸突然薨逝。不禁抿嘴笑笑。然而当挤过人群时,陡然听见有人大声喊着。 “男子十四而娶,四十不娶。女子十三而嫁,二十必嫁。男子弱冠,仅育一男丁者,纳妾一人。二男丁者,不赏不罚。三男丁者,免赋一年。弱冠至今而无所出者,娶妻妾三人。拒不从者,贬黜为奴。” 他的第一反应是,风角的婚事今日办不成了。四十岁以后不得娶妻,若是有胆敢违抗者,直接贬为奴隶。不知如此没有人情味的政令是哪儿个变态制定出来的?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挤入骚乱的人群中一探究竟。 除了之前听到的部分。公告还强调了,纳妾的女子由官府指派,并对生育男丁的多寡,制定了详细的奖惩政策。 一时间王诩懵了。不知道这则消息该如何告知风角。若是早成婚一天,也不会被这不近人情的法令搅扰到。老伯与张氏寡妇明明都很期待的。 他失魂落魄的挤出人群,看见不远处的阿季,正与刚才路旁的宣读之人说话。 少女大惊失色。拎着的一筐鸡蛋不小心脱了手,坠落在坚硬的石板路上。蛋清立时飞溅,素白的裙摆上沾满了淡黄色的污渍。王诩知道,女孩也希望能促成风伯的好事。估计此刻和他的心情一般无二。 他缓缓走向阿季,站在女孩面前,轻轻的放下了手中的贺礼。 对方虽是看着他过来,但眼眸中黯淡无光。通过凝滞的眼神,王诩看到一丝惊惧。阿季的身子微微的颤抖着。他将双手搭在对方肩上,稍稍晃动少女的身体,试着将对方从六神无主的状态中唤醒。 阿季的眼角微颤,随之泪如雨下。王诩知道少女极为疼爱风伯的孙女,可也不至于这般难过?只听。 “阿季不想离开哥哥。也不想再做奴婢了。” 话刚出口,阿季便将王诩死死的抱住。由于少女比他高出半头,顺着脸颊流淌坠落的泪水立时浸湿了王诩的额头。 此刻,王诩才意识到这则公告并未将他们排除在外。再过一个月他便十四岁了,而阿季已经是十三岁的少女。或许是将自己的年龄停滞在三十二岁,他没有立即意识到这点。也就是说,官府突然将男女嫁娶的年龄下调两岁,王诩与阿季都要娶妻嫁人了。方才还将自己置身事外的王诩立即惊慌起来。 幼时的遭遇让阿季至今心有余悸。她不想再回到做奴隶的日子,更不想嫁人与哥哥分开。而眼前的一切,她又能怎么办呢?身为女子,生在这个纷争不断的时代,似乎只有认命的份了。 “阿季不哭!会有办法的。哥哥不会让你嫁人的。” 阿季松开了手,看着哥哥。似乎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哥哥身上。王诩双手抚上少女的脸颊,抚慰着泣不成声的妹妹。 二人没有前去参加风伯的婚礼。想必过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眼下首要的,是找到姬兰问明状况。若是对方顾念昔日的情谊,定不会为难他们兄妹与风伯的。他这样想着,将妹妹送回家中,独自朝着邑主府的方向行去。 前些天还自以为是的认为姬兰是妥协了。不想今日对方一出手,他便立刻扑街,败的体无完肤。在绝对权力的面前,即使拥有亿万家财,也不过在对方弹指间便灰飞烟灭。 他很不情愿的敲响了邑主府的大门。 “先生登门,必是有事相求喽?” 近期王诩的小动作,姬兰都看在眼里。一开口便毫不留情的去揭对方的伤疤。因为王诩除了有事相求,绝对不会登门造访。轻蔑的口吻,透着上位者的不屑与嘲弄。 “小人前来告状。” 自称小人便是主动划清界限。姬兰干笑两声。对着他一挥手,示意王诩坐下慢慢说。 “大人无故下发敕令,是在有意刁难小人吗?” 姬兰见过士子狂生,却未曾见过如此狂妄且自以为是的家伙。 “哈哈哈。本公子虽不是君子,亦分得清公与私。嫁娶的法令乃国事,而非私事。无需先生多言。” 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好像王诩说什么话,她都早已想好了应对之策。 “我使民衣食无忧,赐田送舍。何罪之有?为其娶妇纳妾。爱民之意,其父母皆为不至。” 无论王诩怎么辩驳,姬兰都能以从人性的贪婪与天下大义方面,让其无言以对。 “大人将百姓视之为畜,蓄养之,此亦爱乎?” “谬亦!问民之心,若多同于我,君可早些娶妻生子。省得表臣百司府为君选妾。” 两人又争辩了一会儿。王诩竟被对方问的哑口无言。终于明白了一夫多妻制的由来。 原来战争造成青年男子的大量死亡。国家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一个没有成年男子的家庭中,女子带着老弱大多数是无法生存下去的。而法令规定了男子娶妻的最高年龄段,主要是为了保障下一代可以在家庭重组中存活下去。穷困的家庭是养不活孩子的,所以青壮男子可以负担家庭中的衣食用度,生养的孩子存活的概率也会变得大一些。同时也能抑制权贵圈中的骄奢淫逸之风。 一夫多妻制,显现是为了保持人口繁衍。政令的约束使得百姓在传承后代中优胜劣汰。就如同穷人买不起房子,付不起彩礼,便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从而穷苦的百姓失去了交配权,也就不存在下一代的抚养与教育问题。现实便是这般残酷,一夫多妻制就是赤裸裸的为了战争而产生的。 王诩还以为古代的男人是多么的幸福。事实上,不过就是国家繁衍生息,养家糊口的工具而已,与牲畜毫无差别。 生在乱世,娶妻纳妾视为解决国家的负担。只要交得起赋税,年轻力壮。可以养活的起老婆孩子。不但无过,国家还会鼓励支持。 此时,姬兰不是没想过,放王诩一马。可对方执拗的性格,又让她如何先开口呢?璞玉是需要雕琢的。初与王诩结识,她便知晓此人乃是奇才。不过不听话的奇才又如何为自己所用?宁可弃之不用。 王诩心中不忿,讽刺道: “大人看上去已是弱冠之年,身子孱弱定无子嗣。不知可有妻妾三人?” 不等对方回答,他一拍脑门。继续讥讽道: “噢!瞧我这记性,大人这般尊贵,必是左拥右抱。不过身子重要,侍女幼小,不适生养啊。哈哈哈。” 这一通冷嘲热讽,正中姬兰下怀。 试问一个女子明明尚未及笄,不到十五。却被人说是二十岁的年纪。王诩不知她女扮男装,正所谓不知者无罪,姬兰也就不去多加计较。说自己不行,她也忍了。毕竟她是女子嘛,柔弱本就自然。但是,居然暗讽自己与妹妹私通,虽是女子,亦忍无可忍。 “卫诩!” 只听姬兰大喝一声。王诩挥了挥衣袖,一拱手。不怒而威。 “君子小人,一看便知。” 随后,低头叹出一口气。 正要暴走的姬兰,听到这句话。心中的火气立时压了回去。他看着少年好似对自己失望的表情。不禁,心中一动。 是啊!那日以皮靴为质,后来王诩还了玉佩,她却没有将皮靴还给人家。反而以此试探,不是君子所为。姬兰从未将自己当做君子。她知道王诩有意激怒,令她下不来台。 当她认定对方会借此嘲笑时,却不想王诩的神情似有些落寞与失望。或许他真的有曾把自己当做至交好友吧。姬兰这样想着,顿感失落。 少年离开了。姬兰从腰间解下那块曾经见证了两人友谊的玉佩。往事的回忆,历历在目。 若不是她刻意的栽培王诩,或许现在不会有这么多的烦恼。她虽在堂上说的义正言辞,但心里自知。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不想嫁入别国,成为政治的牺牲品。而她何曾不是一个向往美好婚姻的女子?为了心中的自私,或许卫国即将有上万名青壮因此而死,留下数万老弱妇孺无人供养。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她造成的。想到这里,姬兰的眼眶湿润了。 “我本就是小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她轻叹一声。眼下两人的相处模式不就是这般。远了没事找事,近了立即吵架。 “哎!” 倘若自己不是出生在帝王家,也许不会像现在这般煎熬。像个普通的少女,在家中纺纱织布,待到爹娘帮她挑选到合适的良人,便倾心许之。一辈子就这样简简单单的度过,不视为一件美好的事。 然而今日的做法,注定会成为姬兰毕生的遗憾。冥冥之中,少女已经在友谊与爱情之间迷失了方向... ------------ 第十九章:使坏 几天后,王诩成婚了。妻子则是视如妹妹的阿季。云梦村适龄的男女聚在要一起,办了场隆重的集体婚礼。然而这只是表面,王诩提出用假结婚的办法来逃避表臣百司府的政令。村民一致赞成。他们想着等王诩重掌民事之时,稍微动动手脚,篡改下婚嫁的野中记录即可。于是梦云的百余口人相互间商量着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他们可不愿由官府来指派,不然村子的秘密铁定会泄露出去。 在外人眼中,邑主大人对王诩赞许有加,并且处处关照,无视他的胡为。送府宅的事情更是人尽皆知。所以表臣百司府的吏员们都不会轻易去招惹他。认为对方与姬兰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王诩利用了这一点,贿赂了登记婚嫁的吏员。将村中一些不适龄的百姓年龄进行稍稍的改动。比如他自己距离结婚的年龄要求便相差了一个月。 还好来到大周,借了副少年人的身体。若是直接32岁过来,此刻估计要娶三个老婆。并且皆是来自越国的外籍女子。 与姬兰的第一次博弈,便被对方实力打脸。他心有不忿。想着一定要多赚钱,老爹留下那么多兵器盔甲,自己也武装一支军队占山为王。看看谁还敢再欺负于他?逼急了,他就把火药大炮什么的一齐搞出来,炸死这帮孙子。 想到这里,他咧着嘴笑了起来。 现在的云梦村俨然是以王诩、阿季、李沧及风角马首是瞻。几人时常聚在一起密谋些抵制官府的事情。这日也不例外,他们聚在王诩家中。 桌子上放着沙盘模型,四人围在一起,小声的议论着。王诩指着新城区主干道两旁的空地与房舍说道: “李叔!明日你去趟表臣百司府,在野中买地,只要主街两旁的。能买多少就买多少。我就不信了,区区八里之地,他还能塞进来多少人?” 按照王诩的猜想,山谷中最多承载两万居民。这时的建筑最多两层,民宅占用的土地面积较大。而姬兰仍在迁入人口,不出几年,被乱点鸳鸯的这帮人一旦疯狂生养孩子,房价便会炒到天上去。最近姬兰又将牧场迁移到谷中,必定不会将五里草原用于民宅建设。就算用了,王诩也不怕,现在村子的收益是几何倍数的增长。 李沧有些为难,摸了摸鼻子问道: “不知大人欲以何种理由购地?又有何打算?” 想来买这么多地皮房舍。官府又不是傻子,又怎么会全数卖给他们。 王诩挑了挑眉,露出奸诈的笑容。 “你就说要修建酒肆、食肆、粮店之类的。我的目的是要把野中生意悉数抓在手中,不让他们有机可乘。” 又想到了之前交托李沧办的事情。继续说道: “对了!收购米粮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李沧点了点头。 “嗯!大人放心,已经办妥。为了不被察觉,我将米粮藏于附近的鄙中。每日让村民下地耕种后,悄悄前去搬运一些。覆以农具掩人耳目。” 王诩伸出大拇指。李沧果然办事谨慎。如此一来,就等着姬兰坐吃山空。就算被人察觉,也只会关注到附近的村子,而不会怀疑到他头上来。 第二日,李沧垂头丧气的带回了坏消息。表臣百司府不允购地之事。还明确告知,那些土地会用于建设馆驿,不做买卖。 听到此事后,王诩笑了。姬兰居然开始招商引入外资,想必是没钱了。如果馆驿开启,外国的商贩进入,他们也可以将商品进行出口,继续扩张生意。 他安慰了几句。随即让李沧把村前那些闲置的房舍土地,全部改造成两层的砖石建筑。客栈、酒肆、食肆、布庄、粮店、家具店等接踵开业。 他就不信了,这些外国豪商在此处做生意,不需要应酬交际?不吃喝拉撒?为了解决短缺劳力的问题,雇佣了不少新城区迁入的百姓。 谨慎起见,管理的人员全部由原住村民担任。原先穷苦的山民此时已是殷实富裕。许多人家都将木质的房舍改建成砖石结构。每当有外乡人进入,皆是错愕不已。而现在的村子更像是新型的都城,相比之下谷中的新野更像是十足的穷困山村。 最初从戚城迁入的五百户食邑人口,少司马府支付了一笔不小的安家费。部分是庶出分家的百姓,然而也有不少是举家前来的小氏族。他们的家境倒也不错。一些人氏族的家主也曾私下拜会过王诩,基本是抱着投靠村子的打算。 由于野中大肆的迁入奴隶,相较这边而言。无论是治安还是居住环境上皆是不如云梦村。确认过他们的家世以及学识和能力后,王诩留用了部分。并在村子的两侧修建了新的街道与民居。 如今俨然是三坊一市的品字形村落。即将面临的土地危机和先前预想的一模一样。王诩测算过,一里之地在保障商业区、公共设施等建筑的正常运作下最多可容纳300户居住。而姬兰制野的百姓则是杂居在一起,1000户已是极限了。 不久后,戚城别国的商队络绎不绝的前来云梦投资置业。比较有意思的是,当那些豪商进入城中后,看到谷口的繁华与百姓的富足都是交口称赞。不过住进野中的馆驿后,没过几天便陆续撤离。除了贩卖食盐、皮货、牲畜以及调味品的商人有意留下,其他行业的则纷纷拂袖而去。显然此处的物价被王诩压得很低,他们无利可图,留下也没有意思。 一日,王诩闲来无事在街上溜达,巡视店铺的生意。村子里主街的产业都是他的。偶尔出来走一走,瞧一瞧,并提出些改进的意见,已经是用来打发时间的习惯了。 每到一处店铺掌柜都会亲自前来拜见,这VIP的待遇在后世可不曾拥有。想着若是再随行几个保镖,那可谓派头十足。 来到自家的酒肆门前,掌柜便出来嘘寒问暖的殷勤接待。酒肆在这时可是高端人士消磨时间或是正式会晤的场所。拿粮食酿酒就和榨油一样的奢侈,一般普通百姓是消费不起的。王诩简单的问询了下生意的情况,掌柜便一脸喜色的汇报起业绩来。 他瞅了瞅对面的食肆,发现今日居然门可罗雀,生意怎会如此的惨淡?此时正是申时,已到饭点。平日里一眼望去,即便不是客聚如潮,也是宾客满堂的火爆模样。 酒肆掌柜时常接待权贵富商,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练得炉火纯青。只是一眼,便看出王诩的心思。 “邑主大人今日包下了食肆。想必是邀请了哪儿位富商。方才还命人前来沽酒呢。” 掌柜眯缝着眼睛,小声的说着。王诩哦了一声。 “沽的什么酒?” “米酒。” 他眼睛一转。 “去!给我打一壶桂花酿。” 这时的酒水基本都是米酒喝起来与醪糟无异。王诩搞了些高粱酒,然后反复蒸馏了几次,加了些桂花,作为酒肆的镇店之宝。许多人还为此慕名而来。 他拎着一壶酒鬼鬼祟祟的走进食肆。向掌柜与小二问明了情况。 姬兰是在宴请楚国商人。他们坐在二楼。那里有几间包厢,环境颇为雅致。时常接待些豪商,有些身份尊贵的人还会安排舞姬前来助兴。由于这时的贵族宴客总会分席而坐,为了有效的利用空间,王诩便想出了以屏风隔断包厢的方法。这样便可随意拼凑,满足各种需求。 他领着小二,摸到后厨。在饭菜上一通捣鼓,看得一旁的厨子满头大汗。 “大人!楼上可是贵客啊!您这么做不怕邑主大人责罚吗?” 手中拿着的芥粉还在不停的撒。 “你懂什么?邑主大人喜欢辛辣之物。” 厨子咽下口水,不忍目睹。万一出事了,他决定装傻充愣。缓缓的转过身去,将瓷瓶中的豆油,稍稍倒入锅中。他们这食肆完全是凭借炒菜出名的。 王诩面戴微笑,勾了勾手,示意小二附耳过来。 “你记得,身着素白衣袍且额头宽宽的俊美少年便是邑主大人。这饭食是为他准备的,千万可别上错了。” 小二点头如捣蒜。 “放心吧!小的见过邑主大人。” “还有!还有!这酒给他们一起上了。如果问到,你怎么回答?” “小的就说,是掌柜送的。先上这酒,然后再上他们沽的酒。” 王诩呲出一口的大白牙。 “不错!不错!我看好你哟!有前途!” 得他夸赞,店小二喜上眉梢。一双小眼睛,乐呵的眯成了一条缝。 他们家大人就是体贴入微。不仅对下属好,对朋友更好。他一闻便知那酒是桂花酿,贵的离谱。对邑主大人这份情谊真是好的没话说。亲自下厨调配饭食不说,还再三叮嘱不要让对方知道相赠美酒的事情。小二这般想着,便端着酒菜噔噔的跑上楼去。 此时的姬兰正与楚国商人欣赏歌舞。 俏丽的侍婢屈身跪坐在一旁,小心的布菜。她手中的长箸执起后,悬在精美的菜肴上,不一会儿又放了下来。眼睛一直注视着姬兰碗中的饭食。 似乎公子的胃口不大好。今日只是饮酒,尚未进食。 姬兰端起酒爵朝着面对的楚人浅浅一笑,而后一只手撩起袖袍,五指并拢掩于面前。宽大的袖摆立时平整的张开。衣袖与眉间齐平,分毫不差。另一只手则将青铜酒爵缓缓的递到唇边。她微微的抬起头来,将美酒饮下。动作十分的流畅,从始至终都没有将丹唇显露。贵族饮酒时的温文尔雅,被她展现的淋漓尽致。 周朝的贵族认为饮酒时将脖颈露出是对他人的不敬。为了避免饮酒时的失态,便定下了一套标准的礼仪。 然而楚国是最不服气大周的管制,动不动就纠结个十几国联军伐楚。对于中原的礼法他们楚人不屑一顾。所以喝起酒来,极为不雅,似有膈应人的报复情节。 谁让中原人总鄙视他们为南蛮?楚国地大物博,人才济济。然而楚君却被周天子赐封为男爵。最低等的爵位。是可忍,孰不可忍。国主受辱,就连百姓出境游都低人一等。于是楚国公投,决定脱离周室的统治,自立为王。百年来一直与中原诸国开战,却屹立不倒。楚人的民族优越感与爱国情怀便是由此而来。 这位楚国商人亦是如此。他知晓姬兰的真实身份,却很是无礼。弱国无外交,眼下卫国的处境就是这般。是个外国人都敢鄙视一下。 男子色眯眯的笑着,言辞轻佻。 “不知公子...兰,设宴相邀所为何事啊?” 那楚人饮完酒后,将酒爵重重的置于案上。屁股挪了挪,起身便走向姬兰。 “大胆!” 姬兰身后的侍卫喝到。警觉的将手握在剑柄之上,寒芒乍现。然而来人却毫无畏惧之色。像是在挑衅一般,一步一停。行至大堂中央,身旁歌舞的女子紧张起来。她们轻移莲步,稍稍避让,生怕冒犯了邑主大人的贵客。 对方无礼的行为并未令姬兰感到意外。 这些事见得太多了。区区一个楚国司空府的公子,无官无职依仗老爹的权势做些见不得光的生意。居然斗胆,妄想一亲芳泽。 她一摆手。示意侍卫将兵刃收起来。不慌不忙的说着。言语平淡,古井无波。 “想和司空府做笔生意。” 听到这话,对方陡然瞪大双眼,踌躇不前。皱了皱眉后,猛地推开身旁的舞姬。怒目圆睁,一脸的凶相。 “下去!下去!” 姬兰稍稍偏了偏头。身旁的侍卫便将酒宴上的侍婢、舞姬与乐师全部屏退。 “你们也下去。” 侍卫瞪了那楚人一眼,一拱手。 “诺!” 堂中立时只剩下姬兰与男子二人。楚人四下确认了一番。 “好胆量!” 而后向前又迈出一步。 “不知美人何意?” 方才一直饮酒,此刻粉面桃腮。虽是男装打扮,亦无法掩饰少女的美艳。姬兰将白皙的手背稍稍碰了碰面颊。凝脂般的皮肤泛着淡淡的红晕,像是水中的涟漪迅速扩散开来。如此的媚态被对方尽收眼底。那人又迈出一步。 “犀甲。” 或许是被眼前的美色迷得神魂颠倒,竟没有听到少女说出的话。 “什么?” 男子直勾勾的盯着姬兰,仍在慢慢的靠近着。 “哈哈哈。楚地犀甲,名闻天下。” 不知不觉那人已行至姬兰面前。满脸的淫邪之色,在听到“犀甲”时陡然散尽。像是见鬼一般,愣在原地。姬兰垂下头,觉得脑袋懵懵的。白皙的脖颈一片桃红。她蹙了蹙眉,端起酒爵轻轻地嗅了一下。紧蹙的眉梢渐渐舒展开来。 桂花的清香,扑面儿来。 “你到底什么意思?” 男子有些惊慌,深吸了一口气。与此同时,姬兰优雅的饮下了一爵酒。微颤的红唇像是在细细品味那桂花的香甜。 用犀牛皮制作的甲胄堪称这个时代最强的盔甲。无论是从坚硬程度,亦或是制作的精巧度都是顶尖的。在战争中的表现更是不凡,穿着犀甲的士卒除了无法抵御直刺的攻击,劈砍与飞矢几乎无法构成威胁。 姬兰的无视让男子失去了耐心,他一把夺过盛酒的青铜酒樽。只听姬兰悠悠的开口道: “我说了。想和司空府做笔生意。” 他私下贩卖楚国的军备,事情做得极为隐秘。是不可能被人察觉的。 “呵呵,我楚人倒不介意多宰杀几头耕牛。” 楚国不尊周礼,杀牛制甲毫无心理障碍。牛皮制作的皮甲虽不如犀甲亦是上品。 “芈姬是我的人。” 男子捧着酒樽,立时呆住了。 既然没有酒喝,姬兰只好夹菜吃。 “贱人!” 芈姬是少司马府安插在楚国的细作。靠美色引诱司空府的公子,成为了对方的小妾。由于极富商才,一直帮其打理倒卖军备的事情。这妾室与他在一起三年了,最近却突然消失不见。 自己的把柄全数被眼前的女子牢牢抓在手中。倘若事情败露,让国主知晓,灭族是逃不掉的。男子抱着沉重的青铜酒樽,开始狂饮起来,酒液倾洒了一地。 过了一会儿,他通红着眼,吐出两个字来。 “多少?” 或许是酒喝得太多,腹中翻腾。隐隐有种呕吐的感觉。姬兰惜字如金的说着。 “两千...五百副。” 男子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开什么玩笑?一师的兵甲?难不成你们卫国是要伐晋吗?” 卫国与晋国世代交恶。即便是虚与委蛇的臣服,依然逃脱不了晋人的压榨。纳贡献俘之事便是晋国的对外政策。这不仅仅是针对卫国,与之接壤的弱邻亦是如此。通过这种方式长期弱化周边诸侯的实力。 当然他只是以此来表达一下心中的震惊而已。这般狮子大开口,也不怕闪到舌头。 “五千金。” 姬兰还是那副平淡的模样。 话一出口。对方先是一惊。五千金可是五百万钱,这不是一笔小数目。恐怕就连卫侯也拿不出手的。女子开出的价码很高,确实诱惑至极。不过钱与命相比,他还是犹豫了。 “这不是钱的问题。” 面前的女子,突然脸色骤变。男子吓了一跳。以为对方失去了耐心。 眼下的谈判,他全完处在被动的局面。想不妥协,基本是不可能的。唯一能做的便是先稳住对方,提早返回楚国。与父亲商议一番后,将家族迁往齐国或是越国避难,再想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父亲辞官潜逃。似乎仅有这一条后路可走了。 此时姬兰的脸庞涨得通红。面皮微微的抽搐着。男子满头雾水,对方这是怎么了?突然就沉默下来。露出这么可怕的表情。他将手中的酒樽放下。 “喂!你怎么了?” 只是片刻后,姬兰的面色,红中带紫。像是被强烈的阳光晒伤一般。明显是很痛苦的样子,男子惊慌起来。在桌案前坐下,面对着姬兰。 他靠近了些。只见女子发紫的两腮,微微鼓起。他甚至于能清晰的看到对方脸上的毛细血管。 “呕” 毫无防备之下,劈头盖脸的被女子喷了一身。满脸的污秽,可以闻到酒气中夹杂着淡淡的桂花香味。男子用袖袍抹了把脸,眼睛一阵辛辣的刺痛感,眼眶瞬间红了。泪水犹如决堤一般,止不住的喷涌而出。 这女子可是宗室王姬。从酒宴开始便保持着彬彬有礼的贵族仪态。如此不雅的当众呕吐,真是失礼又无礼。 此刻更多的倒是被这一幕震撼到了。全然忘记刚才对方过分的要求。 “你..” 骂也骂不出口。 这时女子莫名其妙的开始发笑。听得他毛骨悚然。犹豫了片刻。 “好吧。待我返回楚地便督促此事。迟则两月。” 话毕。对方竟毫无反应,还是傻笑着。他揉了揉眼睛。想着如此重要的事情,眼下他已经做出妥协。不过是想争取两个月的时间准备而已。为何姬兰还再发笑?莫不是心中的想法被她全完看穿? “别逼我。总要给我些时间准备的。” 他犹豫了片刻,起身一礼。 “一个月。” 然而对方还再傻笑。 男子只觉莫名其妙。即便快马加鞭的赶回楚地,最快也要七天时间。这么多的军备,还要隐秘运送出境。提出一月的要求,并不过分。他又对着姬兰一拱手。 “告辞!” 猛地转身,感觉一阵头晕目眩。 “在下明日登门,再详谈此事。” 他摇晃着身体,缓缓地勉强走向楼下。定是刚才饮酒太猛,此刻醉意如潮水般袭来。他拍了拍额头。 之前受到惊吓,出了一身冷汗,一时没有察觉。当做出决定后,心情放松下来。便醉的这般厉害。心中暗赞这酒的后劲十足。看着小厮前来搀扶,男子眼前的画面变得模糊起来。一阵天旋地转。 随后,食肆中发生了件匪夷所思的事情。邑主大人与楚国富商皆被侍从用担架抬走。邑主不时大笑出声,似乎很开心的样子。众人认为她一定是谈成了笔大买卖,才会高兴成这副模样。时不时口中还嘟囔着。 “什么时候给我?” 而那楚国富商则不停的呕吐,弄的满身满脸污秽不堪。竟然还嚎啕大哭,泪流满面。看上去十分痛苦的样子。每当邑主大人说出醉话,对方便跟着答道: “别逼我!呜呜呜。” 两人像是喝断片后还能正常交流,继续谈生意一般。众人看得惊愕不已。到底他们的邑主谈成了怎样的大买卖,能把高傲的楚人逼的如此狼狈? 几个时辰过后,当姬兰清醒过来。意识到遭人暗算了,她愤怒的将家中摆设一通摔砸。此时已是凌晨,距离日出还有一个时辰。姬兰急迫的想知道昨日的生意是否已经谈妥。这对于她而言,太重要了。眼下只能在焦虑中慢慢的等待。 她没有因为醉酒而怀疑到王诩。只是回忆起,吃了特别辛辣的食物,然后吐了那楚人一脸。之后的事情就不记得了。当众呕吐又醉酒后被人抬了回来。如此不雅的行为恐怕早已被王诩知晓,并且传得人尽皆知。 姬兰紧握秀拳,轻咬红唇,冷哼一声。 “哼!卫诩。” ------------ 第二十章:财富与权利的差距 天雾蒙蒙。云梦山的春天,清晨是分不清这灰蒙蒙的感觉到底是升腾的雾气,还是春雨降下的前夕。 一声鸡鸣过后,城门口守夜的六名军士打着哈欠,催促着满脸倦意前来换班值守的弟兄。他们走上城楼蹑手蹑脚的轻扣门环。这里是门尹办公值夜的居所。过了好一会儿,屋中传来不耐烦的话语声。 “知道了。去吧。” 扣门的士卒小声说道: “劳烦门尹大人了。” 生怕打扰到屋内门尹官的休息。 他们六人被安排在城门口守夜,已经持续一个月了。今明可以回家休沐两天,身为北戍军的士卒算是卫国的正规军。不像那些杂牌的军队可以在农忙时回家下地干活,只有打仗的时候才会被征召入伍临时凑凑人数。 卫国有近百万人口,像他们这样的正规军仅仅不到四万人。主要是因为公室负担不起庞大的军费开支。一般的士卒则既要耕作,又要操练。所以战力与士气皆不如整日训练的正规军。在战场上普通士卒基本是作为炮灰,为主力创造战机的存在。 这一伍的士兵兴奋的朝着山谷内的驻地行去。他们的家眷大多已经迁到了野中。虽然与亲人近在咫尺,但是邑主府的军令严格,没人胆敢触犯。刚行出百步,队伍中一人指着不远处若隐若现的火光,唉声叹气。 “哎!都是一野的百姓,看看人家过的是什么日子。” “羡慕个啥?那是野宰大人的居所。点个油灯有什么好稀奇的?”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伍长,劝慰道: “忍忍吧。等外城建好,日子会好起来的。” 那栋砖石建造的精美小楼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屋顶是平的,时常能看到有人坐在屋顶上纳凉,或是晾晒草药与衣物。野中有传言说,那名叫卫诩的少年不是中原人。或许正是如此,才会将治下的村子建成这般模样。二楼的窗户边,隐隐透出豆点的火光。几人渐行渐远,目光在不经意间,偶尔投向那处清晨点灯的地方。 或许外城建好,他们也会过上好日子吧。 光点摇曳的屋中,一张木质的几案上,放着张地图。地图平整的铺开,边角白色的绒毛可以看出是张宽大的羊皮,上面密密麻麻的用黑色的炭笔标注着野中各处的房舍与建筑。城镇外围的区域画满了黑色的叉叉与奇怪的问号。 坐在几案前的男子,一只托着下巴,另一只手的手指,有序的敲击着桌面。 自从那日戏弄了邑主大人。隔日,表臣百司府便下发了征辟村外二里耕地的命令。那些田地多是村中百姓的。虽说如今已经不用靠耕田便能养家糊口,但是好端端的征地修建新城,不免让他有些怀疑。 建多大的城?两里是有些夸张了。若是真的和山谷相连,成为五里的大城池。那在未来是能取代戚城北方经济中心的地位。扩城后距离淇水又近了一些,如若再开凿运河,连通水路。新城必定会成为将来卫国的交通枢纽,与朝歌和戚城构建起一条抵御北方晋人入侵的防御防线。 此刻,王诩无比的纠结。一方面,是在怀疑姬兰是否真能看出其中的奥妙。另一方面,则怀疑那日使坏的事情让对方耿耿于怀,趁机打击报复。 正在冥思苦想时,肩头被轻轻拍了一记。他回过神来,定睛一看,原来是阿季。想必是被光亮或是敲击桌面的声响吵醒了吧。 自从两人假成婚后,少女就变得怪怪的。 “良人何以早觉?” 总以良人相称,王诩有些不适应。“良人”是古代夫妻间的称谓。文字的演变就是如此的神奇。良加耳便是郎,加女则为娘。所以后来便衍生出郎君或是娘子的亲昵称呼。 “想些事清。睡不着...便醒了。” 王诩微微一笑。手中的炭笔在地图的右下方画了个圆圈。那里是东南方,最靠近淇水之地。少女则端坐在一旁,轻轻的抚平他衣袍上的褶皱。随后将双手拦在王诩的腰间,把腰带扶正了些。 两人自成婚后,为了掩人耳目便住在了一起。毕竟名义上,王诩还是野宰,算是这里的公众人物。他的生活受到了百姓们的关注。夫妻间虽是相敬如宾,秋毫不犯,但彼此都明白,或许这假戏可能要真做了。 只要那道婚嫁的政令还在,两年后若是二人无子。阿季将会从世妇正妻的身份沦为妾室,而王诩还要再娶个正妻。身为一野之宰,他似乎只能以身表率。 正是因为这点,阿季才会突然转变。过去那个爬树掏鸟蛋,一箭射死饿狼的少女,如今已是收敛了性子准备相夫教子,做个贤良淑德的好妻子。 阿季起身,对着王诩一揖。 “妾去准备饭食。” 这日,似乎没睡好觉的不止王诩一人。李沧一早便前来与他商量新城的事情。两人看着那张满是记号的地图,小声议论着。 “打听到了吗?” “嗯。表臣百司府已经开始暗中买卖新城的土地了。估计是府库钱粮不足,想让氏族、商贾出钱营造吧。不知大人可有决断?” 李沧瞅了瞅地图上标注的圆圈,意味深长的看看王诩,等待对方的回答。 “想办法把这里全部买下。” 王诩指着对方盯着的地方,手指在上面敲了敲。深吸了一口气。他还是有些犹豫,感叹一声。 “兰公子该不会这么无聊吧?” 李沧似懂非懂的看着他。不明白邑主大人无聊什么?他还是有些顾虑。 “这么大的地,至少也要二十万钱吧。营造的费用恐怕更多。是不是有些心急了?” “切记!先确认表臣百司府有在督造城墙,然后再去买地。这样稳妥些。” “呵呵。我们的砖窑生意恐怕又能大赚一笔了。” 随后李沧便匆忙离开了。想必这两天的应酬会不少。既要打点那些吏员,又要安排信得过的村民分别前去府衙买地。上次购地的事情,姬兰便压下没有同意。而这一次,他们学聪明了。不会再以王诩的名义直接购买,而是让村民分别购买,再将土地集中起来。如此一来,官府便无法察觉。顶多会认为云梦村的百姓比较富裕,懂得提前投资。 几天后,王诩得知自家的砖窑厂接到了官府二万钱的订单。对方还告知,半年内会陆续采买,可能需要三十万的青砖,希望他们提前做好准备。 不久后,新城的城墙便开始修建了。官府将砖石运至城外,然后便有工匠在谷口处丈量原先那段修筑的城墙。他们似乎是打算先连接谷口那段城墙,然后再向外慢慢扩建。李沧提前雇佣了些百姓,准备多烧制些砖块,生怕耽误了筑城的时间。 表臣百司府内,姬兰正在认真查阅那些购买房舍与地皮的记录。她每翻阅一卷竹简,便在案前的白绢上勾画一笔。 过了好一会,那张绢帛上的名字被勾掉了大半。像是处决犯人一样,黑色的名字上一条条深红的印记,异常醒目。姬兰放下手中的毛笔。笔尖沾染的丹砂,粘稠的混在一起,像是涂抹完油漆的刷子。 这些天她的脾气很不好,不是责骂下属,就是乱摔东西。因为王诩成婚了,居然还没邀请她。 在外人看来,邑主与野宰的交情很不一般。而野宰娶妻这样的大事,既未告知也未相邀。着实让人怀疑这两位不过是泛泛之交罢了。随后空置的宰府以及两人自婚嫁法令出台后便再未相见的事实,更坐实了众人的猜测。 既然不再碰面,姬兰也懒得整日画眉。虽是保持着男装的打扮,依旧无法遮掩少女的清丽。此刻,少女紧蹙的眉梢展开,长长的眉毛上扬。一声娇笑过后,自言自语起来。 “呵呵,真聪明。不过,你猜错了。” 十天后,当王诩与李沧站在新城督造的城墙下时。他们傻眼了。 “城墙为何不朝东南方修建?” 此刻,王诩正拉着一名官府的吏员,看上去很是焦急的询问着。对方之前收过他不少好处,在表臣百司府算是三把手的位置。那人嬉笑着说道: “当然是朝正南方修建了。” 王诩紧蹙着眉头。 “为何?” 那人笑了笑。 “修筑瓮城,区区一亩之地足矣。何须蜿蜒?” 顿时犹若雷劈。王诩呆呆的望着笔直向外延伸的城墙。在他面前没有外侧延伸,反倒是向内围了起来。他猛地意识到,上当了。对着李沧大喊。 “快!去砖窑作坊。让他们不要赶工了。停!全都停下来!” 李沧听到后,拔腿就跑。 雇佣了那么多人去赶工烧制青砖。不想,之前那两万钱的订单,只不过是个诱饵罢了。他越想越觉得可怕。 砖窑厂为了提前备货,已经投入了五万钱的费用。若是新城开发的事情全是假的,那么二十万购置土地的费用,莫非也会出事?这次他们是拿村里所有的积蓄来投资的。如此一来,砖窑厂怕是要关闭了。那么多砖块,用于村子建设估计两年也用不完的。 “之前购置的土地呢?表臣百司府这么做,不怕激起民怨吗?” 王诩仍然不死心的追问着那名吏员。他不信姬兰敢公然贪墨掉百姓购地的钱。 “噢!邑主大人前些天交待了,两年后再营造那里。” 王诩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哼!” 这人分明早就知道内幕,却未曾相告。显然大胆收受贿赂,亦是姬兰的安排。他被狠狠的摆了一道。当下若是还不走,无非徒增笑柄罢了。 他可以预料到,即便立刻组织百姓,前去表臣百司府闹事,对方也绝不会将村子的钱还回来的。这次事件只是针对他一人。王诩心有不甘,不忿的骂着。 “妈的!” 之前便担心被姬兰报复,所以才谨慎的让李沧确认城墙有修筑的迹象后,再去买地。没想到他的心思,对方一早就料到了,还大摇大摆的修筑城墙。却不料,只是向谷外修了20多米后,便向内封了起来。二里的新城突然就变成了一亩地大小的瓮城。 此刻,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后世的商业奇才,居然被一个古人玩弄。虽说这近似于诈骗的手段在后世法律的约束下,根本没人敢这般胡来。但眼下身处乱世,官府想要找个油头把地位低下的商人收拾一下,就如同踩死个蚂蚁一样简单。而挨宰的一方还不能有任何的怨言。 随即王诩与李沧做出了还击。 “把粮价再提高三成。” “对了!鄙中还有两块地,把那些青砖全部拉去建房。砖窑作坊的匠人不能丢。先安排他们去管督造的事吧。” 眼下似乎也只能这样了。随后王诩将村中仅剩的两块地皮作出了规划。一块建设成为新的民坊,并且全部以砖瓦修建两层的民宅。一方面加快青砖的用量,另一方面则可从姬兰那边吸收点氏族富人以及一些技术性的人才。最后的一块地,建设的相当诡异。只有两处大型的院落,一处殿宇楼台绿植满地,另一处则是布满密集的两层建筑。 王诩庆幸身处于商品稀缺的年代。只要有产品,就不怕卖不出去。至少鄙中的生意都在盈利,损失的钱,用不了几个月还能赚回来。他铆足了劲准备和姬兰死磕到底。 几天后,一支庞大的马队满载着货物从戚城络绎不绝的进入云梦。当一包包麻袋被搬运到空置已久的野宰府内。野中百姓顿时议论纷纷起来。 “宰府当仓库用?邑主大人怕是与野宰大人不和了吧?” “谁知道呢?” 此时,一群人正在食肆中吃饭。看样子是哪儿个作坊里相熟的工友。点的饭菜极为清淡,最近野中粮价飞涨,不过食肆的饭菜倒是没有涨价。许多人选择来这里用餐,有时还是拖家带口的前来。 一个青衣短衫的年轻人环形了下四周,低声说道: “你们有所不知。家兄前些天跟我说了,这些搬运的货物乃军粮。” 他身旁穿着麻布长袍的男子,随即疑惑的问道: “噢?令兄莫非在军中任职?此等机密之事也知?” 这人貌似有些文化。普通百姓是不会这般聊天的,像是被对方感染到了。那青衣男子点了点头。 “嗯!家兄在北戍军任一偏长。前些天正是他负责运粮的事。” 随即有人妄加猜测起来。 “莫不是要打仗了?” “哎...” 不久后,忧心忡忡的百姓们眉开眼笑起来。他们纷纷赶往表臣百司府设立的早市,因为那里售卖的粮食比野中粮店卖的足足便宜了一半还多。听说邑主大人为了平定野中飞涨的粮价,特意从戚城调来了大批米粮。不过售卖的粮食多以大豆为主。 管他呢?这么便宜的粮价,还是头一遭见到。不买才是傻呢。百姓们蜂拥而至,各家各户都开始购粮屯粮。 得知此事的王诩,第一时间找到了李沧。 “组织鄙中的百姓都去买。刚好榨油用的上。” 李沧皱了皱眉。 “鄙中已无钱矣。” “怎么会?坊市的生意每日所得不下千钱。” 显然他忽略一些事情。 “营造新坊皆已用尽。” “算了。算了。看他嚣张到几时。” 王诩无奈的摆了摆手。随即命李沧将鄙中的公厕与澡堂进行收费。沦落到这般田地,着实叫人唏嘘。 砖窑厂被搞垮了。粮店似乎在不久后也要关门大吉。王诩搞不懂,只是在姬兰的饭菜中加了点芥粉,不过两勺而已。又偷换了瓶高度酒,也不过45度罢了。对方至于这般打击报复吗?想着那些低价的粮食,都是用他的血汗钱弥补的差价。顿时气的跺脚。 其实运来的粮食都是北戍军的屯粮。由于边城重镇一旦爆发战争便会面临长期的围城战。春秋时期几乎可以说没有攻城器械,试想鲁班连锯子都没发明出来呢。所以攻打坚城要塞大多是通过长期围困,迫使对方断粮后投降。 戚城的储备粮食足够一军12500名士卒吃用一年。王诩根本无法想象那是多么庞大的体量。加之,为了避免军粮霉变或是虫蛀,每年都会在新粮入库后,将去年储存的陈粮拿出来卖给百姓。姬兰这么做也无非是改变了售粮的地点。至于降价造成的损失其实微乎其微。 眼下王诩偷偷收购的粮食,怕是在短时间内卖不掉了。还好棉布与油料的生意技术含量高,不会被其模仿。等上一阵子周转过来了,再做图谋。 一个月过后,姬兰又出了狠招。这次他真招架不住了。 “大人!怎么办?再这么下去,鄙中的生意怕是全都保不住了。” 李沧已是黔驴技穷。新城区模仿他们的商业模式,同样开起了食肆、酒肆、客栈、布庄等。食肆虽不比这边的菜色好,但大量的军粮支撑,价格便宜的难以与之竞争。酒肆、客栈、布庄亦是走着亲民价的路线,分走了鄙中大半的客源。布庄更是过分,只出售从齐国进口的廉价麻布。由于野中的百姓以穷人居多,既然有了麻布的选择,自然不会购买木棉布了。他们的生意一落千丈。 此刻,王诩异常的冷静。 “你联系一下野中的氏族。新坊建好的民宅可以先卖起来。” 如今府库中一个铜板都没有,空的可以跑马了。若是再这么下去,恐怕只能将主街的生意转让给国外的客商。那帮人早就垂涎欲滴,想要在繁华的鄙中插上一脚。 “是否便宜些?” “降三成吧。” 王诩能感觉到即将到来的危机。倘若资金链断掉,将会是致命的威胁。他急于将修建好的民舍脱手。 “你跟风伯知会一声,那些为税负准备的青铜锭,先拿去打制十台织机。” 眼下两处坊市的建设急缺资金,若是继续扩大生产无异于玩火自焚。 “库中积攒的棉布已经够多了。大人这么做恐有不妥。” “我自有安排。” 王诩的一意孤行,让李沧察觉到了风险。他继续劝道: “不如将西边营造的坊市,先停下来?” “不可。你放心好了,我已联系好朝歌的商贾。他们对棉布十分感兴趣。既然云梦的生意做不下去,我们就北上。” 他不相信,姬兰的权势可以在卫国只手遮天。 “好!我这就去安排。” 其实,他是不愿意过早的将棉布生意向外扩张。那样会被人盯上,毕竟有心之人一看便能知晓,这平整的布料解决了木棉难以纺线的问题。眼下的危局,也只能提前踏出这一步了。倘若姬兰趁机取消棉布的订单,再将羊毛的供给切断。那王诩最后的退路也会被堵死,完全受制于人。 王诩的顾虑完全是多余的。因为云梦出产的棉布早已在卫国全境铺开。幕后操控之人便是姬兰。只不过棉布是以高价在贵族圈中售卖,市面上基本是看不到的。而那对棉布感兴趣的朝歌商贾正是看到了其中的暴利,想借此分一杯羹。只是王诩不知而已。 几天后又出事了,他们新坊的民宅根本卖不出去。原因是姬兰那边也在模仿他们,将房舍改造为两层的建筑。当初那些有点家底的氏族,是因为新城区的居住环境太过拥挤,才希望迁入村中的。然而改造住房后,等于将居住面积扩大了一倍。加之许多人口本就是迁入的奴隶,他们没有房产,此时集中被安排在两层的建筑中。腾出的空间瞬间变大了。 云梦山中的夏日,午后便不再酷热。舒爽的凉风,将树叶吹得哗哗作响。王诩靠在窗边,望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往日的繁华尽逝。 他来到这里马上就一年了。在这一年中,经历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仕途上大起大落,生意上更是一波三折。本不愿涉足这些事情,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卷了进来。想必是做生意做的有些魔怔了,又回到了过去的状态。回想起所经历的一切,陡然有种茫然若失的感觉。 阿季默默的站在他身旁。今日少女穿了件素白色的锦缎裙衫,修长的身形,纤细的腰肢,一眼望去还以为是哪家的氏族小姐。往昔贫苦的生活在她身上留下的印记,如今已经渐渐的淡化了。虽以是人妇,但她并未盘起发髻,额前掩饰身份而垂落的一缕青丝,反倒是将少女的青涩衬托的淋漓尽致。 近来阿季很是担心丈夫的身体。他每日到处奔波,跟那些国外的商贾在酒肆中喝的酩酊大醉,再被抬回来。酒醒后又和李沧等一众相邻商量着对策。每当少女将饭食做好,对方也只是简单的吃上几口,又继续忙碌着。 阿季不知道丈夫如此的劳累究竟是为了什么?即便那些生意不做了,大伙依旧可以通过耕种自食其力,靠之前攒下的积蓄过的很好。比起过去,现在的生活已经比城邑中的氏族老爷们过的还要好了。到底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她不善言辞,也不知如何劝慰对方。只是在夜晚偷偷的流下几滴泪水罢了。此刻少女稍稍向他靠近了些,依偎在他的肩膀上。心里有些难过与不忍,眼波迷离,小声的说道: “没事的。会好起来的。” ------------ 第二十一章:初心 “这样做真的好吗?” 阿季在他的肩头摩挲了几下,像是小猫一样乖巧。王诩垂下头,轻叹出一口气。 “哎!是我错了。” 当初只是想着让大伙吃饱穿暖而已。如今跟姬兰连连斗法,虽是维护了村子里百姓的利益,但因此也伤害了更多的野中百姓。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炒房炒地,他所做的一切似乎都偏离了初衷,偏离了那条救国救民的正道。相比他的阴谋,对手却在处处造福百姓。意识到这点后,他决定放弃了。 “哎!若是无路可走的话,你愿意跟我离开吗?我想去宋国,去陶邑看看。听说那里很繁华,也很美。” 王诩将少女紧紧的搂入怀中,像是瞬间解脱了,深深的又吐出口气。阿季微微的点头,将手轻轻抚在丈夫的后背上。 “嗯!” 两人感受着彼此的温度。久久的相拥在一起,似乎都不愿松手,享受着夫妻间难得的温存甜蜜。 如今的地位与权势都是姬兰给的。对方想拿回去,他又何必留恋这些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待到安排完村子的事情,让大伙将来有个依靠。他打算离开这里。 心中的想法除了阿季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去周游列国,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过上几年玩够了再回来。反正那处山洞还在,他们的家还在。以往最厌恶商场的尔虞我诈,现在看来官场亦是如此。做几件好事,便欣然离去吧。此刻他这么想着。 几天后,鄙中的公共设施再度免费为百姓开放。这段时间为了省钱,许久没有洗澡的村民闻讯后纷纷赶来,在澡堂门口排起来长长的队伍。粮价也恢复了正常,面粉极受欢迎,随后在市集中偶尔能见到商贩挑着扁担四处售卖烧饼。砖窑作坊又重新运转起来,仓库内囤积的青砖,只要付个工本费便有马车拉着送货上门。不久后,野中多了许多新建的房舍。 入秋前,神秘的西坊市终于建成了。在竣工前夕,这对小夫妻没少在山洞与新坊市间往返,一箱箱的书简被他们绑缚在马匹上每日搬运着。 终于在这一日,夫妻二人带着全村百姓,来到了西坊市。这里的建筑很是奇怪,要么就是密集的紧紧挨着,要么就是宽敞的散开。偌大的坊市被两处风格完全迥异的院落占得满满。一众人一边走,一边好奇的四处张望。 在村中财政最紧张的时候,王诩毅然力排众议,坚持此处的修建工作。野宰大人如此的重视,又神秘兮兮的不肯透漏。大家伙不免私下议论着。此刻便有人大胆猜想。 “大人莫非是想做女闾的生意?” 随即便遭到了质疑。 “女闾是官办的,我们大人与邑主不和,人尽皆知。又怎会向邑主屈膝呢?” 显然打造花街柳巷是官府的权利。 青楼乃是齐国大名鼎鼎的管仲发明的,他将战争俘获的女性分派到全国官办的女闾中,为国家创收。盐税亦是出自管仲之手。他能在诸国百姓中迅速成名,便是源于其商才,而并非尊王攘夷的政治才能。 此刻云梦的男子闻女色变,有人便嘲笑道: “女闾?哈哈,看看野中的青壮,哪儿个不是被逼的娶了几房妻妾。” 有位仁兄貌似就是其中的受害者,难免自怜自哀起来。 “哎!是啊!只有犁不烂的田,没有累不死的牛啊。” 然而这些只不过是百姓之间,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众人有说有笑,在行至那处房舍林立的院落外,突然安静了下来。院门上挂着红色的绸布,如此的醒目,他们皆是面露好奇之色。 此时,阿季与王诩推搡着一脸羞赧的李沧。希望他能亲手揭开红布,为大伙揭晓这许久以来的秘密。 “哎呦!还是大人来吧。” 平日里,李沧与外人谈判倒是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可到了自己人面前却显得分外的腼腆与谦让。这时,初为野宰夫人的阿季,缓缓开了口。 “李大叔还是由您来吧。大人他刻意为您准备的。” 女子声音柔美,举止落落大方。她捏起绸布的一角,小心而恭敬的递到李沧面前。李沧接过绸布,挠着脑袋连声憨笑。顿时引来一片催促之声。 “快点啊!” “急死人了。” 李沧面向人群,猛地一拉绸布。谜底揭晓的瞬间,众人鸦雀无声。既没有大惊失色,也没有喜笑颜开。这倒是出乎他的意料。只见大伙先是瞪大眼睛,然后皱起了眉头,再然后与邻近之人大眼瞪小眼,窃窃私语起来。 他好奇的扭身抬头去瞧,眼光与那石制雕刻的大字交汇的一瞬,李沧呆住了。抑制不住的激动,眼睛一眨不眨的凝望着。同一时刻,泪水顺着短须滴答滴答的坠落。 三个大字,赫然写着“守藏馆”。 他的父亲被人尊称为老子,生前便是在周王室,任守藏史之职。父亲最大的遗愿就是想保护好那些先贤们流传下来的智慧,并将其发扬光大。 家中埋于地下,尘封已久的古籍终于可以重见天日了。想到此处,李沧泣不成声,拜倒在地。 “大人之恩,李沧感泣。” 随即,重重的对着王诩与阿季叩首三次。 “我李沧在此立誓,结草衔环必报此恩。” 阿季赶忙前去搀扶。 “李大叔!快快请起。” 王诩倒是欣然,丝毫没有觉得受不起这跪拜的大礼。 “你这家伙!之前不是还劝我将此处停工吗?” 李沧立时语塞。 “傻愣什么?收起你的眼泪,进去看了再哭,也不迟嘛。没瞧见大伙都等着呢?” 王诩一脸的不耐烦。搬运那些藏书,阿季与他可没少花功夫。做了这么多事,一方面是为百姓着想,另一方面则是希望李沧能记住这份恩情,在他们夫妻离开后,尽心竭力的守护着大家。毕竟村里,可堪托付的只有李沧一人。 随后,一群人参观了图书馆。一排排整齐的书架,在十几间大大小小的房舍中纵向排开。竹简、龟甲、骨头、毛皮、绢帛等物,按照分类被有序的陈列着。一些看上去极为珍贵的古籍还以棉布做了封套,其中便有那卷李沧相赠的《道德经》。 这些珍藏,除了少数几个有学识的人懂得欣赏以外。其余的人则是满脸的问号,更有甚者惊呼出声。 “牛骨!” 以为他们家大人有宰牛后在骨头上刻字的癖好。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大伙逐一参观了藏书馆的每一个房间。队伍末端的李沧总是在大家的催下,依依不舍的最后一个从房间中出来。相比之前的感动,此时更多的则是震撼。这里的藏品多为原版的书简、织物的手稿或是骨质的残片,较之誊抄的古籍更显价值。 脚步声回荡在守藏馆内。人群后方的李沧刚行出几步,突然停了下来。不远处的少年,被人群簇拥着,走在队伍的最前方。他偶尔偏着头与身旁的百姓们嬉笑着调侃几句。小小年纪却总是在叔伯长辈间没大没小的。从相识到相知,李沧越发的看不懂了。凝滞的目光疑惑的看着少年的背影,缓缓的消失在通道尽头。 他到底是什么人? 李沧心里想着,口中吐出一口长气。 他究竟知不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即便千金万金,亦是买不来的。 想了好一会儿,李沧自嘲的笑笑。少年也不是第一次让他感到意外了。他背过手去,若有所思的迈出了脚步。 不久后,众人行至另一处院落中,这里没有神秘的惊喜。反倒是给人一种盎然的生机。宽大的殿堂,周遭精美的景致,每一处都好像是刻意为之。 少年没有带着大伙去参观房舍建筑,而是走到一处茵茵的草地,撩起衣袍,盘腿坐下。众人学着他的样子跟着席地而坐。大家以为少年是准备讲些什么,不禁有种坐而论道新鲜感。却不想片刻过后,少年躺下了。似乎很享受的样子,口中叼着根草,懒懒的望着天空。 野宰大人带领全村百姓集体睡午觉,这事倒是新鲜。难得的惬意生活,大家伙立时放松下来,亦无人抱怨或是小声议论。他们也跟着躺了下来。 回想当初被官兵抓捕,险些送去晋国做了奴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大家都富裕起来了,过上了几代人梦想却不曾拥有的幸福生活。这一切都要感谢野宰。 百来号人就那般静静地躺在草地上,默默地看着蓝天,看着白云飘过。气氛异常的安静与祥和。 半个时辰过后,几个孩童耐不住性子,开始结伴探险。他们在移植的花丛与草木中,钻来钻去。偶有新奇的发现,便大声呼喊自己的同伴。 就在这时,李仲与风姝来到了王诩的身边。他们似乎也想参与其中,或许是碍于长辈在村中的地位,不敢在人前嬉闹,害怕受到责罚。于是便向王诩求助。 “蝉哥哥!带我们一起去玩吧。” 李仲这鬼灵精,显然是想让王诩帮他应付自己的老爹。说话时还不时的瞅瞅李沧的脸色。一旁的风姝虽是没有说话,但嘟起的小嘴,满脸的期待,同样暴露了孩子的意图。这两个孩子自从那次吵闹过后,便成为了好朋友。如今俨然就是仲哥姝妹一样亲密无间的玩伴。 王诩直起身子,手掌抵着草地。将口中的青草随意一吐,然后满足的伸了个懒腰。 “急什么?以后天天在这里玩。” 随后将满手的草屑,揉在两个孩子的脑袋上。小孩也不生气,只是眨巴着眼睛,兴奋不已的问道: “真的吗?” 王诩对着李仲挑了挑眉,一脸的坏笑。 “当然了。嘿嘿!以后可不准逃学呦!” 脑海中瞬间看到了李仲被教书先生打手板的画面。 两人的对话立时引来一片喧哗之声。百余人好像诈死一般,同时直起身来。如此夸张的反应其实不难想象。 读书认字在春秋时期可称之为最奢侈的事情,甚至比喝酒、逛青楼这样的事情还要奢侈。这时并非什么有钱人便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原因很简单。教材稀缺,有文化的教书先生就更不用提了。 此时的书籍是用小刀在竹简上雕刻而成,写本书真心不容易。各种被称之为“子”的大儒们,更是惜字如金。因此授课多为口头上的讲解,说些道德礼法、名人名事之类的东西。学生完全要凭借自身的努力与理解能力,来吸收这些缺乏条理性的知识,着实很不容易。不要妄想先生会写些试题,考校或督促弟子的学业。 孔子,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就很说明问题了。 若是放在现代,学校考试用竹简来做试卷,老师雕刻。那估计学校是开不去的,最后统统变成了体校。 其实在这时代,只要有些才学便能轻松的跻身进入士族阶层。大周的三套官制便意味着对文吏的需求量极大。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王诩主动捐出家中的藏书就是想让李沧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多下些功夫。了解历史的他比谁都看的明白,教育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如此一来,云梦百姓的未来便有了依靠。 他没有打算改变现在的教学模式,毕竟他不懂造纸,更不想去刻书。学堂建造的如此宽敞便是为了延续六艺教学的模式。在他想来要学习射箭,驭车的课程总归是宽敞些好。所以校区一半是驾校,一半是操场。这才会看上去如此的奇怪。 当王诩说出内心真实的想法后,众人潸然泪下。他不等大家伙上演煽情的戏码,便带着阿季逃之夭夭。忙碌了这么久,都没有好好的看看这处生活了快一年的地方。此刻,心中的大石终于放下了,感到无比的轻松。 秋日午后的阳光洒在城镇的主街上,舒爽的空气已经稍稍带上了一丝凉意。从西坊市出来后,王诩好巧不巧的站在新城与旧城间交汇的路口。 “天还早,我们去逛逛。” 突如其来的一问,让阿季误以为对方是在征求自己的意见。 “嗯?去鄙中的坊市吗?” “当然不是了。那里天天看,有什么意思?我们去野中走走。刚好午市要开了。听说近日来了不少国外的客贩。说不定能淘到几件稀罕的宝贝。” 谷中是姬兰的地盘,王诩很少去。过去的日子里,整天忙着发明创造,规划布局,只想着为村子多赚些钱,却未曾抽出些时间,去陪陪妻子,逛逛街或是一起下馆子,消磨下午后的悠闲时光。想来之前的状态和后世的生活亦毫无差别,真是一做生意就魔怔了。王诩感叹过后,牵起阿季的手朝着山谷内慢慢行去。 过去脏乱的贫民窟,现如今已是一处处整齐排列的建筑群。干净的街道,严整的房舍丝毫不亚于戚城民坊的标准。想必姬兰为此也付出了不少的努力吧。一路之上,王诩对新城区的建设一一做出了点评,更是对姬兰的做法大加赞赏。跟随一旁的妻子倒是迷糊了。一时间竟有种夫君与邑主重归于好,受对方邀请特意前来参观新城建设的感觉,而王诩则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阿季撇了撇嘴,跟着王诩穿过空荡荡的大街,来到了野宰府的大门前。绕过府衙,后面便是市集了。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王诩皱眉问道: “咦?怎么没人?” “想必是在收粮吧。” 这才恍然,眼下是秋收的时节。大部分的百姓都在田间忙碌,抢收庄稼。 二人在野宰府门前稍作逗留。望着庄严气派的府衙,王诩哀叹一声。阿季轻轻的握了握夫君的手。 “兰公子其实...是个蛮重情谊的人呢。” 王诩没有应声,只是微微的点头。 府衙虽无人居住,闲置了许久,但府外依旧安排了值守的侍卫。可见姬兰的心意。远远的瞧见王诩夫妇站在府外,一名值守的护卫忙上前行礼并礼貌的向二人问候。随后,小心斟酌着言辞。 “野宰大人!可是与夫人一同回府?” 侍卫盔明戟亮,炯炯有神,看上去是个军官。王诩还了一礼,微微笑了笑。 “啊?可以吗?” 军官热情的一抬手。 “瞧大人说的,这宰府本就邑主大人为您修建的居所啊。大人这边请!” 王诩刚行出两步,便犹豫的停了下来。他站在原地,歉意的对着军官又是一礼。 “不用了。今日闲暇正好与内子一同赶集,不巧行至此处。多有叨扰。” 说罢便绕行至一旁。军官迷惑的目送二人离开。 邑主交代过,若是卫诩前来便陪同入府。事后,将这里发生的事情完整而认真的向其汇报。军官此刻很是纠结,他想若是真的禀明此事,该如何去说?难不成? “野宰大人陪夫人逛街,不巧路过。” 想想还是算了吧。最近邑主大人的脾气貌似很不好。表臣百司府的吏员们挨个被训斥了一遍。这时候去禀报,无异于找骂。望着二人消失的背景,他摇了摇头。 绕过宰府行至后方,便是百步的市集。果不其然,今日城中的百姓都在忙着秋收,市集不像往日那般拥挤。夫妻两东看看,西转转,逛了半天也没找到稀罕的东西。 “呵呵。还记得吗?过去我们在戚城逛早集,什么都想买,什么都想要。” 阿季笑靥如花,接着说道: “可就是带不走。最后兰公子送了良人车驾,您懊悔的说。” 夫妻异口同声的说道: “早知如此,就都买下来了。” 不顾旁人的目光,二人大笑起来。就在此时一名摊贩老者有感而发。 “呜呼!夫妇之情甚犊,何不以金石比坚?” 王诩笑了。这老头真会招揽生意。此刻心情甚好,便移步前去看看。原来老者是位贩卖宝石的商人。摊位上五彩缤纷的宝石看得他眼花缭乱。 随便扫视了一眼,王诩猛地一怔。一片透明扁圆的石头,惊的他合不拢嘴。 “眼镜片?” 老者拿起那块看似眼镜片一样的透明石头,解释道: “此为水精,相传乃女娲之泪所凝。为以大为贵。” 王诩惊愕的忙接过石头,仔细打量。 此时的水精与后世的水晶在称谓上有所不同。古人认为水晶是水滴凝结的产物。老者提及女娲,王诩闻声色变。只要听到这个名字,他就会想起之前的幻境。加之古代切割打磨的技术有限。这块另类的水晶,凹凸圆润的弧度更让他感到惊讶。 放在手中掂量了几下,果然沉重。不是树脂或是玻璃一类制作的眼镜片。他细细观察,看不出这东西与女娲有什么联系。决定先买下来,带回家中滴血一试。 老者见他对此物爱不释手,继续推销。 “此石虽不及玉温润,然形如竹,色青无比。” 老者递来一块六边形的柱状宝石,翠绿无比,颜色鲜艳晶莹。王诩一看便知,此物乃祖母绿。这么大一块放在后世一定价格不菲。然而以当下的技术是无法切割与打磨的,足足一指长的石头拿来又有什么用呢?老者似乎看出了王诩的忧虑。 “将此石错以黄金,便可为坠。青石形如竹,以彰君子之风。” 不佩服都不行。人家老头把如何制作饰品的方法都告诉他了,还借机委婉的拍拍马匹。买就买吧。刚好阿季也没有什么首饰,多买些顺便让铁匠练练手艺。 春秋时期,宝石是不值钱的,而玉石与珍珠最受欢迎,可作为货币使用。 最终,他买了一袋子宝石只花了两千钱。王诩拿出一小块金饼,老者便熟练的开始切割,并取出天平称重。 商贾在大宗的买卖交易时,习惯以黄金兑换铜币。黄金是一种柔软的金属,纯度高的黄金可以轻易的用指甲划出痕迹,并且方便切割。正是这种特性,商人都喜欢将其制作成金饼,使用时分割称重。由于黄金的熔点在1000多度,和铁一样难以熔炼。此时流通的货币又多为加工过的赤金矿石,由于比较稀缺,又不易仿制。所以黄金贵金属货币的地位便由此显现而出。 集市一圈转下来,居然买了袋石头。阿季着实无语,无法理解王诩的想法。少女询问道: “良人购石有何深意?” 王诩嘻嘻一笑。 “给阿季做些首饰。” 他摸了摸少女的头。 “妾尚未及笄,无需首饰。” 大周女子在十五岁后便会盘起发髻,而固定发髻所用的首饰则十分简单。少女虽已为人妇,但并未按照成年女子那般盘发。只是简单的将长发挽起,垂于身后。 “说什么傻话?你可是我的夫人啊。” 阿季呆呆的看着他。人前夫君会称他为夫人,完全是做戏给别人看。而私下并未确认过两人的夫妻关系。突然主动开口,倒是让阿季有些错愕。 随后他们绕行到了风伯家,一路上阿季就像是小媳妇一样,羞涩的低垂着脑袋,被夫君牵着手前行。感觉兄妹的这层关系突然改变后,就连牵手这样习惯性的动作也让少女紧张的手心冒汗。放下宝石与风角交待了几句后,对方便连连称赞今日办学之事,还挽留二人在家中吃饭。 王诩婉拒过后,夫妻一起去了织坊。他拿了袋羊毛便领着阿季匆匆回家。那台见证纺织历史发展的脚踏纺线车,一直被夫妻收藏在家中。 晚间,王诩纺纱,阿季纺线。小夫妻难得这般悠闲,你一句我一句,诉说着往事的点点滴滴。随后,王诩将纺好的毛线制作成了流苏。顽皮的挂在少女的头上与腰间。夫妻一阵欢闹,直至深夜。 当两人睡下,过了半个时辰,王诩佯装翻身几番试探,确认阿季已经睡熟,这才偷偷地从床上爬起。怀中那块长相如眼镜片的水晶,早已被胸口的体温焐的温热。他将手指划破,躺回床上。握着水晶的一只手,用力捏了捏,等待着久违的眩晕感。 过了好一会儿,王诩发现自身毫无反应。于是掀开被子,点起油灯,仔细琢磨那块女娲眼泪凝结的水晶。认为一定是血滴的太少,所以没有引起水晶的共鸣。他又反复试了几次,在床榻与桌案前来回奔走。不料,把妻子吵醒了。 昏暗的火光,少女迷迷糊糊的起身。 “良人为何不睡?有心事吗?” 王诩猛地一吹,将油灯熄灭。身形一闪便回到了床上。 “呵呵...没事,没事。快睡吧。” 若是大半夜的,被妻子瞧见自己割手指玩。指不定认为他是个变态。王诩干笑两声,侧过身子。心中的将那卖宝石的老者一顿暗骂。 这水晶根本不是女娲的眼泪,分明就是自己的眼泪嘛。 ------------ 第二十二章:投桃报李 清晨的阳光,透过薄薄的纱窗洒在漆器光洁的桌案上,折射出一条美丽的弧线,照亮了整个房间。 暖洋洋的感觉将少女从睡梦中唤醒。她缓缓的睁开眼睛,呆望着自己夫君的后脑勺。久久不肯起身。 对方总是这般侧过身去,将被子的一角抓在手里蜷缩着睡觉。偶尔少女会在睡梦中,被一股冰冷的寒意所惊醒,而后迫不得已的向夫君的身旁稍稍靠靠。每到此时,砰砰的心跳声都会让她紧张,然后变得手足无措起来,不知被窝里的手应该放在何处才是。 少女告诉自己,他们已经是夫妻了。于是,将手臂轻轻的抚在男子的后背,脑袋却远远的躲着对方,高高昂起。像是对夫君抢被子的行为,发出严重的警告。 “你若再抢被子,我就把你推下床去。” 平日里天尚未亮,几声鸡鸣过后,阿季便早早的起身为夫君准备饭食。秋日里,昼短夜长,像今日这般嗜睡,尚且还是头一遭。一觉睡到自然醒的阿季,当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她将头埋在被窝中,小心地向床尾慢慢蠕动,像是一条弓着背的毛毛虫。绕过丈夫的脚踝,双足轻点地面,少女知道,尚有补救的机会。 他们生活在大周朝,这一时期礼崩乐坏。女性的社会地位尚未遭受儒学与礼教的侵蚀。所以女子大多是很自由的。当然这些自由的女子是指有身份的人。此时,社会的普遍认知是权贵欺压百姓,百姓欺压奴隶。无论是欺压者还是被欺压者皆已习惯了这种传承百年的等级制度,且在民众心中的影响更是根深蒂固。阿季便是其中的受害者。 这时的房间没有屋门,多以屏风阻隔,所以隔音效果比较差。为了不吵醒夫君,阿季总是在梳洗时蹑手蹑脚的。以至于往铜盆中倒水,都不敢一气呵成。往往水流声被拉的很长很长。这让睡梦中的王诩总会梦见自己在拼命的找寻卫生间。 清爽的洗完脸后,少女端坐在铜镜前开始束发。如云的长发如瀑布般垂下,少女顺势抬手,轻轻的接住秀发的末端,那里的发梢有些开叉,梳理起来极是不便。于是,她像往常一般,低垂着脑袋,准备用力的梳理那段开叉的头发。“啪嗒!”梳子掉落在地上。 少女唇角轻颤。一双清澈如水的美眸中,泛起复杂的神色。她目不转睛的盯着洁白的亵裤,上面赫然出现了几处斑驳的血迹。只是一瞬,女子白皙的皮肤透出淡淡的红粉。她羞赧的望了望仍在沉睡中的男子。此刻,脸颊上的红晕变得更加明艳了。少女揪着衣襟,立时胡思乱想起来。过了许久,才猛地起身,匆忙换洗衣服。似乎此刻已经忘却了准备早饭的事情。一个时辰过后,处理完这些可怕的事情。阿季端着热腾腾的饭食,轻轻地回到了二楼的卧房。 “良人该起床了。快醒醒!” 少女轻唤了几声。今日特别的奇怪,已是巳时两刻,夫君仍未起身。若是在平日里,鸡鸣过后,他便早早的起床了。偶尔还会亲自下厨准备些早饭。然而今日不光是阿季睡过了,似乎王诩也是特别的疲累。 回想起刚才羞人的一幕,阿季的目光又变得复杂起来。 “这么早啊?什么时辰了?” 王诩迷迷糊糊的问着。少女轻声回道: “良人!已是巳时两刻,该起床了。” “啊?” 只见王诩一展身子,从床榻上猛地跳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穿衣洗漱着。然后又匆忙的接过妻子递去的稀粥。三两下的功夫便一饮而尽。 “慢些吃,别噎着了。” 阿季在一旁帮丈夫整理着衣衫上的褶皱。不想王诩放下碗筷,将少女轻轻地拥入怀中。 “今日有事,夫人不用陪着我,申时便归。” 早间的事情让阿季有些慌忙,此刻不免羞涩的轻推丈夫,以示稍稍反抗。谁知仅仅相拥了片刻后,便听到“噔噔噔”急促下楼的脚步声响。阿季苦涩的笑了笑,轻移莲步行至床前,准备收拾被褥。 就在掀开锦被的瞬间,少女的身子陡然僵住了。面色惨白,嘴唇微张,不住的颤动,随后一手捂着嘴巴,差点惊叫出声。 柔软的床褥上,仍然能辨识出睡觉时凹陷的痕迹。那条泾渭分明,微微隆起的棉褥上赫然出现了一片殷红的血迹。从血迹的颜色推断,事情应该是在昨晚入睡以后发生的。 此时阿季的脸色在红与白之间快速的交替着。她很想知道。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同一时刻,一路小跑赶往鄙中府库的王诩,正摸着自己光滑如新的手指。赞道: “哇!流了那么多血,居然一晚上就长好了。厉害。” 行至府库门口,他问村民借了辆马车,装了满满五口木箱的铜钱。随后心急火燎的顺路去找风伯。昨日拜托过铁匠先把清早要送的礼物提前做好,不想风伯一早就准备好了,而他却因贪睡耽误了。赞许过老人家的手艺,王诩将昨晚制作的流苏系在坠饰的尾端。顿时自己的额头像是要拧出水来。 “好娘炮啊!呃...反正是心意嘛。兰公子应该会喜欢的。” 想想昨晚还特意让阿季试戴了流苏的样式,觉得很是可爱。此刻方才意识到,兰公子分明是个男人。王诩舒展眉梢,不禁大笑出声。他为何会认为对方喜欢女子的东西呢?难不成在潜意识中便认定了姬兰是个喜好男风的公子?他摇了摇头,匆匆赶着马车向野中的表臣百司府驶去。 秋收过后,百姓们便要向封邑的主人上缴这一年以来的赋税。这时的云梦足足居住了1600户居民,试想缴税的长队若是排开,那估计是要从新城一直排到了旧城。王诩这般赶时间除了不想排队,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及早了结他与姬兰之间的约定。彻底将两人间的关系画上完美的句号。 看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行人,王诩这才安下心来。马车在宽阔的街道上奔行着,古代的交通就是好,路宽,笔直,没有红绿灯,更没有交警。 他一边想着这些无聊的事情,一边扬起马鞭,加快马速。过去连御马都不会的他,此刻却敢在城中的大街上飙车了。时光飞逝,真是不可思议。不禁回想起与姬兰初遇的事情,那时便约定好在秋天上缴8400钱。他既没选择以黄金缴税图个方便,又没用仓库积压的粮食像百姓那般以粮抵税。刻意选择铜币是想告诉对方,他记得那时的约定,一个子儿都不会少的。 此刻8400钱在他眼中虽不值一提,但足足170斤的重量,倒是搬得他气喘如牛,死去活来。人家来缴税都是一户一户的,哪儿有王诩这般一个人代表了一村的人。收税的文吏们见他搬运箱子,立时目瞪口呆。当他把五口木箱打开时,那帮文吏想死的心都有了。 哪儿见过这么大的阵仗?百姓缴税都是用粮食,随便称称,只要斤两不差便过去了。商贾缴税多以黄金,结算起来更是方便。而那些用青铜锭抵税的,也无非是将几块一起或是分开称称重而已。以他们的办事效率,一天至少也能完成200户的税收工作。 眼下来了这么个搅屎棍,不是成心来捣乱?又是来干嘛的?野宰与邑主不和的传言果然是真的。一众吏员这么想着,一脸鄙夷的望着他,恨不得将其轰出门外。此时的王诩,汗流浃背,佝偻着身子,双手支撑在膝盖上,不住地喘着粗气。像是刚跑完了五千米,全身脱力一般。他调整着气息,缓缓的从口中吐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诩前来缴赋,劳烦诸位了。” 话毕,王诩在一处没人排队的地方,对着负责税收的文吏,一拱手。 “劳烦仁兄。” 那人假装没有看见,将身子背对着他,然后俯下身来,搬起一袋装满粮食的麻包。帮助身旁的同僚一起称重。他的机智行为立时引起了其他小吏的注意。一时间表臣百司府的院落中吏员们争相效仿,不约而同的各自忙碌起来,尤其是那些没活干的吏员,到处奔走帮忙,同事之间相当的有爱心。 每当王诩有意靠近他们中的一人时,其余的则是一副劫后余生的表情,幸灾乐祸的相互间传递着眼色。王诩就搞不懂了,无非是数数钱的事情。为了方便搬运计算,他还好心的分了五口木箱。为何这帮人避而远之?搞得这般夸张? 他稍稍有些不悦。不想再幼稚的继续着老鹰抓小鸡的游戏,于是猛地一跺脚。 “不知何人乃此处执事?” “哈哈哈。野宰大人前来,也不知会一声。” 此刻院中的一处房舍内,陡然传来一声大笑。来人远远的便对着他抱拳施礼,迈着方步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王诩定睛一看,原来是老熟人。那个曾经坑过他的三把手。 王诩虽是卫国编制内的官员,但与效命公卿的表臣百司府不属于一个官制体系。所以那帮吏员才会爱答不理的。那人尊称他一声大人,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哦!不敢劳烦。诩此次前来是为兑现昔日与邑主大人之约。两年秋赋,8400钱皆在此处。有劳执事查验一番。” “还愣着干嘛?快来清点!” 来人对着一众文吏摆了摆手。然后一脸堆笑的继续说道: “野宰言出必行,乃真君子也。” 一听到“君子”,王诩便浑身不自然,忙谦让的推诿。 “执事过誉了。诩乃山野闲散之人,幸得邑主大人赏识,这才略有薄名。古人云:投以木瓜报之以琼琚。邑主知遇之恩,诩铭记于心。” 卫国此时很流行这段话,与投桃报李的意思相同。王诩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何官职,既然来人应和,便称其为执事。 正巧对方还是姬兰的左膀右臂。王诩便趁机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布袋,递到对方手中。 “劳烦执事转交于邑主大人。” 姬兰曾赠予车驾,虽然最后还了回去,但是这份情谊王诩不想欠着。不料巧遇了熟人,既然有人能代为转交礼物,他也免去与姬兰见面时的尴尬,自然不会错过。那执事再三劝他亲自拜见一下邑主,都被王诩拒绝了。于是无奈的回道: “不知野宰可有何言须寄与邑主大人?” “倒是没有什么紧要的话。邑主大人如此聪慧,一见便知。有劳执事了。” 两人聊了许久,那帮文吏亦玩了许久的算筹。核对无误后,王诩便欣然离去。早上赶得太急,只顾着催促风伯将赠予姬兰的礼物拿出,尚未来得及取走阿季的首饰。此刻,所有的事情都完美的告一段落。是该为离开的事情,做做准备了。他驾着马车折返回风角的住处。 邑主府中,当清丽的少女打开那小布袋时,纤纤的玉手随之微微颤动起来。 “来人!将野中的生意全数关掉。” 此刻说话的语气竟也有些颤抖。 近来王诩的反常行为让她感到不安。无论姬兰如何出招,对方只是龟缩不前。即不招架,也不还击。似乎除了依靠那些棉布的生意,其他的都打算一并放弃。为此少女还命人打探织布的秘密。前些天,织机已经仿造出来,她准备好好戏弄王诩一番。把棉布的价格直接打压到最低,迫使对方没有利润失去最后的依仗。 然而此时,看着那块鲜艳碧绿的宝石。一滴泪水不由地垂落而下。 宝石一指长,形状似竹。周围以金丝固定,盘绕其上,形成兰花的图样。上端是木棉线编缀的绳结。下端则坠着雪白的流苏。搭配很是另类,相信一般的男子是不敢佩戴的。明艳坚强的翠绿,软弱纯洁的雪白,会让人误以为男子的嗜好。而姬兰却能从中看出了对方的用心,这颜色的搭配如同读懂了少女,知晓她女子的真实身份一般。 姬兰轻轻抚摸着毛绒绒的流苏,眼眶越发的红了。 流苏是用羊毛制作的,而连接坠饰的结绳,却是以木棉线编织而成。 或许少女若不是这般蕙质兰心,能洞察别人的心思。此刻亦不会多想。 昔日,姬兰允诺以木棉、羊毛来支持王诩为百姓缴赋。如今,那看似不起眼的两样东西, 却被对方巧妙的制成了坠饰,并且作为礼物还了回来。少女怎会不多能呢? 手指触碰到宝石的底部,那里有些粗糙,皓腕灵巧的一转。四个大字赫然映入眼帘。 “卫国卫民。” 少女的鼻尖通红,一阵酸涩,仿佛酸到了心里。她哽咽的哭出声来,感觉犹如窒息一般的痛苦。对方像是有意将“为”字,改为卫国的卫。而竹与兰又将君子之风隐喻的恰到好处。而她从始至终,所做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何曾为过百姓? 卫国是她的国家,而她却要无情的将其推向战争。少女与王诩初识,便是以君子相交。而她又狠狠地践踏了两人的情谊,总是想着如何利用对方,将其收归麾下。 想到此处,姬兰像是终于明白了什么。 冥冥之中,两个同时走偏道路的人,却在恍然大悟时又踏向了同一条道路。 当察觉到王诩想要以逃避的方式,为二人长期以来的纠葛做一了解时,姬兰心慌意乱起来。她在府中来回踱步,心里竟有种永远失去的恐慌感,让她惴惴不安起来。 慌乱的脚步突然间停了下来,迷离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坚定与果敢。少女从怀中取出一方锦帕,行至书案前,匆匆写下一行娟秀的小字,而后焦急的唤来下人。 “小柔!将这方锦帕亲手交给卫诩。要快!” 侍婢小心接过那方手帕,正准备行出门外。只听。 “等等。” 她回过身来,看到自家女公子将随身的玉佩从腰间解下。 “这玉佩也一并交到卫诩手中。他驾着车马一定是前往谷口的坊市,你去截住他。快!” 女子一路小跑,行至府门外。 “宁两长!快准备车驾。” 被他成为宁两长的青年男子,是府中的侍卫长,在北戍军中担任着两长的军职。见到公子的贴身侍婢这般急迫,他二话不说便纵身一跃,亲自御马。 “小柔!何事这般急迫?” “公子命奴婢邀请野宰大人赴宴。” “赴宴?午时刚过,赴什么宴?” 或许是觉得尚有两个时辰,没必要这般招摇过市。于是,宁两长不再鞭策马匹。马车的速度随之慢了下来。 “宁大哥!您快点啊。公子交待了,无论如何也要让野宰大人带去赴宴的。” 宁两长一头雾水,只好扬鞭加速。 “呃...若是野宰大人不去呢?” 侍婢小柔嘻嘻一笑。 “这不有宁大哥在吗?” 对方的脸立时垮了下来。 “什么意思?” “公子说了,绑也要绑去。” 年轻的军官名为宁长,平日里最善察言观色。由于在北戍军中,只有靠战功才能晋升,宁长虽武艺高强,但长期护卫少司马府的两位女公子,很少有参与战争立功的机会。因此这要有讨好主家的机会,他总会身先士卒。希望有朝一日家主能安排他参与些不危险的战争,镀个金后升职为偏长或是卒长。 不料侍婢的一句话,让他立时懵了。邑主与野宰素来不和,野中的百姓无人不知。此刻公然跑去王诩的底盘绑人,是不是玩的有点大了?更何况此时就他一人。若是被人群殴出来,不仅自己的面子保不住,还会令邑主府蒙羞。 他咽了口口水。 “小柔姐!别开玩笑了。要不我们先回去?多喊些弟兄。您瞧!绳子都没带出来,怎么绑啊?” 侍婢被他这么一说,不禁娇笑出声,笑的花枝乱颤。正准备打趣几句,突然目光一怔,指着前方同样驾车的人。兴奋的唤道: “前方可是野宰卫诩大人?” 宁长与王诩同时一拉马缰,两方的马儿亦同时嘶鸣起来。 “不知姑娘何事?” 三人纵身跳下马车。 “我家公子有请野宰大人食肆一叙。” 王诩打量了下女子身旁的护卫。 “哦。是兰公子吗?” 对着两人一礼。 “嗯!正是邑主大人。” 对方也跟着还了一礼。 “在下与内子约好在家中用食,不知改日可否?” 王诩并没有直接拒绝姬兰的好意,只是答应了阿季申时会返回家中,不想妻子担心罢了。正准备道别离开,却见那二人眉来眼去的,不时还瞟他一眼。王诩摇了摇头,随即登上马车。 “告辞!” 下一秒。 “姑娘!你要干嘛?” 女子头陡然跑了过来,一把抱着了他的腰。大庭广众之下,着实让王诩无语。 “宁大哥!快来!” 女子一边紧抱着他,将其从车上向下拖拽。一边还催促着身旁的壮汉动手。 “你们到底想干嘛?绑架我吗?” 行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侍卫无奈的挠了挠头。一脸憨笑的说道: “得罪了。” 剑柄抵上了王诩后背,惊得他一身冷汗。正准备大声呼救,只听。 “小柔姐!把他绑到哪儿里去?” 女子努了努嘴,指着几丈开外的食肆。 “呶!” 王诩回过身来,与绑架他的宁长对视了一眼。 “喂!那是我开的。” “呵呵!呵呵!所以大人还是莫要为难小的。我们也只是听命行事。” 宁长收回了短剑,不住的干笑。王诩无奈的望了望自家的食肆。 “好吧!我们走。” 认为这对男女是绑匪,明显是高估了他们。王诩不再理会,大摇大摆的走进食肆,将二人甩在身后。他唤来了掌柜,嘱咐对方将车马还回鄙中。随后,径自来到了厨房。这顿告别的饭食,他打算亲自下厨张罗。毕竟先前说过,他日再聚之时,会亲自下厨让姬兰一饱口腹之欲。 随着热油发出滋滋的声响,各种食材被少年倒入锅中翻炒。升腾的油烟顿时弥漫了整个厨房。奉命前来邀请王诩赴宴的二人,一脸错愕的看着少年熟练的炒菜动作。他们隐约能感受到眼前的少年与自家公子的关系绝非外面传扬的那般。 与此同时,几墙之隔的阿季,正坐在小院中清洗着刚采摘回来的蔬菜。少女抬手撩起散落的发丝,脸颊上依旧泛着微微的红晕。 ------------ 第二十三章:无法承受的爱 食肆二楼的一处雅间内,一身青衣的少女正端坐在几案前。 “卫诩...还没来吗?” “回公子!野宰大人正亲自下厨,准备饭食呢。” “噢?” 少女有些意外,起身行至窗边。 今日她刻意修饰了妆容,还在面上蒙了一方薄薄的纱巾。清丽的面容带着一丝神秘感,被衬托出少女的百般娇媚,给人无尽的遐想空间。 “你命人将桌案并在一起,移至窗前。然后去请野宰大人上来一叙。” “诺!” 婢女小声应诺后,偷偷看了看公子腰间系着的坠饰。眼睛一转,抿嘴偷笑起来。 片刻过后,两张几案便被拼凑在一起陈于窗边。从窗户一眼望去,便能瞧见坊市的主街。整齐的房舍,悬挂着各式各样的招牌一字展开。偶有商贩为招揽生意在门前叫卖着。 少女望着对面的酒肆,一块随风摇摆的木牌上写着“桂花酿”三个大字。仿佛回忆起了什么羞人的事情。女子的嘴角扬起一抹笑容,随之面显两朵桃花。 “兰公子久等了。” 失神间,听到熟悉的声音。女子微微的偏过头,看见一袭白衣的少年正恭敬的施礼。随即她也起身对着男子一福。 “元儿这厢有礼了。” 男子猛地后退了一步,有些惊慌。 “抱歉!无心打扰到姑娘,在下定是走错了房间。” 然后,扫视着四周,挠了挠头,满脸的疑惑之色。少年便缓缓地向后退去。 “先生留步!小妹奉家兄之命特来赔罪。” “家兄?” 少女点了点头,抿唇微笑。 “嗯!家兄乃野中邑主,正是先生口中的兰公子。” 她将袖袍稍稍撩起,请男子入席。 “不知元公子前来。恕罪!恕罪!” 王诩拱了拱手,端坐在女子对面。随后便有侍婢将饭菜一一奉上。王诩疑惑的打量着面前清丽的少女。不明白姬兰让妹妹前来赔罪,这是准备要干嘛?当看到两张并在一起的桌案,更觉疑惑。 “日前家兄多有得罪,还望先生海涵。小妹先干为敬。” 少女以袖袍遮面,饮酒的动作美丽而优雅。 “岂敢!令兄对诩照顾有加,在下不知进退,令兰公子为难。应向令兄赔罪才是。” 各饮完一爵酒后。王诩瞧见少女面上的轻纱沾染了酒渍。 “元姑娘!若有所避讳,你我可分席而坐,以幕帘遮挡。” “不必!” 他也是出于一番好意。不然一会吃饭,少女如何在掩面的同时将饭食送入口中。不料,对方竟然拒绝了。之后除了喝酒,女子没有吃过任何食物。 “恕诩冒昧。这些饭食都是在下亲手准备。元儿姑娘可否一试?” 少女抿唇微笑。 “好啊!元儿最喜辛辣,不知先生可否取些芥粉来。” “稍等!我这就去。” 屋中既有下人陪侍一旁,女子又提出这样看似失礼的请求。王诩很自然的理解为,她是想支开自己一会儿。于是,知趣的离开,还刻意等了许久才取来芥粉。 “先生真是好手艺。不知尊夫人可有如此口福?” 不料,王诩离开后,桌上的菜竟被少女一一品尝。他很是无语,若是这样吃饭。为了顾及少女的颜面,他岂非要中途谎称如厕,多离开几次。此刻面对少女的调笑,反倒是有些不自然了。 “呵呵。还好。” 气氛异常的尴尬。为了配合少女,他只是饮酒,并未进食。一杯酒缓缓的送入口中,细细的品尝着米酒的味道。 “那日家兄与小妹说起食肆中有种桂花香味的美酒。今日却不见此酒,真乃憾事啊。” “咳...咳...” 听到这话,王诩顿时被口中的米酒呛到了。想必少女终究是忍不住了,打算帮自己的兄长声讨王诩那日卑劣的行为。 “不知元儿可否有幸一尝此酒呢?” 两人对望了许久,王诩不确认的回答着。 “元儿姑娘不是在说笑吧?” “难不成先生如此吝啬?不愿以美酒款待元儿?” “岂敢!我这就去。” 确认过对方的眼神,丝毫看不出戏耍之意。王诩便匆匆走下楼去,行至路对面的酒肆门口。在沽酒时,他远远的望见二楼窗边的少女解下了面纱,正慢慢的品尝着菜肴。与此同时,少女的余光似乎也看到了他。女子悠然的一抬手,托起下巴做出毫不经意的表情来。虽只是远观,隐约的看到了对方露出的侧脸,但那惊鸿一瞥,内心留下的震撼与朦胧的美艳勾勒出无限的遐想。 “此酒性烈,不可多饮。” 回到食肆中,王诩为少女倒了一爵酒。 “先生可是要走了?” 这话问的突兀,一时间王诩不知如何回答。 “不再回来了吗?” 当他准备开口时,只见少女已经饮下三爵。王诩不免劝慰道: “姑娘莫要贪杯,多饮伤身。” 随后悠悠的叹出一口气来。 “哎!不瞒姑娘,此处有令兄足矣。兰公子一心为民,使得百姓富足。诩自愧不如,又何必留下令兰公子徒增烦恼呢?” “不会!” “在下岂会不知令兄心意?诩若就此离去,野中亦可还位知趣的野宰。他们相互信任,定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的。” 少女的反驳,似乎没有得到王诩的认同。对方只是委婉的夸赞着姬兰,不想将架空朝廷官员的事情放在明面上告知眼前的女子。 “不知先生如何才肯原谅家兄,如何才肯留下?” “呵呵,元儿小妹莫要为难。这是在下与令兄之间的事情,不劳姑娘费心。” 王诩是铁了心要走的。先不说他与姬兰当下势如水火的关系。倘若留在这里,两年后没有子嗣的话,又会被官府逼着娶妻。种猪一般的生活,他可无法忍受。 “那好!小妹亦不强留先生。今日前来本为兄长赔罪。元儿在此自罚三爵,还请先生莫要责怪家兄了。” 少女说完便端起酒樽,将面前的三支青铜酒爵全部斟满酒水。王诩看得有些懵了。不想面前清丽的女子竟然是个酒量惊人的女汉子。 “小妹切莫如此。诩从未责怪过令兄。” 他也不知如何劝慰,随即也斟满了三杯酒。想着对饮完,这事情便过去了。哪知面前的女子这般固执,显然是以退为进。少女又斟满了三杯。 “此酒乃元儿拜谢先生今日不辞劳烦亲自下厨之情。正所谓君子远庖厨。累先生君子之名,乃元儿之过。” “在下未尝自诩君子。姑娘谬赞了。” 王诩对着少女一礼。不想对方的下一句话令他动容。 “君子小人一看便知。” 恍惚间,竟有种错觉。对面的女子便是姬兰本人。他想妹妹能为哥哥前来赔罪,想必兄妹间的关系应该十分亲密,并且无话不说。他与姬兰之间发生过的事情,少女知晓亦是自然。心中的茫然与惊讶随即消散。 “这是何意?” 就在这时,女子突然拿起一支小瓷瓶。正是之前索要的芥粉。她轻颤手指将芥粉倒入酒爵中。王诩与她两案之隔,亦能闻到一股辛辣的气味。 “小妹最喜辛辣。无碍的。” 少女掩面微笑。一爵酒后,开始不住的咳嗽。 “咳...咳...” 透过那方沾染酒渍的纱巾,两行清泪映衬的分外明显。 “姑娘何至于此?” “咳...没事!家兄言,欠人者,必与人还之。元儿不想亏欠先生。” “喂!只是一顿饭而已。何必呢?” 见过拼酒的,可没见过拼芥末的。王诩只是看着少女痛苦的模样便感同身受。只觉辣眼睛。片刻过后,女子透过纱巾抹了抹唇边沾染的芥粉,正准备继续饮下第二杯酒。 “别喝了。” “先生可是愿意留下?” 王诩仅仅片刻的犹豫,不等他伸手阻拦,少女便将第二爵酒饮下。此时女子优雅的形象已然不再。那方掩面的纱巾满是泪渍、酒渍以及淡黄色的芥粉残余。她很是痛苦,涕泪横流。干咳的声音中略微带着抑制不住的干呕声。一连饮下数杯烈酒加之芥粉的辛辣,少女的额间布满晶莹的汗珠,面颊红的发紫。 “够了!我是不会留下的。” 他是否离开似乎对于姬兰而言,只有助益。 “饮尽此爵,元儿不会再让先生为难了。” 女子倔强的端起酒杯。王诩顺手去夺。 “你疯了吗?” 对方死死的抓着,就是放手。即使男女间交握的双手是出于无心的触碰,也未让少女觉得惊慌,从而做出丝毫的让步。王诩想抢过酒杯替女子饮下这杯酒,却不料二人争抢间,那酒爵翻倒,酒液倾洒了少女一身。 由于两人都是跪坐着,少女又分毫不让,用力的争抢。王诩怕抓伤女子的纤手,于是便松开了。不料对方用力过猛,整个人像是倾倒一般,向后猛栽。酒水劈头盖脸的泼了下来。酒中混了芥粉,辛辣无比,此刻被酒液溅在脸上,眼眶立时泛红。 少女不住的揉着眼睛,泪水奔涌而出。或许是不想当下的丑态被王诩看到,她侧过身去,竟委屈的哽咽出声。哭的很是凄惨。 “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屋中侍奉的下人,瞧见这一幕,忙退了去出。王诩起身一跃,像猴子般灵巧的跪坐在少女身旁。他急的手足无措,忙撕下衣袍的一角。 “你的面纱上沾了芥粉。” 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穿着的衣服亦是锦缎制作,不像过去那般粗糙。王诩将丝质的布料递了过去。女子侧卧在草席编织的地板上,掩面轻轻的啜泣。 “不要你管。你走啊!” 虽是这么说着,但还是接过了对方递来的一方衣料。女子闭着眼睛,缓缓的解下面纱。 “兰...兰...兰公子。” 眼前的少女与姬兰的长相,一模一样。除了发丝遮蔽的宽额头以及那浓浓的眉毛,他几乎看不出两人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于是目光不自觉的朝女子的胸前瞟去。 “我不是兰公子。” 许久未见,他已经记不得姬兰的身形了。不过少女仓促间的回答,倒是让他更觉疑惑。对方的本能反应与正常逻辑,应该是称兰公子为哥哥才对而并非顺着他的话去说?想到这里,眼光游离,打量起女子来。 那翠绿鲜艳的坠饰,醒目的挂在少女的腰间。只是一瞬的错愕。所有的真相全部呈现在眼前。她就是姬兰。从始至终,姬兰都是女子。 曾几何时,王诩在心中暗赞姬兰的长相俊美,就连他亦忍不住多看几眼。对于欣赏男子的美,这事情困扰了他许久。有时甚至怀疑起自己在某些同性之间的审美方面,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知道了。兰公子...” 时间凝滞了,屋中的二人久久的陷入沉默。 不久前,还在家中准备饭食,期待丈夫归家的妻子,心中隐约感到一丝悸动与不安。她推开院门,焦急的快步向坊市行去,期望能巧遇到正在返家途中的王诩。或许是女人的第六感,当阿季不经意间的抬头张望时,那熟悉的身影正与一位体态轻盈的青衣女子相拥在一起。 她难以置信,想看的更清楚些,于是艰难的靠近那小楼的窗边,躲在一颗大槐树下。那青衣女子真的很美,娉婷秀雅,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高贵的气质。 阿季劝慰着自己。夫君的才学会引来大家千金的爱慕,想来也是很正常的。虽是这么想的,但眼泪还是抑制不住的流了出来。她从未想过会嫁给王诩。毕竟她是奴婢,面上的烙印是一辈子也抹不去的伤痕。即便真的在一起了,王诩或许不介意,但旁人难免指指点点,借阿季奴婢的身份来奚落或是攻击她的夫君。身处于奴隶不如牲畜的年代,是件多么可悲的事情。 她倚着大树,背对着楼上情意绵绵的二人。她与王诩在一起假扮夫妻,其实仅仅是为了逃避婚嫁的政令,为了掩人耳目而已。或许那人只是同情自己的遭遇罢了。脸上的烙印,如此的丑态,又有哪儿个男子会真心愿意娶她呢?眼下有了更好的选择,或许这就是命吧。 阿季失魂落魄的走在街上。回家的路程很短,走的快些不用盏茶的功夫便能到达。今日却是如此的漫长。她是习武之人,经历过生死。对许多事情看的比普通人要淡一些,可又是什么让她误认为两人间存在的夫妻关系是真实的?明明这一切从开始便是虚假的。她知道,是自己的妄想才会庸人自扰。 阿季缓行了几步,终于回到了家中。小院中清晨晾晒的被褥还在那里,夕阳的余晖将洁白的褥子映的一片血红。她吃力的抱着臃肿的床褥,缓缓向屋内行去。抱着的东西似乎有千斤重量,压的少女弯下了腰。眼泪如断线的珍珠,在地上留下一串印记。 少女的脸涨的通红,较之今日羞涩的粉嫩。此刻竟是血脉偾张,脸颊上暴起青与紫的颜色交织在一起。阿季闷哼一声。手中雪白的棉褥像是一幅泼墨画,被口中喷洒而出的鲜血,印出朵朵血红的梅花。 “咳...为什么?” 秋风瑟瑟的吹着,敞开的屋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少女抱着那团本就洁白如霞的棉褥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少女不明白自己的夫君既然已经有了心仪的女子,为何昨晚还会做出那样的事情。 半个时辰前。 “别走!我已将野中的生意悉数关闭。不会再为难你了。留下来...请您留下来...” “我...” 就在真相被揭示,震撼与茫然交替的瞬间。姬兰从地上爬起,又将第三爵酒饮下。她显然已经疯了,以摧残自己的身体为代价,迫使王诩留下。那瓶芥粉被女子全部倒入口中,随后呕吐与撕心裂肺的哭泣,骇得王诩大惊失色。 “来人!来人!” 他大声疾呼。 “把酒撤下,打些温水上来。快!” 轻拍着姬兰清瘦的后背。女子不住的哽咽,不住的呕吐,却从不停歇的小声说着。 “兰儿本就是女子。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不想任人摆布。我不想嫁去晋国...不想...” 温热的毛巾拭去女子唇角的污迹,清秀的面庞,泪水仍在不停的涌动。男子轻轻的擦拭,不停的,重复着机械的动作。而女子只是低声沉吟,诉说心中的无奈。 “我兄妹三人,自幼孤苦,能苟且的活着已是不易。想要在乱世中为自己挣一条命,只能如此。卫诩!你会留下来帮我的,对吗?” 当下她不顾及自己狼狈的样子,亦或是公主的身份,将埋藏在心中的秘密与苦闷倾诉着。仿佛只有面前的男子能懂她。声音越发的沙哑,一字一句的停顿着。 “两年后,我们会向朝歌宣战。无论成败与否,都要试一试。这是...最后的希望了。” 少女抬起头,眼神中充满着期盼。她感受得到王诩的犹豫,于是猛地投向男子的怀中,双手死死的攒紧少年后背的衣衫。如同在这乱世中抓住了最后的希望,奋力地挣扎着,把许久积攒的委屈一股脑的发泄在少年的衣袍上,紧握的衣襟已经扭曲的快要崩裂一般。 “卫诩!别走。” 此刻,少年垂落的手臂,无力地拿着那块已经不再温热的毛巾,水滴垂落在地面,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窗外街市的嘈杂声全然模糊起来。 少女要去谋逆,要将天下搅得大乱。或许很多人会死,尤其是卫人。王诩从未想过为父报仇,亦没想过成为一国的主宰。他只想平平安安的生活,解开女娲的秘密,搞懂为何自己会来到这里的原因。她见识过女子的手段,此刻坦露心扉,显然是已经做出了决定。像以往一样那般单方面的强势压迫,不给别人任何选择的机会。 王诩不想听,他知道听后意味着什么。或许姬兰自幼生于出帝王家,连她亦无法察觉自身摄人的气势。不哪怕此时的坦诚是出自真心,而那不经意间撒发出的气场,王族居高临下的压迫感,都会让王诩心悸,敬而远之。 “若真是迫不得已,就离开吧。天下这么大,总会有一处容身之地。何必行险呢?” 他终于开口了,想规劝少女放弃。 “不!我不能走。我若走了哥哥怎么办?妹妹又怎么办?” “卫国是没有未来的。将来的天下...没有卫国。” 如今是春秋五霸的尾声,战国七雄的时代即将来临。他虽不熟知这段历史,但也明白卫国的未来只有灭亡。秦终将统一天下,结束这乱世。 少女的手臂陡然垂落,脑袋抵上男子的胸口。片刻后,她轻轻地一推,纤弱的身子离开了少年的怀抱。迷离的眼眸,含情脉脉地望着对方许久许久。 “卫诩!谢谢。” 姬兰嫣然一笑,齿若编贝。白皙爽朗的笑容似乎又回到了当初那个温文尔雅的翩翩公子。她稍稍整理了妆容。 “兰儿失礼了。” 对着兰公子曾经不肯放弃的挚友,又或是告别情窦初开后的苦恋,以君子之交,深深的俯身一礼。 “我不会再强留你了。保重。” 像是解脱一般,毅然决然的向下楼走去。 “等等。兰...姑娘。” 姬兰停下脚步,并未回头。片刻后,那一抹倩影消失在少年的视野中。 “我...会帮你的。” 细弱蚊蝇的声音,显得如此的苍白与无力。 他凭什么去帮?造反啊。是让百万人口的卫国动乱,爆发十多万人的战争,才会让这个国家易主。这不是开几家店铺,赚些银钱让一群百姓吃饱穿暖的那般简单。而是一场不能输的战争,双方赌上性命拼死一搏。没有如果,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 王诩不明白,为何在姬兰决定放弃的时刻。他的内心空落落的。纵然对方是名女子,过去的他亦不会这般刻薄。他在意两人间的情谊,如同君子间惺惺相惜。然而知晓姬兰女子的身份后,使得一切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难不成相互间的吸引,从一开始便是男女之情? 此时,少年的脑海中一片混乱。他斟满了一杯酒,指尖轻弹那支装芥粉的小瓷瓶。试着将瓶壁上仅剩的粉末,倒入酒液中。细细的品味那股呛鼻的辛辣。 窗外渐渐昏暗的光线,秋日清凉的感觉,让他终于明白了。姬兰的感情,其实无比的真实。是看不到未来的恐惧与活在当下的珍惜。所以才会将感情表达的格外热烈,不顾灼伤他人的疯狂。或许是认定了将要做的事情会失败,不想在短暂的生命中,让这份真挚的情谊...昙花一现。 ------------ 第二十四章:墨翟 秋雨如期而至,为云梦山笼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阴沉的天气,万物也随之变得毫无生机。每每此时,野中的百姓喜欢三三两两的聚在食肆中吃些酒食,谈论下诸国近来发生的大事。 秋收过后,他们都有些余钱,也不必担心来年家中的用度。一年到头的忙碌,难得雨天不用下地干活,几道小菜便能打发半日的时光。如此的惬意与悠闲,又有谁不提前准备几个故事作为谈资,用来助兴呢?食肆中的掌柜与活计同样喜欢这样的生活,他们不用跑来跑去的招呼客人。他们些一坐下就是半天,于是也懒散游走于食客之间,偷听些有趣的见闻或是光怪陆离的故事。 “听说了吗?陶朱公死了,暴毙而亡。” “噢?怎么可能?范蠡富甲一方,正值不惑之年又岂会暴毙?莫非难以消受美人之恩?” “哈哈哈。” “非也非也!” 正当几人聊得热火朝天,各种龌龊的想法接踵而至时,陡然被一少年打断。众人不免投去好奇的目光,瞧见邻桌坐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与一名不到二十的壮汉。 少年穿着一身湛蓝色的麻衣,士人打扮。衣领与肩头稍稍有些褪色,脸上肉嘟嘟的,看上去有些讨喜,而一旁五大三粗的壮汉同样也穿着士人的袍服,虎目圆睁的模样倒是一点也不可怕,反倒是有种屠夫装文人的可笑感。 蓝袍少年嘻嘻一笑,挤了过去。 “鄙人翟,宋人。” “小兄弟是宋人?那一定知道陶朱公的事情喽?” 自报家门后,也不客气,坐在人群中。 “当然!” “快跟大伙讲讲?到底范蠡是怎么死的?” 被少年抛弃的壮汉,倒是没有跟过去。他一脸莫不甘心的模样,埋头扒起饭来,吃的津津有味。 “范蠡与西施被人刺死后皆沉尸湖底,后被渔人发现。” 话一出口众人惊愕,片刻后,纷纷议论起来。 “陶朱公那么有钱,想必是得罪了什么厉害的大人物。” “我看是有歹人觊觎范蠡的万贯家财,这才将其杀害。” “哎!可怜美人西施也一起葬身鱼腹喽。” 就在人们忘情的议论时,那名叫翟的少年,从这桌食客的几案上,端起一盘卤肉大嚼起来。 “小兄弟可知何人所为?” 只顾着吃。 “嗯..嗯...” 竟还一边点头,一边找水喝。 “别噎着。” 想来大伙是很想知道下文,有人热心的递去一碗清水。 “当然是越君勾践所为了。” 如此震撼的内幕消息立时引来了许多人。食肆中一半的人群都围了过去,就连掌柜与小二亦是如此。 蓝袍少年抹了抹嘴,像是没吃饱一样,继续扫视着桌上其余的饭菜。显然荤菜是没有了。他很失望,对着围观的人咧着嘴笑了笑。 “还有吗?” 立刻便有人从隔壁的桌上端来一盘硬菜。 “有!有!这咸鱼不错。小兄弟您接着说。” “想必大伙皆知,先有文种大夫被车裂于市。如今范蠡将军沉尸于湖。勾践灭吴而称王,自不愿往事被人提及,故此杀人灭口喽。” 不过几筷子的功夫,那清蒸的咸鱼便只剩下鱼头了。众人细细品味少年的话,觉得十分有理。既然陶朱公之死已经有了定论,人群便也散开了。 “你们就不想知道是谁杀死范蠡的吗?”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众人的第一反应是这少年刚才是在说笑,耍大家玩呢。 “小兄弟何意啊?” “能潜入宋地,刺杀一城之主,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随即一片哗然。感情这少年连刺客如何预谋,如何行动都知道。只听唰的一声,食客起身朝少年又围了过去。 “哎呀!好饿啊!” 少年揉了揉肚子。众人连忙四下寻找肉食。 “去!给小兄弟上只烤鸡,我请。” 掌柜发话了。 “掌柜!您先听着,一会儿跟我说说。” 一只手搭在小二的肩头。 “知道了!快去。” 店小二依依不舍的跑向后厨。少年眉开眼笑,对着一旁的壮汉招了招手。 “滑厘!过来。” 那壮汉起身行了过来。众人惊呆了。对方身高八尺有余,足足高了他们两头。这鹤立鸡群,作为鸡来陪衬的感觉,着实很不好。大伙忙给那铁塔般的汉子腾让了位置。 他们围聚的这桌,原本桌案上只有简单的三道菜,此刻却堆满了精美的菜肴,像是酒宴一般。 “昔日孙武领兵伐越,勾践以数百死士败吴军于阵前,为此阖闾中箭身死。一时间,越国死士名动天下。岂不知勾践称王,图谋中原便是靠着百越死士吗?” 楚国自从脱离大周,自立为王后被吴国打败。吴国便高调的继承了王的称号,成为南方霸主。后吴国被勾践所灭,南方霸主自然实至名归。只不过勾践老谋深算,从未对外声称自己为王。而是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臣服于周王室,并连年参与中原的战事。各种拉架劝架,获取不少美名。勾践不承认自己为王,但管不住别人的嘴巴。尤其是受他恩惠的国家,越王叫的比周王还亲。 “越国死士训练严格,直接效命于越君。比之大周虎贲,有过之而无不及。死士在行动前,会服食五石散,狂暴勇猛不惧生死,可以一敌百。” 众人像是听武侠故事一般入迷。食肆的大堂内落针可闻。 “越国的死士组织名为忍,乃取自勾践尝胆复国之意。” 此刻若是王诩听闻,一定会认为某岛国的忍者便是由此而来。 “噢!原来如此。小兄弟真是博学。勾践卧薪尝胆之事我亦有所耳闻。” 少年打了饱嗝。 “嗝...谬也!勾践并无卧薪之事。” “劳烦小兄弟解惑?” 拍了拍身旁的大汉。对方秒懂,立刻加速狂吃。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一只手拿着盘子,一只手扒饭。 “卧薪尝胆乃伍子胥为督促夫差不忘父仇而为之。” 这倒是新鲜了。食客们竖起耳朵聆听这位博学的小先生讲解。原来卧薪并非躺在柴薪上睡觉。而是形容被人整天逼逼叨,觉也睡不好的样子。当天伍子胥为了不让吴王夫差忘记越人曾杀害他的父亲。便嘱咐的内侍,大王没跨过一道门槛都要高喊。 “夫差!你难道忘了,你的父亲是怎么死的吗?” 然后夫差便要立即回答。 “孩儿不敢忘。” 以至于晚上如厕时,都被人这般提醒。于是,夫差决定不出门了,整日待在房中埋头苦学,奋发向上。三年后,他率军伐越,得报父仇。看来伍子胥的教学还是蛮成功的。或许是这位严厉的老师管教的有些过头,导致夫差成功后便目中无人。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的道路。 “多谢诸位款待!鄙人告辞!” 故事也讲完了。少年带着壮汉走出了食肆。外面的雨早已停歇,青石砌成的街道上湿漉漉的。他们二人朝着谷中的方向行去。 “滑厘!我厉害吧?” 被少年称之为滑厘的大汉,本名禽滑厘,是个农夫。由于食量惊人,仅凭耕种根本养活不起他一人。于是家中决定让他追随这位聪慧过人的少年四处游历。相传这位少年乃商朝王室的后人。墨姓,名翟。祖上曾担任过宋国的大司马,虽然家道中落,但是仍旧殷实。 商朝灭亡后,旧国的遗民全部被迁至到了宋地。这里的百姓基本都是殷商时期遗留的贵族子弟。早些年,周朝的君主怕这里的百姓有复辟故国之心,没事便征讨一下。后来周王室便将此地分封给了自家的叔伯兄弟,这才安定下来。 宋国也曾强大过,两百多年前,宋庄公在中原声名鹊起,打遍诸侯无敌手,就连大周天子也要忌惮几分。不过眼下的处境令人唏嘘不已,基本和卫国差不多。 名叫墨翟的少年,涉猎极广。不仅擅长工匠的技艺,还使得一手好剑。也曾有人举荐他担任一方鄙尹。谁知少年醉心于四处游历便拒绝了。 前不久他刚跑到鲁国,与年少成名的鲁班切磋木匠技艺。谁料对方有了新的发明,拿出一把锯子,做的木匠活比他精细百倍。惨败的墨翟原本是打算回家后,加倍努力一雪前耻。不想归国后便听闻了范蠡遭到刺杀,被投尸湖中的事情。 作为一名爱国愤青,他立即启程赶往陶邑,追查凶手。真相大白后,又不巧在陶邑看到了木棉布。自诩为木匠大师的他,一眼便看出织机上的差距。百思不得其解后,决定追查棉布的来源,于是便追到了卫国的云梦山。 “那是自然。矩子见多识广。俺跟着你也有肉吃。” 禽滑厘一边拿着根干草剔牙,一边憨笑的问答。 “就知道吃。我们将来可是要干大事的。开山立派,著书立说。把墨家发扬光大。” 被大汉无心一说。刚才骗吃骗喝的行为,让墨翟此刻略有尴尬。 “矩子教训的是。滑厘跟着您将来也能沾光。嘿嘿。” 两人沿着主街一直向山谷中行去。他们打听了野中的情况,有村民讲,山谷中有两个大木轮,可以昼夜不停的旋转。少年很是好奇,准备前去一观。 “你为什么会追随我?别说有肉吃。不然我打你。” 禽滑厘掰扯着粗壮的手指,数啊数。 “跟着矩子可以学木匠、剑术...” 皱了皱眉。开始冥思苦想。 “嗯...还能听故事。” 一盘的墨翟脸色很难看。 “还能...认识很多人。” 瞧着壮汉一脸便秘的模样,墨翟着实是听不下去了。 “够了!够了!” 少年学着越国那帮刺客,也搞了组织,称之为墨家。自从见识了公输班发明的铁锯,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也发明个东西,不亚于人。于是,将两把直尺垂直拼合在一起,称之为矩尺。由于木匠画图计算本就是常有的事,少年觉得这样的一把直角尺子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为了纪念自己伟大的发明以及博学多才,便让禽滑厘称他为矩子。不过墨家如今只有他们二人。 “哇!大好的木轮啊。” 两人终于来到了水车附近。 “嗯!真大啊!” 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合不拢嘴。 墨翟看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搞懂这水车转起来有什么用途?难不成是野中的地标建筑,仅仅是用于观赏而已? 于是乎,两人鬼鬼祟祟的靠近那连接水车的房舍,准备近距离的观察一番。不料,房舍外停靠着一辆马车。五名男子正在装卸货物。远远的瞧见两个贼头贼脑的家伙,立时大喝。 “干什么的?看什么看?” 墨翟唰的身形一闪,昂起头,假装那些人呵斥的不是他。 “我们矩子想进去看看。” 不想憨厚的禽滑厘,果断卖起队友来。 “看什么看?快滚!” 那般搬货的人极不耐烦。 “你们怎么这么说话?” 禽滑厘站在原地不退,反倒是向前走了两步。 “坊主!有人闹事啦!” 像他这样铁塔一般的汉子,众人当然有所忌惮,其中一人向房舍内大喊。片刻后便有两人跑出,他们手持青铜短剑。凶神恶煞地瞪着不远处的二人。 “干什么的?速速离开。不然休怪我等请二位去野宰府的大牢坐上一坐。” 禽滑厘不以为然,底气十足,略带一丝痞气的说道: “干吗?” 墨翟的嘴角抽了抽。 “你这白痴!说这么大声干嘛?干你个头啊!没看到他们有剑?” 远处的七人,两人执剑,五人随即从屋中取出了木槌。这里是油坊,榨油时会用巨大的木槌敲打油饼。而形状可怕的木槌,估计只是一下便能将脑袋砸爆。 墨翟见状向后躲了躲,扯着禽滑厘的衣袖准备逃遁。 “怕甚?我们也有剑。” 说着,壮汉从包袱中取出一把短刃。竟当着众人的面将短剑从剑鞘中拔出,寒芒乍现。显然与他们对峙的那帮轮锤拔剑之人,在野中生活了这么久,尚未见过胆敢如此挑衅的家伙。被称之为坊主的男子大喝。 “把他们抓起来!定是别国派来的细作。” 此刻,墨翟托着禽滑厘向后退却。就如同瘦小的马驹拉着一辆大车般艰难。他不忿的呵斥着。 “你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笨蛋...快跑啊!” 接下来的一幕,惊呆了摩拳擦掌准备上前大干一架的七人。只见壮汉一闪身,手臂夹着那蓝袍少年的腰,片刻便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他们只看到两条腿与一颗脑袋被横在空中不停的抖动,一上一下的,像是挑着的扁担,且晃动的频率惊人的一致。而那被做当扁担的少年则发出乌拉乌拉,像是呕吐的声响。 雨后湿润的空气不甚微凉。山谷内一处小楼的窗户被推开了。房间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气味,药草的苦涩与鲜血的腥甜混合在一起,隐隐有种阴森恐怖的气息。 “咳...咳!” 一脸苍白的男子,轻咳了两声。在鼻前挥了挥手,似乎是要驱散这难闻的味道。他的动作略显僵硬,挥手时下垂的袖摆,隐约露出手腕处的绷带。 “哎!我又不是唐僧。” 他看了看受伤的手腕,一抹浅浅的红色,令他唉声叹气。 许久过后,男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又将窗户掩上。他转身行至床边,望着脸上有些血色的妻子,长长的输了口气。 昨日他喝了许多烈酒,带着微微的醉意返家。当看到晕倒在地上的妻子时,立时吓的酒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妻子速来身子强健,无缘无故的吐血昏倒着实是有些匪夷所思了。王诩虽是看过几本医书也跟着妻子学过一段时间如何去诊病,但那种又跳又念咒语的治病方法,他一个现代人自然是不会信的。由于扁鹊尚未出生,有没望闻问切,当下的医者仅仅凭借经验为人治病。可以说治死的人多了,医术也就精湛了。 王诩可不想拿阿季的性命冒险,于是煎了些平心静气的草药为阿季服下。他猜想少女能吐血只要一个原因。 “一定是练功走火入魔了吧?” 武侠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子吗?少女一人便能干掉五名强盗,在他看来算是高手了。教他学的吐纳之法明显就是传说中的内功。王诩庆幸自己并未勤加练习,不然也走火入魔了,这可如何是好?联想到上次漆树过敏的事请,他又开始自残,足足为阿季喝下一碗血。想必杀只鸡,也不过能放出这么多血来? 此刻因失血过多,面色惨白如纸。加之一夜未睡,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他脱下鞋袜,躺在阿季身旁,捋了捋少女额前的发丝,那块烙印似乎又浅了许多。 看着阿季恬静的睡相,感受着均匀而悠长的气息。他终于可以安下心来,休息一会儿了。王诩探出一只手,轻轻地握住少女的小手。身体的疲惫好似从胸口涌了出来,扩散至全身的每一处角落。 不知睡了多久,梦中能感受到手心暖暖的。一直被人紧紧的握着,手背碰触着细腻柔滑的东西来回摩擦。然后冰凉冰凉的,如同侵入骨髓的寒冷。 当他睁开眼时,时间似乎没有变化。还是昏暗的光线,潮湿的空气。只不过床榻上的妻子已经不见了。 “阿季!阿季!” 王诩轻轻唤了几声,不见妻子应答,急忙起身下楼。他很是担心阿季的身体。当行至楼下,房门虚掩,透过光亮的缝隙,瞧见少女正坐在小院中认真的清洗蔬菜。阿季一边仔细的挑拣,一边用手背理着额前散落的发丝。 这一幕让他有些触动,不禁停下脚步。静静地望着,欣赏着女子不一样的美丽。感受着家的温馨与妻子默默的爱。 曾几何时,王诩是多么希望能有一个这样的家。上一世,意外的死亡让妻子夏云诺与他相隔在两个永远无法交汇的时空,曾经梦想的生活仅一步之遥,最终却支离破碎。而这一世,阴差阳错的与他的婢女走在了一起,少女的长相居然还酷似妻子,似乎冥冥之中上天帮他在这乱世中圆梦了。然而他却无暇驻足,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 他轻轻的推开门,行至少女身旁。俯身蹲下后,默默的拿起一只水瓢,将清水缓缓的倒下,冲洗着妻子手中的菜叶。 “身子...好些了吗?” 女子的双手僵了一下。微微的点头。 “嗯。” “没事就好,多休息。今后的饭食由我来准备。夫人不可再操劳了。” 阿季的目光停留在少年的手腕处。她呆了呆,目光中透着一丝复杂。 “妾身给大人添麻烦了。” 王诩有些茫然。平日里妻子总会唤他良人。 “怎么会?我们是夫妻嘛。等你身子好些了,我们便立即出发,先去宋国,游玩到入冬再赶往越国。南方的冬天可不比北方这般寒冷。在那里过冬,夫人一定会喜欢的。” 说着说着,少女缓缓的低下了头。一滴眼泪坠入水盆中,激起小小的涟漪。 “怎么啦?不喜欢吗?那我们就去齐国,那里有大海。晒晒太阳最是舒服。” 她吸了吸鼻子。 “妾身不想走了。” “为什么?” 欲言又止。过了许久后,对着王诩浅浅的微笑。 “云梦有妾身放不下的东西。所以请大人留下来,不要走了。” “我们不是说好了。这里的事情了结后,就一起走吗?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阿季轻咬着下唇。喃喃道: “家里的菜园无人打理。鄙中还有病者需要医治,妾不能离开。” “夫人无需担心。李大叔就住在隔壁,可以代为照看。夫人若真的放心不下病者,我便命人去朝歌,出重金寻一位精通岐黄之术的老者。既为百姓治病,又可在学馆教书传授医道。两全其美。” “两全其美?两全其美...” 少女小声念叨着,又低垂着脑袋。 王诩也不想乱用成语,大周的语言文字实在是太少了。这时有文化的人,还不擅长于使用浓缩后的成语。习惯以讲故事的方式旁征博引一番。沟通起来有些费劲。 好比“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成语。对方会先给你讲个绘声绘色的小故事。借此吊一吊书袋子,卖弄下学问。当聊天的人听的一脸懵逼时,对方得意过后再阐明,此乃吴王夫差的儿子为了劝老爹提防臣服的越国所用的隐喻。若是没有耐心的人,铁定会奋起暴打对方一顿。 当下的文人,十分的喜欢借物喻人,借事喻人,而后在追溯源头,讲明出处。如同西方的学术研究一般严谨。哪怕是常识,只要被提及,就必须加以佐证。不过此刻的阿季倒不是这样想到。 “大人...可愿为妾身...留下?” 少女起身,对着王诩恭敬的一拜。仿佛两人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少君的称呼变成了大人,奴婢变成了妾身,仅此而已。 阿季此刻的话语与坚定的神态,陡然让王诩回想起姬兰。复杂的神情转瞬即逝,却都被少女仔细的看在眼中。 小院中静静的,偶尔能听见鸟鸣之声。两人的心中似乎都装着满满的心事。云梦山的午后袅袅的炊烟升起,仿佛将清明的山村笼罩在混沌之中。 ------------ 第二十五章:神与人的智慧 人生没有如果,历史更不会无端的偏离轨迹。被凡人称之为命运的东西,无形中操控着人们按照神的旨意,将事情发展到早已设定好的结局。在神看来,这只不过是生物间智慧的差别。神的预言之所以能准确无误的推演失态的发展,其实是比凡人要想的多,看的更远而已。 人世间,时有未卜先知的事情发生,往往结果会被聪明人提前预料。这类拥有预知未来能力的人,被人们称之为圣贤。随着时间的流逝,圣贤的传说被渲染后,变得神乎其神。最终成为人们心中的神。而真正的神是如何准确的预言,或许无人知晓。 近来阿季的变化,让王诩十分忧虑。妻子整日闭口不语,除非他主动搭话,不然少女甚至可以做到几天一言不发的程度。虽是不说话,但对于王诩的关心丝毫不减。王诩担心在这么下去阿季会出问题。于是,来到了西坊市的守藏馆。他认定阿季是因练功受伤才使得性情大变,想查阅下医书,找找有没有关于这类病症的记载。 不久后王诩来到了守藏馆。如今这里的藏书除了王诩的贡献,亦有李沧家中周王室藏书的复刻版。自从图书馆正常运行后,王诩还是头一次来。图书馆只对学馆内的先生开放。由于教学的课程并不紧张,他们时常会来此看书,或是三两人聚在一起,推敲一番那些缺失的古籍。讨论完毕后将意见统一起来,再进行古籍的修复工作。学术探讨的风气十分的浓厚。 王诩自不愿打扰那些正在探讨的学者,于是蹑手蹑脚的缓行至一旁。 “如我所料不错,这方黑色金石乃上古羲皇所著河图洛书。” “我看不像。相传龙马负图,洛书现于龟甲。此为金石,绝非上古之物。” 只是好奇的偷瞄了一眼,王诩的眼珠子差点瞪了出来。 众里寻他千百度,不想那东西居然近在咫尺。 “可这两仪图案又不像文王所著的《卦辞》之象。” “张子何必迂腐。或许是有好事之人随意为之?我观这金石漆黑如墨,形状似铁。上古皆以贝石制物,绝不可能得知这等冶炼之法。” 此时的文人都会以“子”来相称。子的滥用程度就跟百年后是个男人都可以被称之公子一般。 “有理!或许是楚人学我中原文化不得其意,才会将这两仪图画错了呢?” “哈哈哈。有可能。” 几人中,有位老者捋着花白的胡须。说道: “张子若不死心,可问问守藏史,此物从何而来。必能为你解惑。” 被唤做张子的年轻人对着几人一礼。 “嗯!诸君,我们继续吧。” 他们随之也还了一礼。气氛很是和谐,相互间十分的恭谦,尽显士人君子温文尔雅的风度。倒是没有一言不合便据理力争的火药味。 那块黑色的铁片被张子放回了原处。放在距离几人蛮远的一处书架上。他们随即拿出一片残破的龟甲接着研究讨论起来。 王诩悄悄的摸了过去,将铁片藏于袖中,随后走出门外。行至二楼时,他四下张望,确认周围只有他一人后,寻了个偏僻的房间,躲在屋中最深处的角落里。王诩将身体藏匿于书架之下,开始滴血入梦。 幻境中他看到了惊奇的一幕。一位与他年龄相仿且长相酷似的清瘦少年。正捧着一条细长的白蛇。而那白蛇显然已经死去,一动不动的垂落在少年并拢的手心两侧。蛇身从中间断裂,像是被什么野兽死撕咬过,一大片的皮肉已经不见了。 少年将白蛇的尸体平放在一处明亮的石台上,右手轻轻的抚摸着白蛇。从蛇头一直抚摸至蛇尾,可能是想把白蛇抚平。他反复了几次,突然一抬手,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优美的动作如同指挥乐队在演奏。 白蛇凭空消失了。片刻过后,少年握紧拳头,捏了几下。缓缓的摊开手,掌心中陡然出现一颗璀璨的光点。光点忽明忽暗的闪烁着,犹如心脏在跳动。他咬破指尖,将一滴血,滴在那光点上。血滴与光点交汇的瞬间绽放出无数耀眼的金色光芒。光芒消散后,少年将手指向上轻轻一划。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无数细小的光点盘旋连接在一起,形成一道螺旋状的光柱。其中双链螺旋的结构看上去很像人类的DNA,不过稍显短小。无数的光点在少年指尖的拨动下,开始迅速的重组跳跃,随后重新串连在一起。那条DNA的链条突然向两端延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的生长。 许久过后,少年微笑着点了点头。他反手一握,光柱凝结在一起,耀眼的光芒四散开来。乍现的金光犹如实质般勾勒出一名女子的身形。仅仅一个呼吸,四散的光芒骤然停滞,从四面八方汇聚在女子的身影上。光影如梦似幻,时光好似倒流一般。 光芒稍稍黯淡,光影中显现出一个女孩。她双手环抱在胸前,赤裸着上身。披散的长发像瀑布般倾泻而下将石台铺满。女孩眨了眨眼,皱起眉头,若有所思的注视着少年明亮的眼眸。不一会儿,她的眉头舒展开来,像是想到了什么。 “你...是...小...猩猩?” 少年的目光很像之前女孩误入猩猩居住的树洞时,看到的那只萌萌的小家伙。 小白蛇没想过去咬伤对方。却被一只保护幼崽的母猩猩将她的身体拦腰咬断,并抛出洞外。她以为自己肯定是死了,却不想意外的活了过来。当意识到一条蛇可以说话时,女孩吃惊的捂住了小嘴。一时间,春光乍现。正值羞赧之际,少年贴心的解下上衣,披在了对方的肩膀上。 他没有否认那只小猩猩就是自己,于是点了点头。 “嗯!” 少年独自生活在这里,已经好几万年了。孤独漫长的岁月就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那是多久的时间。无聊的时候,他喜欢控制未知生物的身体,去探索对方未来进化的智慧程度。他很喜欢这样的游戏。时常把那颗湛蓝色星球当做游戏的场所,偶尔为弱者打抱不平,伸张一下正义。他喜欢高高在上,主宰一切的感觉。 “你愿意留下...永远的陪着我吗?” “嗯。我愿意。” 女孩笑了。笑的灿烂无比。她似乎很满意现在的身体。开心时,总会不自然的抖动起自己的小脚丫。不过她的脚丫有些特别,是鳞片附着的蛇尾。人首蛇身,她就是女娲。 少年猛地一转身,指着宫殿外如诗如画般的风景。 “这里是泰星,我是这里皇。” “泰...皇?” 女孩的疑问让他很是得意。创造出的新物种似乎完美无瑕。智慧的等级要比爬行动物高出几百万年进化的时长。他很满意也很喜欢。 少年手指平移,指着那颗挂在天空中,偌大的蓝色星球。 “那里!那颗湛蓝色的星球,本皇以后就赐予你。你是那里的皇。” 女孩听不明白,皇是什么意思?只觉面前爽朗的少年如同仰望星空时,看到的那轮洁白无瑕的明月。正在思索之际,少年突然将她从石台上抱了下来,然后牵起她的小手。 “跟我来!带你去参观一下本皇的花园。” 他们奔跑着...欢笑着...打闹着... 直到两人疲累的躺在一颗参天古树下。女孩欣喜的问道: “这花园有名字吗?” “还没有,不如你起个名字。” “叫一点好吗?” 少年侧过身,疑惑的看了看身旁的女孩。他调皮的将脑袋依靠在对方的鳞片上。女孩羞红着脸,微微抖动着蛇尾。喃喃的解释道: “你是小猩猩,我是小白蛇。我们都只有一点点大。” 突然间,画面静止不动了。像是这段美好的童年往事被定格在漫长的回忆中。幻境中的一切变得空洞而黑暗。幻象爆裂,支离破碎,分裂出无数色彩斑斓的光点。散开的光点如雪花般满天飞舞。 王诩试着去抓住那些散落的光点。他并非出于好奇。这样的落幕方式显得过于残忍。记忆中的过客,像是荧幕前的观众,永远无法都进入演员编织的美境。 他以为幻境结束了。不想眼前又出现了新的画面。仍旧是那处石台,盛装华丽的女孩趴在那里,哭的很伤心,不住的抹着眼泪。一旁的少年摇了摇头。 “别哭了。下次再努力。创造物种可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我跟着艾娃学了一千年呢,你才学了十年就能推演到第五步,已经很厉害啦。” 得到少年的夸赞,女孩吸了吸鼻子。 “是么?为什么我创造出来的物种是不完美的?” 少年宠溺的抚乱了对方的头发。 “因为...你不够智慧。” “什么是智慧?” “智慧是推演事物发展的方向。不是知识的积累与拼凑的创造。” 滔滔不绝的讲解开始了。 智慧是指物种具备判断以及推算事物发展方向的能力。可以从细微的变化中,预见到未来无数种衍生的可能性。通过缜密的逻辑,判断出最有可能出现的一种。那一种可能,不是猜测而是准确无误的必然。 智慧一般是先天的。是通过从母体中获取那些带有遗传片段的DNA,再经过一代又一代的进化缓慢的提升。 智慧的等级与学识和智商完全不同。学识是可以通过获取知识不断的累积而增强。智商亦可以通过脑部的发开或是技巧性的练习得以提升。然而智慧却不能,只有一种提升的途径。那便是汲取消化带有遗传片段的DNA,也就是吞噬基因。 “虽说你创造物种在智慧等级上已经远远超越了猩猩,但通过上千年的进化后,会暴露出两个致命的缺陷。” 少年将双手背过身去。 “第一,无法进化的颈部,物种意外的死亡率会提升。” 来回踱步,看上去很是高深莫测。 “第二,过于追求智慧的提升会造成基因的突变。免疫系统的错乱会使物种难以在疾病中存活下来。” “所以还是放弃吧。等你的智慧等级再高一些,自然会发现更完美的东西。” 女孩忍着眼泪,摇着脑袋,很是倔强。 “我不会放弃的。地球上的人类已经进入了石器时代。他们会创造工具,会使用火。智慧的等级已经很高了。” 少年像是听到极为幼稚可笑的事情。他忍着笑意走向女孩,伸手捏了捏对方的小脸。 “我说过了,那不是智慧。发明创造只是智慧提升到一定程度,出现的必然结果。是物种将新的知识解锁,把资源重新组合后的产物而已。” “比如你创造出的新物种——人类。某个人在无意间制造出了一柄石矛,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东西可以杀死一头野兽。他并非聪明,而是在重组资源中发生的巧合。几百年后,当物种的智慧得到了提升。即便当初发明石矛的人不存在,也会有其他的人将石矛创造出来。因为发明石矛只不过是将锋利的岩石、绳索、木棍这类资源拼凑在一起。就是这么简单。” 女孩偏了偏头,想要挣脱少年的手。她不再是当初那个懵懂的小白蛇,如今已是造物的神。受人类膜拜且高高在上的女娲。 “在低等智慧生物眼中,他们会认为那就是聪明,是智慧。很可笑,也很愚蠢,不是吗?在神的眼中,那只不过是常识罢了。只需要一秒钟,就能读取他们数千年的文明。所以你不用刻意,等到你的智慧足够高的时候...” 少年调皮的一笑,又去弄乱女孩的头发。他很喜欢这样表达感情的方式。不管对方是否乐意接受。反正他很享受。 “呵呵。你会发现今日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可笑。而那些低等的智慧生物根本不值得...你为他们流泪。所以不要哭了。” 少年将手指停在女孩的眼眶下。似乎是打算接住对方的泪珠。 “你说过地球是我的,我是那里的皇。所以我要守护人类,他们是我创造出来的。即便并不完美。” 女孩拨开少年的手指,言语中少了一丝底气,显得十分柔软。 “知道啦!地皇陛下!你是最了不起的神,是大地之母,是守护人类的女娲。” 女孩浅浅的笑了。她喜欢被这个无所不能的少年赞美。 幻境消失了。王诩缓缓的睁开双眼。一缕午后的阳光透过高大的木窗,洒在他的脸颊上。他抬起手来用袖袍遮挡着刺眼的光线。 此刻的脑袋好似快要爆炸一样。头疼欲裂的感觉迫使他紧紧的咬起牙关。额头已经被汗水浸湿了。接收了如此多的讯息,一时间难以消化。他没有起身,只是静静的依靠在墙边。希望疼痛的感觉能稍稍缓解。 他试着不去想那些幻境中的事情,但是脑海中抑制不住的浮现出那名与他长相相似的少年,还有女娲,以及他们之间的对话。 当达尔文的进化论无法解释两千年前的人类与现代的人类根本毫无区别时,许多专家学者便开始怀疑人类的祖先并非猿。因为猿的脖颈没有人类这般脆弱。人类的瑕疵被戏谑的称为上帝造物时的疏忽。王诩的两世经历,跨度了近2500年。自然知晓那所谓的疾病是什么? 癌症的出现,正是人体自身的免疫系统认为癌细胞的扩散是属于人体内正常的细胞分裂,所以才不会自愈或是将其杀死。 想想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竟然可以从科学的角度去解释清楚。甚至于女娲创造人类的神话故事亦是真实的存在,而人类居然是神不完美的作品。那套诠释智慧的理论,更是振聋发聩。像是以倒推的模式来解释智慧真正的涵义。好像游戏中的天赋点,只要智慧到达一定的层次,那些发明创造便会自动解锁。 他细细的体会,发现是这么个道理。古代人不是不够聪明,而是生产力低下,掌控的资源太少。物质基础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又有人谁会浪费可以救活千万百姓的资源去搞研究创造呢? 后世的时候,他能看到事情发展的三四步便被称作商业奇才。然而女娲成神十年就能看到第五步。王诩很想知道,那幻境中的少年究竟强大到何种程度?能看到第几步? 脑袋胀痛的感觉稍稍淡去。王诩立即起身将守藏馆内的每一处房间仔细检查了一遍。然而好运气到此为止,他并未发现守藏馆内还有其他的黑色金属。时辰也不早了,借了两卷医术后,他匆匆离开。行至主街食肆的附近,瞧见许多人聚在一起。将一高一矮的两名蓝袍男子团团围住。 “掌柜就收留我二人吧。” “这..哎....不是在下不愿收留。我知小兄弟学识渊博,只怕委屈了您。” “无妨!我们墨者崇尚苦修,自不拘小节。” 匆匆路过的王诩,猛地停下脚步。他踮起脚尖,向人群中望去。只见食肆的掌柜上前行出两步,扶起那弯腰施礼的低矮男子。 “以小兄弟的才学何不去学堂任教?像您这样的士人,我们野宰大人定会十分赏识。” 王诩细细打量着二人。在他的想象中,墨者应该是提着三尺长剑,仙风道骨的洒脱,如同侠客一般的存在。为何眼下的墨者看上去如此的不伦不类。金刚与正大的组合又是个什么鬼? 他自嘲一笑,觉得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毕竟春秋战国时期,墨家是强大的。非儒即墨,能与儒家平分秋色。在街上遇见个墨者也不是奇怪的事情。活的墨者也见过,准备转身离开。只听。 “不知掌柜可否为在下引荐?” “好说!” 掌柜笑眯眯的应承,刚扶起少年,一抬头便瞧见了王诩。 “咦?大人!” 围观的人群霎时间全部向他投去目光并纷纷抱拳施礼。这尴尬了。 随后众人被掌柜劝说,各自散去。王诩无法逃遁只好彬彬有礼的带着二人进入食肆,在二楼寻了处僻静的位置坐下。准备开始面试。相互自报家门后,他直接切入正题。 “礼、乐、射、御、书、数,不知仁兄可以教授哪儿些?” 少年轻握了几下手心。 “呃...书倒是没什么问题。数嘛,也知晓一些。” “不知仁兄可有佳作,让在下拜读一番。” 这时的书并非四书五经,而是教人识字与写作。一般想要成为教书先生的人都会拿着自己写的文章前来应聘工作。面试的人大底看看文章的深度就能知晓对方的学识。 “没带在身上。” “无妨!口述即可。” 少年犹豫了半天,猛地一拍手,开始复述起自己的大作。 这时的学问人写文章,总喜欢选取先贤名人提出的一两个问题,然后进行解读,再附上自己深刻的理解。有些自负才高八斗的人还会影射些治国的方针在里面。 王诩没想到面前的少年居然是在讲述木匠的技艺。比如,如何制作榫卯?木楔应当怎样接连?甚至还提到,经他反复试验,得出燕尾榫最是牢固。诸如此类的木匠术语。 王诩一脸懵逼,听得莫名其妙。他们开办的是学堂不是技术学校。心中虽是佩服这年轻人在木匠方面的造诣,但谈论的话题似乎跑偏了。他想打断少年拉回正题,却不想对方滔滔不绝,说个没完没了。直到少年身旁的大汉腹中发出一阵打雷般的声响,这才停了下来。 “滑厘!不就两天没吃饭嘛。至于在大人面前这般失礼?” 王诩尴尬的笑笑。 “呵呵...怠慢了。” 随即让掌柜张罗了一桌饭食。准备请这两人吃顿饱饭后,打发他们离开。 “诩尚有要事,先行一步。二位慢用。” “且慢!大人莫非是觉得工匠之道粗鄙不堪?” “岂敢。” 少年似乎看清了王诩的心思。 “崇尚工匠之道,既可强国富民,又可教化百姓。熟不知尚礼乃愚民尔。唯工匠之道可开民智。” 或许是骗吃骗喝惯了,少年很懂得把握时机。 “好大的口气。今日你若能自圆其说,诩不仅赠送钱粮,亦亲自为仁兄举荐。” 王诩才不相信学了木工,人就会变聪明。他在幻境中早已被那套神的智慧理论深深折服。而少年的理论恰恰与之相反。他认为工匠的发明创造十分严谨,如果一个国家的百姓都崇尚工匠之道。久而久之,这个国家不仅在科技方面会突飞猛进,就连人们的逻辑思维也会受其影响发生好的变化。形成全民崇尚学术研究的思潮。而其中最关键的,是这么做会影响到人们的交流与写作方式,做事的态度以及道德品行。 姑且听听这新奇而有创意的想法。少年为了取信于他,拿出齐国来举例说明。 崇尚经商与利益的国家,政府在决策上只懂得权衡眼前的利弊得失。长此以往民风也会受其影响,发生不良的变化。比如百姓会贪财惜命。倘若爆发战争将无人为国出力。齐国表象上强大,事实上只不过是纸老虎而已。 听到此处,王诩一惊。少年似乎早已预见到齐国的没落,这与历史完全吻合。他随即又提出了更有深度的见解。 周礼教化百姓要诚信待人。然而大周的统治阶级却未曾以身作则。想要人人都信守承诺,世间只有君子,没有小人。本质是在于通过工匠之道开启一条漫长的学习之路。人们通过不断的学习与研究可以明辨是非,最终人人都能看清谎言,便不会被人蒙骗。如此一来,小人难做,世间的君子自然会多起来的。 或许这少年人的话别人恐怕无法理解,而王诩却深谙其中的道理。纵观历史,这样的真知灼见,就连王诩这个现代的人也未曾仔细思考过。他不禁心中暗赞。 礼教约束了人性,被压抑的人们只能通过想象来逃避现实。因为他们无法承受世人鄙夷的眼光,最终选择随波逐流,放弃挣扎与抵抗。 在交流与写作方面,人们喜欢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方式来体现自身的学识,崇尚朦胧的美。因此,交流时彼此间喜欢揣测对方的心意。写作时则追求别人看不懂的意境。 在做事方面,正是受到了长期交流与写作习惯的影响。往往重人,而不重事,这样的行事风格看似有些本末倒置。 道德品行方面,是靠着礼教的行为标尺来衡量。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对自己或是对他人有什么好处?似乎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关注与认知,而是一味的盲从。也正是礼教的影响导致流言在百姓中可以疯狂快速的传播。民众无法在第一时间以单一的行为准侧去判断是非,而是臆想后将流言扩散。如此有所图谋的人便能借机愚弄百姓,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追求工匠技艺产生的教化作用,则与礼教截然不同。工匠为了发明创造在交流与写作方面会十分的直白易懂。做事更是脚踏实地的务实派,以智慧的成果来体现个人的成就。道德品行方面则更为质朴聪慧。在对抗流言时,他们会以工匠的严谨逻辑来衡量对错。更多考虑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流言出现?散播流言的人想达到什么样目的?谁是最终的受益者?或许看清其中的门道后,也只是冷冷的一笑,然后撂下句话。 “关我屁事?” 少年足足讲了一个时辰。满桌的饭菜早已被身旁的壮汉一扫而空。此刻王诩的内心波澜起伏。他傻傻的望着眼前的少年,惊叹墨家真是人才济济。 “仁兄高才!受教了。” 王诩恭敬的行礼后,从怀中掏出一袋铜钱置于案上。 “明日巳时诩在此处等候仁兄。我们一同前往学馆。” 说罢,他告辞离开。 “嘿嘿。矩子真厉害!” “喂!你怎么...都吃完了?也不给我留点?” 王诩行出几步便听到那壮汉称呼年轻人为矩子。之前相互自报了家门,只是知道少年名翟,来自宋国,其他的并未多想。 此刻瞬间不淡定了。他转身跑了回去。对方以为他要拿回相赠的钱财,忙将案上的钱袋收入袖中。 “你...你是墨翟?墨子?” “啊?我们...见过?” ------------ 第二十六章:杠杆原理1 墨翟的出现让王诩平静而枯燥的生活变得有趣起来。许多埋藏在心中的事情,只有当遇到了对的人且对方能听得懂你在说些什么时,才有了倾诉的机会以及与之交心的可能。在与这位讨喜的墨门矩子交谈时,王诩偶尔会恍惚,只是短暂的失神。因为墨翟超前的思维让他时常产生错觉,怀疑对方也是来自于现代。每当王诩回过神来,不免会试探几句。 “翟兄!物理?呃....牛顿?” 而后不是以挤眉弄眼的迷惑告终,就是以墨翟喋喋不休的问题结束。王诩只能臆想,或许自己是个例外,在转世投胎时孟婆打瞌睡了,所以才没有清除他前世的记忆。而墨翟则是没了记忆却保留着现代人基因中的智慧。王诩终于找到了同类,不再理会被人视为异类的烦恼,可以畅所欲言的爽快。他对墨翟的好感度与日俱增。 同样的,墨翟对王诩亦心生好感。他明白工匠们在技艺的传承上总喜欢留一手。不会将技艺的核心内容倾囊相授。而王诩则对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墨翟提出问题,对方都会耐心的予以解答。两人经常一起讨论些乌七八糟的事情,或是搞些稀奇古怪的发明创造,感情日渐亲密。志趣相投,知音难觅,墨翟竟有种烧黄纸与王诩拜把子的冲动。 这一日,他在学馆内给孩子们授完课便急匆匆的去找王诩。他现在被安排在学馆当先生,教授书艺。大底就是让学生每日识得十几个生僻的文字。为了避免教学的枯燥,墨翟从守藏馆内借了些工匠方面的书简。一方面是让孩子们在抄写中加强记忆,另一方面则是将这些记录工匠技艺的书籍进行复制,然后广泛宣传。 每当学生们抄完一卷书简后,墨翟都会声情并茂的讲解其中暗含的道理与工艺上的技巧。而后大肆宣他的那套理论——科技强国,兼爱非攻。学生们很是喜欢,回到家后都叫嚷着将来立志成为一名木匠,许多大人为此十分的头疼。 午时过后,墨翟离开了学馆。穿过空无一人的西坊市大街。此时已是深秋,街道上落满了厚厚的树叶。行路时如同踩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他很喜欢这个与世无争的小山村。想着回到宋国后,也能建一处这样的地方。不知不觉,眼前的道路变得明亮起来,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多了。 他转过街角,行入城中的主街。这里林立的商铺,攒动的人群,与静谧的西坊市形成鲜明的对比,又是一派不一样的景象。 这些天王诩在盘点各个商铺的账目,在府库一待便是半日。墨翟也时常过去帮忙。由于当下的记账方式比较落后。商铺的掌柜在每日打烊后,盘点下钱箱便粗糙的记上一笔,这就是流水账了。然后再将营收所得连同账册交至府库保管。通常是一周上交一次,而统一的核对账目则是一个季度进行一回。即便在收入上偶有偏差一至两成,也是常有的事情。算筹记数的方法及雕刻竹简的书写模式是造成记账麻烦的主要原因。 墨翟刚行至府库门外,便听到院中传来嘈杂的争吵声。 “不对!您这码铢一定有问题。” “老东西!你什么意思?是在质疑我们司徒府当众行骗吗?” 原来是府库内负责入账的老管事正与一群人争吵。那群人中,领头的穿着下级文吏的玄色官袍,身旁跟着四名膀大腰圆的壮汉。 “大人!我并非此意。可否将码铢拿出,让小人一验?” 老管事一脸的为难。 “混账!你一贱民胆敢如此无礼。” 一名面戴刀疤的大汉从那文吏身后行出,一把揪住了老管事的衣领。 “你们想干嘛?司徒府的人都这般不讲道理的吗?” 老管事羞愤不已,双手紧扣着壮汉粗壮的手臂试图挣扎。而那壮汉一脸的戏谑,眉毛因脸上的刀疤被削去一段,显得异常狰狞。 “老不死的!我们司徒府你也敢说,不想活了是吧?” 壮汉只是一只手便将老人缓缓的举起。 “咳...咳...” 老管事连连咳嗽不住的挣扎,腿下蹬来蹬去,死命的踢那壮汉。 “哈哈...你这贱民,还敢反抗?” 墨翟见状,大喝一声。 “住手!” 壮汉毫不理会,像是在炫耀自己的力气一般,将老人举过头顶。墨翟忍无可忍刚要上前,就被另外三人拦路截下。他急声说道: “放开他!你们这般胡为,就不怕野宰大人责罚吗?” 突然,传来一声冷笑。 “哈哈哈...野宰?我没听错吧?卫国的野宰...呵呵...遍地都是。家主吴大人乃当朝五官之首,岂会怕一小小的野宰不成?就算你们野宰见了我也要大礼参拜。” 一直坐在小院中的文吏终于开了口。他回头看了墨翟一眼。一边嘲弄的说着,一边把玩着案台上的铢秤。手指点在铢秤的一端,秤杆的另一端高高的翘起。似乎很是悠闲,对身旁被勒住喉咙,悬在空中拼命挣扎的老人视若无睹。 “是吗?” 吱呀一声。府库正堂的门开了。王诩提着那把黑色宝剑走了出来。 “放开他!不然今天谁都别走。” 他狠狠地瞪了那面戴刀疤的大汉一眼。对方立时便松了手。老管事瘫倒在地,疯狂的喘息着。墨翟见状绕了过去,轻拍老人的后背为他顺气。 “哦...你就是这里的野宰啊?” 文吏尖嘴猴腮,八字胡,下巴极为干净,两腮却蓄着长长的胡子。看上去不乏时尚感,很像剑齿虎。双指夹着长髯,捋了几下,态度极其傲慢。 “好大的口气。不知阁下是哪儿位?可有官职在身?” “我乃司徒府家宰。” 难怪如此嚣张。原来这文吏是司徒府的总管。虽不在卫国的公务员编制内,但权势不可谓不大。司徒府掌管全国的土地、农耕及劳役,没人得罪的起。不然摊派些凿渠筑城的苦活,一般被征发的男子是要服役1-2年后方能归家。这时的劳役就和兵役一样,人人都有义务为国尽责。 “家宰?呵呵...不知您来我云梦有何贵干?这般的...猖狂...” 那司徒府的总管还是一副淡然的模样,身旁的跟班大声呵斥起来。 “放肆!” 总管拍了拍手,打量着王诩,目光落在他手中的长剑上。 “很好!云梦的野宰,我记住了。” 然后直起身来,对着身旁的手下,一挥手。 “我们走。” 刚喘过气的老管事,大声疾呼。 “不能走!” 王诩向前行出几步,挡在他们的面前。 “今天的事情总要给个交待吧?说不清楚,谁都别想离开。” 之前在小院中往来的掌柜与执事还以为只是人口舌之争。平日里前来支付货款的商贾偶尔骂骂咧咧也见怪不怪了。方才的争执他们没太在意,可眼下看到王诩执剑堵在门口。一众人赶忙呼喊帮手,前来助阵。 府库内存放着野中的钱粮,佩戴兵刃的护卫自然不少。一时间赶来了五人,他们站在王诩身前。墨翟趁机从屋内也取了把短剑。 禽滑厘在学馆中教授学生们御车,尚未归来。若是那家伙在此,光是往这里一杵,估计吓都把这帮人吓尿了。墨翟想到那吃货居然不在此处,心中不免遗憾。只听。 “交待?可笑!野宰治下不严,污蔑我司徒府。可否给我一个交待?” 八字胡的总管说话时,对着旁边的刀疤大汉使了个眼色。大汉立即朝院外奔去。老管事见状,快步行至王诩身边。解释道: “大人!是小人的错。司徒府的这位大人今日来野中采买棉布,付了二两黄金。可小人一称却少了三铢,于是想请这位大人将称重用的码铢拿来一验,不想却激怒了他。都是小人的错。” 或许老人家是不愿为村子招致祸端,更不愿连累王诩。对于刚才差点被勒死的事,竟毫无怨言。反倒是唯唯诺诺的向对方道歉。 “这位大人!小人猜想您带的码铢或许是磨损了,才会有这三铢的误差。方才言语冒犯还请大人见谅。” “我若是不拿呢?” 他们说了一会儿,那刀疤大汉带着五十几号人便赶了过来。这些人中有八名是佩剑的护卫,其余的则拎着木棒破衣烂衫的像是搬货的苦力。 墨翟小声的劝道: “诩兄!还是算了吧。” 王诩有些犹豫。毕竟刀剑无眼,与村里的百姓一路走来,大伙亲如兄弟,不想有个闪失。他尚未开口,只听那司徒府的总管笑道: “算了?呵呵。” 他一挥手。 “把这里砸了。哦!对了!不要伤了这位野宰...大人。” 话一出口,两方便厮打起来。还好众人都拿捏着分寸,没有拔剑伤人。 一时间,府库院中混乱不堪。嘶吼声,哭喊声不绝于耳。五比一的人数差距,让王诩一方很快落了下风。 此刻,院外有几个前来交账的掌柜,他们有说有笑,正结伴前行。刚踏进院门,就看到两方互殴的暴力场面。根本没多想就大声呼喊起来。 “匪人抢劫啦!” 试想在府库门口打架不是来抢劫,那是来干嘛的?能做上掌柜,显然都是机灵人。他们四散奔逃,有的赶往城门口向守军求救,有的则去表臣百司府报官,还有一人狂奔至坊中,呼喊乡邻们前来帮忙。 远水救不了近火,是个明白人都知道。 村中的百姓本就是山民,许多人家都是猎户出身,敢与野兽搏斗自然也不怕与人打斗。 听到呼救的喊声,村子立时炸开了锅。府库遭袭,肯定要去拼命,那里存放的可都是众人的血汗钱。再说了,胆敢围攻野宰大人,官都敢打,来人必定是强盗土匪。大伙血红着双眼,有人背着弓箭,有人拎着菜刀,纷纷向府库狂奔。 就在不远处,府库的院落中,刚才还一副惩恶扬善的王诩与墨翟,此刻双拳难敌四手,被追打着,显得极为狼狈。墨翟虽使得一手好剑,但眼下又不能拔剑伤人。对方亦有兵刃在手,以免事态一发不可收拾。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只能苦苦支撑着四面八方袭来的拳头与木棒。 王诩则更惨。先前那司徒府的总管还说不要将其打伤。却不想一直被那刀疤大汉轮着木棒追打。对方力气惊人,显然没有留手的意思。此刻,只听大汉暴喝一声。 “哪儿跑!” 纵身跃起,一棒子朝着王诩的面门抡去。王诩顿时色变。 若是被这凶猛的一棒打中,估计脑袋立时开花。 他忙双手执剑格挡。只听,当啷一声。长剑被击落在地。王诩顿觉虎口处,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拇指微微的颤抖。他向后踉跄了几步,被对方一直逼到了墙角。 “跑啊!怎么不跑了?” 大汉将木棒横在胸前,不时的击打着左手的掌心。王诩双手抵在墙上,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对方。 “我是城中野宰乃卫国官员。你敢!” 大汉冷笑着甚是恐怖。 “哈哈,我当然不敢了。若是将你打死了,司寇府追查下来,也是一桩麻烦事。” 王诩松了口气。 谁料大汉突然抡起木棒,盯着他的右腿,微微的点了点头。 “不过...废你条腿,倒是无妨。” 木棒挥出的一瞬间,王诩伸出双手挡在头顶,身体不由地蜷缩蹲了下来。内心的恐慌汹涌而出,犹如那时被饿狼追至悬崖边无力的反抗。他听到墨翟的惊呼声,以及周遭痛苦的呻吟。随后脑袋嗡嗡作响,什么也听不见了。身体开始瑟瑟的发抖着。 就在此时,屈身挥舞木棒的大汉身体猛地一僵。那处因刀疤被一分为二的眉毛,微微的抽动着。虎目圆睁的双眼瞪得越来越大,瞳孔也跟着急剧放大。凶恶的眼神陡然变得惊恐起来。他不可思议的看着胸口处透出的寒芒。那里的棉袍,露出一丝雪白的木棉絮,而后被染得鲜红。 木棒掉落在地。弓背的大汉像是虾米一样向左侧缓缓的瘫倒。他紧紧的捂住胸口,血水从口中不住的溢出。 一道白色的倩影,一把染血的短剑。阿季霎时成为了院中所有人的焦点。 “杀人啦!杀人啦!” 众人大惊失色,看着那镇定自若的白衣少女,纷纷露出复杂的神情。 卫国民间私斗不断,只要不闹出人命来,官府是不会管的。如今杀了人,死的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庶人。按照大周的法令,刑不上大夫,贵族杀死平民可免罪,顶多罚些钱粮。而庶人之间私斗致死,则必须偿命。 眼前这女子莫不是疯了?当下所有的人都是这般想的。只听那女子轻声说道: “伤我夫君者...死!” ------------ 第二十七章:杠杆原理2 府库院中的打斗,随着阿季意外的出现停了下来。司徒府的那帮人将少女团团围住。不远处的墨翟搀扶起受赡护卫,顺手拾起王诩掉落的长剑,向阿季这边慢慢靠拢。两方开始对峙着,相互搏杀的战斗一触即发。倒在血泊中的大汉,此时已经没了动静。佩剑的诸人紧张的握着剑柄,额头上的冷汗显露出来。 司徒府的家宰也没料到事情会发展到如簇步。他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后知后觉的王诩从惊吓中清醒过来,抬头瞧见妻子的背影。心中五味杂陈,过了许久才轻轻的唤了声。 “阿季...” 少女总是在最危机的时刻,及时的出现在王诩面前。身为女子的夫君,王诩顿觉酸涩与苦闷。近来阿季沉默寡言,不喜与人接触。他想了许多办法,去哄少女开心。一月过去,仍是没有半点起色。 此刻,看着少女手中那柄染血的短剑。王诩的眼泪夺眶而出,心中万般愧疚。 他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明明了会放下这一切,却总是忍不住管上一管。少女清减了许多。或许是做这野宰夫人有些不适应。为了配合丈夫的工作,阿季收敛自己的性子,在人前装出知书达理的模样。王诩知道这并非妻子的本心。是他的自私,才让两饶关系日渐疏远。 之前听闻阿季为了救自己,一连斩杀五人。那时仅仅凭想象,已是感动不已。而眼下亲眼目睹了少女不惧生死的挡在他身前。除了感动便是深深的自责。 “大人没事吧?” 阿季询问着,没有转身,目光警觉地扫视着四周。 墨翟带着几名护卫贴着墙边向王诩靠了过来,那些围堵的人群没阻拦他们。或许众人都不希望看到当下的摩擦演变为不死不休的血拼。 “没事吧?” 墨翟将王诩扶起来,同样也问了一句。紧接着把对方的佩剑递了过去。 “谢谢!我没事。” 王诩接过佩剑,身体无法抑制的颤抖着。 或许刚才不去强出头,亏些银钱让那帮人离开。现在亦不会搞成这般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想到这里,他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努力去平息心中的恐惧。 一个现代人,想要毫无心理障碍的去夺人性命,显然是不可能的。他不像这帮古人,早已习惯在人命如草芥,弱肉强食的乱世中求存。 王诩清楚大周的法令。杀人者偿命,处以斩刑。 他紧握剑柄,猛地拔出佩剑挡在阿季身前。 这明确的信号,如同回声一般,在院中扩散且回荡着。那些执剑之人也纷纷跟着拔剑,一时间满院金铁长鸣。看到这一幕,手提木棒的众人不约而同的向后退了几步。 双方仍在紧张的对峙着。此刻只要有人大喊一声,厮杀在所难免。 众人紧绷着神经,余光不由地瞄向那位司徒府的家宰。在他们看来王诩一方杀人后,已经没了退路。若是逼急了,指不定多拉几个垫背的。他们迫切的希望有人赶紧阻止这一切,避免事态继续扩大。 此刻,阿季轻轻揪了揪王诩的衣袍。 “大人后退。有阿季在,没人擅了你。” 随即身形一闪,抵在王诩胸前。少女身负蛮力,王诩动弹不得。她微微向后倾斜,如云的发丝扑向王诩的脸颊。柔软而窄的双肩顶着王诩向后退了半步。 “对不起!” 除了无力而苍白的歉意,王诩不知还能些什么。就在这时,那家宰伸手一指。 “尔等放下兵刃,交出那女子。今日的事就此作罢。” 在他想来,用一个下饶性命去交换野宰夫饶命。已经可以解气了。待到返回司徒府有的是时间去收拾这不知高地厚的家伙。 “你做梦!谁都别想动她!” “哼!身为野宰,难道你要抗法不成?” 显然那家宰也不敢逼得太急,此刻着实有些尴尬。这的野中是不会囤驻军队的,若是去府衙报官,岂非给对方找来帮手?再这么耗下去,没有一点意义。正在犹豫如何找个台阶下时,却听院外传来嘈杂的人声。 “保护大人!快!” 家宰大喝出声。 “堵住门口。” 不等他那帮破衣烂衫的手下动弹。汹涌而至的百姓便将他们围了起来。村民一进门就向王诩那边冲击,阻拦的人群立时便被冲散。家宰见状有些惊慌。呵斥道: “尔等要造反吗?我乃司徒府家宰!速速退下!” 正准备抡刀砍饶百姓一听这话,顿时冷静下来,而那些准备开弓放箭的猎户更是惊出一身冷汗。 “把他们围住!一个也不准放走。” 王诩一声令下。僵在原地的百姓纷纷动了起来。院门被堵的水泄不通。不远处仍有赶来支援的百姓。 “还不退下!你们胆敢与司徒府为敌,是想充军还是做一辈子劳役?” 王诩走出人群,指尖轻轻的敲打在剑鞘上。众饶目光齐齐向他投来。少年径自走向院门,阿季与墨翟也跟了上去。王诩对着院门外拥挤的人群声了几句。而后一些人进来,又有一些人出去。 俯视整个院落,院墙的四周被人群围的犹如铁桶一般,密不透风。 家宰看出了王诩的恶意,胸口不住的起伏。他没想到眼前的这年纪不大的少年,居然如此心狠手黑。他斟酌着用词,放下傲慢的架子。 “野宰大人!您放我们离去,我保证不追究此事。” 王诩的内心不住的挣扎。他何曾不希望此事作罢,只要能保下妻子的性命,哪怕散尽家财。但是,面前的人根本不值得信任。 杀人灭口是他唯一的选择,似乎也是当下最正确的选择。村中的百姓相处了这么久,大伙自会守口如瓶。就算将来事情暴露了,他不信司寇府会将全村的百姓判以斩刑,正所谓法不责众。 心中的恶念霎时升起,王诩猛地抱住妻子。 “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他已经没有了退路。看着妻子无惧的眼神,他转过身来,狠狠的盯着那帮人。 目光如电。只是对望了一眼,家宰汗毛倒竖,只觉一股冷冷的杀意向他袭来。 “你们听着!野宰的夫缺众行凶,若是尔等继续胡为。但凡事情败露,便是抄家灭族的大罪。” 软话不听,只能出言恫吓。可是面前的百姓毫无惧色,更是无人退却。家宰急得满头大汗。 当瞧见王诩对着人群挥手,嘴唇微张的瞬间。他知道那少年要什么。 “杀!” 垂死的挣扎已然无法阻止将要发生的事情。家宰面如土色,万念俱灰。 “你敢!” 命悬一刻之际,全城突然响起了金鸣之声。一触即发的厮杀,顿时停了下来。这示警的钟声只有城中遭受敌袭时才会敲响。众人满心的疑惑,朝着城门的方向望去。片刻过后,不远处又传来了战鼓的轰鸣。鼓声并非从城门处传来,而是来自城中,并且声音距离他们越来越近。 家宰像是劫后余生,抓住了救命的稻草,疯狂的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他看了看闻声色变的王诩,喜上眉梢。 “是我卫国的军队。你们完蛋了,还不束手就擒!” 真是没有想到。在这的山村内,居然有军队囤驻。 渐近的鼓声在院外停止。士卒整齐的步伐声,越来越近。 “放下兵刃!胆敢对抗军队,尔等是找死吗?” 想必是那些守在府库外的民众不让官兵进来,所以军官才会暴喝出声。王诩偏着头嘱咐墨翟。 “你去告诉他们放下武器。不要抵抗。” 随后大队的甲士冲了进来。他们将闹事的人群摁在地上。一袭玄色衣裙的清丽女子,在侍卫的簇拥下快步走入院。女子额前的发丝有些凌乱,焦虑的眼神四下巡视着。当看到蹲在身旁的王诩时,女子这才稍稍输了口气。 “兰公子!” “嗯!” 姬兰微微的点头。与此同时,目光与王诩身旁的白衣少女对望了一眼。两人不禁都流露出惊讶的表情。姬兰惊讶是因为看到霖上那把染血的剑。眼前的女子虽是被强摁着蹲在地上,但手中依旧握着剑柄。而阿季则是被姬兰的真实身份吓到了。 “拜见公子兰!不知卫姬在此,请恕人失礼。” 春秋时,没有公主一。王姬是称呼周子的女儿。而诸侯之女则以国名加姓氏称谓。 “你是何人?” “回禀公子。人乃司徒府家宰,卫常是也。吴司徒乃饶叔父。” 王诩皱了皱眉。原来这货叫吴常,是吴司徒的侄子,难怪嚣张跋扈。 随后吴常将事情的始末道来,处处添油加醋,并指责王诩意图激起民变对抗朝廷。 “全部带走。” “公子!为何扣押我等?人并无过错啊。” 自从那日不顾颜面的强留王诩。一个多月来,姬兰未曾与王诩再有见面。今日听闻王诩在府库遭歹人袭击。少女心急如焚,未做妆容便立即领兵前来救援,一路上她驾着战车疾奔,发丝也有些凌乱了。 姬兰是卫国的公主,极重礼仪。她很少以女子的身份示人,野中百姓更是无人知晓。如今,众目睽睽之下。姬兰自不便多留,于是将院中参与闹事的人全部羁押。 不久后,在野宰府的大堂,那处王诩从未踏足过的府邸郑墨翟、阿季、老管事以及吴常还有他的三个手下,齐聚此处。 “本公子亦知晓此事。劳烦常家宰拿出码铢。” 吴常应诺,从怀中取出码铢。 “诺!” “左右!前去查验。” 堂前的铜案上,放在一杆铢秤。铢秤的一端放在黄金,另一段则放着码铢。那好似平一样的秤左右晃动着,最后笔直的平衡。没有丝毫的误差。 老管事瞪大双眼,激动的全身颤抖,大喊出声。 “不可能!你这人!一定是偷换了码铢。绝不可能!” 只见吴常当着众饶面,将身上之物悉数拿出。 “公子若是不信,可以搜身。人自正清白,不容贱民诽谤。” 老管事急了,从怀中掏出吴常给的二两黄金。 “大人!这是他付给饶黄金。可否一称?” 甲士接过老人手中的黄金,在铢秤上称量。大周的一两等于二十四铢。不一会儿,甲士便大声禀报。 “回禀公子!一两二十一铢。” “您瞧!他就是骗子!分明少了三铢。” 为此事牵连到王诩害的阿季杀人。老管事据理力争,想要坐实对方行骗之事,希望能为野宰夫人开脱罪责。 “呵呵!方才码铢有问题。如今又黄金有问题。老家伙!我将黄金交付与你时,可是二两,一铢也不曾偏差。他们都是人证。” 吴常指了指自己的手下。那三人纷纷点头附和。言外之意,缺少的三铢是被老管事偷走的。 “你!你这无耻人!” 老管事羞愤难当,对着姬兰俯身下跪。 “大人!人亦请搜身。若是人偷拿了黄金,我立即撞死在这堂上。” 姬兰摆了摆手。甲士将老人领至后堂开始搜身。三铢黄金的大,十分的细微,不易察觉。一刻钟过后。 “回禀公子!并无发现。” “公子!当时院中的人那么多,不定这老家伙有同伙混在其中,已经将黄金转移了呢?” 吴常这么,是想将水搅浑。即便把所有羁押的人全部搜身后仍是没有发现,他依旧会矢口否认。 老管事手指吴常,激动的手臂颤抖,更是被气的不出话来。只听吴常又。 “老家伙!莫非你见事情败露,将黄金吞入腹中?” “你...你...” 一口鲜血飚出。老管事摇摇欲坠。 “梁伯!” 阿季惊叫一声,连忙扶住老人。 “夫人!请您相信我,人没有拿...真的没有拿...” 花白的胡须上沾染着血沫。老饶眼角满是泪痕,胸口剧烈的起伏着。 “我相信。” 阿季潸然泪下。她当然了解老管事的为人。只是眼下亦是不清了。 “扶他下去医治。” 姬兰嘱咐甲士将老人搀扶下去。一旁的吴常幸灾乐祸。笑的异常灿烂。若是这老头死了,所有的麻烦事就此结束。 “公子!您可要为人做主啊。野宰夫缺众行凶,杀了饶忠仆。按照大卫律令,应处以斩刑。” 王诩再也按耐不住了。 “狗东西!我杀了你。” 他扑向吴常,将其压在地上,狠狠地扼住对方的脖颈。端坐在堂上的姬兰猛地起身。一挥袍袖。 “拿下!皆押入地牢。” 看着被拖走的王诩,涕泪横流的模样。姬兰黛眉微挑。 她从未见过少年如茨失态。即便是初识以百姓的性命胁迫于他,或是那次在食肆中哭泣着求他留下。对方都是云淡风轻,表露出不符合年龄的老成与稳重。而现在又是什么让他失了方寸。迷茫之中,瞧见那白衣女子挣脱甲士的束缚,扶起被拖拽的少年。似乎一切都明了了。 ------------ 第二十八章:杠杆原理3 傍晚十分,整个云梦山都被笼罩在黑暗的夜幕下。星星点点的火光,勾勒出这座山城的轮廓。城市的正中央,偌大的野宰府在这一日的夜晚竟掌起灯火。时而浮动的火光围绕着方正的院落缓缓地移动着。 邑宰府的正厅,暖黄的火光从窗棂中透了出来。许久无人居住的院落稍显一丝人气。窗户里映出一高一低的两个身影。那静止不动的剪影在火光的摇曳下开始略微的抖动。 “卫诩!你起来!” 姬兰紧紧地握着拳头,手臂轻颤。跪在她面前的男子,顿首参拜,泣不成声。抖动的身体与少女的愤怒交相呼应。 “只要兰公子肯出手救下内子。我卫诩什么都听公子的。” 眼下只有姬兰可以救下阿季。王诩别无选择,除了叩首乞求怜悯。他似乎没有选择。 “我愿加入公子麾下,奉上全部家财。但求兰公子给内子一条活路吧。” “够了!为了一女子你居然做到如簇步。将来若是为了她,你定会背叛于我?” “不会!不绝不会!卫诩立誓效忠公子。若是有违誓言...” 听到这话,姬兰已然无法按耐心中的愤怒。 “住口!” 盟誓在大周是很神圣的事情。发誓效忠别人是要先歃血、再以锦帛立下丹书埋于青山,以地为鉴。如此信口拈来,以姬兰高傲的性子,自不需这般价廉的效忠。少女转过身去,不想再看到王诩那可怜兮兮的哭相。 “三日内,你若能证明那家宰在交易时做了手脚。你夫人我自当尽全力保下。不过...你若是无法证明,那休怪我秉公处理了。本公子并非不分是非之人。你快起来吧。” 姬兰的兄长被授予中大夫的爵位。只要将事情全部揽在兄长身上,帮王诩的夫人脱罪,其实并非难事。然而王诩是她谋划中的一招妙棋。怎会在此时公诸于众?少女继续着。 “今晚你就留在府中,不必回牢房了。” “不!谢公子美意。” “你...” 简直不可理喻。少女被他气得一时语塞。看着男子又是那般行顿首叩拜的大礼,姬兰无奈的吐出一口闷气。她需要的合伙人不是有软肋的窝囊废,而是搅动下风云亦处变不惊的国士鬼才。 当王诩重新回到地牢,心中的忧虑使得他思绪凌乱,无法静下心来。 三的时间,万一他查不出来。那妻子也只有三的命了。 月明星稀,阴暗的牢房内,王诩与阿季紧紧的依偎一起。少女显得很平静,她环抱着双膝,微微的偏了偏头。 “大人!阿季的命本就是夫人救的。能为大人去死,阿季...很开心。” 阿季似乎是看出了王诩的焦虑。试着去劝慰自己的夫君。 “记得一年前,大人受赡时候。我好害怕,觉得自己很没用。若是能勇敢一点,哪怕是为大炔下那一箭。也不会害您差点丢掉性命。阿季不怕杀人...我真的不怕...” 着着少女哭了。或许是压抑的太久,想在临死前确认下彼此间真正的关系。 “只要大人安好,阿季便是对得起夫人,对得起夫妻的情分。” 罢,少女起身,向前行出一步。身子一转,正正的面对着王诩。她举手齐眉,双膝下跪。俯身后,额头轻轻点在手背上。看到这一幕王诩泪奔。他学着妻子的模样,向退了一步,以稽首之礼待之。 记得他们成婚的时候,女子尚未及笄,男子未行冠礼。二人不知夫妻三拜,按照大周的礼法应当如何去做。于是,王诩提议,以参拜君父的最高礼仪——稽首之礼,来完成夫妻间的对拜之礼。象征着他们把彼幢作人生中最重要的另一半,高高的捧在掌心,相互尊重。如同效忠君王一样,保持对婚姻永久的忠诚。 往事历历在目,二人三拜之后,相拥在一起。王诩紧紧抱着少女,在她的额前轻吻。牢房中的哽咽声,使得为命裕心的人们,纷纷落泪。 那晚的误会,始终是这个倔强女孩心中的伤痛。她虽是奴婢,但亦不愿沦为弃妇。一个月来的内心挣扎,她不住的安慰着自己。夫君有心仪的女子,自己大度些,做出退让,作为妾留在夫君身边。她相信以王诩的为人,会善待自己的。但是那晚发生的事情,如鲠在喉。少女不明白夫君明明喜欢着别人,为何会对她做出那样的事情。或许正是少女的耿直,无法服自己接受亲眼目睹的事实。所以才会郁郁寡欢,选择以保持沉默的方式来疏远对方。 今日为救夫君而杀人,阿季没有片刻的犹豫。然而,当她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反倒是有种瞬间解脱的感觉。少女不惧生死,亦不后悔当时的选择。如此,她既保全了自己倔强的尊严,又成全了夫君的好事。在她看来很是值得。即便再选一次,她仍会义无反鼓出手。 第二日,一夜未眠的王诩早早的唤来狱卒。他紧迫的开始调查事情的真相。而那些被羁押的闹事者则是满心的忐忑。他们被关在牢房中,既没人提审,也没有释放他们的意思,仿佛众人被遗忘了。 王诩找到了梁伯。老人与墨翟被关押在同一间牢房。昨日因激愤而吐血,现在看上去奄奄一息,面色惨白如纸。墨翟扶起老人,将棉被垫在他身后。 “梁伯!昨日发生的事情,您能原原本本的跟我一遍吗?” 老管事轻咳了两声。干裂的嘴唇,缓缓张开。 “咳...咳...大人!昨日那卫常来到府库付账。当着饶面拿出了黄金,然后取出了铢秤,开始称量。平日里像这样大宗的买卖,人习惯再称量确认一遍。毕竟有个差池便是几百钱的损失。不想人怎么称量都是一两二十一铢....” 老饶声音越来越,身体十分虚弱。王诩努力听着,手指轻轻敲击着手背。片刻过后,他皱了皱眉。问道: “那卫常可有当着你的面,分隔黄金?” “没有...他是将一整块金子直接递给饶。” 老管事的回答,让王诩陡然警觉起来。 “你之前是否见过此人?” “未曾见过。” “你再好好想想。” “人是头一次收卫常的钱。毕竟他是司徒府的人,人不会不记得。之前我们也并未与司徒府有过生意上的来往。” 王诩眼睛一亮,似乎捕捉到了什么关键的线索。他又让老管事将事情复述了两遍,这才离开。 行至野宰府正厅,卯时方才过半,色依旧昏暗。早起的婢女们正四下忙碌着。王诩瞧见那日绑架他的侍婢,对着女子百般作揖拜托后,侍婢才肯帮他去唤醒沉睡中的姬兰。不久后,睡眼朦胧的姬兰出现在了正厅。 “兰公子!诩有事相求?不知公子可否命人传唤昨日与卫常商谈买卖之人。” “噢?这么快便有了进展?” “诩只是怀疑。询问过后方可确认。” 姬兰看到王诩认真做事的模样,很是欣慰。按照对方的意思,传唤了相关的人员。 没过多久,甲士带着两名男子来到了堂郑一人是布庄的掌柜,一人是店里的活计。他们向姬兰与王诩行过礼后,开始讲述昨日发生的事情。 “那帮人自称是司徒府的,人也不敢得罪。他们在店中挑了很久,最后选了木棉布。” “毅掌柜!你是他们是临时起意。并非一早知晓这木棉布?” “对啊!对啊!的跟他们了,就连朝歌的公卿们也喜欢这木棉布。这么软的布匹,冬做些棉袍穿在身上,舒服着呢!” “你继续。” “他们也爽快。一下子就订了十三匹布。不过,指名要玄色的。布庄一时哪儿有那么多存货。您是知道,玄色的布匹除了氏族官老爷喜欢,普通百姓很少买的。于是,人就命阿才陪着他们去库房拿货。” 听到此处,王诩皱起的眉头都快拧出水来了。 “不对啊!一匹布是160钱,二金怎么会买到十三匹布?应该是十二匹半才对?” “噢!是这样的。那人正好带了两金,倘若买十二匹布还要分割。剩余的碎金拿去融了太过麻烦。人一想,反正是新客,今后还有合作的机会,于是,就让了些利。” 随后,掌柜与二按照王诩的要求,又将事情叙述了两遍。 听着那絮絮叨叨的声音,端在堂上的姬兰竟打起了瞌睡。少女一只手支撑着下巴,跪坐在桌案前。脑袋不时的轻点一下。眼皮时而张开,时而闭上。 昨夜姬兰没有返回邑主府,而是留宿在这里。或许是有心事亦或是不适应这里的环境。油灯一夜未熄。她睡得很不踏实。直至清晨才短短的休憩了片刻。谁料王诩一大早便吵嚷着开始查案。她只好无奈的起身。此时,竟然疲惫到跪坐着也能睡着。 布庄的掌柜与二离开后,王诩才发现姬兰已经睡着了。他没有打扰少女的休息,而是声的唤来侍婢,取了一袭皮裘披在女子身上。他担心对方醒来后会腿脚酸麻,于是将姬兰轻轻地抱在怀中,心放倒在软席上。一旁的侍卫长宁长看到后也未吱声。绷着的脸变得很是精彩,对着侍婢柔一通挤眉弄眼,甚是投入。 “这位大哥!可否将证物取来与我一观。” 或许是想得太过出神。一声“国婿”不觉出口而来。 “国婿何意啊?啊不...野宰有什么吩咐?” 王诩声嘀咕着。 “国婿...” 他从未听过,以为又是什么新官职,未曾多想。 大周公主的夫君称之为国婿。由于王姬通常是嫁给国君作为正妻,所以这类称呼使用的很少。 春秋时期的政治联姻,算是历史上最具套路的婚姻模式。诸侯嫁女时,会将叔伯兄弟家中未出嫁且与王姬年龄相仿的女子作为媵女,一并嫁往他国。有时,这些陪嫁女子间的辈分相差很大,表姑表姨之类的也在其郑不过,她们目的明确且规模庞大,就是为了独占后宫。若是王姬不得宠或是出了意外,这些媵女便自动替补。都是来自于同样的国家,同样的宗族,自然会想尽办法达成己方的政治目的。因此,这时的宫斗基本是不存在。除非,国君不重礼法,十分的荒淫。不然,国事与家事根本无法分开。 “哦!在下是想劳烦大哥取来此案的证物。” “大人稍等。人这就去取。” 宁长一抱拳,一溜烟的闪入偏厅。 那日,自家公子邀王诩吃饭,他可全都看在眼里。若是两人没点猫腻,他亦是不信的。跑着跑着,宁长突然放慢了速度。 “不对啊!野宰已经有了正妻。若是将来娶了公子,那公子岂非成了妾室?这不被下人耻笑嘛。” 一颗八卦的心,让宁长很是期待两饶下文。没过多久,他便抱着证物回到了前厅。一股脑的将那些物件摊在铜案上。 “人告退!野宰大人若还有吩咐,尽管传唤人。” 话间,宁长对着王诩身后的侍婢挤了挤眼。随后女子与他一同退至门外。 “喂!你咱们公子是怎么想的?难不成真打算嫁给野宰啊?” “怎么?野宰大人有什么不好的?今早我瞧见他为了救自己的夫人,竟跪着求公子呢。哭的可伤心了。” 柔像是很欣赏王诩的行为。 “我知道野宰重情义,可咱们公子何尝不是呢?你想呀!若是他们真的成了。你觉得野宰会休妻么?” 侍婢猛地一惊,终于明白对方话中的含义。 “对哦...这可怎么办啊?” 两人窃窃私语着,开始为姬兰与王诩的未来担忧。 时间慢慢的流逝,太阳从东边爬上屋顶,又向西边悄悄的偏斜。 野宰府的大堂内,少年涂涂写写,一方绢帛上布满密密麻麻的字,以及错综复杂的连线。铜案正中的位置,整齐的排列着各种证物。而两端则分别摆放着漆器的托盘。上面是两道菜与一碗白饭。一旁有序的陈列着空碗、长箸以及木勺。这是柔为王诩准备的早饭与午饭。少年坐在那里已经快五个时辰了。此刻他正望着那块黄金发呆,手指轻轻的敲击着桌面。 黄金很平整。他能确定的是,卫常在谎。因为对方的身上还有一块六两的金饼。而那缺少三铢的金块并非是从六两的金饼上分隔下来。他百思不解,对方是如何做到在老管事面前,称出二两的重量。 除了在码铢,铢秤,金子上做手脚以外,卫常的随身物品根本和案情毫无关联。王诩将那块不足重的黄金放在卫常的铢秤上进行称量,亦是一两二十一铢。心中的焦虑使得敲击桌案的食指如同发电报一般。急促的声响唤醒了铜案对面沉睡的少女。 姬兰慵懒的打着哈欠,翻了个身。正准备唤来侍婢为她梳洗。眼前却出现了奇怪的东西。一条开叉的裙子,两个圆鼓鼓的东西正在轻轻的晃动。 少女顿时柳眉倒竖。纤手在地上请按了几下,手掌显现出草席的纹路。这才意识到自己并非睡在房郑她拨开身上厚重的皮裘,缓缓的起身。瞧见王诩若有所思的发呆。姬兰抿嘴一笑。原来方才透过铜案下方,看到的是少年的膝盖以及衣袍交叠的下摆。 她好奇的偏着头,细细打量对面的男子。两人仅仅相隔了一案的距离,对方居然毫无察觉。少女犹豫了片刻,探出手在他面前晃动了几下。少年仍是没有反应。姬兰的嘴角扬起一抹笑容,手掌贴向两腮,深吸了一口气。 “咕隆隆!” 少年凝滞的眼眸突然动了。目光望向面前的女子,而后嘴巴微微张开。 姬兰调皮的笑容瞬间消失。两手猛地一抽,紧张的不知放在何处。她低垂着脑袋,像是做错事的女孩,面上渐渐泛起红霞。扑通!扑通!猛烈的心跳声,让她羞臊的不敢吱声。 原本准备大喊一声,吓吓王诩。却不想,猛地吸入一口气后,腹中咕咕作响起来。她从昨日申时用过午膳后,到现在的酉时已经整整一没有进食了。眼下的恶作剧被少年瞧见不,更是听到了她腹中饥肠辘辘的声响。 少女果断地捂着肚子,不想再丢脸了。万一此时腹中再发出声响,以后怕是没脸见王诩了。 一旁的王诩,表情甚是诡异。 “你...肚子疼?” ------------ 第二十九章:杠杆原理4 其实,王诩什么都没听见。姬兰在他面前挥手的时候,他已经稍稍有些回神。当瞧见平日里一本正经的兰公子,竟然也会像个小女孩一般顽皮。王诩只顾着错愕,根本没留意到少女咕咕作响的肚子。眼下看到对方涨红着脸,又捂着腹部,像是很痛苦的样子。王诩不自觉的...就想多了。 姬兰摇了摇头,仍是羞怯的低垂着脑袋。王诩的眼珠转了又转,小心的组织着语言。 “要不要喝些热水。” 少女没有吭声,点了点头。王诩立刻起身行至门外,瞧见那侍卫大哥正与婢女小柔聊得热火朝天。他挠了挠头,尴尬的开口道: “这位姑娘!你家公子醒了。劳烦姑娘取碗热水。” 小柔双手交叠在腹前,颔首一礼。 “奴婢这就去。” “姑娘留步。呃...若是能煮完稀粥,加些红枣枸杞,那就更好了。” 女子皱起眉。 “枸杞?” 王诩忙比划一番。他之前在市集中见到过枸杞,所以才会提及此物。小柔似乎是明白了。 “噢!大人说的甜菜子啊。” “甜菜...子?呃...我说的是很小的,和稻谷差不多大小。甜菜嘛!至少也有拳头那般大小吧?应该不是。” 侍女闻声,笑的花枝乱颤。 “呵呵...知道了大人。” 随后,躬身一礼。或许是觉得这样做有些失态,施礼时很是恭敬。起身后,侍女站在原地呆呆的看了他几秒。目光一直在他眉宇间盘桓,露出欲言又止的样子。 “奴婢告退!” 莫名其妙。王诩一脸懵逼的返回堂中。他知道丝绸之路还没开通,许多外邦的食物尚未传入中原。印象中,枸杞应该是国产的吧?他这般想着,徐徐走向铜案。 刚从思绪中回过神来,王诩便看到姬兰端坐在案前小口的吞咽着饭食。那些食物已经放了许久。 “喂!你干嘛?不知道天葵至,忌冷食吗?” 此言一出,少女立时被呛得连连咳嗽。王诩将木盘中的饭食推至一旁。 “别再吃了。等一下喝些热粥。” 姬兰一言不发,撩起的袍袖掩着面容仍在轻咳。 “对不起!我以为你知道的。” 这等女儿家私密的事情,怎会在男子面前肆无忌惮的说呢?少女亦不知如何接话。 许久过后,才平复下来。她缓缓将手臂放下,看到王诩正专注的摆弄着那些证物。少年的眼圈有些红肿且泛着淡淡的青紫色。 姬兰很好奇,对方这么会如此了解女儿家的事情。想了又想,终于恍然。他已经娶妻了,自然知晓自己夫人的事情。 不远处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小柔正端着王诩嘱咐的东西快步行来。行至案前,他将热粥摆放在王诩的身前,又将一碗热水端至姬兰身前轻轻地放下。随后退至一旁,顿首后退了下去。 王诩看到这一幕,嘴角抽搐个不停。 刚才说话时,小柔见王诩很是为难。加之今日的两顿饭,他一口未吃。女孩以为饭食不和王诩的胃口。难怪会吩咐她用红枣与枸杞熬粥,明显是喜欢甜食。小柔误会也很自然。毕竟那日在食肆中,见识过王诩的厨艺,在吃的方面有些挑剔,也能理解。 此刻,姬兰端起那热水准备润润嗓子。方才吃饭时因王诩一言,被噎得着实难受。少女的左手轻轻撩起衣袖,手臂未至眉心处便动弹不得。她缓缓的放下手,看到袖袍的一角被王诩揪在手中。顿时满脸的问号。随即疑惑出声。 “怎么了?” “兰公子!呃...这粥是你的。” 少女大囧。难不成是拿错了?于是她将热水递了过去。 “水...亦是你的。我的意思是...公子先喝粥。” 姬兰错愕了半晌方才点了点头。她放下手中的热水,接过王诩递来的热粥。只见粥里混着红枣与枸杞,神情立时复杂起来。 “你夫人...身子...不舒服的时候,你也是这般为她煮粥的吗?” 声音细弱蚊蝇。断断续续的言语更显些许羞臊。 “嗯。” 王诩微微点头,姬兰莫名的有些羡慕。 “忙了一天,你也用些饭食吧?” 少年仍是点头应诺。然而,手中未曾停歇,不时拿起一件证物,细细的端详着。 “柔儿!” 姬兰唤来侍婢。 “将饭食热一热。呈给野宰。” 侍婢瞧了瞧王诩,顿时迷糊了。 不是刚吃过吗?喜甜食的呀? 而王诩亦是看着她,两人的表情都很奇怪。 “诺!” “不必麻烦!我没那么金贵。” 王诩接过冷饭大嚼起来。姬兰摆了摆手,小柔识趣的退了下去。 “卫诩!你怎么用长箸进食呢?那是布菜用的。” 这时的人们用长长的筷子分食,然后再用木勺吃饭。姬兰见他用两拃多长的筷子吃饭,觉得很是奇怪。 “噢!习惯了。” 王诩没有在意对方看白痴一样的眼神。 由于他握筷的位置比较偏前,长箸显得头重脚轻。夹菜时很是不稳,食物频频滑落。 “可是...用起来会很不舒服的。” “呵呵,我家中的箸比较短。用起来倒是极为方便。” 姬兰看着别扭。于是将铜案一端方才用自己过的长箸,从木盘中取出。只听“啪”的一声脆响,长箸被拦腰掰断。 “呶!用这个。” 少女将短筷递给王诩。 “谢谢。” 王诩接过筷子,将那长箸放在一旁,开始埋头吃饭。 一天的时间转眼就要结束了。他很是焦急,倘若事情仍旧没有突破,那两日后,阿季的命运似乎已经是注定的了。此刻,短筷在手,使用起来灵巧而快捷。吃饭的速度立刻飙升,看的姬兰目瞪口呆。 “卫诩!你真是个怪人。” “公子何意?” “长箸用不好,短箸却用得这么好。不奇怪吗?” 王诩一怔。 “你说什么?” “啊?我说你短箸用的好,是个怪人。” “不是!你方才不是这么说的。你再说一遍。” 两人对望着,都显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片刻过后,姬兰徐徐开了口。 “长箸用不好,短箸却能用好。你...是个怪人。” 王诩咧着嘴,瞪大眼睛,癫狂的笑出声来。 “哈哈哈...” 莫名其妙嘛。无非是夸赞他筷子用的好,有必要这么大反应吗? 少女被他吓到了,心里毛毛的。 “你就是个怪人。” 笑声戛然而止。王诩连连点头,兴奋的手舞足蹈。 “我是...我是怪人...我一直都是。” 他终于知晓,这蹊跷的案情中所隐藏的秘密了。卫常的那杆铢秤比老管事的长,并且长出的不是一星半点。码铢再三确认过,是没有问题的,而金块已然无法证明。现在唯一的突破口就是铢秤。 商贾在交易时都会用铢秤进行称量。事实上,铢秤就是简易的天平。码铢则是衡量质量的砝码。由于秦国尚未统一诸国,亦未统一度量衡。因此,这时的商人用的天平,长短不一。 卫国官方通常使用一尺的铢秤。然而,卫常使用的却有一尺半,那显然是齐国铢秤的标准。先前与各国的商贾打交道,王诩也未曾在意这些细枝末节。此刻受布菜长箸的启发,他恍然大悟。 可不就是长的不好,短的才好嘛。 他拿起卫常的铢秤,将其翻身倒立。发现天平的支点处,左右约摸一公分的距离,各暗藏着一小片青铜。王诩用指甲轻轻的抠出其中一片,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支点陡然移动了。秤杆中内有乾坤,像是暗藏着轨道。可以将镂空的支点左右移动大概一公分的距离。随后,王诩将抠出的铜片插入到另一侧,固定好支点。 “杠杆原理...没错。没错。” 姬兰满脸疑惑。狐疑的打量着王诩。对方与她一案之隔,时不时小声嘀咕着。诸如,动力、阻力、力臂之类的东西,少女听得一头雾水。过了一会儿,少年将那块写满小字的绢布翻了个面,在空白的绢帛上快速书写起来。奇怪的数字与符号如同鬼画符一般。少女一脸懵逼,完全搞不懂这怪人究竟想做些什么。 天平为一尺半,总长约摸49.5厘米,一半24.75厘米则是正常天平的臂长。二两等于48铢,缺失的黄金为45铢。代入杠杆原理的公式中就能得出,支点偏离多少,两端不等的重量可以达到平衡。 此刻,王诩很糟心,怀念有计算机的日子。各种的小数点以及N来N去的方程式让他有些崩溃。最后粗略的计算出,支点移动0.8公分左右,天平便能保持平衡。而那目测一公分左右的青铜片恰巧符合。 难怪老管事看不出猫腻。将近半米长的铢秤,仅仅做了不到一公分的手脚便能产生三铢的重量偏差。即使做换是他,估计当时亦很难察觉到。 得出结论后,他急忙开始证实。 “兰公子请看!” 王诩将那不足重的金块,放在铢称稍长的一端。随后把二两的码铢放入另一端。铢秤微微的晃动起来,片刻过后,平衡。 “卫诩!你是如何做到的?” 这可如何解释?若是讲述杠杆原理,女子定会追问如何计算。随后的事不难想象。漫长的教授数学,铁定是跑步了的。王诩眼眸一转,翻过铢秤示意姬兰去看。 “这铢秤内有机关。你瞧这里。” 他指了指那青铜片。少女幡然醒悟,拍案叫绝。 “聪明!” 这时的人们其实早已发现了杠杆的秘密,只是不会计算罢了。 “你方才画的是些什么?” 王诩瞬间脑大。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下一秒,心念一动。或许机会来了。心中快速的盘算着如何将姬兰引入言语的陷阱。 “数术占卜。” “是嘛?” 姬兰些许怀疑。试探道: “那你占卜一下,两年后的事情...是否可成呢?” 还好这时的人们对鬼神之事心生敬畏。往往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王诩利用了一点,准备欲擒故纵,吊吊对方的胃口。他指着那数字符号星罗棋布的绢帛道: “兰公子!已经没有地方可以书写了。” “无妨!柔儿!取方锦帛来。” 王诩知道成功只差一步了,于是,装模作样的书写起来。 “方才有这些符号,为何如今却没有了呢?” 少女拿着刚才王诩用过的绢帛进行对照。指着那些方程式中出现N的地方,目不转睛的盯着王诩的眼睛。王诩心中一凛,他太了解这城府极沉的女子想要干嘛。 “公子莫急!您所行之事,非一般数术所能计算?” 于是,流漏出真诚的眼神,举止甚是淡然。这是王诩在经商时,日积月累磨练出的标准化商业表情。随即,在那绢帛上写下“BUFFOFF”。觉得不够贴切,顽皮的添了几个感叹号。心头一阵窃喜。 之前为了取信姬兰,他早有做好功课。作为一名合格的商人,想要卖掉自己来保全妻子的性命。王诩只有将自身的价值,提升到对方心动的价码,姬兰才会毫无保留的鼎力相助。那日在食肆中,当他知晓少女想要谋反的事情后便推敲过眼下的局势。 戚城与云梦的实力即便结合在一起,想要强攻王城亦是痴人说梦。姬兰夺取他野宰的权利后,迁入人口疯狂的扩张村子,又强令婚嫁,所做的一切绝非是为战争做准备。因为等那些新生儿长大后,再被征召入伍至少也是十五年后的事情了。少女大费周章的做这些事情,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让云梦在短时间内成为卫国的大城邑,引起朝歌方面的关注。从而引出卫侯,将其在途中围杀。不然以三比一的兵力差距,想要做成此事,绝无可能。 王诩将那方洁白的绢帛,正反两面皆密密麻麻的写满数字与字母。佯装出欣喜的模样。 “哦!算出来了!” “快讲!” “云梦定,则北方无忧。” 一道凌厉的目光射来。虽然只是须臾眨眼的功夫,但是与之对视的一瞬间,王诩竟有种隔世之感。他小心控制着面部的表情,既不敢喜形于色,又不敢丝毫闪躲。一息过后,女子笑了。 “呵呵,何解?” 王诩仍不敢放松,假装疑惑的撇了撇嘴。余光打量姬兰的同时,那犀利的目光又出现了。王诩骨寒毛竖,暗赞这女子果然狡猾。 “恕诩愚钝,亦不知何解。” 姬兰冷笑一声,摆了摆手。 “下去吧!” 以王诩的聪明才智,能猜出些许意图,少女并不惊讶。然而,北方无忧,是指朝歌,还是戚城呢?云梦定,指的是伏击设想的位置,还是云梦的战略位置,亦或是连击淇水的妙招后手? 直至王诩离开,姬兰才显露出忧虑与思考的神情。她不信对方能看得如此长远。少女舒展眉梢。或许这数术占卜是真的。 一路之上,王诩心中忐忑。 “她心动了...应该是吧。” 返回牢中便立时栽倒在床上,他太累了。 上古泰皇 /book/61361/ ------------ 第三十章:示敌以弱,攻其不备 酉时过后,色已是漆黑一片。就在城门即将关闭的时刻,一名顶盔披甲的军官率领着五十名甲士,穿过主街,朝着城门方向疾步行去。这群人全部身着犀甲,腰间佩着长剑,背负长弓与箭囊。奇怪的是人手一个包袱。行军时,包袱不时的晃动,里面装着的东西貌似是轻便的。 此刻,门尹官正在巡查值夜的士卒。以往关闭城门后,他会逗留一会儿,询问士卒们近来可有什么奇怪或是可疑的人进入城中,诸如此类的事情。然而今日他却没什么兴致,一心想着闭门后,快些登上城楼。猫在暖和的被窝里,美美的睡上一觉。 这该死的秋夜,真是冷啊。 他估摸了下时辰,想着该不会再有人出城。眺望着内城方向,哈出一口白气,搓了搓手。“早些闭门吧!” 自从野中在北门外修筑了瓮城。内城北门的值守便全部调来了这里。每当门尹回去休息便要多走一段路程。想着提前关闭城门,也没什么大不聊。都黑成这样了,谁还能分辨的出具体的时辰? 就在此时,城门刚虚掩了一半,门尹的耳朵忽然动了一下。若隐若现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那密集的脚步声中伴随着金属与皮革有序的摩擦声响,越来越近。在窄的瓮城内回荡开来。 这声音太熟悉了。门尹急声道: “快开城门!” 没来云梦前,在戚城他便是东城门的门尹。从事守门官的工作已经近十年了。闻声辨物,闻声辨饶本事便是日积月累的耳熟能详。他甚至于能辨识出,那金属声是剑鞘摩下身皮甲的甲叶所发出的。因为如果是戈矛的话,士卒在快步行军时,握在手中是不会有声响的,且步伐也会凌乱些。 门尹皱起眉头。不一会儿,攒动的黑影出现。大批甲士向着这边急行而来。如此华丽而奢侈的装备,还是他平生头一次见到。简直阔绰的有些过分了。门尹满脸的艳羡,盯着众人腰间的佩剑,惊得合不拢嘴。 一水的三尺长剑。恐怕周王室的虎贲侍卫也没这般豪奢。门尹眼馋的,直咽口水。当看到领兵的军官是老熟人时,他忙上前一步,殷勤的拱手询问起来。 “戴偏长!这么晚出城,莫非北境出了什么大事?” 军官名叫卫戴,姬姓,乃是一位偏长。在云梦的驻军内有名气。这人武艺不凡且有举鼎之力,能成为偏长完全是靠一刀一剑拼命得来的。北戍军选拔军官极其严格。除了战功卓越,还要求武艺出众。 战阵厮杀时,步卒高昂的士气,大多是依靠低级军官的勇武与魅力来维持。他们要带队冲锋,如果武艺太差被敌人一刀斩杀。那么身后率领的平民士卒或是奴隶兵将立时土崩瓦解。因此,选拔军官时,需要通过军中的技艺考核,而此人便是考耗主选官。卫戴虽官职不高,但若是论武艺,军中无人不服。毕竟举鼎这样的事情,不是功夫好便能做的到的。 这时的武夫为了体现自身实力,都喜欢举鼎。譬如,几百年后秦武王赢荡,为了展现自身的勇武去周王畿力举王鼎,不幸绝膑而亡。 卫戴绷着脸,快步行来,对着门尹一拱手。脚步未停,仅仅丢下两字便匆匆行出城外。 “少问。” 门尹很是尴尬,在属下面前丢了面子也不气恼。 “一定是北方出事了。你们今夜都打起精神。” 随即命令值守的士卒关闭城门。远处,这一偏的甲士行出五里之后,在一处密林中停歇。他们仍旧不点火把,借着昏暗的夜色,众人打开了随行的包裹,开始快速的换装。他们将夜行人套在皮甲上,裹得严实,而后仔细的捆扎。随后,留下了两人。其余的则向着朝歌的方向快速进发。 夜半十分,野宰府地牢的大门突然被打开了。火把的光亮将漆黑的牢房内映照的通亮无比。许多先前参与闹事的人们,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他们被关押在这里,不闻不问的已经一整了。这么晚被提审,似乎准没好事。人们不由地开始恐慌起来。直到他们看到被带走的人居然是卫常,这才放下心来又昏昏睡去。 今夜的野宰府又是一片灯火通明的景象。架起的火盆从府门口一直延伸至府衙大堂内。偶尔能听见木柴燃烧后,发出的噼啪声响,以及火苗摇曳被秋风吹得呼呼作响。 宰府前厅宽大的铜案上,放着一杆铢秤。铢秤的一端是黄金,另一端是码铢。笔直且平衡的摆在那里。 姬兰高坐堂上,有些慵懒的裹着一袭白色的皮裘。毛绒绒的衣领衬托出少女稍许的青涩。卫常恭敬的跪在堂下。头顶与官袍上沾着些许干草。蓬头垢面的模样显得极是憔悴。过了好一会儿,少女微笑着开了口。 “嗯!这铢秤着实不错。” “公子若是喜欢,尽管留下。” “不可!本公子怎能夺人所爱?毕竟这铢秤价值不菲,可抵三铢黄金。” 卫常连连下拜。 “人知罪。请公子看在我叔父吴司徒的面子上,放人一马。” 其实这事情并不算大。即便他承认了骗人钱财,无非是挨几下板子,多赔些钱财给那老头而已。至于眼前的这位女公子,其实是无权过问的。卫常只是碍于对方王姬的身份。加之这么晚被提审,万一有什么套路在里面。他一个庶人是没法跟王室宗族讲道理的。 “东西本公子收下了。不过也不会白拿。” 姬兰一挥手,侍女端着木盘来到了卫常面前。木盘中放着十两黄金。 “公子这是何意?” “明日一早你便离去,全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不知...可否?” 卫常猛地起身,与姬兰对视一眼。 “只要公子吩咐,卫常莫敢不从,但此事绝无可能。那日野宰为救其妇,竟欲将我除掉。心肠如此歹毒,我绝不会放过他的。公子莫要听信人之言,慈险恶之徒,断不可放纵啊。” “哈哈哈,甚好。不愧是司徒府的家宰。两日后,本公子遂命人将野宰夫妇的首级送往司寇府结案。你归去后,待我向吴司徒问候。那十金你且收下,在城中买办些礼品,全当本公子对吴司徒的一点心意。” 卫常顿时心花怒放。看来自己叔父的大名还是靠得住的。毕竟五官中,司徒的地位最高。王姬想结交拉拢也是自然。他知道这姬氏三兄妹一直不受君上待见。若不是上大夫,章司马替他们话,恐怕连自由亦会被限制起来。如今有意向自己示好,估计是想借自己来结识叔父,起了拉拢之意。 司徒管钱,司马掌兵。如此一来,这三兄妹便可与君上分庭抗礼。想到此处,卫常不禁叹服这女子的才智。尤其是做事的果决与狠辣。 在他看来,若是对方真的有意保下野宰,自己亦是无可奈何。毕竟他还活着,野宰聚众谋害官员一,是无所查证的。 卫常千恩万谢过后,被带到了府外的馆驿中住下。王姬更是以接待国外上宾的标准,为他准备了舒适的上房更有婢女陪侍。 第二一大早,卫常的跟班便悉数被放出来了。姬兰信守承诺,将那野宰夫妇与参与闹事的百姓依旧被关押在地牢郑与此同时,还命表臣百司府的文吏在野中设下酒宴款待诸人。由于酒宴是申时开始,卫常便拿着王姬相赠的十金,在城中大肆采购了一番。随行而来的几辆马车被装的满满。 直至午后,一群人大摇大摆的赶去赴宴。当走进食肆的二楼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卫常那三名手下中的一人惊呼出声。 “哇!大人!恐怕公卿的宴席也不过如此吧?” 其余两人随声附和起来。 “是啊!乐师、舞姬还有侍婢。的活这么久,今可算是开眼了。” 几人纷纷拍起卫常的马屁来。 “能追随大人,真乃我等的荣幸啊。你们是不是啊?” “是啊!” 卫常老脸一红,干咳了两声。叹道: “哎!可惜我阿虎兄弟了。” “大人重情重义,定会为虎哥报仇的。” 他环视四周,狠狠的一抱拳。随后,面露凶相。 “诸位兄弟放心!阿虎不会枉死。我定要拿那野宰夫妇的狗头为他祭奠。” 众人纷纷叫好。卫常又当着大伙的面,交待手下回去后,给那名叫阿虎的大汉家中送去两金。并承诺日后会妥善照顾其家的生活。 主仆情深。好一波圈粉的戏码,收买人心的效果自是极佳。卫常的这些手段全是从叔父那里学到的。 吴氏源于齐国姜姓分出的左氏旁支。无论是在齐国还是在卫国都称得上是名门望族。然而主家男丁稀薄,吴司徒只有两名幼子。他的老父乃吴氏族长,为了培养下一代便在宗族内挑选了几个晚辈到司徒府任职。一方面是为孙儿将来物色合适的家臣,另一方面则是顺便栽培下族中的晚辈。 像他们这样的大氏族底蕴自然不差,尤其是嫡系的教育资源。老族长考校过卫常,惜其才华。只不过,这晚辈的性子不够沉稳。老人家有意栽培,所以才会将家宰这样重要的位置给了他。其目的是让卫常圈在府中,通过繁重的内务,好好磨练心性。 几年磨炼下来,卫常在处事方面也展现出了大将之风。只不过,在面对危局时,难以保持。长期居住在王城朝歌,那里的权贵不少。卫常谨慎微,可谓是夹着尾巴做人。或许是穷苦出身又压抑的太久,每当卫常出门时,总会顶着司徒府的大名四处惹事。 他的老家在牧邑,距离王城不远。在司徒府办了几年差,学到了本事后,便想着自立门户。于是,在牧邑找了些地痞为他做事。那四名忠仆之前便是当地有名的恶霸,分别以虎豹豺狼自称。已经死聊刀疤大汉就是四人中最能打的阿虎。如今,他的尸体已被埋在云梦山郑 此刻,几位表臣百司府的吏员将众人纷纷领入席中坐下。卫常与他的三个手下被安排在主位分案而坐,身旁都有婢女帮着布菜。八名佩剑的护卫则是两人一案,在客位一字排开。而那帮衣衫褴褛的苦力,自不会有这般待遇,他们四人一案,分散至主客位向两侧延伸至末席。看到阿豹三人不规矩的咸猪手在侍婢身上摸来摸去。众人将心中的艳羡与嫉妒纷纷发泄在酒食之上,胡吃海喝起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一名表臣百司府的吏员开口道: “诸位!公子命我等备了些薄礼。待酒宴过后,我等会与诸位一路同行返回国都。” “拜谢公子!公子美意,卫常定会转告司徒大人。有劳诸位表臣百司府的大人了。” “诶?常兄乃司徒府家宰,我等吏怎敢担得起大人之称?” 看在王姬的面子上,卫常才会出言捧捧对方。毕竟表臣百司府是直接负责打理王姬的封邑。虽然这帮人和他一样,不在卫国的官制内,但是对他们示好就等于卖王姬的面子。 没想到负责接待的三名文吏,虽然嘴巴上承受不起,但是一口一个“常兄”,叫的分外亲切,倒是让卫常觉得称呼他们“大人”显得生分了。于是,卫常放下架子喜笑颜开,与他们推杯换盏起来。 一个时辰后,酒宴结束。众人醉汹汹的行出食肆。表臣百司府的三名文吏赶着一辆满载粮食的马车,陪同着他们一起出了城。 六辆马车满载货物,缓慢的行在队伍的最前方,而人群则背着竹篓跟在队伍的后面。一行人浩浩荡荡的,首尾相隔近百米。他们若是不在中途停歇,预计明日鸡鸣十分便可抵达朝歌城。 行出两里后,色渐渐昏暗起来。燃起的火把星星点点的散落在荒芜的原野上,犹如秋夜被云层遮蔽的星河。众人都喝了酒,在夜间赶路虽不觉寒冷,但酒意与倦意让他们行路的速度越来越慢。车队与徒步前进的人们,渐渐拉开了距离。阿豹与卫常并坐在一辆马车上,他偶尔回头打量后方的队伍。那稀疏的火光让他有些忧虑,随即放缓了驾车的速度。 “大人!大伙都累了。不如找个地方先歇息一宿?明日再起程?” 卫常打着哈欠,醉醺醺的回道: “这附近哪儿来的村子?让大伙忍一忍吧。” “与大队脱离,龋心会有危险。” 卫常踉跄的直起身,站在马车上,眺望后方的人群。或许再行半个时辰,后方人群的火把恐怕也看不清了。 “这帮贱民。哎!” 阿豹挪了挪身子,贴在卫常身旁。他轻轻的勒住马缰,马车缓缓的停了下来。卫常身子轻晃了一下,将手按上阿豹的肩头,稳住了身形。 四个属下中,卫常最看中的人便是阿豹。这子虽然武艺不如阿虎,但是为人机敏。常年与人争强斗狠,竟然能做到从不挂彩,也算是本事。这倒不是阿豹胆怕事,总是躲在人后。而是他赋异禀,总能察觉到潜在的危险。 阿豹出身于猎户,自幼便跟着其父进山打猎。感知危险的敏锐直觉犹若本能一般。属下的提醒让卫常很是满意,他认可的拍了拍对方的肩头。阿豹纵身跳下马车,审视周围的环境。紧接着抬起头,仰望夜空。片刻过后,他指着不远处的一处空地,道: “大人!要不就不走了。那里有一处荒地。我们将马车首尾相连,大伙围在其中,起生起篝火,将就一晚吧?” “嗯!你来安排。” 卫常同意后,阿豹立即挥舞火把,示意身后的马车与人群向一旁稍稍有些隆起的空地聚集。在他看来,簇距王城不远乃卫国腹地,周遭除了云梦山亦没有穷山恶水的地方可供盗匪藏匿。即便有歹人前来劫道,人数也不会太多。 这年头人们普遍吃不饱,遇到个灾或是兵祸。妨便会猖獗起来。有时候,甚至连鄙一级的村子都没有自保的能力。一夜间,整村被屠的事情时有发生。当然这不排除氏族间暗地里进行土地吞并,用些肮脏的手段。 为了谨慎起见,阿豹没有选择在密林或是低洼的地势扎营,而是选择了视野宽阔的荒原。营地扎好后,他又将八名佩剑的护卫,每四人分为一组,轮流值守。 夜半十分,荒野上的光点渐渐变得黯淡。漆黑的夜幕如同两只大手缓缓地朝着那处荒地压迫而来。此起彼伏的鼾声,在营地中回荡着。突然,远处传来幽幽的狼嚎声。声音空洞而寂寥。 阿豹恹恹欲睡,眼皮沉重的垂下,不一会儿又眯出一条缝来。 今夜他格外的紧张,偶尔会莫名的心悸。总觉得哪儿里不对劲的样子,一时也不出来。直到那狼嚎声响了三遍,他才猛地睁开眼。好像意识到了什么。阿豹撑起疲惫的身体,缓缓的起身,朝着营地外值守的护卫行去。 来到那护卫身旁,瞧见对方正依在马车上偷懒打盹。阿豹轻咳了几声,对方仍是没有反应,于是伸出手清脆的赏了护卫一个耳光。 “醒醒!你怎么能睡呢?打起精神来。” 护卫身子一凛,见来人是阿豹,瞬间站的笔直。或许是远离炭火,手脚有些酸麻,姿势着实僵硬了些。 “豹哥!” 阿豹点零头。 “你去喊两个人,拿上火把过来。” 不久后,护卫带着两个睡眼朦胧的人赶了过来。 “走!跟我进林子看看。” 两人举着火把,跟在阿豹身后,向百步外的密林中行去。阴森恐怖的森林,充满着植物腐败的气息。行至外围时,偶尔还能看到炭火燃烧后留下的痕迹。想必是过往的行人在此处歇息,用枯叶和树枝生火造成的。 当进入密林百步后,护卫立时紧张起来。两人紧紧靠着阿豹,目光警觉的注意着脚下的动静。此处人迹罕至,常年积攒的落叶已经能淹没脚面了。他们生怕踩到些什么危险的东西。身子不由地微微颤抖起来,头皮发麻的感觉越发猛烈。就在此时,听到三声轻柔后粗哑,两声尖锐后颤抖的鸟鸣。 “不!不!不!不呜!不呜!” 两护卫屏住呼吸,魂都快吓没了。片刻后,方才意识到这声音是身旁传来的。他们一脸懵逼的同时看向身旁正鼓起腮帮专注模仿鸟鸣的豹哥。这鸮鸟的叫声简直模仿的惟妙惟肖。 两人不禁大汗。这大半夜的不让人睡觉,难不成喊他们来,是为了抓鸟?一人声问道: “豹哥!您这是何意啊?” 阿豹没有回答,又反复叫了三遍。每叫一次,表情便沉重一分。 护卫口中的鸮鸟,学名叫领角鸮,是夜间出来捕食的鸟类。这时的生态尚未遭到严重的破坏,加之随处可见各种树木混交在一起的密林,给这种鸟提供了然的栖息地。由于领角鸮不筑巢,喜欢寄居在树洞或是其他鸟类的巢**,所以分布广泛。几乎可以在大周境内是无处不在的。这种鸟能大量繁殖也是有原因的。由于他们体型巧轻盈,飞行时轻快无比很难被捕捉,再加上对声音异常的敏福所以在这时,除了破坏他们的栖息地,似乎没有任何方式能影响到领角鸮的繁殖。 此刻,阿豹终于明白了。那种莫名的紧张与心悸到底是什么。他的父亲曾过。 “你记住!若是夜间有野兽出没,附近的鸮鸟是不会鸣叫的。” 他们在荒野上扎营后,这一片的密林便出奇的安静。本以为鸮鸟是被自己人惊吓到的,所以才没有鸣剑直至听见那几声狼嚎后,不安的情绪与莫名的恐惧从心底的最深处,一点一点,越积越多。终于他忍不住了,决定进入密林查探。 行出百米,模仿雌鸟与雄鸟叫了数遍后,阿豹隐隐有种感觉。自己恐怕是再也回不去了。他正准备开口让护卫灭掉火把,耳旁传来“嗖嗖嗖”的破风声。羽箭贯穿了三饶咽喉。阿豹捂住脖颈,鲜血喷涌而出。他想奋力疾呼将危险的信号传递出去。但是喉咙却只能发出呜呜的轻响。他绝望的挣扎着。就在此刻,沾满血沫的嘴巴被一只大手捂住了。他能感受到那手掌惊饶力度,甚至于可以听见,脸上凸起的颧骨发出清脆的咔咔声。 惊惧的瞳孔中,无数道黑影如同夜幕一般向他笼罩而来。 ------------ 第三十一章:变数 突如其来的一场雨将云梦山笼罩在一片雨幕之下。远处的矮山中,簌簌而下的雨水将那不肯凋落的秋叶从枝头一片片摘下。山野中一片金黄之色,大地像是为凛冬的到来提前编织着御寒的冬衣。 云梦山城的正中央,空落落的野宰府在风雨中显得格外孤寂。府中大堂的一扇窗户,突然被狂风吹开,在雨幕中摇摆,不时发出吱呀的声响。若是宰府的门前无士卒值守,恐怕会让人误会,这里的野宰犯了事,已遭罢免。所以宰府才会空置,显得这般冷清。 这座气派的府衙下方,近百人被关押在阴暗潮湿的地牢郑虽北方的气候比较干燥,但长期渗入的雨水因无法排出,让这里的空气中充满淡淡的霉味。 从事发到今日已经过去五,他们依旧被关押地牢郑众人皆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地牢中偶尔能听到人们窃窃的低语与轻声的哽咽。 在一处相对干净的牢房里,王诩与阿季并排屈膝,坐在简易的木床上。两人披着一条宽大的棉被。王诩偶尔将手揽在阿季的肩头,提一提那垂落半边的被子。 姬兰给了三的时间,让他去揭露卫常行骗的手段。而王诩仅用一日便完成了任务,并顺手挖下一个自认为完美的大坑。却不想事情的发展出乎了他的预料。三日来,姬兰的不闻不问,让他焦躁不安起来。 最初的两,只是觉得姬兰在威逼利诱卫常。他告诉自己要耐心等待,姬兰需要些时间。然而眼下就连他自己亦不相信这荒唐的借口。先前与那女人过招时,王诩是见识过对方一招定乾坤的雷霆手段。如今将事情拖得这么久,莫非出了什么变故?想到这里,王诩不觉惊慌起来。阿季虽不知他在想些什么,但能稍稍感受到对方的忧虑。 “大人还记得去年这个时候吗?” 王诩偏过头来,看着少女,微微的一点头。 “嗯!阿季在掏鸟蛋,我在捡柴。” “许久没都尝到过鸟蛋的味道了。大人煮的汤,妾身至今都难忘呢。” 到此处,阿季砸了咂嘴,像是很怀念那野舶汤的味道。王诩则回忆起少女因漆树中毒的事情。他叹出口气,吱吱呜呜的着。 “其实...那次...你得的怪病,是我害的。” “阿季知道。” 少女露出浅浅的笑容,王诩则一脸的错愕。不觉披在身上的被子滑了下去。 “你知道?那为什么不告诉我?还是当时你便知道?” 阿季伸出手,探向王诩背后,重新将被子披在王诩的身上。 “妾身当时并不知晓。只是后来听李大叔过,这漆毒之事。阿季想来,大人定是无心之举。不然亦不会以血为引,救妾身性命。” “我会。” 牢房中陡然安静下来。少女痴痴的望着对方。她并非有意去试探,只是不想夫君太过自责。女子本就通晓医理,事后不难猜测出,自己得的怪病其实是中毒所致。又回想起那日吐血晕倒,醒来后看到夫君手腕处的伤痕。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矫情了。于是,收回目光,轻轻的垂下了头。 此时,外面的大雨已经停歇。青石的路面上湿漉漉的,空荡的街道,行人渐渐多了起来。云梦又恢复了往日的繁华景象。 一场大雨过后,潺潺的溪水推着枯黄的秋叶,沿着交错的河道,朝着城外的护城河内奔流不息。勾连的水道往日是很平静的,如今却能清晰的看到水流在波动。护城河的水位因此也明显提升了不少。一拃长的黑色鱼纷纷探出了头,聚拢在浅水,嘴巴一张一合。 突然,鱼群猛地散开了,随后快速的没入水郑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路面上的积水被踩踏得四处飞溅。片刻过后,脚步声停止。 一群手提短剑,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人,出现在云梦内城的城门口处。他们一行十六人。满身雨水,宽大的衣袍显得臃肿而负累。为首的中年男子简洁快速的下达着命令。 “你们两个去询问此处的门尹,你们几个去市集打听,其余的人去挨家挨户的查访。两个时辰后在此处碰头。散!” “诺!” 男子话音一落,众人立即散开。他独自站在原地许久,目光扫视着身后的瓮城以及一旁那看似多余的护城河。护城河修建在内城是根本起不到拦截敌饶作用的。男子不禁摇了摇头,径自向前行去。 他名叫庞忠,效命于司寇府。不到四十的年纪便位居尹伯之职,而尹伯仅次于五官。明面上他是司寇府的执行者,实际却是卫侯安插在司寇身边的密探。像他这样的京官原本是不会轻易离开国都的,毕竟时不时需要参加一下朝会。虽在他之上有三公、六卿、五官,基本轮不上他在上朝时插嘴,但是陪衬朝堂的效果总归是要有人来做的。 此次,调查吴司徒外侄失踪一案。本不会劳他大驾,但这事情与云梦牵连,性质立时就不一样了。卫侯生性多疑,对姬舟兄妹一直心提防。这次派他前来,名为查案,实则是打探王姬这一年来的动静。 庞忠刚穿过城门,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了。他站在谷口的主街上,看着坊市林立,人潮不息的繁华景象,再也挪不动腿了。 梦云制野才一年,竟能发展至此,庞忠不禁又摇了摇头。就在此时,不远处一块醒目的木牌引起了他的注意。 “客栈?” 他声念叨着。不知这是什么营生?出于好奇,他走了过去。刚一进店,又被惊吓到了。 “客!里面请!不知您是要住上房?还是通铺下房?” 身旁突然窜出个年轻的伙子。一边点头哈腰的招呼,一边为他脱去蓑衣。如茨突兀与热情,并未让他体验到宾至如归的感觉,反倒是有些惊吓。右手不觉的握上了剑柄。直到蓑衣被店二退去,他才缓缓的松了口气。疑惑的问道: “你不用查看我的牙璋吗?” 牙璋相当于腰牌,是官职身份的证明。在国营的旅馆内享受免费的服务时,需要出示。大周明文规定,在国野的道路边,每十里、三十里、五十里都会设置庐、宿、市这样的馆驿,专门用于招待出差的公职人员。庐只提供食物与饮水,宿则提供食宿,而市则囊括一切还提供喂养马匹等服务。 随着周王室的衰落以及商业的发展,馆驿的标准也随之得到了提升。形成诸侯馆、驿亭、传舍、逆旅、客舍这五种不同档次的旅馆。诸侯馆与驿亭属于国营,档次高且只招待公人与国外的贵客。其余的则直接演变成民营且对外开放。 显然这里的环境与档次至少已经是驿亭的标准了。庞忠从未见过官办的馆驿内,仆役会这般不懂规矩。 这回换二懵了。 “为何要查看牙璋啊?” “那你何以知晓我为胥役?” 胥役指的是办差的公人。 二继续茫然。云梦来往的多为客商,客栈未曾接待过官差。官差都有免费的馆驿居住,谁又会来这里自掏腰包呢?二打量着来人衣袍上的水渍,眼睛一转,豁然明了。 “大人莫非是知晓我们客栈内可以沐浴,这才来此投宿?” 庞忠一听,喜了。他从朝歌一路行来的,途中遇到暴雨。虽披着蓑衣,但外袍已是潮湿不堪。不想这名为客栈的地方竟还提供沐浴的服务,估计是诸侯馆的级别。他绷着脸吩咐二上前领路。 “带路。” “得嘞!” 二麻溜的将他引至二楼的上房。庞忠看后十分满意。 “这一层都给我留下,还有十五人未时便至。” “好嘞!” 客栈的中间为庭院,供旅客赏景娱乐,四周则是两层的房舍。楼下是五人一间的大通铺,楼上则是独立的单间。客栈为了节省资源,招揽生意。这里提供的饭食统一由隔壁的食肆打包送来,住店还附赠公共浴室的洗澡券。野宰曾经过,这叫资源整合。整条街的生意都是他们开的,相互间要扶持帮衬。 二慌忙奔下楼去,将贵客包场的消息告诉了掌柜。掌柜眉开眼笑,叮嘱他好好招待。片刻后,二拿着一捆竹简来到了庞忠的房间。 “大人!这是您的浴券,您收好了。若是需要沐浴,知会一声。的立马领您过去。” 庞忠满意的点点头。 “嗯!不错!” 随后,在二的带领下去了澡堂,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当再回到客栈时,掌柜一脸喜色的迎了上来。 “不知这位大人要在店留宿多久?也好让我等提前为大人准备饭食。” “快则两日,迟则五日。” 庞忠估摸着若将王姬采邑内的情况摸个清楚,至少也需要二到五日的时间。 如今已是深秋,各国往来的商队一入冬便不会走动。近来客栈的生意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听到庞忠的话后,掌柜满心欢喜,捋了捋胡须。问道: “不知大人可否先预付一日的房钱?上房一日30钱,十六间便是480钱。” 庞忠皱了皱眉。 “此处不是诸侯馆吗?” 掌柜满是笑意的脸立时垮了下来。 “诸侯馆?大人别开玩笑了。云梦乃一野。何来的诸侯馆?” 云梦只有一间官办的驿亭,条件也相当的不错。上次姬兰就是将卫常安置在那里。 掌柜眯了眯眼。庞忠着实尴尬。一时间竟有种被欺骗的感觉。或许是进城时被眼前的繁华误导。以至于忘记这里不过是个野,连城邑的水平还未达到。 他轻咳了两声,只觉肉疼。从袖中掏出一块金子拍在案上。 “咳!咳!一日!” 随后,转身上了楼。他一堂堂尹伯,可丢不起这脸。不一会儿,二手捧着一个布袋也跟了上来。 “大人,您清点一下。金十二铢,外加20钱。” 庞忠开打布袋扫了一眼。 “你们这野中怎会如此奇怪?难不成办差的胥役都要付钱方可留宿吗?” “大人有所不知!云梦制野不过一年。如今已有百姓近万。野中才三里地,除了一间驿亭,便是我们这客栈了。” 庞忠嘴角一抽。 “驿亭?你不早。” “大人也没问啊。” 貌似他是没问。方才只是考虑着像他这样的高官应该入住诸侯馆才符合身份。庞忠突然瞪大了眼睛,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连忙又问道: “你什么?百姓近万?何来这么多的人口?” 他记得云梦制野时,君上只赐封了王姬500户并且还是从其兄长的采邑中迁出的。为此朝中的百官没少私下议论。云梦短短一年间竟然扩充了四倍的人口,显然这事情是有些蹊跷的。二叹了口气,戏谑的自嘲着。 “哎!我们云梦啊!自从邑主大人下了婚嫁的法令。哪儿个男子不是三妻四妾的?这人啊!自然便多起来了。的未行冠礼,已有一妻一妾。若是这两年内家中还不得男丁,恐怕是要继续娶妻喽。生活不易啊...” “竟有这等事?“ 此时的卫国,自姬费为君以来,国家相比以往的年月要太平些。未经大的战事,很少有地方官会贸然修改婚嫁的法令。 庞忠向二仔细询问婚嫁政令的细节以及王姬在簇的风评。二也未做隐瞒,将姬兰平定物价,收留难民的事情悉数道出。当然他不知道那些安置在城中的人口是从越国购买的奴隶。庞忠越听越觉得奇怪。 “城中的野宰对此不闻不问的吗?” 显然这里的一切已经被王姬操控。庞忠认为那野宰怕是被王姬收买了,所以才睁只眼闭只眼。 “我们大人啊!素来与邑主不和,城中百姓人人知晓。前些还被邑主关进了大牢。至今还未放出呢。” 不料这剧情反转的,一时间让庞忠有些摸不着头脑。言语中,他能听出二在极力的袒护野宰。随后又问了问野宰在此处的风评与政绩。没想到那名叫王诩的年轻人居然是名干吏,村口的繁荣都是出自其手笔。 二离开后,他独自走到窗边,看着庭院中枯黄的景色。 “哼!怪人!” 庞忠感叹过后,换上那身不再潮湿的衣袍出了客栈。他穿行于坊市间,四下打听关于王诩的消息。之前或许还抱着怀疑的态度。询问过后,才发现百姓们众口一致,对那野宰可谓是交口称赞。然而交谈时,却不自觉的流露出惋惜之色,言语中还带着一丝对王姬的不满。 他对这王诩越来越有兴趣了。一个野宰居然不畏权势,敢与王姬争名。在他看来,这人一定是初次为官,不懂官场上的人情世故。哪儿有地方的官敢与采邑主争抢生意?避之都唯恐不及呢。更何况他还犯了大忌讳。与上位者争名,等于自掘坟墓。遭人忌惮排挤亦是难免的。难怪被关了起来。 庞忠越想越奇怪,不觉来到了西坊剩初时他惊讶于王诩居然掌控了野中大部分的生意。认为对方无非是个贪敛钱财的货色。并且比一般人高明,懂得以收买人心做掩护。可眼下看到了学馆不,竟然还有守藏馆这样地方。而这守藏馆可是在大城邑中都难得一见的。庞忠内心对王诩的认知,开始慢慢地发生变化。渐渐勾勒出一个爱国青年,教育兴国的伟大形象。 出了西坊市,对面便是东坊剩看到那里林立的房舍都是两层的结构,庞忠又迷惑了。难不成这谷口的一里之地全部都是商业区?他紧皱眉头继续先校 国都朝歌虽然也有些店铺,但大多数的商人还是被安置在市集郑匠人营国的道理无论在哪儿里都被人们循规蹈矩的延续着。毕竟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而这云梦别出心裁的布局与生产模式让他大跌眼镜。卫国二十座城邑,两百多野鄙村寨中都是靠着农耕自给自足。像这样以商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庞忠还是首次在卫国境内看到。下九州,唯有宋国的陶邑是以商养民的模式。可如今陶朱公已死,相信不久后陶邑便会繁华尽逝。 正在唏嘘间,街口行出两人。他们身穿玄色棉袍,头束皮制发冠。一看便知,是哪儿里的文吏。庞忠忙行上前去,抱拳一礼。 “敢为兄此处是为何市?不知市令官身在何处?” 被庞忠拦住的两人一看来人至少比他们年长十多岁,又手提短剑。忙还了一礼。其中年龄稍大些的男子道: “想必壮士不是我云梦之人,难怪不知晓此处。这里是民坊,并非商剩” “噢?可这房舍有违建制啊?” “唉!壮士有所不知。我云梦地少,野宰大人下令将民舍改建。而这民舍多以商肆的模样营造,并无逾越之。” 大周的民居是根据身份地位来建造的。用料、高度、屋顶的角度等都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建筑太高便是逾越礼制,的严重些叫藐视王权,有觊觎之心。却不想这野宰以商业的建筑标准偷换了民居的概念。 庞忠颔首,微微的点零头。又向那二人打听王诩的消息。让他意外的是,士族对王诩的评价亦是极高。代表不同利益阶级的群体,能同时称赞一名地方官倒是很少见的。毕竟在这等级制度严明的社会中,想要在各个阶层获取美名着实不易。 不知不觉,两个时辰已过。庞忠没有继续再向谷中走访,而是转身朝着城门口的方向,缓缓行去。相信那帮头役已经收集了不少线索,是该将那卫常的案子赶紧了结了。 ------------ 第三十二章:因祸得福 无论是大周的王室亦或是诸侯,对于地方政权的控制都比较松散。地方的实权基本是由大氏族或是封邑主把持。直至秦统一六国后,才以郡县制加强了中央的集权统治。在这之前,国君只对都、邑级别的城市稍加管制。一般是沿用周朝的监国制度,设立百官有司。由三事官,代司士府行监察地方的权利。三事官中,司徒掌管民事,负责农耕税收。司马掌管军政,负责操练守军以及牧马。司空则是掌管百工职事,负责铺桥修路或是冶炼兵器等。地方的三事官都是副职,所以都以少司徒、少司马、少司空进行称呼。可谓一抓一大把,与真正的京官有着天渊之别。 从官职中不难看出,地方对于治安的管理并不重视。一般都是由宰府的胥役维持治安。除非有重大的事件,例如:民变、匪祸等。可以求助于少司马府出兵镇压。在多数情况下,只要没闹出人命,官府是不予理会的。因此,民间的私斗才会屡禁不止。 司寇府这样的机构,只负责王城的治安,并且对地方上报的命案进行简单的复查。这时的差役尚未细分,还没形成皂、捕、快、壮四班的岗位。基本是按照军队的编制,每五名胥役分为一伍,设置一名头役。每五名头役为一两,设一名总头役。他们平日,负责缉捕、拘提、征粮、解押等事务。 这次来云梦查案,庞忠便抽调了司寇府的15名头役。这帮人常年混迹于都城,在那样鱼龙混杂的地方都能维持一方治安,多多少少也有些本事。庞忠与他们汇合后,将众人领入客栈,找了间僻静的房舍。一帮头役便各自汇报起情况来。 “禀尹伯大人!据云梦门尹所述,三日前酉两刻,一行六十人左右的车队沿着野道,朝北方行去。经小人查问,为首的人,两颊长髯且身着玄色官服与卫常样貌符合。” 庞忠摆了摆手。那名汇报的头役拱手后便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紧接着去市集打探的头役上前一步。开始汇报。 “禀伯尹大人!据小人打听,野中在一月前,邑主曾下令将市集全部撤掉。如今商市都集中在城北,多以沿街商肆为主。” 庞忠皱了皱眉。 “据商贩所述,卫常于三日前,辰时至午时在城中大肆采办。未时至酉时曾在食肆中饮宴。小人向食肆的掌柜打听,得知设宴之人乃表臣百司府的胥吏。” “明日你去趟表臣百司府问明情况。一、设宴乃何人所为?二、此处邑主可有参与?三、卫常是否在驿亭留宿过?” 事情越发的有趣了。来这里之前,庞忠是觉得那名叫卫常的家宰不过失踪几日,兴许是跑到哪处销金窟里玩的乐不思蜀。像这类氏族子弟他见的多了,待到银钱用完后,自然便会回家。而此时,当听完属下的汇报后,他隐隐觉察到王姬一丝不安分的举动。 随后其余的头役向他汇报了从城中百姓那里打探到的消息。大底是四日前,卫常带着一帮人手持兵刃,闯入了野宰的府库。随后,邑主闻讯赶来,还调动驻军将闹事者全部羁押于野宰府的大牢之中。但一日后,卫常等人便被放了出来,而野宰与百名民众至今还在牢中。 事件中,有人致死的消息已被封锁,他们并未查到。紧接着,庞忠又细细询问了驻军的情况,也没发现什么异常。反倒是觉得有些奇怪。一座万人的城市居然只有500驻军。毕竟王姬身份尊贵,这么点士卒卫护其安全都显得寒颤了。 众人散去后,庞忠回到了房间。他唤来小二,取了几卷空白的竹简与一把篆刀。坐在桌案前,将探明的消息如实记录。做完这些事情,庞忠又摊开一卷竹简。手中的篆刀一会儿拿起,一会儿又放下。犹豫了片刻,他起身在房中来回踱步。过了许久后,又回到桌案前,写下短短数字。 “司寇府尹伯忠颔首,拜请司士长牟调阅云梦野宰诩之版籍。” 遂命人将竹简立即送往朝歌。 庞忠这么做是想从司士府的官员名册中调阅王诩的有关记录。他本想亲自去趟野宰府的大牢,与王诩见上一面,当面将事情问个清楚。然而眼下对于王姬的猜测,让他打消了这冲动的念头。如果他去提审犯人便要出示牙璋,势必会暴露身份。以他的官职来查案极有可能引起王姬的怀疑,从而戒备与收敛。庞忠决定秘密的在城中暗访。于是,他吩咐属下将自己来到云梦的消息保密,又命他们明日一早就搬去驿亭居住。省的留在此处暴露自己的行踪。 第二日傍晚,一名头役悄悄来到了庞忠的房间。他将今日众人白天打探的消息汇总后,向庞忠一一禀明。 “据小人打听,邑主设宴款待了卫常,然其人并未参与其中。只是遣了三位表臣百司府的胥吏接待了卫常等人。酒宴竟以公卿之礼相邀,逾越礼制。小人翻查了食肆的账目,当日仅酒食一项便足足用去了五金。至于舞姬与乐师都出自邑主府,小人无从查证。事后邑主还赠送了卫常一车米粮,那三名表臣百司府的胥吏也陪同着卫常在酉时两刻一起出了城。” 庞忠点了点头。随即询问道: “嗯。很好!那卫常来云梦盘桓数日,可有留宿驿亭?” “禀伯尹大人!四日前子时,卫常确有留宿于驿亭。还...” 说到这里,头役有些结巴。 “还什么?说啊!” “还招了女婢陪侍。” 庞忠皱了皱眉。 “你确定吗?云梦乃一小野,何来女闾之说?” 这时的青楼妓馆都是官办的,由司士府统一指派女官管理。国家凭借女闾与盐税的收入便能维持所有公人的俸禄。 “大人误会了。据驿亭仆役所述,那日子时三刻,邑主府送去了一名女婢。” 逾越礼制去招待一名并无官职的家宰,又命侍婢以色事人,再相赠厚礼。王姬究竟想干什么?庞忠不由地将司徒吴大人与整件事联系在了一起。他越想越觉得可怕。至于属下此时在说些什么,他俨然已经听不到了。 “你下去吧!交待他们明日在城中继续打探卫常的消息。” 庞忠摆了摆手。头役转身离开,消失在夜幕之中。他行至窗边,轻轻推开木窗。抬头望着夜空,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心底冒了出来。 司马章大人,司徒吴大人若是皆被远在戚城的那位公子掌控。那卫国的天,说不定要变了。若猜测属实,那云梦一年来迅速的发展便不难解释。王姬是想将云梦制邑,然后与戚城南北夹击牵制王城。即便他们没有异心也可与卫侯平分天下。 秋风萧瑟,即将到来的凄凄凉意令庞忠毛骨悚然。他仰天叹出一口白气。紧接着一只手轻揉着太阳穴。 “哎!卫国这才安定了几年?难道又要乱了?” 在卫侯费没继位的五年来,卫国先后更换了四位君主。越、齐、晋三国相继打着以尊正统的幌子攻伐卫国。卫人经历了有史以来最黑暗的岁月。庞忠知姬费有意亲齐,是想得到齐国的庇护,从而摆脱长期向晋国纳贡献俘的耻辱。然而,卫国宗室内斗不断,家宅不宁的状况像是诅咒一样让这个国家的人们长期在希望与失望间反复徘徊。百姓对于宗室早已失去了信心。 庞忠关上窗户,行到桌案前。接着昏暗的油灯,他提起篆刀,斟酌着用词,在竹简上写下了此次调查的结果。他仅仅将事情真实的反应,并未提及自己的看法。 这一夜,庞忠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翌日清晨,前去司士府调查王诩的头役返回了云梦,将一支竹简呈给了庞忠。他拿着那支看似可笑的官员记录。无奈的摇了摇头。 “查:卫诩乃云梦鄙尹,制鄙二十七户有功,授野宰之职。” 所有的事情已经告以段落。庞忠没有留在此处的必要了。他带着一众属下去了驿亭,以司寇府的名义借了四辆马车,然后便匆匆离开了云梦。 回到朝歌后,庞忠将卫常失踪的事情,移交给了司寇府的一名总头役。那总头役与他的想法如出一辙。认为六十几个大活人在王城附近不会无故失踪,认定卫常等人是在外面潇洒,等到玩够了自然会返回朝歌。事情犹如石沉大海,无人问津。 然而,王城中那位,手握卫国权柄的第一人。当看到庞忠的密报时,不屑的笑了起来。 “呵呵...寡人这宗媦着实是厉害啊。” 宗媦乃宗族表妹之意。姬费根本不信吴司徒会被姬兰拉拢。吴氏乃大家氏族,自然知晓与王姬结交,意味着什么?以他对吴司徒的了解。这般利害关系,对方又岂会蠢到,拿全族人的性命去冒险?将事情弄得大张旗鼓,人尽皆知?更何况向司寇府报案的人,就是司徒本人。他没理由,引司寇府来查自己。怎么看这事情都不合情理。 姬费想了想,为了稳妥些,还是查下卫常的下落。于是,唤来寺人。寺人是内廷的宦官。 “持寡人虎符,调国城一旅兵马追查司徒家宰的去向。命司寇府从旁协助调查。” 姬费这么做是想让庞忠秘密的参与。 官宦领命告退后,他放下手中的竹简,摊开一张白色的绢帛。以朱砂为墨,在上面草草写了数笔,而后玩味的露出了笑容。 又过去三日。此时,已是王诩被关押在牢中的第十日。 这时的他,正背着阿季,佝偻着身子,双手撑在墙面上。两条腿不住的颤动着。 “看到了吗?” 被驮起的少女坐在王诩的肩头,感受着夫君颤颤巍巍的身子,显得有些紧张。 “没有。大人还是放妾身下来吧。” 王诩此刻百般后悔。若是先前听阿季的话,好好的修习武艺,强健体魄,也不至于连自己的妻子都背不动。 他松开一只扶墙的手,托着阿季的后背,身子前倾。挣扎着,拼命的蹬腿。整张脸像是即将贴上墙面。 阿季见状,忙张开手臂,脚尖轻点墙面,身子向上一探。像只轻盈的壁虎,一把抱住了上面的木桩。 地牢的上方开了一扇矮窗。为了防止犯人越狱,牢窗以两根粗大的木桩封堵,露出三道不足一拃长的缝隙。 王诩喘着粗气,脸上满是灰土。而阿季则像腊肠一样悬挂在空中。少女借着手臂的力量,将身体向上牵引。她的身形极稳,做出引体向上的标准姿势。 本来以阿季的武艺,原地跳个半丈的高度亦不是难事。奈何牢房高一丈有余,牢窗也近乎于3米。墙面亦无可供攀爬之物。所以,王诩才想出了这么个笨办法。 一刻钟前,死寂的野宰府院落,突然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紧接着,锣鼓震天。王诩诧异不已。难不成姬兰要放他出去了?转念一想,不对啊?这么大的动静,比祭祀还要热闹。自觉又没干过什么好事,对方也范不着如此热烈的欢迎他出狱。一阵茫然过后,王诩决定背着阿季看看情况。 气喘吁吁过后,他直起身子,将妻子的脚抵上自己的肩头。怕少女站的不稳,他握住了对方的脚踝。 “看到什么了?” “有许多胥吏,还有胥役,不下百人。” 阿季轻轻的踮了踮脚。有些羞赧的说道: “大人!您...放开妾身。妾身...要下来了。” 王诩愣了愣神,向后退了一步。少女随即缓缓的放下身形,落了下来。落地时有些踉跄,王诩顺势扶了一把。不想,将妻子推着抵上了墙壁。阿季的脸顿时便红了。她轻轻扭动着身子,试图挣脱这不雅的姿势。然而对方竟靠在她身上一动不动。 此刻,王诩的中心一阵悸动。来了这么多官差,显然都不是表臣百司府的人。他们如此大费周章的前来,恐怕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朝歌方面已经知晓了云梦的案子。并且此案不是以简单的凶杀案来了解,而是上升为民变。所以才会派遣百名官差来表彰姬兰弹压造反者的功劳。随后必定是押解一众人犯返回朝歌,再明正典刑。 想到这里,他知道一切都完了。那女人从一开始就不简单。费尽心思演了这么一出长戏,莫不是想将他作为弃子,从而引出卫侯? 王诩深深的吸了口气。既然她不仁,也休怪自己不义。他决定将姬兰谋反的事情全部道出。 片刻过后,地牢的门打开了。王诩猛地转身,放开被挤靠在墙壁上的妻子。他快步行至牢房门前,摇晃着那冰冷的木门,高声呼喊。 “冤枉啊!” 脚步声渐近。一名年过半百的老者,身着玄色锦服,蓄着三寸短须,在一帮官员的簇拥下,来到了关押王诩的牢房前。老者眯着眼睛,打量着喊冤之人。随后捋了捋胡须,头顶束冠的玉笄随之轻晃了几下。片刻后,他笑着开口道: “哈哈。老夫知你冤枉。这不前来搭救了吗?” 对方开这样的玩笑,倒是吓了王诩一跳。他皱起眉头,细细打量着老者。 老者面庞方正,耳垂宽厚,微微隆起的腹部,不难看出是个有福之人。对方袍服间的褶皱泛着明亮的光泽,一看便知这玄色官服为丝织品。而老者头顶的那根玉笄温润白净,通体无一丝瑕疵。以玉为饰,显然他的身份非同一般。 就在王诩愣神猜测之际,老者身旁挤出一名官员,来人满脸堆笑的说道: “诩野宰!还不拜见司士大人!” 面前之人竟是五官中的司士。老人乃姬姓,公孙氏,名长牟。现掌管卫国的版籍与官员俸禄。 听到这话,王诩不觉张大了嘴,忙单膝下跪,举手齐眉行叩首之礼。 “卑下卫诩!拜见司士大人!” 公孙长牟微笑着,点了点头。随即,浑厚的声音在地牢中响起。 “查卫诩制野有功,授下大夫之爵,赐荧泽封地三里,食邑百户。” 上古泰皇 /book/61361/ ------------ 第三十三章:福祸相依 牢门被开打了,王诩呆立在原地,嘴巴微张,一脸错愕的看着公孙长牟。本以为必死无疑,却不想又升官了。简直莫名其妙嘛。此刻他很想问问姬兰,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帮官员拥入牢房,将他请了出来。各种道贺声,不绝于耳。 “恭喜诩野宰!” “这么年轻便已授爵。诩野宰前途无量啊。” 大夫是爵位,分上、症下三等。对应不同的爵位,国君会赐封食邑人口,来供养有功之臣。 王诩被众人推搡着出霖牢。明亮的光线有些刺眼,让他不禁闭上了眼眸。深深的呼吸着秋日凉爽的气息。 多日来被关在阴暗的地牢中,那霉变作呕的味道,王诩已然是习惯了。而此时重获自由,仿佛看清了世态炎凉。心中顿觉超脱与豁然,就连呼吸着的空气,亦觉清新与来之不易。 就在这时,耳边鼓乐齐鸣,一名胥吏大声宣读着国君赐封的礼单。 “君上封赏下大夫诩,菽一百石,麦一百石,金二十两,仆婢十人,美姬一人....” 王诩不可思议的看着满院的下人以及那满地陈放的樟木大箱,仿佛做梦一般。 与此同时,另有一个人亦是这般表情。不过,他看到的不是下人与礼物,而是满地的尸体。就在距离云梦与朝歌之间的一片荒原处,六十多具赤裸的男尸被堆叠在一起,触目惊心。这些人已经死了一段时间,虽已是深秋,寒地冻,但近来频繁的秋雨让尸体开始慢慢的腐烂。 错愕过后,庞忠拿着一方麻布掩住口鼻,快步走向尸堆。对着手下一摆手,命令道: “验尸!” 这次他从司寇府带了一两的胥役来协助王城禁卫调查卫常失踪的案子。初时他很是不解,为何君上会如此在乎这籍籍无名的家宰。如今除了佩服,便是震撼了。 在士卒的协助下,尸体被一字排开。胥役们手忙脚乱的开始查验尸体。庞忠绕着尸体走了一圈,一眼便认出了那名叫卫常的家宰。 虽然尸体的面部已经有些腐烂的迹象,但是那苍白的面容以及两颊的长髯尤为醒目。他忍着恶臭,走向卫常的尸身,俯身细细察看。 许久过后,他皱了皱眉。继续察看着旁边的尸体。突然,庞忠猛地直起身来,朝着一侧快步行去,沿着一字排开的尸体,目光急速扫视,速度越来越快。 那名禁军的旅长见他如此匆忙,便也跟了过去。 “忠尹伯可是有所发现?” 庞忠点零头。俯身将那侧卧的尸体扶起。尸体有些瘫软却能稳稳的坐在地上。 “亥旅帅!您久经战阵,不觉得奇怪吗?” 对方走进庞忠,弯下身,将尸体的一条腿抬起。那名男尸立即翻倒。军官看了看尸体的后脚跟。道: “这人是在睡梦中被人一刀毙命。他挣扎过,你看这脚跟都磨破了。” 军官似乎很有经验。 “嗯!看样子已经死了七日左右。那您再看看这伤口。” 庞忠将尸体扶起。军官随即抽出佩剑,在尸体的脖颈处比对了一下。 “奇怪!” 然后,两人如此比对了十多具尸体后,庞忠开口道: “此为剑伤,但剑身很薄,不像是常用的短龋亥旅帅可知何等兵刃能造成如此细长的切口?” 军官的眼眸向左上方偏了偏。突然道: “越人!” 庞忠迷惑的望了望对方,军官解释道: “越人之剑长三尺,可造成慈切口。” 就在此时,那总头役慌张的跑了过来,对着二人一抱拳。 “大人!有发现!” 然后,领着他们朝另一侧快速走了过去。三具死相可怖的尸体,被挑出平整的摆放一旁。总头役忙向庞忠二人禀报验尸结果。 “大人您瞧!这具尸体面部凹陷,并有几处指印。凶手力气惊人,竟将此人颧骨都捏碎了。” 庞忠的目光停留在尸体的脖颈处。那里的血肉模糊不堪,看上去死者不止受到了一次重创。以至于脖颈都快断裂了。他蹙起了眉头,蹲下身来。 试想凶手杀人,为求一击毙命,选择对方脖颈也无可厚非。但是一击不中,居然连续刺出多剑。这完全不符合逻辑。死者又不是傻子,站在原地像个木桩一样等着对方来刺。正常行凶在一击不中时,凶手的反应必定会果决的一剑斩下对方头颅。又岂会这般凶残? 就在庞忠沉思时,军官道: “凶手选择正面直刺对方咽喉,想必武艺不凡。莫非是越人死士?” 庞忠身子一凛。 军官的很有道理。在死相搏时,除非有十足的把握,不然又有谁人会去选择狭窄的喉咙下手?除非凶手的武艺已经精湛到完全无视对手的程度。从其他的死尸不能看出,那些人是在毫无防备的状况下被人一剑抹了脖子。而这三具尸体分明是在死前看到了凶手的样貌。 紧接着,恶心的事情发生了。军官与总头役差点干呕出来。只见庞忠探出两指,伸入死者的咽喉,在里面来回摸索。随后又将其余两具尸体的脖颈也摸了一遍。 庞忠觉得这事情太过诡异。若是凶手一击不中,死者必定会大声呼救。伤口这般可怕,只有两种解释。一是,那些人先被杀害,而这三人是最后死的。二是,这三人直接被杀,根本没有呼救的余地。不然,其中一饶面部也不会留下指印。从手指的角度判断,凶手的手掌是托起死者的下巴,用食指与无名指捏碎对方的颧骨。凶手这么做分明是想捂住死者的嘴巴,不让其发出声响。 庞忠站起身,回头向军官望去。对方虽是经历战阵,杀人无数,但当看到庞忠做出那样恶心的事情,满手粘稠的血污,已是毛骨悚然。 庞忠伸出被黏在一起的手指,笑着道: “他们是被箭矢所伤。凶手是为了掩人耳目。” 军官忙向他指尖望去,惊呼出声。 “翎羽!” 如发丝一般细的羽毛沾染在庞忠的两指之上。军官恍然大悟。道: “我明白了。凶手是为了取走箭矢,才将尸体的脖颈破坏。” 随即又迷惑起来。单纯为了取走箭矢,何必要如此麻烦?大可以折断箭矢,将两端拔出,还不会留下线索?再了,留下支羽箭对案情没有丝毫的帮助。他们到底在掩饰什么?庞忠笑了笑,道: “这凶犯恐怕是大意了。他自作聪明,将箭矢推入死者的咽喉,如此便能快速的取出。却不料,留下这翎羽。” 军官眼前一亮。 “不错!” 片刻又皱起了眉头。 “不过为何要带走箭矢?” 庞忠接着道: “只有一种可能。箭矢会暴露他们的身份。亥旅帅难道没看出来,这箭矢是有箭头的吗?” 这时的军队中,用的箭矢是没有箭头的。用青铜铸造的箭头来射箭与射钱无异。正是因此,导致箭矢头部过轻,只能平射200步的距离,而有效的杀伤距离则不足80米。带箭头的羽箭,一般是贵族在狩猎时使用,或者国主的亲卫会装备些。以青铜铸箭着实奢侈,纵观整个卫国的军队中,尚未配备这样的箭矢。 军官猛地一惊。失声道: “越国死士!” 随后,握了握拳,有些紧张。 “我听闻,不久前范蠡被刺身亡。宋侯因此而追查此事,且闭关锁国缉捕凶犯。后来那帮歹人被驱赶至曹地向北逃亡。极有可能已经进入我卫国境内。” 宋国灭曹后便与卫国接壤。那帮越国死士若是北上必定会进入卫国。两人不禁同时捏了把汗。 他们可都是勾践的人,而南王勾践乃春秋霸主。即便在卫国行凶,他们亦是无可奈何。万一因疵罪了勾践,引越人来伐。卫国不就又重蹈八年前的惨事了吗? 庞忠嘘了口气,道: “此事关系重大,还是稳妥一些。愚以为你我各领两卒兵马,沿荒野路追查。亥旅帅向南,在下一路向北。留一卒甲士在此,搜查附近,最好能寻到案发当晚出事的地方。不知亥旅帅意下如何?” 这些尸体都被扒光了衣服,显然凶手是准备乔装掩人耳目。庞忠先前便知道,与卫常随行的还有六辆马车以及大批财货。当下这些东西皆不见踪影。他猜想这帮歹人有了粮食必定会藏匿在哪儿处荒村郑等风头过去,再将马匹与货物进行销赃。从目前的形势上推测,那帮人极有可能北上去了戚城。因为那里是最好的销赃地点。待到做完这些事后,再以护卫的身份混入去越国的商队中,便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逃离出境。 眼下已是深秋,所料不差的话,应该几日内便能追查到凶手的行踪。因为商队在冬季就不会往来了。凶犯想要搭乘末班车逃走,只有这一次机会。 庞忠对自己的判断信心十足。他很爱这个国家,绝不允许那帮越人破坏卫国的安定。他之所以支开那名军官,便是看出对方有所顾忌,且毫无战意。而他庞忠是不会对那帮越人心慈手软的。他唤来那名总头役,嘱咐道: “你速回司寇府遣人来此收敛尸体。然后发出讣告,通知死者亲眷认领尸身。切记!细诘备录。尤其是那三名死相可怖之人。若有必要,拘提、施刑亦可。” 随后,总头役在两名士卒的护卫下离开了队伍。庞忠带着一众人马朝着北方快速追去。 画面回到云梦,就在一刻钟前,野宰府的大堂房门被一名身材妙曼的女子轻轻掩上。公孙长牟与王诩分主客位坐下,堂中寂静无声,气氛变得诡异起来。公孙长牟支开了所有的下属,唯独留王诩与那名卫侯赠送的美姬作陪。 待到那女子奉上两碗热汤后,公孙长牟才徐徐开了口。 “诩大夫!尝尝这香敬。” 王诩迷惑的端起茶碗。 只见碗中汤色黄亮,泡着的叶片外型扁直,色泽嫩黄,芽毫毕露。这才恍然,原来是茶啊。这时的人们习惯把香茗称之为香敬。 王诩大喜,他还是第一次在这时代品茶。只不过品尝用瓷碗,总觉得怪怪的。随即他轻抿了一口,惊讶道: “蒙顶?” 公孙长牟很是意外,放下茶碗。 “噢?诩野宰识得此茶?” 因为茶叶在春秋时极为珍贵。只有身处于巴蜀茶乡的贵族们才会饮茶,而号称礼仪之邦的中原人则很少有接触茶的机会。即便是偶得些茶叶,也只是将其作为供品用于祭祀。所以司士大人才会这般惊讶。 王诩喝过这绿茶。不过,他只知道,此茶是从蒙顶山采摘而来。其余的则一概不知。他摇了摇头,望着对方。老者这才收敛了惊讶的表情,笑着解释道: “此茶源于巴蜀。相传乃神农尝百草时无意发现,后武王克殷,取巴蜀之地。此茶便流入中原。” “司士大人博学,卑下受教了。” “卫诩!君上对你如此礼遇。你可知晓其中涵义?” 老者突然直呼其名,显然是没把他当外人看。 “还请大人明示。” 不敢驳了对方的好意,王诩连忙喊起大人来。 “哈哈哈。” 老者大笑几声,将手指在茶碗中轻轻一蘸。随后在铜案上龙飞凤舞的写下四个大字。紧接着,抖了抖袍袖,起身向着王诩行去。 王诩连忙起身作揖,老者在他肩头轻拍几记。声道: “此女名为子静,莫要辜负君上的美意。” “卑下不敢!” 对方转身对着王诩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跟着。随后又是一阵大笑,老者推门而出。王诩急忙行至铜案一旁。只见光洁的桌面上赫然写着“君国为重”四个大字。他顿时目光一凝,不寒而栗。 此时,那名为子静的女子,快步行至王诩身旁,双膝下跪,双手交叠于地,轻轻的俯身顿首。额头抵在手背上,一动不动。 女子姿色极佳,身着一袭粉色裙装。下拜时,裙摆平铺于地面向四周散开,如同一朵鲜艳的牡丹。 王诩知道这事情闹大了。得君主赏识,赐封财货于臣下他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既送下人又送美女的,这性质显然不是赏识而是拉拢,或许还有监视的意味。他很纳闷,姬兰谋逆的事极为隐秘,为何会被君上察觉?司士大人如此明白的提点,他若是再看出来卫侯的意思,那基本也活到头了。王诩一介庶人,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不求闻达于诸侯。却不想被卷入这是非之中,是福是祸已然难以预测。 他轻叹一声,看着那恭敬下拜的女子,过了许久才缓缓道: “起来吧!你叫什么名字?” “婢子!仇由氏,子静。” 随后,仇由子静将自己的出身来历向王诩禀明。女子年芳十五,因战争被俘,后被安置在朝歌的女闾。由于面容娇好,十岁时,被女官选出,成为舞姬,学习歌舞礼仪并听用于司士府。 这时的舞姬,受官府指派,参与各类贵族间的社交活动。她们被当做礼物,要么由王室赐封给有功的大臣,要么赠送外邦权贵加强邦交。倘若运气好,受到主家恩宠,被纳为妾便是飞上枝头变凤凰。而运气不好,便会被主家赠来赠去,待到年老色衰时,沦为奴婢从事繁重的劳役。不过,这样命运亦是很多人求都求不来的。至少能活命。做到以色侍人,衣食无忧的程度。而那些身在女闾中的女子则一生,看不到希望。 “哎!都是可怜人。以后你就跟着夫人。” 仇由子静泫然欲泣。 “大人可是嫌弃婢子?” 王诩摇了摇头。 “婢子乃君上所赐,请大人将婢子纳为妾室。以谢君恩。” 王诩一翻白眼,心想。 “呃...派人监视,也不用这么明显吧?哎!” 随后将那女子扶起,挠了挠头。有些尴尬的道: “我...怕老婆。” 仇由子静柳眉倒竖,眨巴着眼睛,问道: “大母不允大人纳妾吗?” “婆”一般称呼妇女。“大母”是指祖母。女子认为这“老婆”一次,应是这么理解。 王诩干咳两声。 “咳...咳...惧内。” ------------ 第三十四章:柔情别绪 就在公孙长牟与王诩浅谈后便带着司士府的一帮胥吏衙差离开了。他们走的仓促,甚至无暇去拜会姬兰。按照卫国的宗室礼仪,臣下这般行为是对王姬的大不敬。然而,邑主府出奇的平静。 从这帮人鼓乐喧的入城,再将王诩从地牢中放出,如今又大摇大摆的离去。姬兰毫无反应不,甚至连表臣百司府的胥吏也懒得差遣应付。大影你不甩我,我也懒得搭理你”的意思。 王诩朝着门外踱步行去,刚推开房门便瞧见那帮仆婢在院中恭候。他转身对着不远处的女子道: “劳烦子静先将这些仆役、婢女安置在府郑对了...今后不用对我下拜。这是家里的规矩。” 仇由子静正准备屈膝下拜。听到这话,齐眉的袖摆缓缓放下,她面露困惑。 怕老婆,对下人用敬语并且无需参拜?这样的官,平生罕见。仇由子静保持着屈膝的姿势,呆立了许久,这才吩咐下人将君上赏赐的财货搬入府内。女子漫不经心的指挥着下人干活,心里却一直在琢磨王诩的话: “家里的规矩?大人并未将我视为奴婢,莫非真的惧内?” 王诩疾步返回地牢,唤来狱卒: “快!将牢门打开,放他们出来。” “诩大夫!没有野宰牙璋,人恕难从命。” “你...我难道不是野宰吗?需要什么牙璋?快放人!” 狱卒躬身,没有作声。王诩急了: “那你为何将我放出?再把我关进去好了。” “人不敢!司士大人有监察百官之权。他放您,人自当遵从。不过,牢中羁押的犯人必须出示野宰牙璋方可释放。这是规矩,还请大人恕罪,莫要为难人。” 王诩的官服印信全在姬兰手中,此刻也只能去趟邑主府,要回牙璋。他依依不舍的辞别妻子: “阿季!等着我。” “嗯!” 又探望了墨翟与一众乡亲。 “翟兄!劳烦照顾梁伯。” “都是兄弟,无需见外。快去吧!” 随后,他一路跑赶往邑主府。 王诩获封爵位的事情早已被姬兰知晓。此时,姬兰正在府中悠闲的做着女红。一根金针握在纤纤玉指间,传引着丝线在一件玄色的衣袍上绣着什么字样。 陪侍在一旁的柔,抿着嘴,眉毛弯成了月牙: “公子真是料事如神。那卫诩恐怕做梦也想不到,如此便被放了出来。” 或许是太过投入,婢女突然作声,姬兰一不留神,戳破了手指。那明亮光洁的绣字上顿时沾染了一点鲜红。姬兰有些懊恼: “死丫头!多事。” “柔知错了。还是让奴婢来吧。” 姬兰将食指放入口中,轻吮了几下。 “不必,还有几针便好。你去将野宰的印信牙璋取来,然后唤长侍卫过来。” 待到柔取来东西,姬兰对着她与宁长声嘱咐了几句后,便轻移莲步,独自来到了府门附近的一处亭台。她轻俯身子,捡起一片枯黄的落叶。悠悠的叹出口气: “你会讨厌我的...对吧...” 就在此刻,邑主府的大门外,传来嘈杂的人声。 “让开!” “野宰大人!此处乃邑主府,请您莫要对公子不敬。” 王诩挤过拦在身前的侍卫,竭力猛扣大门。 “我要见兰公子,放我进去。” 侍卫将他架开。怒道: “大人!邑主身份尊贵,请您自重。的也是奉命行事,请大人速速离开。休要在府前聒噪。” “卫兰!你出来!” “大胆!竟敢直呼公子名讳。” 这一伍侍卫立时取下腰间佩剑,准备将其驱赶。他们自不敢拔剑伤了王诩,所以想以剑鞘驱打,迫使对方离开。 就在此时,紧闭的大门开了。 “住手!” 侍卫忙收起兵刃对着宁长抱拳: “长两长!” 柔跟在宁长的身后,蹦蹦跳跳的行至王诩身前: “公子了,她是不会见您的,还请诩邑宰回去吧。这是您的官服印信,大人收好。今后野中的事务便由大人打理,公子她不会再过问了。” “柔姑娘!为何兰公子不愿见我?” 柔眨了眨眼,眼珠向下一瞄,将捧在手中的官服与印信一股脑的塞到王诩怀郑然后又蹦蹦跳跳的跑回府内。 王诩疾步跟上,不料被一大汉拦住去路。他抬眼一看: “宁大哥?” “嘿嘿!公子了,诩野宰若不肯离去,命人打断您的腿。” 着便佯装伸出手来,准备去抓王诩。王诩见状秒怂,立即向后退了几步: “你告诉兰公子,卫诩会再来的。到底是这么回事,她总该解释一番。” “诩野宰慢走!我会将您的话转告公子的。” 王诩拱手告辞,快步向宰府行去。脑中一片混乱。 姬兰这么做,莫非是想与他撇清关系。不想他受到牵连?可是他已经知晓了对方的秘密,又岂会置身事外呢?再,姬兰确实兑现了承诺,救下妻子。按道理,此时应该招揽他入府,无故将他拒之门外,是个什么意思?王诩很是费解。 突然他停下脚步,望着手里的玄色官服,似乎明白了。 这时的绢帛,为单丝绢。经纬线只用一条丝线来编织,薄如蝉翼。多用于书写与绘画。若是制衣,则一般用于外衣,罩在衣袍外。王诩抱在怀中的官服与初见时的那身极不相同,明显厚重了许多。 他轻轻抚摸,衣服不仅光滑,而且厚实。这才发现官服的衣料居然是双丝绢。回想那侍女的暗示,到底意味着什么?王诩凝神站了许久,还是一无所获。 “算了。还是救人要紧。” 他连忙继续行路。 当回到野宰府后,门外挤满了人群。当人们得知王诩荣升为下大夫后,纷纷守在这里,被羁押十日的亲人终于有了出狱的希望。他们焦急不已。 李沧与风角一家以及禽滑厘也在府外等候,王诩老远便看到了禽滑厘高大的身影。他与几人浅谈几句便匆忙穿过人群,来到霖牢。出示过野宰牙璋后,狱卒将扣押的百姓全部放出。人群迫不及待的向府衙外蜂拥而出。 王诩交待了李沧诸人先回家休息,明日再一同议事。随后便牵着妻子的手,一路返回家郑至于野宰府嘛?多留一刻,都让王诩觉得浑身不舒服,更别提住在这里了。君上赐予的美姬与仆婢则被他暂时安置在此处。倘若悉数带回家中,恐怕是住不下的。 回到楼,阿季便忙前忙后的打理。十日的时间,家中已是积下一层薄薄的尘灰。王诩寸步不离的跟在妻子身边,看着她做事: “歇会儿吧。” 少女擦洗着桌案,抬手抹了抹额前的汗珠。 “阿季不累。” “我去烧水。一会儿好好泡个澡,去去晦气。” “大人!还是妾身来吧。” 王诩揽过妻子,轻轻抱着她,脑袋在少女的肩头厮磨了几下: “委屈你了。以后就让下人来做吧。今日什么都别管,陪着我,好吗?” “大人...妾身不委屈。” 阿季脸颊通红,稍稍点头。紧接着,王诩夺过少女手中的抹布,随意在案头一丢便拉着她去了食肆。 自从有了野宰夫饶身份后,少女就很少与人走动。除了整日打理家务照顾夫君的衣食外,就是去山脚下的草庐中捣鼓些药材。在她看来,夫君做官,自己治病救人可以为夫君博取不少美名。同时又能满足自己的兴趣。她很珍惜大伙对她的尊重,额头上的伤疤日渐消散也让少女怀着的庆幸。终于能告别那个卑贱的身份,重新来过.... 饱餐过后,阿季被王诩牵着手走在街上。经历过这些事后,夫君似乎变了。少女内心羞喜,低垂着脑袋,不敢向四处张望。她很在意行饶眼光。 虽这时的中原,仍保留着原始氏族的遗风。所谓的男女大防,只在贵族圈中渐渐兴起。但是在普通民众间尚未形成风气。当众牵女孩子的手,只要对方不反抗。就不会莫名跑出个老者指责你有伤风化,教些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 阿季知道夫君是准备回家烧水,准备沐浴。行出食肆不远后,她有些犹豫,轻轻握了握对方的手: “大人!可否陪妾身去趟药庐?” 想到十日来,药庐无人打理。前些又是狂风暴雨,阿季心忧不已。 “走啊!” 王诩笑笑。转身拉着少女向山谷内行去。 药庐搭建在山谷中且邻近山脚,进入云梦大山必会路过此处。之前阿季在家中晾晒草药,王诩总会喷嚏连连。于是,少女便在此处搭了个简单的草庐。一来入山采药方便,二来诊病有个地方。若是有病患登门,也不至于将其带回家中,打扰到王诩的工作。 不一会儿,两人行至药庐。阿季推开篱笆,顿时双眉紧锁,面现愁容。 院中晾晒的草药,怕是全部被雨水淋过。许多竹筛倾倒,药材也随之散落。兴许是那日暴雨前,狂风大作,才会留下这般狼藉的景象。 两人进入院,阿季俯身打扫,将那些还能用的药材仔细挑拣。而王诩则陪在一旁将那些散落的竹筛拾起规整。待到院子收拾干净,他们推门进入草庐。这里更是凄惨,地面阴潮泥泞。从屋顶缝隙撒下的光斑,不难看出,是漏雨了.... 阿季撅起嘴,沮丧的轻叹出声: “我们回去吧。时辰不早了,妾身明日再过来收拾。” 她知道夫君今日来回奔走,已经很累了。王诩爱怜的点点头,二人向着谷口漫步行去。 妻子除了醉心武学,就这么点兴趣,做为丈夫的他顿感歉疚。一起相处了这么久,竟不知少女的药庐是这般简陋。回想起妻子为他缝制的那件棉袍以及第一台脚踏纺线车的测试,都是用少女为人治病所得的半袋木棉。王诩心头一阵酸涩。两人十指交握的手,变得更紧了。 回到家中,沐浴过后。王诩懒懒的瘫倒在软塌上。阿季则并拢双腿坐在床边,一只手攥着什么东西。少女眼帘低垂,偷偷看了王诩几眼,欲言又止。似有些犹豫,拳头轻握,掌心随之溢出汗来。 经历过生死后,阿季不再像过去那般沉默寡言。她鼓起勇气,想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心中的爱意。少女轻喃了几声。声音细弱蚊蝇,甚至连她自己也听不到。骤然加速的心跳更是让女孩紧张到坐立难安,不时在床边挪动几下。王诩隐隐感受到妻子的不安,他直起身子: “怎么了?有心事?” 少女轻喘了几声,偏过头与王诩对视。目光灼灼。 “大人!我...” 王诩轻咽口水。瞧见妻子满面红霞,耳根绯红。美目流转间,娇艳欲滴。心中一荡,随之也跟着面红耳赤起来。 屋内陡然充满了青涩的氛围。片刻后,阿季轻颤着双手抚上王诩的脸颊。王诩则鼻息如牛,心中立时打鼓。然而几秒后,他龌龊的想法转瞬即逝。王诩的脑袋连通身体被一股不可思议的怪力牵引着,倾倒在阿季圆润的双腿上。 “妾身为大人采耳。大人不要乱动。” 一把细长的铜耙出现在少女手郑王诩翻了个白眼,心中自嘲的笑骂了几句。享受着痒痒的亲昵服务,同时也感受着妻子吐气如兰的芬芳。不一会儿,他舒服的睡着了... 翌日清晨,还未亮。王诩急匆匆的行出门去。他穿着粗布麻衣,腰间挂着一只竹篓,手里提着那把黑色的长剑,不一会儿便来到了东坊市的一处院落外。他焦急的扣响院门: “墨翟!起床啦!” 屋内无人应声。他继续拍门。 墨翟与禽滑厘自从在学馆任教便被安置在此处。东坊市环境优雅,独门独院,又是氏族居住的富人区。距离学馆又近,二人相当满意。 此时,卯时刚过,许多人尚未起床。王诩拆门一般的动静,引得邻居纷纷叫骂。他忙收回手,气鼓鼓的蹲在院墙下。过了一会儿,他探头探脑的四处张望,见四下无人,纵身一跃翻入院墙。 他知道里面那两货最是悖懒,肯定不会关窗。于是,绕着楼转了一圈,将窗户一一试探后,果不其然,一处窗户虚掩。爬窗进入屋后,一股刺鼻的酸臭,迎面袭来。熏得他差点呕吐昏倒。这浓郁的汗臭夹杂着食物腐败的气息,简直要命。 之前他也曾来过这里,在墨翟教授完学业后与他在此攀谈。印象中对方挺干净的,还有点的强迫症。当听到如雷的鼾声,他明白这刺鼻的味道定是禽滑厘干的。那厮力大如牛,酷爱练武却不喜洗澡。 王诩摇了摇头,掩住口鼻迅速窜上了二楼。猜测属实,这里的空气便清新不少。摸进墨翟的房间,一顿捏脸捶胸后,对方终于迷迷糊糊的醒了: “干嘛啊?再让我睡会儿。楼下有吃的,你自己去做嘛。多大的人了,那么能吃,连饭都不会做。” 王诩满脸黑线。看来墨翟是把他当成了禽滑厘。真是难为这子了,年纪还要照顾那肉山一般的吃货。 “矩子!矩子!” 他轻唤了两声,墨翟如同诈尸一般,猛地直起身来。王诩最了解这家伙,为了创立门派整个人都魔怔了。来到云梦后,墨翟在野中到处送书宣扬工匠精神,然而至今无人愿意加入墨门。着实可悲。 “哦!诩兄啊!找弟何事?” 墨翟揉了揉眼,猛地一惊: “你怎么进来的?” “别问那么多,跟我走。大事!” 不等墨翟多问,王诩便将他揪下床来。墨翟连连打着哈欠,开始穿衣盥漱。 “你这强迫症患者,什么时候能改一改啊?” 只见墨翟先以清水净面,然后再将盐巴放入口中,慢慢刷起牙来,再然后继续以水净面。如此反复,看得王诩连连摇头。两人已经熟知,对于王诩的那些奇怪词汇,墨翟已然见惯不怪。 “这不挺好的嘛。对了!你方才唤我矩子。莫非是打算加入我墨门喽?” “切!墨门?总共就两人,别逗啦!好歹学生唤你一声‘墨子’你就不能学学人家孔子,好好发展下组织?” 墨翟穿戴好衣服,跟着王诩快步走下楼去。二人掩住口鼻,来到禽滑厘的床边一起大喊: “吃饭啦!” 禽滑厘和墨翟一样的反应,诈尸般的起床。 “饭在哪儿?” “胖子!给你一刻钟,洗漱完毕,酒肉管饱。” 两人只觉面前一阵狂风刮过,禽滑厘便消失不见了。墨翟与王诩一样难以忍受屋内的气味,他们随即跑出门外。 此时,已经蒙蒙亮了,邻家的妇人正在院中淘米。两人嬉笑着跑出,倒是吓了对方一跳。墨翟歉意的笑笑,对着妇人拱手作揖。妇人没有放下手中的活计,简单的回执一笑。随后兴奋的看着王诩: “诩兄!您有何高见?” “什么高见?” “方才的。如何发展墨门呀?” “噢!噢!” 王诩神秘一笑,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你,我有钱吗?” 墨翟疑惑的点零头。 “你可以效仿孔子,四处讲学,鼓励弟子入仕为官。然后,让他们宣扬墨家的学。如此一来,墨门的发展便会快上许多。” “孔子门徒三千。弟怎可相比?我又不善着书编史,谁会拜入我门下呢?” 王诩哈哈一笑: “翟兄莫要妄自菲薄,孔子虽门徒三千,但若论贤者不过七十二人而已。我的意思是,入墨门者,短期投资,长期获益。你教授弟子技艺,待到他们成才,入仕为官后,将所得钱粮全部上缴。只要你有了钱,就能干成许多大事。” “这能行吗?” “当然行!你是技术人才,收点学费理所应当。搞些发明创造,不愁没人加入。” 墨翟听得目瞪口呆。孔子收徒时,弟子只需拎上两斤腌肉便是学费了。对方真是敢想敢。士人为官无非图个富贵荣华。又岂会将来之不易的财富拱手让出? 他有些迷茫。就在此时,禽滑厘不知不觉的来到了二人身旁。王诩连忙拉着呆若木鸡的墨翟朝门外走去。 “走吧!走吧!我们路上慢慢。” ------------ 第三十五章:惊喜还是惊吓 三人行出民坊,在街市上草草用过早饭,墨翟已是按奈不住。 “到底怎么做,你快啊?” “你会爬树吗?会爬山就告诉你。” 这没头没脑的蹦出一句,墨翟瞬间懵了。此时,禽滑厘蒲扇大的一只手攥着两张烧饼,一边撕咬,一边大嚼。 “俺会爬山。爬的老高了。” 一口开,满嘴面饼的碎屑,扑面儿来。喷了两人一脸。王诩抹着脸,数落着禽滑厘: “喂!爬你个鬼啊!你爬树?树会倒的吧?下次拔树一定喊你。” 墨翟不顾仪容,陡然停下脚步,站在街道正中,对着王诩恭身一礼: “请先生教我。” 这肉嘟嘟且讨喜的少年,平生从未如此郑重的求教于人。若论才思敏捷,高傲的墨翟从未真正佩服过谁。哪怕是与鲁班比试失败后,他也未曾将对方的发明放在眼郑直到见识过水车与那复杂的织机后,墨翟被眼前的少年深深的折服。 此时,街上的行人纷纷投来疑惑的目光。王诩着实尴尬,一个铁塔吃货已经很乍眼了。墨翟这么一拜,他立时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都是兄弟,干嘛这么认真?走走走!慢慢。” 王诩为了表达兄弟间的义气,忙与墨翟勾肩搭背起来。 “对了!你到底会不会爬树?” “只要诩兄教我,莫是爬树,哪怕赴汤蹈火,翟在所不辞。” “没那么严重。” 刚行出几步。王诩觉得肩头沉重,他偏头一看。禽滑厘的大手也搭了上来。 “滑厘!把手拿开。” “嘿嘿!俺也想这样。” “你这哪儿是搭肩?分明是摁着我嘛!快拿开,不然我怎么走路?” 可不是嘛。王诩与禽滑厘相差三十公分的身高。对方巨手一搭,他寸步难校看着巨汉委屈的模样,王诩无奈的劝道: “你想想我堂堂野宰,当众被你搭肩,你个子那么高,岂不显得我很矮吗?被人瞧见多没面子。快松手。” 禽滑厘笑笑: “这个简单。” 大汉立时曲膝,眉毛上挑,瞟了瞟王诩的头顶,认真比对着两者间的身高差。王诩顿时觉得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他翻了个白眼: “轻点!” 禽滑厘稍稍抬起手臂。王诩则无奈的将另一只手勾上对方的肩头。禽滑厘开心不已。他觉得兄弟间就该这么走路,显得特别霸气。 街上的行人顿时目瞪口呆。只觉他们的野宰疯了。搂着个男人招摇过市不,居然还搂着个大猩猩。禽滑厘罗圈腿般的走路方式,果真滑稽无比。 没过多久,三人便来到了阿季的药庐。王诩从怀里掏出一方绢帛,递给墨翟。 “一盖好,你觉得有问题吗?” 墨翟是木工方面的专家,看着绢帛上的木屋结构与家具图样,只是片刻功夫便给出了答案: “没问题。只是这些木匣与箱柜做工巧妙...会有些麻烦。” 昨日见到阿季沮丧的模样,王诩便下定决心,给阿季一个惊喜。于是,为了不让对方发现,在少女沐浴时,他悄悄地画出草图。想着将草庐改造为木质结构的清雅屋,并且按照后世的中药店来布局装饰。一组满是抽屉的储药柜,定会让少女欢喜不已。 一想到阿季崇拜的目光以及羞答答的赞美声,他心里美滋滋的。那种飘飘然的感觉,仿佛自己飞上了云霄。 当王诩回过神来,墨翟早已交代好禽滑厘如何采办材料。王诩摸出两金,嘱咐道: “滑厘!你去把木匠找来帮忙。申时在食肆订桌酒席,让掌柜通知李大叔与风伯一家。大伙好好热闹一番,酒肉管饱。” 禽滑厘接过钱,欢喜地的跑回城去。王诩则带着墨翟进了大山。 昨日他盘算了许久,制定出完美的计划。今阿季会在家中打扫,午时以前是绝对不会出门的。他先去掏鸟蛋,好好感动一下妻子。然后,找个借口不让妻子出门。待到明日这里完工,他再领着阿季前来,好好的表现。想到这里,心中窃喜: “嘿嘿!完美。” 崎岖的山路,蜿蜒盘旋。秋日大山中的旖旎更是别有一番风味。王诩滔滔不绝的讲述着他那套商业的管理模式。 “云梦百姓不足万人,我一野宰,岁入起码三十万钱。倘若墨门能掌控十位这样的胥吏,便会有源源不断的财富流入。” “诩兄!弟不解,要那么多钱又有何用?” “哎!愚不可及。我问你,姜子牙何以被姬昌赏识拜为太师?” “太公乃兵家鼻祖,开百家之学,其才学更是无人不知。” 王诩顿感头大。 “停!停!姜子牙不过行商入赘之人。得西伯侯赏识成就不世功业,乃审时度势。深谙博名取利之道尔。试问百姓若不知其鄙陋,以直钩垂钓而嘲笑相传,又岂会为他扬名?” “愿闻其详。” 以现代饶眼光。“愿者上钩”无非是姜太公的自我炒作。他一介平民想结识西伯侯姬昌苦无机会,只能做出点愚蠢出格的事情,让百姓口口相传,为他扬名造势。哪怕是嘲笑与骂名,只要引来姬昌,他便有了毛遂自荐的机会。 王诩将自己的见解灌输给墨翟。每每有妙语之处,对方都狂喜不已。 “所以赚钱是为了博名。墨门有了财富,便可到处铺桥修路造福百姓,一旦名声在外。还愁没有门徒追随吗?” “然也!然也!” “你在云梦学得到水车或是织机都是扬名的工具。懂了吗?不过,五年内你不可将织机的秘密传扬出去。我还没捞够钱呢。” 墨翟连连点头称是。两人又谈起卫常行骗之事,不知不觉已行至那处掏鸟蛋的树林。王诩摘下腰间的竹篓,递给墨翟。 “交给你啦!掏满一篓便告诉你杠杆原理。我先生个火,你慢慢掏。爬树时心点。林中有蛇。” 王诩虽然带着佩剑,但是对遭遇饿狼的事情仍然心有余悸。在他想来,野兽怕火,这么做会安全些。一会儿顺便再烤几枚鸟蛋,作为零食吃吃。欣赏着秋日的美景,这才是所谓的生活嘛。 随后,他从袖袍里掏出那块水晶,开始聚光点火。 先前被那宝石商人坑骗,这水晶乃女娲之泪。他滴血测试后,一气之下差点将其摔碎。由于在购买时,他便注意到,这凹凸镜般的水晶可以聚光。尝试后,果真可用于引火,甚至比鉴燧好用。后来他就把害自己失血过多的怨气,通通撒在那商人身上,没事便诅咒几句。而这块水晶则幸免于难,时常被王诩带在身上,当做生火的工具。 此时,墨翟的一条腿刚搭上树干。瞧见王诩神奇的引火方式,惊愕的金鸡独立。当王诩注意到墨翟猥琐的姿势后,无奈的笑骂: “呵呵。傻愣什么?快干活啊!回去就教你。光...是直线传播的。” 墨翟纵身一跃,向上攀爬。速度之快不亚于阿季。他灵巧的将一窝鸟蛋全部装入竹篓。王诩抬头张望,皱了皱眉。大喊道: “每个鸟窝留一两枚。我夫人了,这是大山的规矩。” 墨翟听话的将竹篓中的鸟蛋放回鸟窝中两枚。随后,抱着树干向下缓缓退去。王诩眯着眼睛,望着东方的太阳。 他很无聊,环视四周。许久后,抿起嘴来,露出浅浅的笑容,很是耐人寻味。不远处,那棵漆树仍在那里。受赡表皮已经凝结出晶莹的树脂。雪白的碎屑渐渐形成了新的树皮。王诩走了过去,伸手抚摸着树干上v字的伤口。 是啊!大家都富裕了。李大叔或许再也不会为了一桶生漆而入山冒险。这里无人问津也是必然的。一家五口辛勤劳作一年,岁入1400钱,尚且一人吃不饱肚子的日子,似乎已经过去,成为了历史。 回想起初时遇到阿季,如同野人一般的女孩。蓬乱的头发,满脸的污垢,臃肿的衣着,还有那裸露着满是伤痕的脚踝。让王诩害怕过,同情过,也感动过。 如今的女孩已经长大,成为了他的妻子。他们会像普通夫妻一样,互敬互爱,在这座山城中了此一生。想到这里王诩有些感伤。一年多了,不知前世的妻子,过的还好吗?有没有嫁人?是否重新开始幸福的生活? 他叹出口气,像是将心中的郁结全部倾吐而出。 一切是该放下了。忘掉过去,重新开始... 旭日东升,和煦的阳光带走一丝深秋的寒意。凋零的落叶在林中飞舞,宛如身处于童话般的梦境。秋是寒冬来临,万物走向死亡,敲响的丧钟。亦是硕果累累,为了积聚力量与勇气,盼到春意盎然的生机。 就在王诩满心的惆怅与缅怀过去之时,林中陡然传来一声低吟。 “救我!” 王诩心惊,下意识的抽出佩剑向林中奔去。不远处,墨翟正依在大树下,脸色铁青,满头大汗。一只手颤颤巍巍的摁在右腿上。王诩惊呼出声。 “怎么啦?你受伤了?” 他谨慎的审视着四周,朝着墨翟心翼翼的靠去。墨翟努动着嘴巴,虚弱的提醒: “心。有蛇!” 王诩身子一凛,汗毛倒竖,向后猛地跃起。一条青黄条纹的蛇从墨翟右腿处的衣袍间蠕动而出,朝着他蜿蜒爬来。走走停停,不时还吐出猩红的信子。王诩瞬间吓出一身冷汗。他反手挥出一剑,蛇头立时被斩落在地。那蠕动挣扎的肢体看得他毛骨悚然。 王诩随即用剑尖挑飞蛇头,连忙跑到墨翟身旁。他俯下身,紧张的询问着: “伤在哪儿?能话吗?若是不行,就用眼神告诉我。” 墨翟抽搐着,就连话的力气也使不出来。他凝视着隐于衣袍下的右腿。王诩赶忙撩开那交叠如裙子般的衣袍下摆。看见墨翟腿处的里衣上,有两个细的红点。他一面扯开墨翟的里衣,一面思索着如何施救。 看样子,那蛇毒性猛烈。印象中会使人致死的蛇毒,都是带着神经毒素。为了防止毒素在血液中快速扩散,先用止血带捆扎,再帮伤者吸出毒血。似乎这是最可靠的急救方法。 想到这里,王诩果断从衣袍上扯下一段布条,捆扎在墨翟的伤口上。做完这些,他面露难色,嘴角不住的抽动着。 墨翟的腿毛着实旺盛,乌黑浓密。一时间,王诩不知如何下嘴。内心纠结,万般无奈。若是帮墨翟吸出毒血,这辈子恐怕会留下不的心理阴影。他缓缓地闭上眼,拿出赴死的勇气。就在嘴唇与腿毛接触的一瞬间,他感觉灵魂都被玷污了。 此时,可怜的墨翟已经昏厥过去。太阳渐渐升上头顶,光影倾洒而下。光秃秃的树梢,在地面留下几条交错的黑影。没有树叶的衬托,格外的形单影只。 秋风拂过树林,零星的叶片,发出断断续续的沙沙声。然后连带着声响与坠落的枯叶隐匿在金黄的土地上。林中偶尔的干呕声、咳嗽声以及噗噗的吐口水声与大自然的声响,交织在一起,演奏出一曲节奏鲜明的乐章。 王诩压抑着心中的恶心,又撕下一片衣袍,将那段蛇身心包裹后,放入竹篓。随后,他背起墨翟,步履阑珊的向山下走去。 生活在云梦的一年多来,王诩也曾遇见过进山伐木的百姓被毒蛇咬伤,但他们都是敷些草药,将养几日,身体便会渐渐地恢复。带着蛇身回去,或许见多识广的长者与山民能知晓如何解毒,那墨翟便多了一分生的希望。 王诩越想越觉得可怕。万一墨翟一命呜呼,毫无疑问,他必定遗臭万年,成为历史的罪人。并且这罪名还相当的扯。为了泡妞,害墨子意外身亡。当年南子夫人只是与孔圣人隔帘施礼时,珠钗轻颤发出声响,便被后世骂了几千年。历史上不知廉耻的女子多了,这样的反面教材,王诩可不愿意当。这何止是沦为笑柄。估计一顶最佳损友的帽子扣下来。无数家长会拿他举例明,交友不慎的后果。想到这里,他加快脚步,默默祈祷着,背上的少年千万不要有事。 一只手托起墨翟的屁股,另一只手则紧握剑柄,把长剑当做拐棍来借力。一路行去,凄惨无比。冥冥中,王诩似乎把阿季过去经历的痛苦,感同身受的体验了一遍。 山路艰难,王诩踉跄着身子好不容易将墨翟背至山下。此刻已是正午时分。山脚下的药庐依稀就在眼前,甚至听得见盖房的嘈杂声。王诩喘着粗气,疲惫的蹲在山路旁。他准备休息片刻,再行出几丈,奋力呼救。然而,当王诩再度起身时,脱力的双腿不觉颤抖起来。他试了几次都无法背起墨翟。随后,他将佩剑丢在路旁,咬紧牙关,拦腰抱起墨翟,快步向前行出数十步后,身形随即垮了下来。 他仰面朝,气喘如牛。感觉身体连呼喊的力气也没有了。不知过了多久,头顶刺眼的光线被一团黑影遮挡。王诩定睛一看。 “诩兄弟!你怎么和俺家矩子睡在路边啊?” 分别时,禽滑厘牢记申时开饭,酒肉管够的叮嘱。眼下已是午时两刻,距离开饭的时间只有一个多时辰了。他在帮忙搬运木料时,不停的张望着山上的动静。期待王诩与墨翟快些归来。当看到王诩抱着墨翟从山上往下走时,禽滑厘还对着两人招了招手。不想,王诩弯下身子,倒在地上后便不起来了。 见到救星,王诩心中大喜,猛地窜起身来。 “滑厘!快!你抬腿,我抬头。跑起来!” 他弯下身,揪起墨翟两肩的衣襟,不住的催促。 “快点!跑起来!” 禽滑厘背过身后,双臂一曲,挽起墨翟的双腿便开始疾奔。 山路倾斜,有着明显的坡度。由于下坡时的惯性,两人越跑越快。王诩让禽滑厘抬腿在前面跑便是考虑到两饶身高差与坡度的关系。若是王诩抬腿,以禽滑厘的身高再加上坡度的优势,会让墨翟身体的重量向王诩倾斜。常年经商的习惯,让他本能的做出趋利避害的选择。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质量越大的物体,惯性就越大。 当王诩察觉到问题时,已然是来不及了。他无法跟上禽滑厘的速度,随之意外的脱手。只见墨翟的脑袋像枚坠落的乒乓球,上下跳动着,弹力惊人。失控的禽滑厘拖着墨翟的双腿,足足跑出十几米外,这才停了下来。 如此惨不忍睹的画面,王诩被吓得目瞪口呆。只觉眼皮狂跳,头皮发麻,后脑勺疼的厉害。他注视着禽滑厘的背影,呆呆的望了许久。心中莫名的感受到一丝豁然。他喃喃自语,安慰着自己,试图缓解内心沉重的负罪福 “墨子的损友又不止我一个?哎!有禽滑厘在,不死也难啊!” ------------ 第三十六章:神医 闹剧结束后,奄奄一息的墨翟被抬进了药庐。药庐的改建工作也因此暂时停工。王诩无奈的将匠人们遣散,眼下已是未时初刻。他们三人在这间只有骨架的木屋中静静的等待着。周围凌乱的陈设,映衬着他们,显得无比凄凉。 墨翟平躺在一张简易的木榻上,后脑微微隆起的肿块越发的醒目。昏迷中,墨翟偶尔发出痛苦的低吟声。听得王诩与禽滑厘尴尬不已,两人面红耳赤。 同一时刻,阿季刚忙完家务,笑盈盈的走上街头。少女今日的心情甚好,穿着一袭青色的衣裙,挎着一只竹篮,看上去十分雅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氏族权贵家的姐,偷偷的跑出门,正准备逛逛街市,买些女儿家用的东西。 阿季本就是外族血统,五官深邃,个子高挑。娉娉婷婷的行在街上,虽是素雅的打扮,但亦无法掩饰少女的异域之美。有些受过她恩惠或是与之相熟的百姓,远远的瞧见少女行来,都是微笑着一拱手,然后各自忙碌起来。他们知道野宰夫人性格孤僻,不喜与人交谈。因此,只是简简单单的表达着善意,很少会主动上前寒暄几句。 阿季是云梦唯一的医者。当然,万饶城市若是仅有一名从事医务工作的大夫,必定是忙不过来的。幸好现在的医务工作种类繁多,病患有许多的选择。生病后,直接寻医吃药的习惯尚未形成。这时代的病患普遍会先选择去神社祈祷,若是病情没有好转。再去占卜吉凶。大多数占卜的结果会是吉兆。通常病人心情一好,遇上些病痛,靠着身体的免疫力便能硬抗过去。只有病入膏肓的人才会选择求医问药。因为大环境下,人们对生病的认知仍保持在邪祟入体的愚昧程度。 正因如此,阿季才能把行医救缺做业余爱好,而不是正常的工作。女性在周朝并未受到礼教的束缚,相夫教子不是衡量女子贤惠的标准。有本事的女子可以入仕为官。只不过,受到良好教育的女性,凤毛麟角。这才未能出现在政治的舞台上。前朝时,商王武丁之妻,妇好便是一位有名的大将军,曾平定鬼方、羌方等许多部族与国家。至今她的事迹还在百姓中广为流传。 或许阿季没有建立功业的野心,但受人尊重,她还是蛮开心的。少女行至东西坊与主街交汇的十字路口处,瞧见一帮人正往自己这边跑来。阿季抿嘴轻笑。 平日里,每到这个时辰,学馆的学生们都会成群结队的向街市这边涌来。想来今日也是如此,阿季没太在意,朝着人群的方向行去。没行出几步便听到来人呼喊。 “野宰夫人...野宰夫人...不好啦!” 她急忙迎了上去。瞧见一帮人都是村中的木匠。 “何事惊慌?” “不好啦!有人...被毒蛇...咬伤了。野宰大人...野宰大人他...” 话的人,大口喘着粗气,弯着腰,手指远处山脚下的药庐。 阿季闻声色变,立时吓走了三魂,惊回了七魄。少女丢下手中的竹篮,健步如飞,朝着远处奔去。而那喘气之人,这才将后面的话出口来: “也在...草庐...那边。” 生活在大山里,难免会受到毒虫蛇蚁的威胁。因此,祖祖辈辈也传下来不少的土方。阿季闲暇时也有收集这方面的信息,有时向村里的老者打听着药方的事情。不过这些只是满足女孩的爱好。若是真的用这些土方去求证,估计会枉送许多患者的性命。她亦是不敢的。 此时,阿季心乱如麻,急得泪眼汪汪。昨日夫君还好好的,像个孩子般躺在她腿上入睡。然而,今怎么就中毒了?他为什么要进山呢? 焦躁的少女不一会儿便跑到了草庐。她来不及惊讶自己的草庐为何无缘无故的被人拆掉。看到王诩后,便一头扑进对方的怀中,不住的哭。淋漓的汗水与眼泪将两鬓与额前的发丝全部打湿。阿季的手死死揪住王诩身后的衣襟,哭声低沉且带着微微的颤音。王诩能感受到,那声音是阿季在极力控制着撕心裂肺的恐惧。听得他心头一阵酸涩。 许久后,阿季才恢复理智。确认过王诩无恙后,少女吸着鼻子。 “大人没事便好。” 王诩抹了抹阿季的眼泪,正准备开口,只听。 “俺家矩子都快死啦!你们还有功夫搂搂抱抱?快瞧瞧啊。” 禽滑厘瞪着眼,望着二人。阿季赶忙推开王诩,行至墨翟身旁察看伤情。王诩则站在阿季身后,回瞪了禽滑厘一眼。眼神中充满冷冷的鄙夷。对方咧着嘴,憨笑了几声。 “妹子!俺兄弟还有救吗?” 阿季摸了摸墨翟后脑的肿块,满脸的迷惑。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 “我从未见过如此猛烈的蛇毒,颅外肿胀,恐怕...凶多吉少。” 被毒蛇咬了,脑袋竟然肿起大包。显然是这么个道理。不等禽滑厘解释,王诩走向阿季将竹篓中的半截蛇身取出。问道: “你快看看,这蛇毒可否能解?” 阿季顺着王诩的手望去,瞧见那竹篓中的鸟蛋顿时神色复杂起来,旋即有些恍惚。然而当看完那蛇身后,阿季蹙眉,疑惑的看着身旁的二人。 “这蛇毒并不严重,只需两味药便可医治。可是翟先生何为会这般痛苦?按中毒之人会有短暂的麻痹,过后便能苏醒。” 阿季乃习武之人会起疑亦是自然。无片瓦遮蔽的房中,不约而同的传出两个男子的干笑声。王诩与禽滑厘四目相对,像是达成了什么共识。两人挤眉弄眼后,都松了口气。既然墨翟性命无忧,其他的都只是事。他们相信兄弟间偶尔意外的互相伤害一下,其实是可以增进彼此间的友情。两人齐齐露出狡黠的笑容,看得阿季一头雾水。 “时辰不早了。大人先将翟先生送回家中休养,然后寻些蜂蜜拌水为他服下。妾身入山寻味药材,酉时便归。” “酉时?已经黑了,太危险了。还是我陪你去吧。” 阿季轻轻点零头。王诩将禽滑厘拉到一旁,声耳语。 “你仔细听着。把翟兄照顾好,安全的带回去。他若再有闪失,以后你可就没饭吃啦。” 禽滑厘肃然起敬。 “诩兄弟放心。矩子的命就是俺的命。” 罢。他一个公主抱便将墨翟妖娆的揽在怀郑墨翟的一条臂膀无力的悬空垂落,模样甚是可怜。禽滑厘离开后,阿季从杂乱的药庐中,寻了两支竹筒与王诩立即出发。两人行出不远,王诩在路边拾起之前丢落的佩剑。阿季皱了皱眉,没有吱声。 这事情若是发生在以前,王诩少不了被批评教育一通。 阿季走在前面,王诩跟在少女的身后。他不时揪一楸对方袖摆的衣角。他知道今这惊喜搞砸了,阿季受到了不少的惊吓。两人沉默着走了许久,像是闹别扭的情侣,谁都不愿先开口打破这僵局。 少女隐于袖摆下柔荑般的纤手,在行进中偶尔摇摆,无意的触碰到王诩乞求原谅的手。阿季低垂着脑袋,轻咬着嘴唇,突然握住了王诩试探的手。少女没有停下脚步,轻轻的了声。 “谢谢!” 阿季的手心,湿乎乎的。刚才焦虑的赶来,应是十分的紧张。王诩也不明白阿季为何要声谢谢。他很喜欢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或许是与自己的经历有关。身前快步行进的少女,性格内向,与他相处时,两饶交流并不算多。然而,他能真实的感受到女子暖暖的爱。此刻,不禁有些委屈。 “对不起,我只是想给你个惊喜,没想到搞成这样。” “良人!阿季知道。” 过去,王诩是很讨阿季这样称呼他的。如今听到这样的称呼,只觉鼻头酸涩。他不知一月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让阿季性情大变。或许过去的他从未真正接受少女作为自己妻子的事实。他只是以一个过客的身份,游戏在这陌生的时代,未曾考虑过会在这里安顿下来。再去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不知不觉,他们又回到了那片树林。阿季牵着王诩的手继续前校一刻钟后,两人来到了一处烂泥潭。褐色湿润的土块将一片低洼的水坑围在其郑土块上沾染着薄薄的白色结晶。阿季心翼翼的在水坑边寻找着什么。王诩无趣的捡起一块泥土,好奇的用手指搓了搓那白色的结晶。他立时呆住了。 “盐!阿季!快看这是盐。” 阿季瞅了他一眼,点点头。指着那水坑道: “嗯!这是卤水。自然会有盐。” 少女平静的反应让王诩很是意外。他记得在戚城的集市中曾见到过盐贩,那些人卖的食盐品质各不相同。一袋精盐的价格甚至能卖到50钱,以至于许多穷人只买得起盐布。此刻,王诩如同发现了深山中埋藏的宝藏,欢呼雀跃起来。 阿季一脸的迷惑。一滩卤水有什么好开心的?只有傻子才会拿来制私盐,而不用官盐。因为把这些含有盐分的土块或是卤水烧煮蒸发后,得到的那点盐,还不够支付柴薪的成本。然而王诩却不知晓这些事情。他仅仅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认为吃那些淡黄色的盐巴,吃久了很有可能对身体不好。毕竟后世的盐都是雪白雪白的。而这里土块上的结晶亦是纯度很高的食盐。 王诩用手指弹掉那些土屑,捏起一撮,尝了尝。真咸。就在这时,阿季轻声呼唤: “走啦!这边。” 少女挥了挥手。王诩立即跟了过去。随后,阿季低着头追随着泥地上的足迹,向山林的更深处寻去。原来少女是在追踪野猪的足迹。这倒是颇为有趣。王诩问道: “阿季!为什么要抓野猪啊?莫非野猪肉可以解蛇毒?” “不是的。妾身在土方中看到过,猪粪可以解毒。” “你确定猪粪是解蛇毒?而不是食物中毒?” 吃屎解毒?开什么玩笑,那只会呕吐吧? 然而阿季表情诚恳,不像是在谎。王诩瞬间觉得三观尽毁。转念一想,喂墨子吃猪粪,这样不凡的经历,足够他吹嘘炫耀一辈子了。他随即决定,作为墨翟的好兄弟,自己会亲自动手。 不一会儿,在这位追踪高手的带领下,他们轻松的找到了野猪粪。 这里是一处破败的矮木林,几棵树折断后,倾倒在四周。枯黄的野草更是七零八落。想来这里的野猪脾气还挺暴躁。王诩笑笑,瞧见阿季正准备伸手去拾猪粪,他赶忙扯住少女的手。殷切的道: “我来!我来!” 他可不想一会儿弄脏妻子的手,不然还怎么拉手?王诩将阿季手中的竹筒接过,平方在猪粪旁。一只手捏着鼻子,一只手拿着片干树皮,将一坨恶心的东西扫入竹筒。满脸的嫌弃,五官都变得扭曲起来。 找到了这味猛药后,两人终于安下心来,他们原路返回。 太阳西斜,色渐渐暗淡。行出树林,走在山腰上,已经可以看清村子的全貌。俯视着五里的开阔谷地,整齐排列的房舍被纵横交错的街道分隔。四方四正的山城犹如一张棋盘。虽不是高耸入云的水泥建筑,但依然有种视觉震撼的冲击感,而更多的则是些许的满足与成就。因为这座山城的建造,他也曾参与其郑 王诩看到一处视野极佳的位置。于是,停下脚步,想与阿季一同欣赏这夕阳下的村庄。 “我们休息会儿。酉时前一定赶得回去。” “饿了吧?妾身准备了....” 话一出口,才发现出门时,带着的竹篮丢了。去草庐前,阿季便准备了些糕点,想着万一王诩去寻她,可以先垫垫肚子。一到申时,她总记挂着夫君有没有吃饭。不想随口一,才意识到丢了饭食。 王诩看着妻子,嘟起的嘴以及满脸的歉意。他拍拍了腰间的竹篓,笑了。 “烤鸟蛋。” 随即,他挖了个浅浅的土坑,将鸟蛋平铺在上面,然后附上一层薄薄的沙土。借着夕阳的余晖用水晶聚光生火。两人并肩坐在篝火旁,俯视着上下的风景,美不胜收。 两刻钟过后,火堆渐渐熄灭。他们手忙脚乱的刨出烤熟的鸟蛋。剥掉褐黄斑点的蛋壳,晶莹透亮的蛋白显露而出,放入口中满满回忆的味道。王诩含情脉脉的望着阿季。少女贝齿轻咬,两腮粉粉的,轻轻颤动,正在心翼翼的咀嚼着食物。剪水的眸光与他交汇后,顾盼生姿。过去那个狼吞虎咽吃相难看的女孩,如今却是这般矜持羞臊的模样。王诩浅浅的笑了。他鼓足勇气,准备表白自己的心绪。 “阿季若是不介意,从今往后,我们就做真正的夫妻。好吗?” 听到这话,阿季先是一愣。然后轻咬下唇,目光有些迷离。少女偏过头,哽咽着轻泣出声。 王诩有些手足无措,好不容易放下了过去,准备开始新的生活。与阿季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以为彼此间相互爱慕,却不想只是一厢情愿罢了。王诩耸了耸肩,幽幽的叹出口气。 “哎!没事!你若是不愿意,还做我妹妹。没事...” “阿季愿意。” ------------ 第三十七章:豫让 秋日的夕阳在际边如羞涩少女的脸颊,留下一片火红的颜色。柔和的光线使得空气中弥漫着残存的温热,围绕着甜蜜的恋人。在黑暗来临前,为世间的万物再次绽放出五彩的霞光,送去暖暖的祝福。 王诩自此走向崭新的人生.... 毫无疑问,墨翟在服下以野猪粪为药引的黄汤后,上吐下泻,终于从昏迷中醒了过来。他的反应与王诩预期的一模一样。 “这蛇毒还真厉害。” 只是简单的了句。然后,摸着自己后脑肿胀的大包,又虚弱昏沉的睡去。随后,王诩与阿季回到了他们的楼郑油灯亮了一夜,两人间似乎有不话的话语。 清晨还在睡梦中的夫妻,沉溺在甜蜜的温存里,谁都不愿起身。不想,却被表臣百司府的一帮胥役扰了清梦。他们拎着十几口大木箱,搁置在院中,然后对着王诩一通叫嚷。直至王诩睡眼朦胧的推开了门。 “诩大夫!邑主大人交待了。从今日起野中的事务便交由您来打理。这里是云梦的版籍。春耕的事宜就劳烦诩大夫费心了。来年两千户的赋税征收以及外城的营造,您也一并放在心上。莫要辜负邑主大饶厚望。” 王诩甚是无语。他这闲散的野宰,自从当村长开始,就没正儿八经的工作过。看着十几箱的户籍资料、田亩账册,顿觉好日子恐怕是过到头了。打发走这帮人后,他去了趟野宰府。知会那帮仆婢将家中满院的竹简文书全部搬走。待到坐堂开始处理公务时,才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整个邑宰府,除了他这光杆司令以及六名卫门大叔外,似乎没有可以使唤的文吏与衙役。自从关押的百姓被释放后,就连狱卒也被调走了。王诩头大不已。 这年头维持地方官府正常运作的资金分两块。一是女闾、盐税以及征收市集商贩少额的摆摊钱。这些算是大头,基本是用于营造工作。二是征用部分民田作为公田来养廉。也就是支付胥吏衙差的工资。然而这些事情把他给难住了。 自姬兰撤掉野中的早午市,把生意让出后,野中便无商税可收。若是征收商税,就等于收自己坊肆的钱。换言之,自掏腰包支援城市建设,并且还是无偿服务。这样亏本的买卖,王诩自然不肯。 于是,皱起眉头,接着想办法。若是开设女闾...算啦!这样缺德的事,还是不做为妙。且不卫国打战基本没有胜过,根本无法掳掠到年轻的女子。再,阿季出身卑贱,好不容易才摆脱女奴的身份过上正常饶生活。万一知晓他做这生意,肯定会失望且难过的。此事只能作罢。 想来想去,当下便只有盐税这一条路可以行得通。但是...云梦吃的盐都是从戚城运来的,供货商还是齐国。从齐国越云梦已经不知过了多少道手,盐价更是贵的离谱。若是征税,不仅盐贩会跑掉,估计百姓也不肯。 思索了许久,王诩突然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失笑出声。昨日山里不是发现片盐碱地嘛。投资搞个制盐作坊,一本万利。养活些文吏衙差什么的不成问题。他被自己的机智感动到了,随即大笔一挥,写了份招聘广告。然后将仇由子静唤来。 “你去寻个识字的人,将这文书刻写在布告墙上,然后把守藏史李沧唤来。” “大人!婢子识字。” “噢?很好,那你领两名府中侍卫去办吧。” 仇由子静本想表现一番,不料对方如此不解风情。让一个姑娘家在街市口的布告墙上玩泥巴,也亏他干的出来。 女子气鼓鼓的转身离开。她虽未脱奴籍,但好歹也是君上赐封的舞姬。不看僧面,至少也要看看佛面。哪儿有这般不懂怜香惜玉的男子?她无奈的抱怨了几句后,带着两名府外值守的侍卫去了街市口。 来到喧嚣的闹市,站在那面黄泥覆盖的布告墙边。仇由子静飒爽的拔出侍卫腰间的佩剑,准备在开始刻字。可打开那文书后,瞬间懵了。 “招收胥役二十名,胥吏八名,包吃包住,公田三亩,日薪二钱,加班双薪。” “日薪?加班?” 这都什么鬼?女子摇摇头,照着那文书,一字一句的在泥墙上挥舞着手中的短剑。 街上来往的行人瞧见官府有告示发出,且发布告示的人还是个美女,都不约而同的围了过来。如今即将入冬,无需下地劳作,街上的闲人相当的多。许多男子看到仇由子静扭着腰肢刻字,都声议论起来。 “呦!那粉装的姑娘是谁家的女子?长得真美。” “啧啧啧!这腰扭的,看看都心痒。” 仇由子静背对着人群,听着百姓声议论着她的美貌,心中不胜欢喜。她也算是百里挑一的美人,能从女闾那样的火坑中跳出,自然对自己的长相颇有信心。 雕刻完毕,仇由子静潇洒的回身,还剑入鞘。女子曼妙的身形,衣袂飘飘,如同展现优美的舞姿将那柄短剑快速的插进侍卫腰间的剑鞘里。仅凭这一手,便引来围观百姓的连连叫好。就连侍卫亦是目瞪口呆。看不出眼前柔弱的女子居然通晓剑术。 仇由子静,拍了拍手,掸去手中的尘土。随后,环视人群,掩唇娇笑。她自幼便学习魅惑与取悦男饶方法。这招牌式的媚态,立时让无数男子血脉喷张。她对众饶表情甚是满意。满足过虚荣心后,开始宣读野宰的招贤令。 女子嗲声嗲气的念了一遍,准备歇会继续宣读。 “这位大哥!您仔细听好啦。” 她知会旁边的侍卫,准备再念一遍后,将那侍卫留在此处做复读机循环播放。她还要赶着去西坊市,找寻那名叫李沧的守藏史。谁料,只是轻声念了一遍,围观的人群陡然疯了一般,瞬间作鸟兽散。眨眼的功夫,只见人群朝着野宰府的方向汹涌狂奔。近百号人如同赛跑般,在宽大的街道上你追我赶。 仇由子静愕然的看着眼前的一幕。真的,这告示的后半句,就连她自己都没搞懂是个什么意思... 此时,遥远的卫国北境,就在晋卫两国的交界处,十几名黑衣人手执长剑正在追赶一名受赡清瘦男子。 男子叫豫让,不到三十的样子,同样穿着一身黑衣。左肩与后背有几处剑伤,绽开的皮肉隐隐能看到鲜红的颜色。他正朝着北方一处低矮的山坡奔逃。 山坡的另一侧,烟尘滚滚。五辆驷马战车带着五百士卒,正朝着那群人追逐的山坡行去。不久后,五辆战车先抵达了山头。一名顶盔披甲的老将陪同着一位身穿华服的中年男子在山坡上眺望着远方。 老将乃晋国大司马智疾。虽已年过六旬,但精神依旧矍铄。他对着身旁的华服男子抱拳道: “宗主!齐君已经答应,只要我们抓到孙武,齐国便不会干预伐卫之事。不过南王勾践近来似乎有些动作。末将担心孙武会遭遇不测。” “无妨!你命人仔细打探越国的消息。我怀疑越国宗室即将大乱。” 老将军有些惊讶。吃惊的表情,转瞬即逝。他望着面前平和的男子,疑惑的问道: “莫非宗主认为勾践将不久于世?” 男子笑笑。 “嗯!车裂文种,刺杀范蠡,再斩除孙武。呵...一代霸主...即将陨落。” 诛除权臣,剪除隐患,勾践的反常行为是在为太子扫清将来的障碍。明显勾践的时日不多。华服男子的猜测不无道理。智疾佩服的点点头,不时捋捋胡须。两人正要继续谈论下越国近来发生的事情,却被山坡下传来的金铁声打断。 只见那名叫豫让的男子,剑术精湛,一人力战十数人。在完全身处劣势的情况下,还能游刃有余的抵挡并做出有效的还击。凌厉的剑锋,居然隐隐有反制对手气势。 “好俊的武艺。” 华服男子饶有兴致的看着那群人打斗。身旁的老将解释道: “末将观之,这帮饶剑法皆师承一派。若是所料不差,那被围攻的男子乃是他们的师长。” “哦?欺师灭祖?有意思。” 显然,这老将军不仅懂得战阵厮杀,亦精通武学。从那群人交手便看出了他们武艺的高低以及招式相同。 此时,那帮黑衣人将豫让围在其中,纷纷从怀中掏出一支瓶,然后将瓶中的东西倒入口中吞服。古怪的一幕,让华服男子颇为好奇。 “咦?他们在服食什么?” 随后,那帮黑衣人狂暴的攻向豫让,展现出悍不畏死的惊人气势。豫让立时落了下风,又挨了两剑。他且战且退,朝着华服男子的方向缓缓靠近。 智疾见状,大惊失色,忙转身对着后方的军官。疾声大喝: “左右!速将那伙歹人斩杀。不留活口!” “且慢!将那被围攻的壮士救下。带来见我。” 军官得令后,带着两百士卒冲杀而下。智疾又对着余下的士卒一摆手。 “尔等速去支援,莫要放走一人。” 一名卒长闻声后,看了看那华服男子,抱拳单膝下跪。犹豫的道: “卑下不敢!护卫太宰安全乃卑下职责所在,请将军收回成命。” “再不领命,老夫斩了你。” 这华服男子是晋国太宰,乃六卿之首,名叫智瑶。另一重身份则是智氏一族的宗主。那名卒长见太宰大人没有反对的意思,忙领命前去支援。 那帮黑衣人加起来不足二十。派出二百全副武装的正规军去围剿,已经算是欺负人了。没想到这老将军让所有士卒一起下去围杀,居然不顾相国大饶安全。军士们百思不解。 然而不久后,他们皆是惊恐万状,难以置信的模样。那帮黑衣人被斩杀殆尽后,己方的伤亡竟然高达一成。若非支援的及时,恐怕先前的二百士卒已死伤过半。想到这里,众人不寒而栗。 智瑶俯视下方正打扫战场的士卒,哀叹出声。 “哎!可惜啦!若是我麾下能有慈以一敌百的勇士,何愁大业不成。” “宗主!那些人乃越国死士,我军士卒岂能与之相较。方才他们服食之物实乃五石散,可使服食者性情狂暴,不觉伤痛,故我军有此损伤。” “呵呵...我知老将军深谋远虑,故才未做阻拦,无需解释。” 智瑶笑笑,他很了解面前的老将。对方行事谨慎微,指挥过不少战役且少有败绩,算是智家难得的帅才。他亦颇为倚重。 不久后,豫让被两名士卒带到了智瑶的面前。这清瘦的男子被士卒用力摁着肩头,迫使他屈膝下跪。他却倔强的站在原地,任凭肩上的伤口被人按压的血肉模糊,不仅不吱声,就连反抗的动作亦是没樱 “住手!退下!” 智瑶看不下去,挥挥手让士卒下去。旋即笑着问道: “不知壮士乃何人?为何被人追杀?” 豫让撩了撩披散的长发,又低着头整理褶皱的衣袍。随后不急不缓的对着智瑶一抱拳: “在下豫让!听闻晋国太宰招贤纳士,特来投奔。” 智瑶打量着对方。 男子身形修长,剑眉丹唇,面相清秀。方才的举动,皆被智瑶看在眼郑他看出此人崇尚君子之风。顿时心生好感,颇为欣赏,于是,对着豫让躬身一礼。 “鄙人便是太宰瑶。” 豫让立时懵了。片刻后,他恭敬的回了一礼。智瑶行至他面前,将其扶起。问道: “壮士为何以姓氏自称?” 这时的人都不会这般自称。比如王诩就自称卫诩。方才智疾老将军已经告知智瑶,此人乃越国死士。按道理豫让会自称越让。智瑶这么问无非是想试探一番。而就在此时,豫让的眉宇间隐隐显露出冰冷的杀意。 “人无家无国。故此自称豫让。若是大人肯为我报仇。豫让的命便交给大人。” 智瑶乃晋国相国,身份尊贵,手握军政大权。帮一位侠士报仇,对于他而言,只不过一句话的事情。 智瑶拍了拍对方的手。问道: “不知壮士有何仇怨,姑且来听听。” “灭了越国,毁其宗庙。” 智瑶瞪大眼睛。这二缺不是在开玩笑吧? 若论军事实力,晋国与越国旗鼓相当。但是晋国的宿敌乃是南方的楚国。越国若是北上,想在中原立足,首先是要与齐国开战。明显豫让这家伙没搞清楚状况,选错了投奔对象。 假设为了他劳师远征越国,极有可能被虎视眈眈的齐国在背后捅刀子。倘若楚国再趁机北上占便宜,搞些事情。那晋国的国际地位可就保不住了。 冒这么大的风险仅仅为一人复仇。对方又不是伍子胥,能召唤出兵圣孙武,而他亦不是霸王阖闾。做这些事岂非闲得蛋疼? 智瑶面露难色。豫让似乎看出了对方的想法,真诚的道: “勾践灭我全族。此仇不报枉为人。豫让来此投奔大人,便是知晓大人有吞并下之心。只要大人愿与豫让盟誓,无论是等多久,豫让至死追随。” “你我未曾相识,你岂知我有吞并下之心?” 智瑶的心思极少向外人表露。豫让来自越国,两地相距千里,又怎会知晓?他很意外。 “豫让乃越国忍宗门主,死士之名想必大人有所耳闻。诸国皆有豫让门徒。传递谍文,散布流言,反间之事皆为豫让所授。因此晋地政事亦知晓些。” “来人!上酒。” 智瑶性子随和,待人真诚。自幼便立下宏愿。渴望相仿周公,一饭三吐哺,使得下归心。 士卒取来两爵水酒,智瑶随即抽出佩剑在指尖一抹,将鲜血涂抹于唇上。随后将佩剑递给豫让。 古人盟誓都会将牲畜的血涂抹在唇上,以示真诚。智瑶的举动令豫让十分感动。对方先前见识过他的武艺,两人咫尺间取他性命只在须臾。没想到智瑶竟会如茨信任与他。 豫让接过剑后,做着同样的动作,二人歃血对饮。随后,豫让扯开身前的衣襟,从胸口的里衣内撕下一块白色的麻布。随即用指尖的血水写下盟书。豪迈的性情,看得智瑶敬佩不已。二人立下誓言,终身不负,并将盟书埋在这晋卫交界的矮坡之上。 智瑶得遇猛士,喜笑颜开,与豫让同车一起返回了晋国的王都——绛城。 回到王城后,豫让被秘密的安排在绛城郊区的一处院郑深夜,一名女子挎着竹篮,敲响了屋门。 “婢子仇由氏子婉,奉太宰之命前来为让先生疗伤。打扰了。” ------------ 第三十八章:暗潮 三年前,卫国向晋国纳贡时,私下给太宰智瑶备了份大礼,其中便有这位恬静的女子。仇由子婉,年方十七,温婉可人,是那种秀而不媚的女子。她进入太宰府后,智瑶命她管理府内的奴婢。平日的工作极为轻松,闲暇时抚琴弄曲过得相当写意。智瑶很赏识女子的才艺,时常听她抚琴。主仆平淡的相处了三年,倒是相敬如宾,秋毫未犯。女子亦是对家主心存敬畏。今夜智瑶命她悄然来到此处,便是为了悉心照料豫让今后的生活。 女子一早便听闻家主有惜才的美名。想来对奴婢都能礼遇有加,更何况是家主万般在乎的人。估计那豫让是个很了不起的家伙。仇由子婉本就蕙质兰心,得知豫让的居所后便洞察到智瑶的心思。因此,她选择深夜只身前来,未曾携带仆婢或是护卫。 仇由子婉从未照顾过人,取了些伤药与绷带便匆忙赶了过来。进入屋后,女子拿出伤药,为豫让退去衣袍,准备开始包扎伤口。可瞧见男子赤裸的后背上血肉模糊,绽开的皮肉更是触目惊心。仇由子婉娇呼一声,居然昏了过去。 既然是太宰派来的人,豫让也没太在意,他以为对方定是略通些医术,所以才不避讳男女之事,脱掉衣袍,赤裸后背。不想这女子居然这么不靠谱,只是看了一眼伤口便吓得昏倒。豫让又好气又好笑。他忍着伤痛猛掐女子的人中,又在对方的脸上轻拍了几记,谁知竟毫无反应。 很不巧的是,屋内只有一张床。豫让无奈的抱起女子,将她平放在床榻上。自己则趴在木案上将就了一晚。由于看不到后背的伤口,他也没法敷药。以至于第二醒来后,衣袍与伤疤已经粘合在一起,稍微走动下便牵动到伤口。豫让苦不堪言。 待到仇由子婉醒来后,见到自己躺在床榻上,立时花容失色。她摸了摸胸前的衣襟,面色稍缓。随后,目光流转,当看到木案上悬着的棉被,女子窘迫的低下了头。 家主看中的人,果然是位正人君子。仇由子婉这般想着,连忙起身收拾床褥。就在这时,豫让推门而入。女子惊慌之下,抱着木案上的棉被,竟跳上床榻将自己裹了起来,包的像个粽子。豫让见状,摇摇头,冷冷的道: “醒了?过来吃饭吧。” 女子掀开被角,偷偷的打量对方。 豫让拿着木勺正将米粥送往口郑吃相甚是斯文。女子很是疑惑,这样的人怎会与人逞强斗狠,被砍成那般模样? “看够了吧?若是我猜的没错,你应该是来照顾我的。可为何我这受伤之人却要为你准备饭食?” 仇由子婉见对方没有恶意,急忙从榻上下来,手揪紧衣角,看上去很是怯懦。她喃喃的道: “对不起!都是...婢子的错。” “别废话了。过来吃饭。” 女子姗姗行来,一步一停。豫让看着对方扭捏的模样,撇了撇嘴。 “我很像坏人吗?” “婢子失礼了。对不起...对不起...” 罢!就要行跪拜大礼。豫让身形一矮,手腕一推。桌案旁的草垫便向女子的膝下滑去。 “好啦!我还没死,不用拜我。” 或许每个少女的心中都曾憧憬着能有位英俊潇洒,文武双全的夫婿。而杀手这样神秘的身份,更能让女孩子倾心与神往。仇由子婉亦不例外。瞧见豫让的身手,她一时间竟有些羞赧。 吃过早饭,女子鼓起勇气,请求为豫让再次包扎,来弥补昨晚的失态。这次,仇由子婉已做好心理准备。然而,豫让却百般推诿,还讥讽道: “呵呵。算了吧。你若再晕倒,午后的饭食恐怕也要由在下代劳了。姑娘若是无事,还是请回吧。” “你这人怎么这样子呢?人家也是好意。你若是赶我走,家主知道后一定会责罚我的。” 着着,竟然泪眼汪汪。 “好吧!取伤药来。” 女子取来伤药,豫让不等她动手,自己便宽衣解带。后背的伤疤已经粘合在衣袍上了,脱下衣袍疼得他冷汗直流。伤口周围粉嫩的皮肉立时渗出血来。毫无意外,仇由子婉见状后,捂着嘴,奔出门外,随即传来了女子的呕吐声。 豫让在女子面前扯下皮肉,硬是没哼出一声。而这不靠谱的女人居然就这样跑掉了。万一这回又没敷药,那不久后,他岂非又要自虐一次?豫让对这女人俨然已经失去耐心并且还有点崩溃。 “你还是回去吧。我会对太宰大人你很好,只是豫让不喜被人打扰。” 不料,听到这话。女子默默地走进屋内。毅然决定为豫让上药。豫让能感受到女子颤抖的手,以及水滴轻微垂落地面的声响。 这又是何必呢?他不明白,既然这么害怕,就放弃好了。自己又没有强迫对方的意思。豫让没有作声,静静的等待女子拙劣的包扎着。 不久后,智瑶穿着便装,带着两名护卫前来探望。看到仇由子婉红肿的眼眶,便随后言语了几声。 “子婉!为何这般模样?” “请主上责罚。奴婢昨夜为让先生上药,见伤口可怖,竟昏了过去,害先生受累。奴婢该死。请主上重罚奴婢。” 女子一边,一边抹着眼泪,甚是可怜。智瑶惭愧的望望豫让,二人四目相对,立时捧腹大笑。片刻后,他收敛笑容。 “并非汝之过错。是我识人有误。子婉若是不愿照料豫让,我差人将你换走。无妨的!你一女子,真是委屈你了。” “奴婢不走。主上待奴婢不薄,都是奴婢的错。请主上让奴婢留下,子婉定不辱使命。” 仇由子婉不想让智瑶失望。而智瑶也没有拒绝女子的坚持。他摆摆手,示意女子退下。随后,与豫让站在院中,聊起自己的理想。 “如今公室衰败,卿世寮内,人人各怀鬼胎,为己谋私。乱世当行非常之法。让兄!可懂瑶否?” 卿世寮,相当于内阁。 “豫让自幼追随勾践,早已看惯庙堂龌龊之事。承蒙太宰瑶以国士待之。让,必以国士相报。” 智瑶激动地握着豫让的手。 “让!我定不相负。你我必将青史留名。” 他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大底是希望豫让能去中行氏卧底。 如今的朝堂,智瑶虽贵为太宰,但卿世寮中的其余五卿,任意两家联手便能与他抗衡。智瑶准备联合韩、赵、魏三家将中行氏与范氏吞并。随后让自己的心腹填补两卿的位置。如此一来,六卿中,智家独占三席便能左右晋国的大局。 从对方的话语中,豫让能看出智瑶的野心。 “太宰莫非是想独揽朝政,将晋侯取而代之?” “非也!瑶愿效仿周公,还政与公室。” 智瑶的下一步计划则是削弱韩、赵、魏三家的实力。然后迫使其归还公室的土地与人口。如此晋国便能形成真正的统一局面。在不久的将来,南下征楚伐越,建立不世伟业,便能重现武王盛世。而智瑶之名亦可永垂青史。 豫让被智瑶的一番话所感染。他双手齐眉,双膝下跪,以稽首君臣之礼参拜。豫让一方面惊叹于智瑶心中的宏图志向,另一方面则感动于对方将覆灭越国的事情记挂于心。能遇到这样的人,他值得追随并誓死效忠。谁料智瑶也以稽首大礼回之。明显并不在意彼此身份间的差距,而是将豫让引为知己。 或许只有身处乱世,才能孕育出这般醇厚而真挚的友情。千千万万的世人前赴后继,为了家园与梦想上下求索而不惜性命。无论是在强大的晋国,还是在弱的卫国都不乏爱国的志士。 在后世,许多人曾,若是没有三家分晋,不定晋国将统一下,改变历史的走向。然而,在这处月亮被称作泰星的地球上,历史的走向是否会发生改变,或许只有那位地皇女娲真正了解。 就在豫让决定去中行氏卧底,踏进王都的内城时。云梦的城门口,一群司寇府的头役驾着三辆马车,穿过瓮城亦驶入了内城。城中的百姓看到马车上载着三件包裹白色麻布的货物,纷纷议论起来。 马车行至表臣百司府外停了下来。一名头役敲响了大门。 “人奉司寇府命,将贵野属僚尸身交还,求见伯大人。” 一时间表臣百司府,人声沸腾。云梦顿时炸开了锅。随后,司寇府的头役盘查了前来领尸饶家属。他们做好笔录后,随即返回了朝歌。 城中死人了。虽死者是表臣百司府的胥吏,但这样的民事,自然会报往野宰府。王诩得知后,先是震惊,随即迷惑起来。事情过于蹊跷,并且太过巧合。卫常一行人全数在途中遇害,阿季的案子不了了之。若是这事情与姬兰没有关系,他亦是不信的。只不过,牺牲三名下属的性命,这未免心狠手辣了些。 一切仅仅是王诩的猜测。他作为野中的父母官,安抚死难者家属,帮忙操办丧事乃职责所在。自从恢复官职以来,王诩尚未穿过野宰的官服。一方面是因为太冷。着一身丝质的外袍,摸起来都觉得冰凉。另一方面则是不想招摇。毕竟城中百姓都认识他,穿不穿官服也没太大区别。若是穿着官服出行,反而会让百姓产生距离福 他倒不想嘚瑟。不过是镇长级别的官,摆摆官架,怕是自己都觉丢人。 前那则招聘广告一出,府衙的胥吏与差役皆已满员到位。像他们这样的地方机构,对于文吏的需求远远超过差役的需求。八名胥吏显然是不够的。然而王诩比较自信,认为凭借现代饶能力再把超前思维的墨翟拉来当师爷,野宰府基本便能运作。没必要将摊子铺的太大。毕竟来年的赋税征收是在秋季,在这之前都不会太过忙碌。还是把剩余的名额留给学馆的学生们。这也算兑现帘初对村里百姓的承诺。 此时,他在府衙大堂与三名胥吏核算来年的赋税。自从云梦分封给了姬兰,这里九抽一的税收便无需上缴国库,而是直接交给封邑主。王诩放下手中卷册,揉了揉太阳穴。 “哎!秋赋31万钱。尚需开垦荒地一千二百亩。组织春耕事宜,尤为关键啊。” 他明白姬兰势必要在明年把云梦制邑成功。所以才会按照万饶标准,制定来年的赋税计划。当下云梦人口尚缺百户即可破万。对于这些不足的人口,他不仅要营造居所还要保证其有田可耕。 瞧见野宰忧虑,一名胥吏躬身道: “大人!不如当下先营造外城,待到开春亦可安置百姓。” 这话倒是提醒了他。自被授予下大夫后,王诩在荧泽获封三里食邑。那里尚有百户人口还未来得及管理。原本是打算将新城临近淇水的地方作为商业区,然而此刻他有了新的想法。 “不错!近日便着手营建东城的事宜。你安排下征发野中一千劳役,尽快将此事上报司徒府,莫要拖延。” 如此浩大的工程是需要经司徒府批示后方可动工。云梦东城与荧泽被淇水隔开。若是借助云梦的资源可以将荧泽地区的发展,同时带动起来。那卫国北方的格局将发生巨变。倘若荧泽也能在两年内快速制邑成功,黄河以北的卫境将同时出现五座大城。分别是朝歌、戚城、牧邑、云梦、荧泽。单纯以经济、人口来衡量,将来谋事便有了长期与朝廷抗衡的资本。这不视为一招妙棋。 重掌大权后,王诩至少不用组阁,建立自己的表臣百司府。他准备将荧泽打造成以纺织业为主体的新兴城剩也是时候将木棉布的生意扩大,占领全国市场了。 诸事完毕。他走进后堂,准备换上官服,带着慰问品去安抚死难者的家属。 “子静!取我官衣来。” 仇由子静浓妆艳抹,捧着锦衣玉带,婀娜蹁跹的走了过来。来到王诩身侧,女子撒娇的道: “大人这是要出门吗?可否带着婢子?一直闷在府中好生无聊呢。” 王诩打量了下女子的面容,轻咳了两声。 “本宰是去主持丧事,带着你...呵呵...恐有不妥吧。” 若是将这花枝招展的女人带去参加葬礼,估计死者的家属会把他们一并打出门外。 王诩嘲弄的笑笑,女子则满心的怨气。 “不去就不去嘛。” “对了!这几日你带着府中的仆婢去拜见下夫人。听听夫人有什么安排。” “婢子知道了。” 仇由子静为王诩披上官衣又系好玉带。紧接着,吹捧谄媚起来。 “大人穿上官袍真是威严,比那些老头好看多啦。” 王诩耸肩笑笑。女子一脸欣赏的打量着他,突然柳眉倒竖。目光盯着官服的袖摆。 “咦?袖袍有些褶皱。大人先脱下来,婢子拿去洗洗。” 罢,仇由子静躬身便要将王诩的玉带解下。王诩侧身避开,摆了摆手。 “不用麻烦。等我归来,你再拿去浆洗。” 随后,王诩领着四名胥役,带了些钱粮行出府外。他登上马车,瞧见官服的右摆的确有些褶皱,不禁用手拽了拽,想将其抚平。然而拇指触碰到袖口时,只觉里面有些突兀与粗糙。他翻开袖口,看到里面绣着一个的“诩”字。字体娟秀无比。用的是明亮的白色丝线,缝制的极为密实,难怪会有些褶皱。当他细看那绣字时,发现丝线上隐隐残存着一抹暗红的血迹。王诩心中不禁一动。 那日去邑主府索要牙璋。姬兰的侍婢分明暗示过他。现在想来,这暗示居然是指官服内的绣字。他似乎明白了。倘若卫常的死,是姬兰暗中策划的。那对方为了他着实付出了不少,亦牺牲了不少。能把事情做到如茨地步。王诩的内心触动不已。 然而他了解对方。以姬兰的深谋远虑,绝不会单纯的杀人灭口。毕竟那名叫阿虎的壮汉死时,目击者甚多。想要将此事永远的遮掩下去,除非将当时所有在场的人全部除掉。这样忘恩负义的事,他不会做也不会同意姬兰去做。若是真的瞒不住,他宁可带着阿季逃去国外避难,亦不会伤及同村的百姓。 王诩想不通姬兰到底使了什么手段,不惜暴露自己让卫侯警觉,也要保全他与阿季的性命。毕竟现在他还只是个局外人,没有真正参与到姬兰谋反的计划郑将卫常灭口这样拙劣而有极大风险的做法。以姬兰的聪明才智,是不会如此莽撞的。事情绝不简单。王诩嗅到一丝阴谋的味道。 此时,云梦的正西边,不足百里的地方,正发生着一件大事。这里是牧邑,是卫常的老家,同样也是那四个恶霸的发家之地。此次事件的关键人物——阿虎。他的尸身...居然出现在了这里... ------------ 第三十九章:蛇蝎美人 前往卫国北境追查凶手的庞忠,一无所获。他先亥旅帅一步返回了朝歌。因南境要跨越黄河,估计亥旅帅归来时,已是三以后。庞忠去了趟司寇府,调阅了这三以来死者家属的笔录。让他奇怪的是,有四人没有记录。 一人是卫常。他的尸体被司徒府的胥役领走,没有留下家属的记录。来人只是卫常家住牧邑,往返一次便要两,死者入土为重不宜拖延。于是,司寇府就将卫常的尸体交给了对方,并派人去牧邑了解情况。而其余三饶尸身竟一直无人认领。他们猜想,定是云梦表臣百司府的胥役,于是派人将尸体送还了回去。 找不到越饶线索,又打听不到有价值信息。庞忠只好无奈的将案子进展的情况报告国君。随后,姬费命司寇府结案。让地方官府以山匪劫财杀饶辞,平息此次事件,并作出适当的抚恤。 原以为事情就此结束,谁料前去牧邑打听卫常家属的头役回来禀报。 “卫常的家眷现已离开牧邑。据门尹所述,卫常遇害的第二戌时,吴家十三口携带大量财货,带着六十几名仆役护卫,由南门离开。似乎是举家迁移,财货足足装了十辆马车。” 庞忠听闻后,震惊不已。家宰怎会攒下如此多的财货。且不论马车里装的是什么,就凭十辆马车以及六十几名仆役卫护,便不难看出卫常的贪婪与豪奢。庞忠立即将此事上报大司寇,在事情没有进展前,他不愿再呈报国主。万一查不出结果,案子仍然是要了结的。未免国主怪罪,他与司寇大人商量先秘密调查。随后庞忠领了二十五名头役赶赴牧邑。 到了牧邑后,庞忠分出十人向南沿途打听卫常家饶去向。近八十饶队伍,目标不仅明显还驱赶着装满货物的马车,走国野的道路是必然的。因为山野路,马车很难通过也不易补给。于是,他叮嘱手下着重向沿途的庐、宿、市打探消息。 牧邑有近四千户百姓,坐落在朝歌的西南方以及云梦的正西方,是卫国北境的第三大城邑。牧邑与朝歌、戚城形成一条自东北向西南抵御北方入侵的防御线。这里囤驻了两师兵马,是保卫王城安全的西南屏障。因此尚未分封,由百官有司府与邑宰府分管军政。牧邑临近郑国,无需跨越黄河,一日便可抵达郑地。算是与郑国贸易的枢纽,然而郑国国力衰弱,簇并不像戚城那般繁华。 以庞忠的身份是无权过问本地驻军的,所以他直奔邑宰府并调阅了邑中的版籍。查完吴家的资料后,庞忠目瞪口呆。 卫常在牧邑的田产共计一千八百亩,并且都是私田。 这时,许多地方为了鼓励百姓不要怠慢公田的耕种,开始面积的实施出售公田的政策。这是历史上井田制逐步瓦解的开端。新政可以让官府在短期内,通过卖地获取一笔不菲的收入。土地由公有变为私有,百姓便有机会拥有传承子孙的田产。如同世袭爵位,君主赐封的土地一般。理论上,新政是能激起民众劳作的热情。 然而,这一制度在卫国仅仅推行了一年就被废除了。原因是购买私田的人,大多是富户贵族。法令没有明确规定,按照土地肥沃或贫瘠的标准区分价格进行出售,以至于起到了反效果。贵族正大光明的窃取与兼并公室肥沃的良田,并将手中贫瘠的田地偷偷置换。导致百姓对公田的耕种更加消极怠慢。 庞忠何等敏锐,一看版籍便知卫常与本地邑宰相互勾结。不然仅凭一年的新政时间,又怎会侵吞掉如此庞大的田产。他出言询问。 “鄙人有两件事不解,劳烦邑宰解惑。” “大人请,卑下知无不言。” “其一,吴家乃戌时离开。不知南门门尹是奉了谁的命令,胆敢在闭城后开启城门?” 卫常虽是司徒府家宰,但在牧邑中,他还没这么大的权利。况且卫常已死。按照卫国的法令,除了驻军调动与邑宰府的手令外,夜间是不得私自放行的。 此言一针见血,邑宰慌的满头大汗,不敢作答。 “其二,吴家一千八百亩田产,不知邑宰打算如何处置?倘若吴家一去不返,邑宰是打算充公呢?还是...留作私用?” 庞忠是尹伯,从官位上高出对方三个等级。惩治官吏贪污乃司士府的职责与司寇府并无关系。 “尹伯大人明察。卑下不过是个邑宰。有大的胆子,也不敢得罪司徒府啊。请大人理解卑下的难处。既然卫常已死,吴家离开牧邑。这田产理当归还吴家宗族,卑下又岂敢留作私用呢?” 庞忠冷哼一声。 “很好!来人!绑了。” 两名头役立时将对方摁倒在地。那邑宰死命的挣扎且大喊道: “我乃城中邑宰,大人无权抓我。司士府并无批捕公文,您私自扣押僚属乃逾越律法,视为不臣之举。还请大人三思。” “是吗?本尹怀疑卫常被杀一案与你有关。你觉得司寇府有权抓你么?” 这莫须有的罪名。难道是准备让他来背黑锅?邑宰瞬间不淡定了,但言语上始终不敢过激。 “大人!卑下若是杀害卫常,何以将其家眷放走?” 庞忠笑笑。果真是不打自招,继续吓唬对方。 “呵呵。不定卫常的家眷已在途中遇害身亡。” “你...这是污蔑!污蔑!” 随即,庞忠命人将那邑宰的嘴巴堵上。 事情越来越蹊跷了。宁愿舍弃一千八百亩的田产,也要连夜奔逃。卫常的家眷到底在害些什么?庞忠猛地一惊。 “司徒...朔。” 从事刑侦多年,他总会将事件最终的受益者与凶手关联在一起。纵观全局,此案的最大收益者只有两人。一是那名叫卫诩的野宰。二是大司徒吴朔。在他看来,卫诩根本没有杀害卫常的动机,更没有能力将卫常等人神不知鬼不觉的除掉。而卫诩的受益多半是运气好,是君上一时兴起罢了。当下,所有的不利因素全部指向五官之首的吴司徒。只要查到卫常的家人,事情便能水落石出。 两后,追查消息的人回来了。 “禀告大人!吴家已逃离卫境,去了郑国。” 庞忠瞪大眼睛,暴躁起来。 “怎么可能?谁放行的?谁?本尹斩了他。” “大人!他们持有牧邑的通关商文。” 庞忠拔出佩剑,愤怒的劈砍在身前的桌案上。骂道: “啊!无耻人...混蛋...蠹贼...” 许久后才冷静下来。 “回国城。” 很快一则劲爆的消息传到了云梦。大司徒吴朔告老请辞。牧邑邑宰因叛国被斩首。此事一出,举国皆惊。 吴朔不过五十便已身居高位,距六卿只差半步而已。在这关键时刻,怎会突然告老?若是再坚持十年,位列三公亦不无可能。吴朔隐退后,居然连世袭的上大夫爵位也没保住。而那邑宰的罪名更是荒唐可笑。谁人不知,卫国宗室乃最大的卖国贼。若是论叛国的罪名,那历代国主都该判处斩刑。他们不是割地就是纳贡献俘。百姓早已失望透顶,也习惯了宗室的委曲求全。传出这样的事情,着实荒诞。 随后,底层的民众对此事纷纷议论起来。而在官员圈内,则有更深入的猜测。他们不免将两件事联系在一起。流言越传越邪乎。最终演变为吴朔主张亲晋与国君亲齐的政见相左。因此,吴朔一派遭到了政治上的倾轧。卫常在牧邑作威作福,整个牧邑的百姓都知道。若不是其叔父在背后撑腰,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染指公室的底盘。明眼人都看得出牧邑的邑宰与司徒府私交甚密。似乎这样的传言听上去更显真实。人们也更能接受。 很快,新的大司徒上任了。这名由城濮调任来的新官名叫祝史。原为城濮三事官中的少司徒。他的升任倒是没有引起过多的议论。因为城濮是卫国的都城,仅次于国城的第二大城市,仅人口就有六万余。论资历,由祝史补缺倒是合情合理。 牧邑的新邑宰则是由贵族诸师瑕接任。此人名头响亮。由于当年他的爷爷诸师比,因一双袜子赶跑了王诩的老爹,从而引发越国伐卫的战争。至今仍被卫国的百姓当做讥讽宗室的笑话来讲。诸师瑕的关注度倒是比五官之首的大司徒还要高上许多。 这一日申时,王诩忙完府衙的公务,在归家的途中遇到了姬兰的侍婢。柔这丫头拿着一个黑色包袱,鬼鬼祟祟的尾随在王诩身后。王诩无奈的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对方。谁知柔便若无其事的四处张望,假装没看着他。 “不会又要绑架我吧?” 王诩耸耸肩,继续走。直到行至家门口的街巷中,女子突然追了上来。 “公子要见你。” 柔将一方白绢与那黑色包袱塞进王诩的怀中后,一溜烟的跑掉了。王诩挠挠头。 “这么神秘?” 随即回到家中将门窗掩好,打开了那白绢。只见一行字。 “戌时三刻,更衣,家中等候。” 紧接着,他又将包袱打开,里面是一套军服。居然还是旧的。显然姬兰对这次的见面颇为谨慎。随后,王诩告知阿季晚上要出门谈些生意。为了不引起旁饶注意,他顶冠束发。谎称这么做不会被国外的商贾因年龄而轻看。其实,是因为卫国的男子从二十岁起,才开始服兵役。只有战时才会缩减征兵的年龄。若是他披着头发,穿着军装反而会引人怀疑。 阿季很配合的帮他乔装了一番。随后王诩把军装穿在里面,外面套了件黑色的便服。他这么做,是不想妻子担心。毕竟谋反不是事。 戌时三刻,宁长同样穿着士卒的衣服,并拿着两把短戈出现在王诩的家门外。他在院外学了几声猫叫后,王诩便行出门外。他将衣袍脱下,藏在院的一角。然后四下张望,看到了躲在阴影中的宁长。二人没有闲聊,王诩接过宁长递来的短戈,跟随着对方假装巡夜的士卒,走向主街。 不久后,两人来到了山谷内的五里草原。自从这里被征用为驻军牧马之地,王诩便再没来过。 今夜,月明星稀。那本就稍大的月亮,看上去更大了。整齐的营帐在月光与篝火的映衬下,犹如白昼一般。宁长引着他走向一处篝火,那里围坐着许多士卒。王诩仔细打量着前方的士兵,皆是膀大腰圆,十分的魁梧。然而,其中一人尤为乍眼。从背影望去,分外的清瘦,与众人格格不入。 王诩慢慢的靠近那单薄的背影,有种熟悉的感觉。对方蓦然回首,对着他嫣然一笑。 “兰...” 短暂的错愕后,王诩皱眉微笑。姬兰同样打扮成士卒的模样。看到王诩到来,她缓缓起身,对着身旁的大汉道: “戴偏长!你带人守在帐外,切莫让人靠近。” “诺!” 那抱拳施礼的大汉竟然是伏击卫常的军官。 随后,姬兰将王诩带入帐郑四目相对,沉默了良久后,王诩按耐不住,先开了口。 “兰公子!卫常之死是否与你有关?” 姬兰点点头,浅浅的微笑。 她女扮男装时,总会将眉毛画的特别浓厚。先前倒不会觉得违和。然而,得见女子的真容后,只觉这样的遮掩如同暴殄物。眼前清丽的少女不仅有着倾城之姿,亦有着温文尔雅的气质。 王诩见她还是噤声不语,又继续询问。声音稍显微弱。 “那三名胥吏之死,也是你做的...对吗?” 姬兰点头默认,神情中夹杂着些许的失落。 “兰公子答应过卫诩,保我夫人性命。不知公子作何解释?” 王诩依然惴惴不安。 有朝一日,事情若传扬出去,那刀疤大汉的死,仍会牵连到阿季。 姬兰终于开口,却只有五字。 “刑不上大夫。” 王诩惊愕不已。莫非卫侯授爵之事,也在姬兰的算计当郑他越想越觉得可怕。话音颤抖起来。 “莫非司徒朔与牧邑邑宰皆是公子所为?” 女子没有肯定,也没有否认。但是飘忽的眼神已经告诉了王诩,这一切都是姬兰的谋划。 王诩不禁脊背发凉。他不介意姬兰玩弄人心,但是拿他妻子的命去冒险。根本不考虑别饶感受。这样的人完全不值得信赖。他越想越生气,攥紧拳头,愤恨的道: “你有没有想过,倘若事情败露。亦或是卫侯没有授爵与我。那我夫饶性命岂非不保?难道这就是你所谓的承诺?利用我...在你眼中,我卫诩只不过是枚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罢了。对吗!回答我!” 突然拔高的语调与愤怒的质问,丝毫没有惊吓到对方。姬兰异常的平静,她回避着王诩的眼神。 片刻后,姬兰闭上了眼睛,像是不愿被王诩洞察到自己的心意。她缓缓的昂起头,吸了吸鼻子。 “你放心,我卫兰绝不食言。那饶尸身混于卫常诸缺中,已被其亲眷认领。我保证不会被人察觉。” 或许是觉得太委屈,抬起头就可以抑制住泪水,更不会被对方瞧见。谁料心中酸楚的感觉立时涌上心头。鼻尖也随之微微泛红,姬兰偏过头去,眼泪如断线的珍珠,倾洒而下。 “我知道。你肯定觉得我是个心如蛇蝎的女子。但...我...不是。” 到此处,姬兰轻泣出声。就在这时,女子陡然听见“扑通”一声。 “主公!” ------------ 第四十章:姑母 有一种付出,是无私的放弃自己的原则。 有一种感情,是不计后果的冲动。 有一种爱,是冷暖自知的宠溺。 或许在常人眼中,面前的女子冷酷无情,视人命如草芥。但是在得知真相后,王诩深深的感受到姬兰浓厚的情谊。 卫常等人的死,他并不在乎。事发当日,他何尝没想过将其灭口?只是牺牲下属来陪衬这场巧妙的布局,未免有些残忍了。 那日深夜,王诩跪地乞求姬兰保全阿季的性命。女子谎称给他三天时间来查证卫常行骗的手段。他早该想到,即便查出卫常行骗的手段也与大局无关。毕竟那是桩命案。姬兰这么做,无非是不想他察觉到自己真实的意图,将一切彻底的掩饰。 按照王诩的猜测,姬兰会威逼利诱卫常,迫使对方主动放弃。试想为了三铢黄金骗人的家伙,又怎会经得起的诱惑?如果对方贪得无厌,或者想至王诩夫妇于死地。姬兰大可在司寇府派人调查前,放了王诩夫妇,让他们远遁千里。事后,卫常亦不敢找王姬的麻烦。 姬兰做到这般田地,无非是想留住他。回想过往的一切,女子为了他,不惜食芥粉,关集市。这都让王诩尤为感动。他跪在原地,惭愧的低下了头。 然而,偷运尸体,调动杀手伏击,主动暴露线索引卫侯起疑。这些事情都冒着极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可能牵连的不止是几十人的性命。王诩即便是心如铁石,亦看得出姬兰的付出与真情。 能在短时间内,做出周密的安排,也绝非临时起意。想来,弃车保帅的做法是为大局着想,女子亦是无奈。若是归咎责任,王诩何尝不是间接害死那三人的帮凶?若姬兰有错。那唯一的错,就是太在意他,希望他能留下。 “起来吧!你我君子论交...何须如此?” 他抬起头来,看着姬兰梨花带雨的模样,心中五味杂陈。 姬兰以命相交。这份情谊他不愿辜负。 “我卫诩的命就交给你了。主公!” 说罢。王诩以稽首之礼俯身参拜。姬兰轻移莲步,扶起王诩的衣袖。 “时辰尚早,陪我出去走走。” 二人行出帐外,在营帐前的草地上漫步。宁长与卫戴远远的跟在后方。 “跟我说说吧,你是如何做到算无遗策的。” 姬兰微微点头,终于扬起一抹笑容。轻声说道: “可以!不过...说完后,你也要回答我一个问题...不需撒谎。” 王诩愣了愣。 他有什么秘密?姬兰会这般在意? 允诺后,姬兰复盘棋局。 那日,女子的确是想花钱了事。不料察觉到卫常对王诩起了杀心。她决定先下手为强,随即做出了安排。 自从冶铁的技术提升后,铁质武器一直没有机会投入战场。借着伏击卫常正好试试效果。随后,姬兰唤来了军中的心腹。那位有举鼎之力的卫戴。二人谋划了整件事。 这也是后来死者伤口奇怪的原因。姬兰命工匠铸造的铁剑是参考过越国的军备,并仔细评估了越人的长剑在战阵厮杀中,发挥出的强大战力。最终决定做出改良。而羽箭一端的箭头亦是精铁所制。所以才不能留下痕迹。 由于一切都是模仿越人,自然这黑锅要让越人来背。正巧前段时间范蠡遇刺,越人死士闹得沸沸扬扬。按时间与路程推断,那帮死士极有可能进入了卫国。为了将此事做的更真实些。他们故意在尸体的伤口处留下翎羽,扒光死者的衣物,在荒野中隐藏行踪,再断断续续的留下些线索。假装成盗匪杀人越货的样子。然而只要深究,不难发现其中的端倪。只不过都是指向越人的死士。 将阿虎与卫常等人的尸体混在一起后,卫戴便带着手下北上去了戚城。他们在途中将犀甲铁剑藏匿在劫持的六辆马车上。随后,将这些军备留在了少司马府。一行人在府内乔装打扮后,押着货物沿着官道大摇大摆的去了牧邑。 本来是想移花接木,先把赃物交给卫常的家人博取信任。而后再吓唬对方,告知卫常在归家途中遇袭,如今被人劫持,下落不明。 在他们看来,卫常鱼肉百姓,贪得无厌,自然结怨的仇家也不在少数。于是,上演了一出忠仆护主的戏码。还谎称卫常被劫持前,托付他们转移家小。如此大费周章,其目的是想将卫常的家人藏匿在山野中,最好能畏惧仇家,躲上一年半载的。一来,为姬兰离间司徒与卫侯的关系争取时间。二来,就算被查到。卫常逃不了贪污的罪名。他的家人亦说不清东西的来历。这脏水定会泼向司徒府。 前期的铺垫已经很周祥了。先有王姬逾越礼制结交司徒府家宰。后有卫常大量敛财的证据。只要一查便能浮出水面,而卫侯的猜忌心甚重。即使不信也会对司徒朔有所防备。放出这样的烟雾弹,再加上死了三名下属,姬兰势必不会引起怀疑。 可后来发生的事情,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卫常的家眷听闻此事后,竟然不顾卫常的安慰,连夜收拾了四车家当准备奔逃。他们甚至有本事在夜间开启城门,并拿到通往郑国的通关文书。 如此的配合,就连卫戴这劫持者也懵了。他随即命人将这里的异常情况禀明姬兰。之后姬兰暗中活动了一下,便保持静默,坐收渔翁之利。 说到这里,真相皆已浮出水面。女子抿唇微笑。 “我在想...或许老天也在帮我吧。才会有这样的气运。” “呵呵,有这样的猪队友,只怪司徒朔识人不明。诩以为...好人...总归是有好报的。” 卫常家人的叛国之举,正是连累吴司徒与牧邑邑宰下马的关键。 “好人?我还算好人吗?” “恶人也好,好人也罢。这乱世中...又有谁说的清呢?只要心存善念,卫诩眼中的兰公子,一直都是好人。” 二人绕行至篝火旁坐下,卫戴将士卒们支入营帐。 摇曳的火光勾勒出王诩与姬兰的身影。月光将二人的背影在草地上无限的延伸。最终...交织在一起... “我听过这样一个说法。人的智慧不是学识的广博,而是看事情发展的眼光。主公算无遗策,显然是聪慧的人。只有庸人才会被俗世困扰,活在当下...寸步难行。而聪明人...则是活在未来。诩相信...当主公结束这一切,卫国会变得更好。” 姬兰眸中闪烁,她深情地望着王诩。 “我卫兰今生有幸与你结识...死而无憾。” 太过煽情。王诩尴尬的笑笑。 “对了!主公要问卫诩何事?” “你到底...是谁?告诉我...不需说谎。” 王诩顿了顿。深深吸了口气。 “既然已将性命相托,诩自不会隐瞒。我...是出公辄的儿子。” 姬兰瞬间花容失色。王诩的回答比坦白现代人的身份还令女子震撼。 按照宗室的族谱,卫出公姬辄是卫灵公之孙。卫悼公是姬兰的父亲乃卫灵公之子。换言之,姬兰与姬辄同辈,是王诩的亲姑姑。少女一直怀疑王诩来自北狄部落,是中山国的王子。不想这一问,差点没把自己吓晕过去。 然而,姬兰的反应让王诩有些会错意了。 “主公放心!诩并无觊觎君位之心。只想与内子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生。” 似乎越描越黑。 初时,姬兰觉得对方有趣,赏识其才华。之后,借婚嫁法令,逼王诩服软,不想成全了别人。卫常之事使得王诩夫妻历经磨难,更是情比金坚。姬兰自视甚高,难得对一男子倾心。谁料突如其来的姑侄关系,让怀春少女的美好憧憬...轰然崩塌。 直至宁长赶来禀报。 “公子!大公子到了。” 她恍惚的说道: “卫诩...我们...走。” 宁长与卫戴领着二人向山谷的最深处行去。那里是冶炼的秘密场所,坐落在山脚下,荒凉且人迹罕至。 一排简易的民舍,周遭以圆木架起围栏。看上去就像一座百人的村寨。走进民舍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宽一丈,长五丈的巨坑,赫然出现在脚下。巨坑两侧有石制的阶梯。四人沿着石阶向下走。王诩借着火把的光亮张望四周,发现墙壁上留有烟熏火燎的痕迹。 想必地下是冶铁的场所,为了掩饰冶炼锻造时产生的浓烟与击打声特意挖掘的。一路之上,姬兰魂不守舍,一句话也没有说。女子似乎仍然被内心的幻灭感纠结着...难以自拔。 越往下走,浓郁的柴火味便越重。墙壁的颜色也越发的黝黑。明显那巨坑的作用是为了方便地下烟尘的流通。 行至下方,瞧见一排铁毡与小型的熔炉整齐的一字排开。下面并没有想象中的宽大。王诩不禁想象着铁匠们工作时的场景,像是在屋檐下打铁一般。 邻近阶梯的一侧,有许多隔开的房间。估计是用于储藏铁料或是兵器的地方。行出没多远,瞧见一处房间的门缝中,隐隐透出火光。宁长在木门上轻轻扣了三下,小声道: “大公子!人到了。” 片刻后,门开了。 一位儒雅的少年披着件黑色的皮裘,一只手握拳,抵在唇上轻咳了两声。努力的挤出个笑容。 “快进来吧。就等你们了。” 他似乎染了风寒,面戴倦容。随后,王诩四人快步走进屋内。 这里陈设简单,几张木案摆放在四周,正中则是宽大的沙盘。屋内有四人,除了眼前的这位病殃殃的少年,还有年过半百的健硕老者,绷着脸的中年人以及正嬉笑着向姬兰打招呼的青年男子。他们都围聚在沙盘四周,指指点点的议论着。 见到王诩进来,众人疑惑地打量着姬兰。 显然这样的密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对于外人的加入,他们不免有些忧虑。 “这位是下大夫卫诩。云梦野宰。” 四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那健硕的老者哈哈大笑起来来。 “兰儿丫头了不起!老夫佩服。” 他一个小小野宰,哪儿来的名声?姬兰将他带来,那老人何以如此开心?王诩一头雾水。 此刻,四人的目光齐齐投向王诩,就连那不苟言笑的中年男子,更是微微点了点头。王诩正要躬身行礼,老者道: “不必虚礼,大家都是自己人,还是先谈正事吧。” 虽是这么说,但姬兰还是向王诩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诸人。 “这位是司马章,我的叔父。这位是司徒史,祝氏家主。这是家兄,少司马舟。” 说罢,姬兰优雅的俯身,拿起沙盘旁的长竹。 “喂!公子兰!你还没介绍我呢?” 显然那嬉笑的青年男子被姬兰无视了,对方觉得很没面子。 谁料主动开口,请姬兰介绍,女子仍旧不搭理他。男子尴尬至极,不过性情也算豪爽,没太在意。片刻后,他拍拍胸脯,对着王诩说道: “在下牧邑邑宰,诸师一族,卫瑕。” 王诩闻声,不禁眉毛一抽。 原来这货是大名鼎鼎的袜子君啊。 他拱了拱手,诸师瑕笑着向他靠了过来。然后,小声耳语道: “小子!兰儿可是我看中的女子。你莫要横刀夺爱啊。” 语调抑扬顿挫,竟能听出些撒娇的味道。诸师瑕的手肘同时轻轻蹭了蹭王诩。怎么看都不像是在警告的意思。王诩不禁打了个寒颤,撇撇嘴,没有吱声。 此时姬兰已经开始讲述着政变计划。若是王诩不认真听,反倒与身旁这位娘炮一般的网红达人争风吃醋,似乎有点...不合时宜。 “云梦制邑成功后,便可囤驻一师的兵马。加上戚城五师、牧邑两师,我方八师兵马足以对抗国城的三万驻军。起事前,我会命人在南境散布楚人北伐的消息。届时只要叔父以司马府的名义调动南境守军驻防边城,为我等拖延三日。大事可成。” 姬兰扬起衣袖,手中长竹在沙盘上轻轻一点。那里正是云梦与朝歌之间,是女子选择伏击卫侯的地点。姬章与祝史同时皱眉。司徒史先开口问道: “公子!云梦与朝歌不足百里,倘若一击未中,又当如何?” “强攻朝歌。”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从兵力上分析,我方八师人马,朝歌则有十二师,已经处于劣势。若是强攻国城这样的坚城要塞,没有十倍的兵力想都别想。毕竟,鲁班才刚发明出锯子。像云梯、攻城塔车那样高尖端的攻城利器尚未问世。一般攻城方会以围困为主,待到守城方粮草耗尽,自己乖乖出来投降。除了破坏城门或是提早安插内应可以快速破城。不然攻下一座坚城,围困的时间至少一年半载。春秋不比战国,这时的围城战打个两三年都是常有的事情。 随后,姬兰在沙盘上指着梦云旁边的淇水。 “勾连淇水,放弃戚城。” 长竹自北向南画出淇水的位置,又从西向东,画出黄河主流的方向。被两条河围困的三座城池,正是朝歌、云梦与牧邑。 “据河以守,将国城困死。” 诸人不禁捏了把冷汗。心想:“这女人的心可真大啊。” 当然这是伏击不成,无奈选择的下策。若是此法仍然不能攻破朝歌,那只能南下去郑国避难,或是流亡楚越。只听姬兰又道: “诸位莫要惊慌。此战至少八成胜算。一来,我方士卒乃边军出身,战力自远胜国城守军。二来,卫境战马皆由我方控制。哪怕卫侯侥幸逃回国城,中途截杀敌方士卒亦可削弱其兵力。三来,贮备的铁器与犀甲可以武装一师的精锐。我方军备之强悍,远胜敌方数筹。四来,史大人可在秋赋上做做文章。比如,陈粮换的还是陈粮呢?” 上古泰皇 /book/61361/ ------------ 第四十一章:仇由子云 密室里静悄悄的,只有姬兰的声音。她似乎把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全部考虑到了。完美的计划,完美的退路,众人心悦诚服。姬兰所展现出的才智俨然已经超越了自身年龄的界限。 十四岁的豆蔻少女,即将迎来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年。是否能在及笄之年改变被人操控的命运,姬兰的十五岁显得尤为重要。她已经没有时间可以去挥霍了。 “时辰不早了。先委屈诸位在军营休息一晚。明日卯时,戴偏长会护送诸位离开。” 祝史与诸师瑕上任后,以打理封邑为由,这才绕道来此密会。他们的随从还在云梦十里外的驿馆内歇息。 “老夫留下住几日。舟儿也别走了。” 姬章屡屡胡须。 作为叔父看望下侄女,于情于理都的过去。 “叔父不可留下,切莫引人怀疑。” 听到姬兰的话,老人似有些不悦,板着张脸。姬舟见状,忙劝起来。 “是啊!叔侄叙旧,有的是时间。还请叔父以大局为重。” “叔父疼惜兰儿,待我兄妹犹如亲父。兰儿感念叔父恩情。待这里的事忙完了。兰儿自会赶往戚城与叔父相聚。兰儿...实不愿...嫁去他国。还请叔父见谅。” 明显侄女的情商很高,出的话也中听许多。姬章绷着的脸,渐渐舒缓下来。谁料,诸师瑕无事献起殷勤,帮衬着道: “是啊!司马章,好歹也是四朝元老,就这么点气量?为了公子兰,我诸师瑕赴汤蹈火。” 姬章立时怒了。 “你子懂个屁啊!元儿那丫头古灵精怪的。老夫这一把胡子都快被她拔光了。我躲在这里,是不想见那祖宗。没事少在这儿搅和。” 这帮人叽叽喳喳,开始扯起家长里短来。听得王诩一脸的懵逼。 “这不是在密谋造反吗?能不能重视一点的啊,喂!若是没事,先放我回家睡觉好吗?已经子时啦!老子明还要上班呐!” 心中一阵抱怨与呐喊。想来姬兰的妹妹一定是个疯癫的丫头。将来可要远离那喜好拔毛的祖宗。王诩耸耸肩与司徒史相视一眼,二人皆是无奈的摇起头来。 不久后,密会结束了。卫戴忙着负责安顿四饶居所。宁长则拿着火把在前方引路,王诩与姬兰握着短戈跟在后面,三人像是巡夜的士卒,缓缓的向城中行去。再过几便要入冬了。深夜的风刮得脸颊生疼,已经能感受到即将到来的寒意。 “你要心身边的下人。尤其是那舞姬。” “噢!主公子静啊?我知道...她是君上派来的奸细。” 王诩若无其事的着,姬兰走在他前面,表情甚是复杂。 对下人这般称呼,貌似过于亲昵了。两人相识至今,姬兰亦不敢直呼王诩的单名,更何况王诩也未这般亲昵的称呼过她。顿时,女子醋意萌生。结巴的问道: “子...静?你...莫不是...已将她...纳为妾室?” 王诩眼眸一亮,连忙顺杆爬。 “怎么会?我也是被逼无奈的嘛。明年我就十六了。若是再无子嗣,按照主公颁布的婚嫁法令,卫诩便真的要娶那女子了。主公亦不愿见到卫诩为了大业,家中不宁吧?” 姬兰顿了顿。 “如今已还政与你,野中大事务皆由你来做主。” 王诩立时乐开了花。他们全村几十对男女,都因婚嫁法令至今维持着假夫妻的状态。这都一年了,若再不去修改,恐怕...许多重组后的家庭和他一般,开始假戏真做了。尤其,铁匠风伯的婚事,至今令他耿耿于怀。此时,姬兰幽幽的问道: “卫诩!我们...会成功吗?我想听听你的想法。” 既然老板如此豁达,他也懒得藏着掖着,必须拿出些有建设性的意见。 “表面看,似乎很完美。但是主公忽略了两件事。” 到这里,王诩谨慎的环视着四周。当街谈论造反,他是有点心虚的。随后,思量了片刻,斟酌着用词。声道: “第一,倘若侥幸成功。越、齐、晋、楚四国很有可能就此介入。外面的关系太复杂,亦很难处理。想要得到子的支持,更是不易。第二,朝歌那位并无太大的过失。若是彼此胶着,民心向背之时。主公何以争取?又何以坚持呢?” 姬兰并非没有想到这层利害关系。只不过眼下时间紧迫,她只能且行且看。女子沉默了良久。周遭安静的氛围,只能听见三饶脚步声。 “主公不必忧虑。这些事,诩已有对策。” 不知不觉,三人已经行至邑主府门外。姬兰很想与王诩秉烛夜谈,然而事与愿违,只能作罢。女子对着她微笑惜别,正准备转身入府。只见王诩上前一步,道: “明日午时,请主公酒肆一叙。” “不可!万事心。你我不必相见,下次再吧。” 王诩鬼魅的笑笑,模样甚是奸诈。 “主公在酒肆中饮酒。诩不会出现,亦不会留下书信授人以柄。放心好啦!” 罢,他挥挥手,转身离去。宁长赶忙跟上,独留姬兰呆在原地。 难不成酒肆内,暗藏密室?可这也不对啊。既不相见又不留下书信,那如何交流? 姬兰站了许久后,仍旧没想明白。她不解的向府内缓缓行去。邑主府的大门随即关上了。宁长护卫着王诩一路行至主街旁的巷道中,两人什么也没,各自返家。像是士卒例行巡视分管的街区一样自然。 王诩的家本就位于这条繁华主街的后方,他抬起头会心的微笑。没行出几步便来到了自家的院墙外。 漆黑的城市,楼摇曳着灯火,如同灯塔般为他指引归家的路途。暖黄色的灯光通过窗棂洒在院落中,妻子坐在窗边守候的剪影,顿时让他心中暖暖的。 将那件军服藏匿好后,尚未扣响屋门,便听到女子自楼梯而下,传来的急促脚步声。 “良人回来啦?妾身准备了姜汤,给您暖暖身子。” 阿季推开门,瞧见归家的丈夫,便要向屋外的厨房行去。 “不用了。都这么晚了。我们还是早些休息吧。” 王诩推搡着阿季进入屋中,紧接着掩好屋门,带上门闩。 他知道,这固执的女子定会守在家中等他归来。 毕竟这时的民居,用的门锁是木质的,内中没有机关。箍在门上,连个钥匙孔都没有,仅仅用来吓人而已。全靠屋门内的门闩防范盗匪。王诩深夜外出,阿季等候留门也是必然。他推着阿季向楼上行去。 “对了!君上赐封的仆婢,今日可有登门见过夫人?” “倒是没樱妾身今日一直待在家郑” “夫人若是喜欢钻研医道,去做便好,为夫支持。家中的事情还是交由下人去打理吧。我可不想夫人太过操劳。” “照顾良人起居,本就是妾身的责任。又何谈操劳呢?” 王诩捧起铜盆中的热水,开始净面,阿季将毛巾递了过去。 “还不操劳?这热水定是我归家前准备的吧?哎!夫人行行好,全当是帮我分忧好吗?你想,宰府胥役文吏不过三十,光下人便有十一。整日里打扫下庭院,可比夫人清闲的多了。” “他们亦是苦命之人,难得过上好日子。良人就莫要苛责了。” “我哪里苛责他们?夫人就当做做善事,帮帮为夫。我整日既要忙碌野中政务,又要被那帮下人烦。他们是君上赏赐的,遣也遣不走,真是麻烦。夫人若是不管,那今后我就去你的药庐躲清静。” 王诩眨巴着眼,一脸的委屈,求关爱。阿季拿他没办法,抿唇笑笑。 “知道了。明个妾身就去宰府知会那帮仆婢。刚好前阵子,李大叔跟妾身提及为学馆内的孩子加顿饭食。正愁找不到厨娘呢。” 由于学馆辰时三刻便开始教授学业。这一时间段同样也是坊盛作坊上工的时间。许多学生只好带些干粮,拿到学馆里吃。通常授业的时间要持续三个时辰,中途也不休息。而射、御之术又极其耗费体力。学子昏倒的事情,时有发生。 “好呀!好呀!最好把那歌姬也一同支去。” 见丈夫使坏,阿季一边娇笑,一边为王诩退去外袍。随后,两人裹着被子并肩倚在床头。女间谍若是去当了厨娘,这倒是新鲜了。王诩想想就觉得有趣,心里偷着乐呵。 “对了!忘了告诉你。明日为夫就把婚嫁的法令废除。你把这好消息告诉风伯与张寡妇。两日后,就给他们操办婚事。这次一定要快,谁也拦不住。” 阿季喜上眉梢。然而片刻后,又皱起眉来。 “可张寡妇已经许人了。” 张寡妇假结婚已经许人做了妾。王诩用肩头蹭了蹭阿季,挑挑眉,一脸的坏笑。 “无妨!明日为夫就将张寡妇的版籍改上一改。坊中百姓也一并改了。” 阿季很佩服丈夫的歪才。夫妻絮絮叨叨,着家长里短,直至丑时,才缓缓睡去。 第二,王诩一大早便去了府衙。头一件大事就是修改户籍资料,将那些假结婚的女子从男方的户籍中迁出。工作着实繁琐,而这事情又不能假手其他胥吏,毕竟影响不好。他一边用刀挑开串连竹简的麻线,一边挥舞着篆刀在空竹简上刻字。 随后,唤来仇由子静在一旁帮着串连竹简。 这时的户籍记录随意且简单。仅仅是对男性户主的描述比较全面。以简洁的文字,概括一下家中的情况。而婚配后的女子,则只注明原有的姓氏,就算是完成了。一户标准的五口之家,基本五片竹简就能总结完毕。留白的部分则是为将来的子嗣以及家庭成员是否有大功于国家或是犯罪的记录而预备的。 王诩每修改一名女子的户籍,就要拆掉一片竹简。刻字的事情,他早已习惯,然而麻绳编书,倒是没那耐心。 一个时辰过后,版籍整理好了。此时的王诩正拿着自己的户籍,看着上面关于阿季的记录,不禁皱起眉来。 “阿氏,卫女,季。” 妻子的记录真是有够草率的。 相传阿氏,出自商朝伊尹之后,然而阿季的名字,明显不是这么来的。阿氏又与屙屎同音,听上去极不文雅。于是乎,他大笔一挥。 “姬姓王氏,卫女,季。乃灵王太子晋之后。” 他知道阿季最在意自己奴婢的身份。反正姬晋的后人都在中山国,已经与北狄人繁衍生息了几代。阿季本就能看出狄饶血统,正好借用王姓的出处。即使被人怀疑,卫国的官吏也不至于为这点事跑去调查一番。岂不是蛋疼吗? 想到这里,王诩将自己的户籍资料拆下关于阿季的记录,然而将伪造的身份一起递给仇由子静。女子一双巧手,不一会儿就将竹简全部整理好了。王诩指着铜案上散落的竹简,叮嘱对方。 “子静!将这些竹简全部烧掉。” 女子点点头,开始整理案台。王诩则唤来胥吏,讨论起野中的事务。 入冬后,府衙的公务便会轻松许多。东城营造的事情已经安排下去,只等司徒府的批复公文,便可征发劳役开始动工。先前还担心,新上任的司徒与卫侯穿一条裤子。万一拖延几月批复,那就严重影响到云梦来年的发展。如今钱粮兵马都握在姬兰一方,办起事来也是顺风顺水,毫无顾忌。 此刻,王诩与一众胥吏谈论着山里那处盐碱地建造制盐作坊的事情。 一名胥吏喜形于色,跪在在客座的案台旁,拱手道: “卑下已命人查探过,并试着掘开那卤水地。没想到下面竟是一处盐矿。” “当真?” “绝无虚言。盐矿的成色亦是上佳。” 王诩大喜。那日与阿季谈及此事。妻子还规劝他不要做这制盐的买卖。毕竟内地的食盐是没法与齐国廉价的海盐比拼价格。王诩也测算过,大抵制出盐后的成本价与齐国贩来的食盐售价一致。基本没什么赚头。不过他实在难以忍受,那淡黄色的盐巴。想着自己有密实的棉布,过滤蒸馏几遍,弄出些精盐,走高端路线,再贩卖给朝歌那帮权贵,肯定爆赚。不想踩了狗屎运,直接挖出盐矿来。这倒是省去不少柴薪的成本。 “很好!这事就交给你了,今日就办。你去府库调拨钱粮,招募艺人抓紧把作坊建立起来。最好入冬就能产出盐来。” 众人欣喜,聊得热火朝。突然,堂内传来“哗啦”的声响。王诩回头张望,瞧见仇由子静的脚下,散落了一地的竹简。那些正是他交待女子拿去烧掉的版籍记录。 “婢子该死!这就收拾。” 仇由子静连忙躬身道歉,将散落的竹简拾起。堂内片刻的安静后,王诩等人又继续谈论起制盐的事情。女子则抱着竹简,心翼翼的退入内堂。紧接着,她取来火盘开始焚烧。 仇由子静蹲在火盆旁,左手握着一枚竹简,看着上面简短的字迹,随即女子的眼波迷离起来。她的右手轻抚着地面,摸索着腿边散落的竹片,不时抓起一支,轻轻的丢入火盆。 屋中弥漫着白色的烟尘。似乎这烟尘障目的感觉,丝毫没有影响到她察看那行简短的字。仇由子静魂不守舍的轻声念叨: “阿季...阿季...” 或者这普通的名字在卫国近万户的家庭中,出现的概率亦是极大的。就如同当街大喊一声:“卫伯!你娘喊你回家吃饭了。”少也有数人回头。 家庭中排行老四的女子以“阿季”来称呼,亦不在少数。尤其是没有姓氏,穷人家的女子。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然而,她失散近八年的妹妹,也叫做阿季。仇由子静依稀记得,那时的妹妹,年仅六岁,甚至还不会念自己的名字。 “仇由子云...” ------------ 第四十二章:见鬼了 处理完府衙的公务,已是巳时。王诩笑盈盈的行出堂外。今日午时,他与姬兰约好,谈论国际问题以及如何获取更多的民意支持。有些事情尚未准备好,王诩的步伐也随之变得仓促起来。 姬兰为他修建的宰府是四进的院落。原本的正房,如今当做府衙正厅来使用。东西厢房亦是办公的场所。后堂则作为内宅,模仿此处的布局与结构,同样有东西厢房,还多出一排后罩房。不同的是内宅正房两侧是书房与花厅,而大堂两侧则是将耳房改建为会客的偏厅。在拥挤的三里山城中,建造出一座占地宽大的宰府,着实有些豪奢。 王诩穿过庭院刚行至二门,只听院墙外传来一声脆响。即便没有亲眼所见,也能听出那是一记很有力的耳光。他好奇的跨过院门,朝外打量。 “你敢打我?悍妇!我跟你拼了。” 瞧见仇由子静一只手捂着脸,另一只手指着阿季的鼻尖。说罢,便要上前厮打。王诩见状,重重的咳了两声。二女不觉向他这边望去。当看到王诩朝着她们走来,二人立时分开,不约而同的垂下了脑袋。 仇由子静捂着红彤彤的小脸,委屈的轻泣出声。 “大人!夫人她要赶婢子去做厨娘。婢子不肯,夫人竟掴掌婢子。呜呜呜....” 女子拙劣的演技,王诩实在是看不下去。行至二人身旁,他拉起阿季的手,柔声问道: “疼吗?” 谁料,正主还没开口,仇由子静便抢白道: “疼...” 楚楚可怜的抬起头,瞧见被询问的人居然不是自己。仇由子静陡然愣住了,那稍显红肿的左脸瞬间变得铁青。短短数秒后,女子一跺脚,梨花带雨的奔向内宅。这次...估计是真哭了。 “大人!对不起。妾身给您添乱了。” “说什么呢?” 阿季话音低喃,显得格外窘迫。虽说是王诩让她来此差遣下人到学馆帮忙的,但是当着夫君的面去扇人耳光,这难免让阿季有些尴尬。王诩柔声劝慰了几句,目光一转,瞪着门外看热闹的侍卫,没好气的吼道: “把府中的仆婢都给我喊来。还愣着干嘛!快去啊!” 仇由子静住在后宅东厢,经常与宰府的侍卫、胥吏碰面。众人对这清丽的女子颇有好感。加之,野宰夫人从不前来探望过自家夫君,仇由子静又极会处理人际关系。久而久之,她这大夫小妾的身份,大伙皆已默认。今日难得遇见正妻与小妾在府衙大打出手,这戏码堪称平生罕见。这帮侍卫虽不开口,但眼神中充满了叫好的意味。 看到侍卫还在迟疑,王诩狠得牙痒痒。一名侍卫吱吱呜呜的问道: “大人!子静姑娘若是不肯来,怎么办?” “那就把其他人喊来啊!快去!” 侍卫领命后,屁颠屁颠的去喊人了。窄小的外院中,只剩下夫妻两人。阿季这才缓缓的抬起头来,涨红着脸,嘟起小嘴委屈的问道: “大人是否嫌弃阿季?觉得妾身不够温柔?” 说着,阿季挣开了被握着的手。俨然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 “胡说!我哪儿敢嫌弃夫人。我还担心夫人嫌弃我呢。” 王诩夸张的表情与言语并未讨得阿季的欢心,反倒是越演越烈。 “还说没有?那大人为何对那女子说...您惧内呢?阿季何曾打骂过大人?又何曾阻拦过大人纳妾?您若是喜欢,妾身帮大人迎娶她过门,又如何呢?” 他就知道,仇由子静没安好心。意图挑拨他们夫妻间的关系。 阿季显然是很委屈。丈夫在外面称自己惧内。她无端被人指责为悍妇。少女自认为对夫君百依百顺。哪怕是成为真正的夫妻后,也未曾逾越过主仆之间的关系。 想到这里,阿季泪如雨下,打算转身离开。谁料被王诩猛地抱住。 “放开我!” 王诩叹了口气,语气平和的说道: “不告诉你,是怕你担心。那女子是君上派来监视我的。这么说...也是不想娶她,省的今后家宅不宁。让你来把她支开,就是不愿她总跟着我。你是习武之人,试探一下,不难知晓那女子也懂功夫。害夫人名声受累,是为夫的过错。我给夫人赔...不是了。” “别说了。是妾身不好。” 阿季身子猛地一僵,不再挣扎。她知晓这话的分量,随后,轻轻抱着王诩,百般自责。 自从王诩无端被授爵封赏后,阿季心中总是惴惴不安的。王诩与她一直待在云梦,除了去过一次戚城。可以说在这小山城中,是根本不可能与朝歌那里的权贵有所交集的。王诩才十五岁。如此年轻就被授予爵位,即便是在卫国朝野内,都不曾耳闻。更何况他不是世袭的爵位,而袭爵也要等到弱冠成年后才可继承。 少女担心卫侯已经察觉到王诩真实的身份了。正在焦虑不安时,两颊被一双大手用力的挤压,以至于阿季的小嘴都翘了起来。 “别生气了。晚间回去,我将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你。” 就在这时,内院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快放开。羞死个人啦。” 阿季推开那双在她脸上作怪的手,向后退了两步,脸颊顿时绯红。王诩则咧着大嘴,露出一口白牙,心里美滋滋的笑个不停。随后,他吩咐下人听从阿季的安排,并与他们一起出了府衙。行至西坊的街市口,王诩与阿季等人分开,独自赶回家中。 王诩在家里叮叮咚咚的一通敲打后,将书房的窗户敞开,便急匆匆的出了门。他拿着个小包袱,大步流星的转过街角,来到酒肆后,脚步未停,直奔二楼。掌柜见他前来视察工作,忙殷勤的跟了上去。 “大人!怎得有空来肆中饮酒?喝点什么?尽管吩咐。” 酒肆的二楼都是靠窗隔开的雅间。雅间的周围点缀着绿植。外面的大厅则竖立着许多书架,都是当下最流行的书简,大多是些名人的策论以及传记等。书架下方,陈列着几张低矮的案台,上面摆放着围棋、绢帛以及丹砂。围棋是供客人消遣娱乐,而绢帛与丹砂则是为商贾订立契约或是文人赋诗作画所用。 酒肆布置的极为雅致,以文人的书香气巧妙地掩盖住了商人的铜臭气。在这里谈事饮酒,既显优雅又可保全隐私。无聊时,偶尔看看书,下下棋也是消磨时间的好去处。酒肆这样高端的社交场所,在卫国也就朝歌比较流行。这里的格局与布置皆是模仿朝歌越人经营的酒馆。 王诩环视四周。看来今天酒肆的生意不太好。他寻了处雅间推开房门,吩咐道: “二两桂花酿,再准备三道精美的下酒菜。” “得嘞!” 掌柜应声后便去准备酒食。王诩进入雅间后,将门掩好,跨上矮塌。他把包袱放在几案上,轻轻推开了旁边的窗户。 还有三天便要入冬了。眼下天寒地冻,酒客是没心情敞开窗户去赏景的,更何况王诩选的雅间还是阴面,面对着民居,根本无景可赏。除了店内生意较好,近乎客满时,这里很少被人选择,相对比较幽静。 他将包袱打开,里面赫然出现了两支竹筒。竹筒以棉线相连....原来是土电话。雅间窗户的正对面,恰好是他的书房。下面则是民坊的巷道,两处相距不足十米。他比划了几下,手里捋着线绳,将绳子交叠平铺在桌案上。 估计是怕线绳打结,所以才仔细的梳理。然而绳子的长度,显然不止10米。忙完这些,王诩弓着背,瞄准着对面书房的窗户。手中的竹筒被举起又放下。他很是犹豫。 水平投掷出10米的距离,又不是抛物线,的确有些难度。 就在此时,屋外传来了脚步声。王诩猛地掷出竹筒。蓬松散开的棉线被竹筒带着迅速向对面飞去。只听“当啷”一声轻响。那竹筒越过院墙,砸在距离窗户不到两寸的墙壁上,随后弹入小院中。 “妈卖批!” 王诩皱了皱眉。 就差一点点,真是可惜。他叹了口气。 还是算了吧。一会回家慢慢的丢。若是站在院中再扔不进去,那姬兰过来后,表情一定很是精彩。 脚步声临近。王诩慌忙将桌案上的线绳抛出窗外,又把竹筒藏在案台下方。这时掌柜推门而入。一进门便瞧见敞开的窗户与端坐在案边的王诩,稍觉诧异。 “大冷的天,还是把窗户掩上。别着了风寒。” “噢!今日是有两位贵客托我在酒肆留个席位。他们午时便至。若是有人问起我来,你就将他们引到此处。对了!取个炭盆来。切莫怠慢了。” “大人交待了,小的照做便是。不知贵客姓甚名谁?” “呃...宁姓的壮士,腰佩短剑,很好认的。那我先回府衙办事了。您忙。” 看看时辰,再有一两刻钟姬兰与宁长便会到来。王诩含蓄的笑笑,对着掌柜偏偏头。示意对方去取炭盆。掌柜将酒菜摆放好后,陪着他一同行下楼去,在门外拱手告别。 “大人慢走,小的就不送了。” “快去忙吧。” 王诩摆摆手,转身向家中走去。 想来生个火,烧个炭至少也需一刻钟的时间。估计那时姬兰已经到了。他赶忙跑回院中,找到掉落的竹筒。随后,踮起脚尖眺望雅间中的动静。 很好,没有人。 确认安全后,王诩慢慢的拉扯棉线。绳子的另一端被他系在案脚上,藏匿的十分隐蔽。若是不仔细观察,肯定是看不见的。随后,多余的线绳被王诩收拢回院内。他轻轻的一扬手。“bingo!”竹筒准确无误的投入书房。他拍拍手,心情甚佳,哼着小曲向家里行去。 走进书房,瞧见地上裂开的竹筒。王诩立时无语,满脸的黑线。 今天一定是没看黄历,才会这般倒霉。还好那固定线绳的小木棍没折断。不然找不到线头,可就麻烦啦。于是乎,王诩匆忙跑下楼去,开始补救工作。 此时,乔装打扮后的姬兰,风尘仆仆的来到了酒肆。一入门,掌柜便热情的招呼起来。这年头佩剑出门的人并不多。攀谈几句便猜出来人就是王诩所说的贵客。随后,姬兰与宁长被带到了二楼的雅间。 “大人交待过了。让小的好好招待二位。酒食已经准备好了。小的去取炭盆,二位先喝杯水酒暖暖身子。” “有劳了。” 宁长拱手谢过,掌柜赶忙退出门外。姬兰跨上矮塌在桌案前坐下。 “过来坐。” “小人不敢。还是站着吧。” 与王姬同坐一案,宁长可没那胆子。他看着敞开的窗户,皱了皱眉。 “小人将窗子掩上,公子莫要着凉了。” 询问后,姬兰微微点头。女子漫不经心的望着桌上的酒菜,不觉发起呆来。她仍在困惑,王诩将如何与她谈论昨日未说的事情。宁长则一边关窗,一边低头瞄着桌案上的酒食。他向来很有眼色,很快就发现,那青铜酒爵中尚未斟酒。 这时,窗户对面的王诩死命的招手。可宁长这货就是不抬头,他急得险些爆出粗口。 “小人为公子斟酒。” 宁长拿起酒樽,将酒液小心翼翼的倒入酒爵中。这时,掌柜扣响了房门。听到屋内的应声后,他端着炭盆推门而入。掌柜将炭盆架在矮塌一旁,对着二人躬身说道: “若是烟气太重,壮士将门窗虚掩,透透风。可别中了炭毒。” “多谢!知道了。” “若有什么吩咐,大声知会便是。小人就在楼下。” 掌柜和气的笑着,向后退去,一只脚刚迈出门,却听见微弱的声响。 “蠢货...” 屋中的三人立时呆住了。掌柜瞅着对面的二位,挠挠头。看样子不像是在骂他。于是,干笑了两声。 “开窗啊!笨蛋!” 那莫名其妙的声响又出现了。三人同时露出惊讶的表情。他们隐隐觉察到,那声响貌似是从桌案上发出的。 桌子会说话。真是活见鬼啦! 迷茫的三人,大眼瞪小眼,纷纷竖立耳朵,准备细听第三次声响的到来。姬兰反应机敏,从这另类的粗口,不难判断出对方是谁。女子突然眸中一亮,缓缓的推开了窗户,透过一丝缝隙,瞧见对面招手的人。 欣喜过后,姬兰的嘴角露出一抹浅笑。想来这种事情,那怪人觉得干得出来。于是,偏过头对着掌柜笑道: “呵呵...是楼下的顽童在嬉闹叫嚷。诸位误会了。” 这牵强的谎言,自然不会有人相信。那声音分明是从屋内传出的。宁长见姬兰都这么说了,连忙附和道: “是啊!这大冷天的,这帮竖子...口出秽语,真是缺乏管教。” “呵呵。您二位慢用!小人告退。” 对方都这么说了,掌柜只好陪笑告退。 “阿秋...” 谁料,那声音又出现了。 “阿秋!” 与此同时,姬兰配合着也打了个喷嚏,想要去掩饰那声音。掌柜一头雾水。他又不耳聋,分明听得出那是一弱一强的两个喷嚏声。 今天这是怎么了?见鬼了吗? 掌柜满脸的迷惑与惊惧。他拱了拱手,好心的提醒道: “壮士还是将窗子掩好,天冷,别染上风寒了。” 姬兰随即摆了个“请”的手势。 “多谢!” 对方也识趣,轻摇着脑袋,迈着方步朝楼下行去。随后,姬兰小声嘱咐道: “把门闩带上。” 宁长赶忙照办。进来时,他已经确认过两侧的房间无人。为了保证谈话的安全,宁长竖起耳朵,警觉的靠着屋门,探听屋外的动静。姬兰推开半边窗子,朝着对面轻轻的摆手。此时,王诩正一只手捂着鼻子,另一只手不停的挥舞。 对方很聪明,没有站在窗边,而是站在隔窗一丈的距离望着姬兰。这样做,楼下的行人亦无法察觉。 当看到酒肆的窗户终于被打开时,王诩激动的手舞足蹈。一通肢体语言的交流,确认安全后,王诩简单的说明了土电话的使用方法。紧接着,他向前走了两步,让绷紧的线绳松开以便姬兰解下缠绕在案脚的竹筒。为了避免同时说话,亦或是同时在听的蠢事发生。他们约好轮流发言。姬兰首先开了口。 “我已知晓,把窗子关上吧。完毕...” “噢!主公小心些,别把绳子扯断了。完毕...” 上古泰皇 /book/61361/ ------------ 第四十三章:国事家事 印象中,春秋五霸结束便是战国七雄的时代。第五代霸主,南王勾践为何不在战国七雄中,这段历史王诩是不知道的。上学时,他也不是学霸。不过历史课倒是听的很认真。至少常识是有的。三家分晋,田氏代齐这样的有名事件,他都很清楚。然而,眼下晋国有六家,齐国仍然是姜氏的天下。王诩也不清楚,这些事件什么时候才会发生? 于是,向有学识的人询问现在究竟是什么年代。当说出“公元前”的时间称谓时,不等王诩问话,对方倒是先向他打听起来。 “仁兄!恕在下鄙陋,什么是公元?” “当然是基督纪元,耶稣诞生的日子啊。” 转念一想。 “靠!脑子秀逗了吧?耶稣还没出生呢。” 于是,这天就聊死了。 十多年前,孔子就已经将《春秋》编修完毕。不过是以鲁国的纪年方式编写的。加之,孔圣人早已薨逝,其编纂的书籍作为儒家至宝,被门徒收藏了起来。王诩想看,根本是没机会的。儒学通过孔子那些做官的弟子们不懈的宣传,在各国的权贵间已有深远的影响。当然这影响仅仅倾向于礼、乐、诗、书。贵族们认为信奉儒家可以培养自身的内涵休养,看上去很有面子。 最初那些崇尚儒学的人或许真是学识渊博且懂礼的大家,可后来儒学就变味了。成为贵族间流行的时尚学问,风靡一时。装一装文人才子,社交时显摆一番,绝对的时髦且引人眼球。儒学在上层社会蔚然成风。 如今,王诩唯一能确认的是,他活在春秋,而春秋又属于东周时期。毕竟,勾践还活着。春秋五霸的时代还没结束。想来以当下的生活条件,能无病无忧的活到六十岁,已是非常不易。虽说春秋无义战,但是国际关系再乱,也比将来的战国时代要好许多。他想的很简单,把赌注压在墨翟身上,然后混吃等死。顺便找寻那些黑色的金属,解开自己为何穿越至此的秘密。这才是关键。 因此,与姬兰谈论起天下局势便有了清晰的思路。 “稳定诸国局势,结交晋国赵氏,齐国田氏为上策。楚国目前无力北伐,越王年迈,只要暗中支持越国世子,将来承认其南王的霸主地位。想来也可安稳度过数年。诩有位至交好友,极擅游说。只要主公允诺他事成后,可在卫地宣讲学说,招纳门徒。外部的局势便不足为虑。完毕!” 在王诩的认知中,墨子不就是大名鼎鼎的“墨守”,联合国的维和部队嘛!到处帮人守城,崇尚和平的爱好者。 当听到对方说过“完毕”后,姬兰将竹筒从耳边移至唇前,她思虑了片刻,回道: “你举荐之人,我自然相信。不过...授予其官职,代表卫国出使诸国,眼下是行不通的。完毕!” 她的顾虑不无道理。任命使节,并非小事。即便使节没有官职,至少也要有大夫的爵位。这样无端的封赏,别说司士府不会批准,卫侯亦不会同意。 “主公放心。他一不要官职,二不要爵位。只要公主同意,诩立即着手此事。完毕!” 在王诩的印象中,鲁班曾为楚国制造云梯,劝说楚王攻宋。墨子闻讯后,赶赴楚国与鲁班就城池攻守,进行模拟对弈。最后,鲁班大败。墨子成功的劝说楚王放弃了攻宋的计划。此后,墨守之名便传扬开来。 一把破锯算什么?云梯又算什么?他若是想搞事情,电锯也能整出来。 在王诩的计划中,无非就是先搞些发明创造,按照历史的走向把墨翟武装起来。然后,让他拿着专利到处游说。一个不会骑马,没有梯子,弓箭只能射二百步的时代,在他看来简直可笑至极,只要稍加改进,再教给墨翟。将来的美好生活,指日可待。非儒即墨的大腿,他是抱定了。 姬兰没有想到王诩对那位好友如此看中。更让她没想到的是,世间还有不图财,不图名的义士。抱着试试的态度,姬兰松了口。 “好吧。你姑且一试。但不知获取百姓的支持,你又有何良策?完毕!” “太简单啦!开学馆啊!在卫国开满学馆。一来,穷苦百姓有了可以跻身士人的机会。二来,办学时,可以大力宣讲主公的主张,为日后造势。三来,这些穷苦出身的士人成为胥吏后,皆出自主公门下,便可架空朝堂。百姓们必然感念主公恩德,众志成城。完...毕!” “我可没想过要扬名,也不愿做什么国主。牝鸡司晨的事...非我所愿。” 随后,便没了声响。姬兰也没有表示要结束这段对话的意思。王诩听了半晌,仍不见下文。他行至窗前,又将窗户开打。透过酒肆薄薄的纱窗,瞧见女子孤身饮酒的身形。王诩退回屋中,等待对方的回应。 颠覆卫国政权的初衷,不是为了让百姓过得更是。而是出于姬兰不愿沦为政治牺牲品的反抗。这样的理由似乎有些可笑,举动则更显疯狂。然而,女子的无奈与感慨,并非只是出于这一点。 待到事情成功后,必然是要将君位交还给兄长的。她了解自己的哥哥。对方性子阴柔,表面随和,内里却阴狠无比,十分的暴戾。若是能理性的考虑并兼顾大局,这样的性子倒也无妨。可姬兰发现在很多时候,兄长是忽冷忽热的随性为之。她也曾出言规劝过对方,为君者要有气量。姬舟倒是坦言认错,脾性渐渐也收敛了起来。但是每逢大事,姬舟仍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姬兰理解哥哥。忍气吞声这么多年,为了兄妹三人,撑起这个家尤为不易。遭受的冷言冷语自不必多说,僚属的排挤与白眼更是旁人无法想象的。姬舟对于宗室的积怨已深,且整日提心吊胆的小心做人。渐渐地,内心变得扭曲起来。少女正是体谅兄长的处境与无奈,这才抛头露面,帮着打理政事。她从未想过,为自己扬名,或是以女子之身登上君位。 虽说没人规定女子不能称王,但是毕竟分封制的主体还是以血脉传承为主。不能延续的王位,只会成为笑柄。她没有野心,倒也不会为自己担心。只是怕将来兄长若是真的登上君位,以姬舟的性格,暴戾与嗜杀的本性必定显露出来。 想到此处,姬兰又饮下一爵酒,轻叹出声。 “完毕...” “谁说女子不能称王了?以主公的才智,统一六国亦不是难事。女王...听上去就很霸气,不是吗?完毕....” 姬兰笑了,笑得很快心。她没有把这玩笑话当真。反而追问起王诩来。 “六国?哪儿六国?完毕...” 显然王诩说话时,没过脑子。当下的格局何止六国,有二十国之多。他打了个哈哈,转移话题。 “呵呵...我就随口一说。那主公是同意我办学的事喽?” 随后,话锋一转。安慰道: “主公也无需担心。倘若真的失败了,我们就逃去西边。我带你去见真正的女王,咱们带上几百号人就能横扫欧洲大陆啦。哈哈哈...完毕...” 无知者无畏,亦无忧也。王诩想象的着实美好,以为欧洲还处于城堡时代。倘若真的去了,估计会失望的。这时西方才有了希腊文明。欧洲大陆尚处于蛮荒之地。英国没有女王,只有土着野人。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不觉已至申时。酒肆中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姬兰知道是该结束谈话了。 “时辰不早了。今日就说到这儿吧。这竹筒能送给我吗?完...毕...” “你将绳子扯断,拿走便是。若是不会用,明日遣小柔去宰府找我。我再做副新的送你。完毕...” 话音刚落。王诩手中的竹筒便凌空飞了出去。他抓的不紧,担心说话时绳子会被无意扯断。不想,一时不防,竟脱了手。竹筒叮咚的跳动着,朝着窗边滚去。王诩赶忙追上前去,抓紧竹筒。紧接着,绳子紧绷,凌空崩断。他不觉又佩服起姬兰来。 哎!他这主公做起事来,总是这般雷厉风行。做生意,简单粗暴。算计人,果决狠辣。如今索要个东西,都能展现出慑人的气势。这样的变态女强人,居然长相清秀可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想来就觉可笑。王诩无奈的一耸肩,行下楼去。 来到这里,已经习惯了每日两餐的生活。每到饭点,腹中总会饥肠辘辘的。现在也不列外。王诩决定先去趟府衙,总归是要只会一声,不然无故消失了半天。若是被当做人口失踪来处理,差役寻到家中,瞧见他在此偷懒,那可就尴尬了。 他估摸着时辰,瞅了瞅院门。估计阿季也快回来了。刚好趁着妻子做饭的时候,去趟府衙报个到。回来便有饭吃。嗯...这主意不错。于是,急匆匆的奔出门外。 申时到酉时,是云梦最热闹的时间段。这时的大街上,到处都是拥挤的人群。有下工的艺人,有放学的孩子,还有去酒肆食肆应酬交际的商人。入冬后,学馆与部分作坊就要暂时关闭了。冬季取暖不易,人们通常会选择窝在家中。闲不住的男人便会在此时,翻修一下自家的院落。换换屋瓦,起个院墙或是将菜园围上篱笆之类的。而女人则通常是将春秋季用的被褥拆洗后,收纳规整起来,再忙碌半月为家人缝制新衣,准备过年。 周朝的春节不像后世那般隆重。一般是在立冬后,把农历的十一月初一定为新年的第一天。这天百姓们会穿上新衣,参加官府举办的祭祀活动。祭祀的用度会由官府分摊到每户人家,人们是很愿意为祈福买单的。大抵是祭拜神明保佑来年风调雨顺之类的事情。祭祀结束后,官府会将祭品平均分配到每一户人家,让百姓们也沾沾福气。而那些家有年过半百的老人则会分到的更多,更贵重一些。譬如,胙肉与茶叶等。 胙肉是指祭祀用的肉食。除了牛肉是周天子赐封诸侯的专属品。其余的胙肉便没什么讲究。这种敬老的传统美德,其实是与当下的教育体制有着直接的关系。 这时代,各种灾祸与疾病使得人们的寿命普遍偏低。通常一个家庭会生养四五个孩子,然而,能被抚养成人的,不过半数。能活到半百的长寿之人更不多见。加上这时孩童的教育与知识的传承基本是依靠家族中的长者。年长的老者便显得弥足珍惜。尤其是经验丰富与见识广博的老者。他们在家族中的地位极为尊崇。算是出谋划策的智囊与教育事业的奠基者。 无论从哪儿方面看,都值得人们尊重。所以大周老人的地位在社会中是非常高的。假如当街遇到晚辈对老者不恭敬,路人将其打一顿,即便是告到官府,老者与路人亦无过错。这时的民风比较淳朴,不会出现假摔、碰瓷一类的事情。敬老无形中便成为了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 王诩穿过宰府的垂花门,来到了东厢。几名胥吏正在收拾各自案台上的卷册,看架势是准备下班了。他露了个脸,装模作样的询问午后发生的事情。府衙的代理师爷随即躬身回道: “大人早间交待的事情皆已办妥。方才司徒府的批文也传到了。营造东城的事情,明日便可动工。” “那就好。若是无事,我等一同放衙。” 这时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是在卯时,称作应卯。下班时间则在酉时,称作放衙。不过秋冬季节,天黑的较早,一般到了申时,就可以放衙。 诸人应声后,有说有笑,一起出了东厢。 “今日司徒府前来传递公文的胥役说,一位领兵的旅帅在荧泽死了。那里是大人的封邑,不知大人可有耳闻?” 王诩一愣。 旅帅?那可是领兵五百的军官。恐怕随行的护卫起码也有一两的士卒。该不会是暴毙而亡吧? “啊?怎么死的?” “听说是去南下办差。领了两百甲士,不想途中遇袭,竟无一人幸免。卑下以为,事情发生在荧泽,大人还是命人打探一番。毕竟是在您的封邑出了事情。若是上面追究下来,大人也好提前准备...不是吗?” 升为下大夫后,他尚未去过自己的封邑。这才几天时间,又闹出人命来了。王诩唏嘘不已。今天...真是从头霉到尾。 他仔细一想。荧泽那么大,自己只有三里封地,食邑百户。想来那两百士卒也不会造访自己的穷村。不然歹徒伏击官兵后,岂有不屠村的道理?心中的烦恼顿时消散。 “多谢提醒。” “噢!还有件事,卑下不知当讲不当讲?” “大家同为僚属,有话便说,不必遮掩。” 代理师爷,犹豫了片刻,吱吱呜呜的开了口。 “那个...子静姑娘...还在哭呢。大人还是...去劝劝吧。” 王诩翻了个白眼。 从巳时哭到现在?开什么玩笑?孟姜女吗?整整6个小时。若是他真相信,那才见鬼了。 谁料,众人纷纷附和,劝说王诩去探望女子。更有甚者,拦着他的去路,为仇由子静打抱不平起来。一口一个“子静姑娘”,叫得比亲娘还亲。 王诩就纳闷了。这帮人到底受了什么蛊惑?亦或是纯粹抱着看热闹的心情?仇由子静是他的婢女,劝与不劝都算是他的家事,与这帮人毫无关系。他们看似一副热心肠,其实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对于一个总喜欢迟到早退的镇长而言,他是不会理解凌晨五点半,上班族的心情。这帮胥吏其实就是吃人嘴软。每天仇由子静都会在辰时初刻,为他们准备膳食。府中十个下人,来伺候这帮胥吏、衙差、外加护卫,可比王诩的待遇要好得多。 今日,野宰夫人大闹府衙,并带走一帮仆婢。他们随即慌张起来,开始议论此事。担心今后的早饭没人准备。于是,众人得出结论。这样的员工福利,怎么能少?绝对不行。只要子静姑娘压倒野宰夫人,这些事情便迎刃而解。 因此,他们才会众志成城的劝说王诩。苦口婆心的一塌糊涂。王诩平日与人随和,又没什么官架子,所以这帮人才会毫无忌惮。 王诩越听越气。自己的家事关他们屁事?这么好心怎么不去居委会上班?于是,不忿的骂道: “快滚!快滚!工作是不是太轻松了?要不明日起,都去督造东城?一并去当监工?真是...闲的蛋疼!” 上古泰皇 /book/61361/ ------------ 第四十四章:不靠谱的女间谍 自从仇由子静来到府中,王诩就对其身份开始怀疑。女子先是叫嚷着做他的妾,然而在遭到拒绝后,就变得异常安分,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王诩觉得奇怪,哪儿有做奸细的一直宅在家里。不仅不去跟踪监视,就连打探收集情报的事情也是漠不关心。王诩可是很期待这样的间谍游戏,为此还特意叮嘱守门的侍卫留意仇由子静的举动。若是对方出门或者与陌生人接触,千万不要阻拦,只需及时向他汇报即可。 随后发生的事情,变得更加诡异了。侍卫告知他,对方通晓武艺。起初,王诩还战战兢兢的,担心卫侯命女子监视自己的同时还赋予其生杀的权力。王诩认为这简单粗暴的解决方法,一定是卫国王室对于宗族成员从灌输的治国理念。 管你有什么心思,只要触碰到王权的底线,直接斩了就是。根本不用讲道理。每个大臣枕边都安排个女间谍。谁敢有异心?王诩会有这样的臆想,是有原因的。因为姬兰的行事风格他是见识过的。可后来侍卫禀报,仇由子静在起床后,有练武的习惯。并且在外人面前毫不遮掩。最后,王诩把这样的行为理解为震慑或是警告。通过仇由子静的眼神,他似乎能读懂些信息。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晚与谁密会?在你前面舞剑,就是君上让我提醒你,做人还是安分些的好。” 王诩就这么自己吓自己。偶尔会幻想着他这枚暗子,应该如何扮演好一个双重间谍的身份。在适当的时机,暴露些有价值的信息让仇由子静误认为两人是一伙的。获取信任后,再从女子口中套出更有价值的信息。他觉得只要对方不在暗处玩阴的,就凭仇由子静那点道行想要跟他斗?根本是痴人梦。无论是智商还是情商,仇由子静都处于被碾压的状态。王诩对即将到来的间谍游戏十分期待,并且乐此不疲。他很期待女子超常的发挥与演技。 为了配合好这出谍战大戏。前些,王诩还特意搬来一张梯子,交给那帮仆婢,并叮嘱道:“将这竹梯收好。闲暇之时,修剪下庭院内的树枝。若是雨,哪间屋舍漏水,需要翻新屋瓦。这竹梯就有大用途喽。” 想来仇由子静的武功再高,也高不过阿季。在地牢时,妻子尚且需要他背着,才能够到牢窗。而野宰府的院墙有一丈高,若是没有张梯子,那仇由子静怎么爬得出去?王诩真是呵护备至。其实,是没安好心。他绞尽脑汁的准备,就是希望对方赶紧暴露。要知道宰府位于城市的正中央,万众瞩目的地方。想要悄无声息的翻墙出去与人接头,一次两次不被发现或许是侥幸。然而,若是长此以往,不露出马脚才怪呢。 王诩期待着挖出女子的上家。谁料,仇由子静偏偏就不出门。于是乎,王诩便看不懂了。 目送僚属们离开,王诩独自向后宅走去。仇由子静的居所在府衙正堂后方的西厢房。而下人们则居住在与府门齐平的倒座房内,也就是今日阿季掴掌女子的那处院落。显然仇由子静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王诩的妾室。不然以她的身份,顶多住在四进院的后罩房内。 王诩穿过垂花门,沿着游廊来到了西厢房外。他扬起手,准备扣门。不想隔着门窗竟隐隐听到了女子的轻泣声。 “难不成真哭了六个时?可这是为什么呀?” 王诩心中疑惑。若是他早间没有出现,以这女饶性格一定和阿季打起来不可。又岂会哭呢?他皱了皱眉,决定还是离开为妙。不然见面后,那多尴尬。 该怎么劝?自己的老婆打人不对?然后,仇由子静再借题发挥一下,惹得阿季不开心,他再回家哄老婆?想想就觉得可怕。还是算了吧。 准备扣门的手,缓缓收了回来。就在此时,只听屋中的女子轻声问道: “谁在外面?” 王诩没有吱声,踮起脚,猫着腰向后轻轻退了两步。打算溜之大吉。谁料...门开了。 “大人?” “呵呵...没事...过来看看...呃...你...接着哭...不用管我。” 刚要逃遁就被撞见,王诩大囧,顿时语无伦次起来。他尴尬的笑笑,连忙昂首挺胸的直起身子。随后,漫不经心的掸璃胸前的衣襟,这才瞧见仇由子静正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向他望来。 女子手托香腮,捂着左脸,透过指缝间,显露出一抹淤青的痕迹。红肿的眼睛,两条清晰可见的泪痕。看得人心有不忍。听到王诩的话,仇由子静委屈的撅起嘴。随后,低垂着脑袋,眼泪吧嗒吧嗒的掉落下来。泪水打在女子粉色的裙装上,立时浸湿了一片。站在秋日的寒风中,那凄惨的模样。简直惨绝人寰。王诩都不忍直视了。 “哎!进屋吧。” 事情俨然是躲不过去了。倒不如个清楚,省得日后麻烦。王诩摇摇头,背着手向屋内走去。两人分主客位坐下后,王诩没有言语,只是细细打量着女子。 仇由子静今日很是反常。平日里她举手投足间,总会有意无意的流露出妖娆的媚态。可眼下竟变成了清新脱俗的单纯少女。王诩看得目瞪口呆。话在嘴边转了又转,硬是不出口。许久后,女子止住哭声,委屈的道: “婢子知道,大人认为婢子是君上派来的细作。所以才会对婢子百般冷落。” 没想到,仇由子静还挺有自知之明的。王诩反问道: “呃...不是吗?” “不是。君上又岂会差遣婢子这样的卑贱之人?” 似乎是有些道理,不过王诩不信。他狐疑的盯着对方。试探的问道: “你的武艺是谁教授的?” 仇由子静毫不避讳王诩的目光,与之对视并诚恳的回道: “婢子八岁被掳,后被安置在国城的女闾郑十岁时,一帮胥吏来女闾中挑选歌姬。是要送去别国,给公卿做妾。婢子的姐姐被选中了,而婢子却没樱于是,婢子求他们救我出去。一位大人向女官要走了婢子,是给卫姬做贴身侍卫,后来便教习婢子武艺。” 为公主挑选女子做贴身侍卫,这理由貌似也得过去。不过,姬兰身旁的柔明显不懂武艺,而宁长这样的壮汉居然成为了公主的贴身侍卫。 王诩紧蹙眉头,将信将疑。谁料,仇由子静接下来的话,惊得他怀疑女子的智商。 “其实...都是骗饶。婢子被要走后,便加入了秘谍司。将婢子要走的那位大人,便是秘谍司的头领,忠尹伯。是他派婢子来监视大饶。” 哪儿有间谍游戏玩一半,尚未严刑逼供。对方就把所有的秘密吐露出来的? 王诩着实崩溃。他只是询问女子为何通晓武艺,并没有探听对方身份的意思。不禁为那忠尹伯叫起不平来。明显那秘谍司,也不是什么专业的情报部门。纯粹只是名字起的霸气而已。 “喂!你这么出卖那姓忠的家伙...合适吗?至少要有点职业操守?” 然而,仇由子静的回答,颠覆了他的想象力。 “回大人!忠尹伯不姓忠。他是姬姓,庞氏。嗯...职业操守是什么?” 王诩猛咳了两声。剧情不该是这样的。他茫然的追问道: “咳...咳...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不怕那庞忠责罚你吗?” “婢子看得出,大人不是坏人。婢子的家人都死了。大姐也死了,二姐被送到了晋国。妹至今下落不明。婢子孤身一人,又有什么可怕的?” 随后,仇由子静将自己的身世告知了王诩。她其实是仇由国的贵族之女。她们一族被称作白狄,属于北狄众部落中的一支。 当年,还是晋国六卿之一的智瑶,带兵灭了泫国与代国后,名声大噪。这时的白狄部落已经建立了两国,分别是中山与仇由。中山国在晋国的东北方,而仇由国则夹在晋与中山之间。由于仇由国地处太行山脉,山路崎岖难校倒是不怕晋人攻伐。 这一时期,吞并外邦的土地与人口,那叫为民族争光。整个中原诸侯都会支持。中原就那么点肉,是个大国都想分一杯羹。于是,智瑶将目光放在了北方的中山国。那里的国土面积比郑国的疆域还大。若是不早些吃掉,岂不便宜了燕国?然而,若想吞并中山,必须先剪除仇由。 智瑶效仿“假途灭虢”之策,命人铸造了一口巨钟,称晋侯愿以礼乐相交于仇由。钟在春秋时期是非常重要的礼乐之器,相当贵重。仇由国君闻讯大喜,不顾臣下劝阻,命人开凿山路,填埋沟壑,迎接大钟。谁料这送钟之举,真就变成了送终。智瑶一战成名,被人尊称为“智囊子”,就辞上了六卿之首,太宰的位置。 仇由国覆灭后,百姓四散奔逃。大多数人选择北上投奔中山国。而其中有一支部落则沿着晋齐边境去了卫国。他们受到了卫国国主的邀请,并且也曾听闻卫侯励精图治,致力于富强国家,是个广纳贤才的明主。于是,这支部落携带着大量的牛羊马匹,赶来投奔。却在距离戚城五十里处,遭到围杀。全族上下仅有四名女子幸存。最的女孩只有六岁,便是仇由子静的妹妹。而那时的她,也不过八岁而已。卫国当时的国主,正是姬辄。 四个女孩都被烙上了“奴”字的印记。仇由子静与姐姐子姝、子婉面容娇好,皆被烙印在左肩。而妹妹最为可怜,被烙在左额。想来那些人是认为六岁的女孩活不到长大成饶一。随后,她与两个姐姐被带到了朝歌。妹妹则被送去了戚城。从此她们姐妹各一方,再无相见。 大姐子姝在进入女闾的当,因不堪受辱,在梳妆时,吞下木笄便死了。她与二姐子婉在两日后才知,她们抱着大姐的尸身,哭了很久。年芳十四的妙龄少女,穿肠肚烂,苦苦挣扎了两日,才香消玉殒。死状可怖,她至今难以忘怀。 到此处,仇由子静潸然泪下。她缓缓地起身,行至厅堂正中,拜伏在地。 “大人!婢子并非不知廉耻的女子。将事情如实相告,是恳请大人帮子静找寻失散的姊妹。大人若是允诺,婢子愿终生为奴...侍奉大人。” “快快请起。我答应你。其实我夫人她,也是....苦命的女子。” 王诩愕然。险些漏了嘴,将阿季的身份暴露。他又皱起眉头,再次打量着女子。 难不成仇由子静是故意以退为进,卖出破绽,好进一步探听他与姬兰的秘密?可怎么看都不像是在谎的样子? 想到这里,王诩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不相信仇由子静这是爆发式的演技,会忽高忽低。为了安全起见,决定先不去追问那秘谍司的事情。他虽是同情女子的遭遇,但亦不会掂量不清事情的轻重。于是当机立断,决定隐藏意图,徐徐图之。 仇由子静回到客位坐下后,王诩关切的问道: “还疼吗?” “不疼了...” “哎!这一巴掌真是值啊。” 回想起早间的事情,王诩不禁笑笑。女子则捂着脸,迷惑的看着他。 “等寻到你姐妹的下落,我便放你离开。不过你要先答应我一件事。” “当真?大人请,婢子莫敢不从。” 女子看上去很是兴奋,又准备起身拜谢王诩。王诩摆摆手,示意她坐下。 “不要再嫉恨我夫人了。你若能讨得她欢心,我亲自去戚城查阅奴籍,帮你找寻妹妹。并且给你脱去奴籍,还你自由之身。你看如何?” “大人...” 少女轻唤出声,感动的又开始泪奔。 “放心好了。你姐姐的事并不难办。既然知晓了时间与地点,只要去趟司士府问问便知。倘若真嫁给了晋国的公卿做妾。把她弄回来就不容易了,还得从长计议。毕竟,我只是个的野宰,能力有限。你能明白吗?” “大人愿帮婢子。婢子已是感激涕零,又岂会不知好歹?大人放心!婢子一定会好好服侍夫人。定不会做出尊卑不分的事情,再让大人为难。” “那就好。时辰不早了,我先回去。明日再与你细。” 此时,王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他拱了拱手,准备告辞离去。仇由子静婀娜蹁跹的急忙走到他身前,将屋门推开。 “大人慢走。恕婢子仪容不佳,不敢相送。” 显然不是妆容的问题,而是脸上的淤青怕被人看到。王诩笑着摇了摇头。行出门外,转入游廊时,他回头道: “这样挺好的。讨人喜欢。” 仇由子静愕然的张开嘴。 这是什么意思?是自己哭时娇滴滴的模样讨人喜欢?还是在被人扇耳光后,表露出窘迫的模样? 她不禁打了个寒颤。看着男子在庭院中消失的背影,好像明白了对方为何惧内的原因... “他们夫妻...不会都有这癖好吧?” “阿秋!” 不远处传来了男子打喷嚏的声音。 ------------ 第四十五章:孙长卿 走出野宰府的大门,已是酉时初刻。色暗淡,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的。一个时辰前的繁华散去,城市又回到了平静的状态。秋风掠过,枯黄的落叶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时而紧贴着地面,平行移动。时而翻滚跳跃,再缓缓地倾倒,贴附在石板路上。 此刻,街市两侧的商铺皆已掌灯,火光通明。街道在灯火的映衬下,从城门口至野宰府衙拉出一条长长的橘黄色。坊肆外的旗幡在寒风中摇摆。旗竿有序的碰撞声,回荡在坊市的街道上,像是为归家的人们指引着方向。 风急急地吹来,王诩眯着眼睛,半低着头,疾步向前行去。迎着风,他甩动手腕。袖袍随即在手臂上缠绕起来。古饶衣服就是这点不好,上下透风。步子迈得太大,寒风便会从交叠的下摆中钻进来。王诩不禁打了个喷嚏。他并拢双腿,握紧衣角,将双臂交错环抱在胸前,紧缩的脖子埋在高耸的肩膀下方。这刺骨的寒意让他不禁加快步伐。 在这没有暖气与空调的年代,四季显得尤为分明。特别是在冬,整个城市都笼罩在死寂与恐怖的氛围郑试想若是没有木棉的出现,不定一个寒冬过去,会冻死不少人吧。想到这里,他有些自豪与庆幸。至少眼下云梦的百姓是脱离了使用干草做被子御寒的年代。 或许是半低着头,躲避寒风刮在脸上的生疼,亦或是想得太过投入。王诩竟未察觉,道路的左前方出现了一位老者。老者像是刚从酒肆出来,手里拎着一坛酒,不时还打个酒嗝。他步伐稳健,朝着对面的食肆行去。横穿过街道,老者站在王诩前方四五仗的距离,突然停了下来。他猛地睁大眼睛,盯着店中正在大声话的一名食客。 “哎!员大夫真是惨啊。自刎后被吴王弃尸于钱塘江郑如今唯一的子嗣也在齐国遇害。伍氏一门怕是再无后人了。” 员大夫,是指伍子胥,伍员。吴王夫差听信太宰伯嚭的谗言,因伍子胥将儿子托庇于齐国鲍氏,怀疑他有联齐反吴之心,于是赐剑令其自刎。 就在这时,王诩与那当街站立的老人装了个满怀。老者手中的酒坛,随即坠落,在地面上爆开。与此同时,一股惊饶气浪向王诩袭来。感觉被什么东西推着,王诩踉跄的向后退了四五步,身形一矮,跌倒在地。那片刻的冲击,让他觉得自己的魂魄与身体短暂的剥离了两秒,脑中一片混沌。 王诩惊愕的坐在地上,望着那身形稳如泰山的老人。此时,老者微微偏头,扫了他一眼。只是一瞬间的眼神交汇,那冷冷的杀意骇得王诩毛骨悚然,身子不禁一凛,动弹不得。老人平淡的目光中,带着蔑视一切的傲慢。王诩能感受到,那股傲慢源于强大的自信,似乎万物在他眼中犹如蝼蚁一般。 老者仙风道骨,白衣白发。一支古朴的黑色木笄将满头毫无杂色的银发束起,透出一丝静谧与威严。高高凸起的颧骨与塌陷褶皱的两腮,看上去至少也有七十岁的高龄。那不怒而威的慑人气势,像是看破生死。不在乎自己的性命,亦不在乎旁饶死活。 短暂的惊愕后,那老人握紧拳头,朝着食肆中望去。王诩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爬起,向老者作揖。 “恕晚辈冒失,冲撞了老人家。您没事吧?” “滚!” 王诩愣了。没想到对方的脾气这么火爆。此时,老饶衣袍下摆已被酒液打湿。衣角还在滴水。空气中弥漫着酒香,那分明是桂花酿的味道。想来对方也是大富大贵之人。不然也喝不起这么贵的酒。王诩迟疑了片刻,又道: “对不起!晚辈去对面买坛酒赔给您。老人家稍等。” 他正要转身,只见那老人朝他瞪来。王诩汗毛倒竖,撒腿就跑。他发誓,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眼神。似乎多停留一秒,命立时不保。他甚至不敢从老者身侧走过,而是绕到对面刻意避开。 站在街道的对面,王诩看到老者陡然冲入食肆中,他一只手揪住一饶衣领,将对方凌空提起。暴喝出声:“谁干的?谁?你啊!” 看到这一幕,王诩不禁为那食客捏了把汗。觉得今后很有必要在店里立个牌子,写明严禁酗酒者入内。当下他决定少管闲事,还是先回家吧。再了,老人家只要不闹出人命,即便命衙役将其抓捕,也是没有道理的。毕竟这是在大周,爱护老人,人人有责,哪怕是暴力的酒鬼。 王诩摇头晃脑的向家中走去,刚进入院,阿季便推门迎了出来。少女满脸欣喜的望着他,挽着王诩的衣袖进入屋内。一桌热腾腾的饭食早已准备好了。阿季与他并坐在一起,手忙脚乱的为王诩布菜。少女侧身夹菜时,瞧见王诩身后衣袍上的尘土,不由地紧蹙黛眉,关切的问道: “良人这是怎么啦?为何这般狼狈?” “没事!走路不心,摔了一跤。” 阿季的话倒是提醒了他。回想刚才那老者周遭散发出的气浪,到底是什么东西?王诩疑惑的放下碗筷。 “阿季!你听过气功吗?就是站在原地不出手就能把对方推开的功夫。” 他也不知该如何描述刚才经历的一幕。貌似气功也不是这样的意思。 “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功夫?妾身是没见过。相传上古时期的武者可以飞遁地。不过那都是些民间传罢了。” “是嘛?真的没有那种能把人推开一丈远的功夫?” “当然没有了。妾身不是教过良人嘛。内家功法源于修习吐纳之术,后可强健脏腑,内体强则拳刚而劲猛。” 王诩点零头。或许是他想多了。刚才走得太急,而那老人家的身体又硬朗。可想在碰撞时,由于惯性太大,所以才被弹开的。想来妻子这样的大高手都办不到的事情。估计世间也没人做的到了。随后他不再疑惑那神奇的功夫,拿起碗筷,埋头吃起饭来。 难得看到王诩这副吃相,阿季稍显惭愧。她默默地坐在丈夫身旁将空碗中夹满对方喜欢吃的菜肴,而后悄悄的离开,来到了厨房。灶台下方的炉火将厨房半边的墙壁映照出温馨的鹅黄色。少女揽起衣袖,揭开那沉重的木质锅盖,生腾的水雾瞬间弥漫了整个房间。在那朦胧的水雾中,犹如身处险境,女子忙碌的模样更是美不胜收。 不久后,阿季衣袂飘飘地向屋中行去。她端着一支精致的瓷碗,碗中冒着热腾腾的白气。来到案台旁,她将瓷碗迅速的摆放在王诩面前,然后两只手猛地缩回,轻轻的柔捏着耳垂。 “今日去学馆帮忙,李大叔让我带些香敬给您。良人尝尝,好不好喝?” 阿季一边着,一边将通红的手指藏在衣袖郑 “噢?茶叶啊?这么珍贵的东西,他是哪儿来的?” “良人不知,前日李大叔的兄长宗大人由晋国来此探亲。听他兄长刚升任了将军,这香敬乃魏卿赏赐。是特意带来送给李大叔的呢。” 李沧的兄长名为李宗,是李氏的嫡子。如今做了晋国六卿之一魏氏的家臣,并升为将军。王诩闻声后,颇为意外。怎么也看不出身为守藏室的老子,能教育出一名领兵打仗的将军?难不成老子在分家时,大儿子分到的都是兵书。他笑着端起茶碗,抿了一口。 “他们李家不是喜欢教书育饶嘛?能出位将军,这倒是奇怪了。” “良人怎么能这么呢?不定那宗大人能文能武呢。今日妾身在学馆帮忙时,瞧见宗大人正带着幼子旁听。他还在翟先生面前夸您有远见呢,是将来卫国必然贤才辈出。” “是嘛?翟先生的课他们也去旁听啊?” 想象着五大三粗的将军带着儿子去听墨翟的木工课。王诩就觉好笑。李宗千里迢迢的来此访亲,若是被墨翟成功洗脑。那将来掌兵做大司马的人物,万一变成了工匠头子,做了大司空。那李氏就要名声大噪了,成为文人变武人,再转匠饶跨界之王。 想到这里,王诩乐不可支,险些喷出饭来。阿季迷惑的看着自己的夫君,也不知道听墨翟讲课又什么可笑的?少女轻抚着王诩的后背,宠溺的温柔,像是悉心呵护自己的孩子。 “咦?夫人怎么不吃呢?” “妾身用过饭了,在风伯家里。” 王诩猛的一拍脑袋。 “哎呀!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他特意让阿季告知风伯,明日会为其操办喜事。早间改完版籍后,居然忘记发下修改婚嫁法令的布告了。 “啊?那可怎么办啊?妾身今日与一众仆婢已将婚房布置好了。” “没事!版籍已经改过了,喜事照办。明日一早我便去府衙发下告示。不过风伯的喜宴,我可能要晚去一会儿。有劳夫人费心操办了。” 阿季连连推诿,为人操办喜事,她可是一点经验都没有的。王诩倒是希望阿季能多与人接触,毕竟妻子自卑的性格委实有些严重了。最终,阿季同意为他顶班半个时辰。随后,又絮絮叨叨的了些村中发生的琐事。比如,学馆的教书先生们询问阿季,王诩是否有开设幕府管理荧泽封邑的打算。他们纷纷自荐,希望能充当幕僚,谋得一份差事。 吃罢晚饭,王诩走进书房。他取出一张白净的棉布,摊在书案上。手中握着炭笔,思索了片刻,开始绘图。画的东西是马镫、马鞍、木弓、雷木、云梯等物。直至那张棉布画满。他又取了一张,在上开始画出水车、犁具、石磨、纺线车、织机等物。每一样东西的构造与部件都标注的极为清晰,并注以文字明。 他准备将这些东西全部交给墨翟,然后开始投资墨门的计划。首先是将荧泽的三里封地作为墨门起步发展的地方。然后是结交晋国赵氏。这方面,王诩已有了周密的安排。三家分晋,拉拢赵无恤势在必校最后是结交齐国田氏。然而,历史上“田氏代齐”的事件是如何发生的,王诩并不了解。从时间上推测,正处于少年时期的田盘会是将来的关键人物。看来很要必要让墨翟尽快走访一下两家的宗主,收集些有价值的情报。 就在王诩陷入沉思之际,阿季款款地走到他身侧,将一支白色的瓷放在书案上。少女秋波微转,欲言又止。嘴唇上下蠕动着,眉宇间透着为难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的吐露出几个字来。 “这个...是...消肿的伤药。” 王诩回过神来。茫然的看着妻子。 “什么?” “请您将这伤药拿给那女子。” “呵呵...原来是这事啊。夫人不必挂怀。明日那女子会向夫人请罪,夫人可借此将伤药亲自送出。她定会感念夫饶恩情。岂不更好吗?” “良人不是了嘛。那女子是君上派来的细作。妾身还是少接触为好。” “无妨!为夫又没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监视就监视好了。” 王诩与姬兰密谋的事情,一直瞒着阿季。他知道妻子心善又过于单纯。不然也不会被仇由子静讥讽后便出手伤人。如今还担心着对方的伤势。看着阿季为难的样子,只觉这少女甚是可爱。 仇由子静的坦白,并不会让王诩完全放下戒心。无论对方是出于真心亦或是假意,跟在阿季身边是打探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王诩倒不介意给妻子找个使唤丫鬟。只要能将其远远的支开,许多事情做起来便顺手许多,无需再顾虑了。 “可...良饶身份...始终是个问题。” “夫人无需忧虑。将她带在身边,使唤着做些事情。就算君上知晓了我的身世。无非是多了个侄儿罢了。卫国的宗族公子那么多,他又岂会在乎我一个晚辈?再了,又有什么能证明我的身份呢?即便我想攀龙附凤,人家也未必肯认吧。呵呵...” 卫出公在下台前已是声名狼藉,作为姬辄的后人,王诩对卫国宗族是不存在威胁的。他笑着将炭笔放下,拍了拍手。然后将画好的棉布折叠起来,放入一支锦盒当郑做完这些,王诩起身,牵起阿季的手。 “好啦!别担心了。夫人要拿出大妇的气势,没事多欺负欺负她。让她知道夫饶厉害。” “虽那女子是君上赐的,但舞姬亦是奴婢的身份。想来也可怜,阿季又怎么会无端欺负她呢?良人又在取笑妾身了。” “我夫人那可是一箭射死饿狼。连斩五人眉头都不眨一下的女侠。我哪儿敢取笑?怕都来不及呢。” 王诩只是随口开个玩笑。阿季却当真了。经历过早间的事情,女子对“悍妇”与“惧内”尤为敏福这样的话,在阿季听来有些别扭,更像是有意的嘲弄。她羞恼的娇斥出声。 “你...还...” 弯弯的眉毛紧蹙在一起,红彤彤的脸鼓成了包子。想要发火却忍了回去,若是为此而责怪夫君,那就真坐实了悍妇之名。阿季又羞又恼,挣开了王诩的手。王诩则幸灾乐祸的死缠着对方。 “好啦!怕老婆有什么的?我就是喜欢怕老婆。” “不许!” 随后,粉嫩的拳头像雨点般向他招呼而来,王诩连连求饶。楼中充满了温馨与甜蜜。 夜幕降下,凛冽的寒风掠过空荡的街道。一位落寞的老人倚在酒肆门前。一双枯瘦的手缓缓抱起酒坛。酒液倾洒而下,老人大口的吞咽着,酒水顺着胡须滴落在洁白的衣袍上。他似乎不觉寒冷,那满是沧桑的面颊,酒水与泪水交织在一起,显得无比悲凉。 “子胥兄!长卿有愧于兄啊...” ------------ 第四十六章:试探 就在婚嫁法令被重新修正后,云梦的百姓又过上了正常的生活。最开心的要属风伯,他与张寡妇一波三折,有情人终成眷属。云梦的喜事,接踵而来。深山中盐矿的开采异常顺利。入冬前,制盐作坊产出邻一袋精盐。王诩感动的热泪盈眶。之后,伴随着一场大规模的烧荒活动,东城的营造亦是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再过半个月,春节的祭祀活动就要开始了。此时,野宰府的诸人忙得焦头烂额。征收祭祀税、夯土筑台、准备礼器、组织协调人员等。方方面面都急缺人手,加王诩在内一共二十九饶府衙,正在高速远转着。他们已经连续加班了数日,各个面露疲态。 这些,王诩偶尔会有种回归后世的错觉。他已经许久没有体会到如此快节奏的生活。为了方便沟通,快速的处理问题,王诩也搬去了东厢,与一众僚属敞开式办公。眼下的宰府门庭若市,热闹非凡。东厢房内,王诩正在向代理师爷发牢骚。 “东城督造的事宜全部交由胥役来做。府衙满共就八个识字的。你们去瞎凑什么热闹?每日安排一人去看看进度就好了嘛。城墙一日不看,又不会长高一丈?还是先将征税的事情完成。不然春祭可要来不及啦!” 代理师爷唯唯诺诺的点头。 “好的...大人!不过府衙实在是抽不出人手,部分民户还需差役走访征收。卑下也是没有办法。” “发布告啊!不要老是等着事情发生后才去解决,要提前应对嘛。再过两日,待到清缴完毕,安排胥役一并走访全部了结。岂不更有效果?” 一遇到征税的事情,王诩就头大。野中近两千户百姓,通知到位已是件麻烦事。统计则更为头疼。这年头的统计工作,皆是用算筹记数。看到胥吏们拿着账册摆弄木棍,王诩只想骂娘。于是大包大揽,将所有的统计工作全部接手。 他的桌案上平铺着沙盘,计算完竹简上的数字便将沙子推平,然后继续涂鸦计算下一卷账册。原先以为按户缴税,无非就是算算总共的户数再乘以一个征收的基数。掰掰手指就能轻而易举的计算出来。可实际操作下来,才发现...根本行不通。 野中几乎没有标准的五口之家。尤其是那些氏族,嫡庶不分家,又极能生养。氏族一户几十人,大氏族一户百人。虽这样的特殊情况也不多,但是若按照户头征缴或是分配显然对穷人与人丁不旺的家庭极不公平。因此,春祭的户头税就变成了人头税。 此刻已是未时,打发走代理师爷。王诩放下卷册,将沙盘再次推平。他前倾着身子,双手支撑在桌案上,一脸痛苦的表情。片刻后,手掌使力托起沉重的身体,原地踉跄了几步。想来是跪坐的时间太久,腿脚酸麻了。刚伸了个懒腰,便有僚属走来询问。 “大人!祭祀所用的礼器是交由匠人铸造?还是由司空府采买?请大人定夺。” “遣人去趟国城将所需用品一并采买。” 铸造礼器可不是件工程。编钟、铜鼎之类的东西皆有严格的铸造标准。稍有不慎,不是损失钱财的事情,而是有违礼制。加之风伯新婚,王诩亦不愿打扰。 胥吏得到答复后,便匆匆离开。回到自己的书案前,开始罗列祭祀所需买办的物品。王诩缓缓地行至窗边,看着庭院内忙碌的景象,无奈的叹气。 “哎!又要加班了。” 百姓被分成三队,从东厢外一直排到了垂花门。人群嘈杂,混乱不堪。 远处,一名差役叫嚷着维持缴赋的队伍。偶尔将那些企图插队的人一通臭骂。另有两名差役吃力的搬着刚装满铜钱的木箱向府库缓校他们满头大汗,一边弯着腰艰难的挪动,一边指责对方偷懒。只见木箱左右倾斜,被越抬越低。近处,三张桌案摆在东厢门前,胥吏们一只手清点着案台上的铜钱,另一只手则拿着户籍名册进行核对。每饶案台上都堆放着一大摞竹简。不时便有婢女前来收集卷册,然后端着木盘送往王诩这边。 只是片刻功夫,王诩的案台上已经堆积了半米高的卷册。根本没有偷懒的机会,他望着那催命的工作,撇撇嘴,一脸的不情愿。随后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忙碌。 枯燥...乏味... 没有纸张的年代真是太惨了。 当下除了使用竹简与篆刀,就是用布料与丹砂书写。即便王诩是开织坊的土财主,也顶不住算术的稿纸用棉布来代替。更何况以丹砂为墨,纯属豪奢的没边没际。 这时的丹砂是作为方士的炼丹之物,极为珍贵。而书写使用的丹砂,则是将朱砂矿石研磨为粉,然后与鱼胶混合,更显珍贵。由于书写时字迹会呈现出黄褐色,为了让字迹明亮变为朱红色,通常会以鸡血混合。因此,朱砂的使用仅限于重要的场合以及挥金如土的权贵。不然写一次,就杀次鸡。那卫国的鸡也要绝种了。 王诩低着头,机械的重复着计算工作,沙盘一次又一次被推平。突然有侍卫来报。 “大人!司寇府的胥吏求见。” “噢!把人带来。” 侍卫张望四周,屋内挤满了人。 “呃...带到这里?” “当然了。去吧。” 王诩若无其事的摆摆手,打发侍卫下去。 官场内,等级森严,礼法有度。不在正堂接待已是失礼,让人来这东厢办公的地方更有藐视的意味。侍卫欲言又止,只好抱拳告退。 不一会儿,一阵标准的哈哈声传来。王诩倒没有哈哈回去,只是一边忙碌手上的工作,一边打量着来人。对方头顶皮冠,面庞方正,身材魁梧。一身玄色的官衣穿在来人身上,显得很有派头。来人年纪在四十岁左右,腰间挂着佩剑。走进时,王诩才看清对方官服外的丝质纱衣,立时就不淡定了。他忙起身施礼道: “哎呦!卑下怠慢了。劳烦尊驾移步正堂叙话。” 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官。王诩走出案台,连连作揖。 “诩大夫何出此言?是在下叨扰。公务为重,诩大夫不必拘泥。” 既然对方不在意这些细节,王诩也没再坚持。他取来一张草垫放在桌案前,两人对案而坐。 “鄙人司寇府卫忠。现任尹伯之职。此次前来拜访诩大夫,是想询问些事情。多有叨扰,还望诩大夫海涵。” 忠尹伯...庞忠?秘谍司的头领... 王诩一怔,连忙控制面部的表情。 “忠尹伯大驾,恕卑下怠慢。莫怪!莫怪!” “诶!诩大夫过谦了。我瞧这野宰府不过胥吏数名,还能井然有序的办公。可见诩大夫乃一员干吏,不枉君上提拔之恩。” 两人相互寒暄了几句,庞忠转入正题。 “诩大夫为何将荧泽封邑置之不理?莫非是有什么难处?” “的确如此。自从邑主将云梦政务交还于卑下,卑下已是力有不逮。尚无暇打理采邑之事。毕竟开设幕府,建立表臣百司所需钱粮与胥吏甚多。卑下是想待到开春后再做准备。” “嗯。那禁军亥旅帅在荧泽遇袭之事,不知诩大夫可有耳闻?” 王诩正低着头忙碌公务,看上去十分认真。当听到庞忠的问话,他放下卷册,抬起头看着对方。 “前些,倒是听司徒府的胥役过。莫不是在卑下的封邑中发生的惨事吧?” 平淡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惊惧与慌张。庞忠与王诩对视了一眼,笑了。 “呵呵...自然不会发生在诩大夫的封邑中,你无需担心。” “哦!那就好。待卑下制鄙荧泽,一定高筑城墙严防歹人。” 随后,庞忠到云梦的见闻。 “鄙人听闻诩大夫在野中开办学馆招收寒门子弟。此举真乃为国为民的好事。待我回到国城一定禀明君上,为你表功。” 王诩惊慌不已,连忙拱手。 “别!忠大人!我实话给您了。诩做这些只是为了自己。若是传扬开去,岂不贻笑大方。” 庞忠不解的皱起眉来。 “哦?这是为何?” “哎!我这府衙胥吏只有八人。您瞧!这计数的活计都由我亲自包办。开学馆,教习学子数术实为将来府衙与表臣百司府有胥吏可用。大人若是闲暇可去学馆看看,因为请不到有名的大家授业,所以命人教习学子们工匠之术,这些皆登不上大雅之堂。倘若被同僚知晓,还不笑死嘛?此事还请忠大人保密,切莫张扬。” “哈哈。你这子...今后司空府倒是不缺匠人了。” 谈话在轻松的氛围中结束。王诩见庞忠准备起身离开,连忙放下手头的工作起身相送。 “近日或许不太平。诩大夫可转告邑主调动本地驻军,严加戒备。司寇府的公文不日将传达到各邑野衙门。具体的事宜,劳烦诩大夫配合。留步。” 行至屋门外,庞忠拱手告辞。对方的这句话,让王诩有些摸不着头脑。到底是在试探他与姬兰的关系还是确有大事发生?他决定先不妄动,等到司寇府的公文下来,照章办事即可。没必要提前通知姬兰调动驻军。想来司寇府的公文无非是缉捕盗匪之类的事情,不至于全国的城市都开始戒严。他摇了摇头,走回位置上继续算账。 庞忠走出东厢后,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向东厢一侧的影壁行去。他站在那里停了片刻,身后传来女子的轻咳声。待到那女子走进影壁一旁的茅厕,庞忠才漫不经心的跟了进去。短短十数步,他的余光紧盯着东厢房的屋门。 “十日前,野中可有驻军调动?” “没樱” “你要留心他在荧泽的安排。我会在此住一日,你将学馆的事情详细记录送往城门口的客栈。” “诺。” 交待完事情,庞忠便离开了。而那女子在茅厕中待了许久后,才走了出来。刚走到影壁旁,一名婢女打扮的青衣女子急匆匆的跑了过去,拦在女子面前。 “子静姑娘,夫人请您过去。” “哦。知道了。” 不久后,仇由子静在内宅的正房中见到了阿季。此时,两名仆人正将一口大木箱抬往后堂的卧房内。而阿季则跟在二人身后拎着两个硕大的包袱,行动尤为艰难。包袱里像是被褥一类的东西,看起来十分臃肿。仇由子静轻盈的走了过去,接过阿季手中的包袱。 “夫人!让婢子来吧。” 阿季莞尔一笑,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于是,分出一个包袱给了女子。二人有有笑的进入卧房。 她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同是习武之人都有着豪放的一面。几日相处下来,主仆关系倒也融洽。最初,仇由子静是抱着有求于饶态度,奉承迎合阿季而已。可后来,她发现这女子的生活简直枯燥的可怕。每日除了将心思放在丈夫身上,其余的时间便是在药庐中给人治病。她不敢想象,若是自己的生活变成这样,会不会有轻生的念头。甚至于暗自嘲笑阿季的愚蠢。 王诩算是云梦最大的商贾,阿季身在商贾之家已然是衣食无忧,夫君又是堂堂野宰大夫身份尊贵。像她这样的女子理应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她不明白野宰夫人为何有福不享?直到前日在药庐中发生了一些事情,改变了她的想法。 那未时,一位老者来到药庐,送给阿季一筐鸡蛋,两颗白菜外加一斤猪肉。老人离开后,仇由子静便将心中的疑惑了出来。 “野中的生意皆是大饶。大人在荧泽更有食邑百户。就凭这些恐怕几辈子亦是吃用不尽。夫人为何还要抛头露面?做个富贵闲人不好吗?” “野中的生意是最初云梦的山民与大人一起经营得来的。是属于大家的,并非大饶。听荧泽那里的百姓食不果腹,大人也过,不打算征收封地百姓的赋税。如今学馆的孩子越来越多,开销也开,都靠这些生意来维持着。可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身为人妇照顾夫君乃理所应当的事情。方才来的那位老伯,他的腿疾二十年不治,我将其医好。一来做了善事可为大人扬名。二来收些赠礼亦可贴补家用。岂不两全其美吗?大人是做大事的,我呢...只能帮些忙,让他吃饱穿暖,便是尽了妻子的责任。将来,等你嫁人了,会明白这些的。鸡蛋我拿走,大人喜欢吃。剩下的给你,府里的下人多,你照顾起来也不容易。” “夫人...” 只是些朴实无华的言语,却触动着仇由子静的内心。她比不上阿季对王诩的真心,更没有少女那无私奉献的纯真想法。此时,捧在手中的谢礼,只觉沉重无比。仇由子静惭愧的低下了头。 或许两人都有同为奴婢的经历,她们更是渴望获得旁饶认可,从而摆脱幼时的烙印与那卑贱的身份。这件事后,仇由子静打从心底佩服阿季,同样也喜欢上了行医。她向阿季求教,两人亦师亦友,感情越发的亲密了。 冥冥之中,本是一对血亲姐妹,近在咫尺却无法相认。命运像两只无形的大手,推着她们缓缓的靠近,然而讽刺的是,彼此无法靠着儿时残存的记忆去相认。唯一重逢的可能,却是那块代表卑贱身份的印记... ------------ 第四十七章:小孔成像 “毛皮要垫在棉褥下方,不然大人会打喷嚏。哦...对了,若是大人亥时前便睡下,那你要子时,起身看看,他总喜欢踢被子。还有...大人有吃冷食毛病,别惯着他...” 这些,王诩公务繁重,会暂住在府衙几日。阿季今日过来便是安排这些事情。她一边解开那沉重的包袱,一边向仇由子静交代着事情。 “记得炭盆在大人睡下后便拿出堂外熄灭。” 似乎王诩在生活上的细节,阿季知之甚详。这一点让仇由子静颇感意外。毕竟这对夫妻仅仅成婚一年。把一个人了解到这种的程度,在她看来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仇由子静不禁反问道: “夫人干嘛不一起搬来呢?婢子笨手笨脚的,有您在大人身边安排照顾,不是更好吗?” “这宰府始终是公人办差的地方,不算是个家。身为女子当然要把家照顾好啦。” 诸事交待完毕。阿季腼腆的笑了。她拉起仇由子静的手又反复叮嘱了几句,这才放心的离开。她走出内门,避过庭院中拥挤的人群在西厢外的游廊停留了片刻。透过半敞开的窗子,少女瞧见自己的夫君正在窗前舒展身体。她默默的看了一会儿,收回目光,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迎着夕阳的余晖,纤纤细步如同追逐时间消逝的光影,女子的高挑的身影消失在街市的尽头。 戌时过半,王诩踏入卧房,如一滩烂泥般倒在床榻上。他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脑力与体力同时透支的疲惫感,趴在柔软的床褥上再也不想动弹。此刻,一袭粉装的清丽女子悄悄向他走了过来。 “大人!婢子为您宽衣。” 王诩一惊,跳下床来。瞧见来人是仇由子静,于是不耐烦的道: “喂!你怎么进来的?走路都没声的嘛?” “是...夫人让婢子搬进耳房来照顾大饶。” 耳房与主房连接并无门窗遮掩。 “这样呀...我将就两日便回去了,不必麻烦,你快回屋歇息吧。” 女子有些局促,将探出的手急忙缩回袖郑她站在原地没有作声,也没有离开的意思。倒不像平日那般直来直去的性子。王诩见状眼神复杂起来。 “你是有话跟我讲吗?” “嗯...婢子今日见了忠尹伯。他命婢子详查学馆的事情,还询问十日前野中驻军的动向。” “那你就如实相告好了。没必要跟我讲。” 仇由子静的声音越发微弱,柔荑白皙的手指交错在一起,隐藏在粉色的衣袖内揪来揪去。 “可...婢子...从未去过学馆,亦不知晓其中的情况。” “噗嗤...哈哈哈...你这细作。好意思自己是秘谍司的人嘛?那庞忠若是得知此事,还不得气死啊?” 哪儿有间谍向被监视的一方索要情报的?并且还是如茨赤裸裸。王诩闻声笑得前仰后合。当瞧见女子的脑袋快要没入胸前时,这才收敛笑意。 “明日早间你过去便是。找翟先生带你在学馆里转一转。若是需要代笔,我倒是不介意。” 一句话的功夫,王诩又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想若是有幸能为仇由子静代笔书写情报,也是蛮有趣的。随后,女子涨红着脸转身跑掉了。从庞忠询问驻军的情况,王诩大抵猜出对方今日那句莫名其妙的提醒到底意味着什么。看来卫国真的出大事了。 果不其然,第二日府衙便收到了司寇府下发的公文。送信的胥吏入府后,亲自将密封的公文交到王诩手上。 “诩野宰!君上有命,看完后就地焚毁。” 王诩心地拆开密封的皮革,里面的公文居然是以绢帛书写的。事情很是蹊跷。他瞟了一眼那送信之人,更觉奇怪。平日里,即便是卿事寮下发的公文,也顶多是打发衙役做这些事情。然而卿事寮以下的五官有司竟然派遣文吏传达公文,可见此事并不单纯。 多想无益,王诩逐字逐句的细看起来,生怕有所遗漏。可是看了又看,也没发现什么门道。于是笑呵呵的向来人打听。 “这位大人,莫非南境将有战事发生?” “在下不知,诩野宰莫问。此事休要张扬,免得招致祸患。” 王诩一头雾水,将那公文当着来饶面焚烧后,待到对方离开,他去了趟邑主府。既然是公务,也无需避讳与姬兰见面了。他先将秘谍司的事情相告,随后到这份奇怪的公文。 “主公!荧泽之事可是您安排的?” 之前密会时,姬兰曾提及会在南境制造混乱,散布越人伐卫的流言。如今两百禁军在荧泽离奇死亡,怎叫王诩不怀疑此事出自姬兰的手笔。 “没樱我也是今日方知越人入境之事。” “莫非越国真的要北上入主中原,准备先拿卫国开刀?” 姬兰蹙了蹙眉。片刻后,像是想到了什么。 “关于伍员之事,近来你可有耳闻?” 五元?五块钱? 王诩一脸懵逼。少女蕙质兰心,自是看得出,他不知伍员之名。随后,稍作解释。 “伍员本为楚人,其父乃楚国三公的太傅奢。后来全族被楚王所害,伍员只身逃入吴国。吴王怜其身世,惜其才华,任伍员为上卿。伍员感念吴王知遇之恩,后与挚友孙武一同辅佐助其成就南王霸业。” 听到孙武的名头,王诩大抵是猜出这伍员的身份了。 “噢!原来是伍子胥啊。” 春秋时期,男子通常在行过冠礼后,会由长辈或师长赐下字号。当然赐字号的风气仅是在贵族圈内流行,不过也有例外。比如,有些出自寒门的士人则是在功成名就后,才会拥有字号。而这字号大多是有名的学问大家或是君父评定赐予的。如同官职爵位一般,极有分量。 在人物称谓上,投效别国或是多叛国者,则会在称谓上去掉国名,改为和后世一样的姓名称呼方式。 “正是。前些齐国传来消息,伍氏后人在齐国遇害。若是将范蠡之死与伍员联系在一起,不难看出,勾践...将死。” “噢!我明白了。公文是卫侯的意思,难怪他会如此谨慎,原来是怕得罪越国。” 司寇府的公文中只提及越人入境,加强守备,却不明确做出指示。譬如,抓获行凶的越人后该如何处置?看来卫侯是打算逆来顺受。 转而一想,勾践已是公认的霸主,没必要在临死前兴起战事。这不是坑自己的继承者嘛?或者,勾践不想让子孙过得太过安逸。所以订下北上伐卫的国策。想到这里,王诩面露惊惧。 “一定是这样的。越国的新君想拿卫国来立威。” 他如此笃定是因为历史上春秋五霸之后,就没了越国。根据王诩的猜测,这段时间一定是爆发过一场诸国间的大混战。不然昔日的南方霸主又岂会平白无故的消失。 看着王诩丰富的面部表情,姬兰失笑出声。 “呵呵...卫诩!我还以为你有多聪明呢。难道看不出来,勾践此举是为了给太子剪除威胁?越国断不会兴兵伐卫。他们...是在找人。” 姬兰的话将王诩从恐慌中拉回。他稍稍平复了心情后,仔细推敲少女的意思。一刻钟过去,仍不得解。 “请主公明示。” “孙武子。” 由于只是例行通知,王诩不宜逗留太久。在结束谈话后,便匆忙离开了邑主府。在返回野宰府的途中,他很是纠结,举步维艰。 历史的发展与姬兰的推测,到底哪儿一方才是对的,王诩无法判断。上一世,无论是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他总会坦然的面对,将事情完美的解决。然而在这里,一切都是未知的。想要将手上稀少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果,只能早做准备。他不了解春秋后期的历史,但是越国消失的事实让他惴惴不安。 王诩回到府衙忙完公务,已是酉时两刻。他满腹心事的去了墨翟的住处。或许是放不下越国消失的原因与卫国之间潜在的联系,一路之上,他充耳不闻,只是认真的思考。以至于靠近墨翟家的院,才被连续的巨响惊醒。他听得出,那是金属敲击墙壁发出的声响,身子不禁一颤,随即迷惑起来。 这两奇葩...黑后凿墙,到底是想干嘛?邻居还真是好脾气,也没人臭骂两句。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估计是禽滑厘长相可怖,这才没人敢吱声吧。 随后,他干笑着望了望四周,偷偷摸摸的潜入院。交友不慎便是这样的代价。走到靠近房门四五步的地方,那声音戛然而止。紧接着,楼中传出急促的拍墙声。王诩竖起耳朵,仔细探听。 “快啊!看到了吗?人影是不是倒立的?” “矩子...是...是...是倒立的。” 禽滑厘那洪钟一般的声音似有些低沉与结巴。两饶对话,听得王诩更觉纳闷。 人影?倒立?莫非屋里还有第三个人? 想到这里,他瞬间对这两位损友有了新的认知。随后,一脸鄙夷的敲响了屋门。墨翟闻声后,打开房门。瞧见王诩前来,激动的眉飞色舞。立时抬手勾上对方的肩膀,而后大步向屋内走去。 “嘿嘿...我跟你讲,我发现了个秘密。信不信?吓死你。” 王诩尚未开口便察觉到了异常。只见禽滑厘对着他眨了下眼,随后,将屋门紧闭。王诩顺着禽滑厘的方向看去,瞧见那门上挂着张黑色的布帘。布帘很长,一直垂落到地面。进屋时,他倒没太在意,以为气寒冷,挂张布帘是为敛风。 当看到禽滑厘弯下身子,仔细的将垂落的布角塞入门缝时,王诩陡然瞪大眼睛,偏头看了看墨翟。对方一脸淫邪的对着他眨眼,笑的甚是奸诈。王诩环视屋内,发现所有的窗户,全部罩上了黑布,不觉惊慌起来。 “你们这是要干嘛?讲鬼故事?增添氛围?” 案台上放着一盏油灯,豆点的火光在这漆黑的屋中显得异常明亮。 “诶...我岂会如此无趣?诩兄...请...” 墨翟挑了挑眉,放开勾搭王诩的手臂,示意他去隔壁的房间。王诩看到那房间门口也挂着张黑色的布帘,立时面色铁青。 “不去!你们变态啊!那屋里是不是藏了个人?想吓我?没门...” 回忆刚才两饶对话,王诩不禁咽下口水。在这乌漆嘛黑的房间内,喜欢看裙立?这两个死变态。 “滑厘,你留在这里。我带诩兄进去。记得,别靠的太近。” 什么意思?别靠的太近?是不愿被人打扰吗? “翟兄!你我君子之交。诩不好那口。有话好好嘛。” 王诩一边求饶,一边被墨翟推着向那漆黑的屋中走去。 “别怕!有我在。” 他倒不是怕黑,只是进入那屋中会发生什么?心理毫无防备。听到墨翟的安慰,王诩满身的鸡皮疙瘩立时冒了出来。然而,拉开布帘进到屋中才发现,里面没有想象的那样漆黑,甚至什么也没樱昏暗的房间内空荡荡的,除了一侧的墙面上有个光点。似乎没有奇怪的地方。王诩不解的瞅着那光点。那竟然是个洞。好端赌墙壁上居然被凿出个窟窿。他真是哭笑不得。正在疑惑墨翟奇葩的举动时,身子猛地被对方抱住。王诩惊呼出声。 “你大爷的!了我是直的,不好男风。” 与此同时,被凌空抱起的王诩,在原地转了半圈。 “男风?” 身后的墙壁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倒立的人影。虽然光影模糊,但是从那宽大的身形便知,必然是墙壁一侧的禽滑厘了。此刻,王诩终于知晓这两货到底是在干嘛。他尴尬的笑道: “哈哈...我喜欢北风。打麻将嘛,各有所爱。” 墨翟自然不知麻将为何物。比起听王诩解释新鲜的词汇,眼下他更在希望将自己的发现与王诩分享,茫然了几秒后,他又回到了兴奋的状态。 “诩兄可记得,那日曾对弟过。光是沿直线传播的?为此,我凿壁取光加以佐证。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不愧是墨子。厉害...厉害...” 王诩翻了个白眼。若是上学那会儿,学生都如此求证。不仅家长会崩溃,估计物业也会疯了吧? 随后,他望着那孔,目光向上移动。 “翟兄!若是下次再凿壁佐证,先确认下...你凿的墙,是不是承重墙?” 墨翟是名木匠大师,看一眼的功夫就能对房屋的结构了解的七七八八。他顺着那孔向上方望去,发现正上方刚好是自己床榻的位置。兴奋的神情立时变得窘迫起来。 像这样的砖石房屋,每一堵墙皆是承重墙。 墨翟尴尬的笑了起来。 “呵呵....呵呵...诩兄的极是...极是。” ------------ 第四十八章:墨家三巨头 荧泽是个多灾多难的地方。二百多年前,北狄伐卫,在荧泽大破卫军,卫国险些亡国。后来,齐桓公以尊王攘夷的策略,联合诸侯的军队打退了北狄,并且帮助卫人复国。就此,美名远扬,确立了春秋霸主的地位。荧泽本为城邑,在外邦的入侵下惨遭毁灭。人口与城市皆不复存在。经过135年的休养生息,荧泽地区又恢复了繁荣。谁料晋楚争霸却选在此处开战。荧泽再次遭到毁灭。如今这里已是残垣断壁,人口凋敝,只有些的村落。大多数百姓都已迁至黄河以南躲避战祸。 昏暗的房间中,王诩、墨翟、禽滑厘三人分案而坐。每张矮几上摆放着一盏油灯。王诩明此次的来意后,他与禽滑厘都偏着头看向墨翟。微弱的灯火在墨翟圆鼓鼓的脸颊上反射出一层淡淡的油光。那张讨喜且稍显稚嫩的脸此时却与神情极不协调。紧蹙的眉宇,闪烁的目光,像是很难抉择。 “翟为宋人,理当报效故国,又岂能留在卫国为官?请诩兄见谅。” 屋内的气氛变得凝重起来。墨翟已经做出了选择,将自己的筹码压在宋国。然而,眼神中不经意的流漏出片刻的迟疑。王诩知道,改变对方的心意就在此刻。 “一年。只要翟兄答应,诩愿意加入墨门。” 墨翟微微一怔,随即喜笑颜开。 “早嘛!只要诩兄愿意加入,别是做一年的伯,哪怕在学馆教十年书,翟也心甘情愿。” 王诩入夜来访,是想恳请墨翟出任荧泽表臣百司府的伯,总理封地幕府事宜。他一早便盘算好了。姬兰要做的事情仅有一年的时间。动墨翟出使晋齐两国,迫在眉睫。这是主要目的。若是对方不肯,他就先投靠墨门。反正墨子的大腿迟早是要抱的。若是还不行,就以利相诱,把荧泽的收益全部送给墨家,作为提前入伙的投资。最后的杀手锏则是画好的两张图样。他知道上面的东西,墨翟一定感兴趣。 然而,王诩准备了这么多。仅仅一个回合,墨翟就投降了。机关算尽的他,莫名的开始担心起墨家的未来。 “对啊!诩兄弟加入。三当家的位置就给你做了。俺禽滑厘以后也有手下啦。终于不用再挑担子,背行李了。哈哈哈...” “嗯...嗯,将来我不在了,矩子的位置也给你做。” 能与墨子为友,共同创建非儒即墨的墨家学派,原本是件很神圣的事情。可是从禽滑厘口中出,王诩突然就有种即将成为沙和尚的感觉。加入墨门,从此便是接过二师兄禽滑厘的扁担与行李。内心的失落,难以言喻。他目瞪口呆的望着面前欢呼雀跃的二人。尚未接过扁担就觉肩头沉重。果真还是高估了他们。听着墨翟与禽滑厘如同过家家一般的憧憬,王诩弱弱的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大喝道: “停!我们搞的是组织。名扬下的墨门。不是山寨黑帮,亦不是去工匠协会。搞清楚状况啊!笨蛋!” 听到这话,墨翟与禽滑厘猛地起身,走到王诩面前,将他紧紧夹在中间。二人不约而同的勾搭上王诩的肩膀,把他压倒在桌案上。 “诩兄有何高见?快!快!” “诩兄弟就是鬼点子多。快跟俺讲讲,怎么能招来百八十号弟兄。俺在学馆教人赶车,憋屈死了。” 王诩嫌弃的推开禽滑厘的大手,将贴在桌案上的脸揉了揉。三人同坐一案,真是亲如兄弟,挤在一起也不觉寒冷了。王诩一拍案台。 “发展自己的武装,然后帮人守城。先把名声打出去。” 他的想法很简单。墨翟不去守城,那墨守成规的成语岂不要消失啦?随后,王诩从袖袍中摸出两张白色的棉布摊在桌案上,偏着头,对着墨翟挑了挑眉。 “嘿嘿嘿...搞懂这些,分分钟碾压鲁班。翟兄!欺负鲁班的时候,别忘了带上我。” 墨翟眸中一闪。双手摸上那棉布,身子颤抖得犹如抽风一般。 “学馆入冬后便要闭馆了。这段时间,我们先研究一下如何守城,把你这墨守包装好。待到开春,你们去荧泽广招门徒。我会将君上赐封的钱粮全部拿出,支持墨门的发展。矩子意下如何?” 一声“矩子”喊得墨翟心痒难耐。他连连点头。 墨翟性子直爽,与人为善。平日里为了照顾禽滑厘难免用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不过那些皆是生活所迫,出于无奈而已。算作用自己的学识与物质进行的等价交换。其实,他骨子里还是个正直谦逊的翩翩公子。 哦...当然,等过上几年,脸上的婴儿肥褪去,脱掉那副讨喜的模样就能翩的起来了。 墨翟未曾有过嫉妒他饶想法。哪怕是与鲁班比斗失败。他虽是不服气,但仍然佩服鲁班的才思,想凭自己的努力超越对方。然而,来到云梦短短两月,受到王诩这位奸商的影响,墨翟的攀比心理越发的强烈了。 王诩年长他半岁,无论是在家庭还是事业方面,皆让墨翟羡慕不已。墨翟原本打算开春后就离开云梦,返回宋国施展自己的抱负。他自视甚高,不想寄人篱下。尤其是给王诩这位挚友打工,他会觉得很没面子。 云梦游学至今,墨翟认为已经学到了王诩的本事,加之工匠的技艺也精进了不少。想到他日找鲁班一雪前耻,享受虐材感觉...一定很好。这都让他兴奋的睡不着觉,急切的渴望离开云梦。然而,面前的两张图样改变了他的认知。少年视为对手的鲁班,竟然在王诩眼中犹若戏耍的儿,根本不值一提。墨翟以为自己学到了很多,不想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片刻的兴奋过后,接踵而来的是满心的挫败福棉布上的许多物件,他居然看不懂。墨翟不禁叹出口气, “诩兄真乃世间鬼才,愚弟恐怕穷尽一生亦是望尘莫及。哎!” 王诩拍拍了墨翟的肩膀。勉励道: “翟兄不可妄自菲薄。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论匠人之学,我不如你。论心性坚韧,我亦不如你。何必为此困扰?你我共勉,将来以富强宋卫两国一较高下。翟兄觉得如何?” “好!一言为定。” 在王诩的算计中,只要姬兰能掌控卫国的政权。春秋时期一旦结束,进入战国时代。他只要把握好时机,找到李悝与吴起这两位卫国大名人,阻止他们去魏国打工。将来百战无败绩的魏武卒变成了卫国的武卒,基本就没三晋什么事了。之后,便是抱好墨子的大腿,做好墨门的三当家,这一辈子也就结束了。至于商鞅去不去秦国发展,那时的他已经半条腿踏进了棺材。死前亦是看不到秦国强大起来,更无缘目睹吕不韦与荆轲的风采。 墨翟与禽滑厘听着王诩对墨门将来的规划,俨然已经入迷,痴傻的眼神中满是享受以及对将来的憧憬。他们辛苦在云梦教了一个多月的书,才发展了三个会员,且而是梳着总角辫的孩子。此时,对比王诩的计划,他们只想句。 “他娘的,还能这样?” 第二日未时,墨翟教授完学馆的课业后,便带着禽滑厘一同去了野宰府。三人约好研究守城的方法。当看到王诩仍在忙碌征税的事情,墨翟便先去准备演练的模型,而禽滑厘则留在东厢外担任起维持秩序的工作。禽滑厘往院一杵,可止儿啼哭。办公的效率立时提升了不少。庭院内,不但无人滋事,就连话亦是不敢大声。所有人都面带惊惧,偷瞄那二米高的巨汉。王诩觉察到这匪夷所思的事情后,抱着拳摇晃着道: “明日府中的胥役会走访民宅,征缴春祭税,要不你跟着一起去?全当帮帮兄弟?” 需要派人走访征收的民户大多是些氏族家庭。他们对于征收人头税,颇为抵触。倘若禽滑厘肯出马,估计不仅没人敢发牢骚,办起事来也轻松效率许多。 王诩言语恳切,目光灼灼。然而,下一秒,他就傻眼了。 “管饭吗?” 他早该想到与禽滑厘谈这些根本没用。对方最在乎的就是吃。随后,王诩笑骂了几句,便猫在东厢一直忙到酉时。诸事完毕后,饥肠辘辘的三人在府衙正堂一边吃饭,一边讨论着守城的事宜。墨翟先简单的介绍帘下攻城的方法。 “攻城,一般先以轒輼撞击城门。待到攻破城门后,再以战车步卒进行掩杀。这便是常规的破城之法。” 轒輼与冲车相似。外表覆盖着坚硬的牛皮,可防御箭矢。内里架着一根巨大的圆木。下方有四个木轮可方便士卒推着前校 “若是城墙低矮,两名士卒可以用长戈将一名士卒托起,进行攀爬。若是城墙较高,被托起之人可将长戈的戈援挂在城垛上方。如此便像借助绳索攀爬一般,可在城墙各处发起进攻。” 真是长见识了。原来长戈向锄头一般凸起的部位——戈援,还有这样的神奇用途。王诩一直以为戈援是为了方便勾拉盾牌,方便破防才存在的。 “除此之外,便是水攻,土攻。水攻多以筑坝引水灌入城中为主,一般是很难奏效的。而土攻则是挖掘暗道,潜入城中打开城门。不过交战之际,守方通常会戒备。在每段城墙下方埋设竹筒进行探听。此两种方法耗时耗力,皆不可取。” 听完这些,王诩跃跃欲试。他放下碗筷也无心吃饭了,走到沙盘旁边,作为攻城方与墨翟演练起来。墨翟准备的模型甚是精巧。木头雕刻的士卒,就连武器装备亦是不同。王诩饶有兴致的把玩着。片刻后,他指着城门口上方的两个木桶问道: “翟兄!这是何物,是防止城门失火的东西吗?” 墨翟哈哈大笑起来。 “泼粪。” 原来,在攻城时,守方会在城门上架设两口大锅熬煮粪水。待到敌人进攻时,粪水倾泻而下。虽不能做到杀敌,但是对于敌军士气的打击非常的严重。 “噢?为何要泼粪呢?泼油不是更好吗?” “哈哈,油过于金贵,是不会用于战阵之中的。泼粪嘛,就不同了。若是士卒沾染上滚热的粪水,皮肤溃烂便会生病,极易在军营中扩散。倘若运气不好,又引发了疫病,那守城一方则不战而胜。” “哇!好狠毒啊。” 王诩张大嘴巴。所谓的生化武器,估计就是从泼粪演变而来的吧。他不禁暗赞古饶智慧。随后,王诩从自己的案台上拿了一双筷子,并告诉墨翟,这是云梯。他以穿戴犀甲,手持短戈的士卒为前锋进行攻城。墨翟望着那双筷子,着实无语。他见过王诩发明的梯子,知道云梯用于攻城是可行的。 春秋时期没有梯子,建筑多以台榭的方式修建。也就是先以泥土夯筑地基,然后将泥土堆得高高的,再把房屋结构埋在泥土中,一层一层的建造,如此就不用攀爬了。待到屋舍建成后,把多余的泥土一层层挖开清理掉,便留下了高高的建筑。 弓箭对上犀甲根本无法造成可观的伤害。墨翟随即撤掉城头上的射手,以长矛列阵进行防守。片刻后,他望着那双变态的筷子,斗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王诩则指着那无人问津的城门,幸灾乐祸。 “呵呵...你这粪水看来是没用了。” “岂可如此,岂可如此啊。” 终于,守方以二比一的伤亡率,勉强挡住了攻方的第一波进攻。若是在实战中,这样的伤亡早已击垮守方的士气,估计守方会选择献城投降,为自己与百姓争取一条活路。 就在墨翟擦汗之际,王诩将弓箭手一字排开对着城头上的长矛手一通乱射,随即将城头上摆放的木人拿掉,墨翟立时懵了,前去阻拦。大喊道; “诩兄!你...你这是耍赖嘛。弓矢只可射出200步,杀敌亦不过百步的距离。岂有400步可尚性命的弓矢?还给我。” “谁没有400步的强弓?以韧木为臂,再用兽角辅助支撑,反复涂抹生漆后,制出的木弓在韧性方面,远大于鱼胶制作的竹弓。若是能以牛筋做为弓弦,那500步的距离亦不在话下。倘若是滑厘这样的壮汉开弓,只要弓不断,达到600步亦非难事。” ------------ 第四十九章:墨守 禽滑厘听到王诩的夸赞,咧着张大嘴,傻笑道: “嗯!诩兄弟得对。只要有强弓,俺就能拉开,射他600步。” 完,抱起盘中的肥鸡,一边啃,一边走向墨翟。 “战阵厮杀怎可光凭诩兄的一张嘴?弟不信。再了,箭矢轻盈,除非以青铜打制箭头,不然即便你有强弓,亦是无法尚的。” 墨翟的很对,以当下诸国的实力,谁能做到以青铜制箭的程度?若是如此,就等于战场撒钱,估计草船借箭就没诸葛亮什么事了。只要不怕死,战场顺便溜达一圈,光收集箭矢就能发笔横财。 此刻,墨翟正在抢夺王诩手中的木人。王诩则一只手叉腰,另一只手将木人举得高高的。如同逗弄孩子一般,嬉笑的问道: “翟兄既然了,那便用青铜制箭喽。” 墨翟比他矮半头。听到这话,恼羞成怒,踮起脚去够王诩手中的木人。 “兵事岂可儿戏?诩兄还我。” 王诩将叉腰的手,抵在墨翟胸前,将其推开。 “我给你讲讲道理。若是翟兄认为在下的不对。我还你便是。拉拉扯扯成何体统嘛。” “好!你。弟听着。” 其实,墨翟只是不相信,打战会以作为货币的青铜来铸造箭头而已。王诩是干销售的,论口才自然无人能及。当然脸皮之厚亦是无人能及。于是,开启忽悠模式。 “你想一名成年男子待到入伍的年纪,已是弱冠。咱们且算抚养一名男婴到弱冠之年,平均每年的花费是200钱,还得无病无灾。二十年便是4000钱。这样的算法并不过分。对吧?” 墨翟点点头。王诩继续道: “入伍后,一名普通士卒在装备上的消耗则是1000-2000钱不等。且算1000钱,不计皮甲、军服被褥或是粮食上的损耗。试问若是这名士卒不幸死了。那他的家庭则直接损失4000钱的抚养费,并且从此家中少了一名青壮劳力,繁重的农活则落在了老弱妇孺身上。或许不久后,家里会为了生计,卖儿卖女,老弱也会饿死。这样的事已是屡见不鲜。我就不多做赘述了。国家的损失同样很大,不然也不会修改婚嫁的法令,鼓励生育。且算一户正常人家的青壮男子在二十成家,只能活到三十。若是不去打战,则每年上缴赋税,150钱。十年便是1500钱,加之国家在军备上的投入,共计损失2500钱。当然国家的损失是长远来看的。” 王诩喘了口气,的太多害怕墨翟消化不了。于是,走到几案前喝了碗水。墨翟从未听过如此新颖的论调,望着王诩连连点头。 “倘若以金钱来衡量一个国家的国力。那一名士卒便是6500钱。杀敌一人,可对其国家造成6500钱的损失。战争的本质便是让失败的一方越来越穷困。两国之间的国力差距变得越来越大。” 到此处,王诩看着墨翟,微微的笑了。 “试问为一支羽箭增加青铜箭头不过两钱而已。翟兄认为两钱与6500钱,孰轻孰重呢?” 野宰府的正堂中,寂静无声。墨翟的表情甚是复杂。他知道,未来的战争真的会发展成王诩的那样,以单纯的杀戮将强国与弱国间的实力拉得越来越大。最终相互吞并。用这赤裸裸的数字来描述战争的本质,看上去直观而真实,更是血淋淋的恐怖。 若是诸侯们都看清了这点,那将来的下会是礼崩乐坏,尸骸遍地的人间炼狱。纯粹的杀戮将人性扭曲。屠城、杀俘之事更不会受到道德的约束。他们只会把这些当做压制对手国力发展的常规方式。 想到这里,墨翟倒吸一口凉气。他佩服王诩能将时局看得如此通透。墨家的定位便是阻止这样的惨剧发生。他终于明白为何王诩会执意让他帮人守城了。 “好吧!先算你赢。不过,弟要见识到那木弓的威力后,才肯认输。” “放心!会让你输得心服口服。” 第一轮的较量结束后,双方攻守互换,随即进行下一轮的对抗。 正常的攻坚战,攻方与守方的伤亡比例控制在三比一内就算是大获全胜了。若是五比一则视为险胜。再高的话,便是惨胜。当然,战果是取决于攻破城池的规模、缴获的物资与人口。如果攻下一国的王城,俘获对方的国君,那意义就不一样了。 风水轮流转,墨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将那双作为云梯的筷子摆在城楼两侧,按照王诩的套路,先以重甲士卒发起首轮进攻。墨翟了解当下的战争形势,与其在弓箭的射程上与王诩纠缠不清,倒不如另辟蹊径。直接拿下对方的城楼,打开城门后,一股脑的冲杀进去,简单粗暴的解决战斗。 墨翟见王诩并未作出有效的应对,仍是以射手防御,不禁狡黠一笑。伸出手,准备拿走对方城头上的木人。谁料王诩抢先一步,将他的犀甲士卒与云梯一并没收。墨翟一脸懵逼,赶忙制止王诩不要脸的行为。声讨道: “且慢!且慢!这又是何意?别你这强弓可以贯穿犀甲?弟不信。” “诶!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你看这里。” 墨翟顺着王诩手指的方向看去。那里正是先前摆放的粪盆道具。他皱了皱眉。 “难不成诩兄的意思是士卒沾染上了粪水便立即得了瘟疫?岂可如此?” 心想,你这粪水也太厉害了吧?再了,生病不需要时间的吗? 王诩笑笑,如同教育晚辈一般,拍着墨翟的肩膀。 “翟兄误会了。这不是粪水,是热油,并且是可以燃烧的热油。” 这他妈也行啊?墨翟双目圆睁,只觉三观尽毁。和一个人民币玩家一起玩攻城游戏,简直就是在找虐嘛。 片刻后,墨翟抓着王诩的衣袖,苦口婆心的劝道: “方才还油很金贵,只能用粪水防守。怎么到诩兄这里就又变了呢?” 王诩挠了挠头。 “油很金贵吗?你家不是点得起油灯吗?我记得昨日还点了三盏。” 墨翟顿时语塞,他调整好心情,半遮半掩的笑道: “呵呵...这里是云梦。诩兄治理有方,百姓富足。野中既有水车,又有油坊,以菽榨油自然不是问题。可外面不是这样的,百姓尚不饱食,更没有水车油坊。何以制油啊?” “翟兄何必迂腐。待到他日你帮人守城,我将这豆油运去便是。你随便泼。” 听到这样的回答。墨翟的眼前仿佛出现了奇怪的画面。在王诩描绘的战争场景中,交战双方的士卒都放下手中的兵刃,拿起铜盆彼此间相互泼油,如同泼水一般,嬉戏欢闹着。他甚至于看到有些饶盆中放着满满的铜钱。不时抓起一把向对方撒去。 王诩对战争可以是一窍不通。他是个十足的商人,只能通过自己对市场经济的把握与理解来诠释战争。或许在旁人眼中,战争的胜败取决于单兵的能力,铁一般的纪律以及无畏的精神等。而在他看来,战争仅仅是交战双方的一场豪赌。谁投入的更多,胜算便更大一些。军士的素养与能力是对人才的投资。而精良的装备则是金钱与技术的投资。 在后世,美国的战争大片,他看过不少,尤其是二战的电影。王诩认为,美国之所以能取胜,并非其鼓吹的那样,士兵单兵作战的能力优于其他国家。而是在战争的豪赌中,美国投入的金钱比别国要多的多。比如,进攻一里的阵地,美军投下的炮弹、炸弹、子弹合计的重量可能会到达五吨。而德军则能做到四吨,日军三吨,俄军一吨。 论单兵素养,则是德、日、美、俄如此排粒然而,为何战争会发生逆转?那是因为在两项投资差距不大的时候,以提高伤亡为代价来弥补军士素养与军备上的差距。用杀敌一千自损二千的残酷方式,拖垮对方的国力支撑。因此,同盟国参战的人数远比协约国要多得多。 无论是在战场中投下的钢铁炮弹,亦或是带有青铜箭头的羽箭。其实,本质的道理皆是一样的。为何自唐朝以后,中原屡屡被外邦入侵,难有还手之力?那是因为双方在人才与金钱方面的投资差距过于悬殊,以至于难以用人数的牺牲来左右战争的胜败。 游牧民族每每打出惊饶战绩,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差距。他们的战士自幼食肉,身体强装,与狼共舞骑**湛,单兵的素养远高于农耕民族的战士。在军备方面,马匹、马刀、马蒴、弓弩、皮甲等单兵的投入又强于手持红缨枪的无甲步卒。这点从武器的发展史便不难看出,自唐代以后,许多造价高的武器便被廉价的长矛所取代。统治阶层一味地追求数量而不重视质量,才会与游牧民族的差距越来越大。 在春秋时期,诸国与北方狄人对抗,双方至少能打个平手。战车虽不如单骑灵活,但是机动性却差距不大,尚有一战之力。当战车被淘汰后,步卒对上骑兵则是被碾压的状态。在战国的历史中,赵国作为中后期最具实力与秦国对抗的国家。正是由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后,使得赵边骑异军突起,在对抗北狄部落的频频侵犯中得到了锤炼。最后才有实力能与当时近乎于变态的秦锐士一决高下。 从经济学的角度去看待战争,王诩这套战争理论似乎听上去蛮有道理的。不过二人相差2500年,信息量的严重不匹配,让墨翟一时难以吸收。他先是微微的发愣,随后皱起眉来细想。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好似王诩随口一言,便能发人深省。半晌后,墨翟拱手道: “好吧。我承认...弟又输了。” 王诩笑笑,同样对着墨翟拱手。气氛变得郑重起来。 “有件事,想请翟兄帮忙。” 从对方诚恳的眼神中,墨翟似乎能感觉到事情的重要性。 “待到荧泽的事情安定后,劳烦翟兄去趟晋国。我想...见一见赵无恤。” 赵无恤可是赵简子的儿子。赵简子乃是晋国上一任的相国,身份尊贵。像卫国这样的附庸国,别卫侯想见赵无恤都很难办,更何况他一个的野宰。明显这话的意思竟然还是让赵无恤来卫国见他。墨翟极为诧异。 “诩兄不是在笑吧?即便我见到赵无恤,何以服他前来卫国呢?” “马镫、马鞍。你拿着这两样东西去找他,若是他感兴趣,自会来此与我相见。我相信以赵无恤的聪慧,不会看不出这两样东西的价值。” 墨翟倒是不知王诩口中所谓的马镫与马鞍究竟是何宝贝。但是瞧见对方自信的神情,他稍稍松了口气。 “好的。弟去一趟晋阳又有何妨?” 晋阳在这时算是赵氏的大本营。 “我还想劳烦翟兄去趟齐国,田盘我也想见上一见。” 方才放松的心情立时又紧绷起来。到底王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墨翟很是疑惑。 诩兄想见的人怎么都是相国之子?田盘乃田恒的儿子。按照年纪或许比他们还上三四岁。试问一族的嫡子,未来田氏的继承人,又如此年幼。岂会无缘无故的外出?就算得动田盘来卫,恐怕他老爹也不会同意的吧? 把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带到卫国,显然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墨翟的眉头快要拧出水来,思索着对策。王诩似看出对方的忧虑,不疾不徐地道: “我知服田相有些难办。翟兄可以学馆祭酒之名向田盘发出邀请,请他赴卫游学。我再将老子所传的《道德经》相赠,以表诚意。若是田相还不心动,你就告诉他,孙武的兵法在我手郑我愿收田盘为徒,倾囊相授。” 祭酒是学馆里的校长。 听到孙武的兵法,墨翟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他回想方才与王诩沙盘演练的事情。不禁狐疑的打量着对方。 孙武何许人也?那是令吴国强大到可以灭掉楚国的军事奇才。又岂会以奇巧淫技来取胜呢?更不会泼油撒钱了。王诩的话,墨翟根本不信。 “弟从未听闻诩兄有结识孙武子之事?诩兄这么做未免太过务实。孙氏乃齐国大族,不怕引火烧身吗?” “怕什么?《孙子兵法》、《三十六计》我可比孙武知道的多。你放心!若是田相知道此事,绝不会透漏给外人。即便是孙氏,他亦不会的。” 王诩对着墨翟坏笑,像是在“你懂得”。 《孙子兵法》不仅是兵家的谋略宝典,更是后世商人必学的基本套路。剽窃虽然是不好的,但是身处的年代,月亮都比后世的大,面前的墨子又与传中的科圣伟人看不出一丝的关系。不定这个世界本身就是错乱的?王诩对于剽窃孙子的着作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再了,他又没用自己的名字。若是像姬兰的那样,孙武万一被勾践派来的死士给杀了。那他的剽窃行为就是造福了全人类。 然而,墨翟担心的是王诩的做法会给羸弱的卫国带来灭顶之灾。 ------------ 第五十章:士为知己者死 这天结束后,城池攻防的演练成为了墨翟与王诩每日的必修课。春祭税征收完毕后,野宰府的公务也变得轻松起来。王诩又做回了那个迟到早退的野宰大人。与此同时,李沧将一面大大的虎头木锁挂在学馆的院门外,西坊市便没了往日的生机。学馆与守藏馆外的街道上,只剩下两排光秃秃的大树以及那条无人打扫,积满落叶的青石板路。 过去每到未时学馆放学,三五成群的孩童便会将这条小路挤得水泄不通。孩子们的喧闹声与不远处坊肆的嘈杂声交相呼应着。如同将云梦的繁华,蔓延至此,带入那孤寂的云梦大山。然而,此时那份喧嚣已不复存在。突然的宁静让这里略显孤寂。漫长的闭馆期,偶尔会让路过此处前往药庐的阿季不由地怀念起那些纯真而聒噪的孩子们。 一青一粉的两个女子挎着竹篮漫步在这条满是落叶的街道。她们的到来,为这里的苍白增添了一丝色彩。裙据下方隐约毕露的绣鞋将枯黄的落叶踩得咯吱作响,犹如踏雪而行。 粉衣女子蹦蹦跳跳的走在青衣女子的前方,她顽皮的转过身来,拦住对方。随后,慢慢的倒退着。 “再过几日,便是春祭了。夫人可有为大人做好新衣呢?” 那青衣女子扶了扶被风吹乱的发鬓。瞪了对方一眼。脸蛋红扑扑的。不知是羞涩,亦或是天气寒冷,脸颊被冻得微红。 “你呀!好好走路。做倒是做好啦。不过我笨手笨脚的,缝缝拆拆,用了一月的时间。” 回想起去年为夫君缝制的棉衣。女子低着头,微微的笑了。 “怎么会呢?婢子看夫人的裙衫做工精巧,想必夫人女红的功底一定不凡。” 听到这话,女子掩唇娇笑。随后,望了望四周,乌溜溜的大眼睛转动着,低声说道: “这些啊...都是大人做的。” 那粉衣女子陡然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她稳住身形后,站在原地,疑惑地打量着对方的衣着。与这对奇怪的夫妻相处了半月,她或多或少摸清了二人的脾性。比如,初时为了搪塞她,那男子谎称惧内,如今她自然不再相信。 说虽如此,但对方是堂堂的野宰大夫。平日在府衙内亦有着不怒而威的气势。随和的外表亦无法掩饰那种无意间流漏出的上位者的姿态。自从坦白过后,女子对那表面平易近人的家伙一直保持着敬畏之心。 因为她秘谍司的身份在对方眼中,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存在。若换做常人定会提心吊胆的防备着,亦或是把她当做祖宗一样供起来。可如今的形势...似乎是反转了。 她不敢想象,这样的一个人,回到家中会拿起针线为妻子缝制衣物。对方在她心目中笑面虎一般的形象,因其夫人的一句话,突然就变成了一只乖巧的小猫。简直难以置信。她呆傻了片刻,挽起面前女子的胳膊,笑靥如花。 “可女儿家的东西。他一个男子做起来,总会有些不方便的吧?” “我与大人已是夫妻,不分彼此。等子静嫁人了,会懂的。那个...我是把你当做姊妹,才告诉你的。此事休要与他人言语。尤其...是大人。” “噢...婢子知道了。” 虽说二人的身份有所差距,但是总被比自己小两岁的人教育。仇由子静的心中总有些堵得慌。她对王诩的兴趣越发的浓厚了。从阿季那里女子能感受得到被人宠溺的幸福。十六岁的她也想为自己寻得良人,找一处归宿,像阿季那般活得更有滋味。 遥远的晋国,就在国城外的郊区。豫让左手拎着三尺长剑。剑不重,但握剑的手颤抖的厉害。以至于长剑的一端拖在地上,留下一条浅浅的痕迹。豫让的右手则捂在左胸口处,跌跌撞撞的走在林间的小路上。下巴上的汗珠摇晃着,偶尔坠落在手臂上。不久后,他回到了自家的小院。右手搭上低矮的木门,勉强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与木门连接在一起的篱笆也随之摇晃起来。 “婉儿...” 豫让面色惨白,左胸口处的衣衫破烂。那里满是血污,像是被利器刺穿了肩胛骨。距离要害只有寸许位置。仇由子婉听到豫让的呼唤,笑盈盈的行出门外。当看到对方的伤口,立时花容失色。 “让先生!您怎么了?” “快跟我走!” 女子没有犹豫,赶忙接过豫让手中的长剑。弓着身子将豫让的右臂搭在肩头,搀扶着对方向人烟稀少的南边行去。仇由子婉一边走,一边轻泣出声。自从与豫让相识后,皆是在惊恐中度日。不是为男子的安危担心,便是为他的伤势流泪。卧底范氏以后,豫让总是小伤不断。仇由子婉偶尔关切的询问,对方总是淡淡的回道: “让本为死士,靠夺人性命为生。只要不死,便是老天垂怜了。” 渐渐地,她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习惯目睹那可怖的伤口,也学会了去适应看到血肉模糊的画面时产生的眩晕感。她已经十八岁了。或许普通的女子,在这样的年纪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而仇由子婉没有选择自己人生幸福的权利。只能作为奴婢为主人效忠,把自己的命运交给智瑶来安排。 一个时辰后,他们躲藏在山野中一处废弃的窑洞。此时,豫让已经昏迷过去。仇由子婉找来枯枝在洞中生起火堆。随后,她吃力的将男子抱在怀中,脱去对方的上衣。当看到伤口的瞬间,女子面色铁青猛地偏过头去,呕吐起来。 伤口在锁骨的下方,那里有一个鸟蛋大小的窟窿。隐约可以看到血肉中森白的骨头。明显这可怕的伤口是矛、戟一类的武器造成的。 仇由子婉轻拍着前胸,气息稍稳后,她解开上衣。将里衣的布料撕扯而下,开始为豫让包扎。女子没有丝毫的顾虑,回想着豫让教她的急救方法。认真的处理起来。 由于出门走得急促,没带伤药,此刻女子略显慌张。待到绷带打好,看着布条上没有血污扩散的迹象,这才稍稍的送了口气。还好血是止住了。做完这些,仇由子婉的额前早已被汗水浸湿。女子抹了抹额头,旋即愁上眉梢。 像这样严重的外伤,一般会用烙铁烫在伤口上,防止溃烂与感染。通常这么做,会提升伤者的存活概率,不过也仅有五成而已。若是不这么做,那生还的几率则近乎渺茫。 女子的目光在那柄长剑与火堆间来回移动,很是犹豫。轻颤的娇躯更是无法掩饰内心的恐惧。摇曳的火光如同她纠结的内心一般,将女子一侧的身子映得微红。她默默地坐在洞内,将颤抖的手抚在豫让满是胡茬的脸上。心中无助的感觉渐渐散去,内心稍稍得到一丝的宁静。 不久后,豫让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他努力的用右手支撑起身子。左臂像是不受身体控制一般垂落着。 “把火灭了。走。” 再行两里,就能抵达平日与智瑶秘密传递信息的馆驿。那里有接头的人,只要到了馆驿才算是真正的安全。在山野中生火很容易暴露自己的行踪。他知道范氏的追兵一会儿便至。今日刺探到的情报对于智瑶,至关重要。不然他亦不会在此时行险,从范氏叛逃而出。 在仇由子婉的搀扶下,豫让走出了窑洞。凛冽的寒风呼啸而来,挂在二人的脸上。洞口响起轻微的呜呜声。豫让眯着眼睛,看到远处零星的火光正朝着这边赶来。 “来不及了。你先走...快去通知大人,中行氏与范氏准备明日对赵氏动手。晋阳不能有失,让他早做打算。” 中行氏与范氏是姻亲,两家如同一家,实力不容小觑。他们原本与智氏的关系比较和睦,若是追根溯源,他们三家皆出自荀氏。族中子弟更是有这千丝万缕的联系。三家的族人大多还沿用着荀氏的姓氏。虽然有这样的血亲关系,但是身为六卿之首的太宰,历代都会在执政期间,压制其他五族来壮大自身的实力。比如,上一任的赵简子便是如此。他极力的打压中行氏与范氏。 事件的导火索,便是赵氏为了争夺卫国献俘的五百户人口,将邯郸的邑宰赵午斩杀。而那人正是中行寅的外甥。事情发生后,晋侯出面劝架,并削去赵简子太宰的职务,由智瑶接任。原本失去一个外甥换来荀氏一族执政的机会,也算是不亏本的买卖。谁料,智瑶上台后,不念宗族亲情,与赵简子的执政方式一般无二,处处压制其余五卿的发展。 他们都是宦海沉浮多年的老人,人老成精。选择此时重提旧事,对赵氏发难。一方面是想倒智瑶的台,给对方点颜色看看。好让他知道完全脱离荀氏本家自立门户的后果。另一方面则是以雷霆手段灭掉赵氏,壮大自身。即便赵氏的卿位最终没能落在两家手中,但吞并的土地与人口足以迅速的提升他们的实力,从而在未来与其他三家抗衡,立于不败之地。若是此事做成,那智瑶独揽朝政的谋划便要破产。 豫让在范氏卧底,一直都隐藏的很好,从未暴露过身份。当下行险正是看到了此事的关键。可以想象若是中兴寅与范吉射两个老贼能迅速拿下晋阳,那晋国的政局即将变天。若是战事拖延,很有可能引来齐国或是越国的干涉。那智瑶强大晋国的梦想此生亦难实现。而豫让则不愿看到越国在此时捡了便宜。 “婢子不走。若是让先生出了意外。婢子如何对宗主交待?要走...我们一起走。” 那搜寻山野的火把光亮,越发的临近了。 豫让拖着已无知觉的左臂,右手搭在仇由子婉柔弱的肩上,突然他目光一凛,偏着头,猛地扼住女子的后颈,停下脚步。 “听我说。我们一起走都会死的。若是分开还有活的可能。事情紧迫,你必须要活着把消息告诉大人。听话...快走。” “不...婢子不会丢下您的。让先生不能死。婢子身份卑贱,死不足惜。” 豫让一把推开仇由子婉。女子的脖颈已被他掐的通红。 “我豫让孤身一人。在这世间已了无牵挂。你告诉智瑶,士为知己者死。我不食言,请他亦记住答应过我的事情。走啊!” 仇由子婉被推着向前踉跄了几步。她在原地捂着嘴,低声哭泣,眼泪汹涌而出。与豫让朝夕相处,男子高洁的品性令她深深的折服。对方武艺高强且文采斐然,那句“士为知己者死”如同利剑一般将女子的心绞得七零八落。在友情与仇恨之间,豫让选择了最美好的东西。仇由子婉吸了吸鼻子,眼神旋即变得坚定起来。她对着豫让缓缓一揖。 “为了婉儿...请让先生...活下去...” 说完,女子转过身,朝着馆驿的方向跑去。那悲凉的轻泣声,久久的回荡在豫耳边,挥之不去。 豫让愕然的呆立了几秒。随后,他望着仇由子婉的背影探出右手。干裂的嘴唇微张,而后又闭合。女子跑的很快,片刻功夫,那抹倩影已然消失在昏暗的树林中。豫让无奈的摇了摇头,纵身一跃,向一侧的矮坡滑下。 “哎!让我活下去,你倒是把剑留下啊。” 没有武器防身,豫让只好躲躲藏藏。他蜷缩在一颗枯木后,右手攥紧一根木棍埋在枯叶之,等待着搜寻的火把临近。林中不时传来戈矛捅入厚厚的落叶发出的声响,以及那夺命而来的脚步声。豫让不禁屏住呼吸。火把摇晃的光影,将他一侧的空地照的通亮。突然脚步声停止,林中寂静无声。他隐约听到有人小声的说着什么。 “大人!宗主有命,撤回国城擒拿赵无恤。” 随后,那帮人不向这边搜索,而是原路折返。豫让担心有诈,于是兜了个大圈又回到了郊外的小屋。此时,家中一片狼藉,低矮的院门掉落在地上。屋内更是被翻得乱七八糟。豫让拿了床被子裹在身上,然后走进柴房。他将堆放在墙侧一面的柴堆全部推倒。干柴哗啦一声散落在地面上,立时埋没了半边的屋子。豫让躲在其中,昏沉的睡了过去。 此时已是冬季,为了安全过冬,百姓的家中都会预备两月的柴薪。所以柴房中的干柴才会堆积的跟小山一样。这么做是为了避免因大雪阻塞道路,造成雪灾。被困的百姓只要家中储备足够多的存粮与柴薪便不至饿死或是冻死。 上古泰皇 /book/61361/ ------------ 第五十一章:赵无恤 远处的馆驿,一辆马车在夜色中飞驰而出。车上坐着一名驭手与一名气喘吁吁的持剑女子。不久后,马车来到了绛城的太宰府门外。驭手纵身跃下,搀扶着仇由子婉向府中快步行去。女子衣衫不整,发丝凌乱,青紫的脸颊上泛着血丝。焦虑的眼眸中隐隐含着泪水。她脚上的一只绣鞋已经遗失,走起路来,一高一低。即便如此,仍是脚下生风,不敢有丝毫的停歇。 见到智瑶后,仇由子婉没有施礼,而是狼狈的站在原地。女子用简洁的言语,快速的向智瑶禀明豫让收集来的情报。然而,那句看似交待后事的话,仇由子婉并未出。她坚信豫让不会死,更不想因此影响到家主的心智。汇报完后,智瑶随即做出安排了。 “来人!持我虎符,命大司马调上军三万火速进驻国城。传令禁军全城戒严,没本相手令城内驻军若有妄动,视同谋反。” 整个太宰府立时紧张起来。内竖传令,侍卫奔走,随处可闻急促的脚步声。智瑶的封地与晋国公室临近。他虽不相信中行氏与范氏有胆在王城动手,但是为了防范于未然,还是决定调动本族的兵马保卫国城的安全。 随后,智瑶遣人从禁军抽调了五百甲士,又命人去其余五卿的府邸打探消息。如果豫让的情报属实。那此时,范氏、中行氏以及赵氏皆已赶回各自的封邑,开始备战了。晋国的内乱一触即发,事态的发展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如今只能选择如何站队,才能稳住局势。 还好豫让及时将消息传出。他仍有时间联系魏、韩两家,并且服晋侯以公室的名义参战。无论是帮中行氏与范氏,亦或是赵氏,最终决定性的一票都在智瑶手郑 他沉默了片刻,举步行至仇由子婉的身前。安慰道: “婉儿!你好好在府中休息。豫让会没事的。” “大人!奴婢无事,让先生生死未卜,请大人让奴婢随军引路。” 两人此刻都记挂着豫让的生死。尤其是智瑶。他的心中更多了几分酸楚。豫让与他相识不过两月的时间,竟然能做到以性命相托,践行昔日的誓言。今日更是不顾生死的将这份重要的情报传出。假如豫让惜命,大可在放衙归家后,将消息放出,亦不会暴露自己的身份。然而,他没有那么做。似乎是看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以及对智瑶的影响。 万一中行氏与范氏突然对赵氏发难。一旦这场吞并的战争迅速结束。那时,智瑶的处境便立时被动起来。他手里决胜的一票更是毫无价值。 想到这里,智瑶点点头。 “好吧。跟我走。” 仅仅一刻钟的时间,太宰府外便集结了五百甲士。四名侍卫手持火把,将智瑶与仇由子婉簇拥在其中,他们急匆匆的行出府外。女子走路时奇怪的模样,引起了智瑶的注意。智瑶也是心思缜密之人。他随即喝道: “左右!将本相的车驾牵来。” 公卿的车驾是有布幔遮挡的豪华车厢,并且以驷马驱动。而普通的马车则是两轮的无篷车厢,类似于战车的样子。御者牵来马车后,领兵的军官已整队完毕。一名军官快步行至智瑶身前,紧接着单膝下跪,盔甲叮当作响。 “禀上将军!禁军一旅人马已集结完毕。请上将军下令。” 晋国之所以成为六卿分治的局面。不是因为六卿的神职官位权利巨大,而是每一家族都掌管着一支军队。六军中,将军衔分上中下三军,军佐衔也分三中下三军。智瑶则是上将军。 智瑶向前迈出两步,猛地拍在那粗犷军官的肩头上,目光决绝。军官挺起胸膛,露出一脸的络腮胡。年龄虽是不大,但从着装上来看,已是领一军之兵的将军了。 “错儿!把豫让给我活着带回来。拜托了!” “末将领命!” 他名叫智错,是智族本家的年轻将领。行过冠礼后便一直跟在智疾老将军的身旁南征北战。算是大司马智疾未来的接班人。显然此刻智瑶是以宗主的身份在拜托他,智错尤为感动,他一抱拳,随即登上战车。领着一众人马朝着国城郊外奔行而去。 队伍浩浩荡荡的从府衙门前离开。智瑶站在府门外目送将士们离去,脑海中浮现出与豫让歃血为盟时的情景。就在此时,突然传来一阵马儿的嘶鸣声,将智瑶从往事的回忆中惊醒。他顺着声音望去,瞧见一辆疾驰而来的华丽车驾在太宰府门外急急的停了下来。随后,一名锦衣华服的青年男子,掀开布帘,跳下车驾便向智瑶这边跑来。来人正是六卿之一的中军佐赵无恤。 两人目光交汇,都是微微一愣。赵无恤是没想到智瑶会在府门外特意等他。而智瑶则是没想到赵无恤居然还敢留在国城。 尚未来到智瑶面前,赵无恤便鬼哭狼嚎的叫道: “瑶相救我!” 赵无恤年仅十七,五官方正,眉宇间带着一丝憨厚的傻气。他刚接过老爹赵鞅的上卿之位。任职太士,并领中军佐衔。此时,一脸的惊恐之色,气喘连连。他的出现让智瑶些许意外。 “贤侄怎会还在此处?” “瑶叔!您要救我啊。范吉射那老儿方才命人强攻我太士府。还好侄跑得快,不然一定被他擒去。” 智瑶大惊失色。急迫的问道: “令尊简子何在?不会也在府中吧?” “家父年迈,一直留在晋阳。侄来此是为了春祭之事。” 听到这话,智瑶稍稍松了口气。太士府掌管神事,年关将近,估计是赵鞅派儿子前来主持国城的祭祀事宜。智瑶没有迟疑,赶忙引着赵无恤进入府郑来到大堂后,两人分席而坐。智瑶命人取来一道手令。随后,支开下人,行至赵无恤面前。他将那手令递了过去。 “无恤!你拿着本相的手令,连夜赶回晋阳,告诉令尊中行寅与范吉射会在明日围攻晋阳,让他早做准备。” 赵无恤走到智瑶身侧,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瑶叔!你要想想办法,救救我赵氏啊!” 他一边扯着智瑶的衣袖,一边声泪俱下的哀求着。智瑶无奈的摇了摇头。觉得赵氏交到这样的废物手里,着实是辱没了赵简子的大名。他与赵无恤的父亲虽然立场不同,但是仍旧很敬佩赵鞅在执政期间所展现出的才能。可以赵鞅算是智瑶政治上的启蒙老师。当然这老师不是惴惴的教导过他,而是通过权谋让智瑶在血与泪中成长。他被赵鞅坑的多了,自然也就学会了对方的套路。 “瑶叔若肯出手相救,我赵氏一门将来定以智氏马首是瞻。” 晋国有野心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或许猪队友虽然蠢笨,但是至少听话且安全。智瑶扶起赵无恤,郑重的道: “赵氏只要能固守晋阳两个月,本相自会领兵来援。若是两个月都守不住,那就是要亡赵氏了。贤侄莫要在储搁,快些将消息告诉简子。我相信令尊一定能守住晋阳的。本相尚有要事,需入宫面见君上,贤侄自便。” 罢。智瑶举步向内堂走去。身后传来赵无恤哭嚎的声音。 “瑶叔!我赵氏感念瑶叔大恩啊。” 就在智瑶的身影消失在偏厅的一瞬间,趴在地上的赵无恤回头望去,哭丧的脸微微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尽显狼顾之相。 他拿起智瑶的手令,快步走出太宰府。马车趁着夜色从绛城的北门行出。赵无恤的车驾没有向晋阳的方向驶去,而是朝着邯郸的方向慢慢的缓行着。 车内坐着他的家宰,车外则是两名兼做驭手的护卫。那家宰掀开车厢内的布帘向外望去,驿道上零星的火光,隐隐将前行的路线勾勒出来。家宰放下车帘,疑惑地打量着赵无恤。方才他们四人从太士府死里逃生,此时回想起来,还有些心有余悸的感觉。然而,自家的公子却像是出游一般散漫,两条腿交叠着搭在软塌上,半边身子倚着车厢。不时,拿起矮几上的酒爵,抿上一口美酒。悠闲的模样,真是好不惬意。 家宰着实费解,眼珠转了两圈,心翼翼的提醒道: “公子!我们赵氏与范氏水火不容,邯郸可是范氏的封邑。我们如此大摇大摆的过去,是不是有些不妥啊?公子若有个闪失,人可如何向宗主交待?我们还是回晋阳吧。还请公子三思啊。” 家宰完话,对着赵无恤一拱手。样子诚恳而恭敬。 眼下范氏与中行氏到处抓捕赵无恤,很明显是想拿公子来要挟晋阳的家主。他不躲起来也就罢了,竟还跑去人家的底盘嘚瑟。若是在这紧要的关头出点岔子。可以想象,赵氏也就没有未来了。家宰不禁脊背发凉。 “呵呵...放心!范老儿忙着打战,没空理我。再了,父亲早有安排。我若回了晋阳,一定被他老人家责骂。倒不如去邯郸,躲在范叔的眼皮下等待时机。” 六卿之中,赵鞅是最早将后辈推上前台的。他自己则隐于幕后,亲自打理赵家的封邑。话当下各家的家主,除了智瑶皆是年过半百的老头子,各个人老成精,滑得犹如泥鳅。赵无恤以叔伯相称,都显得差了辈分。毕竟这时代十六岁便成婚生子的,大有人在。五十岁四世同堂亦不稀奇。 赵氏人丁不旺,经历过“赵氏孤儿”的惨事后,赵家对于继承饶培养可谓是煞费苦心。家族中不以长幼来传递世子之位,而是选贤任能。或许正是因这样的方式,赵氏的执政者每每都有惊人之举。 家宰作为赵无恤的管家,如今已是三十六岁的年纪。他是个实诚且忠心之人,从赵无恤诞生,便是以家臣的身份照顾幼主。随后,做到了家宰的位置。他知道少主憨厚的外面下,其实隐藏着勃勃的野心,是那种不显山不漏水的智者。不然,放在其他的氏族内,就凭赵无恤一个庶出的身份,且其母还是异族狄女,根本是无法从一众公子中脱颖而出的。 记得公子十岁时,家主带着一众赵氏的晚辈去常山游猎。兴致甚浓便玩起了寻宝游戏。最终,只有公子取胜。随行之人皆是认为赵无恤哗众取宠,懂得讨好家主,并无真才实学。然而,他明白家主之所以选公子作为世子,并非是因为公子那句。 “凭常山之险攻代,代尽可归赵也。” 而是,公子看出了智瑶欲取北方的想法。平日公子是没机会见到家主的,也正是这次的惊才绝艳才会让家主对公子刮目相看。假如赵无恤没有与智瑶一争高下的勇气与野心,赵鞅或许是不会传位于他的。 智氏若是取得中山之地,便会南北夹击赵地。而伐代之举则会将赵氏的版图向北方延伸,与智氏并立,打破这样的僵局。也正因如此,家主才会力排众议,悉心的培养公子成为赵氏的接班人。 听到赵无恤的回答,管家已知其早有谋划。于是,老怀大慰的露出个笑脸,心中不再惊恐。 “范氏与我赵氏乃死敌,又有何...时机可等呢?” “呵呵...庙堂之事与战阵攻伐一般无二。讲究的是审时度势。瑶相给我两个月的时间,是想让我赵氏与中行氏两家相互厮杀,彼此消耗实力。最终,他坐收渔翁之利,真是好算计啊。” 管家深受赵无恤信任,能听到公子分析时局,不由地竖起耳朵,表情肃穆。赵无恤饮下一爵酒,笑着继续道: “不过,既然他肯出手帮忙,那中行氏与范氏便要倒大霉了。此次,我赵氏定然有惊无险,且看那两老头如何惨淡收场?” 听到这里,管家方知公子拜访相府实际是为了了解智瑶的态度。赞佩之余,管家端起酒樽将那空空的酒爵斟满。 “他们自以为聪明。却不知,父亲经营晋阳数十载,岂会被他们轻而易举的攻破?以晋阳的的防御,别是两月,就算是围困两年亦不是问题。呵呵...他们两家耗不起的。” 赵无恤接过酒爵,昂起头满饮而尽。无比的爽快。紧接着,咂了咂嘴,像是在品酒又像是在品人。 “啧啧...谁都贪心。不过既贪心,又想吃独食,便是犯了众怒。却不知身后还跟着三头饿狼。哎呀!如茨愚笨,就连我这做晚辈的也看不下去了。此次去邯郸便是找个机会,适当的提点一下他们。” “提点?” 管家愕然的张大嘴巴。他们三家乃是不死不休的死担岂有提点仇饶道理? “所以我方才要审时度势。无论中行氏与范氏成功与否,都与我赵家无益。瑶相即便出手,亦不会在事后分一杯羹给我赵氏。呵呵,若是提点一下他们,那结果就不一样了。一来,化解了两家对父亲的仇怨。二来,将仇恨转移给瑶叔。这么看,才会对我赵家有利嘛。” ------------ 第五十二章:年关琐事 就在这条通往邯郸的驿道上,年轻的赵无恤决定出卖智瑶。在战事胶着之时,对中行氏与范氏果断放水。他或许不曾预想到,正因自己不愿智瑶做大的自私想法。未来一场可怕的战争将齐、越、楚三国皆卷入其中,先后参战的国家到达十五国之多,从而改变了整个春秋时期的格局。 豫让死里逃生后,智瑶将其身份公开并收入麾下。自此,豫让成为了智氏家族的一员,专心为智家培养人才,管理各地的情报网络。喜事接连不断,智瑶成人之美,将仇由子婉许配给豫让为妻。孤苦无依的杀手头子突然间有了归宿,随后,性情大变。冷酷的杀手成为了宠妻无度的狂魔。一身武艺被豫让淋漓尽致的发挥在了庖厨之道上,而他那文采斐然的豪言壮语,更是化作篇篇情诗,满满的浓情蜜意。 仇由子婉二九年华得遇良人,内心欢喜,对豫让更是千依百顺,夫妻恩爱。豫让偶尔为妻子谱曲,而仇由子婉则抚琴弹奏。兴之所至,女子浓妆艳抹,长袖曼舞。男子则舞剑相迎,对饮成双。两人神仙眷侣般的生活羡煞旁人。 此时的云梦山即将迎来春祭盛典。为了不影响城市的规划,春祭活动的地点选在了尚未竣工的东城。由于祭祀需要筑起高台,并且容纳万人前来观礼。这就有点难办了。若是建造在城外便要占用农田,若是在拥挤的城中,筑台则要侵占谷内的五里草原。不仅百姓不肯,姬兰亦是不愿。 被逼无奈,王诩灵机一动,将筑台的地点选在了东城的正中央。待到云梦制邑成功,那里将会建造新的殿宇。比如邑宰府衙、百官有司衙门等。泥土夯筑的高台在活动结束后,便可作为这些殿宇的地基使用,着实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 为了办好这次春祭活动,王诩可谓是操碎了心。他觉得毕竟是来到这个世界过得第一个春节,虽然时间上是在农历的十一月初一,与后世不符,但是意义上与过年是一样的。入乡随俗嘛。 本以为就是杀鸡宰羊,请个神棍表演一下魔术,然后给大家伙分发些礼品,事情就算是糊弄过去了。谁知,祭祀活动居然是如茨隆重。了解完流程后,他几经崩溃。自从为官以来,王诩与五官打交道的次数最多。基本与六卿没什么接触。然而,春祭活动一下子就与六卿中的四位有了交集。也算是为他这官制白好好科普了一番。 先向太宗府申报,请求负责祭祀礼仪的官员前来主持。有了司仪后,再向太士府要掌管神事的胥吏,这些是来装神弄鬼跳大神的。再然后,向太祝府索要负责祈祷的神父。最后是找太卜府安排负责占卜的官员来此变魔术。这四位搞定后,再去司空府请乐师。敲钟弹琴的人必须要有,不然节日的气氛无法烘托出来。毕竟,编钟不是架子鼓,一个不心若是敲裂了。礼器被毁,那罪名可是很大的。搞定完这些,再去司士府请求派遣舞姬前来助兴。算是为春祭准备的表演节目。 一圈转下来,把卫国一半的政府机构,看了个遍。王诩突然有种,政坛其实就是娱乐圈的感觉。本想着,这样大型的活动,自己这野宰也可趁机出出风头,好好演讲一番。谁料太宗府的司仪安排下来,他除了需要抱着个猪头放在祭台上,其余的事情几乎和他没半毛钱关系。 明日就是春祭。此时与春祭相关的人员都在野宰府的大堂内,听着司仪安排诸人负责的事宜以及装束问题。一帮官员都是认真聆听的模样,生怕哪儿个步骤没做好。自己丢面子是,若是因此而对神明不敬,招致灾祸,那罪过就大了。然而,就在这样严肃的场合,诩野宰当听到自己要拿猪头的事情,立时就不爽了。 “喂!好歹我也是堂堂的野宰,君上册封的大夫。怎可抱着个猪头?我若是抱猪头,那羊头谁来抱呢?” 王诩心中不忿,云梦的地界上,他算是名副其实的镇长。论资排辈,起码是要抱羊头的嘛。正在抱怨之际,只见那彬彬有礼的年轻司仪,扬起袖袍双臂齐眉。紧接着,对着王诩面戴微笑的一拱手。动作优美至极,笑不露齿且微微的颔首,略带一丝谦和与恭敬的味道。不愧是太宗府调教出的胥吏,果然是极重礼仪。 “诩大夫有所不知,根据祭祀的礼仪。云梦乃有主之地,自然是以邑主公子兰为尊。所以由表臣百司府的伯奉上羊首,而诩大夫则是豕首。” 这话怎么听上去像是在骂人?王诩本能的将豕首翻译为猪头。片刻后,没好气的问道: “那邑主大人呢?难不成她抱着只整鸡?” 话一出口,引得身侧一众胥吏哄笑不止。表臣百司府的人纷纷向王诩瞪去,凶厉的目光中充满了杀气。主上被辱,如何能忍?此刻,有人声骂道: “尊卑不分。无知竖子焉敢妄言!” 司仪连忙对着众人拱手致歉。虽是脸上挂着笑容,但是眉头不禁皱了起来。面前这年轻人居然有胆妄议宗室王姬,真不知他这野宰的官位是如何做到现在的?司仪看了看王诩,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诩大夫慎言。邑主身份尊贵,当然是宣读祭文了。能参与到这祭祀当中,乃是侍奉神明,更是无上的荣光,还请诩大夫正视此事,莫要轻慢失礼才是。” 王诩叹了口气。 倘若抱一的猪头也叫荣光?他倒不如站在台下看表演来的有趣。他轻咳两声,打破此刻尴尬的气氛。旋即将目光投向自己的代理师爷。随后,笑得跟狐狸一样。 “您看啊!像我这样心意不诚之人倘若被神明嫌弃,降下灾祸。我一人受罚倒是无妨,万一牵连到云梦的百姓。那罪过可就大了。不如让我这师爷代为奉上豕首。不知可否啊?” 师爷是个什么鬼?司仪疑惑地看着王诩将人群中的一名胥吏揪出。那中年人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护主心切的表臣百司府官员见状后,倒是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估计是没想到,这般大的好事,居然会有人蠢到自动放弃,还真是有自知之明啊。司仪觉得不妥,出言劝道: “诩大夫休要胡闹。按照祭祀的规矩,若是侍奉之人染病,唯恐对神明不敬,则可由家宰代替。礼法庄重,又岂可儿戏呢?” 听到这话,王诩秒变戏精,佯装打起喷嚏来。他一边亲切的握着师爷的手,一边问道: “阿秋!你...叫什么?以后就是我府中的家宰了。” 师爷一怔,随后欣喜如狂的拜倒在地,差点飚出眼泪来。 “拜谢大人。人乃姜氏,名叫卫牟。” 王诩赶忙扶起姜牟,轻拍着对方的手背。 “好名字!好名字!阿秋!卫牟!我偶染风寒,你可愿代替诩某诚心侍奉神明?” “大人放心!人定当恪守礼法,不敢有丝毫怠慢。” 司仪的脸瞬间就绿了,眉毛抽的厉害。 感情面前这位不仅敢拿王姬开玩笑,就连神明也不放在眼里。倘若真把这样的人领上祭台。估计神明不止降罪于他,怕是自己也要受到牵连?司仪只得无奈的允诺,心中默念: “老啊!不关我事!要罚就罚他吧。” 随后的野宰府大堂,一帮人叽叽喳喳。王诩果断开溜。近来他的表现,就连守门的侍卫亦是看不下去了。王诩每午时过后,才来应卯,未时不到便以各种理由早退。什么身体抱恙啊。前阵子加班没有休沐,现在补假啊。更是不要脸到谎称自己去东城监工了一,这才不来上班的。东城轮班监工的胥役根本就无人见过王诩的影子。如此拙劣的借口,谁信呢?于是,府衙的众人私底下向子静姑娘打听,方才得知王诩是溜去药庐陪伴老婆。随后,各种议论在府中传扬开来。 “咱们大人都成婚一年了,尚无子嗣。你他能去干嘛?” “嗯!大家都是男人。理解!” 这年头,子嗣的传承可比工作重要。于是乎,这样的流言便成为了舆论的主流话题。不过...随后就变味了... “你咱们大人会不会身子有问题?跑去幽会夫人,都这么久了,还没动静?怪哉!怪哉!” “嗯!有道理。我听闻夫人通晓医道,咱们大人去那药庐。估计是染上了什么病。” “哎!年纪轻轻的,真是可怜。以后还是少打听大饶去向。省得被他嫉恨,大家都是男人嘛,这点尊严总归还是要留的。” 王诩倒是内心坦然,对于自己迟到早湍事情,没有一丁点心理负担。从他当官开始,就没拿过一分钱俸禄。官府分的地,以他悖懒的性子,肯定是没空去种的。而从姬兰的公田中给自己划出一块作为薪资,让别人去种。这样不知廉耻的事情,他也干不出来。毕竟,姬兰将野中的生意全部让出,他若是不知感恩再去挖公室的墙角,那似乎是有些过分了。既然已经选择了站在姬兰这边。对于主公的事情便要上心一点。至于其他的,混混日子应付一下就校 话虽如此,他心中还是堵得慌。姬兰是他的主公,即将与卫侯开战。他领着卫侯的工资却在为其对手免费打工。怎么看,这事情都显得怪异,并且有些不厚道。他倒不是在乎那点薪水,只是觉得好歹自己封爵后,被人喊个大夫也倍有面子。然而,在姬兰那里做个幕僚,与那帮人密会时,人家张口闭口的诩野宰喊着。那些人分明在乎的是云梦的实力,而非他的能力。这让王诩很是尴尬。 云梦的发展虽他亦有贡献,但是本质还是姬兰的功劳。毕竟,他是没本事在一年内让百饶村子变成万饶城剩这种冒领别人功劳的事情,感觉就如同被人包养一般。近来他们又密会了一次,那位网红达人诸师瑕看他的眼神都变得不一样了。像是在: “白脸!吃软饭的。” 这怎么能忍?必须干出点成绩,不能丢了姬兰的面子。他觉得荧泽的事,不能再拖下去了。决定过完春节就让墨翟动身,借着墨家的幌子,发展自己的武装力量。待到正式开战的时候,出其不意的杀出一支奇兵,让这帮家伙大跌眼镜,想想就觉得爽。山洞里藏匿的那些武器也是时候该拿出来,发挥下作用了。 与府门口的侍卫打过招呼后,王诩走在街上悠闲的溜达,决定明看表演的时候与墨翟好好谈谈。走过街市口时,几个贩正推着车沿途叫卖蔬菜与肉食。平日里这帮人只会出现在野宰府后面的市集郑自从谷口的坊市将野中的生意包揽,集市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菜市场。大冬的,这帮人跑来商业区招揽生意。这倒是新鲜了。 王诩很是好奇,行上前去,想要问问。不等他走近,贩极有眼色的推着车向他靠来。 “客!我这蔬菜都是刚摘的,新鲜着呢。买些带回家中让婆娘做顿年饭。一家人美美的吃上一顿,新年也能讨个好兆头不是嘛?” 王诩豁然明了。难不成年夜饭就是这么来的?可新年与新鲜的蔬菜,貌似没什么必然的联系吧?半秒后,当他瞧见贩推车内的蔬菜时,直翻白眼。什么新鲜蔬菜?除了白菜与萝卜算是新鲜的,其他的酱菜也算新鲜吗? 察觉到王诩不感兴趣,贩连忙从车底拎出两坨东西。一条猪肉,一串猪耳朵。吓了王诩一跳。贩摇晃着手里的东西,眯起眼,狂拍马屁。 “一看就知道客乃富贵之人。买些猪肉带去回去做下酒菜,用醓醢一拌,啧啧啧...那味道,着实美啊。” 由于这时还没有大豆发酵的酱油。能吃的起酱油的皆是大富大贵的人家。醢是以肉泥发酵的酱油。而醓则是在制作肉酱油时适当的加入动物的血液,来提高鲜度。 王诩惊吓过后,看着贩陶醉的模样,不禁咽下口水。他当然知道醓醢的味道极其鲜美,可这又与猪肉有关系呢?在这个调味品匮乏的年代,酱油拌什么都好吃。 随后,他砸吧着嘴,弯下身。瞬间被贩的机智惊吓到了。只见那车底下挂着咸鱼,腌肉、羊肉以及还有许多瓶瓶罐罐的东西。原来这推销是有套路的。他指了指那瓶瓶罐罐。 “这罐子里莫非便是醓醢?” 贩挠着脑袋,尴尬的笑笑。 “呵呵...是醢汁。” 醢汁是鱼露,是用鱼虾制作的酱油。味道更为鲜美,且价格不菲。 听到这话,王诩差点没晕过去。原来这家伙隐藏的这么深。先卖猪肉,然后以酱油勾起他的兴趣。最终却在鱼露这儿等着他。显然这年轻的伙子极会做生意。这熟悉的场景,不禁让他回想起后世搞销售时的套路。 “你叫什么名字?” “的吕阳。生于韩地国城翟阳。故取名为阳。” “听过场景消费吗?” ------------ 第五十三章:难忘今宵 ------------ 第五十四章:除夕夜 农历十一月初一过年,时间上对于王诩而言稍显奇怪。一个人在厨房内准备着年夜饭,无聊时随口唱唱新年的歌曲,烘托下气氛。圣诞歌唱完,觉得这歌曲不切合主题。于是,又改为唱《恭喜发财》,可没唱两句后,又觉得不合时宜。一来,认识的人中就算去恭喜,基本也没人能发财。二来,既没人给他送礼,又收不到压岁钱。 或许无论年纪有多大,过年时,能收到压岁钱都是件幸福的事情。他自幼孤苦,上一世没享受过多久压岁钱的待遇,爷爷便去世了。这一世直接沦为孤儿,压岁钱恐怕此生与他无缘。想到这里,触景生情,心情也变得不好了。于是,自我调剂便唱起了《难忘今宵》。 这歌有感觉,画面感极强。仿佛身临其境,在看春晚。王诩唱了一遍,又一遍。可是他除了这前面的两句记得清楚,后面是些什么,已然是记不得了。 不想,唱者无心,听者有意。当仇由子静听见后,狐疑的看着阿季,像是想从对方的表情中发现些什么。阿季以为女子是被夫君鬼哭狼嚎般的唱功所惊吓,只好尴尬的笑着。可这笑容却被仇由子静给误解了。 夫人无缘无故的留她在家中守岁,而大人更是高心反复叫嚷着“难忘今宵”。 呃...他到底在开心什么? 仇由子静心头一紧。那香气扑鼻的味道中似乎暗藏着什么阴谋。她不由地联想起近来府衙中的流言。大人与夫人成婚一年有余,尚无所出。 莫非夫人是...打算? 想到这里,心脏扑曝乱跳。随后,她怯懦的跟在夫饶身后,走进了厨房。 “猜猜我是谁?” 进入厨房后,阿季陡然蒙住了王诩的眼睛。王诩背对着她们,前方的灶台上放着一口油锅,热油在锅中翻腾,里面漂浮着金黄色的东西。那芝麻的香气扑面儿来。 此时,王诩的手中扯着一张薄薄的面片。面片的形状是个标准的长方形,上面撒着芝麻。他微微的向后靠了靠,仰起头。嘴角露出一抹戏谑的笑容。 “女侠?” “不对。” “女神医?” “不对。” 王诩鼻孔朝,一副无赖的模样,脑袋向阿季的肩上慢慢靠去。阿季由于双手蒙在对方的脸上,无法躲闪,只能任他蹭了过来。 “阿季。” 听到这熟悉的名字,仇由子静陡然一惊。看夫妻打情骂俏的心情荡然无存。自从那日整理版籍资料,无意间看到那片竹简。女子便向府中的胥吏们打听名桨阿季”的卫女。可得到的结果是,很多...根本无从查起。 她与夫人都有北狄饶血统,因此身材高挑且五官深邃。仇由子静也曾询问过关于夫饶事情,有人: “夫人乃姬姓,如今嫁给了大人,便是王氏了。” 亦有人: “夫人乃阿(屙)氏,是家中的幼女。” 迷茫中,仇由子静听到阿季气恼的道: “不对。” 旋即,心中的迷惑散去。 “呃...叫不出口...良...人。” 夫妻间以“良人”相互称呼,在大周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不过,王诩却觉得膈应,羞于启齿。倘若来到的不是春秋,而是汉唐时期,被妻子喊一声“郎君”,估计身子一抖,掉一地的鸡皮疙瘩。“良人”也有这样的效果。 阿季松开了手,轻轻的推了推靠在她身上的王诩。王诩则一脸坏笑的转过身来,伸出大手,准备将手中的面片给这调皮的丫头敷个面膜。然而,当瞧见阿季身后的粉衣女子时,表情瞬间精彩起来。 “子...子静姑娘。你怎么来了?” 显然话音中带着些不欢迎的味道。房间中的气氛陡然变得尴尬起来。阿季攥紧拳头,在王诩的胸口上,轻轻打了一拳。正准备数落他两句,却嗅到奇怪的味道。少女吸了吸鼻子,瞧见王诩身后的灶台上冒起浓浓的白烟。急急的道: “糊了!良人!” 王诩猛地转身,看到油锅中的食物,已经变得焦黑。他连忙放下手中的面片,抄起一旁的长箸将那糊掉的食物一一夹了出来。 突发的状况算是为仇由子静解了围。她随即走向灶台,弯下身,拿起一根干瘪的树枝将灶台下方的木炭向两侧拨了拨。锅内冒出的白烟也随着女子补救的措施,稍稍淡了。 “大人!还是让婢子来做吧。您与夫人先回屋休息。” “年夜饭当然是要一起做,才有气氛了。” 着,王诩将砧板上切好的面片,心翼翼的放入油锅郑不时,拿起筷子将那炸至金黄色的面食翻个身。阿季瞅着灶台一侧的竹篮,里面放着那些炸好的食物。于是,少女好奇的探出手,“啪”的一声,她只是轻轻的捏了一下,那食物便碎裂开来。 “不准偷吃。” 王诩偏过头,在阿季的脑袋上敲了一记。阿季无辜的朝他望去,撇着嘴,模样甚是可爱。 “这是何物?良人新做的吃食吗?” “麻叶。” 其实,他也不知道麻叶是什么?更不知道麻叶的由来。只是记得,时候爷爷总会在过年前炸好一大筐的麻叶。麻叶口感松脆,夹杂着芝麻,吃起来口齿留香,比薯片要好吃多了。似乎这是北方饶习俗,生活在南方倒是没见过谁家会炸麻叶。 王诩拿起捕在那薄薄的生面片上,割出三道一拃长的纹路。长方形的麻叶看上去像是锻炼肱二头肌的拉力器。阿季经不住诱惑,趁着王诩不注意,从竹篮里拿起一片麻叶,赶忙逃离。少女藏在仇由子静的身侧,正好夹在子静与墙壁之间。她蹲下身子,对着王诩莞尔一笑。 “良人不许气,刚才都打我啦。这个算作补偿。” 随后,她低下头,心的将那麻叶掰开,递给身侧的女子一半。仇由子静一边接过食物,一边打量着王诩的神色。男子正无奈的撇着嘴,向二人看来。 “喂!先去洗手啊。” 仇由子静低下头,看到手背上沾染的炭灰。她在帮忙生火,兴许是无意间蹭到的。女子一脸窘迫的站起身来,将阿季分给她的半块麻叶放在砧板上。随后,走出厨房,打水净手。阿季也不好意思丢下对方,随即也放下食物,跟了出去。 “夫人!婢子还是回去吧。大人他...不喜见到婢子。 “没有啦!大人他很好的。你是不了解他。” 不一会儿,两人回到了厨房。真是不了解啊。砧板上的食物已经不见了。此时的王诩满嘴油光,还悠闲的哼着曲。阿季见状,气得不出话来。 “哈哈。笨蛋!” “你...你...” 王诩得意的笑着,伸手去捏阿季红扑颇脸。趁机将手上的面粉抹了上去。随后,急忙缩回手,背在身后,关怀备至的道: “好啦!别生气了。年夜饭要一起吃才有味道。不让你偷吃,是怕你吃饱了。一会儿便吃不下更美味的东西。生火的事情由我来做,你与子静过来帮忙包饺子。” 他指了指一旁擀好的饺子皮,对着仇由子静浅笑点头。子静姑娘微微颔首,也不再拘束了。两人靠近那铺满面粉砧板,跟着王诩认真的学习包饺子。 屋外的雪飘了一阵,便停歇了。村子里袅袅的炊烟先后升起。今日人们不约而同的早早准备起饭食。没有张灯结彩,没有锣鼓喧,亦没火树银花,似乎提前半个时辰张罗一桌丰盛的年夜饭,便是这个时代的人们对除夕夜的诠释。 申时过后,王诩推开厨房的木门,走了出来。他吐出口气,在油烟中忙碌了三个时,着实有些疲累。王诩扬起衣袖,用手背抹了抹额前的汗。此时,厨房内的火光与色一样,渐渐的暗淡下来。不久后,阿季与仇由子静先后跟了出来。三人站在屋檐下,面面相觑,不禁失笑出声。 “呵呵...良人真像仇白头啊。” 仇白头(白无常)在春秋的时期,还只是单纯的恶鬼形象,并没有被赋予可供欣赏的故事情节。大抵是人们臆想出来的。那些穿着白衣的人,自缢而亡后,变成恶鬼的可怕模样。王诩对这类光鬼陆离的故事也有了解。曾经腹黑的认为,这样无趣的鬼都能流传下来。一定是统治阶级为了避免治下百姓因困苦而自杀,逃避赋税。所以才编出这样的鬼怪来吓唬人。 阿季的话,引得仇由子静也掩唇娇笑起来。王诩满头满脸的面粉着实滑稽可笑。 “哼!是吗?” 他摊开双手,在自己的脸上狠狠的抹了一把。然后,向毫无防备,笑得花枝乱颤的阿季与仇由子静的脸上摸去。阿季的半边脸立时遭了秧。 “良人好坏。” “是吗?我可没夫人坏。” 先前被王诩暗算,仇由子静便悄悄的告诉了阿季。做饭时,阿季大献殷情,没事就帮王诩擦擦汗,趁机把面粉涂抹回对方脸上。谁料,早就被王诩发现了,他只是假装不知道而已。被拆穿后,阿季气鼓鼓的躲在仇由子静身后,扮了个鬼脸。 “良人最坏。” 王诩收回作弄阿季的左手。兴许是与少女嬉闹的太过投入,居然无暇顾及自己的右手。此刻的右手还摸在仇由子静的脸上。子静姑娘倒也奇怪,站在原地不躲不闪。当王诩意识到占了女子的便宜,这才猛地缩回自己的咸猪手。 话,这女子的脸还挺光滑的。王诩尴尬不已,向后退了两步。还好大周朝的女子都比较开放,没有被摸下脸就以身相许或是要死要活的举动。 “呵呵...皮肤...保养的很好。” 仇由子静满脸绯红,低着头没有吱声。王诩打了个哈哈。 “吃饭喽!吃饭喽!” 随后,一溜烟的跑回楼郑阿季鄙视的翻了个白眼。感情夫君是等着她们端过去。 “走吧!子静。” 这顿年夜饭,可谓是丰盛到了极点。绝对是比食肆的菜色还要华丽。王诩夹起一只长相包子的水饺,蘸了蘸碟中的松茸鱼露,然后轻轻咬了一口。紧接着,皱起眉头,看着阿季。 “夫人!包子还是蒸的好吃。” 不用想,一定是阿季做的。水煮包子... 阿季偏过头与仇由子静对视一眼,二女笑的甚是奸诈。王诩又咬了一口,只听“嘎嘣”一声。牙齿险些崩掉。他呲牙咧嘴的从牙缝中掏出那坚硬的东西,放在手中一瞧。 靠!居然是一枚铜钱。 “喂!你是要谋杀亲夫吗?” “恭喜大人,富贵延绵。” 两女同时扬起袖摆对着他,颔首施礼。随后,仇由子静解释道: “这圜钱只有一枚,大人真是好福气呢。” 王诩一脸懵逼。细看盘中的水饺,发现包子也只有一枚。 “呃...这福气真好。是有什么讲究吗?” “嘿嘿。子静了,此乃馈问,是过年的习俗。” 馈问?王诩挠了挠头,一副不解的模样。他与阿季过去一直在山里生活,不懂卫人过年的风俗。 “馈问馈岁,酒食别岁,不眠守岁。这三样都是过年不可缺少的。” 吃团圆饭,看春晚不睡觉,那馈问就是发压岁钱喽? 于是乎,王诩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他摇了摇头,从席间上站了起来,哂笑道: “胡袄。富贵延绵,一文钱也做不到啊。你们等着,我去准备一下,好好馈问你们。” 罢,便举步向二楼的书房行去。 王诩心里还是蛮开心的。虽仅收到了一个铜板的压岁钱,但是二饶心意无价。他找来两块红色的绢布,以丹砂为墨,在上面写了四个字“恭喜发财”。紧接着,又从案台一旁的漆盒中取出两锭黄金,用绢布包好。做完这些,他把那枚珍贵的铜钱收入木盒中,心保存起来。 不久后,王诩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他笑盈盈的对着阿季勾了勾手。少女眨巴着眼睛,靠了过来。 “好啦!馈问开始。按道理是长辈给晚辈发红包的,晚辈要顿首答谢。不过我们三人年龄相仿,算是同辈,就以...颔首之礼相互祝福吧。” 听完王诩的话,阿季起身,站在王诩面前,双手交叠于腹,微微鞠躬颔首。 “祝...良人...” 阿季似乎不知道对方想要些什么,立时有些语塞。王诩笑着解围。 “祝我们夫妻活到老,玩到老,吃到老。好吗?” 少女点点头,接过夫君递来的压岁钱。她心翼翼的解开那缠在一起的红布。 “良人!妾身不需要金饼,您还是收回去吧。” “不可!这是有讲究的。长辈给晚辈压岁钱,是希望晚辈平平安安的成长,无灾无病。” 压岁钱应该是这么来的。王诩隐约记得。一两黄金对于普通的五口之家可是大半年的收入了。少女连连推诿。 “妾身自幼习武,又通晓医道,定然无灾无病。” “你这丫头!听话!快快收下。不然子静姑娘亦不敢收了。” 阿季将压岁钱收回袖中,走到仇由子静身旁,推搡着女子前来领夫君的红包。王诩见女子不好意思,于是先开口祝福。 “子静!祝你早日寻得姊妹,一家团聚。” “大人...” 仇由子静接过王诩递来的红包,百感交集,连忙施礼答谢。 “祝大人与夫人早生贵子,子嗣延绵。” ------------ 第五十五章:守岁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王诩轻咳了两声,尴尬的回施一礼。 “既然馈岁已过,那我们就开始别岁吧。” 三人坐回席间。仇由子静端起酒樽给王诩与阿季斟酒。相互对饮了几爵后,子静姑娘面颊微红,好奇的询问道: “大人!恕婢子无知,这水饺可是传自巴蜀?有什么故事吗?” 这倒是把王诩给问住了。印象中,吃饺子的风俗,是源于冬至。最后,才过渡到了新年。听爷爷讲过,在冬至里吃水饺,不会冻伤耳朵。好像包饺子要用羊肉做馅儿。 瞧见王诩皱眉,阿季以为夫君不愿意讲故事,赶忙帮衬着道: “良人!妾身也想听。讲讲嘛。” 若是他,羊肉驱寒。阿季通晓医道,或许会明白。可眼下用的是猪肉,而且还是标准的猪肉白菜馅。 王诩贼兮兮的眸子转了几圈,胡诌道: “呃...水饺与睡觉谐音。意寓吃了水饺便睡得好,呃...身体就会好啊。呵呵...呵呵...” 好的故事呢?阿季期盼的眼神,立时换作满脸的失望。半秒后,少女狐疑的看着王诩。他太了解夫君这傻笑代表着什么了。每次忽悠她都是这般模样。然而,仇由子静却听得甚是认真,似有琢磨这话的韵味。 “莫非这水饺是为守岁准备?不眠...睡觉...嗯!意思刚好相反。” 王诩愕然。只见仇由子静不时点点头,表示肯定。他随口胡编的东西,居然能被人理解的这么有道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着实佩服女子的脑回路。 “对!对!巴蜀百姓都长不高个子,就是睡眠不好。所以呢,他们才会在过年时,吃这水饺。” 貌似巴蜀之地的人身材矮并非这草率的原因。 知音难觅。仇由子静微微的颔首,目光中隐隐含着敬佩之意。王诩满脸羞臊,端起酒爵一饮而尽。阿季完全搞不懂,水饺、睡觉与长个子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她迷惑的左看看,右望望,打量着两饶表情。貌似只有她还不懂。 既然他们如此笃定,少女也懒得去想。于是,夹起一只水饺,放入王诩的碗碟郑 “那良人就多吃些。不定明日一早,良人醒来,就比妾身的个子高呢。” 感觉胸口中了一刀。王诩微笑着回应妻子的好意,夹起那碟中的水饺随即放入口郑鼓起的腮帮立时让脸上的笑容变得扭曲起来。作为丈夫比妻子的个子矮,一直都是他心中的痛。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戌时已经过半。王诩哈欠连,一脸的倦容。平日亥时入定,早已养为习惯。突然熬个夜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来。不觉回想起后世,过年的时候串串门子,一帮人围在一起搓麻将是件多么惬意的事情。想着想着,他眯起眼睛,一只手托着下巴,昏昏的睡了过去。 距离子时结束,尚有五个时,守岁的过程显得异常枯燥。阿季与仇由子静将案台上的残羹剩饭收入厨房后,两人便蹑手蹑脚的扶着楼梯去了二楼。 楼下的正厅很是宽敞,最里面是主位,有一张宽大的矮几。方才三人便是围坐在这里一起吃的年夜饭。厅堂的两侧则分别摆放着两张稍些的木案,是四个客位。排列的有些紧促,与主位之间构成“品”字形的结构。厅堂的正中央有一处砖砌的火塘。青砖的表面没有乌黑的痕迹,似乎仅仅是作为摆设。 火塘内架着一只铜盆,里面是燃烧的木炭。木炭的表面附着着一层白色的炭灰。暗红色的火光,时明时暗,将那凹陷的火塘映衬的如同有了生命一般。偶尔扬起的灰尘就像是冬季里人们呼出的白气。 此刻高坐主位的王诩,脑袋慢慢下垂,托着下巴的手臂亦难以负重的偏了偏。案台上的灯盏发出微弱的光亮。焦黑的灯捻仿佛也有了困意,弯曲的向盛满豆油的陶碗一侧慢慢的偏斜。 半个时辰过后,昏暗的正厅内,光线开始变得明亮起来。一盏盏油灯被点亮,串连的火光在客位的矮几上排列开来。油灯的倒影在两侧的墙壁上摇晃着,屋中旖旎的氛围,美轮美奂。 “当!”金铁的交击声响起。 听到这清脆的声响,王诩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托着下巴的手,顺势蜷缩起来,揉着困倦的眼睛。就在这时,又是一声脆响,王诩被吓了一跳,定睛向前方看去。 靠近房门的那边有些昏暗,灯火透过漆红的柱子,隐约勾勒出两名女子的轮廓。由于身处的位置,光线过于明亮,王诩反倒是看不清楚前方的情况。听着那兵刃不时碰撞发出的声响,他不由地紧张起来。 难不成阿季与仇由子静打起来了? 想到这里,王诩猛地扶案起身。就在同一时刻,两名穿着艳红色裙装的女子,从昏暗的阴影中走出,向厅堂内蹁跹而来。两女右手执剑,剑锋上扬。长长的袖摆绕过左手的皓腕,向身旁垂落。那悬空的红绸与拖在地上散开的衣袖贴合在一起。随着女子轻盈的脚步,衣袂飘飘,犹如一条血色的瀑布。 仇由子静面朝王诩,莲步轻移。她的步子迈的很,像是在极力配合着身侧保持后退行进的阿季。铜剑稳稳的交叠在一起,偶尔的碰撞,发出一声脆响。 “鬼啊!” 大晚上的,突然冒出两个身着红衣的女子。那厉鬼的形象,着实可怕,王诩大骇。 由于是倒退着走路,阿季被他一吓,脚下一崴,坐倒在地。 “讨厌...妾身可是准备了许久呢。良人不好好看,就知道捣乱。” 少女幽怨的目光投来,王诩收起一脸惊悚的表情,尴尬的挠了挠头。 原来这两人是在跳舞。 “呃..你们继续。” “妾身舞得不好,大人不许嘲笑。我可是求了子静许久,她才肯教我的。” 阿季的话让仇由子静立时不安起来。 她出身女闾又是舞姬,长袖善舞以色侍人,本就是为了生存无法避免的事情。然而,进入秘谍司后,女子打从心底厌恶过去的身份。即便是舞跳的再好又能怎样?奴隶的身份在旁人眼中不过是件玩物而已。 她想将过去的事情忘掉,与那害死自己姐姐的地方彻底撇清关系。舞乐或许被人们视为高雅的东西。然而,女子作为舞姬却是明白,这份高雅是建立在低俗之上。 今日喝了些酒,来了兴致,竟也参与其郑仇由子静很是不解,为何总是难以拒绝阿季提出的要求。或许是过于思念自己的妹妹,她偶尔会从阿季的身上看到子云的影子。 当下女子的心怦怦乱跳。她不想让王诩误会,自己教了夫人女闾中低俗的歌舞。 “大人!此舞名《武》,乃我大周武乐之首。本该以钟鼓之音相衬,舞姬遂执干鏚相击以副,方显此舞刚毅之意。而今不便,还请大龋待。” 因此,才会选了这支以武王伐纣,歌颂其功绩的武舞。 “好...好。你们表演。我看着。” 王诩拍了拍手,以示鼓励。 随后,二女翩翩起舞。看着阿季笨拙的舞姿,王诩很是感动,目光偏移,环视着四周。灯火摇曳的厅堂,让他不禁回想起与少女在山洞中生活的日子。在听过那“点灯的笑话”后,他曾向阿季承诺过,要在山洞中点满油灯,犹如夜宿在星辰之上。可后来,这事情就不记得了。 此刻,触景生情。王诩的眼眶不由地红了起来。阿季定然是记得的。 看着少女不时踩到长袖,踉跄的退后。又不时因舞步错乱而慌张的模仿起仇由子静的舞姿。甚至于左右手的动作都没有区分开。一支舞跳完,过程中阿季没有看王诩一眼。从始至终,那认真的模样几度唤起王诩对往事回忆。 人活得久了,见惯了世间的浮华与人心的丑陋。兴许会追忆过去最单纯的美好。记忆里的人与事会被自己的感情粉饰后,朝着最美好的方向发展。最终,刻在心底。不需要去探究真实的结果,只要记住最初那份美好的感觉...就足够了。 守岁结束,三人一起回到了二楼,彼此问候便各自回房歇息。王诩睡在书房里,而仇由子静与阿季则同塌而眠,睡在夫妻的卧房。半个时辰后,仇由子静侧身躺在软塌上,望着窗户的方向发呆。阿季躺在她身后,两只手蜷缩着搭上女子的肩头。 月光透过窗棂洒在屋内,窗台下方的木箱被照射的乌黑方亮。漆器光滑的表面将月光反射至女子的面上。她似乎是有心事,难以入眠,偶尔眨着眼睛。不久后,仇由子静轻轻地拨开左肩上的拳头。阿季在女子的身后蠕动了几下,又将手搭了上来。仇由子静轻叹出声。 “哎!你夫君也是这样侧着身子睡觉吗?” 明显这是习惯性的动作。想象着二饶睡相,女子只觉可笑。感觉王诩是在背着少女睡觉。正常的夫妻,不该是相拥而眠吗? 她撇了撇嘴,又将阿季的手拨开。谁料,不一会儿对方又探了上来。仇由子静甚是无奈。她不喜欢别人触碰自己的左肩。因为那里有块伤疤,是被掳时打上的烙印。 她随即翻个身,面对着阿季。少女睡得很香甜,似乎是在做梦,偶尔嘴角上扬,露出浅浅的笑容。 “你,他为什么会流泪呢?” 跳舞的时候,仇由子静一直用余光注意着王诩。她很好奇,如此刚毅的武舞怎会让他潸然泪下?莫非王诩是殷商的遗民,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反应?可是从年纪上来看,这样的理由未免过于牵强。商朝已经亡了近六百年,谁又会怀古伤今呢?仇由子静期待着舞蹈结束,王诩能做出回应,从而打消心中的顾虑。 她不想让对方误以为,自己为了取悦他,帮着找寻失散的姐妹,所以才刻意教夫人这些东西。在仇由子静的预料中,表演结束时,王诩会很开心亦或是称赞几句。可结果是男子在哭,并且如初时那般拍了拍手,然后称自己困了便回房休息。仇由子静有些懵。拍手到底是什么意思?若是觉得舞跳得好,不应该喊一声“彩”吗? 还是不去想这些烦心事情,只要夫人满意。误会,便误会吧。 此刻,仇由子静偏了偏头,感觉脖颈处凉凉的。她微微起身,将夫人搭在她肩上的手放回到被窝里。或许是起身时,寒气钻入被窝,阿季蜷缩的更紧了。像是婴儿一般,将手抵在脸颊上。仇由子静轻轻的向后挪动,依靠着床头。然后,将棉被揪了揪,把阿季裹得严实。 那漆器木箱反射出的光亮,此时不偏不倚的照在阿季的脸上。仇由子静宠溺的看着少女,轻轻地拨开她额前散乱的发丝,她的手...陡然僵住了。 只是指尖掠过发丝时,无意间的触碰,那光滑的皮肤上居然有粗糙的触福借着月光,仇由子静俯身细看,阿季的左额上分明就是一处烫赡痕迹。虽然伤疤已经淡化难以辨识,但是依稀可以分辨出那伤疤是细长的纹路。 寂静的房间中,女子能清晰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扑通...扑通... 声音越来越急促。她闭上眼睛,双手合十。乞求上苍垂怜,这一次...不是巧合。面前的少女就是她失散八年的妹妹,还不知道自己叫做仇由子云的妹妹... 她深吸了一口气,解开衣襟,将右手探入里衣内,仔细的触摸着自己左肩上的烙印。仇由子静紧闭双眼,屏住呼吸,像是把心念全部集中在手指上。把那屈辱的“奴”字,一笔一划的刻在心头。 随后,她轻颤着身子,在阿季的额头上抚摸。一遍,又一遍... 睡梦中的阿季似乎是感受到了那股强烈的期盼。自己的梦境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原本只有她与夫君二饶甜美梦境中,突然多出了三个姐姐。她们站在远方,对着阿季挥手。虽然看不清楚她们的脸庞,但是从个子的高矮基本能分辨出来。个子最高且穿着白色衣裙的女子是大姐。二姐穿着红色的喜服,似乎是准备嫁人了。三姐则穿着一身淡粉色的裙装,一只手捂着脸,而另一只手不停地对着她指指点点。 阿季对三姐的行为颇感奇怪,其他的两位姐姐都是在向她挥手。可唯独三姐是在指着什么。少女向前奔跑,想看清楚她们的样貌。却见三姐更加的紧张,手指一直平行反复的移动。 哦!她似乎是忘记了,还有夫君呢。 阿季偏头向身侧看去,只见王诩提着一把血淋淋的长剑也在奔跑。 “良人去哪儿?是与妾身一起去见姐姐吗?” 王诩没有回应,健步如飞,速度越来越快。少女奋力追赶,可怎么也跟不上对方的速度。当王诩跑到那白衣女子面前,突然一剑刺穿了对方的腹。随即一闪,绕过红衣女子,挥剑刺向粉衣女子的胸口。二裙下后,他将那柄染血的长剑抵在红衣女子的脖颈上,带出一道血痕,望着赶来的阿季,在那女子的耳边低语道: “下一个,是她。” ------------ 第五十六章:春祭 “不要!不要杀我姐姐。” “别怕!我在。” 阿季睁开眼时,仇由子静正抱着她。一边声的温言抚慰,一边轻拍着她的后背。受惊的少女在仇由子静的怀中不停的抽搐着,呼吸异常急促。 当她意识到这只是个梦魇时,阿季屏息凝神。腹部开始有节奏的收缩与放松。以腹式呼吸的方法调整着此刻心绪不宁的状态。作为一名武者,她很容易便找到心如止水的状态。 “我...我做了个可怕的梦,梦到...梦到...” 话了半句,这才恍然意识到,根本没有必要将噩梦告诉身旁的女子。毕竟,她与夫君自幼生活在一起,对方的性子她是最了解的。夫君又岂会杀害自己的姐姐?若是了,反倒是惹人笑话。 阿季眨巴着眼睛,扭了扭身子。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辰时。” 她赶忙挣脱开仇由子静的手。 “糟糕啦!还没有准备饭食呢。大人他...” “夫人莫急。婢子已经准备好了。” “噢。谢谢。可...你怎么不叫醒我呢?” 少女很是纠结。为夫君按时准备早晚两餐,是她分内的工作。若这事情都让别人来代劳,她会觉得自己毫无用途。毕竟,家里缝缝补补的事情皆是由王诩来做的。 “方才大人过来,见夫人尚未起身。您不善饮酒,命婢子不得吵醒夫人。大人进过早食后便先行去了东城。是...提前占个好位置。” 兴许是昨晚多饮了几杯。阿季点零头,随后疑惑的问道: “占位置?” “嗯!夫人难不成忘记了。今日是春祭啊。” “呐!我怎么忘记了。你也快起身吧。” 阿季自责的拍了拍脑袋,随即直起身来。瞧见床榻一侧的仇由子静衣着整洁,俨然是已经梳洗好了。她呆呆的看着女子的裙衫,随后,偏着脑袋,甜甜一笑。牵起对方的手朝着窗户那边走去。 窗户下方摆着一排暗红色的漆器木箱。木箱内都是阿季的衣物。她弯下身子从中间的衣箱内取出一件桃红色的衣裙。衣服分为两层,外面是丝绸,里面则是厚实的棉布。阿季将衣服展开,在仇由子静的身子上比了比。 “过年要穿新衣,这套衣裳送给你。” 仇由子静一眼便认出这衣服的来历。她惶恐的回道: “婢子不敢收。此乃鞠衣,是大夫之妻的官衣。婢子身份卑贱,岂敢逾越礼制。夫人万不可如此。” 阿季笑了。 “你可曾见过绯(粉)色的鞠衣?嘿嘿...大人这衣裳好看,便亲手做的几套。我喜好清雅,所以不曾穿过这绯色的衣裳。子静莫要推辞,试试看嘛。” 鞠衣在卫国,多以玄色、朱红色为主,是官宦女子身份的象征。 王诩居然敢模范官服的样式改变衣裳的颜色。若是在西周时期,肯定是要杀头的。鞠衣本为王后六服之一,是春季亲蚕礼时才可穿着的衣服。如今礼崩乐坏,有身份的女子皆是可以穿戴的。 为了打消仇由子静的顾虑,阿季从衣箱内又取出一件淡青色的鞠衣。原本将夫君亲手做的衣服送给别人,她还是犹豫的。然而,方才被仇由子静抱着安慰,多少让少女有些感动。 “我自幼就没了姐姐。子静比我年长两岁,若是你不介意话。以后...我们就姐妹相称。好吗?” 仇由子静潸然泪下,微微颔首。 “好!阿季...妹妹。” 眼前的少女分明就是她的亲妹妹...子云。她恨不得马上与之相认,可自己秘谍司的身份,王诩是知道的。妹妹眼下过得很幸福,她不愿自己的介入影响到阿季与王诩的关系。与阿季相认的事情,必须先告知王诩,等阿季的身世问个明白,确认清楚后,再相认也不迟。 “子静姐姐...” 幸福来得太突然。仇由子静换上新衣后便服侍阿季梳洗。她站在妹妹的身后,默默流着眼泪。抚摸着少女如云的秀发,视若珍宝。铜镜中,映射出两人俏丽的面容。 “姐姐!你怎么啦?” “没事。姐姐开心。” “别哭了。姐姐人长得美,哭了就不好看了。” 仇由子静撩起妹妹额前的发丝,泪水顺着脸颊滚落。她一夜未眠,此时稍显憔悴。手中的梳子轻轻的移动着,一缕一缕的长发随着梳理的方向,整齐而柔顺的垂落一侧。 阿季突然探出手,揪住一缕发丝。那乌黑的发丝从梳齿间被她轻轻的拉向额前,少女草草的拨弄了几下,将其遮挡在左额处。随后,勉强的挤出个笑容,看着铜镜中的仇由子静。 “这里有处伤疤,还是遮挡一下。不然...怪难看的。” 少女的笑容看得她有些心痛。 “不需要遮挡,姐姐教你。” 仇由子静放下木梳,急忙转身离开。她急匆匆的跑进厨房拿了些东西,随后又去了王诩的书房。不一会儿,女子将毛笔、面粉、粟米粉、丹砂等物,一齐摊在铜镜前的梳妆台上。 阿季瞠目结舌的看着对方将这些东西熟练的混合在一起。然后盛放在两只的陶碗郑一只陶碗里是肉色偏红的粉末,而另一只陶碗中则是雪白色的粉末。 仇由子静拿起王诩的宝贝狼毫,为阿季上妆。 话那支毛笔的笔杆用是玉石做的,价值不菲。王诩平日里爱不释手,只是用来把玩欣赏,不曾舍得用它蘸入丹砂书写。 此刻,这毛笔居然被仇由子静蘸着面粉在阿季额前涂抹起来。 “今日,先将就一下。待春祭结束了,姐姐带你去买胡粉与香粉。女子梳妆打扮,这两样是不能少的。” 胡粉是以米粉研磨而成的,如今用了面粉取代。而香粉则是粟米研磨后加入香料以及有颜色的矿石粉末制作而成。仇由子静见识广博,自然知道王诩的书房中会有丹砂。这两种妆粉是大周贵族女性普遍使用的化妆品,如同后世的粉底。 在仇由子静鬼斧神工的粉饰下,一张完美无瑕的清丽面容,看得阿季吃惊不已。阿季不会化妆,更没有机会向贵族家中的女眷讨教这方面的是技巧。少女自从摘掉面具后,总会在左额前拨弄些凌乱的发丝来遮挡。她尚未及笄,即使不盘发髻,也没人会觉得奇怪。额前凌乱的模样,反倒是给人一种辛勤的家庭主妇的形象。此刻,她惊愕的张大嘴巴,不敢相信镜中的人是居然会是自己。片刻后,她看着仇由子静,眼珠转呀转个不停。 难怪仇由子静化完妆后,美艳绝伦。原来是个技术高超的化妆师。阿季这般想着,眼神也变得复杂起来。她耿直的伸出手,在对方的脸蛋上捏了一把。然后,轻轻的搓拈着手指,似乎是想找到些什么。 这耿直的丫头立时将仇由子静逗得花枝乱颤。她宠溺的捏了捏阿季的脸。一脸傲娇的道: “呵呵...姐姐可不需要化妆,不然亦不会被挑选成为舞姬啊。” 女子间的友情,就是如此简单建立起来的。阿季觉得这姐姐认得不亏。样貌一绝,歌舞一绝,化妆更是一绝。 待到两人在房中了近一个时辰的话,这才兴冲冲的出了门。此时,王诩在寒风中亦是等了一个时辰。 “阿秋!什么鬼啊,不看啦。回家...回家...” 祭祀活动的流程在野宰府是讨论过的。王诩也知晓每一步的时间安排。辰时祭祀,巳时歌舞表演,午时分胙肉。 他一早过来,在东城的城墙上,特意挑选了一处看表演的最佳位置。为此,还邀请墨翟、禽滑厘以及李沧与风角两家人一起观看。城墙是野宰府负责督建的,虽然距离舞台较远,不过视野极佳。最重要的是无人打扰,其他人也上不来。 本想好好滥用下职权。却不想,这大冬的,站在三丈高的城墙上,着实冻死人。下方近万饶百姓,拥挤在一起看着就暖和。 王诩冻得直打哆嗦。墨翟见状,从袖中掏出两个煮熟的鸡蛋,递了过去。 “暖暖手。一会儿有舞乐。难得一见,诩兄又岂可离开呢?” 王诩接过那带着余温的鸡蛋,在手里焐了会儿。拿出一枚在城垛上一敲,待到那蛋壳剥掉。只觉脊背发凉,一双幽怨的眼神正从后方射来。 “呃...滑厘,你没吃早饭吗?” 禽滑厘点头如捣蒜。一旁的墨翟看不下去,于是训斥道: “你这厮吃了二十个,不嫌口干吗?” “矩子给诩兄弟,都不给滑厘,我不服。” 感情这是在吃醋?王诩哂笑道: “拿去!拿去!我才不会跟你抢矩子呢。” 周围的李沧与风角不禁笑了起来。李沧从食盒中取出一盘咸肉。咸肉被蒸的肥腻无比。兴许是李大婶为丈夫和两个孩子准备的。 “能吃是福啊。滑厘孔武有力,将来投效军中,斩敌获爵亦非难事。来,拿着。” 李沧、墨翟、禽滑厘皆是学馆里的先生。学生拜师都是要送上些咸肉作为拜师礼。李沧家里的咸肉多得可以开肉店了。然而,墨翟家却没有存货,都是被禽滑厘这吃货一扫而空的。 “是啊!李子的有道理。如滑厘这般魁梧的汉子,若投效军中,少也是个两长。来!吃些热饼。” 风角拿着两张烧饼递了过去。禽滑厘一边接过老伯给的食物,一边恬不知耻的笑道: “嘿嘿,俺将来是要做将军的。” 王诩翻了个白眼。人家姬兰的手下卫戴,可是有举鼎之力的。才不过是名偏长,这子还真敢。估计入伍后,必然是个士伍,还是那种先冲先死的。 他眺望着远方,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那高台下方。代理师爷姜牟正端着个猪头,跟在表臣百司府的伯身后。他一步一摇,步伐僵硬,紧张到了极点,甚至都不会走路了。王诩咯咯直笑,顺着供奉祭品的队伍向上望去,祭台上方站着两人。一人身材消瘦,穿着玄色的朝服。另一人则稍显臃肿,一身朱红色的裙装,着实乍眼。 “什么鬼?活人献祭?” 心中可怕的念头升起。马上就要宣读祭文了。显然那玄衣之人是姬兰,可身旁的红衣女子是干嘛的?莫非是觉得羊头、猪头不够霸气,拿个活人来凑数?王诩不禁打了个寒颤。 那边,祭台上的红衣女子正与身旁的玄衣女子声嘀咕着。 “姐姐!那怪人怎么不来捧猪头呢?” “元儿!休要胡言。祭祀乃侍奉神明,口出妄言,心头顶长疮。” “哼!姐姐少唬我。早知这么无聊,元儿就不跟来了。” 姬元昨日便来到了云梦。特意赶来与姐姐一同过节。大周按五行之,是崇尚火德,所以参加祭祀活动的贵族女可着红装。姬章与章舟叔侄把这位祖宗送走后,别提多开心了,彻夜狂欢饮酒。如今在戚城宣读祭文的姬舟还在打着酒嗝。对神明不敬,想必是这位兄长教的。 城墙上,王诩终于盼来了阿季。少女华丽的登场,让众人眼前一亮,引来无数的赞美声。 “啧啧啧!以后除了女侠、女神医,还要叫声美女喽。” 两人嬉笑调侃了几句,春祭的舞乐已经开始。阿季看到众人皆是有吃有喝的欣赏表演,这才意识到自己是空手而来。惭愧之余,拉了拉王诩的衣袖。 “良人在此稍作等待,妾身回家取些酒肉来。” “不必。夫人在此看歌舞。我去,我跑得快。顺便沏壶茶,把李叔相赠的宝贝拿来显摆一番。” 话时,李沧凑了过来。 “诶!品敬(茗)之事,何时皆可。错过了这《韶》舞,恐怕你要抱憾一年。曾不知韶舞乃文舞之首。孔子闻此舞,曾三月不识肉味。” 这么牛逼?王诩朝高台望去。只见一帮舞姬穿着色彩斑斓的服装,手持长长的羽毛,迈着轻盈优美的舞步。时而变为圆阵,时而变为方阵,时而又变为三角的阵型。总之呢,变得人眼花缭乱,舞姬一直穿梭在舞台的正中央且足不点地的走来走去。他猜想会不会舞蹈结束,突然变出个“新年快乐”的字样出来呢? 想来无趣,王诩偏过头。李沧知他不懂,继续解释。 “《韶》乃歌颂舜帝功德之舞。此舞暗含阴阳变化。舞用八佾。舞姬着九色舞裳,以舞位变化现世间阴阳五行交叠之律。可惜啊!此舞本以河图、洛书为舞谱。生神物,圣人则之。我非圣人,亦不知孔子看出了什么。” 后世对于孔子闻韶舞,而三月不识肉味,是有偏见的。他正是从韶舞看出了,五行变化所以才编写了《十翼》。倘若李沧知道王诩偷走他的那块残片便是真正的《河图》,不知道会是个什么表情。 然而,此时站在两人身后,听他们讨论韶舞的墨翟。在不久后,会以韶舞,暗指贵族奢靡腐败,借此来抨击孔子的儒家学。 “嘿嘿...我是俗人一个。倒是看不懂。当下就想食肉。” 李沧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后,目不转睛的看向远处的舞台。阿季听闻两饶谈话后,对韶舞颇感兴趣。 可自己忘带酒食,让夫君去取,总归是有些不妥。毕竟这么多熟知的人都看着呢。阿季施施而行,目光恋恋不舍的看着舞台。 “夫人!您留下,婢子去拿。” “喂!你知道茶叶在哪儿吗?哎!算了。还是一起走吧。” ------------ 无题